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商》 第1页 《阴商》作者:两只棕熊【完结+番外】 文案 “干我们这一行的,走的是阴路,花的是纸钱;吃的是死人那口饭,做的是死人的买卖;信神只信阎王,拜佛只拜地藏。死后论买卖家底算帐,亏空的油锅里滚一遍,盈利的黄泉水一碗,来生一辈子穷困命。你这细皮嫩肉的大少爷,能行吗?” ——老鹰 “干我这行的,喜欢的人在哪我就在哪。刀山火海一起闯,千难万险一起过,阎王门前也敢那么走一遭。你说我行不行?” ——沈霄云 老鹰这辈子就缺两样东西,一缺媳妇儿,二缺心眼儿。 直到某天缺媳妇儿的人特缺心眼儿的来了句“两条腿的女人找不到,三条腿的男人还找不到?我就不信我运气会这么差,连个男媳妇儿都找不到!” 当然,老天爷给缺心眼儿的福利就是运气好…… 走阴商的老光棍攻×大少爷人/妻受 温馨甜文 註:阴商——和鬼灵精怪或者他们的家人做生意,完成他们的心愿或者为自己驱驰。 ———————————— 内容标籤: 灵异神怪 情有独钟 励志人生 奇谭 搜索关键字:主角:老鹰,沈霄云 ┃ 配角:朱老三等等 ┃ 其它:纯爱温馨甜文灵异 第1章 找媳妇儿 东城里有个名皮条,其实就是个媒婆。她这辈子说媒就没说漏过。甭管你是富家千金配穷小子还是八十岁大半截子入土的糟老头子配那十五六还没长开的小姑娘,她都能给你说成了。 所谓白的说成黑的,死的说成活的。禽兽都能给你说成白马王子外带还送给你个坏巫婆,让人家大姑娘好生心疼这白马王子,恨不得立马嫁过去安慰疼惜这可怜的小白马。 名皮条一辈子都喜欢说媒,只有一个人,在那个人身上名皮条头一次反省自己,你说你没事儿干嘛当个拉皮条的?惹来这么个祸害! 老话说的好,皇上不急太监急。这媒人不急,光棍儿急。这不,老光棍儿急的又来找她了。 “王姐,你看这年头大姑娘那么多。您就给我介绍个呗。”男人耳朵上别根烟,搓着手跟王婆讨媳妇儿。 “老鹰啊,不是姐不帮你。”王婆头疼,这个月刚进月初这个男人就来了四回了,她这个月还能肃静不? “哎,姐我知道。现在的姑娘,都爱过平静踏实的日子。”老鹰也犯愁,平静的生活他是真给不了啊,但是“姐,你看我今年这都三十三了,都说男人三十一枝花呢,我这花都开了三年了。你说这再不找个媳妇儿,这花不就是白开了吗?” 王婆无语“我看你不转行啊,你就是花谢了你也找不着媳妇儿!” 东城的老鹰那是整个千岭县都有名的人物。在千岭县只要一提老鹰,那都是直伸大拇指夸厉害的人。 厉害就在他干的活儿一般人真干不了。只可惜,他这活儿找媳妇儿的难度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了的。 老鹰干的是死人的活计,做的是死人的买卖,谁都知道东城的四合院儿里属老鹰家的最大、最整装。 四合院青砖石瓦的往那一立,十几间房子严丝合缝的那么一围,一到过年光对联福字就要买一堆。 要说这么大家业找媳妇儿也不难吧?可惜你那是没瞧见那十几间屋子里装的是啥。 就说一过年贴的肥羊满圈的那间屋子里吧,一推开门,嚯!一排排纸糊的假羊在那呲着牙对着你呢。放个普通姑娘,这心里就得一咯噔。 就算人家女孩儿心脏强大不在意,那咱接着往下看。贴的车行万里,出入平安的屋子一推开门,那是一辆辆纸车。 从小轿车到手推车,从兰博基尼到那绿皮儿的军牌儿越野啥没有?得,这回还算是有车有房了。 再往下看,终于到了人住的屋子。姑娘欢欢喜喜、满怀期待的想看看以后自个住的屋子啥样的时候,老鹰在干嘛呢?他搁那蹲地下捂脸呢!他觉得他对不起人家姑娘的期待。 “啊~”听听,你听听,听听人家姑娘这叫的多惨吶。那是,你一推开门看见满屋子唇红齿白的纸人沖你乐,你不尖叫? 你再瞅瞅老鹰那个缺大德的干的好事儿,缺了半个脑袋没糊完的纸人你也放在那干嘛? 人姑娘瞪眼猛一看,还以为这老鹰没媳妇儿给做饭,饿的生吃了人呢。你瞅瞅这饿的,连人家的半拉脑袋都啃没了!这牙口,啧啧啧…… 行吧,就算某个缺心眼儿的姑娘连这都能忍,那咱就接着瞧好吧。 姑娘一家大半夜的在老鹰家吃了饭,心说,还没出门子的姑娘留在男人家过夜不好。于是一群人商量一下说,那就趁夜走吧。 嘿,你还别说,从房门到大门口就这几十步的道,十来个人愣是走了一个多时辰也没走出去。 最后还是老鹰后知后觉得摸摸头,沖未来的老丈人道歉“对不住啊,那啥,我家一到晚上就好鬼打墙。要不,您先领大伙在这住一晚?” 老丈人一听,差点没一口气背过去。在家里还鬼打墙?那我姑娘嫁过来还有的活么?这不是人进鬼窝,死货了吗? 老丈人一声令下,住!所有人住一间,这院子里还鬼打墙呢,他敢让大伙分开住吗?这大晚上再遇见啥的。
第2页 还别说,这老丈人的嘴还真灵。晚上一伙人睡的正熟的时候,一个白影穿门飘了进来。一群人被水淋醒了,迷迷糊糊的心想这屋还漏水?再睁眼一摸,吓!这不是血吗! 一抬头,一个血头血脸的女鬼伸着长舌头挂在房顶上死死地盯着他们。这会儿不管男女老少了,都抱成一团嗷嗷惨叫。 老丈母娘更是一个胆小,吓得翻白眼儿晕了。这给人姑娘心疼的,嘴里直喊娘,眼里直冒泪。老鹰这才急吼吼得从外面进来,拿着一根李木把女鬼领走了。 这一群人哆哆嗦嗦地听老鹰边走边训女鬼“不是让你明天晚上来吗?你怎么这就来了?” “今天赌输了,没钱了。”女鬼还挺委屈“我这不是以为你那屋子里放的是纸钱吗?谁知那里会住着人啊?” “要是放纸钱的地儿轻易被你们这些鬼给找到,我不得亏死啊!” “再说你怎么没改呢?生前因赌博死的,死后还敢赌?”老鹰气急败坏的吼她“你要是吓怪我丈人,你赔的起吗?” 行了老鹰,吓坏你丈母娘你也陪不起呀。 第二天早上天一亮,老丈人领人就跑,老鹰还喊“老丈人,你们有空再来啊!” 老头子气的吹鬍子瞪眼的,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就“老丈人,老丈人”地叫上了!再说了,你这个鬼地方,他们再来才有鬼了! 老头子领着人脚下抹油的跑。就老鹰还觉得自己表现的挺好,想美事儿似的寻思什么时候结婚,结婚该叫谁呢? 嘿,你说这不是缺心眼儿是什么? 王婆似笑非笑地瞪着老鹰“你自己说说,你这样,哪家的姑娘敢嫁给你?” 老鹰摸摸鼻子,这也不能光怨他呀!还不是这年头的姑娘们胆小,要是个大老爷们儿,他才不怕呢。 哎,对呀。找媳妇儿找媳妇儿,找个男的,那也是个媳妇儿啊! 王婆一听,差点气晕过去“老鹰我告诉你,这千岭县本身就是女多男少,狼多肉少。你让我给你找个男媳妇儿?你是不是嫌我死的慢,想让那帮如狼似虎的姑娘们活撕了我!” 得,老鹰这个缺心眼儿的,一句话给人得罪了。让人王婆拿笤帚轰了出来,临末门在眼前摔上时,王婆还加了句“我要是给你做媒人,老婆子我就去死!” 行了,摒着尊敬老人,多让老太太活两年的心思,老鹰决定再也不来找王婆子了。 “哎,这两条腿的女人没处找,三条腿的男人没人给找。这媳妇儿咋这么难寻觅呢?”老鹰惆怅的点了根烟“算了,我自己去找。我就不信了,三条腿的蛤/蟆找不到,他三条腿的男人还找不到?” 俗话说的好,人啊,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他老鹰头脚刚说完的话,后脚就传遍了整个千岭县。 从此老鹰只要一上街,这男人,不管是老是小,长的是好是坏只要一见到他那都跟耗子见了猫似的。 老鹰这个郁闷啊,你说你们跑啥?老的他能看得上吗?小的他能下的去手吗?你说那个长的难看的,放在窝边膈应自己吗?好看的,好看的那就算了吧,好看的他也要不来啊。 还别说,老鹰这回可错了。千岭县最好看的男的,那要属西城沈家的大少爷。 沈大少爷沈霄云听见老鹰要找男的这回事儿,明着暗着跟自己的僕人不知上了多少回街。可那老鹰跟眼瞎似的,看都不看他就过去了。 这可给沈大少急坏了。 “呦!老鹰。又上街找男媳妇儿啦?”朱老三干的是棺材买卖,也算是做的死人生意,跟老鹰关系还不错。 “你别搁那讽刺我啊。有本事你也找一个?你别说找男媳妇儿,你就是找个阿猫阿狗都难。”朱老三不仅做棺材做得好,那吓唬猫狗也是好的一手。不管是凶还是乖,只要是猫和狗,见了他那都绕着道走。 “嘁,不跟你这老混蛋说这些。”朱老三自以为论嘴上功夫他赢不了老鹰“哎?老鹰,你就没看出来,那沈家大少爷对你有点意思?” “怎么没看出来。”老鹰横了他一眼“看出来又能怎样?像咱们这种做死人生意的,能祸害人家孩子吗?” 老鹰往柜檯上一趴“干我这行的,最危险。如果哪天一个不对,我过去了,让人孩子怎么办?跟着我一起去?良心说不过去呀。”他死了那就是祸害了人家孩子。 “这倒也是,干我们这行的,做的死人的买卖,挣的死人的钱。这到了阎王爷面前,还不知道怎么算帐呢。”朱老三也点了根烟抽上。 “不过,你就忍心人家沈大少爷的一番心思,落了空?”朱老三还是忍不住八卦。 老鹰弹了弹菸灰“沈家家大业大,那孩子能找到一个好媳妇儿。好孩子不该跟咱们这种人过没明天的日子,他该有个好生活。” 朱老三不再说什么了。老鹰心意已决,干他们这行的,有媳妇儿确实是个拖累,却是他们拖累了人家媳妇儿。 “那你前阵子做什么妖儿?老是嚷嚷着找媳妇儿,找媳妇儿的。”朱老三好笑的问老鹰。 “还不是我家那个老头子!他一辈子没找着媳妇儿,这可抓住我了,老让我找媳妇儿。不找着就不让我回去!”老鹰无奈“你说他一大把年纪了,这闹的什么妖啊这是。”
第3页 朱老三乐了,他知道老鹰家那个老头子很固执,说不让老鹰回家,嗯,这八成真不让他回去了。 “对了,我这有个生意,你接不接?”朱老三谈到了正事儿。 “啥生意?说来看看。”老鹰接的生意都是暗地里接的活计。外人想找他,一般都得托他的熟人来见他。 “怀古县有个老太太,他儿子前些阵子死的。老太太老做梦说他儿子喝不上水,这不託你来给他儿子送碗水去。” “怎么,又是个横死的?” 朱老三耸耸肩,“谁知道呢。” 老鹰摁灭菸头“行,这生意我接了。” “那我走了,你忙。”朱老三抽完一支烟也接着走了。 老鹰送朱老三出门,不出意外的看到了门不远处站着的那个好看的男人。 老鹰假装没看见的回去了。 沈霄云眼神暗淡了下去,他又没看到自己。哎,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孰不知屋里的老鹰也是一脸愁容。不过是最老套的救命之恩的戏码,谁知沈家这孩子竟惦记了这么多年。 那么好的一个孩子,他真不忍心毁了人家呀。 第2章 妈,我渴 朱老三跟老鹰说过这买卖还没过三天,他就把人带来了。 老鹰做生意有个规矩,月初月末开门做生意,月中闭门休息。 所谓阴阳、阴阳,月初月末月亮最缺的时候,这时候阴气最重。鬼怪出来游荡的时候最多,适合老鹰开门做生意。 现在这才刚过月初,朱老三就把人给领来了。 老鹰瞟了眼朱老三,说“怎么,这追的还挺急?” 朱老三一捂脑门儿,满脸的无可奈何“这老太太真倔啊!我跟她说了多少回了,你这只月初月末做生意。老太太非不听,非要过来看看。” 老鹰哼笑了一声“当妈的吗?爱子心切,正常。” “谁知道呢?像我这种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爹没娘养的。搞不明白啊搞不明白。”朱老三嘆气。 朱老三是孤儿,从小村里闹饥荒,他父母为了换口粮食就把他卖给了人贩子。 朱老三小时候过的艰难。什么没干过?盗过斗,扒过人家的坟,当过强盗,做过土匪,就为了挣一口饭能养活自己。 他是饿怕了。人啊,饿急了连儿子都能卖。朱老三看的通透,前半辈子干了一辈子荒唐事儿,后半辈子开了个棺材铺。 他还笑着跟左右邻居说,等他要死那天,他就自己躺进棺材里,把棺材一盖,也不用麻烦别人。他的家就是他的坟,死后不用被抛尸乱坟岗,有个栖处,也算是很好的。 老鹰挺贊同朱老三的想法。天为被,地为席,人死了就是尘归尘、土归土,就那么回事儿。只要自己不给别人添麻烦,那就算是积了德了。 “行了,那我去和老太太谈谈看看。”老鹰收拾收拾茶,往桌上一端,开始跟哭红了眼的老太太聊了起来。 “我儿走的冤啊!”老太太未语先流泪。“都怨他那个媳妇儿啊,他就让他媳妇儿生生剋死的!可怜我儿还对她那么好。” 老鹰皱眉,这种婆婆怨媳妇儿的戏实在是太常见了。婆婆总是各种看不惯儿媳妇儿,什么错的都要往媳妇身上推。 何必呢,你不喜欢这个媳妇儿,你当初就不要让你儿子娶她呀。男人是用来干什么的?那是撑起这个家,照顾妻儿老小的。 老鹰最看不起那种对媳妇儿不好的人。那就是耗子拿刀,窝里横的。 老鹰要是有了媳妇儿,他一定千倍万倍的宠她。 “大娘不哭,您慢慢说。”老鹰递过去了纸巾,又给老太太倒了杯热茶上去。 “我儿子很能干,对他媳妇儿也好。”老太太擦了擦眼泪“谁知一个月前,他媳妇儿老跟他吵架。这不,上个星期,我儿子就喝耗子药死了。” 老太太有些崩溃的喊“这要不是他媳妇儿跟他打仗,他能喝药死吗?就是娶了个冤家回来。” “我当初就不让他娶她,我儿子非不干。这回可好,娶回个丧门星来!”老太太又开始哭。 老鹰面上安慰着老太太,心里却鄙视,你个大老爷们儿跟自己媳妇儿打仗还要不要脸?最后喝药了还能怨着人媳妇儿? 媳妇儿那是用来宠的,媳妇儿那是用来打、用来骂的吗? 老鹰摒着尊重死人的习惯,默默的给他儿子打了负一百分。心里承受能力不好,对媳妇儿不好,差评。 “那大娘,您来找我是想……”老鹰试探到。 “我那可怜的儿喝耗子药的时候,家里一滴干净水也没有。他就就着洗脸水把药给喝了。” 老太太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右手“我上我儿坟上给他烧纸,给他念叨我想他。结果趴在那坟上就听见我儿在底下喊,‘妈,我渴。’” “我不敢开棺呀。就想拜託您给我儿送碗水去。”老太太说着激动的站起来,想要给老鹰跪下。 老鹰猛的起身绕了一下,从旁边儿把老太太给搀扶起来。长辈跪小辈儿,那是给小辈儿折寿呢。老鹰干的这买卖本来就对福报不是很好,这再被这么跪一下那可够呛。 老太太抓着老鹰的手不放,嘴里一直在拜託他,让他给他儿子送碗水。
第4页 “大娘您放心吧,这个月末我就去你们那,保证给你儿子把水送到。”老鹰再三保证,才把老太太的情绪给安抚下来。 “怎么样,老太太没说实话吧?”朱老三等到老太太走了,才从另一个房间出来。 “百分之八十的没说实话。”老鹰点着了烟“她身上一股死气,那是近距离接触过阴土的原因。” 老鹰深吸了一口烟,吐出一个烟圈儿“给他儿子送水?我看,她怕是害怕他儿子,想找人把她儿子永远封到墓里不出来找她才好。” “嘿,你又成了冤大头了。”朱老三幸灾乐祸的抢过老鹰耳朵上别的那支烟点上“还是按老规矩走?谁出价高你就帮谁。” “那当然,干我们这行的挣的不就是钱吗。”老鹰摁灭了烟“我走的时候记得帮我看看家。还有我库里的那些纸钱记得经常换换地方,要不然被那些死鬼发现,就都得被搬走花了。” 朱老三乐了“你说你养的都是什么野鬼呀。酒、色、财、气,哪个花销不大?” “没办法,酒色财气这几个鬼,最好控制。只要有钱,它们就能给你推磨。”有钱能使鬼推磨,这话一点都不假。 “行吧,那就这样吧。”老鹰挺放心朱老三的,他的宅子里鬼怪多,朱老三生辰八字站的好,正好能镇住这些东西。 朱老三笑咪咪的走出去了。心里却打着盘算。这回,不知道沈家大少爷又要给老鹰做什么好吃的了。 每次老鹰出去做买卖,沈家大少爷都怕他在外面吃的不好,回来都要给他特地做一份儿丰盛的饭菜。 那可是亲手做的,别看老鹰嘴上说不想和沈家大少爷在一起。可人沈家大少爷每回送来的饭菜,他吃的那是一点儿都不剩。 他记得前年夏天,老鹰出去的时间挺长。沈家大少爷做了特别丰盛的一顿饭,那饭一直吃到变酸,老鹰才把它吃完。 他当时还劝老鹰说这饭都坏了,就别吃了。老鹰可好,认之后吃坏肚子,拉了好几天,他也把它都吃完了。 朱老三怎么能知道,老鹰那是看到了沈家大少爷白皙修长的手上,被刀割下的一道道伤痕。 君子远离庖厨。他一个堂堂的大少爷,为了自己下厨做饭,满身的油烟气。他怎么能浪费那孩子的心意。 老鹰不愿意跟沈霄云在一起,但却是打心眼儿里疼惜他。 他就是不忍心他跟着自己东跑西颠,过一辈子提心弔胆的生活。 老鹰就是觉得,自己挺配不上沈霄云的。虽然嘴里孩子、孩子的叫他,但是沈霄云其实已经二十七岁了。 二十七岁,正常二十七岁的男人,孩子都已经很大了,他却还一个人等着他。 那孩子太倔强,心思太单纯。自己老了,又干的是这种生意。前半辈子跟朱老三差不多,什么都干,也没积下点儿德。他就是怕沈霄云跟了自己,受尽辛苦。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老鹰念叨着开始收拾东西。 他得瞒着所有人提前去趟老太太的家里。老太太明显没有说实话,他得搞清楚真相。干这种买卖的,一步错都要损了阴德。 老太太家住的是平房,儿子死后老太太就把儿媳妇赶了出去,自己住在家里。 “妈……妈,我渴……我渴”段景瑞一张脸青紫肿胀的拽着老太太的裤脚往上爬。 “啊啊啊!别过来,景瑞不是我害的你,你别来找我!别来找我!”老太太尖叫着用脚踹自己的儿子。 “妈,我渴……妈……”两行血泪从段景瑞泛灰凸出的眼球边流下。一双手死死的抓住老太太的脚踝。 “啊啊~你放开,放开!”老太太疯狂的挣扎着,这一挣扎正好醒了过来。 “娟子,你怎么了?”老太太的尖叫惊醒了床上的另一个人。 “姓赵的,都怨你。”老太太一把抓住老头的衣领“我那个死儿子又回来找我了!” 赵老头一惊,旋即又冷静了下来“没事儿,就是你梦里想得。我在他坟里下的符,又在坟边埋了黑锅碴子,他就是再厉害也出不来。”老赵头平常就爱捣鼓牛马经啊这些算卦的,也算是个半仙儿了。 “那就好,那就好。”老太太松了口气。 话说心里有鬼,总害怕半夜鬼敲门。老太太还是不放心“只要把那碗水送下去让他喝了,他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吧。” “当然,那水和着硃砂,他只要一喝,就是灰飞烟灭。”赵老头对自己的这碗水还是比较有信心的。 “行了,别想那么多了,快睡吧。”赵老头安抚着老太太睡下,他自己却睁着眼醒了一夜。 虽说他也是个半仙儿,也对自己有信心的,但是心里总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接近六月中的时候月亮已经半圆了。月亮照的夜里看东西十分清楚。段景瑞的坟在荒山上。 借着月光能看见他的坟上,有一个能通过成人手臂的深洞。 洞里往外冒着寒气。 一声嘆息从坟里传出,“妈,我渴……” 第3章 上身 到了怀古县,正好是中午。老鹰找了家旅店住进去了,他等到晚上再去段景瑞坟头看看。
第5页 “听说了没?段家的老太太跟姓赵的老头子搞到一起了。”楼下压低的八卦声传到了老鹰耳朵里。 老鹰悄悄的开窗,透过窗缝看下面的情况。 “哎哟,段家老太太都有五十多岁了吧?”一个中年的女人怀疑的问道“再说了,她干儿子死了也没多久呀,她能跟老赵头弄一起去?” “嗨,谁知道呢。现在这年头儿,谁也说不准。”年轻女人拨弄拨弄头发“再说了,段家老太太她儿子一死,她自己一个人也没个人照应。可不就得找一个呗!” “哎哟,那赵老头子可不是个好人吶。”中年的女儿有点担心“那赵老头子怕不是看上段家老太太的家产了吧?” “哎,你不是她侄女儿吗?你也提醒着点儿啊。”中年女人碰了碰年轻的女人。 “我?我跟你说,现在谁让她远离赵家老头谁就是她的仇人。”女人翻了个白眼儿“再说了,她一直都挺讨厌我的,我说话能管用吗!” 中年女人没在说什么,刘茹梅是段家老太太的侄女,就是为人太过八卦,嫉妒心也太重。段家老太太打一开始就不喜欢她这个侄女儿。 现在段家一出事儿,刘茹梅更是在一旁看乐呵。 老鹰关上窗,所谓姦情出人命,看来段家这事儿有点眉目了。 半夜,月上中天的时候。老鹰带着家具去了段景瑞的坟上。 “哟呵,这在下面儿过的这么差呀?还把屋顶捅出个洞来。”老鹰乐呵呵的在他坟上蹲下,伸出两根手指在洞口上凭空敲了敲。 一只青白的手臂猛地伸出! 手呈爪状,像是要抓住什么。 老鹰又伸手在他坟门口那两块砖上敲了敲,嘴里念叨“出门在外你猛回头,阳面的阴商在你坟头。大怨大难咱不管,小求小请拿钱换。” “嘭!嘭!”老鹰的话念叨了三遍,段景瑞的坟里就传出来了拍打棺盖的声音。 老鹰一笑“你同意了?那咱就好好谈谈吧。” 说完老鹰就拿出了纸笔放在地上,又点了不少纸钱“请过路鬼神做个证,阴商在此做买卖。麻烦各位划个道,行个方便。” 老鹰烧纸之前在段景瑞坟周围用树枝画了个圈,算是圈住了地盘。 圈内的地方外鬼进不来,老鹰点了纸一念叨,这些点燃的纸钱无风却自己飞到了圈外。并且绕着圈外围成一圈,火不灭,纸也燃不尽。 这是收买外鬼的方法,老鹰得让段景瑞的鬼魂上身,弄清楚事情的真相。 如果中途段景瑞不遵守阴商的规矩擅自夺取了他的身体,或者抓了他当替死鬼,他是可以下阴间打官司状告段景瑞的。而这些外鬼就是证人,不,应该是证鬼。 老鹰做完这些后掏出根榆木枝塞进了从坟里伸出的手中。 榆树是属阴的树,又称鬼树,是可以引魂的木材。 榆木枝刚一碰到段景瑞的手,就被紧紧抓住了。而老鹰的身体也随着一软倒在了地上。 过了一会儿就见老鹰僵硬的从地上爬起,双目泛白的整只手攥住笔在纸上写字。 写字时的力道很大,有的地方甚至划破了纸张。 写到激动处,大颗大颗的眼泪顺着老鹰全白的眼睛里流下。一双手更是颤抖的几乎抓不住纸和笔。 几乎是写了满满五页,老鹰才停下。然后就像失了魂似的一动也不动。 过了好半天,老鹰突然开始抽搐,黑色的眼仁慢慢出现,直到全出现后老鹰才回了魂“哎我艹,这一脸的泪。” “哎,我说我一大老爷们,你借我身体这么哭,多让我丢人呢?”老鹰回手敲了敲砖“记得给我另加精神损失费啊。”可惜坟里再也没传出动静。 老鹰无语的骂了句“靠,小气鬼!” 段景瑞的鬼魂离开了老鹰的身体,老鹰和外鬼的交易也算完成了,圈外的纸钱几乎是一瞬间就燃净了。 老鹰收拾起地上的纸笔,承着月色赶紧往山下跑。他一路上走走停停的,特意挑今天赶到怀古县,就是因为今天晚上有暴雨。 段景瑞埋在荒山上,周围连棵树都没有,一场大暴雨下来所有的痕迹都会被沖刷掉。 不会有人知道老鹰今晚来过这里。 没错,不会有人知道,只有……鬼才知道。 等老鹰回到旅店的时候,段家老太太已经等在门口了。他身边的老头还和小旅店的老闆争吵了起来。 “你这老闆当的,这人什么时候走的你不知道?”老头腰板挺的还挺直,语气也挺沖。 老鹰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个仗势欺人的东西。 段家家底丰厚,这年头有钱能使鬼推磨,赵老头真以为他唬住了段老太太就能把段家家产都拿到手。所以这会儿才牛批的不要不要的。 “哎?我开旅店的,就得知道客人什么时候走啊?那老东西你之前还开过棺材铺呢,你是不是还知道你客人都什么时候死啊?”老闆是个小矮个,嘴马子也不让人。 “你!”赵老头气了个脸通红,段老太太一看有点心疼,于是攥着拳头在嘴边警告的低声咳了咳。 老闆听了磨了磨牙,他是忍不下这口气。有钱怎么了?有钱你就能随便的对别人耍横?有钱你就是人,没钱的就不是人了?
第6页 老闆看着小老头得意的样子,脑袋一热就要冲上去揍这个老不要脸的。 没想到还没等抬脚就被人按住了肩膀“老闆,我刚算了一卦,你的命比他俩好太多了。后五年财源滚滚,后十五年子孙满堂。” 老闆抬头一看,呦,这不是他们要找的那个客人嘛?怎么会算卦?真的假的? 老闆定了定,不管真假,既然替他解了围就是好人。 “大兄弟你过来我和你说点事儿。”老闆让老鹰矮下身子,然后在他耳边悄悄的说“大兄弟,你不能跟这俩人共事。那个老婆儿连自己的儿子都能偷偷弄死。老头儿更是不知道害了多少人了。大兄弟,和他们共事儿是要遭报应的。” 老鹰听了乐了“老闆我是替鬼讨债的,你放心吧。” “呦!难不成,您是……”老闆一听,脸色变了。这年头阴商可是到哪都横着走的人,你再有权有势有钱,人家也能让你一无所有。 “那大兄弟你刚说我命好……”老闆激动了,那刚刚他说的自己财源滚滚,子孙满堂不会是真的吧! “是真的。”老鹰确实掐指算了算,再说老闆心眼儿不错,他的德性好,福报好,后代不会差。 还没娶媳妇的老闆高高兴兴的进屋包红包去了。不行、不行,得给人家一个大红包。 而段老太太和赵老头的脸色都不太好。那老闆肯定没和老鹰说他们好话,这老鹰再一变卦不接他们的生意了怎么办?那可就要出人命了。 “哎,先生您看我们去我那聊?”段老太太有点紧张的出声了。 “不必了,就在这说就可以了。”老鹰推开房门,让两个人进来。 “我得提前说一句。”老鹰倒了杯水坐下慢悠悠道“我还接到一份单子,也是关于您儿子的。并且这份单子可能对您的生命造成严重的威胁,如果您还想长命百岁并且让我拒接这份单子的话,您就最好说实话。” 段老太太再有钱她也惜命,更何况她心里有鬼,更害怕鬼拖了她去。 所以段家老太太几乎瞬间就跪在了地上,给老鹰磕头“先生我都说,我都说,您得救救我啊!救救我!” 老鹰知道她为什么这么怕,昨晚他和段景瑞说好的,让段景瑞上老太太梦里狠狠地吓唬吓唬她。 “娟子,你这是干嘛?快起来啊!”一边的赵老头急了。怎么回事儿?老太婆子不是想把自己供出去吧? 赵老头上前搀扶段老太太,低头不经意的在她耳边说“他诈你呢,别上当。” 段老太太一听,犹豫了。 “呵呵”老鹰一看笑眯了眼,他在俩人身前蹲下,身上一冷。 “妈……我渴……” 熟悉的声音让俩人惊悚的不敢抬头。那是段景瑞的声音,可他明明已经死了! 赵老头恐惧的抬头,一张青白肿胀的脸,一双白眼瞳赫然贴近他。 “啊啊啊!你别过来!不是我害得你,是她、是她要我杀你的!”赵老头吓得连滚带爬得往墙根躲去。一只手哆嗦着指着段老太太辩解道。 ‘段景瑞’闻言迟缓的将脸转向段老太太。 “不、不是我!”段老太太快崩溃了“你别过来!”段老太太这会儿腿脚也好使了,几乎‘嗖’的一下子就钻到了床底下。 “先生!先生我什么都说、我都说!求求您救救我啊!”和众多鬼片一样,床底下可不是个躲鬼的好地方。 当老太太从床板子上看到段景瑞的脸几乎和她的脸贴到一起时,老太太已经是撕心裂肺的惨叫了。 “行了,那就说吧。”老太太一答应,老鹰的脸就变了回来。 其实哪里是段景瑞又来了,只是老鹰自己搞得鬼而已。只要上过身的鬼魂,他就都能想办法显出来,做阴商做的好的,几乎都会这么一招。 老太太哆哆嗦嗦的从床底下爬出来,缓了半天才道“我,我不是段景瑞的亲妈……” 第4章 阴谋 段景瑞的父亲段忠诚和赵老头赵德仁是拜把子的好哥们。 段忠诚的第一任妻子和现在的段家老太太柳金凤是亲姐俩。 当初赵家段家和柳家是指腹为婚的。赵德仁比段忠诚大,当时赵德仁的婚配对象是柳家长女柳凤蝶。段忠诚配的是柳金凤。 等四个孩子长大后,柳凤蝶是又贤淑又能干,还读过书会算帐。柳金凤是小女儿,柳家人都宠着惯着她,自然宠出了个蛮横无能的大小姐。再加上柳凤蝶长得比她好看,这柳金凤一下子就被比了下去。 当时赵德仁长得也比段忠诚帅气俊俏,也比他聪明会说。外人都说他和柳凤蝶是金童玉女,天作之合。再提到柳金凤就有不少人看乐呵了。 柳金凤从小到大哪样不是最好的,这对象她当然也要最好的。于是她就把歪心思打到了赵德仁身上。 那个时候男的半夜进了人家没结婚姑娘的闺房是要被赶出县城的。 柳金凤就花钱僱人把赵德仁灌醉了送到自己的闺房里,又大呼小叫的把柳家人都喊了过来。 柳家老爷子一看,这赵德仁居然在自家小女儿的床上躺的睡的一脸满足。柳老爷子当时就怒了,直接把赵家一家子都请了过来,让他们看看他们养的‘好儿子’!
第7页 赵家不像柳家有钱有势,来了一看,完了!于是只好忍痛捨弃儿子,防止柳家打压他们。 谁知道柳老爷子还没等同意把赵德仁赶出县城,柳金凤倒是反过来央求他爹放过赵德仁了。 柳金凤哭的悽惨,说自己的名声都毁了,除了嫁给他赵德仁也嫁不出去了。再说就算段忠诚不嫌弃她,她也没那个脸再嫁给他。 柳老爷子被哭的没办法只好同意两人的婚事。但是条件就是他赵家必须搬出怀古县城。 柳老爷子让这件事一气也落下了病根,卧床时日无多的时候他把柳凤蝶叫来。 “凤蝶,事情是什么样的我都明白。金凤干出那种事我也没脸再让她待在怀古县。” 柳老爷子嘴唇颤抖“可到底是我的女儿,我不能说实话,只能冤枉人家赵家小子。” 柳老爷子死死的攥住长女的手“我柳正善一辈子没干过缺德事儿,唯独这次……凤蝶,之前爹因为两家指腹为婚就没跟你说,那赵家小子你别看他聪明会说,那不是个正经人。” “忠诚那孩子别看笨了点,他认干还心眼儿好。我缺了德给段家许了个儿媳妇,结果现在出了这事儿,让人家也被笑话。凤蝶,咱不能毁约啊!”柳老爷子老泪纵横的看着长女。 柳凤蝶也哭着跟他爹说“爹,您别难过……我去嫁。” 就这样长女柳凤蝶嫁给了段忠诚,别说段忠诚虽然嘴笨,不会说讨媳妇开心的话,但是他疼媳妇。 柳凤蝶每次一干点儿粗活,段忠诚立马就扔下手里的摊子去抢着干。后来柳凤蝶啥活儿也没得干,人是保养的挺好,但是勤快惯了的她差点憋出病来。 段忠诚一看不行,直接把家里的钱拿来开了个店铺,柳凤蝶念过书会算帐,这家店就让她经营的挺好。 一直到他们儿子段景瑞都十来岁了,他们夫妻俩也没打过架。柳凤蝶不管店里多忙,也会准时把段忠诚的一日三餐做好。段忠诚不管外面多少人留他吃饭,他也不吃,他得回家吃媳妇给他做的饭。 俩人日子挺好,结果这柳金凤却又来插了一脚。 原来赵德仁酒醒之后知道原委当时就震怒了,但是那人心眼儿多。他知道柳金凤在外面过的不好,柳家人不可能不管她,肯定会给她钱财。 所以他一边对柳金凤山盟海誓,一边和别的女人上了床。 而柳家的那几个儿子都不干正事,柳凤蝶从柳家嫁进段家不久柳老爷子就死了。柳家的财产也全部都被他那几个儿子分了,一点儿也没给柳凤蝶。 柳家那几个儿子拿上钱就开始挥霍,谁也没再去管柳金凤的死活。赵德仁一看她得不着钱了,没什么用了,就编了上外地做生意的藉口跑了。 这一跑就是好几年,柳金凤和赵德仁估计也是缺德缺多了,一直没有孩子。柳金凤又从小娇生惯养没干过活。没有经济来源,她就变卖田地、房屋、家具。最后能卖的都卖了,她没钱就一路乞讨回了怀古县。 回到怀古县发现无路投奔的柳金凤转头就找上了柳凤蝶。 柳凤蝶心软,那毕竟是自己的妹妹。但是柳凤蝶也知道自己的妹妹原本是要许给段忠诚的,所以她为了避免他们两个人尴尬,就在外面另外给她找了一间房子,又供她吃穿。 柳金凤看着本来属于自己的日子被柳凤蝶过了,看她享福有丈夫有儿子的,又有钱。柳金凤心里暗恨,发誓要夺回属于她的东西。 柳金凤歪心眼儿多,她和柳凤蝶诉苦自己没有办法找工作养活自己。柳凤蝶就让她来自己店里帮忙,柳金凤就藉口帮她照顾店里的生意,其实是暗中窥探店里的帐目。 当柳金凤发现那个店特别挣钱的时候,就起了杀心。 恰好当时段忠诚去走商的地方发了瘟疫,柳金凤就骗柳凤蝶说段忠诚得了重病,也没告诉柳凤蝶那地方出了瘟疫。 柳凤蝶心急丈夫,毫无防备的就去了段忠诚在的地方,结果柳凤蝶就那么染上了瘟疫死在了外面。 当时段忠诚回来狠狠的打了柳金凤一巴掌,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打女人。 虽然他想杀了这个贱人,但是柳凤蝶临死前为她求了情,段忠诚对柳凤蝶的话从来都是照办的。 段忠诚一面想杀了柳金凤一面又不能杀她,他心中郁结的把自己灌醉了好多天。 当时赵德仁虽然也一直在外面混,但是他还留了心眼儿,一边也在看柳金凤的情况。 等到柳金凤最无助的此刻他突然回来了。他骗柳金凤说他在外面遇到了兵匪把他强征入伍了。前些阵子他和一伙人趁着看守的喝醉了,一起逃了出来。 他还给柳金凤看了他身上的伤,一道深深的划痕从他的肩膀一直延伸到腰部。 柳金凤还真信了,心疼的不行。她哪里想得到那是赵德仁去爬人有夫之妇的墙,结果从墙上摔下来被树枝划的。 赵德仁就凭藉着这一张颠倒黑白的嘴,哄骗柳金凤在段忠诚的酒里倒了杏核子水。 用杏核熬的水有毒,段忠诚一瓶酒下去就再也没醒来。当时怀古县不少人家都打杏核子,熬杏仁吃,当时法医来检查也是杏核水中毒。警察也说是意外。 老鹰听到这里不禁唏嘘,酒这玩意,果然除非千杯不倒要不就滴酒不沾啊。你看看赵德仁坏在酒上,段忠诚要是没喝醉,杏核子水是苦的他能喝不出来?
第8页 然而,当时段忠诚没有亲戚,财产判给段景瑞但是还需要监护人,所以只能在柳家这边出。 柳家这边的人都想要钱不想要段景瑞,因为觉得他晦气,剋死了父母。于是赵德仁给柳金凤出主意,让她认段景瑞为干儿子,让她对段景瑞好点,然后获得段景瑞的好感。 柳金凤又给她那几个哥哥送了钱,又答应拿到财产分他们一半,柳家的其他人也怕死不想接触段景瑞,这最后财产才全落在了柳金凤手里。 因为柳凤蝶死后段忠诚一直在喝酒,也没和他儿子说他的妈妈是柳金凤害死的,段景瑞就一直被蒙在鼓里,认贼做母。 段景瑞很能干,他和他父亲一样在外经商挣了不少钱,当然也给了柳金凤不少。就连媳妇儿也是他自己娶的,都没用柳金凤张罗。 但是人这东西心里有鬼就看什么都是鬼。随着柳金凤慢慢变老,她开始害怕如果有一天段景瑞知道她害了他的父母后会杀了她。所以她又开始和赵德仁密谋杀害段景瑞。 因为外边养他的女人多,赵德仁有了不少钱。前几年更是从一个盗墓的手里花大价钱买了一本算卦的书。赵德仁聪明,书上的东西都学的差不多了。 于是赵德仁就在段景瑞他们家墙角下了道符,一个招厉鬼的符。 他看过段景瑞一家的生辰八字,他媳妇和他儿子的八字占的特别稳,鬼没办法上身。 他的八字就没那么稳了,厉鬼容易近他的身。但是人一出生身上就顶着三盏灯,年轻人正是灯火最旺的时候,鬼怪轻易接近不了。 赵德仁就趁着县里有人死了的时候借着必须属虎的抬棺材的理由,让段景瑞去抬了棺材。 老鹰瞭然,替别人办丧事有经验的人从来不用年轻人扛棺材,因为会把年轻人肩膀上的灯压灭。 丧事儿这东西,只要人家找你抬棺材,进门什么话都不说就先给你跪下磕头。你承了人家的大礼,你就得给人办事儿。 果然不出一个月,段景瑞就被恶鬼上了身,当成替死鬼抓去了。 他和柳金凤又往出散布段景瑞媳妇不守妇道,害死段景瑞的谣言,把段景瑞的媳妇逼出了县城。段景瑞的家产自然也都落到了他俩手里。 老鹰听完了只想鼓掌,这老头、这老太太、太特么坏了! “然后呢?”老鹰问一脸惊恐的段老太太“你半边身子全是阴气,有什么原因吧?” 段老太太一听,身体猛的一抖“是、是赵德仁说的,他说,只要、只要我天天趴在段景瑞的坟头上哭,段景瑞就不会来找我的。” 老鹰嗤笑,这段景瑞心眼儿真好,连死了都没对段老太太下狠手。 长辈跪小辈坟前哭,那是给他加罪呢。段景瑞受不住这天天加的罪,所以才在段老太太趴的地方捅了窟窿出来。没想到段老太太竟然会蠢到把手伸进洞里摸摸段景瑞还在不在。 她怕段景瑞从洞里爬出来报复她。她也没用脑子想想,那么大一点儿个洞,他段景瑞能钻出来了么? 她不知道的是,凡是坟下的土都是阴土,那是阴间的土,别说是她感觉从指尖一直凉到脚底了,就是烂掉她半边身子都不为过。 她半边身子的阴气不是赵德仁这种半吊子能解的,老鹰倒是能解,但是他不打算那么做。 老话说的好,认给牲口一碗水,不餵活人一口粮。 这话虽然有点偏激,但也不是不对。 你给牲口一碗水,它还知道报报恩。你给人一口粮救了他,如果是好人那你会积德,如果不是那你是要加过的。 老天爷要坏人受苦被饿死,你非得救他,不给你加过给谁加? “那你们找我来……”老鹰笑眯眯的看着畏缩的俩人。 “我、我看书上说,只要给他餵一碗硃砂水就、就能让他找不到我们报仇。”赵德仁没敢说实话,他怕做阴商的老鹰再整他。 老鹰冷笑,喝了硃砂水连魂都得散了,投胎都投不了。这招可挺狠。 “这样啊。”老鹰抬手把几页纸扔到他俩面前“这是段景瑞写给我的,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方正刚硬的字,很难想像那是段景瑞上老鹰身,整只手攥着笔写出来的。 柳金凤和赵德仁一看,整个人都堆痿了。十六开的纸上,密密麻麻的小字都在重复着三个字——“去自首”! 第5章 后悔 柳金凤不想被鬼拖去,不想死的担惊受怕,于是去自首了。而赵德仁逃跑了。 当然,警察也不是吃素的。赵德仁最后被抓了起来,而那些被骗的女人也得知了真相,于是联合起来分了他的财产。 最后俩人被判了死刑。段家的家产判给了段景瑞的媳妇儿。 一切平定后,段景瑞的媳妇儿带着儿子给老鹰送了一半的财产来。 “这是我丈夫託梦让我给您的。”段景瑞的媳妇儿长得漂亮也温柔,她带着儿子给老鹰跪下“谢谢先生,谢谢先生让段家两代的冤情得以昭雪,谢谢。” 老鹰一样闪开没有受这份礼“快起来,我就是个商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段景瑞的媳妇儿带着儿子,哭着感谢着把老鹰送走。 老鹰出了旅店就去了怀古县的一处饭店里。
第9页 “怎么样?怎么样?先生,成了吗?”老鹰刚到隔间,里面的人就迫不及待的开始问他。 “成了。”老鹰看着面前的女人。 柳茹梅,老鹰当时听完她八卦就暗中找到了她。老鹰让她同段老太太透露说他已经怀古县。 果然段老太太害怕老鹰去段景瑞坟头看,当天夜里就去堵老鹰了。但是老鹰却比她早。 当然老鹰也承诺事成之后会给柳茹梅好处。 老鹰掏出一千块钱给她,这是他们当初说好的。本来就是一句话的事,几百块钱就够了,但是柳茹梅贪。老鹰也痛快的给了,毕竟这个人马上就要倒大霉了,给她她又能花多少? 老鹰这下在怀古县的事情算是全办完了,这一来回就折腾了一个多星期。 自然就有人担心了。 “三哥,你说老鹰得什么时候回来?”沈霄云和朱老三喝了点酒,喝的有点儿晕,藏在心里的担忧不知不觉就说了出来“这么久都没消息,也不知道他在外面过的好不好。” 朱老三看着趴在桌子上的沈霄云,心中大嘆:靠!又一个情种! 老鹰的事大部分都是朱老三告诉沈霄云的,朱老三也一直拿沈霄云当弟弟看。 “那个混蛋,你担心他都不如担心担心别人,你放心祸害遗千年,甭担心他。”朱老三抿了口酒吐槽到。 “嗯嗯……可我就是担心啊。”沈霄云红了眼眶“三哥你说我是不是特别不要脸,一个大男人却老想着给别人当媳妇儿。” 沈霄云苦笑着说“三哥,我是不是很贱。” 朱老三一听,气的一巴掌呼在他头上“去,怎么说你自己呢?” “你想干什么,三哥都支持你,不就是个老鹰嘛?大不了老子给你绑着入洞房!” 沈霄云迷迷糊糊的想,绑着呀……可是三哥,他不喜欢我啊。 朱老三看着趴桌上睡过去的沈霄云,心里难受,老鹰这是造的什么孽啊。你看把人孩子给弄的,这几天他一跑商,这孩子担心的瘦了不少。 几乎是老鹰刚走了一天,沈霄云就天天跑来偷偷的在老鹰门口等着,还拿着食盒。里面都是他亲手做的饭,就怕老鹰在外面吃不好。 朱老三每天一见沈霄云来,就把他叫进老鹰家里,反正老鹰把他家託付给自己。那就别怪他往进领人了! 老鹰不回来,沈霄云做的饭菜基本都进了朱老三肚子里。沈霄云别看是个大少爷,但是就是有一手好厨艺,当然是为了某人才磨练出来的。 沈霄云有时候喝醉了,朱老三就把他送到老鹰房间里睡。结果他一沾老鹰的床就醒了,哪怕醉的已经站不起来,他爬也要爬回家。 “我希望有一天,他能亲口允许我睡在他的房间,住在他的家里。”这是还在醉意中的沈霄云很认真的给出的回答。 朱老三决定了,今年就算了,明年老鹰要是还不娶了沈霄云,他就把老鹰的家给他拆了! 哪有这么折腾人家孩子的?要么人家送给你的饭你就别吃,别给沈霄云希望。你给了他希望你又一直拖着不娶他,这老鹰真不是个东西! 然而还在连夜赶路的老鹰,并不知道朱老三的腹诽。 他还一心想着赶紧回家,千万别让那孩子担心着急。 老鹰赶了两天的路才回到家,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月上中天了。沈霄云就在老鹰家门口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睡着了。 怀里还紧紧的抱着一个食盒。 老鹰看着沈霄云衣上沾的土,手指上的刀伤,还有那疲惫的睡颜。他突然后悔了,老鹰觉得什么也没有让沈霄云开心重要。 自己的那些坚持,那些怕他和自己过苦日子的担心都化了云烟不值一提。 沈霄云已经二十七了,他追在自己身后追了十几年,人生又有多少个十几年? 老鹰一手穿过沈霄云的膝下,一手揽上他的后背,一个完美的公主抱抱起沈霄云。 “嘶~太瘦了。”老鹰对怀里人的体重严重不满,这么多好吃的都给他老鹰了,他肯定一点儿也没吃! 不行,以后得好好看着他吃饭。 老鹰把人抱到自己房间里,谁知刚放到床上沈霄云就惊醒了。 “乖,睡吧。”老鹰把人按在床上,脱去了他的鞋袜,给他仔细的盖上被子。 沈霄云定定的看着他,有点儿反应不过来。他、他就在老鹰门口睡着了,这怎么醒来……他不是还在做梦吧? “哎呦,在外面待了一个多星期,都没怎么吃饭。还好你来了,我去把饭拿进来。”老鹰给沈霄云掖了掖被角。 “对了,你吃了吗?”老鹰还惦记着床上人飘轻的身体呢,不吃饭可不行。 沈霄云愣愣的点点头。 老鹰一笑“先等等我,我去拿饭。” “回来了?”老鹰去门外刚拿上食盒,就听见朱老三说话。 “嗯,你早知道?”老鹰眯眯眼,朱老三跟他一样会算卦,估计他算来着。 “嗯。我故意的。”朱老三话说了一半,他知道老鹰都知道。 老鹰确实知道,原来一直以来朱老三都提前告诉沈霄云自己什么时候回来,沈霄云就在老鹰回来的前几十分钟或是一个小时就只留下食盒,让后自己藏在角落里悄悄的看老鹰是不是平安。
第10页 所以老鹰他才只接到食盒没见到沈霄云等他的样子。这次朱老三没提前告诉沈霄云,老鹰这才撞见他等自己的样子。 “后悔了。”老鹰点了根烟“老三,我后悔了。” “哼,后悔没早点接受那孩子?”朱老三老样子的抢过一根,自己点上。 “嗯,我从来都不知道他这么等我。”老鹰吐出了个烟圈,眼里满是复杂的情绪。 “装,你再装!”朱老三弹了弹菸灰,横了他一眼。十几年了,他就不信他老鹰没撞见过。 “呼。”老鹰掐灭了菸头“就是没那么心疼过。”十几年了,老鹰知道他等自己,但是从来没见过沈霄云等自己等的疲惫的睡着的样子。 心里像有锤子捶着一样,钝着疼。 “明年,明年我想和他成婚。”老鹰抱住食盒“今年我想陪陪他,跟他培养培养感情吧。” “呵。”朱老三手一弹把菸灰弹到老鹰黑色的短衫上“人孩子对你的感情是个人都能看出来,还用培养?” “哎~”老鹰真是服了朱老三了“你平时嘴咋不这么熘索呢?” “平时?平时有句老话嘛:小嘴儿叭叭的,尿炕哗哗的。”朱老三美滋滋的猛吸一口烟“我这么大人了,可不想尿炕。” 老鹰闻言大怒,一拍食盒“老子也不尿炕!” 朱老三不理他,呵,平时那小嘴儿叭叭的,谁知道他尿不尿炕?再说尿不尿炕关他什么事儿? “可怜的孩子”可怜霄云了,还得给他换床铺,哎~ 老鹰青筋暴起,猛的深呼吸。不行,不能跟这个不要脸的说了,这老不要脸的打阴官就没输过,说不过他,不跟他计较。 “他今年二十七,正好逢九年。你帮我看着点儿,我手里还有一个挺远的单子,我怕到时候顾及不到他。”老鹰拍拍朱老三的肩膀“帮我看着点儿。” “还用你说?”朱老三摆摆手“逢九年啊,明天你给他好好算算,好有个准备。” 老鹰点点头。人逢九年,这些个九岁、十八岁、二十七岁这些九的倍数的年岁里,人的命运都不太好,命路不顺。 就像这一年里有暑九和寒九,最热和最冷的天。也是极恶的时候。 “嗯,对了,色没跟回来?”朱老三感觉只有三个鬼跟着老鹰回来了,就随口一问。 “它找到仇家了,去报复了。” 朱老三回头瞅要进门的老鹰“酒、色、财、气里就属它道行最大了吧?” 老鹰关上门“它怨气最重,执念也最深。我遇到它的时候它已经抓了不少替死鬼了,不过就是迟迟徘徊不肯投胎离去,我就顺势跟它做了交易。” 朱老三看着身后插死了大门,摇头心道:老抠门,都不留他进去坐坐,怕他抢他的饭是怎么的? 嘁,他都不知道吃了多少次沈霄云做的饭了,还在乎这一次怎么的? 朱老三嘆气,不过霄云做的还真挺好吃的。不行,可不能让老鹰知道他吃过,不然那个老混蛋又该炸了。 老鹰拎着食盒进屋的时候,沈霄云已经撑不住睡着了。老鹰见他睡得那么香,也没捨得叫他起来。 掀开食盒,还是一样的丰盛,又是汤又是菜,一样是老鹰爱吃的菜式。 老鹰狼吞虎咽的吃得正happy的时候,他对面传来一声挪动凳子的声音。 他抬头,桌对面依旧是空无一人。 但是老鹰知道——有东西坐到了他对面,和他脸对脸…… 第6章 色鬼 老鹰筷子一顿,他飞速的耙拉完碗里的饭,然后收拾了碗筷对着那个空座往外面指了指。 老鹰家的路灯常年亮着,老鹰在路灯下的水泥台子上坐下。 一个人,两道影子…… “你也坐。”老鹰对着空气招呼。 “事儿办完了?”老鹰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掏出纸笔摆在地上。 ‘办完了。’无人握着的笔自行在纸上写出一行端正秀气的小字。 “要去投胎吗?”老鹰盯着小字看了眼道。 笔尖在纸上顿了顿,留下一摊墨痕后才写到‘不,还有心愿未了。’ “嗯?”老鹰疑问“你当初没和我说实话啊?” ‘抱歉。’ “嗤。”老鹰嗤笑“你规则都违反了,再道歉有什么用?” ‘我会补偿的。’笔尖在纸上飞快的写着‘我可以继续当‘色鬼’供您驱驰,请您帮我完成最后的心愿。’ 老鹰眯起眼“和我做过生意的都知道,不管什么原因,只要不告诉我实情骗过我的,我都不会接第二次生意。” “……”色鬼似乎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半响,它才写出‘对不起……’ 老鹰停着半天才嘆了口气“算了,我会帮你。”老鹰说完又加了一句“不是为了别的,我有喜欢的人了,打算明年就结婚了。你知道的,干我们这行的最损阴德,我以后也就接那些个积积德的交易了,我不想再把媳妇儿的福报也给损了。” “你有空带着酒、财、气它们三个对老客户们说一声,那些缺德的生意我就不干了。”老鹰慎重的对它说了一句。
第11页 ‘好。’ “行了,说说吧,你的故事。”老鹰点了根烟。这是今天的第七根烟了,之前的两根是消消赶路的疲惫、睏倦。后来的几根是做了娶沈霄云的决定。 最后这根,是破了自己的规矩。 阴商都有自己的死规矩,非不可抗力都是一生都不会破的。他今年三十三,他定的阴商规矩已经坚持了十二年了。 现在,他想为了沈霄云改一改自己的规矩。规矩和媳妇儿之间,自然还是要选媳妇儿的。 ‘我生前是和你一样的,也喜欢上了一个男人。’笔尖不停的在纸上写着‘最后却毁在了一个女人身上。’ 色鬼原名是城澄,正是因为他的这个类似姑娘家的名字,居委会的大妈才会给他安排了个男的相亲对象。 方琦,一个一米八几的帅小伙,二十六七了,终于有一个女的同意和穷的一干二净的他相亲了,激动的他一宿没睡觉。 谁知当他看到他的相亲对象居然是个白净俊秀的小伙子的时候,他‘嘭!’一声就栽桌子上睡着了。 一定是我昨晚没睡好,一定是!方琦自我安慰。 城澄哭笑不得的看着这个大他两岁的男人孩子气的动作。 城澄无父无母,但是他自己比较争气,从孤儿院长大的他,找了一份力气活一边打工一边考成人考,这不一直念到研究生毕业。 方琦也是个孤儿,不过是让他远亲带大的,方琦就讨厌读书,所以只能出把力气挣钱。挣回来的钱也都给了亲戚,自己到现在也没存下两个钱。 城澄见他俩都是孤儿,还挺有缘,就建议方琦也考成人考,念书出来挣钱轻快多了。 方琦心实,再一看人家城澄确实比他活的好,就听了城澄的话。 不过他不是那个读书下辛苦的人,经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城澄看不过眼就老管着他。这管着管着,就连人方琦的住宿和吃饭也一起管了。 方琦从小到大都没人管过他吃的怎么样?穿的暖不暖?住的好不好的?那些亲戚哪个不是一张嘴就要钱的。 方琦自己心里清楚,当初他父母出车祸留下的钱足够他读完书再娶媳妇买房子的。结果他小时候就和个游僧似的,这个亲戚家呆两天然后被撵出来去那家呆两天的。 从小到大他没少挨了打骂和白眼。 第一次有人这么管着他,方琦不仅不觉得烦,反而觉得自己的存在还是有意义的。 他甚至都想和那些讨厌他的亲戚们说:你们看,我也是有人愿意要的! 方琦没辜负城澄的关心,他考过了成人考又有经济头脑,然后自己开了一家公司,还把城澄都挖到了自己的公司里去上班。 等到公司运转起来了,挣了钱了。方琦自己买了房子,他把城澄接了过去,然后当着一公司人的面和他求婚。 他不会忘记是谁一天工作下班累个臭死还要给他做饭,为他辅导功课。他也不会忘记是谁明明自己赚的也不多却偷偷的替他交了资料费,辅导班的学费。 城澄为他洗衣做饭,他都知道,他不是没眼睛看不见,也不是没心不感动。 或许连城澄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他会那样照顾一个陌生人。 但是方琦知道城澄不是他的亲人,却给了他亲人都没给过的亲情温暖。他不是他的妻子,却为他默默付出了那么多。 这就够了,或许城澄只是单纯的老好人,可是方琦却想把他拥入怀里,让他成为自己的妻子。 让他们之间的一切都变得理所当然,让他可以理所当然的回报城澄好,去宠爱城澄,去让他开心,幸福。 去让他们的手牵手变得应该,让他们的相拥变成理所当然,而不是还要用熟人的安慰和好兄弟间的拥抱当藉口。 城澄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答应了方琦的求婚,又是怎么被方琦抱到了礼堂换上了西装。 或许是自己一个人孤单的太久了,终于有了人愿意陪伴自己吧。 也或许是那昏黄温暖的灯光下,方琦认真的样子让他怦然心动。 无所谓了,从今往后,一条路,两个人,一起走。 方琦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他把城澄养的白白胖胖的,那真是要不是那两年猪肉降价了,估计城澄上街得被养猪的当成小胖猪抓走了。 就这样方琦都不满意,还觉得城澄瘦,自己没有给城澄更好的。 城澄一听大怒,手一拍自己肉乎乎的小肚子:“还瘦?你是不是嫌我是个男的生不出孩子,你想给我餵成孕妇那样,给你过把瘾啊!” “臭不要脸的,今晚给我上客房跪搓衣板去!”原本温柔恬静的城澄被方琦生生惯出了小脾气。 方琦还傻不拉几的抱着自己的好兄弟“搓衣板”直乐。哎呦,城澄发小脾气的时候真是可耐死了~ 想亲,想…… “明天你也给我跪着!”原本有些心疼的城澄一看他这副流氓样,哼!两天,给他跪两天,一分钟也不准少! “嗷呜~不要啊,澄澄我错啦!”方琦哀嚎,没有肉乎乎的澄澄在怀,他会失眠的! 俩人的日子或许是过的太好了,老天爷都看不过眼了,于是让方琦的表妹柳茹梅无意间得知了方琦赚了大钱,做了大老闆。 柳茹梅那张破嘴,把方琦挣钱的事儿往出一叭叭,有不少人都打起了歪心思。
第12页 后来也不知道方琦的这些亲戚是怎么合计的,他们以病重为由让方琦回来。方琦和城澄一想,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和他们说清楚,方琦不欠他们什么,让他们以后不要再找方琦了。 方琦先回去的,城澄当时正在买房,俩人还想着等方琦回来他们就搬走去外地,再也不回来了。 没成想,城澄没等到方琦回来,他多处打听,听到的却是方琦半夜进了柳茹梅房间欲图谋不轨的消息。 城澄当时就气笑了,方琦是什么人他不清楚?这么多年了,再漂亮的姑娘在他面前搔首弄姿他都跟瞎了似的,他能看的上柳茹梅? 再说这么多年城澄要还看不出方琦一颗心恨不得放在他身上一颗半,那他城澄就是眼瞎心也瞎。 城澄二话没说就往方琦老家赶。方琦老家离城澄他们找房子的地方远,城澄坐车的第一个晚上忽然接到了方琦电话。 一个陌生号码,方琦第一句话就是“澄澄我没做过。” 城澄说“我信,你别着急。我这就赶过去,照顾好你自己,我” 结果城澄还没说完,那边电话就挂了。 城澄心里突然不安起来,他开始一遍一遍的打那个电话号,终于第二天一早有人接了。 是一个老头儿接的电话“哎,你这孩子怎么还打了一晚上呢。” 老头抱怨着“我这一宿也没睡好。” 老头没让城澄插上一句话,紧接着就说“你别来喽,昨晚那个小伙儿被他们家的人害死喽。他们家没好人,那小伙儿不赖,我们一个县城的,我知道他,那小伙走的冤。你要是他的好兄弟,就送点钱给他吧。” “老头子我怕死,不能和你多说喽,挂了。” “嘟嘟嘟……”的挂断声一个音也没入到城澄耳朵里,他脑子里一片轰鸣。 明明他们马上就要搬走了,明明说好了要死在他后面,要一直照顾着他一直疼他的。 这个骗子…… “喂,您好。我叫城澄,我报案……”他冰冷的声音,没有一丝起伏。 方琦的亲戚昧着良心杀害了方琦,想要夺过遗产。只是老天爷开了个玩笑,它只让柳茹梅知道方琦有钱,却没让她知道他爱上了一个男人,并且凡是值钱的东西都过在了城澄户下。 城澄很冷静,认识他的人、知道他的人都说,那是城澄这一辈子最稳重最果敢的时候,没错,确实是一辈子。 城澄搭上了他和方琦的所有钱才把方琦的亲戚全部下狱。除了跑掉的柳茹梅,其他的全部是无期徒刑或死刑,一个也没落下。 城澄还特地送礼让方琦的那些亲戚在狱里被“好生招待”。 城澄日夜的寻找方琦的尸体,之前和他通电话的老人也被询问了,可是没人知道。 城澄去狱里问方琦的亲戚,可是唯一知情的人已经死了。 当时杀人抛尸的是方琦的三叔,方琦刚死的第二天,他三叔就像见了鬼一样一边喊“别过来!我错了!我不该害你……”一边双手死死的掐住自己的脖子,他是活生生将自己掐死的。 那么多人掰他掐在脖子上的双手,甚至将他的手指都掰断了也没掰开。 城澄不想放弃,又找了一年也没找到。后来他们的一个朋友看不过眼的说他“这么长时间了,他烂的都剩骨头了,你找到又能怎么样?你看看你自己现在的样子,人不人鬼不鬼的!” 城澄看着镜子里瘦的脱了像的人,泪眼模糊“骗子,你的小胖猪都快饿死了,你也不回来。大骗子,你一定是不爱我了,嫌弃我胖才离开的对不对?” “你回来看看我啊,我瘦了,真的瘦下来了,你回来看我一眼啊……”城澄的泪落在冰冷的地板上。 空旷的屋子里没有人再来拥抱他,给他温暖。 是了,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关于方琦的东西了。 他的公司卖了换钱了,他的钱用来把那些害他的人送进了监狱。他的衣物当时都已经扔掉了,俩人还准备换新的。 只有这个空房子和城澄了。空房子,是啊,他和方琦没有孩子,他们打算俩人死后将所有财产都捐给孤儿院的。 对了,这是方琦的心愿,城澄有点儿疯魔了,他要完成方琦的愿望。他写好了遗书,让他和方琦的那些朋友们将卖掉房子的钱捐给孤儿院。 城澄听人说过,人死后有时会显出自己死时的惨状。城澄不想一副惨死的样子在那边被方琦看见,他想体体面面的去阴间找方琦。 既然这个世界找不到他了,那就去另一面好了。 城澄喝下了安眠药,很平和的死去。 但他没想到的是,因为他的执念太重,他成了地缚灵。 他又是横死的鬼,没办法去地狱投胎,他找不到方琦只能发了疯似得把那些贪心想霸占他房子的人都杀死。 那些人里有他的同学、邻居甚至是朋友。 他想守住他们的房子。又或者是从他抓了第一个替死鬼能够投胎后,他就明白了,和他同样横死的方琦也是不能投胎的。 所以他不急,他要慢慢把那些想抢他们房子的人都杀死后再去找他。 最后是那个说他瘦的没人形的朋友将他的房子卖掉了,钱也捐给了孤儿院。
第13页 他的朋友还找来了阴商,想让阴商送走他,不要再让他杀人给自己增加罪孽了。 城澄想笑,他已经不打算投胎了,增不增罪孽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个阴商的本领不到家,没能送走城澄。 他朋友也不想说什么了,只留下句“城澄我瞧不起你。”然后就走了。 城澄知道他的朋友是怕他一直害人,如果有一天来了厉害的人会把他打的魂飞魄散。 可是城澄不怕,如果方琦没有投胎,光靠城澄自己他也没法找到方琦。如果方琦已经抓了替死鬼去投胎了,那他魂散不散也没多大意义了。 后来房子卖掉后住进一家有钱人,那家夫妻本来很恩爱,可是当男人钱挣得越来越多后,他开始找小三儿,不再像之前一样一心爱他的妻子了。 城澄觉得这种人渣是没啥必要存在的,所以他每晚都变成年轻漂亮的姑娘来找他。 当那个有钱人把他当成晚上来投怀送抱的美女时,他就露出鬼脸,血头血脸的鬼。 男人快吓死了,每天晚上都不敢睡觉。最后他的妻子,被他很过分对待的妻子给他请了阴商过来。 城澄见过不少阴商,那些人都穿着讲究,打扮的干干净净。 城澄从来没见过那么邋遢的阴商,短衫板鞋短裤的,耳朵上还别着烟,就像个搬家工似的。 但是人不可貌相,当那个阴商往屋里一进,城澄突然害怕了。鬼不是应该不会害怕吗?后来城澄明白了,什么东西都会害怕的,在它遇到比它厉害又会要它命的东西后。 那个阴商说他叫老鹰,他想和自己做个交易。 老鹰帮他完成心愿,他供老鹰驱驰。 老鹰还说了他的规矩,凡是和他做交易的,不论鬼灵精怪还是神佛修罗的都要把涉及交易内容的故事如实告诉他。 城澄答应他做交易了,或者是被迫做的交易。因为老鹰身上有连厉鬼都害怕的东西。 但是城澄自作聪明的没说实话,他只让老鹰帮他找到方琦就好,可就是因为这个他后来后悔了好久。 原来老鹰一直知道他没说实话,可是老鹰一直没告诉沾沾自喜,自以为是的他。 城澄终于明白为什么他的朋友会总想着让他少造点孽,不要让人请来阴商治他。 原来阴商这种人是真的不能惹的。 他们是拿自己的福报在做逆天改命的事,不是特殊原因,没几个正常人会愿意做阴商的。 后来城澄作为老鹰手下的色鬼跟着他走南闯北,见识到了很多厉害的阴商和鬼怪。 但城澄一直认为,老鹰是阴商里拔尖儿的。 后来老鹰去怀古县,城澄在那里看到了逃跑多年的柳茹梅。 城澄让老鹰帮忙接近她,老鹰同意了并找她给段家老太太捎话。 城澄就趁机跟上了柳茹梅。老鹰说了,前些年城澄没能抓住柳茹梅是因为柳茹梅的阳寿未尽,现在又让他碰到柳茹梅,那是天命。 城澄就履行了天命,他化了方琦的模样半夜去找柳茹梅。 柳茹梅是被活生生吓死的,后来法医检查尸体的时候,发现她吓的把胆汁都吐出来了。 那晚上城澄到底是怎么吓的柳茹梅,城澄不说老鹰也没问。毕竟他又不是自己媳妇,他管那么多干嘛? 说实话,说起他媳妇儿,老鹰还真得跟沈霄云好好说说。 毕竟再大的男子主义也不能用在沈霄云身上。不能他老鹰说不要人家就让人家白白追了他十多年,说要娶他,人家沈霄云就不能反抗的必须乖乖嫁给他不是? 第7章 我们在一起吧 沈霄云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个梦,梦里老鹰说要和他结婚。沈霄云被巨大的惊喜砸的晕头转向,然而还没等他答应突然从一个角落里跑出来一个女人大喊老鹰的名字,然后老鹰一脸歉意同自己说他认错人了。 沈霄云就那么亲眼看着老鹰和那个女人亲亲密密的走了,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人喊不出,哭不出,也追不上去。 “呵!”沈霄云情急之下从梦里醒了过来。 “怎么了?做噩梦了?”老鹰盯着沈霄云的睡颜看了一宿,方才沈霄云在睡梦中挣扎时候,老鹰一边喊他一边心疼,不用想导致沈霄云做噩梦的罪魁祸首肯定是他。 沈霄云愣愣的瞧着老鹰,无意识地摇了摇头。他一时间有点反应不过来,把他抱在怀里的老鹰到底是真是假?他是……还在做梦吗? 老鹰嘆口气,他就知道沈霄云会是这个反应。 老鹰把人抱到自己的腿上,他看着沈霄云清澈的眼睛认真道“霄云,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和你说。” 沈霄云一听立马回过神,在他眼里还是老鹰的事情重要,相反他自己的事情都被放在了最后。 沈霄云点点头仔细地听老鹰说。 老鹰深吸口气,缓缓自己快蹦出来的老心脏开口“我想娶你,因为喜欢你。” “我知道我让你白等了好多年,受了好多委屈,当然我不是为了补偿你,而是因为真的想和你一起过日子。”老鹰斟酌着说“你如果愿意给我一次机会我们明年就结婚,我会向所有人宣布你是我的爱人。当然你也有拒绝我的权力,只不过就算你拒绝我我也会一直追着你的,十年,二十年,直到你答应为止。”
第14页 这场两个人之间的爱恋虽然都是暗自的喜欢着对方,但是沈霄云表现得最明显,老鹰不希望沈霄云因此看低他自己,觉得他自己低贱。 老鹰放下姿态以一种听从的态度把他们这场爱情的权力都交给了沈霄云,无所谓的,沈霄云一个大少爷可以追他十年,那他交出所有的权力又有什么关系。 反正是喜欢他,喜欢就要宠着他不是吗? 沈霄云没有太大的反应,一副冷静严肃的表情完美的震住了老鹰。他不会拒绝自己的吧?老鹰心惊胆战的想,不对啊,人家白白追了自己这么多年,受了那么多委屈,凭什么不能拒绝他,让他也尝尝求而不得滋味呢?老鹰这颗老心脏又高高的悬了起来。 其实老鹰想多了,沈霄云早在昨晚老鹰允许他睡在他床上的时候就有了心里准备。他知道老鹰一定会和他说清楚的。 他做了最坏的打算,他设想老鹰会和他挑明他们之间永远也不可能在一起的,所以让他以后不要再来找他。或者是很嫌弃他,连见都不想见他。 当然沈霄云也偷偷的奢望了一下,奢望老鹰会接受他和他在一起,甚至他还幻想出了他们在一起后的日子。 但是当他做好准备听老鹰重要的事时,老鹰却告诉他他的奢望不再是奢望,他的幻想也将不再是幻想,这怎么能不让他欣喜甚至是震惊? 终于在老鹰的揣揣不安中沈霄云有了反应,一滴滴眼泪落在了老鹰的胳膊上。 老鹰觉得他被烫的生疼,老鹰把沈霄云按进自己怀里,安抚他的后背,在他的耳边轻轻说道“哭吧,哭出来就好了。” 沈霄云的眼泪默默地浸湿了老鹰的衣衫。沈霄云很奇怪这样的自己,他明明、明明觉得自己没受什么委屈的,是他一厢情愿的为老鹰做饭担心他的安危,老鹰并没有要求他什么,也没有因为虚荣或者什么的而玩弄他的感情,所以他并不觉得自己很委屈。 不是你爱别人,别人就一定要回应你的爱的,人心只有一颗,给出去了就再也没有了。一生一代一双人,不正是如此? 沈霄云看过那样的帖子,有个女生质问别人说她为他付出了那么多,她爱他那么深,为什么他不喜欢他? 沈霄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一个不知名网友的评论“你的付出真的是别人想要的吗?你有给他带来了快乐幸福吗?是别人要求你付出的吗?是否你所谓的付出给他带来了负担?如果没有认真的了解,只是一味地歇斯底里别人不喜欢你,你又有什么资格让他捨弃自己的幸福去成全你所谓的无私奉献的爱和喜欢?” 沈霄云觉得很对,没人要求他必须喜欢老鹰,必须为老鹰做这做那,不过是喜欢而已,他不觉得有什么的。 可是当老鹰把他抱在怀里让他尽情的哭和发泄的时候,他却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受了很大的委屈一样,眼泪止不住的流。是他太矫情还是老鹰太纵容他了?这可不好,老鹰刚刚答应他要和他在一起就这么放纵他,那以后他还不得被老鹰惯坏? 沈霄云嘴角微微的翘起,是了,他哭更多的是欢喜,为他来之不易的感情和相守。 沈霄云并没有哭太久,毕竟是男人更何况是家教良好的大少爷,本来哭就够不好意思的了,更何况还是在人家怀里哭了半天。 所以沈大少爷从老鹰怀里出来后,耳朵红红的,一双湿润的眼也瞟向别处,不敢正视老鹰。 老鹰见沈霄云这副害羞的模样只觉得下腹一紧,恨不得直接脱离人级形态,化身为狼扑倒沈霄云! “大宝贝,咱不哭了啊。”老鹰为了压下自己的邪火只好强行转移话题“等过两天我走完商就带你回家见见我家的那个倔老头。”然后见完家长就结婚,老鹰的算盘打的噼啪作响。 沈霄云一听老鹰又要出商一颗心又高高的悬了起来。沈霄云知道老鹰的行业很危险。 他曾经听家里的老管家讲过,西城曾经有一个走阴商的人。他常年为别人治鬼灵精怪,当然也因此得罪了不少鬼祟什么的。于是那些东西就把他唯一的女儿给勒死了。 他的女儿刚好十九,夏天的时候跟着大人上山去采蘑菇,当路过河边的时候她突然说她想去厕所。大人们没有在意,等过了好长时间也不见她来的时候,大人们去找她才发现已经被勒死了。勒死她的凶器不过是一根嫩柳条。柳条甚至都没被折断,十九岁的姑娘满脸泥土的躺在那里。 等他的父亲赶来的时候,姑娘的魂早就被拖走了。想想也是,但凡敢在白天杀人的鬼祟道行都不小。 沈霄云担心的不行,但是老鹰心大的厉害。老鹰听了他的担心不禁感嘆,他家大宝贝的关注点果然和别人不一样。搁一般人第一个关心的应该是要带他回家见家长吧? 只能说沈霄云太过喜欢他了。喜欢一个人就希望他顺遂平安,当然也会仔细考虑他们的未来。沈霄云只是觉得既然老鹰已经认同了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两人互见对方家人都是不可避免的,早点晚点又有什么关系呢?十多年已经过去了,他不在乎多几天少几天的。 “霄云啊,我一会儿吃完饭给你看点东西,你别害怕啊。”老鹰决定吃完饭带沈霄云去看他其他的房子,毕竟那里面放的东西已经吓跑了好多他曾经的相亲对象了,他可不想沈霄云某天推开门也被吓到。
第15页 “嗯。”沈霄云大概猜到了老鹰要带他去看什么,之前朱老三没少给他讲过老鹰家里的那些东西。现在想来三哥可能早就看出来老鹰也喜欢他吧,所以才会给他讲述老鹰家里的情况,提前给他打打预防针。 早餐照例是沈霄云的手笔,毕竟老鹰那个厨房杀手做出来的东西是连小强都能杀死的生化武器。沈霄云就是听朱老三说过才不敢让老鹰进厨房的。 老鹰听着厨房里的声响忽然有了一种家的归属感,曾经的他一年有一大半的时间都在外面跑商。回来又能怎么样呢?空荡荡的屋子,满院的鬼灵精怪,没什么温度的床铺,寂静无声的一天又一天,无聊至极。还不如出去跑跑商,至少还有个人声。 现在不一样了,难怪人家都愿意有老婆孩子热炕头,就是美! 等吃完饭,老鹰主动揽过了洗碗的任务。笑话,都让沈霄云干那他不成了吃白饭的了?再说了,结婚前可是要好好表现的,否则结婚后他被罚跪搓衣板怎么办? 别问他那里看来的歪道理,上网搜索《二十四孝好男人是怎样炼成的》不用三小时马上让你成为一个货真价实的好男人! 老鹰没有直接带沈霄云去看房子,而是写了好多符纸用一块红布包着缝起来给他戴上。沈霄云知道那些符纸大概是用来辟邪的,虽然感动于老鹰的细心,但是他还是忍不住吐槽,老鹰缝的实在是太丑了。 沈霄云小心的把护身符放在衣服里。老鹰送他的的第一个护身符他得好好保护着。 “切记不要让水浸湿了它,不然硃砂一落,护身符就不再管用了。”老鹰嘱咐沈霄云“如果洗澡的时候就把他放在衣服里,衣服放在离你十米以内的地方。我的院子不比正常人家,很危险。” 老鹰考虑了又考虑,还是担心沈霄云“以后我把酒、色、财、气四鬼留在你身边。平时他们不会出来的,等你有危险的时候它们就会来帮你。以后我出商的时候如果你在这院子里害怕,就去朱老三家或者让朱老三来给你做伴。” “但是注意啊,朱老三晚上让他上别处睡去,不许和你一个屋子,地铺也不行我可不放心那个老流氓!” “阿嚏!”趴在柜檯上补觉的朱老三突然一个喷嚏把自己打醒了。“一定是老鹰那混蛋又骂我呢。”朱老三迷迷糊糊的嘟哝了句。 “好好说话。”沈霄云哭笑不得的怼了老鹰一下。这人,怎么越说越不着调。 “嘿嘿”老鹰嬉皮笑脸的躲开,顺手打开了那间装满了纸人的屋子。 “好多纸人啊。”沈霄云看着屋子里做的惟妙惟肖的纸人感嘆道“这些都是你做的?” “嗯。”老鹰挠头“那阵子跑商需要,我就做了不少,虽然用了不少,但是还剩下了好多。” “很漂亮,我……”忽然沈霄云的声音卡在了嗓子里。 因为,他看见满屋子的纸人都瞅向了他。然后咧开嘴,笑了…… 第8章 米虫 “别怕。”老鹰上前抱住沈霄云,他捏了捏沈霄云冰凉的手,他就知道沈霄云会被吓到。 沈霄云靠在老鹰身上缓了缓才摇摇头道“我终于明白三哥为什么一早就给我打预防针了。”这个真的是有点吓人。 那纸人在他们说话的空档里已经自己动了起来,不过他们好像知道自己吓到了沈霄云一样所以只是原地的动着,却不曾靠近沈霄云。 “一般的纸人不会这样的,所以?“沈霄云扭头看老鹰,他想知道老鹰的一切。 “啊,这些纸人里面住的都是一些无处可去的鬼灵精怪,反正这些纸人放着也是放着,我就让他们住进去了。”老鹰摸了摸沈霄云的脖颈“你要是不舒服,我就把他们赶出去。” 老鹰话音刚落纸人们就停了下来,眼珠子转动着去看沈霄云。只是沈霄云并没有看到。 “不必了,就像你说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给他们提供一席容身之地。” 沈霄云听老人说过,人死三魂,一魂走,去地府报导。二魂游,去着天地间游荡,等到哪个庙或者某个适合它的地方它就会留下来,不再游荡。三魂守尸首,等到人死三周年后再去投胎。 但是横死的人他们的一魂三魂投不了胎,二魂漂泊也是大庙不收,小庙不留。他们只能抓替死鬼才可以去投胎。 “嗯,听你的。”老鹰瞥了眼那些纸人。沈霄云感觉不到,但是老鹰却知道那些住在纸人里的东西都安分了下来。刚刚如果沈霄云不再允许它们住在纸人里的话,老鹰丝毫都不怀疑它们会一拥而上撕了沈霄云。 老鹰又带沈霄云看了其他的房间,唯有一间房子没有看。那个房子上着一把生锈的铁锁,仔细看能发现房子的墙壁上刻着细密的小字。 不认识的文字,大概是符字吧。 “这里面住着一个长仙。”老鹰给沈霄云说“不要进这间屋子,它在里面修行,如果被人看到的话是会有损道行的。” 沈霄云点头,长仙就是有了道行的蛇。这间房子已经快比主屋大了,如果一条蛇盘起来的话大概能有成人合抱之粗了。沈霄云才不会作死的进去。 不过他倒是好奇“怎么人看到它他就要有损道行?”
