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怪奇事务所》 第一章 奇怪的应聘 如今的世界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我这样一个大学毕业生居然始终找不到适合的工作。我的各项成绩还算不错,得过两次奖学金,这使得我大学毕业后存款略有富余,另外本人从外表看上去也毫无缺陷,长得有模有样的。整个大四的暑假我都在外面跑来跑去找工作,可惜全无所获。 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愿意接收我的地方,虽然现在的人才市场是供大于求,(这一点就很奇怪,世界上真的会有这么多人才吗?而且还找不到工作?)只不过找工作这回事也是要讲究双向选择的。这两个月来我算是大开眼界——象牙塔外真是另一番天地啊。就比如说今天,我满怀希望地出门去应征。那间外贸公司的招聘广告上写得天花乱坠——底薪每月五千,有住房伙食津贴,以后干得好了还有出国深造的机会。可当我到达广告上说的那间办公室时就顿感不妙——整个公司就是一间永远见不到阳光的破败房间,里面摆放的几台电脑估计是上个世纪的产物,而仅有的三个工作人员也是满脸委靡。唯一有点精神的就是这间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一个长着大蒜头鼻的油脸男人。其实看到他的瞬间我就想掉头就走,无奈他非拉住我唧唧歪歪。听他的介绍,好像他要请的不是个助理,而是能工作十八个小时,每个月薪水却只有区区一千元的傻瓜。当时我真恨不得向他的蒜头鼻子踢上一脚再拔腿而逃,可冷静一想还是算了,我可是跆拳道三段,一脚下去他不躺到医院才怪。工作没找到,反而惹上官非就不好了,于是我随便撒了个谎,奋力冲出大门就溜之大吉。 在垂头丧气地回家的路上,我暗暗下了决心,以后再也不要听信报纸上某些真实性不明的招聘广告了,虽然比较困难,还是找可靠的大公司比较靠谱。就这样想着想着,脚下的自行车却踏上了一条以前没走过的路,而当聚精会神思考问题的我意识到走错路了的时候,四周已经全是一片荒郊野地。我正在着急地想这路该怎么走,前方一个大大的广告牌上“招聘”二字突然吸引了我的注意。老实说,最近一段时间我对这两个字特别敏感。此外这个广告看上去还真是与众不同:字体不但龙飞凤舞,还是用毛笔写的。好在我小时候常看外公写毛笔字,总算给我辨认出上面写的是:招私人助理一名,详情面议几个字。下面还画个箭头指示到一个叫杨柳山庄的地方去。 这个杨柳山庄在我们s市是个挺神秘的地方,甚至还有人说那里有鬼。不过本人我从来不知道怕字怎么写,再加上就业压力和对神秘事物的好奇,我义无反顾地按指示向杨柳山庄骑去。反正现在是大白天,我的身手也不错,大不了杀出一条血路,应该也可以逃出来才对。于是最后我到了那个果然很阴森的山庄的大门前,按响了头顶上一个很隐蔽的门铃。 大概等了有一个世纪左右,绿色大铁门终于哐啷一声打开了。一个长得很像弗兰肯斯坦的用人模样的人走了出来,示意我跟他走。我心里不由得毛毛的:用人这个样,主人不会是化身博士吧,还是随时准备好闪人。不料一进门那个人就让我上一辆黑色大轿车,真是越来越像会一去不回的样子,可是已经进来了这里,还没探个究竟就落荒而逃也太没用了吧。于是我硬着头皮钻进车里。车子发动起来后,我才发现要坐车是有道理的,因为这个山庄实在太大了。 最后这辆车居然到达了一个人工湖,而湖上还有一个岛,上面依稀可以看见房屋的影子,驶过一座连接小岛和这边陆地的吊桥之后,汽车在一所很古色古香的中式大房子前停下了。我下车后松了口气:住这种房子的总不会是吸血鬼伯爵德库拉。 进入大门后一扇中国镶玉大屏风扑面而来。上面也用龙飞凤舞的字体写着: 东山一丛杨柳树 西山一丛杨柳树 南山一丛杨柳树 北山一丛杨柳树 纵使杨柳千万条 也难挽得行人住 山前鸣杜宇 山后鸣鹧鸪 杜宇唱:行不得也; 鹧鸪叫:不如且住! 看到这个我恍然大悟,怪不得这里叫什么杨柳山庄,除了劈头盖脸的杨柳树之外,还有引经据典的题词。不过这个有点罗嗦,前面四句还不如说:东西南北都有一丛杨柳树,不是简单多了吗? 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在用人的带领下,已经站在了一扇朱漆大门外。那个弗兰肯斯坦用人恭敬地把门敲了敲,里面随即传来一声:“请进!” 说老实话,这个说话人的声音还真是如音乐一样动听呢!要是人也是帅哥该有多好啊。这时大门已经在我身后悄无声息地关上。可是我完全没有先前的害怕,反而拼命想看看背对窗户坐在书桌后的那个人的样子。假如他又是一个蒜头鼻油脸男的话,我总要抓紧时间夺门而出啊。 “你是看到招聘广告来的是吗?”音乐般的声音又响起了。“请坐吧。” “对。我看到您要找个助理,所以就过来试一试。”我紧张地回答。“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符合您的要求。” “既然你能到这里来,我想大概没问题。”神秘的招聘人说道。奇怪!为什么大白天的会看不清他的样子,我视力很好的啊。“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我叫许艾薇。21岁,双子座。h大学英语系毕业。家里有父母和一个妹妹。”我一古脑儿地说道。 对面的人轻轻地笑了。“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特长?” “我是跆拳道三段,这个算不算特长?”我心中没底地问。说完马上后悔了,这个跟助理有什么关系啊?又不是要打架,我真是秀逗了。 “很好!有这个特长的话你可能会适合这里的工作。”出乎我的意料,对方居然这么快就录用我。“底薪是三千元,也许会有额外收入。你可以用我隔壁的房间作为办公室。明天可以来上班吗?”这时,神秘的雇主总算向我走近了,我也终于一睹其庐山真面目。 天哪!难以想象的好运气降临到我头上了,对方是个非常有气质的白衣帅哥,而且他答应给我一个三千块底薪的工作!我偷偷掐了掐自己,确定不是在做梦后,我结结巴巴地答道:“可以,随时可以来。” “那么明天九点请过来签聘用合同,顺便上班。”他又走回书桌旁坐下,动作非常轻,差不多是神不知鬼不觉。我也就退到门口准备离开。可是一想又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到现在为止我连雇主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呢。 不知道我身后的人是不是懂读心术,反正他好像知道我在想这个问题,他头也不抬地说道:“忘了告诉你了,我的名字叫欧阳炎。还有出门左转骑个三百米左右就到公车站了,不要再迷路了。” 第二章 职业女性的烦恼 当天我回到家后,真是越想越诡异——虽然进了家门后,我就无比自豪地宣布自己已经脱离了失业大军。心里却是七上八下的。万一今天的经历是在做梦或者鬼打墙,那我明天醒来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吗?更令人雪上加霜的是,我那个向来很乌鸦嘴的妹妹艾荞一听我描述应聘的经过,就无比肯定地说我不可能有这么好的运气,遇到一个肯给本科生底薪三千的帅哥老板。不过老爸老妈倒是蛮兴奋的,老妈还特意给我拿出了一套早就准备好让我第一天上班穿的职业套装,不过我明天不会穿它的(穿上这种高开叉小短裙后还怎么骑自行车啊?)。要知道最近的公车站离那个杨柳山庄也有三百米远,步行去怕赶不及,第一天上班就迟到可不太好吧。 开门的又是昨天那个弗兰肯斯坦,真不知道那么帅的老板为什么要找个这么影响市容的人当用人。难道是帅哥这个东西也是要跟丑男一起看才会显得特别帅,就像《唐伯虎点秋香》里的秋香一样?正当我胡思乱想之际,车子又开到了昨天到过的大宅外。我按用人的指示走进了老板的书房里,只见他已经坐在那张宽大的书桌后面了。不过还真是奇怪,他坐的那个位置虽然是逆光,可是大白天的,我怎么老是看不清他的样子呢? “来得挺准时的,刚好是九点整。”他把两张合同递给我,说道:“这是聘用合同,你核对一下,签字后自己保留一份。另外今天我们会有客人上门,到时候要麻烦你作个记录,你可以用这台笔记本电脑。”说着,他把桌上的一台小巧的笔记本推向我这边。 “好的。”我回答着并接过电脑,可是心里对这份工作的性质和内容还是一无所知。这时,我这位名叫欧阳炎的老板又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似的,未卜先知地解释道。“其实我这里是个事务所,不过我并不是什么业务都接的。联系业务这些事情也不用你做,你只要在必要的时候从旁协助我就行了。” “什么时候是必要的时候?”我问。 “就是你的特长能派上用场的时候。”他含糊其词地说:“你不是跆拳道三段吗?我想这个特长是会用得上的。当然这是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你只要做做速记,整理文件等案头工作就行了;或者是在我们外出调查的时候拿一下行李之类的。” “你真的确定要付我每个月三千块做这么简单的工作?”我觉得难以置信。 “这个工作可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欧阳炎笑了笑,“以后你就知道了。好了,客人已经来了,你可以去准备待客的东西,管家会帮你忙的。” 我一头雾水地走出门去。这时一个面容很威严的,标准英国绅士气质的管家先生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了我身边——这里的人一个个都神出鬼没的。他向我作了个跟他走的手势,我便跟着他到了一间宽大的厨房里,这里有个山一样高的大冰箱,只见这个管家像长了八只手似的,在冰箱里伸进伸出,一下子满满一托盘的点心和一大银壶的茶水就准备好了。 “以后你自己来这里拿主人需要的东西。”他撂下这句话后就像出现的时候一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了。我只好自己拿起那个超级大盘子和大茶壶,那姿势颇像耍杂技,不过我可是战战兢兢的——这些茶具看起来就很贵,万一打破的话我这个月的工资岂不是泡汤了。 这个杨柳山庄的内部结构还真是有够复杂,刚才那个管家先生又带着我七拐八绕的,差点就找不到回书房的路。幸好我记忆力还不错,总算是突出重围,顺利地回到书房里。可是那里仍然只有老板一个人——他不是说客人已经来了吗? 正在我纳闷的时候,主楼大门口响起了汽车喇叭声。过了一会儿,这位客人已经在我们对面茶几后的一张椅子里落座了。 她的样子看上去是一位三十岁左右事业成功的职业女性。虽然长得很漂亮,但给人一种不苟言笑、冷若冰霜的感觉。黑发向上梳起,在脑后盘成一个发髻。她脸上仔细地化了妆,但眼中还是透出几分苍老憔悴的神色。而她身上穿的是高级的夏奈儿黑白套装,戴着珍珠项链和配套的耳环。一股某名牌的香水味,从她的身上隐隐约约地透了出来。 “吴若男女士,你是南宫集团的南宫凤小姐介绍来我这里的,对吗?”欧阳炎开口问道,对方点点头。说:“我跟南宫小姐提过最近在我身上发生的怪事,她就建议我来你这里,她说无论多么复杂离奇的案件你都能解决。” “她还真是过奖了。”欧阳炎谦虚道。“那么我们就开门见山地说好了:你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怪事呢?” “我是本市一家有名的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她开始叙述,不过由于紧张,她的声音有点发抖。我则在老板的授意下在笔记本电脑上飞速地打字记录。“这几年国家一直在完善立法,法律在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我们事务所发展的势头还不错,我手头上也一直案子不断,钱当然也就赚了不少。上个月我们为了扩展业务的需要,打算多招聘一些法学专业的人才进事务所,怪事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发生的。” “能请您详细说明一下吗?”欧阳炎问。 “好的。事情是这样的:这次的招聘是我主持的。被我们确定有参加面试资格的共有十个人,不过最后只有三个人会被录用。让我们感觉为难的是,有四个应聘者的表现都相当出色,但是按照我们事务所的预算,确实只需要三个人来工作就够了,于是我们经过长时间的考虑,终于还是忍痛割爱,淘汰掉了他们其中的一个。”吴女士说道。 “那请问你们是按什么标准把这个应聘者淘汰的呢?”我老板又问。 “这个……”吴女士那妆容精致的脸上突然出现了一丝难堪的神情:“其实,因为他们四人在实力上来说实在是难分高下,最后我们只好淘汰了他们中外表最不出色的一个。” “也就是你们淘汰了四个应聘者中长得最难看的一个是吗?”欧阳炎说道:“以外貌为标准选择的啊。” “没错。这四个人刚好是两男两女,其实他们的长相都不错。其中的一个女孩长得相当漂亮,被我们淘汰的就是另外一个女孩子。” “比起女职员来,你们更愿意录用男职员吧?”欧阳炎问,吴女士点点头。 这番叙述不禁使我满腹辛酸地想起了不久前劳而无获的应聘经历。于是我暗暗用凌厉的眼神瞪了吴若男这个身为女人却不帮同类的用人单位代表一眼;同时又把感激地目光投向了拯救我于失业的水火之中的帅气的新老板欧阳炎。 “在实力相同的基础上,你们若以这个为标准选人,也是无可厚非的。”欧阳炎又说:“相貌虽说不是自己可以决定的,不过长得漂亮确实是个优势。”说到这里他微微一笑,他那张英俊的脸肯定给他带来不少好处,因此对这个问题他的确有发言权。 “可是那个女孩子本来以为自己肯定会被录用的,结果却让她大失所望。后来她又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我们最后没选她,是因为她长得不如其他的人好,就跑去做整容手术。可是为她做手术的并不是什么正规的大医院,在做使脸变瘦的削骨手术时出了事故,她因为手术失败导致的大出血而死亡了!” 听到这里,欧阳炎和我都大吃一惊,还真的有因为爱美而送命的人啊!我在惊谔之余听到欧阳炎说:“那死者的家属是不是认为你们律师事务所对她的死亡负有责任呢?” “我们这次招聘可是完全公平公正的,最多在道义上给这个女孩的家属一点安慰性的金钱。法律上的刑事或是民事责任,我们事务所可是一点也没有。”吴若男一脸正气,官腔十足地说。 “既然这样的话,你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欧阳炎奇怪的问。“你还说最近发生了许多怪事,跟这件事情又有什么联系吗?” “请你看看这个吧。”吴女士说着递过两张纸给欧阳炎。“我每个星期都收到一张。这是最近两个星期收到的。最开始收到的那两张被当作人家恶作剧的东西,已经给扔掉了。” 我把头凑过去看看,只见第一张纸上画了个大大的恶心骷髅头,与一般的骷髅画法不同的是眼睛部位的两个洞画成细长形,而嘴却是个圆溜溜的大洞。而第二张纸上的骷髅就比较正常了,不过一般在其下方添加的两根交叉的骨头却放在了左右两侧,将骷髅夹在中间 “这个真的很恐怖!”我们的客人的声音有点颤栗:“开始那两张也是这样的骷髅,不过细节的地方好像有不同。所以我吓得一下子就把它们撕碎了。” “可惜,应该是很重要的线索。”欧阳炎摇摇头。“你一点也想不起来了吗?要是能想到有什么不同的话,会对我们弄清楚整件事情起很大的帮助的。” “就是那两根骨头。”吴女士指着第二张画。“第一张上面好像也是放两旁,不过一高一低,没有这么对称;而第二张上面放得像个八字形。我就只记得这些了。” “好。那么除了这个你还收到什么别的奇怪东西或者信息吗?” “从收到这个起,我总觉得有人在跟踪我。上班的时候或是在家的时候都能接到不出声的电话,昨天晚上更是吓人,我接到一份匿名快件,里面装着我这一个月来被人偷拍的各种照片。其中有一张就是昨晚我下班回家的路上拍的,这照片的背面还写着几个字‘时候到了’,你说我能不害怕吗?” 说着,她又把一个包裹递给我的老板,看来里面就装着她刚才说的偷拍照片。欧阳炎从中间拣出写有字的那张仔细观察着,最后说道:“字体像是一个惯用右手的人用左手写的,用的是市面上到处可以买到的粗签字笔,没什么特别的。不知道你有没有怀疑过什么人?他(或她)可能是这个暗中骚扰你的人?” “老实说我还真是一点头绪也没有。死掉的那个女孩子是外地人,她的家属并没有要追究我们事务所的意思,反而对我们给予的人道抚慰金很满意,他们在女孩丧事办完了以后都回家乡去了。其他的嫌疑人就只有我工作上的对手了。最近我接手了一个经济案件,这个案子我差不多是十拿九稳可以打赢,而且因为涉案金额比较大,这次我的收入会很可观的。这个官司本来是另外一个律师事务所想极力争取的,不过最后还是败给我们了,他们可能因此而怀恨在心吧?” “不过这种恐吓的行为实在是很幼稚,不像是法律工作者干的。”欧阳炎摇摇头。“你们为什么能打败对手争取到这个赚钱的好机会呢,介不介意说明一下?” “这是我们的商业机密。”吴若男绷着脸说,语气硬梆梆的。 但是欧阳炎对她的这种回答好像完全不在意。“好吧,我想您的这个案子并不算复杂,不过我还是需要时间再仔细思考一下。这两天内应该会有解决的机会,今天您不如先回去工作吧。” 送走了这个身为职业妇女的客户,我脑子里差不多是一头雾水。可是刚刚老板还说案子不复杂,很快就可以解决?大概是看出了我内心的疑惑,帅哥老板又适时地说道:“艾薇小姐,你有什么问题不妨提出来,我们可以讨论讨论,我也顺便把整个案子的思路理清一下。” 我问道:“刚才那个女人既然被人骚扰,怎么还自己一个人跑来跑去的,那么害怕的话,可以请个保镖保护自己的吧?” “那可不太经济啊,吴女士看起来是个很看中金钱的人。请保镖可是很贵的。” “她的丈夫总不要钱吧?为什么不让他陪着外出呢?” “她现在没有丈夫,已经离婚很久了。我猜是因为事业得意婚姻失意。她刚才戴在左手中指的戒指,我看很有可能就是她原来的结婚戒指。那种戒指以前曾经是很流行的一种结婚戒指的款式。她离婚了也没把这个戒指取下来,反而从无名指换到了中指,也说明她是个比较看中金钱珠宝一类东西的人,所以她不想浪费这个戒指。不过一般中指会比无名指稍微粗一点,因此这个戒指戴起来不是刚好而是有些紧了,估计佩带的时间也比较长了,戒指已经卡进中指的肉里。”欧阳炎回答说。 “你刚才还说这个案子很快就可以解决了,可是我还一点头绪都没看出来呢。”我说道:“你真的已经知道是谁恐吓她了?” “当然还不能锁定到具体的某个人啊。”欧阳炎轻松地说:“不过线索已经差不多可以把这个嫌疑人圈入一定的范围。你看看那些照片吧,里面有几张很能说明问题。” 我拿着照片仔细研究着,这些照片的内容几乎是大同小异:吴若男上下自己的车啦,走进一栋应该是她办公室所在的建筑物啦,在超市或百货商场购物啦,以及在自己家的小区走动的啦。说实话,我除了能看出是偷拍的外还真不知道有什么奇特的地方。 “你要注意的是这张。”见我完全摸不着头绪的样子,欧阳炎特别向我指指其中的一张。 “她在餐厅吃饭被拍的,很奇怪吗?”我抓抓头问。 “问题就在于这个餐厅不是一般的餐厅。”他又递过一张吴女士出入公司大楼的照片给我:“你不觉得这个餐厅所在的地方跟这栋大楼很像吗?事实上,我可以肯定这就是同一个地方,这个餐厅就是位于吴女士公司大楼的内部。像这种高级写字楼都有比较严格的门卫制度,进出不是那么随便的。员工餐厅更是不会随便对外开放的。如果说那个偷拍者可以拍到这张照片,说明他很有可能就是这座大楼里的一个工作人员。这边还有几张类似的吴女士在公司工作被拍的照片,这就更能让我们肯定偷拍者的身份——他并不是外来者,找了一两次机会进入大楼拍照。他进入大楼应该是畅行无阻的,他的确是在那里工作的一个人。” “那他寄的那些骷髅头画又是什么意思?不像是要钱的嘛。” “其实那也简单。”欧阳炎说着又把那两张画有骷髅的纸交给我。“不觉得害怕的话,你可以仔细看看这两张画。再结合吴女士告诉我们的被她撕掉的那两张骷髅画的特点,恐吓者会采取什么行动就呼之欲出了。” 可惜我跟他的思想一点也对不上号,虽然目光炯炯地盯着那两张图看了半天,还是没看出什么所以然来。他该不会觉得我太迟钝而辞退我吧,我不禁有点担心。 这时欧阳炎突然轻轻笑了起来,解除了我的困窘。“你还真是不错,很多女孩子都不喜欢这种看上去很吓人的东西,多看一眼都不愿意。那个吴女士就是这样,所以把前面两张图撕掉了。你倒认真地看了这么久!” “大概是我神经线比较粗吧?”我无奈地说:“也有人说我没神经。” “这可是个优点。” “真的吗?这是优点?”我眼睛一亮。 “在我这里工作的话,这一点绝对是优点。”欧阳炎认真地说。“好了,我们今晚还有行动的。你先休息一下吧,可以先做做热身运动什么的,你不是跆拳道三段吗?说不定你这个特长今晚能用上。说起来这个可算是你的另一大优点呢。” 第三章 真实的工作内容 当晚七点多钟的时候,我和欧阳炎正坐在他的双人座小型跑车里,在吴若男女士工作的办公大楼外守株待兔。已经做了一下午的运动的我现在身体的敏捷度和参加跆拳道考试时差不多,不过话说回来,这个神秘兮兮的老板到底是打什么主意?不管他开的是什么事务所,我们俩现在这个德行真像现代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在等着犯罪分子自投罗网。 “我们是在等着抓那个恐吓吴女士的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道。 “没错。我估计不用多久就会有行动了。”欧阳炎正盯着公司大门。“吴女士下班的时间是七点半左右,她会自己开车回家,大概八点二十五分可以到达自家楼下。我估计那个恐吓者会在那个时候下手。” “为什么呢?在公司的地下停车场动手不是更好吗?”我疑惑地问:“那里人不多,很僻静啊。” “吴女士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每次下班都是跟三五个同事一起去取车。而开车回家的一路上她也不做停留,直接开到自家楼下,在这个过程中嫌疑人也是不容易下手的。不过当她把车开到楼下之后就有一个可以让人趁虚而入的时机了,就是她把车停到公寓大楼一楼的车库后再独自一个人走进公寓搭电梯上楼的时候。我发现这个时间刚好是小区的门卫换岗的时候,这时候查进出入的人员会不那么严格。如果我是嫌疑人,我肯定选这个时候下手。” 这时,我们一直关注的吴女士开着一辆银灰色的宝马车出来了,并径直开上了大路,欧阳炎马上发动车子紧紧跟了上去,他的驾驶技术确实很不错,一直跟被我们跟随的那辆车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既不让对方发现又不至于跟丢。就这样开了大概二十多分钟,他突然不再跟着吴女士的车,反而绕进了一条小道,然后开到一扇铁门前。 “从这里开始我们得下车了。”他说着就自顾自地下了车,我也赶紧跟上。“你能翻过这扇门吧?”他问。 “没问题。”我回答道,不过心里却暗暗嘀咕:真不知道在搞什么鬼?幸亏没穿老妈提供的那套小短裙,要不然,何止是骑车不方便啊。 欧阳炎的身手居然是出乎意料地敏捷,只见他纵身一跃,就像猫一样跳过了铁门,我也急忙紧跟其后,在这么奇怪的地方迷路可不是开玩笑的。然后我就跟着他七拐八绕了几下,没想到就已经在一片高级住宅区之内了。我看了一眼手表,才八点一刻。 “这个小区是我一个好朋友的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刚才那条小路是他告诉我的。除了他和我之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走那里到这边来既不要通过门卫,时间也只要五六分钟。”欧阳炎得意地解释道:“吴女士的车还没到,我们可以从容地等着那个嫌疑犯现身了。呆会儿行动一定要快,我去保护吴女士,你制服歹徒。” 说实话,对于这样的分工我深感不服。就算我有一技防身,好歹也是个女孩子,为什么要让我去跟歹徒殊死搏斗啊?难道这个欧阳炎是个胆小鬼吗?在那一瞬间我对他的好印象差一点全都土崩瓦解。不过也真是没办法,他可是老板啊。 正当我将愤慨和不满的眼神趁着黑暗投向老板的时候,他又开口嘱咐道:“你要特别注意嫌疑人手上的动作,不要让他拿出什么东西来。” “什么东西啊?难道是凶器?”我猜测道:“他会带刀或是枪吗?” “枪倒不是很可能,毕竟咱们国家的武器管制是很严格的。再说有枪的话,他也用不着绕这么大圈子来报复了,找机会一枪打死她就完了。” “那会是什么呀?”我想了想。“不过不管是什么,反正我会注意他的动作的,只要我向他手上踹上一脚,保证他手骨骨折。” 欧阳炎闻言惊讶地看了我一眼:“那就没什么问题了,拜托你了!” 说话间吴女士的宝马车已经驶进了小区,并将车开进了我们正前方的大楼一楼的一个停车位。这时,一个头戴面罩的黑影闪了过来,跟我们一样,他也迅速隐藏在一大丛灌木的阴影里,因为天色昏暗,他对离他不远处监视着的我们毫无知觉。 两三分钟之后,吴女士的身影终于再次出现,这时,黑影突然向她猛地扑去,也许是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吓倒了,吴若男这个女强人居然呆在原地一动也不动。不过有个人的动作比他们都快,身穿白衣的欧阳炎已经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过去将吴女士的身体压下。也许是被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吓了一跳,黑衣人的动作慢了半拍,但他很快回过神来,右手伸进衣服里拿出一个物件来准备向前面的两个人掷去。 幸亏早先得到欧阳炎的嘱咐,我一看到黑影的动作就本能地运足力气飞起一脚,只听到他惨叫一声后就在地上抱着受伤的手臂打滚。手中的物体也随之掉落在地,奇怪的是那不是什么凶器,只是个玻璃瓶子——掉在地上摔破了,原先装在瓶里的一种液体流泻出来。 “是氢氧化钠吧?这可是危险物品啊,你居然随身携带。”欧阳炎嘲弄地说,走上前去拉掉了那个黑衣人的面罩。 “怎么是你啊?张明?”看到他的脸,吴女士受到的冲击仿佛比刚才更大。“你为什么要找我麻烦啊,上次的应聘可是我把你招进事务所里的,你现在居然恩将仇报?” “什么恩啊,别说得比唱的还好听了!”被称作张明的人本来英俊的脸变得十分扭曲,不知道是出于愤怒还是手臂的疼痛,也许两者兼而有之。这时大门口的保安人员听到动静匆匆赶来,欧阳炎示意他报警,自己则对犯罪不遂的张明说道:“关于这个问题你还真得给我们说明一下了,虽然我也想出了十之八九。我猜其实你跟那个做整容手术失败的女孩子是情侣关系吧?因为很多公司都不赞成本公司的员工恋爱,所以你们在应聘的时候就隐瞒了这层关系,是不是?” “没错,我和倩倩在大学里就是让人羡慕的一对,打算毕业以后一起到着名的律师事务所里工作,这样就不用分开了。本来以我们两人的实力,应该都可以被聘上的,可是没想到倩倩却在最后被刷下来了!更气人的是:她居然是因为长得不如另一个女孩子才被淘汰的!” “那也没办法啊。”我说道:“她们两个实力一样,实在要淘汰一个的话,淘汰长相稍微差一点的也不是什么很过分的事吧。” “吴若男是这么告诉你们的吗?”张明冷笑道:“她简直胡说八道!她之所以坚持招收长相好的人成为公司成员,就是为了在必要的时候采取出卖色相的公关手段,为律师事务所拉生意!要不然她怎么总是能从别的事务所那里抢到有油水的案子呢?” 听到这里,我吃惊地望着吴若男,只见她满面羞惭之色,脸上厚厚的脂粉也盖不住她的疲劳衰老之态,仿佛一下子成了个五六十岁的老妇人。而欧阳炎则看着她,一脸果然不出我所料的神色。 “可怜的倩倩居然还真的认为她的相貌不够好,以后也会因为这个找不到工作,更重要的是,她担心会配不上我。于是就瞒着我去那家小诊所做整容,结果如何你们都知道了。这一切都要算在吴若男这个女人的头上!于是我下定决心要毁了她这张蒙蔽世人的脸——表面上她优雅高贵,事业得意;可是背地里不知道做了多少见不得光的事!”张明咬牙切齿地说着:“不过我并不想单单毁了她的容了事,我要先让她感受到复仇的力量而感到恐惧。所以在这之前我给她打无声电话,还跟踪偷拍她。可是这一切都被你们两个人破坏了!” “你到现在还不知道错在哪里吗?”欧阳炎突然向他厉声喝道:“亏你还是个法律专家,不运用法律手段,反而知法犯法,用私刑来处理问题!就算你今天成功了又怎么样呢?你以为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吗?还不是要因为故意伤人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你才刚刚大学毕业而已,本来大好前途要在你眼前展开,如果坐个十几二十年牢再出来的话,父母辛苦的抚育培养和你刻苦学习的努力不都付诸流水了吗?” 听到这些话,张明的脸上浮现出几许悔意,他用那只没受伤的手捂住脸轻轻抽泣起来。“不过好在你并没真正对吴女士造成人身上的伤害,又是初犯,只是恐吓罪不会被判很重的。”欧阳炎的语气又变得跟以往一样轻柔起来。“你还有很多机会可以从头开始的。很抱歉,我的助手许小姐那一脚把你伤得挺重的。但是你要知道,你刚从学校这个象牙塔踏出社会就走上了一条歧路,如果不多花点力气,下点猛药的话,你可能没法再走上正途了。” 虽然只是简单的几句话,不过句句言之成理。并且欧阳炎的态度十分诚恳,他确实是站在张明的立场为他着想。听到这些张明再次抬起头来,他那张年轻的英俊脸庞上第一次浮现出微笑的表情:“你说得对,我以前做的事太傻了。真是非常谢谢你们!” 到警察局录完笔录后,再回到杨柳山庄已经差不多是深夜了,可我一点也没有想下班的意思,因为这个案子还有些疑团我没弄清楚,于是我打电话回家说我要加班。而我的老板欧阳炎也一点没有要赶我的打算,反而叫管家为我们准备些咖啡和点心消夜。 “你有什么问题就问吧。”他说:“看你的样子不弄清楚今晚是睡不着觉的。” “就是啊。你怎么知道张明拿的那个瓶子里装的是氢氧化钠?要毁人容也可以用硫酸吧?”我急不可耐地抓起一个三明治塞进嘴里,同时问道。 “他寄的那几张画了骷髅头的纸就是提示。”欧阳炎喝了一口咖啡,回答道。“第一张纸上的两根骨头是放在骷髅两侧,一上一下;第二张则是摆成八字形;第三张突出的是个圆形,而最后一张是左右对称平行摆放。我们形象思维一下:其实在这四张图里,每张两根骨头的摆放显示出的是近似某个英文字母的写法。依次为:一上一下的指字母n,八字形指的是字母a,圆形当然是o了,对称平行代表的就是h。naoh,就是氢氧化钠,俗称烧碱,是一种腐蚀性极强的物质。要是被它泼到的话比硫酸还可怕。因为酸会使组织受伤害,以致皮肤很快结疤,但通常保护疤下面的组织;但是碱会使组织液化坏死,使脂肪碱化,溶解蛋白质,深入到更深层的组织之中。不像酸,碱在皮肤肌肉上还继续烧灼,把肌肉化为血水,又以同样的方式阻止水分的排出。” “真是太恐怖了!”我费力地把食物咽了下去。“当时你还挡在吴若男前面,要是我动作慢一点,你被那种东西泼到就惨了。” “就算被溅到一点点也够麻烦了。所以我说让我去保护她,你来制服歹徒啊!”他看上去毫不在意的样子。“你站在他后面或者旁边总比冲到前面安全是吧?” 原来是这样,当时我还误会他是个胆小鬼呢,看来我比较小人之心啊!欧阳炎的读心术那么厉害,要是当时他看出我的想法,我该多不好意思啊。不过现在他正忙着吃东西,根本没有抬头看我,看来他并没有注意到此刻我的心理活动。 “所以我说这份工作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危险系数还不小呢!”他吃下一些点心,微笑着说。“看你今晚的表现,我付你的工资倒是物超所值的。就看你自己愿不愿意继续干下去了。” “我当然干下去啊,好不容易遇到你这样的——呃,不以貌取人的老板。”我支支吾吾地说,其实我是想说好不容易遇到帅哥老板,不过怕他觉得我太肤浅,只好敷衍地找了个理由。 “你怎么知道我不以貌取人呢?”他好奇地问道。 “因为门口那个弗兰肯斯坦,不,那个大叔的长相实在是不敢恭维啊,你不是也雇佣他了吗?”我振振有词地说。 “哦,原来如此。看来雇佣他是正确的选择。至少为我赢得美名了。”欧阳炎说道,看他的样子,他正在拼命忍住不发笑。“其实你来我这里之前也参加了其他公司的招聘吧,为什么没有在那里任职呢?是不是因为那里的老板以貌取人啊?” “不是。”虽然万般不愿,但我还是老实说道:“是因为我以貌取人。” 欧阳炎听到我这么说,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这就是所谓的就业双向选择吧,是不是?” 第四章 门当户对的重要性 在x怪奇事务所上班已经一个星期了,除了第一天有外出行动之外,其余时间我都在做一些案头工作——打字,整理各种案件资料,以及将它们归入各个档案等等。当我在这样东摸西弄的时候,我的老板欧阳炎多半在悠闲地听着轻音乐,看一些如《易经》之类的神乎其神的书,要不就拿出一个类似乌龟壳的东西晃来晃去。后来我终于忍不住询问他在干什么,得到的回答是在卜卦。天哪,这家伙真的是二十一世纪的人么? 尽管看上去跟这个时代格格不入,但是欧阳炎实在是个非常好的老板。他几乎从来不管我在干什么,只是在需要的时候给我的工作内容作简单明了的指示。我也几乎用不着为工作的事费什么脑筋,反正只要按他的指示去做就绝对错不了。因此没案子接的时候我有大量的时间阅读英文书籍和练习跆拳道。每天下午我们都要一起喝茶,这个时间通常也是他兴致很好的时候,我们往往会漫无目标地讨论一些轻松的话题解闷。 这天下午喝茶的时候,我正对着一封请柬发呆。这是我早上从家门口的信箱里发现的,让我惊谔不已的是它的内容。欧阳炎注意到我异常的表情,关切地问道:“这是结婚请柬吧?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这个,我的高中同学,要结婚了。”我呆呆地说,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 “你的高中同学吗?算是比较早婚吧。”欧阳炎接着说:“你才21岁而已,你的同学应该也差不多大吧?” “她比我大一岁。”我回答道。 “确实很年轻,不过也不是不能结婚啊,你干嘛一脸受打击的表情?” “那个,”我欲言又止。“新郎是她在大学念书时的一个老师,比她整整大三十岁!” “哇,年龄差距确实是大了点!”欧阳炎睁大了眼睛:“怪不得你是这个反应了。不过也用不着大惊小怪的,还有差距更大的,但是也过得挺幸福的例子。” “可是这也太不靠谱了吧?”我不解地说。“这个男方我也认识,他除了有大学教授这个职位之外可说什么也没有,年纪一大把了,跟前妻刚刚离婚,净身出户,一穷二白;而我那个同学不但长得漂亮,家里的条件也非常好,人也挺聪明的,再怎么样也不至于挑这么个丈夫啊。真是一点都不门当户对!” 欧阳炎扑哧一笑:“门当户对是吗?说起来还真的很重要的。身材外貌,金钱地位,家庭背景,知识学历,心理状态——男女双方在这些项目凡是有不相配的地方,将来的婚姻生活肯定要受影响的。就拿第一项来说吧,假如夫妻双方一个美一个丑的话,丑的这个肯定会对美的那个不放心:因为根据世俗的一般观点来说,美女和帅哥因为仪表出众,很容易受到异性的青睐,既然诱惑比较多,他们出轨的可能性也就比较大了,这样的话怎能让其伴侣不担心呢?信任是婚姻生活的基石,一旦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信任动摇了,他们婚姻的稳定性也就岌岌可危了。” “那我同学和她丈夫不相配的地方多了去了,他们岂不是前途多难?”我担心地问。 “要不要我为他们的婚姻卜一卦看看。”欧阳炎认真地说:“很灵的哦。” 尽管我心里对欧阳炎这种奇怪的迷信作风很不以为然,但是无奈他是我的衣食父母,我只好装出很感兴趣的样子:“好耶,试试也好!” 欧阳炎听到我这么说,高兴地拿出那个奇形怪状的乌龟壳,并把八个像硬币的东西放进去摇晃。然后“哗啦”一声,又把它们都倒了出来;他仔细看了看后,抬头说道:“这个卦是‘风火家人’初九爻——闲有家,悔亡。放心好了,这个卦是说他们的婚姻可以防患未然,家业兴旺,没有懊悔。虽然是看上去很不门当户对,又是老夫少妻配,不过应该可以平静幸福地过下去的,你不用担心。” 不担心才怪呢,这个东西算出来的结果怎么会准的?我这么想着。欧阳炎又像是自言自语似的说道:“你这位同学的婚姻倒是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今天上午来预约的客人的儿子就有麻烦了。他得到的可是‘雷风恒’初六爻——浚恒,贞凶,无攸利。意思是打破稳定,一直如此,凶险而没有任何好处。看来我们又有新的工作了。” 虽然我对欧阳炎说的算卦的事很不感冒,不过有新工作做终归是件振奋人心的好事。于是我积极地问他:“那个客人什么时候会来?要不要我现在做准备?” “不用着急,她预约了明天上午十点半。”老板回答说:“希望这次只是件普通点的家务事,不过为防万一,你还是要做好大展身手的准备哦。” 第五章 俄狄普斯情结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精神充沛地准备去上班,并且很有预见性跟父母说我今晚很有可能又要加班——自从认识了欧阳炎之后,我做事就很有前瞻性了,看来还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由于我跆拳道三段的打斗实力,父母对我的晚归倒是不甚担心。只不过想培养出淑女的老妈看到我一副女中豪杰的样子时总有失落之感,幸好她还有一个女儿,我妹妹艾荞倒是标准的小家碧玉,只不过那张嘴比较乌鸦罢了。 “姐姐,我看你今天又要大打出手。”嘴里嚼着一个葱油饼,艾荞不怀好意地预言道。“老是这样下去的话你会很难嫁出去的。” “你省省吧,专心吃你的饭!”我一边系鞋带一边头也不回地说,这时老妈也来火上加油:“妹妹说得对啊,你为什么不能找个能穿套装坐办公室的工作啊?总是穿着t恤衫和牛仔裤上班,真是一点淑女的样子也没有!” “我本来就不是淑女。”我背上挎包,掏出自行车钥匙。“干嘛非要装出那个样子啊?再说我很喜欢这份工作,绝对要坚持干下去。”表完决心,我飞快地冲出大门,免得再被她们洗脑。开什么玩笑啊,这年头要是做淑女的话岂不是要饿肚子?再说上次的夜间行动,又是翻墙又是跟歹徒搏斗的,穿着一身紧绷绷的套装要怎么完成这些高难度动作啊?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准时到达杨柳山庄的办公室里上班。这次的委托人也是一位女士,不过比上次那位职业妇女年纪大多了。当她忐忑不安地坐在我老板欧阳炎的书房兼办公室里的时候,我又一次坐在他的身侧做着记录——他对案件的记录倒是要求满高的,我必须巨细靡遗地把每个细节都写下来。 我们的这位新客户大概五十六七岁,外貌穿着都很富态。只是此刻她看上去很不安,紧张兮兮的,双手用力抓着一个真皮小包,看她那个样子仿佛要把包挤出水来。她的头发应该是仔细地染过,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最近她遭遇到的烦心事搞得她心绪不宁,同时也无暇注重自己的外表,黑色的头发里又出现了不少银丝。 “你一定要帮帮我,我儿子肯定是遇到不测了。”她的声音出乎意料地尖,且微微颤抖着:“绝对是那个女人,她害死了我儿子!” “钱女士,请您镇静点,跟我说清楚。”欧阳炎柔声说道,同时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递给她。“不用着急,您还是从头说起吧。” “是这样的,我先夫原来是本市一个着名的企业家,虽然他去世得早,留下我们孤儿寡母,不过因为家里有积蓄,生活总算是不成问题。我的儿子王建今年三十岁,他不喜欢经营生意,只喜欢画画。这也没什么,反正我们娘儿俩不用靠他赚钱养活。他可是我的命根子,从小就听我的话,非常乖的,从来也没忤逆过我的意思。”说到这里,我们的委托人钱女士从皮包里拿出一张照片递给我们——这是一张她和一个年轻男子的合照。照片上的男子五官端正,身材较高,可是十分瘦削苍白,看上去一点男子气概也没有。 “但是自从他遇见那个女人之后,就完全变了一个人了。”钱女士接着说。 “他有些什么变化呢?” “以前不管怎么样,他都会在晚上八点前回到家里的。可是认识了那个胡玲玲后他就越来越晚回家,有几天居然还整晚都在外边混。”做母亲的钱女士气愤地说着。 “可是您的儿子已经是三十岁的人了,俗话说三十而立。他这些行为也不是很过分吧?”欧阳炎说道,“您是不是反应过度了?”听了这话我心里也颇为赞同:难道这个女人要一辈子把儿子拴在裙带上啊? 很明显地,钱女士跟我们两人的思想有很深的代沟,她十分不满地看着欧阳炎说道:“那是你们不了解情况,我儿子不是像欧阳先生你这样成熟有社会阅历的人,他从来没真正进入过社会,连学校也没去过,都是我为他请家教在家里学习的;也没出去工作赚过一分钱,他对我们这个社会的黑暗面可说是一无所知的。而胡玲玲这个女人可不是什么好货色,她以前是在夜总会工作的,人长得妖里妖气。我儿子居然这么倒霉会认识她,还邀请她作为他画作的模特儿。后来的事我简直不愿意回想:胡玲玲知道我家环境不错,居然骗我儿子跟她结了婚!这可真是我们家门的奇耻大辱啊!” “他们结婚是瞒着您进行的吧?”欧阳炎问。 “那当然了,如果我早知道的话,死也不会让他们去登记的。”钱女士说起来还满是愤懑之色。“听到我儿子告诉我这个消息,我差点气炸了,当场就把他们两个都赶出了家门,还告诉他说要想重新回家就先离婚。” “那您的儿子回来了吗?”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这时钱女士的眼光暗淡下来。“开始我以为我儿子完全没有经济来源,在外面根本坚持不到一个星期就会回来的。可是现在已经三个月了,他还是没回来。而且更可怕的是:我觉得他已经遇到什么危险了。” “您为什么会这么想呢?”欧阳炎问。 “虽然被我赶出去了,我儿子还是坚持每天打个电话给我,开始我赌气不接,不过后来我还是忍不住接了,而且我们通话的时间越来越长,我也知道他渐渐有些动摇,想要回家来。可是一个月前,他不再打电话了,而是改为发信息。但是那些信息的内容都很短,只是简短地报个平安而已。到了前天,连这种信息也没有了。我实在忍不住了,就给我儿子的手机打电话,得到的回复是这个手机已经被停机了。我这次可是真的着急,我儿子肯定是遇到了什么不测,所以不能跟我联系了。” “您不是说他没什么钱吗?也许是欠费停机了。”欧阳炎猜测。 “没钱生活的话他可以回来找我的啊,为什么也没回来呢?”钱女士焦急地说。“以前通电话的时候,我就暗示说已经原谅他了,想回来的话只要离开那个女人,随时回来就好了。可是现在我已经一个多月没听到他的声音了,他应该知道我会担心才对,不可能不跟我联系,就这样一声不吭地不见了。” “那您是希望我们帮您找到儿子,是吗?”欧阳炎询问道。 “是的,请您一定要帮我这个忙。上次您那么出色地帮我的一个好朋友刘太太解决了困难,这次也请您一定要出力,多少钱我都愿意付。”我们的委托人急切地恳求。 “好吧。不过我们有句话要说在先:万一您的儿子真的不幸如您所说的那样,遇到了什么不测,还算不算我们完成了您的委托呢?”欧阳炎认真地问。 钱女士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咬咬牙:“无论如何请你找到他。总之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有这样的老妈真吓人。”当这位委托人离开后,我对老板说道:“这么看来我妈还算不错了,虽然唠叨了一点,但是绝对没影响我身心健康发展。” “你一看就很健康。”欧阳炎接着说道。“我们这位委托人的儿子王建就没你那么幸运了。他从小就与世隔绝,只跟母亲生活在一起。这样长大的孩子心理发展绝对不会是健康的,他肯定会养成一种对母亲绝对依赖的习惯。虽然他一度被追求异性这种非常强烈的本能需要吸引,和一个漂亮的女人胡玲玲结了婚,但是结婚后他就必须马上面对赚钱养家的这个现实问题。而在这个挑战的面前,他表现得就像是个把头伸出壳的蜗牛一样,发现外面的世界充满了艰险,就马上又缩回到那个其实也很脆弱的壳里去了。所以他持续给其母亲打电话,希望能得到她的谅解,可以回到原来那个为他遮风挡雨的避难所里去。” “既然这么想回去的话,为什么不直接跟他母亲说想要回去呢?”我问:“看他母亲的态度,好像巴不得他早点回去呢。” “这就是他懦弱性格的表现,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他是不敢贸然行动的。”欧阳炎说:“再说还有个自尊心的问题:被母亲赶出来,连一个月也坚持不了就自己灰溜溜的回去,就算是再没用的男人也会觉得丢人的吧,更何况身边还有个妻子盯着呢。” “他后来为什么用发短信代替打电话?只是因为没钱了吗?” “这个问题可以有很多种解释,不过我认为很有可能的一点就是:王建他已经没办法打电话了。要知道打电话和发信息虽然都是用手机跟他人联系的方式,不过它们最大的区别是前者可以让人直接听到声音,从而知晓对方的身份;而通过短信你是不能判断出是谁发信息给你的,我们只能根据手机号码,就认为发信息给我们就是手机的所有者;而实际上,任何拿到这个手机的人或是拿到手机里面的sim卡的人都可以冒充手机的真正所有人给我们发信息。” “你的意思是说一个月前王建的电话断了的时候他就出事了?”我说:“那为什么还有人要冒充他给他母亲发信息?还有为什么到前天又突然不发了呢?” “这就是我们要弄清楚的事情。”欧阳炎沉思着:“我恐怕我们的委托人隐瞒了我们一些重要的事情。像王建这样长大的人,多半都心理上都存在缺陷,有俄狄普斯情结。” “俄狄普斯?”我重复道:“希腊神话里那个杀父娶母的悲剧人物——俄狄普斯王啊?” “是的。现代的心理学家们有时把这种情结称为恋母情结。他们指出小男孩们都有杀死父亲,独占母亲的一种潜意识。不过在以后的发育过程中,大部分的人的心理会趋向正常的方向发展。但是也有不能纠正这种思想的例子,他们这样的人就变得对母亲极为依恋,喜欢像母亲一样的年纪大的女人,仇视类似父亲的成年男子或有权力的男人。也有极端的例子最终会发展到杀人的地步。” “好可怕!”我打了个哆嗦。“可是听钱女士那么说,她儿子王建好像是个没什么用的男人,被老妈赶出家门后马上就摇尾乞怜地想回家,一点苦也不能吃。他有胆量杀自己的父亲吗?” “这个问题真的需要好好调查一番,先查查他父亲的死因好了。”欧阳炎的样子看起来是充满干劲。“我现在就处理这件事,吃过午饭后,我们可以出去实地调查。” “那我需不需要做热身运动?”我期待地说:“会不会有危险?” “这次的对手只有王建的妻子胡玲玲,也许没有你一试身手的机会。”老板笑着说:“就算有必要出手,对你来说应该也是小菜一碟——上次我可见识过了,三四个男人大概都不是你的对手,更何况一个弱质女流呢?” 第六章 灰白色的恐怖 x怪奇事务所的负责人,也就是我的老板欧阳炎的调查能力还真是强得吓人。两个小时后,他就已经把跟这个案件相关的资料全部找了出来。我们准时在十二点吃午饭,休息片刻后,就又坐着他驾驶的双座小型跑车出发破案了。 “这次出门天色还早,应该不会像上次一样拖到深更半夜才回家了。”欧阳炎对我说:“老让你加班到那么晚可不行,你父母会很担心吧。” “放心吧,就算今天晚了也不要紧。”我回答道:“我已经事先跟爸妈说好了,其实啊,他们跟你一样,没怎么把我当普通女孩子看,都觉得我比较像神勇铁金刚。” 欧阳炎哈哈大笑:“你怎么知道我没把你当女孩子看?” “上午你不是说了吗,胡玲玲这样的弱质女流不是我对手,那意思不就是说我不属于她那个类别嘛。”我悻悻地说道。 “是,对不起,我表达错误,我检讨好了。”他连声道歉,不过我觉得这种道歉就像律师在法庭上大声说:“法官大人,我道歉!”一样的没有诚意。虽然我绝对不弱,可是不管是外表还是内在都是百分之百的女人哪。 “我们这是要去哪?”我好奇地问。 “去王建和胡玲玲的家。”欧阳炎回答。“根据我的调查,他们两人结婚后因为不能回王建的母亲家,就住在了胡玲玲家位于郊区的老房子里。胡玲玲就是在那里长大的,她父母都是农民,父亲在她十五岁的时候去世了,她母亲则到了s市打工,但是两年后她失踪了,据说是跟一个一起打工的男人跑了。十七岁的胡玲玲长得很漂亮但是学历不够,在夜总会工作。” “她的经历挺曲折的。”我同情地说。“王建虽然是个没用的男人,不过他的家境富裕,长相也过得去。对于胡玲玲来说,应该算是相当不错的对象了。”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简直就是‘天作之合’。”欧阳炎夸张地说。“你知道吗?我在调查王建父亲王桂庭死因的时候,发现这样一个着名企业家居然是死因不明,当时他的死亡证明上只含糊其辞地说是死于急性白喉;但有个医院太平间的工作人员发现他的尸体七孔流血,应该是被砷一类的毒药毒死的才对。当时那家开具王桂庭死亡证明的医院的负责人刚好是钱女士父亲的世交,这件事情就被掩盖过去,而王桂庭的尸体没有经过检验就匆匆火化了。” “会是王建毒死了自己的父亲吗?”我问道:“他好像胆小如鼠啊。” “杀人不一定是胆大的人才能做的。”欧阳炎说:“用枪、刀、棍棒等凶器杀人,或是绞杀、勒毙这样跟受害者有正面接触的谋杀行动,是要有一定胆量才能完成的;毒杀则不同,它可以说是为胆小懦弱者准备的一种杀人手段。凶手通过下毒可以避免跟受害者当面接触,这样就不会退缩害怕,从而顺利地完成谋杀行动。王建要是想杀死自己的父亲的话,难度并不大,他们父子住在一个屋檐下,下毒的机会可说是多不胜数——再就是毒药的获取了,按照那个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的说法,王桂庭被砷一类的毒物毒死,以前大家可以轻易买到,用来毒死老鼠的‘毒鼠强’一类鼠药的主要成分就是砷。因为这种药危险太大又容易拿到,政府是明文规定禁止出售的。” “王建为什么要杀父亲呢?因为他有恋母情结?”我觉得不可思议。 “除了这个应该还有其他的因素。”欧阳炎回答:“据说王桂庭这个人脾气不太好,时常对妻子大打出手,也不是很喜欢儿子王建,嫌他没有男子气,一点也不像自己。” “家庭暴力和恋母情结引发的犯罪啊。”我感叹道。“那胡玲玲又干了什么?她真的杀了王建吗?你为什么说他们是什么天作之合啊?” “哎,我们已经到了。”欧阳炎打断我,把车停在了一条坑坑洼洼的路边。“不用着急,很快你这一连串的问题都会得到解答了。” 我们所在的这个地方是远离市区的一片荒芜之地,说是农村又没有大片的农田,只有一座座光秃秃的小山,在山间零零落落地分布着一些简陋的民居和附带的小片土地,上面种着蔬菜或两三棵果树,看上去贫瘠得很。最让人感觉奇怪的是这里的山既不是绿色也不是土黄色,而是呈现出灰白的颜色。 “这里出产石灰,因为过度开采这种资源,很多山都被挖空或是已经半空了,所以到处都是一个个灰白色的石灰洞。”欧阳炎提醒我。“你要注意脚下,千万别摔倒了。根据资料显示,胡玲玲的家就是前面那个大石灰洞后面的那幢小房子。” “怪不得王建会想回自己家,这个地方哪像人住的?”我高一脚低一脚地走着,同时抱怨道。说着说着,我们来到了那幢貌似鬼屋的房子前面。 虽然现在还是夏季,又是阳光普照的大白天,但站在这房子前面的我们,还是感到一股莫名的寒气诡异地从脚下升起,因为这里弥漫着一种相当悲凉的气氛。欧阳炎伸手敲了敲门,并且高声叫道:“请问有人吗?” 房子里静悄悄的没人回答。我们又叫了几声,仍然只有我们自己的回声在空旷的山谷里回响。正当我凑近大门旁边那扇破破烂烂的窗户想看个究竟的时候,这张始终敲不开的门却突然“哐”地一声开了,倒把我吓了一大跳。 那个站在门口直勾勾地望着我们的女人看起来更吓人,她大概就是房子的主人胡玲玲。虽然欧阳炎查到的资料图片显示她是一位姿容出众的美人,可是因为瘦得只见皮包骨,她早已没有了昔日的风采。不仅如此,她那双本来很迷人的眼睛完全没有神采,就像死鱼的眼睛一样盯着我们,令人毛骨悚然。她身上穿着一件镶着闪光片的俗丽的衣服,显得跟周围的环境极不搭调。更让人不舒服的是,这件衣服已经脏得快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还破了许多口子。 “请问,能不能向您要点水?”欧阳炎试着客气地跟她搭话。 “水,没有!”这个女人用单调的语气机械地说。“没有水!” “您家里不可能没有水的,拜托!一点点就行了。”欧阳炎耐心地请求道。 “没有水!没有水!”她只是一个劲地摇着头,重复这句话。 我忍不住插嘴道:“你家灶台上不是正烧水吗,你看看,都冒热气了。”听到这句话,这个女人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似的,猛地回头看向屋里那个土砖垒成的炉灶,突然大叫道:“没有热气,我没烧水!”说完,她又砰地一下把那张破门关上了。 我们两人站在门外面面相觑,“她真的是胡玲玲吗?怎么看上去精神不太正常似的。”我皱皱眉头说。 “情况好像比我想的还糟——这幢房子小得很,就是里外两间房,还都是跟大门方向相通的,我几乎可以肯定王建不在房子里。”欧阳炎焦急地说:“我可以看到里间好像有放画架一类的东西,可是王建人在哪里就不知道了。” “这里要藏个人应该不难吧:四下无人,鸟不拉屎的。”我无意识地四下里张望着。 “你在看什么!”可怕的怪女人不知什么时候又拉开门冲了出来,这次她冲着我恶狠狠地吼叫着:“不要看洞里,不准看!” “什么洞啊?你说这个大坑?”她不说我还没注意,给她这么一吼,我的视线还真的就投向了房子前面的大石灰坑。 就是这么个简单的动作,竟不知触动了这个疯女人哪根神经,她居然向我猛冲过来使劲推了我一把。我猝不及防,趔趄几下,眼看就要摔倒,在这里摔倒可不是好玩的,这里坡度很陡,摔倒的话十有八九会滚到大石灰坑里。 说时迟那时快,欧阳炎迅速伸手搂住了我的腰,扶我稳住了重心。就在我站稳了的那一瞬间,我看到胡玲玲又向帮助我的欧阳炎冲去。我立即使出一招回旋踢,在出招的一刹那我想到上次的一击把对手的手臂踢断了,这次要击中的目标可是一个女人的肋骨,使出全力就会出人命的,于是我的力道自然地减弱了许多。不过胡玲玲挨我一脚之后,还是被这股力量冲击得向后仰去,刚好撞到房子的土墙上昏厥过去。 “刚才真是好险!这个女人是怎么了?”一番折腾之后我出了一身大汗,为了确认我那一脚的威力,我小心翼翼地靠近那个昏过去的胡玲玲身边探探鼻息。还好,她确实是昏过去了。这时欧阳炎向房子里走去,边走边掏出手机报警——这个地方的收讯不太好,电话打了几次才拨通。等他挂上电话,我们已经站在里屋里。我一个劲地左顾右盼,这里除了一张破烂的床铺外最引人注意的就是满室的画作了。不过奇怪的是,这些画大部分都很旧的样子,看上去像放了很多年了。至于我们的目标人物王建,则始终踪影全无。 “王建到底在哪里呢?”我自言自语。 “我本来也不太清楚,但经过刚才那么惊险的一幕,已经可以断定他所在的位置了。”欧阳炎接着说道:“他就在外面的那个大坑里。” “不会吧?那个地方一点有活人的迹象也没有啊。”我惊讶的说。 “我没说过他还活着。”欧阳炎指指四周,“要不是有这些新画的画,我也根本不会想到他曾经在这里呆过。” “可他是怎么跑到那个坑里去的呢?”我问道:“是被人杀了后扔进去的,还是掉到坑里后才死亡的?” “这个我暂时也说不清楚,就要看警方验尸的结果了。”欧阳炎回答。“不过我恐怕王建的尸体毁损程度很严重,因为根据胡玲玲刚才的表现,她神经失常的刺激之一很有可能就是王建尸体被毁的可怕场面。石灰这种物质有遇水沸腾的特性,当时的情况应该是胡玲玲面对死去的王建的尸体不知如何是好,就把他扔进石灰坑里再倒上水,于是石灰坑就成了个熔炉,把死者的尸体烧得残缺不全。接着胡玲玲再把泥土或是四处都可取得的石灰倒进坑里把尸体掩埋起来,就这样,王建这个人就在人间蒸发了。不过,他并不完全孤独,因为在他的下面,同一个石灰大坑里,还躺着一个被大家认为是失踪了的人——胡玲玲的母亲!” 欧阳炎的这句话吓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呆呆地望了望失去知觉躺在地上的疯女人胡玲玲,再看看那让人不寒而栗的灰白色大坑;如果欧阳炎的话是真的,那该是多恐怖的一件事啊! 第七章 完美的结合 “居然给你说中了!几天后的上午,我在欧阳炎的办公室里气急败坏地说道:“没想到那大石灰坑里还真有两具尸体!” “其实也没什么很不可思议的地方。”欧阳炎倒是很悠哉,“这个案件是要从心理层面来分析的——胡玲玲现在已被确诊为精神失常,要光是王建之死,应该不足以让她落到如此地步,毕竟她也是在社会打滚,见过一些风浪的人。王建的死只是引发她失常的一个诱因,真正深层的原因是她亲手导致了自己母亲的死亡,并把后者的尸体扔到家门口的石灰大坑里毁尸灭迹的这一事实。” “你不是曾经问我:为什么说王建和胡玲玲是一对‘天作之合’吗?其实理由很简单:胡玲玲和丈夫王建一样,都有俄狄普斯情结。只不过她所具有的是女性俄狄普斯情结,也可称为伊莱莎情结,表现为对母亲的憎恨和对父亲的依恋。胡玲玲的父亲虽然是个农民,但很喜欢绘画,我们在胡家里屋里看到的那些旧画作就是出自他的手笔。他所画的主题几乎都是自己的小女儿胡玲玲。从这一点上我们也可以看出胡玲玲的父亲对她很疼爱,而她的母亲却刚好相反,这个粗鄙的农村妇女对胡玲玲很不好,成天不是打就是骂。本来小女孩出于天性,就会跟父亲比较亲近,再加上胡家的实际情况,胡玲玲的女性俄狄普斯情结根本没有解决的希望,反而日复一日地加重了。直到胡玲玲的父亲不幸去世,她母亲对她的虐待更加变本加厉,终于在两年后的某一天,胡玲玲累积多年的怨恨爆发了。” “她杀了母亲扔进石灰坑。”我说道:“是怎么下手杀人的呢?” “说是爆发,她骨子里也是个脆弱的人,”欧阳炎评论道:“她的手法跟王建杀父的方法如出一辄——用老鼠药把母亲毒死了。这一点是验尸后发现的,法医从那个被确认为胡玲玲母亲的中年女性的尸骸中,检验出了大量的砷化物残留;除此之外,尸体上找不出其它的致死原因。并且尸体在腐化前被石灰液烧灼得很厉害,估计胡玲玲把尸体丢下石灰坑后,灌了些水把尸体腐蚀。这一次,她在同一个石灰坑里发现丈夫王建的尸体后惊慌失措,居然条件反射似的又一次向坑里灌水。当然,也有其他的可能导致她这么做。” “你注意到没有,王建的画作,和胡玲玲父亲的作品风格很相似。”欧阳炎接着说道:“也许正是因为这样,胡玲玲才会喜欢上他,她以为王建也会像父亲一样的疼爱自己。可惜事与愿违——王建是个在母亲庇护之下长大的软弱男人,他完全不能承担起家庭的责任。特别是看到胡玲玲家的贫穷环境,从小养尊处优的王建马上就打起了退堂鼓,他赶紧给自己的母亲打电话,表达自己想抛弃妻子回去的愿望。对他的行动胡玲玲肯定有所察觉,但是她没有吭声。大概一个月后,王建终于忍不住背着妻子想逃回家去,他肯定是趁着夜晚,妻子睡觉的时候偷偷出门,倒霉的是:他刚一出去,就不慎跌进了房门口的大石灰坑里,折断脖子当场死亡了:这个也是验尸后发现的——所以说王建的死是意外,胡玲玲只是对他的尸体进行了一番非正常处理,并不是杀人后毁尸。要认真说起来,她的这些行为更像是泻愤。她的前半生过得很坎坷:她的母亲虐待她,而唯一疼爱她的父亲去世得早,使她过早承受了许多磨难。好不容易遇上一个以为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可他却是个彻头彻尾的废物,在生活的考验面前,他们的婚姻承诺就像玻璃一样脆弱。他很快就打算弃她而去,胡玲玲心里一定对这个无能丈夫充满了失望和愤怒。所以在发现后者的尸体的时候,她报复性地把水灌进石灰坑里,将王建的尸体腐蚀。不过她没有预计到的是:这一行动对她自己的影响——这种仿佛历史重演的场面,使胡玲玲想起了杀害母亲的惨痛过去,再加上丈夫背叛又离她而去的打击,她终于不堪重负,精神崩溃了。” “那么她为什么要在王建死后,给他母亲发信息报平安呢?”我不解地问。 “因为她害怕王建的死会算在她头上啊。”欧阳炎回答。“处理完王建的尸体,冷静下来以后,她开始感到害怕了。这也是很正常的嘛。被她杀死的母亲的尸体,和王建的尸体刚好在同一个地方——虽然后者不是她杀的,可是她毕竟是嫌疑最大的对象。她知道王建每天都给其母打电话,如果突然毫无音信,对方会起疑心的,很有可能还会惊动警方来调查,所以她就每天用王建的手机给他母亲发短信。这个电话大概是胡玲玲从王建手中抢过来的,王建也很有可能是因为没有了电话跟母亲联系,才下定决心要连夜逃跑的。” “结果就走上了一条黄泉路!”我叹息道。“亏你还说:他们是什么‘天作之合’,原来是反语啊。” “就是啊,哪有那么容易就可以结成完美的婚姻呢?”欧阳炎耸耸肩,不置可否地说:“所以童话故事里,王子公主的结局往往是到结婚就结束了,要是继续往下说的话,可能我们从小到大的美丽幻想都要被颠覆掉了。” “照你的说法,这个世界上就真的没有完美婚姻了吗?”我懊恼地问道。 “也不能这么说吧。我们一提到‘完美’这两个字,往往就想得神乎其神,总是把这个概念跟金钱,权力,地位,美貌这些东西挂上钩。其实,越普通的东西有可能越完美,就像最完美的谋杀案都是最简单的案子一样。” 第八章 傀儡人形 从毕业到找到工作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这天我迎来了一个阳光明媚,天朗气清的秋日。从早晨起床,我就感到心情无比地轻松愉快,不仅仅是因为持续了几天的阴雨天气终于结束了,更重要的原因是——这是我第一次发工资的日子。 在这美好的日子里,开门的殷大叔也不再是弗兰肯斯坦,最多是有一点点影响市容而已。(这位怪人大叔的名字叫殷正,还好他的父母没有脑子进水地给他取名为殷俊,不然会有很多人把姓名和本人对号入座的时候要吐血而亡的,真是好险好险!)至于本来就是大帅哥的老板欧阳炎在这天更是帅得惊天地,气鬼神。(没错!鬼神看到他这么帅也要气死!) 看到我满面春风地来到杨柳山庄,欧阳炎笑得很诡异地拿出了那个让我觉得很晕的,看上去跟封建迷信有关的乌龟壳。不过即使是那个,在现在的我看来也没那么讨厌了——乌龟其实是一种很好的动物,不用喂很多食物就可以生存,而且不挑食,荤素都可以吃。另外还可以活很长——这样的话,主人面临失去宠物而伤心的几率,就比养猫猫狗狗的小很多了。 “算一算今天的运气怎么样,艾薇?”我上班大概半个月以后,欧阳炎称呼我的时候就就相当地随意了,并且要求我也不要叫他老板或者欧阳先生,直呼其名就可以了。虽然开始觉得别扭,不过现在早已习惯了。 “这个就免了吧,”我摇摇头,“算命还不就是算身体健康,事业前途,还有爱情什么的。这些我都没什么兴趣知道,还不如实际点,你直接告诉我今天的财运好不好就行了。” “真是典型的实用主义者的言论。”欧阳炎摇了摇头,虽然我拒绝让他帮我算卦,不过他倒也没有什么失望的样子。“你想知道那个的话,我不用算也可以告诉你。而且我想你自己也知道:今天你的财运好得很,因为今天是给你发工资的日子嘛!” 说着,他递给我一个厚厚的信封,看来里面的钱不会少,我心中一阵激动。他又对我说:“你第一次领工资大概会想收现金,可以很直观地感受到自己劳动的报酬嘛。不过以后可能还是把钱直接打到银行的帐户里会比较方便,所以在这里面我还放了一张银行卡,你自己去更改一下密码,以后工资就打到你这个帐户上吧。” 早就盼望的这一刻终于到来了,我兴奋地接过信封并向欧阳炎道谢。打开之后果然看到一沓百圆大钞,我数了一下,一共六十张。 “我的工资不是每月三千吗?”我问道:“这个好像多出了很多呢。” “你来应聘的时候我不是说有额外的收入的吗?”欧阳炎微笑着回答。“上次有两个案子是我们一起出去办的,老实说都还挺危险的呢,多余的算是给你冒风险的报酬。” “太谢谢你了。经济效益这么好,我宁愿冒险。”我天真地说道:“其实跟你一起倒不是很害怕,有时候还觉得挺刺激的。” “那是因为你胆子大。”欧阳炎说道。“不过这样也好,开始我还担心你做不完这个月呢,这下子看来没问题了。老实说,现在又有个新的案子,也许又得出动了。” “太好了!”在金钱的鼓舞下我激动地说:“希望是有油水的工作就更完美了。” “你果然很实际。”欧阳炎看上去有点无奈。“虽然心里是这样想没错,可也不要说得这么直接吧?不过这一点你不用担心,这个案子的委托人是我们s市数一数二的有钱人,而且他这个人很大方豪爽,已经答应解决事件后会付可观的报酬的。” “那是什么案子?”我兴趣满满地问。 “说来话长了,你先看看这个东西吧。”他边说边递给我一个怪模怪样的洋娃娃。 “这是个洋娃娃吧?咦,怎么跟一般的娃娃感觉不太一样,还是中空的,里面怎么这么多线一样的东西?”我仔细研究这个物体。 “这个不是洋娃娃,是傀儡娃娃,我们可以把手伸进里面操纵它们的。”欧阳炎从我手中接过娃娃,把手伸进娃娃里。果然,在他的操纵之下,娃娃的手脚都活动了起来,连眼睛都像真人一样眨动了几下。 “哇,人偶师左近附体!”我怪叫起来。欧阳炎惊讶地问道:“谁是人偶师左近啊?” “总算有你不知道的东西了吧。”我没来由地得意洋洋。“是我最喜欢的一部日本动漫的主角,他可厉害了,操纵一个叫右近的人偶出神入化,就像真人一样,还可以让受害者的灵魂附到右近的身上来破案。” “灵魂附体这种东西只是杜撰出来的吧?”欧阳炎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在现实的生活中是不可能发生的才对。” “没错了。”我附和地回答:“其实在动漫故事里也没有发生,所谓的灵魂附体只不过是左近高超的操纵人偶的技巧再加上腹语术罢了。” “原来如此,看来就算是非常神乎其神的东西说穿了也就没什么了不起的,就像福尔摩斯直接把推理的结果说出来以后,华生或是其他的一些人觉得非常惊讶,可是当他仔细地解释了推理的过程之后,大家也就觉得没什么特别的了。”