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短篇小说》 第1页 目录 大眼睛中的花袜子 梁山伯自白书 明天正式做女人 一杯清朝的红茶 「暴走」热潮 失城 自首 指画奇遇 只叩导演的门 枕妖 夜诊 相士 吞噬 胎毛笔 手指 命中之棺 棉被 迷藏 老虎洞迷 香 洁癖 合欢 鬼门 反刍 第三份遗嘱 倒转的大门 彩带桥 鼻血 「刮骨疗毒」的悬案 不要子汤 荷包 冥曲 干清宫的女鬼们 血玉 冰蚕 白玉手,黑凤凰 最后一块ju花糕 命中之棺 灵异写真 【 《大眼睛中的花袜子》 “各位小朋友,不要眨眼了!”董志希把一根白色的粗绳子向他们展示,然后放进黑色礼帽中,灵活地向上空做些古怪的手势,配合有趣的咒语:“玛喱玛喱巴巴阿卡啦!” 当他伸手把绳子取出来时,它不但变成红色,还取之不尽,一直连绵拖延在地上,绳子很长很长…… 小朋友瞠目结舌。有顽皮的,还欲上前搜索他的暗袋:“我要拆穿你!” 他叫:“喂喂喂,这是掩眼法——” 有人在喊:“不要爬在大哥哥身上!真顽皮!” 又召集:“过来唱生日歌切蛋糕了……” 董志希离开生日会时,是下午五时半,这是他的兼职。——他喜欢魔术,也爱听小朋友的笑声。 其实他最沉迷一剎那自欺欺人的迷惑感觉。普天之下的魔术师,都惑于时空光景疑幻疑真。——有魔术未被拆穿之时,悸动而又珍真,很有满足感。神秘面纱一旦被风吹走,现实是个骗局。 小朋友的笑声在他身后随大门关上,陡地中止了。 董志希的欢容如百叶帘也陡地扯下来。他下班了,已经不必强颜欢笑了。正如他自小被取笑,名唤志希也就是自欺,最适合玩魔术吧。 不过,魔术师也会失恋的。——如果爱情是一种魔术的话,这趟他便失手。有些人周未周日忙得不知如何编排玩乐时间。有些人是没地方可去的。 所以三个月来都尽量接job。 表演娱宾之后,好似特别空虚。他的笑不是快乐,因此也特别累。 无聊地路过一个屋屯,忽然隆然巨响,爆炸发生了。 玻璃碎片凌空洒落。大门也被震开,飞出走廊向街上弹去。石块有大有小,夹着杂物,击向途人。 “救命啊!救命呀!” 情况非常混乱。 董志希走避不及,被一角石击中,血流披面。耳畔杂沓而空远的人声: “有人开煤气自杀呀!” “哎呀,好痛呀!” “快走啦!危险呀!” 他在忙逼中,随手拾起散落一地的衣物布碎来掩抹伤口。鲜血滴在眼睛上,一片殷红。他跌跌撞撞,滚过一旁。 觉得自己好脏,好腥…… 好想马上洗个澡,把一切洗涤干净。 迷糊中一回到家,衣服统统脱掉, 歇斯底里地全部塞进洗衣机中。 这个洗衣机,是前置式的,有个大眼睛。当初咏琪挑这一款,是爱看衣服在机器中“游泳”。——如果上置式那种,一切蒙在鼓里,也不知发生什么事。 咏琪是坦率的女孩。 她爱上了别人,会让他明白。她的心可以看得见。不同他,象驼鸟一样,情愿把真相无限期押后,最好永不揭穿。 “很想骗自己,”她道:“但我对你没感觉了。” 她说得很清楚:“你不想知道,不等于没事发生。” 我不想知!不想知!我只是希望那根绳子可以魔幻地延长下去…… 带着血污泥尘和碎片地脏衣服在强力去污液中拼命翻滚,清洗耳恭听后,他按下drying的掣。 衣服又渐渐地干了。 它们一干,便恢复原形——只有最不争气的人,才经不起折腾,不成人形。 董志希好象下定决心,洗心革面,忘掉前尘。所以死守在这个过程,一如祭礼。真捨不得。 慢着—— 他看到自己的衣服堆中,混有一支袜子! 花袜子? 谁的花袜子? 那么怪异,出现在大眼睛中,掩映不定,他按停机器。 是一支女孩的短袜,砖红色,小小玫瑰花粉红色,有厘士花边。非常娇俏,但天真。 这肯定不是咏琪的。正狐疑…… 门铃突然响了。 凌晨四时多? 透过防盗眼看不见什么人。则扭动门把,门开一道fèng—— 她进来了。 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一身血污,皮肤因严重受创,都斑澜剥落,露出粉红色嫩肉,和一些黄白的脂肪和骨头。头发、眉毛都焦了,一支眼睛半甩挂在眼眶边,再活动,它会滚下来。 好脏,好腥…… 女孩直勾勾地盯着他: “还给我。” “什么?” “还给我!”她哀伤地说:“我找一整天,急死了。原来在你这里。” 她伸出瘦小的手,指着花袜子:“是他送我的。还给我!” 董志希发现她的手腕手臂滴着血。 他明白了。他曾随手拾起来捂伤口的袜子洗好了,干了。 “你何必为一个不爱你的人,弄成这样!” “他说”女孩悽然一笑“你喜欢割那儿就割那儿吧,痛的是你自己。” 董志希把东西还给她。他望望她的脚——左边穿上了一支花袜子,右边模糊了,他的下半身,看不分明。 他道:“你连生命也没有了,还要一只袜子干么?真傻!” “那天我生日。”女孩沉醉甜蜜地回忆:“十七岁。他送我这对花袜子好漂亮。我很开心,马上把旧的脱掉换上新的。他脱掉我的衣服。我们上床了,我的第一次。” “他知道你这样子吗?” “他在警察跟前呼冤‘阿sir,关我什么事?我不爱她,没有罪呀’——他同bibi一起来,bibi是谁,又关我什么事?” “你扔掉它吧。” 女孩不发一言,穿上了,终成一对。 志希问:“你叫什么名字?” “可乐” “可乐?” “可以快乐便快乐。”她准备上路:“如果他不让我知道,我情愿永远永远不知道。” ‘等等,等等!’他急道:‘我给你做最后的告别表演。’ 他把绳子,礼帽拎出来,把魔术表演一遍。逗得她开心点。 女孩微笑,给足了面子。——她是一个”沧桑的小朋友”,怎相信绳子会得延长?它该那么短,就那么短。 女孩在门fèng消失了。临走,她轻道:“对不起。” 董志希扔掉道具,颓然地倒在沙发上。对不起?——她为什么要道歉? 凌晨六时半,两个电台都播放晨早新闻。部分新闻是昨日的旧闻。 报告员不带任何感情地报导:“昨日下午五时半,安宁新屯发生煤气爆炸,一名十八岁女子怀疑因失恋自杀。趁家人外出时引爆煤气,现场一片凌乱、门窗严重损毁。两名住客受伤。警员及消防员接报到场疏散。一名无辜途人路经该处,被一块高空附下物击中头部,送院急救,延至今晨六时不治——” 他明白,掩眼法终有一刻被拆穿…… (本故事完) 梁山伯自白书 我对不起英台——其实我一早便知道她是女儿身。 不过自三岁起,便已受到理记的教训。《曲礼》中说,男女之别,要严加防犯,凡是男女,衣服架子不共用,叔嫂不通音讯。外来者不得进入门槛以内…… 所以一旦揭穿了,我还能与她共处一室吗? 我虽是书呆子,这浅显的道理也是晓得的。 想起那日柳荫结拜。柳叶拖了细雨,青翠可人,我便提议与她结为兄弟,一般男子,跪便跪。只见这人,跪也跪得异样,无端款摆一下腰肢,于此细微之处,令我起疑。 到了尼山周士章先生所设惊馆中了,外面是白色粉墙,八字门开,紫竹掩映,决非三家村里私熟可比,看门的延了内进,见一堂屋,正中摆了一字长案,抄写册籍堆叠如丘,书架上都是大小捲轴。
第2页 周先生头戴古母追巾,身穿蓝衫,细看我们二人窗稿后,便随手收入他一百零八名学生之中。 他道:“在这堂屋后便是讲堂,每逢二四六日听讲。其余日子,你们在书房里读书,遇有不懂,便来相问,我倒是知无不讲的。” 然后他分了我们兄弟二人一室,英台已觉不便,但又隐忍不发,我生性节俭,便向她提出:“我们两一间房,各点一支烛,未免过于浪费,以后若非有重要事情,不如同在一桌攻书,共点一烛,好吗?”细察她的表情,无可奈何。 于是我便决心侦知她的底细了。同窗书友,包括了任建晖,林嘉升,罗俭郎,关德兴,梁省坡,陈少峰,和好赌的伊抽水,爱粗言秽语的黄超母,瘦削羸弱的辛玛祥……等,全都不觉英台有异,因为他们都没有我的细心。且近水楼台先窥月呀我是什么时候全盘启清她字容的呢? 就在那一天,她病了,一按她额角,非常烫人。我觑准时机,道:“今日已经深夜,看病是来不及了,明天一早便请大夫来瞧瞧吧。” 她巴不得打发我,好让她休息,便道:“好,明天再说。梁兄,时候不早了,你且去睡吧。” 我怎肯就此罢手?便坚持:“为要照顾贤弟,我不放心,看你一身火烫,还讲什么客气话?我不走了,我俩头脚相抵来睡好了。” 她听了这话,赫得心如擂鼓一般,本来已烧红的脸,阴晴不定。 正待想个理由:“梁兄,我自小不惯……” “什么惯不惯呢,不要再拘执了,难道你不肯接受愚兄的一点心意吗?” 见我坚持,她只好由我,忙瑟缩一旁。 我也算是个君子,不过不能慎独,四野无人时,我偷偷掀被,飞快地瞥了一下,见她露了半肩,一双玉手,还有…… 我怕自己看不真切,为了实事求是,便小心证实。终于一直存在我心中的疑问开启了,我没有猜错,她果然是女儿身。 她还穿了耳洞,这是铁证。 次天,我便后悔了,我太“克己复礼”了。 但槌心都无用,只好再想办法来弥补损失,连女娲都设法补天呢。 一天晚上,写就了长文,心情甚好,便数了银钱,交给四九打酒,又作了四碗菜,是鸡,鱼,虾子拌芹菜,咸菜烧肉豆腐等。 我抱了一把壶,是扁瓜形的陶壶,装满了斤把酒,与英台共醉,我一盅她一盅的喝下去。 孔子教我们:“唯酒无量不及乱”,但在这节骨眼,谁有工夫听他?我过去伸手扶着英台,一壁搀一壁走。步步如踩在云端。 一个踉跄,我俩都跌在地上。 ——而我,就一醉倒地不起。 后脑勺还崩起了一个肿瘤,成为可耻的记认。 要命的是,英台不知是有意抑无心,不断向我亲近,好象在考验我的定力。 过了三五月,杭州渐入暑天。 我们一群书友。喜欢沿经馆至附近的行人大道上散步。他们见热了,梁省坡率先把外衣脱了。但英台和书僮银心,总是宁愿努力打扇,也不肯稍作暴露。 黄超母生性粗鲁,他问:“天气这般炎热,何以你俩犹重衣叠穿?不怕汗臭吗?” 英台道:“小弟没这样的习惯,因自幼体弱多病,一脱长衣,怕招风寒。” 旁边的任建晖插嘴:“他脱不脱长衣,与你们有何相干?”他也不脱。 晚上是大伙儿洗澡的辰光,英台必礼让,自己排至最末。 我不是人!我竟偷窥她。不过礼教森严,我只是凭地上的水影来猜测,自己给予答案,聊以遣怀这种日子真不好过,相信她也一样。 我俩朝夕相处同游共息,转瞬近三年了。 ——我没敢拆穿,深怕这忐忑暧昧的好日子,被一语道破,面临结局。 人际关系最好玩便是猜疑量度,思潮起伏。而且,我心底也有私念,我不能没有了英台这好书友没有了她,谁又肯在考试时向我通水,义无反顾?我每年的期终大考答题,都倚仗她了。 啊饶是这样,千里搭凉棚,无不散之宴席。一天她面带愁容。 “梁兄,”她欲言又止:“我们来此攻书,于今几年?” 我道:“算起来,也近三年了。贤弟有什么话要说?” 英台低首:“……刚才有家书,说老母病重,要我即速回家转。我这一去——” “当然要回去,只是……” “梁兄,说真的我何曾捨得梁兄?不过,望兄散学回家,抽点时间相访。” 我见离情别绪,最是难消,便道:“贤弟启程时,愚兄必要相送!” 哎! 我便送了她十八里。真累。步伐的累是没得说了,最难为的便是不停装傻扮懵。 你知啦,到这最后关头,英台是孤注一掷的了。她有多少个三年? 到头来还不是暗示我这个同居者? 但,由于礼教的桎藁,她怎好意思自己开口求婚?便俯拾各种情景,多方比喻。 见到柴夫挨身而过,便道:“他是为家小而奔走,梁兄,你送我也是一般心事。” 见到塘鹅,便道:“雄的前面游,雌的在后面叫,为怕失散了,便喊:哥哥,哥哥。” 见到小石桥,二人搀扶过河,便道:“这好比牛郎织女渡鹊桥。” ……总之路旁的坟墓,水井,鸳鸯,牡丹,泥菩萨……全都不放过。 但你以为一个成人可以白痴成这样的吗?整整十八里,句句都是说明一南一女在上路,竟然一窍不通半分不晓?他还有资格去求学问吗? ——她真是低估我的智慧!我已几乎可撰“文人无行新传”了,她还以为我只是只呆头鹅。 到了最后。她见我执迷不悟,她也技穷了。 芳心暗暗的赞许我刚正不阿心无旁骛,简直是可托终身的乔木。于是她拿出一只玉蝴蝶作为信物:“梁兄,弟亦有一九妹,愿结丝萝。她与弟是双胞,所以长相性情,并无两样,不知梁兄尊意如何?” 我谦让一番,装作惊喜交集的,半推半就,答应她了。 手持这只玉蝴蝶,回到经馆中招摇,不消半天,全体同窗书友都知悉我的艷遇了。 黄超母还用热烈的助语词来颁我“最佳沟女奖”。这厮枉读圣贤书,那么市井恶俗的话都说得出口?幸好周先生不在,否则一定用“夏楚”针对。 我沾沾自喜,扯过四九一旁耳语:“四九我教你,女人不能宠,一定要放长线,吊胃口,这样,便吃定她了。” 四九俯首聆听,点头称是。 在我出发到上虞的祝家庄议婚的前数晚,常在梦中见到英台,风情万种地招引。 每次醒来,不免抚心一问:就这样定了吗?我再没有第二选择了吗?不过算了。如果婚后她不中我意,再思量秘密纳个小星也是可以的。 我很笃定,对这囊中之物,少不得摆摆驾子,免得她以为我是急不可待,遂慢条斯里,左延右宕,迟了三天才去。 在祝家楼台,预定气定神闲地发挥我的男性魅力。英台亮相了,侧门边一架屏风后红衣一展,见这丽人上穿水红衫,下系紫罗裙,头梳盘云髻,脸施薄胭脂,身后有银心相伴,款款上前向我施礼:“梁兄,你好。” 哗,我眼前一亮,还不错。 于是我俩开始话旧,说了半天,才把那玉蝴蝶掏出来,也不可以吊她胃口太久的。 谁知一掏出来,英台便赦然道:“梁兄,这信物可以作废了。” 什么?什么?——英台竟答应了马家的婚事?她竟说我来迟了?来迟了多久? 才不过三天,事情便变了?——真令我面上过不去。哦,起了半天云,落不到半颗雨,我还要不要做人?我如何面对损友如伊抽水的jian狡笑容? 我质问英台:“你爱那马文才什么?” “虽说没见过面,不过他看了我的文稿,十分倾慕,二话不说,便倩媒下聘,他多勇!——甚至不追问我的过去。再说,他家境富裕,我一过去,锦衣玉食,宝马雕车……” “难道就是这样了?” “梁兄——你为什么要迟到?你摆架子,我又岂能没架子?既然你欠那份热心,我也不忿再等,便答应他了。” “英台,你曾送我玉蝴蝶——” 她施施然地走过去,拉开酸枝抽屉。原来一抽屉都是玉蝴蝶。 天啊!一抽屉都是!也许每一个书友,连那个比她矮的辛玛祥,林嘉升都有。也许连周先生都有。——这骚货,要不她还没读满三年,怎能提早领得毕业文凭?唉,难为我与他同衿共枕时,忍得那么辛苦!
第3页 “梁兄,我游戏玩过,书也读过,又见识了那么多男子,只觉得有点倦意,乘此机会也择木而栖息。” 我气极,一手捏碎了银心端上来的喜饼,还掷在地上乱踩。吓得这丫头,哼!抓不住老虎,在猫身上出气也好。 英台见我此情状,也有点怜惜。忽然想起了:“梁兄,梁兄,你别这样,我且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 “我们的书友任建晖,记得吗?她也是男扮女妆去攻书的。我早已秘约她来作陪嫁姐妹了。她也不错的。” “吓?”我惊愕失态,呻吟:“——书友中,究竟有谁不是女人?” 一阵血气上涌,我口吐鲜血。 英台见我吐血,便关怀道:“梁兄,在十八里相送那日,我便发现你身子虚弱,气喘。现今小小刺激,又忙不迭吐血,我看你一定病染肺痨。银心,银心——” 她着银心取来一纸,隔老远地递予我:“这是着名的焦大夫的地址,梁兄,你去诊治一下吧,肺痨可是会传染的,我是为你好——” 为了我好?我看她怕传染是真。 不要假作好心了,老早就知道,我的病不是大夫能够医好。以我所知,吐血只消磨点浓墨灌在肚里,便可立即止住。然而我却不能,为的是心病。 谢了,我撕掉那店址。 梁山伯,堂堂江南才子,栽在这绝情女子手上,还苟活作甚? 我名誉扫地,面目无光,心如止水,万念俱灰。如何向猪朋狗友父母师长交代?连四九那厮也瞧我不起了。 呜呼! 我如无主孤魂一脚轻一脚重的踱回家去,真是一条漫漫长路,好不难行。好象刚才吐的一口血,便已把元神也一併吐掉一样。 回家当晚,我吞了玉蝴蝶自尽。即使死了,也羞于魂兮归来,只好化蝶。 ——敬告各位,本人乃为面子而死,决非殉情,千秋万世,切莫渲染误导。 永诀矣。 明天正式做女人 明天。 明天对我来说是一个梦寐以求的大日子,他们会将把我那“东西”切掉,使我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女人。 老实说,那东西随身携带了廿五年,一直都很累赘,又不美观。真好了,终于可以摆脱它了。 心理医生给我最后的忠告:“祖儿,千万别一时冲动。你明白吗?手术之后,一切都无法挽回,你是否坚决?有没有心理准备,接受外界的批评……如果你有一点悔意,那么我们可以再等一段日子。” 我望着这个苦口婆心的医生,哎,真是,这是我自己的东西嘛,随我如何处置。世上有很多人,总是毫无抱怨,逆来顺受,温纯如海面上漂浮的一个废胶袋,连关心自己也无能为力。这种人绝对不是我。 这事件对整个香港整个世界都没影响,即使大家当作笑话,我反嘲笑我们的懦弱。 小小的手术而已,我完全掌握一切准确的资料,需时不过一小时,把所有的东西切除。 哗,连根拔起,头也不回。然后再为我装上人工阴道,便大功告成了啦。我也不介意他们把手术过程录影,作为日后的参考,因为我要令广大的“姐妹”们明白:忍受小小的痛楚,便可过快乐的一生。这小小的痛楚,那个女人没经历过?给我验身和曾作为时半年观察的江医生,也很认真地对我说:“变性之后,你是没有子宫,没有卵巢,女人的器官并不齐全,阴道也是人造的。你可以造爱,但无法受孕。” 当然,这便是我的遗憾。我甚至无法得享月经来潮时几天慵懒的日子,名正言顺地得到体贴。而约瑟夫也不会骚扰我。 我在六楼c座外科“矫形科”深切治疗部的病床上,便思念起他来了。我咬者他今天下午四时给我带来的苹果。探病时间还没到,他已在门外伫候,还带来我最喜欢吃的苹果——夏娃最爱吃的也是苹果。 在他进来的当儿,因为病房并非隔离,便见两名类似记者的物体尾随而入,正欲举相机拍照。这两个贱人!我才不肯让他们拍呢,所以掩着面大发娇嗔,叫护士长给我赶出去。 谁知他们锲而不捨,还道“xx,我不信我们找不到料,我们有线”岂有此理,一定有人收黑钱,把我的身世揭露了。我不依,若大的一间医院,怎么可以随便把病人的资料泄漏出去的。说起来,连我爸那贱人也不知道我躺在这儿呢。我告诉他们我请了七日假期,到日本九州畅游,嘿嘿,当我自“九州”回港时,他们才得悉真相,一想之下,忍不住噗嗤一笑。 哼,这老而不修,自我叄个姐姐都嫁人后,一天到晚便催我结婚,早日生个孙子,后继香灯。还说我是独子,成罗神主牌要倚靠我了,我气不过,读至中叄便自动弃权,出来工作。 最近的一份工,十分惬意,是在菲菲发型屋中洗头。他看不起我,不过也肯津贴我去拍拖。 我也试过拍拖。叮噹是深水步的一间私校的f3女生,她热情如火,每次去看午夜场都动手扯开我裤链非礼我。 美娟是电子厂女工,拿手扮斯文,叄拳打不出一个闷屁来。 爱媚最漂亮,她是葵涌一间百货公司的化妆品小姐。有次我收工后出其不意上她的公司,忽然见她拉住一名顾客,把不知名的化妆品用力地抹在她脸上,动作非常粗鲁。那人不买,她便大弹她的皮肤又粗又糠,还用叄字经骂她。顾客受辱,眼红红地逃走了,爱媚竟洋洋自得。 自此,我不再喜欢这个贱人了。老而不见我一再甩拖,怒火中烧:“叫他去死吧,他根本不是男人”! 日子过得很苦闷——直至我爱上了月瑟夫。 当我初到菲菲发型物当洗头仔时,甚么都不会。有时听他们说,“昨天狄波拉《坛糙》整得不错”。 原来《发型》叫做《坛糙》。还有,洗头之前,须要“浆糙”。剪短头发,叫做“剪糙”,叫“扎糙”。剃头叫“赶蚁”。麻烦的女客叫“华莫”;男客叫“华山”……等等。全靠约瑟夫指点和关注,我不但明白一切暗语,工作得上轨道,且很多熟客,也是他弹给我的。 七时收工后,我给他洗头按摩,他为我修面。我真感动。因为他是最红的。很多打扮得妖娆娇媚的客,宁愿等两叄小时,也一定要他。我看得好不妒忌。我就是吃亏在“有柄”。 心事重重,也不知向何人倾诉。妈死得早,我的继母又不喜欢我。自从她生了珠珠后,更加不放我在眼内,爸老来得女,也只顾给他买漂亮的衣裙。她幼稚园入学那天,还得到一个粉红色的大书包,和一整套哈罗吉蒂的文具,美艷不可方物,媚眼如丝地上学去。 他们偏心,把一个“外来者”看得如珠如宝。全部都是贱人。 不过我是不愁寂寞的。我有一个契仔,他是二楼牛师奶的儿子,今年四岁,他出世时,我刚出粮,送了一张粉蓝色的薄毯给他。牛师奶一时兴起,便让我契了他,我叫他牛仔。 牛仔虽名牛仔,可一点不牛精,他的粉脸白透红,双眼黑如点漆——我从未见过那么黑的眼珠的,毫无机心,善良纯真,令我不必防备,全力钟爱。一有空,便抱了牛仔进我房,给他好好打扮来欣赏。 我买了一套化妆品,有面膜膏、护肤辱霜、唇彩、眼影、止汗水、古龙水,还有绯红的胭脂。买一套,可获赠一个粉红色的手挽袋,比珠珠那个还漂亮。当我又给牛仔添描容,教他斜泛眼波时,蓦地,门被粗暴地踢开了,“你这衰仔,搅什么鬼”原来是牛师奶向我爸爸告状,揭发我的勾当。 她一把抱走牛仔,不停地咒骂,“死人妖,病人妖,害人害物心理变态……” 爸怒不可遏,疯狂地随手拿起甚么,就把甚么砸在我身上背上,一狠狠地骂“真是前世唔修,你去死吧,免得眼冤,当我没生过你这衰仔” 最后,他还哭了起来,且哭得十分难听,好像一头发风的狗。我也哭起来。 ——他不明白我。他不明白我。 他老泪纵横,突地跳起,拎一张椅狂砸在我手上,一阵麻木、剧痛,几乎晕过去。 泪痕未干,我独个儿去看医生…… 虽说痊癒了,但月内每逢下雨天,也隐隐作痛,时常覆诊,与医生相熟起来。他年约四十,沉默寡言。当他知悉我是被爸打伤时,对我也很同情。我如获至亲,全盘信任。 在一个下着微雨的早晨,我是第一个病人,见他闲着,而空气中的凉薄又叫我莫名伤感,我幽幽告诉他“我想做女人” 他见惯世面,不露半点惊讶,还和我聊天。聆听我内心的秘密。
第4页 后来,我央求他给我注射女性荷尔蒙,他不肯,我在他诊所泪流满面。哀求他“医生,救我”他拗不过,终于便成全我了。最初每叄个月注射一次,收费在一百元左右。 后来不成了,差不多每月便光顾他。 我还在旺角的小药房买避孕丸和胎盘素。一天一天的,我“发育”了。我发育得很好,胸部最令人满意,渐渐膨胀,充满弹力。日间上班还是穿男装,夜里兴致勃勃地换上一set的肉色通花胸围和小小叄角裤,有说不出的舒服和快乐,由于使用健之美健胸膏来按摩,又服食美辱素,后来索性不戴胸围,只穿t恤,挺身而出,跌宕有致。 吸引男人注目,不知有多得意。二十五年来从没那么高兴过。渐渐地,附近的居民都开始留意我了。 相信是牛师奶那贱人散布出去,而我爸那贱人肆无忌惮地骂街,加上继母那贱人在任前人后又不让我接近珠珠,所以大家都知道了。常来偷看我。既已豁出去,便也不介意了。 身材太好,纤腰只有二十四寸,令我引以为傲,看看那批女人的士啤呔,侧面有如史诺比,我便掩嘴窃笑。 有时,我也爱涂脂抹粉了,匀上一抹腮红,娇俏可人。避免体毛有碍观瞻,还使用市面新兴的脱毛纸,贴在腋下或小腿,扫匀之后用力一撕,毛便随纸脱落了。干净、迅速,一点也不疼,比膏或热蜡好得多了。打扮停当,上到街时,街口士多的崩仔强便会对我眼睛色迷迷,我爱问他“今天好看吗,”他把握上下打量,说一句“普通啦。”我便生气了,马上回去,重新更衣。还细意用摩士把头发蜡起,拈几根刘海,轻轻作不经意状垂在额前,喷上水,再亮相去。 直至他忍不住也夸我漂亮时,才扬长而去,哼,烦死这贱人也好。上个月爸煞有介事地告诉我,“你姑姐由纽约回来探亲,我们去吃填鸭,你那天要出席,知道吗?”他已有好一段日子不根我交谈了,这样叮咛嘱咐,无非是不想姑姐得悉我们之间的不快。我懒懒地答“好吧”。 他再也不作声,转身而去,但又马上回头,严厉地吩咐“穿得正常些,别不叄不四的去。家丑不出外传。你记得穿回男装”我不高兴他这腔调,好像我十恶不赦似的。我又没犯法,也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甚么“家丑”真是伤透了自尊心。我别过脸去“我爱穿什么便什么”。 他又气得发抖了。他每次与我面面相觑时,都气得像个烟囱,冒出乌烟,抖个不停。 没一次好脸色。令我情绪不安,神经紧张。必要紧握拳头,强行镇静。一紧握拳头,我那曾受伤的手,会隐隐作痛了?这是甚么父子关系呢?好不心酸!他几乎直指我眼睛“那你不想去,我告诉姑姐你走了,不回来了。白养了廿五年,没眼屎干净盲”。 我跌坐床上。 犹幸约瑟夫对我始终那末好,他爱我如同爱妻。我把一切悲欢得失都託付给他了。 每次他要我之前,我都会煮一顿好菜给他吃,还煲牛腩汤,好使他威猛些。 但,谁知会不会地久天长呢? 只怕见异思迁。只怕色衰爱弛。那么多贱女人,总是向他放电,自动粘贴。万一他不要我,我还有什么指望? 我已众叛亲离,无地立足。每次瞥到他俊郎的俏脸,一定内心挣扎一番。啊秋扇见捐,我会成为一柄秋后扇吗?晚晚思潮起伏,不喝酒是睡不着的。 我还试探他情之真假。走到发型屋对面,拨电找他,尖着嗓子撒娇“约色夫,你不知我是谁,我很喜欢你,天天在街角等你收工,好看你一眼才回家,我连做功课也没做。 ……谁,你不必理会,你肯见我吗?我甚么都答应你……“——他竟没有严词拒绝,竟没有!可见还是不够坚贞。我十分痛心,忐忑不安地胡乱搁上听筒。 夜里放着唱片,听一首张国荣的歌,叫做“不guy的风”,真是如泣如诉,如怨如慕呀。就在这一刻,我下定了决心回政府医院申请变性。不能失去他,不能失去我的身份,失去我的自尊。空虚的身子,饱满的爱情,是的,我渴望着“新生”。 我不唤祖儿了,虽然这也是个男女通用的名字。我会改名“爱媚”,我将比世间一切的爱媚更懂得爱,更爱得媚。明天。啊,我已急不及待。 明天,一定得问他“我像不像女人”。 一滴清泪缓缓地轻柔地悬挂在腮边。 一杯清朝的红茶 黄昏下了场急雨。 雨之为物,能令昼短,能令夜长。天色刷地一变,阴暗起来,白昼马上结束。雨渐渐大了。檐前的水滴像一个个过分地扯长了的感嘆号。 没有人会在下雨的黄昏宣誓、立志、憧憬未来。因为「不合时宜」。 听雨声,无论如何总带点伤感——即使某些伤感也隐含少许快乐。 我喜欢泡一杯好茶。 茶分红、绿、青、黄、黑、白各色。比水复杂,比酒神秘,比咖啡莫测。香气有一百八十种以上。 为了配合早来夜色却又不想早睡,我会选择心爱的earlgrey(格雷伯爵红茶)。 把新鲜又完沸腾的开水,以稍高的姿态灌注圆形茶壶中。壶中的茶叶便因对流而上下翻滚。对泡茶之道讲究的人,称之「跳跃」(jumping)。但我觉得「舞动」(dancing)还更好。何必墨守成规? 茶叶因充分的舞动,才可把它本身的味道散发出来。 我们闻到难以形容的芳香。 茶杯,愈简单愈好。陶瓷土器,以牛或家畜的骨给烧磨成粉,是名贵的「骨瓷」制品。一定要白,雪白 ——绘上花蝶水果虫鱼、长春藤、格仔图案的茶杯,漂亮,但破坏了情趣。 与咖啡杯不同,茶杯是宽口而浅身,易于散发茶香,亦可欣赏到艷丽茶色。一杯好茶,茶杯周围还出现黄金光环,令茶色润泽透明。所以色、香、味、质感、茶得「过四关」。 earlgrey之命名,为纪念格雷伯爵(二世)。 据说,1830年(清道光十年),曾来华任外交使节的英国格雷伯爵,将佛手柑油(bergamotoil)加入中国茶叶中,调制了带独特甘香的极品。不止英国王室,连远至丹麦、荷兰、瑞典等国的王室,也闻得美名纷纷定购引进,大为倾倒,渐渐地流传。其配方则秘而不宣,一度成谜。是「个性红茶」。 佛手柑为香橼之变种,果实长椭圆形,前端裂开,如指爪。外表有纵行的皱纹,果肉带柠檬、柑橘和某种东方神秘香味。由于形状奇特,颜色金黄,香味浓郁,可作观赏、供佛之用。 ——而且,还与紫禁城中的慈禧太后关系密切。 帝王家,豪华奢侈,规矩大,生活讲究。宫中香料的耗费惊人。皇帝上朝听政时要点香炉。丹墀上的鎏金铜鼎、铜龟、铜鹤……散发松柏枝的幽芬。殿内外、寝宫中,也有檀香的烟雾缭绕。出外行幸时,身上挂有精美缕雕的金、银、铜小香炉。亦遍洒花露。 你别说,慈禧老太太也真有点品味。 她不喜欢松柏檀香。别出心裁的规定:用时鲜水果代替香料和香木,所以储秀宫、体和殿、乐寿堂……等慈禧地盘,永远漾那幽幽甜甜,清新自然的果香。所用多是南果子:柚子、苹果、香蕉、木瓜……至爱佛手柑。 水果精心挑选,个儿大小匀称,码放整齐于官窑精制的缸内、盘上。定期更换,以保持水果的芬芳。但果子并不永,每月初二和十六是「换缸」的日子,换下来的水果分给几个贴身侍候的宫女。 风过处,佛手柑犹有余香。宫女们学主子,也摆在自己屋里享受一下。 看来,慈禧是今时今日流行天然香薰的始祖。我们用的香薰精华油,较好的得百多元至数百元一小瓶,蒸薰时每回数滴的下,虽一室清香,却比不上新鲜果子呢。 不过佛手柑不是经常可见,随时买到。而且,说真的,这东西太有「人性」了,一时似留了长指甲(或戴了指甲套)的女人的手,一时因果实分裂又纠缠如「十指紧扣」的姿态,看来有点恐怖。它干枯后会变黑,如尸的爪。我们无法不联想到慈禧的「余威」。 爱佛手柑味道的earlgrey,就无「肉体阴影」了。 格雷伯爵红茶还可做茶冻、蛋糕、薄饼、巧克力、泡芙、果酱、慕思……一家面包店还做过红茶面包。它微红色,混了茶叶碎,刚烘好出炉时,香浓迷人,冷却后反而失色。 可见面包得趁热吃。茶得趁热喝。人得趁热爱。 记得月前看过国际权威医学杂志《刺针》报导:——一名每天大量饮用(约四公升)格雷伯爵红茶的四十四岁男子,出现视线模糊,手脚抽搐迟钝的症状。后来他自动减少饮用量,有关病徵随即消失。奥地利一名脑科专家表示:「伯爵茶主要含有佛手柑油,里头的「香柑油内酯」物质,对人体有影响。」云云。