第16页 “这个是天道的规矩,就像人死后要上地府报导一样,为什么不直接去天上?老天爷定的规矩。不过一般这种修行的东西是很难被人看到的。”老鹰想跟他多说说“哎,我给你讲两个故事吧。就是我走商的时候看到的和听老人们说的。” “新版聊斋?”沈霄云笑,感觉像聊斋一样。 “呵。”老鹰也乐了“算是吧。” 三年前老鹰跑商到一个叫大营子的地方。那里到处都是白沙,唯独离营子十几里地的地方有一处高山,山上的草很高都长到了成人的腰部。 老鹰去那里是有一家人他们的女儿犯了怪病,身上长出了一圈一圈的青色蛇麟。 老鹰刚一进屋就看见他们家大樑上盘着一条青蟒,青蟒比大梁还粗,不见头不见尾,单单是身子就占满了整个房顶。 那家人都看不见房樑上盘着的大蛇。他们还以为他们家孩子得了蛇盘疮,一开始就是用针往出挖那细密的小青鳞,挖的鲜血直流,孩子也疼的嘶声痛哭。直到越挖越多后他们家人才想起来找阴阳大仙儿什么的看。 但是不管多少阴阳来看都没有看好,后来还是那家人的亲戚知道老鹰这里也看这种事情,才托朱老三下了单子。 老鹰问那姑娘“你是不是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 姑娘挺害怕的,她也知道自己闯了祸“我上个月去山上打杏的时候,入了一片林子里。那里草挺高的,到了腰。”姑娘有十□□了,大高个有一米七几的。到她腰的草有多高能想的到。 “我在那打杏听到草里有声音就往那看。是蛇,特别大,绿色的。我不知道它具体有多粗,反正它一过那齐腰的草都往两边倒。” 老鹰点头示意她继续。 “然后,然后我就追过去看了,我就想看看它到底长啥样,也没想干别的啊。”姑娘委委屈屈到。 “呵。”老鹰一听哭笑不得。姑娘你还没干啥?你看了人家的真身,人家损了几十年的道行,人家能不怒火中烧的折腾你吗? “姑娘你真该庆幸,它是修正果走正道的,不然这会儿你已经和无常唠嗑去了。”话说你辛辛苦苦十年才赚了一百块钱,结果不知道哪里冒出个人突然抢了你五十,你不想弄死他? 樑上的蛇已经很好了,只是折腾折腾她而已,还没想弄死她呢。 再说了人家蛇都跑了,姑娘你还追啥?拍急支糖浆的广告呢?“为什么老追我?”“因为我要急支糖浆!”闲的吧姑娘! 后来老鹰让他们家给大蛇烧了香,又烧了符纸给人家磕了头道了歉。第二天姑娘身上的蛇麟就退下去了。大蛇也走了。 “道行是山中精怪拜星星、拜月亮才得到的,费了这么大的力气才得的道行它肯定不轻易让人看到损了道行。”老鹰点了根烟“再说了,道行大的也怕自己吓死人,背了人命它们也是要受天谴的。” 白蛇传里许仙不就是被白素贞的原形吓死的?就放在现在,随便十个人看到成人都抱不过来的大蛇,不吓死五六个都奇了怪了。 “第二根了。”沈霄云抽出老鹰嘴里的烟给他掐灭了“抽菸对身体不好,以后少抽点?”沈霄云和老鹰打商量,他可不想老鹰因为抽菸日后被病痛折磨。 “不抽了。”老鹰揽过沈霄云,在他脑门上啵了一口“听你的,以后戒菸了。”媳妇的话都是对的,媳妇的要求都要满足的,媳妇的命令都要执行的,媳妇的关心都要放心里的。这可是他们家的祖训呢。 沈霄云脸红了红,他推推老鹰“什么时候跑单子?我好为你准备准备。” “唔,今晚就得走。”老鹰抱住沈霄云,下巴在他肩窝里蹭啊蹭的“媳妇我捨不得你啊。” “别胡说。”沈霄云羞的耳朵都红了,还、还没结婚呢,就叫媳妇。 “怎么这么早?”沈霄云有点儿不舍,他们刚刚表明了各自的心意,还没来得及好好的回回炉、温温火就又要分开了。 “别皱眉。”老鹰抚平沈霄云紧皱的眉头,有点儿心疼“今年还有两个单子了,做完这两单,一直到咱们结婚我都不接单了。都在家里陪你好不好?” 结婚?沈霄云一听羞的耳朵都红了,但他还是抱住老鹰微笑着摇了摇头“不用的,我又不是姑娘家,不用一直陪着我。” 沈霄云转头沖老鹰眨眼笑“难不成你还怕我跑了不成?” 老鹰也乐了,他颳了刮沈霄云的鼻尖“瞎说,你是什么人我还不知道?再说了,我这么完美的男人你捨得丢了跑吗?”老鹰臭美。 “呸,臭不要脸,哈哈哈哈。”沈霄云忍不住笑。 沈霄云啊心里想着,果然这十几年的等待没有空付,老鹰不舍的他难过会逗他,他也不舍的让老鹰担心呀。 “好了,不闹了。我去给你准备东西。”沈霄云现在和老鹰在一起了,他终于能实现了好久之前自己定下的目标——包揽老鹰的吃喝住行。 老鹰这人活的随性对自己也随意,一点儿也不在乎自己的生活,一点儿也不在乎自己身体。 老鹰看着沈霄云又去忙碌的背影,不禁弯起了唇。怎么办,不想跑商了,就想和媳妇一起在家窝着,当只米虫。
第17页 不过说是说,真当只米虫怎么养媳妇呢? “今天晚上你跟我走,告诉那三只,让他们老老实实的保护我媳妇儿。”老鹰对着屋檐下的阴影说“要是我媳妇儿出了什么事儿,我回来就把它们扔油锅里烹了。” 这次是去替人迁坟,顺道帮色鬼找他老伴儿。 可不是老伴儿,色鬼死了有些年头了,比老鹰年岁都大了,不是老伴儿是什么? 屋檐下的阴影似乎晃了一下,然后变淡了。老鹰知道色鬼去通知其他三只鬼了。 安排完家里的事,老鹰又闲了下来。 以前沈霄云没来的时候他跑商前都是找朱老三喝酒,然后闷头大睡,等到了时辰随便一收拾就走了。 因为他随便。就拿一身衣服一个月没换洗新衣服,没拿钱一路乞讨着跑商他也不是没干过。 现在有媳妇儿里里外外的收拾…… “唔……果然啊,还是想抱抱媳妇儿,不充电没力气跑商啊。”老鹰轻笑的迈步进屋。 “怎么了?”沈霄云突然被从后面抱住,他一顿,歪头看把下巴放在自己肩上的老鹰。 “嗯……还有个故事没讲呢。我不打扰你收拾,我讲,你收拾啊。”老鹰亲了沈霄云的脸颊一口。 “好。”沈霄云红着耳尖答应。他心里腹诽:再这么和老鹰待几个月,他估计要变得没皮脸儿了。 这才不到一天呢,他就适应了老鹰跟他的亲昵。果然是恋爱中的人啊…… “你知道仙界道吗?”老鹰眯着眼道“就是修成正果的那些仙儿们走的道路。” 那年老鹰跑商,路过元灵山那个地方。那地方其实没多高的山,当地的百姓日子过的也不富裕。 老鹰当时忘了带钱,就一路给人干活、算命赚个路费。 那会儿他们村子里有一家相对富裕的正盖房子呢。六间砖房,墙厚、根基也结实。六间房子盖在村子背面,村子南面十多里地的地方就是娘娘庙。 是康熙微服私访时候盖的。原因么?当时康熙微服私访也在看各地出龙出凤的情况。他看到出龙的地方就盖姥爷庙把龙压死,出凤就盖娘娘庙把凤压死。 他想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座位千古,不想等他盖灭了各地的龙凤之后,回自家祖坟一看才发现,他自家祖坟的龙凤全被压死了。 原来那些龙凤都出自他们家的祖坟。他算计着压来压去,最后把自己的家的帝王皇后命都压没了。 元灵山就出过凤,娘娘庙背靠三面沙山,沙山就像被刀削过似的,立陡立陡的,换成一般的沙子你给我立住个试试。 沙山下是一个暖泉,娘娘庙在它的前面。 当时是六月十三,上午东面三间房子齐刷刷的塌了,下午西面三间房子也塌了。 那家人挺信这种事的,他们特地拉住老鹰让老鹰看的。 “你们家房子盖在仙界道上了,六月十三仙家去赶娘娘庙的庙会,你们的房子碍了仙家的事了。他们给你推了。” “哎?那怎么三间三间的推?不一起推塌了?”那家人也挺纳闷的。 “快中午那会儿有个木匠在给你们西面三间房子上房梁来着吧。你沾他的光了,仙家不伤害人。上午要是一起推倒了六间房子,那个木匠就得被压死。” 那家人一问,确实有个木匠那会儿上的大梁,这那家人才给老鹰钱让他安排了。 沈霄云听完笑着摇头“你呀,怎么那么不拿自己当回事?不带钱就跑商去,多辛苦?” 老鹰嘿嘿一笑“这不是有媳妇儿了嘛?以后我可把我自己託付给你了啊,不接受退货的!” “好啊……”求之不得的…… 第9章 爸爸 老鹰走了,在沈霄云还在熟睡的时候悄悄的离开了。沈霄云抱着枕头,呆呆的看着雕花木的桌椅。 虽然失落但是或许老鹰跑商的这段分开的时间对他是有好处的。沈霄云真的需要时间安排自己的琐事。 他有家,有父亲,虽然他的父亲并没有阻止他喜欢、追逐老鹰,但是有些事情还是需要好好说清楚的。 沈霄云是单亲,他的母亲生他时难产而死,他的父亲深爱他的母亲于是一直没有再娶。只是在沈霄云三岁的时候捡回了一个婴儿,只因为那个弃婴眉眼长得都十分像他死去的母亲。 他的父亲沈轩是个很温润的人,但骨子里也有着让人头疼的倔强和固执坚强。他们家一开始只是个很普通的经商家庭。他的父亲独自带着两个孩子开始跑商做生意,日夜不息的奔波才换来沈家现在的家业。 正是自己经历过那种苦,所以沈轩才不强求他接手家业,倒是他的弟弟沈司非常喜欢经商,沈轩也打定了主意将来把沈家的家业都交给沈司。 沈霄云并不觉得有什么过分或者恼怒,就像他的父亲一样。他只对自己在意的人或事会投入身心,其余的在别人眼里再好,在他眼里也是一文不值。 沈霄云收拾好老鹰的家,直接回了西城。如果他真的和老鹰结婚了,那他就要从沈家搬出来了。以后见父亲的次数也少了。 沈霄云二十七了,不是他没有独立的能力,只是他对外事都很淡泊。虽然不喜欢,但是以他的能力接下沈家的家业并没什么问题。只是他不想,他宁愿用打工挣来的钱自己去开一家公司去养活他自己,也不想去和他的弟弟争那份家业。
第18页 原因……大概是他父亲不愿意说的真相吧。他不说,沈霄云就当作不知,他留在沈家也不过是想陪陪他那个笑意很少抵达眼底的父亲。 他也知道,他的父亲一直透过他看着某人。 “爸爸,我回来了。”沈轩不喜欢沈霄云叫他父亲,因为他感觉‘父亲’太严肃了,有一种很深的距离感。 要说沈轩也是个‘美人’,温润的气质还有俊美的模样一点儿也不像四十多岁的人。 “回来了?”沈轩给大儿子递过一杯白水笑着问他“好事成了?” “咳、爸爸!”沈霄云差点被水呛死。啊,他家的沈大美人这个语出真是能惊死人哟。 “哈哈哈,还不好意思了。”沈轩好笑道“你追着人家老鹰不撒手的时候,怎么没不好意思?” “嘶~沈大美人,你最近很皮呦。”沈霄云张牙舞爪的完全没有了在老鹰面前的温润。 “啧啧啧,还像个小孩子似的?都二十七了,快奔三的老男人了,还跟爸爸撒娇?嗯?”沈轩揉揉自己儿子柔软的发敛眉轻笑道“你也就能再撒一个礼拜的娇了。” “怎么?爸爸你还要赶我走啊?”沈霄云给沈轩剥了一个橘子嘟囔道。 “爸爸怎么会赶你?只是我的时间到了。”沈轩嘆了口气“四十多年的时间,是上天偏袒我了。” 沈霄云手一抖指甲刺入了橘瓣里,冰凉的橘子汁顺着他的手指流下,所谓十指连心,他感觉心里也是一片冰凉。 “怎么?来催了?”沈霄云低着头继续一点一点的剥着橘子。 “嗯。”沈轩歪着头看沈霄云“开心一点,生老病死这是谁都不能避免的。”沈轩忽的展颜一笑“再说你老爸我要比那些寿数尽而死的人好多了。” “老?你可不老。”沈霄云掰了一瓣橘子塞到沈轩嘴里“你出去问问,哪个见了咱们两个一起走的人不说咱两是哥俩?更过分的是他们居然把我当哥哥!我有那么老吗?” “哈哈哈,臭小子你还委屈上了。”沈轩笑着点了点沈霄云的额头,大儿子埋怨委屈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 “所以呢?玩笑也开了,气氛也放松了,是不是也该说正事儿了?”沈霄云慢慢的收敛了嘴边的笑容“爸爸,想说什么就说吧,我已经快奔三了,没有那么脆弱的心了。把你心底埋着的话、藏着的事都拿出来吧,一直瞒着也不是个事儿啊。” 沈轩一怔,旋即苦笑“什么都瞒不过你,你呀,也不知道是随了谁?” “反正是不可能随你。”沈霄云一耸肩。嘛,事实的,根本就没有血缘关系怎么会随他呢? “你都知道了?”沈轩倚靠在沙发里,单薄的身体窝在宽大的沙发里就像在找个依靠,不安的让人心疼。 沈霄云心念一动,抓起沈轩骨节分明的手给他按摩了起来。 沈轩盯着沈霄云给他按摩的手淡淡的笑了“一晃你都长这么大了。还记得刚捡到你的时候,你的小手还不到我手掌的一半大,一只手都能握的住你的小拳头。” 沈轩弯了弯手指“现在不行啦,我老了,你也大了,我再也攥不住你的手了。” 沈霄云心里一阵酸楚,他的爸爸在他面前从来都像一个大哥哥,给他温暖却也给他父爱。只是这个似兄长的父亲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老了,他开始站在原地看着自己养的孩子一步步的远离,只留给他一个背影。 他不会呼喊他的孩子回头,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孩子长大了,该离开去找给高的天空和更广阔的海了。 他没什么能给他的了,他留不住他了…… “瞒了了你和阿司二十几年,我也挺佩服自己的。”沈轩笑“大概是害怕,从一开始的不敢告诉你们,到后来的不知如何开口,我也忍得很辛苦。” 沈轩歪头给沈霄云看他的头发“看,我都愁出白发了。” 沈霄云好笑的同时也感觉那几根白发真的很刺眼。 “还记得我同你和阿司说的么?我说你的妈妈是难产而死的,而阿司是捡来的。”沈轩眯起了眼轻笑“那是骗你们的。” “你们的爸爸是个同性恋,而且很胆小,所以才不敢说实话。” “阿云你是我和同钧捡来养的孩子,而阿司才是同钧的姐姐也就是同雅所生的孩子,我的亲骨肉。” 沈轩原来就是商人的儿子,只是后来父母出了车祸他一个人流浪的时候遇到了同钧同雅姐弟两个人。 同钧和同雅是孤儿,沈轩遇到他们的时候同钧是个画家,同雅是个普通的职工。 沈轩是在深秋雨天遇到同钧的,同钧那天本来打算在路边写生,不想天下起了雨。同钧抱着自己的宝贝画板低头猛跑,可偏偏很巧的撞倒了失魂落魄的沈轩。 同钧看着狼狈不堪的沈轩第一眼感觉就是怜爱,所以他毫不犹豫的把画板遮在了沈轩头上。然后拉起他就跑回来了家。 可以想像,对于孤独的不知该去往何方的沈轩来说同钧就像是救命稻草,让如同落水的他死死的抱住不放手。 两个人的相识突然,相熟自然,相爱理所当然。
第19页 沈轩在同钧的帮助下还经起了商,自然在一起久了两个人也开始期盼有个小孩。 叫他们其中的爸爸,叫另一个爹爹。于是一次偶然让他们在外出旅游时遇到了一个弃婴。两个人把孩子捡了回去,取名霄云,并且决定姓沈。 六年,沈轩从十七岁遇到同钧到现在有了家有了儿子。 他幸福却有时也觉得自己在做梦。他不希望梦醒可惜有人并不希望他的梦太美太久。 同钧的姐姐一直都知道同钧和沈轩在一起,曾经她也祝福过他们。可是当她的爱情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当她被职场噁心的上司骚扰的时候,她突然希望梦有一个男人出来保护她。 沈轩成了她的目标,因为沈轩和同钧矢志不渝的爱情,因为沈轩的固执和倔强的责任感致使同雅选定了他。 同雅在同钧去开画展的时候把沈轩约了出来。都说男人迷/奸女人的时候多,沈轩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这种事情会反过来发生在自己身上。 就在沈轩醒来看到身边一身痕迹的同雅时他有一瞬间蒙的。 他背叛了同钧?他背叛了同钧! 他满脑子都是这句话,当他跌跌撞撞的想去找同钧的时候,听到的确实同钧出车祸死亡的消息。 不如死了吧…… 同雅完全没想到沈轩会那么喜欢同钧,在她眼里两个男人除了玩玩之外怎么可能会因为真爱在一起。所以她才会用这种手段设计了沈轩。 当然同钧的死也是她设计的,她讨厌同钧。同样是一个爹妈生的,为什么差距就那么大? 凭什么同钧就能有那种画画的天赋可以当个画家,不用看上司的脸色?凭什么同钧就能轻易得到一个对他矢志不渝的爱人?凭什么她就要活的像条狗一样,给上司□□被上司骚扰? 所以她动了同钧的剎车。她设计了他的死。 可是她算错了,她以为她在沈轩得知同钧死后的那段脆弱的时期里可以用温柔攻陷沈轩的心。 她以为她可以钻空子可以得到沈轩,她以为沈轩没有自杀为同钧殉情是心里有她。 她太高估自己了,沈轩不死是因为他还有一个三岁的儿子——他和同钧的儿子。 沈轩不是傻子,为什么同雅刚刚和他出事,同钧就出车祸死了,他不相信这是个意外就像他不相信这事和同雅没关一样。 他一直没有原谅同雅,即便她是同钧的姐姐,即便她生下了他的孩子并且难产大出血而死。他永远不会原谅她,更不会爱她。 那时年轻,悲怨无法发泄在死去的人身上,他就发泄在了孩子身上。他一直不承认沈司是他的亲生儿子。 可到底是个善良的人,他再不承认却对沈司的关爱呵护一点儿也不少。 如今他没多少时日了,有些事情也该说出来了。他不会去逼两个孩子做他们不喜欢的事,但是他还是要提点两个孩子。 人心险恶,亮处的好人,暗处的畜生。他要和同钧走了,可是他放不下两个孩子,他不想同沈司说出真相,他怕沈司会因为同雅的事情而对他自己的存在产生厌恶。 沈霄云不一样,他的大儿子很厉害,他从来都知道。他可以把沈司託付给沈霄云,可是却不知该把沈霄云託付给谁,不过还好,那个老鹰没让他失望。 一个好姑爷总是能让他放心点儿。 早在一个月前他就感觉自己的身体在迅速的衰败,昨天夜里他更是梦到了同钧来接他。 可是只有沈霄云知道,他的爸爸见到的同钧并不是梦……那是真的…… 第10章 是非之地 沈轩很爱他的儿子们,但是他却不是很了解他们的工作。沈司的工作还好,只是他手底下的公司产业。 可是沈霄云在做什么他却不是很清楚。 他也知道沈霄云十七八的时候用自己打工赚来的钱开了一家小公司。后来公司发展的不错,到现在他已经是个甩手掌柜可以坐在家里等着钱了。 可是据沈轩的了解,那个公司虽然发展的不错,但是不会给他带来巨大利润。 可沈霄云每个月赚来的钱却和沈轩公司的盈利持平,甚至更多。沈霄云肯定在外面有其他的工作,这个沈轩确定,但是却不见沈霄云多忙。 “阿云,说实话爸爸有时候真的看不透你。”沈轩嘆了口气“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岁数大了,和你们有了代沟或者是其他的什么,总之爸爸是越发觉得你比较神秘了。”有时想想都让人心悸。 沈霄云没有应声,有些事情他也觉得很不可思议,但是又不能和任何人提起。家人不行,就连老鹰他也不能对他提起。 “爸爸你就放心吧,我肯定没做违法的事。”沈霄云含糊着过去了这个话题“不过我说爸爸,最后的日子里你想做些什么?我陪你。” “嗯,这么想真的有很多事情要做呢。”沈轩认真的道。 于是沈霄云就开始了陪美人爹爹做唠嗑,逛街,旅游,爬山等等的‘重要事情’的日子。 与此同时老鹰那边倒是遇到了困难。老鹰先去找的色鬼它老伴儿。 可是很不幸,它老伴儿和它一样都成了地缚灵,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缚住它的不是它无处发泄的怨气,而是整片湖水。
第20页 没错,方琦是被他舅舅绑住投湖里的。那片湖太古怪,湖底有不少死尸水鬼,方琦刚一沉就被拖去做了替死鬼。方琦也因此化成了厉鬼,一边痛恨着他的那些亲戚,一边憎恨着那些水鬼。 抓了他做替死鬼的那只水鬼已经投胎去了,方琦无处发泄的怨气就都发在了其他水鬼身上,吞噬其他水鬼让它变得很强大。老鹰去的时候它已经快修成鬼仙了,只差人的一句话。 方琦自然拦住了老鹰,向他讨一句话。 老鹰他们跑阴商的大多数时候都是昼伏夜出的。老鹰用罗盘打出方琦的位置,然后直接带着色鬼奔着湖去了。 “你看我像什么?”寂静漆黑的夜里,突然有一阵阴风从老鹰的身后刮过,一身哀嚎从老鹰耳边炸响。 老鹰面不改色的拨弄了几下指针指向他身后的罗盘,淡淡道“我看你像个鬼仙。” 老鹰话音刚落就见他身后显出个人形来。一身休闲的服装还是它死前的那身,一旁隐忍多时的色鬼一个纵身就扑到了它身上。 “城……澄?”沙哑不确定的声音让色鬼一阵阵晕眩,兴奋,难过,痛苦,庆幸,他不知道。 只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回来了,方琦回来了! “城澄,城澄……”明明都已经变成鬼了,可是当方琦抱住城澄的时候分明感到了一股灼热从它们相触的地方流向那颗早已不再跳动,早已化成沙土的心脏。 虽然相逢很感人但是老鹰并没什么心情看它们的痛哭流涕,真爱万千。 从方琦成了鬼仙的那一刻开始,老鹰手里的罗盘就开始不断地颤动,指针大幅度的转动绕过好几圈后直直的指向湖里。 “方琦是吧?你往北走。”老鹰打断了一鬼一仙的感人重逢。 方琦弄不明白老鹰的意思,它有点迟疑,虽然它是借了老鹰的一句话才成的鬼仙,但它并不喜欢听从别人的命令。 老鹰刚刚被它俩塞了一肚子的狗粮本来就有些想沈霄云,想早点回去抱着媳妇窝着去。这会儿再一看方琦磨磨唧唧的,老鹰更没耐心了。 “那你就在这呆着吧。”老鹰扔下一句话就走了。 城澄跟了老鹰很久了,自然明白老鹰这么说这其中肯定有事。城澄也没来得及和方琦解释就去追老鹰。方琦一看,赶紧又去追城澄。 城澄是鬼,自然比老鹰快。老鹰还没走出十步就被城澄拉住了。只是它还没张嘴,就听见了身后焦急的呼唤。 “城澄!”原来方琦刚走出两步就被拽住了。它的腿上就像绑着千斤重的铁索一般让它动弹不得。方琦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城澄离它远去。 “呵。”老鹰嗤笑了一声“这会儿知道着急了,刚刚让你走的时候怎么不听?” “玛德,你有媳妇别人就没有媳妇啊?”老鹰阴着脸“就你急着抱媳妇,别人就不急?”果然热恋中的人一旦被分开,再被塞口狗粮还是很暴躁的。 城澄这才反应过来,老鹰并不是要回去。他刚好是往北走的,也间接让方琦往北走了。果然,老鹰答应的事总会认真的办到,即使他十分不爽。 方琦被老鹰这一说再加上城澄瞪了它一眼,它顿时老实了。 “你当初做水鬼的时候,可知道这水底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老鹰走了回来问方琦。 “不对劲的地方?”方琦想了想“要说不对劲的地方,这整片湖底都不怎么对劲。我初成水鬼的时候曾经去过湖底,但是越接近湖底的石土就越感觉乏力。” “嗯。”老鹰瞭然,按理说鬼是轻易不会出现乏力的感觉的,除非它被什么东西吸走了道行。 “这湖底除了你还出没出过其他鬼仙?” “我死之前有一个,我死后听其他的水鬼说那个鬼仙已经走了很久了。” “走?”老鹰点了点手中的罗盘“它怕是早就死在这湖底了。还是你运气好,如果不遇上我,你迟早得再死一次。” “什么意思?”一旦成了鬼仙,方琦就能像正常人一样说话,甚至显出生前的模样,有血有肉。如果再死一次的话,就是真正的灰飞烟灭了。 “这湖底怕是这整个鸿图县的穴眼,可惜本来好好的穴眼却被人埋了坟,斩了魂。”老鹰掏出一个巴掌大的小铜鼎“你们两个今晚就在这个铜鼎里好好呆着。不管外面有什么动静你们也别出来。” 老鹰想了想又叮嘱道“你们的仇家,亲人都死了,这个色鬼你应该清楚。还有无论是谁在外面叫你们、说什么,你们都别理也别出来。”老鹰话只能说到这“有些事我得去弄清楚。” “好。”方琦和城澄答应着钻进了那个小铜鼎里,老鹰反手把铜鼎扣在了一张黄纸上面,鼎上又压了一小块青河石。 脚步声渐远,方琦才一把搂住了城澄不满道“澄澄,他为什么叫你色鬼?” 城澄头疼,它真搞不懂了,都死了这么多年了方琦这股子醋劲怎么不减还反增了呢? “说呀?”方琦撅起嘴“城澄你说话呀?” “我说你个大头鬼!”城澄一把捏住方琦撅的能栓油瓶的嘴“都死了多少年了,你怎么还这个德行呢?”
第21页 “还不是喜欢你!”方琦说的理直气壮。 城澄一噎,半响才无奈道“还不是因为你的那些狐朋狗友总是想霸占咱们的房子,所以我才变成女人去找他们。然后吓吓他们,谁知道老鹰给我名字的时候起了个色字。”城澄想到当初它反对色鬼这个名字的时候,老鹰也是一脸的理直气壮“还不是因为你老变成女人去引诱男人!” “唔,对不起,城澄……”方琦紧紧的抱住城澄,都是因为它,城澄才会死,才会和它一样成了一个地缚灵。 “没什么对不起的,如果换作是你,你恐怕也会这样的。”城澄握住方琦的手,虽然它们的手都是一样的冰冷,但是就这样握在一起的时候,城澄还是觉得很温暖的“再说你要是后悔生前没有保护好我的话,那就从现在开始保护我吧。” “好。”方琦郑重地答应,生前犯的错误,它会努力的弥补回来的。 不同于这边的温馨,老鹰那边确是一派沉重。老鹰走了两个多小时,走到离湖最近的一个村子的时候发现,村子里家家的门口都点着一堆火。门上,窗户上都贴着红纸。 现在不是过年也不是过节的,贴的哪门子红纸?老鹰拿出罗盘,敲了敲一家的门。 “我是外来的阴商,路过这里寻口水喝。” “我是外来的阴商,路过这里寻口水喝。” “我是外来的阴商,路过这里寻口水喝。 “我是外来的阴商,路过这里寻口水喝。” 一般的老人都知道,夜里有人敲门或者叫你的名字你都不要答应。等什么时候叫你过三遍,敲门过三遍的时候你再答应。 因为鬼怪只会敲三次,敲第四次的就是人。 曾经有一家人的媳妇儿死了,他们家人把她出葬后的第二天晚上有个盗墓的去掘人家的坟,他刚把土掘开就听见棺材里有个女的喊救命。 前三声喊出来的时候,那个盗墓的已经吓得扔了铁杴跑出老远了,等那个女人喊第四声的时候他才又迟疑地跑了回来。 等他把棺材打开后,果然那女人还活着。原来那个女人是假死,这也是为什么过去的人要守灵三天的原因。就是怕把假死的活人给真的埋了。 “阴商?”开门的是个老人“哎哟,可把您盼来了。”老人一反常态的热情。 老鹰知道老人家可能找人算过他要来了。 “先生求求你救救我们这一家吧。”老人哆哆嗦嗦直接在门口就要给老鹰磕头。 “不敢当,叔你快起来。”老鹰一个闪身避过,顺手把老人扶了起来。 而就在这么个空挡里,村子里离老人家近的人都闻声赶了出来。就像之前的老人一样,他们也要跪下求老鹰救他们。 老鹰头大,他好像来了个是非之地。 与此同时躲在铜鼎下面的方琦和城澄却听见外面响起了一阵由远及近的脚步声,随后有人敲了敲铜鼎。 “我回来了,你们出来吧。” 是……老鹰! 第11章 阴阳 老鹰?城澄和方琦对视了一眼,声音是老鹰的声音,但是这种不安的感觉是什么? 方琦抓住城澄的手摇了摇头,城澄会意,不能出去,这事情太巧了。 “喂,赶紧出来,我还忙着呢?”‘老鹰’烦躁的敲了敲铜鼎。 方琦和城澄也不应声,它们越发地相信外面的不是老鹰了。如果是真的老鹰,他应该直接把铜鼎翻开才对。 “出来,出来!”外面的叫喊声一次比一次暴躁,铜鼎也被敲的‘砰砰’直响。 方琦紧紧的抱住城澄,虽然他已经是鬼仙了,但是外面的那个东西依旧让它感到十分恐惧。它现在只能祈祷老鹰留下的这只青铜鼎真的能挡住外面的东西。或者祈祷老鹰能早点回来。 城澄埋头在方琦的怀里,感觉外面的嘶嚎声不见了。它在方琦怀里抬起头,忽然它听见它的身后有悉悉索索的声音响起。城澄一回头,一张狰狞的脸凸显在铜鼎的壁上。 “唔!”方琦手疾眼快的一把捂住了城澄还没出嘴的尖叫。 城澄虽然是鬼,但是他还很重视形象的。方琦都没敢在城澄面前露出他死后的浮肿噁心的样子,谁想到这个东西居然会突然把那张让人毛骨悚然的脸塞进来。 方琦一怒掀起自己的衬衫把城澄套进去,顺便一脚把那东西踢了出去。 那东西见没有吓的城澄尖叫,没有让它出声就越发的挣扎着往鼎里钻。只不过方琦仔细的看了看,那东西根本就进不来,顶多也就自己能把脸伸进来一点。 方琦又想到老鹰不让它们出声的事,它索性直接抱着城澄睡觉了。任那东西再嚎叫挣扎也不理它。很显然城澄也get到了方琦的点,于是也安安稳稳的贴着方琦睡了过去。 “你们先起来,有话直说,再跪我就走了。”老鹰头大,这些人怎么回事,怎么动不动就跪。 那些人一听果然都起来了,也不跪了。毕竟如果不是为了活命,谁也不想跪下求别人。 “先生我们进屋说吧,这大晚上的外面特别危险。”一个中年男人站出来招呼老鹰。而那些村民也是一脸惊恐的盯着四周的黑暗,仿佛黑暗中有什么恶鬼一样。
第22页 老鹰点点头。这村子果然有古怪,老鹰打眼看面前的这些人。相面的活他也干过,所以他一眼就看出了这些人全部都有血缘关系,或者说是这整个村子就是一个大家族,族内互相通婚。不允许外来血脉的介入。而且整个村子都显示着一种颓败之气。 老鹰又看了看这些人,最年轻的人也有三十多岁了,果然整个村子的人八成都绝后了。 “先生,这事儿还得从我们祖辈说起。” 原来成家是这鸿图县最大的富贵人家,本来成家一开始也是一个种地替别人扛长活的人家。只是当时成家的男人成久穆找阴阳迁过一次坟,那之后他们家就发财了,如日中天的。 成久穆那时候想多挣点钱,迫不得已的白天替有钱人家干活,晚上再自己开荒地种地。那天晚上成久穆种地的时候从地里挖出个男人来。 成久穆倒是心好也胆子大的把人救回去了。等过了两天,那个人醒来成久穆才知道原来那个人是阴阳。之所以被埋在地里,是因为他拒绝给一个大户人家迁坟。那家人一怒之下就把他绑了给活埋了。阴阳都有一手假死的本领。所以他假死了一天后才被成久穆挖了出来。 那个阴阳姓柳,成久穆就叫他柳先生。柳先生因为成久穆救过他,就许诺答应他三件事。 成久穆第一个愿望就是要柳先生替他安排安排自己的财路,以他现在这么没日没夜的拼命干活,也只能是勉强养活老婆孩子。 柳先生给他指了条明路,刘先生让他第二年正月十五的时候祈告月德星君,到时候自然有财路来。成久穆按照柳先生的要求做了,果然当年他家的地大丰收赚了不少钱。 成久穆也直接把柳先生留在了家里,或许是被活埋过的原因,柳先生再也没出去替别人算过命,迁过坟。 这样倒是便宜了成久穆,柳先生时不时的替他们家安排安排财运什么的,让成家也越过越好。成久穆后来更是认了柳先生当兄弟,柳先生比成久穆小,就叫成久穆哥哥。 后来成久穆天南海北的跑商,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只要把自家的祖坟迁到山水的正穴眼处就能使后代金玉满堂,飞黄腾达。 成久穆家代代都是种地的,所以他做梦都想让他的子孙当个官什么的。于是他就和柳先生提了第二个愿望。柳先生只是迟疑了一下就答应了,等坟迁好了,冷静下来的成久穆才发现柳先生的眼睛瞎了。 这成久穆才知道为什么阴阳从来不给人往正穴眼上迁坟,只要迁到穴眼上,不管你道行有多大最后都得双眼摸路,成个瞎子。 成久穆一辈子老实人讲义气,他当时就感觉自己这不是挟恩图报吗?所以他直接和柳先生许了第三个愿望。 “从今天起,就由我成家养你。如果我的子孙反悔不养你,你就把给我们成家的都拿回去,不必给他们留一分。” 柳先生肯定不同意,当初是他亲口答应的成久穆许给他三个愿望的,如今就是眼瞎了也不能反悔。 “当哥的,害的弟弟眼瞎就够不是东西的了。如果以后还让你东跑西颠的,那成家就是不仁不义,不仁不义就没什么留着的必要。” 成久穆祖辈都是穷人但是志都不穷,就连成久穆的姥爷也是因为旱灾的时候不肯偷富贵人家的东西才饿死的。那些偷了的,哪个不是活到岁终才走的。成家旁亲内支都如此耿直仁义。 不仅如此,成久穆还瞒着所有人给柳先生存了不少钱财。当然这个事情成久穆妻子也是知道的,但是她不仅没有反对,反而替成久穆瞒着其他人。因为她有着和成久穆一样的担心,他们的儿子不会养柳先生的。 随着孩子的长大,当爹妈的已经看出了自家孩子的本质。他们家孩子不是个仁义的人,如果有人说他们家孩子上辈子是畜生道托生来的她也毫不怀疑。 不孝顺,不知礼,不善,不仁。或许是成家祖辈把仁义都用尽了,她才会生出个这样的东西来。 但到底是自己的孩子,成久穆和他妻子也不能掐死他。所以如果有一天他真的六亲不认,不仁不义。那成久穆和他的妻子一点也不介意柳先生把曾经给他们家的东西都收回去。 果然不出成久穆夫妻的预料,等成久穆老了以后,他儿子直接下药把他爹妈都药死了,抢过了家产,把柳先生也弄死了。 柳先生的假死虽然又救了他一次,但是他到底是老了。这一折腾,他险些受不住。但是哥哥嫂子的死让他吊着口气活了下来。 他找了个要饭的小叫花子“你拜我为师,我就把我的本领都教给你。但是你到时候得帮我做一件事。” 过去认师如父,不过小叫花子都快饿死了哪还管得了那么多。柳先生就拿着当初成久穆给他偷偷存下的钱养活着他和小叫花子。 过了一年,小叫花子把本领学的差不多了之后,柳先生同他说“你去成家给他们算命,他们一定会把你给打出来。不信你试试。” 小叫花子还真不信,他就想成家那么大的家业怎么会缺养阴阳的那两个钱? 结果小花子还真是被他们家打出来的,还挨了一顿骂。小叫花子挺生气,直接和柳先生统一了战线,要搞垮成家。 柳先生写了不少符纸给小叫花子戴上,又给他一把木剑“等大年三十子时的时候,你去成家祖坟那把这把木剑插到他们家正坟上。”
第23页 “正坟?他们家祖坟那么大,我怎么知道哪个是正坟呢?”小叫花子问柳先生“再说了,子时那么黑,我什么也看不见啊?” “坟?到那你看不见坟。你到他们家祖坟后,你会看到灯笼火把的过年景象。那里人来人往的很热闹。你哪也别去,也别理那些人,你去了直接去正堂,到正堂,你把这把剑插到正堂地上。然后不管你听到什么都别回头,等出了百步你再回头。” 柳先生反覆叮嘱“千万出了百步你再回头。” 小叫花子同意了。等大年三十晚上去了,果然,看不到坟地,只有一处大宅子。灯笼火把的好不热闹,人声鼎沸的。小叫花子提着木剑直接奔着正堂就去了。等到了,把木剑一插,哀嚎声顿时四起。 原来的欢声笑语都变成了哀嚎,那才是成千上万的鬼叫,没好腔调的嚎。 小叫花子吓得别说是跑一百步了,就是一千步也有了。等他看见等着他的柳先生后,他才停下来心惊胆战的回头去看。 这一看,血流成河。一把木剑,把里里外外几百口人全部都斩了! “正堂有脉养魂,我要一剑斩他生魂!我要他成家子孙家破人亡!”给他的哥哥嫂子陪葬。 从那天开始,成家就衰败了,真的是家破人亡。小叫花子也一直把柳先生好好的赡养到死。 不是小叫花子心善懂得知恩图报,而是他害怕柳先生像整成家一样整他。 就像老人总是说猫是老虎的师傅,老虎学完了猫的本领后想杀了猫。结果猫留了一手——爬树。猫唯独没教会老虎爬树,最后老虎没办法只能放弃杀它。 小叫花子就怕柳先生也留了一手,反过来整他。 谁知道柳先生到底留没留,或许他只是看出小叫花子生性多疑、胆小,才选他做徒弟的也说不准呢。 而成家最后死的只剩下一个刚出生的小女婴,女婴被邻居养大。后来和一个外地的男人结婚后来到这里。谁知他们的后代莫名其妙的都是结了婚后,有了孩子就马上离婚了,到后来更是找不到对象。 慢慢的,村子里就剩下了这些人,而且近两年他们不仅找不到对象,更是出不去村子。 就算出去了,也会莫名其妙的回来。 “先生,你说这是怎回事儿啊?”中年人红着眼嘆气。 怎么回事儿?老鹰淡淡道“鬼撵的。”都是成家的后辈,自然是要被你们那些鬼祖宗祸害的。 “鬼,鬼?”一屋子的人明显被吓到了。 “没错。”老鹰手一指墙角里站着的一个人“不都在那站了好久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谢谢 lbx160626 小天使的营养液,我会努力哒^o^ 第12章 尸化龙 “呵、呵、呵……”角落里的人喉咙里传出一阵粗哑的低喘,像发狂的野兽。 老鹰快步上前一张纸符贴在那人身上。那人只来得及抬起头,连跑都没跑了。 “啊!!!”有些胆小的人此刻已经尖叫了起来。 而那个人,现在已经不能说是人样了。他的脖颈被利器深深的割开,一张脸像是在水中泡了很久的样子,浮肿发白。眼珠被挖了出去,只剩下两个黑漆漆的洞。口齿已经腐烂,不,与其说是腐烂,倒不如说是像沉水的尸体被鱼虾啄去了血肉。 老鹰可是清楚的记得,他们进门前这个人还好好的呢。 “胆子不小,敢在我面前这么放浪,七八年了你是第一个。”老鹰手里抓着一把硃砂就塞进了那人嘴里。 “嗷嗷、嗷吼……”青黑色的污水从挣扎的人身上渗出,滴落在地上开始蒸发。 老鹰没给这东西留活路,一把硃砂要了它的命。 “我能保下你们这些人的命,但是你们成家断子绝孙的命是改不了了。”老鹰对着屋子里的人说“你们祖宗做下的孽,该不该也得你们还。没办法,我只能帮到你们这了。” “多谢先生,多谢先生。”这些人倒是不指望有子孙后代了。能保住自己的命就已经不错了,再说了如果他们的后代也像现在这样成天活的提心弔胆,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要被鬼拖了去,那还不如没来到这个世界上呢。 老鹰点头,知足就好,如果他们真的要求太多,老鹰也许就不管他们了。而如今只要把湖里的东西收了,那他们也就算得救了。 再说方琦和城澄那边。那个东西钻了一晚上也没钻进来。等方琦醒来时,算了算天应该亮了,可是那个东西还没走。 方琦心沉了沉,他现在修成了鬼仙才敢在白天出现,那东西明显不是仙可它却敢在白天出现。 方琦有点担心老鹰到底能不能收服那东西了。 “呵!”方琦想的正出神的时候,那东西突然低嚎了一声,然后像被吓到了似得转身就跑了。 方琦有一瞬间的懵逼。不过下一瞬铜鼎就被掀开了。 “呦?秀恩爱呢?”老鹰没好气的对抱成一团的两只道“命挺大,没被拖了去?” 他都知道!方琦反应过来了,老鹰知道晚上会有那东西来,所以才让它们待在这。他拿它俩当了诱饵! “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老鹰冷冷的打断了方琦的天马行空“要不是你没能耐被缚到此地,我早就做完单子回家抱媳妇了。”
第24页 “没本事还疑神疑鬼,多大的脸呢?”老鹰不大不小的嘟囔声让方琦早就没了血色的脸生生泛了红,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羞愧的。 “别在意,他就那样。”从方琦怀里醒来的城澄听到后,对方琦说“孤家寡人总是暴躁。” “呵!”老鹰怒了,谁孤家寡人?他有媳妇好吗!好吗! “你还是赶紧做吧,好早点回家。”城澄不愧是跟了老鹰跑商多年,它一句话就制止了老鹰的暴走。嘛,在老鹰那里,可是没什么能比沈霄云更重要的。 老鹰忍了气,拿起小铜鼎沿着鼎沿一处微微凹陷下去的地方刮下一点儿黑色的液体。 方琦一看炸了。靠,还说它俩不是诱饵?不是诱饵你搁个扣不严的鼎? 老鹰完全无视它的炸毛,而且还一脸的理直气壮。方琦心里满满的挫败感,它终于知道为什么他每次理直气壮的同城澄耍赖,城澄都要打他。嘛,那表情太特么欠揍了。 别说城澄要揍它了,就是它自己都忍不住说一声“该”了! “那东西到底是什么?”一人一鬼一仙里也就城澄还比较理智了。 “没啥,就是个不仙不鬼的东西。”老鹰一边画着符一边道“它是正穴上的龙,差一步入水修成。结果让人一把桃木剑给斩断了。这几百年过去了,就变成了这么个不仙不鬼的东西。” “龙?”城澄生前就好奇这些传说中的东西,现在死了自己变成了人口传说的鬼怪后,就更是好奇那些可能真的存在的神兽了。 “人死后埋到正穴脉上就能变成龙。”老鹰说他曾经去东北那边跑过一趟商。 当时去了一个石岗子村,他们村旁边一里地的地方就是哈拉山。 哈拉山上有一条石龙,全是碎石,龙身上寸草不生,龙头正对着山底的泉子。 那是一条死龙,差半步入水修成时被人弄死了。它一死哈拉山就显出了石龙身,藏不住了。 听当地的老人们说,原来有一对父子来石岗子村给人扛长活,后来老爹累死到了村里。 父子俩穷,穷的俩人穿一身衣服,上午老爹干活外出,衣服就他穿,儿子在屋里光着不敢出去,下午儿子干活老爹也是那样。 等他爹累死了,他儿子没钱只能把他爹就地埋到了哈拉山山脚,临埋的时候他把他爹的上衣和鞋都脱下来自己穿上了。 等要脱他爹裤子的时候,一起干活的那些人看不过眼了。“你就是穷,我们给你衣服,你也不能扒你爹的裤子了。这人都死了,怎么也得穿件衣服走吧。” 儿子是真的穷,没什么穿了。他也是眼泪哗哗的去脱他爹的衣服的。没办法啊,他不能没了爹再光着身子丢了尊严。他但凡有那么一两毛的钱,他去买块布披上也断然不会脱他爹的衣服。 那种无可奈何你能懂么? 后来有人给了他一条裤子,他才没脱他爹的衣服。 要不怎么说天意呢,老天爷就说不该哈拉山修成,就想方设法的给它留了一条裤子。 他儿子正好把他爹埋在了哈拉山正穴上,哈拉山就借着他爹的尸体化了龙。 他儿子没几年就挣了不少钱,后来他年年大年三十晚上回来上坟。 过去的马匹特别贵。他每年回来都是一趟道的马车拉着纸钱什么的来上坟。 拉车的对马长得一样,一车上一对,可以看出他们家过的有多富裕。 结果当地人见钱眼开,就找人算。一算说他爹埋在正穴上了,所以他才发了家。这帮人一合计就把他爹的坟给撅开了。 撅开一看,吓!一条金色的小龙,除了一只脚腕的那个地方还是人脚外,其他的地方全成龙了。就是身上的那条裤子没脱下来,要是没那条裤子它早就修成了。 后来那帮人发狠把龙弄死了,之后听当时在场的人说,那条龙抓出来的时候还“吱吱”叫呢。 不过他们弄死了龙,不知道对那家的儿子有没有影响,只知道当时撅坟的人和杀龙的一家老小连带他们的亲戚里里外外全死了个精光。 后来大会战修水渠的时候,生产队的看石龙的舌头挡了道,就把它探向泉子的石舌头炸了,这一炸搭上了一条胳膊。 炸飞的石头不偏不倚正好砸断了炸石头那个人的胳膊,连骨带肉就和咬下来的似的。 老鹰去跑商的那年,看着那哈拉山已经慢慢活了。老天也帮了它一把,夏天下雨,场场都在它那下的最大,那条石龙身上也渐渐长起了草,龙又要隐了。 “你是说这湖也是差一点修成了龙?”城澄忍不住问老鹰。 “湖?”老鹰嗤笑“区区一个湖可没这么大能耐,这是整个鸿图县差点修成了龙。” “你要怎么做?”方琦问老鹰“要是这东西真是非仙非鬼的话,你有把握收它么?” “我为什么要收它?”老鹰翻了白眼“我家哪有那么大的地方给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住。” “再说了,那么丑的东西,我养它?吓坏我媳妇儿怎么办?”老鹰一脸嫌弃。 额……好有道理啊。方琦竟无法反驳。 老鹰说话间已经写了十几张符纸。老鹰拿起符纸,西三张,东七张,南北各一张的用白蜡点燃了,剩下一张粘着那东西血的黑色硬符纸在中间点燃。
第25页 “敬告四方尊神,北尊礼法,南巡刑戮,西兑杀伐,东主帝天。今鸿图县十清湖冒邪犯尊,卑请四圣抬手以镇。” 老鹰念叨着烧完了手中的纸。然后起身拍拍膝盖上的土“走吧,这了完事儿了。” “这就完事儿了?”方琦炸的调都跑了。 “不然呢?”老鹰斜它一眼“不服你来。”说完拎着东西就走了。啧,他咋这讨厌色鬼的老伴儿呢?跟个二傻子似的。 “信他吧,走了。”城澄拽着不敢相信的方琦走了。 “咦?真、真的出来了?”方琦试探着走了几步,发现它真的能离开了。“不是吧,就随便烧两张纸也能行?”方琦感觉自己遭到了爆击。 “你别看他那个样子。”城澄拉起被打击的死机的方琦道“他不是个好惹的人,鬼神也得敬他三分呢。” 是么?方琦皱眉,不,他突然想到老鹰说的“它那么丑,我要它干嘛?” 所以说那东西害怕的跑掉是因为老鹰回来了? “你真的跟了个厉害的人呢。”方琦突然对着城澄感嘆道。 “嗯?”城澄被他弄得一愣,旋即反应过来了“是呢,他确实很厉害。” …… 等到夜里老鹰他们进了鸿图县里找了个旅店住下后,同是夜里的十清湖边,一个黑影从水里爬了出来。 只是那东西刚一露头就被东方苍龙七宿上射下的一道金光给拦腰斩断了。 光之所出,苍龙之足——氐宿:土属,为貉…… 作者有话要说: 在此感谢: lbx160626 小二 两位小天使的地雷^o^,我会继续努力哒,mua~感谢各位小天使的支持!(鞠躬) 第13章 回家 迁坟那活比较容易,中间也没出什么差子。老鹰利索的收拾完之后和鬼撵了似得,一熘烟的就往家的方向跑回去了。那急得,要不是那家人拽着他,他估计连钱也不要就窜了。 只是老鹰想的回家美美地抱媳妇想的倒是好,可惜他回家后却没看到沈霄云。老鹰定了定神,他想去沈家找他又怕打扰到沈霄云,所以想来想去,老鹰去找了朱老三。 “他?他陪你老丈人呢。”朱老三一大早晨的叫老鹰从被窝子里给拖出来,起床气爆棚的怒道“就你这风风火火、大不孝的,你未来的老丈人得削死你。” “嘶~”老鹰反应了反应炸毛了“哎,我说你个老不要脸的,你说谁不孝呢?” “滚滚滚,去找你们家沈霄云去,别打扰我睡觉!”朱老三明显不想和他多说,直接把他轰了出去。 老鹰摸摸鼻子,啧,这都什么事儿啊?算了,还是回去收拾收拾屋子吧,得让他媳妇儿少忙点儿。 再说沈霄云那边,真是一片混乱。 一个星期过的很快,在最后两天的时候,沈轩把沈司叫了回来告诉他自己要走的事。 沈司一开始根本就没反应过来。走?去哪里?国外? 结果沈轩不敢说,沈司理解错,这爷俩就稀了糊涂的过了一天。这一天沈司在家工作,沈轩就在一边看着也不打扰。 沈司还挺奇怪,他爹怎么突然感性了,会陪着他工作呢? 哎,真是。看不过眼的沈霄云直接告诉了沈司,他爹明天就会死。 沈司整个人都不好了。就剩一天?他几乎要疯了,早知道,早知道他爹就剩一天的时间,他任不要公司、工作,他也会好好陪着他爹的。 沈司心里也有怨,为什么他爹告诉了他大哥不告诉他。 “因为你不稳重。”沈霄云看着他这个早熟的弟弟“如果告诉你,你会怎么做?带他去医院,强制入院检查治疗?还是困在家里让他静养?这是爸爸想要的吗?与其困在一隅,爸爸宁愿去死。”沈霄云摇摇头,孝顺、感情都对,但是他宁愿不孝也想给他爸爸想要的。 二十多年前他宁愿死也想要的,二十多年后还给他。 沈司冷静了。没错,他大哥说的那些都是他会做的,但是他爸爸愿意吗?沈轩愿意吗?他从来都没想过这个问题。他只是不想让自己的内心受谴责。 那眼看着,放任着沈轩死去的沈霄云呢?他甘愿背着良心的谴责这么做么?不让沈轩接受治疗,就让他肆意的玩、闹,然后死去? “有什么关系?爸爸希望的才是最重要的,我为什么会愧疚?因为所谓的孝顺?把他强行放在医院里,让他憋屈的死去才会让我愧疚。”沈霄云嗤笑“我为什么要在意那些所谓的约定成俗?就像我为什么不能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就因为大多数人都是异性恋?那如果从一开始大多数人都是同性恋,那如今哪个才是异端?” 沈司无言,他从来不知道原来他的哥哥是这样的。他的哥哥骨子里原来有着一种固执的叛逆或者叛逆的固执。 沈轩走的很安详,甚至前一刻还要沈司为他榨果汁。他说他想喝橙汁,可是榨出来后他只喝了一口就静静的闭上了眼睛。 沈司看着他喝了一口后突然困得不行,就靠在沙发上睡着了。沈轩替他的小儿子盖上了衣服,笑着闭上了眼。 沈霄云在他爸爸的身前蹲下“有些事还是要嘱咐你的。”沈霄云双手抱住自家美人爹爹冰凉的手笑“你总是想着别人,老是委屈自己。以后到了那边记得心狠一点儿,以后有“人”欺负你记得回来找我,我替爸爸你修理他。”
第26页 沈霄云微微松了手,一道半透明的人影被他从沈轩身体里慢慢拽了出来“来吧,让你的老伴儿把你接走吧,你盼了二十多年的团聚现在还给你啊。” 半透明的影子渐渐凝聚,一个懵懵懂懂的沈轩呆呆的飘浮在那里。 “转身向后。”沈霄云开口道“向前走。”沈轩就像木偶一样听从着他的指令。 “走吧……一直走”凉意浸湿了沈霄云的脸,眼泪,或许吧。从今天起,他的爸爸就再也不回来了,纵使魂归此处也不再有温暖了。 “他在等你。”沈霄云指引着沈轩向西南走。夕阳下,一个年青人站在路旁满脸笑意的等待着沈轩走向他。 “来,阿轩。”青年握住沈轩的手开心道“我带你回家。”说完回头对沈霄云点了点头。 沈霄云挥手“再见,爸爸,老爹。” “是人是鬼?”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的沈司站在窗前,他看着渐渐飘远的两个人脸色发白的问。 “你猜?”沈霄云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反问。 “鬼。”沈司指着只剩下衣服的沈轩尸体说“哥哥你还不打算告诉我实话么?”按理说不会有人死去后尸体立刻消失的吧,都会腐烂成土吧?可是他爹什么也没有了,哪怕是一捧土。 “阿司,你摸过爸爸的体温么?”沈霄云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 “摸过,很凉,不,是很冰。”沈司仔细回想他碰到沈轩身体时的温度。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常年累月都是那种冰凉的温度。”沈霄云眯起眼道“死人。” 沈霄云转身看着他弟弟的眼睛认真道“爸爸已经死了二十多年了。” “三岁的时候,一个破旧的宾馆里,我替他收的尸。” 没错,沈轩二十多年前从同雅床上下来,又听到同雅说同钧死了的消息后就自杀了。 “不如死了吧……”一句话,一把刀,一颗被扎破了口的心脏,这是他最后说的一句话,做的一件事。 沈轩死在了同雅面前,同雅对他的爱不足以支撑她陪他一起死,所以同雅选择了逃跑。 三岁的沈霄云能做什么?能给沈轩收尸么?不能,他甚至连沈轩的尸体都抬不动,但是他更不想沈轩因为无亲无故、没人认领尸体,而被送去实验室或者医学院解剖。 所以三岁的他残忍的剥夺了沈轩和同钧团聚的机会,从同钧手里抢来沈轩二十多年的日子。 直到前一阵子同钧才来接他。沈轩能在人世间待二十多年也有同钧的功劳,同钧在地府受了二十多年的业障,只是为了换沈轩的身体不腐。 同钧曾经和沈霄云说过“爹爹对不起你,也对不起你的爸爸。我没有保护好他,小云你替爹爹保护爸爸好不好。” “你自己的老婆你自己保护吧。”沈霄云才不理他。 至于同雅,她确实生下了沈司。她大出血的原因是因为她看到了死去的沈轩站在了她面前。 说她是被吓死的也不错。 “……哥哥,你到底是什么?”沈司张了半天嘴,才艰涩的吐出一句话。能让人死而复生,他哥哥到底是什么? “怪物吧。”沈霄云揉揉自家弟弟的头发“别害怕,我会离开的。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事就来找我,要是怕的话,哥哥也不会再出现的。” 沈司沉默了,作为一个正常人和死人、怪物过了二十多年,他茫然,不知道怎么做,怎么选择才对。 “走了,拜拜……弟弟。”他不敢说再见,或许他的弟弟并不想再见他。沈霄云关上了身后的门,他的过往被关在了里面,以后会是另一个开始。 他会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同样疼爱他的人,这个人不再是从别人那里抢来的,也不再提心弔胆的等别人要回去。 “回来了?”就像老鹰曾经做的一样,沈霄云从身后抱住了忙碌的老鹰。 “嗯。”沈霄云把脸埋在老鹰的后背上,闷闷道。 “怎么了?”老鹰察觉到沈霄云的低落或者说是悲痛? “怎么哭了?”老鹰转身把沈霄云抱进怀里,抬起他的脸心疼的抚摸着他发红的眼角。 “老鹰,我爸爸没了。”沈霄云的眼里又蓄起了泪水。 “不哭,不哭。你还有一个呢。”老鹰心疼的抹去沈霄云眼里滑出的泪“后天咱们就回去见我们家老头子去好不好?” “不好。”沈霄云抽了抽鼻子“我这个状态去了,肯定会留下不好的印象,我不要去。”沈霄云在老鹰怀里摇了摇头。 “没关系的,老头子肯定会喜欢你的。”老鹰捞起沈霄云亲了一口“我家媳妇儿这么贤惠,厉害,谁不喜欢你?” “呵,你就哄我吧。”沈霄云轻笑“以后我估计会被你哄飘了,都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 “那才好呢。”老鹰美滋滋的想“那样以后你肯定看不上别人了,只有我才会这么哄你,我也放心了。” “去,说什么呢!”沈霄云呼了老鹰一巴掌,哭笑不得“怎么什么事儿你都能往这上拐,我长得像那么容易跟别人跑的人么?”
第27页 “当然……不是。”老鹰在沈霄云眼神的威胁下怂怂的改了话,没办法为了哄媳妇儿,开玩笑被打也不算什么对吧? “好了,不哭了。想想怎么给咱们爸爸办后事吧。”老鹰自然的改了口,他不想让沈霄云感觉他两之间生分。 “不用。”沈霄云摇头“一切都安排好了,爸爸不喜欢葬礼,因为他觉得葬礼上的气氛太压抑了,就算他死了估计都能被压抑的从那边疯了。” “所以?” “所以……我后天和你回家,怎么样?”沈霄云搂住老鹰的脖子。 “然后我们结婚好不好?” “哈~”老鹰逮住沈霄云的唇,狠狠的来了一口“求之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 在此感谢小天使的营养液。 asthetik ×1 永眠不起 ×10 谢谢小天使们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哒^o^ 第14章 心疼 老鹰的老家在山里,离千岭县挺远的。山里没有信号,手机电脑什么的都不能用,搁一般的人早就不在那里待了。但是老鹰唯一的亲人——他的干爹却一直住在那里。 “老头子,我回来了。”老鹰领着沈霄云,又拎着大包小包的走了好久才到了这个小屋。 “带媳妇儿了没?没带就滚出去!”老头子五六十了,但是中气十足。 “带了带了。”老鹰把东西放在院子里的果树下“我说老头子你能不能行,你给我媳妇儿留个好印象行不?” “嗤,你真的能领回媳妇儿来?”屋门打开,一个跛脚的老头一瘸一拐的走了出来。 老头子眼神锐利,个也高大,看得出年轻的时候也不是好惹的人。 “这位是?”老头目光在沈霄云身上停留了一会儿,转头问老鹰“你媳妇儿?” “那当然,怎么样?”老鹰擦了个苹果递给沈霄云“一表人才吧。” “呵!”老头子拎着拐杖噼头盖脸的沖老鹰抽了过去“你个小王八犊子,你怎么糊弄的人家孩子?啊,多大岁数了你自己没个数?自己干的啥活,自己没点数?你咋这不要脸的祸害人家孩子呢?” “我什么时候糊弄过我媳妇了?”老鹰抱头乱窜,一边还嚷嚷着。 “我打死你个没皮脸儿的!”老头子大怒。 “哎哎,大伯,大伯。”沈霄云心疼老鹰,赶紧跑过去拦在老鹰身前“我是自己喜欢他,才跟他在一起的。我知道他干的是什么生意。”沈霄云看着老头的眼睛认真道“我不会后悔跟了他。” 老头顿了顿,他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一把鼻涕一把泪道“呜呜,多好的一个孩子。你说你个小兔崽子上辈子拯救了整个世界么?怎么就能遇到这么好的孩子?” “别装了,怪膈应人的。”老鹰自己摸起个苹果,也没擦就啃了一口。从戒菸之后他就忍不住想吃些小零嘴。 “擦擦再吃,现在的水果上都是农药,不安全。”沈霄云从老鹰嘴里抢过他咬了一大口的苹果,给他仔细擦过后才又塞进了他嘴里。 “大伯,吃苹果么?”沈霄云把老鹰给他擦的那个苹果递给老头。 老头目睹了两个人的互动,又看了看眼前的苹果,半响才笑眯眯的道“不吃了,这都快中午了。你们走了这么久估计也饿了。”老头没好气的吼老鹰“小兔崽子,去做饭!” “别了。”沈霄云道“我去吧,老鹰你在这陪陪大伯?” “不用,谁稀得让他陪。儿媳妇你在这陪我就行了。”老头子对老鹰挥挥手“你该干嘛干嘛去吧,别在这碍眼了。” 老鹰磨了磨牙,靠,这老头子,忒特么气人了。 把老鹰撵去了厨房,老头拿出了一坛酒,像是自己酿的那种。“儿媳妇陪我喝点儿?” “行。”沈霄云接过老头递过来的杯子,又翻出他们带来的小吃摆上饭桌。 “来来,咱爷们儿好好聊聊。”老头儿给沈霄云满上酒“看着喝就行,咱们家没那么多规矩。再说喝多了也难受,酒这玩意儿适量就行。” 老头子跟沈霄云走了一个后道“我嘴笨,没念过书,也没成过亲没孩子,也不知道怎么和儿媳妇聊。我也就只能跟你好好说说那个小兔崽子的事儿。” “估计他也没和你说过他的身世吧。”老头说“他那个人,别人的事儿说起来叭叭的,一到自己的事情上就跟个哑巴似的。我今天就说了,省的以后你们一个不好意思说,一个不好意思问的。” 老头不是老鹰的亲爹,老头算是老鹰的干爹。 老鹰的父亲姓木,大名木有生,过去的人就希望自家孩子长命,所以什么贱名都起的出来,于是木有生小名就叫了“疙瘩”。 老头叫王淙,小时候是个孤儿。那时候和木有生是一个村子的,也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不过木有生的父母对王淙很好,王淙也经常帮他家干活什么的。 等后来木有生上学了,木家人手不够的时候王淙就过去帮忙。这久而久之,王淙就成了木家的半个儿子。 后来有一年村里闹瘟疫死了一大半的人,木有生的父母就在其中。父母一死,木有生一下子就失去了主心骨,而且学费也交不上。
第28页 “哥,你还有我呢。”木有生比王淙大,王淙那时候白天晚上的替别人扛长活挣钱,就是为了把钱交到木有生手上“哥,好好读书。给木家长长脸,别担心钱。我能挣钱,哥你安心学就好。” 可以说那时候是王淙救了木有生。木有生争气的考入了军校。 去军校全封闭的学习让木有生没法出来看王淙,只能书信来往。王淙没念过书,不识字就找村里有文化的人帮他读,后来有文化的人被他找的烦了,他就干完一天的活去教书的地方蹭课。 慢慢的他也能看懂他哥给他寄的信了。木有生给王淙寄来的信大多都是关心他好不好,叮嘱他照顾好自己。 而王淙寄的信里都是报喜不报忧,还有就是钱。他每个月都按时给他的哥哥寄钱。当时不少人都说他“你说你有钱自己不攒起来将来娶媳妇,你都给了别人,你傻不傻。” “哥不是别人。”王淙不喜欢听别人说他哥是外人,他觉得他哥就是自己的亲哥。 后来因为他的死心眼,慢慢劝他的人就少了。更多的都是看他的笑话,看他的好哥哥将来飞黄腾达后会不会想着他这个穷弟弟。 王淙不管,他就认为木有生不会忘记自己,也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所以他卖力的赚钱供他。 但是那个年代是山匪嚣张的时候。木有生因为要买正装还要花钱买出路所以需要一大笔钱,王淙知道后就开始跑商。 他运气不错,跑商挣得不少,给木有生寄过去了钱后还剩下一部分,但是他的商队却被山匪盯上了。 之后他和商队都被劫上了山,当时的山匪枭首看王淙挺重义气,就把他硬留在了山上当匪。 王淙瞒的好,一直到木有生从部队里做了官后都不清楚王淙在做什么。 后来因为山匪老是劫富济贫,抢地方的富贵,地方的富贵花了钱塞给部队,部队上面就派了木有生去剿匪。 等木有生带着部队打上山看到打头迎击部队的王淙后他傻眼了,他怎么也没想到王淙会落草为寇。 王淙也蒙了,他没想到木有生会撞见他当匪的事情。他跟山上的匪待的时间长了才发现这些匪本性都不怪,他们也是普通的老百姓,因为太穷活不下去了才会落草为寇。他们这些匪从来不抢穷苦老百姓,不像那些富贵人家总想着剥削老百姓。 王淙就这么凭着一腔的热血和义气留在了山上,只是他万万没想到这件事会叫木有生发现。 匪到底是人少,王淙被活捉了。木有生第一次打了他的弟弟,他想不明白他的弟弟怎么会做了个让人厌恶,闻风丧胆的土匪。 木有生让王淙认错,王淙梗着脖子不认。部队上级又发了命令,让把土匪全部杀掉以绝后患。 木有生到底是下不去手,所以他偷偷的把王淙放了。 王淙这一逃就是八年。八年的时间里木有生结了婚,有了孩子,并且还要升官。 政界复杂,军界也是一样。 木有生的竞争对手把他放走王淙、包庇土匪的事情查了出来又爆了个干净。而且还花了大量的金银给上司,要弄死木有生。 木有生到底没逃过这一劫。他被枪毙,他的妻子因为被敌对侮辱而自杀了。只剩下个小儿子木笙。 七岁的木笙差一点也被杀了,只不过在那些人下杀手前王淙救了他。 王淙这八年一直在离木有生的不远处生活,他就这么一个哥哥了,他总是放心不下他。 没想到果然出了事,王淙再有能耐也抵不过部队,所以他都没能给木有生收尸就带着七岁的木笙逃跑了。 逃跑的时候碰到了一处断崖。王淙抱着木笙从那里跳了下去,也因此部队的人才不再追他们了,以为他们死了。 七岁的木笙也就是现在的老鹰一直都记得他的干爹从那么高的断崖上跳下来,为了保护他而摔断了腿。十冬腊月,那么冷的雪天,王淙带着木笙拖着断腿一点一点的逃。 也因此王淙留下了残疾。后来王淙运气好的找到了现在的小屋子,和木笙一起住了下来。 木笙也自然而然的认了他做干爹。不过说是干爹,却像亲爹一样,王淙也是把各种好的东西留个木笙。 “这小崽子就是个傻子。”老头子喝的有点儿醉了“你说,是我害死了他的父亲啊,他却不恨我,还为了我这条破命把自己卖了,你说他傻不傻?” “不傻。”沈霄云瞥了眼端着菜出来的老鹰对老头说“他只是看的通透,知道谁对他有恩,谁对他好。” “怎么喝醉了?”老鹰搀起要睡倒在桌子上的老头“回屋里睡,在这睡多不舒服?” 老鹰把老头送回了屋里出来就见沈霄云一脸心疼的看着他。 “怎么了?”老鹰过去揉揉他的脸问。 “你为什么会做阴商?”沈霄云抓住老鹰的手把脸埋在他掌心里。 “那时候老头子病了,没钱买药,我就把自己卖给了一个阴商,换了钱给老头子治病。老鹰这个名字也是那个阴商起的。”老鹰忽然笑起来“谁知道老头子知道后,生生气的从床上跳起来打断了我的腿。你知道吗?当时我哭了,不是疼哭的,是吓哭的。我以为老头子回光返照了呢?有那么大的劲。”
第29页 沈霄云闻言起身抱住老鹰,一双手轻轻的拍抚老鹰的后背。 “心疼……”沈霄云嘟囔道“小时候多苦啊。” “呵~”老鹰在沈霄云的颈窝里蹭了蹭“媳妇亲亲就不苦了。” “嗯。”同样有点喝醉的沈霄云还真一本正经的点点头,然后垫脚……轻柔的吻上了老鹰的唇。 “还有,为什么要叫你老鹰?”两人厮磨了一会儿,沈霄云才问“我想多了解你。” “嘛,这个就有故事了。”老鹰抱起沈霄云“回屋和你讲好不好?” “好。” 作者有话要说: 再比感谢小天使 lbx460626的地雷,mua~谢谢小天使。我会继续努力哒 第15章 熬鹰 老鹰把沈霄云抱到床上,又给他擦了擦发红的脸。 “唔,不用擦了,你也上来歇歇吧。”沈霄云握住老鹰的手往床上带“忙了一上午了,中午休息休息。” “好。”老鹰对媳妇的话一向言听计从。尽管他并不觉得累,但是能多吃点媳妇的豆腐还是蛮好的。 沈霄云不知道是不是酒精上脑给他熏的,反正他是不困“老鹰,睡了吗?”过了好久他忍不住小声开口。 “没呢,我不怎么困。”老鹰知道沈霄云估计是睡不着,于是拍了拍他的后背“睡不着?那我接着给你讲好不好?” “嗯。”沈霄云翻身枕在老鹰的肩膀上“从你离开家和那个阴商走的时候讲起吧。”沈霄云想更多的了解老鹰,哪怕听着心疼,他也要了解他。 “我把自己卖给了那个阴商,他把我领到了一个破旧的工厂里。工厂里有不少和我这么大的孩子。”老鹰回想起那段不怎么美好的日子。 那个阴商姓陈,他让孩子们管他叫陈先生。那些小孩儿除像他这样被卖来的之外就是一些被抓来的流浪小乞丐。 老鹰刚去的时候,只能从那些孩子身上看到一种幸灾乐祸和恐惧,没有孩子的天真只有算计和兽性,只为了能活下去。 当老鹰第一次被陈先生扔在黑暗里用来引鬼的时候,他就知道了,为什么那些孩子会恐惧了。因为没有人想死,更不想被鬼杀死。 老鹰不怕,他不怕鬼,因为老头子和他说过“这个世界上没什么是比人更狠,更让人害怕的东西。人吓人,还能吓死人呢。” 对于老鹰的第一次引鬼,陈先生很满意。因为老鹰不会像其他孩子一样被吓得大喊大叫,更不会乱跑给他带来麻烦。 跟着老头子那么多年的奔波,老鹰早就学会了如何让自己过的更好,更舒坦。 凭着这份明白事理的劲儿,陈先生决定收他为徒。但是当他的徒弟也是很辛苦的,陈先生并不是真心教他,只是为了以后跑商的时候多一个人帮忙,更多一个替死鬼。 陈先生最初教的他引魂上身,只是简单的教了他方法。而实验对象,陈先生让老鹰在那些和他一样大的孩子们身上下手。 老鹰和那群孩子们的关系不错,他也到底不忍心,所以他让那些孩子把他绑起来,然后他再引魂上身。最初引来的都是一些小鬼,等到后来他开始引一些厉鬼上身。 但是由于厉鬼太过厉害,他控制不住不小心挣断了绳子,伤了一个孩子。从那之后老鹰就再也不和那群孩子在一起了。他怕他伤到他们。 老鹰学这些东西很有天赋,或者就是天命,老鹰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学会了如何引魂上身并且控制住身体里的魂。 后来那些孩子有想死去的父亲母亲的,就来央求老鹰让他引他们的亲人的魂上他身。老鹰禁不住那些孩子的央求,就时常引魂。 但是即便人死了对亲人也是有念想的。更何况是那些父母亲人看到自己的孩子被阴商这么对待更是发了疯。有不少都怨气暴增的险些成了厉鬼。 那阵子陈先生总是被这些怨鬼缠身。等陈先生一查才知道原来是老鹰干的好事。 于是陈先生拖着老鹰扔进了鬼窝里。鬼窝其实是一片废楼,那片废楼原来是一山林,后来被开发商砍了树建起了楼。但是施工的过程中老是出人命,甚至到最后老闆都被什么东西给弄死了。 这样就再也没人敢接手那片儿楼了,那片儿楼一被搁置,慢慢的就滋生招引了一些脏东西过来。 天黑的时候老鹰被陈先生绑着扔到了废楼里。大晚上的,整片楼一个人影也没有,但是却能听见说话的声。一声接一声,脚步声也稀稀拉拉的响起。 有东西沿着楼梯慢慢的走了上来。逐渐靠近的脚步声在门口停下,老鹰一双眼死死盯着门口。 忽然他感觉眼一花,一张扭曲变形的脸出现在了他眼前,鲜血淋漓。 老鹰没喊没躲,甚至连眼睛也没眨一下,就和那个鬼大眼瞪小眼的对视了半天后才道“你好丑。” 然后在那只鬼暴走之前果断的引它上身。 那只鬼道行不大,老鹰轻松的制服了它,然后借着它一身的死气随意的在鬼窝里穿行。 老鹰没有回原来的工厂也没有回家,他留在了鬼窝里。每天都借着这些鬼来提高自己的能力。 渐渐的他发现其实鬼和人一样,也有一个忍受痛苦的限度。于是他想出熬鬼这个方法,就像熬鹰一样。用符咒把他自己的感官和鬼连接起来。然后他就像熬鹰人一样不眠不休的熬,直到鬼撑不住了,也就熬成功了。
第30页 熬成的鬼会听命于老鹰,这是一种赌约。来自地下的修罗律法,一个不是法的法。 渐渐的在老鹰手上赌输的鬼越来越多,老鹰的本领或者说道行也越来越大。 但是有一天这鬼窝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一只通体红色的小鸟,那是煞神朱雀,被上天派来捉拿要犯的。 老鹰却忍不住动了心思,于是他挑衅了朱雀,和朱雀打了赌熬了起来。 那是老鹰最艰难的一次熬鬼经历,连续一个星期没睡觉。如果不是之前因为他怕陈先生拿他当诱饵当出人命来,为了他能多活些日子,不让鬼追上弄死他,老鹰才加强身体锻鍊的话,这会儿他早虚弱的死了。 至于一个星期的不眠不休虽然险些要了他的命,但是还是给他留了一口气的。 熬成了朱雀,朱雀也成了老鹰耀武扬威的好帮手。老鹰带着朱雀收了不少厉鬼精怪的,朱雀做为煞神和传说中的神兽也教了他不少东西。 后来陈先生惹上了一个鬼仙,他不知道通过什么手段知道了老鹰还活着。于是他从鬼窝里找到了老鹰,他想让老鹰去当诱饵。 但是老鹰不想再任他摆布,就拒绝了。陈先生却趁机搬出了老头子来压他,说如果他不去当诱饵,陈先生就会想办法把老头子弄死。 老鹰看的清楚,以他现在的道行还打不过陈先生。不过他依然可以和陈先生拼个两败俱伤,因为他有朱雀。 那鬼仙是走尸修成的。都说走尸会挖人心,等吃够99颗人心了,它会回家杀一个它生前最亲的人。不是父母就是儿女。 朱雀掌罚,想弄死个鬼仙简直是轻轻松松,但是坏就坏在那个鬼仙是命不该绝的人修成的。 朱雀一打散它的魂魄顿时就被天上噼来的雷给击中了。虽然没死,但是也受了很重的伤,最后直接陷入了沉睡。 而陈先生也不知道跑到了哪里,曾经的工厂也空了。但是老鹰还是能看到飘荡在工厂里的孩子们的冤魂,老鹰找人超度了他们。 不想也不敢回家,也没有了朱雀教他。老鹰有些茫然,但是当他无意间接到了有人请他帮忙收鬼的单子并且在事成之后获得了一大笔钱后,老鹰决定以后就干阴商了。 老鹰在外面赚了很多钱后才敢回家,但是老头子还记着老鹰把自己卖了给他换药钱的事儿。所以那段时间老鹰回去一次就被赶出来一次。 老头子不是讨厌老鹰,而是过不去自己心里那关。毕竟让自己的孩子卖掉自己来赚钱,这算什么事儿啊? 不过毕竟是自己的孩子,老头子最后还是忍不住软了下来。但是老头子却开始要求老鹰找媳妇儿了。 老鹰觉得吧,他这一辈子都不可能找媳妇了,毕竟自己跑阴商是个不积德的活,娶了媳妇儿也是连累人家姑娘。 所以哪怕老头子又把他撵了出去老鹰也没妥协。 “后悔了?”沈霄云歪着头,眯起眼问直嘆气的老鹰“后悔和我在一起了?” “说什么呢?”老鹰大手在沈霄云柔软的头发上胡噜了一把“和你在一起的事儿,我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后悔。” “那你嘆什么气?”沈霄云点点老鹰的心口“又说谎话骗我呢吧?” “哎呦,我的小祖宗。你可别胡乱冤枉好人啊。”老鹰抓住沈霄云戳在他心口上的手指放在嘴边狠狠的亲了一口“这么冤枉我可让我伤心了啊。你得赔我?” “怎么赔?”沈霄云斜他一眼“赔你一个媳妇儿啊?” “嘿嘿,这都让你猜到了?”老鹰抱住沈霄云的腰把他往上带了带,然后照着那张柔软的唇就亲了下去“媳妇儿,咱两选个日子先订婚吧。这样也省的你老是乱想。” 沈霄云一听,一巴掌就呼了过去“什么叫我乱想?明明每次都是你乱想好不好?总是担心我跟别人跑了。” 沈霄云又忍不住吐槽到“三哥说的真对,你这人也忒小心眼儿了。亏得你还长这么大个个,那小心眼儿还没鸡的大呢。” “嗤!心眼大有啥用?多少光棍就是心眼儿大才把老婆弄丢的?”老鹰说完猥琐的动了动下身,然后色眯眯的盯着沈霄云戏嚯道“再说了,只要我那里大不就行了?放心一定能给你满满的幸福的。” “滚!”沈霄云羞恼的抽出一个枕头狠狠的怼在了老鹰脸上“臭不要脸的,满脑子的什么东西!” “哈哈哈”老鹰要笑死了,不行,他媳妇儿太可爱了。 “啊啊啊啊,不许笑!!!”沈霄云羞的脖子都红了,最后索性整个人都压在了老鹰的脸上“我要压死你个老流氓!” 第16章 哑巴 “老头子你真不和我们过去住?”老鹰带着沈霄云在这山中住了几天后被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给催了回去。 电话号是老鹰熟识的一个号码,但是用那个号码的人早就已经死了。昨天半夜那个号码打来电话说让老鹰去阎王殿上救他。 沈霄云感觉莫名其妙,但是看老鹰沉重的脸色他还是决定让老鹰回去看看。虽然老鹰之前答应他,到明年结婚前都要和他去旅游的。 “不去,老子我就和这块地过了。你小子赶紧滚吧,没人稀罕你!”老头子扬了扬手里的拐棍,对老鹰一脸的嫌弃。
第31页 “啊,不过你要是把你媳妇儿留在这倒是可以。”老鹰东西都拎上了,老头子却突然幽幽的来了一句,气的老鹰差点把手里的大包小包都甩他脸上。 “老鹰!”沈霄云喝住了要跟老头子耍驴的老鹰,又跟老头子说“大伯,你真的不跟我们去那边住吗?” “不去了,我都在这住了几十年了,现在这个地方它离我不行,我离了它也不行了。”老头子笑道“儿媳妇孝顺,以后记得回来看看我这个糟老头子就行了。” 沈霄云鼻子发酸,他又想起了他的爸爸。天下的父母啊,总是一边说着甭担心、走吧、嫌弃你、别回来了;一边又担心着远走的孩子,期盼着孩子能回来看他们一眼。想着远飞天空的鹰是否,何时才会回这个越来越老旧的,也再也禁不动大风大浪的窝来看一看。 “嗯,我们会常回来看你的。”沈霄云掏出这两天他和老鹰一起做的平安符交给老头子“大伯,这是老鹰给你做的。带上保平安的。” 老头子接过来一摸就知道里面装着符纸呢。“行,快走吧,一会儿外边那个小兔崽子该等着急了。” 沈霄云闻言笑了。他每次听老头子这么叫老鹰都会感觉很好玩儿,三十三岁的人了还被叫小兔崽子。哈哈哈,真是听一次笑一次。 “傻乐什么呢?”老鹰伸手捏了捏沈霄云的脸颊“都乐了一路了你。” “没有。”沈霄云才不会告诉老鹰呢,不然他还不得炸了,估计很有可能沖回去和老头子打一架。 “没有?”老鹰怀疑的眯起眼“嘴都快咧到耳岔子了,还没有?” “咳!那啥,我就是在想三哥要是知道咱们拿回这么多土特产的话,会不会冲来家里蹭饭吃。” “不给他吃!”老鹰明显被带跑了话题“我媳妇儿给我做的饭,凭什么给他吃!想吃让他自己做去。” 沈霄云笑着摇摇头,老鹰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哪次他没让朱老三上桌吃过饭? “不过话说回来,这大山里荒无人烟的,大伯自己住在这里真让人不放心,要不过阵子再劝劝他?”沈霄云皱眉,这山里密林深草的,老头子自己在这真让人不放心。 “有什么不放心的?他身边都是一群什么?那可是一群悍匪的鬼魂,这山中有几个敢轻易动他的?”老鹰说道。 “当年老头子腿好后就偷偷跑回去把他的那些兄弟们的尸体都带了回来,然后埋在了木屋后。一到中元节的时候,这木屋就和炸了山似的,又是划拳又是吆喝的。” “再说了,我爹妈都在他那屋地下埋着呢,他还怕啥。当年虽说我卖了自己给他换来了药钱,但是后来我学了阴商这东西后才知道,他那时候根本不是生病。他是让路边的小鬼给拖住魂了,但是后来有东西给他破了。” “我算了算,正好是我爹妈的生辰八字。”老鹰乐了“嘿,你还别说,他俩这就是救自家的弟弟也是一起的。感情还真不错。” “啧,又不开心了?”老鹰转过头看沈霄云低垂着眼,他一伸胳膊把人搂进了怀里“你也别替老头子难过了,有什么好难过的?老头子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天天都有人陪,比咱俩都要好。再说我,我现在对我爹妈的印象已经不是很深了,不过他俩感情一直都很好,现在一起去了那边又有伴,有什么好难过的。” “再说咱爸那事儿吧,虽然我知道你有事瞒着我,但是我也不会多问,你有你的难处。所以你难过的时候也别再憋着了。”老鹰拍拍沈霄云的后背“哭出来更舒坦。” “呵,我哪有那么多的眼泪?”沈霄云笑了“爸爸找到了他的幸福,我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伤心。虽然就像你说的我是有事瞒着你,但是你要相信我,我绝对不会伤害你的。而且如果不是天机不能说的话,我怎么可能不告诉你呢?” “我相信你。”老鹰对沈霄云是绝对的信任的。 沈霄云会心一笑,老鹰就是这样,只要认准了就会去相信,去宠,去保护,不计得失的。 老鹰和沈霄云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半夜了,老鹰急着去朱老三家一趟,只留下了沈霄云在家。 好几天没打扫,屋子里又落了些灰尘。沈霄云趁着老鹰没回来,开始拿抹布忙里忙外的擦。 等他擦完了卧室去倒水的时候,一打开院门,一张苍白的脸和他面对了面。 沈霄云乍一看下了一大跳。那人似乎也意识到了他吓到沈霄云了,所以他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请问您找谁?”沈霄云端着水盆问那个年轻人。 年轻人好像反应迟钝似得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他拿出纸笔写了一句话。 “我就是来找你的。”年轻人娟秀的小字看的沈霄云一懵。 “那进来喝杯水,慢慢聊?”沈霄云倒了脏水,回来对年轻人道。 “不了”年轻人在纸上写到“我进不去的,也不能进去。” “我找的就只是你而已。”年轻人又在纸上写到“能跟我去一个地方吗?” “现在?”这会儿天已经黑了,而且夜里出去实在不怎么安全。不是怕有人抢劫什么的,怕的是一但遇到什么不该遇见的东西。
第32页 但是年轻人很执着,他一直站在门口大有一种你不和我走,我就也不走的意思。 沈霄云无奈,现在还有这样的人呢?不过他倒是知道了这个年轻人应该该是个哑巴。 “给你。”哑巴从怀里掏出一个破木头人塞给沈霄云,然后在纸上写到帮我把这个给朱老三。 沈霄云眉头一皱“你认识三哥?”然而话还没说完他就急了“餵!你怎么了?”原来年青人的身体居然开始消失了,连带着他的衣服一同化了冰花消失了。 这可是暑九的天气,即便是晚上也是有些热的,可是年轻人却化成了冰? 沈霄云满脑子都是那个奇怪的年轻人,所以他都没注意到焦急的呼喊他的老鹰。 再说老鹰不知道去朱老三家说了些什么后就急匆匆的回来了,可是回家的老鹰没看到沈霄云,这下他可是急了。 他急得连罗盘都拿出来了,直接用罗盘打出了沈霄云的位置。当他看到沈霄云后,一颗快急得蹦出来的心脏才堪堪落下。 “怎么了?怎么这么急?”沈霄云擦去了老鹰额头上的汗,问他。 “没有。”老鹰拽住沈霄云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亲,感觉到沈霄云的气息和温度后老鹰才缓过来“这几天你不要离开我,最近有人要整我和老三,我怕他拿你开刀,害了你。” “什么人。”沈霄云的一颗心也提了起来。 “同行。”老鹰领着沈霄云往回走“可能是早年结下的梁子,也可能同行之间那点谁抢了抢谁生意的破事儿。” “同行,唔,阴商还真是危险。”沈霄云摇头道。 “后悔吗?”之前沈霄云问老鹰的话又被老鹰问回了他。 “不后悔,和你在一起我一辈子都不会后悔。” “即使是像现在这样过的提心弔胆?” “嗯。”沈霄云笑了“反正从追你开始我就没打算会过上平静安稳的日子。再说了我一个大男人,日子过的刺激点也没什么。” 老鹰抿唇,他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说谢谢感觉是没必要的,说爱你却又感觉不能完全表达出心中的那份悸动。 “好了,还有个重要的事要和你说。”沈霄云掏出之前那个哑巴年轻人给他的小木头人“你知道这个东西么?” 老鹰的目光一触及到那个木头人,瞳孔就猛的一缩。 “媳妇儿,赶紧跟我去一趟老三家!”老鹰急了。 沈霄云被老鹰这一惊一乍的弄的有点发懵。 “这木头人里有一魂,是老三爱人的魂。老三的爱人早就死了,魂魄散碎,灰飞烟灭。”从木头人身上传来的一股熟悉气息老鹰在朱老三家附近感受到过。只是当时他没在意,如今一想,那个“人”有可能就在老三家附近。 只等着老鹰离开再潜进老三家。老鹰后悔自己没有警惕一点,他就怕是有什么脏东西变成老三死去爱人的样子去见老三。 看老三平时挺和和气气的,论起发疯发狠,老鹰也比不过他。老鹰就怕老三疯了再造了杀孽,弄死脏东西也算造杀孽。 然而当老鹰带着沈霄云推开朱老三的家门,看到一双血红的双眼的时候,老鹰知道,他来晚了…… 第17章 朱景荣 “我可以身背三千业障,吃斋念佛一世悔过,也可以散尽家财为亡魂做家。只希望您能宽恕我的孽,保我爱人魂魄不散。” “三千业障尔需背得,且为亡魂立碑引归。” “那我爱人的魂魄?” “留得,保得。” 老鹰清楚的记得老三当初过阴求地府保住他爱人魂魄时说的话。 老三开的棺材铺是免费往出送棺材的,他为了给一切有缘的亡魂引路。他曾说,为了给他死去的爱人积福他将封兵不再造杀孽…… “三哥?”沈霄云看着红着双眼,怀里死死抱着一个不知是死是活的人的朱老三,轻声道“你冷静点。” “滚出去!”朱老三浑身颤抖的死死克制着身体里翻涌的血气。 “老三,冷静点!”老鹰一边喊着一边小心的靠近他。 “滚开!别碰他!”朱老三以为老鹰要抢走他怀里的人,怒吼着一甩手里的鞭子,力道大的生生打碎了棺材铺里特地铺的青石板地。 老鹰不敢和那根黑色的长鞭正面抗衡,他一闪身退到了一边。 沈霄云在一边却看的仔细,那根长鞭甩在地上后黑色的鳞片从鞭身上炸开,割裂开青石板。 而那些黑色的鳞片,认真看来却是一片片黑色的指甲! 朱老三已经失去了理智,一根长鞭挥的猎猎作响。老鹰不敢硬闯,一方面是怕和朱老三两败俱伤,而更多的则是他害怕误伤到沈霄云。 沈霄云看着被动的老鹰皱了皱眉。 “南无、喝罗怛那、哆罗夜耶南无、阿唎耶。婆卢羯帝、烁钵罗耶、菩提萨埵婆耶,摩诃萨埵婆耶”低沉不绝的诵经声一点一点的传入朱老三的脑海里,一片混沌中他好像找到了方向,也像是在泥浆中找到了清潭。 老鹰有些讶然的看向自家媳妇,他媳妇感觉挺厉害啊? “清醒了?”但是秉着媳妇儿不想说,他就不会强迫自家媳妇说的好原则,老鹰还是把话题指向了朱老三“说说吧,怎么回事儿?”老鹰抬了抬下巴,示意朱老三看他自己的杰作。
第33页 破碎的青石板,满屋子的灰土,一片狼藉。朱老三疲惫的闭了闭眼睛。 “你走了不久,我就感觉有东西钻进了棺材里。”朱老三家的棺材都是放在院子里的,朱老三家里的路灯坏了,于是他只打着手电筒就去了院子里。 他转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当他以为是自己出现幻觉了正准备回屋睡觉的时候,他身后的楠木棺材却突然从里面被什么慢慢的推开了棺材盖。 “你知道吗?我差点扭断了安子的脖子。”朱老三双手颤抖的不像话。他差点亲手扭断了他爱人的脖颈!就是用这双手…… 老鹰皱眉“你先冷静些,没有那么多时间让你多愁善感了。”不是老鹰不顾人情,而是这事不弄明白,朱老三的麻烦肯定不会停。 朱老三攥了攥拳头。他当时听到身后的声音后,猛地回头看到一个人影,身体下意识的擒住了那个人的脖颈。 从朱老三的手碰到那个人的皮肤开始,朱老三就发现自己的身体不受控制了。他的手被一股力量控制着越攥越紧,朱老三甚至能听见那人艰难的喘息声。 一股莫名的快感冲上朱老三的脑海,整个身体沸腾起的血液都在叫嚣着要他扭断那人的脖子。如果当时有第三个人在场的话,他能清楚的看到朱老三的眼睛已经充血变红,他已经要失去理智了。 “哥?”熟悉的强调,熟悉的语气,月出于云后,一张朱老三做梦都不会忘记的脸出现在朦胧的月色下。 朱老三就跟断了线似的,愣愣的松开手,又愣愣的看着已经死去多时的爱人从地上爬起,狐媚子一样扭腰摆臀的往他身上蹭。 朱老三手一转,那条被他用针线缝在了后背皮肉上的鞭子、那条他发誓再也不会用的鞭子再一次被他握在了手里。硬生生的从后背上撕下来,鲜血淋漓。 “啪!啪!”两鞭子过去,那个附在他爱人尸体上的东西就滚了出来。借着月光一只黑色的大耗子简直要刺瞎朱老三的眼睛。他爱人的身体就这么被一只耗子精给占上了?现在它敢用安子的身体来勾引他,谁知在他不知道的日子里那只老鼠都借着安子的身体干了些什么? 朱老三赤红着双眼举起鞭子,不顾那只老鼠的求饶直接把它抽成了肉泥。 老鹰没有埋怨朱老三为什么不留下活口好套出消息。在他眼里,那么折腾别人已故爱人的尸体,一顿鞭子打死已经是便宜它了。 再者,老鹰是知道朱老三和安子之间的事情的,朱老三一直对安子的死不能释怀。释怀都有点轻了,他是一直都不能原谅自己,所以他罚自己好好的活着,活着一边承受着业,一边回忆着安子的死,一遍一遍的痛苦。 老鹰第一次见到朱老三的时候是在盘花岗,朱老三是那里的土匪头子。别看他那会儿才二十一二,脾气和眼界却高的不得了。心狠手辣更是一顶一的厉害。 当时刚跑商没两年的老鹰就被他们给“请”到了山寨上,让他给他们大当家的朱景荣算算运势。老鹰自从做了阴商还就真没见过有这么嚣张的人呢。于是两个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谁也不忿谁。 最后朱景荣也就是朱老三说了“这样吧,你是走阴商的。我就给你个机会,你就给我算算我最近的运势。如果准,那我朱景荣奉上千金,八抬大轿亲自给你送下山!如果不准……我就把你的指甲一片一片的薅下来给我做鞭子。” 老鹰才不怕他,再说了谁用他八抬大轿?尼玛你娶媳妇呢?什么玩意儿!“还用算!就瞅你这贼眉鼠眼的样,你也得瑟不了几天了。都秋后的蚂蚱了,你还能蹦哒个几天?” “你特么的才贼眉鼠眼呢?爷我这是英俊潇洒!”朱景荣怒了,他贼眉鼠眼?去!去整个寨子里问问,只要是个母的,哪个不想上他的床? “损色(shai),就你那熊样,上你床的母的都是东边儿那些吧!”老鹰不怕死的继续刺激他。 “艹!你他妈找死!”朱景荣暴怒的冲上去揍老鹰。玛德,他能不气么?特么寨子东边儿养的都是母猪,一只只圆滚肥硕的,艹!朱景荣越想越来气,又上去补了两脚。 老鹰被绑着,连点反抗都不能。不过即便挨了一顿打,他嘴上也丝毫不退让“啊,对了。我刚刚又给你算了一卦。”老鹰恶劣的弯起嘴角笑“我算你不出三天就得来放了我,不出五天就得死一把,不出三年你爱人就得跟你阴阳永隔。” “嗤。”不想朱景荣听完笑了“我告诉你,神棍。”朱景荣弯下腰拍了拍老鹰沾满血和土的脸“你说我放你,我可以假装信。你说我死,我可以信。你说我会爱上人?呵哈哈,笑话!” “老子这辈子都不可能爱上别人。” “嗤!”老鹰等朱景荣走了以后才若无其事的从地上坐了起来,他动了动手腕,绑在身后的绳子也跟着脱落了下来。 老鹰舔舔被打破的嘴角,冷笑“我就坐等着看你打脸。” 朱景荣混了好几年的道,那些关于阴商的传闻他当然听过,而且他还很信。因为他现在手里用的鞭子,那个由活人手上生生拔下来的指甲制成的鞭子就是一个阴商给他的。如果没有这条鞭子他也不可能爬到匪首这位置。 这条鞭子就像有灵性似的,只要他一有生命危险它就会炸开它鞭身上的“鳞片”,还会在鞭打进人的灵魂里。
第34页 别问他怎么知道的,当初他劫了一个贪官,那个贪官为了钱和权弄死了不少人。朱景荣最恨这种人,一顿鞭子给他了结了。谁知后来他每天晚上做梦都能梦到那个贪官向他索要东西。 他一直不知道那个贪官想要什么,也就没搭理他。直到后来有一个长着马脸的傢伙跟他一起来了,并且向他索要那个贪官破碎的魂魄残片。 朱景荣一开始就想,这是什么破梦,怎么连马面都梦见了?他不信,想清醒过来,这下他的磨磨唧唧可把马面惹恼了,马面一道招魂幡穗子轻抽到朱景荣身上。朱景荣却感觉他好像被碾碎了一般,一种鞭挞进灵魂的痛楚。 梦里朱景荣把贪官散落在他鞭子中的魂魄还了回去,马面才领着那个贪官走了。走的时候还好心提醒他“过段时间咱们再见。” 靠,谁要和你再见!就这么想着,朱景荣从梦里醒了过来“嘶~”他感觉自己的大腿就跟断了似的疼。 朱景荣缓过那阵子钻心的疼后,撩起衣服一看。一道抽打的痕迹清晰的印在他的大腿上,那痕迹甚至泛着黑。一直到现在朱景荣变成了朱老三,匪首变成了棺材铺的老闆后那道印子也没消下去过。 也是从这开始朱景荣才信了阴商这类人,还有那些稀奇古怪的事儿。 只不过老鹰一看就长了一副土匪样,肯定不是干好事儿的,再说了阴商哪个不都是三十岁以上的,他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兔崽子能走阴商?开玩笑呢吧? 还别说,人就不能立g。不然打脸的时候,真心的比一般人疼。 果然没到三天,寨子里就发生了一件离奇的事儿,让朱景荣不得不黑着脸“好声好气”的把老鹰给请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可爱的小天使们我回来啦,作者感冒了今天好多了,现在我们就恢复日更啦啦啦~ 爱你们^o^ 第18章 安子 “怎么?朱大寨主怎么有空来我这坐了?”老鹰被绑着双手,却闲适的靠在墙上。 “别废话,赶紧跟我出去,不然宰了你。”朱景荣从那天打完老鹰开始就再也没睡着过。 先是做梦梦到寨子里最大的那棵古树自己跑了,结果大半夜的被弟兄们叫醒出去一看。尼玛,还特么真跑没影了。 寨子中间留着那么大一个坑,周围的房子一点也没受损。要不是守夜的人里有一个竟好去树底下去撒尿,他们还不知道树没了。 这特么可怪了,这树还成精了? 朱景荣废了好大劲儿才把这件事压下去。但是接下来的两天,寨子里开始有弟兄莫名其妙的失踪。 刚开始没人在意,以为那些人过不了当土匪的生活就偷偷的跑下寨子了。可是当他们发现那些人的钱和武器都没带的时候,才意识到了不对。 土匪是干什么的?打家劫舍的,可那不就是为了钱嘛?他要是跑,怎么可能不带钱? 寨子里的人开始人心惶惶的。朱景荣没办法,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的去请老鹰。 “朱大寨主,你可是要搞清楚。”老鹰翘起一条腿“现在是你、来求、我。而不是我求你好吧。” “靠!”朱景荣被老鹰这副大爷的模样气得一鞭子挥过去缠住了他的脖子“你信不信我真的宰了你。” “那你宰呗。”老鹰晃晃腿,完全不惧他“反正我死了,你们的寨子也就完蛋了。” “到时候,你朱大寨主也得给我陪葬。” 朱景荣闻言危险的眯起了眼。他拽着鞭子的手一用力,鞭子就从老鹰的脖子上抽下。 朱景荣后退一步,弯腰沖老鹰做了个“请”的姿势。 老鹰一乐,手上一动,挣开了绑着他的绳子。 “哎呦?天儿不错啊。”老鹰抻抻发僵的腰。别看是冬天,太阳出来的时候也是很暖和的。 老鹰没理睬紧跟在他身后的朱景荣,而是一个人悠哉悠哉的逛起了山寨。 山寨依山而建,自然把不少树圈在了寨子里。老鹰逛着逛着就逛进了后山一片已经干枯了的杨树林子里。 “大哥,他不是诓咱们呢吧?”朱景荣的手下有点儿不耐烦了,这大冬天的外面有啥好看的。与其在这里受冷挨冻的,还不如进屋烤烤火,喝着烧酒自在呢。 “不怕,他要是敢诓咱们,就宰了他。”朱景荣不是什么善茬。敢诓他的人,现在都已经去地府报导了。 朱景荣的声音没有刻意压低,老鹰自然听的清清楚楚。 老鹰嘴角一挑,从上衣的布兜里拿出一只笔。 笔头的颜色通红通红的,就像硃砂一样。老鹰在他面前的那棵杨树树干上画了一张嘴。 然后回头跟朱景荣说“今晚我住你那屋啊,你记得晚上让人送一盆碳火来,再拿两个火钳子放里面。” 老鹰点了点下巴“对了,再来一个会拉二胡的年轻小伙。记得是年轻小伙啊。” “我艹,这小子还是个断袖!”跟在朱景荣身后的几个土匪炸了。还年轻的小伙子,还得会拉二胡?咋?给他唱歌、跳舞、暖床啊? “大哥,要不咱们做了他吧!” “不。”朱景荣一伸手,拦住了身后的兄弟。 如果他刚刚没看错的话,就在老鹰伸手摸那棵杨树的时候。那棵杨树的树皮好像变了,变成了榆树皮?
