1.根據導向標識服務對象的客流性質分類


    根據導向標識服務對象的客流性質,導向標識服務係統可分為以下幾項。


    (1)交通方式自身內部的客流導向標識服務係統,是指在公路、鐵路、航空、城市軌道等交通方式專屬作業區內,針對到達客流與離開客流,在客流途經區域設置導向標識,指引客流的購票、行包寄存、行李托運、候車、乘車,以及提取行李、離站等。


    (2)不同交通方式或線路間換乘客流導向標識服務係統,是指針對不同交通方式或線路間的換乘客流,在換乘通道、廣場、大廳內設置導向標識,指引客流的有效換乘,實現不同交通方式或線路間的有效銜接。


    (3)樞紐內行人應急疏散的導向標識服務係統,是指在樞紐內部設置行人應急疏散導向標識,有效指引行人的緊急疏散,減少行人疏散時間,提高行人的疏散效率。


    (4)樞紐與周邊基礎設施銜接的導向標識服務係統,包括樞紐與周邊綜合交通網絡銜接及與其周邊區域範圍內大型重要公共建築設施聯係的導向信息服務。


    2.根據導向標識的服務範圍與功能分類


    根據導向標識的服務範圍與功能,導向標識服務係統可分為以下幾項。


    (1)綜合圖示係統,以樞紐周邊或內部區域的全局或局部的地理布局示意圖為基礎,配以字體、符號、色彩等相關要素,幫助乘客對自己所處的位置及周邊環境有一個清楚的了解,並通過對比做出正確的移動選擇,對乘客具有定位功能。


    (2)導向指示係統,主要給客流提供線路指南,讓行人自己所處的位置及出發的線路一目了然,引導客流準確、快捷地到達目的地,對乘客具有指向功能。導向指示係統是在客流行進過程中最常被采用的一種導向方式,一旦目標大致確定後,行人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跟隨指示係統的引導來尋找目標。


    (3)設施識別係統,引導行人辨識樞紐內的不同場所,有助於客流對不同功能區的了解,具有設施標識與表明的功能。設施識別係統一般不具有指向或指引的功能,一般安置在設施旁,對客流傳達“這是什麽”或“怎麽使用”等信息。如停車場、候車廳、站台、通道等。


    (4)行為規範係統,將規章製度采用圖形、標誌、文字等形式規範客流的行為,如警告、禁止、提示等。通過該類標識係統提示人們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責任義務及個人安全等。


    也可以基於交通方式客流的移動過程,對客流導向標識服務係統進行劃分。以城市軌道交通樞紐站為例,軌道交通客流導向標識服務係統一般包括樞紐外部導向服務、樞紐出入口與站廳間導向服務、樞紐站台與站廳間的導向服務、樞紐站台間導向服務、軌道交通和其他交通或服務設施聯絡的導向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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