欧阳炎若有所思地说。 “可是不故弄玄虚的话,人们又不会把你放在心上。”我说道:“所以归根结底,表面工夫还是很重要的。当然了,能真正起到决定作用的还是内在的东西,就像这个傀儡娃娃,虽然样子是很漂亮没错了,可是没有人操纵的话,也不过就是个摆设,成不了什么了不起的艺术品。人要是光有肉体这个空壳没有灵魂的话,就成了行尸走肉了。” “哦,艾薇你最近越来越有思想了呢!”欧阳炎不知道是不是故作惊讶。“这话说得再有道理不过了。人要是没有魂魄就死定了,所以我们的新委托人才会那么惊慌。” “终于讲到主题了。有人威胁他要取他的灵魂吗?”我迫不及待地问。 “差不多的意思吧。我们这位新委托人纪先生虽然很富有,不过他的独生女儿纪文丽倒是个有上进心的女孩子,自己考取了医学院,毕业后就在本市最大的医院当了一名儿科医生。本来一切都是很完美的,可惜命运总是爱作弄人,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上个月她给一个八岁男孩子动手术,可是手术过程中出了问题,结果那个男孩子一直没办法苏醒过来,成了一个植物人,到现在还躺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混身插满了管子,靠维生机器存活。” “因为这件事,孩子的家人要找那个女医生的麻烦是吗?”我问道。 “孩子的父母一直都为此事耿耿于怀,他们扬言要报复。不过因为纪先生的势力,他们已经被监视起来了,是不可能真的采取什么对那女医生不利的行动的。” “那为什么还要找我们?” “就在他们控制住孩子的家人,以为万无一失的时候,纪文丽却遭到了意外。那天她到医院去上班,当时医院的一栋住院大楼正在维修施工,本来这种工程的进行过程中肯定是会拉起防护网以确保高空坠物不会砸伤路人,但那天纪医生偏偏就被一块掉下的砖石砸中头部,后来警方仔细检查了那张网,发现它被人割了个大洞。由此可以看出,这件事很有可能就是对那位女医生的蓄意报复。” “现在那个纪文丽怎么样了呢?”我关心地问道。 “跟那个男孩子一样,现在昏迷不醒了。”欧阳炎遗憾地说。 “那她父亲希望我们做什么?找到谋害她的凶手吗?” “大概吧,现在他已经愤怒到了极点。只要能抓住凶手,他什么样的代价都愿意付。所以说只要能解决这个案件,你想要什么报酬都没问题。”欧阳炎说。 “就是这个前提让人头痛,不是说警察还有那个委托人派的一些人已经把可能报复那个女医生的男孩子的家人控制起来了吗?除去他们之外还有谁会做这种事?” “这倒不算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毕竟那家人的社会活动圈有限。我担心的是这是某种动机不明的犯罪,要真是那样的话我们就很难光从那个变成植物人的男孩子和他家人身上找到线索了。”欧阳炎担忧地说。 “你的意思是说这其实是一场无差别犯罪,那个罪犯把网子割破并不是要害那个女医生,而是谁碰上谁倒霉了是吗?”我听了很气愤:“有这么无聊的家伙吗?”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欧阳炎点点头,“不过我并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到以前曾经遇到过一个很擅长利用其他人人性上的弱点,从而将其引上犯罪道路的人。这个人无论是跟案件中的受害人还是嫌疑人都毫无关系,但是案情的发展却和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像操纵着傀儡娃娃的人偶师一样。” 我一头雾水,“听起来好神哦,真有这种人吗?那他现在在哪里?” “这个没人知道,他消失很久了。不过……”欧阳炎陷入了短暂的沉思之中。“先不说这个了,这次的案件本身倒不是很难,不过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到委托人纪先生的家里去实地调查一趟,这样才能掌握更多线索。据说他家里有着一个不得了的收藏——就是类似这样的傀儡娃娃,可能是全国最多最全面的也说不定,你到那里可以好好欣赏一下。” 没人说想看啊,我心里想着。欧阳炎看起来倒是兴致勃勃的样子,尽管如此,我仍然捕捉到了他脸上那一闪而过的忧虑的神情。看来还是有未知的挑战在等待着我们。 第九章 玩偶之家 假如我们s市要制订一个“诡异建筑物排行榜”的话,欧阳炎的杨柳山庄和我眼前的这座“傀儡公馆”都会榜上有名。由于我本人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里都在杨柳山庄上班,所以对那里的诡异气氛早以见怪不怪。 不过,这栋被人称作傀儡公馆的建筑物,堪称怪异建筑的集大成者——俄罗斯式的圆形屋顶,德国古堡的外墙和窗户,以及日式“枯山水型”庭院,真可谓是古今中外建筑风格的超级大杂烩。最吸引人注意的,还是到处都摆放着的各种人形娃娃,当然也是世界各国大杂烩式的。 至于说到我们所在的主人的书房更是鬼气森森,实在是想不出为什么这个地方的主人会是一位着名的实业家,一点现代的感觉都没有嘛!也许是看出了我的疑惑,坐在我们面前的委托人纪先生赶紧解释:“真是不好意思,麻烦你们到这里来。这个地方其实不是我家的本宅,只不过是度假用的别墅而已。我女儿很喜欢周边的风景,她从上大学起就一直住在这儿。所以我想跟她有关的线索最好还是在这别墅里找比较好。” “这是小事,我们可以配合您。”欧阳炎愉快地应道:“说起来,这里的人偶收藏还真是惊人。” “您的兴趣是收集这种人偶吗?”我终于忍不住问道。 “不,这些都是我女儿的收藏。”对方摇摇头:“我一点也搞不懂她的这种爱好,在我看来这些东西吓死人了。” 我颇有同感,真没想到那个怎么看都很模范的女儿会有这种奇异的嗜好。当然了,本身也很怪异的欧阳炎看上去倒是很欣赏这些人偶。由于自身的教养,他只是用赞赏的眼神扫视着周围的人偶摆设,而没有到处东摸西弄。 “这些东西很漂亮,收藏也非常全面。”他终于说道。“虽然您不喜欢这些东西,但是您还是很支持您女儿的爱好,这些人偶收藏可要花不少钱的,单凭一个年轻医生的收入可是绝对买不起这些的。” “就这些玩意儿?要花很多钱吗?”我们的委托人一脸的惊愕。“我还以为这种东西很便宜呢。小丽从来没有向我要过钱买这些,我也就从不管她,随她去了。” 欧阳炎会意地点点头,不再继续纠缠这个问题。开始进入正题谈这次的事件。“这次的事件中,那个出事的小男孩的家人明明都被您派去的人控制起来了,为什么您的女儿还是发生了不幸,这一点很令人不解。除了他们之外,您还能想到谁会对您的女儿不利呢?” “她以前的男朋友刘光,那小子也很有可能会干这种事。”纪先生咬牙切齿地说。“他原本就是因为贪我家的钱才会总是跟在她身边转来转去地追她,小丽做手术出了事,他就马上跟她断绝了来往。现在小丽生死不明地躺在他们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也没见他去探望一次,他就在同一家医院里工作,顺便探望一下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不是吗?” “这一点确实比较异常,我们会认真调查一下的。”欧阳炎说:“除了他之外,没有其他可疑的人了吗?” “那我还真不清楚。”纪先生苦恼地说。“你们想必也知道,小丽这种年纪的女孩子是不会把什么都跟我这个做父亲的说的。所以她的事情我知道的还真是很有限。” “看来我们要调查的东西还有不少。”欧阳炎站了起来:“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们想在这里随便参观一下,也许能找到有用的线索。” “你们请便吧。”纪先生爽快地说:“我公司里还有些事情要处理,就不陪你们了。需要什么尽管跟这里的管家说就可以了。”说着,他走出门外去。与此同时,一个看上去很有气派的上了年纪的男管家走了进来。像这样奇怪的地方总是少不了这号人物,虽然跟杨柳山庄那位管家伯伯比起来,他的气质要稍逊一筹,不过还是能让人肃然起敬。 我们在管家伯伯的带领下,在傀儡公馆各处转来转去。除了必不可少的人偶外,这里也没什么其他的特别之处。逛了一圈之后,欧阳炎礼貌地谢过管家,将他遣走了。然后他转头对我说:“看了这么久,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人偶很诡异。”我抑郁地说。“不知道那个女医生为什么会喜欢这些东西。”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嘛。”欧阳炎不以为然地说:“重点在于这些人偶的价值不同一般。跟它们的收藏者的收入水平极不吻合。比如说这个人偶,我曾经在索斯比拍卖目录上看到过,市价是13万元人民币。一个普通实习医生的薪水是无论如何也买不起的。再加上她父亲也说没有在这件事上给过她经济上的援助,那么这么大笔的购买人偶的金钱是从何而来的呢?” “她该不会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金钱来源吧?”我皱着眉头说:“她家这么有钱,没必要这么做吧?就为了这些莫名其妙的人偶啊!” “这就是收藏家们通常都有的一个特点——执着。为了自己喜欢的东西,有时候他们可是会不择手段的。” “这种情况对我们这些非收藏家来说还真是难以理解。”我说道,一边在笔记本上记录下注意事项。“看来要查的事情还真不少,除了调查那些嫌疑人,还要尽量发掘这起事件的幕后黑幕。” “的确如此,我们先去医院好了。”欧阳炎不紧不慢掏出车钥匙,“去问问那个前男友刘光的看法,因为根据纪先生对他的描述,有些地方确实让人不解。” “有什么不对的呢?”我问道。 “纪先生说那个人是因为贪钱才跟他女儿谈恋爱,那么在后者给人做手术失败了之后,他没有必要跟她分手。因为女方家有钱有势,不会因为这个就受什么影响。要是他在这种非常时期多关心自己的女朋友的话,说不定他们的关系还能更进一步。这样不是更有利于他从女方那里得到金钱吗?另外,在纪医生本人出事之后,他也从不去探视,就算是分手了,也不用表现得这么绝情才是。我想他们两人之间应该是发生了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 “会是什么事呢?”我好奇地问。 “我们也许可以从刘光医生那里直接得到答案。”欧阳炎将车子开得飞快。“这个案子要尽快解决才好,总有些不好的预感。” 第十章 恶魔的交易 我们的车刚到那所医院附近,就发现欧阳炎的第六感竟然不幸成真。警方的车辆上闪烁的警灯明明白白地表示:又发生非比寻常的大事件了。见此情景,我们赶紧下车,这时一个瘦高个子的刑警向我们走过来,我不禁紧张起来,该不会是欧阳炎把车停在禁区了吧? 不过那个警察压根儿就没注意到我们的停车问题,不仅如此,他看上去还跟欧阳炎非常熟悉,热情地跟他打招呼。 “你真行啊,欧阳炎!总是能第一时间出现在案发现场。”他说道:“又是算卦算出来的?” “开什么玩笑啊,智勇。”欧阳炎微笑着:“我也在工作呢,刚好凑巧碰上了而已。发生了命案了吗?你的脸色看上去很不好哦。” 被唤作智勇的这位警察的确是一脸贫血相,他有点无力地对我们说:“真是烦死人了!这家医院胸外科一个叫刘光的医生,注射了过量的洋地黄致死。” “洋地黄就是可以治疗心脏疾病的,但是在侦探小说中经常用来杀人的那种药物是吧?”在杨柳山庄上班时,我看了许多欧阳炎收藏的侦探小说,对这类知识也还小有了解。 “你的秘书小姐啊?”刑警上上下下打量我:“看起来也很喜欢搞侦探推理,没想到现在的女孩子的爱好还真怪,我还以为只有我妹妹这个怪胎才喜欢。” “你可不要让婷宜听到你这么说。”欧阳炎警告道。“艾薇,这位是我的好朋友丁智勇刑警,我们s市警察局长的儿子。别看他外表这样,可是我们市有名的罪恶克星哦。” “算了吧,你说的那个是我爸。”丁刑警看上去十分沮丧。 “好了,随便是谁都好。先带我们到现场看看吧。”欧阳炎拍拍他的肩膀。 “我先声明:尸体已经运到解剖的地方去了,不过你可以看看现场的照片。”丁智勇说着,将我们领到一间医生办公室里,这里的地上留有粉笔画的印记,尸体已经移走了。 “你们先自己看看,反正取证完毕了。我去拿照片给你看。”丁刑警一边说着,一边自顾自地走出门去。留下我们两人在这间房里左顾右盼。不一会儿,他又回来了,默默地递给欧阳炎一叠资料。 “刘光本人虽然是胸外科的医生,可以很容易地取得洋地黄这种药物。不过我认为他并不是自愿把那个注射进自己的体内的——事实上,他应该是被人谋杀的。”仔细地看过资料里的一些照片后,欧阳炎说道。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呢?”丁智勇问道。 “看一下这张尸体的放大照:那个刘光被注射的针孔是在右手的手腕上,你可以从照片上看到——那个注射器还掉落在他的左手边。这就说明他是用左手将药物注入右手的血管中的。” “难道他是惯用左手的人吗?还是说情况正好相反:刘光其实是惯用右手的,你就是从这个破绽看出他是被人杀死的?”我推测道。 “不,刘光是惯用左手的,这一点没什么问题。可是让人奇怪的是他的右手腕上不止有一个针孔,而是有三个。要知道死者可是一个优秀的外科医生,居然要连扎三次才能找到血管的所在,这也实在太不合情理了吧。” “也许他是因为自杀,太紧张了吧。”我猜测道。 “当医生或是给人注射的护士遇上很难找到血管的病人的时候,他们可以将橡皮管扎在病人的血管上方,这样的话病人会血流受阻,而血管将突出,这样就比较容易注射了。可是刘光却连这个简单的措施也没做,就硬生生地扎了自己两三下,将毒药打入体内,你认为这有可能吗?” 我想了想,怎么样也觉得匪夷所思。于是说道:“好像的确是这样。假如他是被谋杀的,他的死跟他的前女友身上发生的事件之间又有没有关系呢?” “这就是让你看照片的主要原因。你看:刘光是个崭露头角的外科权威,这些资料里有本杂志登了他们最近对刘光进行的专访,他们拍照的地方也是在这个办公室。这里有个大书柜,在书柜的最上层摆放着这个东西,有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啊?” 我仔细地端详着照片,刘光刚好坐在书柜前的办公桌后面,因此书柜里的东西被照得相当清楚。在书柜最上层摆放的除了满满的书籍之外还有一件引人注目的物品——那就是一个穿着华丽的日式和服的公主人偶娃娃。 “这个娃娃,该不会在刚才去过的‘傀儡公馆’里也曾经看到过吧?”我苦恼地说。“当时只是觉得那里很怪异,就没注意到处陈设着的娃娃。” “我可注意到了,这个娃娃跟摆放在‘傀儡公馆’里纪文丽的卧室里的一个人偶是一对的,只不过那个是日本王子人偶娃娃罢了。”欧阳炎说。“这种人偶可不是一般货色,是明治时代的古董,就算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的。” “可现在不见了,我们来现场后就没看见过。”丁智勇苦恼地左顾右盼:“搞什么嘛?是很贵的古董,不会被人顺手牵羊了吧?” “你不用担心,这种可能性不大。”欧阳炎安慰他:“如果不是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的人,是不会知道它的价值的,也就不会见财起意了。” “那会去哪里了呢?”我问。 “只要找到凶手,这个娃娃的去向也就自然清楚了。其实在这个案子里,人偶能告诉我们的东西比活人要多。你不妨好好想想:像纪文丽这样的有钱又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为什么会喜欢收集看上去有点恐怖的傀儡娃娃?而且以她父亲对她的宠爱,要从父亲那里拿钱买娃娃也不是什么难事,可她却从没开过这个口,要知道这些娃娃可不是什么便宜货,有的人工作一辈子也买不起半个呢!” “那你自己也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了。不见得美女就非要喜欢可爱的洋娃娃,有的人还养蛇啊蜥蜴的做宠物。”我不同意地说道:“那种东西冰冰凉凉又滑滑的,好恶心!要是我的话,绝对不会养的,小猫小狗那种毛茸茸的动物可爱多了。” “蛇和蜥蜴是变温动物,当然是冷冰冰的了。不过养它们的人就是喜欢这种感觉。而猫狗这类动物之所以讨人喜欢,有很大程度就是因为它们毛茸茸的。所以说,养宠物的人和收藏某物件的人一般都是因为这宠物或是物件的某种特征而乐此不疲地进行饲养和收藏的行为。纪文丽喜欢收集傀儡娃娃,这个行为本身就告诉了我们很多东西——她喜欢幕后操纵者的感觉,同时又不喜欢受其他人的约束。” 看到我询问的眼神,欧阳炎接着解释道:“傀儡娃娃这种东西给人的最大满足感就是它将完全忠实地执行操纵者的意志,因为它们的每一个动作都在后者的直接控制之下。对于一些控制欲强的人来说,这种玩具是他们的最佳选择。不过一昧地放纵自己的控制欲膨胀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因为当没有生命的玩具对这些人失去吸引力的时候,他们就会试图从其他途径来获得快乐和满足。” “什么途径啊?” “像是养个宠物啊,因为宠物的生活都是主人安排的,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完全受人控制。不过它们也不会完完全全按主人说的做,因为它们毕竟是低等动物,不能独立思考。所以到了最后,这些人就会发现,只有控制人类这种智能生物,才能最大程度地满足他们的支配欲。” “听起来好可怕,这种人肯定是不想被别人控制的了。” “没错。所以即使自己的父亲很富有,纪文丽也不想向他要钱买收藏品。因为纪先生并不欣赏这些东西,而且就算他很宠爱自己的女儿,也不会很心甘情愿地花一大笔钱去买它们。与其向父亲要钱时被问这问那甚至是被责备,还不如靠自己的能力赚到这些钱,纪文丽心里肯定是这么想的。她不喜欢被父母管束着,所以自己一个人住在别墅‘傀儡公馆’里随心所欲地生活。” “这次的事件是因为她的这种个性导致的吗?”我说道:“跟刘光那个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刘光的死亡原因我可以猜出个大概:你还记得前阵子我们市里闹得风风雨雨的人口失踪事件吗?” “那个案子我知道,”丁刑警插入一句:“当时一共有三个儿童,五个大人失踪。在我们警方的追查之下,终于解救了一个生还的人,但是在医院里检查了之后,居然发现他的左肾被人切除了。在他的协助下,我们也找到了其他几个失踪的人的尸体,他们体内的器官都被摘除了一部分,有的是心脏,肾脏,还有的是肝脏。另外,除了一个患有轻度白内障的人之外,几乎所有人的眼角膜都被取下来了。因此我们怀疑这一系列的人口失踪都是由于非法贩卖器官引起的。” 我惊讶地问:“难道说刘光和纪文丽都卷入其中了,而后者就是通过这种方法得到大笔金钱,来进行她的人偶收藏的?” “那些小孩子都曾经在纪文丽那儿就诊过,而那五个大人则一度都是胸外科的病人,从这些事实可以看出:他们两人是有机会接触到那些失踪人口信息的。把人家的底细都摸清楚之后,要将他们掳走就不是什么难事了。还有一点线索,可以说明策划这些人的失踪跟刘光有关:就是那三个孩子的心脏都被摘除了,而五个大人却没一个少了心脏的。因为这些人本来就是心脏有毛病的病人,把他们的心脏取下来也没什么用。”欧阳炎分析道。 “这么说的话,那两个家伙死了也是活该!”我咬牙切齿地说道:“早点死了才好,不至于危害他人。” “纪文丽还没有死呢,只是昏迷了而已。”欧阳炎提醒我,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对细节这么吹毛求疵。 “我现在觉得那个扔砖头砸她的人真没用。”我愤恨地说:“虽然那块砖不大,不过要是我来扔的话,绝对会要她的命!” “这一点我百分之百地相信。”欧阳炎认真地点点头。“不过假如根本没这么个人存在的话,至今为止发生的所有事情会更好解释一些。” “这是什么意思?”我摸不着头脑。 “你仔细想一想:其实,纪文丽的受伤是很离奇的,如果真是有人故意从被弄破的防护网上方扔砖块砸她的话,这种行为要冒的风险很大,而且成功率也不是很高。” “首先,凶手要把防护网割破,然后自己在这个洞口的上方某处等候,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在修建中的大楼的脚手架找个地方站好,当纪文丽刚好出现的时候再把砖头扔下去,还要砸中她的头部。在这整个过程中稍有差错的话,行凶者本人就会面临很大的危险。比如说吧,要是他没砸中纪文丽,反而被对方看到自己的话,那不是很麻烦?而且他还身处在脚手架上,要逃走很不容易,岂不是坐以待毙了吗?是你的话,你会选这么个困难重重的杀人手法吗?” “大概不会。”我摇摇头:“直接给她一刀还比较容易。不过纪文丽的头部确实受了伤,她还因为这个伤一直昏迷不醒呢。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只是头上出了个肿块,至于为什么会昏迷不醒,他们医院里的医生们也很迷惑不解。人脑毕竟是个十分复杂的人体构成,现在人们对它的研究据说还只是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之内,所以就算脑部出现什么医学解释不了的现象,也不是什么怪事。”欧阳炎说。 “怪不得我老妹要是想逃学或是逃避做家务的时候,就总是装头痛。”我恍然大悟。“原来是因为装头痛不容易被人识破啊。” 欧阳炎一脸无奈。“我看她没有想那么复杂,只不过是单纯地找个借口而已。跟纪文丽的情况完全不一样,后者的头脑可没这么简单,如果她真的参与了贩卖人体器官的罪恶勾当的话,那她可以说是有个恶魔般的头脑呢。” “怎么说?”丁刑警问道。 “从我们所掌握的情况来看,刘光和纪文丽很有可能是通过非法的器官买卖获得了大量的金钱。前者用这些钱使得自己的医疗业务顺利发展,逐渐平步青云;而后者则用那些钱来不断充实自己酷爱的人偶收藏。这两人由于时常在一起,被医院众人和纪文丽的父亲误以为是情侣。可实际上,他们两个的关系说是生意上的伙伴还更确切一些。”欧阳炎解释说。 “后来纪文丽发生的意外是怎么回事呢?”我问。 “那个意外?”欧阳炎看上去有点心烦的样子。“最让人头痛的就是那个所谓的意外,就是因为有它的存在,把我们的注意力完全转开了。”他紧紧皱着眉头,突然转身问站在一旁的丁智勇刑警:“刘光的案件发生以后,有没有人去调查过纪文丽的情况?” “有这个必要吗?”丁刑警挠挠头:“她躺在重症监护室里,根本连动都动不了一下。” “因为重症监护室里住着的都是无法自主行动的病人,所以看护人员也不多,每天只是定时去看一看,没有异状的话,大家基本上就不会再靠近那里了。可是如果纪文丽的病情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重,她的受伤昏迷都是自己一手策划的话,那么刘光的死亡就会有一种合乎情理的解释了。不过,没有调查一下纪文丽我总是没有绝对的把握,我们还是去重症监护室看看再说吧。” “你又要卖关子,每次都给我不好的预感。”丁智勇刑警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就像大侦探福尔摩斯爱搞点艺术性的案件结尾,波洛每次要到案件最后的最后才进行戏剧性的解说一样,欧阳炎也对保留解说的权利到最后一刻乐此不疲。 第十一章 连续死亡事件之谜 我们一行三人走出刘光的办公室,向这次事件的另一个当事者——纪文丽所在的重症监护室走去。 “果然如此,睡得死气沉沉的。”在病房外换无菌服的时候,丁智勇透过玻璃向房内张望着,幸灾乐祸地说道。 “她的状况有点不对劲吧?”欧阳炎担心地说。 “不就是普通的植物人状态吗?”我们两个粗神经的人都不以为然。走进阴暗的病房里,我觉得浑身都不舒服。更何况病床上躺着的,是一个为了一点无聊的人偶收藏就害人无数的变态女人,我越发不想在这里多加逗留。 “不好!”欧阳炎忽然惊呼出声,按响了墙上的救命铃。 他对围过去的我们两人说道:“她的呼吸和心跳都没有了。有人把这些送来探病的花束挡在这些医疗仪器的前面,让人不能发现病人的异样,怪不得刚才进来的时候,会觉得不对劲。” “她已经死了吗?”我问。 “这种状态不知道有多久了,不过我看救活的可能性不大了。”欧阳炎说。 这时,大批医生和护士冲了进来,我们几个被迫退到门外。几分钟后,这些人也一个个鱼贯而出,主治的医生看看丁刑警,摇了摇头。 “真够倒霉的,刚刚怀疑她可能是上次器官贩卖案件的嫌疑人,结果她无缘无故地挂了。”丁智勇刑警看上去很沮丧:“本来可以立功的,这下又要被老爸臭骂。” “智勇,用不着这么早就放弃。”欧阳炎安慰他:“只要能确定刘光和纪文丽这两人的罪行,就能把那案子结了,也可以算你功劳一件哪。” “可是这两个人都死了,要怎么结案啊?”丁刑警还是很苦恼。 “我早就说过了:在这桩案件里,不能说话的人偶比活人的作用要大多了。刚才在纪文丽的枕头下,我发现了这个东西——这就是可以证明她罪行的有力证据。” 看着欧阳炎神神秘秘展示的东西,我们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是杂志上那张照片里出现过,后来又神秘失踪的日本和服公主娃娃! “怎么回事,这个是被纪文丽拿走了吗?可是在她昏迷之后,这个娃娃还在刘光的办公室里呀?总不至于是这个娃娃自己长了脚,走到这个重症监护室里来了吧?”丁刑警惊讶地说。 “当然不是这样。我不是说过了吗:纪文丽的昏迷是一件很奇怪的事——现在我明白了:我的怀疑并没有错;她从一开始就没有受伤,只是假装昏迷而已,目的就是要杀死刘光。”欧阳炎肯定地说道。 “杀刘光的是她!”丁刑警和我异口同声地惊叫。 “没错。其实整件事情的布局根本不复杂,只不过纪文丽借着手术失败与人结怨,制造了那个高空坠物事件,把自己伪装成了一个受害者,假如她不这么做的话,只要刘光一死,那么他人际关系网中跟他最亲近、同时又有过分手冲突的纪文丽就会马上成为最大的嫌疑人。不过,只要自己先成为没有行动能力的受害人,就不会有人怀疑她了。” “刘光和纪文丽这两个人,因为各自不同的原因,参与了贩卖人体器官的罪恶勾当,从中取得了大量金钱。纪文丽居住的‘傀儡公馆’里到处都是她害人的罪证。而刘光据说是成功研究出一种治疗心脏疾病的新手术方法,从而在医学界名声大噪,也引来了杂志和其他媒体的采访和报道。这样的研究,不用细想也知道是需要大量金钱来推动的。所以这两个人可谓一拍即合,成为了最恶的一对拍档——因为两人时常接触,其他人就把他们看成了一对情侣。” “现在他们两人都死了,他们之间究竟有没有过这种关系已经无从知晓;不过就算有,这一层脆弱的感情纽带也早也断裂了。”欧阳炎说:“无论如何,他们关系的破裂已经成为事实。纪文丽这个人喜欢控制别人,而刘光也属于野心勃勃的类型,自然不甘心受他人摆布,其结果必然是两人之间的摩擦越来越多,最终走到分手的地步。” “既然这样,分手就分手好了,用不着杀人吧?”我不解地说。 “那是你的想法,纪文丽可绝对不会这么豁达的。”欧阳炎摇摇头。“你忘了吗?这个人的性格特征,是绝对不允许本来属于她的东西变成其他人的,或是本来跟她在一起的人弃她而去。随着事业的蒸蒸日上,加上纪文丽又是个不好相处的女人,刘光可能认为没必要再跟她一起作恶来换取金钱,就向后者提出了分手。” “纪文丽表面上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可是在暗地里,她渐渐萌生了杀意。后来,她给一个八岁小男孩动手术出了事故,与家属发生了纠纷,他们扬言要报复她。纪文丽认为这是一个将自己变成受害者,不受怀疑地杀死刘光的大好机会,就毫不犹豫地下手将刘光杀死了。” “她是怎么做的呢?”丁刑警问。 “非常简单。”欧阳炎说:“因为纪文丽已经假装昏迷过去,刘光对他的戒心也就没有了。于是她就在今天下午实施了她的谋杀计划。” “为什么是今天下午?”我奇怪地问。 “你没看到医院门口的布告栏吗?今天有上级来检查医院的工作,所以很多人员被临时抽调去搞接待工作了,重症监护室这边的看护和工作人员比平时要少得多。”欧阳炎解释道。“纪文丽熟知医院的情况,选择了一个没有人会注意她的时间,从重症监护室里溜出来,随身携带了一个装了致死含量的洋地黄的注射器——这个东西应该是在她假装昏迷前就已经准备好,只要仔细地藏好,不被来照顾她的看护发现就可以了。这一点不难做到——你们肯定也注意到了:她的房间里摆满了来探望她的人送的花篮之类的礼物,只要把注射器藏在这些东西里面就可以了。” “纪文丽拿着毒药,悄悄地来到了刘光的办公室,按照死亡时间来推断,当时正是午后,也许刘光正在午睡,所以他未加挣扎,死状甚为平静。纪文丽抓住机会把毒药打入他的右手手腕里。洋地黄发作很快,刘光死去以后,纪文丽拿走了他放在书柜里的日本公主娃娃,她这样做的动机可能是出于她对这种娃娃一贯的热爱。不过我认为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 说着,欧阳炎把傀儡娃娃的外壳整个地翻转过来,我们看到里面有一个小小的铝质管子,被紧紧系在娃娃内部那些用来操控其动作的那些密密麻麻的线上。把那个小管子拿出来一看,它的一端好像有个盖子,丁刑警将它用力一旋,管子就被打开了,掉出一小卷纸来。 “这上面记录的,是他们两个参与贩卖器官交易得到的利润的数目,简直就是罪恶的帐本!”丁刑警小心地展开来看着,一边解释道。 “有了这个,就算纪文丽和刘光这两个嫌疑人都死了,你也可以把贩卖器官案圆满地结了。”欧阳炎拍了拍丁刑警的肩膀说。 “对啊对啊,这回我爸爸应该不会骂人了!”丁智勇刑警看上去相当地激动。“我要赶快去向他汇报,晚了他又会不高兴。”他一边说,一边一溜烟地跑走了。 “那个警察局长确定跟他有血缘关系吗?干嘛那么害怕啊?”我看着这位刑警大人兔子撒欢般的背影,吃惊地问。“他爸是史前霸王龙吗,动不动就抓他出气?” “爱之深,责之切嘛。”欧阳炎微微一笑。突然,他正色说道:“你看,那是纪文丽的父亲,他的脸色真是不能再坏,肯定已经知道女儿死亡的噩耗了。” “换句话说:我们的报酬都泡汤了?”我感到抑郁起来。“这个案子还有些让我不明白的地方:既然是纪文丽杀了刘光,那她的死又是怎么一回事呢?还有,一开始让我们怀疑刘光之死不是自杀的疑点——他手上那三个针孔是怎么搞的啊?纪文丽可是个医生,她应该不会要扎那么多次吧?假如她真的那么做的话,刘光早就醒来反抗了。” 欧阳炎叹了口气,说道:“你说的有道理,另外那两个针孔肯定不是纪文丽扎的;刘光已经死了,当然也不可能是他自己扎的。排除了所有不可能之后,我们能得到的结论就是——有个第三者做了这件事,其目的就是为了提醒:我们刘光的死是有隐情的。我相信也是这个人往纪文丽正在注射着的葡萄糖吊瓶里加了点其它的东西,把她也送入了地狱。” “《神秘的第三者》,我昨天刚看完了你书房里这本克里斯蒂的短篇集。”我满怀希望地问:“这个人到底是谁,你肯定已经知道了吧?” “遗憾地是,我不知道。”欧阳炎耸耸肩。“假如你是被人操纵着的傀儡娃娃,有可能知道在背后拉动细线的人是谁吗?” “可是……小说里面的侦探,一定可以把罪犯抓到的啊。”我不服气地反驳。 “艾薇,现实可比小说里让人惊奇多了。”欧阳炎摇摇头,仿佛觉得我太幼稚。“你看,在小说里,男女主角经历了一番冒险之后,往往都可以得到丰厚的回报——可实际上,我们累个半死,还不是连半毛钱的委托费都没拿到吗?” 他干嘛好死不死地提到我最烦心的事啊?还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为了缓解失望的情绪,我伸手到随身的包包里,摸摸早上发的那沓厚厚的钞票。 这才是现实啊。我想:今天刚好是我家附近一家超市的特卖日,还是去大肆采购一番、大饱口福好了——说起来,人为了维持住承载灵魂的肉体的功能,赚钱糊口才是重中之重呢。 第十二章 网络美男排行榜 某个星期五的下午,我正打算从杨柳山庄下班回家,帅哥老板欧阳炎突然叫住了我。“艾薇,你明天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安排啊?” “没什么,无非就是帮老妈做做饭而已。”提到这个,我不禁觉得有点兴味索然:正值青春年少,周一到周五非常尽责地做着一份正当职业的女孩子,周末居然只能陪爸妈吃吃饭,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一位朋友家?你最近不是一直在看我书房里的推理小说吗,对这方面的活动有没有兴趣?”欧阳炎提议。 “为什么不是运动主题的活动呢?”我有点遗憾地回答:“来这里工作之后,虽然看了不少推理小说;但人贵在有自知之明,我的推理水平真的不怎么样。” “那你是不想去了?” “当然不是,我很愿意去。”能有一个跟他出游的机会,我赶紧答应。 回家之后,我一如往常地陪父母吃饭,饭后还很孝顺地帮忙刷碗。艾荞难得得地没有约会,吃完晚饭就回到房间里打开电脑上网——我无意间看见,她又在追看一个s市有名的八卦博主的直播。 “周五晚上还留在家里看直播?这个人的直播有这么精彩么?” “你这个八卦绝缘体当然不会懂了!”艾荞忙不迭地弄平脸上的蚕丝面膜,含含糊糊地说着。“这位博主是我们s市社交界的大人物——乔氏企业总裁的儿子乔松!不管是在商界、娱乐界还是八卦消息界,他都是很有话语权的!” 我瞄了一眼这位妹妹口中的大人物,内心毫无波澜,压根就没有看到欧阳炎时的兴奋感。“果然神都是公平的:他这么有能力有地位,长成这样很不错了。” 听到我如此评价,艾荞斜睨我一眼,“老姐你见的世面果然还是太少了——乔松他有个妹妹,s市排名第一的名媛。那才是我学习和模仿的目标。” 艾荞边说边用手机搜出一张照片,朝我眼前递过来。“她出身豪门,长得又漂亮,据说还很聪明能干;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很懂时尚,穿着打扮是市里众多女性的模仿对象。” “她很漂亮啊,身材也苗条——可惜名媛少女风不适合我。”我带点遗憾地感叹。“她出身的乔氏企业虽说是个大集团,但我们s市还有其他名门家族,这么多名媛千金,她凭什么排第一呢?” “我们女性排名的标准,你认为有哪些呢?”艾荞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反而提问道。“外貌、出身、学历,还是什么其它的标准呢?” “我怎么知道,都算吧。” “张爱玲有句话很有道理:女子要是不能博得异性的青睐,是无法得到同性的尊重的——所以说,评价一个女孩子最重要的标准,还是要看她找的另一半的水平和素质。” “这位乔茵的对象素质很高吗?” “简直是极品,我们可望而不可及的。”艾荞的语气既艳羡又遗憾。“他是在我们s市美男排行榜顶端的人物!” “你说什么排行榜?”我的耳朵里貌似刮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艾荞闻言揭下脸上的蚕丝面膜,一言不发地猛刷手机,然后把它往我脸上戳来。我马上闪身躲过,望向手机屏幕,只见上面出现一个貌似网络排行榜的东西。 s市h大学20**年有社会影响力的美男排行榜前十名(最新版): 1.紫瞳高级监察官(北辰集团) 2.雷烈总裁(雷氏企业,天和会财团) 3.南宫凌律师(南宫世家\/南宫律师事务所) 4.北堂玄痕检科科长(s市警察局刑侦部) 5.欧阳炎职业不明(杨柳山庄) 6.萧傲副主任医师(h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外科) 7.叶翔总经理(飞翔贸易公司) 8.褚云法检科科长(s市警察局刑侦部) 9.西门海作家(西门地产集团) 10.沈静云国画家(s市艺术中心) “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我老板欧阳炎的名字居然也在上面!”我惊讶地叫出声来。“他这么帅!居然只能排在第五,这东西到底可不可信啊?” “这可是乔松这位网络大v、社交红人的得意之作,怎么可能不可信。”艾荞白我一眼。“你仔细研究一下前四名的人物背景就清楚了:一个个出身豪门,外表出类拔萃,统统都是青年才俊——尤其是第一名的紫瞳,我们s市经济监察局的高级监察官;另一重身份就是现在发展得如日中天的、北辰集团董事长的独子,乔茵青梅竹马的男朋友。” “他和第二名的这位,照片都很模糊啊,勉强感觉还不错。”我睁大眼睛仔细分辨他的容貌,无奈网上照片的像素太低了,只是在浪费视力。 “北辰集团的太子和雷氏、天和会两大财团的掌权人都很注重个人隐私,也很讨厌抛头露面,照片少而模糊也是正常的——不过,跟他们同属一个阶层的乔松肯定知道他们的长相。”艾荞补充道:“据说紫瞳人如其名——他有异色虹膜症,两只眼睛都是漂亮的深紫罗兰色。” “再漂亮又有什么用?人家名草有主了。”看到艾荞充满迷恋的星星眼,我忍不住打破她进一步的幻想。 “我当然知道。这么帅的人,光看看也让人心旷神怡——我纯欣赏不行吗?” “可以啊。买不起名牌,window-shopping过过眼瘾也不错。”提到网络美男排行榜,艾荞连直播都没心思看了,只顾着不停地刷手机看照片。我赶紧结束这一话题,根本不敢提欧阳炎邀我第二天出去的事情。 我记得很清楚:帅哥老板欧阳炎提到明天要去的地方,正是这个奇怪的排行榜上排第一的、北辰集团太子紫瞳的家;如果这件事情被艾荞知道,就凭她对帅哥的强烈向往之心,一定会厚着脸皮、死乞白赖地求我带她一起去的。我可不能带这么花痴的她去见欧阳炎或者紫瞳——尤其是后者,稍微动脑筋想想,就知道是容易被花痴女包围、特别烦这种人的角色。要是在他或者欧阳炎面前出丑,我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去呢。 第十三章 星辰之馆 第二天一早,我依约先到了杨柳山庄;再跟欧阳炎一起乘坐他的双人座小车,飞速向紫瞳家的豪宅(我想应该是这样的房子)驶去。欧阳炎告诉我:紫瞳家住在s市地势最高的山顶上,是一幢独门独户的大宅子。 果然,我们的车最后开到了山顶一条单行道的尽头,前方只有高高的铁栏杆围住的大片树木草地和一扇沉重的雕花大铁门。按响门上的蜂鸣器,欧阳炎表明了身份和来意后,这扇大门哐地一声向两旁打开了,我们连人带车开了进去。这里不像杨柳山庄一般到处都是错落不齐的绿树,树木排列得很整齐。翠绿的草坪也修剪得整整齐齐,像是个高尔夫球场。此外,一般有钱人喜欢用来装饰庭院的假山池塘之类,在这里都看不到踪影。 五分钟后,我们到达了一座很有现代感的建筑——钢筋骨架和玻璃墙壁使房子的某些部分看起来像个巨大的水晶宫殿;处处遍布的室内植物又让人觉得这里是个大温室。室内看似很炎热,可实际室温却十分宜人。不知从何处还时不时地传来一阵阵带有湿气的凉风,让人感觉心旷神怡。 “怎么会有人住在这么超现实主义的房子里啊?看起来既像个温室又像个大玻璃鱼缸,这里该不会叫温室山庄吧?”我发出感慨。 “这房子叫紫宸馆,不但设计得特别,还非常宜居。”欧阳炎解释道。“在不下雨的晚上,这里的夜空相当美——在紫色的天幕上,可以看到如钻石般闪耀的星星。” 我心有戚戚焉地点头。“主人姓紫,又有这般美景,这个住宅真是名副其实。” “什么意思?难道我住的杨柳山庄是徒有虚名吗?”欧阳炎不服气地问。 “怎么会,杨柳山庄也是个百闻不如一见的好地方啊。”我赶紧回答。没想到被他听出话里的弦外之音,真是个感觉敏锐的人。住在这种房子里,还能跟欧阳炎这种人成为朋友,相信主人也不会是什么普通角色。 没想到我内心的独白居然会被欧阳炎看穿,他又一次及时答道:“这个人不是什么一般人物——你在网上也应该找到一些有关他的资料了吧?” “他是s市网络排行榜上的第一帅哥。”我承认的确搜索过他,又顺势将这位总是很冷静的老板一军。“你只排在第五而已哦。” “我知道,这名次貌似还上升了一点点——乔大公子给了我几分薄面。”他还是喜怒不形于色,坦诚地说道:“毕竟前几名都是那么优秀的人物!” 这时,一位发色雪白、身板挺直的老管家走过来,将我们带到一间有穹顶的、大到夸张的书房里。正当我正目不暇接地欣赏这间家庭图书馆的时候,这位管家又带着佣人给我们上了精致的茶点。我忍不住向欧阳炎吐槽:“其实不用看主人,光是管家你就输了人家好多分——殷大叔虽然人很好,可是长相气质一点都不像管家,就是个科学怪人嘛。” “艾薇啊,虽然我知道你是外貌协会的资深会员,可还是要事先提醒你:一会儿见到紫瞳本人,不要因为太惊喜就盯着他漂亮的眼睛看——他不喜欢别人太关注他的眼睛。” “为什么感觉跟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美杜莎很像啊——不要看她的眼睛,不然会变成石头的。” “什么美杜莎?”随着响亮的话音,这个大宅的年轻主人走了进来:他的容貌真是异乎寻常地俊美,掩映在浓密的黑色长睫毛下的眼睛,闪现出神秘的紫色光芒,使原本就较为白皙的皮肤更有光彩——相较之下,欧阳炎的长相和气质是既帅气又神秘——而他不愧是贵公子,还兼有一种令人凛然不敢逼视的高傲感。 看到紫瞳进来,欧阳炎赶紧把食指放在唇上,作出一个禁声的动作。我见状忙把盯着他的眼神移开,假装欣赏这里的室内装潢。 “这位是你新请的助理小姐?”紫瞳倒是毫不客气地打量了我一番,“能帮你做事,很有胆量的样子。” “说什么呢,我很照顾员工的好不好?再说,艾薇是跆拳道黑带,武力值不会低于乔茵哦。” “你也喜欢乔茵那种类型的女生吗?”一边听他们寒暄,一边老老实实吃东西的我忽然感到背后传来一股凉意,好像某人的杀气在渗透出来。“不然你选个助理,为什么要以她为参照?” 真没想到,这位气质过人的帅哥深邃的紫色眼睛里,会射出这么冷冽的神色。求生欲让我飞快地想起艾荞说过的话:他们俩提到的乔茵,正是这位北辰集团太子紫瞳青梅竹马的女朋友——看来他除了不喜欢别人注意他的眼睛,更不喜欢其他男性关注他的女友。 会读心术的欧阳炎似乎又一次洞悉了我内心的想法,赶紧用轻松的语气为自己开脱:“哪有,我都没有面对面拜见过这位乔氏大小姐、北辰集团‘太子妃’的机会;怎么可能妄下判断,随便给人家归类呀。” “你没有见过乔茵?”紫瞳一副不相信的样子。 “是真的,我一直等着你帮我引见一下呢。”欧阳炎诚恳地回答,一脸无辜的表情。 “行啊!你给我当伴郎的时候,我给你引见一下我的新娘——不扯远了,今天请你过来,是有人向我说了一件奇怪的事。可我最近事情太多了,没办法抽身去调查,只好麻烦你代劳了。” 紫瞳做了个请他坐下的手势,欧阳炎马上选了离他最近的一张意大利真皮沙发式按摩椅,舒舒服服地安坐下来,端起一杯香茶喝了一口。 “难得你开口,我无论如何都要出力才行。” “费用多少你照算,不必替我省钱。”紫瞳不愧是住着豪宅的大集团独子,出手很阔绰的样子。“反正这案子归根结底算是乔松惹来的,他会付账。” 紫瞳继续说道:“乔松这家伙以前就喜欢窝在网上;现在又迷上了网络直播——据说还挺受欢迎的,网上的粉丝不少。虽然我不太清楚: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热衷看他八卦?” 他不解地皱了皱眉,我差点就要举手回答他——昨晚跟妹妹的一番谈话,刚好可以部分解答他的困惑。 “上个星期他在直播的时候,遇到一个漂亮的女生主动要求跟他连线,然后请他拿乔茵的一双鞋子给她看看。”紫瞳不屑地说:“不知道他哪根筋搭错了,还是那个女孩太会撒娇什么的,他居然真的做了这件蠢事。” 私下拿妹妹的鞋子真的这么不应该吗?我的内心充满了疑惑。但转头一看欧阳炎,却是一副气定神闲、完全不觉得有什么异常的样子。 “乔茵为人很大方,可她不喜欢别人随便动她的东西,尤其是服装、饰品这些。”提到女友,紫瞳的语气明显柔和了许多。“乔松当然知道这一点,平时他绝不会不经允许,就擅自从她的衣帽间里拿东西;可他那天就是冒了天下之大不韪,拿了那个女孩想看的鞋子,还好死不死地把可乐洒在了鞋子的缎面上。更倒霉的是:那鞋子好像是什么限定版,想再订购一双一模一样的是做不到了。” “这种情况难不倒网络达人乔松——他马上在各大购物网站和二手闲置用品网站搜索,很快就找到一个住在本城拥有这双鞋的人。联系了对方之后,他出高价把鞋子买了下来,很快就收到了同城同日送达的快递。” “他拍下鞋子的时候真的松了一口气。收到包裹以后,他把鞋子照原样放回乔茵的鞋柜里,自以为成功躲过她生气的拳头了。谁知当天乔茵回家后,却一眼看出那只是一双逼真的仿冒品——知道整个事情的经过后,乔松当然没有悬念地被她暴打了一顿。” “乔松可不是那种会吃哑巴亏的人。他向来睚眦必报,这次被一个网络卖家骗了一大笔钱,他气得到职能部门举报——因为制贩假品牌是违法的,案件通常由我们经济监察局和警方一同处理。其实这也算不上什么特别的案件:那个卖家通常买来正版产品,让工厂仿造以后再出售。不过乔茵那双鞋非常少见又昂贵,他只好雇一些人,去专柜或者私人藏家手里看过,拍下细节图片后再仿制。” “难道乔松直播间里那位要求看鞋子的美女,就是做这件事的人其中的一员吗?”欧阳炎问道。 “没错。她是这些仿冒业者雇来,专门找最难得的限定品资料的人员。”紫瞳接着解释道:“她的电脑里有很多这种名牌的图片和视频截图,跟乔松直播连线拍下的乔茵那双鞋子的视频也在其中。” 欧阳炎闻言惊讶地赞道:“你们的效率真够高的!不但找到了卖假货给乔松的人;还找到了那天施美人计向他拿资料的女人——当然乔松买的的那双鞋应该不是根据她提供的资料仿制的,时间上根本来不及。” “不错,我们也不是靠那个制假的人找到她的。事实上,她的案件跟制贩假品牌似乎没有太多关系,是丁智勇他们处理的。” “丁智勇先生是刑警啊——这么说来,她的案件是刑事案罗?” “她被发现死在自己家里,虽然被翻得乱七八糟,但家里什么都没丢的样子——警察局法检科的科长褚云是我的朋友,他告诉我那女孩是被自己家的晾衣绳勒毙的。最奇怪的是:她死后被人用刀把两只脚各削去一部分——左脚的脚趾和右脚的脚跟。” 我忍不住插嘴道:“这跟灰姑娘辛黛瑞拉的继母带来的两个坏姐姐的下场一样:她们为了能穿上王子带来的水晶鞋,一个削掉脚趾,一个削掉脚跟——凶手的意思难道是:死者是灰姑娘的坏姐姐,为了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硬要凑合,结果遭报应了?” 紫瞳一脸并不关心的表情。他兴味索然地说道:“具体的情况,你们可以去问丁智勇,只要能帮他破案,他是什么都愿意跟人分享的,尤其是那些头脑好、有推理才能的人。” 感觉敏锐的欧阳炎听出了他不愿再多谈的意思,急忙从按摩椅上站起身来告辞,紫瞳果然高兴地将我们送出了紫宸馆(当然他不可能送我们到遥远的大铁门处)。在返回市区的路上,欧阳炎忙不迭地向我解释。 “紫瞳这个人品行很好,但是脾气不太好,待人接物也不亲切。不过这很正常——毕竟他是豪门贵公子出身,父亲又很疼爱他。” “我觉得他很不错,还愿意为了朋友,亲自请我们做事。”不论出身,就凭紫瞳的长相和外形,我对他的所作所为容忍度非常高。 “关于他请我们到紫宸馆的动机,我也觉得很奇怪。本来想找机会旁敲侧击地问问,可他仿佛看穿了我的想法,刚才毫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啊。”欧阳炎遗憾地道。 你这个读心高手也有被人看穿的一天啊,我幸灾乐祸地想道。此时的欧阳炎似乎陷入了沉思,根本没空理会我的思绪。他接连打了好几个电话,看来正忙于联络能提供破案资料的人——也许是傀儡公馆案件里见过的、紫瞳口中提到的丁智勇刑警。他那张贫血的面孔和大惊小怪的表情,跟超级大帅哥欧阳炎、紫瞳比起来,真是太没有观赏性了。 第十四章 灰姑娘的水晶鞋 星期一的早上,由于好奇紫瞳委托的案件的进展,我啃了几口豆浆油条,就匆忙赶往x怪奇事务所——艾荞似乎觉察到了我周末的活动内容,但她出门拖拖拉拉、丢三落四的,绝对不可能跟上我的步伐。甩开她的询问和跟踪之后,我顺利回到了杨柳山庄的办公室。 帮管家大叔一起打扫卫生,收拾好办公室的内务之后,老板欧阳炎准时走进房间来。我把按他的喜好冲泡的特浓咖啡连壶端了上来,他赞赏地朝我点点头:“艾薇,你做事情越来越有前瞻性了——今天早上,我的确需要一大杯黑咖啡醒醒脑筋。” “案子解决得怎么样了?”我一边倒咖啡一边问。 “丁智勇刑警为我解答了几个疑问。那个死去的女孩跟乔松一样,也是一位有名的直播博主。她平时直播的内容主要是名牌和时尚穿搭之类,在她家里也发现了很多正版的名牌衣服和包包。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她才被一些制贩假名牌的人看重,请她提供一些品牌产品的细节资料;在这一方面,她对自己的定位也相当高,只愿意提供一部分高端限定版产品的资料,要价当然也十分可观。” “直播的收入也不少吧,怪不得她能买得起衣服包包?” 欧阳炎点点头:“开始我们还以为她欠了信用卡债,调查之后发现她的经济状况还挺宽裕的。除了自己的收入不错之外,在她周围还有一帮不知是男友还是金主的人——这些人也送了很多名牌礼物给她,极大地满足了她的物质需求。” “她的死会不会跟这些金主男友有关?”我一半八卦一半好奇地问。 “难说,他们中有两个人的动机相对更强烈一些:一个家庭很富裕,也习惯于买高价的礼物取悦女友;但他的占有欲很强,死者身边围绕着众多的男子,让他心里很不痛快,觉得自己被当成了冤大头。另一个人家境普通,自己收入也不高。为了给死者直播刷礼物和买名牌,他借了一笔高息贷款;讨债的人整天上门,他被债务逼得焦头烂额之时,那女孩毫不留情地跟他划清了界限,因此他的杀人动机也不小。” “除了这些人,死者还得罪了一些其他的人——根据丁刑警他们的调查,她曾经把同一件产品的资料卖给两位买家,但他们事先都跟她约好了只能给自己;她货卖两家,造成他们推出的新产品撞款,不得不降价恶性竞争。还有几位跟死者一样的直播博主,被她中途拦截抢走了数额不小的产品代言,也都对她恨得牙痒痒的。” “感觉她跟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名作《尼罗河上的惨案》里那个富有的女继承人一样神憎鬼厌。”欧阳炎的书房里摆放着各类经典的推理小说,我休息或是喝下午茶的时候,就会拿一本来读读看。 “有动机是一回事,查清楚他们有没有具体实施犯罪的机会更为重要。”欧阳炎悠闲地啜了一口咖啡,满脸成竹在胸的表情。“经过警方的一番筛查,这帮跟她有这样那样过节的人都没有杀她的嫌疑——他们几乎都有不在场证明。更重要的一点是:死者是被自己家里的晾衣绳勒死;而这根绳子平常放在阳台上的储物柜里。就算是死者的朋友,也不一定知道这个所在,更不用说那些从没到过她家的陌生人。” “凶手将她勒毙后还不解恨,按照童话故事里的内容,将她的两只脚各削去一部分,你认为这是为什么呢?” 欧阳炎突然向我抛出一个问题,我就像被要求进行随堂测试一样猝不及防。慌忙胡诌道:“杀她的会不会是她妹妹?也许她就像灰姑娘故事里的坏姐姐一样欺负妹妹,而妹妹当时正在坏姐姐的驱使下晾衣服,所以就地取材拿起晾衣绳作为凶器,把她给勒死了。” “非常佩服你随机编故事的能力,艾薇!”欧阳炎大笑道,“如果不是已经知道真相了,我很有可能会相信你说的这个版本。” 知道真相你就说啊。我心想:这个人真的染上了推理小说里那些大侦探的坏习惯,总是卖关子;一直拖到最后一章,才把相关的人(包括凶手)都聚集在一个地方,将真相娓娓道来。 “按照我的建议,丁刑警他们把死者家里所有的服饰等物品,跟她在各种社交媒体发布过的内容统统比对了一次,结果确实有一件物品曾在死者的朋友圈向部分友人炫过,而在她家的现场却没有发现。” “是什么东西?” 欧阳炎正要开口回答,但他的手机却不合时宜(也许是不失时机)地响了起来。他接起电话后,连我都听到了话筒里传来贫血刑警丁智勇那有点聒噪而激动的声音。他说得又快又急,欧阳炎一句话都插不上,只是不断地回答“好”而已。 “情绪如此激动,看来他办案很顺利啊。”我对他上次破案后的反应还有点模糊的印象,不禁推测道。 “是啊,他已经顺利抓获了杀死那个女孩的真凶,也追回了消失的物品。为了感谢我协助他破案,特地打电话通知说:我的委托人可以取回自己的东西了。” “什么东西?”我忘记自己问过同样的问题了,不由自主地又问了一遍。 “哦,我还没来得及说呢。”欧阳炎拍了拍脑袋,把他的手机向我递了过来。“这是丁智勇发给我的图片,你自己看吧。” 照片里拍的是一双超美的银色短靴,装饰着漂亮的天蓝色毛边和银色缎带;缎带顶端是两颗银色的星星。鞋面上装饰着无数颗最高级的奥地利水晶,在警局的灯光和丁刑警手机的渣像素影响下,仍然熠熠生辉、灿若星辰——由此可以想见实物会有多美。 “真好看,这是名牌吧?” “对,这是顶级名牌的订制款,全球独一无二的一双水晶鞋——客户订购了两双,这双是冬季款;还有一双夏季款的正在制作中。” “这次的案件就是由这双漂亮的鞋子引发的。死者的一位好友,恰好是制作这双鞋的品牌的销售人员。他向死者提起这双鞋之后,死者表示无论如何都想拿在手里欣赏一下——这当然是不被允许的,但那位销售经不住她的软磨硬泡,最后还是冒险把它拿了出来,还答应让她保留一个晚上。” “让他始料未及的是:订鞋子的那位客户第二天突然要求提前取货。这本来不构成什么问题,因为鞋子已经做好,运到了s市的专柜上。他赶紧联系那个女孩,说自己第二天会去她家取回鞋子拿到柜上,那样刚好来得及交给客户——可到了约定的时间,当他到死者家向她索要鞋子的时候,后者却矢口否认自己曾经从他手上拿过鞋子:很明显,那双美丽的鞋子激发了她的贪婪之心,她已经打算将之据为己有。” “这下那位销售彻底惊慌失措了。你也看得出来:那双鞋子的价格非常昂贵;以他的工资水平根本赔不起。更重要的是,品牌一旦因为他失信于人,他除了会被开除,失去工作之外,还会被时尚界列入失信人名单里;以后再想找到同样体面的工作,简直难于登天——气急攻心之下,他拿起死者在晾衣用的绳子套在她的脖子上。死者吓得惊叫起来,为了不让她发出声音,他失去理智地将绳子越勒越紧,直到她断气为止。事发之后,他将整间房彻底搜索了一番,终于找回了这双水晶鞋。” 我灵机一动,想起侦探小说里关于证据部分的某些桥段,高兴地叫道:“我明白了!死者曾经持有鞋子,所以鞋子上有她的指纹!你们就是凭这一点抓住凶手的对不对?” “名牌专柜的工作人员为了避免污染昂贵的商品,总是戴着手套碰触这些东西;他已经把鞋子表面擦得干干净净。”欧阳炎摇摇头。“但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你手上有这么一双梦寐以求的美鞋,你能忍住不去试一试吗?” “她试穿了鞋子,所以鞋子里留下什么证据了吗?” “这是一双短靴,虽然凶手竭尽全力清洁和修复了它,但鞋子最里端还是留下了极微量属于死者的皮屑,已经足够给凶手定罪了——其实这鞋子并不适合死者,她穿起来有点紧,穿脱之下不免留下痕迹。凶手是一位专业销售人员,一眼就看出死者试图穿上这双鞋,也许他还因为死者的行为激愤不已,从而想起了灰姑娘继母的两个女儿试图穿上不属于她们的水晶鞋的故事。他手起刀落,削掉死者脚的一部分,就是为了讽刺她的贪婪和奢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的确不能太贪心。”我总结道:“而且灰姑娘麻雀变凤凰这回事只是童话;在真实的生活中,还是非常讲究门当户对的。” “听你这么说,好像已经明白这双鞋的真正主人是谁了?” 我不死心地再次进行推理:“谁有那种财力,订购这双如星辰般闪耀的鞋子?北辰集团的紫瞳为什么要为了乔松的区区小事,亲自邀你上他家去?当然是因为他为心爱的女友订的鞋子出了问题,才来请你出马的。” “bingo!艾薇你的推理越来越像样了。看来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总有一天能成功的。”欧阳炎欢乐地鼓起掌来:“因为乔松弄坏了乔茵珍藏的鞋子,求紫瞳为他挡一下妹妹的怒火,紫瞳这才要求提前取货的——不料最后却闹出人命来。” “如果那女孩一开始就不要求看乔茵的鞋子,是不是就不会有这场血光之灾了呢?”我思考着说道。 听到我的话,欧阳炎又开始摇晃起那个卜卦的龟壳来。“像蝴蝶效应一样一环套一环,看来世间万物皆有因果啊。” 我一脸的无奈。“你又要开始宣传宿命论的思想了吗?” “本来就是这样啊。你倍加推崇的紫瞳,其实也挺相信这些:他要求专柜销毁这双死者穿过的鞋,再重新做双一模一样的;这些鞋子都是他订购的,却要乔松去送出——他认为不能给恋人送鞋,那样会使对方离开自己的。” “我也听过这种说法。”我肯定地点点头:“所以他这不叫迷信,而是谨慎和深情——紫瞳无疑是真正的王子;他的水晶鞋配上一位货真价实的公主,才是现实生活中的仙履奇缘!最重要的是:不像某些没有水准的委托人,他一分钱委托费都不会少付给我们的吧?” 第十五章 不明所以的风水论 尽管我千防万防,还是被八卦的妹妹得知:我曾去过s市第一美男紫瞳的家。为了躲开这个喋喋不休的花痴女的追问和纠缠,我早出晚归,在杨柳山庄加班加点地工作。(可惜这里并没有那么多急事可办!)好在山庄里地方宽敞,有足够的空间给我练习跆拳道。除此之外,老板欧阳炎也鼓励我多多翻阅他的各种藏书。 虽然已经在x怪奇事务所工作了不短的一段时间,也接触到一两位欧阳炎的朋友,但他这个人留给我的神秘感并没有消退多少。尤其是当他晃悠着龟甲卜卦的时候,脸上若有所思的神情总让人感觉很有距离感。 从小就被家人认定为一个百分之百的现实主义者、想象力非常有限的我,对于神秘和悬疑的事物有着正常人应有的关注,但绝不过分投入,更不用说痴迷。因此,欧阳炎的私人藏书室里堆积如山的玄学书籍,比如《易经》之类的东西,我连动手翻一翻的兴趣都没有。 俗话说:女要俏,一身素;男要俏,一身皂;可欧阳炎却很适合穿白色衣服——这天他身穿一套非常合身的白色中式服装,让人感觉帅气逼人之余,又增添了几分高深莫测的气质。他穿着这样的衣服,就算是坐在书桌后用龟壳占卦,好像也没那么奇怪了。 “下乾上坎,是‘需’卦啊——‘需于泥,致寇至’。感觉挺适合今天要来的委托人。”他看了看散在桌面上的铜币后对我说道:“艾薇,请你用紫砂茶壶泡一壶普洱茶,再准备一些点心吧。” “明白。”我心领神会地点点头,忍不住问道:“这位客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啊?预约来的时间改来改去的,架子挺大啊。” “他的社会地位如何,我说不好。但我知道他反复改时间的理由:并不是因为他爱摆架子,而是因为他很迷信,非要挑一个好时辰来。”欧阳炎解释道。 “什么鬼啊?”我的白眼差点翻到天际。“怪不得你穿得像个算命先生似的,原来是遇上了这号人物!” “我并没有刻意模仿算命师,这个也不是用来算命的。”欧阳炎摇摇头,无奈地说:“这位委托人最相信风水。他刚刚乔迁新居,却遇上一些让他难以理解的怪事,搞得他茶饭不思、心神不宁的。” “既然信风水,他新居的怪事不是应该去请教风水师,找我们干什么?” “这个自然不需要别人提醒,他早就请教过一位有名的风水师傅;一会儿他来了,你就可以听他详述这件事的前因后果了。” 我兴趣缺缺,“与其听这种迷信的人说一些神神叨叨的东西,还不如多锻炼锻炼身体——这样才能留着有用之躯,多做些有意义的事情。” “艾薇,你可不要小看迷信的作用——在科学没那么发达的时代,迷信对普通群众的影响是相当大的。”见我一副无心向学的模样,欧阳炎开始语重心长地对我谆谆教导。“比如说,古时候的人不知道打雷闪电、地震洪水这些自然灾害的生成原因,就把它们当作是天神的怒火;流星、彗星这些被认为是不祥的象征;而日食月食更是被当做天狗的吞噬。为了消除对这些自然灾害和天相的恐惧,古人常常会举行祭祀典礼——因此,历朝历代出土的古董物件中,拜神祭祀的礼器占了非常大的一个部分。” “古董啊!”听到这个词,我眼前一亮,“很值钱的吧?” 我的关注点令欧阳炎感觉既意外又无奈。“古董也分很多种类的,它们的价值判定也很复杂——我们今天这位委托人的案子也跟一件家传古董有关,你一会儿仔细听听就知道了。” 听到这里,我对这件新案子提起了一点兴趣,但等到委托人到达,我的期待值瞬间又降到了零点以下。理由只要是有眼睛的人都一眼看得出来——我们的新委托人是一个大腹便便、满面油光的矮胖中年男子,一身logo非常明显的品牌服装,但被他穿出了地摊货的气质,而暴发户必备的大金表和金链子、金戒指也无一例外地被他披挂得满身都是。 才刚见识过一位绝世美男的姿容,马上就来这么一位辣眼睛的角色,人生的际遇真的要这么大起大落吗?我懊恼地坐在自己的桌子后面,目不斜视地盯着笔记本电脑,前所未有专心致志地做着记录。 尽管如此,我还是无法屏蔽这位名叫孟旭的委托人单调而鼓噪的声音。落座之后,他看到茶,马上开始大吃大嚼了起来——那副狼吞虎咽的样子,让人不禁替那些精致的香茶糕点感到可惜:真是猪八戒吃人参果,暴殄天物。 孟旭大概也感觉到自己的吃相非常失态。他放缓吃喝的动作,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欧阳先生,因为目前的麻烦事,我已经好几天没好好吃饭了呢。” “不要紧,你慢慢吃吧——艾薇,麻烦你再拿一些点心来。”我老板宽宏大量地点点头,向我吩咐道。 我赶紧把食物拿了过来。这个孟旭浑身上下都是赘肉,五官胖得挤在了一起,十根手指貌似插在一个油饼上的十根肥香肠,整个人仿佛得能挤出油来。 “我太太,失踪好几天了,家里的事情无人打点,我都饿瘦了。”他满怀哀怨之情。我闻言不禁在心中翻了翻白眼:你说这话是认真的吗? 欧阳炎倒是满脸同情的表情,一副真心为他感到难过的样子。我觉得他此时很像心理医生或催眠师,让人不知不觉就把心里的话合盘托出。 “我真是搞不懂,明明已经请大师看过家里的风水,怎么我夫人反而不见了呢?”填饱肚子之后,他开始大倒苦水,将自己遇到的麻烦事一一道来。 “今年年初起,我们s市的大企业乔氏发展得如日中天。我以前跟他们做过生意,算是有些交情;得到乔氏的关照,我赚了一大笔钱,买了一所新房子。”孟旭的语气颇有几分得意。“按照大师的指示,我买的房产是乔氏开发的,无论是楼层、朝向、房型都是按大师的要求选的。本来凭我和乔氏的关系,可以得到一定的折扣;但大师说那不太吉利,还是按原价购买比较好,所以我只好放弃了这项权利。”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抬头看了他一眼:这个人不光长相不行,连脑子也有问题啊——为了一些虚无的迷信居然跟实实在在的钱过不去,能省钱都不要的? 孟旭根本没注意到我不屑的眼神,自顾自地说道:“大师说我命格属水。东方的守护神是青龙,我家又刚好有一个传家宝——青龙布雨雕像,所以要选朝东的房子比较好。大师又说:水招财,要把雕塑放在财位上,这样我的生意才会越做越大。每件事我都按大师的吩咐完成得妥妥的,本来一切很顺利:除了财运,搬家之后我和太太的夫妻关系也大有进展——我太太叫林晓蓉,长得非常漂亮;她跟我结婚前,是个不太出名的模特。” 说着,他满脸得色地把一张照片放在欧阳炎面前。能当模特的人想也知道肯定长相美丽、身材高挑,跟这位矮胖油脸男是名副其实的美女与野兽组合。 “我们刚刚结婚一年,本来打算办个宴会庆祝一下。她失踪的日子恰好是我们结婚纪念日的前夜。我太太本来非常期待这天——特意订做了新衣服,还打算去银行拿些我给她买的珠宝,准备在宴会上佩戴。这新做好的衣服在她的卧室里原封未动,衣柜里的衣物也只少了一件家常穿的白色连衣裙和一双同色的凉鞋。其它什么东西都没少——皮包啊、钱什么的,连存折、信用卡之类的也一张都不少。如果是正常出走的话,至少也要拿些钱吧。” “现在的移动支付很方便,倒不是非要带现金不可。”欧阳炎问道:“您应该没有冻结夫人的银行卡吧?” “没有。”孟旭摇摇头:“既然银行卡都在,我以为没这个必要。” “您和夫人的卧室不在一起吗?” “我们住两间房,中间那面墙上有门相通,两边都可以上锁。”孟旭补充说明道:“这也是按大师的吩咐安排的,我夫人也认为这样比较好。” “您夫人失踪那天的具体情况如何?”欧阳炎接着询问。 “据我家的女佣人说:她当天下午五点半左右回家,一到家就进到二楼的卧室,吩咐把晚餐拿上楼给她。晚上九点半左右,佣人上楼后,发现装晚餐的空餐盘放到了房门外;而情况有点异常,因为那道清蒸鱼几乎没过筷子,而另一道青椒炒牛肉却都吃完了——我太太根本不爱吃牛肉的,吃西餐也从不点牛排。她当模特的时候饮食要清淡,根本不吃煎炒的食物,总是清蒸水煮。我常常觉得她很没有口福,但我什么事都依她的,只要她高兴就好。” “一个人的饮食习惯是不会轻易改变的,这一点确实奇怪。”欧阳炎点点头:“您是什么时候发现夫人不见的?” “我那天晚上有个应酬,回到家都半夜了。我看见她已经躺在床上睡熟了,就没去打扰她,直接回自己的房间睡觉了。第二天一大早,公司发生了一些急事,又没来得及跟太太见面打招呼。直到下午忙完了以后,我才打电话给她——可她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我赶紧跑回家,女佣说我太太一直没出卧室,更没有出门去外面;我和她一起上楼查看。结果我太太的卧室门从里面反锁了,钥匙一般由她自己拿着;关键是门上还有一个插销,插上后就算有钥匙也打不开门。我只好让司机上来,两个人一起把门撞开——结果发现卧房里空无一人,我太太不知去哪儿了。” “也就是说:头一天的深夜,您还看到夫人在房间里,一直到第二天下午,撞开门之后,夫人就不见了。那房间还有没有其它的出口呢?” “我家所有的窗户都装了金属护窗,护窗上两根金属杆之间的距离连个头都伸不出去。卧室附带的卫生间里,有一扇非常小的气窗,同样装了金属护窗;卫生间的门是一扇透明的玻璃门。我们冲进去的时候,卫生间里并没有什么人。” “这么说,这间房唯一的出口就是被撞开的大门。”欧阳炎总结道:“大门是被反锁的,窗户也不能出入,房间里又没有其它暗门、密道等机关的话,就是一间完整的密室了。” “我家怎么会有机关那种玩意儿?”