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生还者之末日小队》 第1章 末日意味着什么 林志睁开眼睛,眼前是深邃无边的黑暗,似乎整个世界都滑入了深渊,再也看不见一线光明。 他身子一动,“铛”的一声,碰翻了一个空酒瓶,死一般的寂静中,酒瓶倒地以及随后“苍啷啷”滚出去的声音,显得尤其刺耳,令他浑身一抖,机灵灵地打了个冷颤。 他挣扎着坐起,发现自己是躺在冰冷的地板上,一夜宿醉,突然醒来,那种不知身在何处的迷失感,让他魔怔了好半天。 梦中来了一些不速之客,是一些从未见过的生物,它们不说话,浑身裹在一团薄雾中,蹲伏在身边,向他投来临死时的那种目光,等他一醒,它们就躲远了。 “头好沉。” 他用力摇了一下脑袋,伸手出去,摸到了人造革的皮质沙发,撑着沙发爬了起来,这一会儿,眼睛适应了黑暗以后,他看见客厅窗帘的缝隙中,透进了一道灰白的光。 “天亮了?” 他感觉晕乎乎的,试着回想那个梦,但无法做到,回荡在心头的,只有梦遗留下来的感觉。 他颤巍巍走过去,唰的一下,拉开深蓝色的天鹅绒窗帘。荒凉的卫城就这样展现在了眼前: 崇山峻岭般的高楼巍峨得令人心悸,蛛网似的马路穿插其间,晨光以几乎平行于地面的角度,将路上那些“人”的影子拉得老长。一群白鸽在楼宇间穿梭,熠熠生辉的玻璃幕墙映出它们一闪即逝、倏然掠过的身影。 更远处,挂在大厦外墙上某个女明星的巨幅海报,飘飘抖抖在风中颤栗。 这个世界,好像一切都还在按部就班地运转。 但其实,也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城市更像一座巨大的废墟,荒凉和灰暗无处不在,目之所及,死气沉沉,白昼也恍如深夜。 “到了今天,也许只剩下我一个人活着了。”他发出一声哀叹,“我不怕死,我只怕大家都死了,就剩我一个人活着。” 四个月前,当一场空前绝后的灾难席卷全球,他被迫滞留在大山深处这座城市的时候,起初还能在黑夜中看见几点灯火,听到几声濒临死亡的哀嚎,但如今.... 那种超越了麻木和沉闷的绝望,当真如一块重石压在心头。 灾难是一种名为“偏侧蛇虫草菌”的真核生物所引起的。 它的可怕之处在于,虫草菌不杀死你,或者说不完全杀死你才更加贴切,却将你变成了一具无知无识的提线木偶,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死,固然可怕,但一个人连真正死去都不可得时,那才是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在偏侧蛇虫草菌面前,死亡也成了一种奢侈。 林志又叹了一声,胃中一阵火烧火燎的空虚,于是走进厨房。 这是一套位于十八层楼的三室两厅,从他像一个破门而入的强盗闯进来,已经过去了一天两夜。 十八是个不祥的数字,总令人联想到十八层地狱,但如今面对毫无生机的世界,地狱也显得多余了。 厨房里落了薄薄一层浅白的火灰,洗碗池边上摞着三四本没有烧完的书,十几根劈成片的木材,这些木材原本属于一张实木高背餐椅,现在它们就像干瘪的尸体。 他撕下一页书,打火机点燃,末日发生当天,那些无人照看的电器、燃器,引发了无数城市火灾,甚至煤气管道爆炸,现在就算烧一口热水喝,也得用最原始的方法了。 但退一万步来讲,即便没有那些燃烧和爆炸,无人维护的电和煤气,也撑不了几天。 他将燃烧的书页放进洗碗池,又撕了七八页接上火,然后将容易燃烧的薄木材架在火苗上,等过火后,再架上厚一些的木材。 火苗跳动着,他将一个砧板大小的烧烤网搭在洗碗池上,跟着放上一口小汤锅,再提起地上的桶装水,往锅里小心地倒水。 大米和面条不缺,但水得省着用。洗碗池上方的水龙头,像干涸了一个世纪的泉眼,早已经滴不出一滴水了。 水烧开了,汩汩地冒着泡,令他联想到了阴曹地府翻滚的热油。 他往沸水里放下两大把面条,接着从碗柜中拿出两个大碗,每个碗中都倒进酱油、醋、一点鸡精,几滴芝麻油,然后是三大勺香辣牛肉酱,一大勺猪油。 没有必要节约,人都死光了,整座城市只属于他一个人。他像蝗虫一样,吃光一家,再换一家。 末世,对一个侥幸活下来的普通人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此时,这个二十一二的年轻人有了深入骨髓的体会,不是因为缺失法律的惩戒、道德的约束,因而可以肆无忌惮的为所欲为,快意恩仇,杀伐果断。 也不是春秋战国,七雄争霸,谁实力雄厚谁就是他人命运的主宰,那顶天叫乱世,不是末世。 真正的末世,是你走遍一座城市,却找不到一个活着的同类。仿佛全世界就只剩下你一个人了。 面条熟了,他端着两碗面条回到客厅,“托”的一下,将一碗面条放在漆面暗沉的餐桌一头,然后一边说话,在另一头坐下。 “兄弟,你一定知道哪一种面条最好吃,是不是?” “对了,就是这种灰黑的面条,它没有添加增白剂,你多搅拌几下,让每根面条都吸饱了汤汁,又浓又滑,那才叫香。” “快吃呀,别老是做出一副惹人厌的死样子,我说过很多次了,要有信心,要有信心,我...我们肯定不会是最后的幸存者。” 屋子里一团寂静,餐桌的那一头摆着一面镜子,他盯着镜中的另一个自己,止不住地想:一个人该如何的寂寞凄凉,才会对着镜中的自己,喃喃自语? “算了,不给你说了,你其实什么也不懂。不怕死和想去死,根本就是两件事,死亡这孙子,你越是在乎它,它越是搅得你心神不宁。” 他拿起筷子,插在碗里,胡乱搅拌了几下,夹起一大筷面条,却不送进嘴里,筷子像是被一种看不见的力量固定在了半空中。 这四个多月来,从火车上那小男孩嘴里爬出来的晶莹菌丝,如同放电影一般,总是不经意间在大脑中闪回,他就算处在安全的环境中,也会突然失神。 一个人如果长期孤独,哪什么时间段最感到绝望? 第2章 活着还有意义吗 出乎意外的答案:不是十年八年,而是三个月到六个月之间。 因为这个时间段,能回忆的往事如同嚼了又嚼的口香糖,除了恶心,再也尝不出一点甜味,而未来如同漆黑的深夜,看不到一丝光明。 他作为一个学医的大学生,当然知道上面问题的答案,但知道是一回事,能不能做到又是另一回事。 “统统去死吧!” 情绪失控,总是来得那么突然而又毫无征兆,他猛地将身前的面条扫落在地,这样苟且偷生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他扑向沙发,抡起那把从某个生存狂家中得来的军用手斧,咬牙切齿,控制不住地冲向落地窗户,嘭的一声大响,狠狠砸在玻璃上。 一下、两下、三下...每砸一下,他就咆哮着大吼:“统统去死!统统去死!” 连续地打击,再坚固的钢化玻璃也不堪重负,喀喇喇一声大响,七八道裂缝四下蛇行开去。 “统统去死!” 再又一次地猛击下,一大片玻璃飞速落下地面,嚓的一声,将一只活死人脑袋削去了半边,露出解剖刀似的横切面。晶莹剔透的虫草菌根茎,镶嵌于颅腔中的脑组织间。 窗户炸开后,大风呜呜直往屋里灌,把沙发毛巾,纸张,以及一些乱七八糟的小物件刮得遍地都是,好一阵子,才慢慢平息下来。 他瘫倒在地,大口喘气,孤独、恐惧、无助、悔恨,诸般情绪交织在一起,蚕茧一样包裹着他。他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连一口空气也呼吸不了。 如果不是心中最后残存的一丝理智,有好几次,他真想提着军用手斧,冲下楼,和满大街的行尸走肉拼个你死我活。 这一通发泄,耗去了他大半精力,满腔压抑,稍稍平复,可食欲再也没有了。 他爬起来,摇摇晃晃走到电视柜前,弯下腰,从一个酒箱子中,再次抠出一瓶乌蒙老白干,扭开瓶盖,仰脖子灌了一气。 蒙了一层薄灰的液晶电视屏幕中,模模糊糊映出了他喝酒时的颓唐模样,迷离的眼神,憔悴的面容,以及不知道多久没刮的胡渣子。 “一走了之,也许是一种幸福,因为活着比死更加痛苦。” 他盯着屏幕中的自己,感觉像是盯着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摇摇头,从客厅走进主卧,不知道多少个不眠的深夜,他曾思考过关于死的问题,现在却再也不想了。 为什么? 因为死就在眼前,已经没什么好思考的了。 主卧的大床上,被褥依然铺得平平整整,床头的白墙上,端端正正挂着一对年轻夫妻的结婚照,相框中的男人和女人,仿佛戴了面具,都是一脸幸福的假笑。 他走过去,把相框摘下来,倒扣在窗前的书桌上,不知道为什么,他既孤独,可又特别恐惧看见陌生人的脸。 卧室中死寂无声,摆在床边的那把青竹吊椅,如同吊死鬼般的一动不动。 只有床头柜上的时钟,发出单调的“滴答”声,一分钟,一个小时、一天,一年,周而复始,在静谧中走向死亡。 他在书桌前坐了下来,拉开抽屉,将里面的物件一样样拿出: 一瓶泡腾片、一瓶维生素片,一个精致的梳妆镜,一个很多年前的数码相机,半条中华香烟、一个纸质泛黄的日记本、一把弹弓、一小瓶弹弓专用加重磁力泥丸.....零零散散一堆私人物品,都被他有条不紊地摆在书桌上。 最后,他连抽屉也抽了出来,在抽屉的背面,无意间发现一个用胶带黏着的牛皮信封。打开来开,里面有十二张一百的钱,八张五十的钱,八五四十,总共是一千六百元。 “呵呵,这应该是男人藏的私房钱吧?” 他嘴角抽了抽,把信封和钱往脑后一抛,任由它们飘零地上,又拿起弹弓把玩。 这弹弓是不锈钢材质打造,手柄缠着尼龙细绳,做工精致,握在手中手感不错,拉了拉,两侧四根圆皮筋弹性不错,也很有力。 他从小瓶中倒出一颗加重泥丸,左手持弓,右手拉引,嗖的一声,朝着窗外发射而出,加重泥丸倏然间没有了踪影,就像一滴水掉进了海中。 “一个大男人,还玩孩子的玩意儿?” 他摇了摇头,把弹弓、磁力加重泥丸、连带那瓶维生素一并收入囊中。又拿起笔记本来翻阅,轻声念着上面的字,都是女主人不切实际的青春往事,看起来很是无聊。 但不找一点事情来消磨时光,又怎么打发一天的无所事事? 不过,他最终还是没有坚持读完,放下日记本,又走进隔壁的次卧。 次卧是一间儿童房,一个小女孩的照片被制作成大头贴,黏在粉红色的墙上,两岁左右,笑得天真无邪。一双漆黑的眼睛弯成了月亮。 “你凭什么认为...”他盯着照片中的小女孩,“来到这个世界上,嘿嘿,他妈就是一种幸运?” 仰脖子又灌下一大口酒,转身走进书房,烧火的书,就是从那快顶到天花板的书柜中抽出来的。那些书排列整齐,一本紧挨着一本,像竖立起来的棺材。 书房外是一个不小的露台,摆着两把躺椅,中间隔着一个小立柜,他在其中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 只听淅淅沥沥,天空毫无来由地下起了雨,滴答的雨声,令这个荒凉的世界更加冷清了。 “唉,好想有一个人说说话呀。” 一个人老是自言自语,这将是一种信号,内心强大者用这种方法防止失语,内心脆弱者则说明他离崩溃不远了。 而林志却弄不明白,他属于前者还是后者。 望着灰白的天空,重重叹了一声,鼻子中闻到一股淡淡的雨腥味,尽管有上层露台的遮挡,雨丝还是斜穿了进来。 忽而,随着“唧唧唧”几声鸟鸣,一只麻雀落在露台上,哆哆嗦嗦地抖个不停,它浑身羽毛已经被雨水打湿,林志将它抓在手心的时候,它奋力扑腾翅膀,但是飞不起来。 “可怜的小东西。” 林志从客厅拿来毛巾,把它身子捂干,又抓了一把米粒,将它喂得饱饱的。 小麻雀缓过劲儿,黑溜溜的眼珠子左瞧右瞧凝视着林志,林志一松手,小麻雀便跳上了露台护栏,最后瞅了一眼林志,张开翅膀飞走了。 望着麻雀小小的身影最终消失不见,林志嘴角微微扬起。 时间是一分一秒过去的,但仿佛一转眼,黑暗复如棺盖倒扣,天就黑了。 他任由黑暗吞没了自己,不知道又过了多久,一弯月牙爬到了城市的天际线上,像一只半睁半闭的独眼,冷冷清清俯瞰这残破的人间。 谁能告诉我,活着,还有意义吗? ....... 第3章 死亡之旅 林志并不是卫城当地人。 他是魔都医科大学大三学生,暑假期间获得了一份心仪的工作,为一家名为“正途”的跨国生物集团做医药市场方面的营销调研,首个调查城市,就是位于乌蒙高原的卫城。 以他好动求新的天性,能借工作之便在短暂的假期走进一座陌生的城市,领略不一样的人间烟火,还能获得一笔不菲的工资收入,简直是被幸运砸中了脑袋。 只是万万想不到,这是一场有来无回的死亡之旅: 列车即将抵达卫城站时,坐在对面的一个小男孩,不停眨巴眼睛,很难受的样子。 征得男孩母亲的同意,他给男孩检查,见男孩下面眼睑长了一颗米粒大小的麦粒肿,也就是俗称的“针眼”,挑破了就好。 于是向列车员要来细针,挑破针眼,然而片刻功夫,那挑破的地方,竟抽出一根半透明的灰白菌丝,一寸来长,尖端一点缓缓舒张,形成了浅褐色的菌盖,有一元硬币那么大。 林志惊得呆了,这样诡异的画面,别说亲眼目睹,就是听也没有听说过。 还未从震惊中走出来,但见小男孩大张着嘴,像是被人捏住了脖子的鸡,从他喉咙深处,又伸出数条半透明的菌丝,这些菌丝仿佛一只只小手,不住地扭曲缠绕,蠕蠕而动,一点点往出爬。 下一秒钟,小男孩一口咬住母亲的咽喉,死死不放,殷红的血,顺着他嘴角滴答滴答掉落在地板上,触目惊心! 林志头发刷一下立了起来,脑海中一团空白,小男孩神色狰狞,牙齿磨得格格作响,然而就在这一张极度恐怖的脸上,他的目光却依然清澈,一双眼珠在头骨里炯炯发亮,说不出的阴森诡异。 忽而,林志猛然被人一推,撞翻在地,脑袋在小桌上重重一磕,反而令他惊醒了过来。 就在他发懵的这片刻功夫,车厢中竟已乱成一团,更多的旅客出现了癫狂的症状,一个男人被按倒在地,怎么也挣不脱扑在他身上撕咬的女人。血肉横飞,一声声临死前的哀嚎,在耳边回荡。 他一下跳起,扑向车窗,抓起破窗器猛烈敲砸,车厢中灯光柔和,一种即将被拖入地狱的阴森感,却紧紧攥住了他。 猛听“呃”一声嚎叫,从玻璃的倒映中,身后两个满脸是血的人左右朝他扑来。 他心中一寒:“完了。” 就在此时,列车已经进站,车身猛地一挫,撞上了停在同一条轨道上的列车,巨大的惯性下,所有人都腾空飞起。 车体发出可怕的喀喇声,大蛇一样翻滚扭曲,他从碎开的车窗中甩飞了出去,重重落在地上,滚出去好远,浑身206块骨头,根根疼痛。脑袋中嗡的一声,眼前白茫茫的一片,既不能听,也不能看了。 “救命呀,救命!”突然之间,一片凄惨的哀嚎声针刺一般钻进耳中,但见遍地是人,摔得头破血流,哭爹喊娘,乱哄哄的一团。 又有无数人从脱轨翻转的车厢中爬出来,眼中射出吃人的凶光,白森森的牙齿一咬一合,饿狼一般扑向那些垂死挣扎的人。 林志寒毛倒立,只觉心脏都停止了跳动,用尽吃奶的力气翻上站台,忽而惊觉到一个反常的现象,怎么站台上一人也无?再逃进候车大厅,还是没有看见一男半女。 他心中惊惧越甚,奔出大门,车站外是一座大大的广场,行李箱包、手机、跑丢的鞋子遍地都是。 车站本是一座城市人流最为密集的地方,但一眼扫去,依然看不见一个活人。落日的余晖烧红了天边的晚霞,一座城市死气沉沉。 他极度的惊诧下,反而产生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似乎整个人都被困在了梦魇中,踉踉跄跄穿过广场,来到一条宽阔的马路上,忽见一大群人乱哄哄地涌过路口,奔向一栋起火的大厦。 “终于看见人了!”他连忙挥手叫道:“喂,喂,你们...” 只叫出四个字来,顿时住了口,这群人奔跑的姿势极不自然,同火车上那些发狂的人一样极度别扭。 再一看,起火的大厦竟不止一处,烈火熊熊,半座城市笼罩在黑烟之下,彷如末日来临。 他本能地感到恐惧,忙闪进路边一家回力运动鞋专卖店,幸好那群人并没有听见他刚才的呼喊,只见店中鞋架翻倒,遍地狼藉,就好像刚刚经历了一场洗劫。 忽而眼前一花,一个男人从店后冲向大门,手中抱着一双运动鞋。他脚上的一只鞋子跑丢了,走路有些不平衡。 林志一把抓住男人胳膊:“大哥,大哥,你快给我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男人嘴唇发抖,极度惊惶,一双尿黄的眼睛直勾勾地瞪着他看,猛地甩开他双手,快步奔出,临出门撂下两个字:“丧尸!” 林志惊魂未定,尽管在火车上看见那男孩的表现,以及随后人吃人的惨状,心中也隐隐猜到了几分,那绝对不是得了什么怪病。 但潜意识深处实在不敢相信,或者说是不敢直面,丧尸这样荒唐的存在、会在现实中真实发生。 他深吸了两口气,低头看见脚上的皮鞋,随即也换上一双便于奔跑的运动鞋,又想: “尸变初期正是最混乱的时候,自己一个外地人,人生地不熟,该藏在哪里才能活下去,也许过了最混乱的时间,能等来军队的救援也说不定?” 忽而觉得右腿火辣辣的疼,撸起裤子一看,才惊觉不知道什么时候、膝盖擦破了一大块皮,鲜血也染红了半条腿。 再扭头往穿鞋镜中一看,脸上手上在摔出车厢的时候,更是擦出了无数的血痕。 鞋店没吃没喝,也不能保证安全。他掏出手巾,匆匆包扎了膝盖伤口,出了店门,沿着街道一瘸一拐往前走,走过七八间店面,见马路对面有一家十五元快餐店,店中桌椅翻倒,一人也无。 他心中一动,随即横穿过马路,藏进店里,拉下了卷帘门。门一落地,心头也安定了一些。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天黑以后,他从卷帘门上一个核桃大小的破洞中朝外张望: 这天晚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外面只有浓得化不开的黑暗,以及随风传来的尸嚎声,风一停止,又什么都听不见了。 第4章 被困死城 靠着快餐店中的食物,林志熬过了尸变最初的七天,第八晚上,不得不离开了。 一个成年人每天正常的饮水量是1500到1700毫升,也就是大概三瓶矿泉水。而这七天当中,快餐店里的桶装水,以及一个红桶中存储的大半桶水,都被他做饭以及饮用耗光了,要不想坐着等死,就得另寻他处。 他将卷帘门抬起,弯腰钻了出去。 淡淡的月光下,街头晃荡着一群黑影,黑暗模糊了它们以及城市的轮廓,黑白的光影中处处暗伏杀机。夜风忽起,几片梧桐树叶飘飘抖抖脱离了枝头,更让人吉凶难料。 他身上一阵阵发冷,提心吊胆,顺着墙根往前摸去,想着七天前火车站空旷无人,也许能顺着铁轨逃离这座可怕的城市,可接近广场的时候,才发现情况已经大变,诺大广场如今尸山人海,到处晃荡着活死人的身影。 他吓坏了,一步步后退,大楼的暗影中,忽而冒出十七八道黑影,面目不清,无声无息朝他直扑过来。 林志心脏猛地一紧,撒腿就逃,他发誓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跑得这样快过,耳旁风声虎虎,两边街景不住倒退。忽而脚下一滑,往前俯冲在地,双手一撑,整个人又一下弹起,继续狂奔。 只听身后脚步声越来越响,更多的活死人加入了追击的队伍! 林志已经顾不得害怕,只是拼命逃跑,也不知道奔出了几条街,他在一处十字路口往右一个急转,只听身后呼啦啦一阵乱,百忙中回头一看,活死人摔倒了一大片。 “丧尸平衡力原来这样差!” 他心中刚燃起一线希望,随即又陷入更大的恐惧,前方马路人头攒动,黑压压的一片鬼影。 前有狼,后有虎,这下死定了! 他心中一凉,忽而瞥见路边一间酒店门洞大开,想也不想,一头钻了进去。 至于黑沉沉的酒店中是不是也藏得有活死人,这一冲进去,是不是更加无路可逃,这当儿,哪里又有余暇去考虑。 酒店大堂更加黑暗,他冲进去十几步,突然脚下一绊摔倒在地,一团漆黑之中,抬头蓦地看见“安全通道”四个绿盈盈的荧光字。 林志大喜若狂,连滚带爬冲进防火门,只听乱哄哄的尸嚎声惊天动地,群尸潮水一般,已经涌进大堂了。 他失魂落魄,顺着楼梯往上逃,忽而没有路了,抬头一看,防火门顶上钉着显示楼层的荧光牌子,上面的数字竟然是36! 人在生死关头,往往能激发出意想不到的潜力,林志一怔,这才意识到全力奔逃下,一口气竟已经逃到了顶楼。 他这一反应过来,顿觉两条腿酸胀无比,身子一晃,瘫软在楼梯上,大口喘气,再要抬起一个小指头都无力了。 只要想想,普通人爬个十几二十层,也要累得气喘吁吁,更何况一口气逃到三十六层?他虽然年轻力壮,大学期间又练过两年的跑酷,依然觉得难以吃消。 楼道中死寂无声,活死人应该没有追上来,林志待力气稍复,起身来到防火门前,凝神静听片刻,推门进去,门后是一个小平台,走出平台,眼前是一道幽暗的走廊,走廊中空荡荡的,两边是门对门的客房。 他试探着去推这些门,推到第七道的时候,门终于开了,站在门口一看,月光从落地窗户中投照进来,映得地板一片银白,沙发扶手上搭着一件浅绿色的女士风衣,茶几上摆着一堆零食 “屋里不会有人吧?” 他脑海中的“人”,当然不是指真正意义上的人。见客房是个套间,外面是小客厅,里面还有一间卧室,房门半掩。 他定了定神,轻手轻脚走到卧室门前,伸手抓住门把手,如果里面有丧尸,随时可以关上门。 见床上被褥凌乱,床边有一个紫色的旅行箱,再将门推得更大一些,稍稍松了口气:“还好,鬼也没有一个。” 再检查卫生间,只见盥洗台上摆着一些护肤用品、旁边躺着一盒黄鹤楼细枝香烟、一个火机。 林志把香烟和火机拿在手中,这下彻底放心了,这才回头关上客房大门,进门的时候之所以不关门,那是预防客房中如果有丧尸,留着门方便逃跑。 他在沙发上坐下,拿起茶几上的一瓶绿茶饮料,扭开就喝,先前一阵狂奔,现在口渴得厉害。 一瓶饮料被他喝得个底朝天,将空瓶子随手一扔,眼前的零食有两袋麻辣鸡腿、一盒桃心小饼干、三袋肉松蛋糕,两盒泡椒牛肉面。 此外,卧室里面的床头柜上,还有酒店方提供的两瓶矿泉水、一小盒巧克力。 “就这么着吧。”歪身躺在沙发上,寻思,“这层楼估计有四十来间客房,明天再一间间的搜,看还能找到多少吃的东西。”心中一畅,疲倦暗生,模模糊糊进入了梦乡。 天亮后,他走出客房,一道道门查过去,有的门后响起可疑的声音,多半是困着活死人,他就跳过去,如此走到走廊中部,一道天光映照了下来,原来这里还有一道楼梯,通向天台。 他将已经收集到的四瓶矿泉水,一袋卤鸡蛋和几包点心放在铺了地毯的走廊上,顺着楼梯上到天台,站在女儿墙边俯瞰城市: 城市喧嚣浩瀚得触目惊心,楼宇房舍鳞次栉比,成群结队的活死人涌过路口,泥石流一般暗淡无光,动机莫测。 飘飘扬扬一缕红裙,夹在尸群当中分外醒目,但倏地永远不见,于原来的位置,顶替以一段灰黑的身影。 居高而望这宏大的城市,一股寒气从脊梁骨直窜了下去。 这以后,他就被困在了卫城,从此身陷沦为尸窝的钢筋丛林,苟延残喘,得过且过。而想象中的救援,却迟迟不见到来。 ................ 林志晃晃脑袋,收回思绪,回到现在,感觉身上有些冷了,起身从露台来到客厅,忽而瞥见沙发上有什么东西一闪,发出微弱的光芒。 他走过去拿起,原来是一个儿童望远镜的镜片反射月光,这望远镜原本被沙发毛巾遮盖住了,但大风将毛巾吹落在地,也就露出了望远镜。 他把望远镜丢在一边,捡起掉在茶几旁边的半截蜡烛,摸出火机,大拇指搭在火机的打火开关上,犹豫片刻,最终还是没有点上。 只要想想,整个卫城黑漆漆的,就这扇窗户里亮着灯光.... 他又拿起望远镜,架在眼前,从落地窗户破碎的大洞中望出去,百无聊赖地张望着,猛然一下呆住了,犹如身遭雷击,轰的一声,再也动不了分毫。 “嗒” 望远镜失手掉在地上。 第5章 一盏灯 良久,良久,仿佛被人一巴掌从睡梦中抽醒,林志神经质一般地抢起地上的望远镜,又朝破洞外望。 这小孩子的玩意儿成像效果极差,但刚好能让他看见两公里开外的某扇窗户中,竟然亮着一盏灯!!! 黑暗中,这一盏灯光微弱而不成形,但对林志的震撼可想而知,他只觉脑袋中一阵眩晕:“在这丧尸横行,已经沦为尸窝的卫城里,真的还有别的活人!幸存者不止我一个人!” 他三步并成两步走到餐桌前,端起另一碗早已经凉透的冷面条,抓起筷子,呼噜噜大口吃完,由于心情过于激动,拿筷子的右手一直在颤抖。 “终于,终于我要见到活着的同类了!”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他也不会相信,仅仅四个月出头,一百三十二天,那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孤独感,就足以摧毁一个正常人的心志。 他从沙发上拿起背包,拉开背包拉链,拿出一双防刺手套戴在手上,跟着拉上拉链,把背包背在身后,两只手抓着肩带,往上提了提。 这款小鹰户外背包以及背包中的求生装备,也是在那生存狂家中得到的。 背包轻便简洁、舒适耐用。采用防撕裂牛津布,专用尼龙面料,大容量主仓,正面拉链袋,内设小物件袋和分隔整理空间,配合多用途分隔仓,可放置水袋等稍大物品,人体工学透气网面背负系统,帮助长时间背负散热的同时,还能把重量转化到更靠近身体。 林志一直认为,背包不应该只是背在身上,而是犹如穿在身上一般的存在。这样在末世中,才能提高生存的几率。 不管走到哪里,城市中唾手可得都是食物,不过,他还是在背包中储备了可供三天食用的干粮和清水,以及绳子、电筒、小刀、急救包等等十几样简单的求生工具,以备不时之需。 这是他生存的第二法则,未雨绸缪,有备无患,陷入困境的情况下,食物和清水至少能保证三天有吃有喝。 他抓起军用手斧,左手按下门把手的同时,又回头打量了一下这仅仅住过一天两夜的房子: 落地窗上方挂着一盆金边吊兰,只是没人浇水,早已经枯萎干死,花盆下方的鱼缸中,则泡着两条淹死的金龙鱼。那是因为污浊的水中溶氧量大大降低的缘故。 他出了门,顺着走廊来到防火门前,静静听了片刻。 两天前,当他沿着楼道往上爬的时候,差点撞上三只丧尸,幸亏他猫儿一样地闪进防火门,才避免了一次正面硬钢。 那些被虫草菌感染的人类,浑身布满了真菌狍子,简直就是行走的毒气罐,能不狭路相逢,还是藏起来的好。生命只有一次,莽撞蛮干,不死也要脱层皮。 须知被它们咬上一口,抓上一爪,只要破了皮,那必将在七十二小时之内,也变成了它们。 这就是他生存的第一法则。若非万不得已,必竭力避免与活死人正面硬钢。 楼道死寂无声,安静得可怕,他一级级台阶往下走,每下一步,都小心翼翼,尽量不发出一点脚步声。 月光从通风窗中映照进来,在白墙上留下两个变形的方块。 幸好,一直没有碰到那三只丧尸,它们也许顺着楼梯爬上了天台,又也许撞进了某一层的防火门内,总之,神仙也不能预测已经没有了人类思维的活死人,它们下一步会去到哪里。 他下到了一楼,依然不敢放松丝毫,从单元门的栅栏格间,朝外窥视。 马路上死气沉沉,地上有人们惊慌逃跑时掉落的各种物品,夜风吹过,卷起一个白色的塑料袋在半空中回旋,飘飘荡荡,半天也不落地。 忽而眼前一花,一只丧尸拖着脚跟,动作机械地从门前走过,背影落寞而又茫然,仿佛在寻找另一个迷失的自己。 其实对于丧尸,林志心情甚为复杂,恐惧害怕自不消说,但一想到它们同自己一样,曾经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一种“物伤其类”的苍凉感,就在心头索绕。 听着脚步声渐渐远去,他溜出单元门,在楼和树的阴影中,弯腰朝前摸去。 整座城市已经死去,经过公交车站台时,他看见一辆翻倒的婴儿小车靠在马路牙子上,白色的帘帷上,布着斑驳的暗红血迹。 你永远不知道哪一处黑暗的角落里面藏着死神狰狞的笑。因此,他更加警惕了。 走完这条街,前面出现了一个十字路口,路口中间,是一座圆形的街心花园。朦胧的月光下,花园中间走过百年的老银杏树愈见苍幽,四周的灌木和杂草也都茂盛得坦荡自在。 这使他突然意识到,在今后的岁月里,城市将重新沦为丛林,马路裂缝中长出青草,将裂缝进一步的撑大,墙壁上爬满荒藤,高楼大厦,如同从土里长出来的一样。 他略一停顿,快步横穿十字路口,忽听脚步声沙沙沙响,如同一阵急雨落在路上,右边路口,黑压压地涌出一大群丧尸。 他大吃一惊,此时进退维谷,急中生智,轻轻一跳,越过街心花园半人高的钢铁护栏,钻进灌木丛中。 活死人在夜晚的视力极差,这也是他搜寻物资,或者吃空一家,又换一家,每次迫不得已外出的时候,都选择夜晚行动的原因。 没有了声光的刺激,活死人失去了白日的狂躁,移动颇为缓慢,好一阵子,才走过路口,又化成了黑暗中的雨声,越来越远,终至杳不可闻。 他松了口气,抓着护栏,翻出街心花园,进入对面的和平路,猛见一辆急转侧翻的货车后面,又冒出七八道黑影,连忙一个箭步,窜进路边店铺,跟着一跳,越过横在门口的一架花车,在收银台后藏了起来。 那花车是店铺用来处理货品的小车,虽说高度只在一米一二,但在仓促之间一跃而过,动作如行云流水,心思反应也快,可见他能活到今天,绝不是只靠着谨慎和运气。 尽管相隔仅仅二十来步,这七八只丧尸也没有发现他,死气活样,从店门前走了过去。 他擦了把头上的冷汗,有些闷热,白天才下过一场雨,现在似乎又要下大雨了。借着斜斜照进来的月光,瞥见躺在角落中的两只皮鞋竟甚是眼熟。 第6章 我不是最后的幸存者 他略一回想,这才记起来,自己曾经也到过这家回力运动鞋专卖店。 那是四个月前,他逃出火车站,为了行动方便,并在没有付钱的情况下,就在这里偷穿走了一双运动鞋。 “不,不能算偷,无主之物,怎么能算偷呢?” 他摇了摇头,自己当时换了新鞋,把两只皮鞋随手一丢,那两只皮鞋掉在角落中,如今还保持着当初的模样,左脚鞋子侧了过来,右脚鞋子的鞋尖,斜斜对着大门方向。两只鞋子相距半米左右。 他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苍凉,这一双皮鞋极有可能,就一直保持这样的姿势,一年,十年,直到岁月侵蚀,将它们慢慢分解,最终化成一团齑粉,沉寂于无形。 他放下军用手斧,低头看了看脚上穿的运动鞋,右脚鞋面破开了一条两公分长的口子:行走在黑夜中,难免刮刮擦擦。也该换一双了。 一双适合奔跑跳跃的鞋子,对活下去绝对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他于是又换上一双牛筋软底运动鞋,这种鞋底弹性不错,走路几乎不发出声音。 他出门继续赶路,见到丧尸就避在暗处或者绕行过去,如此躲躲闪闪一连又穿过几条马路,光凭肉眼,也能看见黑暗中的那一盏灯光了。灯光不甚明亮,但能分辨得出是电灯灯光,而非烛光。 他喘了口大气,蹲下身来,靠在一辆冲上马路牙子的黑色凌志车上稍事休息,由于一直保持警惕,精神紧张,鼻尖上已经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就剩下最后一条街道了,千万不能急躁。” 他暗自告诫自己,又仰头望着那一盏灯光,止不住地想,“那灯光在最高一层楼,看来住在里面的人也很清楚,知道楼层越高,丧尸越少,但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拉上窗帘,让灯光肆无忌惮地映照出来,难道不觉瘆得慌吗?” 喘歇一阵,他挺起腰杆,从凌志车右侧a柱露出一只眼睛,见马路上废弃的车辆一直延伸到目力所不能及的黑暗隐约处,车与车的空隙间,有晃动的黑影。 他紧了紧手中的军用战斧,弯腰摸向另一辆车的阴影下,稍一停顿,匍匐着从打横停在马路中间的公交车下爬过,正要从另一边钻出车底,忽而顿住,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差点与心悸相混淆,从路边的一家服装店中,走出一个黑发飘飘的“少女”。 “好险!” 公交车下的他在肚子里暗叫一声,大气也不敢透,见那“少女”十八九岁,一袭白色的连衣裙微微摆动,更衬得肌肤全无血色,当真是洁若冰雪,也是冷若冰雪。浑身没有一点活人的气息,夜风扬起它黑色的发丝,说不出的阴气森森。 他咽了口唾沫,缓解紧张的心情,见那“少女”又上前几步,仰头对着天上的明月,月光斜斜照在它大理石一般的脸颊上,曼妙的侧影,这原本应该是一幅极美的画面。 忽而,“少女”转过头来,林志瞳孔猛地紧缩,“少女”先前隐藏在黑暗中的半张脸,此时展现在眼前,浅褐色的菌伞,恰如破土而出,密密麻麻爬满了这半边脸颊,大如茶杯盖子,小如一块钱的硬币。 丧尸,只是一个名词,这两个字想象的时候没有感觉,但真正面对的时候,全身寒毛都立了起来。 林志只觉身上一阵阵发冷,他在内心中,之所以一直把“少女”视为“它”而不是“她”,因为它们已经不是人了。 时已深秋,梧桐树叶簌簌飘落。月光穿透下来,摇曳出一地的暗影,突然间咔嚓一声大响,周围一切亮如白昼。 林志浑身一抖:“是...是打雷。”只见白衣女尸从眼前一下飞入了无边的黑暗。 这声惊雷过后,黄豆大的雨点倾盆而下,厚重的雨幕犹如一块毛玻璃,整个世界更加浑浊不明。 他从背包中摸出电筒,按下开关,电筒上已提前蒙了一层黑绒布,这使得电筒光透过黑绒布后,已经十分微弱,只能照出三四米开外。 尽管如此,他轻易也不使用,道理很简单,电筒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招惹来死亡。 他爬出公交车,一路来到亮灯的大楼底下,这是一栋商住两用楼,下面三层是商场,四楼以上十三层属于住房,总共十六层,想要上到顶楼,得绕到大楼后面。 雨越下越大,全身都没有一寸干燥的地方了。黑暗之中,大楼如同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抬头仰望,给人一种倾倒过来的压迫感。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绕过大楼,猛地一怔,一道黑影挡在当路,脚步匆匆,差点一头撞了上去。尽管有黑夜的掩护,但那种夹杂着死人味的憔悴气息,还是扑面而来。 “它没有看见我,它眼睛瞎了!” 他身形一顿,暗叫:“侥幸!”丧尸双眼中抽出的条条菌丝,已经完全破坏了它的视力。 虫草菌感染了人体,它们能从宿主身体的任何一个地方破土而出。 林志按着胸膛,一步步后退,每退一步都很小心。 这类丧尸虽然眼瞎,听力却异常灵敏,要不是大雨倾盆,哗啦啦的雨声一直响过不停,瞎眼丧尸早就扑了上来,把他撕成了碎片。 他后退七八步,斜着又走开十几步,远远绕过丧尸后,眼前是一大片草坪。 草坪中间,各种各样的健身器材。单杠、双杠、爬梯,还有几道高低不齐、练习跳跃的水泥墙,墙面涂成了大红的颜色。 他穿过这些健身器材,又抬头望了一眼高楼,这边窗户也透出电灯灯光,想着答案就要揭晓,心脏咚咚乱跳。 心慌气促不光是因为一路的惊险刺激,神经一直紧绷,还有即将见到活着同类的忐忑不安。 便在此时,黑暗中一道身影狂奔过来,急促的脚步踏得雨水乱溅。 他大吃一惊,抡起军用战斧就要一斧劈下,猛听对方呼呼喘气,一怔之下,喝道:“是谁?”心想,“活死人是不会喘气的。” 这人毫不减速,只在擦着他肩膀奔过去时,才压低嗓门叫了一声:“快跑!”声音清脆,听起来是个年轻女孩。 第7章 别说放弃 林志心中一凛,雨幕中已钻出三道黑影,张牙舞爪,朝他扑来。眼见在劫难逃,他着地一个侧翻,闪了开去,跳起来就逃。 三只丧尸“呃呃”嚎叫,出笼恶狗一般紧追不舍。 “要是被抓住...” 他不敢再想下去,见前方横着一道两米来高的水泥红墙,心中一动,右脚一大步跨出,跟着腾身跃起,双脚在水泥墙上用力一蹬,一个蹬墙后空翻,双足再踏到地面上的时候,反而站在了三只丧尸的身后。 丧尸奔跑快速,但被虫草真菌充斥的大脑早已经没有了人类的急智,不知紧急刹车或者转弯,只听“嘭”的一声,追在最前面的第一只丧尸一头撞在硬邦邦的水泥墙上,顿时颅骨破裂,倒地不起。 林志一个箭步窜上,抡起军用手斧,寒光一闪,第二只丧尸的脑袋已经搬家,掉落在地后,围着他脚边滴溜溜地滚了半圈。相比于坚固的头颅,砍断脖子更加省力。 第三只丧尸急扑而上,嘴巴大张,露出白森森的牙齿。 林志来不及闪避,百忙中用手一挡,只听咔嚓一声,丧尸已一口咬住他左掌外沿。 几乎同时,一支利箭快如闪电,从丧尸左边脑袋射入,右边脑袋穿出。丧尸萎顿在地,虽然也被干掉,但上下两排牙齿还是死死咬住他手掌不松。 林志用手斧撬开丧尸嘴巴,抽出手来,这才感到一阵后怕,要不是形格势禁,他不会以死相拼,在沦为尸窝的城市中,不懂得保护自己,就是有九条命也不够死的。 女孩一声惊呼:“你...你被咬了!” 林志道:“没事儿,我戴着防刺手套。”说着,抬手扬了一扬。 他这防刺手套是军用级别的凯夫拉材质,抗压级别是同等质量钢材的十五倍,别说丧尸的牙齿咬合力有限,就是用尖刀也刺不破。更重要的是,凯夫拉材质很轻,弹性也好,戴上也不影响双手活动。 女孩松了口大气,又道:“哥,谢谢你救了我。”心知如果不是林志阻挡,她最终势必会被丧尸抓住。 林志望着女孩,见她一身黑色运动衣,右手提着一把弩弓,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射杀第三只丧尸的利箭,就是她所发。 多少个不眠的夜晚,林志中夜梦回,盯着窗外浓的化不开的黑暗,是如何迫切地希望见到一个活着的同类,只有他自己知道。 但真正面对眼前活生生的人时,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好半天过去,才颤声道:“你...原来你是个女的。” 女孩弯腰捡起林志刚才蹬墙后空翻时,失手掉在地上的电筒,递还给他。 电筒未灭,借着一晃的光亮,林志看清了女孩的相貌: 她竟比自己还小了两三岁,虽因紧张而导致脸上肌肉微微变形,但五官精致,身材苗条,尤其一双眼睛在黑夜中又明又亮,好似会说话。右边肩膀背着一个箭袋,里面插着八九支努箭。 两个末世中孤独的幸存者四目相对,此时此刻,时间似乎在他和她之间停止了流逝。 忽听一声拖长了声音的尸嚎,犹如地狱里刮出来的冷风,一只脸上布满肿瘤疙瘩,脖子上爬满了真菌的恶心家伙,从黑暗中朝两人直冲过来。而在这丧尸身后,影影绰绰还跟着三道黑影。 “快上楼!” 林志一拉女孩,直奔单元楼,冲进去后,撞开防火门,一口气奔到九楼时,女孩已经爬不动了。她瘫软在台阶上喘着大气说:“别管我,哥...你自己逃!” 脚步声杂乱,咚咚咚地响,每一下都像踏在本已绷紧的神经上,肿瘤丧尸和它的同类,也前脚赶后脚地追上楼来了。 林志好不容易看见一个活着的同类,哪肯轻易放弃,将女孩一把拽起:“不到最后关头,千万别说放弃。”半扶半抱,又往楼上逃去。 女孩纤腰被林志紧紧抱住,但觉一股男子汉热气从后背传到心里,荡心动魄。只听楼下丧尸嚎叫的声音,又追上了两层。叫道:“你快放开我,要不两个人都活不了。” 林志喝道:“闭嘴!” 惊怖之下,两人竟都没有想到,先就近找个楼层藏起来,防火门一关,只要丧尸没有亲眼看见,那这些智商已无限趋近于零、缺乏逻辑思维的家伙,绝不会推开防火门,一层楼一层楼的往上搜。 “所见即所得。”对活死人来说,就是最直白的描述。它们不会因为看见桌子上摆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就推断出房子中肯定藏得有人。 在林志不离不弃的鼓励下,女孩重新燃起求生的欲望,两人逃到十五楼与十六楼中间的转角平台,林志道:“你先去开门,我拦住它们。” 群尸已经追到了身后的楼口,两人一起逃,那将没有多余的时间打开亮灯的房门。 女孩奔上最后半截楼梯,推开十六楼防火门,来到亮灯的房子前,突然一怔:“没有钥匙,我怎么开门呀?” 正茫然无措,忽见防盗门一侧的鞋柜上,亮晶晶地躺着开门的钥匙。连忙一把抓起,打开了门。心想,原来他早就准备好了钥匙。 林志杀气腾腾守住楼道,等肿瘤丧尸奔到眼前,忽而猛起一脚,踹在肿瘤丧尸的胸口上,他这时情急拼命,生死攸关,自然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 肿瘤丧尸猛地往后一仰,巨大的力气将它踢得倒飞了出去,嘭的一声,撞在后面三只丧尸身上,四只丧尸滚成一团,但随即爬去,又冲了上来。 林志转身就逃,冲进防火门,一道灯光照进了过道,他直冲进亮灯的房子,反手将防盗门呯一声关上,刚一关上,随后赶上来的丧尸,已将房门撞得震天阶响。 这时候当真惊险到了极点,林志但凡再晚上半秒,那丧尸也要跟着冲进门来,二对四,绝无幸免的道理。 女孩吁了口大气,跟着又担心起来,“它们...它们不会把门撞塌吧?” 第8章 我只能相信你 林志摇摇头,低声安慰女孩:“放心,最多十秒钟,这些恶鬼就会把刚才的事情,忘记得一干二净。” “真的?” “我不会骗你。你不相信我?” “相信。” “你相信我?” “我只能相信你。” 丧尸记忆短暂,林志是困在卫城两个星期后发现的,那时他严重缺乏末世求生的经验,大白天闯进一家超市,抓起货架上的面包,塞进饥肠辘辘的喉咙中。 正大口吃着,十六七只丧尸从门口经过,发现了他。 林志大骇,无处可逃的情况下,拿起一个空纸箱套住全身,蹲在超市的角落中。等这十七八只丧尸穿过几排货架,来到角落时,却只发出几下无意义的嚎叫,徘徊一阵,又被外面的光亮引出了超市。 林志由此推断,只要脱离丧尸视线十秒以上,这些家伙就会忘记刚才都干了些什么,目的又是什么。 此后,他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又实践了几次,每次结果都一样。 这想想也合谱,一个被虫草真菌充斥的头颅中,负责记忆存储、转化和学习的海马体,又有多少功能还可以运转? 丧尸的一切行动,恐怕都是虫草真菌在掌控。 而这种真菌再厉害,单核的细胞内也绝无存储记忆、发展出智商的可能性。 女孩将信将疑,但正如林志所说,十秒之内,撞门声戛然而止,如它响起时的那般突然。 林志打了个手势,两人轻手轻脚远离房门,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四下打量,见房子狭长,开间一室一厅,家具也没有几样,应该是租住给小年轻的单身公寓。 林志把军用手斧放在茶几上,问道:“你也是一个人?” 女孩点点头:“是。” 林志顿了顿,又问:“你一直住在这里?还是才来几天?” 女孩明显愣了一下:“住在这里的人不该是你吗?” 林志吃了一惊:“我是看见灯光才找来的?” 女孩更加吃惊:“我也是。” 这房子里还有其他人!!! 两人面面相觑,女孩颤声道:“难道这是一个陷阱,天天晚上开着灯,就是引诱人上钩?” 林志一把抓起军用手斧,紧紧盯着卧室房门,一步步走到门前,侧耳倾听。女孩也拉开弓弦,重新上了一支弩箭,两手端着,对着房门。 卧室内寂静无声,林志和女孩交换了一下眼神,按下门把手猛地推开,卧室不大,几乎一眼就看遍了,地上摆着一个床垫,窗下的衣架上、花花绿绿挂着五六条裙子,但一人也无。 林志还不放心,又朝门后瞧了瞧,只看见一个行李箱。他最后将注意力集中在厨房和洗手间,人既然不在卧室中,那只有藏在这两个地方了。 他径直走向卫生间,女孩端着弩弓,依然在一侧掩护。 卫生间还是没人,再搜查厨房时,只见两个干巴巴的馒头、一瓶喝了一半的绿茶,摆在一张小桌上,那馒头已经长出了青霉。角落立着一个小破旧冰箱,拉开来看,里面空空荡荡,连一根葱也没有。 两人回到客厅,重新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女孩歪着脑袋想了想,猜测道:“莫非住在这里的人,出去....出去搜集食物了?” “不。”林志放下军用手斧,断然道,“这里压根就没有人。” 女孩道:“你怎么证明?”心想,“每天晚上,我都看见灯被打开,怎么会没有人呢?” 林志抬起头来,女孩顺着他目光瞧去,头顶上的灯结了一张蛛网,蛛网上沾着几只小虫的尸体,此外并无异样。不禁甚是茫然。 林志缓缓地道:“还不明白吗?” 女孩说:“明白什么?” 林志说:“这是太阳能灯,卧室中也是,白天它们吸收阳光,转化为电能存储在电池中,晚上自动点亮,直到耗光电力。目的嘛,自然是为了节省电费钱。” 他在大学期间曾经和女友米然开过钟点房,一些老板就是这样干的。 女孩“啊”的一声,脸上写满了失落,果见连着太阳能灯的一根黑色电线,穿过窗户,往上提升,另一头想是连在架在天台上的太阳能板上。 女孩喃喃地道:“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我还一直以为,以为....”多少个夜晚,就是这亮着灯光的窗户,给了她活下去的信心,谁想到这里只是空房子一个。 林志见她肩膀发抖,嘴唇青白,似乎很冷的模样,这才突然想到,两人身上还穿着湿漉漉的衣服,于是从厨房提来小木桌,用手斧劈开,就在客厅地板上生起火来。 “卧室里面有裙子,你把湿衣服换下来,别着凉了。” 女孩依言走进卧室,时间不长,开门出来,林志听到脚步声响,不经意间一抬头,怦然心动。 女孩换上裙子后,更显得青春靓丽,楚楚动人,窈窕的身姿,精致的锁骨,两边锁骨的小窝中,好似盛满了美酒,令人一闻之下,熏然陶醉。 林志在本以为已经没有了活人的死城中,突然邂逅一名幸存者,还是如此美丽的女孩,此时的心情可想而知。激动无措,也不单单只是因为女孩的美貌。 见林志目光发定,死死盯着自己,女孩脸上一红,羞涩之中又带着三分窘迫。 她穿在身上的是一件吊带短裙,两条修长的大腿一览无余,她也不想这样暴露,可那五六件裙子,就这一件算是最保守的了,至少还有两根细细的吊带,其他裙子都是抹胸,也不知道裙子的主人以前干的什么工作,除了裙子,再无别的衣服。 想是为了打破尴尬的气氛,女孩轻声说:“我感觉我们就这样闯进别人家,我还拿人家的衣服穿,实在太放肆了。” 见林志不搭话,还是处于失神的状态中,女孩稍稍提高声音:“对了哥,我们互相还不知道名字呢。你...你叫什么名字?” 林志道:“林志。”咽了口唾沫,“你呢?” 第9章 方紫(一) 女孩道:“我叫方紫。”走到沙发边上,把换下来的湿衣服搭在茶几上烘烤,低头说,“你...你也烤一烤吧。” 林志竟有些难为情,但湿漉漉的衣服穿在身上毕竟难受,当下掏出口袋里的香烟火机,一把小刀,也脱下衣服来烘烤。盘腿坐在地板上。 方紫偷眼瞧了一下光着上身的林志,见他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光滑、强健、有力,散发着男子汉的气息,不禁脸红到耳根下,一双美目无处安放。 “那个...”方紫无话找话地道,“你经常运动是不是?” 林志道:“你怎么知道?” 方紫道:“我看你躲避丧尸的时候,双腿蹬墙的那一下,很酷。” 林志道:“哦,那叫蹬墙后空翻,我从大二开始,练过两年的跑酷。” 方紫道:“原来是这样。” 林志道:“嗯,是这样。” 两人都是年轻人,一搭上话,这四个月来冰封的绝望渐渐消融,更何况共同经历了一场生死,相互间又多了一份亲近之感,聊着聊着,渐渐放开了。 林志唏嘘道:“我真没有想到,我还能碰见活人,而且还是像你这样漂亮的女孩....” 方紫嫣然一笑:“我...哪里漂亮了?” 林志道:“我...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我现在的心情,兴奋、高兴、狂喜,但所有的词汇加起来,都显得那样苍白无力。没想到还能活着,就好像...好像...” 方紫道:“就好像上帝在天上看着我们?” 林志道:“对,对,上帝一定在天上看着我们,否则我和你就不会相遇了。” 方紫把裙裾往下拉了拉:“你刚才为什么用那种眼神看我?” “哪种眼神?” “就是那种眼神。” “那种眼神是哪种眼神?” “你揣着明白装糊涂。” “谁说的,我是真不明白你说的眼神,是哪种眼神。” “你继续装吧。” “嘿嘿。” “你还笑?”方紫跟着嘘了一声,低声道,“小声一点。别惊动了外面的丧尸。” 林志心中一凛,整座城市都是活死人,自己怎么还笑得出来?是长久的压抑一旦找到了一个排泄口,就什么都不顾了吗? 想了想,真是自己也弄不懂自己。忽听“哔噗”一声轻响,柴火爆了个火花。 沉默一阵,方紫将摊开在茶几边缘的衣服换了一面烘烤,又道:“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觉得好奇怪。” “什么感觉?” “都说了,说不出来。” “你用心组织一下语言。” 方紫道:“就是.....嗯,就是外面就是吃人的魔鬼,但隔着一道门,我们就这样坐着说话,好像....好像....” 她歪着脑袋又想了想,这才续道,“好像外面是什么,都跟我们无关一样。世界还是原来的样子。” 林志道:“嗯?” 方紫道:“你不觉得奇怪?” 林志道:“有什么好奇怪的?” 方紫道:“这还不奇怪?” 林志淡淡地道:“大概是麻木了吧。” 两人一阵沉默,都不说话的时候,楼下马路响起几下零星的尸嚎声,这声音取代了城市以前的喧嚣,成了这寂静深夜的标配。 林志拿起地板上的烟盒,打开来看,只有一根了。叼在嘴里,拿起一片燃烧的木材,凑近火苗点燃了,方紫忽而道:“也给我一根。” 林志说:“女孩子也抽烟?” 方紫说:“就兴你们男的抽?” 林志道:“最后一根了。”说着,把空烟盒丢进火堆。顺手又加了几根木材。 方紫嗔道:“我不管,我要抽。” 林志笑了笑,把香烟递给方紫:“小口抽。” 方紫道:“小气鬼。”深深吸了一口,竟没有吐出多少烟雾来。“你说...卫城还有其他像我们一样的活人没有?” 林志缓缓叹道:“在我最孤独的时候,我以为全世界都抛弃了我,现在我相信,最后的幸存者不止你和我。” 方紫把烟递给林志:“可是,他们在哪里?” 林志说:“他们躲起来了。” 方紫说:“他们在躲谁?” 林志抽了口烟:“相互躲避。” 方紫又追问:“为什么?” 林志沉吟片刻,回答说:“因为崩溃的不止这个世界。”又将香烟递给方紫。 方紫若有所悟,缓缓地道:“其实世界没有崩溃,它还是那个样儿,崩溃的只是我们,所以说,所谓的末日,只是我们自己的末日。呵呵,说不定没有了人类,世界更加生机勃勃。” 两人轮换着,一根烟转眼抽到过滤嘴,林志把烟头也丢进火堆,忽而想起一事,问道:“对了,你看见这里有灯光多久了?” 方紫回答说:“自从末日发生,几乎天天晚上都看见。” 林志道:“既然是这样,为什么今晚你才过来?” 方紫叹一口气:“傻瓜,我是女孩,你知道我要积攒多久的勇气,才敢冒死前来?” 林志道:“我没有想到这里,嗯,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回想过去,方紫仿佛一下枯萎了许多,她高三毕业,趁着暑假报名一家射箭馆,学习射箭。 末世发生的那天中午,她练了半个小时的射箭后,忽而意识到一个问题,空荡荡的射箭馆中,怎么就只自己一个人在训练? 她心中纳闷,朝大门瞧了瞧:“往常这个时候,人已经到齐了。”拿起矿泉水喝了两口,又拿起一张雪白的毛巾擦了擦脸,走出射箭馆训练大厅,穿过过道,经过教练休息室,来到前台房间一看,竟连负责接待、那个阳光帅气的小哥哥也不见了人。一把拖布立在门口。 “真是的。我来的时候,他就在拖地,活没有干完,人去了哪里了?” 她摇了摇头,重新回去射箭,但不知道怎么的,总觉得心神不宁,把手中的反曲弓放在箭架上,再一次来到前台房间,依然看不见一个人。 “难道今天是休息日?” 她看了一下小米腕表,并不是,再说如果是休息日,前台小哥也不会来上班。走到门边,伸头左右张望,走廊上空空荡荡,连一个鬼影也看不见。射箭馆位于天蕴大厦三十七楼,听不到一点动静,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不要自己吓自己。” 第10章 方紫(二) 方紫心中又重复了一遍:“不要自己吓自己。” 抬手将垂下的几缕秀发梳到耳后,想到这一层楼又有健身房、瑜伽馆、美体馆,茶餐厅,甚至还有一间电影院,能有什么好怕的,就准备回去继续训练,便在此时,几下奇异的声音传进耳中。 咯吱咯吱,就好像在咀嚼生肉。 她听到这声音,一开始也没有怎么放在心上,以为是茶餐厅里面食客传出来的声音,但忽而想到一事,茶餐厅因为经济纠纷,被债主告上了法院,上一天大门就被贴了封条,员工都没有来上班。既然如此,这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呢? 好奇像猫爪子一样挠着心窝。她定了定神,循着声音穿过走廊,走了十来步,见到地上有拖曳留下的鲜血痕迹,心中突地一跳,顺着血痕来到电梯间拐角,咀嚼声越来越是清晰,慢慢探头过去,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前台小哥躺在地上的一张脸。 小哥双目圆睁,一动不动,视线再往下移,就看见瑜伽馆的两名女员工跪在小哥身边,披头散发,已将小哥的肚子啃得稀烂,半截肠子拉了出来。 方紫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控制不住一声尖叫,声音在空旷的走廊中极其尖利。 那两名女员工顿被惊动,两人一抬头,嘴角上都沾着小哥的鲜血,爬起来就扑向方紫。 方紫转身就逃,一边大叫:“救命呀,救命呀!”走廊两边的各个场馆大门紧闭,好似大家都来晚了,并没有一人开门出来张望。 她狂奔回射箭馆,把两扇玻璃大门一关,抓起拖布别进门把手,刚刚别好,两名女员工也扑到了门上,双手狂舞,在玻璃门上抓出了道道血痕。 方紫双手乱摆:“别,别这样,求求你们了,你们....你们到底怎么了?” 两名女员工脸色惨白,喉咙深处发出“呃呃”的声音,就好像人被卡住脖子,窒息而亡之际,拼命挣扎发出的声音。 从她们张大的嘴巴中,方紫看见十几根半透明的菌丝如同触须,蠕蠕而动。不由背心上都是冷汗,脑海中忽而蹦出两个血迹斑驳的字:“丧尸!!!” 她不敢再看,踉踉跄跄来到教练休息室门口,拍打着门:“张教练,张教练,快开门,不好了,死人了。” 教练休息室内,“呃”一声嚎叫,声音和两名女员工一模一样。 方紫一把捂住自己的嘴巴,硬生生将一声尖叫憋了回去:“张教练他,他....他也变成丧尸...” 方紫不敢再想下去,失魂落魄回到训练大厅,将门死死关上,只觉喉咙干燥,如同给塞了一把沙子,拿起矿泉水,咕咚咚喝得涓滴不剩。惊魂未定,突然想到,该当拨打报警电话。 她抬起左手,用腕表拨出电话,还好,电话通了,可是,一直没有人接听,连续又拨了好几次,结果依然一样。又试着拨打父母和朋友们的电话,都是通了没有人接。 “见鬼了,到底怎么了?” 方紫焦躁不安,偌大的射箭馆安静得可怕,几乎能听到耳中血管内、血液流动的声音,无意间看向窗外,顿时惊呆了。 对面一栋大厦燃起了大火,浓烟滚滚,直冲云霄,黑烟中夹杂暗红的火焰,从窗户中窜了出来,不时有人弹丸似的往下掉,倏然间坠落地面。 方紫目瞪口呆,张大了嘴巴,想要叫喊,却又不敢,她扑向窗户,半个卫城尽收眼底,远远近近十几道黑烟,起火大厦竟不止一栋。 再看向路面,惊慌的人们蚂蚁般的四下逃窜,一辆公交车急转侧翻,呈碾压之势冲向人群,整个城市一团混乱,犹如末日降临。 俯瞰天使坠落地狱,俯瞰怨灵为恶魔歌唱,她大脑中一团空白,浑身筛糠般的发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眼前一黑,竟晕倒在地。 时间慢慢过去,黑夜笼罩了黑暗,又过了一阵,天边升起一轮银盘似的明月,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户,照在方紫的一只脚上,又慢慢移动到她的脸上。 万籁俱寂中,方紫嘤啶一声,缓缓醒了过来,强自撑起,走到窗边,目之所及,除了几栋余火未熄的大厦,整个卫城黑沉沉一片。 “到底怎么了,到底是怎么了?妈妈、妈妈,方紫好害怕...” 面对这场史无前例的人类浩劫,别说方紫只是一个十八九岁,看见杀鸡都要晕血的女孩儿,就算豪气万千的男子汉,骤然之间,只怕也要震撼到失魂落魄,六神无主。 方紫呆呆地坐在地上,两只手抱着肩膀,双腿紧缩着,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她稍稍感到一丝心安,肚子中也不感到饥饿,只是口渴得厉害。 她爬向掉在地上的矿泉水瓶,把瓶子捡起来,竖立在嘴上,过了好一会儿,才感到一滴水落进了嘴里,又伸舌头去添瓶口内壁,这时候,她开始后悔把矿泉水全部喝光了。 方紫心想:前台房间有桶装水,可以去拿来喝,壮起胆子,开门走出训练大厅,顺着走廊经过教练休息室的时候,更是大气也不敢喘一下,唯恐发出一点动静,就惊动张教练破门而出。 前台房间静悄悄的,比训练大厅还要黑暗,因为走廊只有两头装了通风窗,纵有月光,也照不进这边来。 方紫按了一下小米腕表,借着微弱的亮光,见玻璃门上都是那两名女员工抓出的血痕,不敢再看,从饮水机上抬起桶装水,轻飘飘的,只剩下小半桶水了。随即转身回去训练大厅,只觉心脏咚咚乱跳,把门一关上,再也撑不住了,双腿一软,坐倒在地。 “我真是没用,就这几步路,差点没有吓死自己。” 她喘了几口大气,抬起桶装水来喝,只觉一股冰凉的水线直达胸腹,瞬间舒服了不少。跟着又蜷缩在角落,迷迷糊糊昏睡了过去。再次醒来的时候,是给饿醒的。 她睁开眼睛,已经天亮,外面阳光耀眼,天空碧蓝,走到窗户前朝下张望,蚂蚁般的人群成群结队,纵然身处这37楼的百米高空,死亡的气息还是扑面而来。 肚子咕咕咕又叫了起来,饿得难受,方紫转头看向储物柜子。 第11章 方紫(三) 那柜子横着五格,竖着八格,也许里面藏得有零食也说不定,毕竟射箭馆也有六七名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子,大家平常都爱吃零食。 她想到这里,捡起地上一支箭,快步走向储物柜,用箭头去撬格间小门,第一个格子里面除了一条毛巾,一个拉弓的箭扣,再没有别的东西。 再撬开第二个格子,不由低声欢呼,竟有一个饭盒,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射箭馆总共有四名教练,这盒饭应该是属于其中一名教练,多半就是体格强壮的张教练。学员们也没有自带午饭的习惯。 她忙不迭地打开饭盒,见里面三个小格,一个大一些的格子里盛满米饭,另外两个小格盛着青菜豆腐,以及红油光亮的小米椒炒回锅肉。另外还有一颗茶叶蛋。 有荤有素,方紫口水差点没有流出来,拿起勺子先舀了一块肥中带瘦的红烧肉送进嘴里,虽然菜肴早已冷了,吞入饥肠,却是说不出的美味。 方紫平常饭量极小,这时虽然饿得狠了,但填饱肚子后,饭盒中还剩下三分之一左右的饭菜,心想:“留着晚上吃。” 昨晚担惊受怕一夜没有睡好,吃饱饭后,大脑中更是缺氧,只觉眼皮渐重,靠在墙角的地毯上,不多久便即睡着了。 这一觉直睡到黄昏,睁开眼睛,室内光线也较暗淡,吃完剩下的饭菜,又用箭头一一去撬格子间小门。 这次,她搜出了两盒威化饼、四瓶已经扭开过的矿泉水,一袋小蛋糕,约有二十七八个,另外还有两盒尚未开封的德芙巧克力。 “就这么点零食,恐怕两天也不够吃。” 方紫愁眉苦脸盯着最后一个格子,忽而间只觉寂寞凄凉,难以自遣,心想:“这个格子就别撬开了,就当给自己留下最后一点念想吧。” 靠着这点零食,方紫在空荡荡的射箭馆又熬过了三天,可想而知,每一顿都不敢吃得太多。 这三天当中,她长久地站在窗前了望,在一个白天过去的黑夜,在一个黑夜过去的白天,她终于明白了,这个世界已经面目全非,再也不是以前的世界,以后要想活下去,就只能靠自己,她对自己说:“你一定要坚强,你不勇敢,没有人能代替你勇敢!” 第四天中午,方紫撬开最后一个格子,这个格子位于最上层,她踮着脚尖,伸手进去,先掏出一个茶杯,接着是一个腰包。 拉开腰包拉链,里面是一些零钱,一个苹果手机,手机还有电,但是不知道密码无法开机。此外还有一张驾驶证。 她把腰包和手机都丢到地上,驾驶证装进口袋,继续往格子里掏摸,本以为里面再也没有什么东西了,谁知道指尖又勾到一根皮带,拖出来一看,竟是一把弩弓和一个箭袋,箭袋里插着十支弩箭,另有一瓶钢珠。 方紫大喜,端着弩弓端详,钨钢的构件,泛着暗沉的金属光泽,当下拉开箭弦,扣上一支箭,对着箭靶稍一瞄准,嗖的一声,箭靶似乎前后晃动了一下,上面却没有插着箭。 “难道是射偏了,没中箭靶?” 她疑惑地走过去,才发现弩箭钉在箭靶后的白墙上,竟是已射穿了箭靶。 她心中大喜,反曲弓一是不方便携带,第二训练所用,限于磅数规定,也无弩箭这般的威力,竟将厚厚的实木箭靶也给射穿了。 她拔下箭来,回头装进箭袋,拿起那瓶钢珠摇了摇,大概有两三百颗,再研究弩弓,原来弩弓不仅能发射箭,还能发射钢珠: 箭槽上有一个小孔,一次可以倒进九粒钢珠,这样每次发射,只要扣上箭弦,就可以一次发射一枚钢珠,快捷多了。 有了这凌厉弩弓的加持,方紫对活下去又添了三分信心,当下把小牛皮的箭袋背在左肩,双手端着弩弓,穿过走廊,来到前台房间。 和四天前相比,前台房间没有一丝变化,她抽开用来别门的拖布,伸头出去张望,左边走廊空空荡荡,一“人”也无,右边走廊尽头,晃荡着一只丧尸。 由于走廊只有两头安装了通风窗,大白天的也很是幽暗,这使得整条走廊仿佛一道时空隧道,而那被光线勾勒出来的黑白分明的丧尸背影,就显得不那么真实,好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临时复制粘贴过来的影像。 方紫定了定神,左转出射箭馆,轻手轻脚走出十几米,来到茶餐厅门口,撕下封条,从口袋中掏出驾驶证,往门缝里别去。 她曾经看见茶餐厅的老板因为弄丢了钥匙,就这样打开过房门。却不料这也得讲究技巧,她接连捅了十几下,也没能别开房门。紧张之下,白皙的额头上渐渐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就在此时,忽听脚步声响,惊得她一下转头,却看见右边走廊那只丧尸还在原处,再一回头,左边走廊一道黑影狂奔过来。 怎么又冒出一只丧尸? 也许是从楼梯爬上来的,也许是从别的店堂走出来的。反正这两只丧尸都是男性,也不是当初那两名女性员工。 方紫大骇,忙端起弩弓,嗖一箭射了过去,正中丧尸心窝。然而一点用处也没有。同时右边走廊的丧尸也被惊动,飞奔过来。 “快开门呀!” 方紫声音中也带着哭腔,抓着驾驶证,又是用力一捅,这一下终于捅开了房门。 她冲进门去,反手将门关上,嘭嘭两声,茶餐厅厚重的红色木门簌簌发抖。两只丧尸也先后扑到了门上。 她死死抵住门,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不再有动静,暗自松了一口气,才发现背心上都是冷汗。惊恐之中,也没领悟到丧尸记忆力极其短暂,只是很觉奇怪,外面的家伙怎么突然就不撞门了。 她吁了口气,四下打量,茶餐厅那天突然被执法人员贴了封条,员工来不及打扫,餐桌上还摆着用过的碗碟,以及没有吃完的茶点。 第12章 方紫(四) 方紫从桌椅间穿了过去,径自来到厨房,打开食物柜子,一股甜香直钻鼻孔,更觉饥肠辘辘。只见食物柜分成四层,每一层摆着二十几碟点心糕饼。 她将弩弓、箭袋往食品柜顶上一放,抓起一块千层饼就送进嘴中,一嚼之下,瞬间百感交集,眼泪止不住流了出来,顺着脸颊滴在饼上,又是伤感,又是喜悦。从来没有想过能吃上食物,原来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这千层饼是抹一层蜂蜜,再抹一层焦糖猪油,外皮又镶嵌了巴西松子,松软香糯,她以前也吃过,但从没觉得如此可口。 心中又想:“茶餐厅生意不错,光大堂面积就五六百平方,每天顾客盈门,食材储备自然充足,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再也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三两口吃完一块千层饼,她又拿了一块桂花糕,也是两口就送进嘴中,还没有吞咽下去,又拿起了一块蟹壳黄,往嘴中塞。 这一辈子,方紫恐怕从未吃得这样着急过。见旁边案板上有餐厅自制的红茶饮料,慌忙接了一杯送食。 正吃得兴起,忽听厨房内脚步声响,一转头,当场没有背过气去。 厨房连着储物间,从储物间的小门中,一只个子廋高的男性丧尸走了出来,它脸色青白,像是整张脸皮被揭了下来,在热水里烫过后,再贴回头骨上。 方紫大骇,做梦也没有想到,这在末世发生前一天就被贴了封条的茶餐厅内,居然藏得有“人”。 一瞬之间,她全身寒毛都立了起来。慌忙去拿食品柜上的武器,刚拿到弩弓,还没有勾到箭袋,丧尸也扑到了眼前。吓得一声尖叫,撒腿就逃。手一滑,连弩弓也掉在了地上。 她冲出厨房,丧尸紧追不舍,慌不择路冲进一条过道,等发现过道尽头只是一个卫生间时,也无路可退了。 形格势禁,只好逃进卫生间,转身抵住门,还没有来得及插上插销,嘭的一声响,丧尸也扑到门上,巨大的冲击力,差点没有将她震得倒飞出去。 方紫以前光顾过茶餐厅,但从来没有用过洗手间,可即使知道过道尽头只有洗手间,刚才惊慌之中,只顾逃命,又哪里来得及细想。 她此时拼命抵住卫生间门,心中又懊又悔:“我怎么笨得这样出奇?在餐厅中和丧尸周旋,只要见机奔进厨房拿到弩箭,还有射杀它的希望,现在不是自绝活路吗?” 门上压力越来越大,丧尸一只手已经从顶开的门缝中伸了进来,五根指头张开,又干又硬。 方紫感到必死无疑了,但强烈的求生欲望,还是令她苦苦支撑,忽而瞥见洗手台上摆着一罐空气清新剂,旁边还有一个火机,顿时心中一动。 她猛一用力,又将门顶出去,两条腿死死蹬地,夹住了丧尸的手臂。随即伸手抓起火机和清新剂,嗒一下点燃火机,同时喷出清新剂,呼地一下,清新剂喷出的气体顿时被点燃,从门缝中烧向丧尸的脸,滋滋滋的火焰中,一股皮肉烧焦的味道恶心至极。 丧尸一声大吼,门上压力骤增,方紫手上抓着火机和空气清新剂,只靠两条腿撑地抵门,登时被弹到墙角,后脑勺在墙上一撞,差点没有痛晕过去。 只见丧尸扑进门来,呃呃嚎叫,两条手臂在空中乱舞,呼呼风响,却连正眼也不瞧她一下。 方紫惊恐之余,猛然间发觉火焰虽没烧“死”丧尸,却将它两只眼睛炙瞎了! 方紫又惊又喜,双腿跪在地上,慢慢向门口爬去,不料丧尸突然朝前冲,在她耳旁一擦而过,骇得她一口气差点没有喘上来,只听“嘭”的一声闷响,丧尸一头撞在窗台上,这一撞之猛,连窗台上一瓶洗手液也给震落在地。但这恶鬼居然没有给撞晕。 方紫吐了吐舌头,爬出门后,又将洗手间木门轻轻关上,扣上锁扣那一刻,只觉全身的力气似乎都被抽干了,几乎要软倒在地。 她用力吸一口气,退回餐厅,去厨房拿到弩弓和箭袋,武器在手,心中似乎也安宁一些,寻思:“丧尸眼睛瞎了,什么也看不见,我再去把门打开一条缝,一箭就射杀了它。” 想是这样想,但方紫最终没胆这样干,而是去餐厅将桌布都收集了起来,又在收银台找到一盒图钉,将桌布敞开,一张张钉在洗手间的门框上,一层蒙一层,简直密不透风,这样能稍微隔绝丧尸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嘶吼声。 她再将茶餐厅餐桌抬来十七八张,一张张摞在洗手间门前,一排排往后,几乎连过道都过堵塞了,丧尸就算破门而出,也突不出过道。 布置完一切,方紫拍了拍手,满意地瞧着自己的杰作,之所以改变主意,一是她担心万一一箭射不死丧尸,给它冲出洗手间,咬上自己一口,或抓上一爪,那后果如何,恐怕不言而喻。 第二,她来到这个世界十九年,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可从来没有教过她怎么杀“人”。那不光是安全不安全的问题,还得突破自身的心理障碍。 现在,这间餐厅属于方紫一个人了,她得搞明白,为什么已经被贴了封条的茶餐厅中,居然会有一只丧尸,于是来到和厨房相通的储藏间,定了定神,戒备着走了进去。 储藏间大概十八九个平方,说大不大,说小却也不小,四面墙下以及屋子中间,立着一个个跟超市差不多模样的那种货架,在这些货架上,摆放着面粉、猪油、菜油、以及制作糕饼点心的各种果酱、松子、枣仁、以及绿豆红豆,一罐罐地装在玻璃瓶子中。 她绕过这些货架,来到窗前,疑惑顿时解开,原来一条窗帘结成的绳子,从楼上垂进了屋中。 “原来是这样。”她自言自语地道,“难道丧尸还懂得用窗帘结成绳子,然后绑得结实,再从楼上吊下来?” 摇了摇头,感觉不可能,那高个男人多半之前已经被感染,是进入茶餐厅后,才发生的变异。 自此以后,方紫就被迫滞留在了茶餐厅,用纸板在收银台后铺了个小窝,温饱问题是解决了,以餐厅储备的食物,她一个人就是一年半载也吃不完,可孤独无助,寂寞凄凉冷,却是与日俱增。 第13章 黑夜中的灯 这天晚上,方紫中夜梦回,感觉脸上有些温热,用手一摸都是泪水,原来母亲来过了自己的梦中。 茶餐厅一团死寂,安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她望着窗外皎洁的月光。回思过往。 姥姥家是农村的,有大舅小舅,方紫母亲排在中间,一次暑假,母亲带着刚上初中的方紫回到那小山村,大舅正靠在沙发上刷手机。抬眼瞧母女俩回娘家,竟是连招呼也没有打一声,低头又玩手机。 到了中午,一家子围桌吃饭,大舅一边扒拉饭粒,还在抱着手机,突然一拍桌子,大声骂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妈说得真是太对了。” 方紫有些好奇,问道:“大舅,你看到了什么?” 大舅不屑地喝道:“小女孩家懂什么,去,去,别打扰我。” 方紫说道:“那你刷到了什么视频我不知道,不过你这句话本身就不对,你犯了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什么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那孤儿院的孩子可怜吧?但你能说他们可恨吗?” 大舅眼皮一抬,斜睨了一眼方紫,方紫直言顶撞,让他恼羞成怒,但又不好和女孩儿计较,便将矛头转向母亲,怪她没有教养,又絮絮叨叨地道:“女孩儿家,读那么多书又有什么用?以后还不是嫁人?不如早点出去打工的好。” 母亲冷冷地道:“我让她读书,目的就只有一个,以后让她能有更多的选择,远离那些人云亦云,认知浅薄的人。” 那一刻,方紫感到母亲好伟大。 方紫回忆往昔,更加思念母亲,事实上,她无数次萌生出剥一层皮也要回家的念头,但内心深处却藏着深深的恐惧,她害怕,害怕看见母亲尸变后的模样,而以整个城市已经沦为尸窝,看不见一点生机的情况下,母亲还活着的可能性,无限趋近于零。 方紫叹了一口气,起身穿过空荡荡的餐厅,走进储藏间。摸黑找到一罐玉米罐头,起风了,大风从窗户中灌进来,呼地一下,将货架上两瓶黄桃罐头吹落在地,摔得粉碎。 没有住过高层的人,也许认为楼层越高,越是清静,但其实不然,每当刮风的时候,那凌厉的风声呜呜的响,令人心悸不安,仿佛整栋高楼都在摇晃。 方紫连忙扑过去关窗户,突然间,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仿佛看见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事情。 滞留在茶餐厅的这十来天,方紫还未在夜晚进入过憋仄的储藏间,她都是白天把食材拿到厨房,一次做上两三天的饭。 此时,她赫然看见了一盏亮着的灯,而因为朝向不同,在餐厅或者厨房,都不能看见这盏灯。 这盏灯,离天蕴大厦只隔着一条马路,虽说看不清屋里有人没人,但是,这盏灯给了处于绝境中的方紫,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自此,方紫每夜都要凝望那盏灯,一直到今晚,她终于豁出了性命不要,冒死找了过来。 林志听完方紫的讲述,谓然道:“如果没有这盏灯,你我固然不会相遇,说不定还得孤独死去,所以说,希望就像信仰一样,不在于它是否真实存在,而在于我们相信它有,那它就像一个物品一样,真实的存在。” 方紫会意一笑,沉默片刻,问道:“你呢,你又是怎么活下来的。” 林志道:“我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最该考虑的,是怎么离开这里。” 方紫倾述了一夜,此时东边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方紫道:“干嘛要离开?”一句话出口,跟着反应过来,“这公寓中没有一丁点食物,自己为了行动方便,也没有随身带些干粮。就只想着无论走到哪里,总不缺吃的喝的。” 林志拿过背包,从里面掏出压缩饼干和维c饮料,分给方紫食用,一边说:“我背包中的干粮,最多够我们维持两天,在这之前,得想法干掉外面的四只丧尸。” 方紫道:“好久没有听见它们叫唤,说不定已经离开了。” 她说完,轻手轻脚来到门后,通过猫眼朝外观察,虽说天色已亮,但因为防火门阻挡了光线,门外还是黑幽幽的,不过还是能隐隐约约看见四道黑影,直挺挺地立在门外。 见方紫轻手轻脚又走了回来,林志不用开口询问,瞧方紫模样,也知道丧尸还在外面。轻声道:“你也不用着急,先睡一觉,等养足了精神再说。”指着自己的脑袋,“活死人这里无货,再厉害又能这样?这个世界归根结底,较量的总是智商。” 方紫点点头,走进了卧室,林志则躺在沙发上,不久沉沉睡去。 林志和方紫都是年轻人,非得睡足了才有精神,这一觉直到黄昏时分才先后醒来,吃过干粮后,太阳能灯又自动点亮了。 方紫凑到猫眼里一望,那四只丧尸依然立在门外,走回来道:“那些恶鬼还在外面,想到解决的方法没有?” 林志道:“早就想好了,我拉着门,保持两三寸左右的缝隙,你隔着门缝,用箭射。丧尸冲不进来,我们俩也不会有事。” 方紫想了想,摇头说:“恐怕不行,弩箭射出去以后,必须飞行一段距离才能拥有最大的杀伤力,隔得这么近,我怕弩箭的力量刺不穿坚硬的头颅。” 林志说:“嗯,这倒是个问题。”心想,“我倒没有顾虑到这一层。在生死面前,可容不得半点差错。” 方紫望向林志身旁的军用手斧:“用斧头呢?” 这把手斧仿佛一把横空出世的凶器,暗黑的斧身如同来自地狱的空洞。阴冷的斧刃,像死神洁白的利齿。 林志摇摇头:“如果换我来攻击,我又担心你把持不住门。” 方紫一想也是,千万不能低估丧尸的力量,万一自己把不住门,给丧尸冲了进来....不由打了个寒颤,说道:“实在不行,我们再等一天好了?” 林志道:“那不行,我背包中的干粮只够一个人维持三天,加上你两天也维持不了,到时候食物吃完,饿着肚子更没有力气。” 方紫沮气地说:“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该怎么办呀?”顿了顿,又道,“我不喜欢凶悍又跑得快的丧尸。” 第14章 断脑式寄生 林志感觉方紫这话很是天真:“末日哪管你喜欢还是不喜欢?”说道,“我也不喜欢,不过丧尸虽然跑得快,平衡能力却很差,你只须一个急转弯,后面追赶的尸群,必定摔倒一大片。” 方紫沉默片刻,问道:“你说,末日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又是怎么把人变成行尸走肉的?” 林志道:“这个,我也不知道,不过母鸡既然已经下蛋了,就不要再问母鸡,蛋是怎么下的了。” 方紫道:“但是,我还是很好奇。” 林志耸了耸肩膀:“我怀疑,是偏侧蛇虫草菌引起的。” 方紫瞪大眼睛:“你是说,丧尸身上长出来的那些恶心的东西,是蘑菇?啊,我以后再也不吃蘑菇了。” 林志道:“我说的是偏侧蛇虫草菌,不是蘑菇,蘑菇虽然也是真菌。但毕竟不一样。” 方紫道:“可你怎么认识?我是说,你怎么知道那些就是虫草菌?” 林志道:“我念了三年医科大学,偏侧蛇虫草菌长什么样,我难道认不得?” 方紫道:“但是,哪怎么可能?说破天,也只是蘑菇而已。” 林志沉吟道:“按道理说,是不可能,偏侧蛇虫草菌这玩意儿、感染寄主具有定向性,并且以弓背蚁和莱氏屈背蚁为主要寄主。它生长繁殖的适宜温度在20到30度之间,我们人体的温度可高得多了。但你也知道,全球温度一直在上升,热应急也许给虫草菌提供了一次基因突变的契机。” 方紫心思转得极快,颤声道:“如果真是这样,那灭绝人类的不是其他,正是我们自己,我们自掘坟墓,杀....杀了自己。” 两人对望一眼,心中均想:人类竭泽而渔,贪得无厌,正是对大自然毫无节制的索取,导致全球气温年年攀升,从这个角度来说,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都难辞其咎,正如同沙子堆成的城堡塌了,每一粒沙子都有责任。 林志道:“虫草菌感染蚂蚁后,利用宿主机体相互沟通。它渗透到蚂蚁躯体的每一个部位,但神奇的是,唯独绕过了脑。它包裹住蚂蚁的每一块肌肉,释放化学物质,切断躯体与脑的神经联系,将操控蚂蚁的行为变成了真正的‘控制木偶的游戏’。脑发出命令,手脚却不听使唤。这种寄生方式,俗称‘断脑式寄生’。” 方紫只觉全身寒毛都立了起来,林志的话细思极恐:“偏侧蛇虫草菌感染人类,如果也是和蚂蚁相同的方式,那么人岂非死在了自己的身体中,自己的躯体就是自己灵魂的坟墓。”声音发颤地说,“那么丧尸是不是还保持以前作为人的‘心智’?” “但愿不是这样。”林志语气中带着恐惧,“或许突变后的虫草菌感染人体的方式,和感染蚂蚁的方式不同。因为我砍开过丧尸的头颅,里面也生长了虫草菌。” 方紫按着胸口,说道:“但愿是这样,否则一个人死了,但其实还活着,那才是最恐怖的事情。” 林志一字一顿地道:“可万一还保留着那么一丁点意识呢?” 方紫刚刚稍微松了一口气,闻言,恐惧的阈值瞬间又达到了巅峰,整个人都僵住了。 过了好一阵,林志道:“别想...” 林志才说出“别想”两个字,方紫猛地一个激灵,跳了起来,大张开嘴,似要尖叫。屋中一团死寂,方紫正沉浸在极大的恐惧中,林志突然说话,竟把她吓了一大跳。 林志反应极快,随即一把捂住她嘴巴,把她冲到口边的一声“啊”音,又给硬生生憋了回去。 林志脸色一凛,静听外面的丧尸没有被惊动,才道:“你怎么了?” 方紫道:“我...我只是在想,一个人的灵魂困在自己的躯体中,那...那该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呀。” 林志此时极为后悔给方紫说了那么多,打断她的话,恶狠狠地道:“什么灵魂,人死如灯灭,灯都灭了,哪里还有火焰?根本没有所谓的灵魂。” 方紫针锋相对:“思想和意识,不就是灵魂吗?至于怎么称呼,重要吗?” 林志叹一口气:“别想得太多,我也仅仅是猜测。” 方紫道:“哪你觉得这是天灾还是人祸?我总觉得光是全球变暖这一诱因,不足以引发这场浩劫。” 林志道:“鬼才知道,好了,别说了。”加重语气,“我们现在最该关心的,是怎么活下去。”说着,拿过小鹰背包,掏出里面的登山绳,又道,“我们还有第二条路可走。” 方紫愣了一下:“什么第二条路?你拿出一根绳子干什么...啊,你的意思是用绳子吊到下面的楼?这里可是十六楼,万一掉下去.....” 林志点点头:“我知道,但是没办法,丧尸就在外面,这是最明智的选择了。把你双手抬起来,我在你身上打个结,先吊你下去。”一边拉伸绳子,又道,“另外,我知道女孩子尖叫是出于生理上的本能,其实你自己也不想,只是难于控制,但你以后最好别像刚才那样了,会害死我们的。” 方紫脸上红了一下,点点头,依言抬起手臂,将精神集中于当下,又问道:“你背包里面都有些什么?” 林志道:“食物、绳子、急救包、药、酒精、碘伏、净水片、维生素....”一口气说了十几样东西,最后说,“你也该弄一个这样的背包。” 方紫说:“是该弄一个。嗯,这些东西都是你到处收集来的,是不是?” 林志道:“不是到处,背包、手斧、以及背包里面的所有东西,都是在一户人家找到的。那家人存储了很多食品和物资,简直一家子的生存狂。嘿嘿,莫非那家人提前知道了末日要发生?所以准备得那么充分,只可惜...”说到这里,住口不言。 方紫道:“可惜什么?” 林志道:“可惜那家人什么都想到了,就没有想到事到临头,一家子都尸变了。” 方紫叹道:“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第15章 刻在基因中的本能需求 说话之间,林志将绳子绕过方紫身体,一头长,一头短,抓住长绳这边的手掌展开,拇指和食指卡住绳子旋转外翻一个圈,再用中指勾住,掏出一个小圈,短绳对折,穿过小圈,在方紫胸前压了下去,拉紧长绳,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滑套结。 最后做了一个收尾结,双保险! 方紫道:“牢固吗?别我吊在半空的时候,绳结突然松了。” 林志道:“放心,这种绳结士兵野外丛林作战常用,你只要不拉短的这根副绳,主绳只有越拉越紧。” 方紫嫣然一笑:“你懂得真多。” 林志将主绳在自己身上绕了两圈,说道:“叔叔教我的。害怕吗?” 方紫回答说:“害怕又能怎样?我不勇敢,谁能替我勇敢?” 林志道:“你能这样想很好,说明你是个很独立的女孩。” 方紫微笑道:“不敢当。”,将一头黑发拢进风帽,弩弓背在身后,再斜背上箭袋,蹬上窗沿,钻了出去,高层大风劲急,刮在脸上隐隐生疼。 林志将沙发毛巾垫在窗台上,以防放绳的时候,窗台瓷砖磨断绳子,一只脚蹬着墙壁,双手交替,慢慢放绳,忽觉坠力陡无,方紫已经吊到下面楼层,钻进窗户,一拉副绳,解开了绳结。 林志收回登山绳,在沙发脚下重新打了滑套结,这次副绳和主绳差不多一样长,也吊到下面楼层,一扯副绳,整根绳子滑落下来。 他把绳子装进背包,打量房子,见四壁萧然,地板上堆着水泥沙子,原来这间房子是还没有装修的毛坯房。 方紫道:“运气真坏。” 林志道:“重新换一家。”说完,走到大门后,托托托敲了三下,如果门外有丧尸的话,必定发出尸嚎声。 门外死寂无声,林志按下门把手,开门出去,用蒙了黑布的电筒一照,其余两家的防盗门都锁得严严实实。 方紫道:“撬不开门,还得下去。” 两人穿过过道,出了防火门,一层层往下搜索,直下到四楼,才看见401室的防盗门大大敞开。 林志站在玄关处,故意咳嗽了一声,又敲了敲旁边的鞋柜,屋里静悄悄的,为这寂静气氛所迫,不由自主放低了说话的声音:“应该,房子里面没有丧尸。” 方紫嗤一声轻笑,说道:“既然没有丧尸,干嘛还这样小声?” 林志也感觉自己过于紧张,有些好笑,说道:“小心一万次也不为错,你把住门,我再搜查一下。有些活死人的耳朵都给真菌堵塞了,不一定能听到声音。”说完,全身布满暗劲,一步步走进屋中。 方紫明白林志的意思,让自己把住门,一是照顾自己,第二屋子中万一真有丧尸,门敞开着也容易逃跑。 这是一间两室两厅的套房,餐厅位置有一张麻将机,堂子中躺着一张九饼,赌博的四人似乎刚码好牌,庄家打了一张九饼,就一哄而散了。 林志在厨房门口停了下来,朝里扫了一眼,跟着检查了主卧、次卧、卫生间。才招手让方紫进来。 方紫吁了一口气,这才关上防盗门,走进客厅,在沙发上坐了下来,问道:“你一直这样吗?”四下打量,感觉自己和林志就好像是两个不请自来的客人,鬼鬼祟祟潜入别人的家。 林志拉开电视柜抽屉,正在翻找,闻言道:“哪样?” 方紫说:“不断在城市中游荡?像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林志说:“是。” 方紫说:“我就不一样了,一直困在射箭馆和茶餐厅,安全是安全,可就没有你这样懂得多。” 林志找到一包蜡烛,拉上窗帘,打火机点燃蜡烛,倒过来将融化的蜡油在茶几上滴了两滴,跟着将蜡烛焊在蜡油上。 方紫道:“不过你这样很不安全,夜路走多了总有碰到鬼的时候,我想,我们应该找一个理想的庇护所,然后一直呆在里面不出来。” 林志在沙发的拐角坐下,问道:“你所谓的理想庇护所,都有些什么条件?” 方紫道:“第一当然是安全,铁门铁窗,丧尸闯不进去。” 林志点点头:“嗯。” 方紫接着道:“第二,地势要很宽敞,不能小巴巴的,否则时间久了,就给人坐牢的感觉。” 林志面无表情地道:“只有监狱能满足你这两个条件。” “我还没有说完呢。”方紫嗔道,“第三,食物当然要充足,最好还有一块地能种菜。还有,还有,最好还要有很多娱乐设施,蹦床呀,电影院呀这样子,那我们就不会无聊了。嘻嘻,想想就很美。” 林志道:“就这些?” 方紫道:“就这些。是不是很美?” “美是美,要满足你这些条件,只有上帝能办到。”林志冷冷地道,“可是人活不下去的地方,上帝的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 方紫道:“你干什么这样悲观?” 林志道:“不是悲观,人总要学会面对现实。” 方紫嘟着小嘴道:“你这人一点乐趣都没有。不和你说了。哼。” 橘黄色的烛光洒满了客厅,两人一阵沉默,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良久良久,方紫忽而听到一下下匀净的鼻息声,这才意识到林志竟然睡着了。 她望着他脸上刀刻般刚硬的线条,忍不住地想:“就这样他也能睡着,嗯,像他这样不拘小节,坦坦荡荡,也许才最适合在末日中生存。” 方紫收回目光,想着自己的生活,但这冰冷的世界本没有所谓的生活供她思索,感觉末日中的每一天都是一个谎言,只有你在死去,不是谎言。 忽听“噗”的一声,蜡烛暴了个火花,随即熄灭,整根蜡烛已经燃烧殆尽。 第二天,林志再醒来的时候,只觉一只胳膊酸胀难当,抽了一下没抽动,才发现方紫睡在自己的怀里。 方紫跟着醒来,两人四目相对,方紫嘟囔着:“你别想多了。我...我也不知道睡着的时候,怎么就钻进你的怀中了。” 拥抱、抚摸,这是人类刻在基因中的本能需求。 林志点点头:“或许方紫只是想要一个拥抱。”手臂回收,抱得更加紧了。 多少个孤独寒冷的夜晚,他也好想拥抱他人,感受彼此的体温,以及心跳。这个梦想........ 如今终于实现了。 第16章 这不公平 两人的午餐是猪油炒鸡蛋饭。 方紫走进厨房,打开橱柜的时候,惊喜地发现一箩筐的鸡蛋,数了数,总共二十一枚,不过一个个磕开后,最终发现,只有八个鸡蛋没有变坏。 灶台旁边立着一个液化气罐,她伸手去转顶上的气阀,发觉阀门已经是打开的了,于是扭动液化灶开关,“嗒”的一声,蓝色火苗立马窜了起来。 “耶!”方紫一声欢呼,“太好了!” 淘米做饭,饭熟后,架上油锅,挖了一大勺猪油,将八个鸡蛋都打进碗中,调匀,“滋”的一声,将一半蛋液倒进热油锅中,慢慢煎黄,再舀饭进去,炒了几下,再将剩下的蛋液均匀地洒进油锅,这样每一粒饭,都包裹着黄色的蛋液,吃起来更加顺滑可口。 林志在客厅中闻到饭香,嗅着鼻子来到厨房,如果换他做饭,顶天是面条下荷包蛋,要他动锅动勺炒饭,那是不可能的。而且荷包蛋也必定煮得松松散散,光外形就不好看。 他打开碗柜,只觉尘气冲鼻,柜板上搁着几摞碗盘,碗中盘中死了七八只黑色小甲虫。 方紫道:“你去洗洗,蛋炒饭马上出锅喽!” 林志道:“好。”拿了两副碗筷,冲洗干净。盛了一大碗饭,用筷子扒拉进嘴中,嚼了两嚼,道:“要再撒上些葱花,呵呵,那就更香了。” 方紫苦笑:“有地就能种葱了。”也盛了一碗饭,出了厨房,见林志已经坐在麻将桌前,埋头吃饭。 方紫在对面坐下,扒拉了几口饭,突然说:“这不公平。” 林志抬起头来,有些莫名其妙,问道:“什么不公平?” 方紫道:“你问我怎么活下来的,我都说给你听了,可你是怎么活下来的,我现在还一点也不知道。” 林志苦笑一声,心说:“还能怎么活?不过是在这死城中苟延残喘,就像一条寄生虫,吃光一家,又找下一家。”说道,“好了,吃饭的时候说话影响消化,等吃完了饭,我慢慢讲给你听。” 方紫道:“这还差不多。” 林志道:“你干嘛非得听我的故事?” 方紫道:“两个人在一起,彼此了解对方的过去,那样子才....才更加亲密。” 林志淡淡地道:“但也许这其实并不好。” 方紫道:“为什么?” 方紫一句话出口,忽而省悟过来,“他不告诉我,那么我就不了解他的过去,他对我来说,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无关重要,他哪天要是出现了什么意外,我就不用为没有拼尽全力救他感到自责,也不用为了他的死在以后很长的时间郁郁寡欢。原来...原来他是为了我好。”说道, “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如果不相爱互助,那我们在一起又有什么意义?如果仅仅是为了缓解孤独,那其实一个人孤独不孤独,完全是在于心态,和有没有人作伴没有半点关系。” 林志虽不愿意吐露自己的这番心意,但见方紫知性体贴,给她终于猜到了,也感欣慰。 两人填饱肚子,方紫将碗筷收进厨房,放到洗碗池中,但压根没有清洗的打算,在这户人家除了水壶中有水,就剩下饮水机上的大半桶矿泉水,而刚才做饭,已经将水壶中的水用光了。得惜水如金。 方紫来到客厅,见林志在茶几下找到半包香烟,一瓶长城干红,便掏出口袋中的瑞士军刀,挑开木塞,倒进两个玻璃杯中。 方紫隔着茶几,在林志对面的沙发上坐下,端起一杯红酒,摇了摇,暗红的酒液,便顺着水力线缓缓转动。 回忆过去并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林志连干了三杯,又点上一根香烟,用力抽了一口,盯着丝丝青烟化为虚无,才缓缓地道:“我不是本地人,父母死后,我一直跟着叔叔生活,他是我唯一的亲人...” 方紫轻轻“啊”了一声:“对不起,我让你想起了不愉快的往事儿,你还是别说了。我们只喝酒。来,干杯。” 两人“叮当”碰了一杯,林志道:“有时候说出来,反而是种解脱。”继续道,“叔叔是名军人,正直、勇敢、善良,可领着我这个拖油瓶,把自己终身大事也给耽误了。为了让他少操心,从上大学开始,我就学着自己挣学费。” 方紫道:“怪不得从你身上,我看见了独立和宽厚。你...你也很好。” 林志笑道:“我能有什么好?独立算勉强,说到宽厚就未必了,别人对我好,我会一直放在心上,但如对我下阴招,使黑手,我一样不会放过他,只会加倍奉还,扒他一层皮都算是轻的。” 方紫听他说到“扒他一层皮都算是轻的”这句话时,语气比那军用手斧的刃锋还要冰冷,不由心中一颤,第一次感受到了他黑暗的一面。 林志道:“我这次来卫城,是暑假得到了一份工作,给正途生物集团做市场调研,顺道将执行副总裁亲手交给我的一个密码箱,送到当地分公司的负责人手上。只是万万没有想到....呵呵,这是一趟有来无回的死亡之旅。” 方紫道:“正途生物集团?啊,我想起来了,那可是全球知名的跨国生物集团,听说实力特别特别雄厚,富可敌国....” 说起正途生物集团,方紫的了解也仅仅限于“实力雄厚、富可敌国”八字评语。 林志道:“正途是家族企业,创建于1839年的北美,总部设在曼哈顿,垄断了全球八成以上的医药市场,迈克尔继任总裁后,该集团在药剂、肿瘤学、病毒感染、疫苗、神经科学以及代谢疾病和特殊疾病等诸多领域都相当知名,产品覆盖了包括化学药物,生物制剂,疫苗,健康药物等诸多广泛而具有潜力的治疗及健康领域,卓越的研发和生产能力处于全球最领先地位,致力于运用科学改变每个生命阶段的健康状况。” 方紫道:“你对正途公司的历史,倒是背得滚瓜烂熟。” 林志道:“你要在人家旗下混份薪水,当然要了解人家的历史。” 方紫道:“真了不起!”也不知道她这四个字,是指正途集团实力雄厚,还是赞扬林志能应聘成功这么一家大集团,又道,“薪水一定很优厚吧?” 第17章 最勇敢的事 林志苦笑道:“薪水是不错,不过现在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 方紫道:“不错是多少哪?” 林志伸出三个手指,在方紫眼前晃了晃。 方紫道:“你只是暑假挣学费,有三千也挺不错了。毕竟只是临时的嘛。” 林志道:“不是三千,是三万。” 方紫一下站起,咋舌道:“不会吧?这...这集团再财大气粗,怎么可能会给一个打暑假工的大学生,开这么优厚的薪水?” 林志道:“我当时也不相信,可那是白纸黑字签下合同的。” 方紫道:“莫非这其中有什么阴谋?” 林志一笑:“我只是个学生,一穷二白,有什么阴谋诡计值得用在我身上?” “也对呀。”方紫缓缓坐下,忽而又叫道,“啊,不对,不对!” “小声点!”林志嘘了一声,问道,“哪里又不对了。” 方紫轻轻拍了两下嘴巴,算是为自己的失态表达歉意,说道:“你刚刚说了,执行副总裁亲手交给你一个密码箱,让你送到卫城分公司的负责人手中,那密码箱呢?” 林志道:“当时火车脱轨,我只顾逃命,还管得了什么密码箱不密码箱的?” 方紫歪着脑袋,说道:“你觉得密码箱中装的是什么?” 林志道,“装的是什么,你觉得还重要吗?” 方紫道:“不是,我觉得既然是执行副总裁亲自交到你手里,那密码箱中的物品应该很贵重。会不会是解药?” 林志一怔:“什么解药?” 方紫道:“虫草菌的解药呀!” 林志哑然失笑,忍不住在方紫的脑袋上轻轻一敲:“呵呵,要说你天真吧,但天真的人活不下来,总之,我是不理解女孩子的脑回路了,尽说些异想天开的事情,我逃出车站后,曾经给执行副总裁打过电话,那个妖里妖气的小助理接的电话,她在电话里面声音都是发抖的,说执行副总裁发疯了,逮着人就咬,要是解药,他自己不留着?” 方紫道:“哦。”一脸的失落,忽而又道,“在我之前,你还看见过别的活人没有?” 林志道:“有过一次,但我不知道那算不算?” 方紫道:“你这话让人莫名其妙。” 林志道:“那是一个月前吧,那天深夜,我像贼一样溜进一间超市,先去把货架上的酒装进背包,刚拉开背包拉链,忽而听到角落中叹了一口气,我当时头发都立了起来,超市一团死寂,那声音极其低沉,几乎不似人声。” 方紫瞪大黑溜溜的眼睛:“后来呢?” 林志道:“我鼓起勇气,穿过几排货架,用电筒一照,就看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头发凌乱,蜷缩在角落里,眼睛中没有一点生气。说她是活人,还不如说是刚从坟墓中爬出来的死人。” “我战战兢兢走过去,问她:‘大姐,你,你还好吧?’在这已经死去的城市,猛然看见一个同类,我当时的心情,不说你也理解。” 方紫深有同感,点头道:“我理解。” 林志把手中的烟蒂丢在地上,用脚碾灭,接着道:“那大姐嘴唇动了几下,我用尽力气,才分辨出她含糊不清说了些什么,她说:‘求求你,快杀了我。’” 方紫听到“我用尽力气,才分辨出她含糊不清说了什么”这句话时,不由自主扣紧了十个脚趾头。 林志道:“我声音发抖地说:‘不,不,我是医生,我可以治好你。’但我其实离医生还差着一大截,这样说只是安慰她。她身边摆着一把尖刀,想是没有自我了断的勇气,才求我杀了她。结束她的痛苦。” “那大姐盯着我,那眼神我永远也忘不了,空洞,透着无边无际的绝望。突然,她抓起尖刀,噗的一下,刺进自己的心窝。” 方紫“啊”的一声,紧紧抓住林志的手臂,手心中都是冷汗。 林志重重叹了一声:“我遇见那大姐的时候,她已经油尽灯枯,所以你问我碰见过别的活人没有,我也不知道这个是算呢?还是不算?” 方紫心想:“林志在极其孤独的情况下,突然看见那大姐,可大姐转眼间自杀,这就好像黑暗中蓦然闪过一道光亮,可这光亮转眼即逝,那可比从来没有光亮,更加令人绝望。” 林志道:“我控制不住地扑到大姐身上,眼泪一下流了出来,明知她已经活不了了,还在一遍遍地说:‘求求你,不要死,求求你,不要死。’” 窗外阳光明媚,温暖地洒在阳台上,方紫却感觉身上一阵阵发冷。林志说不下去了,她也不愿意再听。 两人坐在午后的客厅,眼见着太阳渐渐西斜,一个白天的时间又要过去了。 方紫忽而道:“你做过最勇敢的事情是什么?” 林志打火机点上一根烟,翻着一双白眼望着天花板:“今天早上起床。” 方紫道:“真的吗?”强自一笑,笑容中却只有凄凉。 林志把抽了一口的香烟丢在地上,一脚踩灭:“当然不是,我胡说的。我们去阳台吹吹风。” 阳台上没什么杂物,只角落中立着一桶白油漆,油漆桶上摆着一盆小金桔,上面吊着七八枚皱巴巴的小桔子。 两人站在阳台上,看见太阳已经落到远处一栋歪斜的高楼下,方紫道:“它居然没有倒塌。” 那歪斜的高楼曾经被熊熊大火吞没,外墙被熏得乌黑,融化的玻璃流淌下来,像蛋糕上的冰淇淋凝固着。 林志正摘了一枚小金桔,也不剥皮,丢进嘴里嚼了两嚼,噗的一口吐掉:“好酸!”这才道,“我想是混凝土里面的钢筋被烧软化后,又变硬了,这样的高楼不止一栋。” 方紫叹了一口气,暗道:“很难想像,这些废墟曾出自阳光普照,人间有爱的暖色世界。” 林志把目光投向远处的马路,那里有一个公交车站台,一只丧尸站在那里,满地都是落叶,它一动不动,像一个孤儿在等一辆永远不会到来的公交车。 方紫怔怔地瞧了一会儿,说道:“有时候,我只要一想到它们曾经和我们一样,就感觉它们好可怜。” 林志道:“是吗?” 方紫道:“可我后来不这样想了。” 林志道:“你怎么想?” 方紫幽幽地道:“我觉得可怜的,是不幸活下来的我们。你说,是不是?” 林志没有回答这句问话,他的目光被一群从街尾转过来的尸群吸引住了。这群丧尸有二十几只,其中一只丧尸个子很高,走在尸群中,犹如鸡群中混进了一只长脖子大鹅。说道:“你看那只丧尸。是不是很奇怪?” 第18章 白头丧尸 方紫顺着林志的目光望去,全身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那丧尸一颗脑袋被真菌从里面撑得变形肿涨,表面覆盖着鳞片一般的深紫色菌衣,如同一朵大大的蘑菇。道:“恶心死了!” 林志道:“不是,你瞧它身上。” 方紫再一细看,这高个丧尸一身灰色作战服,外面套着模块化战术背心,双手虽然空着,皮带上却插着一把手枪。愕然道:“你想打枪的主意!” 林志流落在卫城的这一百多天以来,无时无刻不想着搞到一把手枪。甚至冒险摸进过警局,还是一无所获,当下点头道:“是。”又道,“你倒是很了解我,我一说,你就知道我的目的是枪。” 方紫急道:“你快打消这个念头,那蘑菇头丧尸又高又魁,好彪悍,你可别枪没有弄到,反而丢了自己的命。”顿了顿,又补充道,“再说,你弄一把枪干什么?城市里枪的用处其实不大,枪声一响,反倒招惹来更多的丧尸。” 林志道:“但是你想想,我们不可能一直活下去,万一哪天也被感染了,你是愿意一枪结束自己的生命,还是看着自己渐渐变成它们现在的模样?” 方紫打了个寒噤:“我当然愿意一枪杀了自己,可是,可是这么多丧尸。天一黑,你就找不到它了。” 说话之间,尸群已走到楼下,林志正发愁时,忽而瞥见角落中的油漆桶,灵机一动,弯腰抬下金桔,拎起油漆桶一试,并非空桶,再打开盖子,里面还有大半桶白油漆。当下照着高个丧尸脑袋,半桶油漆都泼了下去。 方紫道:“你干嘛不直接砸它脑袋?” 林志道:“油漆桶从四楼扔下去,不一定砸得中。” 这一下,顿时惊得尸群呃呃嚎叫,两人退后几步,听到尸嚎声渐渐平息,林志道:“你留在这里,我跟踪丧尸弄到手枪,再回来。” 方紫道:“不,我和你一起去。” 林志道:“很危险。” 方紫道:“就是危险,我才要跟着你,万一你出了意外,我...我一个人也不想活了。”说着,一双清澈的眼睛怔怔地凝视着林志。 林志报以回望的目光,凝视着方紫,两人相处的时间虽不长久,也就区区两天两夜,但有的人纵然相处一辈子也不了解彼此,而有的人却是一见如故。 林志提起背包,两人当即下了楼,再绕到街面上,尸群已走到十字路口,转进了右边的街道。那被泼了白色油漆的高个丧尸,像是顶着个白色的大钢盔,在暗沉的暮色中甚是醒目。 林志快步跟去,在街角伸头张望,马路中间趴窝了一辆银灰色的私家车,尸群走过,被分成了两股,那白头丧尸和另外两只丧尸被分开后,转进了一条巷子。 方紫低声道:“还好,只有三只丧尸了。” 林志轻轻嘘了一声,示意方紫保持安静,尾随进入巷子,巷子越走越深,心头暗暗发愁,三只丧尸一旦穿过巷子,去到另一条马路上和别的丧尸混杂在一起,那就更不好下手了。 方紫也明白这一点,几次想要发射弩箭干掉白头丧尸,又担心惊动另外两只丧尸。 再走一阵,前面模模糊糊一团光亮,巷子也快走完了。 林志情急之下,就想快步追上去,一斧劈掉白头丧尸,忽而脚下一绊,差点跌倒,只见地上横着一根长长的木棍,棍子一头结了个绳套,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根套狗棒。心中一动,刚好合用。 林志把军用手斧插在皮带的斧头套上,双手举着套狗棒,加快脚步追上前去,照着白头丧尸的脑袋,兜头套了上去,往后一拉,白头丧尸仰天就倒。这几下动作一气呵成,竟没有惊动走在前面的另外两只丧尸。 白头丧尸倒地挣扎,脖子被牢牢套住,也叫不出声,这套狗棒是城市清理流浪狗所用,它越是挣扎,绳套收得越紧。 方紫大喜,连忙上前,端着弩弓瞄准白头丧尸脑袋,一扣扳机,嗖的一声,锋利的弩箭也扎进丧尸头颅,两人相视一笑,总算拿下了这白头丧尸。 方紫抽出弩箭,在丧尸衣服上擦去血污,说道:“这丧尸一身特战服,多半是个军事人员,你快搜搜看,除了手枪还能找到什么别的武器。” 林志一伸手,先取下丧尸枪套上的手枪,跟着想到这里已经是巷子口了,在这里搜查,万一有丧尸从巷口经过,非被发现不可,见旁边小院院门敞开,静悄悄地没有动静,便将丧尸尸体拖了进去。又见丧尸脚踝上方的小腿处,绑着一把匕首。 方紫关上院门,上了插销,回头打量,院中立着一栋两层的楼房,房前种着一棵石榴树,树下砌有一个鱼池,鲜红的石榴掉在地上池中,也没有人捡。 忽听脚步声响,楼房拐角的一间小屋前,月光艰难地转进小屋中,投下一道浅淡的斜月,就从那斜月后面的幽暗中,颤巍巍走出一只老年女尸。那花白的头发无风自动,说不出的鬼气森森 方紫一呆,只觉心脏猛地一缩,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紧紧攥住。 这老年女尸双眼已经被真菌覆盖,构不成多大的威胁,然而静夜之中,眼前这一幕实在太过可怖,一时之间,竟是手脚无措,上下牙齿相击,格格作响。 这种瞎眼丧尸耳力极是敏锐,立即有了反应,循声扑向方紫。 林志心中一凛,将方紫一把拉到身后,只见瞎眼丧尸一扑不中,两只鸡爪似的枯手举在身前,歪着脑袋,半张着嘴,侧耳倾听。淡淡地月光下,它两边嘴角微微翘起,似笑非笑。 方紫咬紧牙关,再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只见自己映在地上的影子不住抖动,原来手臂发战,身子晃动,映照得影子也颤栗起来。 林志慢慢弯腰,俯身抽出白头丧尸绑在小腿上的匕首,只觉鼻子一酸,差点打了个喷嚏,这匕首冷气森森,刀光如水,一出刀鞘,就带着一股迫人的杀气。 第19章 罗伯特 林志屏住呼吸,刀尖朝着女尸左眼的部位,一寸寸挺进,直到只有半尺,才猛一用力,只听“嗤”一声轻响,匕首灌脑而入,直没至柄。 “好锋利的刀!” 林志随即踹开丧尸,抽出匕首,但觉这匕首锋利异常,拿在手中,感觉不到有多沉,说道:“是了,这不是一般的匕首,是海军陆战队特用的潜水刀。” 方紫从恐惧中回过神来,瞧了瞧地上的白头丧尸,说道:“你是说它以前是海军陆战队员?可是,卫城离大海十万八千里。他来这里干什么?” 林志心说:“陆战队员怎么就不能来这里了?”说道:“也许是派来执行任务的。谁知道呢?” 方紫道:“这潜水刀有什么特别?” 林志道:“你把它放进水里,这刀不会下沉,只会悬浮在水中。”说着,走到石榴树下的水池边上,扑通一声,将潜水刀投进水中,那刀果然既不下沉,也不上浮,而是静静悬浮在水中。 方紫道:“我还是头一次看见刀在水中不沉的,对了,你怎么知道这是一把潜水刀?” 林志道:“我叔叔也在海军陆战队服役,他教会了我不少军事知识。” 提起叔叔,林志心中又是温馨,又是失落,自己来卫城之时,叔叔也随军舰出航,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方紫道:“你叔叔很了不起。” 林志一笑,捞起潜水刀,又俯身搜查白头丧尸,从它的枪套中,又找到两个压满子弹的手枪弹夹,一个弹夹十五发,总共三十发子弹。摇了摇头,只觉少了一点。 方紫道:“三十发子弹很多了。” 林志道:“三百发都嫌少。”将枪套解下来,系在自己的皮带上,又抽出手枪退下弹夹,见弹夹中的子弹已经打光,于是换了个弹夹。将手枪插进枪套中。 方紫解开丧尸小腿上的刀鞘,这刀鞘自带皮带,说道:“你也绑在小腿上吧,这样一抬腿,就可以抽出匕首了。” 林志依言做了,两人继续在白头丧尸身上摸索,在它左边胸口的衣兜中,摸出一个海蓝色的证件,封面印着“meu”三个英文字母,打开来看,不禁都吃了一惊。 证件中的人物头像,竟是一名黑人男子。而证件用英文标明,持证者是一名美海军陆战队员,职务中尉,姓名罗伯特。 林志大学期间,英语已过六级,一看之下,奇道:“这白头丧尸,居然是美海军陆战队员?” 再细看这丧尸,它脑袋原本已经变形肿胀,覆盖着深紫色的菌衣,如同一个蘑菇头,就算没有被泼油漆,也辨不出他本来的面貌,再撸起袖子一看,皮肤深黑,果然是一名黑人男子。跟着想起,meu就是美海军陆战队远征队的英文缩写。 两人面面相觑,卫城出现陆战队员并不奇怪,但出现一名全副武装的美海军陆战队员就不同寻常了。左想右想,也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林志把白头丧尸和女尸的尸体拖到墙根下用砖块修砌的花池中,西番莲和夜来香开得正旺。 方紫道:“算了,管哪么多干什么?这里很不错,又可以吃石榴。”当下站上鱼池,举手去够石榴,可那些石榴虽然看起来不高,她跳将起来,也摘不到。嗔道,“你怎么就光看着。” 林志一笑,也站上鱼池,伸长手臂,就摘下一个,递给方紫,又摘了四五个,两人坐下剥石榴吃。这石榴又大又红,的是上品,吃上几粒,舌底生津。 林志突然道:“你说,罗伯特是怎么来到卫城的?” 方紫嘴里嚼着石榴,正吃的兴起,闻言一怔:“谁是罗伯特?”跟着反应过来,就是白头丧尸,说道,“不是说了吗?别提了。” 林志道:“不是,我是在想,他会不会是乘直升机来的?” 方紫道:“那种看起来酷酷的战斗直升机?”不等林志说话,又道,“可哪又怎样?罗伯特落得这个下场,说明直升机多半已经坠毁了。” 林志道:“那坠毁的直升机上,也许能找到更多的武器和子弹。” 方紫道:“哦,讲了半天,原来你是惦记人家的枪呀。” 林志吃了半个石榴,就一直把玩从罗伯特身上得到的手枪。和方紫说着话,一会瞄向树梢,一会瞄向墙头,心痒难搔,恨不得开上两枪。 这是一把m18型手枪,采用威尔森战斗黑色单排钢制弹匣供弹,弹容量15+1发,浅灰色的枪身涂层,使得它在黑夜中更利于隐蔽。人体力学的枪柄设计,握持感十足。 方紫道:“男孩子对枪都这么痴迷,是不是?” 林志一笑:“枪壮怂人胆,有了这把枪,我们就更有活下去的勇气了。” 方紫听他说的是“我们”两个字,心中升起一股暖意,问道:“这枪是不是挺好?” 林志道:“叔叔曾经给我普及过,在精度测试中,这款手枪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精度稳定性,50米的有效射程上,平均散布圆直径仅仅10厘米!” 见方紫对散布圆直径没有什么概念,又道:“全世界能达到这个精度标准的手枪,不超过十款。你说牛不牛?” 方紫道:“原来这么厉害。嗯,这石榴好甜。”说着话,又剥开一个石榴。 林志道:“就只可惜才三十发子弹,实在太少了,如果能找到那直升机,说不定还能多搞一些子弹,运气好,也给你搞一把枪。” “我说直升机坠毁,不过是猜测。”方紫摇头道,“再说了,我觉得还是弩弓好,射箭没有声音。枪声太响亮,会招惹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林志道:“各有长处。”又道,“你一个人时候,听没听到过飞机的引擎声?” 方紫道:“没有。你呢?” 林志道:“我要听见了,也不会问你了?” 两人笑了笑,林志起身道:“走吧。也给你配备一个求生背包。” 方紫魔怔了一下:“去哪里配备?” 第20章 永恒是不变的曾经 林志道:“那个生存狂,他家离这里只隔两条马路了。” 方紫恍然过来,说道:“非得今晚?我还没有吃够石榴呢。” 林志道:“嗯,那也不用着急,你什么时候想去再去好了。反正现在我们有大把的时间可挥霍。嘿嘿,我从来没有觉得这样轻松过。不用学习,也不用担心毕业后的人生出路。” 方紫听他笑了两声,但语气中殊无欢愉的味道。便道:“你觉得活着还有意义吗?” 林志道:“人的一生像个谜语,应该在死时得到答案,而不是提前。” 方紫道:“嗯,好像也有一些道理。” 林志又吃了两个石榴,走向院中两层的楼房,这房子修建大概已经五十来年了,墙面斑驳,房门紧闭着,上面的油漆剥落了大片。伸手一推,门无声无息地开了,原来并没有上锁。 方紫端起弩弓,跟在林志身后,要住下来,就得先搜查房子,确保再无丧尸。 屋里一股灰尘儿,判断起来,应该自末日发生那天起就没有住过人了,不过屋主很爱干净,虽然哪儿哪儿都是灰尘,但茶几、厨房、卧室,哪儿哪儿又都井井有条。 两人楼上楼下搜查了一遍,最后停留在二楼一间卧室,林志道:“你睡这里,我去隔壁。” 方紫道:“不,你也睡这里。” 林志道:“怎么了?” 方紫略显羞涩地道:“我....我害怕。” 林志道:“我们搜查过的,屋里没有丧尸。” 方紫道:“我怕鬼。” 林志差点没有大笑出来,说道:“杀白头丧尸的时候,你不是很勇敢吗?再说,这世界上哪里有鬼?” 方紫道:“我知道没有,但就是害怕。”顿了顿,又补充道,“明白世上没有鬼是一回事,但怕不怕又是另外一回事。” 林志无语,只好留了下来,卧室中就只一张大床,两人并头躺在床上,望着斑驳的天花板,各自发呆。 过了一会儿,林志扭头看向窗外,深蓝色的夜空中挂着一轮明月,月光从窗户中投照进来,映得床前地上一片银白。 只听方紫道:“说说话吧,这样躺着,好瘆人。” 林志道:“说什么?” 方紫道:“说什么都行。” 林志道:“没什么好说的。” 方紫幽幽叹了口气:“没意思。”过了一会儿,轻声哼起歌来,“如果让我遇见你,而你正当年轻,用最真的心换你最深的情,如果让你遇见我而我依然年轻,也相信永恒是不变的曾经.....” 林志突然道:“你这歌好像很有年代了。” 方紫道:“老歌才有情怀。” 林志道:“呵呵,你才多大,也学人家讲情怀?” 方紫不答,继续轻声哼唱,就在这万籁俱寂的深夜里,忽听门外窸窸窣窣地响,谨慎而又小心,仿佛是为了不发出动静,而发出的动静。 方紫一惊,随即停止哼唱,一对白得发亮小虎牙紧紧咬住了下唇。 林志一下坐起,门外就是一道走廊,刚才都搜查过了,这小院里能喘气的东西,出了自己就是方紫,院门又关着,丧尸不可能进得来,到底是什么鬼东西弄出的声响?只觉头皮一麻,全身起了层鸡皮疙瘩,这世界上不会真有鬼吧? 他一把拿起摆在床头的m18手枪,走到门后贴耳静听。那声音细微而缥缈,不能确定具体的方位。伸手抓住门把手,只听方紫在背后颤声道:“别,别开门。” 但林志觉得不弄个清清楚楚,这晚上就别想睡安稳了,轻轻一按,门开了一条缝隙。 他从缝隙中望将出去,限于角度问题,只看见了走廊的一段,但地上清清楚楚地映着一道人形的阴影,也不知道是不是外面的东西佝偻着腰,所以月光将这东西的影子映在地上的时候,两条手臂竟超过了膝盖。 那身影本是走动着的,但就在林志将门打开一条缝隙时,这东西立马站住了,似乎已听到门把手按下去的轻微响声,随即啪啪啪的脚步声响,转身就跑。 林志一个箭步冲出门去,已经晚了,只见一团黑影扑向墙头,随即消失在了黑暗中。 “什么鬼东西?”见林志返回卧室,一脸肃穆,方紫低声问道。 林志摇摇头:“速度太快,没有看清楚。但好像是....是...” 方紫道:“你说啊。” 林志续道:“好像是一头黑猩猩。” 方紫愣了一下:“哪里来的黑猩猩?” 林志道:“也许是动物园里面跑出来的?” 方紫道:“卫城动物园我熟悉,我们这里根本没有什么黑猩猩。” 林志道:“哪会是什么呢?” 方紫忽而想起一事,颤声道:“不会是变异出了能飞檐走壁的丧尸吧?” 林志苦笑道:“你想什么呢,要是丧尸,它就不会逃了。” 女孩子的思维,倾向于联想,方紫半响又道:“也许真是黑猩猩,感染了虫草菌的黑猩猩。罗伯特之所以出现在卫城,就是为了寻找这头黑猩猩。” 林志道:“你的想象力够丰富,睡吧。” “那你抱着我。” “我怕控制不住。” “去!” 林志和方紫在小院呆了三天,直到方紫吃够了石榴,第四天晚上,林志又摘了不少石榴放进背包,才又出发。 两人走出巷口,在高楼阴影的掩护下朝前摸去,马路上一如既往的荒凉,夜空繁星点点,闪烁不定,没有了城市灯光的污染,通透得令人心悸。 方紫心中暗道:“怎么我从来没有留意过,星空竟能如此的美丽?”轻声问林志,“你上一次仰望星空,是什么时候的事?” “想什么呢?别说话!”林志声音中透着一股严厉,一拉方紫,藏在一个半人高的垃圾箱后面。 一阵脚步声由远而近,再过片刻,丧尸喉咙中发出的那种模糊不清的“呃呃”声也能听得到了。黑暗中走出七八只丧尸,它们面无表情,一双眼睛在头骨中炯炯发亮。 第21章 抄近路 方紫大气也不敢透一声,直到脚步声消失在马路的另一头,才轻轻喘了一口气。 林志低声告诫方紫:“别走神!” 方紫顺从地点了点头,心说要配备求生背包,其实也大可不必非得去生存狂家。 两人又走出一百来米,林志猛地停住了脚步。 方紫睁大眼睛,前方人行道上一群黑影,背脊朝外围成一圈,像是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秘谋一场天大的诡计。 林志后退两步,朝方紫摆了摆手,两人横穿过马路,绕过这群丧尸。 不料没走多远,黑暗中窜出一物,全身白毛,原来是一条博美犬,它一条后腿已经断了,仅靠着一点肉皮拖在身后,凄凉的狗吠声,顿时惊动了一条街的活死人。 林志大吃一惊,一拉方紫,闪进路边的服装店中,藏在一排衣架后。 方紫惊魂未定,颤声道:“想不到还有狗儿能活到现在。” 人类消失后,这些曾经的宠物毫无生存能力,这条博美犬能活到现在,当真是极其罕见。 林志透过玻璃橱窗望出去,博美犬左冲右突,拼命想要逃生,但奈何闻声赶来的丧尸越来越多,四下合围,终于被抓住。群尸抢钱似的挤向中间,狗吠声戛然而止。