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帮助路明非通过期末考试》 致亲爱的读者 好吧,我根本不知道有多少读者,或者说大部分都是工具人。如果读到这里的还有不是机器人的,我对此表示感谢,非常感谢你们对我这一个月来的支持,现在这篇同人的第一卷马上就要完结了。 我是初中的时候爱上的《龙族》系列,当时觉得江南的文笔是真的高超,故事是真的催人泪下,让人感到深深的意难平。也正是如此,自从2018年开始,我就在断断续续地规划一篇龙族的长篇同人,希望能够弥补所有的遗憾,但是一直只有只言片语无法成型。当时还在追《龙族5》,希望能够看到最终结局... 然后大家都懂的,老贼越写越拉,越写越离谱,挖了不知道多少坑,还越挖越多,也不想着填补。到最后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圆回来结局,实在是过于混乱了——而且还断更了,一断就是三年,从大二一直到读研。 到了硕士期间(其实也就是今年过年前后),我才惊喜地发现,原来江南老贼又玩重启了!而且似乎有填坑的意思!我当即大喜,然后开始追《龙王》,结果发现和《龙族4》好像也没啥区别嘛,最多是一些细节的地方改了,主线剧情该是啥样还是啥样。 于是我提起笔,决定自己开始写。 但是写起来其实不容易,大概是因为我初来起点网(因为我发现,带有原创主角或者具有带入性较强的穿越文似乎不适合放在lofter之类的同人女性网站上,思来想去还是选了起点),关注我的人实在太少,阅读量一直上不去,第一卷都写完了却没有几个人阅读,也不指望签约什么的。 说真的,这里这么冷清,我都想跑路了。 但是写都写了,第二卷已经写了将近十万字的存稿,不发出来未免有些可惜,我心中所想也不能分享给各位热爱龙族的粉丝,就没有了价值——所以思来想去,还是发出去为好。 所以,无论接下来有没有人读,或者《龙王2》里江南又出什么让我意想不到的幺蛾子,我还是希望能够写完的,并且尽可能保质保量——或者更好,渐入佳境。 我在这里提一嘴我创作的想法:首先,我非常不擅长写cp,所以原创女主和路明非不是cp,女主未来有没有cp,需要看后续发展,如果有的话也是原创人物,不会破坏龙族人物本身的感情线; 在故事的前期可能会有明显的路零cp,但是我其实磕的是双零,所以在我的文中,可以从蛛丝马迹中看出零女王喜欢的更多是零号而不是路明非(我们假设他们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比较受欢迎的说法,路明非和路鸣泽都不是完整的零号); 我最喜欢第三部,并且非常支持路绘cp...当然这还很遥远,还不到讨论的时候。 其次,从剧情上,我希望路明非能够在正确的人引导下有所长进。我个人认为路明非在大学不长进的根本原因,是缺乏他人的关注和督促——你说说有芬格尔这么一个废柴师兄在,路明非在宿舍里可能学习吗?大学四年恐怕没去过几次图书馆吧?所以引入了原创女主,学霸,卷王林小红。 这个角色我是精心设计过的,她无疑在各个方面都比路明非优秀——除了对屠龙一窍不通。他俩算是典型的“被忽悠上贼船”的普通人,因此非常同病相怜的,因为他们在外面是异类,结果到了卡塞尔学院仍然是异类,于是不知不觉就凑在了一起。 林小红给路明非的影响绝对是正向的,路明非其实底子不差,只是需要督促——从龙四他巨大的进步可以看出这一点,没有人折腾他,这小子不会主动长进。第一部他的进步不太明显,但是也有迹可循,比如他在水下能够较为冷静地处理漏气的潜水服,而不是被迫换上诺诺的;以及可喜可贺,他考试全部通过了,拿到了全部奖学金。 我保证,到了第二部,路明非会有更大的进步,变得更有自信,但是距离成为无敌流强者,还有非常长的一段路要走。 还有一个方面,或许让读者感到比较困惑的,就是神秘的中国混血家族,以及龙族。前者我是为了解释江南的bug,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优秀的中国混血种,如叶胜,苏茜,楚子航,路麟城夫妻...却没有中国混血家族或者组织的身影。按理说至少应该像蛇歧八家一样,甚至像汉高代表的北美混血家族一样,是半独立或完全独立于秘党的存在。 于是在我的同人文里,我把这个bug补齐了——中国混血家族表面实力弱小不成气候,极为低调仿佛透明,实际上水很深,甚至疑似与龙族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再说说中国地区的龙族...我还是阅读了一些神话和修仙设定的,目前暂定在上古时代,北方为天空与风之王主导(弗雷,李雾月,以及许多曾用名),南方为青铜与火之王主导(诺顿兄弟),中国神话中许多神只也是龙族或者其后裔,还有一个一直想要插手中原,最终在清朝才成功的大地与山之王兄妹(蚩尤,雅利安人,满洲人都是他们的子孙)。 杨玉水的身份大概已经能够猜到了,他就是神话中的“二郎神”,是掌管蜀地的正神,战斗力很高,和青铜与火之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他还有一个马甲,就是杨家的公子,和杨家有血缘关系,但是不多——大致就像《指环王》里的精灵领主埃隆和人皇阿拉贡之间也有血缘关系一样。 现在龙类这边并不是一条心,你会发现他们大致分为好几批人,一批是想要取代新的黑王座上至高王座的(某些疑似庞贝的阴谋家);还有疑似回归,想要坐回王座的黑王;还有只想苟过诸神黄昏,既不想被老爹干掉,也不想被兄弟干掉的家伙,如弗雷,和诺顿;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零散的龙类,如大地与山之王兄妹,还有疑似早就投靠复苏的黑王的海洋与水之王等。更别提还有秘党这帮搅屎棍,而且秘党内部也各有打算。 总而言之目前的状况就是一锅粥,想要找到盟友是非常困难的。 我不会剧透太多,以免影响后面的观感。以及,我真的非常需要鼓励和支持,和读者的互动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我是一个很在乎别人看法的人,所以欢迎大家进行投资,收藏,评论和追读。 p.s.凡是投资了的大概都知道,我之前一个月更新如此勤劳纯粹是因为...我给自己的书投资了!所以既然不能白嫖点币了,我就不会一更4000字,把自己的存稿消耗得太快了!接下来一更2000字左右吧,周末和法定假日双更。 (说真的,我有一种想要第一卷完结后重新开一本书的想法,为了尽可能多白嫖...如果我在不断地申请签约,也是因为我想白嫖投资) 第一章 这怕不是野鸡大学 当收到卡塞尔大学的信件时,林小红是一脸茫然的。 原因非常简单,她根本就没有申请过卡塞尔大学! 但是那个包裹仍然被送过来了,一封卡塞尔学院的录取信,而且与芝加哥大学的录取信和资料放在同一个包裹里——见鬼,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到的?难不成和芝加哥大学商量着减少一下运费?她出于好奇拆开了,只见上面还写着: 亲爱的林小红女士: 俗话说得好,路不止一条,只看你愿不愿意选择。 非常抱歉我们的唐突,您或许并没有申请过本校,但是我们还是看中了您优异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首先自我介绍,卡塞尔学院是一所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远郊的私立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是联谊学校,有广泛的学术交流。我们非常荣幸地从芝加哥大学那里得到了您的申请资料,经过细致评估,我们认为您达到了卡塞尔学院的入学标准,在此向您发出邀请。 “哦,联谊学校啊,怪不得我根本记不得我给这个什么卡尔学校写过申请!”林小红的母亲林苗恍然大悟,“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 林小红继续读下去: 请您在受到这封信的三天内联系我校古德里安教授,他正在中国进行一次学术访问,将会安排对您的面试。 如有何疑问,也请联系古德里安教授。我会协助他为您提供服务,我是卡塞尔学院的学院秘书诺玛·劳恩斯,非常高兴认识您。 您诚挚的, 诺玛 “这所学校是在挖芝加哥大学的墙角吗?”林小红忍不住吐槽。她听说过一些国内大学互挖墙脚的极限操作,抢学生那叫一个凶残、不择手段。比如什么在内蒙古戈壁滩上有一个成绩非常好的学生,某两所高校的两拨人马在出分之前就几乎同时出动,一个开着越野车另一个在向导的指引下骑着骆驼,争分夺秒地赶到目标学生所在的蒙古包——结果骑骆驼的最先到了,开越野车的人半路抛锚了。 她是没想到,美国学校也有这种极致骚操作。好家伙,直接调取联谊学校的档案,而且和芝加哥大学一起发送信件,两大摞表格和介绍材料(卡塞尔学院的少很多)——她已经习惯了,毕竟她是个成绩优异得惊人的好孩子,而且体育非常好,美国人最喜欢搞体育的孩子了,所以所有名校几乎都给她发送了面试邀请,这段时间她已经手忙脚乱。 本来她也不想出国的,出国太贵,哪怕是哈佛的奖学金似乎也不太够她读书的,助学贷款不知道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还完。她只打算参加高考——根据她的老师估算,她保守都能考个720分,只要冲一冲清华北大稳了!林小红觉得吧,虽然清北比外国名校如牛津剑桥斯坦福芝加哥可能排名差点,但毕竟是汇聚了整个国家最最最——顶尖的人才啊,差不到哪里去!而且这些院校有国家支持,学费便宜! 她的母亲林苗倒是非常希望女儿能出国,可这位可怜的养母根本没有钱,只有一间一室一厅的房子,想要出国就只能卖房!而林小红自幼就是个懂事的孩子,她怎么可能让自己本来就生活得紧巴巴的养母卖房供她读书呢? 所以她花了不少钱,让自己的女儿考托福,考雅思,考sat,然后申请了好几所大学——林小红都不知道自己母亲到底报了些什么大学,她大部分精力都在高考上,但是她知道申请费可不便宜,母亲这段时间一个月才花200块钱,人都累瘦了。 林小红对所谓出人头地相当不感冒,她关心的是钱,是以后老妈退休后有没有钱养老。她不认为出国的性价比很高,虽说日后赚得多,但这得多久才能挣回来啊,而母亲已经54了,明年就要退休了,而且还有糖尿病需要一直吃药。相比之下,如果去清北的话不仅离家近,还可以省下一大笔钱,而且工资也不会比海归差到哪里去,简直是一举三得。 “妈,外国大学可贵了!”在过去的几天,林小红非常认真地研究了每一封信,并且打电话发邮件向招生办咨询,如果没有全额奖学金,她宁可哪里也不去!然而虽然她在国内很优秀,可是国外似乎并不在乎她的优秀,奖学金连支付学费都不够的。 “只要出过国,你就飞黄腾达了,这些钱你迟早都能挣回来!国外可遍地都是黄金,比国内日子好过多了!”林苗每次都这样催促道,“只要你能去,妈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读书!”这位并不富裕的中年妇女每次都这样笑着对她说。 这听起来像是安慰,可对林小红却是巨大的负担。她不是林苗的亲女儿,她因为是一个女孩一出生就被抛弃了,被不能生育的林苗和她当时的丈夫收养。这个渣男始终想着要生一个亲儿子,觉得养女毕竟靠不住,于是在背后和其他女人偷偷生了孩子,然后理直气壮地以“无后为大”为由,和结发妻子离婚。林苗这些年把小红拉扯长大,可以说是一把鼻涕一把泪,说自己这辈子太惨了,以后只能靠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女。 一个不是她母亲的女人为她付出了这么多,连自己的不顾了,林小红怎么能不感到愧疚?所以她也只好听从母亲的话,满足她的心愿...并且还要尽可能不让她因为自己而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唯一的方法就是找一所奖学金最高的学校,要是能涵盖在国外的所有费用自然是最好的。 但是如果你纯粹图钱的话,恐怕会被诈骗到什么野鸡大学,偷鸡不成蚀把米。 林小红打开卡塞尔学院送来的包裹,她还纳闷,这个独立的包裹里能装什么东西,看着也不像什么介绍材料和表格之类的啊?摸起来硬邦邦的...然后他发现,里面竟然是一部手机——一部纯黑色的诺基亚n96手机。 “这...”林小红和母亲面面相觑,都不敢相信。 “这是什么学校啊,这么阔气!连报名费都不交给咱们寄了一部手机?”林苗惊讶地说,瞪大眼睛端详着这部最新款的,价格肯定不便宜的手机——要知道,她用的手机可是充话费送的,充其量也就100来块钱的便宜货! 林小红也感觉不真实,这年头国际诈骗确实不少,得悠着点。 “怕不是骗子,看咱家为出国做了这么多准备,万一是个野鸡大学怎么办啊?”林小红可没有母亲的兴奋,而是警惕地说。 “啥?这年头还能冒充美国大学?”母亲见识窄,没有意识到可疑的地方。 林小红沉重地点点头,“那是当然,您是不知道,这年头骗子可太猖獗了。传统的方式是冒充法院警察什么的,还有盗qq号向好友借钱的,还有什么卖保健品的啦,卖减肥药的...全都是骗子。”她拿起那些宣传材料和信封,试图找到一点线索——唯一的线索就是邮戳确实是真的。 “我得好好查一些资料,甚至可能得找个芝加哥大学的人问问情况。” 看完宣传手册,林小红注意到了以下几点——这个卡塞尔大学的奖学金是最多的,而且学费和学杂费也是最低的,搞得简直和做慈善一样。她按照宣传手册上的网址上了卡塞尔大学的官网,看着和宣传册中一样的,茂盛红杉林和碧蓝湖面的图片,整所学校就像传说中公主的城堡一样古典美好。而且它似乎名望不错,有不少国会议员,华尔街精英都毕业于此,每年和芝加哥大学还有联谊帆船比赛,教授也都是什么斯坦福终身教授等非常有名望的学者。 就是他们对学科和研究方向比较保密,官网上一个字都没有说。这就比较可疑了,毕竟哪个学校不恨不得把自己最优势的专业放在第一页?哪个学校不大力宣传自己学院得过诺奖的教授和他们的课题组?可是卡塞尔学院偏不,搞得神秘兮兮的,也不知道图啥...除非他们真的是个野鸡大学,以上所有都是骗人的。 不过和大多数大学一样,官网的大部分链接游客都是不能访问的,必须要用户名和密码,只有学生和教工才能登录。他们可能把这些信息都放在了内网中,指不定是什么涉密信息...这么一想是不是有点恐怖?林小红可不喜欢这种涉及(可能存在的)美国机密的东西,她想要离这一切远一些。 “所以他们到底是不是骗子啊?”再次搜索了一圈,也没有得到任何关于这所大学的有用信息,她有点恼火了。她根本不在乎欧盟议会中有这所学院多少人,谁谁谁是美国的州长之类的,她既不学金融也不学社会学,这些对她而言几乎毫无意义。 她想要学理工科,可是除了知道几个有名的科学界大拿确实在卡塞尔学院执教一外,其他什么仪器设施啊,实验室啊,研究方向啊,研究成果啊之类的,统统一概不知!这还搞个鬼啊! 理论上所有疑问都可以问学院的秘书诺玛·劳伦斯或者那位“古德里安教授”,她甚至还用学校的网查了这位古德里安教授,是哈佛大学的古生物学终身教授,学术能力不容质疑。可是认真一想,谁知道这个“古德里安教授”是不是真的?诈骗犯还总是挂着“中科院”“清华大学”之类的招牌呢!所以想要得到这所学院的真实信息,其实还是要在别的地方找。 在三天时间期限的挤压下,林小红鼓足勇气,冒着被骂惨的风险,写了一封邮件给芝加哥大学的招生办,询问卡塞尔学院是否真的是贵校的联谊大学,以及曾经在芝加哥大学任教的化学家施瓦茨教授是不是真的在卡塞尔学院任教。芝加哥大学的名声很好,不排除会有骗子冒充所谓联谊院校,借着名声招摇撞骗。 “发送!”她犹豫了一下,最终点击了发送键,还略微有些紧张。毕竟按照常理,如果你问清华招生办北大好不好,那不是纯纯的欠揍行为吗?万一卡塞尔和芝加哥大学抢生源抢得很凶残,双方矛盾激烈呢?她会不会挨骂? 然后林小红琢磨了一下,又给耶鲁大学的招生办发送了消息,询问他们学校的终身教授丹弗斯教授是否现在真的在一所名为卡塞尔大学的学校中任教...然后就等着回信呗,美国人那边有时差,学院秘书可能很忙,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回复她的邮件。 她翻开成堆的卷子,忍不住感叹一声。她在报考外国院校的时候花了太多时间,可能顾不上高考了...但是也没关系,她相信自己的能力,中学就没有她学不会的东西,第一次模拟考试她可是数学理综满分的!如果不去外国大学,她至少能在国内上个也非常不错的大学,还不用太考虑奖学金的问题。在中国,只要你能读大学并且学得下去,那学校和国家一定能想尽办法让你读完,毕竟是公立大学,钱都不是事儿。 过了大概两天时间,林小红以为自己可以直接放弃面试的时候,没想到芝加哥大学和耶鲁大学都非常友善地回信了。 是的,卡塞尔学院确实是芝加哥大学的联谊院校,并且教学质量非常不错,以及施瓦茨教授确实在六年前就选择前往卡塞尔学院任教,但仍然是芝加哥大学的终身教授,经常回来进行学术交流。以及耶鲁大学也回了,丹弗斯教授仍然是终身教授,且在耶鲁这边有实验室,但是大部分时间都在卡塞尔学院任教,只是每年参加几期学术讨论。 “没想到竟然是真的!”林小红惊叹道。 如果真的非要上外国大学,这所卡塞尔大学也不错,奖学金这么高,足够承包她全部的学费和生活费,甚至还有剩下的。虽然不知道在那里学什么,但是有那么多什么哈佛耶鲁普林斯顿波士顿大学的终身教授,教学质量不可能太坏,而且就算差强人意,也至少能为养母多省一些钱。 打定主意后,她开始为面试做准备。 “等等,联系古德里安教授,怎么联系啊?”林小红忍不住纳闷,因为官网上的东西太少了,根本没有这位教授的联系方式,别说手机号了,连个电子邮件都没有——通常课题组的电子邮件不应该是公开的,方便学生和求职人员咨询吗? 后来她发现,联系方式已经存在手机联系人名单里了。 “这也太贴心了吧?”她忍不住感叹美国人真的思考得周全,但是那种诡异的不安感却萦绕在心头久久不能散去。 “没关系,是不是野鸡大学,去面试了不就知道了?”为了打消这种疑惑,她自言自语道。 第二章 野鸡大学的面试(上) 面试真的很离谱,真的... 首先,它和芝加哥大学的面试时间完全一样,明摆着逼迫人二选一。这种操作在国内也是有的,某些高等学府几乎是强迫他人二选一,故意把面试时间订得非常接近,可能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而面试地点却非非非非——常远。明面上是错开了,可是其实根本赶不过去。 虽说芝加哥大学的名声更大,最后看在丰厚的奖学金的份上,她还是非常犹豫地选择了卡塞尔学院这座名不见经传的学校。选择它的代价是,林小红要坐火车去南方一座城市,千里迢迢狼狈不堪,为了省钱直接在火车里睡了一晚,第二天头昏脑涨,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有点后悔了,谁知道这是个什么大学啊,就算不是野鸡大学,也不见得有多好,不然为什么从来没有听说过?但是为了据说每年美金的奖学金...只能期盼不要竹篮打水一场空,如果没有通过面试还浪费了来回的车票钱,那才亏死。 和她一同来参加面试的还有一些本地的学生,一个个打扮得非常精致,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而林小红只有一件四十块钱的衬衫和八十块钱的牛仔裤,打扮得勉强像个正经的求职者。难道这所学校招生是招有钱人?她不禁皱紧眉头,拉着一个漂亮的,穿着深蓝色裙子的女孩,小声问了一句。 “卡塞尔也给你们发送面试通知了?你们是不是也报了芝加哥大学?”她问。 “没有,我准备参加高考,估计能够上985。但是看到卡塞尔学院的招生面试通知之后,还是觉得来一趟比较好。”漂亮的女孩温柔地说。 哦,原来是学霸啊...林小红点点头。 “这边的同学你认识吗?”林小红又问。 “有的不认识,那几个都是我们一个中学的,差不多都是年级前十。”对方指着几个交头接耳的男女回答。 原来如此,他们要的是学霸——而我不仅是学霸,还是体育生,这把似乎很稳妥啊...她在心里想。可是仍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哪里不对劲一样...算了一时半会儿想不出来。她告诉自己别想太多,既然芝加哥大学和耶鲁大学都已经确定卡塞尔学院不是野鸡大学了,那么还担心什么?就算去了也不会被骗吧? 就在这时候,一个打扮得比她还要不正式,穿着t恤衫和运动裤的小子走了进来,头发乱糟糟的,面色憔悴黑眼圈浓郁,一看就知道一晚上没睡好整个人都没精神的。当他走进来的时候,周围很多人都认出了他,并且发出不屑的嗤笑声,似乎他在他们当中是笑料一般的存在。 这种嗤笑声让林小红觉得有些烦躁,好像这声音指桑骂槐,本质上在嘲笑她。她在中学已经因为没有爸爸和家里穷而被笑了六年了,总是过分敏感。 “你这是准备了一个晚上吗?大家都这么努力的吗?”为了将这个小子从尴尬的境地中拉出来,她忍不住问。 “哈哈,没有啦没有啦,也就是临时抱抱佛脚,我在全校成绩都是垫底的,来这儿就是给他们陪跑。”这个看上去怂了吧唧吊儿郎当的小子挠着鸡窝一样的头发,笑嘻嘻地说。只不过他笑得有点惨,而且很窘迫。 学生们一个一个进去,然后又一个一个垂头丧气地出啦,有的还在大骂这学校就是来耍人的。林小红坐在路明非前面,这小子隔着她和前面的蓝裙姑娘挤眉弄眼——虽说基本上是单方面的,让人不禁感到愈发烦躁。这个面试到底怎么了?难不成真的那么恶心人?她辛辛苦苦会不会白准备了? 蓝裙女孩本来想要把题透给后面的颓废小子的,可是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考官就叫了林小红的名字,还瞪了她一样,似乎警告考生结束后立刻离开考场,禁止交头接耳。那个女孩被吓了一跳,脸色苍白,狼狈地离开了。就是不知道她到底和那小子说了些什么... “没关系,有什么好紧张的?这又不是我第一次面试了。”林小红心想。 好几个学校都给她发来了面试的邀请,她也去参加了好几个,为了这些林小红好歹也准备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她虽然没有找到卡塞尔大学往年的面试经验,可是她有哈佛大学、纽约大学和芝加哥大学等好多学校的面试经验汇总啊!她知道一开始一定是介绍自己,或者为什么喜欢这所学校,还有对未来的规划等等...她的口语也通过反复听那几盘破磁带,努力练出一口纯正的美式发音。 然而第一题是:“你相信外星人吗?” 甚至还是用中文啊!亏得他当初准备口试的时候,雅思专门练了一口英伦腔,考托福又学了一口美国口音,结果在这里他们竟然派来两个中国考官(好吧,其实后来会发现,只有一个中国人,但另一个是日本人,林小红这样的小镇做题家自然是分不清的)?她该用英文回答吗? 这下可把林小红问傻了,怪不得前面排队的好几个人都沮丧地离开了呢!合着这帮家伙就真的这么搞幺蛾子吗?这是什么离谱学校啊?不会真的是野鸡大学吧?虽说林小红已经通过各种手段反复确认,卡塞尔学院真的不是野鸡大学,但是这种浓浓的,扑面而来的野鸡感究竟是什么鬼啊? “呃...这个...我也不知道啊...”林小红思索了半天,她之前不是学过一些天文知识吗?都尽可能拿出来用啊!为什么脑子转不动了呢?快点,争取多说一点,多博得一下考官的好感,让他们觉得你知识渊博!别这么傻愣愣的! 对了,当年看过的天文学纪录片呢?都赶紧想起来想起来啊...快点想起来啊!林小红拼命压榨自己脑子里仅剩的一点知识,而且还是过时的,“我对外星人也不了解,但是我知道地球人在努力地寻找——比如建立巨大的射电望远镜用于探测信号...还有人提议在西伯利亚的森林里砍掉一些树,形成一个巨大的三角形...美国发射的旅行者号携带的金名片和金唱片,如果被外星人捕获它们就能知道关于地球的信息...是两艘飞船吧?好像早就过了海王星了,拍了不少照片,也不知道它们现在有没有离开太阳系。” 说到这里,林小红竟然莫名觉得有些伤感,只要想到宇宙如此之大,她就感觉自己非常渺小,像一粒尘埃一样微不足道,“感觉都是好几十年前的事了呢,已经走了这么远...谁知道还要再过几百年才能被外星人发现啊。”她低声说。 突然,她意识到自己跑题了,有些紧张地抬起头看两位年轻的考官,然后惊恐地想起自己从一开始就忘记和考官对视!不好,这是要扣分的啊!外国人就喜欢直视别人的眼睛!自己这样一直低着头,会让人觉得不真诚的!她努力想要直视眼前的年轻人,可是眼睛却不受控制地向某个方向偏移...她低着头独自一人太久了,真的不习惯和别人直视啊! 可是那个女考官只是露出一丝赞许的微笑,“那么你认为存在外星人吗?”她又问。林小红不知道对方的意思,还以为自己是偏题了,刚刚说了那么多全是废话,因此她不得不重新将问题提出一遍。 这下完球了,林小红感叹道。 “呃...应该有吧。”她犹豫了很长时间,最终结结巴巴地说。她感到自己太差劲了,就不能想出一个合理的理由吗?她注意到两位考官仍然虎视眈眈地看着她,像是期待她还能说出些什么理由。 可是她有什么理由吗?她对于天文并不那么了解啊....“毕竟,太阳只是一个普通的黄矮星,而和太阳一样,和比它还小...还要长寿的恒星还有很多...光是银河系就有四条悬臂,还有银河系外,比如大小麦哲伦星云,仙女座大星云...还有无数的更加遥远的星系...在这样浩瀚的宇宙中,地球只是一颗不起眼的尘埃,还有其他许许多多这样的尘埃,为什么不能有其他的智慧生命存在呢?为什么我们必须是独一无二的呢!我们凭什么如此自负呢?” 这些问题,她似乎也真的曾经思考过,知识不敢思考太深,否则会发疯的。 她看了一眼那位女考官,对方在微笑,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只是我们还没有发现而已,也许他们比我们还要落后,还没有开始探索太空;也许他们离我们有足足数亿,甚至数十亿光年...这时间实在是太长了,现代智人的历史最多也只有几万年...也许等他们的信息到达地球的时候,他们的太阳已经熄灭,他们的文明在新星爆炸中消亡,我们永远也见不到彼此!”林小红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竟然一口气讲出这么多。 当她深吸一口气时,突然发现自己哭了。 不好不好,好端端地怎么哭起来了,她会被考官笑话的!这场面试迟早会被自己的愚蠢搞完蛋!不知所措,手忙脚乱之间,她有些尴尬地擦拭着自己的眼泪,“对不起,我...呃...有迎风流泪的毛病...”她有些狼狈地解释道。 “没有关系。”女考官微小着为她递上纸巾,“我认为你回答得很好,这么说,你认为外星人存在咯。” “呃...是啊...”难道刚才的理由还不够充分?好吧,确实不够,可是她也拿不出证明外星人存在的证据啊!要是她能拿出来,那就可以直接去nasa上班了好不好?“我是说,我拿不出合理的证据...一切都只是个人猜测而已。毕竟宇宙这么大,要是没有其他人,那就太孤独了。” “没关系,我们也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想象一下总归是好的。”男考官一直在写写画画,此时抬起头来微笑着对她说。 “谁知道呢,也许外星人并不遥远,也许他们就藏在我们中间。或许他们是作为攻陷地球的前锋和间谍,也有可能他们失去家园,流离失所,作为同族的最后一员,行走在我们的世界,将他乡当做故乡?就像超人一样,长得和地球人一模一样,用一副黑框眼镜就骗过了全世界?”林小红也有些紧张地笑了笑,这段话脱口而出。超人的电影是在两三年前上映的,那个高大的,笑容和煦的超人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那是她第一次和唯一一次去电影院。 天哪,她真是逊爆了,竟然在这样正式的面试上聊电影?林小红刚说完就后悔了,直骂自己没水平。 “你也看过《超人归来》?”女考官笑了。 “呃...是啊,同学聚会。”林小红有些紧张地笑了,“当然我对超人了解得不多啦,只看过一部电影...还有一些呃...观影前背景知识。”她不知道考官的意图,但她根据考雅思的经验,知道国外的考官就喜欢闲聊,扯着扯着就会向自己喜欢的方向去。 完蛋,要是女考官问她喜不喜欢dc,那她可就答不上话来了。 “那你觉得超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女考官又问。 “好人啊!”林小红想也不想,然后意识到自己不能就这样回答,实在是太简单了,美国人是讲究严密的逻辑的,“他很强大,并且用自己力量去做好事,还不求回报...他那么厉害,明明可以为自己弄到更多好处...” 好吧,这样的回答就很糟糕——怎么能用自己俗套的观点套用在超人身上呢!“我感觉我没有超人那么高尚,他简直是一个圣人!他无偿的付出,他不求回报...哪怕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对他充满恶意的人,哪怕他不得不保守自己的秘密,甚至不能和自己的儿子爱人相认...他不属于这个世界,却仍然爱着这个世界——或许是因为地球是他唯一的家了吧?他的故乡早就不复存在了,但是地球接纳了他,肯特夫妇接纳了他...就算别人用怀疑甚至仇恨的目光看着他,他却仍然把自己当做这个星球的孩子。” “那他听上去很孤独呢...是吧?”女考官说。 “是啊,他一定很孤独。”我也表示赞同,“要是有蝙蝠侠和正义联盟在就好了——只可惜他们最终没有出电影。”我半开玩笑地说。我对正义联盟的了解,仅限于超人系列的动画片,而且其实没看过几集。 “是啊...蝙蝠侠和超人是全世界最佳搭档呢!”女考官也附和道。 “提到正义联盟,那么引出第二个问题,你相信超能力吗?”女考官又问。 啥(⊙_⊙)? 第三章 野鸡大学的面试(下) 这一下问得林小红一脸懵逼,小时候她当然相信过这些,每个孩子都曾经相信过魔法,可是等到长大了,就不再相信了。见鬼,如果说上一道题是为了考验天文学知识,那么这道题是什么?对科学的信仰?或者说她真的因为不小心聊到《超人归来》,带偏了话题? 完了完了,这明明就是给自己挖坑啊,为什么要提超人和正义联盟啊,你明明没有看过多少电影和动画片!她真的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就不该这么多嘴的。该死的该死的,之前所有的准备都泡汤了,卡塞尔学院这是哪门子野鸡面试啊,问这么多稀奇古怪的问题,她简直有点想要摔桌子出门放弃面试的冲动。 可是都到了这个份上了,还有什么办法?她总不能真的说自己不会,然后摔桌子出去吧?如果真的这么做了,她大概就完蛋啦,而且指不定自己还会因为“人品问题”而被其他大学拒收。 于是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说下去了。 “呃,这取决于‘超能力’的定义了,”林小红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想尽办法搜刮自己脑子里稀奇古怪的知识,“人类的基因是非常复杂的,总会产生一些落在正态分布之外的个体——比如人类的平均智商是100,如果有一个人智商高达150...好吧,这种人在历史上可能还不少...别人走一步他能想三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在外人看来有如神助,那算不算超能力呢?大概是算的...” 好像她之前还真的看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那本书叫什么来着?《100个世界未解之谜》? “再比如,超过18岁之后,人类的听力就会退化,成年人听不见18 khz以上的声音,可是孩子却能听见——所以据说成人用品店会播放这种噪音,用来驱赶未成年人。”林小红说着说着,觉得自己又逐渐有自信了,“但凡事有例外,有些人即使成年之后,也保留了敏锐的听力——这种人也算是超能力者吧!听说有些间谍机构会专门招这种人。” 这好像是哪本她看过的侦探小说上的内容,名字已经记不清了,好像叫“小虎队”? 她注意到那个年轻的男考官点了点头。 “再比如,人类的眼球其实只能区分三种颜色对,黑白,红绿,黄蓝;可是世界上有非常少数的人,他们的眼球中有更多种类的感光细胞,能够区分四种颜色对——这在进化上并不奇怪,听说有的虾类有十几种感光细胞——当然我也无法描述他们看见的世界,就像红绿色盲无法理解正常人看见的世界。” 谢天谢地,她读了不少百科全书什么的,这时候竟然用得上。 林小红觉得这些举例还是差了点意思,然后想了想,又说,“还有更加罕见的情况,有些人是天生感觉不到痛觉的,据说是染色体缺失导致的疾病...这其实很危险啊,因为如果感觉不到痛,受伤生病了自己都不知道。”这还是她在地摊上的“世界未解之谜”中看见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但是您知道,肌肉最多上可以释放的能量,是实际的8倍——也就是说人类的力量本来是很大的,但是由于存在痛觉,机体自动保护,因此力量变小了。如果不能感觉到疼痛,力气就会变大许多。这也是很多体育兴奋剂的原理,您知道我之前是省队的武术冠军,重大的比赛都需要尿检以防有人作弊的。”外国大学喜欢体育生,所以应该这么说,林小红暗自大小算盘。 “想想如果一个人天生不能感受到痛觉,他的力气该比别人大多少啊,可不是跑得比别人快,拳头比别人有力吗?这大概也算超能力吧?”林小红总结道。 女考官面露惊喜之色,然后两位考官互相对视了一眼,赞赏地点点头。 “当然咯,我觉得像正义联盟那种级别的超能力有点牵强了,漫画里的科学根本不靠谱——你说有生物光合作用我相信,但超人那种级别的力气需要多少太阳能啊,除非你说他在体内进行核聚变...闪电侠也太夸张了,你说他能短暂影响时间的流速或许有可能,但一口气绕地球跑好几圈,还能跑到过去和未来就太夸张了——还是能量不守恒的问题...”坏了,万一对方要是dc粉,继续讨论下去就危险了啊! “漫画确实有些夸张了。”女考官也微笑说。 “相比之下,我认为美国队长那种级别的超能力或许真的可以出现——我还是不希望它出现的,毕竟人体实验室非常不道德的,谁知道要让多少人当小白鼠啊!”林小红又补充道,但是她其实对美国队长一无所知,最多听到过名字而已,倒是在街头见到过不少钢铁侠电影的海报——虽然也并没有去看过。 她真的不知道这样举例是否合适,毕竟她知道的也就这么点,要是人家真的是dc粉,而且还和她聊稍微冷门一点的超级英雄,她可就要完蛋啦! 男考官点点头,所幸没有继续在超能力上聊下去,而是整理了以下自己写下的东西,问出第三个问题,“非常好,下一题,你觉得人类生存的基础是唯心的,精神和灵魂的,还是唯物的,物质和肉体的?”他问。这个问题又是稳定发挥,一如既往地离谱。 “当然是唯物的!”林小红想也不想就回答,“物质是一切的基础!” 然后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这个回答可能不是对方想要的:中国人几乎都是唯物主义者,可是外国人是信仰上帝存在的啊!中国人坚信世界上没有神,一切都是由物质组成的,思维是物质的衍生物,以物质为基础,宇宙在大爆炸中诞生,所有生物是通过自然选择进化到现在的。 可是外国人那边,听说他们至今仍然有一门课叫做“智慧设计”,与“进化论”相对,相信世界是神明创造的——两门课二选一,上课的人还更多!林小红至今都不知道,为什么美国能有这种神奇课程和神奇生物,竟然仍然认为神明存在,而且听说他们还有至少10万人相信地球是平的...都是读了那么多年书,他们怎么就这么“优秀”? 完了完了,这样的回答虽然是正确的,但怕不是要惹恼人家了!别看考官都是中国人长相,可其实人家大概率都是美国生美国养,只顶着一张中国人的皮,万一你说上帝不存在,被人家说是亵渎神明怎么办?这下可得罪人了!他们想要得到的不是正确答案,而是他们想要的答案啊! “呃...其实我也不那么确定啦...”她赶紧狼狈地为自己找补,“反正我从小到大都受到的是唯物主义教育,我也没见过魔法或者什么神仙...所以我的世界观当然是唯物的。” “但是如果你要说世界上真的有一个神仙,或者有很多神仙——我也不知道有多少吧...没人能证实也没人能证伪,是吧?没有人见过他们的存在,却也不能证明他们不存在...这就像...呃...这就像...让我怎么说呢...”林小红急得抓耳挠腮。 突然她灵机一动,“这就好像研究一辆行驶的汽车,你既不需要学量子力学也不用学相对论,你只需要学经典力学就行了...会不会相对论或者量子力学和你没关系!目前人类的存在,唯物主义的理论就够用了,我们还没有到和“神明”级别的存在打交道的程度,什么唯心不唯心其实并不重要...我不知道自己的比喻是否恰当...”她有些尴尬地说。 这完全是违背她真实意思的,她从来都不相信神明存在,毕竟如果你想要改变这个世界,那么就只能靠双手而不是祷告;如果你想要获得你梦寐以求的东西,只能在现世获得,不要寄希望于虚无缥缈的天堂或者来世。她糟糕的一生中从来没有奇迹发生,从来没有神明垂怜,反正她是啥都不信的。 对方又只是沉默地点头,也不知道是否对她的回答满意。 “当然,如果鬼神和魔法...或者不管什么离奇的,和唯心主义相关的东西真的存在的话,我觉得最好还是敬而远之,把问题抛给专业人士?我是说,就像那些学过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人?”林小红结结巴巴地回答。她承认,她小时候还是相信过魔法和奇迹的...但是要知道,在英文中religious和superstitious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汇,美国人是前者,中国人至多是后者。 男考官皱紧眉头,“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就是专业人士呢?如果现在就要让你去处理鬼怪和魔法呢?”他问。显然,林小红刚才试图逃避的就是这个话题,她之前认为世界是唯物的还是唯心的和她无关,那么就刻意把神明啊、鬼怪啊之类的东西跳过了,相当于没有回答。于是现在他不依不饶,非要让她给个说法。 林小红这下傻眼了,啥意思?您老让我去捉鬼?我又不是道士,我干嘛要面对这些鬼鬼神神的东西?她和男考官大眼瞪小眼,过了半天才回答一句,“我没有道士证,我啥都不懂,”她咽了一口唾沫,“但是如果他们害人的话,我觉得我会去救人。” 男考官和女考官似乎对此比较满意,对她微笑着点了点头,“很好,今天的面试到此结束,感谢您对卡塞尔学院的兴趣,面试结果会很快通知您。”漂亮的女考官用标准的职业微笑对她说。 然后她被恍恍惚惚请出了考场,她觉得自己一定出尽了洋相。 “哎哎哎,问了些什么问题啊?”她刚刚出来,就看见门外等着的最后一个傻小子对她招手,看来刚才那个和他关系好的漂亮女生最终也没有告诉他任何有用的东西。 林小红本来还沉浸在离谱的面试问题中,突兀地被他吓了一跳,然后紧接着就是一阵尴尬。 我说老弟难道你不知道这种面试是绝对不能把试题透露给还没有考试的学生的吗?你是从来没有参加过面试吗?你这么问我,是想让我也被取消考试资格咱们两个一起完蛋吗?你自己是垫背的就不要拉别人垫背好不好?林小红的脑子里愤怒地嚷嚷着,恨不得当场把这家伙的嘴用抹布堵上。 但是看这个傻啦吧唧的小子一脸真诚的样子,她确信这家伙应该不是有意害人——他大概率就是单纯的缺心眼,或者缺乏经验。 “这位同学,这问题你都敢问吗?这是可作弊...”林小红刚刚想要批评他一顿,劝他下次长点心,他这样的行为非常危险,容易遇到大麻烦...就被男考官打断了。 “路明非!”他高呼最后一个名字。 最后一个倒霉的,陪跑的打酱油小子猛地从座椅上跳了起来,“啊,是我,是我!” “你加油吧,不论他们问什么离谱问题,都不要坏了定力,保持良好心态,外国人看的是素质。”林小红在和他擦肩而过的时候,用怜悯的目光看着他,同时为他打气。 也不知道这所离谱的卡塞尔大学到底是搞什么鬼,外国学校不用英语面试就算了,还没有问“你为什么选择我们学校”,“你对大学生活有什么规划”,或者“你有什么兴趣”,“你喜欢什么运动”之类的标准问题,问得全都是一些离谱又离谱的奇怪问题,还扯上什么外星人超能力了,你说说这叫什么玩意儿? 她在报亭买了一张电话卡,用街边的座机给她妈打了个电话,“妈,我这边面试结束了,”她看了一眼自己已经带了6年的旧手表,估算了一下坐火车的时间,“我今天下午就坐火车回来,明天凌晨大概就到家了。” “考试怎么样啊?” “老妈别担心,一切都好,就是竞争比较激烈,最后看面试成绩吧。”林小红张口说瞎话道,虽然她已经有自己不会过的预感了。 没关系,国外大学上不起,总归在国内还能读个985或者211。她这样对自己说,你很优秀,优秀的人总归是有出路的。 第四章 卡塞尔魔法学院(上) 万万没想到,当林小红发现家里钱没法供她出国,对国外学校心灰意冷,打定主意参加高考时,却意外收到了卡塞尔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就连机票和火车票都为她订好了。他们还许诺了她每年3.6万美元的奖学金,相当于学费和住宿费全免,抵了生活费可能还有剩余,这样一来不仅能节省不少钱,还有赚的。 并且,如果成绩足够好,还有可能申请额外2万美元的校长奖学金。 这可把林苗乐坏了,欢天喜地地告诉所有人自己的女儿有出息了,要到美国读书了,还能拿全额奖学金! 只是林小红心中还有一些疑虑,因为这所名为卡塞尔的大学真的很可疑——在网上除了它的官网,几乎找不到任何信息,就连往年面试经验、学生评价、校园生活等一概没有!它的官网信息也少得可怜,连专业都吝惜于介绍...这让林小红怎么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涯啊! 就连考官都是两张中国面孔,怎么看都像一所野鸡大学。 但是考虑到这所大学有芝加哥大学为它背书...这总不可能是野鸡大学吧?或许是那种什么贵族学校?但是像她这样的穷妞,怎么会有贵族学校愿意录取她,还白给她奖学金?她虽然明知这都是真的,可是仍然产生了一种诡异的不真实感。 但是她还是那么稀里糊涂地去了。学校为她购买机票,落在芝加哥国际机场,然后转到芝加哥火车站,然后乘1000次快车前往卡塞尔学院。在中途发生了一些小意外,她只有一个破旧的行李箱(养母想要给她买一个新的,但是她拒绝了,母亲本来就身体不好,在外面扫地工资也不高,她不能当母亲的累赘),剩下的东西都背在大麻袋里——麻袋里有一床被褥和枕头,和两大罐咸菜,鼓鼓囊囊的。 于是她被当成了乞丐,差点被逐出火车站——还好看过她的车票后,将她放了进去。 然后进去才发现,这1000列车由于是支线列车,因此并不在列车时刻表上...根据员工说,这趟列车是不定期的,它出现的前提是火车站有足够多的学生。“天哪,这要我等多久?”林小红忍不住抱怨道。按理说此时她应该去外面找旅馆,可是谁知道什么时候列车就来了?而且旅馆也很贵好不好? 然后她等了整整两天时间,才跟着一群回学校的学长狼狈地来登上这趟列车。她好几天都睡在火车站的长椅上,好几次如果不是出示了火车票,就要被保安当做流浪汉驱赶了,几天下来没有睡几个安稳觉,全身脏兮兮的,头发也变得非常油腻。 “为什么等这么长时间,你们没有时刻表吗?”在检票的时候,她忍不住问。 “没办法,你的优先级是c,就是要等。”那个让人莫名感到不安的检票员工一边吹着泡泡糖,一边满不在乎地说,“学校就那么多人,发车次数少才经济嘛,不然校董会的人又要抱怨花钱太多。” 好吧,人在异国他乡,不得不低头。 然后她就见到了一位名叫苏茜的学长,负责为她做入学指导。 “你需要喝点什么吗?”苏茜是一个漂亮又温柔的大姐姐,一身笔挺的墨绿色小西装,看上去非常雅致,富有欧洲贵族情调。 相比之下林小红则灰头土脸——她总是灰头土脸,穿别人家孩子不穿的衣服,什么都是一副破旧到快要破洞的样子。唯一两件新衣服,一条180块钱的裙子和一件200块钱的风衣,是她为数不多能算作体面的衣服——老妈坚持说到了大学,需要那么一两件体面的装扮,但是她在路上肯定是舍不得穿的。 这辆列车也很豪华,装饰都是古典风格的,还有墙纸,桌子和窗棂似乎都是实木的,而且摸着座椅的手感,怕不是真皮的吧?总而言之到处都透露着那种贵族的昂贵且傲慢的感觉,让丑小鸭一样的林小红感到格格不入。 她觉得,来卡塞尔学院或许是一种错误,她不属于这里。 “呃,给我一杯白开水吧...自来水也行。”她有些尴尬地说。 但是苏茜学长却给她端来了一杯热巧克力,还为她带来了一身看起来就很高档的校服,“喝点饮料吧,待会儿你可能会紧张。”她温和地笑着说。 “学姐,入学应该有考试吧?”林小红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了解这所学校...倒不是说她特别期待自己的留学生涯吧,而是既来之则安之,总要为大学四年做计划。 “嗯,是的,我们称为3e考试,大概就在一周之后,不通过考试就不能录取,奖学金也不能生效。”苏茜微笑着说。 “那学姐,难吗?需要我复习什么东西吗?”林小红又问,她一直是不怕考试的,毕竟小镇做题家就是形容她这种人的,“是不是和sat差不多?” “不需要任何复习,只要参加考试就行了,我们要看的是综合实力。对了,签一下保密协议,然后才能进行接下来的辅导环节。”苏茜说。 说着,她还掏出一份文件,林小红低头一看,注意到一部分是英文写的,另一部分不知道是法语还是意大利语,或者是传说中的拉丁语写的,她只能尝试阅读其中部分... “不是,为什么会提到什么意外死亡赔偿?真的有人死在校园里吗?”林小红忍不住问,她简直怀疑自己没看懂...是像实验室爆炸之类的事故吗?或者是期末复习强度太高猝死?又或者是失恋抑郁跳楼自杀?好吧,外国大学嘛,还是很严谨的。 “是的,意外总是有发生的概率,你不知道它和明天谁先来临。”苏茜沉重地说。 “高校学生压力很大,跳楼的自杀的,期末复习xd过量死的...每年肯定都有。”看见林小红惊恐的目光,她补充了一句,“虽然在我们这里是不允许xd的,学院是严格的清教徒,所以禁毒。” 所以果然如此啊...林小红听说他们学院禁毒,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要知道黄赌毒不分家,如果不小心在国外沾染了毒瘾,这辈子可就完蛋啦。好的校园氛围对于学习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这一点母亲林苗自然不知道,她也不打算给母亲说,害怕她老人家担心。 于是林小红就稀里糊涂地签字了。 收起文件后,苏茜学姐开始介绍卡塞尔大学:“作为一家在美国教育部注册的正规大学,卡塞尔学院一直致力于向有特殊才华的学生提供高质量教育,并且提供工作。我们本科的正常学制是四年,硕士三年,博士三年。我校是古典的封闭式教育,所有学生必须住校。结业时,我们会颁发给你正式的学位证书,但很遗憾,本校的学位证书可能不能帮你在其他大学找到对应的专业,所以想要深造,只能选择在本校就读。” 这是哪门子操作,大学就算学的具体不一样,好歹文学是文学,数学是数学,化学是化学吧?就算北大的应用化学是放射化学,你去了别的学校读研不也能继续学别的应用化学吗? 林小红忍不住半开玩笑地问,“这所学校的专业有什么特别的?不会是那种特别偏门的吧?难不成是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谁知,苏茜学姐竟然没有笑,而是一脸严肃地点点头,“没错,你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这么理解,卡塞尔大学在某种意义上,确实可以称为一所魔法学校。” 林小红愣住了,不知道怎么回答,她可怜的小脑瓜根本分不清学姐到底是不是在开玩笑,最终才傻了吧唧地问了一句,“我十一岁的时候你们怎么没有用猫头鹰给我寄信?” 好吧,在十岁之前,林小红还真的相信过魔法,但那是养父母离婚前的事了。从那以后,她再也不相信魔法和奇迹。 “因为我们的‘魔法’觉醒通常是在成年后?”苏茜勉强地笑了笑。 林小红觉得自己需要喝一口饮料冷静一下,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学姐的玩笑,于是只能接着说下去。“所以我们在学校学习魔法,然后呢?怎么找工作?我们有相当于魔法部的机构吗?或者说我们被送到‘麻瓜’世界充当‘巫师’的间谍?”她忍不住问,“都是些什么工作,难不成是抓黑巫师?或者处理神奇生物造成的危机,确保麻瓜不知道魔法的存在?” 平心而论,她真的有点希望魔法是真实存在的...她的生活一直都很艰难,她盼望真的有奇迹出现。 “虽然只是一个近似的类比,但你说得...八九不离十。”苏茜点点头。 突然,她想起了招生面试时奇怪的问题,“难不成你们真的是魔法学校?怪不得面试的时候竟然问出‘是否相信超能力’和‘唯物与唯心’之类的问题呢!” 她这下有点慌神了,忍不住问,“学姐,您可要说实话啊,我们学校到底研究的是个什么玩意儿?是不是还有魔药学,炼金化学之类的课程,不会还要学习如何骑扫帚吧?” “魔药学和骑扫帚是没有的,但确实有炼金化学,还有炼金机械...”苏茜说,“《哈利·波特》只是一个比喻而已,我们学校和霍格沃茨还是不完全一样的...所谓‘魔法’我们这里被称为‘言灵’,也不是随心所欲,想上天就上天的...相比之下更像是超能力!你看过《x战警》吗?” “只在英文课上放过一半?我只记得一个做轮椅的老光头了...”林小红有些心虚地说。她现在脑子非常混乱,几乎无法提取任何信息,什么魔法超能力,如同一枚地雷一样炸了她个七荤八素,整个人都是懵的。 “你看过一点就行,我们学校其实更像是《x战警》,学生与其说是有魔法,不如说是有超能力。二者的不同在于,魔法可以有许多中功能,而超能力只有一方面的加强。”苏茜这样解释道。 卧槽这都是什么奇葩学院啊,我是怎么被骗进来的?林小红心里一万个草泥马奔腾,恨不得当场就从车窗跳出去——但是她还是忍住了,跳火车是会出人命的。 她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问:“我没有超能力,现在遁还来得及吗?” “现在没有超能力没有关系,以后可以有。”苏茜安慰道。 林小红感觉自己大概真的要被骗了,这都是什么和什么啊?这世界上哪里有这么不靠谱的学校? 她有些哀怨地说:“我没打算来超能力学院,我只想来美国读书不行吗?我现在有点后悔自己没去芝加哥大学了怎么办?” “这也不是不行,我们是芝加哥大学的联谊学院,如果你中途反悔确实能够把你塞到芝加哥大学,”苏茜露出一个理解和同情的笑容,然后话题一转,“不过你已经签了保密协议,那么我之前和你讲的魔法,还有超能力就不能外传,否则所有的超能力者都将不再安全。” “我好想有点理解...”是哪部电影来着,好想人类试图杀光所有超能力者?她能够理解这种担忧,“我不会告诉别人,我保证!” “保证对于秘党而言还不够,通常我们的标准是洗脑,让你忘掉一切。” 林小红愣住了,这个词听上去超级可怕好不好!她只在某些阴谋论和非常黑暗的谍战片里听说过,具体流程据说非常可怕,被洗脑后人就变成傻子或者傀儡了。 “洗...洗脑?”她颤颤巍巍地问了一句,面色惨白。 苏茜点点头,“这项技术目前不是非常成熟,所以风险还是有的。如果不是非常必要,我不建议你选择洗脑然后去芝加哥,这可能会对你的记忆和逻辑能力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你这么聪明的女孩,要是变傻了可就不好了。”她用一种惋惜的口吻说。 这是赤果果的威胁好不好? 她绞尽脑汁地试图回忆,自己是怎么被骗来美国的?都怪那些稀奇古怪的亲戚和鸡汤文,让人总觉得国外的月亮如此之圆!她在中国虽然学校没那么好排名没那么高,就算被骗到野鸡大学也最多浪费一年生命,这到了国外可是要命啊!她现在回家还来得及吗? “这...这不是玩笑吧?”她的声音颤抖,因为现在,原本和蔼的苏茜学姐眼中似乎闪烁着什么邪恶的光芒,巨大的恐惧漫上心头,让她无法抑制地瑟瑟发抖,好像下一秒她就会被解剖一样! 第五章 卡塞尔魔法学院(下) “你去芝加哥大学也不划算,你想想,芝加哥大学的学费可是卡塞尔学院的三倍,奖学金给得却少...如果入学时的信息录入没有错误的话,你的家境应该上不了芝加哥大学吧?”邪恶的苏茜学姐如同恶魔一般在耳边低语,每一句都说在了她的心坎上。 “如果你现在回国,那就只能复读一年...可是别忘了,这一年一考雅思托福,考sat,再加上报名费,把家里的积蓄都花光了吧?你觉得你的母亲还有钱让你再复读一年吗?就算她愿意再供你,你能安心画她的钱吗?你知道自己不能...”苏茜循循善诱道,虽然林小红没有注意到她快速瞄了一眼掌心的小纸条。 她都说对了。 “所以,如果你现在离开的话,回国就只能找厂子打螺丝钉挣钱养家了,你养母已经没钱养你了,她快要退休了,退休金都不够自己花。” 真是见鬼,这所学校怎么什么都知道,甚至连她心里最大的恐惧都一清二楚? 林小红的身体已经完全僵硬,但是苏茜却仍然继续说下去,“你真的甘心如此吗?你可是全年级最优秀的女孩子,成绩够上清华北大,真的甘心中学毕业就去打工吗?你当然不甘心,你一心想要改变命运,翻身做人上人的!” “而卡塞尔学院能够满足你所有的幻想,你为什么要拒绝?你难道不想看看真实的世界吗?或者你站在大门口,驻足不前,然后转身离开?”在林小红没注意的时候,苏茜又看了一眼提示纸条。 “你之前的理想是学生物化学,然后在美国制药大公司的中国分部工作挣钱是不是?你相当科学家,你想搞科研,这就是你面对真理的态度吗?”她质问道,咄咄逼人。 林小红低头不语,她完全被拿捏了。 等等! 她突然抬起头,意识到自己被稀里糊涂带跑偏了,她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 “学姐有超能力吗?给我表演一个?我这辈子可都没见过超能力,万一你在骗我怎么办?”林小红忍不住问。 毕竟眼见为实,让学姐在这里和她吹牛终究是不可信的——万一列车一到站,这位学姐突然拍一下她的肩膀,告诉她这是一个祖传恶作剧,所有进学校的人都会被戏弄一次,怎么办?那她岂不是糗大发了? 苏茜点点头,似乎早就意识到会有人这么说了,“就知道你不相信,所以才让我来给你入学指导。在学校里我们不能动用超能力,但是现在还没有到‘戒律’的范畴。” 说着,在林小红好奇的目光下,苏茜掏出了一叠硬币,像一个魔术师一样排在桌子上,用玄奥的语气说了一句,“看好了!” 下一刻,苏茜整个人都变了...林小红说不清楚一样,她只是感觉毛骨悚然,好像这个恬静优雅的女生突然化身一个凶残的杀手。当她抬起头,林小红看见她金黄色的眼瞳,整个人都呆住了...当她们的对视终止时,林小红才发现自己已经浑身冷汗,心脏因恐惧而狂跳。 她听见苏茜似乎吟唱了什么不明咒语,但是她无法听懂那种古奥的语言。 林小红没有与猛兽对视过,她唯一一次去动物园只去看了熊猫和猴子,但是她猜测,那大概就是和老虎对视的感觉吧?她将目光转向桌上的硬币——此时它们已经不在桌上了,而是悬浮在距离桌子两英寸的半空中。林小红揉揉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 她甚至伸出手,拨弄悬浮在半空中的硬币,看着它们反重力地在她的掌心旋转,“它们真的飘起来了!”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露出惊喜的表情——魔法和超能力是真正存在的!她童年的幻想竟然能变成现实! 她的世界观被更新了。 苏茜对此只是笑了笑,然后她的手在虚空中划了一个圆圈,那些硬币也漂浮起来,在空中组成一个圆圈的形状。然后她对着其中一枚硬币一指,它立刻高速飞了出去,像是一枚子弹,光是劲风就划得林小红脸颊生疼。 “啊——”她下意识地惊呼起来,禁闭双眼,生怕那枚硬币洞穿她的脑壳。过了不知道多久,她才敢睁开眼睛,那枚硬币并没有击中她,而是从她身边划过,钉在了后面的墙壁中。 林小红靠近时发现,这枚硬币已经深深地嵌入了车厢木质的墙壁中。 “这,这也太厉害了吧?”林小红尝试着从缝隙中艰难地拔出那枚硬币,此时硬币的边缘已经因为碰撞而略微变形。她看了看硬币,再看了看苏茜,整个人脑子都过载了,过了大概十分钟才缓过神来,她张开嘴,发出一声惊叹,许久合不拢嘴,好像下巴脱臼了一样。 “这是我的言灵‘剑御’,我能操控金属。相传一些强大的混血种能比我更加灵活地使用这种言灵,操纵数把飞剑——你知道仙侠里有一招超级经典的‘万剑归宗’吧?”苏茜解释道。她的眼睛不再泛着金光,又变回那个干练且优雅的学姐。 “能御剑飞行吗?”林小红傻愣愣地问。 “很难,毕竟人体的重量太大了,但并非不可能。”苏茜耸耸肩。 “合着那些仙侠故事还是真的,那些‘仙人’其实是学姐这样的超能力者?”林小红好奇地问。 她之前看过一些修仙文,听说过一点皮毛,但是御剑飞行的镜头还是蛮经典的,这下她的视野完全打开了,合着这些传说中的东西真的有可能存在? “真的存在修仙门派这种东西吗?你们卡塞尔算个...国际修仙门派吗?” “可以这么说吧,一切并非毫无根据。” “那我为什么没有超能力?”林小红问。 她活了这么多年,不也是个平凡人吗?她既不能喷火,也不会隐身,也不会飞。但是眼前的苏茜学姐却是切切实实有超能力的。她不太相信刚才她亲眼看见硬币漂浮起来是假的,现在她回头,还能看见墙壁上被硬币砸出来的痕迹呢! “这和血统有关。”苏茜解释道,“根据目前的评级,你的血统在c级,但是看你和我对视时眼瞳的颜色,我觉得你能评到c+或b-...” “我的眼睛和学姐一样变色了?”林小红不解地问,她注意过,在使用超能力时,苏茜学姐的眼睛变成了金黄色——难道是传说中的法力? 苏茜点点头,“黄金瞳的亮度是血统浓度的象征。通常拥有‘言灵’也就是超能力的边界是b级,以下的血统不足以支持言灵使用,或者只有一些相当低阶的言灵。” “所以我大概率只是普通人?”林小红有些失望。 得了,她还指望自己能觉醒什么酷炫的超能力呢,比如喷火、瞬移、隐身或者读心术之类的,战斗中用五光十色的能量和敌人对轰。 “不,你当然不是普通人,你的血统已经给你带来了很多——比如你又是体育生又是竞赛生,学习训练两不误,你觉得体育生里有多少和你一样聪明的,竞赛生里又有几个有你的身体素质的?”苏茜这样安慰道。 “所以我像是一个矮化版的美国队长,虽然没有超能力,但是存在全属性提升?”林小红明白了。想想也是,她在学生中确实能够算作非常优秀的了... 只是她以前从来不这么觉得,因为她家穷,她是被领养的,她一直觉得自己矮别人一头,所以更加努力是理所应当的。 “是的,虽然你的血统不算非常高,但是出于环境的压力,已经处于觉醒状态。自从你中学为学校拿下武术省冠军时,卡塞尔学院就已经注意到你——你之所以能够击败远比你高大和有经验的对手,是因为你不但有混血种增强的体能,更是在战斗中短暂点亮黄金瞳——你和我对视过了,对吗?你能感受到那种恐惧。” “所以那人是被我吓傻的?好没成就感...”林小红撇撇嘴。 她曾经还真的以为是自己的勇气和技巧战胜了那么多比她更加健壮有经验,甚至带了武器的敌人...这么说她还算是作弊了?开挂了?胜之不武了?原来她的优秀是假的吗? “学校对想你这样不受控觉醒的混血种一直秉持着观察的态度,并且尽可能招到学校里来——想想,如果你去当运动员,那岂不是对普通人来说太不公平了?如果你一个100米跑出个8.9秒,非要被送到研究所解剖不可!” “是哦...”林小红点点头,想象自己被一群邪恶的家伙捉住,试图通过克隆她或者注射含有她的基因的药物批量制造超级士兵,然后发动邪恶的战争,推翻政府什么的...打住,脑洞太大! “当然我也没想着要当运动员,只是体育生有补贴而已,我读书要花钱的。” “既然我已经提到血统和超能力,我有必要提我们力量的来源...”苏茜点点头,看来林小红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现在已经差不多上道了,然后聊起另一个,似乎更加重要的方面。 她拉开了身后的卷轴。 “所以我们都是‘龙的传人’?”在最初的震撼过后(那只是一张画,可是上面挂满骸骨的黑色巨龙却差点吓得她心脏都要停止了,它的威严仿佛突破了次元壁,直接作用在她身上),她忍不住问。 “是的,我们的力量来源于龙族的血统。” “这...不是开玩笑吧...”林小红有些紧张,此时她的热巧克力已经见底了,“合着我们都是蜥蜴人不成?我寻思着我也没长出鳞片或者尾巴什么的啊...我知道许仙x蛇...啊不是许仙与白娘子的故事,但是搞这么一头大蜥蜴,也太吓人了吧?而且没有生殖隔离吗?” 天哪,她在说荤段子吗?林小红觉得自己蠢爆了。 “这一点,你在学《龙族谱系学》和《龙族生物学》的时候就知道了。我们的血统不仅仅来源于传统的生殖,龙类的血液也有极强的感染性...而且,”苏茜突然笑了笑,“龙类通常具有多种形态,其中某些形态几乎与人类无异,所以...不会出现和一头几十米长的巨龙做x的情况。” “哦...”这个问题着实不太聪明,“所以那个什么考试,其实就像霍格沃茨分院帽一样,只不过不是用来测量性格,而是测量血统的,对吧?血统不合格就会被淘汰?” “正确,但你不用担心,你早就已经能不自觉地点燃黄金瞳了,而且还被卡塞尔学院观察过,血统至少是合格的。” 这让林小红松了一口气,那这就不用担心了,复习大概率也没用——这让她着实有点沮丧,毕竟她考试的好成绩一直都是依靠努力,想到有不需要努力,完全天注定的考试,她就感觉不服气。她指望着勤能补拙,可是这个3e考试貌似不行。 “那我们来这个学校,以后毕业工作是什么类型?龙类育种,龙类养殖,母龙产后护理,还是猎捕野生龙类?”林小红又问,这一切都荒谬且不真实。如果没记错,好像哈利·波特的二舅哥查理就是在罗马尼亚搞龙类养殖的? “学妹,你在想什么啊,我们的工作是屠龙啊!”苏茜被她逗乐了。 “屠...屠龙?这么大个的龙?”林小红指着墙上的画,忍不住惊呼道,“这翼展差不多得有几十米一百米啊!这么大个龙,就算有超能力也没啥卵用吧,学姐您那几个小钢镚能砸得死龙吗?这不弄个什么四十米长的屠龙宝刀,或者至少来几颗小男孩大伊万?” “核弹我们也不是没有,但有的时候用不到。”苏茜淡定地说。 “are you kidding meΣ(⊙▽⊙?”林小红没有苏茜那么淡定,她只是一个无害的新人,但听说对方有核弹时,忍不住惊呼道,“你们真的有核弹?老天爷,五角大楼被攻陷了吗?”她尖叫道。 那可是核弹啊!核弹!谁投一颗都要引起第三次世界大战的! “五角大楼确实有我们的人,而且不少,国会和最高法院也有。之前去北极考察时我们借过核动力潜艇,有一次太平洋任务还借了一艘核动力航母,想要发射一枚核弹也不是做不到。”苏茜尽可能平淡地回答。 “我艹,之前挺过一个非常离奇的阴谋论,说美国高层被一群蜥蜴人掌控了,合着就是你们啊!”林小红一拍脑门,突然提高了音量。 当初她了解美国文化时,好巧不巧就看见这么一个离谱阴谋论,关于共济会和蜥蜴人的。当时她还嘲笑美国人怎么脑洞这么大,信这种离谱的东西... 原来小丑竟是她自己! 苏茜翻了一个白眼,有些哭笑不得地提醒眼前这位有点离谱的学妹,“别忘了,你也是‘蜥蜴人’中的一员。” “所以我未来需要做什么?当间谍?”这听上去有点让人慌张啊,怕不是上了贼船了?林小红对自己的未来感到担忧。她可是当了整整十八年的良民,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栋梁,这就被外国蜥蜴人拉去进了间谍学校,帮助爬行类动物统治全世界? 第六章 正常的大学 “我们都是正经人,不会干那种违反国安法的事。”苏茜说,虽然“正常人”这个词到了她嘴里多少有点变味儿。 林小红突然想起一件事,“中国有超能力者学校吗?毕竟十三亿人,就算概率低,龙族混血也不少吧?” 如果有的话她能不能回国上?或者读研的时候就回国,然后加入什么可能存在的超能力者管理部门?啧啧...还是觉得国内靠谱,她已经被刚才的洗脑威胁吓得不轻了。 苏茜摇摇头,“没有,但是高层确实知道他们的存在,并且有意培养。” “中国有大量优质草根混血种,因为历史很多强大的龙类都曾经在中国活动。但是中国混血种家族势力却很弱——中国没有欧洲那些分封贵族,历史上纵使诞生过很多强大的家族,但富不过三代,优秀的血统很快也会被平摊。自古以来中国的统治阶级中一直存在大量混血种,甚至可能还有纯种龙族,很多学校也会以‘国防生’的名义招收混血种,但没有形成如卡塞尔背后的‘龙血秘党’这样强大的组织。” “正是因为大部分都是草根,所以筛选工作极为困难,但是混血种有两个极为明显的特点——你是其中的典型,高智商,体能远超常人。因此无法通过家族谱系筛选血统,就只能通过自身过硬的素质。清华北大这两所院校,几乎全部都是混血种,没有几个普通人;985和211院校中,也有超过30%以上的低阶混血种;国家队和省队的运动员也存在大量d级和e级的混血种;而军队中招上来身体素质极好的年轻人里也有不少混血种。” “通过这种方法,就能从茫茫人海中筛出不少血统达到c级,b级乃至a级的混血种,并且为国家所用。卡塞尔在中国有分部,但本质上却是独立运转的政府组织,很多高阶混血种最后都会去那些组织当公务员。里面有很多从卡塞尔学院留学回来的,其实我以后也可能会到那边去。” “这么说到超能力学院也还是很有前途的啊。”林小红放松了一些,虽然这是超能力屠龙学院,但是以后也能找到正经工作,挣正经钱,除了工作内容和其他公务员不一样外,也还是体面人的,听起来没什么不好的...就是似乎有亿点点危险,毕竟那是屠龙哎。 “所以不用担心,你以后肯定不会出来没工作,而且干这一行,工资至少是普通公务员的三倍!”苏茜为她打消了大部分疑虑,“你也可以留校任教,或者做后勤工作——c级血统有些差强人意,不适合上屠龙的正面战场,执行局的硬活儿你可能进不了。但是科研岗位倒是一直缺人的。” “我也不打算屠龙,来外国读大学纯粹是因为海归工资高挣钱多...”听到自己不一定需要屠龙,林小红算是放心了,“我以后可以搞科研啊,科研岗位待遇应该还不错吧?” “确实不错...”苏茜点点头。 “话说师姐,我高中是搞化学竞赛的,很多大学课程都已经学过了,比如《数学分析》、《高等代数》、《普通物理》、《普通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和《结构化学》,请问我这个背景适合学什么专业?”林小红不想再谈论任何与政治或者屠龙有关的话题的,所以决定将话题转向学术方面。 她本来的计划是学化学方向,或者生物化学,据说以后去药厂工作非常赚钱,但是现在被莫名其妙招收到魔法学校,不禁有点不知所措了。但是既来之则安之,她现在总不能掉头回家,告诉家长自己被骗了,他们是个魔法大学吧?而且魔法也是要“科研”人员的,她还有用武之地。 “炼金化学系或许适合你,如果你想要往生化方向走的话,可以学‘龙类生物化学’或者‘龙族生物学’,还有‘龙族遗传学’等...但这些都是大二的事,你还不着急选专业。”苏茜耐心地解答每一个问题。 “那关于学分呢?学姐有什么建议吗?比如哪门课比较...充实,哪个老师比较严厉,哪门课比较水?”林小红又问。 “学院有16个必修学分,大部分未来要作为战士的混血种只需要选这16个学分,还有12个选修学分,再加上大量实习课——其实就是提前进入执行局做任务的学分,就能正常毕业。毕业后工作包分配...当然也就是去追杀危险混血种,或者屠龙。” “那如果我不进入执行局呢?”提到去屠龙什么的,林小红就觉得毛骨悚然。 怎么个屠龙法?她就是一个c级,几乎在卡塞尔学院垫底,连超能力都没有。她不由得看了一眼墙上的壁画,觉得更加害怕了...不行不行,怎么能送死呢?她说什么都不会去当屠龙战士的,她家里还有退休的老母亲呢,她死了她那无依无靠的老娘怎么办啊? “那你就还需要修30~52个选修学分,很多人后面会加入学校的医疗团队或者装备部,或者是专门研究龙类或炼金材料的科研机构。你最好大二开始就找到合适自己的方向,选修相关课程并联系导师,有一位好导师的推荐可以让你在科研道路上走得更远。” “至于你说学院导师?执行部的施耐德教授比较吓人,他是炼金机械系的,不好对付,但是他也不怎么教课;古德里安教授时历史系的,但他本人其实在古生物方向也有很高的建树,他的诺尔斯语课给分不错...如果你想要选修水课的话,什么龙类艺术史是最水的,你一学期都可以不听课,只要期末上交论文就能得一个a。” 林小红默默地记住了,“多谢学姐啊,以后全靠学姐帮衬了。”她非常礼貌地说。但是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未来大学四年生活一定会变得非常难熬...不过芝加哥大学不是卡塞尔学院的联谊院校吗?看看这所见鬼的屠龙学校和普通学校有没有什么交换生项目,最好在大二大三的时候遁出去,据说结交一些其他有名的教授,在申请研究生的时候会轻松很多。 “不过你确实挺淡定的,很多人听说我们要屠龙,都吓得屁滚尿流——这不是玩笑,据说有直接吓晕的。”苏茜评价道,忍不住笑着说,“你还能问出‘学校有有什么专业,需要多少学分’这种问题。” “是学姐的霍格沃茨比喻让我有了点心里防备。”林小红讪讪地笑着说,“我十一岁的时候没有等到霍格沃茨的信,但十八岁的时候等到了,也不算太晚。”其实她对于进入魔法世界并没有那么惊喜,反而很害怕,甚至有点想退出,但是毕竟来都来了...不见识一下“真实的世界”就太可惜了。 “虽说这里确实听上去比霍格沃茨更加危险。”她又补充道。 “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随时来找我...对了,到了学校就在守夜人讨论区注册一个账号吧,那是学院的论坛,自从十年前论坛建立一来,好多老学长都在里面分享经验,跳蚤市场,甚至还有给学弟透露上一年考题的,非常有帮助!”苏茜又说。 “好了,快要到了,你赶快去洗手间换上校服吧。” 林小红,现在应该是卡塞尔学院的scarlett lin小姐(她觉得这个名字非常不错,比自己和小学教科书女主高度重合的老土名字强多了,听上去简直像电影明星),刚到学校安顿好行李,就先找到了图书馆、实验室和教学楼的所在。然后就开始了她最擅长的事——内卷! 她在苏茜的指导下用图书馆的电脑登入守夜人论坛(没错,她穷得连一台笔记本电脑都没有,她考虑等奖学金发下来后再买...有可能会买台式机而不是笔记本,笔记本太容易过热了),找到了很多评价课程的帖子,了解选课注意,哪些课是水课,哪些学长已经帮你排雷...她很快就在《入学手册》上写写画画了很多笔记。 “千万不要选龙德施泰特教授的魔动机械课,给分超级差,作业还多,随时随堂考试还不预告,当年连恺撒老大都被挂科了!”林小红加了一位号称特别靠谱的老学长,他如此提议。 林小红在上了半天网之后,自然知道“恺撒老大”是谁,进了这所学院你还不认识此人,那还不如直接回家。 这位恺撒·加图索,就是学生会主席,金发碧眼标准帅哥配置,而且还超级土豪,并且像所有土豪一样,有着超出正常人类认知的兴趣。这样有钱人家的傻儿子都敢惹,这教授也真是头铁——你说人家老爹是校董会成员,都给学院捐了好几栋楼了,这不得低声下气好好伺候人家少爷?可是他偏不! 由此可见,这位龙德施泰特教授真的是铁面无私两袖清风的硬骨头,指不定挂科后你就是跪着给人家哭,他也不会让你及格。 “可是我要往理工方向发展,这是必修课啊!”林小红无奈地说。呵呵,她虽然短暂陷入了恐慌,可是转念一想,随堂考试算什么,她在高中可没少考过试!区区美国人的小考试,还想难倒我这种身经百考的高考生吗?她对自己的实力还是有信心的,中国人到了国外,就算学习成绩不怎么样的,也能在这群老外之间拔尖。 “如果是必修课,我能搞到往年真题,不过不是免费的。往年考题都不许外泄,想要攻破防火墙需要承担一定风险。但是如果学妹想争取奖学金,这应该不是问题吧?”老学长这就开始兜售往年考题了?这才开学!林小红觉得这位老学长怕是什么不靠谱的家伙… “现在还为时过早。”林小红回答道,“到时候再说吧。” “小学妹200美元一口价,过时不候啊!”那位不靠谱的老学长说。这立刻让林小红警惕起来,这不是诈骗套路吗?她可见过不少诈骗犯,对付这群家伙最好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穷”! “才开学就想着作弊,我直接退学得了!”林小红意识到自己是上当了,这老学长不太可靠…当然她还没有把这个疑似诈骗的家伙直接举报,而是私下里问了苏茜学姐。 “哦,这家伙啊…”提到这个号称能攻破学院防火墙的老学长,苏茜听起来有些无奈,“他是卡塞尔学院的“名人”,叫芬格尔?冯?弗林斯,已经在卡塞尔待了八年了,挂科太多留级四年都没毕业,别信他的。这家伙年年招摇撞骗,每年都有新生上当。” “多谢学姐,差点上当了。”果然,这家伙就是个骗子,还好没信了他的邪,松了一口气。林小红果断将这个家伙从聊天名单中删除,大学第一天就遇到这种离谱人,国外果然什么神奇生物都有。亏母亲还总是说国外怎么怎么好,她大概是被什么意林、文摘这种东西洗脑了,觉得外国的空气都是香甜的吧?但是显然在自由的美国,也有各种隐藏的危险。 她一个人在国外要保护好自己啊! 这还没完,吃过晚饭后,她又开始了自己的疯狂内卷——把这学期开设所有课程的参考书都粗浅地看了一遍,直到晚上十点图书馆的管理员把她轰出去。 好吧,其实她主要是在计算购买教科书需要多少钱。她需要选择内容最充实的,价格最经济的(在这里点名那种彩图精装本,价格简直离谱),如果实在太贵她就只能考虑借阅。可是她又不是那种考完试就不看书的人,万一日后还要用呢? 然后她就被新奇的内容吸引了,就一本一本读个没完没了。 没办法,她就是这么一个卷王,除了疯狂地内卷外她没有任何爱好(如果你排除武术队训练的话),她不追星也不看网络小说,也不玩游戏。她连自己的电脑都没有,家里那台旧电脑已经用了六年,不是一般的迟缓,你不让她卷她都不知道干啥。 对于教科书,苏茜学姐的建议是在学院的跳蚤市场购买二手书。“没办法,”苏茜解释道,“卡塞尔学院的教科书只有这所学校使用,一次印刷数量很少,所以价格昂贵。图书馆虽然会购买一部分,但是我本人更加倾向于购买二手书——你可以在守夜人讨论区的跳蚤市场板块或者学习板块看看能不能找到。” “啧啧,万恶的资本主义。”林小红无奈地摇摇头,她知道教科书贵,很多大学教科书厚厚的一本就200多块钱,但是到了美国,就是足足两百美元啊!一本就是她以前在国内一多个月的开销! 她再次在图书馆的电脑上登录了守夜人讨论区,进入刚才没有点开过的跳蚤市场,准备看看能不能买到便宜货。 第七章 自由一日 自由一日那天,还是苏茜给她发了一条警告消息。 “今天是‘自由一日’,校园外面很危险,你最好不要出去。” 林小红一脸懵逼:“什么是‘自由一日’?” 这个名字听上去似乎是指在这一天学生可以自由活动?就像据说有的单位虽然周一到周四需要西装革履,但是为了调和工作氛围,周五的时候可以穿拖鞋裤衩t恤衫之类的休闲服到办公室?或者像是什么‘带宝宝上班日’之类的? 难不成美国学生会作出什么奇葩的事,所以她最好绕着走? “因为理论上‘自由一日’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所以狮心会和学生会就拿这一天来玩真人cs。用的都是真枪,不过子弹是装备部特质的麻醉弹,甚至还有rpg之类的武器也都是,看着视觉效果超级吓人但其实并没有生命危险。” “这也够疯狂的。”林小红瑟瑟发抖地问,“他们是不是也会拿超能力对轰?” 这多少就有点惊悚了,有苏茜这样的“万磁王”,谁知道有没有什么能喷火的,能发光波的,能光速奔跑的,金钟罩铁布衫的,甚至有没有人形自走核弹都说不准。 “不可能,学院笼罩在守夜人的‘戒律’之下,没人能够使用言灵。” 听上去好像安全了那么一点点...只有一点点。但是拜托,大家还是都有枪啊! “虽说有不许伤害中立人员的规矩,但学院里疯子很多,‘自由一日’每年都会有人受伤,什么崴到脚,从楼梯上滚下来,被麻醉枪放倒后摔伤,甚至麻醉剂过敏等等。双方杀红了眼不认人,路过的学生有可能会被误伤,所以我才来警告你一下。” “这么丧心病狂?”林小红抹了一把不存在的冷汗,不愧是自由美利坚,枪战每一天啊,这年头大学生都这么威猛了吗?这简直超出人类认知! “林学妹,战斗再过半个小时就要开始了,我已经在英灵殿和狮心会的兄弟们集结在一起了,随时准备交火。你待会儿不论听到什么声音都千万不要离开宿舍楼,只有宿舍楼是中立的地点,在其他地方都有可能被流弹击中。”苏茜像一位年长的母亲一样千叮咛万嘱咐,尽职尽责。 “好的,我哪里都不去,就待在宿舍里。”林小红许诺道。 她简直完全被吓傻了,万万没想到啊万万没想到,这个卡塞尔学院竟然如此丧心病狂——好吧,早在火车上的时候就该预料到,这可是一所屠龙学院,就算她日后不打算往这个方向发展别人还要当屠龙勇士呢,校风剽悍一点似乎理所当然。 当噼里啪啦的枪声和偶尔的爆炸声响起的时候,林小红正躲在窗户边,时不时向外偷看两眼。这么吵闹的声音想要学习算是不可能了,现在虽然危险,却也勾起了她的好奇心,她要看看这所谓的‘自由一日’有多么夸张。她好奇地东张西望,看见黑队和红队的人一波一波地来回跑,然后有人开枪把对方撂倒。他们的武器配置都是以枪支为主,有的还特别大,当然也有随身携带一把大砍刀的... “其实只要心理暗示一下,就说那些声音是放鞭炮,其实也不那么...”她渐渐放松下来,觉得既然世界说宿舍楼是中立地带很安全,那也没什么好害怕的,对不对,就当做看他们真人cs就行了。 然后一麻醉弹rpg打得满窗户都是红颜料,夸张的如同鲜血溅射的特效附带rpg实打实的动能,巨大的声响将窗户玻璃的一角都震裂了,白色的、蛛网般的裂纹蔓延,吓得这个没见过世面的正常中国女孩两腿发软,差点直接跪在地上。 “真是一群神经病。”林小红擦着冷汗,感觉刚才自己的心脏都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这叫哪门子安全,万一玻璃碎了怎么办?那她会受伤的!她现在简直怀疑人生,自己为啥就稀里糊涂来了这所该死的卡塞尔学院?哦,对了,是为了贪图全额奖学金外加她见鬼的虚荣感。 哎,果然是贪小便宜害死人啊,早知道她还不如去芝加哥大学,至少不会有这么丧心病狂的校园活动,而且每个人都有被波及的危险...哦,不对,芝加哥大学她没有钱上,他们给的奖学金不够,她不知道多久才能还完助学贷款,也不知道留学生能不能申请助学贷款,所以还是算了吧。 其实在国内上清华北大也不错,就算高考差了那么一两分全国985,211不也随便选吗?就算真的排名和教学质量不如国外又如何,至少离家近啊,而且也会有人发现她是混血种然后让她进入某些秘密机关对不对?也不用遭这罪是不是?之前还有人在某文摘赞美美国人人持枪的自由,但是拜托你看看窗外,这就是人人持枪的后果,这是什么级别的超级混乱啊! 自从走出国门,她感觉自己离人间愈发遥远。 就在她怀疑人生的时候,楼道里突然传来打斗声,重物落地声,还有一声哀嚎,有人大声喊着救命,用口音怪异的英文说自己没有在宿舍楼里打黑枪他是被冤枉的。然后只听令人心惊肉跳的“嘭”的一声枪响,那个哀嚎的家伙就没声了。紧接着又是几枪,似乎人家不放心他真的“死了”,补上几枪以防万一。 艹,是被就地枪决了是吗?就算这是真人cs,用的都是玩具枪,也太过凶残了吧?果然这所学院全员暴徒是吗?林小红又抹了一把冷汗,看来宿舍区也并不安全啊...不知道苏茜学姐怎么样了,她所带领的队伍有没有占上风?林小红没来由地想。 好巧不巧,就在这时候她妈发qq问她,“宝贝儿,你在学校过得怎么样?” 林小红在回答“我很好,一切都好”的同时,一发rpg再次打在旁边的墙上,爆炸时产生的动能让整栋楼都微微震了一下,墙皮从天花板上脱落下来,落在她身边。 她觉得这样说谎怕不是要被雷劈吧? 不过仔细一想,她也不能告诉她妈,现在学校里正在枪战,她躲在桌子下面瑟瑟发抖吧?那她妈还不得吓死?可怜的女人胆子太小了,什么都怕,之前她劝女儿出国读书的时候可不知道国外这么危险,这么丧心病狂。 “学校里氛围怎么样?同学怎么样?”母亲又问。 “学术氛围很浓郁,同学也很友善。”就在她打出”友善”二字的时候,不远处就传来一阵剧烈的爆炸声,吓得她面色苍白,打字的手微微抖了抖,简直想要把这两个字删掉。可是这种恐惧感是不能告诉母亲的,她觉得自己像是误入了贼窝的小白兔,现在不知所措还无法向他人求援。 “那就好,宝贝儿你专心学习,不要学些不好的。” “那肯定,好好学习。”林小红说着,一发子弹又打在宿舍的玻璃窗上,竟然打出一道如蜘蛛网一般龟裂的痕迹,似乎下一秒就要破碎。她面色变了变,躲在床边瑟瑟发抖。 林小红放下手机,她发现自己好像挺会撒谎的。 就这样过了不知多久,外面的声音似乎小了起来,林小红也适应了外面的混乱,以至于甚至开始从容冷静地看书。大概到了快天黑的时候,所有和战斗相关的声音都停止了,也没有再响起防空警报或者其他声音。最终,广播里传来一个女声,告诉所有人‘自由一日’活动已经结束了。 “呼,”林小红松了一口气,闹腾了至少八个小时,她既没有吃午饭也没有吃晚饭,现在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她走下楼,恰好在楼梯口看见一个倒霉的家伙,还穿着脏兮兮的睡衣,胸口炸开一大片血花,脸上也满是鲜血——不得不说,效果还挺逼真的,如果之前自己没有看见那个炸在玻璃上的rpg的鲜血效果,苏茜学姐没有告诉她这“只是”麻醉弹,她可能真的要怀疑学校出人命了。 楼下,医疗队的人已经感到了,尸横遍野的战场很快一派热闹,穿着白大褂带着口罩的人挨个给楼下的“死尸”注射针剂,然后为那些晕倒时扭伤关节的“死人”们按摩肩背,顺便记录他们的学号。出于好心,林小红指着里屋说:“走廊里还有一个家伙,在二层和三层之间的楼梯上。” “你怎么没把他弄下来?我们这里很忙的。”有一个家伙说。 “他个头太大了,感觉得有一米九,我这么一个小姑娘搞不定。”林小红耸耸肩,“而且他躺在楼梯口,我害怕他摔下来的时候伤到脊椎骨,所以不敢移动。” 她说得不完全是谎话,因为这家伙确实看起来像是被击中头部,然后又挨了三四枪,再被推下楼梯的——大概就是两个小时前那个说自己没有在宿舍里放黑枪的家伙,他看起来挺遭人恨的。 她也不想管这个家伙,一来确实她既拖不动,也不敢随便拖,二来她真的急着想要去食堂,她都饿得两腿发软了! “真是麻烦,不是说宿舍区是中立地带吗...”穿着白大褂的家伙骂骂咧咧地嘟哝。 “估计又是芬格尔那个家伙,他一定又偷偷倒卖双方情报了...” “所以这次到底是谁赢了啊?” 苏茜学姐看上去很狼狈,头发仍然湿淋淋的,显然是刚刚洗完澡就出来吃饭,脸上蹭破了皮还残留着一大块瘀青,像是重重摔倒在地上摔伤的。她整个人都散发着低气压,毫无胜利的喜悦,搅着自己面前的土豆泥心不在焉,甚至差点掰断自己手中的塑料叉子。 “狮心会输了?”林小红试探着问,生怕自己说话不过脑子激怒了学姐。 苏茜撇了撇嘴,露出沮丧的神色,“别提了,明明已经胜券在握,我干掉了学生会好几个人,为楚子航和恺撒的决斗清场...结果谁知道,突然跑出来一个新生,拿着枪把我崩了,然后又崩了正在决斗的两位会长...虽然说胜之不武,但确实我们双方都没有赢。” 林小红惊恐地瞪大眼睛,“are you kidding me ?这年头新生都这么猛了吗?果然是美国小孩啊,还能这么玩?” 她不知道第几次后悔来到卡塞尔学院了,原本以为这里的学生一开始都是她这样的正常人,然后被学院教成了神经病...但是现在看来,他们大概生来就是疯子,从三岁就开始拿枪突突突吧?好家伙大概全校就她一个正常人呗! “他不是美国人,他叫路明非,来自中国的留学生,这么多年来唯一的s级。”苏茜唉声叹气。 “果然是s级,一上来就给了所有人一个下马威,踩着恺撒和楚子航证明自己的血统,这小子也真是狂得没边了。”她露出一丝苦笑。 “中国人?”林小红大呼牛b,都是九年义务教育加高中三年,你怎么就这么厉害?我从小到大连枪都没有摸过一下,好家伙您就能直接开枪突突突了两位大佬?果然是s级,恐怖如斯! 不过话说回来,“路明非”这个名字怎么听起来如此耳熟? 苏茜沉默地点点头,“没错,一个看上去再普通不过的小子,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混血种社会,却一上来就以最显眼的方式证明自己的血统。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恺撒赌了诺顿馆的使用权和一辆布加迪威龙,楚子航赌上了自己的佩刀‘村雨’,现在他们两个算是都输给他了。” 她闷闷不乐地说:“本来我们狮心会胜券在握,都已经计划好怎么免费用一年诺顿馆了,结果...” “他这算作弊吧?怎么能算他赢,这小子太鸡贼了。”林小红试图安慰沮丧的学姐,“难不成你们真的要把打赌的东西送给他?” 毕竟,正常人都会很愤怒,这纯属胜之不武,好家伙双方都快决出胜负了你小子在这里开黑枪?如果你想要立威好歹正面硬刚人家吧?这算是什么英雄?这算是什么勇气? “还能怎么办?只能这样咯,总不能临时反悔吧?我们会长说了,他赢了就是赢了,我们必须承认。恺撒这样的有钱人肯定大手一挥诺顿馆和布加迪直接送人。”虽然林小红并不知道布加迪究竟是个什么牌子,只是肯定它非常昂贵就是了,“我们狮心会的人也不好抵赖,否则面上挂不住。”苏茜叹气道,戳着自己碗里的土豆泥,挥挥手说。 “那没关系,明年一定能赢!” “对了,为什么今天‘自由一日’的时候有人会在宿舍区被枪毙?不是说是中立地区禁止交火吗?”林小红突然想起那个在楼梯口被“枪毙”的家伙,好奇地问。 “他啊...那是芬格尔·冯·弗林斯。”苏茜嚼着嘴里的土豆泥,“我跟你说过这个家伙。” 林小红想起来了:“哦,那个诈骗犯!” “是的,他入侵了学校的监控,把学生会的情报卖给狮心会,然后又把狮心会的计划卖给学生会,试图两头赚钱,结果被恺撒的人发现了,不得不违反规则冲进宿舍楼把他给毙了,我们的人来晚了半步,被抢了人头。” 果然,美国真是什么神奇生物都有,林小红抹了一把汗。 第八章 e考试 “学姐,你给我讲讲3e考试吧?”在晚餐后回到寝室的路上,林小红请求苏茜学姐,“明天早上就要开考了,我有点紧张。”毕竟,如果是普通的考试,此时她应该已经在复习了,而不是还在和学姐聊天。 苏茜笑了笑,她作为狮心会的干部和实际负责人,对于学弟学妹都非常友善,总是非常耐心地解答疑惑,“我不是说了吗?3e考试就是血统测试,没什么可紧张的,也不用准备什么,到时候自然水到渠成,你听见什么就能写出什么。” “可是我还是不放心。” 于是苏茜非常耐心地开始为她讲解3e考试的基本流程:“3e考试的缩写是eee,即extraction evaluation exam,意思是血统评定考试。由于龙族血裔对于‘龙文’会有共鸣,共鸣时会产生‘灵视’的效果,也就是自然而然会看见龙族文字浮现在脑海里,伴随的还有一些画面——有可能和龙文本身的含义有关,也有可能与你自身经历有关。” “这种能力非常重要,因为对于龙族血裔而言,龙文即是撬动世界规则的秘咒,我们通过吟唱龙文,来施展所谓的‘超能力’,也就是常说的‘言灵’。语言是我们发挥能力的工具,对龙文不敏感的学生通常血统纯度太低能力不足,经过3e考试可能会被降级,太差的还要勒令退学。” “需要洗脑吗?”林小红想起苏茜学姐在火车上的威胁,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苏茜点点头,撇撇嘴,“是啊,每年都有那么一两个。有的成绩比较优秀,芝加哥大学可能会收,有的成绩差家里没钱去芝大的,就只能回家了。前年就有一个倒霉小伙子被送回堪萨斯家的农场摘棉花了,听说他现在在堪萨斯大学的新闻系,成绩也不错。” “我有被退学的可能吗?”林小红不由得有点担忧了。 苏茜笑了,“你的血统不一定高,但是肯定够用,相信我,你都能被动点亮黄金瞳了,绝对没问题。” 林小红松了一口气。 “3e考试明天9点开始,千万不能迟到。考试将会持续3个小时,12点准时收卷。考试的答题纸会是八张空白试卷,分别对应八道题。这八道题会以录音的形式播放给考生,一开始你听见的大概是流行音乐,但是不要感到差异——真正的龙文吟唱其实就隐藏在高昂的音乐中,不认真听是听不清的,但这也是学校刻意为之,目的就是为了让你们在不自知的情况下进入龙文诱导的灵视状态,太紧张了反而有可能无法产生共鸣。” “原来如此。”林小红点点头。 “答卷的过程你是无法控制的,在进入灵视之后,对于大部分混血种而言,想要控制自己的行为是不可能的,周围的同学可能做出任何奇怪的事情,都不要感觉奇怪。你在听的时候,手会自觉地把看见的文字写出来,甚至不用担心自己绘画水平,绝对和你看见的是几乎一样的。所以你什么都不用准备,到时候人去就行,连铅笔盒橡皮擦都有人为你提供。”苏茜学姐又说。 听上去让人放心了一些... “保持良好心态啦,不就是考试吗,明天别紧张,今晚好好睡,明天该怎样怎样。”到了楼梯口,苏茜学姐的宿舍位于3楼而林小红位于4楼,她们分别时,苏茜安慰道。 由于没有笔记本电脑,林小红上网都只能在图书馆的电脑上,她并不知道那个一进校门就开枪毙了学院两位大佬的s级新生对龙文不能产生共鸣的事,这件事在校内已经传得热火朝天,甚至有人开了盘口赌他会不会被降级甚至退学。她只是一个人安静地在自己的宿舍里,一个人好好学习,看那本借来的《龙族生物化学》。这是大二的专业课,现在她还不能选修,她必须先修完《炼金化学一级》、《炼金化学二级》和《龙族生物学入门》后才能选修,但是好奇地看一看讲的都是什么东西还是很有意思的。 她的宿舍里只有她一个人,本来还应该有个大四学姐,可是她已经提前去执行部实习,在外面完成各种任务...好像是在韩国还是在哪里来着?大概只有下学期论文答辩的时候才有可能回来,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她都不会有室友。 第二天一大清早,根据时间表,她非常谨慎地提前二十分钟进入考场。考场位于图书馆,早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她就已经把这座建筑的位置搞清楚了。她来得算早的,只有监考教师和一位红发学姐,还有两个疑似印度人的青年到了。他们两个交头接耳,似乎在讨论那个新来的s级“路明非”,而且彼此还很熟悉的样子。 “我说学姐,怎么这间教室…”林小红环顾四周,她能看见八个摄像头,窗户被铁栅栏焊死,还有金属隔板,门也是金属做的,“…这么严实?” “摄像头防作弊我理解,门窗是什么?搞得跟监狱似的。”她忍不住问一位看起来很好说话的红发学姐,她看起来像是助教和考官。 “这个啊...因为过去有人在考试时突然从楼上跳下去了,摔成粉碎性骨折。”红发学姐笑嘻嘻地说,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讲出来的东西有多吓人,“从那以后门窗都焊死啦,以防出现意外。” 林小红莫名觉得她疯疯癫癫的,这种事情明明很吓人,为什么这样笑着说出来? “这么夸张?”林小红皱眉。 她只听苏茜学姐说到龙文会使人情绪失控,却并不知道可能如此严重!我的老天爷,从四楼跳下来,人还活着吧?这可是要出人命的啊!不会那天签的什么意外身亡的协议,就是和这个有关吧? 她不知第几次感觉有点后悔来这所见鬼的学院了,这里真的危机四伏啊! 还好她的座位离窗口足够远,她拍拍自己的胸口,找到了那个写着“scarlett lin”的座位。 其他同学也陆陆续续地进入了考场,很快所有座位几乎全部坐满了,人们紧张地交头接耳,互相交换听说的消息...还有聊路明非的,好像大家都希望他通不过考试一样。也不清楚为啥,d级和c级通不过考试很正常,s级怎么可能通不过? 风纪委员会的主席是曼施坦因教授,一个光头的德国男人,个子并不高大,但整个人看起来非常严肃。林小红深吸一口气,突然有一个迟到的家伙闯了进来——周围人窸窸窣窣的声音表明,这家伙就是昨天自由一日爆了学院两大高手的s级新生路明非。 林小红从来都不在乎这些,自由一日那天枪炮漫天,她却窝在宿舍里好好学习,外面不管炸得多么响都和她无关(多亏苏茜学姐提醒,她当时差点以为学院被恐怖分子袭击了)。而她每天逛守夜人论坛,也就是获取一下关于课程和导师的信息,八卦她从来不聊。所以这些东西她只大概扫了一眼,然后就与她无关了——而她显然遗漏了什么重要信息。 不过这个s级看起来真普通,她心想...而且似乎有点眼熟,但也记不得在哪里遇到过了。这家伙昨夜一定没睡好,整个人顶着两个巨大的黑眼圈,活生生一只熊猫。也不知道晚上去干啥了,怕不是对考试内容一无所知,通宵没睡像个没头苍蝇一样瞎复习呢吧? 一看就知道没有靠谱的学长指点,林小红由衷地感激苏茜学姐。 “全部人到齐,现在宣布考试纪律。”严肃的监考老师说,中文并不是很标准,在r音时会发出德国人特有的小舌音,“作弊是绝对禁止的,违反者会被取消一切资格!不要试图偷看别人的试卷,摄像头覆盖了整个教室,没有任何死角!也不要试图携带电子通讯设备,无线电波在教室里也是被监控的!我知道你们都是天才,但我可以告诉你们,比你们更加天才的人也曾在这个教室考试,你们现在能想到的作弊手段,都有人尝试过!” 然后他又用英文重复了一遍,不过英文的口音比中文的还要奇怪,怎么听都像德语,大概是个德国人——虽然她也不那么清楚曼施坦因是个什么国家的名字。 “正式开始之前请关闭手机,和学生证一起放在桌角。”监考老师又说。 林小红照做了,她根本没有把手机带到考场,因此只有一张学生卡。 接下来是发试卷,苏茜学姐说得果然不错,只有八张白纸,分别用于回答八道龙文试题。然后考试开始时,会用高昂的流行音乐隐藏低音中的龙文吟唱...不需要认真去听,就能产生共鸣。 但是显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林小红一样消息灵通,有人举起手提问。 “不必怀疑,试卷没有任何问题。我会在教室外,有什么问题可以提问。讨论是不禁止的,只要你们不抄袭别人的答案。”曼施坦因教授和红发的助教学姐都退出了考场,并且还在关门前说了一句,“祝你们好运。” 音响开始播放音乐,是一首劲爆的摇滚乐,虽然名字不知道。 考试的过程中林小红都昏昏沉沉的,说好了听见龙文眼前就会产生相应的线条,手会不由自主地画出来,她记得自己能看见一些模糊的古老文字,手却似乎不听使唤,也不知道画出来的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很快,她就堕入一个诡异的白日清醒梦中,她梦见自己的养父和养母离婚那天,她的养父在外面找了别的女人生了儿子,咄咄逼人地咒骂她的母亲是个不下蛋的母鸡,甚至还要求她净身出户。她永远忘不了那个渣男的理直气壮,和那个大肚子年轻女人的洋洋得意。 “混蛋,滚出去,永远不要让我见到你!”在梦中,林小红愤怒地嘶吼着,扑上去和养父扭打在了一起。 但实际上,她当年不哭不闹,因为还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不明白为什么收养她的好心人突然发生家庭矛盾,直到养父和养母对簿公堂,她被问是要跟着母亲还是回到孤儿院。 可是现在,她已经明白了,男人的不负责对她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她在过去的八年间,因为单亲家庭而饱受歧视,甚至一度称为被霸凌的对象,对那个男人经年累月产生了巨大的怒火和怨恨。她痛恨那个不忠诚的男人,他害得母亲受苦——勤劳,善良,逆来顺受的母亲!所以现在,当这个男人再次出现在面前时,她主动攻击了! “我打死你!你这个人渣!你没有尽到做父亲和丈夫的义务!我要把你抽筋扒皮!”在梦中,林小红抄起椅子,直接招呼上去,把“父亲”打得头破血流,发出一声哀嚎。林小红一边气得痛哭流涕,一边乘胜追击,抄起板凳就追了过去。 至始至终,她没有攻击那个大肚皮的女人,因为她知道(其实更多是林苗告诉她),这不是那个女人的错,那是父亲管不住自己的下面!女人和她的孩子是无辜的,所以母亲没有深究,而是任由养父离婚后和那个女人结婚——只有婚生子才不是黑户,才能光明正大地活着,她最终成全了他们。 等到她醒来时,别人告诉她,她不知怎么,突然把前面的人的椅子推倒了,桌子也掀了——但是前面那个女生自从出现灵视后就在讲台上开始跳芭蕾舞,所以当桌子被掀翻时,她根本不在自己的位置上。 “你力气挺大的。”红发学姐挑了挑眉间,有些好奇地问,“练过?” “练过一点点吧?”林小红挠挠头,谦虚地说,为自己过激的反应感到由衷地窘迫。她不太喜欢和别人讨论自己的家庭,每次都感觉非常丢人——不是为她可怜的养母,而是为她糟糕的,抛弃她们母女的养父。也不知道考官到底从她的过激反应中看到了什么... “我没有砸到人吧?桌子上的血怎么来的?”她有些担忧地问,因为有一张桌子血迹斑斑,而且距离不远。 “哦,那家伙啊,用铅笔把自己的手掌戳穿了,用自己的血答题。”红发学姐一副司空见惯的样子,用订书机将前面那个同学答卷订起来。 林小红撇了撇嘴,果然这个见鬼的魔法学校什么神奇的人都有啊…但愿他的手掌没事,她为这位血书大哥由衷感到同情。 而她刚刚清醒过来就赶上了收卷,甚至没有检查一遍自己的答案的机会。红发学姐将她作答的八张试卷钉在一起前,她粗糙地翻了一遍,发现自己虽然八道都作答了一些,可都是奇形怪状的条纹,根本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甚至还有两页是基本空白的,只有几条横竖的条纹。 她怕不是瞎画的吧?这个会不会扣分? 但是这些也容不得她细想,反正考试结束了剩下的听天由命。她不是考场里血统最优秀的——好吧,据说这里大部分都是a和b,但似乎也有两个d级的,坐在她的身后。 “别担心,都考完了,等着出成绩就行。”红发学姐对她说,然后将身后两个人的卷子一并收走了,放在箱子里上锁,然后由两个校工部的壮汉抬走。 第九章 危机四伏的夜晚 第一周的课还没上完,学院就死人了。 当天晚上,林小红还在预习《龙族生物学入门》的内容,突然听见警笛声拉响,让她吓了一大跳。这个警笛声在自由一日的时候也响起过,现在响起来绝不是好消息。 如果没记错的话,入学手册中好像有十几种会响起警笛声的情况,也不知道是哪一种... “发生了什么?”她将头探出门外,有四五个学生正在楼道里奔跑,神色匆匆,但是其他人好像并不着急的样子。 隔壁一个口音很奇怪的女孩对她摆摆手,她也并不着急,“你是a级吗?” “c级。” “那就和我们无关了,这是召集a级以上的学生的,咱们帮不上忙。”那个金发女孩一边嚼着泡泡糖,一边懒洋洋地说。 “发生了什么,需要召集他们?” 对方只是耸耸肩,“不知道,但肯定是生死攸关的事。反正我这个b级学生时不可能接受到这样的机密的,你也别瞎操心了。” 得知这件事与自己没关系,林小红把头缩回去,关上了门,再次拿起课本。可是不安感萦绕在心头,久久无法散去,让她根本不可能集中注意力。她的心脏变得异常沉重,每一次跳动似乎都要下坠到腹部,好像被一只手捏着向下拽一样难受。 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有人要死了。 果然,这个晚上出事了,不论学院召集a级学生时出于什么目的,他们没能把人救回来。 她选的那门魔动力机械设计学一级的教授龙德施泰特,据说考试考得超级凶残的那个,竟然就这样,在一个不知道是什么重要任务中,死了。他带领的队伍全军覆没,相当惨烈。 就在前几天,还有通知说他会把第一周的讲义发给学生的邮箱,请注意查收,所有人都等着他回来补课呢,甚至那个老学长还在贩卖他去年的考题经验...结果这么快人就没了,而且还有好多个年轻的生命也都这样消逝。 这个消息让林小红震惊了好长时间。她从小到大,死亡似乎离她非常遥远...但是这一次,这个素未蒙面的教授的死却带给她极大的震撼,让她狂乱的思绪久久不能平息。 她知道屠龙是危险的,可她也万万没有想到,竟然这么快就传来有人阵亡的噩耗。 她听着校园中回荡的钟声,沉默了很久。 “听说曼斯教授在中国出任务,据说是找到了龙王苏醒的踪迹。”苏茜在qq上这样告诉她,“具体是什么任务我也不知道,这是一次秘密行动,但听说随行的数名优秀的执行部专员都牺牲了。” “这么...危险?”林小红惊讶地问,没有从这样的噩耗中缓过劲来。 “是啊,这是屠龙的战场,本来就是九死一生。”苏茜淡淡地说,“每年都会死十来个人,这次任务可能特别危险吧?” 林小红低下头,她知道自己永远没有进入执行部的机会,她会被留在后方,她虽然处在一个危险的“里世界”,可她的位置仍然是相对安全的。她不禁想到了a级的,拥有言灵能力的苏茜,她未来一定会加入执行部吧?她是否也要面对同样的九死一生? 哪一天,她是否也要听见有人为苏茜学姐敲响丧钟? “别怕,这是我们自己的选择。”苏茜说,“不论血统好或者坏,卡塞尔学院虽说是培养战士的地方,可也没有逼迫所有人都要去成为战士,你永远有机会退出血腥的战场,回到那个美好,和平的世界中...你只需要保护我们的世界的秘密就行了。” “你是说被洗脑送回去吗?” “那是针对犯严重错误被退学的家伙们。”苏茜解释,“对于那些规规矩矩毕业,并且想过正常生活的人,我们从来都不会为难。毕竟不是谁都心理强大,毫无顾虑。很多人家里还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刚会走的婴儿,他们不愿意牺牲也是可以被理解的。” “但是仍然有人不会退出。” “退出的人确实很少...”苏茜也感叹道。 “当你知道你的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替你负重前行时,你真的还能安于岁月静好而不心怀愧疚吗?你总是忍不住想要做点什么啊!这就是我们的使命和重担,用肩膀扛住黑暗的闸门,使其他人能够生活在阳光下。” 这话说得林小红有点愧疚,因为她是想要退出的,她还想着找一份普通且稳定的工作,赡养老母亲呢!只不过卡塞尔学院开启一座诡谲的大门,逐渐将她引向一条不归之路,她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还有退路。 几天之后就是新生舞会,狮心会和学生会各有迎新活动,但是林小红没有去,她窝在图书馆看书——只有一个原因,她既没有正装,也不会跳舞,她身上除了一身校服,几乎没有一件体面的衣服。至于加入学生组织的事,她可以缓缓,反正走流程也不差这一个舞会。 “你应该去新生舞会,”苏茜作为辅助她入学的直系学姐,总是能给她带来很多在学校有用的常识,“这是交友的好机会,还能蹭免费的大餐,就算不加入学生会也可以去。” “我不会跳舞。”林小红一边心不在焉地看书,一边在图书馆的电脑上和苏茜用qq聊天,“也没有合适的衣服。” 她承认自己没有去很大程度上是出于自卑心理。她从小就是学校最穷酸的孩子,买不起带有漂亮装饰的文具,书包从小学背到高中,从来不买零食,也不和同学聚餐,甚至春游秋游都不去。这也导致她从小到大都没有朋友,没有男生追求,被女生孤立。 她唯一没有被霸凌过的原因是她是武术队的体育生,高一一上来就给了一个欺负女生的小混混一记断子绝孙脚,从此名震周围好几个街区,从那以后所有人都绕着她走。 其实她也想参加舞会啊,哪个女孩不想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站在聚光灯下,得意洋洋地感受男孩们灼热的目光?但是她知道,自己不但长得丑,而且穷,不会有人想看一只丑小鸭的,她站在漂亮的天鹅中,只会沦为笑柄。 “衣服可以去戏剧社借,你不能总是闷在图书馆,大学生活多姿多彩,学妹不能就这样全部错过了啊。”学姐热心肠地劝告。然而苏茜的好意大概率是要落空了,因为林小红对此根本不感兴趣。 其实严格意义上说,她并不是“不感兴趣”,而是“不希望自己感兴趣”,她努力地让自己远离上流社会奢侈的生活,因为她知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道理。要是她真的拿着家长的血汗钱,对贵族学校的花天酒地习以为常,她还怎么有脸去见自己缩衣节食的养母? 不被诱惑的最好方式就是远离诱惑。 “我不知道要加入哪个社团。”林小红坦诚,“学姐的狮心会要我吗?” 她估计不太可能,因为狮心会向来是贵精不贵多的,他们招收的都是确定要加入执行部,战斗力超高的b级乃至a级混血种,c级不太入眼。去了那里她肯定日子不好过...但是加入学生会算不算背刺苏茜学姐? “我们欢迎所有人,只要你诚信加入。其实学生会也挺好的,资金更加充足,还每月发补贴。” 林小红承认,她动过想去学生会的念头,就是冲着那每月500美元的补贴。 就在她努力学习《初级炼金化学》,并且用电脑查关于混血种专属科学期刊的信息时,突然警报声大作,图书馆的广播用中英双语警告这是一起入侵事件,很快这里将会被狮心会的成员接管,请自习的同学尽快离开。 “发生了什么?”她非常茫然,问路过的管理员,可是后者根本听不懂中文(由此可见中文学习仅限于教授和学生),于是林小红又用英文问了一遍,“what''s happening?” 她不是没有读过入学手册,她当然知道在数个情况下学院都会拉响警报,可是她万万没想到警报竟然如此频繁,就在前两天他们刚刚拉响了一次,据说和大部分学生都无关,只召集少量精英。 但是也很吓人好不好,什么地方隔三差五拉警报? 这下对方总算是听懂了,用英语解释道:“这是警铃,学校被入侵了,你赶紧找个地方躲起来吧!别管那些该死的书了,你的命更重要!”管理员非常不耐烦地说,并且挥手驱赶林小红,然后自己也急着逃跑了。 然后林小红就离开了...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许这又是一次演习,也许这真的是一次危险的入侵。她从二楼跑下来,恰好遇见一个提刀的修长男生缓缓地走上楼,步伐从容,与她擦肩而过时,她感到一双野兽的眼睛正瞪视着她,像是瞪视着一只猎物,令人毛骨悚然。 那是狮心会会长,楚子航,那个狮子一样的男人,他亲自带刀来守卫图书馆了! 一楼的大厅里还传来许多人的脚步声和喊叫声,“快点,布放!”“入侵者!”“千万不能让他们进去!”“狮心会必须守住图书馆!”狮心会的兄弟们已经准备好荷枪实弹,他们从箱子里取出枪支和战术刀,分发给每一个人,非战斗人员有序从应急出口撤离,秩序井然。 然后不知怎么的,电闸突然被拉断了,偌大的图书馆里没有一盏灯亮着——只有黑暗中闪烁着或明或暗光芒的一双双黄金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可怕的怪物,都是以一顶百的勇士! 林小红猝不及防,两眼一抹黑,脚下一个打滑,差点从楼梯上摔下来。 “小心点!”还是苏茜学姐扶着她的手臂,让她最终没有滚下楼梯。她如男人一般有力的手臂在黑暗中带来莫名的安全感。 在黑暗中,她认出了眼前冒失的小学妹,“林红学妹,你怎么在这里?你没有去参加舞会吗?”她惊讶地问。 “我在学习啊...”林小红撇撇嘴。 “那快点离开吧,回到宿舍区,地下有防空洞,今晚不要出来。”苏茜的声音很严肃,林小红看不清她的面容,周围仍然一片漆黑。 “苏茜学姐,发生什么了?为什么警铃又响了?”林小红胆战心惊地问,刚才那一个拉灯,还有那个脚滑,差点没把她的魂都下飞了!到现在她的心脏还在疯狂地跳动,简直都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 她想要知道发生了什么,能够让所有人都武装到牙齿——利用亮起的应急灯光,她看见每一个狮心会的成员都全副武装,金色的眼睛瞪视着门口,等待敌人的到来,看起来非常吓人。 “龙族入侵,很麻烦。”苏茜言简意赅地说。 林小红瞪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龙族入侵?” 虽然林小红是武术队出身,可是这不代表她不会害怕啊!就在前几天,她得知自己其实是‘蜥蜴人’,而且未来要给屠龙英雄做后勤保障,以及学校的人随时都有可能死去...这样的混乱当然让她害怕,万一真的有一头巨大的喷火龙从天而降,把他们全部烧死怎么办? 苏茜安抚这个吓坏的小女孩,“别怕,别怕,有狮心会的兄弟们在,不会有事的,你只需要远离交火区,保护好自己就行了。赶紧回宿舍吧,宿舍的地下室有防空洞,你躲进去就好了。”她说着,还摸了摸林小红的头。 她就这样被赶出了图书馆,在黑夜中,她几乎什么也看不清——她一直有夜盲症,再加上刚才关灯关得太突然,几乎什么都看不清。在她一脚深一脚浅地穿过街道,周围时不时有一批壮汉或者学生跑过,她会躲在灌木丛中,等到他们过去再说。 “我这是在什么地方啊?”她在慌乱和黑暗中,竟然找不到宿舍楼了! 她听见远处英灵殿的交火声,不由得瑟瑟发抖。她知道这和“自由一日”不一样,那只是一群大学生的过家家,而这次是实打实的入侵和战争,也许今晚还会死人的...就是没有看见龙,不是说是龙类入侵吗?难道是误报了? 她很庆幸没有真的龙类,不然大家都要完蛋,一口龙息下来,他们全都要被烧成灰吧? 图书馆的方向传来剧烈的爆炸声,吓了她一大跳...那不是狮心会驻守的地方吗?发生了什么?怎么突然爆炸了?苏茜学姐他们怎么样了?她要不要回去看看? 算了,她就是一个累赘,这样低的血统看见龙会直接被吓死的,到时候还有别人救她。她有些胆怯地心想,同时又恨自己不中用,难不成学了7年武术,就学了个p吗?为什么该战斗的时候反而施展不出来?她本来应该...保护别人的啊! 就像她中学的时候为被霸凌的女同学怒揍大姐头那样。 她在走到游泳馆时,看见里面还有微弱的应急灯光,就稀里糊涂地进去了。没办法,外面实在是太黑了,她什么都看不清,在有光亮的地方她能稍微安心一些。等到她适应了黑暗,再走出去,否则两眼一抹黑连路灯都不亮了,她怎么走得到宿舍区? “算啦,就在这里待一会儿吧,不管什么东西入侵,总不会入侵体育馆吧?难不成他们是专门来看女孩子游泳的吗?”她这样对自己说,肩膀靠在昏暗走廊的墙壁上,应急灯光将她的身影拖得老长。 她裹紧自己的校服小西装,不由得一阵害怕。 第十章 烈火,硫磺与地狱 不止一个人选择在混乱中躲在游泳馆里。 外面非常混乱,林小红听见了不止一声爆炸声,还有子弹发出的突突突的响声,rpg爆炸声,脚步声和不知道什么语言的呼喊声,卡车的轰鸣声,救护车\/消防车的警笛声,一片混乱,从门缝中传过来,吓得她胆战心惊。她看见远处突然亮起一道耀眼的火光,也不知道是个什么炸弹爆炸了,似乎把一切都引燃了。 “早知道应该找苏茜师姐拿一把枪的...”她自言自语道。 虽然说她并不会用枪,她也瞄不准,但是手里有枪,特别是在这种混乱的境地,让她能够稍微感到一丝安全感。可是现在她手无寸铁,只能用双臂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身体,瑟瑟发抖,期待着这一切混乱自己过去。 几个男孩匆匆忙忙将游泳馆的们打开,刚一开门,林小红就闻到了浓郁的,像是烧焦的气味,又有点像是二氧化硫刺鼻的酸性气体。 “他来了,他来了!”一个亚洲人模样的男人面色苍白,披着学院执行部的标准黑色风衣,下面是纯黑的战斗服,整个人都在颤抖,嘴里神经质地嘟哝着什么,神色恍惚。 “快,去游泳池!”另一个欧洲男人急匆匆地说,“水能克火,他的领域在水中无法施展!” 林小红猛然站直身子,“谁来了?”她看着这几个人惊慌的样子,问。难不成入侵者已经包围体育馆?体育馆里可根本没有守卫,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啊! “怪物,怪物!浑身冒火的龙王!”最年轻的男孩瑟瑟发抖,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借助应急光源的昏暗光芒,她看清了他的面庞,那是学院这两天赫赫有名的s级,路明非。但是此时他毫无s级应有的风度,吓得两腿发软。 “什么?”吓得两腿发软的当然不只是路明非一个人,但凡是个正常人此时都吓傻了,“是你们把龙王引到这儿来的?”林小红也结结巴巴了,她知道外面乱,可是以为只是普通的乱,刚才在外面还没有看见喷火龙,没想到现在真的有! “他追着我们跑啊!”那个陌生的,执行部的亚洲男人同样脸色苍白,倒是穿着睡衣一头脏兮兮灰白头发的欧洲人最镇定。 “别问了,先进泳池!那家伙随时有可能追过来!”他举着一把ppk手枪,将手一挥。 林小红稀里糊涂地跟了过去,他们将外套一脱,跳进了水池里。林小红略微犹豫了一下,也脱掉了小西装外套和裙子,穿着打底裤和衬衫就跳了下去——嘶,好冷,冷得透心凉!她差点忘记了踩水,扶着游泳池的边缘整个人都冻傻了,牙齿不住打颤。 “喂,我们是来游泳的吗?”路明非一边踩水一边说,“我以为我们是来避难的。” “我们当然是来避难的,水对于火系言灵是最大的敌人。”灰白头发的壮硕欧洲学长很严肃,“如果你学过言灵学你会明白,言灵的标志是一个五芒星,地水风火和精神元素是相互克制的,火系言灵可以穿过很多屏障,但很难穿过水体,所以如果他是靠某种火系言灵找到你们的,那么这里是最安全的,这里是卡塞尔学院最大的水体,除了山那边的那个湖泊。” “到底是什么东西在追你们?”林小红也一边踩水一边吓得瑟瑟发抖,衬衫湿淋淋地贴在她的皮肤上。 “青铜与火之王。”欧洲学长回答。 林小红吓得差点忘记踩水直接沉底,“青...青铜...与火之王?那个四大君主?”她咳嗽了两声,结结巴巴地问。不是教科书里都不确定他们是否真的存在吗?怎么就入侵校园了?这里不是号称混血种最坚固的堡垒吗?他怎么就打进来了? 完蛋,她这是要完蛋啊! 早就知道这不是个正常学校,她也认了这里可能有点危险,但不是这种级别的危险啊! 青铜与火之王,她自然知道是多么可怕的存在,理论上这种生物就是一个龙形自走核弹,威力相当于100个大伊万,毁灭世界绰绰有余,地壳恐怕都能给你炸穿了! 成熟欧洲学长将手枪交给路明非,“你一个人能轰爆恺撒和楚子航,你是唯一有可能瞄准他的人,这把枪只能放在你手里。”他对年轻的学弟说,“继续踩水,要把你手里的枪举出水面别沾水了,如果那家伙真的还是追来了,你就给他一枪。” “可是你刚才说如果那家伙追来了,我们就闭气藏进水里啊!” “说得有道理,我应该给你准备一个塑料袋装枪。” 林小红踩了十五分钟,已经开始有些疲乏了,她本来就不太擅长游泳,于是只好伏在岸边,“还要踩多久?”她问。此时她已经从几个人口中得知,欧洲学长叫芬格尔(感觉好眼熟,是不是那个在“自由一日”被枪毙的骗子?),亚洲男人叫老唐,不是学院学生,而是趁乱进来的赏金猎人,偷了一件执行部的外套混在人群中。 “直到那家伙被外面的人消灭。”芬格尔说。 “什么...” 突然,名为老唐的男人突然面色大变,“不知道怎么的...我觉得...他好像追过来了。” 路明非也面色变了,“不会吧?” 林小红是学武术出身的,她的感官也还算敏感,此时听见本该空无一人的游泳馆内,回荡着一个脚步声,由远而近,好似只隔了一层墙板了,伴随着一个令人头皮发麻的声音,像是小孩在哭喊,不断地重复着一个诡异的音节,林小红听不懂。 “你们真的把他引过来了!”林小红低语道,瑟瑟发抖不知道是因为冰冷的泳池水还是害怕。 此时意外非常靠谱的骗子学长芬格尔递给每个人一个塑料袋,林小红看里面还油腻腻的,像是装食物的袋子。但是此时也没法嫌弃了,保命要紧。 “别紧张,现在他的脚步声是环绕游泳池的,说明他意识到我们在这附近,但是因为水体的缘故判明不了准确位置。他猜到我们在这里也不奇怪,穿过英灵殿后直接就是体育馆。我们不要自己吓自己,现在露面反而会被发现。” “学妹,你现在别慌,你能冷静下来吗?”看着还在发抖的林小红,芬格尔用厚重的手掌按住她瘦弱的肩膀,关切地问。 林小红面色苍白地点点头,她聪明的大脑此时已经完全宕机不能思考。没错,她是个成绩非常好的孩子,可是从来没有一本书教过她,遇到龙类袭击该怎么办! 而且就算有这样一本书,她能不能做到还说不定呢! 所以现在只能完全相信这个骗子学长了。 “我们每人带一塑料袋空气潜下去,憋急了就吸几口,撑住几分钟,在我们整个被水体包围的时候,火系言灵已经彻底找不到我们了,他失去了我们的踪迹就会离开。我看他脑子有点不清楚,可能是个神经病龙类。” 说着他甚至亲自演示了一番。 “真的是个龙类?为什么龙类会是个人的形态?”路明非问。 “龙生九种,你看跟恺撒对打的那个漂亮女孩没准还是个龙类呢。最后一次警告,千万不要紧张,紧张反而会露出行迹。水体会形成水封界,掩盖你们全部的气息,长江就是一个完美的水封界,否则青铜古城也不会隐藏那么久,要相信曾经是a级的我!” 说着,那个脚步声和孩童的哭声越来越近,芬格尔拍拍肩膀,将林小红按了下去。 “别怕,小学妹。”他尽可能温和地说。 林小红屏住呼吸,她确实学过游泳,而且肺活量不错,但是这不意味着她懂得憋气的技巧。她听说有人能够在水下憋10分钟,特别是花样游泳队的漂亮女孩,但是她自己做不到啊! 她闭着眼睛,数着,想要知道自己憋了多久了,可是才数到45就感觉头脑昏沉肺都要炸了,再也数不下去了。 一个不留神她吐出去几个泡泡,差点把水从口鼻中吸进去,幸好捂住了...她吸了一口塑料袋里的空气,但是手抖不小心跑掉了好几个泡泡,塑料袋顿时瘪了一大半。 最终她不知道自己坚持了多久,可能最多也就一两分钟吧,芬格尔学长把她捞了上来,壮硕的手臂拉着她细小的手腕,“快跑,那家伙好像跳进水里了!”他低声说。 “什,什么...”林小红还没来得及问问题,就被芬格尔学长一把推到了泳池的边缘。 然后他们几个人匆匆地从边缘爬上去,林小红因为吓傻了而且力气较小爬不上来,两个成年男性一人拉着她一条手臂,将她硬生生地拖了上来。本来水就是冰凉的,然后现在上来之后水珠蒸发,就更冷了,林小红打了个哆嗦。 那个名叫老唐的亚洲男人慌忙将地上他扔掉的风衣捡起来,颇为绅士地披到她身上,“小姑娘,还愣啥,快跑啊!”他有些慌乱地压低嗓音,几乎只是低语和叹息,生怕被那个闯进来的怪物听见。 在她能够反应过来之前,两个男人拽着她稀里糊涂地穿过浓浓的水雾往外跑。 等等,水雾?为什么会有水雾?她的脑子微微宕机了一下。 “出来了!”芬格尔一把推开体育馆的玻璃门,外面芝加哥10月的寒风扑面而来,他们在道路上狂奔,林小红甚至无法区分方向。她仿佛第一次呼吸一样,贪婪地呼吸冰冷的空气,因为憋气而昏沉的头脑一下清醒了许多,寒气透过那件半湿的风衣渗入她的骨髓。 “啊嚏!啊嚏!”她停下来,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连鼻涕都喷出去老远,然后尴尬地吸了鼻子,环顾四周,和老唐还有芬格尔学长面面相觑。 “学妹你没事吧?”芬格尔也停了下来,问道。他刚要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着凉的小学妹,才想起他只有一身睡衣,现在已经湿透了贴在皮肤上,勾勒八块分明的腹肌。 “我没事...”林小红用袖子擦了擦鼻涕。 她环顾四周,面色突然大变,她明明记得,刚才他们下水的时候是四个人,而现在身边只剩下芬格尔和老唐! “路明非!”她惊呼道,“路明非还在里面!” 他们把路明非和那个龙类留在了一起,这可怎么行?他虽然是s级,虽然能够单挑恺撒和楚子航,可也是个新生啊!怎么能让他单独面对一头龙? “哎哟卧槽,是真的!”那个看上去很喜感的亚洲男人也惊呼道,“咱们真把明明落在游泳池里了!” “我们得去把他捞上来!” 说着她紧了紧自己身上裹着的风衣,就要转头跑回体育馆,却被芬格尔拉住了,“scheiβe!你这是找死吗?”他说话时用的是德语,林小红听不懂,但是知道他是不愿意回去——可是路明非...她和这个小子不熟,但是却无法任由他单挑一头龙! “路明非会死的!” “你也会死的!”芬格尔死死地抓住她的手臂,力量大得好像他的手指是铁钳,哪怕武术队冠军的林小红也无法撼动分毫,“你是s级吗?你有言灵吗?你参加过战斗训练吗?你救不了他!”他严肃地说,“学妹,你在这场战斗中只是拖累!” “那...我们总不能...” “对啊,明明会死的!”老唐也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明明是我的好哥们,可是我...”他的眼中闪烁着恐惧,显然这个男人也没有胆量为自己的好哥们去单挑一头龙,他们都求助地看向之前一直有办法的芬格尔。 “我去找路明非,你们赶紧跑路吧,和学生会的大部队汇合后就安全了!”芬格尔咬咬牙说,然后果断地自己跑向了游泳馆,留下两个路痴在寒风中凌乱。 老唐挠了挠湿淋淋的头发,“我是入侵者,我现在该准备跑路了,不能让他们抓住。” 林小红茫然地在寒风中站着,她甚至没有从龙族入侵的事中反应过来,也没有从刚才差点在游泳池里憋死中反应过来,更没有反应过来他们把一个新生落在了游泳池里...她的脑袋一锅粥,分不清东南西北,也不知道要去哪里。 说白点就是吓傻了。 不远处的英灵殿亮起火光,学生们重新找到目标,脚步声,枪声,压过枪声的呼喊声,爆炸声再次响起,然后又是剧烈的爆炸,强光灼烧着她的眼睛...白天好端端的校园,如今已经变成了硫磺与烈火的地狱。 不知过了多久,狮心会的人从她身后赶过来,预备队员扛着成箱的弹药,苏茜正在指挥他们。“快,实弹,我们需要更多的实弹!这箱是什么?” “弗里嘉子弹!”一个壮汉用不标准的英语回答。 “实弹,我要的是实弹!麻醉弹不管用!”苏茜的声音嘶哑,显然已经吼了整整一夜。 “这是实弹,苏茜姐!” “林红,你怎么在这里?快点回宿舍...天哪,你怎么湿成这样?”她看见傻愣愣地站着的林小红,不由得给力她两个耳光,让她稍微清醒点。现在这个时候,可没有时间安抚害怕的小学妹了。 “苏茜学姐?”像是看见了救星一样,林小红当场崩溃了,抱着学姐就大哭起来,鼻涕眼泪全部抹在学姐的执行部风衣上了,“苏茜学姐救我!” 苏茜此时正忙着指挥战斗,哪里有时间管她?她敷衍地拍拍她的肩膀,然后一把将她推开,同时脱下自己的黑风衣,罩在林小红湿淋淋地身上,“我现在很忙,你赶紧回宿舍吧,宿舍是安全的,今晚我们都不会有事。” 说着,就跟着扛着枪支火箭筒弹药的队员们冲了上去。 林小红没有穿鞋,披着两件风衣,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宿舍楼的,她整个人都像是被夺魂了一样,痴痴傻傻,无法集中注意力。大概是听那个可怕的小孩哭喊声听得太久了,她现在仍然回想着那个不断重复的声音,像是一个词汇,可是又听不懂。 窗外一道火光直冲云霄,最终化为遥远的星辰,再也看不见,校园里的爆炸声和枪声也随之停歇。林小红感觉更加头疼了...这是不是意味着她已经安全了?那头龙已经跑了?可是为什么她还是能够听见那个该死的哭声? 她是不是幻听了? “哎呀别喊了,好烦啊...”林小红捂住自己的耳朵,可是那个声音反而更加清晰了。 好像是从她的脑子里发出来的... “安静下来,安静下来!”她捂着自己的耳朵,那个声音简直魔音灌耳,让她无法集中注意力,她的头脑昏昏沉沉,但是那个声音却格外清晰,而且越来越清晰。 “我一定是疯了...”她脱下两件已经被冷风吹干的风衣,瘫软地倒在自己的床上,那个声音依然没有消失——然后被一个滚烫的,拳头大小的东西硌到了肾。 风衣里有东西。 风衣口袋里有东西! 风~#¥%衣&*口%袋~、里¥|\\有+¥%东~~西! 第十一章 possessed 林小红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校医院了。 她从一个恍惚的梦中惊醒,她不记得自己梦见的细节,她只记得有一个燃烧的影子在追着她,她在校园中奔跑,路过古色古香的欧式建筑,却始终甩不掉那个影子;然后她不知怎么就跑到了外面的街道上,她对芝加哥不了解,她只知道那是美国城市的街道,黄色的公交车上有肥胖的黑人大妈。 她甩掉了那个燃烧的影子,可是又有一个什么孩子压在她的后背上,用不知道什么语言在她耳边絮语,好像是附身的孩灵一样瘆人...然后好像又有人跟着她,虽然她不知道是谁跟着自己,梦已经变得愈发模糊,但是那种被追猎的恐惧感却记忆犹新。 哪怕是现在,她的心脏仍然在狂跳,额头上渗出汗珠,随着心脏的搏动脑后一阵阵钝痛,眼前也有些发黑。 好像最后她跳湖了?还是跳进游泳池了?她感觉自己沉入冰冷的水中,她快要窒息了... 当她想要坐起来的时候,才意识到这不是普通的校医院病房,她现在被拘束衫——没错,就是那种厚厚的,非常重的,含铅的拘束衫,精神病院用来将疯子固定住不乱动的——捆在了床上,太阳穴上还贴着测量脑电波的电极片。 周围是精神病院牢房的那种软垫铺的墙壁,用来防止精神病人发疯撞伤自己。 “这是发生了什么?”她感到头疼,像是喝醉了酒一样,她知道喝醉酒会干出非常疯狂的事情,她好像看过一部电影,讲四个男人在拉斯维加斯狂欢后第二天完全忘记自己做了什么——和人打赌拔掉牙齿,和一个带娃的陪酒女结婚,放走别人养的老虎,赢了80万被赌场赶出去... 她感觉自己现在就是这种状况,也不知道究竟干了什么,竟然能被当做疯子关在精神病院的牢房里...她想要回忆,却始终无法回忆起来,连那个诡谲的梦都逐渐模糊。她现在在什么地方?还在卡塞尔学院吗?她完全不知道。 她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已经因为口渴而干裂,渗出血珠,腥甜的味道在口中蔓延...她现在该怎么办?逃离疯人院?据说阿卡姆疯人院确实挺好逃的,就是不知道这里... 她记得曾经看过一个讨论帖,关于正常人被当做疯子送进精神病院该如何自救,据说最好的方法就是该怎么做就怎么做,非常听话,这样就能被当做病情好转提前放出去。但是也有人说,如果别人主观把你当做疯子,那么无论你做什么,他们都能从你的行为中看出异常,所以你永远也出不去。 毕竟,历史上因为财产问题把亲人送进精神病院的案例,简直比比皆是。为什么他们能够成功?因为只要有人给钱,哪怕是正常人也一定能诊断出精神病。 “有人吗?有人吗?这是怎么了?谁能给我一杯水?”她感到口干舌燥,提高了音量。 没过一会儿,一个健壮的男护士打开门走了进来,端着一杯水,后面跟着一个不认识的亚洲男人。他们走进的时候,她才注意到他们的白大褂的胸口有卡塞尔学院“半朽世界树”的logo,说明他们可能还在卡塞尔学院,他们都是卡塞尔的人。 她喝了水,抬头看了一眼那个亚洲男人的胸牌:富山雅史,教授。 林小红如果没记错的话,他好像是学院的心理医生?苏茜学姐提起过,如果失恋了或者不适应大学生活而产生心理障碍,都可以和他聊聊,让他帮忙排解苦闷,如果得了抑郁症千万不要拖着,会越来越严重...据说每隔三五年都有吞枪自杀的。 “你感觉好一些了吗,scarlett?”这个看起来很和蔼的日本人问,手里拿着一些纸和记录本,笔别在他的胸口。他招呼那个男护士离开,他们留下来进行隐私的交谈。 林小红点点头。 “不用担心,你有什么疑惑,我都会为你解答,并且对你的隐私进行保密——这是心理学家的职业操守。来,放松点,看着我的眼睛。”富山雅史教授的声音很温和,让人不由自主就能放下戒备,于是林小红放松了一些。 “可以把我放开吗?”她问。 富山雅史笑了,然后为她解开固定在铁架床上的暗扣、钩子和皮带,将她从拘束衫中解放出来,“当然没问题,看来你已经恢复了清醒,这是害怕你醒来之后做傻事用的。”他温和地说。 林小红有点脸红,她不会真的喝醉了或者怎么样抽风吧?需要被这么绑起来? 富山雅史搬来两把椅子,两个人对坐在牢房里。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她又好奇又恐惧,搜肠刮肚地回忆,也不记得发生了什么...她好想记得,她和几个同学跳进了游泳池?是游泳池吗?还是一个什么湖?她记得爆炸声,火光冲天——发生了什么?自由一日?枪战?学院被入侵了?然后呢? 然后她就断片了。 “你自己能够记起来多少?”富山雅史教授问。 他看起来好像异常疲惫,像是好几天没合眼,面色苍白,黑眼圈跟熊猫一样。 “我...什么都记不起来了。”林小红摇摇头。 “那你知道今天是几号吗?” “10月...20号?”林小红皱紧眉头,她最后记得清楚的是苏茜学姐问她为什么不去参加学生会的迎新舞会,迎新舞会是在10月19日,那么现在就应该是20日了。 富山雅史摇摇头,“不,现在是10月24日,你昏迷了整整3天。” 林小红瞪大眼睛,三天?她掐指一算,这不说明前天校长的《龙族谱系学入门》和她的临时导师施瓦茨教授的《炼金化学一级》她都没去上吗?她这是翘了多少课了,她会挂科的! 啊啊啊啊——缺勤会挂科,挂科就没有奖学金,没有奖学金就不能继续在美国读书,她就得退学回国,回国后没钱复读,没钱复读就只能去工厂打螺丝钉,去工厂打工就没法读书一辈子就只有中学文凭到哪里都混不开生活穷困潦倒...她已经能够想象自己昏暗的未来了。 霍格沃茨女学霸赫敏·格兰杰有句经典名言:“我们可能会死,或者更糟糕,被学校开除。”大概描述的就是她这种心境崩塌的状态。 “我翘了四天课?不会被退学吧?”她有些恐惧地问。 对方挑了挑眉毛,似乎是为她担心的重点不对而感觉疑惑,“不必担心,scarlett小姐,学院不会为区区旷课四天而让你退学,就算你留级四年都不会让你退学的,只要你不严重违反校规校纪。”他尽可能用温和的语气说。 “你记得10月19日晚上发生了什么吗?”他在记录本上写了点什么,问。 林小红点点头,“新生迎新舞会,苏茜学姐让我参加,但是我没去,因为我没有正装。我在图书馆看书...”她皱紧眉头,努力地回忆,可是不知为什么,一向记忆清晰的她,此时竟然满脑子乱麻,几乎无法理清头绪。 “很好,然后呢?然后发生了什么?” “然后停电了,狮心会的人接管了图书馆...我好想被清出去了,外面很黑,警报被拉响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仍然记得,在停电以后,所有人都亮起了黄金瞳,看起来挺震撼,她不知道自己的眼睛是否也不由自主地亮了。 富山雅史循循善诱:“再然后呢?” 林小红抬头看着天花板上的不明污渍,然后挠挠头,“我记不太清了,我好想在游泳馆?有什么人,什么东西在追我们?我和好几个人跳进了...游泳池?湖?”她感觉从这里开始,记忆变得格外模糊,所有面孔都模糊且扭曲起来,她记不得发生了什么。 富山雅史教授点点头,“没错,你跟着芬格尔,路明非,还有一个伪装成执行部专员的入侵者一起躲进了体育馆的游泳池里。那天晚上发生一起龙王入侵事件,追杀你们的是失控的青铜与火之王,因为你们某个人身上有非常重要的东西。” “青铜与火之王...”她在梦中依稀记得一个燃烧着熊熊烈火的影子,于是什么都说得通了,原来那个晚上...真的是龙族入侵吗?“我们有什么东西?” 不知道为什么,林小红觉得好像确实应该有一件什么东西,就在风衣的口袋里。 口袋里...她试图回忆,却眼前一黑,头昏脑涨一阵眩晕。 “目前正在调查中。”富山雅史教授咳嗽了两声,“那么你是否记得你回到宿舍后做了什么?” 林小红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当晚真的回了宿舍,但是她记得冲天的火光,有什么声音好像在她的耳边回荡...她已经记不得是什么了,只知道那声音听上去像个小男孩在哭。她摇摇头,“我不知道。” 富山教授又在自己的本子上记了一些什么。 “你记得10月20日你做了什么吗?”他又问。 “我不是昏迷了吗?”虽然并不知道因为什么昏迷?她试图回忆,却只记得一些噩梦的碎片和不明的恐惧,只是想起来就感觉心跳加速,从头顶一直凉到脚心。 富山教授摇摇头,“你不记得了?” “不记得。” 于是他又记了一些什么,圆珠笔在纸上划过,发出哗啦啦的声音。 两人面面相觑,他叹了一口气,最先开口,“好吧,scarlett小姐,虽然你记不清了,但是我可以告诉你,龙类入侵事件让你的思维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因此做出一些不理性的行为。这一点并不令人意外,很多同学在入侵事件后都产生了ptsd症状。” “我做了什么?为什么记不清了?”林小红皱紧眉头,如果富山博士不提醒,她根本不记得是龙族入侵了...可能这是她的大脑的保护机制,让她忘掉害怕的东西? 对此,富山雅史从他的记录本中抽出一张照片,“你在宿舍的墙壁上留下了一些奇怪的话语。” Σ(⊙▽⊙“a 林小红接过照片,不由得毛骨悚然。 只见墙壁上写满了乱七八糟的字迹,有的还清晰可辨认,有的就已经混乱不堪,她认出几个字“哥哥”“怪物”“火”“水能克火”(被圈重点涂得乱七八糟),“淹死他淹死他淹死他”,不由得整个人汗毛倒竖。她只有162 cm,即使踮起脚尖,甚至站在床上也够不了太高,可是270 cm的层高,竟然被她写到了快到天花板的位置,全是巨大的字,也不知道那暗色的颜料到底是她的墨水瓶还是血。 “嘶——”她倒吸一口冷气。 “这...这真是我写的?”她放下照片,瑟瑟发抖,她怎么可能写出这样的东西?她为什么记不得了?她真的发疯了?怎么看着像是中邪了呢?她是怎么写那么高的?难不成爬上去的? 她想到初中的时候曾经在一节音乐课上看过一个电影,虽然她只看过前半个小时,却记忆犹新——一个小女孩被鬼怪附身,在自己的房间里扭曲爬行,甚至像蜘蛛侠一样四肢并用爬到了房顶上,而且脑袋可以转180°! 她当时可是被吓惨了,连男主的神颜都没记住,简直是童年阴影。 “我想是的,scarlett。”对方露出一丝同情。 “我不记得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要写这些。”她摇摇头,将照片推回去,再看一眼她都觉得头疼。 “那我想你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你在10月20日早上6:47,在没有请假和报备的情况下,乘1000快车离开卡塞尔学院?” 林小红:(⊙_⊙)? “我...离开了卡塞尔学院?”她难以置信地问。 她这样的好学生,怎么可能在不报备的情况下离开卡塞尔学院?10月20日可是有魔动机械的早课啊!那门课可是要随堂考试的,一不小心就会挂科...虽然连开课的教授都没了。 “不仅如此,你还把古德里安教授当做了诺玛,打了37个骚扰电话。但是由于古德里安教授在古籍区和同行讨论严肃的话题,将手机调成静音,因此没有接电话。最后一个电话是10月20日傍晚5:37,古德里安的教授的助手芬格尔接了电话。” 林小红:(o_o)?? “我...打了骚扰电话?”不是吧?她怎么会这么骚扰诺尔斯语教授?她是想挂科吗?而且...哦,对了,她卡塞尔学院发放的手机里只有几个联系人:妈妈,苏茜,诺玛,导师施瓦茨教授,和负责招生的古德里安教授。因为姓氏首字母为g,所以他排在第一位。 本来林小红打算删掉他的,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删,因为觉得总是能够用到。 “我说了什么?” “你说:‘他跟过来了跟过来了,水能克火,水能克火,他找不到我找不到我找不到我’然后就是很多无意义的重复,当芬格尔想要问你你在哪里的时候,你一直在重复‘水水水’,‘湖湖湖’和‘淹死他’,然后就不说话了,但并没有挂断,一直出于接通状态。” 林小红打了一个寒噤,她不明白这些话都是什么意思,但是和她卧室中诡异的字几乎一模一样。 “也幸亏你没有挂断,他通过诺玛找到了你的位置,你已经不知什么时候到了海军码头,他敏锐地意识到事情不太对,你可能是受刺激太厉害去跳湖自杀的,所以派了一支精锐小队前去救援。” “我?自杀?我怎么会自杀?”林小红简直觉得这些描述完全不符合自己的性格,她很怕死的,她怎么会自杀?难不成她真的在过去的几天之内被夺舍了? “你记不得了。” “确实记不得,我简直觉得过去几天我怕不是被夺舍了吧?我怎么会想自杀呢?” 富山雅史在自己的本子上又记录了一些东西,“非常感谢您的配合,scarlett,我先告辞了,你好好休息,如果需要什么,可以去找校医院的护士。”他收起自己的东西,从椅子上站起来,微笑着微微鞠躬,然后退了出去。 “等等,你什么时候把我放出来啊!”她拍打着厚重的铁门,提高了音量。 第十二章 美 式 救 援 “所以,我到底有没有精神病?”林小红坐在心理咨询室里,她实在是记不清10月20日发生的事情了,10月19日晚上的记忆也非常模糊,就好像被删除了一样,她甚至怀疑自己已经被洗脑,被迫忘记这段不愉快的经历。 她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老人,他看上去很老了,但是身体保养得非常好,没有老年人常有的发胖和脱形,笔挺的西装下是壮硕的手臂,简直堪比健壮的年轻人。 希尔伯特·让·昂热校长是一位值得尊敬的教育家。 林小红来到一所学校,第一件事自然是查阅学校的历史,发现卡塞尔学院竟然在1910年代就建立了,创立者和第一任校长竟然就是这位希尔伯特·让·昂热先生。当时林小红还是很惊讶的,因为如果这样算来,那校长岂不是已经一百多岁了?一百多岁得老成什么样子啊? 这自然是不合理的,因为根据去年毕业的照片,站在前排的校长先生分明只有六七十岁嘛。考虑到外国人有父子同名的习惯,指不定这位校长就是首任校长的儿子甚至孙子?然后她才注意到,人家校长出生时间是1878年,死亡时间没标注——合着卡塞尔学院建校一百年,只有一任校长? 难不成这老头成精了?或者混血种寿命远超常人? 根据富山雅史博士的说法,她之所以忘记了过去数天的事情,是因为被吓疯了——他说了很多专业术语,什么ptsd,什么精神分裂,什么多重人格之类的,或者这只是大脑单纯的保护机理,让她遗忘掉那些非常不愉快的东西,不想就是不存在,就是没有发生过。 所以她被关在校医院里“观察”了好几天,在这个过程中被取了好几次血样和脑脊液,让她感觉非常不对劲——精神病发作怎么会需要取体液样本吗?不是测量脑电图和核磁吗? 她问过,但是护士的回答和没有差不多。 “你很正常,scarlett,不要听富山博士瞎说。他的专业知识有时候会阻碍他的视野,让他忽视最关键的问题。”昂热校长喝了一口杯子里热气腾腾的红茶,同时示意林小红也喝茶。 她看了看眼前精致的冰裂纹小瓷杯,还不如半个巴掌大小,只装了一小小口红色的透明茶水,一旁的小茶壶也只有一只手大小。 “那我为什么记不清过去几天发生的事了?” “大概是那四十多枚麻醉弹打在身上的副作用吧,剂量过高还是会毒害神经的,让你在短时间内不能将短时记忆变为长时记忆,所以你记不得那天发生的事了;或者是在水下窒息太久导致的,”他淡定地说,“和精神疾病大概率没有任何关系。” 林小红:o((⊙﹏⊙))o “什么麻醉弹?”她完全想不起来了。 “我忘记你记不得了,”昂热校长解释道,“你在10月20日傍晚前往密歇根湖海军码头,出于不明原因,可能是受刺激想要跳湖,也可能不是。不过这都没有关系了,你失去了那36小时错乱的记忆,算是又恢复了正常。” “你在头脑混沌中声称有怪物在跟踪你,并不是在说谎。你的感知非常敏锐,并且还有足够的理智向外界求助——因为那天追杀你的,正是前几天从学院里逃逸的青铜与火之王!” 林小红倒吸一口冷气,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忘记了这么重要的事!她区区c级的小菜鸡,何德何能称为了青铜与火之王的猎物?她好像想起来了,那个怪物最后逃跑了,对吧?她怎么就这么巧遇见了? “然,然后呢?我是怎么活着回来的?”她不敢相信,就凭自己的菜鸡水平,真的能够逃脱。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已经在过去几天攻击了卡塞尔学院数名专员,导致8人死亡,42人受伤,其中12人重伤。他在报复我们,scarlett,你在恐惧中试图逃离卡塞尔学院——混血种最安全的庇护所——立刻遭到了他的攻击。他铩羽而归,不敢贸然攻击卡塞尔学院,于是只好守在联合火车站,等1000列车将学生送出来。” 林小红吓得面色苍白,那天晚上的怪物,原来就是他! “他是一个狡猾且危险的猎手,一路上都在跟着你,恐吓你,他病态地享受你的恐惧和追猎的乐趣。他就像一只猫,非要把猎物玩够了才吃下去——但是这恰好给了执行部的专员足够的时间找到你,前来支援。” 林小红松了一口气,“谢谢你们救我。” 昂热校长摆摆手,“你也是卡塞尔的学生,我们不会放弃每一个自己人!救你是理所应当的。” 林小红感动得几乎要哭出来了,突然想起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等等,那几十发麻醉弹是怎么回事?” 昂热校长的眼睛不由自主地向别处看,似乎有点心虚,“10月19日晚的入侵中,我们发现诺顿的弱点,他虽然能够掌控金属和火焰,金属子弹无法伤及分毫外,却是挡不住非金属攻击的——弗里嘉子弹的弹头虽然一靠近就被蒸发,但是动能却能够逼退他,所以所有的专员都配备了大量的弗里嘉子弹。” “当我们攻击的时候,他没有来得及张开自己的‘王域’,于是以你为人质要挟...然后由于太突然,我们的专员来不及反应,所有的子弹都打在了你身上。” 林小红:(⊙▽⊙) “你们不是来救我的吗?”林小红一脸懵逼,这是哪门子救援法?不知道的人以为这是想要趁机把我做掉吧?幸亏是弗里嘉子弹,要是换成实弹我怕不是都要被打成筛子了! 她记得一个非常阴间的“俄式救援”的梗,说是一群劫匪劫持了人质,要求警员们离开。一个年轻的警员问“人质怎么办?”另一个老警员回答,“人质,什么人质?我们只需要冲进去突突突把所有人都杀死,然后再给阵亡的勇士颁发勋章就行了。” 没想到你们美国佬也这么玩!不是说你们最讲人权了吗?你们不是最珍爱生命吗?不是说你们牺牲一支小队也要把大兵瑞恩救回来吗?你们就直接拿枪把我突突了?我的人权呢? “非常抱歉,那些专员之前没有与龙王级的存在对抗过,一时间有点恐慌操作失误...他们需要更加专业的训练。”昂热校长叹了一口气,放下手中茶杯,“scarlett,我非常抱歉,卡塞尔学院愿意为你提供双倍的奖学金,以补偿精神和身体的伤害,你认为如何。” 说到钱...林小红有点犹豫了,她毕竟没死是吧,赔钱见好就收,免得背后中七枪自杀身亡。在她来到美国这几天,百分之百确认她就是和一群疯子在一起,没有半个正常人。人家愿意给钱你就老实收着吧,愿意给你就算仁慈了。 “然后发生了什么,我又怎么跌进水里了?”林小红又问。 “是这样的,当时诺顿用一支枪顶着你的下巴,威胁你的生命,情况非常紧急...” “为什么龙王诺顿会用枪顶着我的下巴?”林小红再次懵逼,在她的印象里龙都是喷火的怪物,超级凶残,“这年头龙也会用枪了?” 果然还是自由民主美利坚啊,不仅人人持枪,连龙都学会美式居合了? “龙类的学习能力远超人类想象,假以时日,让他们学会使用电脑,成为超级黑客,依靠人类的发现制造核弹登上火星...并非不可能的事,所以我们必须在他们刚刚苏醒的时候就将他们杀死,不能给他们任何适应现代科技的机会。”昂热解释,“所以他会用枪也不是什么怪事。” 好吧,差点忘记龙类的智商不比人类差了,但是青铜与火之王用枪顶着自己的下巴?不是我说什么,这龙王怎么搞得和劫持人质的kb分子一样low?怪不得昨天他像个神经病一样追着那几个人到处跑,一看就不大聪明的样子。 “然后呢?”她觉得接下来的内容大概是和龙王三个小时的谈判把她救回来,然后趁机一枪爆头?龙类会被一枪爆头吗?或者他们还有更加厉害的武器? “我们的狙击手,兰斯洛特先生,他手中有一发200克拉金刚石磨成的子弹,涂有能承受4000c高温的防火漆,内部封存1.2克拉贤者之石,是唯一有可能击杀龙王的武器,但是必须打穿敌人的心脏才行...而你挡在前面。” 她已经没有心思在乎那100克拉钻石制成的子弹了,看到校长的犹豫,她立刻明白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所以你们又打中我了?” 林小红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胸口,想到自己被一枪击穿就感觉一阵绞痛...但是万幸,她的心脏还在跳动,她没有死。 “是的,那样的机会非常珍贵,只有一次,我们敬业的兰斯洛特先生不愿意放弃击杀龙王的最好机会,于是他扣动了扳机。那发子弹先是打穿了你的左肩,然后穿过你击中了诺顿。当时你们已经被弗里嘉子弹逼到了码头边缘,巨大的动能使诺顿后退一步,连带着你一起掉进湖里。” 林小红觉得血压升高,合着这帮人根本没打算救我对吧?就等着龙王干掉我然后再干掉他是不是?大概连龙王都没有料到,你们这帮家伙是疯起来连自己人都下死手的神经病吧? “我差点死了,两倍奖学金可不够赔偿的。”她真的很生气,所以忍不住讨价还价。 不过活动活动她的左肩...好像是有点疼,大概确实受伤了。就凭这点,她就该多讹一点学院钱! 等等,她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她中弹的时间不过是6天前,伤筋动骨至少一百天,怎么可能现在就恢复了?大口径的重型狙击枪,可是能够把人半个身体都打没的,怎么可能这么几天就能活动自如? 见鬼,这是什么黑科技?难道学院里有人有治疗系的超能力吗? “好说,三倍奖学金,再加上两万美元的校长奖学金,你满意了吗?” “这还差不多。”反正她没死,而且还给治好了没有啥后遗症,她整个人能吃能睡就是偶尔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一年10.8万奖学金再加2万,都够她花一辈子的了,没必要太计较。 出于好奇,她又问:“然后龙王呢?死了?”毕竟如果龙王死了,那么她的“牺牲”大概还算值得,如果没有,那可就太折腾人了! “没有,那发金刚石子弹太过坚硬,洞穿了他的身体而没有破碎,贤者之石的毒素根本没有来得及释放,所以这伤对他而言几乎不算什么。他顺着密歇根湖游走了。在40英里外上岸,还在过去几天杀了我们8名a级专员,掀翻了四辆坦克,打下来两架战斗机。昨天有人疑似在堪萨斯州遇到了他,他在搭便车的时候遇到了劫匪,杀完人顺便点燃了一辆小轿车。”昂热校长有些惋惜地说。 林小红皱紧眉头,她压制住自己强力的不满,这帮人疯子就算了,关键是到最后一顿输出猛如虎,然后只打伤了队友,敌人毫发无伤!她真的有点生气了! “合着这子弹就对我管用是吧?”她忿忿地嘟哝了一句。 “这是学生们第一次正面面对龙王级的存在,之前毫无预案,一切都过于仓促,出现一些失误...是很正常的,但是确实不对,他们不应该如此莽撞。”昂热校长点燃了一支雪茄,在心理咨询室里就开始抽烟。 “你知道我是一个坚定的屠龙者,但是有些代价是我也不能付出的——我从来不会刻意抛弃任何一个队友和学生,你们这些年轻人在我心头的分量很重,比你想象得要重。我从来不拿你们当炮灰,我不希望你们任何一个英年早逝。可是我也有力有不逮的时候,我想要救你们所有人,但是也并不能救每一个,总有人会因为各种意外死去。而我作为这场战争的领导者,只能权衡利弊,以最小的代价救尽可能多的人。” 林小红不知道他在说实话还是刻意煽情,反正她没有被感动。她记不清发生了什么,她也庆幸自己记不得了,否则现在她绝不会这样镇静,早就抄起桌子打人了。“反正最后你们把我从水里捞上来了,还不知道用什么神药让我复原,那我就拿我的奖学金,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就行了。” 昂热校长顿了顿,“其实你是自己从水里爬上来的,当时诺顿的血污染了码头的水,没人敢下去,只能让你自己挣扎着爬上来。”他有些尴尬地说。 “啥(⊙_⊙)?” 不是,难道她就不怕污染吗? “那你们不是更加应该把我赶紧捞上来吗?”林小红满脑子都是问号,感觉美国的救援水平不太行啊?还有人不断说去年汶川地震的时候中国救援不行?至少如果我掉进污水池里他们会奋不顾身地跳下去救我吧? 好家伙你卡塞尔的人就在旁边看热闹是吧?杀敌你不行,救自己人也不积极,要你们这群废物有什么用?林小红在心里气愤地问候兰斯洛特和所有人的十八辈祖宗。 她到现在还不知道所谓的“污染”到底是什么意思,《龙类生物学入门》还没有看到第十章。 “非常抱歉让你经历这些,scarlett,这不该是你这样的年纪的孩子承受的,我代表学校表达诚挚的歉意。这届学生的素质...确实差强人意。”昂热校长叹了一口气,尽可能真诚地说——但是林小红是p都不信了。 他惋惜地摇摇头,深吸一口雪茄,嘟哝了一句:“当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连自己人的生命都不珍惜,还有校董会的馊主意...这些年轻人里,我该怎么找到接班人啊...” “对了,兰斯洛特那家伙,是学生会的吗?”突然想起一件事,林小红问。 “不,是狮心会的副会长。” 林小红皱紧眉头,非常抱歉,苏茜学姐,我大概不会来狮心会了...我总算可以安心去学生会拿每个月500美元的补贴了! 第十三章 跟着路明非果然没好事 在经过一个星期的观察后,确认她没有精神病发作的风险,她被放回了自己的宿舍。 2009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有《炼金化学一级实验》,下午是《魔动机械设计一级》,晚上还有《古诺尔斯语》,一整天满满的干货。林小红气得想骂人——实验课需要预习报告;魔动机械设计不但留了作业而且还有随堂测试,必须复习;古诺尔斯语的古德里安教授她前几天刚刚用37通夺命连环call骚扰了一整天。 星期二的晚上她可惨咯! 第二天一大清早,所有同学第一次进入实验室——上一周只是安全课,她早在中学竞赛班就听过不知道几次了,相当熟练,所以根本不用担心。今天的实验也都是小儿科级,唯一可能有危险的只有需要点火的本生灯——可是就是点个火,能有什么危险? 当她被分到路明非对面的工作台时,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咯噔”一下,一种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 上次遇见路明非的时候,就是这小子把龙类引到了她藏身的游泳馆,然后就是后面一系列无法回忆起来也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倒霉和混乱,她被关在精神病院里将近一个星期! 总感觉今天又会被他坑惨。 第一次实验其实非常简单,只需要你学会使用本生灯就行了。这种连接着天然气管道的灯用得并不是非常多,因为大部分实验室都用电磁加热,只有对温度要求非常高的实验才会使用本生灯。而使用的过程比较容易,点燃本生灯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比较常见,将带火星的火柴凑在灯管口,然后拧开天然气阀门,调节进气口使火焰变为蓝色而不是黄色;第二种方法差不多,只不过把带火星的木条改为电火花打火器,其他都一样。 “我说你别玩那个电火花了好不好,这玩意待会儿会没电的。”看着对面试验台上的路明非像个傻子一样玩电火花,还摆出不知道是什么动画片里的pose,林小红擦了一把不存在的冷汗,有些不耐烦地说。 从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s级的光辉形象在她的心中就越来越弱...大概是自从他们一起在游泳池里躲龙王吧? 路明非有些窘迫地吐了吐舌头,尴尬地将电火花打火器放回了实验台上。 林小红在心里犯嘀咕,这家伙怎么看都不觉得像是靠谱的人啊,让他屠龙真的能行吗...不过着一个月左右的经历表明,这所学院好像也没有几个靠谱的——苏茜学姐算一个,其他人就不好说了。 助教走进教室,先收齐了实验室16人的十六份预习报告。预习报告其实很简单,也必不可少,通常包括了诸如实验原理,实验步骤,所需药品的性质等等。而且是有模板的,就在守夜人论坛的学习板块,甚至还带有学院的半朽世界树logo。 “richardo m. lu,你这份报告不合格。”助教将路明非那份报告扔在了他的面前,“你的摘要呢?实验原理呢?你看看你写的都是些什么?再看看别人的!”说着,这个带着护目镜的年轻女孩凶巴巴地将另外一份报告砸在他面前,吓了这个瘦瘦的男孩一个激灵。 那一份合格的报告是林小红的,她一共写了三四页正反面,不仅包括中英双语的摘要,引用了十几篇参考文献,还绘制了反应容器的形状,以及所需药品的重要性质。而路明非那份倒霉的报告,只有不到一页,而且正中央还有一滴巨大的污渍。 确实不太合格——准确点来说,是太不合格,难怪助教生气。 “你是s级,就是这么个学习态度?觉得自己了不起是吧?天生的屠龙英雄不用学习是吧?”此话一出,旁边的人哄笑起来,显然所有人都认为路明非的s级不过是徒有虚名。 林小红皱紧眉头,她不喜欢这种嘲笑,因为她以前也曾经被这样对待过,直到她加入了武术队,所有人都老实了。可是被嘲笑了这么多年,她也很敏感,当别人被嘲笑时,她总觉得这些讥讽的语句和鄙夷的目光是落在自己身上的。 “我...我错了。”路明非颤颤巍巍地说,“下次一定改!” “下周连着实验报告一起交上来,如果你还不合格,就别上这门课了!”助教冷冷地说,将林小红那一份报告收回去,将路明非的那一份留在他面前。 “路明非,其实预习报告有模板,你下课后来找我,我拷给你。”在助教将电脑和投影仪连接在一起时,林小红小声对路明非说。 出于某种原因,她有点同情这个倒霉的孩子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适应大学生活,特别还是外国的大学。林小红高中的时候搞过化学竞赛,所以深谙这方面的套路。而那些普通的,习惯于被老师严加看管,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小镇做题家则对此一无所知。 而且她也不喜欢别人被讥笑,她在路明非的身上看见了曾经无助的自己,每次遇到类似情况,怒火就会不受控制地冲上脑海,忍不住去为受欺负的人出头。 “那多谢了!”路明非像是看见了救星一样,眼睛都亮了。 “今晚诺尔斯语课后去图书馆,我拿u盘拷给你。” 在助教讲完今天实验的原理和注意事项后,实验就正式开始了。一开始一切都很顺利,林小红非常懂如何使用本生灯,娴熟地划了一根火柴,甩到只剩火星,然后缓缓开启天然气阀门,明黄色的火焰“蹭”地升腾起来。她调节进气口,直到火焰变成淡淡的蓝紫色,不认真看几乎看不清外焰的形态。 然后她隔着试剂架看见了路明非的操作。 他打开了天然气阀门,然后用电火花去点燃... “不...”林小红想要伸手去关闭他该死的天然气阀门,可已经来不及了,还是路明非身边的金发小女孩反应快,当即将路明非扑倒在地。林小红也慌忙低头。 “砰!”天然气爆炸了,火焰蹿了将近半米,本生灯也在冲击中倒了,在桌面上熊熊燃烧,直接点燃了路明非一坨大便的预习报告。 “火火火火——”路明非像个被吓哭的三岁小孩一样,紧紧的抱着刚才救他的金发女孩,看起来差点就要跪了,“救命啊救命啊,着火了着火了!”他哭嚎着,像一个摔倒了的三岁小孩一样无助。 在助教赶过来的时候,林小红已经隔着试剂架,伸手关掉了天然气阀门。然后把水池里湿淋淋的抹布捞出来,直接越过试剂架甩在了熊熊燃烧的实验台上——此时路明非的实验记录本已经烧了一半,预习报告直接烧没了。 “你是个废物吗?我说过多少遍了,先点火后开燃气阀门,你的耳朵是个装饰吗?”赶过来的助教气急败坏地咒骂道,“所有人都听懂了,怎么就你一个人听不懂?你是聋子还是不懂中文啊?不懂中文就直接回老家吧!”她的声音里带有像是韩语的口音。 “路明非可就是中国人!”有一个人提高了音量。 “哈哈,我都听明白了他听不懂?” “不愧是s级,一上来就是个大爆炸!” 同学们叽叽喳喳,路明非垂头丧气,而助教仍然在批评他,反复警告如果再犯一点错误,他就可以直接卷铺盖走人了。“你知道为了维持实验室零事故有多难吗?出了事要扣我工资的!好家伙已经两年没有出事过了,结果到了你这里,s级一上来就给我整个大的是吧?” “我是文科生,以前没有进过实验室啊...”路明非委屈地说。 一旁的金发女孩已经默默地帮路明非整理好了桌面,预习报告和记录本的残渣扔进垃圾桶。林小红也看不下去了,觉得助教对于这个菜鸟有点太过严厉了,她犹豫了一下,提高了音量,看了看助教的名牌,“金学姐,别太苛责路明非了,不像在欧美国家,在中国文科生不进实验室,没有用过本生灯也是正常的——而且您好像也没有讲安全须知。” “那别的中国学生怎么就行?怎么就他不行?还不是他的问题?”这位助教的嗓门非常大——亏所有人都说中国人嗓门最大,可是这个韩国女人简直震耳欲聋。 “因为别的有的是从北大清华联合培养的预科班上招来的,还有不少是理科生,而我本人是竞赛生,这个实验都不够我看的。但是您不能因此歧视一位没有进过实验室的,他能站在我们中间,说明已经足够优秀。他值得您最起码的尊敬。”林小红说。 她说这些话时,背后对路明非的讥讽仍然没有停歇。这让她不禁握紧了拳头,她在中学的时候,可是专治校霸,她最看不惯别人欺负人...不过路明非好歹是s级,赶紧支愣起来啊,你单挑恺撒楚子航的勇气呢?拿出来啊,怼人啊! 她直视着金淑贤学姐的眼睛,后者皱紧眉头,眼中闪烁着金色的微芒,而林小红岿然不动。 “你觉得自己行,那你就帮他,如果他今天还犯错,我连你的成绩一起扣!”过了不知道多久,名为金淑贤的女助教屈服了,气得精制的面容扭曲,抛下一句狠话,扭头就走了。 “对不起...”路明非委委屈屈地说,“谢谢你为我出头,我连累你了。以后还是不要...”他低下了头,整个人都蔫了。 “没事,下次小心就是了。”林小红真的没办法对路明非生气,他总是那样委屈,总是小心翼翼地道歉,时不时抬起眼睛,谨慎的观察别人一眼,然后赶紧低下头——这让她想到了中学的时候被欺负到退学的那个捡垃圾的女孩。 “天然气主要成分是甲烷,爆炸极限为5~15%,也就是当空气中含有这么多体积分数的甲烷后,如果遇到明火会爆炸。所以刚才你先打开天然气阀门,让燃气进入空气,再点燃自然会爆炸,下次不要这么做了。”林小红耐心地解释道。 “下次不敢了,下不敢了!”路明非有些尴尬地说,挠了挠乱糟糟的头发。 林小红叹了一口气,“把护目镜带上,手套也带上,实验服扣子全部系错了,你整理整理,别到时候再挨骂。”她提醒道,将半烧杯的蒸馏水放在石棉网上,同时拿起一支小试管,“别太担心,第一个实验就是一个溶解实验,不会有危险。” “对了,刚才你旁边的那个女孩帮了你不少忙,你要感谢人家。” 路明非才突然想起来,刚才就是那个冷冰冰的金发少女注意到他的本生灯快要爆炸,将他扑倒,然后他还怂了吧唧地抱着人家喊救命...刚才整理实验台的时候人家小姑娘也帮了不少忙。 “谢谢你,零,谢谢你!”他连忙双手合十,对着金发女孩就拜。 人家小姑娘已经将蒸馏水滴入试管,并开始振荡了,根本没有理他。 路明非自讨没趣,一个人尴尬地站着,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连忙模仿对面和旁边两位学霸女的操作,手忙脚乱地做自己的实验。 林小红从自己的实验记录本中撕下一张纸——她知道这样做不对,如果是正经科研的话,她这样会摊上很大麻烦。但是现在只是上课而已,撕掉区区一页纸也没什么。 她将纸和一支笔推给路明非,“记录实验现象,今天晚上下课后我带你去图书馆一层的文具店买新的记录本,先将就用吧。” “啊谢谢,谢谢啊!”路明非语无伦次地道歉。 所幸,一节课下来,除了路明非差点把烧杯里的水烧干(还好旁边的金发妹子提醒及时),加热试管的时候差点让滚烫的液体喷溅出来(还好他既没有对着别人也没有对着自己)。也没有出过什么意外,倒是刚才嘲笑路明非的一个男生自己把烧杯放在石棉网上忘记了,最后烧裂了被扣分。 但是就金淑贤学姐不友好的眼神来看,她大概确实把这个小肚鸡肠的韩国人得罪了,未来怕是少不了刁难。 可《炼金化学一级实验课》的指导老师施瓦茨教授可是她的临时导师,倒要看看如果这个女人敢刁难她,施瓦茨教授到底信任谁还不一定呢! “谢谢你,同学,我给你添麻烦了。”下课后,在赶往食堂的路上,路明非追上来说。 林小红只是笑了笑,“帮助同学是应该的,以及非常抱歉,一个星期前我们把你落在游泳池里了,你没事我很高兴,当时我们跑出去了才发现你没有跟上来...”提到那件事,她虽然记忆模糊,但是想起来还是非常恐惧和愧疚的。 “啊...是你啊...非常抱歉那天我们把你拖进来...抱歉啊抱歉...如果不是我,你也不会被那个助教针对...我在这里赔礼啊,我真不知道,是我太蠢了...”路明非语无伦次地说,听得让人有点头疼。 林小红摆摆手,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安抚这个过于紧张且怂了吧唧的男生,“没事,别担心,我大学化学都学得差不多了无所畏惧。” 路明非仍然吞吞吐吐欲言又止了半天,跟在她身边不离开,像是一块牛皮糖。在林小红着急前,他还是有些腼腆地开口了:“同学,下节课《魔动机械设计一级》的课有随堂测试,你复习了吗?我还啥都不会呢...” 林小红皱紧眉头,因为她对于这门课是没有把我的,这门课大致等同于机械制图,她从来都没有学过,只是看了看龙德施泰特教授生前发来的ppt,“上节课我不舒服,没有来上课。但是我有复习和借同学笔记。我不知道如果考试的话,我能得多少分。” “学霸大姐救命啊!”路明非双手合十就要拜,“待会儿随堂测试的时候一定借我抄...” 林小红最讨厌作弊的人,当即将他拉了起来,“拜什么拜,搁着拜堂呢?别给我来这个,我是不会帮你作弊的!学术诚信学术诚信,难道你不知道美国学校这个看得很重吗?你要死别拉着我和你一起死好不好!”她有些气恼地说,甚至恨不得给这小子两脚人,让他以后别动歪心思。 看着路明非无助且委屈的样子,林小红有点心软了,“但是饭后还有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我可以给你大致讲讲上节课的内容,我的理解也不一定够...” 第十四章 诺诺学姐 林小红向一位学姐买了几件秋冬季的衣物。 倒不是她开始学会嫌贫爱富准备丢掉她原来的旧衣服了...好吧,大概确实是的。她10月份的奖学金到账了,而且如校长许诺的那样,确实是3倍的。按说这个时候应该请客吃顿好的,但是现在她还没有结交足够多的朋友,而原本和她关系不错的苏茜学姐也因为她加入学生会而疏远了。 所以她决定买点东西花点钱,在交易板块向一位学姐买了一些衣服。 “都是新衣服没穿过,有几件色差太大或是号买小了懒得退,11月的生活费没到账日子过不下去了。500美元出了,谁要啊?”那位学姐是这样描述的,并给出了衣服的尺码——这位学姐身高大概在170 cm左右,林小红在163 cm上下,如果号买小了大概也是合适她穿的。 于是她们约定好了交易的时间,500美元直接打到对方的账户。 “林红姐,这节课你听明白了吗?”林小红收起手机,就看路明非苦着脸问。 上节课是魔动机械一级,古德里安教授代课(也真没想到,这老头竟然是个全能型高手,能文能理,真是人不可貌相),虽然他比前一段时间牺牲的龙德施泰特教授温和一些,但也无法改变这门课本身就难得变态的事实。 路明非和林小红因为复习上一节课的内容花了太多时间,踩着点进教室,然后就发现所有的座位都坐满了——只剩下最前排是空荡荡的,因为没人愿意坐在第一排老师的眼皮子下面。当时进来的时候,所有人都看着他俩,由于不好在人海中细细找出一两个空位,只能坐在第一排。 路明非显然是想上课睡觉的,但是自己的导师盯着,时不时还报以期待的目光和慈祥的微笑,再困在迷茫也要厚着脸皮听下去。 “差不多吧?”林小红毕竟没有学过类似的课程,比较生疏,但是她的学习能力很强。 路明非撇了撇嘴,“我第一节课记的笔记,第二节课就看不懂了...” “那你应该练练字,写整齐点。”林小红提议。 “可是ppt翻的也太快了吧?不写成狂草根本记不下来那么多啊!”路明非委屈地抱怨。 林小红只是翻了个白眼,“我说,你也不是每一个字都要记下来啊!而且ppt是会群发邮箱的,难道你没有注意过吗?” “什么邮箱?我的qq邮箱吗?从来没有收到过啊!”路明非傻傻分不清。 林小红简直想给自己一巴掌,不对,是给路明非一巴掌,“你难道不知道学校每个同学都有自己学号@.cassell.edu的邮箱吗?密码是你生日后六位?这都开学两个星期了,你不知道这个?” 天哪,这小子大学是怎么过啊?活在梦里吗? “呃...”路明非的眼睛心虚地转向别处。 “你回去登录一下就知道了,学院不少消息都是通过这个邮箱,别告诉我你都没看见。”在分别的时候,林小红提醒他。 “如果没记错的话,今天上午的实验课的ppt也是提前发在邮箱里的,可能只有你一个人没注意看预习报告和实验报告的要求。” 路明非恍然大悟,“一定的,一定的...我一定回去看!” 下课后买了一个三明治回到宿舍当晚餐,林小红刚好看见一个红发美女正搬着一个巨大的箱子从走廊对面过来。 “你就是林红?”她走起路来蹦蹦跳跳的,似乎永远都无忧无虑。她的眼睛也是那种罕见的暗红色,目光如炬,像是能够穿透灵魂一样。 林小红点点头,“你就是跳蚤市场的诺诺学姐?”她认出来了,这个女孩是那天3e考试考场上的红发学姐,只可惜当时她没有问过她的名字,只记得铭牌上好像是一个姓陈的名字。 “是啊,这些都是我从来没有穿过的衣服!”诺诺大大咧咧地走进房间,此时房屋内所有胡乱的划痕和涂鸦都已经被抹去,墙重新刷过漆,墙壁异常洁白。她显然是注意到了什么,眼中闪烁着不知名的光芒,扫了林小红一眼,然后又放松下来。 她将箱子放在地上打开,“这些衣服价格都不便宜呢!”她说,“虽然我也不知道是多少钱,我花钱的时候从来不看价格,觉得好看就买了。结果第一次网购就翻车了,送来的都是不合适的,最后还是要在实体店购买,试了才知道好不好。” 说着,她取出一条牛仔裤,“裤腿短了点,冬天灌凉风,但是是加厚的——你还不知道芝加哥的深冬有多么冷,能到-40c,简直堪比东北。虽然屋内暖气烧得旺,但外面是真的冷。”说着,她对着林小红比划了两下,然后把牛仔裤扔到了林小红的床上。 “这件风衣,我本来以为它应该是驼色的,但是寄过来才发现太棕了,我不喜欢,现在也有点过季了。但是你可以明年春天穿。”然后又是一件风衣。她脱下林小红的校服小西装,给她套上风衣。 “看起来还不错...”林小红对着镜子说。 “好像略微有些长了?”诺诺摸着自己的下巴,说。 箱子里有不少衣物,包括几件丝绸衬衫和套头衫、两件毛衣,两条肉色打底裤,两条短裙——诺诺嫌弃裙子的格子颜色不够鲜艳,所以从来没有穿过。 如果只是买这些东西的话,林小红大可用更少的钱到便宜的地方买,但是却也知道,五百美元是绝对不可能打得住的。这些小众潮牌的服饰她不了解,可那件风衣是巴宝莉的,如果没记错至少需要两千美元。 这么贵的东西不退货而是500美元卖出去,诺诺要么是没有金钱观念,要么是同情她...林小红觉得最大概率是第一种,因为刚刚见面,她就给她一种豪放不拘小节的感觉。 “前几天和老爸吵了一架,结果11月的零花钱不肯给我了,我也不好软磨硬泡。”诺诺气鼓鼓地说,“通常他会晚三天发放,最后还是会给,但是我就得紧巴巴地过几天了。” “所以卖掉这些不要的东西,我好歹能凑点钱...我这个人啊,总是激情购物,然后发现最后用不到,或者用了一两次就不要了,就挂在守夜人讨论区的跳蚤市场卖点钱,用来渡过月底的难关。”她笑嘻嘻地说。 林小红不便评论学姐的消费习惯,“其实还是节省一些为好。” “为什么你在笔记本上写的名字和你档案上不一样啊,我记得你的证件上是林小红,这里把‘小’去掉了?而且你好像用scarlett这个名字的次数居多?”她扫了一眼桌上的本子,好奇地问,“你是不是嫌弃名字是小字辈了?” 林小红耸耸肩,“确实有点俗气。” “但是你不打算改,你一直都在用‘红’字,哪怕英文名字也一样——虽然说真的,我个人认为ruby听上去比scarlett更好听一些。你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挺喜欢这个名字的,对吧?”诺诺问。 林小红点点头,“这毕竟是我妈起的,而且已经改过一次了,再改很麻烦。” 听到这里,诺诺皱紧眉头,“我记得你的档案上,曾用名是‘王招娣’?你父母也太草率太重男轻女了吧?”她吐槽道。按说这样评价他人的名字和父母,实在是太冒犯了,但是林小红已经习惯了。 她说对了,他们确实起名太草率了,她的亲生父母确实不爱她,她的养父也不爱,但是她的养母却深爱着她,甚至不惜麻烦,坚持要为她把“招娣”这个名字换掉。 “感觉你小时候是不是经常因为名字被人笑话啊,你看你都从来不抬头看人,明显缺乏自信。要是不好就改了嘛,改名字什么的现在也不是那么麻烦,还有利于身心健康。”诺诺大大咧咧地说。 “呃...我是领养的,已经改过两次名字了,再改也不像话,而且手续文件什么的挺麻烦。其实这个名字也不坏啦,小红这个名字不是经常出现在课本教材上吗?虽然像mary一样老套,但也算是一个很经典的名字。”林小红回答。 “你改了两次?你的养父母离婚了还是又找到亲生父母了?我猜是第一种,现在你整个人都笼罩着阴霾,那件事对你的不良影响还是很大的。”她那双漂亮的红眼睛似乎拥有看穿她人灵魂甚至读心的能力...难道这位学姐的言灵是预言家或者读心术吗? “确实离婚了,”林小红不太喜欢别人打探她的家庭,可这位师姐像是有读心术一样,什么秘密都藏不住,让她不由得有点不高兴。 “他们想要一个儿子,是不是信了什么老和尚的话领养孩子积攒功德?” “封建迷信害死人。”林小红感叹,摇摇头。 “但是没成功?” “最终我养母也没能怀孕,他倒是在外面找了个小三生儿子,只能闹离婚了,我就和养母过日子。”林小红气鼓鼓地说。 “你养父真糟糕,简直就和我父亲一样,为了多生孩子延续他‘高贵的血脉’,不知道换过多少女人,还做试管婴儿,找人代孕。一切都是为了生出血统优秀的继承人。”诺诺耸耸肩,“他把孩子们当做工具,每一个都被培养成具有某种功能的东西,他希望我去攀其他豪门,简直恶心死了。” 林小红知道这位学姐出身豪门,从她500块钱卖掉至少5000美元,甚至更多的衣服就能看出来,她大概生下来就没有为钱发愁过。可是这样的豪门生活却似乎并不那么令她感到羡慕...果然还是穷啊,以为只要有钱了就有快乐了。 可是穷人有穷人的家庭问题,富人有富人的家庭问题,而且诺诺的家似乎更加压抑?光是听她描述就感觉窒息。 “代孕这种东西,非法吧?”林小红记不清了,她知道pc非法,买卖卵子好像也是,而且代孕也是残害女性的身体啊!在任何一个正常国家,无论如何都不会允许这样的灰色产业存在吧? “他在外国搞的,什么印度啊,越南啊,乌克兰啊...有的女人根本不是混血种,就是纯粹的普通人,孕育一个b级和a级混血种后子宫就萎缩了,更有甚者会快速衰老,十月怀胎后直接老了三十岁,没过多久就会因为器官衰竭死去,而他估计也没有赔偿过几块钱。”诺诺啐了一口,“简直就是周扒皮,该挂路灯。” 这简直反人类啊!“这种人怎么在中国混下去的?” “新加坡国籍,不用中国女人代孕,就管不着。”诺诺无奈耸肩。 确实,印度混乱得一塌糊涂根本没人管;越南经常有人口走私和偷渡事件,缅甸的诈骗团伙也很凶残,也没人管;东欧那边自从苏联解体后很穷,大概也是管不来的... 不知道为什么,林小红好像释怀了,至少自己的养父最后还是要对小三和她的孩子负责的,感觉好像也没那么渣了?世界上只有更烂没有最烂,果然没有对比就不知道差距!“师姐你好惨。” 她可能连妈都没见过,她爹听上去也不爱她,真惨。 没想到诺诺直接揽住了她的肩膀,感叹一声,“同是天涯苦命人啊,要不以后学姐我罩着你?” “呃...好吧...”林小红本来还觉得诺诺没有礼貌,整个人有点疯疯癫癫的,但是她实在是太开朗大方了,让人提不起讨厌的感觉,反而真的觉得同病相怜,“那学姐就多多担待了,我收拾一下房间,一会儿还有《古诺尔斯语》课。” 刚才诺诺把原本折好的衣服全部搞乱扔在她的床上,导致原本整整齐齐的床榻一片狼藉。诺诺吐了吐舌头,“那你好好整理一下咯,我先走了!如果下次还要买东西,记得惠顾你师姐的帖子!” 她蹦蹦跳跳地离开了。 诺诺离开没多久,就听见敲门声。 “进来!”林小红将新买的二手衣服放在衣柜里,整个身子几乎挤进柜子里,当听到有人敲门时,一抬头不小心撞在衣柜的隔层上,发出非常响亮的撞击声。 