孟旭反驳道:“这密室又是个什么?” “没什么,”欧阳炎大概是不想浪费时间跟他解释这个推理小说术语,急忙问道:“关于您太太失踪的事,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地方吗?” “就是那个青龙布雨的雕像,也一起不见了呀。那个按大师的指点,原本是放在我卧室里的,我太太失踪前还在。不知道究竟是不是我太太拿走的?”孟旭像是自言自语、十分困惑而又苦恼地说着,“那个雕像是我爷爷那辈传下来的,刚好又是符合我命格的招财之物,拜托您一定要帮我找到啊!” “还有我太太的下落也是,拜托拜托!”他最后连连拱手作揖,向欧阳炎请求着,以此结束了这段关于事件的冗长讲述。 第十六章 密室讲义 “艾薇,你对这个案件有什么看法吗?”怏怏不乐的孟旭走后,欧阳炎向我询问道。 “我哪知道啊?”我兴味索然地擦着桌子和茶几,并顺手拿起了孟旭留下的林晓蓉的照片。“果然不出我所料,他的夫人是个大美女,似乎也很爱品牌,喜欢物质享受的样子——她跟孟旭这样的人结婚,真的完全是出于爱情吗?” “只要能破了她失踪的案子,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就会水落石出了。”欧阳炎自信地断言。“首先还是要解开密室之谜。” “这个所谓的‘密室’总是让推理小说迷津津乐道,到底是个什么神奇的设定啊?”我的眼光扫过欧阳炎的一排排藏书,好奇地问。 “我建议你看看‘密室之王’约翰·迪克森·卡尔的名作《三口棺材》,或者艾勒里·奎因的《法国粉末之谜》也很不错。” 按照他的提示,我从书架上拿下这两本书,“这两个人比起来,我更喜欢艾勒里·奎因——他长相比较帅,头脑又好。” “艾勒里·奎因是两个人合作写作的笔名哦,艾薇。”欧阳炎纠正道。 “我知道啦。我说的是他们书里的同名主角,那个侦探艾勒里·奎因。”再怎么对文学没兴趣,我好歹也是学英语专业的出身,这种低级错误是不会犯的。 “孟旭和林晓蓉这两个人,你也比较偏向漂亮的林晓蓉了?” “那倒没有。不过孟旭这个人神神叨叨的,什么事都听大师的安排;他能发财真是走狗屎运。”我回答道:“还说什么水招财,我看比起他太太,他似乎更在意那个青龙布雨雕像的下落。” 欧阳炎叹了一口气,拿出他那个卜卦的龟甲轻轻摇晃着。“在四象中,东方的青龙并不是属水、而是属木的,属水的是北方的玄武才对;为什么那个风水大师会连这么基础简单的东西都搞错呢?” “大概是个不学无术的骗子,也亏得孟旭会相信他。”我不屑地说:“他还言之凿凿地说什么选朝东的房子是听了大师的建议——这可真够蠢的:请问有哪个人会喜欢当西晒的房子啊?还用得着问什么大师。” “孟旭确实很容易轻信别人,尤其是他自己看重的人,他可以说对其言听计从。”欧阳炎无奈地说:“他这次会来向我求助,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某种迷信思想的影响:所谓生不入官门,死不入地狱;他无论如何也不肯报警处理。他很推崇乔氏的人——上次我处理了那件水晶鞋的小事,乔家的少爷乔松向他推荐了我,他自然就马上登门了。” “凭他的智商当然不可能解决密室这种本格推理难题。”我一边翻着密室之王的得意之作,一边说道:“密室的现场状况是:密闭的空间,死者,没有凶手进出——在这起案件里没有死者,倒有一个失踪的女人,她进出了房间;但这究竟是自发的、还是被迫的行动,暂时不得而知。” “按孟旭提供的资料来看,他夫人林晓蓉的卧室有两个出入口,一个是大门,另一个通往他自己的卧室。大门被反锁了,那个插销只能在室内操作;他们撞门进去之后注意到:通往孟旭房间的那个房门插销也同样插上了,这间卧室确实是一间完整的密室。” “那个女佣人不是说,林晓蓉的饮食习惯改变了吗?”我推测道:“有没有可能一开始呆在那个房间吃饭的人就不是她呢?” “就算是这样,那个人也必须把房间里两扇门的插销插上,然后再从密室里出来才行啊。”欧阳炎解释道。“那个房间里也没发现这样的人啊。” “不错。外人的话更可疑,要脱身更不容易——除非那个人会缩骨功,可以把身子缩小到能从护窗的空隙进出。” “不如我们去实地勘察一次吧,否则很难确定自己的推理是否合理。”欧阳炎提议:“孟旭这个迷信的人,出事之后一直住在自己公司的办公室里,家里的东西还是保持当时的原样。” 老板的吩咐下来,我实在不敢说我并不想去孟旭的家——估计会看到一大堆根据风水大师的意见布置和采买的东西。物似主人型,我对这些玩意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但实践出真知,欧阳炎的提议倒是非常实际而有必要的。 第十七章 豪宅藏娇 孟旭的新居位于市中心一处高级住宅区。这里的房价高昂,就算是中产阶级家庭,要在此置业也必须倾尽全力才行;而普通收入的人如果不能中个大奖,大概是无法买下这样的房子。更何况孟旭为了不明所以的迷信思想,居然拒绝了几十万的折扣,真是令人无语。 “你们两位的动作真迅速,我才刚到家,你们就来了。”他跟我们约好时间,从公司赶回家来为我们开门。“出事之后,我家的女佣人就辞职了——她大概觉得跟我单独在家不太方便。我暂时也没工夫去雇人,只好住在公司了;今天刚好顺便拿几件换洗衣服。” “怪不得他说吃不好饭,原来是佣人辞职了呀。”我悄悄对欧阳炎耳语。他点点头,补充说明道:“看样子她还走得很急——我刚才注意到:她打包好的大件行李还在房间里没有带走,走的时候应该只拿了细软财物和随身的衣服。” 女主人林晓蓉卧室的情形,正如她丈夫所介绍的一样;除了被撞坏的大门,其它东西似乎是没有变化的样子。房间内装修豪华,到处都是贵价的装饰物。衣柜里名牌的衣服、鞋子和包包堆得满满的,乍一眼看过去真是无法弄清楚有没有短少了什么。 “您确定夫人房里的东西什么都没少吗?”欧阳炎的想法看来跟我一样,向孟旭发问道。 “她喜欢购物,平时总是大包小包的往屋里带;我实在不清楚她有些什么东西。”孟旭一脸茫然地抓抓油头,“我家以前那个女佣说没少什么,还给了我一张清单证明她说的话;她离开的时候也没拿什么东西,我看她不会手脚不干净的。” 欧阳炎赞同地说:“不错,没有真凭实据的话,的确是不能随便怀疑别人的。但防人之心不可无,调查一下您夫人名下的银行卡、还有其它贵重物品的情况,也是没有坏处的。” 听到他的这番话,孟旭愣了愣;过了好一阵才回过神来,犹犹豫豫地说道:“那我还是打个电话,问问专门负责我家业务的那位银行经理好了。” 他走到另一间房里去打这个确认的电话。欧阳炎转过头来叹了口气:“据我估计,那些财物十有八九都没有了,否则这件事情就说不通了。” “你的意思是,林晓蓉把财产转移之后,自己消失了?”在别人的地方说话,我不由自主地压低了声音。“那她为什么不带走这些名牌衣服和包包?” “名牌的衣服虽然买起来很贵,但卖出去的价格却不会很高;二手包行情好一点,但缺点在与体积太大了,很不方便携带。”欧阳炎解释道:“这房里只有一些不能套多少现金的装饰珠宝,估计真正值钱的珠宝存在银行的保险箱里。把这些东西取出来,再转个账,不会花费太长时间的。在结婚纪念日的前一天,孟旭都忙到深夜才回家,直到现在都没去查账;林晓蓉要瞒着他转移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实在是易如反掌。” 欧阳炎这个人除了喜欢在揭示事件真相的时候卖关子,作出推断的时候也很铁齿铜牙(说难听一点,就是乌鸦嘴)。当孟旭打完电话,失魂落魄地返回的时候,我就知道欧阳炎又说对了:他失踪的妻子林晓蓉,已经把自己能动用的财物席卷一空了。 看到他那副模样,我心下一沉:这次的案件会不会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知是为了宽慰我还是孟旭,欧阳炎柔声对他说道:“孟先生,虽然现在我无法确切告知您令夫人的去向,但您的传家宝——青龙布雨雕塑的去向,我倒是有点想法的。” 他一边说,一边把我和孟旭带到了刚才经过的女佣人的房间里,指着那个大行李箱说道:“我猜雕像在这里面,就是不知道我们能否查看她的东西。” 得知他一心记挂的青龙雕像的可能所在之处,孟旭才不管三七二十一,扑上去就开起箱子来,嘴里为自己的行为辩护道:“她走的时候自己说这东西不想带走了,让我有空帮她处理的,要捐出去还是扔掉都可以的。” 这个行李箱根本没有上锁,仿佛从侧面印证了他的说法——里面乱七八糟地塞了许多旧衣服和旧报纸。孟旭里里外外掏了一阵,拿出一坨报纸包裹的东西来;打开一看,里面正是一个青铜制的青龙在云端布雨的雕像。 “还好没弄丢这个,这可是我家的龙脉。”孟旭转悲为喜,把雕塑珍惜地捧着。“大师说了:只要有它在,我的财运就不会断,不见的钱也会再赚回来的。”兴头上的他向欧阳炎连连道谢,还当场提出要把委托费用结算一下。 完全不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这位既神秘而又不差钱的老板婉言谢绝了他的提议,说等事件完全解决了再结账就好。孟旭不接受乔氏给的购房折扣,欧阳炎拒绝唾手可得的委托费,这两个人是跟金钱八字不合吗?可他们分明又在努力工作赚钱,也都不缺钱用的样子——没想到在这种地方,会意外发现丑男和帅哥的共同点。 第十八章 红粉佳人的圈套 接下来的几天,我看完了卡尔的密室名作《三口棺材》,但还是搞不清楚林晓蓉的失踪之谜——虽然知道她的消失是出于自愿,但具体操作方法还是很扑朔迷离、令人费解的。 “卡尔的密室讲义主要针对的是谋杀案,这件案子并没有什么死者。”我不无遗憾地说道。“林晓蓉嫁给孟旭,果然还是为了钱;弄到钱之后就找机会溜之大吉了。只是不知道她出于什么目的,要搞个这么复杂的密室出来。” “你也看到了,孟旭是个很迷信的人。林晓蓉选在搬新居之后失踪,就是为了让他联想到风水方面的事情;从密室里消失,更可以渲染一种悬疑的气氛。她看准了孟旭的个性,知道他不会第一时间去报警;而一旦请私人调查,复杂的案情也有助于拖延时间,让她有充分的时间逃走。” “那个密室是货真价实的,如果林晓蓉身在里面,的确没可能出来的。”我推测道:“除非她一开始就没在卧室里;或者在孟旭看见她睡觉,直到他们撞门的那段时间里离开了密室。” “这也不是不可能的。”欧阳炎轻松地说道:“你有没有发现?关于林晓蓉的行踪,孟旭亲眼所见的情况很少,大多数的资料都是由他家的女佣提供的;而那个青龙布雨雕像在她的行李箱里,也证实了我的想法——她跟林晓蓉的失踪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确切地说,她们两个是同谋,一起合作完成了林晓蓉卷款潜逃的神秘失踪事件。”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林晓蓉办好财产转移的事项之后,在结婚纪念日前夜回家,主要就是为了等孟旭回家后,亲眼看到她在房间里。在后者自己熟睡之后,林晓蓉就锁上房门,插上插销,从通往孟旭房间的小门走出来,然后抓紧时间离开了孟家。剩下的事都是女佣的工作,说起来也非常简单——她只要打包好自己的随身行李;孟旭离开家后,她就把他房间的青龙布雨雕像用报纸包起来,藏到自己房间的大行李箱里。” “等等,林晓蓉既然是从中间通往孟旭房间的门出来的,她就不可能锁上自己房间一侧的插销;第二天孟旭大可以从这扇门进去,也就用不着撞开房门了。”我疑惑地问:“他们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密室的形成基本上都是这位女佣的功劳:她抢先去孟旭的房间推门,谎称打不开,说女主人那侧应该锁上了。孟旭头天晚上也通过这扇门,从妻子房间走到自己房间去休息。现在上锁一事,可以进一步证明林晓蓉前晚的确在房间里。孟旭和司机撞门进去之后,女佣肯定也紧随其后,并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真正插上了小门上的插销——等他们注意到门闩上了的时候,就再一次地证实了她的说法,也使得密室最终出现了。” “她为什么要这么卖力地帮林晓蓉,也是为了钱吗?” “除了钱之外,可能还有其它的原因。”欧阳炎把手里的平板电脑递给我。“我调查过了,林晓蓉有一个双胞胎姐姐,名叫林晓芙,是个不出名的演员。但从她在此案的表现来看,她的演技可以说是相当精湛——林晓蓉失踪前后,只有她是唯一的目击证人,可没人怀疑过她所说的话的真伪;林晓蓉的衣服首饰包包原封未动,也是为了给人一种她手脚干净、说话可信的印象。这种做法颇有成效:孟旭对她的证词照单全收,一点都没怀疑过她的动机和作案的可能性。” “既然她们故意让孟旭看到林晓蓉睡觉的样子,为什么又要故意提起她饮食习惯改变的事情?” “这件事跟制造密室、藏起青龙雕像的目的一样,都是为了混淆视听,增加破案的难度,为她们姊妹俩争取更多逃跑的时间。”欧阳炎耐心地解释:“可惜她们弄错了孟旭对家传之宝青龙布雨雕像的执着程度。虽然还是不愿意报警,但他第一时间就向他认为可靠的人求助,也因此暴露了她们的计划和行踪。” 他紧接着说道:“一旦报警处理,她们两姐妹就很难逃脱了——原来她们是借结婚敛财的惯犯,有时是姐姐,有时是妹妹出马,专找那些头脑简单而暴发的男人下手;孟旭并不是她们的第一个猎物。如果她们没有被抓住,他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只不过这两姐妹会用其它化名,而不再是林晓芙和林晓蓉。” “孟旭一身暴发户的气质,既迷信又不太聪明的样子,会被她们选中为诈骗目标也不足为奇。”我突然对这个人产生了几分同情,“虽然被骗了一大笔钱,他还是再三感谢我们、干脆地付清了委托费;他对林晓蓉这个所谓的妻子也不错——不管她的物欲多强,他都尽量满足她。也没有为了赚钱而干什么伤天害理、违法犯罪的事情。” “是啊,孟旭和林晓蓉一丑一美,可人品却是一好一坏。”每到这种时候,欧阳炎就会趁机对资深外貌协会的我进行思想教育。“一个人的内在是没那么容易被看出来的。你明白以貌取人是多么肤浅了吧?” “就是因为无法轻易看透一个人的内在,才需要找一个了解的切入点。”我心里不服气的时候,口齿是相当伶俐的,针锋相对地说道:“所谓相由心生,从外貌着眼来看,也是很合乎逻辑的选择嘛!” “我低估了改变他人固化思想的难度,被你怼也是理所当然的。”欧阳炎难得地哑口无言了一回,看了我半晌才苦笑着说道。“就像我无法改变你看重外貌的执着一样,不管我劝孟旭的话有多合理,他还是坚信半吊子风水大师所说的话:东方是吉祥的方位,青龙布雨雕像是他家的龙脉。抱着这种信念,他才能乐观地看待被人假借结婚骗钱的事情——在这种时候,迷信对他来说也不全然是坏事了。” 第十九章 世家之子 x怪奇事务所的年轻老板欧阳炎,是一个爱穿白色衣服和用龟甲算卦的气质帅哥。在s市的东北面,他拥有一处名叫杨柳山庄的地方——这里的占地面积很可观,密密麻麻地种满了杨树和柳树,以及其它我叫不出名字的高大绿色乔木。在这些绿树中央,有一个人工湖,湖上一个小岛。一座风格古色古香的房屋就建在岛上,掩映在层层叠叠的杨柳树之中,仿佛航行在绿色波涛上的一艘大船,随着吹过的风的轨迹时隐时现。 刚开始工作的时候,运动神经不错的我总是骑自行车到山庄,进入大门后再乘坐欧阳炎老板提供的轿车到人工湖旁的吊桥,步行过桥后就到我的工作地点了。时间长了之后,我干脆直接骑车到吊桥。除非天气不理想,不然我都没有乘车的打算。 初夏的一天早晨,惠风和畅。我一如既往地骑着心爱的小自行车,疾驰在虽然曲曲折折,但已经非常熟悉的杨柳山庄的小径上。到达吊桥边后,我发现这里居然停了一辆以前从没见过的高级车——欧阳炎的财务状况跟他本人一样神秘:作为杨柳山庄这片地产的主人,他绝对比普通的中产阶级富裕得多;但他拥有的三台车都是经济实用型的,所以我可以肯定这台车的主人不是他,应该是属于某位富有的委托人。 可当我进入通常接待客人的书房里,里面却静悄悄的空无一人。殷正大叔倒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我身后,用平淡的语气解释道:“少爷的好朋友来了,他们在后园里谈事情;他吩咐说你可以去那边找他们。” “他的朋友啊。”除了北辰集团的独生子紫瞳和非常惧怕父亲的丁智勇刑警,我还真没见过他其余的朋友和亲戚,好奇心不由得大大增长了起来。我赶紧捉住殷大叔仔细询问:“他的好朋友是什么人啊?吊桥旁边那辆车是不是他的?” “是啊。他的朋友也是一位大少爷——南宫世家,你知道吧?” 这个名字在我们s市可谓无人不知。据说他们是最早来到s市这片土地的大家族之一,从事各种买卖和生意,同时也非常积极地进行慈善活动。 从我妹妹许艾荞这个大喇叭兼八卦王的嘴里,我得知当代南宫世家的当家人有三名子女——长女南宫凤容貌艳丽、精明强干,是一位难得的金融奇才,家族的各项生意多半由她掌管;次女南宫燕温柔和善,是其父亲慈善事业的最佳助手;南宫家最小的孩子,也是唯一的儿子名叫南宫凌——从殷大叔的话来看,他就是欧阳炎的那位好朋友。 我突然想起艾荞给我看过的那个网络美男排行榜,这位南宫凌似乎也榜上有名,名次还在欧阳炎前面。我不由得加快脚步往后院走去:这个地方是欧阳炎的私人花园,里面种的是他喜欢的植物。平时他总是自己打理这里,连管家殷大叔都很少进入,我更是从没涉足过此地。他选择在这里招待朋友,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看来他们的确是关系密切的挚友。 出乎我的意料,杨柳山庄的后园居然充满了异域风——紫藤花架下绣球花、芍药花和鸢尾花簇拥在一起,各种漂亮的浮雕石块和小雕塑带来一种精美活泼的气氛。花园里还有一个小小的池塘和喷泉,里面布满了翠绿的莲叶。欧阳炎和另一位青年男子坐在池塘边的藤椅上。 当我走进花园门口时,正面对着门坐着的欧阳炎一眼就看到了我,非常热情地向我打招呼:“艾薇,你来了!一起喝杯茶吧!” 坐在他对面的年轻男子应声转过头来——他真是长着一副令人如沫春风的面孔:皮肤白皙、五官清秀端正,戴着一副金边眼镜,跟欧阳炎一样很有气质。更重要的是,他穿着打扮也很有品味的样子,散发出一种文雅的贵气。 既然他是南宫家的大少爷,身上有贵族气也是很正常的——北辰集团的独生子紫瞳也有这种气质,不过给人的感觉要冷傲得多,说话做事像寒冷的北风扫过一样干净利落、不留余地。相较之下,南宫世家之子南宫凌为人可以说是非常和善。他说话的声音像音乐一样动听,像初夏的南风一样让人感觉很舒畅。 “艾薇小姐,你好啊!”他主动伸出手来,同时递给我一张名片:“早就听炎提起,他找到一位非常好的帮手,今天总算见到了。” 我接过名片,上面写着s市某着名律师事务所的名字。想起网络美男排行榜上介绍的南宫凌的职业正是律师,我急忙寒暄道:“您真客气,我才是久仰大名!可一直没机会拜见您。” “既然你是炎的得力助手,这种机会以后应该多的是。”他微微笑着。“我家的事情,也希望你能多多帮忙。” “当然了。我一定尽力而为!”作为双子座的特点之一,越接近夏天,我的精力就越旺盛。更何况欧阳炎的好友们似乎都很靠谱,不光长相出众,经济实力更是不俗,一个个出手阔绰。(物以类聚,说实话欧阳炎自己也属于这种类型!) “具体的情况还是听炎跟你说明吧;我今天要去经济监察局办事情。”他迅速瞄了一眼腕表,动作突然变得匆忙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这副样子使我想起了丁智勇刑警提到自己局长父亲时的畏缩模样。 亲自送他离去之后,欧阳炎过了好一阵子才回到后园里。他一回来就忍不住笑出声来,向我解释道:“能让凌这么慌张的人,这个世上还真不多!” “那个经济监察局,我怎么觉得很耳熟的样子?”我绞尽脑汁回想着。 “不就是紫瞳工作的地方吗?”欧阳炎提醒我:“约了紫瞳,没有人敢迟到;所以凌一大早就过来找我谈——只不过这件事情挺棘手的,我一时之间也没什么头绪。” “是什么事啊?”我把重新泡好的茶端给他——大概是为了迎合南宫凌的爱好,给他上的是大吉岭红茶;可欧阳炎在工作的时候,是喜欢喝普洱或铁观音这样的茶的。 欧阳炎赞赏地接过茶去喝了一口,“南宫世家的情况,你多少听过一些吧?” “是啊,家里有个八卦的妹妹,不就有这点好处嘛。”我承认:“各种小道消息还是很灵通的。” “相比之下,你的嘴还是挺严的,这一点让我很满意。”他又赞许地点点头。“好,我们就来研究一下南宫世家的麻烦事吧——凌去见紫瞳,也是要谈这件事情,我们就来看看:谁能更快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 第二十章 流言中的慈善 “艾薇,你对八卦有什么看法?”欧阳炎又悠闲地啜了一口茶,问道。 我一头雾水。“你说的是你手上拿的这个龟甲八卦还是gossip那个八卦?”虽然是英语专业毕业生,我还是尽量不在对话的时候毫无必要地插入英语单词。但汉语是在是太过博大精深,有些词句的涵义太多,不得不用相应的英语单词来区分一下。 欧阳炎忍不住笑出声来。“是我的错!没说清楚这个词的意思——我指的是八卦绯闻,就是美剧里那种。” “gossip girl吗?那部剧是我妹妹的最爱之一啊。”我撇撇嘴:“她简直是把它当作社交和时尚圣经;此后更是一头扎进这个领域里乐此不疲——上次那个s市网络美男排行榜,就是她给我看的。” “那个啊?上面有很多都是我的朋友和熟人呢。”欧阳炎补充道:“虽说称不上什么权威发布,但他们的确是处在s市八卦绯闻的漩涡中心,人们对他们的事很关注,尤其是对他们情归何处格外感兴趣。” “你也是其中的一位吧,干嘛说得事不关己一样?” “正因为我也具备让人八卦的基本资格,才要煞费苦心的逃离人们注目的焦点啊。”欧阳炎苦笑道。“还好我不是南宫凌那样的世家出身,也不是紫瞳那种如彗星划过天际般闪亮的长相和背景,勉强还是可以离开聚光灯下的。” 听到他的这番剖白,我似乎隐隐约约窥见了他神秘背景的某些部分。可惜我还来不及更进一步地探知什么实质的内容,他就把话题转到了南宫凌的委托上。 “南宫凌家的基本情况,只要是对八卦绯闻稍有兴趣的s市人都会略知一二:他的曾祖父从原籍家乡来到此地之后,凭着精明地生意头脑和扎实肯干的精神很快打下一片天地,同时扎根下来;然后是他的祖父和父辈,他们同样勤勤恳恳地做事,还有不少分支同族人,在社会文化界也做出了傲人的成绩。他们南宫家族很重视慈善事业,传到凌这一辈,慈善事业就是由他的二姐——南宫燕小姐全权负责。” 我点了点头:“我知道他有两个姐姐——大姐南宫凤是金融奇才,她负责南宫家的生意运转对吧?” “没错。她是一位非常精明能干的女士,行事干脆利落、雷厉风行;南宫燕也很能干,但的她性格要温和得多,也很有同情心,非常愿意帮助弱势群体的人。”欧阳炎遗憾地说道:“可惜的是,这次遇到麻烦的就是她管理的慈善事业。” “南宫家的慈善事业涉及很多方面,但根据祖上的遗嘱,他们比较侧重对教育和医疗方面的资助。如果两者有冲突的话,又会优先处理医疗方面的事务——南宫家凭借自身的声望,联合了市里其他几家豪门望族,建立了一个非常完善的医疗资源数据库。其中包括一个全国最大最好的稀缺血型血库——依靠它的帮助,不知有多少人从死亡边缘重获新生。” “那真是造福人类!”我赞许的说,同时暗自松了一口气:“还好我的血型非常之普通。要是那种熊猫血的人,很多体育运动都不能参与——万一不小心受伤流血,可不是需要输血就立刻有得输的。” “为了防止这种意外情况的发生,很多权贵人物在出远门的时候,都会带上备用的血包。”欧阳炎解释。 “我出门记得带盥洗包就好了;他们居然像吸血鬼伯爵一样带血包?贫穷真的限制了我的想象力。”我的语气有点酸酸的。 欧阳炎似乎觉察到了我的些许嫉妒心理,宽慰地说道:“你没有这种急救的需要不是更好吗?更何况,有时候医生还必须面对二选一的状况——两个只能救一个,不管怎么选都会面临不幸的结局。” “不久前,南宫世家的医疗数据中心就遇到了这个难题:有两位同一稀缺血型的病人同时申请用血,但血库的贮备只够一个人使用。为了救人,南宫家尽全力去寻找能为他们提供血的人,但还是没能赶得及:那位没得到血的病人很快就去世了。” “在这种状况下,他们怎么判断给谁输血呢?”我感觉到了问题的复杂度:“事关人命,总不能用掷骰子或是点大兵那种儿戏的方法吧?” “当然是听取医疗专家的意见。”欧阳炎解释。“作为一个外行人,我也不清楚具体的操作方法。听凌介绍说,那些病人的主治医生要给出一份详尽的评估报告,重点要说清楚他们得救的几率,以及存活后的生活质量等等——人并不是神或是上帝,所以他们还会利用超级电脑的客观计算能力,分析出更需要、或者说更有价值的使用者。” “听起来,他们算是尽量客观和公正地作出判断了。”我评价道。“这种顺得哥情失嫂意的事情,总是会有人不满意的;会引起麻烦也很正常。” “得救的那个人是本市一个有名的浪荡子,他醉酒驾驶后出了车祸;做了手术后,他已经如预期的一样康复起来了。另一位病人是个大三的学生,打球的时候不小心受伤;除了流血的伤口,他还伤到了脊椎,就算治好了伤,他也有很大可能会半身不遂。”欧阳炎无奈地说道:“他们两个都是家里的独生子。死去的大学生的父母自然是悲痛欲绝,尤其是当他们听到输血的难题是如何处理的之后,更是无比愤怒。同时,针对南宫世家的不利谣言也开始流传开来。” “就算那个人醉酒驾驶受伤有点活该,但也不能说救他就不对吧?” “受伤的原因不是他们愤怒的关键;重点在于得救那个人的父亲是个富商,跟南宫世家还有生意上的合作关系——谣言的内容也就是围绕这一点:南宫世家为了自家的利益操纵慈善机构的医学评估,使他们生意伙伴的儿子得救,而对一个素不相识的大学生放任不管。他们所谓的慈善事业,只不过是变相捞取利益的工具罢了。” “可是谣言这个东西很难澄清的。”我为难地说道:“人们常说:谣言止于智者——可惜普通的社会大众很多都不是所谓的智者,这就是为什么八卦绯闻常传得满天飞的原因。” “不管当时是多么轰动,人们的注意力也不会永远集中在同一件事上的。”欧阳炎理智地评论道。“就像风不会永远朝同一个方向吹一样,风向是可以随时转变的。问题是还没有转变之前,可能会造成难以磨灭的伤害,这才是最棘手的。” 第二十一章 又见密室 “发生什么事了?”我忍不住问道——欧阳炎少有的没有直入主题,反而介绍了一通事件发生的其它背景,算是比较罕有的情况。 “由于谣言的影响,负责慈善事务的南宫燕小姐受到很多网友的抨击。”欧阳炎回答道:“更麻烦的是:还有人寄一些充满恶意的包裹,比如烂番茄、死老鼠、臭鸡蛋什么的。” “死老鼠臭鸡蛋真的太讨厌,味道好恶心!”我厌恶地狂皱眉头。“据说阿魏树脂(asafoetida)和硫化氢就是这两个味!” “味道浓烈的气体虽然会引起不适,但也能很快让人注意到;相比之下,一氧化碳那样无色无味的有毒气体要危险得多了。”欧阳炎叹了口气,说道。 “南宫燕这样的世家小姐自然从来没面对过这样的事情,她整个人变得担惊受怕又沮丧。南宫家则马上为她请了几个保镖,以保障她的人身安全。甚至连警方都介入调查了一番:结果发现嫌疑最大的,也就是去世的那位大学生的家人,并没有做这些事的可能和意图——出事之初,他们的确悲愤交加,但很快跟南宫家的慈善组织达成了和解;办理完儿子的事之后,他们就马上回家乡去了。” “除了这件事之外,她还有没有卷入其它会让人记恨的事情?” “南宫燕性情很温和,也就是做慈善的时候才会抛头露面。平时的多数时间都留在家里做做家务,也热衷做手工和养花莳草——南宫家的大宅里并没有雇佣管家,就是因为有她在家坐镇的缘故。也正是因为在工作时间,家里往往只有她一个人在,所以当事情发生的时候,南宫燕小姐首当其冲地成为了目标。” “前两天,有一位重要的生意伙伴要到南宫家作客。为了晚上的大宴会,南宫燕忙碌了一整天。她应该是感觉疲倦了,喝过午茶之后就决定小睡片刻,到晚上六点左右再起床梳洗打扮,准备参加宴会。晚宴八点开始,可一直到七点四十分,她还是没有露面。家人认为她可能是太累了,再加上包裹威胁事件,他们就吩咐佣人不要去叫醒她;反正生意上的事都由大小姐南宫凤处理,又有南宫凌从旁协助,二小姐不出席也无伤大雅。” “这顿晚宴的菜式都是按客人的喜好精心准备的,众人享用着美酒佳肴,宾主尽欢。晚宴结束收拾打扫的时候,佣人们发觉南宫燕整晚都没有出现过——宴会上使用的餐具和器皿都是名瓷和金银器,存放这些的橱柜钥匙只有南宫燕才有;他们不得不去请示南宫凌,问该如何处理。” “听了他们的说明,南宫凌也感觉有些不对劲。以往家里的大小事务都由二姐一手处理,她总是注意时间,管理得井井有条。不管多么疲倦,她也不至于在明知有重要晚宴的情况下昏睡好几个小时。再说她原本是打算出席宴会的,睡前应该定下了闹钟才是。这么想着,他就和大姐一起去南宫燕的房间敲门;可不管他们怎么叫,里面都没有任何动静——逼于无奈,他们最后只能命人把房门撞开:南宫燕还是一动不动地躺在房间的床上。” “南宫凌赶紧冲过去查看她的情况:只见她呼吸微弱而急促,脉搏散乱;他和南宫凤一起拼命呼喊摇晃她。南宫燕虽然醒转过来,但始终意识不清。他们马上拨打了急救电话,将她送到了医院里——检查结果是:她中了草乌头的毒。”欧阳炎一边说,一边把书桌上的一本书翻开,朝我递了过来。 我看到打开的那一页上写道:“乌头,毛茛科植物;母根叫乌头,为镇痉剂。侧根(子根)入药,叫附子。” “附子?这种毒药在韩剧里好像很常用。”我回忆道:“大长今的妈妈就被灌了附子汤,不过好在没死;西汉宣帝的结发妻子许后,也是在生产之后,被人在药里下了附子毒死的。” “没错!乌头分为草乌、川乌;草乌的毒性更大。因为采集时间、炮制、煎煮时间不同,或者中毒者个体差异不同,乌头中毒剂量差别很大。”欧阳炎点头称是。“所以有人中毒后可以幸存;南宫燕也属于这幸运的一员——因为发现的及时,再加上乌头摄入量不大,她被抢救过来了。” 我苦恼地问道:“她不是自己服毒的吧?你刚才说南宫凌他们撞开门进了她的房间,那个房间该不会又是密室吧?” 听到我的话,欧阳炎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艾薇,你说对了!而且这不是上次那种凭借伪证钻人心理空子的假密室,是货真价实的密室哦。” 第二十二章 名花毒草 随着“密室”这个词的出现,一股突如其来的压迫感涌上了我的心头;向来冷静的欧阳炎倒是变得激动了起来。“表面上没有破绽的密室,还是很值得我们费心思考一番的!” “这次的情况倒是比较符合‘密室讲义’的描述,密室里确实有个受害人。”我无奈地说道:“南宫燕的房间只有房门一个出入口,由精明能干的南宫凤和头脑清醒的南宫凌一起证明:它在案发的时候确实是封闭的。南宫燕的受害方式是中毒,有没有可能是她在进入房间之前就已经服了毒,进去后才毒发的呢?” “根据毒发的状况来看,医生说她被发现的时候最多中毒半个小时;所以她一定是进入房间后才中的毒。” “房门是南宫燕自己锁上的吗?其他人有没有中途进她房间的机会呢?” “自从输血恐吓事件之后,她每次进房间总是第一时间把门锁上,钥匙也只有她自己才有。”欧阳炎解释道。 “既然没有别人能进入她的房间,那就只能是她自己服毒了。”我推断道:“把毒药提前放入一个她一定会服用的东西里,比如补药、营养剂什么的。时间到了她自己就会把毒吃下去了——现在年轻的女孩或多或少都会吃点减脂、去水肿、或者是抗氧化的东西。” “没错!”欧阳炎赞同地说道。“乌头中毒通常是口服的。所以凌他们特别调查了南宫燕当天吃的东西——早午餐和下午茶,与中毒的时间都不吻合,应该都没有问题。除了这些食物饮料,她还习惯在用餐中服用胶囊抗氧化剂;睡前偶尔会吃一个小袋装半流质、去除水肿的营养剂——这两样东西都在她洗胃的呕吐物里被发现了。南宫燕自己也说,当天她实在太忙,早晨和中午吃饭的时候都忘记吃抗氧化胶囊了,直到吃完午茶回房后才想起来。当时她肚子还很饱,就想趁此机会吃一颗胶囊。” “她房间里常备着法国某品牌的瓶装饮用水,就打开一瓶吞了一颗胶囊;本来也想服用营养剂,但又觉得同时吃不太好,她就想先等一会儿;但过一阵子睡意袭来,她还没吃营养剂就睡着了。” “胃里的残留物不是有营养剂吗,那她最后还是吃了嘛——这是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啊。” “事实是如此,但南宫燕坚持她睡前没有服用那个,我们也实在找不到她要为此撒谎的理由啊。” “难道说草乌头的毒就是下在那个营养剂里吗?我看书里的介绍,草乌头一般是煎服,浓缩后的毒药也比较适合注射到流质包装里。”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要解决问题就由密室之谜变成毒药是如何服下去的——我认为事实不外乎两种情况:南宫燕说的是真话,那个毒药被人放在营养剂里,用一种特别的方法让她吃了下去;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她认为自己没有吃营养剂,而营养剂却在她的胃里被发现了。” “有什么方法可以做到这件事吗?” “有的,不过通常都是不得以而为之的办法。比如医院某些不能自主进食的病人,只能通过注射葡萄糖、生理盐水这些方法维持身体机能;或者是从食道插管,将流质或半流质的食物注入胃里。” 听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咽了一口口水,“从食道插管到胃里,这种操作会不会很痛啊?” “她服下的量不是很多;但要在其无法察觉的情况下插胃管,应该先把她麻醉了才对。尽管如此,进行这个操作的人技术还是要很精湛;因为喉部对异物的侵入是很敏感的,所以插管给人的感受都很不舒服。”欧阳炎不爽地做了个鬼脸。 “可不是,就算只是刷牙的时候碰到,也让人恶心反胃。”我吐吐舌头:“不过,就算有这么厉害的人存在,也确实用这个方法把带草乌头的营养剂注入到南宫燕的胃里。问题又会回到最初的模式:他(或她)是怎么从密室里进出的呢?” “是啊,如果不能破解密室之谜的话,也许只能将真相诉诸于另一个解释:那就是南宫燕说了谎话,是她自己把草乌头加进营养剂里吃下去的。” “你刚才也说了,她似乎没有这么做的立场啊。”我不解地说道。 “夏洛克福尔摩斯说过:排除了所有不可能之后,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也必定是事实——首先,我们已经确定南宫燕的房间是密室:除非有钥匙,一旦房门反锁之后,任何人都无法进出;房间也没有其它出入口。” “有没有可能事先弄到复制的钥匙呢?当天晚上,行凶的人可以用复制钥匙开房门,再把毒药注入她体内。” “那个房门钥匙也被检查过,不是那么容易复制的;再说南宫燕确定钥匙没离开过自己身边,其他人无从得手去复制钥匙,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放回去。” 我撇了撇嘴,怀疑地说道:“南宫燕还言之凿凿地说自己没吃过营养剂呢!可事实完全不是这样啊——看来这位名门淑女的感觉和证词真的有问题。” “虽然我对第六感这种东西不是很相信,但这次的案件的确给我一种不协调的感觉。”欧阳炎的脸上难得地出现了困惑的表情。“就是这个案件的动机:南宫燕能引来杀身之祸的行为,无非就是那次捐血的慈善援助;可对方的亲属早就离开了s市,没有犯案的机会。而按照我们推理的复制钥匙、麻醉后插管注入毒药的方法也过于复杂,不像是他们雇人完成的。再说凶手既然已经想办法拿到了钥匙,又趁南宫家举行宴会、人多眼杂的时候顺利混了进来,为什么要采用插胃管的方法来下毒呢?这个办法既麻烦又很容易被人察觉,使他自己陷入难以逃脱的困境。” “你说他插管的技术很精湛,也许他对自己很有自信吧。”我推测道。 “还有一点,他这么大费周折,只是为了教训一下南宫燕,还是要取其性命呢?按照结果来看,他的动机应该是后者;可这样一来,不协调感就更突出了:要给她教训,寄寄恐吓包裹就足够了,那些东西已经把她吓坏了。如果是要杀她,那毒药的分量为什么会不够?既然他是一个拥有厉害的插管技术的人,怎么可能弄不清楚乌头中毒的时间和剂量呢?” “是有点矛盾的感觉——既然这种推理无法自圆其说,那么事情的真相有没有可能是另一种情况呢?”我感觉头都大了,各种千头万绪的线索和推断仿佛在脑海中不断翻腾纠缠,打了无数个结。 “每当陷入困境的时候,可以回到事情的原点,再把思路整理一遍。”欧阳炎看出了我的纠结,他给自己重新倒了一杯热茶,建议道:“有时候,最简单的解释往往更接近真相——既然南宫燕是被人加害的说法存在诸多前后矛盾的地方,那她中毒是意外或者自己造成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我们可以先排除意外情况:根据她当天的活动来看,意外吃下草乌头毒的可能性是没有的。” “那么又回到我前面提过的问题:南宫燕会不会撒了谎,她自己吃下了适量的草乌头毒——所以她能控制好剂量,不会引起性命之虞;同时算计好自己将被人发现的时间,以便及时得到送医救治。在这次事件中,她要做的事很简单,只要服下毒药,然后坚决否认这件事就可以了。”欧阳炎娓娓道来,同时他的语气也不乏惊诧和遗憾之情。 跟他相比,我的感觉要简单得多了,只想知道一件事。“她这么做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呢?” 欧阳炎叹了一口气:“既然她伪装成了报复事件的受害人,动机自然还要从起源上去找——自从他们的慈善组织操作下,南宫家生意伙伴的儿子得救,而另一位需要输血的人死后,她和她的家族就遭到了不少攻讦。但自从她中毒的消息传出后,你看看网上关于南宫燕的评价又如何了?” 他话音未落,我就忙不迭地在平板电脑上搜索起来。“现在攻击她的风头缓和很多了,似乎大家开始同情她:明明是好心做慈善,却好心没好报。” “风向的转变是很常见的事情——虽然现在刮着暖和的东南风,下一刻可能又是北风呼啸。”欧阳炎肯定地说道:“一般的社会大众对名流或者明星的观感,无非就是崇拜、羡慕、嫉妒这些,深入了解什么的是谈不上的。两位病人等待输血,而唯一能救人的那份血浆提供给了更富有,又跟能决定其归属的慈善组织有利益关系的那一位——大众会怀疑这种选择的公正性,也是很正常的。” “南宫燕可能没料到此次群众愤怒的火力如此猛烈,只好思索脱身之道。她想到的方法是利用公众的同情心——这种方法还挺有效的,国外的某些政客就有过类似的操作:在他们的支持率下跌的时候,一旦发布自己生病或者家人遭遇的坏事,常常会引发公众的同情,使他们的支持率逆势上升。” “她用这种方法来逃避公众的责难和攻击,会不会做贼心虚?”我不屑皱了皱眉头:“也许她所主导的慈善事业行事的确是有瑕疵的:他们确实因为利益关系而选择救生意伙伴的儿子,对另一个没有关系的大学生见死不救。” “假如真是如此,那南宫燕就不是我们表面上看到的温柔善良的名门淑女,而是一个有很深的心机和城府的人;同时还可以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择手段。”欧阳炎似乎很不愿意得到这样一个结论:“我们现在还没法得知输血事件的真相,可就算那是我们能想象到的最坏的一种情形,我也不会感到太意外。只是南宫燕自戕脱身这件事,好像不得不跟南宫凌交待一下才行;这件事真让我为难。” “他是个律师吧?”我安慰他道:“这种人性的黑暗面,他肯定见多了。” “一旦涉及到自己的家人,就很难保持客观的立场吧?更何况他对自己的两位长姐,向来是很尊重的,大概不会用阴暗的观点来揣度她们。”欧阳炎摇摇头,陷入了沉思中,可能是在思考该如何措辞,给南宫凌带去的冲击会相对小一些。 “以他的个性来看,是直截了当地告知真相,让所有打击一次到位;还是徐徐告知,或是让他自己发现更好呢?”我试探地问道。 “他是个很正直的人,不喜欢拖泥带水,大概还是实话实说的好。”欧阳炎似乎非常了解自己的朋友,有感而发地说道:“毕竟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他家这种传承了数代的名门望族,期间不知经历过多少风波。处在漩涡中心的继承者们,要是没点本事,怎么能保住自己的利益和地位呢?至于他们把本领用在什么地方,得看个人的品行如何——南宫燕到底是热心公益的好心人,还是工于心计的伪善者,只有日后见分晓了:真相就像是无影无形的风一样,只有当看到草木点头,才能察觉到它的行踪。” 第二十三章 比拟杀人事件 三十年前,s市被政府划定为经济特别行政区。从那时起,不管经济还是文化、教育都开始高速发展起来,很快成为全国、甚至是整个东方首屈一指的繁荣城市,被誉为一颗璀璨闪亮的东方明珠。就我个人看来,这座既先进又华丽的城市算是非常宜居——身为这个城市的原住民,父母亲工作都不错,生活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应受的教育和其它个人培养项目也一个没有落下。而对我的亲妹妹许艾荞、一个时尚八卦文化严重上瘾者来说,这里简直就是超级天堂。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这座城市能提供给艾荞的八卦养分就不少——这里的财经及娱乐界有不少赫赫有名的家族,上流社会里的名媛贵公子也比比皆是。他们当中的很多人,就像希尔顿酒店的继承人帕里斯或者卡戴珊家族一样,乐于跟大众分享他们的生活点滴,让艾荞这样的粉丝们津津乐道。而不久之前,这些名流家族中着名的地产商——西门家发生的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不幸事件,更是让闲得无聊的围观群众们大大兴奋了一番。 可惜的是,当那次事件传得沸沸扬扬、风头正盛的时候,我们全家却为了庆祝父母25周年的银婚纪念,阖家出国旅行去了。回到s市之后,艾荞立即开始恶补自己落后朋友们的八卦消息。那股劲头让人感觉要是用在学习上,肯定什么目标都能达成。 她万万没想到:正当其上蹿下跳、拼尽全力搜集信息的时候,我却不费吹灰之力就接触到了此案件的第一手的内幕资料——原因就在于我的老板欧阳炎,亲身参与到了这桩奇特事件的解决当中;而他跟我分享这类消息,并不是因为他是艾荞那样的大嘴巴八卦者,只是为了向我介绍这起案件跟推理相关的奇妙之处——被认为跟我市h大学的幽兰路杀人事件相关、甚至是后续的西门家死亡及失踪事件,是一起典型的比拟诗词连续杀人事件。 有关这类案件最着名的推理文学作品,当属横沟正史的《狱门岛》:书中鬼头家的花子、雪枝、月代分别按三句和歌“黄莺倒吊啼初音”、“头盔压顶虫嘶鸣”、“与女一家荻和月”描述的场景逐一死去。不知是巧合还是凶手的主观故意,他选择的下手目标、西门家三姐妹的名字恰好也是浩月、沁雪和江花。浩月、江花先后出事,其中一人被确定死亡,另一人则在西门家的大火中失踪;西门家的独子、名作家西门洋随后也被人杀死。他们的遇害现场都留有一首与其情状相似的诗词;至此为止,偌大的西门家族只留下二小姐西门沁雪一人苦苦支撑。 “经过这件事后,西门家肯定大不如前。”介绍完前因后果,欧阳炎作出结论:“我原本以为西门沁雪是一位美丽大方的淑女;但经过南宫燕那件事后,我对这类女性的真实形象还是持保留意见。”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你不会对女性产生恐惧症什么的吧?”我担忧地问。“那可就不妙了哦!毕竟乔松那个网络美男排行榜上的人都是直男。” “你到底在想什么呢?我又不是非要上他那个排行榜!他的标准跟我何干?”欧阳炎无语地瞪我一眼。“我的个人取向正常得很:如果能遇上一位长相漂亮、头脑聪明、通情达理的女生——谁会不喜欢呢?” “那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女生呢?”好不容易有机会打探帅哥老板的神秘背景信息和情感经历,我的八卦之心禁不住蠢蠢欲动。 “有是有。可惜每当我觉得有个女生还不错的时候,几乎马上就会发现:她已经名花有主了。”欧阳炎的语气不无遗憾——买东西总遇上售罄,打麻将几次三番被人截胡,不论谁都会开始怀疑自己的运势问题。 “没想到你的桃花运这么烂啊!”我忍不住为他感到唏嘘,“有没有考虑像孟旭一样,请个大师看看杨柳山庄这里的风水啊?” 我必须承认,这个提议包含了不少私心的成分——万一这里糟糕的桃花风水影响到我这个员工就不好了(管家殷大叔倒是不要紧的。据说他结婚几十年了,还有三个孩子,生活非常幸福)。 “别闹了!我一听孟旭的介绍,就知道他说的那个大师是个装神弄鬼的家伙。”欧阳炎连连摇头。他好像又一次看穿了我的小心思,补充道:“你也不用担心,我早就帮你算过了。我的先天演卦很准——你的桃花运很不错的。” 我吓得惊呼一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你什么时候算了我这种东西啊?” “一开始就算过了。毕竟招聘新员工不是小事,还是要看各方面能不能跟我合得来才行。”欧阳炎理直气壮地说道。 你又不是在相亲。我不屑地撇撇嘴,问道:“那我的八字跟你合不合?” “很不错啊——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配合良好;案件也基本顺利解决了。”他又补充道:“西门家的案子发生的时候,你刚好请假出国了;好在又有凌和丁智勇刑警的妹妹帮忙,案情的真相很快就水落石出了。” “那个非常怕老爹的贫血刑警有妹妹啊?”我对此人印象特别深刻:“他妹妹奇不奇怪?” “怎么会奇怪呢?她漂亮又可爱,像个洋娃娃一样。”欧阳炎对她赞叹有加:“她的文学素养也很高,西门家比拟杀人事件的诗词之谜,就是她破解的。” “哦?!”我的八卦之魂又一次被他话语中的热情点燃,揶揄道:“你刚才说的感觉不错的名花有主的女孩,是不是就是她呀?她男友是何方神圣?” “虽然我不想助长你八卦的兴头,但碰巧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事实上,那个人你也是见过的。”欧阳炎看到我的样子,皱了皱眉头。“我见证了他们相识的整个过程,绝对不会想要从中插一脚的;我只是欣赏她的才能而已。” “是啊,没错!你又不是外貌协会的成员,当然是更重视才华了!”我不想惹老板不爽或者伤心,马上见好就收。“话说她既然能解决诗词杀人事件,才华确实不一般。” 这句话确实是肺腑之言:从小我就不太爱诗情画意、风花雪月的东西;也不像一般小女孩一样爱装扮自己,直到现在衣柜里的裙子也没几件。虽然我的头脑和学习都不错,但更热衷于进行体育活动——在这方面,我似乎颇有天分,尤其是武术类的项目,不管是训练、考试还是竞赛都进行得相当顺利;成果也是显而易见的:高中毕业的时候,我拿到了跆拳道三段的黑带;18岁以下少年组女子自由搏击冠军。 可惜我的父母并不看好这些跟武力值相关的成绩,反而一再尝试把我往娴静文雅的淑女路线上引导。在我坚持要在杨柳山庄工作之后,老妈给我添置的窄裙套装等无用的物品被束之高阁,让她越发头痛不已——其实她大可不必如此担心:文武全才比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在各方面都有优势得多。 “对了,我记得你和紫瞳提过:乔茵既漂亮又能打;南宫凌的女友是不是也这样?” “不是!”欧阳炎笑着摇头:“除了漂亮和头脑好,她跟乔茵没什么其它共同点了——事实上,她就像朵温室里培养的鲜花一样,娇弱得很。” 第二十四章 政策联姻 又来了,对这些直男来说,女性的柔弱是最吸引他们的特质之一;如果再加上不错的长相,简直就是所向披靡的斩男利器。根据艾荞她们的说法:男性为女性提供帮助之时,也是其魅力发散最强烈的时候。只不过她的言论我不能全盘接收——因为她是一个只要反派长得好,三观跟着五官跑的典型。 善于察言观色的欧阳炎或许是感受到了我既不屑又不满的情绪,急忙转移谈话主题。“比拟杀人案已经有结果了,此次事件的主角也不是丁氏兄妹;我们还是来谈谈西门家这次遇到的新情况吧。” “好的。”我的八卦之心毕竟没有妹妹艾荞那么强烈,还是做正经工作要紧,马上点头同意。“根据我掌握的资料,西门家唯一留下的二女儿西门沁雪是三姐妹中长得最美的,而她在大火中失踪的大姐西门浩月是最能干的——据说她还跟s市的一个神秘组织有关联,不知道她的失踪和西门家族遭遇的厄运跟那个组织有没有关系。” “这可真是说来话长。”欧阳炎叹了口气,一脸无奈的表情。“西门江花和西门洋去世,西门浩月失踪后,西门的家主也中风入院了。西门沁雪是临危受命接下了家族的生意,虽然一开始大家不看好她,但她意外地做得很不错——西门家的房地产公司运营顺利,家务事也料理得井井有条——如果她的日子维持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可惜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西门家原本是在那些房产巨头的势力下力求分一杯羹,但随着实力雄厚的企业的崛起,他们的家族生意逐渐变得举步维艰。”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我忽然有点感触,很难得地掉起书袋来。“根据我看过的诸多历史轶事和稗官野史,掌权的女子除非是像武则天或者冯太后那样的强者;一旦遇到生死存亡的危机时刻,多半还是只能通过联姻一途来解决问题:秦始皇的祖母宣太后就是这样做的。那些男的皇帝,就只能派公主或者宗室之女去和亲,其实还不就是自己无能。” “历史上的和亲政策虽然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战争,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那些用来和亲的女子来说却很不公平。她们大多数人都是惨淡收场,就算是很有名的王昭君和文成公主也是如此。”欧阳炎总结道:“所以我不太赞同这种所谓的牺牲个人成就大多数人的做法——每个人都应该有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权利。” “和亲的事,王昭君和文成公主貌似是自愿的哦。”我提醒他道。 “摆在她们面前的道路,本来就没有多少选择吧?”欧阳炎反问。 “一般人也用不着做这种选择题。”我不慌不忙地回答:“你想想看:就算在古代,平民百姓的女子也没有资格跟敌方的皇族和亲,最差也必须是宗室女子或者宫女才行吧?联系到如今的政策联姻,双方肯定是门当户对的,这样才能达到强强联手的双赢效果——你的朋友中有不少人都具备政策联姻的条件,应该有点领悟吧。” “没想到你对这个问题看得很透彻。”欧阳炎赞许地点点头:“看来你的确是协助我弄清楚西门家案件的最佳人选!” 除了我之外,你难道还有其他助手吗?我心中默默反问。但转念一想,欧阳炎有不少既有能耐又有地位的朋友,愿意协助他的人肯定大有人在,只不过这项服务需要他付钱的就只有一个我而已。于是我马上停止了要挑衅他的作死想法,换上一副诚恳的笑脸。 “那当然,我跟你八字这么合拍,一定会尽全力帮你的!” 欧阳炎神秘地微笑起来。“好吧。既然你这么有干劲,就不说废话了,言归正传吧。我已经说过:西门家的衰落基本上源于比拟杀人事件,四位家族继承人失去三个;唯一留下的西门沁雪内无助力,外有强敌。她和南宫凌是青梅竹马的朋友,因此在需要帮助的时候,她最先想到求助于他。” “南宫凌虽然是南宫世家唯一的儿子,但他对经营企业不感兴趣,他们的家族生意差不多都由长姐南宫凤掌管,而她对与西门家合作的意向不高,直接拒绝了西门沁雪的请求——南宫凤是个很精明强干的金融人才,对她的商业判断南宫凌不好多加置喙。西门沁雪虽然很失望,但她也无法改变南宫凤的想法,只好另寻主张——而她最终的选择就是与古代的和亲类似的政策联姻。” “既然南宫凌帮不了她的忙,她选择联姻的对象就不会是他了吧?” “没错。虽然符合她要求的人不少,但这种事必须双方都有意愿才能成功。就这样寻寻觅觅几周后,西门沁雪的眼光落到了跟她的家族素有交往、近年来发展势头也很顺利的北堂家族身上。” “北堂家吗?”我的八卦雷达忽然被启动了:“我记得乔松发布的最新版s市美男排行榜上就有姓北堂的人,排名还很靠前呢!” “不就是在我前面的北堂玄吗?”欧阳炎故意大声提醒我。“他是北堂家年轻一代的一对双胞胎中的一个。” “既然是双胞胎,那他的兄弟为什么没有上榜啊?长相应该差不多嘛。” “他们是异卵双胞胎,阿玄从小就长得很好看。”欧阳炎对北堂玄的称呼莫名其妙地变得亲切起来,他遗憾地摇摇头。“阿武本来也不错;可惜他脸上有一块很大的胎记,影响了外貌的美观度。” “北堂双胞胎叫玄武啊。”我忍不住提出对他称谓上的疑问:“话说你怎么对他们这么熟悉,还直呼其名?” “他们的事情我当然清楚;我们是堂兄弟嘛。”欧阳炎的语气十分轻描淡写,仿佛正在说的是什么跟自身完全无关的客观事实一样。“我也是北堂家族的成员,我的名字叫北堂龙。” 第二十五章 模仿犯罪 在杨柳山庄工作了这么长时间,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欧阳炎实实在在地提及他自己的事情。原来欧阳炎只是他的化名,他是本市着名的实业家族北堂家的一员——如此一来,他的朋友圈构成和貌似没什么赚钱的工作,却坐拥大宅、生活得衣食无忧的秘密终于真相大白了。 “呃,难怪你会在乔松那个贵公子美男排行榜上。”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我突然听到老板的身世之秘,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乔家公子的信息网,可不是闹着玩的东西。”欧阳炎(也就是北堂龙)正色道。对他的称呼,我一下子改不过来;反正我都叫他老板,不会直呼其名,对日常的口头交流不会产生什么影响。 “你这样说,就是承认你堂弟(根据称呼感觉欧阳炎比较年长)北堂玄比你长得好看啊?” “不管我承不承认,阿玄都是家族公认、我们这辈人中长相最好的。”欧阳炎的语气出乎意料地没什么嫉妒的成分,反而很欣赏他的样子。“他现在在市警察局担任痕检科的科长一职;跟法检科的科长褚云并称为‘黑白双煞’!” “不会吧?褚云也是榜上有名的美男呢——他们的性格是有多不讨喜啊,居然被起了这种外号?” “这个外号是从姓名来的啦——你想想看:云是什么颜色的?” “白色啊。”我漫不经心地回答这个看似很白痴的问题,忽而灵机一动。“对了,‘玄’是黑色的!‘黑白双煞’是这个意思啊!” “正是如此。” “‘双煞’不太好听吧?既然都是能人,叫‘双骄’也可以啊。” “可能是因为他们都从事罪恶克星的工作,又不苟言笑的关系吧。” “除了云之外,雪也是白色的——西门沁雪是不是也选了北堂玄作为联姻的对象啊?”我乘势询问。 “她似乎是有这种想法。”欧阳炎点点头。“但这种事要两厢情愿才行,阿玄的意愿似乎不太高——他从德国留学回来不久,正在积极地忙自己的事业。” “他和南宫凌一样,也对家族事业不感兴趣——按我爸妈这样的家长们的说法,就是不务正业;其实人家专业技术精湛,事业开展得红红火火。”想到自己曲折的就业经历,我羡慕地说道:“最重要的是:他们有强大的家庭后盾在,自己的事业实在做不下去了,还可以回家继承财产。” “我们北堂家和南宫家都用家族财产设立了信托基金,子孙后代不能拿到遗产本金,但成年后可以按时从基金拿到一定数额的金钱。”欧阳炎解释道:“拿到钱之后的发展就要各凭本事了——有自己奋斗成百万富翁的;也有把钱财全部挥霍掉、一贫如洗的。家族后代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到基金额外资助:一是作为留学等高等教育经费;二是个人负担不起的医疗费用。” “哇,你们的家族基金还是很人性化的嘛,在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还有各种商业保险之外又加了一层保险;你们真是名副其实的一出生就进了保险箱的人。” “虽然安全感对人来说很重要,但什么都被安排得妥妥当当的人生过起来未免有些无趣。特别是那些天生爱冒险的人,总想尝试一下不按牌理出牌。”欧阳炎带着几分自豪地说道:“我和阿玄兄弟俩都属于这种人,家人对我们的选择总是抱有几分怀疑;但好在北堂家的家长比较开明,从不干涉我们的事情。” “在他们眼中,北堂和西门家的联姻并不是坏事,甚至敦促阿玄和西门沁雪见面。跟毫不积极的阿玄比起来,沁雪一开始可以说是相当投入经营这段关系;但是,最近她却一反常态,开始回避起家长们安排的聚会来。” “是不是她感觉跟北堂玄发展无望,打算放弃联姻了?”我猜测道。“毕竟她是个名门大家出身的美女,在南宫凌、北堂玄面前接连受挫,很伤自尊的呀。” “我也曾有过这种想法。在家族长辈的催促之下,还亲自去向西门沁雪问过此事。”欧阳炎无奈地说。“结果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只说事情的发展跟北堂玄无关。她坚决不肯说出实情,我也只能照实复命——直到昨天晚上,她终于传信息给我吐露了一点真相。” 说着,欧阳炎划了划手机,调出一张相片来给我看,上面照的是张白纸,纸上用很漂亮的钢笔楷书写着一首词: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这是苏轼的词吧?”虽然很小的文盲时期被父母逼着背过《唐诗三百首》,但自从识字之后,那些背过的唐诗就自动返回了唐朝;这一切导致我的文学素养非常有限,诗词赏析的能力也一般,只好勉强挤出一句:“感觉这首词写得挺好的,意境很深远——有什么问题吗?” “词本身当然不会有问题。但导致西门家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的比拟杀人事件就是借着唐诗宋词,暗示了每一个人出事的情形。”欧阳炎深深叹了一口气:“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西门沁雪又收到这种预示死亡的诗词,她能不害怕吗?” 听到欧阳炎的解释,我硬着头皮仔细看了看那首词。“我刚查了一下,这首苏轼的《卜算子》描写了一种孤寂的感觉,什么‘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西门家的后代就剩下沁雪一个人;还有‘拣尽寒枝不肯栖’,也很像她为了寻找适合的联姻对象,挑挑拣拣的处境。” “西门家的比拟杀人事件就是如此,‘红烟翠雾罩轻盈,飞絮游丝无定’,‘不在梅边在柳边’、‘一别西风又一年’,这些都很符合当事人的情况。所以西门沁雪收到这样一首词,吓得魂飞魄散也是正常的。”欧阳炎解释道:“只不过,那起案件的幕后主使人的身份已经暴露了——这次的诗词所用的纸张和字体虽然跟上述案件很相似,但可以肯定不是同一个人所为。” “那这次的事件是模仿犯的所为了?”我隐约记得推理小说中提过这一概念——这类犯人通常是出于粉丝心理,也有少部分为了逃脱罪责,模仿有名的罪犯的做法,把自己犯的案子伪装成这些名案的样子。 “大部分模仿犯只是照猫画虎,狗尾续貂之作很容易被人看穿。”欧阳炎拿回自己的手机,“跟他们比起来,寄这首词给西门沁雪的人还算是了解西门家祸事的情况:虽然这案件在社会上传得沸沸扬扬,但知道具体内情的人却寥寥可数。大众看待比拟杀人事件一般也就是出于猎奇的心理,不会去深究其中的内涵;你刚才的分析颇有道理,苏轼的这首《卜算子》形容眼下孤立无援、四处寻找可堪依靠之人的沁雪很适合。这个模仿犯行事的动机虽然不是很明确,但能完成这件事的人很有限;我们大可以据此仔细推敲一番,揭穿他的真面目。” “首先是当事者西门家族的好友南宫世家,后者的独生子南宫凌全程参与和了解西门祸事的真相。南宫凌与大姐南宫凤关系很好,从南宫凤对西门家的态度来看,她很有可能也深知其中的内情。排行第二的南宫燕跟他们姐弟的关系稍微疏远一些,但自从上次她自导自演的中毒事件之后,我发现此人的城府颇深,如果她想知道什么消息,应该会想方设法达到目的的。所以,南宫家三姐弟都有可能知情并设计了新的事件。” “你不是说警察局丁局长家的兄妹俩也知道真相吗?”我提醒道。 “是这样的,但他们一家人很正派,我不认为他们会这样来恐吓西门沁雪。”欧阳炎皱了皱眉头:“我左思右想,都找不出丁氏兄妹要这么做的动机——真相难以隐藏;而不存在的事情,也是不会凭空出现的。” “既然你相信他们,我也相信你的判断力。”我点点头:“话说到这个份上,你们北堂家又怎么样呢?西门沁雪是在跟你堂弟北堂玄接触之后才收到这带有威胁性的词句,要说事件跟他完全无关,肯定说不过去吧?” 欧阳炎长叹一口气,说道:“阿玄在警察局工作,本来就清楚案件的始末。如果他仅仅因为不愿意与西门沁雪见面甚至联姻,就用与西门家案件相关的诗词来引发她不好的联想,从而让其知难而退,这种做法也未免太恶毒了些。不管我对人性的看法有多阴暗,都不愿意相信和我亲如兄弟的阿玄会做这种事。” “那北堂家的其他人呢?比如北堂玄的双胞胎兄弟北堂武——明明是一母同胞、还同年同月同时出生,北堂玄的相貌让人称羡,他的脸上就偏偏长一块胎记。世人多半是看重容貌的,就算是父母也会更偏爱好看的孩子;从小到大,北堂玄肯定更讨人喜欢、受人欢迎。相互比较最容易让人心生嫉妒,再加上你这位同样优秀的堂兄,北堂武有点心理扭曲也是正常的吧。” “虽然他也是我的堂弟,但我们不太合得来;有句俗话叫‘灯下黑’,阿武的情况我还真说不好。”欧阳炎困惑地搔搔头。“好在现在西门沁雪身上也没发生什么大事。也许正如她所说的:这件事跟阿玄和北堂家都没有关系,只要两家联姻的事就此作罢,各走各路,希望不会再有坏事发生。” 欧阳炎老板边说边唉声叹气地掏出了他心爱的算卦龟甲,放入几枚铜钱后就心事重重地摇晃了起来,一看就是在卜算这件怪事的发展走向。我想:他肯定认为跟其他人比起来,北堂家人的嫌疑大多了,所以不想顺着我的推测思考下去。那个寄诗词的嫌疑人选择苏轼的《卜算子》,感觉也是在影射这个酷爱龟甲算卦的北堂家长子嫡孙。此时此刻,各有想法的我们两人都没有料到这件与西门家有关的、在外人看来无足轻重的小事,会演变成另一桩一发不可收拾的事件。老人们常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像欧阳炎这样先算算前程,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看来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第二十六章 医疗之星 自从s市着名的西门家掌权人西门沁雪收到预示死亡或不幸事件的诗词,与实业家族北堂家联姻失败之后,北堂家第三代最年长的男子北堂龙(也就是我的老板欧阳炎)神神秘秘失踪了好几天,剩下每日通勤上班的我和留守杨柳山庄的管家殷大叔大眼瞪小眼。我怀疑身为欧阳炎心腹的他肯定知道老板的去向,但无论我怎么威逼利诱、撒泼打滚(这是有点夸张的说法;就算我不是个淑女,也绝对不是泼妇啊),他就像是进了沙子的珠母贝一样把嘴巴闭得严丝合缝。 “秘书小姐啊,老板去哪里是不用向我报备的,我怎么会知道他去了哪里?”被我持续疲劳轰炸了三天后,平时似乎说句话都嫌累的他终于忍无可忍地开金口发言了。 “你可以根据以往的经验合理猜测一下嘛。”我也史无前例地撒起娇来:“都闲了几天了;白拿老板的工资不做事,多不好意思啊。” “欧阳炎又不会在意这点小钱。” “我刚刚知道的:他是有钱有名望的北堂家族的继承者之一,个人的理财水平也不错,钱自然不是他会烦恼的问题。”我解释道。 一个星期前,s市另一着名家族西门家的当家人——二小姐西门沁雪收到一封对她来说意味着不幸甚至是死亡的威胁信;事实上,那封信的内容只是一首苏轼的词《卜算子》。在一般人眼里,虽然有点不明所以,但多半不会把它当作重要的事来烦恼。可好死不死的是:西门家此前经历过一系列以诗词比拟杀人的连续死亡事件;而类似的诗词再次出现,把收信人西门沁雪吓了个魂飞魄散,与北堂家的联姻也告吹了。 虽然我们并没找出给西门家寄出诗词的匿名信主使人,但我心里不由得暗自怀疑欧阳炎的堂弟北堂武:直觉告诉我这个人八成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当然我不会把这种无凭无据的怀疑不加掩饰地告诉欧阳炎——他这个人在一般情况下非常精明睿智,可只要涉及到家人和亲密的朋友,他就有些护短的倾向。俗话说的灯下黑,大概就是这种情况。 当西门沁雪在s市高层社交圈内表明西门家族不会再尝试与南宫、北堂家族合作,转而寻求来自日本的大财团星谷财阀的帮助之后,缠绕在其家族身上的魔咒似乎解除了,令西门沁雪恐惧不已的夺命诗词也没有再出现;稍加时日,公众对这些名流轶事的追捧热情也就烟消云散了。 以上事态的发展是神隐了若干天后回到杨柳山庄的欧阳炎透露给我的——我这样的平民百姓显然不可能凭自己的关系网,第一时间得知这种高层内部消息。而我的老板欧阳炎之所以要跟我分享这一信息,主要也是为了让我更好地开展调查工作。 “艾薇,请你尽量搜集一下关于星谷财阀的资料。”当我们在书房喝下午茶的时候,欧阳炎和气地吩咐道。“一般的基本信息当然能在网上搜到。不过我记得你说过,令妹对名流的小道消息很感兴趣。你不妨去问问看她知道些什么。” 欧阳炎提出要向我妹妹许艾荞这个八卦小天后打听消息,让我感到始料未及。“让我妹妹乐此不疲的,多半是桃色纠纷和绯闻之类的事情,你确定要问她关于星谷财阀的传闻?” “我的确认识好几位消息灵通人士,但他们都是清一色的男生。”欧阳炎有点遗憾地摇摇头,“听听女生的看法也不错。” 我在心里给他一个白眼:虽然不是什么消息灵通人士兼八卦爱好者,但我终归是个货真价实的女生,我的意见就不能参考吗? 北堂家的贵公子欧阳炎不愧是情商很高、很会看人眼色的聪明人,他马上笑着对我说:“当然,对我来说,你的意见是最重要的;我们是好搭档嘛!” 他补救得如此及时,我心里立刻舒坦了许多:“工作这么久,我确实总结出一些实践经验:你不在杨柳山庄的这段时间,我已经尽量搜集了很多有关南宫、西门还有你们北堂家的信息——事实上,我发现本市还有一个很富有的、姓东方的人家,只是没有你们这些家族历史悠久;你们是old money,他家大概是后来发迹的new money吧?” “东方家的财富也是old money,只不过好几代人都没什么建树,就快把家族积累的财产消耗殆尽了。”