第35页 “等过了今晚再看。”朱景荣想看看他老鹰到底有多大能耐。 晚上的时候,老鹰又指使朱景荣给他备了满满一桌的酒菜,他十分惬意的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听着小曲儿。顺便还能欣赏欣赏朱景荣怒到青筋暴起的狗样儿。 不到半晚上,朱景荣已经摸了他鞭子五六次了。不得不说,老鹰的嘴太损了。朱景荣要不是看他还有用,真想立马弄死他。 “别急别急,这不来了?”老鹰一手拍拍要爆起杀人的朱景荣,一手拿着筷子指向了窗外。 纸糊的窗子,在月光照耀下能清晰的投上外面的树影。 可是现在整扇窗子几乎都被一个巨大的黑影遮住了,而且那个黑影还在动! “吱呀~”一声,外屋的门被打开了。 在一片寂静紧张的气氛中,老鹰指了指拉二胡的年轻人,示意他继续。 年轻人战战兢兢的继续拉着。 “真好听~”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突然从外屋响起。 随即,一张黑色的大嘴就探进了屋里,冲着拉二胡的年轻人咬去。 朱景荣反应快,一鞭子就抽到了那东西嘴上。但是丝毫没阻止那玩意儿的动作。 老鹰抓起几把烧的通红的火钳子塞进那张大嘴里。 “吼~”嘶嚎声炸响,那东西快速的退出了屋。 不一会儿,窗子也恢复了之前的样子,只有稀稀疏疏的树阴落在窗纸上。 老鹰一推桌子“睡觉。”他摸了摸自己吃的滚圆的肚皮“食困了。” 朱景荣反应过来,一把薅住老鹰的袄领子把他提起来“那东西呢?你不管了?” “管它干嘛?”老鹰无所谓的拍开朱景荣拽着他袄领子的手“撒开!我要睡觉。明天去后山找你的火钳子就行了。” 朱景荣将信将疑的松开了他。 老鹰真一翻身安心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朱景荣带着弟兄们去后山找。结果在老鹰画嘴的那棵杨树上找到了火钳子。 火钳子嵌在了树洞里,原本没有树洞的杨树从老鹰画的那张嘴处开了个树洞。 原本的杨树皮也变成了榆树皮。 “你说那棵榆树?”老鹰盯着面前询问他的朱景荣“当然是成精了。你们寨子建之前它就是一棵祈福树,受了不少香火。只是快成精的时候被雷噼了。” “你要清楚,榆树是鬼树。老天爷没那么容易让它成精的。” “后来你们寨子建了,也没少给它挂彩祈福吧?它修养过来了,自然要跑了。不然哪天你们寨子里的人一个心里不舒服再给他砍了怎么办?” “那人呢?我们寨子里失踪的人呢?”朱景荣最关心的还是这个问题。 “去树底下挖吧,已经化成白骨了。” 老鹰说的没错,朱景荣带着人从那棵树底下挖出了一共十二具白骨。 “有什么比走邪门歪道更容易修成的?”这是老鹰告诉朱景荣的话。 朱景荣按照当初答应老鹰的,放他下山了。当然,老鹰没让他八抬大轿的把他抬下去。太羞耻了,要不得。 第三天了,老鹰说他会死。朱景荣已经开始有点儿相信老鹰的话了。 “又见面了。”一个马头突然出现在了沉思中的朱景荣眼前“跟我走一趟吧。” “马、马面?”朱景荣有点儿反应不过来“等等,我还没睡下呢,没做梦呢,你怎么就出来了?” “你不可能做梦了。看你身后。”马面指了指朱景荣身后。 他的身后是他的尸体,没错今天解决完那棵成精的树。寨子里又为了祭奠死去的兄弟,特地办了一场丧宴。 他喝了不少酒,回到自己屋后酒劲儿上头,腿一软就摔在了地上。但是好死不死的摔在了他前两天做的钉子板上。 用来做陷阱的长钉穿透了他的胸口,可是因为酒劲儿四肢虚软,喊也喊不出来的他,最后流血过多而死。 “我的寿命就这么点儿?”朱景荣倒是没怎么在意,不过他还是好奇,难道他是个短命鬼? “不是。”马面带着他飘“是你造的杀孽太多,有鬼魂告你。上面派我来抓你走一趟。” “唔。”朱景荣沉默了半响又问“那我该怎么做?到那直接认罪?” “和你们人间的打官司一样,你去那里如果嘴马子好使,打赢了官司,就可以回来了。” “如果打不赢呢?” “那就按情况判你的罪,看你是去十八层地狱的哪层受刑了。” 朱景荣这边听的半半拉拉,似懂非懂。老鹰那边却是下了山去了镇里。 他还会再遇到朱景荣的,从他跑阴商的第二年开始就知道。 要不然他才不会大冬天的出来跑商,还跑这么老远。又算着日子的被他们“偶遇”抢上山。 老鹰这边不担心朱景荣会真死,他已经帮他渡过了他这几年命里最大的死劫,榆树那一关。 剩下的,他自己应该没问题。 但是有人不这么想啊。他的那些弟兄们却以为他们老大真死了,直接下葬把他给埋了。 还好他的弟兄们比较抠门,没给他钉棺材盖子。
第36页 等朱景荣又冷又饿的从坟里爬出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 他的那些弟兄们把他埋得还挺远,朱景荣穿着寿衣又冷又饿的在雪地里走了好久才看到一点灯火。 但他实在撑不住了,晕倒在了雪地里。 他命不该绝,那家的主人外出打猎很晚才回来,回来的时候正好碰上他,就好心的把他带回了家。 整整昏迷了两天,朱景荣才醒了过来。 他醒来就看到床边爬着一个侧脸漂亮的年轻人。 朱景荣试着动了动胳膊,他一动年轻人就惊醒了。 年轻人长得很好看。 ‘你醒了?’年轻人在纸上写到。 可惜是个哑巴,朱景荣遗憾的想 “这里是哪?” 年轻人眨了眨眼‘这里是九支岭。’ 九支岭?靠!他的这些好兄弟居然把他埋出了好几百里地! “你叫什么?”算了,既来之则安之,朱景荣也不是很想当土匪的。如果不是为了吃饭谁愿意当那玩意?正好他之前就有了脱身的打算,现在也算是误打误撞的成全了他。 ‘安子’年轻人很喜欢自己的名字,于是又写到‘平平安安的安。’ 朱景荣见安子的举动,不由的笑了“嗯,平安顺遂的安。” ‘你呢?’ “朱老三。姓朱,家里排行老三。” 第19章 安子之死 ‘朱老三?好奇怪的名字。’安子如实的写道。 朱老三笑了笑没说什么,既然真的想要放弃从前的生活,那名字也一同扔了好了。 有什么关系?从他父母把他卖了换了粮食开始,这名字就不再是他的了,不是吗? 朱老三是个随遇而安,懂得享受的人。既然有人伺候他,他就不介意多享受两天,即便是厚着脸皮假装自己的伤没好,他也不愿意下地去干活。 其实这只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他把安子看进了眼里,装进了心里。 安子从小在这山上长大,小时候是常年进山的猎户们好心的养他。 后来这几年,山下的生活过的好了,也就没人再来山上打猎了。 整片九支岭的山上就剩下了安子一个人,他也下过山,但是他害怕人多的地方。他在山上从来没见过那么多人,也没见过女人和小孩儿。 山下的一切对他来说,即有一种可怕也有一种深深的好奇的感觉。 他后来也常常下山,但是下山的次数多了,融入了热闹中,适应了人多的地方,他忽然感到了寂寞。 他突然想有一个人能陪着他,跟他说话,为他做饭洗衣了。 安子不知道什么是爱,没有人教过他。即使教过他识字、打猎的猎户们也没有同他说过什么是爱,什么是恨。 毕竟不是自己家的孩子,哪有那般心力去教导。 这可让朱老三捡了个大便宜。 朱老三小时候瘦瘦小小的,干不动重活,连比小他两岁的弟弟都比他能干。穷苦的农民靠着种地干活为生。 又不是女孩儿,嫁出去还能给自己家揽回点儿嫁妆。一个男孩儿干不动活,还要他有什么用? 于是朱老三在四个男孩,三个女孩中是最受气的,爹不疼妈不爱的,谁也没给过他温暖。自然也是最后被卖了的那个。 如今尽心照顾他的安子却让他觉得,自己原来也会有人牵挂。他以为他这种人,当过土匪,杀过人,放过火,造了无数杀孽的人,是不会有愿意接受他,爱他的人的。 所以他才嘲笑老鹰是神棍。 可是他现在却害怕了,他怕老鹰算的是真的,安子会在今年死去。 但是爱情这种东西,就像飞蛾扑火,虽死也甘。 朱老三和安子都没抵挡住内心里的寒冷和孤独,他们选择了抱团相爱、一起在漫漫严冬里取暖,一起在长长的人生路上走下去。 老话说的好,有借必有还。 吃人的得吐出来,拿人的得还回来。杀人就得偿命。破坏人家庭,老天就要收回你的幸福。 朱老三的仇家也是无时无刻的,想尽办法要杀了他。 朱老三曾经劫过一个地主,朱老三当时想的是让弟兄们把地主的钱留下,然后把人放回去。 谁知道那个老地主有心脏病,爱钱如命的他一看钱被拿走了,当时就犯心脏病死了。 他的儿子怨恨朱老三,奈何打不过他,不能替他父亲报仇。 朱老三也没杀他,他放了那个男人回去,并且扬言“如果你有了能力杀我,我朱景荣绝不会认怂逃跑,我就在这等着你。” 那家儿子回去之后,因为父亲一死,家中无主,家里的长辈就把钱财、房产、田地都抢了过去,把他和他母亲赶了出去。 他母亲受不了这种落差就上吊自杀了,一夕之间男人失去了所有。他把这一切的错都归结在了朱景荣身上。 他恨不得拆了朱景荣的骨头,生吃他的肉。他恨的厉害,也就走了邪门歪道。 他有一张能说假成真的嘴,他哄骗了当地一个很有名的阴阳收他为徒。他花了三年的时间学会了能毁人的符和术。 他甚至丧心病狂的拿流浪汉来实验。 后来被他师傅发现后,更是下药药死了拿他当干儿子对待的老师傅。
第37页 男人已经回不了头了,他满脑子都是杀了朱景荣。 但是当他找到假死的朱景荣的时候,他改变了想法。 他要让朱景荣的爱人死在他面前,就像当初他父亲和母亲死在他面前,他却无能为力一样。 他要看着朱景荣生不如死,他要看朱景荣崩溃疯狂,悔不当初。 然后在他痛不欲生的时候他再杀了他,让他记住他的脸,认清他当年害死他父亲是多么愚蠢、错误的决定。 他要他朱景荣带着怨恨下十八层地狱! 男人选了一个大雪天动手。 那天外面下的大雪,朱老三不忍心安子出去挨冻,就独自一个人出去打猎,留下安子一个人待在屋子里。 “好好的待在屋子里,外面冷,没事的话就不要出来了,听到没?”朱老三捏了捏安子软软的脸颊柔声道。 ‘我和你一起去吧。’安子还是不想独自待在屋子里,他想和朱老三待在一起。 “听话,外面冷。”朱老三揉揉安子的发“我跟快就回来,嗯?” 唔……安子虽然不愿意,但还是不甘心的点了点头。 “乖。”朱老三笑着在安子脸颊偷了个香。 低着头不高兴的安子,不出预料的红了脸。 目送着朱老三出门的安子,如何也想不到这将是他最后一次看朱老三的背影。 远去的朱老三也想不到他把安子一个人留在家,会成为他一辈子都后悔的决定。 安子一个人在家里拨弄着碳火,呆呆的满脑子都是朱老三。 他知道朱老三疼他,不想让他出去挨冻。可是、可是他不想和朱老三分开呀。 他是不是被朱老三惯坏了呀? 出神的安子没发现他的身后站了一个骨瘦如柴的男人。男人狰狞的咧开嘴,举起了手里的木棍,狠狠挥下! “嘭!”头部遭受重击的安子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男人拖着安子出了门。 刺眼的鲜血和拖痕清晰的留在了雪地上,然而男人并没有掩盖。 掩盖了就不好玩了,等朱景荣找来,好戏才能上演呢。 刺骨的寒冷把安子硬生生从昏迷中拽了出来。 他睁开了眼,好冷! 他不知道他在哪里。目光所及的地方是满满的冰。 这里是个冰洞,而他被人放在了一张冰床上,关键是他的身上还被人泼满了水。 冰洞的温度让他身上的水都变成了冰,而他的体温让冰融成水,可洞里的低温又让水变成冰。 这样来来回回,安子的体温越来越低。 ‘好冷~’ ‘哥,你在哪?我好冷,你快来……我好冷……’ 而很快就回来的朱老三,看见屋外还没被大雪完全盖住的血迹,一颗心高高的提起。 他顾不上打回来的猎物,直接冲进屋里。 不一会儿,门“嘭!”的一声被撞开,朱老三赤红着双眼顺着血迹追去。 屋内火盆旁的血迹时时刻刻的揪着朱老三的心,他不该留安子一个人在家里的。 明明老鹰给他算过的,明明告诉过自己的! “安子!安子!安子你在哪?”朱老三追进一个黑漆漆的冰洞里,冰洞里有不少小洞。 朱老三一边喊叫着安子的名字,一边疯狂的找。 意识已经陷入混沌的安子恍惚听到朱老三在喊他的名字。 但是他动不了,他想喊却发不出声音。 那一刻,他好痛恨自己是个哑巴。 他记得他下山的时候有人问过他,遗憾自己是个哑巴吗?那时他果断的摇头,因为他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他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 可是现在他后悔了,他好痛恨自己是个哑巴。为什么他是个哑巴!为什么他不能张开嘴回答他哥!为什么! 他好恨啊!明明好不容易有人愿意陪他的! 小洞的数量实在太多了,而隐藏在暗处痛快的看热闹的男人却满脸愉悦,他满心爽快的看着朱老三在洞里乱转。 哈哈哈?哪来的小洞?其实不过是他摆的几块石头成的奇门而已,只要朱老三踢开它们,就能看到他前面离他不过十步的安子。 可是他却像个傻瓜、瞎子一样的乱转。 “哈哈哈哈,朱景荣你也有今天!”男人终于忍不住,痛快解气的大笑了出来。 朱老三心一惊,男人一笑他却冷静了下来。他朝着男人笑的方向摸去,却正好踢开了脚边的石头。 已经僵硬,被封在冰层里的安子隐隐约约的出现在朱老三视线里。 “安子!”朱老三目眦尽裂。 他不顾洞里的低温,脱下自己的衣衫直接光裸着上身去焐化安子身上的冰。 “哈哈哈,朱景荣你也有今天!”男人抬脚狠狠的往朱老三身上踹去。 “活该!报应!”男人越打越解气“让你杀我全家!让你害我一无所有!报应!” 朱老三一动不动的任他打。冰快化开了,男人也一脚狠狠的踢在了朱老三的头上。 “唔……咳!”朱老三一口鲜血喷到了安子脸上,鼻子也开始不停的往下淌血。 温热的鲜血化开了安子脸上的冰。 朱老三颤着手去摸安子的鼻息。
第38页 没了!朱老三一僵,他不敢置信的又摸了一遍,还是没有! 朱老三的反应落在了男人眼里“哼!他已经死了!是我杀了他!” 男人又狠狠的向朱老三的头踢去“我要让你也尝尝亲近的人死在面前,你却什么也做不到的感觉,哈哈哈哈啊啊!” 男人的笑声忽然变成了嘶嚎。 朱老三的手死死的攥在男人脚腕上。“咔嚓!”一声,男人的脚腕直接被朱老三掰断了。 “是你?”朱老三低沉如鬼魅的声音在冰洞里响起“你怎么敢?你怎么敢!”你怎么敢伤害安子! 朱老三双眼血红的扑了上去。 “啊啊啊啊啊!!!”男人悽厉的哀嚎声顿时响了起来。 朱老三折断了男人的四肢,拔了他的指甲,用他布满黑色指甲的鞭子一层层的刮下男人血肉。 朱老三的咆哮和男人痛苦的嘶吼、求饶声在山洞里响了好久…… “先生,有、有人找您。”过了两天,半夜的时候店主害怕的敲响了老鹰的房门。 他不是怕老鹰,他是怕那个浑身是血,甚至衣服上还粘着碎肉的人。 如果说这个人是变态杀人魔,他一点儿都不怀疑。 “来了?”老鹰打开门,不出意外的看到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朱老三。 “救他。”朱老三直接给老鹰跪下,“砰砰”的磕头“求求你救救他!” 老鹰的视线移到朱老三怀里的黑布上。 黑布里裹着的正是已经死去多时的安子。 “我救不了他。”老鹰冷言道“有人把他的魂魄打散了,我也无能为力。” 第20章 配合默契 安子的魂魄被打散了。那个男人被朱老三的鞭子抽碎了魂魄,虽然是一样的下场,但是却捡了个便宜。 生前作恶多端,死后要下十八层地狱的。他魂魄一碎,倒不是说地府收不回来,而是太麻烦没必要。不能投胎,也算是一种惩罚,地府自然掀篇儿了。 规矩,刑法地府都有,甚至更严厉,但是它有它的特殊,什么公平、什么冤冤相报何时了,在地府没这个说法。 倒是有修罗律法,凭实力说话的法律。 入场的人,除非死的只剩一方,否则是不允许出场的。 不过修罗场好就好在,如果你能从那里活着出来不仅可以解决和仇家的债,甚至还能向地府提条件。 当然了,和地府提条件也是要和地府的鬼差打才行。 朱老三还没彻底糊涂,还知道来找老鹰。老鹰帮他过了阴,带他入了修罗场,还顺手给了他不少符纸。 “别忙着道谢,到时候你得给我签合同,当我的员工。”老鹰看出朱老三紧抿着唇,是不知道怎么还这份人情了。 “你以为我是白帮你的?”老鹰叼着烟嗤笑“你得给老子打一辈子工。” “好。”朱老三攥着手里的符纸向老鹰郑重的答应道。 别说是让他给他打一辈子的工了,就是要他的命他也给! 老鹰还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土匪头子,再有匪气,再罔顾人命,但他还是有一种义气。有自己的规矩,答应的就不会反悔。 老鹰说的合同也就是那么随口一秃噜,他一个看着条条框框的规矩就头疼的人,还能老老实实的去拟合同。看玩笑,他连想都不想想。 这不就得了,连相都懒得想,更别说找别人替他拟了。 再说了,朱老三就是跑了又能怎么样?他又不缺伙计。 帮他,救他。不过是还上辈子欠他的债,别问他怎么知道上辈子的事。这话说来太长了,他也懒得说。 朱老三上辈子就厉害,又受了好几辈子的苦,七八辈子的苦命鬼五辈子以前一两多的福禄,连称骨算命的书皮都上不去,越过越苦。 袁天罡怎么说来着“二两一:短命非业谓大空,平生灾难事重重,凶祸频临陷逆境,终世困苦事不成。” 朱老三最惨的那世许有二两?够呛。 后来倒是好了,慢慢的有钱了不用再流落街头了。但是一直是个独命,好不容到这辈子命里有个人陪他了,却又出了这档子事。 也真不知道他之前造了什么孽,这么苦命。 老鹰过的了阴,进得了地府,入得了修罗场。那算朱老三的前世今生,命理财运就不在话下。 “行了,记住我和你说的。修罗场里鬼吏也是有求于地府的,如果你能把它们杀死,那新的鬼吏就是你。” 老鹰眯起眼回忆道“别因为之前见过牛头马面就下不去手。嗤,在这地府里,所有无常的下手都叫牛头马面,天知道你见的是哪个。” 老鹰还真怕朱老三不下狠手。 不过他显然多虑了,为了让安子的魂重聚,他什么都能做。 朱老三带着老鹰给他东西义无反顾的进了修罗场。 修罗场是可以围观的,以便大家了解修罗场,知道那是个一入难出的地方。也算是变相的告诫那些抱着侥幸和试试心态的傢伙尽早收心。 玩玩的心态对上怀着必死决心、背水一战的人只能是有来无回的下场。 老鹰懒得去围观,朱老三肯定会赢。 他的命格里显着他不该绝于此地,那他不管怎么折腾都不会有事。当然,除非他干的缺德事太多,折了寿。
第39页 呵,不有那么个说法么。 三国猛将吕布,命理上一百零七的寿数,却只活了三十七年。 无非是他十七认了十八的干儿子折了十年,宰了自己的义父,与父争女人,折来折去给生生折去了七十年。 朱老三虽然杀过不少人,但是没犯这些折寿的事。他顶多是死后入地府受受刑,剩下将来该投胎去投胎,该去哪就去哪。 “所以三哥是把安子的魂魄养起了?” 沈霄云听完老鹰的话后还是有些疑惑“那安子为什么……” 老鹰知道沈霄云是怎么想的“安子的魂魄一直放在地府养着的。老三就把安子的身体放回了那个冰洞里。”和过阴一样,如果从魂魄走的那个地方把他的身体移动了,魂魄就再也回不去那个身体了。 “那个洞里有地府布下的法阵,凡人看不见那个洞,鬼怪精灵进不去。” 老鹰想到一种可能“只能是安子的魂养全了,在他回身体后法阵一开,有人又抽走了他的魂。” “唔……该死!”朱老三一拳砸在地上,鲜血顺着骨节分明的手指滴落在地上。 “你再懊恼、后悔也没用,当初是地府不让你在安子魂魄归体前见他的,你区区一个凡人又能如何。”老鹰倒是难得的安慰了朱老三一次。 这大概就是,恋爱中的人会变得温柔吧。沈霄云总会让老鹰不自知收起利爪,变得越来越温和。 老鹰在那坨老鼠泥面前蹲下“啧,被你打成这个狗色了,也不知还能不能用。” 老鹰嫌弃的抽出一张红色的符纸,点燃了扔在那坨肉泥上面。 红色的纸烧出了灰白色的火焰,一股燎毛子的糊味传出,还有一阵阵的恶臭味。 灰白的火焰越烧越旺,不知什么时候刮来的阴风推着云遮住了月亮。 一片黑漆漆中“吱~吱~”的叫声越发清晰。 灰白的火焰带着“吱吱”声向门外飘去。火光照亮的墙壁上一个巨大的老鼠身影显现出来,随着火焰的飘动而跑动。 “老鹰。”沈霄云叫住跟着火焰往门外走的老鹰。 “小心些,早点儿回来。” “好。” 随着火焰的远去,阴风渐渐停了下来,云开见月。 沈霄云蹲在朱老三面前“三哥,先带安子进屋吧。再等等,老鹰很快就会回来了。” 朱老三抿唇点了点头。 朱老三把安子的身体抱进屋,小心的给他擦拭了身子。 沈霄云就在一边端水、递布的打下手。 “你不担心吗?”朱老三摸着安子的脸颊,突然问沈霄云。 沈霄云一愣,旋即反应了过来。 “怎么可能不担心呢。”老鹰干的这行本身就危险,说不担心是假的。 “那为什么不跟着去?”朱老三今天明显不对劲。 要搁到平时,朱老三巴不得沈霄云留下,因为他如果跟着老鹰去那么危险的地方,出了事。 那简直比杀了老鹰还难受。 “我不懂老鹰这一行,也有那个自知之明,不会跟过去给老鹰添麻烦。” 沈霄云拧了拧手中的布,又道“再说了,比起担心老鹰,我更担心三哥你。” 沈霄云目光如炬的盯着朱老三背对着他的身影。 “如果你在这个时候,被什么东西趁机而入的话。三哥,别说弟弟真瞧不起你。” 朱老三没应声,屋子里一直就没开灯。 这间屋子还是一间没有窗户的屋子,月光照不进来,正常人在这种黑暗中根本看不清东西。 沈霄云是从小就能在黑暗中看清楚东西,沈轩为此还带他去看过医生,医生也只能说是特例。 可是这种特例,沈霄云不相信在朱老三身上也有。 一个在黑暗中看不见的人,如何清楚麻利的给安子擦了身?又准确的把湿布递给他? 朱老三依旧背对着沈霄云,只是他的头顶忽然出现了一双绿色的眼睛。 那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沈霄云,最后好像知道沈霄云能看见它,所以它冲着沈霄云飘了过来。 只是还没接近,就被一只黑色的大手攥住了。 财大气粗,老鹰在沈霄云身边留下的四鬼之一“财”。 不过因为色鬼的对象找到了,如今沈霄云的身边变成了四鬼一仙。 就在老鹰走后、云开的时候,四鬼就在他耳边提醒他,朱老三让什么东西上了身了。 沈霄云估计朱老三应该是之前看到安子的脸后,精神震动才被乘虚而入的,只是那时那东西还没完全抢走他的身体。 “抓住了?”复古的纸灯笼照亮了屋子。 老鹰提着灯笼照了照晕倒在安子身上的朱老三。 “德行。熊了吧唧的。”老鹰踢了朱老三一脚,见他没反应。 老鹰嗤笑“宝贝,你看他那德行,弱鸡。” 沈霄云无奈的拍了老鹰一把“搭把手,不能让他两在这个小仓库待着啊。把他们弄到正屋去。” 老鹰嫌弃的扶起两个人“真是,还得我给他善后。” “你当年答应帮三哥了,就得帮到底不是?”沈霄云接过灯笼,给老鹰照着脚下的路。
第40页 “不过。媳妇儿,咱们配合的太默契了。”老鹰忍不住嘚瑟。 “一个眼神就能懂。”老鹰一进朱老三的家就看出不对劲了,朱老三眼底的血红不是正常怒火攻心的那种。 而是和什么东西抢身体的结果。 朱老三拿鞭子打退老鹰,可是眼里的神情却在告诉老鹰,帮他,他身体里有别的东西。 老鹰跟朱老三太熟了,他的意思老鹰完全明白。 所以他接着保护沈霄云的时候给他使眼色。 他是真没想到沈霄云能懂,其实不懂也没关系的。 他的意思是他假装找主谋,让沈霄云留下。 那东西是怕老鹰,所以不敢从朱老三身体里出来,老鹰一走它自然而然也就出来了。 老鹰提前示意沈霄云,就是想让沈霄云看着他,老鹰怕朱老三最后抢身体失败,那东西会控制朱老三的身体一起跑。 那就麻烦了。 不过还好它没成功,沈霄云的一番话让朱老三更卖力的去抢身体。那东西被挤了出来,也正好被“财”抓住。 老鹰是怕沈霄云害怕,才想提前和他通通气,只是没想到沈霄云一点儿也没怕。 老鹰是不知道,其实沈霄云已经习惯了。 他从小就能看见各种鬼灵精怪的。 早就免疫了。 再说他身边天天飘着四鬼一仙的,他还怕什么。 “那个怎么处置?”沈霄云指了指财手里的黑色不明物。 “那是个‘分/身’,倒是有点用处。”老鹰摸摸下巴思索道。 “宝贝,你说如果分/身和主体的力量一样强大会怎么样?” “有野心的,会互相残杀,争夺主控权。没野心的,会和主体联合一起对付我们。” 沈霄云眯起眼“我猜,它是前者。” “哈,媳妇儿,你和我想的一样。”老鹰揽过沈霄云大大的亲了一口。 “媳妇儿,那咱们就验证一下。” “好啊。”沈霄云也乐的看热闹。 番外·老鹰欠朱老三的人情 天宝三年,潮州遭了大瘟疫,不论人畜都染了治不好的病。 潮州有一座山,山高林密,世人都传里面住着仙人。 于是有不少人为了治病前去寻仙,可是都没找到,更有不少人被山上的野兽直接吃掉了。 可是奇怪的是,那些吃了病人的野兽却没有染上病,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去山上找。 可是只有一个人找到了。 他是走阴商的,外号老鹰。谁也不知道他真正的名字是什么。 老鹰算出了仙人的住处。 其实哪来的仙人,不过是个有名的兽医罢了。 “我不给人治病。”刘白看到老鹰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嗤,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老鹰也不怕得罪他。 嘲讽道“想救我的命,你也没那个本事。阎王爷亲自来收,你当时平常的小鬼,能随便打发?” 刘白皱眉“那你来干嘛?” 老鹰闻言,从怀里小心抱出一只杂毛狐狸。 “喏,它也染上了这种病。真是明明之前就让它走,它非要留下。” “怎么?你之前就知道要发瘟疫?”刘白敏感的捕捉到老鹰话里的意思。 “知道又怎样?我告诉别人要发瘟疫,谁会相信?” 刘白闻言沉默了,这话他比谁都清楚。 他有一个小徒弟,是个人参精,他交他医术,却独独忘了教他人心险恶。 小人参救了很多人,但是最后身份暴露的时候,他被人活活切成了片。 那里面有不少人都受过小人参的恩。 好在小人参是植物,他早早的结了种子把魂魄藏了进去。 终于留下了一条命,从那以后刘白就远离了人市搬进了深山。 他种下了种子,一直养着小人参,希望他有生之年还能再见他一面。 救人有什么用?有些人救他还不如去救一条畜生。 “这些是诊金,这些是买你山上的一块地当我埋骨的地方。”老鹰拿出自己全部的家当给刘白。 “替我照顾好它,算我欠你的情,来世再还。”大风雪的天,老鹰独自入了更远的山里。 刘白知道,那个人不希望给别人添麻烦,死也是自己挖个坑把自己一埋。 不用别人知道,也不用别人去给他上坟烧纸。 人死一把土,生前没什么交情,死后更不必矫情。 刘白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把小狐狸养好。小狐狸很乖,一直老老实实的待在木屋里不乱跑。 后来更是给他天天往回捕鱼,往回带。 三十五天,刘白餵了小狐狸三十五天,小狐狸就给他捕了三十五天的鱼。 第三十六天,狐狸不见了。 刘白也没去找,不用找了。宁可死也不愿意离开老鹰身边,就算救活了又有什么用? 一样的结局罢了。 end~ 作者有话要说: 前方高能,有点狗血加苏[表打我~装死ing~] 《爱在心中》 “餵?是陈师兄吗?”一个沉寂在电话簿里很多年没联繫的号码,突然给陈琦打过了电话。
第41页 “我是诚晨,师兄还记得我吗?”电话那边的人似乎很紧张。 “啊,是诚师弟呀。我当然记得,咱们有好多年没见了吧?”陈琦和程晨曾经是一个实验室里的。 “师兄,我有些话想跟你说。”程晨似乎有些犹豫。 “有什么事说吧。师兄能帮你的,一定会帮你。”据陈琦所知,程晨到现在还是一个穷小子。 虽然毕业于一个大学,但是从实验室出来之后,诚晨就因为太顽固不愿意巴结上司,一直没有一个好的工作。 但陈琦不一样。他在大学的时候就在各个老师和领导面前混的如鱼得水,那一手官黑学对于他来说,就像家常便饭一样。 但是陈琦想不明白,为什么他那么有钱,有能力,却得不到那个最珍贵的人,那个令他狠狠嫉妒诚晨的存在。 “师兄,我和你说,有一个很有钱的男人,他一直纠缠着我,非要和我在一起。”诚晨很苦恼。 “师兄,你也知道我是不喜欢男人的啊!” 诚晨似乎有些慌了“师兄,你说我该怎么办?他还威胁我说,如果我不和他在一起,他就会伤害我的家人。” “师兄,你得救救我呀!”诚晨恳求陈琦。 陈琦皱眉,一股怒火在心中燃起。 “对了,师兄,你不是有一个姓杨的当官儿的朋友吗?你能不能让他帮帮我啊?” 陈琦一惊,他怎么知道自己和杨市长有来往的? “啊,师兄。那个、你那个姓杨的朋友的事,是我从别人那里听来的。”诚晨察觉到了陈琦的沉默,又慌张的解释道。 “没事。那你明天来一趟吧,我叫上我那个朋友,我们一起帮你想想办法。”陈琦垂下眼,心中暗暗想着明天怎么弄死他。 “谢谢师兄,谢谢师兄!”诚晨对陈琦千恩万谢的。 呵,白痴。 陈琦冷笑,蠢货,你最不该找我来帮忙。 有钱人?又是哪个眼瞎的有钱人看上了你?为什么他们偏偏看上了你?又没钱又没本事傢伙。? 陈琦甩手打碎了桌上的瓷杯。他满面狰狞的打开了身后的暗门。 暗门后是一个窄小的房间,没有窗户,只有破旧的电灯能照出一丝光亮。 那张占了整个房间一大半的床上,躺着一个苍白瘦弱、浑身布满伤痕的男人。 男人被注射了药物,一直沉睡着。 陈琦上前轻轻的抚摸着他的脸。 “那个蠢货到底有什么好的呢?你们为什么都会看上他?” “固执又没本事的东西,他能给你带来什么呢?你为什么就不看看我呢?” 陈琦越说越愤恨,他手下用力,修的平整的指甲在男人苍白的皮肤上刮下了一道道血痕。 “不过算了。从明天开始,这个世界上就不会再存在那个人了。” “而你,也只会是属于我的……”低沉的声音在昏暗的房间里响起,不由得让人毛骨悚然。 “陈先生,你的那个师弟还没到?”杨市长在外人面前是一副清官正廉的样子。 可是陈琦知道他不仅贪污的厉害,还有怪癖,喜欢虐待年轻固执的男人。 他手底下的亡魂,没有上千也有个几百了。 陈琦昨天好好想了想,让诚晨轻易的死去太便宜他了。 他爱了那个男人那么多年,可是偏偏他喜欢上了一无所有的诚晨。 他陈琦爱而不得,痛不欲生。他也要诚晨好好感受,他要让他在杨市长手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他会好好欣赏他的绝望的。 “他怎么还不来?陈先生你不会是在耍我吧?” 杨市长阴沉着脸去看时间,已经比约定时间过了三个小时了。 “该死,我可是很忙的,陈先生!” 陈琦皱眉。不可能,他明明派人去“接”诚晨了。 “管家,你给我接通去接诚晨司机的电话。” “是。” “餵!你怎么还不到!”电话一通,陈琦就噼头盖脸的责问。 “啊,师兄。别着急呀,我这是道上堵车了,一会儿就到了。”诚晨悠闲的声音让陈琦脸色一变。 “诚师弟,怎么是你接的电话?司机呢?”陈琦稳了稳情绪,冷静道。 “他啊,死了。”诚晨笑“被常家的老先生给打死了。” “嘛~没办法。谁让他想谋害他的女婿呢?” “常家!”陈琦几乎尖叫出声。 “对呀,师兄你不知道吗?就是你藏在暗室里的那个人的父亲呀。” 诚晨轻笑着说“啊、师兄,对了。我昨天记性不好,故事给你讲错了。我今天再给你好好讲讲,好不好?” 说完,诚晨不再理陈琪,兀自的讲了起来。 “师兄你还记得咱们在实验室的时候不?” “那时候新开了一个长得很瘦弱的男生。虽然我一样高,但是太纤细了。” “后来我们关系不错,我还一直督促着他吃饭来着。” “大概是因为我一直照顾他,还是他有雏鸟情节我也不太清楚。他向我表白了。” “我很高兴。因为我也很喜欢他。”
第42页 “在一起后他还带我去了他家,我真的没有想到那么瘦弱的一个男孩儿,他家居然是军人世家,而他的父亲居然是军界的一把手。” “可是他的父亲却出乎意料地通达。他没有反对我们。” “于是,我们打算第二年就结婚。” “可是忽然有一天,他变了。他开始找各种各样的有钱人,他开始在我面前秀恩爱,羞辱我,说我穷,嫌弃我一无所有。” “他的父亲也受不了他这样。而且不论谁问他,也问不出他这么做的原因。所以他的父亲一怒之下把他逐出了家门。” “那天他好像喝醉了,他给我打电话。” “诚诚,我好喜欢你~呜……我不想离开你,我不想和别人在一起。” “你来接我好不好……你来接我回家好不好……” “他哭着乞求我带他回家,可是却没有说自己在哪。我找遍了所有他可能去的地方,但是都没有找到他。从那天开始,他就像从人世间蒸发了一样,一点踪迹也没有。” “我有时候也在怀疑他是不是跟别的人走了。但是没当这么想的时候,我都会狠狠的扇自己一个耳光。” “因为我相信他。” “直到有一天。他的父亲找到了我。一份以他儿子名义的遗嘱,在时隔三年后出现在我们面前。” “他把他所有的钱财都留给了我。” “他让我好好活着,娶妻生子。他告诉我他得了治不好的病,当我三年后看到这份遗嘱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我怎么可能相信呢?” “因为那份遗嘱是我故意让他父亲发现的,不然他父亲怎么会见我呢?我有怎么告诉他父亲真相呢?” “这三年来我一直在寻找他的行踪,找到了各种各样的证据,于是我发现……” 诚晨在这里顿了顿,突然大笑了起来“师兄,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陈琦沉默不语,冷汗如雨,打湿了他身上的衣服。 “别害怕,师兄。我不过是发现,你居然用我的安危和家人来威胁他。” “而那个白痴……居然真的信了。” “他虽然生在军家,却被保护的很好。他不懂得各种阴谋诡计。所以你才有机会骗到他。还有你身边的那个杨市长,对,就是现在端着茶在喝的那个。” 陈琦猛的站起来。他惊恐的瞅着四周,他想要从各个角落找出诚晨。 “不要看了,你找不到我的。” “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呢。嗯,或许说应该是后续还没有讲完。” “听说杨市长的两个儿子,有心抢他的位置。如果他死了,你说会不会有人替他找真凶啊?” “不、不会……”陈琦哆哆嗦嗦的轻喃。 “喂,陈先生,你怎么了?”杨市长皱着眉,不耐烦地看着一惊一乍的陈琦。 “呵呵,我猜也是。”诚晨温柔的轻笑着。 “嘭!” 血花从杨市长的眉心炸开,溅了陈琦一脸。 杨市长肥硕的尸体砸在了陈琦腿上,死不瞑目,瞪大的双眼瞅着陈琦。 “啊啊啊啊啊啊!”陈琦尖叫着爬开。 “哎呦~我以为你囚禁了我家宝贝这么长时间,胆子会很大呢。” 陈琦身后的暗门忽然被从里面打开,一个高挑俊朗的青年握着正在通话的手机走出来。 “师兄,很惊讶我为什么在这里吗?” “嗯。虽然你很想知道,可是我不想给你解释怎么办?” 诚晨坏心眼的在陈琦耳边轻声道“师兄,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杀你吗?那是因为,我的岳父大人——常老先生。他想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师兄,再见。奥,不对,是再也不见~” 诚晨心情大好的抱着暗室里沉睡的青年,从已经被外面冲进来的常家警卫压制住的陈琦身边走过。 诚晨微笑着,似乎很高兴。 可是一双颤抖不已的手和盈满泪水的眼出卖了他。 诚晨带着怀里的人去了第二医院。 因为他是那里的医生。不是医科出身,却用了三年学医。 他没有权势,自己搬不倒陈琦和杨市长。 可是常父已经不想再认他的儿子,不相信他的儿子不是真心的要去做那些事情。 于是诚晨一边学着医,一边花费三年来收集各种证据,以此证明常曦的清白。 他成功了。 …… 医生的手是不可以抖的,尤其是开刀做手术的医生。 可是当诚晨从常曦胸口皮下,取出一个几乎和他的肉长在了一起的一个破易拉罐儿环的时候。 他的手颤抖的握不住那个易拉罐环,甚至连腿都抖的不像样子。 “啊啊、啊啊啊~”他跪在常溪的手术床前嘶声痛哭。 泪眼模糊中,他仿佛看到当年穷的一无所有的他,把一枚破易拉罐儿环套在了常曦的手上。 他吻着常曦的手指说“爱在心中。” 常曦那时,笑的好幸福……
第43页 俏皮的阳光透过半拉的窗帘,照在洁白的病床上。 床上瘦弱苍白的人,幸福地、轻笑着抚摸趴在他床边的男人的发。 他勉励的抬起手。 虔诚的轻吻那个又重新回到他手指上的易拉罐儿环。 轻吻过后,没有了力气的年轻人把带着环的手放在胸口,再一次沉沉的睡了过去。 梦里有个穷小子,把那个谁都不愿意要的破易拉罐儿环,虔诚的套在他的手上。 眼中的爱恋满溢出来,他轻吻他的手。 “爱在心中。” 这是穷小子给他的承诺,这也是他被囚禁三年来不愿意屈服的理由…… 第21章 甦醒 “唔……安子?安子!”晕了一夜的朱老三刚醒就开始狼嚎安子的名字。 “别吵吵!”隔壁快天亮才抱着媳妇儿睡觉的老鹰,安抚下怀里醒过来的沈霄云。 然后一脸菜色的披着衣服,对着光着脚丫子满院子找安子的朱老三,低吼。 “安子在地下室存冰的冷库里呢,你小点儿声,轩羽刚睡下。” 轩羽是沈霄云的小名,老鹰现在很喜欢叫自家媳妇儿的小名的。 朱老三理都没理老鹰,撒丫子就跑了。 “啧,什么毛病?风风火火的?”老鹰嫌弃。 他要是安子,才不会看上这种白痴呢,一点儿也不稳重。 再说了,自己当土匪的时候树敌那么多。自己也没点儿数? 没本事,照顾不好自己的人,还得给别人添麻烦? 一大早上的不让人睡觉,真是能添麻烦。 老鹰也就只能这样想想了,如果是沈霄云的话,他肯定会说老鹰刀子嘴豆腐心。 也不知道昨晚是谁忙来忙去,忙到快天亮才睡下的。 老鹰扒了扒乱糟糟的头发“那玩意儿养的怎么样了?” 昨天忙活完,老鹰就让“财”拿着那个“分/身”去养了。 养邪祟的魂很容易,不是用魂养,就是用骨血养。 当然对于地府那个类似人间一样,有着买卖、鬼街的地方来说,纸钱同样有用。 更何况“财”本身富有,有很多在鬼怪眼里值钱的东西。 有钱能使鬼推磨,用钱来招揽鬼怪“打工”收集魂魄,以此来餵养那个“分/身”。 不出两个月就差不多了。 老鹰不相信这件事只是到此为止,这件事摆明了是沖他来的。 而且,是拿他身边的人当突破口的。 所谓的名利,哪怕是地府的东西也想挣一挣呢~ 老鹰勾唇冷笑,那就让他看看它们到底有多大的本事好了。 凉风捲起地上的灰土,一行土字出现青石板地上。 “已养。但无自我意识。” “好,继续。”老鹰继续吩咐财。 没有自我意识?他可不信,那东西可知道往沈霄云身上飘。 只是他接近不了沈霄云。 不单单是因为那四鬼一仙,而是沈霄云本身就是神鬼精怪又惧又怕,却又备受吸引的存在。 老鹰不知道沈霄云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跟他在一起久了,好像总有一种熟悉感。 如果哪天,他脑海里凭空的多出一些他和沈霄云在一起的片段,即便他们没做过那些事,他也会相信。 或许是前世呢。 走阴商的,他还是对这种事情蛮相信的。 “三哥醒了?”沈霄云困得迷迷糊糊的,还是等着老鹰上了床才闭上了眼。 “醒了。”老鹰在心里把朱老三给骂了个狗血淋头。啧,看把他媳妇儿都吵醒了吧! 老鹰伸手把人抱进怀里,拍拍后背。“快睡吧,一宿没合眼了。” “嗯,你也睡吧。”沈霄云低声嘟哝“这一宿太累了……” “嗯,乖。一起睡吧。”老鹰亲了亲沈霄云的发顶,就抱着媳妇儿美美的睡了过去。 相比于卧室这边的温暖、美好,地下室那边就比较寒冷、心酸了。 朱老三风风火火的跑到地下室,却在门口的地方停住了。 他有点儿不敢进去了。 他怕他会再一次看到一个被冰冻的安子。 无论他怎么叫,他也不理他…… “三哥?”细微的凉风带着软软的声音吹进朱老三的耳朵里。 就和鬼片里演的一样,有鬼从你的身后往你的耳朵里吹气。 朱老三顿时激动的跳了起来。 他猛的扭过脖子,差点把脑袋给拧下来! “安子!安子你在哪?” 朱老三能过阴都是老鹰的帮忙,他能打赢阴官也是靠自己的那张嘴。鞭子也是别人赠给他的,他实际上也就是个普通人。 看不见鬼灵精怪,也看不出那些数术的东西。 不过他知道安子一定就在他的身边,即使他看不见,但是他可以感觉的到。 于是难得有脑子一回的朱老三,立马关死了地下室的灯。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通过地下室冷库那块小小的窗户,朱老三清晰的看见躺在床上的安子坐了起来。 冷库的温度是零下三四十度,没有活人可以在这里存活一夜。 僵硬的走路姿势,和带着绿色鬼火的眼睛都显示着现在的安子不过是一具走尸。
第44页 “对不起,安子。”朱老三拉开门扑了上去。 他死死的抱住安子冰凉的身体,温热的眼泪在这寒冷中化作冰,结成晶。 “哥,去外面,冷。”安子软软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响起。 朱老三一个大活人,心情一激动也没穿多少衣服就跑来这么冷的地方。 他不怕冷,安子可是心疼他哥的身体。 “好。”朱老三抱住安子的身体出了冷库。 “哥,不怕光。”安子想让朱老三带他去地上。 他怕冷,也怕黑,这是那次死亡带来的后遗症。 “老鹰,同意。”安子也没忘了老鹰的嘱咐。 之前把安子的身体放在冷库里,是为了给他的魂创造一个接近冰冻的环境。 安子死于寒冷,也会对寒冷最敏感。 这种情况下,他的魂魄是最想回到身体里的。 因为人的身体很暖,血很热。 这是死去的鬼魂的认知,就像人要穿衣御寒一样。 身体就是魂魄的衣服。 安子的魂魄之前和身体结合过一次,所以第二次结合用不了多长时间。 一宿差不多了,老鹰知道朱老三那个蠢货。 如果安子的情况不适合出地下室,他可能宁愿自己被冻死也不想离开安子。 所以老鹰提前嘱咐了安子,告诉他如果他能控制他的尸体行走,他就可以出地下室了。 老鹰的话朱老三是绝对的相信的。 “好。”朱老三直接打横的抱起了安子。 安子的身体僵硬,所以他们的这个姿势有些古怪,但是两个人都很满足也很幸福。 几年的痛苦分离,几年的可念而不可见,在这一刻,唯有相互的怀抱、温暖才能疏解。 好吧,朱老三承认,如果不是安子现在的情况不允许,他绝对要安子一天下不来床。 安子眼里的鬼火晃动着,跳跃着。 唔……怎么办,其实他也有三哥的那种想法~ “呼。”朱老三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悸动。 他麻熘的转移话题“安子,你的魂是怎么回事?” 不是被人抽走了么?怎么又回到了他自己的身体里? “木偶。” 是他给沈霄云的那个木偶……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小狐狸 城南有个荒无人烟的旧庄苑,庄子很大,却没有人打理。 荒废已久的庄里,草长莺飞,草木兴荣,不过这美景里却有着几分诡媚。 城南的人都说那庄子里住着个狐狸精,能吸人精血,魅惑众人,杀人不眨眼。 更有些夫妻不和,半道出轨私奔的人家为了面子,就祸水东移的诬赖到庄子里的狐狸精身上。 倒是也有胆子大的人,或是心怀不轨的人去庄子里的。 不过轻的被打晕扔出来,重的直接丢了尸体餵野狗。 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见过狐狸精的真面目,那些人只是在被打晕前看到过一个白影。 老鹰前两天被城南的人请去收妖,之后也被狐妖害死了。 不过本应该死了的老鹰现在倒是听的乐呵,什么狐狸精啊?分明是条龙。 那庄子里住的是当朝天子的么弟,秦晟。 秦晟的母亲是个嫔妃,为人老实忠善,对当今的天子也好。 天子那时虽然是皇后嫡出,但是皇后一直衷心于后宫的尔虞我诈,半分母爱也没给他。 对她来说,儿子不过是个争夺权利的附属品。 小天子也有孤独难过的时候,那时候他无意间遇到了刚刚有孕的静嫔。 或许是看到了自己孩子长大的模样,也或许是为了给自己孩子祈福,又或者是真的很喜欢小天子。 反正静嫔给了小天子从未享受过的母爱。 所以那时候小天子就下定决心保护好静嫔和他弟弟。 可惜,他年少终究没那个心机,静嫔被下药血崩而死,弟弟早产羸弱不已。 当时小天子偷偷派人请了净国寺的了无大师,来为他的弟弟祈福。 了无大师只是告诉小天子“七皇子不属皇家,望太子放他自在。” 小天子心疼弟弟,本想着把他宠上天。 但是,他更希望自己的弟弟远离这个骯脏的皇室,健康快乐的活下去。 了无大师告诉小天子,京城南有一处宝地,在那里建一处庄子。 不要让皇家的人进出,不要限制小皇子,他也不会出庄子。 等到时机成熟,自有人带他离开,一世安乐逍遥。 了无大师说的不错,秦晟在庄子里过了二十几年,却没有一天想出过庄子。 他每天的吃喝都有人给他做,只是见不到那些为他做饭、收拾的人。 也有人在暗中保护他,不过在眼前这个大叔来了之后,那些人就都不见了。 “小狐狸,你愿不愿意和我走啊?”老鹰从看见秦晟第一天开始,就想着要拐跑他。 甚至不惜假死。 “我也想啊,可是我不放心我哥啊。”秦晟蹙起清秀的眉。 他没见过自己的哥哥,但是他觉得和自己的哥哥特别亲,知道有哥哥在就很安心。 他知道哥哥每天特别忙,唔……也不知道他忙什么呢~
第45页 会不会有人照顾他呢? “这样吧,我去帮你打探消息,如果你哥哥过的很好,又希望你和我出去走走,你就和我离开怎么样?” 老鹰继续诱拐。 “唔,那好吧。”秦晟认真的想了想,郑重的点了点头。 其实老鹰心里是暗笑不已,秦晟太可爱了。 秦晟被保护的太好了,他甚至都不知道这天下有皇帝的存在。 就是这样纯白的人儿,然后用尽心力,好好的、一点点儿的染上自己的色彩,那才是美梦。 于是老鹰为了这个伟大的梦想,被当今天子结结实实的收拾了一顿。 天子还是没杀他,毕竟他就是弟弟的那个有缘的人,他不为别的也得为自己弟弟着想。 老鹰被打了个半死,却不敢藉机用苦肉计。 小狐狸太单纯,他可不能惹他伤心难过。 小狐狸被他给骗跑了,老鹰对小狐狸很好。 他带秦晟游遍大江南北,被哥哥保护,被老鹰保护的很好的他,一直到十多年后才开窍。 老鹰也真能忍。 等小狐狸开窍了,老鹰已经年过半百了。 秦晟很生气也很心疼,干嘛不早点点醒他啊?他很心疼的,他迟钝,老鹰还惯着他啊。 人一生能有几个十几年呢?过一个少一个的,老鹰真是…… 小狐狸狠狠的哭了一通,末了还威胁老鹰“你不许死在我前面,不然、不然我就再也不和你好了!下辈子,下下辈子,我都不会见你的!” 老鹰心疼,他花了好长时间才哄好了秦晟。 “那,如果我死在你后面,有没有什么奖励啊?” 老鹰一点也不避讳死的问题,反正有来世,他只要再一次找到小狐狸不就好了。 “你老叫我小狐狸。”秦晟窝在老鹰的怀里嘟哝。 “那如果你做到了,我下辈子就做一只小狐狸,然后天天赖着你好不好啊?” 秦晟笑的欢快可爱,他心里还打着小九九呢。 到时候他变成小狐狸,天天藏在老鹰怀里,老鹰抱着他,暖暖的。嘿嘿~ “行啊,记住啊,我下辈子还叫老鹰。小狐狸,你可别认错了啊!” 老鹰捏捏这小东西的鼻子,唔,十几年都没改过来他迷迷糊糊的小毛病。 啧,这要是下辈子被人先拐去怎么办? “唔,不行。我得早点找到你!” “哈哈,我等你啊,老鹰。” 往日的欢快一直都在心头萦绕,老鹰摸着小狐狸的墓碑,眯起浑浊的眼。 他也撑不住了,他靠着小狐狸的墓碑陷入了永久的酣眠。 他手里还握着小狐狸坟头上的一把土,就像握着小狐狸的手一样…… 不过他做到了,死在了小狐狸后面。小狐狸太迷糊,他也真不放心他自己在世上。 老鹰本来会死在他前面的,但是他养神、请神拖住他的命,这一拖就是二十年。 二十年,小狐狸也是高寿,他走的很平静。 秦晟这一生有爱他的母亲,哥哥,还有爱他,保护他,照顾他的老鹰,他也爱老鹰。 爱老鹰的帅气,厉害,爱老鹰的心地善良,爱老鹰对他的好,爱老鹰斑白的发,爱老鹰迟暮的衰老,爱老鹰对他的承诺。 他会变成一只小狐狸,然后等他,找他,陪着他,无论生死…… 不过来世还是变成一只杂毛狐狸吧,不然皮毛太漂亮,被人打猎杀掉怎么办? 他可是要等老鹰的! 后来南北过路的人,有碰到秦晟坟的都这么说。 “那坟很古怪,人只能走到离坟五十步的地方,剩下一步也靠近不得。就像有什么在守着一样。” “哎,那坟前还有个老头的石像,那石像也古怪的很。据说有一年天下暴雨,雷噼火闪的时候,一道金蛇就砸在了那石像上。” “嘿,那石像居然只被噼开了一个小缝。有人眼神好,从那条小缝里居然看到石像里有个人!” “死了吧?” “那肯定的,石像密不透风的,不死才怪。” “邪门!不过你说谁这么狠心,把一个老者封在石像里?” “呵,没准是他自愿的呢?”旁边一直沉默着听的男人突然笑着插话。 “怎么可能?谁那么想不开?” 男人闻言笑眯了眼,他摸摸怀里有些躁动的小东西。 “是啊,谁会想不开呢~” 第22章 后遗症 安子是被阴差送回他的身体里的。 阴差一走,他的灵魂就被人从身体里拽出来了。 那个男人很漂亮,可是奇怪的是他只记得他很漂亮,却不记得他长得什么样了。 安子的灵魂被那个男人抽出后放进了一个木偶里。 那个男人念了安子听不懂的咒语,然后安子就不受控制的找到了沈霄云,并且把木偶交给了他。 “那木偶呢?”朱老三抚着安子冰冷的背皱眉。 那个木偶有总感觉不太对劲。 “被老鹰拿走了。” 老鹰从沈霄云那里拿过了木偶,把安子的灵魂渡到他的身体里。这期间都没什么问题,只是等到沈霄云去安顿朱老三的时候,那个木偶突然说话了!