虽说只是一条畜生,也瞧得两人惊心动魄。 方紫忽而想起一事,凑到林志耳边说道:“难道虫草菌只感染人类?否则直到现在,为什么没有看见一只变异的狗儿?” 林志回想:“除了人类,确实没有看见过别的变异生物。” 但此时此刻,哪有心情探究这个问题,更何况他在魔都医科大学念的是临床医学,虫草菌感染人类,那牵涉到细菌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化学等等学科的高深知识,就不是他能解释的了。 群尸争抢博美犬的血肉,混乱之中,三只丧尸忽而奔进服装店,啪的一下,将两人藏身的衣架撞翻在地。 方紫一声惊呼差点冲口而出,但见三只丧尸搅成一团,争抢一条血淋淋的狗腿,幸亏店中幽暗,三只丧尸又只顾着争抢,两人竟没有被发现。 林志扯了扯方紫,两人四肢着地,倒退着爬进服装店后面的一间小库房。 库房逼仄,仅仅四五个平方大小,说是库房,其实只是店铺装修的时候,隔出的一个小小空间,四周堆满了成捆的服装,两人挤在一起,再无回旋余地。 方紫低声道:“怎么办?”只觉两只手心都是冷汗,两人倒退着爬进库房的时候,三只丧尸兀自在店中横冲直撞,好几次差点踢到两人。 林志悬着一颗心,寻思除了慢慢等着丧尸走散,再没有别的办法了。忽而瞥见一摞服装后面,隐隐似有微光,心中一动,把这摞服装轻轻挪到一边,不禁心中一喜,服装挪开后,露出了一道两尺来宽的通风窗。 林志提起插销,极缓慢地推开窗户,窗户很是生涩,只怕好几年没有打开过了。窗外是一道砖墙,窗户推开后,窗框边缘离着砖墙,仅有一寸不到的空隙。 林志低声道:“你先出去。”抱起方紫,协助她爬了出去,自己跟着爬出窗外,一颗心才落下了一半。抬头见砖墙三米来高,说道,“你爬得上去吗?” 方紫道:“小问题。”手脚张开,撑着两边的墙壁,一下下爬了上去。身手倒也灵活。 林志跟着爬上墙头,往下一看,砖墙的这一侧是一个挺大的院子,淡淡的月光下,院子里立着两个滑梯,外形塑成长颈鹿低头吃草的模样。一个涂着鲜艳颜色的城堡,还有不少木马小车散落在周边。低声道:“好像是一家幼儿园?” 方紫道:“这是卫城二幼。对了,你说的那个生存狂,他家住哪条路?” 林志道:“我不知道路名,不过他家所在的小区里面,有一座露天游泳池,那游泳池还挂了个招牌,好像叫...叫....”略一回忆,续道,“记起来了,叫碧海云天。呵呵,不过是建在小区的露天游泳池,名字倒起得牛哄哄的。” 方紫道:“啊,那片我知道,那小区就叫碧海小区,我们从幼儿园穿过去,至少节省一半的路。”说话间,见院中无人,脚下是一片草坪,但围墙两边地势高低不一样,这边地势低沉,墙头离地四米来高,不由暗自发愁,怎么下去? 林志道:“我先下去,再接你。”在墙头坐下,然后轻轻往下一跳,两个前脚掌落地的一瞬间,屈膝、双手撑在身体斜前方,弯曲手臂,把头侧向一边,腿往前蹬顺势翻滚过去,一个卸力前滚翻,稳稳当当站了起来。 他这一套动作完成的干净利落,虽说看起来平平无奇,但在末日之中,也不失为一项救命的绝招。 林志四下看了看,举起双手道:“慢慢爬下来,我接着你。” 墙高四米,从下往上看似乎并不太高,但换一个角度,站在墙头往下看,感受就大大不一样了。 方紫心中发虚,小心翼翼在墙头坐下,往一边转过腰去,想要双手抓墙吊将下来,但其实这个动作难度不小,尤其考验臂力,她尝试了一次,没有成功。正要再来第二次,忽听林志压低嗓门叫道:“等一下,丧尸!” 方紫心中一凛,巍然不动,只见一群七高八矮的身影,从过道中来到后院。又隐没在城堡后面。 方紫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针刺一般痛了一下,见林志冲自己连连招手,忙抓住墙头滑了下去。 林志在下面接住,好在有惊无险,两人靠着那鲜艳的城堡遮挡住了丧尸的视线,从另一条过道溜出了后院。 卫城第二幼儿园规模不小,一路往前,经过配餐室、营养室、午休室、来到活动室。 方紫环顾室内,只见地上散落着玩具,一面墙壁上满是幼稚的涂鸦,室内静谧无声。越是这种曾经充满了欢声笑语的地方,如今越显得冷清荒凉。 林志走到门边,从窗户中朝外张望,前院面积更大,左边是操场,右边是花园,中间的过道直通向大门。 方紫在他身后轻声说:“好像没丧尸了。” 第22章 车内车外 林志紧了紧手中的军用手斧,按下门把手,忽回头对方紫说:“你一定要跟紧我,我们两个千万不能分散。” 方紫道:“我知道。城市这样大,两个人一旦错过,恐怕就很难再重逢了。” 林志一笑,心想方紫真是知性又善解人意:失去了通信,在这浩如烟海的钢筋丛林中,两个人如果走散,就算中间只隔着一道墙,互相也不能知道彼此的存在。 他开门出去,快步穿过前院,院门关着,便从早已无人值守的门房绕行出去。方紫轻声提醒:“走左边。” 林志睁大眼睛,依言左转,马路上空荡荡的一“人”也无,行出六七十米,猛听尸嚎声大作,一间商场内响起急促的脚步声,似乎无数的丧尸正奔出商场来。 林志大吃一惊,商场挺大,一侧街面都是商场的橱窗,并没有店铺可供躲藏,见马路中间停着一辆黑色的私家车,后排一侧车门敞开着,忙一拉方紫,窜进车中。 两人刚刚藏好,关上车门,一大群丧尸已由商场大门中涌上街道,乱哄哄的一团,不知所为。 林志低声道:“别让它们瞧见。”两人缩肩低头,身子尽量往座位下滑。 方紫道:“它们看不见的。”车窗玻璃贴着车膜,两人又坐在后排座位,就是白天也不易发现车内有人。 林志道:“前档玻璃可没有车膜,还是小心点好。” 方紫道:“这些家伙是发疯了吗?怎么莫名其妙就跑到马路上来?” 林志道:“鬼才知道,这些家伙又没有脑子,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来推测它们。”心中暗暗发愁,群尸占据了整个路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散。 方紫道:“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就是商场中有人,它们其实是被惊动的?” 林志苦笑道:“你倒是会想,别说人都死光了,就算真有活人,谁又活得不耐烦了,跑进商场中去找死...” 一句话没有说完,嘴虽张着,却没有了声音,一只丧尸在车头站定,双眼死死盯着前档玻璃,四五秒后,忽又调头走开。 “吓死我了,”方紫半响松了一口大气,按着胸口自我宽慰,“我都说了,从外面看车内一团昏暗,它们什么也看不见的。” 林志道:“小心总没有错。”只感手心中也抓了两把冷汗。 刚才丧尸瞪视前档玻璃的时间虽然只有区区四五秒钟,但对两人来说,却似乎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方紫好一阵缓过神来,望向那商场大门,忽而道:“啊,这是云巢商厦,卫城最大的商场!” 林志嘘的一声:“小声点,干嘛这样激动?” 方紫放低了声音,说道:“你不知道,云巢商场起码有三四百个商家入驻,几乎囊括了吃喝玩乐,衣食住行,而且还有一家连锁大药店,对了,对了,就是你老东家‘正途’生物集团旗下的连锁药店,另外一楼还有一大片中庭花园,可以用来种菜。” 林志道:“我只不过给正途集团跑了一趟差,算不了什么老东家,另外你想表达什么?” 方紫道:“这不正是我给你提起过的、最理想的庇护所吗?” 林志瞪她一眼,低声道:“得了吧,既然光入驻的商家都有三四百家,哪丧尸得有多少?你是嫌活得太久了?” 方紫宛如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不说了,不说还不行吗?” 两人一时说僵了,在车中枯坐着,隔着一道薄薄的车窗玻璃,外面就是吃人的魔鬼,车里车外,恍如两个世界。 时间在沉默中流逝,林志抬手看了看表,低声道:“还有不到一个小时,天就亮了。” 方紫道:“哪怎么办?” 林志道:“还能怎么办,今晚看来是没有希望了,只有在车上熬一个白天,等到天又黑下来的时候,这些恶鬼就应该走散了。那时候我们再离开,现在先睡一觉。” 方紫道:“怎么睡?车里这么窄!” 林志道:“简单,你睡在座位上,我躺在地板上。” 方紫道:“可怎么睡得着?” 林志道:“睡不着也得睡,不好好休息,明晚哪来的精神?” 两人藏身的这辆黑色私家车,是一辆现代伊兰特,这车的一个好处是空间比较大,林志勉强躺下,还不算狭窄,只是一双腿却是伸不直的了。 方紫忽而道:“你睡觉打呼噜吗?我怕丧尸听到呼噜声。” 林志道:“还问这个,你又不是第一次和我睡在一起。” 方紫脸上一红,轻声道:“啊,我忘记了,你不打呼噜。”顿了顿,又道,“还大学生呢,哪怎么能叫睡在一起?只能叫躺在一张床上休息。” 林志闭上眼睛:“你对,睡吧。” 方紫心中七上八下,忐忑不安,暗道:“这样的环境下怎么睡得着?”但一晚上未曾合眼,终于也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方紫首先醒了过来,只见外面阳光耀眼,车内闷热异常,一摸额头,都是大汗。 她再也睡不着,抬腕看表,这才想起小米腕表早就没有电了,没有电的腕表什么也不是,之所以还一直戴着,只是因为表是妈妈送给自己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方紫伸头去看林志手上的表,不料林志也恰逢此时给热醒了过来,两人四目相对,方紫连忙解释:“我可没有偷看你,我只是想看看几点钟了。” 林志大汗淋漓,浑身都湿透了,看了看表:“一点钟。他妈好热。” 中午一点,正是一天中温度最高的时候,虽然深秋季节,气温并不太高,但黑色车身最是吸热,此时车内温度,只怕也达到四十五六度了。 林志坐起身来,左右两边的车窗和头顶的天窗,都必须通电才能打开,而废弃了四个多月的汽车,汽车电瓶显然早就跑光了电,再说就算还有电,也没有车钥匙启动全车通电。更何况大白天的,也不敢轻易打开车窗。 方紫道:“这样下去,我们都得热晕过去。” 第23章 地下车库 林志点了点头,从前档玻璃望出去,经过一夜,昨晚涌出云巢商场的大群丧尸,只有十七八只还在附近徘徊,烈日当空,这十七八只丧尸看起来干巴巴的,似乎脑袋都给晒得冒青烟了。 再回头望向车后,远远近近也有丧尸游荡的身影。 方紫低声道:“车窗玻璃不能打开,那样会被丧尸发现车内有人。要不....我们逃吧,留下来只会被活活热死。” 林志道:“那样太危险。”抬头瞧向天窗玻璃,寻思,“就只有从这里下手了。” 他抽出潜水刀,抵进天窗玻璃边缘缝隙,一点点撬开,撬出三寸左右宽的一道空隙,车内热气蒸发出去,稍稍舒服了一些,但还是闷热难当。 林志脱了外套,低声道:“只能这样了。”拿出水壶递给方紫,自己将天窗又撬开两寸。接过水壶,咕咚咚喝了一气,水壶中的水也是热的。 方紫道:“不要烦躁,心静自然凉。” 林志一笑:“有道理。”将水壶放回背包,又拿出石榴,两人剥开来吃。 方紫吃了几粒石榴,却又轻声道:“要是这石榴变成冰镇石榴汁,哪不知道大口喝下去该有多爽?” 林志道:“你就爱异想天开。呵呵。” 两人低声说笑,一时间忘记了闷热的难受。 忽听咔嚓一声响,林志从前档玻璃望出去,只见天际乌云滚滚,大山小山般涌了过来,时间不长,黄豆大的雨点倾盆而下。落在炽热的路面和车上,升腾起阵阵白雾。 “这场雨来得太及时了!!!” 方紫抑制住大声欢呼的冲动,伸手去接天窗中漏下来的雨点,只听雨声敲得小车噼噼啪啪地响,雨中竟然还夹杂着板栗大小的冰雹。 她捡起两粒掉进车中的冰雹,一粒放进自己嘴里,另一粒喂给林志,轻笑道:“谁说我异想天开了,这不就有冰镇石榴汁了吗?嘻嘻。” 一场大雨,热气顿消,只见路面上积水成河,将一条马路冲刷得干干净净,那十七八只丧尸朝街头方向走去,头发紧紧贴在头皮上,一个个成了落汤鸡。 雨越下越大,路面上积水渐渐超过了马路牙子,黑色私家车泡在水中,仿佛海上的一座孤岛。 方紫想起一首外国诗,心有所感,轻声背咏了出来:“我们是一个整体,任何人的死亡于我们都是一种损失,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为你敲响。” 林志细品诗词的含意,轻轻叹了一声。 这场暴雨时间不长,但雨势猛烈,雨停后,路面积水半天不见消退,连人行道都给淹没了。 方紫道:“应该是下水道给堵塞了,以前这里就经常积水。” 林志道:“长久下去,卫城会不会变成水城?” 方紫道:“怎么会?”话虽如此,也是心下惴惴。 一个白日过去,黑暗终于又笼罩了黑夜,林志推开车门,拿出蒙了黑布的电筒。 方紫跟着下车,紧跟在林志的身后,两人靠着微弱的光,提心吊胆摸到街头,转向左边马路,路上积水越来越深,已经没过了小腿,淹到了膝盖下方两寸的位置。 方紫心想卫城是一块山间盆地,这样下去,会不会一语中的、哪天整个城市真给淹没了?忽觉林志站定了不动,跟着伸手过来握住了自己的手,斜着绕往前方。 走出一段距离,林志低声道:“好险,你看见没有,我们差点走进了一群丧尸中间。” 方紫打了个寒颤,紧紧抿着嘴巴,四下里漆黑一团,死寂无声,为这寂静气氛所迫,连低声说话也不敢了。 林志定了定神,继续朝前摸索,黑暗中又转过两处路口,低声道:“到了。” 方紫一怔:“就到了?” 林志道:“你不是认识路吗?” 方紫道:“啊,天黑了,我什么也看不见。” 林志道:“你还是本地人呢。”牵着方紫的手,走进小区大门,那生存狂家住七号楼,得穿过草坪,绕过露天游泳池,再穿过小区停车场。 方紫到了此时,只觉晕头转向,早已经分不清东西南北,任由林志握着自己的手,亦步亦趋,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忽而看见楼房巍峨的灰影,不禁一愣:“怎么突然看得见了。”随即反应过来,“月亮出来了。” 就在此时,猛听林志叫道:“快跑!”不由自主被他拉着手飞奔,低头冲过一棵矮树,只听尸嚎声此起彼伏,似乎前后左右,都有丧尸围了上来。 夜空云开月现,明星闪烁,照临下土,天上云淡风轻,一派祥和,林志却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 身后群尸紧追不舍,前方又冒出了黑沉沉的一大片鬼影,正不知所措时,忽而瞥见地下停车场黑幽幽的入口。哪里还顾得了其他,拉着方紫一头就逃了进去。 停车场入口下去有一处弯道,两人奔过弯道,忽听水花声飞溅,还没有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已双双朝前飞扑出去,两下“扑通”声几乎同时响起,呼吸为之一窒,耳中鼻中都是水。 林志被冷水一浸,随即省悟过来,白天一场大暴雨,地下停车场被淹了。只听尸嚎声震耳欲聋,群尸已经追了下来,纷纷冲进水中。 林志心中一寒:“在平地上都跑不赢丧尸,在水中更是死路一条。”大力往前划水,只感积水越来越深,忽听方紫叫道:“我们不用死了。”声音颤抖,也带着哭腔。 林志扯下电筒上的黑布,回头照去,顿时又惊又喜,只见丧尸落水以后,双手胡乱扑腾,一颗颗脑袋浮沉不定,就是游不出半米。 原来人变异成丧尸后,不会游泳!!! 林志一声欢呼,当真被一种绝路逢生的狂喜包裹住了全身。 此时积水只漫到林志胸口,但已经淹没了方紫的口鼻,方紫两只手搂住林志的脖子,任由他拖着自己往前行走。虽在黑暗之中,似乎也有了依靠。 林志走出十七八米,淹到胸口的水深阻力很大,行走也极为缓慢,方紫便撒开双手,自己游起泳来。 第24章 求生装备 林志随即也漂浮起来,手脚并用,朝前游去,回头再看,只听水花声溅个不停,尸群依然再做着徒劳的挣扎。 方紫道:“我们从出口那边游出去?” 林志道:“不用,这里已经是七号楼,我们直接从安全通道上去,那生存狂家住三楼。”用电筒四下一照,但见水面波光粼粼,大部分汽车已经沉入水底,只有少部分汽车还半浮在水面。 两人游到防火门前,防火门已经被完全淹没,只有门框上方钉着的“安全通道”四个荧光字,在电筒光下盈盈生辉。 林志潜入水中,拉开防火门,让方紫先潜了过去,自己跟着潜水进去,楼梯间也被淹了半层,抓着楼梯扶手,湿淋淋地爬出了水中,用电筒一照,水线已经漫过楼梯转角平台。 方紫靠着台阶坐下,喘着气说:“累死了。” 心慌气促不光是横穿停车场游了很长的距离,还有死里逃生的狂喜。 林志道:“那多休息一会儿。” 方紫道:“你背包中的东西,应该都被浸湿了。” 林志道:“刀子绳子没有事情,至于干粮我都用塑料口袋又裹了一层。” 方紫道:“你倒有先见之明。” 林志道:“也不是,我原本只是用来防被雨水打湿的。” 方紫叹道:“唉,真想不到,要是停车场没被水淹,咱俩还活不成呢。所以很多时候,坏事也会变成好事。” 休息了一支烟功夫,两人顺着楼梯往上爬,楼道中死寂无声,这让方紫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楼层上下颠倒,两人不是在上楼,而是一步步走下地狱。 到了三楼,林志侧耳倾听片刻,防火门后没有动静,这才推门进去,来到301室的门前。 方紫道:“干嘛不进去?” 话音刚落,林志也推门进去,他上次离开的时候,只是将房门虚掩,并没有上锁。一是自己只是个闯入者,并没有大门钥匙。 第二,那时候他认为除了自己,卫城再没有一个幸存者,还巴不得有人无意间也来到这里呢。 客厅的情景一览无余,沙发凌乱,毛巾皱成一团,茶几上摆着吃光的自热米饭盒子、地上倒了两个酒瓶,到处都是烟头。仍是毫无曾经有人来过的模样。 方紫跟着进屋,反手关上门,说道:“乌烟瘴气,都是你干的好事?”见屋子属于大平层,四室两厅,装修时尚,天花板上吊着璀璨的水晶灯,墙上也贴了瓷砖。 林志道:“卧室中有衣服,先把湿衣服换了吧。” 两人先后换了衣服,林志推开主卧旁边的房门,方紫站在门口一张,不由呆了,三面墙上打了铁架子,一面四层,三四一十二层,每层都摆着五花八门的求生装备,大部分不认识。角落里剩下几瓶大号瓶装水。 林志道:“愣着干什么,进来瞧啊。”从铁架上拿起一盏野外应急台灯,按下开关,灯光一亮,两人不约而同又呼出口长气。 方紫道:“这...这么多东西,应该花了不少钱吧?难道真有人提前预知末日必定发生,才...才大下血本,购置了这么多装备?” 林志哼了一声,说道:“谁又能预知未来?不过是爱好罢了。就像喜欢手办的人,一个破木偶也舍得花上万块钱。” 方紫摇摇头:“真搞不懂这些人。”见唯一没有打铁架的这面墙上挂着六七个颜色不同的户外背包,拿起一个绿色的道,“这背包不错,紧凑,便于奔跑。” 林志道:“还是拿黑色这个。黑色便于晚上隐藏。和我的一样,也是小鹰背包。” 方紫道:“好,都听你的。”见左边铁架上一袋袋的应急干粮,拿起一袋瞧了瞧,上面印刷的都是英文,念道,“山...山屋?” 林志道:“对,这是山屋应急干粮,冷冻干燥工艺,营养全面,保质期三十年。” “什么?”方紫平时对户外求生这些男人的爱好没有什么兴趣,闻言,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诧异地道,“我没有听错,食物的保质期怎么可能达到三十年?” 林志道:“可惜网络彻底完蛋了,要不是你自己百度一下,就知道我没有撒谎。” 方紫道:“不,不,我不是说你撒谎,我只是觉得很不可思议。在我的认知里,食物保质期能达到五年,嘻嘻,就已经是极限了。” 林志笑了笑,将一袋肉沫茄子饭、一袋牛肉土豆饭、一袋麻辣鸡肉饭放进给方紫准备的背包,说道:“这一袋饭净含量180克,复水后520克,你饭量不大,再配一些压缩饼干,足够你在绝境支撑三天三夜,再多拿就没有必要了。” 方紫道:“这些速食饭的口感怎么样?” 林志道:“开始图个新鲜,但再先进的加工工艺,也不能保证食物的原汁原味,随身带上一些,不过是为了应急而已。吃光以后,随时补充,回不来,超市中拿上一些罐头饼干也可以,总之一句话,不能让背包空着,这叫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他一边说着,移步到中间货架,往背包中装了三块压缩饼干,一瓶维生素片,三根坚果能量棒。 能量棒,顾名思义,就是补充能量的棒状食品。主要由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组成。 一根50克的能量棒,可提供236大卡以上的热量,相当于二两馒头或四两米饭提供的热量。 而碳水化合物,就是俗称的糖,是机体内最重要也是最优质的供能物质。 它耗氧量小,代谢终产物为二氧化碳和水,也是大脑惟一可以利用的能源。只有糖能顺利透过脑屏障进入脑组织被脑细胞利用。大脑能量供应不足,就会产生中枢疲劳感。 并且最重要的是,能量棒中的糖不同于巧克力中的糖。巧克力中的糖主要是蔗糖,它是一种简单糖,吸收入血的速度快,但维持的时间短。 能量棒中的糖,则是单糖、双糖和低聚糖严格配比组合而成。既能够持续平缓地释放能量。又能实现快速供能,做到能量接力,保持稳定血糖水平,增强运动能力。 方紫拿起一个烟盒大小的铁盒子,打开来看,里面码放着六段黑黑的棉质状东西,还有一把小锉刀,一根银白色的金属条。问道:“这又是干什么的?” 第25章 人生就像开盲盒 林志瞥了一眼,回答说:“火绒火石。用来打火。” 方紫道:“好用吗?” 林志道:“还行吧,不怕摔,不怕水,用来野外生火,大概可以刮三万次左右。就算火绒用光了,也能点燃小木屑。” 方紫撇嘴道:“华而不实,带上几个一次性打火机它不香吗?起码比这个轻巧多了。” 林志道:“各有所长吧,不过这玩意儿在城市中确实不怎么实用,到处都能弄到火机,所以背包中准备的东西,首要就是轻巧,这样丧尸追你的时候,你才能跑得更快。” 说着抽出潜水刀,将一根专业登山绳从中间截成两段,这登山绳总长二十米,一段就是十米,在城里攀援下降,十米也足够了。林志自己所备的登山绳,则是完整的一根。 方紫拿起绳子用力一扯,又盘在手上试了试重量,喜道:“嗯,果然是专业的东西,既轻巧又结实。” 林志道:“那是当然,这种牌子的登山绳我以前在网上查询过,最便宜的也要八百大洋。” 说着,他往背包中又装上了净水片、瑞士小刀、水壶,牙膏牙刷,急救包,急救包中的物品,除了绷带、折叠鱼线小剪刀、缝合针线等物品,药品分为外伤和内服。 内服的有治疗腹泻,感冒、抗过敏、抗病毒药品,都用火机大小的离心管密封封装。 外伤则为喷雾型消毒水、云南白药。能胜任一般的伤口清创。 此外还有一双凯夫拉防刺手套,一包消毒湿巾、一把只比打火机大不了多少的菲尼克斯电筒,两截和电筒配套的蓄电池,这电筒开关为旋转式,别看小巧,充满电的情况下,却可以连续照明两个晚上。 再有一把十厘米长的小锯子,一个密封护目镜,最后放进一个m18式烟雾弹。 一切准备完毕,林志道:“你背上试试。” 方紫依言背上背包,提着肩带抖了抖,笑道:“谢谢你了,连包带物,好像还没有超过十公斤!” 方紫是女孩,体力有限,林志给她准备求生背包的宗旨,那就是以轻巧和实用为主。 至于工兵铲、短斧、折叠木锯、卡式炉、伸缩式台灯,太阳能收音机、应急蓄电池等稍大件的野外求生装备,就没有必要准备了,能用得上的地方不多,反而增加额外的负担。再比如更沉重的发电机,更是拿不动了。 方紫感到很新奇,放下背包,又查看里面的装备,拿起护目镜道:“这个主要用处是什么?”又指着烟雾弹,“这是手雷,是不是?” 林志一口老血差点没有喷出来,忍住笑道:“这是烟雾弹,和护目镜配合使用的。” 方紫道:“嗯?”眼神中分明在说,“我们都是晚上出动,弄一个烟雾弹干什么?而且背包中就数这东西最沉了,不是累赘吗?” 林志道:“但你想想,万一碰到极端情况,非得大白天出门呢?” 方紫沉吟道:“好吧,算是你对。但我们一天天像老鼠一样藏着,能碰到什么极端情况呀?” 林志不答她这句问话,又拿起两个对讲机,说道:“以前我一个人,这东西没有用,现在咱俩一人一部。电量也充满了的。” 方紫笑道:“这个倒是不错。”把对讲机也放进背包,肚子忽而咕咕叫了起来,说道,“哎呀,都半夜了,肚子好饿。” 林志道:“那先吃点宵夜好了。”给自己背包补充完毕干粮,然后拿起两袋速食饭,也不看是什么口味,反正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将卡式炉搬到餐厅桌子上,打火点燃。 方紫抱起一瓶五升装大号纯净水,也跟着来到餐厅。把水倒进水壶,架在卡式炉上烧水。跟着撕开一袋速食饭,问道:“这是什么饭呀?”见里面除了干燥剂,勺子,就是冻干的大米、香菇、肉块,还有一些认不出的干蔬菜,全部混在一起,并没有分开包装。 林志瞄了一眼包装,说道:“卤肉饭。” 水烧开以后,林志将热水注入两袋速食饭,点上一根烟等待。 过了三分钟左右,方紫问道:“好了吗?” 林志道:“再等等。” 方紫等了一忽儿,又问道:“好了吗?” 林志笑道:“干嘛这么心急,我这根烟抽完了就可以了。” 方紫打趣道:“哦,原来你抽烟的目的,就是用来计算时间。” 一根烟抽完,方紫迫不及待打开袋口,拿起勺子舀了一勺送进嘴里,嚼了两嚼,道:“米饭弹性很好,肉也很有嚼劲,味道也挺香,你干嘛不喜欢呢?” 林志道:“你多吃几次,就不会这么说了。” 方紫笑了笑,一勺勺认真吃饭,忽而想到了什么,说道:“除了从罗伯特身上得到的那把m18手枪,你背包中所有的装备,包括军用手斧都是从这生存狂家中得到的,是不是?” 林志道:“你不是都问过了吗?” 方紫道:“我就奇怪了,你说卫城一百二十万人口,那么房子按最少估计也得有三四十万套,你怎么偏巧不巧,就来到这一家?” 林志道:“有什么好奇怪的?我是走到哪里算哪里,不过是碰巧而已。快吃饭吧,吃完休息。” 方紫一笑,说道:“人生就像开盲盒,你永远不知道大门没有打开的那一刻,你即将走进什么样的人家。” 饭后,方紫拿着瓶装水到卫生间洗漱,林志叫道:“喂,节约用水。这生存狂家以前是储备了不少瓶装水,但现在只剩下三瓶水了。” 方紫道:“你以前住在这里的时候,用了很多吗?”心说自己困在茶餐厅的时候,就已经明白了水的珍贵,幸好茶餐厅窗台可以汲些雨水,再加上茶餐厅备用的五桶没有开封的桶装水,才一直熬到了离开。 这天晚上,方紫睡在卧室,林志睡在客厅。 身在末世,睡觉也要睁一只眼睛,天快亮的时候,林志被一阵哼哼声惊醒,他一伸手,先摸到枕头底下的手枪,侧耳静听,声音痛楚,发自卧室。方紫似乎生病了。 第26章 救赎 林志收起手枪,起身摸到茶几上的应急台灯,点亮了走进卧室,问道:“你怎么了?” 方紫道:“我浑身酸痛,也许...也许吃坏了肚子。” 林志道:“不是有药吗?” 方紫道:“我吃了黄连素,可是不管用。” 林志走到床边,灯光之下见方紫脸色白得怕人,她皮肤本就白皙,这时候更加没有一点血色,不由一惊,问道:“怎么突然痛得这样厉害?” 方紫有气无力地道:“可能是因为喝了脏水,在...在地下车库的时候,我突然跌进水中,惊慌失措,就...就喝了好几口水。” 林志暗暗心惊,白天虽然下了一场大暴雨,但那雨量估摸着不足以将地下车库的防火门也淹没了。 这说明地下车库早有积水,在那阴暗潮湿的环境中,最易滋生各种毒素和致病细菌,水的污染程度显然极高,需要立即将污水排出体内,正要说:“快去卫生间催吐。”转而又想到,“方紫在之前已经吃过宵夜,如果是因为肚子里灌了脏水,不会等到现在肚子才疼。”忽而想起一事,惊道,“你不会被丧尸咬了吧?” 方紫吃了一惊,奔进地下车库的时候只顾着逃命,说不定真的被咬了也不自知。 林志道:“你快检查自己的身上,有没有咬伤和抓伤。”一边说着,将方紫扶起。 方紫挽起袖子,查看自己的两条手臂,并无皮肤破损,再要检查两条腿,忽而瞥见林志盯着自己脖颈后,神色有异,心中突地一跳,颤声道:“你...你看什么?” 林志道:“你颈子后有伤...” 方紫心中一凉,却听林志接着道:“但好像只是割伤。你别动,我仔细看看。” 林志举着台灯,盯着伤口看了六七秒钟,这短短的时间内,方紫一颗心都揪紧了,就像等待宣判的死刑犯。 直到林志吁了长气,说道:“确实只是割伤。”方紫才如遇大赦,全身也出了一通冷汗。喃喃地道: “颈子给割伤了,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啊,是不是逃进地下车库前,你拉着我从那矮树下冲过,当时我好像觉得脖颈后凉了一下,难道就是那时候给树枝割伤的?” 林志道:“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伤口有些深,再给地下车库里的污水一泡,我担心毒素已经进入了血液。” 方紫勉强笑了笑,心虚地道:“应该....应该不严重吧?” 林志没有回答,去到隔壁拿来消毒水,以及两颗抗生素和一杯水,对方紫道:“我先给你伤口消毒,你吃了药再观察观察。” 方紫服了药,见林志神色凝重,急道:“你倒是告诉呀,到底严重不严重?” 林志忐忑不安,但想不能让她焦急,说道:“放心,用对了药,就没有事情了。” 方紫心中稍安,又沉沉睡去。 林志靠在床头,观察方紫脸色变化,眼见窗户泛起了一层灰白,天色已经亮了。 但情况并没有随着天亮而有所好转,当林志感到极度疲乏,昏昏沉沉正要睡去的时候,忽而听到方紫竟说起了胡话来:“妈妈,阿紫...阿紫不想死...” 林志一惊而醒,只听方紫又道:“我知道每个人都要死,可是...可是现在,我立刻马上就要死了...妈妈,阿紫不要死,阿紫刚认识一个新朋友,他...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男孩...他...他叫林志,阿紫不...不甘心...” 林志一摸方紫额头,烫得怕人,就这一阵功夫,她已经发起高烧了,忙用冷水打湿毛巾,敷在她额头上,但见她皮肤下出现了瘀斑和瘀点,正是自己最担心的败血症症状。 只听方紫昏睡中依然不断说着胡话,一会儿叫“妈妈”,一会儿又念叨着自己的名字,伸手去摇方紫的肩膀,叫道:“快醒醒,快醒醒,你这样睡着会死的。”只听自己声音微微发颤,心中只想,“如果方紫死了,我岂不是又要一个人孤孤单单。” 林志念了三年临床医学,心知败血症何等的凶险,它能导致心脏、肾脏功能衰竭,救治不及时,严重者甚至会在短短数小时内死亡,吃药已经没有用了,必须立即给方紫输入大剂量抗生素。 可是,生存狂家里只有药片,并没有静脉滴注的药水。要救方紫,就得大白天外出,其中的凶险,不言而喻。 林志心中剧烈交战:“我和她只是萍水相逢,虽说一见如故,但毕竟相处的时日并不长久,实在犯不着为她提着脑袋去冒险,可是...可是她如果挺不过去,真死了,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也是生不如死。” 只听方紫已不再说胡话,而是断断续续哼起歌来,似乎依然是那首老歌:“如果让我遇见你,而你正当年轻.....” 这时朝阳初升,晨光微现,照进窗来,方紫神志不清,只见她眉头紧蹙,这般轻声柔唱,死城黎明,听起来凄迷万状。 林志听着歌声,回想这四个月来令人窒息的孤独感,一个声音钻进耳朵:“救她,其实也是救自己。” 他心念已决,俯身在方紫左边脸颊轻轻一吻,随即拿起背包,开门出去,顺着楼梯下到一楼,从单元门的栅栏格望出去,一群丧尸刚刚从门口经过,背影呆滞,如同一群逃荒的难民。 他定了定神,待尸群走远,溜了出去,一路躲躲闪闪来到小区大门,伸头张望,一条马路显得甚是空旷,只有对面手机店的门口站着七八只丧尸。 他弯腰出了小区大门,快步走到一辆公交车后面,伸头一张,那七八丧尸还在原地徘徊,于是又闪到另一辆车后,如此借着车辆的遮挡,来到街尾路口。寻思:“找药水并不一定要去医院,医院太危险,过去一条街好像就有一家私人诊所,诊所里也有抗生素。”左右瞧了瞧,快步穿过路口。 这条街上稀稀疏疏散布着三两成群的丧尸,看起来不多,但聚在一起就危险了。 第27章 找药 林志更加警惕,钻进人行道边上的绿化带中,向蛇一样往前爬行。 绿化带中的植物,是一种叫大叶黄杨的灌木,在城市中,市政道路景观作为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一面,绿化带可以分隔交通,使车流和行人更加的安全。总被修剪得有棱有角。 但人类消失以后,这种大叶黄扬的生长速度,令林志颇为惊讶,短短四个多月,就已经疯长到一人多高,他在绿化带中爬行,仿佛置身在一座狭长的袖珍森林之中。 绿化带尽头,已经快到街尾了,林志从枝叶间往外观察,就在路边的烟酒店门口,烂木桩似的站立着两只丧尸,得先设法把它们引开。 这两只丧尸一男一女,女尸身着小短裙,服饰时尚,一对造型精致的耳环掉了左边,随着它头部神经质地摆动,右的耳环也是晃荡不已,在秋日阳光的照耀下,亮晶晶的一闪一闪。 男尸衣着则简陋了许多,脚上一双耐磨黄胶鞋,瞧得出是工地挥汗如雨的搬砖工人。 这两只丧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放在以前各自的生活绝对没有交集,但如今的它们眼神一样的漠然空洞,而这漠然空洞的眼神比起所谓的狰狞,更加令人不寒而栗。 林志在地上摸索,捡起一块巴掌大的石头,手臂一扬,石头飞出灌木林,划了一个抛物线,铛的一声,砸在马路中间一辆小货车的前档玻璃上。 两只丧尸顿被惊动,尸嚎声中,同时朝那小货车扑去。 林志随即钻出绿化带,奔向路口,猛听一阵脚步声响,惊得他心脏突地一跳,一个箭步窜进烟酒店,几乎同时,街角转出一小群丧尸。 林志蹲在烟柜边上,心脏还在狂跳,差点和这群丧尸一头撞上了,伸手从烟柜中拿了两包“和天下”,一瓶木糖醇,都装进口袋。待尸群从门口走过,他才猫儿一样溜了出去,转过街角,就看见那家私人诊所的牌子了,牌子白底红字,上面有“周东升诊所”五个字。 他左右一观察,马路对面的树荫下,三只丧尸背对这边,便快步走向诊所,不料就在此时,诊所中忽而窜出一只长发女尸,一人一尸四目相对,近在咫尺,林志大惊之下,撒腿就逃。 长发女尸紧追不舍,一条街的丧尸都被惊动了,围追堵截。 林志东窜西闪,在废弃的车辆间灵活走位,斜刺里忽而扑出一只高个男尸,十指箕张,又干又硬,呼地一下,抓向他面门。 眼看这一下非给抓中不可,林志猛地腾身跃起,两只手在一辆黑色小车车顶上一按,借足惯性双手再往前一拨,嗖的一下,一个金刚跳越过了黑车,继续狂奔。 尸嚎声此起彼伏,又有丧尸围堵了上来,他又接连两个金刚跳,越过两辆小车,冲出了尸群,气喘吁吁,完全没有想到以前仅仅是跑酷的爱好,这时却成了救命的绝招。 他冲出尸群,还没有来得及踹一口大气,街尾又有尸群朝这边奔来,前后一堵,那当真是插翅难逃了。 林志大骇,忽见斜前方七八米外停着一辆双层大巴,心中一动,直奔过去,一个蹬墙起跳,右手放在胸前,这一下大有讲究,如果不将一只手放在胸前,身体将直接砸在车身上,疼痛不说,反作用力会将人弹开,那就爬不上去了。 右手起到缓冲的同时,他左手高举,一把抓住二层车窗下沿,右手跟着抓住,同时两只脚顶在车身上,这在跑酷中被称为猫挂。接着双手双脚同时发力,双力臂爆发,跃升到二层,抓着车顶一根横杠,再一用力,翻上了车顶。 嘘! 他长出大气,在车顶坐下,这下暂时安全了,活死人奔跑虽然快速,但身体协调性极差,对于攀爬这类需要手、脚、腰部,及全身各处力量协调配合的动作,这些家伙很难完成。 林志以前暗中观察,就是一人多高的围墙,活死人也很难爬得上去。 他喘歇片刻,拿出和天下叼上一根,却不点火,站起来沿着车顶边缘走了一圈,百十只丧尸已将大巴车围得水泄不通,当真是插翅难飞。 林志想了想,从背包中掏出随身携带的两枚烟雾弹,抽开保险闩,车头车尾各投下一枚。 生存狂家中找到的烟雾弹,已经达到了军用级别,烟雾弹上头四个出烟孔,下头一个出烟孔,喷出的烟雾抗风能力强,能提供有效视野屏蔽。 时间不长,半条街道都被烟雾所笼罩。他掏出护目镜戴上,烟雾弹不是催泪弹,对眼睛的刺激性不大,不过戴上护目镜多一层保护也是好的,同时看得也更加清楚。 距离双层大巴车尾部四米左右,人行道上矗立着一根路灯杆,他助跑两步,轻轻一跳,已抓到了路灯竿,双手交替慢慢滑将下来,努力睁大眼睛,也只能看见模模糊糊的人影。 他矮下身形,尽量缩肩,侧身从丧尸的空隙间慢慢穿过,活死人在浓烟中目不视物,一个个张大嘴巴呆呆地站着。 忽而,林志一下顿住,伸出去探路的右手差点碰到一只丧尸的鼻尖,他屏住呼吸,从旁边绕过,心都提到嗓子眼了,要是惊动丧尸一把抱住自己....光是想想就够毛骨悚然。 烟雾中的黑影越来越稀疏,终于穿出了尸群。 他稍稍喘了一口气,加快了步伐,走出一段距离,烟雾也不似先前浓厚了,无意间一抬头,瞥见四个金碧辉煌的铜字——云巢商场。 跟着想起方紫所说的话:“在云巢商场中,也有正途集团旗下的一家连锁药店。”心中一动,“既然鬼使神差摸到了这里,干脆就进去碰碰运气。早一刻找到药水,方紫便早一刻康复。” 林志言念及此,紧了紧手中的军用手斧,一步步走进商场,左手伸向腰间,已拔出m18手枪。 云巢商场是天井式建筑,总共九层的环形结构。 尸变当日,天井正上方半球形的有机玻璃穹顶天窗处于开启状态,漏下大片的天光,商场中因此倒不显得特别的昏暗。 明暗程度的级别,刚好能使人能看清楚一切,又看不清楚一切。 第28章 虚惊一场 林志走进商场十几步,迎面是天井中间的中庭花园,花园中种植的都是喜阴植物,如竹柏、大岩桐、凤凰木、红豆杉、棕榈、 绿萝、散尾葵,心叶藤等等。 因此商场中虽然光照不足,草木却茂盛异常,郁郁葱葱如同一座小型森林。 他心想:“方紫说云巢商场是卫城最大的商场,看来名不虚传,光是这中庭花园,差不多就有半个足球场大小了。” 林志提高警惕,忽见一大片阴影罩了过来,连忙闪到暗处,背脊贴着墙壁,才发现阴影是天井上方拉的大幅海报,上面印着某个女明星的画像,海报飘飘抖抖,那张美丽的脸蛋也变得扭曲起来。 他定了定神,只听几声尸嚎从中庭花园传了出来,花木茂盛,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正不知道该去哪层楼寻找那连锁药店的时候,一瞥眼,看见了墙壁上张贴的商场布局图。 他心中一喜,凑近查看连锁药店的所在楼层,食指点在布局图上,不住上移,一层楼一层楼往上查找。 正如方紫所言,这云巢商场几乎囊括了吃喝玩乐,衣食等方方面面。 吃喝方面,不仅有地方小吃,还有各种中西餐厅以及酒吧。 玩乐方面,台球室、电影厅、蹦床馆、旱冰场、儿童室内乐院等等五花八门的项目自不消说,一楼竟然还有一家大型水族馆和一家游泳馆。 至于服装鞋子,都是知名国际品牌。 如果能把商场收复,倒真是个理想甚至堪称豪华的末世庇护所。 他查看商场布局图,终于在第四层找到了正途集团的连锁药店,心中闪过一丝疑惑: 正途集团负责市场营销的人、脑子也够清奇,在主要提供玩乐消费的商场中,开一家连锁药店? 这个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也没有深究,见商场有透明外立式电梯可供上下,此外东西南北也有步梯通向上层,便朝离自己最近的西边楼梯走去。 快接近楼口的时候,猛听一阵脚步声响起,忙闪身藏在中庭花园边上一根粗大的柱子后面,只见楼梯上下来三四只丧尸,径直朝大门方向走去。 林志悄立片刻,待丧尸出了大门,这才顺着楼梯往上爬。整座商场静悄悄的,他几乎能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他上到二楼,在楼口处扫视了一圈,环形走廊上隐隐约约分布着三四十道黑影,丧尸是有,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不禁甚是疑惑。 他继续上楼,到了三楼和四楼中间的平台,忽见地上黑乎乎的一团,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具干尸,干尸仰面朝天,右边手臂翻转过来,从脑袋后面搭在左边肩膀上,看起来甚是别扭。 那干尸一动不动,早已经死透,林志跨过干尸,上到四楼,伸头张望。 这里楼层高了,从穹顶天窗上洒下来的阳光也要明亮一些,左右环顾,环形走廊上游荡着十来只丧尸,那连锁药店位于右手边上。 他想了想,得先把丧尸引到一边,放下背包,从背包中掏出弹弓和几枚磁力加重泥丸,左手持弓,右手拉开,瞄向左边走廊一间店铺,手一松,加重泥丸直飞出去,呯的一声,将店铺玻璃门打穿了一个洞。 丧尸被响声惊动,斗地嚎叫起来,嚎叫声在空旷的商场中来回闯荡,但这些家伙脑筋迟钝,一时听不出响声发自哪里。 林志接连又发出两枚加重泥丸,丧尸旋即奔向左边走廊,冲进那店铺之中,他趁机弯腰快步走到药店门前,闪身进去。 药店面积不小,足足有上千个平方,一排排的药架直排进目力所不能及的黑暗隐约处,收银台倒在门口,花花绿绿的钞票遍地都是。 他轻轻一跳,越过收银台,忽见两米开外的药架旁,直挺挺站着一道黑影。 林志心脏突地一跳,第一个念头就是:“对方是人不是丧尸,否则早就扑向自己。”声音低沉地道,“你是谁?” 这人巍然不动,也不出声回答,林志猛然省悟,向前两步一走,看清楚了,对方只是一个与真人等高的人形招牌,两条胳膊举在左胸前,双手比了个“心”的模样。 他不禁哑然,暗道:“他妈差点吓死老子。”掏出蒙了黑布的电筒点亮,一排排药架搜索往后,药架上摆放的都是口服药物。药店一般会单独辟出一个专门的地方,陈列注射用的药水以及输液用具。 他走到货架尽头,果然看见一个玻璃隔出来的单间,跟着心中一凛,玻璃房间中站着两道黑影,电筒光下隐约可见,这次可不是人形招牌,而是两只瞎眼丧尸。 这两只丧尸一高一矮,生前都是女性,眼窝中抽出的菌丝已经长出了硬币大小的菌盖,脸上脖子上布满暗紫色的小肉瘤,分泌出黏稠的黑液,似乎又有菌丝要冒出尖来。林志一见之下,又是恶心,又是可怖。 他想了想,担心枪声把外面走廊的丧尸也招惹近来,于是把手枪插回枪套,抽出潜水刀,一步步朝两只丧尸逼近,刚到玻璃药房门口,忽而脚下踩到一个药盒,发出“嚓”的一声轻响,两只瞎眼女尸立即惊觉,霍一下扬起头,摔得头发也飞了起来。 林志大吃一惊,再弄出一点声响,瞎眼丧尸非立即扑上来不可。一只丧尸倒勉强还能应付,两只丧尸可有些难度。千万不能拿小命冒险。 他悬着一颗心,大气也不敢透一下,慢慢后退一步,用电筒左右一晃,见挨着玻璃药房,隔壁还有一间办公室。顿时有了办法。 他又后退几步,远离玻璃药房门,然后从货架上拿起两瓶药,啪的一下,投在药房门口。 两只瞎眼丧尸顿被惊动,疯狗一般扑出门来,矮个女尸脑袋在门沿上一撞,“嘭”的一声,似乎整个玻璃幕墙都为之一颤。 林志屏住呼吸,将第二个药瓶投进办公室内,两只女尸随即又冲了进去。四条手爪乱抓乱舞,噼噼啪啪一阵响,将电脑屏幕、茶杯都扫落在地。 第29章 有人来过药店 林志趁机走到办公室门前,抓住门把手,嗒一下关上门后,不由自主松了口大气,心说:“随你再厉害,没有脑子,总归得由我摆布。” 他定了定神,回头走进药房,见三面墙下都摆着玻璃柜子,于是打开玻璃柜,拿了两瓶百分之零点九的氯化钠溶液,两瓶百分之零点五葡萄糖溶液。这些都是临床输液常用的药物稀释剂,又拿了四五盒抗生素针剂,几包一次性输液用具,以及酒精棉球一并装进背包。 药店中死寂无声,安静得可怕。他感觉身上有些发软,这是太过紧张的应急现象,需要缓一缓。于是跳到玻璃柜后,缩在角落,掏出香烟点上一根。 玻璃药房离着药店大门隔着一条长长的对角线,中间又有药架挡着,就算有丧尸经过,也发现不了烟头明灭不定的微弱火光。 他深深吸了一口,缓缓吐出,心中沉吟: “云巢商场中的丧尸,并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多,外面见光的环形走廊上游荡的丧尸没有几只,而在更黑暗的药店中,更是只碰见两只女尸。还都是看不见光亮的瞎眼丧尸。这是不是说明,活死人在失去人的理智后,只保持一些原始的动物本能,趋光性就是其中一种,换句话说,越是黑暗的地方,反而丧尸越少?” 他又抽了一口烟,越想越觉得自己分析不错,事实就摆在眼前,商场中的丧尸绝大部分被光亮引出了商场,而那种彻底看不见光明的瞎眼丧尸,毕竟不多。 这样说来,方紫提出收复云巢商场作为理想庇护所的提议,倒也不是什么难于办到的事情。而一旦收复云巢商场,就不用再为食物冒险了。 他正想得兴起,忽而瞥见身前玻璃柜推拉的位置,有三个浅浅的印痕。心中一动,把抽了半支的香烟一脚踩灭,用电筒凑近一看,这分明是三个手指印。 药店荒废了四个多月,所有物品上都蒙了薄薄一层灰,这三个手指印清晰可辨,显然是近期留下的。 林志心中突地一跳:“有人来过这里!!!”站起来四下一瞧,又发现玻璃柜上立着一瓶乐虎饮料,伸手抹了抹,瓶身上也没有多少灰尘。 “除了自己和方紫,这城市中果然还有别的幸存者!” 林志呆呆地瞧着乐虎饮料,“就只不知道对方有几人,现在还活没有活着?他们来到这里,显然也是为了找药。也许....可能还会再来。” 他去收银台那边找来纸笔,沉吟片刻,写下一张便签: “朋友你好,我也是侥幸活下来的幸存者,和一个女孩相依为命,我不知道你是一个人,还是也有同伴,非常期待我们能见上一面。十一月十七号。林志。” 写好以后,拿起乐虎饮料,端端正正压在便签上,然后提了提背包肩带,走向门外,可临出门那一刻,忽而又改变了主意,转回身来,将便签揉成一团装进口袋。 林志出了药店大门,见那十几只丧尸奔进店铺中后,此时又在走廊上游荡开来,但离这边还有一段距离,于是弯腰摸下楼去,心想: “我是从正大门进入的云巢商场,被烟雾弹浓浓的烟雾吸引,只怕附近的丧尸也被吸引来不少,不能再走大门。这么大的商场,不可能只有一道门。” 他这样想着下到一楼,紧了紧手中的军用手斧,顺着环形走廊,朝商场后面一步步摸去。绕过中庭花园一侧,果然看见了一道亮光。那亮光从门洞中照进漆黑的商场,仿佛一道时空之门。 他心中一喜:“那是商场的后门。”只见门前光影晃动,徘徊着十一二只丧尸。 他掩到后门一侧,寻思怎样把这十一二只丧尸引开,忽而莫名其妙地感到后心一阵发凉,猛一转身,差点没有背过气去,不知道什么时候,身后竟已经多了一只女尸,披头散发,就如电视机中爬出来的贞子。 女尸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呃”音,白森森的牙齿就咬了上来。 林志大骇,此时无处可藏,只有拼命,一斧子抡向女尸天灵盖,只听“噗”的一声响,锋利的刃锋切入坚硬的头盖骨,那女尸“呃”一声大叫,两只鸡爪似的手爪,抓向他面门。 林志用力一抽,军用手斧被头骨紧紧嵌住,一抽之下,竟没能拔出,惊慌之中向后一跳,只觉脸上一凉,女尸一只爪子从他鼻尖上刷一下掠过,就差着那么半颗米的距离,逃过一劫。 林志只觉额头上都是冷汗,此时军用手斧还牢牢固定在女尸的天灵盖上,一时来不及抽枪,转身就逃,一人一尸打斗的声音,早惊动了门前徘徊的丧尸,群尸张牙舞爪,兜头扑了上来。 林志脚下不停,奔向群尸,双方距离越来越近,眼看就要撞个满怀,他突然一个侧面蹬墙前空翻,身子猛地跃起,左脚在柱子上一借力,呼地一下越过群尸头顶,落地时接连两个翻滚,逃出门去。 那女尸随后追来,正和那十一二只丧尸撞在一起,噼噼啪啪一阵乱,再爬起来的时候,竟似懵逼了。 林志撒腿狂奔,荒凉的街道上只有他嚓嚓嚓的脚步声,车流中忽而跳出两只丧尸,朝他拦截过来。 林志奔跑之中,已经抽出手枪上了膛,抬手就是呯呯呯三枪,一只丧尸脑袋中弹,当场报销。 另一只丧尸胸口中弹,这一枪虽然没有命中关键部位,但子弹强大的冲击力犹如一把重锤,砸在它胸口,丧尸斗然倒飞出去,啪的一下落在地上,再跳起来时,林志的背影已经在街角一闪而没。 他继续狂奔,刚才三枪居然只打空了一枪,可以说运气极好,要知道移动的目标很难命中,更何况他自身也在跑动。 他只在大学军训期间接触过枪,心想以后该当好好练习,这种瞎猫碰到死耗子的好事情,可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 只听身后追击的丧尸越来越多,必须得尽快摆脱,忽见路边一道白墙,不过两米来高,当下跳起攀住墙头,双臂一发力,翻过了墙。 第30章 城中村 墙这边是一片城中村,他掉在草地上呼呼喘气,隔着一道墙,群尸乱哄哄的嚎叫声刺人心魄,好在这些家伙关节僵硬,身体协调性差,除了干嚎以外,也翻不过墙来。 林志担忧方紫的病情,不敢多加停留,站起来望去,这片城中村年代久远,各种自建楼房密密麻麻,种蘑菇似的挤在一起,杂乱无章,毫无规划可言。 眼光掠过城中村,已能望见碧海小区数栋楼房,只要穿过城中村,这趟惊心动魄的冒险就算结束了。当下鼓起勇气,顺着一条胡同往前走去。 胡同曲曲折折,走出没有多远,就看见七八只丧尸歪歪倒倒迎面过来。 林志一见,连忙藏在墙角,过了一阵,没听见脚步声接近,露出一只眼睛张望,原来群尸走进了另一条岔道。 他松了口气,继续赶路,不料走了一阵,竟迷失了方向,心想这城中村的道路蛛网密结,错综复杂,犹如迷宫一般,自己不熟悉地形,这样下去就是天黑也穿不过去。 正考虑着该怎么办的时候,身后脚步声响,四五只丧尸正顺着小巷走了过来,同时前方人影晃动,也冒出一群丧尸。 林志脸上变色,忙溜进身旁一间小院,刚将院门关上,一回头,只见花木掩映的天井后,转出一只白发苍苍的女尸。 女尸目光呆滞,佝偻着腰身,一时没有发现林志,走到一棵大槐树后。 林志轻手轻脚爬上墙头,又从墙头跳到隔壁人家的一所平房上,这平房紧挨着一栋二层的小楼,他助跑几步,一个蹬墙跳、猫挂抓住小楼的屋檐,翻身上去,这时站得高了,眼前赫然开朗。 “笨蛋!”他在额头上一拍,“干嘛走路,翻墙跳屋的过去,不是更快捷更安全吗?” 城中村的房子一家挨着一家,有的房顶干脆连在了一起,实在太宽跳不过去的,就下到地面重新爬房。 他这下如鱼得水,一路跳跃攀爬,不多久已经穿过城中村,眼前是一片撂荒的菜地,无人收割的青菜已经抽出了菜花,菜地尽头,就是碧海小区的后墙。 他跳下墙来,从菜地中穿插过去,顺手采了几把青菜塞进背包。 碧海小区的后墙开了一道小铁门,但铁门上挂着一把锈迹斑斑的大锁,军用手斧要是还在,斧柄倒有撬锁的功能,现在只有翻墙进去了。 想着那把趁手的军用手斧就这样没了。林志心中很是惋惜,翻过墙头,一路躲躲闪闪来到七号楼下,拉开单元门,蹬蹬蹬地上到三楼,进入屋中,只见方紫躺在卧室的大床上,兀自昏迷不醒。 林志不敢耽误时间,随即拿出药水,给方紫挂上了吊针。 眼见着药液一滴滴注入她的血管,方紫苍白的脸上渐渐有了一丝血色,林志一颗悬着的心才落回原位,这趟总算没有白跑,方紫这条小命是捡回来了。 他感到一阵欣慰,拿着青菜进入厨房,熬了一锅青菜粥。到了晚上,方紫也能进饮食了。 烛光下。 林志端着一碗稀粥,一勺勺喂她。方紫嫣然一笑,说道:“其实你不在的时候,我醒来过一次。” 林志道:“你以为我丢下了你,是不是?” 方紫道:“不,我心里知道你不是那种人。你肯定是为我出去找药了。我...我真没有想到,为了我,你会甘愿冒这样大的凶险,我.....我.....” 林志不等她说完,淡淡地道:“你不用感谢我,我之所以命也不要出去找药,其实很大一部分,是为了我自己。” 方紫一怔,跟着明白过来,他是怕自己死了,一个人活着孤孤单单,颤声道:“你这样说,只是为了安慰我,不让我因为承你的情,所...所以产生心理负担,是不是?”说这话时,声音发颤,心想,“就算你所言是真,难道你就不会哄哄我?” 林志冷冷地望着她,脸上丝毫不动声色,又过良久,这才说道:“人性都是自私的,尤其是现在这个时候,别说我只是和你萍水相逢,就算是爹娘老子,也不见得有多少人敢提着脑袋出去冒险。” 方紫怔怔地听着,觉得他这几话甚是辛辣无情,但仔细想想,却也当真如此,眼中一酸,一行泪水滑过脸颊,落在胸前的粥碗中。转而又想,他已经找回来药,却不讨好邀功,光凭这一点,已经比许多人坦诚了许多。 方紫底子不错,三天后身体已经完全康复,只是精神还有一些萎靡。 第四天中午,林志道:“我要翻到隔壁家去。” 方紫吃了一惊:“干什么呀?” 林志道:“水已经没有了。” 方紫“哦”了一声,说道:“那你要当心。” 两人来到露台,见与隔壁露台的距离在五米左右,年轻人助跑起跳,也能轻松跳出这个距离,但在露台上限于场地局限,可不能充分助跑。 方紫道:“要不重新想办法吧,这要是掉下去,可不得了。”说着趴在护栏上往下看,这里虽然只是三楼,但也有十来米的高度。 林志道:“除了跳过去,没其他办法了。” 他说着脱了外套,把手枪也抽出放下,除了绑在小腿上的潜水刀,尽量精简身上的物品,活动手脚做跳跃前的准备。 方紫道:“我们可以上楼看看,说不定其他人家门开着。” 林志道:“我早就看过了,这个单元,再也找不到第二家的防盗门是打开的。”说完,蹬上水泥护栏,护栏一尺多宽,勉强可以用于助跑。 方紫心头呯呯乱跳,只见林志深吸一口气,助跑两步陡然发力,整个人腾身跃起,像头大鸟扑向隔壁露台,眼看跳不过去,他右臂一伸,已经抓住护栏,跟着翻了进去。 方紫拍着胸口,松了口大气。 林志朝她挥了挥手,抽出潜水刀,走进客厅,但见家具俨然,哪里哪里都井井有条。抛开精致大气的装修不说,一个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家,总会令人肃然起敬。 第31章 没有期盼的人生 林志从左边开始,走到第一间卧室门前,卧室挺大,中间做了隔断,靠窗户一侧摆着一张双人床,隔断另一边则摆着两张小沙发。 “这里安全。” 林志嘀咕一声,又查看隔壁房间,一张两米宽的大床上只铺了棕垫,横着摆了一张实木茶几,有些东北土炕的味道,茶几上面是喝茶的一整套家伙,瓷红的茶壶,洁白的茶杯,墙上挂着一个飞镖盘。飞镖盘左侧的墙下立着一个红木茶柜。 他又搜查了另外两间卧室,书房、厨房、最后来到洗手间,只见洗手池边上墩着一个大红桶,桶高差不多有一米,揭开桶盖一看,满满一桶清水。 “这下水够用了。” 林志喜气洋洋回到露台,朝方紫道:“过来吧,这边没有丧尸。” 方紫点点头,拿上两人的背包,抱着林志的外衣和手枪,穿过客厅的时候又拿起茶几上的弩弓和箭袋,开门出去。 林志已经等在门口,方紫进屋站在玄关处,眼光扫过客厅,一步步走了进去,屋里装修是冷色系,虽然前卫,却没有家的温馨,像是走进了酒店。 林志关上门,见方紫放下手中之物,端详着电视墙边上的一个相框,那相框中是一个穿着旗袍的女郎,二十五六岁,身材苗条,相貌极美。说道:“女主人可真年轻。” 林志道:“你没有看见照片已经发黄?照像的时候年轻,后来就不年轻了。” 方紫心中琢磨着“照相的时候年轻,后来就不年轻了”这两句话,大生美人白头,韶华易逝之感,怔怔的望着照片中的女郎,不禁要掉下泪来。 林志哪知她的心意,在厨房中一阵翻箱倒柜,好一阵后,端出一碟咸干花生、一碟切片午餐肉,又转进厨房,再次出来的时候提着一瓶红酒,两个高脚酒杯,笑道:“这家人存货不少,够我们吃上好一阵的。” 方紫道:“我们这样肆无忌惮闯进别人家,我心里总有一种负罪感。” 林志道:“得了,干什么这样多愁善感?高兴是一天,悲伤是一天,为什么不开开心心呢?”说着话,将墙上的相框摘下,倒扣在电视柜上。 方紫笑了笑,说道:“也是。”又问林志,“你干嘛把相框扣在电视柜上。” “如果不这样...”林志沉吟着该怎么说,“我就浑身不自在,感觉好像有人一直在盯着我看。” 方紫呵呵一笑:“做贼心虚?”觉得屋中实在过于冷清,仿佛冰窟一般,想了想,走进卫生间打来一盆水,摆在照进客厅的阳光下。 林志不解地道:“你干什么?” 方紫微笑道:“你马上就明白了。”又去卫生间拿来一面镜子,斜斜放在水盆中,阳光经过水面和镜子的折射,竟在客厅的电视墙上,映出了一道七色彩虹,水面波动,那彩虹也如梦似幻般地漂浮不定。 林志笑着摇头:“你可真有些意思。”用开瓶器拔下红酒木塞,倒了两杯酒。 两人坐在午后的客厅中,从落地窗望出去,能看到窗外灿烂的阳光,以及在阳光下无意义走动的活死人。仅仅隔着一道窗户,它们却如同“生活”在另一个世界。 方紫举起酒杯:“干杯!” 酒杯“叮当”一碰,林志一仰脖子,喝得涓滴不剩。抹了把嘴巴,又满上了酒,红酒给他喝出了大碗酒的感觉。 方紫歪靠在棉麻的沙发上,晃动着手中的酒杯,瞧着血一般的酒液围着水力中轴线缓缓转动,说道:“你上大学的时候....有女朋友没有?” 林志道:“有一个,她叫米然,不过现在提这个干什么?提起往事,我倒觉得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方紫幽幽地道:“你有没有想过回魔都去找她?” 林志放下酒杯,夹一颗花生米丢进嘴里,一边嚼,一边说:“你觉得她活下来的可能性有多大?” 方紫道:“那给我说说,你是怎么追的她?” 林志端起酒杯,又是一口喝光,满上酒道:“你干嘛老提这个?” 方紫道:“我只是好奇,男孩子都怎么追女孩子?”顿了顿,“再说了,光是闷头喝酒多没有意思。”说着,拿过茶几上的和天下,抽一支点上。望着袅袅青烟化为虚无,却有一股细若游丝的忧伤在心间徘徊。 林志道:“你身子正在恢复期,喝一点红酒,还能养养身体。烟嘛,最好别抽。” 方紫赌气似地道:“要你管?” 林志道:“你吃火药了?” 方紫悠悠叹一口气:“我觉得这辈子真是白活了,爱情是什么滋味从来没有尝过。” 林志笑了笑:“哪又能有什么滋味?” 方紫道:“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没有爱情,这一辈子怎么活?” 林志冷冷地道:“熬呗。”话一出口,自己也吓了一跳,一个没有期待的人生,活着又有什么生趣? 两人一阵沉默,林志缓缓地道:“大二下学期,一个周末,两个哥们来学校找我,他们和我是高中同学,但大学不在一个学校。我当时刚练了十几个金刚跳,一身臭汗就给拉到学校外的小饭馆。一通大酒喝下来,三个人晕乎乎又回到学校,坐在操场的草坪上,眯着眼睛打量路过的女同学。” “一哥们突然说:‘操,都是一群庸脂俗粉。’另一哥们说:‘那你小子还盯着看了半天?嘿嘿,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我听着两哥们嬉笑打闹,突然感觉日子好没有意思,就在这时候,林荫下走来一个女孩子,一袭白色的碎花裙,端着一个盆,头发湿漉漉的,刚从浴室洗了澡,正脚步轻盈走在回寝室的路上。” “那一瞬间,我突然呆了,人生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怦然心动’,眼睛中就只有她,夕阳余晖照在她身上,映得她黑发上的水珠晶莹剔透,浑身迷漫着一股让人想伸手触摸的温婉气息。” 方紫听到这里,语气中夹着一股酸涩地道:“你就这样对她一见钟情?” 林志不答这句问话,继续道:“后来我打听到,她叫米然,是大一心理学新生,从那以后,我经常徘徊在她回寝室路上,终于等到了机会。” 第32章 玩点什么打发时间 方紫面无表情地道:“是吗?” 林志续道:“那天午后,空气闷热极了,偏偏天公作美,突然下起了暴雨,我看着她打着伞出来,急匆匆前往教学楼,就不紧不慢走在她的前面,台词都已经想好了,就等着她超过我的时候,我追上去问她,同学,我忘记带伞,能不能和你打一把伞,她只要答应了,我就有了接近她的机会。而女孩子心肠软,肯定也会答允我这个小小的要求。” 方紫哼一声,咬着嘴唇道:“不怀好意,居心叵测,衣冠禽兽,其心可诛。” “你形容词倒是不少。”林志微微一笑,继续道: “可我都淋成落汤鸡了,米然却一直没有超过我,我心里面十分疑惑,难道她已看出来我没安好心,忍不住回头看时,只见她的背影在岔路口一晃消失不见。我是万万没有想到啊,她原来不是去上课,而是去阅览室借书。” 方紫嘴里正含着一口酒,噗呲一下全喷了出来,连忙低头,胸前的衣服都打湿了,一边咳嗽,一边指着林志:“活该,活该,哈哈!” 林志面不改色,若无其事地点上一根烟,美美地吸了一口,说道:“但最后我还是得到了她,我最迷恋她身上的气味,那是香水、淡淡的忧愁,以及薄裙下蕴含的太阳气息混合在一起产生的味道。” 方紫“嗤”一声笑:“得了吧,别给我卖弄文采,什么薄裙下蕴含的太阳气息?嘻嘻,那是女孩子来了...来了....” 她接连说了两个“来了”,下面两个敏感字终究不好意思说出口,红着脸道:“我和米然比起来,谁更让你心动?” 林志一怔,没料到方紫忽而直截了当问出这件事。抽了口烟给自己腾出思考的时间,跟着道:“你们两个不一样,米然文静温婉,你性格却要复杂一些。” 方紫道:“我怎么复杂了?” 林志道:“你有时候天真活泼,就像一个小魔头。有时候又羞涩温婉,和米然倒有些接近。” 方紫道:“别偷换概念,我问的是,谁更让你动心?” 她第二次问出这个问题,表面沉静,一颗心却是小鹿乱跳。 林志避无可避,只好道:“你们两个各有千秋,如果我先认识你...” 方紫听到“如果”两个字,突然一挥手,大声道:“别说了。”跟着一仰头,把杯中残酒一口喝光。泪水在眼睛中滚来滚去,她怕泪水终于掉出来了,咬着嘴唇快步进入卧室,呯的一声摔上了门。 林志没想到她反应这样激烈,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心中只想:“女孩子都这样莫名其妙吗?现在什么时候了,随时不能看见明天的太阳,她却只在乎这点儿女情长。嘿嘿,记不得是谁说过了,女孩子活着都是为了爱情,现在看来,倒也有些道理。” 望向窗外,不知不觉一个下午竟然已经过去,黄昏的小区荒芜冷落得如同一片野地,在满目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见自身的虚弱:“我都保护不了自己,又怎么保护你?” 林志摇了摇脑袋,直接端起酒瓶咕嘟嘟喝光,然后走进洗手间,刷牙,纵然世界毁灭,脸可以不洗,但牙必须得刷,这才走进茶室,倒头就睡。 茶室的大床上铺了垫子,却没有被褥,林志天明醒来,身上却多了条毛毯。 他用力伸了个懒腰,一出茶室就闻到一股饭菜的香味,只见餐桌上摆了三菜一汤,一盘蒸腊肉,一盘炒午餐肉,一盘炒冬菇,一大碗绿豆汤,虽然没有新鲜蔬菜,但比起昨天自己随意弄的花生米和切片午餐肉。显然方紫是用了心。 林志不禁胃口大开,舌底生津,伸手捞起一朵炒冬菇丢进嘴里,刚嚼得两嚼,肩膀上就挨了轻轻一巴掌,回头看时,方紫右手端了两副碗筷,身上围着围裙,如同一个小媳妇站在身后,嗔道:“先去洗脸刷牙。” 林志见她眼睛有些微红,显然昨晚哭过了,但嘴角带笑,恍如没事人一般,嘴里嚼着冬菇,含糊不清地道:“你...你...” 方紫道:“我什么我?快去,快去。”在他背心上轻轻一推。 林志走进卫生间,茫茫然然洗漱完毕,寻思昨晚还哭哭啼啼,现在就如同换了一个人一样,她的心思真是捉摸不透,不像米然,简简单单、纯纯净净。想起米然,心底最深处隐隐刺痛。 两人吃过早餐,方紫收了碗筷,用一个菜盆子装了一些绿豆,淘洗干净后泡上清水,然后放在厨房中的通风阴凉处。 林志道:“你是要发豆芽?” 方紫嫣然一笑:“知道了还问?” 林志没有遇到方紫之前,在钢筋丛林间漂泊流浪,吃光一家再换一家,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泡发豆芽,反正每天吃上两颗多种维生素,也能补充身体所需。时不时,也能在菜地或者一些空房子的阳台上,捞到一些盆栽的蔬菜和水果。当下笑道:“也不错,不过等豆芽发好了,我们也该离开了。” 方紫道:“你以为豆芽要发多长时间?” 林志道:“最少半个月吧?” 方紫道:“三天就可以吃了。”笑了笑,“别管豆芽了,我们玩些什么打发时间?” 林志见方紫洒脱,心中也安定下来,说道:“找找看,打打扑克,或者下棋。”心想一般人家就算没有象棋围棋,扑克总是有的。 方紫道:“没意思。” 林志道:“茶室中倒有飞镖,就是怕你一个女孩子不感兴趣。” 方紫喜道:“我偏偏喜欢飞镖。”抢先走进茶室,见挂在墙上的飞镖盘上钉着三支飞镖,当下轮流玩了起来, 飞镖运动兴起于十五世纪的英格兰,二十世纪初,成为人们在酒吧进行日常休闲的必备活动。 其计分规则,不是镖盘中心的红点分数最高,而是二十这一栏中、内圈红色小格区域最高,这里也称为三倍区,每中一标,就是二十的三倍分数。 林志叔叔林士强在海军陆战队服役,军衔为中尉,肩头责任重,神经时常处于紧绷的状态。 因此他每次完成远航任务归来,便沉浸于飞镖之中,用他的话来说,飞镖张弛有道,既可以做到锻炼,还可以消除疲劳。是最好的解压方式。 第33章 我可不愿意做米然的替代品 此外飞镖运动要求眼睛节奏性的瞄准、放松,对于缓解眼肌的疲劳,锻炼眼力也很有益处,时间长了,林士强也成为个中高手。 只是飞镖为小众运动,他很难找到志同道合的镖友,林志生性跳脱彪悍,虽耳闻目染,对飞镖技巧深谙其道,却一直没有多大的兴趣,只热衷于跑酷这类激情澎湃的极限运动。 两人玩了几轮,林志见方紫只是乱投一气,便道:“你这样投,一辈子技术也提不高。要不要我教你?” 方紫道:“也不见得你有多好。哼,你比起我来,也强不到哪里去。” 林志道:“我只是缺乏练习,但是我知道,飞镖投出去那一刻,必须做到全神贯注,手、眼、身、法、步协调配合。” 方紫道:“你也就是理论强。那你说说,具体怎么做?” 林志道:“投飞镖的基本要领,大臂抬起垂直于身体,且不能抖动,就只靠小臂带动手腕投出飞镖,嗯,知道投石机吧?你可以把你手臂想像成一架投石机。” 方紫暑假期间学习过射箭,虽说时日不长,却也摸索出一些心得体会: 射箭和飞镖同属射击运动,有一些共通之处,都是双眼瞄准,主眼确定方向,副眼配合主眼测距并形成立体空间感。并不是大多数人认为的单眼瞄准,那样脸部肌肉做不到放松,便会影响射击的精准度。 飞镖和射箭一样,对自身动作的准确性和空间的判断能力都能有所提高,而且还可培养良好的心理稳定性,锻炼人的果断和自信。 方紫听得有理,试着发出三镖,三支飞镖的散布面积,果然大大缩小。笑道:“嗯,算你说得也有些道理。” 两人越玩越有兴头,到了天黑,依照方紫的意思,还要点着蜡烛继续玩。 林志摇头道:“我陪你疯不起了,你对飞镖好像很有天赋,要是我叔叔在,你们两个倒是找到对手了,肯定会成为一对飞镖上的忘年交。” 方紫道:“你好像很佩服你叔叔。” 林志脸上神色肃穆起来,正色道:“为了我,叔叔牺牲了很多,没有他,就没有我。” 方紫道:“你这样崇拜你叔叔,我真想瞧瞧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男人。” 林志挺了挺胸膛:“他是一个真正的军人!” 第二天吃过饭后,方紫迫不及待便拉着林志走进茶室,七八轮下来,林志输多赢少,方紫笑道:“光这样玩趣味不大,得带一些彩头。” 林志微笑道:“你仗着有一些天赋,就想碾压我是不是?好,你说什么彩头?” 方紫早已经瞄到床下摆着一件啤酒,笑着说:“比分高,一轮下来谁的分数低了,就自罚一......不,还是半杯酒得了,我怕你一会儿就喝醉了,没有人陪我玩了。” 林志道:“好,就是这样。” 见存放茶叶的红木架上挂着五个啤酒杯,便拿了两个下来,打开啤酒往杯中倒时,方紫“咦”的一声,说道:“啤酒杯下面怎么有字?” 林志看时,见啤酒杯下面贴着写有人名的小标签,一个写着“王海峰”,一个写着“孔二”,再看其他三个啤酒杯,也写着不同的人名。沉吟片刻,说道: “我明白了,这主人不仅喜欢喝茶,也好酒,他邀请朋友来玩的时候,大家射飞镖,输家罚酒。担心弄错了杯子,所以把每个朋友的名字都写在了杯子上。” 方紫点点头,忽而又多愁善感起来,想着屋子还是这间屋子,啤酒杯也是这些啤酒杯,但玩飞镖的也不是那些人了,顿生出一股“物是人非”的苍凉感。 林志倒好啤酒,说道:“开镖吧,你先来。” 方紫接过飞镖,稳定了一下情绪,侧身屏气,凝目瞧着镖盘,小臂一扬,发出一镖,只听“噗”的一声轻响,正中二十的红格三倍区。 她心中一喜,第二镖和第三镖就偏离了目标,分别中了一和五的区域,但总分在六十六分,赢面极大。 林志接着发出三镖,中了两镖十九区域,一镖十四,加起来也没有方紫第一镖的得分高,自然是输了。 他端起啤酒杯仰脖子喝光,说道:“输家开镖,这次我先来。” 比赛继续,林志虽说没有方紫的天赋,但也不是只输不赢,又是三十几轮下来,方紫输了七八轮,七八个半杯啤酒喝下去,人也渐渐兴奋起来。 但飞镖讲究平心静气,她这一心奋,失误便多。林志仗着酒量,两人渐渐拉近了水平,到了中午,方紫一张小脸罩了一层晕红,说不出的娇美可爱。 林志终究是少年心性,血气方刚,心中一荡,恍惚间将方紫看成了米然,不由自主伸手将她抱在怀里,目光也变得温柔起来,朝她樱唇吻去。 方紫“嘤啶”一声,娇喘细细,靠在林志身上,眼看四片嘴唇就要婉转相就,方紫猛然推开林志,冷冷地道:“我可不愿意做米然的替代品。” 林志温香软玉抱了个满怀,正情迷时,却被方紫一把推开,顿如当头泼了一瓢冷水,喃喃地道:“我...你...你...” 方紫嫣然一笑,嗔道:“荷尔蒙爆棚了是吧?快继续玩飞镖。”说着,将三支飞镖塞在他手中。 林志拿着飞镖,哭笑不得,玩也不是,不玩也不是,神情极是狼狈。 飞镖游戏需要有超越自我的心态,斤斤计较或心事重重,就玩不出味道来。 方紫见他已经没有了状态,便道:“是你不玩,我做饭去了。”一转身,几根扬起的发丝柔柔地拂过林志的脸颊,弄得他心痒难搔。 此后十几日,两人每天玩儿飞镖消磨时光,日子虽不潇洒,却也自在。 豆芽成熟后,方紫煮了一锅豆芽汤,什么调料也不放,就那样喝着,也是甘甜可口。 只是那一大红桶的水已经用光,而食物也所剩无几,又是该离开的时候了。 这天中午,林志将登山绳在露台的护栏上打了个滑套结,抓着绳子先溜下二楼,隔着玻璃门见客厅中冷清一团,地板上薄薄一层灰,并没有踩踏的脚印,这才往上招了招手。 第34章 衣柜中的女尸 方紫先将镖盘和飞镖抛下给林志接住,人跟着溜下来,从身后拿下弩弓,拉开弓弦上了一支箭,轻声道:“好像没有丧尸。”见露台上种着七八盆圣女果,果实红得诱人,顺手摘下两颗,先塞了一颗在林志嘴中。 林志胡乱嚼了两下,一口吞进肚子,低声道:“别大意。”紧了紧手中的枪,拉开隔在客厅和露台之间的玻璃门,一步步走到主卧门前,伸头一张,里面一人也无。 方紫端着弩弓,跟在林志的侧后方,提供掩护。 两人轻手轻脚搜查了主卧,跟着是书房和次卧,次卧以前住的是一个女孩儿,床头上靠着一个粉红色的抱抱熊,桌子上收拾得利净爽落,靠椅上搭着一条百褶裙。 方紫望着百褶裙,心想:“女孩儿应该和我差不多大。” 等再搜查完厨房、卫生间,都没有发现屋里困着丧尸后。方紫走进次卧,把弩弓放在床上,拿起裙子端详。 方紫是个爱美的女孩,一惯穿衣钟情于各种式样的裙子,但自末日发生后,再没穿过裙子。又走到宽大的衣柜前,伸手拉开柜门,想瞧瞧女孩儿还有什么花样的裙子。 不料刚拉开衣柜门,只听“呃”一声尸嚎,一只女尸披头散发,直扑了出来。 方紫猝不及防,一把掐住女尸脖子,不令它咬向自己,跟着呯一声枪响,一颗子弹擦着方紫的脑袋,正中女尸眉心。 方紫松开手,固然吓得魂不附体,而站在客厅中的林志,一颗心也是砰呯乱跳。 这段时间以来,林志除了陪方紫玩儿飞镖,就是单手或者双手握枪朝窗外练习瞄准。 林志叔叔和他闲聊的时候,曾经说过:谁都知道射击就是“三点连一线”,知道得再多一点,还会提到如何控制扳机,但如果更进一步,能够明白握枪姿势的重要性,恐怕就不是生手了。 因为人的肌肉有很强的惰性,如果握枪方法不正确,尽管你通过大脑不断调整姿势,子弹轨迹恐怕还是会偏离瞄准线。 但握枪姿势正确的话,就算遇到突发情况,指向目标也很容易确立正确的瞄准线。快速完成瞄准或者概略瞄准。 在紧急情况下,分秒必争,如果握枪姿势不正确,则必须通过眼睛再次调整,浪费的时间,可能将以生命作为代价。 女尸扑出柜门的时候,林志并非站在次卧室门口,而是在客厅中间。 他能在千钧一发间爆头女尸救下方紫,就是得益于正确的握枪方式,枪柄紧密贴合握枪手的虎口中心,枪口垂下40度,此外每日进行的飞镖游戏,也锻炼了他的眼力。若非如此,方紫此时是死是活,那就谁也说不清了。 方紫结结巴巴地道:“怎么...柜子里会有丧尸?” 林志见女尸穿着睡衣,应该就是这户人家的女儿,说道:“她藏进柜子之前多半还活着,只是柜子里黑漆漆的,又没被响声惊动,就一直呆着了。”一边说着,将女尸拖出次卧,从露台上抛了下去。 方紫帮忙去抬女尸两条腿,但她刚才死里逃生,吓得够呛,抬着双腿都没有力气了。 两人喘歇片刻,林志道:“我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以后搜查的时候,不光是柜子,凡是能藏人的地方都得注意。” 方紫勉强一笑,油然而生出一股“能活到今天真不容易”的感觉。 林志走进厨房查看,在橱柜中发现一袋红豆、一袋干木耳,一把鸡蛋面条,打开冰箱,又找到两盒豆豉鱼罐头,一瓶古龙红烧猪肉。 但两人所缺主要是水,而这家除了客厅中的饮水机上还有大半桶水,再没有一点存水,看来最多也就只能待个两天三天。 林志倒不在意,末日中生活了四个多月,不对,已经五个月零两天了,早养成了不挑食,随遇而安的习惯,吃光二楼,再去一楼就是了,反正哪里哪里都是空房子。 他见进门一侧的鞋柜上摆着一个塑料购物袋,走过去敞开来看,里面有两瓶茅台王子酒,一瓶花生酱,一盒尚品蓝白沙烟。于是抽一支点上,叼着香烟在屋里走来走去,神态甚是悠闲。 方紫休息一阵,缓过来后拿起茶几上的果篮,去阳台上摘了半篮圣女果,两人平常补充维生素都靠吃维生素片,已经很久没吃上新鲜水果了,当下在沙发上坐下,你争我抢,一口一个,吃得甚是欢畅。 方紫接连吃了十几个,吁一口气说:“饱了。”跟着走进卫生间,不久,传出哗啦啦水流溅地的声音。 林志触电一般跳起来,抢过去拍着卫生间的门:“喂,喂,你干什么?” 方紫脆生脆气的声音传出来:“洗澡呀。” 林志叫道:“要节约用水。” 方紫道:“干嘛节约,这水都生红锈了。” 林志一怔,随即反应过来,那是热水器中的水。拉开衣领闻了闻:“他妈一股汗嗖味。”叫道,“给我也留一点。” 方紫在卫生间里面吃吃地笑着,又夹杂着脱衣的窸窣声,叫道:“我以为你都快要变成野人,再也不用洗澡了。嘻嘻。” 十分钟后,方紫披着浴袍,浑身散发着清香翩然而出,晶莹剔透的水珠从她湿漉漉的头发上一滴滴掉落地板。 林志凝目瞧着,只觉眼前是一副绝美的油画,又想起初见米然时,她沐浴完端着盆子走在林荫道上的情景。一时之间,不禁痴了。 水比预想中消耗得更快,第二天晚上,连喝带煮饭,饮水机上那大半桶水已经耗光。 当晚,林志先吊着绳子下到一楼,方紫将一头秀发拢在风帽中,依然带着飞镖和镖盘,这玩意儿一旦上手,就会沉迷其中。更何况一天天关在屋里,不找到一个玩意儿打发时间,日子更难熬。 方紫落到地面,给弩弓上了箭,四下打量,一楼带了个前院,沿着三面墙下砌了个花池,花池中除了零零落落几根葱,剩下的便都是杂草。院子疏于打扫,花铲、砖块随意丢弃在地上。 第35章 独眼丧尸 林志抽出手枪,掩到玻璃门前,一只手拢在眼旁聚光朝客厅中窥视,猛听“嘭”的一声大响,玻璃陡然破了个大洞。 原来正在他凝目张望之时,客厅中一只男性丧尸见到人影,猛扑上来,这丧尸中等个子,身材却很粗壮,背阔肩厚,肉坦克一般撞穿玻璃后,又将林志撞得倒飞出去。 方紫“啊”的一声惊呼,对着丧尸脑袋就是一箭,事发仓促,这一箭却射偏了。 她眼看林志倒在地上,丧尸又朝他扑去,情急之下来不及多想,手臂一扬,将弩弓劈头砸向丧尸,随即抽出林志绑在小腿上的潜水刀,连人带刀,直扑入丧尸怀中。 林志摔落在地上的时候,腰椎第三根骨节正硌在半截断砖上,咔嚓一声,差点没有骨折,剧痛之下,跟着大骇,方紫这样不顾死活的冲上去,怎么得了! 只听铛的一声,方紫用尽全身力气,一刀扎在丧尸脑门上,却连皮也没有刺破。 但见这丧尸脑袋上覆盖了厚厚的菌片,这些菌片如同鳄鱼的鳞片,已经角质化了,又干又硬,连左眼也给遮盖住了。 独眼丧尸呃呃嚎叫,白森森的牙齿映着冷月,寒光一闪,咬向方紫脖子,方紫一低头,风帽被丧尸爪子抓落,露出一丛秀发。 林志热血上涌,不要命的冲上去,对着丧尸右眼就是狠狠一拳,手枪在被撞飞的时候失手掉落,此时无暇寻找,只要再打爆丧尸右眼,瞎了眼睛的丧尸就不足惧了。 丧尸正咬向方紫,这一拳打在鼻子上,林志大惊,左手推向丧尸下巴,只听咔嚓一声,食指中指一阵剧痛,也给独眼丧尸紧紧咬住。幸亏戴着防刺手套,否则这一下就完蛋了。 方紫尖声大叫,紧握潜水刀,疯了一样在丧尸胸口乱捅,脑袋中一片空白,只想赶快杀了丧尸,免得丧尸咬断林志的手指,却没有想到这完全不起作用。 丧尸右爪一挥,抓住方紫胸口衣服,方紫只觉一股大力袭来,被丧尸抓得摔飞了出去,她爬起来,又嚎叫着冲向丧尸。这等打法极其惨烈。就算杀了丧尸,恐怕她自己也活不成了。 林志死死掐住丧尸脖子,大叫:“枪!枪!枪!” 方紫又被独眼丧尸摔飞出去,猛听林志大叫的声音,连忙爬在地上到处找枪。 林志年富力强,拼尽全身的力气,也只和丧尸打了个旗鼓相当。 丧尸已经没有了人性,只是一味地猛冲猛打,肆无忌惮,力气异常的彪悍,猛地将林志按在地上,咬向他鼻子。 就在这千钧一发间,一物疾飞而至,只听嗤一声轻响,不偏不倚扎进丧尸右眼窝中,竟是一支飞镖。 丧尸突然看不见东西,似乎也懵逼了。林志猛蹬双腿,趁机将它踹飞出去。跟着几个打滚,翻到一边。一时也不知自己是死是活。 只见方紫浑身控制不住地发抖,她刚才一阵乱摸,没有摸到手枪,却摸到了飞镖,百忙中顺手投向丧尸,投出之前完全没有瞄准,这一镖能扎进丧尸眼窝,当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林志一步步靠近方紫,揽住她双肩,轻揉安慰。 方紫为救林志性命,刚才如老虎一般的拼命,几次被摔倒,几次又冲了上去,绝无余暇顾及自己的生死,这时候惊魂稍定,越想越怕,只想放声大哭。 林志朝她缓缓摇头,想起刚才的凶险,兀自心有余悸。方紫要是因此丧命,当真是毕生大恨。只见独眼丧尸完全瞎眼后,咆哮几声,就如木头人一样呆呆不动了。 当下从方紫手中接过潜水刀,悄无声息走到丧尸跟前,刀尖对着眼窝,一寸寸接近,屏息凝气,猛地发力刺出,干掉了丧尸。 方紫一口大气终于呼出,只觉全身软得没有了一点力气,两人互相扶持走进客厅。刚才打得惊天动地,屋子中再没有丧尸冲出来,说明现在已经安全了。 两人依偎着在沙发上坐下,林志叹道:“你刚才那样不顾自己,可是又何必为我拼命,何必为我拼命?” 方紫道:“你...你....” 连说了两个“你”字,顿了一顿,心中迟疑下面这句话是不是该出口,终于忍不住哽咽道,“我是不想活了,那个米然...那个米然究竟有什么好?我哪里又比不上她了,你自己也说了,她完全没有活下来的可能性,可你为什么就是睡着的时候....也...也情致缠绵叫她的名字。”说完这几句话,泪珠儿大颗大颗滴落下来。 林志一怔,又是欢喜又是伤感,如果不是方紫说出来,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梦中叫米然的名字,喃喃地道:“我也说不出她哪里好,或许...或许只是因为...只是因为....”说到这里,说不下去了。 方紫咬牙道:“因为什么?你...你倒是说啊。” 林志道:“或许因为她是我的初恋吧。” 方紫一阵气苦,长叹一声,只觉“造化弄人”这四个字的意境,随着这声长长的叹息是更加深深体会到了: 方紫性格坦率,平常说话讨厌遮遮掩掩,并不忸怩作态,但毕竟是女孩子,要不是身处末日,她爱慕的心思也不会就这样直接说了出来,只是末日危途,每一刻都徘徊在死亡边缘,要爱要恨,再无顾忌,可是眼前自己深爱的男孩,心中却也另有她人。这真是太不公平了。 她心中有感,嘴里自然就说了出来:“就命运而言,休提公平。” 林志听了方紫这句话,体会到了她的无奈,不由得心神激荡,情难自禁,伸过手去握住她手,嘴唇凑到她的耳边,轻声道:“如果见了新欢,就忘了旧爱,那我这样的人,也不值得你钟情。给我一点时间,好吗?” 方紫任由他握着自己的手,心中百感交集,怦然心动,林志说得不错,一个多情寡义的人,并不是自己所爱,心下一阵甜蜜,不知该说什么的好。客厅中一团昏暗,却自觉周围都是光。在白天从来不敢转的念头,现在似乎就要实现了。越想越是感动,禁不住泪水涔涔而下。 第36章 小区快递站 两人一夜未睡,天亮后,林志检查一楼这户人家存粮储水状态,但其实普通人家相差不大,米面油盐,酱醋调料就是撑上一个月也没有问题,运气好的情况下,还能找到香肠、罐头,以及木耳香菇等等干货。唯一的关键问题,就是存水都不是太多。 方紫看着饮水机上的半桶水,说道:“可惜现在入冬了,不像春夏雨水多,要不把盆子水桶都摆在院子里,只要一场大雨,水就够我们俩用上好长的时间了。” 林志道:“抱怨也没有用,先弄点东西填饱肚子才是正经。”说着,将一张木凳劈成片,就在客厅中生起火来。 方紫一笑,将后窗窗帘拉上,客厅前面是前院,有院墙遮挡,但后窗外就是小区过道,不拉上窗帘,有可能被走过的丧尸发现屋里有人。 客厅中青烟缭绕,火烧旺以后,方紫拿锅淘米,林志道:“不用淘了,直接煮就是。” 方紫一怔,随即会意过来,他是为了节约用水,果真就没有淘米,直接往锅中加了水,用两张凳子支着饭锅两边把手,架在柴火上。过不多时,锅中渐渐透出饭香。 方紫道:“我们坐了一晚上,我干嘛精神越来越好?” 林志道:“这是精神应急,昨晚上,昨晚上...” 方紫道:“才不是。” 林志道:“以后别那样了,你那样不顾自己多危险,要是你出了意外,我...我不知道该有多难过。” 方紫凝目瞧着林志,心中眼中都是他,米饭渐焦,竟自不觉。 林志也沉浸这末日中的温情里,突然想起饭来,哎呀一声揭开锅盖,焦气扑鼻,却有半锅儿饭已经煮得焦了。 方紫微微一笑,走进厨房拿来两副碗筷,又在橱柜中找到一袋辣白菜,一罐鸡肉油辣椒,此时心境有异,这顿饭吃得甚是香甜。 饭后,两人大睡了一觉,等到睡醒,已经是下午四点,再重新煮饭填饱肚子,时间也接近黄昏。 林志看着饮水机上最后一点水,暗道:“又得离开了。”将窗帘拉开一条缝隙,朝外张望,忽见隔着八号楼,它后面的九号楼露出一角,窗户上挂着一块招牌,限于角度问题,只看见这招牌的最后两个字:“民店”奇道,“哪会是什么店?” 方紫道:“莫非是民宿?”跟着摇摇头,“那也不对呀。” 林志道:“过去看看就知道了。不管什么店,存水总该多一些。” 两人又等一阵,背上背包,出了房门,缩在单元楼的铁门后朝外张望,这会儿功夫,天色愈发昏暗,朦胧中听到几声尸嚎,飘飘渺渺,显得那么的不真实。 林志低声道:“丧尸还远,赶快走。”推开单元门,绕向楼后,碧海小区占地面积不小,楼栋与楼栋之间隔得很远。 两人穿过一座篮球场,前面是小区一片绿化林,林子不大,但看起来阴森森的。 方紫低声道:“你说林子里面会不会有丧尸?” 林志在地上摸到一块石头,朝林子中扔去,石头擦着枝叶哗哗一阵响,林中寂静无声。当下一步步走去,方紫端着弩弓跟在身后。一走进林中,更加伸手不见五指。 林志右手紧握潜水刀,左手中的m18手枪也上了膛,忽而停下脚步,似乎发现了什么情况。 方紫睁大眼睛,六七步外站着一道黑影,像一截烂木头似的一动不动,脑袋挺大。于是端着弩弓瞄准头部,嗖的一下,弩箭激射而出,只听“铛”的一声,声音极不对劲。倒像是射在了铁头上。 林志见丧尸依然一动不动,心想:“难道这丧尸的脑袋已经坚硬如铁?”走上两步,轻轻吁了一口气,低声道,“是尊石像。” 卫城属于资源型城市,在上世纪因为煤炭崛起,这石像便是煤炭工人形象,头上塑了安全帽,脑袋因此显得特别大。 方紫吁了口气,弯腰寻找弩箭,她在射箭馆中得到这把弩弓只配了十支箭,如今只剩下六支了,射一支少一支,能捡回来当然最好。 这弩弓也能发射钢珠,而且箭槽中一次能装上九粒,但方紫试射过几次,总觉得发射钢珠颇为别扭。再者弩箭还得背上个箭袋,也有些许不便,打算弩箭使用完毕,才开始使用钢珠。 她正寻找时,猛听到树枝簌簌摇动,一抬头,只见树影下窜出三道黑影,直朝两人扑将上来。 林志大惊,拉着方紫就逃,冲出树林,右前方也响起丧尸嚎叫的声音。 两人慌不择路,一阵狂奔,绕过一排汽车后,逃到一栋楼下,见这栋楼一楼都是门面,唯独有一间门面的玻璃门敞开着,连忙趁着汽车遮挡了丧尸的视线,逃了进去,随即将门关上,心头砰砰乱跳。 这时一弯新月刚刚爬上城市天际线,群尸绕过车辆,已不见了人,这些家伙转眼间忘记了刚才的事情,茫茫然然徘徊在店门口。虽然只隔着一道玻璃门,但店内一团昏暗,丧尸也看不见里面的情况。 翼紫两人等了半响,也不见丧尸走散,反而又有七八只丧尸游荡到了这边,想是玻璃门映照月光,店门前比其他地方稍亮的缘故。 林志四下打量店铺,这会儿眼睛适应了店中的光线以后,见这是设置在小区中的一家快递站,前店后仓,后面还有一间小小的库房。轻轻拽了拽方紫,走进后面库房。库房只有一道一尺见方的通风窗,更是幽暗无比。 林志关上库门,摸出电筒,打开照亮,只见地上铁架上都是快递包裹。轻声对方紫道:“那些恶鬼只怕天亮才会走散,只好在这里呆一晚了。” 方紫轻轻嗯了一声,库房门关上后,虽知外面的丧尸耳音再灵,无论如何也听不到两人说话的声音,依然禁不住的不敢高声说话。 库房中没有椅子凳子,两人便放下背包,靠墙席地而坐,林志关了电筒,黑暗中伸手握住了方紫。 第37章 至暗时刻 方紫任由林志握着自己的手,将头靠在他肩膀上,心中倒是一片宁静,仿佛有林志在身边,再大凶险也能安然度过。 良久良久,方紫道:“你猜卫城还有多少活人?” 林志道:“这个谁知道?除非做一下统计。” 方紫不解地道:“怎么统计?难道走遍大街小巷,一个个去数多少丧尸,再用原来的人口数减去丧尸数量,就得到活人的数量?” 林志微笑道:“那也不现实呀,更何况很多丧尸是困在家里面,或者办公室这些地方。难道你破门而入,去数个数?” 方紫抿嘴笑道:“哪怎么统计?” 林志道:“抽样调查,比如流行病学统计一个地方老鼠数量的时候,不是把老鼠全部抓起来数个数....” 方紫一笑:“那也抓不过来呀。” 林志继续道:“....通常的做法,是划定一片区域,在这个区域中抓上一定数量的老鼠,比如一百只,然后把这一百只老鼠做上标记再放掉,又等上一段时间,再抓上一百只老鼠,瞧瞧其中做了标记的老鼠所占比例为多少,然后用一百除以这个比例,就可以大致估计出这片区域老鼠的数量了。” 方紫道:“果然是读过医科大学的人,才知道这么高明的方法,明天我们也抓一百只丧尸来,然后用白油漆都染了头,也来统计一下卫城的丧尸数量。你说好不好?” 林志一笑:“看见丧尸腿都软了,你还敢去抓?”说着哈哈一笑,问道,“你是当地人,这卫城有多少人口,你应该清楚吧?” 方紫道:“这个我倒知道,大致数量是一百二十二万。嗯,卫城分凤凰山片区,双水片区,钢城片区,荷城片区,老城片区,这五大片区假如每个片区能活下一百人,那也是五百人呀。你说干嘛这么久了,我们还是一个活人都没有看见?” 林志道:“那说明活下来的人少之又少,每个片区也许根本达不到一百人。” 方紫叹了口气,幽幽地道:“活下来的人少之又少,相互之间又找不到彼此,你说这样下去,有一天我们人类会不会灭绝?” 林志长叹一声:“以后的事情谁知道?” 两人一阵沉默,心中都感到一阵沉重之极的悲凉,难道在这颗蓝色星球上从古猿进化至今的高等人类,走过了数百万年后,也有灭绝的一天? 又过半响,方紫轻声道:“这个话题太沉重了,我们还是不要去想,嗯,你把电筒打开。” 林志道:“干嘛?”依言打开电筒。 方紫顺手拿起一个包裹,轻声道:“反正无事可干,不如拆包裹来玩。” 林志抽出潜水刀,递给方紫。心说:“这倒是个好主意。” 方紫用刀划开包裹,里面是两罐奶粉,打开一罐,里面有勺子,舀了一勺送到林志嘴边,轻笑道:“喂你吃。” 林志道:“好啊,你当我是小孩子?”伸手去夺勺子,“要不我来喂你吃?” “我也不是小孩子。”方紫吃吃笑了起来,把奶粉放到一边,再顺手拿过一个包裹来拆。 这次拆出一盒女用震荡棒,拿在手中端详了半天,突然明白过来这东西是干什么用的时,连忙抓着炭火似的丢到一边。只觉耳红心跳,幸亏电筒光暗弱,林志也看不见自己的窘态。 林志看着有趣,也拿起包裹来拆,一拆拆出一盏充电台灯,一按开关,台灯出厂的时候已经充满了电,库房中顿时明亮了起来。 方紫一惊,但见通风窗离地两米多高,又有扇叶挡着,纵然有光亮漏出去,想来也无大碍。于是继续拆起包裹。 时间慢慢过去,有包裹拆着也不觉无聊,两人身旁渐渐堆了一堆东西,既有小孩子的玩具,也有成年人的衣服鞋子,还有小说、手机、充电宝、糖果、下饭酱等等东西,总之一句话,五花八门,乱七八糟,包罗万象。 林志拿起小说一瞧,说道:“呵,这书倒应景。” 方紫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看去,见书名叫《末世求生手册》,作者在下尹天仇。便道:“翻开来看看。” 林志道:“有什么好看的?呵呵,难道你还想从里面学到几招求生的本领?”话虽如此,还是翻开书读了起来。 但看了个开头,再无兴趣,男主一出场就开挂,又是穿越又是金手指,人类浩劫对男主来说不过是打怪升级的乐园,哪有现实来得残酷? 林志把书本一扔,继续拆包裹,这次拆出两瓶葡萄糖片,拿了一瓶给方紫,轻声道:“这东西补充能量,带一瓶在身上也不错。” 方紫接过葡萄糖,扭开瓶盖倒出几粒,喂林志和自己,又拆开一个酒盒子大小的包裹,盒子里面塞了减震泡沫,商品自身的包装,却只有烟盒大小。 她轻声道:“这是什么,包裹得这样严密。”凑近台灯一看,盒子上印着“4g智能高清记录仪”几个字。 方紫心中一动,拆开包装细看说明,这记录仪集数码摄像,数码相机、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 它重量轻、体积小,佩戴灵活方便,直接可以夹在胸口衣服上,具备防水、防震、抗摔能力。 同时内置的红外线灯在全黑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保证图像的清晰拍摄。128g的内存,可以存储高达一百个小时的视频资料。 最妙的时,这记录仪表面粘贴了一层以晶体硅为材料制作的光电半导体片,通俗一点讲,就是能将光能转化成电能。这小小的记录仪,自然不能发多少电,不过有这功能,总比没有强。 林志见方紫凝目沉思,说道:“想什么呢?” 方紫从沉思中回过神来,回答说:“我早有一个想法,就是把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一切都记录下来。” 林志怔怔地瞧着她,半响道:“给谁看?” 方紫道:“就算人都死光了,没有人看,可这也是很有意义的事情呀。” 林志道:“什么意义?” 方紫沉吟道:“历史,历史的意义,我们正经历自有人类以来,最黑暗的时刻。” 第38章 又做噩梦了 林志嗤一声笑:“历史这孙子,往往是最靠不住的东西。还有,这记录仪中的内存卡,我怀疑它能保存视频资料多长的时间?十年,还是二十年?” 方紫道:“能保存多久,具体我也不了解,但保存个十年八年,应该没有问题。”顿了顿,又道,“以后如果机缘巧合,我会寻求能保存更长时间的方法。” 见林志依然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情,接着道,“你想想,那些外国人一百多年前拍下来的影像资料,对今天的我们来说是不是很有意义?” 林志缓缓点头:“倒也有些道理。” 方紫查看记录仪配件,还有两块充电锂电池,两张128g备用内存卡,笑道:“我先采访你一下。”说着,按下记录仪开关键,对着林志。 林志见方紫端凝的模样,笑着说:“你是不是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就是长大了要当一名记者?” 方紫“哈”的一声:“你怎么知道,你怎么知道?”眉梢眼角都是笑意,心想,“倒给他猜中了,我高考填报的志愿,可不都是新闻系吗。” 林志道:“瞧你的模样,可很有记者的范儿。” 方紫得到意中人的夸奖,虽说是说笑,心中也甜滋滋的。但觉能和懂自己的人在一起,末世也没有那么令人绝望了。把头靠在林志肩膀上,一按快门,拍下了两人一张合照。 月明星稀,更深夜静,在这冷冰冰的末世,两个少年人互相依偎在快递站这逼仄的库房中,只觉两颗心更靠近了。 良久,方紫道:“原来末世中最缺的不是食物和物资,而是人与人之间的亲情。我能遇到你,你能遇到我,我们是何其的幸运呀。” 林志大有同感,但欣慰之中,又夹着淡淡的哀愁。但这哀愁究竟是什么,是对米然的眷念,还是对这世界的绝望,或者两者兼而有之?这时候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了。 人性是复杂的,而一个人最不能理解往往不是他人,而是自己。 林志拖过一个纸箱,继续拆包裹,这次拆出来的,是两大袋鸽蛋圆子,忍不住欢声低呼:“好运气!” 这时已经过了半夜,两人肚子早已饿了,背包中虽然装有从生存狂家中得来的山屋应急干粮,但那是备不时之需,轻易不动用的。 方紫从一堆物品中翻出先前拆包裹拆出的下饭酱,使劲一扭,没有扭开,于是递给林志。 林志“嘿”的一下扭开瓶盖,两人当下就着鸽蛋圆子,宵起夜来。 这鸽蛋圆子是魔都坊间一道很出名的特色小吃,以鸽蛋、糯米为制作主料,既糯且滑,冷而不硬,咸淡适中,香软清凉。鸽子蛋外面的皮很滑糯,但一点也不粘牙。 林志从小吃得惯了,这时在千里之外的卫城居然又能吃到,当真是感慨万千。 方紫吃下一个,赞道:“这点心不错。” 林志道:“这个是食品工厂成批生产出来的,始终缺了那么点韵味,要是我叔叔在厨房中新鲜做出来,味道更加的好。如果再来一杯绍兴黄酒,一口黄酒一个鸽蛋,简直就是人生一大至乐。” 他嘴里说着,仿佛又看见叔叔围着围裙,热气腾腾地端着一大盘鸽蛋圆子走出厨房,叔侄俩围着餐桌,你争我抢的温馨画面。 方紫道:“我刚才倒是拆出两瓶酒来,但可不是绍兴黄酒。”说着,伸手要去翻找。 林志道:“不用了,外面一群丧尸,哪里有心思喝酒?” 方紫道:“可是,我想喝。” 林志道:“你想喝?” 方紫道:“否则,漫漫长夜怎么打发呢?” 林志道:“睡觉。” 方紫道:“白天已经睡够了。” 林志掏出烟盒,抽一支叼在嘴里,咔哒一声打火机点上。 方紫道:“你干嘛不说话了。” 林志道:“还有什么好说的?陪你喝酒呗。” 方紫一笑,翻找出那两瓶海天之蓝,说道:“没有杯子,只有对着瓶子了。”打开一瓶,浅浅抿了一口,递给林志。 林志嘴里嚼着鸽蛋圆子,咕咚咚喝了一大口,眯着眼睛吁了口气,叹道:“好香!”又把酒瓶递给方紫。 方紫嗔道:“瞧你陶醉的样子,刚才还说不喝呢。”端起来又抿了一口,扇着嘴巴道,“好辣,好辣。”又将酒瓶交给林志。 两人你喝一口,我喝一口,一瓶酒见底,方紫尽管每次只抿一小口,却已经熏然半醉,淡黄的灯光照在她晕红的脸蛋上,仿佛一朵玫瑰花渐渐绽开了。 林志微笑道:“还喝吗?” 方紫大着舌头:“喝,当然喝,干嘛不喝?” 林志打开第二瓶酒,方紫抢着喝了一大口,突然流泪道:“我...我想妈妈了。” 林志听她语音酸楚,甚是心疼,将她揽在怀里,靠在自己胸前。方紫哭着哭着,昏睡了过去。 林志端起酒瓶又喝了两口,缓缓闭上双眼,猛然间没有来由地感到一阵强烈的恐惧,倏然睁开眼睛,顿时呆了。 梦中那些从未见过的生物,此时又蹲伏在他的身边,它们依然不说话,还是用那种临死前的目光看着他。 林志只觉一股寒气从天灵盖直灌下去,四肢都冰凉了,厉声叫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些生物裹在一团雾中,雾气缥缥缈缈,也不甚浓,可他纵然睁大了眼睛,依然看不真切它们的面貌,它们仿佛有形无质,如同幽灵一般的不可捉摸。 林志身上一阵阵发冷,颤声道:“你们到底是人,还是鬼?” 未知生物不说话,那望着死人一般的目光中,隐隐夹着三分怜悯。 一个念头在林志心中纠缠:“莫非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魂的存在?”大叫道,“我杀了你们!!!” 方紫从睡梦中惊醒,一抬头,只见林志咬牙切齿,神情狰狞,可一双眼睛却是闭着,连忙摇着他的双肩:“怎么了,你怎么了?快醒醒!” 林志“啊”的一声大叫,醒了过来,颤声道:“是...是做梦?”只觉脑门上冷汗涔涔,身上衣服都打湿了。 第39章 你写的什么 见林志醒来,方紫微微松了一口气,柔声道:“你梦见丧尸了?” 林志不说话,梦中的场景是那么的真切,以至于令他产生了一种错觉,此时此刻,才是在做梦,见台灯耗光电力已经熄灭了,通风窗中却漏进几缕阳光,原来天已经大亮了。 方紫从背包中掏出水壶,扭开盖子,亲手喂给林志喝。寻思快递站门前的丧尸想必也已走散,否则林志大喊大叫,虽然隔着两道门,只怕也得惊动那些恶鬼嚎叫不休。 时也初冬,水壶中的水甚是冰凉,林志仰脖子喝了两大口,冷水一下肚,脑袋也随之清明起来,见方紫满脸关切的神色,忙道:“没什么,一个噩梦而已。” 他嘴上说得轻描淡写,却是惊骇之中再加上深深疑惑,按道理说,人不可能梦见自己没有见过的东西,可怎么二次在梦中又看见那些未知的生物? 方紫吁一口气,柔声道:“你是精神太紧张了。”心知林志表面上虽然看起来冷峻,甚至对末世表现出毫无所谓的态度,但其实坚强的外表下也有一颗柔软的心。要知道世界突然变得面目全非,一个人还能坦然面对,那才不符合逻辑了。 他之所以在自己的面前表现得坚强,一来是不愿意在自己一个女孩子面前示弱。二来在残酷的末世,凄凄哀哀只能死得更快。 这个世界虽然生不如死,但能活着还是活着的好。 林志忽而想起一事,问道:“你的记录仪一直开着的吗?” 方紫低头一看:“啊,我忘记关了。” 林志道:“快按一下回放。” 方紫很是疑惑,但更多的是忐忑不安,说道:“干嘛呀,这里就我们两个人。”言下之意,“难道记录仪还能录到别的东西不成?” 林志只是一个劲儿地催促,方紫无奈,只好按下回放键,但一路看下去,记录仪并没有录到什么异常的情况,只是在林志惊醒之前,屏幕上的画面扭曲了几下,像是受到电磁的干扰,不过随即恢复了正常。 方紫道:“你别疑神疑鬼的了。什么也没有。画面扭曲也很常见,比如接触不良,或者电力不足。又或者是受到了震动,你知道,我睡着的时候又爱老是动来动去。碰到记录仪也说不定。” 这三个解释都有些牵强,记录仪显示还有三分之一的电量,记录仪有防震功能,更不会因为睡觉时翻身发生画面扭曲,接触不良倒有些可能,但可能性也不大,不过方紫也只能这样安慰林志了。 林志怔忪不定,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记录仪画面扭曲的时候,为什么就是自己做噩梦之时?伸手从裤兜中掏出纸巾,擦拭脸上的冷汗,一团白纸顺着掉落出来。 方紫捡起纸团,见背面似有字迹,说道:“你写的什么?” 林志道:“什么?” 方紫将纸团展开,轻声念道:“朋友你好,我也是侥幸活下来的幸存者,和一个女孩相依为命,我不知道你是一个人,还是也有同伴,非常期待我们能见上一面。十一月十七号。林志。” 方紫念罢,抬头看着林志:“什么意思?” 林志挠了挠头,道:“哦,有人去云巢商场找过药。” 方紫念出纸条前两句话时,林志就想了起来,他去云巢商场为方紫找药水输液的时候,在药店中发现曾经有人到过的痕迹,只是不知道对方是独自一个人,还是另有同伴。自己写下纸条后,因为忽觉不妥,又把纸条揉成一团揣进口袋,要不是纸团此时无意间掉出,早把这件事情忘得干干净净。 林志当下把事情说了一遍,方紫奇道:“那你既然写了纸条,干嘛又不留下?” 林志幽幽地叹了口气,说道:“我怎么知道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我倒是无所谓,可你一个女孩子,又....又这样漂亮....不要太高估人性之善,也不要太低估人性之恶。否则会死得很惨。” 说到这里,闭口不言,但方紫也听出林志话中没有说出来的意思:“末日危机,纵是男人也没见活下来几个,女孩子因为生理的原因,活下来的希望更是渺茫,在这样的情况下,难保没有心术不正的人打自己的注意。”心中一暖,“他其实也处处为我着想呀。”说道,“我们俩都有武器,又怕什么?嗯,你去了一趟云巢商场,商场里面丧尸肯定很多,你能活着回来,真好。” 林志道:“我们都猜错了,商场里面反而没有多少丧尸,楼上楼下加起来,恐怕还不到一百只。” 方紫大感意外,问道:“怎么会这样?”心想那云巢商场可是卫城出名的商业区,每天人流穿梭,很多男孩女孩没事儿也要去逛一逛,怎么可能不到百只丧尸? 林志道:“我怀疑是商场里面过于阴暗,丧尸被外面的光亮吸引出去了。” 方紫心念一动,说道:“那我们干嘛不收复云巢商场?只要拿下云巢商场,那就是一劳永逸。” 林志沉吟着:“其实方紫说得也对,目前东游西荡,吃光一家找下一家的做法并不是太可取,显而易见的缺点有两个,一是房门开着的人家没有几户,第二夜路走多了,难免有碰到鬼的时候。”说道,“可惜我们就两个人,要拿下云巢商场,只怕很凶险。” 方紫道:“今晚再去看看,说不定过了这十几天,丧尸更少了呢?” 林志心想末日过去已经五个多月了,商场丧尸数量基本上也就那样了,就算再有所减少,也少不了几只,不过去瞧瞧有没有机会,倒也无妨。抬手看了看表,微微一怔,感觉没有睡多久,竟已经是下午四点钟了。冬季白昼短,黑夜长,估计再有两小时不到,天就要黑了。 昨晚拆出的两袋鸽蛋圆子,还剩下一袋,但刚刚醒来,都没有什么胃口。两人又坐了好一阵子,才拆开来吃,林志道:“吃过七八分饱就可以了。” 方紫道:“干嘛呀?又不是不够吃。” 第40章 突然的遭遇 林志道:“你不知道,人在没有吃饱的状况下,警惕性和身体反应能力才是最佳的,否则血液集中于肠胃,大脑氧供应大大减弱,反应就没有那么灵敏了。嗯,最理想的状态,是处于半饥饿。” 方紫道:“哦,我明白了,嘻嘻,吃得太饱,人就想打瞌睡。” 两人填饱肚子,又拿出维生素片吞了两片,没过多久,眼见着从通风窗中漏进的天光越来越弱,又过一阵,天渐渐黑了。 林志掏出蒙着黑布的电筒,这电筒在生存狂家中暂住的时候,又充足了电,电筒电力一共三档,他一直将电筒调到最弱一档,每充一次电,最少能使用三月。 林志按下库房门把手,两人来到外间,隔着玻璃门,外面听不到一点动静。 方紫低声道:“那些丧尸都走了?” 林志不答,开门出去,夜空黑漆漆的,看不见星星,也看不见月亮,正是行动的好时机。低声道:“我们不走前门,从后墙翻出去有一片城中村,穿过城中村去云巢商场,路要近得多。” 方紫轻轻嗯了一声,紧紧跟在林志身后,经过九号楼墙角的时候,她拿出自己的电筒照了一下那“民店”的牌子,原来全部五个字是:依依便民店,却是业主自己所开的一家小烟酒店。心想这样的小店子,就是一千家也赶不上云巢商场的规模。 两人穿过草坪,绕过楼宇,小心谨慎来到小区后墙下,一路还算顺利,虽听到黑夜中尸嚎声声,但都没和丧尸迎头撞上。 林志把电筒咬在嘴上,助跑几步,一个蹬墙跳跟着一个猫挂,抓住墙头爬了上去,又将方紫拉上墙头,墙外是撂荒的菜地,静夜之中,弥漫着菜花淡淡的清香。 方紫轻声道:“你带回去的青菜,就是在这里摘的吧?” 林志道:“嗯。” 方紫只感一阵苍凉,心想:“我们今天吃到的所有蔬菜,都是野草培育而来,人类消失以后,所有的蔬菜也必将慢慢退化成野草。” 翼紫两人跳下围墙,穿过撂荒的菜地,提高警惕走进城中村。林志凭着记忆,牵着方紫一路往前摸索。 黑暗之中,方紫只觉他转弯抹角毫不迟疑,不由大为心服,心想别说他不是卫城当地人,就算是当地人,在城中村这密如蛛网的小道中,就算白天恐怕也得迷路。自己是个路痴,那就更不消说了。 林志上次找药回来的路上,已经将城中村的道路牢牢记在心头,他人年轻,天生记忆力又强,但走到一个三岔口的时候,一时之间也拿不定该往哪边走。 便在此时,右边岔路响起一阵尸嚎,听声音丧尸不少,这倒让他不用再纠结了,拔步走进左边岔道,好在城中村的道路虽然复杂,但相互之间都是连通的。又走一会,上了正道,不久穿出了城中村。 林志吁一口气:“总算出来了。我们运气倒是出奇的好。” 方紫大有同感,跟着林志来到围墙下,翻过围墙,穿过马路,来到那条僻静的小巷前。 方紫望着黑乎乎的巷子,不由心中打鼓,她一直热衷于寻找一个末日中理想的庇护所,吃喝不愁,又可以娱乐,云巢商场正满足了她所有期望,但事到临头,又畏惧起来,活死人凶恶彪悍,一只两只都难于应付,更何况接近百只?定了定神,心想先看看再说,实在拿不下云巢商场,就不要强求了。 林志紧了紧手中的潜水刀,一步步走进巷子,对活死人来说,可没有什么繁荣和偏僻的概念,这些家伙无头苍蝇一般乱闯,任何地方都有可能出现,走到一棵大树下,忽而停步,前方六七步开外的墙根下,影影绰绰立着一道黑影。 方紫端起弩弓,瞄向那黑影头部,一扣扳机,那黑影扑地倒了。 林志松一口气,正想说:“了不起,这么黑你也能命中。”忽觉身旁似乎多了一“人”,猛一转头,顿时毛骨悚然,几乎就在自己身边,直挺挺地站着一只丧尸。距离近到呼吸可闻,如果活死人还有呼吸的话。 这丧尸原本靠树而立,大树挡住了它的身子,翼紫两人才没能及时发现。 方紫射出弩箭之时,咻一下利箭破空的声音,顿时将它惊动,但人死变异成丧尸,视力已然大大受损。 因此在丧尸眼中看来,林志手中的电筒,只是黑暗中一点微弱的光芒,便无意识地朝这光芒靠近。几步一走,跟着发现了身前的林志,一声不吭,两只爪子就抓了过来。 人在危急关头心智特别灵敏,眼看林志危在片刻,丧尸双目忽而被一道强光罩住,丧尸目不视物,顿时呆住了,原来方紫急中生智,用自己手中的电筒照住了丧尸的眼睛。 方紫曾经有过这样一次经历,小时候父亲曾带她去郊外河沟抓青蛙,黑夜之中,青蛙非常警惕,稍有风吹草动,就扑通扑通跳进河沟,但如用电筒光照住青蛙的眼睛,青蛙就呆呆地不动了。 她这时依法而为,没想到也收到了效果,只听“嗤”的一声,林志手中的潜水刀已刺进丧尸眼窝,顺手一搅,抽出刀来,丧尸仰天就倒。 林志吁一口气,只见丧尸光着双脚,两只鞋子早已不见,难怪被它走到身旁也没有听到半点脚步声,所以说一个人本事再大,总有疏忽的时候,要不是方紫用电筒射住了丧尸双眼,自己虽然行动敏捷,但最终结果到底如何,那也难说。 两人穿过巷子,马路斜对面就是云巢商场后门,林志想起找药那天的惊心动魄,兀自心有余悸。伸手握住方紫的手,只觉她小手冰凉得出奇。 林志定了定神,横穿马路走向对面,刚走到马路中间,猛听得尸嚎声大作,一道电筒光乱晃,商场中狂奔出一人,这人刚冲出商场大门,忽而一个趔趄,摔倒在地,手中的电筒飞向半空,啪的一下,掉在好几米开外。 第41章 父爱如山 方紫和林志两人大惊,心知这人身后必定跟着大群的丧尸,连忙藏进马路边上一辆私家车里,只见电筒落地后并未熄灭,明亮的灯光中,这人一下弹起,径直奔了过来。全力奔跑的模样,似乎浑身每块肌肉都在震颤。 方紫一伸手,下意识地按在车门把手上,就想推开车门救这人一命,但随即想到:“救他一命不要紧,但这不是把林志和我都推到凶险境地吗?”就这么微一迟疑,这人倏然间已奔过车旁,消失在黑暗中。 林志伸手在方紫脑袋上一按,两人身子下滑,缩肩低头,只见一群丧尸前脚赶后脚涌出商场大门,朝着那人逃跑的方向追去,片刻间也消失在黑暗之中。 林志和方紫面面相觑,不想竟在这里碰到了活人。 方紫颤声道:“你说这个大哥能逃得脱吗?”刚才一晃之间,方紫见到对方似乎是一个四十左右的男人。 林志道:“我看悬。”又道,“你刚才是不是想开门救人?” 方紫点头道:“是。你是不是觉得我太圣母心?人家都说,末世先杀圣母。” 林志伸手握住她手,说道:“人心都是肉长的,你一个女孩子有这种想法很正常,否则人和丧尸又有什么区别?但你最终还是没有开门,说明你也不是一味的滥好人,做事情不经过大脑。” 方紫幽幽叹了一口气,望向车窗外,目睹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只觉要想拿下云巢商场当真是千难万难,借着那人掉在地上的电筒掠地照过来的光亮,忽见倒车镜中黑影晃动,一只丧尸半跪在地上,一下下爬了过来。奇道:“这丧尸干什么?” 林志伸头过去,也通过后视镜观察,但见那丧尸东张西望,越爬越近,突然省悟过来,低声道:“不是丧尸,是刚才逃走的那个大哥。他摆脱丧尸又回来了,嗯,他.....他好像掉了什么东西。” 方紫更加奇怪,也低声道:“这大哥胆子也真大了,他刚刚才侥幸逃得性命,到底是什么样贵重的东西,才让他又不顾死活的又回来?” 沉吟之间,这人也爬行到私家车旁边,想是累了,翻身坐起,靠在车门上。 林志和方紫对望一眼,心中越来越是疑惑,方紫凑到林志耳旁,用细如蚊呐的声音道:“要不要叫他一声?” 林志正考虑着该怎样出声招呼这人,才不致于吓他一跳,忽听哽咽声响起,这大哥竟在车外哭出声来,只听他哭道:“萱萱,爸爸救不了你,爸爸好...好伤心。好不容易拿到的药,又...又给爸爸弄丢了...” 林志听他一个大男人哭得如此伤心,也不禁恻然,心中一动:“这大哥不顾死活的又回来,难道曾经到过正途药店的那人就是他?他来云巢商场,就是为了找药。”当下推开车门,低声道,“大哥,你别吃惊,我们是活人。” 这大哥正悲切间,猛听得人声,跳起来就跑,奔出两步反应过来,转身盯着林志:“你...你....是活人?” 林志道:“快上车。” 这大哥稍一迟疑,打开后排车门,坐上车来。 方紫扭过身子,见这大哥泪痕未干,大概三十八九的模样。只是一脸憔悴,似乎老上了十岁。望着林志和自己,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林志道:“大哥,你以前进去过云巢商场的正途药店,是不是?” 这大哥迟疑道:“你怎么知道?” 林志道:“我也进去找过药水,看见了你留在药店中的那瓶乐虎饮料。” 这大哥心情稍稍平复,道:“原来是这样,嗯,两位怎么称呼?” 林志道:“林志,方紫。” 方紫微微一笑:“大哥,你呢?” 这大哥道:“我叫王海峰。去药店是为了给我女儿萱萱找药,她...她每天都得吃卡那津单抗,断...断不得药。” 林志道:“萱萱是心脏有问题?” 王海峰一怔:“你怎么知道?” 方紫抢着道:“他是医生。” 林志笑道:“别乱说,我大学都还没有毕业呢。”对王海峰道,“卡那津单抗属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主要用于治疗慢性心功能不全,先天性心脏瓣膜不全。这药可不便宜,一盒就得上万的价格。” 王海峰道:“是呀,就是因为贵,所以整个卫城就只有正途药店有货,我为了女儿,只能冒险来商场,上次找到三盒,再要找的时候,有丧尸走进药店,我只好先带走三盒,这次找到了五盒,可是....可是又给我弄丢了。”说到这里,突然狠狠抽了自己两下耳光。下手之重,脸颊顿时红肿起来。 方紫“啊”一声低呼,轻声道:“海峰大哥,你何苦这样,你...你也只是不小心能丢的,再进药店拿就是了。”心想海峰大哥为了他女儿,真是死了也甘愿,人家说“父爱如山”,在海峰大哥身上尤其如此。 王海峰重重叹一口气:“先不说商场里面现在都是丧尸,而且好像也没有那药了。” 林志忽而想起一事,说道:“也不一定,药店玻璃房隔壁有一间办公室,我上次把两只丧尸关在里面的时候,看见办公室中还有一个玻璃柜,里面存放的想来都是价格不菲的药品。” 方紫听到这里,心中大为感动,心想林志为了自己去药店找药,可从来没有提过怎么拿到的药,他现在说来轻描淡写,但要把两只丧尸关进办公室中,可不知道如何的凶险。 王海峰大喜,说道:“真的吗?那...那我现在再进商场。” 林志连忙一把拉住他,说道:“你现在状态不好,还是等明晚上的好。” 王海峰急道:“哪怎么行?萱萱已经断药两天了。再不拿药回去,拿药回去...”说到这里,嘴虽张着,却没有了声音,只见一只丧尸缓缓走过车旁,那丧尸脖子上,正挂着自己装药的背包。 林志见他神情有异,顺着他目光也看见了窗外的丧尸,只听王海峰低声道:“那是我背包,药就装在里面!” 第42章 王海峰 林志一奇,和方紫对望一眼,两人心中均想:“怎么你背包会挂在丧尸脖子上?” 王海峰喃喃地道:“是了,是了,肯定是丧尸抓住背包,我只顾逃跑也没有察觉,被它一扯拽下,肩带飞起挂在了它的脖子上。”嘴里说着,从腰后抽出一把尼泊尔弯刀,冷光闪闪,就要下车去夺回背包。 林志忽道:“别冲动,又有丧尸出来了!” 王海峰往商场看去,心中一紧,只见大门内又走出七八只丧尸,脖子上挂着背包的男尸正往商场方向走去,两边一合会,更没有夺回背包的可能性。不禁忧心如焚。 只听方紫低声道:“别着急,我有办法。” 王海峰心想:“你一个女孩子能有什么办法?”说道,“夺回背包很凶险,我不想连累你们,人总是要靠自己的。” 他一句话说完,只见方紫端起一把弩弓,从降下两寸的车窗中瞄准那男尸,“咻”一声轻响,正射中男尸后脑勺,那男尸扑地倒了。 林志见那七八只丧尸注意力正被电筒光吸引,并没有受到惊动,随即下车,迅疾走到男尸身边,拿下背包,回到车上交给王海峰。 王海峰大为感动,哽咽道:“我....我真不知该怎么感谢你们,萱萱有.....有救了。” 方紫微笑道:“要什么感谢了?海峰大哥,我们不过是举手之劳。” 王海峰道:“怎么是举手之劳?惊动丧尸,你们.....你们两个也有危险。” 他心中万分感谢,只觉这样的大恩不是说一声“谢谢”就可以的,只想你们帮了我大忙,以后我必定誓死报答。 方紫忽而想起一事,问道:“海峰大哥,你以前是不是住在碧海小区?” 王海峰一怔,说道:“不是呀。怎么这样问?” 方紫道:“哦,我们在碧海小区七号楼的一户人家,看见啤酒杯上写有你的名字,看来只是同名同.....” 方紫话没有说完,王海峰颇为惊讶地道:“那人家是不是有一间练习飞镖的茶室?” 方紫道:“是呀,真的是你!”和林志对望一眼,两人均感到世界上有些缘分真的非常奇妙。卫城人差不多全死光了,侥幸碰到一个幸存者,居然在此之前已经看到过他的名字。 王海峰也颇为感慨,说道:“那是我朋友家。我们一起上初中的时候就是好朋友了。没想到....没想到你们两个居然去过我朋友家。”顿了顿,又道,“我朋友怎么样了?” 林志道:“房子里没人,你朋友....