路明非走进来时,蹑手蹑脚安静得像一个小偷,他看见林小红正在揉自己被撞得生疼的脑壳,再看看床上被扔出来的旧衣服,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学姐这是忙着整理衣柜吗?”他战战兢兢地问,眼睛尽可能向别的地方看去。 路明非是个瘦小的男生,整个人很拘谨,但很规矩,带给人一种莫名的好感。 所幸,林小红所有的内衣都在衣柜里没有拿出来,现在屋子里乱七八糟,就这样放一个男生进来,实在是太草率了。 “对不起,这里有点乱,我这里已经差不多收拾好了,再等几分钟。”她急匆匆地说。 “要不...我走吧,你这里...”路明非将自己的身体缩成一团,整个人伛偻着,看起来像一只胆怯的小白兔。 他似乎经常被人拒绝、欺骗和讥讽,能够鼓起勇气来找她就已经用尽全力,现在看见林小红正在忙别的没有时间,就再次打起了退堂鼓。而如果这次他退出了,下一次大概根本不会再来找她。 “有什么事吗?”林小红好奇地问,看了看手表,“距离下节课还有2小时呢?” 所以显然他不是来结伴找她一起去上课的,难道是讨论作业?上节课有作业吗?好像只有抄写词汇吧...这还需要讨论? “古德里安教授希望课前你能去他的办公室找他一下。”路明非紧张地说。 第十五章 青铜铭文 林小红提前1小时到达古德里安教授的办公室。 “教授,听路明非说,您有事情找我,是吗?”林小红有些紧张地问。就在前几天,她在神志不太清醒的情况下给这位教授37通夺命连环call骚扰人家,所以现在看见这位慈祥的,笑眯眯的教授,仍然有点愧疚,不敢和人直视。 “你就是scarlett,对吧?”古德里安教授搓了搓手,“前几天我听说你在校外遭到袭击的事,真的非常抱歉,我不应该把手机放在办公室里去开会,你看这不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似乎有些文案拘谨——明明叨扰他的人是林小红啊! “如果我早点接电话,早点听出情况不对,学院的人会早点出动,你也能少受一点委屈...不过还好,你没什么事,一切都还好,我算是没有酿成大错...不然,不然我会不安心一辈子的,你这么好的姑娘,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古德里安教授的笑容中充满真诚的歉意。 林小红一阵感动,这可是自从她进入卡塞尔学院以来,除了苏茜学姐和芬格尔学长以外,真正关系她的安危的人啊!之前校长主动请她“喝茶”,并且向她讲述事情的真相并道歉,她觉得冷冰冰的,昂热校长给她的感觉是个精明的,非常能算计的老人。他嘴上说在乎每一个同学,但似乎所有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可以牺牲的... 或许也包括她自己,她不由得心想。 见到古德里安教授,他这一番话下来,林小红才感受到真正的真诚和歉意,哪怕他是与这件事最无关的人,却最在乎她的生死。 路明非有这么一个好导师,真是服气啊! “反正我最后没事,虚惊一场。”林小红低着头,“教授您不要担心,本来就是我打了那么多电话骚扰您...” “哎,不对,你是求救呢!不管是谁接到一个求救的电话,就算是陌生人,从道德的角度上来说都不能熟视无睹嘛!那可是一条人命,是无价的!要是我第一个电话就接了,也不至于让你担惊受怕一整天,你不怪我,那实在是太好了...”古德里安教授真挚地说,“还好,你没事。” 林小红感到有点不好意思了,不知道为什么,站在一个好人面前,她反而不知所措了,好像她觉得自己不配这样的善意一样。“教授,您找我来有事吗?我们一会儿还有课呢。”她提示道。 古德里安教授一拍他花白头发的脑门,眼睛亮了起来,“哦,对对,瞧我这记性,差点忘了!”他连忙转身从书架中抽出一大沓文件,上面全是彩图,黄灿灿的像是某些青铜器,上面全是不像人字的铭文,“就是这个!” “这是什么啊?”林小红盯着这些文字看,不由得精神一阵恍惚,她对于这种诡异的符文似乎有点印象。 “这是龙文,取自三峡青铜古城,龙王诺顿的寝宫。”古德里安教授解释道,“你知道现在对龙文的解读进程相当缓慢,他们的语法是完全超出人类理解的,甚至文字没有严格的顺序规定,有的时候动词在最前面,有的时候又会跑到后面...以至于到目前为止,被完全解读的只有76句,而这些龙文都是全新的,从未被解读的。” 林小红看了一眼那些图片,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现在光是看着就已经有点开始头疼了,“可是我也不懂啊。”她说。 “但是你是一个天资聪颖的姑娘,校长认为你有可能读懂那么一两句,是他推荐你的。”古德里安的眼中透露出某种炽热,林小红知道,那是学者对于知识的狂热。 由于不好拒绝,林小红只好说,“我可以试试,但是我是个理科生,对于古文什么的研究几乎为零。如果我让您失望了,也不要太感到意外,我会尽力而为。” 如果没记错的话,龙文想要通过传统的研究古代语言的方式解读,至少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但是龙族血统较高的人,则有可能通过“灵视”获得对龙文所描述的信息的大概——能得到多少信息,全看他的血统有多高,越高能够通过共鸣得到的信息就越多,也能更好辅助语言学家猜测每个字的意思。 可是她对古代语言的了解几乎为零,血统也只有撑破天的c+啊! 她能有什么用?校长找路明非也别找她啊! 她盯着那些龙文,开始感觉精神恍惚,拿着铅笔的手不受控制地移动起来,在纸上发出沙沙沙的书写声。 不知过了多久,林小红终于从灵视带来的昏沉中醒来,她扶着自己的额头,回忆看见的景象。这是一面青铜墙壁上的文字,但并不是非常完整,从而导致灵视的画面也模糊不清。但是她隐约记得,好像和巫神祭祀有关,所有人都带着黄灿灿的,不知道是青铜还是黄金的面具。 看着还是挺...诡异的,带着某种原始的,粗犷的美感。 她低下头,笔下第一张白纸上画着一棵通天的青铜神树——一节一节的铜管连接在一起,形成画满疑似龙文的玄妙纹路的粗壮树干,再向上枝干便分开,化为探向八个方向的枝干,其后每一根枝干再向上分枝,卷曲成优雅的圆弧形,不知是金箔还是铜箔的叶片悬挂在这些青铜的树枝上,随风摇曳。在青铜神树的正上方,立着代表太阳与烈火的神鸟,张开金色羽毛的翅膀,顶着烈日,熠熠生辉。 下一页,是青铜编钟,穿着奇异服饰的少年乐官戴着高高的帽子,在编钟架间穿梭,最大的铜钟竟然比他还高一倍——他是无论如何都够不到第三层的,根据估测编钟架至少有7米高。林小红没有看清他的脸,可总觉得自己应该见过对方。 再下一张,是戴着青铜面具的祭司在祭坛上舞蹈。祭坛是一座高台,高台第四个方向分别立着四根高耸入云的青铜柱,只可惜林小红看不清其上的花纹,只能模糊地画出一个形状。但是她对龙族的传统还是有些了解的,知道这样的青铜柱是龙族的典型审美。 而在画面上,一袭红衣如烈火般猎猎舞动的祭司正站在舞台中央,表演着他张扬的舞蹈。他的肌肉孔武有力,肢体却很柔软,腰椎扭曲成一个人类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角度——因为人类的关节根本无法达到那样的自由度。随着他的舞蹈,雨水开始淅沥沥地降下来,浸润干涸的土地。 接下来几张,仍然是祭司的舞蹈,只不过林小红图省事,没有画背景和衣服,只画了舞者的几个动作——毕竟她又不可能像动画画家一样把每一帧都画出来,这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林小红已经回忆不清他的舞姿了,她只记得那非常令人不安,却说不出缘由,只是主观感受。 最后一页,是许多高大的青铜人像。这些人像保守估计有三米高,带着奇特的面具——不知是黄金还是什么,或者又只是一层镀层。这些人像身体比例却不那么协调,肢体以诡异的方式扭曲,光是盯着就让人心生不安。 这一切都像是一个诡谲的梦。 “我竟然真的成功进入灵视了?”林小红不敢相信,因为上一次和龙文共鸣,理论上她应该能够产生完整的,龙文试图描述的画面,但是她却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噩梦里...可以说,这一次灵视的质量,提升了不止一大截! 可是她明明只是c级啊,理论上不应该...她扶着自己的额头,陷入灵视让她感觉眼前发黑,太阳穴突突地跳,似乎脆弱的血管很快就要绷断了一样。 “成功了,你竟然真的对龙文产生了共鸣!”古德里安教授激动地说,“昂热校长果然没有看错你,学院真的又成功从中国招到落单的野生a级,而且极有可能是青铜与火直系,才能产生这样强的共鸣!”他有些得意忘形地说,不自觉地提高了音量。 “a级?”林小红一脸懵逼,“我是c级啊?” “不可能!”古德里安教授从她手里拿过学生卡,在自己的电脑连接的卡槽上刷了一下,屏幕上的显示信息为: 林小红(scarlett x. lin),女,出生日期1991年07月30日,学号a0,血统等级a (o_o)?? “不是,我非常确定我自己是c级,什么时候改的?当时坐火车还让我在车站等了好几天,因为c级优先级太低!怎么变成a级了?那个傻b给我定的?”林小红皱紧眉头,有些紧张地问。 别人阶级提升大概都高兴坏了,可是林小红却高兴不起来。 血统高的人战斗力也高,所以要上正面战场屠龙,a级和b级都跑不掉;而c级和d级,由于血统太弱战斗力不足,会被留下来做后勤工作。 所以c级的林小红会如她所愿成为科学家,而a级的林小红则要被赶鸭子上架地送上战场。 所以她当然不干了!她才不要去送死! “咳咳,刚入学的血统是不算的,你大概率是估算错误了...可能你3e考试答得特别好,阶级自然升上来了——你看,你对龙文的共鸣程度多高啊!”古德里安教授笑呵呵地接过了林小红的素描图,粗大的手指弹了弹纸面,“说你是s级我都能相信!” “我3e考试两道题没答上来...”林小红想要解释这一定是系统错误,可是显然古德里安教授不这么认为,他就是坚定相信她是一个隐藏的a级,是河砂里的黄金。 “辛苦你了,scarlett,你的古诺尔斯语课我肯定给你加分!”他粗糙的大手拍拍女孩的肩膀,兴高采烈地说。 林小红高兴不起来,但还是礼貌地说:“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古德里安教授笑了,“小事?这可不是小事,有清晰的图像对龙文的解读意义巨大啊!要知道,青铜城发现的龙文很多前所未见,专家们甚至无法猜测描述的内容——可是有了这个,相当于有了译文版本,只需要一个词一个词地对照!简直节省了我们90%的工作啊!thank you, scarlett ! danke !”他高兴得连德语都飙出来了。 一转头,他翻阅了一部分图画,突然尖叫一声,高声对曼施坦因教授说:“mein gott!我的朋友,你看这像不像80年代中国出土的青铜器?对应的应该是商王朝吧?四川的那个...” “你说的是四川出土的“三星堆”文明吧?那不是商王朝的领域,那是一个被认为后来臣服于中央王朝的自治王国——古蜀王国。位于成都平原,岷江流域,汇聚着数十个民族,目前已经发掘出数座古城。”曼施坦因纠正道,“诺玛,请给出所有关于“三星堆”文明的参考资料。” 诺玛很快就将无数图片、论文和史料投放在了屏幕上,就连林小红都看出了其中惊人的相似性。 “关于青铜与火之王何时从北欧来到中国。一种着名的说法是他随着横扫欧亚大陆的雅利安人到来,无往不利,这也应和了他“战争之王”的名号,他的血液中流淌着好战的本能,他的族裔也是世界上最骁勇善战的民族——直到在中国四川地区,遇到本地的混血种部落以及商王朝最强大的屠龙勇者,才折戟沉沙,最终诺顿本人也陷入长眠。”古德里安教授分析道。 “可是如果诺顿建造的青铜城中,描述了关于四川本土文明“三星堆文明”的如此多细节,那么之前的理论恐怕就要被推翻了。”曼施坦因教授似乎总能理解自己这位朋友心中所想,他虽然学术能力不那么强,但毕竟是古德里安几十年的朋友。 “格尔德,你还记得3年前那篇论文吗?曾经就有中国混血种学者质疑雅利安人的文明水平达不到青铜文明,而古蜀国的青铜工艺又太过璀璨,甚至超过中央王朝,因此认定青铜与火之王其实一直待在中国四川地区上千年,而带领雅利安人横扫欧亚的则是大地与山之王。”老头子越来越激动,提高了音量,“见鬼,他们可能是对的!” “当时那篇文章发出来,因为和主流观点相悖太大,骂声一片最后被撤稿了。”曼施坦因教授提起那件事,不由得皱起眉头。 “当时在中国混血种学术界引起轩然大波,他们有的人转变了观点,有的人则认为秘党没有权利对中国人的历史指手画脚,最后上升到民族主义,闹得一塌糊涂。从那以后中国混血种只发科技类的文章,几乎不讨论历史了。” “可是现在,这几乎能够被证实他们是对的!mein gott!这些东西简直是颠覆性的!我们对青铜与火之王的认知将会出现180°大转弯!mein gott!”古德里安教授激烈地用德语和中文说着,激动得面色通红,手舞足蹈。 看着古德里安教授兴高采烈的样子,林小红有点不知所措,看了看手腕上的表,欲言又止。 “咳咳,教授,您忘记今天晚上7:00的《古诺尔斯语》课了吗?现在已经7:38了...”最终,她忍不住提醒道。 第十六章 我不要去屠龙! “我的书是二手货,上面有学长画的重点,我在论坛上看了,每年quiz的内容基本上是一样的,施瓦茨教授根本没兴趣年年出新题——别惊讶,这是大学,而且还是外国大学,不那么看重考试了,所以也松懈一些。因此学长画的重点,现在依然能用。”林小红拿出自己的参考书,然后发现路明非这小子嫌书太贵,竟然不舍得买! 我说再穷不能穷教育,你缩衣节食少买游戏道具,这买书的钱省不得啊!林小红简直痛心疾首,觉得这小子没救了。 “那真是太好了!”路明非高兴地说,“连题目都知道,这把稳了啊!能给我复印一本吗?” 林小红惋惜地摇摇头,“不行,外国人很注重版权的,这种教科书一次只能复印1章的内容,最多复印15份。” “那我们可不可以找15个人,一人负责一章,每人复印15份,这样除了绪论,我们十五个人一整本书都有了?”路明非突发奇想,问。 我怎么就没想到?林小红顿时对这个菜鸡s级学生刮目相看了,正事不懂,在歪门邪道上倒是挺机灵的呵!她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小子你有前途啊!” “但我已经买了所有课本了,所以这个计划,你还是另凑14个没书的人吧——我觉得可能性不大,这已经开课两周了,大家应该都有课本了。” 路明非吐了吐舌头,有些尴尬。 “平时分一共占40%,其中考勤占10%,剩下30%都是平常的quiz,期末考试占60%。根据往届学长的说法,期末考试每年都是出1\/3的新题,2\/3的旧题,但是试卷本身是不外流的,只能通过往届学长的口述。”林小红为他分析。 “考勤大概不会为难,除非点名的时候你不在,剩下30%的平时分怎么着你不说拿满,至少拿个25%吧?你这就已经35分了,剩下60%你只需要拿个25%,也就是大概40多分,就能及格...但是我觉得你卷面拿个6,70也不是问题。” “我只求及格。”路明非弱弱地说。 “人总要有点目标吧?”林小红说,“咱们可都是应试教育出来的学生,别的不见得行,考试肯定比外国人强...拿个好成绩,不说是为了你的s级,至少也别给咱们国家丢脸。” “啊...是哦...”路明非再次吐吐舌头,“出国不为国争光,也别为国丢脸...实在丢脸了就说自己是韩国人就行...”他挠挠鸡窝一般的乱发,说。 他们花了大概两个小时的时间,其中林小红几乎把上周的章节完完全全用简单易懂的中国话向路明非解释了一遍,顺带还复习了一遍高中化学中的平衡反应部分,最终绞尽脑汁,总算是让他听懂了大概60%。当然这只是简化版本,具体更深的机理什么的,林小红觉得这小子不太聪明,可能一时半会儿学不明白。 “大姐真是厉害,我中学都没怎么学明白,我是学文科的!”路明非说。 “学文科的理解到这个份上应该差不多了,你是历史系的?那我觉得施瓦茨教授不会为难你。”林小红点点头。 施瓦茨教授人还是不错的,除了硬性规定他的课题组同学要看某些美漫之外...而且他还是dc粉,和漫威老粉丹弗斯教授不太对付,日常带着双方学生激情对线。在她看完了dc传世名作《睡魔》后,这位教授又把《地狱神探》第一卷借给了她。 “你认识施瓦茨教授?” “我是他的学生,那卷《地狱神探》就是他借给我的。”林小红指着书柜上唯一一本不是课本的书说,同时拿下来还随便翻了几页,证实里面确实是漫画。 “哇,大佬厉害哎,理科女!未来是不是还要进化为女博士啊!能不能求他多给我几分?”路明非给人的感觉简直已经要抱着她的大腿当腿部挂件,甚至能跪在地上舔她的鞋了...这真是s级吗?怎么一点尊严都没有啊! “我们还有一份实验报告没有完成——我是说你的,我的已经完成了,还有你的预习报告需要...修改。”说是修改,其实早在实验课上就被本生灯烧着了,就算他还记得自己写了什么乱七八糟东西,那也不合格,要完全重写。 她看着路明非眼中的光芒,不用猜就已经知道他要说什么了,连忙拒绝道,“别想着抄袭,如果被施瓦茨教授发现,我们都得完蛋。外国学校非常看重学术诚信的,这可不是你中学抄隔壁女生作业这么简单!”她一盆冷水泼向路明非。 “啊...”路明非刚才还兴致勃勃,现在已经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那你能教我怎么写吗?” “其实很简单,预习报告就是一份实验前的文献综述而已,我不是拷给你模板吧?” “什么模板?”路明非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脸茫然地看着她。 林小红捂脸,那天古德里安教授迟到又拖堂,确实没有来得及拷给他。但是这家伙真的是来读大学的吗?怎么什么都不知道?他的导师和室友也不带带他吗? “这东西能在论坛上找到,学习板块。”林小红觉得有必要亲自给他示范一下,夺过他的电脑,打开他的论坛网页。 “其实我平时都只看生活和八卦板块,还没注意有学习板块。”他快速登录守夜人讨论区,林小红没有看他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的过程。这小子挠挠头,傻了吧唧地说。 “你要好好利用现有资源啊!”林小红像个语重心长的老妈子,忍不住絮絮叨叨地说,同时点开了那个看起来最不起眼的学习板块,“你现在上大学了,全部要靠自觉啊,你的老师才不会像中学那样一口一口嚼碎了喂给你!你要么请教学长,要么自己多钻研钻研,不要害怕问别人啊。” 学习板块里有很多帖子,其中不乏对于哪个老师和课题组的评价,以及什么课需要避雷,甚至还有人开帖子,集思广益把某门课期末考试的内容强行回忆拼凑出来——根本不需要骗子学长攻陷校园网站。 “你在搜索框里找一找‘预习报告模板’或‘实验报告模板’,这不就出来了?”她按下回车键,果然搜出来十几个个相关的帖子,什么心理学调查问卷模板、生物学、化学的实验记录报告模板,还有什么ppt模板,一大堆。 “哇,没想到还有这种宝藏!”路明非惊呆了,而林小红已经帮他把所有可能用到的模板都下载下来了。 “什么是抽象啊?真的要双语吗?”他看了一眼模板后,一脸茫然。 “那是‘abstract’,翻译成中文不叫抽象,叫摘要!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吗?”林小红感叹,这怕不是一个傻子吧?读大学不知道摘要是个什么东西,还读个p啊! 他们两个在几乎同一时间发送邮件申请加入学生会——几乎是踩点。林小红是因为被关在校医院一个星期,路明非...是在犹豫,他既不敢得罪恺撒,也不敢得罪楚子航,还被新生联谊会的奇兰神神叨叨的样子吓得不轻。而学生会的效率也不是一般高,半个小时就回信了。 两个人吓得面色发白,以至于林小红都放弃教路明非如何计算最后一位的不确定度。 “这是什么?誓师大会?青铜计划?”路明非面色发白,“我们不会是要去屠龙吧?” 林小红也一脸生无可恋,“不然呢?青铜与火之王刚在我们学校里大闹了一通,听说昨天在德克萨斯州穿过美墨边境的时候又杀了我们好几个专员。现在估计已经被墨西哥的蛇头带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我们当然要组织队伍追杀。” “可是我明明把他打死了啊,怎么又出来一个?”路明非哭丧着脸。 “你哪里打死了,那天就让他跑了好不好?”林小红已经记不得大部分事实了,但是她看守夜人论坛里的帖子,路明非确实打死了一个,但也确实逃了一个——逃跑的就是差点杀了她,并且杀了多位专员的那个。 一个不详的想法涌上心头,“难不成龙王也有两个?” “那可太倒霉了...怎么这年头龙王也买一送一再来一瓶啊?”路明非简直欲哭无泪,狠狠地吐槽了一把——连林小红都觉得这个比喻太tm形象了。 “我们才是大一新生,应该不是去屠龙的吧?” 林小红也欲哭无泪,哀怨地说:“你问我,我怎么知道啊?” “小红姐姐带带我啊——我不知道怎么屠龙!”路明非双手合十就要拜。 “小明弟弟你别拜我啊,拜会屠龙的人啊!我也不会啊,我也不想啊!” 两个人相拥而泣互相对拜,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在拜堂呢,在这间自习室内,学霸和学渣竟然找到了共同话题。 “小明弟弟,你是我在这所学校里见过的唯一正常人啊!” “小红姐姐,你也是我在这所学校里见过的唯一正常人啊!你怎么来卡塞尔学院了?” 林小红抹了一把辛酸泪,开始讲述自己被骗的全过程:“别提了,当然是被骗进来的啊,等到学姐告诉我这是一所屠龙学院的时候,我已经把卖身契都签了,想回都回不去了!我真傻,真的!”现在想想,苏茜学姐一定是故意的! “真巧,我也是这么被骗来的啊!”路明非也一把鼻涕一把泪,“他们还说我父母是荣誉校友,说我入学都是靠父母的本事否则根本没有大学上...我竟然信了,我已经六年没见过我爸妈了!然后等我知道这所学院是屠龙大学之后...说来都是泪啊!” “你怎么就信了?难道不怕诈骗吗?你问过你爸妈吗?” “我要是能联系上我爸妈肯定要问啊!不过小红姐你这么聪明,怎么也信了?难道不怕诈骗吗?”路明非反问。 想起自己被骗入“传x组织”的血泪史,林小红悔不当初,一拍大腿,哭号道:“我当然是被那美金的奖学金骗来的,穷啊!” “那真巧,我也是图钱来的...” “早知道我就应该看出来这是诈骗的标准套路啊,亏我还在费劲查证...” 然后两人像是遇见知音一样,紧握彼此双手,四目相对,泪流满面,异口同声地说:“你是我异父异母的亲兄弟啊!” “所以,我们该怎么办?”互相绝望地哭嚎完毕后,总得想办法解决问题。 林小红叹了一口气,“我想我们是大一新生,什么训练都没有,应该不至于被送去屠龙吧?”她说这话的时候,并不那么自信。 要是在以前,那她肯定很放松,毕竟她是c级,水平太差劲,连对付死侍都不够看的,肯定不用上战场...但是那个孙子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把她的等级调到了a啊?哪个杀千刀的这么缺德?是怕我不死吗? 路明非耸耸肩,“我也这么认为,直到校长把一柄狙击步枪交到我手里,说只有我能射中...”提到那个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路明非满脸阴翳,甚至无法像之前那样贱兮兮地笑,清秀的脸上露出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沉默。 他听上去甚至还有几分似乎是懊悔的音调,“我tm还真射中了,现在满脑子都是那头龙叫‘哥哥’的声音!简直阴魂不散!” “你觉得我们能拒绝吗?”林小红有点虚,毕竟对方是s级,屠龙经历比她丰富。 路明非觉得够呛,“我觉得我们还是想好拒绝的理由为好...”他撇撇嘴,耷拉着一张苦瓜脸。 林小红绞尽脑汁,试图找到一点专业知识,她想了想,然后提议:“我现在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装病,如果病得厉害就去不了了。” 路明非来了兴趣,连忙凑过去,眼睛亮晶晶的:“怎么装?装什么病?” 林小红咳嗽了两声,绞尽脑汁后问了一句,“你过敏吗?” 路明非想了想,“对芒果过敏算吗?” 林小红点点头,“你过敏反应严重吗?” “挺严重的,嘴唇肿得像香肠一样,被我堂弟路明泽笑话死了。” 林小红第无数次翻白眼,有些无奈地摇摇头,估计这点毛病不足以让你无法屠龙,“我说的是那种严重——紫癜,窒息和心脏骤停的那种!” 路明非瞪大眼睛,“啊...那没有,我身体挺好的。”他摇摇头。 然后林小红又陷入了沉思,然后缓慢伸出两根手指,“我暂时想到了两种方法。” 这两个都是非常可怕的想法,甚至可以说是丧心病狂,也是她在某些奇怪的电视剧里看见的,除非硬核狠人不敢对自己用。 “第一种方法,是去医院买几盒肝素——不能去校医院,容易被发现。肝素有抗凝血的功能,所以在注射大剂量肝素后,你会短时间流血不止。然后你就可以告诉别人,你患有血友病,你听说过血友病吗?”林小红放下第一个手指。 “生物学学过,好像是流血不止最后流死吧?”路明非点点头,从记忆中拉扯出一点中学知识。 “没错,这是一种x染色体隐性遗传的疾病,男性发病率远高于女性,以至于很少见到女性患者,因为携带这种致病基因的男性通常活不到成年。这对你而言是最合适的伪装。” 路明非撇撇嘴,“可是我怕流血啊,而且还流血不止?万一我死掉怎么办?小红姐姐你还有什么别的更好的方法吗?”他怂了吧唧地问。 “还有第二个方法,如果你觉得第一个方法不可行,第二个估计也不敢。”林小红叹了一口气,“我们可以买点硝酸甘油——你知道硝酸甘油缓释片对吧?用来治疗心脏病的。在服用的时候很少直接吞下去,而是放在舌头下面,然后再取出来,这种药必须控制计量。” “因为硝酸甘油剂量过高,会产生低血压、头痛和严重的心律不齐,甚至有可能会心脏骤停!这样,你偷偷过量服用,然后当场来个心脏骤停猝死,把所有人吓一跳,我觉得他们肯定不会让你去屠龙了。”其实说出来不用想都知道是馊主意。 路明非下巴都要掉了,“狠啊,林红姐,这招真狠...我是不敢,万一玩脱了救不回来,我不就嗝屁了?不敢不敢...”他瑟瑟发抖地说。 林小红有些心虚,愧疚地低下头承认:“其实这几招,我也不敢啊...” 第十七章 为什么不后退 “两个星期前,校园内发生一起眼中的龙王入侵事件。战斗结束以后,校长和我开了一个会,那是一个初代种苏醒了。他已经在过去的12天内,击杀了我们12名专员,重伤一百余人,还有至少300余平民受到波及,我们在墨西哥失去了他的踪迹,但是他不会跑远,他会回到他的故国的宫殿,也就是位于白帝城的青铜宫殿中。” 在安珀馆耀眼的灯光下,恺撒一头金发熠熠生辉,简直亮瞎人的眼睛。他很英俊,但是在林小红看来,过于傲慢和咄咄逼人了。 “所以,我们将在2010年2月,在长江执行一项屠龙任务,代号‘青铜’。原本这是执行部的工作,但是执行部的人员分布在各地,一部分还要留守学校,人手不足。所以这一次行动由曼施坦因教授带队,学生会派遣部分实习人员。我推荐了你,路明非,而scarlett小姐是校长先生推荐的。” 林小红眼前一黑,她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要被校长杀人灭口,这样连她三倍的奖学金都不必支付了?她是不是要价太高了?她虽然是武术队冠军,可是哪里会屠龙啊?让她上战场那绝对是白送啊!还有,那个该死的a级不会也是校长瞎jb评定的吧? 她何德何能,需要让校长如此大费周章地做掉? “呃...我非常确认...”林小红无言以对。 恺撒直接把她怼回去了:“你是校长推荐的,你是除了路明非以外与青铜城铭文共鸣最强的学生,所以你非去不可,需要随时为我们破译龙文。” 虽然说挺危险,但是她好像不是去屠龙的?那是不是稍微安全一些?不过还是感觉... “喂喂!恺撒兄,屠龙...屠龙不是个专业技术活吗?我刚刚进校才几个星期...你跟我说屠龙...说道屠龙,我炼金化学的课后论文还没写完conclusion呢!”林小红突然觉得,路明非这烂小子,简直就是她的嘴替!把她不敢说的全说出来了! “没关系,屠龙勇士不需要上课,从明天开始准备集训!”恺撒站在工作台上巨大的图标前,“不能拒绝,今天到这里的都是参与‘青铜计划’的人,全员都在a级及以上,一年级只有三个人被选中,这是一种荣誉。” “我觉得我的a级是系统故障...就在两个星期前,我确定它还是c+...”林小红想要解释,她真的觉得,就算自己是文职,也是上一线战场,也很危险。再者说,现在科技这么发达,远程联络不行吗?她想要给出自己不去的理由,可是恺撒和她在中学怼的校霸不一样,身上有一种让人无法直视的强大气场,不容拒绝。 “诺玛不会犯错,能够与龙文共鸣的至少是a级以上。”然后又被怼回去了。 “可是总得征求一下意见吧?比如在中国,老师虽然已经想好要我去顶缸了,还是会对我说,路明非同学,有个光荣艰巨的任务组织上准备交给你,你愿意接受吗?” “那好,”恺撒抬起头,“路明非同学,有个光荣艰巨的任务组织上准备交给你,你愿意接受吗?” “不愿意!”路明非大声说。 林小红不知道这家伙是胆大还是傻了...反正所有人都在看他的笑话,这让林小红替他有点难过。 “我就猜到你会这么回答,所以告诉你说不能拒绝。”恺撒淡淡地说。 “接受吧,已经有一位一年级学生接受了,你能否不要浪费时间?” “什么神经病会接受?你骗我吧,而且就算他接受了,我和小红不接受,二比一我们是多数,你以为我傻吗?”路明非不知道哪来的勇气,竟然还真的和恺撒杠上了...大概是强烈的求生欲驱使吧。 “我确实接受了。”之前在实验课上救了路明非的金发妹子(好像叫“零”?)从旁边走出来,异常平静,毫无波澜。 “喂!你怎么会在这里?”路明非愣了。 “我也是学生会成员,为什么不能在这里?”零反问。 “你那副冷冰冰的样子,不是摆明了说‘我谁都不甩’吗?怎么会参加社团活动?” “不,我非常热衷于社团互动的,喜欢和大家在一起。” 路明非有些抓狂了,似乎试图让这个冷漠的少女后悔...虽然说林小红觉得可能性不大,人家可能人生计划就是要成为神奇女侠和女超人那样的英雄的,和他们这种被骗来混文凭镀金根本不知道即将面对什么的人完全不一样。 “你那张温度绝对是零下的脸上怎么能看出‘热衷’二字来的?”路明非哀嚎道,“喂!你想清楚没有?这种任务会死人的!死人的!你看看你,最多十八岁,要是看身高只有十四岁...你还有大好人生,你想必还没有男朋友吧?这时候死了岂不是可惜?” 路明非真的慌张起来管不住嘴,这种劝法怎么可能让人家姑娘退缩? 在林小红劝他少说两句之前,零冷冷地撇了他一眼,充满厌烦地说了一声:“闭嘴!” 于是路明非又将目光转向恺撒,支支吾吾地说:“我...我今天才加入的...两个小时前才交申请表...组织上难道不要考查我一下吗?” “没有关系!”恺撒挥挥手,学生会副会长帕西瓦将两张卡片递过来,分别交到路明非和林小红手中,“这是你们的学生会卡片,你们都是正式会员了。” 林小红看着手里那张黑色卡片,上面只有两行字,第一行是烫银的“union of dragonese”而不是“students'' union”,第二行是她的名字,scarlett x. lin。 “对了,校长要我转告诸位,完成这个任务,他将会基于你们本学期全科目满分,这样你们第一学期的gpa是4.0。” 林小红耸了耸肩,“我对这个兴趣没那么大,4.0的绩点只有自己考出来才是真的,否则不能证明自己的实力。”她对路明非说。 可是她的不满并没有任何意义,其他人都在兴奋地鼓掌。 “虽然说我很想要4.0的gpa,但是我更想要命啊...”路明非垮着一张脸,嘟哝道。 林小红在路明非耳边小声补充道:“而且我记得,如果考试不及格,最后还是要补考的——这学期从现在训练到圣诞节前,不知道要翘掉多少课,如果挂科了要在春季学期补考...哦,对了,春季学期也会被占用至少一半,春季学期的考试挂了还要到暑期小学期补回来,这4.0的gpa基本上没有任何意义。” 路明非有点着急了,“我说小红姐,你怎么重点在gpa上啊,我们压根不是为了gpa来的啊!现在咱俩马上要送命了!”他提高了音量。 “那路明非,你到底为什么来?”恺撒转过身,冰蓝色的眼睛居高临下地看着路明非。 “那你发现这个学院所有学生都有龙族血统,可又是以屠龙为目标的,来这里的每个人都要冒险,而且是冒生或死的危险,你为什不不走?离开这里办个退学手续就行,执行部有的是办法消除你的记忆,回到中国他们还会给你编好在美国的经历,你还是可以过以前的日子。” 路明非哑口无言,整个人都被问住了。 “这完全不一样!”林小红终于忍不住了,没错,确实有人这样告诉过她,想来也有人告诉路明非,“你们浪费了我多少时间?你们用高额奖学金与去美国留学的荣耀诱骗无知的人,你们知道没人能够拒绝,于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骗来了!” 林小红越来越委屈,她就是这么被骗来的,对方嘴上说永远可以回头,但是真正的当事人都不会,或者已经无法选择回头!“于是像我这样一无所知的局外人就这样被骗进来了,然后你们欺骗我们签了拉丁文的,完全看不懂的霸王条款,才肯告诉我们真相!” “你以为我和路明非没有后悔吗?等到知道真相后早就来不及返回了——你们以洗脑威胁,甚至还明示这可能会让普通人变成傻子!你觉得在接受那么可怕的真相之后再受到威胁,正常人有可能选择拒绝回去吗?我们都tm怕死了!” “而且就算回去,你们也浪费了我们整整一年的时间,我本来可以拒绝你们,去清华北大读书的!可是回去后就要复读,我家里已经没钱供我读书了!回国之后我就没书可读了,得去上海东莞打工!而我本来是可以上大学,以后找个体面工作的!你觉得我是继续呆在这里混个文凭毕业回国,回归正常世界好呢,还是忘掉一切去工厂打螺丝钉?” 林小红悲愤交加地说:“所以我打算混过这大学四年,拿个毕业证回国充数啊!我从来都没想着要送命啊!” 路明非像是小鸡啄米一样点头。 “你这种大少爷算是啥p都不懂,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家是校董会的,你从小到大都生活在混血种的社区里——这座学院大部分人都和你差不多!别以为我认不出来,所有名字里带‘冯’的都是德国和奥地利贵族,带‘德’的都是法国贵族,你们全都来自古老的混血种家族,腰缠万贯衣食无忧,恐怕只有我和路明非不是!我们来自一个偏远落后的地方,不读书连饭都混不上!” “你们欺骗了我们,你们这是在断我们后路!你真的觉得我们说回去就能回去的吗?你知道我们回不去,回去对于你们来说是平庸,对于有些人来说就是贫穷乃至堕落!我告诉你,断人后路如杀人父母,你认为这是一件小事,挥挥手就能抛在脑后吗?” “你能抛在脑后,有些人不能!” 她深吸一口气,才意识到自己竟然说了这么多,而且是对着恺撒·加图索,学生会的会长。她不敢相信,环顾四周,除了恺撒点燃一双耀眼的金色眼眸,与她怒目而视外,却没有人愿意直视她——难道真的是心虚了? 一双手放在林小红的肩膀上,是红发的漂亮学姐诺诺,她之前一直站在零身后玩她的头发,现在又站在了林小红身边,“冷静点,scarlett,你太激动了...先关闭黄金瞳吧。” “什么?”林小红愣了一下,在刚才的爆发之后,她感觉自己滚烫的热血逐渐冷了下来,急速的心跳逐渐缓慢下来,她深吸了一口,狂热的头脑逐渐恢复理智。 “没什么。”诺诺摆摆手,大概此时她的黄金瞳已经熄灭了。 “你知道恺撒这个人,他有点傲慢,有点咄咄逼人,但是人并不坏。”诺诺试图解释,但是这听起来有些无力,反而让她再次心中燃烧起一股无名火。 “恺撒·加图索,你就是一头该死的荣誉猎犬!要屠龙你自己去,不要带上不愿意的人!不是所有人都想当拯救世界的英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家是校董会,这所学院就是你的过家家,你想当英雄所有资源都堆到你手边,而我们只是炮灰!到时候你当了屠龙的大英雄,却没有人记得那些陪着你送死的倒霉蛋!” 她指着恺撒的鼻子大骂,然后将那张黑色的学生会会员卡甩了出去,“什么劳什子学生会,老娘不干了!” 说着,她一脚踹开大门潇洒离去,留下在风中凌乱的众人。 回到宿舍里,她仍然感觉这一切都不真实,好像刚才激动之中大骂学生会会长的人不是她一样...这样的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她从小到大,总是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平时安安静静地不说话,可突然就不受控制地爆发了。 她为此摊上过不少麻烦。 第一次是初一的时候,殴打了班那个董事长的女儿,因为她把她破破烂烂的书包扔出了窗外,于是她跳起来,差点把人家姑娘也扔出窗外,七八个人差点没拦住。 第二次是她给一个捡垃圾的刘姓女贫困生出头,结果被纪检部主任骂了一顿,说别人不被欺负就她们被欺负,没事多找找自己的原因,一个巴掌拍不响。然后她也不知道抽的什么疯,一个巴掌抡圆了就扇过去,然后还问那位主任“一个巴掌响不响”。如果初中不是九年义务制教育,如果不是班主任见她是年级第一求情,她就要被退学了。 到了高中,这种状况越来越严重,她用一根撬棍打翻了在校门口收保护费的混混,又揍了一顿仗势欺人的班长,最后还和校长的侄子正面硬刚,最终直接导致那个侄子进了竞赛省队而她被迫退出。她的鲁莽和愤怒好几次让她差点进了局子,有一次甚至磨得锋利的水果刀都藏在衣兜里了,被女同学硬生生哀求着劝了回来。 她知道自己大概真的是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 “嘶...”在上洗手间的时候,她皱紧眉头,看着自己裤子上的污渍,那种粘稠的感觉和浓郁的血腥味让她露出一丝厌恶感。 该死的,竟然来大姨妈了,连卫生巾都没有买。 第十八章 这病得治 昂热校长的《龙族谱系学入门》课上,林小红踩着上课铃到,路明非也是一样。 林小红是害怕昨天晚上自己拒绝恺撒的事,她当时一时头脑发热,不仅硬怼恺撒,还直接把学生会的会员卡都扔了,说什么都不愿意参加“青铜计划”。而她是被校长推荐上来的,现在他老人家一定已经知道了她的事,如果来早了他肯定要在课前批评她一通。 路明非...只是单纯迟到了。 “小红姐姐,你昨天可真是厉害啊...对了,这是你的会员卡。”说着,路明非从兜里掏出被她丢弃的学生会卡片,“恺撒老大说你既然加入了,不能说退出就退出,让我还给你,你再好好考虑。” 他看上去委委屈屈,生怕林小红迁怒于他。 林小红虽然很想发飙,但是昂热校长的ppt已经打出来了,眼看会议就要开始。再加上她也确实不想为难路明非,昨天她走后,他一定被针对得很惨吧?他只是一个胆怯的倒霉蛋! “你昨天晚上怎么样?” 路明非撇撇嘴,有些羞愧地低下了头,“还能怎么样,所有人都加入了,我怎么拒绝?我又没胆子...” 林小红叹了一口气,就知道如此,“我应该留下的,抱歉。” 她接过路明非递给她的会员卡——本来想让路明非退回去的,可是这小子太胆怯了,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独自面对狮子一般的恺撒·加图索,他会被欺负死的。 所以,如果退卡的话,还是让她亲自办理吧。 在台上,昂热教授已经开始讲关于青铜与火之王的历史,滔滔不绝。不知是凑巧还是什么,他们刚刚面对完这位龙王,英灵殿的草皮都被烧焦了只能等到春天后再铺设,现在又在课堂上讲到了。 “普遍认为诺顿在公元前十五世纪左右离开了位于北欧的青铜宫殿,但去向却未知,只知道在约一千年后重新出现在中国湖北地区,建造了一座全新的青铜城。”校长继续说,同时顺手敲了敲桌子,“这位同学,你认为在这段时间内,他们在什么地方?” 昂热的手指敲击的部位是路明非和林小红之间,这让两个人短暂面面相觑,林小红看见路明非一脸茫然变成恐惧,然后朝她拼命挤眼,似乎是希望她帮忙解围。 于是林小红开口了:“昂热校长,这段历史争议性很强,在06年的时候引起了相当不好的影响,中国混血家族和秘党几乎隔空撕起来。” 她是知道这段历史的,这算是历史圈有名的争辩了,最后以中国混血家族的人被撤稿,秘党学者大获全胜为结局。 但是这件事其实挺扯淡的,中国人显然比秘党更懂中国历史,最后竟然被硬生生捂住了嘴!还不就是因为价值观不同,学术讨论被上升到意识形态,就像当年美苏争霸导致细胞学说在苏联被奉为圭臬,只为了和美国人支持的基因学说对抗——这直接导致苏联生物学停滞不前。 “你知道双方观点吗?”昂热校长问。 林小红点点头,“公元前十五世纪,诺顿与雅利安人为伍,从遥远的高加索地区往东方进军,在大约公元前十二世纪到达中国西部地区...秘党认为其实正是青铜与火之王带领雅利安人征服世界,因此他们才能所向披靡。但是他们在四川和甘肃地区遭受了当时商王朝混血种家族的阻击,最后折戟西南,诺顿死亡并陷入了沉睡,直到一千多年后才苏醒。” “然而中国混血家族持完全相反的观点,他们认为青铜与火之王到达中国的时间,远早于秘党的认知,极有可能在公元前十五世纪就已经到达,并且是巴蜀文明的祖先——更有甚者,认为诺顿就是炎本尊,而黄帝其实是居于黄河流域的天空与风之王,而被他们联手击败的蚩尤则是大地与山之王。曾经惨败于商王朝之手的雅利安人,也是大地与山之王带领的混血种,他们后来去了印度。” “秘党和中国混血家族的分歧在于,在秘党眼中,中国历史中的炎黄战蚩尤应该是一场混血种对抗龙族的伟大胜利,而与雅利安人的胜利也是如此...秘党强调对龙族的战争,强调混血种为维护世界秩序作出的牺牲,他们需要这样伟大的胜利撑门面。他们无法承认,他们最大的荣耀,其实是龙王们为了争夺地盘的窝里斗。” “可是中国混血家族却不一样,他们很骄傲地称自己为‘龙的传人’,他们在历史和神话中确实也有很多屠龙英雄,但是似乎...”林小红皱了皱眉,“除非龙族闹事,否则他们也不想生事。总而言之虽然站在人类一方,但是很消极,也不忌讳自己的龙族祖先。” 昂热校长满意地点点头,“阅读量很丰富啊,那你认为哪种观点是正确的呢?” “我哪里知道?”林小红耸耸肩,“但是我觉得吧,中国人肯定更懂中国历史,欧洲美混血家族当年在清朝衰落民国混乱的时候在中国人的地盘上东挖挖西挖挖,刨人家祖坟搞出来不少宝贝,就自以为自己懂中国了...” “我看还是歇歇吧,别这样瞎指手画脚,那又不是他们的历史,也不是他们的胜利。”她说。 这时候她才反应过来,她好像又怼了昂热校长——她这两天是吃枪药了吗? 这病不轻,得赶紧治! “大姐,你厉害...”路明非在下面比了一个大拇指,偷偷摸摸地说。 她这样硬刚校长的结果,就是昂热校长在课后把她留下来了,“scarlett,周六下午三点,我的办公室,我有些事想要和你说。”老头子这样对林小红说。 看,被请喝茶了吧?最终还是逃不掉的... 傍晚的《龙族生物学入门》下课后,林小红果断去找了富山雅史博士,卡塞尔的心理医生。她在《龙族谱系学入门》课后就预约了时间,觉得自己真的要治一治了。 她其实有着自己的小算盘,如果因为精神疾病治疗,耽误了“青铜计划”的训练,她就有理由不参加了。就算昂热校长周六找她谈话,胁迫她必须参加,她也有充分的理由——让精神病上战场,万一不稳定先把队友背刺了怎么办? 她看着一个失恋的男生从门口走出,富山雅史博士拍了拍他的肩膀,告诉他多多和同学们活动,不要在骚扰女方,保持良好的心态等等,将他送了出去。 “scarlett小姐,我们又见面了,你最近还好吗?睡眠如何?有没有做噩梦什么的?”示意她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富山雅史和蔼地问。 “还好啦,有的时候会做奇怪的梦,比如背着一个找不到亲人的小男孩在山上到处跑找不到方向,但是醒来之后就基本上什么也记不得了,睡眠质量也很好,一觉睡到大天亮。”林小红这样说。 富山雅史在自己的本子上记录了一些东西,然后微笑着接着问,“那么你最近有什么困扰吗?” 林小红想了想,“我最近控制不太住自己,可能由某些暴力倾向。” 这让富山雅史绷紧了身体,要知道,不受控制的暴力倾向可是失控混血种的标志性特征啊,“你具体说一说?”他变得严肃起来。 “您知道我昨天晚上狠狠地怼了恺撒·加图索同学的事吧?今天我又在课上怼了昂热校长。” 富山雅史点点头,“我知道,但是没有发生特别眼中的矛盾,是吧?” “我当众骂了恺撒一顿,还不算严重?我还让昂热教授‘不要对着中国历史指手画脚’,这还不算严重?我觉得挺严重的...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就突然冒火,然后就说出冲动的话,干冲动的事。” “我感觉这个毛病已经好久了,我一直害怕自己有什么反社会人格什么的,我在网上查过资料了,我真的符合很多特征——表现冷漠无情的和愤世嫉俗的性格,不尊重他人;不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产生的消极后果,也不从中吸取教训;做事冲动,经常事先无计划,突然做出决定,不考虑后果,容易被激怒;攻击性强,经常攻击他人和参与斗殴。”林小红掰着手指头一条一条地说。 “而且,社会经济地位低下也会诱发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发生,我家很穷,还被抛弃了两次,是反社会人格的高发人群啊!”林小红充满担忧地说。 林小红还想说什么,富山雅史已经听不下去了,“你是在网上查的?” 林小红点点头。 “在百度上?” “谷歌,我来美国后用的都是谷歌。” “打住打住,难道你不知道吗?在网上查病症,人均重度精神分裂外加癌症晚期命不久矣,你看病要去正规医院啊,别在网上瞎查,自己吓自己。”富山雅史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相当无奈地说。 “可是网上说...” 富山雅史不高兴了:“你是医生还是我是医生,你是觉得你比我更懂心理学吗?那你还来看医生干什么?” 林小红总算消停一点了,“可是我只是担心自身心理状况,我看书上说了,无法控制的欲望和愤怒是混血种失控的前兆,我就有点担心...”她解释道。 “书读得不少,以后不要再瞎读了。”富山雅史摆摆手,示意她不要再说什么。 “我记得你初中的时候是武术队的?” 林小红点点头,然后继续说下去,“是的,从进入武术队开始就感觉好像...我说不清楚,就好像一扇黑暗的大门打开了,我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和校霸还有社会青年打架的,还殴打过同学和老师,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那样一副糟糕的样子...而且现在,我觉得更加糟糕了。” “你说校霸和社会青年,他们欺负过你吗?”富山雅史尽可能和蔼地问。 林小红点点头。 “他们怎么欺负你的?” “就是那样欺负我的咯,把我的书包扔进垃圾桶,或者从楼上扔下去,把我的外套扔进马桶让我去捡,笑话我是乞丐的女儿,有一次还要扒我衣服,还想用打火机烧我的头发,还有在我的桌子上泼墨汁,在我脸上画画之类的,她们都是用这种方法欺负别的人的。”林小红耸耸肩。 她的母亲总是说,她是来学习的,专心学习就行了,别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别人欺负你你不搭理他们就行了——毕竟这些人都是有背景的,他们这样的穷人惹不起的。 她试图忍,她努力地忍了,最终还是没有忍住。 “那么你做了什么?” “大姐头把我的书包从三楼扔下去了,于是我差点把她也扔下去,七八个男生女生加在一起都差点没拽住我。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了,就被愤怒冲昏了头脑,鬼迷心窍。”林小红愧疚地说。 富山雅史又在纸上写写画画,“你认为自己的复仇行为是正义的吗?” “他们又不止欺负我一个人,可是只有我如此极端。我知道我不该和别人打架,更不应该做出那么危险的行为。她只是开玩笑,可是我却真真正正想要杀了她,我差点就毁了两个家庭。” “我当时认为自己是正义的,可是冷静下来后,知道这不是复仇,这是在宣泄我内心邪恶的东西。我可能当时就病了,但是自己没有意识到。” 她当然知道她被欺负的原因,无非是家里穷,没有人给她撑腰,所以特别好欺负呗。其他所有被欺负的要么是单亲家庭,要么是和爷爷奶奶住,家境贫寒,就算被有钱人家的孩子欺负了也只能忍气吞声。 毕竟天生低人一等,投胎不好不能怨别人,只怪你自己。 可是林小红偏偏就咽不下这么一口气,她就是想要爬得更高,想要把这些仗势欺人的混蛋全部踩在脚底下。 林小红的目光有些心虚地看向别处,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和富山博士讲自己阴暗的内心,如果说出来恐怕她真的要被当做危险混血种,直接送到传说中的塔尔塔罗斯了。 “校园暴力老师没有管吗?”富山雅史又问,看来自己果然真的有病,而且病得不轻,他已经皱紧眉头。 林小红点点头,“我被纪检部主任约谈了好几次,差点被退学了,她让我好好学习,不要老是打架斗殴,我被欺负是有原因的,一个巴掌拍不响,让我多找找自己的原因——然后我就删了她一耳光,贼响,她半边脸都肿了,我力气超级大。” 富山雅史显然被她危险的行为震惊了,深吸一口冷气才平静下来。 “富山雅史博士,我是不是有什么反社会人格什么的,还有得治吗?我不想放弃治疗啊!”林小红胆战心惊地问。 看着富山雅史扶着自己的太阳穴,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林小红凉了半截。 “你这病是得治...”在林小红惊恐的目光中,富山雅史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像是面对一个没救的癌症晚期病人。 “你这疑病症不治,以后非要把自己吓死不可。” 第十九章 校长请你去办公室喝茶 三峡 一艘小船浮在水面上,船上唯一的乘客坐在船上,两支桨放在一旁。他就这样坐着,他已经在这里坐了将近一个晚上,随波逐流,一双眼睛无神地看向远方,好像在思索回忆着什么。江面上安静极了,毕竟现在是夜晚,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头顶璀璨的星空,两边的高山,江水和一叶扁舟。 远处似乎传来山间猿猴的哀鸣,衬托这场景如此孤寂,如此悲凉。 突然,像是听见了什么声音,船上的男人动了,他的速度极快,抄起船桨,从船头一下跳到了船尾。这只小舟本来就不是很大,只能坐三四个人,他这样的动作让船体剧烈地晃动起来。 他猛然回身,挥动船桨...却被另一只船桨格挡住了,力道如此巨大,按说木质的船桨早就该断了,可是不知为何,这船桨在两人手中,竟然仿佛变成了金铁一般坚实,甚至发出“锵”的金属轰鸣。 两双炫目的赤金色眼睛隔着船桨直视彼此。 “好久不见,诺顿殿下。”那个偷袭的身影露出一丝微笑,竟然是一个黑衣少年。 “好久不见,你个小崽种,没想到这么多年你都没死。”被称为诺顿的男人冷笑一声,两人手中的船桨仍然这样架着,谁也不肯放手,两人手背上青筋因为用力而凸显出来,肌肉紧绷,但是谁也没有力量推动彼此分毫。 偷袭者笑了,“代人,食大便了,你出门也不百度一下,这蜀地现在到底是谁的地盘!” “而且,”偷袭者向一个方向努努嘴,“这里就是巫山,是巫山神女的领地,她同意你把自己安寝的陵墓建造在这里,已经是格外开恩了,否则你和你的兄弟早就没命了!” 诺顿怒了,眼中赤金色的光芒大盛,“你是在威胁我吗?你认为你这个小崽种和一个没有王座的巫山神女就能威胁到我吗?我可是青铜与火之王!”他愤怒地嘶吼,挥动手中船桨直取对方头颅。 船桨被诺顿挥舞出尖锐的破风声,按说木头不能承受这样的空气阻力,可是在他的手中,它做到了。这一击落空,对方一个铁板桥躲了过去,反应速度惊人。诺顿攻势凌厉,见一击不成,又以桨为枪,刺向对方。后者也灵活,左右侧身躲过三四次攻击,然后翻身跳下船。 不过这并不是逃跑,因为他落在了冰面上。 准确点说,是他的脚尖刚刚落在水面上,水就被迅速冻结了,冰晶在他的脚下,以六边形的形状迅速向六个方向蔓延,最终一整段河流都被冻结了,冰层足足有三四米厚! 在温润的南方,长江本不该冻结的,可是在那少年的伟力下,竟然真的被冻住了,甚至可以从河岸一侧跑到另一侧,不必担心半路上掉进冰窟窿! “说真的,诺顿殿下,人家现在已经是中国西南的头领了,再这样一口一个小崽种,真的不合适。”在少年的手中,船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一柄一丈的长武器,末端再生青铜打造的,花瓣形状的三叉刀刃闪烁着紫色和血红色的寒芒。 感受到少年身上散发出来的威压,诺顿皱紧眉头,“别以为到了初代种的位格就真的是初代种了,生来是崽种就永远是崽种,哪怕再厉害,都不过是崽种!亏我当年还待你不薄,可是现在你却在这里伏击我!”他怒斥道。 “其实弗雷殿下是派我来谈判的,没想要偷袭你。只是我个人觉得,不打你一顿,你是不会和我们好好坐下来谈的。”少年歪了歪头,除却他危险的气场,竟然意外挺萌挺无辜的。 诺顿听得“弗雷(freyr)”的名号,本来略微放松了一下,可是却被后半句话气得青筋直跳,拳头瞬间硬了。 他从船上跳下来,落在冰面上,落脚点的冰块发出滋滋的声音,诺顿嘴角微微颤抖:“真巧,我也觉得,不打你一顿,你是永远学不会长幼有序的!” 卡塞尔学院 “我觉得我要跪...”林小红生无可恋地走向校长办公室,她至今仍然不知道,自己哪来的那么大勇气怼昂热校长和恺撒,反正现在她后悔了,她实在是太莽撞了。 本来她计划,自己去富山雅史博士那里,开一个精神疾病的证明,就能合理地拒绝参加“青铜计划”。 可是显然富山雅史和校长是一伙儿,多半是商量好的,不论她怎么说,富山博士都坚持认为她没有任何精神疾病,最多只是来大姨妈激素不调引起的短暂暴躁,还说什么每个女生一个月都有那么几天心情不太好之类的。 所以这个计划自然是泡汤了。 她已经战战兢兢地站在校长办公室门外了。所谓校长办公室,其实更准确说是一栋小楼。距离英灵殿不远,一栋不太起眼的二层建筑,被树丛包围着,从外面看简陋得就像一个车库。她敲了敲门,发现只是虚掩着,向来昂热校长早就已经预先知道她要来,连门都为她打开。 她走了进去,发现里面别有洞天,和简陋的外表相比,里面堪称奢华。 这个屋子整个就是个书架,一楼二楼是打通的,中央天井上是一个巨大的天窗,镶嵌着磨砂玻璃,屋顶的落叶也无人打扫。下午的阳光照在她身上,在寒冷的冬天暖融融的。四壁除了高到天花板的,疑似昂贵红木的古色古香的书架外,还悬挂着不知道是中世纪哪位大师的杰作——她之所以认为是中世纪的,是因为大多是人像,较为呆板,颜色也不鲜艳,还罩着玻璃罩子,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在她好奇地看着书架上成套精装本和古籍拓印本烫金书脊上的名字时,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吓了她一跳,“喜欢我的办公室?” 林小红猛然转身,老人已经不知何时站在她身后,而她甚至没有听见脚步声!“呃...校长好,”她没有回答自己是否喜欢,而是有些紧张地低下头,“昂热校长,找我有什么事吗?” 其实不用说,就知道一定是她拒绝参与“青铜计划”的事。 果然,“我听说你拒绝了学生会的邀请,你不愿意参加‘青铜计划’。”校长带着她走上楼梯,缓缓开口道。 “是啊,我不想参加,我才一年级哎,就算接下来三个月进行集训,也只是临阵磨枪而已,没法一下子就变成无所不能的屠龙战士,上去就是白送的。而且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自己的阶级是怎么从c+变成a的,不知道谁改的,都说是3e考试发挥好...可是好不好我自己知道。”林小红也懒得和校长说客套话,非常直白地说。 “原来你是担心这个,”昂热校长带她走到自己的会客室,示意她坐在沙发上,然后从自己的小橱柜里取出一盒茶叶,“不用担心,你的血统评级绝不是随意调整的,你拥有和与你的等级相称的血统——上次在古德里安教授的监督下,你与龙文的共鸣不是很好吗?为什么不相信自己的能力呢?” “其实很大原因也是我不喜欢恺撒。”林小红说,觉得这种事没有必要遮拦,她就是看不惯那个贵公子的做派。 “哦?我以为他在学生中很受欢迎。” “他看上去像是一个愿意为了荣誉而死的蠢货,他会找到一切逞英雄的机会,大出风头——他家有钱,而且他从小就是按照屠龙英雄的标准培养的,不缺天赋也不缺资源,兴许他真的有本事杀死青铜与火之王。可是我们这些做他的陪衬的人,可不一定这么走运。” “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到时候他成了屠龙英雄,走到哪里都威风凛凛,可是我们这些人指不定都给他当了炮灰,除了英灵殿走廊里的画像和铭牌外,再也没人记得我们。到最后把命搭上,只是做了一个贵公子的垫脚石,我可不干这种亏本买卖。”林小红撇撇嘴。 昂热校长点点头,将茶叶倒在自己手上,然后撒进茶壶里,“那么你误解恺撒了,他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坏或者愚蠢,他是一个合格的领导者——虽然傲慢,却并不轻视人命。也许是他的一掷千金和天生的高傲误导了你,让你看不清他优秀的美德。” “在这一点上,我持保留意见。”林小红撇撇嘴,表示不太相信。 “校长,就算如此,我也觉得您太草率了...没错,我不想屠龙,我想要安逸的生活,可是如果真的人类文明面临灭顶之灾迫不得已,我也可以上战场,但不是这样。”林小红非常坦诚,上次她在课上怼校长,已经闹僵了,客套话没有意义。 “想要培养一位屠龙勇士,应该是循序渐进的。大学四年学习龙类的基本常识和简单的炼金术,外加战斗培训,到了四年级的时候出去实习,对付一些失控混血种和死侍,逐渐积累战斗经验...大概训练个十来年,经验丰富而且身体达到巅峰的时候,再去对抗真正的龙族,而不是让我们训练三个月就去对抗仅次于黑王的四大君主。”她调理清晰地说,有理有据。 “校长先生,这是纯粹的送死,您作为一个教育家,难道不珍惜学生的生命吗?” 昂热校长将热水倒进茶壶中,冒出阵阵白色的水雾,老人苦笑一声,无奈地摇摇头,“你说得没错,确实应该是这样的培养方式,现在被送到屠龙一线的,应该是十年前左右被招进来的a级学生,而不是大三大二,乃至大一的新生。” 他将滚烫的红色茶水倒在小杯子里,然后倒在一旁的瓷盘里——像是在洗茶具。 “本来十年前,也确实有不少优秀的学生的...可是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以至于需要将你们这群新兵紧急培训,送上去吗?”昂热校长坐在她对面,面容凄然肃穆。 “孩子,你应该知道,屠龙必须是血统最优秀的人上才行——龙类,特别是龙王,能够释放强大的龙威,血统太低的人只要直视他们威严的黄金瞳,就会被吓得心脏破裂而死,再强一些的虽然不至于被吓死,但是当场吓傻、投降或逃跑也是大有人在。” 他给林小红倒了一小杯红茶,自己面前也有小小的一杯,继续说下去。 “因此,面对纯血龙族,必须派遣血统最优秀的学生,只有他们才能稍微抵御住龙威,保留一战之力。a级,是最低的标准——而且不能是执行部那些表现优秀,从b级升上来的a级,只能是天生的,仅凭血统纯度就能达到a级的。这样一来,选择其实就少了非常多,每年卡塞尔也就一两个a级,凑足一支10人的小队都够呛。” 林小红认真倾听,昂热校长说话时,眼中闪烁着泪光。她怀疑是昂热校长惺惺作态,但是他语气中的愤怒和悲伤却感染了她,那不像是假的。 “十年前的那一批学生,怎么了?” 昂热校长沧桑地摇摇头,“这件事不能说,是学院的机密...那件事被称为‘格陵兰事件’,我们在格陵兰的冰海之下,发现了一枚正在孵化的古龙胚胎。我不会告诉你这件事的细节,几乎所有文件都被销毁了,过去的八年内没有人提起过这件事,因为这是校董会的耻辱,是一起几乎纯粹人为的惨剧。” 林小红心中“咯噔”一下,她已经明白了,“十年前的一批a级精英都死了?” “事实上,是当时二十年内能找到的所有a级学员倾巢而出,却全军覆没,无人生还,卡塞尔学院这一辈彻底断代了。”昂热校长的眼中闪烁着悲伤和愤怒,或许是愤怒更多一些,几乎成为某种病态的执念。 “在接下来的三五年中,虽然这件事公开场合不提,但是在有权势的混血家族中,早就被传开了,他们不敢把家族的精英送过来,以至于连续4年没有招收一个a级学员。直到后来卡塞尔经历了一场巨大的变革,情况才有所好转。” “所以,派遣我们去,是因为只剩下老人和孩子了?”林小红明白了。 她之前一直以为,卡塞尔学院这么豪华,有这么多学员,一定实力非常强大——那天他们围堵一头龙王时的秩序和组织能力,就能说明这一点,她相信不缺屠龙英雄。可是她错了,直到今天校长和她坦诚以待,她才知道,原来人与龙族的战争如此惨烈。 秘党没有那么强大,表面富有光鲜,其实已经濒临山穷水尽,后继无人,只剩下昂热校长这样的老人,和还没毕业,几乎毫无经验的学生。 而敌人不会给予他们长大成熟的机会,他们趁着秘党最虚弱的时刻,好巧不巧苏醒了。 林小红忍不住发问:“可是昂热校长,您不怕把我们送过去,这一批好不容易招来的a级和s级学生也没了吗?” 昂热校长吹了吹自己的茶杯,苦笑着摇摇头,“如果还有别的方法,我也愿意啊。” “中国那边没有混血家族?我就不信了,整整五千年,那么多龙类都在中国留下过痕迹,要是没有优秀的屠龙者是怎么混到现在的。”林小红想了想后,说。 “曾经是有的啊,而且英才辈出...”昂热校长摇摇头,露出一丝无奈的苦笑,“但是过去的一百多年里连年征战,从十九世纪中期打到二战之后,基本上都死绝了,活着的也不成气候。这些家族如今已经名存实亡,很少诞生高阶混血种,最优秀的也只有b级,他们的血统在动荡的时局中,因为和普通人结合被平摊了。” 之前苏茜学姐也提到过,中国不缺混血种,光是青铜与火一系混血种的标志性基因maom-3r的基因携带者比例就高达70%,更别提其他属性的了。平摊下来,13亿人保守估计平均有2%的龙族基因——都快和尼安德特基因含量差不多了。 但是正如昂热校长所说,他们的血统被平摊了,低阶混血种太多,却很少诞生高阶混血种——就算在总数上每年都有至少十几个a级,也是零散独立的,无法聚集成完整的团体,原本的混血家族如今更是面临绝嗣的风险。 他点燃一支雪茄,不禁感慨:“都是当年造的孽啊!我们害怕强大的中国混血家族,联合满清以各种名义把他们杀光了,可他们死光后才发现,和龙族的战斗少不了他们...” 他吐出一口烟雾,气愤地啐了一口,“一群目光短浅的混蛋!” “所以,现在秘党无人,龙族肆虐,你愿意加入我们,拯救世界吗?”昂热校长向林小红伸出手。 第二十章 路明非可能恋爱了 “你不是下潜组,也不是轮机组,学会游泳就行了,然后简单学习一下船只的操作——按照计划你既不用开船也不用下水,你需要做的只是实时翻译水下组传来的青铜城内的龙文,尽可能获得最多信息。”施耐德教授看起来非常吓人,遮住半张脸的氧气面罩,裸露出来的肌肤呈现可怕的暗红色,只有一双铁灰色的眼睛还像是人类。 “这是上次我们下潜时得到的青铜城内部的信息,其中穹顶和铜柱上的龙文还没有被完全破译。而你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血裔,或许是巨大的助力。到时候我会发给你,你在出发前尽可能破译,这是校董会的意思。他们认为这里拥有能够对抗诺顿的信息。” “呃…我尽力而为?”听到自己不用亲自屠龙,林小红送了一口气。这莫名其妙让她感到一点小小的愧疚——所有人都在拼命,就连那个怂怂的路明非也不例外,她这样缩手缩脚是不是不太好? 而且施耐德教授说了,执行部的实习算学分。 唉,毕竟路明非这个衰小孩都要去拼命,她这个和他一起卷的怎么能后退?她应该给这位缺乏自信的同学一点表率作用啊!于是在下一次水下训练时,她也来了——还花钱买了一身连体泳装,价格不便宜。 然后她站在学院的湖边,犹豫了。 现在是芝加哥的十一月,寒风瑟瑟,天然湖中安装了水泵,让几乎静止的湖水流动起来,只有这样在寒冷的冬天才不会结冰。 这tm是冬泳吧?这是要人命呢?我会冻死在里面的! “这不是小红吗?你怎么也来了?你不是坚决不参加‘青铜计划’吗?”在做入水前的训练时,路明非一开始还挺惊讶的。 “被校长连忽悠带威胁弄进来了呗!”林小红耸耸肩。昂热校长说过,不要和任何人提及“格陵兰事件”,这是学院的机密,传出去不好,所以她没有告诉路明非,自己是出于什么样的理由进来的。 她的训练任务没那么重,不需要潜水,只需要会游泳就行——是那种一口气游十几公里的那种,以防遇到落水需要自己游到岸边的状况。然而她只会蛙泳,因为当初她父母在忙着离婚,自然不会有心思送她去上游泳课。 “那学姐,你那个a级到底是怎么回事,有没有搞错?” “没搞错,我入学的时候粗略评估是c级,但是3e考试表现过于出众,重新估算后发现是a级。”林小红含含糊糊地说,就连她自己也不信这鬼话,至今为止仍然不知道到底有什么猫腻。 指不定还真有人想让她死...兰斯洛特家里好像是英国贵族,给学院捐过钱的吧? “我就说嘛,学姐这么厉害的大学霸,怎么可能只是c级?我看那天你的黄金瞳可比楚师兄亮多了!”路明非高兴地说。 路明非心直口快,却让林小红皱紧眉头。她的黄金瞳怎么会比狮心会的狠人会长楚子航永不熄灭的黄金瞳还要亮?“我怎么可能比得上楚子航师兄?别开玩笑。” 林小红试了试水,不由得收回了手,“好凉...” “你害怕吗?”林小红突然转头问,“我只需要坐在船舱里阅读龙文就行,可是你却要下龙潭虎穴,你这家伙平时不求上进的,给你这样危险的任务不害怕?” 她来到卡塞尔学院是为了她和母亲的美国梦,她想要在国外留学工作,年薪百万,接母亲来美国享福!可是现在呢?她被坑蒙拐骗进了一个屠龙组织,每年都要死几个人——而她随时也都有丧命的风险! 她若是死了,她苦命的母亲怎么办?她这辈子无依无靠,就指望这个养女了! 她当然害怕了。 “当然怕了,”路明非说,“可是怕又怎么样,我是学院里独一无二的s级,不管实力究竟如何,肯定都要冲在第一个,我根本没得选!”他无奈地摊摊手,“要是我死了…我也想过这个问题,谁会为我悲伤?” “我叔叔婶婶大概只会叹息一声,说上一句“美国真乱不要去”,我曾经的同学里没有一个足够要好的朋友,我死了他们最多提一句我当年在学校多么丢人,唏嘘几句,然后转头把我忘了;至于我的父母?他们都六七年没有见过我了,怕不是都忘了还有个儿子,也不知道我死了他们会不会伤心…我想过诺诺学姐,她或许会小小地伤心一下,可是她还有贵族意大利男友…” 他越说越低落,最后只剩下不清楚的嘟哝。 林小红听出了他巨大的孤独,他感到恐惧和茫然,并且严重低估了自己在他人心中的价值,“你的父母不会忘记你,你可是他们亲生的,骨肉相连!”林小红劝慰道。 可此话一出,她就后悔了——自己不就是被亲生父母抛弃了吗?谁说父母不会忘记孩子? “但愿吧,可是我已经连他们的脸都记不得了。”路明非说,他看上去是那样孤独忧郁,好像汇聚了全世界所有的悲伤。 “有的时候我在想,我这么不重要,如果突然消失了,或许没有人会悲伤,没有人会永远记得我…其实这样也好,了无牵挂的,不会让爱我的人伤心。就是感觉…好吧,挺…衰的。”说到这里,他闭上眼睛,声音略微有些颤抖。 “那是孤独。”林小红说,“这是“血之哀”,我们与正常人是不一样的,所以总觉得格格不入,这是我们的力量带来的诅咒,窃取的权能总要倍偿其价。” 她有时也会孤独,她因为成绩优异被体育生孤立,又因为要参加体育训练被竞赛班瞧不起,女生嘲笑她衣服穿破洞,在背地里说她坏话,可是从来不敢当面欺负她——因为她们打不过,连男生都打不过她。 虽然在初中之后没有挨打了,冷暴力却从来没有停止过,她孤身一人,没有朋友,唯一一次进电影院还找不到座位被群嘲,让她窘迫得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你只是这么觉得而已,其实在乎你的人不少。你父母养了你十二年,你叔叔婶婶好歹也养了你六七年,别说养的是一个人了,就是养条狗没了都要伤心。你来美国一趟,你叔婶没少为你置办东西吧?我妈给我塞了不知道多少老干妈!” “倒也是…我婶婶给我带来两大罐榨菜,说是怕我吃不惯美国快餐,还给我置办了一床十二孔棉被,一个压力锅!我背到美国来一路上累死了。”路明非开始是吐槽的语气,提到这件事时还有点窘迫地挠挠头。 突然,他的眼睛亮了,恍然大悟道,“所以他们还是关心我的!”他像是这辈子第一次往这个方向想。 “如果我死了,我叔叔婶婶大概真的会伤心!”他仿佛为自己得出的结论感到惊讶。 “所以,别低估你自己在别人心中的价值。”林小红露出一丝会心的微笑,对眼前的大男孩说,“你以为没人爱,可要是真的有个三长两短,很多人会心碎的。” 她这样对路明非说,其实何尝不是对自己说呢?她知道自己虽然性格内向没有朋友,可是她还有一个养母。对于那个名叫林苗的女人来说,她就是全世界啊! “你这么一说…”路明非叹了口气,“你说得有道理哦。” “但是就算害怕别人伤心又有什么办法?该我去还是要去的,如果我不去送死,别人也要去,也会有人为他们伤心…因为我们是要去屠龙啊,做英雄是会送命的。”他的每一句都透露出浓郁的宿命感和悲哀,连林小红都愣了一下,差点被少年悲伤的海洋淹没。 “我本来还想让你说一句不要害怕什么呢…”林小红叹了口气。 一切安慰都是徒劳,他们的任务非常危险,他们的敌人是龙王诺顿,四大君主中最智慧,最残忍暴戾,最像黑王的一位。 而他们只是秘党无奈之中搭建的草台班子,全都是半吊子,此去只怕九死一生。 就在这时,教练员来了,用方言腔很重的英语对两个坐在岸边摸鱼的男女吼道,声音跟破锣似的。“嘿嘿嘿,还不下水,别想偷懒!” “快点快点,杰夫大叔很凶的!”路明非看着那个看起来有点凶巴巴的教练员慌忙跳进水里——看样子这段时间是没少挨训,而林小红紧跟着跳下去了。 水挺冷的,林小红觉得自己的热身活动可能不太够,她整个人都要冻住了。 “好冷好冷好冷...”她听见自己的牙齿在打颤,浑身都在发抖,几乎忘记踩水了。 “我说诺诺学姐,这几天路明非是不是看上那个叫‘零’的金发妹子啦?弄得这么殷勤?”游了几个来回爬上岸后,林小红坐在红发的诺诺学姐身边,看着路明非像个侍奉小主的太监一样围着那个俄罗斯小萝莉转来转去,又是接热水又是递毛巾的,忍不住好奇地问诺诺。 红发学姐只是咂咂嘴,“我看不太像,零不是他喜欢的类型。”她今天穿了三点式的比基尼泳装,裹着浴巾也不经意露出傲人的腹肌。 林小红作为体育生其实也有腹肌,但是今天她穿了一身黑色的连体式泳衣,该捂住的地方都捂住了,看不出来。 “你怎么看出来的啊?我觉得零长得也挺漂亮的啊,就是呃...有点冷面?而且我觉得人家姑娘好像也不反感他?”林小红不解地问。 她对于这个女孩没有太多好印象,总觉得她高高在上睥睨众生,对谁都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而且她还有洁癖,拒绝和别人握手,进入教室自己准备坐垫不直接接触椅子,甚至到了图书馆还要带上手套和口罩,好像古籍的灰尘会让她过敏一样。 所以背地里,大家都偷偷叫她“真空女王”,意思是这家伙洁癖成这个样子,简直恨不得活在真空里。 而路明非,似乎是这个女孩唯一不厌恶的男性,他能够借她的作业本,抄她的笔记,在炼金化学实验一级的课上还能和她组队,就算在递试剂烧杯的时候摸到她的手也不会计较——要是换个男生来,以真空女王冷酷的性格,怕不是连命都没有了。 由此可见,零虽然不善于表达感情,但是指不定真的对路明非产生了某种情愫,对她来说“不反感”大概能够等同于“喜欢”了吧? “路明非并不是真的喜欢她,相反,他害怕她。”诺诺一针见血地指出,“对待零的时候,他处处小心谨慎,动作僵硬,一举一动都害怕激怒这个冷漠的小姑娘。在这样紧张的高压环境中,是不可能产生感情的。” “我怎么没看出来?我怎么看都觉得现在路明非在舔她,而且舔得还挺积极。”林小红说着,此时路明非已经搬来凳子让小女王坐上,然后捧上热水,舔着脸嘘寒问暖,要多殷勤有多殷勤。 林小红真心觉得,路明非这个怂小子能够傍上a级的零,那也是一桩美事。 “因为我‘侧写’能力比较强啦,见微知着,甚至有人以为我是能读心的女巫呢!我在天桥上摆摊算命都能挣不少钱!”诺诺笑嘻嘻地说,“想要看出一个人喜欢不喜欢另一个人,那简直太容易啦!” “侧写?我以为那是什么犯罪片里的技能。”林小红挑了挑眉毛。 “我的侧写能力几乎是天生的,而且非常敏感,甚至有的时候能够在脑海中形成完整的画面,将过去发生的事还原出来,甚至有些细节能够非常清晰,比警匪片里的侧写厉害多了。”诺诺得意地说。 “你知道路明非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吗?我觉得他和零在一起挺好的,虽说两人不太般配吧...但爱情这种事,你情我愿嘛!”林小红忍不住八卦起来,虽说她以前对这些从来不感兴趣。 诺诺笑了,摸着自己的下巴,歪着头思考,“路明非喜欢的女孩啊...其实他的要求从来都不高哦,他喜欢那种高高在上对他发号施令的女孩,他从来不在乎别人喜欢不喜欢他,只要能够注意到他存在,有好事的时候想着他,他发qq她能回信就行了。” “他听上去也太卑微了吧?这种人天生就适合当备胎啊。”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 “如果是穿着白裙子的文艺女青年就更好了,路明非看见了喷鼻血的后坐力一定能够把他推倒月球上去!”诺诺笑嘻嘻地说。 “之前为了一个暗恋三年的女孩,他差点连卡塞尔都不来了,结果人家姑娘和富二代跑了,富二代还当众把他戏弄了一番,如果不是我来救场,他就要成所有人的笑柄了!” “听上去很像路明非会做的事...”林小红撇了撇嘴。 根据她的经验,路明非怎么看都像是校园霸凌的标准对象,不论是精神霸凌还是肉体的,他看上去太好欺负了! 也多亏诺诺学姐救场,可是她救了这一次,之前的那么多次却没有人来救他啊! 要是他们在同一所中学,也许她可以帮他的...她没来由突然这样想。 果然,她和诺诺一样,都在逐渐进化成路明非的妈。 这不能怪她们,路明非这样像是被雨淋湿的小动物一样可怜的家伙,任何女性看见恐怕都会母爱泛滥吧?而且目睹路明非在她的督促学习下考试及格,简直比自己得满分还要高兴。 “那学姐你看看零是不是喜欢路明非了?如果咱俩把他们撮合在一起,也算是功德一件是不是?”林小红半开玩笑地问。 “她...”诺诺皱紧了眉头,过了半天才说出后半句话,有些为难。 “她藏得很深,我看不透,但是我知道她一定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她对于路明非有好感不假,但是...但是透过她的眼睛,我觉得她并不是在看路明非,而是另外一个人...我不知道那个人是谁,我看不穿。但是我想也许她从路明非身上看见了她想要看见的某位故人,才对路明非不排斥吧?” “所以路明非对她而言是啥,是个替身?”林小红难以置信。 “差不多吧,不就是《甄嬛传》的菀菀类卿的操作吗?也许他确实在外形上和零喜欢的那个人很相似吧,但气质可能相差比较多。我能从零的眼中看见时不时流露出来的期待和失望。” 诺诺哀叹道:“如果把她和路明非硬凑在一起,我想他们谁都不会快乐,路明非终究只是一个拙劣的替代品,他永远给不了她所期待的东西,只有一个空空的,勉强维持她幻想的壳子。” “那还是算了吧,我只能说路明非真惨。”林小红无奈地摇摇头,仍然心有不甘地看了这对男女一眼。 他的感情生活听起来不太顺利啊,先是被暗恋的女孩戏耍,然后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仰慕他的女孩,结果没想到他竟然只是人家白月光的替身!天哪,就不能让路明非找到一个能和他对等、真心在一起的女孩吗? “确实挺惨...”诺诺也不得不承认。 第二十一章 还说路明非没恋爱 在第四周的周日下午,他们刚刚完成了“青铜计划”的训练,路明非让芬格尔带来巨大的保温桶,里面是从食堂打来的,热腾腾的红菜汤。他献宝似的将保温桶送到零怀里,笑嘻嘻露出大白牙,“零,你最喜欢的红菜汤,趁热喝,别着凉了!” “啧啧,诺诺学姐,还说路明非不喜欢零。你看看,他有给别人带红菜汤吗?”林小红抱着一个泡着枸杞的保温杯,有点酸溜溜地说。 拜托,她天天给路明非讲题(虽然有的时候他不那么自愿),教他如何写实验报告和论文,教他怎么用scifinder和reaxys,甚至连引文格式都是她帮忙检查,简直能算他半个妈了,为什么这个不孝子眼里只有美女,没有老娘。 “我有一种感觉,他其实只是害怕零着凉生病退出‘青铜计划’,如果这样的话,他和我就会被分到a组,他就得下水作业。”诺诺摸着下巴,琢磨了半天,然后说。 完了,这听上去真的很像路明非啊!她的路零cp! 在招呼完冰山女王,路明非这个不孝子才想起她来,屁颠屁颠跑上楼,到她的宿舍门口,舔着脸说:“学姐,明天下午的魔动机械课还有一个quiz,实在是太难啦!能不能一起复习啊!” 你看,没事满眼都是零,有时才想到你小红姐姐。 林小红从来无法拒绝主动要学习的路明非,毕竟好不容易才把他从游戏的深坑里捞出来——当然据说是因为频道里水平最高的那个家伙失联了,他独孤求败没兴趣和别的菜鸡打游戏才开始学习的。 “行啊,没问题,那我把剑术训练临时调到周四下午。” “剑术?” “是的,越女剑法,以后如果真的要和死侍、危险混血种近战,会用到的。” “好厉害啊...” “你也可以学啊,你是s级,日后可是要加入执行部的,技多不压身。”林小红说。 “而且看你瘦胳膊瘦腿的,怎么看都不像能打的,去健身房多练一些肌肉也好,多运动总归是好的。”这段时间,她已经搞清楚,之前路明非能同时击败恺撒和楚子航纯属好运,捡了个漏而已,他的真是实力相当捉急。 “哎呀,我就算了,我这个人太懒了,而且怕疼...感觉剑法什么的,挺吓人的,不是我的风格...我就满足于打打游戏,这种高雅运动还是算了。”路明非摸摸自己的后脑勺,贱兮兮地说。 “别忘了下周末还有体测呢...”林小红提醒了一嘴,要知道卡塞尔学院的体测不能用正常人类的体测来理解,而且恐怖十倍,“你平时不运动,现在抱佛脚还来得及吗?” 路明非的面色变得非常厉害,好像他对此一无所知一样,“什么体测?跑1000米吗?我怎么不知道啊?”他像看见鬼一样惊呼。 林小红摇摇头,感叹这个小伙子还是中学的状态,完全没有适应自己的大学生活啊,“1000米是中学时候的事啦,现在大学要跑3000米!”她提高了音量,无奈地对着他的耳朵大吼。 “三...三千!” “是啊,除了3000米,还有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仰卧起坐,跳高,跳远...我记得好像还加了射击和体术,也就是直接和实战相关的,已经考到美国驾照的还要考一门驾驶课,你不知道吗?”林小红反问。 这都半个学期过去了,你怎么还是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不知道你不会在守夜人论坛上问问吗?问别人又不会掉一块肉! 到最后,什么东西都要人喂到嘴边才吃,出去了迟早要饿死! “那我完蛋了啊!”路明非哭丧着脸,“为什么我的废柴师兄根本没告诉我?”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自己也稀里糊涂,什么都不知道?” 现在林小红已经知道,路明非的室友是那个名叫芬格尔,毕不了业的老学长,平时不务正业,带着路明非也不务正业。林小红觉得,就应该给路明非这小子换个室友,比如改成楚子航这样的卷王什么的,一定能连带着把这小子卷起来——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这句话让路明非更加崩溃了,哭嚎着说,“三千米我能跑完就不错了啊,我引体向上吊着都费力,更别提把自己提起来了!体术...体术是打架吗?天哪我会被一拳直接打死的,我死了你可要给我上坟啊,我要在墓碑上写着‘我是一个倒霉的菜鸡’...” “好啦,别闹了,这次过不了下次还有机会,大不了我天天督促你,带你去跑步,周末去健身?”林小红安慰道。 然后提出一个建议,“只要坚持下来,你一定会有进步的,明年体测保你过关!”她觉得这小子可能坚持不下来,但是如果坚持下来,大概进步也不小吧?指不定他就能觉醒为真正的s级! “天天跑步,林红姐你也太努力了吧?怎么坚持下来的啊!而且周末去体育馆锻炼?这是周末哎,你不打算睡懒觉,或者到处逛逛或者什么吗?这也太自律了。”他感叹道,“你这个人怎么如此完美,就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爱好吗?” “你以为我在图书馆里每次都是正经学习吗?我在看施瓦茨教授公费购买的dc漫画啊!” “艹,这教授可以啊!”路明非惊呼道。“我很好奇有没有喜欢看日漫的,比如《海贼王》的...那样我也可以免费看了,或者有没有免费的游戏光碟,正版的都好贵!” “这我还真不知道...”林小红耸耸肩,“我不看这些,就连dc漫画也是最近才接触的,但是如果哪天你要和一位教授争吵哪位超级英雄更加厉害什么的...听上去蛮智障的。” “我倒是觉得很有趣...” “对了,你不是来为小测复习的吗...我把这么重要的事都忘了!”林小红一拍脑门,突然说,然后从书架上抽出那本《魔动机械设计一级》的参考书,然后从抽屉里拿出草稿纸,“好了别再浪费时间了,我们赶快开始吧。” 魔动机械设计,这门课在上的时候,林小红都忍不住去想那个莫名其妙死在任务中的龙德施泰特教授和他的屠龙队伍。她对于这位教授的认知仅限于他之前发送的课件ppt,然后没过几天守夜人敲钟,放飞白鸽哀悼他...现在是古德里安教授代课,暂时还没有招到更好的讲师。 路明非发出一声哀嚎,聊别的他倒是挺带劲,聊学习整个人就蔫下来了。 “加油,努力啊!”林小红催促道,正对着跑得摇头晃脑的路明非,倒退着一路小跑。 在过去的一个月中,她的身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至于对她而言,3000米竟然不到8分钟就跑完了,平均下来1000米才两分多钟,堪比奥运冠军,实在是太过惊人。 她的身体素质而言,大可不必天天跑步,可是她要带着路明非啊! “我...我已经...到极限了...”路明非穿着一身套头帽衫,在天寒地冻的芝加哥11月底的夜晚在操场上跑步,由于体温和外界温度的差异,他整个人身上都升腾起一阵阵热气。 他已经跑了十圈,也就是4000米,之前的两周都是每天四千米,可是林小红觉得现在她可以为他加点量了,所以改为了6000米,距离今天的任务还差5圈。 他已经很累了,但是却无法停下来——原因无他,就是现在天太冷了,又穿得太少,唯一维持他体温不掉下来的方法,就是继续跑下去。只要一停下来,汗水蒸发,就冷得他像是被直接塞进帆船训练的那个湖里,寒彻骨髓。 “歇...歇会儿...求求你大姐...”他结结巴巴地说。 “别说话,吸进去冷气了会肚子疼。”林小红对他说,“保持好匀速,均匀呼吸,记住吸气的时候要深呼吸,把气体吸进肺里,而不是仅仅是吸进喉咙里。” 她已经不止一次地对路明非这样说,现在这小子面红耳赤,已经有些眼神迷离,大概已经累傻了,所以她再次提醒。 她自己不会因为吸入冷气而肚子疼,她现在几乎不感觉冷。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她的血管好像是烫的,里面流淌的似乎不是血而是岩浆,产生轻微的灼烧感,让她不再感觉寒冷。 这就是a级混血种吗?她以前为什么从来不是这样?她明显感觉异常,可是却不敢告诉任何人,难道苏茜、恺撒和诺诺这些a级也是如此吗? 诺诺冬天都在穿裙子,而且只有薄薄的丝袜没有秋裤,看样子是不怕冷的,所有女孩子只有她穿了秋裤,也许混血种都是不怕冷的。 但是她的妈妈天天催促她天冷多穿衣服,所以她还是穿了秋裤。听妈妈的话不会害人的,到时候老寒腿就后悔年轻的时候没穿秋裤了。 “第十一圈,还剩四圈,加油咯!”林小红每跑过一圈,就大声呼喊着告诉路明非,这时候路明非就会从迷糊中抬起头,眼睛中闪过一丝希望的亮光,为自己又挺过一圈而庆幸。 林小红想到一个心理学的发现——当一个人在完成不得不完成的任务时,需要被时刻提醒自己还剩多少工作量;但如果强制性不高的时候,更需要提醒已经完成了多少。 她不知道跑步对路明非来说算是什么类型的任务,但是都提醒上肯定不会出差错。 操场上人很少,毕竟混血种身体好,不需要非常频繁地在操场上练跑步就能通过体育考试,只有某些人出于习惯坚持跑步。大部分人如果要运动,那大概率是去健身房,因为在操场上是练不出万人迷的好身材的,想要八块腹肌只能找专业的教练。 因此真正会占用操场的人只手可数,之前他们来的时候遇见一个人打篮球的楚子航,擦肩而过时点头致意,现在操场上空荡荡的已经没有人了。 “十二圈,还有三圈。” 林小红根本没有注意到那抹白色身影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反正那个安静的俄罗斯女孩零就突兀地出现了,并肩和路明非跑在一起,一言不发,速度均匀。 她本来可以跑得更快,现在路明非筋疲力尽,速度已经很慢了,以她的身体状态,她至少可以像林小红那样,在路明非跑完三圈的时间跑至少五圈。 可是她没有加速,而是沉默地与路明非并肩而行。 路明非看见漂亮姑娘,整个人都精神振奋起来,连眼睛都亮了。 这不由得让林小红扶额,原来这小子需要美女奖励才有力气啊...路明非你的哈喇子收着点吧,别搞得这么没出息!让人家姑娘看着像话吗?你真是...让我说什么才好啊? 零就这么安静地和路明非陪跑,时不时用那双冰蓝色的眼睛与路明非对视,一向冰冷的目光在与路明非对视的时候,便带上了一丝温度和柔情... 而这对视似乎有某种魔力,原本蔫了吧唧的路明非只要一与美女对视,整个人就瞬间体力恢复,腰不疼了腿不酸了,不抱怨自己岔气了,整个人精神抖擞,好像还能再跑十圈八圈的样子。 林小红莫名觉得这对狗男女眉目传情的样子有点瞎眼,她是不是不应该继续跟着他们两个跑下去了?俗话说得好,三人行必有一电灯泡,现在她就是那个极为尴尬的电灯泡,真是一秒钟都待不下去了。所以她选择默默退出,站在一边披上外套看着这对狗男女跑步。 这是个训练的好方法哈,不知道以后运动的时候能不能凑巧遇到零。 看起来零似乎对路明非有点意思啊,而路明非毫无疑问也对这个毛妹小萝莉感兴趣,他可是那种一看见美女就不知道怎么说话的怂货,要是有姑娘主动凑过来,高兴还来不及呢! 等等不对劲,她现在已经在想着怎么撮合他们两个了吗?才来大学两个月不到竟然就学会八卦了,她可真是堕落了啊...林小红忍不住摇摇头。 没有林小红的提醒,路明非是不知道自己跑了几圈,只是跟着零跑。林小红在一旁数着,即使到了十五圈也没有喊停——路明非这小子惰性太大,难得让他主动多运动,为什么要拒绝呢? 而且这是和小萝莉交流感情的大好机会啊,四舍五入能算半个约会,再四舍五入就是一整场约会了!她怎么能阻碍人家男女交流感情呢? 但有一说一,零对于男性的取向确实有点奇怪,为什么全校这么多猛男一个没看上,却偏偏看上了让人怀疑甚至不是混血种的路明非?难不成她是那种口味独特的大富婆,专门喜欢包养这种胆小如鼠的小白脸?还是真的如诺诺所言,在玩替身文学? “呦呵,二十圈啦,这小子有两下子啊!”林小红自言自语道。 等到零跑完十圈,也就是路明非跑完二十二圈时,小萝莉一个人披上外套,跑到一边压筋去了。此时路明非似乎被耗干了最后一丝力气,差点直接跪在林小红面前,半天不说话,让人以为他是不是快要不行了。最后还是林小红把他的外套递过来,披在他身上,以防他在晚上着凉。 “我...我这是跑了多少圈啊...”他接过林小红为他递过来的温盐水,喝了一口才勉强缓过来一些,满头大汗面色通红地问。 “二十二圈。” “啥?”路明非懵了,他大概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能够一口气跑8.8公里,以前可是4公里就要气喘吁吁的!“你让我多跑了整整7圈?为什么到15圈的时候你不告诉我啊?”他忍不住抱怨道。 “我看你和那小姑娘眉目传情,怎么好意思打扰你啊!还不是希望你能和她多相处一会儿,指不定人家对你有意思呢!”林小红作摊手状,耸耸肩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啊!” 第二十二章 病倒 “小红姐你今天看起来气色不太好,是不舒服吗?”路明非在早餐的时候端来餐盘和她坐在一起,他的餐盘上是一个土耳其三明治,一份土豆沙拉,一份煎蛋,一杯牛奶,还有一个牛角包和燕麦片——看起来简直够两个人吃。 “还好啦,就是阅读龙文后有点难受。”林小红心不在焉地用叉子戳着自己那份煎蛋,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自己什么东西都吃不下去,太阳穴突突地跳,脑后也阵阵疼痛,眼前发黑无法集中注意力,几乎吃不出任何东西的味道。她已经处于这种状态差不多四五天了,再加上昨天冬泳今天又来了例假,更加难受了。 但是路明非能够发现她不舒服,并且关心她,在异国他乡也挺让人温暖了,也不负她这两个多月对路明非的指导。这小子别看傻了吧唧的,但是在某些方面,也挺细致的。 “阅读龙文干什么?”路明非一边吃煎蛋一边问,“阅读龙文会产生灵视的,然后做出奇奇怪怪的事,这个我知道。那天3e考试大家都像魔怔了一样...如果能的话,我一辈子都不想再阅读龙文。” 他把牛奶倒进麦片碗里,黑褐色的巧克力圈浮了上来,把牛奶染成浅棕色,“这种事为什么不让那些语言学教授来破译啊?我知道古德里安教授好像是龙文的专家吧?” “是青铜城,”林小红说,“校董会希望能够在‘青铜计划’正式执行之前把那些铭文翻译出来,他们认为这可能有助于我们的计划。上次你不是从里面破译出了地图吗?或许还有其他更加有用的东西,甚至是某些失传的炼金术秘法。” 她叹了一口气,心不在焉地用叉子将一坨草莓酱挖到吐司上,吐司实在是太干了,她感觉自己咽不下去,所以只能在这里拿着草莓酱乱涂。 “如果让语言学家来翻译,你知道他们这么多年才破译出76句,青铜城那么多铭文,他们要破译到猴年马月啊?所以节省时间的方法就是找来血统纯度高的青铜与火一脉的族裔,通过灵视还原铭文想要表达的内容,再根据灵视产生的情景,来反向破译每个字可能的内容。”林小红解释道。 路明非不解地问,“那其他人呢?比如恺撒老大?他肯定血统好!” 林小红摇摇头,“这对血统要求相当高,就算是恺撒他们都不一定能做到,因为他不是纯正的青铜与火一脉。之前也让楚子航师兄尝试了,他的共鸣效果也比较差,没有我好。” “其实本来古德里安教授推荐的人是你,你当时可是表现得最出色的,到现在他还在对所有人反复吹你的功劳呢...只不过昂热校长没同意,说你应该把重点放在增强体质和水下训练上,你的重中之重是屠龙,其他的可以由别人来完成。所以我就被顶上去咯...” “是这样啊...”路明非点点头,“其实我上次纯属好运,也没有多么难受,瞎猫撞着死耗子了。要是真让我破译,我可能跟它大眼瞪小眼,什么反应都没有。”他啃着自己的牛角包,碎末喷得到处都是,让林小红更加不舒服,什么都不想吃了,甚至还有些肠胃反酸。 “小红姐你这是怎么了,怎么不吃东西?”路明非问。他很迟钝,但是此时也能发现林小红面色不太对,而且半天什么都没吃了,不由得有些担心地问道,“需要我带你去校医院吗?” 林小红只是虚弱地摆摆手,“没事,只是反复进入灵视带来的后遗症而已,休息两天就好了。”她对路明非说。 “小红姐我知道你学习很努力,但是也要注意身体啊,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路明非劝说道。 “我也知道啊...”林小红点点头,“但是我不是希望...咱们的‘青铜计划’成功率能够高一些吗,你们可是要对付一位初代龙王的啊,而且甚至有可能是完全体,这一路很危险的,稍有不慎大家都要完蛋了...能有一点胜算是一点啊。”她疲惫地说。 “可是你这个样子,让我也不好受。”路明非耷拉着脑袋,说,似乎也没了食欲,放下啃了一半的牛角包,“你现在连东西都吃不进去了,还想着我们几个。” “今天的吐司太干了,蛋黄也是,我感觉吃不下去。”林小红撇撇嘴。 “那林姐拿走我这份牛奶麦片吧,我这还没动呢...你看,牛奶还是热的,你赶紧趁热吃了吧?”说着,路明非将他的碗挪到了林小红的眼前,用某种殷切的目光看着她,好像她如果不吃掉他就会失望愧疚一样。 “真是谢谢你了...路明非。”林小红接过这碗牛奶麦片,确实,还是热的。她舔了舔自己叉子上的草莓果酱,酸甜的口味刺激她的味蕾,觉得自己的胃口似乎稍微好了一些。她抬起头,对着路明非虚弱地笑了笑。 这种感觉就像有一天发现儿子懂得孝顺妈一样欣慰...等等,这是什么比喻啊! 丹弗斯教授的课堂上,林小红面色苍白,死死地盯着丹弗斯教授的ppt。 丹弗斯教授上课非常无聊,他虽然科研能力无人质疑,可上起课来就是一个没有感情的念ppt机器,甚至没有语气的起伏,因此格外催眠。 “龙血具有极为强大的致畸性,龙类的基因片段能够覆写几乎所有生物的基因,甚至连植物都不例外,且位格越高的龙类,龙血的毒性越强...” ppt上是一些扭曲生物的骸骨,那种连切尔诺贝利周围的无人区才有可能出现的怪异生物。 什么三个头的狼崽,八条腿的蜥蜴,长出布满鳞片的膜翅的松鼠...很多生物甚至无法辨认出原型,而且骨头都变成青铜色,看上去颇为吓人。林小红感觉恶心,浑身乏力,一阵冷一阵热,咬紧牙关瑟瑟发抖。 “被龙血污染的人类也会发生严重的畸变,”ppt翻页,展现的是许多血腥的,疑似人类生物的解剖图,“这些都是学院收藏的标本啊,我不方便拿过来给你们看,所以拍了一些照片。” “你看这个人,长出了两颗心脏,肾脏上布满鳞片;这个人,脊椎骨分裂生出三个枝杈;还有这个,腹部长出一只手...” 图片过于血腥,那些还醒着同学们面色都非常难看,林小红惨白如纸,目光呆滞。 “小红姐?小红?林小红?”一旁的路明非小声喊了她几声,可是她听不清,只是直勾勾地看着ppt上扭曲的,血腥的图片,唯一的反应只剩下眨眼睛。 “小红姐?你不会吓傻了吧?”路明非感觉有点不妙了,冰冷的小手放在林小红的额头上,然后赶紧抽了回去。她的额头滚烫,肯定是发烧了,而且还不轻! “丹弗斯教授,丹弗斯教授?”路明非有些慌张了,他将手举高,屁股从座位上微微抬起,“您别再讲了,这位同学好像不太对劲,不知道是病了还是被您吓到了。您快点来看看啊!” 这是他第一次在课堂上说话,所有目光聚集在他身上,让他怂怂地低下了头,捂住自己的脸,可是依然高举右手没有放下。 丹弗斯教授自然也注意到了林小红不对劲,连忙放下激光笔,急急忙忙地穿过教室桌椅之间的廊道,跑到路明非身边,他摸了摸林小红的额头,面色非常难看,“怎么这么烫?这至少四十度了!不舒服怎么还来上课?”他轻微地斥责道。 “她说没事...”路明非战战兢兢地说。 “她说没事就没事啊...快弄个同学来,把她送到医务室——就是你了小伙子!”丹弗斯教授拉起后排一个在桌洞里看网络小说摸鱼的男生,后者一脸茫然。 “你小子长得壮实,赶紧把小姑娘送到医务室里,你看看,这都快烧糊涂了!” 丹弗斯的手在林小红眼前晃了好几下,她才缓缓反应过来,整个人非常迟钝。 “好的没问题!”那个男生连忙跳起来,和路明非一起搀扶着林小红的手臂,扶她从座位上起来。 他是一个高大的男人,坐着的时候没觉得,还看着皮肤白皙,带着眼镜文绉绉的,却着实是个身高至少185 cm的大个子。他毫不费力将林小红背到了自己的背上,路明非紧随其后。 “你叫什么名字,同学?”路明非一边小步快走一边问,这个男生个高腿长,步伐也快,背着一个女孩也毫无影响,路明非竟然有点跟不上。 “路德维希·冯·哈布斯堡,2007级,叫我路迪就行了。”男生回答。 “学长大三?怎么和大一新生一个班上课?” 路迪无奈地摇摇头,有些懊悔地说,“大一的时候忙着搞戏剧社,没有选够学分,现在只能补选。这下可好,我这学期可能又凑不够实习课学分了,别提了!” 校医院挺远的,两个男生一个背着女孩,另一个小步跑,过了大概十多分钟才到。校医院是一栋不小的建筑,距离生物学院和医学院的实验楼很近,因为很多病人的生物样品要送到这两栋楼检样。 “快点快点,小红姐发烧了,好像很严重的样子!”两个大男人冲进急诊挂号区,急匆匆地说。 “什么血统阶级啊,怎么会发烧?”护士问。 路迪看了看路明非,后者咽了一口唾沫,“a级,她今天就不太舒服。” “a级怎么会发烧?什么流感病毒细菌几乎毫无影响好不好?”护士一脸疑惑,“你没有搞错吧?” 路明非急得都快要哭出来了,他跺着脚,着急地说:“什么叫搞没搞错?人都烧糊涂了,和她说话都没反应了,怎么可能没事?快点来人啊,在不来真的会出人命的!高烧太厉害会死人的啊!” 护士终于意识到事情不对了,动作立刻变得麻利起来。 路明非手足无措地站着,路迪已经提前回去了,可是他不能把林小红一个人留在这里——他对于上课不那么热衷,每天准点上课不翘课全靠小红姐监督。他茫然地看着护士将她抬到病床上,用退热贴给她物理降温,又用温度计给她测量体温。 “好家伙,113f(45c),人都要烧成干儿了!”一个拿着红水温度计的护士说。 路明非不懂华氏度摄氏度的换算,一听说温度都一百多度了,吓得面色惨白。 护士给她抽血送去化验,真空管里的血呈现出诡异的黑色,怎么看都不正常。他就这样坐在走廊里,护士们很快给她挂上点滴液,不知道里面是什么药水。 大概过了十分钟,古德里安教授和施耐德教授急匆匆地走了进来,后者正在剧烈地咳嗽,喉咙里发出极为可怕的声音,像是失灵的破风扇。 他短暂摘下呼吸面罩,路明非恰好看见了他那张严重毁容的脸,面目狰狞。 古德里安教授手足无措地拍打着施耐德教授,“老伙计,别那么着急...瞧你喘得...” 施耐德教授对着氧气面罩呼吸了几口,才停止了咳嗽,再次戴上面罩。“你简直太不小心了,让她连续阅读龙文四个小时?你是疯了吗?你知道即使是高阶混血种也不能这么频繁地接触龙文,更何况她...”又是一阵剧烈地咳嗽,给人感觉他快要把自己千疮百孔的肺叶咳嗽出来了。 “约翰,你知道,这是校董会的要求,我们必须在1月中旬“青铜计划”正式开始执行前完成所有的翻译工作,我们的人已经轮班熬夜很长时间了,现在已经12月中旬下周就要期末考试,进展才不到10%,他们很着急。”古德里安教授为难地说。 他看起来也很疲倦,似乎也被这个课题折腾得够呛。 “校董会,又是校董会...”一阵剧烈地咳嗽,施耐德教授的身体痛苦地蜷缩着,脊背弓得像一只虾,吓得古德里安教授再次拍打他的后背,帮助他顺过气来。 “你早该知道校董会不是好东西,他们不在乎学生的生死,你不在乎吗?”他没好气地说。 古德里安教授低下了头,有些愧疚地说:“我之前不知道那个女孩的身体状况,要是知道的话根本不会让她接触这么危险的东西。我只知道她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族裔,纯度很高,而且是a级,校长推荐给我的。” 施耐德教授叹了一口气,这声音像是咳痰一样听着难受,“这不怪你,我是过于激动了。我们只能期望那个姑娘没事,否则她会面临无穷无尽的麻烦...又是校董会...” 此时,古德里安教授注意到了路明非,眼睛亮了起来,“明非,你怎么在这里?” “我送林小红同学来校医院的...和刚才另一个男生一起...但是他好像离开了?” “scarlett lin?” 路明非点点头,“没错,就是她。” “我的好孩子,你可真是好心...她现在怎么样?”古德里安教授握着他的手,急切地问。 路明非耸耸肩,“不知道,感觉发烧很厉害,人都有点迷糊了...刚才水银温度计汞柱都顶到头了,只能用普通温度计...”他低下头。 古德里安面色很难看,“这么厉害?” “是啊...她今天早上就不舒服,说是龙文读多了头疼,我当时就应该...”路明非支支吾吾起来。 “没事,明非,你做得很好了,你是个好孩子,这不怪你...”古德里安教授给了害怕的路明非一个大大的拥抱,“这是我的错,我昨天不应该把她留下来阅读龙文到那么晚,这怪我...” 路明非抽了抽鼻子,眼睛一直看向病房门的方向。 第二十三章 力量的代价 林小红醒来的时候,又一次看见了昂热校长。 “校长好...”她虚弱地支撑起身体,感觉骨髓都被榨干了,整个人头昏脑涨。她从来没有如此难受过,从小到大感冒最多只打几个喷嚏就好了,可现在浑身都酸痛,一点都不想动。 “scarlett小姐,你感觉怎么样?”昂热校长把玩着一根雪茄,看上去很想点燃它,但是碍于这里是医院,不能这样做。 在昂热校长的帮助下,她靠在枕头上,“非常不舒服,感觉好像得了流感...虽然不打喷嚏不流鼻涕,但是浑身酸痛,头疼得厉害。”她有气无力地说。 “你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吗?”昂热校长那双冰蓝色的眼睛直视她,神情严肃。 林小红别过头去,不愿意面对校长,更不愿意面对真相,只是虚弱地点点头:“其实之前校长早就告诉我了,只是我《龙族生物学入门》还没有学到那里...是龙王诺顿的血,那是有毒的,它诱导了我身体发生畸变...” “一开始我没有感觉到异常,可是其实早就有征兆了——体力明显上升,两个月内长高3 cm,还有对龙文共鸣明显提升...我太迟钝了,没有注意到这些如此明显的异常,我应该...”早点来医院的,林小红有些苦涩地想。 突然她意识到了什么,猛然抬起头,“昂热校长,您一定比我更早知道我病了对不对?为什么您没有告诉我?是害怕我知道吗?为什么要隐瞒?您非要等到我快要死了才告诉我吗?”她有些愤怒地质问道。 她的脑子变得迟缓,可是人还没傻,这样简单的逻辑推理她还是明白的,校长分明就是什么都知道,但偏偏掖着藏着——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难道是要在她彻底完蛋之前,骗她去屠龙还是翻译龙文,物尽其用一波儿? 她讨厌阴谋论,但是在美国,阴谋论很大概率是真的——共济会和蜥蜴人的阴谋论不就是真的吗?校长这个谜语人,她是早就看不惯了! 对此,昂热校长只是笑了笑,“谁说你要死了,你过去几个月不是好好的吗?你非常健康,简直健康得有点过头了。” “至多是回光返照吧?不然为什么我这几天感觉这么...”林小红揉着自己的太阳穴,感觉脑子里一团浆糊,“难受。” 真没想到都到了这种地步了,校长还能睁眼说瞎话。 她想起丹弗斯教授课上的ppt,那血淋淋的画面让她感到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这就是在她身上正在发生的吗?她是否会长出更多的肢体或者脑袋?或是鳞片、骨刺之类的? 如果没记错的话,医保里有一条是死后将遗体空运回家?天哪,如果那样的话,最好别送回去了,妈妈会吓死的。 “孩子,你在过去两个月阅读了至少500个龙文字符...你知道信息量有多大吗?那句‘赞颂吾王苏醒,毁灭即是新生’中真正有效的字符只有三个,其他都是无意义的重复和装饰花纹,而包含的灵视内容至少需要2000字来描述。你所有的不适主要来源于对龙文的过度共鸣,它的信息密度太大了,不是人类的大脑能够承受的。” 林小红拒绝相信,她感觉校长隐瞒了太多,“可是...龙王诺顿的血,一定毒害特别大吧?” “如果没记错的话,三代种的血即是稀释1000倍仍然有极强的致畸形,初代种只会更甚。也难怪那群人没有一个敢下水捞我的,因为下水早晚都是死吧?就像吃了50 sv核辐射一样,全身的细胞都在坏死,却还能暂时吊着几天命...” 昂热纠正:“你确实发生了一些变化,但不是《龙族生物学入门》的课程上描述的那样——首先,那些图片中,发生变异的都是普通人,而不是混血种。如果你在课上再坚持半个小时就知道,混血种接触龙血后,发生‘变异’的程度相对于普通人相当低,通常是定向转化为死侍。” “因为混血种的基因组里本身含有或多或少的龙类基因,通常被表达的不足1\/10,龙血除了本身的毒性外,在混血种身体中最大的作用应该是激活龙类基因促进表达——染色体中存在某些特殊的基因,能够以龙血基因为模板,对染色体基因组进行改造,使之转化为龙类基因组,从而实现‘进化’。” “说了等于白说啊,校长。”林小红又不傻,“超过临界血限就完蛋了,直接‘进化’成没有理智的死侍,也不比过度畸形死亡要强啊...”她接过话茬,不屑地说。 昂热校长转动手中的雪茄,留恋地摸了摸兜里的打火机,但是还是忍住了,“你还没有坏到那种地步,scarlett,你还在可控范围。对龙文的过度共鸣以不好的方式促进龙类基因的表达,而你的身体器官还无法承受如此突然的改变,不舒服很正常,没什么大事。” 好家伙,“没什么大事”?当人是傻子吧?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她在课前确实没有来得及预习第十章,平时训练再加上翻译龙文已经耗尽了她所有的体力。但是她知道,龙血那样毒性的东西,沾染就是死,当初没人敢捞她也是这个原因...怎么可能“没什么大事”? 骗鬼呢? “以及你现在很虚弱,对吧?” 林小红点点头,她感觉骨头都是软的,脑子仿佛转不动了。 “这是因为我们对你进行了紧急的血浆置换,体内原本属于a级混血种的血液被换成了普通血液——有一种炼金学的说法认为,混血种的血液中溶解着‘元素’,而普通人的血却没有,虽然说更大的可能是其中的养分和激素不一样。所以,失去了混血种强大的血液浸润,你的身体细胞就缺乏活性,代谢下降,所以你才会觉得疲劳无力。” “说得好像我血管里流的是d品,停下一刻就浑身难受。”林小红嘟哝了一句。 “我喜欢你的修辞,”昂热校长若有所思,手指夹着被他快要磨出包浆的雪茄,深吸一口气,“我们的血液中流淌是受诅咒的力量,它带给我们力量和快感,也带给我们痛苦,每时每刻都在将我们拉入堕落的深渊...你说那是d品,确实不为过。” “想要戒掉力量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你一旦品尝过,就难以放下——你从出生就在享受你的血统带来的力量了,从初中开始你就是最强壮的孩子,连成年男性都不见得比你更加有力,因为龙血浸润了你的肌肉和骨骼...你思维敏捷,学习能力极强,而且过目不忘,也是因为龙血活化了神经元,你早就习惯了这一切,觉得理所当然。” “但是所有的馈赠,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你以为理所应当的,最终都要倍偿其价。”林小红的嘴唇微微颤抖。 她过去两个月确实感觉相当良好,头脑清晰身体健康,比之前的所有的时候都要有精力。她当时没有意识到是因为接触了龙血,自然而然地将它当做了自己龙族血统觉醒的结果,甚至肆无忌惮地使用——昂热校长说得对,她对龙文的共鸣实在是太频繁了,到达夸张的地步,自从初代弗拉梅尔一来,没有人阅读过这么多龙文。 所以现在,她付出代价了。 “你别想象得太过悲观,scarlett,我的好姑娘。”昂热校长拍拍他的肩膀,“你现在的虚弱并不是永久性状态,根据人体生物学,你全身的血液需要大约三个月就会被全部换掉,对于a级混血种来说可能更快。你的力量很快就会回来。” “然后我会继续滥用我的力量,直到堕入深渊。”林小红的声音颤抖。 她此时应该恐惧,但是她这个人就是这样,恐惧很快就会被滚滚怒火取代,她的声音逐渐高昂起来:“因为我没办法,也不可能戒掉它,您希望我去屠龙,希望我为你们破译青铜城的铭文。我只要还待在这所学院里,就会有人督促我,甚至强迫我使用这份本来不该属于我的力量,完全不在乎我将会为此付出什么代价。” 她说完这段话,深吸一口气,感觉头脑一阵眩晕。 在她对面,昂热校长皱紧眉头,陷入了沉思,最终叹了一口气。 “没有想到,我的学生竟然觉得我是这种人...”他转着手中的雪茄,好几次想要摸口袋里的打火机,送到嘴边,但最终也没有点燃。 他站起身来,露出苦涩的笑容,“唉,你说得对,我或许太过执着于屠龙了,以至于快要走火入魔,甘愿付出一切代价...可能甚至包括人。但是这不是我的本意,我已经失去了太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或盟友,我从来不喜欢失去更多...” “可是我也没办法啊,龙族相继苏醒,天下大乱,我不能坐视不管啊!” 昂热校长走出病床,不知为什么,林小红感受到了这道身影中浓浓的,即使是时间也无法冲淡的悲伤和孤独,有那么一瞬间,她很想支持昂热校长,为他屠龙的伟业贡献一份力量,乃至生命。 哼,放屁!怎么可能? 自己的命留着不香吗?天塌了让恺撒去顶不行吗?让楚子航去顶不行吗? 浙江,会稽山尼伯龙根 “弗雷殿下,是他打我!”少年指着身边的男人,用告状的口吻说。 少年浑身衣衫褴褛,白色衬衫被烧掉了一大半,裤子也破了个大洞,脸上还糊满了黑灰,整个人都快要被熏成非洲人了,只有牙齿还是白的,看着颇为喜感。 “别听这小崽子胡说,是这家伙先挑衅,想给我一个下马威!”旁边的男人也没好气地说。他的衣衫倒是相对完整,只是胸口被划了长长的一道,下面的皮肉倒是似乎没有受伤,或者说已经恢复。 坐在首座的也是一位少年,面容清秀,一席白衣,仿佛出尘的仙人。此时他正摆出一个捂脸哭笑不得的表情,隔着手指用宛若看智障的目光看着眼前两个人,最终长叹一口气,嘟哝一句“都是些什么逗b,龙族复兴无望”之类的哀叹。 “小杨,你就不能成熟一点吗?都多大的人了?三千?四千?别老像个孩子一样告状!”被称为弗雷的白衣少年有些无奈地说。 “听听,老头子,听见了没?”被称为小杨的青年用手肘捅了捅身边男人的腰子,“诺顿殿下,你就不能成熟一点吗?都多大的龙了?三万?四万?别老像个孩子一样告状!”他模仿弗雷的语气惟妙惟肖,就连弗雷都忍不住笑了。 “你...”诺顿被气得七窍生烟——字面意义上的“七窍生烟”,烈火在他的胸膛中熊熊燃烧,以至于隔着皮肤都能看见体内烧得通红的内脏。 “够了!”脾气一直不错的弗雷总算是破防了,嘟哝了一句为什么都是孩子之类的话,猛然拍桌站起来,太阳穴青筋直跳,嘴角微微抽动,“我们今天相聚在这里,是有正事,你们这样浪费时间有意义吗?” 诺顿熄灭了自己的烈火,“我记得你确实想要找我有事。” “没错,很紧急,非常紧急,十万火急。”弗雷翻了一个白眼,“我不希望耽误时间。” “我也有很紧急的事,希望你能快点说完,然后让我去做我想做的事。”诺顿没有给弗雷好眼色,冷冷地说。 小杨啐了一口,“能有什么很紧急的事?不就是回到青铜城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想守在那里,等着卡塞尔的人主动找上门,然后把那帮蠢货一网打尽,报一箭之仇是不是?”他像是会读心一样,说出了诺顿的心思。 “他们伤害我的兄弟,我自然不会放任不管,我一向睚眦必报。”提起卡塞尔,诺顿的面色阴沉,眼中闪烁着不详的赤金色光芒。 “那你就是去白送咯,我告诉你,你如果真的去对付卡塞尔学院,必然有来无回。” 诺顿皱紧眉头,他的眉毛看上去很喜感,此时让人感觉又像哭又像笑,“你说什么?”他把牙齿咬得咯吱作响,“你觉得我对付不了那帮肮脏的杂种?你是在质疑我吗?” 小杨咯咯地笑了,“带人,食大便了,你不知道核武器这种东西吗?...虽说您那个青铜城的位置好巧不巧挺刁钻的,但是如果人类真的想要杀你,老头子你是跑不掉的。你以为这年头还有人提着炼金刀具跑到深山老林里屠龙吗?怎么可能?现在这么多高科技武器,杀掉你简直轻而易举!” “你...”诺顿攥紧双拳,浑身肌肉紧绷,身体如同一只即将扑向猎物的猫一样弓起。 小杨后退两步,做出害怕的样子,“哎哟哟,我真是怕死了!我说什么激怒您了啊?实话?” “诺顿殿下,请您认清自己的位置,咱俩到底谁才是先知?”小杨不再伪装,郑重地说,他眼中闪烁着金色的微茫,光泽甚至不如某些a级混血种,可是摘掉额头上的丝带,竟然露出第三只眼——闪耀着璀璨炫目的赤金色,不逊色于初代种的光芒! “我可以告诉你,诺顿殿下,康斯坦丁殿下之所以会死,是中了‘必死’的诅咒——您知道这样的诅咒需要什么样的存在才能下达,并且作用在强大的初代种身上!您应该已经发现了,即使保留了‘茧’,康斯坦丁殿下的生命力依然再快速流逝,他永远不可能再孵化了!” “您认为,如果这必死的诅咒落在您身上,会是什么下场?”他问。 诺顿的面色大变,座上弗雷的面色也变得极为苍白,站起身来。 “果然,果然,一百年前的那个雨夜,我就感知到祂的降临了,终究是逃不掉的。诸神黄昏,哪怕我们费尽心机拖延了两千年,总归是要来的,这将是我们的审判日...”弗雷瘫软地跌坐回太师椅,喃喃自语到。 第二十四章 乱局 “你说的‘祂’是指...”诺顿听了,大惊失色,面色“刷”地白了,用嘴唇做出说话的动作,却没有声音从喉咙里发出来,仿佛那个名字是个禁忌一般。 弗雷即使不用看他的唇型,都能知道他要说什么,毕竟不能说出那个名字,是他们这群乱臣贼子的共同默契。 他只是点点头,没有说话。 “什,什么?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他死了,他已经死了!”诺顿突然歇斯底里起来,像个疯子一样挥舞着手臂,高声咆哮道,“他已经死了,我们联合起来杀了他!他死了,不会再回来了!这不可能,不可能!” 不知道的人要是听见了,大概以为是疯魔的杀人犯癫狂的自白,当场就要掏出手机报警。 “冷静点,我像是那种喜欢造谣的人吗?以及这种严肃的东西,是能够随便造谣的吗?”弗雷扶着额头,似乎这件事能让强大如龙王的存在都极为头疼。 “如果你不知道,一百多年前,欧美的屠龙组织龙血秘党曾经得到的号称是黑王之卵的东西...当时我在场,还有奥丁(odin)的手下在场搅局,指不定我哥也插了一脚。秘党、奥丁和我哥格尔德(gerd)都想我死,所以那天我遁得太快,没有认真查证。”他有些沮丧地说,永远少年的面庞上露出一丝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疲惫,只有这时才能看出来,他真的很老了,活了数万年。 “奥丁?格尔德?”诺顿再次震惊,“奥丁不是早就死了吗?怎么还活着?而且这两个狗东西怎么又混到一起去了?奥丁和洛基(loki)在一起...两个宇宙级的大骗子!如果不是他们两个,上次我们也不至于鬼迷心窍...”接下来的话,又被这位龙王吞掉了,好像这是什么禁忌。 “是啊,他没死,我当初大意了。我以为我当时把他彻底消灭了,他的身躯毁坏到无法修复,逐渐衰朽又不能结茧重生...但是我低估了那家伙!他竟然不知何时收集了一大堆傀儡假身,代替他失去生机的尸骸!” “那你的哥哥格尔德,或者在阿萨族被称为洛基的那个呢?他是什么时候苏醒的?我以为你已经把他处理掉了!”诺顿皱紧眉头。 弗雷一脸懊悔,“我当时心软了,想着我们好歹是一个巢中的兄弟,不忍心杀了他...只是在他作为西夏国主李元昊时,联合他的部下和混血的儿子,给他下毒,趁他虚弱把他封印在了墓穴里。” 在历史中,李元昊是个硬刚宋朝的硬核狠人,唯一的弱点就是看见美女就两腿发软,他勾自己部下的老婆还不算完,又去勾自己的儿媳,甚至胡闹一般将她立为皇后。于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他的混血带孝子直接串通部下和小叔叔,把老爹一杯毒酒送走。 在很久以前,格尔德就是喜欢沾花惹草的性子,不论是母龙,黑王血裔混血种的阿萨族,还是被称为“光明精灵”的风系高阶混血种都不放过,只要是个母的都可以,以至于所有人都把他当做迟早会死在女人裙下的废物。 他成功地用自己花花公子的表象掩盖了他的阴谋,欺骗过所有人的眼睛,直到一切都无法挽回。这是他最大的伪装,却也在不知何时,成为了他致命的弱点,毕竟女色可是会上瘾的。 小杨耸耸肩,“然后被秘党的傻b考古学家放出来了——我当时有去抓他,还打伤了他,可是那家伙太能遁了,我追不上也找不到踪迹。” “又是秘党的搅屎棍!”提到“卡塞尔”和“秘党”,诺顿下意识来气。 “可不是吗,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们之前还想对利维坦殿下下手,然后被反杀了。”小杨吐了吐舌头,露出鄙夷之色。 “我被奥丁和洛基这对‘兄弟’暗算了。”弗雷继续说下去,在提到某个名字的时候,他和诺顿一样非常有默契地跳过了。 “我有...的赐福,拥有能够逃脱一切的力量,甚至包括宿命,所以对上奥丁的昆古尼尔,我是有先天优势的,他无法瞄准我。但是我还是被重伤了,即使只有假身他也很强大,他的力量不但和我同源,甚至还窃取了一部分父亲的权能。 “他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打伤了我,让我无法与风元素共鸣,然后只能以最虚弱的状态,正面应对我的‘好兄弟’格尔德。我差点丧命了,他们用炼金术囚禁了我,把我用炼金长钉封印在棺材里,就像我一千年前对他一样...” 弗雷提到这段屈辱的过往,简直痛心疾首,充满懊悔和愤怒,“我被囚禁了七十多年,再次苏醒已经被送到了屠龙者的手中,毫无抵抗之力,如同砧板上的鱼肉——这是谁算计的,不用想都知道!” “他指的‘毫无抵抗之力’其实是,杀光了他们所有人,贴脸接了一发打折版‘莱茵’,还能躲过奥丁的死侍和洛基的追杀,一路逃到檀香山投奔孙中山。”小杨悄咪咪地低声说。 诺顿沉默了,在他的记忆里,弗雷虽然不能打,但是很能跑路。就算格尔德性格狡诈,但是他弗雷也是老狐狸了,更有黑王的祝福在身,怎么可能逃不掉? 号称龙族最强逃脱大师的弗雷竟然能被囚禁七十多年,那果真是凶险。 诺顿虽然脾气很坏,但是人不傻——见鬼,他在龙族中可是等价于美国工程院院长和科学院院长的存在,他在智力和性情上,以及各个方面,都是最像‘祂’的! 其实,在太平洋的人口走私船上,他就开始怀疑,那位雇佣他入侵卡塞尔学院的神秘雇主是否在他苏醒之前就已经认出了他,因此才将他诱导入这场死局,试图将他们兄弟二人一网打尽? 想到这里,诺顿不禁一阵后怕——什么样的存在,竟然能把如他和弟弟两位强大的王者作为棋子?那么其他的棋子又会是什么,棋手又是谁,又以什么为棋盘呢? 他一开始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哪个家伙会有这么大神通,但是经过弗雷的点明,他有了想法。 而且更可怕的是,被这样算计的不止他一个,他的另一位关系相对较好,性情相对温和,相对不那么擅长战斗的兄弟,竟然也遭到过类似的暗算! 世界上不缺少巧合,可是如此巧合未免太让人起疑了。 “算计你的是奥丁和洛基,那么又是谁在算计我?难道也是他们两个吗,或者更加糟糕?” 小杨在一旁幽幽地插嘴了,他的地位显然逊色与两位尊贵的初代种,可是他插嘴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其实很好想,混血种肯定没那么大能量,能够这么算计你这个位格的存在的,要么是其他王座的塑料兄弟,要么就是‘祂’。出于某种原因,我不能‘看见’奥丁,掌控风元素的洛基也很困难,‘祂’对我而言是完全的盲区。” “稍微想想就知道,如果是奥丁或者洛基,那么他们多半会选择挟持康斯坦丁——你那个性格大家都明白,如果真的让他们抓住活的康斯坦丁,肯定不得不对他们摧眉折腰当牛做马...对于他们来说,你的价值远远不是火元素的权能所能比拟的,你是龙族历史上最杰出的炼金大师,前无古人,也再也不会来者,其他工匠只能望其项背!” “而且,曾经藏匿于‘巴别图书馆’,龙类文明全部的智慧结晶,只有你们兄弟的头脑里还有一份拷贝。对于他们而言,这是无尽的宝藏,他们想要重建龙族的国度就必不可少!所以他们会让你活着,不断地利用你,直到你耗尽全部价值,才会吞噬你们兄弟的权能。” 诺顿已经完全明白了,连声音都在颤抖,身体里长燃不熄的熊熊烈火此时如同冰水灌顶一般被浇灭了。 “但是‘祂’不一样,”这位王者仍然拒绝说出那个禁忌的名字,“‘祂’是我的缔造者,能够创造一个我,自然也能创造另一个,我的技艺与智慧在他眼中毫无价值,所以‘祂’会选择直接杀死我。” “我和康斯坦丁,在四大君王中,会是被第一个杀死的,因为当初我也是冲在第一个!‘祂’会从我们身上取回火元素的权能,因为这是最暴烈力量,‘祂’在对抗其他逆臣的时候会用到的;而且他也不希望我再打造出超越‘七宗罪’的终极武器对付他...” “所以对‘祂’而言,我死得越早越好,而且是以非常痛苦的方式。他要让我眼睁睁看着我的兄弟死去,在痛苦和绝望中陷入癫狂,然后再取我性命!”他赤金色的眼睛中倒映着巨大的恐惧,尖尖的指甲刺进手掌的皮肉中。 但是转念一想就觉得不对劲,“不过,难道这说明‘祂’站在卡塞尔和秘党身后?这怎么可能?”那可是龙血秘党啊?而且像“祂”这样骄傲的存在,怎么可能愿意与凡人为伍? 对此小杨耸耸肩,“谁知道呢?秘党存在了上千年,早就尾大不掉。谁知道里面混进去什么样的魑魅魍魉,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他们能知晓青铜城的位置,甚至活捉了康斯坦丁殿下,洛基这家伙恐怕也难辞其咎吧?” “所以,我明敌暗,弗雷你是否有计划?”诺顿庄重地问。 本来,不同王座之间的兄弟感情还不如塑料花来得真,可是现在的状况,腹背受敌,一方面是即将归来的王者,另一方面是试图篡位的僭王,他们单独作战,只会被个个击破,命丧黄泉。 “我们必须合作。” “两个不同王座的龙王合作?弗雷,我以前一直以为你只是有点天真,现在发现你是太欠社会的打磨了!难道…经过了那些事,那么多背叛和相互杀伐,你直到现在还认为我们能够和谐相处不成?”诺顿露出一丝冷笑。 “你怕我背刺你?你应该知道我的品性,我和格尔德不是一路人。” 诺顿讨厌格尔德,却知道弗雷的品行值得信任。 在北欧神话中,弗雷是亚尔夫海姆之主,也就是光明精灵的王者,是光明之神与丰饶之神,他治下的精灵是友善且美好的种族,乐于助人。神话虽然把他们兄弟莫名其妙搞成夫妻,还上演了一套非常狗血的恋爱故事,但在弗雷性格的刻画上,那些离谱的北欧人却并没有搞错。 他是他们的兄弟中温顺程度仅次于康斯坦丁的,但却又比康斯坦丁更加成熟和聪明。如果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必须要和其他王座的兄弟们合作,弗雷必然是首选。 本来诺顿还在犹豫,弗雷却突然开口了,“你知道我在炼金生物学上的造诣,康斯坦丁已经活不成了,就算你将自己的生命力全部倾注给他也不够。‘祂’想要他死,他就一定会死。但是我有别的办法,虽然不一定能够保住他初代种的位格,但能让他活下去。” “如果我接受你的帮助,代价是什么?”他这句话重重地砸在对方灵魂最柔软的地方,诺顿终于动摇了。可是他是一个谨慎的人,至少在面对康斯坦丁的问题上,他问了一句。 “你的炼金术不错,我们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不行,我希望获得足够的自由,我不想在你的麾下给你做事。”诺顿说。 他再如何狼狈,也是一位君王,一位君王绝对不会如此轻易的向另外一位授首。况且,如果弗雷得知康斯坦丁脆弱的状态,谁知道会不会打歪主意? 弗雷明面上说自己无意称王,可一个无意称王的人怎么可能统治华夏地区的人类数千年,甚至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 他一直是有野心的,只是明面上不承认而已。 “那我说得具体一点,我希望你为我重铸胜利之剑。”弗雷说。 关于这把“胜利之剑”,在相当离谱的北欧神话里是为了迎娶霜巨人格尔德,也就是现实中他的塑料亲兄弟,而当做彩礼赔掉了。而在离开主人后,这把剑也失去了它原本的神力,变成一把废铁。等到诸神黄昏降临,因为失去“胜利之剑”,弗雷死在了火巨人苏尔特尔手下。 然而在现实中,这把剑究竟是什么时候断掉的,诺顿不知道。 在经历了围攻黑王的混战后,他们又互相攻讦起来,先是贝希摩斯攻击格尔德然后被反杀,接着利维坦又和芬里厄打了起来,自己则趁乱一发“烛龙”直接送走了芬里厄和耶梦加得兄妹,然后格尔德又去偷家瓦特阿尔海姆,被一直守在巴别图书馆的康斯坦丁在失控中释放“烛龙”同归于尽... 等到他在夏朝时代的川蜀一带苏醒的时候,弗雷已经成为了夏王室的宗主,而他的剑早就断掉了。 诺顿知道为什么弗雷要重铸这把剑,毕竟在传说中,这把剑关乎他在诸神黄昏中的生死!虽说不知道这些传说是怎么来的,凡人又是怎么知晓这把剑的,弗雷这家伙大概还是相信,这是冥冥中的狗屁命运指引。 然而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名为“苏尔特尔”的火龙,或者说他还没有出生——因为他诞生于诺顿吞噬康斯坦丁,或者反过来。 火焰巨人苏尔特尔就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完全形态! “你让我重铸一把用来杀死我的武器?你是疯了吧?”诺顿忍不住吐槽。 但是诺顿知道,苏尔特尔永远不会诞生,如果康斯坦丁不能活,他也会死去,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无法独活。 “康斯坦丁!”弗雷只是露出淡淡的微笑,将自己这位兄弟完全拿捏。 “以及如何让你们兄弟二人逃过这场死劫?”小杨在一旁补充。 “死劫不是能逃过的。”诺顿仍然在犹豫,但是显然已经心动了,他这个人不太擅长隐藏自己的情绪,喜怒哀乐都挂在脸上,很容易揣度。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小杨淡淡地说,“这句话可是所有修仙者都熟悉不过的,相比您也熟悉不过。世界上很多事都是所谓“命定”的,可是仍然有相当的随机性,那些命定之事也不一定会发生,我只是为您指示一条明路而已。” 诺顿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都说道这个份上了,他已经无法拒绝——自从弗雷说他能复活康斯坦丁时,他就已经无法拒绝了。 但是作为一位王者,这样屈服也未免太伤害他的自尊心,于是他提出一个条件,“我们可以达成临时的盟约,但是我要立下血誓,发誓绝不背刺彼此,我还是不太信任你们。” 第二十五章 要支棱起来啊! “shit,shit,shit!”林小红大骂道。 就在昨天,她还在担心自己的血统失控随时可能丧命,但是到了半夜12点,她垂死病中惊坐起,想起自己三天后就要面对第一门考试——《龙族生物学入门》! 一瞬间,什么对死亡的恐惧对力量的排斥都被抛在了脑后,她满脑子都想着自己再不复习就要挂科! 见鬼啊,早不来晚不来,为什么现在给她换血?害得她大脑缺少养分,神经元信息传导阻塞,突触形成迟缓,脑子都转不过弯来!本来计划着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到了国外绝对能碾压同学,可是现在的状况,怕是很艰难了! 别说gpa手动刷到4.0了,就是能不能及格都说不准了! 她已经能够想象自己灰暗的未来,她有可能会挂科,挂科就没有奖学金,没有奖学金就不能继续在美国读书,她就得退学回国,回国后没钱复读,没钱复读就只能去工厂打螺丝钉,去工厂打工就没法读书一辈子就只有中学文凭到哪里都混不开生活穷困潦倒... 霍格沃茨女学霸赫敏·格兰杰有句经典名言:“我们可能会死,或者更糟糕,被学校开除。”大概描述的就是她这种心境崩塌的状态。 “不行,明天说什么都一定要出院!”她自言自语道。 “scarlett,我的好孩子,我听说你学习不错,从来不逃课,每节课的小测也几乎满分...你能帮我一个忙吗?”古德里安教授在为她办理出院手续时问。 这位教授身形高大,头发乱糟糟的,和她说话时眼睛不由自主往别处看,似乎该紧张的是他而不是林小红这个学生。 “只要我力所能及,教授。”林小红说。 在这段时间里,林小红已经确认,古德里安教授虽然有些脱线,但却是这座见了鬼的卡塞尔学院唯一的良心,其他人多多少少都有自己的算盘——昂热校长希望让学生们杀光龙类,校董会在开战前就已经觊觎龙族的遗产,其他教授要么是校长派的,要么是校董会的,前者数目远远多于后者。 昂热已经借用十年前的惨案,架空了校董会,但是校董会那些家族都是贪婪的资本家,绝对不会放弃自己曾经紧握在手中的权力,他们迟早会发生激烈的矛盾。 而在这一幕幕宫斗大戏中,最纯粹最善良的只有古德里安教授,他只是希望完成他的研究课题,他的学生们都好好的。 所以,古德里安教授这样的好人,她为什么不尽力帮忙呢? “我听说你和路明非关系不错?” 林小红点点头,“确实,我们经常一起写作业。” “‘青铜计划’启动,现在他每天都要进行水下作战练习,很多课不能准时上。我知道你每周也要训练两次,可是他的任务更加繁重。”果然,古德里安教授是为路明非来的。 “我知道你有帮他很多,但是毕竟刚刚来到大学校园,还是异国他乡,这适应起来对他来说还是有点费劲。”古德里安教授说,“青铜计划结束后就是期末考试和上交学期论文,他整个学期都在训练,诺尔斯语的课程几乎被全部翘掉,《魔动机械设计》也欠了太多作业。为了让他期末综合评定不挂科,你能不能帮他辅导一下学业?” “呃...没问题,反正我自己也要复习,给别人讲一遍也有助于我自己理解。我本来今天也打算拉着他一起去图书馆复习的啦!”林小红笑嘻嘻地说。 如果路明非不和她一起学习,那么一定是去找零了。这个俄罗斯冰山女王对他不是一般的好,路明非上次实验合成的摩尔盐不是绿色而是黄色,一看就知道被氧化得一塌糊涂,如果不是零把自己的产物分给他一部分,掺在一起将就糊弄过去,那个叫金淑贤的助教一定会为难死他。 但是零虽然关心他,关心的方式却不太对。她不会有闲心给路明非讲解习题,只会让他抄自己答案。而路明非抄答案又不思考,糊弄了事,什么都学不会...这样下去,不是害他吗?他怎么可能学明白任何东西?照这样下去,他迟早会因为学术不端而被退学! 于是他们就一起去复习了。 平时图书馆里冷冷清清,到了期末的时候简直人满为患——如果不是路明非s级的特权,他们根本约不到一间狭小的自习室。不过所幸,他们现在坐在一间逼仄的,两三平米的小房间内,钢化玻璃的隔板将他们和其他自习的学生分隔开。 “非常好,我们先从炼金化学开始,后天就要考试了,复习得加紧。”林小红清了清嗓子,对路明非说。 路明非吐了吐舌头,“小红姐,你刚刚从医院里出来,就这么努力学习,身体吃得消吗?” “吃不消也得吃啊,难不成去补考吗?补考就算分再高,记录在gpa上单科也只有1.0,难道你忘记总绩点在2.5以下就要学术警告,连续两个学期2.0以下,或收到三次学术警告,就要被勒令退学吗?你想因为挂科过多而被退学,然后回老家刷盘子吗?”林小红有些无奈地说。 路明非撇撇嘴,一脸难以置信,“胡说,我室友都留级四年了,不也没被退学吗?这可是屠龙学校,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被退学。” 林小红翻了翻白眼,她当然知道“赫赫有名”的芬格尔·冯·弗林斯,留级四年今年可能也无法毕业,“但是他是毕业答辩不过关,而且实习经历不够,并不是挂科过多,二者还是不完全一样的。”她说。 她是看过校规的,挂科过多确实会被退学——除非你家给学校捐了一栋楼、草坪或游泳池。 而如果没记错的话,弗林斯家族似乎是已经绝嗣的卡塞尔家族的旁支,既然卡塞尔学院是依靠卡塞尔家族的遗产建立的,再加上初代校长还活着,它的旁支受照拂的程度肯定要高啊! 所以路明非,你没背景没身份,不要和你的废柴师兄相比啊!你比不上人家! “别太相信他们说的gpa4.0,最后没用的,该挂科还得挂科,该补考还得补考,补考还不过就得重修,下学期非要累死你不可!”林小红语重心长地说。 “而且期末考试之后,我们还要上交期末论文——因为‘青铜计划’,老师们已经给我们延期了,但是最后还是迟早要完成的,你不能松懈啊!别忘了,考试挂科,你的奖学金就没了!一个月3000美金就和你拜拜了...你家里人现在还给你零花钱吗?” 林小红一记暴击,路明非整个人都蔫了。 “所以,现在我们开始复习第一部分,关于焓变、熵和自由能的内容,根据往年套路,应该会考至少一道计算题,三道选择题。自由能这部分很重要,因为它后面会涉及平衡常数和电极电势,分别还要再考一道计算题,再加上一道利用盖斯定律求解反应焓或者自由能的题...这一共就是40分!” 路明非吐了吐舌头。 “别这样看着我,其实这没有什么难以理解的,焓变就是反应热,在压力恒定的条件下反应放热,‘熵’则表示‘混乱程度’,s=klnΩ,Ω表示所有可能状态的总和...路明非,你有在认真听吗?” “啊有有有...”路明非从恍惚中稍微清醒了一些,连忙点头道。 林小红叹了一口气,“你可是s级,你要打起精神来,给其他同学做个榜样啊!你不应该以满绩为目标,而不是这样挣扎在挂科的边缘啊!”看见路明非一副不上进的样子,林小红像是一位着急的母亲,恨铁不成钢地说。 “啥?满绩?你在开玩笑吧?”路明非瞪大一双无辜的眼睛,绝望地摊摊手,“拜托,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没得过满分了,大姐您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 “怎么可能?”林小红忍不住提高了音量,“你是s级,你应该有无限的潜力!相信自己的力量,爆发你的小宇宙吧!你能行的!” 按照常理来说,s级应该超级厉害才对啊,只要稍微上心一些,成绩就能飞速上涨,而不是菜鸡到这种程度——路明非在觉醒之前,水平确实差强人意,可潜力很大啊。他在混血种中间混了这么长时间,按说潜力应该已经被开启了...可是仍然是一个废物。 说真的,如果不是他真的顶着恺撒和楚子航耀眼的黄金瞳开了两枪,而且还能枪毙一头龙王,林小红都不相信他会是s级。 路明非只是呆呆地看着她,最终无奈地摊手,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哭丧着脸说:“小红姐,道理我明白,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根本没有血统,就是被错招进来的?” “开玩笑,c级和d级被错招进来可以理解,你可是s级,就算血统估算失误那也最多降级成a,再差点降成b,怎么可能根本没有血统?你的父母可都是卡塞尔学院的,血统应该都不错,你不可能是凡人。”林红不假思索地说。 “话虽如此,但也许呢?指不定我继承的全是父母的人类基因,或者其实我就是一普通小孩,在医院抱错了…”路明非整个人都非常颓废,不管你怎么劝说心中都被深深的,渗入骨髓的自卑充满,林小红觉得他挺可怜的。 这家伙一定在小学中学被同学欺负得太厉害了,真可惜那个时候他们不是一个学校,没有人能帮助他。 “说真的,我非常相信医院报错的事,而且指不定我父母早就开始怀疑了,甚至背地里做了dna鉴定,发现我不是他们的孩子后也不舍得丢掉我,于是把我扔给了叔叔婶婶自己去找亲儿子了...也许他们现在是幸福的一家人,早就把我忘记了...”路明非委委屈屈地说。 “够了!”林小红感觉很暴躁,她讨厌那种无助感,这让她极度愤怒。 一个人应该是钢铁,命中注定要经历千锤万击,烈火焚烧和淬炼,被锻造成绝世宝剑的...可是路明非就像一坨软塌塌的棉花,无论你的大锤力量多大,打在上面都有一种令人绝望的无力感,还容易把腰闪了。 “你是不是傻?你当然是你父母亲生的,你通过了3e考试,你破译了青铜城铭文,当然有血统!没有血统怎么产生龙文共鸣?”林小红敲着桌板,气鼓鼓地说。 这一点她是深有体会的,c级血统看见的灵视和a级看见的真是天差地别!s级就是s级,没办法伪装! “可是我...”路明非嘀咕了几个音节,林小红没有听清,但看起来他还是不相信自己的血统。 3e考试都通过了,怎么还有人不相信自己是混血种!这小子真没法用正常生物的逻辑理解!林小红差点气得把自己的头发都拽秃了。 路明非过不了这个坎,在字面意义上的“龙潭虎穴”的卡塞尔是活不下去的,不仅仅是这次考试,还有其他所有的难关,他迟早会被整死在这里——林小红不禁有点怀疑,他不会真的如守夜人论坛中所言,是校长的私生子吧? 不然为啥昂热校长一定要给他评一个s级,什么屠龙的“好事”都要揽到他身上,让他毫无经验就站在屠龙大业一线?这分明就是典型的中式父母望子成龙拔苗助长好不好? 但是按说校长堂堂s级,就算和普通女人结合,生下来的孩子也至少是b级起步吧?怎么可能像路明非这样菜鸡? 就在这个时候,她抬起头,突然隔着自习室玻璃看见苏茜学姐走了过来——因为兰斯洛特上次对她见死不救,她已经主动避免和狮心会的人接触有一段时间。可这大概不是苏茜学姐的错,因为据小道消息称,兰斯洛特的家族和校董会是一伙儿的,而据说校董会以草菅人命着称,从来不把卡塞尔的学院和执行部的人当人。 苏茜和这些无关,她是来自中国的“野生”混血种,父母都是血统不高的普通人,背后没有任何势力。 而且她还是a级血统,言灵也是序列高达85的“剑御”,可以说相当优秀——林小红觉得她大概会愿意帮个忙。 于是林小红拉开自习室的门,主动上去和她搭话,“苏茜学姐,好久不见啊!你们都大三了还要为期末考试担心吗?”她假装这一切都很自然。 “我还有一门《高级言灵学》和《炼金学入门》。”苏茜回答道,然后她话题一转,“林学妹在卡塞尔一个学期怎么样?还适应吗?课业繁重吗?”她笑吟吟地问。 “还好啦,”林小红耸耸肩,“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教我们太多有悖正常认知,颠覆三观的东西,炼金化学学的东西和普通化学一模一样...除了隔三差五的警铃,和出不去的校园外,其他都挺好的。” “我还说你这段时间也不和我主动联系了...”苏茜嘟哝了一声什么。 林小红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呃...因为我图钱加入学生会,有点心虚?”她胡诌了一个理由,笑呵呵地糊弄过去了。 “对了师姐,您能不能教教我,怎么可控地开启和关闭黄金瞳,我这一学期了,都没人教过我,我自己也没能独自体悟。”林小红突然说。 第二十六章 言灵的本质 路明非就那样傻愣愣地和苏茜学姐对视。面对a级混血种璀璨的黄金瞳,他没有恐惧,没有吓得哭爹喊娘,没有瑟瑟发抖...总而言之,几乎毫无反应,甚至没有点自己的黄金瞳。 林小红记得,当时入学的时候,苏茜学姐的黄金瞳把她都吓傻了,闭着眼睛瑟瑟发抖,生怕自己会被苏茜的暗器射穿脑门。那是血统差距造成的,那是不可逾越的鸿沟——而路明非一点都不害怕,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算了,我学不会这玩意儿...”路明非捂着自己的眼睛,靠在座椅后背上,嘟哝着说,“搞得跟远光灯似的,我瞪眼那么久,眼睛都干了...放弃放弃,继续学习吧。” “那算了,今天就到这儿吧?”显然也是被路明非搞得有点沮丧了,苏茜学姐也不愿意再指导这个小子。毕竟路明非全程都在,“我做不到我是个普通人我也不知道s级是怎么来的我可能真的没有血统”,是个人都不耐烦了,也就是苏茜学姐性子好,忍了这么长时间。 “真是麻烦你了啊,学姐。”林小红也有些尴尬,“浪费您时间了。” 她学会了如何受控地点亮和熄灭黄金瞳,虽然黄金瞳亮度据说明显不如苏茜,最多只有b级的水平。果然如校长所说,在换血之后,她的血统被临时强行降下来了。所幸,如今她的身体已经适应了这种低能量的状态,不再明显感觉肌肉酸痛或者头昏脑涨怎么样。 苏茜学姐离开后,林小红叹了一口气,“你还不相信自己是s级?” 大概是被过去的半个小时浪费时间搞得有点烦躁了,路明非哼唧着,“我一个连黄金瞳都点不着的废物,怎么可能是s级,学姐你现在还不相信吗?现在除了古德里安教授和昂热校长,其他人都知道我这个s级是假的了。”他难堪地说。 “但是你直视苏茜,没有害怕。”林小红说。 路明非的反应甚至超过她的预期,她本来以为对方至少会如临大敌提高警惕,可没想到他竟然没有任何反应!这说明什么?这说明苏茜这个a级对这位s级不构成任何威胁!他的血统远在她之上!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我变异了?比较迟钝?”路明非试探着说。 “说明你的血统远在苏茜这个a级之上啊!”林小红拍了一下桌子,不禁扶额,“难道你不知道吗?龙类生物学怎么学的?哪怕是d级混血种的黄金瞳,也能把一个普通人吓得屁滚尿流,如果你真的没有血统,那么刚才和苏茜学姐对视的时候,你可能已经被吓得心脏骤停了!” “但是你没有任何反应,你一点都不害怕,说明你的血统比她更高!你的s级没有任何值得怀疑的,休眠的s级照样是s级,你的潜能无限,只是尚未开发而已。” “你怎么说话像古德里安教授?”路明非那副怂样,使这句话听起来就像在说,“你听起来怎么像个骗子?”考虑到他的不自信,这可能就是他试图表达的。 “古德里安教授人很好,他那是慧眼识珠,发现你这支潜力股!”林小红说。 她确实觉得古德里安教授有点不太正常——特别是在搞学术研究的时候,凡是稍微有点进展,都会像个神经病一样大呼小叫,搞得图书馆整层人都看着他们。但人很友善很真诚,特别关爱自己的学生,是个能够完全信任的人。 “你不觉得他有点老花眼,需要一副新的眼镜吗?”路明非充满怨念地说。 林小红觉得有点头疼,然后路明非继续不知好歹地说:“现在所有人都知道我是个假s级了,连恺撒都认为我是个被错招进来的普通人...小红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需要去配一副眼镜了。” 她感觉自己受到了挑衅,而且对方是那种非常令人头疼的杠精,不论你摆出多少证据,他都坚持自己的观点,甚至还能把你的证据扭曲成符合他的观点的东西。 “我这个人是讲逻辑的,我说你是s级,我有实际的证据啊!刚才你已经和a级的苏茜学姐对视了五分钟了,这样活生生的证据摆在你面前,你怎么都不信?你到底要怎样,才能相信自己?”她有点略微抓狂,为什么路明非就这么不愿意相信自己呢? “我就是个废物,我废物了这么多年了,长相平平除了能吃没有任何特长,从中学开始成绩就垫底,在同学当中从来没有出头的日子。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难不成我相信自己,力量就来了?怎么可能?”路明非用那种无所谓的语气说,但是他的声音中藏着深深的自卑,听着都让人难过。 林小红深吸一口气,感到一阵头疼——她本来就感觉脑子有点混沌,被路明非这么一折腾,感觉更加头疼了。该死的杠精! “如果连你自己都不相信,别人会相信吗?这个世界会相信吗?” 路明非愣住了。 “其实言灵这东西,和魔法挺像的,都是以语言撬动世界规则。在神秘学中一种说法认为,言灵,或者魔法,本质上是与世界规则的交流和交易,付出某种重要的东西,让它为你开辟一条捷径。咒语就是与世界沟通的方式...如果你想要这个世界的规则、神灵或者不管什么超级的存在听见,就必须足够确信自己要做什么,依靠自己强大的灵力和执念让世界注意到你的存在。” “小红姐,我觉得你《地狱神探》看多了...”路明非嘟哝道,“那只是dc漫画,不能搬到现实生活中的。” 林小红摆摆手,“那是你对言灵学一无所知,而且别忘了,混血种在整个人类社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这类魔幻题材作品的创作!《地狱神探》这部作品背后有贝奥武夫家族的支持,因为这一代贝奥武夫家主的妻子,娘家就是康斯坦丁家族,一个在一战后绝嗣的炼金术家族!” 路明非瞪大无辜的眼睛。 “所以,在很多魔法故事和漫画中,虽然没有龙类或者混血种,或者有但是被隐藏和扭曲,其想要表达的含义都是一致的!甚至会隐藏某些炼金学的核心原理——比如等价\/倍价交换!不要再觉得《地狱神探》只是漫画了,它和儿童小人书不一样!” 路明非“哦”了一声,嘟哝了什么一拳超人,什么白金之星。 “我还听说过一种更加有趣的说法,言灵像是游戏中的作弊码...” 路明非骤然抬起头,面色变了变——林小红知道,他这是对游戏感兴趣,才集中注意力。 “这些作弊码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游戏本身规则存在漏洞,是编程人员和测试人员图省事而留下的通道,普通玩家理论上是不应该知道的。你可以理解为,世界本身也存在某些‘作弊码’,能够让你绕开物理规则,让你能够喷火、发射闪电和制造低温气场...你想要达到这些目的,不仅仅需要知道作弊码是什么,还要相信它是真的。” 路明非面色似乎很难看,也不清楚是不喜欢这个比喻还是觉得过于匪夷所思。 “我还看过另一种夸张的说法,言灵其实是某种谎言,使用者对世界撒下弥天大谎,以至于让世界规则都认为这该是真的,你真的可以喷火,飞翔和光速奔跑或者发射闪电,因而在混淆中为其让路,从而达到目的。我不太相信这是普通人能够做到的,但是我怀疑,强大的龙类如四大君主,或许真的能够做到这一点。” “所有的假设中,有一条都是共同的,那就是你必须相信自己能够做到!”她直视少年的眼睛,严肃地说。 然后他们尴尬对视良久。 路明非挠了挠头,忍不住吐槽道:“拜托,您让我相信啥啊?一个人可就一个言灵,要是我相信错了,那岂不是一辈子都使不出来?” 哦,是哦?我怎么忘记这么重要的事了? 这让林小红想了想,最终说:“通常言灵能够通过对龙文的共鸣发现,但是这暂时不是我们需要担心的。” “马上就要考试了,你应该相信自己能够在一个星期之内把一学期没学明白的东西全部学懂,并且背的东西都能记住!你应该相信自己绩点就算没有校长开恩,也能刷到3.5!这对于s级来说,不需要言灵也能做到!” 路明非发出一声痛苦的哀嚎。 林小红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再次翻开不知道合上多久的书:“所以,我们接下来开始继续复习...我们讲到哪里了?盖斯定律到了吗?” “呃...好像才到熵?”路明非试探着说。 “来来来,继续复习,继续复习!再不复习就复习不完了!” 从12月13日至12月23日,整整十天时间,大一的学生们需要经历5~13门课程考试的全面轰炸——路明非需要考五门,林小红选课选得比较多,对她这种理科生必修线性代数,高等数学,普通物理以及计算概论,所以需要考9门,这些路明非都不需要学。 “我觉得我要死了,我真的不相信自己炼金化学能够及格...我到底图啥啊?我明明是文科生啊,为什么要遭受这样的蹂躏?”他悲愤交加,走出考场后仰天长啸。 林小红好心提示道:“明天早上还有魔动机械设计考试,我劝你还是早点复习...对了,下午我帮不了你,我要去考普通物理。所以你只能自己复习咯,但是如果有不会的,可以晚上约一波儿自习。” “啊?”路明非苦瓜着脸,“我一个人怎么复习啊?我知识点全是漏洞啊!不仅仅需要查缺补漏,那是需要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啊!” 林小红想了想,然后一个金发的身影在脑海中涌现,她提议道:“要不你去找零?我记得她成绩也不错,和你关系也挺好。” 零的成绩非常好,林小红觉得她可能没法考试年纪第一,她实在是太bug了——最重要的是,她不仅仅成绩好,战斗力也超级厉害,让人没法比。 路明非听起来很沮丧:“可是她只会让我抄作业...可是万一考试的时候她不肯帮我作弊呢?万一作弊被抓了呢?” “你也知道作弊是不对的啦?可喜可贺,你总算学会了学术诚信!”林小红说。 毕竟,在此之前,路明非满脑子都是抄别人的作业和论文,还有实验报告。 还好林小红揪着他,一步步教他怎么搭建框架,怎么查阅文献,怎么以学术的口吻写作,以及如何凑字数,他最后一次实验课的报告总算独立完成,而且得了84分,算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还不是小红姐天天...” “我觉得零对你有意思,如果你真诚地拿着题去问她,她大概率不会拒绝给你讲题。”林小红想了想,说。 路明非面露惊恐之色,“我和零...怎么可能啊!你看看她那副样子,零下两百度的低温气场,谁见着都要绕道走啊!她肯定又是把作业本丢到我脸上,然后让我滚!”他夸张地说。 “拜托!”林小红扶着自己的额头,“难道你是一块木头吗?” “你看看人家姑娘,你在舞会上没有舞伴人家当你舞伴,你在实验课上弄出事故她保护你免受爆炸冲击,你不会做作业她把自己的借给你抄,还半夜陪你一起跑步——难道你的眼睛是瞎的吗?她默默地为你做了这么多,你看她对别的男生是什么态度?你敢说她真的不喜欢你吗?” 她像一位老母亲一样拍拍路明非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所以,你要是真的邀请她一起去复习,让她帮你讲解难题,然后许诺她考试之后出去请客吃一顿,人家女孩子不会拒绝的,指不定还会暗自欣喜,觉得自己的付出得到了回报!” 路明非面容扭曲,像是被逼吃了一公斤苦瓜,“小红姐,你在开玩笑吗?你觉得冰山女王会喜欢任何男人吗?你也不看看她看我的那种冷冰冰的目光?” 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不知道为啥,根据诺诺学姐所说,路明非能够在高中当校花三年的舔狗,却无法看出来别的女生钟意于他呢?他是傻还是瞎? “如果你不愿意找零,你今天下午就自己复习吧,我是真的帮不了你——你已经十八岁了,应该学会自己一个人学习,而不是让别人催着。”林小红耸耸肩,扬长而去,“我在午餐前再复习一波儿,找点做物理题的感觉。” “小红姐不要啊...”路明非哭丧着脸,绝望地说,“我会挂科的。” 第二十七章 摩尼亚赫号 2010年1月4日,摩尼亚赫号从纽约港口离开,将要从大西洋绕道巴拿马运河,进入太平洋,再横穿太平洋到达长江入海口,接着顺流而上,达到位于三峡附近的青铜城。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们将会在2月11日至2月16日之间到达目的地。 “真是一帮周扒皮,竟然连春节都不放过。”路明非气愤地嘟哝道。毕竟,2月13日就是除夕夜了,而他们竟然要屠龙,真够可以的! 林小红也很郁闷,按说在美国,好歹入乡随俗过个圣诞节吧,也没有,考试完紧接着就是更多的训练,根本不给人喘气的机会,“你以为他们至少会让你过圣诞节,或者元旦,可惜也没有。”她在心里大骂资本家该死。 说真的,制定这些计划的人是没有妈吗?大过年的大家多张灯结彩,咱们竟然要冒死去屠龙!指不定当母亲林苗给她发“春节快乐”的时候,她人已经在长江里喂鱼了。 “实在是太坏了。”路明非也哀叹一声。 “他们完全可以给我们订一张机票,让我们先到达重庆或者武汉,然后找个港口上船不行吗?非要让我们在海上漂上一个多月!本来我们还能过个圣诞节或者元旦的!”林小红抱怨道。 她做飞机就很难受了,听说坐船会晕船,更加难受——而且这种难受还会持续四十多天...简直是漫长的折磨啊,他们到达目的地后,一个个晕船上吐下泻东倒西歪,真的还有精力和龙王大战三百回合吗?这帮家伙是怎么想的啊? 这时候,诺诺先一步登上梯子,走上船,还摸了摸路明非的头,“这是因为需要学员们适应在船上的颠簸啊!想想,如果你在武汉才上船,没两天就到了三峡。你完全不适应在船上的生活,吐个一塌糊涂,那才没法战斗呢!”她这样解释。 “好像有点道理哦!”被诺诺摸头让路明非傻眼了一阵子,然后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快点上船了!”身后的学生会副主席帕西诺已经有些不耐烦,“我们再有半个小时就要出港了,你们怎么还在这里磨叽?” “我可能忘记了什么东西...”路明非看着高大的“科考船”,有些紧张地结结巴巴。想到着一去可能不复返,这小子又怂了。 “你能忘记什么?装备部的人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所有需要准备的东西,你什么都不带都没问题!”帕西诺粗壮有力的手臂将路明非推上舷梯,差点让他把手里的行李箱掉在地上。 身后一位高大的狮心会成员听到“装备部”的名号,不禁有些疑惑,“你确定装备部那群疯子的装备能过海关吗?那些可都是爆炸物,我姐姐在中国读书,他们那里查得超级严格!”他说。 这样重要的“青铜计划”是不可能只让学生会的人参加的,只不过学生会的人是a队,狮心会的人是b队,一队在船上,另一队与中国名存实亡的混血种家族杨家站在三峡大坝上随时接应。这位高大的狮心会成员名为巴托里·阿提拉·亚诺什[1],2008级,来自匈牙利赫赫有名的巴托里家族,言灵“雷池”,血统等级为a。 如果没有楚子航和恺撒,他至少能够混到一个什么会长的,只可惜他实在是太倒霉,在会长的争夺战中输给了楚子航,又惜败给了兰斯洛特,但是最终还是加入了狮心会,地位仅次于楚子航,兰斯洛特和苏茜。这不是他的能力或者血统的问题,而是因为他十五岁那年左腿受过很严重的伤,因此走路一直有点跛——这个弱点如此明显,楚子航和兰斯洛特都是因此才赢了他的。 在b队中,恺撒的蕾丝白裙少女团团长瑞贝卡的血统只有b+,言灵也只是辅助性的,面对龙王的时候可能会吃亏,所以就将她的位置和血统更高战斗力更强的阿提拉对调。 路明非曾经暗中吐槽,这就像两国交换人质一样。 “是啊,我听说他们和中国那边的人吵架吵起来了,他们说什么也不让我们携带炼金鱼雷进入长江流域,最后到底有没有沟通好啊!”被两个大汉挤着,路明非和林小红就这样走上了两层楼高的,她忍不住问。 “好像没有,我那个名义上的父亲暗中斡旋了,可是李家说什么也不答应,杨家也不高兴。但是北方的朱家倒是提议,让我们的舰船搭载他们制造的炼金弹头,这样能把双方的面子都顾及。”诺诺耸耸肩,说。 一旁的恺撒将女朋友搂在自己怀里,高傲地发表自己的评论,“他们就是矫情!” “或许他们祖上曾经是屠龙的英雄,但是现在的中国混血家族都是一群血统即将枯竭的废物,和目光狭隘的混蛋。卡塞尔学院和秘党是盟友而不是侵略者,他们就不能放下百年前的仇恨,专心屠龙而不是在盟友内部扯皮吗?”提到中国的混血家族,恺撒一脸嫌弃。 “不,他们坚持认为运载着炼金武器的摩尼亚赫号是安全威胁,是对他们尊严的践踏,还说什么‘时代变了你们还以为这是一百年前吗?’他们自己没本事解决诺顿,还要对我们这些替他们解决问题的人指手画脚,凭什么?” 毕竟,如果不是和中国混血家族的势力扯皮,他们完全可以在12月初就启航,现在已经拖延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如果再拖延下去,诺顿可能已经完成孵化,变成焚天的火焰巨龙,到时候哪怕是卡塞尔学院倾巢而出,恐怕也无能为力了。 “他们完全有理由这样谨慎,恺撒公子!”在和恺撒擦肩而过的时候,林小红冷冷地说,“毕竟我们要动手的地方是三峡大坝附近——如果真的因为战斗导致水利设施严重受损,大概是淹不到你家的...可是长江下游的几十座大小城市就都要遭殃了,你也不用赔。而且那可是有可能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挑衅,是谁都得悠着点。” 没办法,林小红不是故意要怼人的,她就是看不惯这个贵公子。 “加图索·恺撒,她说得确实有些道理。那是中国,不是南美或者东南亚的某个小国,保持谨慎和尊敬是非常有必要的。毕竟不论你怎么认为,世界不是围着你一个人转的,也不是围着卡塞尔转的。”林小红身后的阿提拉冷冷地说。 毕竟,他是狮心会的人,狮心会的人肯定乐意怼学生会。 任务归任务,期末论文是论文。所幸出于人道主义,讲师们会给他们这些参加“青铜计划”的几位同学延期到3月份,而林小红的论文早就在期中就完成并在考试前上交了,而零的成绩一直不错,估计也已经完成了,没有交论文的就只剩下路明非了。 “这是秘党专用的期刊数据库和搜索引擎,据说是荷兰的爱思唯尔旗下的,只有卡塞尔学院和订购了他们数据库的机构能够使用...当然其他数据库也差不多,只不过毕竟是混血种社区的东西嘛,保密性要高一些。”林小红一边帮路明非用他的小笔电演示,一边说。 “之前用的那个什么scifinder不行了吗?web of science也不行了?害得我白折腾了半天?”路明非一脸茫然地质问。 “那些数据库没有包含秘党的专属期刊啊。之前你查个化学反应,那是用reaxys或者scifinder就行了,可是现在你需要查的,是与龙类相关的机密,普通人是想查都查不到的,甚至根本不知道这个数据库的存在!” “哦,果然是瞎忙活啊...”路明非失望地说。 “当然不是啦,你以后还要用啊,炼金化学下学期还要继续上呢,实验课也要继续上,实验报告也要继续写,论文自然也要继续查!”林小红‘好心’提醒道。 路明非绝望地仰天长啸。 “还有,这个数据库也是全英文的。虽然说卡塞尔已经普及了中文,但是论文总不可能用中文写,他们不可能放弃英语作为官方语言——不过还好,有谷歌翻译这种东西...等等,你的浏览器为什么不是谷歌浏览器?” “为什么要用谷歌浏览器?” “因为它能自动翻译成中文啊!”林小红说。 路明非一下跳了起来,“天底下还有这种好事?林红姐你之前怎不早告诉我啊!”他充满怨念地说。 “因为我想要帮助你提升英语水平?” “这都全员中文了还提升个p的英语水平啊?”路明非哭丧着脸。 “你毕竟是在美国嘛,要是从国外回来没有英语水平大涨,那是要被你的同学笑话出了个假国读了个假大学的!不会英语哪来的国际视野啊?” “而且顺便说一句,别怪我没警告过,谷歌翻译毕竟是机翻,不太聪明,可能词不达意而且遇见一词多义就傻眼了,我劝你读的时候悠着点——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说多了都是泪。”林小红又提醒道。 “没关系,总比我自己的脑子翻译出来的聪明!”路明非说。 于是林小红在船上教他如何使用秘党期刊的搜索引擎,帮他翻译德语和英语,甚至拉丁语的原始文献,教他论文的格式和参考文献标注...“对了,其实如果你要写一篇关于中国历史的论文,去中国混血社会的期刊上其实更好一些,虽然他们的期刊...在秘党眼中有些敝扫自珍了。” “而且我们学院没有订阅,这些论文基本上只在国内某些秘密混血种研究机构之间流传。” 路明非感到不解,“为什么啊?他们写得不好?瞎编?抄袭?” “不是,因为秘党和他们在意识形态上有严重分歧,他们认为中国某些混血家族的观点是背叛人类阵营的,因此通常拒绝刊登——只有应和他们观点的中国学者的文章,才能在他们的历史期刊上发表。”提到这件事,就不得不提三四年前一次非常严重的争端,而且恰好和龙王诺顿有关。 “这是什么狗屁道理啊?学术这方面,难道不应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吗?观点应该是自由的啊?”路明非不明白。 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向他解释道:“小明同学啊,都到这个份上了,你应该知道,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是‘绝对自由’的!因为如果真的如此,你我不会上这条贼船!” 他们不再讨论这个话题。 最终,在林小红的帮助下,路明非七拼八凑写出了一篇关于刘邦斩白蛇的论文,并考据刘氏其实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族裔——在此之前,西方学者普遍认为他们是大地与山一系。 “注意一下你的格式,期刊名称是斜体,发表时间是黑体,别搞错了。”在艰难地凑够5000千字后,林小红好心提醒道。 路明非看了一眼自己的参考文献,不由得发出一声长叹,“感觉真是怪怪的,怎么看都不对劲好不好?”他对林小红说,“要不咱们还是想办法看几篇国内人的文章吧?” “谁说那是外国人写的了?”林小红挑了挑眉毛,手指停留在那些显然是中国人名字拼音的人名上,“你没有注意到那些人名看起来都是中国人吗?而且你不觉得他们的英语句式就很山寨吗?” “可是这是英文发的啊!我以为他们是华裔!” “拜托,用英文发,是因为混血种社区的顶刊都是英语的啊!为了更高的影响因子,只好用英文写,然后发到英文的刊物上啊。其实这些作者都是中国人——你看见了吗?这篇文章的作者可是people''s university of china的,人民大学的教授!然后这一篇的通讯地址,peking university,bj大学!” “这是玩我吗?好家伙一群中国人写英文论文给中国人看,图啥啊?就不能好好说中国话吗?中国话难道不好听吗?”路明非一张苦瓜脸,抱怨道。 “我说了,是为了更高的影响因子啊,中国现在的科学期刊不是发展得不太行吗?所以这些顶尖的学术研究自然只能全部发到国外的期刊上咯!这就是现状,没有别的办法,至少你还有谷歌翻译在呢!” 注: [1]匈牙利人名顺序是姓氏·名·中名,所以巴托里·阿提拉·亚诺什姓巴托里,名字叫阿提拉,按照英国人的顺序就是阿提拉·亚诺什·巴托里。 巴托里这个名字应该大家很熟悉,就是着名的吸血鬼女伯爵巴托里夫人的姓氏,这个家族既然是一个强大的混血种家族,出现一个用少女鲜血泡澡的邪恶炼金术士或者高危混血种很正常吧? 以及是的,匈牙利人的主体民族是马扎尔人,他们认为自己是匈奴王阿提拉的高贵后裔,所以“阿提拉”是一个比较常见的匈牙利名字——虽然真正的阿提拉在龙族世界观里是大地与山之王。 第二十八章 中国混血家族 林小红即使在船上,也要和古德里安教授共同完成破译工作,尽可能在他们开战之前得到最多的信息。 可是这是极为痛苦的,龙文使她陷入介于灵视和现实之间的混沌状态,天昏地暗无法判断时间的流逝。她看见高高的青铜王座上,巨大的黑龙张开蝙蝠一般的,遮天蔽日的膜翼,王座下鲜血如注尸骸遍野,好一片人间末日的景象。 她看见一座青铜的城池,火红的熔化金属形成的河流,发出如火焰般白色的耀眼光芒,整座城市如同手表的机芯,一切都建造在齿轮、轴承和杠杆上。随着齿轮和杠杆的转动,整座城市仿佛像活物一般运动。天空呈现暗红色,浓烟滚滚,好像地狱、工业化的伦敦与古代青铜文明的诡异缝合。无数烟囱高耸入云,可仔细看就会发现这并不是烟囱,而是点缀着奇异花纹和浮雕的青铜柱。 画面倒转,青铜的地板下面,竟然还倒映着另一座,与之大相径庭的城池!那是一座象牙和黄金雕琢的城市,高大的宫殿和高塔,六边形的建筑物中放满用金属箔片制成的书册,墙壁上雕琢着玄奥的炼金花纹。 在广场上,树立着两座青铜雕塑——这样的雕塑在龙族的历史中极为罕见,因为两座雕塑都是人形的,而在龙族全盛时期,他们几乎从来不以这样的形态示人!这两座雕塑是两个男人,一高一矮,高大者赤裸上身,高举疑似游标卡尺和锤子的东西,而矮小者身披长袍,手持成堆的卷轴。 如果按照正常人的理解,这两个人应该分别代表工匠和学者。 这与冰海残卷中描述的青铜与火之王的王城穆斯贝尔海姆,以及其倒影之城瓦特阿尔海姆几乎一模一样。前者是凶残的火焰巨人的故乡,后者却是黑暗精灵,或者也被称为矮人国的地方,那里有世界上最杰出的工匠。 仅仅阅读几十个字,就让林小红陷入深度灵视,她掉入这座该死的城市,道路不断变化,她甚至分不清自己是在倒影中还是子现实中,永远找不到出去的方向。街道上有许多模糊的身影,那些都是身长几十米的巨龙,而娇小的女孩则是蚂蚁! “醒醒!”就在她几乎完全陷落,被困死在这座巨大的龙族城市中时,诺诺一盆冰水混合物将她带回现实。 她被冷水一激,顿时从灵视中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已经从椅子上摔到了地上,仰面朝天,抬眼就看见诺诺坐在自己的腰上,放下手中的水桶。她抹了一把脸上的冷水,融化一半冰块从她披散的乱发中滑出,此时诺诺也从她身上起来,她也顺势坐直。 “还好你没事,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被龙文刺激血统失控了,你浑身发烫,连冰水都能融化,恺撒的枪都上好膛了。”诺诺对林小红说,一旁的路明非屁颠屁颠递上毛巾,给她擦脸。 “这么严重?”林小红仍然有点昏沉,沉浸在被困在灵视的恐惧中,她甩了甩脑袋,告诉自己现在她在摩尼亚赫号的船舱里,而不是诡异的青铜城中。可是就算如此,在她的眼中,诺诺的脑袋仍然在人头和蛇脑袋之间来回变化。 “可不是?”一旁的恺撒收起那对极其危险的沙漠之鹰,“你突然暴起攻击,力大无穷,黄金瞳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我和阿提拉,还有帕西诺一起才把你按倒。” 他说的像是实话,因为他英俊的脸上还有三道抓痕。林小红低头时,发现自己的指甲里有干涸的血迹。再看看诺诺,红色的衣裙被撕了一个大口子,嘴角淡淡的淤青正在形成。周围几个人身上也都有她挣扎过的成绩。 “哦,我不是故意的。”林小红低下了头。 “林红姐,你到底看见了什么啊?吓成那个样子?”路明非也凑过来,好奇地问。 “我被困在一座龙族的城市里,被蛇头怪追杀,现在看谁都像蛇头怪。”林小红吐吐舌头,确实,尽管她能听清周围每一个人的声音,知道这是她的盟友,可是一晃神,就觉得他们的脑袋是蛇的脑袋,产生相当诡异的幻视。 “那不是三峡下面那座青铜城,能看到暗红色,满是浓烟的天空,倒像是工业革命和青铜文明的诡异合体版本——齿轮,轴承和杠杆,一切都在移动,道路不断变化,我怎么跑都会回到原位。”她想起灵视中的城市,不由得打了个寒噤。 她站起身,走到桌子前,翻看起自己绘制的图画,试图拼凑出那座城市运行的规律。刚才自己身在其中,才如此害怕,现在她已经脱离自己的灵视,头脑清醒,总算可以冷静思考… 也不知道路明非是怎么破解出青铜城的地图的,他不但能迅速从灵视中脱身,而且仅依靠只言片语就推测出了完整结构,实力如此恐怖却仍然相信自己是废柴… 可以以城市中最高大的标志青铜柱作为参照物,然后绘制出粗糙的平面图,标注上变化的轨迹…很快白纸上被画得乱七八糟惨不忍睹,林小红揉了揉自己因回忆灵视而胀痛的太阳穴,哀叹自己还没有修习副校长的《炼金术入门》,如果有一位炼金大师在,肯定能看出什么规律来。 “你好些了吗?”曼施坦因教授问,他是他们的带队老师和船长,听到林小红出事后自然要来探望。当他发现面色苍白的林小红仍然在看那些与灵视相关的图像时,不禁皱紧眉头,“听说你陷入了危险的灵视。” “还好被同学们及时拉回来了,我现在好多了。”林小红拿起那些纸,向教授汇报工作情况,“我在灵视中看见了一座青铜城,但估计不是三峡的那个,而是一座真实的、龙族的城市,给我一种呃…有点蒸汽朋克的感觉...下面还有一座城市,可是我没有看清楚。” 曼施坦因教授的学术能力略逊色于古德里安教授,可是他们也是共同参与过冰海残卷的课题,他皱紧眉头看着林小红的画作——高耸入云的青铜柱,流淌着熔化金属的护城河,蛇首的雕像和无处不在机关…这一切都指向青铜与火之王曾经位于北极的都城“穆斯贝尔海姆”! “你做得很好,孩子,我会把这些传给卡塞尔那群研究龙族历史的老学者们,这是很重要的一手资料——穆斯贝尔海姆被认为是存在于神话里的国度,早就被摧毁了,没想到还有能一睹真容的机会…这对于龙族文明的研究意义巨大!”他听上去有些激动,拍了拍林小红的肩膀。 “至于你,scarlett,你还是休息两天吧,灵视对身体和精神的压力非常大,不要把自己累坏了。上次你就差点吃不消,在船上如果难受起来,我们可能没有办法及时将你送到医院。”这位风纪委员会主任严肃地说。 “可是校董会...” 校董会,林小红知道校董会不是好人,他们要求她一刻不停地破译这些文字,不过是为了能从中窥探到一丝青铜与火之王的伟力,战斗还没开始,他们就觊觎起敌人的财富,嘴脸丑陋无比。 “校董会那边你就别管了,我跟他们说。你只是一个大一的孩子,受不了这么厉害的折腾,你已经做得很好了。”曼施坦因教授尽可能和蔼地说。提起校董会,他似乎也有什么隐秘的怨言,不敢讲出来。 在吃饭的时候,通常是恺撒、帕西诺和几个学生会的精英凑在一起,有的时候诺诺会来凑热闹,林小红和路明非一桌,有的时候诺诺不和男朋友坐在一起,就和他们坐在一起,冰山女王零永远一个人一桌。 “你的龙文阅读了多少了?”诺诺好奇地问。 “大概25%左右吧,我已经尽力了,校董会的老爷再催也不可能更快了。”林小红有些疲惫地回答,每次阅读龙文总是让她极为难受——致幻,莫名的恐惧和心悸,有时又充满不可名状的悲哀,她的情绪大起大落,对精神健康显然没什么好处。 “都是些什么内容啊?”路明非好奇地问。 对此,林小红早就想吐槽了,“你看过《精灵宝钻》吗?就我目前读懂的东西而言,这就是一部《诺多兰提》,作者像祥林嫂一样不断讲述过去的辉煌,感叹自己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孽,追忆昔日的荣光等等...说真的,我看得整个人都致郁了,简直比看江某写的青春伤痕文学小说还要难受,” “有一说一,有谣传说托尔金其实是四代种,所谓的《精灵宝钻》就是龙族历史的浪漫变体,但是没人证实过——你听说过这个谣传吗?”诺诺一边吃着鱼排,一边说。 听了这个,林小红笑了,“这个没听说过,倒是听说过尼尔·盖曼其实是龙族预言家的。他借着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其实想要暗喻龙族的过往和未来的命运。” “谁和谁?”路明非一脸懵逼,大概这两个名字都没听说过。 “j.r.r托尔金和尼尔·盖曼,两个相当有名的作家,尼尔·盖曼不仅创作过《美国众神》、《好兆头》、《乌有乡》和《睡魔》等作品,还在dc编辑部做过编剧。托尔金的作品你不可能没看过,《霍比特人》,《指环王》和《精灵宝钻》,简直家喻户晓好不好。” “我只看过《指环王》的电影,没读过书。” “你不是文学社的吗?没看过指环王怎么行?”林小红纳闷。这年头文学社到底读一些什么东西啊?四大名着?莎士比亚?或者是《活着》,《平凡的世界》之类的当代文学? “我们通常看《茶花女》,《情人》之类的,小清新和爱情,毕竟我们的社长是文艺女青年。”路明非挠挠头,笑嘻嘻地说。 而一旁的诺诺非常残忍地补刀,“就是那个你暗恋了三年的陈雯雯,你去文学社根本就不是去读书的,而是去看美女的吧?” 路明非吐了吐舌头,有些尴尬地挠头,“您就别提黑历史了,姐我错了。” “那你们这个文学社差点意思,我以为你们至少会去读一读《神曲》之类的东西。那可是宗教的神作,文艺复兴的开山鼻祖。”林小红有些遗憾地说。她在中学的时候没有几乎接触这种东西,这是到了大学的时候才开始接触的,毕竟这是一部关于宗教的神作啊! 路明非显然没有听说过,“什么《神曲》?” 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知道在这方面说下去,没有任何意义,路明非是无论如何都不明白的。 “讲真,到目前为止,我觉得青铜城铭文里记载的就是一部血腥黑化版的《精灵宝钻》,其中青铜与火一系的龙族就是诺多族...或者天空与风一系才是?他们无疑是龙族中最聪明的。他们有华美的艺术,发达的科技,精巧的技艺...几乎所有符合高等文明的东西——至少在诺顿的记述中,龙族并不是我们认知中愚蠢且残忍的生物。” “我猜在这里,如果一一对应的话,诺顿就是费诺?”诺诺笑着说。 “不知道,他们的名字都带有相同的词根,让人忍不住怀疑...或者是凯勒布林博,迈格林也有可能,不好说...”林小红耸耸肩,“至少他们都是带孝子。” 诺诺和林小红一起笑了,路明非一脸懵逼,完全get不到笑点。 “你这么一说,我真的有点怀疑托尔金老爷子的真实身份了呢...但是他应该不是龙类,他还有儿子女儿呢,而且都很老了。”林小红笑着说。 “谁知道呢,龙类可以以任何你能想象到的面目示人,不要被迷惑了。” “中国混血家族的人?他们又来干什么?捣乱吗?”看着头顶盘旋的直升机,恺撒非常不愉快地咒骂道。 就在他们到达长江入海口的时候,就遭到实力范围在长三角一带的李氏家族骚扰。这个李氏家族成分相当复杂——一部分是唐朝李氏,另一部分是西夏李氏,然后还混合了传说中大禹的直系后人姒氏...