第5页 其实任何「过分」,都有毒害。 人会「醉酒」、「醉油」(长期在厨房烧菜,猛火沸油会释出丙烯醛等有害物质令人不适)、「醉啡」、「醉情」…… 当然亦会「醉茶」。 长年累月沉迷或离不开某一种东西,它便令你中毒昏眩(即使「自我陶醉」,也一样)。 想不到2002年时,我们发现这杯1830年清朝的红茶,如一只「魔爪」,已深沉地,伸延了二百年…… 「 」 x x x 「暴走」热潮 「深夜,遇上「暴走族」集结,切勿好奇观望或停留,避之则吉,以免遭受无妄之灾。」 这些都是残暴少年,帮会招揽壮健的后备军。若犯罪只不过在感化院服刑一年半载便可重出江湖了。 日本的朋友这样叮嘱。 根据九州警方统计资料,去年罪案近三十万宗,比前年大幅增加九倍。「暴走族」占了一个很大的百分比,令警方头痛不已。 在东京,最有名的聚集场所是第一京滨高速公路上的「大黑休息站」,充斥飙车一族。 日本全国有数不清的「暴走族」,人数亦难统计。每个城市都有「自发性」的组织。 就连淡雅高贵的千年古都:京都,也拥有它的「暴走族」。 每有热闹的节日、祭典、庆祝、花火大会……他们便联群结队出动。大和民族的「和」,是血液中强烈的「集团意识」。 我装作问路,同几个少年聊了一阵。一说英语,他们便矮了半截。嚣张跋扈收敛一点。 「你要问路,可以问警察。」 「你们不帮游客的忙吗?」我道。 「我们只是crazyboy.」 「怎crazy?」 一个看似小大哥的说:「是同警察作对的。」 「赢或输?」 「赢!」 另一个道:「不正面的作对。」 「你们几岁?」 「十五、十六。」红衣老大指点他身边的「」。又指指自己:「seventeen!」 「能看清楚你的「制服」吗?」 他们一一背转身。 我见到各派有「京都九条暴走宪连」、「关西京都四代目」、「五代目」、「九条本部」、「舞龙」、「天下统一」……等等不同的彩字,在长长的袍子背面。 他们的「制服」,不但分了颜色,也分了派别和等级,自己有一套规矩。穿红袍那位,地位就比白袍的高级些。十五六岁的,听令于十七岁的。但十七岁也是孩子呀。 「今天37.7?c啊,」我问:「不觉得热?」 「不热。威风!」大家作出相当「威风」的姿态。 我有点失笑。这些长袍其实老土又累赘,走起来有个明显的架势,但不大方便。摸一下,质地厚硬,奇装异服,他们觉得有型,身份象徵。有闯荡江湖通行证。 「为什叫「暴走」?」 「走得快嘛。」 老大补充:「做完「暴力」,马上便「走」。」 「知不知道gto?」一个问。 「鬼冢老师?」我记起了。《麻辣教师》中的反町隆史。做戏而已。 「戏中他也是「暴走族」出身。好棒!」 警察巡至,他们便识相地散开。施施然,没正面冲突。 我看这几个少年的背影,笑容和语调,算是比较纯真的了,中间十五岁那名,还「辱臭未干」,咧嘴而笑,好趣致。像邻家弟弟。 他们之中,有些在日间有份正职,例如寿司店员、墨鱼烧店员、清洁工、卡拉ok侍应……或学生。工作时如同一般日本人,勤力又负责,还有礼貌。只在深夜出动,找寻另类刺激快感,发泄内心的郁闷和不如意。 我遇上的这些,只不过是「市内暴走」的边缘人吧。 因为这里是京都。 如果在东京、新宿、歌舞伎町,那是另外一些面貌。真是敬而远之。 公路上飙车的最讨厌了,属于「雷族」、「霹雳族」、「雷打族」、「竞赛族」——即使未满二十的少年,却千方百计拥有一辆汽车,或摩托车,才具备「暴走」条件。他们特意将灭声器取下,在街头呼啸,在族群的居所一带号召归队,噪音极为滋扰,令人难受。凑齐大队人马,排气声浪足令半个城市的玻璃窗震碎。全速狂飙,向目的地驰骋,沿途吸引路人侧目,满足虚荣。 他们的「战衣」和「战马」,是辛苦工作存钱或犯案买回来的一个梦,搏取时尚少女的崇拜。av女优饭岛爱的初恋,也是「暴走族」。 「暴走族」游行式的狂欢,亡命的飞车,场面壮观。但破坏秩序,扰人清梦,还造成车祸伤亡。 横行的党羽,甚者摧毁、攻击、殴斗、抢劫、吸毒、强姦、杀人 …… 甲:「我喜欢闻到刀子上血的味道。」 乙:「想藉犯罪出人头地。」 丙:「愤怒是突然爆发的,无法以语言表达自己。」 丁:「趁未成年,体验杀人滋味——过两年,便不成了。」 戊:「脱离了组织,我便不能穿制服。」 以上是「暴走族」的心声。 在消费高昂而人情淡漠的现代社会中,人人都惧怕寂寞、离群、被遗弃。急于自动归属于一个团队,把自己淹没在同声同气的汪洋人海中,心理上才安全了。为了不孤单,有人投身有「过劳死」危机的「新人类」队伍,有人投身「暴走族」。有人抛弃垃圾,有人做垃圾。 在日本(或世界各国),只消有点名气,明星、歌星、球星、厨师、作家、模特儿、政客、av女优、摺纸师父……即使是玩具(hellokitty或「烘面包」之类),总有一窝蜂去追捧的fans,有共同意向和话题,他们就「踏实」了。 美国某熘冰世家发明了一种把滑轮装在运动鞋上的「暴走鞋」,穿上后把鞋头翘起,重心移向脚跟,便可熘得比人快,走得比人暴。在日本,一上市,马上流行。香港台湾亦不甘后人。 「暴走热潮」蔓延了…… 失城 如今想来,事情原来不得不如此。我不得不驶着救护车通街跑,蓝灯不得不闪亮,人也不得不流血、死亡。人死了,爱玉也不得不眉飞色舞,我也不得不和她结合。 我第一次目睹流血死亡,才是上班后两个星期。死人毕竟跟实习时的橡皮人儿不一样,会有腥膻的气味,喉头格格的最后呼吸声,还有亲人吵耳的哭闹。 伤者在途中已经死亡,同僚在后面说:“不用急,把响号关掉吧,吵死了。” 我便慢吞吞的,红灯停车,绿灯前进,像在驾驶学院学车一样。才抵达医院,死尸才抬出,一群男女已经蚁般拥着死者家人:“棺木寿衣殡仪全套。”“我们现在八折。”“我们送寿毡、花圈、私家车接送往火葬场。”“call11183888.”我吃惊了,不禁道:“你们可以放过家人吗?”有一个女子,细细小小,戴着一顶垒球帽,高声反驳道:“人要死,死要葬,生意要争,不得不如此呀!”她就是爱玉。 我们恋爱,结婚。她怀孕,挺着大肚子找死人生意,我在深夜的街道载着伤者在城市奔驰。在郊外买了小屋,屋前种着丧气的芒果树、细小而非常酸的黄皮果树。 当夜班,总在黎明时浇花、煮食,恐怖而平静地期待将来——不得不如此。 隔壁搬进来时竟是一个黎明,才5时,吾妻爱玉,正在嚓嚓地踏着衣车,修改寿衣——死者淹死,死后身体竟比生前大了两码,爱玉为死者改他生前穿的西装,我在吃极其难吃的酸黄皮,隔邻驶来了一辆黑小货车,静静地下来了瘦瘦小小的一家人。瘦小青森的男子,瘦小而黑眼圈、头发稀疏的女子,4个瘦小如猫的小孩,合力地搬一张桌子,进入邻屋。又静静地从小货车里搬了几张床褥、枕头、杂物。 最小的小孩又提着一个大藤笼,笼里有只肥大无比的大白老鼠。 后来见他们一家人在客厅,睡在大桌子上,白老鼠午夜叫得吱吱作响。 我和爱玉不大见到我们的新邻居,有时看过去,只见他们空荡荡的大厅,只有一张大桌子可怜兮兮的。青森男人驶着小黑货车上班,瘦小的4个小孩,深夜坐在二楼的露台边看月亮,瘦小女子却独自在客厅里看电视。瘦小的男子深夜在花园修理衣柜,有时我下班回来,男子偶然咧着一排闪亮的白牙向我一笑,瞬间便没有了,黑沉沉的,我总怀疑那不过是个闪亮的梦。 爱玉有轻微流血,进院检查。一夜我在花园里吃面包,空气有隔街玫瑰的香气与宁静。忽然有人敲了门,原来是青森男子。他也是这样咧着白牙,怯怯地笑,道:“我叫陈路远。我住在隔壁。”我只好打开门请他:“差不多凌晨了。你们都很晚啊。”他笑:“打扰了。”我接道:“进来喝杯咖啡。”他略一犹豫,才道:“你可以过来一下吗?有些事情发生了。”我吃完最后一口面包,道:“好。我穿件衣服。”
第6页 陈路远便站在门口等我,抬头看月亮,低下头来,羞羞怯怯地看脚下灿烂的雏ju。我们踏在月白的街道上,我搭讪道:“我叫詹克明。我当救护员。我太太是个殡仪经纪。”陈路远答道:“哦,我是个建筑师。太太没工作。有4个孩子,刚从加拿大回流回来。”才没几步,便到了他家。 他家门口有支染血的大铁枝。 我略一停步。他只看了铁枝一眼,便引我进入花园,若无其事。我恃着高他几乎一个头,70公斤175公分的身材,也无所谓,便随他进去。 门半虚掩,扑面是熟悉的腥膻气睐。他推开了门,门后是一池塘鲜血。 “你要进来吗?没关系,他们都死了。” 客厅还亮着灯,电视正在播无声的粤语片,镭射唱机转动,传来了巴赫大提琴无伴奏一号组曲。陈路远侧耳听着,现着光辉宁静的、基督徒一样的神情:“多么美丽的音乐。多么接近宗教,像歌德教堂、古埃及金字塔,让人往上望、往上望——生命转瞬即逝。你喜欢巴赫的音乐吗?”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瘦小女子还张着眼,像在看电视,有一种童稚的专注神情,端端正正地坐着,脑浆沿额角流下,穿一件家常运动衣,都湿了,染着血,像流了一身汗。 “对不起,吓着了你。要喝杯咖啡吗?” 我站在那里,全身冰凉,不由自主地跨了一步。血淹了我的运动鞋,脚尖凉凉腻腻。我说:“还是不了。我想我要报警。” 陈路远浅浅地笑起来。“不用急,我弄了咖啡。喝一杯才去报警吧。反正我都在。”又低下头,道:“对不起,麻烦你了。孩子在楼上,要不要去看看?”我急道:“不用了。”忽然心慌意乱,问:“白老鼠呢?”陈路远道:“不得不如此。” 也不知有没有答着我的话,又侧身道:“你听听。巴赫的音乐,来回反覆,痛苦不堪,又不得不如此。你到过阿姆斯特丹的新教堂吗?我在那里听风琴奏巴赫的音乐。 在欧洲,事物长久而宁静。回到香港——发觉我三年前建的公寓房子,已经拆掉——你喜欢巴赫的音乐吗?“我忙道:”哦,我听kenny g.我先走了。“他站在血塘中,还是十分有礼道:”对不起,我满脚是血,还是不送了。孩子不知死掉没有,我上去看看。“便扬手叫我走。 我发狂地奔跑,在门口绊着了铁枝,“啪”的跌在地上,一路是血。一路的脚印,点点开着,如雪中红莲。 “有些事情发生了。事情发生了。发生了。” 报警的人有点神经错乱,大概吓着了。我刚收到同僚林佳又升职的消息,区指挥官的职位我无望了。他们说,是由于本地化政策。我独自在夜里吸一口烟,跳望维多利亚港的景色——殖民地将永远消失,像我妻维利亚,不得不永远消失。现在她会在尼波里某个糙原小屋的火炉之旁吧,天气已经凉了。但香港是没有季节,不容回顾思索的。如今想来,维利亚离开我已经整整6个年头,期间我竟然没有想起过她。就只在今夜…… 凌晨12时31分抵达现场。法医、摄影师还未到达,救护员初步证实5个伤者已经死亡。报警者是邻居,红着眼,军装督察跟他道:“伊云思总督察来了。你仔细跟他说一说。”年轻男子便跟我说:“他只是说,有些事件发生了。他没有说,我做了一件事。好像一切跟他没有关系一样。”他脸容非常忧愁。 疑犯还在厨房里,督察说。警察到达时他正在煮咖啡,现在在喝咖啡:“就像一切跟他没有关系一样。”督察说。没有上手铐,因为他没有武器,而且非常安静。 我一皱眉,便上二楼视察命案现场。 “孩子分别是三、四、六、七岁,二男二女,六岁及七岁女儿在这房间。”督察推开了门。大女孩伏在桌上,正在画画,脑后被硬物噼成星状。小女孩正在床上玩玩具熊,手还抱着血熊,颈部被斩至几乎脱落。房中央是一塘血,血中有断指,尸体应该是受害后再移至床上。 “3岁及4岁的儿子在这里。我还以为他们在睡觉。”督察推开了另一度房间门。此时摄影师及法医官到了,正在嚓嚓地拍照。两个儿子伏在床上,还盖着被,只是墙上一大片鲜血,脑后亦呈星状,骨头碎裂。“凶器呢?”督察答:“疑犯已经包好在胶袋里面,还标了笺,上写‘凶器:铁枝一枝,刀一把。”“先送他到精神科检查,才下口供。”“yes sir.” 我在满室血污的房间站了一站:当了警察三十多年,第一次感到血的腥膻与昏浊。我很渴望可以喝一点威士忌酒。窗外有蓝光,微微闪动。我大叫:“把警号关掉,蠢材!”军装遥遥地应道:“yes sir.”但仔细一看,原来是蓝蓝的月光静静隐着杀机。我非常的苍老及疲倦,便微微地打了一个颤。我大吃一惊:我知道我老了。我原来老早已经忘记恐惧的滋味,此刻我非常的惶惑与恐惧,而且孤独。 我想我要离开这个殖民地了。殖民地将不复存在。 精神科初步诊断疑犯精神正常,有轻微忧郁倾向及患了点伤风。他在警局一直不肯说话,而距离48小时合法拘留只有10小时,疑犯家人都在加拿大,只有死者在港有个民兄。据此人说,谋杀案发生前两天,银行突然多20万现金转帐,案发后翌日收到陈路远寄给他的信,嘱他用了20万元安排死者及4个子女的葬礼:“我恐怕有很长时间不能再见你了。”信上写道。 陈路远非常瘦削而且安定,静静地看着我。我开腔道:“案发后你在厨房喝蓝山咖啡。你喜欢蓝山咖啡?”他毫无所动地看着我,就像有谁,有什么,在他里面死了。我心头一动,像看到了我自己。我示意警员出去预备咖啡,我又掏出了在现场搜出的照片。一间乡村房子,大概在加拿大,陈路远一家和一只大牧羊犬站在园子里的照片,全都笑着,连牧羊犬也张着嘴,附和着。陈路远略略低头,看了看照片,又不知看到什么远处去了。警员送来了咖啡及携来了耳筒镭射唱机及喇叭。咖啡香弥了一室昏黄。镭射唱机播着案发时他听着的巴赫大提琴无伴奏一号组曲。我点了一支烟,就深深地陷入沉思与静默之中。 “你喜欢巴赫的音乐?”陈路远没有回答。“我想你不愿意再说的了。多么好。 你知道吗?我下了班不说话,有时在兰桂坊喝整个黄昏的酒,光听人家在吵。不说话是一种奢侈。“陈路远看着我了,不知在聆听,还是在想。 “我太太,她叫做维利亚。我们刚在德布连结了婚我便带她来了香港。你去过爱尔兰吗?那是个美丽而忧愁的地方。糙原上有马,春天时满地开了野ju。我们的儿子叫大卫儿,眼底带绿,像爱尔兰的糙原。” “维利亚一直不喜欢香港,或许因为我有一个中国女子。一次我醉后竟然透露迷恋上背上纹了一只孔雀的中国女子。翌日回家我发觉维利亚伏在床上,痛得满脸通红,掀开毡子,才见得她背上纹了一只大孔雀,血迹还未干透。我跪在地上求她原谅。” “但没有用。你知道,我是个警察。我是英国人。我无法拒绝殖民地的诱惑。” “她回去过爱尔兰。我带着大卫儿到她姐姐处找她,我什么也没有说,她只是抱着大卫儿在哭。” “又回到了香港。断断续续很多年。大卫儿开始独自上学,交小女孩朋友。维利亚走了,在米兰寄来了一张明信片,要离婚。” “她后来跟了一个义大利人。她去义大利前跟我做最后一次爱。背上的孔雀已经毁掉,她原来优美的背部灼了难看的疤痕。我一边做爱一边流眼泪。她只说:义大利人对我很好,远比你对我好。我这样比较幸福。请原谅我。我不能再背这爱情十字架。” “她走后我开始很沉默。” “生命里面很多事情,沉重婉转至不可说。我想你明白。正如我想我明白你。” 他便静了下来,好像我是主控官而他是冷血的多重谋杀犯——人的灵魂的幽暗,沉重婉转至不可说,而且无所谓道德。他爱维利亚不比我爱赵眉爱得更多或更少,但他毁了她美丽的背、她的爱意,和她的前半生,而我却杀了赵眉、明明、小二、小远和小四,及大白老鼠。 演员下了舞台,疲倦而憔悴。 我只是无法背这爱情十字架。 但赵眉真的怕。中英谈判触礁,港元急剧下泻,市民到超级市场抢购粮食。赵眉从医院扑来找我,还穿着护士制服,只在我怀中哭道:“住不下去了。让我们结婚,离开香港。”她的白帽在我面前晃动如蝴蝶。别着白帽的竟是一支一支的发夹,无端端地生长着,像刺。
第7页 她要跟我结婚我便答应了。我没有想过要拒绝,我爱她。 “陈路远。”她总是连名带姓地叫我,小小的手伸过来,握着。 “很奇怪。近来我老在找东西,总觉得失掉什么似的。”她怯怯地笑起来,“你上班了,我总觉得永远不会见着你似的。” “失去什么。就像你已经在坟墓里了,我在你的坟头走过,在呼唤你的名字。” 我一直沉默着。黑暗无处不在,远处公寓房子的灯,已经遥不可及了。是的,失去什么,永远不能再回头了。 “我们还是不要想回香港的事了。”赵眉又转念道,“因为我又怀孕了,路远。” “哦——” “一个孩子就是一个新希望。让我们好好的,给他关怀、温柔、爱。”她将我的手轻轻放在她肚皮上。我的手突然发热——惧于生之无知未来,我只吞吞吐吐地道:“一定非要孩子不可吗?”我脑里慢慢浮现一个血婴,半埋在泥土里,赵眉和我,在黑暗中呼唤寻找。\ “一定非要孩子不可。”赵眉缓缓地答,很缓慢,但很坚定。我知道她决定了。 我们以为自此便可以安顿下来。孩子是个壮大的男婴,我们叫他小远。小远比两个姐姐都好脾气,晚上总酣睡,不大哭。哭也见好便收,性情似乎比较开朗容易。 事情还是一件一件地发生。明明上幼儿班,突然不肯上学。赵眉又哄又吓,总不得要领。她已经3岁多,突然扭着脾气,撒了尿。赵眉替她换裤子时才发现她腿上都是瘀痕。她才说:“同学打我。我和幼生讲中文,他们便打我。”幼生是班里另一个中国学生。赵眉触电似的,皱着眉,跟我说:“路远,我怕不幸的事情还是要发生。” 裁员还是裁到了我身上。我拿着支票与措辞客气的辞退信,回到家里,在门后缓缓跌坐。冬日的黄昏来得特别早。我怕又是漫天漫地的白雪,婴儿夜夜啼哭,我们互相杀戮伤害,血溅成浅浅的池塘,说不定其中还会开一朵冰凉的白莲。在厨房找到了赵眉,我只能紧紧抱着她:“如今我只有你了,赵眉。” 我软弱的时候赵眉总很坚强,为我煮了咖啡,说:“我们还有足够一年半开销的积蓄,况且还可以领救济金。”侧着头,想了想,浮现了一个恍惚的微笑:“幸好旧金山不下雪。不然,我想,我大概会死的……孩子也活不下去……”忽然目光凌厉地看着我。我心头一震,跌碎了手中的咖啡杯。 我怀疑我们心里的什么角落,失去记忆与热情,正绵绵地下着雪。在旧金山,在香港。 赵眉不再让明明去上学,将她关在屋里,手里却抱着两个婴儿,口里总道:“他们想杀死明明。”又去买了100米黑布,成天在踏衣车上fèng窗帘,将屋子蔽得墨墨黑黑的:“他们成天在看我们。他们想杀明明。”在家里又穿着雨衣,戴着医生的透明胶手套,穿一双胶雨靴。“我怕,陈路远。雨什么时候才停呢。”而旧金山冬日,阳光丰盛如巴塞隆那。 我无法按捺,将明明送回学校,回来紧紧抱着赵眉,撕去她的雨衣,手套、胶雨靴:“赵眉,你有病。我应该怎样做,才可以令你和孩子平安而丰足?”她低下头来,缓缓地道:“大概不可能了,陈路远。” 她默默地收拾一地的胶衣服,拉开了一屋墨墨的窗帘,到厨房弄吃的,姿态十分缓慢而安静,像受完电震的精神病人。我站在整洁光亮的客厅中,隐隐听到了赵眉播的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忽然感到十分疲倦而且苍老。我老早已经忘记恐惧的滋味,此刻我非常的惶惑,而且恐惧。 我竟然动手打她。明明放学回来,小二和小远都饿了,他们就在厨房吃点什么。 赵眉还是十分萎靡,只在厨房切切拌拌,小孩吃着,都哭了。我进厨房一看,孩子满口是血,手里还抓着满满的血与肉。赵眉在细细地叱喝着:“吃掉它。吃掉它。 吃掉可以驱邪。我们有杀身之祸了。“她竟也瓢起一调匙的生血肉,往嘴里送。我一把揪着她的发,摔掉她的调匙:”这是什么?“她说:”鸡心、牛脾、猪肝。“ 我指着她的脸:“你给孩子吃这些?”然后我竟然打她,一掌一掌地刮她的脸。孩子哭得更凶了。她也不哭也不闹,只眯着眼看我。我略停手,她转身便操住了厨刀,闪闪亮亮,冰冰凉凉的,搁刺着我的喉头。 “你忘记了吗?陈路远。关怀,爱,温柔。”——何以至此。我原来想爱她,关怀她,给她一个温柔的家。 明明轻轻地走过来,抱着了赵眉的大腿。赵眉索索地流了一脸的泪,放下了刀,跪下说:“明明,你们父母做错了。从油镬跳进火堆,又从火堆跳进油镬。做错了什么,我们却不晓得。” 因为我们以为凭智慧建造了巴比塔,通往天堂。 然最终还是毁灭。 我独自到了欧洲,又回到了香港。我无法再背负爱情的十字架。 然而我已无法再认得香港。我走路缓慢,鞋跟老给人踩着。 银行职员问:“先生,身分证号码?”我略一迟疑思索,职员已在叫:“下一位。”我想去檀香咖啡室喝一杯旧香港的浓咖啡,发觉咖啡室已经消失。电话号码都改了7个数字。港式英文我亦不理解,譬如“天地线”。我去看许冠文的电影还会发笑,但整个电影院的年轻人都十分不耐,粗话连篇地叫他“阿伯,收山喇。” 民选的立法局议员才20多岁。我在香港迅速衰老。 我在杏花村租住一间细小整洁的公寓房子,像爱丽思梦游仙境,回到了单身时的孤独与沉默。闲来坐在窗台上看飞机升降,原物实大的巨大飞行金属,在窗前掠过,跑道在城市与海洋之间,闪闪发亮。这实在是一个奇妙的城市,独一无二。 我找回旧日的拍档,夜夜工作至晚上10时。生活还可以。午夜浅睡即醒,会昕到婴儿的啼哭,不知是不是幻觉。 赵眉和明明还是找到了我。婴儿小远在啼哭,赵眉的腹部已经隆起。我低着头想,怀的是魔鬼怪婴,——我们心中的魔鬼。 她只是“啪”的颳了我一巴掌。我轻轻地掩着一边发热的脸。 我默默地抱起明明,接过她怀中熟睡的婴孩。她提着行李,默默地随我进屋。 当夜我们还做爱,顶着奇怪而邪恶的隆腹。 可能就是当夜做的决定。 明明、赵眉、小二、小远回到香港后就互相传染疾病。空气污染,明明老伤风、感冒。食物污染,赵眉老肚泻。噪音污染,好脾气的小远也成天皱眉大哭。为了寻找加拿大的记忆,我给他们买了一只大白老鼠。只有老鼠和我最健康,老鼠吱吱的生长,如癌之扩散,而我的决定在黑暗中孕育成形,等待诞生。 我不知如何将事情解释清楚。到底是我毁了她们,还是她们毁了我,还是我们都是牺牲者。小四生长得很健康,跟每一个婴儿一样哭闹发脾气。我们一家6口,跟每一个香港家庭一样,在暂时的恐怖的平静里生活。赵眉也像每一个妻,送孩子上学,记得食品价格,见学校老师会精心打扮。明明学会多话,用电视肥皂剧主角的嚣张态度说黑社会术语,小二不停摔破家里的所有玻璃,小远毫无倦意地生病,肚泻,发热,皮肤敏感。生命像一张繁复不堪的药方,如是二钱,如是一两。而我案前的糙图堆积如山,周末还得和建筑商和发展商唱卡拉ok,吃含重金属及各种毒素的海鲜,急于花钱又急于赚钱。我忽然怀念在美加那种真实的孤独与恐惧,因为清醒,但我已别无选择。 从油镬跳入火堆,又从火堆再跳入油镬。 移民不过是一个虚假的希望。而希望从来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赵眉不再跟我讲关于温柔、爱、关怀。她和我在这人生的各种歧途之间奔走,已经劳累不堪——但正如希望,光明坦直的道路,也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我以为我的决定,再光明坦直不过。 要杀赵眉的意念总是一闪而过,第一次我们还在阿尔拔亚省加特利城。我们刚到几个月,她怀着小二,我失业,二人成天在大雪纷飞的屋子。赵眉喜欢数钱——把现金提出来,找换成硬币,一只一只的在数:“足够我们过两年4个月零5天。” 我看着电视,听着单调的钱币声,赵眉近乎满足的嘆息——又一天了。 几时才过完这些日子呢,当时我忽然起了杀她的念头——一闪即过,用刀噼碎她的脑子,肚里流出紫黑的胎儿,再杀死熟睡中的明明,警察会将我当重要人物看待,我们会上加特利亚城报纸的头版。这个念头竟令我深深地震慄,不禁轻轻发抖。
第8页 赵眉转过脸来,微紫的脸,灰黑的眼睛,看穿了一切似的,说:“陈路远,我知道你恨我,你恨我迫你离开香港。但谁知道呢?我们从油镬跳进火堆,最后不过又由火堆跳回油镬,谁知道呢?”我心里一阵揉痛,一言不发,只是抱着她。 我从来不知道加国有这样漫长严酷的冬天,才11月,已经下了雪。赵眉愈来愈沉默,川流不息地在厨房里弄吃的,cereal、生水果、辱酪、烟三文鱼、意粉、巧克力勿斯、苹果批、果仁曲奇饼干、龙虾汤、鹅肝、烧鸭……二人对着一桌子的食物发呆。电视亦川流不息地开着,简直就像香港的屋村。赵眉又养了一只牧羊狗,先餵狗,餵明明,然后才该我。食物吃不完丢进垃圾桶——我的存在不过在牧羊狗、小孩与垃圾桶之间。漫天风雪,我披一件外衣便往外走。 园子里只有荒凉的几株枫树,索索地摇动。雪亮如白衣,月色明丽。我只是盲目地向外走。双腿麻得抬不起来——离开这食物丰盛的监狱。我们以为追求自由,来到了加国,但毕竟这是一座冰天雪地的大监狱——基本法不知颁布了没有。他们在那里糙拟监狱条例呢。逃离它,来到另一座监狱。 我在冰凉柔软的雪中栖息。我累了。 在一个暗紫的梦里面,我听到赵眉子宫里的轻微哭泣与呼吸。 醒来在雪白的医院里。护士和气地道:“陈先生。”赵眉的紫脸,大大的,像一朵骯脏丧气的花,在远远地看着我。 “不应该将孩子生下来,打掉他。” 赵眉哭了。 孩子生下来我们便搬到多伦多,那里挤迫而空气污浊。人们又喜欢饮茶,看明周,炒地产,比较像香港,令人心安。我们买了一幢高层公寓房子,换了一辆日本车,我又找到了一份文员的工作——建筑师当文员。同事都很友善而客气,经理总是十分有礼,叫:“陈先生,你是否介意替我整理这叠发票?”日子安静而缓慢。 下午5时零5分,他们都走清光,我有时在寂寞的办公室,站在窗前看雪,以及灰黑的黄昏。站着站着,会看到赵眉紫色的脸,及两个瘦小的婴儿,像紫色樱桃。我想狠狠地压碎它,溅了一雪地紫红的汁。 小二特别爱哭,叫起来惹动了明明,两个婴儿轮流哭整个晚上。赵眉和我,严重睡眠不足,她开始掉了一地的头发,连眼睫毛也秃了。我开车双手总是发颤,在办公室里老觉得窗外有人寂寂地看着我,还有一种得意的看热闹神情。仔细一看,又没有了,脑里只是有无尽的婴儿哭声,在深夜的灵魂尽处。 赵眉让婴儿吵得无法入睡,便在厨房弄吃的。凌晨5时,我们夫妇对着一桌子食物,窗外是深黑的雪。我狠狠地瞪着眼前那只吱吱的白老鼠,赫然惊觉老鼠已经成千上万地繁殖,爬满了厨房、睡房、阁楼,甚至在我的驾驶座上。我蹦地跳起,沖入婴儿房,紧紧抱着明明、小二,怕他们要被白老鼠吃掉了。孩子“哇”的哭了。 转身来,见赵眉单单薄薄地赤足站在房门口,睡袍绉而陈旧,凄凄凉凉的双手交缠在胸口,道:“陈路远,让我们回香港吧。” 我们结果搬到了旧金山,在湾区找到了旧房子,我开一辆吵得不可理喻的旧福特,我又在一间建筑师楼找到一份绘图员的工作。 孩子仍然非常瘦弱而且敏感,喜欢哭泣。一夜明明又整夜哭泣,但我已经累极,而且开始习惯,转身也就呼呼大睡。突然醒来,感到有蓝光,原来是旧金山盛夏的无声闪电。屋子里异常的黑暗与静寂。不大听到孩子的哭泣,我像灰姑娘一样又惊又喜,在陌生的美丽静默国度漫游。赵眉在我这个静默国度消失。我竟然就在一阵一阵的无声闪电里,无声地笑了。 我多么渴望赵眉及孩子的消失。 但我却摸索起来,开了灯,到婴儿房找孩子和赵眉。小二睡了,明明的床却空空洞洞,留了浅浅的睡痕。我的心扑扑地跳动。 终于在厨房找到赵眉。她沖我,微微地笑了,在喝一杯香浓的巧克力——我已经多时没见过她的笑容。明明却坐在地上,靠着煤气炉,满脸紫蓝,嘴里塞了一条香蕉。赵眉道:“她不会再哭了。”我大吃一惊,立刻抱起明明,挖出了香蕉,再电召救护车。明明还有呼吸,只是十分微弱,我一下一下地拍她的脸,一时急痛攻心,差点流了泪。赵眉只是静静喝着巧克力,有天真安乐的神情。我站在这么一个蓝光闪动的公寓厨房,空气瀰漫巧克力香气,身旁有勤劳的妻,天使女儿,而我又是个幸而能逃离香港的中产阶级——救护员快要到来。我感到了幸福生活的讽刺,再一次,对着赵眉,失神地笑了起来。 小孩很快复原,只是父母要看心理医生,明明和小二都交给了託儿护士,蚕蚀我们有限的积蓄。 情况再次地稳定下来。只是夜来我会做杀死赵眉的梦,醒来一身冷汗,紧紧地拥着她,叫她“宝贝”,说爱她,为她受的委屈道歉,和她做爱。 赵眉又将明明和小二接回家来,好省点钱。她又干回她的本行,周未做替工看护。我做着极其无聊的绘图工作,老像一个永不升级的一年级建筑学生。明明自从咽了香蕉后,忽然不再哭泣,只是十分忧愁,眨着大眼睛。一次我们在明明用的小厕盆发现了血。她只是咬着唇,不哭泣也不动容。一看她,下体发炎得又红又肿。 我忽然知道,我们只因为自己的轻弱,毁了她。 平静而提心弔胆的,总有什么不幸的事情要发生似的,我们还是在旧金山安顿下来,入了冬。 秋冬之间不过是几天的事情,晚来早黑,家里没亮灯。明明在半暗的玩具房间摇木马。小二在婴儿床睡得正甜。赵眉不在。 我独自在客厅喝一罐啤酒,坐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醒来天也全黑。赵眉仍然没有声息。车子还在,她没有开车。打开衣柜,看出她没有穿大衣。我隐约嗅到不幸的腥膻气息,梦也似的,浮现了她坐在沙发前看电视,额角缓缓地流着脑浆的形象来。明明伏在书桌上,后脑开了血的星花——我发狂地抱起明明,摇她:“妈妈呢?妈妈呢?”她只是一味地摇头。 赵眉是否真的离开我远去?我不禁一下一下地亲着明明——多么像赵眉。明明吓惊了,只是别过脸去。 我在寂静的林荫大道叫赵眉的名字。邻居亮了灯,探头出来,关上窗。 在街头韩国男子金先生的家前碰到他开车回家。他停下来,道:“我见到你太太。在小公园,独自坐着呢。” 我在一株枯透的枫树下找到她,坐在雪白的木椅上。她的脸孔微焦而紫白,没穿大衣,只围了一条紫红大围巾。我静静在她身旁坐下,明明一挣,便在糙地上玩去了。 这夜寒冷而有星。 “你喜欢这里的生活吗?”良久,赵眉方说。 “谈不上喜欢不喜欢。” “与香港相比呢?” “在香港,也谈不上喜欢不喜欢。也没时间想。” 忽然有流星。 “你记得港大化学大楼外的糙坪?那时我们总在那里想,什么时候才有一个我们的家庭,点着灯,像星星。” “唔。” 我记得的赵眉,头上总戴一顶秀气的学护帽,时常默念护士的座右铭:“温柔、爱、关怀。” “我时常渴望有长久安定的生活。我的要求原来很简单。” 而我期望香港的摩天大楼如人类文明,一直通往天堂。我以为我的建筑是巴比塔。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呢,那时候,我们还年轻。 赵眉轻轻地靠着我的肩。年来搬了三次家,生了两个孩子,她已经非常瘦弱而松浮,身体像一个泄气皮球。 “我们回香港去,好不好?” 我爱我的家人,所以为他们做决定。 我在西贡找到了一间幽僻的房子,园子里有丧气的芒果树,隔壁有一双小丑般,成天嘻哈大笑的夫妇。我们搬进后孩子学会了喜欢月亮,赵眉深夜喜欢看电视,我喜欢音乐,及其中的沉默。 那必然是个月色明蓝的艷丽晚上。家里每人都宁静安好。明明在画画,小四在玩玩具熊。小二和小远已经上床,赵眉在看电视。而我在昕巴赫无伴奏组曲的来由始末——再抽象的事物都有其内在的逻辑,没有无缘无故的事情。器具是刀与铁枝。 原来人可以有这样多的血。赵眉根本认不出那是我,死前还在叫“打劫”。明明的画染满了红色,小四还小,不明白,以为我在玩游戏,还叫我“爹地”。小二在睡梦中根本没有醒过来,而小远,浅浅地醒来,瞬即陷入长久沉寂的黑暗无意识之中。 最后的是大白老鼠。
第9页 行动并不困难。解释决定才是艰难。我一直希望做一个忠实真诚的人——因为忠实,所以解释分外困难了。 因为沉重婉转至不可说,所以沉默。 但我的意思是: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逻辑,因此没有不可理解的事物。 不知眼前那总督察明白了没有。他是个孤独的人,孤独的人比较容易互相明白。 因为孤独,所以比较清醒。 他在警方所拟的简单证供上签了字。离开前只紧紧地与我握一下手。手很暖,而且诚恳。 在庭上陈路远拒绝答辩。辩方律师反反覆覆盘问证人詹克明:9月16日凌晨12时15分你报警报称被告杀了人,当你初见被告时,他在你左边还是右边?你说有染血铁枝,到底在门外还是门内?你说看见尸体,女死者赵眉,她到底张眼还是闭眼? ——证人不耐了,道:“法官大人,我哪管得人家这许多呀?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他要杀死家人,实在无可阻挡,不得不如此呀!”惹来哄堂大笑。法官翻眼道:“证人滑嘴饶舌,简直当生命是笑话,法庭是游乐场、街市!退庭。” 五项蓄意谋杀罪名成立,陈路远被判死刑,日内由港督会同行政局特赦,改判终生监禁。 在高等法院外我碰到林桂,他升了职,任分区副指挥官,见着我,显得十分高兴,又笑怨着新工作太辛苦,要早日退休。眉宇却有得色。他比我年轻差不多10岁,当年在反黑组还是我带着他。暴动时我们一起镇压新蒲岗胶花厂工潮,又联手沖入北角华丰大厦。炸弹在我们不出一米外爆炸,我们互相拉扯伏下……“今天晚上到会所喝酒吗?”我只道:“戒掉了,胃痛。”便匆匆离去。 我整个人空空荡荡,没有喝酒已经有恍惚的醉意,便在高院前的栏杆站一站。 远眺维多利亚港,香港还是非常繁华。散庭时分,身后的律师,家人,一群一群地走过,像电影院完场。我却想起了陈路远以及我自己。他一生不会再见着这美丽的维多利亚港了,世界将遗忘他。然而这是出于他自觉的选择。而我呢,我却毫无选择,要失去这城市了。 我离开爱尔兰时还是个眼底带绿的青年,像大卫儿。我再回去仍然骨架高大,但皮肉却像一件穿松了的大码衣服。 未几大卫儿被捕。他前年暑假回港,曾经在兰桂坊藏有20克“冰”被捕拘留,还是我替他奔走,才撤销了控罪。但这次在他的宝马跑车行李厢藏了20公斤4号海洛因,约值港元1000万。我才猛然想到,他不过是一个理工学院学生,竟然开一架宝马跑车,而我竟然从来没有问。 很多事情已经急剧改变,而我竟然不晓得。 我带同律师去警署看他,他见到我,只是大哭。好像他小时替猫洗澡让猫吃了杀虫药死去一样,只是大哭“爹地”。 他还是我的大卫儿,安琪儿,宝贝。苹果眼睛,高大骨架,眼底带绿而且惶然,多么像我。 “爹地,救我。”他什么时候从一个机械工程学生变成一个要赚大钱的犯罪分子,我竟然不晓得。是不是在我醉酒打架的时候呢,在我黎明与陌生女子做爱的时候,在我进马场看马的时候,在我放枪的时候,殴打疑犯的时候?还是在整个香港都惶恐不安的时候?“爹地,快弄我出去!”他以为他不过偷吃了邻家的苹果呢。 我全身都发热,不得不跳起来,紧紧地抓着铁栏道:“你还想我怎样,你狗娘养的!” 一拳地打在墙上:“你还想我怎么样?” 站在林桂宽大的办公室门口便感到了难堪,无法再向前踏一步。有人在里面,正在应他:“yes sir.”顿时我进退两难,林桂已经听到了动静:“外面请进。” 又低声道:“你先出去。”对方又应:“yes sir.”见着我,原来是重案组马督察,向我招呼:good morning sir. 我道明来意。林桂还是十分矫健结实,双目锋利如刀,手背犹有刀痕,是一次与我被银行劫匪袭击所受的伤。他沉吟半晌,方道:“伊云思。这不是打劫、伤害他人身体等等。即使我肯,其他人都不会肯。”他长嘆一口气,站起来,立在窗前,成了影子。外面有军装警员在步操,多么熟悉,令人心安的声音:att-ent-ion.eyesfront——那时我们还年轻。 “况且,律政署已经决定起诉。”或许因为热,他缓缓地脱了外衣,隐现了结实均匀的肌肉,紧紧地收缩,又放松,才道:“伊云思。现在真的不比从前了。英国人的势力没落了。他们日子不多了,犯不着冒险讨好其他人。华人又不成气候,所以,律政署那边,很难。”我低声道:“我可以用钱。” 他转过身,和往日一样眉目端好:“你要钱,我可以借你。但……”他的脸容仍然令我心动。我爱他不比爱大卫儿少。“伊云思,你还是不要冒险了。早日回去吧。留在这里,看着你熟悉的人与事,一点一点地失去形状,我不知是败坏还是新生,但眼看着这一切,也不免难堪。我才41岁,移民养老又太早,没办法。但你不一样,你回去,比较安乐。”我忽然见到大卫儿捧着我的心,一刀一刀地刺下去。 “何必呢。世界不会停下来。这几年来,你老多了。我担保现在和你跑长途,你一定赛不过我呢。”如此一来,我失去大卫儿,我又失去他了。 “谢谢。”我说,“我明白了。”不如怎的,我很渴望有一顶帽,好好的,保护我自己。来到香港以后,因为热,也因为容易,我已经忘记爱尔兰冷酷而又艰难的冬天了。 大卫儿上庭后我便递了提早退休的申请。拿着过百万港元的退休金,可以在德布连开一个香菸报纸店,或许设一个加油站来经营。在香港,任何事物都以高速演变。我递上退休申请才没一星期,没有警员再给我买烟或递菸灰缸了。他们甚至取消了每天送到我办公室的报纸。 我后来去过精神病羁留中心探过陈路远。虽然数名医生都检定陈路远精神正常,他们还是将他放在精神病羁留中心,比较安全。我去看他,或许是跟他说再见的,虽然他不会明白。他头发剪得很短,精精瘦瘦,惩教人员说他从不讲话,独自在囚室里读大英百科全书,晚上拉提琴:“重重复复,很沉闷的音乐。是不是叫做巴赫的?”口袋里永远带着一幅全家合照,还有一只牧羊犬,等等。陈路远不会跟你说话的了,好心的惩教小伙子解释,好像有义务让我不要太失望。 陈路远见着我,像儿子见到父亲,很高兴而又有点拘谨,安安分分地坐着。我亦无话可说,只是送他几张镭射唱片、一个耳筒镭射唱机,一只小喇叭,像向他取口供那天用的那一套。“试试听。”这次播的是韩德尔。他的音乐像一只冰凉的手,让我们慌张火热的心灵,得到安慰。二人并无言语,只在音乐里默默接近。 我忽然明白耳聋的贝多芬。音乐是孤独者的言语。 播了半套的《弥赛亚》,我必须离去了。离去前陈路远跟我握手,仍然温暖,而且诚恳。我跟他说:“小心照顾身体。谁知道呢,外头这样乱,说不定会闹出巴士底监狱事件呢,又或者,如果他们肯放你,那一定是九七之后很多年的事。到时世界不认得你,你自然也不认得这世界。这多好,像重生。”他听得我这样说,也不禁笑了。我又道:“这傢伙,好好的。” 不知怎的,去看过他便好像了断我在香港的牵挂。林桂后来借我20万。不为别的,只为了大卫儿的保释金。我在会所酒吧碰到他,还没有开口,他已经写好支票给我,道:“慢慢再还给我。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一生从未为金钱担忧,第一次受到窘逼,也第一次感到金钱的沉重与痛楚。当夜林桂喝得特别多,不停的讲粗话,that mother fucker,this fat asshole,一直到凌晨2时酒吧关门,他才摇摇摆摆地要去开车。在会所门口,海风吹来,铜锣湾避风塘的游艇晃动,一天的霓虹光管,竟夜不灭。 他忽然紧紧地抱着我,道:“伊云思,你老了,而且软弱。我心目中的你总是高大强壮。多么残酷。”我推开他,道:“你醉了。走吧。”他笑了,踏着碎步道:“我走了。我们不会再见面。我记得你,因为你从前教会我很多事。将来我老了,其实我也会像你一样。但我记得的你,永远年轻、勇敢、强壮,像我记得我自己。” 他便啪啪的消失在停车场的某处,开门,闭门,亮了灯,轰的便远去了。 他还喜欢开快车。我已把车子卖了,便踱步到对面怡东酒店截计程车。 很久以后都会记得那一晚的心情。 平复以后,恐怖都变成了滑稽,爱玉和我其后便玩血塘游戏:浅浅的放一缸暖水,开一支红酒,玩纸牌,轮的罚倒酒,让一缸水变成血,在其中做爱。爱玉肚子大,像血蜘蛛。又扮演总督察与谋杀犯。法官与建筑师。我穿着爱玉的睡袍,爱玉穿我的西装,预备给婴儿的娃娃充当谋杀犯。冬天来了,我们便忙得不亦乐乎。冬天死人特多,我忙着送院,爱玉忙送葬,回家来忙张罗婴儿的床被、玩具、教育基金。