欧阳炎回答道;他似乎s市上流社会对各家族的情况了如指掌。“但他们最近得到一笔神秘的资金,使家族事业有再度上升的趋势。” “本市真正的new money豪门,应该是紫瞳出身的北辰集团——这个企业完全是由他父亲紫耀董事长白手起家建立的;虽然紫瞳的母亲来自德国的名门,但北辰集团的发展壮大却是借助了国内经济政策的东风和新科技的研发和进步。日本的星谷财阀也是一样:企业的创始人就是当今的掌门人星谷隆,他被誉为‘经营之神’,不仅成功躲过了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带来的毁灭性打击,还将企业版图一步步扩大到全亚洲乃至世界。”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不管乱世还是盛世,牛人总是很多呀。”我羡慕地感叹。“据说old money 至少要积累三代以上;紫家的下任继承人很优秀,把家族财富传承下去应该没有问题。星谷财阀就倒霉多了——星谷隆唯一的儿子和儿媳很早就因为车祸去世,他们的独子也在这场车祸中身受重伤,导致半身不遂。” “星谷财阀的后继乏力一直是星谷隆会长最大的心病;他一直致力于投资尖端医疗技术,也是出于这个原因。二十多年前,我国的神经外科学取得了很大的进步,s市医学的最高学府——h大学医学院凌庆华教授也作为相关项目的主导者,被誉为下一届诺贝尔医学奖最有希望的得主。” “凌教授同时在h大学附属医院担任神经外科主任一职。他的名声在国际上传开以后,星谷隆慕名前来为他的孙子求医:那个脊椎手术据说进行得很顺利,星谷研人虽然还是不能自主行走,但为他的后续治疗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只要再继续做几个手术,他就很有可能康复起来。” 听到这里,我不得不提出疑问:“可是星谷研人并没有如预期般地好起来,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还没来得及为他进行后续治疗,凌教授就意外去世了。”欧阳炎的语气不无遗憾:“他在前往医院的途中遭遇了车祸,虽然经过了抢救,但最后还是因脑死亡去世——当时医院里的人都说:凌教授是数一数二的脑外科专家,可是他无法给自己动手术,一代名医却不能自医,实在令人唏嘘。” “难道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都享有盛名的h大学附属医院就没有其他的好医生了吗?” “当然有啊!”欧阳炎连忙说道:“我大伯北堂令就是当时医学院的内科主任。凌庆华教授出事的时候,他正在德国访学,没能及时赶回来;就算他在医院,也不见得能起关键性的作用。令大家惋惜的不光是凌教授的意外死亡,还有不久前死去的另一位医师——萧绰!” “据大伯所说,萧绰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医学奇才:当年他在神经医学方面的建树很高,研究出了一种治疗脊髓灰质病变的特效药。我大伯曾看过他列出的药物分子式,认为有很高的实用价值。萧绰还自创了一种新手术方法,对因脊柱受损而导致不良于行的人应该有很好的治疗效果。有关这种手术的医学论文一经发表,立刻在国际上引起了轰动;星谷财阀也正是因为这篇论文,不惜远渡重洋来到我国,还投下巨额资金建了高端的私人医院星谷综合病院,都是为了给财团的唯一继承人星谷研人求医。” “这就有点奇怪了——既然手术是萧绰自创的,为什么不是由他做手术,而是由凌庆华来完成呢?”我疑惑地问:“难道他只擅长理论研究,不会做手术吗?” “怎么可能呢?萧绰的手术水平非常高!但在论文公开发表后不久,他就因意外坠楼死亡。而那论文上的署名并不是他,而是凌庆华!”欧阳炎一字一句地说道。 我惊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难道是凌教授盗用了萧绰的研究成果吗?” “凌庆华是萧绰的顶头上司,在工作上常常打压他。我大伯常替萧绰打抱不平,和他关系处得不错,所以知道了特效药分子式和新型手术论文的事情。本来他打算揭发凌庆华盗用一事,但萧绰突然去世以致死无对证;医院又派他出国访学,我大伯只好先出国。谁知道凌庆华借助这篇论文在国际医学界声名大噪,让星谷财阀慕名前来,并承诺为他个人和医学院提供巨额资助。” “好在他并没有得意太久,那么快就被车撞死了!”我心有戚戚焉地说道:“真是天理昭彰,报应不爽!” “也许是这样吧。”欧阳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赞同地说:“现在h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外科最有才华的医生,是萧绰的亲弟弟萧显的大儿子萧傲。这个暂且不多说,让人费解的是当年凌庆华死后星谷财阀的反应——虽然一直宣称星谷研人的手术成功,但他却从来没在大众面前公开露面,也没人见过他重新走路的样子;当初答应给h大学医学院的研究资金迟迟没有到位。我大伯回国后,由原来的内科主任一职升任医院院长,起初同星谷综合病院也毫无业务往来。” “星谷研人的手术肯定失败了吧?”我据理推测道:“所以星谷财阀恼羞成怒,答应的资助也不给了。” “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我认为也不算什么过激的反应。”欧阳炎忧虑地说。“问题是萧绰、凌庆华这位两位医院的重要人物,竟接连因意外过世,不得不让人心生疑惑:他们的死真的是单纯的意外吗?还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情呢?” 第二十七章 意外?自杀?(上) 正当我们两人身陷前尘往事的谜团,冥思苦想之际,书桌上的电话座机突然暴躁地狂响起来,思绪被打断的我们面面相觑:这是殷大叔房间直通书房的内线电话,紧急事件专用。欧阳炎这个人有时候怪异得很:明明现在已经是全球信息四通八达,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以及各种通联app应有尽有的时代,他还是坚持用一堆非常复古的东西,作为杨柳山庄管家的殷大叔房间里有与各个房间相对应的电话座机,不论哪个房间的人打电话过去,他都能立刻出现并提供服务。 这也是我无论如何都不肯相信他不清楚欧阳炎去向的原因——连这种紧急事件都先经过他的接听,说明主人欧阳炎对他非常信任,行事百分之百有交待。欧阳炎接起这个电话后面色变得更为凝重,匆匆答应两句就挂断了,开始做起外出的准备。 “北堂家又出意外了!”到底是关乎自身的事情,他的语气很沉重。只是这个“又”字说明他前段时间的神隐,的确是去处理北堂家发生的什么事件了。“我们马上出发吧,免得错失重要的线索!” 几分钟后,我们两人已经坐上欧阳炎最喜欢的一辆小车,飞速向北堂家的大宅驶去。北堂家不愧是与s市“天和会”财团雷家、着名儒商林家、以及南宫世家并列的old money 家族,大宅高居半山上,占地面积广大,房屋古色古香且富丽堂皇。 “哎呀,龙少爷您总算回来了,出大事了!”经过令人意外的一路绿灯之后,车子呼啸着冲到大宅正门。头发已经花白的男管家在门口翘首等待着,在看到我老板的时候,赶忙迎了上来,带着哭腔说道。 “阿武少爷他,去世了!” “什么?!”欧阳炎大吃一惊,完全失去了往日的冷静。“刚才不是说吃饭的时候不舒服,怀疑是河豚有问题;为什么不马上洗胃呢?” 他一边说一边大步往屋里走,我立刻紧随其后——被我列为西门沁雪恐吓事件重点怀疑对象的北堂武居然这么快就一命呜呼,我心中产生的惊吓和疑惑可不比欧阳炎少。 “通知阿玄没有?伯父要不要紧?” “大老爷惊吓过度,心脏毛病又犯了。”管家低声向他报告:“早就打电话给玄少爷了——郊区出了一桩大案子,他和褚法医一早去那里了,要三个小时才能赶回来。” “大伯喜欢吃河豚,家里的厨师已经做过很多次了,怎么会突然出问题?” “家里的大厨这几天休假,但是大老爷今天突然很想喝河豚汤,就从有名的店里叫来了外卖。”欧阳炎的到来让管家老伯镇定了不少,开始有条不紊地叙述事情的经过。“按大老爷的习惯,汤送来后马上换装在家里的餐具里端上桌。夫人和朋友去旅行了,玄少爷、三老爷都不在家,大老爷和武少爷落座后再依次给他们盛上汤的。” 北堂家的家主北堂令并无子女,他的两个弟弟倒是接连生下三个儿子。二弟家的独子即为欧阳炎(北堂龙),他们一家都没有住在北堂大宅里,而是早早搬出另觅住所。最小的弟弟是北堂双胞胎的父亲,也就是管家口中的三老爷;他的妻子早逝,于是北堂令让他们父子三人和他们夫妇一起住在老家大宅里。 “餐桌上那些东西都不要动,等警方的人过来再说。”欧阳炎交待。 “玄少爷在电话里就是这么说的,已经第一时间把餐厅门锁上了,钥匙在这里。”管家谨慎地拿出一把钥匙交给欧阳炎,接着又低声补充道:“武少爷也在那里,出事后根本来不及移动他。” “就这样吧。”欧阳炎叹了一口气。“我去看看大伯怎么样了。艾薇,你先休息一下,在房子里转转也行;等我堂弟和警方的人来。” 自从在欧阳炎的杨柳山庄工作以来,我就见识了不少气派豪华的大宅和奇形怪状的房屋;凭良心说,紫瞳家的紫宸馆是最有特色的而华丽的,不愧是被誉为s市最有设计感的建筑之一。眼前这个北堂家的大房子,虽然也跟紫宸馆一样具有占地面积广大的室外庭园,但紫家的庭院风格是欧式的,这里却类似苏州园林,充满了浓郁的东方气氛。 不光是庭园,北堂家的大宅里也充满了中国风的元素——全套红木家具和各式紫檀木、玉摆件;看不出是哪个朝代哪个窑、但无疑非常昂贵的瓷器等等。我顿时化身为一个偶尔进高级百货公司window-shopping的顾客,只是尽量多看看,绝不敢拿上手欣赏。在这个貌似到处都是古董的地方,万一不小心弄破了啥,就算给欧阳炎打一辈子工都不一定赔得起。 就像在中餐馆的菜单上突然看到了汉堡薯条一样,在这个古色古香的场所里也突兀的出现了一个非常现代化的东西——站上去就能带人自动前进的电梯。这个东西大多出现在机场或是高铁车站,让旅途劳顿或不能走路的人使用。对于不良于行、还有着急忙慌赶飞机或火车的人来说,这个设施自然可以方便前行以及提升行走速度;而我上次在空间不大的室内看到类似的东西,还是在伦敦塔参观皇室珠宝的时候,为了不要让被灿烂闪烁的珠宝迷晕眼的游客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才使用了这一自动传送系统。 无论根据哪家机构的正式记录还是坊间传言,当代北堂家主力家族人员构成都是北堂令三兄弟、下一代北堂龙(欧阳炎)及双胞胎兄弟北堂玄、北堂武等六个大男人;也没有他们中的任何人身体不好的说法;在我看来,北堂家大宅室内设置助行的现代设备十分多余。 第二十七章 意外?自杀?(中) 半个小时之后,外面的庭院里由远及近响起了呜呜的警笛声,应该是包括这家的少爷北堂玄在内的警方人马到了。我赶紧去找欧阳炎,他似乎也在想着同一件事情,我们两人在二楼平台的楼梯旁打了个照面,也跟带着大队人马、一脸阴沉(亲弟弟去世,换了谁都高兴不起来)的北堂玄撞了个正着。 这位仁兄是我看到的s市帅哥排行榜上高居第四的人物,外貌自然是出类拔萃。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我总算依次见过欧阳炎、紫瞳、南宫凌等榜上帅哥的真容,可以很客观而真实地给出评价——和堂兄欧阳炎比起来,北堂玄的容貌要好看得多;他的皮肤非常白皙,不知道是不是受到突发死亡事件的冲击而面色苍白。和温文尔雅的欧阳炎不同,他的气质冷冷的,但跟他的相貌和身材又很契合。从表面上看,紫瞳也是属于跟他同一类型的冷酷帅哥;但前者的气质主要还是偏于一种与生俱来、刻在骨子里的傲气。 北堂玄给人的感觉并不特别高傲,可是却很不好惹。他现在就一副“躲远点,不要妨碍我干活”的不耐烦表情。他的同事、s市警察局的法检科科长褚云那冷漠的样子也是不遑多让。这两人同时出现,极为高效而干净利落地办事的时候,周身就像布下了看不见的结界一样,手下的人连大气都不敢出,亦步亦趋地紧随其后。向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我见此情形也有点畏缩起来,躲在老板欧阳炎的身后偷摸观察着。 “真不愧是‘黑白双煞’!”我悄声感叹:“气场太惊人了!” “是啊,他们工作效率出奇地高,很快就能出检验结果了。”欧阳炎应和道:“听完管家和我大伯他们的说明,我认为阿武是死于河豚毒,但还是听听褚云的判断,确定下来为好。” “河豚毒素,tetrodotoxin,ttx,是河豚鱼类体内的一种生物碱,分子式为c11h17o8n3,分子量为319,为氨基全氢喹唑啉型化合物;是自然界中所发现的毒性最大的神经毒素之一,也是自然界中毒性最强的非蛋白类毒素。”我好歹是个优秀的大学毕业生,相关资料是会及时查起来备用的。 “河豚中毒一般没有特效解毒剂,对中毒者的紧急处理办法有洗胃、催吐、输液等等,主要是减少及缓解毒物的吸收。河豚毒在碱性溶液中不稳定,洗胃液以碳酸氢钠为好;静脉给予葡萄糖、生理盐水等补液治疗,促进毒素尽快排泄;如果患者肌肉麻痹,可用维生素b1或b12肌肉注射;如果患者呼吸困难,则应给予吸氧或应用呼吸兴奋剂治疗;如果出现循环衰竭,可给予抗休克、纠正心律失常等治疗;另外抗胆碱药物能对河豚毒起一定的抗毒素作用,可选用阿托品或者东莨菪碱肌肉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推注。”我根据查知的资料一口气介绍道:“虽然这些方法比较专业而复杂,但你伯父曾是国内顶尖医学院院长、内科圣手,这种解毒治疗对他来说易如反掌吧?除非你家里没有专业的医疗设备而无法展开救治,那就另当别论了。” 欧阳炎闻言眉头紧锁,疑惑地说:“我大伯自不必说,他的医术水平人所共知;就连阿玄都曾经学过医。这个大宅里的医疗设备虽然比不上大医院,但其高级和先进的程度,比一般的街道医院和卫生所不知道强了多少倍——我感到奇怪的地方就在这里:大伯喜欢吃河豚,为了以防万一,家里自然常备抗毒血清和抢救器材及药物。发现中毒后,大伯因为心慌而导致心脏不适,无法亲自抢救阿武,但还不至于不能指挥家里其他人施救;但阿武的情况似乎是在一瞬间恶化,前去取药和器材的仆人还没有返回,他就已经咽气了。” “这发作速度可以跟氰酸类相比了吧,河豚毒发作有这么快吗?他是一口气喝了多少河豚汤啊?” “阿玄已经在检测餐厅出事现场的东西了。管家说当时刚把汤端上桌盛好,阿武就急忙拿起面前的汤碗一饮而尽;要求喝汤的大伯还没来得及喝一口。”欧阳炎说道:“大伯才喝了一两口汤,阿武就面色大变倒下了;他赶紧扣喉将汤吐了出来,同时命令管家和仆人前去取药——大伯的情况很快稳定下来了,可惜阿武却回天乏术。” “是因为他一下子喝的量太多了吗?”我心想细嚼慢咽这种好的用餐习惯和教养真的很重要,特别是不这样做可能会导致死亡的情况下。 “可阿武本来就不怎么喜欢河豚,也不爱喝汤的。”欧阳炎的脸色持续阴沉。“我们家族的规矩很严格,他怎么会在大伯还没动筷子的时候就没礼貌地火急开吃呢?还是吃自己并不喜欢吃的东西?” “说难听一点:简直像在上赶着服毒自杀一样。”我推测道:“河豚中毒一般是不幸的意外事件吧?他会不会是吃了什么辛辣的东西,这才急着喝汤的?” “我家的餐桌上几乎没有任何辣菜。”北堂玄冷冷的声音传过来,跟他的气质完全相符。北堂家的人走路都悄无声息,不知道是什么基因的作用。 “就算是你说的那种情况,桌上还有水和其它饮料,北堂武犯不着喝他不喜欢的河豚汤解辣。”他又补充道。“怪异的地方不止这一个:褚云说就算是喝汤中毒,也不会发作得这么快又猛——大伯也喝了两口,好在马上吐出来了,但总不会完全无事。褚云认为阿武中的是提纯过的河豚毒素,服下去几十秒就会见效。” “提纯过的毒素?”欧阳炎吃惊地看着他的堂弟,“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件事就不可能是意外了;只能是自杀或者是蓄意谋杀。” 第二十七章 意外?自杀?(下) “谋杀北堂武吗?”接连遇到两个大案子,其中一个还与自己息息相关,就算是北堂玄这样能干的人也感到疲惫了。“谁会想杀他呢?作为他的双胞胎哥哥,我一直都有点搞不懂他在想什么——他的性格的确不讨人喜欢,从小就因为各种鸡毛蒜皮的事跟我们两兄弟斤斤计较,似乎因为外貌的不足而怪罪于我们。除此之外,他也没为难过其他人;外面的人看在北堂家的面子上,从来不敢轻视他,他根本不喜欢外出交际,到哪里去得罪人呢?” “大伯说阿武最近的事业发展不太顺利——投资失利亏了一大笔钱。”欧阳炎向他解释道:“他向家族基金会提出贷款申请,但是由于他不肯说出资金的去向,还钱的方式也不太可靠,家长们拒绝了他的要求。大伯担心他会被卷入什么违法行为,就让我去调查了这件事。” “我还没来得及汇报调查结果呢,就发生了今天这件惨事。”欧阳炎无限遗憾地补充:“听管家说:大伯和阿武在吃饭前发生了冲突的样子,两个人到餐厅里的时候脸色都不太好。这么巧今天伯母、还有你和你父亲都不在家,主人桌上就他们两人面面相觑,情况实在尴尬。河豚汤一上桌,阿武就马上喝了一碗,也不知道是不是想早点吃完离席。” “不好意思,我想先请教一个问题,”听到这里的我实在忍不住了,插入他们两兄弟自顾自的对话中。“我想问他们喝汤的碗,是不是用的餐具柜里的贵重瓷器?” “为什么这么问啊?”欧阳炎奇怪地看着我。 “刚才我欣赏柜子里的瓷器的时候,发现有一套碗碟有五个架子,却只有四个碗放在上面,我想是不是用了一个?”我疑惑的说:“既然桌上有两个人吃饭,为什么只用一个碗呢?” “康熙官窑粉彩的那套碗是吗?”北堂玄若有所思地说道:“原来一套六个,咱们家的六个男人有时候用它的吧?” “对,祭祖这类活动的时候会拿出来用的。”欧阳炎肯定地点头:“可阿武小时候不小心打破了一个,所以现在只有五个木质碗架。” “刚才在餐厅里并没有见到那个粉彩碗,真是吃饭用了吗?”北堂玄按铃唤人:“还是问问老管家吧,说不定拿到其它地方用了。” 在等北堂老管家的空档时间,我上网查了查康熙粉彩瓷器,结果就是吃惊兼惋惜——这么难得的一套天价瓷器居然日常拿来盛饭菜,还被熊孩子打破了一个。果然富豪的所作所为不是普通人能轻易理解的。 一听到关于粉彩瓷器的疑问,老管家的反应明显迟疑了一下,有些不自然地回答说少的那个碗也被打破了。 “是什么时候,怎么打破的?” “是、是武少爷——他想悄悄地拿瓷器出去,被大老爷发现了;他们争吵的时候不小心把一个碗摔破了。”老管家语气沉重地解释。“破掉的瓷片,大老爷让我扔掉了。” “他的经济情况不好,是不是打算拿瓷器去变卖?”老管家离开后,我转身问欧阳炎。 “这必须再调查一下才能知道了。”北堂玄边说边向墙角的大餐具柜走去。仔细看过了话题中的康熙粉彩瓷器之后,他肯定地对我们说:“老管家没有说实话:那瓷器不是被人匆忙拿出来的,就算是阿武拿的,也不是他所说的那种做法——他仅仅只拿了一个碗而已!” 第二十八章 鉴证高手 虽然一直听欧阳炎称赞他这位堂弟是当代的宋戴克医生(dr.thorndyke)式的人物(注:英国作家弗里曼r.austin freeman笔下人物,法医学侦探,被认为是推理小说中采用csi破案的先驱者),但听到北堂玄如此笃定的论断,我们还是大吃一惊。“你为什么说得这么肯定呢?” “你们看:这个柜子里的所有瓷器都配了红木架子来摆放。这套康熙官窑粉彩瓷碗加瓷碟也是如此。木架子在不久前上过油,在柜子上留下了一点点痕迹。如果像老管家所说的一样,阿武匆匆忙忙偷取瓷器,不可能一点都不移动红木架子;但现在所有的油迹和架子摆放的位置都完全吻合,说明架子上的碗碟是很小心、轻手轻脚取下来的。” “瓷器很贵重,也许北堂武怕弄坏,小心翼翼地拿取,所以没有移动支架。”我推测道。 “你们也能看到,那套瓷器放在柜子里比较高的位置,并不算醒目;阿武比我们俩矮一个半头,大概跟这位女士差不多,他要把瓷器全都完好无损地取出,不借助旁边的踏脚凳是做不到的——那个凳子上面有一层很薄的灰尘,灰尘上没有任何其它痕迹,显示这段时间没有人用过它。” “那倒是。”我试着伸手去够那套粉彩瓷器,刚好能摸到一点点。 “刚才你为什么能注意到碗少了一只?”北堂玄问我。 “因为很明显——五个碗里面少了正中间那个。” “为了美观,那个瓷碗是摆放得最靠前的。”北堂玄指了指空碗架:“你可以试试,以你的身高,刚好可以顺利拿到这个碗。” “正是如此。”我点了点头。“怪不得你说北堂武就拿了一个碗。” “我认为是他拿的,但现在消失了,连碎瓷片都没找到一片。”北堂玄可以推理出他弟弟的行动,但对其背后的动机却不甚了解的样子。“不知道他单拿这个碗干什么?” “我倒不觉得阿武拿那个是为了卖钱。”对心理学更熟悉的欧阳炎终于插话了。“假如他偷拿瓷器是为了卖钱,下面一层放的那套元青花瓷要好得多;或者是家里其他的小摆件和配饰,他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拿走的东西多得很。” “那个放在中间的粉彩碗,是大伯使用的吧?”欧阳炎看看自己的堂弟,似乎在向其求证一般。“那六个碗是大伯、我父亲、三叔、还有我们三兄弟一人一个;阿武的很早以前就打破了,剩下的五个并没有哪个属于他——他从小就因外貌而产生了自卑心理,他的学习成绩、事业发展都不如我们,连一个小小的饭碗都被打破——今天刚好只有大伯和阿武在主人桌吃饭,吃的是大伯喜欢的河豚汤,他专用的名贵瓷碗又神秘失踪,这一切事情的发生会不会有什么内在联系?” “我们把房子彻底查过了,一点相关毒药的痕迹都没有。”北堂玄苦恼地说:“当然,大伯研究室里有很多药品,其中不乏烈性毒药,但没有ttx——你是不是怀疑有人把提纯后的河豚毒放在了大伯专用的康熙瓷碗里,事后又找机会把碗处理掉了,就是为了掩盖真正的下毒目标其实是大伯!” “你们不是怀疑拿碗的人是北堂武?”我反问道:“那下毒的人应该就是他才对嘛。” “贵重餐具柜是上了锁的,钥匙由老管家拿着。我们其他人如果要开柜子,通知老管家就是了。所以在事件发生前的家里,能名正言顺开柜门拿碗的人只有大伯、阿武和老管家三个人。”欧阳炎列举道。“大伯和老管家的个子比阿武更矮,他们要拿瓷碗下来,必须使用脚踏;可是刚才说过了:那个踏脚凳没有用过,那么把瓷碗拿下来的就只有阿武——也许他就是让老管家开的柜门,然后拿下中间的那个碗,吩咐用这个盛汤给大伯。” “既然如此,老管家为什么要说那些假话——什么北堂武偷碗去卖?” “为了解释碗为什么不见了——在争持的过程中被不小心打碎了!”欧阳炎沉思着说道:“也许这话是真的:这个瓷碗最后的结局就是碎掉了。阿武出于某种不为人知的心理拿了大伯专用的贵重瓷碗,在碗里下了剧烈的河豚毒,然后盛上河豚汤;如果大伯真的喝下这个汤去世,首先当然会认为是河豚出了问题,最后也许会被当成不幸的意外事件来处理。就算事后这些餐具经过严密的检验,发现毒药的浓度远远高于河豚汤可能的含量,也可以解释为北堂家主的自尽之举——他特意用了自己最喜欢的餐具,吃了今生最后一顿美餐(河豚汤可是他自己要求要喝的)。要谋杀大伯的话,今天的中饭是一个好机会:大伯母、三叔、阿玄,这些凶手眼中的碍事者一个都不在;药剂的浓度只要一经服下就会必死无疑。” “阿武为什么要杀大伯?”北堂玄俊美的脸上全是难以置信的表情。“就因为大伯不同意借钱给他吗?!” “我想不会那么简单吧——就算大伯同意了,其他家长也不赞成给他拨款;他杀大伯根本没有意义。”欧阳炎摇头否认了这种说法。“从现在我们掌握的证据,很难看出阿武做这些事的动机;也许他事到临头又后悔了,把盛毒药的汤碗打碎了也说不定。” “事实上,正是北堂武本人中了剧毒身亡,那个毒药到底是不是放在康熙粉彩瓷碗里的还不能确定——如果他的确是把毒下在那个碗里要杀北堂家主,而事后又后悔,他大可以打碎碗不让后者喝就行,没必要自己把毒药喝下去吧?” “艾薇这话说得有道理。但我认为康熙粉彩瓷碗里肯定盛放过毒药——如果没有的话,凶手或是事后处理现场的人,比如老管家,大可以把它放回原位,这样一点都不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可是那碗打碎放不回去了,现场有三个人可能做到这件事:大伯或者老管家不小心打碎了;这种情况很平常,实在不明白他们要赶紧扔掉瓷片,掩饰它曾在命案现场出现的理由。另外就是阿武打碎的。这碗是他自己特意从餐具柜拿出来的,如果没有放毒药,又不小心打破的话,也没有必要加以掩饰。排除了这些可能性之后,我们只能得出一个比较符合逻辑的结论:碗里放了致命的河豚毒,阿武喝了这些毒药,又将碗打碎了,留下一个引人怀疑的线索。” 说完,欧阳炎看看在一旁认真倾听的北堂玄,似乎是要征求他的意见。后者无奈地点点头,确认道:“对,现场其它的餐具里没有检测出任何毒物反应,河豚汤里只有微量毒素。像大伯那样只喝一两口又马上催吐,是不会有生命危险的。”他停顿了片刻,又苦恼地问道:“阿武究竟为什么要毒害大伯?他用餐时的行为分明就知道碗里有毒,为什么要自己服毒?” 欧阳炎疲惫地回答道:“你吩咐不要动现场,可盛毒药的碎碗被收拾掉,老管家又向我们撒谎;要是没有大伯的命令,他是万万不敢这么做的。大伯和阿武之间的争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会闹出人命来,看来必须向他老人家求个明明白白的解释才行了。” 说完,我们一行人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出房门。他们两兄弟不约而同地看向北堂家主所在房间的方向——这个看似同室操戈的案件在他们心中投下了深深的阴霾。虽然心情既复杂又凝重,但他们脸上坚毅的表情却显示出了渴望真相的勇气和决心。 第二十九章 登峰造极的代价(上) 北堂大宅的整个东翼都是由家主北堂令支配的所在,包括一间宽大的卧室、一间书房和一间类似中学理科教室的研究室。北堂武中毒的意外发生以后,他一直留在卧室里休息;但当欧阳炎(北堂龙)、北堂玄两兄弟决定向他求证之后,老管家却突然出现,说家主已在书房里等他们。 隐隐预感到情势不妙的我,很担心会被他们一家人排除在这次秘密会谈之外。但事已至此,任何一个有中等好奇心的人都会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好在我的老板欧阳炎对我总算信任,绝口不提让我回避的话;难得的是今天刚见到面的北堂玄,也没有提出我在场是不妥当的。 就这样,我和他们堂兄弟二人在楼上的书房里见到了久闻其名的家主北堂令——他原本应该是一个精神矍铄、目光锐利的人,颇有学者气质和大家族家长之风。但发生在自家餐厅里的命案似乎让他受到了不小的冲击,头发和长眉毛花白,眼神也显得十分阴郁。见到我们到来,他只是抬眼稍微打量一下,在舒适的大扶手椅里陷得更深了。 “我知道,凭你们两个的本事,肯定会弄清楚事情的经过,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他的嗓音低沉,有点有气无力的感觉。“在说这次这件事之前,我想问阿龙:阿武亏掉的那笔钱的去向,你应该查清楚了吧?” 欧阳炎点了点头:“那笔钱汇到了西门家的账户里——不过钱不是直接由阿武拨过去的,他把钱汇到一个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账户上,再由那家公司打到西门家的。” “那个臭小子,被人当枪使了!”一提到此事,北堂令还有些怒气难消:“恐吓西门家剩下的那个女儿,也是他干的——他已经向我承认了,为了阻止我们北堂和西门家再次合作,他寄了苏轼的《卜算子》去西门家,让那个在比拟杀人事件中幸存下来的女孩子吓个半死,再不敢与北堂家联系。” “为什么是再次合作,我们家跟西门家曾有过合作的往来吗?”欧阳炎对语言文字总是很敏感。 “我们上一次合作,跟星谷财阀有关。”北堂令娓娓道来,“如果这位年轻小姐不反对的话,我想抽一支烟——当然我们医生在医院是绝对禁烟的,我也戒很久了;但烟气袅袅能给人一种虚飘飘的感觉,有助于我回忆过去。”被这房子的中式气氛包围,我还以为他会开始抽水烟——谁知他拿起旁边茶几上的一个哈瓦那雪茄烟盒,熟练地装了一只抽起来。 “星谷财阀是什么人,还有十几年前萧绰、凌庆华跟他们的纠葛,我都跟你们说过了,但我没提过西门家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他吐出一个烟圈,字斟句酌地说道:“萧绰当时有一个女友,就是西门家的独女西门婷;她人如其名,长得亭亭玉立,性格也很温和善良,最重要的是,她非常爱萧绰。可惜的是,他俩的关系受到了西门家的反对和阻挠。因为萧绰之才除了我们少数人之外无人能欣赏——在世人的眼中,他不过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小住院医师而已。” “当时的萧绰几乎每天都跟西门婷书信往来、鸿雁传情。信件的内容我当然不清楚——直到最近,我才知道阿武的钱用来换的,正是萧绰寄给西门婷的其中一封信。”说到这里,北堂令戏剧性地停下来,从茶几下的小抽屉里取出一个看上去就年深日久的信封递给欧阳炎。 欧阳炎小心地接过来,从淡棕色的信封里掏出已经发黄的信纸。尽管东西很旧了,但看得出保管它的人很小心,纸上似乎还沁出一点点香气。他仔细阅读着信纸上已经变淡的蓝色钢笔字,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萧绰在信里巨细靡遗地记录了自己的生活和研究过程。在这封信里他恰好提到了自创的新脊椎手术,他说那个手术流程有个致命的缺陷,论文里并没有提到,但他打算在那手术实际上台操作之前修正这个问题。”欧阳炎边看信边向一旁的北堂玄和我解释,“原来如此,凌庆华不知道有问题,手术失败是毫无疑问的;得罪星谷财阀不是小事,可是原创者萧绰已死,走投无路的他去求助于萧绰当时的恋人,寻找补救措施的线索也不是不可能的。” 北堂令嗤之以鼻地冷笑一声,“凌庆华沽名钓誉逼死萧绰,但他万万没料到会被反噬。走投无路居然会去求助恨他入骨的西门婷——他这步棋倒算是走对了:西门婷和萧绰一样心肠好。虽然痛恨凌庆华这个人,但终究不忍心让无辜的病患受罪;她把这封信给凌庆华看了,后者终于知道他还有一线生机。” 第二十九章 登峰造极的代价(下) 这时信已经到了北堂玄手里,欧阳炎则板着脸一言不发。“信上只是说手术有瑕疵,没写具体的补救方法,”北堂玄也仔细地读着信上的一字一句。“他说曾经跟伯父交流过新手术的实施心得,如果是你的话,一定能想出补救办法的。” “萧绰和我惺惺相惜,他的死让我觉得非常遗憾,有点心灰意冷。那是刚好有个出国访学的机会,我就立刻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北堂令缓缓吐着烟圈:“当时的通讯没有现在这么便利,我又没有移动电话,当收到凌庆华求助的电报和邮件,往国内打电话的时候,他已经遇到车祸了——虽然没能帮他,但后来我还是想办法把手术对星谷研人的影响减到最小,星谷财阀也继续资助h大学医学院和附属医院的相关研究。” “也许就是因为这件事,让凌家的人对我产生了恨意。这封信之所以到我手里,就是对方让阿武拿来跟我对质用的,同时还让阿武对我下毒——阿武见今天其他人都不在家,觉得是个好机会,就在我专用的瓷碗里下了毒端给我。当然,阿武不是真的想要毒死我,对方让他以为那是忏悔吐真药,我吃了之后就会反省自己的过错。老管家发现他拿康熙瓷碗,还在饭前鬼鬼祟祟的,就向我报告了情况,他见瞒不住了只好坦白一切,为了表明自己没有害我,还抢先喝汤证明那是没有害处的药——谁知他被人骗得好惨,居然落得这个结局!” 说到这里他长叹一口气,闭上眼睛躺了下来。眉头紧锁的北堂玄放下信,问道:“既然如此,您为什么要让老管家收拾汤碗的碎片并处理掉?” “我自己的亲侄儿给我下如此烈性的毒药,家里出了个杀人凶手,传出去北堂家颜面何存?社会大众会怎么看我们,北堂的事业还能发展下去吗?”北堂令连连摇头,扼腕叹息。“我们吃的是河豚,假如没有另外的毒药痕迹,我想你们可能会认为是意外——本来阿武被骗服毒,也可以算作是意外之事。当然我并没有抱太大希望,阿玄你和法医官都是很能干的人,不太可能会忽略任何疑点的。现在我只希望这件事传出去的时候,不要太耸人听闻。” “那个指使阿武威胁西门沁雪、向大伯下毒的人是谁,大伯有线索吗?” “凌庆华有个女儿,年龄跟你们差不多大。”北堂令看上去苍老不已。“能骗得阿武死心塌地为之办事,应该是个女人吧——阿武的东西都在他房里,阿玄你们好好查吧;我可太累了!” 自己累了这句话我认为是最委婉的逐客说法之一,我们三人听见,交换个眼神后就乖乖地告辞而出。北堂玄有公务在身,另外还要处理弟弟的丧事,因此形色匆匆地离开了。而一贯喜欢作案件总结的欧阳炎却一反常态地保持沉默,让我有些惴惴不安。 回杨柳山庄的路上,天色已全暗了下来。为了打破尴尬的沉默气氛,我不得不找点话题:“北堂武要不是非要去拿康熙粉彩碗,说不定老管家不会注意到他的行动,你大伯就真会被害死了,他也会成杀人凶手的。” “我认为他拿那碗是出于某种内心阴暗的动机,是不怀好意的,绝对不是为了装什么吐真药那么简单。”欧阳炎终于开口说话了,语气却非常冷冽。“阿玄刚回国不久,对他的双胞胎弟弟了解确实不深,才会相信大伯的说法——在他的描述中,阿武就是个为爱冲昏头,被人无情利用的傻孩子。但我觉得阿武不是这样的人,我们北堂家可能出情种,但绝不会有头脑简单的人。” “那他的死不是意外,而是不得以而为之吗?” “我想他的死跟萧绰、凌庆华一样——表面上看上去是意外,其实是被人逼到绝境的结果。每当我们使用贵重的粉彩瓷器,而他只能用普通餐具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眼神总是充满嫉恨和怨毒。他拿那个大伯的瓷碗是为了向对方挑战,见证自己的胜利,可惜在这局棋里被将死的人是他——他太小看对手了!” “你是不是怀疑你大伯说的不是事实真相?或者说,不是全部真相?” “怀疑不代表事实,真相也不会被轻易掩盖。”欧阳炎难得地顾左右而言他,“s市的old money家族中,林家比较没有进取的想法,只要守成即可;雷家的新掌权人很能干,事业版图更上层楼是指日可待;南宫家有经营人才南宫凤和律师南宫凌;我们北堂家本来缺少经商的人才,如果像西门家一样同室操戈自相残杀,恐怕很快就会像他们一样败落下去——我不想让自己的家族落得这样的结局;你可以说我自私,但看看天上的北极星吧,不管它闪耀的光芒是为了谁和意味着什么,它带领我们走的终归是正确的方向!” 第三十章 东方家族(上) 北堂家死亡事件过后很长一段时间,x怪奇事务所的负责人、我的老板欧阳炎,也就是北堂家年轻一代的大少爷北堂龙,一改往日潇洒倜傥、令人如沐春风的行事作风,开始变得沉默寡言、心事重重起来。说实话,这种忧郁男子的形象跟外表俊秀明朗的欧阳炎非常不相称。虽然他还是保持着精明能干的工作能力和亲切友好的交流方式,我还是深深感到了他的堂弟北堂武遭受无妄之灾对他产生的负面影响。 虽然欧阳炎心绪不佳,在杨柳山庄的每个工作日下午小憩片刻的喝茶时间还是保持不变。当我们再次坐在书房里各自的座位上,开始享受管家殷大叔为我们准备的丰盛茶点的时候,我不由得注意到欧阳炎居然在看一部很早期的漫画作品。没想到他有这样中二的宅男爱好,我心中暗想着,瞄了一眼自己手上的一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经典之作《四大魔头》(the big four)。 我并不是什么克里斯蒂的狂热书粉,但这本书的氛围营造极为成功,侦探置身于一个名叫“四大魔头”的神秘组织精心编织的罗网,让读者时刻担心他和其他打酱油配角的安危,其中的羊腿、象棋和黄素馨根难题让人印象非常深刻。 “真的会有人化装成各种各样的角色,为某个组织执行‘天罚’吗?”我合上书,拿起一块黄油饼干喃喃自语。 “事实上,从古至今有不少人喜欢担任行刑者的角色呢。”欧阳炎接过了话头,没想到看似沉浸在漫画中的他居然听见了我的话。“在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每一位执政官有十二位侍卫官,他们肩上扛着一束打人的笞棒,中间插着一把斧头,这套刑具就叫‘法西斯’。后来墨索里尼在意大利建立了法西斯党,并以束棒作为党徽,从此‘法西斯主义’成了最野蛮反动的独裁制度和思想体系,在全世界臭名昭着。” “真是一段惨痛的历史!”听完他突如其来的解说,我原本就不太开朗的心情变得更阴郁了。“克里斯蒂很多名作都是写在一战、二战期间——大概越是艰苦的环境越能锻炼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着名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人类出于本能追寻自身成功,但有时候这种本能却将人引向另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自我毁灭,历史上的许多枭雄,比如凯撒、拿破仑都是如此。”欧阳炎若有所思地说着:“他们能力超群,但对局势和他人的心理把握不足,最后才落得惨淡收场。” “这种说法有点自相矛盾吧?既然是能成就一番大业的人物,怎么可能误判局势呢?”我有点不认同。 “一开始自然是不会如此,但当他们取得一定的成功之后,往往都开始自我膨胀,想要得到更多的权利或荣耀,但那些却不是他们能驾驭得了的。”他解释道:“不要说凡人,就连神的能力也不是无穷无尽的,尤其是希腊罗马神话中的众神,有七情六欲、烦恼、憎恨、妒忌之心,不就与普通人无异?” “西方神话就是这么接地气,东方的神话故事要高大上多了,神仙们一个个不食烟火。”我又瞟了一眼欧阳炎手里的漫画:“我都不知道你的书柜里有这种书,怎么突然想到看这个?” 欧阳炎扬了扬手里的书:“日本漫画有不少是以中国或其他古文明的文化背景为题材,比如《圣斗士》、《星座宫神话》,还有这个《不思议游戏》——毕竟这些古文明历史悠久,而日本除了战国时期也没有太多可以取材的地方。” 我点头称是:“说得对,在战国之前,日本菊花王朝的存在感实在太低了,也没有什么神兽。漫画里的《四神天地书》提到的青龙、朱雀、白虎、玄武其实是中国神话传说中代表东、南、西、北的神兽吧?” “不错,东方的青龙属木,南方朱雀属火,西方白虎属金,北方玄武属水。”欧阳炎补充说明。我突然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怪不得你们北堂家双胞胎取名玄武,而南宫家女儿叫南宫凤、南宫燕——怪不得你说孟旭家的青龙布雨雕塑有问题,东方的青龙属木,也不是四海龙王,大概不能兴云布雨吧。” “的确不能。” “通过前面的几个案子,我对s市的南宫、西门、北堂家族稍有了解,只有这个东方家族还保持神秘——事实上,连我妹妹那个大嘴巴八卦女都对其一无所知呢。”我不无遗憾地说。 第三十章 东方家族(下) “那是因为东方家族并不想让外人知道他们的发家过程,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从两手空空到坐拥亿万财富,其中的过程可说是跌宕起伏,一点也不比漫画中的巫女找齐七个星宿召唤出护国神兽容易多少。跟我们三大家族不同,东方家的祖先并不是s市这块地方土生土长的原住民;为了能站稳脚跟,他们竭尽全力想要在此谋得一席之地,因此不断买入各种地产——多年前的s市并不是如今这样繁荣的经济区,买地的花费也不算什么天文数字,慢慢地东方家族在这里的产业原来越多,在皇朝集团崛起之前,已经俨然是s市最有名的地产商了。” “皇朝集团你知道吧?”欧阳炎问道,我皱了皱眉头。“这个名字感觉如雷贯耳,又不太熟悉的样子。” “皇朝是二十年前建立发展起来的,大概跟你的年纪差不多大;你不是圈内人,不清楚它的情况也是情有可原的。”欧阳炎体谅地解释:“皇朝集团就是如今乔氏企业的前身:乔氏的总裁、董事长乔诚曾经是皇朝集团的创始人之一,后来成为非执行董事和法律顾问。他的城府很深,在皇朝前总裁叶遣之重病卸任后,设法取得了皇朝集团的绝大部分股份,赶走叶家的两个儿子,将皇朝集团变成了乔家的家族企业。” 我听得更加一头雾水:“你说的这些不是乔氏的发家史吗?跟东方家族有什么关系?” “不要着急,我正要说下去。”欧阳炎不紧不慢地喝了口茶。“我不是提到东方家族在皇朝集团崛起前发展得很顺利吗?可是在皇朝集团出现后,东方家族的企业发展就江河日下;也许是因为前者刚好赶上了政府将s市定为经济特别开发区的重大利好局面,享受到了各项优惠政策的红利,又掌握了第一手的消息来源,总之皇朝集团一跃成为了本市最大的经济实体。” “东方家族的最后一搏就在和皇朝的叶家抢夺山顶的地产上——我估计他们之所以会倾尽所有去拍卖那块土地,主要是出于风水的考虑。因为那个地方只适合作家宅,不适合开发作商业用途。”也许是说到了他感兴趣的话题,欧阳炎的兴致高涨了起来。“东方的神兽青龙属木,s市最高的那座山上草木茂盛,又有大河环绕,藏风纳气,直达苍穹,也怪不得东方家族的人对其志在必得。可惜最后的结果你也知道:东方、叶家鹬蚌相争,其他人渔翁得利——那块地产如今属于北辰集团总裁紫耀,建起了名叫‘紫宸馆’的豪宅。” “在那之后,东方家族就彻底消失在s市商界了,直到他们的老对手皇朝集团也同样走上末路——有人说乔诚之所以能有大笔资金收购皇朝集团的股份,就是暗中得到了东方家族的援助;还有一种说法是:这笔资金来自乔诚的妻子林秀瑜,她出身于着名的儒商家族林氏,祖上有好几代的积累。到她这一代只有她和哥哥两个继承人;她嫁给乔诚的时候,应该带去了相当不菲的钱财作为嫁妆。” “真相究竟如何,我们这些外人又无从得知了吧。”我无奈地总结。 “我希望第二种说法是事实;否则随着东方家族的再次出现,不知道又会掀起什么风波。”欧阳炎一边担心地说着,一边习惯性地拿起了他的龟甲。但他还没来得及把铜钱放进去,大门口就响起一阵刺耳的汽车刹车声;他闻之不禁长叹一口气:“我们的客人到了!世上的事总是这样: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第三十一章 名媛失踪事件(上) 话音未落,欧阳炎的好友、和我有过一面之缘的南宫家独子南宫凌就冲进了书房,他后面跟着来不及通报、满脸慌张的管家殷大叔。 “哎呀,龙少爷,南宫少爷他——”自从北堂家的案件过后,他就开始改口叫欧阳炎的本名了。虽然他和南宫凌都急得要上火,欧阳炎倒是不那么慌张,一副成竹在胸的表情。 “不要紧,大叔你去拿茶点来吧:凌不喜欢太甜的点心,新做的菊花凉糕就不错。”他忙不迭地招呼自己的好朋友。这个菊花凉糕的做法是来自清代自号随园老人的才子诗人袁枚的《随园食单》:把上等杭州干制白菊花装入细纱布袋中,以清水泡煮。时间要掌握得恰到好处,不可过急,否则菊香未逸;又不能过长,以致略带苦味。煮好的菊花汤呈淡黄色,用冰糖缓缓加入花汤中;糖水开了,用纱布过滤一次,洒一层切碎或小朵的黄白色新鲜菊花。马蹄粉以适量清水溶解后,倒入花瓣花汤,大火蒸至完全透明,离火后马上洒另一层花瓣;再用细棉布抹擦干净枸杞子,快刀细剁成朱红碎末,洒在菊花糕上;在清澈淡黄中,细碎精致,点染生色。 这道菊花凉糕算是殷大叔秋季点心单上的得意之作,我特意观摩过整个制作过程。南宫凌一来,欧阳炎就拿这个招待他,真不愧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至交好友。我不禁刻意打量了他一眼。南宫凌注意到我的视线,意识到自己有点失态了,很快就冷静下来,甚至还挤出一点自然的微笑——他不愧是家境优渥的世家公子,又受到过良好的教育,风度气质非同一般。 “艾薇小姐,见到你很高兴。”他由衷地向我打招呼,“听说上次我二姐的事,你帮了不少忙,非常谢谢你!” “你太客气了,我也没干什么。”他忽然提起此事,我不禁有些心虚;南宫凌的二姐南宫燕,是本市有名的慈善名媛,不久前卷入一场害死人的流言风波中,自己也离奇中毒。南宫凌因此上门来求助,经过欧阳炎的一番调查推理之后,竟然发现这一切都是出于南宫燕自己的谋划——这位名媛小姐外表娇弱无力、心系善举,实际上心机幽微,城府颇深。 南宫凌凄然一笑,把殷大叔拿来的冰茶一饮而尽。“我二姐的事,你们两位都是知情人,我起初不太相信她是那样机关算尽之人,但跟大姐仔细商议过后,决定跟她开诚布公地谈一谈。结果她居然毫不避讳,一口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她还进一步坦白说自己已经成为‘四方’集团新的财务主理人——‘朱雀’!” “什么‘四方’集团?”我对此闻所未闻,不禁提问。 “不过是我们年少无知的时候闹着玩组织的。”欧阳炎轻描淡写地解释:“东方、南宫、西门、北堂四家到我们这一代,年纪相仿,前前后后相隔不久进入大学学习,又相继出社会工作,正是意气风发之时。我们这些人家境不错,又接受了高等教育,自以为凭一己之力可为民谋利、改换天地。最后东方家族的东方毓,南宫世家的南宫凤,西门家族的西门浩月还有我四人成立了一个名为‘四方’的集团,我们四人的代号就是‘青龙’、‘朱雀’、‘白虎’和‘玄武’。” 第三十一章 名媛失踪事件(下) “这个组织的主要成员是我们s市各个家族的年轻人,大家常在一起学习议事,侧重在扶持教育、医疗等各种慈善事业,也有帮助出不起钱的委托人请律师等法律事务,组织的最大宗旨是消除社会的不公平现象。凌是律师,也做了不少这类事。虽然大家都知道‘青龙’等四人是集团的首脑人物,但除了这四人本人之外,其他人并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凌的大姐南宫凤,就是‘朱雀’,专门负责集团的各种财政事宜;‘青龙’东方毓是组织里的最高行政官,大家的所有行动都由他来指挥;‘白虎’西门浩月是执法官,负责惩治组织内外的不法行为;而我作为‘玄武’是监察官,保证组织的一切行动符合最大宗旨。” “‘四方’集团的‘青龙’东方毓比我们其他人年长不少,他是电脑程序方面的不世之材,开发出了一套超级电脑程式,称作x先生。他用这台电脑来处理组织的各项事务,下达指令。只有四位首脑人物有连上终端的密码,但我们每个人的密码各不相同,想来我们四人的权限各不相同,只有东方毓一个人知道集团的所有机密。只要不违背我们共同定下的规则和宗旨,他作为最高行政官有这种权力也无可厚非。本来‘四方’集团和我们家族的各项事宜都进行得很顺利,但东方毓却突然身亡,我们也无法再连上x先生的主脑,于是‘四方’集团的所有活动就此停止。” “东方毓是不是非正常死亡的?”我忍不住插嘴。“感觉像他这样的人物不可能是普通的死法。” 欧阳炎、南宫凌都黑着一张脸。“虽然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意外死亡,但我们已经发现了蛛丝马迹,证明他的死并不是意外;而他的杰作——超级电脑x先生,其核心程序和算法已经被另一个着名的企业利用起来,建立了庞大的it帝国。这些都是后话,重点是随着‘青龙’的离去;‘白虎’西门浩月也脱离了集团,最后更是死于西门家的连环杀人事件;经过这一系列变故,‘朱雀’南宫凤和我只好正式结束了‘四方’集团的一切。” “可是最近这个集团似乎有卷土重来之势。”吃喝了一点食物,镇定下来的南宫凌理清了思绪,不悦地说道:“我刚才说过了:我二姐为了摆脱不利于她的流言,自导自演了中毒事件,还洋洋得意地说事态的发展正如她所料——她还自大地说自己的能力并不亚于大姐,所以才能代替她成为‘四方’集团的‘朱雀’!” “不是说已经结束这个集团的一切活动了吗?”我疑惑地问。 “树欲静而风不止。”欧阳炎忧心忡忡地解释:“虽然我和南宫凤都有退出之意,东方和西门家族的人却早已顶上了‘青龙’、‘白虎’的空缺。据我所知:新的‘青龙’是东方家族的养子,一个名叫东方冉的神秘人物;‘白虎’就是西门家最后一个孩子西门沁雪。” “西门沁雪也失踪了!”说完这句话,南宫凌颓然倒坐在椅子上,两道浓眉深锁起来。“经过我的调查,她和我二姐是差不多同时失踪的。据说是她们两人最后出现的地方,都发现了这个东西。” 他一边说一边拿出了两张白色的纸,其中有一个“西”字的纸上写着的正是我们上次见过的苏轼的《卜算子·黄州定慧院寓居作》;而另一张“南”字纸上则写着他的《惠崇春江晚景》: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 两两归鸿欲破群,依依还似北归人。 遥知朔漠多风雪,更待江南半月春。 第三十二章 林中之人(上) 看到这件东西,欧阳炎俊美的脸顿时变得煞白。南宫凌也顾不得揣摩和体谅他的心情,急切地继续说道:“这诗词和在西门家连环杀人事件中出现的诗词根本一模一样!那些被诗词隐喻的人都遭遇了不测!我二姐和西门沁雪肯定也有危险。虽然我一听说她们失踪还有诗词就马上来找你了,就怕还是晚了一步。” “听说?你不知道你二姐的行踪吗?”欧阳炎不解地问。 “接了个大案子,都在事务所的沙发上睡了三天了。”南宫凌无奈的回答。“实在必须回家修饰一下邋遢的外表;结果我才刚洗完澡换好衣服,家里的佣人就来说二姐不见了,房间看上去没什么异常,只是在梳妆台上放着那张写着诗的白纸,用一个圆玻璃瓶压着。” “如果没有这首诗,这件事就没什么好稀奇的。”欧阳炎说道:“普通情况下出去一两天也很正常。但如今既有西门家的案件在前,你二姐又是‘四方’集团新的首脑人物‘朱雀’的身份,我们不能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处理——至于新的‘白虎’西门沁雪,收到的是这张《卜算子》;经过先前的调查,我们认为这是为了恐吓西门沁雪,破坏西门和北堂的联姻,做这件事的人已经确定是我的堂弟北堂武受到某个女子的指使而为。” 提起这件事,欧阳炎有些黯然神伤,因为北堂武想要下毒谋害北堂家的当家人、h大学附属医院的院长北堂令却被后者反将一军身亡。南宫凌显然也知道此事,他也沉默了片刻才缓缓说道:“北堂武是新‘四方’集团的‘玄武’,这也是我二姐说出来的。” 要不是我早就知道指使北堂武恐吓西门沁雪、谋害北堂令的是已故h大学医学部长凌庆华的女儿,肯定会怀疑欧阳炎所说的“某个女子”是南宫燕。跟我比起来,南宫凌并不知道北堂家案件的内情,此时他脑海中思索的显然正是这件事。 “第一代的集团首脑四人,‘青龙’、‘白虎’已死;第二代的四人是‘青龙’东方冉,‘朱雀’南宫燕,‘白虎’西门沁雪,以及‘玄武’北堂武。如今北堂武已死,南宫燕和西门沁雪失踪,只有东方冉是唯一的线索了。”南宫凌沉思着说道。 “不错,东方家和以前皇朝集团的叶家争夺山顶地产失败以后,不得不另择风水好的地方建起了自家大宅。虽然这个地方有点神秘,但自从南宫、西门、北堂家相继出事,我就感觉事有蹊跷,提前打听了东方家的情况。”欧阳炎起身说道:“如今事情紧急,我们还是尽快去见见东方冉此人,求个准话吧。” 这句话貌似正中南宫凌的下怀,他二话不说起身就走,我也不敢耽误,紧跟在欧阳炎的身后出门。欧阳炎平时总是穿着素色服装,尤其是把白色衣服穿得很高雅帅气,但他在这次出门前却特意换了一身全黑的衣服,从不不戴饰物的他手腕上还加了一个金色的蛇形手镯。 s市的名流富翁们大多居住在市中心的黄金地段,房子也多为大平层的豪宅,比如现在企业发展如日中天的乔氏,其总裁一家就住在市中心最着名的花园豪宅绿地名苑;而更注重隐私和偏好安静的富豪们则优先选择住在市里唯一的一座山上,例如山顶的紫家、叶家以及半山上的雷家。按欧阳炎的说法,东方和叶家拼命争夺山顶紫家的位置,那里的风水自是不必讳言地好。虽然“天和会”创始人刚刚去世,但他的养子接手他的事业后,发展形势一片大好,雷家大宅肯定也坐落在风水宝地了。 东方家族宅邸的选址明显跟这些富豪们背道而驰,欧阳炎开着车一直向南边驶去,最后进入一片杂树丛生的洼地。虽然他自己住的杨柳山庄也密密麻麻种植着不少杨树和柳树,但那些树木修剪得非常整齐,一看就是主人自己奇特的取向才会选择住在那里;山庄的位置看似偏僻,其实四通八达,出入很便利。比较而言,这个破地方要不是有欧阳炎带路,我绝不会想到本市还有这样的所在,更不用说有人会想住在这里,一看就是迫不得已的下下之选。 第三十二章 林中之人(下) 不知道在这片洼地里绕了多久,天色昏暗加上树荫遮挡,我差点就没注意到树丛里隐约出现的房屋轮廓——这又是一座诡异的房子。假如我继续在x怪奇事务所工作下去,大概很快就能收集到足够的素材写一本《s市怪奇建筑大全》。 这是一栋完全的木结构建筑,似乎没用任何水泥沙石等材质来建造。从外面来看,房子并不算很大,窗户全是六角形的,都以竹帘充作窗帘。我们下车后,欧阳炎走到橡木大门前,用手腕上的镯子轻轻在门上敲了几下,发出清脆的金石叮当之声。 响声刚过门就马上打开了,一位穿着青色衣服的年轻人走了出来,他看了我们三人一眼,就闷声不响地让出路来。我们随着他走进屋子里,没想到这里比看上去宽敞得多,星星点点亮着不少灯,只是灯光都不太明亮,照不到十步之外的地方。带路的人不停地绕来绕去,最后在一个房门前停了下来,他把房门一推就退了下去,见过世面的欧阳炎和南宫凌也不客气,径自走进房里去。 借着微弱的灯光,我看到房间一角的书架前站着一个穿青色衣服的高个子男人,不用说他肯定就是我们要见的目标人物、“四方”集团的“青龙”东方冉。当他转过身来面对着我们的时候,我真是大吃一惊——在这个阴暗无光的地方看到这样一张脸,比在荒漠里看到一株绽放的雪莲还让人出乎意料。与此同时,我脑海里也在不断回忆在妹妹许艾荞的手机上看过的那个美男排行榜的名单:里面似乎没有这个东方冉的名字,亏她还说那个榜单非常权威,简直是不知所谓。 跟榜上有名的美男南宫凌、欧阳炎比起来,这位东方冉的俊美并不逊色半分,甚至还有超越他们之势,就算跟榜首的超级帅哥紫瞳比也不差多少。他的容貌有非常纯正而古典的美感,他的身材、肤色、发色和五官配合得天衣无缝,真是一位无可挑剔的美男子。 从他的仆人和欧阳炎等人的行动来看,双方对对方的意图和行动心知肚明。他开门见山地说道:“又见面了!‘玄武’大驾光临,是因为新任‘朱雀’、‘白虎’之事吧?” “我早就不是‘玄武’了。你们也早就招揽了我堂弟北堂武来代替我,不是吗?”欧阳炎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道。 “是啊,可是新‘玄武’北堂武已经身亡,真是太遗憾了。”他嘴里虽然这么说着,可语气非常淡然,仿佛见怪不怪了。 “你们不会以为他的死跟我有什么关系吧,那就太冤枉我了。”他这样说着,还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要是他长得丑一点,这副欠揍的嘴脸肯定会引人暴怒。可是他悦耳的声音配上俊美的脸,不管说什么都让人气不起来。 “和你比起来,北堂武的智谋和胸襟都差太多了,我们之所以会接受南宫燕的建议挑选他为‘玄武’,也是不得以而为之的无奈之举;西门沁雪倒是提出了北堂玄这个适当的人选,但人家根本对我们集团不感兴趣,西门沁雪又没办法劝服他加入——说起来北堂武听人唆摆,模仿比拟杀人事件寄诗词给她,破坏她和北堂玄的婚事真是多此一举;他还进一步被那个人利用,去杀北堂的当家人北堂令,自断根基真是愚蠢至极。” 东方冉这么说着,俊美的脸上浮现出十分不屑的表情。欧阳炎被他说中心事,阴沉着脸一言不发。南宫凌却忍不住了,上前逼问道:“既然你看不起同室操戈之人,那应该不会陷害跟你坐同一条船的我二姐南宫燕和西门沁雪吧?她们现在到底在哪里?” “我从不害人。”东方冉淡淡一笑,“上一代的‘白虎’西门浩月算计手足、自食其果,我的义兄东方毓也是为他人陷害而死,并非出自我的手笔——这些诗词本是用于警告受害者;可后来诗词一出,必有人死于非命,且死亡场景与诗词所写相似,实在也不是我的本意。” “与其浪费宝贵的时间怀疑我,你们还不如好好揣摩一下那两首诗词。”东方冉一针见血地指出:“她们现在身在何处,不妨从诗词所描写的情景来看——‘白虎’那首是苏轼的《卜算子》: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时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这词句里不是把出事时间说得很清楚吗?最后一句‘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又把地点和死亡方式指出来了。至于说‘朱雀’,有关她的也是苏轼的诗——据说她为了消除不利的流言,自己服毒博取同情,真是敢想敢做。她的诗里有‘竹外桃花三两枝’、‘正是河豚欲上时’,夹竹桃和河豚可都是毒物;‘两两归鸿欲破群’,既然南宫燕想变得与众不同,突出自己的本事,甚至不惜服毒自保,那就看看她能不能再逃一劫吧。” 第三十三章 罪孽深重 “青龙”东方冉的一番独白虽语带讥讽、言辞刻薄,却也不失几分道理——从表面上看,他的确没有谋害“四方”集团同僚的必要。前任“玄武”欧阳炎特意辛苦辗转带我们来到这里,似乎就是想要听到这些话。他二话不说站起身来,向南宫凌和我使个眼色就大踏步向门口走去。 东方冉见到他这样突兀的行动也不以为怪,只是淡淡地说道:“看来你知道她们身在何处了?北堂武那么嫉妒你的才能,的确是有理由的。对了,你知道在他背后操纵其行动的是哪个女人吗?” “我心里有数,不劳操心!”欧阳炎大声回答,继续头也不回地往前走。 “是我太唐突了,抱歉!”东方冉再次说出了言不由衷的话。在我们三人离去后,房门又悄无声息地关上了;先前那个给我们开门的仆人如幽灵般悄无声息地出现,不知何时已经走在欧阳炎前面带路了。 “这个人真是很神奇啊!”经过一条幽暗的道路,我们终于走出了东方宅邸的大门。我深吸一口气,忍不住感叹道:“脸长得非常帅,声音也好听,说话很讲道理有风度,可就是给人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像是梦中出现的人一样——只要梦一醒就会消失不见。” “艾薇,虽然你常说自己神经大条,但第六感还是挺准的。”今天做事格外雷厉风行的欧阳炎难得地夸了我一句,搞得我有点受宠若惊。“此人就是这么一个人,我在西门家出事的时候就领教过了——他满口都是为自己开脱之词,但让人气馁的是:由于他总是操纵别人去做事,自己却始终置身事外,所以他的话几乎都是事实——既然他说跟南宫燕和西门沁雪的事无关,我们就不用再跟他浪费时间,还是尽快找人要紧。” 欧阳炎一边说一边将车开得飞快;南宫凌大概领教过他此番车技,并不感到吃惊。他非常焦灼不安,也许还希望他开得更快一点。坐在后排的我倒是有点觉得没有必要: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南宫燕、西门沁雪这样的名媛失踪,现场还各留下诗词一首,很明显是早有预谋的事,我们手忙脚乱也无补于事。更奇怪的是那个东方家族现在的当家人东方冉,住在那么一个幽暗隐蔽的地方,客人上门了却连茶都舍不得给一杯。 也许是在后视镜里瞄到了我渴得抱着瓶子灌水的样子,读心能力超强的欧阳炎接着说道:“并不是他不给我们茶水喝,而是他知道即使给了我们也不会喝——东方家族对植物的研究颇为精深,尤其是有毒植物;他们家族的人几乎人人皆是用植物制毒的专家。” “所以我怀疑我二姐中的乌头碱毒,就是从他们手里得到的。”南宫凌补充道。“东方冉是那种乐于见人作恶的人——虽然不见得会帮忙为虎作伥,但他绝不会插手阻止。他说北堂武所作所为背后有人主使,我一直怀疑是不是我二姐;刚才你为何不让他明明白白地说出来呢?” “你是当局者迷。我知道那个人的身份,自然不必去听他真假难辨的话。”欧阳炎诚恳地回答。“东方冉诡计多端,心机深沉。万一他不知出于什么其它目的误导我们的思路,情况岂不更糟?” “原来如此。那我们现在去哪里找人呢?”我忍不住询问。车子绕出那个曲折的密林沼泽地,我才发现附近不远处就是s市中央公园,矗立在其中的哥特式古典大歌剧院的轮廓若隐若现。 “东方冉刚才解说了一下诗词的含义,所说的内容看似很有用,但他却故意隐去了重要的信息没有提。他说到南宫燕那首诗里的‘两两归鸿欲破群’一句,但更有用的其实是后面‘依依还似北归人’那句——s市的最北边是哪里你们也知道吧?就是东方家曾和叶家争夺的风水宝地。那座山顶上有紫家和叶家两座大宅;紫宸馆一直是有人居住的,自然不能成为心怀叵测之人的理想藏身之处。反而是叶家大宅,在原来的主人失势之后,房子就空置至今没有买主。不管南宫燕和西门沁雪的失踪是自愿还是被迫的,在离家之后,还有哪里比叶家空宅更适合她们停留呢?” “就算知道她们可能藏在叶家大宅里,可那是人家的地方,我们怎么能进去找人呢?”我不安地问。 “叶家大宅是属于叶家人的,可是原来的家主叶遣之、还有他的长子叶出尘都已经去世,叶家后人只有叶遣之的次子叶知秋。可惜此前他曾卷入自己哥哥的死亡事件接受调查,得到自由后彻底销声匿迹,现在没有人知道他在何处。”欧阳炎说道:“也因为这样,叶家大宅曾被查封,产权委托相关部门、也就是经济监察局管理。” 经济监察局,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南宫凌会意地点头:“现在给紫瞳打电话说明这件事,可以用潜在买主的身份进去看房——只要他为我们备案,再派人把钥匙送给我们就行了。” 欧阳炎赶紧说道:“我已经提前通知他了,他说会让阿玄把钥匙带来——阿玄确实是做这件事的最佳人选:他是痕迹鉴定专家,万一叶家大宅真不幸成为案件现场,他可以收集第一手痕迹证据,对破案也比较有利。” 听到他的话,我们两人心里的想法都是不愧是你,在我们完全没注意到的情况下就打电话沟通了这么重要的事情,还很幸运地得到市警局痕检科科长的协助。(也有可能是他自己神不知鬼不觉地联系了北堂玄) 一阵风驰电掣之后,我们三人站在了山顶叶家豪宅的大铁门外——这里空置许久,房子外观无人保持,颇有些风吹日晒的痕迹。宅子外的庭院里杂草丛生,最引起我注意的是院子里有好几丛夹竹桃,虽然没有开花,但生长得相当茂盛。 就在我探头探脑的时候,一辆跑车从山道呼啸而来。欧阳炎(北堂龙)和他堂弟北堂玄到底是手足兄弟,开起快车来都是同一个德行。车子开到大门前,一个漂亮的甩尾就停到我们的车旁边。 s市警察局痕检科科长、有名的“黑白双煞”之一、北堂家的二公子北堂玄一声不响地下车,向南宫凌和我点点头就算打过招呼。他手上提着简易的取证箱,从里面取出三副手套和鞋套来递给我们。等我们都在其注视下穿戴停当,他才取出一串钥匙来打开了大铁门。心急如焚的南宫凌和欧阳炎走在最前面,我则不得不跟北堂玄同行——这个人虽然长得帅,但气质实在太清冷,让我感觉既紧张又冰凉。此时的我并没想到,稍后我们将会目睹到的情形,才是真正令人恐惧战栗的可怕事件的开端。 第三十四章 深宅魅影 前皇朝集团总裁叶氏一家曾在本市显赫一时,他们家大宅的名气也是仅次于北辰集团紫家的紫宸馆。可惜的是,所有屋舍的灵魂都在住在房子里的人;一旦空置下来,就像一具失去灵魂的躯壳一般,不仅外表会变得黯淡无光,房子内部也会破败不堪、毫无生机。 曾经金碧辉煌的大客厅和光芒四射的水晶吊灯已经蒙上厚厚一层灰尘,各种昂贵而华丽的家具和装饰物也变得十分肮脏陈旧。我们一行人穿行在各个房间里;每打开一扇门,我心里都忍不住咯噔一下:既希望见到失踪的南宫燕和西门沁雪的身影,又害怕见到她们陷入不利的处境。 就这么忐忑不安地查看过大宅的许多房间后,我们来到了一处比较私密的庭院里——这里跟杨柳山庄欧阳炎的私人小花园类似,是主人家接待比较亲近的客人的场所。庭院中央原是一处池塘,此时池水已经全部干涸,只留下池底的泥土和细沙。池塘周围本来应该种植了不少主人喜爱的花草植物,正中间的位置是一株生长茂盛的紫藤花树;此时并不是花开时节,只剩下叶子和盘根错节的枝条——令我们感到十分恐怖的是:除了干枯的枝叶,还有一具看上去已毫无生气的人类躯体悬挂在嘎吱作响的花架上。 “西门沁雪果然已经遭遇不测。”尽管大家心中早有不详的预感,但亲眼目睹到曾经活生生的人变成尸体还是让人无比震撼。特别是此人曾是一位冰肌玉骨的绝色美女:红颜的生命比紫藤花期还短暂,转眼黄土埋枯骨,令人唏嘘不已。 “她已经去世十个小时以上了——虽然我不是褚云那样的专家,但根据尸体僵硬的情况,这点还是能看出来。”北堂玄低声说。 “大概二十小时前,凌发现南宫燕和她失踪;也就是说,她们来到这里后,不久西门沁雪就出事了。”欧阳炎脸色十分凝重,“‘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时间大概就是那个时候;‘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西门家的人死状和诗词里表现的一模一样,和以前的连环杀人事件没什么不同。” “那我二姐呢?她该不会——”回过神来的南宫凌开始疯狂地在这处庭院里搜寻,但却并没有发现南宫燕的踪影;反而是冷静得出奇的北堂玄,在西门沁雪的外衣口袋里找到一个没有封口的信封,上面还写着让他或欧阳炎亲启。 在西门沁雪的尸身上拿到这样一封非常像是遗书的信,信封上还写着自己的名字,估计北堂玄条理分明的脑子里也出现一团疑问。他迅速环顾四周——欧阳炎正陪着六神无主的南宫凌,在叶家大宅的其它地方寻找南宫燕,只有我按照老板的吩咐,留在发现西门沁雪尸体的原地协助北堂玄。(大概也有监视的意味) “既然这信可以让我看,就麻烦你和我一起读一读,也好互相做个见证。”他似乎并不介意我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反而有一种如释重负之感。对于这个建议我求之不得,把头凑过去仔细看这封手写的信。 只见洁白的信纸上用十分清晰而娟秀的字体写着:“前略:相信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已经知悉我‘白虎’的身份。