总而言之就是一锅大乱炖,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凑成一个家族的。 而且就算这么硬凑,也没凑出来几个合格的混血种。 李家家主李御风,b+级,除了他和另外几个b级和b-以外,其他人都只要有c级d级——你说说,就这水平,还敢自称混血种家族?外面的散装混血种都有不少比你们强的吧? 反正他们只是站在那里,强烈谴责,没有也不敢阻拦。 现在,他们到达湖北与重庆的交界,再过一个小时就能到达青铜城的时候,又有一拨人来了。 “长江下游是李家的,上游是杨家的。”陈墨瞳解释道,“和李家差不多,杨家已经基本上没人了,家长杨耀春只有b级,倒是儿子是个a级...但是据说身体很不好,每次我父亲带我和杨家人谈生意的时候,都见不到那个孩子...倒是见过他家的女儿,小姑娘挺活泼健康,但血统...估计也就那样。” “生两个不交超生罚款?”路明非问。 “一分钱没交。”陈墨瞳回答,“二儿子身体据说不太行——而且据说是那种可能英年早逝的不太行,因此生个女儿的时候也是国家允许的,现在那个小姑娘都已经十岁了。” “这家人造孽啊!”路明非啧啧地说。 陈墨瞳摇摇头,眼睛里不知道是同情还是鄙夷,“还不是因为近亲结婚?不论是欧洲皇室还是那些混血大家族,为了维持自己的血统,可真是想方设法,不断和彼此联姻,最后全是近亲结婚。这些大家族都是这样的,你以为呢?” “可是不应该啊,”林小红突然意识到一点,“你说说中国其实也不缺高阶混血种对吧?比如苏茜学姐,比如楚子航,比如路明非,a级s级怕不是一抓一大把,只要这些家族招像路明非这样有血统没钱的赘婿,或者找血统高的姑娘,不就能提升家族血统了吗?怎么可能只有b级和c级?” 路明非在自己被提到的时候明显被冒犯了,忍不住抗议道,“我看起来很像赘婿吗?” 但是他显然也明白了林小红的疑惑,“是啊,他们不会像日本皇室那群近亲结婚的智障一样,信奉什么‘纯粹的血统’吧?他们应该没这么蠢这么死板吧?感觉五服内不能结婚这种规矩,自古以来应该早就懂吧?”他也疑惑地问。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不过《红楼梦》里贾宝玉和林黛玉是堂兄妹,和薛宝钗是表兄妹,不是近亲结婚的典型代表吗?”林小红耸了耸肩。 说着,直升机已经悬停在甲板上,恺撒点亮黄金瞳,决定给这个来找茬的混血家族废物一个下马威,这个高度已经能够放下悬梯,让上面的人下到甲板上来。 但是悬梯没有被放下来,那个人在十米,两三层的高度,直接跳了下来。 第二十九章 归墟 那人稳稳地落在恺撒面前,微微弯曲膝盖抵消重力的冲击。他直起身来,缓缓抬头看向恺撒耀眼的金色眼眸,一双淡金色的眼睛毫无畏惧地直视这位傲人的王者。 这个动作很装b,如果让一个演员来饰演《斗破苍穹》里那个低调装b的男主萧炎,那么这个人的气质一定非常合适。 来者穿了一身黑色的汉服,看上面的八卦纹路和阴阳鱼图案,似乎是一件道袍,但是却又绣了银白色的龙纹。他披散着一头乌黑的长发,随风飘散看上去颇为出尘,额前也系着一条水色的,装饰八卦图案的道士抹额,背后还背着一把两英尺长的青铜剑。 “您好,杨家,杨玉水,很高兴遇见您,恺撒·加图索先生。”他轻声说,声音柔和得几乎不像是男孩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其实是个女孩,穿着cosy某个仙侠人物的衣服。 事实上,恺撒几乎不确认,眼前的少年真的是男的。他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身高只有一米七左右,瘦瘦小小。而且更重要的是,这家伙竟然化妆了,用肉眼就能看出他涂抹了口红,画眉,还涂了一层腻子——见鬼,什么样的娘娘腔会化妆? 来自意大利的猛男恺撒完全不理解,但是从骨子里蔑视化妆的男人。 “我希望你不是来给我们捣乱的。”恺撒冷冷地说。他显然认为,以眼前这个男孩弱不禁风的小身板,肯定是拖累和麻烦,“既然你们杨家没本事解决自己地盘上的麻烦,那么我劝你离远点,待会儿战斗打起来,我们可没心思管你的生死。” “加图索先生此言差矣,今天可是我们中国人的除夕夜,我不过是来尽地主之谊。虽然我父亲无法亲自前来慰劳诸位,但是由我和林部长代劳,也是可以谅解的,不是吗?”名为杨玉水的少年露出一丝微笑,如少女一般娇俏,在他的妆容映衬下显得更加雌雄莫辩。 他话音刚落,中国分部的部长林卫华从悬梯下到甲板上,曼施坦因教授上前迎接。 林卫华是个看起来五六十岁上下的,头发花白快要退休的老干部,但其实出生于1917年,现在已经九十多岁了。 这位是个老革命,参加过工农红军,走过雪山和草地,在抗日战争中用一杆狙击枪和粗制炼金子弹狙杀了几百个日本混血种,在朝鲜战场上同样威名赫赫。 他也是中国方面唯一的s级,依靠自身血统达到的s级,值得尊敬。 他长寿且硬朗的原因,有人猜测其实和昂热校长一样,都是言灵?时间零的附带效果。他和昂热校长称兄道弟,关系相当不错。二人90年代曾在中越边境的湄公河边追杀两头三代种,还在几年前的缅甸猎杀过一个四代种和五代种组成的龙类与混血种的犯罪团伙,有过命的交情。 “怎么,昂热那个老家伙没有亲自来?我以为他不会错过与一位初代种的战斗!” 林卫华是一个高大的男人,身材保养得非常好,看起来像是三十多岁的年轻人一样健硕,就是走路的时候微跛,似乎腿脚有点残疾——这也很好理解,这个男人纵横沙场这么多年了,肯定多少有点旧伤。 曼施坦因教授打哈哈道,“昂热校长虽然没来,但是他派来了最优秀的一批学员——全都是a级,甚至还有一位s级!精英中的精英!”他一转头就开始吹嘘自己手下的学生们。 路明非小声嘟哝了一声,“说‘精英’的时候不要把我这个充数的炮灰带上好不好?” “别这么说,不吉利,你觉得自己是炮灰,可能就真的要成炮灰了!”林小红在他的屁股上拍了一下——不得不说,好像还挺翘的。 “s级,竟然还有s级?那可是百年不遇啊,就是这个小伙子?”他走到一看就是老大的恺撒面前,此时恺撒仍然在和那个名为杨玉水的少年对峙,而诺诺的面色似乎有些难看,试图拉着自己的男朋友远离。 “小伙子不错啊!看着就精神,不愧是s级,你们欧洲的秘党果然是江山代有才人出,人才济济啊!”在曼施坦因教授来得及解释之前,林部长就拍打着恺撒的肩膀高兴地说。 然后又补充了一句,“到时候把你这头发剪剪,小伙子又不是姑娘,这么长吊儿郎当得像什么样子,剃个板寸肯定更加精神!” 吓得恺撒下意识捂住自己的一头金色秀发。 于是这样就尴尬了,人家一上来就搞错了s级的身份,还对着就是一顿夸,要是这时候把真正的s级路明非推上来,站在旁边和恺撒老大一比,一下差距就出来了。 到时候人家可能还要腹诽一句“s级就这么一个玩意儿你们的评级是瞎评的吧”,岂不是丢了卡塞尔学院和秘党的脸? 所以曼施坦因教授并没有解释,而路明非也很庆幸他没有解释,否则丢脸的就是自己了。 “小杨啊,跟人家学学,你看看人家s级什么气度,再看看你!瞧你这小身板,一阵风都能吹走了...以后要多多锻炼啊!”说着,这位林部长开始数落这个杨家出身的少年,满嘴都是中国家长经典的‘别人家的孩子’。 后者撇了撇嘴,“您不能拿我和人家比啊,这没有可比性的!他是s级,我是a级啊!我们之间可是天差地别!” 曼施坦因教授仍然保持警惕,他在出发前就被告知,要谨慎对待中国混血家族的人,他们虽然式微,但是背后仍然靠着国家的强大力量。 “看着今天是除夕,虽然说你们洋人不过中国人的节日,但是还是要表示一下的!”林部长兴高采烈地说,“之前想要请你们上岸吃一顿年夜饭,可是被拒绝了,说是任务比较紧急...可是我寻思着,这年夜饭不能不吃,所以就叫人做了,专门给大家送过来!” 曼施坦因教授看着直升机上放下来的,通常用来盛放大量外卖盒的泡沫饭盒,倒是没有拒绝,“那真是有劳林部长了,正好再过半个小时就能开饭。” “你们什么时候准备下水?”林部长小声问。 “晚上九点吧。”曼施坦因教授说,“趁着晚上,不那么容易被人发现。” 林部长点点头,“我们那边会配合的,航道管理局和海事局的人不会插手,除非我调遣他们。你们安心完成‘水下作业’,这边有我们保底。” 很快就开饭了,林部长带来的都是非常有名的中国菜,什么毛血旺、回锅肉、水煮肉片、血鸭、麻辣兔肉、红烧肉之类的,像是路明非这种大半年在国外都在吃洋快餐和德国菜的人,都忍不住心动了,开始大快朵颐。 “虽说总觉得这有种断头饭的感觉...”路明非嘟哝了一声。 “别乌鸦嘴了,吃饭!”林小红拍了他的脑袋一下。 “别小瞧这个杨家,杨玉水不简单。”一旁的诺诺低声对路明非说,她的面色有些难看,林小红有些怀疑,她是不是害怕了?为什么要害怕? 她突然想起来,诺诺具有侧写能力(那真的不是某个未知言灵吗),强大到近乎令人震惊,所以她那双慧眼,似乎真的在这个少年身上看见了什么非常可怕的东西。 “别看他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可是之前从直升机上跳下来的时候,你们是没有注意到他关节的卸力方式,那根本不是人类的骨骼能够做到的动作...而且认真看他使用筷子的动作就会发现,他手指的骨节形状和人类也不完全一样,关节自由度高很多,能够做出正常人不可能做到的动作。” “他化妆不是因为娘炮,而是试图遮盖什么;你以为他稍微有些驼背,可是这并不是真的,从姿态上来看,他的腰椎是挺直的,后背却不正常地微微隆起,是因为...”她咽了一口唾沫,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给自己倒了一大杯汇源橙汁。 “因为什么?”路明非好奇地问,嘴里还嚼着红烧肉,满嘴都是汤汁。 诺诺耸了耸肩,但是看破不说破,而是自言自语道:“怪不得对外宣称他‘身体不好’,原来是这么个原因...” “什么原因?”路明非问。 诺诺只回答四个字,“危险血统。” 路明非倒吸一口冷气,他自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还是多少读过书的,高危混血种可是一不小心就会造成巨大破坏的,“有多危险?” 林小红摇摇头,因为她注意到,当他们谈论那个少年时,他正把目光投向他们的方向,显然是都听见了,“你管人家呢!” 但是林小红却是知道的,化妆极有可能是为了挡住变形的血管,乃至生长出来的细小鳞片,而后背...这也太夸张了吧?如果血统危险到这种程度,早就堕落成死侍了,怎么可能还能和恺撒、帕西诺几个人推杯换盏谈笑风生? 等等,推杯换盏?他成年了吗? “林部长准备和我们一起完成这项任务吗?”在餐桌上,曼施坦因教授问。 “啊,是的,没办法,这里可是三峡,不能出事,上面需要一个可靠的人盯着。”林部长简单地解释道,“有两艘军舰已经待命了,山里还有核弹发射井,如果你们搞不定青铜与火之王,上面的意思是...不惜一切代价,同归于尽也不能任由它祸乱人间。” “卧槽?核弹?核弹?!”路明非惊呼,双手夸张地捧着自己的脸,做出标准的惊讶表情,筷子掉在了桌子上,“核弹?竟然要用核弹?那我们跑得掉吗?岂不直接成灰了?这是要死啊!” 诺诺无所谓地耸耸肩,“如果真的到了用核弹的地步,我们早就已经死了。” “那我的医保岂不用不到了?”路明非说,不知道为什么,这家伙这时候竟然脑子里想的还是医保,“说好了能空运我的遗体回国,到时候我们都烧成灰了,也分不清谁是谁了...” “如果青铜与火之王活着,而且摧毁了三峡大坝,会带来更大的灾难。这个时候我们就不得不使用终极武器了——即使我们多半逃不掉。”林部长解释,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我非常不希望这种情况发生,但是做好应急预案总是最好的,这种级别的存在能够造成的破坏时难以想象的。” “昂热校长很高兴您和您背后的组织支持我们的任务。”曼施坦因教授也说。 不得不承认,当他得知他们已经被核弹瞄准的时候,面色也变了变,要知道即使是装备部的疯子,也从来没有拿出过任何真正的核武器啊! 本来他还担心中国方面的阻挠,可是现在他们也太热情了吧? 热情得都有点过头了...要知道卡塞尔学院应对最坏情况都只有三枚炼金弹头的风暴鱼雷啊!核武器这种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触发世界大战的东西,哪怕是秘党家大业大,也不敢想象! “你想死我不想死啊!”路明非小声嘟哝着。 此时,一直沉默地坐在他面前,名为杨玉水的少年将苍白的手搭在路明非肩膀上的时候,后者浑身都打了一个寒噤,翘起的椅子如果没有诺诺按着,就要翻倒在地上。“别怕,朋友,还远远没到那种程度,林部长总是喜欢想最坏的情况——那是下下策,还有我在呢。” “我说,你有什么用?难不成你觉得自己能够单挑龙王?你以为自己是超人还是魔法少女?”路明非咽了一口唾沫,林小红算是发现了,路明非这个家伙只要一紧张就爱说烂话,但是她的注意力已经不在路明非的烂话上,而是少年的手上。 这个少年的手很修长,骨节分明又如此苍白,皮肤几乎是透明的,下面黑色的血管如同树枝一样,隐约可见——一看就给人一种病态的,甚至有点诡异的感觉,让人不由得打了个寒噤。 “瞧瞧你这小身板,这艘船上最虚最废物的人就是我了,可是你竟然比我看起来还要瘦小,而且还病恹恹的。我好歹还能算道甜点,你这给龙王塞牙缝都不够。还是说难道你觉得因为你肉最少,所以龙王会嫌弃你不吃你吗?”路明非还在废话,那个少年却笑了,他笑起来很好看。 “先生,您可真幽默。”杨玉水说,然后转身看向身后的恺撒,又与诺诺对视了一眼,露出一丝难以捉摸的神情,“我可是杨家借给你们来对付青铜与火之王的,我有制胜的秘诀,您们可以把这当做上策。” “什么秘诀?”恺撒高傲地问,显然不相信这个瘦弱的少年真的有所谓的“秘诀”。 “归墟。”少年只说出两个字。 “什么?”所有人都没有听清,或者听清了,但怀疑自己听错了。 第三十章 萧炎都没你能装 “我的言灵是‘归墟’,序列117号的灭世级言灵。”少年重复了一遍,平淡的样子完全枉顾周围人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和筷子掉落的声音。 “海洋与水之王的专属言灵,能够引发剧烈的水元素暴动,从而引发剧烈的海啸和暴风雨,进而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曾经导致亚特兰蒂斯被海水淹没。”他环视四周,淡淡地介绍道。 靠,完美的装b啊,连网文界逼王的开山鼻祖萧炎都没你能装! “归墟”,在言灵序列表上排在第117位,是已知序列中除了白王的专属言灵,121号“神域”之外最高的,极其威胁且不稳定,与青铜与火之王的“烛龙”,大地与山之王的“湿婆业舞”,天空与风之王的“扶摇”齐称四大灭世言灵。 而且要知道,“归墟”可是海洋与水之王的专属言灵!“专属”二字的意思是,除了这位王者以外,哪怕其他海洋与水系的初代种都无法施展! 这类言灵从来没有出现在混血种身上过,对于混血种而言,最高的言灵仅止步于112号,“莱茵”。 而在史料和神话中记载的为数不多的一次,就是亚特兰蒂斯的陷落,一整块大陆被陷入了深海,顺带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大洪水——与圣经的“诺亚方舟”和中国的“大禹治水”差不多时代! 这可是货真价实的灭世言灵,这少年当真恐怖如斯! “我的力量肯定是有限的,而且这只是长江而不是太平洋,发动起来肯定远远逊色与初代种,甚至可以说威力百不存一,但是直径3公里的领域还是问题不大的。”似乎这样的解释是为了让听众不要那么惊讶,可是这么一说反而让所有人都再次倒吸一口冷气。 可以说深得装逼这门艺术的精髓。 “你的言灵是,‘归墟’?”本来高高在上的恺撒此时已经瞳孔地震,他一辈子见过的言灵序列最高的只有楚子航的“君焰”,可那也“只是”89位的高危言灵,好家伙突然冒出一个拥有灭世级言灵的存在,让他不由得怀疑人生。 少年嫌弃地耸耸肩,好像仍然为自己强大的言灵不满意,“是啊,平时其实和没有言灵一样,我这个a级也就是c级乃至d级的水平...说真的,我的血统等级实在是太水分了。”他淡淡地说。 好家伙,又给你装到了!这么厉害的言灵你小子还嫌弃?你别说a级了,就是s级,哪怕给你硬造出来一个ss级,都不过分啊! 不过有一说一,“归墟”这种灭世级言灵确实有一个致命弱点,那就是哪怕龙王亲自施展,一条命都只能使用一次,一个大招放完全员嗝屁,只能在危急关头极限换走敌人,然后就得销号重开,化茧休眠,平时根本不可能用到。 “我觉得我们以后可以告诉别人,路明非的言灵是‘莱茵’或者‘烛龙’...这样就能解释为什么他这个s级没有言灵了,指不定还能帮他泡到妞儿。”诺诺突然异想天开,对林小红小声说。 林小红:Σ(°△°|||) “这是海洋与水之王的专属言灵,混血种怎么可能使用?”恺撒无法相信,他感觉自己的高傲被摧毁了。 是的,他的言灵不算最优秀的,只是“镰鼬”,可是他的“镰鼬”具有其他混血种完全不能达到的范围和敏感度,通常59位的言灵有效范围只有20米左右,可是他却有50米,甚至在极限状况下,能够达到100米!再配合他强健的体魄和对枪支、冷兵器的熟练,甚至连楚子航这种高危言灵持有者都对付不了他! 他以为楚子航就是混血种的顶峰了,而他通过自身优异的其他属性能够弥补言灵之间的差距,没想到天外有天,山外有山。“归墟”这种级别的言灵,几乎可以对标次代乃至初代种了,这不是混血种应该有的水平啊! “我就是拥有,至于为什么拥有,这并不重要。”杨玉水淡淡地说,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一颗人形自走核弹,“现在不相信不要紧,到时候我发动起来,你就知道我说得是不是实话了。” “可是如果发动‘归墟’的话,恐怕还没等青铜与火之王动手,你就已经摧毁三峡大坝了吧?这有什么用?”恺撒又问,冰蓝色的眼睛警惕地看着杨玉水。 事实上此时所有人都警惕地看着他,包括曼施坦因教授。 在座的都不是傻子,自然在他下飞机一刻就看出他的异常——高阶混血种身体不可能羸弱,除非血统太高,高到反噬自身!而听到他爆出自己的言灵时,所有人都露出了由衷的畏惧。高危混血种,加上灭世级的言灵,这样的存在完全违背秘党的宗旨! 杨玉水又淡淡地笑了,甚至似乎对他人的恐惧感到有点小得意,“‘归墟’最重要的部分并不是引发海啸或者洪水,它的本质使水元素乱流暴动。整个领域内的水元素循环流动骤然加快时,就像你在使用有机镁试剂进行化学合成时,用无水乙醚回流驱赶体系中的氧气一样,能够将领域内其他元素排除在外。” 他的比喻真的非常理科生,除非学化学的,否则不太可能听懂。 “而在元素的五芒星中,水元素是能够克制火元素的,再加上这里本来就有巨大的水体,效果将会更加出众。水元素乱流形成时,尤其可以将领域内所有的火元素都排除。而没有元素力量的支撑,恐怕连青铜与火之王这样的存在,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无法使用言灵的力量吧?”他嘴角微微上扬,道。 “就像一个针对火元素的‘戒律’。”恺撒瞳孔紧缩,他明白了。 杨玉水得意地点点头,“正是这样。” “当然,我的位格肯定是不如青铜与火之王的,因此如果想要这个方法能够实行,必须先下手为强。如果让他在我发动‘归墟’之前开始释放‘烛龙’,那么我所做的最多也就是拖延一段时间,甚至因为火元素的干扰而无法完成释放就会丧命。”杨玉水又补充道。 但是即使如此,也足够令人震惊了,他面对青铜与火之王的灭世言灵,都有一战之力! 曼施坦因教授忍不住感慨一句,“老林啊,你是从哪里找到的这样一个怪物?” 林部长摆摆手,“我也不知道杨家人究竟是从哪里找来的,我甚至不确定这小子还能不能算作人类,他是行走的危险...” “他们把他当做秘密武器来培养。性格虽然有点古怪,但是他是个好孩子,他今年还要高考。说是要走艺考去中央戏曲还是戏剧学院,一个多月前刚刚考完也不知道成绩怎么样...”提到这个孩子时,他脸上露出一丝同情和惋惜。 “又是一个‘钥匙’...”曼施坦因教授嘟哝了一声什么,有些惋惜地摇摇头。 即是不用林卫华部长说,他也能猜到这个孩子最终的命运。 “可是不对,‘归墟’是一个一次性的言灵,一旦发动施法者无法终止,到最后你还是会孕育出那个威力巨大的灭世言灵!你打算怎么办?任由它释放吗?”林小红疑惑地问。 杨玉水又得意地笑了,他给人感觉像是一只狡猾的,偷吃奶油得逞的小猫咪,“我确实无法主动终止,但是可以手刹啊!” “怎么个手刹法?”路明非好奇地问。 “就是在释放进度到99%的时候,突然中断吟唱啊,这就像在你的对手大招前摇99%的时候突然踢掉他的网线一样,就这么简单。”他摊手道,好像这是一道小学数学题一样简单。 “您搁这儿卡bug呢?”路明非恍然大悟,点点头。 “可是这个,怎么个踢断网线法?言灵这东西有网线吗?”但是转念一想,路明非又挠了挠头。 路明非什么都不懂,可是恺撒却还是懂的,当场面色就变了,“你想让我们在你完成施法之前杀了你?”他忍不住站了起来,又惊又怒,“这怎么可以,你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我们从来不对盟友做这种事,绝对不行!” 杨玉水翻了一个白眼,“谁说让你杀我了,只要切断我前额叶的精神共鸣不就行了?切网线又不是让你砸人家主机,你是不是傻?” 他指了指自己的八卦阴阳鱼抹额,“我的前额叶上装有一枚微型电极,全部由再生金属制成,能够抵御元素乱流带来的信号干扰,遥控器就在林卫华先生手里,只要他按下按钮,电极就会释放3000伏特脉冲电流,将我前额叶的共鸣回路烧毁,届时‘归墟’将会被强行中断。” 所有人倒吸一口冷气,感叹这人对自己真狠! “什么前额叶,什么精神共鸣?我怎么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学过这东西?”路明非偷偷问,同时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额头。 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当然学过,《龙类生物学入门》第六章,混血种和龙类的前额叶中部分神经具有与元素共鸣的能力,在释放言灵的时候异常活跃——这是考试的第三道大题,你没答上来吗?” “答上来了,但是转头就还给丹弗斯教授了。”路明非吐了吐舌头,有点愧疚地说。 曼施坦因教授也不淡定了,“什么,你想通过损伤前额叶的方式终止灭世言灵的释放?你疯了吗?你知道前额叶白质切除之后你会变成什么样子吗?你会变成傻子!甚至有可能因为脑溢血送命!”他也站起来,高声斥责。 “拜托,我都有序列117的灭世言灵了,难道那点小伤会是不可恢复的吗?”他有些无奈地摊摊手,毫无危机感,好像自己要被损坏的是指甲盖而不是脑神经。 “算了,本来不想说的...不瞒你说,这招其实我已经使用过一次了,在贝加尔湖对抗一头火属性次代种,效果还可以,没有留下永久性损伤,我过了两个星期差不多就好了。” 他的语气过于轻松,好像他是去贝加尔湖钓鲑鱼而不是去屠龙了——这波装b至少是个满分。 在座的人再次倒吸一口冷气,这个夜晚他们已经倒吸了无数次冷气了。 “他真的是混血种,而不是纯种龙类吗?”曼施坦因教授偷偷问。 “我确信,在上次体检中,他的心脏和人类一样,有两个心房和两个心室,真正的龙类哪怕是人形,也只有两个心房和一个心室。他之所以看起来很虚弱,就是因为心脏功能不如真正的龙类。”林部长低声说。 他们完全低估了这个男孩,本来以为他只是高危混血种,可看来远远没有这么简单。毕竟,对付高危混血种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前额叶白质切除术,切断他们的精神共鸣的同时,也将他们变成了白痴。普遍认为,只要经过手术,再危险的混血种也会变得无害。 从来没有人能够在手术过后,完全恢复大脑的机能! 这样可怕的恢复能力,已经接近三代种乃至次代种的古龙了!要知道,龙类即使是在大脑这种高度分化的器官中,也存在神经干细胞,随时能够分裂并替换损伤的神经。 他们即是被炼金子弹爆头,也有活下来的可能性,甚至在修养一段时间后,就能恢复如初。 但是这种神经干细胞,从来没有在混血种中被发现,哪怕死侍的脑子里也没有,至今科学家都没有理解为什么,难道只有完全是龙族基因,才能在大脑和脊柱中保留神经干细胞吗? 这个男孩,与其说是高危混血种,不如说是血统不太纯的巨龙!他完全是弱化版的海洋与水之王,单论实力恐怕至少是次代种的水平! “兄弟,你真是卡bug之王啊!”路明非感叹一声。 对方只是笑了笑,好像之前讨论的不是自己的生死,而是晚餐的辣度够不够,“没办法,我这人也怕死啊。如果不必完全释放这个灭世言灵,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活着难道不好吗?我的目标可是要成为赵文卓、甄子丹和成龙那样的武打演员!” 虽然说在路明非看来,他当武打演员,应该去对标林青霞的东方不败而不是赵文卓的黄飞鸿。出于某种奇怪的原因,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多少有些女性化,缺少武打硬汉应该有的英武。但是没有人笑话他,因为以他的实力,确实可以在这个世界上横着走。 “就是,活着多好啊...”路明非也嘟哝道。其实这顿饭他吃得胆战心惊,搞得好像这时一顿断头饭一样,想到死了都应该做个饱死鬼,他吃饭可谓是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一盆肘子都快被他造光了。 “别吃那么多,待会儿要是真打起来,别吃的太撑跑不动。”诺诺悄悄对路明非说。 “嗝~”诺诺话音刚落,路明非就打了一个惊天大嗝。 “你知道我那次是怎么对付洞庭湖的那头三代种的吗?”另一边,杨玉水已经开始吹牛,“那时候我才14岁,第一次屠龙,超级好玩儿!” 14岁,对付三代种,这也太可怕了吧?这还是人吗?恺撒自诩天生按照战士的标准训练,可是一辈子也就在卡塞尔学院里见过一条非成体的龙类,还是和所有人一起集火击毙的。 “他们把我打扮成新娘子,让我说话和动作像女生一点。红衣服特别好看,还有金手镯金戒指金耳环,感觉加起来得有几公斤重!你听说过河伯娶新娘吗?我们的做法差不多,那头龙也要新娘子,所以他们就把我打扮好送过去!” 少年笑嘻嘻地说,好像这对他而言就是日常游戏,毫无危险可言。 “然后在喝交杯酒的时候,我把嘴里含着的毒药咬破,吐进了杯子里,求他为我喝完这杯残酒——然后那家伙被我迷惑得五迷三道,当场就一口闷了,刚刚爬上床毒发全身抽搐!” “然后我把他按在床上,用被子盖住头,然后骑在他身上压住他试图挣扎的身体。他嚎得那叫一个惨,过一会儿就不动了。” “卧槽,您是潘金莲吗?这谋害亲夫啊!”路明非吐槽道。 “但是真的蛮有趣的...” 第三十一章 青铜计划 “现在是公元2010年02月13日夜,中国农历新年,摩尼亚赫号在三峡水库下锚,江面安静,设备正常。今夜我们将执行‘青铜计划’,我是船长曼施坦因,这是我此次出航的第十三次船长日记。”曼施坦因教授看了一眼腕表,拨通越洋电话,打开免提,把手机放在桌子上,“准备完毕,校董会请给我最后的命令。” “开始行动,并祝你们好运。”昂热校长挂断了电话。 曼施坦因环顾所有人,“你们都已经听见了,校长确认了。” “虽然已经预演了很多遍,但只有今夜,你们才会知道全部的细节。注意听,并且记住,各组配合才能确保成功。”曼施坦因环视舱内穿着黑色作战服的学生,与身边的林部长点头致意,所有人都神色肃穆。 “恭喜大家,这是一场真正的屠龙行动,在这里,大家不被看做学生了。你们之所以被选拔到这艘船上来,只因为你们是最精英的。” 路明非再次吐槽自己只不过是被顶上来凑数的炮灰,被林小红掐了一把大腿,疼得龇牙咧嘴。 “不要再说这种话好不好,这么紧要的关头一定要相信自己啊!犹豫和恐惧都会让你完蛋的!”林小红不知第几次这样对他说,可是路明非显然从来没有听进去过。 “和上次不同,这次摩尼亚赫号全副武装,在中国分部的允许下,装备部把最新的东西都塞进了底舱里。这条船上集中了人类迄今为止最进步的技术,火力可以抗衡一艘巡洋舰,对付任何生物都不是问题,前提是操作不犯错误。”在提到中国分部的时候,他再次与林部长对视,交换了一个眼神。 “这次的目标,比你们在校园中遭遇的更加强大,金属和爆炸都不足以伤害他,所以一般武器对他无效。请允许我介绍,”曼施坦因教授打开大屏幕,屏幕上展开一张电子图纸,“‘风暴’!世界上最快的鱼雷,俄罗斯生产,在水下的速度高达200节,近乎小型飞机的速度。据资料,龙类的潜游速度可以达到50节,所以目标无法拜托风暴鱼雷...路明非,你有问题?” 路明非举手,“我看军事杂志上说风暴鱼雷可以搭载核弹头,这就是之前你们聊的核武器吗?” “不,核武器是最坏的打算,而且也不在我们这里。我们为它搭载的是炼金弹头。”屏幕上,弹头部分被放大。 “弹头部分以螺旋状内嵌8000枚炼金弹片,它们的边缘异常锋利,足以切开龙类的鳞片!”曼施坦因教授开启动画演示,“看,弹头爆炸的时候,8000枚弹片会像金属花绽开,弹片散布在一个直径30的平面上旋转,就像是电动圆锯。但是它的速度远超任何圆锯,百分之几秒钟之内旋转一周,完成切割...把龙王切成两半!” 此时一直安静的杨玉水发话了,他柳眉微蹙,“你们为什么要用金属,而不是陶瓷或者金刚石?或者说你们的弹片完全是由不受金属系言灵影响的再生金属打造的吗?我们对付的可是青铜与火之王啊,就算我能隔绝他对火元素的控制,他还至少是个万磁王呢——你们欧洲人把二者合二为一,实则忽略了其实青铜与火的王座是能控制两个元素的。” 可是要知道,世界上能冶炼再生金属的炼金术师只手可数,而且其中个别还不见得是人类,装备部再大神通,怎么可能弄来8000片再生金属弹片?氮化硅功能陶瓷倒是有可能符合要求,可是要想给陶瓷附加炼金属性,几乎难于登天,金刚石弹片就更是想都别想了,一克拉多少钱啊! 对杨玉水的疑问,曼施坦因教授点点头,解释道,“你的担心有合理之处,但是我说过,弹片在百分之几秒内就能完成切割,任何言灵的释放都是来不及的。这是科学的威力,龙类还来不及这么快适应它,几百年来人类以科学的力量武装自己,终于可以和炼金术以及言灵术平衡了。” “风暴鱼雷只有一发,只有一次成功机会,水下组把龙王从青铜城里引出来,等他出现在声呐范围内,我们就发射鱼雷。”曼施坦因说,“现在重复作业名单,船长曼施坦因,大副格雷森,扶着掌舵;二副古纳亚尔,负责声呐和鱼雷;三副帕西诺,负责底舱;轮机长熊谷木直,负责引擎和燃料供应;水下作业,a组,恺撒和零;b组,陈墨瞳和路明非...各自的位置都明白吗?” “明白!”所有人同声说。 “我暂时不用释放‘归墟’,因为预热时间只有37分钟,然后这个灭世言灵就能完全发动。等到水下作业组布置好炸弹,按照计划爆炸,龙王被逼出青铜城后,我才会启动——林部长会看情况行事,在龙王被杀死后及时打断言灵释放。”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沉默的零突然举手,“但是我有问题,今天我不能下水。” “不方便?”听到零说自己不能下水,曼施坦因教授不禁皱眉,“病了吗?你看起来状态不错。” 这让林小红忍不住皱眉,之前路明非就反复说过,他真的不希望自己下水,他只训练了两三个月,怎么能做这么危险的任务,万一搞砸了呢?那岂不是大家都要因为他的菜鸟而没命?万万没想到啊,路明非这个家伙竟然如此倒霉,说啥啥就发生了。 “对啊!”路明非立刻附和,“你看起来状态相当不错。” “我大姨妈来了,所以不能下水。”零以零下两百度的平静说出这句话。 这纯粹是找借口,三个月的训练,零可从来没有因为例假而翘掉任何一次训练,以至于让林小红认为,外国女孩是不是都用卫生棉条吃布洛芬,所以不怕大姨妈,或者她和自己一样,月经初潮来得比较晚,三个月不来例假也是正常现象。 林小红皱紧眉头,难不成这个冰山女王临阵害怕了? “你是说...‘大姨妈’?”路明非显然也愣住了,当真万万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整个人本来就不太聪明的脑子当场宕机,“你懂中文里‘大姨妈’的意思吗?” “就是女性生理期。”零回答。 然后路明非就开始稀里糊涂说着令人尴尬到抠脚的烂话,每次他紧张的时候都管不住口条,让人恨不得把他的嘴缝上:“我没听错吧?你看起来才14岁你会有生理期吗?你还不如说你要休产假...” 说真的,林小红觉得,这种情况下路明非还没有被零打死,真的是真爱确信无疑。 “是事实,生理期这件事,我是有的。此外,我已经十八岁了。”零的语气一如既往如西伯利亚的冻土层一样冰冷坚硬,眼中闪烁着凶光,恨不得一拳打死路明非。 “女性的基本权益还是要保障的,那么由b组替补。”曼施坦因说。 “没问题。”一旁的诺诺点头。 “哎?”路明非稀里糊涂又问了一个能够把诺诺也给得罪的问题,“你会不会也正好生理期?” 诺诺一巴掌拍在路明非脑门上,“要你管!我不在这个时间段!” “如果你害怕,就我和恺撒一组下潜咯。”诺诺收回手,淡淡地说。 在路明非兴高采烈的同意之前,曼施坦因教授先发话了,“不行,诺诺不能和恺撒一起下潜。首先,执行部的规则是,下潜的拍档中不能有私人感情,其次,你已经和路明非做了几百次配合训练,临时换成恺撒,配合度上有问题。” 此时一直在旁边看热闹的杨玉水举手,“我不明白,难道不是情侣下去才是最可靠的吗?你不能指望在你遇险的时候,一个没有感情的陌生人能够拼死救你吧?人家早跑了,只有你的爱人才会救你!这就像南海采珠的采珠人,必须是夫妻搭档,而且夫妻感情还得和睦,免得丈夫丢下妻子就跑了,然后倒霉的女人游不回来。” “你说得并非全然没有道理,但是在危急时刻,有时拼命救自己的队友,反而可能导致两个人都无法逃生。这是我们执行部多年的硬性规定,每一条规定后面都是斑斑血泪,你应该学会理解和遵守。”曼施坦因教授说。 没想到杨玉水不嫌事大,凑过去用手肘捅了捅恺撒的肾,“我说s级,你这么优秀,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你的女朋友和别的男人下潜吧?要知道水下绿幽幽的,安静得一点声音也没有,又是执行那么危险刺激的任务...你听说过吊桥效应吧?这种情况下,男女之间可是很容易产生情愫的哦!等到出水的时候,你的女朋友还是不是你的就说不准咯!”他凑在恺撒耳朵边,说是悄悄话,其实所有人都听见了。 路明非的脸“唰”地变得通红,一直红到脖子根。 诺诺则一记栗爆敲打在他的头顶,声音响亮让人怀疑他的脑壳是合金的,红发女郎气鼓鼓地说,“你这臭小子,人小鬼大的,胡说八道什么呢!” “人家在说实话啊!恺撒giegie你的女朋友好凶!”他直接躲到了恺撒身后,捂着脑袋小心翼翼地探头。 恺撒摸了摸杨玉水的脑袋,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个男孩是一只猫变的,又坏又狡猾,你还拿他没办法,反而觉得他特别可爱。 “我相信诺诺,也相信自己的魅力。如果诺诺真的因此喜欢上了别人,我有信心把她从别人手里夺回来,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恺撒才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他冰蓝色的眼睛里燃烧着熊熊中二之火,自信满满地说。 路明非则快要吓尿了,面色发白。 “别担心,恺撒不会真杀了你的。”林小红感到一阵头疼,拍打路明非的肩膀。 这段时间她算是明白恺撒是什么人了。正如校长所言,恺撒并不坏,并不是什么荣誉猎犬——他只是得了一种名为“中二”的病,觉得自己自带主角光环,是拯救世界的英雄,是所有少女的春梦对象,是这个宇宙的天命之子能够扫平一切困难。 “反正随便你跟不跟我下水,我没问题的咯。”诺诺也拍拍路明非的肩膀,“我自己一个人下也行,让恺撒跟我一起下也行,只是安装炸弹引龙王出来而已。” 路明非呆滞了一阵子,然后不知是那根弦接错了,一向怂了吧唧的他用无所谓的态度说,“下就下咯?” “嗯,换潜水服咯。” 一行人将两位壮士送行到船舷,林小红将双手放在诺诺的肩膀上,“诺诺学姐,你是明非他二妈,你一定要照顾好孩子啊!”她郑重其事地说。 路明非露出“wtf”的表情,难以置信地问:“为什么她是我二妈?” “因为我们两个背地里说好了,在大学期间要罩着你。我们公认你缺少自信是缺少母爱造成的,所以妈妈不管你我们管你,我们姐妹轮流当你干妈——一个月单数天我是,双数天她是,你就是我们的好大儿!”诺诺笑嘻嘻地说。 毕竟,在学校里,不论男女,都喜欢当别人的儿子、爸爸或爷爷。 恺撒露出迷茫的、喜当爹的表情,他没有读过中国平民的中学,无法理解为什么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多了一个十八九岁的好大儿。 “这是什么啊,我叫你大姐,你却想当我妈?”路明非欲哭无泪。 “没关系,你管我叫姐,我管你叫儿,咱俩各论各的。”诺诺大大咧咧地说。 此时曼施坦因教授咳嗽了两声,打破了这尴尬的家庭伦理剧名场面,叮嘱道,“注意你们各自的氧气表,大约能够支撑3个小时,足够你们使用。” “数据线,同时也是救生索,纳米材料的外层,一般是不会断的,如果你们意外失去了知觉,我们会用这根索子把你拉回来。”曼施坦因教授拉了拉连在路明非潜水服上的黑索。 “潜水服是特制的,全封闭,能承受20个大气压,表面是纳米材料,但是注意不要刮破了。一旦漏气,不但氧气泄漏,气压差也很可怕。”曼施坦因拍了拍两个人的肩膀。 在跳入水中之前,路明非仍然犹犹豫豫战战兢兢,“我们潜到龙王家里去放炸弹...如果被发现了...想必很不高兴...怎么办?” “这一点可以放心,‘青铜计划’的制定人是校长和全体教授。我们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推测龙王不会苏醒,因为他还需要一段时间再生身体。” “再生身体?变成龙形吗?我以为他们会变形,就像七十二变一样...唰地就变了?” “是的,从某种意义上是七十二变,龙类的骨骼具有很大的可塑性,所以他们可以模仿人类,即使龙形也有不同的变种。但是这和孙悟空的七十二变可不一样,他们不可能直接从人形变成龙形——你想想人类的躯体多大,完整的龙躯又有多大?就算是龙类,也不能违背质量守恒原理。”曼施坦因教授解释道。 “而如果要使用最终的言灵,就必须有巨大化的身体才行,以人类的躯体无法承受那种力量。” 杨玉水再次吐槽上线,毕竟他的言灵是“归墟”,和“烛龙”并列的灭世级言灵,他是最有发言权的。“我对此持保留意见。如果真的以人类躯体释放‘烛龙’的话,还是可以完成的,只不过威力可能从100枚大伊万变成3~5枚大伊万...考虑到结茧重生需要的时间,似乎确实不太经济。” 在灭世言灵之前,人类最可怕的武器“沙皇核弹”都成了计量单位。 “是的,你说得没错。所以如果青铜与火之王要掌握火系言灵的终极形态,势必会重新结卵,孕育出巨大化的身体。他不会轻易醒来,所以我们才要使用炸弹迫使他提前孵化。” “他可能使用‘烛龙’?”路明非胆战心惊。 “这交给我,如果你们真的在下面遇到了龙王,当惨叫声从数据线传过来的一瞬间,我就会释放‘归墟’以阻止火元素的积累。”杨玉水的安慰完全称不上安慰。 “可是那时候我们就完蛋了啊!”路明非一到这种关头就忍不住说烂话,“我们可能已经被拿去当甜点了啊!鸡肉味嘎嘣脆,可能骨头还有点塞牙!” “但是我们会为你报仇的!”杨玉水说,表情恬淡依旧,好像这对他而言只是什么有趣的游戏,而不是生死之局。 “想想,有一头龙王给你们陪葬,身边还有这么个大美人,到了阴曹地府有你可吹的!而且别担心,我有道士证,到时候亲自做法事超度你,烧纸钱不会少了你的,电脑游戏光碟漫画书手办同人本什么的都给你烧过去!” “哎哎哎——你这说得就让人心慌啊!”路明非惊呼道,却被诺诺强行拉下水,扑通一声。 杨玉水则趴在船舷上,提高了音量,将双手拢在嘴边,“而且你往好的方向想,如果龙王炸烂了我们的弹药库或者油箱,导致船体殉爆,我们都得完蛋,只有你们两个在水下的家伙能够幸存,这是不是个好消息?” “好消息个鬼啊!”路明非带着头盔的圆滚滚脑袋露出水面一下,然后紧接着就被诺诺拽了下去,两个人消失在深青色的江水中。 第三十二章 青铜之城(上) 在两个人都消失不见后,曼施坦因教授才转向杨玉水,皱紧眉头质问道:“孩子,你为什么会认为我们的弹药库或者油箱会遭到攻击?根据目前的研究,公认龙类还没有那么聪明,不太可能这么容易找到人类科技的弱点。” 杨玉水撇撇嘴,“那是普通的蠢货龙类,你觉得青铜与火之王蠢吗?看看他制造的青铜城,你造得出来吗?他可是货真价实的高级土木工程师啊...连我一个艺术生都想到攻击弹药库或者油箱,你觉得诺顿想不出来?别那么低估龙类的智商!”他摊手说。 这句话足以让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冷气,在他们的眼中,龙类确实都是并不那么聪明的,可怕的怪物。他们不认为龙类能够使用现代科技,他们沉睡太久,还没有跟上时代的脚步。 “你想说这些老古董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那你们是怎么把他跟丢的?我听说你们追杀他从芝加哥到纽约,又从纽约到德克萨斯的美墨边境。这家伙是怎么过去的?飞过去?跑过去?还是搭便车?然后他是怎么消失在墨西哥的?是坐船还是游泳?”杨玉水柳眉微蹙,质问道。 这让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很难看。因为答案是,他是一路乘坐便车,偷了两辆小货车,还扒了一趟火车才到达的美墨边境。而从墨西哥离开的时候,也是乘坐蛇头的走私船离开的。 为了在海上就截住他,秘党的人调遣一艘美国海军核潜艇和巡洋舰,结果半路上在日本海附近这家伙竟然跳船逃跑了。虽说一度被秘党“征用”的澳大利亚的潜艇发现踪迹,但在追赶的过程中潜艇不小心进入黄海,被黄海境内农民养殖的海带缠住了! 现在两国政府仍然在扯皮,这个“小麻烦”可能会影响澳大利亚的龙虾和葡萄酒生意。当时情况很严峻,螺旋桨被尼龙绳绞住,以至于需要附近的海警船救援!可是他们根本没法解释,为什么澳大利亚的潜艇会不远万里跑到黄海来! 由此可见,这位龙王兴许在人间隐藏了很久,深谙人类社会的运行法则和一手极限骚操作,决不可能对人类科技一无所知! “这么重要的事我们怎么没想起来?”恺撒面色极为难看,双拳攥紧。 杨玉水只是耸耸肩,“我只是单纯站在对手的角度,以他的心态揣测一番而已。说真的,攻击我们的弹药库和油箱真的是消灭我们最简单省事的方法,大可不必孕育一个如此危险的言灵——前提是这家伙真的有我的脑子...” 然后他语气一转,“不过我想可能真的有。” 曼施坦因教授面色变得极为难看,他通过耳机警告二副古纳亚尔,“随时注意声呐信号,不要给龙王靠近我们的机会!” “是!”耳机中传来一个坚定的声音。 所有人,除了必须待在自己岗位上的,都已经进入中央控制室,紧张地盯着从路明非和诺诺的数据线传过来的画面。射灯的光在江水中仅能穿透不到5米,摄像头拍摄到的只要褊浓郁的墨绿色,水体浑浊,浮游物到处都是。 林小红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好像潜入水中的是自己一样。 还好路明非和诺诺一直说个不停,再加上路明非这人天生嘴贱,听着让人觉得有点破坏任务肃穆的气氛。但是至少,他们在不停地说话,说明都还活着,沉默在这个时候才是最可怕的。 “达到预定位置,我们要进入下面的裂缝。”诺诺的声音从公共频道中传来,林小红不由得再次呼吸,心脏疯狂地跳动。 她知道这项任务对路明非来说可能非常危险——甚至是致命的,她希望自己能够陪着这个害怕的孩子,就像曾经陪着他通过好几门考试一样。 可是这不是考试,这是屠龙,从古至今都是非常危险的,谁也不能保证一定能成功,哪怕昂热校长亲自来也不一定能保护所有人,指不定谁就会丧命。 她很像帮忙,可是她也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把握,她在无论什么方面都太青涩太脆弱了。从小到大的艰难生活,让她痛恨这种极为缺乏把握的事,这让她感到失控,感到极大的恐慌,好像一切都向未知和不可控滑落...该死的! 镜头晃动,他们脚下就是一条水底裂缝,两个人并肩下沉,被凹凸不平的石壁紧紧夹在一起,根据压力计的显示,这条裂缝大约有20深。路明非头顶的射灯晃动,照亮了那堵石壁。 那是一堵向左向右向上向下无限延伸的巨墙,在射灯的光照下泛着古老的青绿色,斑驳的铜锈如一层棉絮覆盖在上面,生长着叫不出名字的植物,细长的丝条随着水流轻轻摆动。看见这场面,所有人再次不由得屏气,过了很久才想起应该呼吸——毫无疑问,他们到青铜城了。 “它埋在这里上千年了吧?要不是地震谁能找到?”路明非忍不住惊叹。 “正是因为岩层里有这么个东西,所以地震是这里产生了一个应力面,裂缝恰好沿着这一线。”诺诺解释道。 在说话的的时候,路明非在好奇地东张西望,所以他自带摄像头传来的画面也在不断地摇晃,不习惯的人看了之后略微有点眩晕。“这里有张人脸!”摄像头的画面稳定下来,路明非的手已经打在青铜壁上微微浮凸出的人面,那是一张痛苦的面孔,五官扭曲面目狰狞,口中衔着燃烧的木柴。 “是守门人。”杨玉水喃喃自语。 “那是个活灵,上炼金学入门的课你就会懂,”曼施坦因教授按住自己的耳麦,“口中叼着燃烧的木柴,意味着他被火焰之力紧固,痛苦却不能解脱。龙王诺顿时四大君主中炼金术最强的一位,因为他操纵火元素,可以用最纯净的火焰灼烧金属,使之‘死亡’,去除杂质,然后令它‘复活’,这种金属就被称为‘再生金属’,有极强的属性,还能禁锢灵魂,会按照龙王的旨意,守卫青铜城的大门。” 林小红至今没有搞明白,这个过程到底是什么,一开始她简单地理解为化学键的断裂,但是后来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毕竟炼金术中可是有‘点石成金’这样的经典操作...难不成这是一个核聚变的过程?龙王能够利用自己的意志改变原子本身? 他继续说下去,“诺诺,你携带的真空管内有‘钥匙’的一毫升鲜血,把血涂抹在‘活灵’唇上,高纯度的龙族血统会为你们打开入口。” 摄像头又是一阵晃动,“这大叔是活的吗?”路明非问。 “死的,‘活灵’只是个炼金学上的定义,他的意识已经死亡。”诺诺替他回答。 然后镜头又是一阵疯狂的乱晃,伴随着路明非惨绝人寰的尖叫,刺耳的电流杂音让所有人都皱紧了眉头。杨玉水连忙从背后拔出青铜剑...然后被林部长从背后按住手腕,并且捂住嘴,示意他不要着急释放言灵。 “还不是时候,看情况。”林部长低声说。 所幸杨玉水没有急着释放“归墟”,因为很快路明非的惨叫就得到了解释,他瑟瑟发抖地尖叫了一声,“救命,他咬我!” 诺诺去拉他的手腕,然后屏幕上又是一阵混乱,只听诺诺在那里咒骂,“别乱动!只是卡住了,活灵不会轻易动的,它只是个门锁而已,锁孔会咬人吗!” “它真的在咬我!”镜头仍然在失控地晃动,没人说得清楚路明非的手到底怎么了,但是他在惊恐地尖叫,本来就有点杂音的麦克风里充斥着令人耳膜阵痛的尖锐惨叫声。 曼施坦因教授刚想安抚情绪失控的路明非,突然屏幕上亮起红色警告,当场面色大变,因为路明非潜水服中的压力在迅速下降!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他的潜水服竟然在近百米深的水下漏气了,这对于他这样的新手而言,简直是致命的! 然后又是一阵混乱和大呼小叫,林小红的心脏简直都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不会吧,路明非不会因为这种小事而送命吧?意外来得实在是太突然,以至于所有人都傻眼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把手抽出来!别怕!”诺诺在呼喊什么。 “哎呀,我的血样...” “快点路明非,手腕断了也要把手抽出来!” 还有路明非撕心裂肺地惨叫声,镜头疯狂地晃动,看得人头晕目眩。 很快,一切安静下来,路明非似乎好了,应该是诺诺用事先准备好的防水胶带修好了防水服的破洞,压力恢复后两个人都冷静了下来,摄像头也恢复了稳定。 林小红也松了一口气,看来路明非没有事,一切安好——这家伙,迟早要把所有人都吓出心脏病来。 面前是一条青铜甬道,甬道两侧站立着数不清的青铜雕塑,都是些身着古代衣冠的蛇头怪——这让林小红想到自己在灵视中在穆斯贝尔海姆中见过的那些风格诡异的雕塑,不过不同在于,穆斯贝尔海姆的蛇头怪穿的是欧洲的风格,这些都是中国古装,官员或者武将打扮,手捧牙芴,带着礼官的高帽子。 路明非又开始说废话,而诺诺也和他一起说烂话。 曼施坦因教授被刚才那么一吓,此时才缓过神来,通过麦克风呼唤两个人额名字,“陈墨瞳,路明非!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陈墨瞳报告,”诺诺冷静的声音从麦克风中传来,“出了点意外,但我们已经进入青铜城内部,两人都没有受伤,路明非的潜水服破了,不过氧气还有余量。唯一的问题是,通讯线卡在墙壁里了。” 她的报告让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林小红手扶着心脏,觉得这样一惊一乍下去,她迟早要被路明非吓死。不过好在,这一次又是有惊无险,没有发生什么特别危险的坏事,就是一个小插曲。 “这次我们有经验了,你们都携带有转接延长线,在口袋里能够找到。”曼施坦因擦了一把光头上的汗珠,算是松了一口气,“活灵辨认血样之后,会打开青铜城的入口,进入后门会消失。那堵墙是再生金属铸造的,具有非常好的延展性,像橡皮泥一样可塑。你们的通讯线会卡在里面,直到门再度开启。” 镜头晃动,然后短暂黑屏,很快充满雪花的屏幕上再次显现出图像,此时诺诺已经为自己和路明非连接转接线,而不得不暂时。 虽然说只是转接线轴导致的短暂黑屏,还是让人有点紧张的,毕竟这是龙王家里了,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比如成群结队的死侍或者尸守大军? 林小红知道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哪怕是三代种的古龙,墓穴中也会有大量的死侍或者尸守,青铜与火之王这样高贵的存在,有也是正常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学院坚定地认为不会有。 对了,听说之前龙德施泰特教授的团队来过,他们遇到了龙侍,但是没有死侍或者尸守,所以大概率是安全的——仅限于这方面。 “呼叫摩尼亚赫号,能听见吗?”诺诺问。 “信号很清晰,没有问题。”曼施坦因教授立刻回复,看见重新恢复的信号,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有两件事和预估不符,第一,前一次叶胜和亚纪进入的时候这里的空气因为常年氧化金属,氧气耗尽,已经不能供给呼吸,现在空气质量已经可以正常呼吸了;其次,我还没有来得及使用‘钥匙’的血,门就开了。”麦克风里传来诺诺的声音。 “我大概能回答第一个疑问,”曼施坦因教授说,“空气现在可以呼吸了,是因为龙王已经返回了他的宫殿。他是爬行类,也是呼吸氧气的,他的家里必然有氧气。换言之,他现在就在你们附近。” “教授,您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他不会醒来吗?我们进去的时候他一定是‘茧化’的状态吗?万一他现在...”路明非怂了吧唧地说。 “放心,不会,完成茧化并到达巅峰,对于初代种来说理论上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现在满打满算才两个月。” “我倒是知道为什么活灵能开门,因为它吸了我的血,它把我的潜水服咬破了。”路明非又说。 这让曼施坦因教授沉默了,杨玉水首先惊呼一声:“不可能,连s级的血都不一定够,他怎么可能?” “说到这里,其实路明非才是s级,只是缺乏经验而已,你们一直都搞错了。”恺撒说。 杨玉水瞪大水灵灵的眸子,“怎么可能?如果你不是s级,还有人能配得上这个s级的称号吗?你绝对是这里血统最强的啊!”他惊呼道。 对此,所有人都翻了一个白眼,拜托,这里血统最强的就是你了好不好,你这样说话让人感觉非常不适应的,谦逊地炫耀和低调的装b也得有个极限吧? “只能解释为你的龙族血统,可能和纯度有关,高纯度的龙血。‘钥匙’的言灵能够打开世界上所有的门,但是打开青铜古城,他是用了自己的血。不是以言灵之力,而是以血统优势。”曼施坦因教授如此解释道。 没人注意到杨玉水充满怀疑,以及带着一丝恐惧的眼神。 曼施坦因教授继续发号施令:“尽可能把盏安置得靠近龙王寝宫,这颗炸弹的爆炸力一般,但是里面的炼金药剂会和水以及金属发生强烈的连锁反应,迅速耗尽青铜城内的空气。孵化中的龙王感觉到窒息,将会不得不提前破卵而出,这时候他非常虚弱,风暴鱼雷可以轻易地解决他。” 第三十三章 青铜之城(下) “这就是圣堂之路,《冰海残卷》中有这条路的记载。在龙族兴盛的年代,古人以臣民的身份去朝见龙王,必须经过这条圣堂之路,北欧的青铜宫殿里有条一模一样的路。两侧的蛇脸人雕塑代表被龙王掌管的金属元素,按照炼金元素表,一共88种。” “炼金术中,五芒星代表五种元素,右下角是火元素。这座青铜城也是以炼金术为基础修建的,类似中国古代的风水学说,龙王寝宫会在青铜城偏下的位置。路明非,把你的染料倒在水里,顺着水流应该就能到达龙王寝宫了。” 林小红以为自己记错了,在她的印象里,正位的五角星中,火元素是位于左上角的,也不知道曼施坦因教授所说的五芒星到底是正位还是逆位...在她博览的dc漫画中,倒置的五芒星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啊,通常与恶魔相伴。 现在他们要面对的怪物,倒是也和恶魔没什么区别。 所有人都紧张地看着两个人顺着黄绿色的染料走去,行走的过程中摄像头晃动,而诺诺则负责用高清摄像机对着周围拍照——现在不着急,但是这些不起眼的花纹中可能存在龙文,具有重大价值,这也是校董会的人希望得到的。 路明非头顶的射灯移动,上面是天穹一般的青铜顶,那是一株巨树,从青铜顶的中央开始生发,变化处无数种枝叶无数种花瓣,仿佛一张巨大的分形图。林小红认得其中一部分,那就是她花费了数个月时间试图破译的铭文,但是就路明非的视角而言,交给她的那部分甚至不是完整的1\/3! 如果他们都活着回去,这些恐怕都是她一年,两年乃至整个大学期间的工作量! 路明非开始拍照,曼是坦因教授警告道:“这里就是上次叶胜和亚纪来过的地方,只拍照,不要凝视那些纹路,会产生灵视!” 诺诺的射灯打在青铜墙壁上,展现给众人一个足有20米高的青铜巨相,射灯的光斑移动,能够看清是一个巨大的蛇脸人,周身绘制着诡异的花纹,诺诺又在咔咔地拍照,照片上传给诺玛。 “如果刚才那些蛇脸人代表的是不同的金属元素,这个应该是元素的掌控者,龙王诺顿自己。你仔细看,他的造型和那些蛇脸人不同,主意手臂上的花纹...”她又咔咔拍了两张,“这些都是龙文,和言灵一样可以召唤神秘力量的符号,中世纪说女巫身上都有秘藏的花纹,就是指这种东西。” 他们很快走到了染料停止的地方,根据诺诺的报道,染料并不是在这里就终止了,而是继续往下流,所以想要到达真正的寝宫,他们必须继续往下走。 “为什么这里不是寝宫,我觉得这里就是寝宫,你看主人的雕像就在这里,好比挂结婚照的地方就是卧室...”路明非再次开始说烂话,他说什么都不愿意继续走下去了——毕竟,如果诺诺说得没错,下面应该是真正的龙王寝宫。 诺诺轻微责备的声音从麦克风中传来,“这是古代人朝觐龙王的地方,在《冰海残卷》里有记载,他们乘着木筏进入,看见巨大的青铜帝王坐在天穹下,应该就是指这个。但这不是真正的寝宫,而是神殿,这是用来铸造被崇拜的偶像。没有记载说明有人见过龙王本人。” 大家选择性无视路明非的烂话,“寝宫里有什么?他和他亲爱的小母龙?” “寝宫里你们应该回找到他的‘卵’。”曼施坦因教授为路明非的烂话捂脸。 但是也许所有人都需要他的搞笑天赋,毕竟所有人压力非常大,谁都不知道下一秒大家生死如何,一点笑话和放松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龙蛋,会不会很大只?”路明非问。 “大只?”曼施坦因教授说,“你是说会不会很安静?会的,非常安静,因为还没到孵化的时候。” 等等,为什么“大只”=“安静”?林小红茫然四顾,和零对视了一眼,后者只是耸耸肩,似乎意识到这是一个什么梗,但是拒绝解释。 然后,紧接着又是一声路明非的惨叫,声音极其凄厉,电流杂音刺痛所有人的耳膜,也让所有人心脏骤然加速,巨大的恐惧情绪蔓延,而一旁的杨玉水再次将手放在背后的青铜剑上。 “怎么了?回答!路明非回答!”曼施坦因教授也慌了。 在杨玉水开始释放言灵之前,诺诺愤怒的声音从麦克风里穿传回来,“瞎叫唤什么?别抱着我的腿!拿出你的兔子胆来!” 所有人松了一口气,林小红看向旁边的零,零看了一眼恺撒,恺撒面无表情,而杨玉水露出同情智障的表情。 诺诺扭转摄像头,现在大家知道为什么路明非惨叫了。 图像显示在屏幕上时,所有人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水底满是森然的白骨,密集得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特征明显的颅骨和胸骨说明这里的骨头属于人类,成千上万人死在这里,尸骨在这里沉淀了上千年。 在经过一番废话之后,通过晃动的摄像头,可以看见诺诺在白骨中扒拉着,毫无恐惧的情绪。 “看起来龙王是吃人的,来一个朝觐的就吃一个?这样得吃多少年才能吃出这么多骨头?难得他还吃地那么干净。” “这是甲片,汉朝制式的铠甲,这东西也叫做‘甲札’,用麻绳拴起来就是甲胄。”诺诺开始给路明非科普,林小红在上面也认真听着,这些东西她只在书上读过,却从未真正见过,通过摄像头看见诺诺手里零散的,生锈的金属片。 “想都不用想,就知道他们是来屠龙的,但是被龙王一开门活生生吓死了。”杨玉水淡淡地说,好像见怪不怪,这个少年总是在奇怪的时候变得非常冷静,几乎令人费解。 “又不是所有人都是a级和s级,水平差的真的会送命的——到时候验尸肯定能看出来,骨头上不会有一点伤痕。所以说屠龙这种事,人贵精不贵多,多了就是累赘。” 这声音从曼施坦因教授的麦克风里传过去,果然诺诺在骨头之间翻找,“他说对了,没有一具骨头上有伤痕...”她嘟哝道。 “暂时放弃考古吧,找到下方入口了吗?”曼施坦因教授催促道。 “我就站在它上面。” 随着镜头的晃动,可以看出路明非正在用自己的血打开由活灵守护的大门,然后镜头又是一阵混乱...一阵雪花闪过,画面戛然而止。 “路明非?陈墨瞳?”曼施坦因教授骤然一惊,对着麦克风大声呼喊两个人的名字,“你们听得见吗?听见请回复!收到请回复!” 在呼喊了好几声之后,在所有人忐忑不安的目光中,曼施坦因教授摘下了耳机,“数据线断了,一定是在经过那道门的时候弄断了,我们现在联系不上他们。”他的光头反映着屏幕幽蓝的光芒,可以看见上面细密的汗珠。 “那怎么办?”林小红也咯噔一下。 之前那道再生金属的大门卡住了数据线,这又是一道门,也许数据线再次被卡住了,而他们的转接线轴大概也已经到头了,不可能再转接。 现在不知道对面的情况,龙王到底还在茧化中还是怎样,他们的行动顺利还是已经命丧黄泉,谁也说不准。 “需要我...”杨玉说着,手再次放在背后长剑的剑柄上。 “再等等,十分钟后没反应,直接准备战斗吧。”林部长皱紧眉头,冷声说。 十分钟,足够他们放好炸弹跑出来了,如果十分钟还没出来,那么大概率是没命了,要么遇到了龙王,要么遇到了死侍或者别的怪物,也有可能被隐藏的机关干掉了。 林小红安静地等待,看着屏幕上的雪花,听着周围人(还是自己)的呼吸声,感受自己跳动的心脏,随着心脏搏动传来阵阵震感的血管...时间从来没有如此漫长过。如果你看一本有趣的书,十分钟大概很快就过去了,可是现在漫长的等待,每一分钟都像是一个世纪。 “老天保佑,路明非和诺诺学姐可别出事啊...”她紧张地自言自语。 “不是我说什么,我有种不祥的预感...”杨玉水也说,他听起来有些焦急,“释放‘归墟’一定要抢先手,否则我也不保证成功率,我这条命就要白白丢掉了。” 他说着自己害怕丧命,可是语气却依旧淡漠,一副不染俗尘的架势。 “没关系,我们还有风暴鱼雷。”恺撒安慰道,“只要你能拖延一下就行,我们不会让你死在这里。” 林小红看了一眼时间表,距离两人掉线刚刚过了三分钟。 “我们真的没有别的办法吗?”林小红忍不住看看恺撒,到了这时候,还是要看这位贵公子的,毕竟只有他具有侦探类型的辅助言灵,“恺撒,你的‘镰鼬’不能探测到他们吗?” 恺撒皱紧眉头,目光仍然注视着屏幕,摇摇头,“我的‘镰鼬’只有五十米的有效范围,而且无法进入青铜城的领域...之前已经尝试过了。” 林小红失望而归,心脏忐忑地跳动,感觉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拽着,将她的心缓缓地向下拉拽。 “十五分钟过去了,生还几率已经很低。”像是过了一千年一样漫长后,曼施坦因教授说,面色惨白,光洁的脑袋上布满细密的汗珠,简直就像在蒸桑拿一样。 “应该立即派遣第二组下潜,”恺撒说,“第二组可以时我一个人,也可以从其他人中抽调!他们的氧气至少还能坚持一个半小时,还没有耗尽,他们就还没死!我已经做好一切下潜的准备。” “来不及了。”杨玉水冷冷地说,“你没有听见水下的声音吗?” 曼施坦因教授点点头,盯着恺撒的眼睛,“你知道我的言灵是什么吗?是‘蛇’,和叶胜一样,但我的领域比叶胜更大,直达水底。水底有剧烈的变动,你也感觉到了吧?水对于声音的传播是有利的,你的‘镰鼬’听见了什么?” “噪音,可怕的噪音。”恺撒说。 杨玉水从背后拔出了青铜宝剑,这柄黄灿灿的利刃周身铭刻着玄奥的红色花纹,识货的人都能看出来这花纹的凹槽里,是对龙类最致命的贤者之石。剑本身也是宝剑,剑刃在控制室的灯光下闪烁着清冷的紫光。 “青铜城被唤醒了,而且要么在运转要么在自毁,不用想都知道是谁做的——无论如何你们的朋友不可能活着出去了。要么是他们稀里糊涂的唤醒了龙王,要么他根本就没睡,你们的人一脚踩进陷阱里...我不清楚现在是否还来得及,但我会以命相搏的。”他冷冷地说。 林小红差点昏过去,路明非和诺诺,在这段时间里已经成了她最好的朋友,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就这么死了?她头晕目眩,幸好有身边的阿提拉搀扶着,可是脑袋仍然是混沌的状态,不敢相信本来一切顺利的计划怎么可能变成这个样子... “杨玉水说得对,龙王可能被惊醒了,现在不能下潜!我需要大副、二副、三副和轮机长在自己的位置上不动,剩下的人去拿备用的炼金武器,时刻准备战斗,我来这里的目的是杀死龙王。”曼施坦因教授指挥道。 其他人开始混乱地动起来了,武装好枪械冲了出去走上甲板,林小红也被人稀里糊涂塞了一柄m16a4,外加好几个弹匣,有普通铜芯子弹也有弗里嘉子弹。 “恺撒,我在你的眼睛里看到了恐惧,如果他们活着,氧气还够支持一个半小时,一个小时之后,你可以下去救援。”曼施坦因教授对恺撒说。 “学妹,我知道你是文职人员,但是别害怕。”在混乱中,阿提拉对她说。 就在他们各自站在各自岗位上,摩尼亚赫号的甲板上布满武器和全副武装的年轻人时,突然他们的耳机中传来一阵兴奋的声音,“联系上了,联系上水下作业组了!” “路明非还活着?”林小红听了,心中不由得大喜,可是现在不是欢喜的时候,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比如突然一条龙王浮出水面,然后把整艘船一口吞掉?龙王的本体有那么大吗? 她身边站立的就是中国分部的林卫华部长,这位五十多岁的中年人架着一柄88式的老款狙击步枪,璀璨的金色眼瞳熊熊燃烧,平静地看着江面。 “小姑娘这是第一次上战场吧?打开黄金瞳,让血沸腾起来,就不会害怕了。”他平静地问。 林小红沉默地点点头,她模仿这林部长,以及在座所有人的做法,点亮了自己的黄金瞳。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做过了,在学校根本没有必要。 随着她这样做,一股滚烫的力量流经四肢百骸,使她的心脏疯狂地跳动起来,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和斗志在她的脑海中兴盛起来,好像她能一往无前,无所畏惧。 这也是为什么她很少点亮黄金瞳的原因,因为她知道,这力量是魔鬼给得,用了就要付出灵魂。 “我感觉好多了。”她淡淡地说。 第三十四章 鏖战(1) 没人知道杨玉水是什么时候翻越护栏,以非常危险的姿势站在船舷上的,他眼中闪烁着暗金色的微茫,那光芒远远达不到a级混血种的亮度,可是他却又分明是超越s级的存在。 他挥舞着手中的利刃,踏着据说是道教的三百六十五周天步罡法,开始优雅的舞蹈。他的肢体柔软得吓人,好像是用水做的,关节以远超人类认知的方式扭曲。这使他原本优美的舞姿不知在何时变得可怖狰狞,让人忍不住想要赶快逃离。 他血统实在太高,以至于全身的骨骼已经与龙类相似,哪怕是看似一整块长骨,也是由数块骨头拼接而成,甚至随时都在发生位移,大大增加了关节的自由度。 他开始唱歌,他的声音清亮如少女,雌雄莫变,雄浑的高音回荡在山林之间。没人能听懂他在唱什么,一开始林小红觉得有这么多复杂的卷舌音和弹舌音,一定是俄语吧?但是听着听着,不由得深情恍惚,心跳加速。 她好像在沉入深海,冰冷的海水从口鼻灌入肺叶,她感到冰冷,世界完全安静下来,她可以就这样闭上眼睛... “清醒点,那是龙文!不要再听了!”林部长一巴掌将她拍醒了,他的声音如同炸雷一般在耳边回响,将林小红从深海中拉了出来。 “该死的...”她努力地定了定神,好不容易才清醒过来。 她毕竟是a级混血种,如果集中注意力,是不会陷入龙文引发的灵视的。此时她必须集中注意力,如果在这个关节上陷入龙文带来的灵视,她将会失去战斗力,称为盟友的拖累。 是的,杨玉水吟唱的是龙文,如果没猜错,那是释放“归墟”的秘咒。而且不仅仅是他的歌声,就连他身体的舞蹈,都是龙文的变体! 怪不得带给人一种诡异的感觉! 这个少年不知何时已经开始释放言灵了,普通人看不见水元素的流动,可是造成的现象却非常明显——原本晴朗的夜空不知何时阴云密布,不见星月,在这个绝不可能下暴雨的时节,一场违反气象规律的暴雨正在形成。 “小杨在施展言灵的时候,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如果遭到偷袭是很危险的,我们两个的任务就是保护他,不能让任何危险靠近他!”林部长对林小红说,少女点了点头,脑子仍然有些混沌。 这毕竟是她第一次战斗,有些慌乱和迷糊也是正常的,所幸身边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战士,能够时刻指点和照顾她。 在他们头顶150 km之上,卡塞尔学院专用于气象探测的卫星探测到了巨大的元素乱流,整个中控室已经陷入了混乱,他们一边在帮路明非和陈墨瞳逃离青铜城,一边急迫地警告“青铜计划”小队龙王已经苏醒了。 首先他们搞错了,元素乱流是“归墟”造成的而不是龙王,而且龙王苏醒也不用他们警告了。 “这是怎么回事?”不知何时,江上开始蒸腾出白色的雾气,温热的感觉让林小红的头脑略微有些昏沉。她抬头看了看船舷上仍然在舞蹈的杨玉水,他周身已经萦绕了一团蓝色的领域,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少年沉浸在自己的舞蹈和歌声中,仿佛忘记了世界的存在。 距离她五米开外,有一个人在释放灭世级的言灵。 “这不是小杨的言灵,‘归墟’不会加热水体!那是青铜与火之王的‘烛龙’!”林部长咬紧牙关,按在扳机上的手指微微颤抖,他们在这里站立了应该有六七分钟了,也就是说小杨的言灵已经进展了将近1\/6! 他们原本的计划失败了,‘烛龙’已经开始释放,并且把水库中的水温加热到了将近40c! 话音刚落,天空中突然下起瓢泼大雨,蒸腾上来的水雾升到半空中,被迅速冷却然后降下来,冰冷刺骨的雨水驱散了热气带来的恍惚感,让所有人都勉强冷静下来,身体紧绷。 “烛龙”的力量果然被同样强大但属性相克的“归墟”压制住了,水中的温度在下降! 此时杨玉水仍然在唱歌跳舞,他的声音已经因为长时间吟唱晦涩的龙纹而变得嘶哑,动作也因为疲劳而僵硬迟缓,逐渐变得愈发可怖而扭曲,让人不敢直视。 但是周身萦绕的蓝光领域却越来越耀眼,几乎是炫目的光泽。林小红距离最近,她能够感受到聚集的水元素化作细小的冰渣,切割着她的作战服和肌肤。 似乎意识到灾难即将降临,所有人都紧握武器,神经紧张地盯着平静的水面。 突然,所有人的耳机中传来一个声音,那是恺撒的声音,他沉稳得像是一个杰出的指挥官,没有辜负他“恺撒”的名号。 “曼施坦因教授因为过度使用言灵失去行为能力,我现在解题曼施坦因船长的职责,格雷森掌舵,古纳亚尔坚实声呐,熊谷木直确保轮机舱燃油,帕西诺检查鱼雷舱,风暴鱼雷发射准备。零,你负责发射鱼雷!其他战友们,提高警惕,随时准备战斗!” 在这样的混乱中,恺撒的声音几乎令人安心。 可是这安心并没有持续多久,船身猛然一震,底舱传来一声闷响,林小红打了一个趔趄,但是被岿然不动的林部长扶着肩膀,没有跌倒在湿滑的地上。 另一侧船舷上的人开火了,健壮的阿提拉扛着火箭筒就是一炮,直接击中从水上弹出来的一根可怕的、黑色的尖矛似的东西——过了片刻才有人意识到,那是龙类尾椎骨末端的尾刺,如果不是他反应快,他们就要被洞穿了。 片刻之后,又是一阵震动和闷响,有人大呼,“水密舱进水了!” “有人受伤!” “快点护士呢?护士?” “都扛着枪战斗呢!” 甲板上作战的人来回奔跑,大雨越来越大,所有人都湿透了,头发紧紧地贴着脸,需要捋开才能看清楚。 林小红看见水下的黑影蠕动,对着开了几枪,感受枪支的后坐力冲击她的手臂。 无论如何她都不应该这样使用枪支,这么大的后坐力足以让普通人的手臂脱臼甚至骨折,可是她是a级混血种,这点后坐力对她而言不算什么。 她知道这样是没用的,她该死的弗里嘉子弹刚刚遇到水就炸开一片小血花——它本来是用于击退青铜与火之王的,用在别的地方一点用处也没有。 于是不得已,她手忙脚乱地换上黄铜子弹,然后定睛一看那个黑影已经不见了。然后紧接着,第三声闷响接踵而至,船体开始倾斜,林小红不得不扶着护栏,船体的倾侧让她一阵晕眩感。 “第二水密舱进水!” “龙王在水下攻击底舱!” “快快快,后舱起火了,快灭火!灭火!” 就在这个时候,一只手抓在了林小红脚下的船沿上——那算不上一只手了,它是可怕的铁灰色,血管明亮如岩浆,在手背上形成诡异的纹路。 “啊——”她尖叫一声,踉踉跄跄地后退两步,直到撞在林部长身上,眼看着一个铁灰色的身影在一片白茫茫的雾气中,灵巧且优雅地借力一跃而起,越过护栏直接落到她的眼前。 一旁的林部长反应足够快,突突突地将炼金子弹倾泻在那个人影上,然后林小红也举起步枪,清空了自己的弹匣,子弹壳叮叮当当地落在地上。 可是没有用,子弹打在那个人影身上,发出清脆的金铁之音,好像他整个人都是金属做的,他甚至没有被子弹的动能逼到后退。 这有点像《超人归来》中超人顶着重机枪缓步前进的场面,那个身影从容不迫,而开枪的人像是见到鬼一样...只不过这不是救人的超人,这是一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 如果不被阻止,他可不会好心地把你打包送到警察局,而是直接一口火把你烧成灰! 他睁开那双如融化的黄金一般炫丽的赤金色黄金瞳,隔空瞪了林小红一眼。 巨大的恐惧扑面而来,她身体里的血液在痛苦地沸腾、燃烧,痛苦难忍。她在一瞬间失去了全部力量,手中的步枪无力地落在地上,立刻瘫软在林部长的怀里,头晕目眩。 “小心!”突然,林部长面色大变,金色的眼瞳中仿佛要喷出火焰,他嘶哑地吼叫。 话音刚落,没有任何预警,也没有言灵的吟诵,火焰的领域自那个身影为中心,急速扩张。林部长面色大变,拖着林小红极速躲闪,然后转过身将少女抱在怀里,用自己健硕的身躯抵挡烈焰的余波! 可即使如此,林小红还是能感受到那灼热的温度。 林部长没有管怀里的女孩,或者自己被烧得焦黑的衣服和背后血淋淋的伤口,而是直接将林小红丢在地上。面对眼前这个每一步都在甲板上烧出一个洞的怪物,他此时依然还算冷静,一双璀璨的金色眼眸死死地盯着对方。 他从旁边接过一柄步枪,扣动扳机,一步一步后退,将枪支中的子弹倾泻在敌人身上。 他的动作快得惊人,没人能看清他换弹夹的动作,一梭子一梭子的子弹如同雨点一般打在那人身上,可是却像是隔着一层屏障一般,距离几英寸就是无法穿透攻击,然后子弹叮叮当当地掉在地上。后者依旧稳健地向前走,手中提着一个金属的重物。 林卫华的言灵和昂热校长一样,都是极为罕见的“时间零”,所以没有人能看清他的速度,而且放缓的时间给他足够的机会瞄准,不停地射击,直到枪管红热发烫,最终被搞报废。 他的子弹也不是普通的钢芯弹,而是粗制的炼金子弹。 具体方法就是在普通弹头上刻上炼金花纹,然后加热到红热,再在动物的血中淬火,使之具备一丝微弱的“灵”——通常用白色动物的血,白羊或者白牛。 但是他使用的子弹,都是用自己的血淬火的,那是s级的高纯度龙血,不逊色于四代乃至三代种,威力加倍,在抗日战场上曾经杀死过上百名日本混血种。 所以理论上,只要持续射击,是能够削弱“王域”的保护的。 虽说对付混血种和死侍绰绰有余,对付龙王这种子弹还是太差劲了,但是好歹是炼金子弹,多少有点用。 比如现在,他所有的子弹都打在同一个位置,也就是龙王的左胸胸口的位置,一发子弹不够破防就十发,十发不够就一百发,弹头一枚打在另一枚的底部,动能层层传递,总归能够破防的! 最后一发子弹,对方打了个趔趄,有些狼狈地捂住胸口,红黑色的血从指间涌出来——他的“王域”被短暂局部击穿,受了一些伤,但是有身上的鳞片保护,还远远没有伤到心脏! 林部长正要继续装填子弹,可对方显然不耐烦了,将手中的重物砸在林部长的额角。他反应极快,狼狈躲过,可还是被擦伤了额头——此时前来相助的学生才惊恐地发现,这重物竟然是他们的声呐发射器! 见鬼,怪不得没有人发现船底有龙,原来早就被人把眼睛戳瞎了。 “快,那是龙王诺顿!”林部长惊呼道。 在这位德高望重的长者指挥下,学生们慌忙端起枪集火,可是都是普通的钢芯或者铜芯子弹,怎么够伤害一个龙王,而且还是掌控金属的青铜与火之王? 下一刻,耀眼的火光扫过半个甲板,“君焰”再次发动——但是威力有限,他的力量被“归墟”引发的水元素严重克制了,以至于3米的攻击半径对于龙王来说都变得费劲,爆炸的冲击波也被眼中削弱,对于一船的精英来说并不致命。 但是这也让所有人不得不退后,林部长拉着身边的阿提拉,将这个小伙子保护在身后。 趁着这个机会,铁灰色的人奔跑起来,浑身火焰般的光芒流动,他像是最杰出的跑酷健将一般越过船舷处的护栏,扑向站在船头的杨玉水! 该死的,所有人都疏忽了,诺顿跳上船自然不仅仅是为了把声呐“还”回来,顺便一波挑衅。 他的目光自始至终都是杨玉水,这艘船上最强大的存在! 第三十五章 鏖战(2) “不!”眼看着龙王扑向杨玉水,林小红发出一声惊呼。 之前吓坏的少女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端起枪对着诺顿就是一通射击,后坐力逼得她步步后退,手臂发麻。 她的手抖得太厉害,几乎所有子弹都射空了,有的甚至打在杨玉水的领域上,然后被反弹到地上,被狂暴的元素乱流切割挤压得扭曲变形。 “归墟”的领域果然名不虚传,这高能的核心孕育着极为可怕的力量,连真正的龙王都要忌惮三分。可是诺顿还是扑上去了,不顾一切也要拿下这个压制他的“烛龙”的怪物。 蓝色的光芒和暴烈的元素乱流切割他布满铁青色鳞片的身体,就算是他能抵御所有攻击的鳞片也在这股与他不相上下的伟力下支离破碎,血流如注。 本来,如果杨玉水有反抗能力的话,借助“归墟”聚集的能量,指不定真的能占上风,将敌人撕扯得粉碎。可是“归墟”的释放是忘我的,他自顾自地舞蹈歌唱,唱到声音嘶哑得不像人类也停不下来,更别说抵御突然出现的风险了。 诺顿把他扑进了水里! 打完了所有子弹,林小红再次瘫软下来,狼狈地扶着身边的护栏,好像那是她最后的支撑和救命稻草一般。 刚才突然蹦起来一通扫射已经耗光了她所有的意志力、所有的力量,她感觉自己的四肢百骸都被榨干了,头脑昏沉,脆弱的心脏因为恐惧而疯狂跳动,感觉几乎要破开胸膛跳出去! “该死的,该死的...”看着船舷处的血迹斑斑和破碎的鳞片,林小红全身都在颤抖。 本来,她与林部长是距离杨玉水最近的,负责为他护法——可是在刚才的战斗中,龙王只瞪了她一眼她就像个废物一样吓得四肢瘫软当场跪了。 而林部长虽然支撑得久一些,却因为龙王步步逼近而脱离了原本的位置,因此当龙王突然偷袭杨玉水的时候,根本没人能救他! 她怎么就这么没用?一种冰冷的绝望感在雨水的挟持下涌上心头。 杨玉水的言灵被迫中断了,林小红眼睁睁地看着他艰难地浮出水面两三次,然后再也没有浮上来,猩红色的血扩散开来... 他此时必然已经凶多吉少,被一位龙王扑下去,他根本没有和这样一个怪物在水中肉搏的能力。这么多血他肯定是被刺穿心脏或者撕成两节,就算跳下去救估计也救不回来——而且下面有一个龙王,没人敢跳下去救他。 她仍然恍惚着,这个男孩喜欢吹牛,而且实力确实强大得惊人。可是在真正的龙王面前,他还是太弱了,他的言灵成了他最致命的弱点。 突然,那猩红色的血水像是发生了什么剧烈的化学反应,一小片水突然像是被烧开了一样沸腾起来,喷涌起几十公分高的血泡,溅射到半空中,遇到氧气就变成可怕的酱黑色,溅了林小红一身。 那黑色液体是有腐蚀性的,很快在聚酯纤维的战斗服上腐蚀了一个洞,灼烧着她的肌肤,可是她仍然失魂落魄地看着江面龙王和杨玉水消失的地方,好几次试图站立都立刻瘫倒下来,双腿好像是面条做的一样软绵绵的。 她没能保护好杨玉水,她失职了,现在没有人能阻挡“烛龙”的释放了。 林部长失魂落魄地扔掉手中冒烟的枪管,扑到护栏边,他速度很快,但是还不够快,杨家把他们最宝贵的后裔,最危险的礼物借给他,可是他却没能保护好! “可恶,那个孩子...”林部长气得咬牙切齿,拳头狠狠地砸在护栏上。 林小红此时全身都在瑟瑟发抖,刚才她被龙王直接瞪了一下,现在全身都瘫软了,“对不起,对不起,我...”她语无伦次地自言自语道。 “这不怪你,孩子,那是青铜与火之王,而你只是一个刚刚上战场的新兵蛋子!”林部长安慰道,然后咬紧牙关,目眦欲裂,“都怪我,都怪我没有看好他...” 就在这个时候,摩尼亚赫号猛然加速,引擎发出雷霆一般的轰鸣,在江面的重新涌起的白雾中以巨大的“之”字形前进...原因无他,那条大的龙还追在他们屁股后面,而他们没有了声呐,只能用这样简单粗暴的办法。 “该死的!”林小红打了个趔趄,跌倒在地上,在她被巨大的惯性甩向另一边时,及时抓住护栏,又是一个急转弯,甲板倾斜成危险的角度,清冷的水掀起波澜,从一侧涌上了甲板,泼了她满头满脸。周围的船员们也扶着栏杆,他们没有机会跑回船舱内,有一个险些被甩出去。 又是一个令人头晕目眩的转弯后,底舱再次传来闷响——又有一个水密舱被破坏了!想都不用想就是龙王诺顿支使他那头巨大的龙侍做的! 也不知道这江中究竟有多少龙,据说之前“夔门计划”的时候就遇到并杀死了一头,没想到现在还有!到底有完没完了? 然后下一刻,在林小红有机会把晚餐全部吐出来之前,一根巨大的骨刺从水面中破开,直刺距离她最近,背对着危险的那个血统为b+的学生会骨干! “小心!”尽管已经筋疲力尽,在危险面前,林小红仍然以惊人的速度扑了过去,即使是湿滑的地板也没能阻挡她——因为在她的脚下,水渍被热量自动蒸干了! 她在最关键的时刻扑了上去,口中不由自主地流出不可用人类语言描述的音节,下一刻烈火喷涌向那头龙粗壮的尾巴,它吃痛后将尾刺骤然一缩! 言灵·炽,序列77,这是林小红第一次使用言灵,在紧急状况下,她甚至不需要思考,一瞬间完成了释放,形成一个有效攻击半径将近20米的领域。 那头龙摆动着尾巴,尖刺没能如愿以偿将那个男生刺穿,而是在两人扑倒的时候,划过林小红的腰侧,一瞬间血流如注。她捂着自己腰部的伤口,看着林部长从一位同学手里接过火箭筒,对着刚刚上浮的巨龙就是一炮! “你...你没事吧?”那个男生是个中东人,皮肤黝黑,有一双漂亮的绿眼睛,此时他看起来很惊恐,手臂上还残留着刚才被烈焰灼烧的伤痕,可是现在情况紧急,根本没有时间处理,“谢谢...谢谢你!”他惊魂未定地感谢她。 “我没...”林小红摸了一把自己腰间的伤口,然后面色大变——她的手上全是暗红色,粘稠的液体,而且此时鲜血正如泉水一般汩汩地往外流,一滴一滴落在地上,“我可能真的有事...”看着这么多血,林小红不由得身体再度有些瘫软。 “这里有人受伤了!”那个青年扯着嗓子大喊。 于是在混乱中,她被拖进了前舱的指挥室,她感觉自己的肾脏一定被刚才那一击都打烂了,现在伤口血流如注。有人扔了一个急救包给她,让她自己解决,现在她只有几张纱布紧紧勒住伤口,没有人为她来疗伤,因为这样的生死关头,大家都在忙着战斗。 “我们怎么办啊?”她颤颤巍巍地问恺撒,面色惨白。 一种巨大的恐惧感让她失去了所有的希望,她知道今天自己多半要死在这里,要么流干鲜血,要么被龙吃掉,或者船沉没了她被淹死,伤成这个样子肯定不能游泳了。 她身旁躺着另外一个垂死的年轻人,他看上去整个腹部都被贯穿了,被那头龙锋利的尾刺。那么粗的东西,他的脊椎一定已经断裂了,又流了那么多血,肯定救不过来了! 刚才在战斗中她拼尽全力,现在肾上腺素的效果过了,她感觉浑身都在一寸寸冷下来,她感觉自己突然变得无比怕死。 此时恺撒没有理会她,这位指挥官有更加重要的事徐亚解决。现在曼施坦因教授已经陷入了半昏迷,这位临时船长紧闭双眼,用“镰鼬”捕捉水中那个可怕怪物的踪迹。突然,他睁开了眼睛,寒冷的火焰在冰蓝色的眼睛中燃烧。 “鱼雷还在舱内吗?”他忽然起身,抓住格雷森的肩膀。 “什,什么?” “我是问,鱼雷还在舱内吗?”恺撒一字一顿。 “鱼雷还在舱内,但是炼金弹头部分已经被摧毁。”这位大副结结巴巴地说。 “安装炼金弹头之前,你们卸下了常规弹头,常规弹头现在在哪里?” “在后舱,可是那是颗哑弹,爆炸部已经被取走了。装备部说普通的爆炸对龙王无效,不能致命,为了避免危险...” “我们先一炮干掉那个大家伙,那只是一头龙侍,对付不了龙王对付它足够了!”恺撒拍拍他的肩膀,“安装常规弹头,立刻。” “可是那东西连爆炸部都没有!”大副提醒道。 “我只关心一件事,弹头上的超空泡发生器还在吧?”恺撒问。 大副点点头。 “你是在学院上过流体力学课的,你应该能理解风暴鱼雷是个什么东西。它是个冷战奇迹,弹头部的超空泡发生器,加上火箭推进器,会使整颗鱼雷被笼罩在细长的空泡中。此刻它在接近真空的环境中前进,水对它的阻力不复存在,它会变得像飞机那样快,每小时200海里,超过普通鱼雷的五倍!” “想象一下,长度8.23米,自重2700公斤,以飞机的速度正面命中,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别说只是次代种的龙侍了,就是龙王诺顿以龙躯降临,也会被洞穿!没有爆炸部没关系,当做冷兵器用就好了!”恺撒冷冷地说。 “可装备部说...” “装备部认为鱼雷无法正面命中龙王,他有五十节的高速,绝对一流的灵活。它可以轻易地闪过鱼雷的本体,只是无法躲开炼金弹头爆炸形成的圆形弹幕,对吗?” “是啊!”格雷森点头。 “可我们没有炼金弹头,只有正面击中他!” “不可能!”格雷森的a级是后面升上来的,本身血统只是b+,此时在与巨龙的鏖战中,已经受了巨大的压力,整个人都抓狂了,“风暴鱼雷的速度太快,它只能直射,甚至没法制导!” “不用制导,直射就可以!”恺撒说,“在我下令的时候,零你就发射!” “以他五十节的速度,如果你要用风暴鱼雷命中他,必须在极近的距离上发射。”零的语气平静异常,好像从来不知道死亡为何物。 “多近?”恺撒问。 “不超过一百米,这样鱼雷只需要不到一秒钟,一秒钟从发射到命中,那头龙侍笨重的体型也无法闪避吧?重量达到2.7吨的金属,根本不是他能融化的。” “好,一百米,我为你争取一百米。”说着,恺撒扛着枪走上甲板,而大副则下到了鱼雷舱,换上常规弹头。 在恺撒离开之前,零好心提醒道:“超空泡鱼雷发射的时候会有巨大的空化噪音,你会如同置身航天飞机的正下方,听它发射升空。所以不要使用‘镰鼬’,‘镰鼬’会成倍地放大那种声音,一瞬间你的耳膜就会被摧毁。” 林小红看了一眼手中被浸湿的纱布,之前他们给了她一些止血的纱布块就不再管她,现在最后一块也已经用掉了,她依然血流不止。她闭上了眼睛,虽然知道这样做是非常危险的,可是她已经支撑不下去了,她流了太多血,最后一点力气也流干了,她就要死了。 只是不知道,如果她死在这里,她的母亲会伤心到什么程度。这么好的一个姑娘,千辛万苦送到美国读大学,没想到竟然人就没了...当真是世事难料。 想来学校还要编一个合适的理由,来解释她的突然离世和尸体上的伤口...黑帮械斗?车祸?还是校园枪击?反正美国这些都不缺... 她陷入了黑暗和混沌当中,感受死亡逐渐接近,身体一点一点变冷,心跳逐渐疲软...她感觉有点想哭。 直到船身再次剧烈震动,一个声音在空气中爆炸开来。 一千条龙聚集在一起嘶吼?在风暴云中间感受闪电的发生?没有语言能够形容那个可怕的声音,因为没有任何语言是为了形容那个声音而造的。 反正足够把死人都吵醒了! 林小红仍然眼前发黑,但是她听到了那个声音,它把陷入半昏迷的她吵醒了...她仍然头昏脑涨,但是她听见有人在欢呼。大概真的成功击毙了那头龙侍了吧? 第三十六章 鏖战(3) 那头龙侍死了,一直被攻击的摩尼亚赫号暂时安全了一些,不用再担心巨龙撞击底舱,或者用它可怕的尾刺攻击甲板上的人员。医护人员总算有片刻喘息之机,一名一声和两个护士扔掉手中的枪械,转来治理伤员。 好巧不巧,此时曼施坦因教授嘴里突然发出喃喃的声音,“氧气,氧气不足...潜水钟!” 他的领域“蛇”一直维持着,不过断断续续,已经很久没有传来有用的讯息,而之前在江面上来回的急转弯,也打断了“蛇”搜寻目标的进程,现在他再次和失联的水下二人组联系上了! 之前与龙王和龙侍的鏖战,让所有人都忘记了,水下竟然还有两个人! 恺撒扛着枪走进来了,鲜血从耳朵里流出来,零和他一起走进来,腹部也染上了一大片暗红色,当零用手语向他解释,诺诺和路明非现在需要潜水钟的时候,他立刻用非常大的嗓门高声说,“潜水钟,快点把潜水钟放下去!” 大副格雷森从底舱爬上来,他身上的衣服已经被烧坏了大半——燃油管道泄漏流进鱼雷舱,在点火的时候烧了起来,不过所幸火势已经被控制住,船体没有发生殉爆。 “潜水钟?你疯了吗?现在那头龙侍被打烂了,诺顿本尊还活着呢!此时放下潜水钟,指不定就让他顺着缆绳爬上来了!”他听见恺撒说的话,愤怒地说。 说真的,格雷森今天受够恺撒了,这个年轻人最擅长异想天开,做一些及其危险的事。 零用手语为他解释格雷森的话,恺撒面色变得非常难看。 “史蒂夫·克拉克不行了,瞳孔都已经开始扩散了。”医生举起满是鲜血的双手,他们来得太晚了,史蒂夫伤得太重了,如果即使抢救或许还能保住半条命。但是在刚才的混沌中,没有人来救他,即使是医生都必须去战斗! 护士合上了那双痛苦的,死不瞑目的眼睛,三名医护人员低头默哀几秒钟。 林小红就那样看着,面色惨白,过了很久才意识到,自己刚刚经历了一场生离死别。 她对于史蒂夫·克拉克并不是很熟,只知道他是纽约人,b级混血种,2004级学生,现在在执行部工作,这两年通过努力成功混到了一个a级,然后就丢了性命。 “不,放下去,把潜水钟放下去!”林部长提着一柄雷明顿700走了进来。 他的中山装被烧得面目全非,背后和手臂上大片暗红色的烧伤,烧焦的纤维与血肉黏在一起,浸透了深色的液体,几乎无法分辨,额头上一道长长的伤痕,整张脸满是血污与黑灰。 “林先生,你没有明白这意味着...”格雷森刚要说什么,就被打断了。 “没错,我们就是要让他爬上来!”这位经验丰富的老战士咬牙切齿地说。 说着,他当着所有人的面,将一枚特制的子弹塞进弹夹里,替换了一颗子弹。 “这是涂有防热材料的超高密度聚乙烯子弹,能够承受3000c高温,内部溶解0.5克拉贤者之石,只有这么一发,就能要了那个狗东西的命!等到他顺着绳子爬上来,我就一枪爆了他的脑壳儿,给今天死去的孩子们报仇!”他目眦欲裂,恶狠狠地说。 零用手语将这些话转述给恺撒。 此时,医生已经将关注转移到了林小红身上,他们用剪刀剪开她占满血污的衣服,露出一片血肉模糊的伤口。 “流了很多血,但是现在已经开始愈合了,非常不错,这个恢复力即使在a级中相当惊人。”他们为她清理伤口时,那位医生说。 “我知道你很难受,那只是失血过多导致的,保持清醒,等到了医院进行输血,很快就会没事的。”医生安慰道。 林小红虚弱地点点头,她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恺撒明白了林卫华的意思,大发雷霆,这位贵公子如果不是耳朵聋了,大概声音从来没有这么洪亮过,“你疯了?你这是用水下的两位队友做诱饵!没错,多半能钓到龙王,可是他会把他们两个也顺手杀死!我们绝不牺牲更多的队友!” “这叫什么牺牲队友?我们距离之前下潜的地方少说也有两海里的距离!他们还没游过来呢,根本遇不上龙王——这个杂种现在指不定就在我们船下,准备趁着我们松懈的时候发动进攻!那么我们就给他下个套儿!”林卫华部长的嗓门也挺大的。 又是零为他转述。 恺撒想了想,似乎这是什么可怕的道德挣扎,现在他是这艘船的船长,他手里攥着几十条人名,不能意气用事。 最终他咬紧牙关,点点头,“林老说得对,放下潜水钟...所有还举得动枪的,全部站在绞盘附近,让龙王也尝尝什么叫‘请君入瓮’!”他冰蓝色的眼睛中闪烁着怒火与坚定的勇气。 还能站着的年轻人,除了三名医护人员,都已经各自扛着枪走出去,按照林卫华的战术“钓鱼”——当然,他们要钓的可是一位龙王!恺撒多么希望自己的耳朵还能用,这样他就能毫不费力地探查,究竟是否有一个类人的身影,正在顺着缆绳往上爬。 果然如林伟华所料,诺顿爬上来了,那个铁灰色的身影周围火红色的光华流转,威严无比。 一上来,林卫华就发动“时间零”,两秒钟就清空了自己一梭子子弹,全是钢芯弹。 没有了“归墟”的力量,诺顿重新获得了对火元素的掌控,力量大涨,周身“王域”中的火元素含量极高,使他整个人都发出耀眼的白光,体表温度可能接近太阳表面。 和上次不一样,这些子弹在到达诺顿周身的时候就已经化为一滩铁水,然后在空气中迅速凝固,掉落在地上,发出滋滋的声音。 他们知道金属子弹伤不到他,可这是故意的,就是为了让他放松警惕。 其他同学也开枪了,可是他们低估了自己的力量——之前对付康斯坦丁时太过轻松,上次诺顿上船也没有造成多大破坏,使他们误解了这位伟大的青铜与火之王的实力。 诺顿只是挥挥手,周身的领域就轻而易举地将所有子弹熔化。他步步紧逼,而卡塞尔的专员们形成的包围圈也在步步后退。 诺顿发动了反击,这一次他的力量更加强大。他甚至没有出声吟唱言灵,在他的周围,融化的子弹开始聚拢在一起,化作一枚枚一寸来长的利刃,以惊人的速度,对着卡塞尔的专员们激射而来! 这一下打断了卡塞尔专员们的反击,而就在这个时候,阿提拉的“雷池”发动了,一枚球状闪电闪烁着蓝紫色的光芒,使周围的空气中都带有臭氧的气息,对着诺顿轰击过去。 “雷池”是天空与风一系的高阶言灵,序列76,是序列88的高危言灵“因陀罗”的下位言灵,序列64的言灵“苍雷支配”的上位言灵,能够控制环境中的一切电荷,甚至像漫画中的超级英雄一样双手发射闪电。当然,也可以造成静电屏蔽,隔绝电磁波信号传播。 与此同时,一名言灵为“阴雷”的学员,也将压缩的空气炸弹对着龙王的身影轰击。 “阴雷”也是天空与风一系,序列并不高,只有17位,但是攻击力不算差。释放者极度压缩空气,制造出只有拳头大小的压缩空气团,然后解除压缩让它爆炸,威力可以与手雷相比。 而且比手雷更好的是,“阴雷”不用火药不用金属弹片,对青铜与火之王极度不友好,巨大的动能连诺顿都要后退半步,而且还顺便吹飞了激射而来的利刃,一举多得。 在他们想尽办法对这位龙王造成伤害但徒劳无功的时候,林部长面色突然变了变,因为在他们的脚下,船体的金属部分流转奇异的光泽,疑似炼金纹路的花纹自诺顿脚下延伸,如树枝一般覆盖了半个甲板,而且还在扩张! “小心脚下...”他刚发出提醒,突然脚下的甲板开始剧烈形变,塑料和橡胶脱落,金属尖刺猛然刺出! 这位拥有“时间零”的长者反应快,但是其他人绝不可能突然反应过来危机就在脚下,一瞬间,哀嚎声响彻整个甲板之上,不少人被爬满诡异花纹的金属尖刺刺穿脚掌、腹部,甚至有人当场被切成两节,整个甲板上血流如注。 雨还在下,冲刷着甲板上的血迹,形成一道道暗红色的溪流,流到诺顿脚边时迅速蒸发。 龙王的喉咙里发出可怕的声音,他愤怒地嘶吼着,声音如雷霆一般洪亮:“凡人,难道你们真的觉得我是这么好对付的?” 话音刚落,“君焰”便发动了,这一次它的温度和破坏了提升了至少一个数量级,几乎覆盖了整个甲板! 无数人狼狈后退,有几个靠得近的,甚至为了躲避烈焰和冲击波,直接跳进水里。而有几个受伤不能快速躲避的,直接被烈焰和冲击波炸飞出去,落地时浑身都严重烧伤,生死不知。 恺撒没有受伤,他换上一梭子炼金子弹,提着一杆重型狙击枪对着诺顿就是一通扫射。这种子弹打死侍还行,但是对于龙王来说简直是挠痒痒,只在他周身的“王域”上形成一圈圈波纹,根本不能近身。 “本来我还打算回美国对付你们,没想到你们竟然直接找上门来,是嫌死得不够快吗?”他冷嘲热讽道。 他只是挥挥手,地上的金属尖刺便拔地而起,形成无数把利刃,每一把都铭刻着粗糙的炼金花纹——所谓的粗糙是对这位青铜与火之王而言,对于普通的混血种,那都是价值连城的炼金武器! 他让利刃悬浮在空中,就像仙侠剧里操控无数利刃攻击敌人的剑仙一样酷炫。 然而,就在诺顿得意忘形,步步紧逼,以为自己胜券在握的时候,林卫华打出了那枚意想不到的贤者之石子弹! 这枚子弹混在在其他普通子弹中间,一开始毫不起眼,却直刺诺顿最脆弱的眼睛。 林部长不愧是s级混血,竟然胆敢直视那双古奥森严的赤金色眼瞳! 等到诺顿发现子弹突破自身领域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连忙抬起左手遮挡。可是这是一发专门针对青铜与火之王的子弹,超高密度聚乙烯的硬度不逊色于钢铁,甚至还更高,再加上射击距离只有数米,能够抬手遮挡就已经是极限,根本来不及躲闪! 子弹射穿了他的手掌,顿时血肉模糊,然后子弹剩余的动能直接从他的左眼刺入大脑! 贤者之石的毒素直接入脑,对于龙王来说也是致命的。 诺顿被这一枪击中,顿时周身领域溃散,狼狈地后退两步,发出愤怒且凄厉的嘶吼声。 剩下的人不给他还手的机会,趁机弹幕洗地,他没了领域保护,又来不及施展言灵,一时间被子弹打得鳞片脱落,血流如注,剧毒的龙血在地上滋滋作响,冒着白烟。 他被几十发子弹的动能推得踉踉跄跄地后退,最后掉下船舷,还顺手扯下一大片护栏。 他的头上浮了一次,抬起手徒劳地试图拉住什么东西,可是卡塞尔的人怎么可能允许他再度爬上来?恺撒当即又补了一枪,打在那只本来就受伤的左手上。然后就再也没浮上来,水面恢复了平静。 “他这是死了吗?”过了好久,那些警惕地举着枪,等待他继续攻击的人才缓缓放松绷紧的神经,其中一个人瑟瑟发抖地问。 “不知道。”林卫华摇摇头。 “他没有再攻击我们,也没有浮上来,也许是真的死了。”另一个人也说。 大概又站了不知道多久,水下平静毫无波澜,就连之前诺顿试图施展“烛龙”而加热的水体都恢复了正常温度,寒彻骨髓。 一直端着巴特雷,随时准备补枪的恺撒也放松下来,高声宣布,“诺顿死了!” 周围的人发出一阵阵欢呼雀跃,林小红听见他们在喊“我们胜利了!”“卡塞尔万岁!”“恺撒万岁!”之类振奋人心的口号。她也微微动了一口气,悬着的一颗心也平缓下来。 “太好了,救援直升机应该马上就到了,不用担心...一切都会好起来。”一个护士安慰林小红。 此时,医生已经为林小红包扎好了伤口,零默默地走进来,放下手中的狙击步枪,她白色衣裙的腹部已经被血染成红黑色,一看就知道受伤拖了很久了。 “同学,你也受伤了?”护士急忙冲过去,检查女孩的伤口。 “腹部扎了一块玻璃碎片,取出来就没事了。”她淡淡地说,好像流血的不是自己。 “受伤了还往外跑,你不怕流血流干吗?”另一位护士已经拿来剪刀,开始剪她被鲜血浸润的白裙子,“一点都不爱惜自己...”这位三十多岁的女人嘟哝道。 林小红觉得很累了,她疲惫地闭上了眼睛。 第三十七章 幸运星 林小红做了一个噩梦,梦见路明非被龙王吃了。 这是一个很荒诞的梦,她梦见路明非在水里游啊游,水里又黑又冷,他没有看见身后巨大的龙影。眼看就要到潜水钟了,那头跟在他身后的龙突然猛地吸水,路明非的小身板就被水流带着一起,进了那头龙的嘴里。 这个噩梦一下子就把她惊醒了,她猛然从床上坐起来,惊呼道:“路明非!” 她的腰侧微微麻痒,不知道是麻醉剂的效果还是什么,她借助微弱的光芒,低头看了看自己病号服下面的绷带,松了一口气——刚才的动作没有扯破伤口,没有渗出血来,还好。 她逐渐忘记那个噩梦的具体细节,总而言之是路明非在水下,被像鲸鱼一样巨大的龙王一口吞下去了,而且还被咀嚼了两下,血从那张巨大的嘴里流出来,扩散在水中。这个梦实在是太可怕了,她醒来得也太突然,此时后脑隐隐作痛,心脏狂跳,面颊滚烫。 “嗯...”同病房的床上传来一声微弱的呻吟,借助床头小夜灯微弱的光芒,林小红看见了那张床上的身影,那张脸竟然是路明非! 他果然还活着! “那只是一场噩梦,或者这是一场美梦。”在迷糊中,林小红自言自语道。 她脑子里一锅粥,在迷迷糊糊中确认路明非还活着之后,也来不及想更多的事,果断倒头就睡。 第二天早上,太阳晒屁股时,她醒来时才第二次注意到路明非就和她在同一间病房里,两个并排的床位,“路明非真的没死啊?看来我昨天晚上做梦梦见他还活着不是梦,我是睡糊涂了。”她挠挠头,自言自语道。 路明非的样子挺狼狈的,肋骨骨折,肩胛骨骨裂,多处肌肉拉伤,整个人被裹得像个木乃伊一样,此时正躺个四平八仰地睡觉,睡得还贼香。 由于不放心,林小红还过去,把手伸到他的鼻子下面(虽说他睡觉的时候是张嘴呼吸的),然后又摸了摸他颈部的脉搏。 在感受到他心脏有力的跳动之后,她算是放下心来,显然他还活着,而且只是皮外伤,没啥大事。 这小子平时倒霉,但到了节骨眼上也算是福大命大,昨天那么危险,整艘船上不知道多少人丧命,他竟然能闯入龙巢九死一生,还活着回来了,也没缺胳膊少腿。 绝对是幸运星,连带着诺诺也沾了好运,逃出生天。 对了,他们到底...失去了多少人手? 想到这里,林小红不由得心头一沉,如果没记错的话,她亲眼看见的就有两个——史蒂夫·克拉克和杨玉水。而当时在甲板上与诺顿对决时,她听见爆炸和惨叫声,不知道又有多少人死亡,多少人受伤...不过至少龙王诺顿真的死了,她可以放心了。 自从昂热校长告知她,她曾经被诺顿绑架并威胁,丢了半条命后,她就整日惴惴不安,生怕那个怪物再次找上门。但是所幸,他现在死了,永远沉睡在长江之中,再也不会害人了。 屠龙者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是这代价多少是值得的,对吧? “没想到,我们真的杀了龙王诺顿...虽然没有亲眼看见,但是我听见他们开枪集火了。”林小红有些梦幻地对诺诺说。 上次的龙王好像就是被乱枪打死的,没想到这次又是——没有动用危险的风暴鱼雷,没有差点释放的归墟,烛龙也被打断了,所以山里的核武器也没了用武之地,世界也不会陷入第三次世界大战,一切安好。 红发女巫其实就在林小红对面的病房,这个平日充满活力,机灵古怪的女孩如今面色苍白,神情恍惚,如同鬼魂一般,大概还停留在被差点困死在青铜城的恐惧之中。 她被从潜水钟里打捞出来的时候,身上的潜水服破了一个大口子裂口还被人为剪得更大,脱掉一半露出下面红色的比基尼,头盔也被扒下来了。 显然出于某种原因,她的潜水服坏了,路明非将她送进潜水钟时,似乎为了治疗伤口剪开了衣服,就脱成了现在的样子,破损的潜水服和斑斑血迹仍然残留在地板上。 她当时处于昏迷状态,恺撒和剩下几个人手动把潜水钟拉上来,发现虽然潜水钟内那么多血,她身上却完好无损。她被拖上甲板,一睁眼就看见了恺撒,然后两个人浪漫地激情热吻——就像所有恋爱故事中的男女主角那样深情脉脉。 “我什么都记不清了,可是我分明记得,当时我们试图进入潜水钟,结果发现诺顿就在潜水钟顶上等着我们,他带了一把剑,一剑就将我贯穿了。可是现在只有一个非常浅的伤口,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切都像是一场不真实的噩梦。”她有些恍惚地将手按在胸口那处贯穿伤原本该有的位置,喃喃地说。 “我只记得自己当时好困,好想闭上眼睛,可是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啜泣,哀求我不要死,那个声音在我耳边重复了一次又一次...然后我就从梦里醒来了。” “大概是a级混血种的恢复能力吧,我当时流了好多血,以为快要没命了,可现在已经完全好了,甚至都没有缝针。”林小红耸耸肩,说。 是的,她醒来之后三个小时,护士来换绷带,就看见下面已经愈合的皮肉,仍然是粉红色的。做x光片和ct检查的时候,也确认内脏组织已经完全愈合,最多腹腔内还有一点瘀血,休息几天就好。 诺诺皱紧了眉头,暗红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a级混血种没有这种程度的恢复能力,我被贯穿了胸膛,在水下——没有当场毙命,要么也淹死了,或者流血流死了。” “难道是路明非临时觉醒了言灵?”林小红猜测。 毕竟她之前也不知道自己能喷火,在危机关头就水到渠成了。 “有可能吗?”诺诺有些不敢相信,她的双眸失焦,似乎仍然处在对死亡的恐惧中。 “也许是‘王之侍’吧,或者是某种强化升级版。”林小红耸耸肩,“就像刘邦一样,虽然‘王之侍’不能增加他自身的战斗力,但是会有很多强者愿意簇拥着他。” 能够治愈他人的言灵,从来不存在于序列表上,只有“王之侍”有增强人体机能的属性。 “那他真是我们的幸运星啊,果然...觉醒,还是需要契机的啊...”她喃喃自语,但是嘴角扬起“儿子长大了”的欣慰笑容。 就在这个时候,恺撒走了进来。 “诺诺,你好些了?”他手里提着一个精致的,装满各种稀奇古怪的没见过的水果的果篮(一看就知道非常贵,而且有华而不实之嫌),走进了病房。 “我给你带了水果。只可惜这小地方只有便宜货,你不嫌弃就行了。”他将果篮放在床头柜边,笑着说。 “难道你不知道,探望病人最好的东西是橘子罐头和黄桃罐头吗?要这些华而不实的玩意儿干什么...”诺诺从里面拿出一个脑袋大的芒果,不禁皱了皱眉,然后又拿出一个脑袋大的柚子,据说是什么特殊的品种,然后有些不满意地吐了吐舌头,“我不喜欢柚子,小红你喜欢吗?” 然后那颗脑袋大的柚子就被稀里糊涂地塞进林小红的怀里。 “黄桃罐头...那种便宜货有什么好的啊?”恺撒疑惑地问,这句话简直就像一位尊贵的,微服私访的皇帝低头看着路边的摊贩,露出疑惑且鄙夷的神情。 “你们这些庶民平时就吃这些垃圾东西?”他这句话没有说出口,但是写在了眼睛里。 “和便宜没有关系啦,就是很喜欢那种酸酸甜甜的味道。吃了甜食心情好,心情好自然身体就好得快了啊!”诺诺将什么“帝王芭蕉”之类的水果从篮子里掏出来,不由得有些失望。 “哪怕你就给我买几个苹果或者橘子呢?或者香蕉?或者梨...哦,对了,不能是梨,不吉利。”她嘟嘟哝哝地抱怨道。 “那我一会儿再去买,你想要什么都有。”恺撒笑着说。 阳光照耀在他大理石雕塑般俊美的面容上,投射下阴影,他金色的睫毛反射着光泽,整个人都像在发光一样。但是林小红知道,这里唯一在发光的只有自己,现在这对情侣你侬我侬,她留在这里做什么?所以她非常明智地在恺撒抬起诺诺的下颌,将自己的脸凑过去的时候,果断地抱着怀里的柚子拔腿就跑,绝对不再多吃一口狗粮! 啊,这恋爱狗的酸臭味! 走在医院充斥着消毒水味的走廊里,林小红感到有些尴尬。 可是万万没想到,当她踏入自己和路明非的病房时,整个人都石化了。 路明非还在睡懒觉,而冰山女王零此时正坐在路明非的病床旁,看姿势是筋疲力尽瘫倒在椅子上睡着了,从背后她只能看见她金色的脑袋反射着刺眼的阳光——如果她再靠近,恐怕又要成为电灯泡了! 这让林小红不由得有些尴尬,把手里的柚子放在门口的凳子上,不忍心叫醒零,然后再次落荒而逃。 “啧啧,诺诺学姐还说小女王不喜欢路明非,还说这是搞替身文学?你看看这多款款深情啊!难道他们两个在一起不香吗?这对cp多好磕啊!”她在走廊里自言自语道。 她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絮絮叨叨的老母亲,一门心思想要把自己的儿子嫁个好人家,所以一直都在想方设法地建议路明非和零多说说话,多献献殷勤。 看来路明非这一路上没白付出啊,竟然有这么个美人在他受伤昏迷的时候等着他醒来。林小红想建议零躺到旁边的空床上去,坐在椅子上睡着了大概很难受,但是又不太敢破坏这种静谧感,也许零只要醒来,看见有人在周围,会径直离开——她总是来去匆匆。 她掏出手机,看了一眼自己这个月的流量剩余,然后点开qq。 此时母亲已经发来消息,还是老套的内容,只不过因为昨天是除夕夜,她发了拜年的短信。 除此之外也有大群里的人发贺年信息的,而且一刷就刷几十条上百条。她不禁感叹自己竟然把除夕夜这么重要的事都忘记了...果然到了美国,整个人都入乡随俗不过春节了。 好吧,其实如果美国春节放假,她还是能够记住的,就像她能够记住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一样。比如她至少肯定美国四年记得住感恩节、圣诞节和复活节——因为他们放假! “老妈大年初一,闺女给您拜年了!”林小红思来想去,最终发给母亲这条信息。 现在是白天,母亲白天有的忙...不过好像最近她开始办退休手续了?每月的钱剩余的钱也打给她了,她算是可以安稳退休了。 她多么希望自己能够赶回家陪她母亲一起度过佳节啊...就看现在的状况,可能要在附近停留至少一个月的时间,她甚至能一直陪母亲过元宵节。 “非常抱歉啊,我们美国那边有时差,而且还在上课,竟然就把过春节这件事给忘了...没办法,我们这边圣诞节放假,春节不放假,我还要为新学期忙里忙外呢!”顺便带了两个流泪黄豆表情。 她知道自己如果此时回去,肯定解释不清楚为什么她现在来到了三峡这边...说是科学考察?那母亲肯定会说她不正经,好好的不跟着老师跑出来陪妈。 林小红觉得,妈妈不知道他们昨天有多么危险,她也不需要知道,她这辈子已经为这个女儿操心够多了。 “我真的非常抱歉,妈妈,我这个春节不能陪您。”她收回手机,有些颓然的坐在医院走廊外的蓝色座椅上。这才在美国读大学多久,她就好像和母亲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什么秘密都不敢告诉她。 有的时候林小红觉得,所谓的“血之哀”其实是太多的秘密导致的。 你想想,你既然是混血种,那么总有一些龙族的事不能和普通朋友说对不对?可能你想找一个女朋友,然后像超人那样,约会到一半就有反派大搞破坏,然后你就得以“上厕所”为理由,找个电话亭换衣服和坏蛋大战八百回合,最后狼狈地回到餐桌前,被女朋友狠狠地骂一顿,约会也砸了,女朋友也跑了,而你永远不能和她说清楚自己为什么要突然离开。 有了秘密,原来再亲密的人都会疏远啊。 第三十八章 中式标准 林小红在医院的阳台上遇到了正在晒太阳的林部长。 按说这位老革命确实伤得不轻,他脸接了不止一发“君焰”,衣服被烧得面目全非,而且似乎还被诺顿的利刃刺穿了腹部。可是现在他就像没事人一样站在阳台上,脸上的烧伤只剩下淡淡的粉红色新生肌肤,很快就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她假装没有注意到他手腕处的黑色鳞片。 “林卫华部长,”她咽了一口唾沫,想起自己在船上没有完成的任务,“对不起,您让我保护好杨公子,我疏忽大意了...我太没用,直接被吓傻了。”她有些愧疚地说。 “那不是你的错。”林部长安慰道,“诺顿是个脑子正常的家伙,肯定一上来就会对付小杨,谁也拦不住——更别说你本来就是火王一系,他对你的压制比对所有人都要强,你还能反抗就已经是巨大的勇气了。” “而且我根本没死啊。”一个轻柔的声音从她背后传来 林小红猛然转身,看见阳台门口站着一个苍白如纸的少年,一身白色的病号服,额头上缠着绷带,阳光照耀在他的身上,在地上投射出一道影子。 如果不是那道影子,林小红会以为这家伙是一个鬼怪,他整个人几乎都是透明的! 林小红认出了这个少年,他就是杨家的杨玉水。之前他化妆了,而且妆容估计还很浓,所以面颊像正常人一样红润。可是现在他是素颜,皮肤是惨白到近乎透明的,下面的黑色血管如树枝扭曲的枝丫一般在皮下蜿蜒曲折,看着颇为吓人。 “你死了!”她有些惊讶地说。 如果不是失血过多造成的混沌,那么杨玉水应该确实死了才对。她分明记得自己亲眼看见他被诺顿扑下水,然后紧接着水中涌起血红色的水花——没有人能在那种情况下活下来,就算没有当场身亡,也该淹死了。 “我就在这里,不是鬼怪。”杨玉水淡淡地说。他看上去很苍白,但是除了额头上的绷带外,并没有明显的伤口,似乎那个被诺顿扑下水的人根本不是他。 “我的言灵是‘归墟’,基本上等价于半个海洋与水之王了,能在水下呼吸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我确实被龙王伤得很厉害,他的利爪打穿了右侧胸膛,把我的肋骨全断了...我在水下陷入了昏迷,过了不知道多久才艰难地游到岸上,然后在河滩上又昏迷了至少四个小时,最后被航道管理局的人发现的。” 在《龙类生物学》中,确实提到大部分龙类能像鱼一样在水下呼吸,他们对环境有极为可怕的适应性。而相应的,某些死侍也具有这种能力,不过通常是蛇形死侍,它们经常被当做“美人鱼”或者“鲛人”,也是能生活在水下的。 可是混血种绝对不能。 有不止那么一次,林小红怀疑他就是海洋与水之王本尊,他总是能震惊到所有人。但是他现在还活着,确实是一个好消息,让她感觉不那么愧疚了。 她没有因为自己的失误和脆弱,导致一个大有前途的年轻人的死亡。 说真的,她已经记不清,那天夜晚究竟死了多少人。她的记忆模糊,一切都太过混乱,而她笼罩在失血过多的昏沉中。 她忍不住上下打量少年一番,试图从他的衣领之下找到隐藏的绷带,但是并没有。于是有些惊讶地问:“你的伤听起来很严重,现在好得怎么样了?” 对方只是笑了笑,阳光照在他苍白的脸上,看上去总算是有了一份暖色,“已经没事了。” 他说起来轻描淡写,可是旁听的人则惊心动魄,一侧胸腔被贯穿,所有肋骨都断了,竟然两三天就完全愈合,下床就能蹦蹦跳跳,这恢复力也太吓人了吧? “我很高兴你活着回来。”她露出一丝微笑。 “我也很高兴你还活着。”杨玉水也说,“下潜组也安然无恙,这真是一个奇迹。” “那其他人呢?”林小红又问,眼睛转向林部长,“我们还有多少人牺牲?” 她见到了诺诺和恺撒,零以及路明非,然后还有那个被烧伤的大副格雷森,并没有去其他病房串门,也没有见到曼施坦因教授——听说昂热校长来中国了,他没有受什么伤,去接待了。 “一共牺牲了四名船员,”林部长说,“执行部的史蒂夫·克拉克,被龙侍的尾巴贯穿腹部;约翰·怀斯,被爆炸波及,严重烧伤加内出血,昨天傍晚在医院断气了;还有罗伊斯·金,被利刃贯穿,当场身亡。除此之外还有轮机长熊谷木直,当时他在下面的水密舱灭火的时候,被龙类袭击,从破裂的地方涌进来的水冲走了,说是失踪估计已经没了。” “又死了这么多人...”林小红忍不住低声嘟哝。 这些人她其实说不上熟,但是毕竟在同一艘船上度过了一个月的时间,抬头不见低头见,猛然得知他们已经死了,还是感觉一阵悲伤和惋惜。 学院钟楼的钟声大概又一次敲响了吧?守夜人是否又一次为死者放出了白鸽?他们的画像是否已经被安置在英灵殿的长廊之上?是否有学生为他们献上花束和花环? 这就是屠龙者付出的代价,不论计划多么成功,都会有人死去。 只能祈祷他们的死亡是值得的,他们的牺牲拯救了更多的人。 突然,林小红话题一转,忍不住问了一个关键的问题:“林部长,无意冒犯,但是我还是想问,为什么您是s级,而杨玉水是a级?按理说他的言灵‘归墟’可是灭世级...我不是说‘时间零’不厉害,但是比起灭世级的言灵,还是要差很多吧?难道他的级别不应该比您更高吗?” 说真的,她早就想吐槽杨玉水这个a级了,也不知道是怎么评定的,按说他都已经远超s级的界定范围,几乎可以被当做纯血龙类了,可是血统竟然只有a级! 杨玉水有些心虚地向一边看,“我说了,因为灭世级言灵平时用不了,所以相当于我没有言灵,没有言灵级别就掉下去了,有什么奇怪的?”他吹了一声口哨,似乎在掩藏自己的紧张。 “而且,你真觉得林部长的血统不如我?告诉你吧...”杨玉水把头凑过来,他只有172 cm,而林小红有168 cm,两人站在一起就是头碰头,“林部长的血统可不一般,据说他的父本可是一头货真价实的三代种。”他压低嗓音,故作神秘道。 林小红惊讶的转过身,看向眼前和蔼可敬的林部长,再看看他手腕上青黑色的鳞片,不由得面色变了变。“这怎么可能,直接与龙类交配剩下的都是死侍,血统必然超过60%!” 见鬼,难怪林部长身上有这么严重的龙化状态,而且恢复能力这么强!这样高危的混血种是怎么保持理智的? 对此,林部长笑了,摆摆手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嗐,这都是什么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其实是公开的秘密,就连卡塞尔学院和校董会都知道,但是没人在乎——因为我确实帮他们解决过很多麻烦,他们都清楚我是站在谁那边的。” 此时杨玉水开口了:“大部分与龙类直接结合诞下的子嗣都是死侍,可是总有个别比较温顺的,会被养大,然后再次与其他血统优秀的女性交配,反复如此直到获得稳定的后代...这是很多延续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大家族惯用的办法。” “当年1927年,土地gm期间,gc党的军队赶走了一家大地主,在他们院子后面被‘封印’的井里找到了林部长,当时他还只是个孩子,大概十来岁的样子。那家人为了躲避风头跑了,据说直接逃到了新加坡,他被救上来的时候已经饿得奄奄一息,然后被红j战士救了命。” 杨玉水说出尘封了将近百年的往事,林小红不由得皱紧眉头,看向林卫华。 后者露出一丝怀念的笑容,“是啊,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救我的年轻排长叫林卫国,我现在的名字时他起的,因为他说他的弟弟几年前被饿死了,如果还活着大概和我一样大,所以就用了这个夭折的孩子的名字给我命名。” “那天是我自从出生以来,第一次见到阳光,当时我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好像害怕这光明会将我点燃。”他眯着眼睛,毫无畏惧地直视太阳,阳光肆无忌惮地洒在这位长者身上,似乎在回味那段往事。 林小红张了张嘴,但是最终没有说出声来。 “所以啊,林部长的s级可当之无愧。他至少有70%的龙族血统,这些年多半还在攀升,可是却一直保持着极为稳定的状态,也没有搞明白怎么做到的。我虽然厉害,却也比不过这位老前辈啊!”杨玉水狂拍马屁。 但是这一拍不要紧,林小红立刻从这个沉重的故事中拽了出来——真的很毁气氛! “我觉得你完全比得过林部长,而且甚至还高些,你的言灵这么厉害,而且恢复能力堪比纯血龙类——你不会也和林部长一样,父母一方是纯血龙类吧?你亲爹不会是海洋与水之王本尊吧?不然你哪来的这么厉害的言灵?”林小红忍不住问。 杨玉水挑了挑眉毛,露出一丝略微有些诧异的笑容:“怎么可能?你觉得如果我的父亲真的是海洋与水之王,我怎么可能还是人类而没有堕落为死侍?初代种的基因是那么好驾驭的吗?” 此时林部长咳嗽了两声,像是为杨玉水解围,“小杨的a级确实评得比较奇怪,要是在欧美,绝对能到达s级的水平,甚至更多。”他说,“其实是两套不同的...评价系统,中国混血种的评级和欧美还不完全一样。” “总体而言,欧美的血统评级讲究的是纯粹的血统浓度,而中国这边...是更加综合的考量,方方面面的因素都要到位。我的s级是卡塞尔学院的标准,小杨的a是这边的标准。” 怪哉,这不符合常理,不应该中国人讲究血统浓度,国外综合考量吗?就像一直被诟病的应试教育,只讲究分数,而国外讲究综合素质的考量吗? “这是个什么评级标准?”出于好奇,林小红忍不住问。 怕不是搞得跟雅思考试一样,国内考试比英国本土还难,在中国的5.5分到了澳大利亚和加拿大能得6分乃至7分吧?能把超s级变成“不到a级”,这评价系统也够绝的。 “它比较复杂,为了尽可能与欧美接轨...”林部长试图解释,但是显然有点为难。 “你知道,在欧美地区,s级到e级混血种的比例仅为1%,而在中国,这个数值可以达到10~20%,绝大部分是永远都没有觉醒的隐性混血种...但是为了控制比例,所有人口中的1%才能被算作混血种,剩下的都要划为‘普通人’的范畴。” “简而言之,基线被抬高了。”杨玉水补充道,“所以对应的‘e级’和欧美的‘e级’可不一样,这是一个按照人口比例而不是单纯的血统浓度来进行的评级——当然血统浓度也是有关的。” “我们这边情况特殊,要知道中国混血种非常多,但是真正觉醒的只有其中的大概5%~10%。我们刻意控制,只将那些主动觉醒的高级混血种列入计算。毕竟超能力者遍地走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犯罪率会飙升的。” “这就直接导致,被我们评价为‘e级’的,到了欧美至少是‘c-’或者‘d+’。”年轻人撇了撇嘴,有些不满意地说。 林小红明白了,“那b级是不是就相当于‘a+’了?” 杨玉水点点头,然后补充了一句,“其中有些说是s级其实也不过分。” 林小红倒吸一口冷气,见鬼,那岂不是说明,那个长江下游的李家所谓的“区区四个b级混血种”,其实是四个s级或者a+?而且还有几百个极有可能是a级或者b级的“c级”? 还好没有发生争执,否则要真打起来,怕他们一船人根本不是对手吧? 这是什么阴间评级法啊,人均掉了两档? “那怎样才能评到a级或者s级?”林小红再次忍不住问。 对此,杨玉水耸耸肩,“a级的标准还是很高的,其中一条就是‘王域’,说白点大概需要四大君主级别的水平,至于s级...” “大概只能黑王本尊降世,才能评到s级了吧?” 第三十九章 出卖灵魂 路明非忍不住在病房里和林小红闲聊,因为他没有电脑,不能打游戏。 “小红姐你平时读了那么多《地狱神探》,我问问你,如果把灵魂卖给恶魔了,能毁约吗?”他突然无意中问道。 林小红认真地想了想,“通常是不行的,魔鬼比你狡猾...除非你有非常不要脸的骚操作。” 路明非来了兴趣,直起身子,好奇地向前倾,“什么骚操作?” 林小红努力回忆自己读过的剧情,想了想后说,“你可以在交易的时候提条件——比如在当天夜里的12点之前把灵魂勾走才算数,然后晚上11:59的时候断气。这个时候魔鬼通常会以真身找上门来收债,只要你有一个大胆忠诚且可靠的队友,把这个魔鬼拖上一分钟,你的灵魂就得救了。” 这是《地狱神探》的经典剧情“圣水灌肠”梗了,在读的时候就觉得堂堂地狱之王相当没牌面,那么稀里糊涂就被渣康灌了个肠开肚烂,赶回地狱去了。 路明非挠挠头,露出为难的表情,“这时间卡点不容易啊,万一00:01才断气,那就是第二天了啊!而且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在交易的时候提条件啊!万一忘记了怎么办啊?而且万一以后恶魔报复这个朋友怎么办啊?” “所以说有脑子的人都不会和恶魔交易啊!想要得到什么,得靠自己努力,而不是去想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林小红耸耸肩说。 “恶魔永远不会给你想要的,他们会扭曲你的想法和词句,从中找到致命的纰漏——哪怕你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也会付出惨重的代价,或者是一你不期待的方式,又或者你在得到后很快对那件东西失去兴趣。你不会通过交易获得快乐,你会收获悔恨和痛苦,而且还丢了自己的灵魂。” 路明非撇了撇嘴,做出一个难看的表情。 “所幸我们的世界观里只有龙,没有魔鬼。”林小红拍拍自己的胸口。 也幸亏没有,否则炼金术师百分百都是法师,是法师就逃不过恶魔的灵魂交易...他们学院还开设炼金术课程,四舍五入大家都是法师,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发现一本召唤恶魔的书,然后稀里糊涂就把自己的灵魂卖了。 《地狱神探》虽然和秘党关系密切,但其中大部分怪物都是虚构的,没有梦淫妖,没有地狱领主,也没有勾魂的厉鬼。 “你怎么就知道没有魔鬼?”路明非问,“你之前还不知道有龙呢!” 林小红挠挠头,好像这种事也无法解释哦...于是她只好说,“如果有的话,我觉得咱们的老师开学第一课应该就是警告不要和恶魔交易,而不是给我们讲校园内十八种不同警铃的含义。” “由此可见,就算是有,卡塞尔的人也不知道,那么我们也无法知晓。在我们目前的世界观里,所有的神和魔,要么是龙类,要么是混血种,圣经中堕落的撒旦,其实是龙族的白王,那么上帝就对应黑王尼德霍格本尊。那么恶魔,理论上就应该是白王手下的恶龙了——这当然不存在,因为他们都死绝了。” 路明非陷入了短暂的沉思,最终点了点头,“恶魔有可能是龙...”他自言自语地嘟哝道。 “关于逃避与恶魔的交易,据说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连续戏耍这个恶魔三次——也就是和他斗智斗勇三次,从他的手下救出无辜者,逃出生天...总而言之‘戏耍’这个词相当于让对方吃瘪?感到面子上过不去?” 路明非再次来了兴趣,“怎么个戏耍法?” “我又不召唤恶魔,我怎么知道,我也不用想。”林小红摇摇头。 然后又是一盆冷水,“这个规则也不是固定的,这只是《地狱神探》中的设定而已,我也不知道是个什么起源,但是后面的作品中应用得比较多,以讹传讹就成了真的。” 紧接着又是致命一击:“再者说,恶魔多聪明,你才多大点脑仁儿,你只有被人家耍的份儿!” 路明非撇撇嘴,“好像确实是这个样子,那还有别的办法吗?” 林小红深吸一口气,“你可以在把灵魂卖给一个恶魔之后,再卖给另外两个。这样他们三个会自己打起来,谁也不能占有你的灵魂。” 那段可真是把她惊呆了,万万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种级别的骚操作和这样无耻的人! 路明非也惊呆了,显然这也超出了他的认知,“这tm是作弊吧?”他忍不住吐槽。 “作弊又怎么样,反正自己的灵魂最后保住了。”林小红耸耸肩,表示这又和她没关系,没人会真正卖掉自己的灵魂,因为魔鬼不存在。 “可是怎么联系到三个恶魔呢?”不知道为啥,路明非似乎有些心动——也不知道为啥心动,反正他整个人眼睛都亮了起来,整个人充满期待...你期待个啥? “我怎么知道,我又没见过召唤恶魔的书本?”林小红耸耸肩。 突然,她想起一件事,伸出手指提醒道,“不过要记住,召唤来的三个恶魔必须势均力敌,谁也干不过谁,或者就算能干过,也有被第三个截胡的风险。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你的灵魂才是安全的。” 路明非有些尴尬地吐了吐舌头,他说谎的水平其实很烂:“只是想象一下而已咯...我最近在考虑要不要发展一些新的兴趣,比如超英美漫。” “你就别打出卖灵魂给恶魔的歪心思了,别老想着不劳而获,连美国人都知道you can''t have something for nothing!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到时候你会付出比你得到的多得多的代价!”她叉着腰,批评道。 路明非像是触电了一样,整个人差点从床上跳了起来...也不知道他激动个啥。路明非就是这样奇怪的人,他会关注一些无人关注的东西,并且他人无意中引用的时候,整个人很激动——然而基本上没人知道他为啥激动,搞得他像个智障一样。 “可是如果出卖灵魂是为了...”路明非打了一个磕巴,似乎在寻找一个合适的理由。 “比如我在阿富汗战区,看见一些妇女儿童快要死了,于是我召唤恶魔,许愿能够让他们活下来...这样的理由合理吗?” 林小红难得沉默了。 路明非其实是个很聪明的年轻人,他并不是在单纯讨论漫画——他从头到尾都是通过讨论漫画来讨论更深层的人生哲理!在这里,恶魔代表什么?又如何出卖灵魂? 他们的力量是来源于恶魔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他们使用力量,迟早要付出血的代价。 执行部每年都要处理那么一两个自己人,原因非常简单,普通的混血种使用言灵过度,要么血脉枯竭身体机能下降,要么激活自身龙类基因,不可逆地转化为只剩下嗜血本能的死侍,只能被自己昔日的同伴是杀死。 看,这就是他们的力量的代价,他们命中注定是要堕入地狱的!他们的力量使用得越多,就越上瘾,一发不可收拾。 可是秘党使用这力量,难道不是为了保护这个世界免遭龙族降临的灭顶之灾吗?难道这不是一场正义的战争吗?难道他们不是善良的人吗? 以一个善良的理由,把灵魂卖给魔鬼,最终也是要堕入地狱的...可是又有谁能指责这些人呢? 至少那些袖手旁观的家伙无权指摘。 自己是a级血统,非常不稳定迟早要出事,因此很少使用力量——可是谁也不知道即使从来不使用言灵,她的身体能够支撑多久。至于路明非,他可是s级,血管里究竟是人血多还是龙血多都说不清楚,他也是非常容易堕落的。 而就在前几天,他可能动用了一个强大的治愈系言灵,救了诺诺的命。没人知道他付出了怎样的代价...也许他付出的是自己的生命力! 有一次性使用完就嗝屁的言灵,完全可能也有这种让使用者缓慢流血死去的言灵。 路明非不会真的做了这种事吧?她心头咯噔一下,毕竟路明非虽然蔫儿,但是对真正在意他的人,还是非常忠诚的,他是那种能掏心掏肺、插刀两肋的朋友! 万一他真的是用自己的命换了诺诺学姐的命呢?怪不得他从来都说自己没有言灵,因为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用! 他只是个十八岁的年轻人,他不想英年早逝! “你突然问这个干什么?”想到这里,林小红感到一丝不安,不由得问。 路明非的眼神开始躲闪,“没什么,只是随便问问。” 这种不安感更强了,林小红抿了抿嘴,最终说:“就算是善意的目的,把灵魂卖给恶魔也是要下地狱的...做个利己主义者其实并不坏,那些人又不是欠你的。” 路明非撇撇嘴,表示自己做不到。 林小红就知道,路明非这人平时怂了吧唧...你不知道他激动之下会作出怎样危险的事。 “但是如果你真的无法忍受...只要不后悔就行。也许你下地狱后,那些被你拯救的人也能将你从地狱中拯救,升入天国。”她深思片刻后,说。 路明非沉默地点点头。 “可是如果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为了救他们而下地狱呢?这会让他们背负着愧疚活下去,永远无法享受生命的快乐吧?”他又问。 “然后我将会永堕地狱,不会有人知道我曾经拯救过别人,甚至不会有人为我祈祷,减轻我的痛苦,我将会被世人遗忘。” 他的声音中藏着巨大的恐惧和悲哀,仿佛整个世界的绝望都压在他的身上,让这个十八岁的少年喘不过气。 这下林小红也哑口无言了,他们背负着世界的重担,为什么也要让别人替他们背负呢? 那个黑暗的世界,越少人知道越好...可是这样真的很孤独啊! 周围的气氛实在是太过压抑,压抑得让人窒息,于是为了缓解气氛,林小红说了一句,“你知道两周前咱们的春季学期已经开课了吧?你还记得我们上个学期期末的选课吗?我们已经落下了两周课,估计还会更多,等到回学校恐怕已经三月中旬了——四月份就是期中考试。” 学习这个话题,是她能想到的最好的转移话题的工具。 “我们这学期gpa不是满分吗?”路明非茫然地问。 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是上个学期,小明同学,上个学期gpa是4.0,这学期要另算啦!” 路明非露出一张苦瓜脸,“啊?” “可不是吗?除非你立刻再接一个屠龙的单子,指不定校长大发好心,再给你一个4.0。” “别,这个我都要送命了,我这只手还拿不了笔呢!”他举起自己被石膏固定的右手,哭丧着脸说。 这只手非常惨,在进门的时候被生锈的活灵咬了手指头,然后在出去的时候,手指头已经泡水泡得血都流干了。 于是他只好将防水绷带紧紧地缠绕在前臂上,把自己的手腕塞进了活灵的嘴里,然后“咔嚓”一声,软骨挫伤,桡动脉破裂,肌腱也断裂了,整只手几乎不听使唤,回来之后解下手臂上的绷带后伤口就开始飙血。 泡了那么久,也缺血那么久,没有被截肢算是他好运了。 “对了,虽然你的实习课已经实习完了,但是必须写出一篇实习论文,这件事你知道么?如果不交论文,将视为旷课,要被挂科还要重修。”林小红再次好心提醒。 路明非仰天长啸,苦不堪言。 “往好处想想,至少学习不会要了你的命,但是屠龙会啊?你不会觉得区区写个论文,能比在水下生死时刻更加危险吧?” 路明非整个人都蔫了。 “e on!你的论文要构思了,你的课程和作业要补回来了,你整个人要振作起来啊!”林小红催促道。 “想想,如果你因为大学四年不喜欢写论文和学习而没有修够学分,最后导致挂科过多不得不延期毕业读大五,而且还得不到奖学金欠债过多一辈子都还不完...” “那我就成下一个芬格尔了呗...”路明非想到自己未来狼狈的样子和暗无天日的未来,不由得撇了撇嘴。 “而且,你在卡塞尔学院待得越久,碰到下一次龙王苏醒的概率就越大,指不定校长还会像这次一样把你稀里糊涂送到最前线呢?”最终,林小红抛出杀手锏,“你还想再屠一次龙吗?” 路明非:垂死病中惊坐起.jpg “扶朕起来,我要学习!”他痛苦地哀嚎道。 第四十章 权与力 “校长让我写一篇论文作为我们实习课的报告,他连题目都给我订好了。”路明非垂头丧气,义愤填膺地说,“你敢相信吗?我拼了性命去屠龙,结果他们竟然告诉我想要拿到4.0的学分,竟然还要写8000字的论文!” “苍天啊大地啊,难道我的勇气还不值这4.0的学分吗?”他忍不住仰天长啸。 一旁的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这只能怪你自己,我记得我好想早就告诉你了,谁让你一直都浪去了,结果现在距离ddl只剩一周才想起来?” “我这哪叫浪?我这不是在补落下的课业吗?我前两周可是把上半个学期没有上的课程全部补回来了,还要参加期末考试,直到昨天才考完最后一门,我容易吗我?我感觉自己都要被累猝死了!”路明非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抱怨道。 “我哪受过这种累?这简直比高考还要了老命啊!我怎么就选了那么多课呢?果然前辈说得有道理啊,选课一时爽,期末火葬场...不对,期中就已经进了太平间了!” 对此,林小红也非常无奈。值得一提的是,她也和路明非一样并不轻松,半个学期没有上课,然后一回来就要期中考试,对谁来说都过于要命了。 可是相比之下,她又比路明非轻松了许多,毕竟她可没有因为肌肉拉伤和骨折被迫卧床一个月养伤。 说来也奇怪,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她在被那头龙侍刺伤了肾脏之后流血不止,可是到了医院之后,除了尿了两天血外,就一点事都没有了,她自愈的速度相当惊人。 在过去的一个月中,她不但按时通过网络完成了课业,还访问周围的名胜古迹,选定了自己的题目,回到卡塞尔就开始写作了。 而路明非卧床养伤,没人看着的话就是一直在打游戏,当然差了十万八千里。 如果不是林小红从神棍奇兰小哥那里要来了期中考试的知识点,专门卡着知识点帮他复习,虽然说他的知识点漏得像一张网,但好歹还是有网的骨架的,最终算是勉强过关,谢天谢地谢祖宗。 折腾完期中考试,自然就要把重点放在实习课的论文上了,此时距离ddl就只剩下十天,路明非庆祝劫后余生浪了几天,现在只剩下7天了,而他一点都没有动工,文献也没查,一个字都没写。 “校长给你订了个啥题目?”林小红好奇地问。 “什么《龙族四大君主浅析》,听着就蛮深奥的,毕竟这次行动我们确定了四大君主真实存在,并且他们不是一个,而是一对双生子。但是让我写8000字,确实太赶鸭子上架了吧?这字数叫我怎么凑?”路明非摆摆手,非常无奈地说。 林小红陷入了深思,“这好像是个问题,毕竟我在写作的时候都是要引用他人的观点和研究的,但是现在显然你这是一个开创性的课题...在我的印象里,这类课题的论文都相当简洁——比如那片关于dna双螺旋的论文,其实只有两页。你这个要凑足字数确实有点困难,你需要一个论证的点。” “比如?”路明非舔着脸问,好像这是林小红的论文而不是他的,他在这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就等着林小红帮他把框架搭好,逻辑理顺,他自己只完成最简单的凑字工作。 “比如你可以引用《冰海残卷》,多引用几句凑个字数,把和四大君主有关的句子能引用的全部引用上...但是要注意不要一口气从头引到尾,要穿插在不同的地方明白吗?既要显得你读过古籍,又不能让人看出你在凑字数。” 路明非小鸡啄米似的点头,这个套路他懂。 “在论证的过程中,你可以从双生子入手,自古以来一山容不下二虎,可是这对兄弟却能稳坐王座,双王共治如此多年也不曾反目,这确实是令人惊异的,不是吗?”林小红想了想后,提示道。 其实这也是她感到最诧异的部分,秘党对龙类的认知恐怕停留在非常表面,甚至没有意识到他们之间也是有亲情的,而且感情相当深...几乎可以称为有些扭曲的执念。 “感觉他们两个确实兄弟情深,不像是假的。”路明非也嘟哝道。 “那个弟弟刚刚醒来就到处哥哥哥哥地叫唤,都快要被我们打死了还想着保护哥哥;哥哥也是,弟弟一死就失智了,疯狂地攻击我们,甚至差点发动‘烛龙’,好在有杨玉水的‘归墟’,他根本没有来得及施法。” “这里其实有两点:第一,为什么会是双生子?你见过什么皇帝会同时立两个太子的?是不是脑子抽了。” “对呀,是不是脑子抽了?”路明非也吐槽道,“就算是双胞胎也要立大的啊!” 路明非继续吐槽实力担当:“而且怎么说双生子就有双生子,而且还能凑出四对来?我看咱们吃鸡蛋这么多年我也没吃出一个双黄蛋啊,怎么就这么巧? “所以很明显是故意为之,就是要这一对兄弟共享一份力量。分在两个人手上,就都不能发挥出最大的力量。”林小红点点头。 “听上去挺心机的,就像老太后暗中支持后宫争宠,挑拨姐妹感情一样。”路明非嘟哝道,一听就知道大概是宫斗剧看多了。 ...但是这样的比喻,竟然莫名贴切。 “有可能,双生子的存在是互相制衡,因为黑王...怕他们造反?毕竟前文刚刚出了白王叛乱的事,为了重蹈覆辙,所以刻意用这样的方式削弱了四大王座,这是一个论点。” “好心机啊!”路明非咂咂嘴。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根据《冰海残卷》,四大君主是黑王在杀死白王之后创造出来的,他大概也不想造出更多的逆子推翻他的王座吧?虽然但是,他最后还是被八个好大儿推翻了。”林小红耸耸肩。 这是青铜城的铭文记载的故事,其中好长一段都在忏悔听信小人的谣言联合混血种背叛黑王,诺顿整个龙像是祥林嫂一样,不断地重复提及,以及缅怀昔日荣光,看得她都抑郁了。 有一说一,关于青铜铭文的第一篇paper已经成功被古德里安教授发出去了,这些东西具有极强的颠覆性,甚至再次重启了4年前那场中西混血种的争执,据说现在隔空对骂族谱升天,中国方面强烈要求撤稿的期刊重新将原稿恢复,并且道歉。 不过那可是顶刊,可以悄默声息地把撤掉的稿子恢复,但是想要道歉是不可能道歉的,这辈子都不可能道歉! “这听上去就像老太后挑拨后宫姐妹争宠,结果被反杀了一样。” 林小红“噗嗤”一声笑了,“很不错的比喻,生动形象。” “但是这份力量又是怎么被分为两部分的呢?”林小红继续说,她本人其实已经有了主意。 “在龙文中,‘权’和‘力’被分为两个字,而且他们从来不会被组成一个词语,这一点和人类所说的‘权力’完全不一样。这个词就像‘窗户’一样,‘窗’是窗,‘户’是门,但是久而久之被组合在了一起,只剩下‘窗’的含义。” 路明非天真地瞪大眼睛,用惊恐的目光看着她。 “你懂我在说什么吗?” “呃...差不多吧,‘权’和‘力’是两个词,然后呢?” 于是林小红继续说下去,“这很重要,这说明了他们的力量被分为了两部分,而且并不是简单对半分的...” “根据在学院和三峡的两场战斗的分析,康斯坦丁的破坏力其实远远强于诺顿,但是他似乎对自己的力量掌控非常差,就像一个拿着核弹发射按钮的喝醉的六岁孩子。而相比之下,诺顿则对于他的招式掌控力非常强,但是使出来的效果就...差强人意。” 事实上,所有的破坏都是那头龙侍造成的,诺顿本人的战斗力相当捉急,简直不配称为初代种。 以为他至少是杀了破坏他言灵释放的杨玉水,然后打算重新开始“烛龙”读条。 结果杨玉水也活得好好的,他没有再次释放“烛龙”,基本上相当于他一个敌人都没有杀死就被乱枪射杀领了盒饭。 虽然说康斯坦丁苏醒的时候力量百不存一,但是显然他的破坏能力远远大于他的兄长。 “因此,关于‘权’和‘力’我们可以借用dc漫画中相当经典的描述。我们假设‘力’就是太阳,太阳具有难以想象的能量对不对,每时每刻都向着四面八方辐射光能和粒子流。但是它的释放是没有方向性的,球形无死角,不偏袒任何一个方向。所以当阳光照在地球上的时候,地球接受的能量不过全部的几百万分之一甚至更少,我们只是感觉温暖却不会燃烧。” “相比之下,‘权’就是一片聚光镜,把分散的能量可控地汇聚在某一点。这就像在太阳下面用放大镜观察蚂蚁,你知道会怎么样吗?” “会被点燃。”路明非回答。 “对于龙族而言,这些蚂蚁就是我们这些倒霉的屠龙者。‘权’的存在使‘力’能够高效地被使用;而如果没有‘力’,就像你在晚上有放大镜也不可能点着任何东西,‘权’也就没有意义。” 路明非愣了很久,像是傻了一样。 “你到底懂了没有啊!”林小红看着他这副呆呆的样子,忍不住拍了一下桌子,有些不耐烦地问。 路明非被刚才拍的一下桌子下得不请,喘着气缓了好久,感觉好像快要心脏病发作了。“呃...差不多吧。感觉你那个放大镜烧蚂蚁的比喻挺赞的...”路明非挠挠头,说,“感觉概括得...非常完美,真不敢想象林红姐能说出这么有水平的话,反正我是说不出来的。” 林小红对此只是摊手,“那不是我说的,那段选自dc漫画《lucifer》第七十四话,我只是觉得它对于‘will’和‘power’的划分佷像龙类对于‘权’和‘力’的划分而已。如果你非要quote最好直接引用漫画而不是我说的...这本漫画我可以帮你在图书馆找找,我前两天刚刚看过。” “直接引用漫画真的可以吗?这算哪门子参考文献?”路明非震惊。 林小红耸了耸肩,“这套漫画放在‘宗教与巫术入门读物’一栏,当然算作正经参考文献咯。关于尼尔·盖曼其实是龙类,而且还是龙族的预言家的谣传还是挺多的,你知道他写了多少宗教性极强,甚至极有可能是隐喻龙族战争的作品吗?什么《美国众神》啦,《好兆头》啦,《乌有乡》啦,《睡魔》什么的...dc的路西法也是他创造出来的角色。” “虽然不知道尼尔·盖曼是谁,但既然被怀疑是龙类,他没有被秘党查水表吗?” “他是畅销书作者,是名人,不好动手。而且我说了,只是谣传而已,没有任何能够证实的,现在还有谣传说猫王没死,美国由蜥蜴人统治呢!” 但有一说一,蜥蜴人这条是真的,说得就是混血种家族,猫王也是真的没死——据说他其实是一个执行秘密任务的高阶混血种,完成任务之后就假死脱身了。 “不过为什么漫画会被放在‘宗教与巫术入门读物’一栏啊?这是哪个天才搞出来的分类方式?难不成图书馆馆长是漫画迷吗?”路明非还是有点难以置信。 事实上路明非说对了一大半,大部分老教授们都是超级英雄的狂热爱好者,致力于打造出现实的x学院和x战警,《地狱神探》系列漫画据说就连守夜人也相当推崇。 “你还记得我之前告诉过你,康斯坦丁家族是一个真实存在的炼金术家族,甚至出过一位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吗?漫画其实是秘党宣传自己的手段,dc和漫威都是秘党大佬的资产,通过宣传让那些中二病超能力青年自愿加入他们屠龙的正义事业。” 路明非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竟然还能这样?” 第四十一章 万恶的zb主义 “祝贺我们gpa4.0!”路明非举着可乐杯,嘴里喷出饭渣,高声说。 “虽然说我这个4.0是这次实习的嘉奖,如果真按正常算的话,可能也就3.2的样子,和林红姐这个货真价实的满绩没得比。”他喝了一口可乐,一改刚才的豪迈,怂怂地说。 这就是路明非许诺的全科通过请林小红吃饭。 原本在2009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就该请了,只是当时忙于水下训练然后紧接着就是“青铜计划”,根本没有机会。 而之后路明非因为受伤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月才回到学校,之后又要准备新一轮的期中考试,等到期中考试结束已经是复活节,这才有机会正式请客。 “你这个绩点可是用生命换来的,我看校长不但该给你满绩,还该给你发双倍奖学金!”林小红一边用力划拉牛排,一边说。 “说真的,我还是觉得‘青铜计划’的制定对你来说简直太冒险了,你当时还没有觉醒言灵,体质也只有c级的水平,他们应该让恺撒下水才对。他有‘镰鼬’,至少能够在水下躲避敌人的攻击。” 她至今仍然不理解,为什么校长非要让路明非参加这次行动,她甚至不明白,为什么这位老者如此热衷于将路明非推到他不能胜任的位置,这次只是好运,下次就不一定了。 不会真的是校长的私生子吧? 路明非只是笑笑,没说话。 “我看你真是亏了,你应该找校长谈条件的。”林小红说,“比如让你拿今年的校长奖学金,那可有2万美元呢...或者什么让卡塞尔学院还你的信用卡什么的。” “没必要,如果不是小红姐,我可能根本不可能拿到全部的奖学金,一个月三千美元,我欠的卡贷都还了。我这个人没啥追求,差不多得了。”路明非耸耸肩,说。 “你傻啊,你这是要给秘党打白工吗?你在这里拼死拼活的,人家大老爷在那里悠哉悠哉地喝红酒泡妞,最后你猜如果诺顿的龙骨被从江里捞出来,便宜谁占啊?你向他们多要些钱,那是应该的啊!”林小红用看智障的目光看着他,生怕自己的儿子稀里糊涂就被卖身了。 路明非摊摊手,不解地问,“一个月三千美金,一年三万六千奖学金还不够吗?你看哪个学校能给这么多奖学金的?几乎是让我白白读书还有富裕的哎,感觉我们已经占了不少便宜了!” 林小红扶额,感觉这小子脑子未免太不好使,被人卖了还要替人数钱,而且还数不对。 “你觉得他们给你的钱多了,那你存钱了吗?”林小红问。 这对路明非简直如雷击,你以为每个月三千块钱很多是吧?可是偏偏路明非这家伙就是个月光族!按说不该啊,无论如何他一个月都不应该需要花上两万多人民币吧? “是啊,我怎么就存不下钱呢?”路明非自言自语。 按说不应该,确实不应该,他也没花什么大钱,没有添置如电脑之类的大件,也没有花钱修他那辆赢来的布加迪。可是怪哉,他的钱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没了! 路明非感到非常困惑地挠挠头,他觉得自己不是奢侈的人啊... “所以说啊,他们可没给你多少钱,只是够你这样普普通通活下去而已,你就算死了,也是白死...你真的觉得你的命就值这么多钱?”林小红简直想敲一敲他的脑壳,把他敲开窍。 “可那是一个月两万多人民币呢...”路明非仍然不解。 “可美国生活成本也更高啊!”林小红一语点醒梦中人。 “想想吧,美国什么东西不需要钱?芝加哥冬天这么冷,暖气二十四小时开着要钱吧?夏天那么热,空调也二十四小时开着,要钱吧?你上网要钱吧?洗澡要交水费吧?每天夜宵细水长流不少钱吧?你听音乐、看视频追剧要钱吧?这哪里都要钱啊!” 她一条一条地白扯,满眼都是心疼。 “在美国这要花钱那要花钱,不知不觉就把你口袋掏空啦!你知道为什么美国人从来不存钱吗?那是因为他们存不住啊,全被zb家和享乐主义、消费主义掏空了!” 路明非挠挠头,他觉得自己大概是跟花钱大手大脚的芬格尔师兄学坏了,实在是太会享受了。一次两次不觉得钱多,可是日积月累下来,不知不觉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而且那个混蛋欠钱是大爷,从来不还钱,还要路明非请他宵夜! “生活花钱,学习也要花钱。每学期花上几百美元买教科书,所有的软件也要花钱,就连office都要自己买,而且还几十美元——每年都要收费!这还是便宜的,有的一年就要几百美元!”林小红气愤地抱怨道。 “啥软件这么花钱?”路明非好奇地问。 “别提了,在美国连office都要钱!我还下载了chemdraw和origin,还有用来模拟的高斯软件,还有mesta什么的,还有其他的比如python之类的,chemdraw运行起来需要...”林小红掰着手指头,一个一个说。 “我一个没听说过,除了office。而且我还是在国内安装下载的,全是盗版,没花几块钱。”路明非大嚼着牛肉汉堡,摇摇头说。 “你是没听说过,那是因为你是学文科的,根本用不到啊!我是学化学的哎,需要用到专属绘图软件,还需要统计数据绘制图表,还需要模拟和密度泛函计算能级...cpu都快要烧爆了。”林小红撇撇嘴。 “就这么些软件,就这么多钱?”路明非好奇地问,“既然这么贵,为什么不省钱下载盗版?” “哪里有盗版可以下载啊,美国的知识产权可是看得很重的,盗版罚得很厉害,也就中国国内盗版横行。”林小红哭丧着脸说。 “那你为什么不在国内下载盗版带到国外来?我就不信海关还能打开电脑查你的盗版软件!”路明非说。 提起盗版和知识产权,路明非也有过惨痛的经历,“我对此感同身受,我在过海关的时候所有盗版游戏光碟都被没收了,还把身上的钱都罚光了。” 这让他想起一件事,他在拿到第一笔奖学金后,果断把那些被没收的游戏光碟全部正版买回来了,一下子就花了大几百将近一千美金,一个月的奖学金就这么被掏空了1\/3! 林小红撇了撇嘴,“我宿舍的笔记本电脑确实是在三峡回来之前在中国买的,可是第二天就要航班返回卡塞尔学院,当然只能在美国下载软件...因为忙着要用,总不能再等暑假才回家下载软件吧?”她有些委屈地说。 她家里没钱给她出国准备电脑,只有一部手机还是学校招生送的。第一学期一直待在图书馆,就是因为自己没有电脑,只能借用图书馆的电脑。 后来她发现太不方便了,于是第一笔奖学金发下来就琢磨着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然后发现美国物价有点贵,还不如在中国买了带过去,于是一直拖到三峡之旅的时候才买。 “那可真是坑爹,幸亏你的笔记本电脑是在中国买的,在美国买还要更贵一些。”路明非图吐舌头。 “没办法,万恶的资本主义,连追求知识这样人类基本的权利都需要金钱才有资格!”林小红嚼着牛肉说,义愤填膺地说。 “虽然说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初衷上是好的——它保护了发明者的权利,鼓励创新发明...可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东西就变质了,完全为zb家服务了! “你知道为什么咱们中国发展起来很困难吗?就是发达国家提起把专利都申请完了,然后捂着不给你,你要是自己能造还收高额专利费!” “还有医药行业,那也是暴利啊。你是不知道知识产权把药品的价格哄抬了多少倍,明明成本几百块的药片,能给你卖到上万!得了癌症吃药能吃得倾家荡产!到最后钱真的有多少进入了科研人员的口袋吗?其实也不多,大部分都进资本家的口袋啦!” 提到这里,林小红简直说多了都是眼泪,“咱们学校没有订阅的数据库,下载一篇文献都要10美元起步,搞得人家真的很郁闷!” “我从来不阅读文献。”明明是一件挺可耻的事,路明非还有点沾沾自喜,好像他不学习他有理了一样。 看着不好好学习,只有别人推着才能挪动一下的路明非,林小红有些恨铁不成钢地摇摇头。“不读文献,你这怎么能算作大学生活?赶ddl和摸鱼式阅读文献才是正常大学生该做的!” 她像风纪委员会主任一样,语重心长地说,“路明非啊路明非,我学化学的阅读量都比你大,以后还是在实验室的时间长,你可是文科生,不读文献怎么行啊!” “咱也不是正常大学生啊。”路明非拿起一个鸡腿,“屠龙哪里需要那么多幺蛾子?” 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好心提醒道:“别忘了你上学期虽然过了,可是下学期的课有一半没有上。我勉强拉着你帮你补完了一部分部分,保你期中考试通过,但是你下半学期可要辛苦一些了,争取不要挂科。挂科就没有奖学金了。” 路明非刚刚还挂着笑容的面庞骤然僵硬,他面皮抽搐着,哀嚎一声,“大姐你不要在这个时候说这种事好不好?真的很影响食欲。” “这是事实啊,真正的勇士,总能直面淋漓的鲜血和惨淡的现实...鲁迅那句话是这么说的吧?你欺骗自己和逃避现实,也逃不过考试啊!” “而且咱俩,还有那个零,都因为‘青铜计划’而翘掉了好几次炼金化学实验课,也都是要补回来的——后天补课你的实验预习报告准备好了吗?”林小红发出灵魂的拷问。 “啊,别提了,我还啥都没干呢!那个预习报告,还有后面的实验报告,简直一个比一个要命,我至今excel表格仍然用不利索...真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做出那么漂亮的图的。”路明非捂着自己的胸口,如西子捧心般露出痛苦扭曲的面容。 “因为他们用origin?”林小红指出。 “完蛋,我根本没有origin,而且你还说它很贵?算了,我就将就用excel吧,反正这学期结束我就和倒霉的炼金化学实验没有关系了。”路明非摆摆手说。 “然而我还有《中级炼金化学实验》和《高级炼金化学实验》,以及两门门选修的《分析炼金化学实验》和《炼金生物化学实验》课,你没有关系了我还有得忙。”林小红叹了一口气。 “林红姐辛苦啊,这么多专业课。”路明非感叹。 “那你也不容易啊,这么多实习课,跑东跑西的,去杀龙王和死侍,还要去干盗墓之类的亏欠祖宗阴德的事,还要闯入热带雨林和沙漠等危险无人区,实在是太危险啦。”林小红也用同样的语气回答。 “而且还别忘了,你这个实习随时可能占用上课时间,如果你因为受伤或者执行任务旷课,导致文化课不及格,奖学金又没了——你看,相当于你给他们打工,他们连工资都可以有理由不发给你!你说说这帮zb家是不是很邪恶?”林小红又补充了一句。 路明非捂住胸口,佝偻着腰,做出痛苦的姿势,“我的膝盖中了一箭!”他哀嚎道,“林红姐你也太扎心了吧?我也不想去执行部啊?我能不能和你一样搞学术啊?” “那你就要至少能流利阅读甲骨文和金文,学会拉丁语,古希腊语,甚至更多死文字如伊利亚特语,赫梯语,盖尔语,古挪威语,还要皓首穷经,学上那么几句龙语...你有这种毅力吗?”林小红掰着手指头。 “或者说,你学这么多们课程,能全部及格吗?不及格奖学金又没了。” 路明非一听奖学金会没有,整个人又蔫了,“这也太难了吧...突然真的感觉卡塞尔这帮校董老爷很罪恶啊...”他嘟哝道。 “好啦,我随便说说,你现在最主要的还是期末考试啦!不要翘课,少打游戏,每天晚上和我一起去跑步,周末去健身房运动运动,期末时跟着我复习,我再找奇兰看看他能不能用他的‘先知’预测一下考试的知识点和范围什么的,保你不挂科!”林小红安慰道。 “你这学期好好学,不要挂科,拿到全部奖学金,然后把校长奖学金也给申请下来,给自己存点钱没有坏处。”她语重心长地说。 第四十二章 你其实很优秀 “姐我错了,饶了我吧...这要出人命啊!”路明非像一条死狗一样被林小红拖在身后,哭丧着脸哀求道。 卡塞尔的体育场是标准的400米塑胶跑道体育场,中间是绿草茵茵的足球场。但是通常很少有人在这里跑步或者踢足球,这种运动对于他们而言实在是太无趣了,相比之下在湖里游泳和在湖上比赛帆船划艇更加有意思,还能看见穿得非常少的美女。 体育场被用得最多的时候,大概是年度的“学院之星”选拔赛,其实就是某种另类的选美比赛,只不过这种选美包括了格斗和射击等多项超乎正常人类认知的项目。 不过卡塞尔学院也是有体育考试的,而且每年都要考一次,考不过不准毕业。 在普通大学中,通常中长跑有两种跑法,一种是跑3000米计时,一般男生十三分钟左右能够跑完,女生时间长一点,大概十四十五分钟也能跑完。另一种是十二分钟跑,男生通常能够在这段时间内跑2800米左右,女生为2400米。 但是这是普通人的标准,卡塞尔学院可没有普通人! 所以,这3000米跑,在卡塞尔学院的速度是男生必须在7分钟跑完,而女生则是8分钟,这几乎是人类的极限了,普通的学生根本不可能做到,但是对于混血种,特别是b级a级混血种来说,简直轻而易举。 但是这种轻而易举是相对的——林小红这种身体可以和男子世界纪录差不多2分钟跑一公里不带喘气,但是路明非这种弱不禁风的“普通人”可就惨了! 就在昨天,林小红给他测试了一次,3000米9分24秒,要是放在普通学校里那肯定是神人一般的存在,可是奈何卡塞尔学院人均美国队长,这个他这个着实不够看的,连穿白裙子的小姑娘都能套他两圈。 自从“青铜计划”之后,路明非因为肌肉拉伤一个月没动,所以体能的训练也被迫中止,然后还倒退了——就在上个学期,他最快的记录还是8分59秒,突破九分钟大关了。 林小红考虑着要不要把零约出来,这姑娘对路明非有好感绝不是假装的,不管是不是替身文学,人家确实在路明非住院的时候天天带水果带盒饭,虽然不说一句话但是行动充分表现了关心。 如果让她带着路明非天天跑步,指不定效果比自己在这里催促更加好。她那双漂亮的蓝眼睛只要对路明非暗送秋波,就像仙侠小说那样,能隔空渡一波法力,让路明非跑上个三五圈不费劲。 “我感觉肋骨疼,可能旧伤发作了...我感觉自己不能呼吸,我可能要死了...”路明非一边跑着一边像一个闪了腰的老太太一样捂着自己的腰子,满头大汗地抱怨道。 “哥们,肋骨在胸部,你那是腰子。”林小红看着他这么一副样子,没好气地说,“要是肾虚了就去喝肾宝,以及减少一些不恰当的娱乐活动,别在这里哭爹喊娘的,你看看人家小姑娘!” 说话间,一个漂亮的白裙姑娘再一次超过了路明非。 “呃...”路明非被这姑娘刺激了脆弱的尊严,两腿一软,差点要跪倒在地上。 “加油啊,支棱起来啊,一共只有7圈半你已经让人家小姑娘套了两圈了啊!”林小红倒退着在他前面跑,同时拍着手给他鼓劲。 “别再说话了,容易岔气...你已经岔气了?没关系,和我一起深呼吸,深呼吸,把氧气吸进肺叶里。一二三吸气,一二三呼气!” 路明非摇头晃脑地跑着,但是确实努力跟随她的步伐吸气呼气,很快就从“极点”状态成功过渡,步伐也逐渐稳健起来。 按照林小红的要求,他没有再说话,而是专心地看着前方的跑道,刚才他有些岔气,但是现在好多了。他缓慢地跟着林小红稳健的步伐,保持相对匀速。 “考试考3000米,咱们跑步的时候就练5000米,只有这样才能游刃有余,最后一圈你甚至还能剩点体力冲刺,一下子超过好多人。我听说你长跑还不错,在中学的时候还拿过奖?那你更要加油了啊!”林小红继续为他鼓劲。 此时她已经从面对的状态改为并驾齐驱,她的体力非常好,甚至边跑边说话也毫不费力。 路明非撇撇嘴,为了防止岔气并没有说话,耷拉着脸。 “呼哧,呼哧...”12圈半跑完,5千米下来路明非浑身已经如淋了雨一般全部湿透了,面颊通红,扶着膝盖弯腰艰难地喘气。 他抬头看了一眼林小红,后者面色如常,除了面颊稍微有些红润之外,几乎看不出一点疲劳感,好像刚才的5000米对她而言不过是在操场随意溜达了两圈,算不上运动。 “别停下来,接着向前走!”林小红在他身边催促道。 “我不想动了,让我休息休息吧...我腿都没有知觉了。”路明非喘着气哀求道。 “不行,你必须继续走两圈,不能歇着。”说着,林小红就用远超常人的力量将路明非生生拉了起来,力道之大差点把他的手腕拽脱臼。 “我腿软,走不动了...” 林小红可不听他的,而是对他解释道,“不是说我折腾你,而是你真的不能停下来啊,你刚刚剧烈运动完突然停下,心脏受不了负荷的快速转变,可能会心跳骤停的,那样你有可能会猝死!”林小红说。 虽说她也不清楚,混血种的心脏到底好到什么程度...但是心脏衰竭是自然死亡的混血种最主要的死因,说明他们是真的会得心脏病的。 “啥(⊙_⊙)?”路明非被吓了一跳,整个人垂死病中惊坐起,差点跳起来,露出惊慌的神色,扶着自己胸口,“你可别吓唬我啊!” “是啊,你们体育老师没有告诉你们吗?这可是常识!而且我们之前的跑步训练不都是跑几圈走一圈的训练吗?”林小红眨眨眼,说。 “我以前完全不知道啊!”路明非扶着胸口,心有余悸地说,“我说那天我跑完5000米为什么那么难受,原来我差点猝死了!”他哭丧着脸说。 路明非很沮丧,因为体育考试的时间很快就要到了,而他3000最快成绩只有9分01,无论多么加紧努力,再也没有突破9分钟大关。 “我觉得自己要完蛋了。连恺撒老大的蕾丝少女团都能套我一圈!”他哭丧着脸说,仰天长啸。 “你别低估自己,你知道9分01秒,在外面是个什么水平吗?” “什么?” “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标准是9分10秒,你现在相当于国家二级运动员了。国家一级运动员的标准是8分35秒,你练两年估计也有可能!” 路明非瞪大眼睛,似乎不敢相信,“没想到我还有这天赋?我以前体育成绩可都是垫底的!我竟然能当运动员了?” 他的惊讶变成了惊喜,傻愣愣地笑了,好像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了自己的优秀。 林小红点点头,也露出一丝自豪的微笑,“这些都是你这一年来的进步啊!” 虽然不是自己的,但是说出来也感觉相当骄傲,这既是路明非的成绩,也是她的成绩,如果不是她督促路明非训练,恐怕他也不会有这么好的成绩。 但有一说一,只要狠下心来,路明非确实是可塑之才,古德里安教授没走眼,昂热校长也没有。 “我路明非,竟然也有当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资格?这谁能想到啊!早知道我当年初中的时候就开始训练,指不定还真能当个国家运动员!”他欢天喜地地说。 “要是这样的话,我早知道应该去当体育生的,成绩再差也没关系,考不上大学也没关系,大不了以后就去当健身教练,一身腱子肉男人味儿十足,和去健身房塑形的美女姐姐谈恋爱!还要看他们做瑜伽!那简直是天堂啊...”他露出憧憬的神色。 林小红不由得扶额,果然是路明非,就这点出息。 好巧不巧,此时阿提拉拿着秒表走了过来,此外还有一大群恺撒手下的美少女团。她们没有穿蕾丝白裙了,而是穿着露出细腰和腹部的运动背心和勾勒出完美身材的紧身运动裤。 当她们拉伸自己的肢体时,路明非的眼睛都直了。 “嗨,要一起测个100米吗?我给你们掐秒表。”阿提拉微笑着问。 “行啊,没问题。”林小红微笑着说。 然后她转头看看身边的路明非,顺着他的视线,发现他正在看零。 今天这个漂亮的小姑娘也是难得穿一身运动服,紧贴身体曲线的运动背心,傲然露出雪白如玉的大腿的运动短裤,当真是赏心悦目啊。 零注意到路明非的目光,回头冷冷地看了一眼。 她这一眼不得了,路明非当即面色一变,鼻血瞬间从鼻孔中涌了出来,流进他傻愣愣地张大的嘴巴里。 林小红觉得,零这小姑娘的眼睛一定不同寻常,之前能在路明非跑步的时候隔空传输法力,现在只要瞪视竟然就能流鼻血...难不成她练成了什么神功? 或者只是路明非这小子太没出息了。 “你流鼻血了。”说着,零走上前,将自己的手帕递给路明非,然后没搭理他,转头就走。 路明非这才手忙脚乱地止血,尴尬无比。 “瞧你出息的...”看着去洗手间清理自己满脸鼻血的路明非,林小红叹了一口气。 路明非和林小红,还有另外三个美少女站在起跑线上,充当裁判的阿提拉站在跑道另一端,高举秒表,用他男中高音洪亮的嗓音高喊:“预备,三,二,一,跑!” 所有漂亮的女孩像箭一样冲了出去,路明非起跑就慢了半拍,很快被甩在了后面。眼见前面就是一个少女(似乎血统是c级),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不该在女孩后面,于是咬咬牙发狠了去追——最后到达终点的时候,还是比别人慢了一个手肘的距离。 他深吸两口气,有些沮丧地抱怨道,“我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就连女人也追不上?” “你已经很棒啦,别这么说自己。”林小红安慰道。 此时阿提拉已经开始翻动秒表的记忆功能,“第一名,8.71秒。” “是我!”林小红举手。 旁边的女生一阵羡慕,感叹不愧是a级,竟然爆发力这么好,她们果然差点意思。 第二名被落得很远,和第三名速度差不多,分别为9.21和9.39秒。第四名和第五名差不多,分别为9.98秒和10.22秒。 说白点,10.22秒是路明非的成绩。 “我竟然比小红姐你差了一秒半!”路明非吐了吐舌头,“您就别安慰我了,我已经意识到我的菜鸡了。” 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我说,咱们跑的是多少米?” “50米?”路明非问,他回头看了看跑道,觉得好像不对劲。 “蠢材!刚才是100米啊!” “你知道只允许普通人参与的奥运会世界纪录才多少吗?男子一百米,2008年bj奥运会,牙买加飞人博尔特,才9.69秒!你知道你这个10.22秒是什么水平了吗?你能进奥运会决赛!”林小红敲着他的脑壳说。 “可是我...还是没有女人跑得快啊!”路明非嘟哝道。 林小红不由得在此扶额,心想路明非怎么总是和别人比呢?“你不要和别人比,你要和自己比...你好好回忆回忆,你在读大学之前能跑得这么快吗?你以前100米是个什么成绩?” “在入学体育测试的时候是15.84秒。”路明非有些惭愧地说。 这个成绩对于男生而言,显然是不及格的,所以路明非在入学考试的时候,堂堂s级混血种,体育竟然是史无前例e-。 “你看,你的速度提升了超过30%,快了5秒多!你从不及格变成了国家一级运动员的水平,而且这仅仅是这一年发生的变化!你难道不应该由衷地高兴吗?这都是你这一年努力的结果啊!”林小红继续说。 “你这一年进步其实很大了,考试全科通过,还学会水8000字论文——你以前是不是800字都写不出来?而且你还学会了潜水,第一学期就水下考古实习...好吧,至少理论上明面上是水下考古,你和刚入学的你已经完全是两个人啦!你变优秀了很多!” 路明非的脸“刷”地红了,整个人几乎尴尬地想要钻到地里,“别,别再尬夸我了...”他几乎是在卑微地哀求。 第四十三章 约会 路明非考试结束后,终于在回家前一天,请零吃饭了。 好吧,其实真正请人家吃饭的原因,是在实验课考试的时候,不小心用氢火焰烧着了零的头发,导致零萝莉原本的长发变成了及耳短发。 当时他实在是太害怕了,因为那个老师反复强调,如果氢气钢瓶爆炸,会像打桩机一样砸穿楼板进入地下室,拍在坚硬的地面上拍成一张钢板——而大家不会有机会去看那张钢板,因为在此之前这间屋子的人肯定全挂了。 路明非这小子本来就怂,被这么一吓唬,整个人都在发抖。 为了补偿,他主动提出要请零去芝加哥的aspasia餐厅吃饭,而且是零最喜欢的鱼子酱和大龙虾——零喜欢的食物是什么他自己不敢问,还是让林小红去问的,得到了回复之后他连夜和芬格尔师兄商议,这才费了好大劲订下aspasia餐厅的座位。 费了好大劲,意思是去找诺诺帮忙,最终由恺撒老大出面才订到的位置。 学生会福利好那可不是开玩笑,路明非约会泡妞儿(至少所有人都认为他是约会泡妞儿),恺撒老大欢天喜地掏钱,说是能凑成一段姻缘,也是积攒功德的事。 但是考虑坊间最近谣传路明非暗恋诺诺这件事,恺撒大概觉得只要赶紧把路明非嫁出去,他就不会惦记自己的女朋友了。 “这也算...约会吧?”林小红有些无奈地对诺诺说。 此时她们正坐在一辆借来的红色法拉利敞篷车里,戴着墨镜和口罩,拿着望远镜筒,偷看路明非和零坐在靠近窗口的雅座上...搞得像狗仔一样。 “这可是我们的richardo这辈子第一次和女孩子约会,我是她的大姐,绝不会错过!”诺诺一把抢过望远镜,笑嘻嘻地说——今天是双数天,所以诺诺是路明非的大姐,林小红是干妈。 “他们现在在干什么啊?”林小红好奇地问。 说真的,她没那么八卦,她很注重个人隐私的,闲的没事才不会偷看别人约会。 但是诺诺给出了合理的解释——超级英雄约会,总是会恰好遇见反派在附近捣乱,所以为了防止他们约到一半被迫临时执行任务,他们两个得保驾护航。 这就是为什么林小红在这里偷窥人家约会——她在为他们保驾护航。 诺诺仍然举着望远镜不放,有些气愤地跺了跺脚,“啥都没干,俩人在这儿干瞪眼儿呢!” “路明非,你说话啊,你是在等人家姑娘说话吗?...我没让你说烂话啊,你别拿你看的日漫作比喻好吗?”诺诺只是用望远镜看着窗户里两人的举动,依靠她的“侧写”能力,就能大致推断出他们之间在讨论什么。 “别挠头了,你应该知道零有洁癖,很讨厌头皮屑掉落在桌子上,你还在那里挠...你昨天洗头了吗?你穿一身西装竟然没洗头?你这是约会呢吗?”诺诺在那里恨铁不成钢地嘟哝着什么。 “见鬼,什么情侣约会喝伏特加啊!你是不是傻?人家零虽然是俄国人,可是最喜欢的其实是匈牙利的托卡伊葡萄酒,那是欧洲贵族的贡酒,在俄国很珍贵。”诺诺大概是开启侧写了,声音变得有些诡异空灵,手中端着不存在的酒杯。 “零最喜欢的是奥祖(aszu),号称‘液体黄金’,从生产到销售都受国家严格的监控,包括酒瓶的形状和尺寸均以国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每一瓶的包装上都贴着匈牙利的国徽。她爱的不仅仅是口味,更是其中包含的财富与力量的象征...我想她应该是一位贵族的后裔。” 林小红还真不懂这个,只是不明觉厉。 “那要不我们给他们要一瓶来?现在能在哪里买吗?然后在门口交给服务生,让他们匿名送进去?”林小红问。 诺诺摇摇头,“那路明非就知道我们在旁边偷看他们了,而且零这个女孩,不喜欢别人窥探她的过往和喜好,她也会不高兴的。”她说。 “那这怎么办?用伏特加将就着?”林小红问。 但是拜托,你们吃意大利菜,能不能别配伏特加?真的实在是太奇怪了好不好?她虽然不懂,但是知道意大利菜配俄罗斯酒着实不合适。 “没关系,零已经把菜单抢过来,自己开始点单了。这家店肯定有托卡伊葡萄酒,这是家高档餐厅,不会缺少好酒的。”诺诺说。 林小红百无聊赖,而且这边他们小情侣胡吃海塞,到了饭点她和诺诺学姐却干坐在车里——而且还是敞篷车,风吹日晒的...她的肚子非常不争气地咕咕叫了起来。 “要不我去买点吃的吧?”她主动提议,毕竟她也不像诺诺那样,真的对八卦感兴趣。 诺诺表示支持,“快去快回,这么一说我也饿了!” 林小红是不会给诺诺去买什么高级货的,最多在赛百味一人买了一个牛肉汉堡,还有一杯可乐。当她拎着盛放食物的塑料袋回来的时候,只见诺诺有些沮丧的倒在真皮座椅上。 “他们那边约会怎么样了?”林小红问。 看诺诺学姐的样子,难道不太顺利?能出什么事啊?难不成路明非当众窜稀了? 诺诺撇撇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别提了,现在刚刚上菜,都在埋头苦干呢,一个字也没说!”看她那架势,简直恨不得把路明非推出去,自己撸起袖子上阵。 路明非,你到底是不是个男人啊!要主动对女孩子表示啊! 之前诺诺就一次又一次地说,你和女生说话要主动一些,可以从天气开始,也可以问她饭菜好不好,酒喜不喜欢,以及想不想在饭后出去逛一逛。接着就可以聊关于旅游的话题,以及美丽的风景和人家姑娘最喜欢的地方,然后逐渐变得私密。 但是就路明非那个怂样?就算背了草稿,他都能结结巴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那怎么办?”她把牛肉汉堡递给诺诺,后者心不在焉地接过,打开包装纸咬了一口,一边嚼着一边继续举着望远镜筒。 其实说真的,林小红也有点着急,这顿饭又不是路明非请她的那顿,糊弄糊弄过去就完了,这可是他暗恋且暗恋他的女孩,而且还是个高贵的小女王!这眼看就要坏事啊! “没关系,我刚才已经给他订了一束玫瑰花,很快就有人送过来。”诺诺喝了一口冰镇可乐,大包大揽地说,“我就不信花都到了,他还能不说点什么浪漫情话。” “我觉得他只会紧张地说烂话...”林小红有些担忧地说。 毕竟那是路明非,他从来不会和女孩子表达自己真实的感情的,他所有的心思都非要藏在心底,好像说出来就会被嘲笑一样。他和真空女王的关系还没有确定,此时送花实在是早了一些,容易让他手足无措,做出一些智障事来。 “你这么一说好像可能性不小。”被林小红这么一说,诺诺也有点心虚了。 林小红无奈地摇摇头,忍不住感慨,“你说说,咱俩怎么对路明非这么上心?管他学习管他训练,还管他泡妞!你说他爸妈都没那么上心...” “诺诺,你不是有‘侧写’能力吗?你能不能看出路明非的爸妈到底是什么状况?到底是在外面离婚了还是已经执行秘密任务挂了,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出于好奇,她突然问。 对此诺诺只是摇摇头,“这是侧写,还是需要一丝蛛丝马迹才能还原的...”当提到路明非的父母时,她露出了罕见的迷茫神色,然后很快转为愤怒。 “我只能看出来,他的父母缺失了他大部分的人生,在他最需要支持和鼓励的时候都不在,所有的委屈只能一个人承受...反正他的叔叔和婶婶没有尽到这样的责任,他们只负责把他养活...这才养成了他怯懦和烂怂的性格。好端端的s级,竟然变成这样...”她放下镜筒,面色有些阴沉地说。 “也许他们在秘密任务中牺牲了,或者正在执行秘密任务不能联络...或许这与拯救世界有关,他们或许能够成为英雄,但绝不是好父母,他们辜负了路明非。”这个红发女孩说。 林小红拍拍诺诺,“还好这小子有我们两个干妈...你的花怎么样了?” 提到花,诺诺再次举起望远镜,然后低下头看了看手机,一边焦急地嘟哝着:“哎呀,这饭都快吃完了,都上了甜品了,怎么花还没来啊!快点快点,这正好是在甜点的时候送花啊!” “那个是不是你买的花?”林小红指了指一个骑着摩托车,后座的筐里放着一束玫瑰花的人。 “是的,那就是了。”诺诺没有讲目光转向摩托车,而是继续观察路明非,后者正在大口地吃冰淇淋,速度快得让人有点担忧花还没进来甜点就吃完了。 两个姑娘看着那个摩托车骑手——一个有着傲然长腿和火辣身材,让人感觉混得再差也不该送外卖的大美女——将花交给门口的服务生,并示意他将花送给某个座位的情侣。这家店的服务生也是老手了,自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然后就送进去了。 “成了成了...”诺诺情绪激动,含着泪好像一位刚刚把女儿嫁出去的老母亲。 “艾玛卧槽?”诺诺突然发出一声惊叫,手中望远镜直接掉在地上了。 林小红心情突然紧张起来,帮助诺诺捡起望远镜,在起身的过程中脑袋还磕了一下,“怎么啦?” “那花里有一枚戒指!卧槽槽槽——我要举报那家店,他们搞错了吧?谁第一次约会就送戒指?你觉得这很机智吗?”