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一九八九年從舊居搬到新居,算作是我截癱人生道路的第一次轉折,那是因為當時我是從“禁錮”式的頂樓,搬家到了“開放”式的、臨街的、輪椅進出方便的底樓。自打我受傷以後,住醫院、住大禮堂、住幹休所乃至住家裏,都是生活在乘坐輪椅外出很不方便,基本上算是“封閉”式的環境裏。想要走進社會、親近社會、與健全人交流,還得要看年看月挑選日子才行。雖說是報刊雜誌、廣播電視也能擴大我的視野(對於截癱人來這的確是一種極其重要的手段),讓我能從理性上感受社會實踐,體會社會發展的脈搏,但是恰恰缺少了很重要的感性認識的社會實踐。不管怎麽說,即便是有再多的媒體圍護著你,書報、雜誌、電視、廣播、音樂讓你“浸”在大千世界裏、讓你“泡”在芸芸社會之中,可給人的多多少少還是有一種遠離社會實踐的“虛幻”感覺,所以說在這種情況下生活的截癱人,他始終還是“孤獨”的。想要擺脫“孤獨”,截癱人隻有走進社會,把自己置身於健全人之中才是,而我的新居就能讓我做到這一點,所以我把那次搬家算作是我截癱人生道路上的一次轉折:即由“孤獨”走向“開放”。
住進新居以後,時裝“沙龍”開業了,那是我走向社會、走向“開放”的盛典;然而更主要的,還是我可以隨時隨地地坐著輪椅被推著(可歎的是我沒有那個能力自己滾動輪椅)上街、逛商場、進書店、到文化宮看電影、去鵝嶺公園賞菊花……。當截癱人能置身於健全人的生活之中時,他才能清楚地認識到他自己的存在,他才不會“孤獨”,他才能夠參與與健全人的“平等競爭”。但是手動輪椅有很大的局限性,那就是推動輪椅的人很累;他不但要全程陪伴著截癱人“走”,還得全程地“推”。特別是山城的道路坡度很大,上坡下坡地推車人相當吃力。記得那年女兒讓我買一台29英吋的大彩電,我這個人是個完美主義者,事必躬親,凡是非得自己去做才是(除非自己絕對做不了的事以外)。從市中區的邊緣到中心,大約有5公裏路程,陪伴推著吃力,我還請了一名“力夫”幫忙,才完成了此行。
而有了電動輪椅就不同了,如果形容那是“如虎添翼”當然很不恰當,因為一個截癱人怎麽能自翔為“虎”!?但的的確確從氣勢上來說是真有那麽點意思,電動輪椅雖說不能算是圓了我的“虎視眈眈”,至少也是助了我的“躍躍欲試”。電動輪椅延伸了我的“腿”,它增加了我的“自由度”,擴展了我的活動範圍。而且它還有一個很大的優點,那就是不再需要用人力來推動,任由我自己隨意“翱翔”。
在對電動輪椅熟悉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對它的操作竟然達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我得心應手的掌握著它:前進、後退、左右轉彎、原地旋轉都操縱自如,特別是我能掌握著它按照既定的軌跡,準確地行進和跨越障礙。經過長時間的“磨合”和“修煉”的過程後,最終我達到了人椅合一的境界,在“行動”時,電動輪椅和我融為一體,成了我身體的一部分,它是我的“兩腿”,它成了我的“雙翼”。由“孤獨”走向“開放”再麵向著“更開放”,電動輪椅幫助我實現了截癱人生道路的第二次轉折。
當我坐著電動輪椅“行進”在大街上時,人們都投來驚異的目光,當然我知道這首先是因為他們對這台從未見過的、行為又如此敏捷的電動輪椅感到好奇,然而更多地是他們弄不清楚我為什麽要坐在輪椅上。這種局麵是非常讓我引以為自豪的,因為我全心全意地為了“擺脫黑暗的沉重的桎梏”、“時時事事以健全人的標準來要求自己”的努力,收到了成效。我的身體狀況、我的精神麵貌令人們不是用“殘疾人”的概念,而是以“健全人”的標準來看待我,認同我,所以說至少在努力爭取效仿“健全人”這個問題上,我取得了成效,擺脫了“桎梏”。
我甚至做過一次長途“跋涉”的試驗:在電瓶全新的情況下,我從我家出發,穿過市中區經解放碑直達重慶市的門戶、長江嘉陵江兩江匯合處——朝天門廣場,行程約6公裏。然後,又取道沿嘉陵江而上的街道,經人民廣場、上清寺返迴,全程達12、3公裏。通過這次試驗,我知道了在電瓶較新而又充滿了電的情況下,我可以在6、7公裏的範圍內活動。向東我可以去解放碑步行街、向北我可以去江北觀音橋步行街、往西我可以去大坪去軍醫院就診,那都是在我的自由度的範圍內。至於去人民廣場、去三峽博物館、去鵝嶺公園、珊瑚公園那是很輕鬆的事了,隻是苦了護理們,雖然他們不用花費力氣來推動輪椅,但是還得要陪伴著我行走。