第10页 爱玉生产那天碰到了那个洋总督察,衣服有点旧,鬍子长着,夹点白,正在“不准吸菸”的牌子下抽菸。我招他:“认得我吗?就是一家5口谋杀案那个。” 四周转来了目光。我嘻嘻地笑了。他竟然说:“是呀,就是你。”我也不管,乘机点起烟来。“好吗?又有人死了吗?”他只摇摇头,没有作答。我只好乱扯:“我太太进院了。早产,有细菌感染。孩子可能会痴呆呢。”他只答:“哦。”便默默地大力抽菸。医院员工还是来了,慢一点,总会来。也不多说,只指示“不得吸菸,违者罚500元”的告示牌。我也就扯着督察,在医院外的糙地站一站,晒太阳。 “这怎办?”他忽然问。 “他们不会罚我们款的,我认得他。”我说。 “不,这你们怎办,如果生了痴呆孩子。” “也好呀,也很可爱呢。” 他叉点了第二支烟。我在看树上两只麻雀交谈。 “我儿子。贩毒。弃保潜逃。在机场被捕,加控罪不得保释。自杀了。” 我精神一振:“死了吗?” 他又摇摇头。我自然很失望,只好应道:“也好。生存也不错。死就更好。” 他苦笑道:“真奇怪。” 我偷偷摘了身后一朵玫瑰,用我的小把戏,“我变”地变在手中,送了给他:“鬼佬,干吗愁眉苦脸。你儿子要贩毒,要逃,要自杀,也实在无可阻挡呀!”他奇道:“你这个奇怪有意思的小伙子。这样你说我应该怎办?”我答:“没怎办。 怎样怎办呢,玫瑰花不种也不收,也没怎办。这样办,办下去。“说得一塌胡涂,搞得洋人老皱眉。医院员工又远远地向我们走来了。我低头看,原来我们踏在”请勿践踏,违者罚500元“的糙地上。我扯洋人:”走吧。多说无益。“他就也不多说,低头说句再见,便双手插着袋走了。在耀眼的冬日阳光里,分外显得他骨架的高大,像木偶。 我们的孩子果真是个痴呆孩子,不大哭。爱玉和我还是喜欢得不得了,夫妻轮班,午夜和孩子玩,哄他,抱他,亲他:生命真是好。午夜我还是闪着蓝灯通街跑,将伤者送上生命或死亡的道路。吾妻爱玉,听见有死人还是兴高采烈,又为死人设计了缀羊皮或人造皮革的西装大衣。痴呆孩子快乐地生长,脸孔粉红,只是不会转脸,整天很专注地看着一个人,一件事,将来是一个专注生活的孩子。 城市有火灾有什么政制争论,有人移民又有人惶惑。然而我和爱玉还会好好地生活的:隔壁房东很快粉了喜气洋洋的粉红漆,园里种了一大丛新的玫瑰与茉莉,又种了一株白兰花树。又住进了一个家庭,男的喜欢煮吃而女的在剪糙,修理电器。 我们总不得不生活下去,而且充满希望,关怀,温柔,爱。因为希望原来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犹如上帝之于空气与光,说有,便有了。 李碧华-自首 2011-04-25 16:54:36 自首 2009年08月27日 这些年来,范大成东躲西藏,黑人黑户,日子过得又奔波又痛苦。 他逃亡六年。 人家在网络上消遣畅游无阻,他才学会上网——才刚会打几个字,马上搜索与「通缉」相关的大小新闻案子。 不但找新闻,找案子,找线索,最重要是找自己的名字。 「范大成,有没有?范大成,在不在名单上?究竟是否被圈套?被设计?那老头死心了没?……」 不见。 怎会?一定有诈。天地之大,我能躲到什么时候? 最近那些中港台热点,就见到:—— 「通缉十二年,香港童党落网。在 1997年,一名十六岁童党因涉及七宗案件,畏罪潜逃十二年后,日前在街头被执勤警员截查证件,揭破身份。该男子自潜逃后鲜有回家亦无法离境,居无定所四处匿藏……」 「重庆打黑运动战果辉煌,两月苦战,摧毁了 14个主要黑社会组织,成功抓捕黑恶团伙成员 1,544人。其中有被通缉十年之犯罪份子……」 「抢劫美容院被通缉八年之卅三岁男子,因在高雄冒充八?八风灾灾民抢劫便利店,警方以其身份证假伪,追查之下,揭发牵涉前案,法网难逃……」 不管躲了多少年,被通缉者最终都得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命运安排下,束手就擒。 被捕重审,法官因其无悔改之心,罪加一等,不会轻判。 范大成从小就笨,家里有点瞧不起,父母都偏向他弟竟成。自己书念不好,农村无所事事,到城里打工又辛苦,还常遭其它民工欺负。怪谁?自己愣头愣脑,个子高力气大,可少根筋,没学好本事。廿多卅岁了,最怕吃喜酒。 村里歪瓜裂枣的黄狗子也娶了媳妇,虽说是大龄还缺了个门牙,她看上去不算丑,只要不常笑或捂着嘴笑,好歹是个「老婆」。 「我别说讨老婆,连女朋友也没有,连一份长工也找不到。」 范大成不甘心。 做人嘛,尤其是男人,总得自力更生,独当一面,干出点成绩来。起码捞点钱,壮壮胆。 那是 2003年一个闷热的夏夜。 范大成在街头蹓跶,吃碗面条喝瓶冷饮,已花了七块钱。瞎转一天,没见上零工也卖不上力气。在河南就是没希望。 不如往南边城市跑,碰碰运气。可路费呢?想办法呀——看看天,看看地,看看自己,看看马路,人来人往,车来车往…… 心念一动: 「抢劫!」 五块钱买了把美工刀,在大街小巷有目的地逛了又逛。总觉男的凶悍女的泼辣连小孩也不是省油的灯。处男下海,得相好目标下手。出师未捷被抓了,如何做人? 「先生,要不要打的?」 一瞧,一辆摩托车停在身边。 再瞧,摩的师傅有点年纪,五十多,唔,不是对手。范大成道: 「想到郑州那头。」 「上车吧,晚了不好走。」老许殷懃招呼:「十块,算便宜了。」 「八块。」 不想生意熘走,马上抓牢客人: 「行。上车坐好。」老许启动摩托车出发:「先生贵姓?不吱声,有心事?」 「免贵姓,是小范。」一说就后悔。真笨! 明明要做他,咋的那么老实?没经验就是没经验! 车子一直往前走。范大成见四下无人,把心一横拍拍老许肩膊: 「这车子太吵了,我要下车打个电话。」 摩托车停下来。范大成用他强而有力的手臂紧紧箍牢老许脖子,一把美工刀顶着: 「抢劫!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 老许没动。 范大成势成骑虎,松了手,却把头盔拿下直往他头上砸: 「不识相,就讨打!」 老许痛的叫起来: 「哎呀——别,给你!」 把身上仅有的六十块钱掏出来,还有一个戒指一个诺基亚。 「这手机得四百块吶!」 「诺基亚?四百?」 看来是 a货——如今当然唤「山寨」。 范大成见豁出去动了手,好歹也捞几百块,一把抢去塞进口袋待要跑掉。 「先生,行行好,钱和戒指连手机都给了,求你把驾驶证和行驶证还我吧——」 又哀恳: 「补领得三五天,干不了活挣不了钱,手停口停……」 范大成想了想,也对,抢了这些证件也没什么用,碰到公安截查更麻烦,扔掉不如还他。范大成算是个善良劫匪。便随手掏出证件还给受害人。 老许谢了又谢,急急开车走了。 范大成在路上蹲下来,检视他的「战利品」,摊开一看,咦?再探探口袋,吓?怎么?把口袋翻出来细看——「完蛋了完蛋了?刚才还他证件,我的身份证也一併交去!」 不会吧? 再仔细全身检查一遍,吓出一身冷汗! 他的身份证因「一念之仁」落到受害人手中,这个把柄是双手奉上的!都怪自己少根筋,他确实一事无成,还唤什么「大成」?肯定被举国通缉(自视甚高吧?)…… 从此,范大成开始了逃亡生涯。 像所有畏罪潜逃的人一样,不敢回家,也无法走远,东躲西藏使假证,有上顿没下顿过日子,头发脱落变成半秃,没一个晚上睡得好…… 一到网吧耗时间便下意识上网看看「通缉」名单上有没有自己名字,会不会已布下天罗地网?受不了。 熬不过去——算了算了, 2009年这个闷热的夏夜,范大成投案自首。与其终有一天落网,自首还可减点刑。
第11页 法院审理此案。法官忍俊赞赏他有良心,反省深刻,为一时错误付出代价,他日好重新做人。 范大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合起来一算几近十年,为了心安,为了不想被通缉,付出代价了。 法院找不到老许。 ——老许压根儿没报案。 失物少,又怕烦,早已忘得一干二净。而且遇劫也没受伤,很庆幸,压压惊,如常生活,日子过得开心。再买一支爱立信,亦 a货,三百五。劫匪的身份证随手丢了。谁为了这个进衙门?吃饱了撑的? 只是劫匪心中有鬼放不下便自首。 过去那六年(郑州、武汉、鹰潭、温州……),未来那两年半,白活了。代价很大。范大成绝非行走江湖的料子。 (后记:这不是笑话——世上确有不少误把身份证送给受害人的劫匪。不过没他痛苦。) 李碧华- 指画奇遇 2011-04-25 16:52:15 指画奇遇 2011年1月 清,苏州有位与众不同的画家。先说于昌的工夫,他作画从不用笔只以手指。有时用一指:小指或无名指,图其柔韧不会过于着力,有时也用上了指甲、指背、指侧和掌心——总之一只手灵活巧妙,出神入化,是远近驰名的「指画」名家。 「这可不是我独创的。」于昌道:「元代大画家金蓬头,在绢上指画,谓之『手摸绢素』。前朝傅光,技法高超,传世作品有八仙、达摩、刘海戏蟾等。」 于昌又补白: 「我只是有个元明大家都没有的怪癖。」 于昌的指画,线条、布局、面貌均极传神,他以画人像扬名。 ——但他最奇特之处,是只挑特别美的、特别丑的,或特别有性格的,才肯动指,面目模糊平庸之辈,他不肯画。 有人请他作画,他瞅了人家一眼,暗嘆: 「只剩一口气的行尸走肉,还用得着传世吗?还敢来麻烦我吗?」 恃才傲物,不知得罪了多少人。所以都成名了,与妻儿一家还只是过着一般的生活,房子小衣食简约,就是因为这个人的傲气,挣不了大钱。 当其时,盛行把人像给画到山水百艺间,称「行乐图」,暗暗模仿帝后风尚。 苏州大户钮仲滔,家财万贯且官商勾结,权贵也给几分面子。钮老爷忒有兴致,也想来幅「春游行乐」附庸风雅。半请半逼,把于昌接到府中,三日内足不出户,非得为他作画。 于昌无奈,到了第三日傍晚才勉强动指。画毕告辞。 钮仲滔兴高采烈摊开一赏,谁知只见翎顶靴袍,不见面目。 钮家老爷大怒,气得数日不能言语。 于昌出来后,到太湖游玩去了。别人问他为何不画面目?他笑: 「心术不正仗势欺人的权贵,本来就没脸,不是我不给他画脸。」 这话辗转传回钮仲滔耳里,更气得数日失眠,把于昌恨之入骨。 「混帐小子不识抬举,还出言侮辱,这口气怎消?走着瞧,我非要你此生也画不成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买个凶徒把他的手砍掉?本来就一了百了,利落。但钮仲滔狠毒,不出此下策。 「我要他十指健全却无法作画,活受罪!」 数月后,有一在太湖一带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悍匪戈大落网,他有两条人命在身,囚在牢中,凶多吉少。 钮仲滔与官府私通,花了银两,诬陷于昌是戈大的同党,二人在太湖早已相识,一起作jian犯科,以画像作为身份掩饰…… 于昌百辞莫辩,被逮捕入狱,受尽屈打,与戈大同囚待判。 二人还被连枷。 「枷」,套在犯人脖子上的刑具。木头所制,固定架在项上,限制活动不能自由。二人一枷,真说不上有多惨痛沉重了。尤其是炎热燥闷的夏天,苦不堪言。 但这原本不相干的两个人,身份学养言行举止完全不同,竟然因无法「独立」,难以摆脱与对方捆绑一起的命运,在没有选择之下,成为好友。 久历江湖的大盗,告诉于昌,他们这样连枷囚禁牢房,已属不幸之大幸了。 「想前朝万历皇帝,发明一种难熬之枷刑,唤『立枷』示众,不能坐,只能站。但这木枷前面长后面短,长的一端触地,犯人被枷住脖子,身体只可以挺住受折磨,枷重三百多斤吶,大多一两天就送命。如果碰上jian官恶吏,把枷锉低三寸,这样犯人就根本站不直,只能曲腿弯腰勉力支撑,不一会力量用尽,气绝身亡,那才叫『惨』!」 「有办法死得慢一点么?」 「都求即死,还拖延?」 「万一要等至爱家人来会面呢?」 「那倒得延一延命。」戈大沉吟:「唔——听过有人花钱请乞丐,让乞丐用背扛着受刑者的屁股,若半坐在人体上,可以稍微休息一下,不致于速死。」 于昌嘆一口气: 「我也不知道自己要等谁来会面了。这回关进大牢,妻儿也失去音讯,没来过,不知他们有否为我奔走?我是冤枉的——」 「你肯定得罪人了。」 谁是于昌的「仇家」呢?都因一时狂妄,他大概心知肚明。只觉万念俱灰。 戈大挪动一下,于昌的脖子受这一扯: 「疼啊!」 「江湖传闻,受刑者每天生吃一只猫,可以提精神抗折磨,不知是否有效?」 「唉!受刑的到哪找来猫?还生吃?真荒谬!」 「说说笑笑又一天吧。」 说说笑笑,谈心事,忆前尘。否则日子太长太难过。 于昌一天一天的了解这被枷锁在一起的难友。 戈大虽是大盗,但不失有道,只劫富济贫,下手快狠准,才让富商贪官恨得牙痒痒,非置诸死地不可。 「我也并非十分侠义,只用一半济贫,一半落自己口袋,算来我亦富甲一方。可惜一时不慎,被人出卖,才他妈的蹲大牢,看来逃不了判个死!」 戈大重重吐了一口唾沫。 不过戈大虽老粗,却是个半好人,坏不透也歹不尽,为势所逼才过刀头舐血营生。 见于昌瞅着他不说话,戈大竟腼腆起来: 「兄弟,我知自己长得特丑,别瞅得我心里发毛。」 「我不看你,又有什么可看?都这『两位一体』的份上了。」于昌苦中作乐,也安慰他:「你长得不算丑,比贪官污吏土豪劣绅还俊。」 「见笑见笑——」 正说着,牢房外有人声。 于昌原背着,便扭过头去,把戈大连脖子带人也一併往外拉扯。二人往牢门一瞧,戈大木无表情,于昌却十分激动: 「你!怎么现在才来?」 牢房外是于昌的妻子。于昌等她好久了。一直坚信自己终会沉冤得雪。 「盼到你了!」他赶忙追问:「怎么样?想到办法没有?找到人帮忙么?这些日子你干嘛去?失去音讯,还道你们也出事了……」 妻子还未及回答,于昌久未联繫,满肚子的话要倾吐,又道: 「今天起来一直眼睛跳,人道左眼跳财,右眼跳灾,我是两边眼皮都跳——」 「唉,」妻子嘆了一声:「好苦。为你这事到处求告,可事必有因,你我心里也明白,这场横祸是钮仲滔干的勾当,只手遮天,官府也听他的。」 「就知他是黑手!」 妻子已再三托人乞求钮家老爷,并愿意下跪,代言行不逊得罪大人的于昌忏悔。多方奔走,家中财物一空,连小小的房子也卖掉了。 但钮家不缺钱,这些小眉小眼的奉献不在眼内,他只是一口气难下。于妻等了好多天,才肯见。于昌曾骂权贵心术不正仗势欺人,给他画像偏不画脸,讽他本来就「没脸」?好!此番他不但吃不了兜着走,更连头颅也没了。巧手指画肯定作废—— 钮仲滔冷冷一笑: 「得罪我的又不是你这妇道人家,不必代夫下跪。他要是悔不当初,彻底改过,我倒可以高抬贵手,让他低头过去。」 他下令: 「着于昌重新给我指画一幅《春游行乐》,我看了,满意了,就救他一命。」 「谢谢大老爷!」 死也是他,生也是他。一根傲骨怎斗得过权贵魔掌。 妻子哀求于昌: 「你给他画好点,仔细点,他一口气下了,你也就有指望了。」 于昌固执不允。 「已经孑然一身贫无立锥,别硬了,再不答应,就连锥也无。」 「真是欺人太甚!」 妻子求了又求,不管牢中身畔还有个陌生的戈大,面面相觑。苦劝了好久,心力交瘁。 终见于昌勉强点头。 妻子取出一些银子贿赂狱卒,请他们暂时打开枷锁,并把纸和墨彩等摊在眼前,千叮万嘱:
第12页 「我明晚来取画,你记得面貌画好点,画登样点,顺老爷意思,明白么?」 走时还回头: 「就倚仗你的指头,救自己一命!」 于昌虽道钮仲滔「没脸」,可他化灰也记得他嘴脸。为富不仁,面目可憎。 「哼!那么狰狞我怎画得下去?」 狱中光线昏暗,妻子早已打点好狱卒给点燃一根蜡烛。 就着掩映的烛光,他望天花望木栅望斑驳污秽的泥墙歹地和待判死囚。 对面充血而微突的大眼睛瞪着他。 这些日子被迫连枷相挨,他早已看熟戈大之奇特面貌,真是天下第一丑!肤黑似炭,发捲如鬃毛,颊上额角都有伤痕,有击裂的也有刀砍的,爬满新新旧旧蚯蚓般的疤,双目血红,嘴唇厚黑,像猛兽多过像人。 心忖: 「你这脸确与众不同,跟兄弟我一样,仅余一点正气。」 但不肯攀附,劫富济贫,出口乌气,那又如何? 他如今亦不过为权贵服务,乞求保命之奴才吧。真瞧不起自己! 于昌在黑牢中,藉着明昧烛光,指头蘸彩蘸墨,开始作画。他的日子回来了,小指、无名指、指甲、指背、指侧、掌心……发挥了独特灵巧功力。 钮仲滔的探子回报。他嘿嘿一笑,趾高气扬: 「什么文人雅士书画名家,一一都是听令取悦的贱骨头,不折腾一下不知死活!」 翌晚,于昌妻子急来取画。 「画好了,灾劫过去了。」 ——谁知一瞧之下,目瞪口呆。画中那在山光水色间自由行乐的主角,不是钮仲滔,而是带着几分纯真笑意的太湖大盗戈大! 于昌道: 「你不用再为我奔走乞求开脱了。如此屈从,他日出去了,亦自感羞耻,没脸见人,生不如死。我于昌虽非壮烈,但决不作奴才之画。」 妻子当下心灰意冷,深明他无可救药了,再劝说亦白费力气。 长嘆一声。 她连指画佳作也不敢带走,默默离开了牢房。 只无奈告知权贵: 「于昌生病了,手抖,不能作画,请谅。」 钮仲滔知于昌不服yin威,决定不理死活,由他自食其果。 无人开脱,屈打成招。 戈大为首犯,且背两条人命,判秋决斩首;于昌凑巧在太湖「落网」,为悍匪「同伙」兼「掩护接应」,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判决书下来了,二人心知肚明。希望他生不再无端牵连吧。 「戈大哥,兄弟我一穷二白,只以拙作送你一程。」 于昌把那幅指画送给戈大。悍匪一瞧,吓?自己竟是画中主角,在山水之间豪情万丈——虽只虚拟,心中感动不已,从不流泪的他竟双目泫然: 「此乃一生中最珍贵之大礼!」 又道: 「我一大老粗,火里来水里去,都是刀剑鲜血,从未沾上半丝艺文书画气,受不起呀。于老弟真我恩人知交。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永记不忘!」 戈大反覆端详,看了又看,彻夜不睡仍在看,爱不释手,嘻嘻地笑,累得连枷的于昌也得陪着。 戈大道: 「我俩已无机会江湖行走,有缘他生再见。」 又道: 「为兄一定用尽千方百计来报答你。」 行刑前一天,死囚得到最后晚餐之恩赐,家人可见最后一面,以作永别 ——当然亦得贿赂狱卒开个方便门。 晚上,忽然有位衣着高雅的白衣少年来探望戈大。塞以重金,监守宽松了些。他带了酒菜黄鸡,又与戈大私语…… 于昌与戈大的连枷得以解脱,二人舒展筋骨。于昌虽判死,亦可缓刑二年,见少年与戈大密切私语,知是至亲。他明日便脑袋搬家了,父子一定有说不完的话儿。 于昌很清楚,到他大去之日,不会有人来送行。 ——因为,自己冥顽不灵,拒向权贵屈从,怕祸及妻儿,且身陷囹圄之死囚,亦无力照拂。当他改以戈大为主角不肯为钮仲滔指画翌日,已央狱卒稍开枷锁,疾笔写了一封「休书」,与妻子分袂,着她趁着年纪不大,回乡改嫁,全心抚育儿子,务农也好工匠也好,别朝文艺方向努力,亦千万别招惹权贵恶霸,过平淡平静生活,不虞杀身之祸。自己为一根傲骨送命,却也不悔。 瞅着戈大向白衣少年交代后事,于昌不免满怀感慨。 只听得戈大出示他所赠送的指画,依依不捨: 「此画是老爹之遗像了,画得多像!多好!真捨不得——把它交给你娘,说我一身罪孽,对不起她,望她原谅,也望你恕我——」 「爹,我们不该舍你夜奔,从此天各一方。娘也有苦衷。」 「算了算了,伸头一刀缩脖子也一刀,咱就心照了。」戈大着少年见过于昌:「他是用指头画画的大画家,爹江湖打滚多年,死前唯一知交。」 戈大千叮万嘱: 「于大哥判了死缓,你必须代爹报答他,竭尽全力救助。若他有幸不死,你好好待他!」 「明白了。」 「就这样。」戈大把指画捲起,珍重地交予少年。于昌只见白衣少年高雅清秀,泪珠在眼眶中打滚,楚楚可怜。心忖: 「做爹的如此粗豪,少年一定长得像娘亲,有裙带气,难怪母子不能与戈大相处。」 又奇怪: 「然则何以下嫁太湖大盗?当中必有因由。」 但夜已将尽人已将死,说什么也无谓。一言难尽。 戈大把少年送出牢房。 「代我照顾娘,你们保重。」 「放心。」 少年强忍辛酸,转身就走。不再回头。 戈大与于昌在清晨被押赴刑场。 灰蓝色阴天,没一丝阳光。好不惨然。 于昌虽缓刑,但他得「陪斩」。戈大在人头落地之前,对他道:「老弟我先走一步了,我孩子会报答你的!」 当日下午,戈大的头颅被悬挂在城门墙上。于昌曾跪在他身旁,亲睹刽子手手起刀落血溅当场,他双腿发软,双手颤抖。再勇敢固执坚决,也会恐惧。 回到牢中,此后他不必受连枷之苦,但又有点怀念二人「连成一体」时,虽疲累痛楚好歹有个聊天的伴儿。 于昌深沉地昏睡了两天。 混沌中醒来,跟前竟有小菜几碟,与昔日难咽的牢饭相比,不啻珍馐美食——看来是有人使了银子打通关节,让他纾缓解馋也换换口味,死前改善生活过些好日子吧。 自此,每隔不久即有美食、好书、好酒送来。外头风言风语口耳相传的消息,于昌听得有人非跟钮仲滔「对着干」,不断揭发他的劣行,向更上级官府举报钮贪污弄权,层层上诉,想亦重金打点,非治他罪不肯罢休。 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进来有理有钱还为民伸张正义求办jian佞,大快人心。 半年后,钮仲滔气数已尽,遭拘押抄家,朝廷查明冤狱,恩赦于昌,他可以回复自由了。 不过出狱后的于昌,妻离子散孑然一身。妻子收了休书,心灰意冷另觅夫家,与儿子跟了个乡间种地的,因是改嫁拖油瓶,无太多选择,但不须为文人画家奔走求告,倒有三餐温饱,平淡度日。 妻儿的境况,是城中典卖房子的「摇头」赵三告诉他的。「摇头」又称「瓦摇头」,皆因买卖房屋居中渔利,即瓦片见之亦摇头嘆息。赵三就是当日于妻救夫,不得已,托他扯拢跑腿把小小房子卖掉筹钱的。 于昌连立足之地遮头片瓦也没有了,该摇头的是他! 不过,经历无妄之灾,又大难不死,只觉活着就好。希望战胜颤抖的手指,重新开始作画卖画生涯?但在陪斩那日起,他的指头功夫大不如前,再恃才傲物,已无客可挑。他在一座破旧的庙宇寄住,画些小件,挣几两银子餬口。 寄住庙宇中还有个贫寒书生,一心苦读赴京考科举功名。他倒是不知世情险恶,仍兴致勃勃通宵不寐。 于昌欷歔: 「我经此一役,怎么好似比他老了二十年?」 日子马马虎虎,虽亦过得下去,但总觉寂寞抑郁不得志。 一日,他到大街买了些糕团,有青团、夹沙条头糕、麻苏团,回去泡壶好茶,苦中一点甜,聊以果腹。正漫无目的地走着,旁边有人骑马驰过。 他不以为意。 那人忽勒马急急回转,停在于昌身前,捲起一阵泥尘。他瞇fèng着眼看不清楚。 「于大哥!」 声音有点耳熟。 「谁?」 于昌擦擦眼睛。是谁呢,这世上还有谁会那么热切地找我呢? 一瞧,啊,才认出是他。 「差点在仓卒中错过了。我终于找到你了!」 眼前正是当日狱中有过一面之缘的白衣少年,死囚戈大的孩子。那夜过去,戈大已遭斩首示众,陪斩的自己历尽沧桑,颤抖的指头难以回复当年勇。
第13页 于昌与下马拱手示礼的少年道: 「每回我的眼跳,一定有事发生,叫人忐忑。今天又是两边眼皮一直抖。」 又苦笑: 「就像这不争气的指头,一直抖。」 「于大哥,我遵父遗命,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于今诬害你的钮仲滔已抄家入狱,你含冤得雪。至于恩——」 「小兄弟,言重了,别放在心上。送你爹指画纪念,不过举手之劳。」 「娘亲——」 「对,你娘身体可安好?节哀顺变。」 「爹刀头舐血生涯,我们早已有心理准备。这回娘非让我寻到你,有事相求。」 「我何德何能?」 「请于大哥跟我来。」 别瞧少年纤秀,一伸手一运劲,硬把于昌拉上了马。 「小兄弟身手不凡。」 「聊以傍身。」 二人一马,驰至不可知之地。 于昌怕马快,紧抱少年中腰,他若无其事策骑,未几,已到了河边。 早就有一艘大船停泊相候了。 「我们到哪去?」 「到了便知。」 于昌见他不答,也不再多问。自己死里逃生,孑然一身;无长物,无后顾之忧,有何放不下看不开?亦不虞有诈,随之走到天涯,也很放心——说来,戈家小兄弟才是自己的恩人。世间恩仇,真是一言难尽。 上船后,少年走到船头,迎风默然。衣袂飘飘,好不俊逸,于昌一见心有灵感,好想为他作画。 于昌望向一片烟波浩瀚无际的前景。已转了几道湾,视野也开拓。他百感交集。想起当初于此处含冤被捕:「哦,船儿又进太湖了。」 行驶十余里,到了一座落湖心的小岛。蒲糙渐稀,花树甚茂。他们离船上岸,岛上有一列数十家房屋,自成一国。 到了一座大宅,已见家丁奴婢相迎。少年领于昌进入堂屋,只见为戈大于牢中所画指画,挂在当中,尊敬恭奉。才坐定,少年搀着一位妇人出来相见。 妇人望约五十,虽年事稍高,不失秀丽,少年长得就像她。神情刚毅自有主见,一望即知非一般常人。 妇人向于昌施礼,轻嘆: 「先夫戈大不幸,但蒙先生指画留念,未亡人于悲悽中仍见音容宛在,先生对我家恩惠太大了。」 又道: 「我日渐年迈,死期不远,想请求先生亦为我作一画,与先夫并列,留给儿孙纪念,不知先生是否能圆此愿?」 于昌低首抚弄一下他那不听使唤颤抖的手指。 妇人如同未见,只一径为他说故事,悄悄打动之。 「过去,我亦知书识礼富裕人家女儿。在已下聘待远嫁之前,有一日,陪伴娘亲到寺庙上香祈福,并谢亲恩,谁知途中发生变故,改写了一生……」 于昌屏息静静聆听,这也是当事人一个深沉的谜团吧。 那日,她们途中遇上劫匪,把轿子生生围困。娘亲被害,财物尽劫,匪徒垂涎美色,竟欲施暴,衣衫被撕扯当儿,忽闻怒吼: 「住手!」 原来是面貌丑陋但心存一点道义的戈大。 他力排众匪,在兄弟跟前挺身保护这弱质女流。 「你们逞一时之快,定逼人家没脸见人死路一条。良家女子怎受得?放了她!」 但身体已为陌生歹人所见,羞赧无颜,马上以头撼树寻短。戈大抱住满头满身鲜血的女子,如花少艾,十分不忍。把她背回巢穴,悉心施救。兄弟个个不敢造次。 醒来后她又再以刀抹脖子,戈大及时相阻,不发一言,默默迁就呵护,以期赎罪。她只觉天下之大无处容身,回不了家也嫁不出去。 终受感动,跟了戈大。戈大对她很好,粗中有细,但无法改过自新转操正业。 后来孩子下地,作娘的只觉男人盗贼生涯虽只劫恶富贪官,收穫甚丰,但寝食难安,不知哪日江湖丧命,朝不保夕。 积重难返,苦劝不果。趁戈大出门作大买卖,她也作了一生重大决定,咬牙捨弃戈大,夤夜挟巨款珍宝奔逃,隐居下来,抚育孩子。任凭男人追寻哀求,为了母子安全,天各一方不再联络。 另觅新生,不知岁月流曳,孩子成长得好,幸没受匪气感染,不似他爹刀光剑影下营生。 「说的尽前尘往事,先生不嫌有碍清听。」 筵席已设,妇人请于昌上座: 「来,尝尝我家好菜。」 她笑: 「娘家是扬州人,这煮干丝乃绝活。」 江苏菜中,南京菜口味和醇,讲究花色细巧,以盐水鸭子见称。苏州菜口味趋甜,清鲜为主。只见这一桌扬州菜,有清炖蟹粉狮子头、软兜长鱼、大烧马鞍桥、涨蛋、清炒虾仁、文思和尚豆腐羹,还有五丁包子、千层油糕和三香碎金炒饭。 不过那道煮干丝名不虚传,原来是干隆皇帝六下江南大加赞赏的扬州「九丝汤」。 除了笋丝火腿丝鸡丝之外,主角用上细软而紧密的白豆腐干,一块两三公分厚的豆干,横片十二片,再切成极幼,每一根比火柴棒细,均匀精緻。如丝如发,令人嘆为观止。 于昌吃着煨得香浓美味的煮干丝,忍不住大赞: 「好刀功!」 对妇人道:「你家厨师手艺一流。」又问:「小兄弟呢?怎不一起进膳?」 「正忙着呢。」 此时厨师出来了。 「于大哥,菜作的还合口味吧?这干丝可细切了半天,老鼠尾、头大身尖,还有断的,统统扔掉啊。新鲜干丝切好,浇两回清水撂去豆腥,再加鸡汤、开洋、黄酒同煮。鲜笋上市,豆苗青脆——」 「色、香、味都绝了!」于昌心忖。瞧得怔住,这厨师不是别人,正是白衣少年的真身——原来她一直乔装男子,方便江湖行走,保护娘亲又不招蜂蝶。果真文武双全可人儿。 一时间看得痴了。 「我的刀功好,于大哥的画功难道比不上么?」 「丹儿休得无礼。」娘笑叱这回复女儿身的少年。又向于昌:「我们别理会她,先拜谢先生佳作。」 怎么推? 也推不了。 ——而且最重要的,他的功力回来了,灵感回来了。不知是激将法,是移情法,是神魂一荡驱使,于昌不能输给女儿家的厨刀呀。 一夜不寐,他给戈夫人写真,作成最传神的指画,意境与戈大一样。此生不能重逢,他生二人再续前缘在山水间逍遥吧。 她还是挂念他的。 而于昌,他中了戈丹儿的计了。他也甘于一下子过了心头一道难关。 那夜一席吃尽,依依不捨。 日后他还要天天享用她的手艺呢。 贫贱不移威武不屈生死不惧——此刻,他向这上天派遣来「报答」他的女子屈服了,也开始恐惧了,怕失去她。因爱故生怖。 他只希望听到这句话: 「先生指画两幅,成我传家之宝,世间铜臭怎堪润笔?须以传家之宝丹儿相换。」 与丹儿四目交投,或许她也盼着这句话…… (全文完) 只叩导演的门 2009年04月16日 方彼得一下飞机,坐上公司小型面包车,颠簸四个小时,才到这茶场附近小镇的酒店。 副导演小吴比他早到两天。原本打点看景的事。联络茶场方面,尽量配合拍摄。 谁知一切按兵不动,先得开个紧急会议。 监制接到通知: 「剧本还是过不了审批。」 「不是改了吗?」方彼得道:「都根据他们打『×』的地方改了!」 「投资方表示,最重要是剧本 ok,剧本通不过,拍了是白拍,上不了片。」 又强调: 「现在拍两个版本已经行不通——总之,如果要这个市场,就得按照这个市场的游戏规则办事:别碰他们的禁忌。」 小吴插嘴: 「对。现在电影市道又好些了。早前一个烂戏,爱情片,卡士是我们香港的毒药,在这也能收到过千万。」 方彼得不是不明白,香港开戏困难重重,没景也没好剧本好演员,都是些大公司打造的少男少女,「卖样」,全属浮夸一族。方彼得最讨厌「大眼仔」隐形眼镜,假眼珠似的无神,如何投入角色演戏?他对选角不是没要求,入行廿多年了,也拍过些口碑不错的电影。可手停口停,人人北望神州,内地总有热钱拍些中型制作。只要一矢中的,也有几个「翻身」例子。 他接这个戏,不在大城市拍,把背景设定在一个茶场。原本是个鬼故事。年前,投资方与监制定下方针,在中国大陆,「鬼」是不能提的。 监制一直中港两边走,吃得开,是老手,与方彼得相识廿年的交情了。提醒他怎么混。只听得方彼得无奈道:
第14页 「我们早放弃了『鬼』,现在改了『疑心生暗鬼』——即是没有鬼,只怀疑……」 「『暗鬼』也不行。」监制笑:「得改成神经病、幻觉、思觉失调——」 「『作噩梦』岂非更省事?」方彼得负气:「一切是个梦,一觉醒来,什么也没发生过。」 「对极了!」 小吴打趣: 「睡眼惺忪地,喝上一杯好茶,人就精神了。」 「这样,找茶场茶商贊助也顺理成章。」监制灵机一触:「如果找贊助,剧本中也不可以写到黑帮、贿赂、贪官……」 方彼得把开会的几个人推出房间: 「总之不能有鬼、不能有鸡、不能有黑帮、不能有卧底……」 「不是不能有卧底——只不能有坏公安,再坏最后都是ughing哥。」 房门关上了。 门外的人相视苦笑: 「得改好剧本才开。拍了剪掉就无谓。少根筋!」 「人在屋檐下,咋能不低头?除非不拍电影,改行。」 「别担心。」小吴道:「有戏拍导演会妥协的,编剧不改他自己改,反正他干这好事,大伙才有工开。」 方彼得不是不明白的。 要不要这个市场? 开不开工? 箭在弦上,一切就当作个噩梦吧——不过如何作梦?情节铺排上也得过自己那关。好!再改! 心中嘀咕,掷笔兴嘆。 坏公安、黑社会、贪官、ji女……尤其是鬼,电影电视全部不准提——但中国最多是这些。五千年来充斥社会的尽是这些。终于把笔捡起。打个电话着小吴替他把手提电脑弄好拎过来。 才放下电话,传来叩门声。那么快?叩门?怎不按门铃? 把门打开,没人。 奇怪。 才一阵,又有叩门声。一边打开一边骂: 「有什么好玩的?你几岁啦——」 「十九。」 原来是个女的。酒店那白衣白裤的服务员,正正站在门外。 「哦对不起,不是在骂你。」 省得: 「我没叫你来。」 「请问陈强先生在吗?」 「弄错了。」 「他是导演。」 「我是导演,可我不是陈强——」 「呀?先生你也是导演?」 她忽地眼前一亮,灵光一闪,本来白蒙蒙一片,也像添了色彩似地,灿烂一笑。 「神经病!」方彼得心忖。没好气想关上房门。 「先生先生,」她连忙伸手轻挡:「我给你换开水来了。」 她手中拿着一个热水瓶。换开水?方彼得回头一瞧: 「谁要开水?这里不是有个电热水壶吗?自己烧很方便。不用了。需要服务我会通知。」 「要换毛巾吗——」 她被挡在门外了。 中港台甚至全球的导演心知肚明,总会有女人叩门,不过没想过是明目张胆的服务员。 还没转过身来,叩门声再响。这回他只开了一道fèng。又来了。 「方导演——」 哦,打听得真快。 「隔壁 ktv发优惠票子,过去玩吗?」 「不去——」 「我给你唱几首歌,你听听,看我能不能有机会。」 「干嘛?」 「我想当明星呀。」她一脸憧憬:「大家都说我漂亮,又会歌舞,还会做表情——」下定决心:「方导给我一个角色吧?不叫你失望。上回陈导也说我行——」 「再闹我喊你们经理了。」 「方导别,我只是送月饼来。」 「什么?」 「还有一罐上好碧螺春,茶场的礼物。」 「月饼?」方彼得诧异:「现在才四月,夏天还没到,送月饼?」 门外女子表现得比方彼得更诧异: 「夏天还没到?不是都中秋了吗?」 又道: 「看,窗外月亮又圆又大,月到中秋份外明啊。」 耗时间!方彼得才不跟她闹。这个天真女子渴望当明星想疯了,以为嚮导演献媚就有机会,连月饼都提早送来?收买人心?才怪。说不定是去年吃剩的。他有点气恼: 「好了,我得开个通宵改剧本,你别来骚扰。」 她还是楚楚可人地拦门: 「方导,对不起,碍你工作了。月饼不要,这碧螺春是好茶——」 「茶叶也不要。」 「碧螺春是我们特产,名茶哪——外号『吓煞人香』,你尝尝,真香!」 方彼得不收。 女子推门把茶叶罐塞进他手里,一笑。长得也算俏丽,可有点土气。方彼得喊她不住。 在幽寂的酒店走廊,她忽地回过头来: 「好茶增加灵感呢。」 不待他拒绝: 「我明天晚上再来找你,捎几张照片——我是不会死心的!」 说完跑掉了。 这白衣白裤的服务员,消失在转角处楼梯间。 方彼得摇头: 「真是死心眼!」 才不会用她。但凡送上门的,哪有好货色?当「明星」?好笑,当特约也够不上。 可这样烦人的服务员,影响自己工作,也不清静。他用一张白纸,写上大大的字: 「请勿打扰」 然后贴在房门上,十分瞩目。如此一来,谅她不敢再叩门。 刚才寻找白纸的时候,翻过几个抽屉。其中一个,放置酒店规章、信封信笺等物,也有一个,放了佛经、圣经——全都打开了。 「讨厌!」方彼得瞅到打开了的经书,忙把它们一一合上:「好好的干嘛都打开了呢?」 正欲开工改剧本。忽心念一动: 「不对劲,这些经书都打开了,是不是代表房间里头『不干净』?」 倒抽一口冷气。自己把它们全合上了,那么不干净的东西岂非更加自由自在出没?没王管?谁来镇住他——不,说不定是「她」,但应该是「它」! 说「恐惧」,也谈不上。 方彼得已四十出头了,在香港娱乐圈打滚廿多年,十多岁入行,当小工,时值电影业蓬勃期,光是帮剧组买饭盒也累死了。之后,凭努力不懈任劳任怨,当了剧务、场记、制片、副导演、联合编剧……一步一步,好不容易攀上导演位置,拍过几部口碑不错的电影,可影业却日渐沦落了。 工作经验和见闻,也令他明白,这世上有很多怪异莫名的物体,以及一言难尽的前尘。所谓「见怪不怪」,人不犯鬼,鬼不犯人——那个午夜叩门的女子,是谁? 他还是打个电话到大堂。一瞧床头的时钟,已经过了十二点。不打算换房间,起码过一宵,可也得问个来龙去脉呀。 经理马上上来,歉疚不已: 「对不起对不起,那一定是小香。」 「小香?」 「本名罗爱香,以前大家喊她『小香』。应该都卅了,大龄不婚,喊惯了嘴,还是『小香、小香』的——」 「大龄?她自报才十九呢。」 「哎——这可是她自个儿说法,别理她。我们会训她,不得骚扰贵客。」 「常常打扰客人吗?」 「不——」经理礼貌地谄笑着解围:「她只叩导演的门。」 「为什么?」 「作明星梦呗。」经理欲言又止:「对不起,多包涵。」一再强调:「我们会训她一顿,请放心。」 方彼得唤住: 「经理,这里有一罐她硬留下的茶叶,说什么『吓煞人香』——这样子半夜敲门,肯定吓煞!我不要了,你还给她吧。」 「唉。」经理接过:「还是忘不了,都过去了,咋的又疯魔了?」 方彼得好奇了。追问前因后果: 「是多年前的心魔吧?」 「就是——都十年了。可怜哪。」 「十年前发生什么事呢?」方彼得基于职业本能:「说说看,刺激一下灵感。」 「小香从小在茶场打工——」 「太好了,我的剧本有茶场背景。快说故事!」 「茶场哪有故事?正因为无事发生,不甘平淡,才出事的——」 经理知道失言。「出事」,肯定另有跷蹊,他住嘴了。 「原是採茶女吧?」方彼得锲而不捨:「纯朴的乡下姑娘过不了沉闷日子?」 「没念几年书,採茶也不错啦,场里也提拔她去当炒茶的组长啊,可她就是爱攀高枝,没瞧瞧镜子。她叔也没辙,来求我们安插一位子当个服务员。老罗是酒店掌厨,干了二三十年老臣子,他开口,不好推,有空位子就让她来上班。就这样出事了。」
第15页 「是怎么死的?」 「死?谁说的呀。」经理不想久留,「别胡猜。」顾左右言他: 「方导,剧本写累了也早点休息。明天要不要『叫床』服务?」 —— morning call,国内称之「叫床」,太有趣了,还带yin意。 方彼得笑: 「不用『叫床』,也不须『服务』。」 经理顺手帮导演把门带上。 方彼得暗忖: 「事情怎会如此简单矇混过去?当中定有不可告人之处。」 ——当然,事情真相极其意外…… 尽管外头世界案中有案,可方彼得还是先把自己的本子赶在天亮之前修改好。 一瞧,刚才女子送来的一罐茶叶,不是已退给经理吗?他在聊到女子身世时,一时慌乱岔开话题带门离去,又信手遗留在玄关的茶水间了。 「碧螺春」,这是江南名茶啊。她道:「外号『吓煞人香』——」打开罐子一嗅,一阵清幽芬芳醉人,带花果香,浅淡翠绿,条索纤细,蜷曲成螺状,上面有茸毛披覆,看来十分娇嫩。 想清明前后,黎明即起,在茶坊採茶的女工,例如小香,用指爪掐嫩芽,置筐中覆以湿巾,回去拣走枝梗,又分嫩尖连叶,「一旗一枪」。还有「炒茶」,经理提过,那小香少时,场里提拔她去当炒茶的组长。上网找找看——咦,计算机还没送来? 门铃蓦地响了。 「铃——」 这回不是叩门声?方彼得自防盗眼一瞧。 「导演,计算机有点故障,弄好了。」 原来是副导小吴。他把手提电脑放桌上。 「什么故障?有没有未删走的yin照?」 小吴道: 「有,大量,国产佳丽,大江南北,天山雪莲,洞庭仙境,还有蒙古包,还有碧螺春……」 又笑: 「这些名儿是否好猥琐?咦?原来导演暗藏碧螺春——」 方彼得不理: 「明天几点看景?我加了些茶场的戏。」 「八点早餐,九点出发。」小吴强调:「我给你『叫床』。」又不忘提醒:「改剧本,记着把『鬼』全部 delete。」 「新中国没有鬼。」方彼得自嘲:「我们已知禁忌——一九四九年之前的鬼故事或许开绿灯,『聊斋』不是没问题吗?」 几乎每个导演都在审批的官势下低头。嚣张的、内敛的、资深的、反叛的,无上权威或乖巧圆通,也为「大局着想」,顺应形势。正如成龙,也是影坛大哥吧,他的戏也有不被通过上映。他说:「太自由了,就乱,原来中国人是需要管的!」——这就是「圣意」,揣摩精确。什么「奴才论」?识时务者为人龙。方彼得一路修改剧本,一路自我催眠。有点累,还有点冷。奇怪,空调怎么愈来愈冷?他受不了,怕感冒了?下机后车程颠簸劳顿,简直是半昏迷状态。镜中人影苍白。唉,还是泡杯茶吧。 他注满电热水壶,烧了开水。看茶叶罐的包装说明,叮嘱用家: 「因碧螺春娇嫩细緻,品饮时不能以沸水沖泡,也不宜加盖闷严,令茶汤变熟。应先将开水倒好,稍待,再投放茶叶,便可欣赏『雪浪喷珠』、『青染海底』、『绿满晶宫』等美景……」 果然讲究。 他也怕热,正待水降温,竟听得「托——托——」这回是叩门声。不按门铃的,肯定不速之客——一打开,又是她!方彼得气极了: 「你识字吗?『请勿打扰』,看懂吗?」 「方导,」小香充满热切盼望:「我可以试镜,你着我怎么都可以,喜怒哀乐也行,脱也——」 灯光掩映下,这罗爱香也不算「小香」了,顾影也有点年纪,望卅的女人,还作得起明星梦吗?抑或,这是她挥之不去的前尘旧梦? 一个男人自暗处走出来,把小香曳着,一边责备: 「哎,还不逮着了!又来骚扰导演?不是叫马经理难做么?快跟我走,回厨房洗碗去,走。」 又嚮导演哈腰低首道歉: 「对不起,我侄女儿这里有问题。」他指指脑袋瓜:「想不通,想不开,有病,时好时发——一见导演就迷糊了,什么都记不得,只记得月饼呀茶叶呀还有……」 女子被驱赶,低着头缓缓下楼梯,还有饮泣之声,轻悄又可怜。尖寒的啁啾格外心寒。 方彼得寒意更重。 他把走了好几步的男人叫住了: 「师傅是她叔吗?这儿的厨子?中间出了什么事?小香是人还是——?」 延入: 「进来喝杯好茶,是小香送的茶叶。让我了解一下故事,说不定能帮帮她。」 一拎茶杯子,罗浩就有点感嘆。 侄女儿小香若是安安份份在茶场打工,然后好好谈对象,好好嫁人,生孩子,不是很幸福吗?可茶场中小伙子全看不上,她天生就爱漂亮贪慕虚荣。採茶时一发工资,买衣服买口红买化妆品。打扮给谁看? 场里让她去炒茶,是提升了。在 70°-80° c的锅中,用双手把杀好青的叶子,沿锅壁顺一个方向揉转,一边揉转一边让茶叶散落,掌握轻重松紧的工序,让之揉搓成团显毫。全程三四十分钟,「手不离茶,茶不离锅,揉中带炒,炒中带揉」…… 「可她老抱怨,徒手炒茶劳动强度大,也伤手,不乐意。每回下班就猛擦润手霜,后来还不爱上茶场了。来这酒店当服务员讨人欢喜,小费也多——」 那年,十年前,中秋,来了几个说是电影圈的人,导演副导制片之类。 小香眼前一亮,以为是投身影业当明星的良机,十分亢奋。下定决心,提了月饼茶叶去叩门—— 叩导演的门,也就是叩影圈的门吧? 那房间住了两人。后来又进去了两人。门一关,谁知发生啥事? 十九岁的小香,堕入「试镜」陷阱。先是切饼泡茶聊天念对白,后来不知如何用上了迷药。小香遭四人轮jian。惨不堪言。 翌日四人退房离去。不知所终。午间清洁女工搞卫生,才发现小香衣衫尽去,昏迷不醒,房间一片狼藉,乌烟瘴气,床上还大摊大摊秽渍。小香出了这事,案难破,也羞极了,一度进了精神病院。 后来马经理同情,让她到厨房跟随她老叔,搞清洁,劳动工,不必出来服务见人,讨生活也过得去。一直不婚。 没想到一打听到有导演下榻,彷佛回到从前某日,充满热望。日子过去,梦却不醒。 罗浩嘆了一口气: 「方导,耽误宝贵时间了。改好本子休息吧。你脸色不大好,明天还要早起。」 离去时犹带歉意: 「小香的事,请别放心上。」 还殷懃: 「我给贵客张罗早点去,弄些好吃的提神的,保证满意!」 翌晨。 小吴给方彼得 morning call,打了几回,没人听。 房门外还是贴上:—— 「请勿打扰」 他们先到餐厅用早餐,等了好一阵,也不见导演下来。 「奇怪了,方导一向勤快有分寸,难道开了通宵改剧本,一睡不起?」 监制沉吟: 「还是催催他,抓紧时间。不是约好负责人领着看景吗?」 一阵,接手机,小吴报告: 「门铃响坏了,门也几乎敲破了,没人应。是不是出去了?还是出事了?」 他们请酒店给开了锁。 房中空无一人。 剧本已经修改好了。计算机还未关。这剧本已无半个「鬼」字。肯定可以过关。 方彼得终于完工。大伙有工开,电影可以拍了—— 忽然来了一个人。鬼一样。 是公司小型面包车的司机。他气急败坏,一拐一拐的冲上来,头上包扎得像半个木乃伊,手脚也有纱布,还渗出血渍。看着恐怖。司机自医院赶来剧组。他昨天在机场接了导演方彼得,然后朝这酒店直驶。马不停蹄夜奔。 「谁知途中出车祸了,车子毁了,我和导演都被送进医院去——我急救后躺了一宵,能起,马上赶来。」 他告诉大伙一个不幸的消息: 「方导——方导他在送院途中失血过多没气了。手中还紧紧抱着包包中的本子。说,剧本还没改好——」 床上没有睡过的痕迹,室内完全没有体温气息。桌上有杯碧螺春,剩下幽幽的绿。人走了,茶凉了,鬼,也专业地完成任务了…… (完) 李碧华- 枕妖 2011-04-25 16:50:27 枕妖 <原载香港一周刊 2007年 9月 13日> 「1031、1032、1033、1034……」 邹静怡这大半年完全不能入睡。晚晚瞪着天花板数绵羊。
第16页 失眠的困扰不比她的创伤大。她已经无法把床头的灯关上,她怕一个人在这空间,再小的睡房也变得太宽、太大、太无边无际和空虚。 把一切处理好后,还得收拾心情上班。 办公室的同事们体谅她的不幸,尽量不提,免她感触。休息室中如发现有关新款汽车的杂志,都马上收起来。 记得那天静怡在赶一份文件时,忽接噩耗。她飞奔离去,像个疯子。大家后来才知道,她的男朋友阮浩康,交通意外丧生。 新车才下地三天,阮浩康还兴致勃勃地享受风驰电掣之乐。他守交通规则,也没有醉酒驾驶,更非飈车出事—— 「怎么是心脏病?他自己也不知道,一点迹象也没有!」静怡泣不成声,「为什么一个活生生的人,突然心脏停止几秒钟,陷入昏迷?就这几秒钟,车子失事撞向石壆……为什么好好的,就死了?」 阮浩康「猝死」,死因无可疑。 像很多人游泳、行山、做运动、焗桑拿、慢跑步……毫无心理生理准备,忽然一命呜呼。 「他又没有病痛,常常去打羽毛球,打机可以通宵,还计划明年与我到西藏旅行,连高山症也不怕,为什么会死在这几秒钟上……」 她不肯相信,难以面对。 直至他化作一撮灰,她还是接受不了。日子一天天过去,情绪依然低落。若家族遗传,尚可提防,但隐性心脏疾病,竟措手不及。意外如每人不可逃躲的噩梦。 从此她就睡不着了。 「我数了28457头绵羊,还是眼瞪瞪等天亮。」静怡憔悴不堪:「当然最初还是蒙矇眬眬的,不过不能『入睡』,昏沉地又醒来,不管躺在床上多久,都感觉没有睡过。」 「静怡,」同事美宝告诉她:「我问过二哥,他是心理医生,他说,传统的『数绵羊』催眠法,应该由大数至小,所以你今晚要从28457倒数至1。还有,如果放松身心,连续做几次深呼吸,也会容易入睡的。」 「不如你去看看心理医生吧?」静怡的妈妈曾道:「也许美宝的二哥帮到你。」 「我不用看医生。」静怡勉强一笑:「自己知自己事,只要我『放下』,就可以了,别担心。」 生离死别需要时间疗伤,缓缓的,微风细雨式。 活着的人总得如常生活。如果一直凌晨三四点仍然眼光光,翌日工作便受影响。同事或者体谅,上司也不可能长期姑息。 ——她只求一觉好睡,重新出发,好好过每一天。 大半年仍未脱。 报上有报导: 「美国科学家发现,睡眠时间长些,可以减轻身体痛楚,每增加一至两小时,效果等于60毫克止痛药。」 「不是多睡一点,而是可以入睡。」她嘆一口气。只是心灵的痛楚…… 大家尝试用轻松的语气来开启她: 「睡前有『七不可』,你知道吗?」 各人便在数:—— 不可生气。不可过飢或过饱。不可喝咖啡或茶。不可作剧烈运动。不可过冷或过热。不可让被子蒙头。不可回忆…… 她当然明白,尽量不回忆,方可尽情进入梦乡。 「但——」热心的美宝道出关键:「一个好的枕头会帮助入睡。」 「这倒是真的,先不说情绪高低,如果枕头不好,影响睡眠质素,醒来还浑身骨痛,甚至头痛。」 他们介绍静怡到各家寝具店选购适合自己的枕头。 有人用过智能太空枕、圆管枕、3d立体健康枕、磁石枕、羽毛枕、雪豆枕……有些比较硬,有些比较软,有些还含什么负离子。原来枕头那么贵,上千元一个好不唬人。她试过,无效。仍失眠。 静怡忽然明白了。 她必须更换全新的枕头——因为旧的,无论用什么方法清洗干净,上面还遗留他的气味。 是的,不是厚薄软硬大小,不是承托力,叫她长夜难眠的,是空气中若有若无的味道回忆。 她给自己买了个香熏枕,弧形内弯、波浪枕面和千眼透气孔是其次,她选了熏衣糙香味,倚仗它带入甜梦,好好睡一觉。 这个枕头令她有一点点放松的开始——但还是无法深眠。入睡慢,只有浅浅的休息,之后不能自控,满怀悲苦的张开眼睛。 她抚抚自己的脸,一个人不开心,即使在睡梦中,原来眉头是紧锁的。 她抚不平那道皱褶。 人生占了三份之一是睡眠,长此下去,怎么过?不止她憔悴,连妈妈也为此消瘦了。 「找不到更好的男人,也找得到更好的枕头吧。」 她有点歇斯底里,也是精神寄託,非要找到一个好的枕头才罢休! 这天下班后,她抱着一个尚未拆开保护膜的枕头来到专门店。 这个最新出品的透气健康甜梦枕差不多八百块,但订明若不拆封,试睡七日内可以退换。她用了三天,心知不合适,所以来退货。 店员服务态度很好,没给她晚娘脸孔,还殷勤地推介另一些产品。 「你可以试试这个女性专用的舒适枕,它分两种厚度,可以配合平卧和侧睡,承托颈椎——」瞧客人兴趣不大,便改口:「也许上回的香熏味道不适合,你可以试试药枕。」 药枕? 「对呀,不过药枕是中国古式的,有些客人认为不合潮流,也受不了药味。」 她对邹静怡说: 「小姐,请过来这边。」 有个小小的专柜,放着数量不多的枕头。 店员微笑: 「因比较少人问津,所以没放当眼处。」 又道: 「你试试,或者有意外之喜。」 还没拎起枕头,先见一首诗: 「採得黄花作曲囊, 曲屏深幌闷幽香。 唤回四十三年梦, 灯暗无人说断肠。」 静怡捧枕一嗅,说是「药」?但一阵奇香,十分吸引,令人神迷。她毫不犹豫: 「我要这个枕头。」 店员有点讶异:「是这个吗?」 邹静怡问:「有什么问题?」 「没问题。」她笑:「不过一般顾客觉得味道重些。」 「味道很香呀。」静怡拥之入怀,用力嗅吸一下:「隔着包装袋也透出香气,我很喜欢。」 「是的,一定要自己喜欢才行,因为你是用家,晚晚有亲密接触。」 「或者是缘份吧。希望这个药枕能治好失眠。」 「小姐,要一个还是两个?」 静怡一怔,忽地想起猝死已大半年的阮浩康。她定神,不要想,想也无用。 「要一个。」 「这是最后一个。」店员殷勤:「属于你了——如果多要,我们还得向厂方再订。」 「一个够了。」静怡道。 这是一个以纱布包裹着一大堆黯哑、干瘪、枯藁植物尸体,但芬芳迷人的药枕。 「里头有杭ju花、冬桑叶、野ju花、辛荑、桃叶、薄荷、红花……我也数不清,总之都是令情绪平伏,解忧郁的良药。说明书上都有的。」店员送她出门:「祝你战胜失眠!」 静怡把药枕拿出来,换上附送的枕套——棉布做的,手摸上去,细密而顺熘,软、暖、香。头枕上去,一定十分舒服了。 说明书写道,药枕是利用能芳香开窍、活血通脉、镇静安神、调养脏腑、和合阴阳的药物,让人在睡卧之际,不知不觉,得到治疗。 静怡轻轻把枕头拍松,放置理想,寄託它带来好梦,让她好好睡一觉吧。 枕头透气性能很好,干干的,慡慡的,传来阵阵幽香,调匀了她的呼吸。香气自皮肤、窍孔、黏膜……一呼一吸之间,慢慢地渗透五内。 之前她目不能瞑,或有寐易醒,醒后再也无法入睡。头晕乏力,精神萎顿,还有长夜泫然。这个晚上,却有好梦相伴。 是个天真满足的好梦:最爱吃的芒果布甸、大学毕业后的庆祝会、摩天轮、中了奖、圣诞礼物、蓝天白云……梦中的她快乐无忧。 「铃——」 一阵噪音,原来是床头的闹钟。她蓦地醒来,一觉到天明!赶快起床上班去。 濒行,她拍拍这个新伴侣:「谢谢你!」 把药枕的奇妙介绍给同事,大家都为她高兴。 「不过,」他们说:「我还是不要试,我怕了药味,小时最恨喝苦茶。」 「不苦。」静怡道:「是甜的。」 「好好享用吧。」 接连的一些日子,她的抑郁纾缓了。尽量不想伤心的往事,如获新生。 ——不过,其实,她也希望梦到阮浩康的。 「你给我报个平安,一路好走。」 这个晚上,梦中出现了已逝男朋友的笑靥。
第17页 新车下地,二人在高速公路上飞驰,她抓紧他,尖叫:「太快了太快了!阮浩康,你这杀人凶手!」 车子速度稍减,浩康伸过一手来搂着她:「不要怕啦,我不会让你受惊过度做吓死鬼的。」 「非礼呀!」静怡故意推开他:「司机犯规呀!」 还喝令他两手把着方向盘,不准造次。一脸得意,笑得开怀。 腾云驾雾的二人世界……如人间仙境。 ——这是她首次在梦中见到浩康。 因为,这是他车祸丧生以来,她首次睡得昏沉。 谁知…… 梦中的阮浩康忽地用力一推:「静怡静怡,快醒!」 她一惊而醒。四下环境陌生,天花板也变了?,睡得太香了,连人带枕,由床头移到床尾。静怡失笑,连忙搬回原位。 「好梦由来最易醒。」 她嘆一口气:「真不愿醒来。」 也是上班的时候了。 从此,她抖擞精神上班,但夜里非常渴睡、恋枕。 不但不再失眠,还天天企盼上床寻梦。 都是甜蜜好梦。没作过噩梦——噩梦彷佛全被吃掉了。 星期六日,没什么事,她就沉溺大睡。一睡廿四小时卅六小时四十八小时。全屋的灯关上,大白天也拉上了遮光帘,香暖舒适的枕头,紧贴着脸,气息相通。 人睡着了,极度不设防,乏力而软弱,不知人间何世…… 果然是个好枕! 静怡一点也不知道。 每当她进入瘫软状态,陷于好梦中,她四周便浮现一些奇诡的影儿—— 一大群面目模糊的影儿,全是深沉的黯绿黑黄,全皆干枯妖异。无声地围着她,吸入她的真气,一下一下,像享用着美味的晚餐。一下一下,一口一口:「好香呀!好甜呀!」 它们吸着吸着,还道:「别让她醒过来。」 吸入真气后,有几个影儿身上某些部位,变回鲜妍的颜色,如同有了营养和生机。 「总是不够,唉,不知等到何年何月?」 「再换些人,一两百年应该可以了吧。」枕妖道:「现在才过了四十多年。」 「我们同在一个枕,就是同坐一条船,有福得同享。」 正当枕妖在享受时,静怡也在「享受」呢。 但这回,梦中欢聚的阮浩康拼尽全力地摇她,恐惧大喊:「静怡!静怡!千万不要再睡了!快醒!危险!不要睡!」 她任性地笑着:「我只有在梦中才与你相见啊。我不要醒!我不走!我要跟你在一起!好好过日子!」 星期六日过去了。星期一,静怡没有上班。到了星期二,经理问:「邹静怡什么事请假?」 「她没通知请假呀。」美宝回答:「电话也没人接听。」 「去旅行散心吗?抑或病了?还是出意外?真没分寸!」 「……?」 四天后,几个同事和静怡的妈妈上门探问。 拉开窗帘亮了灯……大伙惊惶失措:「静怡!」 她完全没有反应。没有一丝气息了。 大伙合力摇撼,不断呼喊,马上报警…… 静怡紧拥那个芬芳的枕头。嘴角还挂着甜蜜微笑。 她不愿醒。 枕妖也不愿她醒过来。 永远的好梦。黑甜之乡。 李碧华-夜诊 2011-04-25 16:42:39 夜诊 <原载香港一周刊 2008年 5月 25日> 她在医务所门外,发现这辆车子。 当晚扬长而去的车子,车牌大概是「?k?692」,虽然部份看不清楚,但是这个了!颜色也对,深灰——她化灰也认得。肯定是。 终于找到了。 之后,便得找出它的主人。 端详一下玻璃门上的告示,应诊时间是「10:30-24:00」,看来医生是个工作狂,也许是挣钱狂。 有他的简历:「1999年医学院毕业」。应在三十出头的黄金岁月。人人都有他的黄金岁月……何慧欣脸色一沉。 钟展国医生的医疗服务范围很广,包括「全身检查、疫苗注射、外科小手术、验血、x光心电图、血压高、糖尿病、脱发、哮喘雾化治疗、验孕、通经……」但最擅长诊治心脏疾病。 何慧欣推门。 抬头一瞧,大钟时间是「23:55」她的「时间」。 「医生还没下班吧?」她问:「门外车子是他的吗?」 「对呀。」护士道:「现在还有病人。你可以看病,超时少许不要紧。他晚晚都不准时收工的。」 生意滔滔? 太不公平了。 「请先填表登记。」 她写下了。「何慧欣、廿四岁、地址……电话……」 「身份证。」 「哎真失魂,匆忙间漏了带——」 「何小姐不是住这区的?」护士有点诧异。 「我来探朋友,忽然觉得不舒服,他介绍我来看钟医生。身份证一定遗漏在他家。覆诊时后补好吗?」 「你什么地方不舒服?有发热吗?」 「心跳一下子加速,呼吸有点困难——现在好些了,不过一定得看医生才放心。」 「也对,钟医生是心脏科的高手。」护士笑:「即使心不跳了,他也有办法。」 「是吗?」她淡然:「有这个先例吗?」 「有呀——」 此时上一位病人出来了,护士忙看药单和病历。又把何慧欣的登记表病历卡送进去。 快了,就快可以见到这个人了! 她记得那个晚上,急症室的当值医生是这样同她妈妈说的: 「猝死的事件,近年常有发生。因心脏骤停引起,没有任何准备。大部份是血液不能流到心脏肌肉,导致病人心律失常,足以在数分钟内暴毙。死亡时间是十一时五十五分。」 「但……欣欣才廿四岁,又不抽菸又不喝酒……身体很健康……」妈妈号啕大哭,悲痛欲绝:「才刚刚开始工作,连男朋友也未有……」 甚至没有「明天」。 医生安慰她: 「可能患有隐性心脏病或先天心律不正,才因失救致死。你们没发觉,不知道……」 妈妈没听完死因报告,已经昏过去。 出殡那天,连殡仪馆中的职员和堂倌,也有点惋惜。绮年玉貌的少女,就这样猝死在午夜街头。父母家人,同学们同事们都不信,捨不得,哭得十分伤心。 青春的丧礼,烧衣纸扎品是高画质电视、最新型号计算机、汉堡包薯条可乐、环游世界的机票、刘翔的跨栏夺金照片、游艇、化妆品、四季时装、波鞋……还有一座桑拿浴室。因为她爱焗桑拿。 火光熊熊中,阴阳永隔。 那晚,与同事阿咪、露露等人开完会,累得很。如常去桑拿和按摩,纾缓一下。 开开心心出来后,她俩赶搭地铁。三人分手,何慧欣在附近截辆的士回家。等了一阵…… ——蓦地驶过一辆深灰色的车子。 超速,在寂静的街道上风驰电掣。 向她冲来。眼看要出车祸了,她惊恐得手足无措,心脏狂跳,像自咽喉蹦出来。脑袋一片空白,僵立着—— 那冷血无良的夜车完全没有煞停的意思,在她身边猛擦一下,又箭一般远去。魄散魂离的她,只看到车牌是「?k?692」。 「砰!」 支撑不住急变,整个人重重摔倒在地,无法起来。从此不再起来,心跳停了。她没有瞑目。 阿咪和露露在灵堂上哭得最悽厉,她们自责: 「会不会因为焗桑拿,令她血压提高,心跳不正常?——都是我们不好,害了欣欣!」 不是桑拿,也不是隐疾。但静夜中完全没有目击证人,除了自己,根本无人知悉死因。她是受惊过度而猝死的。你们会认为一切只是「意外」,但一个含冤莫白地撒手尘寰的亡魂,永远不甘心! 是那辆车子的主人,害她一命。 怀着怨恨—— 年轻的生命结束了。充满弹性温香的肉体化成灰烬。 火化后,灵灰阁仍未有位,需等大半年。家人把骨灰寄存在长生店,等待安排。亲友可于任何日子朝九晚五,带鲜花水果来拜祭。 这些暂时存放的灵位,月租由六百元到千多元不等,视位置和数字而定。妈妈哽咽: 「只得欣欣一个女儿,得选个好位。即使暂存,也住得安安乐乐……」 他们选了好意头的数字:「136」,希望她来世三三不尽六六无穷,别像此生一样,天妒红颜,鲜花早凋,一下子到了尽头。 长生店方面为她挑个良辰吉日,把骨灰安放——因为还不是正式的灵位,所以骨灰用一个胶袋装好,外头挂了名字牌。暂时整袋放进骨灰盅内。