诺诺整个人暴跳如雷,开始疯狂地拨打手机,对订花的店铺就是一通连环夺命call。 林小红知道今天一定是要坏事了,路明非这小子这么腼腆,第一次吃饭还不好说算不算约会,就被稀里糊涂地送了一枚戒指给对方...如果他还没有被冰山女王打死,那么自己撞墙都该撞死了。 她把望远镜对准那个座位,此时路明非正手舞足蹈满面通红,也不知道在说啥,对面的零倒是岿然不动,好像一点都不意外的样子。 一看就要完蛋。 果然,怂了吧唧的路明非逃跑似的离开了桌子,不知道去哪里了,可能是去洗手间吧? 这场不算约会的“预约会”大概率就要被这么搅黄了。 此时诺诺挂断了电话,有些气恼地跺了跺脚,“该死的,我的花因为骑手被交警拦住而延迟了,那根本不是我买的花!” 突然,她面色变了变,像是想起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你还记得那个骑手吗?” “那女的屁股挺翘腿超级长。” 林小红说完就后悔了,她怎么逐渐路明非化,看女人也看屁股和腿了? “我是说她座下那辆哈雷摩托车!”诺诺说,“你知道那要多少钱吗?” “不知道,但是既然被你说出来,那肯定很贵。” 诺诺点点头,“她那辆,10万美元起步。” “哪有快递员用10万美元的摩托车送快递的?三四千还差不多。”林小红皱皱眉。 诺诺接过林小红手中的望远镜,“所以说,有人故意给他们送了带戒指的花束...靠,零竟然还戴上了!”她发出惊讶的声音。 这下诺诺全都明白了,一切都说得通了。 “那根本不是我们的花束,而是零的花束,那个骑着摩托车的女人是零的托儿,她购买了一枚戒指放在花束里,然后让侍者交给路明非。毫不知情的路明非会以‘感谢零这个学期的帮助’,将这束花送给她,殊不知已经落入陷阱!然后零戴上这枚戒指,怪不得刚才她这么冷静一点都不惊讶,因为这一切都在她的计划之中!” 林小红一拍大腿,好家伙,真的好家伙,万万没想到零这个冰山女王,竟然是这种心机女! “她这是要强娶路明非吗?”林小红惊讶地问。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硬核要求男孩表白的女孩,而且连戒指都自己掏钱买! 路明非这是傍上富婆了啊!还不赶紧从了?过了这村没这店儿了啊! 诺诺还拿着望远镜不放手,忍不住有点惋惜地摇摇头,“路明非这小子,都到这份上还不支棱起来?你为啥不顺水推船呢?直接来个表白不行吗...你道歉干什么啊!你对得起零一番煞费苦心吗?” 林小红叹了一口气,为失去的富婆和良机为路明非感到惋惜。就知道这家伙支棱不起来,都烘托到这份上了,按说水到渠成,他仍然搞砸了。 “啧啧,这小子果然是命硬福薄啊,这都能错过了。”她忍不住感叹一声。 第四十四章 尾声 路明非和林小红送零上了飞机。 她的航班是直飞莫斯科的,而路明非直飞海滨城,林小红比较倒霉,要先在上海落地,然后坐火车回到石家庄。 “再见,零...”路明非有些紧张地对冰山小女王摆摆手,有些尴尬地说了一句,“一路顺风。” 他张了张嘴,想要提他们昨天吃饭时发生的尴尬事件,但还是闭嘴了。 而零仍然是一脸冷淡的表情,但是非常礼貌地也对路明非摆摆手,“下学期再见,也祝你一路顺风。”她轻声说,“你暑假过生日,生日礼物会给你邮寄到学校。” 路明非一脸茫然,手在半空中停留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零竟然知道他的生日?而且还要送他礼物?啊啊啊——见鬼,他们真的感情到了这种地步吗?他整个人都在哀嚎。 “我说,你和零女王,到底有戏没戏啊?”在目送小女王登上飞机后,林小红忍不住戳了戳呆若木鸡的路明非,好奇地问了一句。 路明非的面颊涨得通红,其实今天如果不是他也顺便要做飞机走,根本不会为零送行,昨天闹出这么尴尬的事,他莫名其妙“被”求婚,连表白的过程都被省略了。 本来他恨不得直接开车到密歇根湖,一头扎进水里,用冰冷的水冷却过热宕机的大脑,却被门外的诺诺和林小红拦住,说什么都要让他开着向恺撒借的兰博基尼把零送回去再说。 他这样做了,开车的过程中整个人都红得像熟透的番茄,一路尴尬无言,零还在把玩手指上的戒指。搞得一回到学校就恨不得躲在被窝里,一辈子都不见到零。 “呃...我觉得没戏。”他嘟哝了一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零要那样看着我,好像我是她的梦中情人和救世主一样...我不愿意和她在一起,怕她看出我没用的本质,然后失望地抛弃我。”路明非诚实地回答。 路明非缺乏自信,但人不傻,久居他人篱下,还是会察言观色的。 林小红忍不住想到,之前诺诺就说过这样的话,说零之所以喜欢路明非,完全是因为她把他当做另一个人的替身,而那个人极有可能和路明非是截然相反的存在。零的眼睛里虽然充满憧憬,但那憧憬和渴望不是给路明非的,而是给另一个人。 她本来不太赞成两人的感情,但是毕竟气氛烘托到那里了,她也乐意撮合路明非。 用她的话来说,“路明非比较适合吃软饭,零女王那么有钱,还对他那么好。就算只是当他作白月光的替身,也没有亏待他是不是?” “可是我觉得零对你有意思,班里表现比你出众的同学大有人在,可是她也只帮助你一个人啊!”林小红忍不住煽风点火,这样的话她已经说过不止一次了,可惜路明非听不进去,所以她还得不断重复。 “你以为她把教科书借给你复印,让你抄她的作业,甚至连自己写的论文都可以给你参考,还在你点燃她的头发之后轻易地原谅你,甚至同意与你共进午餐...真的只是朋友之间的友谊吗?你看她对别的男生这样过吗?”她掰着手指,语重心长得像个老妈子。 路明非听了这么多次,耳朵都要起茧子了,可是还是不相信自己,也不相信他们之间的感情。 “我就是搞不明白了,你说说咱们学校哪个男生不比我优秀?恺撒老大自然不必说,楚师兄有苏茜学姐了,但是像什么阿提拉,兰斯洛特,帕西瓦...优秀的男生不计其数,想要法国贵族有法国贵族,想要英国伯爵有英国伯爵,甚至还有哈布斯堡王朝的后裔,就连废柴师兄的名字里都有一个‘冯’字,祖上还是个伯爵...你说说她怎么就看上我了?”路明非忍不住发问。 大概是路明非长得很像她的白月光?这是能说出去的吗? “呃,她大概追求的是你未经雕琢的模样?可能觉得那些阔佬和贵族男孩都太世故了,不够单纯,而你的灵魂是未经世俗污染的,所以显得非常出众?”林小红绞尽脑汁,终于挤出来两句话,她觉得自己简直是逻辑天才。 “我说,小红你不觉得这有点牵强附会吗?”路明非忍不住吐槽。 林小红抹了一把不存在的汗,其实牵强附会她也非常清楚。“其实我也不知道为啥零女王看中你了,但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喜好嘛。我觉得比起恺撒和楚子航那种,控制欲比较强的富婆大概会喜欢你这种类型的。” 路明非露出“神马”的惊讶表情,“are you kidding me ?你觉得我看起来像是被包养的那种人吗?”他有些抓狂地说。 林小红想了想,然后点点头,非常诚实地说:“很像。” 听了这句话,路明非有气无力地瘫坐在机场的座椅上,生无可恋地望天,“我也是个有气节的男人,绝不会被富婆包养!”他说,蔫头耷脑的样子让人根本无法相信。 “你这么有骨气,怎么就不把功夫放在学习上,写个作业都要叫人催?”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你果然是那种高风亮节,不稀罕每个月三千奖学金的男人,是吧?” 毕竟,卡塞尔学院可是有充分的理由克扣你的奖学金的,什么期末考试不过关,不按时教论文,上课迟到,旷课...总而言之就是不想给钱。但是所幸有林小红在,死死地盯着路明非,使他成功拿到了除了四月份被克扣一半外,所有的奖学金。 “哎哎哎,谁说的,那奖学金是我好好学习,凭本事挣来的,怎么不稀罕!这本质上和被包养完全不一样啊,小红你不要胡说!”路明非一个垂死病中惊坐起.jpg,猛然跳了起来。 林小红对此只是耸耸肩,“那你存钱了吗?” 路明非感到无奈,“校长奖学金下学期才发,现在也就存了一两千吧。之前欠了几千块钱卡贷,生活花销也不低...我本来还想攒钱修一修那辆恺撒老大输给我的布加迪,结果发现至少十万起步,果断放弃了。”他愁眉苦脸地说。 “攒点钱,虽说零是富婆,但是你要和她交往,总得花点钱的——不能传出去你真是她包养的小白脸吧?”林小红半开玩笑地说。 就在此时,路明非的航班开始登机了,他拉着提杆箱急匆匆地赶过去。 “小红再见!”他站在队伍中间,远远地对着林小红摆摆手说。 林小红也微笑着摆手,“小明也再见!” 回到家后,林小红给路明非发了qq,询问他在婶婶家里过得怎么样,是不是出国留学回来整个人腰不疼了腿不酸了,全身都有力气,在叔叔婶婶面前腰杆笔直。 结果路明非这样回答:“别提了,我本来还想着,回到家要怎么应付亲人热情的招呼,还在飞机上练了一路的标准微笑——结果一进门就萎了,婶婶一见我回来,就让我给她买半斤大盐腌萝卜!” “你怎么不支棱起来啊,好歹你也是学会潜水,体质堪比一级运动员的海归黄金留学生了,怎么一点气派都没有,修炼了一年在亲戚面前还那么怂?”林小红有点恨铁不成钢地问。 路明非发了一个流汗黄豆头,“别提了,婶婶那大嗓门,把我整个人都震蒙了,你是不知道她这么多年是怎么吼我的,我想都没想,条件反射就拿了零钱下楼了——然后才反应过来,我怎么这么轻而易举就虚了...” “好吧,我有点同情你了。”这时候,林苗给林小红端来了晚上的睡前牛奶。 “早睡早起,你在飞机上睡也不踏实。”她对自己的宝贝养女说。 看看,这才是真正的家人,路明非你叔叔婶婶这些年来是把你当仆人吧? “这还没完,然后我婶婶问我,去美国一年有没有攒奖学金...我告诉她攒了大概一千多美元,她说我在外面乱花钱,不知道节省!好家伙,亏我还给她买了迪奥的口红,那么贵!她就这么说我!”路明非委屈地说。 “然后第二个问题,问我在美国找没找到女朋友...” 林小红说:“那你说找了个俄罗斯姑娘呗,你和零都一起约会了。” 路明非发了一个哭的黄豆表情,“别拿我开涮了好不好,那枚戒指纯粹就是一个恶作剧!至今我想到她就感觉挺愧疚挺尴尬。” “那你说有看上你的,现在还没有正式在一起呗!”林小红又出馊主意。 “哎哟,说出去只怕他们都不信...之前我婶婶就说了,就我这幅怂样,哪个姑娘看得上...” 林小红感觉有点生气,哪有这么说自家侄子的?不应该盼点好吗?“你婶婶太缺口德了,有这么说话的吗?好歹你找个女朋友她应该庆贺一下啊!” “婶婶连生日都没有给我过,还指望她替我庆贺?把我养到这么大,没有饿死,甚至还有大学读,就算是仁至义尽了。” 这让林小红有点不太高兴,什么叫仁至义尽?明明每个月都拿着路明非父母寄来的钱好不好,难道不应该用这些钱把路明非培养成一个优秀的孩子吗?你看看这六年把他变成什么样了?这对得起路明非父母的钱吗? 她想要批评一下路明非的家人,可是思来想去好像又不太合适,这毕竟是他们的家事,而且路明非还在侃侃而谈。 “然后最后一个杀手锏——她问我看到爸妈了没,你说说我能怎么回答?我只能回答没有。见鬼,除了期末委托校长转交给我的一封信,啥都没有见着,连个影子都没有!指不定他们现在正在哪个角落拯救世界,没时间搭理他们的便宜儿子。” 路明非又发了一个流泪黄豆头,委委屈屈地说。 林小红叹了一口气,“说真的,我觉得你爹妈不太靠谱。” 其实林小红有一种不安的想法,也许路明非根本就没有父母了,也许他的父母已经在某次任务中死了。但是出于某种原因,可能是他们生前的要求或者工作的性质,他们的死不能被公之于众,连儿子都蒙在鼓里。 “但是我觉得以后应该会见到吧?”林小红想了想,又为自己找补道。 路明非发了一个哭的黄豆头,“我希望吧,他们期末的时候给校长寄过一封信,说是我毕业的时候会来参加我的毕业典礼。可是那还有三年呢!” “六七年都过去了,还愁这三年?”林小红说。 “最主要是我怕就怕自己活不过接下来三年啊!”路明非又发了一个流泪黄豆头,“第一年青铜与火之王复苏,按照《哈利·波特》的套路,是不是四年一年复苏一个龙王啊?而且难度逐级递增?最后一年要打终极大boss尼德霍格?我又不是主角,指不定大学还没毕业就挂了呢?” 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觉得路明非真是想多了,龙王又不是地里的大白菜,怎么可能这么多? “别这么乌鸦嘴,龙王复苏这种事千年难遇——你看看青铜与火之王上一次出现是在两千年前,他们一共就八个,一睡两千年,你在四年之内全部遇到的概率很低。我估摸着就这一次,接下来三年最多只打打小怪,然后你这辈子可能也就再遇到那么一两个次代种三代种的。”她这样安慰道。 毕竟,就算是昂热校长,一辈子一百多年,也就遇到过两次初代种,三次次代种,以及六七次三代种,还有其他三代以下的小怪十来次。这还是他主动上赶,路明非又没有老爷子那么积极。 “但愿如此吧。”路明非说,还发了一个苦笑黄豆头。 “对了,别忘了填写每日的问卷。”林小红提示到。 路明非回复了一个呲牙黄豆表情,“当然不会忘。” 林小红又想了想,“你有向诺玛报备你的行程吗?有一张表格需要填写,在官网上下载,和你的信用卡有关,不填信用卡会被暂时冻结的。” “啊?冻结我的信用卡?这可真够麻烦...怎么又是表格?还要我在官网上找...今天太晚了,我明天吧。”路明非说。 他们的对话以互相发“886”和“晚安”表情包结束。 番外篇一:巫山神女(1) 林小红为了完成自己实习课的课题,在周围奉节古城,巫峡和瞿塘峡周围逛了一些风景名胜,顺便坐在船上于江心欣赏风景,同时听杨玉水这个东道主讲了关于巫山神女的故事。 这里理论上是蜀地,而杨家是蜀地唯一的混血种家族,据说他们是古蜀国开明王朝的后裔,而且据说和二郎神沾了那么点关系。 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二郎神不是也姓杨吗? 哦,对了,二郎神唐代姓李,宋代姓赵,明朝姓杨,这着实玄学。 本来她想要叫上路明非的,可是他们要看清晨的白雾,而路明非这家伙是起不来的。 杨玉水引用郦道元的《水经注》:“自三峡七百里中,两岸连山,略无阙处。重岩叠连,隐天蔽日,自非亭午夜分,不见曦月。” 少年一边说着,她出于好奇抬起头,抬起头,看着两岸的高山,只有中间狭窄的天光,果真不见曦月。 林小红自然对这段课文非常熟悉,当时可是要求全文背诵的,即使在国外读了一年书,她也没有忘记。 “至于夏水襄陵,沿溯阻绝。或王命急宣,有时朝发白帝,暮到江陵,其间千二百里,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她紧接着就背出了下面一段。 杨玉水对林小红露出一个会心的微笑。他是一个英俊的年轻人,群青色的汉服搭配绿水青山,笑起来很甜美,却带有一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疏离感,让人不由得一阵恍惚。 他一边摇着船桨一边接着她吟诵的词句,“春冬之时,则素湍绿潭,回清倒影,绝巘多生怪柏,悬泉瀑布,飞漱其间,清荣峻茂,良多趣味。” “每至晴初霜旦,林寒涧肃,常有高猿长啸,属引凄异,空谷传响,哀转久绝。”林小红接着说。 不得不说在课本上读到的东西,和真正坐在一叶扁舟上游览三峡看到的,真的是不一样的心境。她无数次幻想着游览名胜,可是真正看到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之后,才感叹自己的想象力真的太匮乏了。 然后二人露出会心的笑容,仿佛彼此之间有某种神秘的默契,齐声道:“故渔者歌曰:‘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 “你竟然还记得中学的课文!学习成绩不错吧?”杨玉水笑嘻嘻地说。 “当时要求背诵的,是初中的课文了吧,过了这么些年你也记得,不赖啊!”林小红也笑了。 “你们都在说什么啊,我根本没听懂,这是中文吗?为什么我的中文老师没有教过我?”恺撒有些茫然地问。 毕竟他虽然中文很流利,但是在古文这方面,他这样的外国佬都是不太懂的——其实这种几千年前的词句,只有那些成绩比较不错的高中生,经年的文化浸润才能理解,他们听不懂也是正常的。 “郦道元的《水经注》,成书于南北朝时期,也就是公元5世纪到6世纪,记录中国的地形和风貌。这一段《三峡》被收录于中学课本,在有的学校是必背课文,所以大部分人都能熟读乃至背诵。”杨玉水介绍道。 “别看我,我虽然是华裔,但是一直都在国外读书,确实没有接受过应试教育的毒打。”看到恺撒不由自主地看向自己,诺诺撇了撇嘴。 “好吧,我的家庭教师大概是教过的,但是我小时候净淘气去了。”她又补充道。 似乎为了应和他们的词句,远处隐约听见凄厉的猿鸣,此起彼伏。 “巫峡是三峡最好的景色之一,而这座山,就叫做巫山,白帝城在上游一点点,虽说此白帝城非彼白帝城吧...往那边是小三峡。再往下游就是神女十二峰,再往下就是我们熟悉的三峡大坝。”在清晨的薄雾中,杨清泉作为一个好导游,一边在江心泛舟一边介绍周围的风景名胜。 “巫山,我听说过关于巫山神女的神话,如果我现在躺下,能在梦里与神女相会吗?”刁钻的红发女巫诺诺突然伸了一个懒腰,半开玩笑式地问道。 对此,杨清泉又笑了,他真的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男孩子,几乎雌雄莫辩,并且笑容带有某种魅惑的魔力——而他的美感又不是那种魅惑众生的妖冶,他分明是个很清秀的少年。 和他对视时,林小红有的时候甚至忍不住怀疑,他是男版的巫山神女,能够在梦里与少女相会...不然为什么他总是能带给人一种“我好想在哪里见过”的感觉呢? “你可以试试啊,虽说她拒绝了楚襄王,但是说不定不会拒绝你呢!”他笑嘻嘻地说。 “难道巫山神女也会百合吗?我以为她只会梦到驾着七彩祥云的盖世英雄。”林小红也忍不住乐了,半开玩笑道。 “谁知道呢?凡人怎么能揣测神女的心意?”杨玉水笑吟吟地说。 “如果我在梦里有幸和神女云雨,你会不会吃醋啊?恺撒?”诺诺推了推恺撒的手肘。 “当然如果我真的梦见了,我可能会让她也邀请你一起哦?”她眨眨眼睛,看起来非常顽皮,但是嘴里说出来的却是令人惊掉下巴的虎狼之词。 “我还是没太懂,这个‘巫山神女’到底是什么来历?”一旁的恺撒听得一脸茫然,忍不住问。 “就是一个会在梦里和人做x的女神啦!”诺诺笑着说。 恺撒好奇地问:“就像梦淫妖?” 杨清泉却摆摆手,“别这么说,巫山神女在巴蜀和楚地的地位都是很高的,不要把她当做你们西方故事中的魅魔。”他一边摇橹,一边开始耐心地给船上的游客讲故事。 “巫山神女其实是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庇佑神,相传她曾入梦与楚王相会,《神女赋》中有云‘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楚国的王族其实是她的后裔。他们只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到了清晨就消失不见,仅余芝兰的芬芳在枕边...这样大胆的女性形象其实在父权社会相当少见,说明她极有可能是上古母系社会的女神。” “听说上去很浪漫。”恺撒点点头。 “想爱谁就爱谁,喜欢谁就在梦里和谁相会,不喜欢了直接在梦里离开。自由自在不受约束,我就喜欢这样的女人!”诺诺笑着说。 “是啊,她是中国神话中大概最浪漫的角色了,大胆、奔放,追求自由与爱情的强大女性,你说她的地位等同于维纳斯都不为过。有很多文学作品都是吟诵她的,比如屈原的《山鬼》,宋玉的《高唐赋》,《神女赋》,还有后世无数的诗词典故。” “哦?我竟然不知道?”恺撒有些惊讶地说。 杨玉水笑了,“中国的神话体系相当混乱,毕竟它是多中心起源的,古代的一个部落、一个地区有一个说法,又在数千年的时光中不断演变,与最初的版本逐渐偏离,所以难以避免会张冠李戴。” “因此啊,通常你能听见的,就是‘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女娲补天’,‘炎黄战蚩尤’,‘大禹治水’之类被公认的故事。” “见鬼,就连‘后羿射日’的故事南方和北方的主角都不一样...有些来源不明确,姓名模糊,生平不详的角色根本不会被记录在大众读物中,只有一些老学究会从古代的文集中,找到只言片语。” “比如屈原的《九歌》?我听说那是先秦时代中国南方地区祭祀的巫咒。在春秋战国时期,大部分的北方国家都已经从上古巫神的崇拜转变为祖先崇拜。但是在楚国,巫术和祭祀仍然盛行...而且和北方不完全是相同的体系。”林小红想了想,问。 “什么是《九歌》?我倒是听过‘屈原’这个名字,可惜上课的时候没太认真听。”恺撒想了想后,问。 “是《楚辞》中最经典名篇,都是远古的神话、史诗和歌谣。如果没记错的话,一共是多少篇来着...”林小红掰着自己的手指,“《东皇太一》,《云中君》,《湘夫人》,《大司命》,《少司命》,《山鬼》...呃,还有什么来着,我承认我实在是记不得了。” “还有《湘君》、《东君》、《河伯》、《国殇》和《礼魂》,一共十一篇。”杨玉水补充道。 “我记性不那么好...”林小红耸耸肩,她是个小镇做题家,可没时间深究神话和上古的诗歌,因此能记住名字就不错了。 “据说,其中的《山鬼》描述的就是巫山神女。”杨玉水指了指巫山的方向,同时哼唱了两句,“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萝。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 这样的晦涩的词句,即使是林小红这样的学生也有点不太懂了,但是杨玉水似乎对这些怪力乱神和民俗类的东西非常感兴趣,竟然什么都记住了。 “普遍认为其中第一篇《东皇太一》被认为是迎神曲,《礼魂》为送神曲,中间的九章是正文,但也有说法认为前十篇都是正文,‘九’的意思和‘多’没有什么区别。”他又解释道。 杨玉水收了船桨,坐在船头,任由小舟在江心漂流。但是他并不疲劳,他甚至没有喘大气,也没有汗流浃背,甚至没有摘下头顶上的道士丝绦。因此不难看出,他看似瘦削,骨骼嶙峋的身体里蕴藏着多么可怕的,几乎不属于人类的力量。 林小红将话题拖回正轨:“我还是对《巫山神女》更加好奇,她应该身份很高贵吧,楚辞那么多篇,其中《山鬼》是她,《高唐赋》和《神女赋》都是她的故事,她在南方的神话体系中到底是个什么地位?” 毕竟她是北方人,她只听说过“巫山云雨”这个词,对于这位神女一无所知——除了她和楚襄王的梦中相会。 杨玉水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讲故事的时间到了。 “关于她的起源,普遍认为她是炎帝之女,又有说法她是西王母第二十三个女儿,名为瑶姬,是姐妹群里最美艳最时髦最多情的,她好憧憬,好做花季少女粉红色的梦。几度梦中,英俊的少年已经踏着七彩祥云来接她了,却屡屡被惊醒。常言道天嫉红颜,佳人薄命,瑶姬屡屡被人打搅好梦,竟患上相思之症,卧床不起。炎帝虽是医药之神,但药能医病,不能医命,终于香消玉殒。” “这让我想到了希腊神话中那个爱上自己影子的那喀索斯,因追逐幻梦而死。”恺撒听了这个故事,不禁啧啧赞叹道。 然后又有点意犹未尽地问:“就这么点故事吗?没有别的?” 然后杨玉水话题一转,露出一丝神秘的微笑:“怎么可能就这么点故事?神明的每一次死亡都是真的开始。” “瑶姬并没有真正死去,根据神话的说法,她的尸身葬在巫山南坡,香魂飘到姑瑶山化作芬芳的?草。?草花色嫩黄,叶子双生,结的果实似菟丝。女子若服食了?草果,便会变得明艳漂亮,惹人喜欢。?草在姑瑶山上,昼吸日精,夜纳月华,干年后再度复生,成为巫山神女,芳名瑶姬。” “中国人总是相信转世,复生之类的东西,很玄乎对吧?”诺诺对恺撒说。 但是恺撒却皱紧了眉头,他似乎从这些传说中听出来了一些什么,但是还不能确认。 番外篇一:巫山神女(2) “我感觉里面有龙类元素。”恺撒忍不住说,“所谓死而复生,极有可能就是茧化的过程,但是普通人并不理解,以为她变成了什么魔法草,然后就是你们中国人的‘修炼成精’。” 对此,杨玉水只是笑了笑:“当然,所有的神话都在各种程度上与龙族有关——特别是那些古老的神只,极有可能就是某位龙王的化身。比如你们不是普遍认为,玛雅人崇拜的羽蛇神就是天空与风之王吗?” “现在有些学者,非常固执地用湖北方言吟诵《楚辞》,因为他们认为,这样更接近两千多年前楚国的方言,因此更有神韵...但是他们其实搞错啦,现在的湖北方言和千年前的语调很不一样,而且《九歌》也不是用楚国方言吟唱的。” 恺撒皱起金色的眉毛,似乎有了想法:“那是用什么语言?” “当然是龙文,但是自从周朝以来,极为强大的高阶混血种几乎消失殆尽,这些祭祀的咒文也逐渐失传。所幸屈原是一个优秀的混血种,虽然他不能完美地转述所有内容,但是确实给出了非常不错,文学性非常强的译文版本,让我们能一瞥古代的风貌。” “其实不仅仅是《楚辞》,就连《诗经》中部分周朝之前祭祀使用的诗篇,也是用龙文吟唱的。商朝对于巫术的崇拜达到顶峰,然后在周朝迅速衰落——普遍认为这和龙族的衰落有直接关系,在夏朝乃至商朝中期,人族和龙族曾经一度处于半共存状态,部落首领或者说巫师,是龙类的代言人,都是高阶混血种。” “那么巫山神女是龙类?”恺撒问道。 “神话中不会直接说明,但她是一个善良的女神。有一天她来到凡间,此时恰逢大禹治水,一路凿山挖河,来至巫山脚下,准备修渠泄洪。陡然间,飓风暴起,直刮得暗无天日,地动山摇,飞沙走石,层层迭迭的洪峰,像连绵的山峦扑面而来。禹措手不及,撤离江岸,去向巫山神女瑶姬求助。” 杨玉水很擅长讲故事,在说话时表情丰富,动作略微有些夸张。 “瑶姬敬佩禹摩顶放踵以利天下的精神,哀怜背井离乡、倾家荡产的灾民,当下传授给禹差神役鬼的法术、防风治水的天书,帮助他止住了飓风;又派遣手下十二个侍女施法,将巫山炸开一条峡道,令洪水经巫峡从巴蜀境内流出,涌入大江。” “饱受洪灾之苦的巴蜀人民,因而得到了拯救。从那以后,她便日夜站在山巅,守望巴蜀和楚地的人们世世代代繁衍生息,最后她与山峰化为一体,即是巫山;她的侍女也变成了山峰,就是上游的十二神女峰。” 所有人都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极目远眺。可现在烟笼雾罩,只能看见最近的青山黛色的轮廓,除此之外什么也看不清。 恺撒皱紧眉头,这个故事显然和他的预期认知不符。 “其实她还有一个与龙有关的故事,我觉得你们会感兴趣的。毕竟秘党认为所有神话都是龙族文明的衍生,那么直接和龙相关,而且如此古老的故事,必然有相当的真实性。”杨玉水又说。 恺撒来了兴趣,“你讲讲?” “有一天神女下凡,看见十二头恶龙祸乱人间人类,她十分的生气,于是拔下发间的宝簪将这十二头恶龙一个个制服,可是这些恶龙最后又化为了十二座大山阻挡了人们的去路,瑶姬只好又将大山划分,引进了清澈的河流,这十二座山峰和河流就形成了如今的巫峡。” 在讲故事的时候,杨玉水甚至拔下了自己发间的木头簪子,原本道士的发髻散落下来,对着恺撒比划。 “这些故事有点太玄幻了。”恺撒皱紧他金色的眉毛。 “里面有很多关于龙类的元素,比如死而复生可以让人联想到龙类的茧化;然后与山峰融为一体,可能是再次茧化的过程;她的十二个侍女可能全部都是龙侍...可是仍然对不上,因为她在神话中是一个...善良的角色,那么我之前怀疑她是雌性龙类的想法就不成立了。” “嘶——这么一说我好想不太想在梦里和她相会了。”诺诺夸张地倒吸一口冷气,撇撇嘴,仍然是开玩笑的语气,“我可搞不定一头母龙。难道不存在她可能是高阶混血种的可能性吗?” “她的力量听上去太过玄幻了,不像是混血种。如果她真的能够凭借自身力量单挑十二头龙,并且帮助大禹开山治水,那岂不是太厉害了?这远超临界血限了吧?”恺撒摇摇头,否定了这一猜测。 “但是她是炎帝的女儿,炎帝是神农氏,是中华民族的祖先,他也是人啊,她为什么不能是高阶混血种?”诺诺毕竟还是在中华文化圈里长大的,对这些细节相当敏感...但是相对于某些知根知底的大家族,又只是一知半解。 “那如果其实她与恶龙搏斗的故事其实记载的是一场龙族的内乱呢?”林小红有了一个新奇的想法,这在秘党看来简直是异端,因为他们习惯把所有战胜巨龙的故事都视为混血种的胜利。 “这个想法太大胆了。”恺撒皱紧眉头。 林小红则坚持这些观点,“炎帝和黄帝是否是人,在学术界一直有争论的——秘党方面普遍认为是上古高阶混血种,但是中国人可非常坚信他们就是真龙下凡,甚至有传说记载黄帝200岁的寿宴上,他化身金龙升天了!” “总体而言秘党对于神话的解读都是有偏颇的,他们会热衷于放大混血种的力量,将所有正面人物都当做混血种,但这是犯了主观主义的错误。我不认为秘党的人比中国人更懂我们的历史。” 恺撒欲言又止。 “我们假设炎帝是龙类,毕竟在神话中,这个角色的身份是非常复杂的,他也是南方的天帝——按照如此说法,如果假设他是初代种,在根据身处南方这一条,他甚至极有可能是诺顿本尊!” “而如果巫山神女是他的女儿,那么至少是次代种。她独自对抗十二头恶龙,因为巴蜀一带都是她和她父亲的地盘,她不允许其他龙类骚扰她的国度和子民。她将这些人类当做‘自己的东西’而格外爱护,所以在凡人眼中,她不是恶魔,而是美丽善良的神女。” “这仍然不符合常理,”恺撒皱紧眉头,反驳道,“龙类通常把人类当做奴隶,他们是没有仁慈的。诺顿不可能是炎帝,巫山神女也不太可能是龙类。我倾向于认为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是又确实有大量与龙相关的蛛丝马迹。” “这是你的认知,至少在破译的青铜城铭文中,明确诺顿曾经带着残部在巴蜀一带建立人与龙混合的国度。至于结果大概也是可以看见的,古蜀文明存在了至少1500年,从商朝初年一直到战国时代,如果他真的如你们认知中那样残暴,怎么可能维持统治这么长时间?”林小红反驳道。 “他对外族人怎么样不知道,但是我想他对于‘自己的’人类应该还是很不错的,否则他早就被推翻了。” “这个姑娘说得有道理,能和人类共存这么久,他绝不是无脑的暴君。”杨玉水也附和道。 然后,自称古蜀国最后一个王朝的子孙开始讲述一段不为人知的历史:“其实古蜀国其实一共有五个时期。非常有趣的是,根据史料记载,蚕丛、柏灌和鱼凫各自统治了几百年——是的,不是一个王朝持续了几百年,而是他们各自统治了几百年。” “这一点是现代史学家无法理解的,他们通常认为‘蚕丛’,‘鱼凫’是某种继承性的封号,从一位统治者传递给另外一位统治者,一个王朝持续了数百年,就合理许多。但是我们家族传承下来的知识表明,史书没有错,而是历史学家们搞错了。” 恺撒立刻懂了,“蚕丛、柏灌和鱼凫都是龙类!所以他们能够一口气统治几百年。” “是的,极有可能。鱼凫的统治从商朝初期开始一直到商朝结束,横跨六百年时间...但是有趣的是,蚕丛和柏灌虽然先后为王,但是却是同族,而鱼凫不是——是蚕丛将象征王权的神杖让渡给了他,这一点是被青铜器上的图画明确记载的。” “所以鱼凫可能是巫山神女吗?她是否是海洋与水一脉的?或者天空与风?在中国的神话中二者经常被混淆。”林小红问。 毕竟,在中国人看来,能呼风唤雨的都是水龙,但海洋与水族裔和天空与风族裔都能做到。 杨玉水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有可能,但我更倾向于那是他的儿子或者什么...因为根据我们家族的传承,杜宇王朝确实是海洋与水一脉的,自认为是巫山神女的后裔,而我祖先的开明王朝则是海洋与水和青铜与火一脉的混合。说我们是杜宇王朝的子孙也不是不可以。” “没人能说清楚母龙到底能不能和人结合,而且我们没有证据表明她们会甘愿和卑贱的人类。”恺撒再次指出。 “巫山神女是女性,指不定龙类里公的凶残,母的稍微好一些呢?我们已知的龙族历史中,有名有姓的可都是公龙,几乎没有一条母龙,我们几乎对她们一无所知!”林小红又指出一点。 “确实,《高唐赋》和《神女赋》中表明她喜欢随机进入男人的梦境,和他们结合...估计混血种也能入眼吧,像是楚怀王。”杨玉水说。 “从生理性上讨论,既然公龙可以和人类女性结合,为什么母龙不能和人类男性结合?而且别忘了,龙类几乎可以和任何生物结合,它们的基因能够覆写一切dna序列! “所以理论上,母龙大概也行,只要看得上。”杨玉水笑着说。 “这么一说,我怎么感觉自己好像又可以了?你说既然他们的基因能够复写一切dna,和所有生物结合,那么母龙能否和女人结合呢?我觉得我可以试试...”诺诺自言自语道。 “那我用精神支持你伟大的尝试。”杨玉水半开玩笑地说。 红发魔女懒洋洋地躺在座椅上,一个人占了一长条凳子,“睡觉睡觉,起得太早了整个人都不精神,我要到梦里和小母龙谈恋爱啦!指不定她真的能看上我呢!”说着她用帽子盖住了脸。 “恺撒你要不要试试,指不定在梦里也会有艳遇哦!听说她最喜欢的、踏着七彩祥云的盖世英雄,我觉得你够格!” “诺诺,我说过了,我不需要任何艳遇,我只要你就够了。”恺撒坐在诺诺的头边,后者立刻把红色的脑袋枕在了男朋友的大腿上,恺撒深情脉脉地微笑着对女孩说。 有那么一瞬间,林小红想要跳船,远离这对恋爱狗。 番外篇二: 厉鬼 “氢氦锂铍硼,碳氮氧氟氖...”路明非的眼睛已经失去了光,整个人像咸鱼一样趴在桌子上。 “钠镁铝硅磷,硫氯氩钾钙...”他像是被抽调了灵魂,机械的背诵着毫无意义的字句。 现在是六月底,这个学期已经差不多结束,在经历了两个星期的狂赶ddl和复习之后,只剩下两门考试。一门是大后天的魔动机械设计,是一门分为上下两个学期的课程,上个学期他只勉强得了一个63,全靠好运;另一个则是明天早上的炼金化学。 “钪钛钒铬锰,铁钴镍铜锌...” 现在他正在背元素周期表,因为这位施瓦茨教授任教十年一来,第一题必然是周期表填空,而且值十分。 理论上这十分是白给的,但问题在于,元素周期表这种东西,谁会认真去背啊!他路明非中学的时候就该全部背下来,但由于是文科生,只需要前二十位应付一下就行了... 没想到了大学,欠的债迟早要还! “镓锗砷硒溴,氪铷锶钇锆...老天爷啊,我究竟做错了什么,杀了我吧!”他忍不住哀嚎道。 现在已经晚上11点多,可是他脑子里一团乱麻,什么都记不住了。现在他只感觉头昏脑涨,眼皮打架,真想趴在宿舍自习区的桌子上睡过去,就睡一小小会儿。 “铌钼锝钌铑,钯银镉铟锡,锑碲碘氙铯,钡镧铈镨钕。路明非啊,加油啊,你要支棱起来啊,这十分可是白拿的送分题啊!” 林小红催促道,“坚持一下,今天就到十二点,复习成什么样子各安天命!” “e=(′o`*)))唉,好吧。”路明非揉了揉眼睛,沧桑地叹了一口气,然后拿出他的iphone手机,看了一眼时间...然后他愣住了。 “等一下,我这里有一条消息。”他举起手,将林小红的脸推开。 惨白的学习灯照在他的脸上,让他苍白得像一个鬼魂,而他此时也确实面色极为难看。 “真是活见鬼了!”他拿着手机的手在剧烈地颤抖,手机从手指间滑落,声音也带着颤音。 “怎么啦?”林小红好奇地问,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家里出事了?” “不是...”路明非摇摇头,面色愈发难看。 “是不是什么奇怪的诈骗电话,说是你犯法了要你说账户密码?这种诈骗套路你没见过,真的警察不会告诉你你犯法了,只会举着枪踹开你的门,嚷嚷着‘fbi open the door’!这些东西都是不能相信的。”她对路明非说。 “我...”路明非整个人身体都僵硬了,他艰难地转过头,面容因恐惧而扭曲——那是真正的扭曲,他的声音都颤抖了。 “林红姐...你信鬼神吗?我是说,和龙族关系不大的那种,什么死后变成鬼怪的...”他战战兢兢地问道,这个问题相当突兀,让人摸不着头脑。 林小红一头雾水,“你这是怎么啦,看见鬼啦?”她问。 路明非的喉结动了动,似乎快要被口水噎死,最终他才把qq聊天的界面给林小红看,这是与一个叫“老唐”的人的聊天框,对方只简单地问了一句,“明明,切一盘?” 这只是普通的游戏邀请,林小红不明白为什么这家伙反应这么大,吓得都要尿裤子了一样。 “怎么了?”她疑惑不解地问。 “林红姐,这个人...已经死了!”路明非嗫嚅着说,眼眶微微泛红。 此时,好巧不巧,半敞开的窗户外吹来一阵阴风,让两个人打了一个寒噤,好像真的有鬼魂在他们身边徘徊一样。林小红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手臂,感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路明非,大半夜别吓唬我啊!这种阴间玩笑能不能白天开,我胆子很小的...”林小红打了个哆嗦,半开玩笑地说。 吓人,确实吓人,但是这大概就是路明非的玩笑...吧? 路明非没有“噗嗤”一声笑出来,而是用那双瞪大的,倒映着苍白的灯光的眼睛看着她,似乎有泪光闪过。 “你是在开玩笑吧?”林小红有些心慌地问。 路明非咽了一口唾沫,犹豫了一下,左顾右盼,欲言又止,眼睛心虚地看向一边。 “这不好笑,我们还要复习呢!”林小红提高了音量,为自己壮胆——现在的气氛真的超级诡异好不好,她有一种如芒在背的感觉,好像有一个鬼怪真的站在她身后,对着她的脖子吹冷气! 最终路明非调整好惊讶的情绪,勉强安静下来,结结巴巴地解释道,“他...他是一个和我一起打星际的朋友,认识两三年了,在我之前一直是北美榜一大哥,实力很不错...我来卡塞尔面试的时候他还给我纠正英语发音来着...他跟我关系挺好的。” “但其实他住在相当混乱的贫民窟,高中没毕业就辍学了,据说还和黑帮有点什么关系...咱也说不清楚啦。”路明非有些含糊地解释道,他提起这个人时,声音都是颤抖的,可以理解他们关系不错,这人的死确实给路明非带来了阴影。 他咽了几口唾沫,眼睛慌张地像四处张望,似乎确定这个厉鬼不会就藏在某个阴影中,突然蹦出来勾走他们的魂魄。 他这幅警惕的样子,让林小红也不由得有些慌乱,跟着一起东张西望。 “但是今年2月份,他突然死啦,我打听了一番,说是喝酒太多落水的,也有说是跳河自杀,还有说是惹了黑帮的大哥,被做掉的...听说捞上来的时候尸体都泡烂了,面目全非...我还是最近才得到的消息,之前一直在三峡那边...我还纳闷他为什么两个月没有说话...没想到,没想到竟然是...”他在哽咽,全身如风中的枯叶一般颤抖。 “我非常抱歉...”林小红低下头,拉住路明非的手,将一丝温暖传递给他冰冷的手。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路明非如此激动了,一位死去的朋友当然能够震撼他这样胆怯的年轻人的内心——特别是这位死去的朋友还突然发来熟悉的信息。 “但这可能是个盗号的,建国之后不能成精。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便,别被人骗了。”同情归同情,她理性分析道。 但莫名的恐惧还是萦绕在她心头,毕竟他们两三个月前才从长江回来,并且路明非真的差点葬身鱼腹...万一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水鬼呢?万一他们真的像老人口中说的那样,必须拉人下水,找到替身才能安息呢? 这么想想好像更加吓人了。 “不行!”路明非打开电脑半合上的屏幕,然后点开了星际争霸游戏,“我必须要看看,他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不然我永远无法安心的!”他的手指在微微颤抖。 “嘿,你明天还要考化学,现在打游戏,你是想挂科吧?”林小红叉着腰,没好气地说。 刚才那种阴森恐惧的感觉瞬间不见了,她觉得路明非是个骗子,为了打游戏甚至能编出自己朋友死了这样的离谱理由,简直就像那些为了逃学告诉老师全家死绝的熊孩子! “路明非你就是想打游戏才这么吓唬我吧?我还真差点上当了!” 但是路明非没有回答,回应她的是长久的,如令人窒息的寒冷江水一般的沉默。在此期间,第一盘已经开始了,林小红不懂游戏规则,只好在旁边一个人复习知识点,眼睛却时不时看向路明非。 她猜测路明非不是在开玩笑,路明非根本不擅长开玩笑,也不擅长说谎。他说得都是实话,他真的只是想用打游戏来看看这到底是本尊还是盗号的——毕竟,榜一大哥的实力,区区盗号者肯定比不上,是吧?究竟是真是假,一试便知。 林小红一边心不在焉地复习着已经看过成千上万遍,早已胸有成竹的书本知识,一边看着路明非死死地盯着笔记本屏幕,屏幕上的光投射在他的脸上,光影不断变幻,而他则咬紧牙关,似乎这是一个极为痛苦的过程。 林小红不懂这种游戏,她从来没有玩过,她甚至不知道哪一方是路明非控制的...但是她看见,黄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上淌下来,他按在红点上的手微微颤抖。 大概过了十分钟,一局结束了。路明非像是压在身上的五行山被挪开一样,整个人从紧绷的状态瞬间松懈下来,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艰难地喘着粗气,好像刚才的战斗不是在游戏中,而是在现实中和人拼死搏斗,耗尽了全部力量一般。 “怎么样?”林小红已经能猜到答案了,那全程可怕的沉默就是最好的证据。 “是他,肯定是他,他用的战术和我们最后一次玩几乎一模一样。”路明非艰难地喘息着,好像有人扼住了他的喉咙一般,他哽咽着,嗫嚅着,差点被自己折腾断气,憋了十几分钟的泪水如同决堤的洪水一般从眼眶中倾斜而下。 “那不可能是别人,他的微操...甚至不逊色于职业选手,一般人就算熟悉他的战术也不可能模仿...他...他...”他再也说不出一个字,而是窒息一般地哽咽,身体痛苦地躬成虾一样的形状,用袖子胡乱地擦拭自己的眼泪。 “那就是他咯?兴许他根本没有死?”林小红一边拍打这路明非的背为他顺气,一边说。 但是路明非激烈的反应带来的不安感依然萦绕在她的心头,她现在不敢回头,生怕一回头看见一个一身白衣滴水的溺死鬼。要知道她2009年7月30日凌晨出生,可是八字纯阴,天生就是招鬼的体质啊! 就算路明非八字过硬能闯过这一关,她可能就会成为像约翰·康斯坦丁的队友那样的炮灰啊! “指不定他招惹黑帮,然后改名换姓假死跑路,兴许现在已经逃到加拿大或者墨西哥,暂时安稳下来,这才联系你?”她对路明非说。 她转了转眼珠,出了一个馊主意,“要不你问他,现在他在什么地方,过得怎么样?或者你直接问问之前他死亡的谣传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听了她的劝说,路明非似乎也觉得有道理,开始打字,他用颤抖的手指敲了几个字,因为紧张而输入错误,只能又按回车键删改,过了好久才凑出一句话。 然后他的手指停在回车键上方,看了一眼林小红,似乎想要确定些什么,林小红看见了他眼中的惊惶...然后他按下删除键,把一整句都删了。 他踟蹰不前,似乎害怕一个美梦幻灭。 “等等,要不还是算了...”林小红说。 她看过很多恐怖故事,人有的时候死了,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还能像正常人一样思考和交流;可是一旦有人提醒他们,他们已经死了,这些亡灵就会回忆起死亡的痛苦,悲痛欲狂,最终化身怨鬼。 “万一他说一个‘我在河底快来陪我’,咱俩就完蛋了。”她说的时候,也打了个寒噤。 路明非发出一声微弱的啜泣,泪水和鼻涕已经糊得满脸都是。 “好啦,这人肯定活着,世界上是没有鬼的...”林小红安慰道,现在路明非处于某种略微有些崩溃的状态,显然已经没有精力复习了。“你现在洗个澡睡觉吧,明天早点起来看一遍,我知道你今天很难过...” “好吧,我感觉自己一点精力都没有了。”路明非脆弱地点点头,走下楼梯,回到自己的宿舍, 然后林小红想了想,觉得让他就这么离开似乎不稳妥,于是给芬格尔师兄(之前拉黑了,但是又加回去)发了一条消息:“芬格尔师兄,路明非情绪有点崩溃,你稍微照顾一下他,别让他想不开做蠢事。” 她不太喜欢芬格尔·冯·弗林斯,这家伙对路明非就是一个负面影响,非但没有将他带入大学生活的正轨发,反而在他的影响下,变成了十足的废柴!如果她没有拉路明非一把,他怕不是就要成为下一个毕不了业的八年级。 但是芬格尔和路明非关系不错,在关键时刻意外靠谱,倒是真的。 第一章 平淡的假期 暑期的生活总是需要一些装点...比如那张讨厌的“卡塞尔学院假期日常报告表”,每日必填。 她曾经在论坛上看见过一个人大骂这个表格的坑爹,因为这位同学家是什么普鲁士贵族,住在古老的城堡里,周围全是牧场和林场,连路都没有,更没有信号,于是只能每天骑马到临近的镇上填写表格。 顺便说一声,这个同学就是芬格尔·冯·弗林斯,据说还没毕业,这学期读大学第九年。 这家伙灰头土脸,整个人像一条败犬一样狼狈。可是任谁也想不到,他是普鲁士贵族,已经绝嗣的卡塞尔家族的旁支,他的曾祖母海伦娜·冯·卡塞尔是卡塞尔家族最后的子嗣,梅涅克·冯·卡塞尔伯爵年幼的妹妹。 所以在这所名为卡塞尔大学的学校,只要老校长还活着一天,仅仅凭借他的姓氏和血脉,他都不会被清除出去。 林小红在她用自己的奖学金买的笔记本电脑上键入卡塞尔学院的官网网址 x. lin,按日期变动的密码加上密保u盘确认才能进入,可以说是做足了防护,生怕普通人误入学院官网发现一些不该发现的秘密。 “是否检测到未知龙类。” 林小红填写了一个“否”。 “是否使用言灵?” 还是“否”,她只在三峡使用过一次“炽”,之后就没有再用过了。 她害怕这份力量需要支付的代价,所以理智地选择拒绝和魔鬼交易。 “身体状况是否异常?” 林小红犹豫了一下,最终填写了一个“否”。 她自从回家以来,好像什么异常都没有。按说之前的“正常”是昂热校长为她换过一次血,但是三个月过后,按说自己的造血系统已经制造出新的血液。 她假装在切菜的时候故意在手指上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血是正常的暗红色,没有变成黑色,也没有任何腐蚀性,说明确实没事。然后为了避免污染,她果断放大水把血冲掉了,就连创可贴都用打火机烧了。 虽然说伤口只过了不到半天就一点痕迹都看不出来...但是既然身体没有不适,那么大概确实没事了。她对自己说,不要害怕,就连富山博士都说你这叫疑病症。 “是否有发现疑似炼金设备?” 自然还是“否”。她一直觉得这类表格挺没用的,谁会在家里遇到龙类或者炼金设备啊?你以为我们假期在盗墓还是在修仙? 绝大多数人平时都生活在那个可怕的世界之外,过着正常人的生活。她的母亲林苗就是这类人之一,活了这么多年都没有遇到任何与龙族相关的事——除了这个宝贝女儿。 所以回到家后,林小红几乎有点不适应这种正常生活。在学校和疯子们在一起,几乎都要变得不正常了,不仅仅是和屠龙相关的不正常,而是各个方面的。 事实上,她去美国一年,整个人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开始看超级英雄漫画,刷网络小说,买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还给母亲也买了一个。妈妈直呼她去了一趟美国,整个人都变得贵气了,一点都不像是从前那个穷酸的姑娘。 虽然说她身上穿的,都是从二手店里买来的,可是确实精致许多。 她本来也不想买这么多衣服的,奈何她在美国换了水土和饮食,本来已经三年没变化的身高突然蹭蹭蹭地窜,直接从162 cm变成了168 cm,眼看就要冲破一米七大关,原来的衣服都短了,不得不买新的。 她在入学的时候发誓不要被有钱人奢靡的生活改变,可是最终还是不可避免地被改变了。 如果一年前的她遇见现在的她,恐怕连自己都认不出来。 “瞧瞧,这才是普通人过得日子嘛!”她看着门外熙熙攘攘的摊贩,忍不住自言自语道。 早上在外面的小吃摊买早餐包子外加一碗豆浆,母亲去菜市场的时候帮着抱两个大西瓜,傍晚去对面的小卖铺买一包竹盐和生抽...就像和从前一样。 住在学院的深山老林里,与一群疯子和土豪为伍,人间烟火气,感觉对她而言已经很遥远,几乎变成奢望了...这难道就是血之哀吗? 停止自己毫无来由的忧郁,她登录自己的邮箱日常检查有没有学校发的信息——通常是没有的,但是今天...林小红看见邮箱上的未读邮件提示,突然皱紧了眉头。 “妈,暑假小学期7月20日就要开始了,我可能要提前回去。”林小红对母亲说。她说小学期,但真相是,就在刚才,诺玛给她发送了一封邮件——准确来说,是一条任务通知。 scarlett: 执行部指派你与代号b007专员于滨海城火车南站交接一份重要文件,级别为ss级,时间为7月17日上午7:00,已经为您订好从石家庄到滨海城的机票,于今日早晨3:59从石家庄北出发,5:53到达。之后将乘坐卡塞尔学院的转机返回芝加哥。 具体内容详见附加文档,阅后即焚,请勿外传。 您真诚的,诺玛 p.s.根据入学资料,你出生于1991年7月30日,即将满19岁。按照校规,过生日的同学可在学院餐厅免费领取蛋糕一份。以及,暑假小学期将在2010年7月20日开始,你选择的课程《炼金术原理入门》和《德语入门》将会在7月21日开课,请及时参加。 林小红看了,不禁皱眉,她从来没有做过“ss级”的任务,就连“青铜计划”都只有s级...难不成这份文件竟然比屠杀一位龙王更加重要吗?难道路上还有人追杀?凶险万分?她有些不理解。 她本来想说自己又不是要加入执行部,为什么要完成任务? 但是学院就是这样的,只要你还是a级,不论你愿意与否,他们都会赶鸭子上架一般让你必须完成某项危险任务,没有商量的余地。 而且他们竟然会订凌晨一点这样丧心病狂的时间的飞机,是疯了吧?你不睡觉我要睡觉啊!是不是忘记中国和美国有足足14个小时的时差? e=(′o`*)))唉,这就是贪图奖学金入了贼窝的后果,自认倒霉吧。她这样哀怨地对自己说。 第二章 这下没有假期了 林小红叹了一口气,有些悲哀地摇摇头。反正只是交接一份文件,然后她就回去上小学期课程,也没什么麻烦或者危险的...如果一切顺利的话。 “啥,不是九月份才开学吗,怎么这么着急就要回去?”林苗不懂什么叫“小学期”,有些不解地问。 她花了十多年独自养大的女儿,一年只有暑假才能见到,本来以为这两个月她们能找机会去bj玩,反正她现在也退休了,空闲时间很多,林小红又攒了一些钱。可是么想到,自己的女儿才回来两个星期,她们只够去逛个商场,去爬一次山,再逛一次动物园。 “是小学期啦,我这不是想要早点把学院的课程学完吗?一些选修课就放在暑假的小学期了。”林小红半真半假地解释道。 反正她也确实有准备回去上课的,但没想到日期竟然提前了,她还有执行部的任务要完成。 “为啥提前学完,不是有四年吗?”林苗扯着嗓子问。 “提前上完课,我还能去修一些芝加哥大学的学分,最好拿一个荣誉学位。芝加哥大学和卡塞尔学院是联谊学校,学分都是互认的,我打算在芝加哥大学读研究生——毕竟虽然卡塞尔大学也好,但芝加哥大学的名气更大一些,日后更好找工作。” “哎哟,你在国外这么辛苦啊?还要去上别的大学的课程?”林苗只是一个见识短浅的穷女人,连高中都没有读完,所以不懂这些,只是听着觉得很厉害,感觉这个养女可真辛苦。 “是啊,国外虽然工资高,但竞争也挺激烈的。”林小红说。“而且,这也和奖学金有关,只有修足够多的学分,gpa足够高才能拿的,我当然要努力了!” 这句话本身也没有毛病,要知道暑假小学期的课程是不算在gpa里的,所以难的选修课就可以放在暑假学习,比如小班教学的《炼金术入门原理》和《德语入门》这类课程。 “这才回家几天啊,就要开学,没想到我家小红这么勤劳,在国外也辛苦啊!”林苗被忽悠得一愣一愣的,高兴地说,“哎呀呀,那你打算什么时候离开?前两天新买的衣服已经洗了晾干了,妈妈给你都带过去!” 两天前,母亲说什么都拉着她去了大商场,买了几件稍微有点型的衣服...不是什么品牌货,但看着确实挺符合小姑娘风格的,比她在美国会员日买的十美元三件的打折衬衫要好多了。当时林小红还说什么都要给母亲买一条老年人专属的红花裙子,128元,母亲还嫌太贵。 可是明明给自己买298元的裙子都没有犹豫,她只是一辈子穷惯了,而且在贫穷的环境中一切优先给自己这个养女,连给自己买点好东西都不舍得...最后,林小红还是背地里买下了那条老太太花裙子,感动得母亲泪流满面,说一辈子都没有穿过这么花的衣服,倒是老来俏了。 “我今天晚上就出发,”林小红回答,“学校包了一架飞机,从一座滨海城市飞往芝加哥,一共二十多个座,与我一同飞行的还有十几个人,有几个是从本地招来的新生,还有带新生的老学长,我是来凑人数的。” 这又是说谎,虽然卡塞尔包小飞机运输专员的事非常常见,但这次去却完全是因为有交接任务。 以及,那座“滨海城市”好像是路明非的家乡?他的生日是几号来着?是不是就是最近这段时间?还是八月份?如果没记错的话,好像是8月17号,正好还差一个月。 “喔,这么阔气呐!包一架飞机多少钱啊?”林苗有些呆滞,这个女人从来没有坐过飞机,飞机很贵的,一个座位就几千块钱,一架飞机得多少钱啊? “是啊,我们学校可有钱了,好多大富豪和欧洲贵族捐钱...您还记得我跟您说得那个住在乡下城堡的贵族师兄吗?这家伙的财富在学校里都排不上号!”林小红有些夸张地说。 “那我家小红在那里没有受有钱人欺负吧?”林苗有些担心地说。 “哎呀,没有啦,那些有钱人其实并没有那么嚣张,我之前说的那个德国贵族师兄家里有钱,可是要求严格,父母让他独立自主,因为四年没毕业把生活费都掐了,只能在学校里打工!”林小红回答。 说真的,那个骗子老学长家里是德国贵族的事让她震惊了好半天,她从芬格尔身上愣是没有看到一丝一毫的贵族气质。 “哎哟,外国家长就是要求孩子独立自主,不向中国小孩,都多大了还粘着父母...刘婶家那个小子,读完大专也不去工作,就窝在家里啃老。不像你,还是我家小红独立...真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啊。”林苗不禁发出啧啧感叹,眼中却闪烁着落寞。 “别这么说,老妈。”每次林苗开始感叹林小红好,自己没用的时候,林小红都会制止,心里非常不是滋味。 “您已经把一切都给我了,还有什么样的母亲比您更好?” 她打开那份文档,其中有专员b007的照片、姓名,以及交接文件时需要的暗号。 “雷蒙德·罗吉斯,2005级机械系,b级血统...身高6英尺,美国中部口音——我哪知道美国中部是个啥口音?”林小红无声地阅读附加文件上的信息,最后一条实在是太有味道了。 他们交接文件的暗号竟然是“玫瑰花”,而且这个“玫瑰花”还是纹在他脚心的! 执行任务的时候她堂堂一个大姑娘,竟然要去闻一个男人的脚底板!恶心不恶心啊,指不定他前一天还不洗澡,夏天又潮湿又热,脱下袜子能把她熏死不可! “瞧瞧,执行部就爱玩这种幺蛾子...”她有些气愤地嘀咕道。 “小红啊,你什么时候出发啊?需要妈帮你收拾行李吗?”这时候,妈妈的声音又从另一边传来。 “啊,我今晚就走,行李自己来收拾吧,不麻烦您了。”林小红说, “这么早就走啊?” “没办法,学院订票服务的是人工智能,她显然意识不到人类是要睡觉的。”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她给我订了3:29的票,凌晨。” “哎哟哟,这可怎么行?一晚上不睡觉?能不能改签啊?” “恐怕不能...因为我们学院在那边招收的学生比较多,连招生总部都在滨海城,包小飞机从那边走更加划算。如果我不来他们估计不会等我,到时候更加麻烦。”林小红哀叹道——虽然说她不能告诉妈妈,她是要去执行学院的任务,这种事不能告诉任何人。 第三章 我不是故意迟到的 凌晨三点,候机大厅 “听着,施耐德教授,现在飞机晚点了,我不可能在7点之前到滨海市交接文件。”林小红在空旷的大厅中来回踱步,将手拢在嘴边,低声对着手机说。 对面传来施耐德教授难听的,让人感觉近乎窒息的呼吸声,他用嘶哑难听的嗓音质问,“飞机为什么会晚点?” “飞机晚点不是很正常的事吗?”林小红皱紧眉头。 拜托,在世界上任何地方,你都不可能指望飞机能够准时吧?虽然说中国的机场至少在设施方面比美国的老旧机场强不是一星半点,但还是会有各种意外情况的。 比如天气。 “而且今天空气质量不好,能见度只有不到十米,根本没法开飞机。”林小红无奈地说。 “怎么可能?”施耐德教授剧烈地咳嗽了两声,让人感觉他快要把自己的肺叶咳出来了,林小红不得不将自己的手机从耳朵边移开,避免受噪音折磨,“明明是晴朗的夜晚,空气质量是良好!” 林小红也纳闷,能见度这么低,又不是雾,怎么可能空气质量良好?可是不论怎么查,它又确实是良好,而且是晴朗的夜晚... “诺玛,咳咳...为我查一下大使馆的数据。”施耐德教授那边说。 大概沉默了一会儿,施耐德教授嘶哑的声音听起来非常惊讶,“什么,现在他们那边pm2.5已经达到每立方米600微克了?这都快要超出量程了,怎么还叫空气质量良好?” 林小红皱了皱眉,不解地耸耸肩——她从来没有在乎过环境质量这种事,没想到今天竟然因为这个而导致飞机不能起飞。 不是她一个人的飞机不能起飞,而是在空气质量好转,能见度上升之前,什么飞机都不能起飞! “你说什么,他们根本没有pm2.5这条指标,只有pm10?”施耐德教授听起来有些破防了,然后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所以,您看,我不是故意的吧?现在的情况是,飞机真的没法起飞,天气太糟糕了。”林小红有些无奈地说。 她对于空气质量不太关心,反正每年都有很长一段时间一直是灰蒙蒙的,大家都习惯了,并没有意识到异常。 “好好好,你那边的情况我了解了,我这就为你改签火车...该死的,没人知道雾霾什么时候过去,见鬼的飞机一时半会儿根本飞不起来!可是六点多的车最早,需要至少5个小时,总不能让我们的专员在这里等上4个小时吧...真应该就近调人的!”施耐德教授听起来非常急躁。 “我记得路明非好像是滨海市的吧?不如让他接替我执行这项任务?”林小红提议。 这果断被施耐德教授否决了,几乎可以想象他对于路明非的态度多么轻蔑——s级的水平,体能只勉强达到c级,也没有言灵,让人不禁怀疑他是不是校长的私生子才给了这么高的等级。 “这是胡闹,这小子毫无执行任务的经验!” “我也没有啊!他好歹还下过水进过龙巢,我只傻愣愣待在船上。”林小红为他辩驳道,“只是一份文件,能有什么麻烦?那个ss级是夸大了吧?” “因为b007之前声称自己被跟踪,情况非常危险,必须要换一个有能力的人来交接文件,你是最合适的人选,系统自动分配的。” “施耐德教授,你是希望我能用暴力手段解决那个人吗?我可事先声明,我是个文明人,没有这种经验。”林小红熬夜后情绪暴躁,忍不住提高了音量——所幸,说得足够含糊,不至于被人当做间谍。 一个在长椅上打盹的人被惊醒,露出不满的目光,林小红不得不压低嗓音,露出歉意的笑容。 “好了,你先赶紧去前往火车站,剩下的听我随时调度。实在不行我把楚子航叫过来...哎呀真是麻烦!”施耐德教授催促,同时有些急躁地自言自语了什么,然后剧烈咳嗽了两声。 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果然还是卡塞尔一如既往的操作啊,大半夜的把她来回支使,还要从飞机场直接到火车站? 还好她没有拿多少行李,只有一个手提箱装了几件老妈逛超市买的新衣服,再加上她身体好提着也不重。 可是现在是凌晨三点啊,让她怎么去打车?就算是公共交通也啥都没有了好不好?就算是机场直达的大巴车现在估计也没有吧? “能顺便帮我订一辆出租车吗?别忘了我这里可是凌晨。”她有些无助地问。 “行,交给诺玛。保持通讯畅通,待会儿诺玛会把出租车的车牌号发给你。”说着,在背景的不止什么杂音下,好像有人喊了他一嗓子,施耐德教授匆匆挂断了电话。 估计还有别的事要处理,他这个执行部部长可谓是日理万机。 于是在飞机候机厅里躺了半个晚上腰酸背头的林小红不得不收拾行李,去等诺玛为她打的出租车。 幸亏现在是夏天,晚上不冷,否则如果是在冬天,那一定是“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的悲伤和绝望...但是拜托,她一个柔柔弱弱的姑娘三更半夜在空旷的大街上等车还是很危险的好不好?万一有不法分子呢? 哦对了,她现在是a级混血种,普通人一个人能打十个,不虚。 “哈欠~”她伸了一个懒腰,敏锐的五官感受到远处汽车的轰鸣声。这种声音很明显,因为现在街道上没有一辆车,相当安静。 果然,没过多久,耀眼的车灯就照在她的身上,一辆丰田车停在她面前。这不是一辆出租车,而是私家车...或者说是黑车。她有些怀疑地打开手机短信,确认了车牌号后,坐了上去。 “卡塞尔学院的学妹?”二十多岁的男青年问,然后在林小红问他怎么知道之前,他就已经先回答,“卡塞尔学院机械系2003级,刘泠,学妹你好。” “卡塞尔学院化学系2009级,林小红,学长好。”林小红点点头。 合着原来是卡塞尔学院自己人啊?怪不得诺玛凌晨三点还能叫到车! 不过大哥也真是惨,都毕业7年了,奴隶都挣够赎身的钱了,他三更半夜还要被卡塞尔学院支使。你说说,在什么地方工作不好,偏偏在卡塞尔学院的分部,可不是要当奴隶牲口使吗? 第四章 出事了 “学妹大半夜地跑任务,挺辛苦的啊!”闲扯到一半,刘泠忍不住说。 林小红疲惫地点点头,“没办法,给我订了半夜的机票,然后飞机取消了,又给我订了最早的火车票,根本不打算让我睡觉。”她忍不住吐槽。 刘泠学长愤恨地点点头,所幸他并没有把愤怒发泄在林小红这个受害者身上——其实她还有点不好意思,这么大半夜地来接她,学长肯定充满怨气。 “他们毫无人性!简直比无良老板还害人!我这半夜出来接你,他们都不给加班费的...”他气鼓鼓地嘟哝着,“然后还告诉你,你的工作是‘伟大正义的事业’,结果全是画饼,全是一群万恶zb家,都该吊路灯!” 林小红感同身受,“我们在学校也被折腾得很惨。” “想当年他们就是这么折腾我的,大半夜就把人从被窝里薅起来,那叫一个困啊!”他说着,打了一个呵欠,但是只要一起骂卡塞尔学院和校董会,他们就有精神。 “我对面宿舍一个老兄更惨,a级,有一次喝醉了集结令没起来,导致校董会哪家的一个公子好像是在任务中没有得到支援,是死了还是残了也不知道,直接被降到了b级,在毕业的时候被卡了好几道,比我大两届我毕业了他都毕不了业!”刘泠啧啧地说。 林小红忍不住怀疑,这个被降级无法毕业的学生不会是芬格尔吧?刘泠2003级,那么比他大两级就是2001级,那家伙不止一次吹嘘自己当年是a级...没想到无意中还从毕业学长口中听到了这样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 “这帮家伙简直不是人!他们是不是没有妈妈,是不是没有暖被窝的老婆?自己没有不要以为别人也没有!”他气愤地说。 林小红耸耸肩,也忍不住倒苦水,“确实,简直是把我们当畜生使的!开学才第一个星期就拉了好多个警铃!师兄你大半夜被弄起来,也挺不容易的啊!” “那是啊!今天晚上我都睡着了,给我薅起来了。这不怪你,卡塞尔那帮家伙真不是玩意儿...”刘泠说着,开了一罐红牛饮料,给自己提提神。 毕竟大晚上如果疲劳驾驶,还是很危险的。 “我今晚就压根没睡。”林小红说。 “全都是一群万恶zb家,我告诉你,校董会那帮孙子就没一个好人。发奖学金的时候各种卡你,说什么都不肯老老实实给钱,最后说好的给你就算良心的!有倒霉的一分钱不给,还要给他们卖命!”刘泠骂骂咧咧地说。 林小红也忍不住附和道:“确实,什么体测不及格,什么考试挂科都要扣钱,太坏了。” “跟你讲,我已经做好跳槽的准备了,考公务员或者教资去,都是铁饭碗。”刘泠说,“不伺候那帮大老爷了!” 你以为换成火车,改个文件交接时间,这事应该算完了。 可是幺蛾子总是在你没有想到的情况下出现,就在她的火车启动没多久,她刚刚闭上眼睛的时候,诺玛突然发来一个消息——她看了看时间,现在是7:32,也就是说半个小时前理论上文件就该交接完成了,而她还没到。 她点开消息,不由得皱紧眉头,面色发白。 “滨海市火车南站...出事了?卡塞尔专员雷蒙德·罗吉斯当场身亡?”她的嘴唇微微颤抖,面色苍白。怎么回事?究竟发什么什么,为什么如此突然?他不是还要和她交接文件吗?怎么就这么死了?这也太突然了吧? 她不知道是否应该庆幸自己当时不在场了。 卡塞尔就是这么一个邪门的地方,每一寸角落都笼罩着死亡的阴影,她开学才第二周,就死了一位教授,然后一个学期里还死了二十多名专员,其中有的只是大四学生——她的室友一直没有回来,到了毕业季也没有,后来听说她死在巴黎了。 她继续把消息往下拉,面色更加难看,文件竟然在混乱中丢失了? 这可是ss级的文件,是校董会老爷们的东西,哪个家伙这么大胆,竟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她连忙打开3g网络,反正这张卡是至尊会员卡,不论使用多少流量都是那么些钱,不用白不用——这是卡塞尔学院的福利,专员们总是需要网络和诺玛联系。她连忙搜查了关于“滨海市火车南站”的新闻,然后一下子蹦出来一大堆。 她看着照片上扭曲的铝合金框架,不由得皱眉。明明才3级地震,怎么可能把钢筋铁骨震成这个样子?这肯定不是正常的情况...她觉得这一定和龙族有关,也许是危险混血种的高危言灵,甚至有可能是龙王。 总而言之,由于专员b007死亡,校董会的重要文件失踪,现在林小红的任务从交接文件变回辅助路明非找回遗失的文件。 林小红叹了一口气,感叹任务的难度又上了一层,她知道路明非一定也收到那封邮件了。 她给路明非发了一个消息,“我改火车了,你昨晚没和那个鬼魂打游戏吧?” 其实昨天晚上,她就在和路明非聊天,并且把学院派遣她来滨海市的事告诉了他,只不过没说理由而已,两个人聊得非常欢实。 而起因是她在天涯论坛上看了一个鬼故事,叫做《网友回魂事件》。当时她就乐了,想起路明非上学期期末遇到的灵异事件,半开玩笑地说这是不是路明非发的论坛,怎么看都一模一样。 路明非竟然回答了,他竟然七点多就起床了!“昨天就和老唐打了一局星际,没熬夜。” “所以误会解除了吗?他有没有告诉你他是怎么‘被死亡’的?”林小红好奇地问。 “解除了,不用担心,一场纯纯的误会,他当时不在纽约,在委内瑞拉探险,警察搞错人死者是别人,我这哥们儿回来之后莫名其妙发现自己已经是死人了。”路明非回答。 对此,林小红忍不住笑了,“你看,当初还说什么烧纸请道士的...我就说了是乌龙事件,你还不信,还自己吓自己。”她噼里啪啦地打字,想起自己竟然真的帮路明非找了道士和神父。 路明非发了一个笑的表情包。 “话说那个任务是个什么鬼啊?”路明非问,“我们死人了?听着有点吓人啊。” “是的,死了一位专员,我们的资料被偷了。”林小红简单地回答。 然后他开始了自己的烂话,“死人,真tm死人了?这任务该多么危险啊!而且为什么我是专员,小红姐和楚子航大神是辅助?这我就搞不明白了,这是哪个没脑子的智障制定的计划?他们选我负责这项任务图啥?” “大概是想让你陪着大佬多赚点功劳?” “可这也不合理啊?你说说,咱们打个比方,皇帝找来楚大将军,说我想派你和宫中大内总管路公公一起去打北方蛮子。这好理解,路公公是来监军的,打赢了功劳白捡...可是现在的状况是皇帝说我赐甲剑宝马给路公公,让我在前面冲,我们英勇的楚大将军搞后勤...这是要我死吧?”隔着屏幕都能看出路明非此时一定是一脸苦瓜脸。 林小红想了想,路明非虽然比喻得很离谱,但确实道理在这里,完美地解释了林小红心中那抹怪异感:“你这么一说,好像是有点怪哦。” “但是别怕,有楚子航和我罩着...虽然说我也不清楚现在是个什么状况。”林小红安慰这个倒霉的‘路公公’。 第五章 楚子航 林小红基本不认识楚子航。 她当然知道这位传说中的存在,他是狮心会的会长,他是唯一能单挑恺撒的男人,他使一柄名为“村雨”的炼金宝刀... 说实话,她只见过他屈指可数的几次,有的时候是在图书馆擦肩而过,有的时候是体育场。 但是从来没有说过话。 因为他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情况非常混乱,狮心会的人奉命驻守图书馆通向地下研究所的密道。她在下楼梯的时候和他擦肩而过,巨大的恐惧笼罩在她身上,吓得她差点从楼梯上摔下来。 从那以后,她就对这位楚会长敬而远之,这人相当可怕。 但是现在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满大街都是的平和青年,穿着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平平无奇但是极有可能是阿玛尼或者什么名牌的t恤,戴着巨大的墨镜遮住半张脸,背后背着长条状的网球包。 “你是2009级化学系的林小红?”他的声音很温和,就是缺乏情绪,那种冰冷的礼貌。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一眼就在人群中认出她这样毫不起眼的女生,竟然能直接站在她的面前,就这样突兀地问她,着实把人吓了一大跳。 林小红一时间竟然没有认出来他,还愣神了片刻,最后才有些窘迫地点点头,“没错,是我,我是林小红...您是哪位啊?” “楚子航,2008级机械系。”他淡淡地说。 “你是楚会长?哎呀呀我没认出来你,非常抱歉,非常抱歉!”林小红不由得一惊,她怎么没认出来?学校这样的大名人她没有认出来?她是不是瞎了? 真的超级尴尬,人家帅哥都怼脸了,她愣是没认出来。 她大概就是传说中的脸盲?只记得人家两米八的气场和金色的眼睛,连脸都忘了是吧。 “没关系。”楚子航只是从容地说,“你收到执行部的通知了吧?我们需要在今晚7点之前拿回那样东西。所以我特意来火车站接你。” 林小红撇撇嘴,但是点点头,“那谢谢学长了,我没什么经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毕竟,她只参加过“青铜计划”,而且还是个非战斗人员,在战场上除了吓到腿软之外什么都没干,确实比不上执行部红人楚子航。 “我全都听师兄的。” 楚子航再次点头,声音永远不带感情,感觉像个机器人:“很好,那我们出发吧,先去火车南站,尝试能不能找到一点线索。” “好,听师兄的...不过路明非怎么没在?他不是和我们一起行动吗?”林小红试探着问。 但是,真相是她其实想先去吃饭,现在已经快十二点了,她早饭就没来得及吃,而且一晚上都在到处奔波,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 但是她不敢直接跟楚子航说,她有点怕他。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肚皮发出非常不争气的咕咕叫声,声音还贼大,以楚子航师兄a+的血统不可能听不见。 她简直想要钻地缝了。 “非常抱歉,是我大意了,请问你还没有吃午饭?”楚子航问,彬彬有礼但是不近人情,好像他是一个不用吃饭的机器。 林小红点点头,有些窘迫和羞涩地说:“师兄你呢?” “我也没有,那我们还是找个地方午餐吧,我忘记你一路上都在坐火车,没有时间用餐。”这个男人非常冰冷,几乎面无表情,就连关怀和友善都是冰冷的。 你说苏茜学姐怎么受得了这家伙,还谈了两年的恋爱?这种人根本就是拒人千里之外好不好。 “那我们先往火车南站赶,去附近吃一顿麦当劳或者肯德基就差不多了。”林小红提议。 这样吃饭和正事两不耽误,挺好的。楚师兄看上去就是那种特别在意工作,其他都不重要的人。 他带她到停车场,这位狮心会会长开着一辆panamera,纯白色的真皮赛车昭示着他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 她记得诺诺学姐租赁一辆法拉利的时候,她还目瞪口呆,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豪车来着。现在她长记性了,学会装作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她从容地坐了进去,假装不知道自己真维斯的廉价品牌服装和豪车一点都不搭。 然后他们没有去火车南站,甚至好像根本不是同一个方向,而是被稀里糊涂载着去了一家名字非常复杂的意大利风味牛排店。 “不去火车南站了?”林小红有些不解地问。 “还是先吃饭吧,这里在路明非家附近,他是这次任务的专员。我们吃完饭就去找他。”楚子航一边停车一边解释。 这家餐厅装修得还算典雅,就是价格有点高。 一份牛排就是79元起步,其他的也不便宜,一份意面就要三十多,还有更贵的两三百的菜,一个冰淇淋球就要29块,而且看着好像就一点点——她本来只想在肯德基点一份15块钱的套餐,但是现在竟然被稀里糊涂地带到了这种地方。 她宁可去对面那家吃一碗水饺...但是楚子航会长就坐在对面。 “呃...我...”她支支吾吾不知所措,看了看菜单上的“今日特价”,又看了看楚子航那张没有表情的脸,觉得自己来这里就是一个错误。 楚子航虽然穿着低调,但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名门子弟,虽然没有恺撒那么豪,但是肯定不差钱,他的车那么高级! 他那块手表估计也不是便宜货吧?反正她也不认识牌子... 估计他这种人,这辈子都是不会去吃麦当劳这种垃圾食品的。 算了,她这样对自己说,反正这种地方这辈子估计就只吃一次,花点钱就花点钱,她又不是缺钱,最后一个月的奖学金刚刚到账,足足9000美元,她现在可是小富婆。 主要是不能在有钱人面前露怯,那才叫丢人。 但是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选,什么深海鳕鱼排,什么里海黑鱼子之类的东西,她确实在学院的食堂二楼见过,但是从来没有点过啊!这个时候要是点今日特价,怕不是会被楚会长暗中笑话。 于是她果断把菜单递给了楚子航,“我有选择犹豫的毛病,要不师兄先点,我点一模一样的。” 于是楚子航点了两份牛排,两份蔬菜汤,两份土豆泥和两份香芋冰淇淋球。 荤素主食平衡,再加一点点罪恶的小甜点,楚子航确实是个很细心的人,他喜欢的自己也喜欢。 这边林小红开始默默地算账,这些加起来差不多是160块钱,放在平时都够她吃一周了...但是为了撑面子嘛,她假装表示同意,没问题,就点这些了。 第六章 路明非 汤是第一个上的,里面的番茄酸酸甜甜,当做开胃菜。 “楚师兄,你为什么不邀请路明非来和我们一起吃?他家不是很近吗?”林小红终于找机会问。 或许她不应该和其他男生用餐的时候聊起路明非,但是此时她实在是找不到任何话题了,总不能开始聊学习吧?而且这次的任务很重要,她一想起来就感觉紧张。 楚子航安静地用汤勺舀起眼前的汤,动作优雅娴熟,“我确实应该叫上他的,但是他今天中午有一个同学聚会,我打算他吃完午餐之后再去找他,他中学暗恋过的女孩也在。他们就在斜对面的苏菲拉德披萨店。”他淡淡向同学解释。 林小红皱紧眉头,这件事她从诺诺学姐那里听说过,她对于路明非那些同学可没有多少好感,如果不是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欺压,路明非不会这么自卑懦弱。 “那些戏耍了他六年的同学?”她有些气恼地问。 “路明非在中学确实...过得不算好,可惜当时我不怎么认识他,否则可以为他出头。”楚子航淡淡地说。在室内他摘下了墨镜,但是似乎带着美瞳还是什么,遮住了那双耀眼的金色眼瞳,他垂下眼皮,似乎为此感到愧疚。 林小红皱紧眉头,“他会去?他和谁关系都不好啊!” “他已经到了。”楚子航瞥了一眼,淡淡地说,“陈雯雯也会来,他喜欢她。” “那个在毕业聚会上戏耍他的陈雯雯?他都有零那样优秀的姑娘跟在后面追他了,怎么可能还会看得上那个女人?”林小红感觉有点费解。 路明非不会是那种藕断丝连斩不断理还乱的家伙吧?他已经有零这个高贵的小女王了,为什么陈雯雯叫他,这家伙还会屁颠屁颠地赶过去?这岂不是隐藏的渣男属性?或者是舔狗属性? 楚子航仍然很冷静,用简略的语气说:“那是他的初恋,意义非凡。” “然后再让那个女人戏耍他一次?”林小红皱紧眉头,她可不认为陈雯雯能够算作“初恋”。 楚子航没有回答,他是个没有感情的人,或许不理解路明非这是被戏耍了。 她对于那个陈雯雯的好感度几乎为0,因为诺诺之前在摩尼亚赫号的房间里,绘声绘色地和她讲述过,路明非是怎么舔狗三年,最后还被当做其他男孩表白女神的背景板。 那个女孩从头到尾都知道路明非的感情,她支使他做这做那,让他白白为她付出,用虚假的希望迷惑这个自卑而懦弱的男孩...实在是太可恶了!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嘛!说出来好不好? 这么一想,她就觉得来气。 “现在他们就在对面的披萨店?”林小红看了看对面那家店,重复了一遍向楚子航确定。 “是的,这也是我选择这家店用餐的原因——我这个座位的角度恰好可以看见他们的餐桌,我打算如果情况不对,进去给他出头。”楚子航冷漠但真诚地说,“现在聚会应该已经开始了。” 于是林小红在周围食客鄙夷的目光中,一点都不淑女也不优雅地端起蔬菜汤顿顿顿一饮而尽,然后喝了一口水漱口,再用纸巾擦干净,然后“蹭”地站了起来。 “抱歉,待会儿如果上菜了你先吃,我得给他出出头去,免得别人欺负!”林小红说。 楚子航点头表示支持,可是林小红刚转身没走两步,突然又折回来了,“师兄,能把你的车钥匙借我一下吗,我开后备箱取点东西。” 她不能穿着这身加起来不到两百块钱的衣服去,在座的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会被看不起的。她没有多少特别贵的衣服,但倒是买了几件学院墨绿色的衬衫和黑色裙子。 那身衣服看着还挺典雅,料子也不错,价格也很合理,还免费赠送了一个黑色的小领结以及一条有卡塞尔学院半朽世界树logo领带夹的领带。 就换那身去,那是校服,别人看不出深浅的。 楚子航完全没有犹豫,直接把自己的车钥匙掏出来,并且告诉她,“开后备箱是这个键,后备箱是自动关闭的,也是这个键。”他淡淡地说。 于是林小红就跑出去了,取出自己的箱子,把那身墨绿色为主色调的校服衬衫和裙子拿出来,然后关上后备箱,急匆匆地就跑到洗手间去换上了。 接着她回到牛排店,恰好看见土豆泥上了,于是连落座都来不及,非常不优雅地,匆匆忙忙用勺子吃了一大口土豆泥,将原先那一身白t恤和黑色牛仔短裤放在了座位上。 “师兄我走了,如果半天不回来你先结账,到时候我还你钱。”林小红说。 她刚要离开,却被楚子航叫住了,在林小红一脸茫然回头的时候,楚子航只是淡淡地说:“你嘴角上还沾着土豆泥的酱。” 说着,他还非常贴心地递上去一张餐巾纸。 林小红略微有点尴尬,但还是擦了擦嘴,心有余悸地问:“干净了吗?” “干净了。”楚子航的话总是很少,但言简意赅。 “哦对了,路明非今天过生日,你有准备礼物吗?”楚子航又问。 这下林小红有点蒙了,因为她明明记得,距离路明非的生日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啊! “我记得他的生日是8月17日,他比我小半个月,我是7月30日。” “是7月17日,你记错了,是你比她小半个月。这个能在官网上查到,不会错的。” 林小红挠挠头,难道真是她记错了?可惜她什么都没有准备啊... 算了,就这么去吧,虽然我没有礼物,但是可以在他的同学面前好好吹捧吹捧他,感觉也不错? 他被以前的同学欺负得怂了6年,现在是时候龙王赘婿,战神归来了! 于是林小红理了理自己的衬衫,银色的领带夹反射着明亮的光芒。她稍微有点后悔自己竟然没有什么首饰,也不会化妆,否则现在应该更加亮眼一些,给路明非撑腰的时候底气会更足一些。 果然这种事,还是要找零或者诺诺这种气势两米八的女生啊! 第七章 路明非可厉害了(上) 林小红走进去的时候,一个叫赵孟华的富二代正在炫耀自己的劳力士金表,周围一群小弟跟着拍马屁,而路明非被晾在了一边,整个人看上去孤零零的。 于是她清清嗓子,打开包间的玻璃大门,高声问:“请问路明非在吗?” “小,小红姐?”傻愣愣的路明非猛然抬起头,没想到有人会叫他这个不起眼的小卒子。 那个赵孟华也抬起头,似乎为突然出现并且大声喊路明非的名字的女孩打断他的炫耀而极度不爽——如果没记错的话,上次就是有一个漂亮的女孩,突然从天而降... “rickie,你收到邮件了吗?” 上次诺诺叫他richardo,所以林小红选择用他英文名的变体称呼他,这样更国际范,更洋气,也更适合装b。 “什,什么邮件?”路明非一脸懵逼,完全不知道要怎么接她的戏。 “咱们课题组又要去一个什么水下考古项目,听说在地中海,过两天就要出发了,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啊?”在卡塞尔学院这一年,林小红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张口就撒谎,而且半真半假的谁也分不清。 “水下考古?竟然还有这种事?我以为这需要专业人士呢!”一个小胖子惊呼道,同时诧异地转向路明非,忍不住感叹一声,“路神人厉害啊!” “‘此獠当诛’榜你位列榜首果然名不虚传!”另一个小胖子也说,“高中三年藏得挺深啊!” “林红,你怎么来了?”路明非有些惊讶地问,同时挪了挪屁股,屁股下面还垫着一个马桶圈。 “你坐吗?”他在慌乱中邀请突然闯入的女孩,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并不是这场聚会的主人,而真正的主人面色不太好看。 林红笑了笑,毫不客气地坐下了,同时顺了顺自己的领带,无意中把自己的领带扣上的世界树logo展现给所有人,“非常抱歉,打扰你们了,我会支付我那份饭钱的,也不算白吃白喝。”她彬彬有礼地说。 “刚刚就在对面吃饭,吃到一半,突然看见这边有一个人长得特别像你,就好奇过来了,一看果然是你。这实在是太凑巧了!” 路明非打着哈哈,“凑巧,是凑巧...” 看着路明非突然被一个女生这么亲热地招呼,下面人开始窃窃私语。 “呦呵,这是你大学女朋友?路明非我小瞧你了啊?”名为赵孟华的英俊富二代阴阳怪气道。 “这不是...”路明非结结巴巴地说,“这是林红...” “叫我scarlett就行,我是卡塞尔学院2009级化学系的学生,很高兴认识你们...”她停顿了一下,“路明非说你们是他在中学最好的朋友们。” 最后半句话,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她当然知道这些人都是什么货色。 “你女朋友不错啊,就是学化学的很厉害,你可要小心啊!”有一个男生说,声音有些尴尬,大概是被林小红怼的。 “她不是我的...”路明非又要说话,但是被林小红抢先了。 林小红只是笑着摆摆手说,“哎呀呀,别提了,你知道路少爷是什么身份吗?我这样的女孩子怎么有资格?我前面可是排着好长一队漂亮姑娘呢?” “你吹牛吧?”有人问。 但是林小红没搭理,而是高高地抬起下巴,眼里只有路明非。 “你收到消息了吗?咱们的船现在停在这座城市的港口里,到时候我们都要从这里上船?啧啧,这个假期估计就要这么没了,而且可能又要翘一个月的课。”林小红挤了挤眼睛,示意他不要说出任务的事,但是自己说话时却声音非常大。 “什么...”路明非一开始不理解,然后恍然大悟,一拍大腿,“那个任务...哎呀,又是任务。” “是啊,你说说古德里安教授那么多学生,怎么就对你一个人可劲薅?那谁虽然潜水的水平没你好,可好歹也考了个潜水证...路明非,你水性这么好,证考了吗?没有潜水证可是无证作业,要是被抓住了你和你的导师可是要遇到麻烦的。”林小红假装听不见周围人的惊叹,淡淡地说。 “路明非还会潜水了?高雅游戏啊!”小胖子感叹道。 “不,不是的,我...还没有考证。”路明非低下了头,支支吾吾地说,面颊已经开始泛红。 “你肯定一考就能过,你上次在南海考察那艘沉船的时候,下潜了那么深,我都吓坏了,你还游得跟条鱼似的。”林小红继续张口胡诌,同时还咯咯地笑了,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没时间...这件事忘了。”路明非果然一到该装b的时候就萎了,低头不语。 林小红觉得自己应该不着急把那个杨半仙拉黑,这小子虽然爱骗人钱财,但是装b水平恐怕起点b王萧炎看了都要俯首称臣,有他帮忙,肯定能让路明非成为龙王赘婿,战神归来! “是没时间,你整整一年都在埋头复习,南海考察那次你训练了将近半年,旷了那么多课,每天补习到那么晚,最后竟然还刷了满绩...果然还是你的导师逼你太急了。谁让你这么优秀啊!” 林小红可不管路明非是否尴尬,而是一个劲的吹,同时将目光转向周围的同学们。 看见赵孟华吃屎的表情,以及女孩们惊喜的神色,林小红觉得路明非的尴尬是值得的。 “路明非满绩?” “路明非还会学习?” “路明非真的学过习吗?” “卧槽不会真的吧,咱路神人大学逆袭成功了!” 周围的同学们叽叽喳喳地说了起来,赵孟华面色愈发阴沉,林小红就越得意。她看了看路明非对面的白裙女孩,再看看路明非,猜测这就是陈雯雯。 陈雯雯的面色似乎有些复杂,大概已经悔不当初了。 “哎呀,那成绩其实是...” “我知道,有校长奖励的成分...可是那也是你用努力换来的啊!如果不是你胆子大反应快,同组那个潜水服漏气的美女妹子会没命的!你可是救了人家的命啊,给你提点分儿是应当的!” 听到路明非英雄救美,大家又开始叽叽喳喳,陈雯雯低下了头。 此时服务生恰好把一份龙虾披萨放在路明非面前,路明非像是得到救星一般,抓起一块连着融化的奶酪的丝的披萨送到林小红嘴边,“林红,你饭吃到一半就来这里,一定还饿着呢,先吃点披萨垫垫,你这份钱待会儿我来付。” 他是迫不及待要把林小红这张嘴堵住了。 林小红接过披萨,“那可是,你一个月就有人白给3000美金,而且还附带每年2万校长奖学金呢!你这种有钱人不宰白不宰!”她非常不淑女地咬了一口披萨,高声说。 “你不是也有吗...”路明非嘟哝了一声,但是没人听见。 周围人一阵羡慕,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还有人开始计算美金与人民币的汇率,感叹这是好大一笔钱,卡塞尔学院果然阔绰。 “这不可能吧?谁会给路明非奖学金?”赵孟华已经有点破防了。 “我说谎图啥?”林小红耸耸肩,露出不屑的眼神。 可以想象这些人的不平衡:路明非被他们欺负了整整六年时间,可是突然有朝一日,他们惊恐地发现,这个怂了吧唧的家伙竟然变强了! 他受导师器重,他参加水下考古这样的大研究项目,他在短短一年内就学会潜水,他成绩满绩,他在深海中英雄救美,而且还拿了校长奖学金! 是个人都会破防的。 第八章 路明非可厉害了(下) “林红,你别说了,我也就那点水平,你难道不知道吗?” 路明非被夸得是在太厉害,脸皮薄,已经红得像是一个熟透的西红柿,语气简直是在哀求她了。 但是林小红不打算放过他,也不打算放过这些欺负过路明非的家伙,今天非要让他们一个个羡慕嫉妒恨不可。你还觉得路明非是中学的那个路明非吗?他已经进化了,你们谁都比不上! “你不能这么自卑,上学期你已经因此错过那个沙皇末裔的小公主的求爱了,如果你这样下去,会失去更多!”林小红语重心长地说,顺便还为路明非装了一波b。 “沙皇末裔公主?” “不是说罗曼诺夫家族都死绝了吗?” “假的吧?” “哪个公主那么眼瞎,竟然喜欢路明非?” “不会是因为被他在水下救了一命吧?” 路明非的同学们窃窃私语,又开始各种破防了。 路明非支支吾吾地说:“你搞错了,那个叫零的冰山萝莉不是...我们之间没有...哎呀还没到那一步呢!” 而且还是冰山萝莉?所有男人梦中情女的那种冰山萝莉?这些人更加破防了,咬牙切齿地羡慕路神人的桃花运。 “你没有看她的资料,她确实是沙俄皇室的后裔,只不过不是直系而已,其实算下来还真能算半个公主——而且人家真的很有钱,家里可是俄罗斯寡头!当时你拒绝她的时候,我都为你可惜啊!她对你多痴情啊!”林小红啧啧地说。 “可是我知道自己配不上...”路明非捂着脸,几乎不愿意见人了。 到目前为止,路明非虽然说话很少,非常腼腆害羞的样子倒是符合平时怂了吧唧的特点。 可是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会注意到,他虽然害羞,却从来没有否认这个只存在于对话中的女孩喜欢他,而且家里非常有钱,极有可能真的是什么沙皇末裔! 这家伙也太好运了吧?竟然能被俄罗斯寡头的公主倒追? “后来你有没有联系对方啊?”林小红又问。 路明非支支吾吾,“她今天祝我生日快乐...还说礼物邮寄到学校了。” “哇,他们是真的!”一个小胖子感叹道。 “那你也应该回礼啊,下次她过生日,或者感恩节万圣节的时候,你也送她点什么——不需要太昂贵,只要是真心就行,她不缺昂贵的东西。” “人家女孩的心意可不能辜负!”林小红语重心长地说。 “可是我...我不觉得我...”路明非被逼到墙角,坐在马桶圈上,整个人像是充满恐惧的少女,面颊绯红,就差跪地求饶了。 “别老是说你不行,你是最棒的,你是路家三代单传的独苗苗啊!”林小红装b计划才执行到一半,此时当然不会放弃,而是继续说下去。 “路明非啊,我知道你这六年都寄居在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方亲戚家,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可是现在你十七岁的那一劫已经让那个被收养的假货挡过去了,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做路家的少爷了。过去的委屈就抛在身后吧。” 标准的韩国豪门伦理剧剧情,林小红知道这俗套,但就是百发百中。她觉得自己闲暇时刻网文小说没白看,到了装b的时候很管用! “卧槽,豪门伦理剧?”又有人惊呼。 “这年头还兴替身?挡灾?” “原来路神人这么牛b啊!” “我们这些年可真是瞎眼了。” “别瞎说八道了,林红姐,我求你积点口德吧!”路明非哀求道。 此时赵孟华已经面色阴沉,被林小红拿着“龙王赘婿,战神归来”剧本,一通骚操作狂吹搞得有些破防了,他猛然站起身,恶狠狠地瞪了路明非一眼,“我要去一趟洗手间。” 然后另一个穿着蜡染蓝色合欢花的傣族风格筒裙的女孩也直起身来,“我也要去一趟洗手间。” 没了赵孟华,陈雯雯这才开口和路明非说话。她看了一眼林小红,然后羞愧地低下了头。 “路明非,一年不见,你变化真大。”她的声音很温柔,怪不得男生喜欢。 但是林小红可不吃这一套,她知道这女人是什么货色,她不会原谅她吊了路明非整整三年,让他当自己舔狗的事。 路明非总算从林小红的吹捧中找到一丝喘息之机,笑着挠挠头,“其实都是夸大咯,我也没有什么变化...不过那次水下作业倒是真的,但是也不深,就一百多米而已。而且那位学姐的潜水服破裂也是我的失误,当时真吓人,我差点把她害死了。” 显然,他也学会半真半假地说谎了。 “那也挺厉害啦,你还能潜水,还水下考古,很多人一辈子都只能在纪录片里看见呢!”陈雯雯是个漂亮姑娘,说话轻柔,带着淡淡的文艺范和忧伤,确实招男生喜欢。 “你太抬举我了...”路明非看见陈雯雯笑,也不由自主地傻笑。 真没出息! 但是其实想想也能够理解,零虽然漂亮又有钱,可是她和路明非的地位相差太多了,简直是天壤之别,路明非又是那种胆子不大(或者说很绅士不对女人动手动脚,对异性足够尊敬)的男生,在零强势的攻势下,很容易选择逃跑。 但是陈雯雯不一样,陈雯雯好歹还是个正常世界的人,从这一点上她就比路明非弱势一些了,因此和她在一起,路明非在心理上的接受度也会更高一些。 毕竟“女神”和“老婆”之间的标准完全不一样。 可是也不能便宜这个叫陈雯雯的女生,她在高中的时候怎样对待路明非?让他给她当备胎!她从来没有打算为路明非付出真心,可路明非却对她掏心掏肺? 她凭什么值得路明非的爱?当真是被爱者有恃无恐啊! 林小红本来以为,以路明非现在的状态,总算可以平视陈雯雯了。但是没想到,他比她想象中还要更怂,有了她在这里撑腰,在这群普通人中也支棱不起来。 他竟然在和人家对视之后,以上洗手间的名义遁了! 林小红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于是转头对其他同学说,“其实路明非这人什么都好,很有天赋一个小伙子...就是人比较腼腆,缺乏自信,受不得别人夸奖。” 其他人面面相觑,因为林小红的眼睛并不友善,甚至有点吓人。 “听说他从小体弱多病,算命先生说命薄,可能活不过十七岁,所以才寄样在远房亲戚家里,躲过这一劫。这些年父母不敢去看望他,只能定时打些钱,毕竟亲戚家里条件不好,生活质量不如从前,想来受了不少穷,不少委屈。” “但是所幸啊,他有你们这些好朋友,好同学,总算是挺过这一关了,还要感谢你们啊!”她端起一杯可乐,做出敬酒的姿势,实则眼中金芒闪烁,用自身威压将所有人压住。 所有人露出惊恐的表情,陈雯雯不敢与眼前的女孩对视。 “呵呵,这是应该的,应该的...”一个瘦猴一样的男生胆子最大,结结巴巴地说,“来,干杯!” 第九章 回不去的青春 “小红姐,你刚才那么吹我,我实在是...”路明非仍然面颊通红,紧张地坐在楚子航和林小红中间,看着两边一左一右一对门神。 现在他们坐在对面的意大利菜馆里,林小红的牛排已经上来了,路明非也随意地点了一份意式香肠,现在还没有送来,于是在吃她吃了一口的土豆泥。 “你做得也不错,狠狠地扇了赵孟华一耳光,那小子真是活该!”林小红赞美道。 说真的,也是谢天谢地,路明非竟然多年来难得支棱起来一回,赵孟华刚刚对柳淼淼表白完,他拍着桌子站起来,面颊通红,大骂了一句,“让不让人活了!” 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在赵孟华的小弟们面前,铆足劲儿了他一耳光。 赵孟华刚要发作,恰好楚子航过来了,还刻意叫了路明非一声“老大”,他冰冷强大的气场成功镇住了所有试图对路明非动手的人。 “这顿饭,我和陈雯雯,还有小红姐的那份,我付钱!”在赵孟华想出恶心他的办法之前,他先开口了,傲然地拿出那张十万美金信用额度的黑卡,对着所有人甩了甩,潇洒地在pos机上一划。 在刷完卡结账,和楚子航,林小红潇洒离开前,他甚至在走之前对柳淼淼说:“你还记得一年前他是怎么对陈雯雯海誓山盟的吗?你是个好姑娘,别被渣男骗了。他能甩了陈雯雯,早晚也会对你这样做,擦亮眼睛。” 当真是拿了“龙王赘婿”剧本的男人,恐怖如斯! 路明非吐了吐舌头,闹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你说小红姐都把我吹到那种程度了,要是我再不表示一点,和从前一样怂,我还算男人吗?” “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以前从来不敢这么对赵老大,今天就突然支棱起来了一次,现在想想还觉得挺梦幻的。” 路明非看着自己的手掌,似乎根本不敢相信自己刚才真的给陈雯雯出气,打了赵孟华一巴掌。 “他活该!”林小红气鼓鼓地说,“这家伙就会作践别人的感情,上次他明知你暗恋陈雯雯,还要拉你垫背;这次分明还和陈雯雯藕断丝连,又当着前女友的面和新欢求婚!你说说他有什么好的?我看柳淼淼最好赶紧快跑,下一个就是她!” 此时,林小红又转向楚子航,不禁皱紧眉头,“楚会长,你为什么要让路明非请陈雯雯去aspasia?那里是情侣约会去的,路明非只是想为陈雯雯出头,顺便当个垃圾桶而已。我觉得去个不错的咖啡馆就行了...” 她坚定反对路明非和陈雯雯去aspasia,因为路明非和零上次就是去的芝加哥那家aspasia餐厅,如果他们去了,那岂不是说明零和陈雯雯的地位对路明非而言等同了?当然不等同! 这叫零情何以堪? 楚子航露出不解的神色,林小红觉得他就是个没有感情的白痴,连苏茜学姐的心意都看不懂,他怎么可能看得懂别人的心思?“路明非喜欢陈雯雯啊...” 显然,他的认知还停留在一年前,但是路明非虽然还是和从前一样怂怂的,有些腼腆,却也不复吴下阿蒙,怎么可能还喜欢陈雯雯? 路明非顿时面红耳赤,结结巴巴地说,“不是啦,我们不是那种关系...我只是...” “我只是喜欢过她而已。”他强调一个“过”字,“我确实有想过请她去吃点喝点什么,但是aspasia...是不是有点太过了。考虑到上次在芝加哥那家,我对这个名字有点ptsd...” 哦,对了,差点忘了,路明非上次在aspasia“被求婚”,稀里糊涂送了零一枚戒指,而且花束和戒指多半还是零自己花的钱。他后来抛下小姑娘狼狈出逃,差点跳进密歇根湖自证清白。 “而且我曾经确实喜欢过陈雯雯,这一点我不否认。但是自从进入卡塞尔学院以来,陈雯雯对我而言,相当于平凡且稳定的,普通人的生活。” “而另一边,是卡塞尔学院代表的,诡谲而奇幻的龙族世界。我在一年前已经选择了卡塞尔,就再也不能选择陈雯雯。”他用叉子在餐盘的两边戳了戳,表示这是两个阵营。 “你永远可以回归平凡,没有人强迫你。”楚子航淡淡地说。 路明非摇摇头,露出一丝狼狈的笑容,“我倒是想回去啊...可是回不去了,自从三峡之后,我就再也回不去了。我已经见过了真实的世界,又怎么可能忘掉?楚师兄你能忘掉吗?” “卡塞尔学院最有名的杀胚,毕业后宝剑藏匣,找个普普通通的漂亮姑娘,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哦,对了,你家有钱,鹿老板日进斗金,你以后就是大少爷,日子也不普通。” 楚子航愣住了,那张冰冷的脸上第一次出现疑似震惊的表情。 “我回不去。”楚子航不得不承认。 路明非吃掉自己最后一点土豆泥,恰好此时使者端上了意式香肠,放在他面前,他停顿了一下,直到使者离开才继续说。 “我虽然比师兄菜,可是见到的东西也不少了...我曾经被困在了青铜与火之王的迷宫里,也经历生死惊魂,我看见了龙族世界最深的秘密,我也忘不掉,回不去了。” “我虽然在同学中各项垫底,可也算不上普通人啦...你知道我100米最新的成绩是10.19秒吗?再练练刘翔就要把‘亚洲飞人’的名号拱手让给我啦,连博尔特都要和我拜把子称兄道弟...你说我还能假装自己是普通人吗?” “师兄,都到了这种程度了,你觉得我还能在回来找陈雯雯这个安静又漂亮的文艺女青年,装作无事发生,过着平凡的生活吗?”路明非颓丧且无奈地问。 楚子航似乎想说“是”,但是最终没有说出口。 “或者我可以表面上当一个好丈夫,有一个穿着漂亮白色裙子的美女老婆在家里等着,过着普普通通的日子。指不定陈雯雯还会抱怨我不求上进,不能给她想要的生活,我比不上赵孟华有钱帅气云云...” 楚子航像是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猫,整个人都支棱起来了。 “然后背地里却提着刀四处猎杀死侍——我是说如果我以后能修炼出师兄这样的神功的话——到处做和龙族有关的任务,依靠秘密和谎言过着两面人的生活?”路明非咬了一口香肠,感叹道。 楚子航面色苍白。 路明非还在喋喋不休,没有注意到楚子航的异常。“师兄啊,你以为我是超人吗?一边当普普通通的记者一边当万众瞩目的英雄?瞒过所有人的眼睛?我感觉自己做不到,迟早要被戳穿的。那时候我就保护不了我想保护的人了——你看那些超英电影,都是这样的套路。” 第十章 任务 这个冷漠的男人从来没有如此激动过,以至于全身都僵硬了,握紧的双拳微微颤抖...也不知道路明非哪里刺激到他了。 “楚会长?”林小红有些紧张地试探性问道。 楚子航低下了头,身体放松下来,轻声说,“我没事。” 此时,反应有些迟钝的路明非才意识到,自己好像真的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东西,不禁慌乱起来,紧张地盯着楚子航身后的网球包,好像担心他会从中抽出一把刀一样。 等等,他不会真的在里面藏了一把刀吧? “我没说错话吧?说错话了师兄海涵啊,不要和我这样的小菜鸟一般见识...”路明非下一秒就要开始瑟瑟发抖了。 “没事...只是想起了一些事情,和你无关,我也不会对你生气。”楚子航淡淡地说,“我完全理解你想要说得东西,我都明白。” 话题变得很沉重,以至于最后上来的甜点都变得索然无味,路明非舔干净碗里最后一点冰淇淋,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 路明非的一席话,让整张桌子的气氛都有点沉重,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这顿饭我请了。”楚子航突然开口了,打破尴尬的气氛,说着就要起身去结账。 林小红第一个站起来,她有点坐不住,总觉得自己和楚子航没啥关系,让人白白请她一顿饭过意不去,执意要aa制。“这顿饭我们aa吧,我也有钱。”说着,她掏出了自己的学生卡。 “不用了,我来吧。”楚子航淡淡地说。 林小红刚要说什么,但是楚子航用“不赞同的目光”瞪了一眼,将她生生定在原地,然后替她结了帐。 “不愧是狮心会会长,当真恐怖如斯!”林小红有些尴尬地坐下,喃喃自语道。明明同为a级,楚子航的威严不容置疑,连她都有一种面对教导处主任的感觉。 饭后,三人上了他那辆panamera,楚子航把一台ipad递给坐在副驾驶的路明非,单手操纵方向盘,“本部安排了一项任务,你是专员,我和林小红协助你。” “我是领导?这真不是玩笑。如果咱们的任务是踢馆德云社,那我倒是有信心,我当逗哏,师兄你就当个捧哏,小红姐负责在下面鼓掌...可是今天是死了人的啊,这种事我做不了...”路明非满口烂话,脸上的表情和求抄林小红的作业时一模一样。 说来也奇怪,这次任务的专员是路明非,她和楚子航两个a级是辅助。林小红心里一直犯嘀咕,搞不清楚执行部的人到底怎么想的,竟然让路明非主持这项行动——他有过任何执行任务经验吗? 对了,“青铜计划”那次不算,他至多只是个参与者,没有制定过任何作战计划。 显然让楚子航作为专员,路明非辅助才是合适的。如果这是昂热校长给路明非贴金(校园里流传他是校长私生子的谣言从来没有停止过),就应该让他和最厉害的楚子航组队,这样他的功劳就能成倍增加,出了事也有楚子航背锅。 但是现在似乎完全搞反了...不知道是执行部的锅还是校董会的锅,在她的印象里诺玛不会这么人工智障。 “去追回学院遗失的文件,我们的专员死于非命,有人谋杀了他并偷走了校董会的秘密文件。我们不仅要找到那个人,还要在晚上7点之前夺回文件。”林小红解释道。 楚子航纠正林小红的说法,同时将车开上高架桥,汇入滚滚车流中,“雷蒙德并非死于谋杀,而是意外。有人趁乱偷走了校董会的文件倒是真的。” 林小红冷哼一声,“怎么可能不是谋杀?好端端的3级地震怎么可能震塌火车南站?这座建筑至少能扛八级地震!自从08年大地震过后,全国所有建筑的安全检查都非常严格,总不可能是豆腐渣工程吧?在这种风口浪尖还敢偷工减料?” “也不需要什么推理,我看火车站就是被人为破坏的,目的就是窃取文件,顺便把我们的专员的死伪装成意外!”她武断地说。 对此,楚子航没有反驳,而是淡淡地说了一句:“确实有可能。” “现在我们这是往哪走?”路明非好奇地问。 “火车南站的废墟,我们不知道谁拿走了文件,所以先看现场。”楚子航回答。 没过多久,火车南站顶部坍塌的龟壳形铝合金穹顶进入视线,这条高架桥直线是直通火车南站的。 “得多久啊?我怕回家太晚...马桶座圈是装不成了。我婶婶会发飙的...”路明非忧心忡忡地说。 “要不直接给物业打电话,让他们帮忙装?”林小红问。 “然后对你婶婶说,你大学同学假期来中国玩儿,你要陪他们在城里逛逛?这个理由应该挺合理的吧,毕竟你是大学生,有自己的生活了,不能被四处支使个没完没了。” 路明非点点头,觉得有道理,于是他掏出自己的iphone手机,锁屏显示电量剩余75%[1],匆匆忙忙地给婶婶打了个电话。 “啊喂,婶婶吗?”路明非听起来有点紧张,然后下一刻所有人都知道他紧张的原因了。 婶婶的声音实在是太吵了,没有开免提都像免提了一样,电流杂音简直震耳欲聋,听得林小红都耳朵疼——不过说得什么确实没听清,她只听见高频的杂音了。 “啊,抱歉啊,我不是故意的...马桶圈我买了,榉木的没错...哎呀还没到家呢,这不...” “香肠...哎呀我这是...婶婶听我解释,我今天晚上可能回来有点晚,香肠和萝卜可能来不及了!”路明非总算是找到一个说话的空隙,然后没过多久又被婶婶强势的大嗓门压制。 林小红有点不耐烦了,一把夺过路明非的手机,无视婶婶说的话,直接用标准的英文说,“sorry ma''am, i''m scarlett, rickie''s girlfriend. he''s with me now. give us some private time, please.” 然后在路明非惊骇的目光中,把手机扔回去了。 “婶婶啊,刚才那是...呃...对对对...我们这是有点事,她...她在飞机场能...呃,是转机啦...是是是,她让我陪她在机场等。”路明非被婶婶的话牵着,狼狈不堪,但还是有点说谎功底的。 林小红给他比了一个大拇指。 “所以您看,我真的有晚点回来的理由,可能今晚都没法回家吃饭了!总得送到人家姑娘飞机起飞对不对?”路明非继续扯谎。 其实他说谎的水平很差,眼睛滴溜溜地四处转,贼眉鼠眼,一眼就让人看出来了。不过还好,没人能隔着电话还看出他说谎。 路明非挂断电话,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话说你为什么说你是我girlfriend啊?我们完全不是那种关系啊!” “因为只有这样你婶婶才能放过你啊,她总不会现在还关你不让你谈恋爱啊!谈恋爱的男孩子家长是管不住的!”林小红耸耸肩。 [1]读过原着的都知道,剩余的75%不是电量,而是生命值 第十一章 火车南站(上) 车停下来了,三人走下车。 这里距离火车南站500米,前面拉上了黄色封锁带。烈日下,这座精美的建筑如今看起来好像什么后现代艺术品,只剩下一个巨大的、扭曲的铝合金框架,极其萧瑟。 市政府解释“豆腐渣工程”的发布会下午在市政报告厅,记者们都已经赶过去了,满地散落着匆忙中丢弃的稿纸。警察和保安躲在阴影里用帽子扇风。 “哇塞,地震有这么厉害?我都没感觉到!”路明非忍不住惊叹。 “很难想想,它的力学结构很稳定,能抗八级地震。铝合金框架经过热处理,内部张力已经被去除绝大部分,今早的小型地震是三级。但是它居然崩溃了,完整的玻璃片都不剩一片。”楚子航低声说。 “所以我说肯定是人为的,虽然我们并不知道对方是怎么做到的。”林小红也说。 此时保安拦住了他们,“把车开走把车开走,前面封闭了!” 楚子航只是给了保安两包烟,说自己是地震学专业的学生,想过来拍几张照片毕业论文用。这个理由简直无法拒绝,保安直接放他们进去了,还让学生娃们注意安全。 林小红在玻璃渣之间移动,尽量避免踩到扎伤脚,她对自己的这双200块钱的鞋没多大信心。 路明非在傻愣愣地抬头向上,一边嘟哝着,“这是天塌了。” 楚子航率先发现了那一大滩血迹,“这就是雷蒙德当时所站的位置,他是唯一的死难者。” 林小红皱紧眉头,这么小的地震出这么大事,然后却只死了一个人,还恰好是卡塞尔的专员,想想就知道非常不对劲好不好? “我说师兄,虽然我看过无数集柯南,可是这一地碎玻璃渣子能看出个什么啊?”路明非问。 “你看不出来,我也看不出来。”楚子航淡淡地说,“可是有人能看得出来,这是一种能力,可以通过观察想象当时的情境,有这个能力的人你认识。” 然后他把一顶棒球帽扣在头上,帽檐上固定了一支高分辨率摄像头,摄像头接在他的手机上,她打开了3g视频通话。 “诺诺吗?我需要你的帮助。”楚子航说。 “诺玛已经布置任务了,我都明白了,现在我需要你沿着雷蒙德当时的路线再走一遍,我会尝试复原当时的情境。”楚子航打开了免提功能,诺诺的声音路明非也听得清清楚楚。 “让scarlett离远点,还有你左手边的那个。”诺诺突然说。 “路明非,他们两个是这次行动的专员和辅助人员,你怎么看见他们的?” “影子,还有你前方玻璃碎片里反射的...让他俩闪开点,会干扰我的判断。” 林小红是见过诺诺的本事的,她竟然能凭空推断出零喜欢托卡伊葡萄酒不那么喜欢伏特加,据说就是这种侧写能力。当时她一手拿着望远镜,一手比划着倒酒的姿态,举着不存在的酒杯,状若疯魔,看着还是很诡异的。 “她的本领很诡异的。”林小红说。 路明非也撇了撇嘴,半开玩笑道,“确实挺诡异,有的时候还有点吓人。我觉得她去当一个神棍或者女巫,或者在天桥下算命,肯定没问题。” “算命还是去找奇兰吧,没有他你上学期期中就挂科了。”林小红小声吐槽。 “停下,他在这里应该停顿了一下。”当楚子航走到一个地方的时候,诺诺突然说,“这时候他刚刚走进火车南站,不熟悉这个新的火车站,必然会停下来看路标。” 于是楚子航缓缓扭头,扫视整个火车南站。 “很好,雷蒙德的言灵能力不是视觉,扫视一圈大概就是需要三四秒钟,所以这个时候他被人注意到了。” “现在往前,停下,扭头。这里雷蒙德应该会回头注意一下周围的情况,这是他的习惯,也和学院的侦查流程符合。”诺诺又说。 楚子航又照做了。 此时路明非和林小红还在聊天,“奇兰是真神棍,他那天面对着我,哭着求我加入新生联谊会,然后又紧紧地抱住我,简直太吓人了。” “但是他预测考题,或者考试重点还是挺准的对吧?” “准,是准,要是我的言灵也是‘先知’,那该多好啊,从小到大肯定次次年纪第一,连高考试题都能提前知晓。”路明非憧憬地说。 林小红拍了路明非的脑袋一下,后者缩着脖子,一副怂怂的样子。 “有点出息好不好,至少预测一下100万的大奖的彩票号码什么的嘛!”她小声说。 两个人在角落里吃吃地笑了。 “雷蒙德在侦查点没有发现有可疑迹象,继续前进了15米到达检票闸机前,在这里他发现火车南站要塌了。”诺诺的声音在安静的大厅中显得很响亮。 “确定是这个位置?”楚子航问。 “确定,他发现火车南站坍塌的时候,必然不在死亡地点。他死亡的地点距离长椅很近,以雷蒙德受过的训练,一定会藏在长椅下,但他没有这么做,说明他是在一个无法躲避的地方发现危险的,然后跑向长椅试图避难,但是来不及了,附近最合理的位置就是你现在站的地方。” “很好。”楚子航点点头。 “结论很清楚了,这么短的时间里没有人能从雷蒙德手里抢走资料,资料遗失是在他身亡之后,而且就是在那之后几分钟内。” “为什么是几分钟内?” “雷蒙德的血被人踩了一脚,这个脚印刚才被你摄入了摄像头,血迹很模糊,那是血刚流出来的时候踩的。现场虽然脚印很乱,但是只有这个脚印靠近雷蒙德。” “雷蒙德是个有经验的专员,即使避险也不会丢掉资料,所以这个人是在崩塌发生后的几分钟内从雷蒙德身边偷走了资料。” 诺诺继续说,“而且从脚印来看,这是个脚步很虚浮的人类,一个纯人类在这种地方必然紧张,所以他必须选择最近的出口逃离。c2出口,就在你的右手边。在那里我们应该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于是在楚子航的带领下,他们走到c2出口,楚子航按照诺诺的指示小步慢跑,假装自己是个贼还东张西望。 果然,他们找到了两条深黑色的车辙印,估计就是小偷留下的。 “你们男生都懂车,剩下的不用我再帮忙咯!”诺诺在听筒里咯咯地笑,“会长大人辛苦,我带着你的妞儿进山去玩了。” 楚子航愣了一下,然后反应过来诺诺指的是苏茜,说了一声,“谢谢。” 第十二章 火车南站(下) 本来楚子航已经要挂断电话了,可是诺诺的声音却打断了他,并且接下来的内容,让所有人都面色变了变。 “哦,还有一种感觉,但是不太靠得住,仅供参考。”在挂断电话之前,诺诺突然补充道。 “当时还有第三个人在场,这个人就站在林小红现在的位置,一直没有移动,他一直从雷蒙德的死看到那个小贼偷走资料。那个小贼显然也看到他了。小贼的脚上沾了血,一路脚印到这里打了个弯儿,说明他在这里看见了什么让他惊奇的东西,那应该是一个人。” “什么样的人?”楚子航眼中似乎闪烁着危险的光芒,隔着墨镜和美瞳看不清。 “难道是这座火车站倒塌的幕后黑手?”林小红皱紧眉头。虽然因为火车晚点而并不在场(谢天谢地),她一直觉得这件事不简单,一定有个幕后黑手,而这个人的行为似乎非常符合这一形象... “一般情况下谁会在这么混乱的时候一直站在这里啊,早就四散奔逃了好不好?他会不会就是造成这一切混乱的元凶?所以一点都不慌张反而胸有成竹地站着?”她如此推测道,觉得意外合理。 “不知道,这个人留下的痕迹很少,所以我说不太靠得住。我只是综合刚才你传过来的所有图像,感觉到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当时在旁观一切。”诺诺有些惋惜地说。 “所以我们是只用拿回资料就行?那个造成...”林小红比划着倒塌的火车站,紧张地问,“的家伙我们不用管?” 毕竟,能把整座车站搞成这个样子,实力一定不俗,恐怕相当危险。就算楚子航经验丰富,再加上一个有点三脚猫功夫的林小红,也不一定能成。 “我们只负责拿回资料。目前这起倒塌事件还不能完全定性,不一定是超自然造成的。”楚子航说。 路明非挠挠头,迷茫地问:“那我们接下来怎么办?怎么找那个小贼?” 此时楚子航已经把车辙印发送给了诺玛,“我会让诺玛查查这辆车的型号,这是一辆马力相当足的车,一般人是不会作为私家车使用的。这座城市里应该有这种车的人不多,很容易找到。” “然后呢?我可不擅长打架...万一他们人很多怎么办?”路明非有些紧张地说。 “交给我和林小红就行了,我们尽量在晚上7点之前完成,然后你和陈雯雯可以去吃一顿饭。”楚子航淡淡地说。 “就算不是aspasia也没关系,但是既然你许诺了,还是不要辜负她的期待。” “哎哎,我可是专员哎,你不能就让我去和姑娘吃饭,我就算是累赘,也得站在一边看你完成任务才行啊!吃饭的话7点之后也不是不可以嘛,就当宵夜了...”路明非表示抗议。 “这件事我自己就能完成。”楚子航淡淡地说,同时看向路明非和林小红——意思非常明确,就是让他俩别多管闲事了,这事他一个人解决。 这下林小红不乐意了,“这怎么行?我们是一个团队,总需要有人在出意外的时候接应,这是搭档存在的意义。” 她不是说不信任楚子航,她当然知道以楚子航的水平,估计他们就是拖后腿的,但是她不能就这样让他一个人完成,就像她永远不会把小组作业推给一个人,她说什么都要完成一点象征性的工作! 路明非也附和道,“就是就是,就算我们不能帮你打架,在下面放风也是可以的啊!” 于是楚子航独立行动的计划只好泡汤,他说什么都无法甩掉这两个小家伙了。 他们走回楚子航的paramera旁边,效率惊人的诺玛已经发来消息——这才不到十分钟! “这是一辆大排量suv留下的,22寸超大轮毂,285毫米宽的普利司通轮胎。只有改装过的悍马或者凯雷德用这种轮胎,整个滨海市一共只有8辆。其中最值得怀疑的是一辆凯雷德,属于‘千禧劳务输出公司’,注册人唐威,注册地址是‘润德大厦’。” “为什么最值得怀疑?” 诺玛很快就回答,“因为这个公司实际上是一个猎人公司,和猎人网站有关,那个小组称自己为‘三少’,唐威是其中的首领,实力最强,但是最多不超过d级。” “我懂了。”楚子航淡淡地说,点点头。 “猎人?”林小红皱紧眉头,她当然知道所谓的“猎人”可不是扛着枪上山打猎的那群人,而是特指某个危险的群体。 这些人虽然不怎么杀人放火,但是盗窃、挖坟和劫掠文物,而且这些东西通常和龙类有关,这些人也多半都是d级以下的混血种,没什么收编的价值,受“血统召唤”聚集在一起,做些违法的勾当。 在中国,这种行为是命令禁止的,这些猎人除非平时都在做帮助小猫咪下树,给老太太打饭的事,但凡沾一些违法勾当,都会受到严酷的法律制裁。 要知道,在中国,混血种的含量可是相当高的,至少由10%的人都在e级以上,d级以下,但基本上都是隐性。若是任由这些人觉醒血统并且乱来,还不得乱套了! 所以中国对于这部分人是严加打击的,绝不姑息。相对国外就松散很多——而且麻烦还有可能辐射到中国,林部长不止一次抱怨日本混血种走私进化药到中国。 林小红为自己日后回国的工作是早有打算,她曾经询问过中国分部的分部长林卫华,后者显然还是一个中国秘密超自然政府组织的领导者,也不吝啬这些秘密。 比如中国的警察和武警中有不少混血种,都在d级或c级,大学和军队中也有专门训练、选拔混血种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一般人不知道。 总而言之,为了清理这些“猎人”,他们可是费了不少功夫,折损过不少人手的,那次和昂热校长亲自带队的“湄公河案”中,甚至有一头三代种和五个四代种,带领一大批这种低级混血种跨国贩d。还有什么盗墓的,抓住就是几十年大牢,挖了年代久远的古墓,甚至还要直接吃枪子。 “这群人平时都干什么啊?”林小红皱紧眉头,“要不咱们把他们举报给林部长?反正敢当‘猎人’的多半不是什么好东西,人口走私、贩d、盗墓、黑社会,被抓住了活该!” 楚子航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在我们拿回资料之后吧,这份资料的级别是ss级,林部长的血统虽然有s级,但是在卡塞尔的阶级只有b,不能让他知道这份资料的存在。”他又补充了一句。 “所以我们是抓坏蛋吗?举报了有奖金吗?几万啊?”路明非好奇地问。 “你怎么就想着钱啊!”林小红说, 路明非听了觉得很委屈,“你不是也想钱吗?你还想用‘先知’去买彩票呢!” 楚子航咳嗽了一声,“如果里面真的有通缉犯,那么大概是会给奖金的。” “那好,咱们三个到时候平分怎么样?”路明非说,“或者楚师兄出力多,独自占一半,我和小红分剩下的?” 楚子航大概有点生无可恋了,他的后座是两个没救的活宝。 “路明非,你有没有想好请陈雯雯吃什么啊?”林小红突然问。 此时路明非正在用自己的iphone查询,突然他一拍大腿,“就这家了,润德大厦3层的萨莉亚餐厅,也是意大利菜...虽然说这是最亲民的西餐厅连锁店了吧,比aspasia差远了...但是也蛮符合我这个屌丝的特质的。” “毕竟,上次去aspasia是恺撒老大付款,这次要是再去的话,我自己肯定是没钱的,还要花师兄的钱,这样不像话。去萨莉亚的话我自己就能掏钱应付,是不是更加真诚一些?而且师兄那边活动,我在附近多少也能有个照应。”路明非说。 毕竟,路明非觉得自己既然不能出力,在旁边站着也行吧?至少有个参与度。 第十三章 ss级任务(1) “这任务计划是芬格尔写的吧?”看了发来的计划书,路明非不禁皱眉吐槽道。 “这是古德里安教授的计划,路专员。”一个彪形大汉回答道。他们是校工部的员工,恰好在附近度假,所以就近配合计划赶来了,其中一个还提着沉重的高级录像机,另一个提着三脚架。 林小红也难以置信地看着邮件中的附件,一边大声朗读:“我们是附近艺术学院的学生,假装在一层拍电影作为假期作业?” 领头的大汉解释道:“教授们认为,中国人喜欢凑热闹,我们在下面演戏,会把连同保安在内的所有人吸引住,然后楚专员趁机上楼,到达顶层办公室。” “对,我们甚至给下面商场五层楼的保安队长发了红包,还给一个奶茶店老板娘1万元红包,一切都不是问题!他们真的以为我们是来拍电影的!”另一个也补充道。 “可是拜托,你们哪里像是艺术学院的学生?”她看着眼前粗壮的猛男们,不解地问。 拜托,艺术学院应该是美男俊女好不好,你看我们这阵营,除了楚子航能够算是美男之外,还有谁符合这个要求?路明非?还是你们这群五大三粗的家伙? “我们是隔壁体育学院借来帮忙的?”一个大汉似乎也意识到了不合理的地方,想了想,说。 “而且这剧本是怎么回事?还能更加狗血一些吗?”路明非有些歇斯底里地问。 是的,林小红还没喷到剧情狗血这一点呢! 在设定中,路明非要饰演一个豪门的私生子,王家唯一一根独苗苗,如今父亲逝世他被接回家族,但是仍然爱着自己二十年贫穷生活中的青梅竹马,也就是林小红饰演的阿月。 在商场的一段是王公子逃出家族,要和阿月私奔,但是被保镖抓了个正着的故事。 怪不得路明非觉得这是芬格尔写的,也就这位狗仔之王有这个想象力了。 “我已经词穷了,这是什么离谱剧本啊。”林小红也生无可恋。果然一山更比一山高啊,她想象力丰富胡编乱造,芬格尔比她还厉害,这样的剧情,简直可以当女频榜首了!这种狗血剧情,就算是假装拍电影,她这个女主角也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原地尬死! 让他和某点签约去写小说吧,绝对比那个天天发刀片还舔狗的杨某人要强多了。 顺便说一句,这个杨某人据说是四川杨家的远房亲戚,而且是这个家族最有名望的人。毕竟,不是个混血种,你怎么考到北大,而且还能学化学,而且还能毕业?还能留学?那可是万里挑一,乃至十万里挑一的智商和血统啊! 有他在杨家祖先不知道被喷到升天多少回了,这家伙发刀、勾大嫂文学、拖更,写不出来了就重启,重启后还和原先一模一样,被书迷们都骂死了,刀片都寄了不知道多少箱。 杨玉水说他们正在考虑把他踢出族谱,避免祖先受累。 “我怎么演啊...”路明非简直要自闭了,他根本就是在摄像头下见光死的那种啊! “放心,我也不知道。”林小红叹了一口气,感觉这个世界愈发离谱。 回去之后要收拾收拾这个写剧本的家伙! 当天晚上17:50,所有人都到位了,由于已经提前打点好,保安很轻松地放他们进去了,然后他们到达拍摄地点,也就是那位奶茶店老板娘所在的coco奶茶店。林小红按照设定,基本上没有化妆,只是借了一件工作服穿上,开始打扫卫生。 而路明非却剪了个头发,硬生生把自己拿一头乱毛理了个背头,看着非常油腻,而且和他整个人精气神都不符。那些校工部的猛男还贴心地为他准备了一身西装,不过是那种廉价的——看着他像是一个卖保险的骗子。 非常好,一看就知道是没有钱的穷学生拍摄的暑假作业,以后是绝对不会出现在电影院或者电视上的,否则他们真的会尴尬死。 他们早就预想到会有人凑热闹,可是没想到,这才刚刚架好摄像机,就有人开始围观了。 (据说其实是因为人群中混有他们的托儿,中国分部的人,围观就是他们起的头儿——然后根据从众心理,就开始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哈哈,我们只是在拍暑假作业,艺术学院的学生。”路明非解释道。看着所有人都看着自己,一向非常拘谨的路明非开始有些不知所措,整理了一下廉价的黑西装,面颊开始红了。 “对对对,假装我们都是背景成不,我们都不存在,该点单点单。”林小红也有些紧张地说。 完蛋,他们都不是那种人来疯的家伙啊,这么让人看着真的挺难受的...林小红假装不去看那些人,可是人却越来越多。 “不许拍照,不许拍照!”一个校工部老哥捂住一位女士的手机摄像头,解释道,“这是艺术学院做作业呢,不许侵犯肖像权,不许拍照!唉唉唉,说你呢,能不能注意一下隐私啊!”他用不标准的中文嚷嚷道。 一位保安也敢来维持秩序,好心劝阻,让大家不要靠在玻璃的护栏上,他在人群中挤过,提高音量呼喊:“大家都散开,别在这里围观了,注意安全!” 可是没人在乎他,他们只是好奇地围上来,却被校工部的大哥们拦住,不能靠近。保安开始给楼上的同伴打电话,这里是他们保安公司的总部,他们也负责这个商场的安保措施。 对了,他们的队长收了这些人的红包了。 “三,二,一,开始!”一个大汉拿着场景板,咔嚓一下,颇有仪式感。 镜头给了正在擦桌子扔垃圾的林小红一个特写,长长的炮筒都快怼到脸上了,她竭尽全力才不去看它。然后镜头拉远,给了正在排队的人群也来了一个镜头。 第二个镜头是路明非急匆匆地跑过来,拍打玻璃墙壁。这个镜头拍两次,分别从店内和店外拍摄,搞得还挺专业,让人真的相信他们是电影系的学生。 如教授们预料,喜欢看热闹的中国人发挥了他们的天性,人乌央乌央地围了过来,来来回回人来人往都往这边凑了以下。有的人看了一眼就走了,有的年纪大一些的,爱凑热闹的就留下了。 十几个保安在楼下的同伴们的招呼下,不得不从楼上下来,维持秩序,还有十几个正在四楼看热闹,其实是怕有人从四楼向下看掉下去。 他们其中很多并不是负责商场保安的,但是和上面保安公司毕竟是一家的,也是怕出事儿。 这样一下就吸引了将近30个穿着制服的,也就是计划中这里三分之一的兵力,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 第十四章 ss级任务(2) “阿月,阿月,是我啊!”路明非拍打着墙壁说,动作僵硬而生涩,完全看不出是学艺术的。 “不行,神情一点,对,眼睛瞪大一些,不要眨眼,我给你一个特写。”说着大炮筒就往脸上怼过去,路明非下意识躲闪,看起来毫无经验。 “别躲啊!你这么躲躲闪闪以后怎么当大明星?就是你爹捧你也捧不起来啊!”摄像师大汉说。 这让林小红也有点紧张,万一一切准备妥当,结果因为路明非专业水平太差,而被人怀疑,那可就尴尬了...希望这些经验丰富的校工部大汉能有点应对经验。 然后第二次,路明非又笑场了,根本没有办法和林小红直视,因此不得不再次停下来。 围在外圈的人群开始叽叽喳喳,纷纷猜测路明非是不是哪个有钱人的儿子,水平这么菜长得这么平庸,怎么可能拍电视剧? 路明非明显有点沮丧了。 “别听他们胡说八道,你做得很好...哎哎哎,别对演员人身攻击啊,不然我叫人把你们直接赶出去!”林小红提高了音量,斥责那些瞧不起路明非的人。 她最讨厌那些笑话别人的人,就是因为他们在那里阴阳怪气,有些人才无法发挥真实的能力! “来,我们继续!”林小红走回奶茶店中,隔着玻璃敲了敲。 路明非露出一个紧张的笑容,刚才他们的嘲讽可让他面红耳赤,现在脸还是红的——如果不是耳机里古德里安教授在鼓励他,让他继续为楚师兄拖延时间,他可能真的要当众跑掉了。 然后路明非深吸一口气,对着摄影大汉比了一个大拇指,第五次用力地拍打墙壁,“阿月,阿月,是我啊!” 这次他没有躲闪镜头,也没有笑场,总算勉强过了。 “效果还挺好,剪辑一下就行,下一个镜头。” 镜头转向林小红,她的演技比路明非强一些,“阿杰,怎么是你?”她扔掉手中的抹布,惊讶地说。 然后还特意扔掉一遍抹布,给了一个特写镜头。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林小红的耳机里传来校工部的理查德的声音,“我们在让人驱赶人群,好歹发了红包,一共来了52个保安了,还有人在下来,楚子航已经准备行动了。” 然后下一个镜头是两个人深情对视,镜头前后两次,分别隔着玻璃怼在两个人脸上。路明非演技太差笑点太低,一上来就笑个不停,过了好久才停止一对视就笑。 就是深情对视的时候,瞪眼太久,眼睛都干了,摄像师才满意。 路明非嘟哝着,他们又不是真的拍戏,为什么要这么认真啊? “为了捧你真的不容易啊,公子。”摄影师感叹道。 人群开始议论纷纷,说这年头艺术简直堕落了,路明非一点演技都没有,竟然能够做男主角,果然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但是没关系,保安已经下来了,用大喇叭试图驱散人群。 一群外围的人开始走开,但是仍然有些无聊的人围在核心,保安说什么都不离开,还说什么围观又不违法云云,最后他们只能站在这附近维持秩序,这么多人围观总是会出麻烦。 “我说你们艺术生,早点拍完早回家啊,我们哥们也挺忙的!”一位保安大哥高声说。 被人这么吼了一嗓子,路明非的脸红了,有些羞愧地低下了头,“我感觉我不行...” “不行也得行!”伪装成导演的校工部大汉粗声粗气地说,“钱都到位了,你这个男主角不想演了?你爹的钱要打水漂了啊!他费了多大劲才给你争取到一个男主的位置?不要让他失望啊!” 于是路明非只好垂头丧气地继续下去。 然后林小红跑了出来,“阿杰,你怎么出来了?你家里人放你出来了?”她拉着路明非的手,急迫地问。 “没有,是我跑出来的啊,我来见你了。”路明非说。 他们每个镜头都很短,也就是一两句话,然后就要切换角度——只有一台摄像机就是这么不方便,没有办法。 此时楚子航大概已经到屋顶了,准备爬外面的墙往下,为了方便楚专员的行动,他们继续尬演着,吸引所有人的注意。。 “你为什么跑出来?” “我是来见你的啊,我们私奔吧,到天涯海角,他们再也找不到我们。” “可是你都是王家的大少爷了啊?”林小红感觉台词和剧情都尴尬极了,但是仍然要忍住,不要笑出来。所以她总是在撇嘴,一副非常委屈的样子,看着竟然楚楚可怜。 “什么劳什子的大少爷,我才懒得当!说得我多稀罕他们的钱似的。” 此时路明非再次被打断了,导演比划着解释,“你要更加愤怒,愤世嫉俗一点,明白吗?重音,更加严肃的表情,想象你想要把他们砸碎!明白吗?” 路明非只好艰难地憋出一个拉不出屎的表情,重复了一边,咬牙切齿,尽可能一字一顿,“什么劳什子的大少爷?我才懒得当!说得我多稀罕他们的钱似的!” “对,就是这样!虽然有点浮夸了,但是勉强也没问题。”摄像师还算得意地说。 “可是你要和江家的小姐结婚了,订婚宴就在明天,现在全城人都知道啊!江小姐比我漂亮,比我时髦,还从斯坦福留学回来,听说有100亿的嫁妆!”林小红继续念着台词,挤出一两滴眼泪,“呜呜,我永远给不了你这么多!” 路明非此时将手臂揽住林小红的腰,他的动作很僵硬,显然从来没有和女孩子如此近距离接触过,因此很紧张,“我,我不在乎什么江小姐。”他说话结巴了。 “说话别打磕巴,一气呵成,就像你在课上学的那样。”导演提示。 路明非叹了一口气,整个人蔫蔫的,他被人像提线木偶一样摆弄了将近一个小时,已经有些累了。可是这时任务,他们还要为楚子航打掩护,而且他们确实成功把保安们吸引下来了。 他咳嗽了两声,又重复了一遍,这一次中气更足,“我才不在乎什么江小姐,我不在乎她的美貌和财富,这些对我没有意义!我只在乎阿月,你是我唯一的心上人。” “对对对,就是这样!”导演竖起一根大拇指。 “可是她和你门当户对,你的父亲也支持,你们婚后一定会幸福的,你就能真正踏入上流社会,我怎么能...”林小红接着说,镜头又怼到她的脸上,她艰难地挤出半滴眼泪,算是勉强一次过关。 周围人已经开始啧啧赞叹他们美好的爱情故事,就是有点太老套了。不过老套归老套,大家都喜欢俗的,越俗套越霸道总裁越好。 第十五章 ss级任务(3) “阿月,你觉得我是在乎钱和地位的人吗?”路明非说。 然后又被“cut, cut, cut”喊停了,“声音大一些,气势足一些,不要那么虚,想象你是一个独立的,有志向的青年!”导演有些夸张地比划说。 “好好好,你们当时就不该塞我来当这个主角,这不满意那不满意的...”路明非忍不住抱怨这么认真干什么,反正他们又不是真的演员,只是来吸引注意力的。 “那是因为你屌丝气场足!”林小红半开玩笑道,“只有你能演出一个穷但有志气的角色!” 路明非吐吐舌头,整个人都蔫儿了,憋出一句:“就当你在夸我咯。” “别这么气馁,拿出你的气场来。”林小红鼓励道,“你其实不差劲...想想你楚师兄,你不能因为穿帮而拖累他,对不对。” 于是路明非只得再次抓住了林小红的手。大概是因为提到了楚子航和任务,这一次他的眼神变了,变得更加...凌厉了,更加强势了,好像那个小衰仔被人不知何时换了芯。他的眼睛让林小红不由得打了个寒噤,有那么一瞬间,林小红觉得他像是一位睥睨众生的王者。 “阿月,”他的声音有些幽怨,仿佛是在痛心地质问、控诉自己心爱的人无法理解自己,扶着胸口的动作似乎痛彻心扉,“你觉得,我是在乎钱和地位的人吗?” 在林小红被那双哀怨的眼睛摄住,无法挪开目光时,耳麦中传来刺耳的噪声,让每个人牙根都酸了。像是什么不可告人的魔法被打断了,路明非眼睛里那诡异的光芒骤然消失,呲牙咧嘴地捂住了自己的耳麦。 有一位校工部的人喊了一嗓子,说楚子航的耳麦掉线了。 路明非和林小红此时都带着耳麦,只听见曼施坦因教授在那里惊慌且愤怒地呼喊,“行动撤销!人员撤回!楚子航怎么了?警察要来了!” 所有人都一惊,林小红当场冒出一身冷汗。楚子航那么厉害,怎么可能会失联?有谁能摘下他的耳机,或者干扰通讯频道? 在所有人反应过来前,施耐德教授突然抓过麦克风,用他那破锣嗓子高声呼喊,“行动继续,我知道楚子航在那里!” 他嘶哑的声音伴随着电流杂音,让所有人略微安心了一些。 “来,我们继续,说出你们最甜蜜的情话,我知道你可以的!”摄像大汉拍拍手,调试着镜头,说。两个“演员”有些紧张地对视一眼,现在只能假装无事。 路明非先是清了清嗓子,然后开始念台词,可是却似乎回不到之前被打断时的状态,他刚才强势的样子似乎只是一个错觉,从来不存在。 “那些人从来不是我的亲人,不论他们现在对我如何谄媚,他们的嘴脸都只让我恶心。他们只是想要一个继承人而已,一个便于他们攫取财富的工具,夺权的傀儡。” “我永远不会忘记,在我和妈妈穷困潦倒的时候,他们不在我身边,在我们吃不饱饭的时候,他们甚至不愿意给予哪怕一丝丝施舍。” “那位高高在上的江小姐曾经把我当做蝼蚁,甚至不愿意低头看我一眼,可是现在却对我暗送秋波,他们都让我作呕!只有你,阿月,只有你在我最艰难的岁月中陪伴过我...” “停停停,你的表情崩了!”导演再次阻拦他继续说台词,然后他转头指责摄像师,“你觉得他能一镜到底吗?不能!他的表情只能持续几十秒,然后就会不由自主地傻笑!控制好你的分镜!” 路明非有些茫然地摸了摸自己的嘴角,他真的在傻笑吗? “我们的货车好像失控了!”其中一个在楼下放哨的校工部大哥突然有些惊慌地说,然后紧接着就是一楼传来一声闷响,再然后又是一阵爆炸声。 另一个声音在频道里喊叫,“你这个傻b,你做了什么?” “那只是信号弹!” “那是装备部的信号弹!他们说了只能垂直发射,你们就不要用来瞄准别的东西!” “那辆车里没人,它突然动了!见鬼,这是什么鬼?”那个放哨大哥听起来非常惊恐。 通讯频道里,那个慌乱的大哥的声音充斥着每个人的耳膜,林小红忍不住问了一句,“嘿,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件事很复杂...”林小红还没听清他的解释,就被狠狠地推搡了以下。 似乎还嫌情况不够混乱,此时又有一队保安狼狈地从楼上跑下来,扶着几个鼻青眼肿的兄弟,扯着嗓子高呼二十一楼突然着火了,并且已经叫了消防车,消防的警笛声非常洪亮。 不用说,着火一定是楚师兄干的好事,他的言灵是“君焰”,而且还挺暴力。 不过他在二十一楼遇见了什么敌人,以至于要在人群中使用“君焰”这样危险的禁忌言灵?难不成这里有高阶混血种对他发动了攻击? 甚至更糟糕,他可能遇到了那个破坏火车南站的神秘人。如果是这样的话,恐怕哪怕是楚子航,也要吃亏了。对方能破坏火车南站,自然也能震塌这座建筑! “不好...”林小红心头一凛。 然后一切陷入了混乱,上午被破坏的火车南站仍然历历在目,有不知道什么人大喊了一声“地震啦”,然后所有围观的人群都四三奔逃。一位保安拉住一位差点跌倒的女士,另一个高声呼喊紧急出口在这个方向。 这些保安都是训练有素的,在撤退中,林小红敏锐地注意到。 这也好理解,毕竟这个所谓的“保安公司”只是明面上的招牌,事实上这些人可都是经过相当专业的训练的,估计格斗、枪支和棍棒什么的使得都非常溜,是不是要接一些疑似非法的活计。比如什么盗墓啊,偷窃炼金设备啊,甚至还有什么勇闯鬼屋对抗超自然生物之类的奇怪任务。 这种人都是刀头舔血的,没点功夫压身,没点组织纪律,那是要完蛋的。 所以也难怪,紧急事件发生后,他们还能镇定有序地组织撤离。 第十六章 混乱(1) “发生了什么?”路明非紧张地问身边的林小红,他被人撞了一下差点摔倒,廉价的领带已经歪了,整个人狼狈不堪。 林小红摇摇头,她也一脸茫然,一开始一切都非常顺利,可为什么突然就失控了呢?“我也不知道啊?” 一切混乱都是从楚子航失联开始。 路明非也不是傻子,肯定能想到楚子航,当即面色就变了,低声对林小红耳语,“楚师兄怎么办?要不要去帮帮他?” “我们都没有武器,不知道...”林小红摇摇头。她不是不想去帮忙,而是实在无力...她是有言灵的,可是按照执行部的规矩,在人群中不能随便使用言灵。 这里是x国,她不可能像在摩尼亚赫号那样提着钢枪对着敌人一阵突突突,她连一把水果刀都没有,就算楚子航身处险境,她也没办法。除非她从哪家店摸出一把切菜刀上去干...但是这样也是违法的啊,还是要被抓起来的! “二十一楼还有人吗?”校工部的一位大哥问下来的保安。 “没有了,都下来了!”一个保安大声说,整个人汗涔涔的。 这让所有人都冒了一身冷汗,既然二十一楼没人了,楚子航又遇到了什么? “我们怎么办?”林小红问校工部的大哥。按照计划,他们还有一段保镖把路明非饰演的公子接走,两人哭嚎着分别,泪流满面的剧情,比现在的更加狗血,更加吸引人。但是现在乱成这样,显然不可能按照原计划进行了。 “我们帮不了楚子航,”那位领头的大哥说,“而且警察马上就要来了,今天还是赶紧撤吧。” 林小红点点头,当即脱掉了自己的围裙和工作帽子,露出下面的白t恤和牛仔短裤。 “赶紧走吧!”她拉着路明非说。 “可是我和陈雯雯...”对了,今天还要和陈雯雯吃一顿饭,虽然说算不上要在一起还是怎么,但也算是一段感情的无疾而终,不能把人家刚刚失恋的女孩放鸽子。 “要不你说润德大厦出了点事,让她到对面那家麦当劳等你?或者星巴克?”林小红想了想,说。 路明非只好匆忙地掏出手机,手忙脚乱地给陈雯雯发消息。 林小红也在发消息,是发给x国管理混血种的秘密组织,林部长之前给过她电话。 她说有一个猎人团伙杀了卡塞尔的专员,偷走了一件东西,而且还伏击了另外一位专员,让他们赶快派遣小队过来,可能有非常危险的人物藏在中间。 然后他们顺着人流跑下了楼。 “妈妈,妈妈哪里?”混乱中,一个小姑娘的哭泣声传入林小红的耳朵。她定睛一看,在人流中,女孩被挤得东倒西歪。 这是一家商场,正在饭点人流量不小,突然有人大呼着火,而且还说是地震,肯定所有人都慌乱地跑路,此时最容易发生踩踏事件! 特别是这还是一个小孩,人太多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指不定就会被推倒,然后踩在地上! 此时就算有保安,也没有用,他们自己都在跑路!真是一群没有用的家伙! “小心!”林小红的力量很大,在咒骂声中挤过人群,到了那个小女孩身边。 “别怕,别怕...”她把那个差点跌倒的女孩提着一只手扶起来,直接抱在怀里避免踩踏。她是混血种,扛着两百公斤的重物都问题不大,一个小女孩更是不在话下。 此时这个五六岁的女孩已经哭起来了,于是林小红只好说:“先出去再说,姐姐帮你找妈妈!” “我的鞋...”女孩结结巴巴地说。 这时候她才注意到,女孩的鞋已经少了一只。 “别管鞋了,先出去再说。”她说,毕竟现在想要找到失落的鞋子已经不可能了。 顶楼发生了火灾,这就意味着绝对不能走电梯,只能走楼梯,可是楼梯也充满了人。润德大厦一共注册了有四五家公司,他们的目标“千禧年劳务输出公司”只占用18层以上,剩下还有不知道多少是与混血种无关的普通上班族。 此时他们都在向下跑,一时间非常混乱。 她抱着那个女孩,狼狈地走出了建筑,人流倾泻在开阔的街道上,那种令人窒息的逼仄感一下就消失了,她不由得送了一口气。 “妈妈呢?”小女孩又问。 林小红东张西望,然后问女孩,“你妈妈穿什么衣服啊?” “红裙子,一条红裙子...”小女孩哽咽着说。 林小红听见建筑中有人在喊自己的宝宝,她站在马路上,最终一位红裙的女士有些狼狈地跑了出来,一眼就看见骑在她肩膀上的女儿,一手拿着断了跟的高跟鞋,一瘸一拐地走了过来。 “甜甜,妈妈还以为你丢了...”林小红把女孩放在地上,她立刻和妈妈拥抱起来。 “妈妈!” 母女团聚,林小红松了一口气。此时母亲转身过来,激动地对她说:“谢谢啊,姑娘!”她语无伦次地重复了好几遍谢谢。 “这是我应该做的。”她只是微笑着说,“小姑娘没事就好。” 女人说着就要掏自己的包,似乎是想要给林小红一点钱作为答谢吧,可是刚刚摸到自己的包面色就变了——她的手指穿过了包底,她被割兜了,里面的东西几乎全部掉出来了。 女人面色变得非常难看。 此时林小红很有眼力价,连忙掏出自己的钱包,抽出一张100元和两张10元给那位女士,“刚才混乱,指不定有小偷作案,您先打车回家吧,然后赶紧打电话报警。” 她看了一眼女士断掉的鞋跟,她不可能穿着这样一双鞋子走多远。 “哎呀这怎么行呢,你一个小姑娘...”女人刚要拒绝,这才发现自己的手机也一起被偷走了。 “没事,大姐您拿着吧,我不缺钱。”林小红说,“您现在先回家也行,先用电话亭打个电话也行,您这样子没法在外面待太久,鞋子都坏了。” 最终,女人只拿了那二十块钱——非常明显,她只打算用零钱打个电话,那一百块钱她说什么都没有要。 林小红胆子不大,从来不是那种“战斗在第一线”,和魑魅魍魉正面搏斗的英雄,但是确实喜欢为别人打抱不平,尊老爱幼,拳打流氓脚踢校霸什么的。 第十七章 混乱(2) “这车到底怎么了?刚才你们嚷嚷成那个样子?”因为帮小孩找妈妈,林小红走出去的那道门和队友们不太一样,只能绕着街道周到另一边。 等到了位置才发现,发现他们原本开过来运送物资和摄影器材的一辆小货车竟然已经被轰炸得面目全非,连带着楼下的店铺也被破坏了——不知道是被炸坏的还是被撞坏的,反正场面相当惨烈,玻璃渣碎了一地。 不过还好,没人受伤,就是得赔不少钱,曼施坦因教授估计又要发飙了。 而且最好不要让警察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闹鬼,明明一个人都没有,它却自动开动了,你说邪门不邪门?我都要吓死了!然后它对着一楼的商铺就撞,实在是太危险了!”那个本来在楼下放哨的校工部大哥面色惨白,蹲在马路牙子上,一边吞云吐雾一边面容呆滞地说。 按说他们都是知道龙族存在的低级混血种,还在卡塞尔学院混了这么多年,经验丰富啥都见过,不应该相信“闹鬼”这种东西,更不应该被吓坏,但是他确实被吓到了,蹲在马路牙子上抽雪茄压惊,面色发白。 林小红也不理解,她去探查那辆被炸得破破烂烂的厢式货车,车身已经被炸出一个大洞,车厢焦黑、扭曲变形。她试图在被炸得一塌糊涂的驾驶室或者车厢里找到一点人类的残骸,可是连骨头碎片都没有——难道当时真的没有人? 当然,她不是诺诺,她的感知没有那么敏锐,但是也不瞎。那是一发加强版的信号弹,威力确实很大,但是总不可能把人直接烧成灰吧?完全不够! 林小红也犯了嘀咕,她知道龙族的存在,可是这样诡异的事情应该已经超过死侍和龙族的范围了吧?“见鬼,难道当时车里真的没有人?是什么东西在架势?难不成是未来风的无人驾驶吗?” 总不可能世界上真的有鬼怪吧? “谁让你用信号弹炸的?你知不知道那么危险的东西在这个国家是非常违法的?你是要我们全部被当做外国间谍抓走吧?”校工部领头的大哥有些愤怒地质问自己那个傻了吧唧的手下。 那个被吓得苍白的大汉非常委屈,“不然我咋办啊?那东西对着人就撞啊!我又不是超人,总不能手动逼停,只能试试这发信号弹...” 但是显然,这是经过装备部改装的东西,绝不是普通信号弹,威力相当惊人,简直是一发火箭筒——难怪之前说明书上有“禁止以除垂直以外的任何发射方式,后果自负”这样的语句! 路明非也和他们集合了,他被挤得一沓糊涂,廉价的西装此时皱皱巴巴的,领带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他气喘吁吁地赶过来,看了看手机,然后问了一句,“楚师兄人呢?” “他已经到停车场了,东西到手,不用担心。”校工部的人回答。 “这么说还算顺利?”路明非听到楚子航没事,松了一口气,问。 “卡在最后一分钟完成任务,太惊险了。”校工部大哥其实也松了一口气,刚才确实让所有人神经紧张——特别是那辆诡异的货车,本来以为里面可能是有人或者有死侍什么的,但是一炮打停了之后,才发现真的什么都没有。 这年头汽车还能成精不成?怪哉! 此时警察已经来了,那些大汉赶紧四散开来,避免那个使用“信号弹”轰炸车辆的家伙被抓住。到处都是警笛声,红蓝的灯光闪烁,林小红抬头看,此时顶层似乎还在冒烟,不知道是啥情况。 消防车也已经出动了,可是周围的车辆太多,嘟嘟地响了半天,震耳欲聋。 路明非挠挠头,举着自己的手机,又指了指对面的麦当劳,有些歉意地说,“对不起,陈雯雯已经到了,我得去赴约了。” 他紧张地理了理自己凌乱的衣服和头发,可是最后还是搞得和咸菜一样皱皱巴巴,“我看起来怎么样?”他问。 林小红点点头,路明非根本没必要打扮得多么整齐,反正又不是女朋友。 她虽然不喜欢陈雯雯,但是路明非既然给她解围,那么她也没说什么,至少这让赵孟华那个恶心人不爽,对不对? “你去找陈雯雯吧,我就不跟着了。我去停车场找楚师兄,我的行李箱还在他的后备箱里呢!”林小红当然不再打扰。 “哦对了,别忘了,我们今晚10:27的航班,你吃完饭回家也赶快收拾收拾行李吧!”似乎又想起来什么,林小红又说。 路明非一拍脑袋,惊呼道:“我差点忘了...哎呀我的马桶圈还在楚师兄车里呢!” 对了,路明非本来是买了马桶圈要安装的,结果半路上去参加同学聚会,然后又被他俩截了去火车站,从火车站又赶往润德大厦执行任务,马不停蹄根本没有回家的机会。 “算了,我和楚师兄回你家一趟,马桶圈给你送回去,行李你需要什么我们也帮你整理好,到时候直接在机场汇合吧。现在你安心和漂亮姑娘吃饭。”林小红说。 “那真是麻烦小红姐咯?” “没关系,我可是你干妈!”林小红半开玩笑地说。 等林小红找到楚子航那辆paramera时,发现他正在车里给自己包扎伤口,副驾驶上散落着染血的酒精棉球。他面色惨白得吓人,一双金色的眼瞳在黑暗中闪烁,看着颇为吓人。 “你没事吧?需不需要去医院?”林小红有些害怕地问。 然后她后悔了。楚子航是混血种,而且是与人类相去很远的a级混血种,不能去正常医院,如果验血的话可能会验出不知道什么奇怪的东西,到时候就不好解释了。 “没事...不用去医院。”楚子航只是虚弱地摇摇头,用别针将自己腹部的绷带别好,“我休息一下就好了,伤口愈合得很快,真抱歉让你看见...这幅样子。” 他大概是说自己将衣服撩起来,露出整个腹部的样子。 “需要我帮忙吗?”林小红敲了敲窗户,问。 楚子航看了一眼林小红,摇下副驾驶的窗户,用虚弱的声音说:“你的言灵是‘炽’,对吧?” 林小红点点头。 “那么帮我在垃圾桶的烟灰缸里把这些沾血的东西烧掉,混血种的血样必须谨慎处理。” 当她结果那些纱布和棉花的时候,面色不由得变了变——楚子航的血接触她的肌肤,竟然有灼烧的感觉!而且纱布接触血液的部分已经开始被碳化,发出细微的滋滋声! 这样的血,已经算不上人了! 楚子航竟然是高危混血种,他的血统在失控的边缘! 她回头看了一眼楚子航,然后假装没看见这些沾血的东西的异常,放火将这些纱布棉球全部烧掉,然后吹散灰烬——就当做是摧毁物证。 毕竟,虽然只认识了一天,林小红已经看出来,楚师兄人还是很好的。 第十八章 一路不顺 林小红在这里讲了一个非常悲伤的故事,一个很悲伤的故事,就是飞机又晚点了。 准确说不是晚点,而是他们的航班被取消了,因此他们三个只能改签。而且改签还不是他们三个人一起改签,路明非和楚子航倒是晚上11:30就上飞机了,林小红比较倒霉,却要等下一班飞机,熬到第二天凌晨1:52。 又是一个不眠之夜,学校可真能折腾人,不怕她这个小姑娘连续两夜不好好睡觉猝死吗? “航班取消了,学校给我改签了机票,我明天就要回学校了,一切安好。”她想了想后,在键盘上啪啪地打了几个字,然后点击回车键,发送给母亲。 这么晚了,妈妈一定已经睡着了,但是第二天会看见,就会放心一些。女儿一个人在外,她这个当母亲的也很揪心,所以林小红大概每两三天都给她发一条信息,没有什么内涵,只是告诉她自己还活着,一切安好。 百无聊赖中,林小红翻阅着同学群。这个同学群对她而言形同虚设,她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因为她在中学几乎没有一个朋友。唯一一个同病相怜被欺负的倒霉蛋也在高二的时候就辍学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但是今天晚上,同学群里似乎异常热闹,好像有人结婚了,在群里发了好多照片,而且所有人都在庆祝他们喜结连理。林小红出于好奇把消息向上翻了翻,最后才翻到最上面,原来是他们班里的班花啊...怪不得呢! 当年班花长得那叫一个漂亮,他们班的体育委员和文艺委员轮番追求,然后连隔壁班的班长也掺和进来了,可谓是红颜祸水。万万没想到,她竟然这么快就结婚了,男方是一个家里做生意挺有钱的年轻人,也算是傍上了大款。 这让她一阵感慨,虽然她从来不以嫁人为目标,她的亲生父母和养父的不负责让她对家庭天生排斥,她的目标就是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但是她承认,她有点怀念正常人的生活了。 作为代价是,她进入了一个光怪陆离的诡谲世界,随时有可能在面对妖魔的战斗中丧命。 她不知道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换来的对世界更高的认识,开阔的眼界,酷炫的能力和自由的灵魂,究竟是否值得?碌碌无为的漫长一生和刹那芳华,到底哪一个更有价值? 她说不清楚,但是路明非和楚子航都做出了选择,他们拒绝回到过去。 她想要回到过去,可是心里也清楚,自己回不去了,她甚至已经在为自己回国后从事超自然工作谋后路了。 她打了个哈欠,登机口排起长队,她总算可以上飞机睡觉了。这架美联航的航班直飞芝加哥,过北极圈,需要十个小时左右,刚好可以睡觉,然后就能到芝加哥了,再然后就能登1000列车。她是个a级,肯定等不了多长时间... 然而万万没想到,到了芝加哥,她发现铁路工人竟然罢工了。 是的,他们竟然罢-工-了! 据说铁路工人非常辛苦,经常因为过于疲劳,工资太低而罢工,而且美国铁路老化严重没钱修新的,公司运营方式也饱受诟病,唯利是图不考虑员工的状况,导致经常出事故。 现在四周还挂着“try a week without train!”的横幅,满地都是支持铁路工人的旗子丝带什么的,可以说是一片狼藉。 好吧,她对于工人罢工这件事还是很支持的,这是工人阶级对于zb家的反抗,是值得称颂和赞扬的。想当年,轰轰烈烈的“54”运动先是青年学生的抗议,如果没有工人兄弟们的支持,肯定不会如此声势浩大一发不可收拾,以至于成为近现代历史的一个重要分水岭。 再遥想1886年,就是以芝加哥这个伟大的城市为起点,开启全球性大罢工。他们唱着流行的“八小时之歌”,激昂的歌声唱出全世界受压迫的工人的新生,唱出了全世界无产者的共同愿望,将zb家和走狗们吓得屁滚尿流,最终甚至开枪镇压,引发了无产阶级的暴怒! 为了纪念那些为自身利益,为整个保守压迫的阶级而勇于抗争的工人们,5月1日被定为国际劳动节,以次铭记他们作出的巨大贡献。 但是对于被困在火车站这件事,林小红可一点都激昂不起来。 她在考虑着要不要直接在地铁站将就着过日子?我的天哪,在地铁站睡六天?她怕不是直接要变成乞丐了? “要不我给学院发一封邮件,看看他们能不能把我用直升机送回学校?”林小红琢磨着,“或者让我顺着铁轨直接走到学校算了?应该也不算太远吧,我体力好,一天铁定能到。” 或许去找个青年旅社?在哪里买一顶睡袋或者帐篷? 她先给诺玛发了消息,又给路明非发消息,“小明啊,我被罢工堵住了,你们到学校了吗?” “没有,小红啊,我们也被罢工堵了。”路明非回答。 好吧,真是倒霉,原来他们也回不去了,罢工带来的麻烦果然不分级别和能力,人人有份。 “那你现在在哪里?还在火车站吗?” “我现在正在hyatt regency chicago和楚师兄开房,还有漂亮小师妹呢!”对方还发了一个贱兮兮的表情。 “我艹,左拥右抱,男女通吃,你竟然是如此淫乱之徒!” 林小红已经熟悉了路明非的玩笑,知道所谓“开房”大概率只是共住一间房而已,而且考虑楚子航的财力,大概还好心给小师妹在豪华酒店单独开了一间房,不存在任何“淫乱之事”。 “担待不起,担待不起,要是传出去我就要身败名裂被狮心会的人五马分尸了。”路明非发了一个流汗黄豆头。 “哈哈,开玩笑啦!” 她迅速查了一下芝加哥的hyatt regency chicago酒店,然后被价格震惊了。果然,她这种穷光蛋只能去找个青年旅社凑活几天,只是不知道这么多人被滞留,青年旅社会不会已经人满为患? “林红姐,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开房啊?”路明非发了一个贱兮兮的表情包。 林小红犹豫了一下,她佷想同意,反正是白嫖嘛...只是估计是楚子航师兄掏钱,而她和楚子航也仅有一次任务的交情而已,白白花他的钱在豪华酒店住七天,她感觉说不过去。 她虽然穷,或者说正是因为她穷,才在掏钱这方面非常看重脸面和尊严。 然而在她纠结时,突然诺玛再次发来一条邮件。 scarlett: 由于接到铁路工人罢工消息,得知您此时正位于芝加哥,执行部指派你与代号s000001专员于美国时间7月18日上午完成一项特殊任务,级别为a级。现在专员s000001正在从芝加哥特朗普国际酒店到芝加哥联合火车站的路上,预计5分钟内到达。黑色玛莎拉蒂,伊利诺伊州车牌,车牌号为cas001。他会为您讲述任务详情。 祝您任务顺利。 您真诚的,诺玛 “不是吧?又是任务?”林小红忍不住吐槽道,上一次任务才刚刚过12个小时,现在又要执行新的任务?这帮家伙怎么紧抓着她一只羊薅,她甚至都不是执行部的人! 果然卡塞尔学院都是一群周扒皮啊! 而且这个s000001又是谁啊?林小红皱紧眉头,她知道执行部专员的代号用法,前四位是出生日期,最后两位似乎是随机数,可是这人为什么代号全是0,而且还是s级?这是何方大神啊,一看就超级了不得啊! 第十九章 s000001专员 卡塞尔的命令是不容拒绝的,就算心中十万分不满,林小红还是走出候车大厅,在外面的街道上等待那辆载着专员s000001的黑色玛莎拉蒂。说是五分钟,其实等到她上完厕所出来时,那辆玛莎拉蒂已经到了。 之前林小红只听说过这个品牌,玛莎拉蒂是和法拉利同店销售的名车,修长的机舱盖弧线凌厉,像是条越出水面的鲨鱼,防窥视玻璃阻断了看向里面的视线。 林小红很少见到这样的豪车,在她的世界里,通常都是丰田、大众这样寻常人家的车辆,就算是奔驰都是豪华的了——而在卡塞尔这个地方,奔驰根本入不了豪车的门槛。 车门自动弹开,一位老者走了出来,黑色定制西装,锃亮的意大利皮鞋,整齐地梳向脑后的灰白头发。他个子很高,身体健壮,就算隔着昂贵的西装也能看出他如年轻人一般健硕的身躯。 “校长?”林小红瞪大眼睛,认出了眼前这位老者。 我说这个s000001这么牛的编号是谁,还开玛莎拉蒂,没想到是校长! “scarlett,我的漂亮姑娘。”昂热校长见到林小红,高兴地打招呼,亲吻她的面颊。 虽然这样的亲密接触让她感到窘迫,但她知道这是外国人的礼节,没有什么不对的,昂热校长虽然风流的名声在外,却没有任何不良绯闻,因此也浑身僵硬地没有反抗。 以及说真的,林小红对校长好感不是很深,他似乎总是在隐瞒一些东西,而且喜欢把自己的学生当枪使——他也把自己当枪使,这么大年纪了还敢正面单挑龙王,也算是值得尊敬。 “校长,怎么是您...”林小红问。 此时健硕如牛的校长已经打开后备箱,将她的箱子放进去,他搬着她的小箱子,好像这是纸糊的一样轻盈。 林小红突然反应过来,她怎么能让校长给她提行李?“我自己来吧,校长!我怎么能让您...” 昂热校长已经扣上了后备箱。 好吧,这是校长哎,虽然已经活了一百三十多岁,但比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年轻人都要健康且健壮好不好,对于他这种级别的混血种,搬起一个行李箱简直太容易不过了,根本不需要她帮忙。 听到林小红说话,昂热校长笑了,“我怎么能让年轻漂亮的女士自己搬运行李呢?那样很不绅士。”说着,他还打开车门,做了一个优雅的手势,示意她上车。 “谢谢校长,我...”她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而校长则绕到一边,坐在驾驶位置上,“我本来还想说,让一位老人家给我搬行李怎么像话...但我想您可能力气比我大多了。”她有些尴尬地说。 以及说真的,和校长坐在一起,真的很尴尬啊,她上学期可是狠狠地怼了昂热校长好几次,虽说校长从来没有因此责怪她,可是她还是觉得不舒服,以至于现在都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 “小姑娘很有礼貌啊,系好安全带,我们出发了!” 随着发动机的轰鸣,林小红感到一股巨大的推力,将她紧紧地按在了柔软的真皮座椅上。 “啊啊啊啊——” 校长飚着车,闯过一个红灯,速度可能得有200到300迈,然后一个神龙摆尾式的漂移,巨大的离心力让林小红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被一同抛出去了,周围的车辆一直在鸣笛抗议,可是校长却在哈哈大笑! 我的老天爷,这老头是个疯子吧! “文明驾驶啊啊啊——校长您冷静一下啊啊啊啊——”林小红哀求道。又是一个急转弯,让她感觉自己如果没有安全带就要被甩飞了,现在她满脸惊恐,本来一张不错的脸因为恐惧而扭曲。 “哈哈,这点速度就不行了,年轻人你这样怎么可以?”校长一直在高兴地大笑或吹口哨,似乎在享受速度与激情。 但是说真的,享受速度与激情,最好还是在电影院里享受吧! 林小红一直是一个规矩的司机,学院里有一门驾驶课,她老老实实地背了美国的交通法,该打双闪打双闪,该开左侧车灯绝不搞错,红灯该停绝不闯,甚至连黄灯都不闯,还礼让行人...结果最后下来,竟然只得了一个c+,还拉低了她的实习课学分。 当时她还不知道这是为啥,明明她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司机啊,为什么驾驶课只有一个c+呢? 现在她欲哭无泪,突然明白了——所谓的驾驶课根本不是教你怎么成为一个合格的司机,而是教你如何成为一代飙车技术无敌的鬼火少年! 怕不是只有神经病司机才能拿a吧? 不知道过了多久,车总算是一个急刹车停下来了,如果没有系安全带,林小红大概会被惯性抛出去,在前挡风玻璃上撞个头破血流。 她如死人一般面色惨白地解开安全带,推门下车。 ...然后弯腰一通狂吐,把自己在飞机上吃下去的面包和牛奶吐了出来,仍然意犹未尽,甚至几乎把胆汁都要吐出来了。 “年轻人,不行啊。”昂热校长微笑着递给她一张丝绸手帕,示意她擦干净自己嘴角的呕吐物,“那你可要习惯啊,以后去哪里都要坐车。” 校长再一次为她将拉杆箱从后备箱里取出来,同时将自己的车钥匙随手扔给车童,他们穿着旅店的制服,口袋里别着手帕,会为尊贵的客人将车停在停车位上。 “可是校长,您这违反交通规则也太厉害了吧?这样飙车难道真的不会被吊销驾照吗?我就没见过那个能飚到200迈还敢漂移的。” “以及校长您不怕因为违反交通法被交警逮捕或者怎么样吗?我不懂美国的交通法,可是这样做在中国肯定要被吊销驾照!”林小红对校长说。 但是她有一种感觉,就是校长可能根本不在乎法律这种东西,秘党的屠龙疯子只要屠龙就行,其他啥也不在乎,甚至根本不担心如果战斗波及三峡大坝可能导致第三次世界大战。 “没有交警会和玛莎拉蒂的司机过不去,这个国家和你的国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有钱人真的可以为所欲为。”校长耸耸肩。 “而且就算他们想吊销我的驾照也没办法——我根本没有驾照。”他满不在乎地说。 林小红:Σ(⊙▽⊙“ “校长您在开玩笑吧?”林小红感觉自己眼皮跳了跳,“无证驾驶可是违法的!这颗星球上唯一能无证驾驶的只有英国女王,因为她不能给自己颁发驾照!” 果然是这样,这老头枉法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但是这种程度也让她震惊了,她原本以为校长“只是”超速,没想到还无证驾驶,要不您再来个酒驾? 老头子你刑啊! “但是没人会为一个130岁的老家伙续驾照,scarlett,我学开车的时候还没有驾照这回事,那是1899年了吧,而汽车1885年才发明,还没有马车跑得快,没有福特没有通用,什么交通规则都没有!” “所以您一直在无证驾驶?一百多年?从来都没有过驾照?” 林小红被这种法外狂徒操作惊呆了,原本她以为校长只是太老了驾照过期了没有再补办,谁知道竟然是从来没有考过! 她觉得自己真是井底之蛙,果然这个世界上什么样的神奇人物都有啊!从装备部隔三差五爆炸的精神病,到自由一日拿枪突突同学的战争疯子,再到沉迷志怪漫画的科学家... 而领导他们的,优雅高贵的英伦绅士希尔伯特·让·昂热校长,则是这群神奇生物的首领! 当初她是怎么误入这所“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的? “校长...好吧,是我肤浅了。”林小红感到这个世界真是可怕超出她的认知。 第二十章 校长的任务(1) 芝加哥国际大厦酒店位于芝加哥最繁华的地带,高432 m,即使在夜色中,林小红也能通过霓虹灯看清它独特且骚包的造型——通体钢化玻璃结构,在夜晚闪烁着亮瞎眼的金色灯光,类似阶梯的设计,还有顶端高高的塔尖。 校长的酒店房间位于顶层的总统套房内,可以说极尽奢华,甚至还配备了泡温泉的水池。从落地窗的阳台上可以俯瞰整个芝加哥的盛景,黑夜的芝加哥在灯光的映衬下,明亮依旧。 国际大厦是芝加哥最高的建筑之一,唯一能与其媲美的只有曾经的世界第一高塔wallis,当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个距离让她觉得自己伸手便可摘取星辰! 林小红突然想到《圣经》中的典故,魔鬼将耶稣带到最高的山峰之巅,让他俯瞰整个世界的荣华,并将一切许诺予他...也许耶稣看见的就是如她现在所见的盛景一般吧? 能够岿然不动的,果然是圣人,若是普通人大概早就屈服了,跪在地上舔魔鬼的靴子。 “校长,执行部在邮件中所说的‘任务’是什么?为什么是我?”林小红问穿着浴衣,正在享受着一杯红酒的校长。 她有独立的房间,洗完澡后换上日常的衣服,甚至连那块弄脏的手帕都洗干净了。她不敢在校长面前穿得太过随意,虽然她知道校长的人品没有问题,不可能对自己的学生动手动脚。但是女孩子在外面,还是要保护好自己。 校长笑了笑,他穿着一身浴袍,袖口卷起,林小红注意到他手臂上的纹身,看上去像是什么凶恶的恶魔,从手腕处开始,但是看不全,不知道覆盖了身体多少面积。 昂热校长玩得还挺花的,简直社会人。 他将一个信封推到林小红面前,摇晃着杯子里的红酒,缓缓地说:“任务啊,其实你也不用太担心,就是明天在芝加哥索斯比拍卖行有一场拍卖会而已,有几样重要的东西我们必须拿下。” “我对拍卖一无所知啊...听说蛮考验心态的,而且非常花钱。”林小红有些无奈。 她只在《斗破苍穹》小说里看过拍卖会这种东西,而且...就她读到的部分而言,似乎非常考验竞拍者的心理。比如在有一章里,男主他爹萧战哄抬价位,加列毕那个老狗被气得七窍生烟,赌气似地不断加价,最后被坑了十万金币,家族一年营收付之东流。 “没关系,你也不需要和那些老手心理战,你的工作其实非常简单。”校长笑着说,而林小红则拿起信封,从中取出一张邀请函,还有一份关于拍品的资料——是优雅的花体英文,做足了那群富豪的面子。 花体不好阅读,林小红勉强辨认出什么“清乾隆斗彩宝相花卉纹葵式三足盘”、“宋青花釉里红浅浮雕‘秦王破阵乐’高颈瓶”、“南阳独山玉毗卢遮那佛垂手大玉海”等浮夸的名字。 “什么工作?当托儿?”林小红不解地问,“难道这里有什么和龙类相关的东西吗?比如龙骨?炼金武器?还是什么别的?” 毕竟,这么一项任务,不可能仅仅是购买艺术品装饰校园吧? “什么都有可能——虽说炼金武器这种东西实在罕见,如果不是家族破产了一般也不会拿出来卖...而龙骨?这可是连秘党都没有得到过的珍宝啊。”昂热校长抿了一口红酒,缓缓地说。 “诺顿的骸骨还没捞上来?”林小红问。 得不到诺顿的骸骨,就不能确认这位青铜与火之王永远地死了。她就感觉一阵不安心,有的时候那个浑身环绕着火焰的影子还会出现在她的梦里,使她在半夜骤然惊醒,满头冷汗。 昂热校长摇摇头,摊手并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没有,也许是因为下游的水坝开了几次闸,水流太急,不知道冲到哪里去了。那可是长江,我们正在下游打捞,但希望渺茫。” “不过他确实死了吧?”林小红试探着问。 “林部长带着人在周围的城市和村庄里盯着,没有出现大量死侍,没有剧烈爆炸,没有恶性连环杀人事件...或者任何诺顿活动的迹象,那么我可以理解为他应该确实死了。” 林小红沉默地点点头。 “那么这场拍卖会又是怎么一回事?”林小红将话题拉回正轨。 昂热校长笑了笑,解释道:“这是一场定向拍卖会,所谓‘定向’,是指法律规定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流通的物品的拍卖会,因此只邀请特定身份的客户——而在这里,这个‘特定身份’,就是混血种家族的成员。资料上的东西我们不感兴趣,这种拍卖会上的东西有些来路不明,不会写在资料上,也只邀请口风紧信用好的客户。” “2003年索斯比试图拍卖西夏皇陵中的石雕,结果被西夏李氏后人得知了,大闹一场。那之后一些有趣的东西就不会印在宣传资料上,也不敢邀请中国混血家族的人了。” 提到“西夏皇陵”的时候,昂热校长的面色非常阴沉。 “西夏李氏?上次在‘青铜计划’中抗议扯皮的李家?”林小红问。 那个李家,至今没人搞清楚到底是几个家族的联合,反正现在混血家族式微,他们连个a级血统都没有(好吧,至少是明面上,他们很擅长韬光养晦)。但是哪怕沦落至此,他们的声音倒是挺大,成功让“青铜”计划延迟了两个星期。 “没错,他们当时非常愤怒,毕竟是祖坟被挖了——更加重要的是,他们的‘祖先’其实是一头古龙,四大君主中的天空与风之王,他们世世代代守卫着陵墓,以防他复苏...” “然后发生了非常不愉快的事情,大约一百多年前,欧洲人以‘考古’的名义,杀死了李家的守陵人,强行挖掘了这座皇陵,导致那头龙被唤醒后跑了。没人知道那头危险的初代种去了什么地方,可能还在中国,也可能去了欧洲...李氏家族至今都没有找到。” 昂热校长提起这段历史,面色极为难看,甚至几乎要把手中的酒杯捏碎了。 第二十一章 校长的任务(2) 沉默了片刻之后,昂热校长摇摇头:“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总是像疯狗一样追着秘党到处骂人,出了这种事...他们对欧美的混血种是恨之入骨啊!不得不说,确实是我们的人当年造孽...不怪他们的不信任。” “那是得生气,四大君主之一跑到人间得出多大乱子?”林小红撇撇嘴,然后突然警惕起来。 “到现在也没找到?秘当任由四大君子之一在人类中行走?整整一百年时间?”她有些惊恐地说。 要知道,龙类可是具有强大学习能力的,而且他们可以变幻成人类形态。整整一百年时间,足够一头高贵的初代种把势力深深地插入人类社会,只等时机便可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找不到,我找了很多年了,根本找不到!我和整个秘党的人,已经找了那头龙整整一百年了啊,可是却一点影子都没有发现!”昂热无奈地苦笑道。 “毕竟那是最擅长隐匿的天空与风之王,我们至今仍然不知道他们的真名,唯一确认的一点只有他们曾经是西夏国的皇室成员。在此之前他们在哪里?没有人知道!” 林小红注意校长的拳头悄悄攥紧了,似乎隐藏着巨大的悲伤和痛苦...这让人有点犯嘀咕,昂热校长这么桀骜不驯的人,提起“天空与风之王”时也能如此失态,说明必然是见过的,而且有非常不愉快的经历。 挖了他们祖坟的人不会是校长的家人吧?然后这导致他全家死绝,然后发誓要杀光所有龙族,为家人报仇? 昂热突然话题一转,“scarlett,说真的,在应对中国混血种家族的时候,不论是秘党还是其他混血家族,都犯了致命的错误。我们想要参透他们的秘密,可是有的时候总是发现,他们的秘密远远比我们认知中可怕。” “一百多年前,欧美很多混血种家族可恨死中国混血家族了!中国人继承的龙族血统最多,四大君主的活动痕迹在中国的土地上都能找到...他们都说,这些家伙像真正的龙族一样傲慢!” 确实,中国人平均2~3%的龙族血统,和龙的血统比和尼安德特人的血统关系还亲近,那么整个民族的性情上,将不可避免地与龙类趋同。 因此傲慢是可以理解的,中国人总是在各种奇怪的方面上,对自己人要求出奇地高。 要求上能造宇宙飞船,下能造圆珠笔芯,橡胶塑料电子冶金工业必须样样精通,哪里比不过外国都能大肆批评一通,好像不在每个方面当第一中国人就不算人一样。 也不想想美国和欧洲现在都开始去工业化了。 “但是中国人从来不是真正的龙,因为龙族的傲慢不会变成怜悯和仁慈,他们的傲慢从来不曾变成对印第安人的肆意屠杀,或者是抢夺其他国家的土地。” “那只不过是那些侵略者为自己找的借口而已,为了标榜自己所谓的‘正义性’,他们只是想要抢夺中国人数千年来守护的,龙族的宝藏。”昂热校长摇摇头。 “我会说这种‘傲慢’其实是人类的美德,这个高贵的民族数千年来美德的结晶。我们本质上仍然是人,我们的善压过龙族的恶。但是在有些人身上,却让恶压过了善,变成无恶不作的奸邪小人...就像我们明天要面对的‘朋友’们一样。” 说到“朋友”,昂热面色阴沉。 “听上去他们不是什么好人。”林小红说。 昂热扬起一丝嘲讽的微笑,“好人?他们都是一群强盗,他们从印第安人手中抢来土地,然后散播天花病毒将他们杀光,把黄金装饰在婊子身上,肆意挥霍从他人的血肉中榨取的财富...他们是侵略者,他们是殖民者,他们是掠夺者,他们的毛孔里都散发出血腥气,可是却永远表面光鲜。” “您不喜欢他们?”林小红问。 “事实上,我厌恶他们!秘党在屠龙,他们在数钱;秘党在流血,他们在数钱;他们从来没有参与过与龙族的血腥战斗,却总是和我们谈条件,希望能分享我们用血与泪换来的胜利。” “我一直瞧不起他们那副道貌岸然的嘴脸,一群华尔街的小人!”昂热冷冷地说,眼睛里藏着悲痛与仇恨,仿佛一只受伤的高傲雄狮。 “您想对他们做点什么?”林小红明白了,这些人可不是朋友,他们纯粹是世界的毒瘤。 “scarlett,你的任务其实有两个:第一,在拍卖会上,你只需要挽着我派去的托儿的手,安安静静地当一位漂亮女孩,给我们的另一位专员撑场面,其他什么都不需要做。”昂热伸出一根手指。 “谁?”林小红觉得自己已经能够猜到。 “路明非。” 好吧,果然又是路明非,他真的是校长您的私生子是吧?啥事您怎么都想着他?林小红对此都已经有些麻木了。 “第二,拍卖会后,主办方极有可能会面见我,我会把你和路明非带上,到时候给这群混蛋一个下马威,让他们见识见识秘党的青年才俊。”昂热伸出两根手指,对林小红说。 林小红点点头,这两条她都明白——在富豪的宴会上,路明非这样无辜的小白兔需要漂亮姑娘给他撑场面,只有这样他才有底气,才能在心理战中战胜对方。而第二条也很明显,既然是昂热校长的“老朋友”,那必然来者不善。 昂热校长虽然老当益壮,但是还是老了,需要优秀的年轻人给卡塞尔和秘党撑场面,正如昂热所说,给这些华尔街的精英一点屠龙秘党狠人的下马威。 不能让他们觉得秘党青黄不接,后继无人。 “校长,我明白了,我还需要准备什么吗?比如一件礼服裙?这么晚了我能在什么地方租或者借到一件吗?”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身上的衣服没有一件能够适合这种场合的。 在她的认知里,在这样庄重的场合,必须要穿那种露出后背、锁骨,裙摆开到大腿根,装饰着流苏或者什么饰品的裙子——她只在艺术作品里见过。 “这点你不用担心,明天造型师会过来,为你精心装扮。礼服裙也早就准备好了,明天一并会送过来,这些全部都由校董会买单,算作任务经费。卡塞尔学院永远是有万全准备的。”校长将杯子里的酒水一饮而尽,笑呵呵地说。 “说实在的,我有点紧张...”在离开之前,林小红突然问,“而且我不理解,为什么您要让路明非执行这样的任务呢?就算是就近原则,楚子航师兄不好吗?” 昂热校长笑了,“相信路明非的实力,scarlett,这不是你一直都在做的吗?他是我们的s级,他需要被相信。” 第二十二章 校长的任务(3) 林小红穿着一身血红色的长裙,平日里凌乱从未打理过的短发被修剪成非常有型且时髦的中性风格。造型师考虑使用假发,但林小红嫌弃大夏天的实在是太热了,所以才临时改成这样中性的时髦短发。 “这年头,短发才时尚!”那位造型师一边修剪她的乱发,一边用风骚的法国口音说,“要的就是这种风格,狂野不羁,雌雄莫辨!” 林小红吐槽这不就是说她是个女孩子,而且还平胸吗?咋还说得那么高级呢? 