也许还活着。” 王海峰黯然道:“那几乎没有可能。对了,兄弟,妹子,你们两个深夜来这里干什么?” 林志沉吟道:“我们有个打算,在城市里面如果没有一个固定的落脚地方.....” 方紫抢着道:“就是想收复云巢商场。” 王海峰大吃一惊,用不可置信的目光瞧着两人,沉声道:“这...这...你们知道商场中有多少丧尸不知道?” 林志道:“应该不到一百只。” 王海峰瞪着眼睛:“应该不到一百只?”叹了一口气,说道,“兄弟,你血气方刚,口气不小,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可丧尸的彪悍你也看见了,不是我太稳重,就算你们有枪也有箭,恐怕...恐怕也收复不了商场。”说着连连摇头。 林志道:“丧尸虽然彪悍,但是完全没有脑子,收复商场也并非没有一点可能。这个世界斗的是智,不是力。” 王海峰沉吟着,心想他这话也有道理,如果能收复商场,或许还能找到更多的卡那津单抗,说道:“但商场中丧尸的数量,也许超过一百只。” 林志微微一惊,他上次进入云巢商场,也只上到药店所在的四楼,至于五楼以上一步也没有踏上,所谓不足一百只,也只是根据商场中丧尸嚎叫的声音粗略估计,具体数量到底有多少,今晚夜探的主要目的,就是前期侦查商场中丧尸具体的数量。 王海峰道:“我今晚摸进商场找药,经过三楼北边区域的时候,就看见床上用品卖场内都是黑影,只是玻璃门关着,那些白痴也不懂得推门出来,我匆匆一瞥,赶紧离开,里面鬼影晃动,恐怕不止百只丧尸。” 林志在心中掂量:“这样说来,难度更加大了。” 只听王海峰继续道:“但正如你所说,这世界是斗智不斗力,丧尸再多,也有收复的希望。所以...”顿了顿道,“我愿意加入你们,可是就我们三个人,成功的希望还是不大。” 林志听他话中有话,问道:“大哥还有什么想法?” 王海峰道:“凤凰山那边可能有很多幸存者.....” 方紫“啊”的一声,连忙用手捂住嘴巴,颤声道:“海峰大哥,你...你亲眼看见了?” 王海峰点点头,说道:“末日发生那天,我看见不少人逃进防空洞,他们多半还活着。” 方紫心中一阵激动,又是欢喜,又是伤感,她家住凤凰山片区,原本以为爸爸妈妈活下来的可能性不大,这时候听王海峰这么一说,心中又燃起了希望,说道:“我们去看看,说不定.....说不定真的还有人活着,也.....也说不定。” 林志听方紫语声大异,显然心中很是激动,虽然不明白到底为何,但能多几个帮手也是好的,当下道:“就只怕逃进防空洞中,一样逃不过尸变的命运。” 方紫道:“不去看看,怎么知道呢?” 林志道:“今晚来不及了,你住哪里?我们明晚再去。” 他这话,是分别对方紫和王海峰说的。 王海峰道:“这里是沙田路,过去一条街道就是。” 三人下了车,趁着夜色的掩护,朝街尾摸去,微弱的电筒光下走出一段距离,一辆货车后忽而冒出十几道黑影。 林志一惊,见路边有一间公厕,三人忙溜进进公厕中躲避。 第43章 萱萱 群尸似乎看见了电筒亮光,跟着涌进公厕,这公厕进门右手边有一个小房间,三人藏进房间中,随即关上门。 林志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片刻,退后几步轻声道:“那些混蛋就在外面。” 王海峰低声道:“是吗?那就糟了,这群鬼东西恐怕要站到天亮才会走散。” 方紫知他挂念女儿,轻声问道:“萱萱多大了?她一个人会不会害怕?” 王海峰心想着急也没有用,回答道:“萱萱六岁了,她很懂事,也很勇敢。” 林志打量小房间,见四面墙壁摆着书架,中间一张长桌,椅子东倒西歪。旁边另摆着一长一短两张沙发。自言道:“难道没有一扇窗户?”似感有风吹进房间,伸手摇了摇左手边上的书架。 王海峰得他一言提醒,忙也走到书柜前,两人合力,轻轻将书柜挪开,书柜后果然露出一扇窗户。 窗户玻璃已经破碎,林志伸头一张,这边是公厕的侧面,外面一片草坪,静夜中弥漫着草本植物的芬芳。 他轻轻一跃,从窗户中跳了出去,王海峰和方紫也跟着爬了出来。王海峰道:“兄弟,你身手挺灵活呀。” 林志轻轻嘘了一声,示意他别说话,三人转过街角,来到与沙田路相接的春田路上,经过一间玩具店时,王海峰轻声道:“请稍等一下,我进去拿一点东西。” 林志左右瞧了瞧,夜色浓重,也没听到异常响动,便牵着方紫的手也走进店中,店里货架翻倒,一地狼藉,各种孩子的玩意儿,手办玩偶,毛茸抱熊到处都是。原来这是一家玩具店。 王海峰打火机照亮,弯腰在遍地的玩具中翻找,方紫轻声道:“海峰大哥,你是要给萱萱找玩具,是不是?” 王海峰轻轻嗯了一声。 方紫道:“什么玩具?我帮你一起找。” 却见王海峰已直起腰来,轻声道:“找到了。快走!” 他出了店,下意识地加快了脚步,又走过十几间店面,来到一排台阶前,三步并作两步蹬上台阶。 林志抬头一看,微微一怔,台阶上头却原来是一间银行。转而省悟过来:“这大哥倒是考虑周到,银行门窗坚固,他把女儿放到这里,确实是最安全的地方。”和方紫对望一眼,也上了台阶。 王海峰站在银行两扇玻璃门前,那玻璃门把手上别了一根铁棍,他抽出铁棍,闪了进去,等林志和方紫也走进来,又用铁棍将门从里面别上,低声道:“也是我和萱萱运气好,我们找到这间银行的时候,里面一只丧尸也没有。” 林志打着电筒,随着王海峰穿过大厅,来到内部工作区域的ab门前,只见门口花花绿绿一大堆,全是崭新成捆的百元大钞。 他心想这些钱没有一千万,也有几百万,不由叹了口气,世人忙碌一生,都为了这些纸片,如今唾手可得,可再也没有人捡拾了。 王海峰托托托地敲了三下门,接着是两下,这敲门节奏,也许是父女俩人约定的暗号,只听咔哒、咔哒两声,两道门先后打开,一个小女孩昂着脑袋,笑嘻嘻地道:“爸爸,你回来了?” 王海峰俯身抱起女孩,微笑道:“萱萱,快叫人呀。” 萱萱黑漆漆的大眼睛在林志和方紫身上骨溜溜转动,脆生脆气地道:“爸爸,你不是说除了萱萱和爸爸,整个世界都没有活人了吗?还要萱萱乖乖滴,离它们远远的。” 这句话从一个小女孩嘴里说出来,林志和方紫都感到一阵凄凉。 王海峰笑了笑:“爸爸说错了。快,叫人呐。” 萱萱又瞧了瞧林志和方紫,轻声道:“大哥哥,小姐姐。” 方紫“噗呲”一笑,觉得这个小女孩好可爱,伸手将她抱了过来,萱萱也不怕生,两条短短的小胳膊,伸过来环绕着方紫的脖子。 方紫在她略显苍白的脸蛋上一亲,走进ab门,穿过办公区域后,进入一间办公室,这办公室有门无窗,桌上点着一支蜡烛,蜡烛燃得只剩下小半截了。 王海峰又重新点上一根蜡烛,微笑道:“爸爸没让你失望吧,瞧,蜡烛还没有烧完,爸爸就回来了。” 萱萱挣脱方紫下地,奔过去抱住爸爸的一条腿,笑道:“爸爸没让萱萱失望,蜡烛还没有烧完,爸爸就回来了。” 方紫听他父女的对答,当是海峰大哥出门的时候和萱萱约好,在蜡烛燃完之前,一定回来。心中不由一阵凄然,要是海峰大哥遭遇不测,留下萱萱一个人怎么办?朝林志望了一眼,恰逢林志也正看向她,两人目光在离方紫更近的地方碰了一下,神情均是黯然。 王海峰从口袋中掏出一物,说道:“瞧,爸爸给你带回来了什么?” 萱萱一声欢呼,跟着忙用小手捂住嘴巴,说道:“哎呀,萱萱差点忘记了,不可以大声说话的。”说着,从爸爸手中接过那物,喜滋滋地玩了起来。 方紫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公主套盒,里面一个小木头人儿,又有裙子鞋子给小人儿穿戴。瞧来萱萱念叨这个玩具,已经很久了。 林志四下打量,见墙角立着个一人多高的保险柜,这间办公室想来是银行用来临时存放钱款,所以连窗户也没有一个,只见沙发上、桌子上,到处堆满了食物和饮水,想来是王海峰从附近超市中收集来的。 方紫很是喜爱萱萱,轻声逗她玩耍。萱萱对突然出现的小姐姐,也很亲热。 林志掏出烟盒,抽一支叼在嘴上,正要打火机点上,瞧了瞧小女孩,对王海峰道:“我们去外面抽根烟吧。” 两人来到外间柜员办事区域,面对面在沙发上坐下,办公室中漏出来的烛光,淡淡地投在两人中间的茶几上。 林志开门见山地道:“海峰大哥,孩子跟着你,首先你得保证她的安全,去凤凰山片区寻找幸存者的事情你就不用管了,交给我和方紫就得了。” 第44章 我很高兴末日发生 王海峰道:“那可不行,你们对防空洞周边地形不熟悉,冒冒失失闯过去,只怕幸存者没找到,反而丢了自己的命。”一边说着,接过林志递过来的香烟,打火机点上,又道,“萱萱年纪虽然小,但很有独立性,把她放在银行我放心。” 他话音刚落,萱萱牵着方紫走了出来,听到爸爸夸奖自己,她笑着说:“对呀,萱萱很独立,爸爸经常给我说,人总是要靠自己的。对吧,爸爸?” 王海峰笑着道:“对!” 方紫道:“海峰大哥你放心好了,防空洞那边我也熟悉的。” 王海峰道:“那你说说怎么走。” 方紫道:“钟山大街有一条岔道,从岔道进去,正对面是体育馆,左边是万博地下商场,右边有一个停车场,穿过停车场,再走过百十米,就到防空洞了。没错吧?” 王海峰点点头,却道:“既对又不对。” 方紫不解地道:“怎么又对又不对了?” 王海峰道:“你所说的是大路,这个凡是卫城人,基本上都知道,但你想想,钟山大街是繁华市中心区,一天人流量成千上万,你从钟山大街进去,得碰到多少丧尸?” 方紫嗯了一声,问道:“莫非还有别的路?” 王海峰道:“对,你不要走钟山大街,你从康乐南路那边进去,康乐南路那边不是有一座游泳馆吗?你从游泳馆后门进去,前门出来拐过一条小道,那小道右边是一个小区,左边就是足球场,你从侧门翻进去,足球场主席台的后面,隔着一条水泥路就是防空洞。是不是很近?” 方紫面露难色,说道:“我是个路痴,这条路没有走过,这又穿又拐的,非得把我绕晕不可。” 王海峰道:“所以说,我必须亲自去给你们带路。” 方紫道:“不,不,留下萱萱一个人,我心中不安。” 王海峰还待强调萱萱很独立,银行又安全,办公室中也不缺吃喝,林志沉吟道:“要不这样,你画一张详细草图,你不去也是一样的。” 王海峰心中思量,从内心来说,他是真不忍心丢下女儿一人,只是道路复杂,林志和方紫两人对自己又有恩,所以才坚持同去,缓缓点头道:“好吧,我画一张草图。”拿来纸笔,画了足足十分钟,才告完工。 林志拿起草图,见王海峰所画的草图极尽详细,经过的每条路都标明了路名。 从荷城片区去到凤凰山片区,中间要经过双水片区,但王海峰画明的路径,是从外环路绕过双水片区,这样一来虽然路途遥远,但风险性显然大大降低。 林志看了两遍地图,已将路径牢牢记在心中,说道:“好,就是这样,好好休息一天,明晚出发。” 这时已经凌晨四点,王海峰在地上抓起一把钞票,走到角落作为引火之物,外面的玻璃橱窗早给他用厚纸糊上,也不怕火光透露出去。 林志和方紫跟着过去,在旁边沙发坐下,见角落中一堆灰烬,用两台电脑机箱架了个灶台,钞票点燃后,王海峰加上木材,又放上两根桌腿,等火大了起来,架上一口汤锅烧水。 萱萱依偎着父亲:“爸爸,还煮方便面吃呀?” 王海峰笑了笑,怜爱地抚摸着萱萱的脑袋,说道:“萱萱吃方便面吃腻了,是不是?” 萱萱用力点头:“嗯。” 王海峰一阵伤感,想到自己离婚以后,限于生计所迫,没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欠她实在太多,柔声道:“不吃方便面了,爸给你熬粥吃。” 萱萱轻轻叫了一声:“欧耶!”更将脑袋往王海峰怀里钻。只见爸爸将黄灿灿的小米、白色的莲子,红色的干枣,还有五六样自己认不识的干果,一样样投入汤锅,说道:“这是什么呀?” 王海峰道:“腊八粥。喜欢吗?” 萱萱又是用力一点头:“喜欢。” 方紫瞧着这温馨的一幕,很是感慨,末日中或许有一万种糟糕,但同时也有一千种美好,所以说境随心生,黑暗中也孕育着光明,叹道:“萱萱真幸福。” 王海峰缓缓摇头:“不,萱萱的幸福是残缺的,她没有得到她原本该得到的全部幸福。” 方紫道:“怎么说?” 王海峰黯然道:“就在萱萱三岁生日那天,我和她妈妈离婚了,那个女人为了追求自己所谓的幸福,抛弃我和萱萱,跟一个男人跑了。” 方紫啊的一声,大感意外,说道:“怎么可能?每一个母亲都深深爱着自己的孩子。” 王海峰哼了一声,冷冷地道:“我不是针对你,不过人生下来的时候,只是无知,并不愚蠢,愚蠢是后面的教育造成的,我们一直被灌输每个母亲都是伟大的,但事实真是这样吗?恐怕不是吧?哼,有些女人根本没有资格被称为母亲。” 方紫瞧了一眼林志,说道:“海峰大哥,你太极端了,我还是相信,每个母亲都深爱自己的孩子,就算她不能陪伴孩子成长,也会时刻想念着孩子。” 王海峰又冷笑一声,说道:“你这样想,是因为你心底善良,年纪轻轻,又没什么社会阅历,就认为这世上都是好人,那个女人离开后,再没有来瞧过萱萱一次,仿佛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萱萱这个人。” 方紫道:“也许她是真的来不了呢?” 王海峰道:“有什么理由,三年了,连自己亲生的骨肉都不能来瞧一眼?换着是我,就算走遍世界,翻山越岭,也不会说三年了也不来瞧瞧自己的女儿。” 林志听到这里,暗自点头,尽管自己不是父亲,体会不到王海峰的心情,也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王海峰接着道:“我一个男人带着萱萱,一次家庭聚会,在外面吃饭,饭后少不了打打麻将,当时我看见萱萱靠近我姐,两只小手搭在桌角,我姐你们猜怎么着?嘿嘿,她用厌弃的目光瞥了瞥萱萱,等萱萱离开后,她甚至用手扫了扫萱萱两手搭过的桌子角,仿佛萱萱有多肮脏,从那时候我才知道一个人落魄,就是至亲家人也会嫌弃,我后来告诉萱萱,不要相信人有多善良,人总是要靠自己的。” 王海峰说到这里,长长叹了一声,接着道:“所以老实说,世界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我并不感到有多悲伤。甚至,还有一丝窃喜。” 第45章 推车启动 方紫和林志相顾无言,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对于王海峰这般辛辣无情的说话,两人心中均抱着最低程度的理解。反觉他直言不讳,倒是个心底坦荡之人。忽而闻到一股氤氲的粥香,王海峰笑道:“大家吃粥吧。” 王海峰走进办公室,拿来四个纸碗,四双一次性筷子,一罐蜂蜜,一罐麻辣牛肉下饭酱。给萱萱碗里拌了蜂蜜,林志三人则就着麻辣牛肉酱,填饱了肚子。粥里加了各种干果,味道很是清甜。 饭后,方紫从口袋中掏出木糖醇,每人倒了两粒,又闲谈一会儿,去洗手间刷了牙,这才入睡。 第二天傍晚,林志和方紫背上背包,准备妥当,经过ab门,来到银行大门后朝外张望。风吹落叶扫过街道,发出窸窸窣窣的响声,此外,更无一丝声息。 王海峰紧握两人的手,说道:“兄弟、妹子,你们一定要小心,如果实在去不了,千千万万不要勉强。” 林志见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中有泪光闪烁,也自感动,说道:“海峰大哥,你放心了,我和方紫都还想多活几年呢。” 王海峰道:“这几年我过得很不如意,但不知道为什么,对你们两个却很有好感,我...我就不多说了,兄弟、妹子,千万小心!” 林志点点头,和方紫出了银行大门,下了台阶,这时候天刚擦黑,十几步外能看到人的影子,却看不清楚人的相貌。 林志走在前头,晚风习习,颇有凉意。按照王海峰所画的草图,向东穿过几条街道,来到和平路上,一路上也遭遇了几次丧尸,幸好都有惊无险避了过去。 和平路处于城郊结合部,只见进城的车道空空荡荡,出城的车道却挤满了各种车辆,想是尸变当天,很多人意图开车逃离城市,却都给堵死在了这里。 方紫听着远远近近的尸嚎声,睁大眼睛道:“车流中间丧尸好像不少。” 林志点点头,顺着墙根往前摸索,但人行道上也不顺畅,有车辆失控冲上马路牙子,撞在路边的墙根下。 两人提高警惕,走出七八十米,猛然间“嘭”的一下,就在身边响起。 林志出其不意吓了一跳,才发现横在人行道上的一辆面包车中困得有丧尸。忙加快脚步绕了过去。丧尸被安全带束缚在驾驶位置上,也出不来。 如此躲躲闪闪又走一阵,也出了城区,一到郊外,大风浩浩荡荡,将方紫一头黑发拉得笔直。 两人在城市中呆得久了,此时都感心旷神怡,路上车辆越来越是稀少,朦胧的月光下,前方出现了一处三岔口。 方紫道:“往左是环城路。” 林志快步走到路口,见路边停着一辆黑色越野车,正副驾驶位置两边的车门都敞开着,寻思一路去往凤凰山片区路途遥远,最好能发动一辆车,环城路两边都是野地,也不会惊动大群的丧尸追赶车辆。 他言念及此,走过去朝车内一张,还好,这是一辆手动挡车,钥匙也插在方向盘下,如果是自动挡车,就不能推车启动了。 林志道:“你会开车吗?” 方紫一怔:“开车去?” 林志道:“要不十几公里的路程,说近也不近呀。” 方紫道:“我是会开,但怎么发动?”心说,“汽车停放了五个月之久,电瓶十之八九已经漏光了电,也不是转动车钥匙就能发动的呀。” 林志道:“简单,你把车钥匙转到on位置,让全车通电,挂上二挡,离合踩到底,我在后面推车,速度起来后,你猛抬离合,同时辅助给油。汽车就发动了。” 方紫默念了一遍,坐进车中,林志又道:“启动那一刻,油门千万要控制好,不轻也不重,你别一脚油,直接飞出去了。” 方紫道:“嗯,别给我压力。”把车钥匙转到on位置,踩下离合做好了准备。 林志来到车后,鼓力推动越野车,速度起来后,方紫照着林志所说抬起油门,车身猛地一挫,却没有发动。 林志道:“再来。” 方紫吸了口气,跟着第二次尝试,但是推车启动漏光了电的汽车,需要一定的技术,她末日发生前刚刚拿到驾照,又怎么能掌握?接连又试了三次,泄气地道:“要不还是我来推车,你来启动。”说着,下了车。 林志道:“你推得动吗?”上上下下打量方紫,笑道,“你体重有一百斤没有?” 方紫白了他一眼:“哼,小看谁呢?快上车坐好!” 林志道:“我们一起推。”右手伸进车门,掌住方向盘,左手按在a柱上,叫道,“用力!” 两人合力,将越野车推动了起来,但林志一跳上车去,速度又慢了下来,达不到启动的速度,两人试了好几次,方紫鼻尖上也沁出了汗珠,越野车仍然没能发动。 方紫泄气了,两腿发软走到车门边上,喘着气道:“累死人,还...还是走路好....” 一句话没有说完,林志忽而嘘的一声,低声道:“快上车来。” 方紫心中一凛,赶紧拉开后车门,坐上车来,说道:“怎么了?”伸头从前档玻璃望出去,只见二十来米开外停着几十辆车,一道低矮黑影在车流间穿梭而来。轻声道:“原来是只矮个丧尸。” 林志沉声道:“不是丧尸,是个人!” 方紫一怔,定睛细看,果然那黑影是名男子,只见他佝偻着腰,手中提着个蛇皮袋子,打开车门,一辆车一辆车翻找过来,不时把车里的物品装进口袋。当下明白,这人是在车中寻找食物和有用的东西。 林志道:“我下车看看。” 方紫急道:“别下去,你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林志道:“他要是坏人,我更坏。”心想,“方紫力小,只有请这老兄帮忙,才能推车启动。” 林志下了车,右手按在枪柄上,一步步走过去,距离对方只有十几步时,那人一抬头,猛地看见林志,惊得一声怪叫,调头就逃。 第46章 流浪者 林志连忙叫道:“喂,喂,我是活人,你别跑!”不料对方一听之下,奔得更加快了,一个飞脚跳下公路,转眼之间淹没在了黑暗中。 林志目瞪口呆,可似乎又不感到意外,人心鬼蜮,对方又怎么知道自己是善是恶。只听身后脚步声响,方紫下车走了过来,说道:“应该让我来,他看见我是女孩子,就不会逃了。” 林志摇摇头:“早干嘛去了,现在才说。只好走路去凤凰山了。” 方紫嗔道:“你下车那么快,我要说也来不及呀。” 林志一笑:“走吧。只有靠两条腿了。”穿过车流,瞥见一辆白车上挂着新能源电车的绿色车牌,心中一动,燃油车没有电,靠电力驱动的电车就不一定了。伸头进去一瞧之下,一颗心凉了半截,方向盘下并没有插着钥匙,甚至连钥匙孔也没有。 方紫见了林志的举动,猜出了他的心思,提醒道:“这是特斯拉,你找找有没有备用卡片钥匙?” 林志将方紫一言提醒,才留意到这是一辆特斯拉,一拉梳妆镜,嗒的一声,一张宛如房卡的钥匙掉了下来,在方向盘上一弹,跌落在座位上。 与一般汽车的钥匙不同,特斯拉的车钥匙是一张卡片。 林志当下坐进车中,在方紫的指点下,把卡片钥匙放在扶手下面的感应位置,只见车载电脑一亮,果然还有电。当下踩着刹车启动,见电脑显示,还剩下百分之三十的电量。 “嘢!!!” 车内林志,车外方紫,不约而同一声欢呼,方紫转过车头坐进副驾驶,喜气洋洋地道:“出发!” 林志一打方向盘,驶出车流,正要提速,忽见路边上黑影晃动,一人鬼鬼祟祟,探头探脑,瞧身形,正是刚才逃走的那名男子。 方紫轻声嘀咕:“咦,他怎么又回来了?” 林志道:“他多半也是孤独怕了。”踩下刹车,伸头朝那男子招呼,“喂,朋友,既然回来了,就过来呀。” 男子迟迟疑疑上了公路,却不过来,右脚前,左脚后,左边肩膀微微倾斜,整个人的身子扭向一边,摆好了一见情势不对,随时撒丫子狂奔的姿势。 林志见了他这副畏畏缩缩的模样,微微有些好笑,说道:“你别怕,我没有恶意。刚才只是想请你帮忙推车。” 男子一脸戒备:“你真没有恶意?” 林志一笑,心说:“你既然这样胆小,我偏偏故意吓吓你。”说道,“其实我是肚子饿了,想把你宰了煮来吃。” 男子一怔,猛听林志哈哈大笑,大笑声中,又夹杂着女孩子吃吃的笑声,心中一宽,也知道林志是在说笑,也跟着嘿嘿了两声,说道:“我过来了。” 林志看着男子走到车窗旁边,只见他二十啷当岁,蓬头垢面,头发长得已经盖过双耳,精瘦,皮肤黑,手里依然提着蛇皮口袋,问道:“老兄,你是多久没有看见活人了?我刚才都大声叫了,‘我是活人。’你还逃。” 男子不答,弯腰看进车中,眼睛直直地道:“你...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林志道:“凤凰山。”鼻中闻到男子身上散发出来的臭味,就算以“新世界”的标准来衡量,男子也实在过于邋遢。 男子一脸茫然:“凤凰山?” 林志道:“你不是本地人?” 男子嘴角抽了一下:“我从南山市那边一路流浪过来,不熟悉这里。” 林志寻思:“南山距离卫城六七百公里,已经跨省了。”正要再问,“你是多久没有看见活人了?”方紫已问道:“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男子叹一口气:“这说起来话就长了。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他看见方紫是个女孩子,林志和自己年纪又差不多大,终于完全放下了戒心。 方紫和林志对望一眼,两人困于卫城五个多月,都极欲了解卫城之外又是怎样一番光景,这一对眼,都明白了彼此的心思。 林志推开车门,对男子道:“我们聊聊吧。”心想,“收复云巢商场虽然重要,但也并非迫在眉睫,先听听他一路上的所见所闻。” 三人下了公路,在枯草地上盘膝坐下,林志掏出烟盒,递给男子一根,问道:“老兄,你贵姓?” 男子打火机点上香烟:“我姓孙,叫孙连运,接连的连,好运的运,你们两个又叫什么哪?” 林志道:“林志。”指着方紫,“方紫。” 孙连运道:“你们有两个人,真是幸福呀。哪像我,唉!”回想这几个月来的风餐露宿,种种艰辛,重重叹了一声。又道,“你刚才问我多久没看见活人了,现在我告诉你,你们俩是我第一次看见的活人。” 林志心中一沉,看来这个世界哪里跟哪里都一样。 方紫也挺伤感,拿出记录仪,问道:“可以吗?” 孙连云盯着看了片刻,倒也认识方紫手中的东西是什么玩意儿,说道:“拍视频干什么?” 林志打趣道:“发抖音呀。” 方紫在林志肩膀上上轻轻一推,说道:“我想记录每个我所遇到的幸存者,瞧瞧大家都是怎么活下来的。你知道这在将来也许很有意义。” 孙连运点点头,黯然道:“还能怎么活?一直走呗。” 他又叹了一声:“我以前是个快递员,末日发生那天,我送完一个单子后,忙里偷闲,在马路牙子上一坐,刷起手机来。” “一刷,进入一个直播间,那主播不知道从哪里请来一个老神棍,大谈什么世界末日。我听了几句,倒来了兴趣。” “老神棍说,地球几十亿年并非只有人类一个文明,在这之前,还有他妈好几个史前文明。我们的人类文明,也总有毁灭的一天。” 林志道:“嗯,倒被他说中了,那老神棍叫什么名字?” 孙连运挠了挠满是油腻的头发,回想道:“那神棍姓顾,叫什么顾...顾...对了,叫顾景深!” 林志微微一怔:“顾景深?这名字怎么好像有些熟悉?” 第47章 给我一个空间也好呀 林志在额角敲了敲:“啊,记起来了,顾景深是再生医学顶级专家,就是在国际上也是该领域的领头羊。他曾经到过魔都医科大学做过演讲,当时自己就坐在台下,其理论新颖而又精深。不愧是真正的专家。” 林志随即又想到,“此顾景深肯定不是同一个人,要不以他的身份,再红的主播也请不到他。”说道,“那个顾景深又是干什么的?” 孙连运道:“说是一个什么专家....呵呵,现在的专家可多了。是人是鬼,都先给自己安上一个‘专家’的头衔。” 林志追问道:“你好好想想,他到底是哪方面的专家?” 孙连运道:“我记不得了。”奇怪的看着林志,“你干嘛一直追问这个?” 孙连运不解,方紫也很疑惑,说道:“是呀,你管他是哪方面的专家,他说人类也有毁灭的一天,不过是信口开河恰好说中了。哼,我就不相信有人能预言未来。” 孙连运忽而道:“啊,我记起来了,他好像是什么重生医学专家。” 林志道:“不是重生,是再生。” 孙连运一怔:“咦,那天你也进了直播间?要不你怎么知道是再生,不是重生?” 林志不答,心头疑惑重重,又道:“他后来还说了些什么?” 孙连运道:“主播问,那么人类文明最有可能以何种方式毁灭?是小行星撞地球,还是别的天灾,老神棍摇头说,不,无知又自大的人类,只会自己毁灭自己。主播说:‘怎么可能?’老神棍冷笑一声:‘因为大自然即将发动反击!’” 孙连运说完这几句话,闭口不言,林志催促道:“继续说呀。” 孙连运两手一摊:“没了,我看到这里,突然有人一把夺去了手机,我抬头一看,那家伙,尿差点没有给吓出来,一个少妇满脸恐慌,左边脸颊活生生被咬去了一大块肉,白色的睡衣胸前都是鲜血,一个劲儿地叫:‘报警,我要报警!’。我心说你见鬼了,报警抢我电话干什么?” 孙连运缓了口气:“可那少妇还没有来得及拨出电话,两个男人就冲上来扑翻了她,饿狗抢食一样在她身上撕咬,我吓坏了,电话也不要了,撒丫子就逃......” 方紫道:“幸亏你够机灵马上逃了,要不也得遭殃。末日发生的那天,也不知道多少没有受到感染的人,就那样白白死了。” 林志深有同感,说道:“是呀,我们都是第一次经历末世,谁会想到真会发生丧尸危机这样的荒唐事?” 孙连运点点头,接下来口沫横飞,描述他之后如何冒死逃出城市,如何风餐露宿,流浪途中,又如何的几次死里逃生。靠着小心谨慎,才活到今天。 方紫听得全神贯注。林志却没有听进几句,心中只是反复思量:“顾景深作为再生医学顶级专家,有没有这样一个可能,末日始作俑就是他,否则以他的身份,怎么可能去参加网红主播,他就算不是始作俑者,那至少也说明他预知了末日即将发生。” 孙连运口才便给,所述事情又是他亲身经历,更于惊险之处添油加醋,精彩绝伦,直听得方紫啧啧连声。说道:“可惜世界崩溃了,要不以你这样厉害的表述能力,嘻嘻,写本末世小说肯定爆火。” 孙连运一怔,说道:“我以前也看小说,在那些末世小说中,主角带着金手指横行天下,一路砍杀蹬上巅峰,简直就是吊炸天的开挂人生。常常看得我热血沸腾,不能自已,幻想我就是主角。杀伐果断,快意恩仇,瞧谁不顺眼,就这么咔嚓一刀!”说着举起干瘦的手臂,在空中用力一劈。 方紫道:“你砍下他的脑袋?” 孙连运道:“不,我砍下他的老二。” 方紫一笑:“孙大哥,你真会说笑。” 孙连运长叹一声:“可为什么真正的末世却是这样一副光景,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睛,每天活得提心吊胆,毛骨悚然。给我一个不死之身,或者再次一点,能囤积物资的空间也好呀。妈的!” 林志和方紫对视一眼,突然间忍不住哈哈大笑。 孙连运也跟着干笑了几声,说道:“对了,你们刚才说要去凤凰山,凤凰山在哪里,你们又去干什么?” 他一边说着,伸手进蛇皮口袋中摸索,掏出三罐椰肉罐头,分给张方两人一人一罐。这些椰肉罐头,是他这一晚唯一的收获。 方紫收起记录仪,打开罐头,没有筷子,就直接往嘴里倒来吃,椰肉甜丝丝的,果肉也筋道,就只是容量太小,只有区区200克。三口两口就吃完了。说道:“凤凰山是卫城的一个片区,听说哪里有幸存者....” 孙连运一愕:“听说?听谁说?” 方紫道:“是这样的,我们在城里碰到了一个大哥.....”便将意图收复云巢商场打造成末世庇护所,又如何碰到王海峰,只因三人没有把握收复云巢商场,这才去凤凰山寻找更多幸存者帮忙的想法,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孙连运听完,连连摇头,说道:“搞什么庇护所,哪不是刀尖上添血,不要命了?我劝你们还是实际一点,能活一天算一天。” 方紫说了这半天,原本以为孙连运颠簸流离,会加入进来,这人虽然看起来没有什么本事,但多一个人总是多一分力。 却没料到他非但不感兴趣,还大泼冷水,当下道:“但你饱一餐,饥一餐,日晒雨淋到处流浪,又能保证哪一天就一定不会丢了命?” 孙连运一听,就不说话了。 他流浪途中,有一次饿得前胸贴后背,去一户农家找吃的,没想到门一开,一只丧尸就扑了出来。 孙连运当时吓得魂飞天外,连滚带爬,屁滚尿流,跳进农家门前一条河中,也幸好有这条河,否则世界上又少了一个活人。 自此以后,孙连运有了心理阴影,连屋子也不敢靠近了,就只在废弃的车辆中寻找食物,聊以果腹。 第48章 我们都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 林志站起来道:“那我们就出发了。”拍了拍孙连运的肩膀,“老兄保重。” 孙连运道:“我能搭你们车一段路吗?”跟着解释道,“这个,我想去那边公路碰碰运气,看还能不能在车里面找得到吃的东西。” 林志奇道:“你不就是从那边来的吗?” 孙连运指着暗夜下连绵起伏的群山,说道:“不是的,我是翻山下来的。” 三人上了车,沿着外环公路缓缓行驶,速度比一个人大步走路也快不了多少。孙连运道:“干嘛不开车灯?”言下之意,“打开车灯不是跑得更快了?” 方紫道:“你不怕招来丧尸?” 孙连运拍拍脑袋:“我一时糊涂了。” 如此行驶一公里左右,孙连运猛地欢呼一声:“捡到宝了!!!” 只见公路边上停着一辆房车,驾驶室车门敞开,黑沉沉的看不见人影。 林志道:“小心,后面车厢说不定有丧尸。”离着十来米距离,将特斯拉停下,下车捡起一块石子,轻轻一扔,“叮”的一声掉在房车前档玻璃上,隔了片刻,又扔了两下,说道,“没听到尸嚎声,车中应该没有丧尸。” 孙连运放下心来,从敞开的车门中爬进房车驾驶室。 这辆房车又高又长,一般房车两辆才能抵它一辆,林志一看车头标志,竟是一辆奔驰房车,当下笑道:“这家伙果然是捡到了宝,这车得一百八十多万!” 方紫道:“也不是太贵呀。” 林志随后补充:“是美金。” 方紫道:“哼,就是蒂纳尔又怎么样?没有人使用,还不是得慢慢生锈,最终烂成一堆废铁。” 林志道:“什么尔?” 方紫一笑:“蒂纳尔,全世界最值钱的货币,一蒂纳尔能换三块三美元。” 两人说笑间,孙连运从驾驶室爬进后面车厢,从里面打开了门,喜笑颜开地道:“不上来参观我的新家吗?” 方紫不感兴趣,林志上车随便浏览了一圈,房车内饰奢华,有卧室,有厨房,有卫生间,还有一个客厅,处身其间,仿佛进入一间五星级酒店。 孙连运:“我检查过厨房了,橱柜里面都是罐头,甚至还有进口鱼子酱。够我们三个人美美享受一段时间了。”说着连连搓手,喜悦无限。 林志心想:“孙连运这人胆子不大,不过为人却不藏私,还没有见到这房车的时候,他就拿椰肉罐头请我和方紫吃,那时他蛇皮口袋干瘪瘪的,瞧起来里面也没多少食物,现在得到房车,就想着和我们分享。”当下笑道:“你自己享受吧,我得走了。” 孙连运道:“你真的确定了?不再改主意了?我是说,就算你真的找到了幸存者,人家未必就同你一条心。” 林志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很多事情要做了才知道结果。” 孙连运叹口气,说道:“那你带几罐鱼子酱路上吃吧。嘿嘿,这样高档的东西,我也是第一次见。” 他说着,从橱柜中往外拿鱼子酱,忽而“咦”的一声:“有个保险柜!” 林志瞄了一眼,说道:“有钱人的脑筋真多,保险柜藏在橱柜里面。”只见孙连运从口袋中掏出两根细钢丝,一根钢丝弯成了“7”字形,三捅两不捅,竟将保险柜打开了。 他将保险柜中的东西一股脑儿掏出来,七八捆人民币,每捆十万,此外竟还有一盒子弹。 林志大奇,这保险柜中存放得有几十万人民币倒不奇怪,有钱人嘛,开得起奔驰房车,这几十万想必只是人家的零花钱,但有一盒子弹就蹊跷了。拿起子弹瞧了瞧,可惜是05手枪制式子弹,m18手枪不能使用,子弹沉甸甸的,一盒子弹一百发。 林志道:“这子弹你收好了,以后找到枪大有用处。” 孙连运点点头,从外套内兜中掏出一物,说道:“这东西你拿着,或许有用。” 林志接过一看,是一条钥匙大小的小铁片,只是边缘没有锯齿,中间开了一条细叉,细叉两边,分布着一些不规则的小凸点,说道:“什么东西?万能钥匙?” 孙连运笑道:“怎么可能会有万能钥匙这种东西?这是我自制的一把开锁工具,一般不太精密的锁,十把锁大概能打开四五把。” 林志一笑:“多谢了。”将小铁片装进口袋,回到特斯拉上,驾车继续前进。反光镜中,孙连运挥手的身影,渐渐淹没在了夜色之中。 车上,方紫品尝着鱼子酱,说道:“孙连运还真够大方的,虽然不是他的东西,但有的人看见好东西就会藏起来。” 林志道:“还行吧。不过这家伙多半不是什么快递员,你没有看见他仅凭两根细钢丝,三下两下,就捅开了保险柜。” 方紫道:“你是说他以前是个贼?” 林志道:“多半是。而且是个很高明的贼。” 方紫道:“管他是贼还是强盗,现在大家都只有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就是‘幸存者’。” 林志笑了笑,继续道:“他人还算可以,不过胆子太小,只能同甘,不能共苦。” 方紫道:“怎么说?” 林志道:“你没有发觉?你想邀请他和我们一起干的时候,他就害....” “怕了”两个字还没有说出口,猛地一脚踩住刹车,朦胧的月光下,路边小树林中走出一群丧尸,一个个脸色青白,如同刚从坟墓中爬出来的死人,浑身裹着浓浓的尸气。 方紫瞪大了眼睛,气也不敢喘,这群丧尸无声无息,横穿过公路后,又消失在路的另一边。这才松了一口气,按着胸口道:“吓死我了。幸好,幸好。” 林志也觉得十分侥幸,要是开了车灯,非被群尸发现不可。 一个小时后,前方出现了一处三岔口,方紫道:“往左。” 林志道:“你不路痴了?” 方紫嗔道:“你才路痴,我是土生土长的卫城人,再路痴,也不会连去凤凰山的大路都不认识吧?” 林志哈哈一笑,往坐打过方向盘,又行出六七百米,忽见一座大山迎面而来,一怔之下,只听方紫道:“过了隧道就进入凤凰山了。” 第49章 别墅区 林志嘀咕了一声:“原来是有座隧道。”只见那隧道顶上龙飞凤舞凿了四个字:“康乐隧道”。下面一排小字,黑夜中看不清楚。 特斯拉速度本就不快,临近隧道,林志将车速又降了大半,蜗牛一样爬进隧道。 方紫担心地说:“可别撞上什么东西。” 林志把头伸出车窗外,凝听片刻,低声道:“好像没有丧尸,你打开电筒照一照。” 隧道中死寂无声,安全起见,林志还是不敢打开车灯,一路之上,他甚至连车辆的示廓灯也是关闭的。 方紫降下车窗,将电筒照向前方,她手中的电筒没蒙黑布,但也照不出多远,不过隧道两边用于安全警示的荧光板反射灯光,特斯拉也不至于撞到隧道壁上。 康乐隧道全长672米,这一脚油门解决的事情,林志却用了整整十分钟才将车开出隧道。好在隧道中虽然抛锚了不少车辆,但加大油门也能硬挤过去。 特斯拉一出隧道,林志长长松了口气,只见深蓝色的夜空下,黑沉沉的高楼如同崇山峻岭,一栋比一栋还高。 原来这凤凰山片区之所以有一个“山”字,就是因为整个片区是建立在高坡之上,乌蒙大地是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城市扩建,只能向周边山地扩张了。 特斯拉继续缓慢朝前行驶,林志身子前倾,胸口都在抵在了方向盘上,他死死盯着车窗外,此时进入城区,精神更是不敢有丝毫松懈。 便在此时,突然间“嘭”的一声大响,副驾驶车窗顿时裂开了一片蛛网膜。好在藕断丝连,没有完全碎裂,方紫只是被吓了一大跳。 林志脑海中还没有想转过来,一脚油门也窜了出去,只见反光镜中七八只丧尸狂奔追来,原来这群丧尸站在高楼的阴影下,发现了特斯拉。 本来,活死人在夜晚视力极差,但这辆特斯拉是白色车漆,在黑暗中甚是醒目,这才被群尸发现。撞坏了副驾驶车窗玻璃。 特斯拉飞驰出去,两边街景快速后退,林志叫道:“你没受伤吧?” 方紫道:“没事...啊,小心!” 车头前出现两只丧尸,林志一咬牙,直接冲了过去,将两只丧尸撞飞半空。只见前方出现了一个十字路口。月光从高楼上斜切下来,十字路口一半隐没在黑暗之中。 方紫叫道:“往右!”她坐在副驾驶位置,刚才丧尸突然撞破车窗,她竟抑制住了女孩子的天性,没有尖声惊叫,光凭这一点,就没有多少女孩能做到。 林志往右刚转了一把方向,猛又打了回来,方紫黑暗中没有看清,右边路口塞满了车辆,已经完全无法通行。 特斯拉急转拐弯,四个车轮发出刺耳的摩擦声,一股焦臭味钻进鼻孔,嗖的一下,窜进了左边路口。 此时,更多的丧尸被惊动,四面八方围追堵截。 林志猛地打开车头大灯,两道雪亮的光柱直照出去,迎面奔来的尸群蓦地被罩住眼睛,顿时摔倒一大片。 方紫叫道:“巷子!巷子!快进巷子!” 路边有一条小巷,不是方紫提醒,林志紧张之下也不会发现,当下急打方向盘,一个急甩尾,车屁股将三只丧尸扫飞出去,钻进巷子。 这巷子又深又窄,最宽处也不过三米五六,勉强够两辆车错车,可偏偏还有车停在其中。 林志稳住油门,一路磕磕碰碰急驰进去,不是一边车头撞上汽车,就是另一边的车头擦上了院墙,只听噼噼啪啪的撞击声响过不停,白色特斯拉已经面目全非,两边车身更布满道道擦痕。 突然眼前一花,前方蓦地出现一棵大树,林志急刹车时,已经来不及了,呯的一声巨响,两人身子急扑出去,跟着又被安全带拉了回来。 林志惊道:“这是条断头路呀!” 方紫解开安全带,大声道:“快爬到树上!”推开车门,只听脚步声整天阶响,尸嚎声一阵紧似一阵。群尸也跟着涌进了小巷。 原来方紫对这一片很是熟悉,见大街上无法摆脱丧尸,于是指挥林志将车开进巷子。 林志随即下车,跳上车头,先将方紫托上树去,跟着用力一跳,左脚在树干上一蹬,瞅准一根横伸的树枝,一把抓住,吊了上去。只听方紫道:“往这边爬。” 这棵大树枝繁叶茂,一根枝丫越过墙头,横伸到墙的另一边。 林志心中一喜,跟着爬了过去。见围墙虽高,这边墙下却是一个土包,双手吊着树枝,脚已经触到了实地。 他朝围墙外又瞧了最后一眼,只见尸群黑压压的,已将特斯拉团团围住。刚才只要稍稍犹豫,就逃不出来了。 那特斯拉虽然撞得伤痕累累,引擎盖也翘了起来,但两道灯光兀自未熄。灯光映照之中,群尸推推攘攘,两只丧尸也已爬上了车头,姿势笨拙,再要想爬上树来,却是万万不能的。 方紫下了土包,钻进一片小树林,林中光线更加幽暗,她却走得甚为快速。 林志低声道:“你对这里好像很熟?”见她头也不回,好似没有听见,当下不再多问,跟随在后。片刻之间穿出树林,只见不远处分布着几栋别墅,原来这里是一片高端住宅区。 方紫左右一张,径直向那几栋别墅走去,忽听三两声尸嚎,假山后转出数道黑影。 林志一拉方紫,两人半蹲下身,藏在一排花池后面,等丧尸走过,方紫大步走到第二栋别墅前,只见她双肩震颤,似乎颇为激动。 林志道:“你怎么了?”心想已经过了半夜,时间不多,先在这里过一夜也好,伸手去推别墅门,一推之下纹丝不动。门从里面上了锁。 林志想起孙连运给自己的开锁工具,伸手从衣兜中掏出来,插进钥匙孔左右转动,却打不开门,回忆孙连运说过,这开锁工具只能打开不怎么精良的锁。这别墅如此高端,看来是自己期望太高了,便欲破窗而入。 却见方紫掏出一把钥匙,咔哒一声打开了大门,奇道:“你怎么会有钥匙?”跟着明白过来,这是方紫的家。 第50章 家的味道 方紫站在玄关处,好似又闻到了家的味道,她最爱躺在软和的沙发上,脑袋枕在妈妈的腿上,说些学校里的人和事。 每当这个时候,妈妈总是一脸温和的笑容,给她梳理一头的秀发。 方紫低呼了一声:“妈妈。”泪眼朦胧中,这场景好似又出现在了眼前。 客厅冷冷清清,没有一点生气,林志暗忖:“方紫妈妈要还在家中,那也不是她妈妈了。”反手关上门,先将一楼各个房间搜查了一道,见到没“人”,稍稍松了口气。见方紫依然怔怔地垂泪,不由一阵心酸。 半晌,方紫道:“我想上楼看看。” 林志道:“你别太伤心了。”想说几句话安慰于她,却不知道怎么开口。 两人上到二楼,方紫先去父母卧室中站了片刻,接着来到自己的卧室,拿起书桌上的一本书,一瞬之间,恍如隔世。 林志把方紫轻轻揽在怀里,让她靠在自己胸膛上。 方紫感受到他心脏有力的跳动,仿佛这冰冷的末日也多了几分温情。 良久,方紫道:“你说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林志沉吟着,他也一直在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半晌道:“或许,活着本身就是意义。” 两人相互依偎,在小床上坐了下来,不时有几下尸嚎声飘进屋中,令这死寂的深夜更加冷清了。 第二天,方紫下厨起锅烧油。林志问道:“吃什么?” 方紫道:“活菜。” 林志一愣:“活菜?” 方紫微笑道:“这是我们本地的叫法,你可以理解成重庆火锅和北方涮羊肉的集合体,食材在汤里一烫,就可以吃了。就可惜只有午餐肉和火腿,没有蔬菜。” 林志笑道:“我倒是第一次听说。”从厨房窗户望出去,见对面一栋别墅门窗破损,后花园被开辟成了菜地,长久无人采收,已经抽出了菜花,心想,“我给她一个惊喜。” 于是拿了一个塑料袋,悄悄从后门出去,绕过一座水塘,见塘中莲叶田田,倒有些江南小镇的韵味。 他迂回绕到别墅后面,跳过篱笆,一瞧之下,更是欣喜,园中除了白菜,还有茄子,茄子已经成熟,不少掉落在地上。 林志左右瞧了瞧,发现附近没有丧尸,于是拨了两根白菜,四五个茄子,连土带泥装进口袋,再次翻出篱笆,忽听尸嚎声响,假山后转出一小群丧尸,匆忙一瞥,大概有十七八只。 林志吓了一跳,着地一滚,藏进篱笆旁边的沟渠中,这沟渠两边杂草丛生,从两边掩了过来,将沟渠遮挡得很是严密。就是目不转睛盯着看,也不易发现里面藏得有人。 过了一阵,耳听尸嚎声朝沟渠走来,林志抽出潜水刀,大气也不敢透一声,突然杂草一阵晃动,一只丧尸一脚踩空,竟然也跌进了沟渠中,一人一尸四目相对,几乎呼吸可闻。 一瞬间,林志只想跳起来就逃,但随即想到,沟渠外都是丧尸,潜水刀挺出,嗤一声轻响,已扎进丧尸眼窝,直没至柄。 丧尸身体扭动几下,还没有来得及叫出半声,就已经见了上帝。 林志全身寒毛都立了起来,暗道侥幸,幸好没有惊动其他丧尸,只听尸嚎声从沟渠边走过,渐行渐远,又过一阵,林志从杂草中探出头来,猛听脑后呃呃尸嚎,原来还有三只丧尸滞留在了沟渠边上。 林志大吃一惊,跳起来就逃,不敢将丧尸引到方紫家的方向,越过篱笆,奔向别墅,眼见别墅后门关着,这时候当真是狗急跳墙,猛地一跃,右脚在墙上一蹬,身体拔高两米,但伸手还够不到二楼窗户,于是转过身来,在另一边墙上跟着一蹬,抓住了窗户。 他爬进窗户,一屁股坐在椅上,心脏呯呯乱跳,幸好窗户两边的墙壁都朝外突出,形成了一个“u”形,否则第一次蹬墙跳没能抓住窗户,落下地去,小命多半就报销了。 过了一阵,林志伸头朝下望去,三只丧尸已经走了两只,却还有一只在原地徘徊,林志望向掉在草丛中的蔬菜,暗自骂道:“该死的家伙,你他妈还留在这里等着喝汤呀?” 这个念头刚在脑海中转过,忽听嗖的一声,丧尸突然仰天就倒,脑门上多了一个血洞。只见方紫端着弩弓,从墙角后转了出来。 林志见是方紫,蹬蹬蹬地下了楼,方紫怨道:“你出来怎么也不说一声?” 林志道:“是我的错。”捡起草丛中的蔬菜,“你瞧瞧我发现了什么?” 方紫道:“什么?”被林志牵着走进别墅,但见桌椅翻倒,壁炉边上靠做着一个死人,不由一声惊呼:“死人有什么好瞧的?” 方紫活到现在,早已经对死人视若无睹,但这死人太可怖了,脸上肌肤已经腐烂,露出了白骨,徒留下眼睛、鼻子、嘴五个黑洞,但头皮犹在,一缕长发垂到胸前。 林志道:“你再瞧瞧,这人是不是和罗伯特一起的。” 方紫这才惊觉,死者虽然是女性,但身上装束和罗伯特一模一样,也是一身作战服,脚蹬高帮战靴。说道:“他们到底来了多少人?” 林志见死者右手旁边掉了一把手枪,也是m18,走近去捡,猛见骷髅脑袋微微一动,惊得一步跳开,一个念头在脑海中一闪:“难不成尸体都快烂成渣了,头颅都被掏空,还能害人不成?”却见一只老鼠从骷髅眼窝中爬出来,一溜烟窜进了壁炉。 方紫已经端起弩弓,松了口气,按着胸口道:“你翻翻她身上。” 林志先捡起m18手枪,卸下弹匣一看,大失所望,子弹已经打光,再瞧向白骨脑袋,透过金发看见了一个枪眼,看来这名女队员用最后一颗子弹杀了自己。 他放下手枪,翻出证件,一瞧之下,也是美海军陆战队员,军衔是下士,名字叫茱莉亚,才二十一岁的姑娘。 对于乌蒙深山中何以出现美海军陆战队员,林志和方紫依然一头雾水。 第51章 我可不要死人的东西 林志想不通,也就懒得去想,伸手去解茱莉亚身上的防弹马甲。 方紫道:“你干什么?” 林志在马甲上一敲,说道:“质量不错,给你穿在身上。” 方紫全身起了层鸡皮疙瘩,忙道:“别,别,我可不要死人的东西。”一句话说完,转身就走。 林志无可奈何,再打量茱莉亚的尸体,见除了防弹马甲完好无损,作战服也给撕得破破烂烂,想是她遭遇尸群,也不知道是如何的拼命,才逃到这里。 又想她身上武器应该不止一把手枪,以美海军陆战队的装备,至少还配备了突击步枪。但此时突击步枪早已不知所踪,只小腿上还绑着一把潜水刀。 林志解下潜水刀的皮带,自己已经有一把了,这把就给方紫,将茱莉亚的证件用她的配枪压在壁炉上,反正空枪一把,带着也没有什么用,反而增加格外的负担。 回到方紫家,林志用桶装水洗了菜,不久厨房中飘出一股辛辣的香味,林志走进厨房,见灶台上油锅之中,一锅红液鲜香诱人,方紫的汤底已经做好了。 这“活菜”说起来和火锅差不多,只是食材在汤中一烫,不用多煮,就可以吃了。 林志夹了一根白菜吃了,唔的一声:“不错,又麻又辣。”只觉全身毛孔一下都打开了。 两人填饱肚子,等到黄昏时分离开了方紫家,临出门,方紫又回头、最后打量了一眼这个承载了她少女时期的温馨家,暗道:“永别了。”飘然出门,再不回头。 出了别墅区,只听夜风吹拂树叶哗哗作响。风中又夹杂着行尸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那味道虽不浓烈,却犹如屠宰场经年累月积攒下来的恶臭,隔得老远就钻了鼻孔。 方紫低声道:“我还知道一条小路通向康乐路。跟我来。” 她转过路口,顺着墙角溜到一座大院前,伸头张了张,走进大院。 这大院中停满了车,原来是一座停车场,林志打着电筒,在车辆间往前穿行,停车场规模不小,忽而听到不远处响起了几下轻微的脚步声。 两人赶紧蹲下,藏在一辆越野车后面,耳听脚步声越来越近,竟是朝这边走了过来,林志在方紫肩膀上轻轻拍了拍,一努嘴,两人绕向越野车一侧。 方紫低声道:“这么黑,应该看不.....” 一句话没有说完,林志已伸手捂住了她的嘴巴,淡淡的月光下,只见一只瞎眼丧尸拖着脚跟,摸索着走了过来。 方紫心中惊惧:“这丧尸耳朵好灵。”当下屏住呼吸,一动不敢动,一只瞎眼丧尸虽然造不成多大的威胁,但停车场可不止一只丧尸,一旦受到惊动,四面八方围上来,后果不堪设想。 林志朝方紫使个眼色,两人跪着往前爬行,爬过十几排车,已经看到停车场后门了,便在此时,身旁一辆商务车的车头,忽而转出四只丧尸。 林志眼疾手快,抱着方紫就滚进商务车底,眼看着八只脚从车头走过,渐渐远去,身上都惊出了一身冷汗。 方紫低声道:“好险!差一点撞上了!” 林志定了定神,爬出车底,眼见周围再没有丧尸,快步朝那后门走去。 后门外面是一大片旧房改造拆迁区,门和窗户都已经被拆走,只剩下废墟化的残垣断壁乱石砖块。走在到处是垃圾的马路上,心中反而稍稍安定。 这片拆迁区面积不小,两人走了十几分钟,还没有穿出去,忽听“呃”的一声尸嚎,几乎就在身边响起,林志吃了一惊,连忙关上电筒,夜色之下,朦朦胧胧看见了十几道黑影。 他回手握住方紫,两人小心挪向一边,斜行走出十一二步,方紫脚下一滑,似乎踩到了一个圆溜溜的破瓶子,身体顿时倒向一边。 林志连忙将她扶住,才不致摔倒,只听叮铛一声,那圆溜溜的东西滚出去,碰到了什么东西响了一下。 方紫心中一凛,幸好这“叮铛”一声极其轻微,并没有惊动丧尸,两人相互护持着,慢慢穿出了拆旧区。只见眼前一条长长的马路,笔直地伸向目力所不能及的黑暗隐约处。 方紫道:“走过这条马路,往右转就到康乐路了。” 林志睁大眼睛,一路往前走,这条马路虽然很长,但两边却没有什么建筑物,走出六七百米,向右转上康乐路。 方紫轻声道:“接下来就该你带路了,海峰大哥画的草图,游泳馆后门就在这条马路上。” 林志支棱起耳朵,没有听到几声尸嚎,记得草图上画着,游泳馆后门是从一条过道进去,过道边上有一家量贩式ktv,名字叫做月半湾。 当下一路寻去,没走出多远,就看见了“月半湾”三个铜字在月光下泛着冷光。 林志低声道:“就是这里了。”只见过道中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 他打开电筒,一步步走进过道,在过道尽头转向右手,再往左一转,就到了一道墙下,墙上开得有门,但却上了一把大锁。 林志道:“这就是游泳馆后门?”掏出开锁工具,试探着开锁,转了两下,只听“哒”的一声,大锁应声而开。 林志嘿的一声,说道:“孙连运这家伙,还真有能耐!”推开后门,眼前是一条走廊,幽深深的看不见尽头。 方紫道:“我猜里面应该没有多少丧尸。” 林志道:“你怎么这样说?” 方紫道:“很简单,尸变是在中午发生的,那时候应该没有多少人来游泳。” 林志道:“但愿这样。” 这家游泳馆开门营业,还给泳客提供中餐晚餐,饮料小吃,这条走廊平时就是为了方便员工搬运食材和饮料。 林志走进几步,就看见一箱红牛撒落在地上,他弯腰捡起两罐,递给方紫一罐。 两人一路上高度警戒,走到现在均感口感舌燥,各自扳起拉环打开饮料,咕咚咚灌了一气,忽听一声尖利的尸嚎拐弯抹角传到这边,黑夜中听来,极其凄厉。 方紫打了个寒噤,见林志已朝前走去,忙跟了上去。 第52章 暗室 走廊尽头左右又各是一条走廊,左边走廊的墙上贴着“员工休息区、顾客免进”九个字,当下转进右边走廊,没走几步就到了游泳大厅。 两人没到游泳大厅之前,不时还响起几下尸嚎声,到了游泳大厅后,却突然间无声无息。一片死寂中,反而令人越发恐惧。 方紫低声道:“它们怎么不叫了?” 不料话音刚落,黑暗中随即响起“嗬嗬嗬”三下声音,就好像有人听到了方紫的话,低声冷笑一般。 这声音突如其来,比遇到任何凶悍的丧尸更令人胆战心惊。 林志算得上胆子大,却也不禁头皮发麻。 方紫更吓得一身冷汗,毛骨悚然。紧紧林志的手臂,一颗心咚咚乱跳。 两人实不知该怎么办,进是不敢,退又不甘,方紫颤声道:“是人还是鬼?” 林志逼迫自己镇定下来,低声道:“既不是人,也不是鬼,是丧尸。” 人变异为丧尸后,嚎叫声大同小异,都是“呃呃呃”的声音,但也不排除会发出一些奇异的声音。 林志用手捂住电筒,低声道:“跟紧我。”手臂一扬,将喝剩一小半的红牛饮料用力抛出,只听“当啷啷”的一阵响,在空旷的游泳大厅显得很是刺耳。 尸嚎声猛地大作,只听一阵脚步声朝着饮料罐子落地之处奔了过去,其中又夹杂着扑通扑通的落水声,想来是丧尸目不视物,掉进游泳池了。 林志等了片刻,扶着墙壁往前走去,走出十来米距离,摸到了一扇门帘。当下掀开门帘,跨了进去,跟着脚上一凉,原来是踏进了消毒水池。 这用于给双脚消毒的池水已蒸发大半,只淹到脚踝,但甚是冰凉,林志不想方紫也打湿了双脚,于是将她背起,走出三步,就跨出了消毒池 方紫滑下林志背脊,轻声道:“谢谢了。” 林志微感奇怪:“你还跟我说谢谢?” 方紫抿嘴不答,从这个小细节上,她感觉林志还是挺在乎自己的。很多时候,细节才最能体现一个人内心最真实的情感。 两人顺着走廊拐了一个弯,来到女宾休息区,一间厅堂中死寂无声,但直觉告诉林志,这里有丧尸。 他紧了紧手中的匕首,向前走了几步,微弱的电筒光下,见沙发旁边隐隐立着一段凹凸有致的躯体,白色的肌肤在黑暗中甚是醒目,心想:“造孽呀,这么火辣的身材。” 牵着方紫的手,远远绕开,穿过休息区到了女更衣室,一进室内,猛见门旁站着一只女尸,披头散发,一只眼睛在黑发后瞪着自己,炯炯发亮。 林志猝不及防,跟着咻的一声,一支弩箭从耳边擦过,射进女尸的眼窝,却是方紫及时出手。 方紫吁了口气,压低嗓门道:“女尸没穿衣服,不会让你走神了吧?” 林志道:“她就算还活着,也比不上你?” 方紫轻轻啐了一口:“呸,你又没看过...看过我的。” 两人于全神戒备之余,低声说笑两句,倒也有缓解神经的作用。 方紫道:“海峰大哥说的这条路倒是很好,丧尸不多。” 话音刚落,猛听呯的一声,声音清脆,像是一个玻璃水杯跌落在地摔得粉碎。 林志一惊,忙牵着方紫走进两排衣柜之间。只听脚步声杂乱,黑暗中也不知道有多少丧尸朝这边走来。 方紫心中惊惧:“脚步声越来越近,莫非是瞎眼丧尸?否则怎么一直跟在身后?”忽觉林志停下了脚步,原来已经走到头了。 林志心中一寒,心想只有硬拼了,忽觉身后的墙壁微微一动,反手一推,竟朝里面开了,原来身后并非墙壁,而是一道小门。只是这门很是奇怪,没有门把手,倒像是装修时候的分隔墙,后来被撞松了。 他这时来不及多想,忙牵着方紫闪进门中,随后将门轻轻关上。 方紫吁了一口气,环顾屋中,见处身所在是一个不到四平的暗室,室内陈设好生奇怪,除了一张椅子,就只进门右手边的墙壁上镶嵌了一面两尺见方的镜子。低声道:“这地方好怪?” 林志走到镜前,猛地一惊,后退两步,镜子正对着外面两排换衣柜中间,与跟随而来的六七丧尸只隔着一道玻璃。 但奇怪的是,这六七只丧尸中有一只丧尸的眼睛炯炯发亮,并非瞎眼丧尸,但它对林志手中还亮着的电筒却毫无反应。 林志一惊之下,低声道:“是了,这是一面双面镜。十之八九,这暗室就是游泳馆老板布置的。” 方紫一怔:“布置来干什么用?” 林志道:“用来偷窥女人换衣。”见镜子上方拉着布帘,明知丧尸瞧不进来,还是伸手拉上了布帘。 方紫道:“真变态。”拍了拍胸口,“幸亏我没有来过这家游泳馆,否则还不被看光了。” 林志听到“看光了”三个字,再瞧着方紫凹凸的身姿,忽觉一股热血涌上心头,瞬间情难自已,一把抱住方紫抵在墙上,吻了上去。 黑暗之中,方紫脸上一红,呼吸急促起来,颤声道:“你.....你怎么突然这样?快放开我,嗯,这里可不....安全...” 林志正值荷尔蒙爆棚的年纪,听到方紫喘气的声音,反而搂得更紧了,火热的嘴唇堵住了方紫接下去的话,良久良久,方始分开。 方紫第一次跟男孩子接吻,意识早已飞离身体,眩晕的脑海中一片空白,世界似乎也不存在。又过半响,低声道:“下次别这样了。” 林志道:“为什么?” 方紫道:“我不想你抱着我的时候,心里却想着米然。” 林志叹一口气,黯然道:“还说这个干什么?米然还活着的可能几乎没有。”顿了顿,“谁说我心中想着米然了?” 方紫道:“我能感觉得到。” 林志苦笑道:“我心里想什么,你也知道?” 方紫道:“女孩子的直觉,你不懂的。你是因为思念米然,才抱着我的。” 第53章 你们又是干什么的 林志心中一凛,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说什么好,一个人的初恋最是刻骨铭心,他刚才抱着方紫的时候,确实又想起了米然。虽说有先后之别,并不是想着米然才抱方紫,但本质上似乎也没有什么分别。 方紫淡淡地道:“半天没有听到动静了,外面的丧尸应该已经走了。” 林志拉开布帘,朝外张望,双面镜虽为单面透光,但并非一点光线也漏不出去,电筒光穿过镜子后更加暗弱,但还是能看见丧尸依然直挺挺地站在外面。 林志随即放下电筒,低声道:“这暗室设计得不合理呀,门怎么会开在更衣室内?” 方紫脑子也转得快,说道:“你的意思是,还有一道门?” 林志在墙壁上轻敲,说道:“总不能提前进入暗室,再慢慢等着有漂亮女孩进来换衣吧?那样进出多不方便。”忽听得托托托的几下空响,用手一推,纹丝不动,再滑向右边,一道滑轨木门无声无息地开了。 林志再一看,眼前又是两扇小门,他从门缝中望出去,限于角度的原因,只看见外面是一间办公室,窗前摆着一张大班桌,宽大的椅子倒在一边,静悄悄的听不到一丝动静。慢慢推开小门,伸头一张,果然一“人”也无。 方紫随后走进办公室,回头看时,两人竟是从一个高大的文件柜中钻出来的,不由哼了一声:“男人的智商都用在这些地方了,这门设计得真是巧妙。” 林志见窗户装了防盗栏,无法翻出,便缓缓按下门把手,门外是一条走廊,也是空荡荡的看不见丧尸。 两人顺着走廊出去,外面就是游泳馆售票大厅,惨白的月光照将进来,地上都是跑丢的鞋子和毛巾,可见尸变之时,人们是如何的慌乱。 林志走到大门口,这游泳馆大门并非开在大街上,一排二十几级台阶之下,是一条不宽的水泥路,路左边是几栋居民楼,右边是体育场的后墙,王海峰说过,穿过体育场,就能看见防空洞的大门了。 于是走下台阶,将电筒交给方紫拿着,自己助跑几步,猛地跃起,一个蹬墙跳,双手也抓住墙头,翻了上去。跟着拿出登山绳,将方紫也拉了上来。 方紫坐在墙头,见这边就是体育场台阶似的座席,离地只有一人高,林志跳下去后,又将她接了下来。 两人顺着台阶走下去,跳进场内,足球场地铺的是人造草坪,尸变时未到开放时间,大门紧锁,场地上因此空荡荡的一“人”也无。 林志道:“可惜体育场没吃没喝,又没房子住,要不这一大片场地,可比云巢商场强得太多了。” 方紫道:“这是人造草坪,全是化纤材料,又不能种地,有什么用?” 林志笑道:“你一天光是想着种菜了,哪里来的蔬菜种子?” 方紫道:“农贸市场有蔬菜种子店。我们找到幸存者以后,可以顺道带一些回去。” 两人说话间穿过场地,上到主席台,从主席台这边墙头往外瞧,隔着一条不宽的柏油路,对面就是防空洞的大门。 林志打着电筒照向大门,见防空洞是挖空了一座小山所建,大门朝内缩进了三米左右,门洞周围散落着一些女式坤包和衣服,那自然是人们逃进去的时候,你推我攘,挤落在地下的。附近倒没有丧尸。 方紫道:“不知道里面的人还好吗?”说这话时想起爸爸妈妈,声音微微发抖。 林志道:“我下去看看。” 话音刚一落地,猛听一个声音叫道:“喂,你们两个干什么的?” 林志和方紫一惊,当真非同小可,这里居然有人! 林志扯下电筒上的黑布,往发声处照去,只见主席台角落缩着两名男子,都是二十左右的年纪,两人身上都裹着毛毯。 一名男子用手挡住电筒光:“你他妈别照了。” 林志沉声道:“你们又是干什么的?”伸手握住了枪柄。 这男子道:“关你屁事?” 另一名男子训斥同伴:“你好好说话行不行?”裹着毛毯走了过来,对林志和方紫道,“我替我朋友说声对不起,嗯,是这样的,你们两个穿过足球场的时候,我和小伟就看见了,怎么,你们也是来找人的?” 林志道:“找什么人?”见男子眉毛浓密,脸色平和,并没有什么恶意。 男子道:“是这样的,我叫周泽润,小伟他爸也在防空洞里面,我帮着小伟来找他爸...” 话没有说完,小伟叫道:“门打不开,你和他们讲这些又有什么屁用?” 周泽润喝道:“你闭嘴好不好?你要找你爸,我和你是发小义不容辞,但你干嘛遇到一点挫折就怨天怨地,多两个人帮忙不更好吗?” 小伟道:“是,是,是,我不说话还不行吗?” 他说不说话,实际上继续念叨,“你们两个要是也来寻找亲戚朋友,那趁早死了这条心,防空洞大门怕有他妈三尺厚,我们撬了三天三夜都撬不开。” 林志和方紫对望一眼,两人明白过来,小伟来防空洞找他父亲,周泽润和他关系铁,也跟着来了,只是防空洞大门从里面锁上了,两人束手无策。 林志对周泽润道:“不错,大家齐心合力才有希望。我先下去看看。”说完,双手一撑,攀上墙头。 周泽润急道:“别跳,下面高得很。”林志已经一跃而下,着地后一个侧翻卸去下落之力,稳稳站了起来。 周泽润甚是钦佩,对方紫道:“你男朋友身手很好啊。他是陪你来找家人的,是不是?” 方紫不置是否,听周泽润误会林志是自己的男朋友,欢喜之中又夹着淡淡哀愁。 林志走到防空洞大门前,见地上有两把一米多长的钢钎,两扇大门间有一寸左右的缝隙,上面都是撬痕,右扇大门上还开了一道小门,上面也有撬动的痕迹,看来周泽润和小伟撬了三天三夜,无论大门还是小门都没有撬开。 第54章 进入防空洞 防空洞大门没装暗锁,小门倒是装了。林志掏出开锁工具,插进去左右试探着转动。一般来说,公共设施所装的锁,反而不如家庭所用来得精密,只听“嗒嗒”两声,门锁开了。 林志嘿的一声:“多亏了孙连运,要不这道大门就断绝了大家所有的希望。” 他抓着门把手一推,一股寒气直冒了出来,隐隐似又听到尸嚎的声音,心中一凉,只怕逃进防空洞的人就算还有幸存者,也没有几个了。 他跨进小门,用电筒一照,大门后横着一根粗大的门闩,于是抬起门闩,将两道大门朝外推开,这大门也没有小伟说的那样夸张,有什么三尺来厚,厚度只在七八寸左右。 方紫、周泽润、小伟三人在墙头看见林志居然打开了门,都是惊喜交加。 眼见林志奔了回来,周泽润连忙道:“我拉你上来。”扯下裹在身上的毛毯,就要当做绳子垂下去,忽而眼前一花,林志接连两个蹬墙跳,双手已经抓住墙头,翻了过来。 小伟目瞪口呆,主席团这边高墙接近四米,自己和周泽润每次下去返回,都是一人踩在另一人的肩膀上,上去以后再将另一人拉上来,想不到他就这么一跃,轻轻松松就上来了。当下紧握着林志的手:“大哥,我太崇拜你了!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大哥。”说着啪啪扇了自己两下耳光,“我刚才出言不逊,大哥你原谅我!” 林志微微一笑,见小伟是个胖子,长得很有喜感,圆圆的身子上安着一个圆圆的脑袋,也不是什么面向凶恶的人,自然不会因为几句话和他计较。 小伟这人属于直肠子,他对林志感激涕零,倒也不是完全出于崇拜,而是大门打开以后,他就又希望找到老爸了。摩拳擦掌道:“我现在就进去找老爸!” 林志拦住他:“里面已经有人尸变,现在进去不是时候。” 小伟急道:“那我也要进去找我爸呀。” 周泽润道:“谁知道你爸变没变丧尸?” 小伟眼泪一下涌了出来,哽咽道:“不管是不是丧尸,他都是我爸。” 方紫听到小伟哭得伤心,想起自己爸妈,也是黯然落泪。 林志道:“事情过去这么久了,也不在乎这几天,丧尸和低等动物差不多,都有趋光性,等过了几天,丧尸给光亮引出防空洞,我们再进去。” 周泽润很有义气,一拍小伟的肩膀:“你爸就是我爸!别哭了,哥们儿还....还是第一次看到你哭。” 小伟擦干眼泪:“主席台下面就是一间库房,里面桌子椅子多得很,我现在就搬来生一把火。” 方紫道:“嗯,好主意!” 小伟跳下护栏,撬开主席台下方的库房,房子里面一股灰尘味儿,他救父心切,也顾不得这些了,将桌子椅子一张张送出来,周泽润接过,递上护栏,方紫再传给林志,四人合作,不久搬了十几张桌椅上来。 小伟在库房中又发现一桶汽油,一并提了上来。林志当下将桌椅扔下墙头,架在防空洞大门前,浇上汽油,点了一把大火。 他翻上墙头,只听大火一起,尸嚎声大作,无数丧尸潮水般涌出防空洞。 这些人进入防空洞,本来为了避难,不料想人群中已经有人感染了尸毒,祸端一起,在这防空洞中无处可逃,反而死得更快。 方紫和小伟借着火光,盯着涌出来的丧尸,两人心中都在祈祷,各自的亲人千万不要出现。 小伟不住抱怨:“老爸呀,你说我该说你什么好,你个老糊涂蛋,你说你钻防空洞干什么,你钻防空洞干什么呀?” 周泽润道:“你尽抱怨又有什么用?大家都是第一次经历,谁又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小伟语气中带着哭腔:“我....我知道,我就是怕我爸...怕我爸活不了了。” 这场大火一直烧到天亮,渐渐熄灭,唯有焦炭还在冒着袅袅青烟,天色大亮后,尸群慢慢走散,方紫和小伟各自松了口气,都没有看见各自的亲人。 周泽润道:“体育场门口就有一家小卖部,我去弄点吃的来。” 林志道:“我陪你去。” 两人穿过足球场,翻过大门跳了出去,远处停车场上游荡着几只丧尸,但没有发现这边有人。 周泽润闪身进入小卖部,拿了一个大号塑料袋,把饼干饮料、火腿肠方便面一股脑儿装了进去。 林志负责警戒,顺手拿起一盒木糖醇,丢了两粒在嘴里嚼着,没有条件刷牙的情况下,他就用这种方法清洁牙齿。又从烟柜中拿了几包细支香烟,一并装入口袋。 时间不长,周泽润装了满满两口袋食物,说道:“好了。” 林志临出门,见到货架上的啤酒,想起汽油还剩下小半桶,当下拿了七八瓶另装了一袋,心想喝光啤酒,就拿酒瓶来做燃烧瓶。 两人出了小卖部,依然翻铁门回到体育场,见方紫和小伟眼睛通红,但兀自盯着防空洞的大门。 周泽润道:“小伟,你睡一会儿吧。我帮你盯着。” 小伟道:“不,我睡不着。” 方紫也没有睡意,周泽润认识小伟父亲,自己母亲可只有自己认识。 周泽润叹口气,在角落中生了一堆火,他和小伟来到这里已经三天三夜了,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口汤锅,当下把汤锅架在火上,烧水泡面。不久水开,各自端了一盒方便面,就着火腿肠慢慢吃着。 昨晚一夜大火,防空洞中走出来的丧尸已经不少,一个白天过去,陆陆续续又走出十几只丧尸,方紫和小伟一直坚持到晚上,这才沉沉睡去。 如此过了两日,小伟再也忍耐不住,林志也估计大部分丧尸已经走出了防空洞,于是第三天一早,四人跳下墙头,准备进入防空洞。 周泽润和小伟各自拿起一根钢钎,紧握在手中,随着林方两人进入防空洞。眼前是一条深邃的甬道,黑沉沉地看不见头。 第55章 防空洞中 林志打着手电,低声道:“你们三个是本地人,进来过防空洞没有?” 方紫、周泽润都回答没有,小伟摇了摇头,跟着想到四周一团漆黑,林志也看不见自己摇头,忙道:“我也没有。” 甬道斜斜向下,三十七八米后,出现了一处十字路口,小伟低声道:“往哪边走好?” 林志用电筒照向墙壁,见三条道口都钉着指示牌,往右走是指挥部,往左走是物资库房,甬道笔直下去,则是群众避难所。 林志略一沉吟,走进中间甬道,十几步后,感到有细微的气流涌动,似乎来到一间极为宽敞的大厅。 他侧耳倾听,四下里绝无动静,寻思大厅直对着防空洞大门,纵然有丧尸,差不多也给外面的光亮引出去了。摸到一张椅子,压低嗓门道:“大家注意,我要弄出些动静,听听有没有丧尸。” 方紫三人贴墙而立,林志卯足了力气,呼地一下,将椅子远远扔了出去,椅子落地后嘭的一声响,在着封闭的空间中,竟隐隐似有回声。 周泽润道:“看来没有丧尸。” 一句话说完,忽听一阵滋滋声响起,眼前突然大亮,方紫惊道:“怎么回事?” 小伟道:“对不起,是...是我碰到电灯开关。” 四人都吃了一惊,只见大厅中摆满了床铺,想来以前被用作过方舱医院,遍地狼藉,到处都是一滩滩发黑干涸的血迹。 方紫见了这一幕,暗自心惊,可见当时如何的惨烈,心想防空洞中自然有备用电源,惨祸发生的时候,肯定有人为求自保,这才关上了大厅的电灯。否则尸变已经五个月零二十一天,接近半年,电力早已经耗光。 林志指着大厅彼端:“那边有道门。”穿过大厅,来到门前,一道钢制的密封门虚掩,门后一团漆黑,寂静无声。 小伟抓着门把手,咯吱咯吱拉开密封门,林志双手握枪,对着门后,眼前又是一条甬道,大厅的灯光映照进去,只照到八九米,再往深处又是漆黑一团。 方紫端着弩弓,首先进入甬道,林志忙跟了进去,低声道:“你干什么这样着急?跟在我后面。” 方紫道:“我...我...”方紫性格比较独立,她一直没有将怀疑母亲也在防空洞的事情告诉林志,不想他为自己忧心。 四人顺着甬道走出不远,向右拐了个直角弯,见两边都是门对门的地下室,忽听右手第三道门内似有动静,林志把耳朵贴在门上一听,隐隐听到一声叹息。这叹息声中直似包含了无穷无尽的绝望。 林志一喜:“里面有人!” 小伟道:“是吗?”伸手就去敲门,只听里面“咦”的一声,有人道:“谁在敲门?”又有人道:“你傻了?外面除了丧尸,难道还有活人?” 小伟心脏砰砰乱跳,叫道:“老爸,是不是你?是不是你在里面?” 小伟心情激动,不由自主提高了声音,猛听脚步声大作,一群丧尸听到人声,顺着甬道狂奔而来。 林志大吃一惊,呯呯呯三枪,当先两只丧尸中弹倒地,方紫射出一箭,眼见尸群势不可挡,小伟吓得魂不附体,拼命打门:“快开门,快开门!” 林志接连开枪,忽听“叮”一声轻响,撞针空击,原来子弹已经打光。 便在此时,又有两只丧尸冲上前来。方紫一箭射出,干掉一只,另一只直扑林志。 周泽润抡起钢钎,对着丧尸当头就是狠狠一棒,直打得丧尸脑浆迸裂。正危急时,地下室房门哐当一声,终于打开了。 四人一拥而入,随即有人将门关上。惊魂未定,见室内点着蜡烛,一共有两人,桌前坐着一个中年大叔,脸色阴沉,鼻梁骨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室中堆满了救灾物资,一箱箱的食物和矿泉水摞得老高,若不是这样,这两人也活不到现在。 小伟一看关门之人,“哇”的一下哭出声来:“老爸,真的是你,你.....你还活着!” 这人五十来岁,正是小伟父亲,他一把抱住儿子,颤声道:“小伟!你...你怎么来了?” 小伟泣不成声,突然啪的一声,脸上挨了一记火辣辣的耳光,小伟父亲厉声骂道:“兔崽子,你不要命了?你来干什么,你来干什么?” 众人都吃了一惊,小伟拼死来救父亲,不料父子刚刚相会,当爹的就给儿子狠狠一耳光,实在大出众人的意料。 小伟被这记耳光抽蒙了,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周泽润道:“叔,我和小伟是来救你的呀。” 小伟父亲喝道:“老子要你们救?老子要你们救?你们两个小兔崽子,防空洞里面全是丧尸,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我.....”恨恨一跺脚,“老子死不瞑目!” 小伟和周泽润是铁哥们儿,穿着开裆裤长大,小伟父亲将周泽润也当成了半个儿子,因此对周泽润也是要骂就骂。 周泽润嘿嘿一笑,毫不在意,说道:“叔,我给你介绍下,这是林志、这是方紫,要不是他们两个,我和小伟还撬不开防空洞大门。” 小伟父亲斜睨了一眼林志和方紫,他心疼儿子来救自己,连带着对林志和方紫也恨上了。只是见林志脸色冷峻,不敢造次,伸手又要去打小伟。 周泽润连忙拦着,说道:“三天前防空洞大门就打开了,你们不知道吗?” 小伟父亲道:“难怪昨天和今天,老子说外面的脚步声怎么少了不少。”又喋喋不休埋怨周泽润和儿子,不该来冒险。 脸色阴沉的大叔道:“老陈,你消停一下好不好,外面丧尸听到你大喊大叫,一直撞门,门虽然是铁门,丧尸撞不破,但咣当咣当响个不停,你不嫌心烦,别人嫌心烦。” 这大叔一开口,小伟父亲当即闭上了嘴巴,好似对他颇为忌惮。过了一阵,群尸撞门的声音渐渐消停,只听脚步声渐行渐远,室内室外又是一片死寂。 第56章 恩将仇报 忽听有人轻轻咳嗽了一声,林志一瞥眼,微微一怔,原来室内不止两人,靠着食品箱子还坐着两个女孩,年长的二十五六,小一点的瞧起来和方紫年纪差不多大。室内烛光昏暗,这两个女孩又坐在食品箱的阴影之中,因而直到现在才看见她俩。 脸色阴沉的大叔道:“外面怎么样了?” 周泽润道:“大叔怎么称呼?” 这大叔道:“我姓赵,叫赵文达。” 周泽润道:“原来是赵大叔。”叹口气道,“整个卫城就是一座尸窝。” 赵文达黯然摇头,说道:“我早就知道是这样一个结果,唉,我早就知道了。” 靠着食品箱的两个女孩,年纪小的那个突然道:“赵叔,我们一直被困在这里,你怎么又会知道?” 赵文达道:“如果外面没有乱套,你想想还不早就有人来救我们了?” 这女孩名叫邓晓静,苍白的脸上看不见一点血色,橘红色的烛光照在她的脸上,似乎也变得冷冰冰的。 他们四人被困在防空洞五个多月,从一开始的惊惶无措盼望救援到来,到如今的心如死灰希望破灭,早已经心如枯井波澜不惊。 这说起来似乎让人不可理解,侥天之大幸来了救援,有了逃出去的希望,不该是欣喜若狂激动万分吗?怎么看到林志等人,除了小伟老爸,这三个人是如何做到的无动于衷? 但这就是人性的脆弱之处,一旦心中失去了希望,和外面的行尸走肉其实也没有多大区别。 周泽润兀自不觉,说道:“外面没有声音了,叔叔你们准备准备,跟我们一起逃出去。” 小伟父亲道:“好,好。” 赵文达却道:“我们不出去,出去干什么?” 邓晓静和她身边的女孩对望了一眼,两人虽沉默不语,但看得出同赵文达一般的心思。 周泽润大是疑惑:“你...你们不出去,留下来干什么?” 邓晓静接口道:“难道出去以后,就不用面对丧尸?这里有吃有喝,干什么要出去?” 防空洞尸变时,邓晓静目睹丧尸的凶残,早已经吓破了胆,她现在就只想呆在这物资库房中,哪里也不去。 周泽润一怔,倒不知道怎么反驳她了。喝道:“好,你们三个留着就留着,我们走!” 小伟跟着道:“对,你们是死是活,关我们屁事?” 他被父亲一顿臭骂,心头一直憋着一股闷气,这时候趁机发泄出来,在桌上重重一拍,呯的一声,震得蜡烛掉落地上,随即熄灭,一团漆黑之中,隐隐听到方紫“唔”的叫了半声,似乎被谁捂住了嘴巴。 林志吃了一惊,立即打开电筒,周泽润也跟着摸到蜡烛,打火机重新点亮,只见赵文达左手扼住方紫的脖子,右手抽出她箭袋中剩下的最后一根箭,横持着箭,离方紫脸颊不到一寸的距离,那箭头曾经射杀过丧尸,沾染了发黑的尸血,方紫肌肤娇嫩,只要被刺破一点点皮,后果不堪设想。 小伟怒道:“你不走就不走,干嘛这样?” 赵文达道:“我们不走,你们也得留下来。”说完,阴恻恻的一笑。令人不寒而栗。 小伟叫道:“你...你...你真是狼心狗肺,我们好心来救人,你反而这样...当真是外面的丧尸,都比你有良心!” 林志不是无脑圣母,也了解人心有善有恶,虽还没有达到那句名言“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推测旁人”,但赵文达此时的所作所为,还是着着实实给他上了一课。真想不到世上竟有如此悍戾之辈。既然自己不能活在阳光下,那就要将别人也拉到这暗无天日的地底下。 林志心中沉吟:“现在不能激怒他。”说道,“但你想过没有,你让我们留下来,那不就多了几张嘴?” 赵文达道:“防空洞中存储的救援物资,你就是一辈子也吃不完,除了这里,隔壁也是库房。”脸色一沉,“把你的手上的枪,乖乖放在桌子上。” 林志道:“好说。”把m18手枪往桌上一放,跟着退后两步,全身蓄满暗劲。刚才枪中的子弹已经打光,正要换弹夹时房门就打开了,任由赵文达拿去空枪,就好趁机夺下毒箭干掉他。 赵文达道:“你刚才在外面打了那么多枪,枪里还有子弹吗?哼,把弹夹卸下来我看看。” 林志见他并不上当,心想这人好狡猾,只好卸下弹夹给他看。赵文达一见之下,哼了一声,依然用带血的毒箭抵住方紫。 方紫瞧了一眼林志,心知他在找机会救自己,赵文达瞧了一眼空枪后,竟没有追问是否还有多余的子弹,得想办法配合林志转移赵文达的注意力,当下说道: “我以前读过一个故事,说是一个魔鬼给关在瓶子里,第一个一万年,魔鬼发誓,谁要是把我放出去,我一定把世界上所有的珍宝都给他,第二个一万年,魔鬼发誓,谁要把我放出去,我不但给他世界上所有的珍宝,还要让他拥有不死之身,可是两万年过去了,还是没有人将魔鬼放出去,这时候魔鬼发誓,谁要把我放出去,我就要杀了谁。” 赵文达哼了一声,说道:“你是在指桑骂槐,讥刺我无耻是不是?” 方紫冷笑道:“谁说你无耻了?你有耻得很,有耻得很。” 小伟拍着圆圆的脑袋,叫道:“我真是想不通了,赵叔,你干嘛要这样做?” 赵文达冷冷地道:“你要是在这逼仄的地下室也呆上半年的时间,就能感同身受了。” 一句话刚说完,邓晓静忽而叫道:“赵叔,注意!” 赵文达喝道:“干什么,给我退后!” 原来小伟父亲趁着众人说话,慢慢绕到赵文达的侧后方,准备一把抓住他握着毒箭的手,却被邓晓静喊破了。 小伟父亲大怒:“邓晓静,你好好一个女孩儿,干什么这样心毒?” 邓晓静道:“我们本来好好的,谁叫他们撞进来?你没有听过这句话是不是?” 第57章 真知灼见 小伟父亲纳罕地道:“什么话?” 邓晓静道:“我原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从未见过光明。” 小伟父亲来自农村,西瓜大的字认不了一担,哪儿听得懂年轻人从网络上学来的这些真知灼见,喝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邓晓静道:“就是说,我们本来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可他们突然闯进来...” 小伟父亲越来越烦躁,一摆手:“够了,老子听不懂你说的这些屁话,老子只晓得,谁想让我儿子一辈子出不去,老子就杀了谁。”冲向邓晓静,两人扭打在一起。 赵文达大声喝道:“都给我住手!”又冲另一个女孩叫道,“你呆了,快帮忙呀!” 这女孩胆子却小,见小伟父亲和邓晓静打得凶狠,心中害怕,说道:“他们要走就让他们走好了,没....没有必要一定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别人头上。他们走了,不是更....更好吗?” 周泽润没看出女孩是胆怯,心说:“世界突然崩溃,每个人心理多多少少都有些扭曲变态,这女孩能两不相帮,还算保留着一丝人性。” 赵文达大怒:“你他妈听不听话?” 方紫趁着赵文达这一分神,猛地抓住他拿箭的右手手腕,用力外推,不让箭头靠近自己。 林志旋即扑上,对着赵文达就是狠狠一记勾拳。 赵文达脑袋嗡的一声,急欲摆脱方紫,手臂大力回夺。 方紫一低头,从他臂弯中窜了出去,同时松开了双手。 赵文达手臂灌注了全身力气,不料方紫突然窜出去,拒力陡然消失,他来不及反应,只听噗的一声,手中的箭扎进了自己的心窝。 这一下,众人都惊住了,邓晓静叫道:“快,快拔出箭,他还有救。” 林志一言不发,抬手在箭尾上一拍,噗的一声,赵文达仰天就倒,也被箭头刺穿了心脏,就此死去。 原来林志想到,箭头上沾着了丧尸的血,赵文达受伤后再无活命的希望,此人性格阴暗,一旦知道要变异为丧尸,必定破罐子破摔,更加疯狂地发起报复,不先下手为强,果断杀了他,人人都要遭殃。 小伟父亲松了口气,放开邓晓静,邓晓静见强弱之势逆转,不敢再说话。 小伟见老爸脸上布满了道道血痕,都是被邓晓静抓出来的,恶狠狠地道:“要不看你是个女的,老子今天宰了你。” 林志担忧方紫,问道:“你怎么样?” 方紫吁一口气:“还好,没有受伤。” 林志朝邓晓静和另一个女孩瞧了一眼,冷冷地道:“我们走。”心想,“你们两个就留在这暗无天日的防空洞中陪着赵文达好了。” 望着林志等人鱼贯而出,邓晓静看向旁边的女孩:“李冬雪,你...你会留下来的,对不对?” 李冬雪瞪着一双茫然的大眼睛,瞧着大门,又瞧瞧邓晓静:“我...我会的,你呢?你也肯定留下来,是不是?” 邓晓静道:“是,我当然要留下来。出....出去干什么?这里有吃有喝,我....为什么要出去?”说这话时,声音虚虚的,瞎子也听得出来,她内心实也发生了动摇。 李冬雪兀自未觉,说道:“对呀,出去干什么?那个....陈叔的儿子不是说了吗?外面的人都变成了丧尸,你也听到了,是不是?” 邓晓静脸色愈发苍白,怔怔地瞧了一眼李冬雪,突然一下跳起来,冲出门去。 李冬雪“啊”的一声,失声叫道:“站住!你给我站住!”只听邓晓静一阵狂奔,倏忽间归于沉寂,邓晓静自然是去追赶陈叔他们了。 李冬雪抱着膝盖,缩在墙角,心中只想:“刚才不是都说好了吗?你怎么能这样丢下我一个人,你刚才说的话都不算话了,邓晓静,你就是个无耻的人。” 李冬雪心中剧烈交战,下意识地看向躺在地上的赵文达,他双眼紧闭,一动不动,但李冬雪却感到他在盯着自己看,他一双尿黄的眼珠子隔着眼睛皮,囧囧发光盯着自己看。 李冬雪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一声尖叫跳起来,也冲出门去。 ..... 林志五人走出物资库房,拟原路逃出防空洞,转过甬道,也看见大厅中投射过来的灯光,忽听尸嚎声此起彼伏,林志往下压手示意,方紫、周泽润等人当即停下脚步。 方紫低声道:“糟糕,肯定是刚才撞门的那群丧尸。现在跑到大厅来了。”拉开弓弦,将九粒钢珠倒进箭槽中。最后一支弩箭插在赵文达的心窝上,只有动用钢珠了。 林志又上前两步。身子隐没在黑暗中观察。 大厅灯光通明,视线能看见的范围,也数出了十七八只丧尸,这只是看得见的地方,看不到地方又有多少丧尸,限于角度问题,就不知道了。 他想要再向前几步,靠近门边查看,又怕被丧尸发现。 小伟低声道:“老爸,防空洞还有其他出口没有?” 小伟父亲道:“也许有,也许没有。” 小伟道:“你在防空洞呆了小半年,也不知道?” 小伟父亲道:“老子一直被困在库房中,又不敢出去,怎么知道?” 小伟道:“那你就说不知道呀。三个字就能回答的问题,你几句话也没有说清楚。” 小伟父亲低沉着声音道:“兔崽子,你敢教训老子?” 小伟嬉皮笑脸地道:“我是你生的,你骂我兔崽子,你自己又能好到哪里去?呵呵,还是大哥别说二哥了。” 方紫听得暗暗好笑,寻思这对父子真是一对活宝。 林志心想硬闯是闯不过去的,最好的办法是关上大厅的灯,也许能趁黑穿过去,但开关是在大厅对面,这条路行不通,而用枪打灭灯的话,天花板上又不止一盏两盏灯。 正思考该当如何时,猛听得一人大声叫喊:“等等我,陈叔等等我!我要和你们一起出去!”正是邓晓静改变主意,追了上来。 小伟父亲大惊失色,喝道:“你不想活了!快闭嘴!” 第58章 失散 轰的一下,群尸被邓晓静尖锐的叫喊声惊动,顿如一滴冷水溅进油锅,一窝蜂地扑进甬道,林志急要关门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快逃!”林志大叫声中,呯呯呯一连开了三枪,首先冲进甬道的两只丧尸脑袋中弹,倒地不起。 众人发一声喊,调头就逃。只听身后一阵乱,后续尸群冲出来后,被倒地的丧尸绊倒了一大片。 邓晓静知道自己闯了大祸,跑得比狗还要快,转过甬道,恰逢李冬雪也奔出物资库房,当下大叫道:“不好了,好多丧尸追来了。” 她本想着李冬雪会救自己一命,不料李冬雪听到尸嚎声惊心动魄,早吓得魂飞天外,一步跳回库房,呯的一声,竟将大家都给关在门外了。 群尸恶狼一般就跟在身后,众人哪有时间去撬门,小伟父亲撒腿狂奔,一边大叫:“小伟快跑,快跑!”伸手去拉小伟,他虽然对小伟兔崽子长,兔崽子短,但作为一个父亲的本能,危急关头首先想到的还是自己的儿子。 小伟叫道:“老头子,你就别管我了,你自己照顾好自己!”手中的电筒乱晃,明知尸群就是循着电筒光紧追不舍,但要是关了电筒,又无法看清脚下的路。只见前方甬道十字交叉,出现了一个十字路口,大叫道,“往哪边逃呀?” 转眼之间,众人也狂奔到甬道十字口,小伟父子拐进右边甬道,周泽润、方紫没刹住车,径直奔进中间甬道。 林志回头开了两枪,只见一个身影奔进左边甬道,黑暗之中,他以为对方是方紫,忙也跟着逃了进去。 奔出一阵,林志低声叫道:“方紫,方紫。” 前面那人恍如没有听见,扶着墙壁只顾大步往前,隐隐看见一片昏暗的灯光,艰难地投进甬道中来。 林志耳中听到一阵沉闷的嗡嗡声,走到门口,往室内一张,但见地方宽敞,一台台机器兀自运转,四面墙壁连着天花板上布满了管道电线,每隔一段距离亮着一盏灯,只是灯光昏暗,使人能看清一切,又看不清一切。 卫城防空洞始建于上个世纪中叶,虽然年代久远,却是按照收容十万人的标准建设,后来经过几次扩建加固,又增加了照明、排风、空气循环过滤、水质净化等等现代高科技自动控制系统,就算受到核弹攻击,至少也能支撑三个月之久不致于崩溃。 林志一步步走进去,感觉身边有细微的气流来回穿梭,心中考量:“要不是防空洞深入地底,暗无天日,终年累月看不见一丝阳光,那把末世庇护所设在这里,倒比云巢商场理想得多。” 正思量间,忽见左前方向光影晃动,一个苗条的身影隐没在两人多高的集成控制箱后面。 林志快步走过去,正要轻声叫道:“方紫,是你吗?”猛听得几下嗬嗬嗬的声音含糊不清,那苗条的身影又转了出来,却是一只披头散发的女尸。 林志吓了一大跳,往后一退失去了重心,倒在一堆电缆上,忽觉电缆在动,转头一看,一惊更甚,一只丧尸被乱成一团的电缆缠在其中,伸手伸脚不能挣脱。 林志这一转头,和丧尸四目相对不到一尺,如果死人还能呼吸的话,那简直是呼吸可闻。 丧尸张开嘴巴,就要大声嚎叫,林志眼疾手快,嗤的一声轻响,潜水刀也自下而上,一刀扎进丧尸大张的嘴巴中,直贯大脑。 他松了一口气,见丧尸一双眼睛在灯光的映照下,依然炯炯发亮,不由又是一阵心惊肉跳: 这就是活死人最令人恐惧的地方,它们的眼睛不像电视中所展现的那样,灰白无光,犹如被一层半透明的肉膜覆盖着,而是同生前几乎没有变化,一个死人睁着一双活人的眼睛,光是想想,浑身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刚才的响动似乎没有惊动女尸,就算被它听到了些许的响声,女尸被黑发遮盖的眼睛也看不见林志。 林志慢慢爬起来,轻手轻脚走了开去,眼见那堆电缆粗粗的插头掉了好几个,心想防空洞不缺电力,赵文达他们却一直靠着蜡烛照明,想来就是丧尸挣扎的时候,把插头弄掉了几个,而这其中就有地下室的电源。 他在电力机房四下寻找,没有找到方紫,却见机器间又有丧尸晃动的身影,这边几只,那边几只,加起来怕不有十一二只。 当下藏在一架鼓风机后,退下弹夹检查,他从罗伯特身上只找到两个弹夹总共30发子弹,刚才奔逃时又开了好几枪,到了现在只剩下五发了。 他心想得节约子弹,忽而感到一阵阴风刮来,转头一看,原来这边还有一道铁门,铁门后面有两枚清晰的脚印,想来是方紫刚刚经由这扇门逃了出去。 林志随即跨进铁门,眼前又是一条幽深的甬道,扶着墙壁走出二十来米,拐了两个弯道,忽见有灯光透进甬道中来。 他心中一奇:“怎么又来到大厅了?”摸到门边一看,这里却不是大厅,而是一间会议室,一排排的椅子排列整齐,总共有十二三排。 原来甬道纵横相连,他已经从收容群众的区域,来到来了防空洞的指挥区。 会议室中灯光大亮,却空无一人,他四下打量,想是为了开会的人能快速到达,正前方和左手边各自还有一道大小门,便在此时,小门外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中夹着丧尸嚎叫的声音,一人逃了进来。 林志一看此人,又惊又喜,正是方紫。只见她头发散落,气喘吁吁,被丧尸追得几乎要虚脱了。 林志立马举枪,朝着追进来的三只丧尸射击,但情急之下,关心则乱,再加上跑动的目标又很难命中,他打出四发子弹,却只命中了两只丧尸: 一只脑袋中枪,死得不能再死,另外一只则纯属侥幸,脑袋没有给爆头,却被打断了颈椎骨,烂泥一般瘫软在地上,连一个手指头也抬不起来了。 第59章 巨人丧尸 方紫左躲右闪,靠着会议室中一排排的椅子躲避丧尸。 这些椅子的腿脚被螺丝固定在地板上,丧尸虽然彪悍,平衡能力却很糟糕,几次眼看就要抓到方紫,又给方紫惊险万分地躲了开去。 林志深吸一口气,心想最后一发子弹一定要干掉丧尸,屏息凝气,按照叔叔所教的射击技巧定下心来,眼见丧尸跳到一张椅子上,正是开枪的良机,食指果断扣下,呯的一声枪响,丧尸应声而倒,直接给爆了脑袋。 方紫死里逃生,只觉手脚都软了,林志见她摇摇欲坠,忙伸手扶住了她。 方紫原本是和周泽润一起逃进中间甬道,但两人奔了一阵后,在一个岔路口又分散了,方紫被三只丧尸追赶,鬼使神差逃到会议室,若不是又碰到林志,只怕已经丧生了。 林志抱着方紫,两人惊魂未定,猛然间一声尸嚎,惊得两人魂飞天外,一只男性丧尸已经冲进会议室,自末日发生以来,这只丧尸是两人所见最恐怖的丧尸。 但见丧尸身形臃肿,长手长脚,被虫草菌改造的身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异,身高竟是超过了两米! 一瞬间,林志和方紫都惊呆了,只见巨人丧尸一踢脚,用螺丝固定在地板上的铝合金椅子竟被踢得飞了起来,随即一声嚎叫,扑向两人。 方紫“啊”的一声,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对着丧尸脑袋就是一发钢珠射去,噗的一下,直接命中脑袋,钢珠穿过脑袋,铛的一声打在墙壁上。 巨人丧尸身体前后晃动了几下,这一下竟没有杀“死”它,反而激发了它的凶性,呼的一巴掌拍了过来。 林志将方紫一把推开,随即一低头,躲过了这掌,但觉掌风凌厉,这要是一巴掌拍在脑门上,恐怕颅骨都得给它打碎。 林志闪到一边,巨人丧尸横冲直撞紧追不舍,林志渐渐被逼到了墙角,情急之下,用力将手中的m18手枪砸向丧尸脑袋,反正子弹已经打光,手枪拿在手中也毫无用处。 只听砰的一下,手枪正打在丧尸左眼上,直打得眼珠子迸裂,林志随即一个前扑翻滚,趁机从丧尸两条粗壮的大腿间滚了开去。虽然逃得性命,却也是狼狈不堪。 方紫对着丧尸脑袋又打出两枚钢珠,但都是擦着头皮飞过,忽听一个声音叫道:“我可以救你们其中一个,你们商量一下救谁?” 林志百忙中抬头望去,原来离地四米多的高度,北面墙上建了一个七八米长,一米来宽的平台,平台没有护栏,也不知道当初建来是干什么用的。邓晓静坐在平台上,两条腿搁在半空一晃一荡,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 方紫怒道:“你说什么风凉话?”心想小伟父亲骂邓晓静好好一个女孩子心肠毒辣,这话还真的不错。 尸变前,邓晓静家庭环境优渥,她父母又奉行“穷养儿,富养女”的理念,邓晓静从小当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长大后凭着几分姿色,身边更不缺舔狗,因此更加我行我素,仿佛全世界都得围着她一个人转。 但末日发生后,她被困在这暗无天日的防空洞中,虽然有赵文达、小伟父亲、李冬雪三人作伴,可谁又会惯着她? 相反她还得时时瞧着赵文达的脸色度日,真可谓从天堂一下跌进了地狱。 正是因为这样的巨大的反差,邓晓静心理渐渐发生了扭曲。她以前虽然算不上一个好女孩,但也只不过是虚荣心极强,这时却变得刻薄歹毒起来。 她穿过电机房来到会议室,无意中碰到了电灯开关,一惊之下,眼前灯光大亮,但幸好没有丧尸,见墙上靠着一副楼梯,跟着发现了快要顶到天花板的狭长平台,就爬到了平台上躲避丧尸,再把楼梯也收了上去。 这时目睹林志和方紫危在旦夕,心中只感说不出的快乐,兴奋之下,忍不住又讥刺起两人。说道:“我手边有楼梯,但我只救你们两人中的一人,你们决定到底救谁?我看还是救方紫吧,毕竟她是女孩子。” 方紫怒道:“我死了也不要你救,我和林志一起死,黄泉路上也有个伴儿,不像你就算活着也是孤孤单单一个人,比死还要难受!” 邓晓静恼羞成怒,骂道:“就怕你死不死,活不活,变成丧尸以后人不人,鬼不鬼。哈哈!” 她肆无忌惮的大笑,就等着巨人丧尸杀死林志和方紫两人。 林志一瞥眼间,巨人丧尸又扑了上来,方紫也无暇再和邓晓静斗口,对着丧尸脑袋又发出一枚钢珠,从左边脸颊打进去,穿过口腔,从右边脸颊射将出来。 巨人丧尸“呃”的一声,转而扑向方紫。 林志抓住机会,用力一跳,高高跃到半空,上半个身子已经高过了丧尸的天灵盖,狠狠一刀刺了进去,跟着手腕一转,潜水刀在丧尸脑袋中搅了半圈,巨人丧尸轰然倒地,地面仿佛也随之一颤。 一瞬间,方紫和邓晓静都“啊”的一声,实在难以相信林志竟杀了巨人丧尸,两人叫声虽然相同,但心境大大不一样。 林志惊魂稍定,捡起已经打光子弹的m18手枪,对方紫道:“我们再去寻找其他出路。” 两人走向会议室正大门,忽听邓晓静学着方紫道:“林志,你好厉害,不费吹灰之力就杀了巨人丧尸,我好崇拜你,你没有受伤吧?人家好担心你。” 林志听她语声中又是温柔,又是关切,心中微微一动:“她怎么突然就像换了一个人?”但随即胸中雪亮,“她是在讨好自己,不要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只觉浑身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反而加快了脚步。 方紫临出门,忽而回头对邓晓静一笑,左手在右手手肘上一拍,得意洋洋地别了个中指。 邓晓静气得差点没有晕过去。早知此时,借她一百二十个胆,也不敢嘲笑林志和方紫了。 第60章 枪柜 邓晓静心知两人再不会管自己,但性命要紧,还是厚着脸皮,大声哀求方紫。指望方紫能看在同是女孩的份上,劝说林志带自己同行。方紫却又哪里会理? 会议室出去没走几步,就到了一个三岔口,方紫道:“走哪一边?” 林志用电筒照了照左边甬道,见地上掉了几只鞋子,一部手机,回头又照向右边甬道,眼前蓦地出现一张女尸的脸,吓得一声怪叫,猛地踹翻女尸,拉着方紫就逃。 两人撒腿狂奔,只听尸嚎声大作,在这封闭的空间中异常沉闷,身后追来的丧尸竟不止一只。 甬道纵横交错,这时也无暇查看,反正是有路就逃。 林志跑着跑着,也不知道转过了多少路口,忽而觉得周围气流异常,似乎又来到一间大厅之中,虽然蒙了黑布的电筒灯光微弱,照不出几米,但身处甬道和身处大厅,空间感觉毕竟不一样,耳听周围一片寂静,已然摆脱了群尸,吁一口气道:“你累吗?” 一句话出口,却没有听到方紫回答,四下一看,哪里又有方紫的身影?原来刚才一阵狂奔,两人又已走散。 林志震惊之下,随即原路返回寻找方紫,明知这一回头凶多吉少,还是毅然决然毫不迟疑。 这片区域甬道复杂,他走回一段路程,来到一个十字路口,刚才慌不择路,就没有留心路径,这时候更加想不起来、是从哪条甬道逃来的了。 便在此时,忽听右边甬道似有脚步声传来,当即转进右边甬道,走出二十来米,隐隐约约看见十几步外矗立着一道黑影。 他紧了紧手中的潜水刀,一步步掩了过去,轻轻提脚,轻轻放下,每走一步都很小心,那黑影突然却不见了,再上前几步,才发现墙上开了一道门,黑影是走进门去了。 林志不能确定黑影是不是方紫,还是小心为妙,跟着走进门中,似乎来到一间挺宽敞的地下室,只见那黑影呆呆地站在室内一动不动。 他吸了一口气,从背后掩上去,终于看清原来是一只丧尸,心头一阵失望,慢慢将刀尖伸到黑影眼前,一刀扎了进去。 干掉丧尸后,他四下一打量,心头突地一跳,只见靠墙立着一个枪柜,两扇柜门大大敞开,柜中躺着一把突击步枪! 林志大喜,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柜前,拿起枪一看,认得是95式突击步枪: 该枪精确高、稳定性好,枪身又短,装弹三十发,非常适合城市巷战。可以调成单发,也可以三连发,有效杀伤力是600米。 他见枪柜下层还有一个抽屉,拉开抽屉,更是喜上加喜,抽屉中整整齐齐码放着三个弹夹,每个弹夹都压满了子弹,这下总共有一百二十发子弹了。 此外另有一把05式手枪,两个同样压满手枪子弹的弹夹。该枪弹容量十五发,连着手枪中弹夹的子弹,又是四十五发子弹。 m18手枪打光子弹后,由于口径问题,找不到以之匹配的子弹,实际上也毫无用处,但95突击步枪和05式手枪就不一样了,毕竟是国产,以后弄到子弹的概率很大。 林志把手枪插在皮带上,弹夹收进口袋,一拉突击步枪的枪栓,哗啦一下上了膛,此时手中有枪,子弹充足,顿时勇气大增。 他拿出对讲机,呼叫方紫,但除了滋滋滋的电流声音,并没有应答,想是墙坚壁厚,大大削弱了信号。 于是走出地下室,回到十字路口,略一迟疑,走进中间甬道,既然记不得路径,那就一条甬道一条甬道的搜索,如此穿过两处路口,忽见前方隐隐一团微光,三人打着电筒,谨小慎微走了过来。 林志心中一喜,低声道:“是谁?!” 只听“啊”的一声,一个声音叫道:“林志,你是吗?”正是方紫的声音。 林志快步迎上去,将方紫一把抱进怀中,和方紫分开的这段时间,他深深地体会到了,方紫在他生命中已经占据了很大的地位。 忽听一人低声道:“我求求你们了,出去再亲热好了。” 林志这才想起方紫身后还有两人,电筒的余光下,原来是小伟和他的父亲。奇道:“你们怎么碰上的?” 方紫轻声道:“出去再说吧。” 林志见方紫双眼通红,显然是哭过了,不由心中纳罕,方紫虽然外表娇弱,内心却很坚强,轻易见不到她流泪,却不知道两人一出会议室,在三岔口遭遇的那只女尸,正是方紫的母亲。 方紫正是因为见到母亲,悲伤万分,精神恍惚之中,才在逃跑的途中和林志分散。 此后她逃进一间大厅,再也控制不住,一只手捂住嘴巴,伏在地上大哭,正悲痛时,忽感气流涌动,咻的一下,似乎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将她几缕发丝也带得扬了起来。 方紫一惊,伸手摸索电筒,摸了几下没摸到,心中悲痛,魂不守舍,也不知道电筒滚到哪里去了,黑暗之中,但闻细微的脚步声连绵不绝。 方紫隔了半晌,猛然间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这脚步声正绕着自己,一圈圈的转圈。 她一意识到这个问题,刹时之间寒毛倒立,一个念头在脑海中闪过:“妈妈,是你吗?”尽力睁大双眼,但望出去始终是黑漆漆的一团。 大厅中死寂无声,安静得可怕,方紫心中颤烈:“莫非是妈妈也看见了我,来和我相见,但她已经变成了丧尸,想我又不敢靠近我?”大起胆子,轻轻叫了一声,“妈妈,是不是你?” 明知此举极不理智,妈妈尸变后哪里还会认得自己?但母女连心,血浓于水,还是忍不住叫出了声。 黑暗之中,无人应声,掉在地上的电筒却闪了两闪,方紫伸手摸去,指尖触到电筒的金属表面时,微微一麻,仿佛空气中充满了电荷,同时感到头发也扬了起来。 这个场景极其诡异,此时也想不明白。 就在此时,一道电筒光照进大厅,两道黑影鬼鬼祟祟溜了进来,一人低声道:“这间大厅没有丧尸。” 第61章 幻觉还是现实 另一人吁了口大气,也低声道:“小兔崽子,不要大意,刚才要不是老子.....”一言未毕,忽地看见地上的方紫,咦的一声,“你还没有死?” 这句话很是无礼,但方紫此时无心计较,问道:“你们看见大厅中有人没有?” 这进来的两人正是小伟和他老爸,父子俩一听,赶紧用电筒扫视了一圈,说道:“鬼影子也没有一个。” 方紫道:“她刚才明明就在这里。” 小伟父亲道:“谁?谁刚才就在这里?你别吓人,我和小兔崽子进来的时候,就没有看见这里有人。”见方紫双眼无色,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又道,“姑娘呀,你是不是出现幻觉了?” 方紫道:“刚才这电筒还闪了两下,现在又不亮了。” 小伟一伸手,拿过电筒拍了拍,电筒闪了闪,跟着正常亮起,小伟道:“接触不良而已。” 方紫一阵恍惚,试着回想刚才经历,但做不到,回荡在心里的,只要电荷流过身体时带来的酥麻感。 她也不知道,是不是正如小伟父亲所言,真的只是幻觉。只因自己见到母亲,过于悲伤所致,定了定神,问道:“你们怎么也来到这里了?” 小伟父亲见方紫恢复了理智,说道:“我和小兔崽子也不知道呀,走着走着,就摸到这里来了。” 小伟道:“老爸,你别老叫我兔崽子好不好?” 小伟父亲道:“小兔崽子,老子从小就叫你小兔崽子,不叫你小兔崽子,老子叫什么?” 方紫心知父子俩一斗起嘴来,又是没完没了,站起身道:“我们得赶快找到出路。” 小伟叹道:“难呐,他妈以前没有来过,想不到防空洞这样大。看来我们都只能死在这里,一辈子出不去了。” 啪的一声,小伟话音刚落,就挨了老爸一耳光,小伟父亲喝道:“呸,呸,呸,你乌鸦嘴乱说什么?谁说出不去了!” 小伟捂着火辣辣的脸颊,怒道:“丫的有完没完,老是扇我耳光。”他在方紫眼前已是第二次挨父亲耳光,大为光火。 小伟父亲也急了,呵斥道:“孙子,你翅膀硬了是不是?也不掂掂自己几斤几两,就敢来防空洞救老子?现在出不去,高兴了是不是?你以为老子自己出不去,要你来救?” 小伟父亲一急,辈分就乱了,小伟一下又矮了一辈。 然后爷俩就抡起了拳头,抱在一起较劲,小伟把他爸一下从地上拦腰抱了起来。 小伟父亲也绝,冲小伟肩膀就是一口,小伟“嗷”的一声,他老爸两只老虎钳子似的大门牙板,也在他肩膀上清清楚楚印出了红。 方紫忍住笑,问小伟父亲:“陈叔,我听你刚才话中有话,这防空洞是不是还有别的出口?” 小伟父亲道:“其他出口是没有,但有一个洞能钻出去,只是我一下子想不起来,那个洞是在哪里了。” 小伟叫道:“瞧,瞧,瞧,又开始胡吹大气了。你丫要是知道洞口,还不早就逃出去了。” “兔崽子!”小伟父亲一声暴喊,做势要抽小伟,小伟连忙逃到一边。 方紫道:“陈叔,真的吗?” 小伟父亲道:“怎么不真,防空洞二期扩建的时候,我就亲自参加的。嘿嘿,那时候这小兔崽子都还没有出生!” 方紫和小伟都是一喜,异口同声道:“你好好想想。” 小伟父亲拍着脑门子:“真的想不起来了。就好像记得...记得那山洞出口给封住地方,后来改成了会议室。” 方紫“啊哈”一声,当真是又惊又喜:“世界上的事情就真有这么巧,我刚刚就是从会议室出来的!”兴奋之下,嗓门不由自主提高了几度,四壁隐隐响起回声,“从会议室出来的,出来的....” 小伟道:“那你快带路。” 方紫道:“得先找到林志。” 三人于是结伴而行,不想在甬道中又遇到了林志,四人一路摸索,回到了会议室。 一进大门,就听到一阵幽怨的哭泣声,只见邓晓静兀自坐在那平台上,黯然神伤。 她一见到四人,“咦”的一声道:“你们又回来了?”一愕之后跟着大笑,“好呀,真是老天有眼,原来你们也逃不出去。哈哈,哈哈!” 她这几下明明是笑声,听起来语调却异常的凄厉。 林志一生之中,从未听过这样哭不像哭,笑不像笑的声音,想像自己和方紫离开会议室后,邓晓静是如何地煎熬和绝望,只觉她又是可怜,又是可恨。 方紫冷冷地道:“刚才的教训你又忘记了?你怎么知道我们是找不到路才回来的?” 邓晓静一怔,瞬间换了张脸:“我...我是说,大家都....都没有事情就好。” 方紫不屑于和这种反复无常、兼且幼稚的人争辩,转身关上会议室的大门,小伟和父亲去关另外两道门,以免大厅灯光照进甬道,又将路过的丧尸吸引进来。 小伟父亲刚走到小门旁边,猛听甬道中一阵脚步声奔来,一个声音大叫:“救命呀!救命呀!” 小伟刚将后门关上,一听这声音,“啊”的一声叫道:“是周泽润!快放他进来!” 小伟父亲叫道:“来不及了!”只见周泽润竟是和李冬雪在一起,两人身后,黑压压的一大群丧尸。 小伟把父亲一下推开,敞开小门,将周泽润和李冬雪放了进来,再要关门的时候,已经有四五只丧尸跟着冲进了大厅。 林志端着突击步枪,接连几个短点射,顿时干掉了四只丧尸,最后一只丧尸扑向小伟,小伟正大力顶着门,心知一撒手躲避,门外的丧尸潮水一般涌进来,那就人人死无葬身之地了。 眼见丧尸就要扑到小伟身上,小伟父亲不顾死活冲上去,拦腰一把抱住丧尸,一人一尸滚翻在地。 众人大骇,方紫、周泽润、李冬雪三人一起冲向门后,帮助小伟一起顶着门,凭四人的力量本来是挡不住气势汹汹的大群丧尸,但在生死关头,人人都爆发出了洪荒之力,一时之间,竟是相持不下。 第62章 抱团求生 小伟父亲和丧尸滚成一团,林志几次要开枪射杀丧尸,都怕误伤了小伟父亲,眼见小伟父亲危在旦夕,力气已快耗光了,一咬牙,抽出潜水刀冲了上去,抓住丧尸脖子,牢牢按在地上,“噗”的一声,一刀扎进丧尸眼窝。 小伟父亲上了年纪,和丧尸搏斗了这会儿功夫,早已经气喘吁吁,但两人顾不得喘一口气,一起冲上去抵住门。 林志大声道:“我数一二三,一起用力!一、二、三!” 他“三”字一出口,大伙同时又加一把劲,“铛”的一声,终于将门抵上,小伟一扳门闩,锁上了门。 凶险过去,六个人一起瘫软在地,惊吓再加上使劲用力,每个人都觉得全身力气都被抽干了。 过了半晌,尸群撞门的声音渐渐停止。周泽润喘着气道:“丧尸数量比我们多了十倍也不止,按道理我们是挡不住的,只是丧尸不懂协作,不会团结起来一起发力,否则早就冲进来了。” 大伙一听,都觉深以为然。林志道:“所以我们要团结一致,只有抱团求生,才能最大限度增加活下去的希望。” 众人连连点头,小伟忽而想起一事,一把抱住父亲:“老爸,你刚才受伤没有?” 小伟父亲“啊”的一声,连忙撸起袖子查看自己的手臂,说道:“还好,还好,我他妈和它打斗了半天,居然连一块皮也没有破,真是我老爹和老娘、你爷爷奶奶保佑呀。” 平台上的邓晓静嗤一声笑:“陈叔,你老爹和老娘,不就是他爷爷奶奶吗?” 小伟父亲乐呵呵地说完,忽而感到气氛不对劲,每个人的目光都盯着他的脸上看。 小伟“哇”的一下痛哭失声:“老爸,你.....你的脸上有血。” 小伟父亲心一沉,瞬间脸色惨白,紧紧抱住小伟:“小兔崽子,以后....以后你只能靠自己了,老爸....老爸再也帮不了你了。” 小伟已经二十岁,可在小伟父亲的眼里,他却还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 小伟父子抱头痛哭,林志和方紫也感恻然。忽听李冬雪叫道:“不对,不对,陈叔没有受伤。” 小伟一怔,看向老爸脸上的伤口,只见他泪水流下来以后,冲走了脸上的血渍,下面的肌肤却是完好无损,立即醒悟过来,大声笑道:“老爸,你没有受伤,你脸上沾着的是丧尸的血。哈哈,太好了!哈哈!!!” 他笑声未绝,啪的一声,脸上又吃了老父亲一耳光。 小伟父亲怒道:“你个小兔崽子也不看清楚,害得老子担惊受怕了好半天。老子.....老子.....” 小伟脸上兀自挂着泪水,呵呵傻笑,只感一生之中,这一耳光吃得最是舒坦。父子俩跟着搂在一起,又放声大哭,只是这一次哭声之中,又夹着“呵呵”“嘻嘻”的笑声。 林志瞧了瞧李冬雪,问周泽润道:“你是怎么遇上她的?” 周泽润道:“她后来又改变了主意,想着一个人呆在防空洞中左右是个死,不如冒险逃出去。我和她在甬道中就遇见了。” 林志哼了一声,朝平台上的邓晓静斜睨了一眼,对这两个女孩都没有好感,一个幸灾乐祸,反复无常,一个关键时候只顾自己,为了活命,把大伙都关在了门外。 李冬雪明白林志的意思,嗫嚅道:“我知道错了,求求你们给我一次机会。” 林志冷冷地道:“有的错误是一次也不能犯的,你想跟着我们也随你,但要是遇到危险,我丑话说在前头,没有谁会管你死活的。” 李冬雪大感后悔,但林志能允许她跟着,她已经很知足了。 小伟父亲哭罢,站起来开始寻找山洞的出口。 他提起小伟当作武器的钢钎,绕着会议室墙壁慢慢敲打,一圈下来,搔着头发道:“奇怪了,我明明记得洞口就在会议室,只是后面用砖堵死了,怎么敲了一圈下来,都是实墙?” 小伟道:“老爸,你到底能不能确定山洞就在会议室?” 小伟父亲道:“时间太久了,那时候你都还没有出生,老爸也还是个愣头青,可能....可能我真的记错了。山洞口不在会议室。” 众人心中一凉,只听邓晓静尖声尖气地大笑起来:“哈哈,搞了半天,大家还是死路一条呀。” 小伟父亲怒道:“邓晓静,你给我下来,你心肠这样毒,到底是不是女孩子?找不到洞口,大家都得死,你又有什么好笑了!” 邓晓静道:“我不笑,难道要哭?难道我一哭,你就找得到洞口了?反正都是死,为什么不在死前哈哈大笑?” 小伟父亲被她一阵抢白,气得吹胡子瞪眼,但仔细一想,她这话虽然辛辣无情,可又有些道理。 “去你妈!”小伟见父亲难堪,抓起地上一个烟灰缸,朝着邓晓静就砸了上去。 邓晓静一闪,只听“托”的一声,烟灰缸砸在她身后的墙上,发出一下空响。 小伟父亲一听这响声,立即想起来洞口就在平台上,叫道:“邓晓静,快....快把....把楼梯放下来!”激动之下,话都说不连贯了。 邓晓静道:“哼,想得美,把楼梯放下去,你好上来打我是不是?” 小伟父亲道:“你....你....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 邓晓静道:“我怎么了?我又怎么了?嘿嘿,你不爽是不是?我就喜欢你不爽,又拿我无法的样子。” 小伟父亲道:“我不是要打你,洞口就在你后面的墙上。” 邓晓静哪里肯相信?说道:“你当我是三岁的小孩子?这样好骗?” 当烟灰缸砸在墙上之际,林志也听出墙后是空的,当下更不打话,朝着墙壁奔了过去,蹬墙往上用力一跳,右手高举,已抓住了平台边缘,跟着翻了上去。 邓晓静一呆:“这么高他也跳得上来。”一惊之下,差点从平台上跌落了下去。 林志放下楼梯,小伟提着钢钎也爬了上来,对着墙壁一阵猛凿,忽觉一股凉风吹了出来,墙壁后果然露出一个洞口。 第63章 溶洞惊魂 乌蒙山区属于喀斯特地貌,地下多溶洞,因此这防空洞和溶洞相连,也不奇怪,小伟大声欢呼,又将洞口扩大了一圈,已够一人进出了。 方紫、周泽润、李冬雪等人也蹬着楼梯爬上平台。 小伟父亲道:“对了,当初修建这个平台,就是为了砌砖封住洞口,瞧我这记性,还是我亲自砌的砖。居然一点都不记得了。”说着连连摇头。 小伟笑道:“老爸,你老喽。”低头钻了洞中。 小伟这人粗枝大叶,做事情有些不经过大脑,脑袋一热,智商便陡崖似下降,但另有一样好处,就是事事争先,以前周泽润就给他起了外号,叫做“出头鸟”。 林志将突击步枪大背在身后,第二个钻进洞口,跟着是方紫、周泽润、李冬雪三人。 小伟父亲瞧着邓晓静,见她双手抱着膝盖,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叹口气道:“你也来吧。” 邓晓静道:“可....可是你们不恨我吗?” 小伟父亲道:“你只要别起坏心眼,好好做一个女孩儿,谁又会恼你恨你咧?” 邓晓静大喜,抢着爬进了洞口。 洞口极窄,一干人只得膝行而爬,这溶洞中似乎有地下河流,水气蒸浸,洞中潮湿滑溜,一股霉味。 七人爬行了十几分钟,山洞渐宽,已可以直立行走,又走了大半个小时,始终不见尽头,小伟道:“老爸,山洞通到哪里?” 小伟父亲道:“这溶洞是大洞套小洞,前面应该还有一个大洞,当年我和一个工友偷偷溜进来过,我记得到了大洞后,看见过亮光,只是我们进洞太久,心里越来越虚,就退回去了。还被包工头大骂了一通,说我两个人要迷路死在里面,他就得血本无归,赔钱赔得倾家荡产。” 周泽润笑道:“陈叔,原来你以前也是不安分呀,我还说小伟的性格是怎么遗传的。” 小伟父亲喝道:“去你个兔崽子。” 周泽润笑道:“陈叔既然看见过亮光,那就说明山洞通向外面,大家有救了。” 众人一阵欣慰,于心情放松之际,猛听李冬雪一声大叫,声音尖锐,人人猝不及防都吓了一大跳,林志脑袋在洞顶上一撞,好不生疼,怒道:“你怎么了?” 李冬雪指着洞壁:“丧....丧尸。” 小伟、方紫,林志三人手中的电筒一起照了过去,瞬时之间,人人毛骨悚然: 只见一只丧尸贴在洞壁上,虫草菌的根茎从它体内钻出,纠结缠绕,攀附在岩石上,将丧尸身体以及四肢牢牢固定。 最可怕的是,丧尸还保留“意识”,一对带着寒气的眼珠子在电筒光地映照下,骨碌碌转动。 林志为了爬行方便,突击步枪背在了身后,此时手中握着上了膛的05式手枪,沉声道:“大家别怕,丧尸动不了。” 便在此时,隐隐有一阵爬行的声音传来,贴在岩石上的丧尸旁边,黑幽幽一个半人高的支洞,爬行声就是从里面传出来的。 小伟父亲道:“丧....丧尸!” 林志头皮发麻,听支洞中传出的爬行声音,也不知道有几百只丧尸,急忙放下背包,掏出里面的燃烧瓶,拿起一个点燃了,手臂一挥,投进支洞中。 林志在进入防空洞之前,用啤酒瓶做了五个燃烧瓶,留在最危急的关头使用,就是在会议室中对付巨人丧尸的时候,也没有轻易出手。 一是巨人丧尸步步紧逼,无法腾出手来,第二个原因就是巨人丧尸虽然彪悍,但动作迟钝,尚有应对的余地,此时却再不迟疑。 燃烧瓶在洞壁上一撞,轰的一下,爆燃起来,熊熊烈火映照着各人惊恐的脸。 林志接二连三,将五个燃烧瓶都投进支洞中,大火之中,阵阵皮肉烧焦的臭味裹着浓烟直窜出来。 只听尸嚎声一阵惨似一阵,忽而之间,三只丧尸浑身是火,冲出洞来,其中两只才出洞口,就一头栽倒在地,第三只丧尸却扑向众人。 林志对着丧尸脑袋就是一枪,喝道:“还不快跑!” 众人深陷极度恐惧之中,林志这一声喊,才仿佛突然清醒,发一声喊,撒腿就逃。 支洞大火熊熊,火势也达到了顶峰,三只丧尸之后,不断有丧尸冲烟突火窜将出来,脸上被熏得乌黑,浑身烧得七零八落,肌肤上都是火燎的血泡。出笼恶狗办紧追不舍。 众人狂奔逃命,转过一出弯道,李冬雪突然叫道:“方紫小心!” 方紫百忙中回头一瞧,正瞥见邓晓静望向自己,眼睛中露出一道凶光。 方紫心中一凛,立马惊觉邓晓静存心不良,猛地往前一窜,几乎同时,邓晓静就伸腿朝她踢来。 原来邓晓静落在后面,心想自己必定会给丧尸抓住,强烈的求生欲望下,心中生起了恶念,意图绊倒方紫,这样群尸撕咬方紫的时候,就能给自己争取逃跑的时间。 不料方紫得李冬雪提醒,见机得快,千钧一发间躲过了这一脚,邓晓静原本笃定必将绊倒方紫,这一下伸腿踢空,力气用得岔了,身体顿时失去平衡,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邓晓静心中不死,从地上跳起,又伸腿去绊李冬雪,猛地后领一紧,已被林志一把抓住,顺势提起,重重往地上一摔。 邓晓静第一次陷害方紫,林志看见了来不及出手,已经勃然大怒,想不到世界上竟有这样恶毒的女孩,不料她第二次又想害人,林志哪里还会容忍。 这一摔力道猛恶,没等邓晓静爬起来,群尸已抢钱似的扑向了她,幽深的山洞中,邓晓静凄厉的叫声只听得人人心中发毛。 