按說有了這麽方便的電動輪椅,截癱人是不是可以獨自行動呢?我還沒敢冒這個險,因為如果出了“交通事故”什麽的,或者是電動輪椅發生了“機械事故”,或者是遇到了其他什麽意外,我將束手無策,所以即便是後來有了手機,“唿救”方便了,我外出行動還是得有人陪伴著我。
我駕駛桌電動輪椅“漫步”在步行街上、我駕駛著電動輪椅“徘徊”在公園的綠蔭花叢間、我駕駛著電動輪椅在博物院館裏“品味”、我駕駛著電動輪椅在商場裏“信步”……我駕駛著電動輪椅穿行在大街上的車水馬龍之中,蜿蜒迤邐而行,令我油然迴憶起早年那騎馬的歲月……。
住進新居以後,時裝“沙龍”開業了,那是我走向社會、走向“開放”的盛典;然而更主要的,還是我可以隨時隨地地坐著輪椅被推著(可歎的是我沒有那個能力自己滾動輪椅)上街、逛商場、進書店、到文化宮看電影、去鵝嶺公園賞菊花……。當截癱人能置身於健全人的生活之中時,他才能清楚地認識到他自己的存在,他才不會“孤獨”,他才能夠參與與健全人的“平等競爭”。但是手動輪椅有很大的局限性,那就是推動輪椅的人很累;他不但要全程陪伴著截癱人“走”,還得全程地“推”。特別是山城的道路坡度很大,上坡下坡地推車人相當吃力。記得那年女兒讓我買一台29英吋的大彩電,我這個人是個完美主義者,事必躬親,凡是非得自己去做才是(除非自己絕對做不了的事以外)。從市中區的邊緣到中心,大約有5公裏路程,陪伴推著吃力,我還請了一名“力夫”幫忙,才完成了此行。
而有了電動輪椅就不同了,如果形容那是“如虎添翼”當然很不恰當,因為一個截癱人怎麽能自翔為“虎”!?但的的確確從氣勢上來說是真有那麽點意思,電動輪椅雖說不能算是圓了我的“虎視眈眈”,至少也是助了我的“躍躍欲試”。電動輪椅延伸了我的“腿”,它增加了我的“自由度”,擴展了我的活動範圍。而且它還有一個很大的優點,那就是不再需要用人力來推動,任由我自己隨意“翱翔”。
在對電動輪椅熟悉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對它的操作竟然達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我得心應手的掌握著它:前進、後退、左右轉彎、原地旋轉都操縱自如,特別是我能掌握著它按照既定的軌跡,準確地行進和跨越障礙。經過長時間的“磨合”和“修煉”的過程後,最終我達到了人椅合一的境界,在“行動”時,電動輪椅和我融為一體,成了我身體的一部分,它是我的“兩腿”,它成了我的“雙翼”。由“孤獨”走向“開放”再麵向著“更開放”,電動輪椅幫助我實現了截癱人生道路的第二次轉折。
當我坐著電動輪椅“行進”在大街上時,人們都投來驚異的目光,當然我知道這首先是因為他們對這台從未見過的、行為又如此敏捷的電動輪椅感到好奇,然而更多地是他們弄不清楚我為什麽要坐在輪椅上。這種局麵是非常讓我引以為自豪的,因為我全心全意地為了“擺脫黑暗的沉重的桎梏”、“時時事事以健全人的標準來要求自己”的努力,收到了成效。我的身體狀況、我的精神麵貌令人們不是用“殘疾人”的概念,而是以“健全人”的標準來看待我,認同我,所以說至少在努力爭取效仿“健全人”這個問題上,我取得了成效,擺脫了“桎梏”。
我甚至做過一次長途“跋涉”的試驗:在電瓶全新的情況下,我從我家出發,穿過市中區經解放碑直達重慶市的門戶、長江嘉陵江兩江匯合處——朝天門廣場,行程約6公裏。然後,又取道沿嘉陵江而上的街道,經人民廣場、上清寺返迴,全程達12、3公裏。通過這次試驗,我知道了在電瓶較新而又充滿了電的情況下,我可以在6、7公裏的範圍內活動。向東我可以去解放碑步行街、向北我可以去江北觀音橋步行街、往西我可以去大坪去軍醫院就診,那都是在我的自由度的範圍內。至於去人民廣場、去三峽博物館、去鵝嶺公園、珊瑚公園那是很輕鬆的事了,隻是苦了護理們,雖然他們不用花費力氣來推動輪椅,但是還得要陪伴著我行走。
按說有了這麽方便的電動輪椅,截癱人是不是可以獨自行動呢?我還沒敢冒這個險,因為如果出了“交通事故”什麽的,或者是電動輪椅發生了“機械事故”,或者是遇到了其他什麽意外,我將束手無策,所以即便是後來有了手機,“唿救”方便了,我外出行動還是得有人陪伴著我。
我駕駛桌電動輪椅“漫步”在步行街上、我駕駛著電動輪椅“徘徊”在公園的綠蔭花叢間、我駕駛著電動輪椅在博物院館裏“品味”、我駕駛著電動輪椅在商場裏“信步”……我駕駛著電動輪椅穿行在大街上的車水馬龍之中,蜿蜒迤邐而行,令我油然迴憶起早年那騎馬的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