她的裙子从头顶套过,没有露出前面的胸或者锁骨(因为她并没有胸,这样只会突显她平),却露出后背大片雪白的肌肤。 一位化装的小姐姐则用深色粉底将她晒黑的脸和仍然白皙的脖子、后背涂成近似的深色,以免出现肤色不均匀,明显露处领口和t恤衫的白色形状斑块。 “深色皮肤,短发,五官比例完美不需要更多妆容,这将打破人们对东方女性恬静的固有认知,展现你开朗、野性,甚至危险致命的一面!”造型师对林小红说。 “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不过话说回来,我不会穿高跟鞋,以前没穿过。”林小红看了看正在摆弄鞋子的女人,又看了看挑染金毛的tony老师,开口说。 她已经在镜子面前站了一个多小时,被人像洋娃娃一样摆弄,几万块钱的裙子一口气试了七八条,才选中这条血红色的裙子,然后她的头发又被水性染料染成了暗红色,在灯光下像是泛着血光。 林小红一直很羡慕诺诺的那一头红发,但是现在染的这一头似乎仍然和诺诺那一头纯天然的红头发相去甚远。那似乎不是依靠人工染料能够达到的颜色。 或者只是他们的气质不太一样。 “你的身体比例不需要高跟鞋。”那位喋喋不休地造型师解释道。 “要知道,高跟鞋之所以看起来漂亮,是因为它延长的双腿,使身体比例更加接近黄金比例。小姑娘你虽然很少打扮——我知道,你像一块未经修饰的璞玉,天生底子非常好,你的腿已经足够长了,足够接近黄金比例。如果盲目搭配高跟鞋,反而破坏了完美的比例!” 那是因为龙族血统觉醒,a级混血种通常都有惊人的美貌和健硕的体格,比如恺撒,比如楚子航,再比如诺诺,或者苏茜。 这是他们的基因决定的,他们像龙族祖先一样披着美好的皮囊,魅惑众生,极为致命。 林小红这个血统后期提升上去的自然也不例外,过去一年长高6 cm,从小短腿变成大长腿女生,皮肤光滑,脸上也不长痘痘了。 “你应该保持身材,坚持锻炼,肯定能成为模特界的新星!这年头他们已经不喜欢恬静优雅的女孩了,你这样的小野猫才是最受欢迎的!” 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解释道:“我只是一个没钱的大学生,没打算当模特。当模特很辛苦的,每天饿得面黄肌瘦,而且我知道我的身高不够175 cm,当不了模特。” 她从来都没有被人夸奖过漂亮,也没想过用美貌挣钱,她今天就执行这一次任务,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上流社会的纷扰和她没关系,她只需要专注地发paper,并且帮助导师成为美国科学院院士。 造型师发出啧啧的声音,“那真是可惜了,身高其实不是问题,你这样好的苗子,生来就是应该站在聚光灯下的啊!”他充满惋惜地说。 这家伙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她,又看了一眼总统套间外的那名贵族老绅士,脑子里似乎已经开始脑补爱恨情仇,把她当做那种捞女了。 林小红再次翻了一个白眼,感觉一点都不想再被这么折腾了。 造型师给她选了一双平底白凉鞋——说是白凉鞋,其实已经是一双近似镂空的短靴了,一条一条白色的皮质长条代替完整的鞋面,最上面的白条高过脚踝。 林小红就这样出发了,坐上校长的黑色玛莎拉蒂。 所幸这一次,校长充分考虑了她晕车的毛病,车技比上次平稳了许多,避免漂亮姑娘因为晕车呕吐弄脏价格不菲的礼服。他们并没有直接去拍卖行,而是前去hyatt regency chicago酒店,去接路明非。 显然路明非才是这次行动真正的专员,他这个人怂怂的气场,很容易让人低估他的水平,觉得他看上的东西不一定是好货,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低价拿下某些珍宝——这是昂热校长的解释。 路明非钻进车里的时候,第一时间并没有认出林小红——其实林小红自己照镜子都认不出自己,她的模样被那个该死的造型师改造得一塌糊涂,弄得她好像真是什么绝代美人似的。 “呦,校长车后面还有一个漂亮妞!”他有些尴尬地看了一眼这位“陌生的女士”,又看了看驾驶座上的校长。 “校长大人,您都这个年纪了,怎么还玩这么年轻漂亮的妞儿啊,果然老淫贼名不虚传哈!身体真不错!厉害厉害!”他贱兮兮地说。 “路明非,睁大你的狗眼!”林小红揪着他的耳朵,路明非疼得吱哇乱叫,大声哀嚎饶命。 林小红放过了他,任由他坐在自己旁边,没好气地说,“再看看你眼前是谁?这才过几天,怎么连你干妈都不认识啦?亏我还在炼金化学考试后给你求情,你就这样编排我的谣言?” 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她和校长有一腿?她是清白的啊! 她的主要任务是在拍卖会后给北美混血种一个下马威...现在她发现自己已经逐渐变成那种随时牺牲色相的女间谍了——她本来只是一个‘正常’的大学生啊! “小红?”路明非捂着自己的耳朵,擦亮眼睛仔细观察,果然认出了眼前的美女,顿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卧槽,你怎么打扮成这样了?女汉子变成女神啦?” “还不是去参加那个拍卖会。”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不然我怎么会打扮得跟个妖精一样啊!我已经被造型师折腾了一个上午了——从早上六点开始!” 她是一个非常省事儿的人,在她的认知中,与其花上两个小时打扮自己让别人看着高兴,还不如美美地多睡两个小时,然后素颜出去自己高兴。 第二十三章 校长的任务(4) 昂热咳嗽了两声,打断了他们两个的谈话,然后开始给路明非解释这次任务。 “定向拍卖会是学校淘换宝贝的地方,经常会找到冷门藏品,比如我们曾经以不到40万美元的价格拍下一件年代不明的黄铜喷灯,你知道那东西吗?就是上上个世纪化学家用的酒精喷灯。” 路明非点点头,听得很认真,“见过,高中实验课上只有老师能用,跟小火焰喷射器一样。” “很对,那么设想一下,如果把喷灯横过来...” “那就真是一个喷火器了!”路明非恍然大悟。 “对,那其实根本不是一盏酒精喷灯,而是一件武器,19世纪的炼金技师的作品。通常他们把这类东西称作‘龙息’,燃料不是酒精,而是精炼后的含汞硝酸甘油。” “硝酸甘油,那不是炸药吗?”路明非问。 “对的,就是炸药,它能喷出长达20米的锥形火焰,附带爆炸效果,同时释放巨量汞蒸气,是对抗龙族的强力武器。”昂热点点头,“所以说那是一个淘换宝贝的地方。” “而,你,路明非,要扮演一个新入行的买家,有样东西,我们希望借你的手拍下。” 昂热校长递过一个插入式无线耳机,“很简单,按照我的指示做就可以,但是记得,在拍卖会上你我并不认识。喏,你的人设!”他指了指夹在车门边的一张薄薄的纸,“你的衣服和其他装备都在后备箱里。” “那美女也是我的吗?给我撑场子?”路明非指着林小红问。 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当然咯,不然我怕你没经验啊...虽然我也只是个菜鸟而已。” 玛莎拉蒂在减速带上停下来,路明非和林小红需要在这里下车,此时路明非已经在车里换好了西装,林小红全程转过身闭眼,没有看他脱衣服穿衣服的过程。 这里距离拍卖行租赁的剧场还有两个街区,接下来会有另外一辆豪车载着路明非前往——因为不能让别人看见他们从同一辆车上下来,路明非必须保护好自己的秘密身份,不能让别人认出他是卡塞尔学院的托儿。 “我不会抽雪茄这种高级货,烟也不会。”路明非看着五十美元的古巴雪茄,有些为难地说。 “不用会,叼着吸气儿就行,你是要去参加拍卖会,需要有点花钱的爱好来体现自己的身价。”昂热校长说。 “可是我和小红都没见过大场面...” 林小红自己也着急啊,她这人面对校长不露怯,面对学生会会长也不露怯,就算龙王诺顿来了,她也怼脸就是一梭子子弹。 可是这种有钱人的拍卖会,她是真的不熟,见都没见过,甚至只在《斗破苍穹》里读过。 “没关系,你俩的人设就是没见过大场面硬充有钱人。”昂热安慰道。 路明非又踌躇了,“可是我还是...” “我作为校长,可以有权为你今年的考试成绩加分,不管你考成什么样子,都给通过!如果你依靠自己的成绩通过,那每科在通过基础上加10分,保证你这学期绩点遥遥领先,不仅有助于保研,还能接着拿校长奖学金!”昂热校长接着抛出一个致命的诱惑。 路明非惊喜地瞪大眼睛,他自从知道,挂科一个学期的奖学金就没了这件事后,就开始老老实实地跟着林小红卷绩点。 期末的时候发现卡里还剩下不少钱,出于某种虚荣心,在和零去aspasia前还买了西装和撑场面的手表,差不多把钱都花光了。 要知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如果成绩不好拿不到奖学金,他就要还不起卡贷了!因此昂热校长提出的条件,让他简直无法拒绝啊! 然而,林小红只是翻了一个白眼——她之前警告过路明非,他应该学会节俭,可是这小子根本就是存不住钱的主儿! “这就好说话了嘛!”路明非连忙笑嘻嘻地说,“校长放心,我一定完成任务!” 昂热递过一个信封,“里面是你们两个的请柬,拿好别丢了。你的账户上有200万保证金,诺玛在苏黎世一家银行为你开了户头,存入200万美元。” “哇,两百万!”路明非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眼睛里绿光闪闪,全是美金的颜色。 “这是任务经费,结束后会从你户头上划走。” 路明非一下子就蔫了下来,嘟哝了一句“至少曾经有过” “不过给你准备的阿玛尼西装,巴宝莉风衣和gi皮鞋不会被收回?日后你遇到漂亮姑娘了还可以穿着出去装门面?或者衣锦还乡?”林小红安慰道。 之前昂热校长已经说过,给她的礼服都是定制的,全额付款而不是租赁,所以这条裙子和白凉鞋都是她的了。因为别人不一定适合她的型号,也不一定会穿二手的裙子。 “这身土狗的装束只会显得我像个土狗啦,和零公主走在一起她可能都不愿意正眼看我。”路明非嘟哝道。 “不过话说回来,校长这么有品位的人,又腰缠万贯,自己直接去拍下来不久好了?” 对此,昂热校长只得再次解释,“拍卖其实是个心理游戏,尤其是对市面上很少出现的稀罕货,谁也没法立刻估算出价值,此时心理就会变得极为重要。艺术品的价格,在于有多少人愿意买它,竞购的人多,价格就会水涨船高,如果有资深买家强力竞购,跟进的人会很多,价格就会被炒起来。而我是资深买家,那里几乎所有人都认识我。” “所以如果你举牌,就说明这东西值钱?”路明非恍然大悟。 ”昂热笑了,“我只是去拍几件小东西装装样子,对于真正的目标,我不会举牌,我希望那东西成为一个无人问津的冷门。但你要举牌,全场的人都想那个新来的暴发户居然把钱花在这种没有用的东西上,你却能用低价得手。” “了解!”路明非比划了一个大拇指。 “对了校长,您知道楚子航去哪了?还有我们昨天遇到一个新生夏弥,我们昨晚住在一个房间,醒来他们都不见了。” “诺玛安排了其他人物给楚子航,他现在正带夏弥在芝加哥城里游览,顺便给她做新生入学前的辅导。既然有额外七天时间,就要好好利用...他们好像去六旗过山车游乐园了?”昂热校长想了想,说。 “不会吧,我也没去过六旗游乐园...我也佷想带漂亮学妹坐过山车!”路明非一股脑将真实想法说了出来,“楚师兄和美女花前月下,我却还要和校长这个糟老头子...” “怎么,我不是美女吗?”林小红踩了路明非的gi皮鞋一脚,只恨这不是高跟鞋。 “学分!”昂热校长也被激怒了,呵斥了一声,然后他那一侧的车门弹开了。 路明非差点摔出去,“哎呀,您这是吃了姑娘的醋吗?竟然拿学分威胁我,还要把我从车上踹出去,嘤嘤嘤!”他哀嚎道,整个人看起来非常喜感。 “你是个托儿,当然不能和我们一起出现,一会儿有人来这里接你,记得换号衣服,全套的阿玛尼,中国土包子富豪都热爱的品牌。挺起胸膛走路,你是要来这里花掉两百万美元的人,你要目空一切!”校长鼓励道。 “抽着你的cohiba雪茄,穿着你的阿玛尼西装,搂着你的美女,去财富场上作战吧,我们年轻的中国富豪!” 第二十四章 群龙的盛宴(1) 宾夕法尼亚路,这是一条隐藏在闹市区中的小路,两侧是摩天大厦高耸的灰墙。这些大厦建于芝加哥最奢华的大都会时代,20世纪50年代。天长日久,石灰岩表面已经剥落,透着破落贵族的萧索。阳光完全被高楼大厦遮挡,细长的街道上透着一丝凉意。道路尽头矗立着巨大的方形建筑,高耸的墙壁上没有任何窗户,只有接近顶部一排大型风扇在缓缓转动。 芝加哥市政歌剧院。 这里曾是名流攒聚的地方,60年前每个夜晚这里都云集着豪车和摩登女郎,彬彬有礼的绅士们挽着年轻的女伴来这里欣赏高雅音乐,侍者高声念诵贵客的名字。 但它已经没落了,如今的年轻人约会是去电影院或者下城区的购物中心。歌剧院是属于上一个时代的辉煌。 今天它又重新醒来,各式各样的高档轿车一次停在门口,红色的尾灯一次闪烁。厚重的车门打开,身穿黑色燕尾服或小夜礼服的男人下车,一水儿白色的刺绣衬衫,大都会范儿的分头上抹着厚厚的头由,光可鉴人,尔随后从车里探出的手带着白色丝绒长手套,银色的腕表待在手套外,男人握住那只手,轻盈地拉出裹着貂皮蒙着面纱的摩登女郎,细长的鞋跟踩着地面上,小腿绷出优美的弧线。下水道口溢出白色的蒸汽,男男女女挽手走向歌剧院的身影组成了...1950年代鎏金时代的芝加哥。 时光好像倒回到60年前。 林小红坐在一辆黑色林肯车上,开车的是一位打扮华丽的金发年轻人,看着比路明非倒是更像一位贵族。停下车的时候,那位司机伸手将两张暗红色的请柬交给打扮同样华贵的侍者。 “richardo m.lu先生与scarlett chen女士!”侍者念着他们的名字,林小红皱了一下眉。 因为她的姓氏变成了“陈”,而路明非则使用的是他在美国用的英文名,他在所有外语的文件上都是这个名字!也就是说她用了假名,而路明非却用了真名! 她觉得有点奇怪,可是却一时半会儿没有琢磨出到底哪里不对劲。 中间还闹了一个乌龙,就是侍者把那个司机当做了lu先生(你看,我就说那位英俊潇洒的司机有点过于喧宾夺主了),然后他走下车,拉开车门,邀请路明非和林小红下来。 路明非先下车,他一身昂贵的阿玛尼西装,刚才被踩脏的gi皮鞋临时换成了ferragamo皮鞋,再披一身巴宝莉风衣,整个人气度非凡,在深吸一口雪茄的时候却翻了车。 “咳咳,咳咳...”小伙子从来没有抽过烟,这么一下差点把肺叶都咳出来,一旁的司机连忙上前拍打他的后背,过了好久才顺过气来。 路明非抬起头,被刺激得眼泪汪汪的。 提着裙子的林小红“噗嗤”一声笑出声来,此时路明非面色通红,却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硬着脖子搂着身边的红裙美女。 “怎么样,scarlett,我刚才小马哥的派头是不是不错?”他顺手撸了一把自己一头乱发,为了撑起自己的脸面强装淡定。 “嘻嘻,你这个人还挺幽默的!有点傻,但确实吸引到我了,我的公子哥儿!”林小红装作被逗乐的样子,将手指点在路明非鼻头上,笑容刻意很轻佻。 其实他们的关系远没有这么密切,和一个男生如此亲近让她也感觉不太舒服。但是现在她得给路明非撑场子,让人们觉得,他刚才的窘态不过是烽火戏诸侯,只为博美人一笑。 而事实上确实管点用,至少路明非不那么尴尬了。 她来没有进过歌剧院,这对她而言是过于高雅的艺术,她以前只不过是一只位于社会底层,想要努力往上爬的蝼蚁。当她进去的时候,空气中浓郁的香水味扑面而来,让她不由得一阵晕眩。 “大夏天的,穿貂皮?”林小红忍不住有些诧异地问,“就为了炫富吗,不怕捂一身痱子?”这在她的认知中,简直是无法理解的。 事实上这里的一切都令人炫目——环绕的通天立柱就像是雅典卫城的巴特农神庙废墟,但被漆成华丽的暗金色,穹庐状的天顶上,一盏她只在《歌剧魅影》电影中见过的巨型水晶吊灯吧所有阴影都驱散,被灯光映成金色的穹顶和四壁上绘制着诸神黄昏的战争,绿色曼陀罗花纹的羊毛地毯,红色绒面座椅上以黄铜铭牌标记着座位号,舞台上悬挂猩红色大幕,似乎拉开幕布就会上演古希腊着名的悲剧。 “他们都是混血种,因为血统而衰老缓慢,因此审美也滞后,他们之间流行的风格,还是上世纪的浮华的老芝加哥风格。”昂热校长隔着耳机解释道。 他们的座位在歌剧院一层的前方,位置还不错,路明非手中的号码牌为17号。 “昂热校长呢?”在这样的大场面下,路明非也有些紧张,试图找到那个带他们来的老绅士,从他那里得到一些鼓励和确定。 林小红同样东张西望,一开始没有找到昂热校长。 最后她抬起头,在楼上的4号包厢里看见了正在和一位贵妇高谈阔论的老男人——没想到才几分钟,他竟然就搭讪上富婆了,不愧是江湖上出名的风流老头啊! 她确定就在刚才,昂热看见她了,但是假装没看见把目光又移开了,继续与一位四十多岁的“年轻”女士调情。 “昂热校长在4号包厢,但是我们不能和他打招呼,我们是新人,不认识他。”林小红提示。 他们不能打招呼,因为按照人设,理论上路明非和她不认识这位卡塞尔学院的老校长,他们只是新人而已。绝对不能因为这点闪失,让别人发现他们是托儿——否则会被当众赶出去,非常丢人的! “当然,好吧,我知道...”路明非挠挠头,一头无论如何都无法弄整齐的头发更乱了。 于是林小红从手包里掏出小梳子(别误会,这东西是直接走装在小包里的,不是她放进来的,里面还有一支口红),给路明非整理一头凌乱的头发,“别乱动,发型都乱了。” 两人的互动看起来颇为暧昧,没人会怀疑他们的情侣身份。 第二十五章 群龙的盛宴(2) 灯依次熄灭,最后只剩下穹顶中央的巨型水晶吊灯还亮着。演出就要开始了,白衣侍者在走道间经过敲响串铃,宾客们对谈的声音低落下去。大幕抖动,作为报幕员的黑色燕尾服男人走了出来。 “女士们,先生们,索斯比定向拍卖会2010年夏季芝加哥文化之旅拍卖会将在五分钟后开始,我是这次的拍卖师,请握好你的好牌,不要错过你们心仪东西,因为接下来我们将竞拍的东西,每一件都独一无二!”对方用纯正的美式英语说。 “那么现在,天黑请闭眼。” “什么意思?”林小红乖乖闭眼了,她猜测他们要关掉水晶吊灯,但是这有点诡异。 “意思是,现在点燃你的黄金瞳——scarlett你收着点,别太亮了,记住你们只是来自中国的普通混血种。”昂热校长的声音解释道。 这里所有人都是混血种,黄金瞳就是他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于是林小红照做了,她点燃了黄金瞳,这样做对她而言轻而易举,只不过“收着点”确实是个技术活。在完全点亮的状况下,她的黄金瞳不逊色于楚子航,但是现在不能让别人看出她的a级血统,他们要低调。 “天亮了,请睁眼!” 所有人在同一时刻正眼,一瞬间仿佛歌剧院重新灯火通明,但是照亮这里的不再是水晶吊灯,而是数百对或明或暗的金色眼瞳。 路明非的眼睛闪过一丝暗淡的金色,然后迅速熄灭,他露出惊恐的神色。 “别担心,亲爱的rickie,你有我。”林小红注意到路明非身边的人露出怀疑的神色,立刻瞪回去,给路明非撑场面——她甚至将路明非的手放在自己的手上,后者立刻抽了回去,面色通红。 她不是很喜欢身体接触,但是现在重要的是,给路明非撑场面,让他不要虚。 拍卖会是一种心理游戏,看的是一个气势! 昂热校长低声对他们说:“别乱动,也不用说什么,不要乱看。是的,都是真正的黄金瞳,不是化装舞会。他们暴露黄金瞳,是为了显露血统——参加拍卖会的都是混血种,和你我一样,这是一场...群龙的盛宴!” “小明,其实你刚才眼睛亮了一下,很快就没了...要不你再试试?”林小红小声告诉他。 毕竟在所有人都点亮黄金瞳的情况下,没有黄金瞳是一件很吃亏的事——哪怕路明非的血统使他根本不惧怕这些黯淡的眼睛。 路明非憋出吃奶的劲儿,整个人一副便秘的表情,最终眼睛都没有再亮起来,他整个人像是泄气的皮球一样软绵绵地靠在座位上,“没用的,我实在是太菜了。” 上学期苏茜学姐就没有教会他。 “可以借过一下吗?”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迟到了,他低声问,一双明亮的黄金瞳直视路明非那双棕黑色的眸子。 两个人对视了大概三秒,直到林小红用敌视的目光对上那人的眼睛,他才罢休。 “很低调啊。”对方突然啧啧赞叹道,然后伸出手,似乎很友好,“罗马利奥·唐森,叫我roma就好了。” 路明非露出无奈的表情,但是对方的座位就在他身边,仍然在小声说:“从有这类拍卖会开始,就有人为了炫耀自己的血统纯度而点燃黄金瞳,想在对视的时候给别人压力。” “最后人人都点燃黄金瞳,弄得好像化装舞会。可是就很难免俗,在这里大家看重的都是血统,好像没有黄金瞳,血统都不会被承认了似的。”这个年轻人嗤笑道。 “我觉得还是你这样好,自然,放松,来这里毕竟是为自己喜欢的东西。花钱图个开心,几个小时点燃黄金瞳,结束后总是累得不行。” 林小红也笑呵呵地说,“我家rickie这个人就是比较低调比较害羞啦,平时在镜子面前一个劲臭美,结果从来不让别人看他那双漂亮的金眼睛...”她转过头对路明非笑了笑,“你说是不是啊,我亲爱的rickie?” 路明非尴尬地别过头去,被夸得有点顶不住了,“哎呀别说啦,人家就是一个普通人啦。” “呵呵,怎么可能,你真是说笑了。”唐森不以为然,“这里审查很严格,以前没见过你,新入行?” “什么,你以前不是说你每年都来,好几年了,和这里的老板非常熟吗?”林小红装作生气,露出一丝愠色。 路明非的脸憋成猪肝色,结结巴巴地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其实我这也是第一次啦...我当时是为了吸引你的注意力嘛...” 路明非的演技一向很差,但是现在他一副尴尬到爆炸的样子,看起来竟然意外地符合人设。 “见到漂亮女孩,喜欢吹牛也是难免的啦,这一次的请柬很不好搞的...”他心虚地说,接林小红的话茬竟然意外地快,看来一年来在卡塞尔学院学聪明了。 “呵呵,原来是新贵啊...”唐森看着这对“小情侣”打情骂俏,也不由得笑了,然后很快失去了兴趣,将目光转向别处。 这其实也是路明非带一个女孩的好处,只要开始和聪明的姑娘打情骂俏,其他人会自动闭嘴。 “路明非,你一直以为卡塞尔学院是唯一的混血种聚居地?”昂热校长开始科普。 “还有中国家族?”路明非小声低估。 “是的,中国混血家族算一个,但就算是在北美,卡塞尔学院也不是唯一的聚居地,只是其中之一。混血种分布在世界的不同区域,龙族血统随着婚姻走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我们不知道全世界到底有多少混血种,因此全世界被选拔加入卡塞尔学院的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其他的则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是因为血统缘故,他们终究会互相吸引,组成一个隐藏在人类社会的子社会。你现在所看见的就是混血种的社会,它有一套自己的社会准则。” “卡塞尔学院的前身是秘党,秘党的宗旨是灭杀一切纯血龙族。但并非每个混血种都抱着这个理念,更多混血种游离于这场战争之外。他们对龙族憎恶,但也不认为自己站在人类这边。他们自命血统优于人类,是介于人类和龙类之间的‘第三种族’。” 第二十六章 群龙的盛宴(3) 林小红听到校长提到的“第三种族”,不由得皱紧了眉头。但凡觉得自己优于人类的混血种,可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一旦承认自己的“优越性”,那么就可以对“低等生物”犯下滔天罪行却毫无愧疚,这是标准的fxs主义。 “他们中有些家族已经存续了上千年,积累的财富和权势都很惊人,但因为立场不同,他们未必支持我们。宗旨这就是混血种的社会,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想法,彼此之间需要交流沟通,拍卖会是他们社交的方式之一。记得传说中龙的最大癖好是什么吗?” “抢公主?抢钱?睡在金山银山上?”路明非嘀咕道。 上次他陪着林小红一起看《霍比特人》,里面的恶龙就喜欢躺在宝物堆成的小山上。 “没错,传说中龙热爱收集贵金属和宝石,它们趴在黄金上睡觉。这个传言是有根据的。龙族是研发出炼金技术的种族,而炼金是工艺学的极致。龙类往往痴迷于艺术品,譬如阿提拉把自己封闭在金银铁三个棺材中下葬,每个棺材都精雕细琢,上面镶嵌各种宝石。混血种遗传了龙族这种癖好,顶级收藏家有超过一半都是混血种,当然这些人的名字你别想从收藏杂志上找到。” “哦,艺术家啊?”路明非嘀咕道。 “不,是贪婪之罪。”林小红突兀地说。 混血种总是不可避免地沾染龙族的习性,因此他们为了获得想要的东西,总是不择手段——比如臭名昭着的黑三角贸易,让非洲大陆丧失了至少一亿人口,美国和南美的种植园中的沃土中,不知道有多少是奴隶的骨,血和眼泪。 “你手中的牌子是17号,你的生日,你要做的就是以最悠闲的方式举牌报价。通常加价额度不用太高,但实力雄厚的买家也可以用气势震退其他人。当你觉得需要一举拿下时,就要用于跳高报价,这说明你志在必得。和你竞价的人可能会由于,如果继续和你竞价,价格可能被哄抬得很高,他们舍不得。而且如果你是拍卖行或者其他卖家的托儿,他们就上当了。”昂热校长继续说。 “反正是秘党老爷出钱,又不是你出钱,你尽管放心加价。”林小红凑在路明非耳边说。 路明非噗嗤一声笑了,林小红也咯咯地笑了,在外人看来,他们不过是在打情骂俏的情侣,而不是在给秘党和卡塞尔学院当托儿。 “可是我只有200万啊...”路明非犯嘀咕道。 “scarlett说得对,那200万只是保证金而已,让你能坐在这里。等你成功拍下我们需要的东西,学院划账过去。”昂热校长也说。 此时,第一件拍卖品,一幅在林小红看来相当无厘头的后现代画作,“这东西起拍价真的能到20万美元?”她有些惊讶地自言自语。 路明非则叼着雪茄,用尽可能高傲的语气,“这你就不懂了吧?这叫后现代艺术,就不是一般人能懂的。”他努力地扮演一个对女孩装b的年轻人,但结果就是显得更加附庸风雅。 “你懂?”林小红挑了挑眉毛。 “...好吧,其实我也不懂,感觉我上我也行一样。” “你说蒙娜·丽莎价值连城我能勉强理解,我确实画不出来...但是这我连画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啊,果然是太浅薄了吗?”林小红假装惋惜地说。 说真的,你说20世纪之前的画作,林小红倒是还能欣赏过来,就是画得越来越逼真,越来越生动。到了印象派的莫奈她还能勉强理解,虽然画面糊到不行,让人怀疑这个画家是不是眼睛要瞎了;梵高的向日葵她觉得不坏,但找不出为什么它是绝世珍品的原因。 到了毕加索,就完全超出她的认知了,她简直无法识别他画的是什么,又试图表达怎样的含义,但是他好歹确实是有含义的。后面那些画家更是离奇古怪,有的时候感觉他们就是瞎画了几笔,然后就能卖几十万上百万... 难不成是她太老土了? “接下来将要开拍的是‘清乾隆洋彩锦上添花万寿如意葫芦瓶’,这件中国清朝乾隆时期的瓷器是当时制瓷工艺的极致,是内务府制造的皇家用品,1900年庚子战争之后流出中国,与此相类似的意见产品在几个月前于香港拍卖出了1730万美元的价格。起拍价900万美元,现在请出价。” “清朝的就这么值钱?”林小红有些难以置信地问,“清朝到现在才几年啊?乾隆时期到现在,也就两百多年而已!这东西都算不上古董吧...不过考虑到前面的‘后现代画作’都能卖那么多钱,兴许这1700万也没有那么离谱。” 他们已经坐了两个小时,没有出过一次价,只是看别人加价。她想要挠挠自己的头发,可是不敢破坏发型;她不敢咬嘴唇,也不敢喝水,因为这是她第一次涂口红,她害怕吃下去。 一开始起拍价只有20万美元,可是现在,起拍价已经到了可怕的900万美元。这样的天价林小红无法理解,路明非也无法理解,他们不是那种有钱人的豪爽,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这可是皇家的东西,能便宜的了吗?”路明非说,手指间仍然夹着那支熄灭的雪茄,“我看啊,就算是乾隆皇帝的尿壶,在这地方都能拍出天价,那帮老外还要跟个宝一样供着。” 虽然笑话有点低俗,两个人吃吃地笑了。 “真有这么一回事儿?”林小红有些好奇地问。 路明非继续装b,旁边的唐森先生看了看他们两个,路明非也不在意,“那是当然,我跟你说,那次我跟一个外国佬谈生意,他就把一个清朝的尿壶摆在客厅的正中央,还说是一个酒壶!”说道这里他咯咯地笑了。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喝了乾隆的尿,我当时都不敢告诉他,怕他情绪崩溃...你是不知道那帮外国人对中国的痰盂多么情有独钟!” 两个人都再次低声笑了起来,看起来像是一对互相打趣的普通情侣。 第二十七章 群龙的盛宴(4) 那件葫芦瓶开始竞拍了,起拍价就是900万,路明非自然是没有兴趣的,就开始和林小红聊天。 “如果说瓷器的话,我还是觉得宋朝的冰裂纹更加好看。我个人觉得宋朝的瓷器是最好的,如果上彩的里面我最喜欢元朝和明朝的釉里红,红色配白色很好看,当然青花瓷也很好看。” “不过我知道釉里红或许更加珍贵一些,因为它对工艺要求很高,火候不到颜色就发黑,火候过了铜离子就会逸出,导致纹饰不连贯,所以产量很小。说真的我不太喜欢明清时期釉上彩釉下彩那么多颜色...感觉太花哨了,失去了意象的美。”林小红说。 这些都是她从书上学来的,釉里红她也只是在博物馆里见过,她也不懂什么“意象的美”。 其实真相是,她喜欢那种红色,如雪中绽放的梅花,如烈火,如滚烫的鲜血。相比之下青花瓷的颜色就有些冷淡了...好吧,这只是她的个人感受,大概是出于名字的影响,她就是喜欢红色。 “这你都懂,厉害啊!”路明非啧啧赞叹道,“果然是我孤陋寡闻了,我只懂价格,不懂艺术。什么意象的美具象的美,我统统搞不明白,还是你高雅。” “p,你还当真了啊,那是百度的!” 随着价格越来越高,竞争的圈子逐渐集中到vip席上去了。前面的都是开胃菜,这件葫芦瓶则是主菜,几方搏杀得很厉害。林小红注意到,昂热校长也出了几次价,不过完全是在哄抬价格,价格超过2000万后就放手了。 “如果他们拍卖的是一把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剑,就像越王勾践剑那样的,我倒是还能感兴趣一些。”林小红也觉得愈发无聊了,她觉得自己大概是真的没有什么艺术细胞,“中世纪的骑士大宝剑也行,最好是能屠龙的。”她又补充了一句。 路明非说:“姑娘你爱好清奇啊,我以为你喜欢艺术。” “这种东西可不好找,青铜器中国可是看得很严的,绝不允许外流,甚至不许在市场上流动,只能存放在博物馆的展柜里——拍卖这类物品,连中国大使馆都会找麻烦。”昂热校长隔着耳机解释道。 “况且,这样珍贵的文物,根本不是价格能够衡量的,如果估价,那也至少要十亿起步!这可是青铜时代的遗物,有两千,甚至三千年的历史!” “至于像村雨和狄克推多这样的屠龙炼金武器?这大多是家族的收藏,现在能够锻造再生金属炼金武器的大师只手可数,因此绝不会轻易外传,想要在拍卖会上遇到?可能性非常小,但也并非不可能。” “我历史学得还可以...只是想想而已。不过咱们来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亚瑟王的大宝剑之类的东西?我看有的电影里说这玩意儿是用龙息打造,受到阿瓦隆仙女庇佑的圣物,可以杀死一切妖邪!”林小红有点纳闷,为什么她就这么执着于大宝剑呢? 大概因为她是个没有花花肠子的务实派。 “我也读过那个神话...”路明非嘟哝道,虽然估计这段凯尔特神话他大概又是从什么漫画里看到的删减扭曲版本。 在他们闲扯的过程中,那件葫芦瓶已经价格飙升。 “2310万一次!” “2310万两次!最后的机会,请抓紧出价!” “2310万三次!成交!”拍卖师落槌。 全场响起礼貌的掌声,这件拍品的落槌是个漂亮的结尾,它被列在目录的最后,是今天的压轴之作。 “刚才谁说想要大宝剑,现在是你们的机会了。这就是你几天的任务,不惜一切代价拍下它!”突然,昂热校长的声音从耳机中传来。 “压轴”是倒数第二个,最后一个节目通常被称为“大轴”。如果有什么真正的宝物,那么大概就是这最后一件了。林小红下意识坐直了身体,沉默地等待这最后一件拍卖品。 “下面将是今天的特别环节,一如既往,‘意外的邂逅’。”拍卖师微笑道。 一旁一直沉默地唐森因为长时间点燃黄金瞳而开始明显疲乏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整个人都挺直了,看上去对这个“意外的邂逅”相当感兴趣。 “什么邂逅?”路明非一脸好奇地问。 “这是你第一次参加拍卖会,大概还不了解这个‘意外的邂逅’,这时最好玩的环节。”唐森兴致勃勃地说,“拍卖会正题结束后,作为余兴,会推出一些另类拍卖品。通常都是一些小玩意儿,但是偶尔也会出现天价的精品,有时你能以很低的价格拿下某件有潜力的东西。” “偷偷告诉你,前年有人在‘意外的邂逅’中买下一张文艺复兴时期的旧画,笔法比较生涩,保存也不好,签名是达芬奇的一个学生。这种东西在行内人看来只算入门级,所以落槌的价格不高。”他刻意顿了顿,像是为了烘托一下聆听的两个年轻人的兴趣。 “但是你猜怎么,买家后来用紫外线透视那张画时,发现下面还有一层画,是达芬奇的真迹!还有签名!” “靠,这tm发大了啊!”路明非一拍大腿,惊讶地说。 “可不是嘛,剥掉首层油彩后,价格翻了至少五倍!那时候油画家反复使用画布的,会在一张旧画上再敷油彩绘画,但是谁会料到学生会盖掉老师的画?” “这家伙真狗屎运!”路明非说。 在他们聊天的时候,一只巨大的黑色硬壳箱被拍卖师的助手用推车推了上来,拍卖师用戴着白手套的手按住箱盖,微笑着环视全场,却不急于打开,吊着所有人的好奇心。 “这是件非凡的拍品,所有拍卖师见到它的时候都震惊了。它非常漂亮,是工艺品的顶峰,但是很遗憾,我们不知道它的传承,甚至不知道它的年代,因此我们没法给它定一个合适的起拍价。经过卖家许可,这次将是我们罕见的零起拍价拍卖,每次的加价额度可以是一美元。”拍卖师竖起一根手指,“机会难得请勿错过,仅仅...一美元。” 他缓缓揭开箱盖,声音里带着神秘的诱惑:“神话般的武器...炼金刀剑组合!” 乌金色的锐光沿着箱盖开启的缝隙流动,让林小红皮肤发凉,紧接着血管中灼热的血液像是受到什么刺激,猛然沸腾起来。她觉得箱子里仿佛是什么可怕的东西,那东西是活的,正在用眼睛盯着她,她甚至能感受到恶龙灼热的吐息... 身边的路明非身体骤然僵硬。 第二十八章 七宗罪(1) “果然是绝世的武器...”林小红震撼了。 她不是没见过炼金武器,她知道恺撒的“狄克推多”和楚子航的“村雨”都是炼金武器,可是这样珍贵的利刃从来不曾给她这种震撼感。 她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当干将莫邪铸成时,铸剑师夫妻跳入炉火中,用自己的血肉为利刃开启灵智,顿时天地异变,一道血光从火炉中射向云天,方圆百里的人莫不为之胆寒。 能给她带来如此强大的精神震撼,这大概就是只有“干将莫邪”级别的宝剑才能媲美的吧? “很熟悉吧?七宗罪,拟合诺诺的报告中都提到了这套武器,但是在上浮的过程中遗失了。”昂热轻声赞叹,“超越时代的炼金制品,价值不可估量!” “rickie?路明非?”林小红掐了一把路明非,后者才从某种恍惚中解脱出来,她假装咯咯笑了两声,然后凑在路明非耳边,对他说。 “听着,这就是我们今天的目标,不论多少钱都要买下来,我觉得这东西是个宝贝,我最喜欢这种大宝剑。”最后两句刻意声音大一点,能够让周围议论纷纷的人听见,然后她再次压低嗓音,“反正是秘党出钱,到时候你出价的时候不用节省。” 路明非尴尬地笑了笑,“呵呵,那是肯定,又不是花我的钱,我给他们省个p啊... “这可是龙王诺顿亲手铸造的神器,用来屠戮群龙的,就连他自己也不放过...说是价值连城,都不为过啊。”他轻声感叹道。 林小红发誓,有那么短暂的一刻,路明非的眼中金芒流转,释放出隐隐的威压,像是深情又像是悲哀,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然后他强大的气场迅速消失,再度变回那个用大牌撑场面的怂包。 此时拍卖师还在侃侃而谈,“绝佳的工艺,保存完好,刃口锋利得就像新刀一样。造型分别模仿了中国的斩马刀,唐刀,日本武士刀,肋差,大马士革刀等等,被收纳在同一个盒子里,盒子上有暗扣开启...” 助手们在台上表演快刀削黄瓜,切开成卷的竹席,斩铁钉铁片等...大概拍卖行苦于实在没法解释这东西的来历,只能展示它的锐利。 vip席上有人提出质疑,“这是仿制品吧?保存得再好也不会一点瑕疵都没有,看起来简直是今年出厂的瑞士军刀!” “已经说了,没法确认它的年代和传承,所以价格只取决于您的兴趣。总之是套不错的刀剑,买回去至少能当厨刀用。”拍卖师耸耸肩,说。 林小红不由得冷笑,真是一群有眼不识泰山的蠢货,青铜与火之王最得意的杰作,在他们眼里竟然成了“厨刀”?但是这也让她心中暗喜,既然大家都不识货,那么他们低价拍得的概率不就大大增加了? “好吧,1美元!”有人尝试性举牌。 “2美元!”立刻有人跟进,周围人一阵哄笑。 “3美元!” “4美元!” 林小红半开玩笑地举起路明非手中的17号牌,“500美元!” 又有人加价,“600美元!” “700美元!”林小红再次举起了路明非的手。 这让拍卖师有点尴尬,“女士们先生们,即使买一套大马士革钢的厨刀也要几百美元,更何况是这样锋利的装饰性武器,光是造价就要上千美元,各位能否提出一些有竞争力的价格?”他有些无奈地笑了。 林小红本来想加到1万美元,但是有人抢先了,而且一上来就加了相当大的价格:“20万!” 这让她和路明非都不由得皱紧眉头,向右侧vip包厢看去。那是一个女孩,声音似乎带有某种魅惑的魔力,让人胆战心惊。 只见深红色的丝绒帘子后,端坐着身披伊斯兰刺绣长跑的少女,她手中握着88号牌。金色的面纱遮挡面容,暴露在外的只有那双曼妙眼睛,眼角带着一缕绯红,高高束起的发髻上扎着明艳的红绳。 她坐在那里,低垂双眼,却像位君临这场盛会的女王。 “20万5千!”很快有人报价。 这个价格不再是玩笑了,显然有人认为它更值钱。 这让林小红感到略微有些不安,他们低价拍得这件宝物的概率大幅降低了,那个女人抬高了所有人对这件拍品的期待——而她是个阿拉伯人,指不定是沙特还是阿联酋的公主,腰缠万贯可不是开玩笑,20万对她而言,有没有那个“万”字都无所谓。 但是路明非此时本来应该紧张,却放松下来,甚至露出一丝胸有成竹的微笑。“反正钱又不是我出...”他自言自语道。 “21万!”他举起自己的号码牌。 “30万。”伊斯兰少女加价了。 “35万。”这次举牌的人坐在vip席上。 “40万!”有人跟进,vip客户举牌,调动了场内气氛。 “见鬼,局面热起来了,他们在哄抬价格。不要着急,也不要远离战场,保持出价,每次跳高不要太明显,还不到发力的时候!” “50万!”路明非再次举起号码牌。 “60万!”他背后有一个人跟进,号码是23号。 “100万。”88号少女加价了。 “110万!”本来路明非还想加价,但是后面的23号抢先了。 “150万。”88号的声音冷若冰霜。 “160万!”23号似乎打算和88号死磕,又抢了路明非的先机。 “有人开始全神贯注了,”昂热校长低声说,同时举起了自己的牌子,“170万!” “校长你不是说你不出价吗?”路明非一脸茫然,哪有自己人哄抬价位的? “因为有人全神贯注,说明他们意识到这东西可能不同寻常。他们了解我,以我的性格,不同寻常的东西我一定会试着出售,否则就不是我了。但是杀手锏还是靠你。” “180万!”后面的23号又出价了。 “200万!”88号女王般的气场再次暴涨。 这下路明非有点开始担心了,“我说校长,没有问题吧,我可只有200万,钱不够怎么办?” “不必担心,等你成功拍下这件东西,学院会划账过去。”昂热校长说,“200万只是让你坐在这里的保证金而已。放心出价! “300万!”23号出价道。 然而就在这时候,助手突然上前说了什么,指了指23号所在的方向,拍卖师顿时脸色大变。 第二十九章 七宗罪(2) 突然,拍卖师宣布拍卖暂停,因为有不符合规定的客人闯入,疑似扰乱治安。紧接着,高大壮硕的保安从各个入口涌入,其中几个将23号一左一右夹起来,直接“请”了出去。 在保安路过路明非周围的时候,他有些紧张地抓住林小红的手臂,“发生什么啦?” “别慌张,反正不是我们...”林小红嘴上说不慌张,其实心里也慌得一批——毕竟他们就是来做托儿的,连身份都是假的,钱也是假的,谁知道算不算“不符合规定的客户”?万一顺便也把他们请出去了怎么办? 此时大家才看清这个带着礼帽,挡住脸的男人的面容,是一个中国人,看上去三十多岁,后者骂骂咧咧地诅咒着,被生拉硬出去,说得听上去像是江浙一带的方言。 路明非虽然是中国人,但是这家伙开口就是诡异的方言,没有一句普通话,也不知道说的是啥。 此时,vip席中有人发出惊叫声,似乎有人认出来这位23号的身份了,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等到混乱稳定下来,那些高大的保安离场,拍卖师再度走上舞台,非常抱歉地对大家说:“对不起,刚才那位被带走的客人,之前有扰乱拍卖会秩序的前科。我们怀疑他这次又是来捣乱的,所以劝他提前离场,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各位不用担心,索斯比拍卖行会保护所有客户的安全,请大家放心竞价。” 昂热校长的声音再次在耳机里响起来:“那个人我们这些老客户大概都还记得,是西夏李家的,因为有一次在拍卖会上发现拍品是他们祖先陵墓里失窃的文物而大闹了一场,闹得非常大,因此上了黑名单。也不知道他这次又是怎么冒充混进来的...不必在意他,继续竞价。” 林小红摇摇头,之前昂热讲过这件事,还一同感慨这帮家伙真是道貌岸然的强盗。明明就是中国人的珍宝,想要回来竟然还要花大价钱,而且还要被当众羞辱! “他是得大闹一场...连祖坟都被刨了,换我我也受不了,再怂也要闹一闹。”路明非嘀咕道。他不是什么聪明的学生,却也知道那段历史,从中国流出去的文物多半和清朝末年的动荡有关。 “不过,难不成他们也看中了这套刀具的价值?他们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他忍不住问。 林小红耸耸肩,“这东西按理说不应该在长江底吗?谁捞上来的,怎么过的海关?如果硬查起来的话,确实算是来路不正,中国家族有理由闹一闹。” “没人说得清楚。”昂热校长说,“但是既然中国人来闹了,那么就告诉所有人,这东西是中国文物的概率升高了,恐怕价格也不可避免水涨船高。” “不过没关系,卡塞尔学院不缺钱!你尽管竞拍就是,我已经联系诺玛再给你打了500万!” 拍卖继续,果然如昂热预言,请出去一个中国人后,大家的积极性明显调动起来,纷纷猜测怕不是中国哪个世家流出来的宝物,价格也逐渐升高。 “400万!”vip席上的72号出价。 “410万!” “420万!” 价格交替上升,空气灼热起来,竞拍的绅士们拉开领带透气,路明非也憋得面颊通红。他刚刚报价五百万,下一秒就被超过了。所有人的血都沸腾起来,不惜成本。 “校长,你真的确定我报价多少都没问题?我们这次任务经费封顶吗?”拍到700万后,路明非再次有些紧张地问——毕竟诺玛往他卡里的500万现在又超了,他有点没底气。 毕竟他这样蔫头耷脑的穷小子,一辈子都没见过700万。 “放心报价,这样的传奇武器,是无价之宝,能够买回去就是赚的,哪怕一亿,乃至几个亿都值得。我们志在必得,秘党不缺钱。”昂热校长说。 路明非松了一口气,“这可是您说的。” “1000万!”在一通热闹之后,88号再次将价格刷新。 路明非咬了咬牙,压力似乎很大,以至于下意识抓住了林小红的手,“2000万!”他举起号码牌的手有点颤抖了。 本来林小红觉得,一下跳一千万,肯定没人敢再跟了。 可是谁知道,路明非刚刚报价,下面的小助手又跑了上来,在拍卖师耳边低声说了几句——就和刚才轰走那个李家派来的人时一模一样。这下让人有些提心吊胆了,路明非不会也被轰出去吧? 果然,拍卖师面色凝重:“女士们先生们,感谢大家对这件拍品的兴趣,但出价的激烈程度大大超出我们的预期。我们必须防止虚报价格导致最后拍卖成功但是无法支付的状况,所以我们必须请17号lu先生跟我们去一次财务间,在此期间我们暂停拍卖。” 路明非的脸色骤然变得苍白,他僵硬地站起身,离开自己的座位,跟随西装笔挺的侍者走向财务间。 林小红同样提心吊胆,掌心浸出汗液。 “小兄弟很阔气嘛...”一旁的唐森说。 林小红尴尬地笑了一下:“我知道他喜欢吹牛,说要把那套刀剑买给我...但是没想到他竟然出这么高价,我也着实吓了一跳。” “那路先生一定非常喜欢您吧,甘愿为您出这么大价钱。”他说。 “呵呵...”林小红只是尴尬地笑,同时将目光转向vip包厢内,寻找校长的身影。 校长已经不见了,但是他的声音从耳机里传来,“我已经联系诺玛了,一千万的经费不是一下就能批下来的,需要经过校董会的同意,现在我已经在联系那些人了,很快钱就会到账。”他听起来也有点焦急。 毕竟,要是路明非真的因为支付能力不足被轰出去,他们的计划就要泡汤了。 “来得及吗?”林小红低声问。 “正在走快速审批通道了!”校长听着也非常着急,语速都加快了。 早知道就应该给他的卡里多打点钱,不然也不至于到这种程度...林小红忍不住骂校董会实在是太抠门了。你说说,第一件拍品的成交价就是200万美元,路明非那点钱怎么可能够用? 第三十章 七宗罪(3) “路明非?路明非?”林小红按住自己的隐形耳机,低声呼唤。 可是耳机里只剩下“嘟嘟嘟——”的声音,竟然断线了,就像上次和楚子航一同执行任务时一样,断线了! 该死,怎么又断线? “路明非摘下了耳机,大概是被人发现了。”昂热校长说。 林小红非常焦急,忍不住再次问:“钱到账了没?” “很快了...” 那短短的一刻钟,简直就像永恒一样漫长,也不知道路明非那小子怎么样了,万一被人认出来是托儿,直接赶出去,那就只能依靠昂热校长出价竞拍了,到时候必然是天价。 要是真查起财务,没有卡塞尔学院划账,路明非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 他们就是在刁难他,他们一旦看见他其实没有钱,而且只是个托儿,会怎样羞辱他? 想到这里,她就为路明非感到愤怒,毕竟她曾经也因为家境寒酸被同学们嘲讽为难过啊,就连势利眼班主任都对她不冷不热,直到她用年纪第一和武术冠军镇住了这些人。 但是路明非镇不住啊,他连黄金瞳都无法点燃!他就是一只误入狼群的小白兔,他们会把他生吞活剥的! 此时人们开始议论纷纷,说什么这么年轻的小子,哪有这么多钱;又有人嘲笑他是中国出来的土包子,就喜欢打肿脸充胖子;还有人说这家伙面生,指不定是谁请来的托儿... 林小红听着这些恶毒的揣测,不由得握紧双拳。她真的很想当众给这些势利眼的家伙一人一拳,从那位李家的“托儿”被赶走的时候就想了。这帮人嘴脸真恶心,明明自己是掠夺者,却装作高雅文明的样子,将自己的受害者伪装成不懂规矩的野蛮人! 但是她不能,她回被轰出去的,那样就是给路明非添乱。 “快点啊,快点啊!”她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在心中祈祷校长的钱能够快点打过来。 但是在校长回来之前,拍卖师已经重新站在台上,声音颤抖,眼瞳闪亮:“现在拍卖重开,我们已经收到88号女士的授权,出价5000万,以及17号lu先生的授权,出价...1亿!” “卧槽!”这不知是林小红第几次开始说脏话了,她在心中由衷感叹卡塞尔学院的土豪,竟然才过去几分钟,竟然就划给路明非一个亿!那可是一个亿哎!美元!都够在东莞开厂当大老板了! 出人意料的是,这次,88号中东土豪公主没有再加价,而是起身一言不发转身离去,似乎对这件宝物失去了兴趣,刚才纯属起兴。 “一亿美元一次。” “一亿美元两次...” “一亿美元成交!”在拍卖师落锤时,林小红才发现自己已经一身冷汗——路明非这小子,简直就是一个疯子,一口气就加价了5000万!他是不知道这个数意味着什么吧? 要是她,肯定做不到。 林小红松了一口气,“昂热校长,路明非做到了,你们真豪爽,一上来就划给他一个亿!” 没想到校董会的人竟然还挺大方,大概是看在这是“七宗罪”的份上?毕竟这样的神器,别说一个亿了,就是十个亿怕不是秘党都愿意支付吧?它的价值可不是凡间的俗物所能够衡量的。 昂热校长短暂地迟疑了,最终说:“但是校董会的钱还没完成审批呢...” 不过林小红没有听见这一句,她已经摘下耳机,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此时她有一种想要舒爽地大笑的冲动,但是周围这么多人,她还是憋住了。 最后一件拍品落锤,林小红在座位上等待昂热校长,在这位老绅士的邀请下,她挽着校长的手,走出歌剧院大厅。 “一亿美元,我的老天爷...”林小红有些恍惚地说。 “那可是七宗罪,天底下独一无二的绝世宝刀,青铜与火之王诺顿最骄傲的造物,价值远不是财富可以衡量的。能够一个亿拿下,也不亏。”昂热点燃一支古巴雪茄,一边抽烟一边说。 “倒也是,之前校长不是还说,如果真有一把公元前锻造的青铜剑,哪怕不是炼金武器,也价值至少十亿吗?能一亿拍下七宗罪这样的神器,确实已经很划算了。这种东西珍宝,能买到就是大赚,价格已经不重要了。”林小红回过神来,也这样说。 但是她仍然无法隐藏内心的震撼,这就是有钱人的世界吗?花出去1亿美元连眼都不眨的。 当他们穿过挂满名画的贵宾通道时,一个声音在他们的背后响起:“恭喜拍到心仪的东西。” 昂热校长站住了,林小红也站住回头。那是一个戴着圆框眼睛牛皮卷沿帽的干瘦老头,一个矮小的人影投射在地上,佝偻着背,拄着拐杖。昂热校长并没有回头,而是低头看着那个人影,沉默了许久。 林小红注意到,路明非正在通道尽头等着他,两名保安推着小车跟在后面——车上自然是路明非拍下的宝物,“七宗罪”。 “校长,路明非...”林小红提醒道。 昂热校长笑了笑,冲路明非挥手:“老朋友要和我聊聊,一会儿外面见。”他的那句“老朋友”中似乎暗藏杀机,让林小红心头一凛,她知道自己的任务,所谓给“下马威”要开始了。 “1899年在德克萨斯,你打过我一枪,趁着我转身的瞬间。从那以后我特别讨厌你在背后喊我,汉高,你还带着那对炼金左轮吗?”听起来昂热校长和这个老头认识很久了,而且关系并不好。 “都过去100多年了,你不会还记仇吧?”老头和蔼地笑了笑,“那是你只能延缓4秒,现在已经超过10秒了吧?飞行的子弹都能被你拖慢,有什么可担心?而我也老了,不是以前的‘快手汉高’了。” “可你的‘圣裁’太讨厌了,我还没有把我能躲过你的裁决。”昂热说,由此可知,这老头的实力绝不是如他表面衰朽的身躯那般脆弱——圣裁能够赋予箭矢和子弹必中的属性,除非速度超级快,否则几乎无法逃脱。 “都现代社会了,不靠言灵和炼金左轮枪说话了,进来喝一杯吧,大家都在。”只见走廊侧面,一扇隐藏在墙壁里的绯红色门开了,老人微微点头,昂热校长这才转过身来,挽着林小红的手臂走了进去。 第三十一章 道貌岸然(1) 房间里有13把高背的牛皮椅,每张椅子上都坐着个英俊的年轻人。他们都以同样的方式和昂热打招呼,举起右拳,亮出食指上的银色戒指——粗重朴实的戒指,巨大的戒面是不同的图腾,那是他们各自的家徽。 其中一个留着小胡子的年轻人的目光在林小红身上停留,露出一丝轻蔑,但出于对昂热的尊敬或是畏惧,没有说什么。 或许在他看来,这个年轻女孩只不过是一个虚荣的、试图通过傍大款上位的普通女人,根本不配进入这间房间,与他们坐在同一张桌前。 “不用介绍了吧?希尔伯特·让·昂热,圈子里有名的金主,我们的大客户,也是卡塞尔学院的校长。”汉高坐在桌边,示意昂热随便坐,而林小红则选择站着——因为这里没有她的座位,“我们有多少年没说话了,昂热?” “最后一次是1941年12月7日,在珍珠港,我们的谈判进行到一半就被航空警报打断了,该死的日本人那天发动轰炸。”昂热抽着雪茄,坐在一张椅子上。 这位长者随口说出一件事,就是历史上着名的大事件,总是让人忍不住感慨,他简直就像不老不死的贵族吸血鬼,走过历史的长河,依旧风流潇洒。 “是啊,想起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宣战,让我们之间结盟的谈判暂停了,一暂停就是半个多世纪。”汉高点点头,有些感慨。 “这就是你们这一代的家族代表?”昂热校长扫视着这些衣冠楚楚的年轻人。 “都是各个家族优秀的年轻人,跟你我一辈的老家伙有些已经死了,有些正躺在病床上,喉咙里插着氧气管。血统对他们而言真是悲剧,不会因疾病而猝死,只是器官慢慢衰竭...毕竟基因不完美,只是半个龙类。”汉高叹了一口气。 “我也老了,看你还和年轻人一样矫健,真羡慕。现在你还能吸引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呢?我也很喜欢你开来的那辆玛莎拉蒂。” 林小红看向昂热校长,后者呵呵地笑了,“这是scarlett,是我的学生,她陪我来参加拍卖会,作为暑假的勤工俭学——我也老了,没有漂亮姑娘看得上了,也只能雇佣年轻学生给我陪衬。” “你的学生?看起来不错,你可真是桃李满天下啊。”汉高看了一眼林小红,并没有放在心上,而是对着昂热恭维道。 “别绕弯子了,”昂热喷出一口烟,“大家在拍卖会上总能见到,可半个世纪都没搭讪,这次破例,有什么事?”他开门见山地问。 “为你拍下称心的东西庆祝一下。”汉高从冰桶里拿起香槟,到了一杯递给昂热。这位老者笑眯眯地看向林小红,没有询问,但林小红知道他的意思,连忙摆摆手,示意自己不喝酒。 “感谢你们的放弃,让我们得手。”昂热举杯致意。 “委实说有些后悔,你那么想要那件东西,不惜带人来搅局,一定是它具有非同寻常的价值。可我们当时失去了判断能力,你的那位lu先生是在太能搞鬼了,出价的时候根本就是个疯子。等我们反应过来他是你带来的托儿时,拍卖已经结束了。” 原来路明非真的把所有人都镇住了,甚至包括这些大户人家。 “怎么是托儿呢?是我们优秀的s级学生。”昂热笑着说。 “哦,s级?多年以后又有s级学生了啊,你们招募了很多血统一流的年轻人吧?”汉高顿了顿,“听说你们甚至杀死了四大君主中的‘青铜与火’。” 果然,图穷匕见,之前校长就说他们是来瓜分龙族遗产的。 “你的消息一直很灵通。”昂热低头把玩着手中的高脚杯,酒液漾出层层淡金色的涟漪。林小红却没有校长这么从容,她整个人都绷紧了,时刻准备战斗——看来他们之间很快就要爆发激烈的冲突了。 “但我们不确定你有没有得到龙骨。”汉高挑了挑眉。在混血种社会中,‘龙骨’是敏感话题,这个词是禁忌,谈及时多半会用“圣杯”之类的代称。汉高问出这个问题,屋子里的气氛瞬间凝重起来,年轻人都紧紧地盯着昂热,看看他的反应。 “没有,”昂热耸耸肩,“本来以为诺顿会茧化出巨大的龙躯释放灭世言灵,但是他却从船舷爬上甲板,与我们的战士决斗。狙击手用贤者之石磨成的子弹击毙了他,他掉进江水中,我们没有捞到他的尸骸。也是,他的身体和人类差不多大小,一旦死亡迅速腐化为骨架沉入水中,这么小的目标打捞起来可比打捞一头20米长的古龙的遗骸困难多了。”他有些遗憾地说。 “但你们确认他死了?”一个年轻人问。 “不确定。”昂热干脆利落地说,“我这里没有你想要的东西。如果你希望和我们分享龙骨,那恐怕就要失望了——因为我也没有。” 林小红知道他们确实没有这玩意儿,但也知道其他人并不相信。 他们在三峡屠龙的事,可能全世界的混血种都知道了,轰轰烈烈并且大获全胜。他们会觉得是秘党为了私吞龙骨,才对外宣称没有找到。 因此无论昂热校长如何说真话,他们也仍然想着要与他们分享龙骨。 “但是这仍然是一次值得铭记的胜利,人类以最小的代价杀死了四大君主之一,就算不确定是否真正死亡,他下次降临世间也是几百上千年后的事了。”汉高笑着说,同时举起酒杯,“诸位,请敬我们的同胞。” 年轻人们一齐起身,高举香槟:“为这伟大的胜利!” “这是半场开香槟吗?”昂热校长冷笑一声,但也举起了酒杯,“别忘了,我们的目标是永远埋葬龙族,终结他们血腥的历史,使这颗星球重新回到人类手中。现在事与愿违,我距离胜利还相去甚远,现在就开始庆贺,未免不是时候。”他说。 “别这么说,龙族的茧化能力一直都是让我们头疼的,哪怕阶段性的胜利也能带来数百年的安定了,是应当庆贺的。”汉高笑着说。 林小红虽然之前没见过这个老头子,但是从和昂热校长的交流来看,这位看起来和蔼笑眯眯的老人其实是个相当厉害的老狐狸。他的笑容中隐藏着什么,这是毫无疑问的,他们可不是来庆祝胜利的。 所有人一饮而尽。 第三十二章 道貌岸然(2) “那么在这样重要的时刻,我们双方之间的盟约是否可以续谈了?”那个让林小红一直感觉不太舒服的小胡子年轻人站了起来。 他之前的目光一直盯着林小红,让她感觉自己像是被饿狼盯住的白兔——当然,她可不是白兔,她的血统想必不会弱于这些年轻人,而且还经过专业训练,这些华尔街的绅士们可比不了。 之前昂热说过,最危险的只有这位老者,剩下的人都是从来没有上过战场,一个个都是蜜罐子里长大的,就算血统不错也都是一群废物。 “谈判的门永远打开,只要条件足够好,没有门都能翻墙而过。”昂热微笑道。 “我太欣赏您的通达了,昂热先生,如果今天来这里的不是您,而是弗罗斯特-加图索,我们可能没法像朋友一样坐下来,喝杯酒,好好说话。”年轻人盯着昂热的眼睛,“我想您明白原因的。” “加图索加是我们中最强的家族,而弗罗斯特是它的代理人。他一直很强硬,如果是他,根本不会给你们提问的机会。”昂热摊摊手,“我是温和派,大家都喜欢温和派。” 林小红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温和派?你管这tm叫温和派?一百三十多岁还手提三尺剑斩龙王的硬核狠人算是哪门子温和派? 如果这都算温和派,那龙王诺顿也能算个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不良青年。 毕竟他在三峡战绩拉胯,刷新了混血种对龙王的认知,还不如校长大人来得厉害呢!但是她硬撑着没笑出来,而是用手捂住自己的嘴,推了推自己的鼻子。 但是年轻人显然没有get到这一点,因为他仍然侃侃而谈,“对,所以我们之间能沟通,在我们的同胞中,秘党是最激进的衣裙,就像一群斗羊,而弗罗斯特又是里面最喜欢乱蹦的那只,我们可不想和他对话,这不明智。”年轻人围绕着昂热和林小红转圈,看得人头晕眼花。 艹,这个咸猪手竟然摸她的后背!林小红反应很敏捷,想着当场给他一个沾衣十八跌,让这个咸猪手的脑壳和红木桌板来个亲密接触...但是校长依旧岿然不动,似乎还不打算动手?于是她忍住了。 “我们都是混血种,本该是好朋友,只是在对待龙族的态度上有些分歧,这没什么不可弥合的。现在你们已经具有杀死初代种的力量,我们很乐于看到。” 林小红简直觉得这家伙是个sb吧?怎么说得自己好像比秘党更加高贵似的?到底是谁在求谁?你们有没有搞清楚啊!你妈生你的时候把婴儿丢了把胎盘养大的吧? 但是这个蠢材依然在喋喋不休,“毕竟龙族也是我们的敌人,期待着你们彻底结束龙族的历史,我们还愿意提供帮助。” 得了吧,你们就是来摘桃子的! “这么慷慨?”昂热挑眉。林小红已经坐不住了,可是昂热校长是一条老狐狸,忍耐能力和演技绝对在她之上,现在他没反应,她自然也不好做什么,这里甚至没有她说话的份儿。 “我们愿意慷慨地付出,为我们共同的事业,但也期待合理的回报。龙族的历史终结之后,新的时代将属于我们所有混血种。但任何一支都不该成为绝对的领袖,我们应当共享权力。”他推开林小红,将她从昂热椅子边挤开,还顺便非常油腻地捏了一把她裸露的肩膀。 然后他取代她原本站立的位置,扶着昂热的一杯,态度亲热,亲热到都快亲上了,“只要卡塞尔愿意和我们谈权力的共享,我们当然不会吝啬于帮助朋友。” 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要不把你送上屠龙前线?”林小红真的佷像这样问他,这个家伙一看就不像是上过战场的,倒像是白宫和华尔街那帮只会动嘴皮子的家伙。 “这是要讨论地盘划分吗?” “不,不是划分,是共享。我们远比人类优秀,本该是统治者,但那么多年来,却小心地隐瞒身份,不就是因为龙族的阴影吗?” 林小红心说,你用不着怕龙族,在此之前愤怒的无产阶级就会把你们灭了,你这种人要是放在上世纪初的苏联,是要被做成路灯挂件的!果然,有钱人的这种嘴脸让人作呕...她一直不喜欢恺撒·加图索,她讨厌他的傲慢和贵族风气,但是和眼前这个蠢材比起来,这家伙至少在危难时刻,真的会挺身而出挡在队友面前! “他们随时可能复活,我们时刻提心吊胆,我们不希望同时被龙族和人类看作敌人。但是现在终于找到杀死龙王的办法,就要摆脱这个阴影了,再没什么能制约我们,我们的势力将遍及全世界!这会事我们最光荣的时代!共同缔造那个光荣的时代吧!”这家伙非常抒情地说,情绪激昂,但在林小红看来,这家伙就是个傲慢的傻蛋。 拜托,难道你们没有意识到,秘党是人类主义者吗?他们世世代代与龙族战斗,就是为了让这个世界重新回到人类手里。尽管知道自己是异类,但他们始终是站在人类一方的——好家伙,你小子连人都不做了!你这种不是东西的玩意儿迟早就该接受共产主义的制裁。 “听起来不错,不过这还只是个理想,你有具体的方案吗?”昂热问。林小红已经想要抽这家伙一巴掌了,再待下去恐怕会被传染智障,但昂热校长的耐心确实不一般,还能忍着看猴儿继续表演下去。 “当然,”这家伙眉飞色舞——然后又摸了一把林小红的屁股,“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圣杯...我的意思是龙骨...你们不能独占。” 瞧,图穷匕见。 “不是我们想要独占,而是我们根本没有。”昂热笑着说,“所以即使我想要给你们,也给不了啊!”他举着酒杯,摊摊手说。 “没关系,我们合作之后,必然还会有更伟大的胜利,到时候再分也不迟。”年轻人摆摆手,“您是学者,自然知道,龙类只有两种办法可以传递力量,繁衍后代,或者吞噬同类!”他继续让人眼晕地转圈,“非洲食人族认为吃掉勇敢的敌人会获得他们的勇气,对龙类而言,吞噬同类则是真正继承敌人的力量!” 看,就说你们是道貌岸然的野蛮人吧?自比食人族,连道貌岸然都不要了,只剩下野蛮人了。林小红非常不屑地想。 “那劈成两半,你们一半我们一半,炭烤龙骨?”昂热开玩笑道,“我推荐浓郁的加州红酒搭配这种爬行了料理!” 林小红最终没憋住,噗嗤了一声! 第三十三章 道貌岸然(3) 那个小胡子年轻人轻蔑地看了她一眼,好像在看地上的尘土——而林小红毫无畏惧地瞪了回去,怕你个鬼啊!这样的瞪视让那个高傲的年轻人好像受到巨大羞辱一样,他没想过,这样一个卑贱的女人竟敢嘲笑他! “除掉那个不好玩的玩笑,您说对了,”似乎是被林小红的嘲笑激怒了,年轻人有些不耐烦,像是抛出最后通牒一般,“我们的条件是,龙骨,你们一半,我们一半。” “我们那一半能否大一点?我们出力比较多,学生也很多,看来炭烤不够,只好炖汤喝了,每人一勺。”昂热校长轻浮的态度彻底激怒了眼前的年轻人。 “我们是在表达合作的诚意,不是讨价还价!”这个蠢货被校长的从容和冷幽默气得彻底破防了。 只是,他这样的爆发在林小红眼里,简直可笑,搞得像是谁在求谁一样,现在他还没有意识到,他们根本没有谈条件的权利吗?也不想想到底是谁在屠龙,好东西在谁手上——要是惹毛了昂热校长和秘党,信不信他们连着你们也一起屠了? “我们是在讨价还价,”昂热校长淡淡地说,“虽然都是混血种,但是过去的几百年里,只有我们独力和龙族作战。” “我们移民美洲的同伴在这里建立学校,制造武器、搜集情报、探寻以及,因此有了卡塞尔学院;而你们把从印第安人那里抢来的黄金运回欧洲,打成首饰佩戴在婊子身上,跟她们跳舞调情,为家族购置产业,所以你们的生意越做越大。” “为了这场战争,我们失去的伙伴数目之多,可以在santa monica海滩上插满白色十字架。付出了这么多,我们当然地讨价还价。” 就连汉高都看不下去了,咳嗽了一声提醒这位年轻人。 “好吧好吧,”年轻人摆摆手,压下心中的不快,露出一脸职业性的假笑,“我们乐于承认秘党的重大牺牲,也会为此支付合理的钱。” “有多合理?”昂热似乎有些兴趣了。 于是这个蠢材又继续了他擅长的高谈阔论侃侃而谈,“整个混血种社会将欢迎你们,全世界的商路都会对你们开放。我们之间会用通婚来强化血统,生育更加优秀的后代。” 说得好像秘党自己人做不到一样。 “最重要的是,我们会对你们的屠龙计划提供毫无保留的支持,仅仅凭借秘党,每一次面对龙王都是生死挑战,而一旦有了我们的加入,虽然不敢说稳操胜券,但胜算不是大大地上升了吗?” 怎么,把你们的人派上前线作战?你们这群娇生惯养的家伙敢吗?就你这蠢样,怕不是只能给龙族塞牙缝。 “此外,对于您个人...我们知道您虽然是卡塞尔学院的校长,但绝不是校董会中最有实力的校董,有些人对您不满意,其实他们只是嫉妒您太优秀。如果您能在校董会推动我们的提案并通过它,我们也会派人带着巨额捐助加入校董会,全力支持您。卡塞尔学院,您毫无疑问该是掌握全部权力的人。” 拜托,把你们放进来,昂热校长不就成了你们的傀儡了吗?你是当我们老校长是傻子吗?林小红忍不住当场对着他挖鼻孔,这样的嘲讽激怒了在座的其他年轻蠢货,但是年轻人仍然死死地盯着昂热,继续他愚蠢的高谈阔论。 见昂热毫无反应,他拍打着昂热的椅背,“往前看,校长阁下!那些死去的朋友,我们缅怀他们,但也别为死人开价太高。历史就是钢铁的车轮,总有些人垫在车轮下,这是他们个人的悲剧,却是历史的必然!”他激昂地说。 靠,硬了硬了,拳头硬了!就凭这句话,林小红就可以狠狠揍他一顿。你这小子,死的不是你自己,就觉得人命不值钱是吧?你这样的发言放在我们这里是要被批斗完枪毙的! “我们不能总沉浸于悲伤之中,对他们最大的缅怀,是享受他们为我们带来的和平生活。在未来就要开启的时候,过去的分歧,还老惦记它干什么?一旦龙族灭绝,混血种就是进化树的顶端,人类无法和我们相比,”年轻人深深吸了一口气,“我们将成为...新的龙族!” “新的...龙族?”昂热微微点头,这不是对年轻人,而是对林小红。 于是她知道,现在轮到她了! 于是林小红咳嗽了两声,所有人都将注意力转移到她身上。她擅长怼人,她在学院怼过校长,怼过恺撒老大,现在面对的可能是全世界最有权势的人,也无法压抑住她怼人的冲动。那个小胡子青年看见她发声,不由得大怒,刚要呵斥,林小红却开口了。 “话虽如此,可是我也没感觉到你有什么诚意啊。”林小红说。 “婊子,这里没有你说话的...”那个小胡子男人刚要开口,林小红上去就是一耳光,脸都打歪了。 “你...你敢打我?”这个三十来岁的年轻男人当场被打懵了,捂着自己开始红肿的脸,怒气冲天。他大概不敢相信,竟然真的有人敢打他! “你在辱骂谁?你把我当成什么了?告诉你,我是卡塞尔学院最优秀的学生,校长先生带我来是为了让我与你们家族最优秀的年轻人见一面。他许诺我这是正常的,上流社会的社交,可是你是怎么看我的?”她开始怼人了,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 “你刚刚摸了我的屁股,捏我的肩膀,甚至把手揽在我的腰上——要是换在别的地方,我早就直接让他断子绝孙了!这是纯粹的性骚扰,你没有征得我的同意就触碰我!”林小红一边说,一边看向旁边的老者。 她这是刻意卖了汉高先生一个面子,同时也是要看看这个老头的态度,看他是要尽力维护这个蠢才,还是也看不下去了。 汉高那边已经没眼看了,尴尬的转过头去。其他几个人也露出嫌弃的目光。 这么庄重的场合,觉得你是精英中的精英,派你出去代表我们谈判,结果你满眼都是谈判对象的女伴,还管不住咸猪手动手动脚,这叫人家昂热校长怎么看?能不谈得一塌糊涂吗? 这家伙真是精虫上脑,难堪重用! “我刚才是看在昂热校长的面子上,看在这位可敬的汉高先生的面子上,才忍了那么久,希望你见好就收。可是你却变本加厉,你真的恶心到我了!这就是你们这群高高在上的蠢货谈判的态度吗?一边和校长说话一边对我动手动脚?你们起码的上流社会礼仪呢?”她毫不客气地指着那个男人的鼻子,说。 “以及,我对你的观点也不敢苟同!” 第三十四章 道貌岸然(4) “我们在和昂热校长谈话,你有什么权利插嘴?你认为自己很了不起吗?看清楚你的身份!”那个小胡子青年似乎没有意识到,他的同伴们已经对他非常失望了,仍然嚣张地以为自己能代表整个北美混血种家族集团的利益,叫嚣道。 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感叹这家伙得多么自大,还让自己“看清楚身份? “既然昂热校长带我来与诸位家主见面,那么至少看在他的面子上,你们也应该对我足够尊敬。我的身份不重要,可是既然被推荐出来,就要代表卡塞尔学院年轻一代。你们羞辱我,就是羞辱了卡塞尔最优秀的一批青年才俊。”她冷静地说。 “你...”小胡子青年被气得语塞,指着她的手指不断颤抖,“从来没有一个女人敢...”说着,抬起手,做出打人的姿势。 但是他的反应可没有林小红这种受过专业训练的快,还没有来得及打对方的脸,自己就被啪啪抽了两巴掌,打得头晕目眩。 毕竟,这位养尊处优的公子平时至多只在健身房练练死肌肉,而且龙血的加持下,练上一个星期的效果堪比普通人练三个月,而且就算接下来半年不运动,身材都能基本保持原样。他这样娇生惯养,怎么比得过一位省队武术冠军的反应和力量? “当着昂热校长的面就这么羞辱我?打女士的脸可不是绅士该做的!”林小红冷冷地说。 她这人就是这个毛病,经常情绪失控,做出一些难以想象的事,说一些狠话。比如现在,她趁着对方一脸懵逼的状况下,抬脚将对方的腿别住,同时将手臂反剪在他身后,用力一推。这个刚才还在嚣张地侃侃而谈的蠢货就失去平衡,“砰”地摔在了会议桌上。 一旁的昂热校长好心扶起被她震倒的酒杯,金色的酒水一滴未撒。 她学着之前年轻人那种刻意亲近的态度,眼中闪烁着像是来自地狱的金芒,贴着他的耳边,如恶魔低语一般说,“你可太天真啦,你就没有想过,秘党可以拒绝和你们合作,并要了你们的命吗?” “你到底搞没搞清楚你在和谁谈条件,谁才是强势的一方?你的妈妈没告诉过你吗,秘党可都是刀头舔血的疯子。我们的对手是龙族,取得过无数胜利,你觉得我们沾染龙血的刀,能够刺穿你们流淌着龙血的,高贵的身体吗?” 她刻意使用了“我们”,表明自己代表的是以卡塞尔学院为代表的秘党。少女温热芬芳的吐息吹拂年轻人的耳朵,后者奋力挣扎,具有壮实肌肉的身体爆发出来的力量,却不够挣脱红裙少女看似瘦削的手臂。 这不奇怪,所谓北美混血种家族的“青年才俊”,其实血统并不优秀,这些人除了汉高这样的老一辈硬汉角色外,基本上都是一群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家伙,有个b级都算作翘楚。 他们又不需要屠龙,权势从来不来自血统,而是来自数百年积累的血腥财富和人脉。 她仍然将他按在红木桌子上,本来还只是低语,声音却不受控制地愈发激昂,最终响彻整个房间。 “你之前还说什么来着?不要为死人开价太高?呵呵,这只是因为死的不是你和你身边的人,你没有失去过父母、兄弟、朋友甚至孩子,你从来没有见过战争的残忍,你从来没有见过鲜血、残肢和从尸体中流出来的内脏!你从来体会过那种锥心刺骨的痛苦和绝望!” “我承认,我算不上什么屠龙英雄,我只是卡塞尔学院中血统比较不错的学生,有过参与屠龙计划的经验,虽然只是文职工作。”她定了定神,继续说下去,同时环顾剩下十二位年轻人。 “但是我也参加战斗了...你见过真正的巨龙是什么样子吗?你参与过这样血腥的战斗吗?仅仅与一位龙王对视一眼——恐惧,那是最可怕的梦魇,它像是千钧的重担一样压在你的意识上,让你无法思考,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她顿了顿,想起那双噩梦一般的赤金色眼瞳,至今能让心有余悸。 “你真的以为屠龙那么轻松?”她冷笑一声,“知道为什么青铜宫的寝宫外有那么多尸骸吗?没有灼烧的痕迹,也没有其他伤痕。他们曾经都是优秀的混血种和屠龙者...可是当面对龙王时,对方只是一开门,与他们对视一眼,就把他们活活吓死了!” “告诉你,如果你觉得屠龙很轻松,甚至是花钱雇佣秘党的人就能解决,那么为什么不把你绑到前排,直接让你去领那份功劳?” 她发出“砰”的一声,握拳的手张开,做出烟花绽放一般的动作,在被按在桌子上的年轻人眼前比划,同时璀璨的黄金瞳直视对方的眼眸,可以说下了一番功夫,恐怖效果做足。 “因为你的心脏会当场炸掉!”她咬着对方的耳朵,笑嘻嘻地说。 对方的眼瞳因为恐惧而紧缩,之前还在挣扎的身体完全僵直了,似乎他正在直视一头巨龙,巨大的恐惧让他的心脏狂跳,血压飙升,冲击太阳穴的血管,青筋狂跳,几乎都要爆掉了。 她露出鄙夷的神色,像是踩到屎还不得不刷鞋底的表情:“你知道吗,我真的很讨厌你们这种人啊...你自诩高人一等,站在战场之外,安心地享用着别人递过来的,已经洗干净血与泪的战利品,所有的愤怒、悲痛、血腥和罪恶都与你无关,你们的手永远是干净的。” “可是那仍然是某些被你们踩在脚下的人的血与泪,你真的以为他们不会反抗吗?你真的觉得他们的怒气一文不值吗?或者你们和你们的走狗犯下的罪行永远不会算到你们头上来?”她耸耸肩,“说真的,根据我对历史的了解,所有的帝国都会瓦解,所有这样认为的人都会被反噬。” “你之前还说什么来着,‘别为死人开价太高’?你说总是有人被垫在历史的车轮之下,好像那些低贱的人生来就是为你们铺路的,而你们永远是站在战车上,挥斥方遒的王者!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也有可能成为被车轮碾在尘土之中的区区蝼蚁?” 她说着,按着对方的后脑勺,将他的脸死死地按在桌面上,那个小胡子青年再次吱哇乱叫起来。 “咳咳,够了,scarlett,你这样做不合适。毕竟这里我们不是主人。”这时,昂热校长才姗姗来迟地咳嗽两声,示意她停手。 就是语气听起来像是在说“别打他,晦气”,完全没有尊敬主人的意思。 于是她放开那个人,刚才被狠狠地按在桌子上蹂躏,他高怂的鼻梁都歪了,眼眶周围也有一圈淡淡的擦伤和青紫色瘀血,精心打理的头发也狼狈地散落着,有些委屈和愤怒地看向汉高和其他年轻人,却发现根本没人搭理他,而是看向别处。 第三十五章 康河上的叹息(1) 最终,昂热校长将雪茄在烟灰缸中掐灭,语气平静,为刚才的闹剧总结收尾。 “汉高啊,你真应该教育教育这些年轻人。我最讨厌别人和我谈‘新的龙族’,因为我是人。秘党的宗旨是永远站在人类一方,与龙族不死不休,我们的血统不过是武器,我们的胸膛中永远是人类的心。你知道我对结束龙族历史的决心——无论是自命的还是天生的,都是我的敌人。” “而当过我敌人的人呢,下场都很糟糕。”他的声音冰冷,宣布这场胡闹一般的谈判以失败告终。 挨打的山羊胡子青年愤恨不平,其他人也咬牙切齿,只有汉高似乎早就意识到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没有希望,因此很平静。 “不过小伙子倒是一点说对了,弗罗斯特确实是一只喜欢乱蹦的斗羊!”昂热摸了摸这个被林小红吓傻,仍然失魂落魄地坐在椅子上的年轻人的头发,吹口哨招呼了林小红一声,径直走了出去。 出门之后,林小红不由自主地松了一口气,刚才的房间里可都是呼风唤雨的大人物,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世面。直到走出门,她才发现自己刚才一直都高度紧绷着。 “我这样做不会引来麻烦吧?”刚才的暴怒与热血褪去,她感觉自己的身体凉了下来,情绪也逐渐平静,理智逐渐占了上风。 “他们毕竟身份还是很尊贵的,招惹他们不会...”引起他们的追杀?或者爆发两派之间的剧烈冲突?他们看上去非常像睚眦必报的小人,而且他们很有钱,有资源,就算这样做了也不会遇到什么麻烦。 昂热耸耸肩,淡淡地说:“汉高并不看好那个年轻人,他只说了一半,那老头子就已经完全失望了。汉高非常了解我,知道什么该和我说,什么不该,他也知道,那家伙精准地踩在了我所有痛恨的地方。就算我和你不收拾他,回去后汉高也不会轻饶的。” “更别提这家伙还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你咸猪手,汉高肯定气坏了。”昂热露出歉意的笑容,“对不起,scarlett,让你受委屈了。我没想到这一届的年轻人竟然这么差劲,北美混血种家族果然有点飘了啊...” “我觉得是我的衣服穿得太暴露了,校长下次如果有活动,我的衣服还是穿得保守一点吧。”林小红说,“我知道色诱有的时候很管用,但是我不适合。” 说真的,那个年轻人第一次把手搭上来之前她就感知到了,下意识要一个过肩摔把他摔在会议桌上——可是看在这么严肃的场合,她还是忍住了,她真的很想现在转头回去,把那家伙揍一顿! 从小到大,没有男人敢这么碰她! “这次确实是我考虑欠妥——下次还有人敢这样对你出手,不用你动手,校长我就饶不了他!”昂热校长说,“我们很少用女孩色诱敌人,除非她们自愿。这是我们的底线,我们是人。” 听说他们会让长得比较白净比较瘦的男孩女装,去色诱可疑目标。她曾经在守夜人论坛上找到过楚子航女装照,不过第二次再去找的时候就不见了,大概是被管理员删掉了。 只可惜没有保存...楚师兄女装起来还是很有气场的,冰山御姐女仆。 “好了,我们该去和路明非汇合了。”昂热校长对她说。 林小红从歌剧院走出来的时候,面色阴沉地简直想要杀人。 “他们凭什么,难道觉得自己是世界的中心不成?简直不知天高地厚!”她气鼓鼓地说。说真的,那个猥琐的小胡子青年着实把她恶心坏了,说着反人类的话,还不断揩她的油,难道所有的有钱人都是这种道貌岸然的混蛋吗? “北美混血种家族这一代的年轻人确实...差强人意。”昂热校长说。他说出“差强人意”这个词时,面露厌恶之色,这说明他这个词在这里其实是反讽,这帮蠢货哪里到“差强人意”的水平?分明是根本不达标好不好?全都是一群自大狂和蠢货,却又胆小如鼠,这样的人还想成为新的龙族?有这么丢人的龙族吗? “他们没有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他们不知道战争的残忍,他们现在的一切都是从父母手中继承下来的,所以觉得理所当然,他们生来就是高人一等的。他们永远不知道这一切的代价是什么,他们也付不起这样的代价。”对于这些人,昂热校长也是没有半分好感,“汉高看人的眼光一如既往地不行啊。还是我找的这些年轻人优秀。” 昂热校长拍了拍林小红的肩膀,将胸口的红玫瑰递给林小红,然后又对着站在他的玛莎拉蒂边的路明非招招手。林小红有些不知所措地接过有点不太新鲜的红玫瑰,攥在手里拿着,她身上连一个兜都没有。 “明非,让你等得有点久了,不过我想你也不会介意吧?”昂热拍着路明非的肩膀,然后将林小红塞到了后座,自己和路明非则坐在前座。玛莎拉蒂在高速公路上狂奔,硬顶敞篷打开,阳光和风肆意地泼洒在脸上。 “把这个交给教务委员会,他们会自动给你每一科的期末综合成绩加10分,保你期末及格!”昂热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把一张证明,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张纸条递给路明非。 “这就行了?”路明非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连个私章都不盖?” “这可是校长特别授权,”昂热瞥了他一眼,“我很少动用这个特权,免得校董会质疑我作为教育家的公正性。” 他紧紧地攥着这张纸条,生怕自己一个撒手,就带着自己每科成绩的10分,从敞篷车上飞出去。这个没出息的小子笑嘻嘻地读了一边上面花体的英文(虽然估计一个字都读不懂,花体是出了名的难懂)。然后把它收紧自己风衣内侧的口袋里,放在心口护得跟个宝似的。 “校长,您和林姐看上去都挺阴沉的,怎么有人招惹您了?”路明非小心翼翼地窥伺昂热,又瞅了一眼后座的林小红,再看看她旁边沉重的黑色硬壳箱子里价值一亿美金的炼金武器,吞吞吐吐地说。 第三十六章 康河上的叹息(2) “号称老朋友的那些家伙,很快就会变成我们的敌人了。”昂热面色阴沉,“如果我们能够杀死全部四大君主...我是说如果,现在青铜与火之王的死都还没有定论。最后一个龙王倒在血泊里的一天...也就是混血种们彼此开战的一天。” “即使是现在,他们就已经开始想着如何从我们手中掠夺胜利的果实,而这场战斗才刚刚打响。” “开战?大家可都是一奶同胞...”路明非茫然地问。 “龙类对于同胞并不那么有感情,虽然康斯坦丁和诺顿之间似乎有着强烈的兄弟感情,但更多的龙类会自相残杀。所谓龙族血统,是进化史上至强的基因,它的天性就是决死斗争。只有血统最优秀的龙族能活下来,一步步提升基因优势。这种天性也遗传给了我们,只是你还没察觉。” “那我觉得我还是别觉察好,作为一个怂蛋,觉察自己的基因是胜者为王,真是悲剧啊!”路明非吐了土舌头,用那种一贯的怂了吧唧的语气嘟哝道。 “你能有点自尊吗?你可是我们唯一的s级!”在林小红开始批评他的不求上进之前,昂热就开口了,有些恨铁不成钢地说。 “我们已经把你推出去了,参加这场拍卖会是你踏上混血种社交舞台的第一步,他们已经对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快全世界的混血种家族都会知道,一个新的优秀血裔出现了,他的名字就是路明非。” 路明非这下完全傻眼了,“喂!这次我只是个托儿对不对?做托儿的...没必要让每个被他骗的人都记住他的名字吧?而且您不应该推出去林姐吗?她不来得比我优秀?她才是主菜才对吧?”他夸张地挥舞手臂,指着后座的林小红。 “放心,他们记得住我,而且一时半会儿恐怕都忘不掉。”林小红耸耸肩,这次丢脸估计能够让那个蠢货记得足够长久,最好留下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 “是的,她也是一个优秀的姑娘,不过在这场大戏中,她只是一道正义的甜点。其实混血种和龙族一样,都以血统优势自豪,每个家族都会把血统最优秀的后代介绍给大家,拥有越多的优秀血裔,家族越被尊重。我们好不容易发掘出你这个s级,当然要把你推出去。”昂热说。 “校长,您把我定成s级真的不是耍我?你说小红是s级我倒是相信,您说我是s级我现在都是全校的笑话了,整人也不带这样的啊!”路明非哭丧着脸。 “当然不是,路明非,我告诉过你多少次了,你就是s级,当之无愧,只不过你的才华埋得太深了不好发掘而已,这不影响你本身的血统和优秀基因。”林小红受不了他永无止境的自我怀疑。她在和他接触的时间里,耳朵都快听出茧子来了,于是提高了音量,对他说。 这样的话她已经重复了不知道多少次,按说谎言重复了一百遍也该变成真的了。 可是即使这样不断重复,路明非仍然拒绝相信自己,而如果他拒绝承认自己的力量,又怎么能够将深藏在血脉中的力量激发出来,成为当之无愧的s级呢? 当然,就照林小红看来,其实路明非不一定非要成为那个屠龙英雄,这有违他本来的意愿。 可是既然都到了这一步了,他既没有勇气向前一步变成真正的英雄,又不愿意后退一步回归原本的生活,就这样被夹在中间随波逐流,毫无主见,进退两难,这样长久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 更何况昂热校长,以及所有人都对他寄予厚望,他不是那种在所有人的关注和期待之下能够退后的人。他或许会试图退却,可他的意志不够坚定,心肠又软,看不得别人受苦。只要别人恳求他,他一定跑了一半又要跑回来。 但是他突然发狠跑回来也没用,路明非本质上是个怂货,因此面对敌人的时候,还是难免会让那些对他寄予厚望的人失望。 接着,昂热校长又讲了路明非父母的故事,然后聊着聊着,突然聊到一个非常令人深思的话题,“明非,你想过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理由吗?”他一边抽着雪茄一边问。 路明非犹豫了一下,然后说:“如果说是为了那些我还没玩过的游戏,还没看完的连载...还有泡上的女朋友...校长你会不会把我踹下车?” “还没有泡上的女朋友是指那个总喜欢穿红色的陈墨瞳吗?” “什么?你还在追师姐?我以为你早就放弃了!”林小红猛然从后座上跳起来。 她知道路明非因为三峡水下组合作的事和这个红发的大姐头产生了一些情愫,但是后来也没有任何发展啊,连恺撒都当个笑话不在意!可万万没想到啊,现在他的感情竟然连昂热校长都知道了?这是哪个蠢货传的八卦? 芬格尔,一定是芬格尔,跑不掉的!看我回学校后不收拾他! “你已经有零了啊,路明非!别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林小红恨铁不成钢地说。 “喂!可不可以别哪壶不开提哪壶?”路明非发出一生抗议,面颊绯红,“我和零那回事...” 看起来仍然对上学期的“戒指事件”有着不可磨灭的阴影,想来当初小女王确实操之过急了。 “还是回到我们很有哲思的深沉话题吧!继续说我们活在世界上的理由!林姐,你也说说啊,你活在世界上的理由?”路明非连忙转移话题。 她不由得仔细想了想,也曾经有过活着的理由:读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嫁个好人家,过体面人的日子,也让受了一辈子苦的母亲好好享受那么十几年。她细心地规划自己的未来,向着自己的目标努力。 可是来卡塞尔学院的决定把她所有的计划,所有对未来的畅想都化为了泡影,她甚至不确定自己还能活多久。她被龙血污染是不争的事实,虽然现在没事,但是不代表未来没事...只能希望自己活得比母亲久一些,不必白发人送黑发人? “大概是希望...和明天吧?不管当下有多么艰难,明天总会来临,而且有可能会更好。”她想了想说。 路明非傻不拉几地拍拍手,“好啊,妙啊,简直哲学啊!” 对此林小红只是翻了一个白眼。 昂热校长笑了笑,也开口了,“明天...果然是年轻人啊,还有无数的明天可以等待。我老了,只剩下往昔能够追忆。”他无奈地感叹一声,双眼迷离,好像思绪飞到了遥远的时间之外。 第三十七章 康河上的叹息(3) “我在剑桥的时候,人们的审美和现在不同,女生们都穿着白绸长裙和牛津式的白底高跟鞋。我在叹息桥边捧一本诗集伪装看书,看着女生们在我面前走过,期待风吹起她们的裙角。”老家伙露出神往的表情,“露出她们漂亮的小腿,我当时觉得自己就是为那一幕活着!” 这句活如果是一个年轻人说的,大概会被群殴,可是放在这样一个半只脚踏入坟墓的老人口中,就变成了某种极其痛苦的东西,对往昔的追忆,对时间无情流逝大好年华不复的悲伤。 他回忆少女艳丽的青春,何尝不是在凭吊自己逝去的,最美好的年华,希望和理想? “这也不比我强多少啊...分明是一丘之貉嘛!”路明非吐槽道。 他的眼睛中闪烁着某种东西。他自然明白校长想要表达的那种悲凉感,他也被感染了。他愚蠢而不合时宜的吐槽只不过是徒劳地希望能够将那种悲伤磨平罢了。 “但是现在她们都死了,有时候我会带一束白色的玫瑰花去拜访她们的墓碑。”老家伙幽幽地说。 昂热校长没有理会路明非的吐槽,少年佯装欢快的声音很无力,根本无法撬起这沉重的话题,让氛围活跃起来,阳光照耀在他们的脸上,却依旧死气沉沉的。 “我还常回剑桥去,但那个校园里已经没有我认识的人,我曾在哪里就读的一切证据也都被时间抹去了。我总不能拿出当年的毕业证书,对人说我于1897年毕业于剑桥神学院,那样他们会认为我是个疯子,或者怪物。” “我跟人聊天说我只是个游客,年轻的时候很向往剑桥。一个人走在校园里,看来来往往的学生们穿着t恤衫和运动鞋,拿着各种手持式电子设备。他们不在讨论诗歌、宗教和艺术,而一心钻研如何去伦敦金融城里找一份工作。” “可我留恋的那些呢?我倾慕的女生们呢?她们漂亮的白绸长裙和牛津式白底高跟鞋呢?我们曾经在树荫下讨论雪莱诗篇的李树呢?都成了旧照片里的历史。我和年轻人们擦肩而过,就像是一个穿越了百年的孤魂。”昂热校长落寞地说。 阳光洒在他苍老的面庞上,有那么一刻,林小红意识到,这个老人真的已经活了一百多年,他真的老了,岁月已经追上了他,将他逐渐压垮。。 “你怎么理解‘血之哀’?” 林小红愣了一下,她很少认真地思考这些事。她曾经确实孤独过,被同学欺负,被孤立,没有人为她的不公打抱不平...但是孤独消失的很快,孤独感很快就会变成愤怒。 或者她会用学习和体育队的训练消磨时间,只要精神一刻不空闲,就没机会思考自己是否孤独。 她对于‘孤独’这个词最深的感触大概就是那次她走进电影院,和同学一同观看《超人归来》的时候。有那么一个镜头,英俊而健壮的超人悬浮在太空中,垂首看着脚下灯火勾勒出的大陆的形状。 他闭上那双蓝宝石一般的漂亮眼睛,倾听着世人向他祈祷和求救,清冷的月光照耀在他如大理石雕像般完美的面庞上。 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神明,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得到整个世界。可是事实上呢?他什么也没有。 离开地球五年害他丢掉了工作,曾经的同事都已经成了他的上司;他的前女友不但把他忘了,而且还和另一位同事结婚了,儿子都已经那么大了;他只剩下比五年前更加苍老的母亲,还有一个经营不善的农场,以及一个随时打算谋害他的敌人。 这大概就是孤独吧。你明明拥有强大的力量,却无法用这力量得到哪怕一丝自己想要的,反而引来无数憎恨和谩骂,这力量反而成为了负担。 可是你也没法放弃它,因为一旦放弃,你就再也无力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 “这是我们存在的代价。”林小红安静地回答,“我们的血脉带来强大的力量,可是我们永远没有享受这种力量的机会,还要承受无尽的痛苦和折磨。我们曾经觊觎龙族的力量,因而付出代价。” 她宁可不要龙族的血统,做一个普通人...可是如果没有血统,她真的能像今天这样优秀吗?她普通人的头脑真的能够让她考上大学,找到一份好工作吗?她真的能够过上好日子吗? 恐怕也不一定。力量就是这样,它像是某种毒品,只要你尝试过一点点,就再也戒不掉,而且只会想要更多,永不满足,甚至甘愿被侵蚀身体乃至灵魂。 路明非在林小红沉思的时候,竟然没有说一句烂话,而是和她一样默默思索,即使林小红开口,他也没有回答。 “每一次我乘坐飞机越过伦敦上空时,我都会往下看,寻找康河,然后沿着康河找叹息桥...你知道叹息桥的由来吗?一百年前剑桥有一条校规,违反校规的学生被罚在那座桥边思考,我们总是一边思考一边叹气。” “你是不是觉得我说话前后矛盾?我一边感慨说剑桥已经不是当初的样子,一边说我还是很留恋它。” “总之我确实没听懂。”路明非老老实实地承认。 “今天的剑桥对我而言只是百年前那个剑桥的幻影,但我还会不由自主地、一次又一次地回到那里去。站在那里我仍然会觉得温暖,隐约闻到一百年前的气息,记忆中的白绸长裙和牛津式白底高跟鞋又鲜明起来。”昂热轻声说。 “我没有亲人,最好的朋友都死了,在混血种我都活到了令人悲哀的寿命。这个世界对我而言剩下的值得留念的东西已经不多了,就算我把所有龙王都杀死了又怎么样?我的剑桥还会重现吗?我的朋友们还会复活吗?我仰慕的女孩们还会从坟墓里跳出来,和她们同样变成枯骨的丈夫离婚来投奔我的怀抱吗?穿着我喜欢的白绸长裙和牛津式高跟鞋?连我都觉得自己活着的意义都随时间流逝了,我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理由也太脆弱了。” 昂热校长狠狠地吸了一口雪茄,他像是一个沉浸在独角戏中的话剧演员,旁若无人地吟诵着长篇的自白,恣意地挥洒着自己的悲喜,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这自白如今已经到了高潮,昂热校长的情绪激昂难以自抑。 “但是!我依然不能允许龙族毁掉这一切,如果他们毁掉了剑桥,我连缅怀的地方都没有了,如果他们毁掉卡塞尔学院,我就辜负了狮心会朋友们的嘱托,如果他们毁掉我恋爱过的女孩们的墓碑,我必须和他们玩命!因为这是我生命中最后的意义...虽然像是浮光中的幻影一样缥缈...但也是我人生中仅有的东西了。”他从高昂转为低沉,透露出令人窒息的落寞感。 第三十八章 美女小学妹 “谁有纸巾啊,能不能让我把口红擦掉?”林小红忍不住问。她刚刚喝了一口水,结果就在瓶口留下了该死的口红印,她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的妆花成什么样子了,她整个人都忐忑不安。 之前他们离开拍卖会,她在车里换上了她的白色短袖和牛仔短裤以及白跑鞋,可是却忘记了卸妆。她本来打算回到酒店卸妆并且洗澡的,那个该死的化妆师把她全身都涂满了黑粉底,以创造出狂野不羁的中性风情。 她现在很担心,自己背后的黑粉底会不会蹭在白衬衫上,到时候不知道该怎么洗! 可是谁知道,路明非竟然提议去六旗游乐园找师兄和师妹! 拜托,人家师兄和师妹在一起,哪里有你的份?你是来凑热闹的吧? “其实你化装很好看。”昂热校长似乎总是有无限数量的丝绸手帕,他从兜里取出一张手帕递给她,“你为什么要卸掉你?我觉得今天是你最惊艳的一天。” “您有湿巾吗,这些化妆品的成分都是有机物,拿手帕干擦或者去洗手间蘸水擦是擦不掉的。”林小红问。 然而昂热校长这种老绅士,怎么可能会在西装兜里放湿巾? “我这里有厕纸,你要么?”一旁的路明非问,同时掏出不知道从哪个公厕里拽来的,劣质的,皱巴巴的纸巾。 林小红叹了一口气,“我得用湿巾,有机溶剂才能擦干净那些奇奇怪怪的化妆品!”她解释道。 “你非要现在卸妆吗?”路明非不理解地问。 “它让我感觉不舒服,不像是自己。”林小红解释。 真的,化妆师精心为她打扮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她整个人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大号洋娃娃,四肢僵硬不能动弹。之后她也浑身不自在——不敢喝水生怕蹭脏了口红,坐在座椅上不敢靠着后背生怕黑粉底蹭脏了座椅,时刻按住裙摆防止走光... 还是整个人素面朝天穿着朴素的衣服痛快! 于是,林小红用零钱在便利店买了一大包湿巾,然后抱着走进了洗手间的镜子前,而校长他们则是说要去摩天轮找楚子航和夏弥(就是那个美女新生)了。 而他们之所以知道这对男女在摩天轮上,是因为他们问了诺玛,而诺玛刚才指出,楚子航用学校的信用卡刷了过山车的票。 “我真的,真的非常讨厌卸妆!”林小红并不知道如何卸妆,只能用湿巾在脸上一抹,只见白色的纸巾上都是深棕色的腻子,看着恶心极了,而她这么一擦,一侧脸也顿时白了不少。 “干嘛给我画得像马来人一样黑啊,我本来只是晒得有点黑,但从来没有这么黑过啊!真搞不懂那些家伙的审美!”她有些气恼地嘟哝道。 当她花了半包纸巾——大概十几张把脸和脖子擦干净之后,才走出洗手间。她承认那位胖胖的老太太看她的眼神略微有些奇怪,让她感到不舒服...但是她占着洗手池确实太久了,这样做不礼貌。 于是她决定,后背和手臂上的粉回到酒店之后再处理,她可以先和昂热、路明非汇合。 她在过山车下的饮料店找到了他们。 她第一眼就关注了那位传说中的美女新生,不得不说,真是极品。林小红其实有点脸盲,看谁都觉得差不多,毕竟所有人都是两只眼睛,两只耳朵,一个鼻子两个鼻孔一张嘴,只要长对位置就基本上一样。 但是这位新生,却是那种你从茫茫人海望过去,绝对不会认错的类型! 虽说那只是一种惊艳的感觉,她挑不出这位名叫夏弥的学妹到底惊艳在什么地方,明明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放在一起就比放在她脸上和谐,看着舒服。 “你的冰淇淋!”校长递给她一支原味的,“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所以点了经典原味。”年老的绅士笑呵呵地对她说。 “正巧,我其实有选择犹豫症,如果给我几十种冰淇淋口味让我任意挑选,我恐怕半天都选不出来,最后只好说‘来一个原味的’,或者‘来这里最热卖的口味’。”林小红高兴地接过冰淇淋,感谢了校长,然后咬了一口冰淇淋,奶油满嘴都是。 见鬼,她整个上午都没有吃喝——都怪该死的口红! 她发誓,这是她第一次化妆,也是最后一次。以后校长想要找个漂亮姑娘陪着,大可去找楚子航,楚子航的言灵是自己的升阶,打架更加凶残,身材也不错,穿上裙子冒充女人简直绰绰有余。 论坛上甚至还有他打扮成孕妇的图片,简直看不出来是他! 由于是在等她,既然等到了,一行人就开始在游乐场里闲逛了。昂热校长挽着夏弥走在前面,两个人吃着冰淇淋,和谐得莫名其妙,就像一对祖孙。看来遇到更加漂亮的女孩,林小红一秒钟就“失宠”了...她有点酸酸地想。 这个小学妹真是长得漂亮,挑不出一点瑕疵的那种,至于校长只是单纯喜欢漂亮女孩还是什么,她就不敢妄加揣测了。 而在她身后,路明非的八卦之魂已经开始熊熊燃烧,“师兄,监守自盗嘿!”他用胳膊肘戳了戳楚子航,“我真不是挑事的人,我要是你,老家伙那么当面撬我妞,我可不能忍!”他挥动拳头,对楚子航挤眉弄眼。 但有一说一,天然呆美少女配冰山霸道总裁,似乎还是不错的配对。林小红看了看楚子航,再看着走在前面的夏弥头顶上那根随着蹦蹦跳跳的脚步不断晃动的呆毛,不由得有点出神。 “跟我有什么关系?”楚子航绷着脸,甚至没有丝毫攻略如此貌美的小师妹的想法...你到底行不行啊? 突然,前面的夏弥停住了,抬头指着天上,“我们去坐那个!”她兴高采烈地说。 林小红抬起头,不由得打了一个哆嗦。他们头顶上空,黑色的钢轨如同一条拧转身体的巨蛇,陡峭地升入大约50层楼的空中,猛地折返而下。一列过山车带着游客们的惨叫声升到最高点,速度减到最低,而前方等待它的是悬崖般的直坠。游客们屏住呼吸不敢叫了,看着悬崖慢慢接近,就像断头台上的人等待铡刀落下。 第三十九章 我身体不好,不能坐过山车 “是‘中庭之蛇’,全世界速度最刺激的过山车,高度150米,时速最高250公里。”昂热说。 在老头说话的过程中,过山车进入下滑轨道,仿佛自由落体,惨叫声再次席卷整个游乐园,吓得一只掠空而过的鸽子翅膀一抽,几乎栽下来。 一旁的路明非和楚子航下意识地向后缩,这直接导致好像林小红向前走了一步一样——于是她也慌忙猛退一大步。 “呵,很给力啊!”昂热校长摩拳擦掌,“很激动!” “你脑子抽了吗?你不怕心脏也在半空抽了?”路明非一口气接不上来,整个脸“唰”地白了。 “校长好威武!”夏弥笑嘻嘻地回头,看向身后的三人,“师兄师姐,一起来一起来。” 楚子航面色很难看,他和路明非小声商量道。 “我有点怕晕车。”一向高冷的楚子航面皮都在抽动。 “别逗了,怕就是怕嘛!说出来也没有什么可丢人的。就算丢人也不会死啊!师兄你现在老老实实说你最喜欢的游乐园项目其实是白雪公主的城堡...硬撑着大家都没有好果子吃!” “其实我最喜欢的项目是‘小熊维尼和它的朋友们’,”楚子航嘟哝道。 “我不去,身体不太好,受不了这种刺激。”林小红看着那些男孩子们,无奈地摇摇头,然后低下头开始看手机。 不,她绝对不会去,因为避免高危混血种变成死侍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远离激动的情绪和危险,而过山车明显算是需要避免的东西。她已经决定,现在要开始养生,注意身体健康,争取活到九十九。 夏弥眨眨眼,“学姐是混血种哎,怎么会身体不好?”她无辜地问。 林小红当然不会告诉任何人自己不但被龙血污染,这种事传出去她要被血统法庭查水表的,于是她瞎编了一个。 “我有神经性肠胃炎,受到剧烈刺激的时候发作特别厉害,肚子疼得好几天吃不进东西需要吊葡萄糖的那种。”她非常擅长胡诌,因为这是一位同学的真实经历,发在了守夜人论坛上。 话说所有学校的校医院水平都忽高忽低,因为你不知道你面对的是看了多年病,经验丰富的老医生,还是大一就开始实习,狗屁不通的新生。 在卡塞尔学院,如果你伤得很重快要送命了,那么肯定能分配最尖端的外科医生,以最快的速度准备好手术室...但是如果只是日常不致命,自己都能好的小伤小病,那就完全靠运气了。 据说有位倒霉的仁兄就因为胃痛去了校医院,鉴于这不是什么要命的病而校医院人手紧缺,给他看病的就只是一个大一刚入学半年的小菜鸡。这位菜医生肯定是什么都不懂的,一通瞎看,还编纂出一种从来都不存在的疾病写在他的病例里... 然后给这位仁兄开了泻药,差点没把这个只是沙门氏菌感染的倒霉蛋拉稀拉死。 夏弥用怀疑的目光看着她,路明非也用怀疑的目光看着她。 “我怎么没听说你有这病?”显然不长眼力价的路明非问。 “如果你也天天为了学习不吃饭,也会得这种病的。”林小红装作非常淡定地说,同时努力地对着路明非这块木头使眼色。 后者恍然大悟,刚要说自己也有病时,就被蹦蹦跳跳的小师妹拉走了。 林小红怀疑是因为他看小师妹笑看傻了。 最终,林小红站在了过山车下面刷论坛,而校长和两个男生都被这个叫夏弥的小妖精拽着去排队买票了。 不得不说,大学的校园生活真是丰富,现在只是七月,按说还在假期,许多社团的活动就已经开始报名了。比如现在置顶的一条就是“dc漫画爱好者协会”众筹拍一部《地狱神探》的同人电影,据说是为了纪念连载了二十多年的《地狱神探》停刊。 她好奇地点开,发现计划筹资1万美元,现在已经筹到了大概三千七百多,林小红也心动了,点进去支持了100美元——说真的,她还是很喜欢这个系列的漫画的。只不过听说n52之后人物设定大改,变得不那么讨喜欢了。 “回去之后可以报个名...”她心想,同时将报名方式记录在自己的备忘录里,然后继续刷帖。 还有一条,是昨天发的,来自一个比较新的音乐剧社团,正在为万圣节g做准备,要招募能歌善舞的学生,还标注了“白裙芭蕾舞少女团优先”和“学生会乐队优先”的标签。 她粗略地看了一下,这些乐曲大多选自一些看起来就鬼气森森的音乐剧,比如《歌剧魅影》,《德古拉》之类的,非常符合万圣节的风格。 不过她一首都不会唱,而且她唱歌不好听,这一切都与她无关。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cosy活动啊,中世纪一日啊之类奇奇怪怪的东西,甚至还有一个日常生活的帖子上了热搜,一位老兄用微波炉热鸡蛋,结果导致了爆炸,整个宿舍都浓烟滚滚。 不得不说,在卡塞尔学院,真是精神病人欢乐多啊! 她之前都没有注意过学校还有这么多活动,第一年实在是太忙了。她被迫加入“青铜计划”,训练了三个月,还要学习,赶论文,时间挤得紧巴巴的;第二学期更忙,一半都在海上飘着执行任务,回来之后就要把欠的作业和课程全部赶回来,然后还要面对迎头痛击的期中考试。 学院简直不是人!她多姿多彩的大学生活就这样被他们折腾没了一年! 不过今年,林小红觉得应该不会像去年那么倒霉了——毕竟,青铜与火之王苏醒这种事,实在是赶巧了,千年不遇。今年总不可能再遇到龙王了吧,总算能安稳过日子了,最多执行个交接文件的任务啥的,轻松写意。 就在她沉迷于刷帖的过程中,突然浑身的毛发都竖了起来,一种强烈的恐惧感几乎充斥全身。本能控制着她抬起头。 在她的头顶,原本坚不可摧的钢轨正在扭曲、断裂,发出可怕的吱吱呀呀的做响声。 她是混血种,视力比所有人都更好,她甚至能够清晰地看见巨大的裂纹正在蔓延...载着她的同学和校长的过山车马上就要坠入深渊,他们都会摔得粉身碎骨! 过山车上的人和地上的人都恍若未觉。 第四十章 中庭坠落 她反应得非常快,在钢轨缓慢坠落之前,她提高了音量大声呼喊,“快闪开,要塌了!”她撕心裂肺的嘶吼着,同时冲到前面,挥舞着双手示意所有人赶快离开这里,一对情侣回过神来,狼狈地逃跑,远离即将坍塌的过山车铁轨。 “hurry!别愣神!”她大声呼喊,“快,get out of here,过山车要塌了!”她急匆匆地对剩下的人说,她跑步的速度很快,几乎堪比那个能达到二阶刹那的学长,她轻轻拍打每一个人的肩膀,声音中带着不能质疑的威严。果然,听到她的话,所有人都开始慌忙逃窜。 “该死的,你怎么还有心思拍照,不要命啦!run!”眼见一小块碎片跌落(所谓‘一小块’可足有一个脑袋大小),即将砸在一个仍然专注于拍照的年轻人身上时,林小红奋不顾身扑过去,将他推了出去,一截长条状的碎片插在了他之前站立的位置。 “嘿,我的手机!你把我的屏幕摔碎了,这可是新买的iphone!”那个小伙子抓住她的手腕,举着自己碎裂的手机说。但是林小红此时可没时间管这些,奋力甩开他。 “这里已经不安全了,快点离开!”她再次警告,更多的碎片簌簌地掉下来,这下那些忙着拍照的闲人也意识到危险了,此时流量可没有自己的生命重要,大家纷纷逃离,“快,赶紧离开,别管手机啦!” 就在此时,一大截钢轨坠落,锋利的边缘刺穿了旁边高压喷泉的水管,高压水流喷出十几层的高度,水幕将一切都遮挡住了。但是林小红看见,天空中突然亮起明亮的火光,一个人影环绕着火焰,用双手挡住了从天而降,即将砸在列车上的钢筋! 在林小红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之前,列车已经不知如何划回了轨道最低点,而过山车的崩塌也中止在列车停止的位置之前,乘坐这趟死亡列车的人们侥幸逃过一劫,却仍然被困在三层楼高的地方瑟瑟发抖,哭天抢地。 “我的上帝啊...”一个年老的妇女跪在地上,亲吻着地面祷告。突然她面色变得难看起来,捂着自己的胸口,面色痛苦。一旁的林小红连忙扶着她的手臂,此时她已经无法呼吸,艰难地喘着气,手指抓住自己胸口的衣襟。 “who can do cpr? heart attack, heart attack!”林小红知道发生了什么,她能听见老人心脏不规律的,艰难的跳动,“doctor here? do we have a doctor? or nurse?”她向周围高声求救。 在所有人都哭爹喊娘,向上帝祷告,打消防车电话时,没有人注意不远处“激流勇进”的水池里,传来“噗通”的声音,但是林小红却听见了,而且她似乎还看见,那个冒火的身影(如果没猜错,应该是楚子航,他用“君焰”将钢筋烧熔,保护了那些乘客)似乎跌入水池里了? “i am a red cross volenteer !”就在林小红手足无措的时候——没办法,她虽然会cpr,可是力气实在太大了,人类可能承受不了,于是只能干看着老太太倒地,并轻轻扶住她的脑后——一个年轻的黑人男孩站了出来,对她露出一个赞许的微笑,然后开始检查老太太的心跳和呼吸。 “find aed, find aed for me !”黑人青年对她说。 林小红知道aed是除颤器,但是她不知道在哪里啊,于是她慌慌张张地去找保安,但是保安的反应其实也很快,此时已经把除颤器拿过来了。现在问题交给他们两个解决,她现在需要向学院紧急通告此事。 “诺玛,六旗游乐园,出事了。情况危急,楚子航使用言灵,有人拍照。”当她看见远处几个拿着相机的人时,突然脸色变了变,用非常简单的语气将这场灾难通知学院的ai秘书。 如果不出所料,这些东西应该根本无法发到社交媒体,诺玛会以最快的速度将所有帖子删掉。 龙族的秘密必须被保护,否则你不敢想象人性的贪婪会带来怎样的灾难。 她将手机放回裤兜里,这才发现自己已经一身冷汗——刚才真的好险,她的心脏仍然在狂跳,整个人艰难地喘着粗气。就在灾难发生的一瞬间,她感受到一股可怕的力量,让她近乎窒息。 她已经是a级混血种了,能让她感到如此恐惧的,难不成真的是龙王? 不可能吧?龙王苏醒这种几百年都遇不到的事情,怎么可能让她一年遇到一次?你当龙王都是大白菜吗? 以及,会不会和之前火车南站的坍塌有关系?难道她上次因为天气原因逃过一劫,对方仍然不放过她?她一个不起眼的小卒子而已,怎么可能...不对,或许目标不是她! 但是此时她没有时间思考,如果刚才没有看错的话,楚子航似乎在释放言灵之后,被摔出了过山车,跌进了“激流勇进”的水池里。 按说从两百米的地方掉下来,就算跌进水里也砸死在水池底了,可是不论是死是活,她都要去救自己的同学。 于是在混乱中,没人注意林小红跳进“激流勇进”三米深的水池里——还好手机是防水的,不然这下一定要坏了,她心想。 啧啧,好凉的水,希望待会儿不会突然抽筋。 “楚子航?楚子航?你听得见吗?”林小红努力地向水池中心游过去,潜水穿过小船的轨道,然后探出头来,像鸭子一样甩动湿淋淋的短发,将紧贴的刘海顺到脑后。 但愿不会捞出尸体...她有些害怕地心想,毕竟过山车那么高,从上面摔下来哪怕有三米深的水缓冲也不够啊! 十米跳台都需要五米的缓冲水池,而且前提是下落的动作正确,楚子航就算是a级混血种,从差不多二十层楼高的地方掉下来也会送命吧? “楚子航?”她在水池中呼喊,然后一个猛子扎下去,看看他是不是已经沉到了水底——然后她看见了,两个正在挣扎的人,她在水面下只能看见他们的腿正在疯狂踩水。 “师姐?”一个清脆的女孩声音回应了她。 第四十一章 苦命鸳鸯 那个被招进来的漂亮小学妹正将楚子航的重量全部承担在自己身上,艰难地踩水。 “师姐我快撑不住了,师兄好重啊!”她向林小红呼救道。 林小红连忙游了过去,很快游到小师妹面前,那个漂亮女孩的头发湿透了,之前桀骜不驯的呆毛此时已经湿淋淋地耷拉在眼前,身上的衣服也紧贴着身体优美的曲线。 “你们两个没事吧?”她慌忙将楚子航的一部分重量分担在自己身上,“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没有摔伤...” 她低头看着楚子航,不由得面色大变——楚子航的衣服已经几乎完全破碎,露出的不是苍白的皮肤,而是许多密集的青黑色鳞片! 这些鳞片保护着他的皮肤,浮现在他的面颊两侧也眼睛下方...在他的身上,仍然残留着灼伤的伤痕——那一定来自滚烫的钢水。 如果是普通人,大概如此的高温已经被融化了,但是鳞片保护了他的肌肤。可是饶是如此,现在他后背灼伤处的鳞片也已经剥落焦黑,露出被烧伤的血肉。 “这...”林小红也愣住了,按照现在的状况,楚子航已经是死侍了!现在正确的方法时把他杀了!或者用特制的拘束衫套走!而现在她们两个小姑娘赤手空拳,手足无措! 见鬼,见鬼,其实早在几天前执行任务的时候,她就无意中知道楚子航血统很危险的事实了。但是她当时觉得,楚子航是个好人,不能让他因为这个被秘党处决了,所以帮他烧掉了所有带血的东西。可是玩玩没想到,他竟然已经如此接近失控的边缘! 哎呀,早知如此... “他身上的鳞片已经开始消退了。”夏弥解释道,“刚才他满脸都是。” “可这也很危险了,你确定他醒来的时候不会攻击我们吗?”林小红有点慌张地问,“有话在先,我可打不过他!” 楚子航本来就血统优秀,再加上死侍的身体素质可比普通混血种高,万一还残留点意识释放言灵呢?她这个半吊子可不是对手! “师姐,他刚刚救了我们所有人的命!”夏弥咬咬牙,有些气愤地对林小红说,“他是个英雄,你怎么能...师姐求求你求求你,救救他救救他!”她踩着水,要把楚子航从林小红手中夺回来。 这怎么听起来像是小师妹爱上楚子航了?难道是传说中的吊桥效应? “如果他变成死侍,我也没办法。”林小红叹了一口气,她也觉得楚子航是好人。可惜没办法,他们都是把灵魂卖给魔鬼的人,就算是为了救人,也是要下地狱的。 此时所有人都已经围在了过山车旁边,救护车和消防车呼啸而过,此时倒是没有人在意泡在水池里的三个人了。 “我们只能祝他好运。”林小红低下头,注意到此时楚子航眼睛周围的鳞片似乎也脱落了,他看起来更像一个人类男孩。 “他身上的鳞片没有掉光,我们没法把他拉上去,会被人看见的。”林小红又有些为难地说。 远远地,消防人员已经赶过来,搭着云梯上去救被困在过山车上的游客,不出意外路明非和校长应该很快就能下来。 “师兄被高压电流击穿了!”夏弥听了,非常焦急,捋了一把湿淋淋的头发,“我们必须快点把他送医院!”她催促道。 “高压电流?”听了此话,林小红一惊,高压电流可是会导致心脏骤停的!她的手指慌忙在楚子航颈部摸索,最终才找到还算稳定的心跳。 这让林小红送了一口气,同时感叹混血种的身体就是厉害,被那样电一下竟然心脏还在正常工作...“还好,他的心脏没有停止。”她对夏弥说。 “我给诺玛打个电话...咱们得从没人的地方上岸!”林小红说,同时摸了一把自己的裤兜——坏了,手机好像在刚才游泳的时候掉了! 这可怎么办?难不成我还要潜到水底捞?虽然我能吧...但是这水池子这么大,叫我怎么找啊! 最终,林小红捞到了自己的手机...还顺便捞上来一枚钻石戒指——谁会把钻戒扔进水里啊?是求婚的时候翻船了,还是分手了?她成功打通了诺玛的电话,后者表示直升机已经在来的路上,学院专员很快就会到场。 执行部的直升机将他们带回校园,他们几个人都裹着隔热毯——校长在刚刚被救下来的时候因为过度使用言灵而昏迷,路明非倒是没什么大事,林小红和夏弥浑身都湿透了,裹在毯子里不让男人看见她们湿淋淋的衣服下面的身材。 而医护人员正在对楚子航进行抢救,等到他们赶来的时候,楚子航身上的鳞片已经退去,可是类似于死侍的腐蚀性极强的血液仍然没有改变,给救援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他们说他虽然多处骨折,但所幸血统足够好,恢复力强,没有生命危险。听到这句话,小师妹明显松了一口气,甚至嘴角微微上扬——一看就知道他们已经有一腿了,毕竟都同生共死一次过了嘛。 “所以你们在过山车上发生了什么?我在下面看着实在是太惊险了,还以为你们会直接从上面掉下来,我真是无能为力!”林小红终于有机会问发生了什么。 当时她在下面只感觉到了剧烈的不安,几乎无法呼吸,她几乎确定有一头巨龙在场。 不过那头龙究竟在什么地方?是在下方的人群中,还是在过山车上?难道他们正面遭遇了一头实力和血统不明的神秘龙类吗? “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还是昂热校长最先发现过山车坍塌的,然后将我们笼罩在‘时间零’的领域内。”夏弥一脸茫然地摇摇头,眼睛里仍然闪烁着恐惧。 然后夏弥和路明非面色苍白地开始解释事情的始末,两个人仍然沉浸在恐惧中瑟瑟发抖,路明非整个人眼神都是呆滞的,无神地看向远方,哪怕说话也是漫不经心错误百出——俗话说的吓傻了。 最先发现过山车即将崩塌的是昂热校长,他当机立断将言灵·时间零开启到最大,将原本的5秒钟延长至3分钟,然后他们三个解开安全带,爬到车厢外面试图阻止这场惨剧。 第四十二章 青梅竹马 “我们刚刚坐会车里,就突然发现头顶的轨道也裂开了,我们刚刚躲过一劫下一秒又要被砸成肉饼!当时我都吓坏了,以为必死无疑了,结果楚师兄突然跳出来,一个‘君焰’直接把钢筋烧化了,救了我们的命...呼呼,真是吓死我了,当时他不在车里,‘时间零’的领域消失的时候一下就被甩出去了!我真的以为他会死!”路明非瑟瑟发抖,心有余悸。 “师兄竟然在钢轨坠落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去接住,也不知道他可能会摔死吗?难道他认为a级混血种真的能承受从数百米的地方掉下来吗?再厉害也要变成肉酱啦!你说你逞什么英雄啊!”夏弥这个小姑娘可怜兮兮地对着昏迷的楚子航说,语气中充满哀怨。 感觉下一句就是“你要是死了我就要守寡了” “小师妹,你跳下去的时候我以为你疯了!你会摔死的!我当时整个人都吓傻了!”路明非有些歇斯底里地说。 他的面色依然煞白,呆呆地看着夏弥,又看了看重伤的楚子航,“我不希望楚师兄死,我也不希望你死,我真的很害怕,可是我没有力量保护你们任何一个。” “我的言灵是‘风王之瞳’咯!”夏弥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仍然充满惊恐,她扶着自己的心口,感受心脏的狂跳。 “操纵气流改变下坠轨迹没问题,可能不能平安降落我也没谱,还好激流勇进的深水区足够深,没把我们两个摔死。” “可是那也很危险啊...”路明非咂咂嘴,语无伦次地说,“那么高的过山车,都几层楼了...你这么漂亮的小师妹,要是就那么跳下去摔死了,师兄我多伤心啊...” “楚师兄那么帅的师兄,要是就那么掉下去摔死了,漂亮小师妹难道就不伤心吗?”夏弥裹着毯子,眼睛却不由得看向担架上的楚子航,好像一门心思都扑在他身上了。 “我当时也来不及想了,之前从来没有这样使用过‘风王之瞳’,只能冒险试一试,没想到竟然真的成功了...要是不成功,我们就要在地下做一对痴缠怨偶了。”她有些心有余悸地说。 “所幸大家都没事,你和楚师兄能够在人间做情侣了,可喜可贺,可口可乐。”路明非面色有些白,但是语气中的羡慕却毫不遮掩。 夏弥甩了甩湿淋淋的头发,推了路明非一把,“二师兄,你别瞎传八卦啊,你是八婆吗?” 她的面颊由白转红,让人怀疑都要冒热气了,“人家和大师兄还没有什么关系呢!以前在仕兰中学读书,都没有看过人家一眼!”她有些羞涩地说。 “楚师兄那是闷骚,其实他可关心别人了!”路明非说,看着漂亮小师妹的目光略微有些复杂,不知道他喜欢的究竟是楚子航还是夏弥,或者只是单纯的好感吧,没有和爱情相关的元素。 “你们是同一所中学的?”林小红突然想起来,好像楚子航和路明非在高中就是同学吧?那么如此一来,岂不是夏弥也成了他们两个的直系师妹? 这所高中真的不简单啊,竟然一口气出了两个a级和一个s级! “是啊,都是仕兰中学毕业的,只不过我在中学的时候,不认识小师妹,和楚子航关系也并不密切。我在学校里就是一个纯纯的透明人,而楚师兄那可是万众瞩目的大名人,常年盘踞‘此獠当诛榜’榜首!”路明非点点头,挠了挠自己湿淋淋的头发,有些沮丧地说。 “我中学的时候就认识师兄啦...”夏弥看着一旁担架上的楚子航,医生护士正在为他处理身上折断的骨头,她眼神有些迷离,几乎称得上含情脉脉。 “他真的好帅啊,我隔着操场远远地看着他打篮球...那个动作,简直帅呆了帅呆了!”她的眼睛里仿佛都冒着小星星了。 “我们当初有一个专门舔师兄颜的姐妹群,我到现在还记得她们每天都说些什么...说是要挣钱当富婆包养楚师兄啦,说是要天天给他做好吃的啦,说是要像打扮洋娃娃一样给他穿上最漂亮的衣服啦,还有说要在床上把他弄哭的...反正什么虎狼之词都有...可是这么多女孩喜欢他,师兄一个都看不上。” 她嘟着嘴,有些沮丧地说,“本来我还想要请他看电影,结果...”她低下了头。 “我原本一位自己再也见不到楚师兄了呢,我初中毕业因为各种原因,要回bj读书,然后顺利进入了北大的预科班,然后又被卡塞尔学院录取...然后来到美国遇见的第一个同学就是我初中时暗恋过的男神,你说这是不是缘分啊?”她有些梦幻地说,露出恋爱少女暧昧的微笑。 路明非在一旁大呼卧槽,“小师妹你可真是专一啊,初中暗恋的男神大学竟然还没忘!而且见一面就甘愿付出生命,这难道不是缘分吗?这难道不是真爱吗?这是老天爷让你们命中注定在一起啊!”他捂着胸口感慨道。 “磕死我了,你们两个要是不在一起,那简直天理难容!” 夏弥低下了修红的脸,细长的眉毛微微抖动,“人家都还么有在一起的意思,你们怎么就开始撮合了?” 对此,林小红拍拍胸脯,“当然,你这么漂亮的姑娘,楚子航这样驾着七彩祥云的盖世英雄,多般配啊!”她说,“告诉你哈,我上学期就撮合了一对儿。” 她指了指路明非,“就是你二师兄,和一个俄罗斯小姑娘——是,别看咱们小明同学拘谨,现在也是有女朋友的人了,而且还是俄罗斯寡头的公主,腰缠万贯的冰山美人儿!” 夏弥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擦亮了自己的大眼睛,“真的?”她崇拜地说,“没想到二师兄这么蔫头耷脑的样子,竟然还被冰山美女富婆包养?” “哈哈,果然卡塞尔学院是个人杰地灵的好地方啊,”美女学妹笑得整个人都有点ooc了,“这么一说,我被冰山美人公子楚子航包养的概率还挺大的?那我可要好好和路师兄取取经!” 说着,夏弥便以一种非常眼熟的姿势,双手合十对着路明非就拜...这不是当初路明非求她帮忙的标准姿势吗? 这妹子难不成未来是个女版路明非? 第四十三章 过于高级,不能透露 “话说回来,‘风王之瞳’可是序列高达74的高阶言灵,小师妹血统不错啊?而且竟然还没开学就已经能够这样熟练操控言灵了?”林小红有些惊讶地问,刻意将话题引开。 她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知道卡塞尔的招生流程,她就是在中学时候就已经被卡塞尔学院关注了,她血统不高可是在生活的重压下自动觉醒了。这是最危险的一种,极有可能失控变成变态杀人魔。 大部分学生则是来自世家,或者通过预科班招进来,他们虽然对龙族有较深的了解,但是在成年之前不会觉醒血脉,因为那样很危险,很不稳定,青少年的精神状况不适合驾驭言灵。 觉醒的过程通常是利用3e考试完成,所以理论上小师妹不应该拥有言灵,但是万万没想到她不但尚未入学就觉醒了如此高阶的言灵,甚至还能灵活掌握! “我的评级是a级,之前一直在读北大预科班啦,所以龙族这些东西,人家早就知道了...早知道我就不嚷嚷着和楚师兄来游乐园了,随便找个咖啡厅形式主义过一下入学辅导不就行了?都是我任性,把大家都害了!”夏弥委屈巴巴地说。 “这不怪你,我们本来没事也要来游乐园的,谁知道今天就这么倒霉,赶上这种事了?不怪你不怪你,要怪就只能怪我们实在是太衰了——或许我就是那颗灾星,我总是遇上倒霉的事...”路明非挠挠头,说。 “对了,师姐的评级是什么啊,有言灵吗?”夏弥突然好奇地问,“我都说了我的了,你们是不是也别掖着藏着了?”她眨眨眼,问。 林小红觉得她是在强行制造出不那么紧张的氛围,毕竟现在大家都在瑟瑟发抖,沉浸在刚才的恐惧和绝望中。 “我是a级,言灵是‘炽’,77号。”林小红挠挠头,然后用下巴指了指路明非,“他是我们学院血统最高的,s级,独一无二。” 她之所以要抢在路明非前面,是因为后者如果自我介绍,一定会刻意贬低自己,说什么“其实这个s级就是个假货啦,我撑破天也就是个c级和d级的水平”之类的丧气话。 他这样下去,不会有小师妹喜欢的...虽然说这个小师妹大概率是看上楚子航师兄了,都抱着一起从高处跳下来了!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在校园里塑造一种“路明非很厉害”的印象,尤其是对那些低年级的学生,这有助于路明非培养自信心。 所以她早就和诺诺学姐商量过了,然后红发女巫就出了一个绝顶聪明的主意! “哇,没想到路师兄竟然这么厉害,那言灵一定更加厉害吧?告诉我告诉我,我不会告诉别人!”夏弥整个人激动起来。 路明非尴尬地咳嗽了一声,林小红知道他一定会说“没有言灵”。 但如果没猜错的话,路明非的言灵极有可能是“王之侍”,甚至是其未知的升阶版本,在三峡之下,极有可能是路明非的言灵无意识地苏醒并强化了诺诺的身体,使她原本的致命伤快速恢复,逃离死亡的魔爪。 只可惜从那以后,路明非似乎一点都没有拥有言灵的迹象... “过于高级,不能展示!”林小红无视了路明非,压低嗓音神神秘秘地说。 这下夏弥来了兴趣,好奇地瞪大言情,凑到路明非面前,上下打量着他,好像他是一个外星人。“路师兄这么不显山露水啊...什么级别的言灵,才能过于高级不能展示?偷偷告诉我呗,我不会乱说的。”她小声求道。 路明非露出绝望的眼神,看向林小红,而后者只是给了一个爱莫能助的表情。 “这也是他亲口告诉我的,学校档案里都没有写。实在是太危险了,灭世级别,如果他施展起来,往小里说可能是学院的整个山头被炸平,往大里说可能整个芝加哥都要完蛋!”她故作神秘地贴着夏弥的耳边,低声胡诌道。 反正你也没办法证实对不对?施展像“莱茵”和“烛龙”这类灭世级别的高阶言灵,可是要直接消耗生命的!他没命施展,你也没命看。 诺诺学姐可真是绝了! “哇,”果然,夏弥看着路明非的眼色都变了,樱桃小嘴张开成o型,几乎要变成小迷妹了(虽然说目光没有像看楚子航师兄那样暧昧)。 “没想到二师兄竟然这么厉害?本来以为你又白烂又怂了吧唧,没想到竟然恐怖如斯!是小的失礼了,望大人恕罪!”她用夸张的口吻说,此时湿淋淋的呆毛好像又恢复活力了,在她说话时耷拉在眼前上下晃动。 路明非用“wtf”的眼神看着林小红,而林小红只是回以微笑,像是在说,“不客气,这是应该的。” “所以,你现在知道为什么你路师兄整个人这么颓丧了吗?因为这是藏拙啊!”她继续压低嗓音,盯着路明非怀疑人生的目光,继续造谣下去。 “想想,如果真的让秘党知道他的言灵,那他岂不会被当做核武器一样对待?好吃好喝供着,随时在监控之下,然后到了关键时刻从库里扔出来,装在弹头上用来炸龙王!你觉得这是一个人应该有的生活吗?” 当然不是,所以你路师兄就故意让所有人都认为,他就是一个c级,稀里糊涂被人评成了s级,这是为了自保。”她对夏弥投过去一个“你懂得”的眼神,示意她要保密。 “靠,她可以去直接写小说了,脑洞真大——果然是诺诺,这种脑洞也就她能第一个开出来,林小红没这个本事,最多只能添油加醋。 “原来是这样,我一定会保守好这个秘密的,师兄你相信我!”夏弥眼泪汪汪地承诺道。 直升机中的气氛稍微不那么沉重了,那边楚子航的呼吸已经趋于平稳,身上被绷带包扎得像是木乃伊一样。 “他身体素质好,估计没事!小姑娘你就放心吧!”一个护士对夏弥说,显然笃定他俩就是一对儿。 第四十四章 天下有情人(1) 五个人里没事的只有林小红,因为她当时并不在过山车上,她非常明智地没有坐上那辆死亡列车。 当直升机回到学院,伤员送到医疗部,而她回到自己寝室时,才发现自己的行李已经被从酒店带了回来,一同被带回来的还有另一个人的行李。 她凑近看了看名牌,才知道自己今年有新室友了,而且好巧不巧,正是和她有水池捞师兄交情的夏弥。 “实在是太巧了。” 那个女孩确实很善良——而且有点傻,两百米高的地方,她竟然就生生和师兄一起跳下去了。如果这对在她毕业之前,不对,是在楚子航毕业之前不成,她就把自己的“林”字倒过来写! “啧啧啧,真是郎才女貌啊。”她忍不住感叹自己真是变得八卦了,竟然都想着撮合别人了。 不过虽然想是这么想,一种不安感依旧油然而生——不论楚子航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的龙化状态很严重,但是在直升机赶到时又完全消退),龙化对于混血种来说,无疑是命快要到头了。 她早就知道,楚子航的血统和她一样并不稳定,甚至比她更不稳定,随时可能失控。她甚至猜测这也是他为什么对所有人都很冷淡,甚至无视了苏茜对他的好意... 因为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因此无法对任何人做出长久的承诺! 这让林小红感觉心头一凉,如堕冰窖,寒气从天灵盖顺着脊椎骨,渗透四肢百骸,直达脚心! 楚子航长得多帅啊,成绩多好,又那么能打,这么好的年轻人怎么就要没命了呢?当真是天公不作美,有情人难相守啊!她无奈地摇摇头。 她知道这不仅仅是为楚子航惋惜,也是为她自己...她的血统不一定比楚子航稳定,虽然例行检查都还在正常范围内,但是教授们告诉她“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放轻松心态远离刺激”,她就知道自己的状况好不到哪里去。 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她担心的还是自己可怜的母亲,她辛辛苦苦一辈子,怎么就养了一个短命的女儿,连给她养老都做不到? 她也从来没有想过结婚什么的——或许之前想过,但是自从得知自己血统已经处于危险边缘后,就果断放弃了这一想法。她能为目前攒够养老的钱就不错了,还能想到什么爱情和子孙后代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楚子航的身体状况,夏弥应该也知道这一点吧?毕竟她也看见了,她似乎是一个什么都知道的预科班学生?那么她也应该知道龙化对于混血种来说意味着什么吧?她现在是否已经开始逡巡不前,打退堂鼓了呢? “切,别人的事我瞎管这么多做什么?”她自言自语道。 没过一会儿,她打开电脑,登上了守夜人论坛。此时置顶的消息已经从《地狱神探》断更纪念同人电影变成了《震惊,新入学小师妹爱上冰山霸总师兄!》,不由得整个人都翻了一个白眼。 新闻部的人可真是...勤快啊,林小红感叹一声,看了看这篇新闻的署名,果然不出意料是芬格尔·冯·弗林茨,路明非留级四年的废柴师兄,穷得一贫如洗的德国乡下贵族。 但是出于好奇,她还是点开了。 她没有阅读全文,她从来不会阅读这么没用的东西,因为她知道这种花边新闻一贯颠倒黑白的话术,这样的长篇大论基本上都是废话。 但是她看见了那张照片——看时间应该就是十分钟之前,在医疗部的病房里照的。苍白的夏弥跪坐在楚子航的病床前,拉着他苍白冰冷的手,看起来楚楚可怜。 怎么说呢,狗仔队的人可真是敬业,竟然这么快就知道了,还闯进了校医院拍下这么一张照片...也不知道护士长得气成什么样子。 看着那张略微有些模糊的照片,林小红有些无奈地摇摇头,看来夏弥师妹真的是想要挖苏茜学姐的墙角了...不过这算是挖墙脚吗?毕竟苏茜学姐和楚师兄可一直都八字没一撇儿,他们双方也不承认,只是所有人都认为,像楚子航这样的男人,没有女人陪衬是不可以的,因此才强行拉了一波两人的cp。 但是她知道苏茜学姐对楚子航是有感情的,她只是从来不说。可是为数不多的几次活动中,她都看见苏茜偷偷地看向身边英俊的男人,神情充满暧昧和渴望。 她想了想后,打开了qq,对已经两个月没有聊天的苏茜学姐说,“苏茜学姐,你看到守夜人论坛上的文章了吗?别太沮丧。” 对方没有回答,大概是太忙了,她在外面执行任务呢吧? “那个师妹叫夏弥,a级,和楚子航是一个中学的,之前就认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这种东西告诉苏茜,难不成是传递情报吗? “苏茜学姐,别太沮丧,师妹应该不是故意挖墙脚,她可能什么都不知道。而且他们也不一定能成,楚师兄对谁都不冷不热的,可如果他真的关心你,你是能感受到的。”她想了想,稀里糊涂地打了这么一段话出去。 此时苏茜没有在线上,她当然不会回话。 林小红感到有些为难了,她觉得苏茜学姐为了狮心会和楚子航付出了那么多,时时刻刻充当背景板,像一位尽职尽责的秘书一样替楚子航打点整个社团,对师弟师妹也非常友善。 她这样好的一位姑娘,值得一段完美的爱情,她和楚子航郎才女貌,所有人都说很般配。 可是夏弥师妹呢?当然同样般配!她为了救一个刚认识不久的师兄,竟然从200米的高空跳下去,一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她这样勇敢善良,无所畏惧,当然也值得被爱! 所以,到底支持哪一对cp呢?好为难啊...只能怪楚子航太受欢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唉,这就是爱情...真是两为难。”她有些苦涩地摇摇头,虽说不是她谈恋爱,也确实让人头疼了。 她希望苏茜学姐不会太伤心。 第四十五章 天下有情人(2) 夏弥在煮银耳羹。 这几天这位小学妹实在是太辛苦了,楚子航昏迷了十天时间,现在还在医疗室躺着,于是这位痴情的小师妹就每天去看望,每天都买康乃馨送师兄,据说有的时候还守一整天,整个人都憔悴了不少。 作为学姐,林小红自然去劝说过,可惜不管用,痴情小师妹认定了楚子航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子,除非他醒过来,否则哪里也不去。 她吃饭作息都变得不规律,漂亮的眼睛下面都有黑眼圈了。林小红见劝告无果,只好时不时来校医院看看楚子航,带点水果或者午餐便当,或者学校炖的鸡汤,以防夏弥吃不上饭。 这不,楚子航醒来——楚子航醒来的消息,竟然还是新闻部发的消息,也不知道是谁偷拍的,又是楚师兄和夏师妹手拉手深情凝望——她又是煮银耳羹又是炖排骨萝卜汤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楚子航是她儿子。 “又在给你师兄做好吃的呢?”林小红凑过去,好奇地问。她们宿舍距离公共厨房不远,她从图书馆回来的时候整个走廊里都飘着一股香味。 “闻着真香,以后师兄娶了你有福了。”林小红半开玩笑地说,她看了看料理台上的东西——冰糖、枸杞、红枣和银耳,是银耳羹无疑。 夏弥一下面皮红到了耳根,一边搅拌着锅里粘稠的汤汁,一边凶巴巴地说,“师姐,你这是造谣啊!人家哪里是...真讨厌真讨厌啦!” 她气得跺脚的样子并不凶恶,反而又萌又娇羞,一看就是被说中了。 “你都和人一起跳过山车,把他从水里捞上来送到医院,还日夜看护,天天都给花瓶里插新的康乃馨...昨天炖排骨汤,今天又煮银耳羹,如果不是妈那一定是媳妇儿!” 林小红以前从来不管这些东西,她对八卦相当迟钝,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她撮合这两人的积极性特别高——难道是因为自己吃过一手的狗粮,觉得非常甜还想继续吃更多吗? 不过话说回来,苏茜学姐已经回消息了,只有三个冷淡的“知道了”,外加一句谢谢,让她感觉有点愧疚——就在几天前,所有人都还认为她和楚子航是一对儿,没想到现在高岭之花就要易主了,而且还是天降青梅。 “师姐别说啦别说啦,人家都要羞死了!”夏弥捂着红扑扑的面颊,娇嗔道,然后舀一勺银耳羹观察了一下,又倒回去,全程都不敢直视林小红的眼睛。 “人家还没有打算啦!况且大师兄一直都是不冷不热的样子,叫人怎么追嘛!”她跺跺脚,说。 林小红依旧不依不饶,她在撮合路明非和零的功力全部用在了撮合这对新情侣上。“哎,小师妹还有时间嘛,现在你大一,你楚师兄刚刚升入大三,距离他大学毕业满打满算还有两年时间。两年时间,够你用真心融化他冰冷的心了!” 她觉得自己像是个狗头军师,不断地给夏弥出馊主意。毕竟这对男女有缘分啊,说什么都不能错过,错过了月老都可以直接失业了! “别看楚子航面上冷,我听说他对于师弟师妹可关心了,你看你路明非师兄,那可是被关怀得无微不至,在外面住酒店都是楚师兄掏钱!” 林小红又对夏弥说,“所以,不要被他的表象吓到了,他这个人其实就是做样子,把喜欢他的姑娘吓跑!谁没被他吓住,就能得到他的真心了!” 夏弥吸了吸优雅的小鼻子,“为什么他要装作冷冰冰的?搞得好像全世界都欠他钱一样,面对漂亮姑娘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摩天轮都到最高处了,他竟然一点表示的意思都没有,我简直怀疑他是不是不行!”她提到这里时,似乎有点在怄气。 “你难道不明白吗?”林小红皱紧眉头,她犹豫自己该不该说接下来的话。 多么好一对郎才女貌,天合之作,不知几世的回眸才换来这么一段良缘,怎么能就这么被残酷的分开?当真是天公不作美啊...但是即使不说出来,难道就不存在了吗? 夏弥是个好姑娘,她应该明白这一点。 “不明白什么?” “他快要死了,他的时间不多了,所以他知道自己无法兑现对任何女孩的许诺。”林小红压低了音量,按着夏弥的肩膀,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 “他本来血统就高得有点危险,言灵也厉害,那天龙化到那种程度,明显就是即将失控,命不久矣啊!你也看见了,而且我看你上过预科班,知道的也不少,这一点难道你不清楚?” 夏弥的面色变了变,咬了咬嘴唇,但没有说话——她终究是明白的。 “我不知道你的选择是什么,你是想找个能够安稳过一辈子的男人,就不要找他——找你路明非师兄都行,他虽然看着挺怂的,但却是能平平安安过日子...”林小红为她出主意。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今天就突然化身恋爱导师,准备开导小学妹了,“但是如果你只是想追求一段刻骨铭心,日后回想起来也无怨无悔的爱情...我也不表示反对,只是我大概率不会这样做而已。” 她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合适,因为如果楚子航真的因为血统失控而...她不敢想象,这对曾经爱过他的人来说是怎样的噩耗。她听说楚子航的父母很爱他,他们都会心碎吧?夏弥如果真的投入那么多感情,也会心碎吧? “这我当然知道...”夏弥嘟哝道,眼神飘忽不定,似乎极度不安。 “可是我就是...哎呀,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你一眼看见他,就觉得不一样,剩下的男人都不入眼了。”夏弥解释道,她没有使用“爱”或者“喜欢”的字眼,大概是因为有些腼腆。 她看上去大大咧咧的,其实挺害羞的,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感情。 “这样的男人啊,能穿越历史的长河,在茫茫人海中擦肩而过就是幸运,师姐你不懂。”她非常文艺地说,眼睛里闪过一丝忧伤,“我从来不指望任何事物能够永恒,美好注定要被时间消磨殆尽。” 没想到之前呆萌风格的少女,竟然还能说出这么文艺的话来。 “你不会和路明非在一个文学社吧?” 第四十六章 萧炎,壮士也! 林小红和夏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聊着聊着就聊到了最近火起来的网络小说《斗破苍穹》,然后话题逐渐从萧炎最终会和谁在一起,不由自主地聊到了不可描述的第五百九十二章。 虽说现在都已经更文更到天魂融血丹的剧情,人家孩子都要生了。 “我不得不佩服萧炎的勇气,一般人会有心理阴影的。”夏弥提起的时候,仿佛脑子里已经闪过几个小时的小电影剧情,眼睛里还闪烁着对脑补和谐画面而产生的心有余悸。 “要是让楚师兄上,他肯定不敢。”她嘟哝道,这句话林小红没能听清。 “不是我反对他的取向,但是爬行类动物和人类的生理结构有巨大差别,想要完成是基本上不可能的。”林小红刻意紧绷着严肃的脸,她知道这是一个轻松的话题,但是如果她现在不刻意板着脸面无表情,恐怕就要笑到脸皮抽筋了。 看着夏弥深思的样子,她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印度人除外。” 好吧,这是一个执行部内部的冷笑话——当然,这个冷笑话最好笑的一点在于,这是真实发生的事,而且完全超出人类和混血种,甚至龙类的认知。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半夜,本来就身体虚弱的施耐德教授被执行部的人拖到控制室,因为在印度出现了一个高危紧急事件,据说是当地几个村民被疑似龙类的生物不法侵害。 当时所有人都搞得很紧张啊,施耐德教授差点被急得嗝屁了,急急忙忙地调度人手就要往印度跑,折腾了整整一个晚上,结果最后发现这和龙类根本没有关系,印度不可靠的专员搞错了。 这场所谓的龙类危机,只是五个印度人因为试图以不可描述的方式侵害孟加拉巨蜥而受伤——是的,你没看错,他们试图侵害一只两米多长的,雄性的,孟加拉巨蜥! 林小红本来以为自从得知龙族存在后,地球上所有的神奇生物都不值得惊讶了。可是这几个她不知道能否被称为人类的离谱生物再次沉重地打击了她的三观,这种事她自认为碳基生物都不应该想得出来,可是确实有人去做了! “还有小师妹,你不能把楚师兄和萧炎相提并论啊,他们之间唯一的相同点恐怕就只有火系法师这一条了。”林小红又说。 她绞尽脑汁都只能想到这一条,别的真的没有了。 拜托,为什么夏弥会从萧炎聊到楚子航?他们哪怕有一丝一毫的共同点吗?完全就是两种生物好不好? “比如他们都很酷?而且都是很冷淡的男人呢!”夏弥非常可爱地歪着头,想了想说。 “萧炎的冷淡是伪装的,下面可是藏着一个猥琐男呢,对所有漂亮妹子都想着要动手动脚,见一个喜欢一个四处留情...你家楚师兄可是堂堂正人君子,就算你当着他的面把衣服脱光光,他恐怕也只会借下自己的风衣给你披上怕你着凉,绝不会动半点歪心思。” “我记得哪个游戏里是不是有一个梗,‘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楚师兄大概就是那种类型的钢铁直男。”林小红分析道,至少楚师兄在她的感官里,是绝对不会打歪心思的绅士,否则遇到夏弥这种主动贴过来的妹子,怎么可能拒绝? “哎呀哎呀,叫什么真啊,只是简单的横向对比嘛!”夏弥哼唧了一声,“我只是用楚师兄来说明萧炎的勇气而已,从古至今多少勇敢的男人都做不到但是萧炎做到了,跨越种族的禁忌之恋,而且连孩子都有了!这不是爱吗这不是爱吗?” 但是显然两个女孩磕的cp并不一样,于是就起了矛盾。 “我可不认为这是什么‘禁忌之恋’,这分明就是趁人之危非法侵害嘛,然后我们的女王陛下患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竟然爱上了自己的侵犯者。而萧炎这个小混蛋出于不论是责任感还是什么,被迫奉子成婚,满脑子想得都是薰儿长薰儿短!你就等着吧,到时候薰儿妹妹回来,美杜莎女王铁定就要被晾在一边了!” 说真的,那段剧情挺无语的,真不知道为什么能写出来,被小学生读到就不妙了啊! “嘿,指不定薰儿要等到猴年马月才出场,到时候萧炎已经和女王有了两三个娃了呢!萧炎可是一个重视亲情的人,有了孩子就有了羁绊,就算是看在孩子的份上也会和女王陛下在一起!先婚后爱,先婚后爱嘛!”夏弥乐呵呵地说,满脸姨母笑。 “我说,你就真的这么在意所谓的‘禁忌之恋’吗?”林小红一听顿时不乐意了,因为她是炎薰党,在她眼里白月光永远是最好的。 “如果你真的好这口儿,大可去隔壁看看《斗罗大陆》,听说隔壁唐三的老婆是兔子精,妈妈是树精,这不比萧炎要强多了?听说人家还深情专一。” 对此,夏弥只是挥挥手,露出一副嫌弃的神色,”别提啦别提啦,师姐是没看过《斗罗大陆》吧,唐三的人品不如萧炎!跟着萧炎混他有肉吃不但给你分汤,指不定还有足量的肉;跟着唐三可就惨啦,什么都捞不到,指不定还要倒贴。这家伙也就是表面上体面一点啦!” 对此,真的没有看过的林小红只是摊了摊手,“我总是听有人说《斗罗大陆》写得更好,但是我也没看过。” “勇气可嘉没人能说什么!”夏弥拍拍胸脯,骄傲地宣布,好像这是什么伟大的成就一样——真是搞不懂为什么小姐妹xp如此独特。 林小红觉得这个小师妹实在是太精灵古怪了,有点超出她的认知,她挠了挠头,“毕竟不论是白娘子还是美杜莎女王,在床上都是人类形态吧?” “如果一个生物看起来像人,说起话来像人,亲起来像人,在厅堂和卧房里都像人,那么为什么要拿她不是人来说事?和勇气又有什么关系?许仙可不知道自己老婆不是人!你这样说听起来真的好奇怪啊...” 毕竟,夏弥这样危险的想法,已经有点违背公序良俗,超出人类认知了。 在小师妹长歪之前,一定要纠正啊! 林小红对此目瞪口呆无言以对,感觉眼前这个清纯的美少女脑洞也太大了吧,怎么和路明非一样装满黄色废料?这种东西是人能想出来的吗? 她想象着女人巨大的蛇尾盘在床上,(最好还是七彩的)尾巴末端轻微地摇摆,人形的上半身以妖娆的姿势靠在床头,勾起一个邪魅的微笑...不行,不敢想象,画面太美。 她不由自主地张了张嘴,但是说不出话来。 “学姐你再张着嘴,下巴就要掉啦!”夏弥笑嘻嘻地说,似乎为自己逞口舌之利把学姐说得哑口无言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甚至扶着她的下巴,试图把她半张的嘴合上。 “既然学姐不说什么啦,那我就宣布萧炎和美杜莎女王才是真正的一对儿!”她兴高采烈地说。 “不行,我们炎薰党第一个不乐意,除了我们以外,你还要面对虎视眈眈的炎仙党,甚至炎尘党!”林小红表示抗议。 “炎尘党是什么鬼?为什么还有师徒文学这种背德的异端?” 林小红抹了一把不存在的冷汗,亏她还知道这是背德的啊?师徒文学背德,难道人蛇禁断之恋就不背德吗?小姑娘道德底线可还真灵活啊... 她咳嗽了两声:“你不觉得到目前为止,老师对小炎子的陪伴才是最多的,关爱才是最无微不至的吗?难道你以为老师被抓走以后就不会再见吗?再次见面肯定更加情深,而且小炎子就长大啦,能够保护老师啦!” “啧啧,原来师姐好这口啊...但是他们是师徒哎,我磕不动啊!” “难道禁断之恋就不悖常伦吗?你这怎么就磕得动了?”林小红费解地反问道。 “没关系药老以后一定会复活的!难道你看不出前文的铺垫吗?” 夏弥这下着急了,气得直抓头发,头顶的一撮呆毛从她的指尖冒出,上下晃动,“哎呀呀,气死了气死了,我就是喜欢看萧炎和美杜莎女王在一起不行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嘛,有什么不对?”她有些气愤地说。 对于她发表的这种惊天言论,林小红过了很长时间才缓缓说出一句话,憋得面红耳赤。 “我不知道美国的法律是怎么样的,就算你没有被毒蛇咬死或者怎样。”她小心翼翼地说。 这让夏弥翻了一个白眼,用几乎不可闻的声音说:“又不是我去...” 第四十七章 软饭不香吗 学姐您怎么来了?”路明非打开门,有些惊讶地看着眼前的姑娘。 “喏,生日蛋糕,我们可以尝尝学校餐厅的手艺,免费的。”林小红把自己小小的七寸巧克力蛋糕展示给路明非。路明非的宿舍就在楼下的303房间,直线距离到她的405只有那么五六米远。她之前说过要和路明非分享自己的生日蛋糕,所以她非常守信地来了。 “这么小啊...”路明非看着这个小小的蛋糕,似乎有些失望。 “不然呢?你指望他们给你一个12英寸的大蛋糕,甚至还有两层?咱们学校有钱,但又不是做慈善的,象征性给个小蛋糕已经不错啦。”林小红耸耸肩,同时目光向宿舍内部望去,“怎么不让我进去?” “呃...”路明非只好侧身,让林小红看清了宿舍内的状况。 阳光从向阳的窗户透过来,照在脏兮兮的地板上,雪白的瓷砖上有许多污点,疑似是可乐撒了没有及时清理干涸后留下的痕迹。 周围东倒西歪地放着几个空了的可乐瓶和玻璃瓶,窗台上横七竖八摆着维生素片和钙片鱼肝油的瓶子,杯子没有叠,书桌乱成一团,课本和漫画一本压着一本,床头柜上还摆着大概是昨天吃剩的外卖全家桶,整个房间内弥漫着一股令人难以形容的气味。 “我们本来是要打扫的,可是废柴师兄还没起床呢!”路明非有些惭愧地说。 “呃...”林小红感受着脚下一言难尽的粘稠感,吓得不由得后退了几步,这么脏乱差的地方,恐怕只有守夜人的阁楼能比了吧?不愧是男生宿舍啊,果然名不虚传。 “要不咱们在自习区吃蛋糕,我就不进去了?”她试探着问,这个鬼地方她是一秒钟都不愿意待了。 “什么,蛋糕,我听见有蛋糕!”此时,床上蠕动成一团的杯子像是成精了一样,猛然跳起来,赫然是一个灰扑扑的猛男,一头不知天生是灰白色还是脏得不成样子的卷发乱七八糟。他一听有蛋糕,高兴得简直要跳起来了。 “给我分点成不?”他舔着脸问。 林小红露出无语的表情。 她自然早就听说过路明非这个离谱的留级四年的室友,芬格尔·冯·弗林茨,这家伙可是全校人尽皆知的废柴,所有老师口中的反面教材,而且开学第一天就试图用往年考题诈骗新生,如果没有苏茜学姐相助,自己差点也要上当了。 她对路明非这个室友可以说非常不满意,总觉得他对本来就缺乏自信的路明非是个坏影响。 “这是林红说好和我分享的生日蛋糕,才不给你呢!”路明非不高兴地说。 芬格尔听见后,明显失望了,“嗨,我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呢,原来是学校的免费蛋糕啊...我当年也吃过,味道就那么个样子,到后来送我我都懒得去领取了。”他有些酸溜溜地说。 林小红觉得这样当众拒绝似乎有些不礼貌,于是只好说,“其实也没关系啦,就是蛋糕有点小,三个人分还是挺勉强的。但是如果师兄穿好衣服过来,我们可以一起吃,盒子里有多余的餐具。”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坐在自习区的座椅上,分享着一块小小的巧克力蛋糕。 “话说零送你什么生日礼物啊?”林小红好奇地问。 路明非面露为难之色,“是一瓶匈牙利酒,本来想要尝尝的,结果废柴师兄说是什么公牛血,葡萄酒中最烈的...上次匈牙利酒就给我干趴了,这次我还真不敢...” “谢天谢地,她送来的不是97度的伏特加什么的...”他又忍不住自言自语道。 在路明非擦拭脸上的巧克力酱时,两个年轻的学妹恰好路过,小声叽叽喳喳。 “那个就是我们的s级?脸上还有奶油哎!” “看起来确实挺颓废的,真的是s级吗?” “但是听说他的言灵是‘莱茵’哎。” “我听到的版本是‘烛龙’。” “说不定是真的哎!” 两个看起来面生的女孩推推搡搡,其中一个看上去挺精致,但是精致得毫无特点,一看就是一张整容脸——不用说都知道是韩国人,另一个则皮肤黝黑些,像是马来西亚那边的。 “路师兄好!”其中那个看起来长得像韩国人的女孩有些羞涩地说。 “我叫李淑贞,2010级艺术系新生,请多多指教...可以留一个电话号码吗?”她在同学的推搡下,有些忸怩地问,面皮即使隔着一层厚厚的粉也涨的通红。 “啊这...”路明非也愣住了,他大概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么邋遢竟然也会有年轻小学妹搭讪,“哎呀,我也没什么可指教的啊,我学习很差的...”他抓耳挠腮地说,不知所措。 突然他灵机一动,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对不起,我已经有喜欢的姑娘了!” “那真是打扰学长学姐了!”李淑珍露出失望的神色,然后恶狠狠地瞪了林小红一眼,灰溜溜地走了。 林小红觉得,那个‘李淑贞’怕不是误以为他们两个是情侣了。 于是两个女孩就这样离开了,离开的时候仍然在交头接耳,似乎是在讨论路明非和林小红的关系,以及她们是否还有上位的机会。 “所以你承认你喜欢零了?”林小红好奇地问。 路明非全程紧绷,等到两个女孩离开才是松弛下来,面色通仍然红,窘迫得几乎要直接钻地缝里去,而芬格尔正在拍着他的肩膀笑话他。 “哎呀,我就是...其实我只是想找个借口啦...我和零...”路明非支支吾吾地说。 “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芬格尔就像一个恨铁不成钢的老父亲,在这里训斥没本事的儿子,“人家姑娘都贴过来了,你怎么还往后退的?那个李淑珍和零都不错啊,你怎么就这么...” “师兄你好懂!”路明非嘟哝道。 “当然,想当年我也是人见人爱的a级,”他拍拍自己健硕的胸脯。 “在我入学的头几年,我可是游戏花丛无往不利!倾慕我的女生在情人节排队送我巧克力,多到我不得不把它们拿来做成巧克力酱,够我抹一年早餐面包!”他开口就吹牛道。 “你就瞎吹吧,废柴师兄!”路明非翻了个白眼。 “还有,林姐,你可得给我辟谣啊,都怪你对着人家小师妹胡说,也不知道是谁传出去的,说我的言灵可能是‘莱茵’或者‘烛龙’,这种东西是能随便瞎说的吗?万一被戳穿了怎么办?”路明非转向林小红,有些绝望地说。 “放心,等你真的要用到‘莱茵’或者‘烛龙’的时候,漂亮小姑娘已经不可能是我们关注的重点了。”林小红耸耸肩,说。 这个主意当初还是诺诺出的,两个人都觉得这实在是太绝了,所以已经开始传谣了——听说学生会已经有不少人开始相信了。 “可是我...这不是诈骗吗?”路明非有些委屈地说。 “这还真不是。”芬格尔小声说,“我可告诉你,刚才的那个李淑贞可是韩国财阀家的女儿,家里可以说是腰缠万贯富可敌国。只不过他们韩国那么大点地方,也没多少高阶混血种,她一个b级都是家族里多年来最优秀的了,送到国外来才不显得丢家族脸面,而你是一个s级...” “你上学期的那个零家庭更好,俄罗斯寡头,罗曼诺夫王朝的后裔,算是半个公主,平时住在宫殿里!” 万万没想到,这个狗仔之王竟然连这都打听到了。也难怪,他们在楚子航住院的时候都不知道怎么溜进去,拍下了夏弥照顾他的照片。 果然还是林小红小觑了新闻部的专业素养啊...话说这所学院里真的还有新闻部不知道的事吗? “可是我...”路明非睁大了眼睛,大概没想到零公主竟然是真的公主。 “就算你使不出s级的本事也没关系,你的基因仍然摆在那里啊,你的子孙后代能够把本事使出来不就行了。”林小红也附和道。 虽说她不鼓励路明非嫁入豪门受婆婆委屈,但是既然有这么一个机会,她上去阻止不是断人家财路吗?你看人家富婆在倒追你哎! “是啊,这些有钱人在乎的可不是能力,就是一个血统。哪怕你只有c级的能力也没关系,言灵不能用也没关系。只要把你骗到她家里来,给家族生上他三五个孩子,岂不个个都是b级起步,a级平均?家族的地位不就一下子起来了?”芬格尔附在耳边说,听语气简直让人怀疑,他恨不得自己过去把那个姑娘拿下。 “明非啊,你刚刚差点错过了一个当软饭男的绝佳机会啊!”芬格尔像一个痛心疾首的老父亲一样惋惜地摇摇头。 “嗨,你觉得我是那种吃软饭的家伙吗?我也是有尊严的!”路明非用他的小拳头捶打芬格尔健壮的胸膛,有些气愤地抗议道。 “你还有尊严这玩意儿?”芬格尔一边用手肘招架路明非的拳头,一边笑嘻嘻地说,“你在舔你诺诺学姐的时候怎么就...” “哎呀不要再提啦丢不丢人!别再以讹传讹了,现在连老大都知道了,再传下去我就要挨三刀六洞了!”路明非挣扎着去捂芬格尔的嘴,结果这个涎皮赖脸的家伙竟然用舌头舔了路明非的手指,吓得他赶紧抽了回来,嫌弃地在自己衣服上胡乱蹭了两下。 “你是属狗的吗?怎么还舔起来了,恶心不恶心!” 第四十八章 祸不单行(1) 之前林小红就觉得,楚子航早晚要出事,但是万万没想到,暑假小学期刚刚结束,麻烦就来了。 之前早就知道校董会想要从校长手中夺权,但是万万没想到,要借着这次六旗游乐园事故的事开启血统法庭审判楚子航,顺便弹劾校长。 这件事搞得整所学院人心惶惶,大家都担心,如果校长不再了,谁能保护学生们免受校董会万恶zb家的压迫?谁来领导这场伟大的战争?难不成让惜命又贪心的zb家校董来吗? “昂热校长,可是卡塞尔学院的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啊!”在跑凝胶色谱的过程中,一位朱姓学姐痛彻心扉地说。 “如果没有他,卡塞尔学院便徒有其名,与那些被资本家控制的院校还有什么区别?秘党的那些大家族从来都把我们当做工具人,让我们整天跑动跑西去屠龙,去盗墓,时刻在危险的环境下工作,指不定哪天就没命了,而他们则坦然享受我们用牺牲换来的胜利果实!”她控诉着,泣涕涟涟。 听着还挺感人的,就是... “你在这里抱怨什么啊?你来不是镀金的吗,科研人员不上战场,背靠大家族不愁没人撑腰,毕业后还可以回北大当教授。”林小红看着这位痛哭流涕到有些夸张的学姐,有些不解地问。 这位学姐姓朱,似乎来自中国混血十二支中的朱家,也就是明朝皇室的后裔。她本科北大毕业,生物化学方向,来卡塞尔读研纯粹是为了混一个出国留学的经历,然后好留在北大任教。 毕竟这种高校有严格的规定,只有博士学位且有留学经历的人才能评副教授,然后通过实验成果和多年的时间转正。 所以说,她又不是正经秘党人,也不用给秘党卖命,就算换不换校长和她有什么关系,至于哭得如丧考妣吗? “我这是为学院里的其他兄弟姐妹哭泣啊,我们都是混血种,我们应该作为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他们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他们的喜悦也是我的喜悦。今日他们有难而我无力相助,自然发自内心地为他们感到悲伤,为资本家的万恶行为感到愤怒!”朱师姐大义凛然地握紧拳头,说。 “呃...好吧。”林小红抹了一把不存在的汗,这位师姐可真是... 林小红安慰道,“到时候还是回中国吧,不用被zb家剥削。”她也不由得感叹道。 校长和校董会之间关系并不那么融洽,这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秘党并没有他们说是的那样光明正大,倒是中国分部背靠国家机关,相对而言好一些。 “最后肯定得回中国,”朱师姐说,“虽然咱们中国发展得确实不如美国,但要是所有出来的中国人看见美国的花花世界后都留在这里了,谁来建设我们的国家呢?如果我们不回去,我们的国家就会继续落后下去!”她这样说时,眼睛似乎在发光。 “有道理,师姐真爱国!”林小红点点头,竖起一个大拇指。 “那是,我祖上可是皇室,要是皇室子孙都不爱国了,这个国家怕不是真的完蛋了!虽说祖宗打下的大好河山已经不是我们的了,但是要让它落在外人手里,我们第一个不干!”朱学姐骄傲地说。 “但凡满清那帮孙子有这点觉悟...也不至于丢了那么多国土。”林小红忍不住感慨一声。 “清朝?清朝是所有朝代中最丢人的!简直是中华上下五千年所有朝代之耻!”朱学姐提到这段历史,义愤填膺,恨不得徒手把那帮败家子掐死的架势都摆出来了。 “想想,要是当年yp战争打的是我们明朝,还不得大炮把这群孙子都轰死啊!明朝的神机营发展个两百多年,怕不是单兵导弹都能造出来!”她气愤地说。 “这有点夸张吧?”林小红不是不知道明朝的火器厉害,但是单兵导弹还是有点离谱了。 “夸张?看看我那个在装备部的堂哥就知道了,我们是青铜与火之王一脉的传人,血统不一定高,但是总想着听个爆炸的响儿,声越大心情越好。他去装备部简直是太合适了,我们全家都是炸弹狂人,祖传的!”朱学姐小声说。 然后她进一步压低嗓音,神神秘秘地说:“不瞒你说,我爷爷的哥哥是造核武器的,我爷爷是研究导弹制导的,爸爸和叔叔都在大山里的军工厂工作,就连我最没出息的一个远房堂弟,都在炮兵部队当兵,前凸后翘的美女扛着rpg路过他都看炮不看人!” 林小红露出惊悚的表情——果然是祖传炸弹狂人! “就是很可惜,咱们不能扛着武器占领校董会,一炮送走一个想要弹劾校长的混蛋!”朱学姐攥紧拳头,骄傲的脸上露出一丝落寞和惋惜。 说真的,就他们这一家,富山雅史教授应该申请点经费,专门研究一个课题“论火力不足恐惧症的家族遗传性”。 要知道,明朝对火器的痴迷已经到了很可怕的程度,以至于甚至会为骑兵配60厘米口径的小型火炮——这简直可以算作古早版的单兵导弹了吧? 而且据说王恭厂大爆炸,惨烈成那样,保守估计仓库里至少几万吨黑火药,分给神机营的士兵至少一人一吨。 就在他们聊天的过程中,突然非常应景地传来一声剧烈的爆炸声,紧接着整栋楼地动山摇,墙皮簌簌地往下掉,让林小红骤然紧张起来。 “龙族入侵?”这是她的第一个反应,她觉得自己来卡塞尔一年多,已经快要患上龙族入侵ptsd了,为什么每次都是她遇到龙王?不是说天底下有名有姓的龙王只有十几二十个吗? 之前她还对路明非说,他们这辈子都不太可能见到另一位龙王了,结果近年六旗游乐园的过山车倒塌事件,就被定性为龙王袭击。 “淡定,只是装备部的实验而已。”朱学姐按在她的肩膀上,像一位能稳住一切场面的大姐头一样充满自信。 “我堂哥说他们今天可能会有一个大爆炸,让我不要见怪,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她这样解释道,淡定得好像她才是那个已经在学院待了一年的人。 就在此时,又传来一声爆炸,英灵殿前面的“奠基之井”中喷出赤红色的火焰,足足有两层楼高,此时校工部的消防车已经出动了,警铃声不绝于耳。 “据说他们打算校董会的人过来的时候,给这群资本家整个烂活儿,让他们见识见识卡塞尔人的厉害!”朱学姐撇撇嘴,说,“就是不知道校长让不让他们这样做。” 林小红有些无奈地摇摇头。 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这个学期恐怕会被校董会弹劾校长这件事闹得鸡飞狗跳,乌烟瘴气,人人自危。 她不喜欢昂热校长,但是相比之下更加不喜欢校董会的人。 昂热校长会哀悼战死的勇者,他的灵魂里永远沉淀着厚重的悲伤,但是校董会只把他们当做用完就抛弃的工具,工具损坏当然是不值得悲伤的。 番外篇四: tanz der vampire(1) “我要参加音乐剧社的面试,你陪我去。”零面无表情地递来一沓乐谱,“这首歌在三天之内学会,我要在面试的时候表演,你当我的男伴。” 路明非一脸懵逼,他既不认识五线谱,也不认识歌词,“这是个啥玩意儿?” 他以为自己英语还不错呢,怎么一个英语词儿都不认识?这是英语吗? “这是一首德语歌,我很喜欢。”零淡淡地说,“据说很快要出俄语版,我一直都很期待俄语版本。如果它出了,我大概会邀请你和我一起去。” 就这样,路明非只好去找林小红——因为她现在正在学德语。 “我说你为什么不去找你的废柴师兄啊?他不是德国人吗?名字里还带个‘冯’字,一看就是贵族世家了。他发音肯定比我标准啊!”林小红不解地问。 路明非悲愤地点了点头,哭丧着脸:“别提啦,我刚刚开口,他就对我叽里咕噜一阵鸟语,听得我舌头都打结了,然后告诉我其实德语非常简单,比英语还简单,根本不用学!” “他还说这首歌他会唱,说自己是天然的男高音,专门练过声乐。还让我把这次机会给他,他这个身高和零搭档才是天造地设...”路明非捶着自己的大腿,愤恨地说,“我真是看走眼这家伙了,就这么明目张胆地抢兄弟的女人,要脸吗?” 好吧,就知道芬格尔这家伙不靠谱,让他教别人东西,除非是偷鸡摸狗,否则绝对不可能教明白。这样的行为简直一点都不ooc! “虽然但是,”林小红坐在自习区的椅子上,有些为难地说,“我才刚上了六节课,单词也就背了几百个,语法还没闹明白阴性阳性...一时半会儿肯定不可能给你讲清楚的。” 是的,她在小学期选修了初级德语课——其实用处不大,但是林小红觉得,自己既然在一个死去的德国贵族建立的学校里读书,而且导师也是个德国人(话说为什么学院德国人这么多,她的导师施瓦茨教授,还有最喜欢她的古德里安教授,还有虽然严厉但其实很善良的曼施坦因教授,还有凶巴巴的施耐德教授),出于尊敬她好歹也应该会说一两句德语吧? 没想到现在第一个用处,竟然是帮姑娘泡妞。 路明非一听就老大难了,整个人都耷拉下来,“那要不我跟零说,就算了?”他试探着问。 对此,林小红当然急得拍桌子——也不知道为啥,她这个红娘当得相当敬业。眼看着路明非要打退堂鼓,她第一个不答应! “那可不行,那可是零主动邀请你哎,她希望和你套近乎!人家姑娘都凑过来了,你怎么能说退就退了呢?这点挫折你就退了?”她果断地说,唾沫星子喷了路明非一脸。 路明非撇撇嘴,他从来都不是那种能站在舞台上的人,他缺乏自信...但是既然零女王那样霸道地命令他,他感觉自己没法拒绝——如果拒绝,她怕不是要五花大绑把他绑过来吧?她看上去不像是那种好说话的女孩... “那我怎么办啊?”他颓丧地问。 林小红想了想,突然灵机一动,一拍脑门:“虽然我不能让你短时间学会德语,但是让你短时间学会德语发音,然后让你把发音背下来,应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吧?” 路明非也恍然大悟,一拍大腿,兴高采烈地说:“啊这,这个我擅长,我当年学日语歌的时候就是从发音开始的,听几遍自己就会了!我3e考试就是这么过的!” 林小红眯着眼睛,用充满怀疑的眼神看他,挑了挑眉毛。 她好像明白点什么了,怪不得之前路明非不相信自己是混血种,合着他的3e考试是靠作弊通过的?强行记忆龙文发音...也确实是个人才。 路明非的笑容陡然僵硬,感觉此时应该有乌鸦从头顶飞过...他怎么一不小心说出这么重要的大实话?是脑子抽了还是嘴抽了?他这是欠抽吗? “呵呵...”路明非咽了一口唾沫,喉结艰难地蠕动了一下,“小红姐你别告诉别人哈...” 对此,林小红只能用两个字回答:“呵呵。” 这已经不重要了,路明非在过去的一年中,早已用行动证明,自己确实是一个混血种,而且血统相当不错,没有愧对他学生中唯一一个s级的称号。 但是总而言之,路明非学习德语发音的计划就开始了。但是在此之前,林小红帮他找到了这首歌,以及选自的音乐剧《吸血鬼之舞》,先听听这首歌是个不错的选择。 “万万没想到,零女王竟然喜欢哥特风!”打开那个视频,路明非忍不住惊呼道。 曲目的开场就将他震撼了,交响乐直接达到最高潮,听得人心潮澎湃。整个舞台都在黑暗之中,哥特风的雕梁画栋在唯一一束光的照耀下,投射出诡谲的阴影,而一席白裙的女主就那样不知所措地站在舞台的正中央。 《吸血鬼之舞》是德语音乐剧界的顶梁柱之一,是着名导演罗曼·波兰斯基1967年同名电影改变,充斥着经典的暗黑哥特式美学。它创造的吸血鬼冯·科罗洛克伯爵形象如此经典,甚至被放在了百度“吸血鬼”词条的第一章图片上! 只要你搜索“吸血鬼”,看到的第一张图片必然是吸血鬼与红裙少女,而那张图片其实是这部音乐剧的剧照,德奥界相当有名的音乐剧演员托马斯·伯赫特饰演的冯·科罗洛克伯爵。 为数不多能够与它媲美的只有《伊丽莎白》和《莫扎特!》,而且巧合的是,这三部作品的作词者,都是米歇尔·昆茨,此人可以说几乎撑起德语音乐剧界的半壁江山。 “这首歌是bonnie tyler的名作,80年代的摇滚乐total eclipse of the heart...的德文版本,或者准确来说,是原作曲在旋律的基础上,再次创作填词后的产物。曲调很经典的...”林小红总是准备充分,查了很多资料。 “然后就改成歌剧了?”路明非指着电脑屏幕问。 “当然不是歌剧,我说了这是音乐剧。二者有本质区别...如果非要说最大区别的话,就是音乐剧没有歌剧那么难,曲目对于流行歌手和摇滚乐歌手什么的都很友好,算是很大众化的娱乐了。其中最经典的作品是安德鲁·劳埃德·韦伯的《歌剧魅影》,当时算是把音乐剧这门舞台艺术迅速带火了。” 路明非不太喜欢这首歌,在主歌开始之前,开场的合唱就让他感到极度不安。群演扮演成画像,站在画框后面,穿着古代西方贵族的服饰,阴森的光芒照在他们苍白的脸上。最后一句“verderblich und verdammt, sterblich”更是让他全身都在震颤。 因为这句翻译过来就是“遭受诅咒注定堕落,终有一死。” 听上去像是什么可怕的预言,让人不寒而栗。 “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喜欢这种风格...”路明非忍不住吐槽道。这首歌很不错,非常好听,节奏感很强——前提是你没有听懂歌词的话... 在开头的高潮过去之后,澎湃的交响乐戛然而止,只剩下轻柔的配乐,如水滴落地一般的钢琴独奏,和女高音的独白,以及阴影中群演窃窃私语一般的吟唱。 饰演女主角的漂亮女演员一身白裙,裹着红色的披肩,在空旷的舞台上瑟瑟发抖,东张西望,像是一只迷路的小兔子,下一秒就要被群狼吃掉。 “sei bereit.(准备好)” “manchmal in der nacht fuhl'' ich einsam und traurig, doch ich weiβ nicht, was mir fehlt.(有时在夜晚我感到孤独而悲伤,却不知心中所缺为何)” “sei bereit.(准备好)” “manchmal in der nacht hab'' ich phantastische tr?ume, aber wenn ich aufwach'', qu?lt mich die angst.(有时在夜晚我坠入奇妙梦境,醒时却惶恐不安)” “sei bereit.(准备好)” “manchmal in der nacht lieg'' ich im dunkeln und warte, doch worauf ich warte, ist mir nicht r.(有时在夜晚我在黑暗中等待,却不知等待何物)” “sei bereit.(准备好)” “manchmal in der nacht spur'' ich unwiderstehliche versuchung einer dunklen gefahr.(有时在夜晚,我感受到无语伦比的黑暗诱惑,促使我追寻危险)” ...... 路明非不知道怎么形容这首歌,女主歌词中的每一句,都在描述他这多年来心中所感,让他整个人都躁动不安,仿佛舞台上的怀春少女小鹿乱撞。 只不过这可不是一个怀春少女该有的心态,追寻黑暗的人,是会被黑暗吞没的... 他怀疑零是刻意为之,选了这样一首诡谲的曲子,作为她面试的曲目。 说真的,他简直觉得这首歌是纯粹的恶魔低语,令人坐立难安,“我不知道为什么,这首歌让我感到不舒服...可能是哥特风格不太和我的胃口吧?我更加喜欢阳光向上的东西,让人充满希望的那种。”他吐了吐舌头,说。 可是还是要硬着头皮学下去——毕竟那是零的邀请,哪怕为了还最初那次跳舞的人情也要陪她一起去。所以迫不得已,他还是和林小红一个字一个字的纠正发音。 “放心,其实你的歌词不是很多。”林小红此时已经把路明非的歌词用黄色荧光笔标注出来——确实不是很多,只有前面重复的“sei bereit”和后面与零合唱的几句,“而且德语的发音非常死板,比英语简单好记许多。” “你就记住了,在德语里,‘j’和‘y’差不多一个音,‘v’和‘f’差不多,但是要像是咬着嘴唇发出来的,除此之外还有四个不存在于英语中的字母,?,?,u和β,分别相当于ae,oe,ue和ss...” “来,和我一起念...sei bereit。” 路明非皱紧眉头,刚才林小红的喉咙里发出一声怪异的弹舌音,让他感到整个人都头大了。 “那是个什么发音(o_o)??”路明非忍不住问,“我感觉自己舌头要打结,怎么发音啊?” 番外篇四: tanz der vampire(2) 该来的总会来,路明非穿着他那身新的,笔挺的阿玛尼,尴尬地和零站在一起。 而他的后面,是面无表情的楚子航,还有新来的那个女孩夏弥。 他花了三天时间,把德语发音学了一遍,还顺便学会了一些简单单词的含义,除了那个该死的“小舌音”死活都发不出来,一遍又一遍地模仿咳痰声也做不到,所以只好用“h”的声音来勉强代替...差不多得了! 就是现在负责面试的老哥是个正儿八经的奥地利人——而且还是曾经奥地利皇室的那种奥地利人,德语是母语。 他前面一个是之前在“青铜计划”中一起行动的,那个叫“阿巴阿巴”的老兄(没办法,匈牙利名字很奇怪,听得人头疼,还分不清姓和名)[1]在侃侃而谈,用的还是德语,基本上只能听见那些咬牙切齿的发音和诡异的卷舌音,还有个别几个单词。 如果路明非能够听懂,那么就知道这家伙是在说:“我非常想演一次德古拉,我的偶像是贝拉·卢戈西[2]。因为我是匈牙利人,匈牙利人以抹黑罗马尼亚人的民族英雄为荣。而且你知道,我家是吸血鬼的谣传就是从罗马尼亚人那里传过来的,此仇不报非君子...” 坐在电子琴前面的路德维希·“路迪”·冯·哈布斯堡[3]有些尴尬地看着他,擦了一把不存在的冷汗,提示道:“兄弟,我承认你唱歌唱得非常好,气场也非常足,但是这种开地图炮的话可不能乱说。咱们剧社还有罗马尼亚籍的同学呢!” “没关系,我不在乎,我就是要演德古拉,亵渎他们的‘民族英雄’——拜托,那可是一头货真价实的次代种好不好!我抹黑抹黑怎么了?”这位英勇的马扎尔壮汉摆摆手,对此毫不在乎。 路迪翻了一个白眼,“我有必要提醒一下,你的名字叫阿提拉,而阿提拉是大地与山之王的化身,是一头货真价实的初代种。”他伸出一根手指,提示道。 “没关系,我不在乎,我是阿提拉英勇的后代。”阿提拉拍拍胸脯,得意地说。 “你这是双标好不好...”路迪叹了一口气。 试镜开始了,阿提拉的歌喉相当不错,音域广阔,唱的一首leb noch einmal(重获新生)黑暗风十足,整个人都笼罩了一股大反派的气场,就是路明非几乎一个词都没听懂。 后面夏弥露出疑惑的表情,戳了戳楚子航的手肘,“你们这里还真有一个叫阿提拉的家伙啊?难道他之前不知道‘阿提拉’是大地与山之王吗?他怎么还敢取这么一个名字?不打算改名吗?”她好奇地问。 对此,楚子航只是淡淡地回答:“阿提拉是一个较为常见的匈牙利名字,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这位‘上帝之鞭’的后人,而这是他们昭示自己和欧洲其他国家不一样的方式之一。匈牙利人一直在欧洲算是特立独行的。” “还有,他叫巴托里·阿提拉·亚诺什,记得要把他的姓氏放在最前面,这是对他的尊敬。” 听到“巴托里”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夏弥顿时来了兴趣,“巴托里?不会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巴托里吧?