‘四方’集团的‘白虎’原本应当是个公正的执法者,但我的亲姐姐、前任‘白虎’西门浩月却在东方冉的蛊惑下犯下不可饶恕的大错,使得西门家族前途尽毁,最后的希望系于我一身。在南宫、北堂两家中我本想通过联姻与后者结盟,但遭到‘玄武’北堂武的恐吓破坏。我原以为北堂武是在南宫燕的主使下行事,因为她是一个表面上看去温柔善良,实际上心狠手辣的角色(她应该做集团的‘白虎’而不是‘朱雀’,一定比我称职许多);可南宫燕却坦白说此事并非她所为——北堂、西门有一个共同的敌人,多年前死去的医学专家凌庆华之女;她才是操纵北堂武陷害两家的人。西门家之所以遭到灭顶之灾,是因为树敌太多。西门、南宫两家当年也曾与人合谋陷害‘四方’集团的领袖,电脑天才东方毓,使之英年早逝。东方毓的毕生心血、超级电脑程序x先生被其中一家独得,南宫、西门两家则瓜分掉他们一起攫取的不义之财。东方毓的妹妹东方敏已经用她的办法报复了拿走电脑程序之人,东方冉作为东方家族的养子,对这所有的一切了如指掌。他加入‘四方’集团成为新的‘青龙’,就是为了向集团另外两个害过他家族的重要成员复仇;而他的真实身份,正是显赫一时的——” 写得满满的信纸到这里刚好要翻页,但那个信封里却再没有任何内容。“有人拿走了这封信剩下的部分。”在反复查看了好几遍后,北堂玄失望地说。 “而且是非常关键的部分。”我指出道:“西门沁雪正要告诉我们东方冉的真实身份,可他当然不想让我们知道,就把信纸拿走了。” “你的意思是东方冉拿走了信纸?” “除了他还会有谁要这么做。” “那他是什么时候?又是如何做到的呢?”北堂玄坚持提问:“也许他知道西门沁雪的失踪计划,可以追踪她到这里,但他要如何打开这里的大门?我们可是得到紫瞳的帮助才拿到的钥匙。” “西门沁雪也进来了,她又是怎么做的?”我也不甘示弱,接二连三抛出问题。“还有,她的死是自杀还是谋杀?如果是自杀,为什么不嫌麻烦地来这个荒凉的地方?” “依我看是自杀,但死因必须由法检科来给官方结论。”北堂玄开始打官腔,说话的语气变得十分超然。我想起不久前听到的东方冉的话语,他也是一派置身事外的态度,但目的却截然不同:东方冉置身于深不可见的黑暗中,一味地想要撇清自己的嫌疑,而北堂玄却代表着光明,说话做事都是站在科学的角度,给人一种清明通透的感觉。 “也有可能是南宫燕拿走的,她和西门沁雪一起失踪,不能不考虑她的作用。”他皱着眉补充道:“不知道他们两人进展如何?有没有找到南宫燕?” 话音未落,我就看到欧阳炎神色大变地从远处跑过来,南宫凌却不见踪影。待他走近,我才发现他满头大汗——入秋的晚上颇有寒意,而我从没见过他这副狼狈不堪的样子。 “南宫燕也死了!”他单刀直入地说道。“凌看着她的尸体——我们已经报警了!” “她是怎么死的?你们在哪里找到她的?”北堂玄问他,收拾取证箱准备去另一现场。 “看上去像是中毒。”欧阳炎掏出手帕擦擦头上的汗。“在南面一个很隐蔽的房间里,里面有不少医学书籍和药品,估计是属于叶家的二儿子叶知秋的地方——他曾经是h大学附属医院的实习医生。” “不会真中了夹竹桃或是河豚毒吧?”我喃喃自语。 “真要二选一的话,我觉得是河豚毒。”欧阳炎听到了我的话,回答道:“夹竹桃中毒症状一般表现为胃肠道方面,可能会引起腹泻呕吐等等。但是现场并没有这些东西,她死前似乎没有过多争扎,也许是因为被神经毒素麻痹的关系。” “不管怎么样,那首该死的诗又应验了。”北堂玄用力提起箱子,起身前往南宫燕陈尸的房间。“褚云动作很快的,半个小时之内一定会到。” 到此为止,我们一帮人的深宅大院之行可以算是另类的“收获颇丰”。接下来,s市警局“黑白双煞”中的另一巨头也将登场进行调查——新“四方”集团的“玄武”、“白虎”和“朱雀”再次步上了遭逢不幸的前辈们的后尘;一系列针对他们的诡谲事件是否就此终止?活下来的人又该如何驱散迷雾、直面晦暗不明的未来呢? 第三十五章 燕离巢 居住在杨柳山庄的x怪奇事务所负责人欧阳炎,本名北堂龙,是本市着名的世族大家北堂家族年轻一代的长子。他的伯父、家主北堂令和堂弟北堂玄都是医学界的人,但他似乎对医学不感兴趣,反而潜心钻研玄学——所谓天文地理、医卜星象,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可能也算是一脉相承的知识。 在本市和北堂家并驾齐驱的大家族,还有东方、西门和南宫三家。多年以前,东方家的一双儿女东方毓和东方敏接连身死,家族事业一落千丈,对外界的影响力早以不复如前;本来有月雪花三女和独子的西门家则遭到诗词连环杀人事件的灭门之祸,很有可能从此消失在s市迅速前进的历史长河中。好在剩下的南宫、北堂家发展得欣欣向荣;但不幸的是,南宫世家的次女、慈善名媛南宫燕的尸体,在已废弃的原皇朝集团总裁叶家的旧宅中被发现了。 “虽然我亲眼见过不少尸体了;可一次性看到两具尸体,还是美女的尸体,实在是太受刺激了些。”我少有地瘫倒在杨柳山庄书房的躺椅上,一边喝着浓茶,一边向老板欧阳炎倾诉——这个人对心理学似乎颇有研究,我有时候会把他当免费的心理咨询师来使。 “完全可以理解——遇到那种场面,连阿玄那样的专业人士都大吃一惊呢。”欧阳炎非常体贴地安慰我,不过我不太相信他的话;因为他提到的那位阿玄,也就是他的堂弟北堂玄,本人是被称为“黑白双煞”之一的s市警察局痕检科科长。就连亲弟弟北堂武的死,都没让他的面部表情丰富多少,可谓是真正做到了宠辱不惊、喜怒不形于色的狠角色。 “他有没有确定南宫燕和西门沁雪的死因?”话一出口我就感觉是多此一问,北堂玄和“黑白双煞”中的另一位、s市警局法检科科长褚云的工作能力超群,事发过后一周还没确定死因是根本不可能的。 “就是我们此前猜测的那样:南宫燕死于河豚毒引发的呼吸困难、以致窒息;西门沁雪则是上吊勒颈窒息而死。两人断气的时间很接近,但阿玄检查了现场痕迹后认为南宫燕先中毒,然后西门沁雪才去到庭院,她的死亡在后。” “‘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她真的是死于自杀吗?”虽然北堂玄亲口说过她很有可能是自尽身亡,但事情过于诡异,我始终不愿意相信这就是全部真相。 在叶家废宅的时候,我和北堂玄一起发现了西门沁雪留下的遗书,上面的内容我已经向欧阳炎如实奉告——遗书上一段重要的部分却不见了,这也是我怀疑西门沁雪之死另有内情的根本原因。 “她是自杀的,那个遗书也确实是她所写。”欧阳炎的话语里满是惋惜和无奈,“她一去世,西门家的血脉就此断绝,也没有亲近的人会追究她死亡的真相了。另一位死者南宫燕就不一样,她是家族声势如日中天的南宫世家的女儿,南宫家绝不可能就此善罢甘休。” “事实上,在接到警方通知南宫燕是死于中毒的消息后,南宫家就开了一个紧急会议,最后的结论是无论如何要弄清楚她何以会遭此横祸,还有凶手的目标究竟是她一人还是包括整个南宫世家——昨天晚上,凌特意打电话联系了我,说他的父亲、南宫家主南宫训先生,很有可能会来拜访我。” “看来你作为悬疑怪奇事件调查员的名声,已经在s市上层社会的人们中传扬开来了。”雇主老板的客户都是些出手阔绰的大人物,意味着x怪奇事务所的生意不仅可以做下去,还很有可能会蒸蒸日上;那么我作为这个事务所唯一的雇员,升职加薪的机会也就大大提高了。 没想到欧阳炎闻言只是苦笑一下,不以为然地说道:“我只怕人家上门来不是提供赚钱的机会,而是兴师问罪的。” 虽然不太想承认,但欧阳炎的确是个料事如神的人——当南宫姐弟的父亲、南宫世家的家长南宫训出现在杨柳山庄的时候,的确是一脸怒气冲冲的表情。搞得我倒茶的时候都有些惴惴不安,好在外表吓人但内心善良的管家殷大叔自告奋勇帮我端茶点进去。他那郑重其事的样子和一板一眼的动作让我感觉是特意要在南宫训面前出现,以提醒他这里的主人欧阳炎是北堂家族嫡长子的身份。 此后南宫训的态度果真和缓了不少,但丧女之痛带来的愤怒不会简单消去。他比欧阳炎的伯父北堂令要年长不少,但并不比他严厉,只是哀伤悲痛让其变得倨傲不恭,连正眼都不看我和殷大叔一眼。 “我听凌说过了,上次阿燕中毒之事,你觉得是她自导自演的?”他一开口就直奔主题,语气颇有责难之意。 “这并不是我的主观论断——凌已经找当事人求证过,她自己也承认了。”欧阳炎到底是世家大族的公子、见过世面的人,马上不卑不亢地回答。 南宫训似乎没想到他会如此理直气壮,楞了片刻;自己的气势反而减了不少。“既然如此,我更有理由相信她是被人害死的了。”他为了挽回面子一样说道:“本来我家的事应该自己解决,可我儿子太相信你,早就把你卷进来了,既然你自以为了解阿燕,南宫北堂又是世交;一事不烦二主,委托你来调查也算合理。” “感谢您的信任。不过既然凌说过我的事,您应该知道我是可以挑工作的——换句话说,我不是什么委托都会接。”欧阳炎一点都不退让,一副我有的是钱,完全不用做别人施舍的工作的样子。 大概是此前从没有人直接驳他的面子,南宫训气得头上青筋直冒,正要发难的时候,欧阳炎的态度又适时地软化下来,“其实南宫燕小姐的案件,凌早就拜托过我处理了;当然还有一起出事的西门小姐,我也会调查的。” 得到他肯定的答复之后,这位贵客似乎一刻都不愿意多呆,悻悻拂袖而去。临走还不忘甩下几句狠话,以督促欧阳炎加紧办案。“外面的人都以为三个孩子中阿燕最不受宠;可她是我亲生的孩子,害死她的人,我要他全家鸡犬不宁!” “艾薇,你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对凌的父亲这么不客气?”欧阳炎阻止了要去门口撒盐去除晦气的我,耐心地解释。“其实是因为他宽以待己、严于律人的不公平做法——你刚才也看出来了,他对自己的孩子非常溺爱,对别人的孩子却很苛刻。很早以前,当我跟父亲说要和南宫凌做朋友的时候,父亲还很不情愿:他怕万一我跟南宫家的孩子发生冲突,闹到南宫训面前,我百分之百要吃亏。” “南宫凌的品性非常好,他既没有纨绔子弟的习气和作风,也不仗势欺人。我从不后悔和他当了好朋友,但就算是同父同母的孩子,也不全是一样的性格。”欧阳炎遗憾地说道:“龙生九子,各有不同,而且他们全都不是真龙。虽然凌没被父母的溺爱导向不良的发展方向,但不代表他的姐姐们也都是如此——至少南宫燕就不是表面上看上去的那么善良,反而是沽名钓誉,心机深沉。” “除了凌找我办的那个案子,南宫燕有没有犯过其它的事还有待详查;就算她做了错事,只要回家去求助父母,一切就会迎刃而解——对她来说,溺爱她的父母所在的家就是一个最安全的巢:只要回到那里,她的安全和幸福就不会变。” “可她最后却离开家死在外面,这又是为什么呢?”我不解地问。 “这就是南宫家和我们都要弄清楚的事了。”欧阳炎缓缓说道:“谁能引她离巢,奔向不归之路?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 第三十六章 飘零叶(上) “反正父母太溺爱孩子,终归不是什么好事。”我对欧阳炎老板的问题毫无头绪,敷衍地回答。其实我的父母也很护短,幸好我和妹妹许艾荞性格单纯,没给他们翻出什么风浪、惹出什么麻烦来。 “内因才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不管父母多溺爱,始终保持良好品质的孩子也有不少,比如说南宫凌,还有紫瞳也是。”欧阳炎深有体会地补充:“紫瞳的父亲才是名副其实的宠子狂魔。我听说不管儿子有什么要求,想要什么东西,他都会不打折扣地满足他。” “因为紫瞳是独生子的缘故?”我没什么把握地问,欧阳炎微微一笑,否定道:“可能你不知道,我也是独生子呢!我的双胞胎堂弟则从小失去母亲——紫瞳的情况两者兼具:他的母亲去世得很早,又是家里唯一的孩子,跟父亲相依为命。在这种情况下,他父亲把他看得比性命还重要,也是合情合理的。” “紫瞳的父亲、北辰集团总裁紫耀,是比刚才那位南宫大叔更厉害的人物吧?”多亏了我那个八卦的妹妹,对s市的这些名流,我虽达不到如数家珍的程度,总归还是有所了解。 “对,他是真正白手起家的,要论做生意的头脑和手段,很少有人能出其右——我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父亲还让我跟他学过不少东西呢。” “你还做过生意?”刚得知我这位神秘老板的真实身份,他突然又自爆了发家致富的秘密,弄得我有些猝不及防。 “不赚钱怎么能置产呢?”欧阳炎反问。“我们家族的基金除了提供教育和医疗金,在每个孩子成年或者大学毕业的时候,会得到一笔不错的创业启动资金。不过我大伯和父亲们对孩子很严格,根本不像紫瞳的父亲那样对孩子百依百顺,当然也不像凌的父亲那样一味袒护——当着人家的面我不好直说,南宫燕落得惨淡收场,不能说跟父母的溺爱和纵容全无关系。” “南宫燕突然离家虽然有些奇怪,但她这种娇生惯养的女子会去叶家废宅那种荒芜的地方就更令人费解。我暂时只能认为她是逼于无奈,才和西门沁雪一起去那里藏身的。”欧阳炎通常都成竹在胸,很少有没把握的样子。“根据阿玄的调查所知:南宫燕和西门沁雪跟我们一样,是用钥匙进入叶家大宅的。她们把藏书室打扫了一下,还一起吃了便利店买来的饭团和三明治,喝了瓶装的茶饮。” “南宫燕是不是在吃东西的时候中毒的?”听到这里,我连忙发问:“毒是掺在茶水里的吧?”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欧阳炎似乎觉得很有意思。 “因为你说她娇生惯养,可能会嫌弃便利店的东西不好吃不是吗?”我解释道:“但是人长时间不喝水是不可能的;有解渴的东西,也就顾不上挑肥拣瘦了。” “说得很有道理。只不过那些饮食都没有毒,所以和她同饮同食的西门沁雪没有中毒;根据胃里的残留物来判断,引起南宫燕中毒的是一种含有名贵燕窝的补品。”欧阳炎接着问道:“你还记得吧:南宫燕平时很注重保养,日常服用不少高级补品,这个瓶装的冰糖燕窝似乎是她最喜欢吃的,每天都必吃不误。” “没想到她匆忙离家,还记得要带这种东西。”我这种粗线条的女孩根本不理解那些精致女人的所作所为;比如我的妹妹许艾荞,明明是普通家庭的孩子,却非常向往那些名流贵妇的生活方式,整天想着买名牌,做美容、spa,还有高级酒店下午茶等等。当然,这个南宫燕最爱的燕窝炖品也是她向往的名媛生活圣品——看来我必须提醒她做人要脚踏实地一点;就算是南宫燕这样的真名媛,一旦行差踏错,也是万劫不复。 “我不认为那是她自带的。事实上,我总觉得在她们两人死亡的事件背后,有种不知名的力量在起作用。” “西门沁雪的遗书被人拿走,早就让我怀疑她们死亡的现场有其他人存在。如果拿遗书的人是南宫燕,她中毒死在当场,拿走的那部分遗书要不被毁坏,要不就被她藏了起来;不过阿玄和褚云已经基本确定她死在西门沁雪之前,应该没有机会拿走遗书,所以当时和西门沁雪同在废宅的南宫燕的嫌疑解除。这也说明我的怀疑是有道理的:当时还有人在那个地方——在她们两人双双死亡之后,此人拿走了遗书中关键的部分。” 第三十六章 飘零叶(下) “我和北堂玄都怀疑是东方冉干的。”我忙不迭地提醒他。“西门沁雪的遗书里说他在背后操纵她的姐姐、前代‘白虎’西门浩月;又深知东方家族没落的内情,对南宫、西门两家充满怨恨。他的身份好像还是个秘密,为了保守这个身份秘密,他拿走了遗书,可能还因此犯下了杀人罪。” 欧阳炎叹了一口气,“关于他的真实身份,我是略知一二的:在破解西门家的连环杀人案件的时候,我和丁家兄妹(注:丁智勇和丁婷宜)一起窥见了他的一重身份:曾经号称‘黑天使’的飞翔贸易公司总经理叶翔;他和佟氏企业的长子佟震关系匪浅,也跟后者一样掌握了一套操纵人心的本领。而他那张俊美无双的脸,正是原封不动承袭自那位s市曾经的第一美男!” “东方冉的脸和佟震长得一样?这也太巧合了吧?”我感到难以置信:“虽然有种说法是:世界上至少有三个长相相似的人,这就是所谓的三位一体;类似平行宇宙的理论。但我觉得太玄乎了,非亲非故的人很难长得那么像,东方冉很有可能是去整容了。” “你总是不经意间就说出了事实——叶翔原来是什么样我并不清楚,但我向熟悉他的人求证过了,他自己也亲口承认了整形的事。”欧阳炎赞同地说道:“叶翔这个人身上也存在诸多疑问:他的贸易公司是确有其事,可似乎是凭空出现在s市的——本市虽说是经济特别行政区,发展相对自由,但本位主义还是比较严重,不是s市本地出身的公司发展机会和空间不大。他自称公司是家族企业,对本地的情况也表现出非同寻常的熟悉。” “本市姓叶的家族企业,最有名的不就是以前的皇朝集团吗?” “所以事情又回到了原点,也可以说我们的推理到此形成了一个闭环:假设东方冉,也就是叶翔,跟皇朝集团的叶家有什么关系,那他手上肯定有叶家废宅的钥匙。南宫燕和西门沁雪离家后前往那里藏身,肯定跟他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说不定就是他的建议。当二人如他所料的一样到大宅后,他就买了食物和饮料,还考虑到南宫燕的挑嘴,准备了她很喜欢的燕窝补品前去。” “往补品里放河豚毒的,果然就是东方冉吗?”我赶紧问道。 “不管是‘黑天使’叶翔,还是‘青龙’东方冉,的确如他自己所说的一样,很少亲自动手害人——他喜欢的是能洞悉人心,操纵他们做恶,而自己却完全置身事外的感觉。”听上去他非常了解这个人,我却想起了许艾荞看过的某个直播。 “我想起来为什么东方冉的脸感觉有点似曾相识。”我对欧阳炎解释:“皇朝集团还没有出事之前,佟震和克莱因家族的一位小姐订婚,那场订婚仪式就在紫宸馆进行,s市的所有名流家族都有人出席;有人在现场用手机直播了。可惜我当天有急事要回学校,没能看完全程——听说后来发生了一起诡异的准新娘失踪事件,大家都说真是可惜了,毕竟准新郎那么帅——没错,那张脸的确和东方冉一模一样。” “叶翔为什么会变成佟震的模样,后者又去了哪里,我们都不清楚。”欧阳炎的脸上少有地出现了迷惑的表情。“还有他是怎么和东方家族产生联系、成为‘四方’集团的‘青龙’的?只不过如此一来,他会插手陷害南宫、西门家的后人就可以理解了——以前我也说过,东方家族在长子东方毓、长女东方敏死后日渐衰落,旗下的资产被南宫、西门等家族瓜分。这种大事当然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最后的得益者往往就是最初的策划者;既然早有冤仇,东方家的养子想害死仇家的儿女也是理所当然的。” “西门沁雪的死已经确定是自杀;南宫燕服毒是被动的,西门沁雪和东方冉都有可能是在燕窝补品里下毒的人。”欧阳炎吩咐埋头收拾茶具的殷大叔帮他拿外套,我看出他打算出门,连忙披上自己的侦探式格子斗篷。 “我们要弄明白这两个人中谁更有下毒的可能。”我一直是穿上外衣背上包,三分钟内就能出门的人,马上点头配合他的要求。“明白!我准备好了,现在要去哪里?” “再去一次发现尸体的叶家废宅;阿玄他们已经调查完毕,现场可以解封了——虽然很有可能会一无所获,但如果不亲临其境查个仔细,就不能心安理得地结案,更没办法向挑剔而固执的委托人交待啊。” 第三十七章 踏雪寻梅 再次来到山顶的叶家大宅,看到的还是一如既往的衰败景象。上次是为了寻找失踪的双姝,一路上失踪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而来;这一次却是为了找寻她们死亡的真相,虽有不安,但更多的是期望:就像在白茫茫的雪地里,随着若隐若现的淡淡幽香,寻找它发出的源头一样。 “来之前已经向阿玄求证过了,她们两人在这里的行动很流畅:用钥匙打开大门后就直奔大宅二楼的藏书室,然后西门沁雪简单打扫了一下那个房间;阿玄说那个装食物和饮料的便利店塑料袋上没有沾上什么灰尘,很有可能是收拾好了之后才拿过来的;离这里最近的那家便利店的监控录像也显示,买东西的人是一个戴着帽子和口罩青年男子,从身形看不太像东方冉。他手里本来还拿着另一个袋子,估计是带给南宫燕的燕窝补品——那种高级的东西可不是随处可见的便利店里能买到的。” 说话间我们上了二楼,进入南宫燕陈尸的南面藏书室后,一股空置腐烂、混合着未知的药品的气味扑面而来。我记起这里曾是皇朝集团二儿子叶知秋的私人房间,此人曾经是h大学附属医院的医生,有医学书籍和药品不足为奇。 “这个是我买的燕窝,跟南宫燕吃的那个同一批次的产品,内容和包装完全一样。”欧阳炎变戏法般地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玻璃瓶,整个瓶身上有非常精美的塑封,还印着淡粉色的燕子图案。 “如果塑封被打开的话,谁都不会不假思索地吃下瓶子里的东西,所以这个塑封一定是南宫燕自己打开的。而撕下塑封后会扔在哪里呢?”欧阳炎一边左顾右盼,一边提问。 “难道不是随手一扔就行了吗?” “有教养的人是不会这么做的。有些人拿出食物后,会把包装一类的垃圾放在原先装食物的塑料袋里扔出去,这样做有点邋遢,而放食物的桌子旁边刚好有一个垃圾桶,似乎是刚才西门沁雪打扫的时候用来装垃圾的。南宫燕自然习惯性地把塑封扔到了那里面。” 听到他的话,我不由自主地盯着垃圾桶看,里面还保持着案发时的样子,最上层一片闪闪发亮的的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小心翼翼地用镊子夹出来一看,果然就是带有淡粉色花纹的薄塑料封皮。 “这说明装燕窝的瓶盖是在这个现场被打开的,按常理来说肯定是南宫燕自己开的;如此一来,在开瓶之前下毒就是不可能的了,只能在瓶子打开之后,趁南宫燕不注意的时候把毒放进去。”欧阳炎似乎很满意自己的推理得到了证实,示意我把塑料片放回去。“还记得吗?西门沁雪的在遗书里说,她和南宫燕说了不少事情。比如南宫、西门联手陷害东方家族,夺取他们的财产;还有北堂武受到凌庆华女儿的蛊惑破坏西门沁雪和北堂玄联姻,以及计划下毒杀害我大伯的事。更重要的是:西门沁雪非常清楚南宫燕为人阴险,对她的作为多有不齿。” “西门家族的祸事,我已经很确定是东方冉背后策划所致,西门沁雪对他心怀怨恨也是理所当然。她会成为‘四方’集团的新‘白虎’,跟她所憎恶的新‘青龙’东方冉、‘朱雀’南宫燕、还有破坏她婚事的‘玄武’北堂武为伍,实在出乎我意料之外,想不出她这么做的动机是什么。但我现在却可以确定,下毒杀南宫燕的应该就是她:从表面上看,不管是东方还是西门家都跟南宫家有过节,而东方冉跟两家都有隙:他先是利用西门浩月,害得西门家家破人亡,只剩下一个西门沁雪;然后再利用南宫燕来破坏西门、北堂联手,甚至更进一步陷害两家也不无可能——南宫燕是个像西门浩月一样既骄纵又城府深的大小姐,很难想象她会听从西门沁雪的摆布,但东方冉就不一样了:他既有蛊惑人心的能力,又有让异性倾慕的魅力。” “妨碍西门家和北堂家联姻的不是凌庆华的女儿吗?”我被搞糊涂了,疑惑地问欧阳炎。 “的确如此,但目前只有我们俩、大伯和阿玄知道而已,西门沁雪应该是不清楚的,所以她才会质问南宫燕,但后者矢口否认此事与她有关——虽然她城府很深,但照当时的情况来看,她认为已经没有必要向跟她坐在同一条船上的西门沁雪撒谎,我们也知道她所说的确是实情。”欧阳炎遗憾地说道:“南宫燕清楚地指出破坏北堂、西门联姻的背后主谋者,西门沁雪相信了这一说词,但可惜的是此前她已经找机会在南宫燕的补品里下了毒,后者也把它喝了下去,一切开始变得失控,她追悔莫及。” “她因为后悔杀死南宫燕而上吊自杀吗?” “你也见过南宫燕的父亲、南宫家主南宫训,一旦他知道杀死自己女儿的凶手是谁,会轻易善罢甘休吗?西门沁雪不死的话,只会被其咬住不放,然后祸连西门家的其他人;但她和南宫燕一起死去了,就算对她们的死因存疑,人们也会把她们看作是同样的受害者,开始寻找害她们踏上不归路的背后真凶——事实上,我们正是受委托来做这件事的,而种种不利的指控逐渐指向东方冉。” “你打算这么向南宫训回复吗?害他女儿的幕后黑手是东方冉?”我感觉相当不对劲,就算东方冉是个经常操纵他人,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目的的坏人,也不表示我们要用同样的手段来对付他。 欧阳炎沉默了良久,这所荒凉破败的大宅中的凄凉气氛似乎感染了他。东方、南宫、西门和北堂四家本来同气连枝,但不知何时开始为了自己的利益相互攻讦;如今,东方、西门两家已破败,南宫、北堂也渐生嫌隙。作为家族长子的欧阳炎脑中或许正在盘算着双姝之死对他们北堂家的影响。 “琼姿只合在瑶台,谁向江南处处载?雪满山中高士卧,月明林下美人来。”他忽然吟诵起诗句来,可是这个宅子的花园里根本就没有梅花,就算有也不是花开的季节。“寒依疏影萧萧竹,春掩残香漠漠苔。自去何郎无好咏,东风愁寂几回开——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你:在荒漠里是找不到梅花的;就算找到了,也不代表人人都有资格拥有它。” 第三十八章 大显身手的时刻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在杨柳山庄的书房兼办公室里,我随口安慰老板欧阳炎。在南宫燕、西门沁雪两位贵女非正常死亡后不久,他如约前去向委托人南宫训报告了调查结果。不出我所料,对方非常不满意他模棱两可的结论;或者说他根本不愿意相信幕后黑手是东方家族的养子东方冉。 正因为这种心态,欧阳炎前脚刚离开南宫世家的大门,他马上就发布悬赏,出重金奖励能提供线索的人。这完全是钱太多在作怪,连北堂家的长子欧阳炎都查不到的东西,外面那些无关之人怎么可能触及真相。 “你是天生有才;南宫家主大概要散尽千金。”在他问我为什么会想起李白这两句有名的诗的时候,我如此回答——实际上,当时我心里正在想着另一件事,让我不由得对“天生我材”四个字产生了共鸣。 s市中产阶级的父母对待子女的教育问题,总是像墙头草一样左摇右摆。在我和妹妹还没上小学之前,他们之间突然流行起让小孩子学习武术类体育项目来——于是我们两姐妹被送去学跆拳道,可我那个娇气的妹妹不知是不是出于故意,居然在上课的第一天就手骨骨折。为了不让她已交不退的学费浪费掉,我只好一人上了两门课程,下了跆拳道课就马上去练习射箭。 “真不知道我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在和欧阳炎聊天的时候,我忍不住如此抱怨:“四五岁的小鬼头居然要上两堂这么累的课程!跆拳道还好,那副弓箭还有练习时穿的服装真是重得不行,更别说要把弓拉满了——但是射箭高手看上去实在帅气,比如《指环王》里的精灵王子,真是让人一见误终身。” “叫人一见误终身的不是《神雕侠侣》里的杨过吗?”欧阳炎见我又开始花痴,无奈地反驳。“形容词最好不要乱用哦。” “我可是英语专业的学生,虽然分清词性对学好英语很重要,但汉语才没那么多讲究。”我不服气地回答。“精灵族多好啊,姿容秀美、武艺高超还可以永生;杨过武艺也很高强,可除了师生恋之外,他就只有一个神雕。” “他还有剑魔独孤求败的剑啊!”看样子欧阳炎是个武侠小说的爱好者,对这些武侠人物、头衔和武器如数家珍,可我们办公的书房里几乎没有这一类型的书籍——就像他的私人小花园一样,在秘密的地方肯定还有一个私人藏书室。 “独孤求败和东方不败到底谁比较厉害?”话一出口我就感觉这个问题大概是无解的:关公战秦琼,又不是同一个时期的人,凑不到一起分胜负。 “东方不败的功夫要变性,绝大多数的男人都不愿意吧。”欧阳炎和我看问题的角度果然不一样。“练剑好多了;和刀比起来,剑的品格也比较高。” “在外行人看来,刀和剑没什么区别的感觉。” “不,刀和剑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它们的本质不同、使用方法不同、形态和稳定性也是不一样的。”欧阳炎的确是武侠粉没错了,突然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说起来:“‘剑’属于‘刺兵’,而‘刀’属于‘击兵’。在使用方法上,‘剑’的使用方法是以刺击为主,灵动而便捷;‘刀’的使用方法是以砍击为主,霸道而凶猛。‘剑’的两边都开了刃,是双刃的;而‘刀’是单刃的。‘剑’的稳定性比较好,攻击稳定,速度较快;‘刀’的稳定性比较差,但打击面比较大——总的来说:‘剑’有着笔直的剑身和尖锐的剑尖,舞动时向正反两边施展都具有杀伤力,用剑尖攻击可以轻易穿透盔甲,是非常危险的杀伤性武器;‘刀’为单面长刃的短兵器,同时泛指可用于切、削、割、剁、刺的工具。‘剑’主攻伐,施创于轩辕黄帝,生来就为战争、杀伐;‘刀’初始是原始社会的石刀,古人用作劳动工具,杀牛宰羊,兼作防身武器。” “民以食为天;再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我被他影响得开始掉起书袋来。“既然刀是人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我觉得比剑重要多了。” “你这么说也不无道理。”欧阳炎居然点头赞同我的看法,“冷兵器时代结束后,在日常生活中刀比剑实用多了。” “从前为了打猎物来当食物,练习射箭是很有必要的。”我心怀不满地补充说:“现在只是家长们之间流行一时的才艺项目而已——既然出钱的是他们,话语权和决定权也就掌握在他们手中,小孩子只能乖乖被押去上课。” “可我看你把练习射箭的弓箭和护具都带来了,不是打算练习吗?”欧阳炎老板猝不及防地反问,我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觉得这里地方大,在树林子里练习射箭应该不会妨碍到外面的人。”我解释道。“如果你觉得不行的话,我马上停下。” “没什么问题,你随意好了。”欧阳炎连忙表态。“只是为什么突然要练习射箭呢?” “下周有一个慈善射箭大赛,据说名次靠前的人能得到非常丰厚的奖赏,我和一位师兄打算组队参加。” “我知道这个比赛,是按不同公司企业分组的——你打算代表哪家企业?” “乔氏企业——我师兄是乔氏的总裁助理呢!”我自豪地回答他:“宋师兄虽然是孤儿,却是文韬武略的人才;乔氏总裁资助了他的学费和生活费,所以现在到了我们大显身手、报效赞助人的时候了。” 第三十九章 白手起家 听到我的表态,欧阳炎若有所思地说道:“乔氏总裁的助理宋凝我是认识的,我也知道他师从什么人——可那位武术教师据说只收过三个亲传的入室弟子,两男一女;莫非那个女弟子就是艾薇你吗?” “我学的那点雕虫小技的武术怎么能跟他们相提并论?”我不好意思地回答。“只不过我们在同一个师父那里学的射箭——其实乔总裁的女儿就是他真正的师妹;可她人在国外,不知道能不能赶上比赛,宋师兄才来请我帮忙的。” “原来如此!天枢师父的三位亲传弟子是宋凝、雷桐和乔茵。”欧阳炎点点头,既遗憾又羡慕地说:“看来他们习武的天资过人!说实话,我伯父也想让我和玄武兄弟师从天枢师父学习,但他婉拒了伯父——他说我们三兄弟里就阿玄练武的天赋最高,但也只是指点了他一二。最后体育和运动这类的项目,阿玄比我们另外两个人都强得多。” “天枢师父的三位入室弟子里,有两位跟乔家关系密切。”我也很羡慕嫉妒恨,“还有一位‘天和会’老会长的义子;我起初还以为他很势利,结果他连你们北堂家都拒绝了,我心里好受多了——你们家族可是本市有名的世家望族,居然面子都没有乔家大。” “乔氏企业的总裁乔诚出身跟他的好朋友、北辰集团的总裁紫耀差不多,也许还要更好一些,因为他年轻的时候曾经去海外留学。他的妻子是他回国后不久结识的,本市有名的儒商林家的女儿。林家在她那一代只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但是他们两人结婚之前父母就双双去世了。长子继承了家业,乔夫人作为女儿,结婚的时候自然拿到一笔丰厚的嫁妆。” “可是根据我妹妹的小道消息,那笔嫁妆可不是一般的多。”我的八卦之魂开始熊熊燃烧,“她们还有根有据地分析了一通:林家原来是和南宫、北堂家不相上下的富有家族,但在林家小姐嫁到乔家之后,乔家的运势就开始一路走高——尤其是在小的那个孩子、女儿乔茵出生之后,乔诚的事业就开始走上了一条康庄大道。” “最后甚至在众人都意想不到的情况下,打败皇朝集团的绝对主宰叶家——乔诚狙击叶家的时机选得非常好:在集团里不断打压他的前总裁中风后病势沉重,叶家长子叶出尘能力不足,次子叶知秋又志不在管理;乔诚虽然只是个非执行总裁,不能参与集团管理,但他毕竟是创始人之一,个人能力有目共睹,皇朝集团高层有很多人为他不平。但不管如何占尽天时地利,乔诚居然会有那么大的一笔钱收购暗中皇朝的股份,要说没有庞大的资金来源是说不过去的。” “所以就有人怀疑那笔钱是他的夫人从林家弄来的。”我总结道。“当然还有一种说法是这笔钱来自于他的好友紫耀的帮忙——大家都知道紫家的后台是着名的克莱因家族,可谓财雄势大。” “白手起家相当于是一场从无到有的魔术,”欧阳炎可能是想起了自己的创业过程。“魔术不过是障眼法,做生意用的是真金白银——不管是不是真正的白手起家;能变出这一魔术,变魔术人的实力可是毋庸置疑的!” 第四十章 消失魔术 “我懂你的意思。”我心领神会地朝老板欧阳炎点头。“优秀的魔术师和杰出侦探的特质很相似,通常能成为势均力敌的对手——比如柯南和怪盗基德,金田一和高远遥一,柯南道尔和胡迪尼。” “前面两组的动漫我也看过,但是道尔和胡迪尼是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人物,可他们是不同国家的人,生活中真的曾经有交集吗?” “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1930年去世;胡迪尼的生卒年份是1874-1926,时间上是对得上的。”我肯定地回答。“更有意思的是:胡迪尼很有可能是深夜日剧《圈套》里的女主角,也就是仲间由纪惠饰演的魔术师山田奈绪子的原型。1920年,在他母亲过世之后,他致力于揭穿自称能通灵的灵媒的谎言,而他所受的专业训练让他能揭发连科学家和学者(比如《圈套》的男主角,阿部宽饰演的日本科技大学物理学教授上田次郎)都无法识破的骗术。” “可是柯南道尔是相信灵媒的,虽然他被誉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但在晚年的时候,却对灵性主义深信不疑。他甚至在‘侦探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神秘失踪后,请灵媒来预测其生死。”欧阳炎似乎是属于这一派的,因为他又开始掏出那个从不离身的卜卦用乌龟壳摇晃起来。 “胡迪尼是科学美国人(scientific american)委员会的成员,该会就像日剧里上田次郎所承诺的那样,提供现金大奖给能成功展示超自然能力的灵媒。可由于胡迪尼的揭发,那个奖从来没被人领走过。他也因此失去了柯南道尔的友谊;后者甚至认为胡迪尼本人就是一位力量强大的灵媒,只不过他用自己的能力来阻挡其他灵媒而已。克里斯蒂似乎也很相信灵媒和降神会那些,在她的很多作品,尤其是《死亡之犬》等短篇小说里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你真是看了很多推理小说,连这些逸闻趣事都如数家珍了。”欧阳炎赞同地说:“虽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但条件没达到的情况下,还是该多看有用的书增加知识积累。” “没有常识,也要看电视嘛。”我急忙补充:“看美剧英剧日剧那些也很长知识的,编剧们也是才华横溢——当然有的内容也很扯,没有一点生活气息。” “我有朋友是干编剧的,不过他们取材的方式各不相同:有的人必须实地取材;有人却可以做到闭门造车,完全凭想象组织剧情。”欧阳炎说道:“有时候,现实比想象更惊奇——就像我新接的一个案子,受害人的珠宝离奇失去,到现在警方似乎还是毫无头绪呢。” 听到珠宝失窃几个字我顿时来了兴致,赶紧询问:“既然是贵重的珠宝,那委托人一定很富有吧?”我心里想的是委托费不会少了,虽然欧阳炎并不看重金钱,但没有人会嫌弃这位孔方兄。 “既然你有兴趣,我们就一起去案发现场一探究竟吧。”欧阳炎行事一如既往地雷厉风行,我也不甘示弱地紧随其后。上车之后,不等我发问欧阳炎老板就直接交待:“我们要去的地方规矩不少,你一定要跟紧我,别惹上什么麻烦。” 他的话让我头皮一紧,差点就要临阵脱逃。但对案件的好奇之心还是占了上风;我始终安稳地坐在副驾驶座上——除了各种欲望之外,这个大概就是促使人类不断探索未知的重要原动力吧。 第四十一章 失踪的宝珠 在前往苦主家的路上,欧阳炎边开着车边问我:“你知道‘智慧珍珠’吗?” 对此一无所知的我老实回答:“不清楚——是能让拥有者得到智慧的宝物,还是说有智慧的人才能得到它?” “我听了解的人说:其实‘智慧珍珠’并不是贵重的海水珍珠,而是一种非常稀有的淡水珍珠;有一种更少见的金色水蟒喜欢吞食这种珍珠,也被称作‘蛇宝珠’——据说这种宝珠有祛除病祟,起死回生的神效;不过因为这种宝珠很难得到,自然也没有人能证实它的作用。” “为什么这么难得到呢?” “因为绝大部分珍珠都被蟒蛇吞下肚了;人要取出珍珠必须剖开蛇的腹部,但在此之前,感受到生命危险的蛇会分泌出强烈的酸性物质将珍珠融掉。”欧阳炎解释:“所以,取珠人必须用某种方法逼蛇自己把珍珠吐出才行。” “可是,蛇肚子里本来就有胃液吧,长年累月下来也把珍珠融化得差不多了。”我疑惑地说。 “不会的。就像进了砂砾等异物的珍珠贝母一样,蛇在吞下宝珠的同时,就开始分泌一种透明的液体包裹住它;使普通的量的酸液伤害不到珠子。而在宝珠被取出的时候,因为有了蛇腹里液体结成的薄膜的关系,珠子会显得更加光彩夺目。更重要的是,有人说这层薄膜也是蛇宝珠具有治病救人作用的缘由。” “这个我知道:虽然人脏器里有结石不好,但是动物的结石就可以作药用,比如牛和狗的结石,牛黄狗宝。”我问道:“那么,委托人丢失的是这个贵重的蛇宝珠吗?” “丢失的是名叫‘智慧珍珠’的宝珠,而那个宝珠据说就是蛇宝珠。”欧阳炎给了我一个肯定的回答。“啊,我们已经到了。” 我们的小型车停在了市中心的一处小巷子里。这里虽是闹市,环境却很清幽静谧,周围有很多年代久远的建筑,跟四周绿树成荫的氛围和谐地融为一体。我跟着老板欧阳炎到了一栋居民楼里,乘坐古色古香的电梯上到了顶楼。 “这是我们s市有名的儒商林家的房子;林家就是我们提过的乔夫人的娘家。”他提醒我:“宝珠是属于林家的独生女林静所有,她现在出去旅行并不在家中;林家的男主人也为了生意出差了,接待我们的是林家的夫人——她正因为珠宝失窃的事而苦恼不已。” 正如欧阳炎所说的一样,林家的夫人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见到我们,为我们开门的是一位看上去忠心耿耿、急主人之急的上了年纪的佣人。她向我们自我介绍说叫她张妈就好,说夫人服完安眠药睡着了。 她苦恼地说:“先生,夫人交代过您会来调查的。夫人真的非常困扰;小姐是独生女,她不在家的时候把她的东西弄丢了,夫人觉得自己责任很大。” “就算那个宝珠再珍贵,也不至于迁怒自己的母亲吧?”我觉得她的话和那副不安的模样给人的印象是:那位话题中的小姐非常刁蛮无礼和难以应付。 “不不不,我们小姐绝对不会那样的——她是最和气讲理的了。”佣人张妈连忙否认。“小姐的东西都是她自己管着的,一切都是井井有条的;我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那样的事?” “既然夫人现在要休息,能不能请您先给我们讲讲整个经过呢?”欧阳炎直奔主题,挖掘尽可能多的信息。 “好的,先生。夫人也是这么说的——前天晚上,夫人要出席一个正式的聚会,所以之前特别请了化妆师、美甲师和皮肤护理的人来为她打理妆发。这些人一来,家里就变得乱七八糟的,各种箱子、仪器和化妆用品那些摊开得到处都是。”说到这里,这位专业的佣人开始表达她业务上的不满,同时也不忘发表自己的意见。“夫人那天晚上的黑天鹅绒礼服是提前定做的,穿上特别高贵典雅;配上结婚礼物钻石项链。头发要梳高,全部盘在头顶上整个造型才完整——可是当夫人穿好衣服做头发的时候,那个发型师却说他带的固定头发的小发卡不够用了,要是让助手回去取或者临时买,又怕时间上来不及。” “所以夫人只好说小姐房间可能有,让我开门去拿。”提到这件事,张妈满脸害怕的表情:“本来小姐不在家,房间是时刻上锁的,只有我打扫房间、通风换气的时候会打开一会儿。事情紧急,我只好开门去拿发卡——我知道小姐把这些东西放在梳妆台上的小抽屉里了。我刚抓了一把发卡,就听到门铃响——夫人说过她的好友会来家里,和她一起去宴会。那位女士脾气比较急躁,我只好赶快去给她开门,随手把小姐房间的门带上了。我分明记得用钥匙锁了门,可当我接待完客人,把发卡拿给夫人,再经过小姐房门口的时候,居然发现房门是虚掩的,并没有上锁——我赶紧进去查看,只见小姐床头柜唯一的抽屉被打开了,里面有个首饰盒,盒子里本来装着项链,可那时候只剩下托座,项链上的珍珠不见了。” “您怎么知道那项链上镶的是珍珠?也有可能是其它宝石吧?”欧阳炎进一步询问道。 “我以前见小姐戴过那条项链,虽然次数非常非常少。”张妈的声音越来越哽咽,估计马上就要抹眼泪了。“我们小姐虽然家境好,但人很朴素,几乎没有什么贵重的珠宝。就算有也是老爷夫人、或是其他人送她的——真不知道是哪个不像话的人偷小姐的东西。” “既然要偷,为什么不偷走整条项链,还留下一个底座?”我不解地问。 “那个是银做的,可能不太值钱。”佣人不肯定地回答。这时,她身上带着的一个蜂鸣器嗡嗡响了起来,她的动作马上麻利了起来。 “夫人起床了,我去向她报告你们来了——我还要准备下午茶和晚餐,夫人会把后面的事告诉你们的。” 第四十二章 腹中珠(上) 把我们带到一间女性化装饰较多的会客室后,佣人张妈就急着忙她的工作去了。这里的西洋油画、蕾丝桌布和雕花家具跟整个房子的中式风格有些不相称,但搭配到一起还挺和谐。过了一小段时间,家里的女主人出现在了我们面前,在她身后的张妈端着一个大银盘,上面放着全套的英式下午茶。 林夫人身穿一看就价值不菲的全套真丝家具服,戴着配套的珍珠项链和耳坠,手上还有一枚大珍珠戒指。不知是不是为了掩饰年龄感,她脸上仔细化好了精致的妆,虽然喷上了名贵的香水,还是隐隐透出一丝中药的气味。 “你们应该听我家的张妈说了,我女儿的珠子丢得奇怪。”虽然她竭尽全力不想皱眉头,以免出现多余的皱纹,但还是难以掩饰迷惑的表情。“张妈应该还是发现得很及时的——当时家里来的客人一个也没离开;为了避嫌,他们全都接受了警方的调查,根本连珠子的影子都没有。要不是张妈坚持说珠子丢了,我又联系上了女儿,她证实的确有七颗珠子和底座放在一起。我差点以为张妈老眼昏花搞错了,害大家白忙一场,我和朋友连宴会都没去成。” 就算是几十年的中仆,听到主人嫌自己老还是会不开心的吧。我急忙抬头望望,看见张妈已经放下东西出去才松了一口气。 “您家的这个案件确实有点奇怪。”欧阳炎微笑着附和她的说法。“偷走宝珠的人多半是趁张妈开门拿发卡,然后又急于去给客人开门的时机动手的;刚才我请她现带我们到事发的令千金的房间去看了看——放东西的床头柜只有一个抽屉,另外可移动的家具是梳妆台和椅子,衣柜在另一个相通的衣帽间里;这些家具的抽屉都没有锁,而房门的锁很普通,稍微高明一点的窃贼可以轻易打开——这也是正常的。一般人在自己家里都很有安全感,房门门锁是为了生活方便,不是为了保险之用。” “那个窃贼开门拿走珠宝后,只要把房门原样关上,不就神不知鬼不觉了吗?”欧阳炎反问。“张妈说她忙完后,留意到房门虚掩才感觉事情不对;如果一开始门就关得好好的,张妈没有注意到不妥,夫人和朋友去宴会,其他客人也准时离开,这起窃案将会根本无从查起。” “除此之外,只拿宝珠留下底座也很奇怪——张妈认为因为底座是银制的不值钱的缘故;可事实并非如此:我曾经在苏富比拍卖行的目录上看见过工艺相似的首饰托座,虽然是银的,但绝对是个不折不扣的古董,和宝珠的价值不相上下,甚至还有可能更昂贵。”欧阳炎解释。 我和林夫人一样,听了这话大吃一惊。总是被妹妹吐槽活得粗糙的我,对饰品类的东西完全不了解。刚才看那项链托座的时候,虽然觉得挺精致,可要说起价格,我绝对猜不出来。 没想到一看就极度讲究打扮和生活品味的林夫人也不知道那项链的价值,她比刚才更慌了:“我女儿平时都不怎么戴珠宝的,我也没见过她戴那条项链,实在不知道是那么贵重的东西!” “是啊,夫人,就算没有宝珠,那底座也相当值钱;可是窃贼没有拿走它,说明他的目标只在宝珠——当然有了它,整串项链就更完美无缺了。”欧阳炎说:“偷到宝珠之后,一般的窃贼会尽快离开;但本案窃贼的做法却完全不同,故意留下破绽让人及时发现宝珠失窃,这只能说明他对自己藏匿赃物的方式很有自信:警方来后搜不到东西,在场所有人(包括他)的嫌疑就能被解除。他这样做还能告诉我们的一点是:对窃贼来说,比起安全离开林家,让宝珠失窃案成为悬案,在场所有人都成为无法证实其罪行的嫌疑人,还不如尽早找来警察,清清白白离开比较好——这就证明拿走宝珠的人不想成为被林家怀疑,从此以后断绝往来的人。” “夫人,事发当晚您请到家里的,都是些很熟悉的人吧?”他的问题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可根据案发过程来看,窃贼必定是他们其中一人——他遇到一个夫人和佣人都忙不过来,家里人也比平常多的好时机,抓住机会拿走了宝珠,还在警方介入后自证清白离开。如果那天的客人没有谁再来过的话,那宝珠就还在这个家里的某个地方;可如果有人又来府上拜访过的话,那此人就是偷宝珠的窃贼或是其同伙,而且十有八九已经把赃物取走了。” 第四十二章 腹中珠(下) 林夫人闻言脸色大变,按响蜂鸣器叫来了佣人张妈。后者匆匆忙忙赶到,还在围裙上不断擦手,看来刚在处理鱼类。“夫人,您叫我?” “前天来的那些人,这两天有没有来家里?”林夫人着急地问。 “没有,夫人。”张妈肯定地回答。“夫人不舒服,他们有打电话来慰问,但您没请,他们不敢贸贸然地来。” “那有没有其他的生人来过府上呢?”欧阳炎客气地询问。 “这两天我忙着照顾夫人没出去买菜,就让送菜的人来过。”张妈说:“他就把菜拿到厨房,我一直看着的,其它地方都没去过。” “您刚才好像在收拾鱼吧,围裙上还沾有鱼鳞呢?”欧阳炎试探地问。 “是的,夫人喜欢吃鲜鱼,厨房的水池里总是有几条活鱼的。” “前天晚上也有吧——那些鱼有没有奇怪的地方?”他继续追问。 张妈想了想,有点犹豫地说:“昨天去看的时候,水池里有两条鱼翻了肚子,夫人是绝对不吃死鱼的;家里的规矩也不留死的东西,我就让那个送新鲜鱼的人顺便把死鱼带走了——夫人,有什么不对的吗?” “没有,您先去忙吧。”欧阳炎抢在林夫人发话前支走了她,遗憾地对后者说道:“夫人,您也听到了——宝珠已经藏在鱼腹里被人带走了。就算现在去找,也是找不到的;捉贼拿赃,没有赃物就捉不到窃贼。这个贼手段高明,我们很可惜晚了一步,夫人的委托费我无法领受了。” 虽然委托人很大方地表示让我们跑了一趟要付费,但有钱公子欧阳炎却坚辞不受。从林家出来以后,我忍不住抱怨:“你看那位夫人一身珠光宝气,委托费才几个钱,人家才不在乎给不给呢——我看就算找不回她女儿的宝珠,她也能买得起更新更好的。” “更新的可不代表更好哦,艾薇。”欧阳炎纠正我。“别忘了那项链是古董,宝珠肯定也是。林夫人有很多钻石珠宝,可窃贼却直奔主题拿走女儿的宝珠,这就是因为千金易得,古物难求啊。” “他怎么知道宝珠放在什么地方呢?” “这个人非常了解林家——他知道当晚林夫人要去宴会,有很多人会到林家帮她准备;林家的厨房养了活鱼,而林家的女儿不在家,她不怎么用珠宝首饰,这样的首饰她会收藏在哪里呢?最靠近自己的床头柜是个很不错的选择。最关键的是,那个首饰的底座和珠子是分开的——这是一个很杰出的西洋古董珠宝设计和技艺,可以自由更换和底座配套的珠宝;同时这也是底座没能被偷走的原因:鱼可以吞下宝珠,但是底座是吞不下的。” “让鱼吞下宝珠的肯定是案发当晚来林家的人,借着送鲜鱼的理由取走宝珠的是他的同伙;策划盗宝事件的,一定是清楚他家情况的熟人朋友啦。” “那可不一定!”欧阳炎说道:“在如今这样的信息时代,只要你有头脑又本领,要获取什么人、什么样的信息都有可能——科技进步可是一面双刃剑。” “另外你还记得吧?蛇宝珠本来就容易吸引水里的生物吞食;也有可能是人为塞进鱼腹的,不过活鱼不是稀有的水蟒,它们吞下这样的东西很快就奄奄一息。深谙夫人习惯和林家规矩的窃贼马上派人前来,名正言顺地取走了赃物——他布下这么一个精密的局盗走林静的宝珠,而不取林夫人的其它贵重珠宝,可见他不是为了钱而做这件事的。虽然没能追回赃物,有接到委托太晚的客观因素的影响,但我对这个人的头脑和行动力深表佩服,自然也不会为了一点酬金斤斤计较。” 看到我不满的眼神,听到肚子咕噜叫的声音,他又马上识相地补充:“民以食为天,听说隔壁的巷子里开了一家很不错的海鲜自助餐厅,我请你去打打牙祭吧?营养跟上了,才能更好地练习射箭呀——毕竟那笔奖金才真是让人心动呢!” 第四十三章 继承者们 《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多年以前,当我妹妹许艾荞故意受点小伤以逃避才艺课的时候,肯定没有想到:将来可以凭借射箭这一在现代社会看似全无用处的特长,近距离置身于一群她最热衷的、既帅气又多金的青年才俊之中。 s市的某些体育比赛项目,比如高尔夫球、骑马、赛艇(游艇)等是上流社会社交季开始的标志。慈善射箭大赛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项目,预示着本年度冬季社交活动的开始。由于与社交季相关,这项比赛一直都要求参赛者以一男一女为单位组队参加;因此参赛的两人不是亲朋戚友的话,多半就是情侣关系。 平心而论,在代表乔氏企业的宋秘书致电邀请我之前,我根本没想过有机会和他组队,在射箭这一项目联手与s市各大企业集团的继承人对抗——我的老板、北堂家的继承人之一欧阳炎(也就是北堂龙),似乎不是很擅长这个运动项目,不打算参赛;家族将派他的堂弟北堂玄当代表。而貌似和此事八竿子打不着的我老爸,在得知我要代表乔氏出赛之后,高兴得手舞足蹈。 “没想到让你去学射箭还真有用。”他笑得合不拢嘴。当初明明是他坚持要让弱小无力得连弓弦都拉不开的我去学习的,现在倒说什么万万没想到,真不是句人话:原来他自己也搞不清学射箭的意义,果然只是为了跟风,胡乱编派课程给小孩子上。 激动片刻之后,爸爸好像想起什么重要的事,又瞬间冷静了下来。“你要代表乔氏,有没有赢的把握呀?要是害人家输了丢脸,我们不会有麻烦吧?” 据说乔氏企业是我爸爸公司的vip大客户。如果在这次的慈善射箭比赛里,乔氏能得到不错的名次、大出风头的话,估计对他们公司会大有裨益,在年终分红上有所体现。 “老爸,你不相信自己的女儿就算了,别忘了是乔氏的总裁秘书亲自请我的;人家可不是什么脑子进水的傻瓜。” “那倒是。”我爸点头如捣蒜,情绪又变得高涨起来——我妹妹许艾荞大起大落的情绪变化有很大概率就是得自他的遗传。“宋秘书是非常能干的人,在律师事务所的时候就是乔董事长的得力助手。那时乔董事长被皇朝集团的叶家打压得很厉害,只能凭着创业得到的原始股分红而已,对集团的管理毫无影响力。” “可后来乔氏差不多是在一夕之间打败了叶家,迅速崛起了。”我好奇地问:“这其中到底有什么内情啊?” “乔氏的夫人原来是林家的大小姐;而林家曾是富可敌国的儒商家族,她的嫁妆数目肯定非常可观。”爸爸语气里充满了羡慕之情。“乔家被叶家打压的时候,乔董事长最好的朋友、北辰集团的董事长紫耀已经发迹,也有能力给他财力上的支持,使他保留住自己的股份,成为皇朝集团的董事。” “原来如此。” “不过最关键的还在于乔家和叶家的继承人不同:叶家有两个儿子,乔家是一子一女。叶家的小儿子很有能力,凭本事考上了医学院当了医生;但他和哥哥、曾经短暂成为皇朝集团董事长的长子关系很糟,两人最后闹到兄弟阋墙的地步,让他人坐收渔翁之利。乔家的兄妹年龄相差不大,女儿又出国留学,两人之间没有太大的利益冲突,关系处得好像还不错——乔家的儿子不太擅长读书学习,但听说他很有城府;乔家的女儿就非常聪明伶俐了;不管是念书、运动,还有其它才能和谋略都很好,所以乔家父亲屡次在其他人面前称赞她。” “乔家和有亲戚关系的林家,还有警察局长的丁家各有一位漂亮聪慧的女儿,但乔家的女儿是最受人艳羡的,你知道是为什么吗?”说到人家的女儿是如何如何优秀,老爸长叹一口气,恨铁不成钢地问。 他不知道这个问题我早就跟艾荞讨论过,正确答案已了然于胸。“反正我知道不是因为她更漂亮,或者是钱更多这种肤浅的理由。”我故意绕着弯子回答。 被我这么一闹,爸爸的脸上不出所料地出现了“不愧是你,啥都不懂”的无语表情。“虽然这么说很有可能会引起女性主义者的不满,不过女性是不是受异性欢迎,才是她们能否得到同性尊重的关键哦——乔家女儿的男友,就是本市有名的黄金单身汉、北辰集团唯一的继承人!” “信不信由你,我还见过他呢。”我微微打个寒颤:“一位周身气质很冷傲的美男子;虽然是个公务员,但是毫无亲和力。” “他做的应该不是服务窗口的工作吧?” “怎么可能啊?他平时都尽量少在同事面前出现的,更不用说普通群众了。”我有点惊讶地说。“听宋秘书说,他居然会代表北辰集团参赛,真奇怪!” “身为北辰集团的太子,为自家代言不是应该的吗?”我爸忙不迭地提醒:“重点是他虽然名草有主,其他参赛的人也几乎都是大集团或世族大家的继承人,要抓住难得的机会多认识他们才对。” 以往这种话多半是从我妈、或者妹妹许艾荞的嘴里说出来;所以听到我爸和她们一个鼻孔出气的论调让我不禁大为吃惊。但他的语气跟表情和艾荞又是如出一辙,真不愧是亲生父女——而我应付他们的办法通常是表面上虚与委蛇,行动上依然我行我素。而我老板欧阳炎其实是北堂家族的大少爷一事,绝不能让家里任何一个人知道;否则杨柳山庄一定会时不时迎来一些把简奥斯丁的名作《傲慢与偏见》里的某句话奉为圣经的人:每个有钱的单身汉都要结婚,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第四十四章 逆天改命之人 平心而论,比起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我更佩服那些白手起家打出一片天地的能人。我的老板欧阳炎出生显贵,但又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了财务自由;人生经历就像是希腊神话中的半神一样:有凡人的生老病死,也有超出凡人的神力。 跟他比起来,邀请我组队参加射箭比赛的宋秘书(作为乔氏的总裁秘书,一般人都这样称呼他),可以说是百分之百的平民出身,靠自己的不懈努力一步步走到了s市顶级豪门的核心位置。据说当年还只是一个小小初中生的他得到了偶然去学校演讲兼捐资助学的皇朝集团董事乔诚的赏识,单独为他提供了一份足以念到博士毕业的奖学金。 比起在大学里学习和做研究,宋秘书明显更愿意投身于能增加经济来源的社会实践。他在拿到法学硕士学位后,马上加入了乔诚作为高级合伙人之一的律师事务所,成为后者的学徒和得力的助手。后来发生的所有事证明他的选择十分明智——乔诚最终成为在本市搅动风云的大人物;而始终在其身后默默工作的私人秘书宋凝,虽然从来没有在公众面前显眼地抛头露脸,但乔氏集团内部及与之打过交道的相关企业的人全都心知肚明:比起乔总裁的亲生儿子乔松,宋秘书要更受到倚重。 正因为此前他从不出风头,宋秘书这次会越过主人家的子女,甚至邀请我参加冬季慈善射箭比赛,着实出乎我意料之外。而他对此事的解释也颇为简单明了:“小姐还没有回国;松少爷虽然是体育专业博士,但他扭伤了脚,暂时不能进行体育运动。” 在我看来,乔诚的大儿子乔松是个很诡异的人物——作为一个富二代大少爷,拥有珍贵的乔氏企业股份,却热衷于当网红。他孜孜不倦地编辑和更新s市上流社会美男排行榜,而其性取向明显并无问题。由于成天扑在网上,说他是本市消息最灵通的人士也不为过。既不爱念书也不爱运动的他拿到了体育教育的博士学位,但市里的高级健身俱乐部和各类运动会所却从未见过其踪影,更不用说做他的生意。 “所以乔氏是唯一全派外人参赛的代表队。”在一次工作和射箭练习之间的休闲时光,我这样对老板欧阳炎说道。 “这种比赛的目的除了做慈善,更重要的是各大企业的实力展示——通过第二代、第三代继承人的才艺较量互相评估对方的实力:是成为竞争对手还是联合对外。”欧阳炎看上去并不吃惊。“这次比赛最有实力的几支队伍里,雷氏原本就是乔氏的合作伙伴——他们的协作关系差不多从皇朝集团解体后就马上开始了;至于北辰集团,和乔氏的关系则要密切得多。” 就算是我这种不怎么八卦的人,也深知他说的非常有道理。乔家和北辰集团的紫家差不多是板上钉钉的姻亲关系,而这是公认最为牢固有效的联盟关系之一。“既然没有过多的寻找合作伙伴的需求,乔氏自然不是很有必要出动自己的直系继承人,尤其是在他们本身也不太方便的情况下。”欧阳炎再一次看穿了我的想法,适时地解释。 有时候我真的对欧阳炎突如其来的耿直感到相当无语:他完全可以说是因为我和宋秘书够优秀,这才被大企业乔氏相中,代表他们参加重要的比赛;明明是一个有眼色情商高的人,却偏偏把我们说得像是乔家子女的备胎一样;我心里感到很不服气,回敬他道。 “听说你们家的参加者是北堂玄和北堂馨,你既没有出国未归,又没有伤到手脚,为什么不代表家族参加比赛呢?” “我记得以前提到过:阿玄曾经向一位了不起的武术大师讨教过,他的武术水准、包括射箭这种运动项目都比我强多了。”欧阳炎一点也不介意我话语里的揶揄之意,平静地回答。 “那位武术大师就是宋秘书的师父天枢师傅。既然我跟他组队,我们代表的乔氏夺冠的希望就不小了;雷氏组里有天枢师傅的另一位徒弟雷桐,看来会是我们的胜利的最大障碍。”我看着预选赛的分组表,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我们被分在同一大组,顺利的话会在半决赛遇上的——你们北堂家和北辰集团分在了一组,你堂弟堂妹们迟早也会和紫瞳撞上。” “紫瞳和阿玄都是非常好胜的人。”我的这句无心之语倒意外地使欧阳炎犯起愁来。“我不怎么运动,也不知道紫瞳的实力怎么样?要是他很强的话,就免不了一番龙争虎斗了。” 看他的样子,似乎暗下决心要为自己的家族担任军师一职。同样身处激烈竞争漩涡中的我却暂时无暇考虑另外一组的实力问题,只顾着盯住已经确定下来的首要对手雷氏的代表——毕竟他们的领头人物可是连宋秘书都忌惮三分,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比赛,恐怕很快就会吃到苦头了。 第四十五章 李广射石 正如我预料的一样,开赛之后我和宋秘书的组合势如破竹,以非常大的分差淘汰掉了目前遇到的所有对手。与此同时,我们最大的对手雷氏组也表现得很精彩——据我们乔氏组背后的策略师、那个所谓脚受伤但活动却很自如的乔松所说:因为在这场射箭比赛中表现十分突出,雷桐已经成功引起了众多上流社会女子们的关注;他在美男排行榜上的排名也飞速上升到了前五。 和这位比起自家的竞赛成绩,更关心那个不知所谓的美男排行榜的中二男比起来,欧阳炎作为北堂家的策略师明显要胜任多了。而我俩工作之余的休闲话题也增加了跟比赛有关的内容。作为日后的对手,我们都非常默契地不打探对方的真实战力和策略,只是开诚布公地交流一下赛后心得。 “宋秘书不愧是天枢大师的高徒,心理素质过硬,从开赛到现在一次都没失误过。”欧阳炎赞赏地说。“好在预选赛你们跟我们北堂家不在同一大组,不然我们出线危险了。” “预选赛人数众多,没失误的人多了。”我倒有些不以为然,“雷桐也没有失误,我也没有失误啊——还有你堂弟北堂玄,也没有失误啊。” “所以啊,我看你们这几位都可以顺利杀进决赛。”他一点也不介意我的揶揄,反而还挺真诚地祝贺道。“现在乔氏和雷氏的得分在总分榜上领衔:由于宋凝和雷桐的实力部分伯仲,后者稍微强那么一点,而你又比雷雪稍高一筹,所以你们两队到底谁能晋级准决赛,真是很难预料。” “你们北堂家和北辰集团的差距就要大一些罗。”我遗憾地对他说:“虽然北堂玄发挥稳定,但你堂妹北堂馨在第五局的时候出现了失误,才射了7环。要不是紫瞳的女搭档也不是一流高手,现在你们差不多可以打道回府了。” “是啊,怪不得人们常说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如果紫瞳的‘官配’搭档和他一起出赛,我会要阿玄看开一点,反正也没有取胜的希望。” “紫瞳的‘官配’搭档是谁呢?真有那么厉害吗?” “她得过全国青少年武术比赛的奖牌,尤其是武器类,表现得非常突出;虽然没有百分之百地确定,但有很多人认为她也跟天枢师傅学过武术。”欧阳炎若有所思地说:“我认为这种说法不无道理;只不过她有点难选代表立场,顺得哥情失嫂意啊。” 我正想追问他为什么这么说,欧阳炎却明显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反而先问我道:“虽然今天我们勉强晋级,但下一场就是八进四赛,我们必须和北辰集团正面对抗了——你觉得我们的胜算如何?” “射箭这项运动非常考验技能、装备还有心理素质,团体战还要有战略战法。我们比赛的弓箭等是由各自代表的企业赞助的,全都是数一数二的顶级装备;个人技能经过这几轮比赛你也看出来了,基本上水平不相上下;最后就是心理素质和战法了,你作为‘军师’应该比我清楚各组的实力吧?”我不甘示弱地反问。 “只要阿玄和阿馨稳定地发挥,而北辰的女队员再失误一两次的话,我们的晋级的希望就大了。”欧阳炎说完叹了口气:“可惜不能把成功的希望寄托在对手的失误上,只有自己的实力强了才真的有把握啊。” “和你们比起来,我们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提到实力的问题,我就想到雷氏那个强劲的对手,“如果大家都正常发挥的话,大概过个七八局左右就能分出胜负了:雷氏组比我们厉害得多——不过这是单论实力而言。我觉得我们组的‘军师’乔松大少爷和宋秘书都是智力超过武力的人,反正我不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 “也许比赛的时候什么都不想,只专注在射箭上,反而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欧阳炎沉吟道。“就像李广射石一样。” “汉朝名将‘飞将军’李广吗?他为什么要射石头?” “《史记》上记载: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他背书一样地回答,“李广打猎的时候看到草丛里的一块大石头,误以为是老虎,弯弓搭箭射过去;他走近去查看才发现是石头,而箭头射到了石头里。” “这么厉害?石头都射得进去!”我大感佩服。 “不过他事后再试,却再也射不进石头了——《李将军列传》里还有一句:因复更射之,终不能复入石矣。可见当时他以为石头是老虎,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射出保命的一箭,远远超过了他的正常水平。” “是肾上腺素的作用吧?”读了很多推理小说之后,我也逐渐了解了一些药物的知识,虽然大部分是有关毒药的。“肾上腺素可是好东西,人在面临极端的环境或危险下,有可能因为恐惧而促使肾上腺素的分泌,展现出非同寻常的力量——兴奋剂的主要成分就是它吧。” “是啊。”欧阳炎点点头:“自己体内分泌出来的就算了。在体育竞赛中使用肾上腺素,可是绝对不行的。” 第四十六章 争夺战 占据了绝佳位置的s市中央体育场,借着此次慈善射箭大赛的东风大肆修缮了一番:除了各运动场馆之外,所有的附属设施和运动器材都整换一新;还增设了射箭和高尔夫等新场地。前者无疑是为了射箭比赛而新建的,至于说高尔夫球场,可能是在比赛过后,便于各大企业掌权人交际和谈生意之用。 据说那个高尔夫球场非常高级和环保,但如果是比赛高尔夫球的话,估计宋秘书是不会来请我的,因为我除了射箭和跆拳道之外,称不上擅长其它运动项目,对高尔夫更是一窍不通。正当我在这样胡思乱想的时候,手中拉满的羽箭离弦而出,发出一点不自然的嗡嗡声:我感到耳边的风声变强了一些,顿时感到不妙——这一箭可能会出现小偏差,而这一点小小的失误会让我们被雷氏企业淘汰。 果不其然,这一箭只射到了9.2环;根据以往的记录,我的对手雷雪最差也能射到9.4环,胜利女神的天秤已经朝他们靠拢。随着她的箭稳稳落在靶上9.6环的位置,我们这组争夺冠亚军的希望彻底落空,我的心情也跌落到了谷底——四十分钟前,欧阳炎的堂弟堂妹所代表的的北堂家也以很小的差距输给了北辰集团。没想到我们两人这么快就尝到了败北的滋味,而且很快就要陷入争夺第三名的厮杀中。 “不要紧,以你们的水平,季军肯定是我们乔氏的囊中之物。”不得不说,乔家大少爷乔松是个情商很高的人:虽然我和宋秘书输给了雷氏,可他完全没有责怪我们的意思,反而一再表示能得到季军已经超乎他和他父亲的预期,并对此结果感到相当满意。 “宋秘书和雷桐真不愧是师兄弟,较量起武术类项目来不相上下。”和其他世家公子或富二代比起来,乔松的槽点就是太咋呼了,一激动起来就上蹿下跳。他还热衷于网络直播,也从中获益颇丰。“想当年北堂玄和我们兄妹几乎是同时找到天枢师傅拜师,最后师傅只选了我妹妹传授武术,但也承认北堂玄的资质很好,对他指点了一二——在武术上是不是亲传弟子到底还是有很大差别的;所以宋秘书你肯定可以赢他吧?” “其实刚才会输,主要是因为我的失误;宋师兄表现得非常完美。”我十分愧疚地承认。 乔松听了连忙摆手安慰我道:“许小姐,你完全不用道歉的——你的表现真的非常精彩!我这可不是场面话。而且我们乔氏非常感谢你的帮忙救场。本来应该由我妹妹和宋秘书组队代表乔氏的,可是这家伙逗留在国外没回来,这几天我舅舅家又发生了一件棘手的事,搞得大家手忙脚乱——你真是帮了大忙了!” 乔松的舅舅就是林家的家长、大商人林世光。他的夫人曾拜托欧阳炎调查其女儿的一件宝物、也就是名为“智慧珍珠”的宝珠失窃事件——虽然欧阳炎窥知了案件发生的经过,却不幸失去了找回失物的时机,那些宝珠的下落至今还是音信全无。 “我听宋师兄说过:乔小姐的武术水平非常高,如果是他们组合一定能夺冠!”