第18页 负责的职员陈小姐告知: 「不拆胶袋为了安全。万一出意外,那个盅裂了碎了,骨灰也完整一袋,不会洒了一地。」 又道: 「到灵灰阁永久灵位定好了,请师傅开光才——」 话还未了,那个月白色的骨灰盅,竟然在她手中无端迸裂! 所有人吓得目瞪口呆。 「欣欣不肯走!她不肯走!」 在家人吃惊又悲痛的哭声和私语中,何慧欣十分明白:不把仇人揪出来报复,她怎么走得甘心? 「何太,」陈小姐双手僵硬勉定心神:「看来要为她打一堂斋超度了。」 不! 谁也超度不了。 她今晚已经找到他! 「冤有头,债有主。」何慧欣心想:「世事必有因果报应。你让我受惊暴毙,难道我不可以把你吓死吗?尝尝心跳忽然停止的滋味吧!」 上一位病人是个老婆婆,自己已是打烊前最后一个了,下手很方便。 正准备推门内进,只听得在交费时,护士说: 「阿婆你有长者卡,我们医生优惠老人家,七折收费,诊金连两日药,收一百四十元。」 「呀,钟医生真好!」阿婆感激不已:「祝他身体健康!」 「医生当然要身体健康,否则怎可为你们诊症?」 何慧欣对面的钟展国医生,卅出头,长得斯文俊朗,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来沉实可靠。 他问:「小姐,你什么地方不舒服?」 「心。」 「是跳得急?跳得弱?有没有痛楚?」 「是心忽然不跳了。」 「哦,」医生微笑:「不要紧张,不要杞人忧天,我尽量帮你。」 透过听筒,她心跳真的很弱。 「脉弱,奇怪。之前有过什么病?」 「一直很健康。」 「别自以为是,还是检查一下吧。」 一看时钟,已过子夜。 何慧欣道: 「已到下班时间,不如明天才作详细检查吧。」 「心脏病可大可小。」 「咦?」何慧欣瞥到桌上有个水果篮,还有张a4那么大的感谢卡:「这是你的礼物吗?」 「对,病人康复后送来的。」 看下款:「谭晓东」。 「怎么用粉红色卡片?」 「像个男性名字吧?其实是个女的。」 「哦。」 「她也是心脏出问题。在朋友家过生日,忽然呼吸急促,朋友找到我的卡片,那晚还飞车去作些急救。当然最后得送医院,但我还是帮到一点忙,否则人很容易便猝死。」 「哪一晚?」莫非是自己那晚? 「忘了日期。」医生道:「个多月前吧。」 又强调: 「所以你不能忽视,只怕有隐性疾病。」 他按铃:「林姑娘,为她量量血压——」 转过身来抬头一看,对面的病人走了。 「林姑娘,病人呢?」 「不见她。」护士笑:「一听要检查,怕得走了?讳疾忌医?」 挂号处放下两张百元钞票。 「还没开药呢。」 何慧欣「钱」太多了。家人亲友希望她在阴间可以过富裕充足的生活,补偿现世来不及的享受,都烧了大量各国货币:美元、欧元、加币、澳币、纽币、日圆、人民币、港币……很多的钱,很短的生命,一腔怨恨—— 不过,她对仇人的怨恨,似乎略有改变。 那辆深灰色黑夜中飞驰的车子,夺她一命的惊吓,主人却不如她一直深恶痛绝那么坏——他甚至还是救急扶危的好医生?他为了一个病人,忘记自己下班时间,没想到一回夜诊,令陌生路人心脏骤停?也许这是天意,也是不幸,她只是在电光石火间,错认了无心的「凶手」。那个车牌决非线索,还误导了复仇的鬼。 第二个晚上,她又来了。 先向护士道歉,再向医生报告: 「我昨晚好了一点,所以不等你们检查。而且我担心费用高,一时带不够钱。」 「别担心。」钟展国安慰她:「看来你刚出来工作不久,医药费得花上一笔。不过你脸色苍白,指甲也带灰,还有黑眼圈,加上上回的心跳状况,有病还是详细检查好些。」 她瞅瞅墙上那张表: 「心电图 全血计数 血球沉降率 血糖 胆固醇 肾脏功能 肺部x光检查 b型肝炎菌 肝脏功能 尿液常规检查 粪便常规检查 隐血化验(大便潜血) 血型检查 河猴因子 痛风检查 ……」 足足十多廿项。看,这便是一般生命有限的臭皮囊,日夕担忧事宜。她早已化灰,如何应付这些烦琐的俗务?她可交出什么?她连「吃喝拉撒睡」基本的功能也失去了! 医生见她面有难色,沉吟一下: 「这样吧,标准全身检查不可或减,做足了,收费是$1,500,我给你打七折。」 一笑:「这是长者优惠。」 何慧欣苦笑: 「我当然是已过完一生的『长者』了。」 她忙道: 「今晚不要,十二时了。」 「你能安排早点来吗?预约一下时间,空腹来。说是『夜诊』,总不成是最夜的一个。」 又叮嘱: 「我看你的内脏累极了,工作不要太辛苦,所谓『长命工夫长命做』,身体是本钱,健康最重要。」 「是的,我身体很不行。」 她想:「是长命工夫没命做。」 「饮食方面得注意。」他体贴地:「我有个习惯,尽量在晚上七时前吃好了,之后不再吃难消化的肉,更不吃消夜。若肚子饿,便吃一个苹果,这样肠胃可以减轻负担。看,这个东东送来的果篮,大部份是苹果。」 他信手取一个,递给何慧欣。 她接过了。 这个苹果又红、又甜、又香、又重。 第三、四晚她按捺住不来。 第五、六晚…… 她什么地方也不去,只在人间徜徉着,飘荡着,企盼每隔数日来聊天、谈心事、看医生——夜诊,成为她唯一的精神寄託。钟展国医务所,已是她在阳间唯一去处。 不知不觉间,她又来了。 为什么? 为什么换了医生的名字? ——「沈志强」 「钟医生呢?」她追问。 护士答:「沈医生也一样,你是覆诊吧——」 「不!」何慧欣脸色一沉:「我要见钟医生,我一定要钟医生,他到哪去?」 护士还未回答,何慧欣忽地提高嗓音: 「我是钟医生的病人,我只要他医我,除了他谁也不要!」 连自己也大吃一惊——何时开始,钟展国成为她在人间唯一「精神寄託」?这是自欺的词儿,难道,她已恋上他?一见钟情?化恨为爱?从来没有过的失措,死人的心不再跳,奇怪,还是有「心跳」的激情。 「陈姑娘,请你告诉我,他到哪去?是不是以后由沈医生代替?他……」 护士微笑: 「何小姐,钟医生最近接受家庭医学专科培训,每逢星期三上课和实习。这天由沈志强医生负责门诊。」 同事邓姑娘道: 「很多病人都知道。也许你新来,又不是街坊,所以不清楚。」 「他会回来的?他星期四回来?只星期三不在?」 像个天真又惶惑的小女孩,生怕失去依靠,问得有点弱智似地。 「对。」护士解释:「培训期间有此安排。何小姐先挂号,沈医生也是心脏专科。」 「我已好了点。」何慧欣回复正常,放心了:「下次再来吧。不急。」 强调: 「除了星期三,对吗?」 刚想出门,又回过头来,闲聊: 「钟医生那么忙,门诊时间又长,他女朋友没抱怨吗?」 「这是医生的私隐呢。」两位护士相视会心。 「唔,我随口问问吧。」 护士大概心知肚明。这种情形并非第一次了。陈姑娘在医务所工作了三年半,钟医生确是「极品」,连她自己也一度心猿意马。 过来人,怎会不晓得? 她饶有深意地对何慧欣道: 「幸好钟医生的女朋友是在美国旅行时认识的,也不是他的病人,所以没有『犯规』。」 前半截是叙述,后半截才是重点。犯规? 「医生有『专业守则』,规定不能与病人建立任何亲密关系。否则会被『钉牌』。」 还故意借题发挥: 「上回那心脏病发的女病人,感激医生急救,出院后不断送礼物来,还约晚饭。医生只肯收一个水果篮,后来把她转介给另一位医生。」
第19页 何慧欣记得,是唤「谭晓东」的病人——她还送他a4大的粉红色感谢卡! 提醒得再没更明白的了。 她淡淡一笑。不语。 只消离开现场,她一定成为护士们、药剂师和清洁阿婶嚼舌的「痴缠女」,她们一定在背后取笑她,揶揄她,还设计离间她,叫她死心。说不定因为妒忌! 「专业守则」?谁理会? 哼,这只不过是「人间」的规矩,什么医生病人,什么滥用职权,什么追溯期三年,什么……一切规矩在一只鬼身上,行不通! 她开始电话预约,等他。确定他在,才进门。 护士以奇特眼神看她一眼,进去医生房间好一会。若无其事地招呼她: 「何小姐,请进。」 钟医生抬头,如常展示关怀的微笑,为她诊治。 「情况好多了,如没有特别的不适,心跳加剧或痛楚,就——」 她生怕被拒诸门外,视同陌路,一阵慌惶,呼吸又急速了。钟医生一边安慰一边指示: 「放缓一点,对,吸——呼——吸——呼——」 「我又发病了。」 「何小姐,这样吧,你需要多一角度诊治,如果你同意,我想向你推介沈志强医生,他有二十多年的经验,是我学长——」 「我不同意!」 何慧欣拼尽全身力气: 「我不要别的医生,我只要你!」 此时房间的门适时被护士推开,她来「陪诊」。 还有意无意地提醒: 「钟医生,后面一个booking因病人在铜锣湾堵车,赶不及,临时取消了——connie小姐问,如果可以提早收工,是否陪她买父亲节礼物?」 「可以。」钟医生极其简洁,但又正中要害的回答。 可以?那connie,是他女朋友?陪她买礼物?父亲节?——多么亲,一家人似地。自己是谁? 是多余的第三者。 苦苦纠缠却连一口活气也没有的枉死鬼。 连交男朋友的资格也遭剥夺? 看上一个「误杀」她的凶手,却招来诸般阻挠、瞧不起、想方设法摆脱?医生与护士还合谋,你一言我一语,好让她知难而退? 人已死,心不死! 好不容易动了真情,又可经常见面,向他倾诉心事,治疗心病,吃一些根本不会发挥作用的药,但心灵充实,一天比一天喜悦,总想见到他,听到他的声音,吃到他送的苹果……她又怎会「自动退出」? 她已一无所有,当然活在自己的世界中。 既已原谅他,包容他,难道不可以爱上他?短暂相聚已不满足,他是我的猎物,任何障碍,必须剷除!为了我的「唯一」,必须尽快得到他!必须! 这不是妄恋,也不是个虚拟错乱、恍惚迷离之境界,这是在阳间徜徉的目的。不达目的,誓不甘休。 当何慧欣电话滋扰过十四次,又上门苦候时,钟医生总是出诊、预约排满、提早收工、休息、放假……他避开这个面目日渐憔悴狰狞的年轻女子,他对她没有一丝转圜余地,走后门脱身。如此决绝,才可免除不必要的后患。 她开始等他下班、跟踪他、在阴暗角落尽情任性地看他,还有他的女朋友,说七八时之后不进食?他陪她吃台湾清粥小菜呢……忍不住了,妒火中烧! 不能无止境地旁观了,相思煎熬比心脏病还要痛。还是付诸行动,掠夺过来,大家一起在阴间成为一对吧。 十二时正,24:00。 医务所打烊,灯一一熄灭。人人下班,都累得回家倒头大睡。 无家无主的孤魂,何慧欣倚在钟展国那深灰色车子旁。就是这辆车——夺命工具,也是成就因缘的红娘。 她将会编个藉口,装作病发,生死一线,求他送她一程。上车后,二人困囿的空间,他逃不了。 把煞车弄坏,制造意外?展露恐怖面貌,实时吓死?道出亡故真相,动之以情,同归于尽,把他带走?…… 门开了。 钟医生出来了—— (完) 李碧华-相士 2011-04-25 16:32:57 「相士」 2009年10月15日 「大上海」旅社虽唤「大」上海,可规模不算太大,而且在这十里洋场,名为「大上海」的旅社在广东路四马路(福州路)一带已有两家。好些食肆、旗袍店、理发厅……甚至彩票公司,也自诩「大上海」。 这家旅社建于民国十三年,已十年有多,不新不旧,可它地区好,男女来宾都爱来此开房间,图方便,每回光顾,服务员都垂着眼木着脸,识相不多言。 生意好着呢。比那些高级「饭店」欧化酒店还胜一筹。 他们的客人并非靠外埠旅客,反而海上一班「写意朋友」消遣娱乐,呼朋引类,偎红倚翠的阳台,实在不需要张扬——「写意」为上。 柜檯的服务员瞅着一位戴着墨镜一头摩登烫发的高大女子离去。她叩「 218」的门,进去约莫三四个小时了。他从眼角余光目送,知是上门的时髦烟花女子。他会心地不管闲事,只看一下客人名单,「 218」是位唤于哲的旅客,多是假名儿,谁会查证?来自武汉乡巴佬,一身黑衣,出手也算阔绰,开房间时给过他小费。 上海滩乃纸醉金迷之花都。ji院分好几等,最高级的是「书寓」,其次是「长三」,下面还有「么二」、「花烟间」、「淌排」、「咸肉」。外来旅客,哪有闲情和时间与「先生」和「倌人」周旋?都召来短聚。 服务员认得这背影,道是「女相士」上门论相算命拆字——烟花女子名目五花八门,近日流行这个。进屋关上门,还不是一样的买卖营生? 只见「女相士」裊裊离开,带点阴阳怪气。他笑了笑,有人喜欢高头大马丰满腿长的,有人专挑娇小玲珑小鸟依人,萝蔔青菜各有所爱。 女子随那一阵「双妹」花露水的香气远去。做完生意仍刻意装扮添香,看来「相士」赶下场了。 ——她并非赶下场会瘟生,装作气定神闲,其实墨镜中透出一丝紧张,直至远离旅社,走到轧闹猛的南京路一带,方吁一口气。 先到「老大房」买了大包熏鱼,加瓶黄酒。人人都说上海老店的熏鱼「透味」,柜檯横边竖立一块金字朱漆的木牌。既来一趟,怎能错过? 之后上了单辫无轨电车,不管啥站,上了再说。任从电车行驶,目的是胡走乱荡不辨行踪。失笑:「土包子少见多怪,没坐过大都会的电车,还避免携带铜钱金属,以防触电危险。」 下电车后,找到一家旅社,开个房间先住下,登记名字是「菱青相士」。店方心照不宣。夜了,此刻买不到宁波或者福州的船票,还是先休息一下明日安排吧。 来到上海,本来以为手上有点钱,快活一阵子再找出路。谁知出事了,不得不走。 是一条人命! 「大上海」旅社的清洁女工在午间为「 218」打扫卫生和更换开水壶时,一直没人应门: 「徐先生,在睏觉么?徐先生——」 昨天给递上热毛巾,他小费不吝啬,女工怎肯放过侍候机会?而且心知客人昨儿晚上召来女相士相聚,得收拾一下吧—— 再叩门,仍无反应。 不对劲! 服务员加入叫门阵营。没人应。终于开锁……一众脸色煞白,床上躺着一个尸体。 根据登记资料和旅社中人的供词,警方只能循这个方向侦查:—— 床上躺着的尸体,男性,脸容被划花,颈上有捏过的瘀痕,此乃致命原因。外来旅客身世不详。开房间时用「于哲」名字,只道住三五天,未定。行李有被搜掠痕迹,钱财贵重物品皆不见,箱子上的名字,与登记名字不一样:「徐康」。 死者是徐康,凶嫌应是一度进房共聚之女子,身形高?、浓妆、烫发、戴墨镜、拎手提包。离去时甚从容,故未引起怀疑。上海滩烟花女子如过江之鲫,据统计,民国十年租界里有ji女六万多,到民国二十年,已超过十二万。 警察问: 「你所见之女相士朝哪个方向走去?」 服务员缩缩势势道: 「从四马路朝南京路那头,可没特别留意。转眼就消失了。」 「以前见过她吗?」 「好像见过,又好像没见过——她都戴墨镜,样子看不清楚。」 「有什么特徵?」 「气质谈不上高雅,可体形却健美。」 「仔细说说穿的什么衣服?」 「改良旗袍,水红水红绸子,硬领头吧?别了个别针,珍珠,是珍珠吧?高跟鞋,当然,穿了特显高……」 人人都以为ji女杀了嫖客,然后劫财逃亡。
第20页 人人都以为死者是来历难以查探刻意隐瞒身份的过客,真名徐康。 人人都知道,上海滩头天天死人。这又是一桩悬案。破不了,但无人追究,亲朋戚友想不到他在异乡出事,根本没人可通知。 旅社方面,当然三缄其口,只字不提,以免影响生意。 任何一位老闆,打开大门,当然希望客似云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业务竞争大,ji女多有黑帮流氓作后盾,服务员话多了,老闆不悦。 不过到底是命案,翌日成了报章头条。 ——打开报章细看头条的,就是徐康本人。卸下旗袍,脱去高跟鞋,妈的!多累! 他已身在从上海开往福州的客轮上,吃着熏鱼喝着黄酒了。船已启锚,船体缓缓漂离码头,顺流而下。 三天前,他才从武汉乘搭客轮来这着名的冒险家乐园,背一条人命逃亡。谁知今日又得避走南方。将计就计也罢,徐康改名罗端,是个男子名字,那女气的「菱青相士」,随着退房间,换装束,已成过气。 而死在「大上海」 218号房间的男人,究竟是谁? 徐康(一度改名于哲,再改名罗端,日后或另有新名字,天晓得)三天前自武汉上了这客轮,缓缓驶向上海。沿途是长江美景,很多乘客都走上甲板,悠闲地迎风赏山赏水——只徐康没那个心情。 一身黑衣的他,刚刚做了大买卖,说「买卖」,其实不花本钱铤而走险。他吊在一个银楼商人后头,原本摸了底,知道当日在银行提取了一笔钱,跟到僻静处抢劫就走。 虽已是民国廿多年,文明进步,可社会仍贫富悬殊,武汉仍是穷困城市。像徐康之流,得不到民国政府好处,都靠「自力更生」。之前,他已下手多趟,每有斩获,可以花上一段日子。钱花光了,再物色对象。 他用刀子抵住商人脖子,抢了公文包包便跑,谁料苦主极力挣扎反抗。 「找死!」 徐康见事急,吐口唾液给他一刀,抹在脖子上,很快不吱一声不支倒地,血冒涌而出,还带泡泡。 既已出人命,他当然逃亡。 认定了上海滩。这冒险家乐园对他而言,「冒险家」言之尚早,可逍遥法外先到「乐园」见识一下。怀里揣着巨款,胆子就壮。暂避风头享受一下。 基于本能,徐康站在稍为远离人群的地方,四下打量,以免成为通缉犯也不自知。眼睛像是浏览长江景色,亦不遗漏甲板上各人一举一动。一切没有异样,看来他是逃出生天了,真好运! 客轮泊了码头,徐康确定自己完全没事了。 先朝上海最繁华的地方走,饱餐一顿。咦,看到小姑娘在兜售。 「这是什么!」 「先生,买一条『江南票』吧,看你红光满面,一定会中奖。恭喜先生发大财!」 「奖金有多少?」 「头奖有三万哪先生。」 小姑娘见他有意,又推销: 「除了『江南票』,还有『大利票』,还有『陕西奖劵』,还有『娱乐票』,还有『大好彩』……」 原来上海滩头彩票名目如此茂盛,博彩的人亦寄予厚望,祈一票独得。徐康一忖:「初来宝地,也买个彩头图个吉利,说不定运气好再捞一笔横财。」当下掏钱买了几条,放口袋中。又问: 「附近有啥旅社好下脚?」 小姑娘手一指: 「福州路,我们唤四马路那头有家『大上海』,就在南京路后面。方便。」 正往后面走,忽然有一物件拦在徐康跟前。 一瞅,是把摺扇。 持扇的是个貌不惊人的老头,问: 「无毡无扇,神仙难变。先生是外地来的?买一把摺扇么?」 「莫名其妙,谁要买扇?」 「买把扇,搧走黑气迎红光。」 又作势端详一下: 「先生,恕我直言,身上有点腥味,印堂有朵乌云,想必需要冲沖喜添点彩,对吧?」 徐康不动声色,只微笑: 「江湖术士!」 其实心内忐忑,莫非是个「生神仙」? 「先生请瞧——」 一打开,扇面有画,涂着彩色,是幅「牛女双星会」的石印版画。牛郎织女横隔天河,眉目传情,意境一般而已。 正欲掉头他去。 老头忙缠住: 「先生——请仔细瞧瞧。」 手一晃,画面变了。 竟是「妖精打架」。什么牛女双星?都脱得光光的,神秘尽露,香艷之至。叫看的人血脉沸腾,心痒难熬。 老头刷的一下把摺扇合上,递给他一张传单,笑道: 「先生若下榻『大上海』旅社,可以拨打德律风,请相士给先生看个相,指点迷津。」 这是张桃林纸红墨印刷的单张,有「莺莺相士」艷影,还有字: 「诸君欲问前程, 相士随传随到。」 并有宣传句子: 「慧质兰心,善观手相面相,奥妙神奇,挽回造化,保君得意!」 哦,徐康会心,不过是拉皮条的。虚惊一场。 瞧这「莺莺相士」摩登装扮,古老营生——他把传单搁口袋,迭在彩票之间。 色心已起。 一开了房间,依循指示,只消一通德律风打过去,相士便姗姗而来,移玉就教了。 论相算命拆字,本来是行走江湖生意,秘诀在鉴貌辨色套取口风,然后给予模稜两可之指点。「断人祸福前程」?恐百不得一。 而这些「女相士」,刊登广告印发传单,以「相术神奇」来包装,挂羊头卖狗肉——不,是卖「咸肉」。好,我就迎你一顿「妙论」,「就地正法」才是本意。 做案的人神经绷紧,来个上海娇娘给舒服一下,过把瘾消消火,「保君得意」?领教领教。 直等得有点不耐烦,馋了,咋还不来? 「笃——笃——笃——」 叩门声,轻轻悄悄的三下。 打开房门。 来了位妖娆女郎,熨了水波浪式发型,微微晃动,一身水红绸子旗袍,戴了墨镜。看不透心神和表情。嘴上口红亮丽,她嗓音有点沉,充满挑逗的魅力,叫人心猿意马。 莺莺道: 「 218的先生,小妹给你看相来了。」 徐康色迷迷迎入。他万万想不到,为了这个人,不得不离开刚抵埗的上海滩。 世事难料…… 徐康把莺莺相士迎进房内。虽以「女相士」挂羊头卖狗肉,可她也有点行走江湖的伎俩。 隔着墨镜端详一阵: 「先生,先送你几句。」 「说吧。」 「依小妹看,先生面相属金,金克木,伐木割糙也靠金属工具,纸张彩票是先生囊中物。说不定发财了。」 徐康一笑: 「相士倒有两下子。」 「没有三两三,哪敢上梁山?」 「那我前程如何?」 「先生,记好了: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五行都是相生相剋的。」 莺莺挨近乎,压低嗓子: 「相金先惠,格外留神。」 徐康从口袋中掏出一迭钞票,抽出数张。她眼前一亮,不动声色。果然是瘟生肥肉。 此时叩门声响了。 「先生要不要叫几样酒菜助兴呀?」 莺莺迳自打开门fèng,道: 「不用了,别打扰了。」 当她打发清洁女工同时,把刚刚巧妙地自桌上顺手牵羊取得的手錶,偷偷塞给她。 女相士回过头来,一笑: 「给你看个全相。火克金哪,金再硬,也顶不住熊熊烈火——」 「啰嗦!」 徐康没什么耐性,就上前扳倒,把她的旗袍扯开剥下。 「老子只想快活,来,看你的全相——」 话还未了,一把刀子迅即抵住他的脖子。划了道浅浅的口子警告。 徐康一怔。 「把钱全部拿出来,别使诈,快!我有接应。」 徐康知着了道儿。看来这些什么女相士都伙同党羽,让他上钩。他也不动声色,装作取钱。心忖: 「太岁头上动土!老子也是刀头舐血,岂容你得逞?」 身子一矮,转头夺刀,用力一打一噼,莺莺应声失手。这几下子,竟把她的假发墨镜一併打下地,嘴角渗着血丝。「她」是「他」——男人假装的女相士!难怪胆子粗身手好。差点让他制服了。徐康当然不是省油的灯,二人扭打起来,纠缠间推倒在床,他使劲掐着相士脖子不放,良久,对方瘫软乏力,手一垂,一命呜呼了。 把他掐死在床。二人皆一动不动。 徐康喘了好几口大气。忽地用力一踢尸体。明明想过过瘾打打炮,来了个「人兔子」,噁心!谁知还出了命案,怎么办?再一踢,他脚上的高跟鞋也掉了,好大的脚,好大的鞋——
第21页 寻思如何善后。 第一个想法是「逃」。 不,有办法—— 「不如趁机干掉『自己』。」 他打量一下床上这尚未僵冷的女服男尸。一条是人命,两条也是人命,灵机一触,不如妙用一下,让他做了「自己」,自己做了「她」。前一宗命案可以转嫁,身份和线索便石沉大海了。 马上把「莺莺相士」一身衣物与自己交换,戴好假发、墨镜,打开手提包,咦?化妆品一应俱全,还有花露水。生平第一次涂上口红,朝镜子展个媚笑,受不了!可为了逃出生天,重新做人,勉为其难吧。 他把钱全带走,故意留下箱子,在纸条信件上又留下「徐康」原名。 从此以后,「徐康」死了,他人间蒸发,改名换姓又一条好汉。 正欲离去,不忘取过刀子。在相士脸上划上好几刀,血肉模糊五官不辨,完全没有破绽。 扭扭腰肢,搔首弄姿,从大堂柜檯服务员眼皮子底下,施施然扬长而去。 没有人怀疑。 上海滩真是个龙蛇混杂无法无天大都会。作为过客,改名「罗端」的他只懊恼享受的日子不多,刚到又得走了。「福州路」呆不得,反而朝「福州」奔去。时也命也。 相士曾道:「……水克火,火克金。」——他不是被克的金,他是克火的水,他的名字徐「康」里头就带水。 当警察上门查案时,他已上了客轮,自水路逃之夭夭。 这是个永不捅破之谜。 警察给各人录取口供。本是循例行事——有破绽! 「你再说一遍,是如何发现尸体的?」 清洁女工故意嗫嚅: 「那天给递上热毛巾,他小费不吝啬,心知客人晚上曾召来女相士相聚,我是打扫卫生的,什么也不知道,只想:得收拾一下吧……我就敲 218的门,一直没人应门。我问:『徐先生,在睏觉么?徐先生——』后来他们开了锁,才发现——」 「慢着,你敲门时说什么?」 「哪有?我只是问,徐先生——」 警察狠狠盯住清洁女工: 「他登记时用的名字是『于哲』,你怎么称他『徐先生』?」 她目瞪口呆——哪个地方露馅了? 对了!那手錶。 「莺莺相士」偷了手錶,塞给她。瞅了一下,手錶底部刻了「徐康」名字,所以她下意识喊「徐先生」,与登记的「于先生」不符。 「你老老实实招来,否则关进看守所,审讯刑求,吃不了兜着走!」 招了,清洁女工是同伙。 还有那兜售彩票的小姑娘,还有那貌不惊人的卖扇老头(他才是头儿),都是讨生活的一帮人。看中了荷包肿胀的客人,顺势引进旅社。或暗偷或明劫,全脱不了关系,旅社中有没有暗桩也难说。为捞点油水吧了,事情闹大了,谁也没好处。 但关乎人命,「涉嫌」者一干人等全被逮了。一再认尸,最后竟发现死者是莺莺!原来嫖客才是凶手! 死了一同伙,算了,天涯海角如何报仇雪恨?赶明儿再找些个一起做买卖。上海滩头天天有人来,有人去;有人生,有人死…… 有人作案,有人逍遥法外…… 能吃遍好菜,尝尽美酒,豪花大钱才是真理。 房间清理好,洒点花露水,香喷喷。夏天有电扇,冬天有水汀,洗浴洗脸有冷热龙头,上下有电梯,大便有欧美坐厕,小便有新式尿兜,接谈有德律风……开房间的,拉勒篮里就是菜,来者皆是客,享受片刻欢娱,又各自上路了,谁理会来龙去脉?谁知床上死过人? 「先生,开房间么?这边请! 218——」 (完) 李碧华-吞噬 2011-04-25 16:31:53 吞噬 (2002.1.21) 转自香港《壹周刊》 小鳗之所以盲,是因为「爱情」。 那是一段侵略式的痴恋。 本来爱是无罪的。你爱他,不管他爱不爱你,你也可以自得其乐自食其果——因为这是「心」的事。 但小鳗,她开始了第一步。不单叫她付上代价,终身抱憾,也祸延世世代代,永不超生。 就因一头栽进爱情的牢狱…… 小鳗本是一种奇特而神秘的鱼。她的家族分支极多。在没有失明之前,她眼瞅着这一帮花枝招展在ball场各领风骚的同类,实在有点妒忌。 自己长得细长瘦弱,没什么诱人身段。无骨骼,无背鳍,无鳞,无色彩。口像个椭圆形吸盘,四周长了小须。舌上有细碎锐利的牙齿,一笑,格外小家败气。 她不像电鳗那样,体态妖娆,尾部两侧各有两个发电器,能发出 500-800伏特的电力,谁碰上谁被电到,着迷成了她的俘虏。 小鳗亦比不上鳗鲡那么丰腴美味,营养丰富,是人类滋补佳品。广东人称之白鳝,可见皮肤滑熘,一白遮三丑。 七鳃鳗是圆柱形,眼后有七个鳃孔,鳃孔与小眼睛并列,一如「八目」。她是女强人,天赋一套吸血的本领,灵敏而狠辣,一旦相中目标,便如箭般直射而去,稍稍移近,伺机冲上,以吸盘将对象吸住,饱餐一顿,再大的鱼,亦遭缠绕数日,终「筋疲血尽」而亡。七鳃鳗潇洒地扬长而去——这点,令小鳗艷羡不已。 锦鳗最追上潮流,华衣美服。背棘鳗的背饰远远便见着,十分瞩目。…… 小鳗有点自卑,自伤自怜。她一直沉在海底,埋在淤泥中,只露出头部。 但只要一见到那不知廉耻的所谓「领航鱼」,她就一脸紧张,妒火焚身。忍不住生气弹跳。瞧不起: 「哼,说什么『领航』?还不是厚颜地在他身边游来游去,打小报告?待他饱餐后,剩下残屑才是你们的佳肴。好不知羞,还游进他嘴里吃牙fèng的碎肉!」 恨得牙痒痒。 小眉小眼的拟鰤为了一点小恩小惠小吃,作「海中霸王」的哨兵,帮他觅食,又靠他保护——就是贱!没什么宏愿、奢想,只求安定的生活,得一口饱饭。为奴为婢。 是小鳗不安份! 她爱上了霸王。 灰星鲨,作为地球上最古老的鱼类——鲨鱼中的一份子,在四百万年前已经存在。他是族中最俊朗、最有气派的一员。 他的表皮是低调的灰色,极优雅,布满闪烁的星点。大型胸鳍,一如飞机的机翼,可以提供上升的力量,使自己不会像其它鲨鱼,因为没有鱼鳔,一旦停止游动,便像石块般沉入海底。 作为鲨鱼,灰星鲨也是永不歇止地前进,不断行动。也因为这样,他耗费的体力需要大量食物补给,故天生勇猛、凶残、强悍。在攻击和捕猎时,他的英姿,着实令楚楚可人的小鳗入迷。 看到他对血腥的追逐,疯狂进食,甚至撕咬同伴时,小鳗按捺不住地兴奋莫名,春情勃发。 「他什么都吃吶!」小鳗躲在一角倾慕地目不转睛:「大小鱼类、海鸟、海龟、海豹、垃圾、煤炭、罐头、皮鞋、人……而且全部可以消化。好棒!」 他愈吃得多,体力愈充沛,强者之风愈盛。他的霸气,透过五层细胞的表皮,带着幽冷严峻的青光,照亮了黝黯的深海。 小鳗爱得不得了。爱得不行了,必须让他知道,纵换来白眼,轻蔑的冷笑,这爱情陷阱她还是乐意跳进去。那怕万劫不复! 她蹑手蹑脚地游近,在他头部悄悄亮相。希望引起注意。 太不起眼了,灰星鲨根本没见着。即使他敏锐的远触觉侦知有物振动,发出微弱电讯,但他身边佳丽太多,视若无睹。 小鳗鼓起勇气再走近,她看到他硬度与精钢相等的利齿,它们森森耀目,无坚不摧。她看到他又厚又韧,布满星斑的外皮,刀剑不入。他用「漠然」的,把她当作透明的眼神瞅视一下。 小鳗忍不住,谄媚地轻吻他。 ——他是她心中的英雄! 他没有什么反应。 小鳗决心终身相许。她紧密地贴在他头上、身上,前后左右上下,不离不弃。只盼有一刻,他给她青睐。 作梦吧? 英雄、霸王、万人迷,对小小一个依附的fans,又怎会动心?多一个崇拜者,由她。 小鳗随他到处游弋,「闯荡江湖」。间中,他对她皮笑肉不笑,足已乐上半天。她开始想太多了,也开始提出意见: 「那鳗鲡有什么好?她身上是有毒的。不如……」 「蝠蟦可以吃,但他的味道不佳,坏了胃口,还是……」 「再没有别的鱼比我更为你着想,你看那拟鰤……」 「为了你肯对我一笑,我是什么也……」 她一步一步向他靠拢、痴缠。灰星鲨渐渐不胜其烦:
第22页 「他妈的你是什么东西?你有什么资格?上床掀被子的,真犯贱!滚!」 看她晴天霹雳,泫然欲泣,他只觉无比讨厌: 「再不走,我便吃掉你,一了百了!」 她用尽全身力气看他一眼: 「好!我愿意一死!」 她把心一横,把身一纵,便让他吞进肚子中去了…… 被灰星鲨吞下?一了百了?再没希望?…… 趁着大嘴巴尚未合上,小鳗尚未被咽喉食道的软滑肌肉推送到他肚子中,心有不甘,她急急逆流而上游出来——希望他回心转意。 「或者是一时冲动吧?」她想:「他把我吃掉了,到底是一条命啊!」 给他,也给自己一个机会。 小鳗奋力游至他的鳃边,细语: 「你有没有一点点喜欢我呢?」 她仰望深爱的他,胸口发疼。不自量力,但不能自拔。她在他鳃边恋恋不捨地徘徊。他的皮肤坚韧牢固,鳞棘突出,由珐瑯质和齿质构成,当然像天然盔甲——想不到他的心一样硬。 灰星鲨摆动尾巴,一个回转,根本懒得夹缠不清。他调戏她,逗弄她,她是「之一」。何必认真? 胸鳍倾斜,转弯滑翔。如飞机之升降。平常尾巴摆动的游速是每小时三公里,猛然发力,全速沖前,可达每小时二十五公里。他用这种嬉玩的方式来摆脱她。威猛的他道: 「区区一个怨女,真如烫手的山芋!」 闻言,小鳗荡漾春心,已化作一撮死灰。 你既无心,我大势已去——她不肯相信自己从来没有得势过。自己蠢,眼光不够,又怎能死缠烂打?我最大的过失是错爱。 她恨他!终于决心走出这一步—— 沖向前。这回,坚决殉情。速度极快,奋不顾身。没命中他的大嘴巴,反而冲进他的鳃。鳃裂皱褶,把她小小的身体一层一层往内推送,一紧一慢的抽搐,令小鳗灵魂颤抖,昏眩,失神。恍如她一生中最初和最后的高潮。 她不由自主地坠落深渊,带着满足的疲倦的爱和恨。 她钻进庞大的体腔,四下都是奇景。灰星鲨的胃大得惊人,像个「冷藏库」,说得上名字或辨不出原状的「物体」,都在里头。他饱餐之后,看来好几个星期都不需进食。他的肠子是多层漩涡状,增加吸收养分的面积。吸收过程中,胆囊里的黄绿色胆汁会释入。养分送往肥大的肝脏作进一步处理。无法消化的废物则集中在直肠——它是特大号的管子。 小鳗在回复神志的三个小时内,一一巡视,洞悉结构。 「啊!我现在是『霸王』的心腹了!」她竟有点沾沾自喜:「我不怕死,我永远是你的『心腹之患』!」 世人误会:「小隐隐于陵薮,中隐隐于司官,大隐隐于朝市。」不不不。巨隐是隐于心腹! 今后,我是挥不去,赶不走,见不着,除不掉,忘不了的……供在心灵深处一尊邪菩萨,真恶魔。 小鳗甚至跳起舞来。 一兴奋,她身上特别的腺体会分泌出大量黏液,令他体内水分都变得辱白色。 小鳗有点脸红了。 ——他以为把她吃掉了?其实他是「吃不了,兜着走」。 灰星鲨开始觉着不对劲,说不出的噁心时,小鳗已把他的心腹研究得一清二楚。她也开始了一天三餐的养生之道。 从这一阵起,灰星鲨总觉得飢饿。 往常他大快朵颐之后,让食物慢慢消化,他可以到处猎艷,或向其它不肯就范的佳丽施暴。正所谓「饱暖思yin欲」。 但如今,肠胃老是发出讯号,体内震荡,掏空,令他不断地觅食。凭嗅觉,闻到几千公尺以外的气味,或血腥刺激,他极速追,张嘴狂吞,掠食一切。连沉船也不放过…… 总之如奴隶一样,为口奔驰。 为什么呢? 小鳗天天在他身体内兴波作浪,干掉新鲜的食物了,她便一口一口的蚕食他的内脏、肌肉、脂肪、血液。 不知如何,一尾小鱼,怀着恨意,化悲愤为食慾,她的食量如此可怕,每小时吞吃的东西相当于自己体重的两倍。 小鳗壮大了。 她一边吞吃,一边排泄,一边到处乱钻,找寻生鲜。她的牙齿愈来愈尖利,她当初轻吻他的嘴已化成嗜血的吸盘,当她吃他时,他痛苦难熬,不断翻腾、摆动、打滚。他用尽力气挤压腹腔,企图把她挤压出来。但迟了。是个醒不过来的噩梦。 她已豁命。 她应付「吞噬」的手段,是「反吞噬」——她从内部开始吞噬。即使他强悍,但自己也不弱。甚至可以说是「优秀的复仇者」。 在情场上,最大的复仇是「同归于尽」吧? 人人闻风丧胆的霸王,血清能杀死癌细胞的强者,在一个月色清寒得射透漆黑海水的静夜,五内如焚。他重重地嘆一口气。 「我一代英雄,竟落得这般田地,竟死在一个小女子手上!」 已经过了十多天。 无爱无泪的小鳗,冷冷地,默默地,把她一度为之心摇神荡迷失自我的灰星鲨,活活吃成一个空壳。只余厚韧的皮肤,裹着失去生命的残骨。 一切化为乌有。 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她的冤枉相思。 ——谁也得不到他了! 小鳗见大局已定,夙愿已偿,悠然自得慢慢从他空洞的身体钻出来。 好了,这段孽缘结束了。她也逃出生天。好不容易,平复了心情。再寻找另一个春天吧。 她游出来,一直游,一直游。咦?好像没有尽头…… 她见不到尽头。 外面的世界变得怎样? 凡尘海天有何新鲜之事? 为什么完全没有色彩? 「咚!」 一下巨响,叫小鳗头疼昏晕——原来撞一块嶙峋的怪石,尖角还令她受伤。 她看不见! 她看不见! 深入鱼腹苟活,她弱质的身体结构和骨骼更不发达。还有,长期不见天日,眼睛已因无用而退化,变成瞎子! 为了盲目的爱情,她真的盲目了。她付出了代价。 以后,人们就唤她「盲鳗」。 直到今天,在梦与醒之间,在理智与迷惑之间,她呆呆地可以坐上一两天。四下黑如地狱,偶尔闪过一下银灰的星点,是千万年之前的回忆。所有的东西,她见过的,爱过恨过的,全部变成回忆了。 盲鳗反覆思量: 「在某一天,我那一步,该不该走?…」 李碧华- 胎毛笔 2011-04-25 16:31:22 胎毛笔 (2002.09.12) 转自香港《壹周刊》 松永茂抬头看看店中的大钟,晚上接近六时光景。 平日,他闭店时间是八时。 但这天八月十六日,传承了数百年的大日子,很多人都会专程去看「大文字五山送火」——这烧「送火」的盛会,非常壮观。五座山其一的如意岳(大文字山)上,建设七十五座火床,在夜色下燃起熊熊烈焰,火势煌煌,横越半个山头,呈「大」字,灿烂地向天空升去,送走中元节盂兰盆会的精灵。 松永茂已与老妻约好,早些回去晚饭,然后搭乘地下铁北大路站下车,在鸭川堤远观同乐。一年又已过大半。 黄昏没什么客人。他有点无聊地掀站今日的报纸。不外是「市立池田医院新生儿国内最恶/规模感染」、「宫城县盐釜市逮捕容疑男(30)」、「战争小说作家(75)死去」、「年轻母亲跳下火车路轨自杀,支离不治。私生儿失踪」、「大坂市阿倍野区美术大学女生(22)刺杀学长」、「筋肿误诊,子宫摘出,熊本大付属病院谢罪」……这些新闻。 「松永」这店,客人光顾通常在白天,吉日。晚间多是取货。但老老实实的松永茂,总是服务至上,以客为先,所以还是拖延着。 「看来客人们不会来吧?大概六时半便走了。」 正把「本店今日营业终了」的牌子取出,挂好。 「等等,请等等!」 一个长得很清丽,但脸容憔悴的女子气急败坏地赶来: 「松永先生,请帮我看看这单子,我赶着来取货呢!」 她气喘咻咻,慌忙从一个杂乱的大袋子中找出单据。 「做好了吗?」 松永茂一瞧。认得她: 「哦,还没好呢,这单子写明天才取货。我们还未刻字,『中岛龙一』对吧。上午精神好,给你仔细做,别急。明天来就对了。」 「现在刻字可以吗?——光欠刻上名字而已,拜託帮我做!我等你……」 「真不巧,今儿晚上我同家人去看『大文字』——」 「给我做吧!」她哀求:「求求你,我赶着回老家。我住得远,在乡下。今晚赶上火车,车票已买好了。刻个名字留念,是必须的,请你让我带走这终生纪念品!」