邓晓静害人不成,反给大伙争取了逃跑的时间,忽听水声潺潺,已经到了大洞。 大洞宽如火车隧道,石壁被水流冲刷得异常光滑,但洞中只是小溪一条,看来如不是枯水季节,一个山洞都得给水淹没。 林志睁大眼睛,已经能看见洞口隐隐透进来的亮光,说道:“你们先走,我守在这里。” 第64章 深井山洞 周泽润一怔,问道:“干什么?”跟着明白过来,尸群一旦追进大洞,那就难于抵抗,小洞洞口狭窄,正好防守,当下一挺手中的钢钎,说道:“我也留下来!” 林志见他神色决然,心想此人倒是可以共患难的朋友,将手枪连着两个弹夹都递给了他。 周泽润胸口一热:“他把枪给我,那是很看得起我。” 方紫道:“我也留下来。” 小伟道:“还有我!” 林志道:“有我和周泽润就够了,你们快走。”说着拿下突击步枪,哗啦一下上了膛,两人贴着岩壁守在小洞洞口两侧,过了片刻,只听脚步声响,一道黑影走了出来,身上余火未熄,兀自燃烧。 周泽润侧头看见,举枪瞄准,林志朝他摆了摆手,不过一只丧尸,枪声一响,更把大群丧尸都引出来了。 周泽润点点头,把手枪插在后腰,拿过靠在洞壁上的钢钎,高高举起,等丧尸一只脚刚迈出洞口,用尽全身力气一钢钎打下,直打得丧尸天灵盖碎裂,倒地不起。 林志低声道:“够狠!”又等了一阵,不见再有丧尸出来,想是时间一长,活死人已经忘记了刚才发生的事情。朝周泽润一招手,两人随即大步追上方紫等人。 大洞彼端那一片微光看起来很近,实则离得老远,小伟父亲终究上了年纪,已是步履蹒跚,气喘吁吁。 李冬雪见状,伸手搀扶着他的胳膊,小伟哼了一声:“你转性了?” 李冬雪脸上一红,低声道:“我只是怕死,但没有坏心眼。” 小伟听她自承怕死,倒不好继续发作。冷冷地道:“你以后好自为之。”忽而想起一事,说道,“邓晓静也够无耻,还好意思腆着脸跟在我们后面。不过还好,死得够惨。” 小伟父亲道:“是我叫她进洞的。” 小伟一怔,干笑两声就不说话了,圣母是自己的老爸,请问这局怎么破。 一出大洞洞口,眼前又是一座深井似的山洞,抬头仰望,宛如坐井观天,只看见方寸天空。 小伟道:“你们猜上去是哪里?” 林志隐隐听到有鸟儿鸣叫的声音,说道:“走了这半天,应该已经出了城区,到郊外了。”见竖洞离地少说也有十七八米深,下面山壁长满了青苔,用手一摸,极是滑溜,当下说道,“我爬上去,再放绳子下来拉你们。” 周泽润和小伟一起蹲下,林志踩着两人的肩膀,周泽润和小伟扶着山壁站起来,将他往上送。 高处石壁凹凹凸凸,不像下面滑溜,林志抓着一大丛灌木往上爬去,越爬越高,爬到离洞口三四米时,石壁不但光滑异常,而且向内倾斜。 他双脚站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稳住身子后,查看周围情形,头顶洞口直径两米左右,完全可以上下。 于是从背包中拿出登山绳,在一头打了个绞刑套,左手紧紧抓住山石缝隙,右手抓住绳子转了几圈,叫一声:“上去!”将绳套摔出洞口。 这一下劲力使得恰到好处,绳套落下时正好套在一块连在洞口的山石上。 他拉着登山绳试了两下,知道山石甚是坚固,吃得住自己身子的重量,叫道:“我上去了!” 方紫、周泽润等人在下面看见了,一起欢呼。 林志双手交替,爬出洞口,只见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线,刚从山后升起,在防空洞中不知时间流逝,原来已经过去了一天一夜。 他舒了口长气,空气中弥漫着草木的清香,处身所在是一座山谷,在幽暗闭塞的防空洞里关了整整二十四个小时,此时重获自由,胸怀间说不出的舒畅。低头叫道:“你们也快爬上来!” 方紫第二个往上爬,林志站在洞口接应,等她爬上来时,伸手拉她一把。 接着李冬雪、小伟父子也先后爬出洞口,最后就只剩下周泽润了。他仰望洞口,此时孤零零的在这幽深的竖洞底下,纵是男人,也不由心中发虚。 林志伸手把小伟父亲拉出洞口,朝洞底下叫道:“该你了。” 周泽润答应一声,抓着绳子爬上三四米高,喘着气叫道:“我...我爬不动了。” 小伟大声道:“人家女孩儿都爬得出来,好家伙,你一个大男人反而爬不出来?哈哈,要不要我下去背你上来。” 周泽润和小伟是发小,知道他在开玩笑,也不在意,叫道:“小伟你这个家伙,我不是没有力气,是有力气使不出来。” 小伟收起笑声:“怎么会这样?” 周泽润道:“我和林志守住洞口的时候,我用钢钎打碎了一只丧尸天灵盖,好像是用力过猛,震伤了筋脉,现在两边膀子酸得要命。” 小伟叫道:“笨蛋,你两只脚蹬着山壁往上爬呀。” 周泽润又试了两次,还是爬不上来。索性往地上一躺:“哥儿们,要不大家别管我了,该干嘛干嘛去。” 林志笑道:“你把绳子绑在身上,我们拉你上来。” 周泽润爬起身来,依言将绳子在腰上打结,忽听一阵尸嚎声传进耳朵,扭头一看,顿时魂飞天外,大洞中黑影幢幢,一群丧尸循着光线已经来到洞口,浑身被大火烧出的血泡清晰可见。惊道:“快拉!” 林志等人听到尸嚎的声音,也是大惊失色,众人一起用力,拼命拉绳。 周泽润只觉绳子陡紧,身子便凌空上升,眼见光线越来越亮,再上去四五米就能出洞,猛听头顶方紫一声大叫,随即绳子一松,整个人直坠下去。 周泽润身在半空,险些晕去,竖洞离地虽然不是太高,但落下去后不死也得残废。更何况底下还有一群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伺候着,只觉身子不住往下跌,完全身不由己。 ......... 洞顶之上。林志、方紫、小伟父子四人合力,将周泽润拉扯而上,猛听一声尸嚎,树林中奔出一只丧尸,扑向众人。 林志四人拉着周泽润,本已经觉得吃力,这一下猝不及防,绳子脱手,周泽润便向下直坠。 第65章 苦尽甘来 竖洞中周泽润大叫,洞顶上李冬雪和小伟父亲也是失声惊呼。 方紫抢过放在地上的弩弓,一扣扳机,一枚钢珠急射而出,噗的一声,打在丧尸脑门上,只是角度过于倾斜,钢珠碰到头骨,又斜着弹飞了出去。 危急时刻,小伟父亲挺着钢钎,一钢钎扎了出去,恰好丧尸急奔而至,自己把脑袋送在了钢钎上,两股力量一撞,钢钎的尖头立马刺进了丧尸脑袋。 林志顾不得挡架丧尸,一把抓住登山绳,但周泽润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百十斤的体重再加上急速坠落的冲势,几乎也达到千斤之力。 林志只觉一股大力袭来,身不由己,头下脚上也朝竖洞中掉去。 方紫大声惊呼,只见登山绳被周泽润和林志的身子拉得急了,突然飞了起来,挥在小伟的眼前。 小伟一把抓住绳子,他吨位不轻,微微一顿,方紫、李冬雪、小伟父亲也同时扑上,合四人之力,终于稳住了绳子下坠之势。跟着用力往上拉。 这一切只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竖洞中林志和周泽润。竖洞外方紫、小伟四人却已惊得全身冷汗。 这时,周泽润离地不过两三米,脚尖垂下,几乎就可以摸到丧尸头顶,当真到了千钧一发的境地。群尸举手朝他抓来,他连忙双手用劲,抓着绳子提高身体。 林志被拉到洞顶后,又出力将周润泽也拉了上来,周泽润起起落落,早已经吓得脸无人色。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话都说不出来了。只听竖洞底下的尸嚎声震人心魄。李冬雪忽而身子一晃,咕咚一声晕倒在地。 好一阵后,林志瞧向枯草地上丧尸的尸体,见它穿着一件蓝马甲,左边胸口有“望城坡露营营地”七个字,奇道:“什么意思?” 方紫抬手一指:“哦,我们已经到乌沙寨森林公园了,这里是生态谷,望城坡营地在那边。”一边掐着人中,将李冬雪救醒。李冬雪虽然自私胆小,但刚才若是少了她的一份力量,说不定也止不住林志和周泽润下坠之势。 林志顺着方紫手指的方向看去,见一处高坡上矗立着一座巨大的风力发电机,旁边有三栋外墙帖着瓷砖的楼房,心想既然叫望城坡,那站在坡上就能俯瞰卫城了。说道:“上去看看。” 乌沙寨森林公园占地面积五十六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为百分之八十七,有着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 末日发生前,当地招商引资,准备以乌沙寨、望城坡、生态谷、白鹤村、涌泉寺为中心区域,打造集休闲娱乐,文化旅游,康体养生为一体的城郊综合性森林公园。 但这一切才初具规模,随着末日的降临,便戛然而止。 不过生态谷中已放养了梅花鹿、麋鹿,以及孔雀、松鸡等等动物。林志一路之上,便听到林中不时响起几声动物的鸣叫。 六人到了谷口,只见铁门紧闭,门上爬满了藤蔓植物。 小伟用钢钎撬开铁门,铁锈味儿夹杂着草本植物的清香,就在空气中弥散开来。 六人出了生态谷,林志顺手关上铁门。见生态谷外是一条两车道的柏油路,路边是木板铺设的人行道。 顺着人行道往前走出一段距离,一辆私家小车冲下了路肩,四脚朝天,杂草从打开的窗户中钻进了车内。又行出六七百米,忽听马路转弯处传来几下尸嚎声。 众人吃了一惊,连忙跳进路边的茅草丛中,过不多时,一群丧尸转出弯道,大概有三四十只。衣衫褴褛,像是一群快要饿死的乞丐。 茅草茂盛,足足一人多高,六人藏在其中,就算站在近前也不易发现,更何况丧尸虽然凶残,但心智全无,只要不被惊动就无危险。 不料就在此时,尸群一只丧尸仿佛大脑突然短路,放着好好的大路不走,偏偏倒倒走进草丛来,突兀的立在李冬雪眼前。 李冬雪大骇,肩膀控制不住地发抖,带得茅草也颤动起来。丧尸一双大脚干硬皲裂,离着她鼻尖不到一寸。夹杂着腐肉气味的死亡气息,直往鼻孔中钻。 林志等人心都提到嗓子眼了,但此时此刻,却是谁也帮助不了李冬雪。 方紫凝视着李冬雪的眼睛,缓缓摇头。示意李冬雪一旦暴露,不光她必死无疑,也会害死大家。 李冬雪心中也明白,干脆把眼睛一闭,是死是活,就交给老天了。 丧尸站立十秒不到,突然又跳上马路,随着尸群消失在拐弯之处,这短短十秒钟不过是转眼之间的事情,但于李冬雪来说,直似漫长犹如一个世纪。 众人长舒口大气,方紫一把抱住李冬雪:“我真担心你挺不过来。” 李冬雪裂开嘴巴,强自笑了一笑,但脸上肌肉僵硬,直比哭还难看。 六人上了马路,又走好一阵子,来到望城坡下,只见坡上树多鸟多,空气清新,简直是肺的疗养院。 一条台阶通向坡顶,旁边有电力驱动的输送带,俗称爬坡魔毯,游客走累了,可以乘坐输送带上到坡顶。 但此时早已今非昔比,输送带上落满了枯叶、小鸟的粪便,日晒雨淋,两边的护栏也生了红锈。 顺着台阶上到坡顶,林志才发现整个露营营地被一圈围墙圈了起来,院门紧闭,里面尸嚎声声。门前掉落了两个捆扎好的露营帐篷。 林志打了个手势,众人远远避开大门,这才发现风力发电机前方不远处还矗立着一座森林防火了望塔,外墙涂成红白两色,上到塔顶,只见隔着坡底下的外环路,整个卫城尽收眼底。 凉风习习,方紫胸怀一下打开,说道:“这里可比城区的环境好多了,我们不如留在这里。” 林志道:“你放弃云巢商场了?” 方紫道:“先不说收复云巢商场十分危险,就算收复了,商场幽暗闭塞,哪里比得上这山顶的风和日丽。” 周泽润和小伟在之前居无定所,也有此意。小伟父亲道:“可是营地里的丧尸也不少呀。” 第66章 收复望城坡营地 从高处俯瞰营地,除了那三栋楼房外,大片的野草地中搭建了二十几座帐篷,在帐篷和楼房之间,游荡着大群的丧尸。目测最低百只以上。 小伟道:“哪还不简单?铁门一开,这些家伙自然会慢慢走散。” 小伟父亲道:“兔崽子,你什么事情都想得简单,丧尸走出院门后在周围游荡,住着也不安全呐。” 林志道:“陈叔说得不错,最好想个办法,把丧尸引到坡脚下。”心说,“既然是露营,又修一圈围墙干什么,那不是失去很多野趣了吗?不过也好,有了这圈围墙更安全了。” 周泽润摇头道:“要把这一百多个老兄引下去,我看很难。” 林志道:“办法总是有的,大家也够累了,先吃点东西,睡一觉再说。”说着,和方紫拿出背包里的干粮。小伟和周泽润随身也带得有一些饼干和火腿肠。都拿出来,六个人一起分享。 了望塔面积不大,也就四五个平方,摆了一张小床,一张桌子,就没有多大余地了,众人将小床让给方紫和李冬雪。四个男人就睡在松木地板上。 方紫过意不去,说道:“陈叔,你年纪大,还是你睡床好了。” 小伟父亲往地板上一躺:“呵呵,我泥巴地也睡过,这算得了什么?” 众人一觉睡醒,已经是下午一点,林志站在窗前查看地形,忽见环城路和山坡之间,似有一片水光闪动,便指给方紫看。说道:“那里有片水塘。” 方紫瞧了瞧,笑道:“那不是水塘,是清水河。” 山坡下一溜长长的林带,枝叶遮挡住了河水,林志此时才发现,心中一喜,笑道:“把营地中的丧尸引到坡脚都不保险,最好是引到河中。” 方紫一拍手:“是呀,这些恶魔不会游泳,一掉进河中,就只会被冲走了!” 小伟奇道:“你们怎么知道丧尸不会游泳。” 林志道:“说起来话长,我和方紫也是无意间发现的。那次我和她被丧尸追赶,慌不择路逃进了地下车库,不想车库已经被水淹没,丧尸追进车库后,原来都是旱鸭子。” 小伟听得啧啧连声,说道:“我倒是今天才知道,嗯,你们的意思是把丧尸引到河中去?这个太危险了吧,从山顶到河边,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呢。咱们可跑不赢那群吃人的孙子。” 林志沉吟道:“这倒是一个问题。”心想活人全力奔跑之下,虽然比丧尸略快一些,但丧尸不会疲劳,只怕还没到河边,就给追上了。忽而想起一事,微笑道,“有办法。” 周泽润、小伟父亲一起望着林志,异口同声道:“什么办法?” 林志道:“生态谷中不是有梅花鹿吗?” 周泽润一拍大腿:“你是说宰一头鹿,用血肉把丧尸引下山坡。” 林志道:“对,就是这个办法。”说着提前背包。 周泽润一怔:“现在就行动?这个.....已经中午了,时间上恐怕太急促。” 林志道:“我们干粮撑不了多久,必须尽快拿下营地。这个,陈叔和李冬雪就留在这里好了。” 林志、方紫、周泽润、小伟重新回到生态谷,推开铁门进去,在林中搜寻鹿群。 这生态谷中树木葱茏,遍地野花,谷中没建一间房子,一张椅子,一切保持野生态,如今没有了游客,更是十分清幽。 方紫道:“等安定下来后,我们把这里弄成一个养殖场。” 林志想起刚爬出竖洞,被丧尸偷袭的事情,说道:“你要弄养殖场,就得先把谷中的丧尸清除干净。” 方紫道:“就算有丧尸,应该也没有多少。这大半天了,也没有碰到一只。” 四人一路往前搜寻,树林尽头忽而出现了一片水潭,水质清澈见底。令人一见之下,就想跳进去痛痛快快游一场。 林志捧水洗了一把脸,一抬头,只见对面芦苇中走出一群梅花鹿,顾盼片刻,低头饮水。忙低声道:“方紫,瞧你的了。” 方紫“嗯”了一声,端着弩弓瞄准,潭水直径三十米左右,这弩弓的有效射程却是六十米之远,猎杀梅花鹿完全没有问题。 她瞄准一头母鹿,正要扣下扳机,忽而一头小鹿挤到母鹿身旁,挨挨察察,张口吃奶。 方紫心中一软,转而瞄向一头大公鹿,咻的一声,那公鹿猛地蹦起三四米高,四只蹄子一阵乱蹬,倒地不起。鹿群受惊,撒腿逃进林中。 周泽润赞道:“好!不错!”心想,“瞧不出她一个女孩子,射箭本领倒挺高超。” 四人绕到水潭彼端,见大公鹿少说也有两百来斤。 周泽润摇头道:“可惜了,这么一头肥鹿,却要送到丧尸口中。” 正要抬回营地,忽听一阵鹿鸣声响起,小伟喜道:“鹿群又回来了!再打一头,我们烤来吃!” 一句话说完,林志在他肩膀上一按,低声喝道:“快蹲下!” 小伟心道:“干什么?”鹿群已经奔出树林,两只丧尸凶神恶煞般紧追在后,奔跑虽然快速,但鹿群速度更快,转眼之间,鹿群和丧尸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小伟打了个寒噤:“他妈快撤,差点撞上了!” 四人抬着大公鹿,一口气出了生态谷,已经是气喘吁吁。小伟是个胖子,更是像一堆肉山摊平在马路上,大口喘气。 林志砍了根手臂粗的树枝,把大公鹿四条腿绑在树枝上,和周泽润先抬一段,然后小伟换下周泽润,再抬一段后,周泽润换下林志,三人轮流休息,方紫端着弩弓,负责警戒。 把大公鹿抬回营地,随即紧锣密鼓实施计划。 营地后门面朝卫城方向,林志、方紫、周泽润商量后:由林志和周泽润将带血的鹿肉从后门一直撒到坡脚下的清水河边,然后用对讲机通知方紫,方紫提前藏在大树上,掩护小伟撬开后门。 小伟父亲道:“那我和小雪呢?” 小伟道:“老爸,你就别添乱了。” 小伟父亲一瞪眼,林志已道:“陈叔和李冬雪守在了望塔,小伟撬开后门后,负责接应小伟进塔。” 第67章 计划没有变化快 众人商量停当,又补充了一些细节,林志抽出潜水刀,高高举起,正要将鹿头一刀砍下,周泽润突然惊呼一声:“丧尸!” 林志一回头,但见长草丛中跳出一只丧尸,张牙舞爪飞扑过来,周泽润大惊之下,对着丧尸连开两枪,那丧尸膝盖中弹,一个踉跄,骨碌碌滚下山坡。 这两枪一放,顿时惊动了营地中的丧尸,群尸接连不断冲向后门,直撞得哐当作响,墙灰簌簌而落。 周泽润能活到今天,自然不是菜鸟一枚,他开枪之前,也考虑到必定会惊动营地中的丧尸,但想营地后门是钢管焊结的栅栏式铁门,丧尸再彪悍,终究不能破门而出。 不料铁门倒是完好无损,将铁门固定在院墙上的螺丝却承受不了连续的撞击,铛的一声大响,整道铁门轰然倒塌。 林志大惊,端起突击步枪就一梭子扫去,将冲在最前面的两只丧尸打倒在地。叫道:“方紫快逃!” 方紫、小伟父子、李冬雪四人逃进了望塔,林志和周泽润在后掩护,却被丧尸冲断了退路,两人无奈之下,只好朝坡脚飞奔。群尸大声嚎叫,紧追不放。 坡顶到清水河边的距离,少说也有三四里地,直线奔跑肯定快不过丧尸,林志叫道:“跑之字形!跑之字形!” 活死人如同炸窝的马蜂,乌泱泱的紧追在两人身后,一只高个丧尸一爪抓出,只听咻的一下,擦着周泽润头皮一掠而过,周泽润只觉头皮一凉,已被抓下了一大把头发。 他“啊”的一声,一股寒气从天灵盖直透下去,更是用尽全身力气奔跑。 高个丧尸脚长手长,片刻之间又追上了周泽润,眼看周泽润在劫难逃,忽而听到林志的提醒,周泽润急速往右手一拐,群尸呼啦啦地摔倒了一大片。 周泽润惊魂未定,斜着朝林志靠拢,两人如同蛇行一般飞奔到坡脚,已经满头大汗。 眼看离着清水河还有一片三四十米宽的树带,周泽润心脏狂跳,他这时候已经精疲力尽,最后这一段平常不起眼的距离,此时却成了决定生死的鸿沟。忽而脚下一滑,骨碌碌朝前滚去,一时之间,竟是爬不起来了。 突突突! 林志反身一个短点射,将追得最近的一只丧尸打翻在地,一把拽起周泽润,叫道:“快起来!” 周泽润两条腿控制不住地发抖,喘着大气道:“我....我跑不动了....你快走,我掩护你!”抬手连开三枪,极度疲惫之下,三枪都落了空。眼看群尸龇牙咧嘴,离着两人不过七八米的距离,直想倒转枪口饮弹自尽,以免身受那凌迟一般的撕咬。 林志喝道:“胡说些什么,快跑!” 周泽润打起精神,又朝前逃,终于跑到河边,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扑通一声跳进河中。 林志把突击步枪往身后一背,跟着跳下河,接触水面的那一瞬间,全身都松了一口大气:“终于逃过一死了。” 河水湍急,两人一落水,瞬间被冲出六七米远。林志浮出水面,只见群尸追到河边后,也纷纷跳进水中,这些家伙不会游泳,被激流从身旁冲去了下游。 林志抬手在脸上一抹,四下张望,忽见周润泽的脑袋从水面冒了出来,距离自己十一二米,只见他双手扑腾,心知他实也再无力气,连忙游了过去,手从背后穿过他腋下,此时已经过了河心,便奋力游向对岸。 两人湿淋淋爬上岸,瘫在地上大口喘气,周泽润就在快要淹死之际,手枪居然也未丢失。 喘息了好一阵,两人对望一眼,忽而都是一笑。 周泽润道:“我摔倒的时候,说实话,我没有想到你会扶我一把。” 林志道:“大家抱团求生,如果不在危难的时候拉一把,那还不如做独狼的好。” 周泽润点点头:“你说得对,能交上你这样的朋友,算是我姓周的福份。” 林志微微一笑,摇摇晃晃站了起来,说道:“没力气了,附近哪里有桥?” 周泽润道:“上游六七百米,就有一座桥。”一言甫毕,忽听一个声音叫道:“林志,林志,你怎么样了?你....你快回话呀!”语气焦急,也带着了哭腔。 周泽润一下跳起:“谁!谁在讲话!” 林志道:“是方紫!”连忙从背包中拿出用安全套包扎的对讲机,按下对讲键,“方紫,我和周泽润都没事,方紫,你们怎么样?完毕。” 对讲机中,方紫“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抽抽噎噎地道,“陈叔、李冬雪都没事。丧尸追着你,我....我好担心。” 林志道:“没事儿了,我和周泽润马上就回来了。” 方紫道:“好,好,好。”一连说了三个“好”,隔着电波,林周两人都能感到她长松了一口大气。 林志忽而想到,我问的是你们四个有没有事,可方紫说的是陈叔和李冬雪没有事情,于是又问道:“方紫,你和小伟呢?完毕。”抬头望向山坡,可惜处在山坡下,又有树木的遮挡,看不见山坡全貌。 方紫道:“我和小伟正下坡来找你们。” 林志惊道:“快回了望塔,山坡上说不定还有丧尸。”情急之下,声音特别严厉。 方紫道:“不!完毕!” 林志大怒:“混蛋!你不想活了!” 方紫针锋相对:“你才混蛋!” 林志重重叹了一声:“方紫你听我说,山坡上灌木不少,如果真还有丧尸,你和小伟也不能第一时间发现,你这样....你这样会让我很担心。” 对讲机中沉默片刻,方紫委委屈屈地声音传了出来:“好吧,我和小伟马上回了望塔。” 收起对讲机,林志和周泽润爬上环城路,缓缓朝上游走去,刚才一阵急奔,从坡顶冲到坡脚,两条腿又酸又涨。 周泽润道:“你刚才对方紫太严厉了,毕竟怎么说,她也是担心你。” 林志道:“我知道,只是当时太着急了。万一她和小伟再碰上丧尸.....”摇了摇头,“我都不敢再想下去。” 第68章 胡凌霄 周泽润道:“那倒是。”忽而一笑,说道,“方紫让我想起一个人。” 林志一怔:“谁?” 周泽润道:“金先生笔下那个古灵精怪的阿紫。” 林志一笑:“其实阿紫是个悲剧人物,我要是乔峰,肯定好好爱她。阿朱死不复生,干嘛还要陷在过去不能自拔?珍惜眼前的人,也没有人敢说他不是响当当的英雄。” 周泽润道:“你这样评价,莫非在方紫之前你还有心爱的女孩?” 林志沉默不答,周泽润继续道:“这辈子你恐怕不止爱一个人,但你爱一个人的时候,就只爱一个人。” 林志有些魔怔,不知道说什么好。 两人说着话,忽听引擎声响,一抬头,只见一辆奔驰房车风驰电掣般的迎面冲来。 林志“啊”的一声,第一个念头就是:“孙连运!”却见房车毫无减速的迹象,狂按喇叭,对着自己和周泽润直冲过来。 林志大骇,叫道:“快闪!”一个侧翻滚到路边。 奔驰房车来得好快,周泽润来不及躲闪,情急之下往前一扑,俯卧在地,只听嗖的一声,房车已骑着他身子从上方飞过,隐隐听到“嘭嘭”两声,又是“吱——”的一声刺耳的刹车音,停了下来。 林志从地上跳起来,叫道:“你没事吧?”自己要不是手疾眼快,周泽润急中生智,必定也给房车双双撞死。 周泽润翻身坐起,脸已经吓白了,见房车车门打开,跳下一名矮小的男子。 周泽润千钧一发间死里逃生,当真是怒火冲天,冲上对着男子就是狠狠一拳,破口大骂:“混蛋,你开的是什么车?眼睛瞎了是不是?!” 男子捂住胸口倒在地上,怒道:“妈的,你讲不讲道理,老子好心救人,你反而动手打我!” 周泽润大声道:“你救人?你救人?”问一句,踢一脚。 把房车开成飞机的男子正是孙连运,林志听他话中有话,便拉住周泽润,问道:“你怎么救人了?” 孙连运一指路边,说道:“你们来看。” 林志和周泽润对望一眼,走到公路边上一看,只见草丛中躺着两具丧尸尸体,颅骨破裂,再回头瞧奔驰房车,见车头撞出了两个深深的凹陷。 原来孙连运这家伙也有两手,那晚林志和方紫离开后,他想法启动了房车,这天听到山坡上传来枪声,好奇之下,便开着房车一路寻来,房车转过弯道,他忽而发现公路上走着两人,定睛一看,其中一人竟是林志。 孙连运大喜,加速驶来,便在此时,忽见路边草丛中冒出两只丧尸,爬上公路,扑向两人。 孙连运大惊,救人心切,只差没将一条腿踩进油箱中,狂按喇叭直冲上去,嘭嘭两声,将两只丧尸撞得猛飞出去,于电光火石间救下了林志和周泽润。 林周两人一瞧车头的凹陷,立马知道错怪了孙连运,林志道:“好,我欠你一条命。”周泽润也连忙赔不是。 孙连运极是得意,说道:“也不怪你们火冒三丈,差点也撞死你们了,哈哈。”心想,“林志说他欠我一条命,他身手不错,那我以后碰到危险,他肯定会救我。”笑了笑,“我给你们介绍个朋友。”朝房车招了招手,“老胡,快下来。” 林志微微一惊,见驾驶室中慢条斯理下来一人,五十来岁,挺胸凸肚,身着一套黑西服,气质不俗,虽在末日中,头发依然梳理得一丝不苟。 这人满脸堆笑,伸手过来:“鄙人胡凌霄,幸会幸会。” 林志和他轻轻一握手,礼节性点了点头。心想:“这人挺沉得住气呀,他和孙连运在一起,孙连运被打,他居然也坐得住。” 周泽润道:“胡凌霄,胡凌霄,嗯,这名字听起来怎么好熟?”拍了拍脑袋,“啊,我想起来了,你是胡凌霄胡总,卫城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 胡凌霄谦逊地道:“还提这些干什么?都是过眼云烟了。叫我老胡就是了。” 周泽润笑道:“我家的房子还是给你公司买的,房贷还没有还完....呵呵,这下你可亏大发了。” 胡凌霄正色道:“两位器宇轩昂,我要是早结交了两位,一套房子算得了什么?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肯定送给两位。” 周润泽乐了,哈哈大笑,胡凌霄虽然是假客套,但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听在耳中毕竟受用。 孙连运问林志:“对了,你说你去凤凰山找人,怎么就你一个人了,那个叫....叫方紫的女孩呢?” 林志抬手一指,说道:“在望城坡营地。” 孙连运转头看去,似乎他的目光真能越过环城路边的一座小山岗,看见方紫似的。媚笑道:“你们准备在营地安家?这个....我和老胡能加入吗?” 林志心想:“孙连运这个滑头,他其实一直想加入,只不过想着防空洞之行太过冒险,所以直到现在才提出来。”点点头道,“行,人多力气大,做事情也要方便得多。” 孙连运大喜,笑道:“那大家上车,现在就去望城坡!老胡,你去不去?” 胡凌霄道:“去,当然去,能结识这两位兄弟,当真是三生有幸。”这几句话说得亲热无比,似乎他内心深处,真的以认识林志和周泽润而欣喜万分。 林志心想:“怪不得他能做到卫城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笼络人心倒是有一套。” 四人上了车,孙连运发动奔驰房车,问道:“营地怎么走?” 胡凌霄道:“一直往前开,遇到岔路往右转,上山就只一条路。”说完,对林志和周泽润道:“我刚泡了一壶茶,两位兄弟来尝尝。” 林志拒绝了,说道:“我陪孙连运开车。” 胡凌霄道:“那我也给你准备个杯子,口渴了就过来喝。” 孙连运顺着公路往前行驶,不住地转动方向盘,小心避开路上废弃的车辆,林志道:“你怎么碰到老胡的?” 孙连运听林志语气冷淡,说道:“怎么了?老胡这人挺热情呀?” 第69章 滴血的眼睛 林志心想:“你个呆子,你被打时,他躲在驾驶室中稳如泰山,你居然还说他热情?” 孙连运道:“他也是从卫城逃出来的,就在昨天晚上,我坐在驾驶室中正听歌来着,就看见一个黑影爬上公路,我一看姿势,就知道是活人不是死人,正考虑着要不要叫他一声的时候,老胡自个儿却摸到了车边。我想着我一个人也挺孤单的,就给他开了门。” 林志哼了一声:“你胆子变大了。当初看见我是扭头就逃。”说道,“他能一个人逃出卫城,看来也有些本事。” 孙连运道:“我开始也这么想,不过老胡说了,他并不是一个人,同行还有一个他以前的保镖。” “他居然还有保镖?”林志很是意外,又问,“保镖呢?” 孙连运打着方向绕过一辆横在路上的面包车,接着道:“老胡说出城的路上被丧尸咬伤了,那保镖跟了他很多年,对他忠心耿耿,虽然明知自己活不成了,还是不顾死活将他送了出来。” 林志道:“既然老胡昨晚才逃出卫城,那怎么身上看起来干干净净?” 孙连运道:“老胡这人爱干净,今天一早他在房车上翻出一套黑西服,也不顾天气寒冷,下河洗了个澡。”顿了顿,神神秘秘地道,“你别看老胡这人挺和善,胸口上居然也有纹身。而且挺奇怪。” 林志道:“嗯?” 孙连运道:“有人纹龙,有人纹虎,你说老胡纹的是什么?”说到这里,抬头瞧了瞧车内后视镜,见胡周两人正喝着茶,才压低了声音道,“他居然纹的是一只眼睛。” 林志大是好奇:“一只眼睛?” 孙连运点点头:“是呀,一只眼睛,而且那眼睛很恐怖,血泪斑驳,是一只滴血的眼睛。” 林志想象着那滴血的眼睛,又觉奇怪,又觉诡异。过了一会儿,方道:“对了,那一百发子弹呢?” 孙连运道:“还在保险柜里面。” 林志道:“我想把子弹给我朋友。” 孙连运道:“打我的混账?” 林志心知孙连运怨气未消,说道:“你也不要记恨,那都是误会。” 孙连运道:“你给他吧,反正我没有枪,拿来也是无用。” 孙连运以前靠偷窃为生,钱财来得容易,去得也就大方,逐渐养成了大手大脚的习惯,对身外之物也就毫不在意,因此虽然不满周泽润,还是一口答应。 林志拍拍他肩膀:“好哥们。” 两人说话之间,奔驰房车已向右转过岔道,驶进森林公园,沿着盘山公路又行驶一个多小时,来到望城坡下。上坡没有公路,孙连运把车停到了台阶边上。 林志去保险柜中拿子弹,柜门一打开,除了那十几沓人民币,子弹却也无影无踪。 一问孙连运,孙连运搔着脑袋道:“奇怪了,子弹明明在里面。老胡,你看见没有?” 胡凌霄拍拍身上:“我哪里知道什么子弹?” 林志见胡凌霄说这话时,神情自然,一时之间也不能断定就是他拿的,沉吟片刻道:“先上山吧。” 孙连运兀自挠着脑袋:“奇怪了,奇怪了,我明明记得放在里面的。” 四人下了车。见山里黑得早,天色已经非常昏暗。 胡凌霄深吸一口气,陶醉地道:“好清新的空气,城里面尸臭熏天,我早就该逃出来了。” 林志对这句话倒是深有同感,但城里有城里的好,至少在物资获取方面非常便利。说道:“跟我来。” 孙连运仰头一望,叫道:“好长的台阶。老胡,你行吗?” 胡凌霄道:“小问题。”不紧不慢跟在林志身后,这台阶大概一百来级,他虽然已经有五十岁了,却一直没有落后半步。 孙连运反而走得喘气,说道:“要是有电就好了,往....往输送带上一躺,舒舒服服就到了坡顶。” 胡凌霄道:“这个简单,营地里面有发电机,只要一开动,不就有电了?” 林志奇道:“你怎么知道营地中有发电机。” 胡凌霄嘿嘿一笑,颇为自得的说:“你忘记我是什么人了?嘿嘿,卫城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除了涌泉寺,乌沙寨、望城坡、生态谷、白鹤村我都是最大的股东。” 林志哼了一声,心说这家伙说以前都是过眼云烟,荣华富贵早已不值一提,但又处处在显摆。 说话之间上到山顶,只听营地内静悄悄的一团死寂,瞧来丧尸都被引下山坡了。 林志急欲见到方紫,快步走到了望塔前,正听到小伟父亲又在训斥小伟了:“兔崽子,我的话你不听,难道方紫的话你也不听?人家是为了你好.....” 林志心想:“他们这又是在争执什么?”大声道,“我回来了。” 小伟父亲训斥的声音戛然而止,了望塔内随即响起几声欢呼,门呀的一声开了,瞬间,林志怀中就多了一个娇小的人儿。 小伟父亲忍不住笑了起来:“方紫呀,人不是都回来了吗?还这样着急?”忽而看见林志身后的孙连运和胡凌霄,咦的一声道,“他们两个是谁?” 林志道:“进去再说。” 众人进了了望塔,林志把胡凌霄和孙连运介绍给了大家,小伟大笑道:“我们人越来越多了,不错,不错!” 孙连运也是喜笑颜开,连连搓手,见胡凌霄面色沉着,一拍他肩膀道:“老胡,这么多人,你不高兴吗?” 胡凌霄微笑道:“当然高兴,怎么会不高兴?” 林志问道:“陈叔,你又在训斥小伟了?” 小伟父亲闻言,气呼呼地道:“这兔崽子不听劝说,非要今晚上就进营地,方紫也说了,营地中说不定还有丧尸,他就是犟着不听。” 小伟争辩道:“丧尸在晚上就是瞎子,就算还有几只漏网的虾米,又怕什么?” 林志沉吟道:“小伟说得不错,晚上对付丧尸比白天容易.....” 小伟听林志支持自己,得意一笑,林志接着道:“不过白天干了不少事情,安全起见,还是养精蓄锐,大家好好休息一晚,明天再拿下营地。” 第70章 我们可不养闲人 众人纷纷点头,了望塔中地势局促,孙连运、胡凌霄、小伟父子就去房车中睡了。只留下林志四人。 方紫、李冬雪两个女孩依然睡在小床上。 林志、周泽润则躺在木板铺就的地板上。淡淡的月光照进了望塔中,只听那风力发电机扇叶转动,咯吱咯吱的声音响过不停。 半响,方紫听到“哒哒”的两声,转过头来,原来是林志和周泽润打火机抽烟。听到方紫翻身的窸窣声,林志道:“你也睡不着?” 方紫道:“这声音烦死人了。”瞧了瞧李冬雪,见她在黑暗中瞪着一双眼睛,原来也是被吵得睡不着。 林志道:“习惯就好,有了这风力发电机,我们收复营地后,就有电可以用了。但电能不能直接用,你们谁知道?” 周泽润接口道:“不能。风力发电机发出的电压极不稳定,要想有电用,还得想法弄一台变频控制器。” 方紫道:“你怎么知道?” 周泽润笑了笑:“我初中没考上高中,读的电力技校。” 方紫道:“可去哪里弄那什么....” 周泽润道:“变频控制器。” 方紫道:“对,变频控制器。要想弄到这东西,只怕还得回卫城。” 周润泽道:“但就算在城市里,这东西也不是随随便便就找得到的。” 李冬雪突然道:“我知道哪里有变频控制器,菏泽路上就有一家专门卖变频控制器的专卖店。” 周泽润道:“不会吧,这东西又不是热水器,普通人家用不着,怎么还会特意开个专卖店?” 李冬雪道:“电力系统的那些花招,你还不知道吗?” 李冬雪这样一说,周泽润就明白了,那肯定是电力公司的某个头儿为了七大姑八大姨,搞出来的岗位。说道:“这倒好,知道哪里能弄到就好办。” 林志打了个哈欠:“电的事情等收复营地再商量。为了一台变频控制器进城,万一死人就不值得了。” 第二天一早,大伙重又集合,着手商议收复营地。 胡凌霄道:“营地里一共三栋楼房,左边是游客接待室,右边是员工宿舍,中间楼房是餐厅,里面平常储备的大米食物,我想我们八个人吃上一年完全没有问题。” 小伟父亲吁了口气,说道:“这就好,这就好,只要有大米就饿不死人。” 胡凌霄挺了挺肚子,道:“昨晚听小伟说了,院子里看不见丧尸,但楼房中就不一定了,我思考了一夜,你们七个人最好分成两组.....” 小伟道:“七个人?哪你呢?” 胡凌霄咳嗽一声,大刺刺地道:“我负责指挥,咱们虽然人少,可也得有一个主心骨,否则你干你的,我干我的,反而乱了套。你说是不是?”说着,在周泽润肩膀上拍了拍。 胡凌霄善于蛊惑人心,昨天又刻意拉拢周泽润,他这人城府极深,昨晚经过深思熟虑,心知要想活下去,那就得尽快在团队中确立自己的地位。 他见小伟父子憨厚,方紫和李冬雪又是女孩,不难对付,孙连运也早给他收服,就只剩下一个林志,这人虽然有些桀骜不驯,但他就算有什么想法,也是孤掌难鸣。 周泽润被他这么一问,一时间抹不开面子,点头道:“嗯。” 小伟见周泽润不反对,孙连运又在一边连连点头,也就不再说话。 胡凌霄见局势也成,心中暗自得意,正要再继续说下去,不料林志却不是一个肯吃哑巴亏的主,冷哼一声,说道:“老胡,你这便宜占得毫无痕迹呀。” 胡凌霄脸色一沉,声音低沉地道:“你不服气是不是?” 他这人倒也果断,一句话出口,立马翻脸,只见他一撩西服,已从后腰抽出一把枪来,指着林志的脑门。 方紫惊道:“你干什么!”立时拉上弓弦,对准胡凌霄。 林志当胡凌霄脸色一变之时,已做好了准备,脑袋一偏,左手一撩,推开手枪的同时,顺势抓住胡凌霄的右腕,右手从下面穿过去,双臂一用力,已将胡凌霄一颗肥大的脑袋按在桌子上。他这招战术擒拿动作,也是叔叔林士强所教。 胡凌霄想不到这年轻人比自己还果决,用力一挣,没有挣脱,忙冲着孙连运和周泽润叫道:“两位兄弟,快帮忙!” 孙连运为人大方,却是个老鼠胆子,瞧瞧胡凌霄,又瞧瞧林志,两边都惹不起,又哪里敢动了。 胡凌霄气得大骂:“孙连运,你他妈无种,你一天是贼,一辈子都是贼,成不了大事。” 原来胡凌霄善于掌控人心,他和孙连运相处时间虽然不到一天,也套出孙连运以前其实是个小偷。 胡凌霄铁青着脸,当下把希望都寄托在周泽润身上,叫道:“周兄弟,姓孙的没有种,瞧你的了!” 周泽润一伸手,却夺下他手中的枪,交给林志,喝道:“你他妈个老狐狸,差点把老子也给忽悠了,你倒是想得美,一来就想当老大。” 周润泽虽然被胡凌霄一时迷惑,但在大是大非前,还是能辨明形势的。 胡凌霄叹了一口气,他早年黑手起家,在江湖摸爬滚打三十年,从一穷二白发展到卫城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深知做人得拿得起,放得下,当即道:“张兄弟,是我错了,请你原谅老哥哥一次。” 林志哼了一声,冷冷地道:“饶了你,好让你背后再捅我一刀?嘿嘿,你把我忒也瞧得幼稚了。” 胡凌霄凛然道:“张兄弟,姓胡的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你放了我,姓胡的以后唯你马首是瞻。你如不放,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你照着我天灵盖就是一枪好了。姓胡的要是皱一下眉头,不算男人。” 林志见他脸无惧色,倒有些钦佩他的钢勇,当下松手道:“好,就饶你一次,不过收起你盛气凌人的那一套,你当现在还是从前?有钱什么事情都好办?嘿嘿,要想不饿死,就得跟着大家一起卖命,我们可不养闲人。” 胡凌霄连忙道:“是,是。” 第71章 谁都不能活着离开这个世界 孙连运道:“我说老胡你真是的,林志收留我们,那是瞧在我的面上,你怎么能这样做呢?好了,好了,林志大人不记小人过。这就原谅你了。” 这家伙见风使舵,讥刺胡凌霄的同时,又捧了林志一下。 林志用人之际,也懒得跟他计较,瞧了瞧手中的枪,也是一把05式手枪,只是成色比自己给周泽润的那把旧了许多,心中一动,说道:“保险柜里面那一百发子弹,也是你拿的?” 胡凌霄低声道:“是。”从身上四个口袋把子弹都掏了出来。 林志抓了一把给周泽润,剩下的子弹都收进背包,说道:“现在陈叔和李冬雪留在了望塔,其他人跟我去营地。” 小伟道:“李冬雪干嘛不去?” 林志道:“你不怕她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就让她跟着你好了。” 小伟一撇嘴:“操,她还是留下来的好。” 方紫道:“哼,瞧不起我们女孩子。”伸手握住李冬雪的手,“我们一起好了。” 李冬雪战战兢兢地道:“我....我怕。”她在防空洞中活到现在,可还从来没有直面过丧尸。 方紫道:“大胆一点,反正谁也不能活着离开这个世界。” 李冬雪听了,心想:“她年纪比我小,难道我还不如她。”说道,“好,我听你的!” 林志哗啦一下给手枪上了膛,对小伟父亲道:“陈叔,你站在了望塔上,一旦发现丧尸,就给我们打信号。” 小伟父亲连忙道:“好。” 经过胡凌霄这一闹,林志反而更加稳固了在团队中的领导地位。 所以说人性就是怪,你凶狠一点,反而人人都对你表现出了好感。 六人当下出了了望塔,从后门进入望城坡露宿营地,大院草坪上东一顶西一顶的立着帐篷,旁边的小树林中绑着吊床,静悄悄地空无一“人”。 东南角上有一口水塘,水塘中间的一块石头上站着两只大山雀,正衔水梳理羽毛。见到人来,扑腾着翅膀越过了院墙。 小伟道:“既然是营地,还修个围墙干什么?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胡凌霄轻声道:“以前有游客半夜被咬伤,安全起见,所以修了围墙。嗯,你小点声。” 小伟道:“我已经很小声了。是什么咬伤的?” 小伟嗓门粗重,虽然已经下意识的控制说话的声音,但众人听起来,还是觉得很大声。 胡凌霄道:“和小狗差不多大,也许是獾。谁知道呢?半夜三更那人也没有看清楚。” 林志见游客接待室只是一间大厅,便径直走了过去。 胡凌霄在他身后道:“不如分成两组,同时搜查三栋楼房。” 林志道:“又不赶时间,大家在一起安全得多。”说着走进大厅,只见桌椅翻倒,沙发移位,一台自动饮料售卖机倒在门口,玻璃破碎,里面的饮料撒了一地。 大厅中隔出了两个房间,门上钉着牌子,一间是办公室,房门紧闭着,一间是工具室,房门大大敞开。 小伟一马当先,在工具室门口往里一张,说道:“这里安全。”见工具台上摆着夹钳和螺丝刀,以及十几罐自喷漆。 他又走到办公室门前,伸手一推,门没有推开,以为从里面上了锁,不料再一用力,门突然开了,原来并没有上锁,而只是门受潮生涩,不太容易推开。 只听呃一声尸嚎,一只丧尸猛冲了出来,小伟大吃一惊,急后退时,一跤坐倒在地。 林志见情况紧急,顾不得先杀丧尸,抓住小伟手臂一拖,先将他拽到一边。方紫和周泽润同时出手,一人发出钢珠,一人扣下扳机。仓促之间,兼没有命中。 就在此时,只听“吱”的一声长响,胡凌霄手中拿着一罐自喷漆,喷向丧尸双目。原来他看见工具房中有自喷漆,灵机一动,就拿了两罐。 油漆糊住了丧尸双眼,丧尸突然看不见,暴跳一阵,呆呆地站着不动。 小伟抡起钢钎,悄无声息上前两步,一钢钎打得丧尸天灵盖碎裂,骂道:“孙子,老子差点死在你手上!” 林志道:“下次注意了。” 小伟嬉皮笑脸地道:“你有两把枪,给我一把好不好?” 林志道:“你这毛毛糙糙的脾气,还是不要用枪的好。”想要把枪给方紫,但方紫擅长弩弓,要还给胡凌霄,对他又没完全放下戒心,一时间,这枪还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要知道,枪这东西要是使用不当,害人又害己。 小伟意兴阑珊,心知再求也没有结果,捡起自动售卖机掉出来的一罐青岛啤酒,打开来就喝。 方紫道:“你以后谨慎一点,林志自然会把枪给你。” 小伟一听,精神大振,说道:“现在搜查餐厅。” 众人走向餐厅,隔着玻璃窗餐厅内的情形便已经一览无余。里面一地狼藉,碗儿碟儿碎了一地,里面却没有丧尸。 胡凌霄道:“我进去看看里面还有多少粮食?” 林志道:“急什么?等搜查了员工宿舍再看一样。” 胡凌霄道:“是。”他这时对林志倒是服服帖帖。 员工宿舍是一栋两层的小楼,一楼和二楼共有十六个房间,但不是每个房间都住得有人,一楼八个房间床位空置,桌上都是灰尘。显然在末世发生前便已经空置。 小伟讥笑道:“老胡,你投资营地,恐怕是折本了吧?” 胡凌霄笑笑:“小钱而已。” 众人来到二楼,一间间宿舍搜查过去,前面七间都是房门大敞,空寂无“人”,到了最后一间,便听到里面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胡凌霄低声道:“里面应该还有丧尸,可不知道有几只?” 林志“托托托”敲了三下门,如果里面困着丧尸一嚎叫,就可以从嚎叫声估计出丧尸的数量。 但奇怪的是,除了那窸窸窣窣的声音响个不停,室内更无一声尸嚎的声音。 林志寻思:“莫非里面是别的东西。”朝小伟使了一努嘴,同时双手握枪做好了准备。 小伟抖了抖膀子,嘿的一声,肉坦克一般撞开了,众人朝室内一看,不禁都是一呆,一只丧尸被绑在上下铺的床柱上,嘴里塞了布团。 第72章 营地物资 林志闪身进入室内,左右一看,再无别的丧尸。 小伟挠了挠圆圆的脑袋,奇道:“是谁把它绑在这里的?” 方紫道:“这还用问?肯定是营地里的其他人呗。” 方紫这句话的意思是,尸变之初,又有谁能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多半只是认为生了病,突然发狂,所以才将发狂的人绑起来。 胡凌霄接口道:“这话没错,尸变当天,我正参加一场追悼会,一群人正肃穆时,棺材里面突然发出了响动。” “那场面,轰的一下,所有人都惊呆了,有人说是假死,有人说是棺材里面跑进了老鼠,还有人更离谱,说是诈尸。 “家属不知所措,我大着胆子挪开棺材一看,好家伙,死者嘴巴里面有东西往外爬,一双眼睛盯着我,我一看,死人的眼睛不可能还那么清亮,人应该还活着,但那双眼睛呀,我就只瞧了那么一眼,一股寒气就从脚底板直往上窜。”说到这里,想起当日的场景,兀自心有余悸。 小伟道:“后来呢?” 胡凌霄吐出口大气道:“死者突然蹦出棺材,伸手朝我抓来,我回头就跑,死者在后面追,幸亏他脚上绑了红绳,只能一蹦一跳,追不上我。要不老胡我也活不到现在了。” 小伟道:“干嘛在脚上绑红绳?” 胡凌霄一瞪眼:“年轻人,绑红绳是我们当地的风俗,你不知道?” 众人想像着当日灵堂上吊唁者一哄而散,死者穿着寿衣,脚绑红绳,一蹦一跳追赶胡凌霄的场景,但觉又是诡异,又是好笑。 方紫见地上掉了一把工兵铲,捡起往李冬雪手上一塞:“正好,你可以练练胆。” 李冬雪道:“练....练胆?” 方紫道:“杀了这只丧尸!” 李冬雪打了个寒噤:“我.....我怕。” 方紫道:“谁天生又胆子大了?我当时还吓哭了呢。”在她背上轻轻一推,“谁能永远保护你,你总要踏出这一步的。” 李冬雪咬着嘴唇,那工兵铲在她手里抖个不停,在众人的注视下慢慢高举过顶,正当众人都以为她要用力一铲子砍向丧尸时,李冬雪将工兵铲一扔,掩面奔了出去. 方紫摇了摇头,大失所望。 胡凌霄轻蔑地哼了一声:“这女孩子,我瞧是没有用的。”捡起地上工兵铲,握在手中沉甸甸的,见铲子一侧利如刀刃,另一侧为锯齿形状,赞道:“不错!”猛地挥向丧尸,只听嗒的一声,竟将丧尸脑袋也砍了下来。 孙连运往后一跳,脸色发白,小伟讥笑道:“呵呵,我说你比李冬雪也强不了多少。一样的老鼠胆儿。” 孙连运脸上一红,默不作声。 营地丧尸已经肃清,周泽润和小伟将丧尸尸体抬出营地挖坑埋了。 众人来到餐厅,检查厨房存粮情况,一查之下,不禁心都凉了半截,墙角堆放着三袋大米,可惜都给山老鼠咬得千疮百孔,大米撒了一地,也所剩不多,还有不少老鼠屎混杂其中。 周泽润皱眉道:“这米是吃不成了。”拉开橱柜检查,里面倒是有大半箱子火腿肠,一大袋干木耳,十几张油布包好的腐竹皮,三袋竹荪,但是没有主食,光凭这些也顶不了顿。 小伟喝道:“白忙活了,妈的!”哐当一声,将一口烧饭锅儿踢得飞了起来。 这时,小伟父亲和李冬雪走进餐厅,两人双手都抱着一堆零食,方紫道:“哪里来的?” 小伟父亲笑呵呵地道:“帐篷里面还有很多呢!” 众人聊以自慰,虽说零食同样顶不了什么事,但有总比没有强。 林志转忧为喜,说道:“大家都去帐篷搜,把食物全部集中起来。” 周泽润道:“对了,不是还有一头大公鹿吗?再加上鹿肉,也够撑上一段时间了。” 小伟父亲道:“昨晚忘记说了,鹿儿已经给我抛下了山。” 林志一怔,小伟父亲接着解释:尸群涌下山的时候,大公鹿被丧尸咬了几口,他担心鹿肉也被污染,所以抛下了山。 说着话,大伙去外面帐篷中搜集零食,方紫落在后面,瞥见餐厅角落中摞着两个装一次性纸杯的箱子,周围散落了一些碎面条。 她心中一动,走过去打开纸箱,跟着“耶”的一声欢呼,里面竟有五把面条,都是用塑料薄膜封好的。 林志等人听到欢呼声,又退了回来,抬开上面一个箱子,下面箱子中装着一箱子干粉条。众人大喜,有了面条和粉条。也就相当于有了主食。 只有小伟咕哝了两声:“要是红烧肉罐头更好。” 众人无语,这货无肉不欢,可也不想想没有主食,光光是肉不怕油腻? 营地占地十七八亩,二十几顶帐篷零零散散分布在院中。游客体验露宿乐趣,少不了带来各种零食和饮料。大伙收集下来,数量也很可观。 李冬雪心知自己对于团队来说可有可无,甚至是一个累赘,所以干活特别的卖力。 她将餐厅清扫干净,又打水来拖地擦桌。一直忙到下午,累得满头大汗。 方紫看不过去,说道:“你不用这样卖力。” 李冬雪腼腆笑了笑:“我不累,等明天我在把宿舍楼和接待室都打扫一遍,这样大家住起来心情也要好很多。” 方紫道:“那倒也是,宿舍里面一股霉味,我们俩今晚住帐篷好了。”说话间,见林志、周泽润等人拿着锤子、扳手等去修理营地后门。 这一天众人出力清理露宿营地,直到傍晚方始完毕。 晚饭吃的是煮面条,饭后,众人在小树林中升起篝火。 小伟父亲感叹道:“从今往后,我们八个人就要住在这营地中了。” 方紫微笑道:“这不挺好吗?” 小伟父亲道:“好,好,好。”一连说了三个好,眼睛却红了起来。 小伟道:“哈哈,老爸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你流泪。” 小伟父亲喝道:“兔崽子,你那只眼睛看见我流泪了?” 第73章 敬这必死无疑的一生 小伟嬉笑道:“瞧,瞧,泪水都落下来了,还不承认。” 小伟父亲抓起一根柴火,隔着林志去抽儿子。 林志知道这父子俩一闹起来,又是个没完没了,忙拦住小伟父亲,说道:“陈叔说得不错,大伙能聚在一起不知道是多大的缘分,以后大家务必互相帮助,团结一致,要是心不齐的话,团队早晚得跨,对谁都没有好处。” 胡凌霄带头拍起巴掌,说道:“对,对,林志兄弟说得有道理。一个人本事再大,没有别人的帮助总有遇到难处的时候,大家以后一定要相亲相爱。”语气恳切,确是发自肺腑。 林志缓缓点头,又道:“我大概估了一下,面条粉条加在一起,大概能维持一个星期左右,在这一个星期内,我们得搞到大米。” 小伟道:“要搞大米,那必须得进城。大伙都得出力。” 他这么一说,孙连运和李冬雪对望一眼,脸上都露出既恐惧、又尴尬的神色。 林志摆摆手:“也不一定非要进城,方紫给我说,白鹤村离营地也就八九公里,村里面肯定能找到粮食。” 小伟一摊手:“我的哥哥勒,你不是卫城人不知道,白鹤村以前确实是座村子,但自从开发以后,村民都搬家了,那里现在只是民俗参观村再加上游乐场,哪里来的大米?” 林志一怔,说道:“那这大山中就没别的村民?” 小伟道:“一家也没有。都拿着赔迁款进城买房了。乌沙寨原来也有村民,不过都一样。” 林志一听,倒有些犯难,当真是城里有城里的好,山中有山中的难处。 胡凌霄突然笑道:“嘿嘿,你们都忘记涌泉寺了?” 小伟、周泽润一起笑道:“对啊,那寺中有和尚,有和尚肯定就有大米。” 方紫拍手笑道:“对,对,这一说我记起来了,我高一的时候,还跟着妈去寺庙中吃过斋饭呢,一个人只要五元钱,就让你吃过饱。”提到母亲,心中又是一痛,暗想,“妈妈呆在那暗无天日的防空洞中,也不知道她冷不冷,她...她的模样好可怕.....可不管怎样,她永远是我妈妈,永远活在紫儿的心中。” 林志道:“涌泉寺既然布施斋饭,那大米就肯定不缺,这样,明天大家休息一天,后天就去涌泉寺。” 小伟道:“干嘛不先再打一头鹿儿来吃?快半年了,我都忘记肉是什么滋味了?”说着,连连咂嘴。 周泽润道:“你这家伙一天惦记就是吃,午餐肉不是肉?” 小伟道:“那算什么肉?怕是淀粉要加一半多,再说了,就算是一罐罐的红烧肉,也不能和新鲜肉比呀!” 小伟父亲道:“兔崽子,你知道什么,已经腊月了,生态谷离营地近,你要吃肉,随时可以去,但不先弄大米,一旦下雪路就难走了。” 小伟道:“得了,得了,我说老爸你就别唠叨了。” 这时篝火越烧越大,火光把小树林都映红了。小伟站起身来,说道:“大家吃火腿肠不?我去拿来烤吃。” 不等众人回答,翻身爬起,一溜烟跑向餐厅,将那大半箱子火腿肠抬了来。 小伟父亲道:“饿死鬼,你晚饭没吃饱,是不是?” 小伟笑道:“这不是到了宵夜时间吗?” 小伟父亲道:“你寅吃卯粮,以后吃什么?” 小伟道:“管他的,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小伟父亲还待再说,林志笑道:“陈叔,你就别想那么多了,咱们总不会饿死。” 当下,众人笑呵呵地剥开火腿肠,用树枝穿了,烤来吃。 林志道:“光吃火腿肠不够味,橱柜里不是还有十几瓶蒜蓉....” 不等林志说完话,小伟道:“我去拿来。”片刻功夫,又拿来八罐蒜蓉酱,每人发了一罐。 方紫将一根火腿肠烤熟,递给小伟父亲:“陈叔,你吃。” 小伟父亲摇了摇头:“你们慢慢吃好了。我先去睡。”说完自顾出了树林,去宿舍睡了。 方紫吐了吐舌头,偷笑道:“陈叔是在心疼呢。这大半箱火腿肠看来今晚是得全吃光了。” 胡凌霄道:“累了一天,可惜没酒解乏。” 小伟道:“谁说没酒了,瞧瞧这是什么?”拉开衣服,只见腰上插着两瓶白酒。 众人大喜,都问酒是从哪里来的? 小伟洋洋得意:“这两瓶泸州老窑就在厨房的柜子里,只是你们都没有发觉。”说着扭开一瓶,递给林志。 胡凌霄明知故问:“干什么现在才拿出来?” 小伟道:“早拿出来,老头子更要啰嗦个没完没了。” 周泽润去餐厅拿来一次性纸杯,想起白天清理餐厅的时候,那自动贩卖机中还有十几罐猕猴桃酿造的果子酒,便拿了个塑料口袋,一并拎来。 林志把酒倒了七杯,待众人都端起杯子,举杯道:“干杯!” 能在末日中聚在一起, 众人喜悦之中又夹杂着三分苍凉。方紫道:“不说些什么?” 周泽润笑道:“要说什么?都在酒里。” 林志沉吟片刻,说道:“好好活着,敬这必死无疑的一生!敬这该死的末世!” 七人一口喝干杯中酒,周泽润接过酒瓶,又给空杯添上酒,众人一边吃着烤火腿肠,一边聊天喝酒。一瓶酒喝完,又开了第二瓶。 孙连运酒量颇浅,第二瓶酒喝到一半,已是酒憨耳热,胡凌霄坐在他身边,却是面不改色。 孙连运道:“老胡,你酒量有多大呀?” 胡凌霄淡淡地道:“也不怎么大。” 孙连运打破砂锅问到底:“不怎么大到底是多大?” 胡凌霄道:“公斤级吧。” 孙连运嘿的一声:“老胡,你倒是深藏不露。” 孙连运酒一上头,话就多了,转头又对林志道:“那....那晚我没有给你说实话,其实我以前的工作哪是什么快递小哥,我...我只是一个贼。呵呵!” 笑声之中,忽听随风传来一阵尸嚎的声音,风向一变,又什么都听不见了。 第74章 营地酒会 林志笑了笑,又在各人酒杯中添上酒,心说:“我早已猜出来了,一瞧你小子三下两下就打开了保险柜,不是贼又是什么。”说道,“尸嚎声是从山脚下传来的,离我们还远着呢,继续喝酒。” 孙连运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口,指着胡凌霄道:“他是房地产大老板,你是大学生,其他人不知道以前是干什么的,但总不可能像我一样,也是个梁上君子,要不是这场该死的末日,我想我也没有机会,和大家坐在一起喝酒。哈哈!” 周泽润笑道:“所以说,人生真是奇妙。” 方紫道:“大家都说说,以前是干什么的,我先来,我是高三学生。”说这话时,身子摇摇晃晃,憨态可掬。 周泽润道:“我电力技校毕业后,给私人老板干货。至于小伟嘛....”在小伟肩膀上一拍,“....他比我强,自己开店当老板。” 小伟嘿嘿一笑:“别说了,饭馆只赚不赔,本钱又是老爸给的,我正绞尽脑汁想着怎么搪塞过去的时候,哈哈哈....”大笑三声接着道,“末日发生了,真是太好了!” 众人一阵哄笑,都看向李冬雪。 李冬雪平时很拘谨,但喝了酒后也放开了,说道:“我在水利局上班。” 胡凌霄道:“铁饭碗好呀,很稳定。” 李冬雪哼一声:“是很稳定,穷得很稳定,朝九晚五不说,还得忍受我那个老色痞上司,妈的!” 众人听她一个文静的女孩突然骂了一句脏话,又是大笑。 笑声之中,林志抬头望向夜空,心想孙连运说得不错,七个人中有老板,有白领,有学生,有打工仔,还有一个贼,可谓包括了三教九流,要不是因为末日,这群人是永远不会有交集的。 两瓶泸州老窖酒喝完,众人兴犹未尽,又打开果子酒来喝。 胡凌霄忽而道:“大家今后有什么打算?难道一辈子就住在这营地里?” 小伟道:“咦,都说好了,你又要冒出什么幺蛾子来?” 胡凌霄道:“但我突然想,其实营地也不安全,毕竟这森林公园离城区太近,活死人瞎奔乱走,肯定会溢出城区。” 小伟道:“照你这么说,天下哪里又有绝对安全的地方?” 胡凌霄不答这句问话,对林志道:“兄弟,我听你口音,好像是苏杭那边过来的?” 林志道:“我老家在魔都。” 胡凌霄道:“哪你不想回去看看?” 小伟插口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胡凌霄喝了口果子酒,说道:“魔都那边离海近,我们干嘛不经由魔都出海,找一座无人小岛,大伙儿从此在岛上快快活活过一生?” 小伟道:“嗯,这倒是个好主意,丧尸不会游泳也上不到岛上,平常无事干还可以钓钓鱼,吹吹风,确实比营地强多了。” 小伟活到二十岁,这辈子还没有见过大海,胡凌霄的提议正合他心意。 胡凌霄道:“不过现在已经是腊月,天寒地冻的赶路也辛苦,我的意思是,等开春了再上路。这样林志兄弟也可以回家看看。万一亲人还在世,还能一家团聚。” 林志淡淡地道:“我只有一个叔叔,不过他也不在魔都,你说来倒轻松,卫城到魔都两千七百公里,你想没想过,一路上会遇到多少凶险?” 孙连运道:“是呀,就只怕到时候,我们八个人活不到一半,咦,我说老胡,你干嘛突然提起这个?” 胡凌霄笑了笑:“我也只是随便一说,去不去还不得大家商量决定。” 周泽润道:“别想那么多了,能有这样一个安乐窝我就满足了。” 小伟也想转过来,末日凶途,人心鬼蜮,要去魔都一路上不但要冒着被丧尸活剥的凶险,说不定还有来自同类的攻击,摇了摇头:“对,别提这个了,大家喝酒。” ....... 第二天,林志在帐篷中醒来时,一看表,已经是下午一点了。 他慵懒地打了个哈欠,掏出香烟一看,只剩下最后一根了。 在帐篷中搜集零食的时候,大伙也找到十几包香烟,但这些香烟都是打开的,里面的烟丝已经受潮,抽起来一股说不出怪味,所以都给扔掉了。 此时,林志将香烟放在鼻子下用力嗅了一下,心想就最后一根了,还是等吃了饭后再抽,但一嗅之下,再也忍不住,还是掏出火机,咔哒一声点上了。 便在此时,小伟掀开帐篷布帘,说道:“林志,你醒了?” 林志见他笑嘻嘻的样子,问道:“什么事?” 小伟道:“这个,我是想你有两把枪,这个,那个....” 林志没好气地打断他的话:“昨天都给你说了,你不适合用枪。” 小伟很是不服气,争辩道:“那你又给周泽润?” 林志缓缓吐出一口烟来,说道:“他比你冷静。” 小伟道:“哪又怎样,谁不会开枪呀?” 林志哼了一声,心说不让他死了心,这家伙真是难缠,说道:“你跟我来。”钻出睡袋,出了营地,来到了望塔,蹬蹬蹬的上到塔顶。 小伟落后半步,寸步不离跟着上塔,挠了挠后脑勺道:“来这里干什么?” 林志道:“你要枪也可以,只要跟着我照做一遍,我就给你。” 小伟一喜:“说话算话!” 林志不动声色,轻轻一跳,已跳上了塔顶边缘的水泥护栏上。 这了望塔离地十五六米,水泥护栏不过半尺来宽,他两只脚掌的三分之二悬在护栏外,凭虚凌空,抽出05手枪瞄向一棵大树的树巅。说道:“你能这样瞄准那棵树,这把手枪就是你的了。”说完,将枪抛给小伟。 小伟双手一伸,接住手枪,脸上已然变色,但对枪的渴望,还是促使他爬上水泥护栏,只见他双腿不住发抖,战战兢兢地直起腰来。 林志道:“嗯,不错。现在开始瞄准。” 小伟道:“是,是。”举枪瞄向那大树树巅。心中不断地对自己说,“不要紧张,不要紧张。” 第75章 勇敢不等于冷静 但其实这并没有什么用,他不断在心中重复“不要紧张”这四个字的唯一作用,就是告诉自己要紧张。不经意间往高塔下一看,顿感头晕目眩,身子一晃,倒向护栏外。 林志一直关注着小伟的动作,一伸手,将他拉了下来,说道:“现在你相信了吧,你性格太毛糙,你想想就这样你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那么面对丧尸的时候,你一紧张扣下扳机,万一子弹打偏了伤到自己人怎么办?” 小伟这时已经冷汗夹背,兀自嘴硬道:“这...这哪里一样了?面对丧尸的时候,我....我胆子可也不小。” 林志道:“是,我承认你也很勇敢,但这不仅仅是勇敢不勇敢的问题,而是你冷静不下来。脑袋一热,做事情就不计后果。” 小伟若有所思:“照这么说,我是真不适合用枪了?” 林志想了想,把m18手枪给了小伟。 小伟道:“这......” 林志打断他的话,说道:“这枪没有子弹,你拿着先熟悉一下,等你能平心静气的时候,我再给你05手枪。” 小伟脸露喜色:“行,就这么决定了!” ........ 第三天一早,林志等人准备妥当,前往涌泉寺,本来要留下小伟父亲和李冬雪,但小伟父亲坚持人人都去,这样可以多带回一份口粮。再说森林公园中鬼影也没有一个,也不用担心营地被人占了去。 八人下了山坡,孙连运发动房车,扭动车钥匙转动了几次,只听引擎咔咔咔的响,每次都是刚一发动,就歇火了。 孙连运失去了耐心,拍着方向盘骂道:“这算他妈什么豪车,才停了两天就发不动了。” 林志拉着车门爬上去一看,有些哭笑不得,说道:“你没看见吗?没油了。” 孙连运一愣,果见油量指示针已经到底,拍了拍脑门说道:“哦,我忘记了,还没有进森林公园之前,指针就已经到底了。能开到营地也算是不错了。” 房车无油,众人只好顺着柏油路赶往涌泉寺, 一个小时后,前方出现一处三岔口,远远望去,路口中间站立着一人。 林志放慢脚步,凝目望去,那人来回徘徊,左右张望,也不知道是人还是丧尸。 小伟道:“我看是个人,还是个外地人。” 孙连运奇道:“你怎么知道?而且还看出是外地人。” 小伟道:“他肯定是流浪到这里,到了三岔口,拿不定主意该往哪边走,所以才这样犹豫不决。” 孙连运道:“万一是丧尸呢?” 小伟道:“要是丧尸,会这样来回徘徊?” 孙连运道:“难说,那些家伙没有脑水,我曾经就看见一只丧尸绕着一棵大树不停地转圈。” 小伟道:“你敢打赌?” 孙连运这人没有什么争强好胜之心,听小伟说打赌,只是笑了笑,说道:“有什么好赌的,马上就知道答案了。” 说话之间,众人越走越近,猛听一声尸嚎,那“人”冲着大伙狂奔过来,小伟“啊”的一声:“原来我他妈猜错了!” 林志、周泽润、方紫三人早就做好了准备,林志沉声道:“稳住,稳住,放它进十米之内再开枪!” 周泽润见丧尸拔刺刺奔来的凶悍模样,不禁心中发虚,未等丧尸奔进十米之内,已连开三枪。 但手枪其实很难瞄准,就算是神枪手,也不敢保证百分百命中快速移动的物体。 方紫跟着发射钢珠,咻的一下,钢珠打在丧尸下巴上。 这一下如果打中的是人,非得立即痛晕过去,但丧尸毫不阻滞,依然狂奔冲来,双脚一撑,从半空中直扑下来。 林志全神贯注,果断扣下扳机,丧尸在半空中反而容易瞄准,子弹直接射中丧尸右眼下方,只听噗的一声,丧尸落地扑在林志身前,离他的脚尖已不到半尺。 众人一声欢呼,还没有来得及长出口大气,树林一阵晃动,又是一只丧尸冲了出来,扑向方紫。事发突然,距离既近,眼看方紫是在劫难逃。 便在此时,胡凌霄手臂挥动,手中的工兵铲卷起一阵劲风,砍向丧尸双脚,嚓的一下,竟将一条小腿砍了下来。 丧尸一个踉跄,扑倒在地,胡凌霄更不迟疑,双手紧握工兵铲,照着丧尸后脑勺一铲凿下。丧尸哼也没哼一声,当即报销。 方紫惊魂未定,林志道:“老胡,真有你的!” 胡凌霄嘿嘿一笑:“这算什么?想当年我混江湖的时候,手提一把杀猪刀,硬是将十几个人追得屁滚尿流。哈哈!” ..... 三岔口立着一块路牌,往左通向涌泉寺,往右通向乌沙寨。 林志瞧那路牌,还标明了前往两处地方的距离,到涌泉寺还有四公里,而到乌沙寨只有五百米了。 小伟提议道:“既然都到这里了,不如先去乌沙寨走一圈。” 小伟父亲眼一横:“兔崽子,乌沙寨又没大米,你去抽风是不是?” 小伟道:“老头子,乌沙寨是没大米,但有景区开的一家商店呀。” 小伟父亲道:“我十几年都没上来游玩过了,嗯,哪又怎样?” 小伟笑道:“你这两天没烟抽,我瞧你浑身不自在。” 小伟父亲一拍脑袋:“兔崽子,你直接说商店里面可以找到烟就得了,干嘛绕来绕去?”说着扬起手来,作势要抽小伟。小伟笑着闪开了。 来到营地两天,众人身上的香烟早已经抽得一根不剩,小伟这一说,胡凌霄、周泽润都会心一笑。 方紫和李冬雪对望一眼,两女一起摇头,心中均想:“这男人不抽烟,就活不下去了还是怎么的?” 但两人其实不知道,世界突然崩盘,难免人性扭曲,在这样的情况下,香烟和酒却能暂时麻痹紧张的神经。带给人些许的安慰。 小伟父亲“嘿”的一声:“那还等什么,快走呀。” 八人当下转往乌沙寨,五百米距离转眼即到,只见一座雄伟的寨门矗立在公路边上,四下里寂静无声,一群麻雀在寨门口跳来跳去,当真是门可罗雀。 第76章 竹屋死者 小伟父亲道:“瞧这模样冷冷清清的,平常多半也没有几个人。胡老板,你在这里投资是亏了还是赚了哪?” 胡凌霄挥了挥手中的工兵铲,说道:“这个你就不知道了,一到周末开车来游玩的人多的是,要赶上节假日,更是人山人海,连停车的地儿都找不到。” 周泽润道:“幸亏末日发生的那天既不是周末,也不是节假日,否则寨子里此时肯定都是丧尸。” 林志走进寨门,见满地枯枝败叶,一所所青竹编织的竹屋错落有致,沉声道:“大家注意,虽然尸变那天不是节假日,但也不能排除绝对没有丧尸。” 方紫和林志并肩走在前面,其后是小伟父子,李冬雪、孙连运,周泽润、胡凌霄走在最后面。 林志一路看去,寨子除了一座大门,其实并没有围墙,一大片草地上矗立着上百间竹屋,大部分竹屋里桌椅齐全,各种家什一应俱全,但只是用来参观,找不出一颗大米。 只有少部分竹屋用来营业,售卖一些蜡染、木器、竹编等民俗产品。 周润泽低声道:“老胡,你这生意没做好呀,干嘛不开一两家餐馆酒店什么的?” 胡凌霄苦笑一声:“不是不开,前几年没什么人,这几年外地游客多了,公司正准备计划开办民宿、度假酒店之类,呵呵,末日发生了。” 周润泽道:“你这么一个大老板,万贯家财转眼成空,心里面肯定不好受吧?” 胡凌霄一笑:“我生下来赤赤条条,死了也带不走一分一毫,人生就是这样,大起大落,最终都是一场空,咱们能活着,已经比很多人幸运多了。” 周润泽一翘大拇指:“行!拿得起放得下,是条汉子!” 说话之间,一行人转过假山,只见草地中间矗立着一座更大的竹屋,这竹屋是平常竹屋的三倍大,门头上挑出一块杏黄色的布帘:云上供销社。 林志一笑:“这小店儿起的名字倒是别具一格。”正要抬步走向竹屋,忽见门口人影一晃,三只丧尸走了出来。 众人连忙缩回假山后面,等三只丧尸走远以后,林志捡起一块石头,叮的一声,砸在竹屋的竹墙上。 只听尸嚎声中,又有五只丧尸扑出门来,东张西望一阵,慢慢走散。 方紫低声道:“应该没有丧尸了吧?” 林志道:“我过去看看。” 他弯腰从侧后方迂回绕向竹屋,小伟,周润泽跟在他身后。 三人绕到竹屋一侧,见窗下停了一辆拉货的人力三轮车,侧身从打开的窗户中朝里张望,竹屋中立着的十七八个货架翻倒了大半,静悄悄地听不到一点动静。 小伟道:“没有丧尸了。”说着就要翻进窗户。 林志一把拉住他,指向一排货架。 小伟定睛一看,不由一怔,那货架后伸出一条腿来,脚上穿的是运动鞋。 周泽润低声道:“这人躺在地上,多半已经死了。” 小伟道:“既然死了,还怕什么?” 周泽润白了他一眼:“万一尸变呢?” 林志在窗台上“托”的一敲,见货架后没有什么异常,于是从窗户中跳了进去。 周泽润和小伟跟着爬进窗户,转到货架后一看: 地上的死人是一名男子,浑身伤痕累累,都是撕咬的痕迹。身后背着一个牛津布背包。大概三十五到四十的年纪,脸上已经出现了暗紫色的尸斑。 林志将尸体另一侧翻了上来,撩开衣服,在死人肌肤上按了按。说道:“这人死亡已经超过一天了。” 小伟道:“你肯定?” 林志道:“一般来说,人死后血液逐渐下坠到下部位的血管里面,二到四个小时就会出现尸斑,但下侧体位如果翻上来,用手指进行按压不出现褪色的现象,那证明死亡时间已经在二十四个小时以上了。” 林志简略一说,抽出潜水刀,先给这人眼窝插上一刀。以防他尸变后暴起伤人。这才说道:“叫方紫他们进来。” 小伟站在门口招了招手,方紫五人快步走进竹屋。见地上躺了个死人,都“咦”了一声。 胡凌霄道:“这人膝盖上的裤子都磨出了洞,应该是外地流浪到这里的。”见死人右手中兀自握着一把匕首,于是掰开手指,捡起来顺手交给李冬雪使用。见那匕首刀柄上刻着“雄哥”两个字。 林志心想:“你观察得倒仔细。”说道,“也许他不是一个人。” 胡凌霄一奇:“何以见得?” 林志指着死人左腿外侧的一处伤口,说道:“你们看,这明显是被人刺出的刀伤。” 小伟道:“万一他是和丧尸搏斗的时候,自己伤了自己呢?” 林志道:“有这个可能,但概率不大。他右手握刀,要伤也该伤在右腿,怎么会伤在左腿上?而且还是左腿外侧。” 小伟点点头:“嗯,这倒有些奇怪了。不过这人如果真的有同伴,他的同伴为什么要伤害他?” 林志道:“这就不好说了。也许是两人有了矛盾,也许是别的原因。好了,这事情和我们无关,大家瞧瞧能拿走些什么。” 李冬雪道:“怎么会无关,森林公园来了外人,万一是坏人呢?” 方紫笑了笑,说道:“我们这么多人,你怕什么?” 众人四下打量,竹屋中货品不少,但这里是游玩景点,基本上都是饮料小吃,饼干蛋糕、以及矿泉水一类,连火腿肠都很少见。 林志道:“这些东西都得拉回去,特别是矿泉水。” 小伟道:“刚好,外面有一辆三轮车。我去拖来。”他一只脚跨出门,忽而又缩了回来,低声道,“糟糕,那几只丧尸又游回来了。” 周泽润吓了一跳,急道:“快关上门呀!” 小伟道:“我怕一关门,反而给丧尸看见了。” 林志掩到大门一侧,贴身朝外张望,刚才从竹屋中先后走出八只丧尸,此时有五只又游荡到这附近,看来要想拖着一车物资走出这乌沙寨,至少得先干掉这五只丧尸。 第77章 涌泉寺 林志举起枪,方紫忽道:“让我来。” 林志将位置让给方紫,方紫半蹲在地,端起弩弓瞄准,只听“咻”的一声轻响,五只丧尸中的一只应声倒地,其余四只丧尸呆呆地看着,凭它们的智商,也不能理解发生了什么。 胡凌霄低声道:“好!” 方紫拉上弓弦,又是一枚钢珠急射而出,如此连杀了三只丧尸,剩下的两只丧尸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大声嚎叫,扑向竹屋。 林志一惊,已不及关门,再说竹子编的门也挡不住丧尸的撞击,抬手两枪,干掉了一只丧尸,最后一只丧尸已冲进门来,呃的一声,撞翻了货架,藏在货架后的李冬雪一声尖叫,危急关头,想也不想,两手紧握匕首倏地刺出。 丧尸一声闷哼,冲势未消,依然扑向李冬雪,关键时候,周泽润一把将李冬雪拉到一边,只见丧尸噗地倒在地上,四肢抽动了几下,就此报销,原来李冬雪这一刀偏巧不巧,正刺进了丧尸眼窝。 方紫欢呼一声:“好你个李冬雪,居然一刀就杀了丧尸!” 李冬雪握着带血的匕首,浑身控制不住地发抖,心中一分得意,倒有九分害怕。 林志、周泽润上上下下打量李冬雪,但见她双目含泪,脸色苍白,摇摇晃晃地站不住脚,只像随时随地要放声大哭,众人要不是亲眼所见,说什么也不相信她竟然一刀就杀了一只丧尸。 方紫道:“瞧,我都给你说了,杀丧尸不难。”说着伸手轻拍安慰李冬雪。 不料手刚一触到李冬雪背心,李冬雪触电一般的跳了起来,只听“苍啷啷”一声,手中的匕首失手掉落在地。 便在此时,门外尸嚎声大作,李冬雪一惊之下,连忙又抢起地上的匕首。原来林志刚才那两枪惊动了乌沙寨中残留的丧尸,六七只丧尸闻声奔到了竹屋外面。 孙连运大骇,呯的一声关上房门,他也不想想,这竹编的门怎么能挡住丧尸的冲击。 林志把手枪往腰后一插,换上突击步枪,估摸着丧尸脑袋的位置,隔着竹门就是一梭子平扫出去,三只丧尸刚将门撞开,冲在前面的两只顿被爆头。 周泽润,方紫一起射击。 突突突.... 突击步枪凌厉的枪声中,又夹杂着手枪、以及钢珠破空的咻咻声。 丧尸再彪悍也不是铜头铁脑,片刻之间,横七竖八倒了一地。 小伟父亲吁了口大气,按着胸口道:“幸好,幸好,寨子里的丧尸应该都被消灭干净了吧?”说着,看向众人。 周泽润道:“陈叔,你别担心,这么大动静,要有丧尸也该赶来了。” 小伟父亲道:“那就好,那就好。” 胡凌霄、孙连运把门口的丧尸尸体拖到一边。小伟出门绕到侧窗下,将三轮车咯吱咯吱拖到门前。 林志见三个车轮车胎漏气,均已瘪陷,皱眉道:“车胎没气了,这样拉起来很吃力。大家找找,有没有打气筒。” 方紫绕到烟柜后,笑道:“柜子下面还真有。”说着弯腰捡起,递给小伟。 林志先从烟柜中拿了一包细支苏烟,点上一根深吸了一口,见收银台后摞着九件矿泉水,每件二十四瓶,便招呼众人先将矿泉水装车。 人力三轮车装下这九件矿泉水后,也占去了大半空间,小伟又扛了几件饮料摞在车上,连空隙处也塞了不少零食饼干,就再也没有多余的地方了。 小伟父亲见货架上还有不少饮料小吃,甚为可惜,说道:“不如这样,咱们分成两拨,一拨把竹屋全部搬空,另一拨去涌泉寺背大米。” 林志点点头,考虑着回营地的路上也许又会碰到流窜的丧尸,对周泽润道:“你身上有枪,就由你和陈叔负责拖车回去。” 周泽润点头答应,众人当下出了乌沙寨,在三岔口分手后,林志一行六人继续赶向涌泉寺。 柏油路在山林间蜿蜒曲折,又是一个小时后,方紫抬手指着:“涌泉寺到了。” 林志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细密如烟的树梢后面,露出了杏黄色的院墙一角。 一条分路穿过树林,直达涌泉寺山门外的大广场,周围树木苍翠,甚是清幽。 林志等人穿过广场,见广场正中间矗立着一个巨大的铜香炉,里面还插着七八柱没有燃尽的高香。 西南角上停着五辆私家小车,一辆皮卡车,应该是尸变当日上山吃斋饭的游客驾驶而来。 方紫想起去凤凰山寻找幸存者时,推车发动的事情,说道:“我们可以发动汽车运米回去。” 林志点点头。说道:“那得看车钥匙还在不在车上。” 小伟道:“我去看看。” 方紫望着他一溜烟跑向车辆,又道:“不知道海峰大哥怎么样了,萱萱还好吗。” 林志道:“他父女应该没事儿,等营地稳妥,找个机会把他们也接出城来。” 正说话间,孙连运忽而“嘘”的一声:“野鸡!” 方紫一转头,只见广场东北角边沿的一块木牌后面,一群野鸡昂首挺胸转了出来。连忙端起弩弓要射,野鸡猛地看见人来,已慌慌张张窜进林中。 孙连运大感惋惜,叹道:“大意了,一群烤鸡就这样溜走了。” 胡凌霄道:“野鸡比人更加警惕,既然这样悠闲,说明涌泉寺也是一座空庙。” 这时,小伟兴高采烈地走了回来,手臂一扬,笑道:“运气好,皮卡车上有钥匙。”将钥匙交给了林志。 广场尽头是一排台阶,众人拾级而上,只见涌泉寺巍峨壮观,大雄宝殿山门前修建了一口许愿池,池中养了十几尾金鱼,娓娓游动,池底铺了厚厚一层硬币。 小伟笑道:“我开餐馆亏本、最穷困潦倒的那段时间,一次上山散心,看见这池底的硬币,真想跳下去全部捞上来带走。” 孙连运嘲讽道:“大白天的,你一跳下去捞钱,呵呵,人家还不报警?” 小伟道:“借口我都想好了,到时候我就说,是菩萨看我可怜,托梦让我来捞的。”众人都笑了。 林志走到大雄宝殿门前,抬头就是佛祖的塑像。 塑像目测六米多高,端庄肃穆。只是无人管理,风将树叶卷进殿中,满地枯枝败叶,说不出的萧瑟。一张供桌拦住了大门,看来平常日子游客是不能进入大雄宝殿的。 胡凌霄在供桌前的蒲团上跪下,嘴唇微动,一脸虔诚。 第78章 一个都不留 小伟等他祷告完毕,站起身来,说道:“老胡,没想到你也信佛?” 胡凌霄道:“心灵寄托而已。” 小伟道:“你刚才祷告什么?我好像听你说求佛祖保佑你的主,这是什么意思呀?” 胡凌霄微微一笑:“你听错了。嗯,斋堂在哪里?” 小伟道:“嘁,斋堂在后面。” 六人沿着走廊,绕到大雄宝殿后面,后院更加清幽,中间一口山泉汩汩冒水。涌泉寺之所以叫涌泉寺,看来正因为此泉之故。 方紫叹道:“营地哪里都好,但要是像涌泉寺一样有口山泉,那就更好了。” 众人也深有此感,小伟道:“可惜涌泉寺既没有围墙,附近山坡也没有风力发电机,要不是搬来涌泉寺,倒是挺好。” 胡凌霄道:“这就叫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林志见泉水清冽,蹲下鞠水来喝,只觉一股冰凉的水线直达胸腹,精神也为之一振。 众人走了这半天路,早已经口干舌燥,纷纷蹲下喝水,又将水壶装满,这才走进斋堂。 不料刚一跨进大门,猛听一声暴喊:“别动,谁动打死谁!”一群十来个人持枪拿棒,已将林志六人团团围住。 林志大吃一惊,在乌沙寨大竹屋的时候,也猜到森林公园来了外人,但想末日之中纵有外人,也就三个两个而已,却不料对方人数不少。 这群人中走出一个握枪壮汉,忽而一伸手,扼住李冬雪的脖子,拖入怀中,伸出舌头,在她脸颊上用力一舔,狞笑道:“留下两个小妞,其他人给我滚!” 李冬雪只感脸上一阵滑腻,鼻中闻到壮汉臭烘烘的口气,想叫又不敢叫,别提多恶心了。 林志等人毫不示弱,各自紧握手中的武器,背脊朝里围成一圈,与对方相持。 壮汉冷笑一声,大刺刺地道:“不想要命了?我们十一个人,你们五个人,不听话是什么后果,嘿嘿,不用我说了吧?”李冬雪已落入他的手中,他因此没有将李冬雪计算在内。 林志右手握枪,左手托着右手手腕,指着壮汉道:“这位朋友,你如果要硬来的话,你也活不成。” 方紫道:“大家都是末世中的幸存者,何必自相残杀?” 小伟接口道:“我们来涌泉寺只是为了搜集大米,一拿到大米就走.....” 不等小伟说完,壮汉哈哈大笑,似乎听到世界上最滑稽可笑的事情。忽而笑声一收,冷冷地道:“这小子命都快没有了,居然还想着大米。” 八九名男子跟着哄笑,一个尖嘴猴腮的男子道:“老子们好不容易找到涌泉寺,会把大米分给你一颗?真是做你妈春秋大梦,快放下武器,再把这两个小妞留下,雄哥说了,还可以留你们一条狗命。嘻嘻!” 林志心想:“今天的事情看来是不能善罢了。”说道,“大米我们可以不要,但必须放我们全部人。” 雄哥阴恻恻地道:“你敢跟我讲条件?” 林志道:“我们绝对不会丢下同伴,你要蛮不讲理,最多拼个你死我活。哼,你敢不敢?” 林志观察眼下情势,对方虽说人多势众,但也只这壮汉和另一名男子手中各有一把枪,只要一出手先干掉这两人,强弱之势就逆转了。 小伟一挺手上的钢钎,大声道:“对!谁怕谁,胖爷也不是吓大的。” 雄哥脸色越来越难看,眼看就要发作。 孙连运见对方人多势众,不由心中发怵,低声对胡凌霄道:“我说老胡,要不....要不你给劝劝,还是答应他们的条件吧。” 胡凌霄冷哼一声,也低声道:“笨蛋,你以为放下武器,再留下方紫和李冬雪,这恶棍就真的会饶你小命?哼,你还是太嫩了。” 孙连运道:“他说了放我们走的。” 胡凌霄低声呵斥:“闭嘴,你这话也只是说给我听,要被林志听到了,有你好受的。遇到危险只顾自己,以后你出事情了,别人又会管你?” 孙连运心想:“你给我装什么仁义?你老胡是什么人,难道我还不知道一二?再说还管什么以后不以后?火烧眉毛,只顾眼前,眼前这一关只怕就闯不过去。” 雄哥怒目瞪视林志,寻思这群人瞧来是以他为头儿,只要搞定这小子,剩下的人就好解决了。枪口当下顶住李冬雪的太阳穴,恶狠狠地道:“你不听话,我先杀了这个女....啊!” 他一句话没说完,蓦地一声大叫,随即一扬手,将李冬雪重重推翻在地。 众人吃了一惊,目光齐刷刷地望向雄哥,只见他大腿竟是插着一把明晃晃的刀。 原来李冬雪虽然胆怯懦弱,但遇到性命受到威胁之时,再软弱的人也会奋起反抗。她听雄哥要杀自己,却不知对方只是虚张声势,情急之下,抽出匕首,一刀扎在雄哥的大腿上。 雄哥大声惨叫:“杀掉他们,一个都不留!” 这一下事变突然,每个人的神经都绷到了极致,似乎连空气也已凝固。 雄哥大怒:“你们耳朵聋了,我叫你们杀人,一个个站着干什么?猴子,先给我杀了这个女人!”朝倒在地上的李冬雪一指。 猴子就是先前说话那尖嘴猴腮的男子,他心想:“双方离得这样近,一旦动手,那就是混战,刀枪不长眼,万一伤到我怎么办?” 人同此心,猴子这样想,其他人自然也不笨,末世不是喊打喊杀,好勇斗狠,保住自己的小命才是第一要务,是以虽然听到雄哥大声怒喝,他手下的人却是无动于衷。 斋堂中人人自危,均是一动不敢动,就怕稍有异常,刀枪斧头都往自己身上招呼。 一团死一般的寂静中,林志突然道:“雄哥是吧,斋堂厨房中无伦有多少大米,我们都要分走一半。” 雄哥一怔之下,跟着大怒:“你说什么?你有本事再说一遍?” 林志道:“不要给脸不要脸。” 雄哥怒极反笑:“刚才是谁说了,大米你们可以不要?” 第79章 趁火打劫 林志淡淡地道:“此一时,彼一时,刚才我们是有同伴落在你手中,现在嘛,我干嘛还要让着你?” 雄哥气愤难平,恶声道:“你这意思,要是你占尽优势,那是连一粒米也不会给我们留下的了?” 林志道:“你刚才难道不是这样干的?”言下之意,“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你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你。” 雄哥顿时无话可说,他审时度势,心知今日是讨不了好了,自己手下这群废物,别看个个一脸凶相,其实都是一帮乌合之众难成大事,只有刚加入队伍没几天的令狐山看起来还有一些硬火。 他言念及此,望向令狐山,只见他神情淡漠,一副冷眼旁观的模样。 雄哥心中一凛,这姓令狐的小子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队伍中就只有我和他手上有枪,他一直不动声色,难道巴不得双方打起来,他好卞庄刺虎,来个坐收渔翁之利,趁机夺了我这个老大的位置? 雄哥瞻前顾后,气势顿时妥了,说道:“好吧,大米油盐都分你们一半。”说着,狠狠瞪了李冬雪一眼,一咬牙,拔下腿上的匕首,铛的一声扔在李冬雪面前。心中也打着狠毒的主意,等下派人跟踪,非把你这死女人再抓回来玩死不可。猴子连忙拿出绷带,给他包扎伤口。 李冬雪伸手去捡匕首,指尖刚触到刀柄,一只手忽而伸过来,抢先夺去了匕首。 李冬雪一愕,抬头看时,见抢走匕首的是一个三十五六的女人,只是一声黑衣,剪了一头短发,混在一群男人中间难辨雄雌。 女人双目圆睁,厉声道:“你从哪里得到的匕首?” 李冬雪道:“乌沙寨,一个死人身边。” 短发女人急道:“那....那死人穿的是不是一件蓝色的牛仔上衣?” 李冬雪一怔:“咦,你怎么知道?” 短发女人身子一颤,脸色大变,但见她身子发抖,显得又是愤怒,又是悲伤。猛一转头,死死盯着雄哥。 雄哥待猴子给他包扎妥当腿上的伤,一抬头,正迎向短发女人望向自己的目光,见她双眼发红,就如一头要拼命的母狼,不解之中又带着三分气恼,没好气地道:“江上雪,你吃错药了,盯着老子干什么?” 江上雪捏着刀刃,竖起刀柄,森然道:“刘雄,这把匕首是你的吧?怎么会在陈涛身边?” 刘雄一怔,见那匕首刀柄上刻着“雄哥”两字,果然是自己之物,心中“咯噔”了一下,目光望向李冬雪,说道:“你在哪里捡到我的匕首?” 江上雪厉声道:“刘雄你先说,陈涛是不是你杀死的?” 刘雄干笑两声:“我干什么要杀他,你给我一个杀他的理由。” 江上雪道:“我就是你要杀他的理由!” 林志和方紫对望一眼,两人心中均想:“有好戏瞧了,这帮家伙看起来要内讧。” 小伟低声道:“他们最好自相残杀,闹个四分五裂,涌泉寺的大米就全部归我们的了。嘻嘻。” 林志将手枪递给胡凌霄,自己端起突击步枪,使了个眼色,六人退到一旁,冷眼旁观。 刘雄给江上雪盯得心中发毛,他们这一群十一人是由外省流窜到乌蒙境内,昨天在乌沙寨收集物资的时候,不料遭遇丧尸袭击,混乱之中四散逃命。 刘雄眼见丧尸死追不舍,为了活命,一刀刺在陈涛的腿上,意图牺牲陈涛拯救自己,却不料这刀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落到了李冬雪手上。 刘雄心念电转,只因江上雪和陈涛是一对情侣,两人感情至深,导致自己一直无法得到江上雪。 说起来江上雪也不是什么天仙美女,姿色最多五五开,连勉强及格都算不上。但在末日之中,女人也成了稀缺资源。 换句话说,江上雪在一群男人中间,简直是女神一般的存在。 刘雄当时牺牲陈涛,主因固然是保全自己,但独占江上雪的龌龊念头,也不能说一点没有。 此时,刘雄心中权衡,林志六人虎视眈眈站在一边,只有先平息内乱,才能一致对外,江上雪这女人不顾大局,简直是个豆腐脑袋,只有先将她杀了。心中起了杀机,目光不由自主凶狠起来。 林志立即惊觉:“这恶棍要杀江上雪自保,江上雪一死,刘雄见到了血,局势必定又起波折。”眼见刘雄黑洞洞的枪口已经指向江上雪,当下举枪射向刘雄,只听呯的一声,紧跟着又是咻的一声,刘雄手腕和肩膀先后受伤,当啷一声,手中的枪掉落在地。整个人往后便倒。 林志一愕,刘雄肩膀上的伤是方紫发射钢珠所伤,手腕上这一枪,却不是自己或者胡凌霄开的枪,只见小伟急冲上前,要趁火打劫,抢夺刘雄掉在地上的手枪。 几乎同时,那绰号猴子的干瘦男子也扑向地上的枪,两人同时抓住,小伟怒道:“松手!”一群打向猴子。 猴子低头让开,他是刘雄的心腹,心知枪一落到小伟手中,刘雄固然性命不保,自己恐怕也凶多吉少,他体型上不占优势,情急之下,照着小伟手腕就是狠狠一口。 小伟痛得一声惨叫,猴子已把枪夺到了手中。叫道:“雄哥,枪!”他一只手被小伟紧紧抓住,挣扎不脱,急中生智,将枪抛给刘雄。 刘雄大喜,忙伸手去接,眼见枪就要重新落入他的手中,一只大手忽而伸了过来,在半空中将手枪一把抓住。 刘雄大怒,瞧这人时,正是令狐山。喝道:“你干什么?” 从刘雄受伤手枪落地,到小伟和猴子争夺手枪,再到手枪落入令狐山手中,不过区区六七秒钟。 众人错愕之间,却见令狐山走到方紫跟前,说道:“这枪应该归你。不是你发射钢珠打倒刘雄,说不定他又重新抢回手枪。” 令狐山此话倒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刘雄手腕中弹手枪落地,若不是方紫紧跟着发射钢珠,那么刘雄一弯腰,必定先抢回手枪。 第80章 令狐山 方紫愣了一下,顺手接过,不知道这人把手枪送给自己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所谓幸亏自己发射钢珠打倒刘雄,不过是对方谦逊之词。只见他大约三十一二的年纪,右边眉梢浅浅一道刀疤。 刘雄大骂:“令狐山,你个杂碎吃里扒外,老子当初真是瞎了狗眼,答应你加入队伍。给我把他拿下了!” 当下就有五六人跃跃欲试,但见令狐山紧握手枪、一脸凛然,再瞧瞧自己手上的砍刀棍棒,迈出去脚又收了回来, 斋堂之中,除了林志和胡凌霄,就只有刘雄和这名目光清冷的男子手中有枪,刘雄不会开枪打自己,那打伤他手腕之人,自然是令狐山了。 令狐山冷笑一声,指着刘雄的鼻子:“你为了女色杀死陈涛,此为不仁,想要独占涌泉寺所有的大米,此为不义,打不赢人家,马上缩头,此为不勇,像你这样不仁不义,不勇之人,有什么资格当大家的头儿?大伙说是不是?” 令狐山这番话锋芒逼人,正中刘雄软肋,他心中一凉,凶焰立消。他手下的人本就不怎么服他,这时交头接耳,低声议论,目光中尽是鄙夷之色。 令狐山转身走到江上雪跟前,问道:“你给不给陈涛报仇?” 江上雪咬牙切齿地道:“我当然要报仇,我要杀了他,给陈涛报仇!” 令狐山道:“好!”将手中的枪递在她手中,“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姓刘的,你害死陈涛的时候,没有想到会有今天吧?” 江上雪双手握枪,死死盯着刘雄,想起陈涛对自己的好,眼中如欲喷出火来。 刘雄望着黑洞洞的枪口,突然扑通跪下:“小雪,小雪,求求你别杀我,人只有一条命,你....你一开枪,我就死了....” 刘雄也是个心狠之人,但面临生死关头,毕竟也怕死,说着涕泪交加。这一来,他手下的人更是瞧他不起了。 江上雪肩膀发抖,激愤之下,带得枪口也不住颤抖。 刘雄神经绷到了极点,一个大男人哭得稀里哗啦:“求你,求你给我一次机会。” 令狐山冷哼一声:“江上雪,你如果给他第二次机会,那就像给他第二颗子弹,弥补他第一枪没有把你打死!” 江上雪道:“我....我....” 令狐山道:“我是为你好,你今天不杀他,他明天一定杀你。” 林志和胡凌霄对望一眼,两人心中均想:“这人够狠。一再引诱江上雪杀刘雄。” 孙连运小声嘀咕:“他干嘛不自己动手?” 胡凌霄道:“你懂什么?” 江上雪紧紧咬住下嘴唇,流血了也不知道,心中只想:“我杀他不杀,饶他不饶?就算把这人碎尸万段,陈涛也活不过来了。”双臂忽而垂下,轻声道,“你....走吧。” 哄的一下,斋堂中一片唏嘘,每个人都没有想到,江上雪一开始恨不得活剥了刘雄,可事到临头,却心软了。 有人道:“切,果然是圣母!” 有人道:“不,她这是善良。” 又有人道:“什么善良?她是过不了自己心理上的关,你当杀人真的很容易是不是?要不把枪给你,你上去试一试。” 刘雄如遇大赦,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猴子将他扶起,两人搀扶着,摇摇摆摆走向斋堂大门。猛听一声:“站住了!” 刘雄浑身一抖,缓缓转身,望向林志,他肩膀上和手腕上兀自汩汩流血,染红了半边衣裤。 林志冷冷地道:“江上雪答应饶你一命,但如果让我再看见你,肯定一枪杀了你,你要不想死,最好走得越远越好。” 小伟道:“给我滚出这片森林公园。” 刘雄轻声答应,跨出了斋堂大门。众人望着他落寞的背影,也没有人再想为难他。只有胡凌霄暗自摇头,嘀咕了一声:“毕竟是女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孙连运不知胡凌霄指的是江上雪,问道:“你说什么?” 胡凌霄白他一眼:“自己想。” 林志和方紫对望一眼,心想:“没料到最后是这样一个结局。”看向令狐山道,“刚才的约定,还算不算数?” 令狐山道:“就算你和刘雄没有约定,寺庙中的物资也是对半分,就像她说的,大家都是幸存者,何必自相残杀。”说着,朝方紫点头致意。 林志道:“好,够朋友!” 两人四目相对,都有一些惺惺相惜。 令狐山道:“几位怎么称呼?” 林志道:“林志。”指着众人一一介绍完毕。令狐山也将江上雪等八人做了介绍。 胡凌霄笑道:“既然大家都是落难之人,何不就聚在一起?” 令狐山道:“兄弟这边还有些事情需要处理,等过一段时间再商量。现在先去厨房看看。”将胡凌霄提议两拨人马合并的建议轻轻推到一边。 胡凌霄见他并不热心,也就不再提起。 小伟道:“说了半天,寺庙里到底有多少大米?” 令狐山道:“其实我们前脚刚进来,你们后脚就到了,厨房中到底有多少大米,老实说我们也不知道。” 这时,令狐山隐隐也成了这群人的头儿,他既如此说,其他人也没有异议。 两拨人走进厨房,只见收拾得井井有条的灶台上,已经蒙了薄薄一层灰尘。东南角上并排立着两个一人多高的红漆木柜。木柜漆面剥落,年代已经很久远了。 孙连运快步走向木柜,拉开柜门,哈的一声:“搞到大事了,整整七袋大米!” 大伙一阵欣慰,又打开旁边的木柜,涌泉寺平日接待上山吃斋的游客,冬菇木耳,粉丝素鸡,以及菜油和各种调料,倒是储备颇丰。 小伟当下道:“我把这些东西分成两份,一边一份。” 他正要动手,令狐山后面一男子嚷道:“干嘛由你来分,谁知道你会不会搞鬼?” 小伟道:“哼,你说什么,大家眼睁睁地瞧着,我能搞什么鬼?” 这名男子道:“把不好的分给我们,好的你自己留着。” 第81章 这个人很可怕 小伟怒道:“混蛋,胖爷是这样的人吗?” 男子嗤的一声:“呵呵,画龙画虎难画骨,谁知道你是不是?” 两人争执不休,方紫微笑道:“好了,你们两个不用吵了,我倒是有一个办法,保证大家都没有意见。” 男子哼了一声,不屑地道:“你们是一伙的,当然要帮自己人。呵呵,想拿我们当冤大头.....” 令狐山摆了摆手,打断男子的话:“黄通天,听方紫说完。” 黄通天本来还要唠叨几句,令狐山这一说,当即闭上了嘴巴。 方紫道:“其实我这办法很简单,就是由一方来负责将物资分成两份,然后另一方先挑。” 令狐山点点头:“嗯,越是简单的办法越有效。好,就照你说的办。” 负责将物资分成两份的一方只能等对方先挑,这一来就没有挑肥拣瘦的必要了。 黄通天不再有异议,由小伟将物资分成两份,令狐山用手一指,随便挑了一份。 轮到分配大米的时候,黄通天笑道:“这个好分,大米总共有七袋,一边三袋,剩下一袋分成两份。” 令狐山道:“干嘛这样没有格局?难道少得半袋大米就饿死人了?” 黄通天有些懵逼:“这....” 令狐山看向林志,说道:“你们搬四袋,我们留三袋。” 林志道:“不,你们人多,你们留四袋。” 两人谦让一番,最终林志坚持只要了三袋。 众人扛着物资来到广场,推车发动了皮卡,令狐山道:“我们这群人的营地在白鹤村那边,有什么事说一声。” 他心想身处末世、人和人之间信任大大缺失,直接开口问林志等人的营地,对方未必会说,所以先把自己这群人驻扎的地方说了出来。 这叫做想要知道别人的秘密,得先说出自己的秘密。 林志道:“我们在望城坡那边,行,以后大家多走动。”说着轻点油门,挥手告别。 皮卡车行驶在柏油路上,两边是幽深的山林,小伟道:“令狐山这人真没有说的,够大气。” 孙连运道:“是呀,而且还挺讲义气,要不是他,那个江什么雪的女人....” 小伟道:“江上雪。切,这么好记的名字你也没记住?” 孙连运接着道:“对,江上雪,这个女人根本没有报仇的机会,只可惜她自己不中用,到了关键时候下不了狠心。” 胡凌霄突然道:“怎么,你们两个真以为令狐山很有格局?” 小伟和孙连运同声道:“难道不是?” 胡凌霄冷笑一声,说道:“他有没有格局我不知道,但这人绝对不简单。甚至可怕。” 小伟道:“切,怎么可怕了?” 胡凌霄道:“难道你们没有看出来,令狐山最真实的意图是要夺取老大的位置,他要当老大,就得杀了刘雄那个笨蛋,所谓义气,不过是借刀杀人。” 小伟道:“你别把人往坏处想,他还把刘雄的手枪送给方紫呢。” 胡凌霄连连摇头:“你太年轻了,很多事情看不透,他把枪送给方紫,就只有两个目的。” 小伟依然不服气,道:“哪两个?你倒说说看。” 胡凌霄道:“令狐山把刘雄弄得身败名裂,虽然是刘雄咎由自取,但刘雄手下的人,却未必对令狐山臣服,令狐山想要坐稳老大的位置,就必须拉一个外援,她把枪送给方紫,无形之中,就把我们拉到了他的船上。” 小伟一拍脑袋,说道:“是呀,我怎么没有想到,给人利用了还不知道,这个令狐山真....真是太狡猾了,咱们给人卖了,还帮他数钱。妈的!” 胡凌霄道:“第二个目的,他把枪给了方紫后,他们一群人中,就只有他一个人手上有枪,这样一来,别人就想反抗,也是心存忌惮。” 小伟连连点头,叹道:“好一个令狐山,这一石二鸟之计真是高啊!” 林志听着两人对答,心想:“令狐山借刀杀人,自己也看了出来,但要不是听胡凌霄此时对令狐山的分析,对他送枪给方紫的真正目的也没有看透,嗯,胡凌霄能看出令狐山的真正意图,说到老奸巨猾,胡凌霄才该排第一。” 众人议论纷纷,已驶过了三岔路口,孙连运道:“但是令狐山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到事到临头,江上雪却掉了链子。哈哈!” 大笑声中,身子忽而往前一挫,只听吱的一声,皮卡车已经停了下来。只见公路前方狂奔来三人,方紫定睛一看,失声叫道:“是陈叔和周泽润!” 小伟一听,浑身肥肉都是一抖,他这时候已经看清楚了,除了老爸和周泽润,另一人却是和刘雄一起离开的猴子,只见三人之后狂追来一只丧尸,这时候也无暇考虑三人是怎么碰在一起的,叫道:“快救我爸!” 不等小伟叫出声来,林志早一脚油门急窜了出去,片刻之间,已将档位从一档快速提升到三档,嗖的一声,照着丧尸直冲过去。 陈叔、周润泽、猴子三人见皮克车急冲而至,往两边一分,只听嘭的一声闷响,丧尸已被撞飞半空,在空中接连两个三百六十度旋转,头下脚上坠下了柏油路边的悬崖下。 林志随即踩下刹车,不料这皮卡车停放了半年之久,轮胎气压严重不足,急刹之下,顿时偏向一边,将公路护栏撞开了一段,众人惊呼声中,林志猛打方向,待皮卡车停下,车头已经悬空。 半响,小伟倒抽口冷气,带着颤音道:“我们还....还活着?” 林志惊魂稍定,要无护栏,连人带车就冲下悬崖了。 小伟打开车门,一只脚伸了出去,车身随即一晃,众人齐声叫道:“别动!” 小伟一惊,连忙坐回车上,陈叔三人也来到车旁,周泽润趴在地上瞧了瞧,叫道:“还好,只有一个轮子悬空。慢慢倒车回来。” 林志重新发动汽车,将车倒回公路,这才下车往悬崖底下瞧去,只见雾锁深谷,若是刚才掉下山崖,势必粉身碎骨。 转头瞧了瞧猴子,问周泽润:“怎么回事?他怎么会和你们在一起?” 第82章 我今天算是服你了 周泽润狐疑地道:“你们认识?” 林志点点头,当下把涌泉寺的遭遇简略一说。 周泽润没想到分开几个小时,林志等人已发生了这么多事,斜眼看着猴子:“原来你这家伙不是好人。”又道,“你刚才大喊大叫什么雄哥,这么说来,追我们的丧尸就是刘雄?” 猴子叹口气:“是,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就尸变了。” 原来猴子搀扶着刘雄离开涌泉寺后,刘雄担心令狐山又变卦追来赶尽杀绝,不敢走大路,而是穿过密林直接往山脚下逃。 猴子道:“雄哥,你太谨慎了吧,令狐山既然放我们走,哪里会说话不算话?你别急,我先给你包扎伤口。” 刘雄喘着粗气:“我还撑得住,快走,快走,不要耽误时间。你....你不知道令狐山那家伙是如何的心狠手辣,他在庙中放我一马,只不过是不想在其他人面前显得他毒辣,等他一搞定大局,第一件事情就是追杀你和我。” 猴子半信半疑,但刘雄既然这么说,也只好听他吩咐。 两人气喘吁吁走了一阵,刘雄回头看了看,见无人追来,心中稍安,惊惧之心一去,愤怒之意又涌上心头,咬着牙道:“我刘雄只要不死,一定要把令狐山抓起来,剥他的皮,抽他的筋!” 猴子要给刘雄包扎,却见他两处伤口已经血凝,只是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看起来很是渗人。 两人休息片刻,不敢停留太久,又继续朝山下走去,走着走着,刘雄感觉全身关节渐渐僵硬起来,手脚似乎也不听使唤了,心中一惊,忽而一个踉跄,栽倒在地。 猴子连忙去拉,刘雄却将他一把推开:“别管我,你快走!” 猴子猝不及防,被推得滚下山坡,爬起来叫道:“雄哥,你当我猴子是什么人,会扔下你不管?” 刘雄道:“不,不,好兄弟我不是要赶你走,在寺庙中的时候,除了你,其他人都是幸灾乐祸,我....我怎么会赶你走?” 猴子道:“哪你到底是为了什么?” 刘雄道:“我不行了,恐怕要....要尸变了。” 猴子大吃一惊:“怎么会?你.....你又没被丧尸咬伤过。” 刘雄道:“我怀疑.....怀疑那把刀上沾了丧尸的血。我现在全身滚烫,可....可心里面却是极度的寒冷,就好像....好像被坚冰冻住了。” 猴子一惊更甚,只见刘雄双眼翻白,皮肤隐隐泛出一片青紫。忍不住伸手摸他额头,触手却是一片冰凉,仿佛摸到的是一块坚冰。 刘雄将猴子的手一把打开:“离我远点,离我远点!” 眼见刘雄已经出现了尸变的前兆,猴子一步步后退,突然转身,撒腿就跑。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刘雄兀自喃喃自语:“好兄弟,永....永....” 突然一声尸嚎自身后响起,刘雄话没有说完,已经尸变,一下跳起,仿佛满血复活,眼睛中射出吃人的凶光,追向猴子。 猴子回头一看,怪叫一声,更是发足狂奔。 他冲出密林,只见眼前一条公路,一个老头蹬着人力三轮车,后面还有一名男子弯腰推车,迎面走来。 这两人正是小伟父亲和周泽润,他们来回数趟,差不多已经将大竹屋中的物资搬空,这是最后一趟,忽见密林中跳出一人,一边奔跑,一边大叫:“雄哥,雄哥,你放过我呀!” 周润泽一怔之下,跟着发现后面疯狂追赶之人已经尸变,连开两枪没有命中,拉着小伟父亲撒腿就逃。 三人拼命狂奔,周泽润回头又开了两枪,但都失去了准头,要想停下瞄准,丧尸又追赶得紧,危急关头,就看见林志驾驶的皮卡车迎面驶来。于生死关头,将刘雄撞下悬崖。 听完猴子讲述,胡凌霄感叹道:“刘雄害死陈涛,没想到鬼使神差,到头来自己也死在那把刀上,所以说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真是报应不爽呀!”摇了摇头,对李冬雪道:“那把刀不吉利,你还是扔掉的好。” 李冬雪道:“胡叔你忘记了,那把刀给江上雪抢了去。” 胡凌霄道:“那就好,那就好。”想起一事,从后腰抽出手枪,送到林志手中。 这把手枪本是他自己的,在涌泉寺中同仇敌忾,林志将枪交给他使用,但没有说明授予给他,因此他把枪又交给林志。 众人一阵唏嘘,方紫道:“江上雪虽然没有亲手杀了刘雄,可也相当于亲手杀了他。” 林志一摆手:“大家上车。” 猴子可怜巴巴瞧着众人,嘴唇动了动,想哀求林志收留,否则光凭他一个人单打独斗,只怕活不过三天。 小伟在寺庙中夺枪之时,被猴子狠狠咬了一口,伤口又红又肿,兀自疼痛难忍,恶狠狠地骂道:“你他妈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胡凌霄想了想,对林志道:“末日中生存,人是越多越好,不如收留猴子?” 小伟怒道:“老胡,这种一肚子坏水的家伙收留他干什么?” 胡凌霄道:“小伟呀,你看人就是一根筋,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哪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之分?” 小伟撇了撇嘴:“我一看见这家伙心里面就来气。” 胡凌霄道:“大度一点,猴子不就是咬了你一口吗?但你想想,刘雄走出斋堂的时候,那群人可只有猴子跟着他,就冲这一点,说明猴子也不是一无是处。还是很讲义气的。” 小伟没好气地道:“胡大老板,你的意思是说你很大度,我是小肚鸡肠了?” 胡凌霄道:“你这得理不饶人的脾气,我当年要是像你一样,也不会成为卫城最大地产商。” 小伟冷笑一声,说道:“如果有人在你背后捅刀子,哪你还跟他做生意,是不是?” 胡凌霄微微一笑,说道:“他只要一刀没有捅死我,我又活过来,那么只要有利可图,我还会跟他做生意。” 小伟张大嘴巴,怔怔地瞧着胡凌霄:“老胡,我一辈子没有服过人,今天算是服你了。” 第83章 营地的未来 胡凌霄说服了小伟,却听林志断然道:“我不会收留猴子。” 胡凌霄一愣:“这...这又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在寺庙的时候,这家伙出言不逊?侮辱到了方紫?” 林志道:“这只是其一,最重要的是,我看不惯这家伙得势的时候,那副恶心的嘴脸。” 顿了顿,林志又道,“老胡,你看人很准,怎么现在失眼了?像猴子这种小人,怎么会讲义气?他跟随刘雄离开寺庙,恐怕不是出于义气吧?” 林志这个猜测,倒是说对了,猴子作为刘雄的心腹,往日仗着刘雄撑腰,在队伍中得罪了不少人,刘雄如丧家犬被令狐山赶出寺庙,猴子心知留下来肯定遭人报复,这才随刘雄出走。 胡凌霄叹口气:“猴子,我帮不了你了。”拉开车门,挤上了车。 望着林志一脚油门,皮卡车绝尘而去,瞬时之间,猴子只觉全世界都抛弃了他。 林志打着方向,转过公路拐弯之处,见那三轮车还停在原地,于是停下车来,连车带货都搬上皮卡,一路疾驰,回到了营地。 当晚,小伟父亲劈开一张圆桌,在餐厅生了一笼大火,众人吃过晚饭后,林志、周泽润、胡凌霄商议安排人晚上守夜之事。 森林公园多了令狐山一群人,双方虽然暂时没有发生什么龌龊,但老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有的事情不得不防。 正说着,方紫走了过来,将手中的m18手枪交给林志,说道:“小伟让我还你。” 林志一愣,方紫接着道:“我把令狐山给我的手枪转送给了小伟。” 林志道:“我就说这小子爱枪如命,怎么就还给了我。”心想方紫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给小伟一把空枪,不过小伟今天表现不错,也算是合格了。 “这个....”胡凌霄道,“枪可以给我吗?” 林志道:“这是把空枪,你拿着有什么用?” 胡凌霄道:“枪的作用,可不仅仅是杀戮。还有威慑的作用。” 林志道:“话是不错,不过别人看你手上有枪,不出手则罢,一出手就是杀手。你还是拿回自己的枪好了。”说着,将他的手枪递了过去。又掏出一大把子弹,一并给他。 胡凌霄大喜,林志还了他的手枪,证明也对自己放下了戒心。 方紫道:“你们在说什么?” 林志道:“安排人守夜的事情。” 方紫点点头,说道:“嗯,是很有必要,了望塔视野良好,可以上面安排一个人,营地大门再安排一个人。” 胡凌霄笑道:“我们也正是这个意思。”心想别看这女孩年纪轻轻,倒也很有见识。 说话之间,李冬雪等人忙完了各自的事,也聚到火堆旁边。 气候一日冷似一日,小伟父亲往火中又添了些木材,说道:“大家喝点酒祛祛寒气。”拿过白天在乌沙寨得到的两瓶习酒,扭开瓶盖,每人倒了半杯。 餐厅面积不小,虽然生了一笼大火,烤得众人身前发热,背心却是一片冰凉。 林志端起酒杯喝了一口,说道:“营地尽管粗具规模,但还是有不少事情等着完善。” 大伙点了点头,静待下文。 林志道:“就从柴火说起,营地中的桌椅板凳不少,但每天这样烧法,总有烧光的一天。” 小伟父亲道:“这个好办,营地周围都是树木,从明天起,我每天都去砍些柴火。” 李冬雪道:“陈叔,你年纪大了,精力不济,我帮着你。” 小伟父亲点点头,说道:“柴火的事情倒是容易解决,只是大米只有三袋,加起来不过一百五十斤....” 小伟抢着道:“也够大伙儿吃上半年的了。” 小伟父亲一瞪眼:“兔崽子,你知道一斤大米能出几斤饭,一个人一天又要吃多少饭?三袋大米够大家吃半年,你....你说你是怎么算的?” 小伟尬笑道:“这个...嗯,我倒是没有算过。” 周润泽忍不住一笑:“怪不得你这家伙开饭店,赔得裤衩子也没有了。” 小伟父亲一怔,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怒道:“你开饭店赔了?好啊小兔崽子,你还一直骗老子说你赚了多少多少钱。” 林志忍住笑:“陈叔,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赔了赚了现在又能这样?” 小伟父亲又瞪了儿子一眼,说道:“你连一斤大米出几斤饭都不知道,就敢跟老子说三袋大米够吃半年?” 小伟见众人都瞧着自己,不服气地道:“你们笑什么,我不相信你们就知道。说,谁又知道了?” 大伙一怔,天天端起碗吃饭,但这一斤大米煮熟了,到底能出几斤饭,就连胡凌霄也拿不准。 方紫道:“陈叔,一斤米能出多少斤饭呀?” 小伟父亲这才道:“一斤大米也就两斤多点饭,不会超过两斤半,按照一个人一天半斤米,咱们八个人,这三袋大米连一个半月都撑不了,还说什么大半年?” 众人这才恍然,纷纷道:“那还得多囤积一些大米。” 林志道:“大米,以及油盐调料,可以去山脚的人家收集,这个也没有多少难度,我考虑的是,营地旁边就有一架风力发电机,不利用起来,实在可惜。” 方紫望向周泽润,说道:“对了,你电力技校毕业,一台风力发电机,一天能发多少度电?” 周泽润道:“风力充足的情况下,平均一个小时两千度电。” 众人都吓了一跳,方紫咋舌道:“太夸张了吧?哪一天不得发电....四万八千度?” 孙连运道:“我不相信。哪里能发这么多电?” 周泽润一笑,说道:“我就是干这行的,会不知道?你们想想,一台风力发电机造价几百上千万,一天不生产上万度电,怎么捞回本钱?” 林志沉吟道:“既然这样,那更加不能浪费了,有了电,先不说能给生活带来大大的便利,还能给院墙大门安上通电的铁丝网,那么营地就更加安全了。” 第84章 合作 方紫补充道:“营地中有电暖炉,有了电,陈叔连柴都不用砍了。” 李冬雪突然道:“不知道能不能电死丧尸?” 众人一听,都魔怔了一下,周泽润道:“这东西没有试验过,谁也不知道。” 方紫道:“我说电不死。” 小伟道:“你怎么这样肯定?” 方紫将一缕秀发梳到耳后:“丧尸已经是死去的人,你们想想,你怎么能杀死一个死人?” 小伟道:“对啊,我倒没想到这里。” 林志笑了笑:“只要电压够高,就是一块烂肉,也要给它烧得灰飞烟灭。” 周泽润道:“我查看过了,风力发电机输出的电压是七千伏,应该够高了。就算还是打不死那些家伙,我也可以想法再把电压提高。就是上万伏也没有问题!” 小伟道:“怎么提高?” 周泽润道:“一两句话也说不明白,到时候架设电网这些技术活,就交给我好了。” 小伟道:“行!那明天就进城。” 小伟父亲一抬手,嘣的给了小伟一个脑瓜子,训道:“小兔崽子,你着什么急?”转头望向林志,说道:“我觉得吧,森林公园山高林密,其实没有必要非得有电用才好,进城很危险的。万一....万一有个三长两短....” 林志心知他是担心儿子小伟不测,说道:“我进城,也不光光是为了变频控制器,营地中欠缺的其他物资也不少,比如天气越来越严寒,大家身上还都是秋衣,另外....”沉默片刻,才继续道,“我还有个朋友陷落在卫城,我想把他也接出城来。” 小伟父亲道:“就是你以前提过的王海峰?” 林志点点头,又道:“这次小伟就不用去了,一来人多容易暴露,第二,我还有一个想法,院子中那口水塘太浅,小伟你就负责把水塘再挖深扩大,这样以后一下雨,积水就够我们用了。” 小伟老大不乐意,但也只好点头。 林志又道:“进城不是小事情,今天已经够累,明天休息一天,养精蓄锐,后天由我、老胡、周泽润、方紫进城。” 李冬雪突然道:“我也去。” 众人一愕,都纷纷向她注目,孙连运嗤的一声,嘲讽道:“你不怕死?” 方紫白了孙连运一眼:“你可以躲在角落里沉默,但不要嘲笑别人,难道你没看出,她正一步步变得勇敢。” 孙连运翻了翻白眼,一句“我就是没瞧出”到了嘴边,还是没敢说出来。 李冬雪在众人的目光下,一张脸涨得通红:“我想好了,我总不能一直靠着大家养活,我....也要学会变强。”声音越来越低,说到最后几不可闻,不过语气很坚定。 方紫一拍手:“对啊!我早就给你说过了,你不勇敢,没人能替你勇敢!” 小伟瞧了瞧孙连运,似笑非笑地道:“李冬雪一个女孩儿都自告奋勇,难道你不去?” 孙连运抹不开脸,硬着脖子道:“我怎么不敢了,我只是在考虑,最好晚上进城,进城之前不但每个人都穿上黑色的衣服,衣服上有反光的东西,也要摘下。这个...嗯,我再想想还要注意些什么。” 孙连运唠唠叨叨又说了一大堆细节,周泽润对林志道:“他倒是很细心。” 林志摇了摇头,心说:“总是被小事扰乱心绪的人,看似细腻,实则心怀恐惧。” ......... 第二天,林志在宿舍的小床上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一点。 他用力伸了个懒腰,下楼到草地上散步,只听树枝摇动,小伟父亲从小树林中钻了出来,头上挂着几片枯叶,神情焦急。 林志道:“怎么了?” 小伟父亲道:“不好了,那小兔崽子不见了。” 林志一愣:“小伟昨晚在了望塔守夜....” 不等林志说完,小伟父亲急急地道:“没在,了望塔我找过了,营地中也找过了,犄角旮旯也都找过了,还是没有找到。这...这小兔崽子,他....他不会有事吧?” 小伟父亲心中一急,嗓门中也带着哭腔,方紫等人闻声出来,纷纷询问。 周泽润安慰道:“陈叔,你别心焦,小伟身上有枪,不会有事情的。” 话音刚落,只听营地栅栏式的铁门外传来几人的笑声,众人扭头看去,只见四人已经来到门口,当下一人正是小伟,他肩膀上扛着一头梅花鹿,身后三人却是令狐山、黄通天、江上雪。 小伟父亲一见到小伟,又喜又怒,忙打开大门,不问青红皂白,先踢了小伟一脚:“兔崽子,你一大清早就跑哪里去了?” 小伟笑嘻嘻地道:“打猎去了呀。” 原来小伟得到枪后,心痒难搔,一大早就去生态谷试枪,也是他运气不错,顺带猎到了一头梅花鹿。回来的路上,正碰到令狐山三人前来拜访,便一起回来了。 林志心想:“昨天才分开,怎么今天就来了。”将令狐山三人让进游客接待室。 黄通天转头看了看,说道:“你们运气好,营地旁边就有一架风车,白鹤村那边可就糟糕了,只有一台老掉牙的发电机。” 周泽润听他管风力发电机叫风车,暗自好笑。 令狐山说明了来意,原来他们驻扎的白鹤村物资更加紧缺,他打算在大雪封山前,潜入卫城囤积一批物资,但因为队伍中没有一个当地人,对地形不了解,所以想起了林志等人。 令狐山最后道:“我们有一只热气球,如果组团进卫城,对双方都大有益处。” 林志本不想与令狐山合作,但听到对方有一只热气球,和胡凌霄对望一眼,当下改变了主意,乘坐热气球飞进飞出,自然比徒步出入城市的安全。问道:“热气球能乘多少人?” 令狐山道:“十二人。不过最好每一方只去三人,人数去得太多,就拿不回太多的物资。” 林志点点头,说道:“行,就这样决定了。热气球还在白鹤村,是不是?” 第85章 空降卫城 令狐山道:“我用车拉来了,就停在山坡下。” 林志道:“好,那你们今天也不要回去了,明天一早出发。” 令狐山道:“如果可以,现在出发最好。” 胡凌霄插口道:“用不着这么着急吧?” 令狐山道:“是这样,热气球属于无动力飞行,只是随风飘行,控制不了方向,我来的路上测过了,现在风向正好是对着城区,如果等到明天,我担心风向一变,就飞不进城了。” 胡凌霄道:“那这么说来,我们回来的时候如果风向不对,还回不到营地了。” 林志道:“这个简单,方紫和我有对讲机,把对讲机给周泽润一部,让周泽润开着皮卡车在城外等着,出城的时候对讲机联系,让他开着皮卡车接应。” 令狐山道:“那就这样决定了。”对江上雪和黄通天道,“和我去把热气球升起来。” 见三人出了营地大门,周泽润对林志道:“我觉得令狐山这人亦正亦邪,跟他合作得多留个心眼。你准备带上谁和谁进城?” 林志道:“我、老胡、方紫。”顿了顿,“你放心,有老胡在,什么阴谋诡计也逃不过他的眼睛。他令狐山要当真敢耍什么花样,嘿嘿,我们可也不是吃素的。” 周泽润一笑:“不错,老胡当真是老狐狸。” 说话间,小伟和父亲已经将梅花鹿料理干净,生了一笼火烧烤起来。令狐山三人给热气球充气花了不少时间,等热气球升起后,鹿肉已经烤得焦黄冒油,肉香四溢。 小伟父亲见林志等人立马便要动身,于是割下两条鹿腿,放进热气球吊篮,说道:“带在路上吃。” 