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後那些年,女兒算是闖出了自己的路:有了事業、有了家、有了兒子。如果以我受傷的年齡為一個階段來計算,我女兒比起我來是大有出息多了。這是我想起來就引以為豪的。迴想起來我在女兒身上,也沒有付出多少,為什麽會有如此優秀的她呢。記得有一次我的一位朋友,當著女兒的麵問我,是怎麽樣陪養她的;我說一下子也說不清楚,好像也沒什麽特別的。女兒當即做了一個很得體,但我覺得也很準確的迴答:大概是遺傳和耳濡目染的關係吧。我自愧今生對不起女兒的心態,終因女兒的這番肺腑之言而得到緩解。


    說來也是,我把我的基因遺傳給了女兒。而在她的成長過程中,我做事認真細致,為人大度寬容,樂觀和達,勤於思考,極積向上的生活作風,肯定給了她極其深刻的熏陶。這應該算是我留給女兒的財富。這又應驗了一句老話,大概意思是:父母應該是兒女最好而且是肯定的老師。當然,這些成績的取得,也是她自己那麽多年來鍥而不舍、艱苦奮鬥的結果。你想想,一個學曆中級水平的女孩,年齡也隻有20來歲,隻身闖蕩“江湖”,其曆程之艱辛,可想而知。而她截癱的父親卻無能為力,更幫不上她什麽忙,僅僅隻能從精神上給以支持、鼓勵。這也是我自覺內疚的原因。


    女兒不在我身邊這些年,我們之間習慣於用電話進行交流,當然更多的時侯是女兒打電話問候我。每當我陷入困惑、煩惱、有解不開的心結、跨不過的情坎時,我總是向女兒傾訴,每次我都能從她的話語中得到安慰。即便是得到不是我所期望的迴答,甚至於得到的是相左乃至於是很激烈的反對意見時,我也能順著她的思路去想通、去豁然開朗、去讓自己心平氣和,從而讓自己從迷惘之中掙脫出來。女兒是我的精神支柱。


    女兒有自己的事業,有自己的家;她還要相夫教子。每年僅有的幾天春節大假,他們總是放棄外出旅遊,迴家來看望我。我也於心不忍,說是你們自己去安排吧,隻要我們能在電話上相互道個平安,彼此也就放心了。可女兒還總是放心不下我,每當得知我病重住醫院時,總是要飛迴來陪著我。


    女兒還是我生存的支柱。單憑我的那一點退休工資,也僅僅隻能維持我的日常生活開支。這些年來,我所有的家用電器,都是女兒給我添置的。我的冰箱、我的洗衣機,我的大彩電、功放音響,我的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都是她給我買的。進入數碼時代後,女兒又給我添置了數碼照相機和數碼設攝像機。我很明白女兒的良苦用心,她是想讓她的老爸生活在更愜意、更豐富多彩的生活環境之中,以衝淡心靈的陰影。做這些事一般還都不是由我提出要求,而是由她向我提出建議的。典型的事例是:我股骨骨折後,一條腿直伸伸地固定在那兒,電腦桌是靠不攏了。女兒深怕我寂寞,特地給了我一台12英吋的筆記本電腦,還配置了無線上網卡。她說你坐在那兒或者是躺在床上,都可以方便地玩電腦。女兒對老爸的孝心,可見一斑。


    截癱以後,我腦海裏時時浮現一個問題:那就是常言說的“大難不死,必有後福”;可我的“後福”在那兒呢。“宿命論”者往往也是“自我安慰”者,我想想大概我的“後福”就應驗在我女身上了吧,上天給了我一個如此孝順的女兒。我也常想,如果我不截癱,我的生活肯定不會是這樣。如果我不截癱,我女兒的生活道路,肯定也不會是現在這樣。那到底又應該是什麽樣的呢?如果、假設是不可能的了,但有一點是必須肯定的:那就是人生在世,一個人隻要立誌做生活的強者,並將自己的努力付諸實施,堅持奮鬥、自強不息,那他的前程肯定是一片光明的。


    每到“感恩節”時,媒體上總是要連篇累牘地,宣傳兒女要對父母感恩什麽的。可我總是覺得我沒有什麽值得女兒感恩的。生他們、養他們、培育他們,是我們作父母的義務和責任(何況我還總覺得我遠沒有做好)。如果真的要說感恩話,我覺得我倒是應該好好感謝我的女兒。因為她是我截癱這麽多年來與病魔搏鬥、與死神周旋時,無論是精神上、無論是情感上、無論是生活上、無論是物質上的堅強後盾。但話又說迴來,必競是我給予了她、必競是我幫助了她、必競是我塑造了她——在不知不覺之中,在不經意之間。所以準確地說,“感恩”應該是雙向的,而不是絕對的、單方向的,這是人類和諧共處的基礎。


    縱觀我截癱的曆程,我之所以能堅持走過20多年,能克服身體上、心理上疾患的糾纏;能頂住自我的和外界無形的壓力,也算是成為了一個“強者”吧,其首功當屬我女兒。可以說我活著首先當然是為了自己,而更多的是受了我女兒的鼓舞。


    謝謝你,我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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