我客气地表示。一旁的宋秘书听出了我话里奉承的意味,只是微微一笑;而乔松脸上却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 “她不参加也好,这样更有意思。”他像要说什么秘密似的压低了声音:“现在的局面是:我们乔氏和北堂家争夺季军——毫无疑问是我们赢。真正大有看头的是决赛:北辰集团和雷氏争夺冠军!你不知道吧:北辰集团的独子和雷桐是情敌,他们要争夺的才不是区区一个射箭比赛的冠军!” 第四十七章 疾风惊雷 此前我对乔松总有一种说不出的、似曾相识的感觉,而当他突然凑近说起北辰集团之子和雷桐的八卦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他这副兴致勃勃讲人八卦绯闻的样子,和我妹妹许艾荞如出一辙,怪不得会被她奉为偶像,追看他的直播。 但乔松多半不认识我妹妹这号人物,更不知道我其实有幸见过北辰集团的独子,长相俊美还人如其名地拥有一双紫罗兰色漂亮眼睛的紫瞳。他曾经定制一双美轮美奂的名牌水晶鞋给自己的女友——乔松的亲妹妹、乔家的掌上明珠乔茵。按照乔松的说法,紫瞳和雷桐是情敌,意味着在这次射箭大赛中表现得最为突出的雷桐其实也名草有主。换句话说,他不适合作想钓金龟回家之人的目标。 第二天是休赛日,但我还是必须照常去事务所上班;反正最后的比赛在下周末进行,宋秘书又很有自信的样子,我就放宽心和欧阳炎坐下来聊聊比赛的事。当然我还是很有分寸的闭口不谈乔氏和北堂家争夺第三名的事,只说起冠军争夺战将会相当激烈的预测。 “你知道吗?紫瞳和雷桐是情敌?”说起这种八卦消息来,估计我的样子看上去也很三八。 “这倒真是条稀奇的消息,此前从来没听说过。”欧阳炎是个输得起的人,对北堂家遭遇的失利也是绝口不提。“雷家的人大部分是很神秘的,也不爱在社交界抛头露面——我还是第一次在公开场合见到雷桐呢!当然不可能了解他的感情生活。” “可紫瞳是你的朋友吧?他也没提到过这件事?” “紫瞳是非常讨厌和忌讳在别的男性面前提起乔茵的。”欧阳炎突然收敛了笑容,正色道:“在我的印象里,只有他最好的朋友萧傲在他的引荐下见过她——萧傲和紫瞳从中学到大学都是校友,还在一起组过社团;因为两人的作风正派、行事果决,被大家誉为‘霁月高风’。” “这个词不是叫‘霁月光风’吗?” “没错。但你也见过紫瞳,他的气质实在太过高冷,所以大家即兴改了改。”欧阳炎解释道。“他品格高尚,但是性格确实跟平易近人不沾边;有时候他还很毒舌,对人毫不客气——真好像是盘旋在高空上的疾风一般!” “原来如此——我猜雷桐肯定不可能通过他,而是在其它机缘下结识乔茵的。人家毕竟也不是活在真空中,交朋友很正常。”我会意地点点头。“我妹妹看了乔松更新后的美男排行榜后对雷桐很感兴趣;可是就连她这种专业情报收集人都没查到多少信息,只知道他是‘天和会’原会长最小的义子,同时也是会里的第一高手。像他这种突出的表现,真是平地一声雷,一鸣惊人了呢!” “三角关系真是人类爱情永恒的主题。”欧阳炎感叹。他看问题过于透彻,我真担心他会因此而看破红尘,成为一个不婚主义者。 “相爱的人遇到一些波折也没有不好吧?”我提醒道:“可以测试出对方是不是真爱不是吗?” “爱情是世上最经不起消耗的东西——只能好好呵护,不能再三考验。”欧阳炎似乎非常笃信这一点,“艾薇,世界上最幸运的事情就是有一个人爱你,而你也爱着他,你们只需要好好享受对方的爱就可以。如果多一个人加入的话,就好像潘多拉的盒子被打开了一样:猜忌、嫉妒、背叛将接踵而来;欢乐变成悲伤,幸福成为痛苦,爱也会转化成恨。” 第四十八章 平局 最终比赛当天,北风突然加强了,在我们选手的耳边呼啸个不停。看台上的观众们似乎并没有受到天气变化的影响,还是兴致勃勃地加油呐喊个不停——毕竟这是本年度社交界最后一次大型比赛的决赛日,因此s市中央体育场里的所有人都打算把全部注意力和精力投入进去。 我们代表的乔氏企业和北堂家族的个人赛已经结束,我方取得了微弱的优势,接下来只要在两人合作的射箭项目上发挥稳定,我们就能拿到铜牌了。两人合作的项目是射飞靶,两位选手的箭羽尾部用一定长度的透明细绳连在了一起:两人最好是同时射中往两个不同方向飞的靶子,而射中的环数也不要差太多为好;而万一有一人发挥失误,力度掌控不好或是脱靶的话,就非常容易影响本组另一人的成绩,最终的分数也会不理想。 合作赛一开始,北堂家兄妹的表现很有默契而协调。但进入后半段,靶子的飞行方向更无定而刁钻,北堂馨就变得焦躁起来:她好几次都太快射出自己的箭,北堂玄虽然努力地配合她,可还是没射到太理想的环数,最后的一箭甚至脱靶了。因此轮到我们一组的时候,压力要减少了许多。虽然在vip看台上的欧阳炎满脸失望,但身为对手的我还是感到很庆幸的。 带着愉悦的心情,我和如泰山般岿然不动的宋秘书发挥稳定,拿到第三名的铜牌之时,我们组的领队乔松高兴得上蹿下跳,好像我们是冠军似的,搞的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不过和这点尴尬比起来,乔氏企业额外给的丰厚奖金让我更满意——以前x怪奇事务所的某位客户和我老爸都说过:乔家出手是很大方的;这么以来我可以计划一下稍微奢侈点的单人自由行了。 接下来的冠军赛才是本日真正的重头戏:整场比赛都必须射移动的靶子,飞靶项目的难度更是大大提升了。雷氏企业一组的选手是两兄妹,从小就一起练习各种运动项目,默契自然是没话说——虽然有点不甘心,但我不得不承认他们比我们表现得好太多,不愧是争夺冠军的热门人选。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另外一组,由于北辰集团的公子紫瞳很少在大众面前展现他的运动实力,加上他的搭档又是名不见经传的人物——她在比赛中的表现中规中矩,之所以能走到决赛基本上都是紫瞳的功劳;他们的运气也不错,在与北堂家的比赛中对手屡屡失误,所以一开始我认为他们夺冠的希望不大。谁知一轮到他们射箭,我就发现事情完全不是我所想象的那样:那个女选手有如脱胎换骨般的厉害,每一箭都正中红心;到了双人合作射飞靶的项目,她甚至成了主导的那一方,而那个骄傲的紫瞳居然非常顺从地配合她的节奏。 “真是了不起对吧?北辰集团的女选手。”坐在我旁边观看比赛的宋秘书难得地开口评价道。“就像电脑一样精密而无误地计算,不光是自己,连紫瞳的箭的走向也一清二楚!” “紫瞳是独生子,不是龙凤胎吧?”听到他的话,我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了在电视小说等虚构作品中层出不穷的双胞胎梗。 “不是。”宋秘书摇摇头:“所有参赛的人中只有北堂玄是双胞胎中的一个,可我听说他的双胞胎弟弟已经去世了。” 这件事的经过我十分了解,因此点头称是。“可是这位女选手不像是前面比赛中的那一位——无论身材动作都不像。北辰集团换人了吗?” “这次比赛随时都可以换人的,只要不用专业运动员就行。”虽然风很大,但今天的日照也很强,女选手们一个个都从头到脚遮盖得严严实实,根本不能从外貌上看出谁是谁。不过北辰集团不可能冒天下之大不韪,为了赢一个社交界的射箭比赛而故意触犯比赛规则,那实在是太丢脸了。 最后一箭,只要正常发挥,北辰集团就能以微弱的优势夺冠。箭矢破风而出,就算是外行人都能看出这一箭跟先前一样完美,两支箭之间的细绳也弯成漂亮的弧度。就在大家认为北辰集团稳操胜券的时候,风向突然产生了极为微妙的变化,尽管还是射中不错的环数,但胜利女神的天秤却没有倾向任何一方,不偏不倚地停在正中间的位置。 第四十九章 夜空中最亮的星 s市社交界的盛事、慈善射箭比赛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周。可由于我此前对这件事投入的时间精力过多,到现在还有一种既恍惚又不真实的感觉:耳边仿佛还能听到最后比赛那天呼啸的风声,以及箭矢破风中的后人们的欢呼声。 平心而论,北辰集团在整体实力落后的情况下反败为胜,过程确实很精彩;而出现的平局也大大出乎人意料之外——大赛的组委会却显然预料到了这种情况,奖杯和奖牌等都准备了双份,没有发生手忙脚乱的情况。 虽然北辰集团最后还是由开始那位女选手代表领奖,但大家心里非常清楚:他们的胜利是由决赛临时换上的另外一位女选手带来的;至于她的真实身份,我心里差不多有八分肯定。可是在杨柳山庄见到我的老板、x怪奇事务所负责人欧阳炎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向他求证此事。 “比起自家的集团,乔家小姐还是选择帮未来的婆家争荣誉啊。”我试探地问道。“你有没有想到她会这么做?” “最后她还是及时回来了啊。”欧阳炎赞叹地说道:“我从私人的渠道听说:她和父兄的处世理念不合,出国散心了一段时间,其间只给家里人留下一个紧急联络的电话传真号码。” “乔家人关系不好吗?”关于s市的新豪门乔家的事我听到了不少,但这一桩还真是前所未闻。 “也不能这么说,只是三观不一致罢了。”欧阳炎回答:“乔家人还是很团结的,家庭观念也重。和亲戚的关系也算不错——听说乔茵这次回国并不是为了参加射箭比赛,而是为了她的表姐林静。后者不知道为什么卷入了着名小说家冷秋月的命案——当然她被证明是无辜的,但是确实进了警察局拘留所。对她这么一位名门小姐来说,真是遭了大罪。” “冷秋月?写言情小说的?”虽然从未拜读过此人的任何作品,但这个装模作样、伤春悲秋的笔名一听就知道是什么小说类型。 “是啊。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欧阳炎突然变得感性起来。“巧合的是,她的死据说也与情有关。” “为什么林静会卷入她的死亡事件,难道她们是情敌吗?”我颇感惊讶:“那不就和‘天和会’雷家的人有关系吗?” “艾薇,没想到你对绯闻类的消息了解甚多嘛——”欧阳炎倒不是惊讶,反而还很欣慰的样子。“s市的消息灵通人士,看来比我想象中的多。刚才提到的乔家大少爷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而且他不光是消息灵通,似乎还对网络等媒体的评论风向颇有控制力。” “他有这么强吗?”没想到那个咋咋呼呼、上蹿下跳的大少爷居然有如此能量,看来我识人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我和他接触甚少,从他的表现来看,只知道他出手很大方,我还以为此人心直口快、胸无城府。 “这就是乔松最大的优势:扮猪吃老虎,藏在暗处伺机而动。”欧阳炎一副戒备的表情。“好在我认识对他了如指掌的人,不然可能也会被其外表所惑;他妹妹就不一样:外表和头脑一样好,长相漂亮,名不虚传的聪明。” “人才济济,怪不得他们家能成为迅速崛起的新豪门!”我由衷地称赞。 “你方唱罢我登场,风水轮流转——世界上的事多半就是这样,不会一成不变的。”欧阳炎叹道:“比起我们‘四方’集团背后的世族大家,还有林家那样的世代儒商家庭,乔氏、雷氏和北辰集团的发展似乎更适应时代的需求;他们还及时组成同盟,要和他们进行商业竞争并不容易。” “你们北堂家不是医药世家,难道和他们还有竞争吗?” “据说北辰集团背后有个大靠山——去世的夫人来自德国的克莱因家族。虽然这个家族是在金融业发迹,但新一任当家人却是一位难得一见的医学天才,我们s市最大的外资私立医院,由日本的星谷财阀建立的星谷综合病院,在毫无征兆的前提下突然改名为克莱因综合医院,并由克莱因新家主担任理事长和外科主任,足可以说明这一家族在医疗行业的实力和影响力。” 第五十章 名家联盟 欧阳炎所说的那家医院,恰好位于从我家到杨柳山庄的路上。从外表看上去,那里并不像是一所医院,更像是一座闹中取静的疗养院。我想这多半是因为医院的高端定位,使得能去那里的人都是非富即贵。有钱能使鬼推磨,不管什么疑难杂症,只要能成功预约上星谷综合病院的诊疗号,几乎都可以健康地满意而归。 “那家医院的医疗技术真的那么强吗?据说只要是他们接收治疗的病人,就一定能治好出院。”我忍不住问。 “这并不稀奇,只要你接诊的都是确定能治好的人就行了。”欧阳炎不以为然。“重要的是这家医院和我们s市所有市级以上医院都有合作关系,可以借调这些医院的优秀医生护士。也就是说,在星谷病院不仅可以得到s市顶级的医疗服务,还可以凭借钞能力请来国外的名医为病人治疗。” “克莱因家族接手后也是这么做的吗?”我疑惑地问。“好像没听说星谷财阀有财务问题,为什么会把这么好的医院转让给其他人呢?” “星谷财阀的家主可是被称为金融帝王的天才型经营者星谷隆,凭一己之力打造出了星谷财阀的事业版图,他对中国古代的兵法和纵横之术也非常了解,城府极深;s市的商业大亨里,可能只有乔诚和紫耀联手才能与之匹敌。”欧阳炎回答。“星谷综合病院的转手并不是因为集团的经营困难,而是其它不得已的原因——星谷隆在事业上虽然风生水起,但继承问题一直让他很头疼。他的独子在多年前就死于车祸,唯一的孙子星谷研人也在车祸中重伤,脊椎受损,不良于行——据说星谷综合病院的设立就是为了给他治病。我大伯也曾参与过他的手术方案的制定。可惜当时并没有适合为他手术的持刀医师,他的脊椎病也就一直没有实质性的好转。” 欧阳炎的大伯北堂令曾经担任本市最好的医院,h大学附属医院的内科主任和院长之职。但他并不是外科医生,当时真正的外科天才是萧绰——此人未能尽展所长就突然去世,给许多人留下了遗憾。 “克莱因家族的新一任当家人名叫美函·克莱因,她不是克莱因家族的嫡系出身(紫瞳的母亲也不是),但是排在她前面的那位嫡系继承人——伊莎贝拉·克莱因在订婚宴上失踪,然后被发现死亡;再加上克莱因家族本身比较注重个人能力而非血统,得到星谷财阀大力支持的医学天才美函就这样顺利地坐上了家主的宝座。” “星谷财阀支持她,是想借助她的力量给自家继承人治病吧?” “不错!她自创的脊椎手术对星谷研人的病情很有帮助;听我大伯说:只要美函充分发挥实力,要让他完全恢复正常也并非不可能。” “所以星谷家就送她一家医院?真是有钱任性、财大气粗!”我咂舌道。 “星谷隆是标准的商人,不见兔子不撒鹰。我认为他不会在没有得到美函的保证前就把医院转给她,确保美函在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后会尽力为星谷研人治疗。”欧阳炎肯定地说。 “他们作出了什么约定呢?”我补充道:“外人应该很难得知了吧?” “一般来说是这样,可我们也许有机会了解一些内情。”欧阳炎打开书桌上的工作预约薄,翻开最新的一页递给我。“我们的下一个客户,正是星谷财阀的下一任继承人星谷研人!” 第五十一章 失踪的新娘 星谷财团在s市购置的房产,出人意料地并不在豪宅最多的市中心,或是喜静的富人们选择的半山或山顶。也许是因为财团继承人星谷研人的身体情况,星谷家选择了建于一处山谷中的流水上的别墅作为常用住宅。对于需要静养的人来说,这里确实是难得的避世之地。除了鸟啼虫鸣和终年不息的一汪潺潺水声,由人类活动带来的各种动静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我第一次感觉你这辆古董beatles车的发动机真的很吵。”欧阳炎和我驱车前往星谷别墅的路上,我忍不住如此吐槽。 “没办法——不是车子声音大,是这个山谷太安静了。”欧阳炎手把方向盘,不满地反驳:“这里是个名副其实的幽谷,空气清新、水质清澈,我差点在这儿找个地方建山庄房子。” “那为什么没有这么做呢?因为这里没有杨柳树么?” “我那里只是因为有杨柳树才叫杨柳山庄,并不是为了叫这个名字而故意寻找有杨柳树的地方,不要犯倒果为因的错误。”他教训道。“比如说:爱上某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不是因为他爱你你才爱他。” 欧阳炎这个人平时看上去一副气定神闲、宠辱不惊的样子,可最近却总是把话题扯到爱情上去,可能是红鸾星动了吧?不知道他自己有没有用龟壳八卦算一算?我没礼貌地想着:鸡生蛋、蛋生鸡,谁知道你在想什么啊?不管是这个山谷别墅还是杨柳山庄,都是够奇怪的地方,幽深乏人、与世隔绝。 正在专心开车的欧阳炎似乎没有听到我的心声,自顾自地介绍:“星谷家的别墅名叫‘星海居’,是日本着名建筑师的手笔,将房屋和周围的景色完美融于一体。最引入注目的是天井池塘,设计成一个极小型的‘天空之镜’——每到晴朗的夜晚,天空中无数繁星的影子投射到水塘表面上,光芒灿烂,美不胜收。此时若走到池塘中央的日式小木桥上,就如同置身于星辰大海之中。” 我们到达“星海居”的时候是白天,估计看不到所谓天空之镜的美景,不过眼前的景象也够吸引人:看似随意生长其实是经过精心修剪的花木,恰到好处的树荫和无处不在的山石流水相映成趣。唯一不协调的地方是没有铺上日式庭院常见的石子甬道,反而用平整但无趣的水泥路代替。想到这里的主人是需要借助轮椅或者拐杖才能行走的人,这种安排也实属正常。而我们获得的接待也很有日本味——礼貌而又疏离。 在一个和式房间落座,并喝了几口很淡的抹茶之后,别墅的主人、星谷财阀继承人星谷研人终于出现了。虽然听说他脊椎的伤很重,但经过无数医学精英的诊治,现在他已经可以拄着手杖慢慢行走,他的身高并不矮,只是非常瘦削;面容苍白而俊秀,举止文雅大方,一副言情小说中最理想的病弱公子模样。 不知道欧阳炎怎么样,反正我的日语水平差得可以;好在星谷研人的汉语和英语都说得非常好,只是语速比较慢而已,我们的交流因此进行得非常顺畅。很明显,他对于精神奕奕的欧阳炎,还有生龙活虎的我的状态感到非常羡慕。 “两位,麻烦你们亲自跑一趟。虽然爷爷不赞成我请侦探到家里,可我的身体状况不容许外出太远,同时我也不能对我夫人的事置之不理。”星谷研人抱歉地说。 夫人?他已经结婚了吗?不管是欧阳炎还是艾荞都没有提供过这个信息。我闻言仔细看了看他的左手,果然无名指上带着一枚简单的铂金戒指。 “我夫人就是美函·克莱因。”他接着说道。“她是德国克莱因家族的人。多亏了她的帮助,我的腿才能恢复起来——按照计划安排,如果要完全治好我,她要为我动三次大手术。现在手术已经完成了两次,下个星期要做最后一次;可是她却在这个关键时刻失踪了!” 第五十二章 陨落之星(上) 原来这就是星谷隆用医院换取美函·克莱因尽力医治其孙子的条件——政策联姻。美函·克莱因由此得到了星谷财阀的鼎力支持、成为家族下一任主宰,以及一家高级私人医院;星谷隆则换回一个健康的继承人,使自己的商业帝国得以成功延续,看上去的确是双赢的局面。 经过了十几年,还差一步就能获得健康的身体,怪不得星谷研人会如此紧张;当然也不能排除他是真的担心自己妻子的可能——并不是身份悬殊的两人排除千难万险在一起才叫真爱;政策联姻至少是在门当户对的前提下进行的,能产生爱情也不奇怪。只可惜,星谷研人接下来的话彻底粉碎了这种可能。 “我和我夫人从决定婚事起就非常清楚这桩婚姻的实质,我们各自的需求可以借由这桩婚事而得到满足,为了确保利益交换的顺利完成,我们必须藉由婚姻绑定在一起,因为除了健康和金钱,我们都很向往自由——婚姻会在某种程度上限制我们的自由,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我们才能离婚,得到想要的全部自由。” “你们从一开始就做好了离婚的打算吗?”欧阳炎问。 “是的。我们甚至说好了:当所有的手术完成,我的身体恢复正常之后,美函就可以提出离婚申请,而我将会同意——为了不让我们的婚姻成为大众的八卦谈资,我们的结婚是秘密进行的,也没有结婚仪式。可是婚姻附属的其它财产转换是一点都没有少,以彩礼的名义转让给她的医院,还有其它地产和珠宝;她的嫁妆就是三次成功的手术和我恢复健康所需的一切照顾。” 看着他手上的婚戒,欧阳炎若有所思地说:“这么说来,你们的婚姻存续期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二,只要下周的手术完成,您恢复了健康,美函女士就可以得到她应得的医院和其它财产,提出离婚了是吗?” “不错。” “那么美函女士有没有可能不想这么做呢?比如说:也许她希望你们的婚姻可以继续下去?” “我不认为她是这么想的——在第二次手术过后,她已经很认真地和我谈过一次离婚的事,甚至拜托了我一件重要的事情。为了帮她完成这件事,我不得不瞒着爷爷调用了巨额资金——虽然爷爷知道之后很生气,但为了让美函能心无旁骛地完成手术,爷爷还是原谅了我自作主张,把钱给了美函。” “可以问问美函女士需要这些钱做什么用吗?” “她不肯告诉我,不过我可以猜出一二。”星谷研人无奈地说:“美函是混血儿,国籍是德国,但是在本地她有一门远房亲戚,也是豪门贵族之家。” s市和德国克莱因家族可能相关的豪门之家,只有去世的夫人是德国人的紫家。他家的房子是以观星台闻名的紫宸馆,从名称上也能与这个星海居相呼应。那处房产在s市一直赫赫有名,直到发生了来自克莱因家族的歌剧女主角在订婚宴上离奇失踪、并在紫宸馆观星台留下一片骇人的血迹的事件。当时网上流言四起,而我爱好八卦的妹妹许艾荞整天手机不离手,时刻关注着事态的最新发展,我的耳朵里也被迫刮进了不少乱七八糟的消息。 第五十二章 陨落之星(下) 由于受到不利的流言蜚语的冲击,紫家的北辰集团遇到了经不少营难题。雪上加霜的是:集团掌舵人的董事长紫耀又逗留在国外且失去联系;北辰集团的第二大股东,非执行董事紫瞳被迫独撑大局——此前他一直是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措手不及的情况下被卷入波谲云诡的商战,居然能扭转败局,甚至趁着下一波不利于佟氏的流言一举再起。 佟氏集团的长子佟震,就是紫宸馆订婚宴的另一主角,伊莎贝拉·克莱因的未婚夫——藉由与克莱因家族的嫡系继承人伊莎贝拉订婚,他在商场上得到了克莱因家族的鼎力支持,甚至压倒当时的皇朝集团,成为s市发展势头最好的企业明星。据说他的长相也胜似明星,使眼高于顶的克莱因家继承人一见倾心。 “您认为:北辰集团得到了夫人的资金援助,所以成功躲过了之前的经营危机是吗?”欧阳炎接过话题。“北辰集团的独子紫瞳是我的朋友,他的能力如何我还是略知一二。我知道他在学习和本职工作上都是出类拔萃的,至于说到企业经营和谋略,我想他的女友、乔氏集团的女儿乔茵还要高出一筹才是。” “乔氏是不是也有可能帮他脱困呢?”我好不容易插了句话。 “我记得那是发生在乔氏成立之前,乔家正和皇朝集团的叶家博弈。为了最终吞并叶家的股份,我想他们正忙得自顾不暇吧?”欧阳炎否定了我的假设,“这么看来,紫瞳得到克莱因女士的帮助脱困,还是很有可能的。” 星谷研人也赞同地点头,问道:“北辰集团的那位独生子,眼睛是不是紫颜色的?” “对,大家都说他是人如其名。”我回答。 “那就没有错的。我虽然没听夫人提过,到底是为了谁而需要那么多钱;但却不止一次听到她不经意间说到紫色眼睛的事情。” “没有说其它的,只是说起紫色眼睛吗?”欧阳炎颇为疑惑地问。 “是啊。我记得她第一次提起此事,是在看过伊莎贝拉·克莱因的歌剧首演后。我从未见过她情绪如此激动,说没想到真有人有着漂亮的紫罗兰色眼睛。” “虽然很少两只眼睛都有虹膜异色,但也不是完全不存在吧?”我说道:“更何况您的夫人是学医的人,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吧。” “你说的很有道理,我也认为她有些反应过度了。”星谷研人微微皱起了眉头。“以我们二人的关系,既然我夫人不愿意详谈,我也没有办法。” 妻子当着丈夫的面谈起另外一个男人,丈夫居然都不能过问详情,这两位的政策婚姻真是名副其实。正在这时,一位年轻女性轻轻拉开会客室的纸门走了进来。她的容貌很正秀丽,身材苗条,乌黑的头发梳得一丝不乱,整齐地盘在头顶上。脸上化着淡妆,看上去很顺眼;两颗圆润的珍珠坠子挂在耳垂上,一条配套的珍珠项链套在修长的脖子上。 “少爷,您应该服药了。”她恭敬地递给星谷研人一颗药丸,又双手奉上一玻璃杯清水。 后者向来人微微一笑,顺从地接过药吃了下去。那女子的目光扫过我们,低声对他说道:“手术前要多休息,您不可以太劳累了。” “我知道,只是说说话而已,并没有多劳累。”星谷研人耐心地回答。女子转过来对我们轻轻鞠了个躬,又如同来时一般悄悄出去了。 “这是我的特别助理上杉丽子小姐。”似乎是为了回答我们满脸的疑问,星谷研人主动向我们介绍。“我们是青梅竹马的朋友,我的日常作息都是由她来照顾的。” “是这样。”欧阳炎的脸上少有地露出一种恍然大悟的表情,“夫人也清楚您和上杉小姐的关系吧,她对此的态度是怎样的呢?” “她不怎么管我的事情。后来似乎很愿意让丽子照顾我,常常向她建议怎么做对我的身体恢复更有好处。”星谷研人一边回忆,一边皱起了眉头。“我想这种变化也是在听完那场歌剧后发生的。” 欧阳炎似乎不想让他过多地沉浸在令其不悦的回忆里,急忙总结道:“事到如今,您的想法是不是要找回夫人、完成手术?” “那是我爷爷的意思;至于我自己,如果她实在不想回来,倒也不必勉强——我知道她的下落就行了。”他摸了摸自己手上的婚戒,“她曾说过离开这里之后,想买下以前皇朝集团叶家的那块地,自己建一座小点的房子居住,不知道会不会去那里?” 第五十三章 女人心 离开星海居之后,欧阳炎一言不发地驱车往s市最高的那座山上开去。我知道这里接近山顶的地方,有以前皇朝集团叶家的旧宅——看来星谷研人最后说的话给了我老板某种启示,使他想去那里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星谷家的少夫人美函·克莱因。 在此前西门、南宫家两位小姐出事之时,我们曾经去过那个阴森森的大宅;还是托了紫瞳、北堂玄的帮助才能进入被废弃封闭的房子里,最终发现了悲惨的真相。美函·克莱因这位名门出身的财阀贵夫人,真的会步上西门沁雪和南宫燕的后尘,在那个凄凉的地方死于非命吗? “叶家那块地产,确实有不少人眼红——虽然他们同时认为叶家被乔家取代,那里的风水有点不好,但是地理确实很不错,房价也到了底部。”欧阳炎首先打破了沉默。 “再怎么便宜,一般人也买不起吧?”我问。 “那当然,所以一直空置到现在。”他答道:“如果美函·克莱因真的想买的话,倒有可能会成交,毕竟钱对她来说不成问题。” “她离婚后一个人住那么大的宅子?”我感到有点不可思议。“也许她会把大部分房间用于做医学研究吧?” 欧阳炎点点头。“对于克莱因家族不世出的天才而言,延续和发挥自己的才能是很重要的事吧?不过她手上明明还有另一处更有利一展所长的地方——设备齐全的克莱因综合医院,她实在没有必要舍近求远,把荒废的叶家大宅变成了另一个医院的。所以我认为她想要叶家那个地方的原因不是为了研究,而是更为通俗的理由——那里的位置!” “那里不是风水宝地吧?”我接着问:“叶家的败落不是证实了这一点?” “肯定不是因为这种莫名其妙的玄学理由;我认为是因为附近邻居的关系。”欧阳炎十分肯定地推断。 那座山顶上的大房子,除了叶家的大宅,就只有位于更高处的北辰集团紫家的住宅。由于那两家老死不相往来的关系,就算开车也感觉他们住得相距甚远;事实上,只要把其中的一段山路修一修,这两家之间的距离可以大大缩短。 “还记得星谷研人说的话吗?美函自从看完歌剧后就总是提起紫瞳的事情。虽说不一定是爱情,但她对后者肯定有某种特殊的感情,甚至在名义丈夫面前也很难加以掩饰,让对方察觉到了她的异样。”欧阳炎皱起眉头:“虽然是为了各自的利益进行的政策联姻,但我认为星谷研人对美函·克莱因并非全无一点夫妻感情——在和我们的交谈中,他总是称呼对方为‘我夫人’而很少叫她的全名;而提到美函可能会在第三次手术后提出离婚,以及交代上杉丽子做事的那种迫不及待的样子,他也感觉很失落。” “说到上杉丽子,你不认为她和星谷研人的关系不一般吗?”我忍不住八卦了一句。 “你也注意到了吗:上杉丽子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枚戒指,和星谷研人右手无名指那枚款式是一样的。” “左手无名指戴的是结婚戒指——也就是说,上杉丽子在心里,已经把星谷研人当作了丈夫?” “是这个意思吧。” “可是我记得:星谷研人左手无名指是戴了结婚戒指的——没错!他左右手的无名指都戴了戒指,但左手的戒指和上杉丽子的明显不一样。”我回忆道。 “这说明上杉丽子对与自己青梅竹马的星谷研人感情匪浅。后者起初也许是一样的,但在他结婚以后,情况或者发生了改变。”欧阳炎熟练地转动着方向盘。“这几乎是个肯定的事实;而为了完成星谷研人的委托,找回失踪的美函·克莱因,我们必须先弄清楚一件事:这位失踪的女士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第五十四章 秘密房间(上) 我们又一次站在了叶家大宅的破旧大铁门外。由于前阵子发生的双尸命案,这里曾经被警方封锁了一段时间,好不容易才偃旗息鼓;但铁门上的锁明显是新换的,而钥匙不知道在什么人手里。 我无语地用双手攀在铁门上,看向比从前更破败不堪的庭院。“根本没个人影,应该说连个鬼影都没有——我不觉得美函·克莱因会来这里。” “你的直觉有点道理,这个地产只是美函有兴趣要购买的地方,并不意味着她当下马上就会来居住;再说她买来是不是为了居住尚且存疑。”欧阳炎意有所指地望向更高的山顶。“我认为克莱因夫人如果故意要躲着丈夫的话,亲戚家的豪宅里不至于没有她的容身之处。” “她是自己要躲着星谷研人的?”我有些吃惊。 “美函·克莱因是欧洲数一数二的权势家族的家主,又是星谷财阀唯一继承人的夫人,她手中的权力不能说不大,至少不会被人随随便便拿捏或者诓骗。尤其是在星谷研人第三次手术前的关键时刻,星谷家肯定会增加对他们夫妇的保护力度,其他人要无声无息把她带走没那么容易。” “说是保护,其实跟监视没什么两样吧?”我不满地说:“会不会是星谷家的紧迫盯人把她逼走的?” “美函不是青春期少女,不会因为一点压力就故意离家出走才是。”欧阳炎摇摇头:“如果她是主动离开的,应该也不是出于这个理由;而假如她不是自愿而是被逼离开的,那情况就变得比较复杂了。” “听我妹妹说,美函的堂姐,也就是克莱因家族的嫡系继承人,歌剧女伶伊莎贝拉·克莱因在紫宸馆举行的订婚宴上,从观星台离奇失踪,现场只留下了一大滩血迹。”我指出道:“当时大家也在猜测她失踪是不是自愿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把人从观星台带出实在不容易,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就更难。” “星谷研人和美函并没有举行婚礼仪式,更不用说订婚宴了——不过美函不会因为这件事而赌气。”欧阳炎思索着:“我们一定要弄清她离开的真正原因;也许不得不去紫宸馆一趟,探探虚实——如果说明来意后还吃了闭门羹,说明紫家的人确实有需要隐瞒的东西。” 我的老板欧阳炎是本市名门北堂家的大少爷,当然不会知道被人拒之门外对一般人来说是很平常的事情;而有名的紫家大少爷也是高傲冷酷到极点的人,不想接待我们实属自然。至于有没有瞒着其他人藏起美函·克莱因——紫宸馆的房子那么大,藏个人一点都不难吧?用不着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躲着我们。 第五十四章 秘密房间(中) 以前为了一双水晶鞋的案子,我们曾经荣幸地来过这座s市地势最高的豪宅。紫宸馆的房子极具设计感而功能性强,外面被大片的草地和树林包围,是一个城市里的庄园。进入道路直通的大铁门后,车子还要开好几分钟才能看到草地、庭院和房子。 果不其然,紫家的人一点都没有不让我们进门的打算,只不过遗憾地告诉我们少爷不在家。如果有和他约好的话可以先进屋等他回来。以紫瞳为最大怀疑目标、做贼心虚的我们当然没有打电话给他自爆——只说恰好经过,马上会联系他告知此事。心里却抱着在他回家之前,凭着超强的观察力找到美函所在的希望。 紫家的佣人将我们带到一间宽大的会客室,礼数周到地端上了茶点和饮料。不过我们没有时间享用这些精致的点心,和紫瞳通过电话之后,欧阳炎开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如果美函·克莱因真的藏在这里,我觉得他们一定会把我们带到离她最远的地方,不让我们觉察到她的存在。”我提醒他。 “可是有句话叫作灯下黑,越是在眼皮底下越不容易被发现。”欧阳炎不以为然。“我们这算是突然袭击,但紫瞳在电话里却没有露出一点惊慌失措的地方——他的心理素质是毋庸置疑地好,也有可能是他有自信不会被我们发现什么端倪;假如克莱因夫人真的躲在这里,一定是在一个我们意想不到的地方。” “他当然有自信啦,这么大的房子,”不管来多少次,这个地方的华丽和品味都让人吃惊。“很有可能在某处藏着传说中的密室。不要说我们今天不够时间,就算有时间也不可能找到——既然是密室,肯定隐秘。” “你说的是神秘的房间(secret room),而不是推理小说里所指的那种密室(locked room)。”欧阳炎认真地纠正我。“密室的用途可不是用来藏人。” “我知道,是用来杀人的。”我怎么说也是看过好几十本推理小说的人,又亲身经历过几个和密室相关的事件,当然知道这个着名的推理小说桥段。“我记得:在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有一个案件就是找人的,还有一个是找物品,但这两个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福尔摩斯用来找到目标的方法,都是用假火警。” 话音刚落,我意识到自己给欧阳炎提供了一个找人的好方法。而聪明的他果然会意地微笑起来:“不愧是你,出了个好主意。” 我有点飘飘然:“问题是:我们怎么在这里造出火警来呢?本来可以用打火机烧房顶上的火焰警报器,但这里的房间太高了,够不着啊!” “就算给你烧着了,也不过是这个房间的自动灭火系统会启动,不会影响到秘密房间里的人的。”欧阳炎否定了这种做法。“我以前听紫瞳说过:在这个紫宸馆里,只有主人房间的警报器会连接到惊动全家的报警系统,使住在这些房间的人得到及时的救助——我们这样不请自来的客人,当然不能靠近主人的房间。另外就只有一个地方,温度警报器也是会影响全馆的——位于中央大厅一侧的那个兰花温室!” 我隐约记得:为了让独生子摆脱一个恶毒诅咒的束缚,北辰集团的董事长紫耀在自己家的豪宅里培育了许多稀有的兰花;这是一种需要精确控温的娇贵的植物。另外,等待主人归来的客人们出现在兰花温室里,欣赏这里独特的美丽花卉,也没什么让人怀疑的地方。 第五十四章 秘密房间(下) 毕竟是没有取得屋子主人同意的行动,跟在欧阳炎背后的我走得有些蹑手蹑脚的;前者倒是很镇定,大步流星,一派理直气壮的态度。到达兰花温室后,他马上找到一个温度报警器的探头,把打火机的小火苗凑了上去。几乎是在一瞬间,全馆的报警器刺耳地响了起来,馆内训练有素的佣人们不知从哪里都冒了出来,我们这两个始作俑者赶紧换上自己最无辜而惊恐的表情。 这时,从大厅的另一侧出现了老管家和一位穿着黑衣服的年轻女士:虽然穿着简洁,可要让这里的大总管亲自去解救的,不可能不是重要的客人。而当他们走得更近了一点,我看清她的脸——浅棕色的头发、蓝眼睛,带着混血气质,和星谷研人为我们提供的美函·克莱因的脸一模一样。 “克莱因夫人,您果然在这里。”欧阳炎按欧洲的礼仪向她微微鞠了一躬。 “是星谷家的人派你们来的吧?辛苦了。”虽然年轻,但不愧是克莱因家族的家主,美函没有一丝慌乱的表情,淡淡地回答他。 “其实我知道:这个警报很有可能是为了引我出现的假象。”检查完所有的报警器之后,大厅里的佣人们在老管家的指示下离开大厅,各归其位。而不等我们继续发问,美函就冷淡地说着。“紫家的老管家非常尽责,很怕在主人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出什么问题。我不想为难他,所以干脆出来跟你们说个明白。” 欧阳炎脸上出现了“跟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的释怀表情。开门见山地问道:“夫人,请问您是自愿离开星谷家的吗?” “是的。”美函干净利落地回答。“下周三原定是给星谷研人做最后一次手术的日子,所以星谷隆特别派人跟着我,说是保护,其实跟监视没什么两样——他并不是真的关心我,只是怕我会出什么纰漏,影响他孙子的康复。” “您是因为不满这种监视才离开的?” “不是。即使星谷隆不信任别人,像我这种政策联姻的孙媳,更是防备多于信任,我也不会跟他计较。”美函说道:“更何况到现在为止,克莱因综合医院已经完全在我的掌握中,所以才能在医院里成功金蝉脱壳——那些监视我的人不愿意承认失职,就会向星谷家报告说我失踪。星谷隆他不知道:其实我非常愿意尽快帮星谷研人完成所有手术,然后两不相欠各走各的路——这样逃走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美函看了看手上的白金钻石腕表,提出了建议:“紫瞳大概快到家了——我离开星谷家这些原委他基本上都清楚,没有必要再听一次,我们还是先去别的地方再谈吧?” 欧阳炎点点头,向她保证道:“不介意的话就来杨柳山庄好了——只要没有得到你的同意,我们绝不会泄露你的行踪给其他人,星谷家也不例外。” “比起这件事,我更希望你们不要说出我躲在紫宸馆的事。”美函请求道:“我曾在星谷研人面前多次提到叶家大宅,如果他问起,你们就说是在那里找到我的。——请一定要答应我这个要求,否则我什么都不会说的。” 第五十五章 你方唱罢我登场(上) 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我们三人转场回到杨柳山庄并在书房落座。为了尽可能保密美函·克莱因的所在,欧阳炎没有呼唤管家殷大叔,而让我去厨房准备了茶和点心——其实在紫宸馆,我已经吃了不少东西;就算美函接下来要长篇大论,我也不会感到饥饿的困扰。 “您一定查过吧?关于我们克莱因家族的事?”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后,开始娓娓道来。“我们被称为‘神佑的一族’的缘由,相信有不少和我们过打交道的人都清楚:几乎每一代,我们家族都会出现一两个所谓不世出的人才。到了我们这一辈,家族公认的天才就是我和堂姐伊莎贝拉·克莱因。” “伊莎贝拉是演唱天才、歌剧女主角,和科学、经济比起来,我们家族不算重视艺术,所以她并不是家族长老青睐的继承人选;可她是克莱因家的嫡系后裔,又觅得一位擅长经商的未婚夫佟震,所以得到了家族的认可,成为下一任家主的继承人。我和紫瞳的母亲一样,属于克莱因母系旁支的孩子,因此就算我在医学上的才能突出,也没有被列入家主候选人加以考虑。” “我听说比起血统,克莱因家族更重视能力。”从八卦妹妹那里得到的消息也不是完全准确的,“说是一套,实际做起来又是另一套啊。” “世上的事大多如此。”美函一点也没有愤恨的语气,毕竟从最后的结果来看,她才是继承之战的胜利者,前尘往事都已成为登上顶峰后的过眼云烟。 “可惜伊莎贝拉不幸去世;星谷家又在此时抛出了政策联姻的橄榄枝——其实星谷财阀早就派人和我接触过,不过我一直无意与伊莎贝拉争夺家主的位置,没有考虑过他们的提议。” “后来你为什么会改变主意,成为星谷家的少夫人呢?” “原本是为了争一口气——伊莎贝拉有佟家的帮助,我也能凭本事得到亚洲数一数二的财阀的助力;各取所需,何乐而不为呢?” “就算这种助力是要用联姻来维持的也没关系?”我忍不住发问。“和自己不爱的人结婚也没关系吗?” “这位小姐,你还很年轻,不理解这种做法很正常。”美函微微一笑:“我和星谷研人都心知肚明,这场联姻会给我们各自带来什么,为了它我们又要付出什么;在权衡利弊之后,我们选择了配合。” 她抬起纤细的左手,一枚硕大的钻石戒指在她的无名指上闪烁亮光。而从托座上的花纹不难看出,正是和星谷研人左手无名指上的婚戒配套的。 第五十五章 你方唱罢我登场(下) “其实我不需要这个东西,戴着它只是为了提醒我,对星谷家还有未完的义务——原本完成这个任务对我来说并不难,虽然最后一次手术是最关键而复杂的,但我既然担着外科天才之名,做这么个手术自然不在话下。” “据说不管多么厉害的外科医生,都会尽量避免为自己的亲人,尤其是直系亲属持刀,您倒是并不避讳这一点。”欧阳炎说道。 “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避免个人感情影响到正确的判断:大手术中的生死,有时就在一线之间;看似很小的判断,有时可以救人一命,更多的情况是把人直接送走。如果不能冷静地面对自己的亲人,就很有可能会犯错。”美函突然神经质地笑出声来:“可是我不会犯这种失误,即使在手术台上面对最亲近的人,我的内心也没多少波澜——这就是‘神佑的一族’中天才的另一面:才能绝世,毫无感情!” 她话中最后的四个字就像投向水池的大石头一样,在我们心中掀起了波澜。沉默半晌,欧阳炎才开口说道:“可是根据您丈夫星谷研人的说法,在观看过伊莎贝拉·克莱因的首场歌剧演出之后,您似乎对某个人产生了特殊的感情。” 美函重重地点头,“这就是我必须要离开星谷家的原因:为了筹钱帮助那个人,我已经让星谷隆十分不满。如果再告诉他,现在的我不能为星谷研人手术,而一旦错过这次机会,他很有可能因为旧伤拖得太久,从而失去痊愈的时机——听到这样的消息,你认为星谷隆那种人会怎么做呢?他一生在商界叱咤风云,只有继承人问题令他困扰;我的出现给了他很大的希望,可就在最后的一刻,希望再次破灭了。” “你不能做手术,是因为产生了感情?”我觉得很不可思议。 “你觉得很难以理解吧?”美函反问。“连你都这样想,更不用说只相信金钱和物质的星谷隆了——他根本不会相信什么神佑才能的一体两面,只会认为这是我逃避手术的借口;而我不愿意一劳永逸地完成手术,只是为了继续利用星谷研人的疾病来拿捏、威胁他,以便随时获得更多的好处。一旦他产生这种想法,接下来很有可能会报复我和我在意的人。”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我突然人间蒸发,没有前兆,也不留下什么线索,让星谷家陷入迷雾之中。”美函把手中茶杯里的茶水一饮而尽,我们见状也喝完了自己的茶。“在消失得这段时间,我会尽量想办法恢复能力。虽然不是百分之百肯定,但我认为星谷研人可以保持住现状,至少他的情人上杉丽子会拼尽全力照顾他的身体。” 听到她漠不关心地提及自己的丈夫,我很想提醒说面对星谷研人,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冷酷无情;但我的意识却突然变得模糊起来,一阵强烈的睡意涌了上来。我偷偷看了看坐在对面的欧阳炎,只见他也在尽力掩饰一个就在嘴边的大哈欠。 看到东倒西歪的我们,美函·克莱因冷静而清醒地站了起来:“两位,谢谢你们听我说完这些——我知道你们会遵守承诺,不会提及紫宸馆;可星谷家已经找上了你们,不从你们嘴里挖出点什么,他们是不会甘心的。你们可以告诉星谷家的人:我是因为对手术没把握才离开的。就算星谷隆不相信,只要没有向我本人求证,为了唯一的孙子,他是不敢轻举妄动的。” 她一边说一边朝门口走去:“我总是在随身戴着的手表和吊坠里放一些特别的药粉,星谷家的人也很清楚。把你们迷昏后离开,是他们会相信的故事——虽然有点戏剧化,但人生如戏,我只是暂时离开舞台而已。等到万事俱备,我一定会再次登场的!” 第五十六章 天选之子 “你一定觉得很沮丧吧?是不是从来没经历过被人这么摆一道的事情?”周末休息过后,我准时来到杨柳山庄上班。跟以前比起来,我老板欧阳炎的样子看上去沧桑了一点,当然这也有可能仅仅是我的错觉。 我会产生这种感觉不是全无来由的:上一个案子,我们受日本大财阀星谷家继承人星谷研人的委托,去寻找他失踪的太太,来自同样显赫家族的美函·克莱因。后者是一个有惊人医学天才的年轻女子,她藏身在远亲、北辰集团董事长紫耀的家中;在我们到了紫家之后,她干脆地和我们两人一道回到杨柳山庄,并在诉说了她失踪的所有原委之后,给我们下了某种不知名的安眠药,随后再次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艾琳·艾德勒。”欧阳炎白皙英俊的脸上少有地蒙上一层阴霾。“我现在的心情就跟被这位女士骗过了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差不多。” “‘那位女人’啊。我看有些同人作品把她设定成福尔摩斯的情人,有点不符合福尔摩斯的人设的感觉。”《波西米亚丑闻》虽然不是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短篇故事,不过难得出现了聪明睿智的女性人物,我还是认真读了下去。 “即使有婚姻关系的纽带,美函·克莱因却不是星谷研人的女人,甚至还想方设法远离他。”欧阳炎无奈地说:“不知道她这次出走,最后怎样结束?” “反正她的家族很有权势,在s市也有同样有钱的亲戚,不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的。”我肯定地说。与其担心上流社会贵妇的去向,不如想想自己的一日三餐在哪里,生活如何继续。 “今天有没有客户要来?”想到生计问题,我忍不住提出这个重要的问题。 “怎么会没有?”星谷财阀委托的案件没有圆满结束,欧阳炎似乎暗下决心要重整旗鼓,不让自己在侦探调查行业的信誉受损。“我们家的孩子,从小就被教育做事绝不能半途而废,也不能留下影响事业前景的污点记录——我和阿玄都是这么要求自己的。” “说真的,在上次的慈善射箭大赛上,你堂弟真是大出风头。”我提醒他,并特意忽略北堂家输给我和宋秘书代表的乔氏这一事实。 “在选拔赛是这样,不过到了最后,怎么也不会比双冠军更引人注目。”欧阳炎还是很谦虚谨慎。“起初以为雷氏赢定了;但北辰集团换人之后,形势马上对他们更有利。在最后那一箭射出之前,我觉得他们已经稳操胜券,没想到会是平局。就连阿玄都说,那个女选手很强的,应该不会输才是。” “本来也没有输啊,北辰集团不是冠军吗?” “对某些人来说,没有赢就是输。”欧阳炎若有所思地说道:“紫瞳就是这样的人——出生在富贵之家的独子,容貌俊秀、头脑精明。有爱他的家人、朋友和情人,被称为天选之子。” “你和你堂弟也是这样的天选之子啊!”我一点都没有恭维他的意思,再补充上一句:“还有南宫家的独生子也是。” “他们的确是,我就算了吧——从小就不听父母的话,被认为是个熊孩子;想干的事也不合他们的心意。最重要的是:我的桃花运很差啊!”他突然把话题扯到恋爱上去,让我始料未及。“自从学会易经八卦之后,我就给自己算过了;虽不至于一世孤独,不过独自一人总是常态。” 他果然用龟甲算过自己的姻缘,而且结果很不尽如人意。对于这种话题,我这样的母胎单身也没办法提供任何实质上的帮助,大家同病相怜而已。 “现在你不是有我和殷大叔陪你嘛。”我避重就轻地安慰了一句,急忙转移这个让人不愉快的话题。“你不是说有客户要来,到底是什么人呢?” 第五十七章 前世之人(上) “您相信前世吗?”提出这个颇有神秘主义色彩问题的人正是我们今天的客户,一位气质温婉娴静的年轻女人。她身材苗条,皮肤十分白皙,说话声音轻柔,有点字斟句酌的感觉。据其自我介绍,她名叫凌月,是h大学附属高中的心理咨询教师,目前正请假在家休息。 “和一群精力旺盛的青春期孩子们打交道,想必您平日的工作很辛苦吧?”听到她说休假的事,欧阳炎关心地询问。 “工作倒是没那么累,又有寒暑假,本来是不需要特意请假休息的。”凌月勉强微微一笑,“可是在三个月前的远足活动时,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头部受了点伤。”她把左侧头顶的头发稍微拨开一点点,露出一个差不多痊愈的伤疤。“其实这个伤也不严重,但在一个月前,我开始陆陆续续看到一些奇怪的画面——或者也可以说是出现了幻觉。” “幻觉的内容是前世的事情吗?”虽然本质上是个唯物主义者,我还是忍不住对这种奇谈怪论感兴趣。“幻觉和幻想是有很大差别的吧?” “你认为这是我的胡思乱想?不是的。”我正后悔问题太直接,好在对方没有生气,只是继续娓娓道来。 “在我的少女时期,的确经常幻想未来,尤其是和爱情相关的内容;但我现在感到困扰的事情和幻想无关,而且常常会伴随着莫名的头昏——我当然因此事看过医生,可结果是我生理上的伤口早已痊愈,并不会引起头昏的症状,更不用说幻象了。” 欧阳炎同情地点头,“我明白您的意思:虽然您总是出现幻觉,但可以分得清现实和幻象的差别,对吗?” “没错。” “那么请告诉我们你看到的幻象的内容。”欧阳炎认真地提出要求:“如果可以的话,请说得越详细越好。” 我们的客户点点头。“首先,我看到的好像都是发生在古代的事情,因为那种环境和人们的服饰,都不像现代的城市和穿着,反而很像古装剧里的样子。” 第五十七章 前世之人(下) “看上去像是哪个朝代呢?”明明就是不着边际的幻觉,欧阳炎还要追根究底——由此可见,他不认为这位客户说的是无稽之谈。 “我想是清代,那种服饰我在宫斗剧里见多了。” 我开始怀疑她的幻觉来源就是宫斗剧看多了。近年来,随着《某某传》的大女主剧的流行,我们的日常生活除了柴米油盐之外,开始多了某宫娘娘、华服宝饰、生子争宠等等内容。 “其实我并不是那么爱追剧的人。”仿佛是看到了我心里的想法,凌月急忙解释。“只不过我从小到大都对古代历史感兴趣,也经常去博物馆看展览——所以我知道我看到的是清朝大户人家的场景,更准确地说,是清朝大官的府邸。” “你是那家的小姐吗?”欧阳炎自动帮她带入角色。 “不,我感觉不是。我总是跟在小姐身边,应该只是她的贴身丫鬟。”凌月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但那位小姐似乎待下不错,经常赏赐自己的物品给我。因为常穿淡粉红色的衣服,其他人都称呼我为红袖。” “那位小姐是独生女?”欧阳炎继续问。我则想接下来的剧情不会跟《西厢记》差不多吧?红袖就是红娘。 “起初我以为是的。不过到后来,我的幻觉里又出现了另一位小姐——这位小姐比我服侍的主人美得多,穿着却很素净;不过她也不是一直如此,我似乎也看到过她盛装的模样,欲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不管打扮成什么样子她都很美。” 对于我这种缺乏想象力的人来说,凌月这种形容无法引起任何共鸣。“到底是什么样的美人啊?”我十分好奇地喃喃自语。 “我在学心理咨询的时候,曾有一个分析绘画的环节,所以我对画画产生了兴趣,到现在我的素描画得相当不错了。”说起这件事,凌月颇有几分自豪的样子。“更重要的是,我还见到了那位美丽小姐的情人,一位面容俊美的异族贵公子——这个人物实在太特别了,所以我尽量回忆他的样子,并且画了下来。” 原来这才是她真正关注的要点,可惜她不是《左目侦探》里那位移植了哥哥眼角膜的少年,受到冲击后看到幻觉,并凭借高超的素描技巧画了下来,以此破获了不少让人匪夷所思的案件。我开始担心这位委托人会不会要求我们看图寻人,在如今的现实社会中找到这位青年男子。 只见她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个文件夹,从里面取出一张平整的素描纸,小心翼翼地递给杨柳山庄的主人欧阳炎。看到那幅画的一瞬间,欧阳炎的眉毛高高挑起,少有地露出惊讶的神情。而我伸出头去,只看了那画中人一眼,也吃惊得瞬间说不出话来——我们两人看到的,正是北辰集团天选之子紫瞳的脸。 第五十八章 侯门贵女(上) “您知道他是什么人吗?”沉吟很久以后,欧阳炎终于忍不住开口。 “如果您问的是前世,我当然是不知道的。”凌月似乎早就预料到他会如此发问。“不过要说的是现在,我已经知道了——虽然我不是关心八卦的人,但这个人在本市实在太有名了,北辰集团的继承人对吗?” “是啊。”欧阳炎为难地抱起了头,“您对我们有什么诉求呢?说实话,我和他是朋友,而且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您:他是个非常唯物而实际的人,一点都不相信什么前世今生,您的故事恐怕很难吸引他的注意。” “我知道,我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很难产生什么交集。”和外表看上去不一样,凌月是个思想很实事求是的人。“您忘了吗?即使真的有前世,我也不是和他平起平坐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我前世的主人,那位大户人家的小姐。” 她边说边拿出另外一张素描,“这就是我看到的小姐的样子。” 这张素描上的女子穿戴的确像清代贵族人家的女儿,镶有绣花滚边的旗装,精心梳理盘卷的发型,以及衣服上佩戴的项圈、压襟,头上的簪子和耳垂下的大珍珠耳坠,无一不在彰显其身份。从凌月的绘画上看,她的相貌的确稍显平常,并不会难看,但也不是什么绝代佳人。 “我还没来得及上色,其实她的装扮的确是金翠辉煌。”凌月又补充道:“好像还有一些稀奇的西洋玩意作为礼物送到家里——镜子、胭脂水粉和扇子,还有怀表、羽毛头饰等,看上去跟巴黎凡尔赛宫里的很相似。” 位于法国巴黎西南郊外的凡尔赛宫,建于路易十四时期(1643-1715)。凡尔赛宫宏伟壮观,内部陈设和装潢豪华非凡,装饰以雕刻、巨型油画及挂毯为主,配有17-18世纪造型超绝、工艺精湛的家具。由皇家大画家、装潢家勒勃兰和大建筑师孟沙尔合作建造的镜廊是宫内一大名胜。而路易十四本人自誉为“太阳王”,他自己一手打造出凡尔赛宫里最豪华的房间,命名为“阿波罗厅”。这位骄傲的王者还很爱好时尚,喜欢穿高跟鞋和瘦腿丝袜,喷洒香水。因此当时的贵族和平民也以他的爱好为时尚风向标。对应当时中国的朝代,就是康熙帝晚期、雍正帝时期;在他之后的路易十五统治时期,与乾隆帝时期的上层贵族生活,产生了文化上的交集也并不奇怪。 第五十八章 侯门贵女(下) “也就是说:这位清朝贵族小姐家有来自法国宫廷的东西,这倒是很少见的。”欧阳炎想了想:“不过在那个时期,就算是达官显贵之家,大概也很难有那么多西洋宫廷的物品,多半是御赐之物;能得到皇帝如此恩宠的臣子不会太多,或许我们可以找到最接近的历史人物。” “这就是我来找您的目的,我非常想知道为什么会看到这样的幻觉,到底和现实又有多少关联性。”凌月急切地请求着:“我看到的幻象,似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步步变化的:起初,美丽的那位小姐没有出现过,好像她没有和我的小姐一起住在府邸里;然后她出现了,她的情人、那位俊美的贵公子也到来了;后来他们又双双离去的样子,小姐也穿上了大红的嫁衣,她嫁给了另一个显赫家族的公子——我想他是一位武将吧,穿戴着八旗将领的盔甲。” 她似乎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谷里,“我看到的前世的自己,也就是丫鬟红袖,和出嫁后的小姐一起到了婆家——另一个更为显赫的贵族家庭。但我认为那位小姐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虽然她有锦衣玉食,她的丈夫却常年征战在外;就算是他们在一起,我这个旁观者也没看到小姐开心的表情——可她穿着凤冠霞帔嫁人的时候的确是幸福而愉快的,当时我深深感受到了这一点。” “难道是她嫁的丈夫不喜欢她?”我猜测道。“可是小姐是喜欢她丈夫的,不然出嫁的时候不会那么开心。” “我想是这样的,这真是太遗憾了。”凌月完全把自己带入到了丫鬟的角色。“她是如此显贵的侯门贵女,婚姻却不幸福。奇怪的是她的丈夫,那位位高权重的武将——很明显他也很受皇帝的器重,为何会接受自己不愿意的联姻呢?” “封建社会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清朝显贵大官的子女,有不少是由皇帝直接指婚的——也就是皇帝指定结婚对象,下诏书将婚事确定。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更不用说指婚是皇帝对宠臣的恩典,当事双方自然不敢违背皇帝的旨意;至于结婚的子女的个人意愿,更是完全不值得一提。”欧阳炎遗憾地说着;我突然想到他曾经被父母强制去相亲,可能是由此引起了共鸣。 “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至少指婚双方是门当户对的吧?”我一半安慰一半自嘲地说道:“在我们这样的单身人士遍地的时代,这种由皇帝分配对象的做法听上去还不错啊。” “他分配的是本来就不愁对象的人好吗?”欧阳炎反驳道:“只是出于维持王朝的统治,政治上的考虑——为了平衡君臣权力、控制臣子之间的斗争或者维护边疆稳定之类的原因,这才费心抢了媒婆的工作来做。” 我真好奇他父母曾经给他介绍过什么样的相亲对象,让他至今还是耿耿于怀、心理阴影严重。“皇帝还是会仔细权衡轻重的吧——那位美丽的小姐、你前世主人的姐姐或者妹妹,不就嫁给一位非常适合她的俊美的贵公子吗?要是放到现代来看,大概就是北辰集团的公子和乔氏集团的千金那种姻缘吧。” 第五十九章 真实的谎言(上) 凌月离开以后,我和欧阳炎开始讨论她的委托内容:让我们查出她幻觉中的两大主角——她侍奉的小姐和她的丈夫的真实身份,以及他们最后的归处所在。实话实说,我并没有料到她会提出这种要求;在我看来,长相更美丽的小姐,还有她那酷似北辰集团独子紫瞳相貌的情人要有趣得多了。 “这个叫凌月的女人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爱伤春悲秋、罗曼蒂克。”我评价道。“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要我们去找他们的坟墓,难不成还想给他们烧点什么东西,拜托对方不要再出现了?” “是的。我暂时也没有想到原因。”欧阳炎难得地与我保持一致。“人是很容易被表象蒙蔽的,尤其是刻意装出来的假象——我觉得这位新委托人在描述自己的幻觉时,有一些不自然的地方:她肯定地说自己可以分清幻象和现实,并且清楚知道自己在幻觉里扮演的角色,可见是一个对自我有清晰认知的人。” “她还挺谦逊呢,自称是小姐的丫鬟。”我有点嘲讽地说道:“要是我就说自己是小姐,反正也没人去调查真假——事实上,她的幻觉其他人也分不出真假,都是她自己说了算。” “事出反常必有妖。”欧阳炎肯定地说,问道:“她刚才的素描你都拍下来了吧?一共有几张?” “三张:红袖这位丫鬟侍奉的小姐、长得像紫瞳的俊美异族公子,还有小姐嫁的年轻武将。”我说着把手机递给他看。“按照古代人重男轻女的做法,要查这些人的真实身份,还是从男性入手比较好吧?” “说得对!特别是这位武将的身份尊贵,清代出身显赫的武将不少;根据凌月所说的,类似凡尔赛宫里的西洋物件的出现,锁定在雍正、乾隆年间比较好。另外这位武将的年纪比较轻,但是看他的盔甲样式,是曾经当上过主帅级别的人才能穿的。”欧阳炎有点烦恼地抱怨道:“我的中国古代历史学得不太好,还得仔细找找到底有哪些人符合条件。” “你还记得吧:凌月说那位武将英年早逝,她的小姐成了青孀寡妇。而且他经常征战,小姐是先接到盔甲,得知丈夫去世的消息,然后才穿白戴孝的。由此可见,他是死于征战之中。加上这些条件之后,应该就比较好确定死者的身份了吧?”作为典型的文科生,我的历史学得倒不赖;而且我时不时被老妈拉着看长篇大论的宫斗剧,对于其中的重要角色也略知一二。 “这个推理很不错——艾薇,看来你要比我先找出目标人物的身份了。”欧阳炎的优点是不吝于称赞别人,且总是不遗余力地运用这种语言艺术让别人努力为他办事。 “我也是误打误撞啦!最近我妈妈在看一部清宫剧,乾隆时期为背景的。”我还是尽量谦虚一点,“名门出身、皇帝宠爱、年轻的将帅,死于征战——很有可能是富察皇后的弟弟富察傅恒,或者是傅恒的嫡子富察福康安吧?” 第五十九章 真实的谎言(下) “富察傅恒、富察福康安。”欧阳炎念叨着开始查阅资料。“富察傅恒,察哈尔总管李荣保之子,乾隆帝嫡后孝贤皇后之弟,曾督师指挥大金川之役,平定准格尔叛乱。在短短七年之内,傅恒由一名普通正六品侍卫升为从一品大员。傅恒在缅甸战争中染病,未满五十岁逝世。” “富察福康安,经略大学士富察傅恒第三子,正妻所出,孝贤皇后的侄子。福康安先是御前侍卫,17岁成为镶蓝旗蒙古副都统;乾隆四十一年,福康安平定大小金川立下战功,擢为镶白旗蒙古都统,四十二年,福康安22岁被封为吉林将军,后又被任命为盛京将军、云贵总督、内务府总管大臣等,声名显赫一时。福康安还是第一个除宗室之外,活着被封为贝子的人。他常年征战积劳成疾,42岁病死于军中。” “从凌月的描述来看,那位小姐出身非常显贵,得到了多半是由皇帝皇后赏赐的贵重西洋礼物——我想很有可能是作为订婚礼物或者结婚的聘礼赐下的,她和未婚夫是由皇帝指婚,肯定是作为对方的正妻。”欧阳炎推断道:“对比历史事实来看,我觉得获得皇帝姑父指婚的福康安是那位显贵武将的可能性比其父傅恒要高一些。” “这么说,凌月前世侍奉的是福康安的福晋了?”我突然来了点兴致,事情似乎向一种我们没想到的方向发展了,不知道要把我们带入何方。 “相比起男人们,历史上有关女人的记录真是少得可怜。”我既遗憾又愤愤不平。“福康安的正福晋的具体姓氏居然是不详,《啸亭杂录》谓阿颜觉罗氏,《清实录》谓伊尔根觉罗氏;福康安还没活到父亲的年纪就去世了,死后极尽哀荣。可是他的福晋死后的归宿,就无人再关心和提及。” “凌月是不是想让我们去查福晋的墓地?毕竟福康安那么有名的人物,葬在哪里不是很容易知道吗。”我积极地询问老板欧阳炎,确定我们的工作目标。“这难道不是考古学家的任务吗我?为什么来我们事务所呢?” “我也在想这个问题。”今天的欧阳炎和我,思维步调很协调而一致。“而且这位女委托人的长相和姓氏,让我想起了我们曾经遇到过的另外一桩案件——老实说,我的感觉不太妙。”说完这句唯心主义的预言,他若有所思地拿起了手机,“事到如今,我看很有必要和阿玄联系一下了。” 第六十章 亦真亦幻(上) 欧阳炎的堂弟北堂玄,是s市警察局的痕检科科长,为大众服务的人民公仆一名;但其显赫的出身,傲视同侪的业务能力和出色的相貌,让人很难把他跟任劳任怨、任人使唤的角色联系起来。事实上,就连他的顶头上司、警察局长丁建国和局长之子、刑警队分队长丁智勇都很不愿意麻烦到他,尤其是丁智勇,北堂玄属于他非常不想接触的人物——也就是集帅哥、贵族、能力者于一身的人物。 以上有关北堂玄以及丁智勇的信息都是欧阳炎抽空向我科普的,但我并不是很懂他这样做的真正目的。因为我并没有向他提过任何相关问题,好像他自己忍不住要将这些话像竹筒倒豆子般一吐为快似的。 s市警察局总部大楼是一座古典而结实的建筑,红砖色的外墙和拱形窗总让我想起英国伦敦的旧苏格兰场(伦敦警察厅)。虽然看上去一副设施落后的样子,内部却处处关卡严密,各项工作运行井然有序。北堂玄所在的痕检科位于主楼北面的翼楼,占据了整个二层的空间;一层楼和地下室,据说就是褚云负责的法检科的所在。 “我觉得这里的温度比其它地方都要低得多,是不是法检科的要求,把这里的空调温度调很低?”在狭小的会客室等北堂玄出现的时候,我轻声向欧阳炎耳语。无缘无故来到警察局,给我一种自投罗网的感觉,不禁开始仔细回想自己究竟有没有犯任何包括违反交通规则在内的错事。 “就算是要找资料,就不能私底下和你堂弟聊吗?”我忍不住问。“或者约个其它地方不行吗?” “不是不行,而是我早就想来他工作的地方看看。”欧阳炎倒是很自在,坦然答道。“阿玄也说过欢迎我来。” “他这话肯定是真心的吧。”根据有限的几次与北堂玄接触的经验来看,他是不屑花时间多说客套话的,这个邀请听上去并无问题。 “最近有些让人不安的事情发生。”十几分钟后,穿着洁白的大褂,戴着金边眼镜的北堂玄出现。也不问我们要喝什么,直接从门口的茶水柜上冲了两杯速溶咖啡摆到我们面前。“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搞鬼。”他开门见山地说。 第六十章 亦真亦幻(中) “你还记得大伯收藏的一个细长的盒子吗?上面镶了些宝石,清朝的那个?”他转过头问欧阳炎,后者点点头。“我们不是很好奇里面装的是什么吗?” “大伯给我们看过:里面什么都没有啊。”欧阳炎回答。 “不,里面曾经装过东西的。”北堂玄纠正他,“大伯一直想知道。后来他从某位做古董生意的朋友处得到消息:那个盒子是清朝乾隆皇帝某位公主的随葬品,盒子里装的是一本羊皮作封面的书册。知道这件事后,大伯非常想看一看那本书册,而就在我回国之前,他得到确切的消息说,那样东西就在德国克莱因家族的私人收藏里。” 又是克莱因家族,还有羊皮书册,我记得此前雷氏举办过一个展览,展出他们家族收藏的特别的古董。我妹妹那几天一直熬夜疯狂抢票,虽然好不容易成功买到了票,但展览却因为某种事故中断了,她气得一脸几天都抱怨个没完。而我大部分时间都对她的唠叨充耳不闻,只记得她说展品里有羊皮书卷。 “虽然大伯一直都热衷于收藏,但没想到他会如此渴望看到某个物品,我只好亲自去了一趟克莱因家族在伦敦的分家,他们倒是很爽快地答应了我借看羊皮书册的请求——那东西就收藏在伦敦的储物室里,似乎并没有多受重视。我看着他家的佣人把书册打了个包裹,一路带着回到s市。”北堂玄继续讲述着,毫无情绪的波动。 “看到这个东西,大伯很高兴吧?”欧阳炎插嘴问道。 “是啊。我看见他马上用那个漂亮的盒子试着装了书册,自然是刚好合适。”北堂玄回答:“他还召集了一帮古董界的朋友,在家里开了一次鉴赏会。他听说说克莱因家的人似乎并不重视这件东西,只把它放在伦敦分家的储物室里,就动了把书册买下来的念头——事情到这里开始变得奇怪起来:那书册原来明明是无人问津、放在暗室里积灰的老东西,可大伯刚动了要收购的念头,克莱因家的人就心急火燎地联系我们要取回;这下不要说买下来,连留下来多看几天都不行。