第46页 “好久不见啊,我的老鹰~”木制的人偶裂开嘴诡异的笑了起来。 “什么‘你的’,我现在可是有夫之夫了,你说话注意这点儿。”老鹰一巴掌呼在了木偶的脑袋上。 木头已经腐朽不结实了,人偶的脑袋一下子被打到了地上。可是却滚了两圈后,继续“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老鹰,你还是这么粗暴。” “啧,别说的我和你很熟一样。”老鹰咧嘴一阵嫌弃。 “所以你搞出这么个动静就是为了来给我下个战书?”老鹰眯起眼嘲讽道。 “赵三爷,你可是越活越倒数了。” “呵呵,瞧你这话说的。这点小把戏自然不是我做的。”人偶的头在地上动了几下,然后露出一只眼睛死死的盯着老鹰。 “这些不过是我手下那帮不成气候的孩子,对你的慰问罢了。毕竟他们可是很希望能够超越你这个老师呢~” “嗤,不过是一帮一小牲口,还真以为能在你这个大牲口的手下变得才术惊世?笑话。” “呵呵,不试试又怎么知道呢?”赵三爷笑了。 “毕竟第一的位置是所有人都的觊觎东西。老鹰,你觉得你还能守得住么……” 人偶身上忽然散发出黑色的雾气,那些雾气凝聚成一个高大的人影,比老鹰还要高。 赵三爷的声音居高临下的传来“现在的你,已经变得软弱无能,不堪一击了。” “爱情让人变得盲目无知,现在这个沉浸在温柔乡里的老鹰真的能站稳那个高高在上的位置吗?” “咳,三爷。您老一米五的个子就别整出一米□□的假象了,磕碜的慌。”谁还不知道你赵三爷一米五四的个啊,就别装了。 “你!”赵三爷气的话都说不利索了,他最讨厌别人说他个子矮了,老鹰这逆鳞触的可真准! “我什么我?我告诉你赵老蛤/蟆,老子明年二月份要和我媳妇儿结婚,你们最好收敛点儿。这五个月内我不希望有什么东西来打扰我们,如果有……” 老鹰满眼的暴戾“就别怪我对你们下死手!” 很久不干血腥事,就总有一些蛤/蟆老鼠的东西不知天高地厚的来惹他。 “……”说实话,这一刻赵三爷多多少少有些害怕。 他从老鹰入阴商这行不久就开始接触他了,老鹰的手段他领教过。 真要是触犯了他的底线,阎王爷都不能保证能让你死的痛快些。 “哈哈,瞧你说的。不过是那群孩子想和你比试比试,也想让你这个当师傅的看看他们的成长不是?”赵三爷赶紧打哈哈。 老鹰嗤笑,他赵老蛤/蟆打的什么鬼主意他能不知道? “承受不起,我堂堂的一个人,可没认过一群牲口当徒弟。”老鹰不想再提起以前的事。 赵三爷沉默,这嗑是是被老鹰给唠死了。 “行了,没什么事赵三爷你就请便吧。”老鹰懒得再和他逼逼。 所谓癞蛤/蟆落在脚背上,不咬人它膈应人。 “老鹰,我今天来其实是诚心诚意的邀请你回去继续做掌司的。”赵三爷嘆气道。 “当初是我们家少爷对不起你,现在事情都查清楚了,你回来我们自然会还你一个清白。” “呵呵呵,哈哈哈~”老鹰一个没忍住笑喷了,他觉得他听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赵三爷被老鹰笑得有些恼怒,但还是耐着性子道“老鹰你再好好想想吧。” “三爷,这话你要是在十几年前说,我可能真的会高高兴兴地回去继续给你们做走狗。傻不拉几的给你们卖命,你们指哪咬哪,见谁咬谁。” 老鹰转过头,半张脸隐藏在阴影里,一双眼里有不正常的血红闪过,他咧开嘴低沉的笑道。 “但是现在,我怕我回去会拧断你们所有人的脖子,撕开你们的骨肉拿去餵狗……” 远在千里之外用秘术传话的赵三爷感觉一阵寒气从他的脚底冲上头顶。 “所以趁我还不想收拾你们的时候,最好别来惹我!”老鹰冷冷的说完后,一脚踏碎了人偶的脑袋。 黑色的雾气也随之消失不见。 “聊完了?”听着屋里说话的声音停了下来,还有木头的碎裂声后,沈霄云才推门进去。 “嗯。”老鹰背对着沈霄云闷声答应。 “怎么?还不敢看我了?”沈霄云强制性的搬过老鹰背对着他的身子。 老鹰的眼睛里一片赤红的血戾,脸侧也出现了青黑色的纹路,看起来十分可怖。 沈霄云伸出双手温柔的抚摸着老鹰的脸,拉下他的头轻吻他的双眼。 “又不丑,怕什么?怎么,害怕把我吓跑了不成?”沈霄云打趣道。 “……”老鹰不语,他紧紧的抱住沈霄云。 沈霄云轻笑着拍拍他“我们出去吧,这里好冷的。”沈霄云可没有老鹰这么好的抗冻能力,能在冷库里呆这么长时间。 老鹰把媳妇儿抱出去,直接压在床上。然后把脸往沈霄云脖颈处一埋,拒绝让自家媳妇再看,之后闷不吭的开始问。
第47页 “媳妇儿,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早就知道什么?”沈霄云坏笑道“你是说早就知道你有这副样子,还是早就知道你大半夜的用这副样子盯着我看?像只大灰狼一样,嗯?” what?!老鹰惊了,他还用这副鬼样大半夜的盯着媳妇儿,还猛瞅? 沈霄云看着老鹰瞠目结舌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哈哈哈,老鹰。我和你说,你就庆幸我胆子大吧,不然还不得被你吓死?” 沈霄云还记得第一次跟老鹰睡在一个床上的时候,半夜他是被看醒的。 梦里他就老是觉得自己被什么东西死死的盯着。那天的月亮还挺亮的,他一睁眼。 嚯!老鹰瞪着通红的眼正死死的盯着他看呢,就连他的脸上也开始浮现怪异的纹路。那会儿沈霄云甚至有想,是不是一会儿老鹰该长出獠牙来了。 不过还好没有,纹路长到老鹰眼睛那里就不再长了。然后老鹰收紧了怀抱,紧紧的抱住沈霄云,低着头一眨不眨的看他。 沈霄云没害怕,老鹰那是一种守护的姿势,就像怀里有什么珍宝一样,要抱紧看好。 沈霄云心里暖暖的,他轻轻的抽出手盖住老鹰的眼睛。 “我在这里,不走。睡吧,安心的睡吧。”沈霄云一遍一遍的安抚老鹰。 慢慢的,老鹰半抬起的头落到了枕头上,人也放松了下来,只是一双手还紧紧地抱着沈霄云不撒手。 后来沈霄云除了每天白天的收拾家里外,还又多出了一个活,那就是大半夜的哄老鹰。噗,和哄小孩儿似的,哈哈哈~ “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沈霄云摸着老鹰的发问他。 “……是后遗症。”老鹰闷闷的嘟囔道。 “是十几年前的后遗症。” 作者有话要说: 在此感谢小天使 “陈琼”的营养液 *1; 番外·他的福报 秦晟死后来到了地府,那里和人间差不多,有街市,有鬼吏。 秦晟被白无常带到一处恢弘的黑色宫殿里,他看不到宫殿里有人。或者说他根本就看不清无常鬼和比无常更高一等的鬼吏们的模样。 无常带他来到这里后领了一份文告。 “你上辈子是富贵皇家的命,但是却有人带着你去风餐露宿,少有安逸空闲的时候。再加之你从未杀生,一向行善积德,所以这一世你可以选择投胎富贵人家一世安逸,或者投胎成山中精怪可修炼化仙。” 白无常的话让秦晟不满的皱起了眉。 什么叫风餐露宿少有安逸?老鹰明明有很好的照顾他的!再说了,从未杀生是肯定的啊,因为老鹰就是不让他碰!总是说什么“小狐狸,这种宰鸡杀猪的活还是我来吧,杀生是要折福报的,我可捨不得让你损了福报。” 哼!他也捨不得让老鹰损了福报啊! 哎?有了,秦晟脑子里念头一转,他问白无常“如果我投胎成一直普通的杂毛狐狸,那我剩下的福报可不可以给别人?” “可以。”这种把自身福报留给别人的,地府里见的惯了,无非是“情”这一个字。 秦晟一听开心了,他没有马上投胎。地府有一部分鬼魂的投胎是没有时限的,有些鬼魂为了等一个人可以一直不去投胎。 秦晟一直在等老鹰的鬼魂,倒是没等多久就等到了。 不过秦晟可不敢出去见他。老鹰要是见到他,以他的能力一看就知道自己的福报少了,到时候肯定会逼他说实话的。 老鹰在他们还活着的时候就经常说“小狐狸,我看你的福报甚多,将来可有个好投胎。” 咦~干阴商的都好厉害,一看就知道别人的命格、福报什么的。 要是让老鹰知道了,他肯定不会接受他的福报的。 秦晟就那么偷偷的跟在老鹰后面,看着老鹰的福报变多,然后投了个好人家。 这他才放心的跟着去投胎了。 只是他不知道,他刚投胎老鹰就从他后面出来了。 之前的那个投胎的老鹰不过老鹰使得障眼法。老鹰怎么能猜不到小狐狸会干什么?所以他才跟阎王打了商量,以后永生永世都干阴商,在人间替地府执法。只求把小狐狸的福报都攒起来,等有朝一日一併归还给他。 小狐狸那颗心也不知是怎么长得,就是一尘不染、干干净净的。你说他笨,他还很聪明,你说他仁慈心善,他还有狠的时候。 他就是能避开业障,积下福报。 老鹰估摸着,就这么再有几世,小狐狸这攒下的福报估计够他半步入仙,或者成半佛的了。 不过就是不知道那个时候,小狐狸还记不记得他,还愿不愿意和他这个走阴商的在一起喽…… 第23章 被篡改的记忆 十多年前,朱雀刚刚沉睡之后,老鹰有一段茫然的时候。他有点儿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虽然他知道阴商这行里是有商行的,有大大小小的不同商行,里面养着很多阴商。 但是对于那个时候刚刚入行又很年轻的老鹰来说,是几乎没有商行愿意收他的。 不是说不承认他的实力,而是年轻人太不稳定,失手的时候要比老人多,商行承担的风险损失也就会多,所以商行不愿意要年轻人。
第48页 老鹰也想过自己走商,但是那时候阴商这条路几乎都被大的商行给垄断了。小的商行和个人想要接商,都必须给大商行交税。 而且就算是交了税,也不一定能拿到好商。更重要的是,如果你商走得好了,不管你是不是大商行里的人,你的功劳都必须归大商行所有。 阴商这条路是只要你走了,就没有回头的余地的。 老鹰一开始跟着朱雀的时候,朱雀对这些鬼祟的事情很敏感,所以它总是能避开大商行接到一些商活给老鹰。 但是朱雀一沉睡,老鹰就相当于失业了,因为他抢不过大商行。 老鹰开始转身投靠商行,当他拿出自己曾经的业绩的时候,却是得罪上了大商行。 大商行是很要脸面的,老鹰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接私商那么久而他们居然没发现,这不是明摆着打他们的脸吗! 那时候老鹰也傻,为人太心实了,有啥说啥。不像现在,在阴商这行里淫浸了多年后,变得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真心一片抛。 人五人六,背后捅刀子,见面装孙子的事情见过不少,学了不少,也做过不少。 当年那个煞笔早就被老鹰自己给踩死了。反正在这行里不是你踩别人一脚,就是别人踩的你永远也翻不了身。 善良、单纯什么的,如果不想死,就抓紧时间收起来,藏好了。别傻逼呵呵的留下致命的弱点等着别人来捅一刀。 于是大商行联手打压老鹰。阴商里倒是有那么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同行之间不能互相残杀。 阴商本来干的就是逆天的事情,要是起了大规模的内乱,这人间得变成个什么鬼样子还说不准呢。 就这样小商行被逼的不敢收老鹰,大商行则在一边恶毒的看乐呵。 那会儿是老鹰最难的时候,不能回家,因为没赚到钱没脸回去。留在外面却又一无所有,连饭都吃不起。 后来老鹰几乎要放弃这一行。他开始每天上山打猎砍柴赚钱,但是就是这样也有一些人看不惯他。 那时候最大的三家商行一家是赵家的梧桐馆,一家是刘家的长生天,还有一家是公冶家的三途。 当时是刘家最大,刘家阴商众多。他们的儿孙辈也仗着自家有势,没少干了缺德事。 这不,刘家家主四个儿子里,二个姨太太生的缺德儿子横行霸道惯了。现在又把主意打到了老鹰身上。 一开始刘功和刘德只是恶作剧的把死鹰掏去五脏六腑后扔到老鹰家里,弄得老鹰在山上盖的小木屋每天都血呼啦的,很膈应人。 只是没想到老鹰见到那些死鹰后还挺开心,直接收拾收拾给拿去卖了换钱。这可给两个人气坏了。 后来两人开始使坏主意,他们在自己家的阴商们那里弄了一大批鬼婴,悄悄地在夜晚放到了老鹰房间里。 鬼婴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用活人血肉餵养的,那时候刘家的那两个东西就下了杀心想弄死老鹰。反正一个没权没势的阴商死了也不会有人追究的。 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老鹰直接把那批鬼婴给连夜超度了。 鬼婴虽然不稀罕,但是也蛮珍贵的。不少阴商因为失去了这批鬼婴开始不满,这事情也就闹到了大商行的耳朵里,传开了。 这时赵家人就开始动心了,赵家的家主赵凤桐只有十六岁,正好是年轻气盛,野心勃勃的时候。 赵凤桐不是什么善茬,他爹——上任老家主。他还摊在床上没死的时候,就被赵凤桐用厉鬼给他活撕了。他的那些野种兄弟和他爹的各房姨太太也没得了好死,都被他肃清了。 赵凤桐看中了老鹰的能力,开始活动心思关注老鹰的一举一动。 当时刘家那两个白痴因为鬼婴的事情被他爹狠狠的骂了一通,两人不愤,想了狠招。 他们抓了活人献祭,祭坛就设在老鹰家里。 用活人献祭招出的厉鬼很凶的,他们拿着老鹰的衣服做引子。到时候厉鬼一出,就会循着老鹰的气息跟上他,弄死他。 不过他们没料到老鹰留了心眼,老鹰在家里留下了小鬼报信。 等老鹰回来的时候,被他们抓着献祭的那个孩子已经去了半条命了。 老鹰直接打断了献祭把人救了下来,只是老鹰也没想到那两个蠢货学艺不精,直接被阵法反噬成了祭品。 老鹰倒是下狠心了。他也想了,反正刘家的两个儿子是死在他家里,刘家肯定不会放过他的,那还不如让他先下手好了。 所以老鹰熬鬼,熬出了被召出的那个厉鬼,让他直接捅了刘家商行。 一个厉鬼在众多阴商面前根本不够看. 刘家发了恨的要杀死老鹰,老鹰被整的够呛,就在他末路穷途的时候。赵家出手帮了他。 大多数阴商的数术靠的是祖辈的传承,口传身教还有古籍。而老鹰的数术不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就是他熬出的鬼怪教给他的,还有朱雀教给他的。 所以老鹰的数术虽然有些对自身的反噬很大,但是却十分厉害。 赵凤桐打的好主意,他要得到老鹰的数术,然后彻底扳倒刘家。 他们挟恩图报的留老鹰在赵家。赵家那时候给老鹰的资源很好,待遇不错,而且赵凤桐还拉下脸认了老鹰当哥哥。 最重要的是,整个赵家人都知道赵凤桐是赵家家主,甚至有不少人都知道赵凤桐打得什么主意,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告诉老鹰。
第49页 老鹰就这么一直被瞒在鼓里。 老鹰只有老头子那么一个亲人,而且还远在千里之外。他那时候也年轻,心里多多少少也渴望着亲情。 老鹰就拿赵凤桐当了亲弟弟一样对待,只是他就没想到自己是养了个豺狼在侧。 在沈霄云听老鹰说他救了那个被献祭的孩子的时候,他的情绪就有些波动了。 那个孩子还是其实就是沈霄云。 而沈霄云真正在意的却是老鹰遗忘的记忆。 按照老鹰的习惯,只要是他们一起经历过的事情,不管是好还是坏,他都会停下来仔细说说。 一开始老鹰和他说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老鹰走商的路上,遇见一个昏迷在路边的少年的时候,沈霄云就有些怀疑。 那是老鹰第二次救他。那时候他父亲开的公司刚刚有了好发展,各种应酬宴会,喝酒喝的他父亲胃出血。 于是沈霄云就用了兔子仙迷惑人的方法,让人以为他就是沈轩,然后替他父亲应酬。 那时一个他十几岁的少年能喝多少酒?沈霄云当时也有点儿高估自己了,直接连着一星期的应酬给自己喝到胃穿孔。 后来他晕倒在路边,就是老鹰送他去的医院。 所以老鹰说他们之间的相识很老套。 一开始老鹰说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沈霄云还以为老鹰忘记他当年救过一个少年的事情。 可是老鹰的下一句话让沈霄云的心尖都被攥紧了。 “嗨,说来也巧。我没想到,当初我从刘家那两个白痴手里救下的少年居然是赵凤桐。” 沈霄云的瞳孔猛地缩起。 赵凤桐?难道是他篡改了老鹰的记忆?! 那孩子明明是自己才对!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杂毛狐狸 老鹰跑商这么多年,多棘手的商活他都解决了。但是唯独被他怀里这只睡得香甜的小东西搞得头大,只能认输。 他怀里睡着一只杂毛的小狐狸,小狐狸睡得口水直流,都打湿了老鹰的衣袖。 “啧,脏死了。”老鹰嫌弃的擦了擦小狐狸的嘴角。 虽然嘴上说的粗鲁,可动作确是一派温柔。 老鹰最初碰到小狐狸是在一处荒山上,老鹰也不知道他那天怎么了。就跟被鬼打了似的,放着好好的宽敞大路不走,非得往荒山林子里钻。 结果就不凑巧的捡到了这么一只被兽夹夹住的小狐狸。 小狐狸的皮毛一点儿也不好看,就是剥了卖钱都换不来几个子。 不过小东西有一双水汪汪,清澈的眼睛。特别纯净,看的人心痒痒。 老鹰就是心痒痒的一时手贱,救了这只小狐狸。 谁知小狐狸从此就赖上他了。他也狠心不想带它,但是小东西太会撒娇了,它一翻毛茸茸,肉嘟嘟的小肚皮。 老鹰就眼睛发直的控制不住自己的狼爪了。 唔,小狐狸的肚皮真的特别软。虽然每次痴汉似的撸完人家肚皮后,老鹰都不想承认摸它的是自己的手…… 老鹰这辈子都没有娶媳妇的打算,本来他的活就不适合让他找媳妇。 现在又来了一只小狐狸。哎,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老鹰就是一想到如果他找了媳妇,他媳妇会摸小狐狸的时候他就心里很不舒服。 他才不想别人碰小狐狸。 于是老鹰也就打定心思和小狐狸过一辈子了。 只是阎王爷这辈子似乎来见他来的有点早。 他跑商的时候,在潮州那个地方染上了瘟疫。 当时他很庆幸小狐狸没跟来,因为之前他带小狐狸去了一个深山里游玩。别问为啥是深山,去问狐狸,谁知它为啥喜欢那个地方。 嘶~也不对。那地方有一个坟,坟前还有个老人像。他和小狐狸近距离的看过那个石像,也知道石像里面是真人。 但是老爷子去的安详,一点也看不出勉强的样子,很明显就是自愿的。 小狐狸就很喜欢在那个坟头待着,老鹰正好趁机把它留在那里自己出来跑了趟商。 不过当他被怀里的柔软弄的回神的时候,他真是连气都发不出来了。 小狐狸到底还是来找他了,果然小狐狸还是更喜欢他。 喜欢到不在乎染病,不在乎死亡。 老鹰一开始是不打算去深山里找神仙救命的,他就想着抱着同样病重的小狐狸一起死好了。 可是小狐狸却拖着摇摇晃晃的身体拽着他往深山里走,它本来就不好看的皮毛在地上蹭的脏脏的。 老鹰受不了了,他败给小狐狸了。最终他还是拿罗盘找到了那个所谓的仙人。找到那个人的时候,小狐狸已经昏迷不醒了。 老鹰留下了小狐狸,让那个人治好它。 怎么说呢,他终究还是捨不得小狐狸陪他死。 这个世界上事物千千万万,小狐狸肯定能得到更好的关爱,呵护。 只可惜那只笨狐狸澄澈的眼里只有老鹰这一个人。 从生从死,寸步不离…… 第24章 报应 当时老鹰知道了赵凤桐就是那个差点死掉的少年后,更是溺爱他了,当然是那种哥哥对弟弟的溺爱。 只是老鹰就没有发现,当初他救得是个十三四的孩子,而不是十七八的少年! 赵凤桐和他的那些朋友都是干阴商的,悟性也都不错。老鹰就当了他们的掌司,开始教他们数术。
第50页 只是老鹰的数术差不多都是自己琢磨出来的,就是他有心教这帮人,那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学得会的。 于是赵凤桐就把主意打在了那些鬼怪和朱雀教给老鹰的数术上。赵凤桐提出要学的时候,老鹰是不同意的。 第一,朱雀曾经明确的告诉过他,它教给他的数术不允许外传。老鹰既然答应了,就不会食言。 再之后是鬼怪的那些数术,它们的数术大多是从之前驱使他们的阴商身上学来的。虽然好用,但是由于年岁太久,好多数术已经不适合现在的阴商了。 过去的人,力拔千斤,长命百岁,古稀花甲之期依旧是健步如飞。但是现在的人大小毛病不断,体制人心皆不古,已经很少有那种适合承受古数术的人了。 可惜老鹰的一片好心,在赵凤桐他们眼里却成了提防不配合。 于是赵凤桐打着和老鹰一起改进古数术的名义暗中记下了那些数术。他强制他手下的阴商们用那些数术,把他们当作小白鼠。 终于闹出了人命,一个一家三口走商的,其中丈夫被迫用了这种数术,最后被反噬而死。 那家妻子接受不了。她认为罪魁祸首是老鹰,如果没有他,家主也不会拿她的丈夫当小白鼠。 事实上,赵凤桐也确实是以老鹰要改良数术的名义要他们用的,所以这锅最后毫不意外的牢牢扣在了老鹰身上。 可怜一心为弟弟的老鹰还一门心思的扑在数术的改良上。等到人家杀上门后才得知真相。 老鹰当时是满心的怒火和失望、痛心,他一直拿赵凤桐当弟弟、当亲人来看,可是他赵凤桐可有一句话是真的? 老鹰那时候心里还有一种义气,他觉得反正赵凤桐在刘家手底下救了他一命,那这些数术就当是他报恩好了。 老鹰找到了那个死去阴商的魂魄,过了阴,进了修罗场。 他知道修罗场是个几乎有进无出的地方,但是他不能做毁人一家幸福美满的罪魁祸首。 他的父母早亡,他颠沛流离,历经风雨吃尽苦头。他不能让那个比他还小的孩子没了父亲。 老鹰第一次进修罗场,满目的鲜血,没日没夜的杀戮。不会累,不会痛,什么时候倒下再也爬不起来了,什么时候才会结束。 到现在为止,老鹰都说不清他在修罗场里待了多久,杀了多少鬼吏。 他只是记得,当修罗鬼判他赢得时候,他差点一泄劲散了自己的三魂七魄。 人就是这样厉害,可以凭着那份自己都不知道是对是错的执念,在水深火热中挣扎坚持。不管所做的是否对、是否伤天害理,只要达了目的,一切都无所谓。 “所以这副样子,是从修罗场上留下来的?”沈霄云抚摸着老鹰脸上慢慢褪去的纹路。 “嗯。”老鹰枕在沈霄云的腿上,双臂紧环着他的腰身,从自家媳妇儿身上汲取那种令人平静的气息。 “那个赵凤桐后来如何了?” “成了个废人。”老鹰一点也不怜惜他,自从他做出那些事情后老鹰就不再拿它当弟弟了。 老鹰令人起死回生的事,是个有脑子的人都知道这不是简单的数术能做到的。 这头顶的湛湛苍天,你说它不公,它却又十分的公平。代价从来都是不对等的,在任何事物上都是。这一点,上苍做的格外的公平。 但是鬼迷心窍的赵凤桐可不这么认为,他总是觉得老鹰使用了什么未知的数术。所以他联合了大小商行来追杀老鹰。 “只可惜,他还没杀死我,他自己就先遭了报应。” 老鹰在赵家待的这几年里对大商行阴商的数术多多少少都有了些了解,所以这些人很长时间都抓不住老鹰。 赵凤桐急眼了,当初他救下老鹰就是为了他这一身数术,不然还要他干嘛 而在这时,那些曾经跟着老鹰学习,把老鹰当哥哥的那群少年来给赵凤桐出主意了。 他们让赵凤桐绑了他们,以此来要挟老鹰。老鹰只是知道赵凤桐骗了他,可不知道他们也在骗他。 还别说,老鹰这个死心眼还真的信了,他只身闯敌营想要救出那些少年,却不想被那帮白眼狼反咬一口打成了重伤。 当时赵凤桐逼他交出能令人起死回生的数术。可笑他根本就没有,又上哪里去交? 老鹰熬鬼,熬成的那些鬼都被老鹰善待,以朋友甚至长辈的礼仪来对待。所以在那孤立无援的时刻,老鹰养的鬼怪前仆后继的围住他,保护他。 被杀死的,被散了魂的鬼怪就在他眼前一个个的倒下消失。那些陪他度过艰辛时刻的鬼怪也没了,都没了。 从他入商时一路收的鬼怪都没了! 不是说鬼怪无情么?为什么不跑?为什么毫不在乎的挺身去为他送死! 老鹰的眼睛充斥着血色,修罗场里带出来的罪孽、业障在这一刻通通爆发了出来。 什么是规矩?什么是仁慈、道义?什么是慈悲为怀?什么是可为不可为? 杀了他眼前的人就是可为,死人不需要被慈悲,他也不需要死人的宽恕! 那一场阴商间的战乱最终的结局是三大商行,变成了公冶一家独大。因为当时公冶家一直是独善其身的那个。 刘家和赵家几乎被老鹰废了,再难振兴成当初的盛况。没人会想到通过修罗场的人会被任命为信任的鬼吏,没人知道他们面前的老鹰是个能驱使鬼魅千万的新任鬼吏。
第51页 所以他们输的彻彻底底,阴商一行被重新洗了一次牌。 赵家家主赵凤桐被老鹰亲手废了,从此再也不能入阴商。 从那以后,老鹰就成了阴商中的忌讳。老鹰也退出了阴商的那个圈子,他开始自己想办法躲过其他同行来接商活。 老鹰似乎在阴商这行中消失了。 但是一些和老鹰打过交道的阴商却知道,老鹰一直都在阴商这行中游走着。他处理商活的手法是十分奇特的,他爱借鬼神之手干活,而不是自己费劲的完成商活。 这就是老鹰和大多数阴商间的区别,也是旁人效仿不来的。 鬼神之手,区区一个凡人,何德何能方可借的动,请的动?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第一次见面 沈霄云小的时候也羡慕过其他小朋友,他也想和他们一样,让爸爸带着他去玩。 可是…… 十四岁的沈霄云看着躺在床上没有呼吸的沈轩。 从沈轩自杀被他强制着留在这个世界上之后,每当晚上沈轩都会变成一个死尸,只留下冰冷的躯壳,灵魂不知游荡去了哪里。 沈霄云也想过,自己留下沈轩究竟是对是错?沈轩不快乐,他知道。 但是沈轩又不甘心去死,沈霄云当初给沈轩收尸的时候,沈轩是死不瞑目。他心有执念,沈霄云才留下了他。 呼~又是一夜未归。 从留下沈轩之后,沈霄云就没睡过一个完整的觉。沈轩的魂魄必须在天亮之前回到身体里,可是沈轩自己却不老实,于是沈霄云总是要在夜里出去找他的魂。 沈霄云锁好门,自己拎着小小的手电踏进了有些大人都不敢走的黑夜里。 夜晚里,有人,有鬼,也有怪…… 沈霄云要找的是鬼,结果却被两个人看见后绑架了。 那两个人就是刘功和刘德,沈霄云没有反抗,因为他感觉到沈轩的魂魄就在刘家兄弟带他去的方向那边。 果然在半路上沈霄云发现了站在路边翘首等待着的沈轩,沈霄云三魂离体带着懵懵懂懂的沈轩魂魄回去了。 他留下七魄感应位置,沈霄云不担心自己会死,反正天命没要他亡,他就死不了。说实话,小小的沈霄云也是心大的。 等安顿好沈轩,沈霄云的三魂归体后,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早知道晚点回来好了,慢慢体会着生命流失的感觉真不怎么样。’ 天命之人,老鹰就像是沈霄云的天命之人,一个老套的英雄救小孩儿。 这倒不是什么印象深刻的事情,印象深刻的是老鹰在给他治伤的时候会给他糖果哄他,虽然他不是很喜欢甜。还会在他好了后带他去玩,送他回家。 那些他渴望在沈轩身上得到却没得到的,他在老鹰的身上都得到了。 按理说沈霄云对老鹰也该是一种类似于孩子对父亲的感觉,但是坏就坏在小时候的沈霄云长得太漂亮。 老鹰忍了好几次还是没忍住的吐槽。 “小孩儿你实在是太漂亮了,你说这以后不是要打光棍、娶不着媳妇儿的命吗?人家姑娘怎么会嫁给一个比她还好看的男人?又不是受虐狂。” “嘶~我和你说啊,小孩儿。如果你以后走了那条道儿,就是男的和男的的那条道儿。你一定要擦亮眼睛,这年头骗子太多,你要找也得找像我这样可靠的。” 老鹰得意洋洋的挺了挺胸膛。 他就完全没想到,跟那么小一个孩子说这些真的合适吗? 不过沈霄云倒是深思熟虑的点了点头。 行吧,老鹰是吗?我记住你了,将来我就嫁你做媳妇儿好了。 可靠、会哄人,嗯……还有点儿傻~ 第25章 遗忘 “没关系,变成这样也没什么不好的。”沈霄云撩起老鹰的刘海,亲吻他的额头。 “不是说伤疤是男人的勋章么?老鹰这样也很帅。” “呵呵呵~”老鹰抱紧媳妇儿的腰身,把脸埋在沈霄云柔软的肚子上笑道。 “媳妇儿,你早晚把我宠坏了。” 沈霄云闻言眨眨眼“我就一个你,一个我最爱的人,不宠你宠谁?” “哈哈哈~”老鹰噗嗤一声乐出来了。 “媳妇儿,咱两可是年上啊,怎么现在有点儿年下的感觉啊?” “年下?”沈霄云一挑眉,伸出一根手指挑起老鹰的下巴,有些魅惑的轻笑。 “老流氓~” 老鹰看的眼都直了有木有!嗷呜~好想脱离人级形态扑上去怎么办啊啊啊啊!!! “媳妇儿……你就别诱惑我了,我怕我真把持不住。”老鹰痛苦的□□。 啊~媳妇儿看起来太可口了,肿么破? “那就……别、忍、了呗。”沈霄云磨蹭着老鹰柔软的耳根,俯身在他耳边低低的,一字一顿的嘆息。 “嗷!”老鹰忍不了了,媳妇儿太能撩,不扑上去不是男人! 一番云雨……咳,没那么夸张啊~ 其实老鹰到底还是没做完全套。 他想等到结婚那天,再完完整整的得到他的宝贝媳妇儿。 唔,结婚那天不要邀请太多的人。 等到喜宴过后,就让媳妇儿扎个红色的大蝴蝶结,然后他就像拆开礼物盒似得,小心翼翼的一层层剥开……然后~
第52页 “嘿嘿嘿~”老鹰无意识的奸笑了出来。 沈霄云无奈的揪住老鹰的耳朵,然后狠狠的一拧! “嗷嗷嗷~媳妇儿松手,松手!疼疼疼疼疼!”老鹰歪着脑袋夸张的哀嚎。 “还想不想了,嗯?”沈霄云不仅拧了他耳朵,还往长拽了拽。 “想!”老鹰一挺胸脯,一副慷慨赴死,准备壮烈牺牲的样子道。 “我想和我媳妇儿酱酱~酿酿~肿么了?哼唧~” “啧!”沈霄云一阵恶寒,他实在没忍住一巴掌呼在了老鹰头上。 “给我好好说话!” “哈哈哈哈,好噁心啊。”别说沈霄云受不了了,就连老鹰自己都笑的打扑了。他一边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一边停不下来的乐。 沈霄云被他传染的也跟着笑了起来,只是笑着笑着他的眼睛就泛起了红。 他停了下来望着笑意没有抵达眼底的老鹰,抿紧了唇道。 “老鹰我告诉你,这个婚你必须和我结!如果你敢在结婚前跑了,我就是找遍全世界也要把你找出来!” 沈霄云紧紧的攥住老鹰的前襟,把头抵在他的胸口上,紧咬着牙关“如果你不认识我了,不记得我的一切了,不想和我在一起了,那哪怕是打断你的胳膊腿我也要把你带回来!” “好。”老鹰伸手抹去沈霄云眼角的泪,温柔的、清楚的告诉他“如果我不跟你回来。你就把我打残了,囚禁一辈子好不好?不要让我找别人,别让我伤你的心。” “唔……我才不要,我就想要你好好的,好好的和我一起过一辈子。”等到老鹰真的要他伤害他的时候,沈霄云却不忍心了。 他不想老鹰疼,也不想老鹰忘记他,离开他,甚至和别人在一起。 怎么办啊?为什么老鹰的记忆在逐渐的消失啊? “宝贝,不哭。”老鹰心疼死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得了这种该死的症状,他和沈霄云之间的记忆在逐渐的消失。 其实在他和朱老三说他后悔了,在他抱着沈霄云回他的房间,决定不再漠视他,决定和沈霄云在一起之前他就发现自己的记忆在消失。 是朱老三无意间提起他救过沈霄云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对沈霄云的印象在不知不觉的中被消磨了。 而他本人居然丝毫没有察觉! 不是他不想念沈霄云,也不是他不常回忆和沈霄云的回忆。而是尽管没有了一部分记忆,可是他依旧没有任何违和感。 他决定抛弃一切的顾虑和沈霄云在一起。他不想沈霄云以为自己不喜欢他,他更不想将来有一天自己会彻底忘记他然后找一个其他的随便什么人,一起在沈霄云面前晃,伤害他。 一想到未来有那种情况老鹰就害怕的不行。 他不惧神佛鬼怪,不怕因果报应,就怕沈霄云伤心掉眼泪。 “宝宝,老鹰答应你。不论如何,即便是忘了你,老鹰也会重新记起你的。”这会儿肉麻什么的都不重要了,什么也没有沈霄云的心情重要。 老鹰起身把沈霄云抱进怀里,抱紧了拍抚他的背“不哭,我们还有几个月就要结婚了,这段时间我们都开开心心的好不好?” 沈霄云不答应,他不想老鹰忘记他。 结婚,多好的一个仪式啊。这是沈霄云一直渴望的,就像个美梦。 可是现在这个美好的仪式仿佛变成了催命符,徵兵令。一但到来了,他们就要分开了,怎么能这样? 如果,如果老鹰到如今也不和他在一起的话,那是不是意味着将来有一天老鹰带着一个陌生人回家、结婚、白首、同眠的时候,他沈霄云都不知道原来老鹰曾经喜欢过他。 原来不是他沈霄云一直一厢情愿? 还好老鹰和他在一起了,还好老鹰没瞒着他。不然他会恨死老鹰的。 这段时间里沈霄云就感觉到了老鹰的不对劲。 老鹰一直有意无意的提起他们的第一次见面,还有最早的那段相处的日子。可是老鹰嘴里的那段最早的时间和沈霄云记忆中的最早根本对不上。 一次两次,次数多了沈霄云就发觉了。老鹰是不是……忘了什么? 直到今天老鹰告诉他、给他讲了他早些年的事、和他说了他救赵凤桐的事,他才明白之前的那些都是老鹰在暗示他。 老鹰给了他一个缓和、接受的时间。 自己慢慢了解出来的,总是比他亲口告诉自己的更容易接受不是? “宝宝答应我,如果有一天我不见了,你一定不要做傻事。”老鹰抬起沈霄云的脸,心疼的吻去他脸上的泪水。 “放心,我还要找你回来呢。我才不会做傻事。”沈霄云窝进老鹰的怀里。 “最好祈祷你这个症状是自然现象,不然我一定不会放过幕后黑手的。”沈霄云才不相信事情有这么巧,怎么老鹰就偏偏忘记了和他之间的事呢? 沈霄云眼里泛起杀意“如果是有人故意的,那他最好想想怎么死才痛快一点!” 如果真的把他沈霄云当做一个只会洗衣做饭,收拾屋子,乖巧温软的□□那就错了。 他可没什么慈悲心,更别提对他男人下手的人了,他会让他付出千百倍的代价的!
第53页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桂花开了 十九岁那年,沈霄云去南方上大学,老鹰就特意接南方的单子。 一趟趟的往南方跑,偷偷的去看沈霄云,却又不肯和他见面。 说实话,他捣了刘赵两家后受了很重的伤,是一直关注他的沈霄云救得他。 沈霄云还以为老鹰不知道自己一直在暗暗的看着他。 老鹰其实一直都明白,但他不想挑明。 他喜欢沈霄云眼里的唯一,仿佛天地之间唯有老鹰才能入的了他的眼。 但是老鹰顾忌着自己是阴商,不能让沈霄云和他走的太近,那只会给他带来危险。他不能让沈霄云卷进阴商这个诡变的漩涡里。 老鹰不知道怎么追别人,也没见到男人追男人的。 所以他只好每天空闲的时候抱着追妻手册研究,还有看小男生追小女生,然后再现学现卖。 于是沈霄云每天都会莫名其妙的收到很多东西,没有署名的鲜花,零食,玩偶什么的。 最重要的是像玫瑰这种的还好,可是棉花糖,棒棒糖,果冻,毛绒公仔,小熊抱枕和兔子拖鞋这些甜的、卡哇伊的小女生们的大爱,送给他一个大男生真的好吗? 沈霄云哭笑不得的每天一清理门口,还好他们宿舍的舍友都很随和,不然还不得把他当神经病啊? 后来可能是那个送东西的人改变主意了,他开始每天送一枝花,南北方的都有。 梨花,海棠,芙蓉,桃花,杏花,牡丹,风信…… 虽然没见过那个人,虽然沈霄云心里是住着个不可替代的老鹰。但是沈霄云还是免不了的被感动了。 恰巧那阵子南方桂花开的正好,他们有个本地的舍友带了他妈妈做的桂花饼给他们。 沈霄云尝了一块,小小的花,却这么香,香气一闻再难忘。 于是当天晚上沈霄云出去找了一棵开的正好的桂树。 他折下一枝他眼中最好看的,然后仔细的用丝帕包好放在门口。 那个人就像桂花一样,给沈霄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老鹰收到沈霄云的回礼心里又高兴又嫉妒,你说如果每天寄礼物的人不是他而是别的什么人呢?那岂不是这回礼就是给那个人的了! 老鹰完全忘了,除了他也没人会费劲巴力的干这么偷偷摸摸的事。 老鹰没有忽略丝帕上的字。 “虽然不知道你是谁,但是很感谢你的厚爱。谢谢你的小礼物,我很喜欢,也谢谢你的心意。 但是真的很抱歉,我心里面已经有人了。他可能没有你这样细心,也可能不是很喜欢我,但是我心里这唯一的位置只能放他。 很抱歉我的心很小,没办法再放下其他的人。 没错,你可能会奇怪为什么是“他”,因为我喜欢的那个人是男人。一个大我六岁的老男人~(皮一下,可不能让他知道^o^,哈哈哈) 他救过我,虽然不是英雄救美,但是我这个不美就是很喜欢他。 唔,其实我一直有个嫁给他做媳妇儿的梦呢,哈哈哈。 抱歉,一没忍住和你说了这么多废话,也为我喜欢男人可能给你带来的不适道歉。 总之,真的很感谢你的心意。你的礼物我都会好好的珍藏。也希望你早日找到自己的真命天子,一直幸福美满啊^o^” “……”老鹰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只小笨蛋,就这么轻易的承认了他喜欢个男人。 如果今天拿到丝帕的是个居心不良的人,给他捅出去了怎么办? 唔,他的防范意识很不到位啊。看来有空得好好给他上一课了。 老鹰心里这么不满意的想着,可是嘴角却一直控制不住的上翘。 总感觉这枝桂花格外的香,有一股甜味,一直甜到心底…… 第26章 我也是个男人 月下的枯树在龟裂的大地上投出扭曲挣扎的阴影,悽厉的嚎叫在雾气缠绕的深林中不断响起。 白骨堆砌起的宫殿里有一张黑色的大床,床上的青年瘦弱苍白,但是一双眼却犀利无比。 百折中,寸步不让。 “你还在想他!”猩红尖利的指甲划破青年的脸颊。 银白色长发的男人带着黑色的魑魅面具,一双赤红的双眸盛满了怒气。 他掐住青年的脖子把他拖到自己的面前“我告诉你,只要我还活着一天,就不会让你去找那个男人!” “呵~”青年苍白的脸颊因为窒息,难得的出现了点点红晕。 “那我一定会死在你后面的。”青年眼中的倔强不减一分。 “该死!”男人到底捨不得伤了他,只能恶狠狠的把他甩到床上。 “你就老老实实的呆在这里吧,别做那些不切实际的梦了。”男人恢复了冷静。 他像是不愿意再看到青年一样,招呼来几个鬼魅去侍奉青年,然后迳自出了房间。 侍奉青年的鬼魅没有灵智,所以他们在清理青年身上的齿痕,下身的伤痕的时候也不会放轻动作。 青年痛的紧紧的咬住床单,倔强的不肯发出一丝痛呼。 ‘快了,就快到时间了。再有几个月,他就能从这个鬼地方出去了。’ 老鹰,那个对他最好的哥哥,一定会回来带他离开这个鬼地方的。
第54页 …… “老鹰,安子的情况好像不太对。”老鹰和沈霄云这几天越来越黏,两人就差粘在一起了。 不过朱老三着急安子的事,也顾不得打扰小情侣不地道的问题了。 “朱老三,你丫的可真会挑时候。又怎么了?”老鹰咬牙切齿的,他马上就要亲到他家宝贝了,这个傢伙可真会挑时候。 “安子失去意识了,已经一天了。”朱老三满面愁容。 一开始安子昏迷前的时候告诉他,老鹰说他灵魂和身体融合的时候会让他昏迷一阵子。 朱老三还真信了,可是安子这一昏迷就是一天。他现在慌得不行,他不能再失去安子了。 老鹰闻言皱眉,昏迷一天挺正常的。有些人昏迷七八天,半个月都有。 不过了解朱老三心情的老鹰还是过去看了看。 安子又恢复了之前尸体的样子,冰冷的身体,没有鼻息。 老鹰看了看,脸色渐渐凝重了起来。 “怎么回事?出事了?”朱老三一看老鹰的脸色当下吓的肝都颤了。 “他的三魂被人招走了。” “什么!”朱老三这两个字几乎是从嗓子里嚎叫出来的。 “冷静,没什么事。”老鹰呼了朱老三后背一巴掌“我会把他的三魂完整带回来的。” “你留下照顾好安子和我媳妇儿。” “……行。”好半天后,朱老三才抬手捂着要炸了似的头低声答应。 他已经快崩溃了,好不容易才回来的安子又出事了。而他却毫无办法,甚至还要自己的兄弟去冒险。 万一,万一老鹰出了什么事。那他以后还有什么脸,面对那个把他当哥哥的沈霄云? 不过沈霄云本人却没什么纠结。他拉着老鹰回去,为他收拾行装。 他不是不担心老鹰,他只是相信他。他相信老鹰能够摆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换得他们两个人太平安稳的日子。 再说了,即便有一天老鹰失败了,有打不过的敌人了。那不还有他呢么?他又不是什么娇生惯养,无所事事,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少爷。 保护自己的爱人,这点事情还是做的到的。 “媳妇儿,对不起。明明之前说好在结婚之前我都不会走的。”老鹰从身后抱住为他整理衣服,忙碌不已的沈霄云。 “呵呵,干嘛道歉啊?”沈霄云轻笑“有些事情也不是咱们能够决定的。再说了,三哥和安子像咱们的亲人一样,哪能放着不管?” “唔……”这么一听,老鹰却是不愿意了。 啧,怎么感觉他媳妇儿一点儿也不担心他呢? “媳妇儿~你不爱我了。”老鹰耍赖似的蹭着沈霄云的脖颈,扰的沈霄云都没法好好干活了。 “别闹,我怎么不爱你了?”沈霄云腾出手在肩颈处,那颗不断磨蹭的脑袋上轻呼了一巴掌。 “媳妇儿你都不担心我!”老鹰抱怨的理直气壮。 “噗”沈霄云一个没控制住笑了出来。 老鹰真的大他六岁么?真的么?怎么感觉和个闹脾气的小孩子一样? “咳,我为什么要担心你啊?你都不和我说实话,我担心你干什么?”沈霄云故意淡淡的说道。 老鹰闻言一僵。 他小心的歪头瞅自家媳妇儿的脸色。 沈霄云冷冷的斜了他一眼。看什么?别以为能躲过去! 咦~媳妇儿的眼神好可怕! 老鹰一脑门的汗。啧,和自家媳妇儿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就越发现他的厉害,不同寻常。 好像什么都瞒不过他,什么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一样。 “哎,媳妇儿你太聪明了。这都被你看出来了。”老鹰感嘆,他以为自己瞒的挺好的。 “哼!从实招来,饶你不死。”沈霄云推推赖在自己肩上的大脑袋。 “好吧,我从实招来。”老鹰无奈。 “我确实从一开始就知道安子的三魂被人动了手脚,也知道是谁做的。”当他拿过木偶的时候,他就知道安子的三魂不对了。 他只不过是将计就计,想看看对方到底想干什么。 “哪家的?”沈霄云问,他多少还是猜到是阴商内部的人。 “是赵家人的手笔。”整个阴商里,会养魑魅魍魉这山水中的鬼怪的,也只有赵家一户了。 “你打算怎么做?”沈霄云多问了老鹰一句。毕竟那是曾经伤害过老鹰的赵家,沈霄云的担心又重了几分。 “去会会赵家年轻的那一辈儿。”老鹰一脸的严肃。 ”唔,我估计你要失望了。”沈霄云闻言一顿,然后继续整理老鹰的行李。 “怎么说?” “听你说赵凤桐的事,虽然他的人品不怎么地,但是不可否认他确实是治理、管事、当家做主的一把手。赵家那些人恐怕不仅仅是畏惧他吧?肯定也很依赖他的,古木隐蔽下的小树能成财么?” 这年头不经风雨,怎么能成材? “再说这些年你没再动过他们阴商里的任何一家,按照赵家的祖上荫德,现在早该起来了。” “可惜了,三哥给我讲的阴商商行前十里可没有他赵家。”沈霄云摇头道。
第55页 “……媳妇儿。”半响后,老鹰突然十分严肃的叫了一声。 “什么?”沈霄云没回头的应了一句。 “你咋这聪明?聪明的我想亲你咋办?” “那就亲呗。”沈霄云笑着扭头送上自己的唇。 喜欢你不强迫我,事事顾着我,忍让我,把我放在第一位。 但是,我也是个男人,我有时候也喜欢狂野放纵。我不想你事事以我为先,把我放在第一位,我希望你把我们两个放在第一位。 有你有我,不要为了我亏待你自己。 你明白么?老鹰……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鲤鱼跃龙门(一) 景溯是川海里的的一条老鱼,没错真的是老鱼了。 它都不知道自己活了多久了。他只记得它把它们川海里最老的王八都熬死了。 千年王八,万年龟,谁知道它是王八是龟?反正走路一样慢,翻身一样难。 它原本就想着吧,自己都这把岁数了,就安安分分的在这水底呆着吧,也省的招来一堆闲事儿。 谁知它不找事儿,事儿找他啊。 景溯有个破毛病,一想东西就挺尸。 于是就在它想着自己这一大把年纪该怎么过的时候,它一个翻肚皮就挺尸浮在了水面上。 还正好被人抓住了。 要不怎么说百世修来的缘分呢?老鹰那天也倒霉,他跑商走错了路。 明明用手一算就能算出来的路,他偏偏那天就是懒得不行。就不想算,于是迷路,这一天没见到一户人家,没见到一棵果树,没看到一个活物,饿的他两眼发黑。 好不容易看到海了吧,可是他不会水! 不过老天待他不薄,就在他饿的马上要变成疯狗跳海里抓鱼的时候,一条黑不熘丢的死鱼浮了上来。 老鹰饿的逮啥咬啥,一口下去…… “我呸!呸呸呸呸!”他了个艹啊,这一嘴泥沙,一大口下去愣是没咬到肉! 老鹰受不了,再饿他也不吃土! 于是他抓着景溯给刷了起来。 嘿,还别说,这条鱼刷干净的时候还挺好看的。金红色的鳞片,白色的肚皮。 老鹰忍不住手贱的摸了摸景溯的肚皮。 然后你懂的,他一不小心摸到了不可描述的部位。景溯当时就清醒了,它激灵一下子就窜出去没影儿了。 “………”老鹰维持着摸的动作一脸冷漠。 内心却是一阵暴动。尼玛,咬过一口的鱼跑了啊!!! 等景溯平静下来后突然发现自己身上好舒服。废话,泥没了肯定舒服。 景溯想了想,决定还是要表达一下自己的谢意。 于是它带了不少扇贝游回了岸边。 景溯送扇贝的时候天已经差不多要黑了,老鹰又冷又饿,没办法只好生了一堆火先暖着身子。强迫自己忘记飢饿。 “啪!”一枚带着海水的扇贝蹦到了火堆里,虽然差点浇灭了刚刚生起来的火。 但是老鹰还是疯狂的高兴,艾玛,有吃的了。 老鹰往海里望去,想看看扇贝从哪蹦出来的。 结果就看见一条金红色的鱼,绷着自己白胖的肚皮,跟嗑了摇/头/丸儿似得叼着扇贝往岸上甩。 “……”老鹰默默的掏出了罗盘。 何方妖孽,等我收了你。 唔,算了,看在扇贝的份上要不暂且放你一马好了。 老鹰内心戏精上身,而景溯看到老鹰接受了它的回礼却十分开心。 它还想着,这个人类心眼儿不错啊,不仅给他洗身子,还不嫌弃它的回礼。 唔,要不以后也来找他? 于是这一人一鱼的故事就开始了。 第27章 大少爷 这些年赵家越发的没落了,现在赵家的家主是赵老三,赵家三爷。 既然他赵家不老实,那老鹰也介意再毁它一次。 赵家临水,傍山。专养水中鬼魅、山中魍魉。 赵家倒是也想请神或是养精怪,不过祖辈一代一代传下来的鬼魅死气太重了,精怪神明都不愿意在赵家待。 老鹰在赵家的时候,知道赵凤桐身上养了一只很厉害的魑魅。不过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消失了。 老鹰也没多嘴过问,毕竟亲人之间也有秘密。 现在再想想,老鹰却有些警惕。 魑魅那东西能迷惑人心,而且一但真正降服后除非主人死去,否则它们是不会离开的。 赵凤桐身边的那只魑魅难道并没有被降服?那赵凤桐的所作所为会不会是魑魅迷惑所致? 不排除这种可能。赵家是无论如何都该走一趟了。 赵家有自己的村落,虽然说是村落,但是村子里的建筑都不错,有种小镇子的样子。 只可惜这些年,空房子越来越多了。 赵家逐渐没落,愿意来赵家拜师的人少了,愿意进赵家商行干活的阴商也少了。 这种情况下,赵三爷难免不着急。他老是琢磨着怎么让赵家回到鼎盛的时候。 声名远扬是解决的办法,但是如何才能声名远扬? 赵三爷把主意打到了当年在阴商中掀起腥风血雨的老鹰身上。 如果他们能弄死老鹰。即便德行上会落个臭名声,但是实力上是毋庸置疑的。
第56页 到时候自然有人来拜师学艺,这年头不缺有野心的人。 只是他赵老三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当初赵凤桐当家主的时候,他这个当叔叔的吓得屁都不敢放。 整个赵家那么大的家族,赵凤桐年纪轻轻的一手撑得起来。他赵老三还不是仗着自己是赵凤桐的叔叔,就在那混吃等死,当只蛀虫。 现在赵凤桐下落不明了,他来劲了。满嘴为了赵家的空话,大话。这话说出来也不怕天打雷噼。 赵老三之前跟老鹰说他们家少爷认错了。嗤,他表姐家的那个废物点心也敢自称少爷? 当初他教导他的时候,那副怂样够他噁心一辈子的。如果不是看在赵凤桐的面子上,谁愿意教他。 给赵凤桐出谋划策,想办法整他的那帮人里他就是跳的最欢的那个。 现在赵凤桐不在了,成了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了。 当年赵凤桐憋着心力,被赵老爷子当仇人养。 赵凤桐的母亲是赵老爷子的发妻,满腹才华,可惜心地太软干不出祸害别人的事儿来。 这跟心坏的发黑滴水的赵老爷子一点儿也不一样。也因此她坏了赵老爷子不少“好事”。 最后赵老爷子偷着把她勒死了。赵家里赵老爷子最大,大家心知肚明也得装不知道。 赵凤桐很小没了妈,赵老爷子娶回来的那些妾也不是什么善茬。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枕边风一吹,赵凤桐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这种环境下还能活出心里善良,不谙世事的人的话那真是老天爷眼瞎。 老鹰讨厌赵凤桐的反水和白眼狼是不错,但是不得不承认他很有能力。 这一点沈霄云也同样承认。 甚至在他来赵家之前沈霄云还告诉他“遇事冷静一点儿,凡事小心。或许当年的事另有隐情也不一定。” 不是沈霄云觉得老鹰太咋唬,不稳重。他只是控制不住的想要多嘱咐几句。 就像丈夫出远门,妻子不放心的叮嘱一样。 老鹰不由得弯了唇,有人等你回家,有人盼你回家,有人关心爱护、把你当宝贝宠着的感觉……真不赖。 说实话现在仔细想想,当初的赵凤桐好像有点儿精神问题。和精神分裂一样,有时候会突然大喊大叫。 老鹰眼神沉了沉,他现在很奇怪赵凤桐到底去了哪里。在当年出事后他就无声无息的消失了,人间蒸发,或者应该说痕迹干净的不像是人力所为。 “嘶~”老鹰还没踏进赵家村子就听到了一声细微的响声。 明明是正午却突然变成了黑夜。富丽的村落变成了废弃的死村。 “嘶~嘶~”细微的声音越来越多,越来越近,一个个人形的黑影从四面八方围了上来。 老鹰掏出一张灰色的草纸,点燃抬手扔了出去。 “呼!”灰色的草纸燃起的火焰化成背生四翼的衔尾火蛇围在老鹰身边,不断翻腾转动。 火焰照亮了一方,黑影的面目露了出来。白色的绷带缠出流脓化血的死尸,剧毒的蛆虫和蜈蚣穿梭在死尸的皮肉下,在泛白凸出的眼球中翻滚搅动。 怨气冲天凝成黑色的雾气,伴着魑魅魍魉的迷惑造了一副幻象。 老鹰一眼就看出那些死尸是活着被炼成容器的。专门供养魑魅魍魉寄居。 活着炼制会让容器持续不断的产生怨气作为养料供它们汲取。 老鹰都懒得理这些东西,也就是充个阵场,没啥大能力。 巴蛇的火焰不是一般的鬼魅能沖的过的,老鹰当年跑商从倒斗的人手里淘到了根蛇骨。 说是蛇骨,其实看着就是块巴掌大的红色石头。 古墓里出来的东西哪怕是石头,差不多人也认为里面有宝贝。 老鹰罗盘打的针都快飞出来了,所以不用想都是个宝贝。 老鹰买回来查阅了古籍才知道是巴蛇的蛇骨。 巴蛇生四翼,所过之处天降大火。巴蛇死后千年骨若不化,变成了活骨。养骨为卵,重化为蛇。 另一种涅槃重生的方式。 老鹰就一边养骨,一边用它炮制符纸。符纸召出来的火多多少少有那么一丁点儿,好吧就是一丢丢的巴蛇火焰。 老鹰冲着死村中央的一口井边慢慢踱步过去。 呵,弄个幻境都整这么多没用的。 整个死村里会有一口清澈的水井?嗤,大少爷们终究是大少爷,一点人间疾苦都不知道。 而且,心眼儿太多弄巧成拙。数术不再繁杂华丽,在朴极而归天地自然。大少爷可是一点儿也没学会呢。 而幻境之外的赵安,他的冷汗已经爬满了脸庞。他知道老鹰厉害,可是这么多年了,他拼命的练习数术,在赵家年轻一辈中已经算是数一数二的了。 可是为什么对老鹰一点儿阻碍也没有起到? 那些死尸身上被他放了畏惧水的尸虫,只要老鹰识破后来到他特地幻化成的井边,他就能趁机给他致命的一击。 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赵家供养的魑魅魍魉居然连靠近老鹰的能力都没有。 老鹰的闲庭信步看在他眼里就像是催命符一样。 赵安撑不住了,老鹰当年血洗赵、刘两家追兵的时候他还记得。 不,他还不想死! 于是老鹰就看到了离他不远的井突然消失了。
第57页 老鹰忍不住冷冷的嘲笑道“嗤,这他妈还是个长腿会跑的井。”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鱼跃龙门(二) 再说老鹰吃了扇贝后,梦里却梦到有一个美得不可方物的漂亮男人。 老鹰那是一见倾心,老鹰大半夜梦醒后激动的直接拿罗盘算那人在哪里。 结果…… 在水里?!啧,这罗盘坏了吧? 老鹰没办法又请神算命,结果神上身后依旧指着水面。 “……”所以他一见钟情的人是个海鲜是吗?老鹰哭笑不得的想。 再说景溯,它和水里的小伙伴们说了这件事之后。 一个有经验的鲤鱼女就告诉它,说“那你要化成人形才能陪在他身边啊,不然你们打算一辈子隔水见面?再说了,你现在是鱼。他又听不懂你说什么,他不会为了你留在这里的。” “那我该怎么办啊?都这么长时间了,我还是不会化形啊。” “那就没办法了。”鲤鱼女表示无能为力。 不过有几个好事儿的却插嘴到“你可以去跃龙门啊,鱼跃龙门,化龙成形。” “真的能化形?”景溯不确认的问。 “真的,真的。”那几个小海鲜脑袋拨的和拨浪鼓一样。 “哎,你别听他们的。”鲤鱼女揽住傻了吧唧的要去跃龙门的景溯,着急道“ 跃龙门失败是会死的!这么久了,哪有跃龙门成功的!” “没事,我不会死的。”景溯动了动自己的须“我还得找岸上那个人负责儿呢。” 谁让他碰了自己那里,唔,鲤鱼女说得要那个人负责。 说完景溯就游走了。 “哎,你!”鲤鱼女急的不行“真是,不听劝!死了别怪别人!” 龙门没有动漫或者电视剧里那么富丽堂皇,恢宏庞大。 龙门是用整副死去的龙骨刻成的,对于一般的小水族来说别说跳了,就连靠近都不敢。龙族的威亚即便是死后也不会消失。 不过景溯倒是没啥不适的,大概是缺根筋太迟钝了吧。 白森森的龙门上还有暗红色的、黑色的血液,那是跃龙门失败摔在龙门上摔死的水族的血液。 千百年不曾干渍。 龙门下白骨堆积,死去的灵魂在龙威的消磨下早就散的连投胎都做不到了。 景溯游到龙门下,扭扭尾巴,扭扭腰,摇摇头,扑棱扑棱鳍。 好了,热身完毕。 预备……跳! 景溯就像一条金红色的闪电,一下子窜了出去。 谁知一开始看着不高的龙门居然开始长高了起来。 “哗!”龙门破水而出,景溯紧跟其后,速度完全不输给龙门的增长速度。 那是老鹰这辈子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鱼跃龙门,那条不爱干净的鱼带着金红色的光芒直上云霄。 那一刻,一条咬了他一嘴泥沙的傻鱼占据了他的双眼。 金蛇狂舞,雷霆万钧,天公下劫设千难万险给景溯。 景溯一一避过。 它的感受没有老鹰眼中的那般执着不畏生死、义无反顾。 它当时满脑子都是‘嘿?这龙门咋这皮呢?跟它比谁跑的快呢?啊,你个傻大个,我还追不上个你!’ ‘还有啊,今天是哪个小王八嚷嚷的没雨没雷的?呸,看它回去怎么收拾它们!居然敢骗鱼!’ 龙门直插云霄,那条鱼也隐入云间不见了。 阴云渐渐浓了起来,雷声大作,暴雨如注。 “吼嗷~”一声龙吼突然从九天上炸响。 拨云见日,金龙赤目,漂亮威武的身姿都在诠释着那条鱼化龙成功了。 而龙门又回到了海底,或者说龙门一直都没有长过。 长得是龙门失去灵智的龙魂,它会带着水族跃九天。 若是有毅力有能力的,就可以一直追着它直上青云,褪而为龙。 若是半路萌生放弃的心思,龙魂察觉后就会回归龙门内,不再领路。 那些水族的最后结局也就是死路一条。 金色的腾龙落在老鹰身边,一片脖颈上的逆鳞浮在了老鹰面前。 鲤鱼女说过,喜欢一个人就要给他自己最重要的。 龙有逆鳞,这个给他,以后只有老鹰能碰,连景溯自己也不能碰。 景溯喜欢这个人,他会给它刷鳞片,很舒服。他还会开心的收下他给他的回礼。 而且……而且,鲤鱼女说了,被男人碰到那个地方后,他就只能嫁给这个男人了。 唔,这好像是人类的规矩。嗯,虽然很怪,但是老鹰是人类,所以景溯决定遵守这个规矩,嫁给他。 “我要嫁给你。” 没人知道,这句美女说出来十分浪漫的话,从一条龙的嘴里说出来后的冲击力有多大。 “……”他一定没睡醒,没错一定没睡醒。 懵逼的老鹰,选择两眼一闭果断晕了过去。 第28章 暗流涌动 老鹰无所谓的继续慢悠悠的走。猫抓老鼠,一边玩一边慢慢杀死它,这样才有意思不是。 然而在老鹰没注意的地方,一道灰色的影子快速的穿过巴蛇的火焰,随后冰凉的触感落在老鹰的后脖颈上。
第58页 但是老鹰却像没有感觉到一样继续往前走,甚至连头都没回一下。 灰影来的快去的也快,一瞬间就仿佛是之前看到的是眼花了一样。 就在灰影离开后不久一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 “老鹰?这里是哪?” 老鹰胸口徒然腾出一股怒火,怒火燃烧的他心脏生疼。 他不怕死,但是他有怕的东西。为何叫做独行侠?那是因为不想让放在心里的人受到伤害。 他的逆鳞是沈霄云,这是谁都不得不承认的事情。 触逆鳞者,他要他生不如死! “天承四合,地载八荒,诸尔神神, 斩秽以祭安。雷泽化刃,山岳化载,纵万里无邪而生。九天应元,普化天道浩荡,穹穹悲悯,天尊召来!” 刺目的电光划破幻境,黑云盘踞翻涌,整个赵家村上方顿时雷声大作! 然而重头戏还在后面。 老鹰咬破舌尖将血染在一张黑色的符纸上,符纸噼里啪啦的闪起了紫色的闪电。 以血祭之,召出来便是雷公。 黑云在符纸的催动下加速往中心汇聚,黑色的漩涡中紫色的闪电化为金色。 一条金色闪电的龙身在云间翻涌,黑云翻涌凝聚出一张脸,龙身人首——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 那张脸从九天上慢慢下探,一张比赵家村还要大数倍的人脸从天上盯着你,那种恐惧,难以言说。 人类与它相比,可有它千分之一大? 无处可逃! 只身立于天地间,背负雷王,面对众尸的老鹰就像是那地府的阿修罗! 似神而具七情六慾,似人而负鬼神之力。 老鹰的周身雷电缠绕,一抬手尸众顷刻间化作焦土。 赵家村里只要是个活人都吓得钻到屋里,床下,地窖里不敢出来。 天神之威,谁敢触怒! 老鹰眼里雷云翻涌,他唇角划出邪恶嗜血的弧度,雷王应感而动。 金蛇化作的龙身出云抽落,金色刺眼光芒狠狠的砸在大地之上。 山岳为之震颤,鬼魅化青烟,污邪无处可藏终受雷迟之刑散其修为、魂魄,再难入轮回。 龙腹鼓起,黑云凝成的巨大人脸缓缓张开可吞噬天地般的巨口。 “轰!!”咆哮的雷声震得方圆百里之内的活物生生晕了过去。 雷声轰鸣不散,那个“沈霄云”早在龙身的闪电砸落时就化了原形——黑色的骷髅,眼含苍白色火焰。 那是只有千年道行的魑魅。 雷王的闪电差点给它打的魂飞魄散,就连它眼中的火焰也变得忽明忽暗。 老鹰拿出一根红色的丝线向它扔去,丝线碰到那个魑魅后仿佛有了生生命一样将它牢牢捆住。 老鹰挥散悬浮在电光中的符纸,符纸一散雷王瞬间化作黑云。 “恭送天尊。”老鹰沖天三拜,黑云应声化为虚无。 明朗的阳光柔和的笼罩着赵家村,村子的建筑没有一丝损坏,清风微拂,一派祥和安乐的景象。 仿佛之前的云来神至,天谴神罚都不曾存在过一样。 可是树下昏迷的鸟雀,昏死过去一半的赵家人,还有不少七窍流血、受了重伤的人,都无一不在显示着刚刚的人间地狱是真实存在过的。 老鹰迈步走进赵家主楼,像拖死狗一样在案底拖出赵三爷。 “老蛤/蟆还记得我警告过你什么吗?”老鹰拍了拍赵三爷纵/欲过度,老皱的跟树皮似的脸。 “把我的话当耳旁风了是么?”老鹰挥手把他砸在他们家大少爷身上。 那个所谓的大少爷,尖嘴猴腮,学艺不精,这会儿已经昏死过去了。 嗤,连赵凤桐万分之一都不如。 当初赵凤桐跟老鹰过招的时候,被老鹰打的遍体鳞伤的,宁愿在扎自己一刀也不愿意狼狈的倒下。 要强的狠。 再看看这群又是什么东西?这就是赵家所谓成长了不少的年轻一辈? 这就是赵老三信誓旦旦能把他老鹰踩在脚下的赵家的能力? 呸!哪来的狗屎? 要不是看在他媳妇儿不让他闹的太过的份上,他早把他赵家村夷为平地了。 可惜偌大赵家,被赵老三整得连出了这么大的事儿都没有九书的人出来管。 赵家祖奉阴阳八卦,设掌司做教习教后辈数术。 其中顶尖的掌司们被选□□组成了九书,九书各司其职隐于赵家内部。 非赵家颠覆、倾颓不出。 九书的人个个身怀绝技,有可能看似痴傻,还在玩泥巴的五岁孩童就是九书中的一员也说不定。 赵凤桐当年围剿他,他屠了赵家那么多人都不见九书出现,他就开始怀疑了。 现在的这个赵家,很有可能不是真正的赵家。 或者只是一个远的,小的不足挂齿的旁支也说不准。 九书的人,老鹰曾打过一次交道,然后再也不想打第二次交道…… 如果是赵凤桐的话,没准真能让这个旁支得到主家认可也说不准。 只是,可惜…… 老鹰故意让雷王闪过了赵老三,让他清醒着,好方便他问话。 “老蛤/蟆,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告诉我当年赵凤桐被反噬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现在人又在哪?”
第59页 老鹰把赵老三踩在脚底下碾了碾“不说,你的下场就是那样。” 赵老三哆哆嗦嗦的顺着老鹰的手指方向看去。 红色的丝线在一点一点的割磨着骷髅的骨头,红绳上燃起的赤红色烈火灼烧着魑魅的魂魄。 它的声音被禁锢,惨叫无法发出。可是剧烈挣扎到扭曲变形的骨架无不在显示着它所遭受的巨大痛楚。 那是非人的折磨…… 赵老三吓的面色如土,与其嘴硬落到老鹰手里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宁愿泄密被那个东西直接杀死。 “我说,我都说。”赵老三刚说了这一句话,他就再也说不声了。 他的喉咙突然裂开,血流如注,他瞪大了眼睛死不瞑目! 老鹰眯起了眼。 第二次了,这已经那东西第二次阻止他知道当年的真相了。 第一次是在养那个“分/身”的时候。 那个“分/身”是个人的魂魄,被分离出来的恶,它带着原主的记忆。 不过它的魂魄里还有鬼魅的气息。 当老鹰让“财”把它养的足够强大的时候,他用数术去查看原主记忆。 可惜他没有防住那股鬼魅之气,被它直接将“分/身”残存的原主记忆消去了。 消去后它自行消散了,宁愿受到反噬,也要消散那股鬼魅之气么。 呵……赵凤桐,你当年到底招惹了什么不该招惹的东西? 而刚刚赵三爷喉咙被割开的那瞬间,他分明感到了相似的气息。 看来他还得去找那个人,那个在赵家里活了一百多年还照样在阴商里横行的老怪物…… 不过在这之前,他还是要去见一面他最不想打第二次交道的那帮傢伙。 老鹰摸了摸后脖颈,一行灰色流动的小字从他的脖颈上拓印到了他的掌心。 “今夜子时,苍山鹤湖北栈。” 灰色的字迹在老鹰看完后立刻消失的无影无踪。 “啧。”老鹰皱眉。 什么事这么急?连让他找老怪物的时间都被挤出去了。 这个赵家难不成还有他九书在意的地方? 不,确实有一个。 老鹰低低的笑了起来。 要不是今天九书的这个传字,他都忘记了。 赵凤桐他可是纯阴之体。是他赵家百年难遇的养鬼之体。 而且赵凤桐身体里赵家的血脉格外的纯净,只要用秘法炼制他,就能请回赵家先祖。 让他赵家先祖借赵凤桐的身体复活。 九书,赵家,果然都不是什么好狗。 如果当年的事情真的是他赵凤桐另有隐情,那老鹰不介意继续当他是弟弟,也不介意罩着他。 再说了,他媳妇儿沈霄云可就是这个意思。 老鹰心里可清楚的很,他媳妇儿和他一样,没什么闲心拯救误入歧途的儿童。 沈霄云永远看的远他一步,虽然由于某些原因沈霄云不能说出来,但是他一直用自己的方式去提醒、去暗中示意老鹰。 他们被捲入了场暗流中。 这场暗流涌动,不仅是阴商之间,有可能已经涵盖了人间之外的地方。 老鹰紧了紧握住的拳头,这场暗流中他不会站任何一方,也不会与任何一方为敌,当然前提是没人动他身边的人。 …… 苍山是赵家村的后山。 山峰有些陡,山上也没有河流,但是独独在山半腰有一处很大的平地,那里有一个终年不干涸的湖——鹤湖。 鹤湖边有一处立陡立陡的石崖,石崖上方是一块巨石,巨石的样子像一只展翅高飞的灵鹤。 所以以前的当地人就把这湖叫做鹤湖。 据说有一天这鹤湖中的灵鹤託梦给当地人,要他们在湖的四角建起四个亭子、水栈,否则这湖底的妖物便会祸害村子。 当地人特别害怕,天一亮就依言开始修亭子。 后来赵家人搬来后,经常养魑魅魍魉的,那些当地人都挺害怕的,慢慢的就都搬走了,这亭子也年久失修变的破破损损的了。 老鹰来的时候九书的人还没到。 不过天色已经黑了,还好有月亮。 今天正好十六。俗话说得好:十五的月亮,十六圆。 今天正好是月亮最大最圆的时候。 月亮反映在平静的湖面上,显出三个圆圆发亮的倒影。 三个…… 呵,老鹰轻声笑了。 ……这湖底的东西,好大的一双眼睛啊。 第29章 碰瓷 农村的老人们都讲:每一座绵延、有灵气的山都有山神。山神有鹿、有蛇、也有狐,就是没有人能成山神的。 老人也说,每一座有灵气的山,从山诞生刚刚开始长起的时候,上苍就会钦点下山神与之同长。 而早些年,苍山刚长出来的时候,还只不过是湖泊中的一个小土包。 苍山的那个湖泊养育了不知多少代的人,后来越来越多关于苍山山神的传说就流传了下来。 传说这苍山山神原本是湖泊里的一条水蛇,后来经上苍恩赐,开了灵智后一直在这湖中陪伴着苍山成长。 苍山灵气浓郁,引来不少鬼灵精怪。其中有一只神鹤,它在苍山还没如今的一半高的时候就来到了这里。
第60页 有人说它与山神抢夺地盘,最终不敌,被山神化作了这湖边的石头。也有人说它与山神一起抵挡外来的入侵者,最后被入侵者杀死。山神为了感谢它,便在这湖边为它造了一个石像,以此为纪念。 但是,由于前些年有神鹤入梦一事的缘故,更多的人开始相信这苍山山神原本就是一只灵鹤。 后来有恶蟒入侵,山神与之一战,奈何恶蟒道行太大,山神无法只能将自身化为阵眼来封印恶蟒。 “哗!”巨大的黑色头颅伸出水面,高高扬起的水花在月色下愈发寒凉。 半个手掌般大小的鳞片泛起寒芒,金色的兽瞳冰冷无情。三人合抱粗的躯干显得鹤湖愈加深不见底。 “呵~”老鹰低声笑了,他说他临出发前的那晚,他媳妇儿为啥非要拉着他,给他讲笨蛇和蠢鹤的故事呢,原来在这等着呢。 想那天晚上,他媳妇儿早早的把他拖上床。就在老鹰被拖的心神动荡,以为他媳妇儿要给他啥成年人之间的送别礼的时候,他媳妇儿突然来了一句。 “老鹰,我给你讲个童话故事吧。” “……”老鹰一脸冷漠。 “真的,很好玩的。”沈霄云继续哄骗老鹰。 “……”两脸冷漠。 “你真的不想听?这可是我第一次讲童话,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沈霄云更加卖力的推销自己的童话。 “……”冷漠三连,持续冷漠。 “……老鹰,我给你脸了是吧!”忍耐力告馨的沈霄云一巴掌呼在老鹰头上。 沈霄云一反常态的爆了脾气,他拧起老鹰的耳朵“给我躺被窝里,手放被子上,看着我,我说一句,你给我重复一句!” 于是,“大型宝宝”老鹰开始了“牙牙学语”阶段。 老鹰真是欲哭无泪啊。往事不堪回首,不堪回首。 好了,反正那个故事总结起来就是:老天爷点了一条水蛇做山神,还在它真正成神后给他派了一个鹤神当师傅来教导他。 奈何一个不留神,山神就和凡间的女子相恋了。上天震怒,除了山神的神籍,鹤神被连坐同样被除籍。 除了仙籍的鹤神堕入了凡尘,有了七情六慾。 而山神因为愧疚一直留鹤神在苍山,希望和那个凡间的女子一直陪伴他的师傅,一直侍奉鹤神。 初知七情六慾的鹤神正处于敏感时期,山神的这一番言行却触动了他。 山神对他的好都刻在了他的心里,让他对自己的徒弟有了不同寻常的感情。 鹤神自知不妙,但他不是什么扭捏的性格,于是留下信直言自己的心思。劝告山神不必再来找他,要他和他的妻子好好生活,甚至还留下了能令人延年益寿的灵药给他的徒媳。 山神被信中的内容震惊,心中苦闷无解,便和那个凡人女子说了此事。 那女子给他备了好酒好菜,原想着趁他醉酒直接落实他们的关系。却不想从未喝过酒的山神才喝了两杯就倒,而且还把他是神,他有让人延年益寿的药的事都说了出来。 那个女人当初认准了山神,一是因为他长得帅气,二就是看他穿着是个有钱人。 山神第一次喜欢上别人,他对那个女人十分爱护,不论那些好心怕他上当、受骗的人怎么提醒他说那个女人就是个不知廉耻的荡/妇,他也不听。 而这个女人在得知山神的原身是蟒的时候被吓退了,她才不要和一条畜生在一起,可是她又想要山神身上的灵丹。 于是她暗中勾结了不少妖道,那些妖道趁着女人再一次把山神灌醉的时候重伤了山神。 山神毕竟曾经为神,道行不小,而且那个女人带来的那帮人真心不怎么样,还没那个能耐杀了他。山神震怒,他不敢相信他宁愿违抗上苍,甚至连累了他师傅也要去爱的女人,居然是这般心肠。 但是,到底是爱过。山神盛怒之下杀了那群妖道,断了和那女人的关系。 精怪伤人是要遭天谴的,就像人类杀那些动物,到地府都要还孽的。 上苍下了雷劫,七十二道雷劫,他受了二十一道后就被打回了原形。 剩下那四十多道雷劫全打在了为了他赶回来的鹤神身上。鹤神比他道行大是不假,但是抵不住这么多雷劫。 最后他被噼碎了妖丹,毁去了原身,山神拼死护住了他师傅的魂魄。 后来借着鹤湖旁的这块灵石将他的灵魂放入其中蕴养。灵石在山半腰,而山神修养的湖泊却在山脚,于是山神将山半腰平了放湖。 不,与其说是平了山半腰,倒不如说是从山底打了一个很大的洞,将湖水从山峰里引上山半腰。 或者说现在在老鹰面前的这条大蟒,它尾巴还在山脚也说不定。 当年建国后,解放军开山洞建火车隧道的时候,不就遇见过一条大蟒。 山刚开了一个头的时候,就听见山里有“呜!呜!”的叫声。 当时有经验的人和开山的排长说:“这山不能再开了,这山里有山神。再开下去会出人命的。” 那个时候崇尚科学,解放军怎么能轻信这些迷信? 山继续开,果然开出了一条巨蟒。黑色的大蟒就露出了巨大的头颅警告的吼叫,最开始并没有伤害人类。
第61页 但是它不走,这山就没法开。最后人们开始开枪射杀它,这才惹怒了它。 整整一排,三十个人都被它吞进了肚子里。 人死了,蟒活着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它不死怎么和死去的军人们交代?最后蟒被□□炸死了。军队的人从山洞里拖出蟒的尸体后,一座山、一条隧道都没用打,火车刚好过! 那蟒有多大,能想像的到。 这条大蛇也差不多了。 也亏得自家媳妇儿给他讲的这个小童话,老鹰知道山神出现在自己面前要干什么。 宁愿让人类看到损失了道行也要见他,不就是有求于他。 别说人鬼精怪,只要摊上个情字,谁也逃不了。 “我知道你找我什么事。”老鹰爬上湖边的大石头。 他直视着山神那双有他脑袋大的眼睛“我是个商人,我只做交易。” “你先寄宿在我的身上,等到了合适的地方再谈。还有那位,你应该也有办法一起带走的吧。”老鹰指了指那个鹤形石。 这里可不光他自己,隔墙有耳,更何况那几个傢伙还是光明正大的看戏。 黑蟒暴起缠住那块石头,然后化作诡异的黑色烟尘飘入老鹰的袖子里。 终年不曾干涸的湖泊也因为黑蟒的离去水位直线下降,最终剩下一个黑色的洞,幽深不见底。 “啪啪啪。”远处的树林里传来几下鼓掌的声音。 “不愧是您啊~”穿着黑色斗篷的女人娇笑着,扭腰走过来。 “看戏看的挺热闹?”老鹰斜睨了那个女人一眼。 “哎呦~你怎么能这么说嘛~人家还不是为了送你一个大的机缘~”女人羞涩的掩住半面脸。 “呀!干嘛这么凶嘛~人家区区一个弱女子~” 老鹰眼角使劲的抽了抽。神他妈弱女子,九书里面最他妈克他的一书。 赵家九书取自洛书九星,即一白贪狼、二黑巨门、三碧禄存、四绿文曲、五黄廉贞、六白武曲、七赤破军、八白左辅、九紫右弼此九星。 这个自以为很女人的女人就是一白里的天蓬星,大凶之星。特别是经商的人,出行遇它易遇盗贼或破财、生病。 这话一点也没错,这女人身后的那个人妖是二黑里的天芮星。一个病星、凶星。得,这给你找病生的来了。 还有还有,那个手里拿着小木棍活尿泥的那个小屁孩,那可是六白里的天柱星。它初升正当金秋肃杀之时,喜杀好战,与惊恐怪异、破坏毁折有关,故名为凶星。遇它不易经商远行,强行则车破马伤、士卒败亡、破财折本、意外伤灾。 啧,他这趟亏得只是来找安子的魂魄的。这要是来走商,他还能不能囫囵个回去还不一定呢! “洛书九星掌下奇门里共八十一人,这其中凶星二十七位,我一个小小商人居然请了三位出来。” 老鹰嗤笑,“你们也未免太瞧得起我了吧?” 生怕一个凶星克不死他是怎么着? “怎么会呢?我们是文曲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可是九星里的大吉之星呢。”人妖叫文芮,不是本名,进了九书的人本名和前尘一样,都捨得干净、弃得利落。 同样取自两个星的称谓,女人名唤文蓬,那个小屁孩是文柱。 “所以?”老鹰冷笑“我还得感谢你们九书的人宽宏大量,心慈手软的没派来贪狼那个杀星手底下的三个凶星是么?” “哎呦~这都被你猜到了啦?人家不是那个意思了啦~”人妖突然学着女人的样子娇羞了起来。 滚尼玛的‘了啦’吧!忒噁心了,还有没有点自觉了! “行了,你们赵家的破事儿我不管,你们也甭指望能‘请动’我啊。”老鹰摆摆手撵人“赶紧的,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 话音刚落,小屁孩手里的活泥棍就‘咔嚓’一声戳断了。 小屁孩碰瓷的扭头就沖了过来,杀气腾腾的! “尼玛,神经病啊?!你这碰瓷碰的也有点儿太远了吧?我离你有二十来米,二十来米好不好!”老鹰咆哮。 再说了,谁稀罕碰你那根戳了尿泥儿的棍子啊?有味道的有木有! 第30章 别无所求 小屁孩不仅爱和尿泥儿,他更爱玩儿针。 二十多厘米长的钢针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摸出来的,天女散花的朝老鹰兜头射了过来! 老鹰矮身就地一滚,躲在了一棵大树后面,随及又快步跑去了开阔地带。 小屁孩的钢针后都繫着特殊的合金丝线,在月光下泛着冷冷的寒芒。 人妖和女人一人一边的封住老鹰的退路,小屁孩主攻,他们两个战五渣做辅助。 不过,他们断不断老鹰的退路其实没多大意义。 打一开始,老鹰就没想走。 九书介入了赵家的事情里,又大费周章的派人来“请”他,那就必然要藏个后手确保他一定会去九书。 呵,安子的魂魄恐怕在他们九书的手上呢。 虽然无论如何都得去一趟,但是这自己主动去,和被别人武力“请”去的感觉可不一样。 老鹰现在很生气,不打他们一顿出出气,都对不起自己! 老鹰甩手一道红线缠住小屁孩的钢针,两相用力红线和那边的合金线绷的越来越紧。
第62页 人妖和女人趁机上前,人妖有一把伞,黑色的伞中剑,白色的伞面一拆就是两把扇子。扇骨锋利有毒,粘上就会瞬间要你的命。 人妖的两把扇子一上一下的旋转着切了过来,老鹰猛的向后弯腰,上半身正好从两把扇子中间闪过。 人妖一手持伞中剑从老鹰的上方瞄准他的心脏扎下! 老鹰一手拽紧丝线,另一只手来了个空手夺白刃,噼手夺下了人妖的剑。 而女人腕上的金环蛇王已经冲到眼前! 老鹰握红线的手一松劲,整个人便被小屁孩拖了过去。金环蛇的毒牙擦着老鹰的发丝划了过去。 老鹰借着小屁孩的力快速的冲到他面前,手中的剑向他砍去。 小屁孩翻手就是一把银针,老鹰挥剑挡开银针,小屁孩已经挥动着合金线往他身上招呼了。 不要小瞧了那些细小的丝线,合金线打在地上的石头,瞬间将它切成了两半。 小屁孩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打起架来不分敌友,所以人妖和女人只能退到一旁干看着。 嗤,他赵家还不会和老鹰真的撕破脸皮,所以派了这三个配合和战斗能力都十分差的人过来。 老鹰指尖一勾,红色的丝线自行游动着和合金线缠绕在一起。 “砰!砰!”几声红线直接带着钢针钉在了地上,无论小屁孩怎么拽也拽不动。 老鹰用剑柄狠狠的打在了小屁孩的后颈上,将他击晕。 “你们输了。”老鹰随手一甩,将剑扔回了人妖手里。 “我们本来也不是为了赢而来的。”人妖将剑插回伞里,耸耸肩不在意道。 “我们就是文曲派来让你单方面殴打撒气的的工具而已。”人妖无所谓,反正进了九书就没有自由可言了。谁还在意他会给自己派什么任务,生死都抛却了,还在意什么? “呵,他倒是自以为很了解我。”老鹰讥讽的笑道。 自作聪明,这是他最讨厌文曲的一点,没有之一。 “走吧。”老鹰收回了红线,率先走了过去。 “咦~你怎么变卦啦?是不是臣服在人家的真诚之下啦~”女人明知故问的演戏道。 老鹰懒得看她装模做样的噁心样子,那副惺惺作态的狗样和文曲一个损色。 “你们这么隆重的来请我,我怎么好意思拒绝呢?”老鹰嘴上对他们说着,可眼睛却瞥向身后的树林深处。 “你说是吧?文曲,贪狼?” “呵呵呵呵~”老鹰的话一落,树林深处就传来一阵清脆的笑声。 “果然瞒不了你啊。”俏皮的萝莉音越来越近。 树林里无声无息的冒出了很多人,文曲,贪狼,二十个人来迎接他,可够隆重啊。 只可惜,他老鹰消受不起。 “你还是这么噁心,死变态。”老鹰看着走在前面的那个可爱萝莉厌恶道。 “哎呀!人家这么可爱,你怎么能说我噁心呢?”文曲嘟着嘴撒娇的埋怨。 “你一个大老爷们,特地缩骨成这个够德行。你打的什么心思,你还真以为别人不知道?” 文曲比老鹰还大一岁,他原本的身材和沈霄云差不多,高挺清瘦的是个美人。 可惜九书现在的执掌者有个怪癖,喜欢男萝莉。 文曲为了爬上现在的这个位置,生生用缩骨功把自己缩成了这副鬼样子。 他和九书的执掌人洛书之间那些破事儿,是个九书的人都知道。只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已。 老鹰倒是不在乎他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但是文曲居然把自己当成了他的猎物。 文曲不仅不择手段的得到权势,他更是为了得到强大的能力什么都能做的人。 老鹰之所以知道文曲的身材,就是之前和他们合作的时候文曲特地把他找了过去,当着他的面解了缩骨功变回了真正的他。 老鹰可没自作多情的认为文曲是拿他当推心置腹的兄弟。 确实,文曲的下一个动作就是褪去了他的衣服,□□的和老鹰做起了交易。 开玩笑,老鹰身后可是还有一个他爱的、爱他的沈霄云呢。 老鹰直接摔门就走了,而文曲这个变态还在后面乐不可支。 从那之后,只要见到老鹰,文曲就过去骚扰他。 老鹰忍到合作结束,谁也没告诉就跑了。 而九书的都知道,那天文曲消失了一整天。 回来之后就被黑着脸的洛书拽到屋里了,后来发生了什么大家都明白。 文曲整整三天没下来床,惨的不行。 而老鹰可不认为那天他碰见过文曲,鬼知道那天文曲去干嘛了,反正没来找他。 再说了,文曲怎么样关他什么事? 不过文曲还不是九书里他最讨厌的人。 他最讨厌的是他身边的那个俊朗健壮的死人脸青年——贪狼。 没担当、没责任心、没脑子的怂货! 真是侮辱了贪狼星的威名。 文曲看老鹰对贪狼一脸的鄙夷,眼里闪过一丝不知名的光。 “走吧,老鹰你可是真调皮,非得要人家特地来接你。”文曲一跳一跳的调皮的跑到老鹰身边。 “离我远点儿,有毒你。”老鹰瞬间后退好几步。
第63页 “呵呵,你真可爱~” “滚!” 和文曲对话的期间里,老鹰有瞥过贪狼的反应。 一张死人脸,什么也不在意,什么也入不了眼,什么反应也没有。 老鹰心里嘆了一口气,他真为文曲感到不值得。 …… 九书没和赵家主家在一起,他们是影子在暗中潜伏。 九书的基地在地下。 天然形成的钟乳石洞被改造成一座地下别墅。 檀木的地板墙壁看起来复古不已,抛去对九书里人的不满,老鹰对九书的建筑还是蛮喜欢的。 “掌教,人迎回来了。”把老鹰带到九书的议会室后,贪狼对着坐在主位的那个糟老头子汇报导。 那个老头子就是洛书,不是老鹰诅咒他。说实话,老鹰真的怀疑他那么大岁数了还能要的动文曲么? 文曲似乎察觉到老鹰的目光,唇角微微的勾起,充满了讽刺。 九书的结构,第一层是掌教洛书,第二层是九星,第三层是九星手下的九个掌习。 现在九星全了,掌教也在。 老鹰挑眉,这是有什么大事儿喽。 “老鹰,九书此次请你前来是要与你合作。”洛书自诩年龄和入行的时间都比老鹰大,所以一直以一副长辈的身份自居。 老鹰没接话。 “我知道赵家那不成器的旁支得罪了你,还夺了你朋友的魂魄要挟你。所以为了赔罪我们特地将你朋友的魂魄抢了回来,为此我们九书可是废了很大的劲呢。” 老鹰就呵呵了,这是在和他邀功么? “不过你朋友的魂魄过于虚弱,我们已经帮你把它养起来了。” 奥,这是在威胁他,不是邀功啊。 老鹰冷笑,这么多年了,洛书还是这副挟恩图报的德行,一点长进也没有。 “所以?你现在要我来就是为了给我讲这个?”老鹰眯着眼瞅他。 啧,真是越看越不顺眼。 “当然不是。”洛书有些恼,他一直不喜欢老鹰。 一个年轻的毛头小子,要不是当初他把赵刘两家的两个旁支给毁了,赵家的老家主也不会看中他的才能。 而且要不是老家主要和他合作,他才懒得看到这小子。 更令他怒火冲天的是文曲,他老鹰到底有哪里好?值得他文曲如此费心? 甚至老鹰走的那天,他居然违反九书不得私自外出的规定,擅自去为他送行! 放肆!文曲明明是他的人,他老鹰怎么敢勾引他?他怎么敢! 马德,这黑锅背的莫名其妙。 多年后,老鹰再想起这件事还是忍不住牙痒痒,他躺着也中枪! “你可知道阴商们如今的处境?”洛书冷笑。 “不知道,关我什么事?”老鹰不想听他磨叽,他只想气死他。 当初阴商整个行业里都不要他,如今阴商出事他为什么要管? “无知小儿,你可知如今地府规定阴商死后必须入修罗场?有多少阴商魂飞其中,长此以往阴商不能轮回,岂不是要绝迹?” 洛书怒拍桌子,呵斥老鹰“小子你怎么敢如此不通人性,不为大局考虑!” “关我什么事。”老鹰冷冷的又重复了一遍。 他可没受过阴商们一丝恩惠,即便受过那他也早已还清。 想让他大公无私,捨己为人? 抱歉,他老鹰就是个自私无能的人。老婆热炕头,除了这之外别无所求! 作者有话要说: 在此特别感谢小天使: “宁静的夏天” 的地雷 ×1 ; “百里落青”的营养液 ×12; “时雨云生”的营养液 ×4 ; 么么啾~谢谢小天使们,我会继续努力哒! 爱你们~ ps: 今天两更,二更会晚一点,么么。 第31章 累了 洛书的脾气到底是不行,最后谈话也没继续下去,老鹰还被软禁了起来。 用洛书心里想的,那就是‘软禁起来都是在给老家主面子。要不然,搁我就把你碎尸万段!’ 老鹰摇头。洛书到底还是没搞清楚自己的位置,也不知道到底是谁这么恨他,才把他推到掌教这个位置。 不出所料,文曲又被洛书叫走了。九书的人都知道,洛书一生气就爱折腾文曲。 老鹰呆在一个破旧的屋子里,墙壁处的木材已经被白蚁盗空了。 老鹰百无聊赖的撬起一块墙上的木头,开始玩儿里面的蚂蚁。 白蚁很小,还没有正常白蚁的十分之一大,这是文曲特地养的白蚁,用来传信用的。 “三东四”白蚁们摆出了这三个字。 老鹰知道这是文曲在提醒他,安子的魂魄在别墅第三层,从东数第四个屋子。 老鹰皱起了眉,文曲这么提示他显然是破釜沉舟了。 安子的魂魄一丢,洛书必然要派人彻查,九书中人心不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思,心怀鬼胎,盼着别人比自己更惨。 他文曲却是个例外,一个傻透气的老男人。 这白蚁一查就能查到他,到时候不管他洛书多喜欢文曲,也不能在九书的法里保下他。 文曲这是不想活了。