令狐山双手接过,道了谢谢,一拉气阀,喷嘴中窜起几尺高的火焰,热气球便缓缓腾空,在东南风的吹拂下,飘向卫城。 林志将两条鹿腿分成六份,方紫一边吃着,一边拿出纸笔写些什么。 鹿腿肉烤得焦黄适中,抹上了辣椒酱,吃起来鲜香麻辣,很有劲道。黄通天是个粗人,吃得嗒嗒连声。 江上雪在方紫身边坐下,问道:“你记些什么?” 方紫道:“物资清单,现在不先记下来,到时候一忙乱,有可能会遗忘什么。”往旁边稍稍挪了一下,江上雪一头短发,穿衣打扮接近男性,令方紫微感不适。 江上雪点点头:“嗯,等会儿我也记一份。” 方紫道:“你们热气球是从哪里弄来的?” 江上雪道:“那是令狐山的热气球,刘雄心眼很小,要不是山哥有热气球,刘雄也不会让他加入队伍。” 方紫道:“那他肯定去过很多地方吧?” 江上雪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山哥话不多,从来不给别人提起他的过去。” 森林公园望城坡距离卫城直线距离大概也就八九公里左右,时间不长,热气球已飞临城市上空,崇山峻岭般的高楼重重叠叠,整个卫城看起来,仿佛一座巨大的坟墓,没有丝毫生机。 林志在高楼之间发现了云巢商场巨大的穹顶,对令狐山道:“能降下去吗?下面是一间商场。” “好大的商场!”令狐山道,“只怕丧尸不少。” 林志道:“这你就猜错了,里面反而没有多少丧尸。” 令狐山一听之下,断断续续给热气球加热,升降之间飘向云巢商场,说道:“把握性不大,看运气了。这玩意儿飘在空中,完全是身不由己。” 云巢商场是卫城最大的商场,光中庭花园就有半个足球场大小,天井上方巨大的穹顶天窗在尸变当天处于开启的状态,如同一张巨大的嘴,但尽管如此,令狐山在第一次降落时还是未能成功。 他又升起热气球,在高层找到不同的风向,重新折转回去,又试着降落了两次,终于在第三次落入了穹顶天窗。热气球一路下降,果见偌大的商场中丧尸数量极少。 林志将两根手指塞进嘴中,一用力,发出一声尖利的口哨,商场各楼层游荡的丧尸见到热气球,早已经躁动万分。这些家伙没有脑水,竟不顾死活一跃而起,凌空扑向热气球。 令狐山竭力保持热气球平衡,缓缓下降,只见丧尸虽然彪悍,但热气球处于商场正中央,离周围的环形走廊都颇为遥远,丧尸一跃之下,纷纷如弹丸般跌落。 黄通天道:“这个办法倒好。”依法而为,也学着林志大声吹起口哨。 此起彼落的口哨声在死寂的商场中响起,连各个楼层商场内的丧尸也被吸引到走廊,猛听喀喇一声大响,七层北边的商场大门突然倒塌,乌泱泱扑出一大群丧尸,张牙舞爪跃过护栏,坠落地面。 这时,尽管还是白天,但一入商场顿感光线昏暗,随着热气球缓缓下降,更是目难视物。 方紫掏出电筒,低头照向地面,见丧尸从高空落地后,只有极小部分还能爬起来,大部分瘫在地上,虽然没有“死”决,但手脚摔断,烂泥一般爬不起来了。说道:“怎么想个办法,把下面的丧尸也吸引上来跳楼。” 令狐山道:“这个容易。” 此时,热气球已经降落到四楼,他重新打开油门喷火,火光大亮,蓝白色的火焰呼呼窜起,不断往球体内注入热空气,热气球又缓缓上升,这样一来,果然又将四楼以下的一部分丧尸引上楼去。 如此几番,一楼地面东一具,西一具,都是摔成残废的丧尸,令狐山不再喷火,热气球便缓缓下降。 方紫则端起弩弓,不住咻咻发射,九枚钢珠射完,又拿出瓶子倒上九枚钢珠,将为数不多的残余丧尸一一射杀。 令狐山瞧着方紫发射钢珠时,那优美利爽的身姿,说道:“自从末日发生以来,我再也没有看见过像你这样勇敢的女孩。” 方紫道:“是吗?谢谢了。”又道,“以前我还一心想要收复云巢商场。现在看来,营地才是最佳的选择。” 令狐山道:“商场怎么就不好了?” 第86章 云巢商场 方紫道:“幽暗阴森,尸臭熏天。” 令狐山道:“那你一定后悔没有早早走出城市?” 方紫道:“哪还用说。” 说话之间,热气球越降越低,眼看乘人的吊篮要落到一棵棕榈树上失去平衡,令狐山已将一根缆绳抛了下去,跟着翻出吊篮,顺着缆绳溜到地面,抓着缆绳拖向林中一片草坪。 便在此时,只听咻的一声,令狐山只觉头皮一凉,一枚钢珠已擦着飞过。他一惊回头,只见钢珠已射进一只女尸的左眼窝中。 令狐山抹了一把冷汗,朝方紫点点头,这只女尸头发稀落,一颗脑袋几乎被真菌覆盖,唯左眼还露出一个豌豆大小的孔洞,几近失明,因此刚才热气球火光以及电筒的光亮都没有将它惊动。 林志跳下吊篮,低声道:“商场有前后两道门,先把门关上,免得又有丧尸游荡进来。还有,不要随便开枪。” 令狐山正将热气球缆绳绑在一棵棕榈树上,闻言,命黄通天去关前门。 黄通天答应了,朝前门方向走去。见花园中草木茂盛,宛如一座袖珍的热带丛林,走了一阵,却一直没有穿出花园,林中光线幽暗,黑沉沉地看不出多远,不禁越来越是心虚。想要用电筒照亮,又担心招惹来丧尸。 林志关上后门,回来后还没有见到黄通天,令狐山低声咒骂:“这个没用的东西。”抽出一把一尺多长的短直刀,朝前门方向摸去。 林志道:“其他人在这里等着。”说完追上令狐山。 胡凌霄三人留在原地,忽听窸窸窣窣一阵响,半人高的草丛中,一只摔断双腿的丧尸爬了出来。 江上雪迎上前去,见这丧尸不仅断了双腿,一只胳膊也僵硬的拖在地上,仅靠一只手爬行。于是踩住丧尸脊梁,一刀扎进丧尸眼窝。 她杀人时犹豫不决,对付丧尸却像是换了一个人,手起刀落,绝不拖泥带水。 胡凌霄心说:“怪不得令狐山会带她一个女子来卫城,所以说人有很多面,第一印象不一定准确,倒不能小瞧她了。”说道,“附近还有不少摔残废了的丧尸,咱们一一解决掉吧。” 方紫心想清理干净丧尸,往吊篮中搬运物资的时候也方便,当下拉上弓弦,搜索射杀丧尸。群尸从高处坠下,有的摔断脊梁骨,有的摔断手脚。 林志和令狐山走出一段距离,只见一大丛滴水观音花卉旁边,黄通天抓耳挠腮,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乱转。 林志走上前去,问道:“怎么了?” 黄通天吞吞吐吐地道:“我....我找不到方向了。” 林志哭笑不得:“就这么屁大一块地方,你居然也迷路?”话音刚落,只见寒光一闪,令狐山手中的直刀已疾飞出去,深深插入一只丧尸的脑袋。 林志赞道:“好刀法!” 令狐山上前拔出直刀,在丧尸身上擦了擦,皱眉道:“怎么还有丧尸?” 林志道:“一楼有一家水族馆,应该是刚刚从里面走出来的。” 三人穿过中庭花园,关上前门,只见暮色苍茫,已接近黄昏时分,萧瑟的街面上走过一只中年男性丧尸,面色晦暗,衣衫敝旧,冷风吹过,一副寒颤颤的模样。 令狐山隔着玻璃门,盯着这只丧尸走进视线死角,说道:“离天黑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夜晚飞行不安全,看来今晚是回不去了。” 林志道:“那就得把水族馆里的丧尸清除干净,否则半夜三更的又冒出几只丧尸,可不太妙。” 三人沿着环形走廊,当下来到水族馆入口,只见两扇大门被挤倒在地,里面阴沉沉的往外冒着寒气。 林志用电筒照了照,提高戒备走了进去,进门是一间大厅,沙发被推得东倒西歪,售票口右侧一条走廊,隐隐听到尸嚎声传了出来。 黄通天颤声道:“里面有多少丧尸?” 林志道:“不会太多。”顺着走廊往里走,没走几步,就是一道向下的台阶,下了台阶,眼前忽而出现一条弧形的玻璃走道,左边右边,以及头顶上方都是蔚蓝色的水。在微弱的电筒光下闪烁不定。 三人顺着走道往里走,令狐山低声道:“想不到小小一座卫城,也有这样规模的水族馆。”只见水中悬浮着一条鲨鱼的尸体,鱼身上布满啃咬留下的痕迹。 林志轻轻嘘了一声:“别说话。”只听脚步身响,前方三岔口左边转出两只丧尸。 令狐山在林志肩膀上轻轻一拍,低声道:“一人对付一只。” 两人慢慢掩上前去,见两只丧尸都是那种瞎眼丧尸。 这类丧尸听觉异常的灵敏,林志和令狐山都是大气也不敢透一声,各自挺着刀子,刀尖一寸寸接近丧尸眼窝的位置,足够近了,互相一点头,同时用劲戳了出去。 只听“嗤嗤”两声轻响,两只丧尸先后倒地。 令狐山抽出匕首,低声道:“先搜查左边还是右边?” 林志道:“丧尸是从左边出来的,先搜查左边好了。”当下踏进左边走廊,水族馆中幽暗阴沉,死寂无声,几乎能听到彼此心跳的声音。 走出六七十米,走廊向右转了一个弯,尽头是一道大门,门头上有七个字:美人鱼表演大厅。 所谓美人鱼,就是漂亮女孩扮演的人鱼。 林志伸头一张,电筒的微光下,只见一排排座椅往前延伸,尽头是巨大的水族馆,黑暗中隐约听到窸窸窣窣的响声。 黄通天道:“要进去吗?” 令狐山压低嗓门道:“不用进去,把门一关,丧尸也出来。” 却听林志道:“不行,还得进去,你瞧,那边还有一道门。” 令狐山定睛一瞧,只见表演大厅内还有一扇安全门,不将此门堵住,表演厅内的丧尸还是有可能走出去。 林志道:“你们把住门,我进去。”从坐席间的过道往下走,黑暗之中,不时响起几下可疑的声音,也不知道这表演大厅中,到底藏了多少丧尸。 第87章 水漫商场 借着电筒微弱的光亮,林志一步步走去,“安全门”三个荧光字泛着绿茵茵的光,中间的“全”字一剖为二,这也是在大门那边为什么能知道安全门没有闭合的原因。 呃—— 一声拖长了声音的尸嚎,忽而在近旁响起,林志提起的脚跟立时凝住,手指同时捂住了电筒。电筒光穿过黑布,再从指缝间漏出来,更加暗弱了。 耳听这声尸嚎过后,再无动静,林志又朝前迈出了脚,这短短的距离走得辛苦无比。等终于来到门前,才发现一台自动售货机倒在门内,导致安全门无法闭合。 林志伸手抬了抬,售货机倒是没有多沉,只是里面装满了饮料啤酒,一抬之下,啤酒滚动,发出叮叮叮的几声响。 这一来,立即惊动了厅内的丧尸,尸嚎声陡然大作,在这封闭的空间中来回闯荡。 林志头发刷一下立了起来,背脊紧贴在墙壁上,知道厅内有丧尸,但不料数量如此之多,光听这一阵阵的嚎叫声,只怕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林志一动不敢动,过了好一阵,尸嚎声渐渐平息。 他心中很是犯难,售货机连着里面的饮料啤酒,顶天也就一百五六十斤,抽出来倒是没有多难,难就难在,这中间再不能发出过大的声响。 否则尸群中如果掺杂着瞎眼丧尸,被它们循声而来,麻烦就大了。 便在此时,突然一只手在林志肩膀上轻轻一拍,跟着有人低声道:“是我。”听声音,正是令狐山。 林志吓了一跳,但想对方此时能进来,也是冒着极大的凶险。低声道:“你来得正好,一起把这售货机抬开。” 令狐山低声道:“等一会,那边有一只潜伏者。” 林志一愕:“什么潜伏者?” 令狐山道:“嗯,我管瞎眼丧尸叫潜伏者。” 林志心想:“这名字倒是贴切,瞎眼丧尸看不见光亮,没被惊动时,通常呆在暗处一动不动。” 只见令狐山全神贯注,一步步朝那潜伏者掩去,到了近前,一刀刺进潜伏者眼窝,随即扶着潜伏者双肩慢慢放倒,以免弄出太大的动静。 令狐山得手退了回来。低声道:“等会儿再把大门关上,这些家伙就永永远远困在这黑暗的大厅中了。” 两人当下合力挪开售货机,将门关上后,用售货机抵住。 林志轻轻吁了口气,猛听一声尸嚎,就在身后响起,原来挪动售货机时,还是惊动四只潜伏者悄没声息的来到两人身后。 令狐山大吃一惊,两对四,完全没有自保的可能,一脚踹翻一只潜伏者,撒腿就逃。 三只潜伏者扑向林志,林志一个侧身闪过,跟着逃命,顿时又惊动了大厅中的丧尸。 尸嚎声在封闭的空间嗡嗡作响。林志心知不及时逃出大厅,那将死无葬身之地,端着突击步枪一扣扳机,将两只迎面扑来的丧尸打翻在地。 黄通天把住大门,只听尸嚎声、枪声乱成一团,忽而人影一闪,令狐山已经逃出大厅。叫道:“关门,关门!” 黄通天道:“还有林志。” 令狐山心想:“笨蛋,你再不关门,丧尸就冲出来了。”一把推开黄通天,伸手去拉门。 便在此时,林志已经奔到门边,往前一窜,跳了出来,只听哐当一声,几乎就在同时,令狐山已经关上了门。一把夺过黄通天手中的砍刀,别住了两边门把手。 群尸撞在门上,呯呯呯一阵响,好一阵子,才渐渐平息下来。 黄通天道:“幸好,幸好,都逃出来了。”从身后又抽出一把刀。 令狐山怕林志察觉自己刚才急于关门,不顾林志的死活,说道:“这边算搞定了,现在去那边岔道看看。” 三人原路返回,到了三岔通道,走进右边走廊,尽头是一间大屋,进屋一看,左边一排换衣柜子,右边是巨大的水族箱,只是玻璃上沿并没有顶到屋顶,旁边立着一个脚手架。 那脚手架上搭着一套用铁环编织的防鲨服。想来是工作人员清理水族箱,或者给鲨鱼喂食时,穿戴在身上用于防护。 林志道:“这里没有丧尸,出去吧。” 黄通天忽而指着水族箱,嬉皮笑脸地道:“啧啧啧,要是能做我老婆就好了。” 林志回头一看,只见水中漂浮着一只女尸,这女尸是表演美人鱼的女孩,身材苗条,凹凸有致,长长的黑发在水中飘逸开来,如果还活着,该当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 只是此时的女孩面色狰狞,隔着钢化玻璃,朝着林志三人龇牙咧嘴。 令狐山用电筒晃了晃女尸,哼一声道:“你没见过女人是不是?她以前再漂亮,现在已经不是人了。快出去。” 他话音刚落,忽听身后风声飒然,一股大力猛地袭来,将他撞得直飞出去,扑在脚手架上,那脚手架晃了两晃,跟着偏倒,铛的一声,重重砸在钢化玻璃上。 黄通天“啊”的一声大脚:“丧尸!” 原来在三人注意力被水中女尸吸引的时候,换衣柜后转出一只丧尸,从背后扑向了令狐山。 林志一愕之下,匆忙出手,一刀刺进丧尸背心,往下一拉,划出一条长长的伤口。 令狐山急忙爬起,满地寻找刚才失手掉落的手枪,一抬头,却见黄通天已捡起手枪,正瞄向丧尸,急道:“不要开枪!”时,黄通天已经扣下了扳机。 呯呯两枪,这家伙百忙中还瞄得挺准,一枪打在丧尸胸口,一枪正中脑袋。只是两发子弹穿过丧尸身体,又先后打在钢化玻璃上。 只听喀喇喇一阵响,水族馆用的钢化玻璃虽然质量很好,但被钢管搭成的脚手架重重一砸,又挨了两枪,顿时裂开了十几道蛛网膜。 令狐山一把夺过手枪,喝道:“谁让你乱开枪了!” 林志叫道:“快跑!” 三人刚冲到门口,玻璃突然炸裂,只听轰的一声,犹如山洪爆发,大水喷涌而出。 这水族馆规模不小,盛满水后,几逾万吨,水势猛烈,林志奔到岔道口时,大水已经追到身后,呼的一下,便将他扑倒。转眼之间,大水已经灌满了通道。 第88章 末世圣母 中庭花园。 方紫、胡凌霄、江上雪三人正对丧尸补刀,方紫忽而道:“什么声音?!” 胡凌霄和江上雪对望一眼,一起抬头望向穹顶上方:“也没有打雷下雨,怎么会有哗哗哗的水声?”忽觉脚下一凉,大水也漫过脚背。 方紫惊道:“哪里来的水?”只觉大水好像是从地底下漫出来的一样,片刻功夫,已经淹过膝盖,漫到了肚脐下方。 胡凌霄道:“快上楼!” 方紫道:“来不及了。”爬上一棵棕榈树,胡凌霄和江上雪也爬到旁边的树上。 ......... 大水涨得好快,转眼之间又抬高了两尺,林志被大水裹挟着冲出水族馆,几次爬起,又几次摔倒,须知水势猛烈之时,但凡水深超过膝盖,人在水中就很难站稳。 他心想既然站不起来,干脆顺其自然,这一来倒省力了不少,漂过一棵龙血树时,忙一把抓住,刚刚稳住身子,只见令狐山也漂了出来,便抓住他衣领一把提起,两人抱着碗口粗的树干,对抗水流。 大水不断汹涌而出,转眼间也涨到了胸口,不过这也是巅峰状态了,随着水流不断从排水道以及前后两道大门的缝隙中漏出去,水位逐渐下降,只到膝盖位置了。 令狐山这才道:“看见黄通天没有?” 林志心想:“你现在才想起他?”摇头道,“就算他真有通天的本事,这次恐怕也凶多吉少。” 说话间,方紫、胡凌霄、江上雪三人走了过来,一问之下,才知道为何突然间发了大水。 江上雪急道:“快进去救人呀。” 令狐山摇摇头:“大水持续了这样长的时间,黄通天不可能还活着,无所谓浪费时间,上楼收集物资要紧。” 江上雪早在令狐山加入刘雄的队伍之前,众人背地里就管她叫“末世圣母”。闻言怒道:“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不进去看看,谁又敢保证黄通天就一定已经死了?” 令狐山刚坐上老大的位置,威信还不十分显着,他这次冒险进城收集物资,除了江上雪和黄通天,其他六人无一愿意跟随。 他心知要让那群人对他臣服,就得恩威并重,在大雪封山之前,如果能弄到一批物资,别人自然对他心存感激。 这时见江上雪刷一下抽出匕首,大步走向水族馆。心想这种圣母心泛滥的女人实在无法理喻,但如她把命也丢在了这里,自己更一个支持者都没有了。 当下拦住江上雪,用手枪顶住她的脑门,冷冷地道:“你再往前一步,我就杀了你!” 林志等人一怔,本以为令狐山拦住江上雪,要么是苦口婆心地相劝,要么是同她一起进入水族馆救人,却没有料到他采取的方法更加直接。 江上雪听令狐山话音森然,心知他说得出做得到,一愕之下,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令狐山道:“如果黄通天有活命的希望,我会丢下他吗?你凭一把匕首闯进水族馆,死活难料,我拦住你,是为你好。” 江上雪嗫嚅道:“可是....可是....” 令狐山道:“没有什么可是,黄通天要活着,早该出来了。” 他说到这里,一阵奇异的声音从水族馆里传了出来,声音是这样的:刷、刷、刷、刷、刷..... 要说是脚步声,可又不太像。 江上雪“啊”的一声:“是黄通天!”定睛一看,瞬时之间头发都立了起来。 只见黄通天卧倒在地,只靠着两只手一下下往出爬,此时积水尚有三寸,他每爬一下,手扫过水面,就发出“刷”的一声。 但这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一只打扮成美人鱼的女尸紧紧抱着黄通天的双腿,随着黄通天的爬行,慢慢给带了出来。 但见女尸一张脸给泡得浮肿,湿漉漉的黑发拖在身后,目光阴寒,说不出的鬼气森森。一时之间,众人都感到背心上一阵发凉。 咻—— 方紫端着弩弓,一枚钢珠激飞而出,正打在女尸眉心正中,女尸哼也没哼,登时了账。 江上雪抢到黄通天身前,将他半抱在怀中,只见他脸上脖子上好几道血痕,皮肉外翻,触目惊心。 黄通天惨然一笑:“我是过不了这道关了,是要去见阎王了。” 江上雪眼泪一下流了出来,想要说些什么,嘴里却发不出声音。 黄通天道:“你别哭,其实一个人死了,也....也不见得是什么坏事,至....至少可以安心睡觉了。” 江上雪道:“你还有什么遗愿,我一定给你完成。” 黄通天摇摇头:“我一个快死的人,还能有什么遗愿...我只想对你说一声对不起,我以前不该....不该说你是‘末世圣母’。” 江上雪强自一笑:“这有什么,我不会生气的。” 黄通天脸色渐渐暗淡,已接近油尽灯枯,说道:“给我一枪吧。” 令狐山将手中的枪递给江上雪,江上雪手臂颤抖,却说什么也扣不下扳机。 林志摇了摇头,对黄通天道:“还是我来送你上路好了。” 黄通天颤声道:“谢...谢谢了。” 这个世界尽管生不如死,但林志扣下扳机的那一刹那,还是看见黄通天眼角流下一滴恋世的泪。 众人一阵黯然,林志又想起方紫曾经说过的这句话。人类是一个整体,如何人的死去都是一种损失,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为你敲响。 半响,令狐山道:“上楼收集物资。”语气淡然,对黄通天的死好似全没放在心上。 云巢商场二楼和三楼是服装商场,林志和令狐山走进一间男装店,先换了身上的湿衣。方紫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物资清单,按照上面所记收集物资。 热气球载重能力有限,因此方紫的物资清单中,并不包括大米、食用油、面条等等重量不轻的物资,食物可以在相对比较安全的城郊收集,进城一趟,必须收集的是不可或缺的必须品。 第89章 五毒不丈夫 寒冬即将来临,保暖衣服和鞋子自然必不可少,方紫和胡凌霄来回两趟,将一堆羽绒服、皮衣皮靴搬进吊篮。令狐山和江上雪也各自忙着收集物资。 方紫道:“以后这云巢商场就是我们的库房了,需要什么,随时来取。” 胡凌霄道:“哼,只怕未必。” 方紫听他语气冰冷,微感奇怪,问道:“你为什么这样说?” 胡凌霄刚要回答,见林志抱着几床毛毯下来,江上雪跟在林志身后,双手也各自提着一床毛毯。 胡凌霄待江上雪把毛毯放进吊篮,转身上楼,朝林志使了个眼色。 林志停下脚步,问道:“怎么了?” 胡凌霄道:“方紫说以后云巢商场就成为供应我们物资的库房了,但我不这么想。” 林志有些莫名其妙,但随即想转,说道:“你的意思是,令狐山有热气球,可以随时来,而他来过这一次,以后不需要我们带路,我们自然也得不到物资了。” 胡凌霄反倒一怔,心想我只提了个头,他居然也明白了我的意思,脑子也转得真快,说道:“是呀,他令狐山熟悉了地形,干什么还要带上我们?” 林志耸了耸肩膀,无所谓地道:“难道他不带,我们就饿死了不成?”说着,就要上楼。 方紫摇了摇头,也跟在林志身后。 胡凌霄连忙拉住两人,阴恻恻地道:“我们干嘛不宰了令狐山和江上雪,把热气球夺过来?” 林志只感心头起了阵寒意,胡凌霄当真够毒辣,森然道:“为了一个热气球,你就要杀死两个人?” 胡凌霄道:“这可不是仅仅为了一个热气球。” 方紫道:“昧着良心杀人,哪我们和外面的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区别?” 胡凌霄道:“末日中,还讲什么人性?换作令狐山是我们,我担保他必定也这样做。” 方紫凛然道:“如果令狐山想害我们,我下手绝不容情,但要就这样活活杀死两个人,对不起,我还做不到。”说完,拉着林志就上楼。 胡凌霄急道:“无毒不丈夫,机不可失呀!”心想,“现在的孩子就是太善良,我年轻的时候要是这样早饿死了,都是书读得太多了。” 林志回头道:“那杀了令狐山以后,你有把握驾驶热气球吗?” 胡凌霄一怔,说道:“不就是一点火,就飞起来了?” 林志哼了一声,忍不住笑道:“老胡,你怎么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要真像你说的这样简单,那以前驾驶热气球,干什么还要考一个飞行员证?隔行如隔山,你看着别人驾驶容易,但真轮到你来的时候,怕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 顿了顿,又道:“我再问你,热气球升空靠往球体里充热气,哪怎么降落?” 胡凌霄回答不上来了,他是临时起意杀人夺球,至于令狐山怎么操作的热气球,先前就没有留心,这时候更想不起来了。 林志道:“我看令狐山是拉一根绳子,那绳子多半连着一个阀门,阀门打开,热空气外泄,热气球就降落了。你不会以为,是等着热气球里面的空气变冷,然后才慢慢下降吧?” 胡凌霄道:“我倒没有留意。” 林志道:“我还知道要拉绳子,你连这个都不知道,然后你给我说,操作热气球很简单?”说完一笑,“别动歪心思了,外面都是丧尸,还没有出城就想着自相残杀,一旦真动起手来,变数太大了。” 胡凌霄背心起了阵冷汗,这才打消了念头,随着林志两人上到四楼。 四楼有一家超市,众人推着小车大扫货,将牙刷牙膏、卫生纸、酱油调料、茶叶、各种罐头食品都装进车中,超市隔壁有一家昭通火腿专卖店,差不多也给搬空了。 江上雪道:“牙膏这东西平时不起眼,但如果不清洁牙齿,一旦口腔出了问题,那就很头疼了。” 林志去到药店,又拿了不少常用药品,只听玻璃房隔壁的办公室中,不时响起几声尸嚎,那被他关在里面的两只女尸,依然呆在里面。 五人忙到半夜,方始完毕,围在一起小憩,林志拿出香烟,抽一根给令狐山。 令狐山摆手道:“我从不抽烟。”顿了顿,又道,“香烟这东西有百害而无一利,你也戒了的好。我是为.....” 林志一笑,打火机点燃,说道:“难不成你还妄想活个八九十岁,然后寿终正寝?” 令狐山见他毫无所谓的样子,下面的话就没有说出来,忽而想起一事,问道:“卫城哪里能搞到润滑油?” 林志道:“你弄那玩意儿干什么?” 令狐山道:“白鹤村那边有一台发电机,就是锈蚀太严重。” 林志道:“我要去菏泽路那边弄一台变频控制器,回来的路上顺带给你弄一桶回来。” 令狐山道:“变频控制器一听这名字,重量想必就不轻,你们只有三个人,还是一起去的好。你留在这里,我们回来的时候开门接应。”他这话,是分别对林志和江上雪说的。 四人当下起身,出了云巢商场,在浓浓夜色的掩护下,摸到街尾十字路口。 林志停下脚步,观察情况,耳中听到一阵哗哗哗的声音,那是头顶上一块破烂的广告布被夜风吹动发出的声音。 胡凌霄低声道:“菏泽路往右边转。” 林志道:“先去春田路。” 胡凌霄一愣,方紫解释道:“去接海峰大哥。” 林志点点头,转进左边路口,暗弱的电筒光下,忽见六七米开外黑糊糊一团人影。 他身形一顿,身后的三人也跟着停了下来。 林志摆摆手,绕过尸群,来到银行台阶前,抬头一看,大门前立着两道黑影,他往旁边一站,将位置让给方紫。 方紫平端弩弓,食指轻轻搭在扳机上,虽说距离很近,但朦朦胧胧的瞧不清丧尸脑袋的位置。 她抬脚上了两节台阶,瞄准了左边丧尸的脑袋,果断一扣扳机,钢珠破空发出一下凌厉的咻音,丧尸应声而倒,铛的一声,脑袋磕在坚硬的地板砖上。 第90章 我跟你们走 另一只丧尸霍一下转身,一声怪叫,扑向方紫。 林志急冲而上,飞起一脚将丧尸踹翻在地。 丧尸呃呃嚎叫,跳起身来,忽而白光一闪,一柄飞刀急射而至,不偏不倚,正扎进丧尸大张的嘴巴中。 这一刀又快又狠,由口腔直入大脑,丧尸扑地倒了,扭了几扭,就此不动。 胡凌霄第一次看见令狐山的飞刀神技,在他肩膀山一拍,低声赞道:“不错呀,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 令狐山道:“别出声!” 只听马路对面响起几声尸嚎,过了一会儿,渐渐沉寂下去。 林志松了口气,走上台阶,只见玻璃门从里面别上了,轻轻敲了三下,里面毫无动静。 方紫轻声道:“海峰大哥和萱萱在里面的办公室,应该听不到声音。” 林志抽出潜水刀,从门缝中伸进去,将别住门把手的铁棍一下下拨开,四人鱼贯而入,忽见冰冷的地板上躺着一人,胡凌霄走得急了,差点一脚踩在这人身上。 方紫一声轻呼:“啊,是海峰大哥!” 林志忙道:“别靠近!”心想海峰大哥直挺挺的倒在地上,只怕已经死了,鼻中随即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用电筒往他脸上一照,只见他呼吸沉重,面色泛红,原来是喝醉了。 方紫心中升起一股不祥的预兆:“海峰大哥烂醉如泥,他不顾萱萱了吗?”见进入工作区域的两道ab门敞开着,走进去一看,办公室房门紧闭,贴耳一听,里面窸窸窣窣响起可疑的声音。 “萱萱!” 方紫试探敲了敲门,猛听“呃”一声尸嚎,惊得她腾腾腾连退三步,一跤坐倒,已然泪水盈眶:“海峰大哥对萱萱爱若性命,可现在倒在外间醉得不省人事,唯一的解释就是,萱萱.....萱萱已经没了。” 方紫只感一阵钻心的疼痛,几乎呼吸不过来了,好一阵子,才强自着走到大厅,只见林志一只手拿着水壶,海峰大哥脸如死灰,头发上湿漉漉的,原来是林志用冷水将他激醒了过来。 方紫颤声道:“萱萱?” 王海峰道:“萱萱是在睡梦中走的,没有一点痛苦。”说话之时,只见他两边嘴角微微上扬,如果这也算笑的话,那这笑容只能令人心寒。 方紫道:“那你要振作起来呀。” 王海峰道:“我...我很好呀。每天都能在醉梦中看见萱萱,你们听....你们听萱萱咯咯的笑声是不是很好听?” 众人听他如此说,耳中却听不到一点笑声,不由都是脊背发凉。方紫心中害怕,紧紧抓住林志的手臂。 林志忽而一抬手,抓住王海峰胸前的衣服,恶狠狠地道:“萱萱在天上看着你这样,你猜她是开心还是不开心?” 王海峰怒道:“别管我!”用力甩开林志的手。 林志冷冷地道:“你又不是我什么人,我干嘛要管你?我们现在有事要办,天亮就出城,你如果忍心萱萱死了也不开心,那就这样醉生梦死好了!”一挥手,“大家走。” 方紫于心不忍,频频回头看向海峰大哥,见他把头埋在胸前,说不出的凄凉,一咬牙,转身出门,忽听海峰大哥缓缓地道:“我跟你们走。” 林志嘴角勾起,闪过一丝不易为人察觉的微笑,不动声色地道:“你要想沉沦下去,我也不会勉强。” 王海峰道:“不用你多说,我知道人总是要靠自己的。”顿了顿,“请稍等一下。” 他走进银行内部区域,来到办公室门前,见从玩具店中给萱萱带回来的公主木偶掉在地上,弯腰捡起,柔声道:“萱萱,爸爸走了,爸爸虽然带不走你,但你永远永远活在爸爸的心里。” 方紫悄立在王海峰身后,听到他这几句慈祥爱怜,可又哀切至深的说话,一时之间百感交集。 大厅门后,令狐山心中老大不耐烦,但脸上丝毫没有表现出来,终于听到脚步声响,王海峰随着方紫走了出来,但见他神情萧然,右手提着一把明晃晃的尼泊尔弯刀,身后背着背包,不由微微一愕,就这片刻功夫,王海峰似乎从里到外换了一个人似的。脸上再也看不见悲伤的神色。 林志微微颔首,推开银行大门,一行五人鱼贯而出,折返到十字路口,转向通往菏泽路的右边路口。 夜色深沉,冷风如刀,一条马路上都是废弃的车辆。林志低声道:“五个人目标太显眼,三人在前,两人在后。” 当下,方紫、王海峰跟在林志的身后,落后四五米,令狐山和胡凌霄走在后头。 林志睁大眼睛,在车辆缝隙间往前穿行,这些汽车撞成了一锅粥,曲曲折折走到一半马路,忽听前方尸嚎阵阵,虽在黑暗中看不真切,但光听这声音,只怕有数百之众。 王海峰也向方紫问明此行的目的地,低声道:“从步行街穿过去是一条近路。”说着,抬手朝路边一指。 林志点点头,转而走向步行街,只见街口立着两尊大石狮子,一只丧尸两腿张开,斜倚在右边狮子石座下,像是一个懒散的乞丐。 五人避开丧尸,走进步行街,街道中央一排亭子似的小店,相互之间隔着十来米,两边是鳞次栉比的店铺,大部分是服装店和鞋店,其间又夹杂着几家餐馆和美甲店。忽而眼前一花,餐馆中闪出一道黑影。 林志立马停下脚步,只见黑影一呆,也凝立不动,方紫低声道:“是人不是丧尸!” 林志扬了扬手,缓缓向前,微弱的电筒光下,也看不清对方是男是女,却见这人调头就走,想是脚上穿的是软底运动鞋,落地无声,片刻间踪影全无。 当这人转身时,林志本想出声招呼,但黑夜之中危机四伏,大声说话那是自寻死路。 王海峰摇摇头:“末日之下,他人即地狱,人和人之间的信任是荡然无存了。” 方紫也低声道:“管他的,这人跑了是他自己的损失。” 第91章 尸流 步行街尽头,左右各有一条小道,众人转向右边小道,道路两边的梧桐树枝繁叶茂,在半空中交头接耳。 忽而,一大群活死人泥石流一般缓缓涌来,步速虽然不快,但那种令人窒息的阴寒之气,像一道无形的巨浪当头压向众人。 林志只感头皮发麻,大伙连忙溜进路边一户人家,胡凌霄眼神不太好,在马路牙子上绊了一跤,等他慌慌张张爬起来时,差点给关在了大门外。 五人面面相觑,只听脚步声越来越响,开始以为丧尸数量再多,也不过一两百只,不料那刷刷刷的脚步声如夜潮侵袭,越到后来,声音越响,成千上万只丧尸从门前经过,几万条腿踏在地上,似乎房屋也在微微颤抖。 更加诡异的是,除了脚步声,竟听不到一声丧尸嘶嚎的声音。 胡凌霄道:“我他妈从没有看见如此多的丧尸聚在一起。”见众人对他说话毫无反应,猛地醒悟过来,脚步声把自己说话的声音都给淹没了。 众人屏息凝气,在这森然的压迫下,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声,良久良久,方紫偶一回头,忽而感到一股寒意从脊背直窜下去,伸手扯了扯林志的衣袖,嘴角一努。 林志顺着方紫的目光看去,顿感头皮发麻,王海峰身侧竟站着一个佝偻的黑影,光瞧身形,就知道不是五人中的任何一个。 屋子里突然多了一个人,却没有一人发现。 只见那佝偻的身影缓缓抬起两条手臂,十根手指叉开,扑向王海峰。 便在这千钧一发间,白光一闪,林志手中的潜水刀已刺进丧尸眼窝。 众人一呆,只见丧尸满头满脸覆盖着灰白的菌衣,只因外面脚步声杂乱,以至于被这瞎眼丧尸走到身后,竟都没有发觉。 王海峰抹了把冷汗:“这屋里只怕还有丧尸。” 外面脚步声依然隆隆不绝,众人用力才勉强分辨出他说了些什么。 林志做了个手势,走进里屋,令狐山等人跟在后面,一进屋中,只见一面墙上密密麻麻长满了菌子,五人之中要是谁得了密集恐惧症,非得全身都起鸡皮疙瘩不可。 方紫脸上变色:“快出去,这房间中有毒!” 林志用电筒照看:“这不是虫草菌。”伸手去摸墙壁,触手湿冷,原来并非水泥墙,而是松木板子,只因里屋只有一扇小小的窗户,窗外就是一片杂草丛生的院子,湿气太重,才长了如此多的菌子。 令狐山环顾四下,见墙角修建了水泥梯子,于是叫上王海峰,两人上楼查看,好一阵子才下楼,说道:“楼上没有丧尸。” 大伙松了口气,坐下来休息,眼见窗户中透进一片灰白,天渐渐亮了。 这时,潮水般的尸群已接近尾声,门外的脚步声沉寂了不少,林志打了个哈欠,天色一亮,天大的事情也无法出去了,说道:“大家睡觉,养精蓄锐,晚上再行动。” 这一觉睡到下午四点,林志等人醒来后吃过干粮,唯独方紫一想起那一面墙的菌子就反胃,只吃了两根能量棒。又过一阵,天色渐渐暗淡。 林志叼上一根烟,检查了一遍装备,大伙随即出了门,这时候天刚擦黑,七八米外,朦朦胧胧的看不清人脸。 众人依然分成两组,提高警惕来到街尾,眼见一群丧尸正从左到右穿过路口,便藏在路边的花池后。 王海峰指着对面马路,低声道:“穿过这条长街,就到菏泽路了。” 林志点点头,只见路口中间几辆车撞在了一起,一辆运钞车四脚朝天,旁边散落着七八个装钱的箱子。 过了一阵,尸群已经穿过路口,林志带头朝对面马路走去,经过运钞车时,王海峰道:“等一下。” 方紫奇道:“海峰大哥,你要干什么?”王海峰已低头钻进驾驶室。 令狐山、胡凌霄随后跟来,胡凌霄笑道:“怎么,他这是钻进去找钱吗?” 话音刚落,王海峰已退出驾驶室,右手一扬,手中已经多了一把霰弹枪,笑道:“运气不错!”拉开枪机,见弹仓内还有五发子弹。 令狐山低声对林志道:“我感觉有人在跟踪我们。” 林志一怔,令狐山道:“别回头。” 说话间走进长街,令狐山道:“这样,你们继续朝前走,我藏起来瞧瞧。” 林志道:“小心了。”大步往前走去,可走完了一半长街,也不见令狐山赶来。 胡凌霄道:“这家伙疑神疑鬼,我和他走在后面,我怎么就没有看见?” 林志沉吟未答,方紫忽而低声道:“注意,有丧尸。” 众人一凛,忙藏进路边一间服装店中,只见店中货架翻倒,衣服遍地,靠墙立着六个模特。 大伙刚刚藏好,一群丧尸已走到门前,动作怪异,关节僵硬,像是膝盖生了锈,不会弯曲一样。 突然之间,王海峰大叫:“快闪开!”几乎同时,扣响了手中的霰弹枪,只听轰的一声响,林志急一回头,只见一只丧尸倒飞出去,像是被人用大铁锤在胸口重重一击。 原来靠墙立着的六个模特,其中竟有一只丧尸,店中光线昏暗,这丧尸又如同被施了定身法一样呆呆不动,林志等人匆忙之间,竟没有察觉。 直到王海峰忽听身后发出异响,急一回头,丧尸已经扑向方紫,眼见这一下方紫势必难以逃过,王海峰情急之中,扣响了扳机。 这一声枪响,顿时刺破了城市的宁静,只听尸嚎声大作,一条街上的丧尸蜂拥而至,刚刚走过去的丧尸,也调头扑了回来。 面对如此多的丧尸,服装店玻璃门根本抵挡不住,林志大叫:“冲出去!” 四人涌出服装店,王海峰一扣扳机,霰弹枪子弹中的弹丸,呈扇面急射而出,登时撂翻了六七只丧尸。 林志一梭子扫出,叫道:“千万不要分散了。” 四人狂奔逃命,虽一时之间不会被丧尸追上,但这些鬼东西仿佛永动机一般的无休无止,人却无法一直保持这样的速度,时候一长,势必难逃魔爪。 林志高声道:“我把丧尸引开,你们快逃!” 第92章 患难与共 方紫急道:“别!” 王海峰也叫道:“要死一起死!” 林志已扯下蒙在电筒上的黑布,大喊大叫,拐进路边一间汽车销售店中。他进店之前也想好了,店子宽敞,便于周旋,伺机逃脱。 在他大声喊叫和电筒光线明亮的刺激下,群尸犹如嗜血的恶狼,蜂拥冲进店铺,哗啦一声大响,玻璃门也给挤翻在地,片片碎玻璃倒映出活死人一张张狰狞的面容。 汽车店中停着十几辆样品车,林志朝着一辆越野车狂奔而去,猛地跃起,一个猴跳翻过车辆,这也是跑酷中的一个动作,适合于越过面积较大的障碍物。 只听噼噼啪啪一阵响,紧追而止的尸群撞在越野车上,差点没有将车撞翻。后续尸群蜂拥进店,片刻之间,上千个平方的店铺中都是吃人的恶魔,一声声渗人的尸嚎,刺耳惊心。 林志接连又是两个猴跳,跃过车辆,奔进店铺后的走廊中,随即关上电筒,一瞥眼,已看清走廊两边都是门对门的办公室。 他随即闪进一间房门大敞的办公室中,反手关上门,虽然心跳气促,却不敢大声喘气。 只听杂乱的脚步声伴着一声声尸嚎,群尸已经涌进走廊,这些家伙没有看见林志逃进哪间办公室,而以它们的智商,也不会想到一间间办公室砸门搜查。 过了好一阵子,尸嚎声渐渐平息下去。 但林志知道,这群家伙还守在外面,涌进汽车店中的丧尸不少,要等它们一只只走散,恐怕等到天亮也不一定。 见窗户上装着防盗栏,用力一撼,纹丝不动。环顾室内,也找不动趁手的工具,忽见饮水机旁边的玻璃柜中堆着十几个红绿相间的盒子,心中一动,轻轻滑开玻璃门,拿出来瞧。 这些盒子都是汽车销售店馈赠顾客的礼物,他拆开第一个盒子,里面是一台车载显示屏。摇了摇头:“这东西用不上。” 再拆开第二个盒子,是两瓶玻璃清洁剂。一直拆下去,拆到第七个盒子的时候,终于发现了一套修车工具。 林志微微一笑,拿起扳手走到窗户前,将固定防盗栏的螺丝一颗颗拆下,更深夜静,走廊中不时响起一两声尸嚎,他每拆下一颗螺丝,都小心翼翼,唯恐稍一疏忽,惊动外面的丧尸破门而入。 花了十几分钟,他已将螺丝全部拆下,将防盗窗靠在墙外,伸头一看,窗外是一座老大的院子,院子中矗立着三栋高楼,大门一侧挂着七八块白色的牌匾,瞧起来像是某个单位。 林志用手一撑,跳出窗外,大院中晃荡着一道黑影,形单影只,像是找不到家的孤魂野鬼。 四下里一团死寂,林志俯低身形,顺着墙根溜向大门,只见伸缩门倒在地上,旁边侧翻了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 他溜出大院,又来到长街上,差不多一条街的丧尸都还在汽车销售店中,街道因此愈发冷清。 林志寻思:“令狐山埋伏跟踪者,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于是原路返回,来到令狐山藏身的路边店铺前,店内寂静无声,他试探着叫了两声,不闻有人答应,令狐山也不在此处。 林志想了想,也许令狐山已经去追方紫他们了,便径直赶往变频控制器专卖店。刚到路口,就听到一声低低的欢呼,声音中充满了欣慰,一听之下,立马知道是方紫。果见方紫从大楼的阴影下转了出来,身后跟着胡凌霄。 林志道:“怎么就你们两人,海峰大哥呢?” 胡凌霄接口道:“你没有碰到他?他回去接应你了,方紫扭伤了脚,不是我死活拉着,她也要回去。” 林志忙道:“怎么样?” 方紫道:“放心,没事情。” 林志见她脸上掩饰不住的痛楚,心知她只是安慰自己,说道:“你们在这等着,我去把海峰大哥接回来。” ......... 先前林志引开丧尸,王海峰三人逃到路口,他担心林志,又转身回去接应,还未到汽车销售店门口,就听到里面尸嚎声震天。 萱萱离开后,王海峰每天醉生梦死,若不是林志当头棒喝,王海峰再以没有活下去的勇气。 因此,他心中实对林志感激万分。心中只想,就算我把命了,也必须救出林志兄弟。 见马路中间几辆车撞在了一起,一部越野车两个前轮爬到另一辆小车的引擎盖上,心中也有了主意。 于是弯腰来到越野车旁,用弯刀撬开油箱盖子,这车严重倾斜,盖子一撬开,汽油汩汩就流淌出来。 王海峰摸出火机,用纸团浸湿了,只要火光一起,群尸非涌出店来,正要点火,忽而有人在他肩膀上轻轻一拍。 王海峰急一回头,顿时大喜:“林志兄弟,你怎么出来的?” 林志低声道:“等一会儿给你说,方紫和老胡等着呢,我们快走。” 两人大步流星回到路口,会和方紫和胡凌霄,一起来到变频控制器专卖店。 林志用电筒隔着橱窗照将进去,店里一“人”也无。于是推开玻璃门进去,见货架俨然,一台台机器摆放得整整齐齐,一切还保持着尸变当日的模样。 王海峰试着抬了一下机器,摇头道:“这家伙不轻呀,至少两百来斤。这可怎么搬回去。” 一眼甫毕,胡凌霄从里间库房走出来,说道:“可以用车拖。”只见他将一辆拉货的平板小车拖了出来。 王海峰喜道:“有车就好办。”与林志合力,将变频控制器抬到平板车上。 胡凌霄道:“库房中有两桶润滑油,但半天不见令狐山,这家伙说不定已经挂了,给不给他拉一桶回去?” 林志道:“既然答应他了,无论他是死是活,都拖一桶回去。” 胡凌霄当下又提了一桶润滑油放到平板小车上,四人跟着坐下来休息。 王海峰掏出烟盒,说道:“抽一根烟吧。顺便等等令狐山。” 胡凌霄又道:“他就算没挂,也不一定找得到这里。” 第93章 我想请你们帮一个忙 林志接过香烟,一摸口袋,不知道什么时候火机也跑丢了,想起进门之时,隔壁就是一家烟酒店,说道:“我出去拿个火机。” 方紫道:“小心点。” 林志嗯了一声,推门出去,正迎着一股冷风吹来,不由缩了缩脖子,将衣领一拉,这才走进烟酒店。 店中一地狼藉,烟柜后倒了一具已经变为白骨的无头尸骸。钱箱倒扣在地上,想是末日当天,这小店曾遭受过洗劫。 林志在玻璃柜上拿了一个火机,用手捂住,点燃了香烟。 又想在云巢商场没有收集到火机,于是将一板火机全部装进背包。见货架上饮料东倒西歪,便叼着香烟走了过去,双手提了四瓶柠檬苏打水,正要转身回去,忽而没来由的感到一阵心悸,犹如芒刺在背。 他一下警惕起来,怎么会有这种感觉?四下搜寻,猛地一惊,头发都立了起来,四瓶饮料接连失手落地,目光与一双眼睛对上了。 林志霍一下抬起枪口,再定睛一看,就在刚才拿火机的玻璃上,端端正正摆着一个头颅,头虽然被砍了下来,但一双眼睛依然在头骨中炯炯发亮。 “吓死大爷了。”林志缓缓放下枪口,虽然明白了心悸的原因,但心中反而更加恐惧,活死人见多了,这没有了身体还能转动眼睛的活死人,还是第一次看见。 他定了定神,抽出潜水刀,刷一下插进丧尸眼窝,这脑袋离火机摆放的位置不到一米,刚才居然没有发现。在货架上重新拿了四瓶饮料,回到专卖店中。将饮料给了方紫三人。 紧张劳累了半夜,正是口渴的时候,三人咕咚咚喝了一气,放下瓶子,又待了十来分钟,王海峰道:“走吧,我看令狐山多半是来不了了。” 胡凌霄道:“这家伙疑神疑鬼,他死了倒没有什么,可谁又来驾驶热气球?” 林志也觉得令狐山凶多吉少,说道:“回去再说。”伸手推开店门,又道,“令狐山身手敏捷,脑筋转得也快,也许他已经在云巢商场等着我们,也说不定。” 王海峰拉着平板车出了店,对方紫道:“你脚扭伤怎么样了。要不也坐在车上。” 末日之中,人的心智成长得特别快,此时的方紫虽一往如旧,但早也不是当初那被丧尸吓得只知哭泣的女孩,一笑道:“海峰大哥,我可没那么娇气。” 胡凌霄见方紫咬牙坚持的模样,心道:“像她这样自强的女孩,还真不多见。” 四人走到长街路口,王海峰低声道:“是原路回去,还是重新绕路?” 林志心想丧尸聚在那汽车销售店,总不会又都出来个干净,说道:“原路返回。” 平板车四个半尺多高的轮子慢慢滚过长街,经过汽车销售店时,尽量走在另一边街面,一路提高警惕,终于回到云巢商场。 江上雪孤身一人留守云巢商场,这一天两夜过去,对她当真是一种煎熬,当晚一直守到第二天中午,实在熬不住了,才昏昏沉沉睡了过去,一听到外面丧尸嚎叫的声音,又惊醒了过来。 她又累又困,可又不敢睡得太沉,这时蓦地听到敲门声响,顿时触电般的弹了起来,隔着玻璃见到林志,连忙抽下别门的棍子,打开了门。 林志四人鱼贯而入,江上雪关上门,定睛一看,出去四人,回来四人,但令狐山不再其中,反是多了个陌生男人,惊道:“令狐山呢?他....他怎么了?” 林志道:“他没有回来?”虽然对这结果并不感到有太多的意外,还是愣怔了一下,当下把令狐山失踪的情况简略一说,最后道,“令狐山身上有枪,他如果遇到了躲不过去的凶险,肯定会开枪,但我们一直没有听到枪响,也不能说他一定就遇难了。” 说话间,王海峰和胡凌霄已将变频控制器和润滑油搬上吊篮,积水虽然已经消退,地面依然湿漉漉的。 林志四人便拿了一堆零食啤酒,来到二楼一间服装店,店面很大,店中布置了供客人休息的沙发,四人围桌而坐,点上蜡烛犒劳自己。 林志打开一罐啤酒,一番艰辛拿回变频控制器,此时放松心情大口喝酒,酒一下肚,浑身都舒坦了。又抓起一把麻辣虾仁,慢慢咀嚼。 江上雪则依然守在门后,等候令狐山归来。 ....... 时间回到令狐山和众人分手之时,他藏进长街上一间店铺,进门一看,是一家装修粗劣的饮品店,见柜台上摆着十几罐咖啡,便拿起一罐,坐在临街的沙发上,吱呀一声,沙发给他坐得压塌了脊梁。 他打开瓶盖,一口口呷着,饮品店不上档次,咖啡味道倒还将就。 街道上死寂无声,只有夜风呜呜呜地刮,过了一阵,一道黑影映入眼帘,光瞧那身形步伐,便知道是活人不是死人。 令狐山隔着玻璃,瞧那身影好似昨晚在步行街上遇到的那人,哼了一声:“好啊!原来是你一直在跟踪。”朝着街口望去,这人身后再无旁人,看来是一只独狼。这时离得近了,分辨出对方是名男子,手里握着一根棒球棒。 令狐山起身,正要出门,忽见男子往地上一躺,滚进路中间一辆冷冻车下。只听脚步声响,高楼阴影中走出三只丧尸。 丧尸并没有发现男子,只是无意识地游荡,男子待丧尸走远,慢慢从冷冻车下爬出来,忽觉太阳穴上一凉,已被一把枪顶住。 令狐山道:“跟我进来。”见男子也就十八九岁,浓眉大眼,犹自带着一丝稚气。 男子被迫走进饮品店,令狐山反手关上门,夺过男子手中的球棒,面无表情地道:“你为什么跟踪我们?” 男子双手互握,十根手指搅在一起,显得甚是局促,半响开口道:“我....我想请求你们帮一个忙。” 令狐山一奇:“帮什么忙?既然要请我们帮忙,昨晚你为什么又逃?” 第94章 人又算什么东西 男子道:“昨晚我...我突然看见你们,这个....被吓着了,这个...一两句话说不清楚,你跟我去看看就知道了。很近,就在路口边的大院里。” 令狐山哼了一声:“你不说清楚,我是不会去的。” 男子道:“你不去,是不敢?”说这话时,眼中露出不屑的神色。 令狐山又哼了一声:“你这小子才长了几根毛,你在激我,难道我不知道?但我手里有枪,你赤手空拳,就算真有什么埋伏,难道不会拿你当挡箭牌。”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男子道:“王一博。” 令狐山道:“王一博,带路。” 王一博一怔,倒没料到令狐山忽而变得干脆,当下走出饮品店,趁着夜色的掩护来到路口,左转进入一间单位大院,指着一栋楼房道:“有一个女人被困在一楼地下室,我们想救她...” 令狐山道:“你们?”忽听“呃呃呃”几声,花池后面转出一大群丧尸来,忙伸手一拽,将王一博拉到一辆商务车后。 王一博靠坐在商务车上,伸头见丧尸数量虽多,但只是围绕花池转圈,这才继续道:“哦,是这样的,我还有一个同伴叫陆归,归来的归,不是乌龟的龟....” 令狐山打断他的话:“管他什么龟,拣紧要的说。” 王一博这才说出了原委,原来他和陆归既是同学,又是门对门的邻居,末日发生后,一个小区就只他俩活了下来,好在一个月后,又遇到了三名幸存者,年纪都差不多大,五个少年便结伴求生。 一晚外出收集物资,其中一人丢了小命,另外四人侥幸逃脱,却又互相指责起来,一个怪一个行事不当,这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王一博冲动之下,喝道:“要不大家一拍两散,我和陆归没有你们拖累,只怕要多活几天。” 少年人心高气傲,另外两人冷哼一声,当即转身而去。 过得几日,王一博冷静下来,又觉得自己有些过份,便拉着陆归寻找两人,只是末日之中一旦分散,再要想重聚当真谈何容易? 王陆两人寻了两个多月,同伴没有找到,却无意中在这院子里碰到了一个被困的女人。 少年人没有成年人那样的事故。而末日之初,人心也还没有黑化到见死不救的地步,那得等到为了活着练得周身是刀,“他人即地狱”这句话,才真正显示出它残酷的力量。 王陆当即决定救出女人,但在营救过程中,陆归不幸受伤,只得躺在床上休养,由王一博继续想办法。 令狐山听王一博讲述完毕,见他神情不似作伪,当下道:“先过去看看。” 王一博点点头,迂回绕到大楼后,令狐山一见之下,又是吃惊,又是好笑: 这地下室并非全埋在地底下,墙根离地一尺处开得有窗,只是窗户十分狭窄,而且安装了比拇指还粗的钢筋,要想逃出来,除非把钢筋锯断。 王一博敲了敲窗户,叮叮两声响后,一个女人出现在窗户后面,见到王一博,眼泪一下流了出来。 王一博道:“大姐,你别着急,我带人救你来了。” 令狐山瞧女人时,但见她脸色苍白,估摸着三十八九的模样,只是困在这幽暗的地下室中,心力交瘁,显得苍老了十岁也不止。当下问道:“你怎么会被困在这里?” 女人长叹了一声,原来她被尸群追赶,慌不择路逃进这地下室,虽然侥幸不死,但地下室门外的走廊又黑又狭窄,尸群找不到出路,就此滞留在走廊之中,女人也就无法离开了。 令狐山望向女人身后,地下室不到十个平方,堆着一些破烂桌椅,上面摆着这几日来,王一博给女人提供的食物和饮水。 女人满眼期望地望着令狐山,令狐山沉吟片刻,从口袋中摸出一把锯齿刀,隔着窗户递给女人。 女人伸手接过,一脸的茫然。 令狐山道:“你拿着刀,把钢筋锯开。” 女人握着仅仅三寸的锯齿刀,怔怔地道:“窗栏这么粗,怎么...怎么锯得开?” 令狐山道:“那就是你的事了。”在王一博肩膀上一拍,拉着他转过了墙角。 女人大急:“你....你别走,求求你了....”只听呯呯两声,又是女人“哎呀”呼痛的声音。 原来窗户离室内地面三米来高,女人是将两张凳子摞在一起才够到窗户,她一着急,踩翻凳子,人也跌落下去。 令狐山拉着王一博转过墙角,王一博道:“怎么,就这样走了?” 令狐山道:“末日之前,你认识这女人吗?” 王一博大惑,摇了摇头,心想我当然不认识了。 “那就好。”令狐山道,“不了解一个人之前,千万不要去帮助她。” 王一博更是疑惑,怔怔地道:“为什么?” 令狐山一个字一个字地道:“因为容易给你培养一个仇人!” 王一博道:“可是....可是见死不救,良心不会痛吗?” “良心?”令狐山从鼻孔里一哼,好似听到天下最大的笑话,“又没人指责你,又有什么不安的?就算有人指责你,哼,人又算什么东西?” 王一博瞬间无话可说。 令狐山在他肩膀上又拍了拍:“你现在不理解,但以后会明白,我是为你好,这都是血的教训。”说完,转身就走。 王一博呆了片刻,忽而犹如被人一巴掌抽醒,疾步追上令狐山,说道:“我....我有一个请求。” 令狐山道:“说。” 王一博道:“我和陆归能加入你们吗?” 令狐山左手抱在胸前,右手摸着眉梢角浅浅的刀疤,刘雄被驱出团队以后,他虽然当上了头儿,但留在白鹤村的那六人可还没有彻底对自己臣服。令狐山急需培养自己的心腹,还在饮品店的时候,他已经决定收复王一博,否则也不会跟着王一博来到这里,刚才转身就走,实则故作姿态,就一直等着王一博这句话。 王一博见令狐山沉吟不语,心中不由大急,末日活到现在,给他最大的教训就是,人越多,活下去的希望越大。 第95章 商场惊魂 令狐山见火候够了,淡淡地道:“好,我答应你和陆归加入,等他养好了伤,你们两个来城郊的森林公园,我在白鹤村等着你们。” 王一博愕然道:“这里是中心城区,要去到白鹤村,得穿过半座城市,这.....这很危险。” 令狐山道:“这是对你们的考验,如果连出城都做不到,我令狐山要你们何用?”说完转身离去,更不回头。 末日之中,生存这件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令狐山要两人单独出城,也许其中实有考验的成分,不过最主要的用意,实则出于热气球载重有限,再加上王一博和陆归,那么带回去的物资将减去两人的重量。 ........... 云巢商场,一件罐装雪花啤酒喝光以后,还没有等到令狐山回来。 胡凌霄抹了抹嘴:“啤酒不带劲,还是喝白酒的好。” 方紫忙道:“喝醉了怎么办?外面可都是丧尸。” 四人虽在商场内部,可静夜之中万籁俱寂,尸嚎声透过玻璃门,悠长连绵。 胡凌霄道:“今天认识了海峰兄弟,不喝个畅快怎么能行?”一笑出门,不大功夫,从四楼超市又提来了两瓶高度二锅头,一沓纸杯。 方紫摇摇头:“回到营地再喝不行吗?” 胡凌霄笑道:“你是女孩子不知道,男人一来了酒瘾,可是没耐心等下去的。是吧,林志兄弟?” 林志瞧了瞧表,已经凌晨四点了,令狐山不回来,大家也回不去,再又刚来了兴头,确实想要再喝几杯,对方紫道:“你放心,老胡在营地的时候说过他酒量公斤级,两瓶酒喝不醉。” 胡凌霄笑呵呵地扭开瓶盖,倒了三杯,再要倒第四杯的时候,方紫站起身来:“我和江上雪说话去。” 胡凌霄巴不得方紫离开,那样才喝得痛快。端起杯子道:“喝酒,喝酒。” 他以前生意应酬,哪天不在喝酒,末日以来,再没有畅畅快快喝上一顿,这时候闻到酒香,哪里还忍得住,和林志、王海峰一碰杯,咕咚咕咚,只见他喉头不断蠕动,一杯酒也喝个涓滴不剩。拿起酒瓶,又满满倒上了一杯。 三人一边喝酒,一边聊天,时间不长,一瓶白酒也喝光。胡凌霄又打开一瓶,刚给林志倒上一杯,猛听得呯呯两声枪响,刺破了深夜的宁静。 林志一下站起身来,只听枪声不绝,越来越近,枪声之中,又夹杂着尖锐的尸嚎声音,急忙冲到走廊,抓着护栏叫道:“可能是令狐山回来,千万别开门!” 林志这下猜对了,开枪之人正是令狐山,他和王一博分开后,急着赶去和林志等人会合,不料一出院门,突然枪声大作,正是林志四人开枪冲出服装店。 枪声一响,一条长街的丧尸都惊动了,三只丧尸嚎叫着,直朝他冲来。 令狐山大吃一惊,想着大院中丧尸也不少,不能回头,立马飞奔横穿过马路,逃进一条巷子中。 三只丧尸如同附骨之蛆,紧追不舍。令狐山慌不择路,好不容易摆脱丧尸,忽而发现巷子中岔道众多,自己也陷在这迷魂阵了。 他喘息一阵,平复下心情慢慢回想,终于极其幸运走回长街,但耗时也多,寻思这半天过去,林志等人多半已经回到云巢商场,于是变频控制器专卖店也不去了,寻路返回云巢商场。 不料他疲惫之下稍有松懈,刚一转过路口,迎头就撞上了一群丧尸。避无可避,只好开枪。这一来,一条街的丧尸都被惊动了。 ........ 林志在卫城苦苦求生大半年,见到过的活人寥寥无几,因此一听到枪声,就笃定多半是令狐山回来了,他担心江上雪圣母心泛滥,疾冲出服装店高喊,不准打开商场大门。随即急奔下楼。 王海峰“啊”的一声,抓起霰弹枪,也随着林志冲下楼去。 胡凌霄第三个出门,匆忙之间,一脚踢在桌子上,酒瓶晃了两晃,侧翻在桌子上,瓶中酒汩汩而出,都流在沙发上。 那酒瓶骨碌碌滚动,又碰翻了蜡烛落在沙发上。被酒打湿的沙发一触到明火,顿时腾起一团蓝色的火焰。 服装店面积不小,足足有三百来个平方,除了临着走廊一面是橱窗,其他三面墙壁和中间的衣架挂满了衣服,火势迅速蔓延,片刻之间,整个服装店都燃烧了起来。 林志冲下楼去,但见商场大门已被打开,方紫和江上雪扭成一团,一个要去关门,一个不让关门。 江上雪大叫:“见死不救,还算人吗?” 方紫大声道:“你这样会害死大家的!” 林志勃然大怒,先前对江上雪还抱着的三分好感荡然无存。这女人心底是善良,但做事不经过脑子,不分轻重缓急,救令狐山一人,却要害死大家。急扑上去关门,眼前一花,令狐山已经逃进商场。 令狐山一进门,随即转身与林志一起抵住大门,随后冲下楼来的王海峰、胡凌霄也跟着扑到门上。胡凌霄听到尸嚎声震天,瞬间酒意全无。 方紫和江上雪也停止扭打,一起过来帮忙。方紫捡起别门的棍子,别住了门把手。但把手承受有限,众人依然不敢撒手。 林志隔着玻璃,但见门外人头攒动,黑压压的都是丧尸,心知这门是守不住了。大声道:“令狐山,快把热气球升起来!” 令狐山道:“你们抵得住吗?” 林志道:“别废话,抵不住也要抵!” “好!”令狐山往后一退,撒手奔进中庭花园,鼻中忽而闻到一股焦臭味道,抬头一看,也不知二楼何以燃起了熊熊大火,滚滚浓烟,在整个商场扩散开来。 ....... 林志等人心知热气球升起来需要时间,此时唯有拼命给令狐山争取时间,偏偏大门是钢化玻璃,挡不住丧尸的目光,要是木门的话,只要坚持十秒以上,外面的家伙就该干嘛干嘛去了。 第96章 你敢先逃就打爆热气球 方紫忽见玻璃门上倒映出火光,此时也无心询问二楼怎么起火了,但觉门上压力越来越大,幸亏活死人不懂得一起发力,否则大门早给撞塌了。 但尽管如此,时间一长,大门也终于不堪重负,在群尸一浪接一浪的撞击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这声音如同尖锐的匕首刺进五人的耳中,只听得人人脸上变色,心惊胆战。 猛然之间,喀喇喇一声响,声音不大,众人听在耳中却犹如半空打了个焦雷,玻璃门上忽而现出一道裂缝,整片玻璃随即裂成了无数碎片。每块碎片上都映出了活死人狰狞的面容。 “逃啊!!!” 林志发一声喊,五人转身狂奔,身后轰一声大响,群尸已如潮水一般涌进商场。其势直如山崩地裂,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林志和方紫绕过走廊,从西边楼梯逃上二楼,回头一看,王海峰、胡凌霄、江上雪都已不见了踪影,混乱之中,也不知道三人是死是活。 方紫道:“但愿他们都没有事情。” 话声刚落,忽听一声尖叫,江上雪也逃了上来,五只丧尸张牙舞爪,跟在她身后。 要不是江上雪,令狐山纵然进不了商场,以他的身手,也不至于丧命,就因为江上雪的妇人之仁,把其他人都陷入了绝境。 眼见江上雪狼狈万分,林志本欲不管,但丧尸已经冲上二楼,由不得他袖手旁观,一扣扳机,将冲到眼前的丧尸爆头。 第二只丧尸紧随而止,一把抓住林志的枪口,白森森的牙齿就咬了上来。 林志忙用力回夺,同时照着丧尸的脑袋,接连猛打了几拳,他和方紫的手上都戴着防刺手套,这手套柔韧无比,护住了拳头和手腕以上三寸,也不怕丧尸撕咬。 丧尸呃呃呃嚎叫,它一双眼睛被林志一阵重拳连续打击下,已经看不见光亮,猛地往前一冲,林志及时闪开,丧尸在护栏上一撞,一个倒栽葱翻了下去。 林志缓出手来,急忙援助方紫,却见方紫已将第三只丧尸按倒在地,抽出潜水刀,一刀刺进丧尸眼睛。 第四只丧尸倒在地上,脑门上一个血洞,自然是在此之前,已经被方紫用弩弓射杀了。 第五只丧尸,则是被江上雪所杀。她在末日之中能活到现在,倒也并非没有一点真实本领。只是圣母心一泛滥,智商便急剧下降。 两人松了一口气,林志道:“你有没有发觉,丧尸的力气没有以前大了。” 方紫刚才干掉的这只丧尸,比方紫还高出半个脑袋,要放在尸变初期,别说方紫,就是林志也得被丧尸彪悍的力量碾压。 但方紫只是一脚,就将丧尸踹翻在地,按住丧尸肩膀时,丧尸反抗之力也不甚强劲。 方紫喘着气道:“是呀,怎么会这样?” 林志沉吟道:“嗯,想想应该也不奇怪,这些家伙的身体一直被虫草菌侵蚀,没道理还能一直维持强悍的力量。” 说话之间,环形走廊对面服装店的火越烧越大,尸群涌进商场后,倒有九成被熊熊大火吸引,瞧着那火光发呆。 方紫道:“大火到底是怎么燃起来的?” 林志摇摇头,别说他第一个冲出服装店不知道,就是胡凌霄也不会明白。 方紫道:“但要不是这场大火抓住了丧尸的眼球,情况更加糟糕。丧尸一冲进来,热气球也没有升空的机会。”忽见三楼也冒出了火光,叹一口气道,“这样烧下去,整个云巢商场算是报废了。” 这时,热气球渐渐竖立了起来,林志道:“令狐山马上要升空了,我们快下去。” 三人下到一楼,往中庭花园气球竖立的方向摸去,花园中树木阴森,火光透在地上斑斑驳驳。 到了地儿,见胡凌霄已经在吊篮中了,这家伙不声不响,但总是能在最危险的时候逃离险境。 令狐山一手把着喷火阀门,说道:“快上来,气球要起飞了。” 方紫道:“海峰大哥呢?” 令狐山道:“别管他了。再不起飞一旦被丧尸发现,大家都活不成。” 方紫道:“不行,一定要找到海峰大哥才能走。”说完,转身走进树林。江上雪稍一迟疑,也跟了上去。 令狐山冷冷地道:“要是我起飞之前,你们赶不回来,就别怪我无情。” 林志道:“要是我们没有回来,你就敢升起气球,那我先警告你了,我一定会开枪打烂气球。我们活不成,你也休想逃走。” 令狐山:“.....” 林志三人回头寻找王海峰,走出六七十米,突然听到一声口哨。林志循声望去,只见七八米开外,三只丧尸犹如鬣狗伸长了脖子,围着一棵大树呃呃嘶吼,那树上骑坐着一人,瞧身形正是王海峰。 王海峰手里的霰弹枪还剩下最后一发子弹,但他怕枪声招惹来更多的丧尸,因此不敢开枪。正不知所措时,见到林志三人,顿时精神大振。 方紫端起弩弓,接连发出三枚钢珠,将丧尸一一射杀。在丧尸横行的城市,弩弓确实有枪械不具备的优势。 王海峰滑下树来,握着方紫的手道:“我看见热气球竖起来了,就是无法过去。” 林志嘘的一声,王海峰一凛,只见一大丛绿萝后转出一群丧尸。 四人脸上变色,回头就走,尸群已经发现有人,随后追来。 林志回头一梭子扫去,大叫道:“令狐山,快升起热气球。” 令狐山听到枪声,一按点火阀门,火焰呼呼窜起,热气球便冉冉升空。 胡凌霄抓着吊篮边框,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忽见草木晃动,方紫、王海峰、江上雪三人冲了出来,连忙将方紫先拉进吊篮,问道:“林志呢?” 方紫喘着大气道:“在后面。”伸手将江上雪也拉进吊篮。 只见草木又是一阵晃动,林志狂奔而出,一挥手,先将突击步枪抛进吊篮,紧跟着高高跃起,但吊篮此时已经离地四米,眼见他这一下无论如何也抓不到吊篮了。 第97章 车底女尸 关键时刻,王海峰抢起缆绳,抛了下去,林志一把抓住,吊篮微微一顿,复又升空,带着林志冉冉升起。 林志低头下望,尸群龇牙咧嘴,干枯的双手徒劳地伸向空中。 方紫按着胸口:“快爬上来呀。” 林志双手交替,爬进吊篮,众人不约而同长出口大气,心头的石头总算落下地来。 令狐山又加了两大把火,飞出云巢商场,只见东方天空晨曦初亮,又过片刻,一轮红日跃出地平线,刹那间万道金光四射开去,景色瑰丽极了。 ...... 环城路。天亮之前。 周泽润和小伟坐在皮卡车中,一根接一根的抽烟。车厢中烟雾缭绕,两人眼睛发红。 小伟猛地一拍方向盘:“真是急死人了,他们进城已经两天两夜,大大超出了预定的时间。还是用对讲机联系一下吧。” 周泽润盯着车窗外浓得化不开的黑暗,说道:“天还没有亮,这一晚就不算过去。” 小伟不满地道:“你就是太古板,已经凌晨五点了,最多再过两个小时天就亮了,怎么不能算?” 周泽润慢吞吞地道:“你着急,难道我又不着急?你瞧瞧我舌头,舌苔发白....嗯,都上火了。” 小伟气呼呼地道:“我看不见。”顿了顿,“还是用对讲机联系一下。算我求你了。” 周润泽白了他一眼:“林志走的时候千叮万嘱,除非他主动呼叫我,否则不能联系他。” 小伟道:“为什么?” 周泽润道:“笨蛋,万一他正躲避丧尸,你一呼叫,不是害死人了?” 小伟恍然,过了片刻又道:“可是,这样干等真是折磨人。我宁愿进城,也不愿意在这里熬着。你说奇怪了,林志他干嘛带老胡和方紫,也不带我和你进城?” 周泽润道:“他当然有自己的考虑,老胡老奸巨猾,方紫的弩弓杀丧尸不会发出声音。明白了吧?” 小伟道:“明白是明白,但我就是不服气。” 周泽润一笑:“不服气,去后面睡。” 小伟道:“后排座位宽敞,还是你睡吧。” 周泽润道:“我要睡得着,还跟你客气?”哒的一声打燃火机,又点了一根烟。 小伟道:“那我就先睡了,反正不睡也是生闷气。” 他壮硕的身体爬到后排座位,不多久,便沉沉睡去。 周泽润坐了一阵,两夜没有睡好,也感疲倦,把烟头摁灭,靠在座位上,不知不觉也睡了过去。 睡梦之中,车身忽而一震,周泽润一下惊醒。睁眼一看,天空微微发白,离天亮就在转眼间。 “小伟。”他反手去推后排座位的小伟,但这家伙没心没肺,嘴角挂着梦口水,兀自沉睡不醒。 周泽润抽出手枪,望向两边倒车镜,镜子中映出车后的情景,公路空空荡荡,两边是枯黄的杂草,只有晨风掠过,枯叶簌簌滚动。 他心想奇怪了,刚才是什么东西撞得皮卡车都抖了一下?打开车门,围着汽车走了一圈,正纳闷时,猛地脚腕一紧,已被一只冰冷的手紧紧抓住,拖向车底。 周泽润“啊”的一声,仰天一跤,后脑勺重重磕在地上,只觉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他跌倒前那一下“啊”音,终于惊醒了小伟,小伟一下坐起,见车门敞开,周泽润也不在车中。 忙下车查看,只见周泽润两只手趿拉在脑袋上方,人已经昏迷,也不知道什么怪物,已将他下半身拖进了车底。 小伟吓了一大跳,顾不得趴下检查车底,抓着周泽润两只手,猛一用力,拽了出来。头皮一麻,随着周泽润一起被拽出来的,竟是一只女尸。 周泽润被女尸拖进车底,裤管擦地往上撸起,女尸张开白森森的牙齿,照着他光腿一口咬下,若不是小伟恰逢此时将周泽润一把拖出,那周泽润此时已经被咬感染尸毒了。 小伟大惊,朝着女尸脑袋狠狠一脚,拖着周泽润就跑。 女尸脑袋被踢得偏向一边,颈椎骨咔嚓一声响,虽被大力踹了一脚,两只又干又硬的爪子,依然紧紧抓着周泽润的脚踝。死不松手。 小伟一回头,见到女尸凌乱的黑发后阴寒的眼睛,头皮一麻,跑得更加快了。差点没将周泽润和女尸一起拖飞上天。 周泽润被拖出十几米,醒了过来,一阵恍惚后,大叫:“你拖着跑有什么用,快拿枪打爆脑袋呀!” 小伟恍如大梦初醒,一只手去抽手枪,脚下不停,以免女尸趁机咬周泽润一口。 周泽润提起左脚,朝着女尸两手猛踹,终于脚踝一松,女尸放脱了双手,接着呯的一声枪响,小伟也开枪爆头了女尸。 周泽润翻身坐起,两人对望一眼,都是呼呼喘气,小伟是跑得累了,周泽润则是吓得心脏狂跳。 小伟道:“快检查你脚上受伤没有?” 周泽润搙下袜子,见皮肉完好,才长长松了一口气,忽觉后脑勺火辣辣的疼,用手一摸,已经肿起了一个鸭蛋包。 小伟道:“这女尸为什么会在车底下?” 周润泽也感奇怪,难道女尸还懂埋伏了?望向女尸,才发现它两条腿齐膝而断,断口处皮肉相连,瞧来像是被车轮扎断的。这下解开了心中的疑惑,原来女尸是靠着两只手爬到皮卡车下的,怪不得在倒车镜中什么也没有发现。 小伟恶心女尸的模样,将尸体拖到公路边上,用脚一踹,女尸顺着斜坡骨碌碌往下滚,忽而眼前一亮,叫道:“快过来看,下面是什么?” 周泽润已走到皮卡车旁,捡起自己掉在地上的枪,一边揉着后脑勺又走了回来:“你这家伙发现什么了?瞧把你乐得心花怒放。”往公路下一看,女尸滚下去后,压翻了斜坡下一大丛灌木,露出几个花花绿绿的食品箱子。 小伟伸长脖子,探头探脑地道:“好像是方便面箱子。下去看看。” 周泽润道:“别费劲了,就算是方便面,日晒雨淋也吃不成了。” 第98章 满载而归 小伟却已经下了公路,往地上一坐,顺着草地滑了下去,只听他大声欢呼,捡到宝了。 周泽润后脑勺疼痛难当,本不欲下去,但听小伟叫得惊天动地,好奇心起,也顺着草坡滑了下去,双手不时抓住两边的枯草,以减缓滑行的速度。到了坡脚一看,也不由欣喜若狂。 但见一辆箱式小货车四轮朝天,摔得面目全非,车厢两扇车门,一扇掉在旁边的草丛中,一扇斜斜挂着,车厢中都是各种零食。 虽然货车翻滚下来的时候,不少零食抛洒出来,但留在货车中的零食,还是远远为多。 小伟连连搓手,说道:“这好像是给超市送货的车。” 周泽润道:“管他什么车,搬啊!”兴奋之下,脑袋似乎也不痛了。 两人哈哈大笑,周泽润又爬上公路,把皮卡车开来靠在路边,由小伟把零食搬上公路,再由周泽润搬上皮卡车的车斗中。 这些零食五花八门,除了不少饮料和矿泉水,还有黑麦苏打沙琪玛、奥利奥饼干、开心果、自热米饭,以及各种罐头和红酒。 小伟笑道:“林志他们进城一趟,收获只怕还没有这笔意外之财来得爽。” 周泽润道:“但不进城,你哪里找得到变频控制器?这次进城的目的,主要还是那玩意儿。” 两人说着话,忽听林志的声音车内的对讲机传了出来:“周泽润,周泽润,听到回话,完毕。” 周泽润连忙弯腰钻进车内,拿起对讲机:“我是周泽润。完毕。” “我们已经升空,正被风吹向卫城正东方向,你立马开车过来。完毕。” “明白,但我和小伟发现了一辆货车,皮卡车装满了各种零食,已经没有空间了,要不我先回营地,卸了货再赶回来。完毕。” 对讲机中沉默片刻,林志的声音再次响起:“不用,你用缆绳拖着热气球在半空飞行就是了。完毕。” 周泽润道:“是呀,我怎么没有想到。完毕。对了,大家都还好吧。” “黄通天遇难,其他人都好。完毕。” 周泽润松了口大气,放下对讲机,冲小伟叫道:“出发了!” 这时,货车中的零食,已经给两人搬得差不多了,皮卡车斗里装得满满当当。 小伟答应一声,又搬了一箱矿泉水丢进驾驶室。周泽润发动汽车,右手抹着方向盘接连打了两圈,调过车头,迎着晨光飞驰出去。 半个小时后,小伟指着窗外:“看见他们了!” 周泽润估摸着热气球下降的方位,将皮卡车开过去预先等着,过了一阵,热气球飞临头顶,一根缆绳抛了下来。 小伟下车将缆绳绑在车斗护板上,周泽润按了三声喇叭,复又调头行驶回营地。头顶上方拉着热气球,速度就慢了许多。 此次卫城之行,收获颇丰,除了大米,日常必需品基本齐备。回到营地后。众人将物资卸下。 令狐山驾驶来的车还停在原位,当下与众人分手,由江上雪驾驶着,回去了白鹤村。 林志等人疲惫不堪,吃过早餐后,就去到宿舍二楼休息,一觉睡醒,已经是下午三点。 大伙来到招待室,见李冬雪正忙碌着,她把工具室里面的铁架子收拾干净,将林志三人带回来的物资,以及皮卡车拉回来的零食,分门别类码放在铁架上。 不光如此,她甚至做了台账。 林志翻开一个笔记本,看了几条,上面所记:两面针牙膏五支,生产日期某年某月,有效期某年某月,黑妹牙膏七支,生产日期某年某月,有效期某年某月..... 翻过两页,味纯园酱油七袋,生产日期某年某月,保质期某年某月,黄桃罐头十二瓶,生产日期某年某月,保质期某年某月..... 林志笑了笑,说道:“不用这么细致吧?” “当然要这么细致。” 李冬雪抿了抿嘴唇,略显腼腆地道,“这些东西都是你们用命换来的,那就要好好保存,我把日期靠前的都排在了前面,日期靠后的排在后面,这样一是方便大家拿取,第二以不致因为错过了保质期,食物变质。” 众人互相瞧瞧,竟然都很是感动,从这些琐碎的小事情上,能看出李冬雪的体谅和对众人的关心。 方紫禁不住抱住李冬雪:“冬雪姐姐,我真是爱死你了。你以后就是我们的后勤总管。”说完,在她脸颊上用力一亲。 小伟道:“李冬雪,那个....那个我要给你道歉,我以前不该那样嘲笑你。” 李冬雪道:“我只是做了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大家...大家不用这样。” 这时,一股寒风刮进门来,众人不由缩了缩脖子,方紫道:“哎呀,下雪了。” 大伙走出游客接待室,只见雪花点点,下起了小雪。 小伟父亲叹口气:“小雪一下,过不了几天就是大雪,我们准备的物资,只怕撑不过这个冬天。” 小伟道:“我和周泽润不是拿回来那么多零食吗?又有罐头,又有午餐肉。” 小伟父亲道:“大米只有三袋,这段时间已经吃去了半袋,没有大米,零食顶得了什么用?” 小伟父亲心中担忧,破天荒的没有骂小伟兔崽子。 小伟道:“要不和令狐山商量一下,再进一趟城?” 胡凌霄摇摇头:“他已经摸清了门道,干嘛还要带上你?” 小伟道:“你不去问,怎么会知道人家不答应?” 胡凌霄一笑:“我这辈子没什么本事,但在看人这方面,嘿嘿,不是我老胡说大话,十之八九不会错。” 小伟还待分辨,林志摆摆手道:“不用求令狐山,乘热气球飘出卫城的时候,我在半空看见一条马路比较偏僻,但房屋不少,可以去那儿收集粮食。” 当晚,林志做了安排,王海峰、周泽润、小伟父亲负责将风力发电机的电引进营地。所需电线,可以拆营地中的电线使用。 小伟的池塘还没有挖完,由孙连运接手,李冬雪协助。池塘挖大,雪融化后就能得到更多的水。 林志、方紫、小伟、胡凌霄四人,驾驶皮卡车去城郊收集粮食。 第99章 老化肥厂 第二天吃过早饭,众人分头行事,林志四人驾车出了森林公园,沿着外环路行驶出两公里左右,左转上了公路桥,越过清水河,在一个不起眼的路口右转,驶上了一条不宽的马路。 马路年久失修,坑坑洼洼,颠簸着四人昏昏欲睡。 一个小时后,路两边的房屋渐次增多。都是郊区居民自建的楼房。但见墙头衰草摇曳,冷清得如同坟地。 小伟道:“也是神了,我在卫城活了二十年,也算是老人了,这块地儿,我居然不知道。” 胡凌霄道:“这里好像是化肥厂的老厂区,二三十年前,也红火过一阵,只不过化肥厂倒闭后,逐渐就成为了被城市遗忘的角落。” 忽而,前方院子中闪出一小撮丧尸,林志赶紧将车停下,见尸群横穿过马路,跳进路边野地里,径直去得远了。 胡凌霄道:“不用再往前了,就在这里收集粮食,怎么样?” 林志点点头,越是往前房子越是密集,风险也就会随之增加,此时马路两边零零散散分布着十七八户人家,最妙的居然还有一座老破加油站。墙头衰草摇曳,估计也只有附近的车主来加油。 胡凌霄道:“把各家的粮食集中起来,就算一家只有十几斤米,那也将近有两百来斤。” 林志把车开进加油站,说道:“皮卡车快没有油了,先抽油加满,再收集粮食。” 四人下了车,见遍地狼藉,加油柜也给一辆越野车撞翻在地。 林志走进值班室,找到一根撬棍,见办公桌旁边立着四个油桶,便让小伟拎着,四人绕到值班室后面,撬开地下油库盖板,又找来一个手动抽油泵,将油抽入油桶。 方紫环顾四周,公路两边,房前屋后都是撂荒的农田,草木萧瑟,天空阴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荒凉的美。 给皮卡车加满油后,将四个油桶也加满,放在皮卡车斗中,拖回去备用。接下来,就是收集粮食了。 四人当下两两一组,同时搜查路两边的房屋。 林志和方紫走进一所两层的红砖小院,院子里收拾得倒还算利落,只是久无人居,冷清清得如同坟地。 院中倒了一辆摩托车,金属部件已经生锈。林方两人绕过摩托,见小楼房门半掩,门角挂了一张蛛网。 方紫捡起一根树枝,扫去蛛网,说道:“蛛网没破,里面应该没有丧尸。” 林志推门进去,见堂屋迎门的墙上挂着一个神龛,中间一张红纸上写着“天地君亲师”五个字。 堂屋中间一个回风炉,上面还摆着一副碗筷,两个菜盘,盘子中黑乎乎的一层,早已经瞧不出是什么菜肴了。 林志道:“这家只有一个人?” 方紫道:“郊区多半是这样的,年轻人读书的读书,打工的打工,一般就只有老人留守家中。” 林志心中咯噔了一下,皱眉道:“这么说来,只怕屋里平时也没有存放多少大米。”走进厨房,一番搜查下来,果然只找到小半袋大米。用手拎着抖了一抖,估计也就十一二斤。 方紫道:“少是少了一点,不过总比没有强。” 林志笑道:“不错,蚊子也是肉。”见碗柜旁边的角落中还立着大半桶菜籽油,一并提了,走出小院。 两人将米和油放进皮卡车斗,继续搜寻下一家,不料接下来更加失望,七户人家,只找到三十来斤大米,其中五户人家铁将军把门,橱柜如同天空一样空荡荡的。 林志道:“看来在尸变之前,这五户人家就已经没有人住了。” 胡凌霄和小伟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四个人收集的粮食加起来,堪堪一百斤出头。 不过意外之喜的是,小伟在一户人家中的抽屉中,找到了二十几包蔬菜种子。等来年开春一种上,营地中就不缺新鲜蔬菜了。 林志瞧向远方房屋密集之处,现在就只有冒险去看看了。一挥手:“大家上车!” 皮卡车朝前行驶,进入老厂区后,不宽的马路上倒没有看见一只丧尸,也许附近地势开阔,丧尸都游荡到野外了。 小伟伸长了脖子,喃喃嘀咕。 胡凌霄道:“你说什么?大声点。” 小伟白了他一眼,声音低沉地说:“这么大声干什么?” 胡凌霄道:“鬼影也没有一个,你怕什么怕?” 小伟道:“就是这样才不正常了,老厂区虽然人口流失严重。但怎么着也不该这样清静吧?” 胡凌霄嗤一声笑:“难道活死人还会给你玩阴谋诡计。哈哈,笑话。” 林志也觉得清静得有些反常,眼看前方出现了一个十字路口,路边插着一块红锈斑驳的路牌,锈蚀严重,但勉强还能看清上面写了什么: 直行是厂区子弟学校,左转是化肥厂大院,右转是生活住宅区。 林志踩下刹车,说道:“商量一下,往哪一边走?” 集思广益并非一件坏事,很多时候,一个人的思路很难做到面面俱到,每个人的看问题的角度和层次不同,商量一下,或许就弥补了致命的缺陷。 小伟道:“直行去学校。很多小学中午也提供午餐,粮食肯定多。” 方紫道:“不见得,万一厂矿学校偏偏没有提供午餐呢?那不是白跑了?” 胡凌霄道:“依我看,还是去生活区的好,最起码肯定有粮食。” 话音刚落,忽见前方人影晃动,一只丧尸形单影只,从右边马路冒出来,穿过路口,消失在左边马路。 呼 车内四人一直诡异怎么看不见一只丧尸,这时不约而同呼出一口气,在末日中摸爬滚打活到现在,仿佛世界上少了这些吃人的家伙,反倒变得不正常一样。 半响,小伟道:“我说决定好没有,到底去哪一边?” “老胡说得不错。生活区至少不缺粮食。” 林志轻点油门,打着方向,已将皮卡车开进通往生活区的右边马路,但见路旁的树木两人也难以合抱,可见这化肥厂年代已经很久远了。 第100章 突然出现的丧尸 时间不长,马路在前方拐了一个弯,车还没行驶到拐弯处,已听到阵阵尸嚎声传了过来。 林志一惊,随即踩下刹车,过了好一会儿,却是只闻其声,不见有丧尸转出来。 小伟道:“我下去看看。” 胡凌霄道:“你这冒冒失失的家伙,还是我去....” 话没有说完,小伟已经跳下车,蹑手蹑脚走向前去,只见他伸头一张,随即转身就走,突然摔了一跤,连滚带跑回到车上。喘了口大气道:“难怪我们半天才看到一只丧尸,你们猜怎么着,他妈那些家伙都在生活区!” 林志道:“哪怎么不见出来?” 小伟道:“大铁门锁着呢,我敢说没有一万,也有八千!”说着连连搓揉屁股,“好痛,好痛。” 林志道:“你皮糙肉厚,打不死熬不烂,怎么跌了个屁墩,脸色都变了?”哈哈一笑,调过车头,返回十字路口,目光望出去,又看见一块路牌。 那路牌成色较新,上面印着“春天蜡染厂”五个字,只因太往里缩,先前没有看到。 方紫“咦”的一声:“怎么化肥厂变成蜡染厂了?” 林志两个手指头敲了敲额角:“多半是有人租大院办了厂子。”心想,“既然这样,说不定厂子里面倒能找到大米。”一脚油门冲过路口,十几分钟后,果见老化肥厂的门头挂着蜡染厂的招牌。 他将车停靠路边,四人步行过去,躲在角落朝院门内张望,里面有丧尸,但是还好,好像不多。院子中搭了不少脚手架一般的木台,两米多高,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这些丧尸都穿着蜡染厂的工作服,两排对襟,色作深蓝,极具特色,但其中一只丧尸穿的是白色厨师服,甚是显眼,这就从侧面说明了,蜡染厂有员工食堂。 林志回过头来,说道:“院子里面丧尸不多,但车间和办公楼里面就不好说了,做事情一步步来,先解决掉院子里的丧尸。” 小伟抽出手枪,林志道:“你干什么?” 小伟道:“杀丧尸呀。” 林志道:“子弹打一发少一发,能节约就节约。你钢钎不是在车上吗?” 小伟道:“难道和丧尸正面硬钢?” 林志道:“唉,你这家伙就是不爱动脑子,你隔着院门捅刺就不行了?” 小伟一拍脑袋,一溜烟返回车上拿来钢钎,顺带把胡凌霄的工兵铲也拿来了。 院门关着,上面挂着一把锈迹斑斑的大铁锁。 林志在院门前一站,伸潜水刀在栏杆上铛铛铛一敲,尸嚎声中,院中丧尸一哄而上,将手从栅栏间伸出来,抓向四人,办公楼内、厂房中,零零星星又走出三四只丧尸。 但加在一起,也不过十二三只。 “动手!” 林志潜水刀刺出,也干掉一只丧尸。胡凌霄抡起工兵铲,小伟举起钢钎,方紫则用弩弓射杀。 有院门将人和丧尸隔开,完全没有一点危险,小伟一钢钎砸开一只丧尸的天灵盖,只觉心中充满了杀戮的快感。 解决掉这十二三只丧尸,小伟照着院门,抡起钢钎又是一阵乱敲,再不见丧尸出来。 林志道:“够了,没有丧尸了。”小伟便撬开了铁锁。 四人走进大门,见院中矗立着七八栋楼房,却没有找到食堂,小伟道:“奇了怪了,明明有个厨师,怎么会没有食堂?” 只听方紫道:“在这里了。” 林志等跟着绕过办公室大楼,才发现后面还有一所院子,从一个圆形门洞中进去,后院有三栋楼房作“品”字形排列,两边是库房,挂着铁锁,中间就是员工食堂。 院子里静悄悄的,听不到一丝动静。 为这寂静的气氛所迫,四人也不由自主放低了说话的声音。 食堂中桌椅翻倒,碗儿碟儿碎了一地,瞧来末日发生的时候,员工正在用餐。尸变骤起,一哄而散。 胡凌霄道:“这么一大个蜡染厂,怎么就只有十几只丧尸?而且前院的大铁门还是锁着的。” 方紫道:“也许是大家逃出去后,才上的锁。” 胡凌霄道:“可在那种情况下,人人只顾逃命,谁还会顾得再把铁门锁上?” 小伟道:“还分析这些干什么?闲得无聊是不是,快找到大米才是正经事。”大踏步走进厨房,拉开储物柜一看,哈的一声,只见柜子分成上下两层,下层一袋袋的大米码放整齐,一数之下,总共十二袋,每袋五十斤,加起来整整六百斤! 上层搁板只有一尺来高,存放的是一些马口铁包装的鱼肉罐头、番茄酱、黄豆酱、豆瓣酱等等调料。两样加起来目测三十几罐。 胡凌霄连连搓手,笑道:“总算没有白跑,这六百斤大米运回去,总能撑上大半年了。还等什么,搬呀!”弯腰扛起一袋大米,快步走出厨房。 林志一笑,也扛起一袋大米随后跟出,小伟却左边肩膀扛了一袋,右边肩膀又扛一袋,瞧他模样,连脑袋也想顶上一袋。 林志三人搬运大米,方紫便拿了一口大蒸锅,将那些鱼肉罐头、番茄酱等,叮叮当当扫进锅中,抬去皮卡车上。 四人往返了两趟,相互间也拉出一段距离,林志第三次返回食堂,刚一跨进后院,猛然间大吃一惊,就这前后两趟的空隙间,后院竟黑压压的冒出一大群丧尸! 一瞥眼间,少说也有两三百只。都穿着蜡染厂深蓝的工作服。 林志退避不及,已被丧尸看见,刹时之间,尸嚎声如涟漪一般荡了开去,轰的一下,潮水一般朝他扑来。 林志大骇,调头就逃,一边大叫:“老胡,老胡,快藏起来!” 胡凌霄此时刚进入前院,听得林志示警的声音,立马跳进门房中躲避。 方紫来回两趟,搬空了储物柜上层的罐头和番茄酱等调料,正翻箱倒柜,看还有什么值得带回去的东西。 小伟则扛起一袋大米,正要将第二袋也扛到肩上,猛然间听到百尸齐嚎的声音,一起扭头望向窗外,顿时毛骨悚然,后院何以突然冒出数百只丧尸,两人均是茫然无知。 第101章 怨毒之心 林志绕过办公室大楼,一脱离丧尸视线,立即钻进楼前的花圃中,只听脚步声杂乱,群尸也前脚赶后脚冲到了前院。 猛然间失去了林志的踪影,这些没有脑子的家伙似乎也懵逼了,打头的几十只丧尸呃呃嚎叫、犹如刹不住车一般涌出大门,绝大部分丧尸,则在前院中四散开来。 花圃中杂草丛生,灌木也茂盛得有一人多高,林志从草叶间望出去,心中暗暗发愁,又是纳闷,这些丧尸莫非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 否则后院只有一道门通向前院,这些手脚僵硬的家伙总不可能是翻墙进来的。 忽感草丛中似不止一人,一抬头,正和一双尿黄的眼睛四目相对。 但见此人嘴巴尖尖,两腮无肉,正是刘雄的死党,那个绰号叫猴子的矮小男子。 林志道:“是你?” 猴子道:“是...是我。”嘴巴咧了咧,显得又是油滑,又是慌张,隐隐还夹杂着三分恨意。 林志心中一动,沉声道:“这些丧尸从哪里来的?” 猴子道:“我怎么知道,我也是无意间走进化肥厂大院,听到尸嚎声就藏起来了。” 林志盯着猴子说话时脸上表情的变化,见他目光闪烁,不敢和自己对视,当下心中雪亮,一缩脚,抽出绑在小腿上的潜水刀,冷冷地道:“我这刀上沾染了丧尸的血,只要刺破一点皮肤,后果如何也不用我说了吧?” 猴子眼中露出恐惧的神色,他自哀求加入林志的团队被拒绝后,又不敢在森林公园逗留,一咬牙下得山来,独自一人到处乱闯。 也算他运气不错,鬼使神差来到老化肥厂,寻了间空房安顿下来。虽说一个人寂寞凄凉,总算饿不死他。 这天,他正睡得天昏地暗,忽而隐隐听到一阵引擎声响,伸头一看,一辆皮卡车刚刚行驶过去。 猴子一怔:“这皮卡车怎么有些眼熟?”跟着反应过来,“对了,是林志那家伙的车。车头一个凹陷,就是撞飞雄哥时留下的印痕。” 猴子一反应过来,恨得牙齿痒痒,当初你不顾我死活,狠心把我赶走,老天可怜,让我找到一个安身的地方,你又开车闯到这里,搜刮物资不说,万一把生活区的丧尸放出来,老子还怎么活得下去? 猴子言念及此,一股怨毒如烈火一般从心头窜起,焰腾腾的按捺不住,眉头一皱,已想到了一个狠毒的主意。 当下冲出房门,抄近路赶到十字路口,见林志驾驶的皮卡车正行驶而来,快到路口的时候,忽而停下。 猴子为人奸诈,于是从藏身处转了出来,模仿丧尸的步伐穿过路口,走向通往老化肥厂大院的马路,本意是想将林志等人引去大院,他在这里藏匿的这段时间,已经摸清老化肥厂后院的库房中,困着不少丧尸。 但他有多奸诈狠毒,就有多愚蠢无知,也不想想林志怎么会去跟踪一只丧尸,眼见皮卡车一溜烟开往生活区,简直肺都气炸了。 随即又想到,生活区大门紧锁,里面都是丧尸,林志再厉害,也必定不敢闯进去,他最终还是会来到老化肥厂大院,于是一阵急奔,赶往大院,从后墙翻了进去,藏在暗处,就等林志等人到来,然后打开库房,放出丧尸。 ....... 猴子这番歹毒心意,此时自然不敢对林志开诚布公,但见林志神色严厉,蓝森森的刀尖距离自己眼睛不到三寸,惊惧之下,忍不住“啊”的一声。 此时,正值两只丧尸从花圃边走过,猴子这一声叫虽然不高,却也被丧尸听到,两尸丧尸张牙舞爪,扑进灌木丛中来。 这一下,再无躲藏的可能,林志一跃而起,只见群尸已四面八方围了上来,不由心中一寒,眼见逃出院子,以及冲进楼房车间都无可能,只得朝着最近的一个木台直奔而去,手脚并用,爬到台上。此时逃命要紧,当真如猫儿一般的敏捷。 林志刚刚爬上木台,便听猴子大叫救命,回头一看,猴子竟也往这木台上爬。 这木台搭建的用途,是用来过滤蜡液所用,两米多高,顶上却只一米见方,猴子急着逃命,带得木台一阵晃动,摇摇欲坠。 林志一惊,担心他将木台弄翻了,连忙伸手下去,抓住他衣领提了上来,怒道:“你他妈傻了,院子里面木台不止一架,你就非得跟着我?” 猴子脸无人色,话也说不出来,对林志这番喝问,恍如没有听见一般。但见他牙齿打战,格格直响,说不出来的害怕。 林志无暇再骂,喝道:“快趴在木台上。” 群尸围住木台,呃呃嘶嚎,虽然以它们的智商来说,还不懂得推翻木台,上面的活人就跌落了下来,但互相推挤间,木台摇晃不止,两只男尸伸手伸脚,似乎还意图爬上来。 两人往木台上一趴,木台摇晃幅度弱了不少,林志望着近在眼前一张张狰狞的面容,心知虽然暂时安全,但丧尸骚乱不休,木台随时有倒塌的可能,忽听口哨声响,一抬头,只见方紫和小伟扒在前后院中间的围墙上,意图解救。 林志冲两人叫道:“丧尸太多,你们不要暴露了。快给我回去!” 小伟不知所措,方紫却已朝着丧尸发射钢珠,但围着木台的尸群黑压压的一片,只怕到了晚上也杀不干净。猛听猴子一声惊呼,那木台往左一偏,差点翻倒。 林志怒道:“你他妈别大呼小叫,害怕又有什么....” “用”字还没有出口,嘴虽张着,却没有了声音,只见猴子耳根下三道指甲抓出的血痕刺目惊心,他却好似还不自知。 猴子见林志怔怔地盯着自己,颤声道:“怎...怎么了?” 林志道:“你受伤了。”话一出口,立即后悔,我提醒他干什么?这人胆小无用,这一知道自己必死无疑,还不越发心惊胆战,更加控制不住自己了? 第102章 回忆只会蚕食活下去的勇气 猴子果然“啊”的一声:“你....你说什么?”一只手往脸上摸去。 就在此时,木台突然一偏,稍一停顿,缓缓倒向尸群,林志大惊之下,双腿在木台上一蹬,用尽全身力气,跃向半空。 方紫和小伟在墙上看到这一幕,两人大声惊呼,只觉就这一瞬间,心脏都跳到嗓子眼了,只见林志在半空中伸长手臂,如大鸟一般越过黑压压的人头,落地后一个侧翻卸去力量,跳起来就跑。 方紫“啊”的一声,身子一晃,小伟连忙扶住。 林志奔出七八步,迎面一群丧尸围了上来,他心中一凛,端起突击步枪一梭子扫去,只听猴子大喊大叫,从尸丛中抢出来,朝他靠拢。 林志叫道:“你他妈已经感染了,还怕什么?” 猴子不答,背靠着林志,抽出一把砍刀疯狂砍杀,他这时候虽然也知道自己离死不远,但人的天性,能多活一刻算一刻,片刻之命也是命。 眼见丧尸张牙舞爪,四面八方又围了上来,林志心知合围之势一成,纵有三头六臂,空间异能,金手指加持,那也必死无疑,沉声道:“对不起了。” 抽出潜水刀,朝着猴子大腿就是一刀。趁着猴子倒地,群尸抢钱似的朝他扑去,冲出尸群,一头钻进办公大楼。 猴子存心不良,暗暗撬开库房大门放出尸群,意图将林志四人一举杀死,谁知到头来反而害死自己。 虽说死有余辜,并且他已经身染尸毒,就算侥幸逃脱,也活不过七十二小时,但林志将刀刺进他大腿之时,还是感到深深的内疚。 方紫和小伟在墙头惊呼,也被丧尸发现,一部分丧尸朝两人涌去,昂头嘶嚎。 丧尸最令人可怖之处,就是它们的眼睛,死人生着一双活人的眼睛,在头骨中炯炯发亮地盯着你看,那感觉只要想象一下,全身肌肉都会发紧。 小伟担心丧尸无意中走进后院,忙拉着方紫退回了食堂。安慰道:“林志已经逃进办公大楼,应该没事了。” 方紫怔忪不定,忽而道:“不知道胡叔怎么样了?” 小伟道:“那家伙老奸巨猾,应该也没事。” 先前胡凌霄藏进门房,别说方紫和小伟,就是林志隔着院中一排排的木台,也没有看见。 胡凌霄从门房中看着林志爬上木台,木台翻倒后又越过群尸,直瞧得他惊心动魄,直到林志逃进大楼,心脏兀自砰砰乱跳。 林志冲进办公大楼,随即奔上三楼,藏进一间办公室中。虽有几只丧尸跟着追进办公楼,但林志速度飞快,丧尸在二楼就失去了目标。 他平复了一下心情,过了一阵,忽听簌簌的声音响起,转头一看,天空竟下起了鹅毛大雪。 小伟父亲凭经验预测,小雪过后再有几天才会下大雪。不料才过一天,雪已经如此大了。 林志紧了紧衣领,走到窗前,虽说出营之前已换上皮衣,仍觉寒冷刺骨,只见雪越下越大,时间不长就将猴子残缺的尸体覆盖在了雪下,远处青山也顶上了白头。 这是末日的第一个冬天,自人类消失后,气温似乎也更加严寒。 此时,群尸在院中又四散游荡,林志寻思,也不知道这些家伙多久才能走光。 关上窗户,在角落生火取暖,只要烟雾不大,白天火光透不出去,也没有惊动丧尸的可能。 他心想方紫和小伟没事,只不知道老胡怎么样了。刚才目光越过墙头,只看见皮卡车的车顶,也不知道老胡是不是藏在车中。 屋中渐渐暖和起来,冰冷的玻璃上也凝结了水珠,林志百无聊赖,四下打量室内,见两张办公桌背靠背拼接在一起,桌下摞着十几个三尺见方的纸箱。 林志好奇心起,拖出一个纸箱打开,随即一喜,里面竟是一圈圈的铁丝网。上面生着剃刀般的尖刺,想着营地要加强防卫,这些铁丝网正派上用场。 时间慢慢过去,天终于黑了,他拉上窗帘,又将沙发毛巾覆盖在窗帘上,这下火光透不出分毫,然后拿出干粮填饱肚子,依偎在火堆旁,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睡梦之中,猛听得几下尖锐的声音刺破了夜空。 林志一惊而醒:“是喇叭声!”几步走到窗前,撩开窗帘往外看,白雪映照天光,视野异常分明,只见皮卡车已调过车头,朝前行驶,散布在院中的丧尸一窝蜂涌出大门,追着皮卡车去了。 “是谁开车引走了丧尸?”林志第一个念头就是胡凌霄,急急下了楼,恰逢方紫和小伟听到喇叭声,也弯腰摸到前院。 三人一见面,都感一阵欣慰,小伟抢着道:“是老胡?” 林志点点头,除了老胡也不会再有别人,说道:“雪这样大,车轮容易打滑,老胡千万不要出事才好。” 三人关上院门,在门房中等待,见室内有人待过的痕迹,看来群尸冲出后院之时,老胡就藏在门房中。 “四点了。”方紫抬手看了看表,她这表是在云巢商场得到的,某奢侈品夜光机械表,标价几个w。 至于妈妈送她的小米腕表,方紫则在营地树林中挖了个小坑,珍而重之埋了。 因为她知道,在随时不能幸免的末日中,回忆只会蚕食活下去的勇气。 林志道:“我还说你们睡着了,听不到喇叭声。” 小伟道:“怎么敢睡?” 方紫和小伟藏在后院食堂,轮流守夜,因此喇叭声传到后院虽然已经十分微弱,还是给听到了。 三人有一句没一句说着,都在担心胡凌霄能不能安全回来,过了好一阵,隐隐听到汽车引擎声响,急忙出门,只见皮卡车也驶到了院门前。 小伟推开院门,放胡凌霄进来。嘿的一声道:“老胡,你从哪里弄来的防滑链?” 胡凌霄跳下车来:“门房小床下。” 原来他挨到半夜,无意间发现床下有防滑链,于是拿了摸出大院,给皮卡车装上以后,按着喇叭引走了尸群。 林志道:“老胡,你这次可立了大功,要不是你,我们不知道还要被困几天。” 胡凌霄笑呵呵地道:“小意思。”又道,“我们是现在回营地,还是等天亮?” 第103章 快乐时光 林志道:“这鬼地方冷死了,车上至少还有暖气。我在办公楼发现一批铁丝网,大家拿了就走。” ........ 望城坡营地。游客接待大厅热气腾腾。 孙连运嘴上叼着烟,一边给电暖桌上的两个茶杯叙水,一边道:“我说陈叔,你已经熬了半夜,还是去睡吧,小伟一回来,我立马叫醒你。” 小伟父亲不时望向窗外,从这里能看见营地大门。缓缓地道:“我不止担心小伟,他们四个我都担心。” 孙连运道:“有林志大哥在,有什么好担心的?那家伙身手可不得了。我见他练习跑酷,啧啧啧,居然能徒手爬上宿舍房顶。” 小伟父亲点点头,说道:“你说我们来来去去拢共九个人,缺了谁都是一个大损失呀。” “这茶不错,提神醒脑。”孙连运端起茶杯,惬意地呷了一口,“陈叔,咱现在的小日子挺好的,有滋有味。” 两人说话总感觉搭不上边,一个往一头说,小伟父亲摇头道:“还是你去睡好了,白天你和周泽润把电引进营地,也够累的了。” 一句话说完,突然站起:“他们回来了!” 孙连运道:“是吗?”跟着哎呀一声,一分神间,茶水泼到了手上,连忙放下杯子,小伟父亲已经打开了门,奔向大门。 林志四人走进营地,首先就看到了大厅中灯光,不由精神大振:“陈叔,已经通电了!” 小伟父亲关上大门,乐呵呵地道:“是呀,他们三个忙了一天,不但整个营地通电,连爬坡的输送带也可以用了。”一边说着,伸手去扫小伟肩膀上的雪花。 孙连运连忙又冲了四杯茶,笑道:“陈叔一直担心你们呢。” 众人围着电暖桌坐下,电暖炉功率全开,再喝着热茶,都是心情大畅。 ....... 第二天,大伙一起动手,用输送魔毯把这次收获的物资都运进营地。又把铁丝网架上墙头。 营地面积不小,铁丝网根本不够用,便只架设在大门两头重要的地方,其余地方则拉上电线,剥了线皮直连上风力发电机输出的千伏电,人只要碰到,大概率必死无疑。 一切忙完,已是下午三点,大伙尽管累得满头大汗,但人人欢天喜地。仿佛一生中再也没比这更高兴的事情了。 众人说笑着走进餐厅,李冬雪早已经备好了酒菜,一盘蒸火腿、一盘冬笋炒肉,一盘凉拌粉丝,一盘豆豉鱼,另有一大碗木耳煮午餐肉汤,一碟水豆豉。 虽然食材种类不多,也给她弄得一桌好菜。 小伟铲雪熬了一大锅热水,大家洗过手后。围桌边吃边聊,食堂中的两台电暖炉全开,一室暖意。 酒过三巡,小伟父亲笑呵呵地道:“现在我们粮食充足,物资齐备,就只可惜人还是太少。” 小伟笑了笑,高深莫测地道:“其实要想再增加人,也不是什么难事。” 众人一起望着他,倒要听听怎么就容易了。 小伟道:“卫城肯定还有幸存者,只要我们在山坡上生一笼大火,城里人看见了,自然会找来。” 方紫道:“切,你这是什么馊主意,只怕人没有招来,倒把丧尸都引进山了。” 小伟拍了拍脑袋:“这个我倒考虑不周。” 王海峰道:“人少有少的好处,至少日子活得简单。别想那么多了,干杯,干杯。” 这天,除了轮到周泽润和李冬雪值守,其他人喝得酩酊大醉。 如此过了两天,大雪时断时续,纷纷扬扬没有个止息,营地中的积雪也有两尺来深,一脚踩下去,没过了膝盖。 小伟父亲道:“我这一辈子,还从来没见过卫城下过这样大的雪,可不要尸患未除,又来一场天灾。”说着连连摇头。 小伟道:“老爸,你就是这个脾气,老是忧患意识太强,事情还没有发生,你就愁得睡不着觉,不就是下了一场大雪吗?” 小伟父亲骂道:“小兔崽子,你知道什么,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呵。” 方紫笑了笑:“陈叔,小伟说得对,人要保持乐观,万一这场大雪,把丧尸都冻死了呢?” 小伟父亲裂嘴笑道:“那样最好,我巴不得这样呢。” 众人隔着窗户观看外面的雪景,忽听一阵翅膀扑腾的声音响起,一大群雪鸡越过围墙,落在院中。一只只估摸着不低于两斤。 大伙一愕之间,跟着大喜,这真是天上飞下来的烤鸡。 跟着又想到,雪鸡机灵,如果用枪打,浪费子弹不说,枪声一响,最多打到五六只,其余的一哄而散,但若让方紫用弩弓猎杀,想来也打不到几只。 小伟父亲道:“这是大雪封山,雪鸡无处觅食才飞进营地,今天先别动,明天弄些陷阱,就可以一网打尽。” 第二天,小伟父亲教大家怎么设置陷阱: 折一根弹性很好的树枝深插进雪地,一头绑上细绳,细绳在雪地上弄成一个圈套,将树枝压弯,再在圈套中间插上两根木条,中间搭上触发机关的细绳,雪鸡只要踩到木条,树枝弹起,收紧绳套,雪鸡就跑不脱了。 林志等人依葫芦画瓢,不久设下了二十多个陷阱,在圈套中间撒上一些黑豆,然后回到室内,喝着热茶,等待雪鸡上勾。 中午过后,又有一群雪鸡飞进营地,但数量为少,只有昨天那群雪鸡的一半,大概十七八只。 群鸡饿得急了,东张西望观察一阵,伸头去啄食黑豆,这一触发机关,顿时给套住了八九只,几只侥幸下嘴得慢,逃过一劫,扑腾着翅膀逃了。 大伙涌出接待室,都去抓雪鸡,你争我抢,一时间充满了欢声笑语。 一只雪鸡忽而挣脱,在雪地中窜了出去,周泽润和孙连运两头堵截,雪鸡翅膀被绳子缠住,也飞不起来,只是情急逃命,两只细脚跑得飞快。突然一个转弯,从院门两根栏杆间钻了出去。 小伟紧追不舍,忽地想起院门已经通了电,雪鸡身小能从缝隙间钻出去,人就不行了。只要一碰到,非给烧焦不可。连忙叫道:“快关电闸。” 周泽润跑进门房关了电闸,小伟推开院门,大伙追了出去,突然之间,都呆住了! 第104章 直升机 只见人头攒动,乌泱泱的一片,大群丧尸顺着坡下的柏油路,深一脚浅一脚,狼群一般涌了过来。 森林公园临近卫城,难免有溢出城区的丧尸顺着进山的柏油路游荡到森林公园,但平常数量并不太多,零零星星看不见几只。此时这群丧尸,却有上百之众。 林志倒抽了口冷气,急忙摆手让大伙退回营地时,尸群见到活人,也顺着斜坡随后爬了上来。 胡凌霄和王海峰关上铁门,周泽润合上电闸,只听“扎扎扎”一阵电流的声音,走到前面的丧尸一碰到大门,顿时闪起蓝色的电弧,一股股皮肉烧焦的糊味,四下里弥散开来,片刻功夫,就变成了一段段的焦炭。 小伟“嘿”的一声:“好啊!原来活死人也怕高压电!” 后续丧尸继续扑向铁门,都是触电即倒,功夫不长,大门外横七竖八都是尸体。 众人大感欣慰,先前拿不准千伏电压能否电“死”丧尸,目睹眼前的情景,如同吃了定心丸,以后在营地中住着,那是更加心安了。 周泽润关了电闸,大伙一起动手,将尸体都拖到营地之后,顺着斜坡滚下山去。但见白雪皑皑,卫城也变成了一座冰雪世界。 .......... 日子一天天过去,春天到来后,积雪消融,众人在营地里开垦了两亩荒地,种下了蔬菜种子,又过十一二天,点点新绿萌出了芽,大伙瞧在眼中,喜上眉梢。 等到了六月份,更有一样意外之喜,就是营地中的那片树林,竟是一片梨子树。硕果累累,压弯了枝头。咬上一口,清甜多汁。 李冬雪将吃不完的梨子切片蒸热,做成罐头,以后冬天也有水果吃了。 这天吃过早饭,小伟父亲和老胡在食堂下棋,王海峰点上一根香烟,悠悠然在一旁观战。 小伟瞧得无聊,不知从哪里翻出一副麻将,拉着周泽润、孙连运、李冬雪四人打起麻将来。 一时之间,麻将声,下棋声交织成一片,众人好似忘记了外面残酷的世界。 林志和方紫相视一笑,携手来到水塘边,在绿茵茵的草地上盘膝坐下。 林志道:“这水塘要是再养上鱼,那以后连肉都不用发愁了。” 方紫一笑:“你怎么也学着小伟了,无肉不欢。” 林志道:“有鱼有菜,这才是正宗的田园生活。” 方紫道:“清水河里有鱼,但是没有渔网也不好捕捞。” 林志道:“是呀,倒不知道去哪里弄渔网?” 方紫道:“以前,我倒是瞧见花鸟市场有渔网卖,不过能不进城还是别进城的好。” 林志道:“还有个办法,接待室大厅的窗帘是网纱的,可以拿来当渔网。”一边说着,仰头倒在草地上,伸手一拉,方紫也躺了下来,头枕在他的胳膊上。 两人望着湛蓝的天空,都不再说话,只觉这样过一辈子,人生也无遗憾。 良久良久,方紫道:“哪是什么?”抬手朝天空一指。 林志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隐约看见一个小黑点,说道:“是鹰吗?”天空一碧万顷,万里无云,那小黑点很是醒目。 又过片刻,方紫猛地坐起来,林志也跟着跳了起来,只见那黑点越来越大,竟是一架直升机! 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叫道:“小伟,快拿望远镜来!” 小伟正摸到一副烂牌,听到两人的叫声,正合心意,将牌一推,抄起林志的背包就冲了出去,王海峰、胡凌霄等人随即也涌出了游客接待室。纷纷道:“怎么了?怎么了?” 林志一把抢过背包,掏出望远镜,朝天空看去,望远镜的聚光下,见那直升机左右两边挂着四枚导弹,竟是一架战斗直升机。而在机腹之下,三个英文大写字母清晰可辨:meu。 正是美海军陆战队的英文缩写! 林志和方紫在卫城之时,曾前后发现过两名陆战队员,分别是罗伯特和茱莉亚。不料时隔半年,又看见了陆战队的战斗直升机。 转眼之间,直升机已越过营地上空,众人扭过脖子,只见直升机飞临卫城上空,然后缓缓下降,最终消失在了一片高楼之后。 “这是哪里来的直升机?” “他们来卫城干什么?” “直升机上是什么人?” 大伙一下炸了锅。 林志缓缓地道:“这是美海军陆战队的飞机。” 周泽润奇道:“你怎么知道?” 林志当下把以前的事情说了一遍,最后道:“他们三番两次来到卫城,肯定是卫城藏着天大的秘密。” 众人面面相觑,这位于深山中的小小卫城,能有什么秘密? 林志摇摇头,记得遇到罗伯特的那一晚,自己和方紫睡在一户小院中,当晚听到走廊上响起可疑的声音,自己从门缝中窥视,见到了一个形如大猩猩的黑影,方紫还猜测,陆战队来到卫城,莫非就是为了大猩猩? 林志沉吟半响:“今晚去一趟卫城。” 方紫和王海峰对望一眼,心中都颇为担忧,但知林志决心已下,很难劝说,而且不止林志,人人心中都想弄明白,这其中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当晚,方紫、胡凌霄、王海峰、周泽润随着林志进城,营地中只留下小伟父子、李冬雪、孙连运四人。 皮卡车出了森林公园,过了清水河后,越接近城区,路上丧尸越多。 王海峰道:“我知道一条进城的小道,我们还是抄小道进城。” 林志点头同意,按照王海峰的指点,皮卡车停在了一片荒地边上。五人下了车,顺着一条小道走没多久,前方出现了一排隔离网。 翻过隔离网,竟来到了卫城火车站。 这一晚,天上的月亮又大又圆,皎洁的月光下,林志瞧着那依然如大蛇般扭曲的火车,回忆起当初自己大难不死的经历,恍如隔世,忽而想起一事,低声道:“我上车看看。” 胡凌霄三人颇为奇怪,想不透林志要进入这脱轨翻转的火车中看什么,只有方紫大概猜出,林志要去找正途集团副总裁亲手交到他手上的那个密码箱。 第105章 你们也进城了 林志弯腰钻进尸变当日乘坐的车厢,只见行李箱包撒了一地,他慢慢寻找过去,忽见那密码箱静静地躺在一个黑色的旅行箱旁边。当下提着钻出车厢。 “密码箱里面装着什么?”王海峰忍不住道。 林志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抽出潜水刀,撬开密码箱,打开来看,里面却只有一个烟盒大小的盒子镶嵌在用于减缓震荡的泡沫之中。 大伙愈发好奇,这么一个密码箱,就只为了装一个小小的盒子? 林志定了定神,打开盒子,众人目光骤然紧缩,盒子中又是一个火机大小玻璃瓶,瓶子里竟然装着一株虫草菌! 林志瞬间呆了,只觉脑袋中一团混乱。 方紫惊道:“怎么会这样?” 林志一阵茫然,怪不得正途集团会给自己一个穷学生开出三万的月薪,原来运送的是这毒物。 见经过这么长时间,那虫草菌竟依然饱满,就像刚采摘下来,装进瓶子中一样。心中不由一阵发毛。这场几乎灭绝了整个人类的灾难,正途集团绝对难脱干系。 方紫道:“烧了吧?” 林志吃力地点头,但此时没有焚烧的条件,黑暗中火光一起,必定招惹来大群的活死人,于是将玻璃瓶又放回盒子,装进口袋:“这事回营地再处理。先找直升机。” 五人爬上月台,穿过候车大厅,只见站前广场一地银白,远处游荡着一群黑影。 林志低声道:“月光太亮,大家小心。”远远绕开那一群丧尸,走进对面的马路。 一进入马路,又是另外一副场景,高楼遮挡了月光,大片的阴影斜切下来。不时响起一两声悠长的尸嚎,令这死寂的深夜更加荒凉。 一行人在阴影中朝前摸去,穿过几条街后,前方出现了一座广场,白天所见,那直升机降落的地方,就在这附近。 广场周围高楼林立,虽能推出驾机之人为策安全,直升机必定降落在某栋高楼的天台,可要一栋楼一栋楼地寻找过去,只怕天亮也找不到那直升机所在的高楼。 周润泽道:“要不这样,我们五个人分成两组同时寻找,至少能省下一半的时间。” 林志道:“没有必要。”指着广场西侧的一栋大厦,“只要爬上那大厦,周围的一切都在眼底了。” 周泽润抬起头,才发现那大厦至少有六七十层高,拔地而起,在一众楼宇之间犹如鹤立鸡群。上到这大厦天台,周围的一切自然尽收眼底。 林志四下看了看,正要朝那大厦而去,王海峰忽道:“丧尸!” 只听脚步声响起,公交车后转出十六七只丧尸。 林志连忙退回阴影之中,等着尸群渐行渐远,却有一只女尸呆在原地,像老和尚入定一般,半天不动。 方紫端起弩弓,一发钢珠激射而出,女尸脑袋中弹应声倒地。五人这才横穿过马路,迂回绕到大厦前,黑暗中忽而冒出一群人来。 五人一惊,只听对方一人低声道:“谁?放下枪饶你们不死!” 林志沉声道:“哪里冒出来的家伙?”一抬枪口,指向对方,方紫端起弩弓,王海峰等人举起了手中的武器。 对方人数不少,不过手中拿的都是砍刀、球棍等家伙。也许是笃定林志等人不敢开枪,一步步逼了上来。 突然之间,众人都是一怔,原来是老相识,正是令狐山一伙人。 林志一奇:“你们怎么也来了?” 令狐山也挺惊讶,原来他们白天也看见了直升机降落在卫城,众人一合计,直升机上挂着导弹,那说明是一架战斗直升机,既是这样,机中的武器只怕不少。这趟进城,就是为枪而来。 令狐山此时也坐稳了老大的位置,寻思队伍中只有自己有一把手枪,而且子弹也只剩下十来发了,遇到危险几乎相当于没有防御能力,当下升起热气球,飞进卫城。 他人在半空,远远就看见了直升机降落在何处大楼,白天不敢靠近,便将热气球降落在远处的高楼上,直到此时,两方人马才在大厦门前遭遇。 江上雪道:“怎么,你们也看见直升机降落在这....” 话没有说完,已被令狐山打断,但人人都听出来了,她后面没及出口的四个字,必定是“大厦天台。” 令狐山肚子里暗骂江上雪没有脑子,林志等人来到此地,并不代表他们就一定知道直升机降落的位置。 胡凌霄察言观色,也瞧出了令狐山的心思,在林志耳边轻声道:“他想独吞直升机上所有的武器。” 不用胡凌霄提醒,林志焉有不知之理?只是他此行的目的并非是为了武器,当下道:“大家一起上去,你们想要武器,放手夺就是了,我保证一把枪也不要,不过能不能夺到,就瞧你们的本事了。” 令狐山半信半疑,心说:“哪你们深夜来到卫城,又是为了什么?”淡淡地道,“见者有份,我令狐山也不是贪心之辈。” 令狐山话音刚落,他身后一人突然道:“山哥,谁知道他们说话算不算话?他们不要武器,难道大晚上进城是为了爬上天台抽风?” 王海峰听这小子出言不逊,喝道:“这混蛋是谁?” 令狐山回头瞧了一眼,不痛不痒地道:“陆归,我们说话,有你插嘴的份儿?”又对林志道,“小年轻不识大体,别和他一般见识。” 林志不动声色地道:“我哪儿会和他一般见识?注意,那边来了一大群丧尸。” 众人不由自主顺着他目光看去,却是一个鬼影也无,正疑惑间,林志已将陆归一把抓过,黑洞洞的枪口顶在了他的脑门上。 林志这才道:“我不会和他一般见识,我都是有仇当面就报。小子,你是想活还是想死?” 陆归就是王一博的同伴,上次王一博在卫城邂逅令狐山,回去和陆归一商量,陆归立马同意,隔了几天,就进山投奔了令狐山。 王一博一见陆归性命攸关,连忙道:“大哥,他说话老爱得罪人,求求你放了他。” 第106章 肯定还有幸存者 林志毫不理会,对陆归道:“我不知道抽风是什么意思,你给我表演表演。” 陆归怕死,众目睽睽下心中一万个不情愿,还是姿势怪异地扭了几下。 林志也不愿意多耽误时间,说道:“我们这次进城不是为了武器,大家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话我就说到这里为止。”说完转身走进大门。 令狐山回想与林志交往的经历,此人看似平和,其实桀骜不驯,不是无信小人,不过在利益问题上,不要奢谈对他人的信任,还是多加提防,见机行事。 大厦一楼是一家书店,穿过一排排比人高的书架来到电梯间,林志推开安全门,楼道中死寂无声。 一行人涌进楼道,爬到二十二层的时候,无不气喘吁吁。 江上雪道:“到底有多少层呀?” 王一博道:“五十七层。” 胡凌霄道:“什么五十七层,一共是六十一层。” 见王一博不相信,胡凌霄道:“这楼就是我盖的,我还不知道?” 王一博不知道胡凌霄就是卫城最大的地产商,肚子里骂道:“老家伙,看老子年轻唬我是不是?” 休息了一支烟功夫,大伙继续爬楼,静谧的楼道中,只听得到各人谨慎的脚步声,上到第五十层时,林志突然停下,低声道:“有动静!” 众人一凛,侧耳倾听,但闻一阵咚咚咚的声音从头顶上传了下来,心中各自奇怪,这声音就像是有人拿着一把锤子,每下一节台阶,就在楼梯上敲一下。 令狐山道:“什么东西?”心想丧尸下楼不会是这样的脚步声,但若是人,又不可能敢发出这样的动静。 林志也不能确定,摆了摆手,轻手轻脚朝楼上走去,又上了两层楼,咚咚咚的声音越来越接近,已经下到上一层楼的转角平台了。 林志打了个手势,令狐山等人也做好了准备,忽而都是一怔,只见一道身影顺着楼梯爬了下来,金发碧眼,高鼻深目,竟是一个外国人,只是神色狰狞,已然尸变。 令狐山抢上去,一刀干掉丧尸,见丧尸身穿特战服,脖子上挂着一个钢盔,那咚咚的响声就是钢盔磕到台阶,再将它身子翻转过来,见什么武器也没有,两个膝盖中了枪,奇道:“卫城怎么会有外国军人?” 林志心中升起了不祥的预感,当下快步上楼,到了天台后,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 只见尸横狼藉,一座天台上,横七竖八都是尸体,其中有三人也是陆战队员,丧尸尸体则不计其数。直升机尾巴翘起,螺旋桨打在地面上,断成了几截。 半晌,众人从震惊中恢复过来,胡凌霄道:“看来这群人降落不久,就遭到了尸群的围攻。” 方紫道:“你说得不对,要是天台上有丧尸,他们干嘛还要降落?我看多半是起飞的时候,才受到尸群围攻,只是不知道还有幸存者没有?” 周泽润摇摇头:“这样的情况下,只怕无人能逃脱。”检查三具陆战队员的尸体,见每人太阳穴上都有一个枪眼,而枪里的子弹已经打光,想来三人都是在弹尽无援的情况下,最后选择开枪自杀。 林志沉吟片刻,说道:“应该有生还者。” 周泽润道:“何以见得?” 林志道:“否则在楼道中的那只丧尸,是谁开枪打碎了他两条腿的膝盖?” 周泽润恍然:“那逃脱之人,又去了哪里?” 说话之间,令狐山的手下已将直升机翻了底朝天,但最后除了江上雪找到一把尚有子弹的m18手枪,在机舱的空隙中找到两枚手雷,其他人都是一无所获。失望之下,一个个咒骂不休。 江上雪将两枚手雷交给令狐山,手枪则自己留着使用,她退下弹夹,见子弹压得满满,竟是一枪未开。 听着手下还在喋喋不休,骂骂咧咧。令狐山喝道:“不就是白跑一趟吗,都给我闭嘴,没看见这里有女孩子,是不是?” 他手下人立即闭嘴,一人忽道:“咦,地上有血迹。” 令狐山目光顺着血迹延伸,只见鲜血斑斑点点,通向天台上的另一个轿顶门,说道:“难道还有人逃脱了?” 林志心中起疑,顺着血迹下了天台,血迹一路掉落,越到后面越是稀疏。 令狐山心说:“看来这人就算逃脱了,到了最后也会死于失血过多。” 时间不长,众人下到47楼,见血迹消失在安全门后,林志推开门,进去是电梯间,从过道左转出去,眼前豁然开朗,月光淡淡照进窗户,一排排隔断工位一直延伸出去,看来这里是某家公司的写字间。 令狐山低声道:“大家小心,说不定这人已经死后尸变。” 陆归道:“山哥,我们干嘛要跟着他们?”心想天台上就几把空枪,难道继续跟着,还能搞到枪不成。 令狐山不答,心中只想林志此次进城不为枪,哪他的真实目的到底是什么?见林志五人也走到了前面,一挥手,跟了上去。 写字间一共四列工位,众人分散开来,逐步朝前搜索,忽而间有人“啊”的叫了一声:“丧尸!” 话音刚落,工位下窜出一只白衣女尸,手爪前伸,也将这人扑倒在地,令狐山走在后面,手中寒光一闪,也将女尸脑袋斩了下来。 林志低声道:“不要让你手下乱喊乱叫。”见女尸一身职业套裙,并非陆战队员。 令狐山将这名手下一把拉起,问道:“怎么样?” 这人道:“没....没事。”下意识地将左手藏在了身后。 令狐山哪里肯信,将这人推到窗前,厉声道:“把手拿出来。” 这人被逼无奈,只好伸出了手。 令狐山道:“哦,原来真没有被咬。” 这人松了口气,令狐山突然弯腰抱起这人,将他头前脚后塞出窗户,只听一声长长的惨叫倏然下坠,片刻间便没有了声音。 “半截小指头都没了,还敢说没有被咬。”令狐山拍拍手,“都给我小心了,千万不要被咬。” 他手下之人一阵肝颤,陆归伸手在脸上一抹,也不知是夏日天气闷热,还是出于恐惧,竟不知道何时已经满头大汗。 第107章 他是谁 众人继续往前搜索,忽见写字间前门横躺着三具丧尸尸体,都是眉心中弹,一枪毙命。 王海峰道:“这人枪法很好呀!” 胡凌霄、令狐山点点头,也是深以为然。 林志推开前门,外面是一条长长的走廊,除了尽头一道通风窗,再无其他光源。 