大伯也的确大方,不仅同意马上归还,还把自己的盒子也送给他们,说是当作借看的报酬。” “那也太昂贵了吧。”我悄悄吐了吐舌头,果然是有钱人的世界我不懂。 “克莱因家突然对那书册热心起来了,难道他们还特意派人来取?” “那倒没有;而且我们的堂妹北堂馥刚好要去欧洲,大伯就让她把东西带过去了——克莱因家说不需要送回英国,带回德国本家就可以了。”北堂玄说道:“阿馥说她一下飞机就马上去还东西,对方也对她和大伯的慷慨馈赠表示感谢。事情本来应该告一段落了,可一天之后,克莱因家和阿馥都联系我们说书册出了问题,不是当初借给我们的那本,而是一本仿冒品。北堂馥亲自去了一趟本家,由于只是在大伯打包前看过一眼,她分不出书册的真假;盒子她很熟悉,可以斩钉截铁地说那确实不是真品,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拙劣的仿冒货。” 第六十章 亦真亦幻(下) “第一次去交接的时候,盒子没问题对吗?”欧阳炎问。 “是啊,克莱因家的人也看了书卷,没提出任何异议。” “这意味着书册到了克莱因家族之后,在一天之内被换成了一本仿品,连大伯送的盒子都被一并调换了。”欧阳炎分析道:“北堂馥不能分辨书册的真假,但克莱因家的人应该可以;克莱因家的人不熟悉盒子,可北堂馥又可以识别得出。那么从理论上说,第一次交接的时候,盒子和书卷都没问题。当时没提出问题,过后再说是不是不能由我们来负责?” “就算真的是交易,钱货两讫是道理。”北堂玄点头同意他的说法,“可惜对方不是这么想的,他们辩解说:克莱因家只有少数人能分辨那书册的真假,当时负责交接的很不巧不是这样的人。” “既然是这样,他们又何必要急着拿回去,反正又没有人欣赏,一直都被随意放在分馆闲置不是吗?”我忍不住反问。 “应该是家族里的某位重要人物要求取回书册的,而且这个人能分辨真伪,只不过刚好没能赶上交接。”欧阳炎推测。“有人趁机钻了这个空子,用伪造的盒子和书册替换了真品——” “为什么要一起拿走,难道说那人的目标不仅仅是书册吗?”我问道。“北堂家的人没必要干这种事吧?盒子本来就是你们家的,是家主主动送给克莱因家族的;如果不愿意,一开始不这么做就行了。” “道理本来是这样。但克莱因家的人强词夺理,说北堂家并不是真心要送盒子,这么做只是为了转移偷换书册的注意力,然后又派人换回了真正的盒子。”北堂玄脱下白大褂,给自己也倒了一杯咖啡,喝了一大口后说道:“在我们看来,明明是他们自己家里的人起了贪念,把真品书册和盒子一起换走了,却硬把罪名安到我们头上——他们非要说北堂家先派我去骗走了书册,再让北堂馥归还了假的书册,最后偷走盒子。可是他们说不清盒子是怎么被换的,只能坚持说克莱因家的人事先不知道北堂家会送盒子,根本没办法提前伪造它。” “那个盒子伪造得很拙劣不是吗?”欧阳炎反问,“既然是一天后才发现问题,也有可能在那一天之内做到的吧?” “克莱因家的人根本就不愿意考虑这种可能性,只是一门心思把责任推在我们身上;而我们家也很迷惑:东西是原封不动、甚至加了古董盒子送还的,有问题也不能由我们负责——这件事成了一桩罗生门事件。”北堂玄叹了口气,“更麻烦的是,这起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北堂馥联系不上了。” “北堂馥是我们堂叔的大女儿。”在北堂玄密不透风的讲述过程中,我一直对这个人物心存疑问,直到这时欧阳炎才找到机会向我说明。“上次参加射箭比萨的北堂馨是她的妹妹;她们两姐妹就差一岁,但是爱好很不一样:北堂馨比较擅长运动,北堂馥比较喜欢时装设计之类的艺术性的东西。” “她去欧洲学艺术的吗?”我羡慕地说道:“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可是文艺复兴的中心;英国伦敦也有帕森斯设计学院,是时尚业的中心之一呢。” “时尚和艺术类的东西我不太了解。”北堂玄不敢兴趣地说着。他这样的钢铁直男,能让自己看上去很干净清爽、赏心悦目就不容易了,怎么可能热衷于时尚的玩意。“她的确去了意大利吧?先是罗马、米兰,然后是佛罗伦萨——她还提到在佛罗伦萨遇到了什么人;不过,我感觉她这次欧洲行并不是一个人。” 第六十一章 坠海(上) “她不是一个人?”听到这个说法,欧阳炎颇感讶异,“是不是大伯安排陪同她一起去欧洲的人?” “大伯没有作这个安排。”北堂玄否定了他的猜测:“北堂馥本来是去念书的;我以为她会和某位同学同行,可她却说并没有这样的人——书册被盗的事件与她的关系似乎没那么深,毕竟她只是作为邮差或快递的角色;她自己大概也是这么想的,送完书册之后,马上就开始游山玩水,学期开始前的休憩时光。” “我之所以会觉得她的旅行不是独自一人,主要是从她上传到社交网页上的照片看出来的。”北堂玄边说边打开一个电脑页面,“她每天会传两到三次照片到自己的主页,内容是她在各处景点打卡、吃美食。你们看看这些照片,不觉得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吗?” “艾薇作为女孩子,可能比我更有发言权吧?”直男欧阳炎把球踢给了我。 说实话,我个人并不爱旅行打开拍照,不过我妹妹许艾荞非常热衷此道。她会在同一个地点反复摆拍,然后挑选自己满意的照片,精修后才传到网上。北堂馥的照片就和她的如出一辙:精心挑选的景点、位置和角度——特别是这个拍照者的角度,就是艾荞向我科普过的,所谓的男友视角。 “我觉得,这些照片是不是她的男友帮忙拍的呀?”我试着提出自己的看法。 “不管是男是女,有些照片很明显能看出是一个比北堂馥高得多的人拍的,而且那个人拍照的习惯固定,所以构图的效果一样。”明显并不了解男友视角的北堂玄分析:“更重要的是,有几张戴墨镜的照片里,墨镜上映除了拍照人的影子,虽然看不清长得什么模样,但还是可以分辨男女的。” “既然有这么个人,会不会是他趁阿馥不注意的时候换走了书册,留下真盒子;等阿馥把真盒子和假书册送到克莱因家之后,那家又有人起了贪念,拿走了真盒子,结果盒子和书册两样东西都成了假的,被克莱因家识货的人看穿了。”欧阳炎推断:“阿馥绝口不提这个人的存在,可能就是他的要求。” “这个男人在特定的时机接近北堂馥,又让她对我们隐瞒他的存在,就算不是为了偷换书册,也有很大概率是不安好心的。”北堂玄干脆地指出:“我已经分析了有那个人的影像的照片,请人去查他的身份了,相信很快能得到反馈。” 第六十一章 坠海(中) 他所说的信息反馈很快就如同暴风骤雨般地向我们袭来,而且跟凌月来杨柳山庄一事异常地联系起来。由于北堂玄的工作繁忙而突如其来,我们还没来得及说出新接案子的事,他就被人请去处理某种证据了。不过在我们离开警察局之前,他说稍后收到和北堂馥同行之人的消息,就会马上通知我们。 “那究竟会是什么人?”回杨柳山庄的路上,我忍不住问。 “不管是什么人,我们还是先吃饭吧。”不知不觉早就落日西沉,欧阳炎把车往山庄附近一家有名的私家菜馆开去。“吃饭一定要按时按点——阿玄他们的工作常常是黑白颠倒,三餐不准时;好在他在国外习惯了吃三明治那些东西,总会按时吃点什么,以免得上肠胃病。” 医学世家的贵公子就算当公务人员要注重养生;我这样性格像男孩子的女生跟着欧阳炎工作这么久,慢慢地也开始细心起来——虽然已经吃过很多次饭了,可每次点菜的时候,他还是会询问有什么不能吃的禁忌食物。 “我不怎么吃竹笋、蕨菜这些发物,其它都还行。”我不爱吃的食物不太多,但还是有几样会引起过敏的食物。 “我大伯喜欢这里的河豚汤,所以我买过好几次外带。”欧阳炎似乎想起了什么,若有所思地说。“阿武去世的那天,就是叫的这家的外卖。” 北堂武和北堂玄是有名的北堂家双胞胎兄弟,但其人的性格和外貌都跟哥哥北堂玄很不一样。受到某个女子的蛊惑,他在自己的大伯、北堂家当家人北堂令的河豚汤里下了剧烈的毒素,但却作法自毙,死于这碗有毒的汤下。 “你大伯好像怀疑凌庆华的女儿骗他下的毒?”我感觉开始跟上了欧阳炎的思路,“这次来杨柳山庄的女委托人叫凌月,她们之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 “这正是我去找阿玄的目的。他们部门里有一位天才电脑高手,任何人的任何资料都逃不出他的查找;在凌月来预约的时候,我已经请他调查了——只不过他所查的资料必须在警察局的内部网上看,所以我才去警局的。” “只是听她报上名字,你就想调查她了吗——这么先知先觉。”我感到十分惊讶。 “你刚刚不也提到了吗?姓凌的人和我们北堂家素有龃龉;这个姓氏也不是那么常见,就在这个s市里,有两家姓凌的人分别和我们结怨,从概率上来讲实在太低了吧。”欧阳炎解释。“当然这个几率并不是零,所以我拜托阿玄的同事去调查——事情果然和我预料的一样:凌月很有可能就是凌庆华的小女儿凌燕羽,因为她长得非常像姑姑凌月华,所以借用了她的名字作为化名。” 第六十一章 坠海(下) “凌家的人对我们家族向来是不安好心的,当我听到她的名字和那个让人非常迷惑的前世故事的时候,我心里是充满疑惑和不安的。今天见到阿玄,听他说有关那本神秘的羊皮书册的故事和堂妹北堂馥的经历,我不禁怀疑他也曾成为凌家进攻的目标——让他蒙上帮大伯骗取书册的不白之冤。还有阿馥,她身边有个身份不明的可疑男人,她的安全也让人担心。” “北堂玄肯定也拜托那位电脑天才去查这个男人了吧?”我一边忙着填饱肚子,一边听着他的诉说。 “可是我怕还没有确定的消息,阿馥就会遭遇危险了。”欧阳炎少见地显得忧心忡忡。 “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我被他的情绪传染,也开始担忧起来,只能这样安慰他一句。可惜世事总是不尽如人意,北堂玄打来的电话彻底终结了我们的疑虑,将之转换为愤怒和悲伤。 “在意大利阿马尔菲的一处悬崖边发生了汽车坠海的事故,车里打捞出了一具女性的尸体。”欧阳炎抑郁地告诉我,“我的远房堂叔和北堂馥的妹妹北堂馨已经乘坐最早一班飞机去意大利了;不过他们只是去认领尸体,根据意大利警方的传真资料,已经可以确定就是北堂馥。” “那个和她同行的男子呢?” “警方并没有发现他,不管活人还是尸体都没有踪影。”欧阳炎说道:“那个悬崖下的大海风高浪急,坠下后还能脱逃的可能性非常小,只能推测这个人在车坠海之时并不在车上。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北堂馥是独自一人;据说她把一件东西紧紧抓在了手里,意大利验尸官费了好大的劲才取出来。” “那肯定是能指明害她的人身份的重要线索吧?”我接着问。“所谓的死前留言(dying message)。” “应该是这样。在她手里抓着的是一个在意大利集市上很常见的小装饰品——银镶珊瑚卡梅奥胸针。阿玄他们查了那个胸针,发现雕刻的是神话中的南风之神诺托斯,一个长翅膀留胡子的男人,在罗马神话中被称作‘奥斯忒耳’。” “希腊神话中的风神是艾俄罗斯,然后东南西北都各有一位风神。”我好歹是英语专业出身,这些文化知识还是懂一点的。“东风神欧洛斯,南风神诺托斯,西风神哲费洛斯,北风神玻瑞阿斯;南风神为希腊人带去雨和雾。”我想起欧阳炎曾加入的由东方、南宫、西门、北堂四家的人担任首脑的“四方”集团,忍不住问道:“北堂馥手里拿着南风神,是不是跟南宫家有什么关系?” “现在还不清楚,不过等到和阿馥一起的那个男人的图像处理得清晰一些,我会请南宫凌帮忙认人的。”欧阳炎沉痛地说:“只是事到如今,就是能抓到那个人,已经去世的人是再也回不来了。”、 “凌月,不是,凌燕羽的委托又该怎么办呢?”我看他一副大受打击的模样,但又忍不住不问。“她再上门来询问进展怎么办?” “她不会再来了,这次的委托不过是个托辞而已,所说的内容也是半真半假——羊皮书册是确有其事,那是乾隆皇帝的一位公主的随葬品;至于它和凌燕羽所说的富察傅恒以及其妻子的事有何联系,我们暂时就无从得知了。” “那个故事会不会是她自己随便瞎编的?”我猜道。 “就算是编故事,也不可能完全凭空捏造,总会或多或少反映真实的人生——自己亲身经历过,或是听过看过的其他人的故事。所以我认为那个前世故事并非全无意义,只是我们还无法参透罢了。”欧阳炎无奈地总结:“我总是希望自己以旁观者的角度,客观地看待客户们带来的各种问题,有时却事与愿违;可能是因为我们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深陷其中——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第六十二章 名利场(上) 英国作家萨克雷的名着《名利场》里有句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人性的确如此,既轻信又爱怀疑,说它软弱它又很顽固,自己打不定主意,为别人做事却又很有决断。由于接连和两个既有能力又神秘兮兮的女人打交道且未占任何上风,我的老板欧阳炎大概开始怀疑起自己来,就连吩咐我和殷大叔做事的时候,语气都不如以前坚定,逼得我不得不开始变得强硬起来。 按照我不懂礼貌的妹妹许艾荞的说法,就是我在女汉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证据就是随着武力值的提高,我的对待她和父母的态度变得说一不二。对此我是不予承认的。事实上,我觉得她的论断完全是出于嫉妒:我凭实力成为北堂家的公子欧阳炎的得力助手;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了紫瞳、南宫凌、北堂玄这些对她而言可望而不可及的人物(虽然这种接触完全不可能发展出什么罗曼蒂克的故事);我还参加了上流社会的慈善射箭大赛拿到季军,也算小小地出头露脸了一把(至少我父亲对此很得意)。 浮名浮利,一切虚空!我们这些人里面谁是真正快活的?谁是称心如意的?就算当时遂了心愿,过后还不是照样不满意?艾荞似乎忘记了《名利场》里另外这句名言,被嫉妒这个绿眼的妖魔蒙蔽,开始偶尔对我出言讥讽并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坚持练习射箭。她甚至不再关心乔松对各类八卦绯闻的更新,自顾自地伤春悲秋,虽然现在已经是冬天了。 如上所述,由于给我发工资的老板欧阳炎、也就是北堂家年轻一代中的长子北堂龙情绪不稳,工作状态有些许失常,使我根本无暇顾及许艾荞的心情——她从得意忘形的父亲口中得知了我老板的真正身份,变得超级羡慕我的工作;现在的我必须使出浑身解数来做好这份工作,帮老板重振精神,她对此却是一无所知。 “屋漏偏逢连夜雨,倒霉起来连喝凉水都会塞牙。”某个星期五的大清早,欧阳炎就打电话通知我当天不必去杨柳山庄上班,因为他受到伯父的召唤,要回北堂家大宅去帮忙准备晚宴——这场晚宴的主要宾客是乔氏总裁一家,由于乔夫人是有名的美食家,使得名门望族北堂家也不得不特别重视上桌的餐点。 第六十二章 名利场(下) “明明是要紧的社交活动,你为什么说是倒霉的事?” “倒霉的是引发这次大型社交活动的目的。”欧阳炎解释:“你也是知道的:我的远房堂妹北堂馥,在意大利不幸坠海死亡了。在那之前,因为感情的事,她曾经和乔家的长子乔松闹得不愉快——说起来真是一些老套的陈词滥调,男人对女人有好感,可后者却喜欢另一个男人。本来这类事真是再普通不过,可是乔松似乎不高兴被人拒绝,对阿馥说了些难听的话;虽然被言语攻击了,但阿馥并不是很介意,反而是她的妹妹北堂馨气不过,当众讽刺乔松和他家是暴发户。” 我还记得和乔氏争夺射箭比赛季军的北堂馨,她的箭法非常凌厉而不变通,一看就是年轻气盛之人。在比赛之时,她就讨厌乔松因得胜而高兴到得意忘形的样子,再加上她姐姐受气的事,会口出恶言也实属正常。只不过她惹到的乔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估计遭到他们的报复性回击,不得不请北堂家主出面调停。 “乔董事长出身一般,但他曾经出国留学,很有经商才能,有学识又把钱赚得盆满钵满的他,相当介意暴发户这种说法。”欧阳炎的声音听起来非常无奈:“北堂馨偏偏触人逆鳞,效果真是立竿见影:她爸爸的生意受到很大的阻碍,可能要被迫变卖一些产业——这就是我说她家祸不单行的原因。堂叔没办法,开口求伯父帮忙,伯父只好多花些钱办个正式的晚会,否则看不出斡旋的诚意——啊,我现在要出发了。总之你就好好休息一天吧。” 虽然无法出席花费巨大的晚宴,我还是充分利用了难得的假日:先睡了个回笼觉,然后去新开的购物中心的书店买了几本旅行攻略和新出的推理小说;剩下的时间,我泡了一壶热气腾腾的百里香花茶,窝在书房的窗台上,舒服地看起了新书。万万没想到棘手的麻烦事紧居然就在不远的将来。 第二天是周末,前一天欧阳炎已经交代我还可以继续休息,于是我还是悠哉地起床,吃着有麦片有水果酸奶的健康早餐。就在我沉浸在悠闲的周末早餐气氛中之时,手机铃声却刺耳地响了起来。 “是你的贵公子老板哦。”伸长脖子紧盯我的许艾荞酸溜溜地提醒。我赶紧丢下手里的面包,拿起手机跑到外面的阳台上。 “艾薇,我记得你和乔氏的宋秘书关系不错是吧?”我刚接起电话,马上听到一个非常开门见山的问题。 “是啊,他还邀我一起去参加射箭比赛了。”我赶紧回答,心里冒出一个不详的预感:他和乔家不会发生什么坏事了,要请宋秘书帮忙吧? 欧阳炎沉默了一阵,最后长叹一口气。“那就请你帮我联系一下他吧——昨天晚上宴会过半的时候,乔家的小姐乔茵,突然陷入昏迷倒在地上,到现在还没有苏醒!” 第六十三章 王子和睡美人(上) 我的印象中里,乔氏总裁秘书宋凝人如其名,脸上的表情就像水凝结成的冰一样。说得通俗一点,就是这个人喜怒不形于色,宠辱不惊。虽然我没见过他工作时的模样,可既然他在休闲时光都如此不苟言笑,工作中只会更严肃才对。 当我奉欧阳炎之命,前往h大学附属医院的vip病房,探听昏迷的乔家小姐的情况之时,非常走运(或者是倒霉?)地迎面遇上了在门外处理事务的宋秘书——果然人只要活得够久,什么异乎寻常的事都能见到。那天的宋秘书根本就变了一个人:不动如山的气质和神态消失了,非常焦急地在向一群人交待各项待办事宜;唯一不变的是他控制了自己的语气,刻意把声音压得很低,也许是考虑到这一大帮人是在医院,担心打扰到病人。 听到我的来意,宋秘书脸上的表情又凝固僵硬了起来。看来在他心里,已经认定北堂家是乔家小姐出事的始作俑者。 “昨晚总裁和夫人本来打算出国的,北堂家盛情难却,他们只好一起去了宴会,然后先行离开了。”宋秘书面无表情地说着,“他们前脚刚走,小姐后脚就出事,到现在我和松少爷都不敢向他们汇报情况。” “请问医生有没有查出乔小姐昏迷的原因呢?”就算是手脚灵活而且和宋秘书有点交情的我,都不难感受到他话语里彻骨的寒意,问话也变得小心翼翼。 “北堂家在医疗界很有势力,s市能请到的专家都来了,刚刚进行了会诊——北辰集团也动用了关系,克莱因综合医院的医生也来了。” 他最后那句话让我想起在乔松的美男排行榜上名列榜首的,有着一对深邃紫色眼眸的帅哥——此人是昏迷的乔家千金的正牌男友,当然不可能袖手旁观。 王子和睡美人——我的脑海里突然闪现出这样一句话。在童话故事里,美丽绝伦的奥罗拉公主受到黑巫女的诅咒,被纺锤刺破手指后陷入了沉睡,直到菲利普王子用真爱之吻将她唤醒。可惜现实生活不是童话,焦虑的王子始终守护在公主身边,甚至还有一大群专业人士的协助,公主却始终沉睡不醒。 第六十三章 王子和睡美人(下) 走出医院的大门,我一眼就瞥见了欧阳炎最喜欢的那部古董两人座小车。他的样子也和宋秘书一样,失去了往日镇定自若的神态。就连上次北堂家发生北堂武中毒死亡事件,以及谈到北堂馥的死讯,他看上去都没有如此不安。 “宋秘书好歹还是给了你一点面子。”听完我的汇报,他长叹一口气。“昨天出事后,他根本不理任何人——你也知道,昨天的宴会是因为先前和乔家产生龃龉才举行的,有赔罪的成分。乔家的父母早就订好了出国的行程,稍微露了一下脸就离开了;虽说是这样,乔氏兄妹倒是很好相处的样子,对我们的招待表示很满意和感谢。” “既然是在宴会上出事,我们一开始就怀疑是不是中毒,第一时间就封锁了现场,所有的食物和饮料都让阿玄加班检验过了,什么有问题的东西都没有。”欧阳炎的苦恼明显来自于他的疑惑。“送来医院以后,医生也说她身上什么伤都没有,也没有任何吸入式中毒的迹象。” “那就不是中毒啊。”我顺着话题说下去,心想果然是睡美人,不是白雪公主,因为咬了一口毒苹果而昏死过去。 “该不会是诅咒吧?”这句话在我无意识的情况下脱口而出。 “什么诅咒?” 要是在平时,欧阳炎早就正儿八经地批评我的迷信思想了,可他居然认真问了这个问题,可见他头脑是有些混乱。 “就是睡美人那些,被诅咒了陷入沉睡,要真爱之吻才能将她唤醒。” “艾薇啊,紫瞳昨天晚上第一时间就赶到医院了,你应该知道吧?”他开始吐槽我,应该是慢慢要恢复原状的征兆。 “官宣的情侣也不一定就是彼此的真爱吧?”我坐上副驾驶座,就是除了驾驶座外,这辆车唯二的另外一个座位,大胆推测了一句。 “你千万别让紫瞳听到这句话。”欧阳炎神经兮兮地压低声音制止我。“和乔茵不是真爱,这绝对是他的逆鳞——虽然他不知道乔家和北堂家的纠葛,没有像宋秘书一样敌视我们,但昨天的气势也够惊人了:平时他就很高冷而毒舌,基本不抬眼看人的;可当他用那双紫眼睛瞪人的时候,真的是让人不寒而栗。” “他昨天抬眼瞪你了?” “倒不是针对我,可我看到他的眼神了,太吓人!”最后那两个字,是我万万没想到会从沉稳的欧阳炎嘴里听到的。包括他在内,紫瞳和宋秘书都变得相当不正常了;因为一己安危就把他们三人、以及背后的三大集团搅得人仰马翻的睡美人女主角,至此引起了我本人前所未有的兴趣。 第六十四章 美梦?噩梦?(上) 一眨眼就过去了三天,vip病房里的睡美人小姐还是毫无起色,一如既往地沉睡着。但她不是一直保持平静的状态,偶尔也会出现奇特的抽搐现象,仿佛做了噩梦一样——当然我并不能亲眼看到她的情况,有关睡美人的消息,我都是通过平民八卦网打听来到的:也就是我的高中同学、就职于s市八卦风眼之一的、h大学的英文教师沈静流。她认识一位消息灵通人士,据说是某位h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外科医生的弟弟。 出于专业操守,医生哥哥自然不会透漏病人的信息;可那位弟弟似乎是一个八卦心强烈且想象力极为丰富的人,经过沈静流的仔细筛选之后,还是反馈给了我一大堆信息。 首先是关于这次的苦主乔家小姐,在她出生的那一年,其父乔诚开始白手起家,他的飞黄腾达之路,如今已经成为很多年轻人的创业模板。世界上没有两片一样的树叶,乔诚的成功当然只能参考,不能复制。另外他的家庭生活也很成功:夫妻关系和睦,子女能干且孝顺,兄妹之间也很友爱——至少乔茵出事昏迷,乔松表现得很慌张,还拼命想办法救自己的妹妹。 然后是乔家未来的姻亲北辰集团紫家,这位小哥在挖掘八卦方面的能量不亚于乔松,他发现紫瞳的父亲曾经跟东方家族的大小姐东方敏交往过;从最后的结果来看,紫耀董事长和东方敏没能开花结果,反而和来自克莱因家族的一位女士结婚并生下了儿子。东方敏在临死之前对紫耀的独子下了一个可怕的诅咒:他必定失去挚爱,一世孤独。 谈到诅咒,这位消息灵通人士有点小激动,并对我认为乔茵的昏迷和睡美人的遭遇相似表示高度认同。喜欢八卦绯闻的人总是会同时对诅咒或不可思议事件感兴趣,这也是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他说乔茵的状态很像陷入了某种不停做梦的睡眠,所以他的哥哥、一位神经外科的专家留在医院密切观察着。 第六十四章 美梦?噩梦?(下) 除了正当的医院工作人员以外,h大学附属医院的元老级人物北堂令,或明或暗指派了不少人跟进此事;就连我老板欧阳炎,也一天三次前往医院打卡。根据八卦小哥的说法,北堂令曾和原h大学附属医院的外科主任凌庆华的妹妹凌月华谈恋爱,结果也是无疾而终(很可能有某种内情)。凌庆华的女儿凌燕羽,则化名为凌月,带着一个半真半假的幻象故事来到杨柳山庄,试探其去世父亲的老对手、北堂家的大少爷欧阳炎。 奥地利着名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西格蒙德佛洛伊德认为,梦是有意义的精神活动,可以通过精神分析这种心理学技巧进行解析。梦境所演示的其实是内心某种愿望的达成,即使那些不那么令人愉快的梦也是,只不过真实的欲望在这个时候被伪装起来了。 佛洛伊德用冰山来比喻意识与潜意识的关系。他认为人的精神活动就像浮在海面上的冰山,露出海面的一小部分冰山是能被我们察觉到的意识,而淹没在海平面之下的绝大部分,是我们根本觉察不到的潜意识。梦是愿望的达成,可是这个愿望只能想办法从潜意识层面进入意识层面,才能成功形成一个梦,并在梦里实现这个愿望。 对北堂家来说,这几个月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真的犹如噩梦一般:北堂武中毒死去;北堂馥出意外身亡;家里其他人因为北堂馨的口不择言惹上麻烦,且麻烦有越演越烈之势。至于那位麻烦的受害者、乔家大小姐乔茵,出身于富裕的家庭,有深爱自己的父母、兄弟和情人;自己容貌美丽、头脑聪明、身轻体健,拥有这种配置的人生无疑是场美梦——这样的人还有什么愿望要实现,以致于深陷潜意识无法苏醒? 第六十五章 自白(上) 在古代中国的战国时期,楚国的爱国诗人屈原曾说过: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此后所有在看不见尽头的道路上前行的人,都将这句话奉为励志经典名言。聚集在h大学附属医院的各位专家学者们,经过五天的观察、研究和检验之后,无奈地推断乔茵的沉睡很可能是由于某种不知名的物质引起的。那种物质作用在人的中枢神经,让人陷入潜意识无法自拔——从病人紧闭但在眼睑下快速移动的眼球上看,她正在做着一场又一场梦。 以上这些话,是来杨柳山庄暂时休息,且与欧阳炎商量下一步怎么走的北堂玄说的。和宋秘书、紫瞳比起来,他这位帅哥还是保持住了清爽的外表和冷静的气质,只是眉宇间不耐烦的神色又增加了几分。我想他这种不耐烦并不是高傲或没礼貌,而是和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那种高智商的人面对头脑不如自己的人的一种自然反应。 所以,当北堂馨随后到来,一看到北堂玄就颇为惊慌。她好像是打算到性格比较温和的大堂哥北堂龙,也就是欧阳炎所在的杨柳山庄来暂避风头,没想到北堂玄的计划和她的一模一样,结果就尴尬地遇上了。 北堂家的嫡系后代阳盛阴衰,一连两三代都没有一个女孩出生。因此当有两个女儿的旁支亲戚来投奔的时候,北堂令给予了非常热情的欢迎和帮助,使他们全家能顺利在s市扎根落户。万绿丛中一点红,受到父母和叔伯兄弟们宠爱的北堂馨变得性情骄纵起来,再加上长得漂亮,更是自视甚高、睥睨他人。 性格严厉而冷淡的北堂玄并不怎么纵容她的脾气——在射箭比赛进行的时候,一旦北堂馨犯错,北堂玄总是毫不客气地指出并鞭策其改进,因此前者相当畏惧北堂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她一看到北堂玄的脸,说话的语气就变得吞吞吐吐、期期艾艾起来。 “既然你来了,就要有来的价值。”北堂玄单刀直入地说道。“虽然整件事我们已经复盘过很多次了,始终没找到诱发乔茵昏迷的因素是什么;但是今天多了一个没参加过讨论的人,也许会有突破吧?” 他说的那个人很明显是我,可我自己并不觉得多一个我,情况会有什么不同;欧阳炎对此倒是很赞成,连连点头同意。“不错!头脑风暴就是需要全新的观点;再说艾薇和阿馨,你们都是女性,更明白女性的心理。” “乔家那女孩不会是为了出风头,才假装昏迷求关注的吧?”听到他的话,北堂馨马上抛出这个从心理阴暗面得出的结论。 北堂玄脸上又露出了不耐烦的神情,不等他说出吐槽的话,我抢先回答道:“她一昏倒就进了医院,然后有很多专家学者给她做了检查;人可以说谎和假装,那些精密的医疗仪器和设备是不会骗人的。” 第六十五章 自白(下) “无病无灾,又没有需要逃避的人和事,乔茵并没有要在病床上躺五天的理由。”欧阳炎接着说。“h大学附属医院的医生们相当专业,尤其是神经外科的萧傲,他不可能分辨不出装病和真病的——事实上,他很担心如果这种情况没有改善的话,会对病人身体的正常机能造成影响,引发肌肉萎缩和退化等。” “如果真出现什么不可逆的伤害,那我们的麻烦就大了。”北堂玄说得很直接:“可是不管怎么回想,都不清楚问题出在哪里——他们乔家是那天晚宴的主宾,简直是众星捧月般的的存在;在乔董事长和夫人离开后,乔氏兄妹更是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吃喝的食物和饮料、接触到的人和物、去过哪怕只是经过的场所,我们都查了个底朝天。” “乔茵那晚的行动很正常,应该没有自己单独相处的时候。”欧阳炎也说道:“她也没有去什么禁忌或是奇怪的地方,我一直有留意她,可以保证这一点。” “你也不可能一秒钟不漏地观察她吧?毕竟男女有别。”我随口提了一句。 “当然了,她去化妆室的时候,我是不可能跟着的。”欧阳炎转头问北堂馨:“可是你有和她一起吧?” 奇怪的是,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却使北堂馨迟疑了起来。感觉敏锐的北堂兄弟趁热打铁,异口同声地催促道:“不是那个时候发生了什么问题吧?” 他们两人焦急的样子让北堂馨更紧张了,差点变得口吃:“不!不!没有什么问题——不过就是蜜粉而已。” “什么蜜粉?吃的东西吗?”这提问暴露出北堂玄钢铁直男的一面。 “是一种化妆品啦,擦在脸上定妆的。”看到平时飞扬跋扈的北堂馨像遇到天敌的小鸡一样,缩成一团的样子,我忍不住回答。“既然是去化妆室补妆,带这种东西去很正常啊。” “那你为什么这么不安?”欧阳炎仔细询问,“那个蜜粉是谁的东西,你的还是乔茵自己的?” “是我的。”北堂馨的声音听起来像蚊子哼哼一样。 “你给乔茵用了吗?”北堂玄继续问,“有没有带在身上,拿给我看看。” “她就用了一点点——我也用了,什么事也没有!”北堂馨急切地辩解:“是真的,我真用了!” 她从手提袋里拿出一个黑色镶水钻的小圆盒子,打开后里面有粉饼、粉扑和小镜子,看上去和一般的蜜粉盒没有两样。里面的粉是淡淡的米白色,香味非常特别而诱人——连我这个被父母和妹妹吐槽为女汉子、平时除了必要的清洁、保湿和防晒之外,从不化妆的女人都想试一试。 可能这就是乔茵这位大小姐愿意试试这种蜜粉的理由:对女性而言,这东西似乎有一种难以抗拒的吸引力。北堂玄抢先拿起盒子,并掏出随身携带的放大镜仔细看了看盒子里的粉末。 “我现在拿去化验。”他说话向来言简意赅,行动力也非同一般——只听到一阵刺耳的引擎声打破杨柳山庄的宁静,不知道他们警局的人为了破案超速,还会不会被交警处罚? 第六十六章 美人粉(上) 欧阳炎接着问垂头丧气的北堂馨:“那个蜜粉是什么品牌,在哪里买的?” “是chanel(香奈儿)。”北堂馨喃喃答道。“专柜都有卖的;可是那不重要——我那盒粉加了一种特别的珍珠粉进去。是我姐姐去世前给我的,她说给粉末的人当着她的面,把一颗珍珠磨成粉末,然后混在一起放进蜜粉里。那个人也当着她的面亲自试用过这种特殊的蜜粉。我姐姐用了之后,认为效果的确很好:轻白香润,妆容也更服帖精致——里面有益母草的味道,所以我怀疑这个是神仙玉女粉再加上珍珠粉。” 神仙玉女粉是中国封建王朝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所用的美容秘方,做法收录在唐代官府组织编写的药典《新修本草》里。其具体做法是:五月初五采益母草全草,不能带土,晒干后倒成细粉过筛;然后加面粉和水,调和好后,捏成如鸡蛋大的药团,再晒干。用黄泥做一个炉子,四旁开窍,上下放木炭,药团放中间。然后用大火烧一顿饭的时间,过后改文火再烧一昼夜取出,见其色白细腻,堪称上乘;然后凉透、瓷研钵中细研、过筛后再研,越细越好;放入干燥的瓷皿中备用,切忌受潮。用法是加入十分之一的滑石粉,百分之一的胭脂调匀,每日早晚适量擦洗脸面、双手等。 “包括你们姐妹在内,有三个人使用过这蜜粉对吗?”欧阳炎不解地问:“既然这么好用又看上去很贵重,为什么人家不留给自己,反而会给你们呢?” “我不知道啊——是我姐姐给的东西,人家又亲自试过不错,我就没有多问。”北堂馨一副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的样子:“我自己也用了,也没有出什么问题;也许本来就跟那蜜粉无关,乔茵昏迷只不过是巧合而已。” “巧合?”欧阳炎苦笑道:“很多人会把自己无法理解的事情归结为巧合;但我却认为凡事有果必有因。尤其是现在的情况,乔家是不会接受巧合这种单纯的结论,而且一定要有解决问题的方法才行。” “我有一点不明白:神仙玉女粉作为美容品的用途和效果都是毋庸置疑的,那个送礼的人完全可以大方说出来,没必要遮遮掩掩;更奇怪的是,既然没有说明那粉末的成分,为什么又特意当面把珍珠磨碎加进去?看上去就像在展示珍珠的货真价实似的。” “是啊,这一点是很奇怪,也许阿玄的检验能告诉我们答案。”欧阳炎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快捷号码,“阿玄吗?你已经开始检测那蜜粉了吧?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吗?” 第六十六章 美人粉(下) “大部分就是普通的蜜粉成分,滑石粉、香料那些,也有益母草。”从打开的免提我听到他的声音停顿了一下,“暂时只检出一种比较特殊的酸性物质,和胃液很类似。” “人类的胃液吗?”听到这里我突然有点反胃。回头看看北堂馨,这位有钱的小姐也是一脸恶心的表情。 “不是,人类的消化要经过唾液酶、食道酶还有胃液的共同作用,胃液的浓度是有限的,过度的酸性会让人不舒服,感觉到烧心——而这种物质的酸性比人的胃液强得多了;凭这种酸度,就算生吞一头牛也可以消化掉。” 吃东西生吞,肚子里胃酸很有腐蚀性,这些特征让我想起了某种动物;很明显,我老板欧阳炎也想到了同样的东西。“你还记得那个蛇腹里的宝珠吗,艾薇?” 我点点头。那是富商林家小姐的珠宝,被称作“智慧珍珠”,其实是某种特殊的蛇宝珠的珠子——难道加入蜜粉里的除了神仙玉女粉,还有那个蛇宝珠磨成的粉末吗? “我记得那个宝珠有好几颗。如果有毒的话,为什么原来的主人平安无事呢?”我皱起了眉头。“还是说珠子表面没有毒,磨成粉末后毒素出来了?” “如果粉末有毒的话,我和我姐姐也会中毒的吧?”北堂馨不同意地说。 “这就又是个谜。”欧阳炎苦恼地总结:“现在没有别的线索,只能往这个思路上去挖掘,死马当活马医——无论如何,我感觉蛇宝珠很关键;不然送出那奇异粉末的人也不用特意当着阿馥的面磨碎它,就像是在完成某种仪式一样。” “你的意思是某种法术吗?比如说下蛊之类的?” “开始不觉得,现在越想越像了。”欧阳炎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子不语怪力乱神。可我们现在的重点是要找出破解之法,也不能排除掉这种可能。” “蛊毒要怎么解?”我脑海里闪现出有关南洋邪术的一些影视画面。 “按照常理,如果被毒蛇咬,十步之内,必有克解之物。”欧阳炎思索着:“虽然这个宝珠不是蛇毒,但它以蛇腹为藏身之所,非奇人异士用特别的方法不可取出——既然有本事取出宝珠,就一定能驾驭运用它。” “要是这样的话,那位能人应该去世很久了吧?还怎么帮我们?” “艾薇,你仔细想一想:要是直到如今之世,宝珠的毒性还在;那么刚取出来的时候,它会是何其厉害的毒物啊?可是宝珠却被传下来了,说明拥有过它的人并没有因其经历风险。换句话说,宝珠一开始就和克制之物在一起,所以没对所有者造成伤害。” 自从来到x怪奇事务所工作之后,我开动脑筋的时间比以前多了好几倍,脑力增长都快赶上体力水平了。因此对于欧阳炎这种随时随地会抛出来的引导性问题,我也能很快在记忆的资料库里找到答案——说来也怪,来事务所之后办过的那些案件,我记得尤其清楚。 “那个蛇宝珠是一条项链上面的:珍珠藏在鱼腹中被盗,但是底座还留在主人手里。”我快速地回答。“传说蛇宝珠表面包裹了蛇分泌出的保护液,有治病救人的功效,看来不过是以讹传讹而已——当然,它可能只是作为下蛊的媒介,而能解开蛊的,应该就是那个底座吧?” 第六十七章 回到现实的方法(上) 作为x怪奇事务所的外勤人员,我和欧阳炎都算优秀。按照星座学的看法,就是我们两人的火星星座都落到了受神使赫尔墨斯保佑的双子座上,从而使得我们行动迅速有效。经过一阵头脑风暴,得知林家小姐手里的宝珠项链底座可能是让陷入昏迷的乔茵苏醒的关键,我和欧阳炎都马上行动了起来——他直接联系曾经的客户林夫人商量出借底座的事;而我同时去医院,向乔松和宋秘书说明缘由,以便借着乔家和林家的姻亲关系,促使救人的目标百分之百地达成。 这种双重保险的做法看似多余,其实是林家和乔家长辈之间的塑料亲情所致。在上次的宝珠失窃事件中,欧阳炎感觉林夫人对乔家有诸多不满——在能否把乔家小姐救醒的关键时刻,思维缜密的他可不希望出现任何纰漏。 当我到达h大学附属医院的vip病房,刚好看到宋秘书急匆匆向电梯走来,他脸上又是一如既往地冰冻如霜,看不出任何表情,不过我想他的心情好不到哪里去——时间拖得越久,乔茵越危险,而且也不可能将此事永远瞒着她的父母,总有要面对其雷霆之怒的一天。 一踏入这个楼层,我就感觉到了宋秘书的低气压,忍不住暗自窃喜为他带来的是一个有希望的消息,免得一不小心就变成出气筒。听完我的说明之后,宋秘书稍一踌躇就点点头,走到一旁的贵宾陪护人员休息室打起电话来。此时我也接到了欧阳炎的电话,他说底座的主人林静还是不在国内,林夫人联系她后,得知底座已经不在她手上——宝珠丢失后,她把底座还给了雷烈。 除了上次的射箭比赛,我还从来没跟雷家的人打过交道。严格地说,射箭比赛中,雷家和乔家也没有作为直接的对手较量过,所以我对他们可说是一无所知。“需要我们去雷家借那个项链底座吗?” “宋秘书知道事情的经过了吗?” “我已经告诉他了。” “那么,接下来的事他会处理的。乔家和雷家是生意伙伴,这点小事应该不成问题。”欧阳炎像是松了一口气,“刚才阿玄告诉我:除了那种酸性物质,珠子粉末里还有一种无法辨明的成分,只知道大概和燕窝类似——可能那就是蛇吞下宝珠后,为了保护其不受胃液腐蚀所分泌出来的物质。所有分离出来的成分他都做了毒性检测,没有任何能致人死地的东西。” “虽然不致死,但有可能会引起昏迷吧?” “他也考虑了这一点,特别侧重检查有没有引起神经异常的东西,还是一无所知获。” “结果还是下蛊或是诅咒最能解释如今的情况。”我无奈地总结:“我好想听到乔松说要去找法师,再加上和宝珠一样古老的项链底座,也许会有用的。” “希望如此。”欧阳炎的语气听上去一点都不抱希望的样子。这也并不奇怪,虽然常用龟甲卜卦,他本质上还是笃信科学和逻辑,对于超自然的东西始终存在批判性思维。“辛苦了——你可以直接下班回家了。” 第六十七章 回到现实的方法(中) 眼看一切就要有个结果,收到解散指令的我并不愿意就这么回去,硬是厚着脸皮拜托宋秘书让我在休息室等一会,顺便观察情况。对于我意义不明的热心,宋秘书也没有直接拒绝。 身兼数任的他离开医院前,忍不住叮嘱我说:今天紫瞳有事不在病房陪护。而他也为了办事、不得不离开的时候,乔松会尽快赶来医院顶替他——如果有什么人在这之前来到的话,请他留下东西就行,不需要进病房探视小姐。 即使是我这种神经大条的人,也感觉到宋秘书的嘱咐有点异乎寻常:乔家小姐在此住院的事,对外是严格保密的,还请了保镖把这里围得严严实实,不可能有偶尔经过看热闹的,或是七大姑八大姨来这里。带着重要东西来这里的人,只能是刚刚借获求助信息的雷家人——人家不但肯帮忙,还特意派值得信任的人把关键的项链底座送过来,为什么要那么不近人情地收下东西、把人赶走呢? 要说是因为乔家大小姐陷入昏迷,不想让外人看到她狼狈的模样,这种担心就实属多余——我自己亲眼确认过她的情况:在不被噩梦困扰,平静地昏睡的时候,她就和童话中的睡美人一模一样。 当雷家的使者露面的时候,我在一瞬间明白了宋秘书嘱托的用意,并且强烈地怀疑那些话其实是乔茵的男友紫瞳说的。像模特一样颀长的身材、雕塑般俊美和无表情的脸、锐利的眼神和灵敏的动作——来人就是上次射箭比赛名副其实的冠军、雷氏总裁的义弟雷桐。 和我想象的一样,他果然是一个言简意赅的人。因为曾代表乔氏出场射箭比赛的缘故,他对于我留在医院里看着乔茵一事并不感到惊讶;也没有任何废话,沉默地把一个装首饰的锦盒递给了我。 打开盒子,里面是一串精美的银色底座加白色珠子的古董项链。我感到十分吃惊:这串项链上的宝珠不是被盗了吗? 也许是看出了我的疑惑,他解释道:“林静把底座归还之后,我二哥就换上了新珠子,打算找机会再送给她的——不知你见过没有:乔茵有一条样式差不多的项链,只是珠子要多一点而已。” 他这种明显是钢铁直男的人,居然会注意到女性的饰物,再一次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乔茵现在怎么样?你们打算用这个做什么?”他接着问。 “我也不清楚具体的做法——可能戴上就行?” “那你为什么还不采取行动呢?”他反问:“她的情况还不严重?” “也不是吧:她昏迷五天了。”我踌躇道。“可是我不是乔家的人,不好替别人做决定,更不能随便行动啊。” 第六十七章 回到现实的方法(下) “既然十万火急地求我们出借这东西,总不是拿来鉴赏的。”他果断地从我手里取回锦盒。“我来负责——请你和我一起去病房,我给她戴上可以吧?” 宋秘书刚离开不久,他的嘱咐我自然没有忘记;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说不出个不字来:可能是既没有拒绝人帮忙的理由,也没那个胆量。 很明显,乔家请来的保镖大哥们也没有阻挡他的想法——听说雷桐掌握着“天和会”旗下的安保公司,在业界名声响亮,他们应该是对此人的能力心悦诚服。我们两人就这样毫无阻滞地走进了睡美人乔茵昏睡的病房里。 虽说是病房,但为了让尊贵的vip病人们减少住院的紧张感,这里看上去和普通的星级酒店房间差别不大,只是多了各种维持生命体征的医疗设备。躺在病床上的乔茵穿着看似简单素净、其实是名牌的病号服,白皙的脸上一丝血色也没有,黑色发丝像扇面一样,散开在丝绸枕头上。 我此前从没见过这位名媛小姐,只听到其他人对其外貌的正面描述。事实上,就同为女性的角度看,她确实是非常漂亮,优雅而有时尚感。她没有用氧气罩等维生仪器,只有监控呼吸心跳等的设备在运作。 正当雷桐靠近病床的时候,我的手机突然不合时宜地振动起来——老妈打来电话,如果不接她会打个没完的。我只好赶紧退出门外接起电话:原来是问我要不要回家吃晚饭。正在我犹豫是回家还是再逗留一会儿的时候,只见一个高个年轻医生带着一群穿白大褂的人,从走廊尽头的电梯出来,匆忙向我的方向而来。 我见状马上冲进病房去:项链已经戴在乔茵的脖子上,雷桐正在叫着她的名字;床边那些监控仪器上的数字在快速变化着,病人的状况明显在发生不同寻常的变化。这时那个领头的年轻医生和其他专家们走了进来;从年轻医生的外表和年龄来看,我强烈怀疑他就是提供给我不少资讯的消息灵通人士的哥哥,那位神经外科专家。医生们组成一道人墙把病床团团围住——身为不懂医术的无关人员,我和雷桐却一个在人墙里,一个在人墙外。 在被礼貌地请出病房之前,我抓紧时间朝病床上的睡美人小姐看了一眼: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在众人的期盼之中,她好像睁开眼睛醒过来了。 第六十八章 病急乱投医(上) 在x怪奇事务所工作以来,我得到了很多锻炼自己的机会:我的直属上司、老板欧阳炎是个博古通今的人,跟着他我学了不少推理的思维方法;也在其影响下,认真阅读了许多他收藏的经典着作;最重要的是:欧阳炎原名北堂龙,是世族大家北堂家的嫡长子,他的业务范围自然涉及到其家族所在圈层的人,和他一起工作的我也得以大开眼界,人脉也前所未有地拓宽起来。 这天上午,我准时骑车到达事务所的工作室,也就是这里二楼的一个小书房——欧阳炎将它划给我作为办公室。这间房里主要收藏着推理小说和他办理过的所有案件卷宗。由于所有的文档都是我来记录整理,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我的文笔也比从前流畅得多了。 在一般情况下,欧阳炎是个非常善解人意的人,他把对面一间大房间改成便于练习跆拳道的道馆,而楼下的树林里,还有一处很宽敞的射箭场,让我可以随心所欲地练武——我从来没见过欧阳炎展现任何武术才能;不过他是个云山雾罩,浑身充满神秘感的男人,就算某一天发现他身怀绝技也不足为奇。 对了,他还曾经有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身份:神秘组织“四方”集团的首脑之一、担任监督之职的北方“玄武”,不过这已经是过去式。说实话,虽然我看过的很多小说里都有神秘组织的出现,比如柯南道尔笔下的《红圈会》、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四大魔头》,但我觉得如果有人在这里发展什么神秘组织,然后搅动风云搞事情真是吃饱了没事干——因为s市的警察和监察部门都很有效率,其工作成果很好地诠释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那句话。 尽管如此,前不久乔家千金诡异的中毒事件,还是让我的科学思维体系发生了些许动摇——首先她中的毒就很不合科学原理,然后是我们推理出的解毒方法:看似合情合理,实际上有点牵强附会,属于病急乱投医,死马当活马医的做法——最后她居然能成功苏醒,据说后续恢复还相当好,身体状况更胜从前:不知道究竟是现代医学,还是我们努力求来的宝贝古董项链的作用。 让我和欧阳炎始料未及的是:这起离奇的事件居然还有后续:和乔茵一样,使用过那盒带有蛇宝珠粉末的北堂馨,在一周后突然生病:起初她和家人都不以为意,后来病情却严重起来,她高烧不退,已经被送入icu诊治。 正因为如此,当天上午只有我一个人在x怪奇事务所留守,欧阳炎则去本月已经第n次光临的h大学附属医院,了解他远房堂妹的病况。当他返回的时候,我亲自去小厨房里给他准备了一份茶点,并泡了他最喜欢的一种茶。 “我现在真的和英国人的心情一样,需要一杯好茶。”他感激地给自己倒了一杯,“这阵子,你和我都受够了——我会付你加倍的津贴。” 他真是一个体贴下属的好老板。“谢谢!”我诚心地询问:“北堂馨情况怎么样?有好转了吗?” 第六十八章 病急乱投医(下) “其实不过是腮腺炎而已。”欧阳炎紧皱眉头,不解地回答。“有些小孩子得了这病,不过发一点低烧,病愈后就终身免疫了——年龄越大,这病的症状可能会越凶险;阿馨没有免疫力,又高烧不退,医生说有变成脑膜炎的危险。” 脑膜炎!童年时期经常被家长用来吓唬我们这些无知幼儿的一个名词。在我当时的认知里,得脑膜炎会让人变傻瓜,真是比死还可怕的感觉。不过,在医学发达的当今世界,脑膜炎虽是危险的疾病,却不是不治之症。最重要的是,它不是什么科学难以解释的蛊毒或者诅咒。 当天晚上下班回家之后,我忍不住在饭桌上问起腮腺炎的事。老妈给了我一个令人宽慰的答案: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得过这病了,因此有了终身免疫力。可接下来她却把话题转入了怪力乱神的方向。 “小时候你身体可壮实了,都不怎么生病;突然得了这个腮腺炎难受得很。我看不过去,就带你去了一个很有名的巫医家,他会念咒治腮腺炎,百试百灵——也真是巧了,回来你就舒服不少,晚上就退烧了,没过两天全好了。”母亲得意地告诉我。 听她一提,我隐约有点想起了这件事:那个大伯家有很多布匹,他绕着我低声念叨一阵之后,母亲就带我回家了,在路上还给我买了一个早就想要的玩具——我还记得拥有新玩具的兴奋之情,什么病痛的不适早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那个人本来就是卖布的,念咒治病只是业余做做而已,而且他只能治腮腺炎,别的病可治不好。”老妈解释——没想到这种江湖巫医还分专业。 “那个大伯还在s市吗?”虽然方法很不科学,但既然北堂馨和乔茵中一样的毒和诅咒,后者可以通过意想不到的方法恢复过来,也许她也可以。 “不知道啊——实在太久了,我得试着去找找。”说是这么说,我老妈的婆婆妈妈情报网其实很厉害,明天之前肯定有答复。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按老妈的情报找到了那位大伯——他比我记忆中的样子又老了不少,身材也佝偻了一点;不过他精神很好,并且自信满满地表示:治腮腺炎对他来说是手到擒来的小事。 起初我以为:欧阳炎不会信这种市井密医,谁知他居然痛快地亲自带那位老伯去了医院。北堂馨的父母是要依附他们北堂家嫡系一脉生活的一家人,自然对他的关心感恩戴德;那位老伯也得以在医院施展了他的独门秘术,还拿到一笔丰厚的酬金,眉开眼笑地离开了。那位在icu的年轻女病人在此人施法之后,病情看上去倒真的稳定下来,沉沉睡去了。 正当我以为推荐不错,暗自松一口气的时候,北堂家的另一个嫡系子弟,在s市警察局当痕检科科长的北堂玄出现在了走廊尽头。由于他不苟言笑,我一时也分辨不出到底是有事发生了,还是他本来就长那副阴沉不悦的样子。 “看到褚云了没有?”他说话总是直奔主题,一点寒暄的打算都没有。 “法医官为什么要来医院?”欧阳炎敏感地追问:“发生什么事了?” “一个年轻女人死了,看上去出身不错的样子。”北堂玄无奈地叹口气,“关键是在她的陈尸现场发现了这个——”他把手机递给堂兄,屏幕上有张照片;照片里是一张白纸,纸上有几行娟秀的字迹:红楼别夜堪惆怅,香灯半卷流苏帐。残月出门时,美人和泪辞。琵琶金翠羽,弦上黄莺语。劝我早归家,绿窗人似花。 第六十九章 死去两次的女人(上) 看到这件东西,我不禁想起南宫燕和西门沁雪两位名门之女死亡的现场,正是有这种不详的诗词——不知道到底是预告、还是描述她们的死。看似诗情画意,实则暗藏杀机,让人不寒而栗。 “又来了?”我烦恼地抱住了头;旁边的欧阳炎也是一脸凝重,低声问北堂玄,“你有没有那个女人的照片?” “有啊。”北堂玄还是面无表情,又划出另一张照片,递到堂哥的眼前。 看到这张照片,向来沉稳的欧阳炎居然失声惊呼:“怎么是她?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本来就死了啊。”北堂玄奇怪地瞄他一眼:“这张照片里的女人,哪里有个活人的样子?” “我不是这个意思——这个女人是我认识的人,可我一直以为她早就葬身火海了。”欧阳炎忙不迭地解释:“你当时出国不在s市;艾薇也还没来我的事务所工作——所以你们不清楚。这个女人是西门家的长女西门浩月。在西门沁雪之前,她是‘四方’集团专管赏善罚恶的‘白虎’!” 经过他一番言简意赅的说明,我们大概知道了这个女人的背景和发生在他们之间的纠葛:看来以前的大地产商西门家所经历的一系列悲剧事件,和这位大小姐西门浩月脱不了干系——出身名门,拥有美丽的容貌、聪明才智和决断能力,本来应该有光明的前途和幸福的人生,可她却受到他人的蛊惑,残忍地设计杀害了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自己也在大火中重伤,姣好的面容也留下了难看的烧伤痕迹。 莎士比亚说过:嫉妒是一个绿眼的妖魔,谁做了他的俘虏,谁就要受到愚弄。在很多人的眼中,西门浩月是一个让他们嫉妒的对象;殊不知她也同样会受到嫉妒之心的困扰。据欧阳炎介绍:西门家主曾有过三位夫人。独子西门洋自不必说,小女儿西门江花是最受宠的夫人所生,因此两人备受父亲溺爱。二女儿西门沁雪虽然也不被父亲重视,但她肌肤胜雪,美得让女人都羡慕。 “在孩子多的家庭里,要真正把一碗水端平是很难的。”或许是想起了自己死去的双胞胎弟弟,北堂玄脸色阴沉地加上一句。“由于偏爱引发嫉妒,然后出现争端,甚至兄弟阋墙都不奇怪;可是对有血缘关系的人痛下杀手,还是连环杀人事件,这就不是普通人能做出的事吧?” 第六十九章 死去两次的女人(下)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哪有正常人会因为父母更偏爱兄弟姐妹,就要将他们除之而后快的?就算是北堂玄的弟弟北堂武,也不仅仅是嫉恨他和堂兄欧阳炎(北堂龙)的容貌和成就都比自己好太多;实则是受到了心爱女子的挑拨,才会狠下心来算计家人的。 “你还记得东方家族的东方冉吗?”欧阳炎突然转头问我。 我连忙点头:那个人跟北辰集团的太子紫瞳一样,算得上是我曾亲眼见过的长相最俊美的男人之一。事实上,我人生的前二十年遇到的各色人等都很平常;可自从大学毕业、来到欧阳炎的x怪奇事务所工作之后,我的审美眼界就跟开了挂一样——欧阳炎本人,他的堂弟北堂玄,他的好友紫瞳、南宫凌,无一不是出色的美男子。 “南宫燕、西门沁雪之死,还有发生在我们北堂家的种种事件,很大概率上和这位仁兄有关。”欧阳炎语带愤怒地说道。“此人城府极深,善于洞察、操纵人心,还有一副让异性难以抗拒的好皮囊——他自己亲口承认曾利用西门浩月对付西门家;我相信他还鼓动过西门沁雪,让她杀死南宫燕,并且偷拿了她的遗书。至于我们北堂家,和凌庆华的女儿始终有解不开的孽缘。” 他指的是原h大学附属医院外科主任凌庆华的小女儿凌燕羽。她化名为凌月,到x怪奇事务所讲述了一个真假莫辨的前世故事;更让人不安的是:她被认定是唆使北堂武对家主下毒之人,以此报复北堂家,为去世的父亲报仇。 想到这里,我忽然有些局促不安,主要原因是除了美男,我还在工作中认识了几位s市的消息灵通人士——其中一位就是h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萧傲的弟弟萧健。据说他们兄弟也和北堂玄、北堂武一样是异卵双胞胎,而且哥哥很优秀,弟弟很一般。 虽然学习和业务能力比不上哥哥,可萧健作为消息灵通人士的八卦水平是名不虚传的,从他口中我得知凌庆华的大女儿名叫凌翠羽,而在西门浩月陈尸现场的那首诗词上刚好有“琵琶金翠羽,弦上黄莺语”一句,让人不得不怀疑两者之间的联系。 当我说出心中的疑虑之后,欧阳炎和北堂玄两兄弟也表示这件事很诡异。前者略加思索之后,问道:“西门浩月曾经受过严重的的火伤,身上脸上不会没有疤痕。可是刚才那张照片里的女尸脸部很平整,她生前是不是整过容?” “关于尸体的情况还得问褚云。”北堂玄回答。“所以我正在找他呢。” 第七十章 移形换影(上) 云色白,玄色黑——s市警察局的法检科科长褚云和痕检科科长北堂玄被同事们戏称为“黑白双煞”:这名字吓人,他们两人的工作能力更惊人。据北堂玄介绍:他接到案件报告之后赶到现场,发现了死去的女人和那张写有诗词的白纸。从表面上看,女尸并没有明显的伤痕,让他不得不怀疑她是死于中毒。 “平常褚云和我出勤的速度差不多,今天却让我等了好一段时间。”北堂玄的表情既不耐烦又有点不解。“这家医院的检验设备是本市最好的,有时候法检科会借用这里的解剖室——局里的人说褚云好像已经来了,尸体也被送了过来,所以我干脆到这里找他去验尸;照我粗浅的法医学知识来看,那个女人多半死于中毒。那毒药似乎很特别,可能只有褚云才能分辨出是什么——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他会去的地方都不见其踪影。” “也许他没有来这里吧?”欧阳炎提醒道。“你联系过他了吗?” “当然了。可他的电话一直没人接,发信息也是未读,这很不同寻常。”北堂玄解释道:“我们的工作经常会遇到突发状况,所以用于工作上的联系号码总是保持通畅、随叫随到。” “难道他也发生什么事了?”我忍不住插嘴。 “照理说,褚云应该有能力处理绝大部分突发事件才对——他虽然是法医,也是个散打高手呢:他对付三五个身手一般的人都不是问题。” “这是在普通情况下,如果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遇到袭击,结果可能会很糟糕。”欧阳炎又开始忧虑起来——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自家遇到的麻烦事,或者是担心褚云这位好友,又或者是两者皆有。 “我去他家看看好了。”北堂玄叹了口气,“这个人的生活是标准的两点一线,不是在家就是在局里——他有养一只喜欢和人类一样上厕所的猫,也许猫把他的手机弄到抽水马桶里去了,谁知道呢?” 他的最后那句话让我始料不及又忍俊不禁。近年来养猫的单身人士增加了不少,大概是因为找到合适的对象难度太高,临时给自己找个可以撒娇卖萌的宠物代替情人的陪伴。 “我想去查一查西门浩月。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她已经葬身于西门家的大火中;现在看来,这种想法是被东方冉误导所致。”欧阳炎总结道。“同一个人是不可能死去两次的——如果照片里的死者真是她,那么西门浩月无疑从大火中捡回了一条命。” 第七十章 移形换影(下) “而且想办法去掉了脸上的疤痕。”我提醒他,“你不是说她本来有烧伤?也许她在消失期间养好了伤——除了整容手术,还有不少美容护肤的产品有助于修复疤痕,可能她用了那样的东西。” “说到美容用品,我可就是完全的外行了。”北堂家的兄弟无疑都是些钢铁直男,这一点丝毫不让人意外。 “我也没有多么内行;只不过听我妹妹说过:有个护肤品牌的创始人,脸上有很严重的疤痕,为了治好自己勠力研究,最后从某种产量很低的海藻里提取出了修复皮肤所需的有效成分,品牌名号因此也一炮打响——不过我从来没用过那种产品,一是因为我脸上没那么严重的疤,而是因为我没钱,用不起那么贵的东西。死者看上去家境不错,大概能用得起昂贵的美容品。” “到底是整形还是使用了什么美容品,都要通过化验才能确认——褚云却在这个关键时刻不见踪影,局里应该会派其他法医官来检验。”北堂玄临走前丢下一句,“希望这人和褚云一样专业,但比他好相处些。” “他自己也没有多平易近人,真是五十步笑百步。”我忍不住吐槽,欧阳炎则笑出声来:“你觉得阿玄很不好相处吗?” “难道你觉得他算社交达人?”我反问。“虽然我还年轻,见过的世面不多,可他和紫瞳绝对算是给人带来压迫感的高手:只要用眼角扫一下,就让人紧张得要死,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事——大概就是‘曲调误,周郎顾’这种感觉。” “虽然我没有这种感觉,不过你形容得挺贴切的。”欧阳炎赞赏地看我一眼,“可能因为我们是同性——在某些冰山美人类型的异性面前,我有时也会感到不自在的。” 说话间,我们已经来到了医院的特别解剖室外,就是北堂玄口中常被他们借用来做法医检验的地方——这里位于远离医院医疗大楼和住院部的一座老旧小楼里,主要用于医疗教学和法检。换句话说,那些用于或者需要解剖的遗体都存放于此,想想就让人汗毛倒竖。 顶着前院长的大侄子和北堂家嫡长子的光环,欧阳炎在这家医院各处畅行无阻。他带着我轻车熟路地走到解剖室门前,礼貌地敲了敲陈旧的木门。这一举动吓我一跳:本来这里的气氛就够阴森的,他还多此一举地在多半只有尸体的屋外敲门。更诡异的是随着他的敲门声,屋内真的传出了一个清脆的声音:“门没锁,请进!” 我们推门进去。弥漫福尔马林气味的室内光线昏暗,正中间是一张手术台,倒是被手术灯照得雪亮。让我安心的是:手术台上的尸体被白布从头到脚盖得严严实实,根本没看到血啊内脏那些可怕的东西。站在手术台旁穿着白色医生袍的是一个身材苗条的年轻女人,她转过身来面向我们,拉下了脸上的口罩。 看清她的长相的一瞬间,我还以为自己的眼睛出了什么毛病:这个女人肤色雪白,十分美丽,但看上去却非常像已故的西门家二小姐西门沁雪——虽然我只见过她死后双目紧闭的模样,可面部轮廓线条和五官却和眼前的女人很相似。 “你们两位好!我是s市警察局的法检官,今天刚报到的。”她平静地向我们介绍:“我的名字叫凌燕羽!” 第七十一章 双生之死(上) 根据萧家双胞胎弟弟萧健提供的信息,我马上意识到:站在我们面前的这个女人,就是北堂家宿敌凌庆华的小女儿。早在北堂家的双胞胎弟弟北堂武出事之时,众人就开始感觉到了她的存在;至少在家主北堂令看来,北堂武的背叛正是源于她的挑拨。 而在“四方”集团新任的“白虎”、西门沁雪留下的遗书中,更是直言不讳地指控她为操纵北堂武的幕后黑手。如今这位备受怀疑和非议的人物居然坦然出现在北堂家的嫡长子、“四方”集团前任“玄武”欧阳炎的面前,让人不禁佩服她的镇定和勇气。再加上绝美的容貌,连我这个身为同性的外人,都开始动摇对她的防备和质疑。 “正如你们二位所见,我还没有进行解剖。”她的声音变得低沉下来。“褚云法检科长今天不知为何没有出勤,据说是相当异乎寻常,局里已经派人调查此事——其他的法检官也都很忙,所以派我这个新手来处理这桩突发事件。局里的人说痕检科长北堂玄也来了医院,可以适当指导我工作,我却没有见到他。” “我认为你以前没有见过北堂玄,却能一眼认出我不是他,可见你对我们北堂家的人、至少是我们的长相很熟悉。”欧阳炎说话直奔主题:他始终还是怀疑凌燕羽对其家族不怀好意。 “不错——如果有人在你的成长过程中,不断灌输对某一家族的恶意,你也很难不受影响。”凌燕羽坦然地承认。“在这家医院有些年资的人,都知道我父亲和北堂令之间的恩怨;尤其是萧家的人,更是和北堂家一个鼻孔出气,把我父亲看成是迫害医学天才萧绰、剽窃其医学成果的小人。在我父亲去世之后,还有谣言说他是畏罪自尽。” “这种传言和我们家是无关的。”欧阳炎斩钉截铁地为家族澄清道:“那个时候,我大伯刚当上h大学附属医院的新院长,自然要避免任何对医院不利的谣言;虽然你父亲和他不是朋友关系,可他是医院的外科主任;我大伯爱惜羽毛,不可能去诋毁他,连带让医院的声誉受损。” “我父亲没能治好星谷家唯一的继承人,惹得对方非常不满,不论声誉地位都岌岌可危,更不用说争夺院长之位。你大伯胜券在握,当然不用再费力落井下石。”凌燕羽肤色雪白,说话的语气也凛若冰霜,好像她提到的不是自己的父亲,而是某个不知名的陌生人一样。“所以我并不因父亲的遭遇而迁怒于北堂家。这一点和我的姐姐截然相反。” 第七十一章 双生之死(中) “我和姐姐是试管婴儿、异卵双胞胎,和萧家的双胞胎兄弟差不多同年出生。父亲出事的时候我们年纪还很小,我一直由母亲抚养——她后来改嫁给一个事业有成的商人,生活得挺幸福,所以我也跟着过得不错。”不等我们问起,凌燕羽就主动说起了自己的过往。“姐姐就不一样了:她被姑姑收为养女,带去了国外——我姑姑凌月华是个有才华的人,她会出国是因为受到情伤——和她有羁绊的人,还是你们的家主北堂令,他们之间的恩怨不会比萧家少。” 说到这里,凌燕羽意味深长地看了欧阳炎一眼。身为北堂家年轻一代的长子,又是一位精明有头脑的事务所主管,他当然明白前者话里有话。 “虽然是双胞胎姐妹,但你的姐姐从小由憎恨北堂家主的姑姑养大,所以对北堂一族心存怨怼,你想说的是这个意思吧?”欧阳炎敏锐地说道:“这种怨恨会驱使她做出什么样的事呢?欺骗、唆使北堂武用河豚毒素对我大伯下毒;雇人在国外害死我的远房堂妹北堂馥;甚至用不知名的毒粉,伪装成蜜粉对她的妹妹北堂馨赶尽杀绝?”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凌燕羽干脆地一口否认。“我姐姐是学声乐的,不是什么毒物专家。我很难想象她有那个毒药知识,执行你所提到的那些令人匪夷所思的指控。” 我忍不住出言提醒:“她没有毒物知识,你有啊!你可是法医啊。” “这倒是没错。作为法医,我没有解剖这具尸体;可出于其它原因,我忍不住仔细检查了一番:结果从尸体的喉部,我找到了这个东西——” 她从解剖台上拿起一个玻璃培养皿,里面有一个沾有血迹、看上去像个没有脚的甲壳虫。“这个是斑蝥,主要产于中国云南、贵州等地;《本草经疏》中有记载:斑蝥,近人肌肉则溃烂,毒可知矣。斑蝥因为和孔雀的产区重合,加上除去头部足翅之后的斑蝥外观极似孔雀的胆囊,会被不认识的人误以为孔雀胆。” 第七十一章 双生之死(下) “孔雀胆是南方大斑蝥的干燥虫体药名叫法,属于大毒类中药。服用后会引起中毒症状,包括局部刺激症状:皮肤黏膜出现灼烧、疼痛、口渴、逐渐吞咽困难、出血、水肿、发泡等;消化道症状:呕吐、剧烈腹痛、溃疡、便血;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症状:神志不清、昏迷、眼球转动不灵、复视、语言困难、口唇麻木、肢体瘫痪软而无力;肝肾泌尿系统损害症状:例如腰疼、血尿、泌尿系统感染、肝功能损害、肾功能衰竭等。” “真实的孔雀胆类似大部分鸟类与哺乳动物的胆,无毒,具有抑菌抗炎、清热解毒的功效。”凌燕羽沉痛地说道:“可这个斑蝥孔雀胆,食用过量后果不堪设想:肝肾功能衰竭;受害者会当场大口吐血,有生命危险。或者七窍出血、迅即暴毙,死状恐怖。在古代,由于认知有限、以讹传讹,将南方大斑蝥和‘孔雀胆’划上了等号,与砒霜‘鹤顶红’一样,成为着名毒药的代表词。” “用这种东西下毒,哪有人吞得下去啊?”我汗毛倒竖。 “死者生前应该是服用过真正的孔雀胆。”凌燕羽回答。“可我不觉得她会弄错,而且服下的剂量过大,以至于七窍出血而死——她应该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或是被逼服毒的。” “北堂玄给我们看过她遗容的照片,样子挺正常,没有七窍流血这么恐怖啊?”我感到颇为不解,欧阳炎也紧蹙眉头。 “有人在她死后,为她整理过遗容,把血迹全部擦掉了——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此人一定和她的死脱不了干系。” 乍一看上去,我还以为凌燕羽和褚云、北堂玄一样,是个遇事处变不惊、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尤其是在工作的时候,他们必须摈弃私人感情,用客观公正的态度来对待案件和受害者。