第64页 老鹰抽出一张白色的符纸,他将符纸贴在自己身上,口中念念有词。 不一会儿屋子里就没了他的人影,只留下一张灰符纸在他原来坐的地方。 一片空荡的屋子里一只白蚁突然挪动着爬向了门口,再仔细看你会发现它的背上有一个模糊的红点儿。 这么大的别墅里,不会有人留意到一只白蚁。 白蚁速度飞快,几乎只看到一条白线飞过。白蚁一直爬出了九书的领地才停下。 它的触鬚探了探,似乎发现周围很安全,于是它的身体一阵抖动,背上的红点膨胀的起来。 不一会儿就膨胀成了人形,是老鹰。 老鹰将手掌心里的那只已经死去白蚁放在地上,给它盖了一片树叶在身上。 “血凭”是个邪术,它能让人凭依在任何东西上,只留下一个红色的人形小点。 但是被凭依的东西,死物会彻底损坏,活物会散魂永世不得超生。 当年有很多人借着“血凭”这个方法躲过了命中的死劫,为此地府生死簿曾一度被影响。 也因此地府才会对“血凭”的凭依者和被凭依者如此严厉。 老鹰是个特例。 虫蚁之类也是能投胎成人或是修成仙的,老鹰这一个“血凭”算是断了这个白蚁的永世。 放在他年轻那会儿他一定不会在意,可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他是有媳妇的人了,他得给他还有他媳妇积德。 虫蚁修仙,当年就有这么一个说法。 老鹰从老一辈走商人的嘴里听来的。 当初某座山上住着一个散仙,他有一个神仙朋友老是来找他下棋喝茶什么的。 这个神仙每次来的时候都会看到一个扫地的小童。 那个小童面黄肌瘦的,一看就是饿的。 神仙看不过眼,就问散仙“你是有多穷,连一个小童子都养不起?” 散仙也不恼,他乐呵呵的说“不是养不起,而是不能让他吃饱,你要是让他吃饱了,这天下苍生就要饿肚子了。” 神仙说他抠门,后来神仙实在看不过眼了,就开始磨散仙。 散仙到底没办法,只能答应他。 散仙叫来童子,特地叮嘱他“你下凡去吃饭吧,记住只允许你吃个半饱。” 童子一听,喜不自禁,他欢欢喜喜的下了凡。 散仙这才跟他好友说“我让他吃个半饱,你且看看他要惹出多大的祸来。” 神仙不以为意“你就夸张吧,那么小的一个童子能吃多少?” 没想到这个半饱直接推空了三个省! 一夜之间,三个省,一片绿叶也没留下。 神仙被震得说不话了。 散仙却笑了“我那小童是树上的虫子修成的,让他吃饱了,这天下的百姓都要颗粒无收了。” 神仙苦笑着摇头“好本事。” 神仙自知自己惹的祸要他亲自收拾,于是他派乌鸦下界去收那童子。 你可以看看,平常无论怎么打农药,怎么驱虫都杀不干净的虫子,只要成片的乌鸦一过,立马变的干干净净。 前两年峰山那边大旱,峰山连主峰和三座次峰近千里的树木被啃的一片叶子都没长,就和冬天似的。 后来,来了一群乌鸦,不到两天再去看就没有虫子了。 两天,千里的树木,虫子全无。 后来农村就流传起这样一句话“老鸹叫,虫子掉。” 人们都说老鸹是老天爷派来收灾的,哪里有灾哪里就有小老鸹。 当然还有一种食腐的大老鸹,那种老鸹是不祥的象徵。 老鹰给白蚁盖上了一片叶子,佛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希望它能寻得另一个世界。 地藏王是佛家的,所以老鹰相信这句话。 老鹰盯着九书的方向,他算了算也该到时间了。 果然九书那个方向忽然飘起了浓烟。 呵,老鹰可是留了一张巴蛇炮制的符纸呢。 一把火将那间屋子烧的干干净净,包括文曲的白蚁,那个罪证老鹰一把火给烧没了。 希望文曲不要让他失望。 老鹰从沈霄云给他买的包包里掏出了一个面具,黑色还带着锈迹的面具上面突出的纹路隐隐能看出是炼狱。 但是再仔细看又好像是一尊功德无量的菩萨,深处炼狱,度化业孽。 老鹰当年毁了赵刘两家的时候也是带着这张面具。 或者说他造下大的杀孽的时候都带着这张面具。 “南无大愿地藏王菩萨!随喜功德,回向冤亲债主。”斩邪除恶,恳请地藏王菩萨赐功德与我门外债主…… 老鹰不信神佛,但是他却相信地藏王菩萨,为此他有时还是会信一点佛的,至少地藏王所信的他都信。 信神只信阎王,拜佛只拜地藏。 …… 老鹰以一种非正常人的速度往他曾和文曲约定见面的老地方赶去。 如果是精通古术的阴商在,他就会认出老鹰用的数术。 “纵地金光法。” 当年武王伐纣,鸿钧老祖将封神榜交给了元始天尊。通天教主很愤怒,于是派他手下妖神协助纣王。 而伐纣必经的最后一座山,就是金鸡岭。
第65页 金鸡岭的孔宣曾在此以一己之力抵挡姜子牙伐纣的大军。 鸿钧老祖的三个徒弟,大徒弟太上老君,二徒弟原始天尊,三徒弟通天教主。 金鸡岭十二仙大战孔宣,孔宣五色神光一刷,十二仙顶上三花、胸中五气、身上法宝便被刷了去。直接堕成凡人。 孔宣站退燃灯、陆压,大败伐纣大军,逼姜子牙挂出免战牌。 元始天尊为让十二仙保命助姜尚,便赐他们纵地金光法,可日行千里,又取混元金斗里的法宝给他们。 老鹰当然没有那么夸张能日行千里,但是要说像水浒梁山的神行太保戴宗那样快倒是有的。 老鹰也不担心文曲太慢,九书中的人实力远不止如此。 文曲要是想过来,他可是养过一只金鹏来着。 老鹰出来的时候是清晨,到了约定的地方已经黑天了。 正好趁着没人,老鹰把山神放了出来。 老鹰用了数术一方面是打乱文曲想死的计划,一方面也是为了让山神放心,他还是有点用的。 山神也知道自己的身体太过庞大,所以只是变成了一缕黑气缭绕在老鹰面前。 “你想救这只鹤,你要知道他曾是神,就算救活了还是半神。” 老鹰对山神说道“我知道有一个人能救他,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他救活这只鹤后,你要一直跟在他的身边保护那个人,哪怕付出生命也要保护他。你做的到吗?”老鹰盯着山神,留意他的反应。 山神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答应了,别说是让他保护那个人,就是要他的命他也给。 “好,这是地址,你去了就说是老鹰让他救的就好。”老鹰给了山神一个地址。 那是老鹰家里的地址,而老鹰家里只有沈霄云一个人…… 老鹰可以救鬼灵精怪,魑魅魍魉,还有人,但是他独独救不了神佛。 而沈霄云却可以…… 山神离去后过了一夜,快到清晨的时候老鹰在的山洞外突然颳了一阵风,随后一个略微凌乱、虚浮的脚步声传了过来。 老鹰睁开眼睛,他起身到洞口扶住那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 “又是那个老傢伙弄得。”没用疑问的语气,一目了然的事。 文曲苦笑“除了他,还有谁?我倒是希望有别人,可惜我这一身卑贱入不了人家的眼。” 文曲此刻已经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比老鹰矮一点,比沈霄云还瘦弱。 “你就是个傻子,何苦为了那个怂包糟践自己。”老鹰有点恨铁不成钢。 要不是为了那个整天板着死人脸的贪狼,文曲能落到这个地步。 “算了,曾经的那些就算是我犯贱。从今天起,再也不会了。”文曲仰起头靠在石壁上,闭着眼睛,忍住那干涩中泛起的湿意。 “你决定离开九书了?”老鹰知道文曲一直养着一只人面蛊,那只蛊用和文曲体型几乎一样的死尸寄养,然后用文曲的血来喂,蛊长成之后那张脸和文曲一模一样。 这只人面蛊早就已经养好了,如果不是为了贪狼,文曲早就假死逃跑了。 “你真的放下了?”不怪老鹰戳文曲的痛楚,而是这么多年文曲那些固执他都看在眼里,他真有点难不信。 “累了。”文曲张开眼,满满的疲惫几乎从他的眼里溢了出来“心死了,折腾不动了。” 被疲惫和绝望掏空的身体没有了心脏,就再也支撑不下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orz终于码完二更啦啊啊啊啊啊!!!终于不用胖十斤了,咩哈哈哈哈~(狂笑) 第32章 放弃 正好老鹰不在家,沈霄云就开始了大扫除。 啊,老鹰那个老流氓。他在家的时候沈霄云一忙碌的开始收拾大扫除,他就在一旁动手动脚的捣乱。 沈霄云来老鹰家好几个月了,都没能彻彻底底的把他们两个的家好好打扫一遍。 哈哈哈哈,这回老鹰终于走了,可给沈霄云乐坏了。 他不知道,就在他打扫的开心的时候,山神已经快到千岭县了。 山神身上有老鹰给他打的一个咒印,那个咒印一是带有他的气息,能让山神顺利的进院,不会被他院里的神鬼给拦住。 二是那个咒印能防止山神伤害沈霄云,只要山神一对沈霄云动了什么歪心思,老鹰这边通过咒印立马就能察觉到。 只要能及时的知道山神的歪心思,老鹰就有的是方法杀死他。 山神进院子里的时候沈霄云正在拆洗行李,院子的水泥台阶上放着一个很大的洗衣盆,沈霄云满手泡沫的在那里揉着被单。 沈霄云不喜欢用洗衣机洗衣服,总感觉洗不干净。 山神一进院,沈霄云就看见了。 “您有什么事吗?”沈霄云擦了擦手问山神。 山神冲到沈霄云面前,黑色的雾气不停的翻滚,可见山神有多急切。 “唔,可以救。”沈霄云听完山神的请求后犹豫了很久才开口道。 “不过,他要什么时候醒过来就不清楚了。” 鹤神的魂魄被山神放在灵石里养的挺好所以有救。 但是总归是被雷劫伤了,就算是救过来也不能确定他到底能不能醒过来。
第66页 “你要是同意的话,我就去准备了。”沈霄云不确定山神能不能忍受永远守着一个可能一直也醒不过来的鹤神。 如果山神做不到守着他的话,那就不如放弃鹤神,不救他。 一个醒不来的,又没有人记得、守候和期待的鹤神还不如直接死去痛快。 山神当然同意,只要能救活他,哪怕是让他永远守着一个醒不来的鹤神他也愿意。 沈霄云瞭然。 “不过不及于一时,你先把他的魂魄与灵石完整分离。”沈霄云嘱咐山神。 山神照办的间隙里,他又继续坐下开始洗他的衣服。 嘛,这个被单泡太久就不好了。 还是赶紧洗完了,晾出去吧。难得今天的阳光这么好。 沈霄云之前就一直想当老鹰的媳妇儿,所以这洗衣做饭的本事他没少学了,熟练的很。 等沈霄云洗完衣服、倒完水回来后,山神还没把鹤神的魂魄完全剥离。 谨慎点儿也好,至少这证明山神很在乎鹤神。 沈霄云摇摇头,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 人总是摔疼了才知道避开石头、障碍。原来神仙也是这样,只有失去了才会长记性,才会长大为别人考虑。 沈霄云准备的东西没多复杂。 成把的佛香,上面还印着观世音菩萨,莲座慈悲。 还有一张黄纸,就是很多农村人家里过年的时候用来盖饺子的黄纸。 沈霄云点燃了成把的佛香,用佛香在黄纸上点了很多烧透的小孔。 “拿着这个,今天晚上十点半去河西那边把它烧掉。记得你要念出鹤□□字还有烧纸的地址。”沈霄云嘱咐道。 “一会儿我会把该注意的事情给你写到纸上。你照着做就好。”沈霄云想了想还是不放心,决定给他写在纸上。 ‘谢谢。’山神对沈霄云道谢。 这份恩情他会永远记得的。 “没事,你只要别着急就好。这是个很慢的过程,急不来。”沈霄云笑着回应道。 不用在意的,举手之劳而已。 沈霄云这边倒是没什么问题。但是老鹰那边就没那么容易了。 九书的人在追捕他们。 洛书疑心太重,哪怕所有人都认为文曲死了,但是那个老傢伙还是不会放弃的。 毕竟他对文曲有某种执着,一种变态的执着。 老鹰知道他们一时半会儿搜不到这里。 眼下最重要的反而是文曲,他现在真是满身的死气。 恨不得一闭眼就永远不再醒来。 老鹰有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 “你既然已经决定离开九书,放弃那个白痴了。你现在这幅样子又是闹什么?” 老鹰拽着文曲到了洞旁边不远的一处小河边。 “你看看你现在样子!人不人鬼不鬼的,你这样作践自己给谁看?”老鹰掐着他的脸。 “你在我面前摆着副样子有什么用?我又不是贪狼。” 要不是看在他们是好友的份上,老鹰真想把他扔在这不管了。 那么多年文曲都挺过来了。 “你忍了这么久。不就是为了弄死那个老傢伙吗?那你倒是去做啊!” 文曲在九书中隐忍那么多年。被洛书那个老傢伙折腾来折腾去的,就是为了等有一天能把洛书从那个位置上弄下来,然后慢慢折磨死他。 文曲是靠着自己的实力爬上现在的位置的。 几乎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文曲其实是赵家老家主钦点的掌教。 赵家内部也是内斗不断。 老家主和他的弟弟各掌一派。 老家主这边比较器重文曲,而他弟弟则派了洛书上任。 老家主还不想太早和他的弟弟翻脸,所以便由着他推了洛书上任。 文曲和贪狼是赵家收养的孤儿。 文曲大贪狼七岁,贪狼小时候就是一个面瘫脸。 也不知文曲到底怎么回事才会看上他。 当初少不更事,文曲因为他和贪狼是一个时间来到赵家的,于是相信了大人口中那该死的缘分。 他又怎知,其实是有缘无分。 赵家收养的这一批孤儿,受过训练之后会被派去各个岗位。 文曲跟贪狼是其中最优秀的,分派的时候贪狼被老家主的弟弟要走了,而文曲被老家主留下了。 不过,文曲和贪狼还是像小时候一样好。 是文曲单方面的认为他和贪狼关系好。 文曲还傻呵呵的以为贪狼没有变。 他不知道的是,贪狼之所以还会见他,待他和曾经一样,不过是因为家住他弟弟给他下的命令。 文曲这边越陷越深,而贪狼却被他的上司灌输了各种各样的东西。 灌输的最多的就是如何利用文曲。 贪狼虽然没心无情,但是好在他不屑利用这些小手段。 没办法之下,家主的弟弟只好将洛书送上了掌教的位置。 洛书别的不会,就是阴谋诡计多。 洛书又掌握着文曲和贪狼的所有的资料。 洛书用他拿来威胁文曲。 他威胁文曲,如果文曲不妥协他的话,他就想方设法的弄死贪狼。 文曲心里明白,贪狼就算再厉害,但是一个不屑使用骯脏手段的部下也没有多大的价值。
第67页 顶多就是个冲锋陷阵的弃子罢了。 奈何文曲说的话贪狼不听,他只效忠他的主人,只相信他主人的话。 爱情使人盲目,就算憋屈难受的要死,也能忍过去。 文曲就这么为贪狼挡了十多年的祸。 期间他也有挺不过去的时候,有时候他都想,算了吧,放弃吧。 你这么做,难道他会爱上你,或者给你一个拥抱么? 他文曲的爱真的就这么卑贱么? 但是每当他想到贪狼那张死人脸的时候,他又忍了下来。他做不到看着他死。 贪狼还小他七岁,还有很长的路可以走,他会走的比他远,过的比他更好。 直到后来九书和老鹰的第一次合作,文曲真的动摇了。 老鹰那个时候是真的看不起他。 “你是不是有病啊?我要是你,我就先噼死贪狼,再搞死那个老傢伙。”老鹰当时就恨不得骂醒他。 后来斩山妖的时候文曲为了给贪狼挡攻击,直接被妖毒侵体。 当时山妖抓住文曲威胁一干阴商,其他人都停手怕伤了文曲。 只有贪狼挥剑刺向了他,那一剑过去绝对正中文曲的心脏。 老鹰整个人都毛了,什么玩意儿,这么对待喜欢他、为他那样付出的人? 老鹰手中红线猛的一甩将贪狼的手臂缠住。 贪狼皱眉,他不满老鹰的做法,他妨碍了他除妖。 “贪狼你他妈还是不是个男人!”老鹰怒喝。 贪狼不理,他认为老鹰并不适合当他们的合作人,太过优柔寡断。 老鹰看他一副不知悔改的死样,手上一个用力,红线暴涨,拖着贪狼将他狠狠的砸在了地上! 老鹰上前一脚踢断了贪狼的持剑的手臂。 贪狼猛的蹙紧了眉,疼痛让他感到很不适。他在考虑,是否有必要击杀老鹰这个阻碍。 而山妖趁着他们两个乱斗,其他人瞠目结舌的时候悄悄的向一旁逃去。 老鹰一脚踩着贪狼,连头都没回一抬手一道赤红色火焰飞了出去,正中山妖身上。 那是朱雀沉睡前留给他最后的火焰——三昧真火。 火焰迅速爬满山妖全身,但是却极有灵性的避开了文曲。 “你有这种手段为何早不使用?”贪狼看到这里,立马阴沉下脸质问老鹰。 “少他妈谴责老子。”老鹰那时候还年轻,做事不知收敛,脾气也是一顶一的爆。 “我就想看着你这王八蛋找死,你有意见?”老鹰照着他的断胳膊又是一脚。 这一次贪狼却利落的躲开了。 他之前任由老鹰打他,只不过是上头说老鹰是他们的合作人,要他和谐相处忍让对方。 现在这个合作人不仅保留实力,甚至还伤人,他认为老鹰的行为已经可以归为背叛了。 所以他有权利抹杀他。 老鹰看着重新站起来,浑身的杀意的贪狼危险的眯起了眼。 两个人之间气氛十分紧张危险,战斗一触即发! “算了……”就在这时,文曲的声音传了过来。 “老鹰,麻烦你了。”文曲闭着眼,微笑着拜託老鹰带他离开这里。 老鹰皱眉,他不喜欢文曲爱的卑贱,但是他更讨厌贪狼的渣。 “走,我带你去驱毒。”老鹰扶起文曲。 他在九书这些日子里,文曲给了他不少帮助,他还是懂得感激的。 “贪狼。”文曲靠着老鹰站起,他看着贪狼,一双眼里宛如死水般沉寂。 “我放弃了……” 他放弃了,他卑贱如此他认了。 他要不起他贪狼,所以他放弃了…… 第33章 希望 老鹰一直觉得文曲身上有某些属于沈霄云身上的气质,所以看到文曲对贪狼爱的那么卑微的时候,老鹰才会生气、看不上眼。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你喜欢的人,喜欢你的人在对着别人卑躬屈膝一样讨厌。 “你真放弃了?”都爱到尘埃里了,还能指望他一朝就能变回完石? “或许吧……”文曲是真的感觉到累了。 这么多年了,就是块石头揣在怀里这么暖着,也该捂热了吧。 可惜还就有这么一块永远也捂不热的石头,疲惫充斥着文曲的四肢百骸,心力憔悴。 “我放弃了,我要离开九书。”文曲越想越累,他不想再和贪狼在一个地方了。 或许离开了他,自己就能真的放下了。 “不过在这之前,我要先弄死洛书。”文曲发狠。 那个老傢伙一大把岁数了,还想着玩弄小年轻。 他自己不行,他就用各种各样的玩具来折腾他。 满身的屈辱和骯脏,真难为还有老鹰这样的人愿意帮他。 “嗯,确实不能便宜他。”老鹰也讨厌洛书。 那个老傢伙仗着自己年纪大,入商入的早就倚老卖老,作威作福。 啧,狗仗人势的东西。 其实他就是个弃子,还真把自己当什么宝贝了? 眼瞎的看不清自己的位置。 洛书的阴谋诡计是家主他弟弟更好的控制九书的方式。 当然,洛书的行为一定会引起家主手下人的不满,到时候让洛书趁机搞着小动作陷害那些人。
第68页 就这样慢慢蚕食九书。 只不过那些人都被文曲暗中保下来了。 文曲再不堪,再骯脏,但是九书中家主的下属们还是很认同文曲的。 毕竟他的实力有目共睹。 而且这些年,他为贪狼做的一切他们都看在眼里。 即便他们也觉得他犯贱,可是讲真的他们真的打心眼里佩服文曲。 换做自己的话,真的能为一个人做到那个地步么? 而且他们也很羡慕贪狼,有那样一个人可以一直爱他。 只是人心终归有冷的一天,终归有在爱情的火焰里冷却的一天。 一味地付出,却连一丝希望都看不到的未来,不会有人想走下去的。 文曲也有绝望的一天,也有放弃的一天。 现在文曲放弃了,可是他整个人也像死去了一样。 “有一个人,他和你一样追了一个没有回应的爱情追了十几年。”老鹰把文曲拽到了一块石头上,开始和他讲。 “他喜欢的那个男人也是个混蛋,怂包。因为某些原因对他的爱视而不见,假装不知道他喜欢自己,甚至还大大咧咧的满城的相亲。” “那个人和贪狼一样大,他等了一个忘了他们第一次见面的人十几年。” “渣男在他小时候戏嚯的一句‘将来找男人也要找我这样的人’误了他十几年。” “他堂堂的大少爷,学着洗衣做饭,伺候渣男。” “但是你知道么?即便是在那看不到未来的十几年里他也没选择轻生,更不会卑微的去贬低自己。”老鹰目光如炬的看着文曲。 “他心里有一盏天平,他掂量的清自己的价值,他知道自己是凤凰的价,他知道他能挑这天下任意一棵树去栖息。” “虽然他最中意的那颗歪脖子树自以为自己是棵梧桐,牛批的不行。但是凤凰他自己清楚他追着那棵树是因为爱,如果那棵树不要他他也不会把自己当做鸡,轻贱自己。” “都说宁做鸡头不做凤尾,那些人也就嘴上说说。鸡头值多少钱?凤尾有多大的价值?谁心里会没数?” 老鹰不想看到一个有沈霄云影子的人因为一个渣男变成这样。 爱自己的媳妇儿,连带着不忍心看一个和他有些像的人堕入尘埃里,不见天日。 更何况,文曲算的上是他的知己了。有些理念和想法是他们通认共有的。 文曲低垂着眼,不知在想什么。 过了很久,他才忽然开口道“我能见见那个人么?” “如果你死不了,这次回去我就带你去见他。”老鹰起身道。 “他……现在过的好吗?”文曲抿了抿唇,迟疑地问道。 他和那个渣男在一起了么?他过的幸福么? 如果他现在很幸福,那他是不是也可以奢望,他是不是可以借着他的幸福去憧憬未来? 有时候,和你同样境遇的人活的比你好,是会给你带来力量的。 因为一样的境遇,或许有那么一点点的概率可以让你和他一样幸福。 总是能看到希望的,不是吗? “他明年五月份就要结婚了,和渣男一起。”老鹰回头又道。 “还有,渣男现在已经不渣了,他改过自新,恨不得把全部都掏给他。” 文曲闻言眼神亮了起来。 “只要这次你能站起来,我保证你能找到一个宠你一辈子的人。”老鹰从来没对他认可的人说过假话。 “啊~那我就期待着了。”文曲放松的靠在石头上嘆气。 积压在胸口十几年的那口郁结的浊气终于吐了出去,轻松释然。 随之而去的还有他对贪狼的感情。 他给的不一定是贪狼想要的,他为贪狼做的不一定是贪狼愿意接受的。 何必在自作多情? 随他去吧…… “回九书。”文曲起身活动活动僵硬的身体。 以前的沉沉死气已经不见了,他顿时轻松了很多。 “嗯,这会儿那个老傢伙应该对着‘你’的尸体在干坏事儿呢吧。”老鹰讥讽道。 “嗤,不然呢?”文曲厌恶的道。 那个满脑子黄色废料的老东西还能有什么出息。 “啧啧啧,真爱啊。”老鹰憋着嘴感嘆。 “去他妈的真爱。”文曲黑脸爆粗口。 要不是那个老傢伙前不久做的那件不可饶恕的事,他也不会下定决心离开九书。 他到现在都忘不了那天的景象。 那天洛书从赵家回来的时候一脸的菜色,估计是被他主子给狠狠的骂了。 回来之后他就把怒火都撒在文曲身上。 谁知他竟然还觉得不够解气的叫来了贪狼。 他把文曲绑在了床上,就当着贪狼的面折腾文曲。 哪怕是嫌弃、厌恶也好,只要当时贪狼眼里有那么一分波动,文曲都不会那么绝望。 什么也没有,就像他文曲是一件没什么存在意义死物,一点也入不了他眼。 “哈哈,哈哈哈……哈哈,咳!”文曲控制不住的大笑了起来。 笑的不住的咳,笑的心如死灰,笑的疲惫不已,笑的绝望凄凉。
第69页 他的笑让洛书恼怒,他越笑洛书也越死命的折腾他。 可是文曲停不下来。 他觉得自己好可笑啊,有什么好笑的?不知道啊,但是他真的好好笑,像个白痴一样。 婊/子一样的存在,还非得给自己立个贞节牌坊拉着路边的人给他看。 哈哈哈…… 而贪狼自始至终都没有一丝情感上的起伏。 这才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草。 “这些年九书越来越差,赵家不少上层对洛书越来越不满意,虽然洛书一直把责任推脱到九书的人身上,但是那些人不是傻子。洛书的主人早就已经打算捨弃他了。”文曲道出了洛书现在的处境。 “意料之中。”赵家家主的弟弟赵尚还没那么幼稚的认为能靠一个洛书就可以蚕食整个九书。 九书的人里面除了贪狼和他的那些手下外,其他的人都没显露过真正的实力。 都在隐瞒。 就连他前不久刚打了一顿的小屁孩儿和人妖他们三个也根本没出全力。 九书里面的人,单论武力老鹰只能说他最多占个中下等。 而且之前和他合作那次也是。 其实单靠九书自己的力量就可以肃清那次群妖□□。但是九书的人一直就没使过真能力,所以不明真相的赵家上层才会头疼的找人合作。 赵家家主老早就盯上了老鹰,正好借着这次机会和他好好的推心置腹了一把。 说实话,老鹰觉得赵家家主确实是个人物。 如果不是因为赵尚是他亲弟弟,他为了给赵尚点儿生活乐趣,他早就把他的羽翼给折了,还犯得着这么磨叽? 赵尚一直认为赵家家主的位置是他哥哥从他手里抢走的。 也不知道是谁给他的勇气让他这么想的,巴啦啦小魔仙么? 赵尚看他哥哥是百般不顺眼,所以一直到处给他捅娄子、使绊子。 他安排洛书进来就是想告诉赵家家主:我有和你一样的能力,就算你是家主你也不敢和我撕破脸皮。 赵家家主:对对对,你说的都对。乖,你不是想玩玩九书么?那我就安排下去,让你玩儿的开心好了。 赵家家主完全是拿他当不懂事的小孩子来哄,可怜了赵尚还认认真真的把他当做毕生最大的敌人。 也不知道赵家家主是故意的,还是真的心大。 他把对他都异心的人都安排到了高位,给了他们很大的权利,放任他们在暗处搞小动作。 而且他把对他的衷心的那些人都降到了底层,他们成天被欺压,累个臭死。 不过真正了解赵家家主的人才会知道,他这么做只是为了锻鍊下一辈。 只有从暴风雨中活下来的人,才能带着赵家继续辉煌下去。 为此,他可以把所有重要的人都打压下去。 包括他的亲骨肉。 那个被他隐瞒了所有人,偷偷放到旁系的儿子,一个不知道自己亲生父亲是谁的儿子。 尽管他的儿子已经失踪很久了,但是他不会去找他。 活着回来是他造化,回不来那也是他的命。 赵家的家主不能是废物,不能只顾儿女情长,这是祖宗们一代一代言传身教的家训。 这是不可能被更改的…… 第34章 佛曰:不可说 文曲有一副温润如玉的贵公子模样,可是那双眼睛却充满了魅惑。 洛书就是栽在了那双眼睛里。 矛盾的长相让人想撕裂他面上的温润,看到深处的娇媚。 老鹰用纵地法带着文曲绕开了追兵。 文曲使一手控虫的好本领。文曲有一种金色的蝶,名唤“草蛇”。 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大事前的预兆,动荡前的伏笔。 草蛇飞过的地方会留下不明显的金粉,如果有人经过就会破坏掉空气中金粉独有的痕迹。 草蛇根据金粉痕迹是否被破坏来判断敌人的位置。 老鹰顺着草蛇的引领,一路避开了九书的人。 “就是不用草蛇,我看他们也找不到你。”老鹰摇头笑道。 “那当然,他贪狼手下都是一群头脑不够,四肢来凑的蛮莽之辈,哪有我手底下人一半的聪明。”文曲自豪。 文曲手下的人来九书的第一天就被文曲告知过“侠以武犯禁,儒以文乱法。在我这里不用你写或是说些乱七八糟的,不用你手握兵器与敌人拼死拼活。” “我要的是你能兵不血刃。” “兵不血刃,才能近者亲其善,远者慕其德,远迩来服。” “我不管你在别人面前如何,但是只要在这九书里,你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要考虑好了,一百句一千句里如果有一句废话,别说刑堂在等着你。” “所以你把他们养成了一群神经病,一张嘴就让人来气。这也算有用的话?”老鹰想到那个女人还有那个人妖,忍不住呲牙。 “算啊,怎么不算,愤怒使人冲动混乱。让人来气也是一种本事。”文曲不以为意,他手底下的人说的一百句话里面也就有半句话是真的。 这可是个好本事。一句谎话要用一百句话来圆,那他们的话里又有多少句是真的多少句是假的? “我告诉你啊,如果你再拿在九书里的那套话在我跟前说。文曲,你别说我打你啊。”老鹰是受不了文曲那套一百句话里有没有真话都要靠猜的德行了。
第70页 好几年前他就跟文曲搞好了关系,几年来那么多人没有一个发现他和文曲的关系的。 这个人到底有多能藏可想而知。 “不会,我既然都出来了,那就要重新做人喽。”文曲无所谓道。 九书里没有把自己当做一个“人”来看。他们只不过是一个工具,听命令让生则生,让死便死。活的身不由己,过的没日没夜。 “你还别说,别看你这幅狗德行,你那些手下倒是挺衷心的。”文曲手下的那些人一直在拖延,他们是想让文曲逃出升天,但是他们不会想到文曲会回来杀洛书。 “我一直不把自己当工具,我有血有肉自然也不想我的部下像死人一样。” 再说哪怕心里不想活,但是当真正面临死亡的时候,人还是会有活的渴望。 大多数自杀的人都会在将死之际后悔。 跳楼的人,跳下楼顶后开始后悔;喝药的人,喝下□□就会后悔。 但是最后的自救却不是他们轻易能做到的。 每一个将死之人都会有外鬼傍身,等他死后抓去当替死鬼。 如果他快死的时候后悔了,那些外鬼会强制的帮他们死。 除非你的命硬,或者你的八字占的够稳,不然你就是下一个横死鬼。 自此大庙不收,小庙不留,风雨飘荡的去寻找下一个替死鬼,好去投胎。 “啧啧啧,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老鹰感嘆,果然跟文曲这个傢伙相处时间长了,都会变得狡猾无比。 “嗤,我多单纯。”文曲不屑。他多单纯啊,不然能傻了吧唧的为了个初恋去玩纯爱? 一厢情愿,满腹惆怅的快有一江春水长了。 不过没比的上春水,人家能东流入海。他这却是在肚子里反覆的碰撞摇晃,翻来覆去的苦的心生疼。 老鹰摇头,感情这种事没法说。文曲现在还知道回头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老鹰曾经一度怀疑文曲最后会死在贪狼手里。 两个人站在对立的阵营,文曲对贪狼下不去手,可是贪狼却不会把他放在心里。 还好,这傢伙还没傻透气了。 和逃出九书时候一样,老鹰把他们两个凭依到了两只白蚁身上熘了进去。 见到洛书的时候,他正对着“文曲”鞭尸。 “你个该死的贱/货,你就这么想离开我?”带着钢刺的铁鞭一层一层的撕刮着尸体的血肉。 “啧,玩儿的这么狂野么?”老鹰唏嘘。 “别搁这瞎扯蛋了,出去帮我放风。”文曲手中白色的长绫一甩,死死的缠住了洛书的脸,堵住了他的嘴。 “行吧行吧,你好好玩儿。”老鹰耸肩。 文曲憋屈了这么多年,这股气要是都发泄在洛书身上,那可是生死不能。 老鹰手里掐着硃砂笔在洛书的门上画了几笔,又在走廊里的墙角、顶棚画了些鬼画符。 然而就是这些像幼儿园小朋友的涂鸦却恍惚的藏起了洛书的房间。 巡查九书的人就和没看到老鹰一样,从他面前一脸严肃的走过去了。 没有惨叫,没有挣扎的声音。老鹰可以想像的到屋内的场景,因为文曲总喜欢让人忍受着痛苦却又一动不能动。 要是往深了说,文曲的这个毛病还是洛书□□出来的。洛书就爱这么对文曲,现在一报还一报。 文曲爱干净,不管衣服是好是坏,发型乱不乱,只要干净就好。 “走吧。”所以单看现在出门站在老鹰面前的文曲,完全不会想到屋里的洛书已经变成了一摊碎肉。 而数不清的白蚁爬满了碎肉,在上面啃食着,有些吃饱的白蚁还衔着肉屑回巢。 洛书的房间早就被白蚁盗空了。也许等有人发现洛书死了,想去找他的尸体的时候就会发现满屋的血腥味,却没有尸体。 是了,谁会想到他的尸体遍布了整间屋子? 呵呵,如果那个时候有人从外面“吱呀~”一声关上门。 那个人就被关在了尸体围成的房间里…… 文曲挑起唇角邪恶的笑了起来。哇,他的这个脑洞还蛮不错的。 “无聊。”老鹰看白痴似的斜了他一眼。 多大的人了,杀人也这么幼稚,无不无聊? “啧,老鹰你这样将来一定找不到媳妇儿。”文曲吐槽“这么无趣,注孤生啊。” “呵。”老鹰停下脚步回头嘲笑他。 “我明年五月份的婚礼,记得包个大红包,单身狗~” 文曲:!!! “我媳妇儿人温柔能干,还对我特别好,黏人又分得清轻重缓急。哎~有个完美,这么好的媳妇儿有点儿压力大啊。”老鹰甜蜜的抱怨。 文曲:……“汪!” 对不起,原谅他没忍住汪了出来。 话说他才刚刚暗恋失败好不好?这么餵他狗粮真的好吗! “不跟你说了,难怪当初你那个伙计跟我说不能和你插科打诨,没得说赢。”文曲对于老鹰的不着调,甘拜下风。 “嘁,朱老三那张大嘴巴。老子的良好美德都让他给我败坏尽了。”老鹰嘟囔道。 抱着安子的朱老三:……阿嚏!
第71页 “家主要请你再走一趟的事,你知不知道。”赵家家主前些日子给文曲下了个命令,要他暗中把老鹰带回赵家一趟。 “知道,不过不用了。反正你也离开九书不再为赵家效力了,我也跟赵贤之没什么好谈的。”老鹰撬开放置安子魂魄房间的门,后面文曲默契的用白绫缠住闻声扑来的死尸。 那些死尸体内寄宿着魑魅,文曲的白绫是挂在祈福树上百年后褪色却不腐朽的红绸炼成的,放在寺庙的香炉下受尽烟火和跪拜。 承了障业,得了福泽。 白绫松开后,死尸化成了沙尘散落。 被魑魅寄宿过的死尸都被活着炼成容器,而魑魅借着活尸里的那源源不断的怨气来维持尸体不腐。 一但魑魅一灭,怨气一超度,那尸体便维持不住顷刻间腐朽化沙。 “你这东西好用,改天借我玩儿玩儿呗。”老鹰垂涎文曲的白绫好久了。 “行啊。”文曲答应的挺痛快。 不过还没等老鹰欢喜,文曲又悠悠说道“不过要拿你的红绳来换。” “咳。那还是算了吧。”老鹰摸摸鼻子拒绝道。 开玩笑呢,这白绫能再炼,他那红线可就一根。 “我就好奇了,你那根线到底是什么材料的?削金断玉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能捆仙缚魔?”文曲一直对老鹰手里那根神秘的红绳很感兴趣。 阴商嘛,都爱收集法宝。毕竟宝贝越多、质量越高,走商就越安全,活下来的可能性越大。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老鹰双手合十,模仿出家人行手势,打了个哈哈妄图混过去。 文曲眯眼。 又是这样,一到这个问题上他就遮遮掩掩的。不过算了,他也不是太感兴趣。 “你不是不喜欢佛么?怎么还学上人家出家人了。”文曲显然不想放过他。 “我是不喜欢佛,但是我信奉地藏王菩萨。地藏是道是佛,所以我即便再不喜欢佛也是相信的。至少地藏王菩萨所信的我都信。” “我就奇了个怪了,别的阴商有信地藏的,信阎王的也有,但是没人像你一样只信也全信他们两个的。” 文曲偏头盯着老鹰“你,什么原因?” 老鹰不置可否的一笑“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有些事,不是活人能知道的…… 第35章 注孤生 “你知道家主要跟你说什么吗?”文曲想了很久还是问了出来。 “关于我的记忆。”老鹰想也没想就说了出来。 “……”文曲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也不用为难。毕竟你曾经受过赵贤之的恩。”文曲挺重恩情的。 这种夹在恩人与好友之间的事情,对他来说就是一个难以抉择的问题。 “赵贤之现在手里握着的筹码无非是关于谁动了我记忆的这个问题。” 不过老鹰已经知道到底是谁下了咒给他。 就是他自己。 死去的自己。 做阴商这行是不能有感情和亲人的。因为那会给他们带来伤害,也会成为自己最大的弱点。 但是如果一个失去了所有记忆的阴商,凭藉他多年走商的经验,他会是一个极度冷静并且心狠手辣的人。 只是沈霄云的出现成了一个意外。 死去的他既然能占卜出未来的事情甚至下了咒让他遗忘关于亲人,爱人的记忆。 那就一定会算出沈霄云的存在。 也会知道沈霄云的真正身份。 可是沈霄云一定不会让他失去所有的记忆。会让他重新记起自己,那么这个咒的存在意义到底是什么? 阴商死后下地狱的时候,转生投胎是要按照自己行商的亏空来算。 亏本儿的、平本的,下一次就没准投生到畜生道。盈利的,不管你盈利多少下一世只能是阴商。 阴商中有一小部分都不是人类。他们的上一世是来自于各种鬼灵精怪。 所以即便有亏空的阴商托生到畜生道。也会有另一部分来补上,所以一直以来阴商的总量处在一个很微妙的平衡上。 虽然都说阴商是为了走商赚钱养家,但其实他们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地府而经商。 扰乱世间的,不论是什么,哪怕是鬼神都要打上记号送入地府。这样,一来方便的地府判案,二来是避免这些灾祸的根源用某种方式躲避地府的追查。 这整个世间就是一盘棋,执棋者是地府和神佛。盘中的棋子就是阴商们。 盘中黑白棋子即分阴阳。阴阳平衡,可有微妙偏差却不可颠覆整盘。两方执棋者并非敌手,而是合作者。 他们共同执掌着一个人间。为的就是很多小说中说的三界平衡。 每个阴商身上都背着很重的孽。所以他们才会干这行。说阴商是一个刑罚也不算错。 这就是老鹰之前说的好人没有一个想干这行的。 这是一个不能改行的事情,除非你犯了很大的错或者亏空,托生到畜生道。 要不然你永生永世都只能是阴商。 阴商托生的时候,法宝会跟着他转世投胎。 每个阴商的身上都会有一个神秘的纹路。这个纹路就像人间的身份证一样,是每个阴商的身份代表。这个纹路会在三界中作为一个通关文牒。
第72页 而那些一世甚至几世才炼制出来的法宝也会被保留在这个纹路中。 老鹰的那根红线还有文曲的那条白绫就是跟在纹路中出来。 但是记忆却不会跟随着纹路而来。 老鹰现在就对自己的前世很茫然。 “你既然已经有了答案,那这次赵家你是不会去了。” 文曲虽然已经脱离了赵家,不在为赵家卖命。但是他还是阴商里头的人,所以有些话他必须要讲。 “你知不知道现在的人间,出了祸乱。大量的妖魔鬼怪聚集,他们专门袭击阴商。”文曲属于赵家的上层人物,有些事情他还是知道的很清楚的。 “顺带着连地府的修罗场都被心存歹意的人利用了起来。如今阴商的数量在锐减。”无法托生的阴商要么永世做畜生,要么魂飞魄散。 所以同是阴商,即便出事的不是自己也会有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不是我说,但我有一种直觉。老鹰,你就是这次事件的中心。” 老鹰默不作声的没有回答。 这他比谁都清楚,沈霄云的到来仿佛是命运中的安排。 他不单纯的只是一个人/妻,他的能力将是老鹰未来中的一个最大助力。 沈霄云的能力和他的并不是一个类型。如果说神鬼佛对立的话,沈霄云有可能跟他是对立的阵场。 老鹰不愿意相信命运。但是佛家讲究缘分,都说是天赐的良缘,老鹰不得不怀疑他们之间是不是那些虚伪的神佛刻意的安排。 不过老鹰还是拎得清。安排是安排,情感是情感。 他和沈霄云之间的感情,无关阵场,也不存在更不介入阴谋诡计,和所谓的神的恩典。 老鹰更相信的是命中的註定。 或许他们前世、再往前、往前追溯到一个想像不到的时期里,他和沈霄云一直都有一份斩不断的姻缘。 “所以你想说的是未来里阴商最大的合作,归根结底其原因来自于我?”老鹰轻笑道。 “没错。这阴商就像天下一样。自古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我们如今面对的大大小小的商行就像是大大小小的国家和王朝。” “王朝和国家之间内乱外斗,商行里也是。谁都争着整片天下,谁都防着内鬼和外敌,不会相信任何一个人。但是这一次,阴商们却久违的合作聚集在了一起。” 文曲感嘆“该不该庆幸我生在了一个好的时代。我居然荣幸地见证了整个阴商的团结?” “而这个团结最后能否成功,就取决于你。” 文曲的直觉一直很准。不枉他装了萝莉这么久,所谓女人的第六感,他一直很有。 神特么第六感,老鹰简直无力吐槽。 不过他确实说的很对。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常言道:到今朝有酒今朝醉。我现在就想着赶紧回家抱媳妇。明年五月还要结婚,在这之前,我不会再出商,也不会再折腾乱七八糟的事。” 老鹰耸肩,如果在明年五月份他结不了婚的话,先不说他媳妇儿会怎么样?单看朱老三就能活撕了他。 “你这算是口头的请帖?”文曲挑眉。 “当然~不是。” 老鹰精的很“口头协议多没意思呀,你说这咱有个耳性不好的,不小心给忘了怎么办?” “这种婚姻大事吗,当然要纸质的请帖呀。” “嗨,不过你说奥,这纸质的请帖可比口头的协议贵得多。我还得买纸,你说我是结婚的人叫我出钱买纸不合适吧?。”老鹰的唏嘘话还没说完,文曲就直接打断了。 “红包,红包,给你包个大红包!您老可闭嘴吧。”文曲一脸不爽。 “你是铁公鸡呀还是钱串子?掉钱眼儿里了吧你?一辈子就结一个婚,你都这么抠门儿!” “开玩笑的,开玩笑的。”老鹰笑着拍了拍文曲的肩膀。 “就是说一辈子只结一次婚。当然,凡事都要亲力亲为,自己办。我要给我媳妇儿办一个最好的婚礼。” “就靠你那审美?”文曲都不好意思说他。 “就你那假人都能做半个脑袋,跟啃下去一半儿似的。还有,这都二零一几年了?外边儿跑车都换了不知道多少代了,你还跟那做三轮儿的纸车?” “不是我就纳闷儿了,哪家眼瞎的会买啊?是那些没考下驾驶证的吧?话说三轮车用不用驾驶证?”文曲吐槽。 “还有啊。你看谁们家绵羊没毛?不是我说,我真的很欣赏你媳妇儿的眼力。至少他能一眼认出来你做的那是纸羊。” “嘿,我说。”文曲怼了怼老鹰,不怀好意的坏笑道。 “你怎么跟你媳妇儿解释的那一屋子的纸人和纸羊呀?” “你是不是没说实话?我可知道你那一屋子的纸人和纸羊,是因为太丑而卖不出去的啊。” 老鹰:…… 老鹰觉得决定不理他,就当做没有听见他说话,就当他不存在。 呵,再说了。他会告诉文曲其实他跟他媳妇儿说是因为做的太多了,所以把剩下的存在了仓库里吗? 开玩笑,他会那么傻吗? 嘶~不过现在回忆回忆,当时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沈霄云好像眼底有些笑意?
第73页 难道他媳妇儿知道啦?不能吧?他装得那么像,说的那么大义凛然。 咦~老鹰打了个寒战。顾忌着自己的脸面,还是不要往深了想了。 “我说,这个梗还能不能过去了?”老鹰表示:烦人,不想谈,闭嘴三连。 文曲:我就笑笑不说话。 “回去?” “当然回去。对了,我还要带你看看那个人。”老鹰没忘了要给文曲介绍一下自家媳妇儿。 咳,当然,到时候他是打死也不会承认自己就是那个渣男的。 相信他的媳妇儿也不会打他的脸,应该不会穿帮的。 唔,应该吧…… “我很期待。”文曲眯起了眼。 他倒是很期待到底是什么人,神通广大的收了这个老混蛋。 老鹰年轻那会儿,虽然没欠下什么风流债。也没万花丛中过,但总有那么些长毛的叶子沾身。 老鹰那会儿,就是个没情商的玩意儿。那会儿有多少人都断定他要注孤生了。 不是,在感情方面他就是个白痴。 人姑娘抛手帕、写情书,他骂骂咧咧的说人家往他那儿故意扔垃圾。 人姑娘给他抛媚眼儿,扭腰摆臀、花枝招展。他说人家眼睛抽筋儿,腰不好,笑的花枝烂颤。 啧,你给我眼睛抽筋个看看?就算眼皮抽筋,眼睛也抽不了吧! 人姑娘故意跌在了他面前,想让他扶起来。他说人姑娘长那么大眼珠子白长了,生眼瞎的看不见道。 人姑娘给他买东西。给他送饮品,送吃的。老鹰大惊失色的捂紧钱包,怀疑人姑娘惦记他的钱,想坑他的钱。 不,我就说。他老鹰这种走商都忘记带钱、带行李的东西。钱包里能有几个子儿? 谁惦着他的钱包啊,小偷都懒得偷的好吗?没准还得给他给留下几毛钱。 你就说,他不注孤生谁注孤生? 就这样,不打一辈子光棍儿都没天理! 第36章 扮猪吃虎 老鹰跟文曲忙着往回赶的这段时间里。沈霄云正在忙着帮山神调理鹤神的灵魂。 这期间山神曾经来问过沈霄云,他问那间上了锁的房子里到底住着什么? 沈霄云很奇怪他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 山神对他说那里面的东西对他有一种亲切的吸引力,又有一种强烈的压迫感。 “ 那里面住着一条长仙,正在修炼。它已经修炼了很长时间了。为了防止有人误入那间房子里,损了它的道行,所以才锁了起来。” 山神没有再继续追问,但是心中却充满了怪异的感觉。 那里面不会是一条蛇,因为没有同类的感觉。而那股吸引力可能是来自于曾经同为神的同类相吸的感觉。 可是那股压迫感里带着一种令山神极度不适甚至厌恶的感觉,那里面充满了阴冷和暴戾。 而且从墙壁上刻着的符字里,就从山神能认得出的那些符字里来看。整个房间配上符字就像一道上了封印的门,锁住了里面的恶鬼。 老鹰即便是阴商,但归根结底也是个凡人。他的家里会有这种东西,难免让人多想。 他到底是谁? “你这么着急的往回赶,你就没有个手机?你不会每次走商后回家都这么匆匆忙忙的吧,也不提前给你媳妇儿通个信?” 因为怕沈霄云担心也急着抱媳妇儿,老鹰他们连续几天都在匆忙赶路。这让文曲有些吃不消。 文曲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因为比老鹰大一岁的问题。难道一岁也是个代沟?他们两个体力和精力明显是天上地下的区别。 他不会是老了吧? “手机啊,我有啊。不过不知道哪里去了。”老鹰记得有一次上门推销的人给他推销过一个手机。 他当时觉得挺新鲜的就买了一个。后来才发现他没有什么人可以打电话,就随手扔到了一边。 现在早就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 “哎,你不说这事儿我还真不知道。”老人一拍脑门儿。 确实,他怎么没有想到呢。他可以买手机给他媳妇儿打电话呀。 哎,他记得现在的小年轻有一个词叫煲电话粥的。 “我真怀疑你是不是上个世纪穿越过来的人。你脑子里除了成天抱你媳妇儿再不就是走商,还有别的吗?” 文曲对老鹰是万分的嫌弃。 “有啊。”老鹰想也没想就说“还有膈应你。” 真是,总是揭他的短,找他的茬。有意思吗? 嗨,现在要不是看他失恋了,他就塞他一嘴狗粮。 等回家后一定要抱着媳妇儿在他面前好好秀秀恩爱。 餵狗粮撑死他! 三岁的老鹰幼稚的暗暗计划着报复文曲。 …… “三哥,我来看看你和安子。”沈霄云几乎每天都往朱老三的跑一趟。 朱老三要一心照顾安子。而他自己根本顾不上照顾自己,这么下去真怕他熬不住。 当初沈霄云追老鹰的时候,朱老三帮了不少忙。 现在轮到朱老三有困难,沈霄云当然要过来搭把手。 “麻烦你了,还要让你每天都过来一趟。”朱老三嘴上说的客气,不过手上却不客气。 沈霄云做的饭是真的好吃,朱老三吃的头都抬不起来了。
第74页 “三哥你慢点儿。”虽然每天都能看见朱老三这副狂塞的样子,但是沈霄云还是忍不住提醒他别噎到。 抱着能多吃一口就多吃一口的朱老三心里埋怨道:要不是你家那口子快要到了,我至于吃的这么急吗? 谁不知道他老鹰心眼儿小的跟针似的。他要知道沈霄云做的饭都让朱老三吃了而他没吃到,他能扒了朱老三的皮。 “好弟弟,哥哥跟你商量个事儿啊。”风捲残云把饭给解决完。朱老三开始跟沈霄云打商量。 “什么?”沈霄云随口问道。 “就是一会儿你们家那口子回来的时候他要是打我,你可拦着点儿。”朱老三一脸肉疼的说。 “哈?他干嘛要打你呀?”沈霄云一脸大写的懵。 “哎,你不懂。”朱老三拜拜手嘆气。 我能在你面前说老鹰小气吗?这不是离间你们两口子吗?这话也说不出来呀,就算是说了也会被打死的。 “反正你一会儿拉着点就行了。” “好吧。”沈霄云刚答应完,一个黑色的包就从旁边飞了过去,目标正是朱老三的脸! “我擦!老鹰你丫的也太狠了,不就是吃你媳妇儿两口饭嘛?你至于这么狠吗!”朱老三偏头闪过,没忍住直接爆了粗口。 “两口?一口都不行!你个老东西,我让你吃我家的米,我今天非得扒了你的皮不行!”老鹰抄起门口立着的木棍追着朱老三满院子的打。 “神经病啊你,你让我站住我就站住!”朱老三震怒,他怎么就认识了这么个混蛋玩意儿。 一旁看呆了的沈霄云终于明白为什么朱老三让他拦着老鹰了。 “老鹰!”沈霄云哭笑不得的喝住满院子跑的老鹰。 他第一次知道老鹰的占有欲原来这么强。 嗯,不过他喜欢。有一种安心的感觉。 “媳妇儿,你以后别给他做饭吃!”老鹰一听沈霄云叫他,立马扔了木棍颠儿颠儿的跑过来,一把抱住沈霄云嘟囔道。 “好好好。”沈霄云跟哄个大孩子似的,哄闹脾气的老鹰。 院子中央的朱老三一脸的惨不忍睹。我去,哥们儿你也不看看自己多大岁数了,还撒娇?吓死个人有没有? 而站在门口看热闹的文曲此时默默的抬手把下巴合了上去。 服气!能把一条狼训成一只二哈,不管怎么样,他媳妇儿真是绝了。 文曲认识老鹰这么多年,什么时候见过他这副模样?他一直以为如果有一天老鹰能开窍,那都是天上下红雨的事儿了。 啧,看来这次太阳是打地心里出来了。 “老鹰你不介绍一下门口那位先生?”沈霄云推了推埋在他肩窝里的大脑袋,示意老鹰别忘了在门口被晾了半天的文曲。 “啊,他就是个无家可归的阴商,名字嘛,我也不清楚他现在叫啥。”老鹰蹭了蹭他媳妇儿,上下其手的吃了些豆腐这才松开他,转头介绍道。 “媳妇儿他想和你聊聊。”老鹰低头看着他媳妇儿的神色,如果他媳妇儿不想聊,他也不会强迫的。 毕竟,文曲对于沈霄云来说就是个陌生人。 “好啊,那你去忙吧。我和这位先生聊一聊,然后去给你做饭。”沈霄云答应的很痛快。 他笑着推了推老鹰,让他赶紧给安子渡魂去,没看三哥都快急死了么? “我叫沈霄云,是老鹰的爱人。请这边坐吧,对了,我该如何称呼您?” 等老鹰和朱老三走了,沈霄云招呼文曲坐下。 “以前的名字不用了,你叫我泽璇就好了。什么先生啊您的,听着怪别扭的。”文曲看的出沈霄云受的教育很好,但是对于他这种莽汉来说实在太别扭了。 “好啊,泽璇。对了,刚刚的事你别在意啊,老鹰就是这个习惯,总是不好好说话。”沈霄云指的是老鹰没好好介绍文曲的事。 “没事,更过分的我们都见过,何况是这。不过看得出来,他很保护你。”文曲想起刚刚老鹰问沈霄云愿不愿意和他聊聊的事情。 “嗯,他啊就是太紧张我了。有点儿保护过度,不过我很开心。”沈霄云笑的幸福,他喜欢老鹰对他的紧张,因为喜欢、在乎才会紧张不是? “啧,这狗粮给我噎的,让我喝口水。”文曲抄起桌上的茶仰头一口就干了。 沈霄云但笑不语。他没看漏文曲眼里闪过的泪光,他在借着喝茶的动作仰头把眼泪憋了回去。 “你明年五月份就要和老鹰结婚吧?”文曲在老鹰抱住沈霄云的时候就猜到了。 老鹰嘴里的那个要和渣男结婚的人应该就是沈霄云了。 不过,原来老鹰是个渣男啊。他还挺有自知之明的嘛。 “对,我们已经见过彼此的家人了。明年五月就要结婚了。嗯,其实要不是老鹰说我今年逢九年不宜今年结婚的话,我还真想今年就结的。”沈霄云不好意思的笑着道。 文曲沉默了,沈霄云的脸上和眼底都是幸福的神色,他很难想像他曾经苦苦追求老鹰十多年都没有结果。 “老鹰和我说你曾经追了他十多年,但是他没有答应。那个时候,你就没有想过放弃么?”文曲下意识的问了出来。
第75页 “啊,抱歉抱歉,我逾越了。”说完,文曲才想起来这涉及到人家的隐私了,而且这么戳别人的痛处很不好的。 他有点后悔自己下意识的这一句话了,多嘴! “没事,没什么不能说的。”沈霄云十分坦荡。 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追了老鹰十几年的这件事是丑闻,也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对。 所以他可以坦坦荡荡的和别人讲这段过程。 “我之所以能坚持下来是因为我看得到希望。”沈霄云指指自己的眼睛。 “一个人的眼睛是不会说谎的,即便再能装,眼睛也会有破绽的。老鹰的眼底有喜欢,我能看的到。” 沈霄云轻笑“而且他还偷偷的送我小礼物,有一段时间他还送花到我宿舍门前。虽然他以为我不知道那是他送的。” 文曲突然明白了老鹰为什么会被训成二哈了,感情他这媳妇儿从一开始就是扮猪吃虎的人物啊。 他打一开始就设了套,慢慢的等着老鹰踏进来,被套住、然后习惯了束缚乖乖的就留在他身边…… 作者有话要说: 在此感谢小天使: 九南荒的营养液 × 2; 谢谢小天使~ 也在此感谢所有收藏本文的小天使们的喜爱。我一定会继续努力哒,感谢小天使们的支持,因为你们我才感觉自己不是在单机,也有了继续更下去的动力。 真的很感谢你们~ 第37章 方锦 “你这样,就不怕他以后发现了么?”文曲觉得沈霄云的胆子也太大了,万一有一天老鹰知道了沈霄云从一开始就在算计他,他们肯定要分开的吧。 “不怕,不会有那么一天的。”沈霄云颇为自信。 文曲无言,纸里包不住火的,肯定会被发现的。他怎么就不明白呢? “恋爱中的人都是傻瓜,没他的纵容我又怎么会呢。”文曲不了解老鹰,就连和老鹰相处了很多年的朱老三也不了解他。 他们只知道老鹰的阴商走的最好,却不知道他最厉害的地方是下棋。 一盘棋,同样的子数,他却能比别人多走出很多步。人生如棋局,老鹰总是能提前一步在他前面落子。 沈霄云的扮猪吃虎是建立在老鹰的装傻上的。 一个知道对方的喜欢而选择装傻,另一个知道对方的装傻而选择装傻的继续追逐不放弃。终于最先装傻的人心疼了,他转头傻傻的钻入对方的套里,而另一个就当那个是真的傻继续收紧套索不再放手。 “哈,你们两个还真是……”文曲不知道他该怎么说,他们两个从一开始就是两厢情愿。 这个例子和自己根本就不像,老鹰这个傢伙居然骗他。 “他没骗你。”沈霄云就像会读心术一样,读出了文曲心里的话。 “即便是都在装傻,但老鹰是很固执地。每当要收网成功的时候,他都会挣扎出去,就因为你们阴商里那个不成文的规矩。”阴商里的那个不能找阴商之外的人结婚,不能和普通人在一起的规矩。 “人生是自己过的,真真假假别人看得清楚、看的模糊都不如你自己的决断重要。你是为自己活,还是活给别人看要自己分得清楚。”说完,沈霄云看了一下时间。 “我该去做饭了。对了,既然是老鹰的朋友那就不是外人,你喜欢什么菜?” “锅包肉甜口,鱼香肉丝,糖醋里嵴。谢谢!”文曲两眼放光,毫不犹豫的报了一串。早就听老鹰吹嘘沈霄云的手艺好了,这种好机会怎么能错过? 都是甜的啊,出乎意料的可爱呢。 “嗯,好。不过,还要麻烦你帮我去买个菜了。”沈霄云笑眯了眼,丝毫不拿文曲当外人的指使。 文曲:……=_= “茄子,黄瓜,香菜……啊啊啊,这都是什么啊?”文曲看着手里那张列满菜名的单子狂抓头发。 天~他一个一向都是只会吃不会做,只会看不会认的活了三十来年的人怎么可能认识生的菜!神马是茄子?什么颜色,多大?他完全没概念啊喂! 文曲感觉很头秃~ “大叔,你到底买不买?”摆摊的青年凉凉的问站在他摊前纠结了很久的文曲。 “大、大叔?小鬼你居然叫我大叔?”文曲一脸不可置信,他有那么老吗! “不然呢?”青年挑眉,一脸沧桑的不是大叔是什么? “你!”文曲被噎住了。 是啊,他都三十四了。文曲的眼神暗了暗,二十多年了他一直忽略了时间,只知道围着贪狼打转。 文曲看着面前的这个和贪狼一样年轻的面孔,下意识的抚上了自己的脸。原来是自己老了,一个变态大叔还不死心的纠缠着小年轻,难怪九书里的人那样看他。 原来是他高看自己了么? 摆摊的青年看着失魂落魄的文曲皱起了眉。 餵~餵~喂,这可不是他想要的反应啊。 “对不起啊大叔,戳到你痛处了。吶,为了表达歉意,我把这些菜都送给你好不好?”青年起身拉住文曲的手不经意的看了看。 手相和面相一样,果然是他未来的媳妇儿。 “啊,也没有。唔,算了,我也有错。”文曲最拿这种积极认错的“乖孩子”没办法了,他就是被叫做大叔也不好发作了。
第76页 “不用白送,我还是买下来吧。”文曲掏出钱包,拿出好几张粉票票递给青年。 青年嘴角一阵抽搐。 不愧是他的命定之人,果然和他一样都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不懂得家务的。 “怎么了?”文曲看着青年怪异的神色心里慌慌的。怎、怎么了,不会是他钱给少了吧? 青年一手接过钱,一手捂住脑门,无奈道“没事。” “我帮您送回去吧。”青年没等文曲答应就开始动手收拾。 与其说是收拾,倒不如说是往车上扔比较合适。那么大个的南瓜“啪唧”就摔碎了,黄黄的瓤掉在了其他的青菜上。 文曲眼角不着痕迹的跳了跳。唔……他不是在报复他吧?这黄黄绿绿的,额,怎么办,午饭不想吃了~ “好了,上车吧。”然而青年却很满意自己的成果。 他大手一挥,十分豪迈的招呼文曲上了三轮车……没错,即便车主是拿出开迈巴赫的气势来开的,但是它真的只是一辆三轮车! 文曲:…… “怎么这么慢啊!我都要饿死了。”还没进院,文曲就听见老鹰的抱怨了。 老鹰家和朱老三家就隔着一条街的事儿,沈霄云从朱老三家里出来不久后老鹰就回来了。文曲想想也是,渡三魂又不是什么难事,自然快了。 沈霄云的饭已经做好了,虽然少了几样菜,但是不妨碍他做其它的。 现在就等着文曲回来开饭了。 “别提了,车在路上坏了好了几次,要不我早就回来了。”文曲表示心累。 他真是信了那个小年轻的邪才会用他的车往回拉菜,他那五手的三轮车一路上坏了有七八次。 “咦?”沈霄云看到在文曲身后往下卸菜的年轻人时愣了一下。 “怎么,认识?”文曲疑惑道。 “嗯,见过几面。”沈霄云看到年轻人对他比了个保密的手势,就笑着掩了过去。 “老鹰你们先吃,我去安排那一车,额,一车?”一车的菜?沈霄云哭笑不得,他错了,他不该对文曲抱希望的。 他以为老鹰和朱老三都没啥柴米油盐的常识,但是文曲看起来很精明应该会有的。没想到……果然是人以群分么?=_= “哎,沈总这车菜就当是我送你的。你帮我保密呗。”一进屋,到文曲听不到的地方了,青年赶紧和沈霄云打商量。 “一车青菜就想收买我,你这贿赂未免太廉价了点儿吧?方总。”沈霄云挑眉。 没错,面前这个比沈霄云还要小两岁的年轻人就是他生意上最大的竞争对手——晋华集团的董事长,方锦。 “咳,当然不止。我可以放弃这次柳河村地皮的竞标,怎么样?” 为了追媳妇儿,方董可是能装成买菜的在菜市场蹲了好几天点儿的人。面子都不要了,还在乎钱么?再说了,钱能有老婆重要么? “那到不必,只要方董记住你欠我一个人情就行。”无商不奸,方锦的人情可比一块地皮值钱的多了。 显然方锦也清楚,所以他又加了一个条件“他是住在你们这的吧?我也要住在这。”离的近了,才方便培养感情不是。 “行啊。”沈霄云痛快的答应了。 这下挺好,不仅帮文曲找到了命定的人,还白赚了一个人情,值了。当然,文曲是沈霄云故意打发去买菜的,老鹰的朋友他也会当作自己的朋友来待的。在文曲难的时候,他愿意搭一把手。 更何况,他和曾经的自己真的很像。沈霄云更想看到一个活力满满的文曲,而不是疲态愁容布满的他。 只是,他还真没算出来那个人会是方锦。 “你也是?”沈霄云没头没脑的问了方锦一句。 “当然。”如果他不是阴商的话,他才不会算出他未来的媳妇儿会今天来买菜。 沈霄云闻言放下了心,他还真怕方锦不是阴商。到时候文曲会因为阴商里那个不成文的规矩和方锦走太多的弯路。 “好好对他,他是个敏感的人。”商人看人的眼光都是很毒,很准的。沈霄云看得出文曲坚硬的外壳里面是一片柔软,经不得磕碰。 “看得出来。”方锦不仅看得出他很敏感,还看得出有个混蛋捷足先登了一步。 不过好在那个人眼瞎没和文曲成了,不然他这辈子就得打光棍了。 当然为了算文曲到底和别人在一起没有,他可是算了不少回卦。好在,文曲的姻缘树一直没开花,花不开就算红鸾星动了也没什么用。 而且,就在不久前他的红鸾星还归了位。 这可是一个好机会,在这段感伤、空窗的时期拿下他!方锦信心满满。 …… “你就住在这吧。不过先说好了,只允许你骚扰文曲,可不准你打我媳妇儿的注意。”饭后和沈霄云商量完的老鹰把方锦安排在了文曲的隔壁,当然他还不忘了警告方锦。 “不敢,不敢。”先不说方锦只喜欢文曲这事,单说眼前的这个大叔就不是他敢惹的人。 他还真没想到那个温润聪敏的沈大公子会甘心做一个粗糙大叔的媳妇儿,为他洗手做羹的。
第77页 果然感情这种事儿是神奇的。要放在前两年没入阴商的时候,他也不会相信自己未来的媳妇儿会是一个大他九岁的美人大叔。 “还有,别伤了他。”文曲柔软的内里已经被贪狼伤的千疮百孔了,经不起第二次伤害了。 “不会,我用性命保证。”方锦认真道。 从见文曲的第一眼开始,方锦就只想把他紧紧的拥入怀里去疼,去宠。去抹掉他眼里的伤痛和绝望…… 第38章 我喜欢你 泽璇也就是曾经的文曲。他总觉得那个方锦怪怪的,因为他老是盯着自己看,等他回头去瞅他的时候他又假装没有看自己的做其他的事。 “哎,那个方锦怎么回事儿?我总觉得他不是好人,老是偷偷摸摸的瞅别人。”终于在这天方锦看了泽璇整整一天之后,泽璇炸毛了。他要提醒提醒老鹰了,这不是个好人! “没有啊,你想多了吧?”老鹰一脸茫然。 “唔……”看到老鹰这副神情,泽璇皱眉。难道真是他想多了? “行了,时候不早了。赶紧收拾收拾睡吧,明天一早还要起来做月饼。”老鹰余光瞥见站在阴影里的人,转头寻了个藉口打发泽璇回了屋。 泽璇点点头回了屋,而一心想着方锦言行的他,哪里注意的到阴影里的人。 “不是我说,方大老闆你要是真心想追泽璇你就好好追行不行?你这偷偷摸摸的干什么呢这是?”老鹰出言埋汰方锦。 这追个媳妇儿还和做贼似的,这样不出师未捷身先死才怪。 “咳,我也没想到他那么迟钝啊。”方锦摸摸鼻子,苦笑道。 他也是第一次谈恋爱,好多东西都是看网上的攻略得来的。不是攻略上告诉他要时刻用满含爱意的眼神注视着自己喜欢的人,好让他感受到你火热的爱恋的么。 老鹰听完真是无语了。大哥,重点在你俩还没成呢好不好?你这样会被当成变态的餵! “你给我收起那些乱七八糟的攻略,你拿他当媳妇儿,你想如何对他这还用别人告诉你?”老鹰真想撬开方锦的脑壳看看他到底怎么想的。 就这种情商为负的人还能成为他媳妇儿最大的竞争者,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泽璇已经弯弯绕绕的过了二十来年了,对于他来说直接一点比什么都管用。”老鹰并不打算把文曲和贪狼的事都告诉方锦。 这是泽璇的私事,将来由泽璇亲自告诉方锦更合适。 “……”方锦陷入了沉思,作为一个商人他几乎是把风险降到最低这个事情当成了习惯。 所以在追妻的路上他也下意识地选择了最保险、最稳妥的一条路,但是他忽略了一个问题。 爱情不是交易,从来没有所谓的最低风险策略这种东西。 更何况,一个商业的发展可以持续的执行一个计划十年、二十年直到成功。但是,你未来的爱人你如何让他为你空负十年、二十年甚至更多年的时间去苦苦的等待? 方锦就是太聪明了,事事都寻求最稳妥才会聪明反被聪明误。 “我明白了,谢谢。”和聪明人说话一点就透,这点老鹰十分满意。 “我先回去了,晚安。”方锦丢下一句话就急匆匆的走了。 老鹰无语,他这又是想起什么了。结果还没等他想明白呢,方锦就抱着自己的行李敲开了泽璇的房门。 老鹰:……这哥们,行动力也太强了吧? “你这是?”泽璇开门看见抱着被子站在他门口的方锦时一愣。 “啊,我那屋子水管子裂了,流了一地的水。老鹰说没有空房间了,就让我和你挤一挤。”方锦说起谎来真的是一点儿也不脸红。 “这样啊,那你进来吧。”泽璇皱了皱眉,闪身让他进来。 算了,就算他不是什么好人又威胁不到他,就先让他在这将就一宿吧。 “你睡这边吧。”好在他的房间里有两张床。 方锦看着那张离泽璇的床有整整一屋子的间隔的木床皱眉。啧,老鹰闲的没事干嘛一间屋子里放两张床? 于是,方锦“一个不小心”就把那张床个坐塌了。 文曲:“!!!” “这个床坏了,不能睡。”方锦抱着被子放到泽璇的床上,指着那张阵亡的床强调。 泽璇看着方锦一脸的理直气壮磨了磨牙。大爷的,是当他眼瞎吗?分明是你故意把他弄坏的好不好? “那你就睡这,我去打地铺。”这么晚了,沈霄云他们应该都睡了。泽璇也不想因为这点事儿和他打起来吵到别人。 方锦一见泽璇开始往下搬他的行李立马变得正经起来。 他伸手拽住泽璇的胳膊“我喜欢你。” 就照着泽璇的迟钝劲儿,要是再这么下去他们两个还真的可能变成仇人,还不如明说了好。 “什、什么?”泽璇瞪大眼睛,他一定是听错了,他喜欢自己?开什么玩笑? 方锦看着宛若遭雷噼般傻住的人不禁深深的嘆了一口气。哎~追妻之路真是漫长啊。 方锦拿过他手里的行李放回床上,又把人拉到床边坐下“我着之前一直在看着你就是因为网上的人都说:追喜欢的人的第一步就是时刻盯紧着他,让他感受到你炙热的眼神。”
第78页 方锦捂脸,这话真是不好意思说。太特么蠢了。 “还有,我今天过来是想和你更近一点。我的房间并没有水,只不过是一个想要接近你的藉口罢了。” “……那,那车菜也是你故意卖给我的?”泽璇张了张嘴,最后还是选择问了出来。 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起这个方锦就是一脸的菜色。 “可不是。为了等你,我在那里整整蹲了七天的点儿,每天回去都是一股烂菜叶子味儿。”方锦嫌弃道。 “你怎么知道我会出现在那里。”泽璇一瞬间的警惕了起来。 “因为我也是阴商啊,虽然刚入商两年。”方锦笑道。是阴商就会算啊。 “我是个认死理的人,认准了就是一辈子。”方锦握住泽璇的手。 “虽然一开始,我只是抱着看看我的命定之人到底是个怎样的人的心思去等的。但是等我见到你之后,我才发现在菜市场等的那件事真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 “一见钟情,听起来很狗血。但是它真的出现了,你相信吗?” 方锦的眼里有一种名为深情的东西,那是泽璇三十多年来从没得到过的,那一瞬间他有了悸动。 可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不能接受方锦的喜欢。 “我相信,但是对不起,我不能接受。”泽璇低垂下眼。 方锦没有出声,他在等一个理由,一个泽璇不能接受他的理由。 “说实话,前不久我刚刚放弃了一场二十多年来的暗恋,我也……从来没有感觉过别人的喜欢。” “但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才不能接受。我不知道自己接受你是不是因为得不到所以才会惦念,如果真的是因为缺爱而接受你的话,那对你是不够公平的。”泽璇的眼底坦坦荡荡,他一把年纪了,已经是个大叔了。 他不能因为自己的私慾毁了一个喜欢他的年轻人,他不想再见到第二个他。 “这样啊。”方锦听完轻轻的笑了起来。 “那就给我们彼此一个时间好了,我弄明白该如何对你好,你也弄明白自己的心意。至少给我个机会,不要拒绝我对你的好,嗯?”方锦低沉磁性的嗓音撩的泽璇有些失神。 说到底他还是没什么恋爱经验。以前的满满的都是苦涩,哪像现在这样过。 糟糕啊,萝莉的第六感告诉他,他可能坚持不了多久就会缴械投降的。 “……好。”温暖这种东西是身处万丈寒冰的人无法拒绝的,正处于感伤时期的泽璇对于这种温柔更是不能反抗。 说他是卑鄙也好,说他是心机也好。反正对于泽璇,方锦是绝对不会放手的,这样的人不应该被别人伤害。 不管他在别人眼里有多么厉害,多么强大。至少在他眼里,泽璇就是一个让人心疼的“老”美人。他不允许任何人再伤他,所以只有真正的拥有他才能光明正大的保护他,有理由站在他的身前为他遮风挡雨。 这一宿在方锦的坚持下,泽璇终于还是在他的怀里睡着了。 方锦这几天白天夜里的观察泽璇,知道他晚上的时候会做噩梦,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只能坐在床上极其缺乏安全感的抱紧膝盖发呆,有一点声响他都会像受惊的兔子一样红着眼眶瑟瑟发抖。 方锦不知道泽璇到底经历了什么,但是他真的放不下这个人了,只能陪伴、疼爱他一辈子。 第二天,泽璇两人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正好被老鹰看到了,当然没免得了一顿打趣。 “你两发展的挺快啊?”老鹰眯着眼扫视这两个人露在外面的皮肤。 唔,没有痕迹。果然是方锦那傢伙是不行吧。老鹰邪恶的想。 “别添乱了。”端着砂糖出来的沈霄云一看见这个熟悉的神色,不用想就知道老鹰的脑瓜子里在想什么。他上前拽过老鹰让他来帮忙和面,别给那两只添堵了。 “嘻~媳妇儿,你就不想道,那两个什么情况?”老鹰隔空戳了戳正在瞪他的两只。 “不想。你就别瞎折腾了,再捣乱今晚就没你的月饼吃。”沈霄云拿老鹰这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毛病没办法。 “别别别,媳妇儿。不说他们了,我要吃桂花馅儿的。”老鹰赶紧告饶。 “行。”沈霄云自然答应。 “不过,老鹰我有事儿要和你商量。”沈霄云替两手沾着面的老鹰挽起了老是往下掉的袖子说道。 “什么?” “咱们婚礼朴素点儿,回爸那个木屋结吧。”因为那里有老鹰死去的父母啊。 “……” 第39章 幼稚鬼 所谓胳膊拧不过大腿,老鹰也拧不过媳妇儿。最终他们的婚礼还是定下来要去老头子那里去办,而且一切从简。 用沈霄云的话来说就是“婚姻大事怎么能没有父母在堂?” 好吧,他媳妇儿的意思就是想让老鹰的父母见证老鹰的幸福,也算是要他们九泉之下安心了。 “你们要一起去吗?”过了八月节到临近年关这段时间里,方锦真的把泽璇给攻略的软化了。不知道他们什么想法,不过沈霄云还是问了他们一句。
第79页 “当然要去。”泽璇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废话,老鹰那傢伙坑了他不少的份子钱,他得去吃回来! “那就收拾收拾吧,我们过两天就要出发了。” 再过两天正好是腊八,沈霄云的意思是快过年了怎么也得回去看看爸。正好他们明年五月份结婚,要是没什么事儿,他们干脆在那里住下一直到五月份好了。毕竟那山里真的很静谧,很适合放松。 还有,也该多陪陪老人家了。 “媳妇儿这大包小包的都什么啊?”老鹰是真的体会到了有媳妇儿的男人的好处。 他出去给老头子买个药的功夫,他媳妇儿就大包小包的打包了一堆东西,都不用他管。 “左边的那些是咱两的衣服和生活用品,右边的那些是给爸带的小零食。”沈霄云正忙着把手里的月饼装盒。 “嗯?这给谁用的?”老鹰看到行李箱里面的一个暖水袋问他媳妇儿。 他们这帮人的身体都超级棒,这东西给谁用啊? “那是给泽璇带的。”泽璇有个一着凉就肚子痛的毛病,时不时的就犯。沈霄云想着山里的湿气重,就顺手给他带上了。 “额……媳妇儿,你不会给每个人都带了东西吧?”老鹰嘴角抽了抽。开玩笑,他媳妇儿什么时候变成别人的保姆了? “带了。泽璇的暖水袋,方锦的太阳能电板,山里没电他笔记本用得到。还有三哥的书,安子的毛线。三哥说安子喜欢织东西,但山里给他拿去打发时间也好。”沈霄云把打包好的食盒放在行李箱里,又顺手牵起了蹲在地上画圈圈种蘑菇的老鹰让他坐到椅子上。 “你也别抱怨,要是他们路上用到这些东西又没有的话,担心的还是你。”老鹰就是刀子嘴豆腐心,他朋友不多却格外的重视他们。一但他这些朋友有个什么事儿,谁都没他操心的厉害。 所以他的媳妇儿其实是在为他操心啊。 老鹰想明白后从身后抱住给他沏茶的媳妇儿,黏黏糊糊道“媳妇儿,别忙了。忙上忙下的这么累,怪让我心疼的。” 沈霄云笑了,他回手捏住老鹰□□的鼻樑“你要是真觉得我累,就老老实实的跟泽璇他们说话。每天讽刺人家有意思么,嗯?” 老鹰这个嘴贱的,每天见到泽璇和朱老三他们都要好好的嘲讽人家一顿,搞得他们天天上自己这里告状。 “啧,这帮傢伙居然打小报告!”老鹰一瞪眼,都多大的人了,居然还打小报告! “嗯~怎么?做了坏事还不敢让我知道?”沈霄云危险的眯起好看的凤目,捏着老鹰鼻子的手也渐渐用力。 “哎哎哎,不是,不是。他们汇报的对,就该告诉媳妇儿你啊。你看他们真贴心,知道我会忘了,还特意提醒你,我可得好好感谢感谢他们。”老鹰一边告饶,一边小幅度的拱着鼻子,试图把鼻子从他媳妇儿手里解救出来。 沈霄云当然没有忽略老鹰着重强调的“感谢”两个字。 “你啊。”都三十三了还是一副小孩子的脾气。 “记得回家和爸好好说话,别老是气他了。”沈霄云知道老鹰跟老头子两个人不对眼,两人一见面就掐个不停。 老头也是个小孩子脾气,真是父子一个样。不过爸都那么大一把年纪了,老鹰说话又贼气人,沈霄云还真怕他把老头子给气坏了。 老鹰相当不开心。他媳妇儿干嘛老是关照别人?他们之间本来就没有多少时间了,还在意别人。 啧,不开心,就堵住他的嘴巴。 老鹰堵住他媳妇儿那张不停的张张合合、唠唠叨叨的红润嘴唇就是“嗷呜~”一口叼住,然后细细的磨蹭,深深的吻。 沈霄云被他紧紧的拥在怀里。十分乖顺的任他亲吻,磨蹭着。 一个温润的大少爷乖乖的被他抱在怀里亲吻,那副任君採撷的样子看的老鹰一阵血气翻涌。 最后结局就是免不了床上来一回合,自然不是全套的。 “老流氓。”沈霄云微微喘息着拍掉那只还在自己腰背后面摸来摸去的毛毛手,满含水意情潮的凤眼斜了过去。 这一眼给老鹰看的又是浑身燥热的想扑过去,恨不得立马脱离人级形态化身禽兽。 好在沈霄云眼疾手快的揪住了他的耳朵,威胁道“不许乱来,快中午了一会儿还要去做饭。”本来白日宣淫就够不要面儿的了,哪还有第二次的理儿。 “没事儿,我来做。”老鹰是打定主意要吃他了,沈霄云的反抗……无效。 被再一次扑倒的沈霄云心下暗嘆:算了,好久没让他吃到了,就让他一次好了。 哎~然而沈霄云完全没有想到,就是这么一次又一次的纵容,才会让未来的他过上了时不时就扶着腰走路的日子…… “你居然会做饭?”中午吃饭的时候,泽璇见到掌勺的居然是老鹰后整个人都惊了。 “当然会了。咋?我做个饭看把你吓得。”老鹰嗤笑。 “不,我只是在想,你做的是饭还是生化武器。”泽璇咽咽口水。 虽然这菜的色香味都不错。好吧,是真的挺好的,馋的他口水都快下来了。但是按照老鹰这混蛋和嘴毒的样子,泽璇有些怀疑这饭菜会不会是白雪公主吃的红苹果啊?有剧毒~
第80页 “啧,瞅你这小胆儿。不吃就饿着啊。”沈霄云还在洗澡,老鹰就把他和沈霄云的饭盛出来热上,剩下的都是泽璇他们的了。 “啊,对了。今天朱老三和安子也要过来。你和朱老三认识,到时候你们就互相介绍一下就行了。”泽璇和朱老三之间倒是没什么好介绍的,但是方锦和安子就让他们自己去互相认识好了。 不过话说回来,安子现在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不知道朱老三他们要不要也跟着一起回老头子那。毕竟人多热闹一点儿。 老鹰进屋的时候沈霄云刚好从浴室出来。 老鹰顺手拿起一条毛巾,走过去开始给他媳妇儿擦头发。 “刚刚三哥打电话来,说要带着安子过来。你做的饭够不?让他们一起吃饭吧。”朱老三还特地在电话里说他们没吃饭,让沈霄云多做点儿给他们留上。 “嘁,这个老是蹭饭的傢伙真该把他关门外了!”老鹰嘴上凶着朱老三,可是手底下给沈霄云擦头发的动作却温柔的不行。 沈霄云笑而不语,他就不信朱老三没给老鹰打电话说他们要来。因为他特地跟朱老三说今天老鹰做饭,老鹰做的饭要比沈霄云的好,可惜他不常做。 作为一个吃货,朱老三权衡再三还是决定冒着被老鹰嘲讽一顿的风险给他打了电话过去。 “你也就嘴上说的厉害。”沈霄云往后靠在老鹰身上,笑着揭穿他。 “哪有,我是真的凶。”老鹰在隔着毛巾在他媳妇儿的发上吻了吻,笑着回答。 沈霄云闭上眼睛体会着老鹰轻柔的动作,笑着摇了摇头。 没一会儿,外面就吵吵嚷嚷了起来。 朱老三那张嘴也是个闲不住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说惯了。这两年没怎么打阴官了,这可给他憋的。 寂寞到无处安放的破嘴。 这一院子都是挺随和的人,没一会就熟络了起来。 安子还特地拽着朱老三进屋给他们道谢。 “看看,看看。老三,你要是有人家安子一半懂事,我也放心了。”老鹰趁机又是一顿埋汰。 “你放心个屁!你个老不要脸的,你要是有轩云千分之一的乖巧,你老子我也满足了。”朱老三咧嘴嘲讽了回去。 “呵,有这么跟你爸爸说话的么?你这个不肖子孙,我当年就该在你一出生的时候就把你提熘着腿扔出去。”老鹰冷笑。 “嗤,老子出生那会儿,你还没打娘胎里出来呢。你个老混蛋,没想到老子出去这些年你居然长得这么歪,真叫我痛心。”朱老三戏精上身的做痛心疾首状。 “小伙子,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媳妇儿可还在别人家里呢。你还有脸自称是我老子?”老鹰一刀正中红心。 可不是,当年老鹰被朱老三绑山上的时候,安子可不还在自己家里呢么? 朱老三干巴巴的张了张嘴,老鹰一见立马乘胜追击道“当然,要是你媳妇儿能生的出来,我照样叫你老子。” 这一句话怼的朱老三旗偃鼓息。 不过好在沈霄云在他们两个优幼稚鬼打嘴架的时候就已经把安子拽出去吃饭去了。 还好没让安子看到他输的样子,朱老三庆幸。 “哼!”所谓,人输气势不能输。虽然说不过老鹰,但是朱老三还是特别傲娇的抬起下巴哼了一声。 完了,还像一只开屏的骚孔雀似的精神抖擞,挺着胸脯出去了。 老鹰在后面冷笑。嗤,骚包! 沈霄云见他俩出来,招呼他们赶紧吃不然饭要凉了。当然,他一眼就看出了雄赳赳气昂昂的朱老三打嘴架输了。 每次他输的时候都要装出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算了,还是不揭穿他了,在安子面前还是给他留点儿面儿吧。 反正时间长了,安子也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 第40章 狐狸背月亮 早就说老鹰和老头子不对盘,果然刚进门俩人就掐起来了。 “小兔崽子,你给我收拾屋子去!”老头子越看老鹰越不顺眼,最后干脆把他赶去收拾屋子了。 正好,收拾出来的房间给泽璇他们住。 “儿媳妇儿,这些都谁啊?”老头子招呼几个人坐下。 “这位是朱老三,额……三哥,你就没别的名?”沈霄云刚开口介绍就尴尬了,他三哥这名字是真不怎么适合介绍啊。 “没有了,就这个就挺好的。这搁过去,那就是贱名好养活。再说,这名多好记。”朱老三摆手,丝毫不在意自己的名字。 “哈哈哈,小伙子够通达。”老头子当了半辈子的悍匪,骨子里就是个不计得失,不拘小节的人。朱老三的随性刚好合了他的胃口。 “这位是他的爱人,安子。”安子不会说话,他就指着自己的嗓子礼貌的对着老头笑了笑。 老头子瞭然。 “这两位是泽璇和方锦。”他俩目前还没在一起,沈霄云也就没再多说。 “你们俩,跟那个臭小子干的是一个活?”老头子的直觉惊人的准。 或者说,他在这两个人身上感觉到了一种相似的东西。 “是。”他们两个都是阴商,阴商身上有一种怪异的磁场。
第81页 同样是大众的样貌,但是放在人群里你还是能察觉出来。 而且大多数的阴商都有一个毛病,那就是遇到神鬼的东西都要职业病泛滥的去看看。 老头子屋里屋后都是鬼,这两只自然暴露了自己的小毛病。 老鹰最开始走商的时候也有这个毛病,不过后来回家被老头子狠狠的收拾了一顿之后就彻底改过来了。 用老头子的话来说,那就是打草惊蛇。 “你们那行不好干,以后有什么难处就指使那个小兔崽子就行。难得他也能有朋友,你们这小一辈的都互相帮衬帮衬。”现在的社会不比过去。 那时候一个村子上下几百口人都互相串门,亲戚朋友的热闹的不行。 现在这高楼一盖,对门邻居住了一年也不见得互相认识。 人情味越来越淡,朋友也差不多都是工作上、学校里结识的。老鹰没念过书,没同学,好不容易在阴商里认识了朋友,老头子难免不操心。 这就是家长的毛病,一边嘴里嫌弃着,一边内里操心着。 老鹰把老头子那套学的彻底,一样的口是心非。 “不过,儿媳妇儿你们这次要待到啥时候啊?多住两天吧。”这快过年了,老头子不求他们留在这偏僻的地方一起和他过年,只要多陪他几天就行。 他老头子也没多少时间了。 看着老头子可怜巴巴的样儿,沈霄云就知道老鹰又逗老头子了。 “嗯,我们这次要住到明年五月份。就在这里结婚,还得劳烦爸你替我们主持婚礼了。” “我就说嘛,小兔崽子,竟说胡话!”老鹰之前在屋里说他们明天就回去了,可给老头子怄毁了。 “哎?不对?结婚?”老头子抱怨完老鹰,才反应过来。 “在这里结?”老头子万万没想到沈霄云会做出这么个决定。 “婚姻大事,没长辈怎么可以?”老头子不能离开这山里,老鹰对老头子又有一种歉疚,索性直接在这里办,这样也不会给两方带来遗憾。 “好好好,好儿媳妇,老鹰有福、有福气。”老头子转身掩饰的摸了把发红的眼眶。 他把老鹰当儿子养,孩子大了结婚了,当爹的当然想参加。 可是他离不开这里,又不能开口让孩子们回到这个偏僻简陋的地方结婚。 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婚礼,怎么能随便将就着过?即便是老头子心有遗憾,嘴上也要赶他们出去好好办办婚礼。 只是他没想到沈霄云却在他开口之前先做出了决定。 老头子背过去的身影看的人心酸。 沈霄云扒开了桌上的柚子,递了一瓣给老头子。 “爸,吃这个吧。挺甜的,好吃。” “吃,儿媳妇儿给扒的都好吃。”老头子乐的合不拢嘴。 老鹰收拾好屋子一出来就看到老头子乐得露出来的那两个牙,仅剩的还顽强的守卫阵地的两颗牙。 “老头子你乐啥?笑的那么猥琐。”老鹰坐下搂住沈霄云的肩膀,一边探头嘲笑他。 “笑你小子都六岁了还尿床呢。”朱老三他们犟不赢老鹰,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老鹰的糗事。 老头子打小看着他,他啥丑他没见过?他可不怕老鹰的嘴马子,他要是不想要面儿,那就跟他犟,看他不都给他抖漏出去。 “……”老鹰再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别人家的爹好了。 一旁的几个人都快憋出内伤了。 好想继续听老鹰的糗事啊~可是又怕被灭口怎么办~啊啊啊,好奇心害死猫咩~ 老鹰对老头子第一回合,完败。 沈霄云好笑的揉揉蔫在他肩膀上的老鹰,转移话题道“对了,爸这山里有没有什么好玩儿的地方?上次来呆的时间太短了,都没能好好逛一逛。” “好玩儿的地方啊?啊,倒是有一个。”老头子想了半天才道。 “往北边林子里走,那里有一个小庙。据说里面供奉着两只狐仙,过路的人都上那去许愿。听说还挺准的。”老头子回屋拿了一把香递给他们。 “正好今天天气不错,你们去看看吧。明天开始就要降温下雪了,到时候上山的路就不好走了。”农村的老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识天气的好本领。 “也行,正好天还早着,早去早回。”老鹰瞅瞅天同意道。 “叔,你不和我们去啊?”朱老三想着要不带着老头子一起去好了。不然老人家自己留在这多无聊啊。 “不了,老头子我离不开这里。你们年轻人自己好好玩去吧。” 老头子自从之前被小鬼跟上之后,身子就让阴气给侵的差不多了。后来老鹰的父母把那个小鬼给踢了出去,但是老头子的命数也到头了。 老头子想着老鹰一个孩子把自己卖了,在外面还不知道要过成什么样呢。他至少得活着,哪怕是剩一口气也好,最起码老鹰回来的时候能看得到活着的亲人。不至于这世界上就剩他一个,无依无靠。 老鹰的父母显然也不放心老鹰自己一个人在世上。而老头子的那些匪友显然也不想老头子太早来找他们。 那话怎么说来着?只有真正失去了才知道拥有的美好,只有真正的死过了才知道活着的美好。