而那一抹月光,只会令人感到更加的幽暗。 林志定了定神,刚迈出一条腿,突然咔嚓一声,一道闪电划过天际,瞬间将走廊照得明亮无比。只见走廊中鬼影幢幢,一条走廊竟然都是丧尸。 令狐山、王海峰等人望着这一幕,头发唰一下立了起来,如果不是这道闪电,谁又能想到死寂无声的走廊中,竟然都是活死人! 便在此时,突然间枪声大作。走廊上都是丧尸,已经够出意外了,不料在群尸之间,竟然还有活人。 只听枪声、尸嚎声,以及雷声交织在一起,走廊中时明时暗,黑白光影光影转换中,分明看见三人冲下楼去,瞧身形步伐,好似一男两女。群尸大声嚎叫,犹如天崩地裂,一窝蜂地跟在后面。 林志一呆,心头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但到底是什么感觉,可又说不出来,当下不顾死活追了出去。 方紫、王海峰大吃一惊,急忙叫道:“你干什么?”跟着奔出,随后是周泽润,胡凌霄稍一迟疑,也冲了出去。 王一博声音发抖:“山哥,我们怎么办,是留在这里,还是....” 话没有说完,令狐山已经出门。 林志一路下楼,台阶上都是尸体,只听枪声断断续续,想是那三人一边逃命,一边回头开枪,又是轰轰的爆炸声不绝,那三人每下几层楼,就丢出手雷。 转眼之间,众人已经下到一楼,跟着那三人冲出大厦,林志大叫:“喂,喂,你们等等!” 雷声轰鸣,大雨滂沱,什么声音都给淹没了。 林志紧追不舍,转眼间奔出了两条马路,忽听枪声又起,那三人回头开枪射击,众人大骇,连忙扑在地上,只听啊啊两声,也不知道是谁中弹受伤。 这一来,大伙不敢追得太急,过不多久,就失去了那三人的踪迹。 令狐山叫道:“追不上了。”又听四下里尸嚎声声,大伙只好涌进路边一间银行。 关上银行门,方紫冲林志大声道:“你干嘛这样不顾死活地追那三人,你...你...你知不知道这样做,我们很担心?” 王海峰、胡凌霄、周泽润一起望向林志,三人心中也是大惑不解。 林志却不知道怎么回答,在大厦之中,当雷声骤然响起,他于瞬间的光亮之中,蓦地里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侧影,只是那人随即冲下楼去,林志不知道到底是不是他。 见林志沉默不语,王海峰道:“林志兄弟现在有些恍惚,不要再问了。” 这时,一阵呼痛的声音传进林志耳中,他转头一看,原来是刚才中弹受伤的那名男子,于是走到男子身边,见他是肩膀中弹,蹲下来道:“我懂一些外伤处理,让我给你看看。” 男子脸色苍白,半边肩膀已被鲜血染红,有气无力靠坐在银行取号机旁,旁人都离得远远的。好似怕男子突然死去尸变,又好似怕男子虽然终于挺了过来,却成为了自己的累赘。 只有江上雪喂了男子两口水喝,但她不懂伤口处理,对于男子伤势也是毫无办法。 男子抬眼瞧着林志:“我....还有救吗?” 林志不答,查看他的伤势,松了口气道:“还好,子弹穿过了身体,又没伤到要害,死不了。” 这男子中弹受伤,本以为在这缺医少药的残酷末日,那是必死无疑,一听林志这么一说,声音平静,顿时又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林志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别见怪,在涌泉寺的时候听过你的名字,但现在忘记了。”一边说着,从背包中找出酒精,急救包,用小刀割开男子衣服,给他细心包扎。 男子心中感激,说道:“我姓陈,你叫我陈七好了。” “陈七,嗯,你运气不错,接连中了两枪,居然都没有伤到动脉血管。我给你上药包扎,过段时间就好了。”一边说话,给陈七包扎完毕,将药品又收回背包,只听雷声轰隆不绝,雨越下越大了。 林志给陈七包扎之时,陆归拐了拐王一博,朝林志一努嘴道:“这家伙也是个圣母,陈七受伤那么严重,就算一时死不了,带在身边也是个累赘,他还给他包扎。” 王一博皱起眉头:“陆归,你怎么从那次受伤后,人就变了?” 陆归道:“我怎么变了?” 王一博道:“变得没有同情心了,我们帮不上忙,但也不该这么说。” 陆归撇嘴道:“你懂什么?” 令狐山听到两人窃窃私语,问陆归:“哪你说怎么办?” 陆归道:“现在这世道,要想活下去就得变精明,依我说,就不该让陈七跟着进银行,谁叫他那么笨,听到枪声也不知道趴下。山哥,我说得对不对?” 令狐山不置可否,心中却道:“你这个笨蛋,真是有多精明,就有多愚笨,平时你对人有多好,人家不一定记你的情,但一个人在最无助的时候得到帮助,那对施予援手的人必定感恩戴德,以后林志要遭遇到凶险,陈七只怕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 见令狐山不开口,王一博道:“山哥,我们这次是白跑了,就弄到几把空枪,反而死了王勇,伤了陈七。大家什么时候回去?” 令狐山心有所思,随口道:“等雨停了再说。” 陆归突然道:“下了这半天的雨,会不会发生洪水?” 王一博道:“瞎说什么,这是城市,怎么可能发生洪水?” 陆归道:“现在正是雨季,白天在气球上的时候,我就看见好几条马路都被水淹了,真要发生洪水,你也没办法呀。” 王一博嗯了一声,就不说话了。 胡凌霄轻声对林志道:“那小子的担心恐怕也不多余,荷城片区地势不算高,这样下法,凤凰山那边的雨水都朝这边汇集,要真发生洪水,也不是不可能。” 第108章 伊莎贝拉 林志点点头,心知城市无人管理的下水道早已形如虚设,卫城又处在山间盆地,倒不得不防,正想问令狐山: 能不能让方紫四人搭载热气球回去,自己留下来继续寻找那三人,忽而想到热气球荷载人数是十二人,而令狐山他们一群人死了一个后,现在还有十个人,当下对胡凌霄道:“真要发生洪水,我们扎个木筏划出城就是了。” 胡凌霄嘿嘿一笑:“这倒新鲜。” 大雨哗哗,仿佛老天给捅了窟窿,众人想着各自的心事,再无人说话。 就在一片沉默中,忽听一声尖叫刺破雨幕,传进银行中来。 众人一颚之间,纷纷隔着玻璃朝外张望,只见那三人竟又奔了回来,身后黑压压的一大群丧尸。 闪电连连,大雨倾盆,映照得活死人可怖的嘴脸更加狰狞。 借着时亮时灭的闪电,众人终于看得清切,这三人果然是一男二女,两女都是白种人,一个三十多岁,另外一个年轻得多,大约十五六岁。 那男的一头黑发,却是个东方人,他背对众人,看不出年纪相貌,虽也身穿作战服,却是本国的军服。 只见他手持突击步枪,枪上的军刺已然弹起,不顾性命的狠刺猛杀,掩护那一对白人女子。 突然,那白人少女脚下一滑,摔倒在地,惊呼:“妈妈!” 妇人忙伸手将她拉起,在背心上一推,要她快逃,便在此时,三只丧尸同时扑来,白人妇女不顾死活拦住丧尸,冲那少女大喊大叫。 胡凌霄不懂英文,问道:“她在叫些什么?” 方紫道:“她在叫,‘伊莎贝拉,快跑,快跑,不要回头!’” 那男人听到妇女的叫声,急转身相救,也冲那白人少女叫道:“快跑,快跑!” 少女撒腿狂奔,男人挺起刺刀,便在此时,咔嚓一声巨响,又是一道闪电直劈下来,刺刀映着闪电,将一只丧尸脑袋扎了个对穿。 男人这一转身,众人都看清了他的相貌,只见他怒目圆睁,大概四十左右的年纪,头部受伤,鲜血一经流出,便给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 突然,林志“啊”的一声,冲出银行大门,朝男人奔去,接连两个点射,将冲向男人的两只丧尸打得脑浆四溅。 这一下,所有人震惊万分,当这一男两女被尸群围攻的时候,令狐山就暗暗告诫江上雪,不要头脑一热,圣母心泛滥,又冲出去救人。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次不顾死活冲出去的人,竟是林志。 胡凌霄大叫:“快回来,你不要命了!”实不知林志为何要救那男人。 方紫、王海峰、周泽润三人也跟着冲了出去,奋不顾身去相帮林志。 群尸见到了更多活人,更如打了鸡血一般的疯狂,一时之间,尸嚎声、枪声、雨声、夹杂着雷电的声音乱成一团,直瞧得令狐山等人惊心动魄。 林志接连开枪,突然哒的一声,撞针空击,子弹已经打光,他双手一抖,嚓的一下,将突击步枪的军刺弹起,照着一只丧尸直刺过去。 眼看群尸前仆后继,一浪高过一浪扑向五人,突然间水声大作,一股大水席卷而来,所过之处,顿时成了一片汪洋。 陆归一语成谶,连日的大雨,终于爆发了洪水。 瞬时之间,浪头已盖过一切,林志只感眼前一黑,身子也被洪水冲出了十几米远,耳中鼻中全是水。 他拼命挣扎,但在声势骇人,汹涌澎湃的洪水面前,人的力量是何等的渺小。片刻功夫,就被冲到了街尾的十字路口。 大雨如注,雷声隆隆,霹雳一道接着一道,更增声势。数吨重的公交车,也被洪水裹挟着滚滚而来。 林志手脚并用,用力浮出水面,猛然看见男人被水流带了过来。连忙一把抓住,用尽全身力气,顺着水势游向路边的一栋住宅楼。 此时,洪水已经漫到二楼窗户处,他将男人推进窗户,自己跟着爬进去,扑在男人身上:“叔叔,你醒醒,叔叔,你醒醒。” 原来这男人,正是将林志抚养长大的亲叔叔,林士强! 林士强晕厥片刻,便即醒来,紧紧握住林志的手:“小志,是你,真的是你....叔叔还以为,这一辈子再.....再以见不到你了!” 林志泪水已涌了出来,叔侄俩抱头痛哭,良久良久,林士强突然一把推开林志:“那女孩子呢,快,快找到她!” 林士强这一推,力气不小,林志跌坐在地上,茫然道:“哪个女孩子?”心想是方紫吗? 林士强急道:“伊莎贝拉,伊莎贝拉!”强自撑着爬起来,扑向窗户,但见黄水滔滔,卷起一个个的旋窝快速旋转,伊莎贝拉早已经不见了踪影。 他又急又怒,重重一拳砸在窗户上,呯的一声,震得窗台上的一个花瓶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林志心中疑惑万分,起身将林士强扶在椅子上坐下:“叔叔,你这次来卫城,就是为了那个白人女孩?”忽而一声惊呼,“叔叔,你被咬了?” 林志突然见到叔叔,当真是幸喜若狂,直到此时才发现叔叔的两只手臂,布满了一道道抓痕咬痕。 林士强是林志唯一的亲人,为了林志,他付出了太多,瞬时之间,林志心脏像被人狠狠捅了一刀,他宁愿受伤的是自己,也不是叔叔。 林士强却恍如未闻,对自己的生死漠不关心,猛地想起什么,急切地道:“小志,你受没受伤?”一边说着,拉过林志,仔细查看,见林志头上脸上虽有几道伤痕,但都是擦伤碰伤,双手又戴着卡夫拉防刺手套,一颗心这才落地。 林志心想:“那女孩到底是什么身份,叔叔对她的关心,竟超过了他自己的生命。”说道:“叔叔?” 林士强紧紧握住林志双手:“小志,你答应我,一定要找到伊莎贝拉,把她送到魔都疾控中心,你答应我,答应我!” 林志只觉两手被他握得生疼,叔叔越是用力,说明他心中越是迫切,说道:“可是,伊莎贝拉还有活下来的可能性吗?” 第109章 绝密任务 林士强身子一震,想着伊莎贝拉就算逃过群尸的攻击,只怕也逃不过窗外的洪水,缓缓松开双手,黯然道:“伊莎贝拉要真死了,那....那人类也就没有指望了。” 林志更是疑惑,怔怔地说不出话来,心中只想,不就是一个白人少女吗,她能有多大的本事,竟会关系到整个人类的未来? 林士强沉默片刻,迟疑着下面的话该不该对林志言明,终于道:“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从头到尾给你说清楚....” 林志静待下文,林士强眼光却望向卧室房门,欲言又止。 林志一见之下,明白叔叔是担心隔门有耳,说道:“这屋子里除了我和叔叔,不可能再有人了。” 林士强摇头道:“事关重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林志对林士强极是尊敬爱戴,虽觉叔叔过于谨慎,还是抽出潜水刀,拉开卧室房门,出去查看。 突击步枪在洪水中已经丢失。现在他身上的武器,就只这把潜水刀了。 这是一套二室一厅的普通家庭,客厅略显凌乱,走到另一间卧室门前,推门张望,忽见人影一闪,黑暗中一只丧尸呃呃嚎叫,朝他扑来,奔出两步,被什么东西一绊,摔倒在地。 林志将门一关,寻思屋中既然有丧尸,那就更不可能有人了。 又查看了厨房和洗手间,到处灰尘扑扑,毫无有人曾经生活过的痕迹。于是回到主卧,见衣柜门大敞,衣物都翻落在地,叔叔也刚将主卧检查完毕。 林士强坐下,拉过旁边一张椅子,对林志道:“你也坐下。” 林志依言坐下。 林士强的脸色渐渐凝重:“三天前,上头传下军令,让我做好准备,配合北美一支小分队救援一对白人母女....” 林志一怔:“这个国家还在运行?” 林士强缓缓点头:“可也是难以为继了。” 林志道:“那对母女就是伊莎贝拉和她的妈妈了,可是她们怎么会来到卫城?” 林士强道:“这些情况,上头没有透露,只说了任务极其重要,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要像你这样问东问西,早给一脚踢回老家了。”抬手看了看一道道密布的伤痕,“我时间不多,随时面临尸变,你安心听我说完。” 林志道:“是。”心中一痛,泪水几欲又夺眶而出。 林士强继续道:“我带上手下两名兄弟,搭上他们的眼镜蛇王战斗机,对方来了一个五人战斗小组,加上我方三人,总共是八人,带队是一个叫梅森的上校。瞧年纪,至少五十六七了,我心想,他们竟然出动了一名上校,那只能说明浩劫之下,他们能用的人也不多了。” 林志点点头,心说:“上校军衔虽高,但五十六七的人,实战方面终究不如年轻人体力充沛。” 林士强道:“机舱内的武器系统早已经全部拆除,否则战斗直升机不是运输机,也装不下八个人。” 林志听到这里,心想:“大厦天台阵亡了三名美陆战队员,楼道中一名,还有一人多半也死了,嗯,叔叔手下的两名士兵,又去了哪里?” 林士强道:“那帮大兵可没有什么纪律,以为我听不懂英文,在机上高谈阔论,我越听越怒,原来他们竟也不是第一次悄悄进入我们的领土,在此之前,已派出两队人马来过卫城,分别由一个叫罗伯特的中尉,一个叫杰森的中校带领....” 林志听到“罗伯特”三个字,嘴巴动了动,顿时想起了那白头丧尸。 林士强见林志欲言又止的模样,说道:“你想说什么?” 林志道:“侄儿见过罗伯特,还有一个叫茱莉亚的女兵,可惜见到的时候,两个人一个尸变,一个自杀。” 林士强道:“是吗?”叹了口气,“那帮家伙以前嚣张惯了,以为凭着他们自己就能救出伊莎贝拉母女,两次失败后,终于想到求助我方。” 林志道:“他们对我们这样不尊重,就不该帮他们。” 林士强脸色一变,目光严厉起来,但这凌厉的眼神一闪即逝,说道:“小志,在整个人类的前途面前,什么都不应该计较。” 林志心中有些不以为然,但叔叔是军人,看问题的角度和层次,自然要比自己高了不少。当下点头道:“是。” 林士强道:“他们接着谈起了伊莎贝拉,原来他们之所以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解救出伊莎贝拉,全因为这个白人少女,是感染丧尸病毒的零号病人,在她的身上蕴含着对抗尸毒的基因。” 林志听到这里,惊得瞠目结舌,怪不得叔叔对伊莎贝拉如此看重! 林士强道:“你也知道,叔叔一惯对他们国家没有什么好感,只是上头下了军令,不得不执行,但我听到这里,明白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于是下定决心全力配合。” 林志道:“可是伊莎贝拉母女流落在这沦为尸窝的卫城,他们又是怎么找到的?” 林士强道:“你忘记他们天上的侦查卫星了?说起来他们的科技也真先进,利用人像精密识别,竟能在死城中锁定伊莎贝拉母女的位置。” “眼镜蛇王战斗直升机停在大厦天台,我们八个人下了天台,费了一番辛苦,又牺牲了我手下一名兄弟,但还算比较顺利,在一间超市找到了伊莎贝拉和她的母亲。” “我松了一口气,总算圆满完成任务了,不料梅森突然翻脸,说是直升机载人有限,既已接上了伊莎贝拉和她的母亲,我和我身下的那名兄弟就不能上机了。” “我那兄弟大怒,破口大骂梅森:‘你们是不是军人,过河拆桥的事情也干得出来!’” “我忙拦住手下兄弟,要他以大局为重,又想起出发的时候,上级严令一定要全力配合梅森,一摆手说:‘你们走。’就在此时,我那手下兄弟突然挡在面前,只听几声枪响,梅森竟然对我和兄弟打了冷枪。” 林志听到这里,一拳砸在桌上,恨得牙痒痒:“梅森这样做,他是想要杀人灭口!” 第110章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林士强重重叹了口气,也是愤怒万分,接着道:“兄弟挡在我身前,死不瞑目,我拿出手雷,大吼:‘要死一起死!’” “这一下,梅森立即怂了,我那时候眼睛中如要喷出火来,梅森为了伊莎贝拉的安全不让我和兄弟上飞机,我能理解,毕竟要真如他们说的那样,伊莎贝拉的基因中能提取尸毒抗体,什么牺牲都是值得的,可他要杀人灭口,就不能忍了。” “就在这时候,一大群丧尸被枪声惊动,突然冲进超市,梅森和他的手下连忙拥着伊莎贝拉和她的母亲突围,我也把手雷扔向尸群,虽然恨透梅森杀死了我亲如兄弟的战友,还是随着他保护伊莎贝拉。” 林志心道:“叔叔也太正直了,如此忍辱负重,换作是我,恐怕做不到。” 林士强道:“我们逃回大厦天台,直升机还没有来得及起飞,尸群前脚赶后脚也追了上来,天台上一场大战,丧尸杀了不少,可梅森也受了致命的伤,他临死前紧紧抓住我的手:‘林中尉,我以军人的名义请求你,一定要保....保护伊莎贝拉的安全!’” “我苦笑一声答应了,护着伊莎贝拉和她的母亲逃下楼,然而,那时候我已经被丧尸抓伤,能不能活着完成使命,也只有听天由命了。可令我意想不到的是,竟在卫城碰到了你。” 林士强说到这里,目光炯炯的注视着林志:“小志,所以你一定得答应叔叔,找到伊莎贝拉,把她安全送到魔都疾控中心,那里有我们的人接应。” 林志踌躇道:“可是,伊莎贝拉还活着的可能性极其渺茫,就算她侥幸不死,侄儿又很幸运地找到了她,但半路上要出了什么意外,侄儿怎么担当得起?” 林士强道:“你不是军人,我不能以军人的标准要求你,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你只要竭尽全力就好了。” 林志面露难色,这又不是文明时代,高铁飞机不到一天,就能从卫城将伊莎贝拉送到魔都,末世危途,两千七百公里的路程,恐怕任务完不成不说,自己小命也得搭上,说道:“叔叔,干嘛不联系上头,让他们再派人来。你身上不是有卫星电话吗?”说着,指了指林士强腰间。 林士强随身带着卫星电话,他掏出来摇了摇:“进水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用,但就算还能用,你以为上头还能派人下来是不是?”叹口气道,“我和我手下那两名兄弟,就是唯一能派出来的人手了。” 林志心中无比震撼,结结巴巴地道:“可是...可是....” 林士强脸色一沉:“可是什么?” 林志道:“侄儿自认为没有能力护送伊莎贝拉,我....我和几个同伴在城郊开辟了一个营地,侄儿....侄儿只想....”吞了口唾沫,终于将下面的话说了出来,“侄儿只想好好活着。” 林士强一拍桌子,霍一下站起:“没有担当,只顾自己,你还算是我林士强的侄儿吗?” 林志默不作声。 林士强缓缓摇头:“你走吧,我林家没有你这样的懦夫!”嗓音低沉,神情萧索,似是含有无限伤心。 这句话深深刺痛了林志,一股热血直冲上来,大声道:“侄儿不是懦夫!” 林士强斜睨着林志:“是不是懦夫,不是光凭一张嘴。” 林志昂然道:“侄儿答应叔叔,找到伊莎贝拉,送她去魔都!” 林士强听林志说得铿锵有力,当下大喜,在林志肩膀上重重一拍:“好!这才是我林家的男人!” 叔侄俩相视注目,眼神中都充满了坚毅和果敢。 林士强缓缓道:“要护送伊莎贝拉去魔都,叔叔知道一路的艰辛,也许连你性命也要搭了进去,你要记住这句话。”顿了顿,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记住你的使命,事关整个人类的前途,所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林志一凛,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好。叔叔是名正直的军人,现在竟说出如此不近人情的话,可见为了人类的未来,他什么都愿意牺牲,包括他一向看得比生命还重的军人荣誉。 但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大勇之人。 林士强道:“人心鬼蜮,你以后自然明白。嗯,你冲出银行大门救我的时候,你后面跟着三个人,他们都是谁啊?” 林志道:“是侄儿的好朋友。” 林士强道:“难得,难得,能奋不顾身跟在你身后,这样的朋友值得你也为他卖命。尤其是那个女孩,丧尸扑向你的时候,她不顾死活挡在你面前,她心中肯定是爱你胜过爱她自己。” 林志道:“她叫方紫。”想着方紫三人也不知道是死是活,不由一阵黯然。 林士强道:“但是我要你发一个誓。” 林志望着叔叔,心头一阵茫然,不知道他要自己发什么誓? 林士强道:“第一,我要你保证护送伊莎贝拉不能半途而废,第二,这件事情不能给任何人透露一个字,就算是方紫也不行。你做得到吗?” 林志一阵为难,还是点头答应。 林士强道:“好,你现在重复一遍。” 林志见叔叔目光炯炯,狠狠盯在自己脸上,大声重复了一遍。 林士强素知林志虽不是什么忧国忧民之士,但绝不会答应了自己又做不到,神情顿时温和下来,说道:“小志,叔叔不是故意逼你,只是这件事情实在过于重大,你天性跳脱飞扬,万一泄露出去,说不定就害...害死了自己。可是男人如不顶天立地,又叫什么男人?”说着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军容,啪的一声,给林志敬了个标准的军礼。 林志心中升起一股庄严,知道叔叔这个敬礼之后,实是包含了依然挣扎在末日中,所有幸存者的期望。 林士强想着伊莎贝拉如果侥幸不死,林志以后护送的路上不知道有多么艰辛,不由心中一酸,温言道:“你护送的路上不用太过着急,伊莎贝拉在卫城呆了这么长时间,也不用再争一年半载,你一着急只顾尽快送她到魔都,反而容易出事,你就当游山玩水,只要最后安全完成任务,也就是了。” 林士强顿了顿,又道:“你护送伊莎贝拉有功,疫苗一旦研制成功,肯定第一个给你注射。” 林志道:“这个我倒不稀罕。” 林士强道:“傻孩子,满世界丧尸横行,一个人再谨慎,也有疏忽的时候,注射了疫苗,相当于给自己生命加持了保险,怎么能说不稀罕呢?还有....” 林士强神情肃穆地道:“或许能因此拯救世界,文明由你而重建,也未可知!” 第111章 女战士 林志道:“侄儿明白,必须保证万无一失。”听叔叔最后几个字说得吃力无比,定睛一看,叔叔脸上血管凸显,黑血涌动,仿佛罩了一层黑雾,正是即将尸变的前兆。 林士强也察觉到了自身的变化,他还有很多话来不及说出,但觉一颗心火烧火燎,身上却是异常的冰冷。抽出手枪,想要自杀,指头却僵硬地不听使唤,塞在林志手里:“杀——了——我!” 林志握枪的双手不住颤抖,心中实也痛到了极点,泪眼朦胧中,只见叔叔脑袋用力后仰,全身肌肉绷紧,脖子上青筋暴起,一双眼睛盯着天花板,像是一头仰天啸月的狼。 林志腾腾腾后退三步,食指搭在扳机上,可怎么也扣不下去。 猛地里一声尸嚎,叔叔霍一低头,死死盯着他看,眼睛中都是吃人凶光。 就这片刻之间,他的神情狰狞无比。往前一扑,已抓住林志双肩,捏得骨头咔咔直响。 林志又痛又怕,食指用力就要扣下扳机,忽见叔叔眼睛中闪过一丝光芒,似乎他残存的意志正和身体里的恶魔激烈斗争。用尽了全身力气,最后又说出那八个字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双臂一振,将林志推出窗去。 扑通一声,林志一掉进水中,立即被冲出了几米,洪峰已经过去,但水流依然湍急,转眼之间,已将他冲到了街尾。 林志大脑中一团空白,悲伤到了极点,反而哭不出来了,忽觉脑袋撞上了什么东西,抬头一看,原来是一根路灯杆子。 他抓住路灯,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让叔叔白死,当务之急,必须先找到伊莎贝拉,否则时间一长,更没有找到她的可能性了。 天色已亮,一块门板径直漂了过来,林志一伸手抓住,爬了上去,任由水流带着门板穿街过巷,一边朝着两边楼房大叫:“伊莎贝拉,你在哪里,林中尉让我来救你了。” 几只丧尸从门板旁漂过,朝着林志张牙舞爪,但这些家伙不会游泳,除了徒劳嘶吼,完全身不由己。 林志叫了一阵,忽而想到伊莎贝拉是美国人,多半听不懂,又改用英文呼叫。如此又漂过两条马路,忽见左边二楼一扇窗户中搭着一件浅绿色的外衣。 他心中一动,记得昨晚所见,伊莎贝拉穿的就是这颜色的外套,连忙跳进水中,游了过去,手脚并用爬进窗户。 见处身所在是一间大厅,四下里立着蹦蹦床、幸运池、积木城堡,旋转木马、秋千架等等器材,花花绿绿,五彩缤纷,原来是一家儿童室内玩乐场。 林志低声呼唤伊莎贝拉的名字,一步步向前走去,尽管天色已亮,室内却十分昏暗。 就在他走过幸运池边上的时候,一道黑影忽而从半个池子的小球中跳了出来。白光一闪,一刀刺向林志。 林志大骇,往左一让,只听嗤的一声,刀锋在他耳边一劈而过,这一下真是险到极点。林志但凡动作稍慢,这一下已然受了重伤。 林志喝道:“你是...” 对方不等他说出最后一个“谁”字,随即又扑了上来。连刺带劈,逼得林志连连后退。 林志大怒,心想哪有这样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杀人的悍匪,突然飞起一脚,正中这人持刀的手腕,将刀踢得飞了出去。啪的一声,也不知道掉到了哪里。 这人失去了武器,微微一愣,似乎没有想到刀会被林志踢飞了出去,旋即又扑了上来,一连串的组合拳,竟是不给林志片刻喘息的机会。 此时,林志已瞧清了偷袭之人,只见她金发碧眼,一身美海军陆战队作战服,英姿飒爽,拳脚虎虎生风。虽是女流,自己未必是她的对手。 林志心中一动,想起梅森上校的战斗小组总共来了五人,也有四人命丧黄泉,眼前这女战士,应该就是唯一活下来的人,想要询问,却根本没有开口的机会。 林志跟叔叔也学过一些格斗技巧,但在这长期训练的女战士面前,完全处于下风。啪啪两下,胸口接连挨了一拳一脚。 林志往后一个侧翻,躲开女战士接下的攻击,纵然身体强者,也感胸口隐隐生疼。 女战士随即又冲了上来,她接连进攻,嘴里却不发出一点声音。只是一味的闷声打斗。似乎怕惊动了什么。 林志大怒,梅森和他的部下,都是这样蛮不讲理的吗?突然在墙上一个侧蹬,整个人拔地而起,半空中一个转身,已落在女战士身后。 女战士冲上前来,眼前忽而不见了人,随即脖子一紧,林志左手已从后面紧紧扼住了她两边的颈动脉,右手再顶住她的后颈窝,几秒钟不到,女战士就晕了过去。 这一招,就是大名鼎鼎的裸绞,一旦被制,几乎没有人能够逃脱。 林志松了口气,找到地上的刀,掐着她人中将她救醒,恶狠狠地道:“你疯了是不是,一上来就打。” 女战士一惊,想要爬起来,身体一动,只觉脖子上一片冰凉,原来咽喉上已顶着一把刀。 她想了想,两只手举起来投降,抬起下巴,指向大厅一角。 林志一瞥眼,吃了一惊,原来角落中聚集着十几只丧尸,原来女战士是担心林志惊动了丧尸,所以一上来,就闷声不响的连下杀手。 林志瞪了她一眼,虽说这她是迫不得已,但如此拿人命不当数,也是够毒辣的。将她拖到城堡后面,压低声音道:“你是梅森的部下?” 女战士一怔:“你...你又是谁?” “林志,林士强中尉是我叔叔。” “你是说林中尉?”女战士吃了一惊,“幸会,卡洛琳。” 林志哪有心思跟她客套:“伊莎贝拉去了哪里?” 卡洛琳蒙了一下:“哪不是吗?” 林志定睛一看,原来角落建了一座塑胶攀爬岩,离地三米的岩顶平台上,伊莎贝拉双手抱膝,正朝这边凝望。她表情专注,像是听到了林志和卡洛琳的对话。 第112章 我要跟他走 林志想了想,对卡洛琳道:“我去引开丧尸,你负责接应伊莎贝拉下来。” 卡洛琳道:“我的刀。” 梅森等人护着伊莎贝拉母女逃上大厦天台时,卡洛琳被落在了超市中,却反而因此逃过一劫,她昨晚听到枪声,赶来救下了伊莎贝拉,但配备的突击步枪和手枪都丢失在洪水中,这把刀是她最后的武器了。 林志把刀还给卡洛琳,轻声道:“千万别让丧尸抓住伊莎贝拉。” “放心好了,我比你更在乎她的安危。”卡洛琳一笑,“你弹跳能力很强,英文说得....也挺好啊。” 两人一直用英文交流,但林志有自知之明,自己口语只能说是日常对话勉强过关,说什么也达不到“挺好”的标准。 当下不再多言,迂回绕到旋转木马旁边,嗷得嚎了一嗓子。 群尸立即回过头来,蜂拥扑向林志。呃呃嘶叫,恨不得将林志撕成碎片。 林志双手把住护栏,猛地推动旋转木马,跑在前面的丧尸,顿时被撞倒了七八只。后续尸群两头围了上来。 林志转身穿过一排娱乐玩具,奔向大厅另一头,群尸随后追去,比起半年前,它们的行动能力又下降了一个档次,只相当于普通人小跑,再也不似尸变之初,势如奔马了。 林志跳过两排跷跷板,见一只丧尸绕了过来,突然一脚踩在跷跷板上,另一头忽地翘起,正打在丧尸下巴上,那丧尸一声怪叫,声音含糊不清,下巴骨也给打碎了。 这时,卡洛琳也接下伊莎贝拉,两人奔到大门前,林志甩开丧尸,也朝大门奔去。 却见卡洛琳似笑非笑,朝他抛了个飞吻: “du bist ein richtiger mann”呯的一声关上了厅门。 林志莫名其妙,卡洛琳这句话并非英文,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尸群已从身后逼来,只得在大厅中又兜了一圈,凭着身手灵活,再次甩开丧尸后,这才寻机开门出去,只听得几下笑声,从三楼传了下来。 林志心中升起一股怒火,卡洛琳戏弄自己是为了什么,将大厅门一关,跟着追上三楼,只见一条走廊两边都是门对门的客房,卡洛琳和伊莎贝拉刚推门走进一个房间。 林志奔到门前,声音低沉地道:“卡洛琳,你给我开门!”走廊幽深,尽头的通风窗下光影晃动,徘徊着十几只丧尸。 屋内无人应声,林志后退两步,侧身前冲,肩膀猛地撞开房门,只见窗户敞开,伊莎贝拉站在窗台上,卡洛琳将一根绳子抛出窗外,两人正试图吊绳逃走。 林志一个箭步窜上去,一把将伊莎贝拉拽下来,冷冷地看向卡洛琳:“为什么?” 卡洛琳手按刀柄:“因为我不相信你。” 林志从鼻孔里哼了一声:“哪你准备怎么办?难道你有把握,能安全将伊莎贝拉护送去魔都,是不是?”听到走廊尽头的尸嚎声正朝这边而来,于是关上房门,门锁已被自己撞坏,便将插销插上,等丧尸过来,已分不出是哪一道门了。 卡洛琳道:“不,我们不去魔都,我已经联系过总部。”拍了拍挂在战术背心上的一部卫星电话,“我们有一艘航空母舰游弋在太平洋,十二小时内,从甲板起飞的直升机会接走我和伊莎贝拉。” 林志一怔,叔叔说的是把伊莎贝拉护送到魔都疾控中心,而从卡洛琳的话中能听出来,她是要把伊莎贝拉直接运回他们的国家。这中间的区别,可是大大不同。厉声道:“不行!” 卡洛琳道:“难道你要强人所难?” 林志向前逼近两步,森然道:“你说对了。我今天就要用武力带走伊莎贝拉。”伸手去掏腰后的手枪,不料一掏之下,摸了个空。 只听卡洛琳一声冷笑,霍一下指向林志,不知道什么时候,林志的手枪也到了她的手中 。 伊莎贝拉似乎很害怕,靠向卡洛琳:“可是直升机来了,要是找不到我们怎么办?” 卡洛琳道:“你放心,卫星电话有定位功能。” 伊莎贝拉道:“那就好。”忽而一伸手,抢过卫星电话,随即奔到门后,尖声叫道:“救命,救命!我是伊莎贝拉,啊,啊,丧尸冲进了...” 那十几丧尸正在走廊上徘徊,顿时齐声嚎叫,撞得房门呯呯山响。 卡洛琳大惊:“伊莎贝拉,你要干什么?”连忙冲上去抵住房门。心中隐隐明白了伊莎贝拉的意图,她这样做,是要告诉总部,她已经死了,不用再出动飞机来接她。 而总部听到尸嚎声和求救声,多半信以为真。 伊莎贝拉一挥手,将卫星电话抛出窗外:“你们要我回去,问过我的意思了吗?”拍了拍手,神情甚是轻松。 卡洛琳用尽力气抵住房门,以免在丧尸的大力撞击下,门销崩坏。直到丧尸停止撞门,尸嚎声沉寂下去,才声音低沉地道:“伊莎贝拉,你为什么不回去?” 伊莎贝拉脸色冷峻:“要不是林中尉,我昨天已经死了,我宁愿跟他去魔都,也不回去。”说着,走到林志身旁,和他并肩而立。 卡洛琳不可置信地瞧着伊莎贝拉:“可没有梅森上校他们四个,林中尉一个人也救不了你。” 伊莎贝拉冷笑一声:“哼,你们来救我,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在天台上的时候,当真正面临生死威胁,他们就只顾自己了。”顿了顿,又道,“你看看你手里的枪,还剩下几发子弹?” 卡洛琳道:“我检查过了,还剩三发子弹。”心中疑惑,她干嘛问这个。 伊莎贝拉道:“为什么是三发,不是一发两发,也不是五发六发?” 卡洛琳耸了耸肩:“我怎么会知道?” 伊莎贝拉道:“这把枪是林中尉的,他昨晚曾把枪交给我使用,枪柄的黑木护手缺了一小截,我因此认得。” 卡洛琳心说:“哪有怎么样?”斜眼瞧着林志,防他突然暴起夺枪。 第113章 何谓正义 伊莎贝拉道:“但是枪在我手里发挥的威力,可不如林中尉,我把枪又还给了林中尉,林中尉自言自语,得留下三发子弹。我当时不明白,问他为什么?” “林中尉说:‘我们要是逃不了,我会先开枪打死你和你母亲,然后自杀。’” 伊莎贝拉说到这里,眼睛一红,流下泪来:“林中尉在生死关头,都还为我和妈妈考虑,不忍心我和妈妈被活活咬死,这....这才叫真正的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林志心头升起一股景仰之情,叔叔性格沉稳,不喜表功,很多事情做过了就算,这些事情,昨晚他可没有对自己提起过。 卡洛琳一阵沉默,半响道:“可是伊莎贝拉,你要想清楚了,我们能不能战胜丧尸,人类所有的希望,可都在你身上。” “道德绑架是不是?” 伊莎贝拉面无表情地看着卡洛琳:“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无价的,所有人类的生命不会大于一个人的生命,因为任何正数乘以无穷大,都是相等的,你没有任何权利剥夺我做出抉择的自由。你可以选择为了保护他人损失自己,这叫牺牲,但绝对不能演变为你可以牺牲他人来保护自己或者保护另一帮人,那样,不是人多欺负人少吗?” 伊莎贝拉哼了一声,一个字一个字地道:“这不叫正义,这叫霸凌!” 林志望向伊莎贝拉,不由对这个白人少女刮目相看,她白皙的脸蛋上点点浅褐色的雀斑,鼻子微微翘起,眼神灵动,眉毛清秀,既有西方人的俊美,又带着几分东方人的温婉。 西方人从小接受的教育,崇尚个人自由主义。 卡洛琳听了这番话,顿时哑口无言,良久良久,叹道:“伊莎贝拉,你说得对,是我错了。”握枪的五指一松,仅用食指勾着扳机护环,送到林志面前,“我刚才偷了你的枪,现在还你。” 林志内心一动,卡洛琳知错即改,倒是很好,耳听窗外水声淙淙,寻思:“洪水最终会流出城区,注入清水河,方紫他们也许已经到了城外。”对伊莎贝拉道,“我们趁现在出城。你会游泳吗?”从背包中拿出几根能量棒,分给伊莎贝拉和卡洛琳补充体力。 伊莎贝拉一点头,跟着又摇头:“不,我现在还不走。” 林志微微一愣,跟着想转过来,能让伊莎贝拉继续留在城区只有一件事情,说道:“我很遗憾告诉你,你母亲没能逃脱,她昨晚已经遇难了。” 伊莎贝拉脸色刷一下变得苍白,虽明知母亲活下来的希望渺茫,依然难以接受。 卡洛琳道:“愿她在天堂安息。伊莎贝拉,你走吧。” 林志将卡洛琳掉在地上的绳子在床头绑好,首先溜了下去,伊莎贝拉踏上窗台,望向卡洛琳:“要不,你跟我们一起走?” 卡洛琳微一迟疑,说道:“好!” 三人下到水中,顺着水流不住往前漂行,正如林志所说,洪水最终注入了清水河,三人湿淋淋地爬上对岸,林志道:“我和一群朋友住在那里,你们先跟我走,休整休整,再出发去魔都。”说着,抬手一指。 伊莎贝拉和卡洛琳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抬头仰望,见细密如烟的树梢后,早晨的阳光正染红了坡顶三片旋转的风叶。 通向望城坡的公路蜿蜒曲折,林志心中挂念方紫等人,索性选择爬坡。山坡虽说陡峭,到一个小时不到,三人也爬到坡顶。沿着墙根绕向营地大门。 快接近院门时,只听方紫的声音从院内传了出来:“我一定要找到他,我现在就要回去。” 小伟父亲道:“你们三个刚刚回来,还是休息好了,晚上再想办法。” 王海峰、周泽润、小伟等也坚持马上进城,林志听在耳中,心中一阵温暖,大声道:“我回来了。” 众人一转头,见林志已经站在大院门前,顿时欢声大作,李冬雪忙关了电闸,打开院门,林志三人鱼贯而入。 方紫欣慰无比,过了一阵,仿佛才看见伊莎贝拉和卡洛琳,伊莎贝拉依稀相识,就是昨晚那白人少女,却不认识卡洛琳。 小伟父亲道:“大家进去再说。” 众人走进游客接待室,林志见人群中没有胡凌霄,忙问道:“老胡呢?” 王海峰摇摇头:“老胡一直没有回来。” 原来昨晚一场洪水,方紫、周泽润、王海峰三人都被冲出郊区,胡凌霄因为没出银行,所以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小伟道:“放心好了,每次遇到凶险,老胡哪一次不是不声不响就先溜了,这次肯定也不会出事。” 众人心中稍安,林志才把自己昨晚的遭遇说了一遍,但叔叔和他的谈话内容,以及在儿童游乐场伊莎贝拉和卡洛琳的对答,自然略过不提。 小伟父亲一辈子没有走出过卫城,瞧了瞧伊莎贝拉,又瞧了瞧卡洛琳,说道:“两个女娃儿都挺标致,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你们昨晚都累了,快吃过饭,好好睡一觉。” 说话之间,李冬雪已经准备好了饭菜,众人来到食堂吃过饭后,李冬雪给伊莎贝拉和卡洛琳安排了宿舍,供两女休息。 林志躺在床上,想着就要和大伙分离,翻来覆去睡不着,到了中午,忽听小伟在院子里叫道:“哈哈,老胡你回来了。” 林志一下弹起,匆匆下了楼,小伟、李冬雪也手忙脚乱开了门。 胡凌霄跌跌撞撞走了进来,但见他头发凌乱,双眼通红,一脸狼狈。说道:“林志老弟,老胡我还能活着,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林志笑道:“何止是冒青烟,简直是爆炸了。” 李冬雪道:“胡叔,我给你做饭吃。” 胡凌霄又累又饿:“等不及了,有剩菜剩饭没有,先填饱肚子再说。” 几人走进食堂,胡凌霄问道:“其他人呢?” 听林志说大家都平安。胡凌霄松了口大气,说起了昨晚的经历,洪水突然来袭,大家手忙脚乱都去关门,却没想到银行大门挡得住丧尸,却挡不住洪水。 第114章 我们是不是朋友 片刻功夫,平地也水淹三米,胡凌霄浮起来,脑袋就碰到了天花板。 他心知再继续留在银行,一旦水漫到天花板,只能被活活憋死,于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游出大门。 一出大门,刚浮出水面,脑袋就被什么东西重重一撞,差点没有痛晕过去。 等他发现撞他的是一辆被洪水裹挟的面包车,便爬到车顶,被冲到一处十字路口时,面包车渐渐下沉。 胡凌霄无法,猛地一跳,抓住十字路口信号灯,一直挂到洪水消退,才出城回到营地。 小伟笑道:“老胡,你在信号灯上挂了一晚,可不成猴子了,怪不得你胡,哈哈。” 胡凌霄笑了笑,对林志道:“不给这场洪水不见得就是坏事。” 林志道:“怎么说?” 胡凌霄道:“城里面的丧尸基本上给涤荡干净,统统给冲进了清水河,我出城的时候,一路上就只碰到两只丧尸,嘿嘿,我们以后再进城收集物资,就不用担心遭遇丧尸了,甚至搬到城里去,也是没问题。” 林志笑了笑,没有说话。心想:“你说得不错,可我就要离开大家了。” 胡凌霄填饱肚子,也去宿舍楼休息,林志这一下,更加没有睡意了,独自来到池塘边的梨树林中,摘了根青草在嘴里嚼着,靠着树发呆。 在营地住了大半年,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营地日渐完善,物资给养也不用操心,大伙相处久了,相互间关系又日渐融洽,从内心来说,他真不愿意离开营地,北上护送伊莎贝拉。 想到这里,不由叹了口气。 “干嘛叹气呀?”身后忽而响起卡洛琳的声音。 林志回头道:“你没睡?” 卡洛琳道:“睡了一会儿,被你们笑声吵醒了。”又道,“你还没有回答我呢,你干嘛叹气?” 林志道:“说了你也不懂。” 卡洛琳道:“我怎么会不懂?”挨着林志坐下,“你是为了马上要跟你的同伴分别,所以心里难过,是不是?” 林志也不隐瞒,说道:“倒给你猜中了。” 卡洛琳道:“哪为什么不让大家一起去魔都呢?这样又可以继续在一起,而且路上人多,更加安全....” “别说了!”不等卡洛琳说完,林志一摆手打断她的话,“我自己的事,怎么能连累朋友!” 护送伊莎贝拉去魔都,两千七百多公里的路程,一路上不知要遭遇多少困难,当真是生死难测。 卡洛琳叹了口气,说道:“可是就我们两个人,我真的没有信心。” “尽力而为,剩下的就交给天意。”林志道,“明天出发。” 卡洛琳一惊:“干什么这么着急?” 林志不答,站起身来自顾走了。他只怕再多留几天,自己信心就动摇了。 卡洛琳道:“du bist ein richtiger mann。” 林志走出几步,回头问道:“什么意思?” “德语。”卡洛琳道,“你是个真正的男人。” 卡洛琳第一次说这话时,是在卫城儿童游乐场,如果说当时带着极大的戏谑成分,那此时则完全出于肺腑。 ....... 第二天清晨,林志、伊莎贝拉、卡洛琳三人在梨树林会和,从后门离开了营地。 顺着山坡下到清水河边,林志回头眺望,但见坡顶缥缥缈缈起了一层薄雾,营地裹在薄雾之中,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临时复制粘贴过来的,显得那么不真实。 伊莎贝拉道:“你开始后悔了吗?” 林志一笑,淡淡地道:“我们有句老话,叫做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也许舍不得,但绝不后悔。” 林志生性跳脱张扬,本是个干脆利落之人,当下往下游走出四五百米,从桥上过了清水河,复又折返,顺着环城路行出六七公里,连公路上也起了一层雾气。 眼见雾气越来越浓,林志道:“雾里面说不定藏得有丧尸,你们两个跟紧我。” 伊莎贝拉忽而道:“咦,你们看有一辆房车,要是车钥匙还在,说不定可以发动。” 林志瞧向那房车:“嗯,这房车怎么像是营地那辆奔驰房车。”一念甫毕,车门已经打开,方紫先下了车,接着王海峰、周泽润等一个个下车,大伙儿都来了。 林志瞠目结舌:“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方紫声音清冷:“你去魔都,为什么不给大家说。” 林志一惊,转头看向卡洛琳,用英文道:“是你说的?”心想,“否则方紫怎么知道我要去魔都?你这样做,是不是太自私了。” 卡洛琳不懂中文,不知道方紫说了些什么,茫然地道:“我说了什么?” 林志怒道:“你为了路上安全,所以给他们说了,我们要去魔都。” 卡洛琳耸了耸肩膀:“上帝,我又不会中文,怎么和你的朋友交流?” 林志一想也对,却听方紫道:“是小伟听到你和她在树林里说话,接连提到了‘魔都’两个字,他告诉我说你要去魔都,我们还不相信呢。” 林志松了口气,以小伟的水平,也仅仅能听出“魔都”两个字,不可能听明白自己和卡洛琳之间的谈话内容。当下道:“我是要去魔都,不过真实的目的,不能告诉你们。”心想大家必定要问东问西,先一口回绝的好。 方紫一阵气苦:“你!” 王海峰道:“林志兄弟,我们是不是朋友?” 林志心想:“就是因为是朋友,才不愿意让大家冒险。” 王海峰道:“好兄弟有福不一定同享,但有难必定同担。你既然不能说,我也不多问,大伙跟着你去魔都就是了。” 周泽润、小伟、李冬雪纷纷道:“对,我们一起去魔都。” 小伟又道:“老胡以前就说过,大家出海寻一座小岛,以后快快活活过一辈子,魔都临近大海,等你的事情完成了,再出海更方便。” 林志又是感激又是难过,大伙竟不追问去魔都的目的,就这样要跟着他一起去,喉咙发硬地道:“不是我林志不识好歹,只是一路上凶险难料,大家跟着我....只怕...” 第115章 末日小队 王海峰打断他的话:“有时候不冒险,可能比冒险更危险,在营地里坐吃等死,就算这一辈子平平安安过一生,可又有什么乐趣可言?不说了,上车,大伙一起去魔都。” 众人不由分说,将林志拥进房车,只有孙连运心中犹豫不决,但终于一跺脚,也上了房车,叹道: “可惜了我们辛辛苦苦打造的营地,只有便宜令狐山那群人了。他们只要哪一天去到营地,突然发现人去屋空,嘿嘿,保证肚子都要乐炸了。” 小伟笑道:“只要大家在一起,那些东西又算得了什么?” 周泽润驾驶房车,行出一段距离后,左转上了水黄路,再行驶一阵,从匝道上了杭瑞高速。 就这样,一支由学生、公司白领、小偷、房地产老板、打工仔、餐馆小老板组成的末日小队,承载着人类的希望,担负起了护送伊莎贝拉北上的任务。 公路无穷无尽往前延伸,似乎永远没有尽头。 车速并不快,因为不时要绕开废弃在路上的各种车辆,以及零星出现的丧尸。行驶到中午,已出了卫城地界,忽见前方出现一只丧尸,正趴在地上啃食一具尸体。 小伟坐在副驾驶,大声道:“它奶奶个腿,加速撞飞它!” 周泽润逐渐踩下油门,房车速度越来越快,眼看离丧尸不到一百米了。周泽润突然大叫一声:“操,我他妈是活人!” 他惊慌之下,操作失当,一脚踩下了刹车,房车快速行驶中突然制动,车头猛地一偏,车轮发出刺耳的摩擦声,车尾甩向一边。 李冬雪、伊莎贝拉控制不住地尖叫,车厢中物件齐飞,众人乱成一团。 这一下,如果是普通的房车必定侧翻,但几百万的奔驰房车自然有它高科技的含量,一阵剧烈晃动后,竟然稳稳地停了下来。 周泽润抹了把冷汗,忽觉有人在他肩膀上一拍,回过头来,见是林志。 林志道:“以后像这种情况,直接撞过去。” 周泽润听林志说这话时,声音中毫无波澜,心中一怔:“他怎么突然变得如此冷漠?” 这时,趴在地上的那人摇摇晃晃跑了过来:“求求你们,求求你们救救我老公。” 周泽润惊魂未消,没好气地道:“怎么了?”只见对方是一名二十八九的少妇。脸色惨白,一脸焦急。 少妇道:“我开车撞上了护栏,我老公他....他又没绑安全带....我给他做人工呼吸,可是没有用,求求你们,快救救他!” 周泽润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女人是在给男人做人工呼吸,并非丧尸啃食尸体,见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停在路边,车头凹陷,引擎盖下还冒着白烟,说道:“怎么这样不小心,算你运气好,我们有一个医生。”说着,看向林志。 林志跳下车,大伙也跟了下来,正当人人都以为他会去查看躺在路中间男人的伤势时,林志却径直走向那辆越野车,拍了拍引擎盖,面无表情地道:“撞得不算严重,还能用。” 方紫大声道:“你先救人呀!” 林志道:“就算把他救醒,没有后续的医疗条件,也不过是多活几天。”竟一眼也没有瞧向男人。 方紫不可置信地盯着林志,一时之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那少妇突然在林志身前一跪,涕泪交替地哀求:“求求你,求求你.....” 王海峰心想:“林志兄弟不会这样无情,应该是有什么难言之隐。”说道,“你就给她看看吧。” 林志轻轻叹了口气,走到男人边上,撩起他衣服瞧了瞧,对少妇道:“给我找一根竹签来。” 少妇一愣,心说:“我到哪里去找竹签。” 方紫道:“发针可以吗?”拔下头上的发针,递给林志。 林志接过发针,打火机燎了片刻,照着男人胸口,一针扎了下去。 少妇“啊”的一声:“是叫你救他,不是让你杀他!” 这一下,少妇固然惊怒交加,王海峰、方紫等人面面相觑,也是疑惑万分。 林志拔出发针,冷冷地道:“他这是车祸造成的创伤性气胸,不胸腔穿刺排气,活不过一天。” 少妇将信将疑,只见随着气体混着鲜血汩汩排出,老公缓缓睁开了眼。 林志跳上越野车,调过车头,说道:“还愣着干什么,出发了。” 少妇犹如一下惊醒,拦在车前:“你不能把车开走!” 林志瞥了一眼男人,说道:“你还要车干什么,他这个情况,只能静卧休息?那边有几间房子,你扶他去好了。” 少妇回头看了一眼离公路不远处的几栋小楼,问道:“我老公还有救吗?” 林志道:“我刚才说了,没有后续医疗条件,也不过是多活几天。” 少妇咬着牙齿,突然道:“那好,我跟你们走。”说完,拉开副驾驶车门,坐进车中。竟不向老公再多看一眼。 林志斜睨了一眼少妇:“嘿嘿,你也够心狠。就这样抛弃老公。” 少妇道:“那你告诉我,我不这样做,又该怎么做?”说着双手捂脸,无声哭泣。 林志点点头,这就是末日中的无奈,少妇要想活下去,也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了,只听后面车门响,伊莎贝拉和卡洛琳也坐进了车中。于是一脚油门,越野车忽地窜了出去。只见后视镜中,方紫、王海峰、小伟等人还呆在原地,越来越小。 伊莎贝拉叹口气:“我知道你是故意做给你的朋友看,是为了他们好,可是,这让他们很伤心。” 林志怒火一下窜了起来:“我该怎么做,不需要你教我!” 卡洛琳朝伊莎贝拉摇了摇头,示意她别再说话。 伊莎贝拉却大声道:“难道我说错了吗?如果要牺牲别人成全自己,我宁愿自己去魔都,也不让他护送!” 林志一脚踩下油门,虎视眈眈回过头来:“好啊!那你请呀!” 伊莎贝拉迎着这凌厉的目光,毫不退缩:“林中尉有你这样的侄儿,是他的耻辱!” 第116章 只有人类知道自己会死 林志听到“林中尉”三个字,满腔怒火一下压了下去,轻声道:“对不起。”坐正了身子,继续行驶。 他生性跳脱飞扬,性格中带着三分桀骜不驯,最怕欠的就是人情,大伙不问情由地自愿随他去魔都,愈发令他心中不安。 如果是彼此不相识的陌生人,为了完成叔叔的重托,他倒没有了这份心理负担,为达成目的,反而说不定会使上一些手段。 只听伊莎贝拉道:“没有什么对不起,你不欠我什么,其实该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顿了顿,又道,“如果你的朋友又追上来,你还会拒绝吗?” 林志不答,心说:“我要再拒绝,那就太辜负他们的一片诚意了。”下意识地瞧了一下后车镜,一时之间,既盼大伙追上来,又希望他们就此打住,回去营地安安稳稳过一生。 ....... 目睹越野车绝尘而去,方紫道:“海峰大哥,小伟,请你们俩把这个大哥送到那房子里,再给他预备一些清水和干粮。” 众人听她语气平静,反而颇为诧异。 方紫继续道:“我和林志认识一年来,不相信他会是心狠之人,他越是表现得无情,越说明他要去魔都所做的事情越重要。这个时候,我们更要帮助他。” 王海峰一拍手:“好!我就知道方紫不是小肚鸡肠的女孩儿!” 周泽润道:“说得不错,我们几次出生入死,林志是什么样的人,大家心中都清楚,关键时候,他什么时候丢下过兄弟了,大家上车!” 七八分钟后,奔驰房车再次出发,此时,林志也离得远了,连尾灯也看不见,好在高速路就只一条道,怎么着也不会跟丢,众人心中倒也不着急。 如此行驶到黄昏时分,路边出现了一座高速服务区,周泽润微笑道:“追到这家伙了,越野车就停在服务区门口呢。” 方紫少女心忽起,笑道:“他丢下我们一个人走了,我们也来给他开个大大的玩笑。”一边笑着,给大家说了。 小伟和李冬雪拍手叫好,连稳重如胡凌霄,也不禁莞尔。 王海峰道:“我就不陪你们胡闹了,房车跑了一天,也该加油了。周兄弟,我们俩去撬开油库,给车加油。” 房车的汽油,是在老化肥厂加油站带回去的备用汽油,此时,指针已经快见底了。 加油站有家餐厅,林志、伊莎贝拉四人正生火烧水。 听到脚步声响,林志心想他们终于还是又跟来了,却见方紫等人一拥而入,却瞧也不瞧自己,自顾走到桌前坐下。 水烧开后,林志对小伟道:“把你们的水壶都拿过来加水。”连叫了两遍,没听到动静,抬头一看,小伟动也不动,提高了声音,“你这家伙怎么了?叫你拿水壶过来。” 小伟指了指方紫,绷紧了脸上肌肉。 方紫见了他尴尬的神色,终于格格笑了出来。说道:“你不是不理我吗?” 这一笑,大伙心中的阴霾顿时一扫而空。 胡凌霄道:“林志老弟,有茶没有?” 林志道:“便利店有。” 两句简单的对话,气氛又融洽了起来。这时王海峰走进来,对林志道:“把车钥匙给我,我把越野车的油箱也给加满。”语气平淡,似乎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 林志心下感动:“海峰大哥处处为人做想,真是没说的。” 这晚吃过饭后,方紫道:“陪我出去走走。” 林志站起身来,两人出了服务器,顺着高速路溜哒。忽见草丛中窜出两团物事,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对野兔。 两只兔子正处于发情期,一会儿钻进草丛,一会儿横穿马路,来回折腾,看见方紫和林志,也不害怕。 方紫笑道:“这两只兔子倒快活。” 林志道:“生命从不焦虑,除了人类。所有的动物都不会得抑郁症。” 方紫道:“是呀,我们干嘛不学学兔子,你说这两只兔子要是被狼抓住了,吃了就吃了,要是逃了,它们立刻又会快活起来。” 林志道:“不可能,人的神经太发达了,所有的动物中,就只我们有一个破绽,那就是我们知道自己会死。” 两人说着话,在路边草丛中坐了下来,抬头只见繁星满天,方紫道:“向死而生,生命不是更有意义吗?动物虽然没有焦虑,可它们也不懂得欣赏这夜空的美。” 林志笑了笑,握着方紫的手,只感心中一片清明。 ........ 第二天,众人继续出发,由于追赶林志来得急,房车上没有预备干粮和清水,大伙于是将服务区便利店中的商品都搬上了房车,几乎搜刮干净,又将餐厅厨房的大米油盐,各种干货也搬上了车。 小伟道:“我们去魔都,营地里面的什么东西我都不可惜,就只可惜李冬雪做的梨子罐头,唉,便宜令狐山那一伙人了。” 胡凌霄摇头道:“那也未必,卫城一场大水,令狐山和他的兄弟不一定就能活下来。” 林志道:“对了,那个陈七后来怎么样?” 胡凌霄道:“他肩膀受伤,能不能活下来,那也难说。” 方紫坐上了越野车,那抛弃老公的少妇姓黄,叫黄方晴,知趣地去了房车上。 卡洛琳也上了房车,只有伊莎贝拉还坐在越野车后排座位。望着窗外的风景发呆。 方紫把记录仪插在汽车usb插口充电,这记录仪她一直小心保存,回头道:“伊莎贝拉,你要口香糖吗?” 伊莎贝拉一脸茫然。 方紫将一瓶木糖醇塞给她,转头对林志道:“哈哈,她不懂中文,我们可以随便聊天了。” 林志一笑:“你可够狡猾。” 两辆车行驶了三个小时,路上废弃的车辆渐渐增多,为了避开这些车辆,速度慢了不少,有些地段,众人不得不下车,合力挪开堵路的车辆。 如此又行驶了十七八公里,前方出现了一座隧道,隧道上方凿着“猴儿关隧道”五个大字。 林志降低车速,缓慢驶进隧道,只见隧道中侧翻了不少汽车,不过运气还好,这些车并没有撞成一锅粥,还能勉强通行。 第117章 炎黄子孙 隧道又长又黑,车辆好不容易出了隧道,林志只叫得一声苦,只见一条灰色的长龙绵延超过一公里,数不清的汽车将隔离栏两边的公路都给堵死了。 周泽润驾驶的房车跟着停下,众人下了车,望着这灰色的汽车长龙,不由都沮丧万分。再要想将车辆挪开,那是老猫闻咸鱼,休想,休想。 王海峰笑了笑:“没办法了,大家拿上行李走吧。” 小伟道:“海峰大哥,你还笑得出来?” 王海峰拍了拍手:“我们要去魔都,以后不知道还要遇到多大的麻烦,就这点小困难,算得了什么?” 众人被他乐观的心态感染,纷纷回车去收拾行李,却听林志道:“等等,还有路。” 大伙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见三四百米开外另有一条南北走向的公路,两条公路间是一片荒地,虽然崎岖不平,不过凭着奔驰房车强劲的动力,去到那条路应该没有问题。 众人大喜,小伟当下从房车上拿来扳手锤子,将锤子丢给孙连运,两人将一段护栏拆下来,林志等人则搬来一些大石,在高速路边垫起了一段斜坡。 斜坡垫好,方紫坐进越野车,发动引擎驶下斜坡,周泽润驾驶房车跟在后面,两辆车径直越过荒地,朝那公路开去。 其他人则步行跟随,以免车辆载重过大,底盘被压底损坏。 荒地崎岖不平,都是沟沟坎坎,越野车也就罢了,周泽润开着房车,却好似驾船一样摇摆不定。通过一条土沟时,房车大幅度倾向一边,差点没有给他开翻。 李冬雪吁了口大气,按着胸口说:“还好,要是翻了房车,越野车可装不下这么多人。” 小伟笑道:“谁说装不了?我以前就亲眼看见一辆面包车装了二十个人。” 这边公路是一条两车道的水泥路,路肩只高出荒地半尺左右,方紫一踩油门,越野车就上了公路,接着房车也爬上公路,等众人上了车,继续前进。 公路年久失修,坑坑洼洼,很多路段鼓起了大包,但也正因为如此,这条路上废弃的车辆很少,几乎没有遇到堵车的路段。 如此行驶了一个多小时,两辆车先后进入群山之中,两边的山势越来越陡,往往一边是刀削般的峭壁,另一边就是万丈深渊。 方紫开得心惊胆战,让给林志来看,后车也跟着换了司机,由王海峰接替周泽润。 林志专心驾车,顺着山势转过公路来,忽而听到一阵轰隆隆的声音,心中一凛,才发现对面山壁挂着一条玉龙般的大瀑布,公路险是险到了极点,但两边的风景也是美到了极点。 在这样的路上开车,当真是提心吊胆之中,又夹着心旷神怡。 房车里,小伟坐在窗前的沙发上,噗的一声打开一罐啤酒,又开了一包泡椒凤爪,一边啃凤爪,一边往嘴巴里倒啤酒,别提多惬意了。 小伟父亲叹口气:“这兔崽子,就数他活得没心没肺。” 小伟嬉皮笑脸:“老爸,你也喝一点。” 小伟父亲白了儿子一眼,扶着沙发走到车厢和驾驶室连接的小门,瞧着王海峰开车。公路就像挂在山壁上,王海峰鼻尖也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小伟一口啤酒一口肉,吃得正在兴头上,黄方晴犹犹豫豫在他对面坐下,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小伟老大不耐烦:“有什么事情,你就直接说好了。” 黄方晴支支吾吾地道:“我就想问一下,我老公后来怎么样了?” “呵呵,你现在才想起问他呀?”小伟哼了一声,“早干嘛去了?” 黄方晴低头不语。 小伟道:“好了,我和海峰大哥把他抬到路边房子里了。” “谢....谢谢。”黄方晴轻声道,“他说了什么没有?” 小伟道:“他说了,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认识了你。” 黄方晴半响道:“就这句吗?” “没了。”小伟一摆手,“现在请你离我远点,别影响我胃口。”忽觉车停了下来,伸长脖子叫道,“海峰大哥,怎么停车了。” 王海峰嘘的一声:“别说话,丧尸!快把所有的窗帘都放下来。” 一群丧尸沿着公路涌来。前车的林志早熄了引擎,拉上手刹,和方紫爬到后排座位。连着伊莎贝拉,都伏下身来。 但听丧尸喉咙中发出死亡的低吟声,从两边车旁走过。伊莎贝拉脸色发白,两手紧握。 方紫见她颇为紧张,担心她忍不住地叫出声来,在她耳边低声安慰:“别害怕,只要不弄出动静,这些家伙不会想到车里有人的。” 伊莎贝拉点点头,忽而间两人都是一怔。 方紫道:“好啊,原来你听得懂我中文?” 伊莎贝拉连忙摇头,这反而更证实了方紫的猜测。她第一次点头还可以说是下意识之举,但第二次摇头,她要是没有听懂后面一句话,瞎子也不会相信。 林志看在眼里,也是疑心大盛,冷冷地瞧着伊莎贝拉。但尸群正从车外走过。也不能大声质问她。 过了好一阵,尸群终于远去。 林志回到驾驶位置,发动越野车继续前行,他越是沉默,伊莎贝拉越感不安,终于叹了一口气道:“好吧,我承认,我听得懂中文,而且也能说。” 林志和方紫对望一眼,两人都不说话。伊莎贝拉这几句话说得字正腔圆,毫无外国人的口音,如果林志两人不知道是她坐在后面,光听声音,绝对想不到这是出自一个白人少女之口。 伊莎贝拉继续道:“我中文之所以说得这么好,因为其实在十岁以前,我一直住在魔都。十岁后,才去了曼哈顿。” 林志心想,毕竟是小女孩,我这一默不作声,她倒沉不住气了。林志不出声,方紫自然也是默然不语。 伊莎贝拉道:“你们一定感到奇怪,我十岁前为什么一直在魔都吧?”顿了顿,“因为我爸和你们一样,也是炎黄子孙。” 第118章 未知秘密 林志听到这里,虽颇感意外,倒也不是太惊奇,在卫城儿童室内游乐园,他就注意到伊莎贝拉的外貌,似乎含有东方人的基因。 不过伊莎贝拉父亲既是华夏人,林志和方紫不禁对她多了三分亲近之感,再怎么说,也算是半个同胞。 方紫微笑道:“哪你怎么来到卫城了?” 伊莎贝拉道:“卫城是我爸爸的老家。” 方紫道:“哦,原来是寻祖来了。” 伊莎贝拉摇摇头,考虑着下面的话该不该说,终于还是说出了口:“不,我和妈妈来卫城,是为了逃难。” 方紫一怔:“逃难?” 伊莎贝拉点点头:“我妈妈的父亲,他....他要害我。” 方紫和林志对望一眼,两人大感诧异,伊莎贝拉妈妈的父亲,也就是她的外公,然则一个外公为什么会害自己的亲孙女?目的又是什么? 伊莎贝拉提到自己的外公时,甚至不愿意称呼一声外公,只用妈妈的父亲来指代。看来在她心目中,实在对外公全无好感。 林志听方紫和伊莎贝拉的谈话渐渐深入,本想制止,以免再交谈下去,涉及到了为什么要护送伊莎贝拉去魔都的原由。 但一来方紫是自己最信任的人:二来叔叔只是要自己发誓不透露伊莎贝拉的秘密,她两人自己说出来,可不算违背誓言,也就没有出声制止。 方紫道:“他叫什么名字?” 伊莎贝拉道:“你是说我妈妈的外公吗?” 方紫道:“是。” 伊莎贝拉道:“迈克尔。” 方紫只觉这个名字好像林志提起过,一时之间想不起是谁,林志却一脚踩死刹车,回头盯着伊莎贝拉:“这个迈克尔,是正途集团的老板,是不是?” 伊莎贝拉见林志目光凶狠,却也不惧,点头道:“是。” 林志一瞬间呆了,只觉眼前迷雾重重,从打开密码箱,发现里面装着的竟是一株虫草菌那一刻,就怀疑末日一定和正途集团有关,没想到伊莎贝拉竟然是迈克尔的亲孙女。 此时,方紫也想起来迈克尔是谁,颤声道:“这场末日灾变,是你外公发动的,是不是?” “他不是我外公。”伊莎贝拉连连摇头,“我....不知道。” 方紫道:“哪迈克尔为什么要害你?” 伊莎贝拉道:“不是我不说,我是真不知道。妈妈只是对我说,千万不能让迈克尔发现我们在卫城。” 方紫双眉一扬:“你在撒谎!” 伊莎贝拉微有不快,淡淡地道:“我要不想说,就算你用枪指着我,我也不会说,我既然说了,就没有想着再撒谎骗人。说实话,要不是因为林中尉,我刚才的话都不会说出口。” 伊莎贝拉言下之意,她是因为很感恩林中尉,才爱屋及乌,对林志也抱有好感。 见伊莎贝拉淡红的嘴唇倔强的翘起,林志和方紫面面相觑,林志心想:“也许将伊莎贝拉护送到魔都时,真相才会大白。瞧来在她的身上,隐藏着叔叔都不知道的秘密。” 只听后车小伟在大声喊问怎么不走了,林志伸手朝窗外挥了挥,脚下同时轻踩油门。沿着山路又行驶了十七八公里,只见一股大水漫过路面,水声淙淙,正是那瀑布大水蜿蜒流淌至此处,淹没了公路。 林志将车停下,下车拗断一根树枝,涉水检查路况,一路往前走去,还好,水最深处也不过半米左右,越野车和奔驰房车通过完全没有问题。 便在此时,噗呲一声,水中竟然跃出一条一尺多长的大黑鱼。 林志把树枝一扔,眼疾手快,两手一把搂住大鱼,鱼儿好滑,尾巴一摆,又掉进了水中。 “好啊,水里面有鱼,快抓啊!” 林志抬头一看,周泽润、小伟、孙连运等人也下了车,正站在水边观望,众人当下脱了鞋,挽起裤脚,跳进水中抓鱼。 鱼儿成群,又多又大,时间不长,已抓了七八条鱼,这种在浅水中抓鱼的乐趣,实在太治愈人心了。 一时之间,万古宁静的山谷中响起大伙嘻嘻哈哈的欢笑声。 小伟父亲见鱼儿抓得差不多了,笑呵呵地道:“够了,够了。我去捡柴火来烤鱼吃。” 林志又抓了一条大鱼,就在水中洗剥干净,忽见小伟父亲神色凝重,快步走了回来,低声道:“那边有一顶帐篷。” 林志一听,和王海峰对望一眼,两人拿上武器,又叫上周泽润,三人随着小伟父亲钻进树林,其他人则做好接应的准备。 这时也接近黄昏时分,一进入林中,光线更加昏暗,只见林中空地上,搭起了一个深蓝色的单人帐篷,帐篷的拉链闭合着,也不知里面有没有人。 林志低声道:“我过去看看。” 王海峰道:“不,还是让我来,你和周泽润掩护我。” 他说完,一步步走近帐篷,静听片刻,里面没有动静,于是将拉链拉开,目光骤然一紧,同时闻到一股尸臭味,只见帐篷中躺着一个死人,双目紧闭,右手两根手指动了一动。 王海峰一凛,连忙退到一侧,死人突然一下睁开眼睛,颤巍巍爬出了帐篷。 此时,四人都已经藏好,丧尸见不到人,蹒跚了几步,呆呆地站着不动。 这是一只男性丧尸,也不知道死去了多久,但见它脖子上密密麻麻爬满了真菌,站在那里,就像站在另一个世界,于周围的景物格格不入。 王海峰抽出尼泊尔弯刀,钻出草丛,自后掩去,丧尸忽而回头,便在此时,寒光一闪,弯刀划过一道弧线,将丧尸的脑袋斩了下来。 小伟父亲松了口气,颇为遗憾地道:“我以为帐篷里面还有活人,可惜了,只是一只丧尸。” 王海峰朝帐篷里又望了几眼,说道:“回去吧,没有什么值得拿走的东西。” 听到帐篷中只是一只丧尸,小伟和孙连运在水旁林地升起篝火,等黑烟散尽,胡凌霄已将鱼儿剁成大块,抹上酱料腌渍完毕,众人当下用树枝串起,架在炭火上烧烤。 时间不长,鱼儿烤得两面焦黄,油渍滴在火中,滋滋作响。 第119章 波音飞机 众人食欲大开,馋涎欲滴,各自捧起鱼肉来吃。 这鱼儿膘肥肉厚,当地人称为团团鱼,不同于人工饲养的鱼,柴而不香,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油。 王海峰吃完一大块鱼,拿起啤酒咕咚咚灌了一气,又去拿鱼来吃,笑道:“我这辈子,还没有吃过这样鲜美的烤鱼。” 众人你争我夺,转眼之间,风卷残云一般,已将十来条鱼吃得干干净净。 小伟意犹未尽,说道:“我下水再捞几条。” 周泽润道:“够了,美食要讲究一个度,太饱,就不香了。” 小伟揉了揉肚子:“你是够了,我还连一半肚子都没有填满呢。” 这时天已经全黑,夜空如同锅底一般漆黑,但这难不倒小伟,他打着电筒,又下水捞了两条大鱼,一起烤了,吃得嗒嗒连声。 林志一行,一共十二人,奔驰房车空间再大,此时也显得局促起来。 林志和方紫便睡在了越野车中,把前排座位放倒,也够宽敞。 十点过后,一轮明月迟迟爬上山巅,如水的月光洒将下来,犹如给群山披上了一层轻纱。 方紫道:“要不....”说了两个字,脸上一红,欲言又止。 林志道:“怎么了?” 方紫道:“要不你给我守着,我下水洗一个澡。” 此时正是盛夏季节,就是坐着什么也不干也要出一身汗。 林志道:“我也正想着洗一个澡。” 方紫道:“你好像不开心。” 林志一笑:“我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走,下去洗澡。” 两人于是下了车,顺着流水往上游走去,猛听一声尖叫:“别过来。” 林志一怔,看见了草丛中几段白白的身子,原来李冬雪、伊莎贝拉、卡洛琳等也热得受不了,偷摸出来冲凉。 方紫笑道:“这下不用你守了。” 林志调头回去,只见小伟、王海峰、孙连运、周泽润也下了车,原来四人一样的心思,当下一起来到马路另一头,脱衣洗澡。 水温微凉,一泡进水中,林志忍不住吁了一口气,顿觉说不出的凉爽。似乎连脑袋中的烦恼,也给洗得干干净净。 正洗着,孙连运忽而道:“你们听,是不是有丧尸嚎叫的声音?” 众人忙停手倾听,确实听到了尸嚎的声音,但声音沉闷,倒像是无数的丧尸被关在一间大厅中,尸嚎声传出来,听起来就是一团杂乱的嗡嗡声。 周泽润奇道:“荒山野岭的,不可能有房子呀?难道....难道是从山洞中传出来的?” 几人顾不得洗澡,忙穿上衣服,林志对小伟道:“你快去通知方紫,让她们别洗澡了,附近有丧尸。” 小伟道:“我不去。” 林志一怔,这家伙平常对自己言听计从,这是怎么了,跟着反应过来,他是害羞,说道:“你远远的叫上一声,就得了。” 小伟固执地道:“我也不去。” 王海峰道:“我去好了。”快步走向水流上游。 林志从背包中拿出电筒,循声摸进林中,小伟三人端着武器,跟在后面。 穿过林地,大伙一愣,当真是大大超出意料之外,草坡下竟是一架波音大型空中客机,借着淡淡的月光,只见飞机身上爬满了荒藤野蔓,尸嚎声就是从客机内部传出来的。 小伟咋舌道:“困在飞机里的丧尸,我敢说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林志道:“没有那么夸张,空客巨无霸载客也就八百人,这波音飞机撑死了最多四百人。” 小伟道:“可就算只有四百人,那也不得了呀。这飞机可真够皮实,从天上落下来居然没有摔得稀巴烂。” 林志也觉奇怪,再仔细一看: 只见机腹下大片断折的树木,机尾后方上百米的范围,也是倒伏了不少大树,想来此处地势平缓,林地茂密,极大缓冲了飞机下坠滑翔之势,因此客机机舱才保持了完好,只是两边翅膀都折断了。 小伟道:“我爬上去看看。” 周泽润吓了一大跳:“别胡闹,你惊动丧尸冲出来,可不得了。” 小伟讪讪一笑:“我吓你们呢,我吃饱了撑的爬上去看?再说门那么高,我也爬不上去呀。” 波音客机虽然机腹着地,但舱门离地还有四五米高。 林志摆摆手:“大家回去,别当真惊动了这些恶鬼。” .......... 第二天,众人驾车继续出发,陆陆续续遇到堵路的车辆,便合力推下山崖,如此行驶到中午,已越过了最高峰,公路此后一路盘旋下降,从顶上往下看,接连拐了十八个弯。 林志看路边的路牌,这条公路就叫十八弯。当真是名副其实。 王海峰开车技术不错,但到了此时,还是每根神经都绷到了极致,忽而一阵刷刷的声音响起,惊得他打了个机灵,抬头一看,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乌云密布,下起了倾盆大雨。 周泽润坐在副驾驶位置,心虚地道:“下雨了,海峰大哥你千万注意。” 王海峰点点头:“这是越来越刺激了。”精神更是高度集中,好不容易下到山脚,见前车刹车灯亮起,林志停车走了下来,便跟着停车,吁一口气道:“背心都湿了,让我抽根烟先,缓解缓解。” 周泽润等人的手心中也是捏了两把汗,纷纷下车,这时大雨初歇,空气异常的清新,路面上一汪汪水洼,这场大雨历时虽短,却很猛烈。 林志也点上一根烟,见公路边上一条大河,白水翻滚,片刻不停向东流去。极目远眺,忽见十几道身影沿河走了上来。 有情况! 大伙忙退到车后,周泽润道:“是丧尸还是人?” 林志拿出望远镜,瞧了一会,说道:“都是丧尸,不过奇怪的是,丧尸的双手都给反绑着。” 众人大奇,方紫道:“这样说来,那这些丧尸肯定是活着的时候被人害死的,否则谁会冒着感染尸毒的风险,去干这样无聊的事?” 李冬雪道:“不会吧,谁会这样毒辣没有人性?” 第120章 意外总是来得很突然 胡凌霄嗤一声冷笑:“良心这东西,很多人生下来就没有的。” 王海峰点点头,胡凌霄说得不错,面对生命和生存,道德是没有力量的。 说话之间,丧尸沿着河岸也走到近前,只见这些“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众人更是义愤填膺。 待尸群走过,大伙上车继续赶路,王海峰道:“方紫,房车不透气,我和你们一个车好不好?” 方紫道:“好啊。”心知海峰大哥是担心前方有什么凶险,所以才要求上的越野车。否则房车窗户打开,怎么会不透气。 这以后,众人一路上警惕了许多,两辆车之间也拉开了很长的距离,以免遭遇不测时,没有腾挪的余地。 不过一直到太阳西斜,也没有碰到异常情况,大伙这才渐渐放下心来。 王海峰道:“丧尸这东西不知道劳累,总是一刻不停地走动,那十几只被反绑双手的丧尸,多半是从很远的地方游荡到这里的。” 方紫道:“多半是这样。” 这时,公路与河流同时顺着山势转了个弯,林志打着方向转过弯道,猛地一脚踩下了刹车。 只见前方楼房林立,山峰夹持,形如谷地的狭长地带,大河两边竟分布了无数的楼房,奇道:“这....不会是一座县城吧?” “咦,我们怎么走到这里了,这不就是沿河县吗?”王海峰一拍脑袋,“这下糟糕了,沿河县就只一条公路,要想过去,只有穿过县城!” 方紫拿起望远镜观察,轻声道:“路口设置了路障,可是看不见人。你看。”将望远镜递给林志。 林志凝目观察,见入城的路口横着一根用来拦截丧尸的粗木,上面隐隐有大片的黑色血迹,粗木之后,又用沙袋垒砌了一个半人多高的碉堡。 那碉堡上面,竟还架起了一挺轻机枪,只是枪身歪斜,冷清清的一人也无,似乎以前尚有人把守,只是废弃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 这时,后车的周泽润、小伟等人也下车过来,周泽润道:“我过去侦查侦查。” 王海峰道:“我陪你去。” 小伟道:“还有我。” 周泽润点点头,三人一前两后,十分警惕地朝路口掩去,周泽润走到横木前,忽见一只鸟儿落在机枪翘起的枪管上,自顾梳理羽毛,随即放下心来,寻思纵然很久以前这里曾有人把守,但到了如今早也人去城空了。 他单手在横木上一撑,翻了过去,绕到沙袋垒砌的碉堡后,双手去端机枪。叫道:“小伟,你摸过这玩意儿没有?哈哈。” “帅爆了!”小伟一句话出口,突然间脸色大变,“你后面有人!” 三名男子从身后扑向周泽润,周泽润还未反应过来,只觉后腰一凉,一把匕首已插进了他的身体。 小伟一呆:“别杀我朋友!”嚎叫着冲上去。 王海峰一把抓住他:“快走,快走!”只见一名黑衣男搂起机枪,黑洞洞的枪口已指向两人,心中一寒,路面空旷,机枪一扫射过来,自己和小伟也难逃一死,关键时刻,只听周泽润哇哇大叫,一口咬在黑衣男脸上,血淋淋的撕下一大块肉来。 黑衣男痛得惨叫,他两名同伙举起匕首,朝着周泽润背心又是一阵猛刺,周泽润慢慢倒下。 黑衣男忍着剧痛,又搂起机枪,瞄向王海峰和小伟,还未来得及开枪,突然呯一声枪响,一发子弹正中他的眉心,顿时见了阎王,正是林志开枪杀了此人。 见同伙脑袋开花,另两名男子吓得一低头,藏在碉堡后面,林志双手持枪,等待对方再冒出头来,忽听几声枪响,县城内又冲出七八人,一边大骂,开枪射击。 这时,方紫和胡凌霄已分别将越野车、房车掉过了头,等到林志、王海峰三人上了车,立即驾车驶离,转过弯道,只听机枪声夹杂着手枪、步枪的声音,兀自响成一片。 两辆车朝来路飞驰,十几公里后,才停了下来,小伟和周泽润穿着开裆裤长大,感情至深,红着眼睛道:“我要回去报仇!我要把那帮人渣全部杀死!” 王海峰道:“周兄弟不会白死,我们一定要血债血偿!” 小伟父亲、孙连运、李冬雪也是悲痛万分,众人在末日中报团取暖,时间既长,相互间都有了很深的情谊,无不咬牙切齿,要为周泽润报仇。 胡凌霄道:“林志兄弟,怎么办?那帮混蛋不问青红皂白,就杀了周泽润,实在可恶!” 林志道:“海峰大哥,我们要过去,非得经过沿河县城,是不是?” 众人听他语气平淡,微感诧异,心中都想,难道就这样算了? 王海峰道:“沿河县城两边都是峭壁,除了从城中穿过,再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对于周泽润之死,林志心中焉有不痛?只是人死不能复生,安全将伊莎贝拉送到魔都,才是头等大事,各人的生死与整个人类的前途相较,他只能选择后者。当下道:“那我们倒退回去,从新找一条路走。” 小伟大怒:“周泽润为了你才去魔都,现在他死了,你....你就这样夹着尾巴逃命?算我眼瞎看错了人!” 林志淡淡地道:“我一直就说了,叫你们不要跟着我。”说完坐进越野车,咔哒一下,发动了引擎。 众人面面相觑,半响,王海峰道:“我们既然选择跟随林志去魔都,相信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完成,就不要考虑各人的生死了。大家上车。” 两辆车驶回来路,又爬上了十八道弯,林志双手把控着方向盘,一言不发,早知道北上的路程艰险重重,只是没有想到,还未走出乌蒙境内,就牺牲了周泽润。 方紫柔声道:“你别怪小伟,他也是气昏了头。” 林志摇头道:“我没有怪他,小伟...他其实人很好。只是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没有多少子弹,对方火力凶猛,又有一挺轻机枪,报仇只会再搭上几条人命。” 方紫道:“你能这样想,我心里就好受多了。”伸手握着林志的手,微微一笑。 那三人不问青红皂白就杀了周泽润,林志心中五味杂陈,憋屈异常,脑海中又响起小伟质问的声音:“周泽润为了你才去魔都,现在他死了,你....你就这样夹着尾巴逃命?算我眼瞎看错了人!” 林志竭力压制心中的悲愤,以他的性格,如不是肩负重任,再大的困难也要给周泽润报仇。 不由重重叹了一声,更加体会到叔叔林士强在战友死于梅森的冷枪下,也要忍辱负重,拼死保护伊莎贝拉的心情了。 第121章 硬闯沿河县城 引擎声嗡嗡作响,两辆车先后爬上山顶,又行驶一段路程,通过了那段水淹公路,忽而之间,前方公路没了,满眼都是泥土乱石,夹杂着倒伏的树木。 原来上午一场大雨,竟然引发了山体滑坡。这种自然灾害在山高崖立的乌蒙大地并不罕见,末日之中无人维护,发生的几率自然更高。 “妈的!” 林志在方向盘上重重一拍,滑坡路段绵延八九十米,绝无通过的可能,这下好了,除了硬闯沿河县城,再无别的路可以走了。 方紫温言道:“别生气,大家商量下,也许有别的办法。” 林志随即静下心来,方紫默默的支持,王海峰的拥护,小伟、周泽润、孙连运等人的响应,李冬雪细心的打理,卡洛琳坚定的跟随,也许正是这支末日小队最为强大的武器。 他当下握了握方紫的手,下车召集众人商议。 胡凌霄道:“我们火力不如对方,只有夜晚突袭,才有成功的希望。” 王海峰道:“可就算晚上行动,也难保无人受伤,周兄弟牺牲了,我们现在只有十一个人,再也承受不起人员损失。” 胡凌霄道:“你是不是害怕了?” 王海峰愠道:“我哪里害怕了,我只是想要尽量减少伤亡。” 胡凌霄冷笑一声:“这世界上从来没有万无一失的办法。要想过去,就难免死伤。” 方紫道:“海峰大哥、胡叔,你们别吵了。我知道大家都是为了克服困难,但总要静下心来好好商量。” 林志点上一根烟,沉思如何通过沿河县城,但想了好几个办法,总是难保成功: 进入沿河县城只有一条路,对方用沙袋垒砌了碉堡,碉堡前方又横着一根粗木,易守难攻,开车硬闯的话,一来不一定就能冲关成功,二来车辆如有损伤,临时抛锚,那更成了机枪的活靶子。 正沉吟着,忽而一阵嗡嗡的尸嚎声传进耳中,林志一下站起:“有办法了,不但能冲过县城,还能给周泽润报仇!” 众人一听之下,齐刷刷地望着林志,等他解释。 林志当下把办法一说,王海峰笑道:“好办法,而且如果不出纰漏,基本上就没有伤亡。” 小伟心情大畅:“好!这才是我的林志大哥!” 大伙七嘴八舌,又补充了一些细节。计划渐渐完整,林志道:“大家先填饱肚子,等天一黑,就照着这个办法行动。” 李冬雪、孙连运当下生火做饭,众人饱餐一顿后。小伟从房车下层的储物格中提出储备的汽油,又拿了几十瓶啤酒,这些东西都是在加油站获得的。 当时王海峰考虑一路上不一定处处能找到汽油,于是和周泽润撬开油库盖板、给房车和越野车加满油后,又找来七八个油桶抽油加满,留着备用。 大伙一起动手,把啤酒倒出,都做成了燃烧瓶。 黄方晴挨到林志身边,吞吞吐吐地道:“我....那个我想问一下,我能不能不参加这次行动。太....太危险了。” 林志淡淡地道:“可以。” 黄方晴一喜,却听林志又冷冷地道:“你既然怕死,那以后就别跟着我们了。” 黄方晴慌忙摇头:“不,不,我还是参加。”她心想,“不跟着你们,我一个女人又怎么活下去?” 天黑以后,一弯新月爬上了山巅,按照计划,王海峰驾驶房车,载着卡洛琳、李冬雪、黄方晴、孙连运,小伟父子先行下山,每转过几处弯道,便放下一人。 随后,方紫站在水淹路段的一头,胡凌霄隔着上百米,站在另一处弯道,伊莎贝拉则被林志安排在越野车,远远离开危险路段。 伊莎贝拉道:“大家都出力,就我一个人置身事外,这样我心中很不安,我也要参加行动。” 林志道:“哪万一你有个不测,我们还有北上意义吗?” 伊莎贝拉轻轻叹了一声,无话可说。 ....... 王海峰到达山脚后,用对讲机和林志取得联系,人员均已经就位。 林志收到信息,便径直来到那架坠落的波音大型客机前,月光之下,银白色的机身泛着冷冷的金属光泽,犹如一个巨大的棺材。 现在,林志要把棺材打开,将里面的恶鬼全部放出。 他深吸了一口气,抓着枯藤,爬到飞机舱门上方,拿出别在后腰的钢钎,咯吱咯吱撬起舱门来。 这架波音大型客机坠落一年有余,日晒雨淋,早已经锈蚀斑斑,林志撬了十几下,早惊动机内的丧尸嚎叫连连,撞得舱门哐哐山响。 林志感觉舱门已经松动,将钢钎插进缝隙,嘿的一声大力一扳,舱门被撬开半尺,再一用力,又滑开一米多宽,只听尸嚎声震天阶响,无数丧尸裹着浓浓的尸臭,恶狗一般扑出舱门。 舱门离地四五米高,群尸一出舱门,纷纷跌落。 方紫听到尸嚎声一阵阵传来,立即点燃手上的燃烧瓶,用力朝山石上一砸,轰的一下,爆燃的火焰腾空而起,立即将群尸招惹了过来。 燃烧瓶中所装汽油并不太多,火光虽然明亮,持续时间却不太长。过了一阵,待火势减弱,接近熄灭之时,胡凌霄那边又点燃了燃烧瓶。 如此接力,一处处腾起的火焰,逐渐将数百丧尸引向了山脚。 林志撬开舱门,待尸群被火光吸引过去后,迂回绕到越野车旁,打开车门,方紫已经在车里了。 林志当下坐上驾驶位置,发动越野车,一路下山接上胡凌霄、李冬雪、小伟父亲、黄方晴等人,大伙点燃燃烧瓶后,随即藏进草丛中,头上脸上都是杂草。 方紫拿起对讲机,联系上王海峰,告知他尸群也来到山下。 此时,王海峰和卡洛琳早潜伏在离碉堡不到百米之处,限于山林的遮挡,从这里并不能看见一处处燃烧的火光,预防敌人发现火光后,事先有所提防。 尸群既已下山,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在黑暗中怎么将尸群引向沿河县城,这个任务,就交由小伟完成。 各位大佬,本书数据一直不理想,作者一直在用爱发电,请各位给一个五星书评,这是作者坚持下去的动力。拜托了!!! 第122章 下地狱吧 小伟打着电筒,照着丧尸晃动,将群尸引向沿河县城方向,电筒亮度既不太强,也不太弱,尸群能被亮光吸引,可在碉堡那边,却不能发现。 王海峰得到通知,拍了拍卡洛琳肩膀,卡洛琳点点头,两人摸到粗木前,这根粗木长而笨重,两头用铁架撑起,有它横在碉堡前,再多的丧尸也冲不进沿河县城。 两人各站在横木一头,王海峰压低嗓门叫了一声:“起!” 卡洛琳一用劲,不料这横木重愈千斤,竟是纹丝不动。 “再来!” 王海峰低喝一声,两人再次尝试,可是用尽了吃奶的力气,也搬不开横木,耳听沙沙沙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小伟已经尸群引向这边,心中都是焦急万分。 卡洛琳忽而想到,两个人各自抬一头,力量分散,要是合力抬一头,多半能挪开横木,正要朝王海峰那头走去,忽而感到太阳穴上一硬,已被一把手枪顶住。 卡洛琳缓缓转头,见身后站着三名男子,只顾着移开横木,这三名男子什么时候摸到身后的,竟没有发觉。 一名长发男子道:“你在干什么?”夜色深沉,这三名男子发现了卡洛琳,却没有发现王海峰。 卡洛琳听不懂长发男子问的是什么,用英文道:“你是个笨蛋。”余光瞥见王海峰一步步逼近,试图偷袭三名男子,便缓缓摇头,使了个眼色,意示自己对付得了,不可轻举妄动。 长发男子左右一瞧两名同伴:“这洋马在说些什么?咦,咱们这破地方,怎么会有洋马?” 这三名男子奉命守夜,听到异响,还以为是丧尸,不料悄悄摸来,掩到近前,发现竟是一名年轻女子,而且是一名姿色不错的白人女子,惊奇之余,色心大动。 一名男子道:“管她说些什么,咱哥仨先爽了,再抓去交给王波。” 另一名男子道:“对,对,不先下手,这女人一落到王波手里,我们以后哪里还有机会?”说着,一只长满黑毛的大手,当胸抓向卡洛琳。 卡洛琳右脚一迈,已经闪开了男子的大手,这一抬腿看似平淡无奇,但如不经过长期格斗步法练习,要面对面闪开这一抓也并非易事。 黑毛男子一怔:“呵呵,这洋马还挺怕.....” 他“羞”字还没有出口,卡洛琳一记上勾拳,已准确击中了他的下巴。 这一拳力度控制得恰到好处,男子一百五六十斤的身体,竟然被打得飞了起来。他被击中之时,正张口说话,猛然受击,只听咔嚓一声,上下牙齿快速合拢,竟咬下了自己的半截舌尖。 另外两人均感诧异,黑毛男子爬将起来,也是满嘴鲜血,气急败坏地叫道:“给老子抓起来慢慢泡制!”缺了半截舌头,怒骂声含糊不清。 三名男子目露凶光,逼向卡洛琳,却见她嘴角微微上翘,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一名男子心中起疑,喝道:“你笑什么?等下有你好看,老子看你还笑不笑?” 卡洛琳下巴微微一抬,指向三名男子身后:“混蛋,你们准备下地狱吧!” 三名男子听不懂卡洛琳说的是什么,但一见了她的表情,不由自主转过头去,这一转头,顿时魂飞天外。 夜色朦胧,大群的丧尸已掩到身后,一张张青白的脸犹如戴了人皮面具,僵硬麻木,裹着死亡的气息扑向三人。 卡洛琳趁此机会,双掌齐出,将两名男子推向尸群,黑毛男子一声怪叫,顾不得同伴,撒腿就逃。 那两名男子被一推之下,扑倒在地,两人触电一般弹起,一人挣脱丧尸,跟着逃跑。 另外一人惊慌失措,不转身逃跑,反而直接冲进了尸群。只听男子惨厉的呼叫声戛然而止,也被丧尸咬断了脖子。 卡洛琳偷袭得手,又去推动横木,但凭一人之力,更如蚍蜉撼树,正着急时,林志和小伟突然出现,合三人之力,终于将横木推翻。 林志道:“海峰大哥呢?”不等卡洛琳回答,在她肩膀上一推,闪过两只丧尸的偷袭,三人跳进路边草丛。 杂草茂盛,就是白天也不容易发现,更何况丧尸在夜晚视力大大削弱。更发现不了三人。 卡洛琳道:“我也不知道。” 话音刚落,忽听轰轰的声音不绝,碉堡后接连腾起数团火焰,原来王海峰趁卡洛琳牵制住了三名男子,溜进城中,放起了火。 火光一起,尸群立即涌进县城,过了片刻,猛听枪声大作,有人放声大叫:“不好了,不好了,哪里来了这么多丧尸!” 又有人大叫:“老雷,你们三个怎么搞的,丧尸进城也不知道,妈呀,快报告王波。” 只听枪声、尸嚎声乱成一团,又夹杂着大声呼救的声音。 林志三人等到尸群尽数涌入城中,这才自后跟去,经过碉堡时,林志见轻机枪还架在碉堡上,便端在手中。 小伟道:“这帮混蛋也厉害,他们从哪里弄来的机枪?”说着,将一箱机枪子弹扛在肩膀上。 林志道:“说不定这附近有军营什么的。” 三人循着枪声转过两条街道,只见一座大院前都是丧尸。忽听有人道:“你们来了?”只见王海峰从路边一间门店中走了出来。 林志道:“情况怎么样?” 王海峰道:“前面院子就是他们的老巢。只是院门关着,丧尸冲不进去。” 林志道:“过去看看。” 四人摸进大院对面的一栋居民楼,上到三楼,从窗户中观察大院。 只见院子里聚集了二十多人,七八人手中举着火把,簇拥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 男子挥舞着手中的枪,大声道:“都他妈给我安静了,丧尸再多也冲不进来,咱们弹药充足,又怕什么?” 小伟见这男子衣纱不整,笑道:“这家伙好像刚刚从大梦中惊醒。” 众人都安静下来,男子这才道:“今晚是谁站岗?” 他身边一人道:“是老雷他们三个。” 小伟狠狠地道:“怎么冲进去,把这帮家伙一锅端了,给周泽润报仇?” 第123章 三名高中生 这男子名叫王波,正是这群人的头儿,喝道:“老雷人呢?” 人群中站出一人,卡洛琳一见之下,认得就是那个浑身黑毛的家伙,只见他双腿发抖,显得极为害怕,战战兢兢地道:“是白天那帮人,我们杀了他们一人,那些人半夜三更,也不知道从哪里引来....引来一大群丧尸....” 王波道:“丧尸是如何推开横木的?” 老雷道:“那些人有一辆坦克。” 林志等人听到这里,暗自好笑,这家伙白天并没有看见卡洛琳,他不过是为了减轻处罚,所以编织谎言,更离谱的是,居然编出了坦克。 这个谎言立马被旁人戳穿,都说根本没有看见什么坦克,也没有听到坦克轰鸣的声音。 老雷谎言被揭穿,扑通往地上一跪:“不要杀我,我知道错了,是...是一个白人女子,她....她....” 王波大怒:“今天不杀你,我姓王的以后还怎么服人?”对着老雷的脑袋就是一枪。 王海峰道:“这家伙自己人也杀。不是东西。” 枪声一响,外面尸群又大声嚎叫,拍打抓挠院门。林志听院门发出的声音,应当是一扇厚木门,心中一动,架起机枪就朝院门扫射,哒哒哒的枪声中,院门被打得千疮百孔,群尸再一推挤,轰然倒塌。 刘波等人大惊,所有武器一起开火,这帮家伙手中的武器也够精良,清一色的20突击步枪,子弹雨点般的密集射出,丧尸冲进去一个,倒下一个。 小伟道:“快打呀!” 林志道:“让他们自相残杀。” 只见刘波等人虽然火力凶猛,但丧尸前仆后继,不要命的往院子里冲,众人子弹打光,另换弹夹的时候,火力一减弱,群尸顿时蜂拥而入。 刹时之间,院子里一片鬼哭狼嚎,火把掉落在地,黑暗中都是惨厉的叫声。 四人大为解气,被丧尸生吞活剥,远比一枪杀了他们报仇更加解恨。 ............. 天亮后,方紫等人开车进了沿河县城,这时,林志居高临下,已将院子里剩下的几十丧尸全部射杀,众人走进院中,只见尸横狼藉,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 方紫捂住鼻子:“出去吧,好臭。” 林志进院,却是另有所图,一间间房子检查,推开第三道门时,众人忍不住大声欢呼,只见一屋子的武器弹药,20突击步枪,05手枪,就那么随意的堆在一张长桌上。 小伟拍着脑袋:“这群混蛋真富有呀!这帮家伙到底从哪里搞来这么多的枪?” “你管他的?”林志道,“能拿多少拿多少,都搬上房车。” 大伙排成一排,流水线作业将武器弹药往房车的行李箱中装,黄方晴挨着李冬雪,有意无意地道:“我说,大伙这是要去哪里呀?” 李冬雪随口道:“魔都。” 黄方晴脸上变色:“从这里去魔都两千多公里,你们....你们莫非疯了?” 李冬雪道:“对,就是疯了,我甚至不知道去魔都干什么。”见黄方晴抱着一箱弹药呆若木鸡,催促道,“递箱子给我呀,你呆呆地干什么?” 黄方晴反应过来,将箱子递给李冬雪,又道:“魔都两千多万人口,是人都知道往外逃,你们还眼巴巴的赶去送死?” 李冬雪道:“人嘛,不疯一次,这辈子不是白活了。哈哈。” 黄方晴就不再说话了。 众人将房车行李箱装满,屋里还剩下不少弹药,孙连运颇为惋惜地道:“可惜了,这些武器以后多半只有白白坏掉。” 他一句话说完,忽听隔墙响起咚咚的声音,惊道:“隔壁有人!” 众人大奇,来到隔壁,防盗门紧闭,从窗户朝里张望,屋内比较昏暗,墙角隐隐蜷缩着三团黑影。 小伟拍着窗户:“喂,你们是人还是丧尸?” 他连叫了三四声,听不到有人答应,却发出一阵呜呜呜的声音,像是被堵住了嘴巴。 孙连运当即掏出钢丝,三下五除二捅开房门,众人一拥而入,这才发现一男两女被锁在角落,钉在地上的脚镣不到两尺,这三人连走动两步都不可得。 林志摇摇头:“那帮混蛋真不是人。”见三人年纪都不大,十八九岁的模样,嘴中塞着布团,双手反绑,便先将他们嘴中的布团拿出,又割断绳索。孙连运则捅开了脚镣上的大铁锁。 这三人重获自由,当真是劫后重生,两个女生突然间嚎啕大哭,那男生倒显得颇为镇定,只是脑门上鼓起了一个鸡蛋包。想来他手脚不得自由,只好以脑袋撞墙,发出求救信号。 孙连运忍不住笑道:“我说老弟,你这扮的哪一出?独角大王是不是?哈哈。” 这名男生笑了笑:“除了用头,也没有办法了。” 林志见他居然还能笑得出来,倒也佩服他乐观的精神,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你们都是干什么的?” 男生道:“我叫白言朝。”又指着两名女生,“她叫汪红丹,她叫陈青,我们三个都是高三学生,无意中经过这里......” 林志道:“随便了。”摆了摆手,“大家上车。” 众人出了大院,分别上了房车和越野车,白言朝和两名女生对望一眼,汪红丹嘀咕道:“他们就这样走了?” 白言朝忙走到越野车旁:“大哥,你们要去哪里?” 林志不答,方紫却道:“魔都。” 白言朝一听,脸上顿现喜色:“能带上我们三个吗?我们要去青阳县,挨着魔都,恰好一个方向。” 林志凝视着白言朝足足看了三秒,一摆头道:“上车!” 白言朝大喜,连忙招呼汪红丹和陈青,两女上了房车,白言朝则上了越野车,和伊莎贝拉坐在后排座位。 林志正要踩下油门,李冬雪又跑来说道:“黄方晴不见了。” 林志一奇:“她去了哪里?” 李冬雪道:“搬运弹药的时候,她问我们要去哪里,我说魔都,她当时脸色就变了,我猜她是害怕,所以一个人不辞而别。” 第124章 白言朝 林志道:“那最好,连自己老公都能抛弃的女人,留着她干什么?快回房车,这就出发了。” 方紫分析道:“黄方晴肯定是觉得王波那群人死后,沿河县城如今只剩下她一个人了,物资不缺,又没丧尸,算是白捡了个大便宜。” 白言朝道:“可她一个人孤孤单单,这一辈子又有什么意思?” 这以后,林志再也没有看见过黄方晴,也不知道她孤身一人留在沿河县城,后来怎么样了。 两辆车行驶在冷冷清清的街道,快出城的时候,林志眼前一亮,只见县城这头的路口,也垒砌了碉堡,碉堡旁边,竟然停着一辆装甲运兵车! 林志嘿的一声,跳下车去,围着运兵车转了一圈,拉开车门,见车钥匙还在车上。副驾驶位置躺着一挺95式轻机枪。 大伙都下了车,王海峰笑道:“这下好了,又多了一辆车。” 此时,队伍也扩展到十三人,房车越见局促,运兵车空间不小,前后左右的玻璃又加了钢架护栏,简直是一座移动的堡垒。 林志道:“海峰大哥,由你来开好了。” 王海峰道:“我来开运兵车,就没有人开房车了。” 小伟道:“那由我来开。” 王海峰沉吟道:“我的意思,运兵车防护不错,由林志来开好了。小伟你开越野车。” 众人一致同意,小伟笑道:“也行。”笑容犹在脸上,忽而间嘴角抽了抽,目光发定地望着林志身后。 大伙转头一看,顿时悲愤交加,只见周泽润朝众人狂奔而来,他已然尸变,双手反绑在身后,狂奔之下不时跌倒。 林志端起突击步枪,待周泽润奔到近前,一扣扳机,三发子弹射出,已然双目含泪。 ...... 沿河县城这一头郊外有一片柏树林,众人在林子边沿挖了坑,将周泽润掩埋了,林志找来一块木板,用匕首刻上了“周泽润”三个字。 众人肃立默哀,小伟点上三根烟,插在坟头,喃喃地道:“你这家伙就这样走了,以后我一喝酒,又要想起你,你....你不是又要害得我难过吗?” 伊莎贝拉突然跪下,低头去吻地上的草坪。 ....... 三辆车首尾相接,继续出发,行驶到天黑,在车上过了一夜。 次日清晨,林志驾驶装甲运兵车走在前头,到了中午,路边出现一大片樱桃树林。 众人停车休息,只见天空云开雾散,蔚蓝色的天空一碧万顷,犹如大海倒扣在天上。令人不自禁地胸怀大敞。 孙连运噌蹭蹭爬到树上,连枝带叶拗下不少樱桃。 大伙盘膝坐在绿茵茵的草地上,樱桃林遮天蔽日,一边吃着清甜的樱桃,仿佛突然间另换了一片天地。 小伟道:“喂,那个你叫什么来着?” 白言朝左右瞧了瞧:“你在和我说话?” 小伟道:“你姓白,是不是吃白食的那个白?” 白言朝脸露不悦之色,严肃地道:“你们救了我和我同学,我很感谢,但这并不代表你就可以嘲笑我,姓名而已,干什么拿姓名来开玩笑?” 小伟被一顿抢白,不怒反笑:“这小子,火气还不小呢。我只不过无聊,开个玩笑而已。” 方紫笑道:“小伟,玩笑也不能这么开呀。” 白言朝听方紫给他解围,朝方紫投来感激的一瞥。 方紫道:“我好像记得,白姓的起源,出自颛顼帝的裔孙、白公胜之后。” 小伟道:“原来还是皇室后裔,失敬失敬。” 白言朝哈哈一笑,不以为意。 小伟道:“你们三个是怎么活下来的?” 白言朝慢慢嚼着樱桃,说道:“我高中在武城一中念的美术生,末日发生那天,我一个人在美术室专心致志临摹摆在讲台上的维纳斯雕塑,过了好久,也不见其他同学来上课,心里面就奇怪了,站在窗户前一望,当时差点没有给吓懵逼,一座操场血流成河,那残酷的场面,我不说,大家想必也知道。” 小伟回忆自己亲历末世之初,深有同感地道:“确实,大家都是第一次经历,谁会想到真有丧尸这种东西。” 白言朝点点头:“我半天反应过来以后,第一个反应不是害怕,相反,我竟然还很兴奋。” 王海峰听到这里,哼了一声。但想白言朝只是一个高中生,哪知道末日意味着什么,随即想到末日发生的时候,自己同样心中窃喜,也就没有开口责怪。 白言朝继续道:“我平常就是一个末日幻想狂,老是想像末日当真发生的话,那么我想要什么,还不就有什么,只要胆子够大,走到哪里都可以零元购。” 众人听到这里,都是会心一笑,白言朝虽然说得天真,但他这个想法,基本上每个人的心目中,或多或少都有一些。 白言朝道:“可是想像是一回事,现实又是另一回事儿,当末日真正摆在眼前,那种孤独无助的恐惧,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白言朝把口中的樱桃核噗一下吐出,感叹道:“有时候,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等待死亡的过程。” “我缩在画室角落,脑海中一团空白,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等发觉那尊维纳斯雕像变模糊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小伟道:“那教室里面没吃没喝,你怎么办?” 白言朝道:“那天晚上,我一直没感到肚子饿,也睡不着,甚至产生了一走了之的冲动。不过刻在人类基因中的所有禁令归结起来就一条,那就是不能去死。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我这样一想,就鼓起了勇气,想着画室楼下就是食堂,到了半夜,偷偷摸了下去,一进食堂大门,顿时吓傻了,两只女尸一左一右朝我走来,但突然,她们都站住了。” 孙连运道:“瞎眼丧尸?” 白言朝摇摇头:“一只女尸突然开口说话:‘同学,你是人还是丧尸?’我当时一下没有反应过来,战战兢兢地回答:‘我...我也是丧尸,你们别吃我,我们都是一家人。’等发现是汪红丹和陈青的时候,半条命都给吓没了。” 第125章 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 众人大笑,小伟捧着肚子道:“后来呢?” 白言朝道:“后来我们三个靠着食堂里面的存粮,挨过了尸变头一个月,闲得无聊,我就画她们两个打发时间。” 陈青接口道:“小白画画很好,就只可惜我们逃出学校的时候,那些画都没有带在身上。” 小伟瞥了一眼陈青,她名字中有一个“青”字,但一点不清秀,浓眉大眼,倒像一个男孩子。不过身姿挺拔,却有一副好身材。 她旁边的汪红丹,身子纤细,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放在末日中,这两个女孩自然是陈青活下来的概率要大。 林志道:“能活下来就不错了,后面你们怎么又到了沿河县城,还被人抓起来了?” 白言朝叹口气:“陈青的老家在青阳县,她要回去找她爷爷奶奶,我和汪红丹一商量,就陪着她一起,反正从末日发生那一天起,我们都是无家可归了。不料走到沿河县,就被刘波抓起来了。” 王海峰道:“不对呀,你开始说你在武城一中念书,那要去青阳县,干嘛不直接北上,反而兜了一个大圈子,绕到沿河县城来了?” 白言朝颇为尴尬地道:“我们三个迷路了。在路上走了大半年,竟然还没有走出省。” 大伙又是一阵笑,陈青红着脸道:“这都怪我,小白本来要沿着铁路走,说那样不迷路,可我坚持走公路,那样容易获得食物,他为了迁就我,才....才迷路的。” 王海峰道:“好小子,还知道体贴女生。” 大伙说笑着,也吃饱了樱桃,李冬雪又折了不少,说是拿回房车做罐头。此举得到了小伟的大力赞同,李冬雪做的罐头,清甜可口,简直是一绝。 车队行驶到黄昏时分,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林志瞟了一眼路牌,随即转向左边公路。 白言朝一奇,问林志道:“大哥,你怎么知道走那一条路?” 林志道:“我教你一个乖,路牌如果是蓝色,代表东西走向,如果是绿色,代表南北走向。我们要去魔都,当然得走左边了。” 白言朝恍然,扇了自己一巴掌:“我要是早知道就好了。” 方紫回头道:“其实你很好。” 白言朝一笑:“我有什么好了。” 方紫道:“你一直陪着两个女孩,要是没有你,汪红丹和陈青,恐怕也活不到今天。” 白言朝默然,对方紫更生好感,她说的是实情,一路上的艰辛困苦,如果自己狠心离开,汪红丹和陈青真的走不到今天。 说话间,只见前方楼房林立,车队已然进入城区,只是两边房屋稀疏,还未到达中心区域。 林志又行驶一段距离,将车停在一所院子前,那院墙上刷着“补胎加水”四个白灰大字,另一边院墙上刷着“5g网络,引领您进入科技生活。”日晒雨淋,字迹兼已斑驳。 天色未黑,此时闯进中心城区是不明智的选择,越野车和房车依次停下。大伙聚在一起商量穿城而过的具体事宜,最终决定: 林志、方紫、胡凌霄、白言朝、伊莎贝拉首车出发。配备一挺轻机枪。 小伟、卡洛琳、孙连运驾驶越野车走在中间。配备一挺轻机枪。 王海峰的房车最后,其他人都在房车上。 安排完毕,给白言朝三人也配发了20式突击步枪。 白言朝大喜,汪红丹和陈青却面面相觑,两个女孩儿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摸到真枪。 林志道:“只要会扣扳机就行,多一个人的力量,多一份闯过去的可能。” 前方城市黑沉沉的一片,也不知道规模有多大,众人心中都很忐忑。 林志回到运兵车中,撬开一箱机枪子弹,一发发压进轻机枪的装弹鼓中,每个弹鼓装弹75发,把在车中找到的8个装弹鼓都压满了子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天终于黑尽,又过片刻,半轮圆月爬上山巅。 林志发动越野车,往前方驶去,隔着一段距离,越野车和房车先后跟来。 淡淡地月光笼罩城市,从远处看起来飘飘渺渺,恍如仙境,但越抵进中心城区,众人越是绷紧了神经,整座城市死气沉沉,仿佛一座巨大的坟墓,看不到一点生机。 林志没敢开车灯,车行速度相当缓慢,白言朝推开车顶天窗,半个身子探了出去,帮助林志查看前方路况,忽而低声道:“快停下!” 林志踩下刹车,只听尸嚎声犹如天边的闷雷,一大群丧尸自西向东,乌泱泱地横穿过十字路口,月夜之下,无比的瘆人。 这群丧尸规模不小,过了好一阵子才慢慢走完,不过好在停车及时,尸群没有发现车队。 林志吁了口气,慢慢踩下油门,继续朝前行驶,突然咚咚咚几声响,尽管小心谨慎,还是有丧尸发现了车队。追着汽车拍打。 方紫从射击孔往外瞧了瞧,低声道:“还好,就六七只丧尸。” 不料话音刚落,路边的大院中涌出一大群丧尸,恶狗一般扑向三辆车。 运兵车和房车吨位够重,越野车则被推得大幅度摇晃。 小伟一急,一脚油门窜了出去,这一下再没有隐蔽的可能,小伟刷一下打开车灯,车灯一亮,更是毛骨悚然,只见前方人头攒动,一条马路上都是活死人。 卡洛琳大叫:“冲过去!”打开越野车天窗,搂着机枪就开火。 林志驾驶运兵车随即提速,胡凌霄拽下白言朝,把轻机枪在车顶一架,跟着开火。 刹那间,枪声大作,两挺机枪喷出的火舌,旋风般席卷出去,犹如死神的镰刀扫过,丧尸一大片一大片的栽倒在地。 越野车上,孙连运降下车窗,这时候顾不得害怕,也用突击步枪朝外扫射,其他两辆车上的人,也纷纷朝外射击。 马路上都是丧尸,完全不需要瞄准,每一发子弹都不落空,如果子弹穿过丧尸,说不定还要多杀两三只。 小伟驾驶越野车,不要命地往前冲,接连驶过两条马路,猛地一脚刹车,只见废弃的车辆横七竖八,把半条街道堵得水泄不通。 第126章 唐刀 小伟连忙挂上倒挡,一打方向,复又往前,接连两下掉过车头,往回狂奔。 林志沉着大气,稳速朝前行驶,忽见越野车又回头驶来,心知前方道路不通,随即在路口转向右边,同时按下右转弯指示灯,提醒王海峰驾驶的房车跟着转弯。 小伟驾车追上,和运兵车并排同行。 林志打开车窗,冲着小伟大声叫道:“不要只顾往前冲,大家在一起,才稳妥!” 小伟大叫:“你说什么?你说什么?我听不见呀!” 尸嚎声、枪声、汽车咆哮时交织成一片,小伟只见林志的嘴巴在动,却听不清楚他在说些什么。 林志大叫道:“跟着我!你他妈就是太毛糙!” 小伟终于听清楚了,连连点头。 三辆车联袂闯城,两挺轻机枪负责开路,各人手中的突击步枪,则扫射两侧扑上来的丧尸。 只见弹雨入注,子弹咻咻乱飞。 卡洛琳大叫:“不要用连发,用点射!” 但一来大家听不懂她说的是什么?二来就算听懂了,这当儿哪里又顾得了那么多? 陈青和汪红丹抱着步枪,就像搂着一根烧火棒,一扣扳机,枪口就止不住的上扬,但尽管如此,只因丧尸太多,两人闭着眼睛也爆头了不少丧尸。 伊莎贝拉端起突击步枪,也朝外射击,不过动作娴熟,瞧来在国外的时候没少摸枪。 一时之间,腥风血雨夹杂着丧尸惨厉的嚎叫声,刺得人人惊心动魄。 行驶到下一个路口,林志往左打过方向盘,这条街道宽而笔直,正是出城的主干道。 他心中一喜,加大油门,车到半途,白言朝突然大叫:“不好,越野车被卡住了!” 林志从倒车镜中往后一瞧,不由暗自心惊,小伟驾驶的越野车不知道底盘卡住了什么东西,尽管他猛轰油门,引擎发出巨大的咆哮声,但四个车轮失去了抓地力,依然一动不动。 眼见尸群四面八方围向越野车,林志赶紧倒车,一轰油门,冲进尸群。给小伟争取逃跑的机会。 王海峰驾驶房车,也是不断地前进后退,碾压丧尸。眼见着尸群前仆后继,黑压压的一浪浪扑来,每个人都恨不得手中端的是重机枪。 越野车上,小伟满头大汗,一会前进,一会后退,又左右扭动方向盘,但不管他如何操作,越野车就是纹丝不动。急得大叫:“你们走!不要管我们了!” 便在此时,白言朝突然打开车门跳下去。 林志大惊:“你不想活了!”只见白言朝趴在地上,往越野车下方瞧去,似在查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卡住了越野车底盘。连忙抓起突击步枪,叫道:“掩护他!” 方紫、胡凌霄、伊莎贝拉都朝围上来的尸群扫射,大力掩护白言朝。 白言朝往底盘下一瞧,原来下面卡住了一辆电动三轮,他伸手大力猛拽,可又怎么撼得动? 这时候,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白言朝爬起身来,半蹲把住越野车底盘边沿,嘿的一声,力气到处,车子偏向一边,这样一来,越野车另一边的两个车轮碰到了地面,恢复了抓地力,小伟一踩油门,越野车一个摆尾,发出刺耳的摩擦声,扑鼻的橡胶味中,嗖一下窜了出去。 林志大叫:“快上车!快上车!” 白言朝冲向运兵车,三只丧尸忽而挡在他身前,林志等人要开枪射杀丧尸,又唯恐误伤白言朝。 关键时刻,只见白言朝一低头,从中间丧尸的跨下一钻而过,连滚带爬,逃上车来。 林志一按喇叭,踩下油门,运兵车六个车轮碾过一地的枯骨脓血,朝前猛冲。王海峰驾驶房车紧紧跟随。 胡凌霄把车门一关,在白言朝肩膀上重重一拍:“好小子,初生牛犊不怕虎呀!哈哈哈!” 白言朝脸色惨白,他凭着一股钢勇救下小伟三人,这时回想刚才的场景,要不是急中生智,从丧尸胯下钻过逃命,尸群一旦合围,当真是死无葬身之地。 胡凌霄大笑三声:“就是从丧尸胯下逃命,太狼狈了一点。”冲着林志道,“这兄弟不错!” 林志百忙中无暇回答,双手紧紧掌控方向盘,驶过城市主干道后,已到郊区,车队呼啸着驶进黑暗,穿城所用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惊心动魄犹有过之,幸好有惊无险,顺利出了城区。 三辆车一口气跑出十几公里,早已经将尾追出城的尸群甩得不见踪影,林志放慢速度,点上一根烟,缓解紧张的心情。幽幽地道:“白言朝,你挺勇敢呀。” 白言朝道:“其实我也搞不懂自己了,当时脑袋一热,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不要命的冲了下去,如果再这样来一次,我...我多半是再不敢了。” 胡凌霄一笑:“哈哈,他倒是老实。确实很多事情做了第一次,第二次就真的不敢了。” 白言朝自承后怕,林志等反而觉得此人真实,不虚伪。 便在此时,前方出现一个负重行走的身影。 方紫道:“是人?” 话音一落,转而一阵失望,那身影被车灯惊动,转过身来,赫然是一只丧尸。 丧尸是名成年男子,粗壮得有些别扭,那自然是虫草菌在它体内膨胀的缘故,但见它脑袋上长出的蘑菇在车灯下晶莹发亮,不要命的冲向前来。 林志提高车速,径直冲了上去,嘭的一声大响,丧尸一头撞在运兵车前方的钢铁护栏上,猛地倒飞出去,身体还在半空,已经一命呜呼。 林志停下车,走到丧尸跟前,一伸手,从它腰间拿下一把唐刀,这刀三尺来长,一出刀鞘,顿时冷光逼人。 小伟、王海峰等人也下了车,一来看看发生了什么情况,二来下车来透透气,这晚冒死又闯过一座城,人人神经都还在绷着。 小伟道:“这刀不错!” 林志提刀虚劈两下,发出凌厉的破空声音,他一向钟爱唐刀,不意在竟在这丧尸身上得到了一把。不由喜上眉梢。 第127章 遇见一群人 孙连运道:“这家伙背着一个大背包,里面还有什么宝贝?” 林志用唐刀在背包上一划,嗤的一声轻响,皮质的背包被拉出一条长口,背包中的东西都漏了出来。 孙连运蹲下翻看,见除了一些野外求生用品,睡袋、毯子,就是几样私人物品,只是背包中塞了一口汤锅,背包因此显得十分臃肿。 小伟道:“真是大开眼界,还有背着锅子逃难的。” 王海峰道:“这人也许把锅子当成头盔来用。”说着一笑,也觉得这个解释太过牵强,那还不如直接带上一顶摩托头盔。 孙连运扒拉着,嘀咕一声:“没什么好货。” 小伟笑道:“你这家伙就喜欢捡垃圾。”见一堆物品中有个亮晶晶的小东西,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个电子罗盘,比一般的机械指南针精确了不少,于是放进口袋。 众人抽了一根烟,继续上路,又行驶出三十来公里,只见路边出现了一所白色的大屋,三层欧式别墅建筑,外墙贴了瓷砖。 林志打起停车灯,靠边停下,打算今晚就在这里过夜。 众人下了车,关了车灯,锁上车门,小伟这才对白言朝道:“兄弟,要不是你,我那一车的人,已经领盒饭了。” 白言朝笑笑,感觉小伟虽然口无遮拦,但其实人挺不错。正要谦逊几句,前方拐弯处忽而亮起一道雪白的灯光。 众人一惊,林志叫道:“快藏起来!”只见灯光已转过了弯道,汪红丹和小伟父亲速度稍慢,已经暴露在汽车的灯光下。 那车又前进几米,似乎突然发现了两人,猛地刹住,过了片刻,驾驶室中伸出一个脑袋:“老叔,就你们两个人是不是,你别怕,我们不是坏人。” 小伟父亲抬手挡住晃眼的灯光,眯缝着眼道:“你们是干什么的呀?” 汽车靠边停下,关了车灯,七八个人打着电筒下了车,一人忽而道:“不对呀,怎么有三辆车?”用电筒照向车辆另一侧。 林志等人从车后走出,对方猛地看见如此多人,脸上顿现惊惶之色。 一个中年人道:“朋友,大家能相遇也是缘分,我们....我们没有恶意。只是看见有房子,想在这里过夜,如果不方便,我们马上就走。”说着,就想转身回去。 瞧他神情,大概将林志等人当成了拦路抢劫的劫匪。小伟父亲和汪红丹,就是诱饵。 林志道:“不用,我们也是刚刚停车,大家都是路过,一起进屋好了。” 对方几人窃窃私语,王海峰道:“不用商量了,再往前是城市,大半夜的过去不安全。” 这七八人又低语了片刻,那中年男人道:“既然这样,那么大家就聚一起好了。就不知道屋里有没有丧尸。” 林志道:“我们说了这半天话,也没听到尸嚎声,应该没有。”见对方四男三女,年纪在二十到五十间,末日发生,幸存者基本上处于这个年龄段位。因为太小和太老的,前者缺乏经验,后者缺乏体力,几乎都死于非命。 别墅门锁着,孙连运掏出钢丝捅开门,扑鼻一股尘味。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林志用电筒一扫,这楼房从外表看很气派,屋子里却没有几样家具,两张长桌,十几张条凳,除此以外,连沙发也没有一个,显得空空落落。 那中年人瞧着林志:“安全起见,还是搜查一下再说?” 林志点点头,众人楼上楼下搜查了一番,二楼两间卧室还铺得有床,三楼则空空荡荡,别说丧尸,连鬼影也没有看见一个。 王海峰道:“看来这家主人倾尽全力修建了楼房,又出外打工挣钱去了。” 这时,双方也不像刚见面时那样拘禁和提防了,胡凌霄道:“大家既然有缘,喝一杯如何?” 这个建议立即得到了大伙的响应,小伟和孙连运去房车拿来酒和一堆零食。 中年男人把两针长桌拼接在一起,众人围桌而坐,相互间介绍了名字和来历。 中年男人叫王飞强,他们这一行七人,都是从靠近大海的苏城来的,想着乌蒙山区人烟稀少,因此来这里避难来了。 林志道:“王大哥,你们从沿海来到这里,走了多少时间?” 王飞强曲起手指头点了一点,说道:“算上今天,整整十一个月了。” 林志等人倒抽一口凉气,王海峰道:“怎么用了这么长的时间?” 对方一个叫邓飞的女孩道:“唉,这还用问吗?