可凌燕羽的最后一句话却明显饱含了愤怒之情,仿佛为受害女子的惨死而忿忿不平。 “既然已经检查过尸体,又有了自己的判断,您为何坚持不解剖验尸呢?”欧阳炎显然和我有同感,问道:“是什么阻止了你履行法医的职责?” “是回避原则的规定:作为法医,我不能处理涉及本人或者近亲属相关的案件。”凌燕羽的回答公事公办到让我们始料未及,接着她又补充了一句:“这位不幸的死者正是我的异卵双胞胎姐姐——凌翠羽!” 第七十二章 翠羽黄衫(上) “艾薇,你有没有看过金庸先生写的《书剑恩仇录》?”和凌燕羽不期而遇的两天后,我和欧阳炎再次坐在x怪奇事务所的办公室(即大书房)里。两杯茶下肚,欧阳炎老板突然发问。 “就看过改编的电视剧。”我有点不好意思地承认。“以前除了推理小说,其它书只要改编成了电视电影,我多半就不会去看原着了。” “那你最喜欢哪个人物?” “反正不是陈家洛,这个金庸书里的第一大渣男。”我不屑地回答:“在霍青桐和香香公主之间脚踏两条船——本来是对回部首领木卓伦的女儿、文韬武略的霍青桐有好感,可一看到国色天香的香香公主,就移情别恋了。可见比起能力,还是好相貌对女人更有用,至少更能吸引异性的好感。” “霍青桐的容貌也很好:秀美中透着一股英气,光彩照人。丽若冬梅拥雪,露沾明珠,神如秋菊披霜,花衬温玉,两颊晕红,霞映双云,双目炯炯,星灿月朗。”欧阳炎一口气说出了很多四字的词句。“她领军作战,有一股领袖豪爽之大气,是回部人民心中的女英雄。” “雅号‘翠羽黄衫’。穿着一身鹅黄衫子,长辫垂肩,头戴金丝绣的小帽,帽边插一根长长的翠绿羽毛——等等,凌燕羽的姐姐、被‘孔雀胆’毒死的那个年轻女人就叫凌翠羽。”我好像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琵琶金翠羽,弦上黄莺语’,你是不是因为这句诗才想起霍青桐的?” “有一部分是这个原因,更重要的是只要这样的诗词出现,总会发生某种不幸的事件。”他又忧心地补充一句:“多半是人命案件。” “预示南宫燕和西门沁雪之死的都是苏轼的词《卜算子》——只不过关于前者的是《惠崇春江晚景》,后者的是《黄州定慧院寓居作》。”我翻看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跟凌翠羽有关的这首是韦庄的《菩萨蛮》。” “是何人所作的诗词并不重要,关键是诗词内容总是暗指受害人的姓名或是死法,看到就令人不寒而栗。” “我记得你说过:‘四方’集团的首脑人物、‘青龙’东方冉最中意用如此方式——既可以用其他人不易察觉的方式告知目标人物的姓名,也可以用吓人的死法震慑受害者,使其惶惶不可终日。甚至有可能不等受害就自寻绝路。” “是啊,东方冉绝对是操纵犯罪的高手,而且总能把自己置身事外。所以我特别去查了他这段时间的行踪,发现他居然并不在s市。”发现自己的怀疑落空,欧阳炎居然有点遗憾。 “现在的通讯手段这么发达,就算他身在太空,也不见得不能联络。”我安慰他道,“关键是这个案子到底是不是出自他的策划。如果是的话,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 第七十二章 翠羽黄衫(下) “我也觉得好奇,很想查清事件背后的真相——可惜褚云一直没有音讯,阿玄也忙个不停。” “褚云到底去哪里了呢?” “不知道。这一点也很奇怪——褚云根本不是那种随便翘班不上的人,更不会一声不吭就人间蒸发。凌燕羽因为要避嫌,也不能给她姐姐验尸,最后还是另外一位法医官处理的。”欧阳炎满脸的不解。“事实和凌燕羽判断的差不多,凌翠羽就是死于孔雀胆中毒,肝肾功能衰竭,死前口吐鲜血,痛苦万分。” “这个凶手很喜欢用毒药啊——河豚毒、乌头碱,这个南方大斑蝥‘孔雀胆’,还有让北堂馨和乔茵中毒的神秘药粉。真是手法层出不穷,让人眼花缭乱。”我补充道:“要是在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这个人肯定是《雪山飞狐》里毒手药王一门的人,不然就是《碧血剑》里五毒教的人。” “你也看了不少武侠剧啊?” “是啊,一放暑假就跟着老爸看这些。”我回忆起以前的日子:放暑假后的前十天,我会加班加点把暑假作业写完,然后就是长长的欢乐时光。当然间或也要去补习班或者是运动培训,但总归还是有很多自由的娱乐。 “我认为金庸先生笔下的男主角远没有女主角出色。”欧阳炎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他笔下的第一美人,就是霍青桐的妹妹喀丝丽,也就是香香公主——她身上有一阵阵淡淡的香气,淡雅清幽,甜美难言。虽然全不懂武功,但她那极致的美似乎蕴蓄这一股极大的力量,叫人为她粉身碎骨、死而无悔。” “那个代号‘青龙’的男人东方冉,好像也有这种能力;只不过他是男的,大概总是驱使女人为他办事——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名侦探波洛也说过,下毒似乎是女人更常用的谋杀手法,因为没有那么暴力,也不需要很多体力。” “据我所知,东方冉利用过的女人有西门家的两姐妹,浩月和沁雪;她们两人长得和凌家的双胞胎姐妹很相像,真是太巧了!” 我点头称是:“我没见过西门浩月,但是你乍一看照片,把凌翠羽看成是她,可见她们确实很像;而我一见凌燕羽,就觉得很像西门沁雪呢——都是数一数二的大美女!” 欧阳炎赞许地笑笑:“艾薇,你有一点好处,是比美貌更值得称许的——为人豪爽坦诚,不存嫉妒之心。所以在赞美她人的时候,是出自一片赤诚——这和侠肝义胆、智勇双全的霍青桐很相似,也是我为什么提起她的另一个原因。” 他突如其来的热情称赞让我有些不知所措,心想假如通俗点说,不就等于我是个女汉子吗?“这样啊,”我尴尬地挠挠头转换话题。“既然我们怀疑的主要对象东方冉不在本地,接下来怎么调查呢?” “让我想想。” 话音未落,他的手机响了起来,听其接听的语气,打来电话的人应该是北堂玄。简短说过几句之后,欧阳炎刚舒展的表情又变得严肃起来。 “让殷大叔准备一点镇定安神茶吧。”他皱着眉头吩咐。“阿玄马上就到这里来,他很少情绪不稳,可能是发现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了吧?” 第七十三章 书卷争夺战(上) 三十分钟后,温热的好茶和点心已经备妥,冒出淡淡的香气;欧阳炎的堂弟北堂玄也如约来到了事务所。虽然名字里有个玄字,但我从没见过他穿黑色的衣服——男要俏,一身皂。身材挺拔的他穿上黑色的衣服,显得特别好看;除了他之外,在射箭比赛时见到的雷家兄弟也经常穿黑色,也是十分帅气逼人——古人诚不欺我。 外表是格外帅,可北堂玄的心情大概和他的服装颜色一样黑沉沉。他的脸色本来就不属于和善一类,这一来更显得凶巴巴的。他进门后一言不发,把一卷布包好的东西扔给欧阳炎。 后者疑惑地展开布包,里面是一卷非常陈旧的、像皮一样的东西。“你最好戴上个手套再看,这东西可是很贵重的。” 北堂玄语带讥讽之意;欧阳炎却毫不在意,依言从抽屉里拿出一双丝绸制的白手套,戴上之后再展开那卷皮子。我好奇地伸头过去,上面密密麻麻写着的不知道什么文字,总之我一个都不认识。 “这是少数民族满族的文字。”北堂玄解释:“我自然看不懂,不过这个书册我却再熟悉不过——是我从克莱因家借来的!” “北堂馥不是把它还回去了吗?”我大感震惊,忍不住插嘴。 “她是还回去了一卷,还加上货真价实的古董木盒。”北堂玄阴郁地回答。“我是亲眼看着大伯从保险柜里拿出来的,当时就记住了密码——大伯的行动毫不遮掩,我也从没怀疑过他交给北堂馥的不是真正的书册。” “你怎么能确定这个是真品,而北堂馥还回去的是赝品呢?” “我是s市警局的痕检科科长,这是我的专业。”北堂玄这文不对题的回答居然让我觉得很有说服力,忘记进一步追问下去;而他自己可能觉得态度过于自傲了,接着补充说明。“这个羊皮卷的年代大概有两百多年了,确实是中国清朝的古董。克莱因家的人收藏了这东西但不是很珍重,所以有的部分生了霉菌。他们借出之前自然是稍加清洁了一下,可霉印不是那么容易去掉的,尤其是在这一页上——” 他伸出一个手指,指了指书册的一个小角落。“这个霉点的形状特殊,像一个牛头犬的样子——我从克莱因家的人手里拿过书册后,曾认真检查过一遍,早就注意到了这个印记。除了这个之外,还有其它几处印记和我最初拿到的那本书册一模一样。不管造假的人有多厉害,也不可能做到如此地步的。” 第七十三章 书卷争夺战(中) “这么说来,克莱因家的人还真没冤枉我们——的确是大伯换走了真书册。只不过赔上了一个贵重的古董盒以混肴视听。”即使证据确凿,欧阳炎还是不大愿意承认这一现实。“大伯为什么这么想得到它呢?上面到底记了些什么?” “他也不认识满文,所以找了一位大学教授,帮他把内容翻译了出来,一起放入保险箱——译文在这里。”北堂玄又丢出一个金边的薄笔记本。 “上面说,这个书册的主人是清朝高宗皇帝乾隆帝第九个女儿、容妃和卓氏所生的公主爱新觉罗美因,冰雪聪明、容姿秀美。她原本要和亲,嫁到蒙古巴林部。可在这之前,容妃出身的天山回部被不明势力覆灭,容妃受到打击去世,美因公主也在不久后,突发疾病香消玉殒。” “美因公主之死,有传不是因为急病,而是自戕而亡。起因是她爱上一位俊美的异族贵公子,但对方名草有主,公主求而不得,又不愿意嫁给他人,绝望之下只能追随母后而去。” “又是乾隆皇帝一朝的事——上次那个自称凌月的女儿所讲的,好像就是乾隆帝的外甥、富察福康安福晋的事。”我提醒道:“我们还以为那个凌月就是凌燕羽,原来她们不是同一个人。” “你怎么知道她们不是同一个人?”北堂玄转头问我。 “这两个人我都见过啊。”我没想到他会如此发问。“凌燕羽说她是你们痕检科的新同事啊。” “没有这回事。”北堂玄斩钉截铁地否认,“我是科长,有新人必须向我报到才行——这几个月都没有新进人员啊。” 欧阳炎和我面面相觑:如同历史重演一样,同样的事又发生了——我们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再次灌输了一篇真伪难辨的说辞。 “这真是有点丢人了。”他尴尬地问北堂玄:“那个死者的身份能不能确定?是不是凌庆华的大女儿凌翠羽?” “已经比对过dna,确实是的。” “双胞胎的dna不是一样的吗?怎么能确定那个是凌翠羽,而不是凌燕羽呢?”我提问。 “只有同卵双胞胎的dna才是一样的;异卵双胞胎并不一样——再加上她们俩是试管婴儿,身体各项数据完整,所以比较容易确认身份。” 第七十三章 书卷争夺战(下) “我们总算掌握了一些真实有效的信息。”欧阳炎感叹:“自从阿武出事之后,北堂家就跟姓凌的那家人卯上了;再加上东方、西门家和‘四方’集团的掺和,情况变得有点复杂了。” “自称凌月的和自称凌燕羽的那两个女人,到底谁是凌庆华的女儿?”我也是一头雾水。 “不管是谁,她们似乎很热衷于误导我们。” “也许她们并没有这种打算,只不过我们不清楚她们的背景和目的,才会觉得很出乎意料。”欧阳炎沉思着说道:“凌月告诉我们的故事,跟清高宗乾隆帝的宠臣富察福康安有关;克莱因家收藏的书册,记录的是乾隆帝的女儿的故事。”他又翻看起书册来,突然停下动作,指给我们其中的一页。 “这一页上的文字不是满文,不知道是讲的什么?” “大伯也很好奇,所以请了几位文字方面的专家去鉴赏会,结果他们有人认出是中国古代辽国的文字,也就是契丹文。”北堂玄回答。 中国古代辽朝(916~1125年)建立不久,即先后创制了契丹大字和契丹小字两种文字。契丹文是辽代契丹人为记录契丹语而参照汉字创制的文字,属于汉字的派生文字,大字和小字都有表意和表音的成分,小字的表音成分比大字多。虽然大字和小字都没有被完全解读出来,但小字的研究比大字更为充分。前者创制于辽太祖神册五年(公元920年)。后者相传为太祖弟耶律迭剌所创制,制字年代略晚于大字。主要用于碑刻、墓志、符牌,着诸部乡里之名以及写诗译书等项。金朝灭辽后,契丹文继续使用。章宗明昌二年下令停用契丹文。女直文(宋、辽时期女真又作“女直”)的创制在很大程度上参考了契丹文的创制方式。 从创制到废止,契丹文前后共使用二三百年,随着哈剌契丹(亦称黑契丹)建立的西辽(1124~1211)灭亡,最终成为死文字。契丹文图书几乎全部湮灭,只有宋代王易的《燕北录》和元末明初陶宗仪的《书史会要》里收录了几个描画的契丹字。现有的契丹文资料以石刻为主要内容,有数十件,总长达数万字。其中契丹小字《郎君行记》是唯一一份契丹、汉双语文献,是解读契丹文的关键。其他类型的契丹文资料大多比较短小。唯一的例外是俄罗斯科学院东方文献研究所收藏的契丹大字写本,有一万五千字。但该写本字迹比较潦草,释读出的内容很少契丹文字与中国着名的东巴文、仙居蝌蚪文、夜郎天书、岣嵝碑、巴蜀符号、仓颉书、夏禹书、红崖天书一样,成为二十世纪的不解之谜。 第七十三章 书卷争夺战(续) 从网上的百科查到如上文字后,我忽然想到大家为什么都要争抢这本书卷——大概跟努力寻找甲骨文的理由差不多。“既然是这么稀奇的文字,那应该很难翻译了吧?”我沮丧地问。 “是啊,所以我们得不到详细的译文,只能大略知道是什么内容——辽国的贵族后裔到了清朝,成了为皇帝靖边戍守之人。身处贫瘠苦寒之地,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贵,反而算得上艰苦。乾隆帝的容妃出身的和卓部,因为有皇帝的照拂而丰衣足食,却在一夜之间被一股神秘力量灭族——据说那首领武功高深莫测、诡谲无比,出现时常有群狼跟随,故称‘狼主’。” “‘狼主’每次出现,多是一身黑衣。”北堂玄接着介绍——原来他今天的一身装束,灵感来自这位古人。问题是他并不是能驱使野兽的武林高手,而是生活在现代的公务人员,似乎有些搞错了重点。 北堂玄并没有察觉我心中的想法。“此人以面纱或面具遮住脸孔,敌人不知他的真面目,只有那双眼睛:文献里特别记载与常人不同,每当他出手,眼睛里似乎折射出紫色的光芒——” 紫色眼睛的人!我差点惊呼出声——谁符合这个条件,我们三人心知肚明,只是没有一个人说出来:他倒真是个正儿八经的公务员。 “事情好像变得更复杂了。”欧阳炎长叹一声。“‘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比起被动地参与剧情发展,我还是当个观众好得多。” “那种一眼就看透剧情的故事,也没什么意思吧?”我不以为然。 北堂玄闻言瞟我一眼,“不知道剧本就演戏,总是心里没谱。” “听说有个大导演就不给演员剧本,让他们演到哪里算哪里;他的作品还拿了不少奖项呢。”我不服气地反驳他。 “那是导演对剧情的把控能力强。”欧阳炎一副怕我们吵起来的样子,急忙总结:“在我们遇到的所有事件背后,说不定也有这样一位厉害的操盘手,比如‘四方’集团的‘青龙’东方冉。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敌暗我明——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是韬光养晦,等到局势明朗的时候,一击即中!” 第七十四章 青龙显现(上) 我从未疯狂地迷恋上某个人,反倒是曾经沉迷于某种事物:因为物是死的,你总能不断从中发现它的美好之处;而人是活的,不知为何,他(她)总会在某种时刻让你感到失望或痛苦。因此我宁愿将感情投入到死物中去,也不愿刻骨铭心地爱上一个人,以此来逃避爱人将带来的失望和痛苦,这都是由于我最爱的人只是自己。 以上这段内心独白,是东方家族的现任家主、“四方”集团的“青龙”所说。神龙见首不见尾——在遇到一系列诡异的事件之后,我的老板欧阳炎和他堂弟北堂玄开始怀疑此人就是在背后搅动s市风云的幕后人物。正当大家在思考有什么办法能当面见到此人,证实自己的猜想的时候;他却主动出现在了杨柳山庄的x怪奇事务所。 此前我和欧阳炎曾为了南宫燕和西门沁雪的失踪事件去找过他;因为在这两位千金小姐出事之时,现场都被发现了诡异的古诗词——同样类型的诗词曾经预示了一系列杀人事件。或者换句话说:有人为了某种目的,比拟诗词描述的画面,制造了连环杀人事件。 欧阳炎认为:虽然“青龙”东方冉不是连环杀人事件中任何一起谋杀案的凶手,但他始终隐身在幕后,用诗词组成的看不见的线,操纵自如地拉动自己的傀儡。比如“四方”集团以前的“白虎”、西门家的大小姐西门浩月,就是这样的一个受害者。 “虽然我们都曾是‘四方’集团的一员,但素来没什么交集。”欧阳炎对这位不速之客的态度可谓相当冷淡——我们上次会面的地方是东方家的林中宅邸,因为南宫燕和西门沁雪的事,欧阳炎和我找上他,希望得到一些有用的线索;和忧心如焚的我们比起来,他的表现非常平静而超然。 时至今日,我们所处的地位好像翻了个面:东方冉俊美的容貌不改,但不知他经历了什么,显得憔悴不堪;面部轮廓和挺直的鼻梁都像被刀削过一样。同时发生变化的还有他的话语:反正就他此前留给我的印象,让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指望听到他的真情告白。 “正因为没什么来往,我可不敢说有多了解你。”欧阳炎的语气就像上次的东方冉一样平静,还略带一点点讽刺意味。“可你说最爱的人是自己,我倒是颇为认同。” “他是用英文说的那段话,用的是过去式哦。”英语系毕业的我忍不住提醒老板,“意思是现在他最爱的不是自己了,对不对?” “聪明!在这种紧急的时候,我好像没有白来一趟——你们两位正是我需要的帮手。”不知是太过焦虑还是故意为之,他忽略欧阳炎明显不待见他的模样,自顾自地说出了自己不请自来的缘由。 第七十四章 青龙显现(中) “关于‘四方’集团的东方、南宫、西门、北堂四家的纠葛,您二位应该大致清楚,我也不再赘述了。”他开门见山地说道:“东方家族被南宫、西门两家联合插刀,落到嫡系继承人身死,家产被瓜分的地步,这是不争的事实。同样的,北堂家主和凌庆华交恶,抛弃了后者的妹妹;凌庆华死后,他的双胞胎女儿分别被妹妹和再婚的妻子抚养。” “你不是东方家族的人,又是怎么卷入其中的呢?”欧阳炎打断他。 “的确,我一开始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可就在我坠河差点死掉的时候,东方家的人对我施以援手。”东方冉回答。“东方家有一支旁系亲戚,非常擅长用药和易容术——凌庆华的长女凌翠羽,就是用了这种秘术,化成一种平平无奇的样貌,然后才来接触你的。”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欧阳炎一眼,“你可能已经觉察到了:凌翠羽就是凌月。她由姑姑带去国外生活,直到后者去世才回国——她用了姑姑名字里的月字作为自己的化名。” “她为什么要找我们,说那个幻觉中看到前世的故事?”我忍不住提问。“还有那个自称凌燕羽的女人,真的是凌庆华的小女儿,凌翠羽的妹妹吗?” “凌燕羽我倒是挺熟悉,但不知道你们见到的女人是什么样,不能肯定你们遇见的到底是不是她。”东方冉无奈地承认。“至于说凌翠羽,她受到被北堂令抛弃的姑姑的影响,从小耳濡目染,对北堂家的人满怀怨怼;因此她这次回国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要报复北堂家的人,为死去的父亲和养育她的姑姑报仇雪恨——可惜她长居国外,对s市的情况并不熟悉,只好设法找到双胞胎妹妹凌燕羽,由她引荐找到了我,‘四方’集团的‘青龙’。” “我和凌燕羽的关系和此次事件没什么联系;据我所知,她和姐姐不一样,并不关心家里经历过的陈年旧事,所以暂且按下不表。”东方冉接着说道:“还是说凌翠羽好了——‘琵琶金翠羽,弦上黄莺语,绿窗映人,颜如花’,她的长相和西门浩月挺相似,我乍一看也吃了一惊。凭着出众的相貌,她很容易就获得新的‘玄武’、北堂家的三少爷北堂武的信任和爱慕。” “这么说,就是她唆使阿武向大伯下毒的了?”欧阳炎脸色阴沉。 “不错,这件事她和我说过——北堂武下毒被识破,继而被反杀。事情的走向和结果既在凌翠羽意料之中,又出乎她意料之外:她知道北堂令老奸巨猾,北堂武很有可能不是他的对手,但没想到他那么心狠,居然逼死自己的亲侄儿!” “你在这件事里,又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仅仅是个吃瓜群众而已——东方家的敌人是西门和南宫:西门家谋夺东方家的财产,南宫家的女儿造成东方家的嫡子之死;而我们没发现北堂家有参与其中,所以没必要把你们也作为报复的目标,造成一对三的不利局面。”东方冉坦率地承认。“西门家确实在我的计划下家破人亡、一败涂地,南宫家却还是赫赫扬扬,享受‘世家’的美名。南宫燕更是被称为‘慈善之花’,打算和你们北堂家联姻——就在这个时候,西门沁雪为了重振家声,也和南宫燕打起了同样的算盘。以我对南宫燕的了解,她一定会用尽手段抹黑打击对手,把西门、北堂联谊的事情搅黄。” 第七十四章 青龙显现(下) “事情的走向正如你的预料:南宫燕破坏了西门沁雪的好事,也遭到了后者的报复。”想起在孤寂的叶家大宅里找到的双姝尸体,我不禁感到毛骨悚然。“是你拿走了西门沁雪遗书中的关键部分吧?” “没有,那东西对我并无用处。”东方冉摇头:“里面写了在背后摆布她向南宫家报复的人的名字——虽然你们以为那个人是我,可西门沁雪知道我在西门家衰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对我多有怨恨,并不会受我教唆——真正影响她的人,是长相和她亲姐姐西门浩月酷似的凌翠羽!” “她怎么会有叶家大宅的钥匙?” “这我并不清楚。她大部分时间都住在海外,听说是德国。”东方冉终于谈到了自己的真正来意。“从她口中我听到了一位美丽的清朝贵族少女和异族公子的爱情故事;由于某人的强势介入,这个故事以悲剧而告终,使得不少人意难平。在这些人中,最有权势的是乾隆帝的一位公主。据说在她的陪葬品里,有一本装在紫檀木盒里的羊皮书册,里面详细记录了整件事情的全部经过。” “到底是x怪奇事务所的主人、北堂家的大公子,已经知道书册的事情了。”东方冉接着说道:“根据我所掌握的情况,紫檀木古董盒子曾是北堂家主的收藏,书册则是属于德国克莱因家族的——我猜凌翠羽多半是从克莱因家的人那里得知书册和故事内容的。北堂家向克莱因家借走了书册并成功据为己有——你没有否认,看来这件事情也是没错的了?” 他盯着欧阳炎的脸,从他阴晴不定的脸色里看出了真相。“不用担心,我根本无心追究这件事的对错:书册在谁手里都好,我已经从凌翠羽和另一位更熟悉这物件的人那里得知了所有内容——甚至里面的契丹文咒语,东方家也有人破解出来了。” “那么,你知道的东西明显比我们多得多;我们还有什么可帮你的呢?” 东方冉苦笑:“这位美丽的小姐到了今世,正是我所爱之人!她中了一种叫‘浮生若梦’的奇毒,陷入看似昏迷的沉睡中。” 听到他的描述,我差点叫出声来:原来那种蛇宝珠磨出的粉末、致使乔茵和北堂馨昏迷和病倒的物质有正儿八经的名字——他口中的爱人的症状,更是和乔家小姐一模一样。 “我知道了!你想要那条宝珠项链,救醒你的爱人对不对?”我脱口而出。 “不。我知道它在乔家小姐手里,但我不需要那条项链。”没想到他马上否认。“救醒她的关键不在那项链,而在某个人身上——我想知道那个人的身份。” “前面我说过:凌翠羽讲了这个爱情故事,但她有所保留,没有告诉我细节——也许是因为她和西门沁雪接触过多,在她的影响下对我产生了不信任。”东方冉遗憾地补充。“西门沁雪死后,她变得疑神疑鬼,总觉得有人要害她。就算真有此事,那个人也不是我。她后来找上你们,讲了同样那个故事,还给你们看了几幅画对吧?那画上就有我要找的人的身份线索——这位小姐,你肯定看得很清楚,请务必要告诉我那人是谁!” 第七十四章 青龙显现(续) 就算我真的是妹妹口中所谓的钢铁直女,大概也无法抵御这张极度俊美的脸,再加上目光炯炯的求助眼神。那个人的名字差不多到了我的嘴边,擅长读心的老板欧阳炎及时发声制止了我。 “慢着!你向来舌灿莲花,为了达到目的颠倒黑白也不奇怪。”他用眼神示意我保持沉默。“我们怎么知道你不是骗人,实际上是为了害人家?” “我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发誓绝无此事!”东方冉斩钉截铁地回答。“也许你还不知道:‘浮生若梦’非常危险!如果受害者在七天之内得不到救治,就会陷入永远的沉睡之中;我借助了东方家人的帮助,将这个期限延长到了十四天。但这已经是极限,如果没有法找到救她的人,后果如何我也不清楚!你不应该怀疑自己审时识人的眼力——我是不会拿她的性命开玩笑,甚至算计其他人的!” “就算是这样,还有一个人的死让我很不理解。”欧阳炎补充道:“照你所说,我堂弟北堂武、南宫燕、西门沁雪这些人的死,都跟凌庆华的长女凌翠羽脱不了关系;可如今连她都中毒惨死了,这又是谁的手笔呢?要说你这位‘四方’集团消息最灵通的‘青龙’都毫无头绪,我是不相信的。” “对这件事我的确有个想法,但是没有证据。”他坦白道。“如果你想知道我怀疑的人是谁,我们不妨来做个交易。”他掏出一个银壳笔记本和钢笔,在一页纸上写了些什么,又将这张纸撕下,折叠几次后递给欧阳炎。 “这上面写了那个人的名字和身份。如果你同意交换信息的话,请把它拿去;然后请这位小姐把我想知道的事情告诉我。”他的眼睛直盯着欧阳炎,后者沉吟片刻,拿过了那张纸,打开看了一眼。 在这整个过程中,我始终密切注意着欧阳炎的一举一动——他看过小纸条后,面色没有任何变化,可见心中早已有数。当东方冉再次询问我的时候,他沉默着走向房间另一侧。 “凌月,不,是凌翠羽。”我字斟句酌地说道:“她给我们看过三张素描画——她自称前世服侍过的贵族小姐,服饰华贵,长相不算很美,身份可能是富察福康安的嫡福晋;酷似福康安的画像也有;还有一张素描,据说画的是另一位绝世美女的爱人,一位异族长相的贵公子——” 他急忙打断我的话:“我要知道的就是这个:这位贵公子长得像谁?” 第七十四章 青龙显现(结) “我想先问一下:这对才貌双全的璧人被拆散,是不是乾隆帝的宠妃、容妃出身的和卓部所为?” “羊皮书册的主人、那位公主的确是容妃所生。”东方冉想了一想。“公主的确深爱那位公子,也许是她介入导致悲剧发生——可你为什么会这么问?” “和卓部在一夜之间灭族,实在让人心惊,同时也很奇怪——我觉得这件事和公子的爱情悲剧脱不了关系。”我脱口说出自己的猜测。“这样的杀戮,肯定和血海深仇有关。凌翠羽给我们看的异族公子的画像,和带头灭掉和卓部的神秘头领‘狼主’有一个共通点:眼瞳的颜色是紫色的!” 听到这句话,东方冉漂亮的眼睛也不由得瞪大:很显然他知道紫色眼瞳的主人是谁。向我点头致意后,他匆匆离开了房间;我心里却有点惴惴不安。 “我刚才没说错什么话吧?是不是不该提和卓部那些?” “没关系,东方冉现在一心想着救人——他真的很爱那个女人。”欧阳炎难得地感叹,仿佛此事出乎他意料之外。 “你知道她是谁吧?”我无法抑制八卦之心。 “是啊,我早就知道了。”欧阳炎承认道:“只不过当时我正受困于西门家的连环杀人事件,没有过多留意。更不会想到有人会利用她来打击东方冉——说实话,看到他焦躁不安的样子,我心里还蛮爽的;就是那个女人很无辜。” “那你觉得紫瞳会帮他救人吗?”想到紫瞳那冷若冰霜的态度和气质,我就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谁知道呢?”欧阳炎可能和我颇有同感,语带不安地回答。“自从乔茵误中那个‘浮生若梦’的毒,他就变得越来越难以捉摸了。东方冉本来就不是什么省油的灯,现在又因为爱人的事忧心焦躁——他们两个撞到一起,真怕会闹出什么大事来。” “只好祈求他们好自为之了。”我无奈地说。“刚才东方冉给你的纸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啊?” “你自己看吧。”他把纸条递给我,我迫不及待地接过来——纸上却没有写任何人的名字,只有李商隐着名的《无题》诗中的几句: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什么意思?欧阳炎肯定是看懂了,才会允许我告诉东方冉紫瞳的身份。可我完全是一头雾水,一点都没有通啊。我偷偷瞥一眼聪明的老板欧阳炎,他却完全不打算给我任何提示。我不禁郁闷地想:“四方”集团这帮人真爱装模作样,非要借诗词比拟、暗喻——难道有话直说会死吗? 第七十五章 不祥之年(上) 周末假日的一大早,我就被母亲在厨房里发出的叮叮当当声惊醒。说实话,她做饭的水平并不高明,但早餐却做得注重营养、色香味俱全。 “一日之计在于晨,你俩都给我精神一点!”我和许艾荞遮掩不住的大哈欠令母亲大人颇为不满,她一边端上法式吐司和鲜榨柳橙汁,一边呵斥着。 “抱歉了老妈,昨天稍微看了一下积欠很久没看的电视剧集。”嚼着美味的吐司片,我有点内疚,再瞄一眼旁边的妹妹,也是一脸的倦容——据说此人刚刚成功找到一份办公室的工作,过起了朝九晚五的生活。 “对社畜来说,放假还要七点半起床是在太难了!”她一叠声地抱怨。 “你熬夜该不是为了追看乔松发布的八卦消息吧?”我询问。 “当然啊!你还不知道现在乔家是我的雇主吗?”艾荞难以置信地反问,在座的爸妈都附和地点头,满意地介绍:“你妹妹成功应聘到乔氏企业了——说起来,还多亏了你上次在射箭比赛代表他们拿到第三名;所以宋秘书很干脆就把艾荞的工作问题解决了。” “居然还去找宋秘书帮忙?事先都不和我说一声。”进入就业市场的心酸和竞争的激烈,我是深有感触,也怪不得我妹妹会人尽其用,厚着脸皮找关系。 “宋秘书真是又帅又有能力!”许艾荞又犯了花痴的样子,憧憬地说。“虽然一般认为他是乔氏企业的四号人物——毕竟乔董事长和他的一双儿女都在公司。可实际上,大家都说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董事长的儿子乔松是副董事长,但他不很擅长企业管理和商业事务;女儿乔茵是执行董事,据说很聪明能干,就是和父兄有点理念不合,时常会离开本地出国去——她也是本市年轻女孩子的时尚偶像,可惜我入职后还没亲眼见过本人。” “她是s市第一名媛吧?每天应该也有很多富家女的活动:逛街购物、做美容spa,喝下午茶或者参加聚会、派对什么的。”乔茵中了奇毒“浮生若梦”进医院的事,估计不想让人大肆宣扬;于是我赶紧把话题岔开一点。 艾荞疑惑地摇摇头:“没听说她有这些爱好;乔夫人倒是很喜欢——据说她除了自己买买买,还热衷于给女儿置装打扮。” “乔夫人是着名的美食家,我最近迷上她教做菜的节目了。”老妈愉快地说着:“她可是我们这些主妇的偶像呢:出身名门,嫁了有能力的财阀丈夫,还生了一双漂亮优秀的子女,家庭打理得井井有条。” “妈妈,这应该是大多数女孩子的梦想,不只是你们主妇的憧憬而已哦。”艾荞和母亲向来一个鼻孔出气,连我爸那个男人也越来越被她们的思想同化。 “总之乔氏一家,连同为他们工作的宋秘书这样的人,都是偶像级别的。”老爸一面享用早餐,一面总结着。 第七十五章 不祥之年(下) “说起偶像,名媛贵妇排行榜上的人,最近好像有点时运不济。”艾荞突然想起了什么,皱眉说道:“也有可能是流年不利——先是南宫家的二小姐南宫燕、西门家的二小姐西门沁雪离奇死亡;然后是北堂家的北堂馥、北堂馨姐妹,一死一病,也太倒霉了吧?” “当然是流年不利,再加上红颜薄命啊!”母亲大人是百分之百的宿命论者,马上又扯到非科学的领域上去,“在这种不吉利的时候,你们可千万别干什么触霉头的事情——我马上去给你们弄点护身符来,都给我好好戴上!” “妈你不要搞这些封建迷信好吧?!”我吓得连连摆手,偷瞄一旁的许艾荞,正埋头刷着手机,可能根本没听到母亲的话。 “说起护身符,我还是最喜欢诞辰石。”她突然开口:原来她一直有在注意饭桌上的对话。“姐姐双子座,是珍珠;我是处女座,蓝宝石——乔茵也是双子座,和老姐你的性格完全不同嘛。” 许艾荞疑惑而不满地看我一眼。“虽然你和乔茵是同一个星座,但你多半不会模仿她的时尚风格——我们乔氏的公关部是由宋秘书管的,乔茵为数不多的官方照片都很漂亮,经常佩戴领结和珍珠饰品,尤其是这条项链。” 说着她把一张放大的手机照片递到我眼前,只见漂亮的乔茵穿着白色小高领的蕾丝上衣,脖子上戴着一串银色金属穿白色珍珠的项链。项链的造型别致,感觉不是现代的工艺。我感觉有点似曾相识:银色底座加白色珍珠的古董项链,不正是和雷桐送到医院给她的那条一样吗?唯一的不同是:那条项链上,连同十字坠饰上一共是七颗珠子,而乔茵戴的这条有九颗珍珠。 “就这几颗小珠子,没什么特别嘛。”妈妈凑过来看热闹,转过头对我说:“你要喜欢这样的,我也可以帮你把护身符弄成这样哦——我们还是求菩萨保佑,把最下面的十字架换成佛像就好了。” 娘啊,拜托你千万不要这样干!我扭曲的脸暴露出了内心独白:戴上那种不伦不类的东西和s市上流社会的青年男女接触,不就马上社死了吗? “劝你也不要随便模仿老板的女儿。”我告诫妹妹。“虽然有时尚影响力是感觉不错,不过应该没有人会想在公司里看到几百个仿版的自己。” “你说得有道理。”许艾荞难得干脆地同意我的观点。“时尚界的人最忌讳和别人撞衫,希望自己是独一无二的——乔茵和西门沁雪、北堂姐妹一起被认为是时尚界的名媛美女;我们和她的家庭背景、教育水平都有差异,千万不要画虎不成反类犬,弄巧成拙。” 原来这几位年轻女子总被相提并论——西门沁雪和北堂馥已经去世;乔茵和北堂馨也刚逃过一劫。这么看来,今年对她们而言的确是不详之年。根据哲学的世界观,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我和艾荞虽然和上流名媛扯不上关系,却先后为北堂和乔家的人工作,如果真有什么更诡异的事针对她们发生,我们不见得可以独善其身。 第七十六章 有凤来仪(上) 第二天是个风和日丽的好日子,我还是一如既往地骑自行车去杨柳山庄上班。当到达自行车的终点,即山庄人工湖的吊桥边的时候,我看到一辆漂亮的bmw车停在岸边的水泥停车场里,不出所料的话,事务所又来了新的客人。 我匆匆跑进山庄一楼的大厨房里,殷大叔果然在忙前忙后地准备茶点——炉灶上的水刚好烧开,他非常鬼祟地从一处最高的柜子里取出一罐欧阳炎的私房茶叶,抓了一把放到大银茶壶里,再倒水泡茶——来者一定是位大人物,至少在殷大叔看来很重要,才会拿最好的茶叶待客。 除此之外,配茶的点心也都是大酒店的名物,十分高级。等他放下滚烫的水壶,我立刻表示可以帮他端点心盘。殷大叔对我的适时出现表示满意,他拿着装有茶壶茶杯、糖罐和牛奶壶的大盘子,率先走上楼。 正当我疑惑他两只手都被占满要如何开门的时候,欧阳炎书房的门自动打开了——准确地说,是房间的主人自己算好了时间、恰到好处地为我们开了门。 上午的阳光透过大落地窗照进房间,也洒在背对我们坐着的一位年轻女士身上,让她周身都沐浴在亮光里;她的头发折射出绮丽奇异光彩。她转过身来,因为背光的关系,我的眼睛一下子没适应过来,看不清她在阴影中的面容。 “我的得力助手许艾薇。”殷大叔退了下去,我帮忙把茶点放在可移动的小桌子上,欧阳炎则抓住时机给我们介绍。“这位是你见过的南宫凌的大姐、南宫世家的大小姐南宫凤!” 此前,南宫家的独子、三少爷南宫凌曾为了二姐南宫燕的事,来寻求好友欧阳炎的帮助;从结果来看,伪慈善名媛南宫燕最终还是没能躲过不幸的命运,或者说是报应更为贴切——欧阳炎过后把自己掌握的所有情况向南宫凌和盘托出;再加上两家长期的交情,南宫家一旦发生什么变故,还是习惯向他这位北堂家的年轻大少爷求助。 再者,原名北堂龙的欧阳炎和南宫凤,都是他们倡导创立的“四方”集团的首脑人物——欧阳炎是气质超群的帅哥,南宫凤则是一位浓颜系的艳丽美女;我忍不住八卦地想着:不管是长相、家世还是学识背景,他们看上去都很相配。这两个人居然没被家长凑成一对,实在有点奇怪。 南宫凤满意地喝了一口殷大叔精心准备的好茶,然后直奔主题:“听我弟弟说,阿燕的案子因为有你出力,才那么快就可以了结。” “这件事我不敢邀功:毕竟我没能救下她。”欧阳炎面有愧色,遗憾地回答。 第七十六章 有凤来仪(中) “她从小就是我们三姐弟里最要强的,可惜才不配位,所以内心很不满意。”南宫凤看来是个客观明理的人,一针见血地指出自己亲妹妹的问题。“比她小两岁的阿凌,念书的时候因为成绩优秀,最后跟她是同年级;我学业成绩也不错,所以父亲总是让我和阿凌负责家里的事业——把阿燕排除在外,一是由于不信任她的能力,而是因为她是女孩子,原本就不像阿凌一样被寄予厚望。” “刚好和我家的北堂武,西门家的西门浩月一样,都是被家长忽略、没那么重视的孩子。”欧阳炎若有所思:“东方冉利用了他们的不满和好胜之心,在背后操纵了西门家的惨剧,又把南宫燕和北堂武拉进‘四方’集团,代替我们两人先前的位置——或许不是直接因素,但我认为这个做法让他们成为某些人针对的目标,从而害他们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这位‘青龙’的大名和事迹真是如雷贯耳,不过你和阿凌似乎都不喜欢他。”南宫凤不解地笑笑:“就算用上前代‘青龙’东方毓开发的超级电脑程式,也查不出多少有关他的信息;看来他也掌握了这个科技工具,把自己的过往抹杀得干干净净。我没见过他本人,不过听说他长得很像佟氏企业的长子佟震——那可是一位有名的美男子!” 虽然包括我妹妹许艾荞在内的大多数人都认为:乔松制定的s市美男排行榜很权威,而在以前很长一段时间里,那位佟氏企业的公子(没有见过本人)总是牢牢占据这个榜单的第一位。对此我非常不以为然——在亲眼见过榜上有名的许多人之后,我觉得看上去就很正派的紫瞳、南宫凌和北堂玄要好多了。 “以貌取人是不对的,艾薇。”当我和同样榜上有名的欧阳炎交流这一看法的时候,他忍不住纠正我。“再说,一个人品格如何,从相貌上可不能百分之百地看出来——你忘了诸葛孔明说过的吗:有貌似忠良而心怀奸狡者。” “我还是比较相信相由心生这一说。”记得此前他也用差不多同样的话来教育我,但我却始终不服气,心想:像你这样的帅哥,是不会懂丑人多作怪这句话的内涵的。 “佟震失踪很久了;警方倾向于认定他已死亡。”欧阳炎补充道:“所以我觉得长相酷似他的东方冉的出现很不寻常,简直可以说是横空出世!像你所说的一样:我们对他的过去一无所知——出身、来历、甚至真实姓名都不清楚。从他的所作所为来看,此人似乎异常冷静,热衷于在背后耍阴谋诡计、操纵人心。” 第七十六章 有凤来仪(下) “这样的人应该也很自私自利吧?不想让自己卷入到麻烦里,所以才在背后搞鬼;同时也不想弄脏自己的手,才会唆使、操纵别人干坏事。”南宫凤顺着欧阳炎的话推断着。她的确是个聪慧过人的女子,因为来到杨柳山庄的东方冉亲口承认过:曾几何时,他最爱的人始终只有自己。 不过,南宫凤并不知道这句话已经成为过去式,叹口气接着说道:“不知是不是巧合,身为‘青龙’的人总是不懂处理感情问题——东方冉缺少真情,东方毓却是过度痴情。” 欧阳炎闻言皱了皱眉头,眼神移到旁边:“如果他听到你这么评价,会很难过的吧?” “你始终认为东方毓喜欢我,也是因我而死,对吗?”南宫凤不回答他,反而问道。“你真的相信:我为了得到他开发的超级电脑程式,故意设计并接近他,让他以为我对他有好感。达到目的之后,我又无情地打击和抛弃了他,最后逼他走上了绝路?” “事实上,你的确不擅长金融投资;在阿毓死后,你却仿佛获得点金之手,在这个领域里游刃有余,南宫家也迅速发达了起来——” “可是,那个电脑程式根本不在我手里,我也不懂很多计算机科学方面的知识。”南宫凤焦急地为自己辩解:“我不记得有给过任何明示暗示,让东方毓误以为我喜欢他,反而还很明确地说了我喜欢的是另有其人——” 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欧阳炎却突然咳嗽打断了她的话,转头对兴致勃勃支起耳朵听取下文的我吩咐:“艾薇,这个茶第一泡不是最好喝的,请你下楼去再加水泡一壶来。” 什么啊?你确定要在这个真情告白的时刻喝茶涮肚子吗?我无语地端起大茶壶,临出门的时候瞄了屋内的两人一眼,感觉那气氛相当尴尬——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把我这个可以起到缓冲作用的第三人支开呢?答案很明显:南宫凤喜欢的人就是我帅气的老板欧阳炎。这话一旦说出口,我就会变成一个大瓦数电灯泡,不光是他们两人,我也会陷入非常窘迫的处境。不愧是欧阳炎,说话做事都先人一步,还是趁早离开现场比较好。 第七十七章 学者综合征?(上) 很明显,看到我此刻出现在楼下厨房里,殷大叔并不高兴,而且一副失望的表情。“需要什么可以按铃让我送啊?何必要自己下来呢?”他难得抱怨。 “我也不想啊——”我忍不住辩解,“老板亲自要求我来的嘛。” 殷大叔闻言长叹一口气:“龙少爷(欧阳炎原名北堂龙)还是想不通——凤小姐和他是多适合的一对啊!原来他们关系也不错啊,怎么现在变得这么别扭,每次见面都不欢而散呢?” “他们原来关系很好吗?”难得殷大叔说了三个字以上的话,我赶紧向他套问内情。 “东方、南宫、西门、北堂四家原本并无很多交集,但在本市被中央政府定为政治经济特区之后,各行各业开始迅速发展起来。四家的当时的掌权人在一次经贸交流会之后成为了好友,据说还形成了某种事业同盟——总之,四家在那之后就开始家道兴旺,后生小辈们也一起读书玩乐,走得越来越近。” “在这些年轻人里,我们家的大少爷和南宫家的大小姐特别出类拔萃;东方家的少爷头脑很好,学习成绩特别厉害,只不过他好像不擅长和其他人交流,我个人都没怎么听过他说话。”其实,殷大叔自己也比东方毓好不到哪里去,平时惜字如金,今天是破天荒地打开了话匣子。“后来,龙少爷他们那些年轻人搞了一个什么集团,大概是做他们感兴趣的事情——你知道的吧:北堂家的每个孩子,在大学毕业后都可以得到一笔不小的创业基金。龙少爷可能把钱投了一部分在集团里,而凤小姐一直都倾尽全力帮他投资理财,成果真的很可观。没过几年,龙少爷就有了自己的事业,也买了房子搬出北堂家的大宅独立居住。” 听到年轻人买了房子,一般人脑海里应该会浮现出紧凑合用的单身公寓的模样。可殷大叔口中的欧阳炎的房子,却是眼前这占地面积不小的杨柳山庄。果然是财阀二代,努力成功的定义和结果和普通人完全不同。这样的黄金单身汉,怎么可能与爱情无缘呢? 不出殷大叔这个乌鸦嘴所料,他们两人才单独相处了不到十分钟,南宫凤就面色阴郁地下楼离开;我小心翼翼地拿着茶壶回到待客的书房里——欧阳炎还留在原地,一脸不解和烦闷的表情。 “艾薇,殷大叔和你说了什么吗?”沉默片刻之后,他忽然提问。“茶已经没那么热了,这说明你换了热水后,还在厨房里盘桓了一段时间。” “没什么,就提到你和南宫小姐原来关系不错。”就算是在烦恼中,欧阳炎的洞察力还是很强。 “还是老样子:比起伯父和父亲,他更操心我的个人问题。”他苦笑一声,接着说道:“也怪不得他——殷大叔是我母亲家的老佣人,一直都照顾我的饮食起居。他向来对南宫凤有好感,总想把我们凑成一对。” 第七十七章 学者综合征?(中) “你俩是挺般配的呢。”我毫无意义地延续他的话,“可惜你们之间有个第三者吧?东方家族的大少爷东方毓。” “算不上什么第三者。”欧阳炎立马否认我的说法,“他在学术上非常优秀,是计算机科学方面的奇才,但很不擅长人际交往,甚至让人一度怀疑他有学者综合征。” 学者综合征(savant-syndrome)是指有认知障碍,但在某一方面,如对某种艺术或学术,却有超乎寻常能力的人。自闭症患者中有10%是学者综合征,他们在一些特殊测试中常常胜于常人,被称为白痴天才。 “阿毓这样的性格,自然对社交和恋爱缺乏兴趣。”他接着说道:“他会主动要求成立‘四方’集团,并亲自担任总管‘青龙’一职,实在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不过我很快发现他乐在其中:一是因为他开发出名叫‘x先生’的超级电脑程式,可以搜集到巨量的信息并运算结果,让集团的组织管理变得井井有条;二就是因为他对南宫凤有好感,为了得到对方积极的回应,他努力优化程式,使之为南宫凤所用,在金融领域大展拳脚。” “我必须承认:当时我大学毕业,得到家族基金提供的创业资金,由于采纳了南宫凤的许多建议,我的所有投资都非常成功——现在的杨柳山庄,以前是东方家的产业,刚好又在挂牌出售。” “你就大手笔地把这里买下来了吗?” “别开玩笑了,艾薇。”他笑了笑,“就算我投资如有神助,百发百中,到底不过是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拿着家里给的、准备交学费的资金进行的创业,所得的收益远远不够买下这么大的地方——我向父亲借了一大笔钱,再加上东方毓帮忙说情,才用最优惠的价格买下来的。” “按东方毓的性格,应该不是很在乎钱吧?”我猜道。“你又是他的朋友,这个忙应该不算为难他。” “他确实不在乎钱,但以他对社交的恐惧,愿意为我开口说情讲价,却是很难得。说实话,我对此还挺感动的,打算弄好房子后第一个就请他来做客——”欧阳炎沉默了片刻,艰难开口道:“这个房子刚建好,我正在处理室内装饰的琐碎事的时候,有一天晚上,突然接到了他的电话。” 第七十七章 学者综合征?(下) “对于有学者综合征表现的东方毓来说,打电话是件很难办的事;平时他都是用电脑软件联系我们,最多用手机发发短信息。所以当我看到来电显示是他的电话,顿时就觉得很诧异。他接下来的话让我更加不安:他说凝聚他毕生心血的最新电脑程序被人偷走了,因此他大受打击、心灰意冷。” “既然东方毓是电脑天才,想办法再写就好了。”我颇为不解,“如果不甘心,干脆破坏掉先前的版本,比如弄个电脑病毒什么的,这不就报仇了吗?” “我也感觉到他心有不甘,所以打算这样安慰他,并且飞速赶去他所在的地方——‘四方’集团他专属的工作室。”说起这件事,欧阳炎还是感觉很沉痛:“可惜我还是晚了一步,好不容易到了那里,却只发现了他的尸体——他明明在电话里答应会等我到的;尸体还没有变冷,为什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他就急于赴死呢?” “现场有没有遗书?里面写了什么?” “没有。我报警后第一时间检查了现场,没有遗书或类似的东西。除了那通电话,东方毓没有留下只言片语。”欧阳炎疑惑地说。“尽管我再三指出疑点,警方在尸检后还是做出了自杀的结论:他的尸体确实没有他杀的痕迹,符合自杀的特征。” “这真挺怪的:如果是他杀,尸体上没有任何线索;假如是自杀,现场又没有遗书——况且已经和最好的朋友联系上,按照一般人的逻辑,就算真的一心赴死,也会先把心中的委屈和烦闷一吐为快吧?” “正是这样,我才会觉得想不明白。如果是因为社交恐惧,让他到最后还是没勇气向我说出实情,那真是太可惜了,连带使得我们活着的人开始疑神疑鬼,‘四方’集团分崩离析。”欧阳炎感叹着。 我却觉得异常之处不仅在此:智商超高而情商超低的东方毓,作为“四方”集团的首脑之一“青龙”,其神秘的死亡会引起组织震荡,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可和他一样有才能,且情商要高出好几个层级的“朱雀”南宫凤、“玄武”北堂龙,却没有任何办法改变局面。或者准确地说,他们根本就没打算做点什么,合力挽大厦于将倾。 更有甚者,原本关系不错的南宫凤和欧阳炎之间出现了嫌隙,见面都屡生不快。东方毓喜欢南宫凤,后者却对欧阳炎更有好感,形成一个单向的三角关系。假如东方毓退出的话,南宫凤应该会感到如释重负;可应该也不至于为此希望其送命,除非还有什么更重要、更迫切的理由——我望向心事重重的欧阳炎,看来他早已想到那个理由,并为此失去了不止一个朋友。 第七十八章 凤求凰(上) 有个美国人曾经写了本书,分析人一生需要的朋友类型,包括挚友、同伴、有趣的朋友,还有启发学习的友人等等。同事大概可算在他归纳的职场朋友一类,友谊仅限于办公场所,工作之余的瓜葛则越少越好。严格来说,我和欧阳炎的关系就属于此类:我们相互之间的了解,都是建立在便于开展工作的基础之上。 很明显,欧阳炎的世交好友东方毓、南宫凤、南宫凌,甚至紫瞳应该不包括在这一行列。就算都是有钱人,他们还要分个三六九等。从前就家底殷实的“四方”家族自诩为old money,有点不把佟氏、乔氏和北辰集团这样的后起之秀放在眼里。尤其是有这样一种传言:白手起家的乔氏和北辰掌门人,都是依靠妻子娘家的财势,才得到今时今日的地位。 “所谓的old money(老钱)家族,不也是靠几代人的努力积累下来的财富吗?”在南宫凤意外到访后的某一天,我总算找到个继续有关她的话题的机会。“如果后代不努力,多半还是要啃老;与之相比,‘夫妻本是同林鸟’,靠丈夫或者妻子的力量发达,也没什么丢人的嘛。” “我不觉得是丢脸的事啊——在中国历史上,汉高祖刘邦、明太祖朱元璋、还有清太祖努尔哈赤,都是借助了妻子娘家的力量才逐渐崛起的。”欧阳炎引经据典地回答。“在史上着名的爱情故事里,贫穷的大才子司马相如,也是得到了岳父卓王孙的资助,才能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 “司马相如本人也是抱着这种想法吧?”我点点头,“虽然他当时已经作为《子虚赋》的作者名声大噪,生活上还是一贫如洗。去参加富翁卓王孙的宴会之前,他早就得知其女卓文君寡居在家,还特意弹琴来引起对方的注意——他的相貌、风度和琴艺应该是真的不错,让千金小姐愿意放弃优渥的生活与之私奔;后来更是为了生计所迫当垆卖酒。卓王孙认为女儿这样抛头露面很丢人,还是忍不住出手接济了这对夫妻——有人认为这样的结果正是司马相如的谋划,最后成功沾了妻子的光,过上了富裕的生活。” “这样听起来,司马相如像是个心安理得吃软饭的人一样。”欧阳炎无奈地摇头。“其实他得到汉武帝赏识做官之后,生活上也得到很大改善,并非传闻中的那般贫穷;正是由于他有着大好前途,卓王孙才会回心转意把财产分给文君。” 第七十八章 凤求凰(下) 有关他的各种传闻,存在较大出入的还不止这一桩吧?”我一边艰难地啃着母亲早上硬塞到包里的南瓜饼,一边刷着手机。“那首有名的《白头吟》,据说是司马相如做官久居京城之后,产生了要纳妾的想法;卓文君愤而作了这首诗,成功劝得丈夫回心转意,二人白头到老——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竹竿何袅袅,鱼尾何簁簁! 男儿重义气,何用钱刀为!” “这首诗是杰作,但作者是不是卓文君却是有疑问的——当时的乐府诗并没有把白头吟的作者写成卓文君,后来编录和整理的也没有;不过是她和司马相如的故事太有名,后来晋人葛洪的《西京杂记》才如此记载。杂记是小说家之言,和真正的历史相去甚远。后来《玉台新咏》载此诗,题为《皑如山上雪》,更和卓文君没有半点关系!” 说完这番话,欧阳炎无奈地补充:“如果这个饼吃得你这么辛苦,就不如丢掉算了。虽然浪费食物不好,可上次殷大叔为了招待南宫凤,特地买了很多点心,冰箱里还有不少呢——感觉你吃那些都比吃这个颜色怪异的饼好。” “你以为我想吃啊,是被我妈逼的。”我迫不及待地把饼扔在一旁,“她最近迷上了烘焙。可惜除了早餐食物,其它东西都做得很难吃,尤其是这种心血来潮做的试验品,简直是黑暗料理!还把厨房搞得又脏又乱,真是得不偿失。” “做菜是需要天分的,尤其是用火烹制的绝妙菜色,堪称是火的艺术品。”欧阳炎遗憾地说:“可惜我五行缺火,并不擅长做这件事。” 我灵机一动。“所以你化名叫欧阳炎,就是为了补充命格里缺少的火吧?” 欧阳炎本名叫北堂龙,在古中国的神话里,北海龙王是黑龙,属水;镇守北方的神兽玄武也是水性的。南宫凤刚好与之相反:南方的神兽朱雀属火,凤凰也靠烈火涅盘重生——她刚好可以补上欧阳炎缺少的火;可惜从他们见面的情况来看,两人更像是受到姓名带来的属性影响,不但不能互补,反而水火不容。 第七十九章 烈火焚情(上) 俗话说水火无情,事实也一次又一次地证明其正确性。在南宫凤光临杨柳山庄的一个月后,南宫家的别馆、也就是南宫凤独自居住的地方燃起了一场大火。在烈火过后的灰烬里,人们没有发现任何人类遗体,可南宫家的几个仆人都异口同声地作证说:事发前大小姐身在别馆,无人曾见到其再次外出——大火燃起的时间是在深夜,的确不是适宜外出之时。 身为至亲好友,欧阳炎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就赶到了南宫世家。这座本市着名的豪宅虽然没有受到火灾的侵袭,但离它很近的别馆被焚毁,大宅不可避免地被蒙上一层烟尘阴影。也许是我的错觉,现场负责全局、忙进忙出的北堂玄的脸色除了一贯的严肃,也是相当的阴沉。 “你们以为我是谁啊?!同样的要求说了又说?”我们赶到南宫家的时候,正遇上北堂玄对一个西装革履的人大发脾气——那人看上去并不像他在警察局的下属,反而像是为南宫家办事的人。 “糟糕,阿玄在火头上,他很少这么发脾气的。”欧阳炎罕见地出现害怕的样子。我却不以为然:北堂玄号称“黑白双煞”之一,脾气能好到哪里去?那冷静沉肃的脸色,不就是他的标配吗? “阿玄是非常沉静的,真的很少发火。”仿佛是看穿了我在心里抬杠,欧阳炎再次强调。“尤其是在工作的时候,所以这件事绝对比想象中的棘手得多。” “南宫家那位当家大叔彻底精神崩溃了。”看到我们出现,北堂玄直接不客气地丢出一句。“没完没了地派人来催我们帮他找女儿——其实我也不是不能理解:他二女儿才刚去世没多久,家里重要的支柱大女儿又遇上火灾失踪了:可是现场的确没有痕迹显示她的情况和去向,我又造不出证据来!” 他转向欧阳炎:“你们愿意帮忙调查一下也好,不过恐怕不能进现场——那里一片狼藉,看上去稍微有用点的物证都采集好了,过一会儿就全送去局里,你们可以在那之前抓紧时间看一看。” 第七十九章 烈火焚情(中) 根据他的指引,我们来到警方临时设置的一张大桌子旁。桌上有条理地摆放着许多透明证据袋;在我这样的普通人看来,里面的东西千奇百怪、令人费解。 放在比较醒目位置的塑料袋里的,是烧得焦黑的衣服残留物,隐隐约约可以分辨出上面有精致的绣花和亮亮的小珠子;某些烧不坏的玻璃和金属器皿碎片;还有一些面目全非的貌似金银珠宝的东西。 “南宫凤信基督教,这个十字架是她随身携带的东西。”欧阳炎拿起个小袋子,里面装着一根长长的金项链,上面有个很大的金十字架。 “上次的确看到她戴了这个——可是这项链有点重量,睡觉前是要取下来的吧?”我试探地问。 “我想是这样的。”欧阳炎叹了一口气:“她说过除了睡觉,其它时间是绝不会取下这项链。” “如果不想取下这个,完全可以选一条小而轻的十字架项链来戴啊。”我疑惑地嘟哝了一句,“这不就不用每天拿下来了?” 听到我的话,欧阳炎的脸色有点不自然,迅速把视线转移到桌子另一边。“这东西是我很早以前送她的——我不太懂女性的饰物,考虑不周。” 正如我所猜想的一样:从很久以前,身为“四方”集团主管财务的“朱雀”的南宫凤就对“玄武”欧阳炎有意,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后者似乎并不动心。再加上东方毓的介入——我不爱你我爱他的三角关系让人越发头大。 如果三人继续纠缠下去,充其量不过是剧情俗套的现实版爱情剧而已;可事情却随着东方毓的离奇身亡,朝着诡异的方向发展起来。 “父母总是说我像个假小子,对这些女性的饰品,我也完全不在行。”我有点不情愿地承认,更不愿进一步说明我心中隐隐约约感到不安的想法。 “可就算是我也知道:一位女性将异性赠送的饰物随身佩戴,除了睡觉之外几乎从不取下,她对那位异性百分之百是有好感的——这么说可能有些保守,应该是很喜欢那个人才对。” “你有没有一刻曾经怀疑过:东方毓爱南宫凤,可后者却喜欢你;东方毓的死是他恋爱无果后的自杀——这个人不光有学者综合征,脑子里也只有一根筋,非常容易钻牛角尖。”我轻声问。 欧阳炎脸色铁青:“既然打算自杀,为什么不留下遗书?还要打电话找我前去呢——他的死相可不好看:七窍流血,状似暴毙。就算是我这样神经坚强的人,也有大半个月睡不好觉。” “这不正是他想要的结果吗?让你心神不宁,坐卧不安。更重要的是,他暴死前的种种疑点,会令你对南宫凤心生芥蒂。虽然不见得一定让你们反目成仇,但你们之间也再不可能发生什么风花雪月、罗曼蒂克的情事了吧?” 欧阳炎板着面孔,一言不发——对于性格平和、温文有礼的他来说,这种情形是非常少见的。我的一番推理导致了他如此反应,也从侧面印证了它的正确性:在我个人看来,这种推理已经无限接近了事实真相。 第七十九章 烈火焚情(下) “我知道南宫凤对我的想法,可惜无法给她对等的回应。”沉吟许久,他终于开口了。“东方毓从一开始就很在意南宫凤,他那毫无掩饰的偏爱,让当时以美貌着称的‘白虎’西门浩月都有点嫉妒;而我不回应南宫凤的感情,并不是东方毓——爱一个人可能是因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长久的照顾和陪伴;也许就是某一个瞬间、一个动作或是只言片语;可不爱却没有特定的缘由,就是没有动心罢了。” “南宫凤对你的感情,在东方毓看来也是很刺眼的吧?”我推测:“结果在某一时刻,他对你的友情变成了怨恨,不惜赔上性命也要让你们不好过。” “在我的潜意识里,一直不想这样来解释东方毓的死,就是因为实在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做到这么绝的地步?他的死的确在我和南宫凤之间划下了一道看不见的鸿沟,可也不至于断绝了南宫和北堂家的往来,反而让我们其它三家和东方家族越行越远。” “是啊,就算他的思维和普通人不一样,可是以命相抵,光是因爱生恨的理由好像还不够充分——” 我的话还没说完,北堂玄像一阵疾风一样小跑了过来,脸色一如既往地冷如寒冰。“褚云不在,我一个人忙得要死!”他也难得地发起了少爷脾气。 “该不会从凌翠羽死亡事件后,他就再也没出现过了吧?”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议:s市警察局法检科科长褚云不是出了名的工作狂吗?怎么可能无故旷工这么多天呢? “局长打算把他的翘班当成失踪案来处理了。”北堂玄除了疑惑还很无奈,“还蛮不讲理地把他的工作全压在我头上。” “失踪?!”不记得在哪本书上看过,失踪可不是什么好词——换言之,就是出于自愿或被迫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结局往往让人感到悲伤或遗憾。 “术业有专攻;褚云负责的法检工作可以随便交给你做的吗?”我忍不住问。 “也不是那么随便的。”北堂玄瞄了我一眼,被迫承认。“由于大伯的关系,我们家的所有孩子都学过医学——法医学是我的辅修专业:虽然不可能做得像褚云一样好,可是应付一般的法检工作还是绰绰有余的。” “没错!大伯这一安排成功测试出家里最有天赋和耐力的的孩子是谁;因为我和阿武老早就放弃了。”欧阳炎似乎对学医这件事积怨颇深,语气有点悻悻的。“我承认确实没有医学方面的才能,但就算是我也能看出来,那个证物袋的小珠子有古怪。” 他所说的小珠子就是我以为经过火烧过留存下来的,原本镶在饰品或是钉在衣服上的那些有点发亮的玻璃珠子——但仔细一想,这种装点服饰的小珠子一般是塑料材质比较多,因为质量比较轻;而珠子的颜色多是来自于外面包的一层膜。可这些珠子经过大火焚烧之后,表面并没有变黑,甚至还有淡淡的色彩。 北堂玄闻言,拿起一个装有珠子的小袋子。“你说对了!我们最先化验的就是这些——它们不是什么普通的珠子,是舍利子!” 第八十章 凤凰涅盘(上) 所谓的舍利子,指的是骨身或遗骨。相传为释迦牟尼佛遗体火化后结成的珠状物,后来也泛指佛或高僧们荼毗后烧出的结晶体。舍利可分为骨舍利、发舍利和肉舍利;佛教认为,舍利子是由修行功德炼成的,多作珠子状,坚固如金刚,闪闪发亮,形态各异,五彩耀目。 “相传越是佛法高深的僧人,火化后的舍利数量越多、形态和颜色也更美——照这样看来,留下这些舍利子的人在修佛方面的道行不浅。”北堂玄评论道。 “南宫凤不是信基督教的吗?”我有点混乱。“怎么突然佛法高深了?” “谁告诉你这是她的舍利子?”北堂玄无语地白我一眼。 我不死心:“难道不能验dna了吗?” “理论上是不能。”北堂玄解释:“骨灰是人体有机质全部燃烧后剩下的物质,都是无机质,无法提取dna成分——dna是大分子有机物,燃烧充分的话早就没有了。” “虽然不能确定舍利子是南宫凤的,可也不能肯定绝对不是她吧?” “是这样的。”一直在一旁默默观察思考的欧阳炎终于开口了。“在大火过后的南宫家别馆发现舍利子这种东西,可供参考的解释有这么几个:一、舍利子是居住在别馆里的主人南宫凤的——支持这一论点的依据是南宫家的佣人证明她确实身在别馆,且大火当夜没有外出。二、舍利子是身在南宫家别馆的一位佛法高深者留下的;那场大火是为了他(或她)而点,而南宫凤出于某种未知的原因,不惜烧掉自己的房子也要助其荼毗;三、南宫凤此前就得到了这些舍利子,火烧不掉所以留在了现场。至于南宫凤本人,只能用下落不明来形容。”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种情况最烦人。”被称为“黑白双煞”之一的北堂玄,是一个长相和行事作风完全不符的人:出身于高门大户的北堂家,长相十分文雅俊秀,身材高大、气质温润;可每当他开口说话,却没有半点温暖的意味,只让人觉得瑟瑟发抖。尤其是他的下属们,工作上更是神经紧绷、不敢造次。 再仔细想想,乔松美男排行榜上的人物,似乎大多是这种类型,至少我见过的几位基本上都是如此:外形气质无可挑剔,待人处事冷若冰霜——只有南宫家的儿子南宫凌比较温和有礼;还有我的老板、化名欧阳炎的北堂龙,也算是人如其化名般的和蔼可亲。 第八十章 凤凰涅盘(中) “南宫凌也不在家——据说是出去办什么案子,有一段时间了。”北堂玄皱了皱眉,“南宫燕去世不久,南宫凌不在身边,现在南宫凤又疑似死亡或失踪;也怪不得南宫家的家主会那么歇斯底里——更何况他本来就是个容易激动,并且极其溺爱子女和护短的人。” 这句话我听起来也很耳熟。欧阳炎更是很敏感地看了他堂弟一眼。“你给大伯打电话汇报情况了?” “没有,大伯又不是我警察局的上司——是他自己打来问我的。”北堂玄补充道:“按现在的情况来看,案子还没什么头绪,也没有什么要向他保密的。” “这次的失火事件,他有什么看法?” “他说虽然现在天干物燥,可南宫家应该不会管理这么差劲,不小心把一座这么大的别馆烧为平地。更巧合的是:除了南宫凤,失火的现场没有其他人在——连一个佣人都没有。至少从表面上看就是如此。” “意思是人为纵火的可能性更大吗?”欧阳炎沉吟道:“外来人这么做的难度不小,是南宫家内部的人所为?还是南宫凤自己这么做的呢?” 南宫凤点火烧死自己——又是一个熟悉的说法。我想到了凤凰涅盘。凤凰在濒死的时候,浴火燃烧,向死而生。更有传说凤凰是一对神鸟,雄为凤,雌为凰。满五百岁后,集香木自我焚烧,从死灰中复生,由此获得不死之身。 “可是,南宫凤只是叫这个名字,又不是真正的凤凰,不能在烈火中重生啊。”我感叹。 “人的生命不能再生,但可以换一种活法,也算是某种形式的重生吧?”欧阳炎的心情有点沉重。“她最后来杨柳山庄拜访我的那一次,终于说出东方毓自杀的真相:因为她曾当面说出一些狠话,表示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会爱东方毓。后者可以选择维持他们两人在‘四方’集团的合作关系,或者就此一刀两断。至于东方毓开发的超级电脑程式,南宫凤早就已经拿到手,并且用其在金融市场小试牛刀,收益颇丰——她拒绝东方毓的时机和态度让后者认为她在故意利用自己,拿到想要的东西后就翻脸无情、将他一脚踢开。在自杀之前,东方毓将程式进行了重要的更新和优化,交给唯一的亲姐姐东方敏。自杀当天,他故意不写遗书,吞下剧毒的孔雀胆,然后掐准时间打电话给我,让我目击到他七孔流血的悲惨死状。” “看来因为南宫凤的缘故,他真的很恨你哦!”想起来让人有点不寒而栗:在众人眼中,除了自己的专长之外,对其它人、事、物都不感兴趣的,有所谓的“学者综合征”的单纯男子,居然由爱生恨,产生了如此阴沉的心机——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比他姐姐东方敏赌上性命的诅咒还要可怕。 第八十章 凤凰涅盘(下) “就算没有南宫凤,东方家迟早也会跟我们翻脸的。”北堂玄喃喃说道。“你们作为创始一代还说得过去,我真不懂北堂武为什么要挖空心思成为‘玄武’,和他们其他三家的人混在一起?他根本不懂此一时彼一时的道理!” 欧阳炎盯着他冷静得出奇的面容,字斟句酌地说着:“自从大伯默认我和阿武不适合继承北堂家之后,有很多话就不再跟我们说了——事实上,我一直认为阿武的死并不是因为受人唆使,想向大伯下药反而自食其果那么简单。再加上发生在‘四方’集团、也就是我们四个家族身上的不幸事件:东方家两姐弟的自杀;西门家三姐妹和独子西门洋的自相残杀;南宫燕、西门沁雪身死;还有阿武的中毒和南宫凤在大火中失踪——这些事件如果都是自然发生的话,堪称是令人无法解释的神的诅咒了吧?” “当然了!诅咒不自然,是完全超自然的。”做着科学检验工作的北堂玄不为所动。“那些在背后搅动风云的人,总希望世人认为各种不幸事件都是超自然力量的结果,其实不过就是他们的精心算计和谋划而已。” “南宫凤烧掉房子,留下舍利子消失,是想要重新开始吗?”我不太懂他们兄弟之间的哑谜,坚持把着眼点放在当下。“还是想告诉我们其它的什么信息?她是所谓的幕后人物中的一员吗?” “谁知道呢?”欧阳炎长叹一口气,仿佛要把许久以来郁结在胸中的疑团都吐出来一般。“东方毓那种思想一根筋的人,都会因爱成恨到阴狠的地步;南宫凤本来就思维缜密、精明能干,我根本想不出她会干出些什么!毕竟,受到愚弄的女人的怒火,其威力远胜过地狱的业火呢(hell hath no fury like a woman scorned.)。现在我最大的希望,就是这把火不要烧到我们身上——我们不过是肉身凡胎,不像神鸟凤凰或是神兽朱雀,无法在大火里涅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