第23页 松永茂左右为难——临时的活一旦干开了,自己肯定赶不及老妻的年度节目。 但,人家是「终生纪念品」。 每个人,一生,只得一枝。 「松永」是家胎毛笔专门店。 胎毛是婴儿出生满月后第一次剪下的头发,来自母体,一生仅得一回的自然发锋难得而宝贵。在中国,自唐朝以来就有制作「胎毛笔」的传统,希望儿子长大后,作文赋诗。曾有书生以之赴试高中状元,又称「状元笔」。 这个习俗经当年遣唐使又辗转传到日本。 松永茂从事这行业有三十多年。胎毛得消毒、消脂、防腐处理,胎毛笔则经过水盆、结头、车斗、择毫、刻字等流程,一丝不苟,才对得起父母一番爱心。制作较一般毛笔还费时。他不想马虎,所以是「信誉保证」。 记得在上两星期,他给龙一理发。 一般都是上门给理发取发的,但母亲平野百合子抱着婴儿到店里来。 「家里很乱,不好意思,便带孩子来了。」 婴儿是软软的一摊。已睡着了。 她有点歉意: 「那么小不点儿,不知怎么带。好难。」 「你自己也是小不点儿吧?」松永茂笑问:「几岁?」 「二十。」 孩子第一次理发,难怪妈妈都不知怎办。婴儿颅骨甚软,囟门未合,摸上去还突突跳。皮肤特别细緻敏感,又怕划破弄伤。所以手足无措。 「别担心,我有经验呢。」 松永茂着她抱好孩子,小小的头迁就剃刀位置,快快地给理发。那轻轻的、柔柔的、薄薄的,尚未完全变黑的头毛,便洒落在一块早已铺垫的白布上。 他把它包好。写上名字。确定不会弄错。既是永久留念,一生没有第二次,当然是无价珍藏。 「请过来挑笔桿。」松永茂把样本展示:「有象牙、牛角、景泰蓝、螺钿、红木、竹筒……」 「——不太贵就可以。」看来经济不算好,但为了孩子,还是来做了。她选了一根红木的。 「这个不错呀。」 她讪讪地:「我希望孩子长大后,读书识字。正月初书,用自己的胎毛笔写字。将来有出息。」憧憬着:「写『龙一』两个大字。」 她轻嘆一声: 「自己没出息。孩子总不能像我。」 又问:「多少钱?」 松永茂得知她这当母亲的不易,说不定是单亲家庭。一时心软,给打了折扣。 他道: 「我收你便宜一点,不过得下个再下个星期六以后才取货。」 「真谢谢你了!」 百合子觉得这老人家的亲和,道谢时忍不住泪盈于睫。 「我出来以后,没有跟爸妈联络——你就像是我爸爸一样。」 「快别那样说。」 「我爸爸赶我走。龙一的爸爸又赶他走——为什么我们母子的命运如此?」 孩子这个时候忽地哭起来。 「别哭别哭!」她有点急躁:「松永先生,我向你讨些开水好吗?」 像所有带孩子的母亲,她自身边那个百物杂乱的大袋子中拿出奶粉和奶瓶…… 在餵奶的当儿,他闲话家常: 「你有没有工作?」 「以前有。现在带孩子嘛。」她道:「我以前在『吉野家』牛丼。」 「孩子爸爸——」 她脸色一冷。沉默。 茂伯通情达理,也就不问了。 良久。还是她自己开腔: 「孩子长得好看,同他爸爸一模一样。」 「是嘛,眼睛鼻子挺俊的。」 「孩子爸爸是当『汁男』的。」 「汁?味噌?豚汁?——」 「不。」百合子道:「他是卖精液的。」 「精液?」 那时,百合子在「吉野家」当夜班。因为一般时给?900,若是晚上十时到翌晨五时这一段,有20%增强,为了每小时?1,125,所以她愿意在人人都悄入梦乡的黑夜清晨,给来吃一碗廉价牛丼的客人服务。来的不是夜班工作者、不想回家的人、街头流浪汉……便是寂寞的青少年。 他是一个俊美但苍白的男子。 一个人。 长发遮住半边脸,对谁都不大搭理,邻座客气地:「今晚雨好大啊!」他冷冷地点头。 经常来。叫一客大盛的牛丼,一碗味噌汁、和冷酒。——经常来,是因为这店最便宜又管饱,才?80-540一顿。还廿四小时营业吧。 一回,有个醉汉砸烂了玻璃,他木然地帮她捡拾碎片,一不小心,手割破了。她忙递给他纸巾揩抹。扰攘过后,他低头大口大口地吃饭,相当飢饿,但不求可口。 好像没有女朋友——连朋友也没有。 百合子认得他很熟了,却又很陌生。连续有两三个晚上不见他,心中怅然若失。等了一阵。有人轻拍活动门,进来了,如常点他的牛丼。 「每月九日和十日是『牛丼日』呢。」百合子告诉他:「有优惠啊,常客还可得?0割引券。」 「唔。」他有点累,没心情,只道:「好啊。」完全没有继续话题的意思。 百合子端饭时,悄悄地:「这是新登场的半熟玉子。免费。我请你的。」 他抬头,凝视她一眼。然后低首,如日前一样,大口大口吃饭,吃到片甲不留。另一店员结帐。百合子自厨房出来时,他已走了。而那个凝着一层雪白的雾似的半熟玉子,鲜妍的蛋黄似欲迸裂而出,现在仍错愕地被遗留下来——他拒绝了她的好意。 平野百合子心中嘆息一声。母亲去世了。父亲常有别的女人。女儿长到十多岁,窄小的房子容不下她一双怨恨的冷眼。父亲给一点钱让她到城市独立谋生。「换个方式赶我走吧!」她想。以后便靠自己了。 难道总是惹嫌吗? 她一边洗盘子,一边滴下泪来。 凌晨五时,有店员来接她班。一出门口,雨大着。角落一个黑影子过来。撑伞。她望定他:「你在等我吗?」 他问:「你会瞧不起我吗?」 他给她看「成人向」的小电影。里头有他,在精液横飞的画面,「颜面发射」的特写,性器暴露得坦荡荡,但永远见他不着。 廿二岁的中岛隆志,是av「汁男」。已存在二十年的成人电影,近年新兴聘用主角以外,集体宣yin,满足观众一日比一日严峻的要求和幻想。这一批年轻力壮的「汁男」,是属最低级的演员,还没资格拍性爱戏场,只是暴露器官,在旁弄半天,然后在适当时间射精,令场面壮观。 「汁男」是临时演员,出卖精液,每回可得?,000。 「努力一点,可被监制导演看中,负责口交,就有二万圆。做到顶级男优,有七八万到十多万。」中岛隆志自嘲:「但如果我们交不出货,便只得车马费。」 这是一份长做长有的工作,而且不需本钱、学历、心思、得体的言行、清白的身世。 「像隆志这样的人,也许不值得你交往。」他坦白地:「我是无亲无故和无前途的。你现在可以走了。」 难怪长得那么好看的他忧郁而且自卑。 百合子并没有退缩。也许是欠他的吧。也许同病相怜。她想,他的东西无羞耻,无感情,无感觉,无作用地,暴露在灯光下镜头前,多么浪费而卑微——因为没有爱。 有爱就不同了。有爱,就不存在是否「瞧得起」的忧虑。在一个下雨的夜晚,她忽地有点冲动。男人最大的尊严,是不会被迫把性器拔出来示众赚取生活,而是在他女人里面发射,得到珍惜。她让他这样做了。百合子想:「这是爱你的缘故。」 隆志没有心理准备。 ——这是一个意外的孩子。 不被祝福的负累。几番要她打掉,百合子坚持生下来。 她坚持把他带到这个世界时,中岛隆志便升级了,他的脸可以见人了。而且娱乐圈非常流行「姊弟恋」、「母子恋」,廿二岁豁出去的俊男,忧郁而且自卑的「气质」,独树一帜。 前天,他放下五万圆,就走了。像当初那个不打算接受的半熟玉子,她和孩子都是他生命中的过客。自己犯贱,自己送上去。 以为珍惜他,原来自己不被珍惜。——中间没有承诺。 松永茂在胎毛笔的红木笔桿上刻好了:「中岛龙一」 他递给情绪再无激动,心如止水的小母亲:「从母体而来的胎毛,一生只有一回,好好珍惜吧。」 她接过:「我带龙一来,就要带他走!」 「等等,」松永茂把老花眼镜除下来,揩拭一下再戴上。徐徐道:「孩子也有自己的出路,有自己的生命——爸爸亿万个精子全部作废,只是其中一个,成全了他。我们尊重生命,因为难得。」
第24页 百合子沉默,三思。 「茫茫人海,你我萍水相逢,我无法影响你重大的决定。但你知道吗?——你给孩子的,不过是一撮胎毛吧!」 她听了,蓦地悽厉地大哭: 「怎么办?怎么办?」 「孩子是无辜的!」 「呜呜呜,我捨不得!我捨不得!」 「快点决定!」松永茂由她:「给他一个机会!」 他依依地把店中的笔桿、工具、桌椅……抚摸一遍,三十多年了,店老旧,是他心血,多少初生的胎毛,经过他一双巧手,在尘世留下纪念。 松永茂转过身来。 百合子和她珍之重之的胎毛笔不见了。桌上有一个钥匙。 他马上把店门关上。跳上计程车,不住催促: 「快!快!快!救命!」 计程车飞驰至火车站。 钥匙送到管理员和警方手上。 每日?00的投币贮物柜「242」号打开了——一个奄奄一息的初生婴儿在里面! 「找到了!找到了!失踪的婴儿找到了!」救护车的叫号和哭声一般悽厉,虚弱的饿了一天的生命被战战兢兢地,珍惜地,送院抢救…… 到各个景点欣赏「大文字五山送火」的人相继回家了。车站开始热闹起来。他们回家。 每年的八月十六日晚上八时开始,三十分钟之间,京都的五座山头分别燃点「大」文字、「妙、法」字、船形、鸟居形的大火床,无论在多遥远的地方,人和赶回地府的精灵,都看得见,都被提醒:爱恨之间,生死之间,人鬼之间,天地之间,阴阳之间……灿烂过后,不免灰飞烟灭。 所以人们要珍惜有限的生命。救了一条小命,多快乐。 松永茂在车站接到他的老妻,虽也捨不得人间一切,幸执子之手,双双也赶路去了。 火车站的休息室,还有下班的员工在议论着刚打开贮物柜见到不知生死的婴儿时多么的震撼。 桌面上散落终成为旧闻的新闻:——「……」 「年轻母亲跳下火车路轨自杀,支离不治。私生儿失踪。」 「大坂市阿倍野区美术大学女生(22)刺杀学长」 「筋肿误诊,子宫摘出,熊本大付属病院谢罪」 「胎毛笔老店东(60)与妻子(58)因住宅失火,逃避不及烧死」 「……」 李碧华-手指 2011-04-25 16:29:50 手指 2010年06月24日 转自香港《壹周刊》 南非世界盃球赛开始后,几乎天天爆冷,赛果十分意外,西班牙法国德国这些算是劲旅,分组赛中大热倒灶,英格兰和美国亦不大争气。 「真是大跌眼镜!」郑晓明同猪朋狗友看完球赛后消夜:「只有北韩『神秘之师』虽败却有点惊喜。」 「美国明明入球仍被吹罚,太冤枉了!」 「斯洛维尼亚有运吧!」 也曾在戏院看了 3d直播,当然热闹过大家在酒吧餐厅或 k场看,虽然散波后有点晕,太集中了,除下 3d眼镜,眼涩眼花。 「好刺激!立体到好似自己也坐在场边。」 「三百元一张票——幸好阿明识人买到。」 「可以带啤酒入戏院才够气氛。」 「星期三约定了。」 「还是荷兰对日本有看头。」 发泄了,满足了,等下一场。明天又有新挑战。太阳天天升起,之后,又等四年一度…… 各自归家。 郑晓明回家路上,走过大丰道,此时已是凌晨三点,人和车不多。 马路旁有个长发少女,俯身寻找些什么似的。来来回回,神情焦灼。 一辆跑车在大道飞驰,她只聚精会神,没留意外间事物。 「有车!小心危险!」 郑晓明大喊提醒,她才恍然,急步走上人行道。跑车风驰电掣擦身驶去了。他定一定神,少女向他点点头,连微笑也欠奉,别说道谢了。那么酷,那么不安,失物是她心神的全部。 「你没事吧?」 「不要紧,无所谓了。」她轻声答:「我只想找回它。」 「找什么?」 「哦——」她望望他:「是手指。」 「什么时候丢的?」 「什么时候?——忘了,找了好多天,找不到。」 「那『手指』一定很重要了。」 「当然,一世的。」 「吓?容量那么大?」 看她急于把「手指」找回,想是储存了不少个人私隐重要数据。但再劲的 usb快闪记忆棒,也不可能容纳一世的档案。他失笑: 「 64gb? 128gb? 256gb,还没面世呢。」 记得年前出的 usb,大厂还未有 32gb,虚荣的阿强居然「拥有」一只,说是朋友在深圳买的,人民币 180元。四下招摇,后来当然发现,计算机的 info显示了 32gb,其实不过 1gb改 meta data,「扮」 32gb。大陆什么都是假的,什么也不要信。她木然。 见她无心玩笑,就帮帮眼吧。自己横竖要调整一下紧张情绪,而且夜深了,非要找回失去的「手指」,还找了多天,定有她的原因。 「你的『手指』什么颜色?」 她一怔:「当然是粉红色。」 「上面有没有装饰?譬如带呀绳呀之类,或者其它易认的颜色和特徵?」 「没有,都是一般的形状呀,哪有特徵?」 郑晓明喃喃: 「那么小,可能掉进坑渠,掉到窿窿罅罅,只怕被人踩烂,或者踢走,或者被车辗过——」 「不!不可能的!」她听了又惊又怒。表情复杂:「就在这附近丢的,我一定要找到!」 他和她在寂静的黑夜前后逡巡左右审视,暗黑不起眼的角落,垃圾堆、石fèng、地砖fèng…… 「一定要找到!」她愈来愈焦虑,心焦如焚:「没时间了,一定要,否则就遗憾了……」 「等着用吗?」他一想,掏出钥匙扣,上面有个小型电筒灯泡,亮了好找。他递给她: 「行过去那边照照,看会不会被人踢远了,我在这边开了 iphone照明,分工合作吧。」 两灯一亮,他见到一张苍白而忧郁的脸,长得很清秀,是「气质」美女。郑晓明马上像被迷惑似的失神,心生好感。 「我是郑晓明,你可以唤我阿明。我在电影公司发行部工作的,你呢?」连忙递上一张名片。 「 peggy,佩琪。」她信口回答,接过后没什么反应,也没下文。心不在焉:「我真的赶时间。」 「希望不会被人捡走。」他开始为她担心:「如果里头有个人私隐数据秘密就糟了!」 他比她淡定,也许是男生,也许不是自己失物,所以寻找得比较理智和仔细。粉红色,在夜里是浅色物体,一望即知,何以那么难找?凶多吉少了。 「为什么不找人帮忙?」他试探:「男朋友呢?挂着看世界盃?」 「——」她不答。 「对不起,我随便问问而已。」 「——分手了。」她沮丧:「我不想的,我从来没想过会分开的。」 郑晓明这样想: 「唔,『手指』里头一定是他俩甜蜜往事,她有她的苦衷。」 又闪过一念: 「这是失恋女。说不定我……」 真厚颜无耻!说不定「乘虚而入」?她正是自己喜欢的斯文型。他在电影公司工作两年,小职员,发行部也有机会见尽庸脂俗粉整容美女,还有波大没脑的 o靓模,气质差远了。 「佩琪你工作了吗?」 「未,我大三。」她幽幽道:「只打过暑期工,实习过。」应酬着这位好心的陌生男子,有一搭没一搭的,没放他在眼内。俯身专注继续找。 忽然那边的她眼前一亮: 「呀!找到了找到了找到了!」 她用小灯泡照着路边一棵细叶榕盘结成虬的树根,绕成一个个小秘洞,夹杂着砂石废物菸头,菸头也是浅色的,因有光照明,才发现了。 「是我的手指!」 郑晓明回过头去。 佩琪喜出望外,兴奋得声音颤抖: 「找到了!谢谢你,全靠你帮我完成心愿,我放心了。」 「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她此刻才晓得微笑:「我赶时间,得走。」 当郑晓明收回他的钥匙扣小电筒,抬头,不见佩琪影踪,看来真的匆促赶路,再见也不说一声。 可惜,没问到她电话和邮址就放走了,无法联络。呀,她有我名片。不过算了,想到她那由衷的欢喜,失而复得的欣慰,自己日行一善好了。就擦肩而过吧。 世事难料,得失莫名。 郑晓明耸耸肩,明天又有另一些球赛,另一些输赢,波是圆的,生活是寂寞的。
第25页 就在他忙于世界盃,把她忘了时,某一天,他收到佩琪的电邮,附一个网址。 他的心一跳,马上打进去。 那是一个奇怪的新网站,他大吃一惊—— 「无尽追思」——网址: .memorial.gov.hk。是六月上旬开始使用的网站,由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设立的,方便大家随时随地可以追忆悼念逝者。 郑晓明大概知道一点,但他根本不在意。他廿五岁,没面对过生死。 「对了,一定是阿强,或者爆肌这衰仔!」他想:「讽刺我捧北韩。」 这一阵郑晓明遭大伙揶揄得最劲的,是那「看似」好劲,扬言再度「杀入世界盃决赛」的神秘之师北韩队,虽曾面对王者巴西,仅以一球落败叫人寄望,但接着两仗一点也不劲,对葡萄牙吞七蛋、对象牙海岸亦输 0比 3,三战三败零分出局,返归。 「唉,惨败后回北韩,见不着金正日,可能要去见金日成!」 「阿明,你有眼无珠贊北韩『英』,不如你陪球员回国受罚採矿打石仔吧。」 「餵我也捧荷兰,赢了你队巴西你就知死!」 「不过北韩已死,你还是为他们的郑大世立碑吧!好歹也是同宗。」 ——想到这,看来是那帮猪朋狗友的恶作剧。 因为又开波了,所以也没有深究电邮是发自「佩琪」的。 十六强、八强、四强、决战——忙着呢,金睛火眼,还上 3d立体戏院,难为了灵魂之窗,看什么也有鬼影。 他不但没跟进,也把佩琪淡忘了。 至于那个追思网站,由于是开放各界的,预了被网民恶搞,成为 fans悼念已逝明星所用,迟些热闹点才进去一看,说不定真的找到「郑大世」。 这天他们上网买了心水球队的「球衣 usb」,这批手指用法与一般手指无异,但因应足球热,外形是球衣设计,包括了他们各自追捧的巴西、德国、义大利、墨西哥、美国、阿根廷等。外壳是橡胶材料,每个记忆容量为 4gb,还附送一个足球造型吊饰——可惜找不到荷兰的,反而南韩有。 「用南韩代替北韩吧?」该死的阿强笑:「他俩本是同根生兄弟——」 气死了,自己不过说错一句「北韩对巴西虽败却有点惊喜」,不过一句话,便成了巴西拥趸阿强之死敌,被他笑到面黄。 到了晚上,他竟然没工夫生气,反而感到十分诡异。 他收到一个电邮,看清楚,也是「佩琪」的:—— 「阿明,虽然萍水相逢,但谢谢你的帮忙,我找回被撞断又失踪了的手指,可以完整地安心上路。那一阵,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无法离开车祸现场,一直荡来荡去,孤单又寒冷,没前景也没后路,还失去了心爱的手指,以后无法弹琴给 chris欣赏了……我捨不得他,我从来没想过就这样,一秒之间便分开了。阿明我真的要走了,有缘再见。」 是那晚凌晨三点在大丰道上来回寻找失去手指的女生——她要找的不是 usb,而是「真正的手指」? 郑晓明心念一动。 那个「追思网」! 他以为被作弄的网站,重新再进入。原来所有曾使用食环署火化、土葬、骨灰龛、海葬或撒灰纪念花园服务的死者,后人只要在网站填入其姓名等数据,便可免费开设纪念网页,有十个特定主题版面设计,还可上载死者遗照和影片,浏览亲友可留言悼念,网上拜祭。 郑晓明连忙输入「佩琪」,但不知道她姓氏,搜寻不到。于是他随机打上陈李张黄何林周赵冯杨沈……都不对。有办法,自网上找来一份「百家姓」,逐个姓「撞彩」——既已「撞鬼」,就撞下去吧。 你别说,也真累。 一直试一直试,直至: 「印佩琪」 是个他此生没想到的稀有姓氏呢。 出来了! 一瞧遗照,马上知道:就是她!仍是一张长发清秀的相片,「气质」美女,她不在了。廿三岁,卒于二○一○年。 这个网页是 chris为她开设的——当然,如此先进的科技虚拟的思念,父母长辈怎会做?也觉没诚意,他们仍相信灵位、墓碑、上香祭祀、年节纪念。但死的人愈来愈年轻了,年轻的鬼也有自己一套,他们的「网」,方便「随时随地」追思。 男朋友很痴情,阿明实在全无机会「乘虚而入」的。若非萍水相逢,也不知来龙去脉。 那日,佩琪下课后赶去练琴,她快要考第八级了,所以加把劲。在大丰道过马路,被一辆汽车撞倒。司机醉酒驾驶,疑以 120公里高速切线爬头后失控,撞毁路边花槽,铲上人行道,再反弹出路面,司机头部重创至今昏迷,无辜的路人当场骨折浴血惨死,内脏爆裂血肉模糊一摊,没人发觉手指撞断了,不知飞溅到哪个角落——猝逝的少女亡魂手足无措,只有热爱弹钢琴还得参加八级考试的当事人,才那么注重她丢了一只手指! 如果找不回无完尸,她担心生生世世,无法在黑白琴键上舞动飞弹,流泻令人陶醉的音符,迎来心爱男友的赞嘆。 她捨不得,一切。 郑晓明这一阵确是有点眼花,但那个晚上却真的澄明。 世人都说大树「招阴」,但那细叶榕盘结成虬的树根,绕成一个个小秘洞,夹杂着砂石废物菸头……却为亡魂保管了失物,没被扔弃踩烂辗碎。她的手指! 「印佩琪」网页留言的,都是家人同学朋友,她还未踏进社会从未打过工就走了,非常天真,单纯,赤诚,和有交代。 她爱她的手指,她的琴艺,她的男朋友。这是她有生以来的全情寄託。 chris最新留言是: 「昨天梦到你,是这一段日子以来,你笑得最开心,也最放心的。奇怪,你说找到要找的东西,重拾信心,也真的走了,以后有机会相遇,再弹琴给我听。我哭了,以前给你拍下照片,好多情书小卡片还有礼物纪念品来不及整理。现在翻出来细看,你最美的,就是专注弹琴长发垂在脸庞的照片。我无法唤醒你,希望你梦中常来不要太快唤醒我……」 她的遗照更新了。 只有一面之缘的郑晓明,觉得相中的印佩琪笑得很特别。 他按几下,找到网站预设的鲜花图片——咦?还有烧猪祭品。上路或弹琴也要补充体力呀,郑晓明一笑,再按几下,全部遥祭致意。署名「 usb」。大家心照。 命中之棺 (2008.12.4) 转自香港《壹周刊》 「米老师,又看『喜材」来了。」 「对呀。」六十多岁的米永祥隔三差五来关注一下自己给自己打的「喜材」:「打好了?漆上了?」 「这几天给做好了。上架打底漆,挺费劲的,得用桐油、石灰、糯米汁浇嵌fèng。上黑漆、抹桐油——」寿木师傅道。 「黑漆上厚点。前攒的那个『寿』字,我自己写。」 「当然当然,米老师一手好书法,我们怎敢代笔?」 棺材店都成行成市,临街的是铺面,前半部陈设各式棺木,人死后置办的称「寿材」,活时置办的叫「喜材」。店后方做工场,拉大锯、刨木料、上油漆,叮叮咚咚的响个不停。棺材店只能备货等客上门,或客人按能力预订,不便四下推销,都是口碑相传。 米永祥给自己打的「喜材」,也经几番议价。 清代有这风俗,无论日子多艰难,只消不沦为乞丐,三餐吃不上,否则总要早早积下足够的「棺材本」,准备好一口棺材,才叫安心瞑目。 棺材是每个营营役役老百姓最重视之物,一生奔忙的总归宿、好房子。 米永祥嘆道: 「人说『生在苏州、穿在杭州、吃在广州、死在柳州』,最好的寿板当是柳江河北岸的木材,质坚色黑发亮,敲上去有铿锵之声……」 「米老师,我们选用的有柚木、柏木、杉木、松木、榆木、槐木、红橡木、赤桦木,不逊色。而且按质论价,放心,都为老人家沖喜增寿。」 米永祥心里有数,这个算盘拨弄了好久,「喜材」挑了又挑,耗了一生中大半积蓄。 一般人都是子孙为表孝心来打的,但米永祥妻子早死,又没儿没女,一切靠自己。 他是读书人,当过秀才,可没中举。一直在富贵人家中当西宾。所以人人尊称「老师」。教导富户子女一段时日,长大成人就职婚嫁继承父业,他也功成身退,再觅另一教席。 米永祥虽姓「米」,可教书先生不算富裕,省吃俭用存了一笔钱,为百年归老之用。 「喜材」制作,自始至终它得口朝下,因口朝上有「装人」之忌。完成所有工序后才能「翻材」,就等这天迎喜回家,放鞭炮、点烛焚香、撒喜果喜钱喜糖、给木匠挑夫红包……礼成人散以后,天已暗了。
第26页 这「家」,是东家郑大户的老旧房子,算对他不错,他提早退休后颐养住下来——虽然他一度令东家不快。 是这样的,都因一个无心的故事。 他给大房二房三房的孩子上课,讲历史。提到成语「吮痈舐痔」,字难写,又难明。 老师便说典故,那主角是汉朝富甲一方的邓通。 「汉朝有一个『黄头郎』,就是摇桨划船的船夫。话说一日汉文帝做了一个梦,上天上不去,有个黄头郎从身后推一把,终于登天为仙了——」 孩子听得入神,连东家路过书房,也驻足听故事。 「汉文帝到处查访,凭梦中所见模样找到邓通,对呀,就是他。十分宠幸,赏赐亿万金钱,官至上大夫。邓通侍候皇帝不遗余力,委曲求全。」 「是当皇帝的『相公』么?」一个年岁较大的孩子问:「像唱戏的男旦么?」 大家似懂非懂吃吃笑。 「比这个更不得了——皇帝身上长了个大疮,邓通不错过这献媚机会,便趴在上面,忍噁心呕吐,啜去大疮的脓汁。这举动打动了君心。他问:『普天之下,谁是朕最爱的人?』邓通工于心计:『当然是太子啊!』正好太子来问病,皇帝要他吮吸脓汁,他十分为难。自此邓通赢尽皇帝欢心。及后,皇帝命相士为他看相,结论是『邓通会因贫穷飢饿而死』,汉文帝不服,哈哈大笑,怎可能?马上下令把蜀郡的铜山赐给他,还准许他私人铸钱币,全国流通,邓亦大富大贵。」 「那他是否贫穷飢饿而死?」大家追问。 「文帝驾崩后,景帝即位——就是当年被得罪而心怀怨恨的太子。新皇帝藉过境採矿的罪名罢免邓通官职,又以他犯了铸钱法,家产全被充公。从此他下狱、逃亡、寄人篱下、飢饿,至死袋中无钱。」 米老师教训这些富贵人家的子弟: 「你们当中有人吃白米饭掉得满桌,有人吃饺子光吃馅儿皮都吐出来,还乱花钱——人世间富贵不保证长久,都成过眼烟云,看,富甲一方的人也会不名一文。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故事动听,但东家觉得不大中听。谁也不清楚各人致富的原因,也许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也许是误为影射,也许因欠吉祥而不高兴,这种「宿命」玄之又玄。 郑大户给他看守老旧房子终老,算是照拂得大方。 米永祥的「喜材」给停放在屋里西边一个小厢房中,老房子偌大,只是旧,可安身立命。如今棺材也迎来了,早晚可以欣赏、摩挲。翻材后,把压棺的糕点换为刨花木屑,寓意吉祥。 棺材安顿停放在适当之处,此后就不得掀盖、移动,以免惹殃。 掌灯了。邻居是张老爹一家子,见米永祥停好「喜材」后没什么喜色,便道: 「米老师,打好了,也放心了。」 「唔——」米永祥道:「还有点不满意,太薄了,只有『么二三』。」 棺材前大后小,前高后低,前厚后薄,上窄下宽,底薄盖厚。前后称攒,左右为帮。 「底厚一寸,帮厚二寸,盖厚三寸——凑合。都怪没本事,积蓄就这么多了。」 米永祥心目中,当然是愈厚愈好。质坚硬木厚实,就不会渗水,不但防潮,还避免鼠咬蚁蛀虫伤,埋在地里百年不朽。人一生,就盼一口厚厚的棺材。讲究带圆花,板材中心的年轮都清楚,知是完整圆木…… 「尽力而为知足常乐。」张老爹安抚:「像我,死后才由子孙张罗,生前不曾准备,不知那『房子』怎么样呢。说不定是『小剥皮』,各式板皮拼凑起来。」 「唉,只得两三寸,要厚点多好。」老人家心事缠绕没搭理:「只好日后再多上几重漆吧。」 又道: 「扫十遍黑漆也没厚上一寸呀。」 某日,就在准备灭烛就寝之际,很晚了,来了两个敲门的稀客。陌生人,还有见过的寿木师傅。 「米老师米老师,有急事商量一下。」 「什么?」 「想借用你的棺材——」 深夜来了两个借棺材的人,实在措手不及。 米老师愕然: 「那怎行?才刚『迎喜』回家。」 又问: 「为什么要借我的『喜材』?」 寿木师傅姓孙,跟米老师已熟络了,忙告诉他原委: 「他们家老爷子突然去了,本来生前就指定合好寿活,可这五六月,他们那头雨水多,木材湿湿的,老不上漆。六七个人急划拉的,勉强。不行就不行。老爷子遗体快臭了——」 「米老师,」孝子求他:「不管天气多坏,雨雪风沙也必须出殡,埋人更不能耽搁。我们连抬灵的背头人都定了两三天,就等一副寿材。」 「店里没现货么?」 「都不干。」孙师傅道:「是这样的,他们上回凑巧看过你的『喜材』,还道打得很好,就不再张罗——」 「可这是我给自己准备的呀。」 孙师傅为了生意,鼓其如簧之舌: 「其实我们也有沖喜之说——棺材有人睡过了,寓意『已经用了』,以后主人会长寿。有些老人家在迎喜材回家那天,爱在里头坐一会儿,进过棺材就不容易大去了。」 米老师当然也知道这习俗,还选定一个吉日自己去躺躺呢。在他沉吟不语之际,孝子企图说服,便提出给人家好处: 「米老师,这样吧,这喜材借我家急用,完成丧葬以后,马上还你一式一样的——而且,到时会加厚一寸。」 「对对对,你这是『么二三』,丧家主动提出了好条件,还你时,就加到『二三四』。」 米老师心念电转,没实时回话。孙师傅见他有点意动,便拍胸道: 「我们开店的,会监督做工,肯定不能偷工减料。」 又强调: 「向人家借钱,付利息是天经地义。而且承诺加厚一寸就加厚一寸,不会骗人,关乎生死大事总不能缺德。放心!」 米永祥心忖: 「是孝子要给我加厚的。而且也是救人于急难,帮这个忙也划算。」 所以他的棺材借出去了。 对方守信,还的时候,底、帮、盖,都加厚一寸。在前攒配雕了「五蝠传寿」图案,感激他义气。当然,那个「寿」字还是留待他老人家挥笔而就一展书法。 米老师再次「迎喜」回家。如前,放鞭炮、点烛焚香、撒喜果喜钱喜糖、给木匠挑夫红包……一样也不少。 他最高兴的,是棺材比前厚了。心里也踏实些。 心情好,身子也硬朗,他与邻居张老爹说心事: 「看来一年半载还用不上。」 「什么?三年五载肯定也用不上。」张老爹笑道:「好心有好报。」 米老师灵机一触: 「既然暂时用不上,不如放出去风声,乐意帮人家的忙,要是办丧事太仓促棺材又没准备好的,借他们急用,还的时候给加厚一寸,多好,两全其美。」 「你一生心愿,就盼这个。棺材当然愈厚愈好。而且无本生利,也很正路呀。」 就这么办。 米永祥的「喜材」借出多回。寿木师傅给说项,中间赚个小佣。最称心的,是棺材愈加愈厚。 有时,米永祥无所事事,会在棺材四下细意轻抚,拭抹灰尘,爱不释手。这真是个好归宿! 「不一定啊!」他又想:「再多借出去,就更厚,更添寿,何乐而不为。」 过了几年寒暑,米永祥七十了。 他的「喜材」借出去,三天后才还。算一算,那时应有九寸厚。九寸?三天后便拥有,人生再无憾事。 这天是冬至,天气很冷。 米永祥早上昏昏沉沉的,不愿起床。一直睡一直睡,睡至黄昏。他忽然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亡妻芳仪,正在当年故居镜前,细心抿上头油,梳个「苏州橛」。清代妇女最喜欢学苏州人了,发髻多低亸在脑后,这低垂样式传遍大江南北的城乡,苏杭服饰发型为一众榜样。 那年,芳仪三十六,他四十七。 那年,她还回首笑道: 「现在没人用刨花了。我要抹头油,香呢。捨得吗?」 米永祥没一官半职,当富贵人家的西宾,生活也不成问题,对待心爱的妻子怎会捨不得?他没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日子,可相敬相爱,快活得很。 刨花?真的,谁还用那些自榆木刨下来的薄条?每条一寸多宽,一尺来长,折成四层,放在瓷缸内,用开水浸泡出胶,这种透明的黏液,梳发绾纂,光滑滋润,但有股味儿,都是几百年古方吧。 不过出门应酬,逢年过节,还是抹头油。抹了,她还顺便擦擦手,皮肤沾点油光,也更香。 那天什么日子?