第82页 至少啊,活能痛痛快快的大吃大喝,能尽情的欢笑打闹,能触碰彼此的温度。 死后呢?虽然也有鬼市,但是没有人间的那种热闹了。也没有了温暖,人情味那只能是一种奢求。 所以他们共同在地府给老头子扛长活,给地府打工换的老头子这口气。但是,代价就是老头子永远不能离开这里。 …… 小庙的门口散落着很多的钱币,从大钱到袁大头还有人民币。尽管是散落在地上,但是纸币却没有因为风雨而损坏。 “小时候老头子就告诉我这里有两只狐仙,一个是红狐狸背上背着黑月亮,一个是黑狐狸背上背着红月亮。”老鹰又想到小时候他想爸爸妈妈的时候,老头子就给他讲这些稀奇古怪的故事来哄他。 老头子不会讲别人家的大人说的那些美好的童话,他讲的都是很奇幻或者十分哲理警世的故事。现在想想都觉得老头子那时候很笨拙呢,不过好在小时候他真的很难喜欢那些故事。 “不会是那只吧?”泽璇的惊呼把一行人的目光都拉了过去。 立在林子边的石碑后摇摇晃晃的走出一只醉醺醺的红狐狸。 “老头子还跟我说过,那只红狐狸特别爱喝酒。”老鹰默默的来了一句。 众人瞭然,看来是了。 红狐狸醉醺醺的走进庙里后就消失在了他们眼前。 不知道其他人看没看到,反正在沈霄云的眼里是有一只黑色的狐狸把那只醉的差点撞到柱子上的红狐狸拖回了庙内。 “不见了啊。”朱老三感嘆“刚刚看到没有,它的后背上真的有一个黑色的满月。” 老鹰看着庙里趴在桌子上睡得昏天黑地的红狐狸,点点头。嗯,看来老头子没骗他啊。 “不知道那只黑狐狸的背上有没有月亮啊?”方锦才入商两年,很多奇怪的东西都没遇见过。他现在是好奇心爆棚。 老鹰和沈霄云都默契的选择了闭嘴。这种随意透露仙家隐私的事情似乎不太好,容易惹来报复的。 “上香许愿吧。”好在他们的问题来的快,去的也快。 “对,还要扔点儿钱。这样显得更有诚意。”朱老三掏出几张红票票放在了地上。 “嗯,还得给狐仙留下酒钱的。”泽璇想起红狐狸醉醺醺的样子笑了起来。 “你们两个不拜?”在那点完香的朱老三看着站在一旁没什么动静的老鹰和沈霄云疑惑。 “不拜了。”沈霄云就代表了老鹰的意思。 怎么说呢。他们两个身上背着的东西,是不允许他们去跪拜这两只狐仙…… 第41章 小狐狸 狐狸爱酒爱的厉害一点也不比酒鬼酒精上瘾的样子差。酒鬼爱酒如命,狐狸也一样。 早些年还有地主的时候,穷人很穷,富人特富。那时候的穷苦老百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辈子靠砍柴、捕猎、打鱼为生的多的是。 那时候还没结婚就父母双亡的人也多的是。 而那个时候的北方,冬天大雪封山,一到这个寒冷的季节喝点小酒,烤着炭火就是最美的事儿。 那个时期村子里就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年轻,爹妈死得早,家里又穷也是打光棍的命。 他每天早起的上山砍柴,然后卖给村里的一户地主人家。那家人的儿子和他一个年纪,只是人家莺莺燕燕的围绕着,人家披金带银的。而他,穷的家徒四壁,窗户还往进惯雪。 心善的人即便一辈子没好报,那他下一世,后几世也会过得很好。因为心善的人总是能遇见奇奇怪怪的东西,再从内心的伸手帮忙。 这样就是一个恩情送出去了。报恩的故事也就开始了。 小年轻姓陈,穷困艰难,潦倒浊世里只希望能平平安安的活下去。所以他父母给他起名,单字——安。 陈安穷是穷,可是每天都挺满足、过的挺快乐的。一天云开雪停的时候他寻思着趁不下雪赶紧上山砍柴,就是不卖这大冬天的自己也得烧。 只是没想到这一趟上山柴火没砍回来,倒是捡回了一只醉的颠三倒四的红皮狐狸精。 “小、小子给我上上上酒!”半个手臂长的红狐狸在他家桌子上醉的四处打滚,一会儿打醉拳,一会儿打起了螳螂拳的。 陈安头秃。亲,你是一只狐狸好不好,你打得哪门子的螳螂拳?游得哪门子的狗刨泳? “大胆!你个兔毛小子~你居然,呕,你别别晃。我有点儿晕~”红狐狸也不知发哪门子的疯,突然蹦起来。 两只后腿踉踉跄跄的踩着猫步、画着太极,两只前爪指点江山的要大骂陈安。结果人是没骂成,自己倒是先吐了。 陈安满头黑线,这真是抱回了个祖宗。 得~自己抱回来的祖宗,哭着也要伺候好了。 陈安忍命的给狐狸擦了身子,又掏出自己存了好久都不捨得吃的土蜂蜜沏了水给狐狸灌下去。 “嗯哼哼~再、再来一坛!”睡得说梦话的狐狸突然伸出毛毛爪糊了陈安一嘴的毛毛。 陈安后悔。刚刚就该给他灌点儿醋,喝什么蜂蜜水! 折腾了一天的陈安也累的不行,就把狐狸放在了枕头边上,自己也睡了过去。 半夜的时候他迷迷糊糊感觉自己的被窝里钻进了什么东西,毛茸茸的还挺暖和。陈安搂住那一团毛毛满足的做起了美梦。
第83页 第二天陈安是被压醒的。一睁眼就是一缕白毛,然后是尖牙和笑眯眯的狐狸脸…… “你醒啦?哎呦,既然你醒啦你就得负责呦~”狐狸的声音里带着小小的狡猾的笑意。 陈安闭眼装死,脑子里却飞速的转动。他负什么责?狐狸喝他的蜂蜜水,还吐了他一桌子,他还没让狐狸负责呢! “哎呀~你这个男人真是不老实,明明昨天还和人家同床共枕来着,今天一早就不认帐!嘤嘤嘤~你这个负心汉。” 陈安忍无可忍的一把掀翻了狐狸,一手摁住它,一手指着它两腿中间那个柔软白毛覆盖着的小东西冷漠道“第一,我不喜欢兽/交。第二,我不喜欢和公狐狸兽/交。” 说完还泄愤似的掐了一把那里。 “啊啊啊啊,你不喜欢就不喜欢啊,干嘛动手动脚!”红狐狸的毛毛脸上都快冒烟烧着了。它又抓又踢的想从陈安的魔抓下挣扎出来。 谁想到陈安使坏的手上一使劲。 “嗷呜~~”小狐狸两只爪子颤颤巍巍的摁在陈安使坏的手上,一条蓬蓬的尾巴也可怜兮兮的绕上了陈安的胳膊。 疼~~ 陈安可没被小狐狸眼泪扑挞的可怜样给矇骗了。 他威胁道“说,你到底想干嘛?” “呜呜呜,就是想报恩啦想报恩!”小狐狸大吼。 “真的?那你干嘛不直接说?”陈安怀疑。 “我,我害羞说不出口不行啊!什么人啊,呜呜呜……”小狐狸哭的鼻涕都流出来了。 陈安笑了,这小狐狸简直太好玩了。他抱起小狐狸,温柔的拍拍“不哭了不哭了,乖啊。” 小狐狸往他怀里钻了钻,哼哼唧唧的怒道“别以为你给个甜枣我就会忘记你打我的一巴掌!哼,我是不会原谅你的。” “好好好。”陈安眼里泛起笑意,这只小狐狸虽然成了精却意外的单纯啊。 后来小狐狸就在陈安家里住下了。小狐狸哪样都好,可偏偏那个爱酒如命的习惯改不了。 陈安也知道它的酒钱是替别人实现愿望得来的,也算是取之有道,陈安也就不管它。 “你为什么不许愿啊?”小狐狸每天都问陈安,可是陈安偏偏回答也不许愿。 小狐狸不知道陈安的私心。愿望一旦实现了,小狐狸的恩就报完了。到那时这里就又剩他一个了,孤零零的重复着每天的枯燥。 小狐狸不知道陈安的心里想法,他一如既往的出去喝酒然后醉醺醺的回来。 只是他不知道,地主一家早就盯住了它。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能买来人命,这是在任何时候都适用的一句话。 在小狐狸又一次喝醉回来的时候,陈安却连夜冒着风雪将它送回了山上。 等小狐狸第二天酒醒抱怨着要打死陈安然后回去找他的时候,陈安已经不见了。 小狐狸毕竟是精怪,找一个人还是很容易的。 只是它却在已经重新冰封的湖里找到了死去的陈安。小狐狸想报仇啊,但是陈安怀里的异香迷住了它。 那是一小盒的酒,酒液粉红香气袭人。 盒子上刻着陈安最后的愿望,不要去报仇。陈安世家为帝王酿酒,后来王朝更迭,时代变换,陈家就来到了这村中藏好了酿酒的本事安安分分的过日子。 陈家祖辈过百代,什么奇事没见过?陈安自小就听父母讲祖辈的奇闻异事,自然知道这世间真有妖,这妖伤人真的要受天谴。 小狐狸一向听陈安的话,即便它很想去报仇可它又不敢。因为陈安的后半句话“不然,便是永世不见。” 小狐狸还想让陈安抱抱,但是他的身子太冷了。于是它用冰做了个外壳,把他和自己困在里面,沉在湖底。 小狐狸很冷,它喝了陈安酿的酒沉沉睡去。果然,酒能让身体变暖啊…… 岁月更迭,小狐狸睡得太熟。从白红的皮毛到火红,从红背到背上背着黑色半月。 酒劲儿太大了,它都醒不过来。不敢睁眼面对陈安的尸体的小狐狸这般想着。 后来小狐狸的后背上长出了黑色的满月的时候它被舔醒了。陈安的尸体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黑毛背红月的狐狸。黑狐的月亮才刚刚长出来。 小狐狸控制不住的扑了上去,黑狐身上有熟悉的味道。是陈安呀~ “狐大仙,这次换你养我了啊~” 啧,不管是人还是狐。陈安调笑自己的习惯都很讨厌!小狐狸气呼呼的鼓起毛茸茸的脸。 山水轮转,青山长,绿水流。曾经的村子已经变了一番模样。 小狐狸开始重操旧业,威望一天天的积起,有人为它建了庙宇,塑了石身。但是它很不满意,啧,怎么就自己一个呢? 于是它託梦给那人,让他塑了两只狐狸身。一座它的,一座陈安的。 它还是一如既往的贪杯,不过现在它已经修成了,再也不会有人看见它了。 可惜这话刚和教训他的陈安说完就被打脸了。 庙前来了六个人,其中的三个能看见进入庙中的它们却装看不见,还有两个不仅能看见还很吓狐!他们身上的气息太吓的慌了。 唔,果然还是那个安安静静不说话的人好,尽管他好像死过一次。
第84页 小狐狸很不喜欢其他人,不仅是因为他们打它的脸。还有啊,他们跟它真的很不合奥,他们刚走自己庙前就来了个愚蠢的人把它的酒钱都拿跑了! 唔,他们一定克它,不然哪能这么巧? 可是陈安却说它迁怒!它没有,就是没有~好吧,它承认他有啦,但只有一点点,就它的指甲尖那么一丢丢! 嘁,也不能全怪它啊。谁让那两个可怕的男人一直看着陈安,而陈安居然还称赞他们厉害! 陈安听完哭笑不得,他抬爪顺小狐狸的毛,嘴里直夸“你厉害,你最厉害。”喝酒最厉害。 “那当然!”小狐狸不知所云的自豪。 不过就算是气消了也得去追究那个人类的责任,神是不能轻易触怒的,这是一条死规矩。 那个男人好像很喜欢他的女儿?那就拿他的女儿开刀好了。 神无慈悲,神无七情,神无过错,神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这是它初为神时上神告诉它的。 不过陈安说有些东西上神说的是不对的,虽然上神很厉害,但是小狐狸还是更喜欢听陈安的话,因为陈安是不会害它的。 陈安说天罚落在罪人身上是没有落在他所爱之人身上有用的。小狐狸就这样做了,只是它忘了,这句话是陈安给它讲的睡前故事的总结…… 比起自己受苦,他更不愿意所爱之人受难。其实陈安是想借着这句话来表明心意的…… 第42章 情敌见面 难得来到山里这种生活节奏十分慢的地方,老鹰几个直接养的发起了懒,每天太阳不晒屁股坚决不起床! 老头子嘴上很嫌弃,但是心里还是想让他们好好歇歇的。不过今天怕是不行了。 一大早上的天还蒙蒙亮的时候,离这有三四里地外的村子里就来了人。 老头子这几年有着弟兄的鬼魂帮助也帮不少人,借着治那些人沾上的怪事来赚钱。用他那帮悍匪兄弟的话说就是“你都一大把年纪了,能不能干点轻快的活儿。” 最后一群鬼聚在一起商量了一番决定让老头子干这行。老头子和老鹰不一样,老头子不是阴商,他只不过是一个给别人看事儿的半仙儿。老鹰却是一个需要永世赎罪的人,永生只能做阴商,没得选。 “老先生,求求您救救我们家孩子吧!”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一进院子就给老头子跪下了。 饶是老头子腿脚再快也没躲过他这意外的一跪。 接了人家的跪拜就得给他办事儿,还清了那份债。老头子可不想让自己带着一身的债下地府。 “老先生,我们家孩子前两天开始就头疼的不行,找医生看都说没病,吃药也不管用。老先生,我给您磕头了,求求您救救她吧。”男人的声音很大,不出意外的把懒在床上的几个傢伙给吵醒了。 “媳妇儿,你再睡一会儿,我出去看看。”老鹰呼撸了一把沈霄云睡得翘起的软毛,亲亲他的脸安抚他再次入睡。 “你们也起了?”老鹰出房门的时候刚好碰到披了件大衣出来的方锦和泽璇。 方锦一副没睡够的样子,没骨头的挂在泽璇身上,泽璇也任由他挂着。 想来这两个人的好事儿也不远了。 “这么大的动静当然醒了。”脱离了九书中忙忙碌碌,惊心动魄的日子后,泽璇觉得他真的成了一个退休的老干部。 每天一日三餐准时的很,天天喝着沈霄云和老鹰做的养生汤,一到天气好的时候还会跟个小老头似的坐在太阳地里晒太阳。 哎~也不知方锦到底看上了他哪里? “怎么回事儿?”泽璇探了探头又缩回去了,外面太冷了,他可不想出去。 “不清楚,估计又是撞鬼了吧。我去看看。”老鹰摸摸下巴,这男人看着眼熟啊。 啊,对了。那天他们来的时候在前面那个村子里碰见过他。啧,这长相一看不就是偷鸡摸狗,奸懒谗猾的人。 “老头子,怎么了?”老头子难得的一脸为难,老鹰看的稀奇。 “他们家孩子前几天就开始头疼,他想请我过去看看。但我又不能离开这里。”老头子活了大半辈子当然一眼就看出了这个男人不怎么样,但是孩子是无辜的啊。 “不用去了。”老鹰掐指算了算。民间有一种卜卦就是掐指一算,有时需要算的人报个数字,有时不需要。 显然老鹰用的就是后者,他不太相信前者,因为报数要的是心里突然冒出来的那个数。但是人的心思总是难以控制的,很多时候他们会下意识的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那个数字。 让他们报数都不如让小孩儿冒话准,七岁以下的小孩儿,你问他一个问题他冒出来什么话,那么结果就差不多会按照他的话来。 这也是老一辈子人常用的方法。要不结婚时的小花童都要被教讲好话,孩子的话语是带有很神奇的力量的。 “你之前拿了人家后山狐仙的东西,赶紧给人家送回去,之后再烧点儿香拜拜就行了。”男人自诩什么都不畏惧,什么都敢动,可是有些东西擅自拿了是要遭报应的。 男人被打发走了,老鹰一点也不相信男人会把拿走的东西送回去。他的眼里连一丝悔改之意都没有,嘴上答应了又能怎样?
第85页 “这倒是让我想起了老家的彩石谷。”老头子想起了他年轻那时候在老家给别人扛长活的时候去的那个彩石谷。 “彩石谷里全部都是稀奇古怪的石头,各种颜色的特别好看。但是,就是不能把石头带出去。” 彩石谷不深,有点儿像那种发大水多年冲出来的大土沟。周围也有不少的人家种起了庄稼,长势收成都特别好。 “那个年代人穷的连一块好看点儿的石头都当宝贝,所以有不少和我一样去哪里给人家扛长活的人都偷偷摸摸的藏了石头想带回去。”石头确实可以带的出谷,但是一离开山谷到一定的时间,就要出事儿。 “那才过了三天,石头还没被那些人带回去呢,黑云就起了。六月份,庄稼长得正好的时候,拇指那么大的冰雹专砸那几个人家里的地。”那一年那几个藏石头的人家里颗粒无收。 “报应。”这事儿一点都不奇怪。 能孕育出奇石怪事的地方总有东西在守着,听当地人的话,别嫌自己命长天天作死。关键是你作死到时候挨罚的却不一定是你。 “行了,我去做饭了。那人下午还得来,早点吃饭省的他来了我没时间给我媳妇儿准备饭。”老鹰伸了伸懒腰,往厨房里走。 “做好了叫我们一声啊,我们再回去补个觉。”泽璇打了个哈欠,示意老鹰到时候给他们留下饭。 老鹰摆摆手,让他们赶紧回去睡。别在这挡着,怪碍事的。 老头子乐得有人做饭,他最近迷上了沈霄云给他带回来的摇椅。往那里一坐,摇摇晃晃的,哎呦~舒服~ 果然还是儿媳妇儿最细心了。 沈霄云昨晚和老鹰胡闹的有点久,醒来的时候已经下午了。老鹰跟着那个又找来的男人去他们村子了,饭菜被老鹰热在了锅里。 老鹰还特地嘱咐老头子看住另几匹恶狼,别让他们抢他媳妇儿的饭吃。 朱老三他们没比沈霄云早起多久,但是泽璇和方锦等老鹰一做好饭就起来了,这会儿说是出去散步了。 沈霄云看他们的好事将近了,这一点和老鹰的想法一个样儿。 “你没还回去?”老鹰大老远的就看到了趴在他们家大门口的黑月红狐狸。 “我我,我也没拿什么啊。”男人还想抵死不承认。 老鹰没理他,他进屋看到了男人的女儿。 应该是上大学的年纪了。可是,这会儿小姑娘正疼的就地打滚。 “行了,我就直说了吧。你拿了人狐仙庙的钱,狐仙找你要债来了。”老鹰懒得跟这样的人虚伪。 “不可能!怎么会有狐仙?这都什么时代了,先生你怎么还这么封建迷信。”男人倒打一耙的本领看的老鹰嘆为观止。 “你相信科学,不相信迷信?”老鹰冷笑。 “那你干嘛把我请来?怎么给你家增加人流量呢?”老鹰日常嘲讽大招开启。 “不,不是。”男人涨红了脸。 他是听老人说的,如果你家里要是来了什么鬼神报复你,你只要不相信,他们就不会报复你了。 “那叫不信神不怪,信神神自在。”神明的存在除了受天道的影响之外,还有一个就是人类的信仰。 “那个信是指你的心里是信或者不信,而不是嘴上说说。”口是心非能有什么用。 “这样吧,既然你不信,不想还你拿的钱。我又没法看着那孩子受苦,不如直接让狐仙找你好了。” 不忍心那姑娘受苦是假的,只不过是老头子心地太软了不想让他难受是真的。 老鹰说完完全不给男人机会,直接对着门口的狐狸道“你要是同意我的提议就显个灵吧。” 果然话刚说完一只背上背着黑月亮的红色狐狸就出现在了门口,然而只是转瞬间又消失不见了。 男人怂了,果断的还钱,上香。 他还是很怕死的。 然而虽然要回了酒钱,但是小狐狸却一点也不开心。 为什么它的办法没有用啊?可恶,最后居然还要那个老盯着陈安看的傢伙帮忙了。 唔,不开心! 老鹰看着那只表情多变的蠢狐狸不由得感嘆,太傻了。 这么傻的狐狸怎么会知道有的人他只爱他自己呢? 就比如现在站在泽璇和方锦面前的这位——好久不见的贪狼。 泽璇不知道贪狼是怎么找来的,但是看到贪狼的那一瞬他有点儿慌。 不是那种心里有情有意的惊慌失措,而是被他伤的狠了,留下的后遗症。 泽璇的一举一动都被方锦看在眼里,他也大概猜出了眼前这位就是那个伤害了泽璇的渣男。 方锦拦在泽璇身前,这个保护他的姿势给了泽璇安全感。 “文曲?”贪狼唯一可取的地方也就是不管有多少人在那里,他一眼就能认出人群中的文曲了。 “跟我回去。”贪狼皱眉,他需要文曲回到他身边。 “他不会跟你回去的。”方锦有些怒,情敌见面分外眼红。 这个人很碍事,贪狼沉下脸考虑要不要除掉他。 “我不会回去的,我脱离九书是家主亲批的,我现在和那里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泽璇同样冷下脸着脸。
第86页 他最讨厌别人伤害他身边的人,哪怕是有那个念头也不行。 “……”贪狼和泽璇之间的气氛有些凝重,贪狼紧皱着眉似乎不明白文曲为什么会拒绝他。 可是为了他的工作效率,他只能服软。 “好吧,你回到我身边,我需要你的帮助。你不在我的工作效率太低了,严重影响了九书,这也是你的责任。”文曲在他身边已经是个习惯了,文曲一走他很不舒服。 曾经那些琐碎的事都是文曲处理的,现在他一走,没有人能处理的像他一样利索。这让他很苦恼。 贪狼嘆气,最后还自认为服软的来了一句“这次我会好好对你的。” “我去,去死吧你!死直男癌!”泽璇忍无可忍,直接动手。 然而在他之前有人已经先他一步揍翻了贪狼。 “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让他回到你身边? 方锦一脚踩在贪狼背上,浑身澎湃着浓烈的杀意…… 第43章 替罪羊 贪狼第一次被人踩在脚下,整个人都不好了。 缠腰的软剑一抽照着方锦的喉咙就抹了过去。软剑比一般的剑长出一半,方锦只好抬脚放开他闪身躲了过去。 贪狼下了杀心,也不管阴商不能用术数私斗的规矩直接唤出了活尸。 泽璇心里暗骂神经病,幸亏这里没有人,不然要搞出人命了。 不过贪狼就是这个样子,只要能达成他的目的他是不会在乎牺牲多少人的,人命在他眼里一文不值。 马德,他就是个sb! 泽璇抽出白绫要上前帮忙,没想到方锦一手拦住了他。 “我来,你在一边歇着。这种人渣不值得宝贝你动手。”说完方锦又一脸杀意的扑了上去。 泽璇看的目瞪口呆。他,他这是受什么刺激了? 不过说实话,有人保护的感觉真好。泽璇选择了老老实实的待在一边等他。 方锦平时都是一副文文静静的斯文败类样子,现在却办成了亡命之徒。 不过只有方锦才知道,他一直都是个亡命之徒。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 阴商这个圈子只有不要命才能有命走下去。 方锦有一本厚厚的书,书皮上什么也没有,几百页书纸也就只有那么十几页有字。 方锦拿着这本书念念有词,书页飞速翻动然后停在其中一页上。 贪狼沖向他,试图打断他。只是方锦的灵敏和身手都超乎他的想像。 方锦脚下一转,一个侧身和他擦肩而过。 咒语已经念完了,空气中一阵扭曲,一个脚踏青云的敦煌飞天凌空而显。 手抱琵琶,弦一拨风中霎时出现无数利刃,利刃聚风而行毫不留情的将那些活尸切成了片。活尸的身体一散碎,里面寄宿的魑魅立马席捲而出! 方锦却一点儿也不紧张,只见飞天单手持琵琶,单足一立飘飘的舞霎时而起。金色的光耀的眼睛生疼,魑魅尖叫着躲避,然而那些光芒穿透万物一丝黑暗都不放过。 贪狼显然没料到方锦的实力比他想像的要强,虽然心中杀意万千,但是为了不将事情闹大他选择了暂时的退让。 毕竟他是背着自己的主人出来找文曲的,更何况对于区区一个方锦,杀他的时机多的是。 贪狼的骤然离去让方锦阴沉下了脸。 怂包,别再让他遇见! “你没事吧?”泽璇真不清楚方锦原来还有这一手。他一直以为方锦刚入阴商没两年,不会太厉害的。 “没事,不过让他跑了。”方锦懊恼,他真的没料到贪狼会先跑。 “没关系,这样正好,贪狼没你想的那样不济。他要是真的使出全力,你真的不一定能从他的手里活下来。”泽璇的评价很公正,虽然贪狼是个混蛋,但是不能否认他真的很强。 虽然知道贪狼很强,可是这话从自己未来的媳妇儿嘴里说出来怎么就这么令方锦不爽呢。 “你也别沮丧了,你才刚入行两年而已,你的潜力还是很大的。”泽璇还傻fufu的以为方锦在为他们之间的实力悬殊而沮丧。 然而并没有!方锦真的好绝望啊,泽璇不是一般的迟钝哎!当着你未来的相公面这么夸你前任暗恋对象真的好么?好么! “算了。”方锦扶额,如果泽璇再精明一点儿他还不一定会喜欢上他呢。 “回去吧,老鹰也该回来了。我找他请教请教去。”方锦入阴商以来第一次有了想要提高实力的想法。 “我也可以的。”迟疑了半响泽璇说道“我也能指导你的。” 方锦停下脚步,回头笑道“这种东西还是实战出成绩,我可不忍心打你。” 逆光的笑容看的泽璇一阵发愣。 是了,就是这种甜言蜜语最让他招架不得了。让他一边深陷,一边又惧怕着。 他怕方锦会在他深陷无法自拔的时候厌倦他,主动的抽身离去只留下他一个人抱着回忆痛苦,抱着过往煎熬。 “别怕,我永远都会在你身边。”方锦了解泽璇的每一个表情和想法。 有时候连他自己也在好奇,为什么他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了解透泽璇这个人,还一头扎进泽璇的湖里沉溺不愿意上岸。
第87页 泽璇呆呆的看着他。 相处的久了才会知道泽璇外表的干练和坚强都是保护壳,他的内里只是一个呆呆地爱撒娇十分粘人的可爱。 真不知道泽璇如果听到自己叫他小可爱会有什么反应呢? “小可爱,回神了。”方锦没忍住的叫了出来。 “嗯?”好不容易反应过来的泽璇又呆住了,他过了老半天才茫然的环顾四周想看看方锦在叫谁。 “别找了,就是你。”方锦笑着拉起泽璇的手放进自己的兜里,温热的手掌给他暖着有些凉的手。 “你的手好大啊。”泽璇红着脸动了动被他包在手掌里的拳头。 “嗯哼?你知道为什么我的手大么?因为我有好好吃饭,好好睡觉。”方锦意有所指道。 “我有好好吃饭的行不行。”泽璇气鼓鼓的反驳,这个人真是的,老是拿他的饭量说事。 “就你那餵猫似的饭量也叫好好吃饭?”方锦一脸质疑地盯着他。 “怎么不叫了?猫食也是饭,再说了你见过一顿能吃两碗饭的猫嘛?有那么能吃的猫吗!”泽璇暴走。 “确实没见过……”方锦摸摸下巴一本正经道“我只见过一顿饭吃四碗的猫,所以说你连猫食的量都没达到。”方锦严肃脸。 “滚蛋!”泽璇要被这个白痴气疯了,一顿四碗猫粮?你怎么不直接掐死你的猫啊?撑死更痛苦有没有? “不闹了,讲真的你太瘦了。”方锦心疼的摸着泽璇的手腕。 “瘦点儿好,现在的年轻人不都喜欢瘦一点儿吗?”再说了,万一他胖起来了方锦嫌弃他怎么办?他本来就大方锦好几岁的。 “真心喜欢一个人是不会让他减肥的,瘦和苗条都是带出去炫耀的,只有健康一点儿才是真正爱一个应该希望他有的。哪怕是胖,只要他健康就好。”方锦不在乎那些虚的,他只想泽璇健健康康的和他一起白头偕老。 “……”泽璇的嘴张张合合最后也只能弯了弯唇角露出了个发自内心的笑容。 方锦这个人啊,不愧是商业上的成功人士,真的很会虏获人心、赚到真情。 “走吧。”方锦宠溺的摸摸他发红的脸颊。 他们的好日子还在后面呢,不急的。 老鹰显然是没想到方锦会找他来指导,之前和方锦聊天的时候方锦明明是不想深入这行的。 “今天遇到一个人渣。”方锦把他们和贪狼相遇的事儿都告诉老鹰了。 “打得好,下次再见到他往死里打。”老鹰显然也不喜欢贪狼。 有家室会宠媳妇儿的人是超级鄙视渣男的。 之前就算是文曲的一厢情愿好了,现在这又是什么意思?当他文曲是工具了?想用就用,想扔就扔?什么玩意儿! “行,以后每天两个小时的训练时间。” 方锦一听皱着眉想再加时间,老鹰直接拒绝“不可能的,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分给你两个小时已经够意思了,剩下的都是我媳妇儿的。” 老鹰这个妻奴,方锦怒。 “嗤,别在这笑话我。将来你得比我更妻奴。”老鹰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假。 媳妇儿这东西,不好好宠着你要他干嘛? 不过在教方锦之前老鹰详细问了他是怎么入的商。 要知道,一般的阴商基本都是还没成年就入商了,因为地府给他们的好日子到头了。 就算有晚的也不会超过二十岁,像他这种二十五岁入商的还真没见过。 “我身上背着别人的命格。”方锦面无表情道。 他这不过是个替罪羊罢了。 “我是王家的私生子,我妈妈姓方。王家有个嫡子是阴商的命。”王家也是商业中的一个大家族。 方母还在大学的时候就被前来做讲座的王父给吸引住了,甚至自荐枕席成了王父的第不知多少个情人。 只是方母却一直做着浪漫的梦,后来她怀孕了被学校劝退。她们家是正统的书香世家,当然忍受不了这样的未婚先孕的事情。 更何况那个男人还有家事。 她的父母盛怒之下将她赶出了家门,她就靠着翻译挣钱。 在方锦十岁那年这个可怜的女人终于因为操劳过度死了。 在方锦的记忆里女人一直告诉他王家的人有多么多么的好,王父有多么多么的优秀。仿佛这个世界只有王家是好人。 还好方锦从小受尽欺凌,慢慢的他开始懂得这个世界上谁都不能依靠、不能去相信。 就是那个生下他的女人也只会跟他讲王家的好,而对他身上的伤痕视而不见。 他不恨女人,他很感激她将他生下来,因为他一直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真心疼他,爱他的人在等他。 后来女人死了不久王家就找上门了,他们一直以为方锦就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废物,也一直把他往废了养。 殊不知这个披着愚蠢的小孩皮的恶鬼心里盘算的确实如何要他们的命。 等方锦成年之后王家开始了计划。 他们要把王家嫡子的阴商名格过到方锦身上,让他替罪。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天使你们在哪里呀,出来唠嗑啊~~
第88页 好久没有小天使留言了(哭),完全木有了动力咩~~ 这样吧,截至到明天晚上23:00,留言有五条我就给前五条发红包好不好,如果留言超过十条我就双更,超过二十我就日万三更肿么样~~ 哈哈哈,我相信我是不可能日万的(orz)……心痛。 第44章 暴动 或许是方锦的保护让泽璇动容又或许是他真的走出了曾经的伤痛想给自己一个机会,总之他和方锦的感情发展之迅速让人措手不及。 最后,一对新人的婚礼变成了三对的婚礼。 说来可笑,三对新人里没有一个的亲生父母到场了,要不都是死了要不就是不再联繫了。 拜高堂拜的时候都拜的老头子。 老头子那天特别开心,喝的迷迷糊糊的扯着几个人殷切的叮嘱着,一遍又一遍,生怕他们忘记照顾好自己。 当晚圆房,这是老头子爱用的词。他说“圆房圆房,和和美美,团团圆圆,不离不散。” 第二天他们醒来的时候,木屋不见了,房子后面的坟不见了,老头子也不见了。 老鹰一路沉默地抱着还在睡梦中的沈霄云上车。 方锦和朱老三显然也意识到了。 从他们第一天见到老头子的时候就没在他身上感觉到活人的气息,老头子已经死了很久了吧。 终于在老头子看到老鹰有了伴儿,有了朋友,有了爱他的人,他也知足了该走了。老鹰父母没见证的他都见证了,老鹰父母没做到的陪伴他也做到了。 哪怕是已经变成了鬼,哪怕是从地府往出爬他也要爬出来陪着他的干儿子长大。 老头子是被小鬼拖去的,但是老头子做了一辈子的悍匪怎么能轻易做替死鬼。 他的兄弟们都在地府替他受业,让他能以鬼魂的形式在人间好好的存在而不被阳气削弱。他们生前没什么大本事,死后也不能牛批的让老头子活过来,但是只要能尽一份力哪怕是刀山火海他们也会去闯。 拜高堂那天,老头子特地坐在正朝坟头的方向。他没法开口让老鹰他们去拜一拜他死去的兄弟,但是他不想抹掉他们的努力,就用了这样一种别扭的方式。 只是这点小把戏怎么可能瞒得过老鹰和沈霄云?他们心甘情愿的去拜。 老鹰还记得他小时候想爸爸妈妈想的大哭的时候,老头子只能手忙脚乱地讲一些特别吓人的故事。 他却被逗笑了,他笑得不是老头子的故事啊,是他身后那些傻兮兮,紧张不已的努力扮鬼脸的莽汉子们。尽管他们就是鬼。 老头子去山上打猎,家里就只有他一个人的时候,那帮大叔就带着阴间的玩具过来陪他玩儿。 他们会小心翼翼的避开不接触他,怕把阴气弄到他身上对他不好,还会神经兮兮的操心他会不会长不高。 “哎~” “你嘆什么气?一会儿把小宝弄哭了你来哄?”满脸络腮鬍子的大汉头上扎着沖天角,脸上抹着腮红的逗着年少的他。 “不是啊,二哥你说小宝都六岁了,怎么还长不高啊?这以后要是个小矮子可怎么办?” “是啊,小宝太瘦了,明天给他弄点灵草什么的给补补吧。” “老四你滚一边旯子去吧,还草?你当小宝是兔子啊?” “啧,三哥我这不是担心小宝吗?” “行了行了,你们都别胡扯了。我看小宝这样就挺好。”一个文文弱弱的书生摊开手里的书准备给他讲故事。 “小宝,别听你那几个蠢叔叔的,我家小宝瘦点好。要不将来长成个大胖子,找媳妇儿可就难喽。来来来,七叔给你讲水浒传啊。” “哎!小七你没听最近到地府的那个小年轻说的嘛,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你别把小宝给教坏了!” “起开起开,玩你的女装去,小宝我们继续啊。” “嘿,你小子,敢这么跟你哥说话?皮又痒啦!” “别别别,哥我错了,哎呦!” “啧,你们两个死鬼别闹了,一会小宝哭了。”靠墙根雕刻着一个小木驴的冷漠年轻人轻飘飘的来了一句。 “我去,小莫你好好意思说。人家送礼物都雕刻木马小屋什么的,你就给我侄儿咔嚓个木驴?你当咱侄儿是张果老转世呢?” “……” “哎呦喂,哥错了!快把你的驴放下、放下!!!” “哇哇哇……” “完了完了,哭了!!!” “小宝不哭啊,都怨你二叔。” “好好好,都怨我怨我。哎呦,小宝你可别哭了啊。叔给你看好玩的。” …… 曾经的兵荒马乱从老鹰眼前一帧一帧的闪过。 开着车往回去的老鹰突然笑了。走了好,走了好,去投胎吧。他已经替他的叔叔们改了命,他们将来都会过得不错。 还有啊,小宝已经成了老宝喽,不用在守着啦。 至于他的父母啊,他们根本就没来过人间啊。老头子丧命的时候他们没来救他,老鹰遇难的时候他们也没来。 老头子一直都在骗他,老头子不想让他忘记他的父母甚至记恨他的父母,所以说了谎。 老头子用撇脚的催眠术给老鹰洗脑。
第89页 “你的父母救了我,我没死,你亲手埋葬的那具枯骨不是我的。宝儿,记住了吗?” “……好。” 松了一口气的老头子没注意到老鹰回答的是“好”,而不是“记住了”。 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老头子开心,傻叔叔高兴,他可以忽略、忘掉一切的真相。 世间虚假千千万万,何必处处在意?只为求得两相顺遂,只要彼此如愿。不伤天害理,不委屈求全,又何必斤斤计较。 一路上几个人都在沉默,方锦自知他是个外人无权插嘴,朱老三也不知该从何说起。泽璇和安子还在睡。 只有不久前刚刚醒来的沈霄云默默的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轻蹭他的肩窝,在他耳边低声呢喃“你还有我,我们回家吧。” 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在你的左右,陪在你的身边。 即便有一天你忘记了我,你消失不见,我也会穿过迷雾峦嶂找到你。 山雨欲来风满楼,虚假的平静下镇压着暴动。愈是宁静便愈是危险…… “你们要离开了吗?”回到家中待了些时日,方锦和泽璇就来辞行了。 “是啊,想带阿泽出去看看。”方锦没什么大理想。 跟着老鹰学术数是为了打死贪狼那个混蛋,还有保护泽璇。 阴商之间的动荡他不关心,自然也不希望泽璇去关心。 他有的是老婆本,就算泽璇一辈子都不去工作他也养得起他。他不想自己的爱人卷进这个洪流里无法抽身。 “有这个想法是对的。保护好他,别再沾这行的事情了,贪狼那边我来解决。记住不要和任何阴商打交道,必要的时候就连我也不要接近。”这是老鹰对他们最后的嘱咐。 “好。” 方锦他们走了,朱老三和安子也被赶出去了。 真的是赶出去的,就连一向温和好说话的沈霄云也没有出言阻止老鹰。 老鹰的意思是让朱老三也带着安子出去玩玩儿,别老宅在他们家里当米虫。 朱老三是打过十几年阴官的人,他明显意识了什么。 “老鹰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打算重新开那个店铺?” “……不是。”老鹰搓弄着手里的菸捲。他戒菸了,不能抽着解闷了。 老鹰嘆气“不是想,而是被迫。”那店铺是被迫的要重新开启。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闭上嘴吧。为安子考虑考虑,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了,这么大把岁数了又有了家事,凡事就不能再这么冲动了。” 朱老三抿紧了唇,脸色阴沉。 是啊,就算他帮忙又有什么用?他心里清楚,有些事不是他能插手的。 可恶!不甘心啊…… “走吧,短时间内都别回来了,去国外好好玩玩吧。” 老鹰把捏烂的菸捲扔进垃圾桶里,转身关上了门。 终究不是什么好事,不能让无辜的人卷进来。 “都走了?”沈霄云还在拆洗被褥。 好几个月没回来住,行李已经脏了。 “走了。”老鹰蹲在沈霄云身边,沉默着不知在想什么。 “别算了,你又算不出来。”沈霄云不用看也知道老鹰在算什么。 又在算他的命格,算他会不会卷进这场暗流中,算他会不会出事。可是每次老鹰算他媳妇命格的时候都是一片空白。 “为什么?怎么回事啊。”老鹰皱眉。 “有什么好奇怪的?咱两的名字都不在姻缘录上,可是咱们不还是和彼此结婚了?有了这事,算不到命格也不奇怪的。” 他们过年的时候特地上月老庙去上香,月老庙里有一本姻缘录,只有和自己命定之人在一起的人才能翻阅。 老鹰和沈霄云的名字却不在那上面。 沈霄云笑了,一点都不奇怪啊。 凡间的姻缘录是记录人类的姻缘的,他和老鹰的名字出现在上面那才不像话了。 天道运行,诸神面上和和气气,背地里阴谋诡计,这一点儿和人类一个样子。 只不过人类的藉口是大义,而神却不需要藉口。 诸神的内乱,妖魔的暴/乱,阴商的困境,地府的震怒,人间的失衡。 天地这盘棋如何出的差错,又该如何收尾已经逐渐揭晓了。 如今只需要一个爆发点,一个打乱整盘棋的棋子…… 而同年五月十六,两人完婚。 二十八,方锦泽璇离开。 六月六,朱老三和安子抵达国外。 六月七日,魑魅魍魉,鬼灵精怪暴/乱,大肆屠杀阴商及其亲近之人。 第45章 赵凤桐 离魑魅魍魉的暴/乱已经过去有不少日子了,没有人来找他老鹰也不主动去参与。 两口子还是像以前一样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老鹰依旧抱着他的媳妇儿做着美美的梦。 只是这天的梦似乎有些不怎么美好。 老鹰在梦里梦着自己和媳妇儿两人满头白发,相互搀扶着去散步。名副其实的白头偕老。 可是走着走着,他的媳妇儿突然停了下来。 老鹰奇怪的一回头就看到一个不知从哪里突然冒出来一个黑衣人取代了他的媳妇儿。
第90页 而老鹰原本苍白的发,和枯瘦的容颜也开始慢慢变化。 变成现在还年轻的样子,老鹰扑向那个男人,想让他把他的沈霄云还回来把他们的白头偕老的美梦还回来。 然而老鹰却从男人的身体里穿过,什么也没碰到。 那个人带着黑色的面具,露在外面的一双眼睛里满是嘲讽和悲哀。 似乎在嘲笑老鹰做着一个不愿醒来的美梦。空想又不真实。虚无又不贴切。 这一扑,到是让老鹰清醒了过来。 他冷冷地盯着那个人问道“你是谁?” 能轻易的进入他的梦境,这个人倒是不简单。 黑衣人不回答。他只是转身向一个方向走去,那里的白茫茫的一片是老鹰梦中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地方。 像是通向某个未知的地方。 男人在为他引路。 老鹰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上去。 梦的尽头是一个充满了血与森森白骨的地方。 冤魂无数,魑魅魍魉在暗中潜伏,等待着难得一遇的猎物。 男人带他来到那个黑色的城堡前。 男人为他推开了门。老鹰看着那个人,但是那个人似乎不想进去。 老鹰皱紧了眉,他不相信这个男人。 可是就在这时他的忽然身后传来了一股巨大的力量将他推入了门内,紧跟着巨大的石门在他的身后关上。 男人不见了,城堡内也没有任何活物的迹象。 老鹰凭着直觉向上走,最后在一间偏僻的房间前停了下来。 他小心的推开门,向里面看。 床上躺着一个瘦弱的一个青年,紧闭着双眼。青年的样子很熟悉,应该说他从未忘记。 就是那个他曾经真心对待的弟弟,却也是当年害得最深的白眼狼。 说是白眼儿狼也不对,只能说当年他们谁也没有防备。 他们谁也不会想到一个赵家的旁系血脉居然会召唤出一个魑魅领主。 如今他知道赵凤桐是赵家家住的亲生儿子,倒是一点也不怀疑他可以唤出那只变态。 赵凤桐在和老人接触之前。魑魅主怕是就已经控制住了他。 也怪自己年轻时是目光短浅,入行不深,学艺不精没有看出来也没防备。 只是如今的那只魑魅对他来说已经不是什么威胁了。 床上的人瘦弱不堪,但是不得不说魑魅主对他还不错。 毕竟在这个阴气十分重的地方,想要一个人类活十几年是一个十分损耗道行的事情。 魑魅主能费劲心力让他活十几年,怕是损了有几百年的修为。 这个魑魅主恐怕知道一些他们不知道的事情,所以才早早的下手。 老鹰现在已经十分确定刚刚那个黑衣人就是魑魅主,他所做的这一切恐怕也是为了试探老鹰。 看看他对赵凤桐的态度,其实有什么好试探的。 知道了方面的真相后,老鹰知道他的真正仇人是魑魅主自然也就不会对赵凤桐下手。 而且他也不想再找魑魅主麻烦。毕竟有那功夫还不如多陪陪他媳妇儿呢。 梦境渐渐褪去,刺眼的光芒让老鹰从梦里醒来。 已经日上三桿了,身边的床铺已经变得冰凉,一摸就知道沈霄云已经早早的起来了。 “怎么不叫我啊?”老鹰趿拉着拖鞋去洗漱。路过餐桌的时候看到桌子上摆着的饭菜,随口跟他媳妇儿说了一句。 “反正没什么事儿,晚起会儿也挺好,多休息一会儿。”两人结婚到现在,也没有什么事儿,他们也没有出去旅游就一直都闲在家里。 “早知道我也带你出去旅游,度蜜月去好了。”老鹰抱怨道。 “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这特殊情况,等事情都办完了哪怕度一年也好。”沈霄云捏了捏老鹰的鼻子。 现在正是暴/乱的时候,他们两个都不能离开。 “哎……”老鹰无奈的嘆气。 “赶紧先吃饭吧,一会儿要来人了。”沈潇然的预感一向没错。 果然他们刚吃完饭不久赵家就派人来了。 准确的说是赵家家主亲自来送人的。 一个满身伤痕,十分瘦弱的年轻人,正是老鹰在梦里看到的赵凤桐。 “老鹰啊,我有个事儿麻烦你帮个忙。”赵家家主难得的低下了高傲的头颅求老鹰帮忙。 老鹰平淡的看着他,示意他继续说。 “这孩子当年给你添了不少麻烦。现在现在还要麻烦你照顾他一段时间,也知道很让你为难,但是我也是实在没办法了。”赵家家主握紧了拐杖,一双手攥的发白。 “这孩子昨天才刚刚从魑魅手里救回来。他消失了这么多年我一直都不知道他在哪里?没想到。……”赵家家主庆幸又难过的红了眼眶。 老鹰挑眉冷笑,心想:装,你在接着装!一直不知道他在哪里?这么说,你心里没有愧吗? 你这亲儿子消失了十几年你要是一心找他的话一定能找出来。 怎么不直接说,你是怕招惹麻烦呢。你这儿子怎么能比得上让整个赵家重要? 老鹰最反感赵家家主这种满嘴大义,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批判别人自私的伪君子了。 恐怕这赵家是出了什么大事儿了,没有办法才只能将赵凤桐送到他这里来的。
第91页 老鹰也不想给赵家家主留什么面子,他冷声道“我这里不是什么垃圾回收站,更不是什么慈善机构,不随便收人。” “是,可是我可以给你钱。你出什么条件我都会答应。”赵家家主有些着急了。 这个条件开的可够有诱惑力的,看来他们赵家真是遇到了不小的麻烦麻烦。 老鹰还想说些什么,只不过他的媳妇儿从身后拽了拽他。 老鹰撇了撇嘴,不甘愿的道“那就放这吧。” 沈霄云在他的身后点了点头。他留下赵凤桐是因为他在不久的将来能帮到他们,这个人还有用。 老鹰是不愿意接触赵家人的,他感觉自己和赵家的理念一点儿都不合。 没有共同的观点,还谈什么谈? 赵家家主但也是挺倒霉的,如果换一个人来送赵凤桐老鹰都会痛快的让他留下,可惜正好赵家家主撞在了枪口上。 老鹰一早就跟赵家家主不对盘。 不过这个赵凤桐确实是个烫手的山芋。 赵凤桐不是赵家家主派人找到的,而是魑魅主带着自己的手下亲自给送回来的。 想他赵家几百年的根基,居然打不过区区的一个魑魅领主! 赵家家主也眼高于顶,想的是太美好。 他赵家纵然有几百年的历史,但是魑魅主这一成型就要经历千年。 赵家家主到底是老了,没了方面那份血气和骨气,只知道不能让赵家毁在他手里。 所以当魑魅主小心翼翼地将赵凤桐送回赵家,并且拿他赵家上上下下几百口人命要挟的时候,他屈服了。 魑魅主要赵家家主把赵凤桐送到老鹰的身边。 在暴/乱停止之前,赵凤桐不可以出任何事情。 赵凤桐这个亲生儿子在赵家家主的眼里并不算什么,但是整个赵家就十分重要了。 他不敢赌。 所以现在他忍辱负重的来找了老鹰。 虽然他之前跟老鹰有关来往,也有过合作。 但他心里清楚,两个人都是面和心不和。 面上笑呵呵的,心里却恨不得捅对方一刀子。 赵家家主也明白如果不是当初的赵家内部魑魅暴/乱,煽动赵家内山的山妖一起攻击赵家人,他也不会和老鹰扯上关系。 而且如果不是文曲,恐怕老鹰一辈子都不想和赵家合作。 赵家家主也利用文曲坑了老鹰不少次。 不过老鹰倒是不介意被坑了钱和出了苦力。难得有那么一个知己,自然要照顾好了。 只是现在文曲已经脱离了赵家。他就更不想和这个讨厌的家族合作了。 其实赵家家主在赵凤桐失踪的第二年就已经查出来他在魑魅主的领域。 但是碍于赵家的利益,他一直都没有派人去救他。 毕竟只是一个儿子而已。 而且他也心中也十分埋怨赵凤桐。能力不够瞎召唤什么?召唤出来魑魅领主来控制不住还和老鹰结下了梁子。 还让他拉下这张老脸许了老鹰很多好处,才得到了和老鹰合作的机会。 就是那次魑魅暴/乱。 当时九书正在更新换代,新来的阴商还不太稳定。当时就只有文曲和贪狼是老人,其他的人都是刚进九书不久。 赵家是大商行,他们都解决不了的魑魅,小商行就更不敢来接手了。 而且其他大商行,公冶家不管任何商行的事,刘家却是缺德的恨不得他们赵家死光,那样第一的位置又少了一个有力的竞争者。 找老鹰也是无奈,因为老有两把刷子能力是不错。而且他又不属于任何商行,这样他们之间也就没有利益的冲突了。 那次的事老鹰出了不少力也得了不少钱,他把那些钱都留给了文曲。寻思着将来文曲离开九书之后也能拿着钱当路费。 却不知道文曲一直不死心的等贪狼,最后还出了难堪的事情。 而老鹰给文曲的路费自然是瞒不过赵家家主。撺掇他的得力干将离开,赵家家主对老鹰的印象更差了几分。 本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对老鹰的印象就不好,他一直固执的认为阴商应该是一个很体面的行业,里面的人都应该谦虚有素质,体面利索。而不是像老鹰这种穿的随随便便,邋邋遢遢的人。 一看就没受过教育,没有素质。 而老鹰也刚好不喜欢赵家家主的为人做派,文绉绉的磨磨唧唧的跟个娘们儿似得。一句话在肚子里弯弯绕绕,白的给染成黑的才肯给别人看。 让别人看的难受,听的不舒服。背地里的小人做派。 所以自古文武不合。属于武力派的老鹰展看着文绉绉的赵家家主就膈应。 如今他自己送上门儿来,老鹰可得好好利用这次的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第一更,今天还有一更不过要晚一些啦~~ 第46章 离开 赵家家主最后被老鹰摁在那里强行的签字画押,承诺欠了老鹰一个人情,到老鹰需要帮助的时候他赵家必须倾尽全力来帮助他,这才算完。 签完字画完押,老鹰就把人给赶出去了,他一分钟都不愿意和赵家人待在一起。 文曲和赵凤桐算是特例了。 毕竟一个是志趣相投的知己,一个被自己当做过弟弟。 “过去的事就算过去了,别压在心里搞得自己不痛快。”沈霄云还是不放心。
第92页 他看着老鹰阴沉下来的脸,出言劝导。 “我明白。”老鹰也知道当年的事不能全怪赵凤桐,他只是不确定为什么那么巧而已。 为什么他一接触赵凤桐,魑魅主就发作的控制住了赵凤桐,甚至最后还掳走了他? 还有他也知道当年他救的那个孩子应该是沈霄云,可他的记忆里的却是赵凤桐。 现在,他遗忘的症状越来越严重,他也不知道还能和沈霄云在一起多久。 一想到他可能完全忘记沈霄云,然后把他当做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他就难受。 “别想了,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凡事都有定数。”沈霄云靠近抱住老鹰。 “咱们的接结局不会差,相信我。” 老鹰埋在沈霄云的发里,闻着他柔软头发上的清香,心中暖暖的。 也好,至少他不记得沈霄云之后会主动离开,那样一来也不会给他媳妇儿带来灾祸。 至于赵凤桐,他像是被下了咒,一直在沉睡着。 老鹰也和沈霄云讨论过赵凤桐。 沈霄云对赵凤桐看的很客观。他和老鹰说“赵凤桐比他亲爹强,听你说的那些事也知道他这个人比赵贤之更果断,更有度。” “赵家家主老了,懦弱了,只想着一味地退缩保全整个家族,却忘记了这阴商里面不是前进就是去死。要是他再做两年的家主,赵家迟早给他玩儿死。”老鹰冷笑。 “赵家百年的历史要是毁在他手上也确实可惜。”百年下来的大家族不容易,基业根底都是祖辈一点一点的打下来的,要是就这么毁了,就是他这个外人都感觉可惜。 “赵贤之年轻那会儿也挺有血性的,曾经赵家辉煌过一段时间,只不过在他搞出噼腿的事情之后就不行了。”赵凤桐不过是他众多儿女中的一个而已。 只不过他是最出色的那个。 而且赵家家主年轻的时候玩死的年轻姑娘太多了,本来阴商就是罪人,他这是罪上加罪。 老天爷也把他的那点英才都收了回去,现在的赵贤之靠的不过是年轻时的经历,就是经验。 只不过他的这些经验对付他们赵家的那些草包和他那个蠢弟弟还可以,想在老鹰面前拿出手嘚瑟可就是自讨没趣了。 老鹰走南闯北不仅是积累经验,更多的解锁了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一些他从来没经历过的事情,还有一些充实的经验都在一点点回归他的脑海。 不过十几年的时间里解锁的东西太少了,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还有更宝贵的东西他没能得到。 算了,不急于一时。 “不管了,他就先在这吧。实在不行就让朱老三带他走。”老鹰还是不想直接说等自己失忆离开后让朱老三照顾他和赵凤桐。 沈霄云也默契的没有提这个话题。 日子一样的过。 赵凤桐过了两天就醒来了,老鹰和他促膝长谈了一场。 老鹰不喜欢心里压着事,也不想和亲近之人有什么隔阂,直接说来了对大家都好。 显然赵凤桐也是这么想的。毕竟人以类聚嘛。 在讨论的期间,赵凤桐也和老鹰弯弯绕绕的说了很多让他小心地府的话。 赵凤桐对待亲近之人也是个直性子,如果不是因为老天爷限制着不能直接说,他也不会费劲的在这里绕。 老鹰拍拍他的肩膀“你就放心的在这里养着吧,有你嫂子照顾你,到时候我也放心一点儿。” 赵凤桐没有了魑魅主的控制也不弱,正好还有一个人能陪着沈霄云,老鹰也放心一点。 “行,你放心吧哥。”赵凤桐知道有些事是没法改变的,但是他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帮忙的。 沈霄云看着相谈甚欢的两个人,笑着摇了摇头。 他就知道老鹰这个心软嘴硬,心口不一的。别看赵凤桐没醒的时候老鹰各种发狠的想把他扔出去,但是他可是知道老鹰每天都要去看赵凤桐好几次。 看他什么时候醒来,他还是很紧张这个弟弟的。 老头子走了,老鹰的身边就剩下他和朱老三,安子,泽璇,赵凤桐,最多再加上一个方锦。 两只手都能数过来的人,不对他们好,不紧张他们怎么可能呢? 赵凤桐和沈霄云挺合的来的。 赵凤桐也是个经商的好苗子,而且有些见解十分对沈霄云的口,两个人待在一起的时间也渐渐多了起来。 老鹰对此表示十分不满,不仅狠狠的在床上折腾了他媳妇儿好几个晚上,还特地警告他弟弟别打他嫂子的注意。 一开始一天三遍的告诉,赵凤桐还哭笑不得的答应。 谁知后来老鹰只要一见到他就跟他强调这个问题,尤其是有一次和他喝了点儿酒。 赵凤桐晕晕乎乎的想睡一觉醒醒酒,这老鹰就踅了。 扒拉着他不让他回屋睡,非要拉着他跟他讲大道理。 他撑不住趴桌子上睡也得给他扒拉醒了继续讲。 什么大嫂子不可抢要,什么兄弟妻不可欺的。絮絮叨叨的连沈霄云都无语了。 最后赵凤桐实在被念得头大,直接一拍桌子大吼“老子是个受!是个纯受!24k纯受!还能当了0.5不成!” …… 当时院子里一片死寂,掉根针都能听的清清楚楚的。
第93页 沈霄云也一脸惊讶的瞅着脸涨得通红的赵凤桐,心想老鹰这傢伙是把这孩子给逼急了。 不过也暗暗的同情起了赵凤桐,他可能不知道,老鹰些人有个破毛病。 那就是别人越给他话题他就越墨迹个没完。而且还乱认小辈。 而赵凤桐不知道啊,他看见一脸瞠目结舌的老鹰还挺得意。 哼,让你老跟我讲大道理。我这会儿是个纯受了,你总不能拉着我再说什么不能打嫂子的注意了吧? 谁知就在他转身晃晃悠悠的准备回屋美美的睡一觉的时候。 老鹰突然一招无影手偷袭了他,他一把被摁在了凳子上。 老鹰瞪着大眼开始念叨“儿啊~~” “谁是你儿子!!!”赵凤桐气的酒都醒了。 “孙啊~~”老鹰立马改口。 “谁你孙子!!!”赵凤桐气的肝疼。 “好吧,那……娃啊~~”老鹰紧皱着眉认真的考虑了半天才又说到。 “……”赵凤桐已经什么都不想说了。 “你说你咋能被压呢?你看看我,啊?你咋就没继承我的优点呢?”老鹰愁眉不展,唉声嘆气的。 “哎……我的好基因你咋一点儿都没遗传了呢:” “……”赵凤桐翻了给天大的白眼,亏得你跟人类远缘杂交都不亲和,不然他嫂子要是怀了个小娃娃,这娃娃得有个多傻逼的爹啊。心里阴影都有了有木有! 只是……孩子,你就没想过你嫂子一个公的,能下蛋么? “哎,你说你这孩子咋就不能跟你嫂子学学呢?你看看你嫂子多好啊,人好,温柔,贤惠,厉害,有才华………”老鹰一夸起自家媳妇儿就控制不住。 赵凤桐快崩溃了,他嫂子再好也跟他是个受没啥关系啊? 这狗粮是平时没撒够么?这喝醉了还要撒!还有没有人性了餵!!! 嫂子救命啊!赵凤桐眨巴着大眼睛向在一边吃瓜的沈霄云发射求救电波。 结果还没等沈霄云回应,老鹰一巴掌就呼在了他头上。 “你小子看啥!你嫂子再好你能随便看么?你、你不懂男男授受不亲啊!”老鹰说的一本正经。 赵凤桐心里一阵崩溃。 苍天啊,救救他这个可怜的娃吧!有这么个撒酒疯的哥哥简直是家门不幸啊,他只是想回屋睡个午觉而已,而已! 至于给他讲这么多么!至于么! “行了,别闹了,老鹰你喝了那么多酒赶紧回屋休息休息。”最后还是沈霄云看不过眼了,上前劝阻。 虽然看赵凤桐一脸生无可恋,马上就要超脱凡尘,归入我佛的感觉很好玩。可是再欺负一会儿就不好了,一会儿哭了咋办。 “唔,媳妇儿~~你陪我一起睡~~”老鹰喝醉了之后只有沈霄云能治住他。 因为沈霄云知道,以老鹰的酒量他这一辈子都不可能有喝醉的时候。 只是有时候累了,想装出喝醉的样子,一醉解千愁。 “好好好。”沈霄云纵容的拖着挂在身上的大号公仔回屋。 当然也不忘回头叮嘱赵凤桐“小弟你也快去休息一会儿吧,喝醉了去睡一觉。” 赵凤桐一脸感激,如蒙大赦。他当时就拍板决定以后一定对他嫂子好,这简直就是活菩萨啊。 救人于水火,救弟于疯哥,呜呜呜t-t…… “媳妇儿,媳妇儿。”老鹰一上床就紧紧的抱住沈霄云,一遍一遍的叫他。 “嗯,我在。”沈霄云也一遍一遍的应着。 “媳妇儿。”老鹰是念叨着睡着的,他紧紧的搂住沈霄云不撒手,沈霄云窝在他的怀里。 尽管六月份的天很热,可是他不愿意离开老鹰的怀抱。 因为…… “媳妇儿……我不记得你叫什么了。”老鹰紧闭着双眼做梦般低声咕哝着。 六月份的大热天,老鹰的怀抱一片火热,可是沈霄云却像掉进了冰窖一样,浑身冰凉。 原来纵使之前做过再多的心里准备,等到老鹰真正忘记的时候他还是会痛啊。 沈霄云不知道他是怎么睡着的,只记得迷迷糊糊中他听到老鹰疑惑的自言自语“唔,这是谁?他怎么在我家?” 一行清泪无意识的滑下。 老鹰,你个混蛋,等你记起来的那天我一定让你跪遥控器!换一个台顶一桶水! 不,太便宜他了。应该让他跪方便面!碎一点儿,罚他一天不能吃饭! …… ……哎,还是、算了吧,到底还是捨不得啊。 只要他能重新记起来,他一定什么都不罚。 只要他能记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二更,终于赶在十二点前二更完毕啦~~ 明天后天会继续二更哒,小天使们么么啾~~ 第47章 阴商联合 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沈霄云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沉默了很久。 他还是一如既往地起来准备早饭,三个人,三双碗筷。 只是最后饭桌上却只有他和赵凤桐两个人。 赵凤桐看着桌上没有人使用的那一双碗筷,敛眉沉思了许久。
第94页 “嫂子,一会儿我就要回去了。”沈霄云起来收拾碗筷的时候,赵凤桐喊住了他。 “怎么这么早就走?”沈霄云皱眉。 当初赵家家主将赵凤桐送到他们这里,怕是担心赵凤桐遇上什么危险。如今他却要赶在这个大乱的当口出去,恐怕不是很安全。 “我留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倒不如回去继承家业还能帮上你们一点。” 赵凤桐早些年虽然被魑魅领主控制着,但是老鹰对他的好他全都记得。来这的这些天,沈霄云也对他很好。 对于一个从小就没妈,又被父亲送到很远的地方,没有体会到父母爱的人来说,对于这种好大很容易把老鹰和沈霄云当成自己的家人。 然后加倍的对他们好。 “你不必做这么多,这些破事本来和你没什么关系的。”相处了这些天,沈霄云但是真心把赵凤桐当做自己的亲弟弟看待。 “都是命。老天爷安排的事情哪那么容易摆脱。”当初有个傻瓜费尽心思让他远离这些泥潭,可是最终他不还是要掺合进来而且还让那个傻瓜深陷危机之中。 纵然事情的开始不一样,但是结局也依旧是一样的。 “是没有什么用,但是凡事还是要看自己。”沈霄云信命也不信命。 怎么说呢?老天要是让你活到80岁,但是你在80岁之前是否选择自杀这都要看你自己。 所以老天只给了你一个限制,最后要怎么做,还是要看你这个人所做的决定。 拼命抗争还是逆来顺受。 “我已经下定决心了。父亲已经老了,他带不起赵家的辉煌。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赵家毁在他的手里。”赵凤桐的体制决定了他能和祖辈的英魂交流。 他没少在梦中或是现实中听见跟在他身边的祖辈鬼魂说他们的故事。 那些坎坷辛苦,那些泪和血,那些用人命铸造起的家业和根基,不能一朝全毁。 沈霄云倒是贊同他的话。 沈霄云曾经看见到过三大商行最繁荣昌盛的时候。 赵家驱使魑魅魍魉,刘家可唤妖魔鬼怪,公冶家信奉神佛。 神佛所谓的慈悲无量换一种说法也就是漠视一切。 所以公冶家一直避世不出,不为人间镇乱。 而赵,刘两家一直在人间平定各种各样的祸乱。 当年这三家也曾被各朝各代皇帝亲笔题封过。 赵家还有牌匾被封为御国神使,只是如今已经没落不堪了。 魑魅离开属于自己的领域就要靠着契约者的能力错过,他们的能力也要按照驱使者的血脉和能力来算。 沈霄云还记得当年他去大唐长安时,赵家驱使的魑魅魍魉在驱使的阴商已死的情况下依旧镇守整座长城近百年。 可见赵家那个阴商生前的能力有多强大。 当年外番与大唐征战,黄沙瀰漫,战场上流血漂橹,铁马纵横。无数的冤魂带着阴风怒号咆哮。 公冶家出半数族人,以诸神仁善,上天好生之德,我佛慈悲的名义,将无数冤魂超度送进鬼门地府。 而山林茂密,江河深渊山妖水妖纵横。 刘家举全族上下之力,耗费十年时光铸成锁妖塔。将精怪妖魔镇于刘家后山沧龙涧内。 白龙窝涧,妖鬼拜伏。 几百年一直到今天从未出过动乱。 如今刘家公冶家已经隐世,只有那些不成气候的旁支出来做一些小打小闹的事。 不想赵家家主如今年老智昏,已经担不起家主的位置。 赵家从隐世中显现,投身的乱世中,还好死不死的惹上了魑魅领主。 魑魅不往,不投,不转。只是魂飞魄散,或者藏身于人类的灵魂中一点一点的吞噬那人的灵魂,最终破茧成蝶。 化为新的魑魅。 赵凤桐所知的上一任的魑魅领主便是如此。 如果不是上一任的老魑魅主出现,他也不可能有机会离开那个鬼地方,更不会被送到这里。 它可以说就是那根导火线。 赵凤桐在魑魅领主那里没少用自己的能力去驱使下等的魑魅为他办事,传递消息。 好在魑魅领主一直没有发现。 魑魅的暴/乱要是往深了追究责任,其实有一部分也来自赵凤桐。 赵凤桐为了能离开魑魅领主的宫殿,就下手和老领主勾结。要求老领主把他送出这里,他就会帮助老领主取得魑魅主的位置。 因为他知道魑魅领主有一个弱点。 一个其他人都不知道的致命弱点。 那天老领主重伤魑魅领主,他趁机驱使着低等的魑魅化作魑魅领主的样子将他送到赵家。 并且演了一齣好戏。 以他现在的能力,贸然回赵家就是找死,所以他让赵家家主把他送到了老鹰那里。 果然,他的父亲如今一味的想着退让保全,已经辨认不出真假了。 只是当年的事情也有他的错,也算是他对不起老鹰这个干哥哥,所以他送给老鹰一个赔罪礼。 这个礼物要看老鹰如何选择,果不其然老鹰选择了赵家的一个承诺。 现在赵凤桐对外已经没什么好偿还的了,赵家也不过是他的一个口头答应而已。 不算是责任,只要从这场动乱保下来,之后爱谁坐家主那个位置就谁去做吧。
第95页 他如今唯一的亏欠就是那个蠢货,他得对他负一辈子,啊不,是永世的责。 正好赵家的势力是不可缺少的。 “也好,只要你心里有数就行。”沈霄云知道他聪明,又不是什么池中之物。 但还是免不了要叮嘱一番“我给你留下我的联繫的方式,如果遇到什么事情就跟我联繫。遇到困难不要自己硬扛。”说到底,赵凤桐比自己还小。 应该说不知是小了多少,所以难免还是要多照顾照顾。 赵凤桐点头示意明白,只是他临走的时候还是欲言又止的看着沈霄云。 沈霄云沖他摆摆手示意他别担心自己。 赵凤桐也是情商高的人,他知道老鹰的失踪虽然让沈霄云很难过,但是不至于想不开的做傻事。 毕竟他嫂子可是等着找回他哥,然后让他跪钉子板的。 赵凤桐也走了,沈霄云看着冷清的家一时有些不适应。 以前老鹰出去走商的时候家里也是冷清,但是不凄凉。 如今……哎,这是不是就是旁人常说的心境不同看什么都不同? 沈霄云没打算告诉任何一个人老鹰失去记忆离开的事,老鹰失去的只是对他的记忆。 他不能声张让旁人有机可乘。 沈霄云花了两天的时间把家里仔细打扫了一遍,这次打扫完之后就不知道何时能再回来了。 他细细的擦洗着那些有着他和老鹰两个人共同回忆的家具,他还不想有一天回来的时候家里乱的不成样子,住不进人来。 擦洗收拾干净了,一落锁就跟举家旅游去,短时间不回来一样。 这样至少有个念想,多好。 时间赶得紧张,沈霄云这两天的时间也算是硬挤出来的。 因为就在赵凤桐走了不多久,刘家的锁妖塔就被毁了。 如今不仅是魑魅魍魉,就连鬼怪妖灵也开始攻击阴商了。 刘家首当其冲,当年他们镇压的妖魔心中都是对刘家的恨。如今他们一自由,怎么可能轻易放过刘家。 只是如今大乱开始,阴商这三大家族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都是阴商,妖魔不会放过其中任何一个。 刘家被整的厉害的时候,赵家的高层也发生了大规模的变动。 才两天的时间也不知道赵凤桐是怎么把赵家家主说服的,现在他已经成了代理家主。 一上任他就把那些顽固派和那些绊脚石都暗中清理了。尽管赵家人怀疑是他干的,可是却什么也查不出来。一点儿证据也没有。 赵凤桐上任后就立马带着赵家九书去解救刘家,并且发起了三家的高层会议。 试图让三家联合共同抵抗外敌。 小商行都在大商行的掌控下,所以大商行一合作,阴商也就是全是联合起来了。 刘家经过鬼怪的攻击不得不接受了赵家的帮助,也因此被赵凤桐从隐世中给扯了出来。 而公冶家却不想掺和这些事,他们有祖训,不可出世。所以他们表示不再参与阴商的事情。 “阴商都是有罪的人,我们干这行就是为了一点一点的赎罪,争取早日变成普通人。难道你们就不想么?”赵凤桐眯着眼看着公冶家的人。 “我们这些戴罪之身,自然不能再罪上加罪。况且我们信奉神明之人怎么能和你们这些卑污之人合作。”公冶家的长老们一直看不起那些驱使妖鬼的阴商。 就像神厌恶妖,天使厌恶恶魔一样。 赵凤桐心里冷笑,几百年下来这些大家族就是被这帮顽固不化的老东西们给毁的。 独善其身,乱世中有那净土么?厌恶别人,至少先活下来再说吧! 赵凤桐不着痕迹看了一眼公冶家的准继承人——公冶染。 说是准继承人其实就是个傀儡。公冶染是长子深得家主的喜爱,但实际上却是个草包。 除了吃喝玩乐什么也不会,倒是没在会议上出现的三子公冶翊是个厉害人物。 可惜公冶翊巴不得公冶家灭亡,想要让他合作有些难。 ‘公冶翊喜欢的人没死,被公冶家的家主囚禁在禁地,成了公冶染的玩物。’就在赵凤桐愁的时候,脑海里的一个声音提醒了他。 ‘你知道的倒多。’赵凤桐戏嚯。 ‘为了追媳妇儿,我可是做了很多功课的。’那个声音里透着无奈。 自家的媳妇儿太聪明了、手段也够硬,他不掌握点儿情报都不好意思追他。 ‘哼!’赵凤桐心里冷哼,面上却控制不住的弯起了嘴角。 刘家的人拿不准他到底在笑什么,难道是想到什么办法和公冶家合作了么? “也好,所谓强扭的瓜不甜,今天多有得罪还望各位不要介意。”赵凤桐的彬彬有礼让公冶家的人也不好再说些什么。 公冶家的人走后刘家家主忍不住了“就这么完了?” 他们刘家现在四面楚歌,当年镇压的都是大妖,如果他们休养生息回来恐怕刘家就是第一个遭殃的。 他们现在急需力量帮助! “没事,阴商合作的结果是不会改变的。”赵凤桐笑的自信。 大势所趋之下,所有的阻碍都只有被清除的下场。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第96页 第48章 第一商行 “少爷,少爷按您吩咐的都已经安排下去了。” “好。”赵凤桐无意识的摸了摸手上的戒指。 赵凤桐之前安排人暗中传递公冶翊爱人的消息给他。 这会儿公冶翊怕是满心的想怎么弄死他的爹和他的哥哥吧。 赵凤桐勾起唇角。大家族的内斗呀,就跟宫廷大戏一样,挺好看。 ‘就是不知道他能不能扳倒他的爹和他的兄长。’清冷的声音又一次传过来。 “你太小看他了。那傢伙的手段不比我差。”赵凤桐曾经在一次走商的途中遇见过他。 那个时候公冶翊还没有和家里闹翻,也没有像现在这样隐藏自己能力。 一路上他展现的手腕和和段数都是一等一的。 这样的人最好不是敌人,不然还真够头疼的。 ‘你倒是很看好他。’还夸了他那么多话。声音的主人很不满。 “……”赵凤桐无语。 好吧,什么醋他都能吃。他真是服了,赵凤桐笑着摇头。 赵凤桐这边改革改的风生水起。 沈晓云那边却是锁好了家门,来到了那间老鹰千叮咛万嘱咐不能开的房间前。 房间上的铁锁在他的手里,就像是一个玩具,一拨弄就开。 沈霄云用力的推开两扇巨大的木门。 吱呀的沉重声音带着风捲起累累的尘土在阳光下飞起。 神霄云扫视空荡的屋子,最后视线落在了屋子一角的一个古老破旧的盒子上。 没有什么长仙,更没有什么大蟒,只有一颗安放在古老的盒子里的魂珠。 魂珠上传来暴戾的阴气和淡淡的仙气。还有一些熟悉的气息。 是属于老鹰身上的东西。 但是却被老鹰亲手锁了起来。 沈霄云带着这个东西赶往刘家。 如果他猜得没错,第一场大战的战场应该会是刘佳刘家的族内。 刘家身处深山,不仅被深山包围着而且山中还有湖,占地十分广阔。 也因此刘家周围并没有普通百姓,阴商和妖鬼可以大肆的放开手脚乱战。 沈霄云要去那里找一个人。 这个在老鹰印象中从来没出过远门儿的大少爷,对他从来没有去过的方向和目的地却有着惊人的判别力。 沈霄云一路上没有问任何人,更没有看地图或者查任何信息。但他所走的方向直直地指向刘家所在地。 别人不知道,但是沈霄云却感觉的知到。这山中的草木虫鱼,这天地间的灵气一丝一动都在为他指引着方向。 然而这时,就在大战即将开始的前夕。 在地府里那间已经近百年没有在开门的第一阴商商行——“卐”重新开张了。 死去的阴商都会拿回自己曾经的记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记忆。而还有一些特殊的阴商,因为他们能力很强,所以保存着部分记忆。 而这些对千年来的记忆有印象的人都知道,这个商行是地府间第一个阴商所开。 没人知道这个阴商什么时候来的地府,何时成为的阴商,又是什么时候开起的商行。 他们只知道几千年来这间商行从未换过主人。 商行的主人名字也没人知道,他们只是听说过店主一个代号叫老鹰。 地府里死去的阴商因此迎来了第一道光芒。 他们本来死之后会被强制送入修罗场,要么魂飞魄散,要么活着出来继续当阴商。 但是这一次老鹰出面阻止了修罗场的强制命令。 他们不知道老鹰的权利到底有多大,只是知道那些鬼厉和修罗场守卫着的阿修罗们并不敢忤逆老鹰的话。 死去的阴商都被收在了第一商行的庇护伞下。 老鹰告诉他们,要他们赶紧去投胎。 人间的阴商受此浩劫,能不能存活下来就要看他们了。 老鹰的话不仅给了他们希望,还赋予了他们一种使命感。仿佛他们就是整个阴商救世主。 然后欢欢喜喜的送命,当炮灰。 不得不说忘记沈霄云这个让老鹰柔软的存在之后,他变得更加更加阴暗,手段也更加很厉起来。 为了达到目的他不在乎死多少阴商,和贪狼一样令人讨厌。 老鹰告诉那些阴商,对于□□的妖魔直接下死手送到地府。 不允许他们任何一个人手下留情。 当然,老鹰也以阴商的身份参战了。 沈霄云去那边找的就是老鹰。 他会在合适的时间把这个魂珠交给他。这是他们千年前,甚至是更远之前许下的约定。 只是随着时岁月的变化和轮回,老鹰一次次的遗忘,沈霄云也在岁月的磨蚀之下,慢慢的忘记了很多事情。 那些记忆就像被一扇大门紧紧的关住然后在外面上了一把锁。但只需要一个外力,或者说是一把钥匙就能轻易打开。 和老鹰相处的这些时间就是那把钥匙。 有些事情,比如沈霄云不是人类的身份,老鹰与他的最早的缘分和相遇都一併回到了他的脑海里。 …… 通往刘家的路上要经过许多高山,深涧。 高山还好,就像爬山一样。这是对于沈霄云来说很轻松。
第97页 但是到深涧和悬崖的地方,神霄云犯难了。 他讨厌变成原身,所以只能像一只爬行动物一样爬过去。 他修剪的圆润平整的指甲变得尖锐。指甲尖端微微勾起,就像古代的龙爪一样。 尖利的指甲轻松的切入石头,沈霄云一路攀下悬崖又转手攀上另一面。 而在急湍速流的深水之中,沈霄云如鱼得水,在水下潜伏的时间已经远远不是正常人类所能达到的时间了。 他所过的地方百兽俯首,禽鸟落下不敢高飞。 三界的这盘棋已经乱了,其中重要的旗子点燃了导火线。 暴/乱已经开始,诸神的肃清是在所难免了。 而在这场肃清中,他们能否平反并且能争取多大的利益还要看他们的选择和能力。 阴间有天神也不敢轻易招惹存在,所以不必担心。倒是这人间,阴商的能力随着改革解放,新中国成立不许封建迷信已经损失了本来的信仰。 没了老一辈的排山倒海,翻云覆雨的能力。 妖魔们的大乱光靠这些游走在表面上结盟的阴商根本不够用。 只有请出那些隐世的骨灰级老古董们,还有那些逆天的小怪物才能平息这些。 这是个难事,没人能清楚的了解他们每个人想要什么,也就没办法轻易的做成交易让他们出来帮忙。 不过好在他不是人。 只是要他帮忙请那些人也得老鹰亲自来说才行。 不然他们直接的互动恐怕少的可怜。 没了记忆的老鹰看什么都是不要靠近他的样子,就连他认识的朱老三他都不让他靠近他两米内。 这还是朱老三之前告诉他的。 朱老三说,在地府过阴的老鹰和平常的他变化太大了。他变得冷漠不让任何人接近,更不愿意和别人多说一句话。 沈霄云知道那是因为在地府的老鹰恢复了之前的记忆但是却没有了情感。 走商这么多年,是个阴商都知道如果没有感情他们会活的时间更长,过的也会更好。 只是他们一个人类想做到剔除七情六慾又怎么可能呢?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有些短小,我会每天继续二更补偿哒~~ (不行了,中午没睡觉的我熬不住了orz) 明天一定双更!!!! 第49章 再遇 沈霄云再见到老鹰的时候老鹰正戴着一个黑色面具的站在一众阴商中间指挥着战斗。 沈霄云一眼就认出来了老鹰,尽管他戴着面具但是那种气质是不会改变了。 阴商们正在各一只大妖混战,那是一只有千年修为的蜘蛛精。 倒是有阴商看到了沈霄云后下意识的过来救他。大妖精的厉害,趁机吐出大量的蛛丝缠向几个人。 老鹰本来不打算帮这些人的,本来在战场上心软就最容易铸成大错,本来老鹰想让他们吃吃苦头长长记性的。 老鹰没对那些好事儿的阴商多心软,本来打算放弃这些人的他当看到沈霄云的时候犹豫了一下还是出手救了他们。 可是还是有一部分被老鹰割裂的蜘蛛丝沾在了沈霄云的身上。 那些蛛丝带着的妖气对普通人有一定的伤害。 老鹰虽然对自己出手救沈霄云的事有些不满,但还是动手去除了他身上粘住的蛛丝。 这个人真的很奇怪,他的到来扰乱了自己的心思,是个危险。老鹰心中暗暗想到。 而且他一个普通人只能拖后腿的。 沈霄云和他生活了那么久,他那点心思他哪能不知道。 所以在老鹰要去除他身上最后的一块儿蛛丝时他率先伸出手,平整的指甲变得尖锐。尖利的指甲掐住那块蛛丝一个用力就将它化为灰烟。 老鹰有些吃惊,他显然没想到这个面上看起来就像个普通人的青年还有这样的实力呢。 据他所知,这个人既不是阴商也不是妖鬼一类。 “我就是个外援,不用在意。”沈霄云转头笑着跟老鹰解释道。 现在的阴商里,老鹰占据着主导位置,他是这些人的核心与指挥。沈霄云想要留下就必须得到老鹰的同意和认可。 老鹰本不愿让外人掺和进来,但是看着这个男人闪闪发亮,十分期待的神情他又不忍心拒绝。 真是奇了怪了,他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优柔寡断了。 这个回答让沈霄云很满意,沈霄云也十分开心的对老鹰点了点头。 老鹰感觉自己寂静了许久的心脏,猛烈的跳了起来。 老鹰过了三十多年,他一直没有这种感觉。今天遇到的事情真是奇怪。 沈霄云却很高兴老鹰不牴触他的接近,但是他又伤心老鹰真的把自己忘得干干净净。 不过也好,这样老鹰才能更加安全。 既然说了自己是外援,那么他就不能在一旁干看着。 沈霄云像一道风似的钻入战圈。尖利的指甲插入大妖周身缠绕着的黑色妖气铠甲中,准确的断开蜘蛛腿部的关节。 大妖发怒的嘶吼,他吐出大量的蛛丝铺天盖地的向沈霄云袭来。 沈霄云不慌不忙的反手打出一道火焰,那火焰烧上蛛丝后越烧越旺,阴湿的妖气并没有阻止它的蔓延。 老眼挑了挑眉。这是他第二次见到三昧真火这种东西了。 第一次是在朱雀身上,这一次却是在这个男人身上。
第98页 三昧真火顺着蛛丝燃尽了大妖身上的妖气铠甲,当要烧到大妖身上的时候被沈霄云的一个响指给熄灭了。 这只大妖还有用处,留个活口。 来参加这场战斗的都是一些新人,还不懂的利用沈霄云创造的机会封印大妖。 老鹰皱眉安排了任务,这才又重新忙碌了起来。 好在,这只是大战的开始,连开胃菜都算不上。所以老鹰也还有机会指导这些新人,让他们懂得更多到时候就能更出力的帮老鹰达成他的目的。 老鹰在后面有些烦躁,他一面认可男人的实力,一面又不想让他去参加战斗。 这可不像他。 他应该是那种能够利用一切能利用的东西来为自己换取的利益的人,而不是如此担心别人的人。 这个男人到底是谁? 老鹰也因此对沈霄云多留了一份心。 这个情况是沈霄云乐的见得,他巴不得老鹰的眼睛时时刻刻都盯在他的身上。 沈霄云流露出的实力得到了那些阴商的认可。 更何况沈霄云一来就和老鹰说啥了话,而老鹰也没有反对沈霄云参战更没有赶走他。 所以这些阴商们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沈霄云怕是老鹰找来的帮手。 没有人反对沈霄云。 虽然老鹰对沈霄云密切关注着,但是他依旧没有把沈霄云带回地府。 商行重新开起,他不会带任何一个人来。 来他商行里的都是鬼魂,他还不希望沈霄云有事。 曾经的朱老三也只是知道他开过商行,但他却从未踏进过那里一步。 朱老三人精得很,每次死后到了奈何桥上都用一副忽悠百鬼的嘴马子好好的糊弄孟婆。 以至于每次的轮回他都不会被孟婆盯死了去和孟婆汤,他也就一直轮回不会失去曾经的记忆忘记前世。 只是地府的规矩还是不让他在一出生就带着前世的记忆。他只有在中年和二十几岁的时候才会将自己件事的记忆详细的想起。 安子就是他前几世的爱人。 朱老三也是和安子在一起之后吃了才慢慢想起来的。 他之前的几世就知道安子和他在一起确认关系不多久就会因为各种愿意死去。他们以为这一世会好的,没想到又是…… 所以他看到安子再一次死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才会发疯。 地府第一商行,说的好听其实一点也不值得高兴。 罪孽深重无人能比,自然能力无人能比。 这不是什么好谈论和炫耀的事,也不是什么开心的事情。 和你主要的是老鹰不想沈霄云知道这个事情。 真的很神奇,对于这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老鹰并不希望自己的狼狈的一面展现在他的面前。 老鹰吃惊自己居然也会有这种想法。难道是他念佛经念的不够?还是上地藏的解惑教诲没有上够? 老鹰又摸了摸身边的白犬。 算了,也不必太过在意。该来的总会来,该做的也留不住。 而住在老鹰隔壁的沈霄云显然也是这么想的。 老鹰不带沈霄云来地府,他就自己来。 没有人知道沈霄云是怎么进入的地府的。他没有阴商的通关文牒,也没有灵魂出窍,但是却轻轻松松的进去了把守森严的地府。 没有鬼差阻拦,更没有地府干预。 沈霄云就这么大大方方的住在了第一商行的隔壁。 这个大乱的时候,沈霄云实在不放心老鹰自己一个人在地府。 还是要时时刻刻待在他身边好。 至少有危险的时候他可以第一个知道。 显然老鹰没有发现沈霄云的存在。这样看来,此时的沈霄云并不是老鹰能够对付的人。 沈霄云把玩着手中老鹰的魂珠,这个东西就是一把钥匙,只能在最关键的时候使用。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各位小天使,由于今天突然要全班参加一个团日活动,4.20到8.00多才结束。所以今天只来的及更一章了,抱歉各位。 今天加了一章小番外做补偿,明天一定二更补上!!!(不更我就发红包~~_=????(???=????(???д??=????(???д???)) 番外·老鱼 北海里曾经住着一条老鱼,它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开的灵智。 它只是印象里有一个温和的声音告诉它“今后我不在你的身边,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那个人的容貌是模糊的,这让老鱼很伤感。 后来时间推移,沧海桑田。 它变成了一条高山上的鱼,因为拔海成山,填洋成溪。它成了一个海拔0.5米高的瀑布下吹泡泡的老鱼。 山上的精怪很多,每天都叽叽喳喳的。山上也会来人,但是没有一个声音和他印象中的那个重合。 老鱼很伤感,它觉得自己可能永远都见不到那个人了。 于是它选择在深5米的大海里淹死自己,一了百了。 “咦?第一次看到想淹死自己的鱼。”突如其来的充满戏嚯的声音在它的头顶炸响。 虽然毛毛躁躁的,但是是老鱼印象中的那个声音。 老鱼一个鲤鱼打挺,嘿!没,没起来…… 不怪它,谁让它的壳太重了呢? 没错,就是壳。 “啧,我也是第一次见到抢螃蟹壳的鱼呢。真是活久见。”老鹰摸摸刺刺的下巴乐道。