基本上每条公路都给废弃的车辆堵死了,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在步行,有时候发动一辆车,开出没有多久又得弃车。” 王飞强道:“是呀,这边情况算好的了,出了乌蒙,情况更糟糕,那堵车的路段,一眼望不到头。” 小伟插口道:“就算这样,也用不了这么长时间吧?” 邓飞道:“哪你不算上躲避丧尸耗费的时间,还有迷路的时间吗?” 众人边喝变聊, 一夜过去,天亮各自分手,王飞强问起林志等人的行程。 林志含糊其辞地道:“想出海找座海岛。”心想,“从今以后,目的地也少对人说真话。”又道,“王大哥,前面城市丧尸不少,你们如果还要前进,最好别开车了,徒步绕过去。” 王飞强点头答应,十分羡慕地看着林志等人身上的枪,他们这群人一路之上尽量避开城市和大道,手中提的武器不是砍刀,就是铁棒。 林志于是赠送了王飞强两把20式突击步枪,三把手枪,以及若干子弹。 王飞强大喜,匆匆奔去车上,再回来时,双手捧着一把弩弓,一个箭袋,一张地图,回馈给林志。 方紫一见弩弓,顿时大喜,迷彩色的涂装,并且配备夜光瞄准镜,一拉弓弦,强劲而富有弹性。光是手感,也大大强于自己所使用的弩弓。 王飞强道:“这是我在一辆军车中偶然得到的,这家伙可不得了,真正的军用弩弓!” 方紫道:“这礼物太贵重了!” 王飞强一笑:“射箭这东西是讲究天赋的。我们七个人,没有一个用得顺手。再说比起林志兄弟送的枪,算得了什么?”将箭袋也递给方紫。 第128章 地图 方紫打开来一看,里面一袋子的弩箭。这弩箭也不同于普通弩箭,只三寸来长,箭尖发出暗沉的光芒。军用级别,果然非同凡响。 她当下装上一支试射,嗖的一下,激飞而出,钉在远处一棵大树上,估摸着射程,有效杀伤距离,至少在两百米左右。 “好箭法!”王飞强笑道,“要是换作我们任何一个人来射,恐怕大树的边都挨不到。”又展开地图。 林志一瞧,好家伙,这张地图用红笔标明了他们一路行走的路线,曲曲折折,遍布数个省市。 王飞强道:“一路上我们走了不少弯路,这地图你们留着,虽然路径不相同,但可以用来参考。” 林志珍而重之的收起,王飞强说得随意,但这地图的作用,就是十把突击步枪也换不来。 王飞强道:“大伙儿今天一别,这辈子也许再没见面的时候,大家保重,保重!” 众人一阵感慨,相互拥抱而别。末日之中,也并非全是凶恶之徒。 ...... 林志等人继续出发,两个小时后,驶上了省道s21线,但随之而来的问题,堵车的路段变得频繁起来。往往十公里不到,大伙又得下车推开堵路的车辆。 孙连运道:“这他妈跟走路也快不了多少呀。” 对于孙连运的抱怨,人人深有同感。 胡凌霄道:“能疏通还算不错了,千万不要一堵几公里,那就真的没有办法了。” 孙连运道:“呸呸,乌鸦嘴,老胡你千万别说中了。” 众人上车又行,七八公里后,只见路中间又是十几辆车撞在一起,一辆大货车横停在路上,最头痛就是这种火车车皮一样庞大的货车。 林志停下车,大伙一起将小车挪到路边,至于大货车,由于轮胎瘪陷,光靠人力根本推不动。 小伟用钢绳一头套在奔驰房车上,另一头去挂大货车的尾勾,忽而一凛,只听车厢中发出几下异响。 他微微一惊,朝众人比了个手势,低声道:“里面有丧尸。” 林志心想:“管它丧尸还是干尸,只要出不来就相安无事。”一念甫毕,车厢尾门哐当一声,突然打开,一个蓬头垢面,睡眼惺忪的男孩出现在众人眼前。 “啊!!!” 男孩一声惊呼,刚刚睡醒就看见一大群人,对他的冲击不言而喻。急要拉车门再关上的时候,小伟一伸手,把住车门,男孩结结巴巴地道:“你.....你们要干什么?” 小伟一笑,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我们要吃了你!” 男孩十三四岁,一怔之下,跟着明白小伟不过是吓唬自己。怒道:“小子,大爷我活到现在,会被你吓到?” 小伟一愣:“哈哈,这臭小子,反倒充起大爷来了。”扬了扬手中的枪,“信不信我一枪打死你。” 男孩顿时脸色大变,下意识往后缩去。 李冬雪白了小伟一眼,嗔道:“别吓孩子。”朝车厢中一张望,只见一车厢的零食饼干,角落中堆着两床脏兮兮的被褥,瞧来男孩独自一人生活已经很长时间了。 李冬雪道:“小兄弟别害怕,我们只是想把货车拖开。” 男孩道:“什么货车,这是我的家。” 李冬雪笑道:“好吧好吧,我们把你家挪一挪,可不可以呀?” 男孩跳下车,挺起胸膛道:“本来不可以,不过瞧你人不错,我就勉为其难答应好了。”顿了顿,“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众人见他脸上稚气未消,却装出一副大人的模样讨价还价,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李冬雪道:“什么条件?” 男孩吞了口唾沫:“给我一把手枪。” 林志等人从沿河县那帮家伙的老巢得到不少枪支弹药,房车行李箱都快装不下了,自然不在乎区区一把手枪,李冬雪当下道:“好啊!” 男孩大喜,方紫却摇头道:“不,不能给他枪。那样只会害了他。” 男孩一愣:“为什么?不要说话不算话呀!” 方紫温言道:“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昂起头道:“陈尚!” 方紫道:“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这叫陈尚的男孩儿道:“我就顺着公路流浪,在车里找吃的。” 孙连运一笑:“好小子,你这做法和我以前一模一样呀。” 方紫道:“那你碰到丧尸怎么办?” 陈尚道:“我一看见那些家伙,就远远逃开。” “这就对了。” 方紫道,“你看见丧尸就逃开,那是因为手上没有武器,可你一旦有了武器,仗着手中有枪,对丧尸就失去了畏惧,一个不谨慎,反而害了自己的命。”顿了顿,“枪不是万能的,枪声传得很远,说不定会招惹来更多的丧尸。” 陈尚若有所悟,点了点头。忽有道:“可我连防身的家伙都没有。” 方紫道:“这样吧,我送你一把弩弓。”回到车中,将自己以前使用的弩弓,连着大半瓶钢珠,一并交给了陈尚。 陈尚乐不可支,连连点头。 这时候,王海峰发动房车,已将大货车拖到路边。 众人上了车,方紫道:“陈尚,再见了。” 陈尚心中感动,不由红了双目,含泪道:“姐姐,我能跟你们一起走吗?” 方紫道:“姐姐也很想,不过我们去的地方很危险,你跟着我们,说不定连命也得丢了,小兄弟再见。” 房车上,李冬雪频频回头,叹一声道:“海峰大哥,就把孩子这样丢下了?” “陈尚已经不是孩子了。”王海峰道:“他能活到现在,也不需要你操心。” 李冬雪道:“可总该问问他是怎么活下来的,给他一些安慰吧?” 王海峰道:“千万别,那样你心中就会不安。” 李冬雪幽幽地道:“我怎么感觉海峰大哥你,越来越像林志了。” ........ 说话间,车队到了一处三岔路口,林志停下车,拿出王飞强赠送的地图来看。 左边岔路笔直宽敞,右边道路则迁回漫长。 ..........各位,请给一个五星书评。 第129章 山庄休整 不过地图上,王飞强标明的行进路径为右边岔道,便一打方向,驶向右边公路。 左边公路笔直宽敞,那只能说明再往前,必定有堵车路段。 如此四曲折折行到天黑,虽然绕了不少路,但基本上畅通无阻。 暮色苍茫中,只见前方出现了一座小村庄。村前村后野草丛生,一种荒凉之美扑面而来。 林志闪了两下右转灯,提醒后车跟上,车队转进村口 忽尔眼前一亮,村道两边安装了太阳能路灯,两只丧尸在灯光下伸长了脖子,呆呆的如同两根烂木桩。 林志一脚油门轰下去,运兵车猛一提速,将丧尸撞飞半空,再落下时,又被越野车和房车碾过,咔嚓两声,头骨碎裂。 林志在路边停下,只见村中的房子样式统一。都是白墙黑瓦的中式建筑。 许多房子门上贴得有春联,看来这座小村在末日前,还没有沦为空心村。 大伙下了车,随意走进一户人家,屋里家具俨然,一切还保持着尸变当日的模样,饭桌上摆着碗筷,以及一瓶打开的酒。 小伟叫上白言朝,两人楼上楼下检查了一遍,屋里早已经无人。 众人于是点上腊烛,吃过晚饭后,都聚在客厅中。 王海峰道:“照今天的路况。不出三天,应该就可以走出乌蒙了。” 小伟一笑.说道:“我活到二十岁走得最远的地方就是省城,没想到末日一来,这还要出省了。” 孙连运跟着笑道:“是呀,还不用花钱,一路上要吃要喝,直接拿走就是了。” 他说到这里.站起来道:“村口有一家小卖店,我去拿两包烟来。” 王海峰道:“烟我这里有,黑灯瞎火的,就别出去了。” 孙连运道:“你那烟我抽不习惯。”开门出去。 小伟笑了笑:“这家伙胆子变大了。” 林志想起叔叔说过,一路上要放松心态,不要急于赶路,就当是游山玩水,便道:“这村庄环境不错,我们休整两天再出发。” 自周泽润牺牲,众人都有些消沉,这个提议立即得到大家的叫好。 卡洛琳见大伙开心的模样,问林志:\\\"你们在说什么?” 林志说了停下休整,卡洛琳点点头,说道:“我正要和你商量、队伍停下作一些训练。” 林志道:“训练?” 卡洛琳耸了耸肩膀,用一种非常夸张的表情继续道:“除了你勉强及格,其他人对枪的了解简直太幼稚了,在我们国家,就是一个十岁的孩子,也比他们强,” 林志道:“那是当然,你们从小就可以玩枪,在我的国家可是不允许的,大伙儿能做到这样,已经很了不起了\\\" 卡洛琳很是无语:“我的上帝,你管这叫了不起?” 众人见卡洛琳神情激动.大摇其头,纷纷问林去,她说了什么。 这其中,方紫听出了个大既,解释道:“卡洛琳说我们对枪不了解,必须要作训练。” 小伟一听,就不乐意了,嚷道:“末日刚发生的时候,我们对枪是不熟悉,可后面大家杀丧尸,闯县城。要是对枪还不了解,能成功吗?你倒问问她,我们对枪哪里又不了解了?” 林志将小伟的话翻译了。 卡洛琳不屑地一笑:“我举个例子,你们总是打完最后一发子弹,再扣扳机不响了,才知道子弹也经打光,这才急急忙忙换弹夹,而不是提前算好还剩几发子弹,预先作好换弹的准备。\\\" 小伟道:\\\"这又怎么了?不就是最多耽误一两秒钟吗?再说了,丧尸回面八方围上来,谁又记得枪里还剩几发子弹?嘿嘿。” 小伟越说越生气、见林志.、王海峰、胡凌霄脸上都是不以为然的表情,便挽着白言朝胳膊说:“兄弟,你说是不是?” 不料白言朝摇头道:“我觉得卡洛琳说得很有道理,耽误哪一两秒钟,说不定付出的就是你承担不起的代价。” 小伟喝道:“嘿,你这小子,去帮外人说话?” 白言朝道:“不是,不懂就不懂,但要是硬撑着不承认错误,小胖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更何况卡洛琳也是为了大家好。” 王海峰点点头:“这小子有见识。” 林志道:“小伟,卡洛琳不是外人,从明天起,大家都听到训练。” 小伟也知道众人说得不错,但面子上下不来,愠道:“我出去找孙连运,这家伙出去半天,怎么还不回来。” ...... 十分钟前,孙连运来到村头的小卖部,站在门口朝里一张.路灯的光茫只照亮了小店进门一米多宽的地方,小店后部暗沉沉的,什么也看不见。 他定了定神,拿起门口的一瓶啤酒,哐当一声扔进去,没听到丧尸嚎叫的声音,才走了进去。打火机照看: 这种村中小店及其简陋,货架上摆着一些廉价的零食和饮料,烟柜中也没有几包好烟。 他也不在意,把突击步枪放在烟柜上,拿了包大前门抽一根点上,吸了两口,伸手去拿货架上的啤酒,忽而感到似有微风拂过,头皮微微一凉。 孙连运也不在意,打开啤酒大口唱着。啤酒已经过期,但喝在嘴中也没有什么怪味。四下里一片寂静,隐隐听到草丛中虫子唧唧唧的鸣声。 他唱完一瓶啤酒,又起身去拿,头皮又是一凉,这下终于感到不对劲了,抬头一直,妈呀一声怪叫,原来梁上吊着一具女尸。 女尸披头散发,双足垂下,脚尖刚好触到他的头皮,难怪两次感到头皮发凉。 孙连运碰到女尸.女尸缓缓转了半个圈子,一双阴寒的眼睛盯着孙连运,上吊的绳子吱吱 作响,此情此景,说不出的诡异阴森。 突然间啪的一声,绳子磨得太久,竟然一断两截,女尸直接掉在了孙连远头上。 孙连运大骇,当真是魂飞天外,触电一般弹起,将货架一推,劈头盖脸压向丧尸,急去拿实击步枪时,只觉脚脖子一紧,也被被女尸一把抓住。 那种冰凉的不带一丝温度的感觉,就算隔着裤管也是冷彻心扉。 第130章 训练 这时,恰逢小伟走到小卖部门口,听到孙连运怪叫的声音,急忙冲进去,照着女尸脑袋就扣下扳机。 突突灾 五六发子弹顿时干掉了丧户。只见女尸皮肤外露的地方都张出了虫草菌,笑道:“给你煮汤喝怎样?” 孙连运本也吓得够呛,听小伟调笑更是火冒三丈、骂骂咧咧爬起来:“你开什么鬼玩笑?奶奶个腿!” 林志等人听到枪声,连忙赶了过来。见两人无事,才松了口大气。 王海峰道:“村里的房子肯定还困得有丧尸,既然要停下休整,最好先清理一下。” ...... 第二天,队伍分成两组,挨家挨户检查,小村庄不大,仅仅六七十户人家。 一上午搜查下来,干掉了十来只丧尸。顺带着将各户人家找到的食物,也集中在一起。 林志在一户人家的厨房中,发现了一个土坛子,揭开来一看,一股酸臭扑鼻,那味道,真是太上头了。 小伟父亲却是眉开眼笑,说道:“这是腌鱼,闻起臭,吃起香。” 林志捂住鼻子,逃以似的冲出厨房,但晚上开饭的时候,他夹了一筷子尝,味道真的很香。 ...... 次日,卡洛琳起始传授枪械的使用知识,小伟本来有些心不在焉,但见林志、王海峰等人也专心致志,才开始认真起来。 真是不听不知道,三岁的小孩也会开枪,但要掌握精良,没人指点,光靠自己摸索永远也不知道其中的技巧。 卡洛琳道:“20突击步枪虽然精准非常高,但是连射会让子弹偏离十分严重,毫无精准可言,这样只会浪费子弹,所以,必须掌握点射的技巧。” “点射的技巧也很简单,关键是练习,你们看看手上的枪,准星部位是不是有一个小红点。” 卡洛琳说一段,林志翻译一段,大伙一看,准星部位果然有一个小小的红点。她不说,还真没有人留意,就算看见了,也不会在意。 卡洛琳接着道:“这红点,自然有它的作用,你们瞄准丧尸的时候,如果准星扩大到红点位置,立刻停止射击,因为已经偏离目标了,恢复之后再继续,或者立马转移,避开丧尸后,再进行新一轮射击。” 卡洛琳讲了一上午的理论,除了静止射击,还详细传授了跑动射击的种种要领,将突击步枪的精度和伤害性最大限度的结合。到了下午,大伙就在村中的广场进行实操。 如此练习了三天,又进行小组合作与战术手语的讲解,小伟道:“嗯,这个不错,否则战场上交流的时候,你打的手势我不明白,我打的手势你不明白,要大声喊叫吧,又得惊动丧尸。” 当晚,林志和王海峰商量以后,参考卡洛琳的建议,将队伍强弱搭配,分成了三个战斗小组。 林志、方紫、胡凌霄、白言朝、伊莎贝拉五人第一小组。 卡洛琳、小伟、陈青、李冬雪四人一个小组。 王海峰、孙连运、汪红丹三人一个小组。 小伟父亲身子虽然硬朗,但毕竟年龄的关系,则不编于任何小组。 林志等人自离开卫城,战斗时都是随意组合,说是一帮乌合之众,好像也不为过。 自此以后,才终于有了组织,人还是这十几人,但战斗力也大大提升了一个档次。 林志第一小组人数最多,战斗力也是队伍中最高,那自然是最大限度的保护伊莎贝拉。 第四天的训练项目,则是格斗,以大家所期望的不同,卡洛琳侧重于格斗中的呼吸训练。 打斗之中,普通人都是憋着一口气,狠扑猛打,这口气一耗尽,往往心慌气短,后续战斗能力就大大减弱。 卡洛琳传授的方法,是美海军陆战队的呼吸技巧,有个名字叫火焰呼吸法。 这是一种快节奏的呼吸技巧,可以提高头脑清醒,提高身体警觉性以及控制动作的能力。 具体方法,五秒吸气,接着五秒憋气,再五秒呼吸。关键技巧,无论呼气还是吸气,都是用鼻子完成,这样能准确找到隔膜呼吸的感觉。 所谓隔膜呼吸,打个形象的比喻,人抬重物时,一般都会深吸一口气,这样才能提起劲儿。 卡洛琳最后道:“比如抬桌子,你现在就可以试一试。找到这种感觉。” 众人一开始训练,都颇为不习惯,但熟练以后,果然觉得再进行剧烈格斗的时候,无论呼吸和力气都顺畅多了。 众人始知平民和军人之间的差距,可不是自己想像的那么简单。 第六天,就是小组之间的协同合作。 小村庄后是一片坟地,大伙摸爬滚打一天,进行合围,交替掩护前进、撤退等训练科目。 小伟深有感触,说道:“要是早知道这样协同合作,当初周泽润就牺牲不了了。” 大伙训练了一天,一个个筋疲力尽回到屋子,小伟父亲早做好了一桌饭菜。 孙连运瞧了瞧桌上的菜,每盘菜中都有茄子,忍不住笑道:“陈叔,你这一桌子菜,敢情就是茄子炒茄子呀。” 小伟父亲道:“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要不是我无意中在村西头发现这些茄子,大家伙还得继续吃午餐肉。”说完,热气腾腾又端出一大碗茄子煮火腿汤。 末日之中,肉食不缺,只要是曾经人类聚居的地方,各种肉罐头或多或少都能找到一些,反倒是新鲜蔬菜和水果,极不容易获得。 小伟父亲又拿出两瓶烧刀子,说道:“我从村头小卖部拿来的,大家喝两盅解解泛。” 卡洛琳忙道:“no,no,不行!”后面两个字用的是中文,只是发音很生硬,为了融进群体,她也跟着方紫学习中文。 小伟不悦地道:“大家累了一天,喝两杯怎么了,训练的时候听你的,难道喝酒也要经过你批准才行?嘿嘿,你也太把自己当一个人物了吧?” 卡洛琳一着急,对林志道:“酒精会舒缓肌肉,这样一天的训练成果就白费了。” 林志本来也想喝上两杯,听卡洛琳这么一说,当即对小伟道:“把酒放下。” 第131章 守夜 小伟气呼呼地把酒瓶往桌上一墩,端起碗儿就吃饭,似乎要把气都撒在大米上。 卡洛琳还待解释,训练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喝酒。 林志摆摆手“不用解释,军队训练的时候都严格禁酒,自然有他的道理。” 大伙吃过饭,三三两两在村里遛弯,缓解一天的疲劳。 村里一片宁静,夏日的夜晚十分凉爽,天空繁星点点,通透得令人心悸。 林志、王海峰、方紫三人盘腿坐在路边的草地上,王海峰有些感触地道:“末日前,我还很少有这样清闲的时候,每天都一门心思钻研怎么赚钱,你们说,这是不是很讽刺。” 林志一笑:“是有些讽刺,也许真正的生活,就该像末日中一样,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人人都活得纯顺而自然。” 这时,只听一阵笑声传来,原来是李冬雪在教卡洛琳说中文,小伟故意插科打诨,嘲笑卡洛琳发音不准。 王海峰道:“这家伙没心没肺,队伍中恐怕最开心的就是他了。” 林志点上一根烟:“我倒是很羡慕他的真性情。无论什么不高兴的事情,过去了就算。” ....... 大伙自由活动了一个小时,纷纷回二楼睡了。 这晚轮到白言朝守夜,他坐在一楼客厅沙发上,百无聊赖拿出手机来玩、手机里存有好几个小游戏,没电的时候,就在车上充。 他玩了一阵、一看时间,不知不觉已经十一点了,再有两个小时,就该王海峰接替自己守中夜,四点以后,再由李冬雪带着汪红丹守下半夜。 男生都是一个人守夜,女孩子则两个人守夜。 只听脚步声响,汪红丹走下楼来。 白言朝奇道:“咦,你怎么就下来了?” 汪红丹神态有些难为情:“小白,你陪我去一趟村头小卖部。我一个人有些害怕。” 白言朝更加奇怪:“半夜三更的,你去干什么?” 汪红丹脸上泛起一阵晕红:“我那个来了,要去拿一些女孩子的用品。” 白言朝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可我在守夜。” 汪红丹道:“最多几分钟就回来了。走嘛,求求你了。” 白言朝无法,只好掩上门,两人朝小卖部走去。 路上黑咕隆咚,早在驻扎小村庄的第二天,林志就把所有的路灯全打爆了,以防丧户或者人夜晚被灯光吸引而来。 到了小卖部门口.白言朝把手机递给汪红丹,让她自己进去拿,自己持枪守在门口。 汪红丹打开手机照明,刚走进店里两步,回头道:“你也进来。” 白言朝道:“干什么?” 汪红丹道:“那只女尸。” 白言朝哭笑道:“早拖到野地埋了。” 汪红丹道:“我知道,但还是怕。” 白言朝走进店中:“真是服了你,快找,白天又不来,非得半夜三更的?” 汪红丹一笑,在架上翻找,心说:“我要能知道提前了,还不早做准备?” 就在此时,店外响起几下沙沙的脚步声,白言朝一凛,模模糊糊看见一道黑影走进村中。 黑影微微弯腰,身形矮小,绝不是队伍中的任何一个人。竟直接朝小卖部走来。 汪红丹大吃一惊,低声道:“丧尸,快开枪!” 白言朝再不多想,照着黑影脑袋就是一枪。 ...... 清脆的枪声,顿时惊醒了林志等人,大伙匆匆下楼,却不见了白言朝。 小伟道:“枪声是从村头传来的,小白肯定遇到了危险,大家快去!” 小伟虽然爱开白言朝的玩笑,但关键刻,最先想到的还是救人。 众人赶往村头,却见白言朝和汪红丹好好的。 林志道:“怎么回事?” 白言朝道:“我....我陪汪红丹来拿一些东西。没想突然来了一只丧尸。”说着,朝店外一指。 林志用电筒照向他所指的地方,却见除了一滩血,哪有什么丧尸?用手指沾了一点血液,说道:“不是丧尸,是活人,血是温热的。” 半夜三更,这荒凉的村庄中突然惊现外人,大伙顿时警觉起来,眼见点点血迹一路洒落,顺着寻去,二十几米后,只见路边草丛中倒伏了一人。 方紫咦的一声,扳过这人的肩膀,一瞧之下,失声道:“是陈尚!” 众人大奇,这小子怎么追到这里来了?见方紫送给他的弩弓,掉在旁边的草丛中。 林志连忙蹲下查看,见陈尚只是发皮被子弹擦伤,想是流血太多,把陈尚吓晕了,却不是什么致命的伤,当下抱回屋中,包扎了伤口。 正包扎时,陈尚自己醒了,讲诉了缘由,原来众人离开后 他突然懊悔,好不容易遇到话人,一定加入他们?当即动身一路寻来。也算他运气极好,在三岔路的时候,竟没有走错方向。 林志见陈尚满脸风霜,神情憔悴,也不知他是如何的日赶夜赶、废寝忘食,才追上大家。 小伟道:“这家伙人小鬼大,就让他跟着好了。喂,你记好了,是胖爷我答应,才让你加入队伍的。” 陈尚大喜:“以后我就认你当大哥了!” 小伟忍不住大笑。对林志道:“怎么样?” 林志微笑道:“还能怎样,你胖爷都答应了,总不能把他赶走。” 众人议论了一阵、继续上楼休息。 林志留在客厅,听白言朝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沉吟道:“其实你这人不错,也很勇敢,从救小伟那件事情上就能看出来,就是太容易被他人影响,汪江丹让你陪她去小卖部,你虽然为难,还是去了,但你想过没有?没有人守夜,要是丧尸或者敌人摸进屋来,大家安全怎么办?” 白言朝背上起了阵冷汗,当时就想着几分钟的事情,没料到后面横生波澜。 林志道:“给你一句忠告,以后要学会拒绝别人,敢于说不!” 白言朝若有所悟,感觉林志这句话,正说在自己的心窝上。 接下来八天,依然进行小组协同作战训练,直到食物告急,才匆匆进行了两天单兵训练,主要是冷兵器使用。 第132章 蓝叶食品工厂 卡洛琳对单兵训练的时间安排很短,那是考虑末日之中,其实一个人的能力有限,团队合作才能最大限度的提升完成任务的概率。 正所谓一个人走得很快,一群人才能走得更远。 ............ 在小村庄一共停留了十九天,第二十天清晨,这支末日小队又踏上了征途,只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团队凝聚力更强,而在每个人的心目中,更增强了信心。 公路曲折,在群山间穿梭,两个小时后,路上废弃的车辆渐渐增多。 以一路上的经验来看,这说明十公里之内,必定有一座城市。 林志拿起对讲机,告诉后车的王海峰提高警惕。 又行出六公里左右,林志忽地踩下刹车,两百米开外,黑压压涌出一大群丧尸,目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越野车和房车也先后停下,除了等着尸群慢慢走过,再无别的办法。 大家静静待在车中,倒也不怎么紧张,毕亮活死人见得多了,早已经习惯了它们的存在。 白言朝甚至拿出一支铅笔,在白纸上勾勒出一幅群尸涌动的简笔素描。 方紫道:“你还有心思画画?” 白言朝道:“我困在学校的时候,就是靠着画画释放压力。” 半个小时后,尸群终于走净,林志重新发动汽车,车队继续出发,转过数道拐弯,一座县城果然出现在了眼前。 林志停车查看,见公路接近县城前、另有一条岔道绕城而过。 换句话说,不用从县城穿过,这倒少去了极大的风险。只不过绕城的公路上趴窝的车辆不少,从远处看,也不知道能否畅行无阻。 王海峰、卡洛琳也停下了车,大伙商量一阵,决定越野车先出去侦案一下。 卡洛琳的第二小组随即出发,半小时后传回消息,越野车和装甲运兵车勉强能通过,房车就万万不能了。 林志询问路上丧尸的情况。 卡洛琳通过对讲机报告,车流间有丧尸游荡,但数量不是太多。 林志想了想,决定白天通过,以房车强劲的动力,大多数车辆能直接顶翻。 王海峰也赞成这个意见,毕竟要等到天黑,还有十来个小时。到了夜晚,视线又不是太好。 两辆东当即在发,在路口转上绕城的公路,一路往前,王海峰加大油门,将拦路的小车像泥土一样推到两边。 房车这样大的动静,早惊动了车流中的丧尸,群尸从各个地方汇集,分散时虽然不起眼,但聚在一起,数量上也不容小觑。 小伟父亲头皮发麻、操起突击未枪:“我杀了这些恶鬼!” 王海峰道:“用不着、房车窗户两米多高,丧尸怎么也上不来,说着踩下刹车,挂上倒挡,房车往后倒车,如此几回,二十来只丧尸被碾压在车轮下,变成了一堆烂肉泥。 林志运兵车走在前面,尽量给王海峰开路。但快驶出车流时,终于碰到了硬骨头。一辆大货车侧翻在地,占去了大半幅路面。运兵车还能挤过去,房车却万万不能了。 此时,卡洛琳等人也做好了准备,小伟拿钢绳套在越野车和运兵车上,卡洛琳、李冬雪、陈青在旁边掩护。 经过小山庄的训练,李冬雪和陈青不再一梭子横着扫出去,那样火力看着凶猛,其实丧尸没杀几只。 突突,突突突,突突.... 三人护卫犄角,交替射击,丧尸冲上一只,倒下一只。 等小伟套好钢绳,两辆车一齐拉动,房车在后面再一顶,三两车合力,将大卡车挪到一边。顺利通过! 王海峰一颗心落地,加大油门驶离,车队绕过城市,十几公里后,只见路边出现了一座大院,院门上挂着“蓝叶食品工厂”的招牌。 在小山庄的十九天,房车上的物资几乎耗尽,此时急需补充物资。 林志于是将车停下,下车观察,从两扇院门的缝隙中往里张望,触目一片萧瑟,楼房门前的游荡着十几只丧尸。 厂区很大,一眼望去,有二十几栋楼房。 林志有些狐疑,这么大一片厂区,怎么可能只有十几只丧尸?可别像老化肥厂一样,丧尸都困在库房中。 小伟提着钢钎过来,撬开厂区大门,那十几只丧尸早被惊动,三面逼了过来。 大伙一起开枪,将这十几只丧尸射杀干净,跟着涌入院门,厂区一片宁静,再也听不到一声尸嚎。 王海峰道:“食堂在那边,大伙收集了食物就走。”忽听一阵汪汪的狗叫声,楼房后竟冲出两条恶犬。 众人一奇,按道理说,厂区里既有丧尸,那就不可能有狗。因为丧尸会一直追着狗跑,直到抓住活活吃了。 孙连运脱口道:“莫非是丧尸犬?” 小伟近:“怎么可能,除了人,我从来就没看见过别的物种变异。” 说了这两句话,两条恶犬己冲到近前,冲着众人大声吠叫,虽然凶猛,却只是普通的大狗。 王海峰端起枪,正要将两只恶犬格毙,忽听一个苍老的声音叫道:“哎呀,别开枪,那是我养的两条看门狗、大虎小虎,快给我回来。”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楼房后转出一个老头儿,头发花白,笑容满面,估摸着也有六七十岁了。 王海峰道:“想不到这里还有活有人。” 老头笑容满面地道:“大家好,我以前是给厂里看大门的。刚才听到枪声,我就寻思终于来了救援队伍。赶紧过来,大虎小虎没有吓着大家吧?” 王海峰道:“哪有什么救援队伍?我们只是路过,拿一些粮食就走。” 老头儿脸上现出失望的神色,随即道:“员工食堂里大米不少,你们尽管拿就是了,我领大家去。” 老头约束住两条大狗,热情地领着众人走进食堂。 王海峰心说:“这老人倒是通情达理。”问道:“老叔,你贵姓?” 老头儿咧嘴一笑,露出几颗焦黄的牙齿,说道:“我就是个看大门的乡下老头儿,哪有什么贵姓不贵姓的?姓张,叫张富仁。” 王海峰道:“你一直是一个人,是不是?” 第133章 没胆的人只会成为累赘 老头儿道:“是呀,我刚才不是说了吗?厂子里五六百人,但都疯了.剩下我一个老头子。孤零零的好可怜。” 五海峰心道,“你刚才哪里说了。”但想他是人老糊涂,问道:“哪你住哪里?” 老头儿道:“后边的小院。” 说话间,众人穿过食堂,走进厨房,但见灶台上灰尘寸积,不过五六百人的大厂,大米油盐,各种调料、以及木耳、粉丝、腐竹等耐储存的干货,数量不少,满满装了十个食品柜。 众人大喜,把车开进院子,开始搬运物资。老头儿也是忙前忙后。 林志突然问老头儿:“你平常怎么吃饭?” 老头儿道:“从小院过来吃呀。” 林志一直觉得老头儿也太过热情,当下冷冷地道:“可院子里面有丧尸,你穿过院子来到食堂,丧尸不咬你?” 老头儿顿觉自己说漏了嘴,想要补救,一时间却想不到怎么圆谎,只好说:“这个...哪个.....我都是晚上过来的。” 林志朝小伟使了个眼色,小伟脸一沉:“老头儿,你到底在隐瞒什么,走,去你住的地方看看。” 老头儿大急,他确实是这家食品厂的看门老头,只是末日后做了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因此一听到枪响,就悄悄溜出来查看,没想到大虎小虎突然狂吠,挣脱老头扑到前院。暴露了行踪。 老头儿心想,对方看见了狗,必定要搜查,不如主动现身,打发走这群人,等听到林志等人只是为了食物,更觉心安,员工食堂有的是大米,就算他们全拿走,自己居住的小院中也不缺大米,不料得意忘形,竟说漏了嘴。 小伟在老头儿肩膀上一推:“快带路!” 老头儿无奈 只好一步一挨出食堂,一边假装可怜害怕的模样:“你们别为难我,我那边是还有十几条宣威火腿,我不该撒谎,我都给你们。” 林志哼了一声:“如果你说的是实话,你的火腿我们一条也不要。\\\" 老头愁眉苦脸转过楼房,原来这边还有一个独立的院子.只是小院前十几株大树,比较隐秘。 众人一进院门,只闻花香补鼻,院中种了不少花卉,还有水池假山,布置雅致。 众人提高警惕,王海峰的第三小组就把住院门,预防不测。 小伟道:“老头儿,你很会享福呀。” 老头儿:“我能享什么福,这里以前是厂长接待上头的招待所,我也只是捡了个便宜。\\\" 林志不听他分说,穿过假山,来到院中一栋两层的楼房前,推门进去,屋子里陈设华丽,只见大理石的餐桌上,摆着两道下酒菜,一碟火腿,一盘凉拌黄瓜,瞧来老头自己还种了菜。 林志见只有一副碗获,不由寻思:“难道我猜错了,这里确实只有他一人,他之所以撒谎,只是担心我们把他的火腿都拿走了?” 就在此时,忽听一块屏风后发出响动,林志绕过屏风一看,这边还有一道门。 老天见事情陷露,突然大叫:“大虎、小虎,咬他们!\\\"自己转身朝门口冲去,意图逃跑。 王海峰见老头儿眼睛闪烁,早有了准备,一扣板机、击毙了两条恶犬。 小伟堵在门前:“老头儿,你逃得掉吗?”一把将他干瘦干瘦的身子提起,推了回来。 林志用手一推门,门是锁上的,说道:“钥匙在哪里?” 老头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做着最后的顽抗:“你进去干什么,里面锁着三只丧尸。” “你以为我会相信?”见老头死活不肯,林志一笑,对白言朝道,“去叫孙连运进来。” 白言朝出去没有多久,孙连运进了门,林志道:“又该你大显身手了。” 孙连运二话不说,掏出钢丝打开门,不由低呼一声:“糟老头子,你还是不是人了?” 只见屋子里有三张床,每张床上都绑了个女孩子,身上都没有穿衣服。 大伙顿时明白了老头为什么推三阻四,不愿意来小院,敢情这老家伙牙都没有几颗了,却是个不知耻的老混蛋。 方紫愤怒异常,用潜水刀割断三个女孩子手脚上的绳子,举刀对着老头:“我杀了你?” 方紫并非吓唬老头,举刀就刺向他胸口,却被林志拦住,方紫诧异地道:“这种人不杀,以后说不定还会祸害其他女孩子。” 林志道:“要杀他也用不着我们动手。” 方紫想转过来,等三个女孩子穿上衣服出来,说道:“你们谁来动手?” 这三个女孩子两个是蓝叶食品厂的员工,末日一发生,就落在了老头子的手中。 另一个女孩子叫罗莹,是从城里逃出来的,鬼使神差来到食品厂,老头子假装关心,待罗莹放下戒心,没有防备,突然从背后扼住罗莹的脖子。 罗莹当时拼命反抗,无奈这老头子年纪虽大,却有一把子力气,干硬的手臂上青筋突起,片刻之间,就将罗莹勒昏迷过去。等醒来的时候,也被老头子绑在了床上。 望着方紫递给来的刀,三名女孩子却都呆立不动,似乎她们的灵魂早已经死去,活下来的只是躯体。 林志摇摇头,对众人道:“走吧,她们三个都没有用。”心说,“去魔都道路艰险,人是越多越好,但也不是胡乱加人,收留三个没胆子的女孩,只会成为队伍的累赘。” 李冬雪道:“这老头呢?难道就这样放过他?” 林志道:“我们又不是上帝,可以审判别人,老头再坏,也和大家没关系。” 老头子听林志竟然放过了自己,当真是欣喜若狂,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心想:“等你们一走,我再把三个女孩绑起来,又有何难?” 原来这老头很有心计,他怕三个女孩联手对付自己,所以每顿饭都不给三人吃饱,饿得她们没有力气,自然不是自己的对手。 方紫见三个女孩目光呆滞,长长的睫毛不住颤抖,显然很害怕,叹口气,转身要走,不料罗莹突然抢过她手中的潜水刀,手起刀落,一刀割断了老头的咽喉。 第134章 雨后大雾 “帅!” “酷!” “就该这样!” 白言朝、汪红丹大声叫好,众人都鼓起掌来,均想,如果一个人连欺负自己的人都不敢反抗,那也别指望这人靠得住了。 林志点点头,大伙开始搜集物资。 胡凌霄瞧出林志有收下罗莹之意,说道:“这女孩还算不错,不过她的身体状况看起来,糟糕得很呀。” 林志道:“身体不行可以练,但没有勇气,就真没指望了。” 大伙翻箱倒柜,楼上楼下搜了个遍,真是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 二楼两间层子,一间屋子靠墙四个大架子上堆满了山珍海味:鱼胶、海参,燕窝,鱼翅、鲍 鱼.干贝、鱼唇、鱼子、鹿鞭、竹荪菇、岩峰餐、松茸等等高档食材。 另一间屋子中,则是名烟名酒,以及优质大米。 小伟提起一袋大米,一看那大米价格标签,惊得下巴差点没掉.每斤八千元。咋舌道:“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有这样价格贵得离谱的大米?” 胡凌霄道:“不懂了是吧,这是景阳大米,世界上最贵的大米。” 小伟道:“我不相信,这绝对是炒作。” 胡凌霄笑道:“你这是见识限制了想象力.你以为我在唬你?要不是世界崩溃了.你网上一搜,就知道真假了。” 小伟道:“可是,一个食品厂的厂长、能这样有钱奢侈?” 孙连运接口道:“少见多怪,我以前踩点盗窃的时候,在一个小有权力的人家,嘿嘿,发现了一衣柜的钱,你敢相信?” 小伟恨恨地道:“妈的!” 孙连运拿起一瓶鱼子酱,一边打开来吃,一边有些猥琐地笑道:“那个看门老头子,倒是享了一年多的清福,还有三个女孩子陪着他。” 王海峰道:“想什么呢,快搬东西。你这家伙是不是想留下来。” 孙连运瞧了瞧两个女孩,吞了口馋涎:“谁说的?我孙连运是这样的人?” 小伟笑道:“我看就是!” 几人一边斗嘴,将物资搬上车,那两个女孩见车队要离开,仿佛突然间清醒过来,一起哀求道:“带上我们一起走,好不好?” 方紫冷冷地道:“以你们的性格,还是老老实实呆在食品厂的好,出去只会死得更快。” 林志一轰油门,运兵车率先出了厂区大门。道路越是往前越是荒凉,两边山林幽深,不时有野兔、狐狸等小动物横穿过公路。 .......... 大伙所走的这条路线,建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岁年代,路况虽然很差,到处大坑套小坑,但也正因为如此,路上少有堵车,谁会放着后面新修的笔直大道不走,走老路呢? 行驶到中午,前方出现了一辆油罐车,老路上几乎见不到加油站,大伙便下车查看。 白言朝撬开油管阀门,汽油就汩汩而出。忽见孙连运叼着烟走了过来,急道:“快闪开!” 这时,房车行李箱中储备的汽油已经用光,众人将三辆车都加满油后,把空油桶也装满了。 孙连运退后灭了烟,打开驾驶室门,无意中又发现四个油桶,也拿来加满了,这下储备的汽油桶,也达十三个之多。 王海峰拖开油罐车,大伙继续起路。老路有老路的好,但缺点也显而易见,最主要一个问题就是,道路在群山中蜿蜒曲折,往往两山之间架一座桥就能快速通行的地方,汽车要顺着盘山公路行驶半天,才能到达对面山头。 胡凌霄道:“都说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可和这路一比,都是小儿科。” 方紫笑道:“难怪自言朝他们三个走了大半年,也没走出乌蒙。” 说话间,汽车又爬上了一座山头,天空突然暗了下来,只见天际乌云滚滚,大山小般的涌将过来,片刻间,黄豆大的雨点夹着冰雹,敲得前档玻璃铛铛作响。 大雨倾盆,厚厚的雨幕遮挡了视线,一眼望去,能见度不到十米。 小小的车队只好停下,狂风卷集着乌云,当真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在这大自然的威力下,人类显得极其的渺小。 林志点上一根烟,忽听白言朝道:“胡叔,斗地主不?” 胡凌霄道:“你还有心情玩儿扑克?” 白言朝道:“哪总不能干坐着吧?多没有意思。” 胡凌霄边:“我不玩。” 装甲运兵车上只有林志,方紫、胡凌霄,伊莎贝拉、白言朝五个人。 胡凌霄不玩,伊莎贝拉多半也不会斗地主,白言朝只好看向方紫和林志。 林志想起大学生活,和同学通宵斗地主的时光,嘴角勾起一抹微笑,说道:“好呀!谁输了就在脸上贴纸条。” 和方紫挪到后排座位,三人玩儿起来。 几局下来,正所谓赢家面带微笑,输家高喊发牌。 白言朝一脸纸条的叫道:“再来,再来,我就不相信我把把都输!” 忽听胡凌霄嘘的一声:“别说话!” 众人一凛,忙望向前方。 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这时雨势也大大减弱,但山林间缥缥缈缈又起了一阵浓雾,但见雾气之中,一群丧尸时隐时现,如同幽灵般地走了出来。 “他妈的,哪儿哪儿都少不了这些家伙。” 林志低声骂了一句,拿起对讲机,通知王海峰前方涌来一大群丧尸。 对讲机只有两部,无法通知小伟等人。白言朝急要下车,尸群已经接近运兵车。只好缩回手来。低声道:“怎么办?” ......... 越野车上,车载音响放着紧爆的乐曲。小伟、卡洛琳、陈青三人正闭目养神,忽听啪啪几声,睁眼一看,差点没有惊掉下巴。 隔着车窗玻璃,两张丑陋的脸正冲着车内龇牙咧嘴,晶莹的菌丝,在喉咙中蠕蠕而动。 小伟一个机灵,赶紧关上音乐,却见丧尸缓缓倒下,林志和白言朝的身影露了出来。 “怎么了?”小伟道。 林志竖起手指:“小声点,雾里面全是丧尸。” 小伟三人面面相觑:“这他妈荒郊野岭,怎么也有丧尸?”只听脚步声沙沙沙响,浓雾之中,也不知道隐藏了几百几千只丧尸。 第135章 别丢下我 林志往车内一张:“都还好吧?” 陈青急道:“糟糕了,李冬雪姐姐去那边了,说是去....去方便。”说着,朝路边草地里一指。 林志心里咯噔了一下,李冬雪不知道来了丧尸,仓促间一个应对失措,那她非死不可,忙道:“白言朝,你快回运兵车上,好好保护伊莎贝拉,小伟,和我去找李冬雪。” 自白言朝加入队伍,虽然表现不俗,但林志想他毕竟只是一名学生,担心他应付不了这样的场面。 ......... 李冬雪蹲在路边的草丛后,早上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肚子一阵阵发痛,雾气弥漫中,隐隐看见一道人影走了过来。 她还以为是小伟,嘟囔道:“别过来,我在这边。” 那人影似乎顿了一顿,却反而笔直往她所在的草丛后走了过来。 李冬雪还当是自己声音太小,小伟没有听见,稍稍提高嗓门:“小伟,你这家伙要不要脸了?没听我在这里吗?”慌忙站起身来。 就在此时,突然被人从身后一把捂住嘴巴,耳边响起小伟的声音:\\\"别说话!” 李冬雪心里抖了一下,暗忖:“这家伙要干什么,该不是想那样吧?可小伟也不像那种人呀。嘿,他要敢乱来,瞧我不扇他老大耳光。” 李冬雪用力一挣扎,大声道,“小伟,你这家伙想干什么?”跟着回头,不禁一怔,又见到林志和卡洛琳也站在自己身后。一时之间,摸不着头脑了。 小伟也没有料到李冬雪误会了自己,被她一下挣脱,忙要提醒她是有丧尸的时候,七八只丧尸也闻声扑了上来。 林志一挥唐刀,嚓嚓两下,砍下了两只丧尸脑袋,小伟和卡洛琳挺起步枪上的刺刀,也刺杀了两只丧尸。 李冬雪这才明白误会了小伟.忙抓起地上的突击步枪,端起来就要开枪,只听林志低喝一声:“使不得!” 李冬雪立马明白,浓雾中敢情不止这几只丧尸。一旦听到枪声,更是狼群一般扑上来。 只见刀光闪闪,林志三人挥舞冷兵器,将剩下的三只丧尸也干掉了。 小伟喘一口气:“回车上?” 林志摇摇头,大雾弥漫,只要不被丧尸发现就没有事情,现在回车上,如果撞上丧尸,反而麻烦。 .......... 三分钟前,白言朝心想:“为什么要好好保护伊莎贝拉?”向运兵车走去,只见车旁也聚集了十四五只丧尸,一只丧尸伸手在车上摸索,无意间竟打开了车门。 白言朝大惊,急要冲上去时,方紫、胡凌霄、伊莎贝拉三人也从另一边车门下了车。 方紫朝他一挥手,四人逃向路边草地,刚走出几步,忽听几声尸嚎,只见一群丧尸拦住了去路,大雾厚重,仿佛隔着一块毛玻璃,尸嚎声听起来也是沉闷异常。 方紫摆了摆手,示意不能硬拼,四人绕过尸群,在浓雾中往前摸去,斜刺里突然冒出两人,方紫一惊,待看清楚是王海峰和孙连运的时候,才松了口气。 王海峰神色凝重:“快上房车!” 方紫道:“可是林志....” 王海峰道:“不用担心,林志不会有事情。” 方紫一想也是,没听到枪声,证明林志等人无事。随着王海峰上了运兵车。 ....... 这场大雾持续了半个多小时,突然间山中一阵狂风,顿时将雾气吹散得干干净净。 林志、小伟、李冬雪、卡洛琳四人猛然间发现,前后左右,丧尸竟是近在咫尺! 快逃! 林志一刀砍翻眼前一只丧尸,小伟三人端枪射击,四人冲向运兵车,一进入车中,却见车里空空荡荡,竟是一人也无。 林志心中一紧,王海峰驾驶房车已驶了过来,方紫在车中大叫:“快跟上来,我们没事。” 林志心中石头落了地,忙启动运兵车,跟着房车冲出尸群,百忙之中,所有人竟都忘记了,陈青还孤零零的一个人留在越野车中。 眼见着房车和远兵车疾驰而去,陈青顿时傻眼了,一个声音钻进脑海: “叮,宿主陈青已激活未日求生系流,拥有瞬间移动功能!每杀一只丧尸,可以参加抽奖一次,奖品有随身空间,重生穿越,古武系统....刀枪弓箭应有尽有,另为宿主贴心准备,随机彩蛋,买一送一,服务周到,欢迎下次在光临小店.......” ....... 书友:尹天仇你小子皮痒了是不是,特么的说好是硬核末日,你现在给老子激活系统,信不信反手给你寄刀片?再加一个五星差评! .......... 错了.再来! 一个声音钻进陈青脑海:“我还在车里呀!救命!我不会开车!” 越野车贴着深色车膜,此时,陈青如果镇定下来,外面尽管尸嚎声震天,但尸群既被房车和远兵车引走大部份,两车冲出尸群时,又碾压了几十只走尸,那么陈青只需静静待着,也不会有哪只丧尸突发奇想,拉开车门,瞧瞧车里还有没有活人。 但陈青只是一个女孩儿,这时实然就剩下她一个人,心中的惶恐可想而知。 未日并没有赋予她系统,也没有随身空间,那不过是臆想而已。 末日能给予她的,只有一种被抛弃的无助,以及深深的恐惧! 她一着急,下意识地想要去追,身子一动,突然间滴的一声,刺耳的喇叭声骤然响起,陈青机灵灵地打了冷战,急切之下,自己按着了方向盘上的喇叭。 陈青急忙撒手,脸色大变,隔着一层薄薄的车窗玻璃,死神正对她露出狰狞的笑容。 “怎么办,我不想死呀!” 陈青一把抓起突击步枪,对着车窗外丧尸就扣下了扳机。 突突突,突突,突突突..... 五只丧尸顿被爆头,但这样一来,更多的丧尸被枪声惊动,四面八方围住了越野车,魂飞魄散的尸嚎声中,越野车大幅度左右摇摆! 第136章 核爆 再继续留在车中,更是有死无生。 陈青一咬牙,三发子弹打碎了车顶天窗,跟着钻出去,用尽全身力气,不顾死活跳向路边草丛。 但陈青既没有林志的弹跳能力,群尸又重重叠叠地围住了越野车,她跳跃之力一消,整个人一下掉进了丧尸窝中。 活死人鬼哭狠嚎,抢钱似的扑向陈青。 一阵枪声猛然响起,得益于小山庄的训练,陈青在极度的惊恐中,手里依然紧紧抓着突击步枪。 她暴头了两只抓着自己不松手的丧尸,狠扑猛打,拼命冲出尸群,落荒而逃。 群尸张牙舞爪,一窝蜂地跟在后面。 陈青狂奔逃命,突然一脚踩空,还没有反应过来,已跌下一处高高的土坎。 所幸土坎下是一道斜科的草坡,极大的缓冲了她下坠之势,虽然头上手上都是擦伤,却没有伤到筋骨。 这道斜坡好长,她轱碌碌地直滚下去,到了坡脚,爬起来又逃,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忽见百米开外的小树林后,矗立着一栋三层的欧式风格楼房,落日的余晖正染红了它的尖角。 陈青恍惚间看见了希望,摇摇晃晃朝那房子走去,她这时已精疲力尽,大口喘着粗气。忽见窗户打开,屋中跳出一人来,正是伊莎贝拉。 “陈青,怎么是你?” 陈青沙哑着嗓子:“我....我逃出来了。原来你会说中文。” 伊莎贝拉在队伍中,并不太合群,大家呆在一起,她也极少说话,每次说过一言半语,也是用英文和林志交流。 因此陈青一直以为,伊莎贝拉不会说中文。 “大家到了这里,才发现少了你,他们又回去找你了。现在屋子里,只有陈叔和我。” 陈青添着干涸的嘴唇:“我好口渴。”说着,要朝屋子走去。 伊莎贝拉却拦住了她:“你现在这个样子,会....会吓坏陈叔的。” “我怎么了?”陈青低头一看,一颗心顿时坠入了冰窟,两条手臂伤痕累累,布满被活死人抓份咬伤的血痕。一直顾着逃跑,竟直到现在才发觉。 眼看陈青悲伤欲绝,伊沙贝拉道:“别怕,我有办法。” 陈青恍如未闻,脑海中一团空白,伊沙贝拉将她牵着翻进窗户。拿出一把小刀、在手腕上一割,伸到陈青眼前:“快吸我的血,我血液中有尸毒抗体。” 陈青昏昏噩噩,一口口吮吸着,血液凝固了,伊沙贝拉在手腕上又割了一刀,让她继鼓吸血。 过了一阵,伊沙见拉感到有些头晕,问道:“怎么样了?”一抬头,见陈青眼神异常,惊得连退三步,才惊觉陈青竟已经尸变。 ....... 林志等人重返山顶,只见越里野车侧翻在地。周围空空荡落,先前那大群的丧尸,竟都不见了踪影。 方紫道:“车里没有人,陈青一定是逃走了,尸群都追去了,否则不可能这么快就走散。” 大伙当下分头寻找,可这时离陈青滚下草坡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哪里又还有人。 胡凌霄摇摇头:“回去吧。” 话音刚落,周围光线陡然一亮,众人吃了一惊,亮光过去后,一阵闷雷似的巨响,从西南方向滚滚而来。 小伟瞠目结舌:“地.....地震!!!” 却见隔着重重青山,一朵蘑菇云冉冉升起。估摸着方位,正是在卫城方向。 林志缓缓吐出两个字来:“核爆!!!” 众人脸色大变,接着是深深的后怕,如果不是随着林志北上,大伙此时已经被核武器产生的高温,蒸发成了一缕青烟。 “怎么会这样?” “谁发射的核弹?” “要是我们....我们....现在哪里还有命在!” 震惊过后,大伙议论纷纷。 林志瞧向伊莎贝拉和卡洛琳,三人心下雪亮,核弹最可能的来源地,就是太平洋中游弋的那艘航母。 至于为什么在大伙离开卫城这许多日子才发射核弹,极有可能是他们后面又派人潜入卫城,实在找不到伊莎贝拉,才来个一了百了。 我既然得不到,任何人也别想得到。 又过很长时间,一股狂风扑面而来,刮得人人脸颊隐隐生疼,衣襟猎猎做响。 林志道:“下山吧。” 大伙回到林子边沿的房子,小伟父亲正翘首以待。 “怎么样?找到陈青没有?” “她活下来的希望很渺茫。”林志摇摇头,“伊莎贝拉呢?” 小伟父亲叹口气:“在房间。” 便在此时,只听呃的一声尸嚎,声音干硬机械,不像是喊叫出来的,但像是喉咙摩擦发出的声音。 林志大吃一惊,猛起一脚踹开房门,只见陈青满嘴鲜血,已然尸变,伊莎贝拉手上有伤,一人一尸面对面站着,相隔不到一米。 突突突! 林志一个短点射,爆头了陈青。 众人一拥而入,汪红丹惊道:“啊,是陈青!”跟着看见伊莎贝拉手腕上的鲜血兀自滴答滴答掉在地板上,又是一声惊呼,“她....她也被咬了!” 林志一惊之后,冷静下来,挥手道:“大家先出去。” 汪红丹指着伊莎贝拉:“可是她被咬了。” 林志铁青着脸,嗓门低沉地道:“我说出去。” 白言朝牵着汪红丹,随着众人出去。反手关上了门。 林志瞧着伊莎贝拉:“怎么回事?”点上一根烟,伊莎贝拉体内含有尸毒抗体,虽然被咬,想来也并无大碍。 伊莎贝拉却道:“陈青尸变后,没有咬我,她只是呆呆地看着我。” 林志道:“怎么可能?你只是身体里尸毒抗体,又不是丧尸同类。” 伊莎贝拉眼神中有些茫然:“我也不知道,反正足足六七秒,她就那样看着我,也许....也许是她刚刚尸变,还没有完全丧失理智。” 林志用力吸了口烟:“那你手腕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伊莎贝拉缓缓坐下:“是我自己用刀割的。” 林志一怔,随即明白了伊莎贝拉的用意,哼一声道:“你以为你身体里有尸毒抗体,所以喂给陈青喝,就能救她一命?” 第137章 新城 伊莎贝拉道:“我总不能见死不救,只要有一分希望,我....我都要去争取。”。 林志冷笑一声:“你是一点医学常识也没有呀。抗体的本质是由于抗原的刺激而产生的一类免疫蛋白质。既然是蛋白质,你就是全身的血液都抽给她喝,只要喝进肚子,都会被胃酸杀死,失去活性。” 伊莎贝拉先摇头,又点头:“可我事先不知道。” 林志将烟头一脚踩灭,盯着伊莎贝拉:“答应我,以后不要再干这种愚蠢的事情,好吗?” 伊莎贝拉原本以为,林志会狠狠训她一通,毕竟自己也太过异想天开,要是陈青刚才扑向自己,后果吉凶难料,当下点头答应。 ........ 林志在伊莎贝拉肩头轻轻拍了两下,走出房间,众人正窃窃私语,见他一出来,顿时鸦雀无声。 方紫道:“伊莎贝拉怎么样了?” 林志耸了耸肩膀,做出一副轻松的表情:“伊莎贝拉没事儿,她手腕上的伤,是自己不小心,被小刀割伤的。” 大伙跟随林志北上,至今也快一个月了,林志虽然一直没有说明北上的原因,但众人也隐隐猜到了一些: 此次北上,必定跟伊莎贝拉有莫大的关系。否则一路之上,林志也不会对伊莎贝拉照顾有加。 再者,刚才明明看见陈青满嘴鲜血,伊莎贝拉右手腕上的伤,哪里会是小刀割的? 另外,陈青尸变,伊莎贝拉手中有枪,她干嘛不用枪,而用小刀? 众人心头疑惑,脸上自然而然表现了出来。 林志道:“你们不相信,就看看三天以后伊莎贝拉会不会尸变。” 方紫一笑:“大家怎么会不相信?要是不相信,就不会跟你去魔都了。” 王海峰道:“就是,就是,只要伊莎贝拉没事就好,肚子饿了,我看见厨房里面挂得有腊肉和香肠,今天晚上又可以打牙祭了。小白,去车上扛一桶水来,和我做饭。” 林志心中感动,王海峰这样说,明显是给自己解围,冲动之下,就想把真实情况说出来,但话到嘴边,还是缩住了。 这不光是因为自己亲口对叔叔发下重誓,不会泄露有关伊莎贝拉秘密的一个字,而且前路漫漫,谁也没有上帝视角,一旦说出真相,谁又能担保不另起风波? 不过三天以后,众人眼见伊莎贝拉一切如常,果真没有尸变时,更体会到这次北上,隐藏着深远的意义。 林志虽没有说出真相,却也如间接说出了真相。 王海峰走进厨房,打开橱柜,又找到一袋虹豆,于是这天的晚餐,就是豆子焖腊肉,腊肉的烟熏味掺进汤中,别有一番滋味。 饭后,小伟父亲说道,他在屋子里等待的时候,明显感觉地面震动了一下。 林志道:“那是核爆。” 小伟父亲一脸茫然:“黑....爆?” 林志道:“原子弹,原子弹知道吧?” 小伟父亲恍然,点上一根烟,此后长久不说话,那烟一直燃到过滤嘴,他也没有再抽一口。也许心中在想,家乡变成了一片白地,再也回不去了。 李冬雪幽幽地道:“令狐山他们就算得到了我们的营地,唉,也不过只享受了几天。” 屋子中间点着一根蜡烛,众人散坐在周围,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 次日,众人掩埋了陈青,白言朝和汪红丹想起三人在一起的时光,不由黯然神伤,陈青要回老家,这个愿望终于还是没能实现。 大伙继续出发,损失了越野车,小伟、卡洛琳、李冬雪三人就上了房车。 一路之上,但见十室九空,当真是一派荒凉。 不过,大自然仅仅经过一年多的休养,比人类消失前更加焕发生机,树更绿了,野外动物也更多了。 汽车转过一处弯道的时候,众人甚至看到一群狼横穿过了公路。 孙连运笑道:“活在末世,其实最不缺少的物资,什么囤积物资坐等末日,现在想想,我真为自己以前的幻想感到好笑。” 两辆车行驶到下午,前方又出现了一座城市,林志下车眺望,还好有公路可以绕过城市。 不过跟着发现,城市宽阔的马路空空荡荡,竟连一只丧尸也没有发现。 “这倒奇怪了。”林志把望远镜递给王海峰,“怎么好像是座空城。” 王海峰观察良久,一拍脑门道:“是了,这是座新修的城市,你看都是高楼,连一栋老房子也找不到。” 林志会意过来,末日发生前,各地开发区遍地开花,这些新建的城市入住率极底,几乎相当于死城。 既是如此,那倒不必绕路了。 众人上车再行,两辆车直接驶入城市,本就宽阔的马路,由于缺少人气,更加显得空旷。楼房窗户挂上窗帘,表明已经入住的房子,更是屈指可数。 行驶过两条街道,只见马路两边出现了一些店铺,王海峰眼前一亮,看见了一间汽车4s店,按了一声喇叭,林志停下车来,王海峰随即下车,指着汽车店道:“可以弄一辆车开走。” 大伙都下了车,走进4s店,放眼一扫,店中灰尘寸积,但二十几辆车停放整齐,到处都井井有条,自未日变生以来,林志等人只怕是首次进入店中的活人。 小伟一声欢呼,走到一辆“东风猛士”车前,在引擎盖上一拍:“我记得这车要几十万吧?\\\" 白言朝道:“六十三万!陈青说过,她家以前就有一辆。” 小伟道:“好!就选它了!” 猛土车停了一年之久,但因为是在室内,没经历日晒雨淋,除了车身上蒙了一层灰,车子内饰还洁净如新。 小伟在前台找到车钥匙,上车一试,毫无响动,汽车电瓶早已经无电,说道:“把车推出去搭电启动。” 众人七手八却,刚把车推到门口,天空忽而下起了大雨。眼看乌云密布,今晚只能在4s店过夜了。 大伙在沙发上坐下,隔着橱窗望着大雨如注,孙连会道:“这段时间的雨水好像特别多?” 第138章 宣传单 小伟父亲道:“哪还用说,现在正是雨季。要放在以前,正是插二季秧的时候。” 大雨下个不休,倒是难得的清凉,众人都不再说话,天地间唯闻刷刷的雨声。 过了一阵,方紫道:“其实可以开走两辆车。” 王海峰道:“但那样一来,人就太分散了。” 林志想了想:“再多一辆车也可以,房车,运兵车、再加上这辆猛士车都比较耗油,增加一辆小排量的车,可以用于先行侦查路况。” 王海峰道:“好倒是好,哪谁来驾驶?” 林志思量:“要是周泽润没有牺牲,他倒是最佳人选,现在还真找不到更加合适的,嗯,李冬雪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但经究是女孩,孙连运人够机灵,可性格胆小,要找个胆大心细,够机灵的人,还真有些犯难。” 卡洛琳听两人似乎在商量重要的事情,问道:“你们在说什么?” 林志告诉了她。 卡洛琳微一沉吟:“要不我来吧?” 林志摇摇头:“卡洛琳一来是外国人,不熟悉地形,二来她是队伍中的主力战将,不能随便调遣。” 方紫笑了笑:“你们忘记白言朝了?” 林志看向白言朝:“你会不会开车?” 白言朝一摊手:“没学过,不过开车这玩意儿,应该不难学。” 孙连运一笑:“是不难学,一看就懂,一听就会,一开就翻。哈哈!!” 大伙都笑了起来。 林志心中考虑:“白言朝还真是合适人选,只不过年纪太小。遇事恐怕缺乏机智。”想了想,“要不这样,由孙连运和白言朝一个车,孙连运也可以教白言朝开车。\\\" 当下把想法一说,孙连运连忙摆手:“别,别,叫我撬门开锁还可以,让我来搞侦查这玩意儿,几乎等于赶鸭子上架。” 李冬雪道:“实在没人,我来好了,我和小白一个车。” ............... 人选就这样确定了,4s店中销售得有哈弗越野车,这车越野能力自然比不上东风猛士,但好在灵活且不耗油。 王海峰道:“李冬雪和小白前行侦查,那把我的对讲机给他们好了,要不有什么情况,不能及时通报。” 林志点点头,拿出地图查看,说道:“过了这座新城,我们就出省了。” 王海峰手指顺着地图路线延伸,下一座城市是西城,说道:“这座城市没有听说过,应该是座小城市。” 孙连运道:“大伙一路之上,尽量避开大型城市,小城市倒可以硬闯过去。” 小伟哈哈一笑:“咱们国家,再小的城市,也是几十万人口。坐得无聊,我还是起来走一走。” ........ 李冬雪瞧了瞧地图比例尺,说道:“大约还有两百来公里。” 林志道:“那是直线距离,实际路程就难说了。遇到堵车路段,只怕更要多走几倍的路。” 刚说到这里,猛听得展示柜那边,小伟惊天动地一声欢呼,众人侧头一看,只见他手上挥舞着一张宣传单,叫道:“对讲机,对讲机!” 林志莫名其妙:“什么对讲机?” 小伟激动地道:“这座城市有一家手机店,这是他们发的宣传单,宣传单上印刷了,手机店也买得有对讲机。” 众人不由一喜,队伍中只有两部对讲机,刚好解了燃眉之急。林志道:“地址是哪里?” 小伟仔细再一看,不由皱起了眉头:“他妈好巧不巧,地址这里被撕去了一个角。”大步走过来,递给林志。 只见右下角印刷地址的地方,只剩下“洪山开发区....路”六个字。 方紫道:“一般这种宣传单都是挨着店面发,隔壁几个店说不定有。” 王海峰道:“不错。出去看看。” 4s店隔壁还有三间店铺,一间窗帘店,一间五金店、一间床上用品店。但众人把店子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再找到宣传单。 小伟道:“对面还有几间店,小白,我们俩过去看看。” 这时,天上还下着雨,两人冒雨翻过护栏,横穿过马路,沿街开得有五间店铺,新城刚刚建立,入住的家庭都要装修,这五间店铺不是买瓷砖卫浴,pv管道,就是灯具店。 两人一间间找过去,最后一家灯具店进深很长,小伟在收银台翻了一下,又拉开抽屉来看,摇头道:“没希望了,回去吧。” 白言朝道:“再进去看看。” 小伟拉过收银台后面的靠背椅,一屁股坐下:“你这家伙不死心,自己进去看得了。” 灯具店后部一团昏暗,白言朝掏出手机,打开手机灯,走进去寻找。一边道:“那手机店叫什么名字来着?” “灵畅通讯。你问这个干什么,找不到宣传单,光知道店名有个屁用。” 小伟掏出香烟,一摸口袋找不到火机,“喂,你身上有火机没有。” 他叫了一声,不听白言朝回答,抬头一看,只见白言朝弓腰端枪,姿势警惕,似乎发现了什么。 小伟忙把香烟一扔,打开突击步枪保险快步走过去:“怎么了?” 白言朝压低嗓门:“后面有动静!” 灯具店后面还有一间库房,房门半掩,两人提高警惕,一步步走过去,忽听里面响起一声尸嚎。 小伟一伸手,将门关上:“别管它了,反正出不来。” 白言朝一想也是,四下瞧了瞧,地上七八个空纸箱,此外再无它物,两人于是出了灯具店,穿过马路回到4s店。 见两人空手回来,方紫道:“没关系。手机店总不会飞上天去,明天大家分头寻找,一定找得到。” 4s店面宽敞,大伙当晚分开睡在店中和房车上。 卡洛琳和伊莎贝拉守夜,两人坐在房车的驾驶室中,卡洛琳道:“你进去睡好了。” 伊莎贝拉笑着摇头:“哪怎么行?”又道,“你还习惯吗?” “什么习惯?” “和大家在一起。” 卡洛琳微微一笑,没有正面回答。在这异国他乡,她倍感孤独。问道:“你呢?” 伊莎贝拉道:“我十岁以前都生活在这里,其实我觉得,这里才是我的故乡。” 正说到这里,忽听一声丧尸嚎叫的声音传进车中,只见一只丧尸弓腰曲背,拖着脚跟横穿过马路。 第139章 是人不是丧尸 伊莎贝拉道:“这丧尸好奇怪,你瞧它东张西望,鬼鬼祟祟就像一个盗贼。嗯,你干什么?” “我下去看看。”卡洛琳已推开车门,但等她走过去时,那丧尸也消失在了黑暗中。 .......... 天亮后,队伍分成四组,朝城市四个方向出发,寻找那店名叫灵畅通讯的手机店。 林志、方紫、伊莎贝拉三人朝西走出两条街道,伊莎贝拉忽而咦的一声,停下了脚步。 方紫道:“怎么了?” 伊莎贝拉指着路边一座小区:“我昨天晚上看见过这只丧尸。” 林志和方紫一起望去,只见那丧尸朝这边瞧了一眼,随即转过了墙角。两人对望一眼,都从对方目光中看见:“是人,不是丧尸!” 三人立即翻过栅栏,转过楼房,那人早已经消失不见,正四处寻找,忽听半空响起一阵嗡嗡嗡的声音,抬头一看,一架无人机低空飞来,悬停在三人头顶上方,离地也就三米。 “你们是在找我吗?”一个男人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顿了顿又道,“无人机装得有耳麦,你们说话我听得见。” 林志道:“你是谁?” “末日中一个孤独的幸存者。” 林志三人对望一眼,林志又道:“你想干什么?” “我知道你们在找灵畅通讯手机店。” 林志一奇:“你怎么知道?” “我藏在灯具店,偷听到你两个同伴的对话。”扬声器中响起几下笑声,继续道,“我开始觉得奇怪,你们干嘛大费周章找手机店,世界末日,你们拿手机来又有什么用?” 林志听对方话中有话,不动声色道:“那又怎样?” “后来我略一分析,立马明白过来,你们真正的目的,是店子里的对讲机。” 林志道:“你倒是挺聪明。” “其实你们一进城区,我就看见你们了,我一个人孤独生活在这里,原本以为全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所以当时看见你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林志道:“别废话,你想用对讲机和我们交换什么东西?” 这人嘿嘿一笑:“你也不笨呀,知道我既然跟你们说了这些话,肯定已经一把火烧了手机店,再把对讲机都拿走了,你们即使找到手机店,里面也只剩下一堆焦炭。” 方紫道:“你这样做,损人不利己,到底为了什么?”心想这人做事果断,推理严密,只怕和令狐山不相上下。 这人又笑了两声:“我也不为了什么,只是一个人孤零零的,实在太孤单,我想用对讲机给你们交换一个人,只要把人留下,我就告诉你们对讲机藏在哪里。” 方紫怒极反笑:“呵呵,你真是敢想,几部对讲机,就敢换一个大活人?你不是发神经,就是脑袋有病。” “随你们吧,主动权在你们手上,你们要是不答应,可以去下一座城市找,只不过对讲机这东西不像手机,满大街都可以找到,能不能找到,就看你们的运气了。” 方紫端起弩弓,瞄向无人机:“白痴,去死吧!” 林志伸手按下弩弓:“你想交换谁?” “还是男人明理。就你身旁的这个白人女孩好了。” 林志心中“咯噔”了一下,这人为什么偏偏指明伊莎贝拉?难道关于伊莎贝拉的消息泄露出去了?但这怎么可能?说道:“换其他人可以不?” 方紫道:“你?” 林志摆摆手,方紫随即想到,林志不过是在套对方的话,当下不再言语。 扬声器中沉默片刻:“那换这个用弩弓的女孩也可以。嘿嘿,都很漂亮。” 林志心中松了口气,瞧来对方只是个变态,伊莎贝拉的消息是不可能泄露出去的。忽而一跃,伸手抓向无人机。 小区某间毛坯房,操控无人机之人瞳孔骤然一缩,大拇指已推起升高键,他这无人机反应也真灵敏,随即快速攀升。 但它快林志更快,无人机也给一把抓了下来,随即摔在地上,一脚踩扁,说道:“回去吧。” 林志三人回到4s店,留在店中坐镇的卡洛琳见林志三人这么快回来,颇为诧异。 林志用对讲机呼唤王海峰归队,伊莎贝拉也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卡洛琳。 卡洛琳听得连连摇头,真不相信这空城中还藏着这样的变态。 王海峰、孙连运、汪红丹三人不久回来,小伟、胡凌霄等人则过去了两个小时,才姗姗归队。 众人当下将猛士车和哈弗越野车推出店外,搭上房车电瓶启动,四辆车首尾相接,疾驰而去。空荡荡的大街上,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宁静。 突然,一个头发蓬乱、不修边幅的流浪汉出现在马路上,望着四辆车转过街角,有种欲哭无泪的冲动:“你们....就这样走了?” 流浪汉还没有从沮丧的情绪中走出来,一把冷冰冰的枪已经顶在他的太阳穴上。 流浪汉浑身一抖,转过身来,眼前一人目光冷峻,似笑非笑地瞧着他,正是林志。 “对讲机你藏在哪里了?”林志开门见山地道。 “别杀我,求求你了。” “带我找到对讲机,就不杀你。” “真的?” “你只能相信我。” 流浪汉一阵犹豫:“对讲机在我身上。”从衣服口袋中接连往出掏,拿出六部对讲机,一一摆在林志的脚下,对讲机连塑料封膜都没有撕去。 林志收起对讲机,目光陡然闪过一线杀机。 流浪汉立即惊觉:“你....你要干什么,你说过,不杀我的。” “抱歉,我撒谎了。” 林志可不想手软,手指搭在扳机上,将扣未扣,猛然间一声沉闷的枪响,流浪汉身子突然倒飞出去,胸口一个碗大的血洞,人还在半空,已经死绝。 有人打冷枪! 林志大吃一惊,一个侧翻滚到一边。 突突突,突突,突突突.... 他不知道冷枪是从哪里打来的,对着马路两边的楼房窗口,接连开枪。刺耳的枪声,打破了城市的宁静。 .............. 五星好评走一波。(*  ̄3)(e ̄ *) 第140章 杀人灭口 嗖—— 装甲运兵车飞驰而来,一个急刹停在林志身边,车队并没有走远,听到枪声,方紫立即驾车飞奔而来。 房车、猛士车、越野车也先后赶到。众人跳下车来,一起开枪。 枪声在空荡的城市中久久回荡,但枪手一枪杀死男人后,再无动静。 林志压了压手,示意众人停止射击,见那流浪汉胸膛的伤势,非狙击枪不能造成。 方紫道:“走吧。离开这里。” 小伟很不服气:“就这样走了?” 对方在暗,己方在明,就算队伍同时搜查马路两边的楼房,十之八九也是徒劳无功。 林志摆摆手,将对讲机分发给白言朝和小伟,让两人一上车就充电。 四辆车出了新城,方紫掌着方向盘:“这件事情,你怎么看?” 在通过无人机对话的时候,当流浪汉答应方紫换伊莎贝拉,林志觉得对方不过是一个变态。 直至流浪汉被狙杀,事情就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了。说道:“狙击手射杀流浪汉的时候,其实可以杀了我,他之所以选择杀流浪汉而不是我。那只有一个解释。” “杀人灭口!”方紫打了个寒噤,说道。 林志道:“对,狙击手如开枪杀我,流浪汉必定逃跑,他再开枪,不一定能命中。” 方紫道:“那只能说明三个问题,第一,流浪汉不过是一颗棋子,他背后另有其人,第二,这人真正的目标是伊莎贝拉,而流浪汉违背了他的意思,只想得到我和伊莎贝拉任意其中一个就满足,第三....” 方紫顿了顿,缓缓地道:“有人掌握了伊莎贝拉的秘密。” 林志点点头:“这人会是谁,又是怎么知道的这个秘密?” 方紫道:“不管是谁,都没有安好心。” 林志拿起对讲机:“白言朝,听到回话。完毕。” 白言朝:“收到。完毕。” “你和李冬雪埋伏在路边,看看有没有人跟踪。完毕。” “收到,完毕。” 这时,公路依着山势转了个大弯,马路两边都是松林。 李冬雪将车开进林中,白言朝跳下车来,砍了些松枝遮盖住车辆,两人坐在车中,静静等待。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松林中静谧无声,过了一阵,两只松鼠溜到车上,上蹿下跳一阵,一只松鼠似乎发现了车中有人,瞪着黑纽扣一般的眼睛,瞧着两人。 李冬雪一笑:“好可爱的小精灵。”撕开一包杏仁果,将车窗玻璃降下半尺,握了一把杏仁果,伸出去喂食松鼠。 白言朝瞧得有趣,也依样而为,两只小松鼠竟不怕生,迟疑片刻,一边一只,爬到两人手腕上,去吃掌心中的杏仁。 白李两人面带微笑,感受这小精灵的信任。 便在此时,三个身影出现在路上,李冬雪和白言朝虽然身心放松,目光却一刻不离公路,当下缩回手来,瞧那三人时,只见衣衫破烂,原来不过是三只丧尸。 两只丧尸继续往前走,一只丧尸似乎看见了松鼠,径直走向越野车,趴在车门上朝里张望。 这丧尸一头黄发,鼻子上穿了鼻环,也许生前是个理发师。 白言朝扳起突击步枪上的卡扣,拿下军刺,从车窗缝隙中伸出去,嗤一声轻响,扎进黄发丧尸眼窝:“该死的家伙,把松鼠都给吓跑了。” 李冬雪看了看表:“快过去一个小时了,也不见什么动静,应该没有跟踪。” 白言朝嗯了一声。 李冬雪道:“小白,你联系一下,看是不是可以撤了?” 白言朝拿起对讲机:“只怕联系不上。”心想一个小时了,林志他们也不知道到了哪里,不料一呼叫,就传来林志的声音,原来林志怎么放心两人留在后面,行驶出一里多地,三辆车也停在了路边,随时支援。 林志声音从对讲机里传出:“再等一个小时。完毕。” “收到,完毕。” 白言朝放下对讲机,见电池电量也充到了三分之一。 一个小时的时间转眼过去,林志通知白言朝可以撤退了。 李冬雪将越野车开上公路,对白言朝道:“要不你来试试?” 白言朝早就跃跃欲试,两人当即换了座位,李冬雪在一边指点,见白言朝行驶得还算顺畅,说道:“你学得很快呀。” 白言朝道:“其实我家里也有车,老爸每天开车接送我上下学,看也看会了。只是我老爸小心谨慎,一直不放心我亲手试驾。” 白言朝和李冬雪离开后,松林中又恢复了静谧,那只黄发丧尸静静地躺着,如果仔细看,会发现它胸口衣服上别着一个纽扣大小的摄像头。 ............ 越野车转过几道弯,林志等人候在路边,四辆车当下又出发,两边地形渐渐不同,由高山峻岭渐渐过度到丘陵地带,这昭示车队终于出了乌蒙境内,进入了桂省。 如此行驶到傍晚,路边黑沉沉的出现一座大院,锈迹斑斑的铁门上,挂着“九军养鸡场”的牌子。 车队在路边停下车,忽听养鸡场中传出叽叽咕咕的叫声,方紫奇道:“不会还有鸡吧?” 院门敞开着,众人走进院子,场地颇大,少说也有两个足球场大小,院中荒草丛生,冷清得如同坟地。 小伟挽起袖子:“还等什么呀,抓鸡喽!” 白言朝,陈尚、汪红丹、连伊莎贝拉都跟在小伟身后,一窝蜂朝前涌起,直将藏在草丛中的鸡,惊得咯咯乱叫。 孙连运嘿的一声:“偷鸡摸狗,我最在行了。”也跟着去抓鸡。 场地进门左边,有一排小平房,一连三间屋子,平房前有一个大水缸。 林志一一查看,一间屋子堆满了鸡饲料,一间屋子是厨房,一间屋子铺着床铺,是守场人休息的地方。 这鸡场以前养着几万只鸡,自末日发生,无人照料,群鸡十成中倒有九点九成游荡出了鸡场,但滞留在鸡场中的还是为数不少,鸡生蛋,蛋生鸡,数目又增加了不少,时间不长,小伟几人双手中都提着鸡,兴高采烈地回来。 小伟父亲笑呵呵地点着几人手上的鸡:“一共十四只,刚好一人吃一只,呵呵,谁肚子那么大,吃得下一只大肥鸡?” 第141章 倒在路上的大树 王海峰道:“都宰了,一顿吃不完,剩下的以后吃,” 众人当下一起动手,舀水缸中的水清洗干净,炖了一大锅鸡肉。人人吃得酣畅淋漓,自末日发生以来,这样的大餐可不多得。 饭后,林志等人把四辆开进养鸡场,关上院门,大伙分散在车中休息。 陈青已经遇难,就由罗莹顶替,加入卡洛琳的第二小组,卡洛琳等罗莹的身子恢复会,再教她使用枪支。 为了保持白天清醒,大伙晚上守夜,都是分成三个时段,上夜、中夜、下半夜。而并非只分上下两夜,那样太熬人。 以前如果是男生守夜,只安排一人,如果是女生,则是两人。 但自小山庄那件事情发生后——汪红丹让白言朝陪她去小卖部,晚上守夜,则改成了两人。 这一晚上,轮到林志和伊莎贝拉守上半夜,两人在车中坐得困了,便下车散步,明月当空,四下里一片宁静。只闻草丛中唧唧的虫鸣。 伊莎贝拉道:“你说,世界上还有多少活人?” 林志笑了笑:“谁知道?” 伊莎贝拉道:“只怕一万个人里面,只有几个能活得下来。” 林志道:“你管它的。”心想,“把你送到魔都,我的任务就完成了。” 伊莎贝拉仿佛看穿了林志的心思:“以后,你准备干些什么?我是说,把我送到魔都以后。” 林志一怔,还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也许,我会和大家找个地方,安稳活这一辈子,老胡说了,最好寻一座无人海岛,呵呵,想起就带劲。” 伊莎贝拉道:“可我就得和你们分开了。”说着,幽幽地叹了口气,这叹声中夜听来,竟好似包含着无穷无尽的惆怅。和她的年纪大大不符。 林志道:“你也别难过,我想他们抽你一管血,也就是了。到时候大家一起去海岛。” 伊莎贝拉高兴起来:“耶!” ......... 一夜过去,天亮队伍继续出发,两个小时后,两条公路十字交叉,往右是上沪昆高速,如果高速路畅通无阻,当然最好。 但王飞强送给林志的地图,他们并没有经过高速。 车队便停了下来,由白言朝和李冬雪先去探明路况。 越野车出发后,小伟叫道:“大家烤鸡吃了。”原来这家伙早上出发,带着陈尚,又抓了七八只肥鸡。 众人轰然叫好,捡拾枯枝,在路边升起一堆火。过了一阵,鸡肉香味飘散开来,引得人人直吞口水。 林志撕下一条鸡腿,走到一边坐下,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油,这些鸡无人饲养,肉质反而更加肥美。 他几口吃完,又要去拿,王海峰这时走了过来,一只手拿着半只鸡,一只手提着两瓶啤酒。把肥鸡分成两份,两人一边吃喝,一边说话。 王海峰道:“其实,我觉得让白言朝和李冬雪搞侦查,并不合适。一个太年轻,一个是女孩。” 林志道:“这不是没有人选嘛。” 王海峰道:“当初为什么不让老胡和白言朝搭档?” 林志一笑:“比起李冬雪,老胡确实更加合适,不过老胡的为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只要一遇到什么危险,他溜得比谁都快,而且还不露痕迹。他要跟小白搭档,小白非得给他玩死不可。” “那倒也是。”王海峰也呵呵笑了起来,“小伟太毛糙,伊莎贝拉中中文不好,确实,只有李冬雪上了,心思够细。” 林志道:“再说,人都是环境逼出来的,你应该也发现,现在李冬雪可不是以前的李冬雪了。她以前看见丧尸都害怕,现在杀起丧尸来,手起刀落,绝不手软。” 王海峰道:“是呀,这该死的末日,环境也把她磨练得越来越老辣了。” .......... 李冬雪驾驶越野车,一路疾驰,一开始,道路还算畅通,但十七八公里后,渐渐拥堵起来。 又行驶出三公里左右,一棵大树直接倒伏在路上,白言朝道:“后备箱有绳子,我下去把大树拖开。” 李冬雪道:“先等等,这棵大树好像有鬼。” 白言朝经李冬雪一言提醒,也顿觉事情不对,公路两边虽有树林,但都是碗口粗的小树,而横在路面上的大树,足足两人才能合抱。 正惊异间,一阵呼救声传来,一名二十多岁的女孩披头散发,只穿着胸衣和小内内,从马路左边的小树林中逃了出来,女孩身后,两名男子凶神恶煞,紧追不舍。 李冬雪和白言朝对望一眼,两人心中暗暗好笑,大树堵路,在这活人没有几个的地方,偏巧不巧,就出现三个人,这他妈是在侮辱我们的智商吗? 眼见女孩朝越野车逃来,白言朝伸手去拿枪,忽听一个低沉的声音道:“你们两个雏儿,都给老子滚下车来!” 白言朝一惊,急回头时,只见自己这一侧,又是一名男子双手握枪,趁着白李两人注意力被那三人吸引,用枪逼住了两人。心下一阵懊恼:“还是太年轻了。” 那一女两男一见得手,哈哈笑了起来,女孩声音尖锐地道:“嘻嘻,没有想到吧,这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白言朝道:“用声东击西来形容,更贴切吧?” 女孩媚笑道:“这小子死到临头,还和老娘开玩笑?嘻嘻,大家说他是笨呢,还是傻?” 白言朝道:“我既不笨,也不傻,只是姐姐你身材这样火辣,脸蛋又这么漂亮,呵呵,我一看了,就算死也值得了。”一边插科打诨,一边急速考虑怎么对付眼前的境况。 李冬雪心说:“白言朝怎么变得油腔滑调了?和他平常为人大大不同,啊,他是在拖延时间。可对方四个人,就我和他真有翻盘的机会吗?” “这小子既不笨,也不傻,他是色。”一名男子走上前来,伸手在李冬雪脸上一摸:“呵呵,这妞儿归我了。” 持枪男子一脚踹在车门上:“我说下车,没听见是不是?” 第142章 交出那个女孩 白言朝道:“是,是,是。”照着持枪男子的意思打开车门,一边道,“大哥贵姓?”突然猛力一推,啪的一下,车门尖角正撞在男子鼻子上。 持枪男子一直戒心十足,但白言朝刚才一番插科打诨,虽不能令他完全放下戒心,精神却疏忽了不少,鼻子猛然受到重击,又酸又痛,眼泪都流出来了,下意识地就去捂脸。 趁此机会,白言朝已抄起突击步枪,保险早已经打开,对着男子就扣下了扳机。 突突突 三发子弹打在男子胸口,血珠子飞溅。 几乎同时,李冬雪一把抓住调戏她的矮个男子中指,用力一拗,只听咔嚓一声,中指早断,男子大声惨叫,痛得脸都绿了。 李冬雪手枪在手,呯呯两枪,爆头矮个男子。 白言朝一干掉持枪男子,立即调转枪口,剩下一男一女,调头就逃。 白言朝一个点射,男子背心中弹,当即一命呜呼,但那女子很是狡猾,她不跑直线,白言朝接着又是两个点射,都没有命中。 追! 李冬雪推开车门,两人随即追进树林,那女子已逃得无影无踪,草地上躺着四个背包,以及那女子的衣服。旁边还有三把95突击步枪。 李冬雪骂道:“这三个混蛋也有枪,他们追出来时不带枪,是为了麻痹我和你,嘿嘿,也真够狡猾。” 白言朝搜索半天,没有发现女子,气得开枪乱射,又把背包和衣服一把火烧了,再提着三把突击步枪,回去车上,将掉在草丛中的手枪也捡起。那女子纵然逃得性命,没有给养没有枪,甚至连衣服也没有,肯定活不了几天。 李冬雪又往前查看路况,转过一道弯,见一辆加长大货车侧翻在地,此处地形更加险要,那四人不在此设伏,当是公路一侧是高高的路肩,没有条件隐藏。 两人驾车原路返回,一下车,小伟道:“还给你们留了一只肥鸡。”见两人神色有异,咦的一声,“你们怎么了?” 李冬雪当下把遇到劫匪的事情说了一遍。最后道,“辛亏了小白,看不出他也很狡猾,哈哈。” 林志一听,在白言朝肩膀上一拍:“好!对付人渣,就该这样!” 王海峰笑道:“不错,你们两个都出师了。” 白言朝笑笑,甚是腼腆。 胡凌霄道:“说了半天,公路到底通不通?” 李冬雪摇摇头:“转弯的地方侧翻了一辆大货车,正卡在险要的地方,就算用房车也拖不开,因为绳子拉不直。” 上不了高速路,只有走普通公路了,但一个小时后,这条公路也是被堵得水泄不通。 废弃的车辆一眼望不到尽头,但幸好公路两边是大片的野地,四辆车于是下了公路,从野地里绕行过去。 路面崎岖,沟壑纵横,不觉间,四辆车越来越偏离公路,越野车忽而一偏,在通过一个土坎时,左边高,右边低,顿时翻了个四脚朝天。 林志吃了一惊,三辆车都停了下来,只见白言朝先爬了出来,李冬雪跟着也从车窗中钻了出来。 小伟哈哈大笑:“你们两个怎么样?后脑勺没有撞出鸭蛋包吧?” 白言朝微微一笑,也不在意。 李冬雪破口骂道:“死小伟,就你幸灾乐祸,等下祝你也翻车。” 小伟拍了拍车门:“开玩笑,猛士车号称陆地坦克,是轻易翻的吗?快上车吧。”见白言朝闷闷不乐的样子,又道,“咳,不就一辆车,你要乐意,就是飞机开翻了,也没人管你赔偿。” 白言朝倒不是可惜越野车,如今这世道,到哪里找不到不花钱的车?只是刚刚体验到驾驶的乐趣,车突然没了,就像一杯可口的奶茶刚刚吸了一口,就被人一把夺走了。 李冬雪白了小伟一眼:“哼,我才不和你这个家伙一个车。”走向林志的运兵车。 突然间,呯的一声枪响,李冬雪几缕黑发一下飞起,冉冉飘落,她蒙了一下,还没有想明白是怎么回事,白言朝一个飞身,已将她扑到在地。 原来李冬雪刚迈出一步,一颗子弹就贴着她头皮飞过,要不是她恰逢此时移动身体,那么刚才这一枪,就将她爆头了。 林志大吃一惊,一踩油门,随即挡在白李两人身前,小伟跟着转动方向,行出两米,挡在两人的另一侧,这一来,三辆车组成一个三角形,护住了两人。 众人四下张望,寻找子弹来源,只见一块大石后露出半个光头,大声叫道:“你们已经被包围了,最好乖乖投降!” 这声叫喊犹如命令,四下里一阵枪响,竟有七八十人朝天鸣枪,已将林志等人团团包围。白言朝一拉李冬雪,两人弯腰上了运兵车。 众人又惊又怒,林志大声道:“朋友,我们无冤无仇,何必这样?你们想要什么,可以说出来好商量。” 光头佬叫道:“好,够爽快,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了,把那个叫伊莎贝拉的白人女孩留下,其他人都可以走。” 此话一出,林志等人当真吃惊不小,对方指名道姓要留下伊莎贝拉,那说明他们多半知道了伊莎贝拉的秘密。 这个秘密,又是怎么传出去的? 王海峰道:“朋友,你们是不是弄错了,我们这里根本没有什么伊莎贝拉。” 光头佬冷笑一声:“嘿嘿,你们经过洪山开发区的时候,我兄弟就盯上你们了。” 林志一回想,洪山开发区就是那空无一人的新城,看来刚才开枪射击李冬雪之人,只怕和杀死流落汉是同一人。 林志道:“你们要一个白人女孩干什么?网开一面,给你们一百把枪如何。” 房车行李箱中,枪支不少,但也没有一百把,林志这样说,只是试探对方的底线。 光头佬哼一声,冷笑道:“枪,我们不缺,就是火箭弹也有,我警告你们最好不要耍花样,否则,那车就是榜样。” 他话音一落,一发火箭弹呼啸而出,轰的一声,正命中四轮朝天的越野车,顿时燃起了熊熊大火。 第143章 互有忌惮 林志大吃一惊,爆炸声中,越野车碎片四下飞溅,运兵车装的是防弹玻璃,倒是完好无损, 猛士车和房车的玻璃,却碎了好几扇。忙大声道:“大家怎么样?受没受伤?” 王海峰从破碎的窗户露出头来:“放心,我们没有事情。” 小伟也叫道:“这边也没事。”但其实他脑门被碎玻璃擦出长长一条血痕,血流不止。 胡凌霄猛地想起一事,大声道:“所有人都趴在车中,不准露出头来。”跟着对林志道,“这些人十有八九拿不准伊莎贝拉在那一辆车上,否则刚才那发火箭弹,就不是打在越野车上了。” 言下之意,只要不轰炸伊莎贝拉乘坐的车,其他两辆车还会跟你客气? 林志道:“老胡,还是你老谋深算,我都没有想到这一点。”立即拿起对讲机,将胡凌霄的推测传给了其他两辆车。 王海峰道:“不错,老胡说得不错,对方不知道伊莎贝拉在运兵车上,这样,我和小伟负责掩护,你马上开车冲出去!” 林志还没有回话,伊莎贝拉也抢先道:“我一走,他们必死无疑,不管怎么说,也不能丢下大家。” 她这话,用的是英文,胡凌霄道:“她说什么了?” 林志翻译过来,胡凌霄道:“嘿,好讲义气的小姑娘!” 对讲机中传出小伟的声音:“既然他们不知道伊莎贝拉在哪辆车上,干什么不三辆车一起冲?完毕。” 王海峰道:“你这个猪脑壳,你敢保证光头佬不狗急跳墙,既然堵不上,就他妈乱射一通?万一打中运兵车呢?” 小伟道:“那就赌一赌,赌光头佬怕误炸伊莎贝拉,不敢发射火箭弹!” 王海峰道:“这....我说不过你。” 林志心中沉吟,小伟的主意虽有些冒险,但光头佬布置了这么大的阵仗,不敢发射火箭弹的几率更大。当下道:“好,就这样!大家一起往外冲!完毕!” 王海峰急道:“你真决定了!” 只听林志干脆的声音显得铿锵有力:“出发!” 三辆车猛地加大油门,嗖嗖嗖直往出窜。 光头佬傻眼了,他旁边的火箭手:“老大,打....打不打?” 光头佬一个闹蹦子打在火箭手头上:“打你奶奶个熊,都给我追!” ....... 林志双手紧握方向盘:“大家抓好了!” 野地崎岖不平,剧烈的震动颠簸得一车人一下下弹起。 突突,突突突.... 白言朝从射击孔中开枪射击:“他们追来了!” 方紫、胡凌霄、李冬雪、伊莎贝拉纷纷拿起枪,打死这帮狗崽子!!! 白言朝打光一个弹匣,想架起轻机枪扫射,但运兵车颠簸剧烈,只得放弃。 后视镜中,二十多辆越野摩托从两翼包抄上来,每辆车上乘坐两人,前面的人只管驾驶,后面的人手中有枪。 再往后面,一大片茂盛的灌木林中驶出七八辆军用越野车,风驰电擎,紧追不舍。车头都安装了钢铁护板。子弹打在上面,铛铛铛响。 “老大,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呀,咱们不开枪,只有挨打的份。”一名男子缩头缩脑,惊恐地叫道。 光头佬对伊莎贝拉势在必得,容不得半点闪失,厉声道:“给我闭嘴!”抓起话筒,“都给老子听好了,朝车轮射击!谁敢朝人射击,老子抽他的筋,剥他的皮!” 这时,在林志三辆车的射击下,二十几名摩托车手已经损失过半,侥幸没死的,也远远避开。 但从耳机中听到光头佬的命令,又渐渐合围,后排枪手一阵扫射,房车目标显眼,首先爆胎。 王海峰只觉车身一偏,方向盘控制不住地抖动,一边车身高高翘起,轰然侧翻。 运兵车、猛士车立即兜转,护在房车两侧。胡凌霄推开天窗,架起轻机枪,猛士车上,卡洛琳也架起了轻机枪。 光头佬一见到两挺机枪,倒抽了一口冷气,跟着双手做了个合围的姿势。这一下,双方又成了僵持状态。互有忌惮。 王海峰、孙连运、小伟父亲等人从房车中爬出来,分别上了运兵车和猛士车。每人都挂了彩,好在没有伤筋动骨。 王海峰擦了擦脸上的血迹:“这帮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怎么驾驶的都是军用越野车?” 林志道:“瞧他们吊儿郎当的样子,绝不会是军人,也就是一群游民暴徒,等天黑了,就有机会冲出去。” 一边说着,四根手指并拢,掌心面对自己,伸向西边的夕阳,横着的食指上部与太阳下沿齐平,下面叠齐地平线。 这是判断太阳落山的一种简易方法,每根手指代表十五分钟,眼看地平线和太阳下沿之间共有三根手指,说明再过四十五分钟左右,太阳就要落下地平线了。 这一边,光头佬也在和身边的人商议,他能困住林志等人,却又拿他们无法,商量来商量去,竟和林志等人的主意不谋而合,也准备等到太阳落山后,发动攻击。 四十五钟的时间转眼过去,太阳落山后,四野一团漆黑。 突然间,四道雪亮的车灯刷一下亮起,运兵车和猛士车分头合击,一起扑向光头佬所在的越野车。 光头佬大惊,他已经考虑过了,对方两辆车也许会分头逃跑,并做了相应的部署。 但万万没有想到,两辆车竟直冲自己而来。 只听机枪声夹杂着突击步枪的声音,骤然间响彻四野,连忙推开车门,一个翻滚逃下车去。 哒哒哒,突突突.... 还留在车上的三名手下,转眼间被打成筛子。接着,运兵车和猛士车交叉而过,一辆向西,一辆向东,扬长而去。 光头佬暴跳如雷:“给我追!” 林志稳住油门,运兵车越野能力虽然很强,但也不敢开得太快。 白言朝从天窗中探出半个身子,往后观察:“操!有六辆摩托车,三辆汽车追来了!我开枪干死这帮混蛋!” 哒哒哒,哒哒哒....... 第144章 尸潮(一) 白言朝一扣扳机,轻机枪喷出火舌,但道路颠簸,光晕又影响了射击精度,打空了一个弹鼓,一发子弹都没有命中。 林志目光如炬,紧紧盯着前方,猛然叫道:“抓紧了!” 白言朝连忙缩回头来,一只手抓紧车顶上的扶手,越野车突然一颠,嗖一下腾空飞起,越过一道土沟,落地时猛地一震,轻机枪差点没有脱手失落。 林志叫道:“不要开枪,抓紧了!”往右一打方向,四五秒后关上车灯,却又往左方一片丘陵迂回过去,如此一番操作,甩脱了后面紧咬不放的尾巴。 这时,山巅冉冉升起一轮新月,淡淡的月光下,林志随即又转向西北,按照先前通过对讲机和卡洛琳的约定,前去会合。 正行驶间,忽见灯光晃动,已经远远超到前方的敌人车辆又兜头行驶了回来。 胡凌霄骂道:“这帮猪狗也真是阴魂不散,他妈一发现上当,又回来了。” 林志沉声道:“准备战斗。”端起突击步枪,打开了保险。 片刻之间,三辆军用越野车,四辆摩托车如飞般奔来,方紫咦的一声:“不是六辆摩托车吗?还有两辆呢?” 话音刚落,一辆军用越野车突然失控,翻翻滚滚好几圈才停了下来,但其余的车辆根本不管,依然一个劲儿地轰着油门飞奔。 嗖嗖嗖,一辆摩托车几乎就擦着运兵车,疾驰而过。 林志大奇,这帮家伙慌慌张张,明明已经发现了我们却不理会,到底是碰到了什么鬼东西? 便在此时,只听一阵沉闷的声响,既如天边的雷声,又似火车过隧洞时,那种轰隆隆的声音,仿佛一阵风般的席卷而来。 林志心头莫名一阵颤栗,一开车灯,随即关上,便在这瞬间的光亮中,众人头发刷一下立了起来,一眼望不到边的丧尸,翻翻滚滚,铺天盖地的涌来。 原来那轰隆隆的声音,便是十万只,百万只,千万只丧尸一起发出的脚步声。 林志一轰油门,随即调头逃跑。 白言朝背心上都是冷汗,声音发抖:“这....这些丧尸到底从哪里冒出来的?” 没有人能回答他的这个疑问,因为谁也不能想到,这大规模的尸潮,正是摧毁卫城的那枚核弹所造成的。 和普通人想象不同,原子弹爆炸的瞬间,仿佛世界是静音的,只能看到那壮观的蘑菇云,却听不到声音。人们能听到的,只是后续的一声闷响。 但其实,那一瞬间是有声音的,那是核爆在大气层中产生的次生脉冲,只是人耳感受不到。 这次生脉冲,在传播中又演变成次声波,人耳依然听不到,可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活死人那被虫草菌改造的机体,却能捕捉到这次声波。 正是次声波,将方圆六七百公里的丧尸都惊动了。 一开始,丧尸不过四面八方朝卫城方向聚拢,单只丧尸,不可能一直保持一个方向,可正如雪球越滚越大,渐渐汇成了一股股尸流,多的上万只,少的数十只。 这一股股尸流又聚在一起,最终形成了漫山遍野的尸潮。 在这种情况下,单个丧尸被裹挟在尸潮中,只有随大流往前移动。 ......... 林志开车狂奔,黑暗中,只能听到万足踏地,闷雷一般的脚步声,可又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丧尸,这就是最恐怖的地方,死神在一步步逼近,可却瞧不清它的面容。 ........ “喂,喂,听到回话!” 方紫拿起对讲机联系猛士车,可回应她的,只有电流“滋滋滋”的白噪音。 ........ 前方忽而灯光一闪,光头佬和他的车队又调头回来,双方相向接近,光头佬“吱”的一声刹停了车:“不好了,我们给丧尸包围了!” 林志见他气急败坏,惊骇失措的模样,问道:“有多少丧尸?” 光头佬道:“数不清,数不清,密密麻麻全是人头。完了,完了,我他妈招惹你们干什么,这下子....只有死路一条了。” 四野尸嚎声整天阶响,林志暗暗心惊,也无暇追问光头佬怎么知道伊莎贝拉的秘密,见左前方一百米处,黑乎乎的隆起,似是一座小山,一挥手:“大家上山。” 他语声自有一股威严,由不得光头佬抗拒,三辆军用越野车跟在林志身后,撞飞不少丧尸,扑向那小山,此时保命要紧,其他一切都抛到了脑后。 四辆车上得山来,才发现脚下只是一个隆起的草坡,并无险要可守,但火烧眉毛,也只能挨一刻算一刻了。 尸群潮水一般涌上山坡,四辆车各自扼守一个方位,林志架起轻机枪,众人一起开火,刹时之间,子弹像风一样狂飙出去,丧尸一茬茬地倒下。 激战之中,方紫忽见三四公里外有车灯闪烁,疑心是卡洛琳、小伟等人。又拿起对讲机喊话。 只听小伟惊恐的声音传了出来:“到处都是丧尸,我的妈呀,车都要给掀翻了。” 方紫大声道:“小伟,你听好了,我们在你的四点钟方向,快过来,快过来!” 小伟叫道:“是,是!我们有.....哎呀,糟糕.....”他后面的话被汹涌的尸嚎声淹没,也不知道糟糕后面是死是活。 方紫放下对讲机,眼见着淡淡的月光下浪潮一般涌动的尸群,也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 光头佬一伙人原来盘踞在一处军营中,此次行动,带足了弹药,就只可惜三辆车加起来,也就十二个人,至于那四名摩托车手和四名枪手,早被淹没在了尸山肉林中。 活死人前仆后继,潮水一般扑向山坡,黑压压的人头中,两辆车劈波斩浪,车头将尸群像泥土一样推开,正是猛士车和一辆军用越野车冲上山来。 林志快速换上一个弹鼓,给两辆车断后,猛士车和越野车加入防守车阵,存活下去的希望,似乎又多了三分。 方紫叫道:“小伟,大家都好吧?” ...... 达到50个催更,明天多加更一章,说话算话! 第145章 尸潮(二) 小伟大声回答:“都好。都好!”一边说话,一边扫射,此时哪还顾得了卡洛琳所传授的射击技巧,恨不得子弹像雨点一般乱飞。 那边,趁着尸群进攻出现了短暂的断层,光头佬大声问他的手下,怎么就只回来一辆车? 手下回答,他们三辆车追击小伟等人,突然发现尸潮,一辆车惊慌失措,掉进山沟,另一辆在前来会合的路上,被尸群掀翻了。 片刻之间,后续尸群又乌泱泱地掩了上来,但见人头攒动,密密麻麻杀不胜杀。 活死人虽然手无寸铁,却是最不要命的存在。 众人高呼猛杀,枪声、尸嚎声交织在一起,将每个人的神经拉伸到了极致。 天上月淡风轻,一派祥和,地上却是惨烈的生死搏斗,数十人拼尽全力,只为了活下去。 乱糟糟的尸嚎声中,东边一辆越野车突然哑火,原来车上的四人同时打光了子弹,都在手忙脚乱的更换弹药。 就这片刻功夫,一大群丧尸也涌到了车前。 林志连忙调过枪口,支援对方,猛士车停在旁边,小伟、卡洛琳等人也开枪射击。猛听一声惨叫,车中一名女子稍一疏忽,就被一只高个丧尸从车窗中硬拖了出去。 尸群乌泱泱的一片,将这女子围在垓心,只听女子惨叫的声音戛然而止。令人惊心动魄。 这一来,车中剩下的三名男子更加惊慌,一人勉强换好了弹夹,另外两人全身发抖,那弹夹怎么也卡不到位。 坐在驾驶位置的男子,是个二十啷当岁的年轻小伙,他见无数只枯手又伸进车窗中来,抡起枪托狠命乱砸,突然胳膊一痛,手腕上也留下两个老虎钳子似的大门牙印子。 “我被咬了!我被咬了!” 这小伙瞬间呆若木鸡,一切的挣扎再无意义。 和他同车的两名男子正拼命抵挡丧尸,虽听到同伴的惊呼,却完全没有听进脑中。 一名男子大声叫道:“细狗,细狗,快关窗户!”这名男子刚装上一个弹夹,但转眼之间又打空了。 细狗就是被咬小伙的绰号,他脸色青白,就这一瞬间,心中突然升起了一股恶念:“既然我活不成,那就拉你们两个垫背好了!黄泉路上也有个伴儿。” 末日之中,最不缺这样的人渣,自己活不成,也不想别人活。 细狗伸手发动车辆,一脚地板油踩下,嗖的一下,越野车窜下山坡,直朝丧尸群中钻去。 ......... 众人只顾射杀丧尸,突见一辆车冲下山坡,震惊之余,都当这辆车意图单独逃生。 光头佬破口大骂:“混蛋,混蛋,老子让你逃!” 他愤怒之下,端起火箭筒,朝着奔驰的越野车扣下扳机。 轰!!! 火箭弹落后十几米爆炸,越野车毫发无伤,继续飞驰。 光头佬一不做,二不休,接着连射三枚。 此时,越野车已经被层层叠叠的丧尸堵得挪不动了,但光头佬还是没能命中。 林志半个身子露出车顶天窗,将这一幕看得真真切切,忽而间心中一动,缩回身来,冲胡凌霄道:“老胡,轻机枪交给你了。” 四野一片嘈杂,尸嚎声冲天而起。胡凌霄没有听清楚林志说的是什么,但也猜出了意思。钻出天窗,搂着机枪就开火。 林志冲出运兵车,方紫大吃一惊:“你干什么?”此时车辆周围都是丧尸,他这样冲出去,是在玩命吗? 方紫随即下车,王海峰和白言朝也跟了下来,三人护住林志来到光头佬所在的越野车旁。 林志大声道:“把火箭筒给我!” 光头佬接连打空,越是愤怒,越是瞄不准。刚装上第六发火箭弹,顺手给了林志。 林志把火箭筒端在肩膀上,心中一喜,这火箭筒带着红外夜光瞄准镜,当下瞄准陷在尸海中的越野车,一扣扳机,一发火箭弹急射而出,轰的一下,正命中车尾,爆炸声中,熊熊大火冲天而起。 明亮的火光,引得丧尸四面八方围了上去。如此一来,车阵的压力减了不少。 林志一发火箭弹击爆了越野车,大声道:“还有火箭弹吗?” 光头佬道:“还有三箱。” “都搬下来!” 林志扛起一箱,王海峰和白言朝会意,也各扛一箱搬回运兵车上。留下光头佬一脸懵逼。 林志红着眼睛:“横竖是死,不如冲出去,海峰大哥你开车,我用火箭弹开路。” 方紫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小伟,小伟发动猛士车,随着运兵车冲下山坡。 光头佬一见,骂了一句娘,但也深知无论他准备的弹药有多么充足,面对深海一般的尸潮,总会有耗光的一刻,一拍车门:“跟上去!”另外两辆军用越野车,也先后跟来。 轰、轰、轰...... 林志从车顶天窗探出身子,一发发火箭弹射将出去。爆炸的火光中,但见残肢断臂满天乱飞,血雨腥风,仿佛地狱挪到了人间。 白言朝负责给林志供弹,火箭弹一箱十二发,眼见着已经用光了两箱,依然见不到冲出尸潮的迹象。 胡凌霄道:“小子,害怕吗?” 白言朝点点头,随即又摇头,要说不害怕,那是自欺欺人,但这时候害怕又有什么用? 王海峰紧握方向盘,顺着火箭弹炸出的血路往前冲。 小伟驾驶的猛士车、光头佬和他手下驾驶的三辆军用越野车,五辆车势如破竹冲在尸山肉林中,将无数的活死人碾在车轮下,可每时每刻,又都面临着车翻人亡的凶险。 方紫、伊莎贝拉、孙连运、李冬雪等人,也用突击步枪朝两边扫射。如此奔出七八公里,眼看着尸群渐渐稀疏,李冬雪舒口大气:“终于要冲出去了。” 王海峰叫道:“不要高兴得太早,还说不定呢。” 话音刚落,黑暗中又冒出一群丧尸,车灯之下,一个个顶着人皮面具一般的脸,如同地狱中扑出来的怨鬼。只听尸嚎声直冲云霄,也不知道有几万丧尸。 王海峰大骇,此时车上弹药估摸着也剩不下多少了,实在没有信心再突出这群丧尸,只听林志大叫:“冲啊,冲啊!” 第146章 尸潮(三) 嗖! 的一发火箭弹直飞出去,轰然爆炸,炽热的气浪将一大片活死人震飞到半空,又下雨一般往下掉,哒的一声,半截断腿落在运兵车的前档玻璃上。 众人也豁出去了,漫山遍野都是丧尸,绝无退缩改道,就有活命的可能。 但尸潮范围再广,总有一个边界,只有一直沿着一个方向,才有冲出去的可能。 装甲运兵车横冲直撞,不顾死活地扎进尸群,子弹泼风一般扫射出去,只见尸群一茬茬的倒下去。 但更多的丧尸前仆后继,不要命的往上扑。就如浪潮一般,前浪未熄,后浪又扑上来了。 胡凌霄搂着机枪,一边大叫,一边射击,忽听方紫大叫:“胡叔,你枪里已经没有子弹了。” 胡凌霄一怔,才反应过来精神太过紧张,竟连子弹打光了也没有察觉,他尽管见惯了大风大浪,但身陷在尸海之中,也不由肝胆俱裂。 白言朝叫道:“胡叔,你刚才还问我怕不怕呢,怎么自己也这样了?” 胡凌霄快速换了一个弹鼓:“臭小子,就你话......” “多”字还没有出口,运兵车一个摇摆,众人都翻倒在地。急忙又爬起来,继续射击。 鬼哭狼嚎,群尸涌动,密密麻麻的尸山肉林中,一个高大的身影突然冒了出来,拦在运兵车的正前方。 林志倒抽了一口冷气,这丧尸是极少数的变异体,末日以来,他这是第二次看见,身高超过三米,力大无穷。 只见它巨手一挥,抓起丧尸就投向运兵车,一只只丧尸在它手中,简直轻若无物。 嗖! 林志一扣扳机,一发火箭弹带着尾焰,流星赶月般直向巨无霸飞起。嚓着它的肩膀,在它身后两米爆炸,虽没有直接命中,强劲的气浪还是将巨无霸庞大的身躯掀飞了起来。 王海峰一轰油门,巨无霸落地还未来得及爬起,又被运兵车猛烈冲击。 车头前方手臂粗的钢铁护栏撞在巨无霸篮球般的脑袋上,咣的一下,这家伙终非铜头铁脑,顿时颅骨破裂,夹杂着虫草菌的污血四下飞溅。 “冲啊!杀啊!” 人在亢奋之下,控制不住地会大声叫喊,文静如同李冬雪,这时候也双眼血红,高呼酣战。 这时候,在小山庄训练的成果展现出了它的效果,如非如此,面对一波波扑上来、杀不胜杀的活死人,李冬雪只怕连枪都端不起来了。 众人齐心协力,在血雨腥风中又冲出一段距离,越过数道土坡,王海峰突然一脚急刹,月光之下,一条大河白水翻滚,拦在了车前。 “糟糕!” 他一呆之下,眼前一花,一辆越野车刹车不及,直接冲进了河中。片刻之间,水已淹没了车顶。 林志大叫:“大家下车,游过河去!”回头一看,顿时傻眼了,酣战之中,也不知道猛士车和其他两辆越野车,什么时候也跟丢了。 活死人三面逼将上来,黑亮的眼睛射出吃人的凶光。 此时也无暇多想,林志将最后一发火箭弹射向尸群,众人也仓皇下车,接二连三跳进河中。 扑通、扑通...... 河面宽阔,水流湍急,人一跳下水,转眼间就被冲向下游。 林志把火箭筒一抛,钻出天窗,直接从车顶越进河中。百忙之中,依然不忘记伊莎贝拉,护着她游向对岸。 方紫、王海峰、李冬雪、胡凌霄也先后游上岸来。 众人死里逃生,犹自惊魂未定,王海峰叹口气:“小伟他们恐怕凶多吉少。” 胡凌霄道:“也不一定,我看见猛士车冲到山那边去了。”说着抬手一指。 众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虽见对岸鬼影幢幢,心中毕竟有了一丝安慰。或许小伟等吉人自有天相,能够死里求生也未必。 王海峰道:“猛士车上除了小伟和卡洛琳,还有孙连运、汪红丹、陈叔、罗莹和陈尚。但愿他们都能活下来。” 方紫突然道:“啊,白言朝呢?” 众人望向河中,差点把白言朝给忘记了,忽见两个人抓成一团,沉沉浮浮漂了下来。 李冬雪一下站起:“是小白!”只听扑通一声,林志已经跳进水中。 白言朝昏昏噩噩,接连呛了几大口水,人已经处于半昏迷之中,忽感有人将他托出水面,即顺着游到了岸边,王海峰和胡凌霄一起出手,将他拉了上来。 只见一人死死抱着白言朝不放,正是光头佬。 林志二话不说,啪啪抽了光头佬两耳光,光头佬不会游泳,在水中胡乱扑腾,于快淹死之际,突然抱住了白言朝。哪里还肯松手,累得白言朝差点陪他一起上路。 这两耳光一抽,光头佬幽幽醒了过来,茫然地看着众人:“大....大家都死了?” 林志抓住他衣领,一把提起,咬牙切齿地道:“你为什么要抓伊莎贝拉?” 光头佬被这两耳光一抽,整个人更加迷糊。 林志拖着他,要将他在按在水中,方紫忽而道:“注意,丧尸!” 众人一凛,只见乌压压一大群黑影,正顺着河流往下游走来,本以为丧尸不会游泳,逃到河对岸就完事大吉,不料哪里哪里都少不了这些吃人不吐骨头的魔鬼。这边也有丧尸。 林志一脚踢在光头佬的屁股上,众人逃进一片树林中,黑暗之中,带着果香味的酒味扑鼻而来。 原来这里是一座果园,种得有苹果、梨子、桔子、葡萄等等,成熟的果子无人采摘,熟透以后无人采摘,掉落在地,日晒雨淋,腐烂发酵。 果林里更加昏暗,酒香味闻得久了,人人都有些发晕,而且林子里也有丧尸,尸嚎声此起彼伏,更加吉凶难料。 忽听树枝哗啦啦一阵响,一排大树后转出百十只丧尸,乌泱泱地直走了过来,虽然有黑夜的掩护,那种森森寒气,还是令人不寒而栗。 林志一拽伊莎贝拉,往灌木丛中一钻,这灌木丛遍生尖刺,两人脸上顿被尖刺划出了道道血痕,但丧尸正快速涌来,别说只是尖刺,就是铁丝网也得往里钻。 第147章 广播 就在此时,只听一声低呼,像是李冬雪的声音。 跟着咔嚓咔嚓几声,利锐劈开骨肉的声音,又是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后,再无动静,想是李冬雪已经安全,藏起来了。 这群丧尸数量不少,一只只从眼前走过,好一阵子,才又消失在黑暗中。 林志定了定神,低声道:“这果林太大,大家走一条直线,否则怎么也绕不出去。”一句话说完,回头一看:“其他人呢?”身后就只跟着伊莎贝拉了。 伊莎贝拉晕晕乎乎,也是茫然不知。尸群一涌而来,众人忙着躲避,竟已经分散。 林志冷静下来:“先出去。”心想没听到枪声,大家应该只是走分散了,牵着伊莎贝拉又走一阵,终于出了林子。 .. .. ..... 他一出林子,深深吸了一口大气,只觉空气清新,刚才头晕的感觉瞬间荡然无存。眼见前方一长溜房子,两人当下走了过去。那房子有些奇怪,好像有门无窗。 两人走近一看,那是什么房子?原来果园后有一条铁路线经过,所谓的房子是七八列闷罐车皮。 林志左右一瞧,不见车头,于是将伊莎贝拉抱进一个闷罐车中:“你在这里等着,我去找其他人。” 伊莎贝拉本想说:“我也去。”随即考虑林志带着自己,影响他行动,便没有说出口。 林志原路返回,进入林中没有多久,迎面偏偏倒倒就走来一道黑影。 他连忙往树后一藏,只听黑影嘶哑着嗓子咒骂:“王八蛋,把我推出来,你们都不得好死!” “光头佬?” 林志闪身出来:“你骂谁?”见他一只脚踮着,似乎受了伤。 光头佬吓了一大跳,坑坑呲呲地说:“我....我没有骂谁?” 林志脸一沉:“你说谁把你推出去?” 光头佬见无法抵赖,只好坦白交代,原来果园中有一间水泵房,方紫等人都藏了进去,光头佬要跟着进去,却被胡凌霄一把推出,用枪逼着他的脑袋,要他快滚。 光头佬愤愤不平地道:“那水泵房是没有多大,可是已经挤进他们五个人了,再多我一个就不行了吗?他们就忍心活活害死一条人命?” 光头佬并不是什么善茬,平常只有他用枪顶着别人,但人性就是怪,换作他被欺负,就感觉别人才是万恶不赦的恶人。 他埋怨胡凌霄见死不救,却也不想想,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 林志一笑,随即也用枪顶着他的脑袋,严厉地道:“说,你是怎么知道伊莎贝拉秘密的?” “你们.....你们怎么都这样?” 光头佬下意识的一缩脖子,“兄弟,别动粗,我说,我说,我都说。”擦了把冷汗,当下竹筒倒豆子,一股脑儿说了出来。 原来光头佬一群人盘踞在附近山中一座军营,半个月前,光头佬带领手下外出搜集物资,半路上无聊,他伸手去开车载音响,却错按成了收听广播。 正要再按时,广播中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各位幸存者,我们在寻找一名叫伊莎贝拉的混血女孩.....” 光头佬一个急刹,本以为秩序都已经奔溃,没想到还有人在广播,刹车过急,胸口撞在方向盘上,好不生疼。 他继续听下去。 “.........此女孩事关重大,今年15岁,无论是谁,只要将伊莎贝拉活着带到魔都疾控中心,将获得组织提供的抗尸毒疫苗!并提供绝对的安全.........” 广播为循环播放,光头佬接连听了三遍,一拍方向盘,顿时心花怒放! 他寻思:人活在末日,谁也难保自己不会感染尸毒,要想活得安心,非得注射抗尸毒疫苗不可,于是立即派出手下兄弟,到处寻找伊莎贝拉。 这其中有两人到了洪山开发区,本也不抱什么希望,毕竟天大地大,谁又知道伊莎贝拉在哪里? 况且广播中只提到伊莎贝拉现年十五岁,是一个混血女孩,具体相貌又描述得不太清楚,就算站在眼前只怕也不认识。 这两人百无聊赖,准备在洪山开发区苟上几天,就回去报告光头佬,人毛也没有找到一根,正坐在马路牙子上抽烟的时候,却见路口走来一人,正是那流浪汉。 两人见流落汉慌慌张张,似乎在躲避什么,抓住流浪汉逼问之下,原来流浪汉见到有一群人来到洪山开发区。 自末日以来,流浪汉一直孤身一人,一个人孤独惯了,再见到活着的同类,第一反应不是欣喜,相反会本能地感到恐惧。 这说起来令人难以置信,可事实就是这样。 流浪汉语无伦次,把那群人的说了一遍,提到了其中有两个白人女孩,一个二十五六,一个十五六岁。 这两人一听之下,几乎笃定年纪小的女孩就是伊莎贝拉。再一追问,流浪汉道,我躲在绿化带中,好像真听到有人叫“伊莎贝拉”这个名字。 这两人大喜若狂,当下威逼流浪汉按照两人的意思行事,不料林志将计就计,两人眼看功败垂成,于是狙杀了流浪汉,回到军营报信,这才有光头佬设下埋伏,意图硬夺伊莎贝拉。 却不料人算不如天算,遇到尸潮大军,事情再以不受他控制,差点连自己的命也丢掉了。 ........ 林志听光头佬说完经过,厉声道:“你敢骗我,我杀了你!” 光头佬苦笑一声:“兄弟,事情到了这个份上,你想想,我还有必要骗你吗?” 林志见他神情不似作伪,心中更是疑惑重重: 第一,广播中说了,无论是谁送伊莎贝拉去到魔都,将获得注射抗尸毒疫苗的资格,这句话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尸毒疫苗已经研制成功,既然这样,还广播寻找伊莎贝拉干什么? 第二、以这样的条件怂恿别人将伊莎贝拉送到魔都,这不是反而害了伊莎贝拉吗?谁脑子短路了,想出这样的损招,须知人心贪婪,你争我抢,说不定就害死了伊莎贝拉。 第148章 你背后还真有丧尸 林志正沉吟间,忽见光头佬怔怔地盯着自己的身后,眼睛中露出恐惧的神色。 “我后面有丧尸!” 林志微微一惊,但随即想到自己身后就是一大丛灌木,就算有丧尸掩来,也必定弄出沙沙的声音,当下道:“你想骗得我一回头,就出手夺我手中的枪是不是?” 光头佬在河中淹了个半死,手上的武器早已经丢失,他正有此意,被林志一下喊破,尴尬中又带着三分惧意,讪笑道:“老弟,你....你别想多了,怎么会呢?” 林志心中雪亮,虽说不是你这个混蛋搞鬼,尸潮规模如此之大,大伙最终也会遭遇尸潮,但岂能就这样放过你? 林志心中起了杀机,正盘算着怎么炮制光头佬,忽见光头佬身后黑影晃动,他背后到真来了丧尸。当下笑道:“你背后还真有丧尸。” 光头佬一愣:“怎么你也学我?”却见林志已绕过灌木,一步步后退。 光头佬依然当林志是在吓唬自己,迟疑片刻,这才回头瞄了一眼,这一回头,头发刷一下就立了起来,月光透过树叶,斑斑驳驳地洒在一大群丧尸身上。 他惊呼一声,撒腿就逃,这一来太过着急,呯一下撞在一棵大树上,眼前一黑,差点没有痛晕过去。只觉肩膀一紧,也被一只冰冷的大手,一把抓住...... “救命呀!”光头佬嘶哑着嗓子大叫。 林志充耳不闻,冲出树林,却又撞上一大群丧尸迎面涌了过来。 突突突.... 林志一扣扳机,干掉两只逼上前来的丧尸,随即斜奔出去。只听光头佬大喊大叫,竟也逃出了树林。 光头佬跟着林志身后,但没跑出两边,就摔倒在地,原来他先前一只脚踩在尖刺上,连鞋带脚给杀了个对穿。一开始只是麻木,这时候一经跑动,顿时痛入骨髓。 “救命,别丢下我啊!” 光头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林志身上,却见他连头也不回,几个纵跃,便消失得无影无踪。转眼之间,光头佬周围也围满了丧尸。 ........ 林志奔向火车,忽见那火车正缓缓移动,不由一怔,还当自己看花了眼,再一定睛,火车果然在移动,速度也正越来越快。 林志大吃一惊,又是疑惑,别说火车没有车头,就算有车头,又怎么可能移动? 猛听一阵沉闷的尸嚎声响起,才发现沿着铁路涌来数不清的丧尸,刚刚那波尸群,不过是这群丧尸的前锋。 群尸嗷嗷嚎叫,犹如泥石流一般,竟将火车推动了。 火车本停在一道缓坡上,几十米后,坡度越来越大,伊莎贝拉抓着车门,一边挥手:“快,快!” 就这一瞬间,她突然想起在卫城的时候,母亲在她身后大叫:“伊莎贝拉,快跑,快跑,不要回头!” ........... 林志拼命狂奔,耳旁风声虎虎,但人力终究有限,就像再多的人,也不可能从水中捞起月亮。 命运不过是过林志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就将他甩得连尾灯也看不见了。 林志狂奔一阵,两只手撑着膝盖,弯腰大口喘气,听着身后脚步声杂乱,群尸又赶了上来。 操!他咒骂了一声,忙又加快了脚步。拉开了与尸群的距离,但只要停下休息,尸群要不了多久,又赶上来了。 如此又走出七八公里,终于看见了那几节闷罐车出现在了前方。 他精神一振,走得更加快了,到了车旁,大声叫道:“伊莎贝拉。” 闷罐车中无人答应,林志心中咯噔了一下,一节节车厢找过去,到了最后一节,才发现闷罐车撞上了一列客运火车,车厢直接被撞得支离破碎。 这时,尸群前锋相距已不足百米,林志上了客运火车,心想伊莎贝拉多半是藏在客车中。 他一节节车厢往前找,火车上一地狼藉,手机皮包,行李背包散了一地。可见尸变发生的时候,人们是如何的吓破了胆。 他走过七八节车厢,前方人影一晃,一个女孩子的背影若隐若现。似乎正是伊莎贝拉。 林志心头稍稍松了口气,快步走上前去,这时候尸群正从车厢两旁牵线似的走过,他也不敢出声呼叫伊莎贝拉。 来到女孩身后,正要在她肩膀上轻轻一拍,忽见对方是一头黑发,顿时一呆,原来不是伊莎贝拉。 面前的“女孩”霍一下转过身来,林志立即屏息凝气,这是一只瞎眼丧尸,也就是潜伏者。 潜伏者侧着耳朵,似在凝听动静,但窗外下雨一般的脚步声,把林志发出的些许响动也给淹没了。 林志抽出潜水刀,缓慢逼近潜伏者眼睛,突一发力,干掉潜伏者。 他吁了口气,又往前走去,莫名其妙感到背心发凉,一回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只黑猫,跃过潜伏者的尸体,跳到小桌上,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他。 林志并不相信鬼神,要真有鬼神的话,世界也不会变成这样了。 然而,眼前这一幕也实在太过诡异,淡淡地月光从破碎的车窗玻璃中照射进来,映得黑猫两只竖瞳幽幽发亮。 月夜、黑猫、车窗下络绎不绝的尸群,这些元素组合起来,令林志背心一阵阵发凉。 “去,去!” 他挥舞着潜水刀,朝那黑猫低吼。 黑猫冷冷地瞧了他一眼,那目光竟似乎通了灵性,接着一扭身,钻出窗户,爬上了车顶。 林志定了定神,继续往前寻找,可一直找到第一节车厢,也没有发现伊莎贝拉。 “她去哪里了?” 林志皱眉沉思,“伊莎贝拉或许是听到尸嚎声,藏在了附近,她并不是蠢笨的人,一定知道在哪里走散,就在哪里相聚。自己在车上等着,她总会找回来的。” 这时,东方天空已经露出了鱼肚白,林志一晚上没吃没喝,早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于是在满地的行李箱中翻找,不多久,找到几瓶矿泉水,两袋合川核桃片,以及两罐麻辣鱼罐头。都是旅客带上火车的零食。 .......... 各位书友,说实话我现在很迷茫,书评基本上是五星以及好评,阅读人数缓慢在涨,但每天催更也就区区十几个,我实在不知道该不该继续下去。 收益每天不到五元,我要断更吧,觉得对不起大家,不断更吧,五元钱能干什么? 所以各位看完这章,请点个催更,或者写个书评,或者给个五星好评,让我有继续写下去的动力。 第149章 他是最伟大的 他拿着食物,走进狭小的洗手间,背靠着板壁坐下,地势虽然局促,但却是火车上最安全的地方。 大口吃着食物,困意渐渐袭来,嘴里还嚼着核桃片,人已经睡过去了。 .......... 这一觉直睡到下午,只听窗外沙沙沙的脚步声依然响过不停,尸潮大军也不知道多久才能走尽。 除了有点挂念伊莎贝拉,林志倒也不怎么担忧,火车上肯定不缺食物,就算十天半月也没有问题。何况背包中还带着干粮,只是轻易不动用。 他打了个哈欠,开门走出洗手间,又开始翻起行李箱包来,有些箱包有密码锁,就用刀子撬开,如此搜查完一节车厢,已经收集到二十一瓶矿泉水和饮料,都是没有开封的。 又收集到两大袋花生、以及饼干、麻辣鸡翅、猪蹄子等等食物,有几袋已经变质胀气,就丢到一边。 又来到第二节车厢,撬开一个粉红色的少女拉杆箱,除了裙子和小内内,又找到了两袋米糕,米糕虽然已经过期,但因为不含水分,又掺和了糖的原因,实际上极不容易变质。 这时候,他看见后面几节车厢中有丧尸,火车台阶很高,活死人一般不会爬上来,都是随着尸流移动,不过也不排除,个别丧尸“突发奇想”,要上来逛逛。 趁丧尸还没有留意到这边,林志连忙关上车厢连接处的门,又拿了一件风衣遮挡住门上的玻璃。只要不被丧尸看见,这些家伙也不会破门而入。 做完这一切,他挑了个位置坐下,斜睨着车窗下的尸流,慢慢嚼着食物。 突然间,他心脏猛地一缩,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庞,是陈叔,小伟的父亲!!! 许久,许久,直到小伟父亲又消失在尸流中,林志脑袋中依然一片空白,小伟父亲已经遭难,不知道小伟、卡洛琳、孙连运他们又怎样了。 “陈叔,我敬你一杯!” 林志将食物摆在小桌上,以水代酒,恭恭敬敬鞠了三个躬,又点上一支烟,祭奠小伟父亲。 小伟父亲一生活得卑微,不过这一刻,他是最伟大的。 ............... 靠着火车上收集的物资,林志度过了三天,到了第三天晚上,尸潮大军基本上已经过去,虽然掉队的丧尸不在少数,但散在旷野之中,威胁性也大大降低。 第四天一早,林志跳下火车,只见不远处徘徊着四只丧尸,他吹了一声口哨,那四只丧尸顿时朝他跑来。 林志端枪瞄准,接连干掉三只丧尸,最后一只丧尸奔到身前两米时,才一枪爆头。然后撕下丧尸一片衣服,蘸着尸血在车厢上写下“伊莎贝拉,等我,林志”八个大字。 这才出发寻找伊莎贝拉,到了中午也找遍附近树林,没有发现伊莎贝拉,想了想,又顺着铁路重回到那片果树林。 他在林中搜索了半天,找到了那所水泵房,房中空空荡荡,方紫等人早已经离开。只见墙上用匕首刻了一行大字: “林志,伊莎贝拉,大家找了你们两天,也没有找到,胡叔猜想你们也许已经去了西城,现在我们也出发去西城,见字速来。”下面是方紫、王海峰、胡凌霄、白言朝、李冬雪五人的名字。 林志心中一宽,他们没事儿就好,穿过果林来到河边,只见装甲运兵车也不在原地,推想是王海峰等人在附近找不到自己,于是开去了西城。 此时,林志身上的子弹加在一起,只有十一发突击步枪子弹,三十发手枪子弹,急需补充弹药,正犯难时,忽见光头佬开进河中的越野车,静静地趴在水面下。 “还好。” 林志脱下卡夫拉手套,衣服鞋袜,把突击步枪、手枪压在衣服上,紧了紧手中的潜水刀,潜进水中。水面波涛湍急,但水底下却相对较为平静。 他游到越野车旁边,伸手拉开车门,猛地一惊,嘴里哗啦啦的吐出无数个气泡。 只见车中泡芙着一具女尸,长长的黑发因水流波动,在水中荡漾,只是双目紧闭,瞧来还没有尸变。 “吓死你大爷了。” 林志暗骂一句,伸长手臂,半个身子探进车内,去拿后排座位下一箱子弹,手指刚刚触到弹箱手环,女尸一下睁开了眼睛。 林志虽然伸手去提弹箱,但心中惴惴,一只眼睛一直留意女尸的变化,急忙缩手时,只觉手腕一紧,已被女尸一把抓住。 这一瞬间,林志全身寒毛都立了起来,用力回夺,将女尸也拖出了越野车。 他接着一刀剁下去,砍断女尸手爪。女尸一双阴寒的眼睛死死盯着他看,目光在水中显得十分扭曲,随即被湍急的水流冲向了下游。 林志浮出水面,喘了两口粗气,检查手腕并没有破皮,这才放下心来,末日之中,真是处处得提防,刚才下水的时候,就不该脱下卡夫拉手套。 他再次潜入水中,将弹药箱捞了上来,上岸打开一看,里面二十来个压满了子弹的弹夹,既有步枪,也有手枪。 当下穿好衣服,把弹匣都装进背包,又顺着铁路回到火车,车厢中空空荡荡,依旧毫无有人来过的痕迹。 他点上一根烟,突然想到,莫非伊莎贝拉也去了西城,越想越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因为在此之前,自己和王海峰查看地图,不止一次提到“西城”两个字。 林志想到这里,心情为之一畅,当晚在火车上过了一夜,第二天即刻朝西城出发,走到中午,前方出现了一座小站,远远的就看见站台上有丧尸晃荡的身影。 林志停下脚步,观察了一阵,不过区区十七只丧尸,便将铁路旁边的一块大石头当做掩体,开枪击杀。 突突突,突突,突突突.... 干掉三只丧尸后,剩下的十五只丧尸终于摸清了枪声的方向,都朝这边跑来。 这些丧尸是尸潮过境后,掉队滞留下来的,它们跑到一半,又停了下来,茫然的朝四面张望。 第150章 火车站 虽然听到枪声是从这个方向传来的,但由于没看见人,这些无脑怪物,也不知道绕到大石头后查看。 林志稍等片刻,换了个地方,再次扣下扳机,干掉两只。 剩下的丧尸突然一起迈开大腿,狂奔起来,不过不是冲着林志,而是沿着铁路线跑向林志来时的方向。 “这倒节省子弹了。” 既然丧尸没有发现自己,林志也不打算赶尽杀绝,丧尸杀不胜杀,又何必浪费宝贵的弹药。 等群尸跑出很长一段距离,林志这才来到小站,抬头一看,这小站站名叫野马冲,于是拿出地图,早上出发的时候没有参照物,不能确定自身所处的地方,也就不知道距离西城还有多远的距离。 他在月台上铺开地图,一查之下,野马冲距离西城三百四十公里。想来是逃离尸潮的时候,又偏离了西城。 ......... 林志计算着,人步行速度通常在六公里左右,他一天如徒步八个小时,那将近一个星期左右,即可抵达。 伊莎贝拉很有可能,也是沿着铁路走向西城。那必定会在沿途留下蛛丝马迹。 林志于是走进候车厅,查看是否有人到来过的痕迹。 野马冲小站实在太小,只是为了方便周边的山民出行。 所谓的候车厅,不过一栋两层的红砖小楼,面积六七百个平方,木制的长椅东倒西歪,到处都是翻倒的背篓,以及装山货的蛇皮口袋。 候车厅角落中,有一堆烧过的灰烬,早已经灰熄火冷,不像近期升起的火堆,看来曾经有幸存者路过这里,但那也是很久前的事了。 林志扒拉了几下火堆,又上到二楼,二楼是办公室和值班室,室内蛛网尘封,冷冷清清空无一人,他见桌子上摆着两个核桃大小的铁球,于是拿在手中,出门而去。 ........... 林志离开小火车站,继续赶路,行到黄昏,但见四野一片苍茫,铁路两边难得看见一所房子,都是大片的野地,竟连过夜的地方也找不到。 他提了提背包的肩带,又继续赶路,直到天黑,也找不到适合过夜的地方,最后只好在铁路下方的涵洞中,凑合着睡了一晚。 天亮后,林志再次出发,手中把玩着铁球,稍微可以缓解下一个人徒步的无聊。 如此走出三四公里,路边草丛中响起簌簌的声音,他把铁球用力砸出去,只听嗷的一声,草丛中窜出一个全身花白毛发的东西,小狗般大小,毛皮光滑,也不知道是什么物种,牙齿又尖又细,冲着他就扑了上来。 林志一步跳开,又扔出一枚铁球,噗的一声,正砸在这东西背上。痛得它嘶嘶乱叫,转身就逃。 “小东西,还真凶恶。不过你一个教训,你还翻天了。” 林志咒骂了一声,忽见草丛中有一条大鱼,已经被啃去了一半,原来刚才那不知名的动物,是在护食。 有鱼,那说明附近有河! 林志又往前走出十几米,转过一排大树,便听到潺潺的水声,只见一条人工修建的水渠两米来宽,水质清澈,水深只在一米左右,不住往前流动。 林志一开始,只是为了给水壶装水,但此时心中冒出了一个主意,这水渠流动的方向,和铁路走向一致,要是弄条船,不就省去了赶路的辛苦吗? 但这荒郊野地,哪里可能有船? 林志想了想,把水壶装满后,继续赶路,到了下一个火车站,就能找到办法了。 昨天只经过一座火车站,下一个火车站应该不远了,果然,一个小时不到,前方出现了一座火车站,只是这火车站靠着一座县城,丧尸就多了许多。 林志拿出望远镜,仔细观察,月台上连着附近游荡的丧尸,少说也有三四百只,这样多的丧尸,光凭自己一个人可解决不了,正要改变主意,忽见离着火车站不远的距离,地势凹下去了一片。 他心中动了动,那看起是一片洼地,就只不知道够不够深,如果够深的话,活死人手脚僵硬,一旦跌落下去,极不容易爬出。 林志随即朝那洼地摸去,火车站附近长满了半人多高的野地,他弯下腰来,也没被丧尸发现。 到了洼地边上,往下一看,天气炎热,洼地中却往外冒着一股冷气,耳中同时听到水流的声音,原来这洼地下面有一股地下水,正是因为地下水的冲刷,泥土沉降,才形成的洼地。 “不错!” 林志满意地点点头,查看周边地势,爬上一块大石头上,冲着火车站方向,嗷了一嗓子:“丧尸弟兄们,开饭喽!” 群尸轰的一下,顿被惊动,蜂群一般涌了上来,洼地周围杂草密布,遮挡住了活死人的视线,但就算没被遮挡,这些家伙一样的勇往直前。 群尸一只只踏空,弹丸似的往下掉,偶有几只绕过洼地,奔到大石下,也被他开枪射杀,十分钟不到,这六七百只丧尸就被消灭得干干净净。 林志哈哈一笑,跳下大石,走向火车站,翻上月台,朝候车厅中一张,空空荡荡,再也没有一只丧尸。 他走进去,候车厅中的长椅是铝合金材质,拿来无用,于是走到大厅一侧的售票室前,打算卸一块门板当做木筏。 不想一推开门,却见靠墙立着一个泡沫箱子,也不知道是什么电器的包装,二米来长,八十公分左右宽,深约四十公分。 林志伸手按了按,泡沫箱子大概八公分厚,很结实,不由一乐,这倒比钉一个木筏来得方便。如果两头是尖的,倒像一个独木舟。 他提起泡沫箱子,见门后有一把铁锹,一并拿起,心说可以当作船桨来用,想像着坐在泡沫箱子中漂行不用走路,欣慰之余,又觉得有些好笑。 他正要出门,忽听嚓、嚓、嚓、嚓的脚步声响,连忙将门合上,只留半寸左右的缝隙,朝外窥视。 脚步声听起来像是两人,谨慎而又充满了戒备,绝不是活死人拖拉着脚跟发出的声音。 第151章 一对姐弟 林志心说,会是谁呢?只听一个稚嫩的声音道:“姐姐,我们来这里干什么呀?” 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跟着响起:“奇怪了,昨天候车室还有几百只丧尸,怎么现在一只都看不见了?” 随着话声,两个身影出现在视野中,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另一个更小,只到女孩的肩膀。 “原来是姐姐和弟弟。” 林志放下心来,只听弟弟又道:“我们来这里干什么呀?” 姐姐身后背着一个背包,提了提肩带:“你不是挺喜欢吃这里的薏米糕吗?今天让你吃个够。” 弟弟一声欢呼:“欧耶,姐姐你真好!” “嘘,小声点!”姐姐连忙捂住弟弟的嘴巴,四下看了看,牵着他走向售票室对面的商店。 姐弟俩兴高采烈,把各种小吃往背包里装,直到塞不下了,这才准备离开,一转头,忽而看见林志,姐姐“啊”的一声,牵着弟弟就冲了出去,右手一挥,一瓶罐头砸向林志。 林志侧身闪过:“你们别怕,我没有恶意,只想打听一件事。” 姐姐哪里肯信,却见候车室前后大门都已经给林志用不锈钢长椅抵住了,虽然用力也可挪开,但这时候哪有多余的时间来搬开。 姐姐将弟弟护在身后,右手也紧握着一把小刀,颤声道:“坏....坏蛋,你....你想干什么?” 姐姐正值青春时期,十七八岁的年纪,也明白了人心的险恶,她心想林志不声不响把门都给关了,除了想打自己的主意,还能干什么? 林志一怔:“我还什么都没有干,就被你当成坏蛋了?”见姐姐身材苗条,明眸皓齿,确实颜值挺高,难怪她戒心如此之重。苦笑一声道,“我刚才说了,我只是想给你们打听一件事。” “你说,你要问什么?”姐姐一步步后退,丝毫没有放下戒心,竭力装出凶恶的表情,但这种表情,反而只会将男人的荷尔蒙拉到阈值。 林志有些无可奈何:“我只想问你,最近几天,你看见有人路过这里没有?” 女孩警惕地道:“没有!”她此时也退无可退,有一种被逼到墙角的恐惧。 “真的没有?” “我骗你干什么?” 林志一想也是,对方没有必要骗自己:“好了,我之所以把前后门都关上,你自己朝窗外看看就知道了。” 女孩转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一群丧尸已经游荡到大门外的花坛边,这才明白林志是一片好心。 林志一句话说完,转身拿起泡沫箱和铁锹,从后窗放了出去。 “原来他真没有打我主意的意思。” 女孩急忙跑到窗前:“喂,你叫什么名字?” “我们以后基本上没有再见面的机会,告诉你名字又有什么意义?” “那,你要去哪里?” “这个,你就别管了。” “我和弟弟,能跟你走吗?” 林志抬起手臂摆了摆,头也不会跳下月台,扬长而去。 ....... 他穿过铁路,又来到那条沟渠旁,将泡沫箱子放下,接着坐了进去,水流带着他,一刻不停往前漂行。 这沟渠之水,是从山中涌出来的一股大水,水质清澈,水温冰凉,本是地方出资修建用于灌溉,但沟渠宽度不一,流速也是时快时慢。 他操起铁锹,划了一阵,水渠渐渐变窄,最窄的地方,竟只一米左右,泡沫箱子勉强能够通行,沟渠变窄,流速便快了起来。 林志于是放下铁锹,平躺在泡沫箱子中,架起二郞腿,点上一根烟。昨天走了一天路,双腿酸胀,这时候说不出的惬意。 又漂行一阵,忽而阴凉起来,原来沿着沟渠两边,生了不少柳树,柳枝拂在脸上,犹如穿行在水中丛林。 这段树荫好长,他闭上眼睛,心中舒畅,不知不觉竟睡了过去,突然几声尸嚎传进耳中,惊得他一下坐起,听出尸嚎身是从身后传来,扭头一看: 操!那女孩正沿着沟渠奔来,后头黑压压一大群丧尸,却已不见了她的兄弟。 此时,沟渠不到一米宽,水深不及半米,再留在泡沫箱中,并不能躲开丧尸。 林志跳到岸上,眼见女孩满头大汗,身后的丧尸离她不过几尺,几乎一伸手,就要抓到女孩脑后的头发了。 突突突.... 林志接连几个点射,将跑在最前面的丧尸杀了两只,那女孩一惊之下,摔倒在地,连忙爬起来又跑。 林志一边开枪掩护,大叫:“快,快!” 等女孩奔到身边,两人逃向右前方的一片山地。否则丧尸不知疲倦,跟它们比耐力,有九条命也不够死的。 女孩到了此时,已经筋疲力尽,林志只管大步行走,也不去问她兄弟怎么了,脑子再笨,也知道答案是什么。 不多久,两人已逃进山中,桂省的山地比不上乌蒙,都是一些犹如盆景的袖珍小山,群尸跟在身后,怎么也摆不脱。 突然,林志一个急刹车,眼前是一道悬崖,岩壁陡峭,根本没有攀援而下的可能。 而这些山虽然山势低矮,拔地而起也有近百米高,两人已被逼到了绝路。 林志快速换上一个弹夹,心想只有回头冲杀了,忽听呃呃两声,头顶上方居然也有丧尸嚎叫,抬头一看,一顶滑翔伞挂在松树上,下面吊着一只丧尸。 “怎么办?怎么办?”女孩惊慌失措地大叫。 “上树!” 女孩全身无力,如同一滩烂泥,怎么也爬不上去。 林志托着她的屁股,猛一用力,将她推了上去,自己跟着爬上树,尸群也到了树下。 “好险!” 林志吁了一口大气,只见群尸昂着脑袋,虎视眈眈候在脚下,它们眼中看见了活人,只怕是不会自动离开了。 “你怎么跟来了?”林志问道。 “我....我.....”女孩又累又怕,瑟瑟发抖,说不下去了。 林志摆摆手:“随便了。”考虑着怎么摆脱眼前的困境,尸群数量不少,都挤在树下,只有等到晚上,再瞧瞧有没有机会可趁了。 第152章 搏一搏,还有活路 林志点上一根烟,默默看向西沉的太阳,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有盼望过黑夜赶快到来。 过了好一阵,肚子突然咕咕地叫了两声,于是从背包中拿出干粮,递给女孩一袋压缩饼干。 女孩摇摇头,林志正要缩回手来,女孩却又伸手接过,一边流泪,一边大口吃着。不几下,就将一袋压缩饼干吃光,连碎屑也仰头倒进了嘴里。 林志暗自点头,心说能哭着吃完东西的人,精神力不会差到哪里去。 女孩又伸过手来:“再给我一块。”她逃跑的时候,早把背包丢了,这时候,两人只能靠着林志背包中的干粮果腹了。 林志摇摇头:“我们得节约食物,下面这些东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走散。” 女孩“哦”了一声,很懂事的道:“我明白了。” 林志既不问她弟弟怎么了,她也就不说,因为苦难只能博取别人的可怜,而可怜这玩意儿,最不值钱,尤其是现在这个世道。 林志慢慢嚼着手里的干粮,他一直以来,依然遵循末世生存第二法则:“未雨绸缪,有备无患,陷入困境的时候,食物和清水至少能保证三天有吃有喝。” 这条法则,也不知道多少次救了他的命了。 ............ 时间慢慢过去,天终于黑了。女孩白皙的皮肤,在昏暗中若隐若现,虽在末日当中,她依然发育得十分完美。 林志道:“你转过头去。” 女孩道:“怎么了?” “我要方便一下。” “死都不在乎了,还在乎这个?”女孩声音中透着无所谓,“你请便好了。” ........ 过了一阵,女孩问道:“要守夜吗?” 林志摇头:“不用了。不过得提防睡着的时候摔下去,所以我得把你固定在树上。” “怎么固定?” 林志不答,双手交替把滑翔伞拉上来,一刀解决了下面吊着的丧尸,再松开卡扣,抛下尸体,就用滑翔伞把女孩和自己都固定在了树丫上。 这天晚上,尸群一直没有走散。叽叽歪歪地嚎叫了一夜。 天亮后,林志给了女孩一袋压缩饼干,自己也打开一袋,此外,再多开了一罐红烧肉罐头。 一边吃着,林志问:“你叫什么名字?” “吴梦梦。”女孩淡淡地道,“我还以为,你一直不问呢。” 林志道:“你还好吧?” “真是奇妙,一夜之间,我的心判若两人。” “别说这些了,快吃。不够还有。” 红烧肉罐头甚是油腻,但吃进饥肠辘辘的肚子中,却是说不出的美味。 填饱肚子,林志拿出水壶,各自喝了几口。 林志道:“你认真听我说,现在我们得冒险。” 吴梦梦也有些预感:“你的意思,是利用滑翔伞逃生?” “你倒也不笨,除了这样,再没有别的办法。” “你会飞滑翔伞?” “不会。” “哪......” “搏一搏,也许还有活命的希望,不搏,只有等着活活饿死。” 吴梦梦点点头:“好!” 说话间,林志也把滑翔伞装具穿戴完毕,这顶滑翔伞是双人滑翔伞,吴梦梦也扣上了卡扣。 “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 “跳!” 两人把心一横,从大树上一跃而下,耳边风声呼呼,只见大地快速逼近。 “糟糕了,飞不起来!”吴梦梦大声惊呼,“这下死定了。” 猛然间身子一顿,像是被人一把拎起,滑翔伞在空中张开,只听林志哈哈大笑:“飞起来了,飞起来了!”虽然在笑,嗓音却控制不住的发抖。这要是跌下去,只有粉身碎骨。 吴梦梦睁开双眼,长出了一口气,指着前方草地:“在那儿降落。” 可林志毫无滑翔伞飞行经验,又知道怎么如何降落?忽而一阵大风吹来,腾地一下,直将两人抬升到了数百米的高空。 林志大骇,自然而然拉紧了两边的操控绳,他不知道这样做是急刹下降,在上升气流的作用下,滑翔伞在空中猛然打起圈来。 吴梦梦尖声大叫:“放开绳子,放开绳子!” 林志一松开控制绳,滑翔伞不再打转,可又持续攀升。高空风大,温度又低,两人冷得簌簌发抖,牙齿格格打战。 吴梦梦道:“这样下去,咱俩非得冻成冰棍。” 林志道:“总比被丧尸活活咬死的好。” 一边说着,试着操控滑翔伞,渐渐摸出了一些门道,拉下两边伞绳,滑翔伞下降,拉左边,则转弯,拉右边,则右转弯。 左右转弯的时候,如果配合身体重心跟着偏转,则更加顺利。 眼看滑翔伞渐渐受到控制,刚才的恐惧一扫而空,蔚蓝的天空飘着几朵白云,俯瞰脚下,再熟悉的景物也变了样。 而两人共同经历了一次患难,相互间也随和了许多。 “你要去哪里?”吴梦梦大声问道。 “西城。” “去哪里干什么?我给你说,西城丧尸可不少。” “你要害怕,等下我找个地方把你放下。” 林志望着脚下大地,忽见东南方向一股浓烟直冲云霄。 咦,那里有人! 他稍稍拉紧右边刹车绳,滑翔伞转过方向,径直飞了过去。越飞越低,只见下方出现了许多颜色不同的楼房庭院。 吴梦梦道:“这个地方叫半方塘,是一座水上乐园。” 林志朝着浓烟升起的大院飞去,见那大院中高高矮矮站着七八人,不知对方底细,便想降落在大院外。 不料在高空时操控滑翔伞还算顺手,降落才是最考验技术,他新学乍练,又怎么能降落精准? 滑翔伞越过墙头,直朝起火的大楼扑去。 林志大惊失色,急拉右边刹车,只听扑通一声,伞翼擦着火焰,降落在院中的一口池塘中。 吴梦梦双手扑腾:“救命,我不会游泳!” 林志在她腋下一托:“站稳了,这水直到你胸口。” 吴梦梦一怔,伸手抹去脸上的水,只见那七八人狂奔过来,扑通扑通往下跳,定睛一看,先前还以为他们是活人,不料是活死人。 第153章 重逢 林志松开卡扣,和吴梦梦从池塘另一头爬上去,那七八只丧尸在水中很难保持平衡,池水虽浅,却都漂浮在了水面上。 两人对望一眼,心想既然这些人早已经尸变,那又是谁放的大火?只见池塘中的丧尸,有三只丧尸身上还背着突击步枪,这么说来,他们尸变的时间不超过三天。 “林志哥哥!” 林志一转头,只见伊莎贝拉从右边餐厅中奔了出来。 林志又惊又喜:“你怎么会在这里?” 伊莎贝拉道:“等下再说,我先给你介绍一个朋友。” 她转过头去,餐厅中又走出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身形削瘦,鼻子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模样。 “他叫肖正林,肖先生,这是我给你提起的林志哥哥。” 肖正林冲林志点了点头:“很高兴认识你。” 他这句话说的是英语,林志笑道:“都是中国人,说什么英语?” 肖正林拍了拍脑袋:“哦,我和伊莎贝拉说顺口了。” 伊莎贝拉道:“肖先生以前是老师,英文很好。” 林志指了指池塘中的丧尸:“他们怎么回事?” 肖正林神情一下黯淡下去:“唉,他们都是我的同伴。”说着,重重叹了一口气。 林志更加疑惑,肖正林道:“我们进餐厅说吧。” 林志端起枪,先将水塘中的丧尸一一爆头,池塘不深,说不定会有丧尸爬上来。 四人走进餐厅,来到一间包房,只见餐桌上摆着午餐肉、腊肠、饼干等等食物,看来伊莎贝拉和肖正林就是藏在这里躲避丧尸。 肖正林掏出香烟,递给林志一根,态度显得有些过于恭敬。 林志笑道:“你这是干什么呀?不要这样客气,伊莎贝拉既然说你待她不错,我已经很感激你了。” 肖正林腼腆地笑了笑:“我那些同伴,都是昨晚上尸变的。” 林志很是疑惑:“怎么就一起尸变了?” 肖正林瞧了瞧伊莎贝拉:“谁知道呢?我们这群人半年前找到这水上游乐园,大家就住了下来,晚上都是睡在一间大厅,这样才有安全感。” “昨天晚上,先是六叔尸变,接着小陈也尸变了。” 林志道:“哪你们不会跑?” 肖正林道:“问题的关键就是,昨晚恰恰是六叔和小陈守夜,等伊莎贝拉推醒我,已经有三人被咬伤了,要不是伊莎贝拉,我也得完蛋。” 林志道:“你瞌睡也真够大,没有听到别人尖叫?” 肖正林苦笑一声:“我神经衰弱,每天晚上都靠吃安眠药睡着。” 林志摇摇头:“后来呢?” “后来.....”肖正林道,“就我和伊莎贝拉翻窗逃出去,到了天亮,我从窗户里面偷看,唉,大家都尸变了。” “我和伊莎贝拉商量了一下,就一把火烧了大厅,只是没有想到,火才燃起,就给他们冲了出来。” 林志听得暗暗好笑:“这叫肖正林的男人,实在没有什么主见,烧大厅还要和伊莎贝拉商量,最离谱的事情,才点上一把火,居然给丧尸跑出来了。”说道,“你们就吃这些?” 肖正林晃晃脑袋:“我们自己种了菜,啊,我给大家做饭去。” 肖正林出了门,林志问伊莎贝拉:“你又是怎么碰上他们的?” 伊莎贝拉道:“唉,一言难尽。” ............. 那晚,伊莎贝拉被火车拖走,斜坡好长,伊莎贝拉跪在车门边上,只听风声凌厉,将她黄金一般的头发拉得笔直。好一阵后,坡度渐缓,但速度依然不减。 她紧张到了极点,反而放松了,坡道再长,火车最终有停下来的时候,而火车只有一条道,林志到了最后,还是会顺着铁路找到自己。 她这样一想,心中安定了许多,但下一秒钟,瞳孔骤然收紧,月光之下,只见前方停着一列长长的火车。 伊莎贝拉心脏陡然间又提了起来,闷罐车中空空荡荡,也没有东西可以减缓撞击时巨大的冲击力,此时速度虽然也不是最快的时候,但这样一头撞上去,只怕也非死即伤。 她一咬牙,把一头秀发拢在风帽中,不顾死活纵身一跃。 铁路两旁,都是沙石铺设的路基,虽然陡峭,但坡道并不长,伊莎贝拉咕噜噜地翻滚下去,虽然擦得遍体鳞伤,火辣辣地疼,却好在没有伤到筋骨。 她摇摇晃晃站起来,脑袋还是一团迷糊,就看见一群黑影往这边走来。 伊莎贝拉本能地感到恐惧,连忙往前逃去。 这群丧尸,属于尸潮两翼边缘,比起尸潮中心,数量少了不少,但也有数千之众。 伊莎贝拉深一脚,浅一脚,怎么也摆脱不了这些丧尸,而在黑夜中,也早已分不清东西南北了。 “千万不能停下!” 伊莎贝拉看看表,这样一刻不停已经走了整整三个小时,两腿酸胀,真想往地上一躺,再也不起来了。 但丧尸就在身后,她哪里又敢停下来,咬着牙齿坚持,就这样一直走到清晨,又从清晨走到中午,太阳炎炎,滴水未进,她觉得自己快要支撑不住了,全身力气都已经被榨干。 “坚持,坚持,千万不能停下来!” 伊莎贝拉自己给自己打气,强自撑着又转过一个小山岗,终于看见了一线希望,前方出现了一片树林。 藏进树林中,说不定会摆脱尸群,她精神一振,踉踉跄跄朝树林而去,不想刚进树林,忽而一阵天旋地转,只觉眼前一黑,人就晕了过去。 “这丧尸自己倒了?” 大树后转出一人,双手高举一把砍刀:“嗯,还是只外国丧尸。”就要一刀剁下,旁边一人及时叫道:“住手小陈,她好像是活人!” 被叫做小陈的年轻人道:“怎么可能?肖大哥。” 伊莎贝拉逃了一夜,蓬头垢面,走路踉跄,也难怪小陈误将她当成了丧尸。 肖大哥就是肖正林,当下说道:“我听到她叫了一声,好像是叫‘妈妈’这个单词。” 第154章 一念善恶 小陈道:“肖大哥,你真会说笑,人都尸变了,还会叫‘妈妈’?嘿嘿,她是用中文叫,还是英文叫那?哈哈。” ....... “快走,快走!一大群丧尸朝这边过来了!” 就在这时,一个中年男人慌慌张张跑进林中,双手各提着一只野兔,忽而瞧见地上的伊莎贝拉,“咦,是人还是丧尸?” 肖正林道:“应该是活人。” 小陈道:“不,是丧尸。” 中年男人道:“管她是人还是活死人,我们快走。” 恰逢此时,伊莎贝拉在昏迷中又叫了一声:“妈妈。” 这一下,三人都听清楚了,肖正林道:“快,把她扶到我背上。我背她。”说着弯下腰来。 小陈急道:“肖老师,你忒也心好,没听六叔说吗,大群丧尸往这边来了。” 中年男人却又改变了主意,说道:“肖老师,你身体弱,你拿着兔子就好了。”说着,将手中的兔子递给肖正林。弯腰扶起伊莎贝拉。 这中年男人就是六叔,他和小陈一人一只手架着伊莎贝拉,半扶半拖穿过林子,不远处的树木上,绑着三匹马儿,原来他们三人是出来的打猎的。 伊莎贝拉迷迷糊糊之中,忽而感到自己被架着拖行,猛地一惊,下意识的就在六叔手背上咬了一口,又抓伤了小陈。 六叔痛得嘶的一声。做势要打,肖正林忙道:“她刚刚苏醒,也不怪她。” 六叔也只是做个样子,解开马绳,伊莎贝拉和肖正林同乘一骑,加速逃离。 路上,肖正林问起伊莎贝拉怎么一个人到了这里。 伊莎贝拉一开始还心存戒心,但见三人全无恶意,肖正林又是文质彬彬,逐渐放松下来。 林志听完,不由感慨伊莎贝拉能活下来,真的是个奇迹。 ......... 说话间,肖正林也做好了饭菜。除了野味,竟然还有一碗热气腾腾的青菜煮豆腐。 末世里,素菜固然稀缺,而必须二次加工的豆腐的更是无处可寻。 肖正林笑道:“这豆腐是我自己做的,味道怎么样?” 林志对豆腐其实不是太喜爱,但这时候也吃得津津有味。 饭后,天色已经不早了,肖正林点上一根蜡烛,说道:“半方塘环境不错,就是粮食和一些生活物资得冒险进城,周围也可以打猎,我们自己还种了菜,以后我们四个住在这里.....” 林志听到这里,笑了笑:“你还没有问过我呢,我和伊莎贝拉是要离开的。至于吴梦梦,这个你得问她。” 肖正林一怔:“这么好的环境,你们还要去哪里呀?” 林志心说:“半方塘环境是不错,但要留下来,我当初就不会离开望城坡营地了。” 伊莎贝拉道:“肖先生,我还没有给你说,我们要去魔都。” “啥?”肖正林瞪大了眼睛,“干什么要去魔都?” 林志道:“这个,就不方便对你说了。” 肖正林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魔都那简直就是个尸窝,这....这不是眼巴巴的去送死吗?还想劝说几句,但见了林志的表情,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 林志问吴梦梦:“我要去的地方危险的很,我看这样,你不如和肖大哥留在半方塘。” 肖正林道:“对,对,你不如留下。”一脸热切地望着吴梦梦。 吴梦梦瞧了瞧肖正林,她正处于青春期,和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叔就这样默默过一生,哪该是多么无味呀。说道:“我跟你们走。” 林志冷冷地道:“你能活到现在,自然有一定的求生本领,但去魔都的艰难超过了你的想象。” 吴梦梦道:“哪又怎样?比死更可怕的东西我都体验过了。” 林志明白,她句话是指失去了相依为命的弟弟。人在悲痛之时,往往能激发很大的勇气。便点头道:“好吧,我答应你加入。” 伊莎贝拉望着肖正林:“肖先生,明天以后,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了,愿上帝保佑你。” 肖正林点点头,茫然之中又带着失落,只要想想,半方塘以后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他就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可要他学吴梦梦,一没那个胆子,二也不甘心舍弃安乐窝。 林志明白的心思,打了个哈欠后,说道:“明天一早出发,都早点睡吧。” 餐厅一排有四个包房,林志睡了一间,伊莎贝拉和吴梦梦睡一间,只有肖正林坐在大堂的角落里,一根根抽烟。 好一阵子,他突然把烟头一脚踩灭,提了根长矛,红着眼睛走向林志所睡的包房,心中只想:“我要杀了他,杀了他,伊莎贝拉和吴梦梦只能留下来。等杀了他,我就骗她们俩,说林志是半夜自己走的,到时候她们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了。” 包房从里面锁上了,但这难不倒肖正林。 他掏出钥匙打开房门,一步步走向躺在沙发上的林志,长矛慢慢挺起,用尽全身力气,猛地扎了下去。 锋利地长矛刺穿棉被那一刻,肖正林忽觉手感不对,他用长矛一挑,登时傻眼了,棉被下只躺着两个枕头。 “嗤!” 身后突然响起的一声冷笑,惊得肖正林头皮发麻,他其实也不是什么恶人,性格胆怯而敏感,但人性就是这么奇怪,越是敏感,越是胆怯,越会铤而走险做出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 “怎么会这样?” 肖正林一句话出口,林志已经扣下了扳机,对于一个想杀死自己的人,林志不会给他活下去的机会,谁知道饶过他以后,他会不会第二次再偷袭。 那样必定是最愚蠢的做法,用自己的性命赌别人的善恶,这种事情只有末世圣母江上雪会做。 呯! 一颗子弹从肖正林的脑门正中射进大脑,刺耳的枪声顿时惊醒了伊莎贝拉和吴梦梦,两人对望一眼,伊莎贝拉隔着板壁叫道:“林志大哥,你还好吗?” 林志道:“没事,你们俩继续睡好了。” 大家的催更和好评不要停呀。感谢。 第155章 温泉山庄 伊莎贝拉和吴梦梦哪里还能睡得着,双双来到隔壁包房,一见到肖正林的尸体,都是“啊”的一声,又是吃惊,又是疑惑。 林志淡淡地道:“他想杀了我。然后独自霸占你们俩。” 当肖正林听到吴梦梦也不愿意留下的时候,他眼眸中一闪而逝的阴鹜,也被林志瞧在眼里。只是自己都不敢肯定,肖正林真的会下杀手。 毕竟此人看起来文质彬彬,一脸的忠厚。 伊莎贝拉在胸前划了个十字:“上帝,肖先生怎么能这样?” 吴梦梦瞥了瞥嘴,按着自己饱满的胸脯道:“我早就看出来了,他不是好人,吃饭的时候,他就老是偷偷盯着我看。” 伊莎贝拉摇摇头,她十岁以后去了北美,论对人性的了解,还真不如吴梦梦。 .......... 林志重新换了个包房,一觉睡到上午十点,这几天为了寻找伊莎贝拉,他也是精疲力竭了,现在终于身心都能放松了。 伊莎贝拉和吴梦梦早已经起来,两个女孩打打闹闹,正准备早餐。明媚的阳光透进窗户,难得的悠闲时光。 吃过饭后,林志把滑翔伞折叠整理好,这东西救了他和吴梦梦一命,留着也许还有用。又将池塘中的枪捞出,拆卸清理组装完毕后,交给伊莎贝拉和吴梦梦使用。 吴梦梦双手抱着枪,倒像是搂着一根烧火棍,红着脸说:“我不会用这玩意儿呀。” 林志道:“不会可以慢慢学,路上我教你,有了枪,小命更有保障。” 一切忙完,已经到了中午,三人便骑上马出发,三匹都是高头大马,“灰律律”昂头嘶吼,拔刺刺狂奔起来,只听身后又响起马儿的叫声,林志回头一看,又有两匹大马赶了上来。 原来肖正林等人总共有五匹马,剩下两匹见同伴狂奔,便也跟了上来。 “这马倒通人性。知道我们一走了,它们就孤孤单单的。”伊莎贝拉道。 林志嘿的一声,“不错,五匹马轮换着骑,更能尽快赶到西城。” .................... 两个小时后,来到了一处绿草茵茵的草坡,坡度平缓,坡下有一所院子。 林志掏出望远镜观察,院子不像有人的样子。 三人于是策马来到院前,院子里水雾缭绕,原来这里是半方塘水上乐园的另一个景点,得月温泉山庄。 林志考虑片刻,自己和吴梦梦冒险用滑翔伞逃命成功,但其中有很多侥幸的成份,草坡舒缓平坦,正可以逗留几天,用来练习技术。 他下了马,端起突击步枪,搜查院子。 院子中间两口水池,一大一小,带着硫磺味的温泉水烟雾腾腾,围着水池有三栋小楼,左边是男宾区,右边是女宾区,正对面是餐厅。 林志低声道:“我们先搜查女宾区。” 伊莎贝拉和吴梦梦跟在林志身后,走进玻璃门,吴梦梦在路上已经领悟了枪支的基本使用技能,此时只盼望突然冒出几只丧尸来,好让她开上几枪。 女宾区有四个房间,林志一间间搜查过去,到了更衣室,用手一推门,门从里面锁死了,但能听到窸窸窣窣的动静,里面绝对困着丧尸。 林志摆摆手,示意丧尸既然出不来,就不用管它了。 三人继续搜查男宾区,刚绕过温泉水池,一只丧尸就走了出来,林志正要挺起刺刀干掉丧尸,吴梦梦已经开枪。 呯的一声,这一枪倒是直接爆头了丧尸,但她对枪的后坐力缺乏切身感受,扑通一声,掉进了温泉水池。 伊莎贝拉笑了起来,伸手拉她。猛听尸嚎声大作,男宾区,餐厅同时有丧尸扑了出来。 林志、伊莎贝拉忙开枪还击,两人背靠着背,相互作为彼此的依仗。 丧尸数量不多,也就三十左右,但因为事发突然,又是前后夹攻,一时之间,两人险象环生。 这个时候,林志和伊莎贝拉无论是谁,但凡心生胆怯,只顾自己逃走,那另一人必定性命难保。 林志接连三个点射,将扑到自己眼前的三只丧尸一一爆头,第四、第五只丧尸又冲了上来,一伸爪子,已住了枪管。 林志一脚踹翻一只,手中的突击步枪顺势往前伸,直伸到抓住枪管的丧尸鼻尖,一扣扳机,子弹射进颅腔,又从后脑勺飞出,将后面一只丧尸也爆了头。 伊莎贝拉独挡一面,进攻她的丧尸数量要少,但是一窝蜂地涌上来,一时令她手忙脚乱。 近距离射杀丧尸,就怕这种一拥而上的情况。 就在此时,吴梦梦也在水中站稳了脚跟,端着突击步枪,不要命的扫射。 正如卡洛琳所说,扫射的杀伤力大大比不上点射,但子弹乱飞,也给她解决了三四只丧尸。两人形成交叉火力,伊莎贝拉腾出手来,开枪更是发发必中。 片刻之间,丧尸横七竖八倒了一点。 林志吁一口气,对吴梦梦道:“表现不错,不过以后非必要,就不要乱开枪了。” 吴梦梦湿淋淋地爬上来:“对不起,是我的错。”目光闪烁,掩饰不住的兴奋。 末日中,有的女孩表现不俗,看来这吴梦梦就是一个,她只是没有正面硬钢的经验,以后多面对几次,慢慢就会积累经验。 三人当下将尸体拖出温泉山庄,都抛在一个土坑中,忽见远处走来一道身影,脚步踉跄,离得远了,也不知道是人还是丧尸。 又过一阵,那道身影越走越近,林志“啊”的一声:“孙连运!!!” 连忙朝他奔去,只见孙连运满脸风尘,污血斑斑,要不是他冲着三人笑了一笑,几乎要把他误认为是丧尸。 林志捂住鼻子:“你这家伙是怎么了?”嘴里说着,满心欢喜。伸一只手扶住了他。 孙连运笑道:“呵呵,要不是这样,我还活不成呢。” 林志道:“怎么回事?” 孙连运道:“我走了三天三夜,脚都打出血泡了,先等我缓过劲儿再说好了。” 谢谢大家的催更和五星好评!!! 第156章 我一个小偷,干嘛要学别人拯救世界 四人走进山庄,孙连运看到一大口热气腾腾的温泉,顿时喜出望外,他裹着一身臭烘烘的衣服,别说林志三人,他自己都要作呕了。 孙连运笑道:“你们两个女孩子给我走远远的,孙哥我要好好泡一泡。” 吴梦梦抿嘴一笑,倒也懂事,去男宾区给他找来一件干净的浴袍,又将客人的衣服给他拿来一套。 孙连运道:“她是谁?” 林志道:“吴梦梦,我在一个小火车站遇见的她,快说说,你怎么活下来的?小伟、卡洛琳、汪红丹他们怎么样了?” 孙连运泡在稍小的温泉池中,叹口气道:“那晚两辆车分散后,猛士车不久就陷进了沙坑,不管小伟怎么轰油门也出不来,大家都吓坏了,可是没有办法,车子动不了,就相当于一个铁片棺材。” “这时候,陈叔突然跳下车,拼命去推车,小伟在一加油门,猛士车是脱困了,可陈叔自己,唉。要不是他,我也活不到现在。” “小伟哭得撕心裂肺,要下车救陈叔,大家拼命按住了他,换作卡洛琳来开车,这时候,陈叔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们大家快跑,小伟你给老子听好了,你以后再也见不到老子了,你这个小兔崽子,记得....记得老爸爱你。’” 林志听到这里,眼泪一下流了出来,半响道:“我后来也看见了陈叔,那时候,他已经尸变了,可是,却一点不影响他在我心中的形象,那一刻,我觉得他好伟大。” .......... 孙连运道:“后来,我们逃到了河边,沿着河道都是丧尸,我跳下车,又被尸群给逼了回来,我当时急了,就往尸体堆里钻,全身都沾满了污血,我也顾不得恶心不恶心了,拖了一具尸体压在身上,呵呵,没想到反而保住了命。就这样活了下来。” 林志道;“也许是你身上都是丧尸的血,那些恶鬼把当成了同类。其他人呢?”孙连运道:“陈尚那小家伙死了,这个是我亲眼看见的,至于小伟,卡洛琳,还有罗莹、汪红丹我就不知道了,当时一团混乱,谁都顾不上别人了。” 林志喃喃地道:“但愿上帝保佑他们都安全。” 人活不了的地方,上帝的处境也好不到哪里,林志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上帝,但人在绝望的时候,真希望这世上有神明的存在。 孙连运道:“我在尸体堆里躺到天亮,到处都是丧尸,像山洪一样从我身边走过,我一动不敢动,又躺了一天一夜,到最后实在饿得受不了,才出来找吃的。” “那时候,尸潮大军已经过去,但掉队的丧尸还不少,不过我身上有尸血,那帮家伙就像你刚才说的,大概是把我当成了同类,居然没有攻击我。哈哈,这个我一开始,倒真没有想到。\\\" 林志道:“你能活下来,我很欣慰。” 孙连运见他真情流露,心中也感动,笑了笑,道:“得了,都是大男人,干嘛这样婆婆妈妈的,听得我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林志也笑了笑:“你这家伙走了三天三夜,肯定累死了,晚上好好喝一顿,解解乏。” ........ 孙连运直泡得全身通红,像一只煮熟的龙虾,才穿上吴梦梦给他找来的衣服,这女孩倒有眼力劲,找来的衣服大小也含适,就像是给孙连运量身定做的。 这时候,一个下午也快过去了,林志亲自下厨,厨房中,大米调料倒也不缺,又找到一些灌头和腊肠,就用这些简单的食材做了一顿饭。 温泉山庄自然不会缺酒,还都是价格不菲的红酒,四人围成一桌,慢慢吃喝着,几杯酒下肚,孙连运连日的疲惫顿时一扫而空。 吴梦梦笑吟吟地端起酒杯:“孙大哥,我敬你一杯。你在死人堆里睡了一天两夜,真勇敢。” 听着吴梦梦的夸奖,孙连运爱吹牛皮的老毛病又犯了,把酒一干而净,大吹特吹起来。 但凡讲述往事,总爱不自觉的添油加醋,更何况这些事情,都是他的亲身经历。 孙连运口沫横飞,只听得吴梦梦一愣一愣的。 林志和伊莎贝拉脸露微笑,也是听得津津有味。这死寂的温泉山庄,自末日发生以来,第一次有了生机。 四人杯来酒干,喝得酩酊大醉。 ............ 第二天。林志被一阵沙沙的雨声吵醒,睁眼一看,窗外大雨如注。 这样的雨天,人是最放松的了,据说这是因为远古时期,野兽不出来捕食,所以相对安全,我们的祖先也因此放松下来,刻在基因中的这种情绪,也就延续至今。 这场雨时大时小,一直下到黄盾,这一天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林老一直睡到中午,起床后一看,孙连运三人更是能睡,温泉山庄一团寂然,说不出的宁静。 林志把昨晚的剩饭热热吃了,搬了一张椅子放到廊下。一边拥烟,望着大雨发呆。 过了一会儿,孙连运也醒了,搬了张登子坐在林志身边。 林先见他沉默不语,说道:“你昨晚不是很能吹吗?怎么现在一个字也不说。”一边递了根烟给他。 孙连运点上烟,用力抽了一口:“不瞒你说,我早上醒来,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林志道“嗯。” 孙连运道:“你说我一个小偷,干嘛要学别人拯救世界,嘿嘿,哪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吗?” 林志道:“不止你这样想,其实我何尝不这样想?以前那破世界也不见得有多好,有人香车美女,有人一年到头只能混个温饱,我甚至想过,叔叔已经离开人世,我就算违背了誓言,他又怎么能知道?可是我骗得了天,骗得了地,唯独骗不了我自己。” 孙连运一笑:“你这个人,就是正义感太强。” 林志摇摇头:“这个你说错了,换作是别人求我,不论他是圣人还是皇帝,哼哼,我一概不放在眼里。” 第157章 飞机场 沉默片刻,林志很认真的对孙连运说:“我是答应了叔叔,你就不一样了,这世界是好是坏,和你又有屁干系,你要留在温泉山庄,姓林的半句怨言也没有。” 孙连运嘿嘿一笑:“我要是想留下来,也不会和你说这些话了。”顿了顿,“陈叔跳车的时候,虽然他很大的用心其实是为了小伟,可毕竟我也沾光了,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没有给任何人提起过,其实我有一个女儿.....” 林志一怔:“你不说,我还真没有想到。瞧把你能的。” 孙连运一笑,显得甚是苦涩:“我和老婆没有正正经经办婚礼,她知道我是贼后,带着女儿就走了。只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不希望女儿长大后,因为有一个做贼的父亲,被别人嘲笑。” “唉,我不知道她们娘俩还活没有活着,但如果还活着,我今天所做的事情,或许能让女儿感到自豪。” 末日之中,有人丧失了人性,活着和行尸走肉也没有多大区别,但总有一些边缘渺小的人物,挺身而出。 孙连运说到这里,眼睛中泛起了泪光,他不愿意让林志看见,假装有雨点溅在了脸上,伸手抹去:“好大的雨。” 林志移开目光:“是呀,好大的雨。”顿了顿,“不如泡澡?” 孙连运道:“下起大雨泡澡?呵呵,亏你想得出来。” 林志一笑而起:“说不定更有不一样的滋味。”把衣服一脱,不由分说拉起孙连运,跳进温泉中。 温泉水热哄哄的,头上却是大雨倾盆,冷热交替,全身毛孔都打开了。 ............ 翌日,晴空万里,微风不燥,林志骑马上了草坪,将滑翔伞铺开,逆风撑开了伞。 他这时候不是急着逃命,心平气和,操控更加如意了。 他紧跑几步,弓腰低头,两腿拼命蹬地,滑翔伞将他带飞了起来,只是高度起不来,离着地面仅仅几十公分。 伊莎贝拉、吴梦梦、孙连运见他飞了下来,都笑了起来。 吴梦梦掩嘴道:“林志大哥,你这筋斗云也太矮了吧?” 林志带着刹车降落,不料收得急了,被滑翔伞拖着往前滑行。怎么也停不下来。 孙连运三人连忙帮他拽住滑翔伞,林志这才狼狈不堪地爬了起来。笑道:“你懂什么,我这叫贴地飞行。” 林志吹了声口哨,又骑马上了草坡。吴梦梦瞧了几回,自行到一边练习瞄准。 只有孙连运和伊莎贝拉盘膝坐在草地上,饶有兴致地瞧着林志一遍遍起飞。落地的时候又连滚带爬。 如此练习了三天,林志对操控滑翔伞也比较娴熟了,虽然比不上专业的运动员,但也不像初始手忙脚乱,降落的时候不是摔个大马趴,就是被滑翔伞拖着往前滑。 ....... 第五天一早,四人上马出发,林志突发奇想,对孙连运道:“不如你骑马拖着我飞行。” 这样既不耽误赶路,又可以继续练习飞行。 孙连运答应了,林志当下拿出登山绳,绑在孙连运的马鞍上,三人策马快跑,林志在空中飞行,登山绳只有二十米长,因此他也只飞到六七层楼的高度。 ....... 如此到了中午,林志在半空中看见,右前方向竟有一座飞机场,几架银灰色的飞机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于是大声叫住孙连运,让他改变方向奔向机场。 机场有免税商店,可以补充一些物资。 孙连运也想到这点,当下圈过马头,五匹马驼着三人,奔向机场。另外这里离西城不远了,到了机场,必定有通向西城的公路。 到了机场一看,停机坪护栏东倒西至,草坪上都是脏兮兮的鞋子。 林志降落下来,将滑翔伞折好收起,一边道:“尸潮肯定也经过了这里,否则不会丢下这许多鞋子,乱七八糟的。” 停机坪上还有零星的丧尸游荡,四人快速穿过草坪,吴梦梦突然一声尖叫,指着一片焦黑的草坪。 林志三人一看,也不由背心发凉,只见木头钉成的四个十字架上,每个木架上都绑着一具被烧得焦黑的尸体。 人死了,已经变成丧尸,四只丧尸在十字架上扭动着,像是地狱中跑出来的恶鬼。 被火烧死,也许是人类最大的酷刑。 孙连运颤声道:“谁他妈这样变态?” 末日到了今天,人心也是越来越恶毒,虽然都是杀人,可在以前,还没有出现过把人活活烧死的。 ....... 从一道楼梯上到航站楼,空旷的候机厅死寂无声,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 “商店在那边。”孙连运抬手一指,四人走了过去,五匹马得得的跟在后面。这马儿也真乖,不用人牵着,也不会乱跑。 走到候机厅中央,忽听吱吱几声,抬头一看,一群十几只猴子正在天花板的吊灯上荡来荡去。 群猴突然看见有人闯进,一阵骚乱,一只小猴子掉了下来。 孙连运抢上前去,伸手接住小猴子:“恶心的东西。”正要一脚踢飞, 伊莎贝拉忙道“别!别踢!” 孙连远哦的一声,很是惊奇:“这东西有什么好?\\\" 伊沙贝拉道:“猴子妈妈看着呢。” 孙连运对猴子这种动物没有什么好感,那是源于被峨眉山猴子抢过包,于是将小猴子递给伊沙见拉。 伊莎贝拉双手接过:“好可爱呀!” 小猴子还没有断奶,睁着一双卡姿兰的大眼睛,模样看起来好萌。只有一个矿泉水瓶大小。 吴梦梦拿出一块饼干,喂给小猴子,见小猴子不吃,于是从货架上拿来一瓶牛奶喂它。 两个少女逗弄着小猴子,母猴在吊灯上窜来窜去,急得吱吸大叫。 伊莎贝拉笑道:“我们就玩一玩,会还给你的。” 林志和孙连运收集食物,但见货架翻倒,一地狼藉,但奇怪的是,散落在地板上的食物却没有多少灰尘。 “奇怪了。”孙连运拿起一袋小吃,“这里怎么好像长久有人住的样子?”. ......... 各位,催更和五星书评对本书真的很重要。 第158章 不管谁开枪,我只杀你 “举起乎来!”“你们怎么敢偷我们的东西!” 林志回和孙连远急忙回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身后也多了十七八个人,一半人手中有枪,一半人提着砍刀球棍。 林志刚要伸手拿枪,也被人顶住了脑袋,接着,这些人将他和孙连运的枪都缴了。 这时,伊沙贝拉和吴梦梦听到喊骂声,大惊失色,两人所处位置在一根柱子后面,因此还没有被发现。 吴梦梦低声道:“开枪杀了他们!” 伊沙贝拉考虑林志和孙连运被对方围在中间,枪声一响,这帮人虽有死伤,但林志、孙连运也难保安全。放了小猴子,低声道:\\\"我们从两边包抄过去。” 不料一句话刚说完,后脑勺也被一把枪顶住。 “嘿嘿,原来还有两个小妞藏在这里!” 伊沙贝拉一阵懊恼,只见身后站着三名男子,吴梦梦也被人用枪顶着。 这三人一阵坏笑,推着伊沙贝拉和吴梦梦走过去。 听到嬉笑声,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道:“嘿嘿,这下又得玩了。”见伊莎贝拉和吴梦梦都生得漂亮,顿时心痒难搔。 林志四人走进航站楼,见天花板上有猴子,哪里想到这里会有人?却不知道这群人原本住在这里,只因上山躲避尸潮,这才刚刚回来。 这群人中,没有一个女人,就像一群饥饿的狼。眼睛在头骨中炯炯发光,上上下下打量着伊莎贝拉和吴梦梦凹凸有致的身子。 一名男子道:“军哥,我们有份吗?” 一脸横肉,眼睛中都是凶光的军哥道:“白小妞归我,另外一个嘛,哈哈,人人有份。” 众人都畏缩的笑了起来,恨不得马上就开干。 趁着这帮家伙得意忘形,林志抢到军哥的身后,左手勒住他的脖子,右手也抽出小腿上的潜水刀。 军哥脸色一变,恶狠狠地道:“你们区区两个人,不想活了,快放手!” 林志手上微一用力,刀尖也刺进军哥肉里几分,冷冷地道:“叫你手下把枪都放下。” 军哥大怒:“你杀了我,你们四个都跑不了。我要把你们抓起来,用火慢慢烧死。” 军哥这话可不是吓林志,他对待不听自己话的手下,或者是无意中闯到机场的人。就是把人绑成十字架,然后用火慢慢烧。 人油一滴滴掉进火中,刺啦刺啦地响,受刑的人,一时半会死不了,非要受尽折磨,才慢慢死去。 林志脑海中浮现出机场草坪上那四具焦黑的尸体。声音阴寒地道:“不错,你们人多势众,又有枪,不管是谁都能杀了我。但你也别想活命。” 顿了顿,又加重语气道:“不管谁杀我,我就只认准了你,非一刀刺穿你的脖子。” 军哥朝对面两名手下使了个眼色,让他们趁林志不注意,一枪杀了林志。 那两名手下还没有反应过来,林志也擦觉到了异样,将匕首又顶进军哥肉里几分:“我是名医生,现在刀尖离刺破你的气管,就差半公分了,就算我脑袋中弹,手一抖,你也非死不可。” “嘿嘿,你知道气管被刺破是什么感受吗?” 林志阴恻恻地道:“周围都是空气,可你就是一口空气也呼吸不了,你能吸进去的,只有血沫子,这些血沫子充满了你的肺呛,知道被淹死的人有多么痛苦吗?嘿嘿,这个还要痛苦十倍。” 军哥听得毛骨悚然,颤声道:“别说了。还他们四个人的枪。” 孙连运三人拿回枪,吴梦梦对刚才轻薄她的那名男子道:“哥哥,你挺帅呀!”往前一步,贴在男子的身上。 那男子一愣,似乎隔着衣服,也能感受到吴梦梦饱满的柔荑。鼻子中再闻到吴梦梦身上散发出的香味,更是心猿意马:“这小妞,难道迷上哥哥了?不得不说,哥哥确实有些帅。以前就迷住了不少大婶。” 但下一秒钟,他嗷的一声,叫得犹如杀猪一般。 原来吴梦梦猛地一抬头,膝盖狠狠顶在他的兄弟上,男子倒在地上,这一辈子,只怕再也抬不起头了。 伊莎贝拉拿过林志的武器,递给林志,林志不接,对军哥道:“军哥是吧?” 军哥受宠若惊:“兄弟还有什么话说。” “谁他妈是你兄弟,让你手下的人,都把枪放在地上,然后后退三步。” 军哥脸色难看,但也不得不照做:“兄....”他本想说兄弟,但想起刚才被林志训斥,改口道,“大哥,你现在该满意了吧?” 林志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我满意还是不满意,你也知道?” 军哥神色尴尬:“大哥,杀人不过头点地,当做我兄弟的面,不要让我太难堪。” “你他妈还懂得不好意思?给我跪下。” 林志手上微一使劲,军哥哎呀一声,担心气管被刺穿,虽然不知道会不会像林志说的那么严重,但总不敢试上一试,不由自主就跪了下去。 他这一跪,众人顿时一片哗然,他手下的兄弟目光中都露出了鄙夷的神色。 连孙连运也觉得太过份了,对林志道:“这样做,他连男人的尊严也没有了。” 孙连运哪里知道,林志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否则对方二十多人,只要一哄而上,谁把谁弄死,就不一定了。 但若军哥当众出丑,哪他再恼羞成怒,他手下的兄弟也不会再听他命令了。 这有前车之鉴,在凉都公园涌泉寺,刘雄就是这样身败名裂的。 林志哼了一声:“各位看起来也不是孬种,跟着军哥难道不觉得丢人?”话音一落,一脚将军哥踹翻在地。 这人心狠手辣,对他千万不能手软,否则那四具焦尸就是榜样。 众人又是一阵恍然,一名寸头青年叫道:“打死这废物!” 群情激动,在寸头的带领下,一拥而上,顿时将军哥打得叫不出声来。 林志道:“好了,这种人打死他,都脏了大家的手。” 孙连运肚子里好笑:“你倒狡猾,这军哥虽然还吊着一口气,但和死了也没有什么两样。” 第159章 新人加入 林志一开口,众男子都停下了手,交头接耳议论了一阵,寸头青年走到林志面前:“大哥,贵姓?” 林志道:“林志。” 这男子道:“兄弟姓赵,叫赵九州,以后我们就认你当老大了。” 孙连运哈的一声,一句话没有说出口来:“操,还有这样认老大的?” 林志摇了摇头:“抱歉,我得去魔都,不能留下来。” 赵九州大声道:“兄弟们,大家跟着一起去怎么样?” 众男子轰然答应:“有什么不可以的,当然可以!” 林志心中一动:“队伍扩大了,护送伊莎贝拉的成功率只有更高,就算他们是一群废物,用来当炮灰也不错。” 当下道:“大家是真心跟我林志是不是?” 众男子道:“哪还有假?”“谁敢三心二意,老子给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林志道:“好,拿上武器,出发!” 孙连运很是担忧,低声提醒林志:“万一他们只是演戏,又反水怎么办?” 林志道:“这个简单,你和伊莎贝拉、吴梦梦走在最后面,一发觉不对劲,就开枪。” 众男子答应得好好的,但走出两里地不远,三名男子谎称要大号,走进路边小树林里,但过了好长一段时间,还不见出来,赵九州进去一看,好家伙,三人的外套搭在灌木上张开,在林外看来,人似乎蹲在地上,但其实早已经溜了。 赵九洲破口大骂:“操他们祖宗,说好了跟着老大一起去魔都,说话不算话,还算男人不是?” 众人跟着一起骂,但有人嘴里骂着,心中却想:“操,我怎么这样奔,不跟着一起溜?难道我活腻烦了,干嘛千里迢迢跑到鹿都去送死?” 人同此心,有这样想法的的人不是一个两个,此后,阴溜一个,阳溜一个,还没有看到西城的大门,就只剩下赵九州,和另外两名男子了。” 赵九州很是惭愧:“我没有想到,这帮家秋这样没种。” 林志笑了笑:“很正常呀,谁不怕死呢?换我是他们,也不会跟你走的。” 林志一脸认真:“赵老第,你能留到现在,我已经很感动了,不过路上真的很危险,你们最好也别跟着了?” 赵九洲性格耿直,大声说:“哪还算什么男人,我赵九洲说出来的话,还从来没有反悔过。” 另外两名男子也是神情坚定。甚至有一些兴奋,纷纷表示绝不离开。 林志道:“好,以后大家就是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年轻人热血充沛,更易冒险,这两名男子都是二十几岁,一个瘦高个叫李良,一个个头不高,但挺壮硕的叫王铁。 一行七人骑上马继续赶路。伊沙贝拉和吴梦梦共乘一骑、孙连运和李良共乘一骑。两人身材都偏瘦,倒也不显得拥挤。 估摸着又走出一个小时,路边房子渐渐增多。只见一座城市矗立在蔚蓝色的天底下,高楼大厦鳞次栉比,那就是西城。 就在此时,忽听几声欢呼,方紫,胡凌霄,冬雪雪,白言朝,王海峰五人从路边一所小院奔出,纷纷笑道:“终于等到你们了!”“终于等到你们了!” 林志大喜,一跃下马,众人劫后重逢,当真是欣喜万分,伊莎贝拉流下眼泪,喃喃地道:“感谢上帝!” 过了一阵,胡凌霄问道:“这三个兄弟,还有这个小妹妹都叫什么名字哪?” 林志给双方作了介绍,众人听到赵九洲等人也要追随林志去魔都。更是着意接纳。。队伍扩大了,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林志道:“小伟他们有消息吗?\\\" 王海峰道:“你看。”说着拿出望运镜,让他望向城市。此处在一个坡道上,地势颇高。 林志一望之下,吃了一惊,只见装甲运乓车侧翻在城中的一处十字路口,车门畅开.周围游游荡着不少丧尸。 “这是怎么回事?”林志吃惊地问。 王海峰道:“多半是小伟他们后来又开走了运兵车,黑灯瞎火的、撞进了城市也不知道。” 一开始,当林志返回果树林,发现装甲运兵车也不在原处,还以为是方紫等人开走的,这时才明白是自己猜错了。 开走运兵车的人,原来是小伟他们。小伟等人多半是无法接近河边,所以沿着河岸逃跑的时候,又上了运兵车。 林志一阵欣慰,小伟等人既然逃进了西城,说不定都还活着。 王海峰道:“我们也是今天才到,准备晚上进城去找他们.\\\" 林志道:“好,就这样决定了。” 说话间,从城区涌来一群丧户,众人就进院子回避。把马儿也牵了进来。 这是一栋私人自建房,二层的小楼贴了瓷砖。走进小楼,屋子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只不过无人居住,哪里哪里都是灰。 大家在沙发上座下,方紫道:“我煮了一大锅稀饭,吃饱了饭,天黑就一起进城,找到小伟他们,继续赶路。” 林志沉吟道:“我有个想法,以后我们改走火车道,不走公路了。” 大伙儿自从进入桂省,时常遇到废弃的车辆堵死了马路,经常被迫改道,而且公路两边,分布的城市乡镇不少,危险性很高。 胡凌霄道:“这样倒是挺好,只不过以后只能靠两条腿了,每天走不了多少路。” 王海峰道:“欲速则不达,我也赞成走铁道,安全第一。” 李冬雪道:“还有五匹马,大家可以轮换着骑马。呵呵,要我说,也挺不错的。” .......... 当晚;林志、白言朝,王海峰,赵九州四人进入西城。之所以只去四人,那是因为人多了,目标明显,容易暴露。 西城名不见经转,但城区规模却不小,一栋栋楼房在黑夜中给人倾倒过来的压迫感,丧尸也成群结队。 赵九州是西城本地人,在他的带领下,一行四人摸到路口,白言朝弯腰冲运兵车中看去。 王海峰道:“别看了,难边小伟他们还会在车里?” 第160章 重聚 就在此时,路边一家银行中突然闪了一下灯光,隐隐听到有人低声叫道:“海峰大哥,是你吗?” 林志听这声音,分明就是小伟,四人快步走过去。隔着玻璃门一看.小伟.汪红丹,卡洛林三人都在。 小伟连忙打开门。林志四人走了进去。 “太好了,你们三个都活着。”林志在小伟肩上一拍。只见他双眼红肿,神情悲切。 林志叹口气:“陈叔的事情我知道了.你也别太难过了,大家都还好吗?” 小伟擦了下眼睛,已知此地不可多留,说道:“罗莹已经死了,运兵车侧翻的时候,她被压在了车下。至于孙连运,陈尚,就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 林志道:“孙连运还活着,在城外等着大家呢。”一句话说完。见汪红丹和白言朝抱在一起,两人在未日中相依为命,感情自然不一般。 王海峰朝门外看了看:“大家既然没事儿,就快走吧.趁现在没有几只活死人。” 赵九州心想:“也是当真运气好。一路进城,没碰到几只丧尸。”众人当下出了银行.原路摸出城市,回到小院。 胡凌霄等人都还在灯下坐着,听到敲门的声音,方紫连忙开了门、一见林志到小伟、卡洛林,江红丹三人,真是喜出望外。 王海峰-把搂住小伟:“你这家伙,知不知道大家多想你?” 伊莎贝拉见卡洛琳安全回来,抱着她也是激动万分。 ............ 第二天,众人摸着铁路北上.果然铁路基本上是从荒野穿过、如果不是遭遇大型的尸潮,几乎碰不上什么危险。 偶尔遇到零星小股丧尸,还不够大家塞牙牙的。 卡洛琳在运兵车侧翻的时候受了点轻伤,一匹马就专由她乘骑,剩下四匹马,大伙轮流乘坐。 轮到王海峰时,他总是让给伊莎贝拉。这让伊莎贝拉不安之中,又带着感激:“海峰大哥,我能自己走。” 王海峰笑笑:“跟我客气什么?你海峰大哥就是单纯想走路。” 但伊莎贝拉心中明白,其实谁愿意走路,海峰大哥此举,只是为了给她节省体力,这样如遭遇凶险,也多一分逃跑的力气。 如此走了七八日,队伍都是早晚凉爽的时候赶路,中午天气炎热,就停下来休息。速度虽慢.每天也能走出三四十公里。 这次遭遇尸潮,队伍损失了小伟父亲,罗莹、陈尚三人,但又增加了吴梦梦、赵九州、王铁、李良。 人数达到了十六人,比从望城坡营地出发时的初始人数还多了五人。 大伙路上有说有笑,倒也不无聊,反而觉得是一场快乐的远程徒步。 李冬雪笑道:“最好的风景总是在路上,我倒盼望这条路永远没有个尽头。” 小伟道:“我说冬雪小姐姐呀,你在想什么呢?咱们干粮快吃完了,再不想法补充物资,呵呵,只有把马儿宰了。” 李冬雪翻了个白眼:“死胖子,我和你很熟吗,还冬雪小姐姐,滚你的臭鸭蛋。” 大伙都笑了起来,孙连运对林志道:“这两个家伙,恐怕有一腿。” 林志道:“你是羡慕,还是嫉妒?” 孙连运道:“我是羡慕加嫉妒,再加上恨。” 林志一笑:“我瞧吴梦梦好笑对你有意思。” 孙连运连忙摆手:“得了,我这辈子,再也不碰女人了。” 大伙说笑之间,前方出现了一座车站,车站不大,却也不少。 小伟嘿的一声:“说什么来什么,正好可以补充物资。” 李冬雪道:“恐怕丧尸不少。” 小伟道:“怕什么,我们人多势众,弹药又充足。管它多少丧尸,都宰了。” 李冬雪道:“你就不能动动脑子,什么都要硬拼硬杀?” 队伍停了下来,林志骑在马上,用望运镜观案,片刻说道“没发现有丧尸,但好像是货运站,不是客运站。” 小伟一听,感到有一些失望,如果是客运站.倒能补充物资,货运站虽然没有丧尸,可大概率也弄不到食物。 王海峰道:“没有丧尸,那得提防有人。先派人过去侦查一下。” 大伙心中一凛,人可比丧尸还要恶毒。 白言朝为人机灵,侦查的任务就交给了他,过了一阵,白言朝爬上货运台上,冲着大伙招手,表示安全。 队伍于是来到站前,只见货台上落满了枯叶,空空荡汤的一片萧条。只怕从末日之初,这里就再没有活人光临过。 孙连运走到库房前:“撬开看看,谁说货运站就一定找不到食物了?” 货运站一排十几间库房,孙连运携开第一间库房,伸头一张,里面堆满了塑料管材,姿砖,浴盆等家装材料。 再撬开第二间库房,仓库中都是衣服鞋袜、床上用品。 小伟道:“别忙活了,货运站怎么可能有食物?不过找到衣服鞋子也不错,大家换衣服呀!” 孙连运不死心:“难道食物就不算货物?”又撬开第三间仓库,放眼一望,里面堆的货物品种五花八门,但都是电脑、电见,洗衣机等家用产品。 也有手机,打印机等货品,但就是没有食物。 胡凌霄见货运站前并排六七条铁道、其中两条铁道上停着闷罐车,笑着说道:“孙连运,库房里面没有食场,说不定闷罐车里反倒有。” 孙连运不为所动,其他人倒觉得有道理。大伙跳下站台,抱着希望将车都撬开,结果里面装的都是钢铁线圈。 就在此时,猛听孙连运大声欢呼:“在这里了,在这里了!”原来他一间间库房撬了下去,撬到第六间床库房时,终于找到了食物。 “真有你的!” 大伙涌上货台,进入库房一看,各种食物堆得小山一般高,看纸箱上印刷的文字:有麦片.瓶干,各类镶头、零食,矿泉水等等。简直就是个大型超市。 孙连运笑道:“也不看看我以前是干什么的,货运站能没有食物,哈哈!” 众人欢呼雀跃,玉海峰笑道:“孙老第,你今天立大功了,大家终于可以饱餐一顿了。可惜只有五匹马,带不走多少。” 第161章 铁道工具车 林志也很惋惜,这七八天来,由于铁路沿线找不到给养,众人吃得很是节省,现在食物虽多,但带不走多少,在吃光前如果还没有找到下一个补充物资的地方,又得挨饿了。 突然,方紫道:“你们看这辆车,说不定马儿能够拖动。” 众人朝库房外瞧去,靠近货台的铁路线上,停着一辆车,这车与众不同,虽然也是在铁路上运行,但后半部份是车厢,前半部份是平台,队伍中无人有在铁路上工作的经验,都不知道这种车叫什么车。 其实这是铁路检修的工具车,火车道需要检修的时候,就用车头拖到需要检修的路段。 林志估摸着工具车的份量,说道:“瞧这家伙,五匹马儿应该拖得动,” 方紫笑道:“哪样不就可以多拉些食物了?” 大伙恍然,纷纷笑道:“还可以乘车。不用一天走过半死了。” 小伟和白言朝心急,两人跳上工具车、将工具房里笨重的压轨工具都抬出来扔掉了。 白言朝又说道:“再拆了工县房,车就更轻了。” 林志道:“不需要,马儿实在拉不动,咱们跟在后面走路就得了,留着工具房,晚上还有睡觉的地方。” 众人当下将食物一箱箱搬上工具车,整整齐齐摆在车头的平台上,又找来油布盖上,以防下雨淋湿。 最后:从第三间库房拿来四十来床太空被、铺在工具房中。小伟一个狗扑躺在上面,销魂地叫道:“太舒服了,就像躺在棉花堆中!!” 赵九州和王铁把马儿套在工具车上,得的一声,五匹马一起发力,将工具车缓缓拖动。 众人大喜,王海峄道:“再给车轮上点润滑油,更加省力。” 小伟一听,忙将被他丢弃的润滑油捡起、挨着给车轮上了油。 赵九州拗断一根树枝,像模像样站在平台上,赶着马儿往前走。车轮上了润滑油后,滚动起来更加滑顺。 见马儿并不吃力,大伙一个个跳上工具车,才觉低估了马儿的劳力,速度只是有所减慢。 如此走出几公里,王海峰怕累伤了马儿,说道:“一半人走路,一半人乘车、每个小时换一次。” 如此行驶到黄昏,铁路分成了两条道,在道岔旁边,有一栋小小的楼房。 林志见周围野草茂盛,便让赵九州给马儿喂草。走到楼房前一看,上面挂着一块牌子,西城铁路局第七工务段。 工务段一楼是工具室,二楼是值班调度室,如今“人”去房空,冷清清的死寂无声,工作台上摊开一张铁路线路图,上面落满了灰尘。 王海峰抖了抖灰尘,和林志研究,铁路分成两条道后,左边铁路所经路线,沿途有不少城市,其中不乏大城市。 而右边铁路建于上个世纪,随着时代的发展普及高铁,而右边铁道因为年代久远的原因,不能满足高铁运行,如今已渐渐没落,基本上处于荒废状态。 显然,走右边铁路要安全得多。虽然也经过一些城镇,但都是一些小城市。 唯一不理想的地方,就是过于绕行,但林志等人也不赶时间,这倒是不必考虑。 在工具车上过了一夜,第二天,遂改走右边铁道。 铁路岔道已经是电力控制,白言朝找来一根撬棍,用尽全身力气,才将道岔改成向右。 五匹大马拉着工具车,沿着铁轨往前走,但见用于铺设铁轨的碎石杂草丛生。 荒废也有荒废的好处,一路之上特别幽静。 铁路两边的树叶在半空中交集在一起。遮天蔽日,工具车从下面穿行,犹如行走在一条绿色的隧道中。 如此走出十七八公里,沿途都是野生果林,核桃、山毛桃、板栗、苹果等交互出现,站在平台上一抬手,就能摘到。 林志摘了一个小毛桃,洗干净上面的绒毛,吃起来倒是很脆,只是没有经过人工培育,甜度淡了不少,但清香则有过之。 到了中午,队伍停下休息,就地取材,捡拾枯枝败叶生火烧水,在库房中得到的食物品种较多。 有的吃泡面,有的吃自热米饭,依照个人口味,任意取食。 大伙沿着铁轨一溜坐下,正吃着,马儿忽而前蹄离地,灰律律嘶吼起来,显得很是烦躁。 众人心中一凛,纷纷抓起手中的武器,汪红丹道:“荒郊野岭,莫非也有丧尸?” 白言朝道:“哪里没有这些家伙?”只见马儿异常害怕,心想,“只怕是大群的丧尸,沿着铁路而来,马儿要是被吃了,大伙儿又得走路了。” 第162章 有肉吃了 猛听“呜哔”一声,林中竟窜出一头斑斓猛虎,全身皮毛光滑,脑袋上顶着一个大大的“王”字。 猛虎一跳四五米高,虎爪箕张,锋利无比,半空中扑向马群,马儿逃又逃不了,早被吓得瘫软在地,屎尿齐流。 大伙千算万算,就是没有算出令马儿受惊的,竟是一头猛虎。手中武器一起开火,只是猛虎速度太快,都没有命中。 眼看一匹大马就要丧生在虎爪下,突突突,三发子弹打入了虎头。 杀死老虎之人,正是卡洛琳,她最后一个开枪,也是唯一命中老虎之人。 林志长出口大气:“卡洛琳,真正的军人毕竟不同凡响。”踢了踢死老虎,头颅破碎,早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这地方居然会有老虎?” “多半是动物园跑出来的。” “我看不像,动物园的老虎没有这样的野性。” “怎么不像?末日发生前,我在网上就看见野生老虎的种群在恢复了。” “可新闻说的是东北地带,桂省怎么会有老虎?” “咳,活人死得差不多了,老虎不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大伙议论纷纷,见马儿吓得不轻,只有等恢复过来,才能赶路了。 ......... 白言朝和王红丹走进林中,两人靠着一大树坐下。 汪红丹道:“你说伊莎贝拉到底有哪里不同?” 白言朝知道伊莎贝拉重要,但具体重要在哪里,林志不说,王海峰、胡凌霄等人固然也是猜测,白言朝等后来加入队伍,更是不清楚了。 白言朝道:“管她的,我听小伟说,只要把伊莎贝拉送到魔都,以后大家就去找个无人的海岛,爽爽快快苟上一辈子。” 汪红丹道:“可是无人的海岛,物资也不能保证呀。” 白言朝道:“自己开荒种地。” 汪红丹一笑:“你说自己种地,哪我问你,你分得清楚稻谷和杂草的区别吗?” 白言朝一怔:“陈叔应该分辨得出来,可惜他已经死了,剩下的人,剩下的人.....” 汪红丹道:“我看再没有人能分出来了。” 白言朝点点头,说道:“什么东西不是人学的,到时候找几本农业方面的书,慢慢研究不就可以了?哈哈。” 两人相视一笑,忽而闻到一股血腥味刺鼻,白言朝脸色一变,低声道:“你快出去。” 白言朝拉上枪栓,循着味道转过大树,只见灌木下躺着一头梅花鹿,脖子上血肉模糊,身上都是长长的伤痕,想来是给老虎咬死的。 “有肉吃了!” 白言朝一回头,才发现汪红丹还跟在自己身后:“咦,不是叫你出去吗?” 汪红丹微微一笑:“遇到危险,我怎么能让你独自面对?” 白言朝感到一阵温馨,他和汪红丹本是同学,以前关系一般,但在末日中相互护持走到现在,自陈青死后,更加珍惜彼此。 两人合力将梅花鹿拖出树林,众人一见到梅花鹿,都是喜笑颜开,毕竟能吃到新鲜肉的机会不多。 王海峰道:“哪里来的梅花鹿。” 白言朝道:“应该是老虎咬死的。” 王海峰道:“原来老虎袭击我们,是在护食。” 小伟道:“管他打,梅花鹿刚死,马上烧烤,味道才新鲜!” 这时马儿也恢复得差不多了。林志笑道:“大家捡点柴火,在平台上烧烤,还不耽误赶路。” 平台覆盖了一层铁皮,也不怕烧坏,五匹马儿拖着工具车,缓缓行走。 小伟无肉不欢,当下剥了鹿皮,将鹿肉切割成条状,用树枝穿起,烧烤起来。 不多久鹿肉烤熟,肉香味四溢,大伙你争我抢,吃得酣畅淋漓。这种野生梅花鹿肉质筋道,不像饲料喂养的猪肉,柴而不香。 胡凌霄吃下一块肉,咂咂嘴巴:“要是有酒就更好了。” 烟酒在末日中的作用不可低估,上次在食品库房,这两样东西都没有找到。 胡凌霄、王海峰两个老烟民,已经断炊很久了。 ............ 工具车行到傍晚,前方出现了一座火车站,暮色苍茫中,随风传来几声悠长的尸嚎,风向一变,又什么都听不到了。 王海峰站起来了望,说道:“应该能弄一些精神食粮。只是看不清楚,那边丧尸多不多。” 林志沉吟道:“等天再黑一点,过去看看,另外卫生纸、牙膏也快没有了。也得弄一些。” ....... 说话之间,天色越来越暗,林志、王海峰、白言朝、王铁四人准备出发收集物资。 由于不了解火车站的情况,方紫、卡洛琳、小伟、胡凌霄等人在后面接应。 白言朝想了想,问林志:“可以带上汪红丹吗?” 林志有些奇怪,汪红丹战斗能力并不太强,干嘛带上她?跟着明白过来,白言朝的用意,是让汪红丹多多锻炼。于是点头道:“行。” 吴梦梦一听,在汪红丹耳边低声道:“拜托,给我弄一点卫生用品来。我那个都来两天了,一直找不到用什么。” 汪红丹吃吃地笑着:“你干嘛不给方紫、李冬雪姐姐要?” 吴梦梦道:“要了,她们的也用光了。” 林志跳下平板车,五人在夜色的掩护下,朝火车站摸去,爬上月台,只听风声萧然,将枯叶一股脑刮进候车室中。 林志打开电筒,一步步走进去,迎面就碰上两只丧尸,直戳戳地站着不动。 白言朝和王铁自两边掩上,用突击步枪上的刺刀干掉丧尸。凝神倾听,大厅中一团死寂,似乎再没有丧尸了。 五人穿过横七竖八的铝合金长椅,来到大厅内的商店前,一瞧之下,大失所望: 商店犹如遭了洗劫,货架上空空荡荡,除了一些毛巾、旅行包之类的物品胡乱丢在地上,有用的东西已经被人拿光了。 林志道:“去车站外看看。” 出了车站,是一大片站前广场,广场上黑影晃动,但没有几只丧尸。广场对面,矗立着一栋大楼。 五人穿过广场,来到大楼前,淡淡的月光下,只见门头上立着“凯宾斯基大酒店”七个镀金铜字。大堂中死寂无声,似乎也荒废了一百年。 第163章 凯宾斯基大酒店 王海峰轻声道:“这种靠近火车站的酒店,主要就是给旅客提供住宿的地方,看来搜不到什么物资。” 林志也同意王海峰的说法,但火车站周围,就只看见这栋大楼,也只好进去碰碰运气。 汪红丹小声道:“奇怪了,在我的印象中,火车站周边都是热闹地段,怎么就只有一栋楼?” 白言朝道:“各个地方情况不一样,也许再往前,就能看见别的楼房,只是天黑看不见。”见林志三人已走进大门,忙也跟了进去。 一进大门,却有了意外之喜,前台旁边单独设立了一个玻璃柜子,里面共有三层,上面两层摆放的都是饮料,最下面一层,摆放的是牙膏牙刷,以及女人生理期间使用的卫生用品。 汪红丹忙走到玻璃柜前,用手一推,才发现玻璃柜子上了锁,说道:“哎呀,没有钥匙怎么办?” 白言朝轻声笑道:“直接打碎就好了。难道还有人要你赔?”拿起沙发上的毛巾,垫在玻璃上,以免玻璃破碎时,发出过大的声响。 王海峰点点头,对林志道:“白言朝可比小伟谨慎多了。” 白言朝抡起枪托,砸在毛巾上,噗的一声闷响,将玻璃打破。 汪红丹将牙膏牙刷,以及卫生巾等装进背包,五人继续朝楼上搜索。 二楼、三楼都是客房,一些房间中响起尸嚎的声音,那自然是有人尸变后,困在了房间。 等到了四楼,却是一间空旷的大厅,厅门口贴着大红的喜字,原来这家酒店,也承接婚宴业务。 王海峰大喜,有人办婚宴,自然少不了烟酒。 他抢进大厅,用电筒四下一扫,只见桌椅翻倒,大厅中间是举行婚礼的台子,金色背景的墙上张灯结彩,天花板上挂着红色的彩带。 像这种举办婚宴的地方,如果灯光齐明,那给人的感觉,自然是喜气洋洋,富丽堂皇。 但如今一团漆黑,所有的窗户在装修时又给封死,却只能令人感到阴森恐怖,仿佛到了一间地下墓厅。 大厅中一地凌乱,到处都是跑丢的鞋子、手机等物,显然尸变当日,有人在操办婚宴,可却没有发现烟酒等物。 王海峰一阵疑惑,只听白言朝道:“说不定在包房里面。” 大厅左侧一排包房,房门都是关着的,但这种门锁并不结实,白言朝稍稍一用力,就撞开了房门。 他挨着房间撞开,撞到第三间的时候,里面果然堆了不少烟酒。 王海峰呵呵一笑,先将两条华子塞进背包。 林志等人也拿了一些,五个人然后各自抱起一箱子白酒,正好出门,忽而听到啪的一声,婚宴厅中铺着猩红的地毯,这声音不大,却也惊动了五人。 白言朝和王海峰连忙关上电筒,大厅中顿时一团漆黑,只有林志手中蒙了黑布的电筒,还再发出微弱的光。 “好像是潜伏者。”林志低声告诫众人,如果是普通的丧尸,见到电筒的光亮,早就一拥而上了。 王海峰松了一口气,那只要不弄出太大的动静,多半就没有什么凶险,但听窸窸窣窣的声音响个不停,进入大厅的丧尸却也不少,难保其中就没有普通的丧尸,因此也不敢打开电筒。 到了此时,王海峰再好酒,也不敢拿大家的性命开玩笑,他和林志都放下手中的酒箱子,各自挺起了刺刀。 黑暗之中,一只潜伏者走了过来。光着的脚板踏在地毯上,竟是无声无息。直到离着不到三步的距离,林志才发现了这只丧尸。 林志手中有电筒,刺杀不便,王海峰一个突刺,干掉潜伏者。 林志伸手扶住,将潜伏者慢慢放倒在地。摆了摆手,示意大家跟在自己身后。 王铁,白言朝等当下跟着林志,沿着墙壁朝大厅门摸去,出了大厅,王海峰将两扇厅门也合上了,潜伏者耳力再好,不懂开门也是枉然。 就在此时,只听楼上似乎也响起脚步声,众人悬着的心还没有放下,便又急急忙忙下楼。 这栋大楼中,似乎藏了不少潜伏者。 等下到一楼,林志吁了一口气,回头一看,却发现少了白言朝和汪红丹。 三人吃了一惊,都不知道白言朝和汪红丹是怎么跟丢的。 ........... 白言朝跟在王铁后面,下到三楼,回头低声对汪红丹道:“潜伏者耳朵也真够灵敏,多半是我撞开包房门的时候,惊动了它们。” 他话说完,却没有听到汪红丹回应,连忙停下脚步,身后却也空空无人。 白言朝吃了一惊,想要招呼林志三人,又不敢大声说话。担心时间长了,汪红丹有什么闪失,一个人硬着头皮又摸回了四楼。 他站在楼口,浑身提高了警惕,黑暗之中,四下里一团死寂。 第164章 演出大厅 白言朝定了定神,用手指捂住电筒,指缝中露出的电筒光下,婚宴大厅的门还是关着的。 这就奇怪了,他清清楚楚记得,走出大厅的时候,汪红丹还在自己身旁,那她到底去了哪里? 白言朝望向厅门对面,原来这边还有一道走廊,只是被柱子遮挡,先前没有发现。 他绕过柱子,见走廊幽深漫长,汪红丹慌慌张张,很有可能是错误的走错了方向。 白言朝深吸了一口气,平复紧张的心情,顺着走廊拐了一个弯,眼前又有两条路。墙上贴着标识,左手边通向卫生间和厨房。右手则通向演出厅。 白言朝想了想,汪红丹手中没有电筒,黑灯瞎火的,走向哪一边都有可能。 白言朝寻思,普通人的习惯,遇到岔路十之八九往右走。于是拐向右手方向,刚走出七八步,猛地一顿,走廊中直戳戳地站着一只潜伏者,心中着急,差点一头撞了上去。 “这是进入了潜伏者尸窝了吗?” 白言朝心中暗暗纳闷,潜伏者并不常见,怎么这家酒店中,所遇到的丧尸,都是瞎了眼睛的潜伏者? 他挺起手中的突击步枪,刺刀一寸寸接近潜伏者的眼窝,直到离得够近了,才一下刺出。 嗤一声轻响,潜伏者应声倒地,脑袋在地板上一撞,发出咚的一声响。 这一下声音也没有多大,却惊动了附近两只潜伏者,只听低沉的尸嚎声响起,两只潜伏者踉踉跄跄直逼过来。 白言朝背心一阵发凉,末日以来,还没有单独面对如此凶险的情况,今天要是换做了别人,他真的要掉头就逃。 但汪红丹和他情谊深厚。 白言朝这人又极重感情,实在不忍就这样放弃汪红丹。 他自忖同时对付两只潜伏者没有把握,赶紧蹲下身来,背脊紧紧贴着冰冷的墙壁。 嚓、嚓、嚓、嚓、嚓..... 两只潜伏者几乎就贴着他鼻子走过,白言朝尽管闭住了呼吸,似乎也能闻到那股带着森寒的死人气味。 “还好,躲过了一劫。” 白言朝按捺住心跳,走进演出大厅,一进门,微微一怔。 大伙刚上到四楼的时候,直接就走进了婚宴厅,也没有到处看看,不想这栋大楼空间不小,演出大厅的面积,差不多比三个婚宴厅还要大。 白言朝捂住电筒一步步走进去,昏暗的光线下,忽觉七八米开外有东西走来。 他也没有看清楚,只是莫名其妙的有一种恐惧感,连忙闪到柱子后,只听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响起,三只潜伏者来到他刚刚站立的地方,歪着脑袋作聆听状。 “差点被发现!” 他肚子里嘀咕了一声,背脊贴着粗大的柱子,往后面挪去,手指忽而触到一物,湿答答的很不舒服,转头一看,禁不住“啊”的一声。 白言朝活到现在,已经够冷静了,但眼前的一幕实在诡异。 一只丧尸紧紧贴在柱子上,除了一个脑袋还能转动,身体几乎被菌丝完全缠绕。 菌丝在蔓延生长,从丧尸的口中、鼻中往出长,就一双眼睛炯炯发亮。 这眼睛和白言朝四目相对,似乎在说:“快杀死我!” 白言朝一个箭步窜了出去,刚才的惊呼声尽管低沉,还是惊动了那三只潜伏者。 只听尸嚎声响起,东边角落又有丧尸朝这边而来,只是黑暗之中,不知道有多少丧尸。 白言朝惊恐到了极点,反而镇定下来,顺手操起一张椅子,用力一抛,咣当一下,砸在墙壁上,只听玻璃破碎的声音响起,墙上的一台大屏显示器,被咂了个稀烂。 他趁此机会,又往前逃出十几米,见墙上开得有门,连忙推门进去。 刚一进门,就听到风声劲急,脑袋中还没有想明白是怎么一回事,连忙往前扑去,跟着听到一声低呼:“哎呀,对不起,我还以为是丧尸。” 白言朝转过身来,用电筒照向对方,没想到在这满是潜伏者的尸窝中,竟还碰到了一个大活人。一个二十啷当岁的男子。 “刚才,没有打伤你吧?”男子压低嗓门道。 白言朝明知对方只是出于失误,但心中还是无比的恼怒。男子手中提着一把长剑,刚才自己往前扑时,只要稍稍慢了半秒,脑袋也给他砍成两半了。 惊魂未定间,忽觉肩膀一阵发凉,原来衣服已经给长剑削去了一片,衣服质地柔软,竟被一剑削去,可见男子手中的长剑是何等的锋利。 白言朝没好气的地道:“你是瞎子吗?我打着电筒,你没有看见?”心中恼怒,又兼对方手中有剑。枪口有意无意便对准了男子。 男子哼一声:“你要敢开枪,你自己也活不成!” 白言朝听他不但不道歉,语气中还带着威胁,一股怒火更是压不住:“我一枪打死你,也不见得就非得死。” 两人凛然对视,各自眼中敌意渐盛,突然间,男子一剑直劈过来,白言朝用刺刀一挑,已抢进男子内圈。 男子手中的长剑,比突击步枪连着刺刀都还长了半尺,如果冷兵器对决,白言朝要向取胜,只有贴身近战。 白言朝也就因为看出了这一点,着着抢攻,而他拼刺的刀法,由于在小山庄时得到卡洛琳的严格教导,也是无比凌厉。 男子吃了一惊,想不到这家伙倒有两下,急后退时,嗤的一声,袖子也给扎了透明窟窿。 这一来,男子再不敢大意,手中长剑刺、劈、削、砍,居然也是法度严谨,两人一时间打了个旗鼓相当。 白言朝不敢开枪,生怕惊动外面的潜伏者,但拼刺之间难免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幸好这间屋子是唱歌房,贴了厚厚的隔音棉,只是叮叮当当刀剑相击的声音,也传不出去。 男子怒气勃勃:“今天不杀了你,我九日不是人!” 第165章 不打不相识 白言朝又是一个突刺,男子一闪,不料脚下绊住了一根音响线,身体一偏,刺刀已抵达胸前。 男子临危不乱,用力一挥,将长剑投向白言朝。 白言朝急低头闪避时,男子猛冲而上,将他拦腰一把抱住,一个过肩摔,狠狠砸在地上。 白言朝一阵憋气,虽然地上铺着地毯,还是感觉难以吃消。一伸手,已抓住对方小腿,猛地一用力,将男子掀翻在地。随即骑了上去。 “你他妈找死!”男子恶狠狠地道。 白言朝咬牙切齿:“谁打死谁还不一定呢!” ......... 两人扭打在一起,一会儿你压在我身上,一会儿我骑在你的身上。拳头像雨点一样落在对方的脸上、胸上。 也不知道打了多久,两人都是气喘吁吁,大汗淋漓,白言朝锁住对方右手,男子左手则按住了白言朝的胸口。一时之间,相持不下。 突然,白言朝一笑,男子也跟着笑了起来,正所谓不打不相识,竟有些惺惺相惜起来。 两人慢慢松开手,白言朝整理了一下衣服:“你挺能打的。力气也不小。” 男子道:“你也不错,力气没有我大,但出手够狠。” 卡洛琳在小山庄时,教给大家的都是海军陆战队的格斗技巧,白言朝要不是学了这些技巧,大概率不是男子的对手。 白言朝道:“你叫什么名字?” 男子道:“李旭。有个外号,叫做九日。” “九日?一晚上?”白言朝嘿嘿一笑,“老兄,你行不行呀?” “我这个外号的含义,可不是你想的那样。” “哪是什么样?” 李旭也是一笑,没有回答,问白言朝:“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白言朝道:“白言朝,对了,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了?” 李旭道:“唉,别提了,我出门搜集物资没看黄历,他妈被一群丧尸追得裤子差点没有掉,好不容易逃到酒店,哪里知道这里全是瞎眼丧尸,得,出不去了。你呢,你干嘛来到这里?你好像不是本地人?” 白言朝一摊手:“我们有十几个人,来酒店收集物资,其中一个同伴失踪了。” 李旭吃了一惊:“乖乖,我半年没有看见活人了。你们居然有十几个人!” 白言朝道:“你藏在这里,看见我同伴没有,一个女孩。” 李旭摇摇头:“唱歌房根本听不见外面的声音,不过,我可以帮你找。” 白言朝过了这一阵子,越来越担心汪红丹,当下打开门,外面死寂无声,但集中注意力,能听到潜伏者走动时,衣裤摩擦发出的窸窣声。 白言朝屏住呼吸,在大厅中寻找了一阵,见演出厅还有一道后门,于是摸了出去,李旭紧握长剑,随后跟出。 后门外是一道走廊,淡淡的月光从通风窗中照射了进来,忽见对面也有两道黑影,定睛一看,手里都端着枪,正是林志和王海峰。 林王两人见了李旭,也是吃惊不已,这时候来不及多问,说道:“汪红丹呢?” 白言朝把自己刚才经历简略一说,林志道:“这边我们都搜查过了,汪红丹究竟去了哪里?” 李旭道:“对了,那边还有一道门。” 白言朝道:“怎么不早说?” 李旭道:“我也是刚刚才想起。” 他说着,往前走了十几步,在墙壁上一推,一道暗门打了开来。 林志走进门去,空气中一股陈旧的灰尘味儿,大堂中隔了十几个包房,原来这里是老板设置的“第三产业”。只因为见不得光,所以入口设置得很是隐秘。 王海峰道:“你这么知道还有这种地方?” 李旭道:“我以前来消费过,所以知道。” 白言朝隔着包房门,低声叫道:“汪红丹,汪红丹。”心中也没抱希望,这地方如此隐秘,汪红丹怎么会找得进来。 ............ 但世界上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巧合,汪红丹误打误撞,还真走到了这里。 只听包房门吱呀一声打开,汪红丹声音发抖:“我在这里。” 林志三人同时松了口大气,原来汪红丹手中没有电筒,就摸着墙壁往前走,要是她手中有电筒,也不会去推一扇几乎和墙壁严丝合缝的门。 “下次跟紧点。现在快走。”林志皱着眉头,但见汪红丹吓得够呛,也不忍心再责怪她,正要转身离开,角落中忽而响起可疑的声音。 只见一只女性潜伏者往前伸出手,走了过来,身上只穿着一条粉红的小裤衩。 李旭挑了挑眉头,有些猥琐地道:“可惜了。”挥起长剑,咔嚓一声,砍下潜伏者的头颅。 咚的一声,头颅掉在地上,猛听尸嚎声大作,原来角落中不止一只潜伏者,随着尸嚎声,十几只同样衣着清凉的女性潜伏者扑了出来。 “快跑!” 林志大叫一声,接连两个点射,潜伏者已经冲到身前,不开枪是不行了。 两只潜伏者被爆头,污血脑白夹着破碎的菌丝飞溅开来,倒在林志脚下。 白言朝也开枪射击,一边护着汪红丹逃出门,接着是李旭和王海峰。 林志最后一个退出,只听突突突几声枪响,白言朝大叫:“这边也有潜伏者。” 汪红丹惊慌失措:“怎么办?怎么办?” 王海峰叫道:“冲啊!” 这时候除了原路冲出大楼,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白言朝和王海峰在前面开路,林志、李旭断后。 五个人冲进演出大厅,潜伏者三面围了上来。林志把门一关,先断了后顾之忧。 李旭双手紧握长剑,不要命的往前冲,嚓,嚓,嚓,长剑一挥,就是一颗人头落地。 第166章 王铁回来没有 五人杀出一条血路,冲出演出大厅,本以为就要逃得性命,不料走廊中又出现了大群的丧尸。 只听尸嚎声嗡嗡作响,在这狭窄封闭的空间中,震得人耳朵都麻了。 这些丧尸有潜伏者,也有普通丧尸,但潜伏者占了绝大多数,都是被枪声惊动,从上面楼层冲下来的。 群尸乱哄哄的扑上来,直接顶在了枪口上。 突突突...... 林志扣着扳机,顶着丧尸往前冲,丧尸胸口被打得血肉模糊,两只手无意识的乱挥乱舞。 子弹穿过它的胸口,将后面的丧尸射倒了一片。 李旭刷刷两刀,砍下丧尸双手,走廊中挤得密不透风,但除了往前冲,再无退路。 王海峰一边射击,大叫:“这酒店里面到底有多少丧尸?” 林志快速换了一个弹匣,子弹咻咻乱飞,几乎不用瞄准,每发子弹都不会落空。 丧尸数量越来越多,简直杀不胜杀,突然,对面也响起了枪声,白言朝叫道:“是小伟他们!” 原来林志等人半天不见回去,方紫、胡凌霄、李良、孙连运、小伟等人前来接应,见酒楼中枪火闪烁,立即赶来支援。 方紫冲上四楼,见丧尸源源不断从五楼涌下来,几人立即封锁了楼口。 这样一来,林志那边压力顿减,枪声之中,丧尸一只只倒下。并力冲到楼口,小伟呵呵大笑:“小白快走,我们掩护。” 林志几人弹药所剩无几,先下了楼,时间不长,胡凌霄、李良也下了楼,方紫、小伟最后下楼,两人交替掩护,射杀追下来的丧尸。 王海峰道:“王铁呢?” 小伟抹了把脸上的大汗:“我们冲进酒店的时候,就只看见地上摆着两箱酒,根本没有看见王铁。” 孙连运道:“这家伙,不会是听到楼上鬼哭狼嚎,早开溜了吧?” 李良和王铁一起加入的队伍,摇摇头:“王铁不是那样的人。” 此时,丧尸还在往下涌,枪声扩散开去,附近也听到尸嚎声越来越近,也不知道有多少丧尸正朝酒店而来。 林志道:“先回去!” 白言朝、王海峰各自抱了一箱酒,大伙急匆匆往回赶,林志问方紫:“你们过来,伊莎贝拉没事儿吧。” 方紫回答:“有卡洛琳、李冬雪在,你就放心好了。” 说话间穿过火车站,来到铁路上,一上车,李良就问:“王铁回来没有?” 赵九州一愣:“没有呀。” 王海峰沉吟道:“我和林志上楼的时候,留下王铁在一楼接应,按道理,他不应该有事,莫非我们上去以后,一楼大堂又出现了丧尸?王铁兄弟遇难了?” 赵九州瑶瑶头:“王铁不会那么菜,很大的可能,是躲起来了。” 林志道:“天亮再去看一下。” 大伙喘息一阵,白言朝道:“我给大家介绍介绍。”指着李旭,“要不是他,我就找不到汪红丹了。” 林志想起李旭砍杀丧尸的时候,敏捷的身手,问道:“你练过?” 李旭笑着:“我只是一个改装车厂的小老板,哪会练过,只是爱好自己打造一些刀剑,平常也拿起舞两下。” 小伟嘿的一声:“你手中的剑,就是自己打造的?不错,不错!” 说话间,胡凌霄也打开酒箱,倒了一杯酒给李旭,问道:“你刚才说,你开了个改装车厂。” 李旭道:“怎么了?” 胡凌霄道:“能不能把工具车也改装改装,给安个发动机?” 李旭嘿嘿笑着:“这车又没传动系统,安上也跑不了。不过.....” 胡凌霄听他话中有话,顿时来了兴趣:“不过什么?” 李旭道:“可以弄一台倒三轮拖着走。” 小伟插话道:“三蹦子?” 李旭一笑:“三蹦子也是摩托车,不过我说的这个倒三轮,马力可强劲多了,庞巴迪。” 胡凌霄愣了愣:“什么迪?” 李旭道:“庞巴迪,一个摩托车的品牌。前面两个轮子,后面一个轮子。” 白言朝道:“嗯,这车我听过,价格可不便宜,听说在五十到一百万之间。” 小伟嗤笑道:“管他多少钱,区区一辆三个轮子的摩托车,能拉得动工具车。” 李旭想了想:“也许拉得动,那车我经过了改装,发动机给换成了168的三缸发动机,功率达到了185千瓦。” 小伟道:“说了半天,车在哪里?” 李旭道:“顺着铁路再往前走七八公里,路边有一座小院,那就是我开的车辆改装车,摩托车就停在厂子里。” 小伟道:“行,到时候试试看。” 林志道:“摩托车马力再强劲,但那是爆发力,要想拖动工具车,那得看劳力。摩托车自身重量太轻,抓地力不足也是枉然。” 李旭翘起大拇指:“林志大哥是懂车的,这个简单,到时候我再改装。” 李冬雪道:“工具车有马儿拉着,不是挺好吗?干嘛要改成摩托车来拉?” 胡凌霄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做事两手准备,有什么变故的时候才不至于乱了手脚。” 第167章 兵站 第二天,林志、白言朝、李旭、方紫、吴梦梦、胡凌霄、赵九州等七八人穿过火车站,前去寻找王铁。 这时候天亮了,才发现火车站并不只有卡宾斯基一家大酒店。再往前三四百米,路两边都是楼房。 林志举目眺望,那些楼房都比较老旧,与远处城市的高楼大厦,格格不入。 凯宾斯基大酒店附近,还游荡着一些丧尸,但数量不多,形不成多大的威胁。 赵九州心情忐忑:“王铁是不是黑灯瞎火的跑进城了。” 白言朝道:“又这个可能,要真实那样,王铁多半.....” 他剩下的话没有说出来,但赵九州也明白,多半两个字的后面,就是活不成。 大伙分散开来,在周围寻找,一上午过去,别说是人,人毛也没有一根。 胡凌霄低声道:“我瞧王铁凶多吉少,再找下去也没有意义了。” 林志也不愿意为了王铁多耗费时间,于是收队,至此以后,王铁就这样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这就是末日中的无奈,很多人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消失。仿佛从来没有来到这个世界。 王海峰有些感叹,队伍就像一个营盘,不断有人死去或则离开,又不断有人加入。 不知道终于抵达魔都的那一天,最初出发的11人,还有多少能活下。 ........ 五匹大马拉着工具车,继续前行,一个小时后,到了一道坡下。 上世纪建造的铁路,不像后面标准,几乎是一马平川。路途平坦。 有时候,会遇到铁路有较大幅度的起伏,这道坡虽然不是太陡,马儿拉着也很吃力。 大伙于是都下来车,推着工具车上坡。 工具车上了坡以后,铁路又变得平坦起来,再行出一里多地,一条公路与铁路并行。 李旭指着路边一所院子:“那就是我的车辆改装厂了。” “大家都去瞧瞧。”林志跳下车,小伟等人跟着来到院门前。大门上来锁,上面缠着带刺的铁丝网。 林志摸着下巴:“你这个铁丝网,只能防丧尸,防不了人。要我说,还不如不装。” 王海峰点点头:“不错,丧尸不会打你的主意,要是人看见了,那就不一样了。” “可是,自从尸变后,再也没有人从这里经过了。” 李旭摇摇头,掏出钥匙,打开大门。院子里搭了个彩钢棚,工具摆放得整整齐齐,从这里可以看出李旭是一个很自律的人。 李旭走到彩钢棚下,哗一下拉开一块油布,大伙眼前一辆,这辆倒三轮超过了大伙对摩托车的想象。 外表黑漆瓦亮,充满了科技感。 林志摸着下巴,估摸着这车的份量,几乎相当于一辆小坦克了。再进行加重,真能拖动工具车也说不定。 大伙围着摩托车观看,李旭也烧了热水,招呼大家喝茶,他有一间房子堆满了四处收集来的物资,分门别类摆放在九个铁架子上。 其中一个铁架上,是李逊自制的冷兵器,有唐刀,长剑,匕首,每一把都锋利异常。 白言朝拿起一把长剑,嘿一声说:“你这手艺,放在古代就是顶级的铸剑师。”拿起一片纸板,轻轻一削,纸板便一分为二。 铁架上堆满了各种果脯小吃,大伙也不客气,拿起来边喝茶边吃。 李旭则拿出工具,对倒三轮又进行改装,再增加了一台168的三缸发动机,并进行了加重处理。 胡凌霄端着一杯茶,对李旭道:“你这里不错呀,干什么还要去魔都?” 李旭想也不想:“三个字,太孤独了。” 胡凌霄意味深长地说:“孤独总比丢了命强。” 李旭一笑:“是吗?” 伊莎贝拉静静地听着两人说话。这时插话道:“李先生,你好像对死亡无所畏惧。” 李旭道:“怎么可能呢?这世界,谁又不怕死?把扳手递给我一下。” 伊莎贝拉将扳手递给他。 李旭一边扭着螺丝,一边说:“人都会死亡,如果把人一生浓缩成一分钟,我们刚出生,无论你愿意不愿意,生命就已经被规划好了,七秒钟长大,三秒钟读书,一秒钟恋爱,然后随便找一个人结婚,最后老死,以至于我们重来没有好好享受过程。一直是奔着死亡而去。” 伊莎贝拉一笑:“李先生,你好像一个哲人。” “一个小老板而已,算不了什么哲人。不过我知道,其实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匆匆追寻一个又一个结束,却没有想到,那是别人的期望,直到死的时候才突然发现,原来我们从没有为自己而活过。” “如果是这样,那么活一分钟,与活一百年,又有什么区别?” “我们从没有真正活过。” 伊莎贝拉细细咀嚼最后一句话,不由痴了。 ................... 在李旭的改装厂停留了两天,第三天队伍继续出发。那倒三轮能坐两人。白言朝就跟着李旭学习驾驶。 摩托车轮距窄,恰好能行驶在两条铁轨中间,两人行驶出一段距离,李旭道:“前面就是云雾山兵站,过了这个站,就是南湘省了。” 白言朝道:“兵站?莫非有军营?”心说,“倒可以补充一些弹药。” 第168章 两个幸存者 李旭一笑:“兵站只是个地名,不过听说,附近确实有武器库。” 正说着话,李旭突然停下车,只见铁路前方,似两个背着行李的人正赶路。 李旭刹住车:“是人还是丧尸? 白言朝掏出望远镜观察一会,很肯定地说:“是人!” 李旭一加油门,赶了上去,那两人听到摩托声,回头一看,立即奔进铁路两边的树林。 白言朝叫道:“喂,我们是好人。你们两个不用怕。” 李旭嗤笑一声:“这年头,‘我们是好人’这句话,相当于‘那家伙肯定存心不良’。而且你手上又有枪,人家不跑才怪。” 白言朝道:“那要怎样说,别人才不会跑?” 李旭道:“和小命有关系的事情,你这么说别人都不会相信。” 白言朝道:“我看也就两个普通的幸存者,他们既然跑了,就不管了。” 末世之中,人和人之间毫无信任可言,两个陌生人面对面,首先产生的只有敌意。 李旭正要继续赶路,奔进右手边树林中的一名男子却突然冒出头来:“喂,你们两个是干什么的?” 这人左手持弓,右手拉弓,箭头对着白言朝和李旭。 白言朝哼一声:“是你箭快,还是我枪快?” “你一枪打不死两个人。”这名男子吹了声口哨,左边树林中的男子也冒出头来,手上同样拉开了一张弓。 李旭抽出长剑:“那就试试?” 两名男子都是二十五六的年纪,末世里,能活下来的人大部分就在20到四十的年纪,都正处于年富力强的状态。 太弱和年纪太大的人,几乎都没有活过尸变最初的一个月。 双方正相持不下,只听蹄声得得,五匹大马拉着工具车走了上来。 白言朝道:“我们的人来了,你们两个还不快跑?” 这两人相互看看,不但没有跑,其中一人突然道:“你们要去哪里?”说着,放下了手中的弓箭。 ................ 林志、胡凌霄、王海峰,卡洛琳、方紫等人正在工具房中闲聊,汪红丹突然在门口叫道:“前面有情况!” 众人一听,都走出工具房,那两名男子已走出树林,戒备之心虽未完全消除,但也不似先前紧张。 林志道:“两位朋友从哪里来呀?” 一名较为文质的男子道:“枝城那边。我叫方源,他叫顾程南。” 这说话的男子身材中等偏上,皮肤较白,另外一名叫顾程南的男子,则身形粗壮,皮肤黝黑。 林志见顾程南的背着一个滑翔伞,笑着问:“这位姓顾的朋友,也会滑翔伞,是不是?” 顾程南既不开口,也不摇头或者点头。 方源道:“哦,他在灾难发生前,因为一次事故导致右耳失聪,听力有些差。”推了推顾程南,“人在和你打招呼,问你背的是不是滑翔伞。” 顾程南点点头,却不回答。 方源道:“我这位朋友不擅长交际,性格有些内向,他背的不是滑翔伞,他玩得更加刺激,翼装飞行!” 林志一听,就来兴趣,跳下工具车,说道:“我叫林志,两位这是准备去哪里?” 方源沉吟片刻,和顾程南一通私语,这才道:“是这样的,前面就是云雾山兵站,那是一个小火车站的名字,兵站后面的云雾山,有一个军火库,我和顾程南准备去搞几把枪。” 方紫、王海峰等人一直听着三人说话,这时听到“军火库”三个字,顿时又惊又喜,队伍弹药所剩不多,都在为这件事情发愁呢。 方源道:“但就我和顾程南两人,只怕想顺利搞到弹药有些困难,见你们人多,所以想问问,要不大家一起去看看。” 林志道:“好!就这样说定了,大家上车。” 方源和顾程南跳上工具车,方源笑道:“我活了一辈子,马拉火车,倒是第一次看见。” 林志掏出香烟,递给两人一支,说道:“你们两个一直在一起,是不是?” 方源摇摇头:“尸变发生后,我一直住在枝城,顾程南则是在尸变初期,就找机会逃出了城市,那次事故,他除了右耳失聪,右臂还留下了暗伤,不过就算这样,说实在的,他野外求生的本领,却比我还要强。” 林志笑了笑:“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方源道:“研二材料狗,学的过滤膜专业,擅长从空气中取水。” “原来还是个研究生。”方紫听到这里,笑道:“那以后找不到水源,倒可以找你想办法。” 说话之间,前方出现了一座小站,暮色苍茫中,那小站看起来死气沉沉,仿佛也废弃了一万年。 ............ 第169章 逻辑闭环 队伍停下,派出白言朝、李良、赵九州前去侦查。 三人一前两后,组成三角战斗队形顺着铁路摸了过去。 到了站前,只见站台上模模糊糊有一个人影,过了好一会儿,也不见挪动。 白言朝低声道:“会不会是潜伏者?” 赵九州点点头:“有可能。我从这边摸去,你们两个掩护好。” 白言朝答应了,赵九州绕了半个圈子,慢慢掩到人影身后,定睛一看,却原来是虚惊一场,那是一根立着的木桩,上面挂了一件破烂的衣服。 他招招手,白言朝和李良翻上站台,李良踢了木桩一脚:“他妈浪费时间。” 白言朝打开电筒,往候车室里面扫了一圈,没有听到尸嚎声,便给林志等人发出了安全的信号,跟着走进候车室。 候车室不大,长长摆了十几张铝合金长椅,两张长椅间,有一堆烧过的灰烬。 赵九州用脚踢了踢,说道:“有人来过这里,而且最多不过三四天。” 白言朝见灰烬边还有几个抽丢的烟屁股,成色较新,也同意赵九州的推断。 就在此时,只听“啊”的一声,从售票窗口旁边的办公室传出。 赵九州吃了一惊:“李良!” 只见李良狂奔出来,后面跟着一只丧尸,这丧尸披头散发,手上脸上都长出了真菌,静悄悄的潜伏在办公室里面。 也怪李良自己粗心,以为车站内再无丧尸,一进办公室门,就被丧尸咬伤了。 呯。 一声枪响来自大门,正是林志等人走了进来,听到李良惨叫的声音,林志一枪爆头了潜伏者。 但事情已经晚了,李良左边脸颊被咬了一口,鲜血掉落在地,嘀嗒嘀嗒地响。 “完犊子了。”李良长叹一声,“想不到这小小的兵站,就是我死的地方。” ...................... 众人一阵沉默,都不知道怎么安慰他。 在死亡面前,所有的安慰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李良呆了一阵,对赵九州道:“你杀了我吧。”说着,走进办公室,在沙发上躺了下来。 赵九州和李良感情不错,拿枪的手不住地颤抖,怎么也扣不下扳机。 李良一笑:“没被你打死,倒给你吓死了。这样,你出去把门关上,明天早晨,你隔着窗子再给我一枪好了。这晚上,让我一个人好好安静安静,谁都不要打扰我。” 这晚上,赵九州心情甚是沉重,不过末日之中,人人神经早已经麻木。只听李良在办公室中,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又是长久的沉默。 第二天一早,赵九州隔着窗户一看,李良已经尸变,于是从窗户中开枪打“死”了他。 白言朝和赵九州一起,在火车站后面挖了个坑,埋葬了李良。 众人吃过早饭,林志和王海峰、胡凌霄,卡洛琳商量。 由胡凌霄、卡洛琳等人留守车站。 林志、方紫、白言朝、李旭、小伟、李冬梅、孙连运七人,跟着方源,顾程南进山。 李旭驾驶倒三轮,用于找到武器弹药后,装运回来。 云雾山高耸入云,山顶常年掩埋在一片云雾中,山名就由此得来。 九人到了山脚,只见公路边一个岗亭,旁边立着块石碑,上面刻着“军事重地,闲人免进”八个大字。 林志伸头往岗亭中瞧了瞧,早已经无人值守,桌子上厚厚的灰尘。 众人顺着公路进山,四公里不到的路程,一路上出现了七座岗亭。 方源道:“看来我们是来对地方了,其实我也是以前听朋友说,但到底有没有这样一座军火库,心中也是没有底。” 白言朝道:“幸好有,要不我们白跑一趟,肯定要找你算账。” 说话间,山脚下出现了一扇铁门,原来这云雾山军火库,就是掏空了整座山建成,可见当时的工程量,是如何的巨大。 白言朝推了推门,纹丝不动,咋舌道:“要把这铁门打开,只怕得用炸药。” 话犹末了,孙连运笑道:“你忘记我是干什么的了吗?” 白言朝一拍脑门:“对啊,孙大哥可是神偷。” 孙连运一笑,掏出钢丝,铁门虽然厚重,倒不难开,三下两下,已经捅开了锁。 众人合力,推开铁门,一股寒气就扑了出来,林志用电筒照进去,众人都惊掉了下巴,只见一条宽敞的车道两边,都是巨大的库房。 这军火库中居然还修建了公路,可见其是如何的庞大了。 顾程南见门后有发电机室,于是走进去,电筒一照,室内两台大型发电机,墙上挂着曲轴。 他这人话不多,不过心思细,当下拿起曲轴,插在发电机转子上,呼啦啦转了几圈,发电机便已经开始运转。 瞬时之间,洞顶上的照明灯一盏接一盏亮起,一直延伸到目力不能所及之处。 “这个武器库,真他妈的大啊!” 众人感慨着,顺着车道往里走,车道两边都是库房,各种轻武器、弹药等自不消说,最出乎众人意料的,库房中居然还有十二架歼七战斗机。 可惜队伍中没有战斗机飞行员,要不驾驶飞机,一天不到就可以到达魔都了。 李旭驾驶倒三轮,众人把武器弹药都往车上放,如此走出一段距离,发现一座库房中停着十辆军用吉普车。 白言朝道:“早知道这里有车,就不用驾驶摩托车了。” 林志道:“谁又不是先知,怎么知道呢?再说车停了这么久,不开摩托车来,也发动不了。” 李旭当下搭电发动了三辆吉普车,众人满载军火,回到了火车站。 这时,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大伙把武器搬上工具车,方源突然道:“我和顾程南,能跟你们一起走吗?” 林志道:“我们去魔都,危险得很。” 方源道:“我和顾程南商量好了,管你们去哪里,我们都跟着,否则就我和他两个大男人,大眼对小眼都烦了。”说着,哈哈一笑。 顾程南也道:“是呀,人多热闹,要不这世界太冷清了。” 胡凌霄插话道:“你们两个确定了?” 方源一点头:“当然。” 顾程南道:“不就是有可能丢了命吗? 其实一个人最大的悲哀,是在底层次上早早形成逻辑闭环,一生都被困在自己的思维茧房中。不到处走走,这一生算是白活了。” 第170章 大结局 于是,队伍又增加了两人,大伙跟着工具车,慢慢赶往魔都,谁走得实在累了,才上工具车休息。 否则工具车又增加了不少军火,马儿拉得吃力。 ......... 靠着五匹马儿,一辆铁道工具车,这支末日小队,历经七个月又十天,终于见到了矗立在浦江边的魔都。 “我们怎么进去?”王海峰望着崇山峻岭的高楼,也不由毛骨悚然,魔都两千多万人口,那就是活死人的天下呀。 “很简单。” 林志胸有成竹地说道:“疾控中心旁边就有一条城市景观河,而这条河最终也流入浦江,只要弄一条船,我们直接就可以划进城里了。” “太好了,丧尸不会游泳,这样一点危险都没有。” 小伟、白言朝纷纷叫好。 沿着浦江,两岸有不少船,有些是渔船,有些是富人的游艇。大部分是接待游客的乌篷船。 方紫道:“只有乌篷船不用电力,大家划船进城好了。” 话音刚落,一艘游艇上突然冒出一个人来,只见他脸色红润,一只手提着个酒瓶。大概二十五六的模样。 众人吃了一惊,林志道:“喂,朋友,你是干什么的?” 这人骨冬冬又灌了一大口酒,说道:“你们一到江边,我就发现你们了,我能干什么,每天混吃等死呗。” 林志笑了笑:“可以送我们进城吗?” 这人倒也干脆:“行,上床.....不,是上船。”说着,放下跳板。 大伙都笑了起来,一个个上了船,林志和这人攀谈,知道他叫莫轩宇,末日发生后,就把家安在了游艇上,虽然食物不缺,就是一个人太孤单了。 莫轩宇道:“你们进城干什么?” 林志道:“为了完成一件任务。” 莫轩宇道:“不能明说?” 林志道:“我要是告诉你,只好杀了你。” 莫轩宇一笑,再不多问。 游艇沿江而下,在河流入口处拐入内河。 魔都靠江临海,河道众多,莫轩宇掌着舵,他是魔都当地人,自然对这些河道了如指掌。 游艇一路行驶,拐了七八道弯后,傍晚时分,来到河边一所大院后,这里就是魔都疾控中心。 方紫抬头仰望,忽而“咦”的一声:“你们看,有灯光。” 疾控中心大楼一扇窗户中,虽然拉上了窗帘,隐隐还是有一丝灯光透了出来。 “有人就好!” 林志一喜,跳上岸去,王海峰等人也跟着上岸,胡凌霄最后一个上岸,问莫轩宇:“你跟着来吗?” 莫轩宇点点头:“好不容易看见这么多人,当然要多聚一阵了。” 莫轩宇将乌篷船系在岸边。跟着上岸。 河岸边是一条休闲步道,砖缝里都长出了杂草,林志见附近没有丧尸,紧跑几步,右脚在围墙上一蹬,两只手已经抓到了墙头。 他放下绳子,大伙一个接一个爬上去,只见院子里寂静无声,白天下了一场雨,地上一滩滩的水位,倒映着冷清清的城市。 张翼跳下院墙,方紫、王海峰等人一个个跳下。 大伙来到楼门前,只见安全门上已经结了蛛网,也不知道里面的人多久没有出来了。 孙连运掏出钢丝,捅开安全门,那亮灯的窗户位于七楼,大伙蜂拥而上,来到门前。 林志把食指竖立在嘴唇前,示意大家保持安静,接着把耳朵贴在门上倾听,过了半晌,听到了一声长长的叹息。 屋里有人!而且是个女的。 孙连运低声道:“我来开门?” 林志摇头,开门时要弄出动静,屋里的人必定抱着敌意,还不如正大光明的敲门。 他抬起手来,正要敲门,猛得一声枪响,子弹擦着他的耳朵飞过,只听一声闷哼,站在林志身后的赵九州脑袋中枪,子弹射穿他的头颅,又打在了小伟胸口。 众人大惊,立马闪到两边。 呯呯呯 又是三声枪响,打得木屑乱飞。 众人忍不住大骂:“里面的人,给我滚出来!” “你他妈神经病,乱开枪!” 只见赵九州一动不动,已经死绝,小伟躺在他身旁,不知死活。 林志心中暗暗叹息,一路上历经艰难,难道终于到了疾控中心,小伟就这样死了。 死在黎明之前? ......... 屋内“啊”的一声:“原来你们是人?” 孙连运骂道:“不是人,难道丧尸会开锁?”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 “别废话,快开门!” “不,我不会开门的。”里面的声音颤抖着,“你们想要干什么?” 林志见走廊上一排七八个花盆,每一个花盆都放满了土,少说也有六七十斤,使了眼色,朝着房门接连开枪。 白言朝、李旭趁此机会,抱起花盆砸向房门。 嘭嘭嘭三下,门已经被砸松动了。 顾程南一脚踹开门,大叫:“里面的人举手投降!” “不,我投降了,你们不会放过我的。” 方紫道:“你放心,我保证不会杀你。” 过了片刻,一名女子从桌子后露出头来:“真的吗?” 方紫道:“你只能相信,否则你一个人,能抵挡得住外面这么多人?” 女人犹豫一阵,战战兢兢走了出来,只见她身穿白大褂,四十左右,戴着一副黑框眼镜。 白言朝冲上去,一把夺过女人手中的枪,这段时间以来,白言朝和小伟之间的友情越发深厚,这时见小伟死于非命,愤懑之下,就要杀了女人。 林志连忙拦住,问女人:“这里还有多少人,有没有医生?” 女人道:“我就是医生。快,把伤者抬进来。” 方源、莫轩宇一个抱头,一个抱脚,把小伟抬进室内,平躺在手术台上,然后拉上布帘:“你们都出去?” 白言朝声音哽咽:“你要救不活他,我....我也要把你打成筛子!” ........ 女人忙了一晚上,天快亮的时候走了出来,大伙都在外面等着,一见她出来,都站了起来。 “你们的同伴,活过来了。” 女人叹了口气,眼睛中布满了血丝。 林志道:“你先休息吧。” 在女人抢救小伟期间,众人分头搜索了疾控中心的四栋大楼,除了这女人,再没有一个活人。 女人道:“我很好奇,你们从哪里来?目的又是什么?” 林志心道:“这说起来就话长了。”说道,“有清净的地方吗?” 女人道:“你跟我来。” 林志朝着伊莎贝拉招了招手,三人走进一间办公室,林志当下把叔叔林士强如何托付自己,方紫、王海峰、卡洛琳等人如何不畏艰难,途中,白言朝,莫轩宇、方源、顾程南、吴梦梦等人又如何加入的事情说了一遍。 女人道:“啊,原来是林中尉派你们来的!她,她就是伊莎贝拉!!!” 林志点点头。这才问道:“请问怎么称呼?” 女人道:“周岚,疾控中心首席指导。” 林志道:“你能研究出尸毒抗体吗?” 周岚沉默好一阵:“把握性不大,但还是有希望。” 林志听到“希望”两个字,心中好似也升起了希望。问道:“疾控中心怎么就你一个人。”心想,听叔叔当初的口气,这里人数好像不少呀。 周岚苦笑一声:“尸变刚刚开始的时候,整个疾控中心倒还有五名幸存者。只不过后来走的走,死的死,如今只剩下我一个了。” 林志一声叹息,原来叔叔当初并没有全说实话。 周岚道:“后来,林中尉和他的两名手下也来到了这里,我还当他们是受上级指派,来救人的。没想到,他们三个也只不过是幸运活了下来......” 这以后,周岚潜心研制尸毒疫苗。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三年。 这天,周岚从实验室出来,双手扶着栏杆,久久地眺望天边。 林志道:“怎么了?慢慢来吧,咱们有的是时间。” 周岚转头望着林志,缓缓地道:“我们成功了,尸毒疫苗研制出来了。” 林志啊的一声,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情不自禁抱住周岚,两人相拥而泣。 ............ 消息传开,疾控中心欢天喜地,努力终于有了回报。 全书完。 感谢大家一直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