第27页 米永祥想呀想,想呀想,晕眩了,双目凄迷,是什么日子呢? 「呀,也是冬至——」 他还告诉芳仪: 「冬至吃饺子,耳朵不会冻掉。」 「饺子是谁发明的呀?」 给她说典故: 「东汉的时候,河南名医张仲景,医术高明妙手回春。年纪大了,告老还乡,正值严冬,乡里们为生计奔忙,面黄肌瘦耳朵都冻烂了,所以他搭起棚子,架起大锅,把羊肉、辣椒和一些祛寒温热的药材熬煮成馅儿,再用面皮包成耳朵样子——」 「哎,当老师的爱长篇大论,引经据典,也不怕人家生闷。」 「我还没说到重点呢。」米永祥快五十的人了,还顽皮地捏捏妻子耳珠子:「下锅煮熟的东西,分给来吃药的人,每人一碗,唤『娇耳』。吃过浑身暖和两耳发热,病也好了。」 芳仪啐他一口: 「胡说,什么『饺耳』?不过是『饺儿』的变音,后来成了『饺子』。」 「我给你做的,就是『娇耳』,吃了不冻耳朵,永保娇嫩。」 ——奇怪,就像昨日闺中密语。 二十多年了。现实中他老了,思忆中她没变。 苏轼的《江城子》也记梦: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岗。」 不是他去找她。 「她找我来了。」米永祥心中澄明,她离开尘世已久,这是梦吗?可他如沉入一片红蓝的深渊,挣扎醒不过来。 芳仪竟在翌年秋天因急病逝世。猝然死去。他身心没有准备。她的寿衣是棉旗袍,内有小棉袄棉裤,蓝面红里。头戴蓝地红花的「观音兜」。脚穿白布棉袜,尖口鞋,深蓝色,鞋的前脸儿左蟾右鹅,中间是莲花图案。 末了还给活不过四十的她梳上心爱的「苏州橛」发髻…… 亡人三铺三盖。盖棺、入土—— 他悚然吃惊,喊着: 「芳仪,芳仪!」 幻影般的亡妻回过头来,发髻上插着的「九连环」,是打开鬼门关的钥匙,难道她忘了这是殓物吗?还对他一笑,用右手小指,蘸了胭脂点在唇上。 那点红色陡地变成黑白。 米永祥拼尽全身力气扑将上去,落了空,一个踉跄几乎掉下床来,还一壁大喊: 「芳仪!芳仪!等等我——」 有人吃力地急急扶住他。像自思忆的泥沼中生生扯回人间。 死去的女人年方三十六,把天、地、人的岁数加上去了,也不能过四 十——而自己,却是苟活了大半辈子,孑然一身的古稀老头了。 原来心上人,已是梦中人。原来倏忽廿多年过去了…… 每人背后都有故事。 把他稳住扶好的,是邻居张老爹的孙儿小牛。十岁的孩子对付七十岁文弱老头,勉强可以。他把一旁那碗饺子端过来: 「爷爷这两天没见老师下床,不知是否生病了。他说冬至得吃饺子,吃了,把汤也喝了——原汤化原食,才叫过冬节。」 瞅着这孩子,米永祥思潮起伏。 范芳仪进门好几年,肚皮仍没曾鼓起来。给她进补品、延大夫、循求子偏方、神前祈愿占卜……都尽了心思。她还笑道: 「你姓『米』,我姓『范』,凑起来就是生米煮成熟饭。他日小米饭下地了,一定衣食无忧。」 爱笑的妻比他小十一岁,是丈人瞧上他的才华,她感动于他的专情。 芳仪在廿三四岁时怀过孩子。 许是天生体弱,难产血崩,命悬一线—— 大夫迫切问米永祥: 「保大的?还是要小的?」 渴望有个儿子。但他坚决: 「保大的!」 大夫又急道: 「快决定,保大的,以后再要孩子就难了——」 「还是保大的!」 娃娃成了一团无气息的血肉。最后的子嗣。 米永祥心里有数,没敢把这后果告诉芳仪。可芳仪也心里有数。她平静地: 「讨个小的,开枝散叶继后香灯。」 又笑: 「我不会吃妹妹的醋。」 米永祥正色: 「纳妾乱家。而且既聘为妻,当一生一世。也别坑了人家女儿。」 他摇头摆脑: 「宁在天上做只鸟,弗到人家做个小。」 当时纳妾之风炽烈,社会以妻妾之多寡衡量主人贫富贵贱。可米永祥自诩: 「我是以相依相守衡量真心。」 他还轻捏着病榻上她那冰凉的耳珠子,哄她睡。他说: 「这才是名副其实的『娇耳』。」 小牛侍候吃着饺子。 他喊他「老师」,因为常上门讨教,读书认字背古文。他拜师的时候,师娘早就不在了,没见过也没听过。不明白这个「情」字。 米永祥比她大,以为一定是自己早走一步。想不到风华正茂的妻子在那年秋天病逝,临终,脸白如鱼腹,没半点血色。过不了冬更过不了春——而他从此不思第二春。 终生不再娶。果是痴人。 命中无儿无女无家当。心甘情愿自己给自己送终。一早准备好棺材。还幸心愿一步一步的圆了,最后竟有九寸厚! 「上天待我不薄呀。」 ——忽地省得: 已逝故人也曾入梦。但久未重逢,这回不是幻觉。平日无事,可以是叙叙旧解解忧,但今日年事已高,病体沉沉,必是阳气渐消,阴风日重,且在冬至纪念之时现身了,他向空中惆怅追问: 「你早已去了,今日找我,莫非预告?我明白了。」 一想就急了。 叮嘱小牛: 「你赶快找寿木孙师傅,请他千万千万把我那加厚的『喜材』催来,说等着就要用了。别耽搁,快奔!」 也是时候了。费尽心思,总不能栽在这一两天。他挣扎下地,翻开箱槓,找出一整套自备寿衣:蓝色宁绸棉袍、红青宁绸马褂、瓜皮小帽、白布棉袜、圆口厚棉鞋,上纳云头圆寿字花纹,称「福字履」……少不了平金头枕脚枕衾单经被,还有打狗棒。都齐了。 「迎来了迎来了!」 孙师傅和挑夫随小牛急风急火气急败坏地抬来棺材。已加厚,上好漆,及时赶至。 「米老师,养兵千日用在一朝,放心!」 「以为等不到,急得很,谁知刚刚好。」人说不见棺材不流泪,他却差点喜极而泣。 但吃过饺子喝过原汤,身子暖和,心情平复,回过气来,竟又好转了。 棺材用不上。 因为米永祥死不去。 它又给安置在老屋西边厢房中,拭抹光洁油亮,一尘不染,继续原地候命。 真是造物弄人。 在最想死,一切准备妥当,身心皆无罣碍,只等那终于要来的一刻来临,就连新鬼路过恶狗村,怕被咬,那根白纸扎作的「打狗棒」都已在手边了——米永祥竟有点失望: 「该走的时候不走。」 只得再向空中解释一下: 「芳仪,我的时辰还没到,别怪我,你还是好好等着。」 天子和皇帝,同凡俗人般也会双脚一伸大去,他们的死称为「崩」、「驾崩」,天塌一样,权威而隆重。 人人必经之劫,曰「卒」、「逝」、「殇」、「亡」……还有「仙游」、「骑鹤」、「归西」、「客死」、「善终」、「捐躯」、「自尽」、「夭折」、「断气」、「安息」、「罹难」、「殉国」、「作古」、「离世」、「瞑目」、「羽化」、「千秋」……当老师时教导学生各种不同的称呼——但那一口气没了,再也不能跟阳间有任何关连了,很简单,不过是「死」。 最由不得人自主的,就是「死期」。 有些人心中很多牵挂,尘缘未了俗务未清,不走也得走;有些人却走不了。 数日后,小牛来看他: 「老师,这围脖管用,保暖,快围上。」 好贴心的孩子。 米永祥心念一动。 想起小时候的自己。 家里穷,父亲只是庄稼汉,没念过书,下田劳累雨打风吹日晒,却坚决不准独子帮忙。 父母要他好好读书识字,好好考试,将来成为人上人。 十年寒窗苦读,也当过秀才,仅止于此。他没有飞黄腾达的命,正如他并非当官材料——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也这样想过: 「纵使不能名成利就富贵荣华,可做人还是对得起自己,有良心、重公义,死,也留个美名。」
第28页 清室腐败,丧权辱国,在这样的朝廷管治下,若不遵循所谓祖宗规矩,出头不易,贫者愈贫富者愈富,一般人嚮往的,是「多子多福,多福多子」。 米永祥最大成就是娶得娇妻,水辱交融。不是没把希望寄托在子孙身上。 在新婚之年,也曾与芳仪私语: 「我要把钱存起来,盖一所大大的房子,子媳女婿和内外孙儿,都一起住一起过,热热闹闹和和乐乐——给我万金不易!」 生平没干过什么坏事错事呀,可米家的血脉,到他身上便断了。 这是自己选择的路,不怨天不尤人,走下去,走习惯了。 也以为该走完了—— 只因张家小牛在生死一线节骨眼上帮过一把,米永祥与这学生格外投缘。心想: 「命中注定孤身一人,不如结个谊亲,好歹也有个孝顺孩子送送终,磕磕头。」 几番思量,不知人家愿意不愿意? 又过一阵,趁人仍健在,跟张老爹说说。 谁知老人家反应很大: 「米老师,小牛执弟子之礼是应该的,一日为师教他学问,便算半个爹——」 可是他不好说出口。因为对方年将就木,说是笑丧,也送得安宁,不过当然是自家的亲,情理上也给张家当孝子贤孙。小牛又不是棺材,人怎能借出去办眼前一宗丧事?就怕损。 怕折了孩子的福。 张老爹讪笑: 「远亲不如近邻,住在隔壁,互相照应便是,也不用结什么谊,拜什么干爹了——米老师比我还大上三岁哪,喊『干爷爷』么,多别扭。」 顾左右言他,这事也不提了。 人家不答应,米永祥知不能勉强,算了。还是那还一回加一寸的九寸厚棺材可付託终生——只有它,不会辜负自己。 不过给道个谢吧。就这么点积蓄,还是拎银两到店里为小牛打个金牌好了。他生肖属牛,金牌上有一头牛,挂在胸前保平安健康,快高长大…… 怀中揣着那面小小金牌回家时,太阳已下山了。 忽听得人声喧嚣,前面的房子窜起火焰,呼呼蔓延。眼熟得很,啊,是居所一带不知哪户失火,火在跳着、爬着,火舌迅速舐向张家和自家—— 众人慌张救火,水一桶一桶的泼。终于受到控制。 米永祥焦灼得不知所措,正担忧着家当,更捨不得棺材。 扑救得狼狈时,只见一个被火烧着的身影,不管是谁也没时间考虑,救人要紧,衣服脱下朝他身上乱拍乱挥,裹着推到地上滚动,喘息中把火灭了。 获救的是小牛。 张家几口逃出生天,小牛左边身子烧伤了,肉有点糊烂,马上送大夫医治。捡回一条小命,手脚、五官都没事,只是复元后身上有疤,绷的好疼,须长期诊治、上药。 张老爹一家对他十分感激也十分惭愧。那天带了水果和一只煮好的黄鸡来,着小牛下跪磕个头: 「快谢谢米老师——不,唤『干爷爷』。」 收了他的金牌,算是结了谊亲,关系密切了。人还在,就行。 收拾残局真够呛了。 米永祥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要,立马看他的棺材。一瞧,房子满目疮痍一片狼藉,那「喜材」一点也不喜,外面都烧焦了。 当余火完全扑灭,米永祥的棺材亦给抬到孙师傅处。 「有救没救?」他眼神充满悲悽:「还能用吗?」 棺材毁了,难道从头再筹备吗?有这力气也没这金钱更没这时间了。莫非是天意? 当然是天意! 寿木师傅们为他连夜处理。得,够厚,把烧焦部分刨走,重新打磨、补fèng、镶嵌好了,再上架上漆……活干了三天三夜,没毁,能用。不幸中之大幸。 米永祥着孙师傅给量一量,尺寸厚薄,竟如原先的一样:—— 底厚一寸、帮厚二寸、盖厚三寸。 仍是「么二三」。 仍是当初他嫌的薄棺。经历了这么多,到头来还了原貌,打回原形。如此而已。 可他已平静坦然地面对「喜材」,还带一丝看清、看通、看透、看化、看破的喜悦,发自五内,更上层楼。 他想起很多很多年以前,给富户东家的孩子讲过,邓通坐拥铜山铸钱流通天下,历尽兴衰起跌,死时却不名一文的故事。再富裕的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只如过眼烟云。 「再厚的再薄的棺材,到头来亦黄土一抔荒冢一堆,化作泥尘渗入大地罢了。」他释然。 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坐在夕阳余晖下,米永祥庆幸他此生有过矢志不渝的浓情蜜意。虽然短暂,永远珍惜。一旦大去,冥冥中也有个机灵的孩子相送。人生匆匆,还有什么遗憾呢? 他微笑地,迎接终有一天来临的死亡,像当初迎接自己的棺材一样。「知足」也是一种福气…… 棉被 (2005.3.24) 转自香港《壹周刊》 虽然过年了,三月这几天反常的冷,说是东北季候风影响,冷锋袭来,气温急降至五六度,江南早春,反而下雪。 小吴是来自重庆的民工,老家没什么挣钱机会,前年他下岗以后,索性乘过年后来华南地区打工。 在火车东站蹲了两天,没想过南边也冷成那样。但他身体挺好的,熬得住。来自中国三大「火炉」之一,炼就铜皮铁骨一身力气。他什么也没有,倒是一条硬命。 一个看来像是民工头儿的男人过来。小吴上前请託: 「我什么都干:货运、地盘、搬砖头、涮盘子……仵作挖坟也行。」 男人打量他一下: 「你来这儿,得先打『非典』针,交九十元『消毒费』,不然政府会抓起来罚款,还关上好几天,送回老家。大城市有大城市的规矩。」 「我交费后就有工作了?」 小吴虽是个老实人,知识水平不高,可他同乡告诉他,「入乡随俗」,有些费用明知有诈不能省。 「我先把你们——」工头指点五六人:「安顿下来,有个下脚处,明天一早安排到地盘去。」 一拨人到了简陋的临时居所,是一个破房子的二楼,有几张双层的木板床。工头收了「消毒费」,没给打针,只道: 「有感冒就打针,没感冒就不用消毒,这九十元明天给发凭条。还有,每人交三十元『保暖费』。」 「什么?」大伙见又有新项目,窃窃私语,但为了讨好工头有活可干,敢怒不敢言。 工头指指堆放一角的棉被,都不知谁盖过,发出酸馊体味: 「棉被日租三十元。付费可领一张——这几天冷,睡好点。」 小吴心念一动,省得来时走过一家面包店,门外有手推的木头车,就是卖棉被的。手头拮据,全部家当五百元,再问人借了五百,他是来打工赚钱,不是来打点花钱的,为了省一点,他堆起笑脸: 「大哥,我随便盖点什么都行。被子自己张罗去。先去吃碗面。」 工头在数钞票,脸上掠过一丝不悦神色。头也不抬: 「认得路回来?我们晚上十点关门关灯。」 「天气冷,吃饱了哪都不去。」 民工们三三两两的去买盒饭买面包。朝小吴道: 「你不『保暖』呀?这鬼天气!」 小吴拍拍胸膛,笑了笑。 后来大伙见小吴扛一张新棉被回来,脸有得色: 「瞧,新货,才十五元,多便宜!完了自己还可以带走。」 他们都暗恨自己是冤大头,可租钱已付了,只好认了。相差十五块钱吶!嘟囔,缩脖子钻进臭臭的被窝中。 入夜了。 气温更低,刺骨的寒风自窗fèng侵入,无孔不钻的,他们都把棉被紧紧裹住自己,不消一刻,鼻鼾声此起彼落,皆梦入黑甜,忘却人间何世。 人人都熟睡。 除了小吴。 小吴用棉被捲住身子蒙头,木乃伊一样,不留半分空隙。可他无法入睡。起初只是不暖,渐渐冻得起了鸡皮疙瘩,牙齿磕磕作响,像掉进了冰窟,血液凝住。他双腿直哆嗦,在被窝中不停地跺动,但利针般的寒气仍向全身猛刺,堕指裂肤似的。用双手抱住自己,却感到有无数的手搂过来。冷!冷得好疼!身体缩成一团,才不致被抓到幽冥去…… 他愈睡愈冷,由里往外冷…… 第二天六点半,大伙依依不捨地从被窝钻出来,洗把脸,准备随工头开工去了。 小吴没有动静。 有人推推他,没醒。再推,亦无反应—— 掀开棉被,才发现他冻僵了。上排牙齿咬下排牙齿,嘴角往上牵扯,冻死的「笑脸」。身子蜷缩而畏怯,还受惊吓般尿了一床。棉被湿了,他死命抓得牢牢的,不放。
第29页 公安接报,伸手一摸脑门,像触到一块冰。 「哦,又冻死一个。」 这几天冻死的人不少,但大都是老弱伤病。小吴才二十多不到三十,精壮的汉子,怎么如此不济?问同乡: 「是不是有病?」 「哪有?他还游冬泳呢。」 尸体得抬走。把他抓牢棉被的冻僵了的手指用力扳开,撕扯之下,棉被破了,露出棉絮来——大伙吃了一惊,有血! 「还说没病?」 检查一下,褐色硬块,斑驳杂乱,早已干了,是陈年的血渍。不止一人的血。 上级下令追查。 但小吴却是满腹疑团不明不白地,先给处理。中国人太多了,一个资料不详的外地民工在酷寒中冻死,死于自然,尸体送火葬场去…… 公安根据同乡你一言我一语的,从「十五元一张棉被」着手,跟踪小贩提货,揭发一个造假工场—— 位置偏僻的松岭村,其中一间烂尾楼。这个所谓棉被工厂个体户,有四个人在生产。 棉被的原料,除了从垃圾堆捡回旧棉被外,还有在厕所收集用过的染了经血的卫生巾,还有破棉衣……拆下来再拼凑翻新出售。 「还有什么原料?」 「没有了。」几个jian商垂着头指指那堆「黑心棉」:「就这些。」 公安上了手铐,登记身份材料之际,门外来了辆货车,司机不知就里,一边大喊: 「老谢,出来收货——」 话还未了,目瞪口呆。公安把司机扣押。 收什么货? 个体户长期与殡仪馆、火葬场勾结,包下了所有棉被——这些全是裹尸陪葬的死人被,尊称「寿被」,被子愈多,愈表示子孙的孝顺和敬意。有些意外丧生,死于非命,搁久了开始腐烂的尸体,也需要多重棉被的覆盖,吸收血汁脓水,不致流溢…… 由于焚烧被褥化纤会黏住停尸床,清理不易,且消耗更多燃料,火化工都把棉被收集好,有货便送来,每张五元,卖给工厂,翻新后以每张十五元出售。 脏?谁知道来龙去脉? 其中一张便卖给小吴了。 小吴不知「原主」是谁?那些抢夺的冰冷的手,来自何方? 小吴的一张棉被,正好用来裹着他紫蓝色的尸体,送去火化。永久相伴。 他说得没错:「完了还可以自己带走。」 迷藏 (2008.10.2) 转自香港《壹周刊》 「肥强,这一阵的活动你都不参加,究竟怎么了?」阿宝打电话来,约他去冒险。 「天文台说,中心风力高达每小时170公里,你有没有看电视?终于改挂八号风球了,我们几个,七点半集合一起到柴湾岸边看浪去。哗!奇景!个个浪都有30呎高——」 「我不去了。」 「什么?你一向最大胆了,奇怪,最近次次约你都不来。」 「——我的病——还未好。」 「啊?几个星期了,还未好?」 肥强的病一直未好——正确而言,他还是怕,特别怕打风! 总之一到颱风袭港的夜晚,每当外头狂风暴雨敲打门窗,他就开始颤抖,一定把所有的灯都开了,满室亮堂堂的,才有安全感。连睡觉也不敢关灯。甚至不敢睡。 本来阿宝说得对,他是他们班上「七剑」中最大胆的一个。他们七人包括阿宝、叉烧(父亲开烧腊店)、星仔(长得有点像周星驰)、大k(ken)、小k(kimay)、惊青(一听就知受不了考验),交情特别好,课余相约一起打机、踢波、烧烤、游水(最近还学跳水)……上网找寻新玩意,例如内地视频上出现的北京「跑酷族」——健儿在大街小巷一遇障碍便跑、蹦、跳、跨、翻……就是不绕路。身手好得不得了。 自从上回在海边度假屋回来后,肥强变了。他本来是肥仔,一下子消瘦了差不多十磅,一度还脱发,家人中药西医的给他治,总算平复下来,还以为吃错东西,食物中毒,或不知名病毒感染。一向没喝蒙牛或伊利的盒装奶,所以应该不是三聚氰胺的毒。但肥强曾经尿过裤子,很羞家。该晚之后他没说什么,反正很累,爱钻进被窝,灯亮着,度过漫漫长夜。 真是个怪病。 其实在那回度假之前,他一直是「搞手」,「七剑」中的话事人。怎么变了? 一切只为一个游戏。 那回长假,他们订了三日两夜的度假屋,准备玩翻天。还在屋外搭好烧烤炉,游泳后大食会。 谁知天不造美,忽地来场急雨,下午还悬挂三号风球,大家商量一下,晚上可能改挂八号,也没有船回去了。一切户外活动告吹,只能把肉食搬回屋内,随便弄熟就吃。 走不了,非常无聊。八号风球果然高悬,风雨愈来愈烈。门窗关上了,虽然开了冷气,仍觉闷热,心理上的「闷」吧。 光看电视太老土。一个嚷着出去淋雨,看浪;一个情愿倒头大睡;一个建议玩些游戏疯狂一下…… 「不如我们捉迷藏——」叉烧道。 「有没有搞错?」大k心忖都快中学毕业了,竟提出玩捉迷藏?「这些低b游戏实在侮辱我们!」 「不。」叉烧不服气:「这不是一般的捉迷藏——是一个已经失传的游戏!」 「为什么?」 「因为没人敢玩。」 「不敢?」愈是这样说愈是吸引。惊青装腔作势:「谁不敢?接受挑战,快说!」 这是「天师捉鬼」。相信很多人也没听过,没玩过。 各人先拎出一百元作为「奖金」——有奖金,当然刺激些。七个人,彩池中便有七百元。 然后准备七张纸头,分别是一张「天师」,一张「鬼」,其它五张是「人」。游戏玩法很简单,必须在黑暗和静默中进行。把闹钟调校好,时限十五分钟。抽到「鬼」的先躲起来,也可在黑暗中任意行动闪避;抽中「天师」那位,任务便是捉「鬼」。各人四散,当天师捉到的不是「鬼」,那被捉的要轻喊一声:「人」,表示他的身份,「天师」拍拍他的肩膊,被收归旗下,当他的助手一个一个搭着肩。「天师」继续四下捉「鬼」。 当然大家也会在黑暗中互相碰撞,同道中「人」,耳畔听到相互细语:「人」,便分开活动。一旦碰到对方不响应,心知他是「鬼」了,自己没有能力捉「鬼」,亦马上分开。 整个游戏中,「天师」和「鬼」是不准发一语的。 十分钟闹钟响起之前,「天师」捉到「鬼」,赢了,可得一百元。十分钟后捉不到,便算「鬼」赢,他得一百元。彩池中奖金发完,各人再凑份子。 游戏当然有游戏规则:你是「人」就是「人」,是「鬼」就是「鬼」,不能胡报扰乱,也不能出术,在纸头上写错身份。这个游戏,大家都希望抽到「天师」或「鬼」,两个是主角。其它的「人」不过是配角。 肥强和阿宝把纸头写好了:「天师」、「鬼」、「人」。七人抽到后一看,心里有数,默不作声。调校闹钟后,灯一灭,伸手不见五指,漆黑中只微弱呼吸近乎屏息静气,门窗外的风雨,把这帮小伙子围囿着。「天师」手伸出来,东摸西摸左摸右摸前摸后摸——抽到「鬼」的,危险!千万别被捉到,率先找个安全地方。 第一个迷藏很快完了。 「天师」身后只收了两个「人」,便把暗中闪躲流窜的「鬼」用脚绊倒。真是天意,他落网了,「天师」赢得一百元。 「快抽快抽。」都把纸头拎出来,折好重放桌上。星仔和小k催促。 马上再抽,看看是否有博彩机会,尤其是抽到「人」的更失望,谁要当「天师」身后的手下人龙? 「哈哈!我抽到『天师』,看老子大显身手!」 或是:「『鬼』!保佑我抽到『鬼』!」 ——玩了几遍后,肥强瞥到他的纸头,一喜,这回他终于做「鬼」了。 「哼!谁也别想逮到我!」 关灯前环视一下,心中早有策略。 他不知道,最恐怖的事将会发生—— 游戏已准备好了。 肥强心里有数,这度假屋有两间大房、一厅、一厨房,厅中有沙发、饭桌、椅子(折凳)、电视机。 他的策略是,抢先躲在饭桌底下,前面再拦一张椅子,由于障碍的关系,一般人不会伸手越过去摸索后面——这是心理上怕难的表现。除非他搬动椅子,才可挤到他身边。 闹钟调校十分钟后响起。灯灭了。各人悄悄在黑暗中找个藏身之处。站在屋子中间那抽到「天师」的是叉烧。 叉烧心中默念三十下,便迅速行动。「天师捉鬼」开始了。 他比较精明,手脚并用来探路。
第30页 不一阵,已捉到一个。那成为俘虏助手的在他耳畔轻道:「人」。唏,不是「鬼」。被示意跟在身后,搭着「天师」肩膊。继续努力。 藏身饭桌底下的肥强窃笑,就算再多助手,一定没想到往下窜,他就稳胜。 忽地颈背发尾一道微风,哦?有凑近这儿的? 肥强被轻碰一下,耳畔有回应:「人」。 遵守游戏规则,肥强是「鬼」,自然默不作声,对方是「人」,知那沉默的是「鬼」,得马上弹开另找栖身地盘去了。 但那人不走。 他在肥强耳畔加一句:「人——我多希望自己是人!」 肥强一怔。哼! 玩变声?这声音不是大k小k,也不是阿宝星仔,更不是惊青的天生「震音」。这声音飘浮,有气无力。肥强心中狐疑,但转念,一定是这批衰仔合谋整蛊。自己是「七剑」老大,岂会被吓倒? 肥强想起袋中的钥匙串有个小电筒,灵机一触,拎出来由下往自己脸上一照,制造惊吓效果,一于扮「鬼」。 小电筒光线不算太强。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中,借着小小黄色光芒,对方不但没受惊,还在那儿一动不动,直直地瞪着他。 ——那是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者! 陌生者面目模糊,木无表情,手中持着一件物体。肥强再看,是根没点燃的白蜡烛。 「谁?」肥强只能在咽喉发出怪异的疑问。 「人——」那「人」把食指放到嘴唇前,发出「sh——」的暗示。他贴到肥强的耳畔,悄无气息,但又分明听得清楚:「唉,我多希望自己是人!」 小电筒错手一关。肥强已吓得颤抖,完全使不出力气…… 只感到整个颈背阵阵凉意,不敢乱动。在那儿调匀呼吸。 ——为了真相,以免失威,勉定心神再把小电筒开了。啪! 咦,那「人」不见了。肥强自瑟缩中硬着头皮左右一瞥,没有任何影踪。探身饭桌外,四下依旧漆黑而死寂。叉烧他们呢——一定是在两间大房中穿梭「捉鬼」。果然,他在光芒一闪间见到他们。 他们! 带头的是「天师」。每抓到一个「人」,听到一声「人」,拍拍他示意收归旗下排龙尾。 这条人龙好长—— 不能数也不易数。原本只得五个「人」,不知何时开始,一个搭一个,一个搭一个,……也不知何处跑来,恋栈一下做「人」是多么自由快活的非我族类,这个迷藏,叫藏着的异物,忍不住出来了。游戏在进行中,「天师」迷茫地摸索着…… 肥强见此情此景,正想大喊,人龙中有几个,蓦地转过头来朝他:「sh——」示意噤声。这几个,大衣口袋或裤袋中,都有一根没点燃的白蜡烛!在静夜中,那白色格外眩目。肥强恐惧得像被电钻钻进头盖骨,一身冷汗淋漓,目瞪口呆。 「铃——」 闹钟突然惊天动地般响起来。 足足等了一世纪似的十分钟过去了。 这突如其来的闹响,令混身哆嗦的肥强尿了一裤子。 「天师」失败了:他捉不到「鬼」。「鬼」赢了彩池中一张百元钞票。 ——但肥强并无半点喜色。 灯亮了,大放光明。肥强半句话也不敢说,半句话也不敢问,他只是虚弱地一个劲儿道: 「不玩了!不玩了!以后也不玩了!」 叉烧见状道: 「算了,不玩了。累了休息吧。」 外面风雨交加,大家也许真的累了,渐渐睡得七歪八倒。只有肥强,僵硬熬到天亮。八号风球一下,赶忙上船离开。有人见到他湿漉漉带尿臭的裤子,面面相觑,没说什么。 之后,肥强一直病到今天。 香港秋季总是刮颱风,一个月两三回。肥强脱发的情况刚好转,但瘦掉的十磅始终无法上去,几乎没资格唤「肥」强。 又是一个颱风袭港之夜。爸妈和大姊都已上床。全屋仍亮着灯,开着电视,好让失眠已久的肥强安心点。 静夜,门铃陡地响了,肥强整个身子一弹—— 哦原来叉烧来探望他。八号风球下的电视新闻,总有棚架倒塌或交通意外。风雨中来客,实在很有心。叉烧聊了一阵,有点依依不捨,嘴里说着: 「肥强,我走了,一场老友,你好好保重!再见。」 却没有离去之意。几番欲言又止。肥强问: 「叉烧,你大人大姐,怎么吞吞吐吐?」 「怕吓着你——」 「不怕啦。」肥强道:「灯光火着,又有你陪。」 「度假屋那晚,你记得吗?」叉烧喃喃自语,如含着一嘴泥:「我很后悔,我真不该建议玩这个捉迷藏的……」 既已是一个没人敢玩的游戏,既已是失传的「天师捉鬼」,一定有它的因由——为什么我们要玩?祸福无门,惟人自招。 那个晚上,抽到「天师」的叉烧,他数着数着,心知肚明,「来客」愈来愈多,深感身后人龙的莫测,一直不敢说破,怕吓着老友,更怕吓着自己。只等十分钟过去,神秘游戏结束。 不过游戏并未结束。 叉烧思潮起伏。肥强听得发言,心知他一定也遇上不该遇的「东西」了。有人说了,他恐惧郁闷的心防也打破,肥强自我释放: 「我见到的『东西』,手中都拿着一根——」 「是不是这个?」叉烧从他口袋中掏出来:一根相同的——白——蜡——烛! 即使家中光亮如同白昼,窗外雷声一响,急电一闪间,他看脸容苍白木无表情,但半身伤得鲜血淋漓的叉烧。肥强全身汗毛直竖,魂不附体,只听得叉烧惨笑: 「我不想做天师,更不想做鬼。我多希望自己是人!」 老虎洞迷香 在北京王府井商业区的名牌球鞋店门外,一个剃平头看来相当惹嫌的小胖子在撒野: 「我要!我就要耐克!」 爸爸妈妈在哄: 「你去年买的阿迪达斯也是名牌,好几百块呢,多登样--」 「不!」小胖子朱锦标跺足:「这双已经破了,也不流行了,我不依。你看你看!」 身边还有他二姨。二姨交了个香港男朋友。这天一家子在「全聚德」吃过一顿填鸭,逛逛王府井。小胖子觑准机会,非要讹一双新球鞋。偷偷用刀子划了一道。 他是新中国「一孩政策」的小霸王,大部份人家只生一个,宠到不行。这勾当明明被识破。 「不给小爷买,我回家!」大吵。 在外人跟前,为了面子,也为了讨小孩欢心,结果进去挑选。 朱小胖jian计得逞,得意洋洋翻小白眼: 「匡域不中意,彪马不中意,我要最新款耐克。」 他盯nike那横冷宰人的一字眉商标: 「周明亮也想要,我要比他早。」 二姨的男朋友掏出信用卡。朱爸爸连忙推辞,坚持付钞。这小孩是有点横行霸道不讨喜没礼貌,可儿子是自家的好,还是顺他意--到了一种「奴隶」的程度。朱小胖益发张狂。 「好了好了,宝宝,」妈妈拥她那宝贝的说谎专家:「包好后拎。就会使诈。」 妈妈没半点不好意思。还一脸溺爱: 「闹得呢……声音那么响亮怎不参加合唱团?」 朱小胖得宠不收手: 「那旧的破了又不合脚,穿得不舒服,扔掉好了。」 当场换上新球鞋,一蹦一跳出门。去年的阿迪达斯就不顾了。 二姨的男朋友小林摇摇头,算是见识过。咦?他日自己的孩子会宠成这样么?真受不了。 这小胖个子不逊他妈,猪一样。 球鞋店的店员和顾客人人瞧不顺眼,恨不得上前给一顿毒打教训--可那是人家的心肝宝贝,没辙。 「买好了,乖乖的跟我们逛故宫去。」爸妈又向香港来客小林道:「你以前没来过吧,真不巧,最近太和殿三百年来首次闭门大修。迎奥运嘛。」 二姨笑: 「来了也逛一下吧,其他宫殿都开放。快走,四点半得关门了。」 一行人走到地铁站。小朱又跺足 --新球鞋,有力量: 「不坐地铁啦,打的吧。肚子撑得很,走不动。」 「计程车不能停在长安大街,得从北面神武门进去啊。」 「不管了。」他嘟哝:「打的打的!」 --北京人要是觉这个人讨厌,没教养,常用非常有趣的形容词。身边一些路人瞅这不过七八岁,小学才二年级的平头小胖子,都这样评价: 「谁家小孩?『猪不啃,狗不叼』的。」 猪又脏又丑,食性很杂,荤素不择,凡是人能吃的,牠都吃;人不能吃的,牠照样津津有味大嚼果腹,还发出贪婪咀嚼响声。狗呢,更厉害,连大便也舔得干干净净,「狗改不了吃屎」
第31页 --所以「猪不啃狗不叼」的地步,比屎还臭,该多惹嫌! 大人们还有兴致大谈: 「去看看皇帝的生活。」 小胖子不屑: 「哼!皇帝?我就是!」 那嘴脸,简直放进动物园中当怪兽展览,还可收门票。 虽然故宫大修,到处是施工禁地,闲人免进。太和殿外悬了一幅巨大的喷绘彩画,聊作弥补。游客有点失望、生气,但千里迢迢而来的人,还是络绎不绝。这天是假期,中外游客都在这总面积七十二万平方米的宫殿组群徜徉。 朱小胖忽自干清宫外人丛中,见到同学钟宁宁。他充满妒意视若无睹。妈妈们当然认得,打招呼: 「哎真巧,你也带宁宁来玩?」 把小胖拉过来: 「宝宝,看,是你们班长。」 朱锦标最恨这些红领巾--凡是七周岁到十四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中国少年先锋队」,愿意遵守队章的,向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就可成为队员,戴上红领巾。学习不好,思想、品德、言行方面不符合条件的,就不能拥有这代表红旗一角的标志。 不消说,钟宁宁的红领巾,班中似乎大部份同学都到手的荣誉,他朱锦标还没够得上。 大人们寒暄应酬,他酸熘熘又灰熘熘地,迈大步走开了。 「宝宝,跟宁宁聊聊,喂,别乱跑!」 「得了得了,你们逛去,我玩儿。」小朱边逃边喊:「半个小时集合。走失了打手机。」 他有点呕气,躲这些人远远的。 「这干清宫是明代十四个皇帝和清代顺治、康熙两个皇帝住过的宫殿。雍正帝以后直至宣统帝,都居于养心殿。」 领一团游客的导游小姐手持一个微型扩音器,举旅行社的旗子,向他们讲解。 干清宫为重檐庑殿顶,覆以黄琉璃瓦。正殿正中设御案、宝座、屏风等,高悬顺治帝御笔墨地金字「正大光明」匾。 殿前丹陛上,东南角设有日晷,西南角设有嘉量。人们走在铜鹤、铜、镀金大香炉之间…… 「大家过来看。」导游小姐指露台南沿,御路与两个阶陛衔接处下方,建有三个涵洞,石砌,红门:「这就是『老虎洞』。」 小胖子一听,忙挤到团友前面。心想: 「老虎洞?养老虎么?有小爷我凶么?」 导游小姐道: 「修筑这样的洞洞,是为供皇帝的侍从往来后廷方便。因为他们是奴才,不能登上露台和走御路,宫中等级制度森严得很。」 有人走近用手一比; 「真是奴才走的小洞,只比一人高些。『老虎洞』是反话。」 「个子高一点也得低头弯腰吧,哈哈!」 游客笑离去。走马看花,却不知前朝宫人在此低头弯腰度过一生。 小朱好奇地走近。 那是一道褪色枯残的朱门。木门底有风霜侵蚀遗痕。卑微瑟缩在雄伟的宫殿某个角落。神秘又悽怆。 小朱顽皮,朝小门一踢-- 「咿呀」一声。 小门竟被缓缓踢开了。 朱小胖瞪瞪不大的小眼睛,闪身潜入老虎洞。 此时,他忽地嗅得一阵难以形容的,令人神昏目眩的香气…… 「奇怪。」朱小胖纳闷:「这是什么地方?门不严,洞又小。」 还幽黯得看不清楚。只知是通道进口,墙壁亦石砌。向前走几步,不知会通向何处? 朱小胖一向顽皮,便想: 「好!躲起来,把大人糊弄一下,看你们急的!」 一念及此,贼笑起来。最爱听那把他惯得不成样子的朱妈妈大喊: 「宝宝!宝宝!你在哪?不要吓妈妈,快出来呀,我给你买那电动游戏好了……」 他索性蹲下来。 香气渐近,神昏目眩的感觉渐重。是他朱小胖八岁以来都没有过的经验。故宫明明是一堆一堆又残又旧又布满灰尘的木屋子嘛,他根本没有兴趣,还怕了那死人枯木的味道--不知如何能香成那样?不是妈妈和二姨的香水雪花膏,也不是香港来客,二姨男朋友小林的古龙水,是一种小胖子说不出来的 -- 咦,有人来了。 不止一个,是两个。 他屏息静气。一男一女,悄悄走近。对了,他们走近,香气更浓,就是这两影儿。 朱小胖蹲,视线最先接触是一双怪异的鞋。 说是高跟鞋?又不像。它的「高跟」在鞋底正中,两个倒放花盆似的,底稍宽上收窄,鞋底四面都钉上珠子,鞋面了彩色的花儿。女人穿上这样的「花盆底」怪鞋,非得挺直腰板殭尸般踩高跷,一步一惊心。 「真是自虐狂!」朱小胖摀嘴,没笑出声来。 沿怪鞋往上瞧,要命,女人头上竟然有两块绸缎包裹的「板」,给簪在头发顶部,插上大朵大朵绢花、珠宝,左角还垂下丝穗,看来累赘笨重,又土。因为走路谨慎,那丝穗只微微摆动,高贵得很。 「神经病!」朱小胖想:「大白天,跑来个戏班疯子,穿得稀奇古怪。」 正要跳出来狂吼一声,吓唬吓唬,找乐-- 「主子小心,慢走。」 是那男的,怎么听上去阴阳怪气? 男人明明个子高瘦,硬是恭恭敬敬地弯腰,头也垂得低低的,矮了半截。他穿一件蓝灰色长袍子,一双布靴子。 「这人娘娘腔--一定是同性恋。」朱小胖暗忖:「别以为小朋友不知道,报上都有说的。」他家三楼住的一个没拍过什么电影的导演,就是香港人口中的「同志」。 最奇特的,这男人套裤左侧,随身携带一个精緻的荷包。右侧别一方迭成三角形的白手帕。当他准备搀扶那扭捏的女人时,忙把白手帕郑重地垫在自己手上,女人隔手帕搭上去,完全没有直接接触。 「进喜,」女人唤他:「带来了。唔,已经闻到香气了。」 「瑛贵人吉祥。」他道:「这会儿安静,尽头御街那边也没人走动。才特地给主子捎来。」 太监打开荷包,取出一个小香囊,透一线,恭送到贵人鼻端: 「主子嗅一下。」 「香。」女人疑惑:「可没你说的神。」 「这迷香粉乃老师傅秘传吶。」进喜神秘地谄媚一笑:「大内多高人,可都是奴才,奴才自当为主子尽心尽力。」 「怎么用?」 「说起得来不易。奴才费了好多工夫,请託了--」 「怎么用?」瑛贵人有点不耐烦:「快说。真灵了,有你好处。别废话。」 进喜战战兢兢: 「是是是。奴才该死。」 他马上换个严肃的表情: 「回主子。迷香粉现在嗅来是『香』,真用上了,才叫『迷』。」他故意一顿,吊吊胃口,才细说:「主人擦在耳珠子后,风池穴旁,还有腕间、腋下,还有--」 「还有哪?」 他在她耳边私语: 「在『玉门关』--规矩赤体送皇上寝宫时有一程,主子还不须费心。这粉呀,是在发汗时,潮了,才混成奇异幽香,『玉门关』透妙趣。皇上宠幸之际,必昏昏然满心欢喜愉悦,捨不得放你回去……」 还补上一句中听的话: 「意犹未尽,下回翻绿头牌,定必记起主子。」 瑛贵人闻言,脸色绯红,不掩风情。她的心愿写在眉梢眼角。宫中女人,谁不是这样寄望?只求讨得万岁爷欢心,多记起自己 …… 进喜鉴貌辨色: 「奴才得知,这迷香粉的原名,乃『销魂蚀骨』粉。」 「咄,岂能说白了?俗!」 「对对对,主子说得对。」他细心侍候:「收好了。祝主子春宵一刻值千金,三千宠爱在一身,早日得偿所愿;早报龙种佳音。」 「进喜,赏你。」 一看,是百鸟朝凤把镜,翠玉珊瑚手串,还有金嵌红宝花饰--都是贵人妃嫔妆檯上信手拈来之物,却价值不菲,宫外买家争相抢购。进喜大喜: 「谢瑛主子赏!」 既是自己人,知心仆,进喜不免再进体己私语: 「上回主子赏奴才那掐丝琅食盒,奴才珍之重之。皇上每回用膳,近百道菜,说是吃一要二眼观三,可得蒙赏赐御膳,必是皇上看重的佳丽。后来主子又赏给奴才吃,实在无上光荣!」 进喜逢迎: 「上回的『水晶冻』和『彩冻』,以猪皮熬成浓汁,再配以鱼翅燕窝虾片等,制成半透明凉菜,光泽悦目,晶莹透亮--主子不爱吃?奴才晋一言,猪皮胶有滋阴补益强筋养颜之功,对滋润皮肤光泽秀发,十分有效。主子面容细白透红,若多吃,就更明艷动人了。下回主子得留。」 「进喜,我没白疼你。」 「谢主子。」他又掏出一个不知是什么玩意:「奴才还有个好东西--」