他家真的是吸血鬼?我在《恶魔城》的游戏里见过一个叫巴托里伯爵夫人的女吸血鬼。” “危险混血种哪个家族都有,很多吸血鬼的传说都是这么来的。”楚子航淡淡地解释,“不必感到奇怪,只是他的家丑被传出去了而已。” 夏弥发出啧啧的声音,“他这个名字可当真是五毒俱全,大地与山之王,再加上一个名声不逊色德古拉的吸血鬼...”她忍不住吐槽。 “阿提拉是一个可靠的队友,而且天生一副好嗓子。”楚子航说。 此时,路迪切换到中文,高喊了一声“下一个”。 路明非一脸“被迫营业”,十万个不情愿地被零拉了进来,和出去的阿提拉擦肩而过。明明西装昂贵且剪裁合体,但是此时他却觉得浑身不舒服,紧张极了。 他可从来没有上过舞台啊,就连当时新年活动的时候都因为手脚不协调而被老师临场赶下来了! “我们一起来试镜。”零淡定地对电子琴后面的路迪说,“我们的曲目是选自tanz der vampire的totale finsternis。” 路明非惊恐地瞪大了眼睛,他转向零,露出了被背叛的表情。 “不是说好了是你一个人来试镜吗?”他用唇形对零说,可是对方只是用那双冰蓝色的眼睛看着自己,就像之前在新生舞会时一样。 “没关系,看着我。”零淡淡地说,和舞会时一模一样。 “好的,你们准备好了吗?我开始了...放松一点,不要紧张,在舞台上就像你平时洗澡的时候一样放松就行。”路迪已经开始演奏了,清冷的琴声有节奏地响起,如同水滴一滴一滴落入水池中。 路明非刚要说自己怎么可能放松得下来,却发现轮到自己开唱了,在零冷漠的目光之中,他开腔了,声音略微有些嘶哑。 他们今天只唱这首歌的后半段,大概三分半钟,而一首完整的歌有足足7分钟。 “sei bereit.(准备好)” 零的声音非常清亮且甜美,她那双冰蓝色的眼睛冷冷地看着自己,却又仿佛燃烧着烈火,对他充满某种黑暗的期待——路明非心中打了个哆嗦,他从来没有见过零这样冰冷的女孩会用这样一种期待的眼神看着任何人...可是又莫名熟悉。 “manchmal in der nacht denk'' ich sollte lieber flieh'' vor dir, sng ich es noch kann.(有时在夜晚,我知道自己应该从你身边逃离,在还有机会的时候)” “sei bereit.(准备好)” “doch rufst du nach mir, bin ich bereit, dir blind zu folgen. selbst zur h?lle wurd'' ich fahren mit dir.(但是只要你呼唤我,我便甘愿盲目追随,直至地狱之门也绝不后悔)” 零冰蓝色的眼睛灼烧着,死死地盯着他。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着她的眼睛,他似乎就充满自信,方法自己真的是舞台的主人,面对着成千上万的观众也从容不迫。 “sei bereit.(准备好)” “manchmal in der nacht g?b'' ich mein leben her fur einen augenblick, in dem ich ganz dir geh?r''.(有时在夜晚,我甘愿付出自己的生命,只为在短短一瞬间,完全属于你)” 路明非的心脏狂跳,这明明只是歌词,却像是某种沉重的诺言,沉重得能将灵魂压垮——这个女孩愿意为了你下地狱!我的老天爷,他路明非何德何能,竟然能让零女王生死相许?哪怕这只是歌词,只是戏言,他也担待不起啊! 不知道为什么,路明非心中产生一种熟悉感,似乎在很久以前,他曾与人许下诺言。 “这一路上我们将不彼此抛弃,不彼此出卖,直到死亡尽头。” 这让他愣了愣神,以至于下一句慢了半拍,“sei bereit.(准备好)” “manchmal in der nacht m?cht ich so sein, wie du mich haben willst, und wenn ich mich selber zerst?r''.(有时在夜晚,我渴望变成你期待的样子,哪怕这会将我摧毁)” 零的高音非常完美,余音绕梁。 但是比起曲调,路明非更加在意的是歌词,他不明白为什么,零要面对他唱出这首歌——这是在宣誓她对他的感情吗?这歌词怎么听都像是舔总裁的恋爱脑女青年啊!零女王怎么可能是这种女孩? 但是怪就怪在,唱着唱着,路明非竟然真的觉得自己是霸道总裁,腰不疼了腿不酸了,整个人精神百倍,好像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终于轮到这首歌的高潮和副歌,也是路明非为数不多的完整唱段。他以前是个五音不全的糟糕歌手,可是现在竟然音准控制得恰到好处,而且高音也能顶上去了——有那么一瞬间,路明非简直怀疑自己被换了一个芯子。 sich verlier''n heiβt sich befrei''n, (迷失自我才可获得自由) du wirst dich in mir erkennen. (我将使你认识自我) was du ert?umst wird wahrheit sein, (你所梦想皆可成真) nichts und niemand kann uns trennen. (无人无物可使你我分离) tauch'' mit mir in die dunkelheit ein. (随我潜入黑暗) zwischen abgrund und schein. (徘徊于深渊边缘) verbrennen wir die zweifel und vergessen die zeit. (我们抛弃怀疑,忘却时间) ich hull'' dich in meinen schatten und trag'' dich weit. (我将你拢入阴影,带你远去) du bist das wunder, das mit der wirklichheit vers?hnt. (你是一个与真实融合的奇迹) 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觉得自己好像化身为英俊风流的魔鬼,诱惑眼前天真的少女走向黑暗与堕落...等等,魔鬼?路明非不由得心头一凉,好像意识到什么不对劲。 是非常不对劲! 他简直想要呼喊,让路迪赶紧停止音乐,他快要受不了了。可是好像他的身体不受控制,他挪不开和零对视的眼睛,他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任由高昂深情的歌声从口中汩汩流出。 totale finsternis, wir fallen, und nicht was uns h?lt. (心已全蚀,我们坠入爱河,无物阻拦) totale finsternis, ein meer von gefuhl und keinnd. (心已全蚀,情爱之海,无边无崖) 吟唱完男声的最后一个歌词,路明非感觉自己整个人身体都软了下来,所有的力量消耗殆尽,浑身都是冷汗,面色发白,整个脑子里一片混乱,好像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唱完这首歌的。 “totale finsternis, ich ub'',ich verlier'' den verstand.(心已全蚀,我觉得自己已经丧失理智)”零唱完最后一句,以一个高音的两个全音符长音结尾,小小的身体竟然能酝酿出如此清亮又有力的高音,令人赞叹。 一曲终了,路迪还呆呆地看着乐谱,像是仍然在回味一般。过了好久,他才从震撼中回过神来,惊叹道:“这就是s级的威压吗?果然是我眼拙了啊!” 身后门口的夏弥也点点头,一只雪白的手按住自己的胸口,另一条手臂搂着身边面无表情的楚师兄,“确实恐怖如斯,我以前还低估了二师兄啦,没想到s级真的很厉害!我都感觉心跳加速啦!” 她看了看楚子航,俏皮地吐舌头,“不过不是大师兄想象的那种心跳加速哦,不一样!” 路明非感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刚才点亮黄金瞳了?他这个黄金瞳简直是楼道里声控开关失灵的灯泡,想亮的时候像发癫一样拼命跺脚都不亮,结果没人的时候它自己亮了。 然后当路迪喊出“下一个”的时候,他像逃跑一样拉着零离开了房间。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路明非当时超常发挥唱得很好,演得更棒,但是路迪委婉地告诉他,冯·科罗洛克伯爵这个角色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演员身高必须在六英尺以上,问他能不能忍受三英寸的增高鞋垫。 路明非果断拒绝了,三英寸的增高鞋,他这种手脚不协调的家伙迟早要摔到乐池里去,摔个什么腿骨骨折之类的。 而零因为路明非拒绝,说自己不愿意和除了他以外的任何男生搭档,也拒绝出演,路明非觉得有点可惜,零女王明明唱歌那么好听。 [1]巴托里·阿提拉·亚诺什(不是阿卜杜拉·阿巴斯),原创人物,他在第一卷的二十七章首次登场,是狮心会的成员之一,a级 [2]贝拉·卢戈西是1931年黑白电影《德古拉》中饰演德古拉伯爵的男演员,虽然是匈牙利人但经常被误认为是罗马尼亚人,他开创了所有英俊,风度翩翩的吸血鬼形象的先河,可谓深入人心 [3]原创人物,学生会成员,文艺青年,2007级学生,在本文中刚升入大四,曾经在第一卷二十二章出场打过酱油 第四十九章 祸不单行(2) 俗话说得好,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坏事总是接踵而至。 前一天学院还因为校长被弹劾而人心惶惶,后脚林小红自己就遇上了大麻烦——她那个渣男继父竟然打电话上门了,而且以开口就亲热地叫了一句“闺女”。 当时她刚刚参加完《地狱神探》同人电影的试镜,正走在去下一节课的路上,就有一个电话打了过来,没头没脑地就来了一句“我家闺女有出息了啊!”。 林小红一头雾水,“你谁啊,不认识你,我没爹!” 对方只喊了一声闺女,林小红就冷冷地挂断了电话。她出于好奇,看了电话号码一眼,竟然是一个中国号码,挺陌生——这家伙诈骗竟然还打跨国电话吗?真舍得下血本! 但是她转念一想,指不定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找来了?她刚刚这么挂电话是不是不太合适? “这么多年没有找,现在找过来图啥?图我给他养老吗?想peach!”她自言自语道,心中的一点点小愧疚一下子就烟消云散。 但是既然他已经打到自己这里来了,这个号码又是从什么地方知道的呢?这可是她在国外的手机号,在国内也只有养母一个人知道——而且她还从来不打电话,因为心疼国际电话太贵,都是用qq交流。 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就在这个时候,刚才那个电话又打过来了,一开口就亲切的称呼她为“招娣”,她瞬间血压蹭蹭就上来了。 好久没人这么称呼她了,这还是当年养父找人算了八字,觉得她能带给他老王家一个儿子,才把她带回家后,给她改的名字。 她痛恨这个名字,她是她自己,不是为了给老王家招来一个儿子才存在的!所以养父和养母离婚后,养母立刻把她的名字改过来了。 这个男人正是当年抛弃她和养母,和小三生儿子的养父! “招娣啊,听你妈妈说,你有出息了啊!我就说我当时慧眼识珠,一看就知道你这个小姑娘和别的孩子不一样...”那个男人正在用令人作呕的语气客套着。 林小红只是冷冷地说:“对不起,找错人了,我不认识你。” 然后再次挂断了电话。 紧接着那个男人又打过来了,林小红直接拒接。如此这般重复了三五次,她终于不耐烦了,直接把这家伙拉入黑名单,电话根本打不进来。 她突然意识到,刚才那个男人...似乎提到了妈妈?他难道是从妈妈那里得到的电话号码? 妈妈是个胆小怕事的女人,很容易屈服权威,她是不是受到胁迫了?林小红突然咯噔一下,连忙登上qq,问自己的母亲。 “你前夫是不是联系上您了?”她提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只用了‘你前夫’这样冰冷的词语,她打心眼里不承认这个男人配得上“养父”这个称呼,他完全没有“养”过她! 下午还有德语课的小测验,在收卷之后她打开qq,发现母亲已经回信了。 “是的,他回来了,说在外面鬼混了这么多年,发现还是我们母女俩好,真心悔改说要好好过日子,想和我复婚。” 林小红分不清母亲到底是害怕还是高兴...这个女人很容易被威胁,也很好哄骗,总之别人说啥就信啥。如果她那个渣男前夫真的甜言蜜语说一通,指不定真的会心动的。 “他都不要我们了,你为啥还要他?让他和小三过不行吗?”林小红有些气愤地说。 如果林苗真的被傻乎乎骗着和那个男人复婚了,她绝对不干!她说什么都不会给那个男人养老! “他说他当时被那个女人骗了,儿子不是他亲生的,他不能生育。” 听到这个消息,林小红简直想大呼一声“天道好轮回,上天饶过谁”,这家伙当年抛弃了他们母女,活该被带绿帽子当乌龟,这就是他作的!干得漂亮! 可是转念一想,这不就意味着当年不能生孩子的并不是林苗,而是那个渣男吗?养母本来能够有自己的孩子,可是都被那个男人耽误了,而且还承受了那么多年的压力,被人辱骂是“不能下蛋的母鸡”! 而且现在还要轮到他们母女来养他!真是岂有此理! “他那是活该,您可不要听他的甜言蜜语,他就养了我两年,怎么配当我爹?我好好学习挣钱是养您的,不养渣男!”林苗对母亲说。 没过一会儿林苗也回话了:“我也知道这对你来说不公平,他对不起咱娘儿俩,可他一会儿打电话一会儿送礼物,还登门送花向我道歉,我觉得他是真心的。” “哎,浪子回头金不换,毕竟我们夫妻了十六年...”母亲似乎有些为难,试图向女儿解释。 果然,老妈脸皮薄,耳根子软,容易着了这渣男的道儿!只可惜现在她远在异国他乡,没法亲自手撕渣男... 想想,林小红都有点后悔自己竟然为了8个学分去上小学期课程,而把母亲一个人孤零零地晾在家里,还要应对一个死皮赖脸的渣男。 “这下麻烦了,我该怎么办啊?”她有些气恼地自言自语。 这件事只是随口一说,路明非倒是很快来了主意,“小红姐,这还不容易?”路明非一边拍着自己的胸脯,一边吃着牛肉汉堡,“你在新浪或者什么地方发一个博客,控诉一下对方的罪行,给自己营造营造声势,把这渣男吓退了不就行了。” 林小红皱紧眉头,“我不太擅长这个。” 路明非喝了一口可乐,“你不擅长没关系啊,咱们学校有擅长的啊!” 林小红心中“咯噔”一下,她好像明白路明非说得是谁了,“你不会是说芬格尔吧?”她有些怀疑地问。 但是有一说一,芬格尔这家伙,确实是卡塞尔第一狗仔,写那种“震惊体”吸人眼球的标题,煽情什么的不是一般的擅长,如果去了那些时尚杂志什么的,肯定能成为王牌狗仔,不愁毕不了业没有工作。 “到时候我找来师兄,让他给你参谋参谋,不过这几天他比较忙,说是副校长有任务派给他。”路明非故作神秘地说,“他都不告诉我是什么任务,说是学校的机密,事成之后允许他毕业。” “他?什么机密?”林小红一脸茫然。 按说芬格尔这家伙这么不靠谱,学校有什么重要的事大概率不会派给他。但是这家伙好歹是卡塞尔家族的旁支,混得再惨学院都得给他点面子...而且据说他曾经是a级,甚至有小道消息说他可能成为下一位弗拉梅尔,是副校长内定的接班人,之所以赖在学院是为了方便接受弗拉梅尔的传承... 指不定真的有什么重要的事要他完成。 第五十章 祸不单行(3) 芬格尔·冯·弗林斯是出了名的不靠谱。 但是毕竟术业有专攻,论当狗仔操控舆论什么的,还真没人能比得过他。而他这个人也好说话,只要给钱就干活儿,一点都不磨叽。 于是找好了机会,林小红把这位不靠谱废柴师兄请到了学院餐厅,任由他点了鲑鱼卷鱼子酱惠灵顿牛排等一系列昂贵的,她平时自己绝对不会点的奢侈食物。 看着精美的食物和闪闪发光的银餐具,林小红不免有点肉疼。 但是考虑到渣男便宜养父已经给她打了十多个骚扰电话,一口一个闺女叫得那叫一个肉麻,而且还要让她以后给他养老,抢占她为母亲挣的奖学金... 她咬咬牙,觉得花点钱一劳永逸,总比长时间被人吸血强多了。 老妈对不起了,不是我故意要拆散你们两个,是你们根本不合适啊!那个男人的真面目您早就看到了,他把咱母女俩害得那么惨,您怎么这么容易就被甜言蜜语蛊惑,胳膊肘往外拐啊! “对不起啊学妹,我这几天是真的有点忙。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这忙我肯定早就帮了!”芬格尔一边大快朵颐,一边说。 这家伙看起来确实像是忙坏了的样子,眼眶下面黑眼圈夸张得都像大熊猫了,配上日耳曼人分明的轮廓,显得还挺吓人的。 这家伙要么是玩得肾虚了,要么是高强度工作了好几天没有睡觉,林小红倾向于后者。也不知道他究竟接到了什么秘密任务,竟然这么辛苦——而且什么秘密任务,竟然需要交给他.. 难不成是什么舆论危机?或者让他去收集校董会的绯闻? “我这边确实有点着急,那个老东西一直在跟我套近乎,快要烦死了。”林小红叹了一口气。 现在这边校董会正在弹劾校长,据说楚子航师兄可能要遭殃。而祸不单行,她的私生活也被干扰了,可以说两边都不顺利,真是糟糕的一年。 “哪个不长眼的家伙骚扰你,告诉学长,学长肯定折腾死他和!”芬格尔笑嘻嘻地说,“只要给钱给到位。” “我计划出资2000美元,我也是学生,靠奖学金过活也没那么多钱,但是这些钱够师兄过一个月了吧?紧吧一点甚至能两个月。”林小红说,“那个骚扰我的人是我的...养父。” 芬格尔露出嗅到八卦和绯闻的目光,令人极为不舒服:“什么,你的养父在骚扰你?这种恶心玩意儿,不直接化学阉割还留着干什么?竟然对小女孩下手?他以前是不是也对你色咪咪的?”他将身子探到前方,气愤地问。 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不是这样,他没有对我做什么。就是他把我领养回家,是因为我的生辰八字能给他家招来一个儿子——但是这个儿子不是养母生的,而是小三。” 芬格尔义愤填膺地握紧了拳头,“这样的人渣,竟然还敢来骚扰你?就应该让他和小三过一辈子!” 林小红低下头。 “怎么,他和小三闹掰了?”芬格尔挑了挑眉毛,“或者那个儿子不是他的,他当了好多年乌龟,现在老了病了,‘幡然悔悟’,过来骚扰你想要你给他养老了?” “卧槽!你怎么知道?”林小红惊呼。 冷静下来一想,芬格尔这家伙又不是“先知”,所以要么是路明非告诉他的,要么是他深谙其中的套路——林小红认为更大概率是前者。 芬格尔抿了一口98美元一瓶的“廉价”红酒,潇洒地摆摆手,“这都是套路罢了,你是不知道我知道多少校董会家的,还有北美那几个混血家族,以及各路名人的family drama,我还听过不少更加劲爆的。你这根本不算什么。” 林小红抹了一把不存在的冷汗,感叹不愧是芬狗... “你说对了,现在他和小三离婚了,来找我妈复婚...你是不知道他当初多嚣张,明明是他犯错在先,最后净身出户的却是我妈,最后还莫名欠他钱,五年才还完。我和我养母可是被那个老渣男害惨了,说什么也不能原谅他。”林小红气鼓鼓地说。 说起来就来气,今天那个老东西竟然还舔着脸,给她发消息,内容令人作呕。 “没想到我闺女竟然这么有出息,果然是我当年一眼看中的小姑娘,我就知道你和别的孩子不一样,都拿全额奖学金出国留学了,爸爸替你感到骄傲!” 呸,谁要你感到骄傲啊?恶心不恶心啊! “当初是爸爸不好,这些年忽视了你和妈妈,但是现在我回来了,我会加倍疼爱你的,我的好女儿。如果不是我把你带回家,你这些年也不会有这样的成就,你是一个好孩子,让你受委屈了。” 林小红真的想打飞的直接回家,扇这老东西一个耳光,脑袋都能给他打飞出去。 “这件事太好办了,我在微博上发个帖子,给你添油加醋诉个苦,然后再雇几个水军刷到榜首——不用雇佣,让诺玛来代劳都行,我借路明非的权限就能做到。最后再把这老东西姓甚名谁全部爆出来,让他沦落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就这么简单!”芬格尔一边切着牛排,一边说,“对我来说简直不是压力。” 林小红点点头,她确实希望这个混蛋身败名裂,但是...“但是如果你曝光那个老渣男的身份,那我和养母的身份不就暴露了吗?我不希望母亲受到太多关注,她是个胆小怕事的女人。”她有些担忧地说。 对此,芬格尔也大包大揽,一边嚼着牛排一边说,嘴角还沾着酱汁。 “当然没问题,我可是专业狗仔——专业人士永远都知道,什么是能曝光的,什么是不能曝光的,只有这样才能在赚足噱头的同时,不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你就交给我好了,保证一分钱一分货!” 林小红觉得这样差不多了,“那就好,师兄真是麻烦你了。” 芬格尔满不在乎,“嗨,就这点小事,我在新闻部的副手,甚至随便一个新来额就能解决,杀鸡焉用宰牛刀。只有弹劾校长这种级别的大事才需要我这种大人物镇场...但是既然是路明非的好哥们请求,我肯定要亲自下场。”他舔着脸,露出一副谄媚的表情。 其实你是为了挣这2000美金吧?林小红忍不住心想。 “不过,你这几天是在为弹劾校长的事情忙吗?”林小红突然来了兴趣,问。刚才他说漏嘴了,敏锐地被对方抓住。 也难怪,明眼人都知道所谓审判楚子航,分明就是校董会剑指校长。如果楚子航真的出事了,昂热这个老东西也要倒台,到时候就真如有些人担心的那样,学院就成了校董会那帮zb家的状态了。 昂热校长要是没点反抗,那是不可能的。 芬格尔面色变了变,目光似乎有点阴沉,“这事说不得,算是机密。我干啥最好不要打听,我不想让别人知道。” “但是说真的,我早就看不惯校董会的那群混蛋了,这次说什么都不能让他们得逞!” 最后一句话时,林小红发誓芬格尔脸上露出了罕见的狠辣与干练,一双铁灰色的眼睛中闪烁着金色的烈火...似乎是仇恨? 第五十一章 恺撒的态度(1) 弹劾校长的事基本已经定下来了,楚子航的血统法庭将会在一个星期内开庭。昂热校长以“重感冒咽喉炎”而退到了幕后,不知道在干什么,现在负责管事的变成副校长,也就是守夜人。 整所校园虽然表面上各自各干各的,没有什么变化,可实际上却暗流涌动,所有人都在小声讨论这件事。狮心会的苏茜正在和新生联谊会的会长奇兰紧急交流,希望获得他们的支持。 对此所有人都感叹,这位痴情的女子为了自己喜欢的男人,真的很拼命啊——只可惜楚子航的心已经被小师妹俘获了,她的努力也是白搭,感慨实在是不值得。 有些支持楚子航,而且有些背景的学生都在联系家里人,希望能够多少得到一点支持。 可是自然胳膊拧不过大腿,校董会中加图索家族一家独大,秘党几乎成了加图索家族的一言堂,那些小家族根本无法奈何。 “师姐师姐,你们学生会那边有没有什么动作啊?恺撒那边到底是个什么态度?”当天晚上,非常罕见地没有讨论斗破苍穹里萧炎会和谁在一起,或者封神榜里的神仙为什么会蠢到一个一个送,夏弥有些担忧地问。 估计是为自己的情郎担心吧? 林小红苦笑着摇摇头,“这个我还真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明天傍晚7:00,恺撒要在诺顿馆开会,估计和这件事有关。” 恺撒至今的态度,仍然很模糊。 “你说他会不会在幸灾乐祸?”夏弥抱着自己的枕头,雪白的大腿从短裤中露出来,缠绕在枕头上。 林小红摇摇头。她不喜欢恺撒,总觉得这个贵公子高高在上,觉得好像整个世界都是他的...但是他身上真的贵气十足,高傲而正直,不爱耍阴招,绝对不是那种会落井下石的人。 “我觉得不会,我不喜欢恺撒,但不觉得他是那种幸灾乐祸的家伙。” 夏弥抱着枕头,咬着一个边角,像是磨牙的猫咪一般狡黠——这个新生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就是你永远无法拒绝她。 “师姐师姐,我听说你是学生会的成员哎,明天开会什么内容,能不能偷偷告诉我们?当一回...间谍?打探打探恺撒老大的态度?”她扭动着身子,撒娇道。 “什么叫间谍?”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狮心会和学生会关系还没有闹僵到这种程度吧?这种会议有什么不能告诉别人内容的?反正我不说出去,别人也会说出去,又不是学院执行的计划保密那么严格...” “我只是担心嘛担心嘛,如果师姐偷偷告诉我会遇到麻烦,我肯定保密!或者说告密的人是路明非师兄!”夏弥狡黠地吐了吐舌头,像是一只满是坏心眼但是你却无可奈何的猫咪。 “放心,我肯定是站在楚师兄这一边的,总不能让校董会的混蛋真的把你们两个拆散了...”林小红保证。 这句话让夏弥的面颊微微泛红,将枕头恨恨地扔在一边,有些嗔怒道:“为什么你们都觉得我和楚师兄是一对儿啊,还没有个啥结果呢!而且我听说,人家楚师兄已经有喜欢的学姐了,我可插不进来。”她嘟着嘴嘀咕。 林小红抹了一把不存在的汗水,真搞不懂都到生死相许的时候了,竟然还不承认彼此的感情...话说回来,这段时间苏茜学姐相当沉默,她有点担心她的状态,可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苏茜没有因为自己的“男朋友”被小学妹抢走,而哭闹或者抱怨什么的...相反,她很安静,作为狮心会的秘书,她现在正在为楚子航的血统法庭开庭事件忙得焦头烂额,和小师妹争抢男朋友的事反而要在一边放一放。 “行吧,明天会议中说什么,我可以告诉你。但是你可不要告诉别人,这算是学生会的事,别在这个节骨眼上狮心会和学生会闹起来。” 只是自己的室友而已,能有什么问题? 第二天晚上,林小红叫上了路明非,去参加学生会的全体会议。在会议中,他们要选举学生代表参与将在一个星期后开庭的血统审判法庭。而这场审判将决定楚子航的生死。 说真的,在此之前,他们几乎没有参与过任何学生会活动。如果不是想要打探恺撒的态度,然后告诉夏弥,她估计也不会来。 “我怎么觉得这是庆功大会啊...”路明非在来到诺顿馆门前,忍不住小声嘟哝道。他身上穿着那身去参加拍卖会的阿玛尼,总算不输那些富家子弟气质了。 其实路明非是不想来的,上次他在恺撒的舞会上据说吃了一个大瘪,所以对这个奢侈的地方极为抗拒。但是为了楚子航,他还是来了,说是一定要打入敌营,套套恺撒老大的口风。 “你想想,恺撒老大和楚师兄本来就不对付,要是楚师兄倒台了,恺撒老大怕不是做梦都会笑醒吧?”路明非忍不住吐槽道。 对此,林小红摇摇头,“我觉得不太像。” 她没有穿得多么正式,只是穿着自己卡塞尔学院的校服衬衫和短裙,脚上甚至连丝袜都没有,只有一双运动凉鞋。毕竟这又不是舞会,至于这么严肃吗? 事实上确实没必要穿得多么严肃,因为大家都很随意,没有人穿严肃的礼服,甚至副会长帕西诺连领带都歪了,整个人似乎有些疲惫。 由此可见,路明非完全猜错了,这根本不是什么庆功大会。 如果真的是来庆祝楚子航倒台,他们估计都要穿着armani或者zegna的西服,带着montbnc或者constantine的手表,门前挺着捷豹或者林肯车。最后搞得路明非这个最穷的小子,成了打扮得最浮夸的一个。 恺撒站在二楼一个睥睨众生的位置,远远看上去,他也愁眉不展,金色的眉毛将眉头挤成“川”字,一双冰蓝色的眼睛似乎心事重重。 路明非和林小红落座,看着下面人差不多来齐了,恺撒身边的秘书摇了摇铜铃,示意会议开始。 “感谢诸位的到来,我承认今天占用大家的时间,将诸位召集在此,有些仓促了。但是学院现在的状况,大家也都该清楚。因此这场会议对于我们来说,是有非常有必要的。我们是屠龙的勇士,在这样的关节上,不能因为内讧而人心惶惶。”恺撒缓缓开口。 大家都紧张地看着彼此,下面发出窸窸窣窣的交流声,纷纷揣度这位学生会会长的意思。 这事,有一个大胆的人站起来,高声问:“恺撒,我们今天讨论的内容与血统法庭审判楚子航有关吗?” 其实不用他问,大家都知道。 这个家伙继续说下去,“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如果不是楚子航,狮心会早就不是学生会的对手了,整个学院里能和您媲美的,也只有他一个人。如果他因为血统超临界而被处理,那么学生会就能一家独大了!” 这家伙听起来有些不知好歹,像是完全不懂如何阅读气氛一般,难道他刚才没有听到恺撒说“不要起内讧”吗?他滔滔不绝起来,恺撒冰蓝色的眼睛里简直要射出火焰,面色愈发阴沉——可惜这人恍若未绝,拍马屁拍到马蹄上也没有意识到。 “老大这意思...”就连路明非都感觉到有点不对劲了。 第五十二章 恺撒的态度(2) 等到那个很蠢的家伙——蠢得都有点像个托儿——说完之后,整个大厅中一片尴尬的沉默。 其实大部分人都已经猜测到恺撒的立场了,之所以有人怀疑,是因为他们不相信恺撒作为校董会未来的继承人,竟然会反对校董会。 有这么一个蠢货替他们问问题,其实也不错。 那个发言人说完话后,有些紧张地咽下一口唾沫,喉咙滚动。他似乎也意识到,自己大概说错了什么东西,慌忙紧张地与身边的两个男生眼神交流起来。 最终,恺撒缓缓开口,打破这尴尬的沉默:“诺瓦克,如果你认为学生会应该通过这样不光彩的手段击败狮心会,那么你现在就可以从门出去了。学生会不欢迎你这种只会耍阴招,却不敢正面应对强敌的懦夫。”他的眼神冷漠,看得那个倒霉蛋心里发毛。 诺瓦克和身边的男生交流,从林小红的角度看上去,他像是在用英语骂人坑爹。估摸着这话是他旁边的人让他说出去的,这个傻小子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撞在了恺撒的枪口上。 看来,恺撒已经做出决定了,对楚子航有利的决定。 “女士们,先生们,或许我们和狮心会的矛盾让你们觉得,狮心会是我们的敌人,而楚子航是敌人的首领,我们必须想尽办法争斗个不死不休?”他缓缓开口,充满威严地扫视全场。在他明亮的金色眼瞳之下,没有人胆敢与这位皇帝对视。 “那你们就错了,不论是狮心会,还是学生会,都是卡塞尔学院的成员,都是秘党的成员!我想你们在过去的几年里,因为自由一日,或者其他琐碎的原因而与狮心会互相不对付...但是别忘了,我们真正的敌人是谁?我们的使命是什么?”恺撒是一个杰出的演讲着,慷慨激昂,一下子就把气氛烘托起来了。 “我们的敌人从来不是狮心会,而是龙族以及他们罪恶的仆从!我们的使命是从这些妖魔中保护人类的文明之光,我们要将他们永远送入坟墓!我的战友们,不要让眼前的恩怨蒙蔽你们的双眼,要时时刻刻警惕自己的敌人,而不是队友!” “但是今天,我们的内部出现了矛盾,起因是楚子航,狮心会的会长。”恺撒的激昂稍微缓解了一些,但是现在平静下来,只是为了下一个高潮的出现,“我知道你们很好奇我对他的看法,说真的这个人确实是一个非常...令人惊讶,也足够值得尊敬的对手,我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见过能够和我一样杰出的人,而现在整个人就在我们中间,他的名字时楚子航。” “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他,你们或许以为我和他针锋相对,但其实更像是棋逢对手,我们彼此磨砺,并肩进步,早已有了心照不宣的默契。”恺撒听起来很深情,而且莫名有点gay?或者只是这个骚包的意大利人的固有特征? “他是一个高尚的,乐于助人的人,而且还是一位杰出的战士,他的利刃之下斩过无数妖魔,毫无疑问最终会成为中流砥柱的存在。”恺撒继续说下去,“秘党本来就是缺少足够的精英的,我们连年征战不休,打一场永无止息,毫无胜算的战争,已经持续了上千年,每一寸土地下面都埋葬着英雄的骸骨,有多少丈夫再也见不到妻子,有多少母亲失去儿子,又有多少孩子变成孤儿...” “在这种时候,没想到我们当中竟然有人挑起争端,剑指我们当中最杰出的精英...”恺撒提高了音量,情绪激昂,然后在此处戛然而止,吊足了胃口。 此时下面传来窃窃私语声,毕竟大家都知道,这所谓的争端就是校董会,或者准确来说,是加图索家族挑起的,也就是恺撒老大的家人。虽然明知恺撒和家里人不太对付,但是这么说话是不是... “是的,我都知道,这争端是我的家族挑起的。但那是老一辈人的算计,他们是商人和银行家,他们从来不用上战场,他们不知道我们的战争有多么血腥——我和我的父亲,叔叔,还有一众堂亲不是一类人,我是真正上过屠龙战场的,我至今仍然对那种深刻的恐惧铭心刻骨,所以我并不赞成他们狭隘的观点。”听得下面的窸窸窣窣的私语,他只是用手掌压了压,示意大家安静,然后继续平静地诉说。 “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虽然青铜与火之王已经死了,但是外面还有另外三个王座,以及最终,终将归来的黑王尼德霍格,战斗才刚刚打响,甚至算不上半场,他们就开始清算功臣,着实令人胆寒。秘党的内斗最终会是什么结果,诸位大概非常清楚,我们的敌人将会趁虚而入,将我们逐个击破!”他义愤填膺地握紧了拳头。 他再次拉高了音量,高举自己的右拳:“你们都是最优秀的战士,能够容许这样的悲剧发生吗?” 下面人开始狂热的应和,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专门给恺撒溜须拍马的。“不能!”他们举起右拳,激动地齐声回答! “没错,你们不能允许,我也决不允许!所以,我的建议是,作为同学和战友,我们应该放下内部的分歧,一致对外。今天楚子航受到校董会的诘难,那么明天又会是谁呢?在座的各位都有可能是这场愚蠢的权力斗争的受害者!今天我们支持楚子航,让我们的敌人看到我们的团结和坚不可摧!”他高举拳头,情绪激昂。 “团结!” “坚不可摧!” 学生会不亏都是恺撒老大的马屁精,立刻沸腾起来,高喊团结的口号。不知道的人还会以为他们排演过——考虑到恺撒夜夜笙歌,时不时给自己手下发表一个演讲,指不定还真能算是排演过。 路明非相当惊讶,“没想到恺撒老大这么够意思!我还以为他真的讨厌楚子航,巴不得他被开除呢...看来是我浅薄了。”他有些愧疚地撇撇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果然要不得啊。” “其实我也挺惊讶的。”林小红说,“我知道恺撒和家里关系不好,以他的性格大概率不会支持校董会,但是这样明目张胆的,纠集学生会全体成员反对,我也属实没想到。” 恺撒果然魄力非凡啊,林小红不由得感叹。之前她打心眼里瞧不起恺撒这个脑子似乎缺根弦的贵公子,但是就凭他这份仗义执言,就值得她尊敬。傲慢可以被纠正,但是想要纠正败坏的德行却是不可能,恺撒有潜力成为一位伟大的领袖。 恺撒双手做出一个按压的姿势,下面的学生立刻安静下来,他们非常懂老大的动作代表什么,然后他缓缓开口,“话虽如此,但是在明面上,我们还需要假装与狮心会对立——我们达成一致不能为外人知晓,只有在最后关头,才能造成足够强大的冲击。所以今天会议的内容,如果有人问起,就说我们在商讨如何对付狮心会,明白吗?” “恺撒老大还挺心机啊...”路明非嘀咕道。 “这叫智慧!” 而此时下面的人又开始异口同声地高呼,“明白!” 第五十三章 调查团(1) 恺撒老大其实可以很心机,而之前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一个不懂阴谋的,天真且正直的公子哥。 但是现在为了拯救楚子航,他算是三十六计全都用上了——比如据说百试百灵的“美人计”。 在调查团的人来的时候,他要求学生会所有漂亮女孩穿着白色裙子,倾巢而出去欢迎调查团的到来。以此可以迷惑他们,让他们以为学生会是和他们站在一起的,从而大意轻敌,最后打个猝不及防。 为此他们甚至训练了三天,还用鲜花和丝带装点车辆,搞得还挺像样。 距离出发前往车站迎接“客人”只剩下一个小时,林小红已经穿好租来的白裙子,和妈妈通过电话,让她不要相信男人的花言巧语,又看看芬格尔的匿名帖究竟怎么样了。 这家伙收钱不办事,告诉她“不要着急”,“真相要放在最后震惊所有人”,“让子弹飞一会儿”,然后又以“校长找我有正经事”推脱,真是不靠谱。 怕不是钱到账后准备先花了再说吧? 林小红气得咬牙切齿,因为现在那个老东西到处对着亲朋好友说自己没良心,被他养了那么多年,现在有出息了,竟然不给他养老。再这样颠黑倒白下去不反击,她怕不是要身败名裂了。 她现在在国外不要紧,但是妈妈的压力很大啊!想想就觉得生气,但是她现在什么都做不了,她还要去欢迎学生会和校董会的公敌。 “我以为所谓的欢迎是整蛊,结果搞得还挺正式...这到底是个啥意思?”林小红忍不住问旁边的白裙少女杰西卡。 按照计划,他们已经在这里站了很长时间了,等到列车到站,秘党调查团的人很快就来了。而她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站在列车车门打开的位置,调查团的人一探出头,就喷他们一身彩色的碎屑。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欢迎美国总统呢! “据说是副校长的意思,肯定要整他们的,你就看着呗!你懂副校长那种不着调的。”杰西卡耸耸肩,看了看背后彩旗招展的花车,还有手里的康乃馨,露出无奈的神色。 确实,副校长虽然是当今最杰出的炼金术士之一,但是性格不着调是真的,小学期上他的课,他竟然会因为“太早了起不来”而时不时将课调到下午,然后自己又忘记自己调课了。 “副校长应该和校长一伙儿的,他肯定不希望昂热校长被开除,他自有他的办法。”这位大三学姐笃定地说。 副校长...林小红叹了一口气,看着那个浑身酒气的啤酒肚邋遢大叔,穿着一身夸张的夏威夷花衬衫,还戴着墨镜——没错,这就是他们的副校长,赫赫威名的守夜人,更是尼古拉斯·弗拉梅尔一脉的传人,秘党最强大的炼金术士。 火车进站了,人还没有下车,身后的人群就已经开始欢呼,欢呼声穿过玻璃窗,火车内大概也听得清清楚楚。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欢迎校董会调查团莅临指导!” “安德鲁老师您辛苦啦!” 那个带着眼镜,看起来像是调查团负责人的家伙一走出来,林小红就敏锐地抓住时机,拉动拉环,喷了他一身彩带。 “嘭”的一声巨响,吓得这家伙差点掉下月台,然后一脸懵逼就被喷满了碎纸屑和金粉,头顶上挂着半截彩带。他狼狈地掸着自己身上的彩色碎屑,面容震怒看向“偷袭者”。 但是他没有来得及训斥任何人,因为下一秒他就被副校长深深地拥抱在怀里,憋得脸色通红差点要断气了,以至于不得不求助身边的金发助手,林小红的听力很好,能够清晰听到他们的交流。 “这是...劫持吗?” “这应该就是学院派来迎接您的车队,这位先生大概是副校长。”金发的助手回答。 “副校长?” “就是守夜人,头衔是副校长,虚衔,不负责具体工作。”助手又解释道。 那个名叫安德鲁·加图索的家伙被“守夜人”的头衔惊得瞪大了眼睛,大概万万没想到眼前看起来五六十岁的油腻发福老大爷就是赫赫有名的“守夜人”。 毕竟“守夜人”这个名头甚至比昂热这个校长还要大,他是秘党最强大的炼金术士,就算你没听说过他的名字,也知道“守夜人”这个称号! “可把你们盼来咯,我早就觉得该动动他!活得跟乌龟似的长!害得我当了那么多年的副校长!”副校长死死地抱着这家伙,热情四射,眼看就要把对方勒死了。 啊...这... 林小红抹了一把不存在的冷汗。 我说,虽然知道这是演戏,但是这水平也太高了吧?甚至莫名让人想起芬格尔这家伙,尤其是这语气这眼神,还有这贱兮兮的气场,估计芬格尔以后酒就会变成这个样子。 毕竟有谣传,说芬格尔其实是副校长的亲传弟子,以后是要继承尼古拉斯·弗拉梅尔的名号和衣钵的。指不定他那副贱兮兮的样子,就是从副校长那里学来的。 几百名男生女生高举手中的花束围绕花车,花车缓缓而行,人声鼎沸,空气中飞舞着气球和四代,隐约还有开香槟的声音。 “我怀疑这是副校长的障眼法,我记得他好像和校长关系不错吧?”林小红小声对旁边的杰西卡说,心里犯着嘀咕。 “大概是美人计吧?”杰西卡说,她拨拉了一下自己的蕾丝白裙裙摆,“后天大一女生游泳考核,副校长多半要拉着调查团的人。” 听起来有点刺激啊...林小红忍不住想,这是要考验干部吗? 果然是副校长啊,听说着老家伙从来不错过任何一次帆船训练和游泳考核,就是为了看美女。 你说说卡塞尔学院不缺的就是俊男美女,调查团的正经人一定会被弄得五迷三道吧?那个安德鲁看上去像是个严肃的正经人,之前多半没见过这种场面。 “学生们的精神面貌都不错吧?”副校长亲热地搂着安德鲁,满脸骄傲,“就知道调查团一定会满意!”他非常得意地竖起大拇指。 然后,大腹便便的副校长学着中国大学军训时必备的口号,高声喊道:“同学们好,同学们辛苦了!” “老师好!老师最辛苦!”下面的同学按照计划预演的那样,大声回应,林小红也乐在其中,扯着嗓子喊。 第五十四章 调查团(2) 他们为了今天的欢迎仪式,已经排练了整整三天的时间,连《地狱神探》剧团的演员聚会,和音乐剧社团的成员活动都没有来得及参加。 不得不承认,副校长当年在中国十几年,把那套形式主义的东西算是学明白了,世界上没有人比中国人更懂得有秩序的欢庆活动。所以这样的欢迎场面,果真是把调查团的人镇住了。 第二天是跳特色广播体操。 是的,没错,就是那个广播体操,什么“雏鹰起飞”“初生的太阳”“七彩阳光”“希望的风帆”之类的。平时学院里当然没有这种东西,但是不是为了招待调查团的人做做样子吗? 所以他们过去一个星期的体育课不打拳了不练剑了,都在加紧学这玩意儿。 “啊,梦回高中啊!”林小红一边挥舞着手臂,不由得感慨一声。 “不就是调查团吗?和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这么折腾我们啊?”对此,路明非顶着黑眼圈抱怨道,一看就是又通宵打游戏了。 掐指一算,好像又到了路明非和那个装神弄鬼吓唬人网友打游戏的时间,怪不得不好好睡觉! “没看出来副校长在折腾调查团的人吗?你看那家伙摇头晃脑的,眼睛都肿了,一看就是昨天晚上宿醉没有醒酒,现在还头昏脑涨着呢!”林小红对着观礼台努努嘴,继续挥舞手臂做操。 “哦,是哦...”路明非昏昏沉沉恍恍惚惚地点点头,敷衍地划拉着广播体操的动作。 第三天是学院的“三好学生”授奖仪式,自然又是熟悉的味道,在座的中国学生一个个都忍不住回味起了自己的童年。 “咱们学校什么时候还有‘三好学生’这东西?”路明非挠挠头,不解地问,“我只记得有‘学院之星’的比赛,都是漂亮女生。” 去年的学院之星林小红当然没有参与,只是在观众席上看...然后路明非这家伙突然开始流鼻血不止——而且还是那种明艳的,疑似动脉血的血液,把林小红兜里的一包餐巾纸都用完了还止不住血。 吓得她差点狂奔着把他直接送进校医院,生怕这家伙堂堂s级就这样流鼻血流死了,那可当真贻笑大方。 结果这家伙竟然刚出了操场,就不流血了——合着是看美女过于激动了是吧? 没出息的小子!当时她就忍不住想要骂人。 “没有三好学生,但是有‘校长奖’啊,大概就是换了个名字吧?我记得每学期都要评五个人,还要颁发额外的‘校长奖学金’。我记得奖学金咱俩都有份吧?”林小红解释道,“反正我待会儿要上台领奖,有你吗?” “没有!”路明非笃定地摇摇头,“没人通知过我。” “那大概就是没有你了。”林小红说,“大概是你的绩点有点寒碜,3.3足够毕业,甚至能让你保研,但是想要拿校长奖还是不太够的。我看那个奖金给你,多半是作为‘青铜计划’受伤的赔偿和精神损失费——咱们学校坑爹是坑爹,但好歹钱挺多的。” 这也是校长给我们争取的权利啊,如果校董会的贵族老爷来了,这点福利都没有了啊,我们就会成为他们的棋子,用来获利的工具和武器,还要被“正义”和“人类的未来”这样的大饼pua。 所以说校长千万不能倒台啊,倒台了卡塞尔学院就落到校董会手里了,前途一片黑暗啊!林小红忍不住感叹道。 这几天那位朱学姐一直都在对她说这样的话,给人感觉她好像不是一般的人间清醒。 简而言之,2009届学生中的“三好学生”是林小红和路明非,而2008届的,正是调查团此次试图审判的学生,楚子航。 而加图索家族的天之骄子,恺撒因为挂科太多,没有评上“三好学生”。 “这位,是我们学校的楚子航同学,血统级别a+,成绩优异,热心帮助同学,尊老爱幼,经常在街上扶起摔倒的老太太。”副校长对着调查团老哥一一介绍整整一排“三好学生”。到了楚子航这里,更是大夸特夸,把他吹上了天。 她看见聚光灯下,安德鲁·加图索笑容僵硬地从副校长的手中接过奖状,颁发给楚子航,如果不是这个场面过于肃穆,她大概都要笑出声来了。 实在是太好笑了,这家伙的脸皮都在抽筋,一方面要维持体面的假笑,一方面恨不得直接把证书撕了对着副校长当场发飙。 毕竟这可是他要调查的人,竟然还能被评为三好学生?还能拿校长奖学金?确实够膈应人。 “谢谢老师。”楚子航还彬彬有礼地向他鞠躬,他的笑容更加僵硬了。 有一说一,副校长折腾人的本事,还真不是盖的。 “师姐,你之前说装备部要整个大烂活儿,不是开玩笑吧?”她忍不住问自己那位研究生师姐。 之前她只知道这位师姐姓朱,却不知道她的家族大有来头。她其实是北方混血家族朱家的后裔,也是曾经的明朝皇室。她的祖先曾经被驱赶到广东广西一带,但是仍然锲而不舍企图“反清复明”,直到最后建立民国。 林小红已经搞清楚人家的名字了,叫朱洪锌,铁钴镍铜锌的“锌”——之前她还以为,人家叫朱红星,还背地里嘲笑她名字简直和自己的一样老土,结果没想到人家用元素周期表起名字,选了一个zn! 后来根据这位学姐解释,当年老祖宗朱元璋给他的子孙后代订了二十个字辈,按说大部分都用完了,可是混血种家族中总是有长寿者,有的旁支就还剩下两三个字。 她是代王朱桂的后人,按照辈分她是“洪”字辈,然后又木火水金土传到了金字当偏旁,而金字辈最大的特点就是强势占领元素周期表。 那个大她一岁的堂兄(没错,就是装备部炸弹狂人中最年轻的一个)就叫做朱洪铜,两人算是连号。 “当然不是开玩笑,他们说要在听证会的时候炸个大的,给那群养尊处优的贵族老爷们一个惊喜。”朱洪锌耸耸肩,“他们还说如果英灵殿炸了听证会就不得不后延,这样能给昂热校长更多的反击时间。” 林小红感觉装备部的人简直离谱,似乎在这群炸弹狂魔的认知中,所有麻烦只要炸了,就没有麻烦了。“可是如果他们爆炸导致校董会把他们取缔了怎么办?”她忍不住问。毕竟这种时候,挑事还是很危险的,一不小心都有可能使事态变得更加糟糕。 对此朱洪锌只是冷笑,“要是他们真的取缔了装备部,那就让他们的恺撒公子到时候放屁崩龙王吧!”她轻蔑地说。 虽然很粗俗,但是道理就在这里,你不能取缔装备部,那样就没有屠龙的武器了。这也难怪装备部的那些怪人有恃无恐,因为这可不是随便找人就能做的工作,只能交给他们这种绝世鬼才。 第五十五章 这就是你们整的烂活儿(1) 林小红还真的在《地狱神探》同人电影里饰演了一个小角色——约翰·康斯坦丁第不知道多少个倒霉的炮灰女友,开场第一幕闯入他在荒野中的秘密据点(图书馆中布景),发现惊人的秘密,吓得当场分手。 当然毫无意外,她在剧情的某个时间点会因为前男友而丧命,渣康所有的女友都是这么挂的。 等到拍完最后一场,已经晚上十二点多了,所有人都打着哈欠散了,林小红脱掉戏服换上自己的衣服,连妆都没有来得及卸。 “哈欠——好久没有这么晚睡了,幸好明天没有课。” “哎?路明非呢?”她突然注意到,一直躲在角落里出于好奇看戏的路明非竟然不见了。明明说了他可以不来,可是这小子非要凑热闹,你说说有什么办法? “路明非?人呢?”她走到一楼,才发现路明非不知何时已经躺在门口的一排软凳上,不但睡着了还在打呼噜震天响。 林小红揉了揉酸痛的眼睛,看了看路明非手中完全空掉的鸡翅桶,不由得有些沮丧。“醒醒啦,要睡觉回宿舍去!醒醒醒醒!”她把路明非睡眼朦胧地摇行了,后者茫然地睁开睡眼朦胧的眼睛。 “拍摄已经结束了,你本来不用等我的,困了自己回宿舍就行。”林小红说,可是路明非还是一脸茫然地看着她,似乎既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认识他——大概是睡蒙了。 “哦...噢噢噢噢!”他突然清醒过来,看着周围的环境,东张西望,好像意识到自己在什么地方了。 “我怎么在这里睡着了?我刚刚还在二楼啊...”他茫然地问,挠了挠一头乱发,自言自语道,“大概是睡糊涂了...而且我可能还在梦游...” “你怎么把鸡翅一个人吃完了,真没给我留一点啊?”林小红忍不住抱怨。 现在炸鸡桶里只剩下路明非吃完的一些骨头和残渣,本来说是给她买的宵夜竟然一点都没有留给她。而她拍摄了一个晚上,精神高度紧张了五六个小时,真的需要一顿像样的宵夜补充能量。 虽然说她只是个打酱油的小角色,但是反复惊叫了那么多次,真的很费嗓子。 “对不起,刚才实在是饿了...你们拍摄了那么长时间...”路明非有些惭愧地说,“要不咱俩去食堂吃点东西?食堂的窗口二十四小时营业,我付钱算是赔偿林红姐。”他提议道。 林小红想也不想就答应了,她实在饿了。 “我今天晚饭都没好好吃,都怪那个哈布斯堡的小子迟到!”林小红在餐桌上抱怨道。 本来路德维希·冯·哈布斯堡这个家伙是男主,但是由于他下午因为音乐剧社的活动而将开机时间后延了两个小时,而且还是临时通知,搞得很混乱。 这也不完全怪路迪,因为这家伙身兼数职,不仅仅是音乐剧社的社长,剧团的男主角,乐队的钢琴师,而且还是编剧!虽然言灵和血统不算很强,但是他确实在艺术方面的造诣极高,能者多劳。 在大约凌晨一点半,两个人饭饱酒足,打着哈欠,一同走回宿舍。 “明天就是楚师兄的法庭开庭了,虽然说做了准备,但是...”路明非吐了吐舌头,有些紧张,“恺撒老大还专门找过我,说过不论发生什么,让我扛着润德大厦那次的麻烦...” “我认真查了查,估计应该不是什么大麻烦,最多被扣一个学期的奖学金,但是楚师兄对我很好,扣点钱不是问题,而且这要怪也怪校董会,给我布置了完全超出我能力的任务...”路明非大概是困了,嘀咕声有点迷迷糊糊。 突然林小红站住了,整个人汗毛倒竖,头脑中的昏沉一扫而空。 她又感受到了那种可怕的气息,在六旗游乐园的过山车下她也感受过,她知道这次又是那个袭击了他们两次的,疑似龙王的存在! “师姐,怎么啦?”路明非刚要问,突然脚下一阵地动山摇,差点没站住摔倒在了地上,“怎么啦,地震啦?怎么回事?”他有些惊恐地抓住林小红的手臂,害怕地问。 “龙王入侵。”林小红眼中亮起耀眼的光芒,面色凝重地说。 “啥,龙王入侵?像上次康斯坦丁那样吗?”这小子一听龙王,顿时吓破了胆,他结结巴巴地问。 “不知道!”林小红皱紧眉头。 这次的龙王比上次要更加聪明,康斯坦丁在校园中穿行,所过之处一片焦土,隔得老远都能感受扑面而来的热浪,而现在他们还没有看见龙王的痕迹,只有... 又是一阵剧烈的地震,连林小红都没有站稳,跪在了地上。 在地震波产生的应力下,铺着柏油道路开始扭曲,一道道裂纹延伸向他们脚下,迫使他们不断后退,避免掉进裂隙中。地震波还在持续,部分路面开始塌陷,露出下面的各种管道,清水从因地震而扭曲破裂的自来水管中喷出来,溅了路明非和她一身。 一个不那么结实的路灯掉了下来,电线也被损坏了,路灯熄灭了一大半,另一半在闪烁了几下之后,也熄灭了,他们身边一根路灯杆折断了,差点砸到倒霉的路明非。 “这...这咋办啊?地震了?还是装备部又爆炸了?”路明非慌了,看着周围一片混乱,以及道路上可怕的裂口,以及两边路已经出现断层,相差了将近一英尺的高度,吓得差点连站都站不住。 “怕个p,咱们现在就在外面的开阔地带,在地震中是最安全的!”林小红没好气地说。 提到装备部,虽然说他们声称要搞个大的,但是应该不是他们...她能感受到那股异常的气息,冲击得她身体内鲜血如同煮沸了一般滚烫,某种黑暗的东西在心中躁动不安。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竟然还没有拉响警铃...我们得警告宿舍的同学,让他们赶快下来避险!如果这真的是一位龙王,待会儿可能还有强震!”她说着,拉起路明非就是一通飞奔。 “我...我要干什么?”路明非紧张地问。 “警告同学!”林小红说。 “怎么警告?扯着嗓子喊?”路明非又问,“咱们现在能进宿舍吗?会不会还有余震啊?我可不想被埋在里面,很可怕的,前年的汶川地震我还有ptsd呢!” “醒醒,你当时根本不在四川!”林小红没好气地说,她试图拉开宿舍的门,但是由于门框已经在地震中变形,竟然没有拉动。 她的第一反应是放火把门融了,但是现在“戒律”还没有解除,她没法释放言灵。所以她干脆利落地后退两步,非常潇洒的飞起一脚,直接将钢化玻璃门整个踹碎了,玻璃在巨力中爆裂开,发出清脆的响声,玻璃片散了一地。 “卧槽,林红姐猛啊!”路明非在一旁目瞪口呆。 第五十六章 这就是你们整的烂活儿(2) 林小红皱着眉头从自己的小腿上拔出一小块玻璃,除此之外她手臂上也被飞溅的玻璃划破了,衣服也多了两道口子,深色的血粘在玻璃上,似乎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只是天黑分不清颜色,看着还算正常。 她的血液没有变质,说明身体是健康的。 此时她也管不得这些了,跑进去用天生神力把传达室的木门整个拉了下来。 “地震啦地震啦,大家赶紧从建筑物里出来啊!”林小红从传达室中拿出一个大喇叭,站在宿舍楼外高声呼喊道。嘶哑的声音叠加大喇叭尖锐的杂音,将同学们从睡梦中唤醒。 其实在她之前,已经有不少人醒来了,还有人被她踹门的声音惊醒,意识到事情不对,连忙跳起来挨个门地敲门,告诉大家地震了必须赶快撤离这里。 路明非此时突然胆子大起来,跑上了楼,说是他的那个废柴师兄室友还在屋里,“那家伙睡得死,我必须去看看,别待会儿楼塌了他还在里面!”他焦急地跑上楼梯。 此时校园里已经一片狼藉,宿舍楼的墙皮因地震剥落大半,有的甚至连屋顶都塌了一半,窗户因为受不了金属窗户框扭曲产生的应力而破裂,厕所的排污管道也裂开了,到处都是一股令人窒息的恶臭。 又是一阵剧烈的震动,随之而来的是英灵殿方向巨大的爆炸声,耀眼的火焰从“奠基之井”井口冒出来,形成一个巨大的火球。 在地震和冲击波同时作用下,一栋质量不那么好,又建在断层处的宿舍楼顿时从中间裂成了两半,楼里的学生纷纷从砸碎因为窗户框变形而打不开的窗户,直接跳了下来——反正他们都是混血种,控制好降落动作,跳个五六层最多只会扭伤脚踝或者摔断腿什么的。 林小红脸色变了变,她想起今天白天朱洪锌学姐的警告,“靠,不会真的是装备部的家伙干的吧?这是要炸翻英灵殿阻止明天法庭正式开庭吗?” 难道刚才那股恐怖的气息是错觉?真的只是普通的地震,以及装备部的实验意外吗? “哪个家伙帮帮我,我的腿摔断了!”一个小胖子在楼下哀嚎道,同时狼狈地躲过碎裂的玻璃碴子,其他几个壮汉连忙将他架起来,远离摇摇欲坠的宿舍楼。 黑夜中,整个校园醒了过来,并且乱成一团。 “大家冷醒下来!”楚子航的声音在劣质扬声器中响起,“刚才发生了6.7级地震,不要惊惶,撤离宿舍区前往开阔地带,学生会的人已经去联系校工部和医疗部,狮心会将会在此维持秩序。” 在这样的混乱中,他平静的声音给很多人带来一阵安全感。 “你没事吧?”此时,一直傻愣愣地跟着林小红的路明非才反应过来,看着她身上的血,担忧地问。 “没事,就是一些玻璃碴子。”林小红淡淡地说,刚才她没有什么感觉,现在开始疼起来了,估计还有玻璃碴子留在伤口里,待会儿还有一些麻烦... “芬格尔呢?”林小红突然问,路明非刚才是上楼叫芬格尔了,可是此时他就一个人回来了。 “废柴师兄不在宿舍里...”路明非紧张地闹闹头,满脸都是白灰,有些担忧地说,“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可能是吃宵夜去了吧?” 没想到,狮心会竟然在十分钟内就完成了集结,他们从约顿海姆馆取来为“自由一日”准备的医疗物资,给大家应急,并且带着简易担架,帮忙将受伤的同学移到开阔地带。 应急光源很快亮起,校工部的人总算是行动了,消防车出动扑灭因为燃气爆炸而形成的火灾,还带来了帐篷等物资,支在了操场上。 “呃...”林小红任由医学部的学生笨拙地用镊子和手术刀,为她从小腿里取出一块细小的玻璃碴子,将原本已经差不多愈合的伤口切开得更大了,还不小心切断了一根比较大的血管,红黑色的血液一下子从刀刃下流了出来,林小红连忙用纱布去堵。 “非常抱歉...”那个写着“林金霞”名牌的年轻姑娘怯生生地道歉,“我是大一的,刚刚入学,只考过红十字的紧急救助证,我其实也不太会...”她面色有些发白,整个人疲惫不堪。 “没事。”林小红摆摆手,“你是中国混血家族的?”她突然问。 毕竟,林家在福建沿海一带还是有点势力的,有传说他们的血脉来源于妈祖娘娘,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她自己和林家无关,但是眼前这个女孩却有可能。 “没错,我是林家的,中国分部的部长是我太爷爷。”她老老实实地说,“我叫林金霞,大一,临床医学系,血统b级,言灵·阴雷。”她自我介绍道,说话结结巴巴,似乎还在为给林小红放血而紧张。 “你...还在流血吗?我没有切到比较重要的地方吧?”她问。 “没事,我的伤口愈合得比较快。”林小红敷衍道。只是按压了大概一分钟,她移开了纱布,此时伤口已经基本上完全愈合,只有一道粉红色的痕迹。 “巧了,我也姓林,只不过不是混血家族的,我是外面野生混血种。但是那次我在‘青铜计划’中见过林部长了,老爷子很猛,正面刚龙王都不怕。”林小红为了缓解这个甚至没有上过一天课就要临床实习的可怜姑娘的紧张,开始和她唠嗑。 林金霞撇撇嘴,“是啊,我太爷爷很厉害,可惜我没有继承他哪怕一半的本事。” “你也很不错啊,救死扶伤也很重要啊,并不是所有人天生都要上战场的——而且阴雷这个言灵虽然序列低,但是战斗力不低啊,经过训练也会成为相当厉害的战士。”林小红鼓励道。 “你还需要卫生棉球和酒精吗?你需要擦一下血迹,指不定还有更多的玻璃碎扎在伤口里,”她说。 “我可以自己来...”讲真,她不需要这个菜鸟再折腾她了。 此时操场上,一个年轻男人正在和负责秩序的兰斯洛特和阿提拉争执。 “这是你们装备部搞出来的烂活儿?不是说了让你们消停点吗?”兰斯洛特听起来不太高兴。 阿提拉和兰斯洛特这种贵族公子相比,天生就声音洪亮,人也大大咧咧许多,“你这是要把整个学校炸了吗?万一这件事又算到昂热校长头上,我们的麻烦就大了,我们本来就处在劣势。” 年轻男子是一个二十多岁的中国人,脸上还留着防毒面具勒出的痕迹,头发乱糟糟的。他听起来有些抓狂,“我代表阿卡杜拉所长再说一遍,这不是我们造成的——相反,是冰窖遭受了攻击,导致燃气管道破裂,我们正常实验的火焰将其引燃,而不是我们炸了燃气管道!” “我们的烂活是准备在凌晨4点的,这样今天早上他们连打扫都来不及!”他哀怨地嚷嚷着,“不然以我们这群人的聪明才智,怎么可能现在就炸了?” “真不是我们干的,我们从不冒领别人的功劳,装备部是最高傲的组织!”他拍着胸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对此,狮心会的两人面面相觑,最终兰斯洛特开口了,用审视的目光大量眼前的青年,“所以你们还是准备整个烂活儿的,是吧?” 第五十七章 一场好戏(1) 废墟还没来得及打扫干净,听证会就如期召开了。现在所有人都坐在垃圾堆里,爱干净的女孩们自带报纸和塑料袋,以免弄脏自己黑色和红色的衣裙。 就连英灵殿屋顶上那只雄鸡仍然倒插在“奠基之井”的井口里,屁股被火焰熏得漆黑,看上去颇为喜感。这一切都使即将召开的听证会丧失了它本该具有的庄严性,看上去简直就是一幕滑稽剧。 这是当前学院里最大的事,百年来第一次,校长被弹劾。接受审判的是楚子航,但谁都知道他是昂热的替身。 “这屋顶不会掉下来吧?”路明非坐在前方,有些紧张地看着自己头顶上有些摇摇欲坠的屋顶。 他身边的一位狮心会成员耸耸肩,满不在乎地说:“那就要校董会报销医药费了,谁让他们执意要在危房里开会啊。” 看起来他是真的不在乎被砸到...当然对于身体素质强脑壳硬的混血种来说,被砸一下确实最多轻度脑震荡,没啥大事。 楚子航站在会议厅中央的方形木栏中,面无表情,向着陪审团的成员点头致意。陪审团由院系主人和终身教授组成,一色黑衣,正陆续在会议厅前方就坐。 他们老得就像是从坟墓里挖出来的,神色凝重,举止各异,有些人抽着烟斗,有些人大口嚼着西芹,有些人双目炯炯地吹着泡泡糖...总感觉有点不正经。 但是也没人敢说他们不正经,这些都不是普通人物。 陪审团的人都是一些苍老的面孔,每个人都穿着老式的黑色燕尾服,左手小指上戴着银色的图章戒指。这些人物种,不少都是半个世纪之前活跃的老科学家,人均年龄可能已经高达90岁,不少在人类的认知中,都是硬过世的。 包括但不限于为美国造出原子弹的道格·琼斯,把阿姆斯特朗送上月球的让·格鲁斯,还有数学领域的‘所罗门王’布莱尔·比特纳等赫赫有名的存在,甚至就连号称因性取向歧视而自杀的阿兰·图灵竟然也在其列! 林小红是见过这些人的,不多,只是偶尔见过一面——在图书馆的休息室,或是在那种只有十几人参加的小讲座上。每次她都只是默默地站立在一旁聆听,沉默不语,如同虔诚的朝圣者一般恭顺。 林小红作为学生代表中的议员,此时穿着黑裙入席——这条裙子是恺撒出钱买的,所有女孩子都有一条,好像他们是来给对手送葬。 但是大家都知道,恺撒到底是个什么心态。 而另一边,狮心会全体换上深红色款校服,佩戴白色饰巾,整齐得好像一支军队,双方分别占据了会场的左侧和右侧。 林小红注意到,恺撒·加图索相当自信且放松,此时正套着耳机听音乐,怡然自得。 他是该怡然自得,毕竟前几天都已经准备好了的,他这是要和校董会作对,背刺自己的叔叔和家族一把。按照计划,他最后的发言将会有决定性作用,无论前面黑料有多少,只要他金口一开,都能保住楚子航。 夏弥带领新生联谊会的人坐在狮心会一侧,手捧着一束含苞待放的香水百合,一看就知道是送给小情郎的...就是看向安德鲁·加图索的目光似乎有些凶残,似乎随时准备为情郎报仇,手中的百合花就是传说中的七宝妙树。 这几天夏弥整个人都魔怔了,从她那里拷贝了一份《白蛇传》的电视剧,反复看了好几遍——她恋爱了,而且爱上了楚师兄,毫无疑问且义无反顾。 而同为学生会成员的路明非,此时则坐在了狮心会和学生会的交界处,其他学生会的人刻意与他保持距离——估计又是恺撒的安排。 这样就能透露给校董会的调查团一个信息:两个学生社团势同水火,恨不得掐死彼此,而路明非虽然是学生会的,但是他站在狮心会这一边,他是个叛徒,所以不会得到恺撒以及学生会的支持。 相当高明的误导。 所罗门王敲了敲木槌,全场肃静。 “我宣布听证会正式开始。”所罗门王庄严地说,“校董会调查组和学院的管理团队在a级学生楚子航的血统问题上各执一词,我们不得不举行这场听证会给大家一个公开讨论的机会。在事前提供的资料中,调查组严厉谴责校方的失职,而校方指这种谴责是...”他低头朗读文件,“‘青蛙坐在井里仰望天空般的胡扯!’这是我原文转述了副校长的话,很遗憾这个句子我没有理解得很清楚。” “坐井观天。”副校长纠正,“这是一个中文成语。意思是说青蛙或者癞蛤蟆之类的东西坐在井底观察天空,说,啊,天就只有那么点大啊,还不如我这井大呢?引申为某些人眼界太小太过自负在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大放厥词。” “真是形象的修辞方式。”所罗门王评价。 对此,安德鲁气得简直能够轰飞英灵殿的屋顶了,而狮心会的人则开始低低地嗤笑。 “那么现在,请双方列举证据,你们可以争论,但是最后的判断权在我们这里。”所罗门王再次落锤。 像是早就等着这句话了,安德鲁“蹭”地站起来:“校董会对学院管理团队的质疑,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在过去的十年里,自由风气遍布校园。各委员会都无法有效地监管和引到学生,过轻的课业压力,不负责任的‘自由一日’活动,随意的血统评级,更夸张的是执行部已经彻底演变为一个暴力部门了!”他猛地把一叠资料摔在桌子上。 不是,执行部不就是屠龙分队吗?你不暴力怎么屠龙?林小红对此满头问号。 “没有演变,是校董会对我们的过去不够了解,执行部一直都是暴力部门!”听众席上的执行部负责人施耐德教授以嘶哑冷漠的声调反击。紧接着执行部的精英们开始鼓掌,掌声如雷,气得安德鲁脸都红得像猴屁股了。 “你...” “肃静!”所罗门王敲了敲木槌,“最重要的是资料公布,而不是争吵!” “很好!”安德鲁高声说,“校董会要公布的第一份资料,就是楚子航在执行部的档案!”又一份文件被用力摔在桌上。 “有理不在声高啊,”副校长很淡定,一看就是早有准备的那种,“楚子航?那是个好孩子啊,品学兼优!成绩优秀,连续两年被评为三好学生...荣获校长奖学金,而且难得的是古道热肠,我们同学都知道,他经常扶起摔倒的老奶奶!” 听众席上一阵哄笑,林小红也噗嗤地笑了,而学生会的人也都一样在笑。 “是么?谈谈开普敦棒球场的倒塌!‘君焰’,高危言灵,几万人围观。而这一切根本没有在任务报告里提及,你们在掩盖什么?”安德鲁大声质问。 第五十八章 一场好戏(2) 林小红不由得一惊,她是知道‘君焰’的威力的,要说它能掀翻一座棒球场,她根本不信,要知道‘君焰’的领域至多只有十米啊! 如果猜测得没错,大概是对抗死侍乃至龙类的混战过程中导致的——楚子航的责任最多只有一半。 而且有什么好隐瞒的,言灵·君焰确实是高危言灵,但是难道战争中冲在最前面的,不都是这种具有高危言灵的战士吗? 难道校董会非要把所有拥有高危言灵的人都关起来,折断秘党最锋利的武器才甘心吗? 他们是不是忘了,他们和龙类的战争才刚刚开始?这就要清算功臣? “报告上有提到嘛,”副校长看起来胸有成竹,打了一个响指,“念!” 一旁坐在副校长身边充当马仔的芬格尔摊开文件:“备注:执行过程中引发了小规模骚乱,造成了几起轻伤和着火,火焰旋即被开普敦消防局扑灭,未有蔓延。楚子航记过一次,扣罚奖学金一个月。” 果然,芬格尔在给校长和副校长做事,大概为了修改这些档案,销毁证据,他这个黑客花了不少功夫——这么一来,也不怪他拿钱不办事了,事关楚子航的生死,自然有更高的优先顺序嘛! 但是这几天她那个渣男便宜养父真的没完没了地骚扰她,是在是烦人。 “看看,很严格嘛!我们对学生的管理,很严格嘛!说得清清楚楚!”副校长义正言辞。 “小规模骚乱?是数万人围观开普敦棒球场的倒塌!数百人被烧伤!”安德里愤怒地咆哮,“这件事被开普敦电视公布给几百万观众,当时的视频资料已经呈给陪审团,怎么解释?” “说起这件事...就不得不说到我昨天刚好看了开普敦电视台的特别节目,恰恰是有关那场意外。”副校长又打了一个响指,“放视频!” 林小红自然知道副校长是早有准备,但是万万没想到... “我看到了肇事者!” “红蓝两色的服装搭配,紧身衣,斗篷,看起来活像一个疯子。他的眼睛能够喷火,被他盯着的女人衣服都被烧光!” “毫无疑问是个美国人,方脸。” “紧身衣,肌肉发达,是个美男子哦!” “看到他举起一辆悍马投掷,不知道是在跟什么人搏斗。” 啊这......林小红擦了一把不存在的冷汗。 这不就是超人吗?把锅甩给漫画里的超级英雄,你在逗我吗?林小红惊讶得连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副校长这也太...脑洞大了吧?难道你不知道超人是虚构的吗?现实世界中哪里有超人啊? 后来林小红想起来,学校为了保护龙族的秘密,会对普通的目击者进行催眠洗脑,消除和更改他们的记忆...估计这就是这些人被洗脑的后果,坚持认为执行部使用言灵的成员是超能力者,是漫画中才存在的超级英雄。 所以如果真的采访那些亲历者的话,得到的大概都是这类离谱的回答。 而且也说不准,万一这档“特别节目”就是校长和副校长搞出来的呢?这些人全部都是托儿呢? 别以为这不可能,卡塞尔学院神通广大,就算是偷五角大楼的核弹都不是问题,区区搞出个假采访不是困难。 安德鲁自然同样惊讶,如果没有那副眼镜他的眼珠子怕不是都要掉下来,“你的意思是...超人做的?” 副校长耸耸肩:“我什么都没说,开普敦电视台说的。” 安德里双拳狠狠地捶在桌面上:“够了!我已经忍你们很久!不要把我当傻瓜!如果你们要骗我,至少编造一点可信的理由!” “我们没有骗你啊,”副校长依然一脸无辜,“我只是放电视节目给你看而已,世界如此美好,你却如此暴躁。” “那斯德哥尔摩的事件呢?楚子航把犯罪吊死在市政厅上了!” 副校长仍然一脸无所谓的样子,看来这些麻烦他早就事先有计划,如今那叫一个胸有成竹,“一个连环杀人犯,而且是个死侍,吊死是很正常的嘛,死得其所。”他摊手道。 “但楚子航在执行过程中显然处在失控的边缘!存在危险的杀戮倾向!这是血统造成的!这被从报告里抹掉了!”安德鲁冷笑,似乎有充分的把握,“你们怎么解释?” 林小红猜测,这件事又要被推到超级英雄身上,她果然猜对了。 “毫无疑问是蜘蛛侠干的,你看那把人吊起来的手段,是他的手笔,我认得出来。”屏幕上,一个反戴棒球帽的雀斑小子笃定地说。 “一个人影很快爬上市政厅,双手双脚,垂直地往上爬,嗖嗖的。”证人一口纯正的中文,下面字幕说明他是一名中国游客。 “我知道你还要问我芝加哥汉考克大厦的事。”果然副校长是早就准备好的了再次按动遥控器。 “我看见他了。他向我抛了个媚眼,他很英俊,性感。”喝得烂醉的女郎两腿劈开妖娆且不雅地坐在酒吧板凳上,眯起眼睛似乎挑逗摄影师,“他是开着一辆奥迪tt走的。没错儿,钢铁侠,是他,那张脸全世界都认识。我想要不是赶时间他会留下来跟我喝一杯。” “双手repulsor ray,胸口uni-beam,这么发射的,一次轰塌了三层楼的墙壁!相信我!他是最强的,因为钢铁侠能不断自我强化!那些靠超级基因的英雄不如他,是他干的,我亲眼看见。”酒吧的酒保摆出双手发冲击光束的姿势,“你问然后?别听那个傻女人的,他当然是飞走了!你了解钢铁侠吗?他会飞的!有必要开奥迪走吗?” 林小红已经没眼看了,一旁几个学生会的黑裙姑娘也开始吃吃地笑起来,而狮心会的人几乎都把“我是受过专业训练绝不会笑的除非忍不住”写在脸上了,而安德鲁面色铁青。 副校长潇洒地转身,摊开双手微微一笑,“看了这些新闻,我亲爱的同事们,我们伟大的科学家,睿智的神学家,我们能相信这些是超人、钢铁侠或者蜘蛛侠做的吗?” 他猛然拍了一下桌子,“显然不能!公众媒体能够当做证据吗?公众媒体那就是一帮狗仔啊!为了新闻效应,可以不惜捏造!”他看起来痛心疾首,扶着自己的胸口,“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相信执行部的报告,却采信公众媒体呢?” “作为卡塞尔学院的副院长,这么多年一来,我兢兢业业,要求执行部秉这求实求是的风气,努力做人,认真做事。这才符合我们建校百年的校训...哦,对不起,我们没有校训。”副校长清了清嗓子,“朋友们呐!永永远远擦亮眼睛,我们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也绝不诬陷一个好人!” 他一幅大义凛然的样子,让调查组全体进入被雷劈的状态,连林小红也被雷得不轻。 端在的沉默后,由芬格尔带头,狮心会全体代表起立故障,旁听教授以施耐德带头,全体起立鼓掌。 学生会的人没有鼓掌,因为这是计划好的一部分。 第五十九章 一场好戏(3) 陪审团成员互相递着眼神,老科学家和老神学家很多年没有离开校园,对于外面的发展并不太了解。他们中有不少是dc或者漫威的粉丝,甚至还有从动作漫画第一期开始追超人的。 但是很显然,这种漫画英雄不可能出现在现实世界,如此推论,就像副校长说得那样,新闻媒体在这几十年间已经堕落了,完全不可信赖了,因此调查团提交的证据也很难过关了。 终身教授们都点了点头。 此时好巧不巧,恺撒老大的女朋友诺诺进来了,而且竟然坐在了狮心会的位置,还把路明非一脚踹开了。而恺撒好像没有觉察女朋友来了,头都没回,照旧戴着抗噪耳机听音乐,一脸投入。 而副校长那边...已经又开始对美女评头论足了,做出低俗的动作。 看见闯入的女孩带来一阵骚动,所罗门王威严地说:“肃静!先生们女士们,请减少不必要的争执,这次听证会的核心在于校方是否在血统评定上出现重大错误,把危险血统引入了校园。” “这是我们最大的禁忌之一,在古老的时代,我们就根据《亚伯拉罕血统契》建立了钢铁般的章程,以清除我们中不洁的血统。这些章程直到今天也还有效,在你们入学当日,你们已经签字服从了这一章程,因此我们所有人都受到它的约束。” 听到这句话时,林小红莫名心头一阵沉重。这次审判的是楚子航,下次又会不会是她呢? 她的血统同样危险,不论如何谨慎,迟早会有失控的一天,她知道这是真相,但是总是假装自己听进去了校长的话,自欺欺人地说自己没事,不会有事的。 能骗多久可不好说。 “诸位都有人类和龙类两面,血管里同时流淌着白与黑,善与恶,爱与恨,和平与杀戮灯诸多矛盾。我们不是纯善亦非纯恶,我们有杀戮的能力而不能有杀戮的欲望。请谨记我们站在人类一方,只有内心中人类的善战胜龙类的恶,才是我们的同伴。任何人如果不能克制那恶,让自己的灵魂被对力量的渴望吞噬,那么就会变成我们的敌人。”所罗门王阖上沉重的法典——《亚伯拉罕血统契》,“我们之间的契约终结,我们的刀剑指向那堕入深渊的人。” 所有人都手按左胸,表示对这一崇高法典的尊崇,林小红的心脏在紧张地狂跳。 说真的,她真的没有真心宣誓的勇气。 “尊敬的调查组,从刚才的辩论来看,新闻媒体不是可靠的消息来源,质疑我们中一份子的血统是件大事,我们需要你们举出更有力的例子。”所罗门王转向安德鲁。 “那么我们申请询问一下当事人。”安德鲁站起来,走向听众席。 当他停在林小红身边时,她的心跳都要停止了,生怕让调查团的人看出她也有鬼,而且问题不小...“scarlett lin小姐,之前滨海城市火车南站事故中,楚子航是和你交接任务的专员,请问你怎么看这个人。” 林小红心脏狂跳,怎么真的轮到我了?不是吧?不是说最大概率会直接发难路明非吗? “呃...怎么说呢...那天我迟到了,因为天气原因,我非常抱歉雷蒙德先生的死,但那不是我能掌控的,也许我来早一点,就能够改变这样的惨剧,但是我也有可能能力不够。”她上句不接下句地说。 但反正她也不是什么重要角色。 “lin小姐,我让你讨论楚子航,请你不要左右顾而言他。”安德鲁有些不耐烦。 “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但是呃...他到火车站来接我,然后请我们吃了一顿饭,紧接着就赶往火车南站了。”她尽可能地回忆,只过去了两个多月,她记得还算清楚。 “呃...有一说一,我觉得虽然剧本很狗血,但是确实起到了吸引敌人注意力的效果,楚子航在上面一切都还挺顺利的...除了信号短暂失灵,以及汽车失控——但那是装备的问题,和人没关系。”林小红结结巴巴地说。 “我没看出来他有什么异常的,他就是一个很友善的学长,承担了主要工作。” 安德鲁显然对这个结果非常不满意,他走到路明非旁边,“路明非,你和楚子航曾经在中国一同执行任务,你怎么看这个人?” 哦吼,又到路明非了,小家伙你可要支棱起来啊。林小红刚刚因为安德鲁发问完毕放下的一颗心又提了起来。 “很...很够义气啊!”路明非同样被吓了个猝不及防,结结巴巴地说。 接着,安德鲁把一份文件放在路明非面前,使出了杀手锏,“这一份就是你签字认可的任务报告,根据你的报告来看,任务过程一切顺利,非常圆满。可事实上楚子航的行动完全超出了计划,他几乎是独自行动的,对不对?你根本不知道他在没有第三者的情况下做了什么,对不对?” “绝没有!我们都是老实人!说话算数!楚子航真是服从纪律听指挥!我当时就在楼下,一切都在掌控之中。”路明非大概是怕了,提高了音量,高声喊道,似乎只要声音大就能掩盖他的心虚。 “哦?你有资格这么说吗?”安德鲁冷笑着把另一份文件放在路明非面前,“在润德大厦几十个人受伤整个21层被毁的时候,你根本不在现场,你甚至联系不到楚子航!你居然能写出这样完全不负责的任务报告说一切顺利?” 路明非面色涨红,“我们只失联了不到一分钟就恢复了通信,能有什么失控的?” “这就是说你对21层发生的事一无所知咯?” 路明非面色通红,整个人都耷拉下来。 因为安德鲁说对了,按照计划路明非在楼下吸引大家的注意力为楚子航的行动铺垫,他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看见21楼发生的事——这是计划使然,而这个计划是通过了校董会审批的。 说白点这就是恶心人,但是你还真找不到反驳的。 这下安德鲁得意了,“女士们先生们,副校长先生刚才说新闻媒体的证据是不可靠的,现在我们是否应该怀疑我们校内的报告也不可靠呢?这些看似简单明了的报告其实只是某些人用于掩盖真相的工具,他们要掩盖的是楚子航在每一次行动中的不可控,危险的个人风格和激进的手段。他们更要掩盖的是这背后的血统问题...”安德鲁张开双臂,拔高音量,震慑全场。 完蛋... “好吧我承认!”突然,像是不知道借了谁的胆子,路明非突然高声喊道,音量盖过了安德鲁。这让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路明非。 第六十章 一场好戏(4) 林小红对这个小子有所了解,他怎么说呢...就是有的时候突然胆子就大了起来,做出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事,好像在那一刻,他体内的龙血猛然沸腾,成为了真正的s级王者...但是往往持续不了多久又会怂下去。 而且,路明非对于周围的人有很深的执念,平时你可能不觉得,甚至会忽略他的存在,但是他确确实实在乎每一个对他好的人,哪怕只对他好过一点点。 “好了,我郑重承认,我在报告中做了手脚。我篡改了行动计划,实际过程和报告中有出入。我不敢正面对敌,所以让芬格尔师兄在一个小时之内重新制定了任务计划,新计划比较仓促,我从主力变为负责拖住保安公司的人。” “但这个过程里我一直和楚子航通话,确认一切都可控——中间断了不到一分钟,但是那是因为雨水弄坏了耳机。我乱写报告我承认,但是这件事和楚子航没有关系。”路明非清了清嗓子,用不属于他的勇气说。 “可笑!你根本没有执行经验,谈何重新制定新计划?楚子航根本不是你能够控制的!”安德鲁大怒,他本来的证据又要不作数了。 路明非果然真男人不过三秒,三秒后又怂了,“可是我是专员啊,官大一级压死人嘛!” “你的意思是任务报告和实际不符只是你的个人行为?”所罗门王问。 “校董会不是通过了我们的计划吗?我看就算大部分责任在我,校董会也并非无辜!”路明非回答——他竟然学会顶撞校董会了! 林小红努力地回忆着校规,如果真的把这次的错误揽在路明非身上,似乎没有严重到退学,但是至少会影响他未来在执行部的地位,好像是不能评a级吧...不过路明非日后加不加入执行部还说不准呢,可能他根本不在乎。 而且他本来就是s级啊,评个p的a级! “校董会不可能知道每一个学员的实力,你并没有提出反对,所以最终责任不在校董会而在你。你要清楚你现在的履历还是清白的,如果你坚持这种观点,将会有一次严重的记过。” 靠,你这个法官舔校董会屁股还有点水平啊,你不会真觉得学生敢反抗校董会的命令吧? 但是如果锅被扣在路明非头顶上,既是给了校董会一点面子,楚子航也能有效避免受罚——路明非会遭受不白之冤,但和楚子航即将面临的惨剧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会降级吗?” “这个要经过讨论,但是不排除这种可能,你是我们现在唯一的s级,你可能失去这个殊荣。” “哎哟,只是降级嘛,我还以为抢我鸡蛋呢!”路明非冷笑一声。 林小红是挺过这个笑话的,路明非讲的,关于一个农村妇女被歹徒非礼奋起抵抗的笑话,最后所有人都夸赞这位农妇是贞洁烈女,结果她就像路明非一样,说了一句“我还以为抢我鸡蛋呢!”笑点在于鸡蛋比贞洁更加重要,也是对物质匮乏时代精神贫瘠的讽刺。 沉默了几秒钟之后,掌声如雷,狮心会这边的学生们情绪涨到了顶峰,而副校长此时正趴在桌子上猛锤,显然是听懂了笑话。 安德鲁忽然被巨大的掌声淹没了,愤怒地瞪大眼睛,目眦欲裂,却不知道怎么反驳。 “我不准备继续忍受屈辱了,”安德鲁昂首阔步回到调查组桌边,“接下来我将向陪审团提交一项绝不容抹杀的证据!”他环视全场,“楚子航的血样!” 林小红面色变了变,看着远处副校长正在和芬格尔交头接耳,不由得面色变了变。副校长不可能把这么重要的证据忘记销毁吧? 要知道高危混血种的血样可是有剧烈腐蚀性的,比如死侍的血液滴落在地上就会起泡,如果量大的话甚至能够让纤维碳化! 金发的秘书拎着一只冰冻箱走到会议厅中央,在一张小桌上放下一块石英玻璃,他打开冰冻箱,干冰中插着一支透明的真空管,管中血样呈现出石油一般的黑色。 “下面我们将提供的证据是一项实验,它有相当的危险性,所以请各位不要靠近我。众所周知,龙血对于人类血液有很强的侵蚀效果,这种效果有时候可以强化人类的提个,就像是神话中英雄以龙血沐浴而获得坚不可摧的身体。但是绝大多数时候,龙血对于人类是剧毒。高危血统的混血种,他们的血液和龙血有相似的特性,不可控制的、灼热的恶之血,会和人类的血液发生剧烈反应。” 说着,秘书举起那支真空管,“我用这支真空管从楚子航身上直接采到了血样,之后立刻封闭,一直在低温中保存,至今没有打开。楚子航,是不是这样?” “是的。”楚子航平淡地回答。 这让林小红皱紧了眉头,楚子航怎么就承认了?难道不知道这可能会要了他的命吗?他难道不知道塔尔塔罗斯岛和臭名昭着的前额叶白质切除术吗? 该死的,这时候他不应该拼死抵赖吗?就算是自己的也要说成不是自己的啊! “那么,这个血样,是我从血库中提取的纯粹的人类血样。”秘书举起另一支石英管,“这份血样的来历可以清楚地查到。现在我们将各采一滴血样,令它们接触混合。” 他以吸管各取了一滴血,滴在那块石英玻璃上。所有人都在翘首以盼,而林小红也不由得将屁股从座椅上抬起来。那个金发秘书忽然往后一闪,一瞬间石英玻璃上炸开了鲜艳的红色,像是肆意泼洒的墨,又像是凌空盛开的花,或是喷射的红色泉水,那反应的激烈程度就像是钠被投入了水中,它溅出的液体细线在桌面上留下一道道漆黑的痕迹。 “完蛋了...”林小红面色苍白,这下可没法抵赖了,楚子航算是完蛋了! 终身教授们聚在一起窃窃私语,实验也震撼了他们。他们不得不考虑危险的可能,也许那个沉默的学生楚子航浑身都流淌着王水般的血,随时可能异化为死侍。 “谁能保证血样来自楚子航?”站在前面的夏弥突然站了起来,“没有人看到采血的过程对不对?可能你们就是兑了点浓硝酸进去,你们为什么不现场抽血?” 她一语惊醒梦中人,所有人都在点头称是,议论纷纷,仿佛这是楚子航唯一的救命稻草。 “因为他被换血了,人体需要一个月才能自己生成全部的血液,只要以对待重症病人的办法把他全身的血洗一边,证据就能完全被抹除。”安德鲁大声说。 “如果他浑身的血都是这样的,那么换血过程中和正常血液接触就会爆炸吧?那他怎么能坐在这里?”诺诺也站起来说。林小红早就猜到这个红发女巫不会按常理出牌,她这次选择坐在狮心会一侧,自然已经说明了她的立场。 此话一出,狮心会的学生们再次热烈鼓掌起来。 “怎么换血的我们目前还不清楚。但是别急,还有新的证据!”安德鲁拍案而起,“人证!问问这些楚子航的同学,楚子航果真如校方描述的那样,是个遵守纪律服从安排的人吗?还是,他其实是一条潜在的暴龙?”他指向恺撒,“我希望诸位终身教授采纳学生会主席,优秀的a级学生恺撒·加图索的证词!” 全场重归寂静。直到目前为止,恺撒本人从来没有表示过任何想法——至少调查团的人不知道他的想法。到了现在,楚子航的生死可以说完全掌握在恺撒手里了,而他们是宿敌。 他们要失望了,恺撒早就和狮心会串通好了。 恺撒摘下了防噪耳机,整整衣领,缓缓起身,向着终身教授们微微鞠躬,又向辩论的双方点头致意,好似一位即将开始唱歌的演员,“先生女士们,我,恺撒·加图索,以家族的姓氏为誓...” 他从来不以家族姓氏为誓,因为他和家族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一点大概整个学生会的人都知道。 “...我在这里说得一切都是真的。楚子航,是我们学院最优秀的学生,我们每个人的好同学,我们都深深被他的人格魅力吸引。他儒雅、温和、博学、乐于助人,他是一切美德的优雅化身...” 安德鲁傻眼了。 林小红反应了一会儿,突然明白了,原来恺撒从始至终都是和楚子航一伙的!他与楚子航的敌对更像是互相竞争,惺惺相惜,所以他绝不容许其他人污蔑这个值得尊敬的对手。 恺撒开始动情地讲他和楚子航一起做论文的故事,那种互相帮助,什么深夜接下长衣搭在图书馆桌上睡着的同学肩上,什么一同乘着帆船横渡大湖,长叹屠龙壮志。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俩是耽美男主,即将被家族拆散。 在恺撒发言时,狮心会的人和学生会的人都站了起来,彼此交换作为,黑色和深红色坐在一起。所以这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骗局,双方黑色和红色的分界只是一个把戏,只是用来欺骗调查团的。 而调查团的蠢货就这么上当了。 就在所有人欢庆这场伟大的胜利时,会议厅的大门被猛然撞开了,一个年轻人破门而入,上气不接下气。 “猎人市场...最新悬赏!名为fenrisulfr的龙,在中国bj苏醒...招募猎人杀死他...选上金额一亿...一亿美金!” 本来所罗门王还想斥责他,可是听到他说的话,满场寂静了。 有人竟然泄露了龙族的秘密! 第六十一章 乱局(1) 整个学院都开始忙里忙外。 “我要飞回bj了,家族里已经忙得炸锅了。”朱洪锌这样说。 “没想到竟然是bj,这群龙类简直了...”林小红忍不住吐槽道。 如果你苏醒在什么荒山野岭——比如说罗布泊,还有机会扔一个核弹直接炸死,以混血种家族的能力指不定能伪装成一次核试验什么的,一举两得还测试了新武器。 你在bj苏醒算什么事啊?bj的象征意义可比三峡还要大,就算是卡塞尔学院想要动手也要掂量着一些了。 你说这些龙王是不是早就计划好了,怎么一个个这么凑巧啊,全都在了不得的地方沉睡,想要用暴力武器还投鼠忌器。难不成他们都是预言家? “bj有龙我们一直都知道——别忘了1626年的王恭厂大爆炸,我们的祖先用命把大地与山之王留在了那里,但是没想到三百多年它就醒了。想当年那时候我们的家族还是皇室,现在虽然也不缺钱,但地位着实大不如从前咯。”朱洪锌已经收拾好行李了,出于友善林小红帮着她提着大包小包走到火车站,一路上他们开始聊。 “我一直以为王恭厂大爆炸是神机营的火药工厂爆炸,至少《明朝那些事儿》里面是这样写的。”林小红提着学姐的手提箱,说。 “虽然说我看那些发表的paper里面判断要么是‘莱茵’,要么是‘湿婆业舞’,可是杀伤范围远远不够。这两个中的任意一个释放出来,都足够把当时整个bj城炸平了。” “确实是神机营的火药工厂,”朱洪锌回答,“根据我们的家谱中说,我们的祖先为了对抗大地与山之王的‘湿婆业舞’,用‘君焰’引爆了位于地下的数万吨黑火药,将大地与山之王位于地下的尼伯龙根炸塌了,迫使‘湿婆业舞’中断。” “这一炸,虽说确实杀死了龙王,却也把家族中最杰出的精英和国运一并断送了。”提到这往事,这位来自混血世家的学姐不由得痛心疾首。 “卧槽,狠人啊!这都敢炸!”林小红目瞪口呆。 现在这一切都说得清了,之前外国学者信誓旦旦地说要是单纯黑火药爆炸,至少需要几十万吨,bj城内远远不够,但是真相是爆炸的大部分能量其实来源于坍塌的尼伯龙根和未完全释放的‘湿婆业舞’?这就好解释了! “这东西写出去可以打脸秘党大部分学者了!” “这是家族的秘密,我们不太愿意和秘党的人分享...毕竟百年前我们之间有许多龌龊,家族中的长者仍然怀恨在心。”朱洪锌回答,面色有些阴沉。 “他们也没有完全对我们真诚,我们自然也不用什么都汇报给他们。” 林小红点点头,她知道两次世界大战和混血种社区有很大关系,秘党手中也并非干净得没有一滴血。“所以,出现在猎人网站上的,名为芬里厄的龙王,就是你们四百年前杀死的大地与山之王?” “但是我们当年大意了啊,大地与山之王不是最凶险的,最凶险的是他们的血裔,也就是清朝的爱新觉罗家族和所谓的‘满清八大姓’!现在回想起来,指不定龙王攻击京城,就是为了给他的子嗣开路!”朱洪锌学姐说。 “他之所以能这么快醒来,也指不定是在清朝受了皇族多年的血腥供奉...不然你看同位格的青铜与火之王,为什么一沉睡就是数千年?”她再次开始咒骂清朝的那帮混蛋,不是自己的家业糟蹋起来不心疼。 “可是这是学姐家族的秘密,到底是谁发布出去的?”林小红又问。 这下朱新铜学姐面色变得很难看,“要么是家族中的叛徒,要么是清朝的那帮人——你知道他们在清朝覆灭后润出去了不少,指不定是投奔国外的什么混血种家族了,被踢出十二家族的陈家就是其中的典型。” “现在bj麻烦大了,我虽然只是一个c级,可是好歹还有一个‘炽’作为言灵,自幼习武大学的时候还当了两年兵,也算是一个战斗力。家族里的人现在慌了,所有c级以上的混血种都被聚集到京城——bj城内出了龙王,我们不仅要对付龙王,还要对付来自世界各地的讨厌家伙们。” “不论是谁发布的帖子,我怀疑他们想要损耗家族的精力和实力,然后做点什么龌龊事背刺我们。甚至更加夸张,他们希望在首都制造巨大的混乱,甚至趁机颠覆政权!你也不知道他们尝试过多少次了,这次更是不能出岔子。”朱洪锌严肃地说。 之前她都是比较不太靠谱的柔弱学姐,但是此时她神色如一位战士一般坚毅。 “是挺麻烦的。”林小红点点头,此时车站已经映入眼帘,就在前几天,她和学生会的同学们还欢迎调查团的人到来,她喷了安德鲁·加图索一脸彩带和亮晶晶的彩纸碎屑以及金色粉末。 “我说林妹妹,我不在你可要帮忙啊。”也不知道为啥,当林小红称呼她为‘朱学姐’后,她就开始称呼自己为‘林妹妹’,据说是因为林小红看起来像林黛玉一样弱不禁风。 “我那边的实验材料你可别动,这件事忙完回来我还要继续做实验的——记得帮我把冰箱里发霉的培养皿清理一下就行了,还有废液桶也要帮我倒了。你知道怎么处理生化废料对吧,就是那个黄色的垃圾桶...” 学姐开始千叮咛万嘱咐,说了一大长串,甚至还说他们实验室的凝胶色谱柱没有洗干净,用洗脱液洗干净后还能再用。 “放心,我都知道。话说咱们不是同一年进的实验室吗,你知道得也不比我多好不好?”林小红不由得吐槽点道。 “但是你一周只来实验室两天,我六天都在啊!而且我大学四年可有三年都是在实验室度过的,我比你这个大二本科生经验丰富多了。”朱新铜跨上列车。 和她一并回去的还有三四个年轻人,都是亚洲面孔,很多林小红完全不认识,但大概全是中国混血十二支的人吧?“林妹妹再见!” “学姐注意安全!”林小红摆摆手。 等到火车离开,林小红才想起来一点——卧槽,这学姐不但自幼习武,大学的时候当过两年兵,而且拥序列77的言灵“炽”,这论战斗力不会弱于楚子航,兰斯洛特和苏茜学姐他们吧? 竟然只是c级,就离谱,果然是混血种中的怪物房啊。 第六十二章 乱局(2) 林小红往回走的时候,收到了路明非的消息。 “学姐救命,我又要去屠龙了,呜呜呜。”路明非给林小红发了一个流泪黄豆的表情包。 “呜呜呜,今晚的航班就要出发,说是要赶在所有人前面。” 林小红叹了一口气,感叹不知道为啥,校长竟然这么热衷于让路明非这个所谓的s级表现表现...她毫不怀疑路明非是真正的s级,可是就他目前的表现而言也就只有c级的水平,甚至没有言灵,让他屠龙几乎是赶鸭子上架。 可是最开始的康斯坦丁,然后诺顿,再然后就是现在的大地与山之王,每次昂热校长都把他推到了前面。 她不知道校长图啥,难不成是给路明非邀功吗?难不成真像论坛里谣传的那样,路明非是校长的私生子——可是眼看着也不像啊,校长那欧洲人笔挺的五官,和路明非的塌鼻梁有着天壤之别吧?欧洲人的基因不可能完全被亚洲人基因覆盖啊! 还是说最近这两个月有关路明非之所以“没有言灵”是因为他的言灵其实是“莱茵”的谣传被越传越玄乎,以至于连校长都相信了? 早知道自己就不该在学妹面前信口开河...但这不是为了帮路明非泡漂亮学妹吗?否则他那么一副衰样,怎么会有人喜欢? “在你之前已经有人出发了,都是混血十二支的人,他们要先赶回去维持秩序。中国混血家族据说现在已经炸锅了。”林小红告诉他。 “那为什么要让我屠龙啊?他们解决不了吗?我就是一个菜鸡好不好?呜呜呜。”路明非感觉非常委屈。他也不傻,自然知道中国混血种其实不缺人才,只不过非常擅长掖着藏着——从杨玉水这样灭世级的危险存在却只有a级就能看出来。 “大概因为你是中国人?就算你不战斗,也能给其他人好歹做个向导什么的?或者让你根混血家族的人混个眼熟,日后回国发展也顺利一些?”林小红想了想,说。 “可是我挂了怎么办?这是屠龙哎!”他发了一个恐惧的黄豆表情。 “富贵险中求?” “这富贵,我不要也罢!我只想要命啊!”隔着屏幕都能猜到,这家伙大概此时已经哭丧着脸,跪在校长面前求饶了。 “我能够用爱国主义打动你吗?”林小红想了想,说。 “我背后是万家灯火的安宁?是那个征兵广告吗?”路明非说。 “对啊,你想想,bj可是中国的首都,你作为一个十八年在红旗下长大的青年,如果国家征召你去打首都保卫战,你会不会去?” “呃...我怕死,可能会当逃兵。”路明非怂了吧唧地说,“虽然知道这不对,但是一看见敌人就发软,就想要跑路,没办法。” “想想这是一个国家的危亡之际...如果这条防线没有守住,大家都要完蛋。你中学暗恋的漂亮女孩,你的叔叔婶婶,你家门口网吧的小老板,还有所有请你营养快线的游戏好哥们...”林小红想了想,说。 “这么一说,我好想有点热血沸腾了。” “那你记住这种感觉。”林小红说,“其实我也想去呢!” “学姐你也想屠龙?要不学姐代替我这个位置吧?” “不是,我才不想面对龙王呢,我的血统可能不太够看。我是担心首都的秩序,其他混血种家族必然也都盯上了这座千年古都,不排除他们此时会走私什么进化药啦,危险武器啦之类的东西。我一个学姐是混血十二家族的人,现在已经被迫赶回去啦。” 现在的状况是挺糟糕,不管是谁发布这么缺德的消息,他多半都像要一举多得:一来能够给中国zf添麻烦,方便他们某些邪恶的计划实施;二来想要探探中国混血家族的底子,他们究竟是真的腐朽不堪还是韬光养晦;三来估计也是想要对大地与山之王芬厄里下手,自己不动手派人当炮灰,然后摘桃子。 他们面对的敌人恐怕非常危险,事情远比屠龙要复杂得多。 “你知道,那些猎人都是刀头舔血的家伙,这么多人进入bj,不免要破坏治安为非作歹。” “我大概不会屠龙,但是我希望至少能够维持秩序,避免bj在这个时候出现什么巨大动乱,这里可是政治中心。” “现在混血家族的人据说都到位了。” “听上去这一遭挺凶险的...”路明非发了一个恐惧黄豆表情。 “上次青铜城也挺凶险的,但是你也活着回来了——而且你把几乎所有人都带着活着回来了,指不定你就天生有好运加成呢?”林小红说。 “你知道?”对面有些惊讶。 “当然,我猜测你的言灵是‘王之侍’或者它的某种升阶版本,相当于能够给队友buff加成?这是你们玩游戏的说法吧?所有人都在短时间内获得了超级的治愈能力,而在座的唯一言灵未知的人只有你和诺诺学姐——诺诺学姐当时在潜水钟里,已经沉到了江底,她不可能释放这个言灵,所以只有你。” 这是林小红和诺诺一同推测的,她甚至怀疑这个强大的言灵可能会对路明非造成相当惨痛的代价,以至于他只使用过一次,甚至不愿意对旁人提起自己觉醒了言灵。 或许他害怕被人利用。 “哇,学姐厉害,竟然被发现了!”路明非发了一个惊叹表情包。 “可惜那玩意儿好像是一次性的,之后再也不管用了。”然后又是一个流泪黄豆头。 “可能下次危急关头你一紧张,就又能用了呢?言灵不会莫名其妙地消失,力量永远在那里,只是取决于你能不能想起来用它。” 林小红承认,她倒是希望自己的力量能够消失,她继续做一个平凡的c级混血种都行。 “只能祝我好运吧,我的发挥一直...不稳定。”路明非说。 “那你加油,注意安全!”林小红对他说,“别太紧张,你不必冲在最前面,天塌下来有人顶着,你只是一个还没有接受格斗训练的菜鸟,不可能让你真的去屠龙的。我觉得校长就是送你去镀金,长长见识的。” 她不知道这样的安慰有没有用。 路明非只是非常敷衍地发了一个假笑的黄豆头。 第六十三章 乱局(3) 路明非一行人已经当天晚上就出发了,十四个小时就能到bj,执行部和装备部的效率不可谓不惊人。 “学姐,你那边怎么样?”第二天早上一觉醒来,估计那边朱洪锌已经到了,林小红发了一条消息,半天都没有回应。 她无奈地摇摇头,感叹大概学姐一下飞机就忙起来了,指不定现在正在和什么南美走私犯互相突突突或者正在手撕日本黑帮。 考虑到极有可能江浙李家,还有杨玉水都有可能来到京城...她不得不说那些刀头舔血,无恶不作的猎人和以犯罪为主业的某些混血家族可能要遭殃了。 “路明非,到了bj报个平安。”林小红又说。 她已经在学院的官网上查到消息了——她是a级,能查到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比如此次屠龙小队的阵容。 学院的专员分为两队,其中a队是楚子航,路明非和芬格尔,b队是恺撒,夏弥和陈墨瞳。 一看就知道b队明显更加强大,陈墨瞳虽然没有言灵,但是侧写能力可是帮助执行部完成过很多次行动的,林小红怀疑她的这种侧写能力,其实也是某种未知的言灵(“先知”能够预知未来,有人能看见过去难道不合理吗?)。而夏弥虽然只是大一新生,但人家有实打实的高阶言灵“风王之瞳”,战力不容小觑。 再反观a队,除了楚子航一个人足够厉害以外,路明非是个能力觉醒不完全极有可能是累赘的s级,而芬格尔...芬格尔是个留级了八年已经掉到f级的家伙,你指望他能有多大本事?可以说,执行部把学院里两个最废物的人都凑给了楚子航。 之前楚子航不是还说要通过屠龙证明自己吗?大概是被校董会搞了,派来两个拖累他的家伙,要是真遇到龙王了,他的队友非但帮不了他,反而可能需要他用自己的命为他们断后,然后让路明非和芬格尔逃跑去找b队和混血十二支的人救援。 “别这么说,指不定路明非关键时刻奶一波队友,然后全员逃出生天呢...”林小红自言自语道,但是心中仍然为这个倒霉小孩担忧。 说真的,他就不应该来卡塞尔学院的,哪怕直到现在他也没有真正融入这个群体,她总是能够在他的眼中看见某种疏离感,哪怕是对自己和芬格尔。 可是明明,他们已经交换过所有的过往了,她知道他所有的恐惧,她甚至知道他在中学的时候被同学当做笑柄的事,而她也讲过自己在中学被霸凌然后如何反抗的事,明明如此了解彼此,为什么有的时候还是不信任对方呢?林小红感到费解。 比如他可能不是他爹妈亲生的,而是昂热校长托付的私生子什么的,他的父母因此半路抛弃了他云云。她也不好妄加揣测...毕竟这种事说出来都让人痛心疾首。 以及,今天她已经把自己的“养父”拉黑了,这家伙没完没了地指责她不孝顺,说是如果拒绝赡养他这个父亲,就把她告到法院去。 “你告就告吧,你这些年可没给我一分钱赡养费,还指望我给你养老?想p吃吧!”她气鼓鼓地自言自语,然后又给芬格尔发了一条消息,他下飞机后应该就能看见。 他给楚子航洗罪证洗得相当不错,希望他在自己这件事上稍微上点心...以他涎皮赖脸的性子,肯定百分百反弹道德绑架,气得那个赖皮的“养父”七窍生烟。 大地与山之王苏醒当即,学院肯定不止派出a队和b队,后备的c队其实也已经开始集结。在芬里厄苏醒的消息被在猎人网站上公布的第二个下午,苏茜、兰斯洛特、阿提拉和林小红都被叫到了校长办公室“喝茶”。 除了林小红外,剩下三个都是狮心会的a级翘楚,全部掌握高阶言灵,而且都至少出过五次以上任务,算是经验丰富。他们坐在校长的古董红木桌前,林小红还在纳闷上面可疑的凹槽和划痕到底是什么造成的。 难道有人把刀子插在了校长的办公桌上?胆子很大啊! 正在他们有些紧张地相互对视时,昂热校长走了进来,他苍老的面容很严肃——也是,一头初代龙王的苏醒,可不所有人都要紧张起来吗。 “你们大概已经知道,a队与b队此时已经快要抵达bj,他们是我们的主力,但是仅仅依靠他们六个人是不够的。”昂热校长沉声道。 他和之前邀请学生喝茶时一样,从抽屉里拿出珍藏的茶叶,和精致的英国骨瓷杯子。开水早就已经烧好,他粗糙的大手捻着茶叶,将这些价值不菲的干叶片倒入手心再倒入茶壶,最后倒上热水。初茶通常是不要的,一来太苦,二来指不定有残留的灰尘和农药。 “龙王苏醒总是伴随着各种异象,极有可能尼伯龙根中存在大量龙类亚种,或者死侍,甚至龙侍,这些都是无法保证的。”昂热校长对他们几个说,“让那六个人正面面对龙王都已经很困难了,他们的武器中唯一可能有用的只有恺撒手中一发贤者之石,以及楚子航手中的‘七宗罪’,他们不可能再忙于对付小喽啰。” “所以这项任务就交给我们了?”苏茜谨慎地问。 昂热校长点点头,“不只是你们,还有中国分部的人,中国混血家族大概也不会容许妖魔在他们的领地撒野,他们是很高傲的生物。” 他给每人都倒了一杯茶,林小红心不在焉地看着骨瓷杯子上精致的花纹。 “但是他们大概率会非常忙,可以说腹背受敌,因为除了这些龙类亚种之外,他们最大的麻烦恐怕还是那些外来的猎人——保守估计,恐怕会有数千名具有言灵的混血种齐聚京城,随之上升的还有犯罪率,而你们都知道那座城市经不起动乱。”昂热校长解释。 “所以这项任务就落在了我们头上。”兰斯洛特明白了。 “你们也是精英,经验不比a,b两队差,我知道这对于你们来说,算是...坐冷板凳。”昂热校长看着阿提拉有些失望的目光,明白了这位马扎尔壮汉心中所想。 “但是你们作为c队,如果a,b两队倒下,你们就是这个世界和龙族君王最后的防线。这道防线用不上自然最好,可是不能没有。”昂热校长的眼中闪过一丝不知是什么感情。 四个人自然明白这个道理,都点了点头。 林小红不安地摸着自己手中开始变冷的茶杯,一种不安的情绪萦绕在心头。她当然知道屠龙的战争必然会有伤亡,但是a,b两队全军覆没?她总觉得不至于。 “非常好,你们都是好孩子,”看着四个人没有反对,昂热校长点点头,“兰斯洛特,苏茜和巴托里,你们将作为c队,于今天傍晚登上前往背景的飞机,还有两个小时收拾行李,快去准备吧。” 这里面没有林小红的名字。 “那我呢?”林小红问。 “你留下,我给你有另外的任务。” 第六十四章 往事不堪回首(1) “夏之哀悼”事件,初代狮心会全军覆没,这个故事林小红是知道的。 毕竟建设卡塞尔学院的钱,就是这位英年早逝的梅涅克·冯·卡塞尔伯爵留下的遗产,他是卡塞尔家族最后一个男丁,他的一个堂姐嫁入贝奥武夫家族,亲妹妹则在十年后嫁给冯·弗林斯伯爵。 从此之后,再无卡塞尔家族,但是卡塞尔的名字却远扬四海。 “这是我记忆中的全部内容,后面都是我在半昏迷中听到的只言片语,还有甘贝特勋爵残留下来的笔记,这是我们了解这件事的始末的最后证据。后来所有人都死了,梅涅克、夏洛子爵、甘贝特侯爵、马耶克勋爵...那个怪物召唤来了死侍大军,把我们团团围住了,最后谁也没能逃走。”昂热叹了一口气,苍老的眼睛中仿佛闪烁着泪光。 这无疑对于昂热校长来说,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但是林小红仍然不明白,为什么他要给她讲这个一百多年前的悲伤故事。 “我是唯一一个生还的人,因为倒在了酒窖里半昏迷而躲过了死神。之前梅涅克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他的言灵,现在回想起来可能是‘莱茵’或者‘烛龙’。释放的时候,释放者自己也会被卷入,知道许多年后高爆炸药发明,我才明白为何现场是那样的一片焦土,决战的结果好像一枚高爆炸弹在卡塞尔庄园低空爆炸。” 昂热校长看着自己的双手,神色迷离情绪激动,方法上面仍然残留着挚友的鲜血。 林小红一直以为校长是一个冷酷无情的男人,将所有人当做复仇的工具...但是总是在某些时刻,这个内心如钢铁般坚硬冰冷的老者,也会表现出一丝裂痕,让人想起他也曾经和所有卡塞尔的学生一样,是充满理想和希望的年轻人。 “我埋葬了每一个朋友...用自己的双手...满地都是焦黑的尸体,一碰就碎裂了...我唯一分清哪些是朋友,哪些是敌人的方法,只有看他们的骨头残渣...如果是黑的就是人,铜色的就是死侍...”他甚至开始有些哽咽,眼中金芒闪烁。 “没人知道我哪来的力量,我就在地窖里,梅涅克的言灵也伤到了我,我每一寸皮肤都剥落了,被人发现时血肉模糊几乎不成人形,然后昏迷了整整一年...” “在整整一年的噩梦里,我朋友的鬼魂纠缠着我,有时他们恳求我和他们一起离开这个残忍的世界,可是又是他们又希望我为他复仇...我依稀还记得梅涅克让我照顾好他十岁的妹妹...”说到这里,昂热校长用手掌捂住了自己的脸,似乎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失态。 “我最终醒来了,是对于复仇的渴望,和朋友们的遗愿让我苏醒。我记住了我的敌人的名字,那个西夏贵族少年的名字是‘李雾月’,是国主李元昊的弟弟,他们是一对双生子。我余生都在寻找他们,等待复仇的那一天,可惜毫无结果。” “是否和混血十二家族的李家有关?他们确实自称是西夏皇室的后裔。”林小红突然想起两三个月前,昂热校长告诉她的关于西夏皇陵中封印的古龙的故事,以及至今为止李家和秘党因此的争论不休。 对此昂热校长只是苦笑着摇摇头,“我醒来后没多久就去了中国,试图找到这场惨剧的真相——毕竟龙类在我们之前的认知中,并不会采用这样里应外合的手法,这简直称得上苦肉计了。” “我很容易地就找到了西夏李氏的后人,当时中国在庚子战争后已经一团糟,他们也死伤惨重,家主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孩子,男人几乎死光了。”他倒吸了一口冷气,继续说下去。 “我很容易确认这件事和他们没有关系...我本来想要恨他们的,因为他们身上流淌着那个怪物的血脉,可是他们恨我们更甚...” “当时年轻的家主血统尚未觉醒,甚至拔不出家传的炼金宝剑,带着剑鞘就那样充满恐惧和愤怒地指着我,大骂我们是放走龙王的混蛋,把他们用生命和青春守护一千年的秘密泄露出去祸害苍生。我当时无言以对...确实如果我们不买那货物,或许就不会将那么危险的生物释放到人间,至今没有任何消息。” 林小红几乎可以想象那种悲壮,山河破碎,国破家亡,曾经高高在上的皇族一败涂地,就连家族的神圣使命都被亵渎了。也难怪他们不喜欢秘党,这种事搁在谁身上都无法原谅。 昂热倒吸一口冷气,继续说下去,“后来多方发掘,才惊讶地发现,这件事其实还是和政治有关。” “会不会是慈禧太后的巫术?想要把你们欧洲人咒死?”林小红问。 “你说得差不多了,清朝皇帝和秘党之间本该没有冲突,当时秘党在中国活动非常隐蔽,仅仅限于当文物贩子,中国皇帝应该根本不知道我们才对。但是你知道,德国当时建议中国推行君主立宪。德国作为中国海军的武器商,和清廷的关系非常接近,政府认为一个君主立宪的中国对德国有利,中国的市场会对德国开放,德国人能够借这个机会参与到中国新型政府的组建中去。” “其实1906年的清朝立宪大纲,恰恰是以德国宪法为参考。德国人向中国营销德国式的君主立宪制很多年了。德国的君主立宪制中,君主有很大的实权,而英国人营销的英式君主立宪制,君主是没有实权的,所以,”昂热校长说,“当然是德国人的方案会得到清朝政府的好感。” “但是路山彦和他的朋友们,却是反对君主立宪制的。他认为清朝已经腐朽到了一定要推翻的地步,他的政治手段是革去皇帝的命。也就是说,他是最激进的一派。路山彦在德国的很多活动,都在暗中帮助那位朋友,令德国上层一些人觉得推翻清政府,也是一个选择,也会得到中国市场。如果你是中国皇帝,你是愿意立宪还是愿意被革掉命呢?” 林小红明白了,“这一点我理解,可这一切仅仅是为刺杀路山彦?未免也太大炮打蚊子了,如果我是慈禧太后,我肯定要用龙王干掉一个皇室什么的,最好是德国——他们不是刚刚统一吗?如果皇室没了的话肯定又要陷入混乱,指不定能让第一次世界大战提前...”她皱紧眉头,提出一个疑点。 “呵,你说得没错。”昂热露出一丝苦笑。 “其实对象不仅仅是路山彦,还有夏洛子爵、甘贝特侯爵和马耶克勋爵,他们三位都支持废黜中国皇帝,而他们三位在德国金融界和政治界的影响力极大。我们没有想到,秘党在上千年的历史里一直防备着龙族,最后把我们推到深渊边缘的,却是人类。”昂热校长低声说,“我们错误地卷入了政治。” 第六十五章 往事不堪回首(2) “可是拿四大君主之一作为棋子,来对抗几个相对而言并不起眼的卒子,仍然太不划算了吧?”林小红说,“我还是觉得背后另有其人,甚至可能是其他的龙类,位格不会弱于这个神秘干尸。不然敢打天空与风之王的主意,胆子也忒大了,不怕人家回身就把你灭了吗?” 她觉得自己的想法委实太过大胆,想到有人能将四大君主这样可怕的存在作为棋子,他本身具有多么强大的力量? 在四大君主之上,也就只有那位了——但是黑王之卵当时又显然没有孵化,因此这个幕后黑手更加扑朔迷离。 如果对方真的是龙类,那么从清末活到现在毫无压力,他们都是即使不茧化也能活个几千上万年的存在。那么无论他到底有多大的阴谋...是否意味着他可以从一百年,甚至数百年前就开始算计了? 这叫秘党的人如何应对?她感觉卡塞尔学院也好,秘党的勇者也好,都在被不知名的力量驱使着,被动地见招拆招,甚至逐渐落入设计好的圈套。 “是的,我也想到了这一点。当清朝政府试图诛灭乱党的时候,有一个了解秘党历史、具有龙族血统的人在宝座阶前提供了一整套方法。这套方法极其地缜密,包括找到我们在中国的交易人,把一具古龙的干尸作为标本卖到德国,他们清楚这东西没有真正死去,会复活,同时他们又把一批龙族血统的死侍运输到汉堡,又以言灵之力唤醒了德国境内的死侍向卡塞尔庄园汇集。” “这是一场围剿,龙类对混血种的围剿,在帮清朝政府清剿乱党的同时,那个提建议的人可以把秘党从历史中抹掉,那么几十年内秘党很难在聚集起足够的战斗力。对抗龙族的力量处在一个真空期,苏醒的龙族可以为所欲为。” “他是龙类那边的。”林小红心想果然如此,“会不会是另外的龙王?比如天空与风之王中的另外一位?毕竟能让一头初代种被钉子插成那个样子帮他完成计划,指不定就是他的亲兄弟呢?”她提议道。 毕竟要是别人,敢算计这么厉害的角色,不怕下一个倒霉的就是自己吗? “确实有可能,只不过我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这个神秘的幕后主使,他实在是太神秘了。就连那个被送来的龙王‘李雾月’也消失不见,生死不知。”昂热校长咬牙切齿地说。 “你还记得我之前和你说过我和李家接触过吗?我没有得到我希望得到的东西,却还是从李家得到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细节,”昂热校长回想起那件事时,不由得皱紧眉头,不知是恐惧还是愤怒,或者是迷惑,“根据李家所言,他们守护的龙墓属于天空与风之王,也是西夏的开国国主李元昊,失窃的时间是五年前,根据描述大量细节都与我们到手的,名为‘李雾月’的龙王并不相符。” “一共有两头龙?天空与风之王的双生子都现身了?而且现在都不知所踪?”林小红面色变了变。 “天空与风之王一系一直都非常神秘,整个人类历史中,那个夜晚是唯一一次可信的,对天空与风之王的记载。之后的一百多年,我便再也没有听闻过这对双生子的任何信息,也许他们仍然蛰伏在某处,准备对着我们发动致命一击。” “所以您给我讲这个故事,是为什么呢?难道您认为最新的任务可能和那个百年前谋划这场袭击的神秘人有关?天空与风之王也参与其中了?”林小红忍不住问。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就麻烦大了啊!一个龙王就很要命了,一对双生子更加要命,再来一对他们连塞牙缝都不够的。 昂热点点头,“这一切都太可疑了,我不敢相信有人能够如此大胆地暴露龙族存在的秘密,甚至能够说出大地与山之王苏醒的位置和时间...这让我不由得想到了百年前的那个雨夜啊!” “我们可能要面对不止一位龙王?”林小红明白了,怪不得校长要独自把她留下,大概这样沉重的秘密,如果告诉其他人,会消磨战士们的勇气吧? 可是告诉她,她有什么办法呢?她又不擅长屠龙。 “还有一件事,在这场惨剧中有一个不起眼但非常关键的角色,他甚至在这个故事中根本没有露脸。”昂热校长面色阴沉。 “谁?” “那个赴中国进行交易的代表,他是甘贝特侯爵的学生,名叫弗雷德里希·冯·隆,秘党中和梅涅克一样优秀的年轻人。他被派到中国作为交易代表和中国商人完成了谈判,并拍回电报确认了交易。梅涅克并不是那么不当心的人,他是因为看到了箱子上有弗里德里希·冯·隆的签名,并以秘党的银指环盖上了特殊的印记,才确认了货物,没有被确认的货物是不可能被送到秘党的基地卡塞尔庄园里来的。” “而弗里德里希·冯·隆发回的最后一封电报就是交易确认的电报,他在电报中说这桩交易还有后续,必须离开bj赴统万城的旧址,也就是陕西的靖边进行考察。他一旦离开bj就无法发送电报,从此他消失在中国境内。按照常规弗里德里希·冯·隆应该和货物一起从中国回来,到底是谁和什么样重要的东西把他吸引去了统万城的旧址?有什么东西比一具“蜥骨”,也就是龙类的骨骸更重要呢?”昂热几乎是自言自语。 “统万城是西夏的旧都所在的位置,与这具古尸的西夏贵族身份关系紧密。有没有一种可能,那里还有另外一位龙王?李元昊先跑出去了,然后又把自己的弟弟挖出来送给了你们,这一切其实都是他的阴谋?而那个人发现了什么不对劲,前去查证结果有去无回?” 林小红想了想,但是觉得另外一种可能性更大,或者几乎百分之百确定,“又或者他当了内鬼,不敢回来了?” “我猜也是...该死的,我虽然无法原谅,却能勉强理解‘李雾月’的逻辑——毕竟他是龙类,是我们的死敌,他的残暴是天性,理所当然,没人能指望他坐下来和我们好好说话;我也能理解清朝王室,这些旧贵族试图维持自己的地位可以做出很多不堪的事,他们只是想要苟延残喘维护自己摇摇欲坠的政权罢了。” “可是我唯独不能理解弗雷德里希·冯·隆的背叛!这样重要的货物,他怎么可能没有查过死活就盖上印章?他有无法逃脱的责任!” “毫无疑问他背叛了我们,他和那些害死我们的人是一伙儿的!他被敌人收买了,然后出卖了曾经的朋友们!龙类该死,混血种中的叛徒更该死!在消灭龙族之前,我就要对他下手!”昂热校长面色苍白,眼睛中闪烁着如地狱烈火一般璀璨的金芒,情绪很难得地失控了。 “昂热校长...”林小红将手放在昂热校长的手臂上,“您最后找到他了吗?” “找到了,当然找到了...我找了一百多年,总算是找到了!”他露出一个几乎有点疯狂的笑容。 第六十六章 往事不堪回首(3) “一个小时前,我从中国分部部长林卫华,我的一位老朋友那里得到了弗雷德里希·冯·隆的消息,他没死,他果然还没死...我很好奇他究竟得到了什么样的馈赠,竟然能和我一样活了这么久...我想不出来,但也没关系,我已经等他很久了,我很快就能站在他的面前,当面质问他当年的真相!” “什么?他真的还活着?”林小红一惊,那岂不也一百多岁了? “是的,他就在bj,他藏起来了,不敢回到欧洲...这些年他一直隐姓埋名,依靠中清朝的倒台,民国的混乱,还有新中国的建立隐匿了自己的名字,伪造了完整的档案,以至于没有人能够怀疑他的真实身份。现在他就在bj,我甚至怀疑大地与山之王复苏事件也和他逃不了干系!” “所以您要亲自去对付他?”林小红明白了,这不是普通的任务,这是一场复仇。 “是的,我要亲自站在他面前,将他全身的骨头都打碎,质问他当年为什么背叛我们,为什么要害死梅涅克、夏洛、甘贝特、马耶克、酋长、老虎、路山彦和鬼!我要把那个夜晚的每一个死难者的名字都铭刻在他的灵魂里!” 昂热校长眼中闪烁着金光,炽烈的黄金瞳中泛着血丝,他紧握双拳,指甲几乎陷进肉里,全身的肌肉都因为愤怒而绷紧。 “好的,校长,您是要我做您的副手吗?”林小红只是安静地问。 她能够看出昂热校长对这个弗雷德里希·冯·隆的深仇大恨,这不是时间,或者任何东西能抚平的伤痛。从那个雨夜开始,曾经的希尔伯特·让·昂热就已经死了,只剩下一个复仇的幽魂在人间游荡,如同猎犬一般搜寻着敌人的痕迹,然后送上致命一击。 找不到叛徒和龙王,他是永远不会安息的。 龙王不好找,但是如果找到叛徒,大概勉强能够告慰亡者在天之灵,也让活着的人能够安心一些,稍微摆脱悔恨与怒火的纠缠。 而她知道,出于某种原因,昂热校长很信任她——虽然她也不完全信任昂热校长,但是既然人家愿意把自己最隐秘的往事说出去,说明他觉得自己比兰斯洛特,苏茜和阿提拉可靠。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昂热校长这样觉得,林小红不觉得自己比三位学长更有能力... 难道是因为兰斯洛特的家族和校董会有关系?要知道现在校董会和校长斗得可是很厉害,楚子航的血统法庭只是一个开始,此次前往bj屠龙才是真正的高潮。 “你愿意吗?”昂热校长深吸一口气,似乎也知道自己失态了,将有些散乱的碎发捋到脑后,露出一丝苦涩的微笑看向林小红。 “当然愿意,校长先生。”林小红点点头。 当天傍晚,仅仅晚于路明非一行人20个小时,林小红和校长一起乘坐专机前往古都bj。他们的目标虽然不是大地与山之王,但是有可能更加危险。 当然,如果走运的话,他们只用对付叛徒而不是背后大boss,而对付叛徒只用昂热校长就行了,她所需要做的大概是在旁边加油助威,顺便在(不太可能存在的)叛徒试图跑路时一脚把他绊倒。 或许比路明非这些拼命的人轻松不少。 “昂热校长,你这样不会遇到麻烦吗?毕竟现在校董会也在追查你。”林小红在飞机上忍不住问,“如果您离开卡塞尔学院,他们会不会借此对您发难?” “不会。”昂热校长只是安静地把玩着手中暗红色花纹的折刀,声音很随意,但是一双蓝灰色的眼睛非常冰冷。 “我现在去屠龙,他们安稳地坐在他们的豪宅里,要是还敢骂我,嘴都要被人撕烂。而如果我们这次带回了大地与山之王的龙骨...他们肯定会把我重新推回原来的位置,巴望着我再为他们带来更多价值连城的战利品。” 林小红的目光始终停留在这把一英尺多长的折刀上。从某些角度看,那些暗红色的花纹像是沉积的贤者之石,而花纹本身似乎又涵盖了某种炼金学上的“必死”律令。 在亚瑟王的神话中,据说最后亚瑟王之所以毙命,是因为他的儿子莫德雷德使用的是一柄附带“必死”诅咒的武器。因此当武器刺入他的身体时,残留在里面的“碎片”就会从伤口不断向心脏运动,最终穿心而死。 当然,还有的“必死”诅咒会让伤口无法愈合,最终流血而死... 反正林小红也分不清是哪种,她只是一个上完入门课程,正在上中级课程的小菜鸟。 “你在看我的刀?”昂热校长来了兴趣,问。 林小红点点头,“这应该是一件炼金器物吧?我正在联系如何识别上面的花纹。” “你上了副校长的《炼金学入门》?” “小学期上的,这学期上《中级炼金学》,班里加上研究生和博士生也只有六个人,都是装备部的人。”林小红说。 “怪难的,学那些做什么,你一个女孩子又不加入装备部。”昂热校长说,“你应该多进行一些课外活动,享受一下自由快乐的校园时光。” 林小红是这样回答的:“反正不用交学费,多学点是一点,学得越多越赚。” 昂热校长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眼神,然后决定把话题引向这把刀上,“这确实是一件珍贵的炼金器物,由陨铁锻造,贤者之石花纹,曾经是我的只有梅涅克·冯·卡塞尔的佩刀。在‘夏之哀悼’事件中,它被折断了,后来我收集碎片,请求弗拉梅尔为我重铸了这柄折刀。” 林小红觉得自己不应该提起折刀这件事的,老人就是这样,你永远不知道他会突然从什么地方掏出一件物品,然后给你讲他年轻时的伤心事儿。 “这是一把好刀啊,好到能斩杀次代种,伤害初代种。那是卡塞尔家族祖传的宝藏,据说整整一千多年都在家族中流传...有人说那是龙族时代的遗物,但是也无法考证。只可惜这样的宝刀也没有救得了我朋友们的命。”他抚摸着刀身上的暗红色花纹,如数家珍地说。 “我一直随身佩戴着这把折刀,希望有一日能找到我的敌人,将刀刃送进他们的心脏...那样我就能完成我的复仇,我的朋友们也能得以安宁。” 但是林小红觉得,或许唯一一个没有安宁的是希尔伯特·让-昂热。 “所以您带着它,是为了手刃那个叛徒吗?”林小红友情提示,“在中国杀人犯法,而且对方有中国国籍哎。” 昂热校长冷笑一声,蓝灰色的眼睛如冰霜一般寒冷,“不用担心,我有自己的办法。林卫华之所以敢把这条消息告诉我,说明他一定做好我要亲手杀人的准备,我们不会引起任何麻烦。” “这世上没人能阻止我复仇。” 第六十七章 他不在意这些 “学姐学姐,我们到bj啦!做的是加图索家族的私人飞机哦!”林小红刚下飞机,一个qq头像亮了,是自己的室友夏弥。 她这段时间和夏弥相处得还不错,就是她自己稍微有些沉闷了,找不到太多别的话题,一直在聊学术话题——有一晚她们甚至聊到了修仙文学与龙族世界观的兼容性,最后得到一个离谱的结论。 那就是“神”其实都是龙族,《山海经》里记载的神奇生物都是龙族亚种,而“仙”则是能够媲美龙族的超级混血种(虽然不知道它们是否存在),所谓“阵法”是炼金矩阵,“法器”则是炼金武器,“器灵”则是炼金术中的“活灵”,“仙境”、“洞天”都是尼伯龙根的别名。 当时她们都感叹,彼此脑洞真大。 “指不定长生不老是真的呢!”夏弥有些梦幻地说,“要是真的能长生不老...” 林小红打断了她的想法,“这种想法是危险的,人都是要死的,要想延长寿命只能提升血统——而提升血统反而有可能让你早死,所以不要痴心妄想。我们的寿命已经比普通人强了,谢天谢地,尤其要谢祖宗。” 对此,夏弥只是嘟嘟嘴,有些气恼地说,“谁不希望长生不老啊,人家只是想想嘛想想嘛!” 然后林小红就笑着说,“你是想修仙救你的小情人的命,然后做一对神仙眷侣把?” 夏弥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嘟哝了几句,什么“读书人的事叫恋爱嘛”之类的话。 还有一个晚上,她们又聊到了什么“洗髓”、“锻体”和“修炼元神”之类玄之又玄的东西,接着聊到了这两年很火的网络小说《斗破苍穹》,然后把世界观嫁接到了真实世界中——即假设这些都和龙族有关。 当时林小红就猜测,说在这些修仙文中,肉体的修炼和元神\/精神的修炼都是分不开的,少了任何一个都不能真正变得强大,那么现在所有提高血统的方式都极为危险很容易堕落为死侍,是否是因为他们的精神没有与肉体同步提升? 而夏弥则认为,上古时代可能真的有提升精神的秘法,然后又聊到了《翠玉录》,认为所说的“太一”就是精神,这应该是某种精神修炼之法的残片或者目录引论之类的。只可惜从里面能得到的东西非常少。 她们每天都幻想着,怎么在现有世界观框架下修仙,长生不老青春永驻——虽然说这和秘党的宗旨大相径庭,但是只是想想而已,有什么不可以的?哪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不希望现在的青春喜乐能够永存,盛筵永不散场? “专机舒服吗?”林小红看见夏弥发的消息,露出一丝微笑,回了一条信息。 “舒服啊,超级舒服!有钱人真是快乐!”夏弥甚至发了一个贱兮兮的表情包。 林小红笑了,夏弥这丫头,就是喜欢搞怪,“我也到bj了,不过是负责清理战场的后备人员——你们主力可要给力啊,不要把活儿摊到我们后勤人员头上。” 夏弥只是笑嘻嘻地说,“还有师兄师姐啦,这么多精英,天塌了也得他们扛着。” 然后林小红又问,“你现在到家了吗?我记得你家在bj吧?” “嗯嗯是啊,为了省任务基金我就直接住家里了。本来还想邀请恺撒和诺诺学姐,可是人家要到酒店开房哎开房哎!” 任务基金这东西,其实说白了就是执行任务的时候,每天发一笔钱,用来住酒店和吃饭。给得不少,据说每人每天500美金,相当于一些人一个月的工资了。所以卡塞尔的专员那过得叫一个豪横,一个个花钱如流水堪比007。 当然,这些钱你也可以攒着,很多进入执行部的年轻人都是图这钱,一次任务结束后到手除了工资和高额奖金外还能白拿大概几千美金,不然谁给你卖命啊! 当然钱由校董会出,校长负责大方。一旦昂热校长倒台,据说任务基金就得大减。 林小红扶额,不过也是,人家是情侣,而且家里估计也只有那么点大,最多请客吃个饭就行了。 “有可能吧...”她发了一条流汗黄豆头,“但是你可以邀请同学到家里来做客?你不邀请恺撒也要邀请楚子航吧?让家人给你参谋参谋?” 林小红感叹自己八卦之心又起,之前在听证会上,她可是看见了,小姑娘一直在和楚师兄眉目传情呢,而且还奋力维护他,又是跳过山车又是怼校董会,更何况在初中就是同学。 这么深的感情,这样的青梅竹马,这样的缘分,说什么也该见家长了。 “可是我不太想让他见到我的智障哥哥...其实我不想让任何同学见到他,这家伙怕生,又哭又闹的,烦死人啦!”夏弥似乎有些犹豫地说。 林小红知道这件事,夏弥告诉过她,说她的哥哥因为出生的时候被脐带缠住了脖子不能呼吸而变成了痴呆儿,智商只有四五岁的样子。 当时她们躺在床上闲聊的时候她就担心,要是让自己的男朋友看见了,可能会不要自己了。 毕竟如果真的和她在一起了,她父母不在之后照顾哥哥的任务就要落在他们这对小夫妻身上,任何男人大概都会不好受的。 “别担心,你楚师兄家里有钱,这点状况对你来说不算什么。大不了你们结婚之后,让你楚师兄多给你家点钱,或者以后请人照顾你哥...别的男人可没有这么大方和这种精力,也就你楚师兄阔气,不在乎这点小钱。这样好的人家,你不进去太亏了啊!你父母好歹也是国企的人,都是知识分子,也不差太多啦!”当时林小红就连忙出招道。 林小红在键盘上敲了几下,“我记得楚师兄知道你家的状况吧?” “是的,他知道。” “看,他知道还在和你交往,说明他不在乎。”林小红继续说,煽风点火添油加醋,“你想想,要是其他人,恐怕听说你有这么一个智障哥哥,早就被吓跑了,可是他还在和你交往呢!” “好像有道理...可是我还是觉得...我感觉有点丢人,让我的傻子哥哥缠着楚师兄把他烦死了怎么办?他天天都在大吵大闹大吵大闹,听说我要回来一晚上不睡觉,邻居都要报警了。” “最后总是不可避免要见到的,还不如早点坦诚相见。你可以尝试约一下他嘛。楚师兄的性格绝对不会是会嫌弃智障人士的!”林小红又说。 “倒也是...” “祝你一切顺利!”林小红鼓励她的好室友,“早日抱得英雄归咯!” “好了好了,我哥哥又开始闹腾了,我去哄哄他。” “886” 林小红摇摇头,感叹这也真是巧合,夏弥就是bj本地人,指不定这出一次活动,就能把他们两个见家长的事都顺便办了,岂不美哉? 她已经能够想象到楚子航在夏弥家里局促的样子,高大憨厚的哥哥吵着闹着要哥哥陪他看电视,五十多岁的老母亲拉着女儿男朋友的手,直夸他是优质男性,夸他长得帅性格细腻,夸他成绩优秀。 而老父亲则会在旁边抽着烟,看着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不说话,过了好久才开口说一句“要是敢欺负我女儿我打断你的狗腿”之类的威胁。 多么令人羡慕的场面啊,这才是天伦之乐! 只是千万不要让帅哥美女在这一次龙王复苏事件中死一个或者两个全死了啊,她可不喜欢这样的悲剧... 只要往这个方向想,她就突然感觉心脏一阵悸动,某种诡异的不安感蔓延上心头。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担忧,但也不敢和别人说。 毕竟,有些害怕的东西,说出来就会变成真的。 第六十八章 超自然事件管理局(1) 中国管理与龙类相关事件的部门叫做“超自然事件管理局”,又称“超管局”据说所有血统在(中国人标准的)d级以上的混血种都被记录在案,甚至有专门一套系统——与警局的系统紧密联系在一起,来跟踪所有具有言灵的人。 如果你只是一个老实人,那么大概率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你打算做点非法勾当,那么对不起,“超管局”下属的“特别行动组”(通常是警局任职的人员),就会全副武装来查你家水表,或者社区送温暖。 而超管局的局长,也是卡塞尔学院中国分部的分部长,正是半年前在三峡遇到的林卫华。 此时bj国际机场已经人山人海,很多大家族的人昨天就派人来了,今天自然更加不例外,现在进入bj的混血种已经过万,并且还在持续增加。海关虽然紧急开放了新的入关闸口,但是依然排起了长队。 没办法,必须严格安检,万一哪些不老实的东西真的以为自己能当屠龙英雄,带来不知道什么见鬼的炼金武器呢?于是林小红还是老老实实地安检了,缉毒犬对着每一个包裹认真嗅。 林小红发誓,有那么一瞬间,那头警犬的眼中闪过一丝金芒。她以为自己看花了,眨眨眼睛后那只看起来很凶的狗狗的眼睛仍然是滴溜溜的黑色,和所有狗一样。 “总不可能真的有龙血猎犬这种东西吧?”林小红心想。 毕竟,除了人类以外,所有龙类混血的生物都是及其危险的怪物,动物本能被无限放大。 两人过安检的时候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大概是因为昂热校长出示了一张不知道什么证明,所以几乎没有被为难——也是,他可是秘党明面上的领袖,自然走到哪里都多少有点特权。 远远地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还没等林小红反应过来,昂热校长就热情地走了过去,“小林,说了不用麻烦你来接我,你怎么还是来了?” 林卫华笑了笑,摆摆手说,“其实我已经在这里守了一个晚上了,就怕这些外国人不老实...”他看上去倒是一点都不像熬夜的人,毕竟高级混血种挺能熬的,体力都超级棒,“不过没关系,小王已经来了,有他镇场子这些家伙不敢...” 他话还没说完,就突然传来狗吠声,紧接着安检通道处发生一声哀嚎,紧接着就看一个外国男人被两个健壮的海关警察按倒在地上,一旁的超管局人员立刻给他带上特制的,用于压制言灵的手铐,将人拖走了。 这让队伍躁动了一小下,没过多久就恢复平静,但是仍然引起林小红一阵紧张。 林卫华倒是略微有些跛地小跑了过去,和海关的人低声说了两句,然后紧接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估计就是“小王”。他们说了两句,然后林部长就回来了。林小红隔得很远,但是听清了几个词句,“毒品”,“疑似进化药”什么的。 “遇到麻烦了?”昂热问。 “没什么希尔,这种事这两天已经发生了三四起了,小王能应付得了。”林卫华一溜小跑地跑回来,对昂热校长说。他没有喘气,但是不动声色地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脚腕,皱紧的眉头很快舒展,遮掩自己眼中的一丝痛苦。 林小红发誓自己刚才听见了骨头发出的令人不适的“咯吱”声,像是失去润滑,软骨磨损的关节痛苦的呻吟。 这当然瞒不住昂热校长,作为更加高阶的混血种,昂热的听力肯定比林小红更强。 “怎么,林老弟,你的腿脚还利索吗?”昂热校长问。 对此林部长有些不高兴,摆摆手说:“希尔,我比你还年轻差不多四十岁,有什么不利索的?你知道这是旧伤,从来就没有好过!” 昂热校长拍了拍林卫华的肩膀,他们身高相似,身材也相似,如果不是昂热那张明显的欧洲脸的话,还真是亲兄弟——毕竟他们的言灵都一样,而且都是老怪物! “我说林老弟,你这腿脚真不行啊,上次在湄公河畔,就是你掉链子,说什么踝关节习惯性脱臼...如果不是贝奥武夫家的小儿子及时赶到,就真让那头三代种跑了!你知道风属性的龙类跑得多快!”昂热校长说。 “呸,如果不是我趴在地上一枪击中那家伙,贝奥武夫家的小子怎么可能有本事拦住一头逃跑的三代种?我哪里掉链子了?掉链子的分明是那个出来镀金的加图索家族的...叫什么来着,弗罗斯特是吧?”林卫华提高了嗓门,然后意识到自己似乎说了不该说的东西,声音又降下来。 “说真的,那家伙是怎么评上s级的?撑破天就是一个b级吧?” 对此,昂热校长毫不在意地耸耸肩,“他是校董会派来的,说是要‘监督’我们的任务,我倾向于他是来...用你们中国人的话来说,摘桃子的。只可惜他太不顶用,校董会的人都是这样,以为自己不得了,但其实上战场根本没用。” “听说他们最近为难上你了,希尔?” 万万没想到,昂热校长被弹劾这件事,这么快就传到中国了? 不过也是,风言风语流传得很快,而且林卫华的曾孙女林金霞不就在卡塞尔学院学医吗?太爷爷当然知道! 提到校董会弹劾一事,昂热校长只是冷笑,“他们动不了我,我也不能让他们撼动我的位置,否则遭殃的就是年轻的学生。”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及其危险的寒芒。 “还有我说林老弟,身上有伤别拖着,该治就得治啊,你这么大官不缺钱,别硬抗。”昂热校长话题一转,似乎不愿意再提自己被校董会弹劾的事。 “咳咳,都是七八十年前的旧伤了,你不是不知道...骨头都变形了,医生都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林卫华满不在乎地摆摆手,“你晓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四十年代,那时候我走路都费劲,现在已经恢复得很好了。” “四十年代...”昂热露出一丝微笑,又是怀念,“那时候我来到解放区,帮助你们对抗日本人,那可真是一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啊。” “可不是嘛,我记得我一天晚上就能做400颗炼金子弹,咱俩在同一个战壕里,一枪一个日本鬼子!那帮孙子还放死侍,也不知道从哪里挖出来的,还是他们自己造的...真是恶心人。有一次我们损失了不少兄弟,你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你大哥下葬的时候还抱着我哭呢,那时候你还只是一个看上去十四五岁的娃娃,专门装小乞丐骗日本鬼子进埋伏圈。”昂热校长也感慨万分。 两个老人缅怀过去,留下林小红一个人不知所措。 第六十九章 超自然事件管理局(2) 林卫华部长送昂热校长到酒店放下行李,本来说是要为这位朋友接风洗尘,但是昂热校长坚持不需要这些东西,他只需要多多讲正事就行。 最后的结果是,两三天后,他们在一间饭馆里找了一个包间(据说饭馆的老板是一个卡塞尔学院的毕业生,饭馆也是卡塞尔的产业,用来支撑中国分部的部分支出),然后在餐桌上就开始聊正事了。 此时林小红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干饭,不用说话,也轮不到她说话。 “现在情况怎么样?”昂热校长喝了一口小酒,问。 那是正宗的二锅头,配上几盘家常菜,价格很便宜但是对那些天天吃洋快餐的家伙来说,真的相当令人感动。 “你是说大地与山之王,还是发布这条消息带来的麻烦?”林卫华面色严肃,问。 “二者皆是。” 林卫华扶着额头,看起来这件事让这位老革命颇为头疼,“都挺麻烦的,我们现在并没有找到大地与山之王的踪迹...我们确定它就在bj城下,这是朱家人能够确定的。可是麻烦在于找不到尼伯龙根入口所在的位置,更不知道是否已经苏醒,有没有孕育龙躯。” “你知道这里可是bj,皇城根下,比三峡可要麻烦多了——好歹在江面上,你做点什么只要不造成巨大破坏,都不会有人发现,可是这bj城不一样啊,一共两千多万人呢,是一点动静都不能有啊!”林卫华忍不住抱怨道。 “真不知道这次是否还能像上次一样成功,否则损失我们一点都担待不起。” “我是有底牌的,不用担心,只要真的有龙,都能对付得了。”昂热校长将西红柿鸡蛋的汤汁淋在自己的饭碗上,安抚道。 对此,林卫华部长表示怀疑,“你在三峡水库用风暴鱼雷我装瞎可以,没搞出什么大破坏就行...可是别在这里给我用什么火箭筒之类的危险东西,连左轮手枪都要悠着点,这要是被人发现了咱都要摊上大事,没完没了的那种。”他似乎有些担忧卡塞尔学院的破坏力。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担心是合理的,毕竟装备部给出去的所有东西都能爆炸,这是常识——或者说,这“应该”是常识,只不过林小红这种唯一的正常人不习惯而已。 “放心,这我有分寸,在中国做事不能太嚣张,这是我们之间的约定。” 显然林卫华部长并不完全相信,但没有说什么。 “其实目前最大的麻烦还不是龙王...我就暂且信你一回,希尔,龙王你能解决。”林卫华此时看起来很疲惫,逮着昂热这个垃圾桶不断地倒苦水。 毕竟林卫华虽然九十多岁了,却仍然比昂热校长小四十来岁,甚至看起来也像是一位晚辈,头发都还大部分是黑的。。” 在这里,c级是有战斗型言灵的,通常是“没有高危言灵的a级”和b级混血种,而d级则表明有明显强化的体魄,和辅助性言灵的b级混血种。 所以说,别看都是c级d级的,其实在卡塞尔都是精英,像是苏茜和兰斯洛特在中国只有c级,而恺撒这个高傲的a级则有可能因为言灵没有攻击性而跌到d级。 一次性调遣1500人,确实是一股不容小觑的力量。 “本来是要从南边调五支队伍过来的,可是他们不同意——你知道南边长江下游归李家,上游归杨家吧?李家人又来抬杠,说是他们要守卫海岸线,不能乱来...杨家倒是明面上挺热心,可是最多也就调来一百来人,杯水车薪。” “这帮人啊,都顾着一己私利,也不想想大局 “那些混血家族的人不是傻子,还没有蠢到挑衅不该挑衅的敌人。”昂热淡淡地说。 “但是怕就怕那些不长眼的啊,你以为所有的混血种都是有世家的吗? “这些苍蝇是挺烦人的。” 林部长突然神色一凛,压低了声音,“我其实更加担心,究竟是什么人把这样的消息泄漏出来的...这是我们内部的人吗?或者说我们不知道的势力已经比我们先好几步规划?而他们又图什么呢?试探我们的力量?给我们造成麻烦?”他的声音中闪烁着疑惑和不安。 “或者说更加糟糕...试图在苏醒的大地与山之王释放的伟力下,将所有高阶混血种一网打尽?” 这让昂热校长整个人都僵硬了。 林部长自然也将昂热校长的反应看在眼里,“希尔,当年你是我的老师和朋友,你懂得比我多,这世上如果还有经验比我丰富的,那也只有你了。这些问题我有想过,却看不透彻,不知道你这个旁观者怎么认为?” 林部长这一席话令昂热校长也陷入了沉思。 “我不好说,但是这让我想起了一百多年前的‘夏之哀悼’事件。”昂热校长思索许久,连手中的筷子都放下了,最终才缓缓开口,面色不太好看。 第七十章 弗雷德里希·冯·隆(1) “当初也是这样一头‘白送’的龙王,陷害了全部精英的陷阱。”林部长似乎很擅长和昂热校长想到一处去。 “上次是天空与风之王,这次是大地与之王,一共就四个这种级别的存在,竟然有两个被算计。我希望这是巧合,因为如果不是的话,那实在是太可怕了。” 这让在座的所有人都沉默了,就连一直在干饭的林小红也差点噎住。 林部长不知道,其实十年前还有一起“格陵兰事件”,当时被定性为未知龙类,但是也有人怀疑那是孵化的海洋与水之王本尊。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加上两位青铜与火之王,四大君主八位初代种,就有至少5位,至多7位被人下了黑手! 他们一致认定,泄漏大地与山之王踪迹的一定不是他本尊,而是想要害大地与山之王的幕后黑手。可是和“夏之哀悼”事件一样,这个幕后黑手隐藏得很深——上一次他是一个倒卖文物的贩子,这一次他是一个已经被认定为死亡的普通猎人。 想想就觉得可怕,竟然连如此强大的存在,都成为某些幕后黑手下手的对象,这些幕后黑手的身份恐怕更加可怕吧? 林部长和昂热校长面色阴沉,碰了一下杯子,然后一饮而尽。 “这方面我也有些担忧,但是我还是想听听关于弗雷德里希·冯·隆的消息。”昂热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 “我总觉得这家伙和今天的事也逃脱不了干系,怎么就这么巧,他上次消失的时候,给我们弄来了一头龙王,这次出现又和龙王有关?”他看似随意地说,但是林卫华却面色阴沉地点点头。 “你是说那个家伙...他现在叫林凤隆——别看我,他和我没有半点关系,林家没有庇护过他。”看着昂热校长怀疑的目光,林卫华部长连忙解释道。 他给自己夹了一颗花生米,然后又倒了一杯白酒,给昂热校长也倒了酒,“其实这件事还不是超自然事件管理局查出来的,而是文物局的人。” 昂热校长看表情就知道,已经明白了大半。 “就在不久前,有一个外国佬想要把十枚永乐年间的古币带到国外,结果被海关拦住了,你知道这是违法的。我们顺藤摸瓜,就找到了这位林凤隆先生。这家伙这种事还干过不止一次,在改革开放以来,这家伙至少将超过50件文物卖到了国外...在此之前有多少就更没人知道了。” 又是偷文物...林小红忍不住翻白眼,这种人缺大德,刨人家祖坟是要断子绝孙的。 “我们查了他的银行账户流水,以及一些来自国外各大拍卖行的信息,最终能够确定的就有42件——其实前前后后一共有上百件...但是查了之后发现有一大半都是假货。” 林部长说到此处,不由得有些尴尬,“你知道的,有些古玩商人喜欢糊弄外国人,而他长着一张外国脸,糊弄起外国人来自然更加容易。但是这能不能按照诈骗判刑,还不好说,因为苦主不好找,都在国外呢。” 对此,昂热只是嗤之以鼻,他对于这类老鼠一样的家伙充满了轻蔑。 “当然,这其实也不足以让我想到这个家伙就是弗雷德里希·冯·隆,”林卫华看着昂热有些疑惑不解,慢悠悠地解释道。 “其实这纯属巧合,我手下的一个年轻人有一次看似随意地跟我说,民国初年一位偷中国文物卖国外的惯偷——也就是你认识的那个冯·隆,只不过用的是化名——从照片上看长得很像我们这位林凤隆先生,几乎一模一样。” “小伙子第一反应当然不是认为这两个是一个人,毕竟都过去一百多年...他猜测他们之间可能有血缘关系,但是我却警醒了起来。我让技术部门的小张将两人的照片进行比对,结果吻合度高达95%以上,几乎可以断定是一个人——然后我就叫来了你,希尔,我觉得你应该能认出来。” 昂热皱紧眉头,最后点点头,“偷文物,卖假古董...这听上去很像他会做的勾当。”他露出一丝冷笑,“果然是见不得光的耗子。他现在住在什么地方?” 昂热听起来有些迫不及待。也是,这位老人等待复仇的机会,已经一百多年了。 “就在琉璃厂,他在那里住了几十年了,开了一家古玩店,名叫凤隆堂。这家伙滴水不透证件齐全,从民国时期的毕业证到新中国成立后的户口本,应有尽有——但是这其实也不难,毕竟乱世嘛,搞个假身份很容易。” “在明面上,他是一个...河南人,准确说是一对德国夫妇在战争逃荒中扔掉的孩子,被一对河南农民夫妇收养,叫林凤隆,甚至连爹妈都是可以报出名字的那种——当然这么多年了,这种事其实也不太好证伪。” “这个叛徒倒是心思缜密,给自己的假身份搞得还挺真的...”昂热冷哼一声。 “但是这家伙背地里做了不知道多少见不得光的勾当,我们甚至追查到了他的猎人账户id,叫做‘phoenix’...你们卡塞尔的人应该也已经在监视猎人网站了吧?” 猎人网站的水很深,就算是秘党都没法调查清楚。 “他的id沉寂了差不多五六年,用过几次都是一些挖坟和走私古董的勾当,后来因为查的严消停了一阵子,但是现在又浮出水面了。” 昂热校长直起身子,隔着桌子凑了过来,“他发布了什么消息,还是接了什么任务?” “他出售龙王相关情报,价格是二十万美元。”林卫华皱了皱眉。 “你知道为什么我必须要找你来了吧?上次就是这家伙给秘党送了一头龙来——如果他真的是弗雷德里希·冯·隆的话,这次龙王复苏他有情报,那肯定逃脱不了干系。” “当然,他也有可能只是想要浑水摸鱼捞一笔,毕竟这段时间他偷文物的生意不好做了,文物局隔三差五在他家门口逛游一圈的。”林卫华又补充道,虽然这话听起来不那么令人信服。 昂热校长自然不会相信事情这么简单,“你觉得什么机会合适,我要亲自去见见他。我这次来中国是保密的,不希望打草惊蛇。” 他蓝灰色的眼睛里闪烁着复仇的火焰,语气却平静依旧。毕竟,英国人有句老话“vengeance is a dish best served cold”,复仇还是需要冷静下来详细计划的,而希尔伯特·让-昂热是一个计谋大师。 第七十一章 有朋自远方来(1) 此时,恺撒正在和杨玉水在琉璃厂瞎逛。 别问他们是怎么凑在一起的,硬要说就是巧合——他们都是来做人力三轮车的,但是这几天外国人来得比较多,所以他们就谁坐在这辆车上而争吵了起来,最后当然是价高者得。 “恺撒·加图索先生?”杨玉水第一个认出恺撒,毕竟这家伙骚包的金发和一脸“我天下最有钱”的气焰实在是太过罕见,非常好任。 倒是杨玉水这小子穿了一身汉服,和上次见到时那身轻飘飘的水色道袍不一样,这一件是黑色、金色和红色的,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缎面反射着清晨的辉光,长长的头发束成古人的发髻,戴着红色抹额。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从哪个古装剧剧组里走出来的顶流明星。 “你不是...”恺撒费了一番功夫才认出眼前的少年,毕竟这一年过去,他也长高了,从原来路明非的身高变成和恺撒平起平坐。 “杨玉水,半年前还见过面,恺撒公子果然是贵人多忘事啊!这么快就把我忘了...”杨玉水装作有些伤心的样子,哀怨地说。 恺撒翻了一个白眼,他承认自己有点受不了杨玉水这种软绵绵的声音,大男人就该有男子汉的气概...当然他也不会蠢到因此瞧不起他,毕竟这个看似柔弱的少年的言灵竟然是“归墟”,发动起来释放的能量不逊色于一颗“大伊万”。 “二位爷,既然你们认识,那不如商量着...”一旁的人力车夫看着刚才争执的两位客户竟然互相认识,小心翼翼地说。 于是杨玉水笑嘻嘻地说,“恺撒公子应当学会尊老爱幼,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他刻意加重了“爱幼”这个词,“不如就让给我坐算了。恺撒公子身强力壮,多走走路没问题,不像我这弱不禁风的小身板。” 而恺撒也不善罢甘休,他很清楚杨玉水的身体棒极了,被龙王差不多撕成两截都能恢复(他甚至怀疑这家伙其实是一头次代种,但是没有证据),根本算不上“弱不禁风”。 “你们中国人也有句古话,‘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你看见我应该高兴才对,应该尽地主之谊,怎么在这里跟我抢人力车?”恺撒不依不饶,还对着车夫说,“师傅,我给您三倍价钱。” “好嘞!”皮肤黝黑的车夫笑着呦呵了一声,毕竟外国冤大头的钱,就是好挣。比中国游客有钱多了,而他谁给钱谁就是衣食父母。 “哎哎哎,怎么能这么说?我也是从远方来的,我是四川人又不是bj人,我也没坐过人力车啊!”车夫已经开始一溜小跑,杨玉水也提着他的汉服一溜小跑,别看他的样子有些狼狈,可是脚力不比车夫差,一直处于和恺撒齐平的状态。 “况且,‘有朋自远方来’中的‘朋’是志同道合者,你面对志同道合者的态度就是这个样子吗?让我在旁边陪跑?是不是有点欺负人哦?”杨玉水嘴上委屈,可是速度却一点都没有变慢。 “那要不你也坐上来,我再给车夫付双倍的价钱?”恺撒受不了这小子装作哭哭啼啼的样子,有些无奈地说。 其实人力车是坐得了两个人的,但是问题在于得是两个比较瘦小的人,而恺撒非常高大。最后瘦长的杨玉水有些尴尬地和恺撒挤在一起,两人距离近得让直男恺撒感觉有点不适。 “大清朝的时候,这里是赶考举子们住的地方,最多的就是纸墨店,‘戴月轩’的湖笔,‘李福寿’的画笔,‘清秘阁’的南纸,‘一得阁’的墨,那都是百年老牌!‘玩古’的店也多,‘汲古阁’听说过没有?这条街上都是宝贝,我从小到大都在这里遛弯儿,当年这里从地摊上都能淘到宋瓷...”人力车夫一边吭哧吭哧地小跑一边唾沫星子飞扬。 “恺撒公子,没戏的,你买了古董也带不出海关,现在这年头查得可严了。”一旁的杨玉水对恺撒说,“这类文物现在不让外流。” “没错,现在文物局查得严...而且现在都是假货,专门糊弄老外的。”车夫也附和道,“他们这是有套路的,不管是给大老板还是给老外。最开始给的一两件多半是真货,价格昂贵,后面得到信任之后,给的就都是高仿货——毕竟有的古董来路可不正,这种钱赚多了迟早麻烦要找上门!” “那卖假货挣钱就不会被找麻烦?”恺撒有些好奇地问。 人力车夫笑了,“就算找麻烦也得找得着苦主啊!你以为那些有钱人真的在乎他们的古董真假吗?不过是为了买来在大厅里充场面,一般人看不出来就行...而老外嘛,都到了外国了,想要追查都难是不是?买到假货也只能自认倒霉,当有钱冤大头。” “所以啊,小伙子,别听那些老油条花言巧语,你是不知道他们骗过多少人。” 人力三轮过了华夏书画社雕花填漆的大牌楼,在一条羊肠胡同前停下了,人力车夫将车放下来,让两位乘客下车。 “到了,不过这种店铺里面没什么好货,而且不能刷卡,visa, master card, american express都不顶事儿,有的甚至只能现钱交易,毕竟嘛...纸币的来去也不好调查是不是。”人力车夫说。 “你不会真的要去逛古玩店吧?我可不建议,你最多看看,买的话不论是真是假,到最后你都要吃亏,要是回去的时候被人在海关拦一道,那才是麻烦呢,你加图索家族在中国这边业务也不多,多半要破财消灾,东西是肯定带不回去的。”杨玉水在他身后小步快走,说。 恺撒穿着一身青色的中式大衫,挽着一寸宽的白袖,下身休闲裤,脚下踩着一双京式“条便”。这么当街一站着,看着就像来挨宰的外国傻帽儿,顿时几个铺面里跳出来几个跃跃欲试的好汉,想要把这条肥羊拉回自家店铺。 “我就说了,这里可都是骗人的...”杨玉水打着恺撒的扇子,将他们二人的脸都挡在扇面后面,几乎是咬着耳朵凑近了对恺撒说。 “反正我也不是来淘古董的。”恺撒说。 “不是淘古董你来琉璃厂干什么?看风景吗?”杨玉水有些惊讶。 “不过是来找一个人而已。” 第七十二章 弗雷德里希·冯·隆(2) “我肯定不会耽误您复仇的,共和国也不会宽恕一个走私文物的罪犯...”林部长点点头,身体后仰半分,似乎欲言又止,在花了片刻组织语言之后才重新开口。 “不过我想问问,希尔,你打算怎么处置这个家伙呢?杀了他?千刀万剐?”林卫华问。 昂热校长浑身的冷气场让一直安静干饭的林小红都放下了碗,“叛徒死不足惜。” “是的,这个我知道,如果是我的话,我也会把敌人千刀万剐用炼金子弹打成筛子的。”林卫华面露为难之色,画风一转,“可是我那个时候是抗战时期,国之不国也没人管我杀的是鬼子还是汉奸,但是现在是法治社会啊。” “你希望用法律阻止我复仇?我已经等了一百多年!”昂热眼中闪烁着金色的怒火,猛地拍桌而起,如惊雷一般的轰鸣声吓得林小红的筷子都掉在了地上,然后她此时果断地选择钻到桌子下面,避免承受校长的怒火。 但有一说一,你在什么法外之地杀人估计没人管,但是这里可是中国,而且还是首都,死了人可不是一桩小案子,就算有人愿意为你掩护,也不能肆意妄为啊! 昂热自然也知道这一点,很快冷静下来,他有些颓然地坐下:“我当然知道应当遵循法律,我也并不是违法的狂徒,至少在别人的地盘上,应该做一个守规矩的客人...”他无奈地说。 林小红觉得此时可以从桌子下面爬出来了,就是筷子脏了,得换一双——所幸筷子筒里还有不少多余筷子。她越过盘子,伸长手到林部长眼前时,整个人都有点发虚。 “但是林老弟,这不是法律能够管的事情啊...”昂热校长痛苦地说,“我们面对的是两个种族的战争,这是超过人类的法律所能管辖的极限。鬼子和汉奸该死,因为他们犯了战争罪,反人类罪和叛国罪,就算是国之不国,也仍然有形式的法律能够给他们挂上恶徒的名号...” “但是那些在人与龙的战争中的变节者呢?他们算是什么?”昂热问。 “他们背叛了人类。”林卫华说。 “但是没有一条法律能够说清楚,把自己的朋友卖给龙王杀死算是怎样的罪行,更不可能给他定罪,给他判刑,罪魁祸首的龙王自然更不可能被正法...我的正义只能通过自己的双手得到——没有别的办法!”昂热校长的情绪仍然有些激昂,让林小红担忧他会不会突然暴怒。 “不要阻拦我复仇,好吗?我已经等待了太久,没有人,没有势力,没有武力和凡间的律法能够阻拦我。”他的声音是冷的,冷得如同万年不化的坚冰。 林部长似乎早就猜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只是无奈地摇摇头,“虽然他背叛狮心会这件事不能判刑,但是他盗窃皇陵,走私古董这种事可是够有判头的。他犯的事儿挺大的,够判个死刑了...” “不过他年纪太大了,即使按照假的证件也有七八十了,可能最后要不了了之。”说到这里,林卫华也是咬牙切齿,在心里咒骂这个法外狂徒。 “你想让我怎么办?”昂热有些阴沉地问,显然不搞死叛徒绝不善罢甘休。 “我不是想阻止你复仇,”林部长解释道,无奈地扶着额头,似乎为这件事相当心烦,“我只是希望能兼顾程序正义。” “怎么个兼顾法?” 林部长露出一丝老油条的,不怀好意的笑容:“这很简单,我们可以伪造成他畏罪自杀或者心脏病发作,总而言之不能是您当众血腥地将他杀害。” 昂热校长皱紧眉头,他觉得有些难以接受,“我不是这种人。” “你可以在他临死前质问他为什么背叛朋友,这样够了吗?”林部长自然知道昂热校长心中的不甘,但是他毕竟是一位执法者,他也有自己的难处。 毕竟,希尔伯特·让-昂热是一个战士,他从来不会用卑鄙见不得光的方式害死敌人。 林卫华再次想了想,然后终于在昂热阴沉的目光中屈服了,昂热擅长无声地给别人压力。 或者说,其实林卫华是支持昂热的,也希望这个讨厌的家伙死掉,只是碍于自己的地位,必须要装作体面,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算了,要不这样,你可以杀他,只要最后没法查到你头上就行,我们可以加货给那些南美和日本来的,不懂规矩的黑帮混蛋,他们走私武器贩卖危险进化药,也不差杀人这个名头。”他有些头疼地摆摆手。 昂热这才满意地点点头,“我会手刃他的,不会留痕迹,不给你的人添麻烦。”他许诺。 两个人再次碰杯,一饮而尽。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像是突然想起什么,林部长对昂热校长说。 “什么事?” 林卫华不知是卖关子还是怎么,似乎有些为难,甚至放下了筷子,“这件事说出来,我害怕影响秘党内部的团结啊...”他说。 昂热校长给自己倒了一满杯白酒,“尽管说,秘党内部从来都不团结,各方势力错综复杂,尾大不掉,我只是他们摆在明面上的掌舵人而已,你知道不少人都在和我作对。这次还差点把我弹劾下台了。” 提到自己被弹劾的事,昂热风轻云淡,似乎一点都不着急。 林卫华这才放心说了:“就是...那个叫林凤隆的家伙,好像和加图索家族有过不少次交易,看似是买卖古玩,但是我觉得可能不简单。” 林小红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在两位老者的谈话中,她一直都是那个沉默干饭的听众,她也知道这些事是不能说出去的,她得把他们交谈的内容埋在心底。 可是...加图索家族是校董会的啊,是秘党的领头羊,怎么可能和一个背叛秘党上百年的人有联系?如果是真的,那么...林小红几乎不敢想下去,这实在是太吓人了,这阴谋太大了... “当然,也有可能加图索家族真的只是单纯买古董...”林卫华似乎为自己说出这么一桩惊天大事而感到不安,为自己找补道,“他们之间...不太可能有联系吧?” 对此昂热只是一口闷了小杯子里的白酒,“加图索家族有问题,我早就已经猜到大半,可是确切哪方面有问题我也说不清楚,我一直以为他们是被金钱和权力蒙蔽了双眼,竟然天真地想着要创造出一个‘皇帝’...” “但是现在看来,事情没有这么简单。”昂热校长面色阴沉得几乎可以滴水。 第七十三章 有朋自远方来(2) “凤隆堂”的招牌有点破旧了,挂在小铺面的门楣上,门口挂着宝蓝色的棉布帘子。这已经快到胡同的最深处了,一般玩古的人绝对不会选择那么偏僻的地方开店。 除非你在做一些不可告人的勾当,比如和盗墓贼勾结什么的。 “你认识这里的店主?”杨玉水好奇地问。 恺撒掀开棉布帘子,门上铜铃一响,却没有人来招呼,柜台上空荡荡的。 这家店还是纸糊的老窗,阳光投机那里是朦胧的,空中悬浮着我输灰尘,屋里摆着大大小小的条桌和木箱,像是有些年头的东西,还有线装书、唐三彩、石砚笔洗,看起来这个店里什么都卖,墙上还挂着一套大红色的嫁衣。 恺撒的目光最先被嫁衣吸引了。 嫁衣的材料是上等湖绸,精美的缂丝边,贴着风化花纹的金箔,镶嵌珍珠纽扣和琉璃薄片。 “怎么,你这是要结婚不成?”杨玉水好奇地凑过去,“你和那个红头发的姑娘是不是...”小伙子稚嫩的面庞露出一种“我懂得”的邪恶笑容。 “目前还只是订婚而已。”恺撒说,“理论上还要等家族同意,但是我懒得等了。” “这衣服倒是还不错,”杨玉水接着说,“但是如果你想要中国传统服饰的话,我更加建议周朝的玄色的礼服,即以黑色为主,红色边缘,因为按照五行思想,这是象征天的,最神圣的颜色。红色的嫁衣其实是汉朝最早出现的。” “但是在欧洲人看来,黑裙的新娘是不详的象征。”恺撒似乎有些心动,但是很犹豫。 就在这个时候,背后一个声音响起:“这是清朝旗人穿的喜服,是正统的旗袍样子。那时候的旗袍是宽下摆,裙摆到底,里面穿裤,可不是现在露胳膊露腿的式样。” 两人转过头,这个操着一口京片子的老头竟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欧洲人,灰白的头发和铁灰色的眼睛,消瘦的面颊上仍然能看出年轻时的英俊。老板穿着一件竹布衬衫,手里还盘着一对核桃,另一只手里领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是煎饼果子。 “林凤隆先生?” “恺撒·加图索先生?你旁边是谁?”这位林老板看向杨玉水,问。 “一个朋友。” 被称为林凤隆的欧洲老人不由得挑了挑眉尖,“要不让你这位朋友回避一下?” 杨玉水露出一副茫然的表情,然后紧接着是恍然大悟,“哦,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们要谈的是机密,不然我就不跟着来了!” “没关系,就是让他听见也无妨,我们算是有相同目标的人。”恺撒制止了杨玉水的离开。 杨玉水乐了,“恺撒先生还挺信任我的啊。”他笑嘻嘻地说。 于是三人坐在角落的桌边,老板手脚麻利地烧水沏茶,斟、泡、涮、洗,青瓷茶具在这个欧洲老头儿手里上下翻飞,动作出奇地熟练。若有若无的茶香飘逸开来,最后是两小杯水汽蒸腾的清茶送到恺撒面前。 恺撒与老板寒暄了片刻后,开始了正题。他将一个颇有分量的纸袋放在老板面前,“二十万美金,买你说的那条消息。” “猎人中也有你这样挥金如土的人啊!”老板眯着眼睛笑了。 “花钱玩玩,图个开心。”恺撒用非常不在乎的语气说,整个人简直是纨绔子弟中的纨绔子弟。 老板慢悠悠地品茶:“距离这里不远,民族宫那边,有一条光彩胡同。明朝的时候,它是制造火器炸药的地方,那时候它有另外一个名字。” “王恭厂,神机营的大本营。”杨玉水吹了吹热茶,原本冒着热气的茶水表面竟然开始冻上冰霜。但是老板忙着说话,恺撒忙着听,没太在意他的杯子里的茶已经开始冻结,“天启二年的时候炸了,扬了半个bj城,这对于当时本来就濒临崩溃的大明王朝更是雪上加霜。” 恺撒显然也听说过,露出顿悟的表情:“王恭厂大爆炸,发生在公元1626年5月30日上午九时,覆盖面积超过两平方公里,死了两万人。逼得皇帝朱由校先生不得不下了一份《罪己诏》,认为自己的行为触怒了上天。” 他的回答标准得简直像是背教科书,当然他有可能确实是在背教科书。 “这是无法用正常逻辑解释的灾难,历史上最神秘的三次爆炸之一,和它并列的是印度的莫恒卓·达罗死丘事件还有俄罗斯通古斯大爆炸。”他又补充道。 “别忘了被毁灭的所多玛与蛾摩拉,神圣的天使们在迦南之地毁灭了五座充满罪恶的城市。”杨玉水补充道。这确实很奇怪,外国人在说明朝历史,而中国人却在讲圣经。 “罗得到了琐珥,日头已经出来了。当时,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并城里所有的居民,连地上生长的,都毁灭了。罗得的妻子在后边回头一看,就变成了一根盐柱。”杨玉水重复着圣经中的词句,而且令人惊讶的是,他竟然是用拉丁语吟诵的。 “你这小子还会拉丁语?”连老板都有些惊讶了。 杨玉水只是淡淡地笑了笑,“语言不过是一种传递思想的工具,其本质都是一样的。” “普遍认为那是一场火山爆发。”恺撒说,“现在已经发掘出了所多玛这座城市的原型,还有圣经中被摧毁的另外五座城市numeira, safi, feifa,和 khanazir,它们完全被火山灰和硫磺石覆盖。” “但是如果这是神迹,那么极大可能和龙族有关。”杨玉水说,“罗得的妻子化为盐柱,这不是简单的高温,而是原子级的变化。这种变化只有一个言灵能够做到...”他可以卖了个关子,让听众竖起了耳朵,“天地为炉。” “你认为这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杰作?”恺撒也有些惊讶。 “我的家族世世代代看守他的陵墓,我们知道他有多么厉害。”杨玉水抿了一口冰冷的茶水,淡淡地说,“他死了,我们也算是松了一口气,不必生活在时刻可能被他的怒火毁灭的恐惧中。” “所以,我觉得你们的教科书大概是灯下黑了,连王恭厂大爆炸,印度的莫恒卓·达罗死丘事件还有俄罗斯通古斯大爆炸都知道,却忘记了圣经才是你们最应该参考的文献。” “可是你是个道士...” 杨玉水摊摊手,“虽然我信道教,但是我还是觉得,不管是《圣经》还是《古兰经》,或者是佛教的经书,最好还是都看看,总归有些意想不到的收获。” 第七十四章 有朋自远方来(3) 老板在滔滔不绝,但是恺撒觉得他说的东西没有杨玉水那样有趣,观点不够新奇。 “公元1908年,通古斯的原始森林里发生了剧烈的爆炸,好像太阳提前升起,森林成片倒下,巨大的蘑菇云升起,莱茵河边都能观察到那次爆炸的火光。至今人类能够达到那种效果的武器也只有核武器。” “但是1908年‘原子弹之父’奥本海默才四岁,还是个小屁孩儿,还有三十七年那帮美国人才能造出原子弹。可核爆,却提前发生了,”老板瞥了恺撒一眼,“虽然以前不认识,不过对于龙族,想必大家都知道不少,不用隐瞒什么,通古斯大爆炸是言灵‘莱茵’导致的,序列号113的高危言灵。” “公元1626年,中国人也不可能拥有核弹,那么王恭厂大爆炸,也是因为某种毁灭性的言灵。”恺撒低声说。 “是的,核武器的关键技术在于放射性原料,美国人在橡树岭制造了巨大的设备,熔化了数万吨纯银为导线才制造出有效的分离设备。那套设备就值一个国家,至今这种技术还被少数国际垄断。但是对于太古龙类,他们根本无需借助什么设备,仅靠精神爆裂就可以制造出类似核爆的高温和冲击波效果。这是龙族技术的颠峰,不可思议的另一个技术领域,它和人类技术的区别就像是实数和虚数的区别,欧式几何和非欧几何的区别。” 此时,恺撒看了一眼杨玉水,这个看似无害的少年就拥有这种能力,他的言灵“归墟”即使没有完全释放,也将青铜与火之王克制得死死的,连释放“君焰”都困难。 如果说这个言灵的释放可以淹没一片大陆,摧毁一个辉煌的史前文明,恺撒愿意相信。 不知道是不是学着杨玉水引经据典,老板也开始吟诵诗句片段:“印度长诗《摩诃婆罗多》曾经记述过莫恒卓·达罗的毁灭,那曾是一座辉煌的大城,消失在一场巨大的爆炸中,长诗中说‘空中响起轰鸣,接着是一道闪电。南边天空一股火柱冲天而起,太阳耀眼的火光把天割成两半…房屋、街道及一切生物,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天火烧毁了…这是一枚弹丸,却拥有整个宇宙的威力,一股赤热的烟雾与火焰,明亮如一千颗太阳,缓缓升起,光彩夺目…可怕的灼热使动物倒毙,河水沸腾,鱼类等统统烫死;死亡者烧得如焚焦的树干…毛发和指甲脱落了,盘旋的鸟儿在空中被灼死,食物受染中毒…’” “听起来和核爆没有任何区别。”恺撒配合道。 “但是那部长诗写于公元前四世纪。”老板挑了挑眉毛,“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三次灾难都是龙王苏醒导致的,而公元1626年,也有一位龙王在这座城市里苏醒,他也许就是你要找的。” 恺撒沉思了片刻:“既然王恭厂是制造和储存火药的地方,为什么不能是火药爆炸呢?我读过一些关于火器的历史,明朝是中国史上火器装备最多的时期,丰臣秀吉从织田信长那里学到了使用火器作战,他的军队里每十人便有一人拿着火器,他认为那支军队可以天下无敌,于是想借进攻朝鲜挑战中国。但他在朝鲜半岛遭遇明朝军队时才发现,明朝所谓的‘神机营’,是一支完全用枪武装的军队,人手一枪。神机营的驻地,必然也有很多火药。” “是的,中国人是黑火药的行家,但王恭厂大爆炸是数万吨tnt炸药的当量。黑火药的威力只是tnt的几分之一,也就是说,十万吨黑火药才能造成那样的爆炸。这相当于给每个神机营军人配备一吨黑火药,可能么?他们又不是炸弹人。” 听到这里,杨玉水噗嗤一声笑了,“这可不好说,朱家都是一群神经病。” 说着他还看向恺撒,“你是知道的,朱家有一个小子去了你们那里的装备部,听说隔三差五在地下室搞爆炸——这东西可是会祖传的。”他半开玩笑地说。 “不过确实,三个连接的地下仓库里最多放三四万吨黑火药,十万吨有点多了。”杨玉水补充了一句。 “我记得也有人把它解释为地震、火龙卷或者大气电离。”恺撒说。 “没有任何一种解释能说明那场爆炸里的所有异象,巨大的冲击波甚至能把一只重五千斤的石狮投掷一公里到宣武门外,很多人的衣服碎裂,赤身裸体,黑云中有米粒大小的铁渣降落,就像是下了一场铁雨,大树被飓风扔到了遥远的密云境内。”老板把茶杯放在桌上,“那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巨大领域,足有二平方公里之大,领域内一切都被摧毁。” 说道“两平方公里”时,杨玉水突然非常不合时宜地“噗嗤”一声。 恺撒皱紧眉头,看向杨玉水,后者只是满不在乎地摆摆手,“没事,就是突然想到了一些好笑的东西。” 其实杨玉水的反应,已经在恺撒心中产生了一丝疑惑——这个少年的领域有多大?如果没记错的话,根据他的说法,在长江江面上他的领域呈线性,可以拉长到将近二十公里。 两平方公里的领域,对于普通混血种来说相当惊人,但是对于那些灭世级的言灵来说,未必有些寒碜了。 “越是致命的言灵,领域越小,二平方公里的毁灭性言灵领域,听起来就像是神话。”老板显然没有注意到恺撒的疑惑,而是继续说下去,“所以只有少数龙类能做到,譬如说…龙王。” 都点到这个份上了,即使老板不说,恺撒也能够猜出来了。 老板转身,手指探进青砖墙缝中,用力抽出一块砖,伸手从墙洞里摸出一个蜡染的蓝色布包。他看了恺撒一眼,缓缓地揭开布包,里面是一本毛边纸的册子,手抄本,看起来很有些年头,纸页脆黄,封皮上写着“天变邸抄”四个墨字。 “所以,老板你只是想卖书?”杨玉水看着这本手抄本,不由得有些不屑,“这东西复印本我在地摊上5块钱一本,恺撒大哥给了你二十万美元,你就给他一个这玩意儿?” 他转向恺撒,有些心疼地说,“我说大哥,我知道你家大业大的,可是这也太能糟蹋钱了吧?就这么一点东西,就要了你二十万?我就说这条街上都是坑外国佬的,你还不信...” “这可是明朝的古书,纸是桑树皮和龙须草制的,后人仿造不来。这本的内容和传世的《天变邸抄》都不一样,它里面多出了一大段内容,关于堪舆学。”听了杨玉水的话,老板听起来不高兴了,连忙向恺撒推销道。 没想到杨玉水又说:“不就是风水吗?我是正经道士,看风水你找我啊,找龙脉你找我啊!你问我不花钱,却非要在这里当冤大头,我真是服你了!” 第七十五章 有朋自远方来(4) 那个老板听上去非常不高兴,但是仍然在竭力试图证明那二十万是值得的。 “这本书里记载,爆炸前的异象提早一个月就出现,观象台上成群的‘鬼车鸟’聚集,嘶叫声如同哀嚎。‘鬼车鸟’并不是种现实存在的鸟类,它也叫‘鸧鸆’或者‘九头鸟’,它曾经有十个头,被周公射掉了一个,只剩九个,长不好的脖子里总是滴血,大的鬼车鸟翼展有丈许,是种地地道道的鸟怪。如果这种东西真的存在,大概能够改写生物学史。” 对此杨玉水更加不屑,“看过《西游记》的都知道鬼车鸟,九头鸟,九头虫,反正是介于鸟类和爬行类动物之间的。就是碧波潭那段,九头虫偷了祭赛国金光寺宝塔舍利,要迎娶万圣公主的故事。孙悟空水下功夫不行,就请来了正在狩猎的二郎神。” 说着,他还吟唱了一首欧阳修的诗句:“昔时周公居东周,厌闻此鸟憎若仇。夜呼庭氏率其属,弯弧俾逐出九州。自从狗啮一首落,断头至今清血流。迩来相距三千秋,昼藏夜出如鸺鶹。每逢阴黑天外过,乍见火光辄惊堕。有时余血下点污,所遭之家家必破。” 老板被这个博学的少年戳破后,不由得有些尴尬,“年轻人读书还挺多的呵...” 眼见恺撒用怀疑的目光看着自己,老板又递过一张折叠好的老旧牛皮纸,“二十万美元卖这本书,附赠一张大四开的明朝老地图,怎么样?价格还可以吧?” 恺撒接过那张牛皮纸:“也是你以前淘来的宝贝?” “不,中国地图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2003年第二次印刷,我用了八年,在二环里遛弯总带着它,要不是看你是大客户,可不舍得轻易出让。”老板有些尴尬地说。 恺撒耸耸肩,笑笑:“我这位朋友说得对,您这些消息确实不那么值钱。不过我这二十万美金也不会收回去了,那就再加个赠品吧,”他指了指墙上那套嫁衣,“那身衣服。” 被杨玉水之前怼得极为窘迫的老板只好答应,嘴里还嘟哝着什么光是缎面就四千块,加起来两万八美元都便宜了。 最后,恺撒提着包好的喜服走到凤隆堂的门口,忽然回头,看着趴在柜台上数钱的老板,“林凤隆先生,你说你不会说德语,从小生活在中国。可你有很好的理科背景,你了解核原料分离技术,你甚至知道言灵序列表,那张表格最终完成是在1972年,‘莱茵’这个名字也是1972年才确定的。谁教你这些的?” 老板一愣,笑着搓手:“上网啊,我上网学习。” “谎话说得真蹩脚,我不喜欢和说谎的人做交易,”恺撒淡淡地说,“不过这本书是真的,所以我愿意付钱。但如果你有什么其他目的,我保证你会后悔。” 他走出凤隆堂,在背后放下了棉帘。 杨玉水紧跟在身后,掏出手机不知道给谁发了什么消息。 他们走出小胡同之后,他才拉着恺撒的衣襟,紧张地左看右看,像是一只感觉到危险的猫咪。他小声说:“恺撒大哥,刚才那个老头子不简单,他的言灵是‘戒律’,而且一直都开着,我能感受到那种压制,让人不舒服,空气异常沉闷。” 恺撒的步伐僵住了,“你说什么?”他有些难以置信地问。 “戒律”可是序列高达106的高阶言灵,只有血统及其出色的人才有可能拥有。那个和善的欧洲老头,竟然有这么大来头?难道是哪个混血种大家族留在中国的后人? 杨玉水点点头,“我没有理由欺骗你,倒是那个老板很可疑。” “而且在我们说话的时候,房间的暗门里还藏着另一个人,你的‘镰鼬’被压制了但你没有感觉,而我不是依靠言灵。我听到了那个人的心跳和呼吸声,他全程都在那里。”杨玉水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又说。 本来恺撒会为有人仅仅依靠出色的感官就能生过他的“镰鼬”而不高兴,但是听到杨玉水这样说,他已经来不及感叹杨玉水的变态程度了,而是有些气愤地将手中纸袋扔在地上,狠狠踩了两脚。 “可恶,上当了,上当了,我自己本来就有能力,可是他们还是这样试图掌控我的一举一动!”他气恼地咆哮道。 所幸小巷子里没什么人,不会被当做疯子。 恺撒怒发冲冠,用意大利语咒骂了几句不堪入耳的词句,还掏出打火机就要把那本古书连带着那身喜服一起烧了。 杨玉水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是却连忙拽住他的手腕,修长瘦削如竹节一般的手指如铁钳一般紧紧地钳制住恺撒,就算是这个历经百战的a级混血种也无法挣脱少年的怪力。 “别别别,这可二十万美刀呢,大哥你有钱也不是烧着玩的啊!”他连忙劝告道。 “我说了别让我家里人多管闲事,我要证明自己的能力,可是他们竟然搞小动作!这是瞧不起我!”恺撒死命挣扎。他毕竟肩膀宽阔,凭借体重就能将瘦削的杨玉水撞得东倒西歪,可是这个少年依然不放手。 “那也别纵火啊,纵火违法!现在二环以内都不让烧纸了,你大白天在这里烧书烧衣服是要被警察带走的!”杨玉水像是一个快要溺水的人,死命抱着恺撒这棵大树的枝干,苦口婆心劝告道。 这果然让恺撒稍微平静了一些。毕竟,加图索家族的大少爷被警察蜀黍抓走拘留,怎么听都有点丢人。 “所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杨玉水抱起那包二十万的古书和喜服,不由得好奇地问。 “如果没猜错的话,那个老板是家族派来的托儿,专门给我送龙王的情报的。”恺撒仍然气鼓鼓的,欧洲人白皙的面皮因为愤怒涨得通红,连脖子都红了。 “可恶,他们总是试图掌控我的一切,而我即使不需要他们的帮助,也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得到想要的东西!”他咬紧牙关,攥紧拳头。 杨玉水撇撇嘴,“家族啊,确实有些麻烦,这一点我也深有体会。” 恺撒看向眼前的少年。 “他们总是想要给你最好的,把你培养成最优秀的人——然后你就可以满足他们的某些欲望,比如多杀死几头恶龙,或者单纯作为一个核武器震慑别的势力,从而在谈判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对不对?”杨玉水抱着那身喜服,歪着头说。 “你是不知道我糟了多少罪——恺撒公子你好歹是被当做继承人培养的,不论有多少实权,至少明面上是个大权在握的人。我可就遭罪咯...” 杨玉水说话时,竟然也不觉得伤心,而是非常淡然从容,似乎自己的命运与他本人无关一样,“我只是一个武器,随时要被献祭掉的,在那些老人眼里,我的理想和希望从来都不值一提。” “当然,我不是他们能够控制的,”杨玉水又说,“你不可能堵住奔涌的洪水,你只能疏导。所以到最后他们也服软了,让我能够来bj读书,学戏剧艺术。” “讲真,你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他又感叹一声,咂咂嘴摇摇头。 一旁的恺撒沉默不语,确实相比于杨玉水这样的人形兵器,他的处境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从小都是众星捧月,从来不缺资源。 看看帕西过得多么委屈,明明是家族中培养出来的秘密武器,实力远在自己之上。他付出了那么多,可是得到的却那么少,还要付出英年早逝的代价——恺撒直到他一直都在吃药,血统已经濒临崩溃。 但是家族的爱和期望对他而言实在是太过窒息,从小到大无条件爱他的只有他可怜的母亲,而她已经死了,死前看不见也听不见了。其他人爱他,单纯是因为他的血统,如果他不是a级,肯定早就被晾在一边了,哪有今天的百般重视? “我不需要这种福气。”恺撒冷冷地说。 第七十六章 有朋自远方来(5) “恺撒大哥,你是真的要结婚了吗?”杨玉水抱着红色的喜服,好奇地问,“我又不结婚,我是个出家的道士,你把这衣服送给我有什么用?这东西挺贵,我不能收。” 说着,他要把包裹还给恺撒。 恺撒没有接过,只是淡淡地说:“我不需要家族给我的东西,你下次玩河伯娶亲的时候留着自己穿吧。如果你不要就直接扔了算了。” 是的,杨玉水因为生得俊俏,曾经伪装成献给龙族的少女,靠近一头三代种,下毒后将其击杀。据说这种把戏在对付什么危险混血种上又用过不少次,而且屡试不爽。 “可是既然你的家人托人帮你买下了这身衣服,不就说明他们默许了你们的婚姻?这不是一件好事吗?以后那个漂亮姐姐进了你家门,大概率不会被家里的老东西刁难了。”杨玉水看了看这一包东西,有些不理解。 但是这显然这又踩中了恺撒的雷点,这位金发的公子头发都要竖起来了,紧握双拳,“那是我的女人,娶她是我一个人的事,用不着家里人支持。”他咬牙切齿地说,每个字都溢出像是仇恨的情绪。 加图索家族的龌龊,旁人是无法理解的,刻蚀恺撒却知道。他们不知道,也想象不出来恺撒的母亲是怎死的,所以单纯把这一切归咎于恺撒的任性和青春期中二病。 他们不理解他对家族的深仇大恨。 杨玉水看着恺撒激动的样子,他是个聪明人,知道想要劝这位公子哥和家人和解已经不可能了。加图索家族家大业大,不知道有多少秘辛,他一个外人也不好说什么,只好无奈地摇摇头。 “算了,不提这件事了——可是问题在于,你把喜服给了我,你的未婚妻怎么办?你难不成还要再置办一件?” “再找一套中国传统的嫁衣不难,我不缺钱。”恺撒只是淡淡地说说,让人不由得感叹他真是一位散财童子,超级冤种。 这种肥羊不等着宰,那简直天理不容啊! 杨玉水此时趁机提议:“你是非要用清朝的嫁衣吗?我能给你弄到样式更加古老的,先秦时期才最有古韵,你觉得怎么样?我强烈建议用文锦仿制一身周朝的嫁衣,低调奢华有内涵,再好不过了!” 他神秘兮兮地对恺撒说:“我家产业里有一个顶好的铺面,我穿的汉服都是在那里订制的,纯手工!你看看这怎么样?” 说着他提起自己的衣襟下摆,给恺撒摸了摸面料,“你要是觉得不错,可以从我这里走个低价,我只收你材料和人工钱,你就当个人体模特免费打广告了。” 恺撒听起来有些心动了,“周朝...那可是三千年前了,确实很符合我低调奢华有内涵的要求...”他摸着自己的下巴说。 确实,对于一个需要b格的贵公子来说,一身清朝的喜服勉强够了符合富有“传统文化”气息的要求,可是当有更加古老的选择之后,清朝对他而言就显得年代有点太近了,b格不够高。 “那你说的这身嫁衣大概长什么样子?黑色的?”恺撒忍不住问。 “配色和我身上这款差不多,我这是蜀锦的,中国四大织锦之首!这是你全世界能找到的最好的面料,以前丝绸之路卖到你们罗马去,需要用等同重量的黄金!这在古代真的能当货币用!” “你看看这面料,这花纹,全都是手工的,机器可做不了细活儿!一架花楼机需要三四个人操作,一天才能织出来几寸,这可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他非常骄傲地说。 他听上去就像一个鼓吹自己产品的商人。不过也是,杨家在成都,成都又称锦官城,数千年来一直和纺织业密切相关,甚至一度出现资本主义萌芽。杨玉水在这里鼓吹自己家乡的特产,也是合情合理。 “听上去不错,但是有别的颜色吗?我更加喜欢红色,配诺诺的头发和眼睛。” 杨玉水摆摆手,“玄色比大红更配,黑色的面料不是更加衬托那位漂亮姐姐深酒红色的头发和眼睛吗?若是真用大红色反而显得黯淡无光了。要我说黑色更好!”他指点道。 恺撒想了想觉得有道理,“那就这么定了,你赶快给我把喜服做好,钱不是问题!”他非常大方地挥挥手,比刚才豪掷二十万美刀还要爽快。 杨玉水笑了笑,接着对他说,“那你们的婚礼呢?也走中式传统的风格吗?”他继续推销道。 试图彰显自己文化底蕴和b格的恺撒觉得有道理,自己好歹是中国女婿,当然应该用中国人的传统方式把女人娶过来。 “具体大概是个什么流程?” 杨玉水笑了,“过程有点繁琐,你知道周朝嘛,比较讲礼仪这种东西,我们中国的礼仪之邦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但是形式复杂,更能说明你的真心是不是?” 恺撒一开始还有点烦那些繁文缛节,但是最后一句确实戳到他的心窝上了。他是一个充满好奇的年轻人,就算是繁文缛节,只要充满异国风情,就都能吸引他的注意。 “婚礼流程讲究三书六礼,三书包括聘书、礼书、迎亲书;六礼则是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个纳彩送礼也是有讲究的,婚前送礼要送一只大雁,象征忠贞不渝白头偕老——这是贵族的礼节,穷人肯定送不起大雁。 然后杨玉水挠挠头,有些为难地说:“再加上大雁也是保护动物,通常用鸭也可以代替...” “大雁不是问题,大不了我亲自给她打几只,在中国犯法在别的地方可就不一定了,而且还有人工养殖的。”恺撒大方地挥挥手,他是一个贵公子,只要钱能解决的都不是问题,他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凑合的。 “对了,你还要问她的生辰八字,当然不是你直接问,你得找一个媒婆...按理说在结婚之前男女是不会见面的,但是你现在的情况肯定特殊。生辰八字这东西玄之又玄,我只能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你是个道士,你会算生辰八字吗?”恺撒有些好奇地问。 他听说过中国的巫术,中国道士可不都是骗人的,他们中不少可是货真价实的混血种,中国道教协会下属的一个组织据说能和超自然事件管理局平起平坐。 杨玉水拍拍胸脯有些骄傲地仰起头,“当然,我可是自幼上山读大学才下山的,刚刚拿了道士证,可以合法开展业务!虽然说我的正道是除魔卫道,但是什么招财啊、求子啊、求雨啊、算命啊可都是样样精通。” “告诉你,我在师门有一个称号——六边形战士!”杨玉水得意洋洋地说。 “报上你们的生辰八字,我当场就能出结果!” 第七十七章 弗雷德里希·冯·隆(3) 林卫华本来说要带着昂热,去卡塞尔学院位于bj的中国分部打探一下状况。但是昂热校长说自己是以私人名义前来的,严格意义上说不是在工作而是度假,所以拒绝了这条建议。 “我希望你带我去那个叛徒居住的地点踩点,我害怕自己的行踪暴露,这个家伙提前跑路,必须赶紧堵住这只下水道的耗子!”提到林凤隆,昂热就迫不及待。 “不会打草惊蛇吗?”林小红有些紧张。 这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毕竟昂热校长是一个外国人,就算现在是“旅游季”,外国人很多,也非常扎眼了。再加上可能还有秘党自己人通风报信,把那老油条吓走的概率就更高了。 但是问题在于,一到和复仇相关的时候,昂热就有些过于急迫了...只能说或许他对于时间的观念和正常人不太一样?每一秒字面意义上的度日如年? “我的动作很快,只要不愿意被人发现,就不会被发现。” “希尔,我还是觉得这样不保险....”林卫华也有些为难。 按理说此时不应该忙着对付林凤隆,目前最大的麻烦应该是大地与山之王才对,此时对叛徒下手极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混乱。 林小红和林卫华试图劝阻,但是希尔伯特·让-昂热要是能够被劝住,那可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林卫华的电话响了。他看到来电显示时,不由得惊讶了一下,然后立刻接通。他的声音没有外放,但是在坐的都是高阶混血种,听力不差,他也没有刻意调低声音。 但是他们只听见对面一阵叽里呱啦,发出的声音像是有四个声带八条舌头一样,复杂的卷舌和弹舌音,令人一阵剧烈地头疼。 对面的人在说龙语。 昂热和林小红没有听懂在说什么,但是从林卫华下意识发出几个同样复杂的音节,满脸惊骇时可以看出,这位血统远超临界血限的超级混血种听懂了。 他放下手机,面色变得很难看,“希尔,刚刚杨玉水那小子告诉我,他看见恺撒·加图索去见那个叛徒了。而且有人全程监听他们的谈话,那个加图索家的公子哥认为这是家族的安排。” 按理说,此时昂热应该质问他们用龙文交流一事,毕竟普通混血种就算能够对龙文产生共鸣,想要用其交流也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对面极有可能是一头真正的巨龙! 但是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那个名为弗雷德里希·冯·隆的叛徒。 “你说什么?现在加图索家族还在和那个叛徒联系?”他的面色变得非常难看。 要知道虽然说昂热校长以私人名义来到bj,名义上可是“戴罪立功”,挽回自己的声誉,校董会不可能不知道,就算他上飞机的时候不知道,现在都过去两天了也该知道了。 也就是说,叛徒现在大概也知道昂热校长到bj了。 林卫华也趁机提议:“要不我让文物局的人先拦住他一波儿,省得让人跑了。” “不用,我们今夜就动手!”昂热校长果断地拒绝了,他是一个高傲的人,这是他的私事,他很希望自己能够处理掉这个叛徒,了却一段长达百年的遗憾和仇恨——或者说至少一部分吧。 他手里不知道何时又开始玩那把折刀,反射着令人胆寒的血红色光芒,“我会亲自结果他,不能让这个家伙跑了!” 此时劝是不可能劝的动了,林小红只好说了一句:“那校长,需要我做什么吗?” 昂热想了想,然后说:“这是我的私人恩怨,我不希望有人打扰我。你可以给我望风,或者事后清理尸体。战斗不用你负责,那是属于我的敌人。” 林小红不知道自己该松一口气还是应该紧张起来。 她的战斗经验很差,甚至可以说除了在三峡糟糕的表现之外,就没有参加过任何战斗,不让她打架她自然是高兴的。 但是问题在于,这是月黑风高杀人啊,她就算没有直接害人姓名,处理尸体也是个共犯帮凶啊!在此之前她可都是良民,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的事! 虽然她知道卡塞尔学院清理犯罪现场的能力很强,她也受过基础训练,但是...想到自己有可能犯下案子,变成通缉犯(在美国或者哪个不起眼的南美效果或许没问题,但是这是她自己的国家啊),她就觉得人生渺茫。 而此时林卫华又给杨玉水打了电话,一开始林卫华说得还是人话,可是不知道为啥,杨玉水这小子是喜欢装b还是怎么,非要用龙文交流,然后林卫华也被传染了,开始说龙文,一双明亮的黄金瞳熊熊燃烧。 “我让那小子替我留意着点周围状况,就怕两头都顾不上。”之后他解释道。 对此昂热只是淡淡地点点头,“那个杨玉水,是杨家人吧?龙语那么流利,血统应该不错吧?”他不经意地问。 “是的,a级血统,但是从小在道观里长大。你是不知道那些拥有龙族血统的道士有什么奇怪的习俗,至今他们的典籍仍然用纯龙文书写,所有人都要会说和书写龙文。”林卫华说。 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他不太自然——也是,杨玉水显然是中国混血家族打造的危险武器,谁也不想自己的秘密武器被放到明面上来。 但是这个秘密武器上次三峡已经用过一次了,虽然没有人提及杨玉水的言灵,但是他势必已经为秘党那些家族知晓,也就算不上好的秘密武器了。 最坏的情况,秘党会因为忌讳他可怕的力量,来找中国混血家族的茬...他们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把一个不属于秘党的孩子交出去,否则日后甚至无法在韩国和日本混血家族面前抬起头。 更何况杨玉水这个小子的身上,毕竟有独属于杨家,哪怕其他家族都不知的秘密。 “他是个好孩子,对吧?”昂热并没有发难,而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他听上去很听话,很懂事。” 言外之意,既然他这把剑好使,就当作没问题了。 林卫华活了九十多年的老油条,自然能够听懂这言外之意,“那是当然,这小子可乖巧了,还喜欢艺术,就是性格有点软。” 乖巧,喜欢艺术,性格有点软,明摆着就是告诉别人,他不是个威胁,他很安全,你们不用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 一旁的林小红过了好久才回味出来这两个老油条在说什么,不得不感叹成年人的世界真疯狂。 算了,回去之后赶紧把那身黑色的紧身作战服拿出来穿上吧,今天晚上算是有得忙了。 第七十八章 月黑风高(1) “讲真,我有点怂...” 林小红穿着黑色的紧身作战服,再套上执行部的黑色风衣,为了防止自己被摄像头拍到,还在脸上蒙了一层黑丝袜。 真是万万没想到,她第一次穿黑丝,竟然是用套头的。 事实上昂热校长决定今晚行动是绝对正确的,因为根据林部长发来的消息,这个老东西竟然预定了明天下午一趟货车,说是要搬家了——明眼人都知道是要跑路了。 而这个老东西既然能躲这么久,要跑路必然也是在货车来之前,极有可能是第二天早上,甚至今天晚上就走人。 “如果你害怕了,可以站在房顶上放哨。”昂热校长穿着一身黑西装,胸口还别着一朵小白花,怎么看都像是个送葬的。 他要么是在给敌人送葬,要么是在哀悼死去的朋友们。 “我不害怕敌人。”林小红有些心虚地说。现在她的屁股后面别着一把六响手枪,上满了子弹——装备部绝对不会给这种老武器,这还是林部长的私人武器借给她。 这可是非法持有枪支,算是重罪,会被枪毙的。 毕竟,她怕得不是敌人,更多的其实是法律。皇城下面犯事,胆子实在是也忒大了... “那就好。你在那边的屋顶上别动,如果那家伙逃跑出巷口你就开枪。”昂热校长指挥道。 林小红知道,林部长会埋伏在巷子里,弗雷德里希·冯·隆不太可能越过两个拥有“时间零”的高级混血种逃出来,哪怕他的言灵是“戒律”。 毕竟戒律只比血统低于自己的才起效,而林部长算是危险混血种,父母一方为纯血龙类的那种。 林小红踩着消防栓,几乎没有声响地就越上了一家店铺的围墙,然后轻巧地跳到房顶上,灵巧的身姿几乎没有惊动一块瓦片。她就这样趴在房脊上,手中紧紧地攥着六响手枪,因为没有目标而手臂放松地下垂。 然后她眼睁睁地看着昂热校长走进了那家“凤隆堂”。 弗雷德里希·冯·隆是个聪明人,但是在年轻的时候,却干了一件糊涂事。 他知道自己不该背叛朋友们,但是没办法,谁让人家拿捏了他的把柄,给他用了美人计呢?然后他就稀里糊涂成了龙王的走狗,害死了曾经志同道合的狮心会的挚友们,接着被龙类弃若敝屣——就该知道他们许诺的什么力量啊永生啊都是骗人的。 可是他当时被蛊惑了神志,竟然相信了敌人的甜言蜜语。 他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成为屠龙英雄了,他的变节将他永远钉在耻辱柱上。他知道自己迟早会被找上门,不是被曾经的朋友昂热,就是被那头“仁慈地”饶了他性命的龙王。所以这些年他隐姓埋名,战战兢兢,生怕自己做了什么出风头的事,引来杀身之祸。 他没想到自己真的能藏那么久,一百多年,而且看不到头。 其实冷静点想想,也许死了不是一件坏事,他已经胆战心惊了一百多年,没有享受哪怕一分天伦之乐,这样活着似乎意义也不大。 但是他这个人就是贪生怕死。 就在今天白天,加图索家族的人找上门来,做了最后一桩交易,挣了五百万美金,只是讨一个小少爷开心而已,毫无危险。在离开前,那个名叫帕西的秘书说是以后再也不联系了,劝他金盆洗手,赶紧跑到日本去。 别以为他是个傻子,多少绿林好汉都是死在金盆洗手的前夜了?他这五百万美金拿得实在烫手,他知道东家这是要做掉他了,只是不知道是派谁来——是一个小蠢贼,还是一个刺客,甚至有可能是希尔伯特·让-昂热本人? 他听见背后传来微弱的声响。 他的耳朵很好使,这是多年的警觉养成的敏锐感官,他虽然老了,却依旧极为警惕,时刻等待着来杀死他的敌人。 “果然我没猜错,加图索家族用完了我,现在已经没用了,准备来灭口吧?”说着,他淡淡地放下手中的抹布,不着痕迹地从抽屉里掏出一把古董短剑。这把剑他磨得锋利,保养得很好,以备不时之需——比如现在。 他很累了,但最终是怕死的,因为他年轻时曾信仰基督教。 他不知道地狱是否存在,因为如果存在的话,他就要和犹大泡同一个岩浆池了。 “虽然我老了,可是还没有老到打不动...不管你是谁,想要拿下我不会那么轻松。”他说着,缓缓回身,当他看到昂热如山岳一般站在他背后,堵住大门的时候,并没有如何惊讶,似乎早有预料。 “我猜到可能是你了,我经常在梦里梦见你来寻仇,但是今天的你是真的。”化名“林凤隆”的老人灵巧地转动匕首,然后紧紧握住,指向昂热。 两个老人拿得都是短兵器,不过一英尺来长,算上刀柄可能昂热的折刀稍微长一些,优势也不明显。 “所以你感到愧疚?”昂热冷冷地问,健壮的身体如同一只狩猎的豹子一样紧绷。 “那是当然,”林凤隆同样侧身迎敌,身体微微前倾,长衫下同样肌肉紧绷,“我犯了错误,时时刻刻等着报应降临在自己头上...”他惨然一笑,“我甚至有点庆幸,报应是你带来的,否则我的下场会更惨。” “你这个混蛋!”在林凤隆的刺激下,昂热猛地扑上前,虽然在林凤隆的“戒律”之下,“时间零”效果有限,但是昂热本人毕竟身强力壮训练有素,一刀直刺林凤隆的胸口,后者将将避开。 昂热不放弃,折刀在掌中翻转,回手又是一刺,两把利刃“锵”地撞击在一起。 昂热的折刀是用梅涅克祖传的宝刀碎片锻造的,以陨铁为原材料,再加上弗拉梅尔精湛的工艺,可以说刀身坚硬无比。而林凤隆这柄匕首就差点意思了,甚至算不上炼金武器,只是材质比较好,保养得不错而已,最多对付小毛贼。 只这一下,林凤隆的匕首就缺了一个口子,布满裂痕。 “你害死了他们所有人!”昂热挥舞折刀,带着可怕的破风声,而林凤隆只能狼狈地左躲右闪,被割掉一缕头发,绕着柜台就开始四处跑。 “梅涅克,老虎,酋长,路山彦...你害死了他们所有!”昂热踹倒客厅里那张古董八仙桌,林凤隆差点被砸到,他双目泛着血丝,如同疯魔一般念诵着每一个名字,好像只要说出这些名字,他们就能站在他身后,见证他手刃叛徒的一刻。 “我当时只是为了保命!”林凤隆扔掉手中的匕首,这东西是清朝的古董,可是只和昂热的折刀碰撞了两次就碎成了碎片,“如果是你,你也会...” 如果不是他下蹲得快,那张板凳就要砸在他脸上了。即使是他这样的高级混血种,也免不了一个脑震荡。 第七十九章 月黑风高(2) “我永远不会背叛我的朋友!我活到现在,就是为了给他们报仇!”昂热校长眼中金色的火焰熊熊燃烧,挥舞着折刀跳过柜台,在落地前甚至借力将林凤隆踹倒在地上,他手中藏的另一把匕首掉在地上。 “我是迫不得已!”林凤隆咆哮道,连滚带爬地去捡落在地上的匕首,“你以为我想做叛徒吗?你以为我想...啊——” 昂热抢先一步,一脚踹飞匕首,然后gi的铮亮皮鞋踩在了林凤隆的手上,后者立刻发出一声哀嚎,隐约听见骨骼碎裂的声音。 “你要是不想,当初就不要做!”复仇男神冷冷地说,“做了,就得付出代价!” 两个一百多岁的老头在房间里互殴,而且比年轻人还要凶残。 整个古董店很快变得一片狼藉,家具被砸了个粉碎,柜子被推倒了,瓷器碎了一地,角落里那口巨大的、装饰得颇为雅致的浴缸破裂了,满地都是水,而鱼缸所剩不多的水里,那条鲤鱼还在艰难地挣扎,扑腾扑腾着尾巴。 昂热最终还是略胜一筹,把林凤隆死死地压在了地上。 两个老人都有些狼狈,昂热的西服被划了一道口子,嘴角的瘀青正在缓慢显现,白色的玫瑰花的花瓣碎了一地,折刀挂在手腕上,刀刃上沾着新鲜的血。 另一边林凤隆就比较惨了,身上好几道口子,大腿上的伤口仍然在汩汩地冒血,白色的裤子染上一大片红黑色,并且还在蔓延,脸上也满是血,鼻梁被打断了,一只眼睛几乎充血得睁不开。他狼狈的吐出半截牙齿和一口血痰,放弃了挣扎。 “这一拳是为了鬼!”昂热的拳头如暴雨一般落在林凤隆脸上,狠狠地打在他的颧骨上,在这一刻,他仿佛看见了那个印第安少女羞涩的笑容,她是那么美好纯真,勇敢无畏,然后如秋叶般在眼前零落。 “这是为了老虎和酋长!”老虎是一个印度的婆罗门,算是一个部落首领吧,而酋长则来自一个非洲国家,也是一个部落首领,他们都是健壮勇猛的粗人。 “这是为了甘贝特!” “这是为了‘银翼’夏洛!” “这是为了马耶克!” 他蓝灰色的眼中含满泪水,抬起头时,死去的故友音容笑貌菀在,就站在他的身边,在他耳边絮语,乞求他完成他们未竟的事业。 昂热像是疯魔了一般,口中念诵着那个晚上牺牲的所有人的名字,每念诵一个名字,就有一记拳头砸在林凤隆的胸口和脸上,时不时听到骨骼碎裂的声音,不知道是林凤隆的下颌骨还是昂热的手指。 反正那个复仇的男人已经感觉不到痛了。 “弗雷德里希·冯·隆,你害死了他们所有人!”他的声音嘶哑。在盛怒之下,举起挂在手臂上的折刀,就要落下,结果这个叛徒的性命。 林凤隆被打得面目全非,甚至连说话都变得艰难,鼻血往破碎的嘴唇里灌,“我...我...知道!我...很后悔...但是我...不是...杀了我吧!” “你这个叛徒,你还想说什么?为自己狡辩吗?”昂热突然意识到,自己不仅仅是来杀人的,还要弄清楚当初的真相,背后的指示者究竟是何人? 他拽着林凤隆的衣襟,将他半截身子从地上提起来,眼中杀气腾腾,“说,你为什么要背叛他们?你究竟得到了什么?” 他很想听林凤隆的解释,解释他当年叛变的理由——是为了力量和长生吗?可是林凤隆的力量并没有特别强,而且这一百多年,他的长生或许也到此为止了。 他想听理由,可是当林凤隆开口的时候,他又不愿意听他卑劣的自白和争辩,恨不得狠狠给他一巴掌,扯烂他的嘴巴。 “我遇到了一头初代种!”林凤隆说话带着鼻音,疼得直哼哼,“你让我怎么面对初代种?我被美人计骗了,直接带到龙巢了!不老实交代怎么办啊!你要杀要剐随便!” 他甚至伸长了脖子,闭上眼睛等待刀落。 “你...你就是死也不能背叛狮心会啊!你忘了我们的誓言吗!哪怕是死,也不能倒向黑暗,不能做龙族的走狗!”昂热听着,更加愤怒了,对着他的耳朵一阵咆哮。 “我tm毫无防备,直接面对一头初代种!”林凤隆那只仍然睁开的眼睛喷射出金色的光芒,“你以为我的意志力有多么强大吗?那是初代种!天空与风之王!你以为我能扛住威压吗?我不能!” “是的,我屈服了,我按照他们的说法给你们发了那封电报,留下了自己的签名!但是我被控制了,我无法掌控自己的意志!我当时觉得他们是对的!” 然后他整个人都瘫软下来,“直到一个多月后,我跑得够远了,精神控制消除,我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我不敢回来,我害怕...”说着,他开始哽咽,浑浊的泪水划过苍老的面容。 昂热愣住了。 他一直都在憎恨弗雷德里希·冯·隆,憎恨这个把盟友卖给龙族的叛徒。可是他却刻意忽略了,龙类对于人类的精神可以有极强的控制,如果不小心的话,哪怕是高阶混血种也有可能中招。 比如林小红,在被康斯坦丁茧中的精神污染之后,陷入极度混乱,甚至丧失数天的记忆,连自己逃出卡塞尔学院都记不清。她当时只有c级,抵抗力几乎是零,再加上毫无防备...他当时原谅了她,甚至将错误揽在了自己身上,是自己保护学生不力。 这些年来,他主观认为弗雷德里希一定是为了荣华富贵卖了自己的队友,却没有想过,也许对方也是迫不得已。 林凤隆似乎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我知道我该死...你不会放过我,那头龙也不会...那是一个计谋,他觉得你们碍事...棺材里的龙王是临时准备的,死侍也是提前装在货船里的...他想要削弱秘党...然后...” 他到这里猛然顿了一下,然后面色大变。 “然后他要做什么?他还计划了什么阴谋?之后欧洲混血种家族无数精英死于一战,秘党实力大减,是不是...”昂热还想继续问下去,可是也愣住了。 他们都听见了马蹄“嗒嗒嗒”的声音。 可是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怎么可能有人骑马? 第八十章 月黑风高(3) “他来了,他来要我的命了!”林凤隆面色一下变了,在昂热的“时间零”领域中,他三言两语快速地说话,“我知道得太多,他要灭口了!” “你快跑,快跑,还来得及,被他杀死的会变成傀儡!”林凤隆用力一推,昂热顺势站了起来。 此时他终于看见那个骑马的人了,他就在面对他们的,仍然奇迹般完好的古董琉璃镜中。镜中此时涌动着雷霆和金色火焰,骑着八足骏马的男人矗立在镜中,蓝色的披风猎猎作响,脸上戴着白色的,绘有玄奥炼金纹路的面具,镜中倒影出的景象不是这间快要被打成废墟的古董店,而是风雨中的高架桥! 昂热攥紧了折刀,做好与这位神只战斗的准备,他从来不打算逃跑——毕竟面前可是一位疑似龙王的存在,而他就是他们的送葬人! “他是天空与风之王,你打不赢的!”林凤隆绝望地哀嚎,他狼狈地试图爬起来,几乎连滚带爬地往店铺外走,希望能够逃出生天,哪怕希望渺茫。 毕竟昂热不怕死,林凤隆怕。 昂热听过他的学生楚子航的故事,关于2004年的那个雨夜,关于奥丁和它的大军,关于风雨中的高架桥,关于消失的楚天骄... 或许有人把那个孩子的噩梦当做妄言,但是此时此刻,那个只存在于神话中,只存在于楚子航的噩梦中的神只竟然即将莅临人间! 镜子就是打开世界之间连接的通道!必须毁掉它,这是唯一阻止它莅临的方法! 但是昂热离得有些远,即使依靠“时间零”也不一定来得及。作为一个战斗经验丰富的老手,他果断地扔出自己手中的折刀,希望能够砸碎镜子。 如果成功,则“奥丁”无法进入现实世界,可是如果失败了,他将会失去唯一的武器。 他那把小折刀即使在“时间零”的加速下,也过于缓慢了,最终根本没用。昂热眼睁睁地看着镜中狂风吹来,他的折刀又没有昆古尼尔必中的能力,无奈地偏向一边,插在了墙壁之上。 他的孤注一掷失败了。 镜子的表面如水波那样颤动,金光破碎,雷电让空气带着浓郁的臭氧味,狂风和暴雨打在两个老人身上,镜中的恶魔跨越现实和虚幻的边境。 奥丁擎起传说中百发百中的昆古尼尔,身体弯曲如硬弓,掷出了那支枪! 他的目标是弗雷德里希·冯·隆,淡金色的丝线连接着枪头和那个老人的心口,昂热即使想要阻拦,也根本不可能,他知道自己将会一同被长枪贯穿,他手中已经没有武器了。 所以他选择去砸那面镜子,可是也来不及了,他区区一把折刀根本无法对抗! “我死定了,我死定了!”林凤隆恐惧地撕开自己破碎的衣衫,露出心口那个黑色的十字,那看上去简直是射击时的靶标,昆古尼尔就是瞄准他的。 昆古尼尔出手,速度却并不算快,它顺着命运的丝线缓缓前行,一击必中,还在临死前给猎物巨大的恐惧和绝望。它的主人似乎非常享受这个过程。 “昂热,救救我,救救我,我怕死啊!”林凤隆连滚带爬地扑向昂热,在最后一刻,这个叛徒竟然要用昂热的身体作为盾牌,为自己抵挡这致命的一枪! 真是个恶心玩意儿!昂热面露厌恶之色,一个过肩摔将这个不要脸的家伙摔出去好几米。他知道自己不过是一个普通人,绝不可能和昆古尼尔这样的神器硬碰硬,可惜他没有带来七宗罪,否则他还真有点胆子。 似乎意识到猎物的位置变化,那号称必中的昆古尼尔竟然真的转向了! “不,我不想死,我当初不是故意的啊,昂热,是奥丁,还有他的兄弟,天空...”林凤隆吓得屁滚尿流——字面意义上的那种,裤子都开始滴水,狼狈不堪。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只听背后“轰”的一声爆响,一道刺眼的金光穿透纸糊的木窗和墙壁,从门外暴射而入,定睛一看竟然是两条纠缠在一起的扭曲金龙!两条金龙缠住名为“昆古尼尔”的圣枪,只用力一绞,便传来一声痛苦的哀嚎。 那哀嚎是昆古尼尔发出来的,它疯狂地颤抖着,那如同树枝一般扭曲的漆黑长枪被两条金龙缠住,金龙身体内侧的利刃切入枪柄之中,缓慢地、发出阵阵木制品断裂的声音,以及仿佛活物哀嚎的声音——这些声音被“时间零”的领域延长数倍,听上去极为骇人。 最终,昆古尼尔停止了挣扎,断裂成两截,无力地落在地上,发出木制品落地的沉闷声音。 一个身影将墙壁撞得粉碎,轻而易举地冲入屋里,连门都不屑于走,好像墙壁对他而言是豆腐做的。他只一招手,那两条金龙就回到了他的手里,变成了一把... 剪刀。 那可不是一把剪刀?两条纠缠在一起的巨龙,龙身内侧的利刃——那根本不是活龙,而是这把造型诡异的武器的活灵!就像七宗罪那样,或许藏在剑匣中只是比寻常锋利一点的刀剑,可是只要唤醒其中沉睡的活灵,就是绝世的屠龙宝刀! 可这是一把怎样的武器,竟然轻而易举地就摧毁了北欧神话中最强大的神器之一,号称百发百中的永恒之枪昆古尼尔? 铸造武器之人选择将其锻造成剪刀的形状,也着实特立独行。 那个闯进来的男人收起剪刀,拔出背后青铜剑,冷冷地看着那个从镜子中走出来的神只。 那是一个修长而瘦削的青年,一头黑发披散,红色和黑色的道袍,没有穿鞋子,刚才闯入的时候弄得满身都是碎屑和灰尘,看着略显狼狈。 不过最令人惊骇的是,他竟然用血红色的抹额蒙住双眼,露出额头上本该遮住的一只耀眼的赤金色竖瞳!如果他的抹额下面有眼睛的话,他就有三只眼睛,这对于混血种来说已经是极为可怕的畸变,早就变成死侍了。 无形的威压笼罩整个房间,两个独眼的神明对视,璀璨的黄金瞳中几乎要喷射出火焰。 根据保守估计,不论是奥丁,还是这个什么青年,都不太可能是人类,至少都是次代种的水平,甚至极有可能是初代种!这让昂热皱紧眉头,事情好像在逐渐失控...这二者中有他们寻找的大地与山之王吗? “这不是你的领地,你在这里没有力量,回到你来到的地方!”晦涩的龙文从青年的口中汩汩流出,刺痛两个老人的耳膜,青年的血统竟然高到说龙文流利如母语! 第八十一章 月黑风高(4) 披着长发的青年就像没有看见两个老人一样——或者说他看见了,但是这两个虚弱的人类对他而言不过是蝼蚁——提着剑缓缓走向从镜子中走出来的奥丁,身体倾斜做出战斗的姿态,瘦削的身体肌肉紧绷。 谢天谢地,奥丁那家伙把那匹马留在了镜子里,只有一个提着铁剑的人出来,否则这间狭小的屋子根本容不下那么庞大的畜生。 “滚开,除非你的正主来,你这点水平还不是我的对手!”那个青年再次用龙文警告,听得昂热耳膜阵阵疼痛。但是他还是努力试图理解其中他为数不多知晓的词句,通过共鸣来理解他们交谈的内容。 奥丁保持沉默,没有回答青年的警告和威胁,而是直接冲上去,挥剑便砍。 那个蒙住眼睛的年轻人熟练地格挡,手指划过剑刃,尖利的指尖在宝剑上一弹,只听“锵”的一声,他的宝剑之上竟然燃起熊熊真火! 奥丁也不服输,宝剑上雷霆环绕,看着还挺拉风。 然后两个人——或者说“神”就开始叮叮当当地对砍,砍得火花四溅,电流刺啦刺啦地响,形成的磁场让屋内的电灯一名一灭。 两位神只一般的存在对殴,每一秒至少武器相击几十次,抡出呼呼的破风声,就算是拥有“时间零”看着也有些眼花缭乱了。 奥丁使用的是双手持的重剑,而青年使用的则是不到两英尺的青铜剑(或者至少表面上是青铜剑,没人知道是用什么样的炼金金属锻造的),所以前者动作笨重,后者动作灵活。 青年躲闪重剑的锋芒,一头乌黑的长发被斩下一小缕,然后手持利剑将奥丁的蓝色披风斩作两节,露出下面腐朽的,被画满玄奥符文的绷带包裹的身体。一阵黑色的死气扑面而来,之前昂热残留在地上的白玫瑰花顿时枯萎发黑,最终化为齑粉。 本来在神话中神圣的众神之王奥丁,身躯竟然腐朽至此,怎么可能是秘党塑造的大英雄? 两人所到之处,家具、盆景乃至墙壁都被绞成碎片,很快奥丁就露出了疲势,而三只眼的青年却越战越勇,只听一阵破风之音,然后是一声闷响接连着破碎倒塌的声音,尘土飞扬,他竟然如同一头斗牛一般,直接将奥丁撞到了后面的天井里,在承重墙上留下了一个巨大的洞。 奥丁的铁剑落在了地上,已经布满裂痕,距离破碎仅一步之遥。 昂热和林凤隆面面相觑,两个人都很懵逼。 现在的状况是,他们不知道那个三只眼的年轻人是不是他们这边的,是华夏培养的超级混血种还是龙王,到底应该怎么应对...话说为什么打得这么激烈,林卫华那边毫无反应? “你认得他们两个吗?”昂热忍不住问。 林凤隆擦了一把脸上的鼻血,发出一声哀嚎,“只认得奥丁,另一个没见过。” 都到了这个份上,死里逃生,他像是倒豆子一样把所有东西都倒了出来,希望昂热能保他一命,他是真的怕死! “当初那个叫‘李元昊’的龙王,我去探查拿处古墓的时候被他用美人计直接逮住了...”提到这件事,林凤隆面露羞愧之色,没有说清楚自己是怎么被美人计忽悠的。“还有一个同伙奥丁,他们两个是天空与风之王王座上的双生子。奥丁应该是那个在德国围攻你们的家伙...反正我也不清楚他们兄弟俩究竟是怎么分工的。” “棺材里的是一个叫‘李雾月’的龙王,不太像是奥丁。”昂热指出,不由得一阵疑惑。 确实,那是一个俊美的西夏国少年,有两只眼睛,没有永恒之枪,也没有八足天马,怎么看都不像是今天遇见的众神之王。 对此林凤隆完全懵逼,表示毫不知情,“我以为棺材里是一头次代种。” 非常好,和叛徒的信息也对不上——到底他们那个晚上遭遇的,是不是天空与风之王的双生子之一啊?还是说他真的只是普通族裔?昂热感觉事情变得非常复杂。 在两人谈话的时候,那边已经分出了胜负。 那个三只眼的年轻人宝贝是真的多,之前一把诡异的剪刀,然后又是一把火焰剑,现在又不知道从哪里召唤出一柄造型极为现代化的、两端安装近战用利刃的弓,没有箭矢弓弦拉满,对着试图爬起来跑路的奥丁射出三道金光,分别重重地打在他的双膝和脸上的白色面具上。 如果仔细看会发现,那三道金光其实是三颗金黄色的弹子,上面雕刻着古奥森严的花纹。它们在空中划过优美的弧线,最终毫无偏差地命中了徒劳无功地躲闪的奥丁。 奥丁脸上的面具碎裂,膝盖中弹后无力地跪倒在地上,然后向前扑倒一动不动。 昂热和林凤隆这对冤家再次面面相觑。 毕竟这实在是太离奇,毕竟奥丁可是众神之王,这么轻而易举地被打败了,只毁掉了两间房? 虽然他们的反应速度惊人,但是破坏能力相对于初代种来说实在是太寒碜了,所以他们一同打消了他们是龙王的念头,想着最多只是三代以下的小家伙,甚至混血种。 这怕不是个假神王吧? 青年一脚将倒地的奥丁踢翻了个,使他仰面朝天,然后口中念念有词,伸手揭开了那张画满玄奥的炼金符文的面具,在手中单手捏了个粉碎,碎片落在地上。 “果然是个假货,不过是来灭口的小喽啰而已,真是白来一趟。”青年用龙文自言自语道。昂热能够勉强听懂几个发音,但是却凑不成完整的词句,更何况龙文搞得他头脑生疼。 就在这个时候,林小红和林卫华闯了进来,举着华夏执法者使用的六响手枪,指着房屋中的几“人”。 如果仔细看就发现,林小红面色极为苍白,而且手枪中已经没有子弹了,却仍然紧张地举着,手指颤抖发白,似乎那是她的救命稻草。 此时所有人才意识到,刚才两个老头打架的声音就已经很大了,两个疑似纯血龙类战斗的声音更大,为什么守在门外的林卫华和林小红现在才闯进来?这非常不对劲! “放开那个孩子,不管你是神仙还是半神,放开杨玉水!”林卫华用龙文厉声呵斥道,结构与人类不完全相同的声带发出两个声部的声音,弹舌音和卷舌因让人怀疑他有四条舌头。 他手中的枪对着那个青年,却像是投鼠忌器一般,迟迟没有扣下扳机。 第八十二章 变故(1) 一开始一切都是正常的。 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林小红突然注意到周围有点古怪,一阵凉风吹得她整个人透心凉,忍不住打了一个寒噤。 她知道现在是九月底,对北方而言已经入秋,晚上已经开始凉了,可是也不该这么凉。 凉到吐出一口气都变成寒雾,这至少该零下了吧?可是现在连十月的秋雨都还没下! “不对劲!”林小红立刻警觉起来,心脏疯狂地跳动,滚烫的龙血流经四肢百骸,她的黄金瞳早已在不知不觉间点亮——她知道,龙王是能够改变天气的。 当她向下看街道时,差点心脏都跳出来了。 因为在不知何时,她惊恐地发现,脚下的街道上竟然站着三个人! 或者准确点来说,那是三个人形生物,穿着暗金色的甲胄(真的是甲胄吗?从她这个角度看上去像是古代的锁子甲),手持弓箭和长枪等武器。其中一人高擎古代军队用的,两层楼高的大旗。黑色的旗帜就在她头顶上猎猎作响,中央暗红色的眼睛的图形翻滚,却仿佛一直在盯着她! 她用自己a级混血种的视力极目远眺,发现三十米之外竟然还有这样面旗帜! 她整个人都慌了,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除非是那些恐怖小说中提到的阴兵借道——那些穿着古代兵甲的不会就是传说中的阴兵吧? 要知道,在龙族的世界观里,是不存在阴兵的。如果你看见了穿着古代军装的军队,那么大概率是某位龙王沉睡多年的死侍或者尸守大军——死侍和尸守区别不大,唯一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活的一个是死的,但是你可以把它们都当做没有理智的僵尸。 所以,现在她是遇到有组织的死侍大军了吗?这可能出现吗?死侍不是通常没有思想吗? 这让她聪明的小脑瓜无端联想到昂热校长的故事中,他曾经说卡塞尔庄园曾经有过具有理智甚至能说人话,甚至能使用言灵的死侍出现——而他们是天空与风之王的仆从...难不成现在他们已经被那个藏在暗处数千年的神秘幕后黑手包围了吗? 希望现在昂热校长还没有被噶... 她攥紧了手中的手枪,里面只有六发子弹,而且还是普通的钢芯弹,除此之外连一根打毛线的针都没有,可以说如果敌人发现她,就死定了。 靠,她怎么这么倒霉? “林部长,林部长,你人在哪里啊?快点救命啊!”她在心里哀嚎道,可是却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被这些神秘的“阴兵”发现行踪,那她可就要完蛋了! 她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而且好巧不巧想要上厕所,早知道就不该喝那杯奶茶的! 不,她绝不是被吓尿的,她奶茶喝多了。 现在最好的情况下,是林部长嘎嘎乱杀,干掉这些包围他们的死侍,然后带她逃出生天——他可是父母一侧为纯血龙类的混血种,考虑到在人类的基因组里,龙类基因不会退化,他在大多数方面可能比四代种还要强大! 她注意到这些奇怪的古装军队了,林卫华没来由注意不到。 果然,林部长一溜小跑到一个三人小组前,他走起路来还好,可是只要跑起来就能明显看出有些跛。他到了那几人前,用龙语叽里呱啦地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她可不想在现在进入灵视状态,可能会掉下屋顶的),然后那三人中举旗的家伙也叽里呱啦回了两句什么。 不是吧,这老头子还在试图和他们交流?还凑得那么近? ...等等,不会这些是自己人吧?中国混血种家族是有自己的暗卫的,朱洪锌学姐之前曾经说过这一点,但是不至于他们现在还是古代人的打扮吧? 然后,她听到了婴儿的哭声,声音此起彼伏。这让她愣神了一下,先是纳闷谁家的婴儿哭声这么嘹亮,然后又觉得是不是野猫发情了...然后她突然面色大变。 能发出这种声音的除了婴儿和野猫,还有死侍! 林部长的声音中出现了一丝恐惧,他用龙文不知道和旁边的三人说了什么,那两个拿武器的人的身体早就紧张起来,弓着腰像是要发动进攻的野兽,警惕性极强。他们没有理由挺不出死侍的尖叫声,他们就是从这附近几间店铺中传来的! “scarlett,小心,有死侍!”似乎意识到这里还有一个听不懂龙文的家伙,林部长用人话高声警告。 但是其实他已经没有警告的必要了。 一个巨大的,长着一张骷髅脸,布满鳞片的怪物已经爬上了房梁,手脚并用地向林小红飞奔而来。她当然是吓坏了,手脚并用狼狈地逃窜,从一处房顶跳上另一处,然后在跳上围墙边缘。 可是她跑得再快,哪里有死侍快?她差点踩在瓦片上打滑摔下去,狼狈地跳上一个小阁楼,那血盆大口就已经对准了她。 令人窒息的腥臭气息扑鼻而来,死侍口中是爬行类动物锋利的,未分化的牙齿,而且嘴长得非常大,一直裂开到牙根,它发出一声婴儿啼哭一般的咆哮,吓得毫无作战经验的林小红整个人都傻了! 她可不是来打死侍的啊!她只是配校长来抓叛徒,校长负责杀人放火,她负责加油! 吓傻了就会随处摸武器,她这才想起来自己手里是有枪的,于是想也不想扳动击锤扣下扳机,直接一发子弹打进死侍嘴里。那个两米多的,可怕的怪物狼狈地从阁楼掉在了屋顶上,砸下来数块瓦片。 她本来还想多打出去几发子弹的,可是这种单动式的老式手枪根本不支持连发,甚至还要手动退出使用过的弹壳——不过反正她也没有更多子弹了,在bj持有一把手枪就已经很麻烦了,想要更多的子弹几乎不可能。 那一枪根本没有打死那个怪物,它实在是太强壮了,子弹哪怕这么近的距离都没有撕裂它坚硬的脊椎骨,损伤它们的神经。 “靠,早知道就应该带点更加厉害的武器啊!”她闪身躲过死侍的利爪,可是那锋利的爪子仍然撕破了她崭新的黑色风衣,她不顾一切跳下屋顶,稳稳落在地面上,甚至没有扭伤脚踝。 这是她第一次这样做,在此之前她都不知道自己可以这样。 “救命啊,死侍!”林小红回身又是一发子弹,再次命中死侍的脑壳。 这一次狗屎运,似乎是从眼睛打进了脑子里。没有骨头的保护,死侍的脑子并不比活人的更加解释,当即就被子弹的动能绞了个稀烂。可是就算这样,这种类似爬行类动物的怪物仍然在拼命挣扎,扭动身体——就像蛇即使被砍下脑袋,身体也会垂死挣扎一样。 “该死的!”此时另一只死侍也追杀了过来,林小红狼狈地闪身,躲过怪物的扑击。 “冷静,冷静...”她在心里对自己说,可是心脏在狂跳,滚烫的鲜血灼烧着五脏六腑,让她如何也冷静不下来——见鬼,她当初是怎么用ak扫射龙王的?那股子劲呢? 她举起手枪,模仿上次的成功,一枪击中了扑过来的死侍的眼睛。 更多的死侍扑了过来,只不过不是扑向林小红,而是刚刚被她击杀的同类,那些怪物似乎戴着某种整齐划一的骷髅面具,不过不妨碍它们张开血盆大口,撕咬垂死挣扎的同伴,五脏六腑流得满地都是。 林小红感觉想吐。 第八十三章 变故(2) 在林小红艰难抵抗的时候,其他人也在奋战。 “一共有多少个?”林部长已经打完了六发炼金子弹,一枪一个死侍不带半点偏差,还用“时间零”在一次拍手的时间内换完了六发子弹。 “大概三四十个!整个院子都被包围了!”一旁的一个金甲的男人紧闭双眼,手中的长弓却在不断发射弹珠。他的言灵是“镰鼬”,因此不需要眼睛也能“看见”。 他射出一发金色的弹珠,那弹珠直直打在一头死侍的面门上,然后当即雷火大作,爆炸的威力不逊色于“君焰”!那只倒霉的死侍的脑壳和上半身当场被炸飞,下半身的残骸仍然矗立在原地熊熊燃烧,裸露出青铜色的骨骼。 男人当然不能使用“君焰”,他并没有多个言灵,而是他发出的弹珠上刻有“君焰”的龙文,只要借助他血脉中的力量,就能释放出君王的怒火!这种弹珠也不是普通的弹珠,而是用一种名为“积重金”的炼金金属打造,每一颗的造价都在10万美元以上! 而他有一袋这样的弹珠——虽然后面是要回收的,但也能算作消耗品。 “哪里来得这么多?”林部长结果男人递过来的一把战术短刀,一刀割断一只利爪,然后将枪塞进死侍的嘴里,一枪轰爆它的头颅,可谓简单粗暴。 “我怎么知道?老大是‘先知’,他说有就可能有!”男人也有些委屈了,用长弓内侧的利刃砍下一颗头颅,然后弯弓射出另一发弹珠,这一发直接打进一只死侍的腹部,一瞬间冰霜就将它从里而外冻住了,男人抬起一脚,直接将之踹成了两截。 那是一发冷冻弹,被击中后温度会骤降至大约-150c,因为上面雕刻的符文是“言灵·冰之皇”,序列96的海洋与水系的高危言灵。在这样的低温下,活体组织会变得非常易碎,以至于一脚踢过去就能踢碎了。 “不用想就知道,一定是日本鬼子放的,他们那里养活的死侍,取肉做寿司!”另一个用长枪的男人一枪挑死一头死侍,非常不耐烦地说,“这帮小混蛋可坏了!” “别胡说八道,他们怎么可能过得了默娘那一关?”使用长弓的男人用弓上的短刃杀敌也很凶残,如果有人敢说弓兵不能近战就该拿他作为反例! “林默娘在福建,管得到天津和丹东吗?”使长枪的没好气地说。 林部长再次秒换弹夹,又有三头死侍倒在他的手下,“我们现在需要担心的,难道不应该是这里的商品和居民吗?这么折腾下去可不行,不能让他们伤到普通人!” “我们在门上画了保护符,挨家挨户!”那个用长枪的人回答,这让林部长略微松了一些气。 他们的保护符还是有一点用处的,可以屏蔽室内活人的气息,而死侍是渴求血食的生物,没有人就不会进。 “靠,这帮东西真丑!”贴脸发射了一发火弹,爆炸出来的脑浆溅了弓箭男一身,他忍不住咒骂道,“打了这么多年了,还是觉得这玩意儿恶心得让人受不了。” “没有老大的秘法,我们也迟早会变成这个样子。”手持大旗的人冷冷地开口了,他没有参与战斗,只能让两位同伴和林部长保护,眼中的金色却光芒大作。他手中的大旗不是普通的旗帜,而是一个炼金矩阵的锚定点之一。 这样的锚定点还有十个,三个就能形成一个小结界,里面进不去,外面出不来,覆盖周围几个院子。锚定点越多,范围就越大,结界也更加坚固。只有这样才能控制战斗的范围,不让死侍到处乱跑最后找不到,在这座2000万人口的大城市里残害无辜群众。 因此这位手持大旗的人相当重要,必须有人拼死保护! “所以我才讨厌他们!”弓箭男一脚踹飞一个,然后紧接着就是一发弹子,动作一气呵成,“我宁可死也不要变成这样一副样子!” “没人想要变成这样!”林部长也说,他举起手枪,最后一发子弹命中所剩不多的死侍之一,“我好几次差点因为愤怒和悲伤迷失了,但是都侥幸回来了,没有变成那副样子!” 突然,林部长面色一变,“scarlett呢?” 刚才战斗正酣,他竟然把那个卡塞尔学院的小姑娘忘记了! “那个刚才趴在屋顶上的小姑娘吗?”长枪男刺穿最后一只死侍,同时顺手一拧,将伤口变成一个巨大的血洞,心脏和脊椎被同时摧毁,“她是不是遇到麻烦了?” 就在此时,一墙之隔的位置上突然传来一个女孩的求救声,“来个人啊!” 她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似乎在奔跑逃生,还能听见死侍发出的婴儿哭声一般的啼叫。这个姑娘没有多少武器,只有一把单动的六响左轮,面对死侍相当不利啊! “小红?小红?你在哪里?”林部长提高了声音。 墙的另一边传来一声“我在这里”,于是林部长后退两步,助跑着直接翻过了墙壁,身手矫健得如同最杰出的跑酷运动员! 他已经九十多岁了,身体还这么硬朗的只有希尔伯特·让-昂热了。 “我说你小心点!”长弓男说,“别把脚...” 他还没说完,就听见墙的另一边传来一声“哎哟”,他对此只是耸耸肩,“你看,我就说那家伙,明明腿脚有伤还逞能,又崴到脚了吧?” 对此长枪男只是说,“别管那边了,我们还得给这些家伙收尸呢,第二天早上一切都要复原,不能让他们看见任何尸体的残渣和血迹,还有打斗痕迹,今晚咱们还有的忙呢!” 长弓男发出垂头丧气的声音。 “你也别担心,超管局的人自然会解决,他们都是解决这类麻烦的老手了。”一直沉默不语的举旗男突然淡淡地说了一句,“我们需要担忧的是现在我们出手了,主人的敌人就知道我们入场了,到时候情况会变得更加复杂,我们会面对更多更加危险的敌人。” “啊?”长弓男发出一声哀嚎,“我怎么这么倒霉?以后是不是还有硬仗?我这才刚刚加入啊!你们之前可轻松不少!” “没人能轻松了,”举旗男用平静的语气回答,“你知道大的就要来了,没人能独善其身,就连主人也不例外。” 第八十四章 变故(3) 林小红狼狈地躲闪着死侍的利爪,劲风撕裂她的肌肤,那个怪物一拳把后面的墙壁都快要打穿了,碎石飞溅。她吓得心脏都停跳了半拍,这一拳打在她身上非要把她的小身板打成两截不可! 有一说一,她a级混血种的反射神经和第六感还是很棒的,每次都是将将躲过攻击,然后找机会射击眼睛,竟然还撂倒了几头死侍! 甚至短暂的一瞬间,有一种热血沸腾,恐惧被驱散,整个人渐入佳境的感觉! “靠,没子弹了!”当她想要故伎重演射击眼睛的时候,才发现六发子弹已经用光了——她打死了四只死侍,耗费六发子弹,已经算是不错的战果,但是现在没有子弹就要丧命啊! 没办法,她只好继续狼狈躲闪,毕竟和死侍互抡王八拳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 “来个人啊!”她找了个机会开始一路狂奔,毫无用处的手枪紧紧地攥在手中,似乎没有它自己就活不了。她刚才躲闪不及时,腰侧被死侍抓了三道伤痕,现在好像还在流血,她希望没有伤到肾脏——说真的,她这边腰子真是多灾多难,上次就是这一侧被贯穿... 之前死侍们还在相互啃食,只剩下一个之后,她就成了最美味的猎物,被疯狂地追赶。 那只怪物似乎是吃饱了,甚至还放慢脚步,但是无论她怎么跑却都逃不掉——它在享受猎物的恐惧和绝望,它可不是普通的狩猎者,它具有某些动物的恶趣味。 林小红的梦魇来了,前面是一个tmd死胡同! “小红?小红?你在哪里?”她听见一墙之隔外,就是厮杀声和林部长呼喊她的声音,可是此时他们都救不了她。 “我在这边!”她作为a级混血种,弹跳能力自然不差,但是能不能跨过这座墙壁确实值得怀疑...这是追杀她的最后一只死侍,她眼看着前面是死胡同,决心孤注一掷,冲tmd一把! 她的靴子踏在墙壁上,竟然如练过轻功的武当山道士一般,向上走了三四步,然后用力向后一跃,越过那只追击的死侍头顶,稳稳地落在身后。而那只全速追她的死侍则没有那么聪明,一头撞在了墙壁上,撞得四分五裂。 显然它的头盖骨比砖墙结实多了,这么狠狠地撞了一下,竟然没有脑震荡。 林小红果断拔腿就跑,后面死侍穷追不舍,她听着那怪物四肢爬行,脚步声越来越近,浑身都是冷汗。 一个高大的身影越过高墙,落在怪物身后,只听两声枪响,最后一头死侍也倒地了。 林小红回头一看,那是林部长,他有些艰难地从地上站起身来,取出一把战术短刀,直接贯穿了仍然在挣扎的死侍的心脏——它终于不再挣扎了。 和林小红的警用六响手枪和普通子弹不同,林卫华使用的是粗制的炼金子弹,威力比普通子弹强很多,能够穿透死侍强健的肌肉和骨骼,所以他并不需要特意瞄准眼睛。 “一共有多少?”林小红问。 林部长有些痛苦地扶着自己的脚踝,面色略显苍白,“应该这是最后一只了,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看上去像是什么神仆...” 仔细一听,似乎战斗声变小了,大概是外面的中国混血种暗卫(?)已经消灭了这些莫名窜出来的怪物? 他瘸着向前挪了半步,蹲下来试图揭开骷髅面具,却用力过猛,生生将脸皮撕下来了——那张面具根本不是带上去的,而是和颅骨融为一体,不知道是烧红了烙上去的,还是从颅骨中长出来的。 看着那怪物鳞片和皮肤下面模糊的肌肉脂肪和森白的骨头,林小红终于受不了了。 “哇——”她直接把晚饭吐了出来,吐得那具尸体满脸都是。 这个晚上实在是太刺激了,她可怜的嗅觉系统和肠胃简直饱受折磨,先是死侍的恶臭,又目击死侍生吃同伴,然后又看见林部长手撕脸皮。 “呸呸呸,实在是太恶心了!”林小红抹了一把嘴角的酸水,嘟哝道。 她抬头看着和蔼微笑的林卫华部长,不由得一阵愧疚,脸羞得通红。上一次就是这位老者看见她面对诺顿时p都不顶,这次又让他看见自己最没用的一面,上战场竟然还吓吐了。 “确实很恶心,小姑娘做的不错,胆子还挺大的,一个人干掉四个!”林部长拍拍她的肩膀,赞许道,“真是非常抱歉,我没想到会有死侍出现,而且一上来就是几十个,而且变异程度和实力均一,一看就是人为制造的...”提到这件事,林部长就变得面色阴沉。 “不过你为什么不使用言灵?你是a级混血种,应该有言灵才对。” 紧接着林部长就是当头一棒,让她整个人无言以对——是啊,她怎么没有想到言灵?她的言灵可是杀伤性相当不错的“炽”,一团火喷出去直接烤个外焦里嫩,至于这么跑路吗? 这么重要的事,她竟然忘记了!她竟然忘记自己还有言灵? 林小红觉得自己是个没救的傻子。 而当他跨出一步时,突然发出一声呻吟,整个人就要摔倒,还是林小红眼疾手快,将他高大的身体用自己的肩膀支撑住,“林部长,您受伤了?”她担忧地问。 “习惯性扭伤而已,这一侧的脚踝有旧伤...”林部长面色发白,大概是因为确实挺疼的,“没事,就是刚才翻墙落地的时候没小心,休息两天就好了。” 林部长跑步的时候就有点跛,林小红知道他腿上是有点什么伤的,因此也不奇怪。 林小红搀扶着这位长者,走出这个小胡同,迎面就走过来一个持武器的金甲卫士,此时林小红才注意到,他们的面容像是被金色头盔的阴影遮挡,只露出一双璀璨的黄金瞳,其余五官根本无法分辨。他们的金色铠甲并不是锁子甲,而是某种软甲,只不过上面有许多重复性的方格形花纹,在阴暗的夜色下根本无从分辨。 但是胸口的护心镜应该是金属的,而且似乎是炼金金属,绘制着玄奥的花纹,也许是增强保护能力——很多炼金盔甲都是这样附魔的。 他还拿了一把弓,弓的内侧安装了近战用的利刃。 那个金甲卫士开口了,说话声听起来像是一个青年男性,声音清脆。但是他说得不是人话,而是叽里呱啦一通龙文,林小红听得头痛,理解困难——如果他慢一点,重复个十遍八遍大概也能明白,但是这显然不可能。 “别说鸟语了,说人话。”似乎意识到了林小红的不适,林部长没好气地说,“你这龙文又不标准,带一股东北大碴子味儿,听得让人难受。” 显然,被人说龙文带一股“东北大碴子味儿”是一件有点尴尬的说,对方开始说人话了。 “我也不是故意的,刚刚考完龙文六级,学得又是哑巴龙文,而且老大工作时间还不让说人话,我容易吗?”他开口就是一阵牢骚。 说得好像自己公司要求英文交流而不是龙文交流一样轻松。 林小红:(⊙_⊙)? 第八十五章 变故(4) 林小红扶着崴到脚的林部长,以最快速度赶到交战的店铺中。 此时战斗已经结束,屋内一片狼藉,粉碎的家具和镜子,还有珍贵的瓷器的碎片,一个黑色和红色道袍,背影看上去非常熟悉的男人正背对着他,“奥丁”四平八仰地倒在地上,血流如注。 “放开那个孩子,不管你是神仙还是半神,放开杨玉水!”林卫华用枪指着那个男人,用龙文警告道,情绪极为激动。 林小红看着那个玄衣男人转过身来,露出那张苍白的面容——她吓得差点心跳都要停止了。 她迎面对上一只赤金色的竖瞳! 那个男人蒙住双眼,额头上却露出一只竖瞳,绚丽夺目古奥森严,无形的威压落在她的肩膀上,让她下意识举起了自己已经打完子弹的左轮手枪,手指疯狂地颤抖。 这家伙难不成有三只眼睛?是个什么怪物啊! 林小红的脑瓜飞速运转,心想神话中好像确实有不少眼睛数量不正常的神仙,比如最有名的就是二郎神,还有什么马王爷闻太师,还有很多佛教的菩萨罗刹什么的,好像都是三只眼。难不成额头上多出来的眼睛在龙族文化中有什么特殊... 好像还真有特殊含义,这似乎是青铜与火之王一脉的象征,诺顿和康斯坦丁的头骨中,都藏着用来感知元素流动的“第三只眼”! 所以这“人”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族裔? 此时昂热校长狼狈地站了起来,然后灵活的反手将另一个老头子钳制住,后者已经软得如同一滩稀泥,吓得根本爬不起来——看来那就是林凤隆,aka.弗雷德里希·冯·隆了。 那个男人恍若未闻,只是回头看了林卫华一眼,然后缓缓蹲下身子,揭开“奥丁”的面具。 从林小红的角度看,那面具下面看上去像是一个普通的中年男子,中国人面孔——等等,奥丁不是他们北欧的神仙吗?怎么长了一张中国人脸?林小红一脸懵逼。 “是他!”看见那张面孔,昂热校长倒是眼瞳一缩。 身边,林卫华面色也变得非常难看,“怎么可能?” “看来就是这样的,”三只眼睛的男人将面具递交到林卫华面前,这一次他用的是中文,“奥丁来得不过是一具分身,还有几个小喽啰,我自然也没必要亲自降临,一道分身足矣。” 然后他又转身看向昂热校长,手中的面具被塞到了林卫华怀里,淡淡地用人话说:“看来破案了,不是吗?奥丁才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不论是‘夏之哀悼’,还是这一次的混乱,他都逃不了干系,这么说来,他的计划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那么你是谁?”不知何时,折刀又回到了昂热校长的手中,他警惕地看着眼前疑似龙类的男子,全身肌肉紧绷。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在对付奥丁这方面,我们至少是一致的。”对方只是从容不迫地说,微微扬起雪白的下巴,林小红能够看见透明的皮肤下青黑的血管,他傲然的样子像是眼睛长在下巴上而不是额头上。 “所以,你可以考虑在我们联手击败奥丁之后,再来对付我,那时候大概是我最虚弱的时刻吧?你会轻松很多。”他苍白的嘴角对着昂热校长露出一丝诡异的弧度。 “我从不与龙类为伍!”昂热冷冷地说。 对方头微微偏转,似乎是想要用目光看向某一个方向,可惜他蒙住了自己的眼睛——不过林小红觉得他的目光是向着自己和林卫华部长的方向,“真的吗?”他嘴角扬起一抹讥笑。 昂热的目光落在了林卫华身上,然后迅速移开。 “放下你们的武器吧,你知道这没用,你们今晚只能杀死这个孩子,伤不到我。”他冷笑了一声,林卫华全身更加紧张了,重心不由得压在林小红的肩膀上。 然后,他撕下了自己蒙住眼睛的丝带,瘫软地倒在了地上,露出一张苍白的,熟悉的脸。 “杨玉水?怎么是他?”林小红也惊讶无比。 “小小年纪,竟然就学会请仙上身了,胆子也忒大了吧!”林卫华拖着受伤的脚,在林小红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走到杨玉水身边,蹲下来检查他的气息。此时他额头上那只眼睛已经看不见了,再次被肌肤血肉覆盖,额头光洁如初。 可是林小红总觉得,他的头骨里仍然有一只赤金色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动,看着他们所有人。 杨玉水在此时睁开了双眼,扶着自己的额头一脸茫然,“我这是在哪里?我刚刚不是在山洞里吗?”他看着林卫华,一脸天真地问。 之前被不论是什么东西控制的时候,杨玉水的姿态是高傲而控制精密的,周身散发着无形的威压,让人感觉他很成熟,很危险,大概二三十岁的样子。可是当他变回本来的样子,一双眼睛水灵灵的,瞪得很大很无辜,不受玷污,看上去又像是十六七岁的年轻人了。 “下次不要这么做了!”林卫华没好气地说。 杨玉水有些狼狈地站了起来,扶着旁边的柱子,面色苍白,“我没办法,这次可是初代种,而我远离大型水体,我没有力量帮不上忙,又希望能出点力,所以我只能找那位...”他有些虚弱地为自己争辩道。 “他会要了你的命!”林卫华看着小伙子委屈的样子,不由得放软了语气,“你知道请仙的代价吗?他要么会加速你的血脉失控,要么耗干你的生命,让你的机体快速衰老——你还年轻,有大把的时间,别折腾自己!”他拍了拍杨玉水的肩膀,说。 “下次不会了...”杨玉水连忙点头道,整个人仍然委委屈屈的。 此时超管局的人已经来了,而昂热刚刚知道,他们所在的街区遭到了死侍的攻击,所幸及时被林卫华和朱家的暗卫阻击了,只死了两只猫和一条黄狗,还有几只鹦鹉和画眉。超管局的人姗姗来迟,是来处理现场的。 昂热把一滩烂泥的弗雷德里希·冯·隆交给了黑衣的超管局人员,他将会被以盗墓和文物\/炼金设备走私的名义起诉。此时这位复仇男神已经没有之前那股誓死砍下叛徒头颅的激情了,他看见了真正的罪魁祸首,而且还被告知,背后藏着两位王座上的王者——这个小小的叛徒在他眼里如同虫豸一样可鄙。 昂热觉得把这家伙交给超管局,用他们的程序正义正法,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有林卫华在,这家伙肯定能被判死刑,超管局还有专门的法庭,如果没记错的话其中也有他的学生。这样的小贼,不值得污了他的手。 第八十六章 解释(1) 几个人坐在一家麦当劳分店。 “今天晚上可真刺激。”林小红忍不住说。她此时正在大口地吃劲脆鸡腿堡,大口喝可乐。她刚才战斗中,把所有能吐出来的东西全部吐了个干干净净,现在饿得发慌,狼吞虎咽。 相比之下,其他几个人则没有她的胃口。 “你能和我解释解释吗,小伙子?你究竟是谁,或者说,是什么?”昂热校长坐在杨玉水对面,面色阴沉地问。 后者仍然在细嚼慢咽地吃着红豆派,外加一杯牛奶,听到昂热这样问,只是淡定地耸耸肩:“我叫杨玉水,是中国混血家族制造出来的武器。” 他对此没有丝毫隐藏,似乎笃定昂热校长不会拔出折刀对准他的心口。 “我有个名义上的爹杨耀春没有妈,他其实是一个基因工程教授,我是纯粹的基因工程产物,在培养箱里长大——现在,我爹的实验室福尔马林里还泡着我的无数兄弟姐妹,都是严重畸变的死侍胎儿,被直接销毁。” 他这样说的时候极为淡定,好像在说自己的父母开了一家早餐店,父亲烙饼很好吃一样。 他把剩下的红豆派塞进自己嘴里,喝了一大口牛奶,然后继续以那种淡然的口吻说下去:“我究竟是人还是龙,各占多少,自己也不清楚,我只知道自己的价值相当于一枚重磅核弹。除此之外似乎也不重要了,反正我我只是一个好用的工具,想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是一件基本上不可能的事。” “我觉得我们要说说请仙的事。”林卫华也面色阴沉,抢在昂热面前对杨玉水说。 “你的师父没有告诉你,请仙上身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吗?你刚才有可能被...夺舍,你可能丧失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权,你会变成和奥丁的傀儡一样没有思想的怪物!”他听上去有些激动,挥舞着手臂。 昂热皱紧眉头,这位铁血校长自然不是傻子,他听说过中国神话中的“请仙”。 所谓“请仙”在北方比较常见,通常是“出马仙”弟子邀请狐仙、黄仙、蛇仙和蟒仙之类上身,在某些条件下也会请鬼仙上身,上身之后不同人会有不同反应,有的浑身燥热,有的身体阵阵发冷,有的情绪兴奋坐不住,还有不受控制地唱歌跳舞的。 昂热本人不相信这些,认为这不过是什么催眠术,激发了那些弟子身体里隐藏的潜能,根本不存在什么附体。 毕竟,这个世界上真正能算作“仙”的只有龙类,什么狐狸黄鼠狼之类的低等生物是不可能长生不老法力通天的。 对此杨玉水满不在乎,林小红有一种感觉,这个年轻人从来都自己的生死安危毫不在乎,好像他真的是不感觉痛不感觉害怕的木头人一样。他会关注很多东西,但是当提到他自己的时候,那双灵动的眼眸中仿佛就失去了神采。 “哦,师父说过,但是不遇到麻烦事不要请仙,可能会有很严重的后果。” “说过你还是这么做了?你当你师父的话是耳边风吗?还是你不想活了?”如果不是刻意压低嗓音,林部长的说话声就要惊动远处的那位员工了。 “我请了,没有什么严重的后果。” 杨玉水那副淡然的样子让林部长有点恼火儿,“你根本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你知道上一个请他上身的人是什么下场吗?他被耗干了血统,一夜之间衰老了三十岁!他从一个青壮年的好小伙子一夜之间变得比我还老,然后没过两年就死于器官衰竭!” “小伙子,你还年轻,就这么想死吗?” 杨玉水撇撇嘴,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反而犟嘴道:“我没死,我很好,就是有点头疼而已。我的血统很好,足够他任意挥霍。” “你...”林部长被他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林先生,我知道您关心我,但是那是没有必要的。”杨玉水淡然地说出让所有人不由得一阵心寒的话,“我从来不是一个人,林先生,我是武器。武器用坏了就用坏了,大不了就修,修不好就换新的,没有必要太放在心上。” “这是谁教你的p话?”杨玉水这么一说,林卫华立刻急了,“这说得是人话吗?” “当然不是人话,你觉得我是人吗?他们从小就告诉我,我不是人类,让我也不要存在不切实际的幻想...”他说的话令人心碎。 这孩子小时候该是怎么过的啊?林小红忍不住心想,实在是太惨了。 对了,他十四岁的时候就学会伪装成新娘子色诱龙类了,谁知道他还干过什么更加过分的事? “我想要学习如何做一个人,我是认真的,我有在努力了。”他提到这里的时候突然变得格外认真,一双明亮的眼睛看向昂热校长,似乎在征求对方的赞许,“我去了中央戏剧学院,我觉得我有些上道了。” 林卫华终于意识到,他无法劝说杨玉水,让他相信自己是一个人。 “那些老东西不在乎你的生死,可是有人在乎。不论你是被用怎样的方法创造出来的,你都是一个独立的,拥有自由意志的个体。”林卫华摆摆手,就知道杨玉水肯定是听不进去的,他早就知道这个孩子的三观早在很久以前就被带歪了。 “龙王也是独立的,拥有自由意志的个体,可是他们就不是人。”杨玉水说,似乎坚定地与林卫华硬刚到底。 “够了,”昂热校长被这样的争辩搞得有些不耐烦,“我现在不需要一场什么是人类什么是怪物的思辨,我只想知道,你究竟是否是一个威胁。” “我当然是。”杨玉水说。 昂热校长绷紧了身体,露出战斗的姿态,可是对方仍然一副悠闲的样子。 “我当然是威胁,校长,”他不紧不慢地说,“林部长大概已经告诉你了,我的言灵是‘归墟’,能够一次性释放3~5个大伊万的能量,更别提对洋流和气旋可能造成的影响。” “你能说我不是威胁吗?我仅仅是存在就足够罪恶了。” “我想说的是,你是否在主观上对人类社会构成威胁?”昂热校长也被他这幅文不对题的回答搞得有点恼火了,“你想不想要害人?想不想要毁灭世界?” “取决于很多因素,其中一条就是手中拿着我这把剑的人的意志。”他这样说,好像自己不存在独立的意志一样,冰冷生硬得像是一个机器人。 同样是机器人的诺玛都比他更像一个活人。 第八十七章 解释(2) “刚才那不是你,对吗?你的身体里有另一个存在。”昂热不依不饶,换了一个他更加熟悉的话题,“你刚才承认自己在请仙。” 杨玉水点点头:“没错,二郎神,据说和我的家族有点联系,但是他看起来像个毛都没长齐硬充大人的未成年,我不觉得他会有什么子孙后代。”他仍然是那种不紧不慢的语气。 “二郎神?四川的那个二郎神?”林小红很是惊讶。她自然知道这个神仙在西南地区的重要性,他几乎是半个主神。 二郎神的原型至今无法考证,糅杂了太多少数民族的神话,还有大量的历史和民间奇谈的混合。其中比较有名的说法是他是战国时期修建都江堰的李冰,另一种说法是他是李冰和岷江神女的儿子,还有说法是他是隋朝一个叫赵煜的道士...太多太混杂,完全是缝合怪。 但是普遍认为,他真正的原型应该是古蜀国文明的一位巫神,身份很尊贵,神通广大,是他们的神话中天帝的后裔——但是根据之前青铜城的考古来看,古蜀国尊崇的天帝,不就是青铜与火之王吗? “那是一头纯血龙类。”昂热是在问,但是却听上去斩钉截铁,没有一丝疑问的口吻。 “他不是。” 有一说一,二郎神是半神这一点真的几乎所有中国人都知道,林小红心想,虽然爹妈存疑,但是几乎所有故事里他的母亲都是仙女,而父亲是凡人。 “混血种?”这让昂热有些惊讶,然后忍不住喃喃自语道,“没想到封神之路竟然真的存在...” “仙凡不通,天人永隔才是正道,所以主动斩断‘天梯’,凡人不得登仙,是正确的选择。” 昂热皱紧眉头,“为什么?” 林小红有点理解昂热校长的困惑——这位复仇男神的理想是埋葬整个龙族,如果能让他永远活下去,永远和龙族战斗,直到同归于尽,这老头子大概高兴得原地螺旋升天吧? 听到有人主动斩断“封神之路”,他只会觉得这人要么是坏,要么是缺心眼,这种过河拆桥的事都干得出来。 “因为拥有龙血的家伙都是邪恶的,他们没有摒除欲望,只会搞破坏,掀起战争,到处殖民,残忍地屠戮自己的同类,这样的渣滓最好都死掉——龙类也同理。”杨玉水说出这种话时,神色冰冷,显然也是跟别人学的,三观都扭曲了。 “他在这方面有些极端,但是总体而言稳妥可靠,在屠龙的时候是很好的盟友。”林卫华为杨戬辩驳道,“虽然说他喜欢‘上身’他人身体是一个非常坏的毛病,据说在过去的几百年里,曾经导致数人因为器官衰竭而死亡...” “我没听说过龙类能够精神寄生在他人身上,混血种更不可能。”昂热对此表示怀疑。 “他能做到很多普通混血种乃至龙类做不到的事,这很难解释,但是他毕竟是上古超级混血种中硕果仅存的几位之一,也是唯一仍然活跃至今的。有些失传的秘钥,只有他知道了。”林卫华试图解释,但是说了和没说差不多。 提到这位二郎神,似乎就连林卫华也觉得一言难尽——这种失传了上千年的东西他又不知道,可别来问他! “他对于人类是一个威胁吗?”昂热又问。 杨玉水吐吐舌头,“他是个神经病,又暴力又多疑——我在他的身体里的时候,发现他的洞穴里有很多小箱子,每个箱子上贴着一个名字,都是用龙文写的。打开其中一只后,里面是包在金刚石里的贤者之石子弹,还有一把氮化硅陶瓷刀。” “这些都是他用来对付盟友的,他给所有和他结盟的龙类准备了这么一个小箱子,只要情况失去他的控制就会用箱子里的东西杀死他们——听说上次龙王诺顿沉睡,就是他设下的计谋,他们两千多年没有苏醒也是他改变了河道的水流所致。”他添油加醋地说。 “我觉得死在他手里的纯血龙类——永久性死亡的那种,可能高达两位数,接近三位数的那种...他对于混血种,或者说所有使用言灵的人都很不友好,总觉得他们是峨眉山上到处捣乱的猴子。” “那是因为他对付的都是失控混血种,正常混血种混在人群中,根本找不到。”林卫华说。 他们说的这些话,让昂热校长显然有所改观,露出了某种玩味的笑容,“这么说来,他还是一位潜在的盟友,改日可以考虑拜访。”他淡淡地说。 “哦,这很简单,到他灌江口的庙里,烧一炷6000块钱的高香,然后往功德箱里投十万美金,只要足够豪横一定能引起他的注意。”杨玉水半开玩笑地说。 林小红挑了挑眉尖,“他不是神仙吗,要钱干什么?” 按常理说,神仙不应该是不食人间烟火吗?怎么这年头一个个这么俗了? “当然是给他手下的人发工资咯,你以为他手下1200个草头神是喝西北风的吗?他们全国到处跑对付苏醒的龙类和跑出来的尸守死侍,容易吗?本质上和你们卡塞尔的执行部没有啥区别。”杨玉水理所应当地说。 “他还有私兵?是死侍军团吗?”昂热皱紧眉头,在袖子里把玩折刀的手不由得一僵,忍不住问。 毕竟他们讨论的是一个无限接近纯血龙类的存在,如果拥有一支死侍军队似乎是一件非常合理的事——那就意味着他是人类的敌人了,你指望操控死侍军团的人会是好人吗? “不是死侍,他和他的宗主诺顿一样,有严重的道德洁癖——无法忍受任何没有智商的龙血生物。我去过,他那个洞穴里清理得可干净了,连一只镰鼬都没有。”杨玉水说。 此时林卫华替他解释了:“基本上是b级混血种,他们的血统经过某种秘法提高过,同时维持他们的理智。” “他之前邀请过我加入他的军团,但是我拒绝了,我说如果我感觉失控了,就去找他,而他说他随时欢迎我。”林部长又补充道。 “从那以后每次见到他,他都问我什么时候来找他,一次两次还好,后面就有点烦人了,所以我不太喜欢他。”提到这里,他略微有点烦闷和懊恼,好像在讨论一个打秋风的亲戚而不是一个初代种级别的半神。 “那个奥丁的傀儡大概率是被他带走了,只有他能斩断他们之间的连接,并且逆转死侍化的过程...”杨玉水漫不经心地说,“我看你们好像认识他?” 第八十八章 绝症的解药 “什么,那个傀儡是楚子航师兄的父亲?”林小红有些惊讶地问。 刚才经过杨玉水和林卫华的解释,林小红这才知道,楚子航师兄的父亲叫楚天骄,本来是林卫华部长的亲传弟子,言灵也是“时间零”,之后被“借”到卡塞尔中国分部执行一项秘密任务,结果却失踪了。 他被变成了奥丁的傀儡,即使摘下那张控制神志的面具也很难完全恢复。因为他的血统被奥丁提高到了相当危险的程度,只要奥丁的意志离开,他就会立刻变成死侍——所以他被二郎神派来的人带走了,他们有抑制血统的秘法。 “你们不应该告诉楚子航师兄一声吗?他失踪的爹找到了,不是一个好消息吗?”她问。 “当然不是咯,他的脑子被奥丁搞得一坨浆糊,指不定见到儿子都认不出来。到时候父子相见,儿子看见老子变成那副样子,那不是更加让人伤心吗?”杨玉水将餐巾纸揉成一团,像投篮一样扔进垃圾桶。 “虚假的希望是害人的啊!”他用那少年的声音感叹,莫名显得有些沧桑。 林小红觉得他说得好像也有道理,这下不知道如何是好了,“但是楚子航总该有知情权吧?”如果不告诉楚子航,她就觉得心里痒痒的。 “你不用操心,等到这次的事忙完了,我会亲自告诉他。”昂热校长摆摆手,最终说。 在麦当劳的洗手池前,林小红和杨玉水“偶遇”了。其实她心中早就有想要问的问题,可是在餐桌上她不知道如何开口,现在总算有机会,她不会错过。 “真的存在抑制血统保存神志的秘法吗?”她轻声问。 其实她心里有些忐忑不安的,生怕自己的问题冒犯别人。毕竟,这种秘法听上去很像宗门内不外传的秘籍——就像《斗罗大陆》里的《玄天宝录》,只准内门弟子修炼,外门弟子连看都看不到,其他人更别提了。 “有啊。”对方轻易地说,好像这不是什么秘密,“你打听它干什么?难不成你需要?” “我...”林小红想要说自己被龙血污染的事,可是杨玉水毕竟是一个外人,而这件事就连她的母亲都不知道,她不愿启齿,好像说出来她就会完蛋,而掖着藏着就没事一样。 于是她说:“我帮我一个朋友问问。” 如果问起是哪一个朋友的话,就说是楚子航就行了。毕竟楚子航的血统确实不稳定,已经开始出现死侍化的明显特征,再这样下去那个叫夏弥的小姑娘可就要守寡了! 所以,即使不是为了自己,也要为夏弥和楚子航问问这个所谓的秘法!她这样告诉自己,当然只是骗骗自己而已。 “那个朋友不会是你自己吧?”杨玉水半开玩笑地说,但是这个玩笑让林小红整个人都不好了——他难道有读心术吗?他怎么知道? 抚平自己狂乱的心跳,她告诉自己不要紧张,人家只是乱猜,但是开口的时候还是有些心虚,“不是啦,不是我自己,我身体很好。是我一个同学,他的血统不稳定,已经吃了很久的药了。” 她自己是有去学校药房开血统稳定的药剂的,但是被拒绝了——人家说了,闲的没事身体好好的,不要瞎吃药,所以只好作罢。至于楚子航有没有吃药,她是真的不知道。 “秘法是有的,但是要加入我们的宗门,从此以后人间纷扰便与他无关了。他不能吃肉,不能结婚,不能抽烟喝酒,过着清贫的、纯粹的、精神的生活。”杨玉水明摆着就是劝退,对她挑了挑眉毛。 “可是我看你不止一次吃肉。”林小红对此充满怀疑。 “因为我不守清规啊。”杨玉水咯咯地笑了,好像这样理所应当,规矩就不应该落在他身上,“我一直都不是个听话的孩子。” “我读书少,不要耍我啊!”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 如果是她自己的话,出家就出家了,可是楚子航怎么办啊?他还有一个漂亮的小姑娘等着他呢!他怎么能遁出红尘啊? “是真的不能结婚不能吃肉吗?我看别的道士没啥忌讳啊?” “正一派的没有忌讳,全真派忌讳。” “那你是什么派的?” “蜀山派!” 林小红:(⊙_⊙)? “别以为我不知道,蜀山派根本不存在,是修仙小说里的!”林小红觉得自己被耍了。 “难道这不是在修仙吗?”对方反问。 这可着实把林小红问懵了,之前她还在和夏弥讨论过,如果在龙族的世界观里怎么修仙——其实很简单,只要不断提升血统就是修仙,而想要“飞升”,则是无限进化为纯血龙类。 那个夜晚,她们两个穿着薄薄的睡裙,在床上还聊起了翠玉录。 “从地升天,又从天而降,获得其上、其下之能力。如此可得世界之荣耀,远离黑暗蒙昧。”说着,夏弥还念诵出《翠玉录》中的词句,感叹这多像修仙文中某些秘籍的开篇。 好像真的是修仙哎! “我并不觉得龙族血统高有什么好处。”杨玉水站在洗手池前,淡淡地说,“血统低有血统低的好处,血统低你还能做人。再高一些就高不成低不就的,你当不了龙,也做不了人,很难受的。” 他说话很真诚,像是对此深有感受一样。 好吧,这大概是他的真实感受了,杨玉水看上去是个普通的大学生,可是却身负极高纯度的龙血,是一个令人恐惧的怪物,还被人当做武器使用,丧失了作为人的尊严和自由。 他说得很对,至少林小红就觉得,以前那个c级混血种的自己比现在a级混血种的自己快乐多了——至少c级混血种现在还安全地待在学院里,不至于夜晚过得这么惊险刺激。 “所以,别老想着提高自己的血统,没有好处的。你现在血统很稳定,但是要是过于心急想要提升自己,反而可能出岔子。”在离开前,杨玉水这样对她说,“不要去找秘法和歪门邪道,那些都会害了你的。” 等到他们回到座位上时,昂热校长已经准备离开,回到他们下榻的酒店了。 “那么这件事就算完了?”林小红好奇地问。她指的“这件事”,就是弗雷德里希·冯·隆的事。 “就到此为止吧,我本来想要杀了他,可是看见他卑劣的嘴脸,感觉这种人的血不配污了我的手。”昂热校长面色阴沉,一双蓝灰色的眼睛里闪烁着让人读不懂的光泽。 “那么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说真的,林小红有一种想要赶紧回学校的冲动,毕竟苏醒的可是大地与山之王,万一他们真的搞砸了,导致什么可怕的灾难,她远在美国至少不会被波及。 但是好吧,这样当逃兵很不厚道,就连路明非都没有逃跑,她逃跑了算什么啊? “接下来,我们找到大地与山之王,然后杀了他。” 林小红可没昂热校长那种激情,她只想摸鱼,不想屠龙。 在回去的路上,她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机,发现母亲给她发了一条消息: “我已经想好了,明天和你养父复婚,我年纪大了,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和好照看。” 林小红瞪大眼睛,“不是,你们怎么就...哎呀真是眼瞎啊!” 她妈最终还是被这个渣男又祸祸了一遍啊! 芬格尔,你白拿我钱,不给我办事是吧?说好了你能帮我把那个渣男从我妈身边赶走呢? 第八十九章 显然,龙王也会去网吧 “你说什么?”林小红简直无法相信,“大地与山之王在一间网吧?” 是的,这听上去很荒谬,但是这就是超管局经过信息筛选得到的结论,林小红觉得这帮人怕不是吃干饭的吧?龙王怎么可能在网吧里上网呢?干什么,打星际吗? “是的,我知道这很荒谬,但是仍然有必要去亲自勘查一番。”昂热校长回答,将那把宝贝折刀藏在了自己的袖口里,同时建议林小红,“我觉得你需要一把战术刀。” “我觉得我需要更多武器,至少上次我手里有一把ak!格洛克也行,最好再来一枚碳纤维贤者之石子弹!”林小红有些抓狂——昂热校长是疯了吧,让她赤手空拳迎敌? 拜托,如果网吧里真的有龙王,一把战术小刀顶个屁用?没有贤者之石上去就是送好不好? “话说,他们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在路上,林小红忍不住问。 昂热有些尴尬地咳嗽了一声,解释道:“有人在网上玩星际争霸,连输了七局,然后追查ip地址,定位到了这个网吧。” “我觉得这单纯是因为他自己太菜了,才连输七局,然后恼羞成怒举报对方是龙王。”林小红很想委婉,但是实在委婉不起来,她从来没有听过这么扯淡的理由。 更扯淡的竟然是昂热居然信了!老头子是糊涂了吗? 但是昂热随即给出了他相信的原因:“那个举报的家伙是一头被超管局豢养的三代种,言灵是‘天演’。” 林小红不说话了。 她先是惊讶于超管局还有这样的底蕴,竟然能抓住并且豢养一头三代种古龙?这类纯血龙类无论是身体强度和智力都远超混血种,又是高傲的生物,想要降伏并且饲养起来为己用,几乎不可能。 然后她又皱紧眉头,三代种会玩星际?龙类会玩星际?不会吧?这些活了数万年的老古董已经开始使用现代科技了吗? 而且竟然输了?拥有“天演”的三代种,按理说无论是手上的操作,还是战术,应该都远超普通人类啊,怎么可能输?飞龙骑脸怎么可能输?而且连输七局? 这对面得是什么级别的大神?什么韩国电竞冠军怎么敢来碰瓷? 好像大概也真的只可能是龙王吧? “这么一说好像真的有可能是龙王。”林小红不得不承认,但是感官仍然被荒谬感充斥。 昂热也点点头,“我已经命令让abc三组小队立刻赶到,现在路明非就在网吧里,我会让他寻找可疑人物,然后以游戏切磋为由拖住对方,撤离周围一个街区的人员,准备作战。”他神色严肃。 “那我呢?” “你去配合路明非。” “可是这意味着我要正面面对龙王哎,上次的表现可比‘差强人意’差远了,甚至比‘不尽人意’还要糟糕。我当时整个人都软了。”林小红就差明说自己不想去了。 “怎么,你害怕了?”昂热校长挑了挑眉尖,问。 “是的,我害怕了。”林小红毫无愧疚之色地说,“我本来就是被骗进来的,压根不想去屠龙。我很珍惜自己的生命,我家里还有老娘等着我养老呢!” “如果我用人类的未来和正义来说服你,你会信服吗?” “不会。” 林小红回答得相当干脆利落。 “我觉得这个英雄应该交给恺撒或者楚子航来当,他们都准备好了,而我没有准备。”然后她又补充道。 这就是林小红的观点,她可以接受龙类存在的世界观,并且为维护人类的统治尽一些绵薄之力——她可以去管理超能力者档案,可以去研究炼金术,甚至如果她不得不去杀死侍也不是不能接受。 但是你不能让她去面对一头初代种,她不是那种拯救世界的英雄。 昂热看着眼前的女孩,不由得叹了一口气,“没错,这样的工作应该交给恺撒,楚子航和路明非这样的精英。” 等等,什么怪东西混进来了? “为什么还有路明非?”林小红很费解。 她不是说路明非不优秀,他在过去的一年已经从e-级的水平提升到b-,跨越了3个层级,没有人能像他一样进步飞快——虽然说距离所有人期待的s级超级混血种还有不少距离。 大概是家庭出身的原因,他的性格太软弱了,因为优柔寡断而任人摆布,不是做英雄和领导的料子。 他真的不适合拯救世界啊,校长路明非是你的私生子吗?林小红在心里哀嚎道,校长你这是望子成龙拔苗助长到疯魔的地步了吧,你不会真的把路明非当做继承人来培养了吧?他不合适啊啊啊啊—— “到了。”昂热校长停车,街对面就是一家看上去不太起眼的网吧。 “我不想去。”林小红果断地说。 让她去面对初代种?没门! 昂热校长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也知道大概是强人所难了。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是诺玛打来的电话,他迅速接通后将手机凑到耳边,林小红听见对面诺玛说了什么,有一句好像是“警报解除”,然后昂热有些惊讶的表情,最后一脸无奈。 “是误报,”昂热校长翻了一个白眼,似乎连自己都对自己的宝贝学生感到无语,“那个连杀三代种七局的家伙不是别人,就是路明非本人!” 林小红捂脸。 “这小子在故宫逛荡了两天,又去十三陵逛荡了两天,虽然我觉得他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是有些东西游客看不见,什么情报都没有收集到。”昂热校长哭笑不得,“所以他摆烂了,今天一整天都在网吧里。” “啊这...”林小红觉得自己额头上冒出三道黑杠,这非常路明非,没有人监督还想着去皇宫和皇家陵园看看,已经非常不错了。 “所以,你现在的任务和初代种无关了,我要你去把路明非那个臭小子从网吧里提溜出来,让他多干正事!”昂热校长说。 他抬头看着天空,这个夜晚阴云密布,校长的面色有些不太好。 “scarlett,我不喜欢今晚的天气,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打开车门,站在人行道上,对林小红说,“这样的雨夜让我感到有些不安,好像坏事马上就会发生一样。” “是因为‘夏之哀悼’也发生在一个雨夜吗?”林小红问。 昂热校长沉默地点点头,没有回答。 “现在是北方的秋天,该下秋雨了,没有任何问题,我觉得是校长您想多了。”昂热校长的不安带动了她这个新人的不安,所以她选择这样安慰道,也是安慰自己内心的不安。 “或许,但是龙王的苏醒总是伴随元素乱流,而元素乱流最大的表现形式就是雨天。” 林小红不想再说下去了,越说越觉得不安。 “校长,我去帮你把路明非提溜出来,您等着我!” 第九十章 关键时刻掉链子 林小红走进了网吧。 她是被手机铃声惊醒的,等她头脑清醒时,铃声早就已经停止了。她发现自己正站在洗手间的隔间里,靠在被涂鸦得脏兮兮的门上。 或许她应该庆幸,这件网吧的卫生条件还算不错,洗手间打扫得还算干净——又或许是因为上网吧的人男性多于女性? 她看着墙壁上写着一则求女同的信息:“我很男孩气,求女同,电话139xxxxxxxx。”不由得翻了一个白眼,这洗手间里果然什么离谱人都有啊... 等等,她是怎么到洗手间里来的?她怎么不记得了? 她看了看手腕上那块阿迪达斯的运动手表,这是她用奖学金买给自己的,不算一块特别昂贵的表,至少肯定比不上同学中流行的劳力士和百达翡丽。但是看时间,也用不了多么昂贵的手表。 “不是吧,这已经...晚上10:23?”林小红简直不敢相信。 她在走到网吧门口的时候看了一眼手表,是晚上8:49,她竟然凭空失去了一个半小时的时间? 她以为是自己的手表坏掉了,于是打开自己的iphone手机,上面显示的时间是10:24,并且有五六个未接来电,还有两条短信,都是昂热校长发来的。林小红不由得皱紧眉头,掏出手机打了回去。 手机“嘟嘟”响了两声,昂热接电话了,他听起来有些着急,“scarlett,我让你把路明非找出来,为什么你一个多小时了还不出来,是玩游戏上瘾了吗?还挂我电话?”他急迫地质问道。 “校长,对不起,我...”林小红扶着自己的额头,她想要回忆发生了什么,可是唯一能够回忆起来的,只有一双熊熊燃烧的,赤金色的眼瞳,就像有的时候晚上做的噩梦一样... 见鬼,她怎么又断片了?她一没喝酒,二没磕...等等,她不会被下药了吧?不会吧? 听说网吧里经常会有一些非法药品传播,难道她不小心接触了?不可能吧? 她会是那么不谨慎的人?当然不可能! “你怎么了?你听起来不太对劲。”昂热校长的语气中似乎带上了一丝担忧,“scarlett,你遇到麻烦了吗?” 林小红点点头,然后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在电话外点头,另一边怎么可能看得到?所以她有些尴尬地回答:“我感觉自己不对劲,我断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她的头脑疯狂运转着,毕竟一个女孩莫名断片,哪怕只是一个多小时,也是非常危险的!她完全有可能遭遇不测!说着,她开始检查自己的衣服和裤子,没有撕扯的痕迹,非常整齐,也没有可疑的污渍,东西也没有丢,说明没人对她欲行不轨... 所以她到底怎么了? “scarlett,你接触了什么可疑的饮料吗?或者吃的?”昂热校长担忧地问。 “我...不记得了!”林小红摇摇头,她承认自己有点慌了。 昂热校长听起来很焦急,“我就在旁边的星巴克喝了一杯咖啡,现在就过来接你,不要害怕,我的女孩子,不会有事的。”他安慰道。 在昂热校长来之前,林小红觉得自己可以解决这些麻烦,她急匆匆地走到了前台,那个年轻人问她是不是要再续一段时间还是要吃喝点什么。 “我需要调取一下监控,我刚刚在洗手间里陷入了短暂的昏迷,大概一个小时左右,我觉得自己被下药了!”她忐忑不安地对着前台的年轻小伙子说,手指紧张地在台面上扣着,生怕被拒绝。 之前她注意过,这家网吧是合法的,有摄像头,并且似乎在正常工作——虽然有几个死角,但是还是能覆盖大部分区域的。 她只能希望前台的人能够足够重视,如果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她会极度不安。 任何一个女孩子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害怕好不好? “什么?不可能,我们这是家正规网吧!我们不搞这些非法的东西!”那个年轻人一惊,整个人有点惊慌失措起来,然后紧接着提议道,“要不我们报警吧?这种事得让警察来处理!” “我不知道,我只是想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也许我只是在上厕所的时候低血糖了...”林小红对年轻人说。看起来对方对她的情况足够重视,那么查监控应该问题不大... “能让我看一下监控吗?” “这我得找老板商量...”年轻人挠挠头说。这么重要的事他一个打工的不敢怠慢,就带着林小红走到了里面的一个办公室。 那位老板也是一位星际爱好者,叫老张,三十多岁快四十了,人很友善,就是头发有点秃了。当他听到林小红的状况时,非常爽快地同意了——毕竟,如果一个姑娘在他的网吧里被人下了药,这种事就太大了,处理不好他就得关门! 他打开了电脑,调出监控录像。这座网吧一共八个摄像头,楼下四个楼上两个,门外一个,楼梯间里一个。“姑娘,你还记得你是什么时候进入网吧的吗?” “大概是8:50左右吧?我本来是来找我一个同学的。”林小红想了想后说,她忐忑不安地站在老板身边,看着他将时间调到了大概8:50左右。她盯着门口那个摄像头,果然在8:52的时候看见了自己的身影——白衬衫,九分牛仔裤。 她看着自己在一楼转悠了一圈,四个摄像头有三个捕捉到了她的身影,她似乎是在寻找路明非,而且也确实和路明非交流过了。她想要带路明非走,但是却被几个青年男子阻拦了,然后路明非对面的一个人站了起来。 她注意到从那时开始,自己变得不太对劲。 她死死地盯着屏幕中那个模糊的人影,只见她径直走到了二层,这次动作变得很僵硬,像是上发条才能动的机器人。 她就这样木然地走上了楼梯,楼梯间里的摄像头捕捉到她的身影,然后她就在走廊尽头的摄像头里,一个不起眼的小白点走进洗手间。 “然后呢?”林小红问,“然后我出来了吗?” 她有一种不详的预感,路明非或者他对面的那个人,对她做了什么,导致了她的行为异常。 “不知道,要不我快进?”老板看着她,似乎也注意到了不对劲。 “这是我的同学,我认识他。”她指着画面上定格的路明非模糊的身影,说,“能让我看看接下来他做了什么吗?” 友善的老板答应了。在大约9:21时,又一个白裙的女孩来找他,想要带他走,对面的男青年再次试图阻拦,但是路明非这次毅然决然地要离开,他们似乎在说话,但是没有发生肢体冲突。9:25那个男青年结账离开,路明非9:27后脚离开,还给那个白裙女孩买了一瓶饮料。 “那姑娘我记得,是哭着来的,哭得梨花带雨。这么晚了还哭着跑出来找男朋友,根据我的经验是怀孕了,所以小伙子走得挺着急。”老板啧啧地说,感叹这年头男女之间实在是太开放了,又说打胎对女孩子身体不好,一定要谨慎云云。 林小红知道这当然不是真的,路明非是那种特别保守又腼腆的男孩子,不会做出这种事。 但是话说那个白裙女孩...显然不是零(估算个子有点太高了),难道是诺诺学姐?或者夏弥?反正路明非在bj人生地不熟的,也没有认识的女孩子。 他更不可能在过去的一个星期内在bj成功搭讪到任何女孩子,他太腼腆了。 画面实在是太糊了,基本上看不清。但林小红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女孩子会在半夜来找路明非? “那我是什么时候从洗手间出来的?”林小红又问。 老板再次为她快进监控视频,林小红目不转睛地瞪视了差不多十五分钟,却逐渐皱紧了眉头。 她是10:29出来的——也就是她头脑清醒,给昂热校长打电话之后。也就是说,今天晚上,她在洗手间里待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处于无意识状态,根本没有出去! “真是活见鬼了!”她心中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第九十一章 路明非呢 “我觉得我可能遇到龙王了。”林小红坐在昂热校长的车里,面色苍白地说。 这位老人一听到“龙王”,身体立刻绷紧了,如同一只即将扑向敌人的狮子,“你说什么?”他骇然地问。 “我想当确信,就算不是龙王,也至少是纯血种。”林小红分析,“我找到路明非了,但是被另外一个人阻拦...根据老板的说法是因为我打扰他俩高手切磋,被人骂走了——然后我就失去了一个多小时的记忆。” “我已经是a级了,想要催眠和控制我不容易,但是那个和路明非打游戏的人形生物做到了!”林小红想到这里,不由得有些慌乱。 她很少这样失去对自己的控制,上次还是被青铜与火之王的力量蛊惑,失去了将近一个星期的记忆!哪怕是现在,她回忆起来,依然只有一些扭曲的,不合常理的片段。 想到诺顿的骸骨至今没有打捞上来,她就觉得极度不安,她总觉得那个恶魔还没死,而且还会找到她,继续折磨她,把她变成没有思想的怪物。 对了,路明非!她差点忘了,那个不明生物现在极有可能缠上了路明非! “路明非据说一直在打游戏,也没有注意到我的不对劲,极有可能也被蛊惑了!然后他没有和我一起走,现在不知道去哪里了!”林小红想到那个数次圈进屠龙纷争的倒霉蛋路明非,突然面色大变,焦急地对校长说,“我们必须快点找到路明非!” 该死,她甚至许诺过要罩着他,可是关键时刻她就是不顶事儿! “路明非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他是一个成年人了。”昂热校长似乎对自己的s级学生相当有信心,从容不迫地说。 林小红觉得有点抓狂,拜托,路明非刚刚在和一个不明生物打游戏,然后稀里糊涂被一个女孩带走了,竟然没人担心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没错,路明非是成年了,就算路边遇到几个小混混也能对付得了...但是您有没有想到,他遇到的可能是龙王? bj城里有一头tmd龙王,没人能说自己绝对安全! “我总觉得不放心。”林小红嘟哝了一声,拿出手机就要给路明非打电话。 结果不在服务区。 按理说bj信号不应该很坏,不在服务区最大的可能性只有几种:手机坏了,在电梯里,在地铁里,或者是某个地下室等非常封闭的地方。现在已经十一点了,按理说地铁已经停运,所以他不太可能在地铁里... 也许他在地下停车场或者电梯里,林小红心想,仍然存有一丝侥幸,然后又拨打了一个电话。 还是不在服务区。 她有些挫败了,一连打了好几个电话,结果路明非竟然都没有接——唯一一次好像有信号了,可是信号只持续了两三秒,又不在服务区了。 “联系上路明非了吗?”昂热校长问。 林小红有些挫败地摇摇头,“刚刚我明明有信号,可是突然又没了,不知道怎么回事。” “可能他在电梯里吧?” 林小红摇摇头,按理说不应该,她这么多个电话一连十分钟,难不成他都在电梯里?他又不是电梯管理员! “要不我给楚子航师兄打个电话?”林小红来了主意。 和路明非同组的有两个人,一个是芬格尔,另一个是楚子航。 芬格尔看着不太靠谱,但是关键时刻还是挺有用的——至少在那个龙王入侵的夜晚,就是这位稳如老狗的师兄把她按进游泳池,躲避龙王的追查。 另一个楚子航则肉眼可见地各个方面更加靠谱,看似冰山面瘫其实温柔体贴,对学弟学妹关怀无微不至。如果她告诉楚子航,路明非不见了,可能有危险,这位比她更有经验的学长一定会想办法寻找路明非的踪迹,然后去救援。 她知道他会这样做,毕竟路明非可是在听证会上,冒着被削掉s级头衔的风险,作伪证保护他的!而楚子航欠了人情,必然会百倍奉还! “楚子航接电话了。”听到嘟嘟声戛然而止,林小红不由得一阵欣喜。 “你好,请问是哪位?”对面彬彬有礼地问。 “是我,林红,scarlett,请问路明非在你那里吗?”林小红仍然抱有一丝侥幸,这小子没有单独行动。 “不,他一整天都在网吧,没有回来。”楚子航说。 “那师兄现在忙吗?” “还行,我在搜寻一条线索。”楚子航淡淡地说。 林小红不由得皱紧眉头,她看了看自己的手表,现在已经是晚上11:52,而且车窗外面就是瓢泼大雨,楚子航怎么还在外面? “我怀疑路明非出事了,他可能处在极度的危险之中,有一个可疑人物带走了他。”林小红说。 “我试图追踪那个可疑人物,但是似乎被对方催眠了,失去了一段时间的记忆。”她有些紧张地咽了一口唾沫,“我觉得可能是龙王,再不济也是纯血龙类。” 对面沉默了片刻,最终说:“好的,我去找找路明非,你这边也要注意安全。”他的声音很平淡,好像没有意识到自己要去闯龙潭虎穴一般。 “师兄你要是找到位置了,记得发个消息,我和校长一定第一时间赶到战场支援你!”林小红说。当然,她大概率不会去面对龙王,至多清理一下小兵,正面对抗龙王是昂热这个老头子的工作。 “楚子航一个人行吗?”林小红再次问校长,斟酌了片刻后,有些迟疑道,“我觉得他对抗不了龙王。” 没错,楚子航确实非常强大,但是这仅仅是对于那些死侍和失控混血种而言。他从来没有对抗过龙王,甚至没有正面应对过哪怕一头四代种!这时候让他去硬刚龙王,怎么可能赢啊! “要不我们把恺撒老大那一队也叫上?我记得他们那一队似乎有秘密武器——虽然我也不知道是啥,但是猜测应该恺撒那里至少有一枚贤者之石吧?楚师兄这一组可啥也没有!”林小红又说。 “他们有七宗罪。”昂热说,“这是最强大,最珍贵的屠龙武器,即使是初代种,也能必杀!” “不是我说啥,这东西不比切菜刀大多少,您不会真指望着用它对付龙王吧?”林小红充满怀疑地说。 “七宗罪”她是见过的,在拍卖场上。最大的一把“暴怒”虽然有足足七英尺长,可是对于身长十几米乃至几十米的巨龙,仍然只是一把水果刀,远远不够。 虽然确实有宝剑的气势,即使隔着剑鞘也能听见金属的轰鸣混杂着龙吟之音,但是实在是太小了——搞不明白为什么诺顿指望着用那么小的刀剑杀死他的兄弟? 昂热校长摇摇头,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你没有见过它们的真实形态。当‘七宗罪’真正出鞘的时候,天地都会为之震颤!” 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 “我觉得我应该给夏弥打个电话,让她叫上恺撒和诺诺去支援楚子航...” 第九十二章 路明非这几天很倒霉 路明非觉得自己非常倒霉。 他来到bj已经四天了,但是仍然一无所获。他的计划一开始其实非常简单且合理,毕竟bj是帝都嘛,龙是皇帝的象征,那么找龙自然要在和帝王相关的地方寻找。 楚子航说是要从失踪的专员入手,甚至找到了那两人的笔记本电脑,试图通过他们搜索的内容寻找端倪。 路明非觉得,自己要是哪天失踪了,也被人这样搜查浏览记录,那他可就要社死了——毕竟他每天都在打游戏和看萌妹子唱歌跳舞,偶尔逛个少儿不宜网站。 芬格尔说他比较懂电脑的事,跑腿当然交给小师弟,他们两个只好兵分两路。 “嗯,这么多个皇帝,谁可能是隐藏的龙王呢?”路明非自言自语道。他刚刚下飞机,在林小红的推荐下,连夜阅读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开始一个一个筛各位皇帝。他觉得,肯定有某一位皇帝是龙王。 “崇祯就算了,一根麻绳就吊死了,怎么可能是龙王?” “明朝后期那些早死的废物皇帝也算了...龙王怎么可能这么憋屈?” “我倒是觉得朱元璋非常有可能...”他挠了挠头,感觉有些头疼。 要知道,龙类最大的特点就是贪婪而且残暴,比如秦始皇就是纯血龙类(虽然不清楚是龙王还是次代或者三代种),“上帝之鞭”阿提拉也是,“穿刺公”弗拉德也是...简直不胜枚举。 朱元璋绝对符合“残暴”这一特征,杀功臣,杀贪官,什么蓝玉案、胡惟庸案,动不动就抄家诛九族,连自己的发小养子都不放过,简直比刘邦残暴数十倍,不知道有多少无辜的倒霉蛋稀里糊涂死在他手里。 可是问题在于他不贪婪啊! 不仅不贪婪,相反,他最痛恨的就是贪官,反贪力度是有史以来最强的!他甚至贵为皇帝,御花园里种菜! 这怎么可能是龙王啊!哪个龙王不疯狂敛财啊? 他选择把目光投向他的四儿子,朱棣。这家伙也算是个牛b人物了,战斗力相当高,为了王位悍然发动战争,干死了自己的亲侄子。而且继位之后,杀了不少人,流放了更多,五征漠北,征安南(越南),派郑和七下西洋,带回来不知道多少异国珍宝,据说还有麒麟(长颈鹿)。 最离谱的是,每当他打仗遇到劣势的时候,就会“妖风四起,飞沙走石”,而且每次都是对着敌人吹,把中军大旗都吹倒了。着简直实锤了是不是?根据路明非在卡塞尔混的这一年,他用大拇指都能想到,这绝对是言灵! 史书开挂,而且还不止一次,横扫穿越者的位面之子刘秀大哥见了,都要竖起大拇指,夸一声“秀!” 有稗官野史声称朱棣不是朱元璋的亲生儿子,(当然,这是棒子国制造的谣言,他们什么都要偷,不能太相信),所以即使他功劳再大,老爹也没把王位给他。如果他真的是纯血龙类,那么恐怕就说得通了! 虽然说这仍然不能解释他有那么多子孙后代的事实... “永乐帝安葬在长陵...bj是他作为燕王时的王都,也是他的大本营,就是他坚决要定都bj这种吃沙子的鬼地方。”路明非放下了书本,对芬格尔说,“你说是不是因为他是龙类,而龙茧藏在bj附近?” “有没有可能,大地与山之王是清朝的?”芬格尔突然问。 这简直一语点醒梦中人,他怎么没想到呢?清朝也在bj定都,而且过了将近四百年啊...等等,龙王沉睡苏醒的周期是多长时间? “不对吧,青铜与火之王沉睡一睡就是两千年,清朝哪怕是努尔哈赤也才400年,怎么可能?就算是明朝我都觉得牵强了,甚至我怀疑是元朝,bj在元朝是上都嘛!万一那个龙王其实是成吉思汗呢?”他忍不住质疑道。 “不同的龙不一样,如果有血食长期的祭祀,自然几百年就能重新孵化。如果没有则时间会延长许多。”芬格尔懒洋洋地说,还伸了一个懒腰。 “你看看诺顿和康斯坦丁,他们的青铜城里有哪怕一个活物吗?除了两个龙侍,啥狗屁都没有。没有尸守,没有死侍,甚至没有龙血亚种——说真的,次代种三代种都有死侍守卫,这哥儿俩要么是穷,要么是洁癖!”芬格尔狠狠地吐槽。 讲真,这么说老唐,让路明非有点尴尬,毕竟他们是真的认识的,而且在一切变坏之前关系不错。他杀了康斯坦丁,诺顿吞噬了弟弟失去生机的茧,然后又被自己重伤,现在估摸着只剩下半条命,还时不时和他打一盘星际。 他不知道他们还算不算朋友。 “没有祭品,就这么干孵化,两千年能破茧已经算是不错的!龙王也要遵守质能守恒啊,没有养分生长个p!” “真的?”路明非有些惊讶地问。 “那是当然!”芬格尔信誓旦旦地说,“之前学院有人下海捕龙,发现龙类能够释放自身部分基因,改变周围生物圈环境,产生大批龙血生物,为其提供养分。” “师兄怎么知道?”这些他上课没学过——或者学过,但是还给老师了。 “一般的渠道找不到这种信息,但是我黑了校园网偷看机密文件。”芬格尔淡淡地说。 然后他没有说更多细节,路明非想要问下去,却看见芬格尔面色非常难看,眼瞳中隐约金芒闪烁。路明非感受到一种压抑的气场从这位废物师兄身上传来,但是一闪即逝。 他觉得芬格尔可能是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所以没有再问下去,这些东西不是他应该知道的。 路明非锁定了两个可能找到线索的地方——故宫和明清陵园。他个人认为后者概率更大一些,指不定哪个棺材里就藏着龙茧呢?就像当初狮心会的人挖出来的西夏贵族棺椁中的天空与风之王...虽然他一点也不想复刻一遍“夏之哀悼”事件,他可比不过自己牛b的高祖父路山彦。 但是问题在于,他想得到,别人也想得到。来了一万多个异国混血种,全部挤在bj这些名胜古迹里了——而且他来到的第四天就是十一国庆假期的开端,有不少人会提前几天年假出来玩。 这个结果就是,他除了人头基本上什么都没有看见。 这是他疏忽了,毕竟如果故宫有关于龙的线索,指不定早就被老蒋带到了台湾的故宫博物馆,或者留在库房里等待修缮——毕竟现在故宫大部分宫殿都还在维修中,有的地方屋顶上都长草了,门锁着不让人进。 路明非是个良民,没胆子撬锁溜进去。 然后他去了明清陵园,但是也和他想象得不太一样——大部分陵园根本没有发掘,他想要去地宫最好有洛阳铲,最好在猎人网站上招募一伙儿盗墓贼。 但是皇城根脚下盗墓自然是不可能的,你就等着吃枪子吧——除非你是个民国军阀,有兵马,像孙殿英那样直接简单粗暴用大炮轰,抢陪葬品支付军费。 值得一提的是,已经发掘的定陵(万历皇帝)大部分文物都在wg中被摧毁了,就连皇帝的尸骸都被烧了。而乾隆皇帝(路明非觉得他非常符合龙类的特征)的陵墓大清一倒就被挖了,尸骸也破碎不全,慈禧太后也是(路明非也怀疑过她)。 没有任何灵异事件,说明他们不是龙王。 “我这也太倒霉了吧?”路明非提着自己被踩掉鞋跟的旧运动鞋,不禁有些哭笑不得。人实在是太多了,他不但一无所获,还被人踩烂了鞋子,只能光着一只脚,一瘸一拐地走在路上,打了一辆车回去。 不过他在园区外买的十块钱的,只比他的脑袋小一圈的桃子味道确实相当不错,是周围果园最好的水蜜桃。 所以今天,他摆烂了,在网吧待了一天。 第九十二章 这么点水平,还敢自称是棒国职业选手 其实他没想这么快摆烂,本来他是要在网吧里查找资料。 结果他干正事的心被干扰了,他被身边一位打星际的“狗哥”吸引了,这据说这家伙是个半职业玩家,整个bj城内实力数一数二,此时正在他所在的网吧里指导几个小徒弟。 就在刚才,这位狗哥被对面的一位神秘大佬打败了,周围人直呼可惜,还有人怀疑对面开挂了,或者是职业选手下场虐菜。那人说着一口流利的中文,骂人却是一声“西八”,甚至自称自己是韩国队职业选手,你们中国人都是一群小菜鸡。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一下激怒了所有人的爱国心,说什么都要把这家伙干趴,一个个人围过来,椅子上的战士换了十来个,可是一个个都败北而归,对方实在是太厉害了。 路明非出于好奇围观。在此之前他好歹也是频道第一,看着两位高手之间战斗,不由得技痒,忍不住对这位狗哥说,“能让我试一试吗?我看对面挺厉害的...”他有些拘谨,生怕被人嘲笑。 周围确实有人嘲笑这个看上去蔫头耷脑的年轻人,但是这位狗哥显然慧眼识珠,一眼就看出他气度不凡,连忙将自己的座位让了出来,还教训旁边的年轻人:“别看人家年轻不起眼,真正的游戏高手都是这样不起眼不拘小节的人!” 对不起,要不明天再去北新桥吧,反正也不差这一天两天的。 最好把芬格尔师兄和楚子航师兄都叫过来,指不定他们能合力把龙王从井里拉上来,然后他后退两步当奶妈,两位师兄上去对付龙王。 然后在众人崇拜的目光中,路明非一连杀了七盘。 日光灯管笼罩在呛人的烟雾中,不时有人欢呼或者咒骂,又有人带着耳麦柔情似水地和对面小妹妹互诉衷肠。百十台电脑一字排开,每张破损的沙发上都有一个“包夜”的兄弟,左手夹烟,右手握鼠标,红着眼睛。劣质耳机里透着节奏强劲的摇滚乐声,收银小哥呼呼大睡,世间一切嘈杂和悲欢面目聚集于此,这时朝阳区的一个地下网吧。 路明非上次来网吧,已经是七月初,还是在他家乡那座滨海城市。自从上了大学,他上网吧的次数肉眼可见地小了,其中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学院在荒山野岭,而且他还用自己的校长奖学金买了一台高配置的台式机和一大堆游戏光碟。 当然,他也并不是每时每刻都在宿舍里打游戏。他在大学第一个学期(错误地)抱了一位学霸的大腿,然后被那位大姐逼着,被迫当起了好学生,被人时刻督促着做作业,不会的东西还可以问人,而且还要被拉着去体育馆锻炼,一整天下来没有休息的机会,整个人累成狗。 他有不小的进步,他能说自己和曾经的自己大不相同,但是他承认,他在这个世界并不合群。 只有在网络上,在虚拟的战场上,在这阴暗的网吧中,他才是他本该成为的s级王者。 他好久没有感受过网吧的嘈杂和人间烟火气了,这里才是他的战场,他的王国,他的世界——他就是那从流放中归来的王者,接受臣民虔诚的朝拜。 被认为将用心底的火燃烧世界的男人路明非,正指挥着他的龙骑兵大军登上高地,提着离子光刀的狂战士们随后列阵,黄金甲虫缓慢地蠕动向前,披着蓝色闪电的圣堂武士们悬浮在空中。 高地上就是敌军的主基地,典型的人族堡垒。密集有序的建筑格局,当先是成排的补给站,跟着是塞满机枪手的地堡,再往后是架起攻城模式的坦克群,瓦尔基利战机群围绕着基地巡逻,防空塔和雷达覆盖了所有区域,以防路明非的暗黑圣堂趁乱捡漏。 大半个网吧的人都已经站在路明非身边,周围还摆着几位土豪大哥赠送的可乐、营养快线和红牛。他已经赢了对面那个嚣张的家伙六局,算是给这间网吧的兄弟们找回了场子。 说个笑话,对面这家伙一开始还有闲心冒充韩国人骂“西八”,但是很快就被路明非杀到破防,变回了国骂——这家伙估摸着根本不是什么韩国选手,就是一个爱装b吹牛的国人。 路明非看似随意地操作两下,然后就站起来上厕所去了,周围人默默地给他让路。 这座网吧的大佬狗哥不太理解,这是什么意思?这局还没结束呢! 难不成是因为要给对面一点面子?毕竟对方也至少是个职业级的高手,输得太惨恐怕日后没办法混了。 屁嘞,他刚才可没有给我们兄弟们脸面,凭什么给他脸面?就冲他刚才的rh言论,就该隔着网线一拳打过去教他做人,大佬你还是太仁慈了啊!狗哥忍不住感到痛心疾首。 然后突然,六颗原子弹同时发射,几乎在同时倾斜在敌方的队伍和铜墙铁壁之上,防御顿时化为乌有,基地变为废墟,最后的建筑满是红血且燃烧着熊熊烈火。 这时候他才恍然想起来,之前路明非好像确实制造了暗黑执行官?他的动作眼花缭乱,手速快得惊人,一时间他都忘了,路明非玩的是神族,也就是说,他制造暗黑执行官这样的顶级单位,俘获农民,复制人族建筑,然后才能发射原子弹。 这是什么疯子玩法?这种战术只存在于理论中吧? 而他制造的一整屏幕的兵排列成“v”字,纯粹是用来挑衅对方的。 狂,这小子是真的狂! 对方虽然气不过,耳机里传出他粗鲁的大骂和破防声,以及威胁要举报对方开挂,但是最终还是打出了“gg”,周围人一片欢呼雀跃,为彻底打败这个挑衅他们的缺德玩意儿狂欢。 果然自古英雄出少年啊...狗哥掏出一包劣质香烟,用不太好使的打火机点上一根,深吸了一口,徐徐地吐出一口烟气。 他感叹自己真的是老了,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啊! 第九十三章 全是老熟人(1) 路明非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位置已经被红牛、可乐和营养快线淹没了。 “大师傅,这是我孝敬您的,能不能指导我几招?”一个年轻人抱着三瓶营养快线,谄媚地问。 路明非看了一眼手表,现在晚上五点多,他不知不觉已经在这里待了差不多8个小时。不过浪费一天时间修整也无所谓,今晚只要十点之前回去,好好休息,明天大概率可以充满精力地逛一逛bj城内好几个可疑的灵异事件地点。 “行,没问题。”路明非点头答应了。 “这是我孝敬的红牛,师傅补补身子。” “你喝雀巢咖啡吗?” “要不要来两包薯片,现在已经饭点了,大师您肚子一定饿坏了。” 其他人纷纷献上糖果、辣条、可乐、泡面等一系列零食,有一个人送了一包华子,但是被路明非婉拒了,因为他不抽烟,抽烟有害健康。但是虽然没有送礼,他还是慷慨地给周围所有围观的人演示教学了好几局,打得十四五个老兄有的状若疯魔,有的眼睛里亮着小星星,坚持到最后的狗哥也开始哭爹喊娘。 狗哥发现才打了七局,一个小时上下,就已经开始享受这种甜蜜的痛苦。打了那么多年星际,《星际争霸2》都要上市了,自以为已经穷究这门学问,如今才发现这个游戏里还有那么多东西自己不知道。他深信要是路老师多待几天,再和他多打几局,他就可以去职业战队了。 当然职业战队在他眼里如今已经不算什么了,想起以后战胜那些二流职业选手,还没有被路老师轻描淡写地虐来得快感。 他最后一支航母编队驶向路明非的主基地,而路明非的家里遍布防空塔,还有可恶的科学球。此时此刻路明非的坦克群已经开始炮轰他的主基地了。 路老师有一次没让他失望,什么防空塔,什么科学球,他还没来得及看到这些...航母战队就被三颗接连落下的原子弹炸平了...这原子弹用得真是出神入化! “路老师...”他刚刚想要跟路老师请教一下原子弹的操作,一个身影却坐在了他的身边。 “我看你刚才打得不错,忍不住想要试一把,介意吗?”对方冷然地问。 那是一个黑色的破洞牛仔裤,宽大红色方格衬衫,黑框眼镜的男人。他的袖子微微卷起,露出下面精壮的手臂,一看就是那种天天去健身房撸铁而不是来网吧打游戏的猛男。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无法令人形容的,压抑的气场,狗哥当即被镇住了。 另一边的路明非也惊呆了。 他看着那双燃烧着赤金色烈焰的璀璨黄金瞳,那双冰冷的眼睛与他对视,让他整个人仿佛仍然浸泡在三峡水库冰冷的绿色江水中,近乎窒息。 他永远忘不了那双眼睛,他当时就是看着这样一双眼睛,将名为“贪婪”的苏格兰阔剑送入自己曾经挚友的身体中。 眼前坐着的,是青铜与火之王,诺顿。 而不是老唐,老唐早就死了,这个骇人的怪物只不过披着他的皮囊。 因为老唐的气场绝不会如此咄咄逼人,面上也绝不可能如此冷若冰霜。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坚持要时不时和自己打游戏,是为了提醒自己,自己曾经对挚友下手,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责吗? 不管怎么样,必须保持警惕。现在情况已经够混乱了,bj还有一位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而且如果走运的话,可能还有他的兄弟姐妹海拉或者耶梦加得,反正王座上是一对双生子,大地与山之王自然也有两个。 这要再加上一个青铜与火之王,那麻烦可就大了。 龙类之间是能够相互吞噬的,这一点小魔鬼告诉了他,诺顿之所以能够从“贪婪”之下活下来,不仅仅是因为路明非搞错了武器,将看起来非常大的“贪婪”当做了“暴怒”,另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已经吞噬了康斯坦丁,完成了进化,实力暴涨。 如果他再来吞噬大地与山之王,谁知道他会变成怎样危险的怪物? 如果没记错,美国有个黄石公园,号称是地球的“肚脐眼”,如果这家伙在那里搞出个核爆,再弄点地质灾害,整个北美都要被岩浆和火山灰淹没。 “哥哥,你需要帮忙吗?做掉对面那家伙不要钱,这是上次的售后服务。”小魔鬼在这个时候非常适时地出现了,露出谄媚的笑容。 路明非说真的,有点害怕这个家伙。他读过dc漫画中的《地狱神探》,知道和魔鬼做交易的人不会有好下场,就算你能骗的了魔鬼一刻,也不可能永远欺骗下去。 今天你没有遭殃,可能是有人替你遭殃了。 但是每次他都忍不住使用魔鬼给他的能力,上次是借钱,上上次是救诺诺,杀龙王,顺便白赚了一个“不要死”的言灵。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言灵还真有点用,救了一个叫“李淑珍”的韩国女同学被车撞的暹罗猫,然后她就开始缠着他,想方设法要嫁给他,令人心烦。 “我不想做掉他,能不能退款,把上次那1\/4还回来?”路明非问。 说真的,虽然不知道失去那1\/4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副作用至今尚未显现,但是他还是想做一个完整的男人,不论是生命还是灵魂啥的。 路鸣泽露出为难的神色,“哥哥,你这样可不太实诚啊?”他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有什么不实诚的,我们的条件包括杀龙王,而龙王现在就坐在我对面。我觉得你货不对板,要退货退款不要换货,不行吗?淘宝都支持七天无条件退款,你们这些魔鬼业务员应该做得更好一些。”路明非理直气壮地说。 “可是我救了陈墨瞳,给了你一个前所未有的言灵,而且这已经超过七天了啊,当然不能退款了。”小魔鬼理了理自己的领子,抬起那双漂亮的黄金瞳,“不过我也是诚实恶魔,卖东西送一年保修期,保证不算亏!”他露出狡黠的笑容,像个调皮的孩子。 但是路明非知道他是拥有强大力量的恶魔,不是一个孩子。 “哥哥,你真的不想杀了他吗?”路鸣泽抬着小脸,指着对面被冻住的诺顿,问。 路明非摇摇头,他心中仍然残留着一丝希望,就是老唐还在,他的朋友还在,还愿意和他一起打一局星际——而他们现在就在打星际,虽然气氛令人窒息。“不,我不想,如果我杀了他,我会悔恨终身的。” 那毕竟是他的朋友,他觉得任何人强求自己动手,都未免有点过分了。 你说说,路鸣泽这小子怎么逮着他一只羊薅羊毛?你去跟昂热校长交易不香吗?四分之一对方一个王座双生子,一整条命干翻整个龙族,老爷子半夜里做梦都能笑醒了。 “好了,游戏开始了,如果你想看,可以站在后面。”路明非淡淡地说。 第九十四章 全是老熟人(2) 除了第一局因为有点紧张而输了一局后,路明非逐渐找回了状态,而且渐入佳境。 他搞不懂诺顿来找他打游戏的用意,但是如果走运的话,他可以拖住这位龙王,直到援兵到来——等等,他好像跟本没有请援兵的机会,朝阳区在bj城的中心附近,也不适合战斗。 算了,继续打游戏吧,别想太多,他这样对自己说。 路明非这边一串串惊人的骚操作,另一边也不逊色。诺顿好歹是战争之王,排兵布阵的功夫是不缺的,而且龙类手速飞快,看得人眼花缭乱,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部目光呆滞,像是看见神仙打架一般,全部看傻了眼。 他第四局输了,但是又赢了第五局,现在算是五局三胜,他占优势。 路明非喝着营养快线,诺顿则抽着华子,一根接着一根,用一根的烟头点燃另一根,几乎根本不停下来,没过多久就抽完了整整两包,烟熏火燎让路明非的眼睛有点难受——如果不是被熏得难受再加上尿急,他第四局不可能输。 诺顿你这家伙不讲武德!竟然给爷这里搞化学武器攻击! 就在这个时候,第五局结束的时候,一个女孩走了进来,那些大老爷们主动为姑娘让路——毕竟,路老师吸引漂亮妞,这些当学生的不能破坏人家艳遇是不是。 路明非抬起头,发现又是老熟人,林小红。 “小红姐,你怎么来了?”他好奇地问。 出于保密原因,林小红自然不可能回答实话,“是校长让我来找你,咱们课题组到北大来交流学习,你就在这里打游戏?明天就是校长的公开讲座,你就不能去帮个忙?”她说着,就要把他拉走。 “我打完这两把,要不小红姐到外面等着吧,这里头烟熏火燎的...”路明非不紧张才有鬼,他知道诺顿痛恨混血种,毕竟他们之间身负血仇,他的弟弟死在了卡塞尔学院。就算他念及旧情不杀自己,不意味着他不杀别人。 林小红在这里很危险,他必须把她赶到外面去! 他感觉自己的手心都有点冒汗了...我的老天爷啊,你怎么来了啊!你来这里干什么啊...路明非心中一通哀嚎,巴不得这妹子赶紧离开,或者有人嫌她碍事,把她轰出去。 谢天谢地,真的有人来阻止了,“小姑娘,没看见咱们路师傅正在打教学赛吗?说好了他们两个打完七局,现在还剩两局,不管有多么重要的事,都能再等等,再等等也不会死人!”一个胖子将林小红推向一边,旁边几个小混混模样的人也围了过来。 按理说路明非此时应该制止,可是他没有说话,现在他可是巴不得林小红识趣一点,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否则一旦诺顿打算杀掉她,自己可没有办法阻拦——也不是没办法,只是他真的不想再和魔鬼交易了,他害怕自己将会付出的代价。 “你都在这里玩了一天了,还不够吗?咱们可是已经开学了,不要当做现在还是...”林小红不由得有些着急了,她突然注意到路明非在一个劲地使眼色,不由得有些费解地向后看去。 “别...”路明非刚要阻止她,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她与诺顿一双赤金色的眼瞳四目相对。 坏了坏了,完了完了,怕不是要血流成河了。 但是诺顿仍然保持平静,那双璀璨的黄金瞳平静地燃烧着,与林小红在混血种中算是明亮,但是在龙王面前如月光下的萤火虫一般暗淡的黄金瞳对视,那个女孩的身体陡然僵直住了,眼神从一瞬间的恐惧变成迷离。 “小丫头,你怎么这么能多管闲事,难不成你是路师傅他妈?他妈都不来管,你来这里狗拿耗子做什么?”那几个小混子将林小红缓缓围住,其中几个甚至摩拳擦掌。 按理说以林小红的反应能力和战斗力,此时应该这些人全部都被三拳两脚放倒了才对,可是她却眼神空洞,茫然地站在原地,甚至不知躲闪,好像失去了灵魂一般。 “够了,有本事的不要在那里欺负女生,我还有两局要和路明非对垒,现在已经开始了。”诺顿用那双耀眼的黄金瞳扫视全场,路明非注意到周围人的眼神短暂迷离,然后又恢复清醒,好像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一个个兴致勃勃地分别站在两人身后。 “对了,还有你,”诺顿突然抬起头,看向林小红,这让路明非整个人都紧张起来,大哥你不会是要下杀手了吧? 然后他接着用命令的口吻,对眼前茫然的女孩说,“你上二楼洗手间,找个干净的隔间,把自己关进去,没人叫你出来不要出来。” 然后林小红就像一个木偶人一样走上了二楼,周围人默默地为她让开一条道路,没人注意到她的异常——事实上,所有人都看起来不对劲,似乎成了这位龙王的傀儡...路明非不由得浑身一阵冷汗。 刚才,他和诺顿\/老唐打游戏,对方神色如常,甚至一边抽烟一边喝可乐,一举一动都像一个人类,以至于让路明非产生了错觉,以为他仍然是之前和他打游戏吹牛的网友。 可是现在诺顿动手了,一举一动藏着山岳一般的威严,令人无法拒绝。 路明非忘记了,他的精神力在龙王之中也算是极为强大的,如果愿意,他能轻而易举控制这座网吧里的所有人。现在大家打游戏好好说话,可是如果一会儿打起来,他们都会成为炮灰。 有那么一瞬间,路明非觉得自己的心跳都要停止了。 见鬼,如果现在是楚师兄或者恺撒坐在这里(虽然说他们永远不会去网吧),此时大概已经拔刀对敌了,而他一根打毛线的针都没有。 他才和楚师兄学了一个月的日本武士刀,和林小红学了几招越女剑,但是却基本上仅限于挽剑花装b吸引小学妹。他的言灵不是攻击性的,而是一个非常不酷的“不要死”,只救过一只被撞伤的小猫咪,就这还让那只可怜的猫修养了一个月才开始活蹦乱跳。 简而言之,他现在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毫无反抗之力,只能装作无事陪大爷打游戏,哄龙王大爷高兴,指不定保住这条狗命。 路明非后知后觉,忧心忡忡地看着自己这位朋友的背影,忍不住问了一句:“她没事吧?” “没事,我还没闲得无聊欺负小姑娘。”诺顿冷冷地说,摆了摆夹着烟的左手,另一只手已经拿着鼠标开始操作而已。“只是一个催眠而已,她一会儿自己就清醒过来了。” “今天我们只玩七局,还剩两局。” 第九十五章 全是老熟人(3) 第七局打完,路明非赢了五局。 他有点后悔自己赢了对方,生怕把龙王大人打得太凶残,一怒之下核平整个京城。但是说真的,他已经放水了,否则就按平时的水平,诺顿一局都赢不了。 他有些紧张的歪着头,试图隔着挡板看见对方的眼色...他其实不太擅长察言观色,但是他也能够看出来,对方的神色似乎是...忧伤?还是愤怒?反正是不高兴了。 “我遇见你...很高兴。”诺顿缓缓地说,“这样的游戏让我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路明非不觉得他的表情和“高兴”有任何关联。 “你接下来要干什么?”路明非有些紧张地问。他看了一眼周围围观的人,他们眼神迷离,好像魂都飞出去了。 “不要管他们,他们记不住我们在说什么。” “你是来复仇的吗?你要报复卡塞尔学院?”路明非紧张地抓着桌子边缘,质问道。 诺顿冷笑一声,“你觉得他们是你的盟友吗?” “不然呢?” 路明非感到很不解,这是啥意思,这位仁兄是要挑拨离间?这是想什么呢?卡塞尔学院可是这世界上为数不多收留他的地方了,他在这所学院里,在同学们的支持下,正在逐渐成就优秀的自己,怎么可能愿意为了一个曾经的网友甘心与所有人为敌?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他们不把你当人,你是他们的武器,有人知道你身上的秘密,并且加以利用。”对方赤金色的眼瞳熊熊燃烧,神色平静。 “什么意思?” 路明非刚才就已经出了不少汗,这一次又是一身冷汗,整个人不受控制地打了一个寒噤。他身上有很多秘密,比如那个试图夺走他灵魂的恶魔...难道有人知道他能用命换力量,杀死龙王? 那么这就解释得通了,如果他真的能够用这种方式,按照他们的计划换走四个王座的龙王,断绝这群龙子龙孙一切复国的希望,那么这个s级大概真的当之无愧。 怪不得每次龙王复苏,他都会被推倒最前面!他真的就是武器啊,没人在乎他可怜的,一文不值的灵魂!他死了就是死了,指不定功劳还是人家恺撒公子的。 想到这里,他感觉自己的手在发抖。他不是没有怀疑过,他只是不敢而已,如果卡塞尔学院真的只是在利用他,他又怎么离开呢?不知不觉间,卡塞尔学院已经成了他另一个家。 只是,这个知道他秘密的人是谁呢?难道是昂热校长? 他那副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杀死龙王的疯狂,现在回想起来,真是细思极恐啊... “你这次是来杀芬里厄的,或许顺便带走耶梦加得,你不会宽恕我们这些罪臣,不是吗?”诺顿继续问,嘴角扬起一抹冰冷的笑意,“你是否也要将我一同杀了?完成你在三峡水库没有完成的任务?” 路明非面色很苍白,“这本不是我的意志。” 那个晚上着实奇怪,他明明把狙击枪抬起了一个角度,按说不可能命中了...可是像是命运捉弄,最后竟然仍然命中了康斯坦丁,一旁那个小魔鬼还在身边鼓掌欢呼。 他当时还觉得有点不安,但是却告诉自己,至少他救了自己的同学,还有老唐——然后在三峡水库才发现,老唐竟然是真正的诺顿,他杀死了康斯坦丁,注定了他们必将成为敌人。 “你被命运胁迫,不过是一个可悲的傀儡,在名为”‘宿命’的洪流中艰难挣扎,随波而逐,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这听上去挺可怕的,路明非不想细想。 “那么你是来干什么的?你还没有回答?”路明非攥紧拳头,“你是来救芬里厄的吗?你们毕竟是兄弟。” “兄弟存在的意义,对于我们而言,就是吃掉彼此。”诺顿淡淡地说,“我当然不是来救他的,我和那些贪图他的权能的猎犬有着相同的目的。” 在三峡下面,诺顿吃掉了康斯坦丁,战斗力翻了不止一倍,所以“贪婪”那么大一把剑都没有杀死他。这是事后小魔鬼告诉他的,龙类之间没有兄弟情——不过小魔鬼也承认,诺顿这么弟控,竟然也能下得去手,是他没有想到的。 “我没打算和你动手,毕竟你还要留着体力对付芬里厄,他是个大块头,不太聪明,但是力气是真的大。即使是我现在的状态,都没有百分百胜算。” “那你想要干什么?” “没什么,就是提个醒而已,我听说上次你在三峡立了那么大功劳,结果却被校董会家的公子摘了桃子。这次你可要悠着点,免得再为人做嫁衣裳。”他讥讽道。 路明非咬了咬牙,他也想当屠龙英雄啊,他也确实可以通过卖命杀死龙王...只是这要怎么和学院的老师教授们解释?他在和恶魔交易?他准会被当做什么新奇生物解剖的! 他是个聪明人,为了自保,功劳让给其他人也无所谓。 好吧,其实还是有点不甘心的。 “好啦,我去给你结账,看在我曾经也算是朋友一场,给你提个醒而已。”诺顿站起身来,拿起旁边的黑雨伞,周围人再次散开。 他刚刚走到前台,后脚一个白裙女孩就低着头走到了路明非身边。她看上去狼狈极了,外面下雨,她没有伞,白裙湿了一大半,皮肤半隐半现,低着头,湿漉漉的头发往下滴水。 路明非差点大喊了一声女鬼。 “陈雯雯?”路明非认出了眼前的“女鬼”,不由得很惊讶。陈雯雯在北大念书,这个他知道,但是她怎么找过来了? “你来这里干什么?”之前陈雯雯看他qq空间里那张被踩烂的鞋底图后,问他为什么不在美国在bj,他就敷衍说是一次学习交流,他的考古课题组要学习文物修复技术。 女神陈雯雯是乖宝宝,不可能进这么乌烟瘴气的地下网吧,这不是她该来的,如果不是真的有事,而且非常紧急的话。 难道是上次那次麦当劳?可是只是吃饭而已,他们什么都没有发生,就是他帮忙骂了几句渣男,还说陈雯雯大可独自美丽,她是一个优秀的女孩不需要依靠男人云云...他们连手都没有拉,怎么搞的像是她意外怀孕了一样? 就算意外怀孕,爹也不是他。 完了,陈雯雯不会是找他来当冤大头接盘侠吧? 等等,不好,诺顿还在这间该死的网吧里,陈雯雯怎么就进来了?突然,路明非面色大变,整个人都僵住了。哪怕他声称对杀人没兴趣,但是毕竟是能把地壳炸个大窟窿的可怕角色,他不希望陈雯雯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和他靠的太近。 “陈雯雯,有什么事出去再说吧?”他有些紧张地说。 陈雯雯低下头,双手抓紧了膝盖上的裙子,微微颤抖起来。这样过了好一会儿,无声无息地,她的眼泪夺眶而出。 第九十六章 全是老熟人(4) 路明非出于好心,到前台给陈雯雯买了一包纸巾,让她擦擦身上的水和眼泪,然后又脱下自己的衬衫,只剩下里面的白色运动背心,披在陈雯雯身上。 说真的,他现在对陈雯雯已经没有多少感情了,一切都已经坦然,他也不那么顾念自己中学的暗恋(现在回想起来,真是一段哭笑不得的黑历史,也没啥可遗憾的)。他这样做,纯粹是处于一位绅士的基本素养——他在卡塞尔学院,跟着情圣恺撒老大还是学了点皮毛的。 就是前台的老板有点欠揍,递过来纸巾的时候还说了一句:“嗨,能有多大点事儿啊?这种事情发生了也没有办法,要去正规医院,小诊所打胎伤身体...” 路明非简直想把显示器举起来扣在这家伙的猪脑袋上! 什么意外怀孕?他们只是吃了个饭而已,吃饭怎么可能怀孕?难道有超越科学领域之外的事发生,他路明非能通过吃饭让女生怀孕? “别胡说八道,我们是同学,在外地求学她家里出事了!”路明非把两张皱巴巴的一块钱放在柜台上,没好气地说,“别污人家小姑娘清白!” “谢谢你,路明非...”陈雯雯哽咽着,感谢为她出头的路明非。 她这时抬头看着路明非,而她的样子把路明非着实吓了一跳,满眼血丝,眼睛肿得跟个桃一样,眼眶下面是重重的黑眼圈。 这是出了什么大事,才哭成这个样子?这是多长时间没有睡觉了? “发生什么了?是伯父伯母出事了吗?”除了家里破产或者有人得绝症\/出意外事故受伤\/死亡,路明非想不出什么能让陈雯雯这么伤心的事。 陈雯雯摇摇头,“不,不是,是...是赵...赵孟华失踪了。”她哽咽着说。 “赵孟华失踪了?怎么回事?北大没有找人吗?他的女朋友柳淼淼不知道点什么吗?有没有报警?”路明非不由得一阵茫然,抛出一连串疑问。柳淼淼现在好像也在北大,为什么不是她来找人,而是陈雯雯这个前女友?而且丢人这种事,不应该去找赵孟华的父母,或者公安局吗? 陈雯雯哽咽了两声,然后剧烈地咳嗽起来——这间半地下室网吧的空气实在是太糟糕了,全是令人窒息的二手烟,陈雯雯娇贵的喉咙受不了。于是路明非连忙将她引到楼上,去呼吸一点新鲜的空气。 “你会帮我的对不对?”陈雯雯突然抓住路明非的手。那双手冰凉,微微颤抖。 路明非有些无奈,这找人的事他什么也帮不了啊,最多劝劝陈雯雯不要太担心,“我只能尽力而为,但是如果警察帮不了什么,我的能力估计也不行。” 他觉得陈雯雯大概实在病急乱投医,以至于有点失智了。 “警察不相信...”陈雯雯到了门口,歇斯底里地吸了一口凉气,徐徐吐出,“这件事太诡异了,没人相信,除了我和柳淼淼...这件事让她受凉病了一阵,高烧到四十度...所以只好我来了...” “诡异?”路明非心中“咯噔”一下,就在刚才他还在研究bj超自然事件。 陈雯雯擦干眼泪,开始娓娓道来,“赵孟华是九天前失踪的,大家都在找他,学校已经报案了,伯父伯母都赶到了bj...可是什么线索都没有。只有他失踪前给我打过三个电话,第一个电话说他被困在地铁里了,只有不到半分钟,第二个和第三个电话我都录音了。” 说着,她拿出来手机,播放了一段音频,里面是赵孟华歇斯底里的惨叫声:“陈雯雯,救我,救救我啊,救救我啊!” 听得人头皮发麻。 外面正在下雨,秋天的微凉驱散了夏季末尾的炎热。路明非的衬衫给了陈雯雯,只有一件运动背心,不由得打了一个寒噤。 难不成赵孟华真的遇到鬼了? 本来路明非是个唯物主义者,不相信鬼怪的存在,但是他可是人龙混血!他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了,他知道世界上有鬼神,而鬼神就是龙类及拥有龙血的生物! “路明非,仔细听。”陈雯雯把声音放到了最大,路明非能够听见除了电流杂音外,还有一个有规律的杂音——听上去像是撞击的声音。 “他可能真的在地铁上。”路明非尽可能冷静地分析,他并不擅长分析,但是在卡塞尔混了这么久之后,他也不是啥都没学会。 他根据经验硬着头皮分析道:“地铁里是没有信号的,只有在到站的时候才短暂地有信号,地铁从来没有停下来,所以每一次只有十几秒。而他只打了三个电话,是因为手机没电了。” 陈雯雯面色苍白地点点头。 路明非觉得这件事就很蹊跷,这类灵异事件多半和龙类有关系,而现在bj城内就有一头苏醒的初代种。他怀疑指不定现在赵孟华已经成了龙王的食物,但是这不能跟陈雯雯说,她已经在崩溃的边缘了。 “陈雯雯,你来找我是找对人了...”路明非舔了舔舌头,紧张地编着谎言,“卡塞尔学院招生面试很奇怪,其实是因为它是一所神学院,我的导师是考古学家,他的课题就是为了证明神是存在的。” 他不能把卡塞尔和龙类的秘密说出去,但是这样说问题应该不大吧?不算是泄漏机密。 “我们学院有的学长毕业会去梵蒂冈,其中甚至不乏教皇方济各亲封的驱魔神父...”他看了一眼陈雯雯,后者露出惊恐和惊喜混杂的神情,“我虽然不够当驱魔神父的,但是也知道一点基础。” 也就这点基础了,要是真遇到龙,他还是得撒丫子跑路——或者向小魔鬼求救。 “真,真的?”陈雯雯颤颤巍巍地问,难以相信眼前不起眼的少年竟然有了如此通天的本事,她感觉自己的三观都要被颠覆了。。 路明非咬咬牙,若是在一年前,陈雯雯哀求他的样子,肯定会让他得意得屁颠屁颠的,可现在他满脑子都是苏醒的龙王,“当然是真的。” “路明非,你比以前更加...酷了。”陈雯雯张张嘴,试图说些什么,但是只是苦笑一声,“你和高中时候的你真的不一样了,看来大学生活改变了你。”她忍不住感慨万千。 “只是遇到了几个知心朋友,找到了生活的目标,也就有了努力的动力。”路明非露出一丝微笑。若是在以前,陈雯雯这样夸奖他,他心里肯定激动得冒泡,可是现在却没有了这种感觉。 第九十七章 全是老熟人(5) 他们走出了门,两个人都没有伞,在瓢泼大雨中看起来颇为狼狈。 就在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不知怎么出现在他身边,递过来一把伞,“下雨了,明明你连伞都没带。一个人淋雨也就算了,总不能让姑娘淋雨。” 那个身影把路明非吓了一大跳,心脏差点停止了。 那是老唐\/诺顿,一双耀眼的黄金瞳与他的眼睛对视片刻,然后他把自己之前随身携带的黑伞递给了路明非,在此之前还拔了一下伞柄,一道寒芒差点亮瞎路明非的眼睛——那里面竟然藏了一把剑! 也是,诺顿是炼金之王,他最擅长打造绝世兵器,比如赫赫有名的“七宗罪”。 “这...”路明非接过黑伞,不知所措。 “辟邪的,你用得到。”诺顿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然后转身就走,走入雨幕之中。 但是雨水没有打到他身上,而是像有一层屏障一样,绕着他的身体滑落。路明非知道很多种方式可以达到这一点,比如言灵·无尘之地,或者龙王的“王域”——他猜测是后者,说真的这样的场景还挺诡异的。 一旁的陈雯雯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人的异常,注意不到他没有被打湿的衣服和头发,绕着走的雨水,以及明亮的黄金瞳,就像网吧里的所有人那样熟视无睹,估计也是被催眠了。 虽说这家伙这样做挺吓人,但不得不说这个催眠能力是真的好用。 路明非拔出了伞柄中的利刃,在路灯下面仔细观察。 那是一柄三尺长的宝剑,剑身布满玄奥的炼金花纹,路明非没有上过《炼金学原理》,这些花纹对他而言没有什么意义。 但是既然是诺顿的佩剑,就算比不上“七宗罪”,也绝对不是什么普通货色。 “这是一把剑吗?真的剑?还是防身用的?”陈雯雯好奇地要去摸剑刃,但是被路明非制止了——鬼知道诺顿的宝剑上有没有毒药和巫术! “开过刃,别摸。”路明非拉开她的手,说。 陈雯雯被吓得猛然抽回手去,苍白的脸上充满恐惧。 刀刃上闪烁着不详的血红色光芒,看着就让人心寒。不过诺顿来得也真是及时,自己手无寸铁就要去探寻闹鬼的地铁,他就送来了武器——亏上次他们相见的时候,他还捅了人家一刀,真是惭愧啊。 “这不会是什么法器吧?” 路明非点点头,“这是一把被祝福过的宝剑,可以用来杀死恶魔。”他故弄玄虚地说。 “被祝福过?那些小说和电影里说得是真的?那个给你伞的人是个什么人?不会和...你们学院是同一类人吧?” 路明非没有回答,只是点点头。 “这是管制刀具吧?你真的要带着它去坐地铁吗?不会被查?”陈雯雯有些担忧地问。 “所以才要藏在伞柄里。”路明非将宝剑收入鞘中,尽可能装作自己是驱魔专业人士。 如果诺顿的宝剑藏在伞柄里还能被发现,那么只能说明这家伙太没水平了。 他打着雨伞,将陈雯雯送到公交车站的遮雨棚下面——其实理论上她坐地铁更加省事,但是出了赵孟华在地铁失踪这回事后,她和柳淼淼都不敢坐地铁了。 “我去地铁里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蛛丝马迹,”他看了一眼手机,还剩80%的电量,按理说足够了,“如果我在...”他又看了一眼时间,现在是大概九点半,“如果我在今晚12点之前还没有给你打电话报平安的话,你就打电话给...” 他突然想到,好像现在林小红还在网吧的洗手间里没出来?算了,他出都出来了,林小红自己应该能够摆脱控制。他本来想要吧林小红的电话告诉陈雯雯,但是转念一想,陈雯雯和林小红一点也不熟,这样做不太好。 “这是楚子航师兄的电话,”他把楚师兄的电话用短信发给了陈雯雯,“他和我是一个学院的,在超自然方向上的研究比我更加出色,如果我也不见了,你就给他打电话。” “你有楚子航师兄的电话?”陈雯雯有点惊讶。 要知道,当初整个仕兰中学不知道有多少美女想要和冰山面瘫楚师兄套近乎,可是最终都热脸贴了冷屁股,连电话都要不到。现在路明非竟然有了楚子航的电话,这些女孩一定一个个嫉妒得面容扭曲。 “楚子航师兄在国外挺照顾我的。”路明非露出一个微笑。 “路明非,你真的要去地铁里找赵孟华啊?”在转身的时候,陈雯雯突然拉住了他,紧张地问。 路明非点点头,他觉得地铁站可能和龙王有关...但是也可能只是尸守什么的(好吧,尸守也不是他能对付得了的),他在网上找了一整天的资料,跑了一趟十三陵,现在终于得到有用的信息,当然不会轻易放过。 虽然说他觉得最稳妥的方式是叫来所有人一起闯...他只是一个想做点有用的事,弄出一点属于自己的功劳的死小孩罢了。 不过没关系,他还有废柴师兄和面瘫师兄作为支援部队,不慌不慌。 “那是当然,我都说好了的。”路明非对陈雯雯说。 陈雯雯眼中的担忧不像作假:“可是...万一你也被困住了怎么办?” “我有武器,”他拍了拍伞,“还有楚子航师兄作为后援,就连我们学院的校长现在也在bj...如果我也被困在地铁里了,会尽力打出去电话,你要是接到了就转告楚子航师兄,他会找校长,校长来了一切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他安抚道。 陈雯雯这才点点头,“我会给楚子航打电话的。” 路明非举着伞走入雨幕,还能听见陈雯雯在后面高呼:“路明非,注意安全啊!” 他也隔着雨幕,高声回应:“我会小心的。” 在阴暗的巷子里,诺顿像是注意到了什么,突然停住了脚步,警惕地四处张望,整个人身体弯曲成一张弓,作出攻击的姿态,可是周围却并没有人。 “都是老熟人了,在这里装神弄鬼做什么?有种出来跟我斗!”他冷哼一声,呵斥道。 周围只有雨水打在地砖上的声音,没有别人。 突然,他随手从地上抓起一根生锈的钢管,一瞬间钢管就被烧得滚烫,熔炼成一柄修长的西洋刺剑的形状,滚烫的利刃直接插在了身边的水坑里,滚烫的金属烧沸雨水,冒出阵阵白眼...以及刺鼻的血腥味。 诺顿挽了一个漂亮的剑花,将剑刃甩干净,腥臭的黑血落在地上,发出滋滋的腐蚀声。 “奥丁,要打就出来打,别搞这种卑鄙的偷袭!” 第九十八章 地铁惊魂(1) 路明非双手举着诺顿给自己的佩剑,艰难地在青色的雾气中前行。 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明明在过安检的时候还一切正常,甚至还有几个下班的上班族,可是等到下到月台,才发现情况不大对劲。 地铁站不是那种现代的白色为主的车站,而是粗大的大理石立柱,高高的俄式穹顶,日光灯管一闪一灭,甚至连那种给一号线二号线专门安装的,矮小的安全门也没有。这一看就是一号线二号线的风格,而他上的可是最新的十号线! 不对劲,非常不对劲! 月台上满地都是碎报纸屑,好像好几年没有打扫了,好像有一辆满载着废报纸的车从这里经过。 他抬头向上面的出口看去,却发现上面写着“禁止通行”,不由得心头一紧——这可是楼梯又不是单向的电梯,有什么禁止通行? 他意识到不对劲,连忙向自己进来的方向跑过去,然后就被青色的雾气包围了,吓得连忙捂住口鼻,屏住呼吸。 他的第一反应是恐怖袭击,毒气要冲着毒气源跑,而不能顺着跑,顺着跑只会让你窒息在地铁站里。可是他顺着雾气不知道跑了多久,他没有数台阶,他应该数一数台阶的,他的肺都快要憋炸了,可是还是跑不到头。 要知道,他潜水的水平虽然比不过恺撒,但是在卡塞尔学院里也算是不错的了,憋气三分钟不是问题,按理说以他国家一级运动员的体力,三分钟跑出地铁站不是问题,可是台阶就是没有尽头。 隔着青色的雾气,他能看见那个“禁止通行”的牌子就在头顶。 这一抬头,让他憋不住气,吸了一大口青色的雾气,他知道自己这是遇到鬼打墙了。 等等,遇到鬼打墙应该怎么办来着?他好像没有学过啊! 为了躲避这该死的雾气,他跑回月台,上了另外一边的楼梯,可是不论怎么跑,都是“禁止通行”,还有那刻意阻拦他的青色雾气。没有出口,所有通道都指向月台,他又回到了原点。 感觉就像被困在青铜城里一样绝望。 “靠,不会吧?真的遇到鬼了?”路明非拄着自己的剑,紧紧地握住剑柄,这是他在这个鬼地方唯一的依靠,唯一的武器,他的手颤抖了。 感谢老唐,老唐保佑他今天能活下来。 他捡起地上的一片废报纸,不由得皱紧眉头——现在已经是2010年了,可是地上发黄的碎报纸上写的却是1997年,另一张是1991年,甚至还有1973年的...看来这座幽灵地铁站存在的时间恐怕非常久远,毕竟地铁一号线建成的时间可是1969年,而且时不时会对外界开放。 或许赵孟华就是这样迷失方向的。 他掏出手机,还好,还有信号...说明这应该只是一个入口,距离外界不算非常遥远。他找不到,但是信号能够找到,他有机会求救。 他先是个楚子航打了一个电话,只听嘟嘟嘟几声之后,楚子航接通了。 “听着,楚师兄,我可能遇到了鬼打墙。”路明非用尽可能镇定的语气说。 如果受伤或者着火,在拨打120,119的时候千万不能慌张,要描述清楚自己所在的位置,如果不清楚所在的位置,至少要说清楚周围的环境,方便接线员判断。 “路明非,你现在在什么地方?”楚子航忍不住问。 “我现在在地铁里,我是从十号线上车的,可是现在却在一个看上去像是一号线的车站里,而且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车站,有一种上个世纪的风格。”他看着瓷砖墙上苏联风的主旋律壁画,尽可能冷静地说。 可事实上,他现在都快尿了,死死地攥着手中的剑。 “我的一个同学失踪了,你认识,他叫赵孟华,他最后一个电话说自己被困在地铁里了,我没太上心,可是自己坐地铁,也被困住了,整个月台非常诡异,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一些非常古老的报纸的残渣。” “你在原地不要动,我马上就来。”楚子航淡淡地说,“林红也找过我了,她说你失踪了,我一会儿告诉她,地铁站有问题,她和昂热校长,还有a组c组很快就来支援我们。” “好的,师兄。”路明非说。 可是他心里却说,在原地等着?怎么可能,万一这个地铁站里有吃人的怪物呢?万一楚子航进不来呢?他还是要自救为主啊...只不过该怎么办呢? 他突然灵机一动,想着之前小魔鬼不是给了自己一个作弊码吗?虽然说是一次性的,但是他用了两次,第二次也成功脱身了,看看这一次还有没有用。 他掏出手机,在搜索框里键入“ck sheep wall”,然后按下了回车键。 他刚刚从手机上抬起头,就听见有地铁从隧道中呼啸而过,正在减速的声音。一辆锈蚀的,破烂不堪的列车停在了他眼前,剥落不全的红色油漆刷着“一号线”,里面黑着灯。随着刺耳的“咔咔”声,锈蚀的轴承转动,门打开了。 他注意到上面有“黑石头-八王坟”的牌子,这两站地他都没听说过,他只知道公主坟站,而一号线最诡异的车站应该是“八宝山”才对,那里是埋死人的。 如果他有点知识,就会知道这趟车历史上根本就没有过。bj地铁一号线是从苹果园到四惠东,很多年以前四惠东就叫八王坟,那时候复兴门到八王坟也叫“复八线”,但是很快就改名了,而且那时它也到不了隐藏车站“黑石头”。 路明非深吸了一口气,从兜里掏出了随身携带的耳塞——在网吧里你最好准备一副,如果午睡的话你可能需要这玩意儿。他塞上了自己的耳朵,听不见声音恐惧感就小了很多。在鬼故事里一般受害者都是吓死的,排在第二是冲撞了鬼怪病死的,真正被鬼剁成八块的倒是少见。 而恐怖片的恐惧内核其实画面占小头,背景音乐占大头,所以此时把耳塞带着,不失为一种妙计。但是其实这也不妥,如果敌人从背后袭击过来,你带着耳塞啥也没听见,恐怕就得稀里糊涂地嗝屁... 权衡利弊后,他又把耳塞掏出来了。 “小魔鬼,这辆列车最好是你带我出去的妙招...”路明非咬了咬牙,纠结了片刻,才高举大宝剑,缓步走进了车门。 他感觉自己是被这钢铁巨兽吞没了。 第九十九章 地铁惊魂(2) 说真的,路明非有点后悔自己一个人逞强了。 大概还是被陈雯雯影响了,他声称自己已经放下这段感情,可是其实根本放不下,陈雯雯来求他,他就立刻头脑发热,答应帮她去救赵孟华——然后就把自己也困住了。 这趟车根本不是出去的列车,它经过车站的时候根本不停,也没人看见自己!该死的小魔鬼,在关键时刻掉链子,这可真是把他害死了! 路明非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的钥匙链上有一个微型手电,是装备部给学员们配置的,也是据说唯一不会炸的东西。他本来就不是出来执行任务的,不可能吧所有以防万一的东西都带过来,所以只有手电筒,还有从诺顿\/老唐那里得到的一把剑。 可是他一打开手电,就听见有一个声音说:“一直都是三缺一,终于等到新人来,要不要一起玩?”车厢里回荡着那个幽幽的,如鬼魂一般的声音。 路明非被吓了一跳,差点没憋住尿。也不知道这是何方游魂那么不靠谱,这要是鬼也是白烂烂死的吧?他握紧了手中的剑,想着这可是龙王诺顿的佩剑,杀两只小鬼不是问题吧? “麻将,还是扑克啊?升级,还是拖拉机?”他莫名鼓起勇气,也白烂地回了一句。 “你妈!路明非?怎么是你?”游魂很震惊。 事到如今,路明非也听出这个有点耳熟的声音,然后头脑飞速运作,当即骂道:“你大爷!赵孟华你想吓死我吗?” 他这才松了半口气,举着自己的微型手电往声音的方向一照,刚刚憋住的尿差点又憋不住了,“啊!鬼啊!”他说着就要挥刀砍过去。 那鬼被他忽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脚下一个打滑,直接栽倒在地上,也恰好躲过了他致命的利刃,然后路明非一个趔趄,直接摔在了对方身上,宝贝长剑飞了出去,而手电筒则落在了对方胸口,路明非直面那张骇人的面容。 这哪里是英俊风流的赵孟华公子?这张脸枯瘦得像是骷髅,满脸胡茬,瞳孔巨大,如即将熬尽的灯油般发亮,这分明是饿死的张飞! 另外两个鬼从左右贴近,其中一个捡起了他飞出去的剑。 “卡塞尔学院04级,炼金机械系,高幂,执行部专员。” “05级,力学系,万博倩。” 竟然也是卡塞尔学院的学生...对了,不是楚师兄这两天都在找的两个人吗? 路明非觉得稍微放松了一些,大家都算不上什么陌生人。处境虽然很糟糕,但是好像算不上致命,至少暂时算不上。 路明非不知道为啥要这么通报姓名,但是他也照例通报了:“09级,历史系,路明非。你们就是前一段时间失踪的两位学长?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 “原来是学弟啊,我以为至少要派一个a级专员甚至s级来救我们。”名为高幂的执行部专员听上去有些失望。 路明非觉得有点受打击,想都没想,就说:“我也是个s级...” “可是你只是个二年级学生,连实践课都没上过。”万博倩哀怨地说。 “我知道,可是我刚刚给楚子航打电话了,你们信不过我,总该信得过楚师兄吧?他会来救我们的!”路明非尽可能地装作乐观。他知道,自己大概是上错车了,就知道那个作弊码现在可能不太灵...他就不该相信这辆该死的列车! “楚子航也来了?”万博倩听了,不由得一阵惊喜。 “楚子航也是你们的人?”一旁的赵孟华忍不住问,但是没人搭理他这个普通人。 “连昂热校长都来了。”路明非信誓旦旦地说。 万博倩听了,感动得热泪盈眶,抱着身边的高幂说,“太好了,校长也来了,我们有救了!” “路明非,你真是来救我们的?”赵孟华有些难以置信地问。他大概万万没想到,路明非竟然好像还有点本事的样子,这样危险的境地竟然就闯进来了,还带了一把看上去很厉害的武器。 “是陈雯雯让我来的,你失踪了九天,她和柳淼淼都急坏了,听说赵叔叔和阿姨也都到bj来了,到处张贴寻人启事找你。”路明非简单地把这件事说了一下,赵孟华顿时热泪盈眶。 “陈雯雯,雯雯她真的...”他的声音有些颤抖,有些苦笑着摇摇头,“我对不住她...我的手机被格式化了,一条联系方式都不剩下,我思来想去,发现脑子里只有她的手机号...我知道我不是个好男人,都分手了还找她求救,可是我...”他哽咽了一声。 “路明非啊,我不是个东西,你之前打我那一巴掌打得好啊,我是欠打!我辜负了陈雯雯...她真是个好女孩啊,总是提醒我啊哟充电,要把周围熟人的手机号背下来以防万一...我当时还嫌她好烦...” “平时不出事不知道,出事了,我现在才想起来她的好,是不是太迟了?”说着,他甚至打了自己一耳光,懊悔地嘟嘟囔囔,“要是还能给她打个电话,告诉她我对不起她就好了...我真是后悔啊...” “别这么说,”路明非看赵老大哭成这个样子,不由得感到一阵同情,“很快楚子航师兄就会来救我们,我们都能活着出去,到时候你再和陈雯雯亲口道歉。”他尽可能积极地说。 可是你得把柳淼淼搞定,你们两个月前可就订婚了,也不怕柳家不高兴?果然啊...这就是受欢迎的苦恼吗? “所以,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路明非好奇地问,他用微型手电在破旧的列车上寻找着什么。如果没记错的话,这种列车都有破窗锤,紧急时刻可以砸碎车窗逃走——虽然从飞驰的列车上跳下去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好主意。 摔断腿就摔断腿呗,反正他有“不要死”,虽然平时没有对人用过,只救过猫咪和小松鼠,但是总比没有强的多。 但是他失算了,并没有破窗锤,他又在车门附近找了找...然后他注意到外面有一个影子从他手电的光柱中飞过,不由得吓了一跳! “刚才那是什么?蝙蝠吗?”他不由得面色大变,这个该死的地方竟然还有别的不是人的活物? 高幂无奈地说:“你想找破窗锤跳下去?你以为我们被困在这里这么长时间,没有想到这个方法吗?根本没有破窗锤,而且就算你能跳出去,外面还有吸血的镰鼬,会被千刀万剐成白骨的。在这趟列车里我们至少能保命。” “你这剑倒是一把好剑,”就在此时,列车经过一个站点,看样子是一个现代的,十号线或者四号线站点,万博倩借着光芒看清了刚才从路明非手中夺过来的宝剑上的花纹,“是炼金武器?” 路明非心说这可是诺顿殿下的佩剑,指不定甚至是自己打的,这家伙随手砸过来的平底锅怕不都被附魔了吧?当然是炼金武器! “是的。”他点点头。 “对付死侍绰绰有余,对付成千上万的镰鼬恐怕不行,我们需要霰弹枪才能对付。”高幂又说。 “拜托,我们在中国,哪里搞枪?”路明非忍不住说。 第一百章 地铁惊魂(3) “我能告诉你的是,这似乎是一个炼金术构造的迷宫,就像神话里米诺斯的迷宫。”高幂开始解释他们的处境。 “就像青铜城一样。”路明非说。 “差不多吧,虽然我也不知道什么青铜城...历史上的米诺斯迷宫可不是普通迷宫,而是炼金术构造的。这样的迷宫必然有看门人,”万博倩也补充道,“神话中它的看门人是牛头人身的‘米诺陶诺斯’。进入炼金迷宫的人自己绝对走不出来,唯一的办法是杀掉看门人,做到这一点的是希腊王子忒休斯。” “这个‘看门人’是什么?龙侍?死侍?还是外面乱飞的镰鼬?要是镰鼬咱们可对付不了,跟吸血蝙蝠似的...”路明非好奇地问。 如果说他不慌张才有鬼,他当然慌得一批,但是想到既然有楚师兄和校长作为靠山,那么大概率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在最坏的情况下,他可能要换掉1\/4条命,来拯救这个bj城——毕竟那是大地与山之王,肯定具有破坏力不逊色于“烛龙”的灭世级言灵...好像叫“湿婆业舞”吧? “你很快就能见到了。”赵孟华幽幽地说。 而高幂,作为这里最年长且经验相对更加丰富的人,则继续像路明非科普:“我的毕业论文就是这方面的研究,炼金迷宫的特点是,必然有一条逃脱的规则,这时缔造炼金迷宫的基础,即使看门人也不能违背。就像斯芬克斯给俄狄浦斯出的谜语,那同样是一个用炼金术构造的迷宫,只不过用‘语言’为材料。俄狄浦斯答出了谜语,斯芬克斯就必然要坠崖而死,即使它远比俄狄浦斯强大,也不能反悔。这是规则的制约。” “而我们现在就在一个龙族技术构建的奇迹中,一个存在于bj地下的迷宫。”高幂轻声说,“在这里,规则和外面不同,即便没有食物和水你也不会衰老和死去,你只会越来越干枯...”说着,他缓缓地拉开自己的上衣,里面的皮肤紧贴着肋骨,干瘦如柴。 路明非倒吸一口冷气。 “既然如此,我们逃出的规则是什么?”路明非问。 虽然他觉得自己成功的概率不高,毕竟他们三个整整九天都没能脱出,那么他成功逃离的概率好像也不大? 但是人总是需要运气的嘛... “德州扑克,”高幂说,“要熟悉一下规则吗?我们现在正向着看门人的方向过去,你还有四十五分钟可以学学。” “德州扑克?这年头龙王也会德州扑克了?”路明非忍不住有点诧异,怎么这年头龙王一个个都这么潮?他们不应该是和时代严重脱轨的老古董吗? 但是转念一想,他好像一个多小时前才和另一个龙王打了七局星际争霸...大概他们也是能在现代社会风生水起的。 “德州扑克我还是会的,就是水平挺差。”路明非说。 “那你算是完蛋了,”赵孟华露出绝望地神色,向后一躺,“只有从荷官手里赢到最后的筹码就能离开,输光了赌注的人就要离场,下次再来。” “赌注是什么?我可没带钱?不会是什么内脏之类的吧?”路明非忍不住问。 三个人的眼睛里都泛着绝望地、沉郁的灰色,最后还是高幂先开口了,“你乘着这列地铁在这里不断地前进,你的赌注就会增加。你忍受孤独的折磨,你的赌注就会增加。你悲哀绝望,你的赌注就会增加。但你永远不能死...” “你的赌注,就是你的孤独。”万博倩说。 路明非一拍大腿,突然说道:“那我告诉你们,楚师兄和校长要来救你们了,岂不是让你们下一局的赌注减少了?” 几个人面面相觑,赵孟华来了一句,“好像确实是这样哦...” “那怎么办?”路明非有些哭笑不得地问。 “要不咱们互相伤害一波,多攒点孤独感?”赵孟华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怎么好像路明非化了?怎么变得这么智障了? 而在另一边,陈雯雯则有些焦急地在宿舍里来回走动,以至于旁边的同学们有点不耐烦了,让她不要到处乱晃悠,自己睡不着别人还要睡觉。所以她只好蜷缩在宿舍的椅子上,焦急地刷新着qq和短信的信息。 现在已经第二天0:24,路明非没有半点消息。 她将手机翻到楚子航的号码,犹豫了好久也不敢打过去。她之前也并非没有暗恋过楚子航,在初中的时候也曾经远远地看到过那个完美的少年。可是他给人一种令人窒息的疏离感,哪怕近在咫尺也远在天涯,你下意识地就不想和他交往。 所以她一直在犹豫着,要不要给这个人打电话,说实话她有点害怕他,说不出原因。 可是问题在于,现在路明非也失踪了...路明非无偿的帮她去找失踪的赵孟华,本来她就已经亏欠他了,可是现在他也出事了...如果那个暗恋了她三年的小衰仔死了或者找不到了,她大概会愧疚一辈子吧?她不喜欢他,但是希望他安然无恙。 最后为了路明非,她还是鼓足勇气,来到天台上,拨通了那一通电话。 电话那边“嘟嘟”了两声后,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传来,“您好,请问您是谁?遇到了什么麻烦?”他彬彬有礼地问。 楚子航永远都彬彬有礼,但是那种表面的,没有一丝感情,冷冰冰的彬彬有礼。 “楚子航师兄,我是陈雯雯...”陈雯雯深吸了一口气,鼓足勇气开口说道,“是路明非...” “我知道,他被困在地铁里了,他在大概两个小时之前,打电话告诉过我,我换了几次地铁,觉得大概很快就能找到他的踪迹。”对面淡淡地说。 陈雯雯忍不住提心吊胆起来,之前路明非不是信誓旦旦地说,他在捉鬼和超自然方面有点基础吗?他不是说楚子航的技艺比他更加高超吗...可是bj地铁这么邪性,赵孟华和路明非都丢了,楚子航真的会没事吗? “呃...那你小心啊...不要出事...”陈雯雯结结巴巴地说。 眼泪不由自主地从她的眼角夺眶而出,她不知道这是感激还是愧疚,已经有一个路明非为了她愚蠢的希望不知所踪,楚子航不会也出事吧?要是他们两个都因为她一句“找赵孟华”出事了,她该怎么背负这样的愧疚,怎样面对自己的同学? “放心,我们还有预备队,如果我不在了,他们会顶上的。”楚子航淡淡地说,“我们会竭尽全力解决这个麻烦,救尽可能多的人。” 陈雯雯瘫软地靠在阳台的栅栏上,整个人都在颤抖。 第一百零一章 地铁惊魂(4) 楚子航一个晚上,已经收到了三个电话。 其中第一个是林小红打过来的,说路明非失踪了;第二个是路明非打过来的,说自己被困在地铁里了,第三个则是陈雯雯打过来的,显然路明非告诉她,如果自己没了消息,就给楚子航打电话。 在接到第一个电话的时候,他就开始查找相关的异闻和灵异事件,这几天他已经查到很多可疑的东西了,那两位失踪的执行部专员的笔记本电脑里,更是充满了搜查地铁传说的页面,真假难辨。其中最奇怪的一条莫过于他从一个论坛的链接中点进去后发现的东西。 那是一个博客页面,里面黑乎乎一片,博客的主人似乎开通后就没有更新过。但是出于某种第六感,楚子航对着那个页面犹豫了片刻,忽然同时按下“ctrl+a”键,全选页面上的文字并变色——果然,隐藏在黑色背景中的黑色文字变成了白色。 “你需要一张交通卡,一日之内在一线和环线上的每个地铁站进入各一次,每次都要刷这张卡,然后你就会看见这张卡变成金色。刷这张卡,就能到达隐藏的站点。” 楚子航自己没有去刷过卡,直到今天路明非打电话,他才确认龙王大概真的在地铁里。 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原则,在林小红打电话过来十分钟后,楚子航发短信让她明天一早起来,地铁刚刚开始运行,就去办一张地铁卡,充值足够的钱,然后在一号线和二号线所有的站点都刷一次,据说这样能进入某个灵异空间。 路明非大概就误入了此处。 “好的,可是路明非能撑一整天吗?”林小红担忧地问。 “现在已经十点多了,今天你来不及刷完所有的闸机。”楚子航理解林小红的担忧,毕竟她和路明非关系相当不错,路明非失踪她着急也是正常的。 “明天你叫上c组的人和芬格尔,一起去刷卡吧,他们都是优秀的战士。不排除会有尸守或者死侍等龙血生物,带上武器。”楚子航又说。 林小红只好答应。 “不够,还是不够...”楚子航心想。 路明非大概等不了这么长时间了,他手无寸铁,危在旦夕,他必须尽快赶过去救他!至于是否能够有幸进入那个异空间...他觉得自己指不定有这个运气,说不出原因,只是觉得自己能进去。 他觉得自己能够赶在那些费劲刷卡还不见得能进入的同学们之前,找到路明非。他不知道这个小学弟现在怎么样了,他希望他能坚持住... 他注意到芬格尔并不在床上,这几天这家伙每天窝在屋子里,什么事都没有做,还不如路明非。毕竟路明非虽然一无所获,但是至少还是有点苦劳的。也许这家伙在798真的有艺术家朋友要拜访,然后在外面吃吃喝喝彻夜未归。 楚子航沉思了几分钟之后打开了衣柜,取出角落里的网球包,犹豫了一下,又取出了沉重的黑箱。 这个匣子里装的正是“七宗罪”,世界上最强大的屠龙武器,甚至连龙王都能必杀——昂热校长遭到弹劾,这也是为什么他这一组几乎没有现代武器,而且还配了两个实力较差的队员的原因,但是“七宗罪”也足够强大了。 他承认本来想把这些留给同学们的,明天去地铁站刷卡的同学也需要武器——但是想了想之后算了,这东西不是普通人能用的,看血统,他们最多估计也只能拔出色欲和懒惰。 他根本没打算让苏茜或者兰斯洛特他们去对付龙王,他要亲自解决大地与山之王,成了他就是屠龙英雄,什么血统审判统统既往不咎,死了也算是善终,所以让他直面龙王,并不亏。 他确实是这样想的,虽然夏弥的笑脸让他短暂犹豫了片刻。 那个女孩让他明天中午到她家里吃饺子,而他知道,小姑娘大概要失望了,他明天不可能去了。 他就不该答应那个蠢姑娘的,他当然懂她的意思,只是自己时日无多,怎么能接受她的真心?因为所有的“永远”,所有的“未来”,所有的“希望”,对于他而言,只剩下谎言。 他不可能兑现那些空洞的、充满虚伪希望的真爱诺言,可是却不忍心拒绝这位小师妹。他承认她为他付出了那么多,仅仅两三个月就经历过生死危机,自己或许真的动情了。 他看了看窗外,此刻外面狂风暴雨,对于入秋的bj而言有些过于夸张了,一泼泼雨水打在玻璃上,让楚子航心中产生一种不祥的预感。 深夜零点四十五分,楚子航无声地潜行在东方广场地下一层商场里。这栋巨大的地标式简直毗邻长安街,云集着豪奢品牌和一家君悦酒店,地下直通地铁王府井站。 他躲过夜巡报案和保洁,穿过周围肢体扭曲怪异的模特,橱窗里毛绒玩具光溜溜的黑眼睛似乎在微弱的绿色应急灯光下一名一灭,看上去简直像是眨眼睛,那些人偶娃娃夸张的大眼睛更加像是会动一样,直视着这个深夜闯入的年轻人。 说真的,挺吓人的,一般人大概吓得不清,在黯淡的灯光下,很容易让人觉得这些死物会活过来。毕竟这是地下室,没有窗,空间封闭,没有灯就是一个大棺材。 大厅中央的转盘上是一辆橘黄色的甲壳虫敞篷车,旁边竖着广告说消费两千元以上的顾客就可以有机会抽奖得到它。不过这是概率极低的事件,而且指不定会有商场内部的暗箱操作。 他从甲壳虫旁闪过时,他听见了瓢泼大雨打在屋顶上的声音。 他忽然愣住了。王府井地铁站在负二层,东方广场的地下商场在负一层,他在负一层和负二层的台阶上,即使外面是瓢泼大雨,也不该打在他头上的屋顶上! 此时,那些保安和保洁的声音都已经逐渐远去,唯一能够听清的就是越来越大的雨声。他肩胛上的印记好像被烈火灼烧那样烫,日光灯在疯狂地闪跳,屋顶开始漏水,冰冷的雨水从四面八方汇来,沿着大理石地面平静地流淌。 转盘上不再是甲壳虫,而是一辆伤痕累累的迈巴赫。 楚子航拔出了御神刀·村雨,他等待这个旧日的幽魂,已经太久了。 第一百零二章 魔法地铁卡(1) 林小红很头疼。 她听说路明非可能被困在地铁下面的异空间里时,第一反应就是自己赶紧下地铁去找。但是这被楚子航阻止了,毕竟这个地下空间不是说进就能进的,让她明天一大清早去刷地铁卡。 “是的,苏茜学姐,麻烦你告诉兰斯洛特和阿提拉,明天去办理一张地铁卡,然后在一号线二号线所有的闸机都刷一下,刷完了地铁卡就会变成金色,就能进入一个通常被称为‘尼伯龙根’的异空间。龙王应该就在里面,路明非已经进去了!” 林小红觉得这有点荒谬,但是还是耐心地和苏茜解释,这不是玩笑。 “这是楚子航师兄告诉我的,让我们多带点人,因为这个异空间里可能有尸守和死侍,或者其他的龙血生物。”林小红耐心地解释。 对面的苏茜声音很温和,“这听上去确实有点奇怪,但如果是楚子航告诉你的,我觉得他不会开这种玩笑。我们一共几个人进去?”她听到这和龙王,以及楚子航的任务有关,连忙问道。 “楚师兄,我,你们c组的三个人,昂热校长——我还给夏弥学妹打了电话,但是没有恺撒和陈墨瞳学姐的联系方式,听说他们在浪漫,就没敢打扰。” 苏茜沉默了片刻,林小红担心自己是不是不应该提夏弥的。 “很好,尽可能多带一些人,武器有中国分部提供,他们会给足子弹和枪支。我们不清楚尼伯龙根里会有什么,那是死人之国,绝对不会有好东西。”苏茜告诉她,她听起来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大姐头。 “今晚,我会制定好行动计划,你早点睡吧,明天我们都需要充沛的精力。”在挂掉电话之前,苏茜轻柔地对她说。 “好的,苏茜学姐也好好休息。”林小红非常礼貌地说,然后等着对面挂掉了电话。 早点睡?这怎么睡得着? 毕竟路明非失踪了,作为他最好的朋友之一,林小红当然很着急。她恨不得现在就下到地铁站里,把路明非捞上来——可是她知道自己没有这个本事,她打不赢龙王,她甚至没把握找到传说中存在于尼伯龙根中的地铁站。 她唯一能指望的,只有楚子航提供的消息是真实的,能通过刷地铁卡进入那个神秘国度。 她晚上睡得并不好,梦见介于地铁跑酷和神庙逃亡混合在一起的诡异游戏,她在一路狂奔,不小心就会被迎面撞上来的火车撞碎。 以至于第二天她一直都在打哈欠。 第二天,苏茜如约来了,她没有带武器,但是根据她的解释,能够带武器进入的中国超管局专员们此时已经潜伏在地铁站中,带着足够的枪支弹药,有钢芯弹也有弗里嘉子弹。 “没办法,我们还得正常过安检,不能引起骚乱。”她捋了捋额前的碎发。 苏茜睡得也不好,毕竟她当了楚子航那么久的绯闻女孩,若说没有感情是不可能的。此时楚子航失踪,整整一个晚上他们无能为力,确实让人睡不好觉。 林小红是独自一个人来的,因为昂热校长似乎在昨天晚上路明非打游戏的网吧里发现了疑似初代种的行踪。官方说法是后街的煤气管道爆炸了,炸毁了一个早餐店的小楼,不过所幸无人伤亡。 但事情没那么简单,一大清早林部长就把他叫走了,说是在废墟中发现疑似打斗的痕迹。 毕竟,bj这潭水比他们想象得要浑浊得多,就连百年前的阴谋也逐渐揭开一角面纱,不知道是否还有其他龙王掺和进来。 即使得到中国混血家族的支持,他们也力不从心。 “昂热校长没来?”苏茜问。 “说是在别的地方发现初代种的踪迹了,也许这头龙王也会离开地铁站吧?”林小红无奈地说。 苏茜身后站着c组的兰斯洛特和阿提拉,他们三个算是狮心会的顶梁柱级别的存在了,虽然实力不如楚子航和恺撒,但是也紧随其后。 阿提拉人品不错,但是兰斯洛特却是校董会的人,曾经用子弹打伤过林小红,导致她差点丧命。 “夏弥呢?”林小红忍不住问,目光转向苏茜而不是令人不适的兰斯洛特。 苏茜摇摇头,并没有因为她提及自己的情敌而不高兴,“不知道,打电话打不通了。我甚至有点担心这小丫头是不是自己下地铁站了——你昨天告诉她楚子航在地铁站了?”她问,语气不太高兴。 林小红回忆了一下,昨天她确实给夏弥打了电话,“我只说楚子航外出查消息去了,说是让她看着他一下,一个人别出事了。是楚子航后来告诉我,他在地铁站的。估计他也告诉夏弥了?” 不会她真的去了吧?林小红不由得咯噔一下——她真的会这样做。 苏茜无奈地摇摇头,叹了一口气。“那个丫头本来就胆子大,什么都敢做,你这么一说,指不定她追踪定位真的找到楚子航去了。” 苏茜说得非常准确,夏弥确实胆子大,胆子不是一般地大!为了师兄,小姑娘那么高的过山车说跳就跳了,一般人看着都吓晕过去了。所以如果师兄打电话告诉她,自己被困在地铁里了(虽然楚子航不是那种会求救的人),她为了真爱肯定义无反顾地就奔向郎君,没有一丝恐惧! “那怎么办啊?”林小红顿时有些紧张地问。 天哪,小师妹和楚师兄,还有路明非,都不要有事啊!特别是小师妹,她可是楚师兄世界中的光,她才大一新生,正式课程才上了两周,她还来日方长啊!她千万不能死啊! “还能怎么办?现在也没办法帮他们。我们先每一站刷卡,最后一站在王府井,这里是楚子航消失的地方。”苏茜说,她看起来也有些沮丧,“如果走运的话,他们只是被困在里面了,还活着,我们还能救他们出来。” 但是如果不走运的话,也许他们到的时候,这对苦命原因早就被龙王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路明非也一样,他上次在青铜城好运,这次就不一定了。 林小红不由得有些烦躁,“那恺撒和诺诺呢?他们的队友夏弥不见了,不急着找吗?” 说真的,恺撒是唯一能媲美楚子航的存在,他是一个合格的领导者,虽然有的时候有点中二病,但他的存在真的很令人安心! 提到恺撒,苏茜有些无奈,摊了摊手说:“恺撒在忙着求婚,现在他们大概在筹备订婚仪式了...”然后她咳嗽了两声,“但据说他其实也有线索,求婚只是其次。我不相信他这么多天只是游山玩水毫无进展。” 林小红点点头。不是她说什么,但是真心觉得就凭他们几个,屠龙恐怕够呛吧? 第一百零三章 魔法地铁卡(2) 一行人从建国门上车,绕着2号线跑了整整一圈——这不是简单地转一圈这么简单,而是每一站都要下车一次,刷卡出去,绕过来再刷卡进入,一次两块钱。 所以说理论上一两个小时就能坐一圈,实际时间却被大大延长了。 而且林小红总觉得有人在看着她,毕竟他们这样的操作实在是太奇怪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在发神经,没完没了地刷卡。 绕了一圈之后,从早上不到六点开始,现在已经是中午,因为是国庆节,大家都出来玩,人多得简直要被挤成纸片。最终总算受不了人山人海,站了一路的年轻人们坐在建国门地铁站外面的一家麦当劳里,开始小声商量。 “有点贵,这就搭进去几十块了。”虽然说地铁两块钱挺便宜,铁路公司其实是在亏损的,但是刷这么多次,林小红也心疼钱啊! 而且说是变成金色,他们的任务完成快一半,多少也该变成淡金色什么的吧,为什么还是毫无反应啊?楚师兄给的情报不会是假的吧? 可是事已至此,他们也只能硬着头皮刷下去,看看最后到底有没有用。毕竟进出站台这么多次,他们也没有进入什么尼伯龙根,由此可见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轻易进去的。 “区区几十块而已,反正有学院报销。”苏茜满不在乎地说,执行部的专员们最不在乎的就是钱了,“现在的重点是龙王!” “我觉得八宝山这一站挺可疑的,那里是埋死人的,也是灵异事件出现最多的,指不定和龙王关系最大!”阿提拉说。 “据说苹果园方向有军事用的隐藏车站,确实可疑。我们最终的目标应该在那个方向。”兰斯洛特也说。 “那我们就先刷四惠东方向的站,然后在王府井和超管局的专员们交接,带着武器前往苹果园方向,怎么样?”林小红一边大嚼汉堡一边提议,跑了五六个小时,她已经饿坏了。 其实她有很多计划,毕竟需要一个最优的,坐车次数最少的计划,这是她能想到的最节省时间的——早点找到楚子航他们,生还的概率就越大。 苏茜点点头,喝了一口可乐,“可以,就这样了。”她看起来很疲惫,这样的状态上战场可不是个好主意,有可能会出人命的。但是没办法,楚子航不在,她现在是这支小队的领导者了。 他们先坐到四惠东站,然后再折返回来,一站一站地刷卡,刷到了王府井站,总算是遇到了那位带着武器来和他们交接的超管局人员。 “我来的不是时候。”兰斯洛特和那人对了暗号。 对方回答了一句,“不,你来得正是时候。” 这个打扮成票务员模样的家伙,在对完暗号后,从售票亭下面取出四个小箱子,一人一个。苏茜用自己的学生卡刷开之后,里面是一把格洛克手枪,200发弗丽嘉子弹和200发钢芯子弹。其他人刷开小箱子,其中一把组装完毕之后是一把霰弹枪,配200发子弹。 除此之外,每人还有一把镁铝合金的战术短刀,大概一英尺长,用来近身作战。 “应该差不多够了,如果不够我们也没办法带着更多。”苏茜把枪放回箱子里,提着看似很像小型旅行箱的箱子,走进了地铁站。 “非常感谢您。”兰斯洛特对那位票务员说。 “没关系,都是应该的,想当年我也是在卡塞尔镀了金回来的,我们算是校友。”票务员笑着说,挥挥手向他们告别。 林小红提着沉甸甸的小箱子,跟着苏茜学姐下了地铁。 这是她第一次做这么危险的工作——好吧,不是第一次了,上次在三峡,她曾经直视青铜与火之王,吓得连个p用都不顶。但愿这一次不要再丢人现眼了,上次表现太糟糕。 “你们说,我们面对的这位大地与山之王,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在bj这个地方的?不会也有上千年了吧?”随着终点站的靠近,林小红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现在的画风实在是太令人紧张窒息,让人忍不住想要多说说话,下一站就是“八宝山”了。 对此苏茜耸耸肩,“我研究过bj的历史,怀疑可能是元朝吧?七八百年,龙王大概一次沉眠的时间就在这个数量级。至于究竟是哪位历史人物,目前说不清楚。” “会不会是成吉思汗或者忽必烈?”阿提拉问。 “他们两个都没有葬在bj,都在蒙古那边。”林小红觉得不太对,摇摇头,“而且那时候,他们不应该还在欧洲吗?上次大地与山之王苏醒,他的名字叫阿提拉。” 她看向身边名为阿提拉的同学,据说大地与山之王是他的祖先。 “那有没有可能是朱元璋?”兰斯洛特问,“在历史上,他算是一位有名的暴君了。” “朱元璋葬在南京,当时bj只是一个藩王的王城而已,连首都都不是,就算他是龙类,也不可能把卵留在bj。”苏茜说。 “那清朝呢?”林小红问,“努尔哈赤?皇太极?顺治?虽然距离现在有点近,但是几百年差不多够让阿提拉复活了是不是?” “这个真的不好说,”苏茜摇摇头,“毕竟龙王不一定是王族,有可能当做一个谋臣,扶植一位傀儡君王——就像诺顿与公孙述那样的关系。所以可能性太大了,没人能确定对方的身份。” 几个人默默地点了点头。 此时已经是下午5点了,楚子航在那个见鬼的地方已经待了超过16个小时的时间。他们都希望动作能快一些,这样他们的狮心会会长生还的概率还能上升...但是他们不是昂热,而且就算昂热校长有“时间零”在,也不可能让列车运行的速度加快。 “呼,最后一站,苹果园。”林小红刷了一下卡出去,然后绕了一圈,又绕到闸机处。 “大家别走散了,手拉手。”苏茜警惕性很强,此时一只手拿着地铁卡和战术刀,另一只手则拉着林小红的手,同时这两只手上还搭着阿提拉的手,阿提拉另一只手还拉着兰斯洛特。 四个人刷了卡,手拉手走进地铁站。 “周围怎么没有人了?”林小红东张西望,忍不住问了一句,她感觉巨大的恐惧扑面而来。 此时兰斯洛特突然划开箱子,取出了霰弹枪,“有风声,可能是镰鼬!”他警惕性极高,对周围的同伴们说。 所有人都提高了警惕。 第一百零四章 吸血蝙蝠(1) 恺撒本来是来找一位老裁缝改嫁衣的。 他将崭新的mini cooper停在婚庆公司门口,这栋大楼里面都是做婚礼生意的,拍婚纱照的、定做首饰的、乃至于婚礼司仪,想要中式还是西式,甚至日式中东风的都应有尽有。恺撒拉着诺诺一路小跑到四层,在一间挂着深红色蜀绣门帘的店铺面前停下。 杨玉水已经在等着他了。 “三天赶出一套婚服,亏您老想得出来,”对此小伙子忍不住吐槽道,“不过有钱能使鬼推磨,确实已经赶制出来了。虽然我是四川人,在bj还是有点人脉的。” “多谢你了。”恺撒笑着说。不得不说,他愈发觉得杨玉水这小子有趣了,他总是对古代的民俗信手拈来,而且总是提出一些新奇的思路。 比如他和诺诺应该私奔,用粗糙的亚麻布赶制一套婚服,桌子上点两根红烛,然后在破败的瓦房中举行一次简陋的订婚仪式,以此表示夫妻二人无论贫富,都不离不弃。 恺撒当即被感动了,于是定制了两套婚服,一套是古代平民的麻布,另一套是昂贵的云锦。 然后在这里,又被老裁缝忽悠着订制了一顶昂贵的凤冠——杨玉水友好地提议应该仿照周朝的风格,走极简风,避免出现违和。但是就算这样,凤冠、金簪、玉簪和珠帘加在一起,也有整整几公斤重,全手工打造,需要半年才能完成。 “罗盘收回去吧,这里是王恭厂的旧址。”诺诺去上洗手间的时候,杨玉水突然说。 是的,现在恺撒摸出了一个罗盘,刻着天干地支和伏羲六十四卦,中间是人首蛇身的磁针。这东西是找白云观的道士“借”来的,据说是明朝的古董,用来探测地脉。 但是问题在于,他对这些东西一窍不通,看风水没学个三五年是不可能搞明白的。 “你确定?”恺撒有些惊讶。 “我是个正经道士,不需要罗盘就能看风水,还会算命。” 一提到算命,恺撒就有些不高兴,因为在得到两人生日确切到小时后,他兴冲冲地给杨玉水发了消息,结果没过一会儿人家就回了,而且结果令人不满意。 因为杨玉水明确说明,从生辰八字和面相手相来看,诺诺虽然能旺夫,让恺撒一飞冲天,但是恺撒却是个克妻命,结婚后小姑娘极有可能短折而死。 恺撒一开始不相信,然后杨玉水又掐指一算,说陈墨瞳会被男方家里人欺负,终日郁郁寡欢,这下恺撒不吱声了,他也知道这是难免会发生的。他家里人是个什么德行,他再清楚不过了。 然后杨玉水建议恺撒放弃荣华富贵,带着诺诺私奔,以此能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避免厄运,甚至提议他们可以藏身在他的道观中,祖师爷保佑他们这对璧人平安。 “这个地方不是那座洞天的入口,只是一个切入点而已。”杨玉水又说。 恺撒金色的眉毛皱紧,“什么意思?” 杨玉水耸耸肩,“就是如果里面释放杀伤性极强的言灵时,能量会从这个地方井喷出来,然后又是一起王恭厂大爆炸。” 恺撒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当然,上一次王恭厂大爆炸很大的原因还是仓库里的炸药,其中被混杂了大量炼金弹丸——这些是朱家对付龙王的底牌之一,不过伤敌八千自损一万,把整个明朝的国运都炸没了。”杨玉水说得很轻松,好像他亲身经历过一样。 “能量从这里释放,然后引爆了炸药——接着炸药爆炸,炼金弹丸四处飞溅,正好击毙了正在释放灭世言灵的龙王,所以那个言灵没有完成释放,否则有效攻击范围可以包含整个五环,而不是只炸了半个二环。”他比划楚一个爆炸的动作,甚至模仿了一声“砰”! “你是说,如果现在龙王释放灭世言灵‘湿婆业舞’,我们会在言灵的中心?” 杨玉水点点头,露出爱莫能助的表情,“没错,就是这个样子了。而且这次我没法帮忙克制了,我的水系言灵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被土系言灵克制。而且这附近没有足够大的水体让我来发动这个技能。” 只是他看起来一点都不害怕的样子,好像死亡对他而言不算什么,只是一个无伤大雅的游戏。 “那么我们必须先下手为强,把龙王杀死!”恺撒冰蓝色的眼瞳中闪烁着金色的火焰。 对此杨玉水无奈扶额,“你只有一把刀,打算用什么杀敌?” “我有一颗贤者之石子弹,还弄了一把沙漠之鹰,只要找对机会,就能一击必杀!”说着,恺撒竟然真的从西装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一把枪来。 他本来还应该带着更多的武器,可是这里毕竟是中国,这些东西想要过海关不容易。按理说此时他应该去找中国分部或者超管局要武器,但是好吧,这几天忙着结婚,这件事竟然被搁置了。 他本来打算今天下午去找那些人的。 “还是收着吧,这是违法的。”杨玉水有些无奈地说,“而且我觉得,你在见到龙王之前,可能就先被小鬼拦住了。” “你什么意思?”恺撒不解地问。 “你以为所有龙王都是诺顿那样的光杆司令,青铜城里除了两个龙侍没有任何活物?”杨玉水叹了一口气,解释道。 “你知道龙类可以制造出大量龙血亚种对不对?但是这对于青铜与火之王来说,难度大很多。火元素是最难驾驭的元素,就连他自己都深受其害,其他生物除了个别强大的次代种根本受不住。所以他的青铜宫里不大可能有死侍和龙血亚种...但是其他龙王就不一定了。” “风系龙类擅长制造具有完整意识的死侍,土系龙类擅长制造只有动物本能的死侍以及其他非常恶心的,半死不活的小东西,水系龙类的血会使死侍长出腮、鳍和蛇尾,以及在海洋内打造龙类亚种生物圈。”杨玉水一股脑说了很多。 “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恺撒惊讶地问。 对此,杨玉水只是淡淡地说:“我是个道士,这种东西都是写在道观藏经阁的卷轴里的。只不过大部分人读不懂,几乎全是用龙文书写。” 就在这个时候,整个婚庆大厦开始剧烈地震动。 第一百零五章 吸血蝙蝠(2) “现在公布紧急通知,现在公布紧急通知,刚才发生了烈度小于三级的轻微地震,bj地震局刚刚发布通知,近期bj不会有大震。商场将暂时关闭,楼内所有人员服从保安指挥,有序撤离。”婚庆大厦的所有喇叭里都在播放这段录音。 录音录完后,问询台小妹也从高跟鞋里蹦出来,拎着鞋赤脚往外跑。 “他们已经来了。”杨玉水只是淡淡地说,眼中闪烁着微弱的金光。 “他们?”恺撒开始还是疑惑,然后紧接着面色大变,他听见尖锐的风声,好像有什么看不见的生物正在漫天飞舞。 “是师父派来的暗卫,他们已经包围了这里,要么我们出去,要么就会被结界堵在这里——连同风中的镰鼬。”杨玉水解释道。 “镰鼬?”恺撒顺手拔出腰间的“狄克推多”,在空气中疾闪而过,留下一道黑色的刀痕和刺耳的破风声。“嚓”的一声,好像是割裂纸张的声音,恺撒的手上也感觉到刀刃切割硬物的质感。那是一只古铜色的,似乎完全由骨骼组成,九个脑袋,形似蝙蝠的动物,它在恺撒的刀刃上把自己撞成了两截,落在地上。 “这是龙王的仆从。”杨玉水说,“镰鼬、九头虫、鬼车鸟,都是说它的,这种生物和你们外国人说得吸血蝙蝠差不多,就是脑袋有九个。现在整座大厦大概有上万只,他们全都从龙王的洞天中跑出来了——这意味着什么,你应该很清楚吧?” “这里又要炸了?”恺撒面色大变,瞳孔中流淌着熔金的颜色。 “是的,现在师父派来的人正在编织结界,可是他们也不可能完全抵挡‘湿婆业舞’形成的冲击波,但是能减小爆炸范围——这两个街区可能都保不住,但是bj城其他地方或许能平安。我们如果赶紧跑的话,还来得及。” 此时婚庆大厦已经开始拉卷帘门了,完全没有注意到洗手间外阴暗走廊里的两个人。 恺撒并不打算逃跑,相反他掏出了手枪,将一枚暗红色的子弹填入弹夹,绿色的应急灯光打在他的脸上,整个人跃跃欲试:“可是这里既然是尼伯龙根的出口,那么必然也是入口对不对?这些东西能出来,我们就能进去!” “你想要单挑龙王?”杨玉水有些难以置信。 “这难道不是所有屠龙者心中的梦想吗?”恺撒整个人都透露着狂热,好像根本不知道自己会死一样,“现在这个机会来了,我怎么能够逃避?我这是为了整座城市的安危!” 对此杨玉水只是翻了个白眼,感叹秘党的二愣子实在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然后拔出腰间的青铜短剑,一剑刺向恺撒耳边——但是他不是攻击恺撒,因为当恺撒转身挥刀要格挡时,惊讶地发现那把短剑上戳着一只死掉的镰鼬。 杨玉水挽了一个漂亮的剑花,又有两三只镰鼬撞在锋利的剑刃上,碎成两截,“恺撒老哥,你不会真的认为这么简单吧?虽然我不会‘湿婆业舞’,”他说着,又随手砍下来一只镰鼬,现在他们身边已经全是镰鼬的尸体,“但是我的言灵是‘归墟’,本质上这些灭世言灵除了依凭的元素不同,其他都是一样的。” “你见过我使用言灵,我周围一米的距离会被水元素完全笼罩,任何攻击都进不来,连龙王诺顿想要硬闯都掉了一层皮。龙王施展起来,这个领域肯定比我的更强,而且山系的防御也厚,你这枚小子弹根本破不了防!”杨玉水又随手杀了几只镰鼬,说。 “声音越来越多,我感觉入口就在附近,这些东西都在赶来的路上,逆着方向就能找到龙王,我不可能不冒险试试!”恺撒兴奋地说,然后走向洗手间外楼梯间阴暗的走廊里。 还留了一句:“帮我保护好诺诺。” 然后紧接着厕所里就穿出来一声粗犷豪放的女声:“老娘我要你保护个p!” “啊哦...”恺撒慷慨激昂三秒钟,没跑两步就是一个急刹车,因为在他的头顶上,古铜色的镰鼬女皇倒挂在屋顶上,缓缓张开双翼,发出类似女人的欢笑声。她远比刚才那只镰鼬巨大,几十只雄性镰鼬围绕着它飞行,好像举行什么求偶仪式。 “吓死我了!” 恺撒被九个狰狞的头骨着实吓了一大跳,这玩意儿被走廊里绿色的荧光照得愈发狰狞,简直是恐怖片的标准阴间配色。他从裤兜里掏出一部vertu手机,按了三秒电源键,然后扔了出去。 这不是普通的手机,而是装备部特制。因为安检严格,所以他们给a组成员所有随身携带的东西都加了爆炸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手电筒、充电器、手机和护照。刚才他按住三秒电源键,就是引爆炸弹。手机被准确地掷入镰鼬女皇的肋骨笼子里,爆发处炽烈的闪光。 这是一枚静电炸弹,恺撒没来得及跑出爆炸范围,也全身痉挛了一下,下肢好久才恢复知觉。等他缓过来时,镰鼬女皇和它的雄性奴仆们都化为了碎片粉尘。 “装备部就不警告一下的吗?”他有些气愤地嘟哝,觉得刚才自己狼狈倒地的样子要是被人看见了,怕不是他英俊潇洒的形象就要不保了。 “靠,裂缝在女厕所!”诺诺突然发出一声咒骂,恺撒和杨玉水连忙跑了过去。虽然很想赶紧去对付龙王免得被b组抢人头,但是自己的媳妇优先度自然还是最高的。 等到两人冲进去的时候才发现,诺诺此时将黑红的裙袍系在腰间,头上金玉的发钗凌乱不堪,双手两根一握粗的钢管,站在一地碎片中央,凌厉如刀剑,漂亮的瞳孔中没有一丝温度。 诺诺虽然没有言灵,但本质上跟楚子航一样是个杀胚。 “你老婆真棒!”杨玉水显然被这个剽悍的姑娘镇住了,咂咂舌说。 对此,恺撒一边挥舞猎刀斩杀这些怪物,一边回了一句:“喜欢自己长大了找一个!”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穿着丝绸衬衫和漂亮皮鞋的金发年轻人用双手生生将卷帘门顶起来,整个人都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手里还提着一柄与恺撒的“狄克推多”极为相似的猎刀。 刚才有保安阻拦他,说这里封死了,但是他却直接冲撞过去,不顾他们的阻拦和友善劝告。 “这是灭世言灵引发的征兆,大家都得死在这里!”那个金发年轻人汗涔涔的脸上苍白无一丝血色,年轻的女保安注意到他被金色刘海遮盖的眼睛,一只是漂亮的冰蓝色,一只是耀眼的金色。 “但是恺撒少爷不能死,我得把他救出来!” “里面还有人?”女保安皱紧眉头,然后对周围几名保安挥挥手,“我进去一下,你们留在外面,一只苍蝇都不许进去,也不许出来,明白吗?” 第一百零六章 吸血蝙蝠(3) “你不可能逆着几十万只镰鼬从裂缝里冲过去,放弃吧!”杨玉水挥舞着手中的青铜短剑,一剑随手一斩,竟然能生生砍下来五六只镰鼬。他一柄50公分的短剑用得行云流水,密不透风。 之前恺撒曾经在油管上见过搬运的视频,有的剑术大师的技艺高超,站在彩色花洒下面挥舞宝剑,能够挡住所有落下的水滴,纯白的衣服上没有落下一滴墨水。 这不是玩笑更不是什么低劣的骗局,因为在他的眼前,杨玉水就是这种水平的存在,没想到他看着柔柔弱弱,竟然还是剑术大师。镰鼬根本不能靠近他的身体,就在他的利刃下化为骨头渣子。他的脚步移动着,所过之处脚下全是暗金色的粉末和尚未朽烂的骨头碎片。 而这样高强度的动作,他竟然能坚持十几分钟。 “可是龙王...”恺撒不甘心地嘶吼着,他挥舞猎刀,暗金色的粉末簌簌地从刀刃上滑落,他全身都是碎屑和镰鼬的尸骸,脸上和漂亮的西装上满是长长的划痕,血珠从横七竖八的细长伤口中渗出。 “我们得出去,这里交给专业人士,这样下去我们会被吸干血的!”杨玉水与诺诺背靠背,他主动帮助这位女士抵挡镰鼬群——他负责正面,诺诺负责背面。 “我们就是专业人士!” “可是除非我们有大范围杀伤,而且是非一次性的言灵,或者防御性的‘无尘之地’,否则想都别想!”或许是体力枯竭,也或许是为了帮助较弱的诺诺,一只镰鼬趁他分心时,锋利的骨翼划破了他苍白的肌肤,一滴暗红色的血珠滴落在雪白的地板上。 “该死的,我们中间没有一个言灵管用的!”诺诺一根钢管打碎一只镰鼬,与杨玉水背靠背。 这时候,杨玉水开口了,吞吞吐吐犹犹豫豫,似乎难以启齿,“其实我有一个领域...” 但是在他说完之前,恺撒的喉咙里突然发出如野兽一般的嘶吼,一个森然的领域释放出来,继续扩大,来不及逃离的镰鼬都被卷入其中,被飞射的灰尘射成新的灰尘。 “你疯了...”杨玉水忍不住咬紧牙关,“这条路早就tm走不通了,你是要死吗?” 诺诺一开始还不明白杨玉水的意思,但是很快她就明白了。灰尘缓缓降落,恺撒的身影慢慢出现,但是抓住她的视线的却是那对刺眼的金色瞳孔和...破碎的衬衫下体表开合的鳞片。 “艹,狮心会的‘爆血’技术不是已经...”她说话的时候,差点吃了一嘴灰,连忙“呸呸呸”地吐口水,把这恶心东西吐出去。 恺撒确实爆血了,这是他从苏茜那里得到的,作为学生会在血统法庭上支持楚子航的报酬。 在龙血燃烧的状态下,他的言灵不再是“镰鼬”,寄宿在他脑海深处的镰鼬群狂暴起来,不再是信使,他们同样变成了渴血的暴徒,言灵进化成具有攻击性的“吸血镰”! “你这是要死啊!”杨玉水看见恺撒身上的龙化状态,差点气得跳脚,“它会腐蚀你的精神!” 在杨玉水的眼中,真实的镰鼬与虚幻的镰鼬们交错飞舞在巨大的空间中,这个领域足有整整30米!它们撕咬、搏杀、挥舞刃爪斩切、嚎叫,这群鸦的战场上,那个正中心的男人就是千军的领袖。 “你有更好的办法吗?”恺撒问,明亮的金色眼睛熊熊燃烧。 此时在“吸血镰”的攻击下,诺诺和杨玉水压力骤减,纷纷松了一口气。 “我当然有,我说过我有一个很小的,但是绝对安全的领域,直径在大约1米左右,只要你们两个抱紧我,我能保证你们的绝对安全。剩下的魑魅魍魉就交给别人算了。” “你能施展‘无尘之地’?” 杨玉水顺手斩断一只漏网的镰鼬,从容不迫地回答,“不能,但是我能‘三花聚顶’,具体表现为‘金光护体’,几乎绝对安全——只要你不傻了吧唧地用你那块贤者之石戳穿。” 突然,头顶原本还在闪烁的灯光骤然熄灭,一道深蓝色的闪电从三层某个位置降下,尘埃飞舞,镰鼬们发出痛苦的哀鸣,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臭氧味。 尘埃散去,恺撒有点不高兴了——这个家伙比他更会装逼。 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女人缓缓从一楼的深坑中站起来,古奥森严的金色眼眸明亮如火炬,周身环绕着噼啪作响的闪电,一头披散的黑色长发因为充满电荷而悬浮在空中。 肃穆庄严,宛如神明降世。 女人双手发射闪电,在周身形成一个巨大的、空气几乎完全被电离的领域,被闪电击中的镰鼬化为灰尘,簌簌地落在地上,很快就积攒了厚厚的一层。 言灵·雷池,风王系高危言灵,按说这种言灵不具备反复使用的能力,但是眼前这个女人确实做到了,她只需要轻轻挥手,甚至没有吟唱龙文,雷电在她的手中仿佛一柄不断变形的绝世利刃。 “哦,对了,我说的专业人士来了!”杨玉水淡淡地说,“恺撒老哥你刚才就没有必要拼命。” “她是谁?超管局的人?”恺撒有些惊讶。 “不,是师姐,师傅觉得最有可能得道成仙的那个。” “得道成仙?”诺诺有些惊讶,“你们还真的在玩修仙啊?” 这个时候,一个灰头土脸的金发年轻人也赶了过来,那是帕西·加图索,那个年轻的秘书。他胡乱地拨开额前汗涔涔的,布满铜色灰尘的刘海,露出一双异色的眼瞳,“恺撒少爷,你得赶快和我离开这里,这是一个灭世级的言灵...” 当对上恺撒金色的眼瞳,和眼角细小的青黑色鳞片时,他愣了一下。 “帕西,你来得正好!”恺撒自然根本不想跑路,也知道此时不好跑了,毕竟根据“王恭厂大爆炸”事件的记载,这个领域至少有两平方公里,甚至如杨玉水所言,能够覆盖到五环。就算是直升机他们一时半会儿也跑不了那么远。 他唯一的想法,就是逆着镰鼬逃跑的方向,从裂隙中进入尼伯龙根,然后用贤者之石子弹击毙正在释放言灵的龙王! “用你的‘无尘之地’掩护我!我们逆流冲进去!”恺撒对帕西说。 “这不行,恺撒少爷,实在是太危险了!”帕西一听,自然面色变得很难看,“我的任务时救你出去,保证你的平安,不能让你冒这个险!” 恺撒一听顿时不乐意了,“那你保护诺诺,让杨玉水跟我冲进去!” 杨玉水显然比帕西更加有作为武器的觉悟,只是淡淡地砍碎一只镰鼬,说:“没问题,我的领域有点小,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你得背着我。” 第一百零七章 吸血蝙蝠(4) “怎么这么多啊!”林小红忍不住抱怨道。 一开始他们进入尼伯龙根地铁站,有一辆锈迹斑斑的一号线列车来接他们。可是周围的镰鼬实在是太多了,没过一会儿就划破了所有的车窗,屋顶也岌岌可危,全部灌进了车厢里。 唯一有用的武器只有霰弹枪,但是问题在于他们现在在一个相对密闭的狭小空间里,开枪恐怕是非常愚蠢的事,极有可能伤到自己——其他的武器根本不顶事,除了那些一英尺的战术短刀。 现在的状况是,他们四个轮流维持自身言灵领域,清空周围的镰鼬,避免同伴被吸干鲜血。 和恺撒一组不一样,他们这四个人拥有的可都是战斗性的言灵,林小红和兰斯洛特的“炽”,阿提拉的“雷池”和苏茜的“剑御”。林小红和兰斯洛特一道火线能清空一个车厢的镰鼬,阿提拉的“雷池”一个球状闪电下来也差不多,相对而言最没有优势的反而是苏茜。 这么一遭下来,其实大家的实力差别也挺明显的——论血统,阿提拉是a-,所以他的那一个大招球状闪电下去,基本上就不可能再释放第二次;兰斯洛特倒是强一些,但是三五次后就开始面色发白。倒是同为a级的林小红,连续使用了六七次言灵后,眼瞳反而愈发明亮,不见疲惫之色。 “这全部的家伙都跑出来了吧?”苏茜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言灵劣势而放弃战斗,她的战术短刀挥舞,上面刺着一节镰鼬青铜色的骸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简直数不清!” “楚子航可没有带足够的武器,他现在真的还活着吗?太多镰鼬了...”兰斯洛特忍不住说。 然后被苏茜打断:“那是楚子航,他能行的,他是天生的屠龙者!” 她听起来对楚子航相当有信心...虽然林小红知道,苏茜喜欢楚子航,但是后者对她一直没有什么表示,总是不冷不热——她大概率只是不希望暗恋的男生出事。 兰斯洛特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接替林小红,释放了一次“炽”,这一次的火焰肉眼可见没有上次凶猛,可见是筋疲力尽了。 “咱们已经走了多久了啊?尽头到底在什么地方,楚师兄又在什么地方?”林小红忍不住心里打鼓,忐忑不安,心里七上八下的。 毕竟尼伯龙根里的时间和距离都是扭曲的,你以为自己在一路狂奔,但是大概率是在以夸张的姿势原地踏步。同理可能你以为车一直在向前,其实就是原地不动。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这辆破破烂烂,被镰鼬蹂躏得千疮百孔的列车竟然...停了! 阿提拉忍不住用匈牙利语咒骂了一句不知道什么,“不会吧,这时候竟然停了?” “一定是镰鼬的尸骸太多,卡住了车轨...”苏茜面色也很难看。 其实大家都很难看,现在本来在车里就很危险了,但好歹车里也不是完全没有掩护,相对还安全点,如果此时出去可就真是一点保护都没有了,送命的危险更大。 “我们怎么办?”林小红一发火焰清空一波儿杂兵之后,转头看向苏茜。 毕竟现在苏茜才是那个领导者,这支小队听她派遣,她这个菜鸟没有主意,所以只能看向大姐头。兰斯洛特用目光与她交流,交流的内容是什么不知道,但是阿提拉对于苏茜的选择可充满期待。 苏茜也陷入了沉思,她自然也有自己的担忧,毕竟她才是小队的领导者,如果她的计划失误,就要把整个小队葬送在这里。 她沉默片刻,站起身来,挥手砍下一只飞过来的镰鼬,咬牙切齿地说:“还能怎么办,总不能坐以待毙...我们下车!” “这...”兰斯洛特不由得面露迟疑之色。 “快点下去,你不会害怕了吧?”阿提拉催促道,被前者非常不满意地瞪视了一眼。 而在恺撒这边,帕西最终还是答应了大少爷的要求,用“无尘之地”掩护恺撒进入尼伯龙根——他可不放心把少爷的生命交给一个陌生的大男孩,要是有三长两短,自己就要拿人头谢罪了! 他忍不住感叹,自己果然还是又任性了一回,恺撒这家伙简直叫人无法拒绝! 两人一人持“狄克推多”,一人持“奥古斯都”,这两把猎刀是一对双生作品,几乎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只有铭文。两把炼金武器碰撞在一起,发出某种奇异的共鸣。当两柄刀再次分开的时候,中间有紫色的、蛛网般的细丝闪烁,像是静电击穿空气。 这是他们的又一张底牌,二者形成的炼金领域! 诺诺本来说要跟着去,但是恺撒让她和杨玉水在一起,说是他回来之后一起去吃全聚德烤鸭,g几乎立得满满的。所以现在,诺诺和杨玉水仍然背靠背,他的“三花聚顶”领域罩着两个人。 “你这是个言灵吗?”诺诺忍不住好奇地问,“你的言灵不是‘归墟’吗?难道你有多个言灵?” 说真的,诺诺确实有点害怕这个年轻人,他虽然看上去温和如玉,但是在他友善的表皮下,却是野兽的血肉。她第一次看见他就意识到了不对劲,他非正常移动的关节,微驼的脊背,一切都昭示着他具有相当高的龙化程度,根本不应该被当做人类。 如果他真的不是人,而且是比较高阶的古龙的话,会多种言灵不算奇怪。 “这不是言灵。”杨玉水老老实实地回答。 “那这是什么?”诺诺打破砂锅问到底,但其实她已经有了猜测——这个猜测让她直冒冷汗。 “三花聚顶,金莲护体啊!”杨玉水说。 “说人话。” 杨玉水无奈地耸耸肩,“用你们的话来说,是‘王域’。” 诺诺差点被吓得不能呼吸,她自然知道什么是“王域”,她亲眼见过一次,青铜与火之王康斯坦丁大闹卡塞尔的那个夜晚,他周围的领域让所有的热兵器都失去了作用。 “王域”是四大君主的专属:“你真的是海洋与水之王?”她不由得惊讶地问。 “不是啊,我是一个实验室跑出来的克隆体,不是龙王。” “你是龙王的克隆体吗?” 杨玉水翻了一个白眼,“要是他们真的能克隆龙王的话,那岂不早就龙王遍地走,初代种多如狗了吗?想什么呢?你们美国人生物科技那么发达,都没克隆出来,我们这穷乡僻壤,哪来的这种技术啊?”说着,他还一剑砍下来一只镰鼬。 而另一边,那个女保安正在玩电光秀,身体灵活地跳上电梯扶手,然后从二层的栏杆上直接往下跳,甚至还在空中灵活翻转身体,指间中放出一道闪电,将一群镰鼬化为灰烬。 她的长发飞扬,动作狂拽酷炫,雷霆环绕周身,仿佛这只是一出无人欣赏的诡异舞蹈。 “这女的比恺撒会装b。”是诺诺对她的唯一评价。 第一百零八章 终局(上) 就在一瞬间,漫天飞舞的镰鼬都化作了古铜色的微尘,它们的生命好像由同一个电池之类的东西提供能量,此刻这个电池用完了。 “这是...结束了?”阿提拉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迹,他的脸上满是血痕,衬衫也被划破了,浸透了暗红色的血污,看起来狼狈不堪。 今天他一共发动了三次“雷池”,他从来没有这样压榨过自己的体力,此刻是真的筋疲力尽了,一屁股坐在这些铜色的尘埃里。 大家都很狼狈,霰弹枪的子弹全部用光,战术刀都砍骨头砍到卷刃。每个人都覆盖着一层铜色的粉末,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是在集体cos兵马俑——更别提他们浑身上下被镰鼬划出来的几十道细长的的伤痕了。 “看起来是的。”苏茜其实也很茫然,就在前一秒,无数的镰鼬还在对他们疯狂进攻,怎么突然就全都死光了?难道... “也许楚师兄他们成功了。”林小红说。 对,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可能吗?虽然不知道龙王的死亡会对这些漫天乱飞的镰鼬造成什么影响,但是现在这些怪物一下子全都没了...好像除了龙王死亡,别的都解释不了吧? “应该是的。”苏茜也点点头,然后招呼自己的队友们,“我们继续前进吧,按理说楚子航他们极有可能就在这条铁轨的尽头,我们应当去欢迎我们的英雄凯旋。” 提到楚子航,林小红注意到苏茜的眼睛短暂地亮了,然后又暗淡下来。 她不由得有点心疼这个可怜的师姐,明明她一直都在为狮心会和楚子航付出,可是她暗恋的男人就那么轻易的被小师妹拐走了。 问题还是人家小师妹也为楚子航付出了那么多,两个好女孩都值得楚子航这样优秀的男生,可是楚子航只有一个,根本不够师姐师妹分的。 指不定人家小情侣现在还在轨道尽头欢呼呢! 兰斯洛特把阿提拉从轨道上拉起来,四个男女互相倚靠搀扶着,狼狈不堪地向着走廊尽头走去,看上去一点都没有胜利者的风光。 一开始在战斗的时候还觉得没什么,林小红仗着自己身体力行,使用了不知道是二十还是三十次“炽”,一大半的镰鼬都是她的大规模杀伤性言灵灭掉的,还有小部分是兰斯洛特的霰弹枪和相同的的,但是威力远不如她的言灵消灭的。现在她才感觉身体被掏空,浑身上下之前被划伤的伤口也开始疼起来,每一次破碎的衣衫拂过肌肤都是一阵疼痛。 “我真的不想走路了...”她忍不住说。 苏茜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我可以背着你”就让她打消了偷懒的念头——毕竟,她总不能真的让师姐背着吧?显得她也太娇气了。 不过很快也不用他们在这里原地走了,因为不远处停着一辆满是铁锈的列车,车灯仍然亮着,车头悬挂着锈迹斑斑的“先锋号”铜牌。 “一辆原型车?”众人一阵惊喜,这辆车停在这里,虽然有些破旧,但是似乎还算完好。如果能够开动,他们就不用再走路了! 他们走进去的时候,仅剩不多电亮的手电筒散发着微弱的光芒,但是还是可以看出,仪表盘被人改动过,几十根电线被接得乱七八糟。作为炼金机械系的男生,成绩仅次于楚子航,他立刻看出来这其中的名堂。 “有人最近动过这辆车,我觉得可能是楚师兄干的,他最喜欢把线路接得像印度人一样混乱,但是偏偏能工作——这辆车现在停在这里,是有人把这根线剪断了,”说着,他把线剪断的两边拎了出来,“阴差阳错,失去电力供应,它就自己停了,只要我们把线接上,这辆车就能重新运行起来。” “楚子航的风格,他一定希望自己的同伴逃离,他一个人应付龙王。”苏茜淡淡地说。 不用想都知道,楚子航想要送走的一定是夏弥...或者路明非。前者肯定不会这么轻易离开,后者虽然有点怂,也不是那种关键时刻会抛下队友跑路的,他实力有限,但是会为对自己好的人拼命。 没过多久,那辆原型车就在阿提拉和兰斯洛特的努力下,运转起来,发出咯吱咯吱的危险声音,看着像是要马上散架了一样,慢悠悠得摇摇晃晃前进。 不过这也算是有坐骑了,不用两条腿跑路了。 尼伯龙根在崩溃,而路明非正扛着半死不活的楚子航,拖拽着盛放“七宗罪”的沉重箱子,连滚带爬地试图爬出这个该死的地方。 他知道多半是来不及了,但是仍然不愿意放弃,“师兄不要死啊,师兄!”他不断地、机械性地重复着那句“不要死”,上次他用这个言灵救了一只猫,不知道这次用在人身上还灵不灵,但是总归还是要试试的。 他两腿一软,摔了个嘴啃泥,满嘴都是镰鼬的残渣,可是仍然恍若未觉,继续如疯魔一般自言自语,上句不接下句。 “不要死啊,师兄,咱俩杀了龙王,回去多风光啊!不能死在这里啊!绩点、奖学金、女朋友...我知道你被夏弥那丫头骗惨了,可是苏茜也是好姑娘啊,当大嫂很合适啊!我才大二,师兄你可得再罩我两年,我还是个菜鸟啊...你可千万不要死啊,我会愧疚一辈子的...” 他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言灵已经生效了,楚子航的身体正在重新温暖起来,不可思议的治愈正在进行,瞳孔首先被修复,晶状体再造,血液加速流动,心脏频率提升,连折断插进肺里的肋骨也被强劲的肌肉拔了出来移回正确位置,断骨相连,像是焊接两端钢铁。 就在这个时候,一束光照在了他们两个人身上,一辆破破烂烂的原型车咯吱咯吱地驶过来,车头挂着那个熟悉的“先锋号”。 是那辆原型车,它竟然又回来了。 隔着脏兮兮的玻璃,他看见有三四个人在对他挥舞手臂,靠近了一看,不由得泪流满面。 “师兄,你看我在说什么呢?你不是还有苏茜学姐吗?她是个好大嫂啊,你看,这不她来救你了?你快醒醒吧!”他推搡着生死不知的楚子航,激动得又哭又笑。 楚子航一直放在心口的手臂变得柔软,僵硬的手指张开,一点银光从手心里跌落。 路明非认出来了,那是夏弥的钥匙。 看着下车迎接英雄的苏茜,他悄默声西地把那东西塞进了自己的裤兜里,想着一会儿还给师兄。 第一百零九章 终局(下) 看着浑身是伤的楚子航,苏茜慌忙检查了他的心跳、瞳孔,然后又检查脊椎骨有无损伤,在确定他没有生命危险后,她也松了一口气,和所有人一样瘫坐在了锈迹斑斑的座椅上。 苏茜虽然是使用言灵最少的那个,她的言灵是“剑御”,适合暗杀而不是大规模的攻击。可是她毕竟是团队的领导,还要照顾林小红这样的菜鸟,也劳力劳心,把自己的子弹全部打光了,还在不断用战术匕首掩护同伴,以至于匕首都砍坏了两把。 林小红感觉浑身瘫软,她之前曾经心说,只要少用言灵,那么她的血统就不会有问题。但是今天一天,她就不知道用了多少次,她感觉这烈火把她的生命都要耗尽了。 她不去看自己手肘处那些细小的鳞片,假装看不见就是不存在——之前她和杨玉水打听过,确实存在抑制血统失控的秘法,但是要出家。如果现在自己真的快要不行了,出家就出家了,还是保命要紧,不能让秘党的人弄成傻子流放南太平洋小岛。 突然她意识到这里似乎少了一个人... “夏弥呢?小师妹不是和你们一起进去的?没有遇到?”她猛然坐起来,忍不住问。 此时路明非也满脸血污,几乎分不清鼻子眼睛,瘫软如一滩稀泥一般坐在座位上,楚师兄的头枕在大腿上。他一听到这个问题,顿时挤出一副像是哭一样的难看表情:“哎呀别提啦,小师妹她...” 林小红心里“咯噔”一下,心道不妙,果然真的出事了。 “她被龙王吃掉啦,尸骨无存,我本来也想着好歹要把她带出来...”路明非的眼泪在脸上留下两道脏兮兮的污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果然,屠龙这种危险的任务,随时都有可能有人丧命,这是早该预料到的。 但是林小红不希望这是那个大一的女孩,现在才开学一个多月,连期中考试都没到,人就没了,未免也太快了吧?这可怎么跟人家家里人交代? 要知道,夏弥家里可还有个智障的哥哥,以后父母老了,就全靠她这个妹妹支持。她可是这个家庭的顶梁柱啊,好端端地送出国活蹦乱跳的,一转眼就这么没了,而且尸骨无存,她的父母还不得哭死去?这怎么和人家解释啊? 她听见苏茜叹了一口气,说了一句:“她是个好姑娘,可惜了。” 苏茜是真诚的,她从来都是真诚的,哪怕这个女孩是她的情敌,她也不会说出,或者想着对方活该,自己好上位,她不是那种人。 “不管怎么样,至少龙王现在已经死了,那些脏东西也死了,bj现在算是安全了。”想了想之后,林小红觉得自己应该往好的方向想——总归是有人要死的,之前昂热校长不是说,他们遇到初代种的时候,可是十几人的团队全军覆没,这次他们大部分都还活着,已经很好运了。 可是她真的没法为此高兴起来,那个死掉的是她的室友和师妹。而在此之前,她已经在巴黎死了一个室友和师姐了(虽然从来没有遇见过)。她真的觉得自己可能是霉运附体,或者说整个卡塞尔上空都笼罩着死亡的阴云。 死亡离她太近,让她感觉喘不过气来。 恺撒和帕西刚刚闯进裂缝中,镰鼬们就停下来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恺撒一脸懵逼,他可是要屠龙的男人,怎么还没放大招敌人就没了? “龙王死了。”帕西倒是最先明白过来,“这些镰鼬是大地与山之王的仆从,它们本来不是活的,而是共享龙王和这座尼伯龙根的能量。现在大地与山之王死了,尼伯龙根自然崩塌,这些镰鼬自然也不复存在。” 恺撒懊恼地一拍大腿,“楚子航,一定是楚子航那家伙,竟然被他抢了先机!我的人生目标可是完成龙王双杀啊!”他忍不住抱怨道。 帕西则说:“至少‘湿婆业舞’不会毁灭这座城市了,你和你的未婚妻都安全了。” 想了想诺诺,恺撒觉得这个抢人头的楚子航好像也不那么可恶了。 现在他们在地铁的铁轨上,并且距离不远处就是一座车站,他注意到这是“102”站,他听说过关于一号线的传闻,这条线路其实通向山里的军事设施,103号苹果园后面还隐藏着两站地。 而此时老旧的、无人的站台边停靠着一辆破旧的一号线列车,锈迹斑斑的样子看上起不像是能开动的。 两个年轻人互相对视了一眼,点点头,然后帕西先行一步,跳上月台,紧接着恺撒也跳了上去。他们注意到车门是打开的,月台上坐着三个干枯的人影,其中一个头朝下倒地不起,不知是生是死,但是另外两个倒是活着,而且正在相拥而泣。 他们两个的眼瞳中,闪烁着暗淡的金色微茫——是混血种。 “你们是卡塞尔的专员?”恺撒走过去问。他试图辨认出那两个失踪人员的面容,可是他们实在是太瘦了,灰色无光的肌肤紧紧地贴着骨头,简直就是人形骷髅。 恺撒的模样着实吓了两人一跳——他差点忘记了,自己开启了暴血,此时眼瞳灼烧如炬,眼角仍然残留着青黑色的鳞片,更别提他手里还提着一把刀。 看着他们惊恐的眼神,恺撒收起了猎刀,举起双手:“我叫恺撒·加图索,这位是帕西·加图索,我是卡塞尔学院的学生,也是学生会会长,你们应该听说过我的名字。”他警惕地自我介绍,同时停止了“暴血”的过程,鳞片脱落,眼瞳逐渐熄灭。 “我叫高幂。” “我叫万博倩。” 看见对方自我介绍而且是卡塞尔学院的名人,两个人也自我介绍到,气若游丝。 “别害怕,我们是带你们出去的,现在应该是安全了。”恺撒轻声说。 听到这句话,两人也昏死过去,他们至少十天不吃饭不喝水,此时已经严重脱水,生命垂危。 “我们得把他们带出去,不能杀龙王,至少得救几条人命是不是?”恺撒一边扛起两个男的,一边肩膀一个,一边对帕西说。帕西只是点点头,然后把名叫万博倩的女生横抱在怀里。 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的背后出现一束明亮的光,紧接着一辆锈迹斑斑的小破车开了过来,车速慢到还不如自行车,看样子是要报废了。 缓慢驾驶的车在经过的时候,门吱吱呀呀地开了,兰斯洛特对着几个人伸出手。 “上车吗?” 恺撒不由自主地嘀咕了一声:“实在是太凑巧了...” 第一百一十章 收拾残局(1) “是你小子把秘党引进来的?”门后面传来一声充满恐惧和愤怒的尖叫。 站在门外的林卫华和希尔伯特·让-昂热面面相觑,林卫华有些尴尬地咳嗽了一嗓子:“你知道,你的名字在那些低阶龙类当中,都是能止小儿夜啼的。” “那可真是荣幸...”昂热低声吐槽了一句。 之前林部长就告诉昂热,中国混血家族豢养了至少两位数的四代种和五代种,知晓身份但从未主动招惹的还有至少三位数。而其中,受他们控制的,血统最好的就是这头三代种,虽然年轻,但是确实是货真价实的三代种。 “他是民国初年一群道士从一家大户人家废弃的枯井里找到的,那家人因为兵荒马乱举家搬迁,把他留了下来。找到的时候他被缚龙索和炼金铜钉紧紧地钉在井下面。那户人家是一个混血种大家族,兴盛了四五百年血统也不曾衰朽,估计就是依靠他的血炼制的进化药。”林卫华介绍道。 “他被救上来的时候状态很糟糕,浑身都是伤,奄奄一息——不是我夸张,当时他们认为他可能活不成。”提到这里,林卫华就来气,他对此自然是能够共情的,而且很深刻,毕竟他当年就是某个混血家族用来提升血统的危险混血种,同样被封印在井里,“你能理解吗,那可是三代种,能被折腾到‘差点活不成’,你可以想想那一家人多不是东西。” 昂热冷哼了一声,“虽然我不会为龙类表示同情,但是这家人真不是东西。” 现在他们就在这头三代种的门口。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区,但是根据林卫华的说法,这栋楼的业主全是拥有攻击性言灵的a级和b级混血种,甚至还有一位s级(当然是以欧美人的标准),战斗类相当惊人,而且其他楼也全部都是混血种。 这个小区根本就是超管局分给公务员的经济适用房! 昂热对这种豢养龙类到近乎散养的行为持不赞成态度,他认为这样的做法迟早要被反噬。虽然现在龙类很老实,但是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有什么邪恶的想法?这头龙虽然被人类救下性命,但是当初捕捉、囚禁和折磨他的也是人类,谁知道他的忠诚到底是真是假? 而且龙类是受血统召唤的,哪怕他们主观上没有与人类为敌的意愿(这种概率很低),但是一旦他们的宗主召唤他们,他们立刻会抛弃自己的自由意志,变成狂热的战士。 中国混血家族一直都是可靠的盟友,没有必要在这些细节上和强大的中国家族较真(秘党中大多数人都低估了他们)——这些被豢养的龙类都是几百年前,还是幼体时期捕获的,早就被养熟了。 “让你开门你就开门,废话这么多干什么?”林卫华没好气的说。 “好好好,马上就来啦马上就来啦...”那边传来骂骂咧咧的声音,然后是一阵叮呤咣啷,像是有人摔倒在地上,接着又没有声音了。 “干嘛呢?别在这里磨磨叽叽!”林卫华敲着门说。 “等等,马上马上...” 大概过了四五分钟,门才打开,露出一张苍白的面容,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模样,甚至还长满雀斑和青春痘,“林部长,我又没犯事...” 门完全打开后,昂热才明白,为什么林部长似乎一点都不怕这头三代种,或者为什么其他超管局的人能够和他做邻居。 因为他没有腿。 眼前的少年之所以能够站着,是因为他腋下夹着两根拐杖,牛仔短裤下面露出来两截金属的义肢,稍微向屋里望去,就能看见墙边的无障碍设施,以及一辆轮椅。 昂热从来没有看见过肢体残缺到这种程度的龙类,按理说这种损伤是可以自愈的——但是出于某些原因,他丧失了自愈的能力。由此看来,那个混血家族的人对他做的事,不是一般的残忍。 昂热知道龙类的法则,这样残缺的、丧失战斗力的龙类对于同类来说,是非常好的食物。龙类从来都和人不一样,他们不会照顾受伤的同类,而是会直接吞噬,弱者是不配活下来的。 他能活到现在,估计也就是仗着人类的庇佑了,自然相当老实。 “怎么这么半天都没开门啊?又打游戏呢?”林部长没好气地问,像是完全不顾及对方是活了数百年的三代种,而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 对此,少年只是有些尴尬地笑了笑,目光心虚地看向别处,“没,没有啦...刚才摔了一跤,没爬起来。” 这种低劣的借口林部长自然不信:“你就胡说八道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假装摔一跤,然后继续打游戏,不然怎么可能这么长时间才开门,你爬都爬不了五分钟!” 林部长走了进去,少年拄着拐杖果断跟在后面,金属拐杖有节奏地敲击这地面——地面上都铺了泡沫塑料软垫,大概是防止摔伤或是静音。 而昂热则跟在少年后面——他不太信任这家伙,他毕竟是龙类,而他不会吧后背交给敌人。 屋里不能说有点乱,只能说乱的一塌糊涂——脏衣服堆在洗衣机里,到处都是随便丢弃的可乐罐和吃剩的外卖。现在刚刚入秋,其实白天挺热,散发着难以形容的味道。 “你不打扫卫生啊?这个样子邋邋遢遢成何体统?”林卫华忍不住像一位长者一样批评。 对此少年只是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撇撇嘴看着自己残缺的双腿:“我这不是不太方便吗?通常是一周打扫一次,按说你们不来,我今天一整天就打扫卫生了。” 少年没有给他们倒茶,而是从脏兮兮的,堆满易拉罐的茶几下面掏出两盒王老吉凉茶,勉强糊弄了事。 “林部长,你这次找我是怎么回事?遇到我说的那个初代种了吗?”少年笑嘻嘻地问,同时有些紧张地看向昂热校长,露出恐惧之色,“我这次算是大功劳一件吧?” 提到这件事,林卫华顿时来气了:“大功劳个p!你就是游戏水平太差了,输得一塌糊涂,才污蔑对方是龙王!这种话是能随便乱说的吗?” 其实他一开始就觉得这个理由牵强,但是有点消息总好过没有。 少年一脸茫然,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那不是初代种?” “p话,当然不是,还是卡塞尔学院的s级学生。”林卫华没好气地说。 少年却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如此啊!” 他激动得一拍大腿,不小心打在金属扣上,发出嗷嗷的惨叫声。 昂热开始有些怀疑,这个不靠谱的小子真的是纯血种吗?怎么和他以前遇到的和杀死过的纯血龙类相差那么多? “如果这个s级是黑王直系血脉的话,那么他至少在精神上相当于和我等同的三代种,甚至还更有优势一些,而如果他的言灵也是‘天演’,我确实有可能输...”他激动得自言自语,迫不及待地为自己的失误开脱。 然后他又迷茫了,“可是不应该啊,我在打游戏的时候开麦骂他没有爸爸,他给我回了一句‘赞颂吾王苏醒,毁灭即是新生’,而且发音还挺标准,不像是人类啊?” 这让两位长者面面相觑,这条细节是他们之前都不知道的。 不过如果对方真的是初代种,敢骂人家没有爸爸,也是胆子够大的,怪不得人家生气。 “虽然古德里安教授是优秀的龙文学者,但是路明非应该还到不了这个程度...”昂热说,一双蓝灰色的眸子死死地盯着眼前的少年,盯得人发慌,“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他厉声呵斥道,同时掏出一支录音笔。 大概是他昂热的威名太盛,少年打了个哆嗦,有些结结巴巴地解释道:“那个人的id叫流浪者,战法相当凶残,手上操作速度也很惊人,我一个上午就在他手里败了七局,大概是早上10:30到11:40之间。然后我气急败坏,开麦骂了一句他的父亲,他就回了我一句龙文——听起来应该是一个成年男性。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他是大地与山之王,然后查了他的ip。” “然后我在下午换了一个对手,id是‘明明’,他比上午的那个还厉害,把我按在地上反复摩擦了两个小时——有了上午的经验,我怀疑这家伙是今天上午那家伙的大号,所有又查了ip,定位到了同一个地方。然后我就转告你们,说那里可能有龙王了。” 小伙子老老实实地把所有都招了。 “哦对了,那天上午那哥们说要找我单挑,我给他发了一个坐标——但是不是我真正所在的位置,我挂了vpn,把自己的ip转到了日本。那个坐标其实属于*国神社,拜牛鬼蛇神的。我还回了一句有种来,小爷奉陪...反正炸的不是我自己,我也不管这么多。” 昂热忍不住捂脸。他非常确信,这是他见到过的,最离谱的龙类——这家伙完全没有任何威胁,真的完完全全被人类养废了。 林卫华咳嗽了两声:“其实我们找你来,是希望你帮我们进入大地与山之王的尼伯龙根,你的血统目前是我们能找到最好的,如果你打不开那个坍塌的尼伯龙根,我不知道还有谁能做到。” 少年露出一张扭曲的脸,“你在开玩笑吧?” 第一百一十一章 收拾残局(2) 进入那个坍塌的尼伯龙根,其实难度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本来那个三代种哭着闹着说什么也不要掺和这件事,但是昂热只是冷冷地从袖口掏出匕首,面无表情地插在他的茶几上,吓得那家伙差点从沙发上滑下来,抱着他的大腿求饶命。 按照他的说法,他觉得这段时间很危险,一不小心极有可能就是纯血种的末日,活下来的唯一方法就是啥都不掺和——就像《封神榜》那样,能憋住一口气苟住的都活下来了,意气用事给好兄弟\/徒弟出头的基本上都噶了。 但是问题在于,昂热威胁道,如果他不听话,现在就得噶。所以权衡再三后,他觉得自己现在的小命比什么都重要,他还年轻还有大把的光阴,不能就这么折在这老东西手上了。 “你们tm最好快一点,我最多支撑十分钟!”名为常三的风系三代种的双手,或者说是双爪紧紧地抓住轮椅扶手,面色苍白,金色的眼瞳熊熊燃烧,青黑色的鳞片从眼角细腻的皮肤中刺出。 他用自己的血在虚空中画了一道龙文符咒,这是言灵“所罗门之钥”的变体,更像是中国人传说中的“穿墙术”。一瞬间,耀眼的金芒闪烁,坍塌的尼伯龙根洞开,露出其中破败的景象。 “咳咳!”镰鼬的残渣和灰烬扑面而来,刺激得所有人都开始咳嗽。 然后他们惊讶地抬起头,看着周围骸骨堆集的岩壁,以及巨大的青铜色骸骨。 但是十分钟显然不太够他们把一整只龙王的骸骨搬出去,这玩意儿足足有40米,一个脑袋就有一人高,他们甚至准备的小型吊车和板车。 这里显然经历了相当混乱的战斗,到处都是刀剑留下来的痕迹,还有爆炸的残余——不仅仅是路明非的口述报告中楚子航和芬里厄的战斗,还有另外一场战斗。 现在他们正在用一台小型起重机把尸骸拉到板车上,只不过有点费劲,好几次都弄掉了,以至于关节部分有的地方已经开始脱落,散乱成好几块小的骨头,大家只好一块一块地捡起来。 这里除了镰鼬的灰烬和龙王的尸骸,还有一具八只脚的,类似马的龙血生物的遗骸,墙上还用一柄断裂的,仿制“暴怒”的斩马刀钉死的尸骸,非常刁钻地从两根肋骨之间穿过,刺穿心脏又贯穿脊椎骨。昂热一眼就认出了二者,前者是神话中奥丁的八足天马“斯普莱尼尔”,后者... 昂热扯下那个“奥丁”身上蓝色的大氅,露出下面被裹尸布覆盖的,绘有玄奥符文的身体——和上次在凤隆堂见到的一模一样。 他揭开面具时,不由得皱紧眉头——下面的脸他并非不熟悉,只是四十多年没有见过了。 和上次见面完全不同,这张脸现在布满黑色的血管,一双赤金色的眼睛惊恐地睁大,竖瞳扩散,眼角覆盖着鳞片,不像人更像是死侍——但是年轻依旧,可以辨认出熟悉的轮廓。 “海因里希·冯·弗林斯?” 林卫华凑了上来,他不认识这个人,“怎么,你认识他?” 昂热点点头,带上手套将把半截折断的斩马刀从假奥丁的身体里拔出来。这个过程异常费劲,因为刀柄处一英尺折断落在地上,他必须小心不碰到锋利的刀刃。而且那个将他钉死在这里的家伙未免用力太大了,五英尺的刀刃足足三英尺没入岩壁中。 他看着那上面的花纹,这样的花纹他实在是和太熟悉了,简直就是一把高仿的“暴怒”! 没有见过真品的人仿不出这种水平,而且刀身完全用炼金金属打造,即使折断也价值非凡,完全可以用于重铸新的炼金武器。 “他叫海因里希,是弗林斯家族的,我认识他,是因为他是海伦娜·冯·卡塞尔的小儿子,那是我故去的友人的妹妹,我一直都照拂着。他在37岁那年去南美热带雨林中考察一处遗迹的时候失踪了,普遍都认为他没了。那是1964年,这对可怜的海伦娜是巨大的打击,因为她的大儿子在1962年也逝世了。可怜的女人在1967年逝世,眼睛都哭瞎了。” 提到海伦娜的时候,昂热不由得一阵唏嘘,那毕竟是卡塞尔家族最后的子嗣,也是他心中维持希望的念想之一。当年梅涅克死的时候,她才6岁,后来的十几年里昂热没少照拂她,直到她嫁给冯·弗林斯勋爵。 甚至有谣传,海伦娜的大女儿特瑞莎其实并不是丈夫路德维希·冯·弗林斯侯爵的,而是昂热的。这个女人相当长寿,现在还活着,已经89岁了,看起来也就五六十岁,身体硬朗能一个人搬着书桌下楼,头发还都没有白完,确实有昂热的风范。 “看来他也成为了奥丁的傀儡之一。”林卫华说。 之前有楚天骄,现在有弗林斯,看来这个奥丁是专门逮着高阶混血种薅羊毛啊。鬼知道还有多少高阶混血种,名义上是失踪了,实际上却变成了龙王的傀儡? 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这个数目可不小啊! 这具尸体是要回收的,面具和身上的裹尸布也需要。之后鉴定dna确认身份,再交给卡塞尔学院解剖研究也好,交还弗林斯家族安葬也好,不能留在这里。 “这个奥丁,在未来很长时间都是我们的头号敌人了。看来他也想要龙王的骸骨啊——但是被人阻拦了...我有理由认为是龙类间的内讧,如果不是你们那位‘二郎神’又出手了的话。”他抬起头,看着周围的大片焦黑,和岩石融化又凝固形成的痕迹。 “应该不是,他不怎么用斩马刀这种武器,”林卫华摇摇头,“他用的是唐朝的三尖两刃刀。” 这让昂热不由得挑了挑眉尖:“那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恐怕我们之前已经认定死亡的某位老朋友,可能还活着——这大概是诺顿和奥丁狗咬狗,奥丁死了,诺顿也没捞着什么好处。” 听到“诺顿”的名字,林卫华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他之前也是参加过围杀诺顿的战斗的,甚至亲自给了他一发贤者之石子弹,可是他竟然没死? 确实有可能,尸体没找到,就不能认定死亡,只能算作失踪。 “那可不好说。”林卫华看着芬里厄的骸骨被艰难地运到板车上,不由得皱紧眉头,“你有没有注意到,他的前爪好像缺了几块指骨?” 那每一块指骨都有一个人拳头乃至手臂大小不等,如果诺顿战斗时是人类形态,再受了些伤,确实不方便把完整的骸骨运走,只能拿走几块小的。 但是就算只有几小块,也包含了龙王的权能。诺顿已经吞噬了自己的兄弟,再加上其他龙王的部分能力,无疑是如虎添翼。 “五分钟,这是我的极限了!”就在这个时候,常三发出一声哀嚎,面色愈发惨白,青黑色的鳞片在体表一开一合,声音嘶哑。 现在这座废弃的尼伯龙根能打开,完全依靠他的血脉力量维持出口,如果他昏迷过去,这座尼伯龙根将会再次坍塌。 “早知道应该带‘钥匙’来的。”昂热嘟哝一声。 “钥匙的血统不一定够。”林卫华摇摇头,“他终究只是混血种。” 把巨大的尸骸清理出去,这里总算是宽敞许多,此时一旁的执行部专员注意到角落里有一个女孩的尸体蜷缩在一旁的煤渣堆上,仍然盖着楚子航的黑色风衣。 根据路明非的书面报道,耶梦加得杀了他们的同学夏弥,冒充成她的模样来欺骗楚师兄,结果被楚师兄看穿后杀死,但是这毕竟是夏弥的模样,出于体面考虑用风衣盖住遗骸。 但是当专员将风衣揭开准备拍照取证时,她的躯体却轰然坍塌,化为漫天尘埃。 看到这一情景,昂热不由得皱紧眉头,“耶梦加得留下了茧,不知道要沉眠多久,看来一时半会儿是不可能把她彻底杀死了。”他有些遗憾地说。 对此林部长只是拍拍这位老兄弟的肩膀,安慰道:“你已经得到一具骸骨了,这在屠龙史上可是第一次,绝无仅有,我们真正杀死了一头龙王!这不应该值得高兴吗?” “而且这么大功劳,总能堵住加图索家族的嘴了吧?我就不信他们会弹劾一位给他们带来一具龙骨十字的秘党领袖!” 提到“加图索家族”,昂热露出一丝疑惑。他自然知道加图索家族有问题,可是却说不太清楚,总觉得哪里好像缺根弦,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此时,那辆盛放着龙王骸骨的拖车开始隆隆地向外驶出,从死者的国度到生者的国度,所有人都上了车,包括三代种常三,此时他面色惨白,但是依然坚持着,一双古奥森严的黄金瞳熊熊燃烧。 等到车辆驶出尼伯龙根的一瞬间,那个临时打开的大门轰然坍塌,只剩下一座坚实的墙壁和废弃的,修理列车的车间,没有满地的镰鼬灰烬,没有岩层中生物的遗骸...除了他们车上龙王的骸骨。 常三松了一口气,倒在了一位女性执行部专员的怀里。 这位女士看见一头龙倒在自己怀里,吓得面色苍白。可是好巧不巧这家伙的头就埋在自己胸口,似乎想要占便宜。 “他是故意的吧?” 第一百一十三章 收拾残局(3) 不出所料,刚刚把龙王骸骨从地铁里拖出来,加图索家族就发来消息,说是紧急召开校董会,让他赶快来开会,商讨龙骨的归属。 “还真是心急...”对此,昂热只是冷笑一声。 他此时一身西装,坐在一家小巷子里的铜火锅店里,品尝着北方的涮羊肉火锅。这家店对面就是一所知名高校,三五成群的学生在旁边的桌上叽叽喳喳讨论着学院里的八卦,屋子里烟熏火燎,他虽然格格不入,却也并不在意周围简陋的环境。 “您是昂热教授。”一个戴着墨镜的年轻人突然坐在了他的对面,“两个小时前我还在听您与考古相关的讲座,没想到竟然在这家火锅店遇到了!” “我听说这家火锅店很...正宗。”昂热淡淡地说。虽然仍然保持放松的状态,但是他已经明确地感受到危机感,暗红色花纹的折刀从袖子中滑落,攥紧在手中,随时准备战斗。 “我还是更喜欢重庆火锅,北方看起来清汤寡水的。”那个年轻人淡淡地说。 昂热也不着急,他是一位老战士了,自然知道此时应该尽可能拖住别人,等待机会,“川渝一带的食物都太辣了,我这个老人家的肠胃受不了。” 他已经看出年轻人墨镜下面赤金色的眼瞳,正常人不会在室内戴墨镜的。 “没时间客套了,我就平铺直叙吧。”年轻人突然摘下了墨镜,露出一张昂热熟悉的面孔。 这张脸他不止一次在资料上见过,他有关于罗纳德·唐的所有信息,社保卡,银行卡,驾照...他更是把那张面孔熟记于心,在街上擦肩而过也能一眼认出。 “你竟然敢主动来找我,比我想象中胆子更大。我以为你会选择一直做缩头乌龟的。”昂热将这视为一位龙王的挑衅,赤裸裸的挑衅,他没想到对方竟然如此胆大包天,如此嚣张。 他也不慌张,只是将拿着匕首的手放在桌面上,冷冷地说,“是欺负我老得拿不动刀了吗?” 其实他已经开始盘算,自己今天究竟有多大胜算,眼前时青铜与火之王,用金属武器对抗显然是不合理的,他不清楚自己这把炼金武器是否能抵抗住对方对金属元素的操控... “其实我还是很像把你一枪爆头的,就像你对我的弟弟那样...要是放在以前,我一定会这么做的,”那双冷血动物的金色竖瞳中浮现出冰冷的笑意,他有些疯狂地舔了舔舌头,好像眼前是什么可口的猎物,“但是很可惜,我没有时间了...” 说着,他解开自己的黑色衬衫,露出下面繁复的、令人目眩的暗红色龙血纹身...以及心口那个熟悉的,十字形的花纹。 昂热见过那个黑色十字,在林凤隆那个叛徒身上,这是被奥丁的“昆古尼尔”锁定的标志! “奥丁盯上我了,我不知道还能躲多久,但是就算他能杀了我,我也要想办法拉他下水!我死他也别想活着,所以我找到了你,老东西,你不是想要杀光所有龙王吗?” 他的眼中闪烁着疯狂,喉咙里发出像是蛇一样的嘶嘶声,“我可以告诉你,奥丁的目标是取代黑王,成为新的龙族,他难道不是你的敌人?” “我与所有龙族为敌。”昂热冷冷地说。 此时,昂热的头脑正在飞速思考,他不确定对方为什么要提到奥丁,他对于奥丁的了解仅限于被催眠的楚子航2004年夏季的离奇遭遇,他甚至不确定奥丁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难道这是一个陷阱? 一个欺骗他去和奥丁作对,然后借由奥丁的手将他消灭的陷阱? 诺顿笑了,他笑得声嘶力竭,活脱脱一个疯子——这也和史书记载相符,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但是虽然他笑得像个神经病,周围人却都像是没有注意到他一样——这说明他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这家店铺里的所有人? 考虑周围人的安全,让他有些束手束脚啊... 毕竟,屠龙者的任务不仅仅是杀死巨龙,还有保护无辜者啊?若是他们的战斗波及这些无辜人,就算他胜了,又算是什么英雄?可是这个时候,又该怎么把这个疯子引开? “很好,有你这句话就够了!”让昂热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疯子突然一拍桌子,把他也吓了一跳——只不过他没有明显表现出来而已,昂热对自己行为的控制总是很完美。 直到那只留着尖利指甲的手离开桌面时,昂热才注意到,他刚才是将一个u盘拍在了面前,“这里就是关于奥丁的全部资料,你找一台不联网的电脑查看,我害怕他有像你们学院那个超算小姑娘一样的活灵替他看守互联网系统。我用炼金术法阵进行了反渗透保护,但是不一定有用,我接受现代科技的时间恐怕没有他长。” 没想到这家伙还挺真诚,辛苦收集的信息竟然就这样给人了...就是信息的真实性难以考证,他手边也没有用来读u盘的电脑,不能当即验货,而这些龙类都是不能信任的。 “别以为我是在帮你,反正让你们两个斗,他杀了你算是我报仇了,你杀了他对我来说也不亏,最好两个都完蛋,世界才清净了!”像是为了补充什么,诺顿恶狠狠地说。 “好的。”昂热将u盘收进了自己的口袋里,有没有用总要看了才知道。 “既然如此,你还有什么遗言吗?” 他没必要杀死诺顿,看见他绝望而疯狂的样子,孤注一掷连杀死兄弟的仇人都能合作,就知道他是活不长了。被昆古尼尔锁定等于死亡,这是神话里的传说。而众神之父奥丁这样强大的存在,确实值得诺顿心生恐惧。 “你知道我前几天为了芬里厄的龙骨和奥丁打了一架是吧?”诺顿问。 “是的,我们进入那座尼伯龙根时,岩洞里的焦黑和岩石融化以及爆炸的痕迹,确实很像你的风格——还有那把仿制‘暴怒’的斩马刀的碎片,我相信除非真的见过,没法那么高仿。” “我是来偷龙骨的,他是来阻止我的。” 对此,昂热挑了挑眉毛。 “我以为他是来分一杯羹,可是杀死那个替身之后,正主却没有现身一波送走受伤的我,顺便带走龙骨,而是让你们卡塞尔学院拿走了,这就很奇怪...难不成他是做慈善的?” 昂热皱紧了眉头,这样确实不合理。 “所以我想了想,觉得最大的可能,只有一个。” “你说。”昂热心中其实早就有了疑虑,此时只想确认一下。 “我觉得卡塞尔学院和奥丁是一伙儿的,所以只要龙骨到了你们手里,和到了他手里是一样的。他自然要保护龙骨等到你们来取走,也不会和你们争抢——至少明面上不会。”诺顿笑起来的时候,露出满嘴雪白的牙齿——到目前为止还是人类的牙齿,而不是龙类的尖牙。 “至少明面上,卡塞尔和奥丁不是一伙儿的。”昂热也说。 他之前的怀疑在此刻变得明晰了,可是仍然有些难以置信,他简直怀疑这是龙王在挑战他们内部团结。可是此时弗罗斯特又发了一封邮件,催促关于龙骨的归属问题。 好巧不巧这个时候,真是有点耐人寻味了,加图索家族未免也太着急了,这是抢着烧头炉吗? “那么昂热先生,您大概率是被蒙蔽了。也许奥丁就藏身在秘党的某个家族中,随时准备背刺你们——秘党太老了,杂七杂八的人太多,你也不知道里面是不是混了几个坏分子。”似乎看见了昂热眼中的怀疑,诺顿的嘴角扬起一抹疯狂的冷笑。 “所以,谁最先向你要龙骨,谁的嫌疑就越大——我只能说到这儿了,你自己看资料去吧!” 诺顿再次戴上墨镜,低着头快步走出了火锅店,行色匆匆。 就在这个时候,昂热的手机又响了。他本来以为又是弗罗斯特,想要直接挂掉这个烦人的老东西——可是抬头一看,发现原来是林卫华的电话,于是他一边涮火锅,一边接了。 “希尔,大事不好了,林凤隆那个老东西死了!在拘留所的澡堂里,被碎裂的镜子切得一塌糊涂——这不是正常情况,你应该明白吧?”林卫华那边非常焦急地说。 昂热一点都不感觉意外,他心里知道真凶是谁——那个昆古尼尔锁定的十字让初代种都充满恐惧,林凤隆自然是跑不掉的...而且那个晚上,奥丁不就是从镜子里爬出来的吗?这一次又和镜子有关,简直一点都不意外。 所以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我知道了,应该和奥丁相关,你们那边仔细查查吧,看看有没有线索。” 这位银发的长者冷笑一声,“奥丁,我记住了...” 至于加图索家族那边,确实应该想办法架空一下他们的权利,要是真的如他怀疑的那样,加图索家族背后是奥丁...那这一百年来这个小家族的崛起和数个大家族的覆灭,和“夏之哀悼”事件,恐怕也是在奥丁的算计之中吧? 欠他血债的不仅有李雾月,还有奥丁! 尾声 好消息是,林小红她妈最终没有被渣男欺骗。 芬格尔虽然很能拖,但是最终也给了一个好法子——他伪造了一份乳腺癌的病例,给老渣男看,说是让他借自己这个女儿三十万治病。结果这男人本来就是奔着有人养老回来的,一看自己这个姑娘非但不能给钱,而且还要赔钱,果断直接跑掉了。 虽然这个过程把母亲林苗吓了一跳,但是林小红反复保证,自己其实没病,这份病例是伪造的。 这还没完,芬格尔又在网上把这个老男人曝光了,说是他抛弃年幼的女儿和怀孕的小三跑,甚至还以“无后为大”让女方净身出户。后来发现小三的儿子不是自己的,又舔着脸来找前妻和女儿,然后发现女儿身患乳腺癌,不但不给治病,而且还直接跑路,简直丧尽天良。 芬格尔可是狗仔之王,颠黑倒白那是一绝。在他的笔下,这个不是人的东西简直成了狗都不吃的脏东西,一瞬间引起各种口诛笔伐,声名狼藉。 这老头真是活该被前妻赶走! 圣诞节的时候,林小红又回来了一次,看看自己的母亲,看看她过得好不好。 顺便打听了以下那个渣男的下场——听说他现在正在某个天桥下面盖小被,向路过的行人乞讨,还要被城管驱赶,日子过得好不凄凉。 “妈,我这学期已经把四年的课程全部修完了,现在可以在卡塞尔学院分属的研究院里实习,我去了他们在成都的一所研究院。虽然还是有点远,但也在国内,以后毕业设计也在这边做,只有答辩才会回去。奖学金还是美金不变,但是在国内消费低,花不了几个钱,能攒下不小一笔呢!”林小红装作高兴地说。 “那好啊,逢年过节还能回家,而且多出来的钱你攒着,到时候是买房也好,攒嫁妆也好,总要对未来做一些打算的。”妈妈语重心长地说。 然后她们又闲聊了一些东西,比如课题组哪位师兄在追师姐,哪个博士结婚了等等没营养的东西,以及对面刘婶的儿子在大学里找了个漂亮女朋友啥的,餐桌上一片祥和,像是每一个远走他乡的游子和慈祥的母亲一样温馨。 但是她没有告诉母亲,自己因为血统失控,在卡塞尔学院已经换过一次血,有效抑制但是仍然在缓慢恶化。那天在地铁尼伯龙根里,她使用言灵使用得太过了,像她这样的高级混血种,要么血统枯竭,要么血统失控。如果再不想办法,就要被流放到南太平洋了。 所以不得已,她只好找到了杨玉水,请求他教给她控制血统的秘法。 作为代价是,她加入了他们的“修仙门派”,道观里规定在大成之前,必须保持处女之身,否则稳定下来的血统有可能因为基因交换而再次失去平衡。 而这种秘法想要达到大成,至少需要三十年时间,那时候她早就人老珠黄了,也不可能再结婚生子。但是总归还是比变成怪物要强很多的。 况且林小红也不想结婚,家里的破事让她对婚姻和成家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感,生怕自己也遇到养父那样的负心汉,或者任何可能的方式把关系搞砸——这年头大龄剩女不婚主义的不少,也不差她一个。 她不结婚,但是别人会结婚的,比如陈墨瞳。 “小红,你知道吗,诺诺师姐要和恺撒老大结婚了,现在据说连学都不上了。”有一天,正在道观和研究所两点一线的林小红突然收到路明非的消息。 其实她隔三差五和路明非闲聊,劝他在大学好好学习,不要偷懒,玩游戏也要适当...再加上偶尔水一水论坛,她基本上知道学院的重要事件,但是诺诺结婚退学确实很奇怪。 “为什么啊?大学毕业了也可以结婚啊?”林小红不解地问。从新学期开始,诺诺就不回她的邮件和qq了,也不知道为啥,一开始她还以为对方是去执行秘密任务了。 那边路明非其实也说不清楚:“我怎么知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你说有个本科文凭在哪里不是好的,再过一年多就毕业了,这时候退学太亏了。” 然后他又说:“我在论坛上看,说是因为加图索家族的要求,说她必须改信天主教,而且还要在教会的修道院里修行一年还是怎么,据说还是在深山老林里,没电没网络的那种苦修,这有钱人家实在是幺蛾子太多了。” 对此林小红只是撇撇嘴,现在她就在道观里修行,周围全是各种离谱的神棍,炼仙丹的炼仙丹,炼法器的炼法器,隔三差五就是一阵爆炸,还时不时有人请他们下山跳个大神放个焰口,还有说家里闹鬼请他们下山捉鬼的,各种各样的封建迷信活动你都能看见。 不过跳大神你得去请出马仙,放焰口你得去找高僧,但是捉鬼什么的确实是道士的工作。 她只是每天安静地冥想,感受体内躁动的血液逐渐安静下来,剔除杂质,愈发纯净。有的时候会有师兄教她如何更进一步地驾驭自己的言灵——虽然都是火,但是有的人就能玩出花来,比如附魔在武器上,释放一个火球,甚至水平更高的,能搓出像萧炎那样的火莲。 当然,不是五颜六色,也不会爆炸,谢天谢地。 “你说诺诺师姐受得住修道院清贫的生活吗?我觉得以她的性格,那么多稀奇古怪的规矩,指不定哪天就受不了跑路,连婚都不结了。”林小红忍不住说。 倒不是她不看好诺诺和恺撒,他们确实很般配,但是耐不住加图索家族规矩多啊!一般的姑娘都受不了,她这种野丫头就更不行了。诺诺应该是那种自由飞翔的小鸟,怎么能被关进金丝笼? “估计诺诺是真的爱老大吧?”路明非只是这样说。 提到爱情,林小红突然半开玩笑地问:“话说路明非,你找到真爱了吗?我记得在我离开卡塞尔学院之前,好像有一个叫李淑珍的韩国女人一直在勾搭你吧?” 提到“李淑珍”,另一边路明非简直一个头赛两个大,发了一个哭笑的表情包:“别提啦,那个女人简直死缠烂打不要脸,我不是救了她一只猫吗?她现在都要以身相许了!” “就在前几天,她还问我,如果她整容成零的样子,我会不会喜欢她!” 又是一张哭笑表情包,“我觉得这女人简直魔怔了,我该怎么劝她啊?” 林小红抹了一把不存在的冷汗,“这我也不知道,要不给她介绍个有钱帅哥?”她想了想后说。 “哦,还有一个林金霞,你知道,她是中国分部部长的曾孙女,我这学期参加几个医疗培训的课程,想着弄个双学位。你知道我的言灵是罕见的治愈系,我觉得这方面天赋不发掘一下可惜了。结果在课上,这妹子也缠上我了怎么办?她还说她可以让太爷爷在毕业分配工作的时候帮我一把。” 林小红对这个女生是有印象的,一个笨手笨脚的姑娘,有一次给她包扎伤口的时候,为了取出伤口里的玻璃碎片,弄得到处都是血。 “你不是有零吗?难道冰山萝莉不能满足你吗?”林小红忍不住谴责道。 一向蔫了吧唧的路明非,什么时候成了香饽饽了?这才不到半年,变化也太快了吧? 对此路明非发了一个吐舌头的表情,“零长得太年轻了,和她接吻让我产生强烈的罪恶感。” 好吧,林小红无奈扶额。 “对了,我们明天要去日本出差,据说又在海底发现苏醒的古龙了,我要收拾行李。”突然,路明非发来消息,“学院太坑爹了,明明我的实习课都及格了,他们还让我执行新的任务。” 提到日本,林小红不由得皱紧眉头——因为就在一个星期前,她才和一位师兄联合剿灭了一个来自日本的进化药贩卖团伙,据说之前还有走私死侍身体部件的,可以说是丧心病狂。 “小心点,日本分部都是黑道组织,杀人放火不讲道理,你遇到他们要小心点。”林小红噼里啪啦地在键盘上打字,“他们都说日本分部很变态,不是好人,他们说话你们一个字都别信。” “哦,对了,据说他们内部盛行进化药,嗑药嗑得很厉害,时不时就搞出一大批死侍来。你们别随意吃喝不明食物饮料,别被他们坑害了。尤其是楚师兄,他的血统经不起折腾。”接着,林小红又补充道。 “看起来此去凶险啊...”路明非发了一个吐舌头的表情,说,“不知道我的好运还能维持多久,指不定这次就挂了。” “别这么说,你青铜与火之王和大地与山之王都见过了,还都活着回来了,哪个屠龙者有过你这样的传奇经历?日本没出过太多高阶龙类,这最多就是个次代三代种,不会比上次和上上次更加凶险的,你放心就行。” 林小红这样说。 当然,她完全忘记了,当初大二开学的时候,她也说过“龙王一辈子见一次就够多了,总不可能第一年遇到第二年也遇到吧”,然后就真的遇到了。 番外篇:一代传奇路明非(1) “距离975米,风向自西向东,风速3.4 m\/s,空气湿度42%,湖面上夜晚有可能起雾,但目前能见度尚好。”路明非冰冷的黄金瞳死死地盯着目镜中的目标,面无表情地对着耳机里的执行部总部汇报,顺口将嚼得没味儿的口香糖吐了出来 口香糖是狙击手必备,这种小零食有助于缓解紧张的情绪,而他已经等了两个小时了。 路明非是你在卡塞尔能够找到的,最好的狙击手,甚至能在1000米之外,将子弹准确地送入敌人的枪膛,然后引起炸膛。他的言灵虽然不是“圣裁”,没有必中的功能,可就是弹无虚发。似乎他能对这些子弹下达某种听不见的命令,以至于时间和空间都能为他扭曲,准确地命中敌人。 他已经在这里蹲守了两个小时,架着一挺awn,这把狙击步枪的有效射程高达1400 m,现在目标已经在射击范围之内了。但是他不着急开枪,因为他还有一位队友。 穿着女装的楚子航。 出发的时候,路明非笑了好长时间,楚子航是一个身高175的男人,以前看着比自己还高一点,但是没想到这两年在美国大概是水土影响,竟然长高到178,所以比楚师兄还要高了。楚子航的身高,伪装成一个比较高的女人,确实很合适。 最近海军码头附近经常发现一些可疑的尸体,全是亚裔少女,年龄在20岁左右,身材高挑超过170 cm,大多是被残暴地杀死并抛尸密歇根湖。等到找到已经是五六天之后,因为尸体腐烂腹部胀气而漂浮在水面上,面目全非尸检的时候非常困难。 所幸芝加哥警方有一位能够通过观察骨骼判断死因的侦探,从她那里卡塞尔学院得到了一些答案——这些女性在死亡之前,都经历了凶残的强j,杀手的力气很大,以至于她们的脊椎骨和骨盆都出现了错位、裂痕乃至断裂。 这已经很明显了,诺玛直接判定,这名连环杀手极有可能是一名c级死侍。这种任务完全可以交给b级学员,作为实习课的内容,但是路明非却被派来了——没办法,之前他给楚子航辩护得罪了校董会,现在他们嚷嚷着昂热校长乱评级,非要把他这个s级降为b级。 毕竟表面上,他在各项指标上都只有b级的水平,从二楼跳下来会崴到脚的那种。 而楚师兄,是主动申请要作为这次行动的辅助。 当时路明非就急眼了,说师兄啊,你一个人一刀把死侍砍了我怎么办?人家是要考核我的表现,如果让你替我杀,我不仅实习课学分没了,而且还有可能直接被评定为c级,我可是月光族,到了月底就要刷信用卡的那种,c级我的信用卡额度就只剩8000美金了啊! 所以作为妥协,楚子航不会携带“村雨”,而只携带了一把防身的战术小刀——当然,他的言灵是攻击性极强的“君焰”,就算赤手空拳都能把人家炸死了。并且他许诺,如果遇到目标,他优先将对方引向路明非。 听听,向来单打独斗的楚杀胚,竟然为了他路明非,甘愿当陪衬!这是多么令人感动的情谊啊! 所以,此时路明非就在狙击目镜中看着那个似乎是二三十岁的白人精神小伙和楚子航搭讪——楚子航此时穿着一身白色的裙子,就是和陈雯雯当年差不多的,在光照下隐约可以看见身体的轮廓,还戴着假发,也是陈雯雯风格的淑女披肩发,附带一个雪白的发卡。 但是说真的,楚师兄你真的不适合去色诱,就算隔得远远的,路明非也能猜想到,楚子航此时冷若冰霜的眼睛,将所有试图搭讪的人冻住,就差一句:“碰一下砍手!” 他已经吓跑了四五个搭讪的家伙,路明非都担心他把目标直接吓跑。 但是能让杀胚师兄为我女装...这得是什么级别的福气啊!路明非一边透过目镜看着楚师兄被人扯住裙子,娇羞(?)地用双手压住裙摆以防走光,一边啧啧感叹。 指不定下一次能让恺撒老大...路明非摇摇头,觉得恺撒老大那壮硕的身材,穿女装会非常辣眼睛,不像楚师兄这种瘦长型的,而且他的腿竟然又白又细又长,连腿毛都很少,为了此次任务据说还用了脱毛膏,现在这双美腿连漂亮姑娘看了都要嫉妒。 “路明非,目标确认。”耳机里传来楚子航平静的声音,这让路明非精神一振,神游天外的精神一下子就回到肉体中。 他从目镜中观察两人,此时楚子航正拍掉那个男人的咸猪手,以激怒对方。 果然,那个男人再次上手了,将楚子航壁咚在墙壁上。在目镜中,路明非看见楚师兄捂住裙子,做出娇羞的动作,不仅感到颇为羞耻,没想到楚师兄色诱这套玩得还不错啊?看起来很有经验是不是? 下一秒,楚子航抬脚就踹在那个男人两腿之间的某个位置,看得路明非不由得胯下一疼。 那个男人哀嚎着,咆哮着,楚子航在街道上飞快地奔跑,而他也在后面穷追不舍——按照计划,楚子航把他引来了。 路明非移动枪支,在目镜中冷静地观察目标的移动,一双明亮的黄金瞳中没有一丝恐惧、紧张或者怜悯。他全身的骨骼在意识不到的情况下轻微移动,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让他的手在关键的时候绝对不会颤抖。 其实如果有人见过龙类的身体结构,就会发现此时路明非的关节结构更像是龙而非人类,他的关节处有比人类更加复杂的骨骼和软骨结构,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发生位移。这种状态通常也被称为“龙骨状态”,只会出现在血统极为优秀的混血种身上。 他和他的枪是一体的,狙击目镜就是他的眼,狙击枪就是他的手臂,而子弹则是他的指尖——只要他愿意,子弹就必然命中! “距离892米,风速3.2 m\/s。” “距离807米,风速3.3 m\/s。” “距离709米,风速3.4 m\/s。” 他冷冷地看着那个追逐楚子航的男人,此时他已经不再是人类形态,接着昏暗的灯光,他能看见他脸上反光的鳞片。他跑步的姿势也变得扭曲,介于双腿奔跑和四肢爬行之间,关节总是以奇怪的,不符合人体特征的角度弯曲,一步踏出去三四步的距离。 多么可悲的生物啊,体魄更加强壮有什么意义?变成被欲望控制的野兽,就只能等着猎人收割! 在到达距离500米左右时,路明非果断地扣动了扳机。 粗制的炼金子弹出膛,几乎是毫无悬念地命中,黄铜的子弹打穿死侍坚硬的脑壳,顿时鲜血脑浆如同玻璃片破碎时飞溅的水珠一样迸射出来。 这种子弹的制作方法是路明非从一头被豢养了几百年,温顺得不像龙类的三代种手里得到的,他打星际争霸打得这位三代种心服口服,作为教学比赛的报酬,把这秘诀给了自己。 其实并不算难,不过是在黄铜子弹上刻上龙文,然后在火焰中烧至红热,然后在高阶混血种的血液中冷却,以此就能够沾染上血液中微弱的“灵”。这种子弹最简单的就是他今天用过的,上面的龙文翻译成中文是“击破\/粉碎\/分割\/毁坏”,所以它能够轻易穿透死侍的鳞片。 根据那位三代种的介绍,如果改用高阶火系混血种的血,在子弹上刻上象征“火\/燃烧\/高温\/混乱”的咒文,那么打出去的子弹就是红热滚烫的,击中的话直接烧熟了——他借用楚师兄的血,还真的制造过三枚,不过没舍得用,也不知道管不管用。 除此之外还有冰冻和电击功能的子弹,看着非常繁复,由于找不到具有“冰之皇”或者“因陀罗”、“雷池”之类高阶言灵的混血种,他也没制造出来过。 那个怪物的身体还在剧烈抽搐,不过已经没得救了,楚子航出于仁慈,抬腿踩住他扭曲挣扎的身体,从大腿的袜圈上取下一把战术短刀,直接割下它的脑袋。 “任务完成,目标死亡。”路明非听见耳机里楚子航冷淡的声音。 这场任务是由施耐德教授远程指挥,虽然不是什么重要任务,但是毕竟是路明非第一次执行这样的任务,古德里安教授自然到场了,还拉着他疯人院最好的朋友曼施坦因教授。 “做得很好,路明非,你这个学期的实习分有了。”施耐德教授说话带着剧烈的咳痰声,耳机里全是他破烂不堪的肺叶里发出的刺耳杂音,听着让人头皮发麻。 “路明非,你太棒了!你是最棒的!你是我的骄傲~”就在这个时候,耳机里传来古德里安教授的欢呼声,“我就知道你能行,那群校董会的王八蛋就是胡说八道,你是唯一的、真正的s级,是最优秀的孩子!” 路明非简直可以脑补出这个头发乱糟糟的小老头激动得咬着手帕,泪流满面,眼睛镜片上泛着武器的激动样子。在卡塞尔学院,古德里安教授是对他最好、最真诚的人,他会主动帮路明非补上因为执行任务而落下的课程,指导他写论文的思路。 如果有人敢怀疑路明非的血统,他会毫不客气地冲过去和那人理论,把路明非夸得天花乱坠。 “谢谢您,古德里安教授,还是您这两年来的支持啊!”路明非顺着古德里安教授的话,“您明年一定能评上终身教授,我会给您长脸的!” 番外篇:一代传奇路明非(2-1) 故事发生在源氏重工,和绘梨衣的初次见面,但是稍微英雄那么一点点。 —————— “我勒个去!”路明非大骂道,手中炼金枪支对着对面走廊里扑过来的死侍,毫不犹就将子弹大入它的嘴里。粗制的炼金子弹如穿豆腐一样穿过它的颅骨,它的脑袋如同一个炸裂的水气球一般,脑浆和腐蚀性的黑血飞溅得四处都是。 这样的类爬行类动物总是很烦,打爆了脑袋身子还要挣扎一会儿,他有些狼狈地躲避那个张牙舞爪抽搐的怪物,任由它倒在一边。 一阵冷风吹过,他发现自己已经吓得满头大汗。 就在刚才,他通过小魔鬼给他邮寄来的手机中的app打开了源氏重工被锁死的大门,保护一群年轻的上班族逃离地震中的大楼。但是由于底层楼出去需要刷脸,他这个假的“执行部干部”可不敢轻易出去。然后在他在导航下寻找另外的路径时,稀里糊涂地钻进了一个神秘的ξ层。 该死的,杀掉一只死侍,利用app钻入一扇门后才意识到,小魔鬼给他的那个奇怪的app上标注的神秘金色光点竟然是死侍! 而且看数量,竟然至少达到了几十...上百只! 路明非看着眼前这只平时罕见的蛇形死侍,心中不由得大骂。靠,这都a级以上难度了吧?他最多只对付过一只c级和b级死侍,这难度超模了啊! “该死的,和高天原下面的是同一波儿吗?怎么好巧不巧这个时候...”路明非忍不住哀叹自己来日本这一趟当真是多灾多难。先是万米深渊面对乌央乌央看不见尽头的尸守群和可以把人二维化的极致高压,然后又是日本黑帮。他们沦落牛郎店还不算完,这些人鱼尸守竟然又爬到源氏重工了! 不对,路明非在学霸老姐的逼迫下还是学了点东西的,高天原的怪物是“尸守”,简而言之是经过炼金术炼制的活尸,也就是这东西是死的,但是死侍却是活的! 他见过的死侍并不多,通常仍然保持人类形态,只不过长了一些鳞片,还有那些耀眼的黄金瞳。蛇形死侍这东西他只在书上见过,是死侍相当高级的形态,距离真正的龙类又进了一步。 “该死的,这东西是从哪里来来的啊!”他擦了一把汗,拎着自己手中的沙漠之鹰,又摸了摸腰间的弹匣,稍微找回来点勇气。 他们闯入源氏重工试图炸毁超级计算机辉夜姬,每人都带了一百发子弹,还有一些从不知道什么门路弄来的炸药——当然还有每人随身携带的冷兵器,楚师兄的村雨,恺撒的狄克推多,还有自己两把适用于未经专业训练人士的小太刀。 当然,他可不打算用自己的小太刀和死侍硬拼。 他再次看了看手机导航,不由得面色大变! “tnnd小魔鬼,你这是要搞死我啊!”那些明亮的金色光点,原本集中在疑似电梯井的中央区域,这个奇怪的ξ层是最安全的,但是现在,似乎是这一层的电梯还是通风管开了个洞,这些死侍都在往这层楼聚集! 我的老天爷啊,我这才刚出新手村,你就给我玩这个?你是要我死吧? 路明非的第一反应是跑路,转头就用自己刚才刷卡开门的手机刷背后那扇异常厚重的、银白色的大门。看着自己的手机,觉得如果立刻关门的话,这扇门大概还是能挡住这些怪物一会儿的,然后他立刻向下跑... 门禁传来“嗡嗡”的报错声,小魔鬼给他的通行证明是单向的! “完了完了,这是在逼我交易第三条命吗?我还年轻我不想就这么死了啊!”他忍不住吐槽,同时浑身冒汗地看着金色光点离自己越来越近。他查了一下自己手中的手枪,八发子弹刚刚全部填满,但是他对自己换弹匣的速度可没什么信心。 “路鸣泽救我!这地方邪门!”路明非躲在一旁的消防橱柜里,尽量屏住呼吸,希望死侍不要注意到自己。 结果没想到小魔鬼的回复是这样的:“邪门的地方也会有奇遇是不是?兰若寺也闹鬼,宁采臣就是在那里遇到聂小倩的。” 路明非欲哭无泪:“但是现在宁采臣和他的队友英叔燕赤霞走丢了!” 要是楚师兄和恺撒老大一起的话,有他俩这种近战高手掩护,他这个狙击手的威力才能发挥出来,否则就凭他这么一个小脆皮,迟早要变成死侍的小点心! “我才是燕赤霞啊,哥哥,你想什么呢?放心吧,按照我的路线,保准你一路平安!” 路明非从聊天界面切换到导航,此时原本的“电子钥匙”已经变成了“兰若寺之钥”,橘红色的图标也变成了令人不安的幽蓝色。 这是一条标注遇到死侍最少的路径,相对而言也还算安全,而目标...却似乎不是出口,而是一座像是保险库一样的坚实房间。 路明非明白了,原来路鸣泽的意思是,让他偷偷躲进保险库,等到死侍都走开了之后再跑路——不得不说这真是聪明,完全符合他这种初出茅庐的小菜鸡人设!弟弟果然还是贴心的。 “看来一路上还是需要战斗的嘛...必须速战速决,万一枪声和血腥味儿引来更多死侍,那我可就要倒霉了!”他将手机绑在自己的手臂上,一手小太刀一手沙漠之鹰,双手忍不住有些紧张地颤抖。 这可是他第一场与死侍如此近距离的战斗,一不小心就会丢了性命! “砰!砰!”在面对第一只死侍的时候,他连开两枪,一枪命中额头,另一枪则打进了张开的巨嘴里。 他注意到那个怪物长者瀑布般的黑色长发,长发不断往下滴水,一张惨白的尖脸从长发中凸显出来,这个死侍还没有完全失去人类的面目,曾经的面容依稀可以辨认。 在黑血和脑浆飞溅的时候,路明非略微有些恍神。和刚才跑到ξ层时,在门外杀死的那头死侍不一样,那一只是完全看不出一点人样的,让人觉得它天生就是怪物,而这个可能是由人类转化的! 不过此时他也来不及细想这些了,现在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性命啊! 路明非以为自己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走廊尽头的那扇门处,但是他显然高估了自己的速度,并且低估了死侍的战斗力,他看着一大群死侍被刚刚杀死的那头雌性死侍正在朝着他身后的某处通道赶过来! “靠,我今晚就该翻翻老黄历,今晚不宜出门啊!”他忍不住哀嚎,同时枪口对着身后随便乱开了六枪,把弹匣里的八发子弹全部耗尽,然后胡乱在腰间摸索,一边跑一边哆哆嗦嗦地上弹匣。 所幸,从背后死侍婴儿啼哭一般的哀嚎声中可以判断,他吓打的六枪至少有两枪歪打正着。 在回头的短暂功夫,他看见了极为血腥的一幕。 两只受伤的死侍黑色的腐蚀性血液从伤口涌出,而周围的死侍飞扑过去,撕扯分尸它们的同类。仍然残留着部分未被鳞片覆盖的腹部被撕开,内脏和血水流得满地都是,其中一个张开满是獠牙的血盆大口,生生将同伴的脑袋咬了下来。 虽然有受伤的死侍吸引同伴,但是其他分不到血肉的死侍仍然向他扑了过来,“冷静,冷静,你是神枪手!”他在对自己说,“你一定能打中!” 在不知不觉间,他的眼瞳中亮起耀眼如烈阳的金黄色,身上骨骼轻微变形、位移,形成只有在纯血种和某些超级混血种身上才会出现的“龙骨状态”,将自己颤抖的手腕和手指锁死,举枪的手稳如山岳。 一种极为罕见的自信感油然而生,冥冥之中,他知道自己必然会命中,而且一击毙命! 他果断地扣动了扳机,一边倒退一边射击,八声枪响,弹壳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七发子弹正好击中七只扑上前的死侍,要么从眼眶中射入,巨大的将最为脆弱的绞成一团浆糊,最终从子弹从脑后射出,头盖骨和混合的血水脑浆一同飞溅出去;要么射入张开的嘴,直接从口腔击穿头骨,损坏最致命的脑干。 在婴儿啼哭一般刺耳的声音中,有沉重的尸体倒地,死侍扑上前分食它们死去的同伴。 第八发子弹,是他用楚师兄的鲜血制造出的珍贵“火焰子弹”,弹头击中死侍的一瞬间,巨大的爆炸连同灼热的火焰从那个倒霉蛋身上迸发出来,冲击波在狭窄的走廊和坚实的墙壁中回荡,短时间成功拦住了所有试图上前的怪物。 路明非也被爆炸的冲击波震得打了个趔趄,差点倒在地上。但是所幸他反应还算敏捷,连滚带爬地站起来,同时换好弹夹,然后拔腿就跑。 他终于赶在死侍们到来之前来到了走廊尽头那扇被标志为“终点”的大门前,用自己绑在手臂上的手机刷开那扇沉重的铝合金大门,眼看着大门打开,背后追杀过来的死侍也跟了过来。 “靠!”路明非靠在大门上,用自己的身体堵住缓慢开启的缝隙,然后抬手射击,一枪一个死侍。最后一个距离相当进,距离他抬起的枪不过一尺远,他都能闻到那种下水道一样的恶臭,如蛇信子一般的长舌头差一点就舔到他的枪口。 脑浆和黑血溅得他满头满脸都是,腥臭逼人让他差点恍神。 但是他还是以最快速度闪入门中,进入后立刻点击“关门”按钮,看着又一个怪物,领着其他无数怪物向关闭的大门冲了过来。 路明非下意识抬手开枪,却发现自己刚刚用完了最后一发子弹。 眼看着死侍就要扑过来,如爬行类一样张开到两腮的恶心巨嘴正对着他和那道狭缝,在这样一个关头,他狼狈不堪地丢掉手中的枪,双手握住小太刀的刀柄,试图将那怪物怼出去。 但是奈何他力气有限,小太刀也不是炼金武器,在切开死侍血肉方面并不如何锋利。他这么双手毫无章法地硬怼,如同拿着一根棍子怼柱子,一点用处都没有。那个怪物含着他的小太刀,被卡在门缝中间,锋利的长满鳞片地爪子试图扒开一尺来厚的铝合金大门。而在它的怪力下,门缝竟然被生生撑住了,大门的智能系统发出危险的警告声。 路明非顿时慌了神,刚才没有子弹的枪被他顺手扔掉了,而现在他拿着一把破刀根本对付不了这只死侍,眼看着它就要带着它的同伴进入这个本该安全的密封环境... 在他慌乱之际,一只素白的手握住了他的双手,然后轻轻一用力,那把小太刀如同穿豆腐一样穿透了死侍的脑壳。那个怪物停止了挣扎,然后刀被那只纤纤素手用力一甩,直接倒飞了出去,而沉重的大门也恰好关闭。 路明非回头看自己的救命恩人,然后对上了一双暗红色的眼睛。 番外篇:一代传奇路明非(2-2) 路明非就像一个努力想证明自己,但是反复被大佬带飞躺平的小菜鸡。 —————— 路明非第一眼幻视这个女孩是诺诺师姐。 艾玛,师姐不是退学了去阿尔卑斯山的某个深山老林修道院里苦修侍奉天主去了吗?怎么会突然来了日本?难道她提前知道自己的老公有危险... 但是下一秒他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诺诺是活跃且灵动的,就像一团跳跃的火焰,而这个女孩的眼神空洞迷茫,用一种冷漠的好奇心看着他。 空灵得像是不属于这个世界。 路明非想起来了,这个女孩他之前确实有过一面之缘,上一次见面他们差不多在700米的深海中,黑蓝色的海水让他记不得容貌,但是那一头深红色的,海藻一样长长的头发让他印象深刻。这就是那个踩着冰山从天而降,一举杀死龙形尸守的女孩,蛇歧八家最隐秘的人形武器。 此时沉重的大门已经关闭,但是刚刚被杀死的死侍的黑血还顺着门缝往下滴。他环顾四周,屋子里堆满各种急救设备,从最简单的氧气罐到一般人根本见不到的血液过滤车、心脏复苏机、高压冲栓泵、血管造影x射线机等价值上百万美元的大型医疗设备。 这些医疗设备路明非其实熟悉——他在卡塞尔学院的医疗室里见过,当时楚师兄面临失控,学院紧急给他换血的时候似乎是用到过其中那么一两样的。他转头看向眼前这个只裹了一身浴巾,暗红色长发湿漉漉地贴在身上的女孩,不由得一阵同情。 看来这个人形兵器强大的力量,是有代价的。 “这位姑娘,我见过你,但是你可能不记得我了。当时我在海面下,如果不是你出手,我可能就要被尸守吃掉了。不管怎么样,谢谢你救了我,还有我的两位师兄。”被那双好奇的眼睛盯到发毛,路明非尴尬地咳嗽了两声,有些不知所措地套近乎。 小魔鬼你坑人啊,我还以为这后面是什么贵重物品的金库,谁知道里面竟然有人啊?你那个坑爹导航怎么没有把人家小姑娘标注出来?你是让我今晚和这个小姑娘在一个房间里度过吗?你这是安的什么心啊? 怪不得是tmd兰若寺,我可无福消受这么可怕的美人! “非常抱歉打扰了,我也是慌不择路...”路明非继续单方面尬聊,要是不解释清楚,被这位人形兵器小姐一刀咔了怎么办?他可不想死! 但是所幸,他目前还没有感受到杀意,而且刚才她还帮自己解决了一只死侍,救了自己一命。 想到那些尸守,他心有余悸地看向那扇厚重的铁门,对面传来“咚咚”的用力敲门声,他只好暗中乞求这扇门足够结实,够他藏一个晚上的。 他靠在门上,此时才发现手指在颤抖,刚刚短暂一瞬的兴奋和自信消弭于虚无,只剩下恐惧。“刚才你也看见了,有怪物...呃不知道你们日本人怎么称呼,但是那些怪物很危险,我现在没法出去,只能暂时躲在这里——放心,我不会...” 就在这个时候,对方身上的浴巾掉了下来,露出雪白的肌肤,路明非慌忙闭上眼睛。他慢了半拍,但是还是非常绅士地脱下自己的黑风衣,囫囵地套在女孩身上。 这是他从那位叫阿提拉·巴托里的学长那里学会的。这位学长在上学期的戏剧社社团演出的时候,和他对戏的女演员的裙子拉链出了问题,一点一点地往下滑,眼看整条廉价礼服裙子就要出溜下去,这位学长灵机一动,脱下自己的披风披在女演员的肩上,非常绅士地避免了尴尬。 女孩温热柔软的肌肤触感让他像是被点燃了一样,顿时整个人都红得像是煮熟的螃蟹。 托诺诺师姐谣传他的言灵是“莱茵”的福,在卡塞尔学院有很多学妹想要靠近他,比如那个“我爷爷是剑圣”女孩犬山绫乃,比如那个韩国财阀大小姐李淑珍,甚至就连中国分部长的曾孙女林金霞似乎都对他有意思。没办法,他的言灵是卡塞尔学院唯一一个治疗系的,奶妈自然是全员团宠。 但是他从来没有主动和任何一个女孩有过这样的肌肤接触。 “这位小姑娘,在男孩子面前要把衣服穿好的,身体不能让别人看!”他有些尴尬地咳嗽了两声,这才睁开眼睛。 女孩暗红色的眼瞳茫然地看着他,似乎不理解其中的含义。 “咳咳,男女有别,男女有别。你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但是呃...有人会伤害你,穿上衣服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法...”看着对方不属于她这个年纪的天真,路明非有些尴尬,总不能代替她的家长和她解释男女之事吧? 当然,估计也没哟男人敢对她有非分之想,她可是一剑砍死龙形尸守的人形兵器啊! 女孩歪了歪头,看起来非常无害。 然后她的下一步让路明非更加困惑,她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一只小黄鸭,踮起脚尖小心翼翼地放在路明非的头顶上。路明非小小的眼睛大大的疑惑,琢磨着自己这个时候是不是应该跪下来一句“谢主隆恩”,但是又担心小黄鸭掉了他是不是就要连着脑袋一起掉。 然后在她期待的目光中,他把小黄鸭拿下来,注意到小黄鸭肚子上用防水的粗笔写的“绘梨衣のduck”。 “你叫绘梨衣?”他有些惊讶地问,什么样的女孩会把名字这样写在玩具上?只有幼儿园的小孩子才会这样做好不好? 然后想到对方是可怕的人形兵器,那么自有一番道理,他就不要妄加揣测了。“呃...很高兴见到你,绘梨衣小姐,你的名字很好听。”然后他意识到自己也应该介绍自己,“我叫呃...小樱花,sakura·路。” 毕竟出门在外人生地不熟,还到处都是敌人,别用自己的真名。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一声剧烈的撞击,听得人心里发毛。 “绘梨衣小姐,这扇门足够结实吧?”路明非已经下意识地摸腰间枪和弹匣原本该在的位置,然后低头才发现,枪在自己脚边,慌忙捡了起来,重新上好膛,死死地对着正在“砰砰”作响的大门。 然后看着绘梨衣淡定地拿起牙刷挤牙膏的样子,路明非明白自己是白紧张了,人家大小姐估计一个人就能单杀这里所有的死侍。 但是想到周围的医用设备,路明非不禁皱眉。他知道当时楚师兄血统濒临失控的时候,可是整整半年都没有执行部的任务,如果不是此次任务过于重要,只能让血统最优秀的来,施耐德教授是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宝贝学生放出来的。其原因很简单,血统本来就不稳定,想要活命最好少用言灵。 那么绘梨衣那么厉害,血统肯定更加不稳定,是不是也不适合使用她那大规模杀伤的言灵呢? 虽然明知自己想要当护花使者不够格,但是还是想要展示一下自己的路明非叹了一口气。 绘梨衣没有回答,她只是淡漠地看了一眼岿然不动的金属大门,然后突然拉住路明非的手腕,巨大的力道如同铁钳一般钳得他手臂发麻,转身进入“金库”内部一条长长的步道中。 这样一条步道真的很奇怪,非常违和,它应该出现在那种旧式的木头的大房子里,擦洗得明亮如镜,倒映着摇曳的烛火。 在烛光中,绘梨衣的背影玲珑浮凸,肌肤在烛火中呈现淡淡的金色。他们穿越被烛火映照的格子阴影中,就像穿过月夜中的竹林,竹子的影子在他们身上历历可数。 这么说来,好像还真有一点倩女幽魂的味道,他就这样闯进了一个女鬼的世界里。 里屋没有太多装饰,几乎空荡荡的,没有日本人家里常见的插花,也没有多少家具,只有一张被炉桌,素白的墙上悬挂着三幅造像,分别是天照、月读和须佐之男。路明非不懂神道教,但是还是看过无数动漫的,这三位大名鼎鼎,他不可能不认识。 他看着天照站在万道阳光中,手持八阪琼曲玉,月读站在一轮漆黑的圆月下,手持八咫镜,须佐之男则是男神,呈现少年的面目,手持日本神话中救急神剑“天从云”,站在八首巨龙的尸体上。 绘梨衣走进里屋,里面的风格差不多,对着他的壁橱里挂满一模一样的巫女服,看上去她好像就没有穿过别的衣服一样。唯一能用来“享乐”的只有那台巨大的液晶电视,连接着一台ps3,除此之外显得极为无趣。 就是天天打游戏,看漫画,也会无聊的,也会得电子养胃的! 要是让他路明非坐在这里,是会发疯的!这座“金库”就是一处囚笼,用来隐匿这件活着的“兵器”!也许这个叫绘梨衣的女孩这辈子都从来没有出去过! 想想实在是太恐怖了。 他不由得想到了自己在中国分部杨家认识的那个少年,他也是中国分部的人形武器,言灵是真正的灭世级别大杀器“归墟”,除此之外他还坦白,自己也可以使用某些海洋与水系的“低阶”言灵(aka.序列96的“冰之皇”),要是他真的发动,能直接卷起滔天巨浪,摧毁三峡大坝! 但是中国分部好歹人性化一些,那个年轻人和绘梨衣相比,过得相当自由,还能去中央戏曲(戏剧?)学院读大学,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除了特别喜欢cosy以外。 这时候,绘梨衣已经穿着巫女服出来了,拿着一个小本子,上面写着,“你能打开门,带我出去吗?” 番外篇:一代传奇路明非(2-3) “外面有死侍。”路明非这样回答。 其实他也不清楚自己能不能打开门,他看着自己的新手机,上面那个名为“兰若寺之钥”的app仍然闪烁着幽蓝色的光芒。他将目光转向走廊尽头的金属门,那里似乎仍然响着“砰砰”的撞击声。 他知道绘梨衣或许能够轻易对付这些怪物,但是恐怕会有一定代价,不然她的房间里也不可能用到这么多医疗设备。 “我想出去。”绘梨衣在小本子上写写画画,由此可见她大概是不会说话的,她想了想又补充道“带我去更外面的地方。” “你想要...离家出走?”路明非有些惊讶。 但是旋即他又明白了,也许真的如他猜测得那样,这个可怜的女孩从来没有离开过家,就算偶尔作为武器出去帮人解决麻烦,见到的也都是狰狞的魑魅魍魉,根本没有机会真正看看这个世界。 这么想来,带她逃出家门出去看看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 毕竟,他有些悲哀地想,哪怕她真的是“人形武器”,终究也是个能思考的人的,也是需要尊重和自由的,不应该像危险武器一样被屯在金库里吃灰。 “我想看看外面。”女孩在本子上写道。 路明非叹了一口气,然后指了指被反复敲击,似乎已经开始变形的大门,“外面都是怪物,现在闯出去会很危险的。虽然我带了武器,但是我...”他觉得自己大概率是不能闯出去了,现在导航上显示外面至少堵了二三十个金色光点,电梯井里还有很多没出去的,他的子弹却已经用掉了将近三分之一。 等等,他虽然出不去,但是背后的女孩... 指不定以她的神通,真的能带着他杀出去! 难道这才是小魔鬼的真实意图?让他抱紧大佬大腿,小姑娘带他杀出去? 虽然路明非不是第一次抱大腿了,但是至少每次抱的都是师兄老大的大腿,第一次执行任务虽然说也算是抱了师姐的大腿,但是在师姐受致命伤后他也尽职尽责地拼死将师姐拖进潜水钟抢救,好歹也作为一个青涩但勇敢的男人,尽职尽责地完成了任务。 躲在这样一个呆萌美少女后面,让大佬带他原地起飞,怎么着都有点丢人啊。 对面的小姑娘撇了撇嘴,露出一个不太高兴的表情,她从墙上的架子上取下一柄樱红色的武士刀,然后又在自己的小本子上写写画画,然后微微抬起头,将小本本面对路明非:“我能保护你,你带我出去。” 她本来就是一个高挑的女孩,此时淡漠高傲的眼神,下巴看人的姿态让本来就不算特别自信的路明非感觉自己顿时矮了一截儿。 好家伙,这是遇到霸道总裁性转体了! 所以我是啥,柔弱无助全靠霸总拯救的傻白甜男主吗?路明非觉得自己这个人设好像不那么难以接受,甚至可以说自从进入卡塞尔学院后一贯始终。 算啦,既然人家都这么说了,那就照做好了。“我可以尝试,也许我能打开门,但是你一定要做好准备,因为一旦开门,门外的怪物就会开始攻击我们。他们的速度很快,力量很大。”路明非提前警告道。 他将弹匣填满,第一发子弹就是带有燃烧魔咒的附魔子弹,计划着如果怪物们一齐扑上来,他就来一发类似“君焰”的攻击,不求全部炸死,至少冲击波能够让他们拉开距离... 他将手机送到门禁刷卡机上时,略微有些颤抖,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拿枪,时刻准备着支援眼前的女孩子——毕竟,他是个大男子汉,而外面的怪物总不能让人家小姑娘一个人对付。 但是他显然还是低估了上杉绘梨衣的战斗力。 “滴”的一声,大门果然被他刷开了,但是也在沉重的金属大门洞开的同一瞬间,绘梨衣樱红色的武士刀出鞘,隔着门缝插出去,顿时腐蚀性的黑血喷射,在地上和金属表面吱吱作响。 处于某种奇怪的原因,绘梨衣本人却没有粘上一点污秽。 “杀!”在大门刚好开启够一个人进入的大小时,绘梨衣红润的嘴唇翕动,吐出一个冰冷不带感情的词汇。她的其实是会说话的,而且声音如银铃般动听,但是这个短促而古怪的音节却让人感觉从头凉到脚心。 绘梨衣和刚才呆萌美少女方法变成了另一个人,一头海藻一般的长发无风自动,眼中燃烧着明亮的金色火焰,令人不敢直视,仿佛贬谪人间的神女一般威严。她手中武士刀只是看上去轻飘飘地向上一挑,周围的药剂瓶、纸张、圆珠笔,所有日常不起眼的小事物都像是受了她的驱使,被看不见的狂风裹挟,变成了致命的利器,激射出去攻击外面试图闯入的死侍。 路明非亲眼看见,一张薄薄的诊断书竟然如同倚天剑穿豆腐一样,轻松写意地刺穿死侍的鳞片和血肉,将脊椎骨切断,脖子只剩下一点血肉粘连,黑色的腐蚀性血液如同喷泉一样,在它强有力的心脏搏动下喷到天花板上,在一滴一滴落下来。 那是执掌灾厄刑罚的神女的权能,这些卑贱的生物怎么可能抵抗? 靠,人家武林豪杰摘叶飞花皆可伤人,也没有这种本事吧?要知道死侍的鳞片如果没有炼金武器,根本不可能破开! 恐怖如斯,当真恐怖如斯,这就是111号言灵的力量吗?爱了爱了! 等到路明非反应过来,外面二三十只死侍都已经死光了,他还呆呆地举着自己的手枪,一发子弹都没有打出去。 而浑身干干净净的绘梨衣只是冲他点点头,示意他赶紧跟着出去。 于是路明非只好小心踩过地上好几厘米厚的黑血,提着脚尖避免腐蚀性的毒血把他的裤子烧出个洞——不得不说,他觉得自己现在的动作莫名有点像提着裙子踮起脚尖避免踩到地上脏东西的贵妇,这种强烈的既视感即使是他自己都觉得怪怪的。 大概是因为绘梨衣小姐太过霸总吧? “好嘞,马上过来咯!”路明非点着小脚尖,以娇俏的姿势跟着大小姐屁颠屁颠地离开了。 路鸣泽此时已经贴心地为他们规划好路线,沿途的大门都能正常打开,而且没有执行部专员——他穿过一扇门时知道为何如此了,因为那名本来应该守住这扇门,阻拦死侍的两名专员已经倒在血泊里壮烈牺牲,胸口被开了一个血洞,隐约可见破碎的内脏和骨头。 就在那时,路明非的精神猛然惊醒,突然像是本能性一样抬起自己下垂的右臂,整条手臂的骨骼剧烈地噼啪作响,肌肉紧绷,没有转头就准确且果决地扣动扳机。 不愧是卡塞尔学院最优秀的枪手! 刚才杀死这两名专员的死侍一直就潜伏在不远处,此时看到有两只甜美的猎物,突然扑过来发动攻击。路明非反应快但不够快,而死侍扑过来的速度又过于惊人,所以在开枪的时候,死侍的脸已经怼到枪口上。 这一枪,直接将死侍的脑袋轰了个稀碎。 一旁的绘梨衣手放在路明非肩膀上,将他像一个空心人偶一样轻松地生拉硬拽,从死侍的进攻轨迹上移开,让那只顺着惯性扑过来的怪物的尸体撞在了墙壁上,脑浆和黑血糊在雪白的墙壁上,吱吱作响。 就凭路明非的脆皮程度,要是真的被扑中,不死也要断掉好几根肋骨! “多谢了,绘梨衣小姐...”路明非喘着粗气,扶着自己的胸口,下面的心脏还在狂乱地跳动,血液冲击得他的头脑阵阵眩晕。 好家伙,又被美女救了一命,自己真的愈发软饭了。 绘梨衣在小本本上写了一行字给他看:“sakura也很厉害。” 路明非有点脸红了,这种感觉就像班主任因为他考试第一次得75分以上对他大加表扬一样。他心说就我这点水平,还不如女侠你一根头发丝呢,这么夸我真是折煞小弟了。 两个人一路畅通无阻,通过看一路上的小红点和金色光点躲避人群和死侍。路明非负责指路,此时绘梨衣已经收刀入鞘,刚才令人恐惧的气场消失,她再次变成了一个无害的呆萌美少女,乖巧地跟在路明非身后,一点都不担心这个陌生人把她拐跑。 走到一个拐角处时,绘梨衣突然站住不走了,而且还拉住了他的风衣后摆,巨大的力道生生将他拽得停了下来,差点打了个趔趄——就好像他被人拴在了一根坚实的柱子上一样。 路明非一回头,发现她正用那双漂亮的暗红色眼瞳充满期待地看着他,指着自动贩售机里的橙味饮料。他没有喝过这种果汁,但是好像是最近热门的饮料之一,满大街广告的那种。 “唉,”路明非本来想说,现在这么危险的地方,咱们不能出去安全了再买吗?但是转念一想,这么厉害的大佬在,能出什么事儿?他需要做的就是把这位小祖宗哄开心了。 于是只好无奈地掏钱了。 在使用自动贩售机的时候,绘梨衣看起来不太熟练,像是第一次使用一样,每操作一步还需要看旁边贴的使用说明,最后还是路明非把皱皱巴巴的纸币理顺了,塞进那个细长的狭缝中,没过一会儿两瓶饮料轱辘轱辘地滚了下来。 绘梨衣似乎为这次成功的尝试感到由衷地高兴,似乎学会使用自动贩售机也是件新奇的事儿,她把其中一瓶饮料递给了路明非——是的,女孩也贴心地为路明非也买了一瓶。 “谢谢你咯,绘梨衣!”路明非笑着接纳,实则五味杂陈。 一方面女王陛下给的饮料(虽然是用他的钱),他决不能拒绝,必须诚惶诚恐地接了,然后谢主隆恩;另一方面又为这个女孩没有出过那座精致的牢笼,连公共区域最常见的自动贩售机都觉得新奇而感到莫名的心疼。 番外篇:一代传奇路明非(2-4) 他们走到六层的时候,想要再躲避所有人已经不可能了。 死侍的灾难显然只集中在中高层,下层和顶层都是暂时安全的,而下层也汇集了蛇歧八家从各处调来的精英,将人群疏散之后完全接管了这里,每一道门都有人看守,他们想要出去变得异常困难。 “那边有人。”绘梨衣用小本本提示道。 路明非低头一看,最后一个他以为安全的通道也被三五人的小队堵死了,而且其他人还在陆陆续续地上楼,排查每一层的安全。出于无奈,他只好按下屏幕上的“紧急求助”键,这个按钮是自从他们进入6层区域后才出现的。 说实话小魔鬼的这些东西都意外地...遵从他的意志和想法,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把自己数据化了,这个app就是他意志的化身——这么一想让人不由得毛骨悚然,但是小魔鬼帮他的次数确实多余害他的次数。(路明非所说的“害”特指欺骗自己的灵魂) 他刚刚按下按键,走廊尽头玻璃幕墙外就传来“轰隆隆”的声音,黑影从天而降停在玻璃幕墙外,那是用来清洗外墙的作业电梯,万万没想到小魔鬼竟然能指挥这玩意儿从顶楼降下来。 看着绘梨衣一脸“sakura好厉害”的表情,路明非不由得有点愧疚——虽然这姑娘看起来至少二十来岁,肯定成年了,但是心智却像是刚上初中懵懵懂懂的小女孩,他的行为在精神上应该算作拐卖儿童了吧? 天见可怜,他才来日本几天,就变成法外狂徒画风了! 他拉着绘梨衣走向玻璃幕墙,忽然听见凄厉哭声从走廊尽头传来,死侍群围绕在一个一人高的铁皮文件柜前,其中一只锋利的爪子戳在铁皮柜上,裂缝中喷出鲜血,是一个女生垂死的哀嚎和求救。 这一层虽然有执行部的人入驻,但是还有没跑掉的人,以及死侍。 而很不幸,躲在铁皮柜里不能阻挡死侍敏锐的嗅觉,反而让人无法逃脱,成为盘中餐。 看到还有人跑过来,那些遁着血味儿凭借本能狩猎的死侍们一个一个直起身子来,他们用肚皮贴着地面滑行时只有一人高,可是一旦直起身子来却足有两三米高,还不算盘在地上的尾部,壮硕的蛇身配上细小的人类身躯显得可怕且不协调。 路明非显然是更美味的食物,他们两个一出现在走廊尽头都被注意到了,死侍们纷纷转向他们,十几双手电筒一般明亮的金色眼睛在昏暗的走廊里显得格外明亮,挺瘆得慌的。 眼看着死侍转向自己,路明非下意识再次举起自己手中的枪,趁着距离还远对准那些金色的眼睛,连发六枪,子弹壳噼里啪啦地落在地上,一同传来的还有死侍头颅炸裂的爆响。 他的每一发子弹都干净利落地穿过眼睛这个最柔软的器官,搅碎大脑,最终轻而易举地掀开这种高阶龙血生物坚实的、寻常子弹根本无法击穿的头盖骨。 因为他想这样,这是他的意志,他不可违抗的命令,子弹曾经沾染他高贵的血,附着着他神圣的“灵”,它们的命中从出膛的一刹那就被确定下来,绝不可能逃脱,所有被准星瞄准的生物只有死路一条。 当然,路明非对于自己无意中展现的力量一无所知,他单纯以为是自己的枪法无敌,就像他自信自己的游戏技术无敌一样。 但是还是和之前好几次一样,路明非这个只会打枪的脆皮一旦打完弹匣里的子弹,在换弹匣的几秒钟是极有可能丧命的,因此他们潜入源氏重工的时候才需要楚子航和恺撒一前一后簇拥着他这个枪手兼奶妈。现在他的子弹又打完了,而现在他的保护者变成了绘梨衣。 每次绘梨衣发招都带有某种天昏地暗的特效,看起来极为拉风,她像一只护崽的母鸡一样张开自己的双臂,保护性地将路明非挡在身后,面对扑上来的怪物,双瞳变成如明烛一般熊熊燃烧的金色,轻轻吐出几个短促的音符。 分明声音并不洪亮,甚至伤害不到耳膜,但是似乎这座大厦外面有个巨人在咆哮,声波重重地轰击在大厦表面,抗震的玻璃幕墙居然开始变形,像是被液化一般浮现一圈又一圈诡异的波纹,然后顺着波纹的延伸逐渐碎裂。 “哗啦”一声,整面墙壁破碎,成千上万的玻璃碎渣如疾风暴雨一般砸了过来,锋利的碎片裹挟着龙卷风一般的劲气,所到之处死侍群的黑血如泼墨一般飞散。路明非不是第一次看见绘梨衣这样发功了,但每一次还是不受控制地被惊吓到。 好家伙,又没有他什么事儿了。 路明非跑到变形的铁皮柜前把柜门拉开时,那个年轻的上班族女孩原本的白色衬衫已经被完全染红了,死侍的利爪切开她的肩头,深入骨骼,如果没有铁皮柜挡一下,或许可以直接切入她的胸膛。巨大的伤口让她流了很多血,此时面色惨白如纸。 他尽可能温柔地蹲下来,让因痛苦而两眼翻白的女孩惨白的面颊对准自己,“你,你还好吗?看着我,集中精神看着我,你能听见吗?”他轻拍女孩的脸,问。 女孩艰难地将目光看向路明非,眼神迷离,但是还是艰难地点点头。 “别害怕,我是医护人员,你不会有事的,我们会救你出去。”路明非继续安慰道,“看着我的眼睛,别怕,看着我的眼睛,不要移开。” 他双手拖住女孩的面颊,迫使她的目光盯着自己的眼睛,然后耀眼的金色在他棕黑色的眼瞳中亮起,他对这个女孩庄重地吐出了那短促的,且不容置疑的律令。 “不要死。” 路明非这个言灵非常有趣,说它是治疗言灵吧,其实它也不算。相反,它更像是对现实的某种命令和扭曲。路明非看着满地的鲜血如泉水般汩汩地流淌,不是从伤口中流出,而是如瀑布倒流一般流回去。路明非金色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年轻女白领呆滞的双眸,她肩膀上的伤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最终只剩下一道淡淡地粉红色痕迹。 就连被血染红的衬衫都变成了白色,唯有被撕碎的布料上的爪痕证明她之前确实被怪物所伤。 路明非将瘫软的姑娘拉起来,出于礼貌将自己的风衣脱下来披在她身上,免得撕碎的白衬衫走光——这件风衣何德何能,竟然一天内保护了两个姑娘的体面。 “你看,我说了不会有事儿,你往那个方向走,会遇到保护你的人的,他们会带你离开这栋大楼,不要害怕...你还能走路吗?”路明非问那个两腿发软的可怜女孩。 后者有些慌乱地点点头,然后光着脚朝着执行部人员过来查看的方向,踉踉跄跄地跑了。 此时绘梨衣已经登上了作业电梯,路明非也紧随其后,用手机上的按键启动了这部作业电梯——不过有些出乎意料的是,这部电梯并不是向下的,而是向上的,一直带他们到天台。 在这台摇摇晃晃的作业电梯上,绘梨衣把自己的小本子递给他,上面写着一行字:“sakura会救人,真厉害,好羡慕。” 狂风暴雨倾泻在女孩的身上,她一头披散的暗红色长发一部分随风而动,另一部分则湿淋淋地贴在面颊上。路明非看着那双同样暗红色的漂亮眼睛,那双眼睛虽然已经不再熊熊燃烧,但是却仍然闪烁着某种光芒。 路明非哑然,他不知道如何回答,于是只好有些尴尬地说:“谢谢绘梨衣,你也救了我好几次,你也很厉害。” 但是没想到这反而让绘梨衣的情绪更加低落了,她在本子上写写画画,雨水浸湿她的字迹,让墨迹晕开,字迹模糊不清。 “sakura救了那个女孩的命,但是绘梨衣只会杀人,失控的时候误伤过很多人,但我不想伤害别人。要是我的能力和sakura一样就好了。”绘梨衣幼稚的字体让路明非心中不由得“咯噔”一下。 他之前就猜测上杉绘梨衣可能并不稳定,但是绘梨衣所说的才让他震撼,原来程度比他想象中要恶劣很多。看来蛇歧八家把她关起来是有道理的,她自己都承认自己是个定时炸弹,虽然不愿意害人却也在无法控制的情况下杀害过很多人。 毕竟那可是“审判”,在攻击范围之内无人生还的高危言灵!而且和序列更高的“归墟”不一样,这玩意儿前摇贼短,想要通过断读条的方式对付几乎是不可能的! 他的第一反应是或许应该把这个女孩送回去,这是为了外面东京所有人的安全,万一这小祖宗突然不高兴控制不了体内的洪荒之力,周围一个街区的人恐怕都得没命吧?他这样的小菜鸡可拦不住这种危险大佬! 但是看着这个在暴风雨中呆呆地望着下面灯火的女孩落寞的眼神时,他又于心不忍了。 路明非其实有安抚即将失控混血种的秘诀,是他远在中国分部的前大腿斯嘉丽小姐给她的。她自从大二下学期开始就去了中国,然后莫名被道家的典籍吸引,发现需要出家才能深入学习后果断去当了道士,而且还是正一派那种不能结婚不能吃肉的那种。 而这大概也是比较值的,因为她交给路明非一个法子,或者说是一条龙文的秘咒,可以稳定混血种的心智,对自己有用,对即将失控但还没有干坏事因此值得一救的混血种也有用。 他有这条秘咒傍身,就带她出去几天,要是不舒服了就还回去,应该问题不大吧?他这样欺骗自己。 番外篇:一代传奇路明非(3) “还想玩旋转木马?”路明非有些惊讶地问身边的小公主。 此时绘梨衣已经换上了全新的装扮——将一头漂亮的红头发剪短,染成更加平凡的深棕色,被造型师花上森女系的妆容,穿着漂亮的小裙子,踩着铮亮的黑色方根皮鞋。她和那个他偷偷带出家门的小巫女相比,气质上有了很大的变化,怪不得黑帮通缉了这么长时间,竟然根本没有发现他们两个。 呵呵,日本的化妆术可是亚洲四大邪术之一,号称可以换脸不是玩笑! 当然,还多亏了小魔鬼在旁边助攻,前前后后花了他将近50万日元给绘梨衣买了一大堆漂亮衣服,没有他那招升级版“show me the money”他可根本没钱讨好小公主——以及就连那个美容美发店的老板都是路鸣泽的人,他还说他的手不方便伸进日本? 绘梨衣点点头,漂亮的暗红色眼睛充满期待地看着他。 “其实还有很多别的可以玩的,不只是旋转木马,我们还可以去公主城堡,去做海盗船,跳楼机和摩天轮!”路明非劝导她,“这里有这么多可以玩的东西,不止旋转木马!” 毕竟,现在黑道小公主已经玩了三次旋转木马了,就是不愿意下来。 于是绘梨衣抬起头,恰好看见了头顶上的过山车,此时正停在圆圈的最高处,马上就要猛冲下来,吓得乘客们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路明非不由得打了个哆嗦,去年的过山车ptsd又要犯了。 自从夏弥小师妹震塌了六旗游乐园的“中庭之蛇”,而好巧不巧路明非当时正在上面,还勇敢地拯救了一车人之后,他对于过山车总是产生一种莫名的恐惧,好像下一秒这些钢筋铁骨铸成的巨龙就会坍塌一样。就算他告诉自己,这种概率微乎其微,一个人这辈子不可能遇见第二次,也没有用。 “那个看上去好可怕,我们不要去玩。”绘梨衣在自己的小本子上写道。 这个小本子是路明非给她买的新本子,是迪士尼公主的,上面还有漂亮的贴纸,小女孩就是喜欢这一套。 “过山车确实很危险,身体不太舒服不能去坐的,会吓出病来。”看到绘梨衣说是不要去,路明非松了一口气,自从上次过山车塌了以后,他已经确信自己一辈子都没有再玩过山车的打算了。 “我们可以去玩别的,比如...鬼屋?激流勇进?海盗船?或者我们去看公主城堡?”他尝试性提议。其实去海洋馆也可以,如果没记错的话海洋馆离这里也不远对不对? 该死的,他觉得自己可能需要一张地图,迪士尼乐园可比他故乡的小游乐场大多了。 “能出来就很高兴了,我都听sakura的。”绘梨衣非常乖巧地说。 绘梨衣很高兴地在公主城堡前和扮演公主的游乐场员工合影,那种当场可以冲洗出来的,虽然有点小贵,但是既然是哄小公主开心嘛,那就都不是问题。在阳光下,路明绯看着这个一直神情木然空灵的女孩露出真正的笑容,看向镜头的眼睛似乎有了某种光彩和神韵。 路明非不由得想起那个“画龙点睛”的故事——原本画在墙上的龙栩栩如生,画师却刻意没有画眼睛。然而当缺失的眼睛被画出来时,那条龙忽然活了,从墙上飞了出来,飞上云天。在此之前,绘梨衣虽然美丽,但是却是空的,像是一个没有灵魂的人偶,可是就在短短几天,她真正活了。 路明非打了个寒噤,有点害怕这意味着什么。自己是否就是为这个女孩“点睛”的那个人呢?他承认自己很乐意为一个女孩带来片刻自由,带来一段短暂但真实的人生,可是然后呢?他该怎么面对这个活生生的女孩呢? 毕竟,和上杉绘梨衣一样,自己也不过是个受诅咒的人,他的灵魂属于魔鬼,迟早要下地狱的。 他希望这个女孩不会被他带到地狱。 高高兴兴地摆了漂亮的pose照了几张相后,绘梨衣还不满足,招手让路明非过来。 “我们一起照?”路明非有些不太理解。 一旁的工作人员显然把他俩当做了情侣,打扮成睡美人公主的工作人员主动离开,让他俩站在了一起。在这个过程中,路明非确信自己不算特别好的日语水平还是听出了“多好的一对儿”“真是羡慕”之类的嘀咕声。 意外,这真的是意外,他从来都没打算和任何一个女孩保持这样的关系... 但是他们还是照了,绘梨衣甚至还高高兴兴地把这些照片收在她新买的小包包夹层里,路明非假装没看见她在照片后面写写画画了什么。 好像她刚刚在他俩的照片上用荧光笔画了个桃心?路明非感觉自己的心脏漏了一拍。然后他告诉自己,不,一定看错了,那大概只是绘梨衣日文假名写得太潦草了... “我要吃冰淇淋!”绘梨衣把小本子在他面前晃了晃。 路明非看见那个冰淇淋车,游乐园的冰淇淋嘛,总是五颜六色的,一看就非常吸引人,绘梨衣好奇也是正常的。 “好的,在这里等着,我给你去买——不要跟着别人走,也不要搭理和你说话的陌生人。”路明非知道如果真的有人敢对小公主欲行不轨,最大概率出事的不是绘梨衣而是那个坏蛋...当然,见识过绘梨衣的超级言灵,他还是不希望这种事发生的,游乐园的人太多了。 可是万万没想到,当路明非靠近的时候,那个卖冰淇淋的小车竟然晃着铜铃跑远了! “等等,等等...”路明非有些焦急,一边看着前方有些拥挤的人群,然后看着身后逐渐被人群遮挡的绘梨衣,那叫一个猴急啊,完全忘记了自己用中文喊的,人家听不懂! 于是就在人群中跑了将近五百米,差点撞到一个小女孩,对着人家的家长不住地“红豆泥私密马赛”之后,才堪堪追上那个卖冰淇淋的小车——那个年轻的员工露出一丝狡黠的微笑,一瞬间让路明非幻视小魔鬼。 “两个甜筒,芒果味儿的!”路明非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等看到年轻人茫然的目光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又说中文了,然后有些狼狈地用日语重复了一遍。在年轻人哼着奥特曼的主题曲打冰淇淋的时候,他还在焦急的回望。 他已经看不见绘梨衣了,这么远的距离,她已经完全消失在人海。 不知道为什么,一种不安感弥漫上心头,她现在还在原地等着他吗?她会不会已经不见了,就像他的父母一样,就像他曾经爱慕过的陈雯雯一样,就像所有人一样? 他才和这个女孩待了两天时间,不知不觉已经习惯了这个小尾巴,要是绘梨衣消失了他大概会很惶恐吧? 路明非捧着两个芒果冰淇淋跑了回去,急得满头大汗,生怕绘梨衣已经消失不见。 不过他很快就放松下来,只见人流的缝隙中,绘梨衣仍然老老实实地坐在长椅,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上,风来裙摆和发梢飞动,好像是出自某部动漫的少女手办。 还好,她没有消失,如果她这位蛇歧八家的人形核武不见了,他路明非就可以直接切腹自尽。 “唔,这次是芒果味儿的,你看看喜欢不喜欢?”路明非对绘梨衣说。 绘梨衣的嘴角沾着少量黄色的芒果酱,高兴地点点头。 他每次买冰淇淋,都是不同口味的,主要是他也不知道绘梨衣喜欢那种,因为小姑娘每次都说好吃。于是路明非这样对自己说,她身体不好,再加上又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肯定没怎么吃过冰淇淋,都尝尝也好。 傍晚的时候,绘梨衣看中了一个玩具枪打气球的小摊子,最高奖励是一只一人高的轻松熊。她的眼睛立刻亮了,拉着路明非就要去试试。 可是绘梨衣显然不太会用枪,再加上按照这种游戏的套路,发射塑料子弹的玩具枪大概率是做过手脚的,比如准星是歪的,所以想要打中的概率就会大大下降...看着绘梨衣失望的眼神,路明非再次掏了钱,然后举起了枪。 “想要那个熊?看我的!”路明非拍拍胸脯说。 他可是卡塞尔狙王,射击考试连中6枪10.9环,连恺撒和苏茜都甘拜下风。如果不是没走体育生,就这水平能直接进国家队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拿金牌的! 就这,对他而言太简单了! 他非常娴熟地上膛,然后连瞄准都懒得瞄准,抬起枪对准最中间的一颗气球,扣动扳机。只听“砰”的一声,他瞄准的气球爆了。 然后他微微移动枪口,又是“砰”的一声,刚才那颗气球旁边的气球也爆了。 他连开及枪,将那一排的气球都打爆了,而且顺序明显是中间到两边,明眼人都知道他是故意的,而且枪法高明。周围开始聚集人群,毕竟接连打爆十个气球实在是太厉害了,就连摊主也露出惊讶的神色。 最终,他自然是每一发都打中,毫无悬念地带走了绘梨衣心心念念的真人大小的轻松熊。他一下就带走了最高的奖励,不过也让更多人跃跃欲试,摊主笑嘻嘻地一边吹新的气球,一边回收和他们告别。 小姑娘抱着熊,眼睛都快被挡住看不见路了,但是她还是兴奋地晃动小纸条,“sakura好厉害!” 预告:发刀,以及一些人物讨论 我记得之前征求大家意见的时候有人说要让路绘be? 那好,走起! p.s.说真的,其实感觉路明非并没有拯救绘梨衣的能力,因为绘梨衣红颜薄命是不可能改的,她的血统太危险了,不可能有有效的方法抑制,路明非能做得最多的确实只有带她出去玩——或者在她临死前握紧她的手,告诉她不要害怕,她不孤单。 因此,路明非让所有读者恶心的地方在于,他实在是太窝囊,明明知道绘梨衣喜欢自己,还自欺欺人说她不喜欢自己,自己也不喜欢她,甚至有可能还满脑子诺诺学姐(这种牵扯放不下在一般人看起来是真的脑壳疼)...直到最后失去了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一个女孩的真心,没有机会拯救,只能复仇,就算杀死敌人也仍然满心懊悔。 再以及,其实路明非的命运早在一开始就注定了的。路明非整个人最大的特点是胆小怕事,第一反应是能躲就躲,不愿意担责任。但是这么认为的读者着实是冤枉他了,因为在最关键的时候,不论是三峡,还是bj地下,或者是东京的雨夜,路明非是一次也没真逃。 (哪怕他脑子里全都是有男朋友的学姐) 而且不仅没逃,还卖了自己四分之一条命!路明非又不是傻子,他早就知道和魔鬼交易没好下场,可是还是不后悔地交易了,为的就是那些在乎他的人——至于值不值,这各有各的想法吧,反正路明非似乎也没有后悔过,也没有试图从他救下的那些人那里得到任何回报,他从来都是默默付出的那个。 其实关于路明非,他这个人反抗余地其实并不大,他的一生都在严密的注视下度过,从来没有选择的机会——不论是来卡塞尔学院成为秘党(又或者是昂热单人)的武器,还是卖掉自己的灵魂。甚至就连他没有父母,保守欺凌而变得内向懦弱,丧失进取心,都可能是被编排好的剧本。 毕竟,那么危险的武器,肯定要藏在好的刀鞘里。 路明非从来都不是屠龙的秘密武器,他只是那个可悲的“刀鞘”,他不需要多么锋利多么华美,他只需要藏住内心的怪物就行了。 而这一切最终导致的,他是一个善良的、经常过度共情的人,其实不论是否是诺诺学姐,路明非大概率都会救人的(虽然他表面上说自己不在乎,但那只是他没有能力时的自我安慰),在巨大的灾难面前,只要能给他救人的机会,他是不可能有别的选项的。 也就是说,他每一条命,都早就被路鸣泽和昂热预定了,没有愿望可以留给自己。 路明非的故事,想要有一个happy ending,其实几乎是不可能的,他最大的概率就是被压榨完所有价值后摧毁,或者在和小魔鬼完成融合之后变成某种怪物被杀死,善终的唯一方法大概只有和奥丁同归于尽。 所以说别怪我放刀啊,我是看不见他的出路! 支线-1 唉,既然你们都说要我发刀,那我就发了...走起! ———— 路明非知道白王是肯定要苏醒的,而且还有猛鬼众的人对传说中的白王圣骸虎视眈眈,但是他也万万没想到,前几分钟风魔小太郎还在和苏恩曦谈笑风生、笑里藏刀,全东京的名媛就在楼下狂欢,房间里充满了酒精、金粉和白色的樱花花瓣,而源稚女躲在楼下的暗室里化妆,马上就要见到日思夜念的哥哥源稚生,兄弟二人总算有和解的机会... 然后警报声撕裂了夜色,高分贝的声浪一站接着一站传递,有人拉响了放空警报,几十秒钟内,偌大的东京城内回荡着刺耳的警报声。 “怎么啦?”路明非心中“咯噔”一下,难道白王这就苏醒了?蛇歧八家没有拦住猛鬼众?世界马上就要毁灭了? 路明非的手机铃声响动了,他慌忙打开,发现这是东京气象局对全体市民发送的警报,警报内容简单粗暴:“各位市民请注意,前所未有的强劲海啸即将进入东京湾,请居住在沿海区域的市民紧急撤离,无法即使撤离的市民请在地下室或建筑物高层躲避!” 这是怎么回事?难不成是海啸了?这预警也太突然了吧? 他和源稚女对视一样,二人刚要跑出去时,路明非感觉脚下一阵晃动,失去了平衡,差点摔倒在地。木桌上那只插着樱花的瓶子也在震动,倒在桌子上,然后咕噜噜地滚到地上,摔得粉碎。 “地震了。”路明非心说,日本可真是可怕,三天一地震五天一海啸,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活的。 “没那么简单!”源稚女面色很难看,就连涂抹在脸上的脂粉也无法挡住他的苍白和恐惧,“路君,你还没明白吗,能带来这样的浩劫,只有‘神’的复苏!这是龙王苏醒时产生的元素乱流...暴雨、海啸、地震和火山喷发,以迎接新王的复苏!” 路明非理论上是知道这一点的,只是没亲眼见过——毕竟诺顿选择水下作战,用水封界阻挡了苏醒时的异象;而大地与山之王只造成了不到4级的小地震,相比之下简直可以算是无害了,他也没把书上写的东西太当真。 因此这么大阵仗,着实也把路明非惊到了,看来白王确实比四大君主更加危险,毫无疑问。 “海啸进不了新宿区吧?”路明非皱紧眉头,因为从地图上看,新宿区可离海岸足足十几公里,要是这儿都能进水,东京岂不是整个都要被淹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带好武器, 结果万万没想到,下一秒他就被打脸了,因为下一秒,他们就听见了如雷鸣般的潮水声,然后紧接着就是大水漫灌进一层的门窗,很快他们的脚下就已经积了满满一层水。 把源稚女藏在地下室里,就是个纯粹的错误,水还在不断地往下灌,很快就会变成水帘洞,到时候两个人都得淹死在里面! “不是吧?你们那个‘神’苏醒得这么快吗?”路明绯将源稚女从榻榻米上提溜起来,就要往二楼跑。 现在这个不是那个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风间琉璃,而是一个纯粹的累赘,比自己还要柔弱无助的那种,因此这个时候也只能让他这种没主见的家伙挑大梁了。他承认自己确实慌张了,确实想要躲在两位无所不能的师兄身后,可是现在两位师兄大概应该已经开始组织救援工作了,他也要动起来,哪怕帮不上忙。 在爬楼梯的时候,源稚女在前面,路明绯在后面断后——原因无他,楼梯一直在不断地灌水,想要爬上去非常费力,还很容易手滑被冲回地下室,源稚女在前面,要是真的被冲下去了好歹还有路明非捞一把。 当然,如果路明非自己手脚打滑,源稚女是没有力气把他拉上来了。 明明只有两层楼,却爬得如此艰难,在警铃声中,又一波潮水袭来的时候,地面剧烈地晃动,巨大的水流差点把两个人全部冲走,源稚女撞进路明非怀里,而他趁乱抓住旁边的护栏,两人这才勉强稳住。路明非狼狈地吐出一口水,满嘴都是苦咸的味道。 “艹,他们没有用沙袋堵住门窗吗?那么多黑道干部,都干什么吃呢!”路明非扶着墙稳住身形,然后把源稚女拉上来,此时即使是一楼也积攒了将近膝盖高的潮水,他忍不住怒骂道。 然后他听见了外面的枪声和打斗声,甚至夹杂着几声令人ptsd发作的婴儿啼哭声。 “是王将来了,他来带走我了...”源稚女辛辛苦苦花的一晚上的妆容已经完全花了,红一道白一道,简直就是一个女鬼。他脆弱地依偎在路明非怀里,好像把这个没用的男孩当做了他的哥哥,试图汲取一点点温暖。 路明非虽然对这样南通的动作反感,下意识想要推开,可是怀里的男孩正在哆嗦,而且越来越厉害,正在失去控制。分明连王将的影子都没看到,他却被恐惧抓住了。 “别瞎说,怎么可能?”路明非听着外面的战斗声,其实也有点心虚,心想怕不是王将真的带人打进来了吧?那家伙老邪门了! “不,你不明白,王将真的来了!他不会允许我和哥哥见面,从我遇见他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已经逃不出去了!”他的眼睛里泛着死亡的灰色,“他...他是魔鬼!” 其实路明非自己何尝不害怕,他还指望着能让源稚女变身风间琉璃保护自己呢!可是源稚生需要的是源稚女,不是那个厉鬼,所以还是得由他担着,这让他惴惴不安又有些手足无措。他徒劳地安慰着,“还,还有我师兄他们,还有蛇歧八家的干部那么多人呢!你哥就在外面等着,他怎么可能把你再交给王将!大家都会保护你的,你会和你哥哥见面!” “听着,你乖乖待在二楼,我去和师兄还有店长他们,把一楼的门窗关上,堵住漏水的地方...你会没事的,我们肯定能把王将那家伙赶走。”路明非将源稚女推上楼梯,其中两节台阶已经被淹没,但是上面是干的,就是他那身华丽的衣袍都湿透了,每一步都沉重无比。 “谢谢,谢谢路君。”源稚女面色惨白地感谢他,“我知道你一定能赢的,你是真正的屠龙者,你已经杀死了青铜与火之王和大地与山之王,王将对你来说不过是个凡人,我相信你的话。我们能杀死那个阴谋家,我能和哥哥见面。” 路明非愣了一下,这是他最大的秘密,源稚女是怎么知道的?这个秘密只有路鸣泽那个小魔鬼知道,以及或许昂热校长?兴许和他交流过神秘学和宗教学的scarlett小姐也能猜测一点点...他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功勋,他已经被某种禁忌的力量控制了,说出去就会被当做怪物。 源稚女扶着楼梯的把手,头发和衣服仍然在湿淋淋地滴水,他妆容凌乱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其实并不难猜出...不论是卡塞尔学院康斯坦丁入侵,还是三峡,还是bj,每一次屠龙都有你,其他人却并不固定...真正打起来,你水平不算差,明面上却到不了s级的评级,如果你真的只有表面上的实力,那么你保命一次算走运,两次三次就绝不是巧合了...” “你知道吗,一开始我不太相信自己的推论,直到我看到你本人...你看,你现在仍然在躲躲闪闪,可是在战斗的时候,你却是一个真正的王者,你的眼睛里藏着狮子...我不清楚你是什么样的存在,但是我知道,你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扭曲了现实的规则...你用的黄铜子弹不可能一枪打碎死侍的脑壳,上面附加了别的力量,对吧?” 路明非感觉自己被吹过头了,有些心虚地说:“其实那是粗制的炼金子弹,穿透力更强,仅此而已,我没有扭曲规则。我的言灵是治愈系的。” 源稚女再次笑了笑,“不管怎么样,我相信你,你是一个创造奇迹的人,我把杀死王将的希望完完全全寄托在你身上了。” “那我会杀了那个混蛋的。”路明非说,这样的许诺和信任让他不由得感到沉重。 “我会让你和你的哥哥相见...现在他大概已经到门外了,”路明非听到外面的枪声和爆炸声,忍不住有些着急,想要前去给师兄们帮忙,“你就在楼上等着,等到我们把捣乱的黑帮打完,把那个来抓你的王将干掉,你们就能毫无隔阂地相聚啦!” 听到了路明非的许诺,源稚女只是有些哀伤地笑了笑,拖着沉重的、湿淋淋的步伐走上台阶。 路明非看着源稚女走上去,淌水艰难地在水淹到膝盖的一楼前进,要知道刚才舞池里应该全都是顾客呢,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被困住...他得去救援,把客人送到二楼和三楼,然后他得找到他们的储备武器,去支援他的师兄们... 他错误地认为源稚女在二楼和三楼是绝对安全的,毕竟猛鬼众的人连一楼都闯不进去,但是显然他错得离谱,他完全低估了王将这个绝世阴谋家的水平! 二层的某个音响中,传来那噩梦般的,节奏感极强的梆子声! 支线-1.2 “靠,这还是人吗?这分明是死侍啊!”路明非将枪支在一楼和二楼的楼梯口处,看着有人形生物利用钩爪在向上爬,试图爬进建筑物内。他用战术短刀切了一条绳索后,向下开枪扫射,可是却惊恐地发现,那些普通黄铜子弹竟然能在他们的身上擦出火花! 其中有一个更是夸张,枪都怼脑壳打下去了,掉进下面积水的人行道上甚至砸出一个不小的水花,结果没过两分钟竟然又爬上来了!王将也真是狠,竟然生生把手下的所有“鬼”都变成了怪物! 该死的,他的炼金子弹只剩下几十枚,这两天根本没有来得及补充! 路明非的额头上不由得冒出细密的汗珠,他去取武器的时候,就已经看不到楚子航和恺撒了。这让他不由得有点慌神,用手机勉强联系上芬格尔,却被告知他们现在已经突破封锁,撤出高天原。这家伙也没说去哪了,只是含含糊糊说有了新的任务,而且还没带路明非...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是事实就是,现在他落单了。 路明非莫名有点委屈,或者更多是愤怒。他知道自己和同学们相比,纯纯是个拖累——是的,就连芬格尔那个废柴都比自己强,在当初围杀王将的时候,他的表现简直令人惊诧,那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是那个垫底儿的。 可是他明明很努力了,在过去的两年内都在尽力提升自己,以求在不和魔鬼交易的前提下,获得能够和龙族对抗的力量。只不过他实在实力有限,配不上这个s级的名号,至多只有b级的水平...但是这不够,这从来都不够,现在师兄们仍然不愿意带着他离开,而是把他孤零零地留在了这里。 和他十二岁时被送到叔叔婶婶家门口时一样,他又被抛弃了,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一个累赘。 你是一个没用的人,哥哥,所以他们会抛弃你。你真的以为你的师兄们对你很好?那都是谎言,如果他们发现你会拖累你,就会毫不犹豫地把你抛在原地。啧啧,现在不就是这样吗?估计他们现在已经到机场了吧?校长的私人飞机大概还停在那里呢,随时可以把恺撒这位校董会的大少爷带回去——你的楚师兄也能回去,因为他可以一路为他们的少爷保驾护航,只有你一个人是没用的。 路明非感觉自己头疼欲裂,一个声音在他的脑海中回荡,听起来特别像那个魔鬼。 “混蛋,滚出我的脑子里!”路明非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恺撒老大只是带人突破包围圈,直捣黄龙去了。他们是因为不放心自己,所有才把自己留在相对安全的高天原...而且自己也不是无用,至少他现在就在保护二层和三层那些没有来得及逃离的顾客们。 “哥哥,你还在自欺欺人啊。”一个戴着苍白手套的手压在了枪支的准星上,路明非抬起头,又看到了小魔鬼那张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娃娃脸。 而和每次一样,他出现的时候,时间就会停止,雨水降落到一半便不再落地,路明非甚至能看出那枚刚刚出膛的子弹悬浮在半空中,这个能力简直比昂热校长的“时间零”更加强大。 “我没有自欺欺人...”路明非说,努力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就像他中学时代被人欺负后的满不在乎一样。 比起被人当做累赘抛弃在这里,路明非更加害怕这个魔鬼。如果只是卖掉自己的灵魂,让这个魔鬼带着自己去地狱的话,去也就去了,反正他也不认为自己这种废物能上天堂,卖给魔鬼还算是白赚的...可是问题在于这不是《地狱神探》,他们的世界没有地狱,而小魔鬼极有可能是一个未知的龙王。 如果自己失去全部的灵魂会怎么样?路明非不敢想象,也不敢打赌,但是心中却有了一些可怕的猜测。 也许自己会被夺舍,现在的自己就是在被一点一点地取代! 等到自己被完全取代的时候,这个魔鬼,或者是龙王,或者不管什么东西,就会在自己的身上复苏——而他可是有着能杀死四大君主的伟力啊,将会带来怎样的浩劫? 其实在卖出第一次的时候,他就有这种可怕的想法了,甚至还隐晦地和scarlett交流过。但是第二次在面对芬里厄的时候,他还是义无反顾地交易了,没有别的原因,他不能让芬里厄释放那个能摧毁半个bj城的言灵,他还有需要守护的人,他还要救楚子航师兄... 他有一种可怕的感觉,今天他将会失去自己第3\/4的灵魂,从此以后就是这个魔鬼多于自己了。 “可怜的哥哥,别再自欺欺人了。”魔鬼的诱惑在耳边回荡,他开始不遗余力地贬低自己,“你想要体现一点点价值,让他们能够低下高贵的头颅,对你投上一眼,哪怕只是一丝讥笑的眼神,唯一的方法,只有向我出卖你的灵魂。现在的你,甚至连一只蝼蚁也不如。” 我知道,路明非没有说出来,他也不想理会这个魔鬼,他希望这家伙赶快离开。 但是魔鬼却不依不饶,他的话语像是在他心间上蹦迪一样,一不留神就会释放他在心中隐藏的所有负面情绪。“可是啊哥哥,你真的非要这么曳尾乞求吗?你生来应该是成为王者的啊,你应该让他们卑微地匍匐在脚下,颤颤巍巍不敢抬头直视你尊贵的面容,现在怎么却反过来了呢?” 不,我不想成为王者,我不需要其他人匍匐在我脚下...可是我明明只想被重视啊,这难道很过分吗?我明明已经努力了,为什么他们仍然不能正眼看看我? “为什么啊!”他的喉咙里发出一丝不甘的咆哮,愤怒在他的心中如烈火一般熊熊燃烧,连带着将他的双眸点燃成耀眼的赤金色。他手中的冲锋枪也同样咆哮着,一颗一颗黄铜子弹出膛的瞬间,就被一个无形的领域下达了某种神秘学的命令,轻而易举地穿透那些试图爬上来的生物的头颅和心脏。 那是“必中”与“必杀”的律令,路明非曾经在名为上杉绘梨衣的女孩身上见过,但是却又不完全一样。这甚至算不上言灵,跳过了龙文吟唱撬动元素流动的步骤,直接将自身意志强加在事物之上! 这是他隐藏的权柄,或许他曾经使用过了,但是本人却一无所知。他只觉得恐惧被一扫而空,自己只需要一把枪,和子弹,就能抵挡千军万马,王将的阴谋也会被他的冲锋枪打成筛子! “哈哈,哥哥,做的不错,这些蝼蚁你看着不顺眼,杀了就是!你是不是很享受这血腥的盛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享受这种充满自信的感觉!”在他从枪炮轰鸣中获得一丝自信和安全感的时候,小魔鬼却在旁边拍手叫好,“哥哥,这就是君临天下的感受啊,是不是令人痴狂?” 不,路明非感觉自己的身子冷了半截,他知道自己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他以前分明是个胆小如鼠的男孩啊,开枪最多仅限于玩吃鸡,但是这可是现实世界啊!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暴力了,能够如此从容地剥夺一个生命?哪怕这是也一个十恶不赦之徒? 究竟是他在卡塞尔学院的两年呢学会了战斗和勇气,与过去怯懦的自己告别,还是说... 自己早就被魔鬼的一部分取代,但是却不自知? 他有那么一瞬间,简直想要扔掉冲锋枪,然后跑到天涯海角,逃离这个被夺舍了一半的自己,或者用不知道什么办法,把这个魔鬼的一部分从自己的灵魂里剥离出来。 但是他还是稳住了,他现在不能逃离,有战斗力的楚子航、恺撒、芬格尔,还有受伤的零都已经离开,只有他还能算半个战斗力。现在东京一片混乱,王将那个老贼不知道放了多少魑魅魍魉,现在到处都是死侍,他打不出去也没这个胆子,但至少能保护高天原的安全。 “啧啧,哥哥你可真是无趣,为什么要在乎这些蝼蚁的感受呢?他们和你有多少关系,是你爹还是你妈——哦,对了哥哥,你那对便宜爹妈早就不要你了,这个世界上只有我在乎你!”小魔鬼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这笑声中充满怨怼和悲凉,让路明非感觉从头凉到脚。 “闭嘴!”路明非知道自己不能再听这个恶魔的蛊惑,否则他真的就要动摇了! 魔鬼诱惑失败,或者说他已经成功了一半,绝望的种子已经在心间种下,路明非依靠自我安慰的谎言苦苦挣扎,也支撑不了多久。“哥哥,你还在坚持什么?今晚白王一定会苏醒,到时候整个日本都要沉没,死上几千万乃至上亿人,周围国家沿海地区也不能幸免。你连这座小小的高天原里的人都不愿意放弃,想必也不愿意放弃这么多生命吧?” “你会和我交易的,你一定会的——哥哥,我太了解你了,你总是那么善良,而这会毁了你。”魔鬼在他身边耳语,就连冲锋枪的轰鸣也没法遮住那与头骨共振轰鸣的魅惑之音。 路明非知道自己必输无疑,但是还不忍心就此丢盔卸甲,他总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再坚持一下,就一下也成。 他的手机“嗡”地响了一下,有人发来了短信,是他大学认识的死党和闺蜜scarlett。 “我知道日本那边的事情了,现在中国分部正在召集人手,精英部队应该很快就能赶来支援,差不多一个小时,我也会跟着过来。明非你不要害怕,和你的师兄们一起行动,他们会保护你的,你要发挥自己的优势,你擅长射击,不要去和怪物肉搏。”她听上去像是一个婆婆妈妈的老太太,嘱咐自己远在天涯的孩子。 路明非在击退一波死侍后,掏出手机看这封来信时,不由得露出一丝微笑。 你看,我并不是被这个世界抛弃了,他们仍然关心着我。 他在心中对魔鬼无声地比了一个中指。 对此,魔鬼只是哈哈大笑,“哥哥,你已经输了,你还没有意识到吗?你以为自己至少掌控了一部分局面,可是根本救不了想救的人,你只是一个可悲的,没有力量的蝼蚁!” 路明绯本来还不理解魔鬼在说什么,直到他看见一个穿着华服的身影从三层一跃而下,稳稳地落在猛鬼众丢弃的摩托快艇上。即使是在黑暗中,路明非也看出了那个人的身形——那分明是他命令躲在三楼不要下来的源稚女啊! 他发誓,自己甚至看见暗淡灯光下他美艳的面孔闪过一丝意味不明的微笑,不知何时变成雪白色的长发随风飘扬,如同从小说里走出来的女魔头一样美丽又可怕。 不,那个人不是源稚女,是风间琉璃,源稚女已经不见了——那个大男孩说得对,王将不会让他们兄弟团聚的,而风间琉璃会去杀了源稚女日思夜念的兄弟! 该死,那个王将是怎么做到的? 支线-1.3 路明非敏锐地意识到事情不对劲。 事情在失控,今天一切都非常不顺利。他本来以为,只要自己守住下面,源稚女安安全全地躲在三楼,就不会有问题。可是出于不知道什么见鬼的原因,他竟然再度被王将控制了,心甘情愿地被带走,不知道是去干什么了。 (难道王将真的像他怀疑的那样,穿着潜水服从地下室爬上来,然后控制了源稚女?) “源稚女!源稚女!快点回来啊!”看着那张美艳动人的面容,路明非绝望地嘶吼起来,不是说好了要带那个男孩去看看自己的哥哥,让他们兄弟两个和解吗?为什么又变成了这样? 不过源稚女,或者说风间琉璃,并没有回答他,而是和猛鬼众的人一起堂而皇之地离开了。那些黑帮要的就是他,所以他一离开,高天原之围也算是解了,楼上的客人们暂时安全。 在这个他心情郁闷的时刻,诺玛非常扫兴地给他发来消息,以机器人不容置疑的语气,让他在十分钟之内前往东京气象大厅——可是积水这么深,他连一艘救生艇都没有,周围还有不知道多少死侍环伺,隔得那么远他怎么去?可是诺玛没管这些,只是让他直接去。 “你叫我怎么去?”路明非气得大骂,站在酒窖的门口,一枪打死一只从下水道还是什么地方爬上来的落单死侍。明明猛鬼众那帮只剩下一点点意识的疯子们已经撤退,他连喘气的机会都没有,就听见地下室传来此起彼伏的婴儿哭声。 可恶,死侍的声音都快让他ptsd了,这些恶心玩意儿是怎么来的?源氏重工下面的不是都叫人摧毁了吗?难不成这是猛鬼众养的,现在全都放出来了? “我所在的街区已经被死侍包围了,你们就不能弄点援军来吗?”他愤怒地给诺玛发语音消息,同时跑上跑下去拿武器。现在他甚至没有打字的时间,急急忙忙把子弹揣在兜里,黄铜子弹叮叮当当掉在地上,他去捡的时候还差点磕到脑袋。 但是趁着喘息的空档,他仍然在和绘梨衣聊天。 绘梨衣用line和她视频通话,告诉他,她哥哥把她送到韩国去,这是她第一次坐飞机。她说等到这些结束了,sakura一定要到首尔的江南区找她,她还要和他一起逛街一起去游乐园,最好能和哥哥一起。 此时他正在往地下室赶,路明非有些敷衍地答应了,但是心里却知道这一去多半是生离死别。 绘梨衣是蛇歧八家的秘密武器,是对付“神”或者说不管那是什么恶心怪物最后的保障。可是源稚生就这样把她送走了,就像任何一个合格的哥哥一样,他把她的安全放在了首位,而不是所谓的“家族大义”。可是这也就意味着,源稚生得自己去面对那个“神”,能不能生还就不一定了。 毕竟源稚生虽然是“皇”,但是感觉上还是比上古时代的超级混血种差了不少。 至于自己,今天源稚生要是没打赢“神”,师兄和校长也没有挡住的话,自己估计也要丢掉1\/4条命了——那时候的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是否还能算作“路明非”就不好说了。 “sakura在哪里?我去找你,我很害怕。”绘梨衣说。 路明非几乎能够想象到,现在那个女孩坐在豪华轿车宽大的后座上瑟瑟发抖,窗外是雷鸣闪电狂风暴雨,海水沿着街面横流,她想要拉住一个人的手来抵抗恐惧都不可得。 “不要害怕,绘梨衣,这只是自然灾害,这叫海啸,在日本很常见,一会儿就过去了。” 在回消息的时候,他甚至单手持枪,打爆了一只死侍的头颅,脑浆和黑血溅在他身上,而他却在期待绘梨衣的下一句话。 “我知道海啸,我不怕海啸,我怕什么东西,我听到它的叫声了。” 路明非心中“咯噔”一下,绘梨衣听到的究竟是什么?是死侍吗?现在日本的街道上到底有多少死侍?还是即将复活,甚至极有可能已经复活的“神”?这么说她不一定安全? “我很害怕,sakura,你在哪里?我去接你,我们一起去韩国!” 路明非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如果是以前那个他,此时大概会很高兴蹭别人的飞机吧?他甚至会得意地想,就算是恺撒老大怕不是现在也调不来一架私人飞机,带着他们宝贝少主离开这座该死的地狱...但是现在他知道,他已经逃不掉了。如果源稚生没能杀死神,如果昂热校长没能杀死神,如果他们的高科技毫无用处... 还得他和魔鬼交易,哪怕这是饮鸩止渴,迟早要酿成大祸的。 “你先走,我这边很安全。我在避难所躲着呢,我正在给人发热毛巾和饮料。”路明非一脚将死侍的尸体踹进水淹的地下室,然后顺手从旁边顺了一瓶不知道多少钱的酒,徒手掰开瓶盖喝了两口,暖暖身子。 他现在全都湿透了,白色的t恤衫被死侍的血污染得面目全非,胸口衣襟被抓破,本来应该能贯穿胸膛,但是在他的“不要死”命令之下,伤口迅速愈合了。 他忍不住摇摇头,没想到自己竟然开始走孤胆英雄风格了,一边杀敌九死一生,一边对喜欢的女孩说我没事我很好,等到首尔的海棠花开了,就和她再次见面——这样的说法,明摆着就是要一去不还啊!他这种衰仔,立不得这么大的g! 就在这时候,又是一阵地动山摇,路明非从窗户看去,不由得面色变了变——沉寂了数百年的富士山再次喷发了,刚才的地震就是它引起的!该死的,果然是祸不单行啊,就说这么厉害的地震和海啸...富士山上一次喷发,已经是1707年了,它已经积攒了足够的能量,而现在白王的复苏将其点燃! “sakura,那是什么?”似乎绘梨衣那边也看到了火山喷发,问。 “那是火山喷发,那座山每几百年就要喷发一次。”路明非回答。 他不由得想起,之前有网上的键盘侠说日本富士山附近有多少核电站,如果火山喷发会引起多么严重的泄漏,进而影响全球生态云云...指不定今晚过后,如果有人打捞出死侍的残骸,就能合理地说这些是核泄漏导致的变异生物,以后蛇歧八家处理死侍的时候也可以用这种蹩脚理由。 他喝了点酒,感觉胃里的火驱散了一些寒气,他又能听见地下室里群蛇游动的声音,不由得自言自语地大骂了一句,抬手摸了摸身上所剩无几的子弹。“王将老贼这个杀千刀的,到底养了多少怪物啊!他这是闲得慌吗?” 他知道自己恐怕不能再在地下室守着了,他需要更多的武器来对抗不知道还有多少的死侍...他急匆匆地跑上台阶,然后把消防的大门死死关闭——也不知道这破门质量怎么样,能阻挡死侍多长时间,全看运气了。 此时诺玛发来消息,向他更新实时情况,告诉他现在没有任何人能支援他,因为现在东京湾里已经挤满了死侍,堪称下饺子,保守估计有几千乃至上万。现在它们正在走上海滩,准备去朝觐刚刚苏醒的神,顺便为“神”补充营养和新鲜血脉。而两位师兄,以及昂热校长,他们三个人正在一座人工岛上独力抵挡这支不死的军团! 相比之下,他这里只有撑破天十几只死侍,实在是太安全了。 “怎么会这样啊,我们之前不是已经把那下面都炸了吗?那可是一颗核弹啊!现在怎么办?就算我去也只是送菜啊,怎么拦得住啊!”他像是发疯了一样自言自语,看着窗外涨水的街道,以及风雨飘摇中的“东京晴空塔”,他发出一声困兽一般的怒吼。 “sakura,求求你,和我一起去韩国吧,我害怕。”绘梨衣又说。 “别害怕,绘梨衣,我会在韩国的海棠花下等你,三个月之内,我保证!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相信我。”他继续对绘梨衣说,同时无力地在水中行动,巨大的阻力让他几乎寸步难行。一层的窗户早就在水压下破裂了,咸腥的冷风拂过,让他狠狠打了个寒噤。 他与其说是在给绘梨衣希望,不如说是在给自己虚假的希望。现在他已经战斗过了,身和心都筋疲力尽,充满恐惧和迷茫,看不到希望。他知道自己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有召唤小魔鬼,然后让他解决一切麻烦... “可是万一韩国也被海啸淹没了呢?”绘梨衣又问。 “放心,不会的,韩国有很多山,很高很高,其中最高的是...长白山,海啸是不会淹没的。”路明非胡诌道,就连他自己都清楚,韩国以平原地区为主,山多的是朝鲜,长白山是中国和朝鲜的边境,根本不在韩国。 都到这种地步了,说点谎话让绘梨衣安心就行了,谁还计较真假? “小魔鬼,现在你是不是该出来了?你不是一直都想要我的灵魂吗?”路明非像是自言自语一般询问,“你把这烂摊子摆平了,让所有人都得救,让白王死掉——最好顺带干掉王将老贼,让象龟和他的女鬼弟弟见面,让绘梨衣平平安安地到达韩国...” 可是这一次,小魔鬼似乎比平时更加有耐心,竟然没有出现。 “小魔鬼?小魔鬼你怎么不出来了?”路明非有些心慌了,搞不懂这个自称自己弟弟的男孩究竟在干什么,平时他不是隔三差五就诱惑自己卖掉灵魂吗?就连声称日本不在服务区,不也好几次伸出援手吗?这次大单子到了,怎么反而这么不积极? 究竟是路鸣泽如今力有不逮想要当缩头乌龟,还是说他觉得仍然不是时候? “我只是想你,这里太危险了,sakura,我们一起离开吧,我可以让我的司机来找你。”绘梨衣仍然在苦苦哀求,而路明非只觉得有点烦躁。 为什么这个女孩就要这么纠缠着自己呢?诚然,他带着她在日本逛了一圈,但也仅此而已...不,并非“仅此而已”,自己在小魔鬼的欺骗下,把那个女孩带到了阳光之下,让她品尝了自由的滋味,从此以后她便永远无法忘怀——不仅仅是阳光和自由,还有自己。 也许那个女孩真的爱上了他,他不由得苦涩地想。 可是很不幸的是,他是个把灵魂卖给魔鬼的家伙,注定永世不得超生。他不知道许完四个愿望之后自己是会直接毙命,还是被魔鬼夺舍,或者世界上真的存在地狱...总而言之,他不应该尝试去爱别人,因为恶魔有可能连带着把他所爱之人一同拽入深渊! 不能让绘梨衣找到自己,他赶紧关闭了line的定位功能,以防绘梨衣知道自己在这里,然后开车过来接他。 毕竟,他已经走不了了,要么和小魔鬼交易,要么后者始终不出现,然后自己死在这里。 路明非在关闭定位功能的时候,随手搜索了绘梨衣的位置,他希望女孩已经到机场了,最好私人飞机已经快要起飞,远离这片被诅咒的土地... 然后他惊呆了。 支线1-4 路明非惊呆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从line定位上看,绘梨衣根本不在去往飞机场的路上,她在多摩山中...她在那个被称为“红井”的鬼地方!路明非从之前的消息中知道,那极有可能是白王即将苏醒的位置! “可恶,象龟,你怎么又把你的宝贝妹妹叫回来了?”他气得直跺脚。 可是他不是傻子,知道此时源稚生把绘梨衣带到红井,一定是因为事情已经开始失去控制,他失败了,没能阻止白王的复活。也许他那边情况很糟糕,他有可能被猛鬼众阻击了,有可能遇到风间琉璃打起来了,急需强力支援。 甚至更加糟糕,他这个“皇”已经被复苏的白王圣骸寄生了,就像须佐之男一样! 绘梨衣最终没有逃出这座即将完蛋的城市,那辆车把她带去了最后的舞台,她将会在那里迎接自己作为武器的宿命。 舞台?为什么会觉得这是个舞台呢?出于某种诡异的原因,路明非觉得这是早已写在剧本上的故事,正按部就班地上演一幕幕命中注定的悲剧。 他觉得自己的头痛得像是要裂开,各种奇怪的思维碎片像是爆炸那样填满他的脑海。他不断地想到“剧本”似乎这个世界的某处有一个剧本,写着所有人的命运。 他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读过那命运的剧本?他不知道,但他记得那个剧本被修改过了,绘梨衣的结果被改过了!这幕戏的结尾不该有她!她现在应该平平安安地登上去泡菜国的飞机! 错了!什么东西错了!这是个无法挽回的错误! “绘梨衣,你怎么没去机场?”他焦急地发消息,“是你的哥哥让你去红井的吗?” 象龟啊象龟,你不是说要把这个女孩当真正的妹妹看待,而不是一个好用的武器吗?你不是也希望她能够获得类似一个正常女孩的一生吗?你为什么又反悔了?你为什么要把她送到那么危险的地方?难道你们蛇歧八家就没有更好的方法了吗?你们明明有那么多没有生命的武器! “我是在去机场啊,司机说没有走错路。”绘梨衣发回消息。 这让路明非茫然了,难道是他搞错了?他打开手机再次查看,line的定位显示她距离红井更近了...究竟是卫星定位有问题,还是绘梨衣被骗了?可是如果是象龟叫绘梨衣支援,他用得着骗人吗?他感觉自己似乎缺失了某块最重要的碎片... 难道带走绘梨衣的,根本不是象龟的人?不会吧不会吧,象龟至少应该把这么重要的妹妹交给一个可以完全值得信任的人啊... “可是你就是在向山里走啊,你看看你周围是不是都是山?你打开手机的导航,肯定错了。”带着这种不好的预感,路明非再次向绘梨衣发送消息。 时不时仍然有死侍从下水道里钻出来,高天原就是这里不好,地下室可以直接接通东京的下水系统,这些怪物想要进来简直轻而易举! 此时他回到了他们囤积在高天原的小武器库,这才发现取过几次武器后,子弹已经消耗殆尽,只剩下一些没什么用的弗里嘉子弹。 他提着武器,觉得自己好像下一秒就可以冲出去救绘梨衣一样——好吧,根本没戏,他连地下室里的怪物都消灭不掉,更别提现在冲过去一路到红井英雄救美了。他不止一次在心里呼喊小魔鬼,可是后者竟然完全不搭理了,好像下定决心放弃自己这个白嫖的劣质客户。 该死,原来没有小魔鬼,他竟然如此无力,和普通人没区别,什么都改变不了... 他守在地下室的大门口,听着下面传来阵阵婴儿啼哭一般的声音,还有什么东西用腹部贴着地面爬行的嘶嘶声,他知道那或许又是某个落单的死侍,王将的人一定是在附近的下水道里释放了一波怪物,现在它们或许正在整个东京的下水道中游荡。 在重新打开地下室的大门前,他再次看了一眼和绘梨衣的聊天界面。她还是没有回任何信息...按照那个乖巧的女孩的习惯,她不会突然挂人电话的,在分别前至少会说一声“我睡觉了”或者“飞机上要关机”,情况似乎愈发不对劲。 难道绘梨衣现在遭遇危险了吗?路明非觉得自己恨不得要插上翅膀,立刻飞过去找那个女孩,把她从错误的地方带到机场,然后自己代替她去和白王死磕。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另一个男人却举着一把柯尔特手枪,穿过深水,走向怪物横行的酒窖。 “店长,你来这里干什么?很危险!”路明非说。店长虽然曾经是海军陆战队出身,现在仍然和年轻时一样健壮,但是门后面可是死侍!那东西的力气至少是普通人的三四倍,一口可以咬掉一个人的脑袋,速度非常快。这座店里只有他一个人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对付它们! “地下的酒窖里有什么坏东西,对吧?小樱花,你是我的雇员,我的男孩,我作为店长,不能让你孤军奋战!”座头鲸那铮亮的脑袋闪闪发光,激昂地说,“这是我的‘道’啊,我不能让我的客人受到伤害,也不能让我的男孩子们受到伤害!” 路明非一点都不感动,甚至有些无奈地心说,到头来多半还是要我保护你,你这种普通人,就算再魁梧再健壮,也绝不可能对付一只死侍的。 “别开门,门后的东西很危险。”路明非端着枪,警告道。 听着男孩的警告,魁梧的店长拍拍胸脯,展示自己粗壮的手臂:“小樱花,别怕,我当年可是海军自卫队下来的!这么多年了,还在每天坚持健身!看看,我一个人顶你两个!” 路明非心说,面对这种龙血怪物,可不是身强体壮就能对付得了的...在被水又冲又泡,又端了那么久的枪之后,他已经愈发力不从心。该死啊,他本来应该拯救世界,可是为什么非但不能支援两位师兄和校长,反而连一家牛郎店和漂亮的女孩子都不能保护呢? “小魔鬼,你怎么还不出来啊,我愿意交易还不行吗?你快大显神通把他们都收了啊!”他在心里骂骂咧咧地呼喊,不知道是第多少次。 支线1-5 “操,子弹进水了!”路明非本来打算在死侍破门而入时推开座头鲸,然后开火的,可是万万没想到,子弹竟然湿了,原本应该爆掉死侍脑袋的一枪直接哑火——估计连黄铜子弹都不是,而是弗里嘉子弹,这种子弹进水之后不会炸膛,但是可能会有暗红色的溶液渗出来,毁掉整把枪。 他将枪砸在死侍脸上,可是一点用都没有,腥臭逼人的血盆大口眼看就要将他的脑袋一口咬碎! “小樱花!”哪怕面对狰狞的怪物,当过兵的座头鲸仍然相当镇定,粗壮有力的手臂一把拉开瘦弱的路明非,然后抬起柯尔特手枪,直接将六发子弹全部倾泻进怪物满是荆棘般牙齿的嘴里! 可惜他不是路明非,这六发子弹根本打不死这种上颌骨比钢铁还硬的怪物,最多只能击退而已。要是路明非来打,他无意识中赋予子弹必中必死的力量,哪怕只有一发也足以将怪物的脑袋炸开花! 金色古蛇般的身躯忽然从水中腾出,将魁梧如马熊一般的男人死死地缠绕。此时路明非才想起来,那些人工养殖的死侍通常有3~5米,露出水面的部分只有一人高,让他们都低估了这些怪物的危险性——这样的蛇尾可以直接勒断所有肋骨,把一头熊活活缠死! “快...带客人离开...”蛇尾缠绕在身上,座头鲸被勒得亮眼翻白,在失去平衡滚下楼梯前,吐着血沫对路明非喊。 “可恶!”路明非拔出自己从来没有用过的战术小刀——和死侍相比,他的身体太弱了,唯一能够算作优秀的只有射击,所以他从来没有打算与怪物们近战。可是现在,只有他一个人能救店长了! 然而下一秒,一发子弹带来的劲风撕裂他面颊的皮肤,从他身边擦家而过,及其精准地一枪打爆死侍的头颅!路明非上一秒还面目狰狞地跑下楼梯就要跳进水里,下一秒就愣住了,满脸是血,像个傻子一样惊讶地回头。 一个高挑的,穿着漆黑忍服的女人放下手中的巴雷特大口径狙击枪,露出一张美艳的脸。路明非一眼就认出她来了,冷厉的眼瞳,眼角那抹危险而美艳的绯红,还有那双人间罕见的长腿——他之前在拍卖会上见过! “你这小子,还有点英雄气概,也不完全是个废物!”女人冷笑一声,看着眼前满脸血的傻小子逐渐回过神来,然后将重伤的座头鲸与和他纠缠的怪物分开,勉强拖上台阶,头露出水面不至于窒息,但是半截身子仍然浸没在水中。 “下面应该还有,你带着这家伙离开!”她对路明非说,然后在他回答之前,潇洒地再次单手抬起枪,连瞄准都没有瞄准,直接“砰砰”开了两枪。女人用的是汞核心弹,这两枪直接穿透水面,准确无误地击中两头潜伏在下面的死侍。 刚刚路明非大意了,也疲倦了,绝望了,没有认真聆听水下爬行类动物的鳞片划过地面的声音。 “店长,店长,看着我,看着我,不要死啊...不要死!”傻小子眼看着店长面色惨白,血和水从口鼻了丝丝渗出来,不由得有点慌了,连忙用颤抖的手捧住店长的脸,然后大声喊“不要死”。 最后一句起效了,他颤抖的中文变成了人类的喉舌无法发出的神秘语言,夹杂着不可抗拒的威严。座头鲸被这一声镇住了,眼睛像是转不开一样紧紧地盯着路明非,好像魂都被吸走了,眼瞳中倒映着路明非眼睛里金色的光芒。 他的言灵开始生效了,他听见那种令人安心的骨骼复位的声音,座头鲸脸上痛苦的神情也得以缓解,“小樱花,我不是让你走吗?”店长依然虚弱,但仍然挣扎着试图站起来,路明非用酸痛颤抖的手臂让他作为支撑。 “我是练过的,店长,说了这种事儿只有我能解决...”他转头看了看正在从容地站在他们后面,举着一挺令人安心的机枪的潇洒长腿美女,“或者是她...” “你啊...我就知道你不是普通人,你走进我的办公室的第一秒我就看出来了...你和别的男孩不一样,你的眼睛里...藏着猛兽!”路明非一边扶着店长,一边听他开始不停地嘟哝。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怪物,什么核辐射产生的变异鳄鱼,或者什么秘密生化实验的产物,或者从霉菌基地跑出来的...我听见你独自一人在楼下反复开枪,就知道你遇到危险,正在孤身奋战。” “我或许来得有点晚,潮水声太大了,用于抽水的水泵和发电机也太吵闹了,我让你在楼下独自战斗了那么久...抱歉啊,小樱花...没想到我来了也没有帮到你...” 最后,他有力的臂膊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sakura,我没看错人。你一直是我...一眼看中的男人!” 路明非没有回话,他想起了另外一个男人,就在一个多小时前,源稚女仍然对他抱有信心,相信自己能保护他,相信他能带他和哥哥见面——可是结果呢?他被王将带走了,多半在和自己日思夜念的亲兄弟血战...他低估了王将的本事,没能救他。 “谢谢你,店长...”路明非勉强地笑了笑,他们已经爬出了地下室,达到满是积水的一层,爬上楼梯。在离开水的一刹那,路明非两脚一软,直接栽在了楼梯上,差点连带着座头鲸也一同滚下去。 两个男人坐在台阶上休息片刻,路明非也说不清现在是谁在搀扶谁。不过趁着这个空隙,他掏出手机,打开line,试图联系绘梨衣。 然后他皱紧眉头,line的定位显示,绘梨衣离机场更远了,也没有回他的消息。他们的谈话停留在自己最后焦急地询问“你看看周围是不是都是山”,戛然而止。 不对劲,这非常不对劲,以绘梨衣的性格,不可能不回他的消息——这只能说明她出事了! 该死的,不会那个司机真的是内鬼吧?可是如果真的是王将,要她干什么呢?难道是因为他们发现复苏的白王不是风间琉璃能对付的,于是自然地把蛇岐八家的核武器“借”过来? 路明非百思不得其解。 “小樱花,看你这个样子,是在担忧心爱的人吧?”就在这个时候,座头鲸凑了过来,问。 支线1-6 路明非因为疲惫而苍白的面颊骤然通红。 他感觉自己所有的伪装,所有的努力,都被店长这轻飘飘一句话戳穿了。 他一直很抗拒承认自己喜欢绘梨衣,也努力地试图告诉自己,绘梨衣不是真正喜欢自己,他只是恰好路过她的生活...好吧,他抗拒承认喜欢任何一个女孩,否则现在早就傍上大款了。 毕竟,他们都是身负诅咒,要下地狱的人——或许自己会比那个可怜的女孩下得更深,和恶魔交易不会有好下场的。 “我...”路明非不知如何回答,他很像说自己不喜欢那个女孩,他们只是单纯的朋友,可是看着座头鲸那副“我什么都懂”的智慧眼神,他发现自己无法欺骗自己。 “我理解你的,你一定很担心那个女孩,毕竟她对你那么好,家里管得严还偷偷出来找过你。”座头鲸温和地说。 路明非露出困惑的表情,绘梨衣什么时候找过他? “两天前的下午,有个穿着洛丽塔裙子的女孩来找你,可惜你不在,店员就带她来找我。那个女孩很漂亮,但是不会说话——你现在担心的就是她,对不对?”座头鲸看出了路明非的困惑,解释道。 这个粗壮的光头男人还露出一个非常理解的表情,“她确实是个好姑娘啊,应该珍惜。” 被座头鲸用力拍了两下肩膀,路明非惊讶地瞪大眼睛,完全难以置信。 难道绘梨衣来过了?她怎么知道他在这里?这件事可他完全不知道,店长竟然没有和他说过?“店长,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他惊呼道。 于是座头鲸解释:“那天她来的时候还不到营业时间,她说要找sakura,我就告诉她店里的规矩,只有在营业时间牛郎才能和客人见面,私下约会是不允许的。结果她不但没沮丧,反而还挺高兴的,她说sakura在这里就好,下次营业的时候她再来。” “然后我又告诉她,你那么喜欢sakura,要记得买一张花票支持他,让他留下来。然后她问我多少花票才能让sakura留下来,”座头鲸看向路明非,“那时候你还差大概500张,你太腼腆了,为你买花票的女孩不够。” 路明非脸一红——说真的,他真的不适合那样被迫营业,他可没哟恺撒和芬格尔哪怕十分之一的骚包,他的脸皮可是很薄的! “结果那个女孩也没有算清楚500张花票需要多少钱,直接掏出一个支票本,一口气签了整整一亿日元,让我悄悄地去银行兑换,不要告诉你哥哥。我看这个数的时候都惊呆了,也就是给你直接买了十万张花票,还劝她理性消费来着!”座头鲸露出一副心有余悸的神色。 “没想到她竟然是蛇歧八家的人,能一口气掏出这么多钱,想必身份不低...她大概真的很像把你留下来,sakura君。而且从你的眼睛里我能看出来,她不是一厢情愿地付出,你也同样爱她。”座头鲸对他露出一个鼓励的神情,“你不要让爱你的女孩失望啊。” 路明非听着风骚牛郎店店长的讲述,整个人都惊呆了。 他几乎可以想象那个画面——绘梨衣又一次偷偷摸摸离家出走,中间刁钻的避过每一个看守,然后一个人站在大街上,茫然地看着人群,手里紧紧地攥着一部手机,line上的导航是唯一指引她前进的指针,是她在这个危险世界唯一的锚点。 天哪,她是最害怕孤身一人的,以前她一个人离家出走,站在楼下那个十字路口就因为环境过于陌生而吓得走不动路,哪怕出来和他跑了几天也不见得能改善多久... 哪怕高天原距离源氏重工不远,这在一个头一次自己离开家的女孩眼中,恐怕也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吧?她会因为分不清左右和路口而紧张得浑身颤抖吗? “没想到她竟然会来找我...”路明非有千言万语卡在嗓子眼里,最后只艰难地吐出这么一句。 座头鲸又一次拍拍他的肩膀,“那个姑娘好像是用line导航找来的——不要以为女孩好甩掉,她们都是执着的生物,她喜欢你,可以不顾一切追到天涯海角的。” 最后一句话终于压倒了路明非的防线:“女人爱一个男人,要付出的代价很大,但她们愿意。” 他莫名有点想哭,鼻子发酸——何止是爱人啊,哪怕仅仅是活着,绘梨衣也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经历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可是她依然活着,依然爱着外面的世界,依然向往明天...依然爱着他。 他再次心烦意乱地掏出手机,此时显示绘梨衣位置的红点已经在深山老林里了,而根据零给出的线索,恐怕距离“红井”只剩下十几分钟的车程...危险,实在是太危险了,他明明知道现在出发,哪怕有世界上最好的跑车,恐怕也很难追上。 可是他还是忍不住想要试试。 “我知道女人爱男人会付出巨大的代价,但是如果那个男人也爱她的话,是不会让女孩来买单的。”他猛然站起身,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学来的哲学句子,“她现在可能遇到危险了,我必须去救她...否则我觉得我会为此后悔一辈子的。” 就凭之前座头鲸说绘梨衣找过他,而且还花了相当没必要的大价钱试图留下他这件事——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而是其中的真意。 绘梨衣只是想让她留下来,而她没有任何除了砸钱外的方法。 座头鲸也艰难地站起来,倚靠在栏杆上,扶着自己受伤后刚刚愈合、仍然在作痛的肋骨,仍然高兴地为路明非鼓掌,“好啊,sakura,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你是一个温和的男孩,你已经悟了男派花道的真谛了,‘不要让女孩为感情的代价买单’,简直精辟!” 然后路明非才想起来,自己前两天刚刚毁了那个长腿女人一辆兰博基尼跑车,风间琉璃给的那辆路虎也卖给了座头鲸,自己现在没有车。 “店长,能把前两天那辆路虎借我开一下吗?我得去找那个女孩了!”他商量着问。 座头鲸只是笑了,然后像是变戏法一样变出一把车钥匙——又是一样兰博基尼,上面金色蛮牛的标志他再熟悉不过了。 “你需要一辆更快的车...喏,这是我‘借’的老板娘的钥匙,先借给你开吧,车就在两条街外的停车场,那间拉面店后面。”他重重地拍打路明非的后背,“这辆兰博基尼可以跑得比时间和命运还要快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