第99页 老鱼气呼呼的鼓起嘴,哼!见识短浅的人类,大惊小怪的。╯^╰ “嘿嘿,挺好玩。咳咳……”老鹰乐极生悲的牵动了伤口,不由的咳了起来,一口鲜血咳在了他的手心里。 老鹰苦笑,这次玩儿大发了。遇到了个能驱使神明的大妖,这一战虽然除掉大妖但是他也活不久了。 “鱼儿,你陪我一程吧。”老鹰伸手拨弄着这条呆呆的鱼。 死之前有个活物陪着也很不错了,不是么? 老鱼却不清楚,它还在为等到了声音的主人而欢喜。 老鱼和老鹰的相处模式就是一个在河里睡,一个在岸边睡。 但是他们彼此却很安心,老鱼一睁眼就能看到老鹰,老鹰一睁眼就能看到老鱼。 就像一辈子都会这样一般,美梦开始。 但是再美好的梦终究是梦,总有醒的一天。 终于有一天,老鱼醒来的时候老鹰不见了。 只有一件衣服在那里,人已经不在了。 老鱼四处寻找,却独独忽视了那块刻着“我走了”的石头。 它觉得老鹰只是离开了一会儿,很快就会回来了。 它应该再等等,再等等…… 这一等又是数不清的春夏秋冬,四季更迭。 时间太久了,它已经记不得自己是什么了,也记不得它没什么会等在这里。 它的壳早已腐败不见了,它的身上裹满了泥沙,沉重的给它安全感。 高山不见了,那块石头也已经风化成土。老鱼有了新的名字,小溪变成大海也有了新的名字。 它依旧懵懵懂懂的游着,无意识的等着。 直到有一天它被咬了一口,然后还被一个人给非礼了!!! 咦? 这个人叫老鹰?好熟悉的感觉。 如果是要他负责的话,应该也不错吧^_^ 第50章 我的人 沈霄云就像是一个小跟屁虫一样。每天晚上跟着老鹰回地府,早晨再晚老鹰一步来到阴商们的聚集地。 反正沈霄云就是个外援的身份,所以只要他不威胁到阴商们的安全,他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走都无所谓。 老鹰在这群阴商里的地位很高,他的能力这群人都知道。自然也就有人打起了歪心思。 阴商里面的女人少,所以其实女人也是挺宝贵的。自然阴商里的女人也就难免有些自高或者有大小姐的脾气。 至少在她们自己看来,只要她们想要追的男人就没有追不到的。 真是迷之自信。 老鹰现在处于能利用就利用的状态。他不在乎对方是谁,打的什么主意。只要能达到他的目的,能给他带来利益就行。 虽然他对这些女人没有兴趣。但是他对她们自身的价值或者说她们掌控的人还蛮感兴趣的。 这些女人手里多多少少还牵扯其他的一些阴商。 而且从女人嘴里套情报也更容易的多。 但是有一个人却处处妨碍着他。 没次他和这些女人接触的时候沈霄云总是会有意无意的在他身边或者在他的面前走过。让他有一种针芒在背的感觉。 怎么说,就是有种做贼心虚,好像给沈霄云带了绿帽子被捉姦在床了似的。 啊呗!神踏马绿帽子,什么捉姦在床!他在想什么? 老鹰怔愣,他不是有病了吧?他明明和沈霄云刚见过没几次啊,为什么他会有这种感觉? 而这些女人也敏感的发现老鹰变了。 从前她们给老鹰送东西礼物什么的,虽然老鹰不会接受但是还会和她们聊聊天多说些话。 但是现在,老鹰却不给她们机会,老远的见到她们就跑。就跟见了鬼似得。 女人们不傻,时间长了们也发现了沈霄云的存在。 所以她们暗地里去找了沈霄云。 “喂,我有话要问你。”大热天的,沈霄云喜欢躲在人少的树荫凉下。这倒是给了这几个女人方便。 四个女人叫醒了他。 “我问你,你和老爷到底是什么关系?”其中一个长得最漂亮的女人,冷冷的看着他。 这股趾高气扬的样子让沈霄云十分反感。 本来她们在他面前和老鹰说说笑笑的他就已经很不满意了。没想到这些人居然还敢来找他。 “你管的到吗。”烦,很烦,神烦! 沈霄云现在极度暴躁,一点就能原地爆炸。 他和老鹰本来是一对夫夫,他们才是两口子。 可是现在老鹰忘记了他,原本属于他的位置,那个站在老鹰身边的位置被这些女人霸占了。沈霄云就够怒火中烧的了,他没想到这些女人就跑还有本事来找他的茬! 谁给她们的胆子?老鹰嘴里的巴啦啦小魔仙么? “你说什么?你怎么敢这么对我说话!”像个泼妇似得撒泼的女人叫沈悦。 沈悦背后靠的是公冶家的那儿子公冶染。 公冶染就是一个草包,沈悦轻易的就把他玩弄在股掌之中。 好在,公冶家对这个长子最在意,所以沈悦也就成了公冶家的第三号人物。公冶家就是她的后盾。 沈悦背后有大靠山,在阴商里都是横着走。有本事 的人不愿理搭理她,没本事的人躲着她。 就给她惯的越来越不像个人样了。
第100页 越来越肆无忌惮。 大小姐的脾气也越来越厉害,变本加厉。 “这么说怎么了?你是耳朵聋没听清吗?还有我再说一遍。”沈霄云挺直了腰背,冷冷的怼了回去。 “放肆!你也不看你是个什么东西?竟然敢这么和我说话!”沈月扬手就是一巴掌。 沈霄云一把握住她的手腕。 他这辈子从来没被人打过。这个女人居然敢太岁头上动土。 “放手!”沈霄云的力气很大,沈悦感觉自己的手腕都要断了。 就在这时,沈悦看见旁边的走来的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我错了……我知道不该来打扰你的,可是、可是中午大家都吃饭了,我就想着你也应该饿了,所以才来叫你吃饭的。没想到你,会,你会这样……你快放开!这样、这样让别人看到多不好!”沈悦原本狰狞的脸立马变得慌张和苍白起来。 仿佛被人强迫了一样。 沈霄云一时搞不清楚她玩的什么把戏。 “怎么回事。”忽然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沈霄云像被针扎了一样,立马将沈悦的手腕甩开。 这个女人真是好心计! “没,没什么事。”沈悦哆哆嗦嗦的不敢说。 和她一起来的三个女人都是戏精,立马配合她演了起来。 三个人唯唯诺诺的好像受了什么委屈却不敢说一样。 老鹰想到刚才的那一幕,脸色阴沉了下来。他真没想到沈霄云居然会那样做! 沈霄云看着老鹰阴沉下了脸,他的脸随及也变得难看了起来。 他真后悔刚刚没有直接掰断那个女人的手腕! “到底怎么回事?说!”老鹰皱眉宇冷声问一旁委屈的沈悦。 “没,没有。”沈悦慌慌张张的,做出一副很委屈又不敢说的样子。 “就是我刚刚想要叫他吃午饭,我见他睡着了就推了他一下,没想到他突然起来,猛的抓住了我的手,还要……还要……”沈悦吞吞吐吐的,后半句话说得十分暧昧。 从老鹰刚刚的那个角度看正好可以看到沈霄云一副要强迫沈悦的样子。 老鹰身上撒发出阵阵低气压。 老鹰十分生气。 “你们呢?说!”老鹰显然不相信沈悦一个人的话,他转头问向其他三个人。 “就是,就是想沈悦说的那样。谁知道这个人会突然会那样……”三个人但是很统一的指认沈霄云干了龌龊的事。 “你呢?”老鹰问沈霄云的时候,语气明显缓和了很多。 “我说不是,你信吗?”本来就是这些个女人先来找茬的,现在老鹰却还要挨个问不相信他。 沈霄云也知道现在的自己被嫉妒和愤怒蒙蔽了理智,有些无理取闹。 可是曾经的老鹰不论发生什么都是坚决的现在他的身边绝对的相信他,现在他忘记了什么都变了! 如果是曾经还在一起的时候,他肯定不会问这么多! 曾经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沈霄云难受的闭上了眼睛。 老鹰看到沈霄云的这个样子,心里闷闷的也不好受。 沈霄云没听到老鹰的回答,以为他不相信自己。他心中越发难过,直接转身就要走。 老鹰却一把抓住他。 “你说,你说的我都信!”老鹰甚至有些急切地说出这句话。 他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不能让沈霄云伤心,不能让他走。 沈霄云停了下来,却没有转过身。 而一旁的沈霄云却炸了,她没想到老鹰会这么说。 “老鹰你什么意思?明明就是他的错,你还有袒护他!”沈悦的咄咄逼人让老鹰皱紧了眉。 “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不用我说你们自己心里清楚。还是说你们想让我用转轮镜好好的看看?”转轮镜可照出发生在不远的过去的事情。 真的用了转轮镜那么真相就暴露了,沈悦自然不敢。 但是她又不甘心。 “就算不是又怎样?他一个男人难道就不能让让我们?还做一副委屈的样子,那么做作的、难看的样子给谁看呢?想博得谁的同情心?你个不要脸的贱人,真噁心!”沈悦用尖利的声音恶毒的咒骂着! “啪!”一个清脆的巴掌声打断了沈悦的嘶吼。 “我可从来没说过我不打女人。”老鹰眼里满是杀意,恶狠狠的盯着沈悦。 她居然敢这么说沈霄云,真是找死! “你,你居然敢打我!”沈悦被这一巴掌打蒙了,她显然没想到老鹰敢打她。 连公冶家的人都要让她三分,老鹰算个什么东西,居然敢打她? 他不过是一个闲散的阴商,不就是有点儿能力么?他居然敢打她! 还跟一个男人纠缠不清,腻腻歪歪的真让人作呕。 “是你自己作死,怪不得别人。”老鹰甚至都在想怎么弄死她,然后找个地方埋了。 这样的人活着才真的是浪费空气,浪费金钱。 “你给我等着!你们都给我等着!我一定会要你们好看的!”这种大小姐娇纵的脾气就是这样,一遇到事儿就咋咋呼呼的找靠山找爸爸出来摆平。
第101页 老鹰冷笑“我们就在这里等着。我到要看看公冶家到底有多少人,多大的能耐能为你的出这口气。” 就公冶家现在屁大的家族,老鹰还真想看看他能翻出什么浪来。 沈悦被那三个女人搀扶着走了。 准确的说是她们四个相互搀扶着走的。 老鹰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压和杀意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她们的腿肚子早就下的发软打哆嗦了。 “你没事吧?”老鹰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跟沈霄云说。 他很害怕沈霄云会生气。 “我能有什么事!”沈霄云很愤怒之前的事情,但是老鹰为了她打了那个女人他现在已经消气了。 只是他没想到自己会露出那么一副难看的妒夫的面孔。 他有些害怕,害怕老鹰看到自己的那副样子。 因为老鹰他早已忘记关于他的所有,他不会再像原来一样包容自己了。 他怕自己这幅样子会让现在的老鹰感到厌恶。 “对不起。”老鹰虽然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错了,但是他知道肯定是自己惹了沈霄云不高兴了。 “没有,你没有地方对不起我。是我自己的问题。”沈霄云转过身对着老鹰解释道。 “是我太冲动了。” “不,你没冲动。下次再见到她,你直接告诉我,她要再这样我直接把她赶出去。”老鹰显然也不待见沈悦。 这个女人仗着公冶家的人在背后撑腰,平常打仗的时候总是划水偷懒。 等到最后分功得利的时候却总要给自己多得好处功名。 这样的人最让人讨厌。 “你别怕我为难。有什么事一定要说,我好帮你出气。你别委屈了自己。”老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对这个才见过面几次面的人说这些话。 只是这种肉麻的话他说的十分顺口。 就像曾经说过千百次一样。 总之,这个男人以后就是自己的,不能让别人欺负了去! “你真是……”一个笨蛋啊。 沈霄云把头埋在老鹰胸前,红了眼眶。 这个人真是时时刻刻都在绑住,吸引着自己,让他一辈子也离不开,逃不掉。 他沈霄云真的是中了老鹰的毒,永远也解不了了。 可是老鹰又何尝不是中了沈霄云的毒? 哪怕忘记了所有,他也就会把沈霄云划到自己的羽翼之下好好守护,好好珍藏。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今天二更会晚一些~~不熬夜的小天使们可以明早看呦~~ 第51章 合作 自从沈悦一事过后,阴商们就发现老鹰和新来的沈霄云的关系越来越黏糊。 总的来说应该是老鹰总是单方面的围着人家沈霄云转。 而沈霄云就像逗弄大狗一样有时候会安慰安慰他,丢给他个大骨头让他自己去舔。 好啦,真的是一点都不夸张。 老鹰对于自己的变化接受的非常快。 感情这种事就像龙捲风,说来就来你跑也没处跑。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在颱风眼里待着,跟着它走。至少还安全一点。 老鹰现在心里只有两件事。一,赶快完结阴商的这些破事儿,好平平静静的追沈霄云。 二,安安分分的追沈霄云,好到时候老老实实的结婚。 沈霄云当然知道他的心思。 她很欢喜老鹰会再次喜欢他,但是他还是难免有些心酸老鹰忘记了他们曾经已经结过婚的事实。 不过只要他还喜欢他,他就已经很满足了,不是吗?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他们的结局,一定不会坏。 沈悦在这边得罪了老鹰,就跑公冶家去找人帮忙收拾他们。 只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她才从公冶家出来到老鹰这里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公冶家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三子公冶翊杀兄弒父,登上了公冶家家主的位置。 并且血洗了和公冶家家主十分要好,一起干活很多脏事的家族。 这番雷霆手段,血腥的方式让人不敢反抗。 沈悦后悔的要死了,当初她喜欢上的是公冶翊并不是公冶染,但是那时候公冶染比较得家主的喜爱所以她才投了公冶染那边。可是如今…… 真是世事难料。 沈悦当时还十分看不上公冶翊呢,当然还有一部分就是她十分厌恶公冶翊和一个男人搞在了一起,居然喜欢一个男人真是噁心。 所以沈悦在后来公冶翊的爱人死了以后没少讽刺了他,轻蔑他。简直就是烂泥扶不上墙。 现在沈悦回来那简直就是撞在了公冶翊的枪口上。 这个女人和公冶染一样都该死。 公冶染被他凌迟处死了,这个女人呢?让他想想该怎么办才好。 哦,她那么喜欢勾引男人,那就把她发送到监狱好了。 当然,是男监狱~ 呵呵。 “不!你不能那么做!放过我,求求你!”沈悦尖叫着发了疯似的把住门口抵抗着什么的拖拽。 她的身后有好几个阴商拖着她往外拽。 “家主你也不能这样,求求你,我求求你。放过我,我错了,我错了!只要你能放过我,你让我干什么都行!只要你能放过我!求求你!”为了活下去,沈悦什么都可以放弃。
第102页 尊严什么的,根本不重要。 就像她当初为了利益,可以出卖所有人一样。 当初阿然就是,被这该死的女人骗到了公冶染那里。 那么单纯的阿然居然被这么成那个样子!公冶染居然那他当玩具! 这个女人就是罪魁祸首!现在她居然要自己放过她?怎么可能? 阿然所遭受的一切折磨,他都要千倍万倍的还在他们身上! 沈悦的消失,没有人在意。 在这个大乱的时候。自私自利,一心为了自己而枉顾他人姓名的人,这种人的生死根本没有人关心。 即便是真的死了,那也是他们活该,没人去同情。 公冶家换了家主,公冶翊因为欠了赵凤桐一个人情,所以他选择答应赵凤桐的一个要求。 而赵凤桐的意思是要公冶家参加战斗。 对于这个要求公冶翊自然是同意的。 如此一来三大家族一起参与了战斗。阴商们也算是彻底地联合了起来。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答。 那是一个扎根在三大家族每个人心中的一根刺。 那就是,三大家族的组训。 从三打家族刚刚建立的时候祖训就已经存在了。 那时候三大家族的祖训就是要求家族里的人不允许出世,更不许参与这乱世中的一切。 但是最初的族人根本没发看着妖魔祸乱人间,百姓受苦,黎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所以当时的先祖贤人,力排众议带领族人救民于水火,斩妖除魔,匡扶百姓,济世救人。 可是后来厉害的阴商越来越少,人心不古,人们越来越相信祖训,越来越不想惹事。 继而祖训慢慢变成一种逃避的藉口,变成了推卸责任的冠冕堂皇的藉口。 不这个祖训到底是从而来?从何说起?为什么定下?又是什么原因让三大家族的人不许出世,这些都是问题。 这其中有太多的疑惑需要解除。 到底是谁写了祖训?到底有什么原因? “这个就长话短说吧。”赵凤桐敲着桌子慢声道。 这是赵凤桐脑海中的声音又响了起来‘需要我出面解释吗?’ “不用,现在是非常时期。你还不方便现身。”赵凤桐立马回绝了他的提议。 打乱中本来就不安全,赵凤桐可不敢拿他的安全打赌。 ‘好吧,都听老婆大人的~’清冷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笑意。 ‘去,就会油嘴滑舌的。’赵凤桐显然不听他的这一套。 那个声音没有再反驳。 赵凤桐都能想的对方无奈的耸肩的贱贱的样子,让人很想扑上扑暴打他一顿。 “如果我说你们的祖训是被人篡改了的呢。”找方酮挥手甩出三本古老的皮制书。 其实那上面记录的才是三大家族真正的祖训。 “我相信你们应该都知道我的体质最容易祖辈的英灵交流。这些祖训都是那编写祖训的英灵们提供的。” 一开始这些人还没什么反应的。 但是每个人接过来传递着看过之后脸色都变得不太好。 纸上的祖训和他们家中一代一代传下来的祖训,完全是南辕北辙。 家中传的祖训要求他们隐世再也不管那些尘世中的乱。 他们根本就不清楚到底谁对谁错。 “我知道你们都在怀疑真假,所以我特地把你们的老前辈给请来了。”张凤桐点燃手上的符纸。 他的身后突然冒出三股黑红色的阴气。 三股阴气慢慢凝聚,变得开始不一样了起来。 第一个是黑红色的阴气,还带着一股压迫力。那是赵家的老祖宗,赵家历史上控制魑魅魍魉的一把手。 下一个却是佛光仙气,那是公冶家的老祖宗。 最后一个,有很强大一压迫力,还有着最原始的冲动。是刘家控制妖留下的体质。 阴气慢慢凝聚成人形。 大家虽说看了这个神奇的景象很吃惊但是还是不敢说。 不过他们还是不敢相信。 直到这三个魂体释放能力将他们一起压在地上。膝盖跪地的疼痛唤醒了他们的神经。 在这一刻他们的才清清楚楚的认识到这些事是真的。 没有人能够轻易的将他们这些人随随便便压倒跪在地上。 更何况是魂体形态,连实体都没有的情况下。 再看坐在椅子上的赵凤桐。他显然是为了唤出他们三个使用了很强的能力,以至于现在已经有些虚脱,脸色发白。整个人都瘫软在了椅子上。 他的心腹守在他的身边,提防着其他人。 后来会议室中发生的事情没有人知道。 只是从那天以后,三大家族之间却越发的团结,阴商之间也越发紧密了起来。 但是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反动的分子,都在大战之前北站。 同年七月。夏花将落初秋未至的时候。大战正式暴打。 这场战争持续了很久,但是结局也不错。 有了老鹰的帮战,和一些骨灰级的老古董们还有那些牛批的小鬼们的助阵,大战的胜利很快就偏向了阴商。 可就在快要彻底胜利的时候,不知从哪调来的魑魅魍魉大军,包围了阴商。。 妖魔们开始拼死反扑,阴商陷入了危险境地。
第103页 而这时一直隐藏在后方的赵凤桐却主动跑到了第一线。 赵凤桐像风一样游走在魑魅魍魉中,却没被注意和伤害到。 很多阴商很好奇,可是只有老鹰知道这归功于它体内的那个东西。 最后赵凤桐在一众魑魅中看到了一个非常普通的魑魅。 赵凤桐飞速上前。而那只魑魅还沉浸在打赢阴商统治人间的美梦里。 也因此方便了赵凤桐,他一把抓住那只魑魅。 赵凤桐抓住魑魅的手臂上泛起了浓郁黑色的阴气。 “好久不见了,我的父亲。”清朗的声音带着杀意传遍了整个战场。 那些□□的魑魅魍魉们突然匍匐在地变得瑟瑟发抖。 “你、你居然没死!”那只魑魅尖叫了起来。 尖叫声里充满了惊恐。 “你、你居然骗了我!”那个魑魅恶狠狠的瞪着赵凤桐。 这个贱人居然敢骗他! 没错,这个魑魅就是当初和赵凤桐做交易的老魑魅领主。 而他一切的动作都是天神的授意。 赵凤桐和魑魅领主演了一场戏给给他看。赵凤桐假意与老领主合作杀死魑魅领主,而魑魅领主却假意被杀死。 可惜老领主费尽心机,最后碎了夫人又折兵。 “你们,不会成功的!你一定会下地狱的!你不得好死!”看魑魅领主被弄死之前就是这样发疯的咆哮。 老鹰带着一群阴商在一旁听的禁不住乐了起来。 作为阴商的他们死后不去地府他们去哪? 上天堂吗? 东西方的交流都这么厉害了么? 玉帝和耶稣难道还会一起搓麻将吗? 神了个奇了。 不过人间的大战总算是到了尽头。 接下来就是地府的大战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完事了~~困得晕过去了~(orz) 在此,非常感谢 “殇吧” 的营养液 ×5 谢谢小天使~~ 第52章 主谋 战争结束了,大家终于有时间休息一下。 而赵凤桐趁着这个机会将老鹰和沈霄云叫到了一块儿。 赵凤桐从沈霄云身上拿出了之前被杀死的老魑魅领主。 沈霄云感到惊奇,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的身上还藏了这么个东西。 他甚至都没有察觉出来。 “他不是死了吗?”老鹰之前确确实实的察觉到老魑魅领主身上的阴气和魂魄已经消失不见了,他怎么还活着。 “这就是嫂、咳沈先生的厉害了。”赵凤桐赶忙改口。 老鹰也没有注意到他话语间的改变。 “沈先生的身上有能隐藏神力灵鬼气息的力量。没有任何人甚至神可以窥探他到底是什么。”所以老鹰才会以为沈霄云只是个普通人。 “所以藏在他身上的东西也会这样对吗。”老鹰瞭然道。 沈霄云之前虽然知道自己有这个体质,但是不知道会有这么大的影响。 他倒是很佩服赵凤桐。因为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赵凤桐却能了解的这么详细。 “所以这个东西现在有什么用?”沈霄云碰了碰缩小到巴掌大小的老魑魅领主。 “打狗还得看主任,从他也能够得知到底是谁指使了他。” 赵凤桐说到。 “问出来了吗?”既然赵凤桐把他们叫过来,想必不会就这样不会空手而来的。 怕是已经问出了什么。 “这场战争的主谋是神。是天上一部分的神。”老魑魅领主没招架住赵凤桐狠厉的逼供手段,到底是坦白的干干净净。 “什么意思?”老鹰有些不明白。 神佛、地府、人间这三界不应该是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么?如果人间大乱,那么三界的平衡就会被打破,到时候天地一个都不会好。 谁也得不到好处。神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因为神中出现了反叛者。诸神害怕这个反叛者将来会报复他们,所以才会发动了这场战争试图杀死游荡在人间的他。” 其实老魑魅领主根本不知道这么多,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赵凤桐自己猜想的。 不过他确实猜对了。 “……”沈霄云在一旁沉默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么一说,你早就知道这件事情。所以早就设下了这个圈套。”老鹰瞬间反应过来了。 确实如此,从魑魅领主控制住着赵凤桐开始到他一直住在魑魅领主的地域这么多年不归,中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 不过这不妨碍赵凤桐听到风声,推断出未来的事情以至于未雨绸缪。 “最开始那个笨蛋确实是控制住了我,还伤害到了你。但是慢慢的我们之间的误会解开了,我也知道了这些事情。”赵凤桐虽然很抱歉当初给老鹰带来的麻烦,但是他话里话外的都是在维护着魑魅领主。 “那个笨蛋当初知道阴商间会有一场大乱,而且是以你为中心。所以他才会强行把我从你的身边带走,想把我从这个漩涡我中带出来。但是天意如此,谁能跑的掉。”赵凤桐苦笑着耸肩,十分无奈。 “最后兜兜转转,我还不是回到了原点。” “所以,你假装被他抓走又假装很恨魑魅领主就是为了引老的魑魅领主出来?”
第104页 “是这样没错。”确实是如此。 魑魅领主的性子太过直接又有些冲动,老魑魅领主的那套阴谋诡计他学不来。赵凤桐就怕他吃亏,所以才想了这么个个招儿。 他假装投靠老魑魅领主,而魑魅领主假装被老领主杀死其实暗中藏在了赵凤桐的魂魄里。 而之后阴商的疲于战斗和赵凤桐提前让阴商们表现出虚弱的样子刚好引出了老魑魅领主,让老魑魅领主带领他的全部力量反扑。 如此一来,赵凤桐趁机出来抓住老领主,提他们家的那个大傻子剔除了一个大威胁。 魑魅领主是不可能抖得过老领主的,因为他的个性不适合当神的傀儡。而且只要老领主还有用,神就不会不管他。 硬拼,到最后会死的一定是他们。赢的一定是老领主。 “他到时候捡了个好媳妇儿。”老杨鹰嗤笑。 沈霄云在一边听到这句算愣了愣。 “那之前你弄到朱老三身上的那个□□又是怎么回事?”老鹰没忘记朱老三的那件事。 之前他还以为那个□□是魑魅领主的呢,现在想来最可能的是赵凤桐的。 “那个东西确实是我和我魑魅领主一起制造的。”赵凤桐派自己的□□去只有一个目的。 那就是寻找老鹰看看他的身边是否已经开始变化。并且方便赵家将安子的魂魄带走。 只有安子的魂魄被带走,老鹰才会对赵家的旁支下手。 赵家的本家才会出手帮忙。 虽然赵家的旁支只是从来都是烂泥扶不上墙,不被本家承认。但是赵家旁支每年在经济领域赚的钱,上供给本家的金额都十分巨大,是本家离不开的经济来源。 所以本家就是捏着鼻子也得帮忙处理。 而赵凤桐早就知道九书中文曲和贪狼的事情。 文曲的离开势必会让赵家家主感到不满。 如果老鹰的能力和地位不够的话,赵家家主必然会对他发难,不让他带文曲。 可是如果赵家家主变得畏缩,害怕老鹰的话他一定会让老鹰他们直走。 果然,赵家家主没有拦住文曲。 今次赵凤桐可以放心的让魑魅领主将自己送回去。并且将自己放在老鹰那里。 有了老鹰做后盾或者说当做门面,赵家的那些老东西们想除掉他还是要掂量掂量的。 而他们掂量的时候赵凤桐却不会放弃这个机会。 他趁机暗中除掉了那些蛀虫和钉子,又威胁赵家家主让出了位置。 赵家家主老了懦弱了,他最后屈服了。 赵家终于被掌握在了他的手中。 这样他就能在阴商中说的上话,也可以保护好吃魑魅领主了。 “那你又说怎么发现他身上的异处的。”老鹰现在注意力有一大部分都放在沈霄云身上。 他现在可是卯足了力气来追沈霄云的,所以对沈霄云的事格外的上心。 赵凤桐当然不敢说是在朱老三的那六他就发现了沈霄云身上的不一样。 老鹰现在可是不记得他之前有和沈霄云认识,而沈霄云也提前嘱咐过他不能告诉老鹰他忘记了自己。 他之所以会注意到沈霄云的不同是因为一个普通人是不可能发现他的□□的。但是沈霄云确确实实的看到了。 所以赵凤桐才会指挥那个□□靠近沈霄云,只可惜还没接近就被“财”给抓住了。 “就是这几天沈先生参加战斗的时候我发现的。哥你应该也发现了沈先生在参加战斗的时候那些大妖总会忽视他。”因为沈霄云给别人一种普通人的感觉。 普通人和阴商对大妖来说自然是后者更具威胁,所以它们总是忽略他。 老鹰轻蹙了一下眉,倒是没有怀疑的相信了。 沈霄云但是怀疑赵凤桐怕是早就知道他有这种能力了。 不然他不会留下老魑魅领主。 因为这种东西是很难隐藏却不被他人发现的,尤其是那个“别人”还是天神。 老领主是天神安排下来的,那么他一旦失败并且幸存下来后一定会暴露天神的目的。 天神不会留下这个麻烦。所以如果真的老领主留下来将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灾难。 但是从刚才赵凤桐的话你听的出来他从一开始就打算留下老魑魅领主。所以他怕是在一开始就知道沈霄云身上的异处。 “哥,人间的大乱已经结束了。这天神和地府之间的事情我们要如何处理?”那些天神一天不罢手他们阴商就没有一天活的安稳,这大乱也就一天不会结束。 他也就没有一天能过上安稳的日子和魑魅领主去过二人世界。 “那些不是我们能插手的事情。明天我会选择一些人跟我一起送这些大妖和鬼怪回地府。” “神之间的事就交给神自己处理吧。”老鹰淡淡地说道。 商谈完之后赵凤桐就走了,不久沈霄云也离开了。 老鹰想跟上去,但是那条可爱的小白犬又来找他了。 这条白犬啊…… 传说谛听当初就是案下的白犬。后跟地藏王菩萨一同下地狱做了地藏王菩萨的坐骑。 听天地,辨万物。一草一麟一羽一长都逃不过它的耳目。 而沈霄云离开的原因是他先一步下了地府。
第105页 谛听既然来到了人间,并且去找了老鹰,那想必的地藏王菩萨一定要着手干预此事了。 地府阎罗殿,修罗场,还有地藏法堂。看来他都要走一趟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 冒冒家的大吨吨的营养液 ×1~~ 爱你^3^我会努力哒~~ 么么啾~ 第53章 阿修罗王 沈霄云下了地府之后直接去往地藏王菩萨那里。 他要去求一个答案。 之前他曾经在修罗场里询问过阿修罗们。 得知老鹰在修罗场中的特殊地位不仅仅是因为他在修罗场中战胜过、赢过胜利展现过他可怖的实力。 更是来自于阿修罗们天生对他的畏惧。 如果老杨真的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阴商是不可能有这种情况的。 既便如此,老鹰还是成为了一个阴商。那就是地府没有管制他,也那就代表地藏王也知道甚至参与了此事。 沈霄云现在要一个具体的承诺。老鹰是否安全?地府是否会保护老鹰?他要一个明明白白的答案! 与地府阴暗的气氛不同,地藏王那里佛光普照,一派恢弘,祥和静谧。 还未见到地藏王,一条白犬便已经出来迎接他了。 是了,谛听可听万物自然知道沈霄云的到来。 白犬带给沈霄云一句话。 “你们的结局不会坏。”这是沈霄云多次在自己心中默念的那句话。 谛听可听人心,自然也知道。 有了这句话沈霄云的心彻底放下了。 在这之后不久,老鹰带着妖灵鬼怪下了地府。 此次人间打乱地府受到的影响也十分巨大。有些大妖不仅仅只攻击阴商,它们还攻击无辜人类。 判官笔下不知写了多少冤死的无辜鬼魂的名字了。 生死簿更是一度出现错乱。 阎罗王暴怒直接带人冲上天,跟天神干了一架。 地府、天界、人间,三界相互制约和平衡。如今你天神反打一耙,这是什么意思? 地府如今受影响最大,自然要讨一个公道。 更何况地府本来事情就是多,一年到头365天,天天都是事,连个年假都没有。 阎罗王不知有多少次想拽着判官罢工旅游度蜜月。 结果黑白无常各种大小鬼抱着大腿不让走。 没办法,实在是地府事情太多,他们做不了主啊。 今天本来阎罗王都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拉着崔判跑了,结果老鹰压着一大堆妖鬼前来。 这还有旅什么游旅游?这还走的了吗?有完没完!天上要干嘛! 阎罗王的脾气也不是盖的,差点直接带人抽死修罗一族。天神没办法只好公开审理此事,还地府一个公道。 之后老鹰就被地藏王叫走了。 沈晓云抓着手里的魂珠暗暗用力。 他已经大概猜了出来,老鹰的真正身份。 早在几千年前阿修罗的王忽然消失不见。而后不久地府就出了一个不知名的阴商还开起了第一个商行,恰好那个人就是老鹰。 时间太巧了。 那个时候沈霄云正好在大雷音寺莲池中受教化。 佛曾经问过沈霄云,是否入我佛门。 沈霄云那时候拒绝了,他的意识中模模糊糊的记得有一个人在等他。他不肯捨弃七情六慾忘记了那个人。 那个人是他的缔造者,是他的爱人。 佛感嘆人世间的姻缘一事太过奇妙,连天神也不能例外。 佛说因果轮回,他与老鹰间的因果永远也说不清道不明。 沈霄云真实身份是一条龙。 石中出龙,以石为基,雕刻而成的龙。 沈霄云化龙不久曾经遇过一场大难。 在那场磨难中他伤了根基,化成了一条石鱼躲避灾难。 后来躲避灾难过后,他开始休养生息,但是时间太久了,他忘记了自己原本的样子。 从高山湖泊老鱼、人类、狐狸。他经历了太多,唯独忘记自己是一条龙的事情。 后来几经轮转,他变成了一个小孩儿。忘记了所有被沈轩捡了回去。 见到老鹰的那个瞬间,他感觉到十分熟悉。前世的轮回,如今的因果,他们两个谁都没能逃得掉。 后来一个假装不知道,一个穷追不捨。最终还是没有逃离这份因果,两个人如同前世、再前世或者更久之前那个时间里所做过的事情一样——相爱,彼此陪伴。 沈霄云记起了他曾经和老鹰在一起的日子。 那时候他化狐狸、人类、鱼陪在老鹰身边。 老鹰一生淡漠唯独对他抛出了了一片真心。 老鹰去了不就回来了。 沈霄云迫不及待的跑到他的身边,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 没办法,关心则乱。沈霄云丝毫没有没有掩饰他的担忧。 老鹰一点不排斥沈霄云的追问。他有些高兴沈霄云能这么关心他。 “他们对我用了搜魂术。”老鹰的脸色有些不好看。 闻言沈霄云也沉下了脸,搜魂术是一种天神才能使用的术法。 据说能看见一个人的前世今生,只要是魂魄中记忆的,经历过的事情,它都能看到。 “那些傢伙还问我到底是什么身份。”老鹰皱眉。
第106页 “神经病,我前世都没有想起来,怎么能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老鹰回答那些神说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阴商。 结果那些神明显不信,二话不说就对自己使了搜魂术。 结果搜完之后什么也没有发现。 那些神不甘心的还要对他进行第二次搜魂的时候,地藏王发话把他们拦住了。 对同一个人使用两次搜魂会对那个人的魂魄产生巨大的损害。 地府中三大支柱便是阎罗殿,地藏王还有修罗场。 天神自然不能拂了地藏王的面子。 只能作罢,最终他们的话题转到了此次大战的幕后黑手身上。 这次打乱的主谋就是修罗一族。 修罗与阿修罗一字之差,天差地别。 修罗是天上的神明,高高在上。还有传说说他们仁慈智慧。 而阿修罗族则在地狱充满了暴力和反叛。 甚至如今有些资料上都会有记载,说在人间的那些脾气暴躁的人就是阿修罗的转世。 而阿修罗是修罗堕落之后的样子。 就像堕天使一样的存在。 修罗们自然是矢口否认。但是地府带上了那些大妖们以及老魑魅领主。 天神对他们进行搜魂之后,发现果然幕后指使就是修罗一族。 这下修罗们无话可说,但是他们一族一向高高在上,仍然坚持的说他们发动这场大乱是为了人间好。 是为了三界和平,是为了三界的万物着想。 老鹰从来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神! 修罗们坦言说他们一族中从曾经出现了背叛者。他盗取他们一族的宝物之后堕入了地府。 而之后他们去地府搜寻,却发现那个叛逆者不见了。地府没有,那怕是躲藏到了人间。 之后他们发现这个老鹰的身上有修罗的气息。但是由于天神不能亲自下凡干预人类,所以他们才会让老魑魅领主帮他们把反叛者抓回来。 要知道他知道他曾经盗取的宝物是有欺瞒天地的力量的。 老鹰气的差点儿骂他们。 他当时正从修罗场出来,身上当然沾着修罗的气息。 天神一对,时间刚好是老鹰从修罗场出来的时候修罗们感应到了反叛者身上的气息。 也许是老鹰接触到了那个反叛者,但是那个反叛者身上的宝物躲过了搜魂术的搜索。 这样一来老鹰确实是被冤枉了。 地藏王和阎罗也为老鹰作证说老鹰确实是个普通人。 沈霄云却在心里暗笑。如果老鹰真的是一个普通人,那么阎罗王和地藏王又何必费心思为老鹰开脱? 神佛无慈悲,地府外情。他们怎么可能为一个普通人,费如此大的心力? 更何况同样从修罗场出来的那些人身上为何没有带有修罗的气息? 阿修罗从堕落的那一刻开始,身上修罗的气息便已经荡然无存了。 除了修罗王,那个第一个从修罗中堕落的神明。他的身上修罗的气息是无法掩盖的。 即便是在地府阴气的下消磨了百年、千年、万年,仙佛的气息其实依旧不会消失。 沈霄云拨了拨身上的魂珠。 那里面不仅有暴戾的阴气,还有仙佛的气息。 老鹰信奉地藏王菩萨,曾经在地藏王的法堂里受过几百年的教化。 他的身上不应该像现在这样一点佛的气息都没有。 那么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将自己带有仙佛气息的魂魄剥离了下来。 沈霄云现在能够想明白为什么老鹰会忘了自己。 因为现在的他在老鹰的印象中只是有一面之缘。所以天神即便是搜魂发现了他也不会太在意。 但是如果老鹰没有忘记的话,那么他的记忆会显露出老鹰和沈霄云之间的感情太过突兀。 说是一见钟情也可以。 但是作为一个经历了几千年战争,暴/乱,经历过的人世间悲情离别,各种苦难的阴商来说。 一见钟情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不可否认,老鹰在见到沈霄云的第一眼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个人。 那是灵魂上的震动。 沈霄云记得从那之后他就暗暗观察老鹰。 在一次走商的途中老鹰杀死了鬼仙,同时朱雀被天罚陷入了沉睡。 那次老鹰自己不知道,但是沈霄云却清清楚楚的记得老鹰在那场战斗中死去了。 但是没过七天老鹰又重新活了过来。 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老鹰身上就被下了咒,他的魂魄被剥离了开来, 被死去的拥有前世记忆的老鹰剥离了开来。 不然现在老鹰不可能记不起前世。 由于这场暴/乱导致很多阴商已经拥有了前世的记忆。 而且地藏王叫他过去不可能不把前世的记忆还给他。神也不可能不让他找回前世的记忆。 可是找回前世记忆的老鹰现在依旧不记得他。 那么天生的搜魂对他来说就是毫无用处了。老鹰的前世今生里没有沈霄云这个人。 他们是第一次见面,所以天神不会把沈霄云扯进来。 沈霄云对老鹰的认知也不会被知道。 更何况沈霄云的身上有可以遮掩住天神的法眼能力。 天神没办法发现老鹰的魂魄在他这里。 所以地府和地藏王才可以把老鹰干干净净的摘出来。
第107页 沈霄云想明白这些之后,只想说一句话。 贵圈真乱……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真相大白啦,二更会稍微晚一点~~ 爱你们~~ 第54章 在一起 老鹰心大,天神和地府的事情没给他带来多大的影响。 给他带来大影响的是沈霄云的态度。 之前老鹰追沈霄云的时候一直感觉沈霄云有点心不在焉,心里总装着事情。但是如今他发现沈霄云的态度松动了,而且经常含笑的着看他。 看的他一阵心旷神怡,总感觉自己要化身禽兽脱离人级形态扑上去。 不行不行,他得淡定。在没搞定人家之前不能暴露自己变态的本质。 好吧,其实自己也不是变态,只是稍微有点儿色狼而已。 再说了,对自己未来的媳妇儿色狼有什么不对吗?天经地义! 就算老鹰忘了沈霄云,但是对沈霄云的那副样子还是依旧存在。 对他来说,耍流氓就是对自己媳妇儿最大的爱。 因为这一生都只对他一个人耍流氓。 沈霄云笑意盈盈地看着老鹰每天追着他。 他也想答应老鹰但是不能,现在是一个非常的时期。 修罗门贝被天神勒令永远不能插手人间的事,并且对背叛者的事情也一笔带过。 但是这段时间里天神还不会对老应放松警惕。 即便不是特意注意着他,也会多多少少地观察着他。 老鹰追沈霄云可以,但是沈霄云不能表现得太过明显一开口就答应了他。 他们之间要像普通的人间情侣一样慢慢来,慢慢来。 好吧,其实这都是藉口。 正好之前他追老鹰的时候是这样的,现在让老鹰反过来追他真什么现实报一报还一报。 也让老鹰体会一下追人的滋味儿。 叫他当初瞻前顾后,考虑的太多,不答应他让他白白等了十几年。 哼!也让他感受一下。 沈霄云坏笑着看着身后给他端来不少好吃的的老鹰。 老鹰还和以前一样,总是拿一些哄小女生的把戏用在他身上。 送好吃的呀,送小礼物呀,毛绒玩具呀,真是一点儿都没有变。 沈霄云毫不怀疑,等到最后的时候老鹰会送他鲜花。 就像当年在他宿舍门口送的那些东西一样。 老鹰还是那个老鹰。即便不认识他了,即便经过这么多事情,在他的心里唯一放着的那个人依旧是沈霄云而已。 沈霄云感觉自己是幸运的。 他幸运的和老鹰前世今生幸运地成为爱人,幸运的是老鹰缔造出来的生命。 所以他才有了今天,能和老鹰在一起,能被老鹰宠爱。 地府重新整理阴商们。 但是由于之前大战的核心是老鹰和修罗。老鹰也难逃干系,所以地府将老鹰剔出了阴商的行列。 第一商行转交由其他人管理,而老鹰则被罚去人间接管大小鬼怪的事情。 其实就是咱们现在说的阴阳啊,大仙儿啊,神棍啊干的那些事情,就帮人算算卦什么的。 从此老鹰再也不能插手阴商之间的事情。 这在天神眼里可是一个大的惩罚,因为阴商有很大的权力,在地府也是。 可是老鹰被踢出阴商行列之后,那个纹身就没有了。去往三界的通行证也就没有了,他不能再随便地去往天界和地府。 可是这却是阴商们十分羡慕的一个事情,老鹰求之不得。 阴商们这辈子都想着如何脱离阴商这个身份,如何偿还罪孽,变成一个普通人。 老鹰这简直是捡来的天大的便宜。 老鹰也没想到这回能因祸得福。在地藏王告诉他这个消息之后,老鹰直接抱起沈霄云原地转了好几圈。 “现在我也是个普通人了,不再是阴商,我可以好好追你了。”老鹰抱着沈霄云欢快的转圈圈~ 他之前也有担心,怕自己是阴商把沈霄云拽进阴商的这个圈子中会误伤到他。 没想到现在这个事情解决了,他终于可以正经的追谁沈霄云了。 沈霄云一边无奈,一边轻笑。 老鹰这个傢伙,他就没有意识到之前他对自己那么殷勤就已经是追他了吗? 这么一说,难道老鹰正正经经的追他之后会有更大的惊喜?他真的是很期待呀! 只不过话不能说的太满,最后是惊喜还是惊吓,还真不好说。 而老鹰所谓的正正经经的追他就是每天离沈霄云不超过两步。吃饭、睡觉,甚至连去厕所也是! “你丫的给我出去!”沈霄云忍无可忍地把跟在他身后一起来厕所的老鹰给踹了出去。 这是今天第几次了?第几次了!他这一天才上三次厕所,三次都要跟着进了。 他还能在厕所跑了不成?往哪跑?往马桶里吗?跟着水一起沖走? 老鹰这个混蛋玩意儿,他以为正正经经的追他是什么呢?烛光晚餐还是海边沙滩呢? 结果就是全程拉手,不让离开他身边,吃饭也要用他的手吃。睡觉抱在怀里睡。 老鹰都不知道他自己的睡相有多糟糕吗?大晚上的嘞着他就像抱着一个死抱枕一样,差点把他的腰给勒断了! 吃饭的时候握着他的一只手,不让他用筷子,非要亲自餵给他吃。
第108页 你说亲自餵就请自餵呗,你能不能看准了嘴在哪在餵啊! 沈霄云才知道老鹰是有近视的啊,往嘴里喂,差点儿戳到鼻子里头。 老鹰,你这样追人是会追丢的你知道吗? 还有他洗澡的时候。 现在夏末的时候还有些热,沈霄云在中午去沖澡的时候忘记拿浴巾了。他开门出来的时候发现老鹰正拿着一根铁丝在那里撬门锁。 喂,你这个行为是偷窥啊喂~ 我要送你去警察局的有没有啊,你这个色狼! 沈霄云真不知道自己前世是怎么跟他在一起的,今生走是多么眼瞎才会追他十几年的。 这只狗子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解放了他的天性吗? 沈霄云简直哭笑不得,但毕竟是自己的老公。 自己的对象,哭着也要一起走下去。 沈霄云抖了抖手里的毛巾,随后一把将毛巾呼在了还痴笑着的老鹰身脸上。 “你这只狗子,真是便宜你了。”沈霄云扑在他的身上拉扯着毛巾的两个角。 哼,憋死你这只大色狼! 老鹰在毛巾后面裂开大嘴,笑的像个白痴一样。 他一把扯下毛巾,单手搂住沈霄云的腰。“宝贝,你答应我啦,答应当我媳妇儿了?” 沈霄云看着摇起尾巴的老鹰。笑眯眯的拍了拍他的大脑袋。 “都被你看光了,你还不负责啊?” 刚刚他没有拿浴巾就出来了,可是赤/裸/裸的被他看了个光。 “嘿嘿嘿~”老鹰傻乐,第一次为自己撬门锁的事情感到自豪。 瞧瞧,瞧瞧。 那些个小偷、强盗、入室抢劫的真应该学学他。 你看看你们撬门锁只能偷个东西,偷个钱什么的,咱撬门锁可是能得到个媳妇儿的。 老鹰这个混蛋真是什么都敢想。 沈霄云哭笑不得。他呀,还是这么傻。 “那我们去买婚戒好不好?我们明天就结婚吧!”在老鹰的印象中,老头子已经过世了,所以省了带媳妇儿见家长这一关。 而沈霄云也告诉老鹰他的父亲也死去了。 嘿,两个孤儿正好直接直接结婚,毫不犹豫,毫不啰嗦。 沈霄云嘆了一口气,窝在老鹰的怀里。 他沉默了一会儿才跟老鹰说“老鹰,我有话要跟你说。” “什么?”沈霄云的语气太过正经,老鹰也严肃了起来。 怎么,他媳妇儿不是要跑了吧?天吶,这还没煮熟到嘴里呢,就要飞啦? “我们曾经就是一对夫妻,只是你忘记了。”尽管过了很久,尽管了老鹰又重新爱上了他,但是沈霄云提到这个事情还是难免有些伤感。 “你说什么?”老鹰几乎尖叫着吼出来的。 “怎么,你不愿意?”沈霄云的脸色有些难看,他以为老鹰在意他们曾经在一起的事情。 “不,我就说嘛,我这么有眼光的人怎么会让你单身呢?肯定早就把你拿下了。”老鹰一副得瑟骄傲冲出天际的样子,看的人想揍他。 沈霄云知道老鹰的脑回路一向很清奇,只是没想到会这么清奇。 “所以大宝贝你现在告诉我这个事情,是不是有了解决的办法能让我恢复记忆?”老鹰不傻。 他之前也是像这样追沈霄云,但是沈霄云都没有松口,今天沈霄云会跟他说这个事情便是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了。 “是啊,没错。但是你要考虑清楚你想要拿回自己的记忆吗?”到了关键的时候,沈霄云却有些犹豫了。 他怕老鹰拿回自己的记忆以后想起他们的前世,想起他是自己的缔造者。 沈霄云还记得老鹰刚缔造出自己的那会儿,对自己的感情是一种单纯的友情或者是互相陪伴的感情。 而不是爱情。 等到后来,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老鹰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他的缔造者的事情,所以才会跟他在一起。 沈霄云有些不确定,如果老鹰记起他是自己的缔造者,他还会不会跟自己在一起? “当然。”老鹰看得出沈霄云的忐忑,知道他在担心什么。 “你要相信我,对于我来说如果真的和你在一起了,爱上了你就不会变。不论发生什么事情。”这是老鹰的承诺。 沈霄云信了,他相信他了。 沈霄云把魂珠给了老鹰,同时将自己体内的那个红色的珠子一同取出来交给了他。 他记得这颗红色的珠子就是老鹰曾经交给他的宝物。让他一直保护好,带在身上,不能交给任何人。 经过修罗一事之后,沈霄云十分确认他体内的这个红珠子就是修罗族的宝物,能遮掩鬼神的气息。 现在他将这个宝物交给老鹰,这样一来天神就窥探不破老鹰的身份了。 如此,一切都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 第55章 前尘 年代在变化,诸神也在变化。老一辈子的大神都已经消隐,只留下新的神明维持着三界。 人类中有好人坏人,神中也有稀奇古怪,风格迥异的。 无问就是个特例。 无问是修罗中的一个异类。修罗崇尚高雅,每天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别看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但是人家确实是有那个资本。
第109页 修罗很注重自身的修养,非常重视规矩。修罗绝对的遵守天神们订下的规矩,要不然修罗也不会费劲巴力的找老魑魅领主来抓老鹰。 更不会失败。 无问就是那种邋邋遢遢,整天抱着一块石头疯疯癫癫满嘴艺术的神。 如果不是同族不可相杀,修罗第一个就把无问灭了。 无问整天抱着石头就为了雕塑,他迷上了人间的雕塑只是觉得那个玩意儿真的很神奇,一块普普通通的石头经过一番雕琢就能变得栩栩如生。 明明人类是没有神力的,却能有这般力量。 修罗是天地孕育的神明,从未沾染过凡尘也不屑,所以对人间一向不了解。 他们认知里的人间都是别的神嘴里听来的。 无问非常喜欢这种技艺,甚至还要去人间拜了师傅。 他一点儿也不觉得拜人类为师有什么降身份或者跌面子的问题。 但是在其他修罗的眼里这是侮辱身份的一种行为,其他修罗对他越来越不满。 可是无问的神力在整个修罗中实力是数一数二的,他们也只能该想想却不能奈何他。 无问在人间学的手艺很好。他雕刻的大大小小鸟兽在沾染了他的神力后变成活的生命。 无问后来又雕刻了许许多多的东西,但是他总觉得差点什么。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座山的时候发现那座山是一块具有很大灵性的完石时,他将整座山搬回了自己的神府中开始专心雕刻。 他花了近千年的时间雕刻出来一条巨大的石龙。 石龙的每一片鳞片都十分精緻,或许是雕刻的时间太久了,又或许是雕刻的过程中无问倾注了全部的心血。总之他对这条石龙有了特殊的感情。 他想把它变成一个真正的有思想、有自己的情感的一个生命。 无问知道他是着了魔。 无问想起族中有一个宝物可以瞒住天道的眼睛,轻易的赋予这块石头生命。 那个族中的宝物是一颗珠子,它是可以自行认主的。 它之前就是认了无问当主人,但是无问一直觉得那个宝物是一种负担。因为有好多修罗都洗破了头都想得到那个宝物,而且就是他想要族中的长老们也不同意。 因为长老们认为他的行为不配当一个高尚的修罗,没有资格成为宝珠的主人。 之后长老们让族中的优秀修罗们挨个试。可是那个宝珠是个有脾气的宝珠,非无问不认。 于是长老们无奈之下只好将它放在禁地中等待新的修罗降生,期待未来会有修罗会将它认出。 只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先天的宝器不仅只认主,而是只认一主。不论是轮回还是神明陨落重生,它总能认出自己的主人。 如果有一天它的主人真的陨落不见了,它也会跟着毁去。嘿,这暴脾气就是倔强任性。 这次无问去了禁地将宝物认出来并且把它放在石龙的身上。 红色的珠子,散发出阵阵柔和的光芒将石龙身渡上了金色的暖光。石龙僵硬的外表开始变得柔和,了无生气生气的双眼也变的精亮通透。 “吼!”一声怒吼,龙飞天际。 宝物被拿出禁地的事情很快就被修罗们发现了。修罗来质问无问为何要将宝物取走。 无问虽然虽然不太喜欢他的族人,但是他还是实话实说了。 那个时候那条石龙和无问之间的关系就已经很不错了。 起初无问确实是交打算将石龙当做自己的儿子一样对待的,可是慢慢的他发现他的儿子有时候很成熟啊,甚至是比他还大人呢。 没办法,他就把那条石龙当做自己的朋友,后来发现他的理念和自己的很多想法还挺一样的,就把他当做了知己。 他给石龙起名叫轩羽,正好是沈霄云的小名。 慢慢的他又发现,自己把轩羽当知己的感觉好像也不对,他总是有种想要把人带上床的感觉。 奇怪,不是说神仙都断了七情六慾吗?难道是他在人间呆的时间太长沾染了红尘? 而修罗们知道这些后,要求他交出轩羽身上的宝珠。 可是那个时候宝珠和轩日刚刚融合,如果贸然取出的话,轩羽就会失去生命重新变成一块石头。 无问肯定是不同意的,于是修罗就将无问囚禁了起来。 轩羽和无问有一种特殊的联繫,当初无问雕刻他的时候曾经划破自己的手指将自己的精血滴到了他的身上。 所以轩羽身上发生的任何事情无问都能感觉得到。 无问感觉到修罗将轩羽抓住,生生的从他的身体里挖出了宝珠。 无问整个都疯掉了,那种破开皮肤在血肉中搅动的痛苦一丝不差的反在了他的身上。 但是最不能让他忍受的是轩羽心中一遍一遍默念他的名字,祈祷他能救自己。 可是来不及了,宝珠一但离体轩羽就活不成了。 无问暴怒,他打伤了看守他的修罗,冲出了关押他的地方。 当他找到轩羽的时候,那些修罗正准备毁掉它的石身。 无问那一刻险些入魔。尽管他最后维持住了理智,但他还是将那个亲手从轩羽身体里把宝珠挖出来的修罗打的神魂俱灭。 残杀同族是修罗中最忌讳的事,修罗倾全族之力追杀无问。 那个时候无问将一身一半的神力给了轩羽,将宝珠封在了它的体内,把它送下人间要它慢慢养魂。
第110页 那个时候轩宇还刚恢复一点神智,他什么也不记得,什么也不认知,就像是初生的婴儿。 无问觉得这样正好,他跟轩羽交代的最后一句话就是:一定要将他体内的珠子保护好,不能交给任何人。 随后无问将轩羽变成了一条石鱼,而他却在修罗地追杀下被迫成了阿修罗堕入地狱。 无问而是在那个时候改名为老鹰的。恰巧在那个时候地府里发生了□□。 数不清的厉鬼从各层地狱中蜂拥而出。老鹰的能力也恰好可以将厉鬼里转化成自己的族人。 因为他是第一个阿修罗,所以她有权利创造自己的种族。这是“天道”的规定,所以他有绝对的命令为它们烙上印记,成为自己的手下。 那是“天道”赋予他的不可违抗的能力,三界中无人能剥夺。 于是在那个时候老鹰收服了地府近一半的厉鬼,将它们变为阿修罗。 阿修罗族的势力不容小觑,如果不能成为自己的助力,那变是最强大的敌人。 于是阎罗殿和地藏王经过商议决定让阿修罗成为地府的一部分,开闢新的领域——修罗场。 修罗场表面上说是用来让一些走投无路的鬼怪有机会逃脱惩罚的,其实它是用来有筛选鬼吏鬼差的。 修罗场里出来的鬼怪甚至是人,他们最后都将成为鬼差。或许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其实他们之后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地府。 就像朱老三,他不是阴商也不认为自己是阴商。可是从修罗场中出来后他有了鬼差的身份,可以接阴官,提鬼怪打阴官。 这个人间的法院一样,有了律师,有了法院,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就更加完善。 而阎罗殿和地藏王给老鹰的好处就是恩他隐藏在地藏的法堂之中,躲避修罗的追杀。 老鹰不能一直躲下去,也不能让修罗一直这样追杀下去。 所以他才设了一个局,一个经历了漫长时间的局。老鹰自己经历漫长的轮回,在人海茫茫中不知机率的瞎碰,希望能碰到轩羽。 以此来加深自己在轩羽灵魂深处的印象,让他忘不掉自己。潜意识的觉得有一个人在等他。 而这段时间里他和轩羽都可以修复自己的神格,等轩羽的神格彻底修复又拥有他的一半神力。这个时候取出他体内的宝珠就不会伤害到他了。 而那个时候他拿到归还回来的宝珠就可以遮掩过天地的眼睛,从此在三界中彻底“消失”。 天神也奈何不了他。 当然,阎罗殿和地藏王是不会戳穿他的。因为从一开始他们就趟了这趟浑水,如果到最后谁反了口,那么他们都会受到惩罚。 谁也不想惹火上身,而且修罗场对于地府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后来老鹰开始去人间投胎轮回,想要碰到轩宇。 只是由于老鹰将一半的神力给了轩宇羽,之后又被追杀。导致他自己的神格破碎,即使变成了阿修罗也依旧没有修复好。 而他的人格里带着轩羽的记忆,所以之前他轮回的时候才会认不出轩羽。 就这样两个相互忘记的神却又狗血的遇见,一世一世的轮回。 直到这一世老鹰神格修复,得知轩羽变成了沈霄云。 百年、千年、万年时间太久,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但是他们最终的结局却不坏。 一切的事情都像老鹰计划的那样,而沈霄云也得到了曾经的记忆。 阎罗殿和地藏王遵守了之前的约定,将他放出地府,不再是阴商,还他自由。 而他也将阿修罗一族留在了地府,努力的维持着修罗场。 而沈霄云确实在当年老鹰最后一次轮回的时候,也就是沈霄云越龙门成为龙的时候。 那时候他没有陪伴老鹰多久老鹰就去世了。当时沈霄云前路迷茫,最终选择了去大雷音寺入莲池听佛祖教化。 或许是因为地藏王救了老鹰,所以每一世老鹰和沈霄云提起自己信奉的时候都跑不过地藏王菩萨。 佛就成了沈霄云心里的一个执念,他也下意识的选择了佛。 沈霄云那个时候在莲池中听教化,十分有悟性。 他所有过的地方红莲盛开。 佛问他,是否要入我佛门? 沈霄云拒绝了。 还有人在等他,他不想抛却七情六慾,忘记那个人。 所以他选择脚踏千莲,入凡尘。 只是入凡尘的那一刻出了差错。 佛将因果报应,沈霄云当初是一座山的山体。 山下镇压着九龙脉,本来如果他这个山再待个几千年,几万年九龙脉就真正的修成入九霄上天庭,化凌霄殿前蟠龙了。 结果他被无问弄走之后,九龙脉没了遮挡,受尽了凡尘中的污秽。以至于它的成仙之路越来越远。 沈霄云踏入人间的时候正好进了九龙脉的地界。 那种熟悉的感觉让他留恋,沈霄云的石身就是九龙脉孕育的。 九龙脉是他的生父,无问对他是再造之恩。如今九龙脉的这个糟糕境遇是他和无问的错,沈霄云一同担下了。 他将自己的神力全部都给了九龙脉。 九龙脉得以腾飞,当然他也没忘记沈霄云。 沈霄云是他孕育出来的山,就像是他的孩子,孩子就算是犯了错你打他骂他,却捨不得下死手杀了他。
第111页 所以九龙脉分龙珠给了沈霄云,让他慢慢恢复自己的神力。 但是神力的失去还是让沈霄云变成了一个婴儿,记忆也被封存。 然后才有了沈轩捡到他的一幕。 后来的事情就按照老鹰的计划一步一步的展开。 而现在恢复了所有记忆的老鹰最想做的就是带着沈霄云离开地府回到人间,去蜜月。 管他什么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没有和媳妇儿一起度蜜月重要! 所以说要老鹰的脑回路就不是沈霄云能理解的。 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 作者有话要说: 啊……今天整理大纲才发现,还有十几章这篇文就要和大家拜拜了。 从明天起改为日六双更,15号前完结。 感觉有点儿伤感…… 这还是我第一本认真种树的文(t﹏t) 还要感谢给各位小天使的支持,谢谢你们给了我动力。爱你萌~~(手动比心) ———————— 好了,伤感完了我们开始正题啦~~ 2019年初新文《在校拯救媳妇儿的那些年》开始预收啦~~ 那些年用生命给媳妇儿补课的日子。 校园甜宠文 阳光高富帅学霸攻×外强内软先带刺后黏糊受 2019年1月1日,准时发~~ 欢迎小天使们来观看奥~~ 第56章 七星照命 如今修罗们被天神禁锢在天界,不允许再插手人间的任何事情,这已经是个很好的结果了。 老鹰也不打算再带着沈霄云去参与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老鹰问沈霄云想去哪里度蜜月?一切都听媳妇儿的哇,万事媳妇儿最大! “带我去看看这些年你走过的地方吧。”这些年在沈霄云不知道的时候,老鹰去过的地方。 沈霄云想和老鹰一起去走他走过的地方,去看他看过的风土人情。 沈霄云也想告诉老鹰,从现在开始,他们是一起的,他不再是一个人。 老鹰明白沈霄云的意思。 “我最初被那个阴商扔掉后,第一个去的地方是澄海那边的村子。”老鹰还记得的澄海那边的村子与村子之间相隔很远。 他们那里买卖东西也很费劲,要走好远好远的路才能到公路上,然后座过路的车去城里。 “那我们就多备点儿东西,多备点儿日用品,还有你的零食。”日用品是以防到那里之后缺少。 零食却是老鹰戒菸后用来磨牙的。 沈霄云在照顾老鹰生活方面一向很仔细。 “这么热的天,媳妇儿你要不要带上帽子啊?啊,那个避暑贴就不要带了吧?他们都说那东西对身体不好。媳妇儿,你就不要用那个了。”老鹰对他媳妇儿的事情十分敏感。 “你拿上扇子,路上热的时候我给你扇风。”老鹰才不捨得沈霄云热到一点。 只是老鹰就没想过,他一个开车的怎么给他媳妇儿在路上扇扇子? “那就不带了,以后咱们都不用那个了。”沈霄云在这些细节上也十分听老鹰的话。 毕竟这样的关爱他还是很享受的。 老鹰在澄海那边呆的最长时间的一个村子是方官山。 村子和旁边的高山一同起的名字。 方官山有两千多米高。从山下到山上,20多里地全部都是天然的树林。 杨树,桦木居多。 树木最密的地方,人根本就进不去。 方官山的人都靠着上山打柴度过寒冬的。 那里也没有电所以平时做饭什么的也要上山捡柴来点火。 或许是老鹰在地府呆的时间太长了,做阴商的时间也太久了,所以他又遇到了比较仙儿的事儿。 老鹰和沈霄云刚到村子里。村子里就疯了一个人。 “你们是外地来的吧?这两天山上不太平,你们尽量不要上山。” 村长是个20来岁的小年轻儿。因为读过大学有点儿文化,所以被大家推选成了村长。 “怎么不太平,发生什么事了?”方官山山上有仙气,不应该有什么害人的东西。 老鹰想不出来为什么他们会害怕。 脱离了阴商这一行,老鹰也懒的使什么掐指一算呀,什么踩罗盘,用罗盘打事情啊请神啊这些的。 他也想就当个普通人,就听别人说就好。 “村头儿老王家的二儿子,前天上山打柴回来之后就疯了。”小村长还说呢,他还得管人家老王家的二儿子叫叔叔呢。 谁知道这么一个原本好好的一个人,上山打柴还能疯了。 “怎么疯的呀?”老鹰好奇。 沈霄云暗中的瞥了老鹰一眼,他就知道做一行有一行的职业病。 老鹰干了那么久的阴商,尽管现在已经金盆洗手了,但他还是忍不住去管这些事情。 不过这样也挺好,老鹰又不愿意做个米虫让他养。 总得给他找些事让他自己赚钱,以显示他的当家的气势不是? “嗯,谁知道呢?就知道我叔从山上回来之后就跟家里人说他在山上看见了一只通红的小鸟。”王家儿子叫王焕。 王焕那天打柴的时候根本就没往深山里去,才走了不远就把柴禾都捡好了。
第112页 然后准备下山的时候,他看见旁边的树上有一个巴掌大的红鸟,全身通红通红的。 王焕感觉挺好看。 本想凑近去看看的时候,那只鸟却突然不见了。 等他回来之后给他媳妇儿说的时候,来串门的刘家老太太从旁边听着就听出来了。 刘家老太太就是干大仙儿这个东西的。 平常拿着本挂书给人算算命啊,占卜一下运势什么的。 “刘阿婆跟我们说,我叔是碰见朱雀了。”小村长也感觉挺不可思议的。 “可是你说我们这一个小山小村儿的地方,哪还能出来朱雀?村里人都不信,我叔也不信。” “结果等到晚上的时候我叔就开始折腾了,开始闹着要自杀。”小村长皱起了眉头,这些日子为了防止他叔自杀,他也没少费了心思。 “我说还挺奇怪的。他要自杀的时候还跟别人念叨着说‘我看见星星,看见月亮,我死不了,我喝药,上吊死不了,唯独抹脖子能死。’”小村长也感觉挺神叨的。 “你说哪有人自杀的时候提前告诉别人自己怎么能死,怎么死不了的啊?” “那就是他不想死呗。”老鹰听出来了。 那红色的小鸟就是朱雀,老鹰当年见到的那只朱雀也是那个样子。 王家的儿子怕是生前是天上的某个仙家。如今下界历劫够了,朱雀该来带他回天上了。 不过,照王家儿子到现在还没死来看,他曾经也是个道行不小的神。能拽的住朱雀,现在朱雀一时半会儿还轻易收不走他。 王家儿子告诉别人说他见星星,见月亮都死不了,说明他是北斗七星照命。 北斗七星镇着他这条命,朱雀抗不过七星君,他自然死不了。 “咳,你这话算说对了,你说好好的人谁愿意去死呢?”小村长摆摆手。 谁还不知道这个理呢。 “得了,也不说这事了。你们是来这里旅游的吧?”这两年方官山也被划成了旅游开发地。 城里来的投资商在这个小村子周围盖了不少旅馆和娱乐地什么的, “不过我跟你们说啊,如果你们要是想住得高档一点儿就去那些楼房里住。但是我和你们说句实在话,其实还是住在村里百姓家比较方便。”小村长还是向着自己村里人的,话里话外都想着给自己村里人带点好处。 “这村子里人家自己开的旅店也很干净,而且价格便宜,一天免费提供三顿饭。你在那个楼房里就不一样了,价格又贵,还不提供免费的饭菜。” “你们两位想想,如果要考虑好的话,我就带你们去。”小村长看得出这两位是有钱人,自然不肯放过招揽的机会。 “老鹰你当初在这个村子里住在哪里啊?”沈霄云问起了老鹰。 他想切身实地的感受老鹰所走、过所住过的每一处地方。 “我当初啊?”老杨有点儿犹豫,不想告诉他媳妇儿。 “怎么?”沈霄云感觉老鹰犹犹豫豫的,直觉他可能是当初住的一点儿都不好。 他那个人就是那样,对自己一点儿也不上心。 在外面走商也从来不好好照顾自己,让他担心的不行。 如果他能再早一点和老鹰在一起就好了,那样他就可以跟着他一起走商,为他打点吃住,让他好好地安心地办正事就好了。 老鹰虽然犹豫,但是他媳妇儿想知道他还是不会隐瞒的。 “我那时候来的时候也是夏天,还正好赶上下暴雨。我就找了个小山洞住了进去。”老鹰和沈霄云挥别了小村长。 老鹰带着沈霄云去找了那个小山洞。 说是小山洞,其实就是山脚下的一个小土坑。 只不过这个坑是凹向山体里面的。 正好够一个人蹲进去。 如今过了这么久,杂草已经把那个小土坑长满了。 沈霄云心疼的不行。他想到那个时候下着暴雨,老鹰就自己躲在根本挡不住雨的小土坑里。 他都无法想像老鹰是怎么在暴雨下过的那些天的。 “为什么不去村子里借住啊?” “我当时正在熬鬼,不方便和其他人接触。”老鹰熬鬼的时候身上阴气太重,普通人接触阴气时间太长的话,对身体十分有害。 老鹰也不想平白无故的害了无辜的人。 “你真是……”沈霄云咬着嘴唇忍了半天。 他平复了一下情绪才开口道“从今天起,不管你以后给别人算卦也好,还是去哪里也好,只要出远门儿你就得带上我。你的吃住全都由我包管了,你这个人一点也不会照顾自己。” 沈霄云决定不给老鹰自己的私人空间了。 “真是的,一点儿都不拿自己当回事儿!拿自己的身体当儿戏!”沈霄云越说越生气。 虽然他也知道老鹰当初很困难,那个时候能活下来就不错了,根本就顾不上这些,可是他就是心疼。 心疼到心里拱起了一股无名怒火。 “行啊,媳妇儿,以后你就把我别在裤腰上你走哪带我到哪。”老鹰一点儿都不觉得沈霄云一直跟着他,会让他很烦。 他巴不得沈霄云天天黏在他身上,不离开呢。
第113页 “就这么说定了,那我们去找一家店住下吧。”都已经快中午了,两个人还没有吃饭呢。 “行。” 老鹰拎着大包小包走,让他媳妇儿带着遮阳的帽子一身轻的走。 沈霄云要抢过那些包自己背,老鹰却不给。 “媳妇儿,这大热天的你不要背了。怪热的,给我吧。”老鹰打死也不让沈霄云自己拿东西。 “你呀!”沈霄云无奈的擦了擦老鹰脸上淌下的汗。 他摘下自己的帽子戴在老鹰的头上。 “不许摘下来,不然我就自己背包!”沈霄云威胁老鹰道。 真是的,大热天的自己都晒得满身是汗了还一心顾着他,老鹰真是个傻瓜。 沈霄云一边埋怨,一边心里甜的不行。 说来也巧,两个人找了一家条件比较好的旅店住下,就恰巧住在了老王家的隔壁。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第57章 朱雀显象 那家旅店的店主倒是挺朴实的。 老鹰和沈霄云刚去的时候,店主就跟他们说:他们隔壁是王家。 跟他们说了王家二儿子现在的情况。也跟他们说晚上的时候王家总是折腾一些动静,可能会打扰他们的休息。 也没为了钱,骗他们留下。他直接跟他们说如果他们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休息的话,就得去别家了看看吧,他这里确是挺吵的。 其他的地方两个人都去过了,这里是最干净的了。 至于吵闹嘛,老鹰和沈霄云倒是不在意。两个人都是如果真的放心的睡着了,就是什么声音都吵不醒的人。 不过当晚两个人都没有睡死。还是留意着夜里别离王家这么近,再弄出点什么事来。 果然一入夜,星星一出来的时候王家就开始折腾了起来。 院儿里灯都开了,然后一群人吵吵闹闹的。 “媳妇儿,你接着睡,我去看看。”老鹰给沈霄云掖了掖被子,让他媳妇儿继续睡。 “不了,我跟你一起出去看看吧。”两个人一起出去还是比较放心一点儿。 就算是知道老鹰很厉害,但是他还是不放心。 “也行。”老鹰伸手给沈霄云拿来了衣服,给他披上。 山里的夏天,晚上还是有些凉的。披上衣服,免得他媳妇儿着凉感了冒。 俩人一出门就看到王家的房顶上站着一只通红的小鸟。 那只朱雀见他俩出来后还特地扭头瞅了瞅他俩。 老鹰和沈霄云一看就放心了,朱雀明显没想把其他人牵扯进来。 “没什么大事儿,咱们回吧。”天大地大,没有搂着媳妇睡觉最大。 老鹰打了个哈欠,搂着媳妇儿就回去了。 第二天白天醒来的时候,旅店老闆又来找他们了。 “昨天动静弄的挺大的,你们没什么事儿吧?”要是让他们两个晚上因为那些声音被吵的没睡好,老闆也挺内疚的。 “没啥事儿,我俩睡得挺好的。”老鹰宽慰他。 老闆一看两个人精神头儿确实挺好,也没有什么黑眼圈就放心了。 “那行,早饭已经做好了,你们要来吃吗?”农村人都比较朴实。早晨做饭,也把老鹰和沈霄云的份一起做了。 “正好饿了,谢谢老闆。”沈霄云有礼的跟老闆道了谢。 “今天去哪里转转?”沈霄云对方官山不熟悉,吃完饭之后就问老鹰。 “方官山也没什么好看的,其实。就是满山的草啊,花啊,树木什么的。也没什么特殊的。”老鹰还没真想不出方官山有什么好看的地方。 “哎!我想起来了,我记得往北走,走个两三里地那里有个小村子。那村子里卖的年糕挺好吃的。”老鹰还记得那小村子里的年糕炸的特别香。 正好能带他媳妇儿去尝尝。 “也行,那咱们就一起走吧。”山上的路不好走,车过不去,两个人就背着包步行往那走。 走了一半儿的时候,朱雀赶了上来。 “怎么了?你什么意思?跟着我们干嘛?”路上也有其他的行人,但是他们都看不见朱雀。 老鹰瞅见一个没人的时候扭头跟朱雀说。 “我们不惹你,你也别给我们惹事儿啊。”老鹰好不容易逃了天神的法眼,他可不想再沾上任何关于神的事情。 不想朱雀翅膀一伸,红色的火焰顺着它羽毛的尖端就扑向了老鹰。 一旁的沈霄云眼神一冷。 他上前伸手一攥,将火焰整个攥在手里。 三味真火仿佛有生命般在他手中挣扎。 沈霄云手上一用力,三昧真火化成了点点红光消失不见。 “你什么意思?”沈霄云已经有了杀意。 老鹰也在一旁皱眉。他还真没想到这只朱雀会对自己出手。 朱雀闻言身上红光大盛,最后变成人形。 “你身上有我同类的气息。我只不过是想唤醒他。”朱雀冷冷道。 朱雀这一族在天界中也是比较少的了,它们不跟龙和白虎一样数量还比较多。 朱雀和凤凰如今是越来越少了。尤其是像沉睡在老鹰体内的这种纯正的血脉更为稀缺。 “不劳你费心了。”跟随着老鹰的那只朱雀和老鹰有一个很像的地方,就是也跟自己族里的人不和。
第114页 与其说那只朱雀现在是沉睡在老鹰的体内,倒不如说它是假借着沉睡的名义来躲过族里人的寻找。 朱雀掌管刑法。每天都是惩罚这个罪人和那个罪人,逮捕这个罪人回天庭,带那个人回天庭的。 每次都是破坏那个人美好的生活。 就像现在的王焕一样。王焕的媳妇儿很好,跟他也很恩爱,他们的儿子都已经有两三岁了。 现在想带走王焕,那岂不是就要留下孤儿寡母? 老鹰体内沉睡的那只朱雀受够了这样的事情。 他的母亲是朱雀但他的父亲只是一只普通的孔雀。 他意外的继承了纯正的朱雀血统。但是他的性子像极了他的父亲。 他父亲性子比较温和。心地也比较善良。 他父亲不像其他的孔雀一样爱美,每天都自顾自的开屏。 他总是心软的不行。 “你是什么人?”朱雀冷冷的看向老鹰,他显然觉得老鹰没有资格来管他们朱雀一族的事情。 老鹰也确实懒得管。 “你自己处理好自己的事情。”老鹰抬手把那只沉睡的朱雀丢了出来。 他现在无事一身轻,才不想惹上事情。他还要带他媳妇儿去吃炸年糕呢。 沉睡的朱雀没办法再装死。 睁开眼睛,活蹦乱跳的他直接扑向了另一只朱雀。 真是的,非得来找他。就让他这么一直沉睡着不好吗?找他干嘛?这使朱雀明显很火大。 于是他把自己的暴脾气都撒在了另一只朱雀身上。 老鹰已经可以预见那只朱雀的惨样了。 肯定被他啄的没了毛。 老鹰带着沈霄云到那个村子吃够了年糕,又买了不少。回来的路上他们却意外的碰到了王焕。 他们碰见他的时候,王焕正跟着一个年轻人一起往那个村子里走。 年轻人拽着王换拖着他走,他俩身后还跟着一个黑色的老母猪。 王焕死命的拖着身子,不想让年轻人拽他走。 他嘴里还一直念念叨叨地说着“不行啊,我不能再往前走了。黑煞神拦路,我再走就回不来了。” 猪又被称为煞神,这些在农村很有讲究的。 小年轻看样子是个不信神怪的人。以为他神神叨叨的是真疯了,就拽着他一只手往村里去。 老鹰摇了摇头。王焕这回逃不了了。 黑煞神拦路,有去无回。 等第二天天刚亮的时候,老鹰他们就听到了王焕死了的消息。 原来那个村子里住着王焕的亲姐姐。 王焕的姐姐也不知是怎么想的,非要王焕去她家里住一住。 还派了那个小年轻去接他。 老鹰他们出来吃早饭的时候正好听到隔壁那个小年轻在哭。 “我以为你是他亲姐姐,他那样你肯定会照顾好他。我但凡知道你不照顾他,我都不拉着他来” 小年轻也知道王焕闹自杀的事情。 他相信了王焕的姐姐,以为她肯定会照顾好王焕,毕竟她是他的亲姐姐。所以他才会拽着王焕一直往那里走。 他没想到王焕的姐姐根本就没照顾好他。 当天晚上,王焕闹着要自杀的时候。王焕的姐姐和一个她在外面认的野男人还在炕上躺着。 王焕下地摸刀自杀的时候,他姐姐居然还在穿衣服。 都那个人命关天的时刻了,她居然还能慢悠悠的穿衣服。 “我早知道你不好好照顾他,我一定会亲自好好的把他送过去。”小年轻,一个十八、九的大男孩儿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 他心里过不去那个坎,他觉得是自己造成了王焕的死。 如果王焕那会儿想回去,他不拽着他去。王换就不会死。 “是那只破鸟干的吧?”沈霄云对那只朱雀没有什么好感。 “嗯。”王焕姐姐的身上还残留着朱雀的气息。 想来那只朱雀是附到了王焕姐姐的身上。借着王焕他姐姐的嘴,把王焕弄到那个村子里。 王焕他媳妇儿福大,能拖着王焕的命。不仅北斗七星干扰着朱雀,还有他的媳妇儿也干扰着朱雀。 所以朱雀想办法把王焕调离了他媳妇儿的身边。 旅店的老闆也帮忙去安葬王焕了。 回来的时候旅店老闆告诉老鹰他们说其实事情是这样的。 昨天晚上王焕去他姐家里看电视。后来他们都上炕睡觉了,到12点钟的时候王焕突然坐了起来,睁开的眼就说“时候到了,我该走了。” 然后王焕就下地去摸了刀自杀了。 而他姐姐说她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感觉脑袋里一片空白,只知道先穿衣服。 如果换在平时,她一定会下地把王焕按住、把他的刀抢过来的。 老鹰知道是朱雀干扰了他姐姐。 再加上那天赶得巧。当天阴云蔽月,北斗七星也被遮住了。北斗七星光芒一弱,根本就镇不住他的命。 朱雀也是钻了这个空子。 “这里也没什么好玩儿的了,媳妇儿,咱们明天换地方吧。”该吃的也吃了,山上该看的也看了。 该换别的地方玩儿了。 “行啊。大热天的山上太热了,咱们下次换个有水的地方吧。”沈霄云提议道。
第115页 第58章 洪水 这次两个人选择去的地方不再是老鹰自己去过的,而是他们曾经共同的回忆。 是沈霄云曾经念过的大学。 那个老鹰偷偷送小礼物的地方。 在云水那个城市,沈霄云曾经的大学已经搬离了原来的地址。只留下一个大大的公园替代了曾经的楼和操场。 两个人在城里待惯了,不想再看城里的雾霾和高楼,只想去乡下见见更好的风景。 云水里风景最好的是长贵水乡那个地方。 长贵那里雨水偏多,虽然湖泊很多但是高山也不少。 山水环绕是个很好的地方。 本来两个人去的时候是风和日丽,天清气朗。或许是老鹰当过阴商的问题,走到哪里出事儿。 跟柯南有的一拼。 两个人去了没几天,那里就发了洪水。 长贵那里正在修建大坝。结果大坝还没修完山上发下来的洪水就将修了一半的大坝连着村子一起沖走了。 正巧沈霄云和老鹰那天在高山上看日出。 老鹰还闲的没事儿带了个帐篷,想着晚上和沈霄云在山上住。然后干一些……咳、不可描述的事情。 结果到了下午就听上游轰隆声响起,大水就发了下来。 水头走的不快,一开始有经验的老人看到水头下来的时候都放下东西,绕着水头就跑了。而那些胆子大的年轻人就站在原地,以为没有什么事。 等到水头一过,后面浪打浪。几人高的大浪过来之后,那些年轻人慌了,才开始跑。 只是那会儿大浪中卷着木石,就连百年的古木都能连根拔起,更何况是人。 去修大坝的人沖走了一半儿,还有村子里一些没反应过来的人也都连屋子带人一起沖走了。 水的力量是无穷的。大水中带着一座座的木材垛,带着粗黑的原木,还有轰隆滚动的石头一起沖一下。 虽然他们处的地方是晴天,但是上游百里之外的地方天阴的像要沉下来一样。 大水的源头就是那里。 老鹰又想起了当年那个赤龙和白龙打架的事情。 “原来我走商的时候也听水乡的人说过。”老鹰搂着他媳妇儿站在高山之巅上看着下面的情况回忆道。 “当年那些人开山引渠,到中午的时候太阳太毒,正好大傢伙儿都休息吃饭的了。这时候来了一个白鬍子老头儿。” 老头挺硬朗,看着七、八十岁,走路却一点儿都不比年轻人慢。 老头碰见一个人就跟一个人说“快往高山上去,上游白龙和赤龙打起来了,一会儿大水就要下来了。” 当时刚改革开放不久,不让相信封建迷信,大家都崇尚科学。 年轻一辈的差不多都不信,只有一些老年的,还有一些胆子小的都听了话往高山上跑。 老头也没管那些不信的人,他告诉他所有的人后自己就沿着山路走没影了。 不知道他从哪来的,又要往哪去。 那些胆儿小的,还有老人刚走到一半儿刚爬到山腰上,就听上游雷鸣轰隆的水声响起了。 不一会儿,应该说是转瞬之间天上阴云密布,闪电带着大雨倾盆而下。 那天哪像现在这个时候,现在这个时候水头还缓慢的下来,后面才浪打浪。 当时直接大浪打下来都没有水头慢慢流的功夫。那些人别说跑了,刚回个头的功夫就被大浪吞噬了。 “都是命。”沈霄云也做不了其他的感想。 “是呀,即便是侥幸逃过一劫,但是你的命格在那里。天要亡他,他还是要死的,你看那个。”老鹰指了指大水中的那个女人。 沈霄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就见湍急的水流中飘着一个巨大的柴禾垛。 柴禾垛上面坐着一个女人,女人长得十分漂亮。她在柴火垛上面大喊着救命。 施工队里活下来的人手里还有绳子。有几个年轻人一边大声喊着,一边将绳子扔向柴禾垛上的女人。 “回来,快回来!别多管闲事儿!”施工队的工头大喊着让那几个年轻人回来。 水乡有经验的老人都知道,水中出现的东西不要轻易去碰。 那些都是水怪,会迷惑人要人命的。 那几个小年轻根本就不听他的。 那女人是难得一见的漂亮。要是救了她,自己的媳妇儿就不发愁了,他们这一个小小的农村哪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然而只见那个女人抓住绳子之后大浪一过,绳子带着几个年轻人一起坠入了江中。 哪还有什么女人?哪还有什么柴禾垛?要知道,洪水之中的柴禾垛可是轻易不会被大浪打沉的。 那些水箱中常年生活的老人一直都袖手旁观。施工队的工头看样子是外乡的,所以还管一管。 别怨他们袖手旁观,水乡忌讳多。碰到这种事,谁提醒谁倒霉。一但经你的提醒那个人没被水怪弄死,那你就会替他去死。 水怪不会放过你的。 现在看见这个结果,工头也心灰意冷了,不想再管了。 上游冲下来不少木材,黑粗的。木材在大水中一顺就轻轻松松的带走了,可比人搬得轻松多了。 有人见钱眼开,拿绳子去搭那个木头,想把它拖上岸。
第116页 有经验的人一眼就看得出那木头根本就不是天然的木材。 上好的黑木,甚至被加工得十分好。天然的大梁。 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都让你占了?果然,那个人把绳子搭上木材之后,那个木头突然在水中一翻就把那个人带下水了。 “早就说了,那是水怪偏偏不听。”工头嘆气。 人心啊人心,贪心不足蛇吞象。 都是报应。 沈霄云也摇头。人总是有一种侥幸的心里,总是觉得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这场洪水也来的太蹊跷了吧。”沈霄云歪头拍了拍老鹰。 “是啊。有人动了不该动的东西。”上游妖气冲天,怕是有人动了什么东西之后那个大妖发了火,冲下来你大水。 “你不管?”沈霄云看老鹰跃跃欲试的样子,忍不住问他。 老鹰长嘆了一口气,把下巴垫在沈霄云的肩膀上。 “我倒是想去,可是我又不能搀和阴商之间的事情。像种级别的大妖已经是阴商才能处理的事情了。”老鹰手痒的厉害。 当初走商的时候,一身的本领可以跟那些大妖啊,鬼怪呀,打打架什么的。 现在闲着都快长毛了,他手痒的不行。 “你不是还有很多跟随的鬼怪吗?可以跟它们切磋啊。”沈霄云好笑的摸摸老鹰委屈的脸。 “他们都不理我。”老鹰委屈的不行,高声的叫道。 “酒,忙着天天跟别人拼酒。色,忙着跟鬼仙搞对象。财,天天忙着开店赚钱。气,天天忙着赌钱。还有那些其他的鬼怪啊,大妖什么的都忙着在房间里吃吃喝喝,装成人坑蒙拐骗的。一点儿也不像我这么正直、正经。”老鹰毫不吝啬的夸奖自己。 呦呵,现在还学会踩着别人夸奖自己了呢~ 沈霄云挑眉,捏住老鹰得瑟的撅起的嘴。 你丫的变坏了啊,老鹰。 “不是还有朱雀吗?你可以找他啊。”刚好朱雀刚刚陈从沉睡中醒来,可以帮他活动活动筋骨。 “你说他?他懒得跟头猪似的。”当年老鹰刚入阴商的时候,朱雀就懒得干活儿。 那时候老鹰自保的能力很差,只要只要他不会死,朱雀就不出手帮他。 朱雀就是那种能拖一分钟就不提前一秒的鸟。 “哼,说曹操曹操到。”老鹰瞥见一个红影闪过,随后没好气的哼声道。 真是没眼神,偏偏这会儿回来。打扰他和他媳妇儿的二人世界。 “搞定了?”老鹰兴致缺的抬眼看朱雀。 炙离和那只收走王焕魂魄的朱雀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的。 炙离它的眼睛是金色的。因为他的血统十分纯正。 而那只朱雀因为血统不是很纯正,所以它的眼睛是红色的。 “嗯,被我拔了头毛扔回天上去了。”朱雀炙离一脸无所谓。 其实哪有那么容易。王焕的魂魄被抽出来的那一刻就恢复了神格。 虽然恢复神格之后,他就没有了七情六慾。 但是他对他曾经的妻子和儿子还是有一份异样的感情的。 他看着他的妻子和儿子跪在他的尸体旁痛哭。他心中有怒火,回手就打向了朱雀。 那份神力的打过去非得要朱雀半条命不可。 炙离虽然也很愤怒那只朱雀要带自己回族的事情。虽然讨厌他多管闲事,但是还是没办法看着自己的族人死在自己的眼前。 所以炙离还是出手帮了他。 “你们朱雀数量这么少就是因为这个吧。”看他们掌管刑罚,天天往回受历劫的神。拆散别人,这个事情是很得罪人的。 沈霄云猜测他们朱雀数量这么少,多半就是被那些仙家迁怒,最后失手打死的。 “没错儿,可惜族里那帮老糊涂还拿这件事情当做荣耀。”炙离满脸的讽刺。 在他们眼里,灭族跟所谓的荣耀比起来根本就不值一提。 而那所谓的荣耀,不过是当年神帝招安朱雀时空口开的一个空白支票而已。 试问现在天界谁还拿朱雀当做神来看? 他们把朱雀一族看成是恶鬼,看成是恶魔。 朱雀是坏人,因为他们剥夺了他们在人间的幸福,拆散了他们在人间的家庭。 朱雀就是天神的棋子,天神们把他们当枪使。 可那些老顽固却还心甘情愿。他们心甘情愿也就罢了,可是他们对下一代的教育还是这种充满了洗脑形式的教育! 一切以天神为大,所有的事情都要听天神的,跟修罗族没什么区别。 “要我回朱雀一族,除非那几个老顽固去死!否则我绝不会回去做那个该死的族长。”炙离是老族长选的下任继承人。 可是如果一旦做了族长,他就要担负起那个责任。炙离在人间太久了,他见过人世间的种族,他见过人类的领袖维护自己的百姓。 他见过将军为自己的士兵请命;高官为平民请命;帝王为苍生忙碌。 也见过士兵们为将军血溅三尺;也见过百姓为高官立生祠求平安;更见过苍生为明主颂功德。 就没见过像朱雀族这样从头到尾被别人拿去当枪使,几千年几万年连头都不回,一丝一毫都不去改变自己那种愚昧的想法的!
