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似箭,靈靈很快就到了六歲了,雖然我不怎麽讚同,可靈靈的媽媽執意要讓靈靈提前上小學,於是靈靈就進了大田灣小學。靈靈是十二月出生的,九月進學校,算起來還沒有滿六歲,在後來的學習中,靈靈感到有些吃力,恐怕就是與她年齡偏小入學有關。


    隨著社會的進步、科學技術的發展,作為其基礎的教育也在不知不覺中“突飛猛進”,這種變化在“代”與“代”之間,體會還不那麽深刻,而隔“代”的老人迴過頭再來接觸教育,那才能深切地體會到教育發展的“今非昔比”。


    六十多年前的兒時,我曾在鄉間的“私熟”呆過幾天,印象中的場景是一位戴著老花眼鏡的老夫子,搖頭晃腦地帶領著年齡參差不齊的學童們,背誦“人之初,性本善……”。雖然沒有“課時”的概念,但是也有“紀律”:老師不發話,學童們是不得隨意離開課堂的。讓我記憶最深的是:“內急”了每次隻允許一人去“釋放”,“教室”的門後有一根既是“通行證”又是“記數器”的木棒,隻有持有它的人才能去“茅廁”。


    六十多年前我在重慶開始唸小學的時候,也隻是從“人口手,刀牛羊”開始的,而現在小學一年級的課本,開門見山就是文章。當然,二十一世紀是高科技時代了,受其“環境”和“機遇”的“熏陶”,幼兒大腦的激活程度、幼兒知識水平的起點肯定是遠遠高於“從前”的。僅就依靠漢語拚音這個好工具,一年級唸完就可識字一千多,完全能夠獨自閱讀書報了,“掃盲”速度之快令人感概。


    漢語拚音是個好工具,用它來輔助識字,很快就能達到“識字”的目的,可是它最大的弊病是與此同時它也是產生錯別字的“溫床”。當然這也與漢語的方塊字有關,曾經有人說過,西方的拚音文字,小學畢業就不會“錯別”了;而在漢語中,唸完大學還會“錯別”。現在廣泛使用漢語拚音打字,“錯別”字更是“滿天飛”:大到作家的寫作、中央電視台的字幕、報章雜誌;小到網上發帖子、發信息、發qq;店名、商標、廣告、啟示……,其錯別字是“屢見不鮮”。所以靈靈因此而發生“錯別”字現象,也是讓我既能理解又讓我頭疼的一件事。


    語文教材的難度和深度大一點還能好說,因為它畢竟和幼兒的現實生活關係密切一些,而“抽象”一點的數學靈靈學起來就有些吃力了。我發現特別是現在的數學試題,它那超出與語文同步學習範圍的語言表述,往往讓靈靈難以理解。有一次因為沒弄懂試題中的“盈利”二字的意思就做錯了,還有一次一道費解的“平均速度”題,竟然難倒了全班絕大多數同學。我沒弄清楚,這種“腦筋急轉彎”式試題的教學方法,是不是就是“現代教育”?


    這種“拔高”的現象,我覺得在很大程度上與現在的“應試教育”有關。從一年級開始,每學期的課程早早地就結束了,留下差不多一個月來作為複習時間,還印發複習提綱,準備考試就像是在迎接“高考”似的(從小就培養考“狀元”的意識),這樣一來娃娃們的負擔就很重了;我惦量過靈靈的書包,差不多有八九十來斤,其負擔之重可想而知。現在隻要是娃娃們一開始上學,他們就基上沒有了屬於自己的活動時間了,比較起來我的童年那是太“好玩”了。說來也是,凡是升學考試都是“分分計較”,而對老師的考核更是要看學生的考試成績,於是乎“現代教育”就隻能走“應試”之路了。


    在這種情況下,我就很自然、也很樂意地成了靈靈在“教學戰線”上同一條“戰壕”裏並肩作戰的“戰友”了。這其實也是對我生活的一種“填充”,能激發我的思維、讓我的大腦“被動運動”的一種不可多得的“客觀現實”。我發現在現在的小學課程中,有很多內容是原來我們學過的初中課程的“下放”,而出題的“詭譎”往往讓我乍一看還有點摸不著頭腦,隻能趕緊想辦法叫“暫停”,容後再講解此題;這種“作戰”的過程往往是非常有趣的。


    就這樣我與靈靈親密地相處,成了相互信賴的“朋友”,隻要你能認真地去理解幼童,並把對他們的撫育和幫助當成是一種社會義務,而不象一般年輕的父母常犯那種隻是把孩子看作是自己的“私有財產”的錯誤:孩子必須絕對服從父母,按照父母的意願去生活、去成長,彼此之間處於不平等的地位,父母對也是對,錯也是對(這是現代父母與孩子之間關係緊張的根源)。須知幼童是“自由的”、有思維能力、有思想意識的、有善惡對錯觀的,隻有認識到對幼童的撫育隻能是一種無條件地提供成長環境和幫助、並對其循循善誘的社會義務,那末你就會時時“寬容”他們,無論他們喜也好、悲也好、樂也好、怒也好,你都會“樂在其中”。


    靈靈做了“秀才”,思維能力提高了、知識結構拓展了、語言表達能力和交流方式也逐漸增強了,我與她之間相處不僅更融洽,而且成為了我生活中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爺孫”輩之間的關係常常與“溺愛”相連係,那隻是相對於父輩們對孩子缺乏理解、缺乏溝通、動撤就訓斥而言。我是看著靈靈成長的,在參與對她的撫育中日漸生情,特別是她的父親在她兩歲時就離開了她們母女倆,我非常同情靈靈的不幸,我要給她一個幸福的童年,盡我的全力消除她心靈深處缺少父愛的陰影,要說“溺愛”那也就“順理成章”了。同時作為一個截癱老人來說,能有這麽一位真誠的、天真無邪的小“朋友”相伴,那也是一種“修”來的“天倫之樂”。


    在養育子女的問題上,我一慣認為子女不應該隻是自己的私有財產,養育子女不是為了“養老”,而是為了盡一個人的社會義務。這就是雖然我的同齡人都是至少有兩個孩子,而我隻有一個女兒的初衷;但是我也不讚同“丁克”一族,雖然養育孩子是一件非常勞神傷財的事情,特別是現代:知識爆炸、信息泛濫、思維不羈……,要教育好一個孩子的確要付出很多,可是既然是社會養育了你,那你也必須迴報社會,負擔起養育下一代的義務。


    截癱人能有盡一點社會義務的機會,盡力去對社會作出一點貢獻,那麽他就會取得一定的社會地位,有了付出就會有迴報,至少在一定的社會範圍內,他會受到愛戴和尊重、收獲“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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