第117页 他们打一开始就没珍惜过自己这条命,没珍惜自己那个种族。 用同族的性命来换取自己的荣耀,却没有问过他人的意愿。 去踏马的该死的荣耀! 早晚有一天,他要弄死那几个老不死的,然后带着他的族人离开天界。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第59章 抱灯 这场洪水带走了不少人的性命,同时也留下了不少冤魂。 他们徘徊在此迟迟不能离去。 因为他们不是自然死亡而是横死,不能去投胎,只能游荡在人间。 农村有个说法,元宵节的时候洒灯能让冤魂投胎。 洒灯有讲究。 灯要洒在荒无人迹的山岗和坟地里。因为冤魂徘徊在那里,他们抱那些灯就可以去投胎。 一盏灯,一个冤魂,一个投胎的机会。 而灯的制作也是有讲究的。 用麦皮、荞麦皮这些五谷杂粮的皮蒸熟后揉在一起。 然后把它做成一个碗的形状,掺上糠放在锅里蒸。 而灶火膛里填的火要找七个七岁以下的女孩儿和七个七、八岁的男孩儿,一人填一把柴。 十四把柴禾全部燃尽之后才能把这些灯碗拿出来。 灯油就是普通的煤油。 但是这种天灯却十分神奇。 不管外面是下雪还是颳大风,灯一点儿都不会灭。 将灯洒在外面,冤魂抱着灯就可以去投胎。 虽然现在不是元宵节,但是出了这么多人命村子里也开始做起了天灯。 老鹰和沈霄云也参与了进去。 毕竟事情遇到跟前了。 “糠没啦。沈先生,你能帮忙拿一袋儿过来吗?”做灯碗的一个姑娘招呼沈霄云去帮忙。 沈霄云刚站起来答应了声好就被老鹰按着坐下去了。 “媳妇儿,我去吧。”那些糠的袋子有灰尘,老鹰怕弄他媳妇儿一身脏。 虽然这些人都知道老鹰和沈霄云是两口子。但是看着他们的互动还是觉得有些脸红。 尤其是刚才叫沈霄云的那个小姑娘。 小姑娘头一次见到沈霄云这么好看的公子哥。 他真的觉得沈霄云和老鹰在一起太不配了。老鹰那么糙的汉子怎么能配的上沈霄云呢? 而且老鹰又是一个男人,又不能给沈霄云传宗接代。 老鹰根本配不上沈大哥! 那个小姑娘甚至想过是不是老鹰威胁沈霄云了,沈霄云无奈之下才和他在一块儿的。 嫉妒之心使人盲目,遮住人的双眼。 那个小姑娘下意识到忽略了沈霄云看向老鹰时眼中满满的、快要溢出来的爱意。 小姑娘今年才刚好二十三,大学毕业了。觉得自己有些文化就比老鹰强出不少。 老鹰是没上过大学,没读过书,但是论他的学识不比那些上过大学的学生差。 更何况他当神的那会儿,小姑娘怕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小姑娘叫陈芳,在学校的时候成绩也出类拔萃的,现在大学毕业了,也找了个好的实习单位。 这回暑假回老家来看看,没想到遇上了大水。 她就又和公司请了几天假留下来帮忙。 没想到这两天假真是请对了,让她遇上了沈霄云这么好的男人。 沈霄云很温柔,对别人都温和和的。也很有才华,长得还很帅气。 陈芳一点儿都不了解沈霄云。温和,有时候也是一种疏离感。 陈芳对沈霄云动了心思。 做灯碗的时候她老是招呼沈霄云。 沈霄云眼不瞎。他看得出来,只是他没有声张。 反正他们是不可能在一块儿的。 说句心里话,他真觉得这姑娘赶不上老鹰的千分之一。 老鹰对自己的爱从来没有人可以替代。 沈霄云也从来不觉得老鹰宠爱自己,有什么丢脸的。就算自己是个男人又怎么样?男人就不配得到宠爱了吗? 他还是蛮幸福的,他觉得他在伴侣的选择方面是这天下所有情侣之间最好的。 你就说帮忙做天灯这事吧。 他们让沈霄云去搬袋子,老鹰赶紧替沈霄云去搬。生怕弄脏他媳妇儿的衣服。 他们让沈霄云去拎点儿水,老鹰赶紧去提。因为大热天的,他怕沈晓云晒着了。 后来说让沈霄云捡点柴火吧,老鹰又赶紧去帮忙。 怎么说?柴禾是在地上的,万一有什么虫子咬到他媳妇儿怎么办? 老鹰真是把沈霄云当成了个珍宝,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当然啦,沈霄云也不会事事都只让老鹰帮着做。 怎么说他也是个男人不是?是他的另一半。 老鹰搬袋子的时候,沈霄云给他备好水。 等他搬完袋子给他拍干净身上的灰尘,让他用水洗干净脸和手。 老鹰去提水的时候沈霄云去找了一根长长的木棍。两个人抬水总比一个人提水轻快。 他们两个大男人倒也没想想两个男人才提一桶水,人家小姑娘自己还能提两桶水呢! 好吧,为了爱情,两个人已经没皮没脸、不害臊了。 老鹰去捡柴的时候,沈霄云背上绳子。 老鹰捡他去捆。最后也是拿一根长的木棍从中间一插,两个人一起挑回来了。
第118页 老鹰和沈霄云都在用自己的方法照顾着另一半。用自己不论是笨拙的还是看起来傻傻的方式爱着对方。 陈芳就看不见。陈芳甚至是刻意的忽略了他俩之间的互动。 陈芳觉得自己的机会很大。 所以他总是往沈霄云的身边儿蹭。 别忘了老鹰是一个情敌雷达十分敏感的人。他早就看出来那个陈芳不对劲了。 但是他还是很相信沈霄云的。 就算平时老鹰总是开玩笑对沈霄云说怕他被野男人拐跑了,怕他跟别的人走了。 但等到真正有这种事情的时候,老鹰是不会过问的。他相信他媳妇儿有绝对的能力能处理好这件事情。 他对他媳妇儿抱着百分之百的信任。 “沈大哥,一会儿我有话要跟你说。我在屋后等你。”天灯做完之后老鹰和沈霄云要离开了。 陈芳终于等不了了。 沈霄云点点头,示意他知道了。 “媳妇儿,我在大门外等你。”老鹰在沈霄云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嗯,出门找个阴凉的地方待着。别傻傻的在太阳底下站着,怪热的,再中了暑。”沈霄云在老鹰的唇角上温柔地吻了吻。 “好,你快去吧。快去快回,我在外面等你。”老鹰特别放心的走了。 而站在一旁的陈芳皱眉咬了咬唇。 她虽然嘴上说去屋后等沈霄云,但她一直站着没动还是希望和沈霄云一起去。 只是没想到沈霄云和老鹰毫不顾忌她的存在。 旁若无人的秀恩爱。 陈芳压下心中的惶乱,她觉得沈霄云不可能一直和老鹰在一起的。 哪个男人不想留下自己的血脉呢? 她不相信沈霄云会放弃延续自己血脉的机会。 她是个女人,她的这个身份一定会给她带来绝对的优势的。陈芳十分天真的想着。 “陈姑娘,你想说什么?”陈芳很久不说话,沈霄云只好提前出声打破了沉默的气氛。 他还忙着去找老鹰呢,他真怕那个二傻子在太阳底下等他。 老鹰总是拿自己不当回事儿,他还真可能这么干。 沈霄云可不放心他。 “就、就是……”陈芳盯着沈霄云有些紧张。 沈霄云也没有说话,就沉默着看着她。 “我,我喜欢你!沈大哥,我希望能和你在一起!”陈芳鼓足了勇气向沈霄云表白。 “对不起,我有爱人了。陈姑娘。,你也知道的。”沈霄云虽然猜到陈芳可能会表白。 但是他没想到他和老鹰已经做的那么明显了,她还会有这个心思。 “我知道,可是那个人是个男人啊!他不能为你留下血脉呀!”陈芳急切地抓住沈霄云的衣袖。 “我可以的。我可以不要名分,只要和你在一起就可以,我还可以为你留下孩子,留下你自己的血脉呀!” “陈姑娘,请你自重。”沈霄云果断的抽出自己的衣袖。 “他是个男人又怎么样?孩子对于我们来说根本就不需要。”没错,老鹰就是沈霄云的缔造者。 更何况老鹰这个大孩子和他的二人世界根本就过不够。怎么可能再加进来一个小崽子占用他们彼此的时间? 再说了,沈霄云对于老鹰的宠爱是有绝对的占有欲的。他不可能让其他人得到老鹰一分一毫的宠爱。 哪怕那个人是他自己的血脉也不可以! “可是……” “没有可是。”沈霄云直接打断了陈芳的话。 “陈姑娘,今天的话我就当做没有听到。你以后也会找到一个很好的人,不必纠结于我,再见。”沈霄云不喜欢一个人,不会留给她留下任何希望。 不然那也是对喜欢他的人的一种不尊重。 女孩儿的哭声在身后慢慢响起。 哭声很悲痛,却没有挽留住沈霄云远去的脚步。 不爱就不爱,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能强求。 更何况他和老鹰之间再也插不进去任何东西。 “这么快就出来了?”老鹰看着从远处走来的沈霄云很惊讶。 他以为他们得聊一会儿呢?毕竟女生嘛,再加上他媳妇儿这么温温柔柔的人总会给人家女生安慰呀什么的。 “没什么好聊的,那姑娘向我表白,我拒绝了。”沈霄云一巴掌呼在老鹰的脑袋上。 “就知道你不听话,又在大太阳地等我!”真是想气死他啊! “哎呦喂,我错了媳妇儿!”沈霄云打完老鹰之后不解气,还伸手拧住了他的耳朵。 老鹰一边夸张的哀嚎,一边抢救自己的耳朵,赶紧赔礼道歉。 媳妇儿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错的。没错,这就是老鹰自己的原则。 “你就嘴上说说。”沈霄云是真的有点儿生气了。 这都第几次了?老鹰总是对自己的事儿不上心。 “我真的改了。”老鹰一看沈霄云真的生气了,只好拿出自己的杀手锏, 完美的公主抱,抱着自己的媳妇儿上花轿~~ “啊!”沈晓云惊呼了一声,双手环紧老鹰的脖颈。 老混蛋,是要吓死他么?一点儿招呼都不打就把他抱起来。
第119页 “走咯~哥抱着你上花轿呦~”老鹰哼着小曲,抱着媳妇儿美滋滋的走着。 “走什么走?东西还没拿呢。”沈霄云简直是哭笑不得。 这只大傻子~~ 第60章 吃人的金子 这场洪水发的太大,山路被沖的泥泞不堪,十分难走。 沈霄云他们跟着一起下山的游客们走走停停的过好久才走到离城里最近的一个村子。 那村子老鹰也没去过,不过倒是听说过。 那村子里的建筑都是古建筑,高楼亭台到像是古代某个大家族在此间的一个庄园,十分别致。 现在成了村子里一百姓们居住的地方。 村中最大的一处建筑物是位于村东的一整套阁院。成套的楼阁庭院几乎占了整个村子的一半儿大小。 但是里面除了一个老太婆外,没有人能够住得住。 有些游荡的人还有一些乞丐路过的人有时候会到那里借宿一晚。但是第二天都没有出来。 就像消失了一样。而院里的那个老太婆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老太太是个痴傻的人。听说年轻的时候挺干练的,长得也挺漂亮。谁知着年老了之后居然成了这样。 听说她一辈子没有结婚也没有儿女,老了老了也没有人送终。 老鹰他们到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跟着老鹰的这群人里有一个头头,像是带领这帮人的。他明显有经验,提前把这些人安排到了村中的各个旅店里。 等老鹰和沈霄云再去的时候已经客满了。 老鹰和沈霄云也不愿意跟别人住在一起,毕竟晚上的时候不方便。 可是沿路去其他家里借宿,那些人都奇怪的不愿意收留他们。 也不知道是当地的民风就这样,还是有什么其他的怪事儿。 各个都怕的不行。 村子里的人不收留他们,他们也不能强求。 最后他们只好去村子东边的那个大院子里住一晚了。 大宅子里满是灰尘,而那个老太太住在一间破旧的柴房里。 她不出门也不让别人进去,自然没有人打扫院子里的尘土了。 两个人也没好奇的去跟老太太打招呼,毕竟老太太身上缠着不少东西他们也不想惹那个事儿。 “媳妇儿,这房子里有宝贝呀。”老鹰拿出不少衣服厚厚的铺了一层在地上,这才让沈霄云坐在上面。 还好两个人带的衣服多,晚上铺在地上也不是很凉。 “是啊,成精了。”沈霄云一进院儿就感觉出来了。 “媳妇儿,你听没听过金鸡入裤的故事。” 老又有闲不住这张嘴开始想叨叨故事了。 “没听过,我没走过那么远的地方,也没见太多的人没听过那些故事。”沈霄云从一开始就基本都是在一个地方一直待着,等待老鹰来找他。 一个在等,一个在寻。 沈霄云突然乐了。他忽然感觉自己被安排的明明白白啊~ “哎,媳妇那我给你讲啊。”老鹰走商的时候听到故事太多了。随便拿几个故事来都够给媳妇儿听好几宿的。 “说原来还有地主的时候。那个时候有团圆媳妇儿。就是童养媳,从小被卖给别人家,就当沖喜。” 那时候封建迷信,都觉得自家家里人要是有个什么疾病治不好的那种的,就办场婚礼沖沖喜就好了。 那事儿到是也有好的。但是现在要老鹰说的话,其实没什么用。 农村有句话说的好:丧事后面是喜事,喜事后面是丧事。红白喜事从来都是隔不远的。 而那个沖喜之后可不得办丧事了么?还管什么用啊。 那时候一个地主家里有个团圆媳妇儿,跟个下人似得。没什么地位。 那时候的富贵家里的团圆媳妇儿都挺不受待见的。 就因为他父母都是庄稼汉,穷。 家里穷,所以就把他卖到富贵人家里当媳妇儿以此换点儿钱。他家老婆婆一直把她当丫鬟使唤。 大冬天的她就一条棉裤,剩下上衣就一件单薄的外套。 大晚上的她老婆婆让她去扫雪,不扫完了不让回屋睡觉。说屋子,其实就是柴房,好一点儿的时候也就是在厨房睡。 剩下主屋还有其他空余的客房根本就不让待,毕竟她地位低下。 小媳妇儿晚上在扫雪,突然看见一只老母鸡带着三四只小鸡在院里跑。 小媳妇儿心软呀,心想这大冬天的老母鸡带着小鸡在外面跑,一会儿还不得都冻死了。 小媳妇儿就把自己唯一的一条棉裤脱下来,把鸡都抓进自己的裤子里。 她还特地扎上了裤腿,怕小鸡从裤腿那跑了。大冬天的怪冷的,跑出去就得冻死。 她倒是挺好心的裤子放在了厨房里,毕竟厨房有火还暖和点儿,她心想着让小鸡也暖和暖和。 而她就穿了条单裤在外面冻的哆哆嗦嗦的扫雪。 等第二天早的时候人都要起来了,小媳妇儿也不能就穿了一条单裤见人呀。小媳妇儿就去厨房里找她的裤子。 心想着趁着人还没有起,赶紧把自己裤子里的鸡放出来送出去。别到时候让家里人看到了再给宰了。 结果想不到她打开一裤子一看,这活的鸡算全成小金鸡了。
第120页 一个沉甸甸的老母鸡带着四个小金鸡。 要不说是命呢,说的也巧。恰好团圆媳妇儿就一条棉裤,她要是用其他的东西还真抓不住这金子,金鸡入裤还非得用裤子装。 这不用裤子还真给抓住了,这也是金鸡入裤的来源。 老婆婆一看小媳妇儿这是有福气啊,金鸡入裤这是大福大家旺夫的命。从这开始才老婆婆才对她特别好,把小媳妇儿接到了正屋里头。 那天开始他们家开始越发富裕了起来。 小金鸡就是金子成精了。金子埋土里成了精之后可以变化成各种各样的东西。 金子是会吃人的。小团圆媳妇儿要是没抓住那几个金子,第一天的时候它们变成金鸡,可是以后几天它们就不知道要变成什么了。 到现在他们待的这个院子里也是。 这两个金子怕是成精很久了了。 也吃了不少人了。 “你这么一说,我也听老人们说过这样的事儿。”沈霄云记得他还是一条鱼的时候听江边钓鱼的老翁们说过一些闲话。 “那时候不知道谁们家盖房子正好盖在了金子上面。”打鱼的老头们总爱唠闲嗑。 他们说他们村子里有一间房子正好盖在了金子上面。那天晚上的时候天还没有全黑,那家人的儿子去房后撒尿。 刚解开裤腰带就听见身后有女孩的笑声,还挺清脆的。 他回头一看有两个大姑娘。长得那叫一个漂亮,两人在那遮着嘴笑着他笑。 他也挺不好意思的,就把裤子给提起来了。 要说也巧了,小伙子有一个漂亮的媳妇儿前不久回娘家了。 小伙想着自己有家室了就算姑娘再漂亮也不能碰啊。小伙自己里提上裤子就跑回屋里了。 谁知道刚进屋往炕上一躺,他就觉得那两个大姑娘跟着他一起躺下来了。 然后他爹妈就发现小伙子没气了。 这个给他爸妈吓坏了,他们赶紧掐人中喊村里人。后来,大半个村的人都跑到他们家去了。 这人一多阳气就多,金子这种精怪一类的东西就待不住了。 小伙子这才醒过来被救回了一条命。 “嘿,金子这东西。”老鹰摇头笑了笑。 “今晚是个安静的夜晚,睡吧。”沈霄云收拾收拾行李给老鹰也铺出来一个床铺。 “媳妇儿,那有一条毛毯,你把它盖上。”老鹰到是火力旺不怕冷,但是沈霄云怕冷。 沈霄云原身是石头没有温度,现在变成那人还是有点儿怕冷。 “你太热啦。”沈霄云不想盖毯子。 老鹰每天晚上睡觉都要搂着他睡,老鹰身上特别热,要是他再盖条毯子还不得热死。 再说夏天是阴雨天有点儿冷吧。那也有点儿太热了。 “乖媳妇儿,别闹脾气。晚上有风吹着,再吹出老寒腿来这么办?”老鹰这叫关心则乱呢。 你说沈霄云又不是人,他一条龙还能被吹出老寒腿? “谁得伤寒腿啊?我说你这才叫瞎操心呢。”沈霄云简直哭笑不得。他就没听说过石龙还能得老寒腿的。 “啊,媳妇儿别小看这个老寒腿啊。乖乖听不话,不然等你老了有了老寒腿了我可不背你。”老鹰威胁到。 “行吧行吧。”最后沈霄云还是妥协了。 “媳妇儿你先躺着啊,我去拿加点儿柴,顺便警告那两个东西一声。”柴要不够了,老鹰去柴房再去拿点儿。 宅子这里柴房还挺多的,老鹰倒是没去那老太太那里。 正好那两坨金子也在柴房,随便一块料理了。 “警告一声就行了啊,别打架。”沈霄云还不知道老鹰。 老鹰还就没动过手了,手痒的不行。他一见那两坨金子还不得先单方面“切磋”一下?然后再说话。 啧,小心点别再给打回原形了。 “我去通知他们一下。我会好好说的,你放心吧。当然如果他们要是反抗的话我就无能为力了。”老鹰可不想放过这个练手的好机会。 沈霄云无力的点头。算了,随他去吧。反正,那两个金子吃了不少人了,打一顿也好。 “吼嗷!”过一会儿就听柴房里面传来了几声惨叫。 这几声惨叫正常的人是听不到的。 沈霄云听到这惨叫声里还掺杂了委屈和求饶。 估计是老鹰揍了人家还不让人家吼,怕被他听到吧。 行吧,那他就假装没听到好了。 “哎,媳妇儿我回来了。”刚想完,神清气爽的老鹰就抱着柴回来了。 “拿到太多了吧。这都是人姑娘的东西,你拿这么多行吗?”这宅子包括那两个金子都在等它的主人。 只有有福大的人才能收复成精的金。 就像那个团圆媳妇儿,她有福才能抓住那些小金鸡儿。 而这座宅子和那两个金子也在等待一个小女孩儿。 将来这里面的所有东西都是小女孩儿的,老鹰拿的人家这么多柴真的好么。 “我替那姑娘提前收拾了那俩傢伙一顿。它俩干了这么多害人的事儿,将来报应一下来也都要记得在那姑娘身上。我这打它们一顿让它们这两个消停一会儿,也是给那个姑娘积德了。”老鹰说的振振有词。
第121页 “她还得感谢我呢!” 沈霄云:…… 第61章 狐狸的报复 “就是那柴房里的老太太,估计是没救了。”老鹰记得他抱柴回来的时候,路过那间柴房看到了一晃而过的影子。 那是很多狐狸的影子。 被残杀的狐狸们的影子。 “报应吧。”沈霄云直言道。 山中精怪最容易成仙的有三样:蛇,狐狸,黄鼠狼。 怎么说,像兔子这一类的东西也容易成精,但是不容易成仙。 兔子和狼当然其中也有黄鼠狼,它们修到一半儿的时候就容易走歪道。 当然,也有修成的。像现在很多人家里供奉的保家仙就是这些精怪修成的仙。 还有容易修成的,鹿、仙鹤。 山神中你能见到鹿神,天庭上见到的最多的不就是仙鹤。 不都叫做灵鹤么? “嗯。看样子老太太年轻的时候是靠打狐狸卖狐狸皮为生的。”过去的人穷,经常上山打猎靠卖皮毛为生。 打猎的人十分忌讳。 打猎的人打兔子、野猪、鹿和狍子,很少有打狐狸的。 一般常年打猎的人,他们的枪和子弹都很特殊。 顺着打出枪的子弹就可以找到被打到的猎物。 早些年,山里打猎有人打了一只红狐狸。 子弹确实是打到狐狸了,但是狐狸却不见了。 后来那个猎人活了没多久就死了。死的那天,村子里的人都看到有一只红狐狸从他的家门前走了。 火红的狐狸太少了,所以村里的人一眼就认出来那只狐狸就是那个猎人嘴里说的当初他打伤了的那个。 村里人都说是狐狸来报复了。 老太太怕也是这种情况。 “怕是一时半会儿死不了。”这些东西的报复不是让你轻易就能死去的。你得受够了罪才能说是解脱去死。 “是了。”就按老鹰看到的那些影子的数量来看,那老太太还得活好久。 一只狐狸报复完,它就会去投胎,影子也就少一条。今天老鹰看的时候,那窗棱上的影子群魔乱舞。 多的厉害。 “别瞎关心那些了。咱们住咱们的,明天就走了。”沈霄云叮嘱老鹰,他可是怕老鹰真的一个手痒管了闲事。 “不会。我这回保准不再管他们阴商的事情了。”老鹰嘲讽的笑了。 “怎么了?知道了?”沈霄云从他怀里扭头轻笑的问他。 “媳妇儿,你可真是的,你早就知道了吧,你都不告诉我。”老鹰皱着鼻子拱拱他媳妇儿。 “嗯哼,怪我喽~”沈霄云一挑眉。 他丫的老鹰自己出来之后太欢快,什么都忘了,现在还要怪他头上? 他就是不提醒他,看老鹰长不长心。老他还天天拿地府的那群神仙当好人,整天夸他们讲义气不。 有时候害你的人就是你嘴里常常称赞的人吶。 “我给你说媳妇儿,地府那群混蛋做的太不地道了。”老鹰蹭蹭他媳妇儿白皙的脖颈埋怨道。 “你说他们不让我掺和阴商的事儿直接告诉一声就得了呗,他们还特地给我整了这么一道符。” 地府的人怕老鹰到了人间之后有了修罗族宝物的庇佑,三界拿他没办法就暗中在他身上下了道符。 那道符平常的时候是察觉不到的。但是如果老鹰一旦动了去管阴商的事情,或者一旦动了于对地府不利的心思这道符就起作用了。 他们会吸引老鹰身边的那些妖魔鬼怪让老鹰的身边不知不觉中充满了各种阴商才能解决的事情。 如果老鹰一旦动了手,干了阴商才能干的事情,就违反了约定。 地府也可以顺藤摸瓜的找到老鹰。 然后地府也就有权把老鹰重新押回来。这是当初老鹰跟地藏王和阎罗殿约定好的事情。 “太阴险了。”老鹰觉得他真的不适合与地府一起共事儿。 太奸诈了他们,地府的都是走一步就能看出万步之外的人。那才是为达目的不罢休呢。 “你当年做阴商的时候不也是这样?”沈霄云可记得前几世碰见老鹰的时候,老鹰都是阴商,也是为达目的不罢休的那种人。 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就连色/诱这种事情他都敢用。 哼,结果现在搁着假装没事儿人似的得了便宜卖乖。 “那不是意外吗?”老鹰一看沈霄云的表情就知道沈霄云在想什么。 他赶紧转移话题“媳妇儿,以后你选地方吧。我主动选了去的地方全都是这些破事儿,度个蜜月都被打扰了。” “下次就去西湖吧。”沈霄云乐了。 “怎么,媳妇儿你也想去断桥看看?”老鹰像个大傻子似的接话。 “要不我也去买一把伞在那等你。”老鹰摸着下巴想了想,不过像他这么魁梧的糙汉子打一把油纸伞好像有点儿奇怪呀。 “会不会说话呀你?”沈霄云哭笑不得的打了老鹰环绕在他腰间的手臂一下。 “断桥,还撑油纸伞。你是不是想被震在雷峰塔下,咱俩过个千年再见?”真是,老鹰这才是没情商呢? “别了吧,雷峰塔我可不想去。”老鹰一口八个不去。
第122页 “你别看现在的人都说白蛇传的好看,最后他们的结局也算是幸福美满。白蛇青蛇跟着许仙他儿子一起上天了,被观世音菩萨收去了。”老鹰呲牙。 “真正的情况哪有那么美妙。”传说都是人们编下来的美好的传说或者是警示用的。 那些脏污的啊腌臜的,哪能拿出来看呢? “就你话多,那你还去断桥等。”沈霄云斜了他一眼。 “唉,不说啦不说啦。媳妇儿,咱们睡吧。明天起来往西湖赶呦~~” 老鹰现在可是发现了。他媳妇儿一旦碰上有可能拆散他俩的话题,就变得十分难缠。 如果老鹰要说那些对于他俩长长久久不吉利的话,沈霄云总是要唠叨他半天。 就跟爹妈不喜欢听孩子说自己老了一样,老了离死就近了,哪有爸妈愿意自己孩子走前头的? 沈霄云这就是,哪有爱人希望两人结局分离的? 挺好,小日子不就是这么过的吗?总得有个情商高的带着他这个情商低的呀。 老鹰也喜欢这样的日子。 就跟游戏似的,都说人生像下棋。 对面是个未知的王者。 他这边想下的不太惨,总得有个王者带他这个废铁不是。 不然废铁带废铁,这局棋还下个屁。直接给对面交代了算了。 他媳妇儿就是王者,带他这个破铜烂铁。没办法,媳妇儿情商高干不过,干不过。 “嗯,你也睡吧。哦还有,记得明天下乡的时候给车加油啊。”两个人在人间待的久了,就把自己当做了人类。 慢慢的,一切都变得慢了下来。不像是神明那样,时间在他们眼里没有什么变化。 所以他们的节奏快点慢点都无所谓。 老鹰和沈霄云就像是正常的人类,慢一点去享受这个世界。 慢下步伐去看周围的风景,去用心的爱护身边的爱人。 身边的小小的细节。不用神力代步,不用神力变食物,用人间的锅碗瓢盆儿去亲自下厨做一顿饭给亲爱的人吃。 用洗衣机洗衣板自己洗衣服,让爱人穿的舒舒服服,干干净净。 用一针一线去缝缝补补,去街上给爱人买新衣服。 像普通人一样去理财,为这个家操持,体会柴米油盐贵。 他们像人间每一对普普通通的情侣一样,过着自己普通而幸福的日子。 “知道了,媳妇儿,你再往过靠点。毯子都没盖住你。”老鹰紧了紧怀里的人。 沈霄云皱着鼻子往老鹰身边挪了挪。唔,被发现了,不开心~ “媳妇儿,你就耍小聪明吧你。哼!等你老了,有了老寒腿了走不动了,我就让你天天躺床上不让你出门。不让你出去玩,让你不听话,到时候你就哭吧。”老鹰点了点头他媳妇儿的脑门儿。 沈霄云不想盖毯子就想出这种小聪明。下身偷偷的离老鹰远了点,把脚伸出了毯子。 老鹰能看不出来?之前说话的时候就给他媳妇儿一段的功夫,让他在外面露着凉快凉快儿。 真正睡觉的时候,还得拿回来。 大半夜的,四处漏风的破屋子,凉快凉快就行了。可不能任性的晾一宿。 撅嘴?嘴也没用!卖萌?卖萌也不行!嘿?还生气了? “乖,听话。老公疼你啊。”老鹰吻住沈霄云的唇,耳鬓厮磨道。 “嗯,听话~”沈霄云一手环住老鹰的脖子,一边软软的答应。 嘶…… “媳妇儿,要不我们” “不行。”沈霄云立马变脸,一巴掌盖在了老鹰的脸上把他脑袋往后推。 “想什么呢?在人家的地盘上,你想干什么?”这个精虫上脑的傢伙。 “嘿,又没人看见。”老鹰不甘心的嘟囔。 大不了把他们周围的东西都赶跑了得了?再说了,就算他们看见了,暴打一顿他们看见了也不敢说什么。 “你这个驴,说不行就不行。”沈霄云发现老鹰现在越来越嚣张了。 这是之前纵容他纵容的太厉害了。 你要是有一点儿松软的迹象,他就给你蹬鼻子上脸,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沈霄云可没忘记之前他们在城里要去游乐场。谁知道老鹰非得缠着他要做做做做做做的。 结果他一时心软就答应了。谁成想老先生一做就是好几天! 饭在床上吃的,水也在床上喝,去个厕所他都是被抱着去的。 腰腿软的站不起来。 没完没了,没完没了! 最后一个星期的旅程生生拖成了半个月。 他在床上躺了好几天,都快有一个星期了。 亏了他原身是石龙,这他要是个人类还不得被老鹰折腾散架了? 不行不行,当初就是他心软。老是纵容他,他就这么得寸进尺的。 之后再这么纵容他的话,他以后还下不下床了。 “想都别想,睡觉。要不就出去守夜!”一点门儿都没有,沈霄云严令禁止。 老鹰委屈的吸了吸鼻子,还回去再说吧。不敢再得寸进尺了,不然一会儿真的要被赶出门儿守夜去了。 抱不到媳妇儿的感觉太难受了,不能连最后的一点儿福利也丢了。 好吧,他忍了。
第123页 哎~~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 冒冒家的大吨吨的营养液 × 2 爱你^3^,么么啾~~ 第62章 金桌子 “哎我去,这什么破天儿啊?”半夜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大雨。 凉气更重了,沈霄云整个都贴在了老鹰身上。他是给生生冻醒的。 “哼,这会儿知道盖毯子啦?”老鹰拿毯子把他媳妇儿裹成了个大蚕蛹,长臂一伸牢牢的搂住他。 “我错了~~”沈霄云埋头在老鹰怀里使劲蹭。 老鹰这个小心眼,不就使了个小聪明嘛干嘛这么抓着不放?这事儿还能不能翻篇了? “知道错了就好。”老鹰起身把已经要熄灭的火重新点旺。又拿屋里的木板挡住门口漏风的地方。 “看你下次还来不来我走过的地方,竟给自己找罪受。”他走商的地方都是各种鬼啊怪啊,还有各种死人晦气的地方。 阴气太重,这些地方能有什么好玩儿的,还不够倒霉的呢。 “哎,我就想看看啊。”沈霄云就是不想让那片空白一直存在啊,他想填补老鹰一个人的孤独记忆。 就像现在这种阴冷的天艰苦的环境里,只要两个人都在也不是很难熬不是。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了,以后的日子就向前看吧。”老鹰拖着衣服铺的床铺往火堆边上移了移。 沈霄云在上面拱了拱想起身,谁成想被老鹰拿毯子裹得太严实了。蠕动了几下就泄气了。 老鹰忍俊不禁的照着他媳妇儿挺翘的臀上拍了一巴掌。 “别起来了,怪冷的。”老鹰烤烤火,去了身上的寒气才又重新钻进被窝搂住他媳妇儿。 “哎,还好你把冬天的羽绒服带来了。”沈霄云缩成一团窝在老鹰怀里感嘆。 当初老鹰说山上冷,要带上羽绒服的时候沈霄云差点带着老鹰去医院看看。 这老先生不是脑子坏掉了吧,大夏天的带什么羽绒服?还真没想到这大夏天的晚上外面下着大雨,屋里的地面都是阵阵的湿冷。还好有羽绒服,上面盖一个,下面铺一个还暖和。 “啧啧,我还是太年轻了。”沈霄云忍不住臭美。 “行了啊,美一会儿就行了啊。”老鹰捏了捏沈霄云的鼻子。 还年轻呢?都二十多快奔三的人了。没经验就直说呗,当老公还能笑话他不成?这个小东西~ “嘿,不都说年轻人走过的桥还没老人吃过的米多么?我就是那个年轻人啊,谁知道这山上会冷的穿羽绒服啊,我这叫涉世不深没什么经验。”沈霄云嘟囔着想挽回几分面子。 “啧,你是在说我老嘛?嗯?媳妇儿,是不是嫌我老啊?”老鹰一口叼在沈霄云露在外面的脸蛋上。 嗯,他媳妇儿胖了。这小脸蛋儿,白皙滑嫩的,拿牙磨一磨,好吃! “呀!疼,别磨啊,咬掉了!”这老混蛋咬就咬呗,他还真想给他咬掉啊。 “嘿,媳妇儿不想让我吃这块肉就得拿别处的换。说吧,让我咬哪里?”老鹰一边贼笑着,一边伸出他的毛毛手顺着他媳妇儿的腰线往下摸。 “走开!都不给你碰,哼!”沈霄云一巴掌打飞了那只毛毛爪,把脸往老鹰胸口上死死的一藏。 嘁,我看你怎么咬! 老鹰看着颇有些嘚瑟的小媳妇儿,眼里一阵坏笑。 呦,看他发现了什么?一截白皙的小脖子哎~ 吭哧~ “嗷呜!老鹰,你丫的给我出去守夜去!”沈霄云暴跳如雷。 “别啊,乖。快睡吧,这都几点了。”老鹰一本正经的哄。 “出去,你出去!”沈霄云嘴上说的厉害,推他的手上可没怎么用力。 老鹰嘿嘿直乐,天公作美。 这天这么冷,他媳妇儿才捨不得把他这个大火炉推开呢。 所以,吭哧~ 啊,果然还是嘴唇最柔软~满足~~ 沈霄云:…… 麻麻,这个人怎么能这样!好委屈,好想哭! 两人折腾到后半夜才相拥入睡,第二天一天都没晴天,雨一直在下。 还好两人准备的吃的很多,好几天不出屋也饿不着他们两个。 “这雨什么时候能停啊?”沈霄云现在一点儿也不喜欢山上的雨天,太冷了。 “晚上估计就能停了。”老鹰察觉天上布雨的龙已经走了,剩下的雨只是收尾了。 “那就好。”沈霄云蔫蔫的靠在老鹰身上。 “还冷?”老鹰的大手包住沈霄云的手。摸摸他媳妇儿的小爪子,还行,不凉。 “不冷,就是阴天感觉心情不好。”而且上游的那只大妖的阴气太重,让沈霄云不舒服。 沈霄云之前去的大雷音寺修行,出来之后本身和阴气就不和。 老鹰还好,因为老鹰身上的一切气息都是日夜陪在他身边的。早就习惯了。 而上游的那只大妖明显是有主人的,怕是一个人类的主人。而且已经死去好久了。 这种有主人的大妖都是很忠诚的,和主人的感情特别深。一旦主人死了,他们会守在个地方一直等待。但是如果他们的主人一直不来,他们就会慢慢的变得暴躁,会入魔的。
第124页 上游的那只蟒妖阴气里全是暴戾杀意,这让沈霄云的神经一直紧绷着。 老鹰不能跟那只大妖动手,他得保护好老鹰。 “没事,之前那个人不是说了么。那条蟒是因为探矿的才发怒的。”老鹰安抚沈霄云。 之前来的路上他们一群人唠嗑,那群人的头头就跟他们讲这县里的奇闻异事。 这县里最北面是三处山谷。当地人都叫它们大牛圈,二牛圈和三牛圈。 三个山谷都不深,还都挺宽敞的,就是晚上把牛群放到那里面牛都跑不出来,特别神奇。 三牛圈在最南边,出了长贵村子再走个二十多里地就能看到。 “你不知道,当初我们来这里旅游的时候在离三牛圈七、八里地的地方扎的营。我大早晨的起来跑步健身,跑没多远我就看见三牛圈上方有一根长长的黑色大梁木横在那。”那人脸上又是恐惧,又是惊嘆。 “我那时候才二十来岁,天不怕地不怕的。我就好奇的想去看看,我记得村里人一直没说那里有一根大梁木横在上面啊。”这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唏嘘。 “谁知我刚走了没几步,我就看见那根黑色的木头动了!”尼玛,那横亘在上面的东西是条黑色的大蟒! “当时给我吓够呛,跑都跑不利索了。”男人当时跑了两三步就腿软的跪在了地上。 谁知是不是临死前一切都抛到脑后了,他居然还敢回头去看那条大蟒有没有追上来。 可是这回头一看,那条大蟒不见了。就跟他之前是眼花了一样。 老鹰心里笑,你该庆幸这些长到这个程度的蟒都已经修成了。他们轻易不让人看见也不杀人,不然哪还有现在的你。 那蟒动了一下就是不想让他再往前走,要是被他看到了全身,这蟒的道行可是要损很多的。 “后来我去问村子里的人,他们都说一直不知道三牛圈里有黑蟒。不过知道三牛圈的石壁上有一个洞,那个洞深不见底,只是到冬天的时候洞口会挂霜。”冬天洞口挂霜那就证明洞里有活物啊。 虽然那个洞能钻进人去,但是这么多年了村里啥样的人都有,有傻的,有疯的,也有剽悍不信命的,可是谁都没有想去那个洞里看看的意思。 “蟒妖还挺厉害啊。”能把整个县城的人都影响了,让他们下意识的忽略那个洞。 “嗯,那天那条蟒出来是晾身子来了,听那人说之前连阴天下了好几天的雨。”哪怕是水蛇也是受不住长时间的阴潮的。 之前赛王爷成仙的那个地方不是就有两条绿水蟒修行,一到连阴天后的晴天他们就把身子挂在井口晾干,只是不让人看见他们的头和尾。 “不是,前两天探金矿的探到他的老窝去了?”沈霄云瞪大了眼睛。 “不是吧,那蟒没迷惑住他们?” “嘁,人心这东西。人要是真想要一样东西,你就是抹去了他的记忆他都会对哪样东西感觉熟悉,念念不忘的。更何况探金矿那可是探钱,在钱面前想要迷惑住那些钱串子怎么可能?”那几个探矿的一心的金子金子,洞里有金子,谁还在意蟒妖的迷惑。 只能说是对钱的执念占了上风。 “那几个人进去了?”所以才会触怒蟒妖,让他发下大水? “哪有,他们连洞口都没踏进去蟒妖就发了大水,把他们一起沖走了。”老鹰记得那时候他看,蟒妖的洞里冒出源源不断的大水,直接淹了长贵。 因为那几个探员的部分机械工具也在长贵,蟒妖一点儿情面也没留。 毕竟那个洞是他主人和他一起住过的地方,蟒妖的领地意识而可是很强的。 老鹰看到他那个洞穴里有人类的衣物,被保护的很好。而蟒妖盘起的身体中间有一个金桌子,金桌子上面有满满一盆的金珠子压着。 可不得压着么,那金桌子四条桌腿下分别压着一个泉眼。当时那条蟒只不过是拿起了盆里的一个金珠子,泉眼里流出的水就沖了长贵。要是金桌子被掀起,那怕是整个县城都保不住了。 “这么看那个大蟒的主人也不是个普通的人类啊。”老鹰摸着下巴深思,沈霄云的眼睛却危险的眯了起来。 一只无影手精准的掐住了老鹰的耳朵。 “老鹰你丫的非让我睡觉,还让我错过了日出就是想找机会看那条蟒啊?”沈霄云手上用力。 “你丫的挺精啊!”他说为什么马上就要日出了,老鹰非得摁着他让他继续睡觉。 而且老鹰自己还装出一副,啊~不行,好懒~不想起,起不来~媳妇儿陪我一起睡~~的样子! 感情他睡着了,老鹰搁那偷摸的开他第三只眼睛看热闹呢! “哎呦,我错了我错了,媳妇儿手下留情,哎呦喂~”完蛋了,大意了。一臭美,都逼逼出去了。 他咋没发现他媳妇儿在套他话呢? “老鹰我告诉你,下次再有这种好戏你不告诉我,自己偷偷去看,我就把你耳朵拧下来!”哼!有好戏居然不告诉他,让他错过了围观的好时候! “是是是,我下次再也不看了,再也不……嘎?”纳尼? 哇特?! 完了!!他媳妇儿学坏了!!!都学会看热闹不嫌事大了!!!!
第125页 第63章 结局 雨就像老鹰说的那样很快就停下了,沈霄云脚下抹油的一熘烟跑了,留着老鹰在身后猛追。 “我说媳妇儿你再不喜欢那,也不用跑这么快啊。”老鹰哭笑不得追着他媳妇儿下了山。 “走走走,去西湖,这地儿再也不来了。”沈霄云心有余悸的看着这山头。 啧,这两天没给他冻死。 “这可怜见的,赶紧上车吧。”老鹰心疼的摸摸沈霄云跑的通红的脸蛋儿。 “走,世界这么大,咱们去看看。”沈霄云从老鹰恢复记忆之后整个人都皮了。 胆儿也肥了,人也皮了,也不再完全的人/妻了,不再小心翼翼的。 这让老鹰十分欢喜,他喜欢他家媳妇儿高高兴兴的。 皮一点儿好啊,皮一点儿才好玩啊哈哈哈。 “老鹰你要是困了就叫我,咱两轮流开车。”去西湖的路很远,疲劳驾驶可不行。 “不困,困了你就给我讲点儿故事,那样我就清醒了。”老鹰给沈霄云讲过好多故事,但是还从来没听他媳妇儿给他讲过故事呢。 “我也没啥好讲的啊,唔……”沈霄云皱着眉想了半天才憋出一个。 “正好要去西湖,我就讲个白蛇传好吧?” “行。”别说是白蛇传了,只要是自家媳妇讲的,哪怕是格林童话老鹰都听的认真。 沈霄云讲的白蛇传还是原来的主角,但是却换了一个故事。 故事里白素贞让菩萨点化后跟在菩萨身边。菩萨告诉她,她要是想真正修成就要去斩断尘缘,还了当年那个小牧童的救命之恩。 但是菩萨还告诉她,如果她真的下凡报恩的话就要损自身的道行。白蛇一千五百年的道行如果真的跟许仙成亲就要折损五百年。 而白蛇执意下凡报恩。 下凡找人中途的时候她遇见了青蛇。青蛇比白蛇有变化,只是道行小。青蛇是雌雄一体,他当初相中了白蛇,像霸王硬上弓的时候被白蛇掐断了他的一条红线。 那条红线主阳,所以青蛇只能便成女人了。 白蛇想找小牧童的转世,去求助观世音菩萨,菩萨只告诉她“那人的转世在西湖断桥边,又高又矮。” 这下白蛇犯难了,这人海茫茫,有高的有矮的,这又高又矮的哪里去找? 恰好那天西湖断桥边上正在演戏,白蛇一回头看见有个人趴在树上。 这人在树上看戏,身处的地方比所有人都高,但是他的影子却比所有人都矮,这可不就是又高又矮么。 果然白蛇施了法术一认,还真是许仙。 白蛇后来跟许仙成婚,半道出来的法海哪里是为了斩妖除魔。 法海,白蛇,他们曾经一起在西湖底下修行,法海真身是龟。他们的道行都是一样的,只是那天西湖上有个仙人掉下了一枚仙丹。白蛇的脖子长,她比法海快一步吞了仙丹,多了五百年道行,先一步修成了。 法海这才记恨上了她。后来白蛇损了五百年道行的时候,法海依旧打不过她。白蛇水漫金山的时候一边打法海,一边收回大水绰绰有余。只是没想到法海把天兵天将给请来了。 白蛇光顾着打天兵天将了,一下子没收住水,酿成了大祸。 天兵天将合力帮着法海将白蛇镇在雷峰塔下,那最后白蛇还是打瞎了法海一双眼。 白蛇被镇在雷峰塔下前告诉小青赶紧离开,之后照顾好她的孩子许仕林。 小青听白蛇的话逃过一劫,后来小青一直在专心修炼。青蛇的变化比白蛇多,修炼也快,青蛇修成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杀了法海。 所以人们都说青蛇毒,白蛇仁慈。 青蛇修炼成,杀了法海成仙走的时候把许仕林託付给了五鬼。那时候许仕林爬树掉下来就是五鬼接住他的。 许仕林高中状元之后,一步一跪把雷峰塔叩开,从此母子团圆。 这是多么美好的结局,可惜许仕林错就错在白蛇一出塔,他见白蛇的美貌惊为天人就动了歪心思。 儿子对母亲动了□□的念头,管你是不是文曲星下凡,天上一道天雷下来,当时就将许仕林噼死在了雷峰塔前。 所以,哪有那么多美丽圆满的神话传说? 老鹰微笑,是啊,哪有那么多美丽的神话传说。 就连法华经中记载的阿修罗不也是天神帝释天的死对头?阿修罗最后成了罪人,成了好战分子。 可是两方之间最初的战争还不是拥有亿万妻妾的帝释天贪恋阿修罗王女儿的美貌娶了人家后又喜新厌旧。爱女心切的阿修罗王这才开了战。 神话啊……哈,听听就好。 真的陷在那份美好里会蒙蔽了双眼,看不清这个世界的残酷的。 西湖景美,而且也没发生什么事情。果然只要老鹰没有再管阴商事情的想法就不会再出事。 沈霄云喜欢西湖这里,老鹰就租了一个房子,两个人暂时住了下来。不过房子离西湖远得厉害,百八十里地外的小村子。没办法,近的也没人出租啊。 白天的时候老鹰有时会出去钓鱼,沈霄云就在家里做好饭等他回家。 “扣扣”这天还不到傍晚的时候木门被敲响了。 沈霄云擦了擦手去开门。也不知道是谁,话说他们在这里也没有认识的人。
第126页 “小兄弟,你能给我们哥几个一碗水吗?”门外是一群穿着脏乱,长相也不怎么好看的人。 为首的人很有礼貌,从这群人干裂的嘴唇和难看的脸色来看他们真的又渴又饿的过了好久了。 “快进来吧,你们吃饭了吗?正好我这做着饭呢,你们一起留下来吃个饭吧。” 沈霄云听老鹰嘱咐过,有流浪的人来到家里讨水讨饭就有啥招待他啥,只是不要留夜就好。 当初有个工地的年轻人去替他工友送家书。大半夜的在山上找了好久才找到一家人,那家一个漂亮媳妇儿带着两个小孩,还有一个老太太。 他媳妇儿招待这个年轻人的时候,那个老太太就流着口水往年轻人身边蹭。 他儿媳妇就训老太太“那是你儿子的朋友,别糊涂!” 后来年轻人在那家好吃好喝过了一夜,早上回去的时候跟别人说起那家的人,结果人家都说。 “那山上哪有人家啊,只有一窝大老张(狼)!”年轻人这才知道他从狼窝住了一宿。 好在年轻人心眼好,没干出格的事。 再说了这来来往往来你家里要水要饭的“人”,还不一定就是人呢,好生招待犯不着惹他们。 “谢谢你了啊,小兄弟。”一群人狼吞虎咽的吃完,那个领头的跟沈霄云谈起来才知道。 这群人把这一村子人家的门都敲遍了,那些人都嫌弃他们脏,不愿意给他们水和饭。沈霄云这是最后一家,他们也是抱着试试的心态敲得门,没想到…… “出门在外都不容易,我们家那口子长时间在外面跑。他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希望能有人帮他一把,所以就帮帮来往的人,大家都一样。”沈霄云说的真切。 那个领头的竖起了大拇指,说的对! “小兄弟你帮了我们,我们也得记着这个恩情。”领头的从自己破破烂烂的衣服里面掏出七根筷子递给沈霄云。 “小兄弟,记得晚上天一黑你就把这七根筷子插在你们家周围。千万插上,别让我们一不留意害了你。”领头的带着一群人走的时候还一个劲的叮嘱。 沈霄云微笑着答应。 晚上的时候在外面浪了一天的老鹰拎着不少鱼回来了。 “给,插到家四周去吧。”沈霄云把七根筷子递给老鹰。 “呦,好东西啊。”老鹰嬉笑。 “来客人啦?” “来了,快去插上,然后睡觉了。”沈霄云收拾老鹰吃完的饭菜赶老鹰去干活。 “行,我这就去。”这要命的玩意可得好好插上。 半夜时候两个人被轰隆的水声给震醒了。 “这咋到哪都发大水呢?”老鹰颇为不满的爬起来。 沈霄云穿上衣服跟老鹰一起出门看。 谁知这一出门却看见七根通天通地的柱子立在他家周围。村子已经被沖没了,就剩下他们这一家了。 大水上游的天上灯笼火把的好不热闹。 “都看着点!看到前面的七根柱子了没?水头给我绕过去!都给我控着劲儿,那是今天给咱们饭的小兄弟家。千万绕过那里,别淹了!”队伍中间传来熟悉的声音。 “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虾兵蟹将运木材。”沈霄云感嘆。 没错,大水冲着数不清的上好的木材一起往下游赶去。 “下面在修龙宫。”老鹰知道下游搬来了个新龙王,虾兵蟹将正忙着搞木材呢。 “后面的,看着点儿,别让浪头沖了柱子!”指挥的还在嘶吼。 沈霄云看着滔天大水在他面前急拐弯而过,一滴水都没流进柱子里面。 “这就是好心有好报?”沈霄云这么多年第一次被别人报恩。 这种感觉……很奇妙。 老鹰不语,只是把他媳妇儿抱在怀里看着眼前的大水席捲而过。 活得久了什么都感受过了,很少有事情能再触动他的心了。可是,跟他媳妇儿在一起之后,亲身经历了那些他看过经历过千百遍的事情,他竟然还会觉得动容。 沈霄云,果然是他心底的柔软,最无法失去的一个。 永远都不会离开的那一个…… 沈霄云似乎察觉到老鹰的想法了,他在老鹰的怀里转身。摸索着他的唇,在大水的轰鸣中吻了上去。 地府暴动,诸神匿谋,天水一线,经历过这些的我们又有什么能将彼此分开呢? 没有的啊……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已经结束啦,谢谢大家的支持~~番外会最近补上~~ 也欢迎大家去预收我的新文《在校拯救媳妇的那些年》 温馨甜宠校园文,高富帅学霸攻×外强内软先带刺后黏糊受 论那些年用生命给媳妇儿补课的日子,论那些年在校拯救媳妇儿的日常~~ 存稿过半,2019年1月1日,准时发~~ 欢迎小天使们来观看奥~~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谢谢你们的陪伴(手动比心~~) 第64章 番外·养儿子 沈霄云曾经信誓旦旦的说他不想要孩子,可是现在他却有了儿子。 而老鹰也跟他分开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有了孩子老鹰生气了。
第127页 可是沈霄云一点儿也不在意老鹰的离去,他现在只要有儿子就好。 这是在所有人眼里的看法。 “小沈啊,你们家那口子还没回来呢?”邻居的大爷晒着太阳迷糊的问正在给怀里的小孩换衣服的沈霄云。 “没呢。”沈霄云掐了一把他儿子肉乎乎的小脸,乐呵呵道。 “小沈,不是大爷说你。你说这两口子过日子不能都太犟,我看老鹰那小伙子也挺好说话的,你服个软他也就回来了。”老大爷是看着这两个人搬来这里的。 一开始周围的人都说他们两个男人能过一辈子么?不可能的,没孩子的牵绊,怎么会一辈子。 谁知道当初看笑话的那些人后来都羡慕他们羡慕的不行。这两小伙子简直就是模范夫夫,两个人恩爱的不行。 还记得那会儿他们周围掀起了一波吵架风。那帮女人回家就跟自己老公吵架,说他们老公对她们不如老鹰对沈霄云那么体贴。 他们老公被吵烦了也吵吵道,她们也没有沈霄云那么人/妻,温柔。 那阵子可真是乱的不行。 可谁又知道,前阵子老鹰他们家里传来了很大的动静,之后老鹰就不见了。 旁人问起,沈霄云就说老鹰出去干活去了。 而之后没几天,沈霄云就抱出了个孩子。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婴儿。 有人又开始八卦,他们猜测这沈霄云怕是在外面有了女人。跟一个女人生了一个孩子,正好被老鹰发现了,老鹰不舍的打他媳妇儿这才气跑了。 真是没想到这沈霄云平日里看起来正正经经的,没想到原来是这样的人。 他老公被气跑了,他不说去找回来。还把在外面和别人生的孩子接回了家里。 啧啧啧,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沈霄云到是对这些言论没什么反应,只是一心宠爱他那个便宜儿子。 他儿子不愧是私生子,别看才是个婴儿,那双眼睛可毒得很。 旁人在背后议论沈霄云的时候,沈霄云还没什么反应呢,那个小孩儿的一双大眼却死死的盯住了那些人。 看着就跟下一秒就要扑上来咬他们一样。 “行,大爷我心里有数。”沈霄云笑着打马虎眼。 他怀里的儿子已经在蹬腿了,不耐烦他爹跟这个老头子墨迹,想早点回屋了。 “哎呦,这小子还挺厉害,还瞪我呢哈哈哈。”老人没有孩子,平时对沈霄云的儿子特别亲,就跟对自家孙子似得。 可惜沈霄云他儿子并不买帐,不让摸不让碰的。小脾气还挺爆。 “大爷,我们先回去了啊。”沈霄云特别宠他儿子。 他儿子说什么是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 老头子早就知道沈霄云的这个习惯了,摆摆手跟小崽子挥别,然后笑眯眯的继续在太阳底下打瞌睡。 “啧,这个死老头子,一大把年纪了还祸害小孩!”刚一进屋,沈霄云怀里的小孩就皱眉抱怨道。 低沉磁性的声音不是老鹰又是谁。 “行了啊,谁要你变成了这个样子。”沈霄云掐了掐老鹰嫩滑的小脸儿。 “别说是那个老大爷了,就是我都想好好祸害祸害你了。” “嘁,媳妇儿你知道祸害啥意思么?”老鹰就算变成了个小孩儿也不放过开车调戏他媳妇儿的机会。 沈霄云一挑眉,他伸手拉开老鹰的尿不湿“就你这不到五厘米的长度?”还开车呢? 老鹰万万没想到他媳妇儿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害羞的小媳妇儿了。 在他这个老流氓的影响下,他媳妇儿已经能处风雨中而不动摇,在乱花中不迷眼了。 老鹰梗着脖子拿眼珠子往自己那里瞅。 妈妈咪,惨不忍睹! “媳妇儿,你放开我!我不活了!!!”连媳妇儿的“幸福”都满足不了,他不活了他。 “行了啊,消停一会吧。谁让你嘴馋来着。”沈霄云已经熟悉了他这种一天三上吊的哭闹了。 啧,太调皮了。下次再调皮就打他屁股! 要说老鹰这次变成这个鬼样子还真怨不着别人。 沈霄云原身不是石龙么?最近这里路过了一个龙王,据说当初跟沈霄云是一个海里的,龙王挺热情送了沈霄云不少延年益寿返老还童的丹药。 “那玩意儿挺香的,你就当糖豆吃就行。”龙王一看就吃了不少,整条龙就一个七、八岁小正太,萌的不要不要的。 七、八岁的正太也不能霸占他媳妇儿的夜晚时间唠嗑啊! 老鹰一边愤愤的瞅着两个相谈甚欢的人,一边往自己嘴里扔仙丹。 哼!还想拿吃的贿赂他媳妇儿?没门! 一个激动,老鹰就把好几年分的仙丹都吃了,结果可想而知…… 沈霄云和龙王聊完,送龙王出门的时候就见一个光屁股的小婴儿挥舞着红线就沖龙王去了。 别看小孩儿小,生生把龙王摁那狠狠削了一顿。 那天他们家传出来的响声就是这个。 龙王被打的眼泪汪汪的,委屈到不行“我也没办法啊,那是好几年分的仙丹,谁知道你一晚上都磕了啊。” 所以说龙王对老鹰的状态也很无奈啊…… “行了,老鹰松开人家。”沈霄云在一旁憋笑快憋疯了。
第128页 哈哈哈哈哈,老鹰变成了光屁股的小孩儿,这肉嘟嘟的小脸儿凶狠的打龙王的样子好逗啊哈哈哈~ 没办法,最后商讨出唯一能解除这个状态的方法就只能是慢慢等,等药效过了就好了。 老鹰也不知道是变成小孩儿的事还是怎么的,反正整个人都不好了。一屁股坐地上哇哇大哭啊那是。 沈霄云也因此十分荣幸的体会到了养儿子的感觉。 “哎,不养小孩儿太对了。”沈霄云把老鹰放到阳台的垫子上,揉揉酸疼的胳膊感嘆。 “这光抱孩子就够累了,这要是再来个爱哭的熊孩子还不得要了老命?” 老鹰叼着奶嘴一脸阴郁的面朝天空,忧郁的仿佛下一秒就要把肉体献祭给佛祖。 明明之前他抱他媳妇儿抱一天都不会胳膊酸的!可是现在还不仅要让他媳妇儿抱,而且还变成了个小胖子,他媳妇儿都抱不动他了! 为什么啊啊啊,龙王你简直就是上天派来搞我的啊! 坐在阳台上的小屁孩面上一派镇定,心里一阵mmp,这日子没法过了! 之后老鹰也不知道自己郁闷了多久,反正小屁孩的日子过的迷迷糊糊。 只知道最爱逗他的那个老头老死了,周围的邻居也换了新的一批,老三和泽璇他们来看过他们一次。 老三的身边没跟着安子,听说是几年前就去世了,不过好在已经知道那孩子在哪投胎了。 泽璇头发都白了,步履蹒跚只是还好方锦一直拽着他不放手。 他和沈霄云还是最初的模样,喔,不对,他现在已经是个婴儿了。 后来方锦也不在了,两个人有开始云游世界。 走过了很多地方,直到沈霄云的出身地,九龙脉曾经待过的地方 “媳妇儿,醒醒。”搂着老鹰睡着的沈霄云半夜被拍醒。 成熟的男人、结实的双臂牢牢的环住他的腰身,折腾了好久。 沈霄云晕晕乎乎的想着,他怕是又要好几天下不了床了。 不过,还好老鹰回来了。 “老公,再也不要养小孩儿了~~”沈霄云窝在老鹰的臂弯里撒娇。 “嗯,不养了。”老鹰十分认真的答应。 别说养了,他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小孩儿了! “嗯~~”被折腾的累极了的沈霄云满足的蹭了蹭老鹰的肩膀。 不要再变成小孩儿了,小孩儿的臂膀太小了,抱不住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