第32页 「瞧瞧。」 他手上的是什么「好东西」?「两把头」俯下去,窃窃偷笑,营营耳语…… 朱小胖完全没想过他已误进这诡异的空间,遇上了他不该遇上的「人」,进行私相授受的秘密勾当。 小胖子既不懂历史,更不懂礼貌,神憎鬼厌的不速之客,在几百年前的干清宫老虎洞内,仍然神憎鬼厌。 他极度好奇踮脚翘首,还忘我地弹跳探视,是耐克新球鞋的功能吧,他这一跳,在老虎洞中,蓦地惹来两下惊呼: 「什么人?」 太监进喜连忙逮住掩嘴,生怕栽在他手里。 「这娃儿是谁?」瑛贵人诧异:「新来的奴才吗?一点规矩也不懂!」 朱小胖顽抗,挣扎,用力乱打乱踢,冲撞向女人身上。她一慌,手本能地一挡一推,无意地,她摸到了!忽地脸色一变-- 「进喜!这小太监还没『净身』!」 进喜忙伸手向朱小胖下身一摸-- 进喜这一摸,还不能置信--在紫禁城中,除了皇上王子王公大臣以外,尽是去势阉人,当奴才使唤。若未净身,怎能进宫? 他再仔细一摸一捏-- 朱小胖遭此突如其来的摸捏,还在他小鸡鸡上,一时之间手足无措,本能大喊: 「救命呀!非礼呀!」 进喜赶忙用手摀住他的嘴: 「别吵!」 「非礼呀!你为什么摸我鸡鸡?你性侵害呀!老师说遇上性侵害就得呼救!救命呀--」 喊声蓦止,因为那方白手帕,拳成团给塞进嘴里闷住了。 进喜反扣他双手,也有点手足无措。 平白来了一个不干净的小太监,还得了? 唔唔作响的朱小胖只听得两怪人惶恐细语: 「要不要上报?」 「一上报,咱的事儿万一捅出漏子。也对主子不好。」 「那怎办?」瑛贵人也不过是十四岁就进宫,几年来唯盼一生得到皇上恩泽的女子,养尊处优,未经世情变故,只晓得问大太监: 「小太监是谁带的班?」 「不是奴才,见也没见过。」 「干啥的?」 「不像洒扫,也不像坐更。」进喜向瑛贵人道:「穿戴奇装异服……」 「对,你瞧,这是什么鞋子?穿一轮船似的,颜色丑,厚甸甸,又臭。多笨拙?宫中哪有这种?不伦不类!」 新球鞋受批评,朱小胖受不了,奋力挣脱束缚,马上回嘴: 「你俩不识货,这可是小爷我最新款的耐克球鞋--」 他一闹,进喜慌了,就亮起「武器」往他头上敲了好几下,还起了包包。朱小胖疼得泪水直冒,正要发作。 进喜在主子跟前奴颜婢膝,一旦对比他卑微的「小太监」,便是「爷」,便凶悍威武。再力敲一记,硬物在他眼前晃动: 「兔崽子再闹,我就把你往死里打!」 「进喜,小心别砸了『太平车』。」 原来这「好东西」是一个长柄的、丁字形的物体。由玉器和玛瑙等名贵材料制成珠粒,排列成一横滚子,用来按摩脸部的养颜护肤器。来回滚动当然促进血液循环,但敲击头面,便痛楚受伤。朱小胖小眼睛闪烁,欺善怕恶,不敢吃眼前亏。 「爷问一句你小子答一句!」进喜这回狐假虎威了:「几岁?」 「八岁。」 「什么时候进宫?」 「刚刚到。」 「不对,」他沉吟:「进宫前必须经内务府『验缺』、『验净』,在结纸上画押,才送敬事房分配工作--」 「可这奴才还没净身啊!」 「回主子,是这样的,」进喜又换过一副恭敬的嘴脸:「割『辫子』乃技术活,也许割浅了,留有余势,里头的脆骨会往外鼓出,看来小奴才的不是小辫子,而是残留物。」 「混进宫来,又听了咱的言语,非得处置。」 「要不,再补一刀,『刷茬』,彻底割掉!」进喜向朱小胖怒道:「不处置你这兔崽子,累爷受『连坐』之罪,吃不了兜走。」 「进喜快动手,别让人知道。」 「喳。主子请先回--」 朱小胖愈听愈不对,这两人对他的小鸡鸡似怀有刻骨仇恨,还绑架到某处给割掉? 怎么得了? 变态! 朱小胖当下疯了,为了保命,也为了保住鸡鸡,把那抓住他的太监咬了一口,发足狂奔。 瑛贵人急了: 「别让跑进御街,别惊动后廷,是掉脑袋的事!糟了,砸死他算了!」 危难惊变,再优雅的贵人,也显得泼辣凶狠,二人合力逮住力压在地上。迭罗汉般,动弹不得。三人气急败坏咻咻地喘。原来对付一个猪一样的孩子,亦非易事。取过「太平车」待迎头重击,就在这节骨眼,忽闻朱小胖怀中有奇怪的声音响起-- 既非乐韵,又非铃声,是十分诡异的,刺耳的,一下又一下的声响。 朱小胖下意识地拎出手机来。瑛贵人和进喜见这小小长方形物体,发出闪光,直如暗器,难道是火药炸弹?是西洋妖术?不知杀伤力有多大?二人迅速逃躲一旁。只听得眼前的小太监对器物一个劲儿道: 「妈!妈!救命!我是宝宝--不知道什么鬼地方--老虎洞--不,不是老虎--没说谎--是小洞--喂喂--接收不--餵--」 顽劣好斗的朱小胖亦非省油的灯,趁敌人松懈,他一边呼救,一边把耐克球鞋脱掉,它又厚又重又硬,是最佳自卫武器,拼命朝那两个怪人扔掷过去,贵人中招,「花盆底」不稳。 进喜正为主子挡过,朱小胖又把接收不灵光的手机朝他头上一扔-- 二人尖叫: 「别跑!别跑!」 混乱不堪,电光石火间,朱小胖沖向他先前进来的一道残破朱门,大力扳开,直奔人间…… --是的,「人间」! 历劫朱小胖,死里逃生,此时才晓得大哭大喊,声震九霄: 「救命呀!杀人了!妈呀!」 实为紫禁城中最讨厌的游客。 爸妈一家子循声寻至,在干清宫丹陛急步奔来。 只见宝贝儿子狼狈得一身泥尘,衣衫不整,头上有几个带血污的包包,脚上只一只球鞋,哭得死去活来,如待宰的猪。 大伙一瞧,心忖: 「这小子又打架了。」 朱小胖道: 「妈,我在老虎洞见鬼了!」 「又说谎了!」没人相信:「看你,定打输了,球鞋也丢了。好好好,别哭,回家看医生去。」 「我--没--有--说--谎!」朱小胖老实的时候不多,这回倒是真话,可就没人相信。朱妈妈在二姨和她男朋友眼前,不好意思地说:「打输了呗,脸上挂不住,唉。」 「我真的从那鬼地方出来!」他强调,费尽全身力气解释:「球鞋丢在里头。」 他指老虎洞那矮小的朱门:「手机也丢了,不信打打看。」 朱妈妈半信半疑,按手机号-- 铃声响起。是闷响。 传自一个隐蔽之处,似被一双大手摀住的密封小室。 他们把耳附在老虎洞门上,又争相从窄fèng中窥望,只一片漆黑。朱小胖正想重施故技踢开小门,一个故宫博物院管理员走过来,斥喝,阻止他造次: 「各位,这『老虎洞』是从前供太监们往来之用,早已用石头和砖块封锁几十年了,门也打不开。你们参观一下可以,别损坏文物。」 「我刚刚就从洞里逃出来--」 「小朋友要诚实。」管理员朝那一家子正色而严谨道:「大人得好好管教。」 「我真的--」他双手保护住小鸡鸡,哭丧脸。 这是朱小胖横行八年来最委屈的日子。 洁癖 (2007.8.2) 转自香港《壹周刊》 「请你们回去告知夫人,这事贫僧办不到。」 「师父,我家夫人是一番诚意,自她吃过你的『清一面』之后,其它东西都不肯沾唇。」 家丁老六和婢女小菱,不住恳求: 「希望师父能长驻我家当主厨。」 ——「清一面」,其实不过是清荒寺中这位清一和尚给善信下的面条。但吃过的人,都赞赏不已,一传十,十传百,来客络绎不绝,以致供不应求,还以和尚法号为名,可见乃「镇寺之宝」。 清荒寺只是一座小小的寺庙,本来这些素面乃寺中主食。「清一面」的精华,不在面条而在清汤:山野当造的菇菌、笋子,加上罗汉果、黑木耳、金针菜、黄豆芽……还加上一些略带甘苦的益补糙药,熬制而成,味鲜香、色金黄、汤清亮。他的面条先用清水煮开,泡在冷水中一阵,最后回锅再煮,装碗后,舀上清汤,数滴麻油。没有蒜胡椒的伧俗浓香,益发素淡可口。人们只见黄汤白面,「没什么」,进口方知绝非凡品。
第33页 不过清一和尚心知,这是清荒寺的面食,就地取材,随心烹煮,不适合凡尘俗世大户人家——那会失却真味。 「两位请回。」他婉转平淡地谢绝:「其实所谓『清一面』,只无心之得,为善信服劳,也不收费。他们随缘乐助香油,寺庙方面维持基本生计而已。」 又道: 「出家人吃十方饭,不合为一人力……」 老六沈吟: 「我家夫人指定每天要吃——」 「只好有劳两位每日正午来盛一碗吧。」 「唉。」 二人无功而回,忐忑不安。 自主人仙游,她便一天一天的,变成另外一个人似地。 张林氏——如同世间所有妇女,嫁人后冠夫姓,再也没有自己。「巧梅」是她闺中名儿,十六岁以后,人前少用。都称「夫人」。 丈夫当官,亦大户之家。本属美满。一生也就这样过了。 谁知天意弄人,张家老爷不老,四十多岁竟急病猝死。那年夫人才三十二,新寡、无儿。 家境再富裕,一个寡妇要多寂寞有多寂寞。 头几年很难过,渐渐,她不但变态,还有极其严重的洁癖。 老六和小菱下山回家去。还没进门,已听得一阵嘈杂之声。 张林氏猛地把杯盘砸在地上,满是碎片,还大声喊骂: 「那钱二嫂我最憎恨了,她是个接生婆,双手常沾秽血,我在路上老远见她走来,也着轿夫改道相避。」 何以怒不可遏? 「谁招呼她到后院小坐的?谁?阿满又怎样?是她小甥子又怎样?把阿满辞掉,另外找个柴夫。还有,她用过的杯盘,坐过的小竹凳全扔掉!秽气!」 不但憎恨接生婆,连被妇女跨过的东西,马上丢弃不用。若遇月事至,更以火烧掉,以保「干净」。 今日一番吵闹发泄,习以为常。下人敢怒不敢言,赶忙收拾好。老六见夫人正闹脾气,更加不会挑拣这个时刻说不中听的话。只谎称清一和尚下山去了,找不着。 改天再去吧?得过且过。 但最终还是面对主母的咆哮。什么时候开始,拒绝一切荤腻?不再吃肉,因为丈夫去世,万念俱灰,眼看活生生的血肉,化作泥尘,从此怕见生命——厨中早已不宰鸡杀鸭,不闻鱼腥。 一回张林氏经过厨房,见一些异物,即尖叫。 「是鸡毛吗?何以杀鸡!」 一壁发出惊骇尖声,一壁命人收走——那只是一枝鸡毛掸子。她还吩咐: 「以后再叫我见到鸡毛鸭毛,就把你们一身毛发全部拔光!」 且连蛋也不吃。 小菱是夫人陪嫁过来的丫头,已属亲信婢女,但她也觉日渐难以侍候。抱怨: 「就是嫌脏,那日骂我嘴里有味道,嫌臭,打了我一个巴掌。」 人就是人,血肉之躯,腥臭污浊。水至清则无鱼,怎能活在一个完全洁净清澈的世界? 去年,娘家姊妹探望,特地邀约她游河散心,本来平安无事。船刚启动,大家挑些欢快家常话题,她朝窗外一瞧,岸边有小孩随意便溺,粪尿都混在水里,她脸色一变,歇斯底里吩咐马上返航。还自觉一身难闻味道,浸浴两三个时辰,仍未去除臭气。非常败兴。 打那时起,开始厌食: 「以后厨中膳食,一概使雨水滤净,或把雪水冬藏春用,或取寺庙山泉……总之决不准用其它脏水。」 自吃过清纯得不沾一丝杂质的「清一面」后,才稍有食慾。 第二天,第三天,家丁婢女都到清荒寺哀求,仍是失望而归。 张林氏烦躁、恐惧、暴戾、古怪,不近人情……只觉众醉独醒,众浊独清。她活得一丝不苟,但如何一尘不染? 清一和尚道: 「洁癖,不是身体的事,是心灵的事——夫人不是特别爱清洁,她是看不得世间男欢女爱繁衍后代悲欢离合,她不见不想不听不谈不闻不问,远离一切,孤立自己,就不会伤心。阿弥陀佛。」 张林氏纵然生活无忧,但她情愿简约素净。白水一碗。 他生未卜此生已休,叮咛后事: 「若我大去,定葬于默林中,穿白寿衣、白寿袜、白寿鞋——白绢提花,不绣彩线。质本洁来,亦当洁去,不必繁文缛节,人声鼎沸。紧记!」 ——但拘谨怪异,活得不快,身旁的人,一个一个受不了,一个一个跑掉。 老六还在,因为报张老爷的恩。 小菱还在,她没有去处,打十岁起,侍候小姐,由巧梅到张夫人,由主母到寡妇,双双老去,双双憔悴。有三寸宽活路?小菱曾想过求婚配。眼瞅着夫妻之间生离死别,原来叫人变魔,挑剔失态得神憎鬼厌,就不敢他想了…… 主僕扶持终老也罢。 世事难料。 并非作出完善铺排精心策划,一切依你意愿。并非求洁得洁,求清得清。 蒙古人入侵了。 时局一天比一天纷乱。 贼匪目无法纪,抢掠jian劫,杀人放火,横行肆虐。国破家亡,朝代兴衰,没有人逃得过。 后来,人们在一片颓垣败瓦中,发现了两具半裸的尸体,肉已融腐,布满了蛆虫,牠们滋补得十分肥美,蠕动时已因丰腴而缓慢,恶臭令野狗也不肯来叼食…… 半生干净成癖的张林氏,和那被迫厮守的小菱,在一个最清洁的境地中,不但被十数贼匪糟蹋了,还乱刀斩死,血污四溅,任由暴尸。她始料不及的悽厉,连做鬼,也比其它鬼不堪,极脏极臭极污秽…… 合欢 (2007.4.26) 转自香港《壹周刊》 「明早十点钟的飞机,我就不送你了。」 张萌老人在厨房中端出一碗茶汤: 「趁热喝了吧。」 这是二○○七年的合欢汤。 精神压力大,思绪不安宁,五脏六腑为七情所伤……她会为他,也为自己,煎煮合欢汤,材料有捲筒状的合欢皮、甘糙、茯苓——当然少不了主角:合欢花。 合欢,自古以来被认为是一种吉祥的爱情树。 「相传夫妻新婚之夜共饮合欢花茶汤,能保永世和合。」于峰曾经这样问过张萌:「中国人都相信这个,对吗?」 算来,已经是四十年前的往事了。 那年他廿三,她廿一。 「没那么神。」她笑:「只因合欢属豆科植物落叶乔木,它的花,又名『蠲忿』,香气令人消除抑郁忿怨,心神回复平静。」 「茶汤用的是干花——那花原来是什么样儿的?」 张萌道: 「合欢可美了,花丝细长,像一球红绒。散开是红羽毛,风吹过晃动轻柔。最有趣的,是花畔小叶每当夕阳西下时便成对相合,到了第二天清晨,又像孔雀开屏似的舒展开来了——」 「自嘲地说,也像我俩。」于峰举碗喝茶汤:「夜里偷偷相聚,见不得光,白天得分开远远的。」 「不管什么风雨,这样我已满足了。」 「合欢」就是他俩人生的信物吧。 四十年前,一九六六、六七年,是中国开始动荡的暴风雨前夕。那时他们初遇。 于峰是印度尼西亚华侨,来中国念书,学中医。廿三岁的男生,走在上海南京东路上,想到外滩去。 赶路的张萌迎面匆匆而来——就是赶上他的一问: 「同志,请问外滩怎么走?」 她愕然,上海人竟然不知道外滩?神经病?白相人?这肤色黝黑一脸纯朴的男生,原来是异国来客,留学生。 漂亮端庄的张萌忘了当天赶干什么?到哪去?他俩彼此吸引,一见钟情。对了,她是准备到新华书店买几本书,快打烊了。结果她陪他逛外滩,在华灯初上之际,一朵合欢花悄然绽放。 他学的是医科,刚好,她是个温柔细心的护士,为人民服务。难道不是一回撮合?冥冥中的定数? 年轻的恋人激情交往,打得火热。他俩游遍上海大街小巷,吃生煎包排骨年糕面筋百叶双档…… 「为什么简体字写的是『面巾』?洗面的毛巾?」他狐疑。又笑问:「阳春面什么馅儿?」 最爱到老字号「沧浪亭」吃面了。这开业于一九五○年五月十五日的点心店,苏式风味。 「来碗三虾面吧。」张萌道:「有虾仁、虾脑、虾籽——就是没『阳春』。」 她也奇怪,光是面条葱花没半点佐料浇头的,为什么给改一个过份动听的名儿。骗人! 热恋的男女,碰上如火如荼的文 化 大 革 命 运 动。交往十分避忌。 愈是偷偷摸摸,愈是情难自控。 于峰与张萌同居了。母亲反对不了。身为护士她竟没有避孕,为他怀了孩子。
第34页 赶忙登记结婚。 ——不可能。 当时情势不妙。一个中国女孩怎会「通过」嫁给外国男孩?国家不允许这样的事。结婚证明没办成,于峰的签证到期了。同居而不婚,早已招人话柄,还怀了孩子,男的被迫回印度尼西亚去,女的理应马上进行人工流产,打掉胎儿,此事当作从未发生过。 没有钱,没有助力,没有任何支持。于峰万般不情愿被送走了。回国后,二人从此永别。 张萌坚持把孩子生下来。 这是一个私生女。 她为她改名「小欢」。 非婚生子,受尽白眼凌辱。张萌虽是护士,有专业知识,有工作经验,但万劫不复地,被编派去做低下的清洁工作、收拾尸体、侍候脾气暴躁的老病号、照顾无望病人的呕吐和大小便…… 张萌的寡母郁郁而终。张萌的女儿面对同学和家长百般瞧不起。 开会、批 斗、检 讨、写报告、开会、批 斗、检 讨、写报告…… 一个五十来岁中风的病人,康复中冷眼旁观,对张萌十分同情——这决非爱情。但不到三十,已历尽风霜雨雪的张萌,只寄望有片瓦遮头,好好抚育小欢成长,孩子得有个「爸爸」。 「二婚头」,女儿便是「拖油瓶」。再不体面,胜过终生非婚私生吧。 当秦楠可以勉强行动时,领了年轻廿多年的张萌去作再婚登记。 「这不能给办证明。」组织强调:「张萌有个女儿,她当年跟外国男人已有『婚姻关系』了。」 「可当年不给办结婚证明呀。」张萌忍辱负重:「现在跟秦楠,是名正言顺的再婚。」 「第一回都不正式,第二回又怎么给办?」 拖拖拉拉,阻阻挠挠,没人肯承担责任,解决问题。 张萌只能委屈地填上: 「同居」。 小欢由「张小欢」,给改成「秦小欢」——她永远不可能唤「于峰小欢」。 同居后,张萌仍是个衣不解带夙夜匪懈的护士,不过她只侍候一个病人,而且没有薪水。秦楠仗她照料,待她不薄——这决非爱情,她心知肚明。 四十年过去…… 秦楠去世了。 小欢也嫁人了。 张萌孑然一身。她守住秦楠遗下的房子,好歹有片瓦遮头。六十出头的女人,眼睛昏花,易倦,心灰。 睡到半夜两点多,怕静,开了电视,回放白天的新闻节目。 她倒了杯开水。 电视画面有个老头,拎着一张照片。 看真点:—— 一双中长的辫子,七分脸,眼神投向远方的一些什么,充满希望和生机。端庄浅笑却掩不住神秘的甜蜜…… 那是廿一岁时花样年华的自己! 四十年前全国少女的「经典」造型,今天看来当然像个梦。 张萌赫见照片,如着雷殛。为什么自己早已忘却的旧照,会在午夜回放的电视节目中出现? 手中开水泼泻了。双腿发软头皮发麻。无法站得稳,跌坐椅上,迷茫而心痛,恨…… 以为看错。 以为是小欢——可是女儿也四十了。女儿长得像自己,却从来不曾如此笑过。小欢似乎不大懂得笑。她问张萌: 「妈,你为什么给我改一个一听便知不快乐的名儿?小欢小欢,我的欢乐天生就比人家少。」 私生女。从未见过生父。后父是母亲的同居人。身份不明,总遭歧视,一个油瓶。 「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把我带来这个世界?」 张萌没有告诉她只是纪念「合欢」的延续。小孩,再老的儿女也是小孩,不会明白。她道: 「你少欢乐,我是根本没有。」 到这份上,母女无言。 思绪回到电视画面自己的青葱岁月——她不是没有欢乐过,可惜为时极短,中断太快,比没有更难受。她熬过来了…… 这是外滩。 外滩不但百年不变,它还长春不老,浪花淘尽无数生命和爱情。 记者在访问一位手持照片的老头,六十多了。站在很久很久很久以前走过的故地,请託陌生人帮忙: 「我在寻人。」 他寻找的,是文 革 年 间被迫分别的中国情人。唤张萌。住处早已拆卸改建成商场,不知搬到哪儿?不知还在不在上海?不知还在不在人间?——这是老人的心愿。他在外滩流连,以为「缘份」还是会把人拴在一起。 老人于峰自报身世,今天他是印度尼西亚一家食品厂的老闆了,生产的是果脯、榴槤膏、椰、菠萝蜜、果条……皆甜食。可他忘不了廿三岁时来中国念中医,那甜蜜的日子。 现在他有钱了,为了一个渺茫的心愿。大去之前的遗憾,希望与结不成婚的妻子重逢。 记者问: 「于峰先生,你有什么话要对她说?」 「萌,我渴望喝到你的一碗茶!」 这是新闻节目末段的一些人海花边。记者四出採访,总能拍得动人情节奇特花絮。「寻人」是天天出现的项目——中国太大,人太多,风浪太大,离合太无常……所以报导公告尽了职责,不抱太大希望。 记者末了面向镜头: 「如果观众有认识张萌女士和她家人的,请马上与本台联络。祝福于峰老人心愿能偿。谢谢各位。」 镜头摇向黄浦江。 ——张萌缓缓站起来。 外滩一直是上海的骄傲。雄伟的万国建筑群,几许风雨屹立不倒。再多的革命运动,解放不了它的繁华璀璨…… 百年老号「和平饭店」1314房间,门铃响了。 于峰被门铃吵醒,他亮灯,戴上眼镜一看:半夜两点多,人人早已梦入黑甜,饭店谢绝访客上楼。谁? 他自大门防盗镜一瞧,只见一个模糊的身影: 「那么晚了,谁?什么事?」 「给你送茶来了。」 「什么?」 他一愕。心狂跳。是她吗?找到了?—— 门陡地打开。 他马上认出她来。 她也马上认得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灯下,她抚摸他的脸,捏他,拍打他,真的吗?一如初恋少女,在细认心上人,是他,不会弄错,别人我不要! 他紧紧地拥抱她——四十年光景卡刷一下被剪掉,今天恍如昨日。 不准哭不准哭…… 「来,喝茶。」她在这五星级饭店豪华套间,泡了两碗合欢花茶汤。 她知道他的前尘了:于峰回印度尼西亚后,无法再来中国。他结婚了,妻子贤慧,生下二子一女。继承了丈人的食品厂,生活优裕。年初他不适入院,检验出是肝癌。长期焦郁,念念不忘当年那位才廿一岁,肩挑一切的初恋情人,特地回到故地,寻找故人。费尽心思毫无结果。刚好有电视台知悉,採访后播放。 张萌听了,道: 「刚好我看到了。」 「这就是缘份吧。」 「不——这是『缘』,不是『份』。」张萌道:「四十年了。」她望定他:「还是你太太命好。」 张萌有两段「婚姻」,可自己从来没当上「太太」。 「你……这些年来快乐吗?」 「不算快乐——也不算不快乐。一个人心灰了,再不怎么痛。女儿嫁人了,孩子十多岁上中学了。她没见过你,也不太想见我。我在浦东,她一家住浦西,隔了一条黄浦江,远着呢。我们偶尔通通电话。很少见面。缘份不够。」 「我对你母女不起。」于峰欷歔:「我没爱过我太太,也对她不起。」 「你看你还算是个人吗?」张萌微微一笑:「你连医生也没当上吧?」 「我现在已经是病人了。」 「书白念了。」 「可是人没有白爱。」他呷了一口茶汤。烫嘴,赶忙吹了几口气:「我们老了,合欢花年年开。我们死了,它还在。」 「你知道合欢的故事吗?」她问。 「记得呀。你跟我说的每一个字儿都记得,它又名『蠲忿』,香气可消解一切怨忿。也唤『夜合花』——」 「告诉你一个传说:在我们中国古代,有一位叫『舜』的皇帝,巡视湖南境内时,不幸死于苍梧之野。他的两个妃子,是『尧』的两个女儿:娥皇与女英,闻讯追至湘江,遍寻不获,终日哭泣,泪尽滴血,死后该处糙地,长出血泪斑斑的湘妃竹。」 「这跟花没有关系啊。」 「娥皇与女英死后化作神女,与舜的精灵合一,变成纪念爱情的合欢树,昼分夜合,香魂万古。」 于峰的茶汤凝在半空。 张萌道: 「多讽刺!所谓『爱情树』,冥冥中註定是三个人的——大家误会了,以为是二人世界;你和我?不,还有她。」
第35页 「我从没听过这故事。」 「当然。如此不祥,连我自己也不想听。我怕。但终于还是逃不过天意。」 这个晚上,他俩说了一生的话。时间无多了——他乘早上十点钟的飞机。 张萌拒绝于峰留给她的钱: 「我要钱干嘛呢?没用。」她道:「我连你的人也不要——你回『家』吧。好好保重。年岁大,身体不好,不必再来了。」 张萌坚持在天亮时离去,不送他,也不许他送。 夜里相合,白天分开——这就是合欢。 吃了多大的苦,恨,恨过了,还是爱他——这就是爱情的魔力吧?张萌和于峰无言地作别,各自回家。 当晚新闻回放,其实秦小欢也应该看到的。 独生女儿翌日有朗诵比赛,她一直很紧张,夜里上厕所。随意按开电视机的画面,恰好也见那帧照片。可她憋不住,先去小个便。出来时,这寻人项目已播完。 小欢从未见过生父,此刻亦碰不上——只差一分钟,没缘份就没缘份。隐约听到「张萌」这名字。 她也心血来潮给母亲打个电话。没人听,也许出去了。接连两天也没人听?跟丈夫说,老人嘛,不知有无意外,还是上门看望一下。母女虽疏离,到底有点牵连—— 门打开了。 母亲瘫坐椅上,已平静大去。地上一个破碎水杯,水已干。 电视还开着呢。 医生后来道,老人死于心肌梗塞,可能情绪一时刺激亢奋,但短时间内安详离世,无大痛苦,也算笑丧。 据尸斑验析,大概死去三天。 ——就是那个晚上。 她走得不甘心,至此才惊悉自己一直在等、等、等……终于等到最后一秒,来了。还是见了故人一面,把合欢的故事了断。才上路。 鬼门 (2008.11.6) 转自香港《壹周刊》 「不要,不要过来——别推我——」 更深夜静,人人梦入黑甜之际,刘贝怡又被她丈夫的呓语惊醒了。 「我不让——别过来——」 她听得不太清楚,不知是什么意思。 「又做噩梦了。」她喃喃自语,还是把他推醒,以免一直折腾。 「洛文,洛文——」 范洛文像历尽艰辛排除万难似地,终于挣扎醒过来。 他倦极,长长吁了一口气。贝怡一探,不知何时已出了一身冷汗,不是吓的,而是累的。 「没事了,快睡吧。」 最近几个星期,情况糟糕了些。 她不想追问,他也解释不来——不过这一阵子金融海啸,经济不景,不管你有没有误购雷曼迷你债券,以致血本无归精神崩溃,市况之差,牵连甚广。恒生指数低于去年同期的一半,三万一千多点回落至一万四也不保,股市一日飙升千多点,一日暴跌千多点,正是一日天堂一日地狱,重创者跳楼自杀个案日增。 范洛文那有余钱炒股——但,社会中各阶层人士,都直接间接受到影响,无一幸免。 工厂倒闭、食肆结业、公司裁员减薪……明明地威胁着打工仔上班族。 她认为丈夫多少有点抑郁症,才不断地被噩梦骚扰。 「明天哄他去看医生。」她想:「好歹也吃颗安眠药才睡。」 搬来鲫鱼涌这个六百呎的单位已半年了。二人的积蓄几乎花在房子上。它半新旧,楼龄也有十几年,但胜在交通方便。房子没有阳光直射的窗户,光线有点不足,但他们也习惯了,还将装在墙上的灯光射向天花板,再向下折射,营造柔和浪漫的气氛,这是在杂志上看到的,照办煮碗,效果不错。 房子装修没有请设计师,大部份亲力亲为。这个「安乐窝」,已耗尽他俩的心血了。 入伙之后,感觉良好,很满足。 为了睡得好,范洛文认为床架床褥和寝具不能省,要求厚装护嵴舒适的中上价货,那弹簧顺着人体曲线紧贴承托,才能与伴侣有甜蜜而高质素的睡眠。 「全个睡房最贵就是这张床和床褥。」她嘀咕。 「物有所值呀。」他笑:「千金难买一觉好睡。」 好的床褥还减低辗转时带来的震荡,不易骚扰枕边人——这也是一种「体贴」。 温馨而舒服的一张床,渐渐,竟事与愿违。 那天下班,范洛文心情欠佳。 刘贝怡特地蒸了一尾鱼,还有金银菜陈肾老火汤,好好抚慰他一下。 「为什么会挨骂?」 「老闆没有点名,不过他开会教训大家时,眼神是瞄向我的——」 「出错了?」 「是——没精神。」 「怎可能?睡不好么?」贝怡问:「晚晚睡足八小时。」 「就是,明明睡足了,早上起来总觉头昏脑胀,上班时无精打采——奇怪,愈睡愈累似的。」 「可能工作压力大。今晚洗个热水澡早点休息吧。」 洛文真的易倦,一连打了几个呵欠。 最初还只是睡梦不稳,近日还发出无意识的呓语。 那叫他睡得不宁的心结是什么? 难道真是经济低迷的惶惑? 唉,她只伸手拥住他,但愿明天是新的一天,但愿回到半年前初当业主的兴奋。 谁知,这个晚上轮到她了—— 睡至半夜,贝怡忽然听得有人喊她。不是喊「贝怡」,不是英文名字「sally」,也不是「范太」,而是小时候,现已拆卸的故居街尾那卖钵仔糕的阿伯,戏嚯她「大眼鸡」——她挺不喜欢这个花名,虽然她眼睛大大,又黑又圆好可爱,但「大眼鸡」多难听!才不肯理睬他…… 「谁?」 贝怡一惊而醒,那已是二十多三十年前旧事了。钵仔糕日渐淘汰,阿伯早已物化。谁还这样喊她? 瞧瞧身畔的洛文,他虽已入睡,但眼皮还是有些抖动,睡得不熟。本想摇摇他,不过,算了,也许—— 此时,不知从何处传来一些声音,是哭声?是笑声?十分暧昧。贝怡只觉: 「咩——耶——咩——耶——」 又似羊叫,又似嘆息,更似婴儿尖寒的呜咽…… 这诡异的声音叫她毛骨憷然,她吓得一边流泪,一边用力推醒丈夫。男人迷迷惘惘地睁开眼睛,一时间搞不清楚身在何处,还低喊: 「别推我——不要过来——」 她呆了: 「是谁?你叫谁不要过来?」 他终于醒来,一脸惘然,原来在自己家中睡房中,灯已亮了,妻子在身边,脸上还带未干的泪痕。 「什么?你做噩梦了?」他反而安慰她:「别怕,有我在!」 她扑向洛文,此时此刻,有个强壮的保护者,也消弭不了心中的忧疑。如何告诉他?或许只是幻听?毕竟她什么也没见到。 灯光下,被丈夫紧紧拥着的妻子,心事重重。 有一回,贝怡听到他道: 「你放过我们吧,你走开——」 而「对方」不肯走开…… 刘贝怡忐忑地猜疑: 「是不是外遇?哪个狐狸精来破坏我们?」 她开始检查他的衣物、钱包、电话费单。她在一旁细察丈夫憔悴的脸容,应付得疲于奔命? 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她如惊弓之鸟地,被蛛丝马迹困扰,神经绷紧。即使手头拮据,经济困难,二人同心,可以撑下去,顶多省一点,单纯无私的同甘共苦,也值——多了一个?不知是谁?第三者?占据他的心,人睡在那儿,可床也太「挤」了! ——洛文其实也有难言之隐,一样心事重重…… 睡得不安宁并非三五天的事——而且愈来愈严重。 范洛文忆起某日,在浑沌昏晕中忽地醒来,也许只是个梦,但矇眬中,见到身边有好些飘浮的影子,五官模糊不清,不止一个,是两个?三个?四个?……来自何方?煞费疑猜。 都在睡床的靠背处隐现,缠绕着这人间的夫妻。 「不能告诉贝怡,免得吓着她。」他想。 但对无体积可言之物又无计可施。 影子似的游魂出出入入,还不耐烦地推开他。 「不要,不要过来——别推我。」 是嫌他挡路?抑或有所行动?洛文愈是抗拒,那些只得上半身、只得下半身、只得左半身、只得右半身,贴墙而立,穿墙而出,擦墙而过……的物体,对他有点不客气了。 此刻洛文奋力挣扎,一身冷汗,还没说完的话在嘴边: 「我不让——别过来——」 哦?只是个噩梦?
第36页 范洛文洗澡时,竟发现身上有莫名其妙的瘀青,摸上去有点痛——这不是虚幻! 谁把自己捏伤了? 现代人因种种压力,受思觉失调、精神分裂、被迫害妄想症、幻觉、幻听……折磨。那天听得公司同事指着报章上一段花边: 「日本流行『新型』抑郁症——」 「抑郁症也分新旧?」 「对呀,『新型』的,是上班一条虫,收工一条龙,患者工作时暮气沉沉,但收工后或放假又回复活跃状态,完全没有困扰。」 「这又怎算抑郁症?基本上所有正常打工仔都这样啦。」 「你别说,日本医务所大爆满,有人要轮候三个月才看到医生。」 范洛文听了,回心一想,自己近月是上班一条虫,收工一条虫,睡醒也一条虫。 长此下去,公司裁员一定先拿他开刀! 所以老闆提及派人到上海走一趟,他马上请缨公干四天,中间夹了星期六日,牺牲在所不惜。 「真的公干吗?」小心眼的贝怡追问。 「你把我的文件机票回乡卡全放这个袋中。」洛文心忖:「离开四天,转转环境,看是否好些。」又叮嘱贝怡:「晚上睡稳,天凉记得盖张薄被。」 他出门第二天,她招待好朋友,小学中学的同学,到念大专时才不同校,她唤高佩怡,因与刘贝怡的名字相近,二人十分投契,无所不谈。 「我们结婚七年了。七年之痒,真恐怖!这种危机逃不过吗?」 「证实他有外遇?」 「还没有——但他一定有事瞒我。」 贝怡怔忡不安: 「我三十多岁,不算太老,但没多余时间和精力去改变现有生活。再说,我真的很爱洛文——」 她问佩怡: 「不知有什么方法令我们一心一意无人可以插手破坏?」 「你没有问题,丈夫没有问题,莫非房子出问题?」 「这房子已是我们全部家当了。」 「找个师傅看看,摆个正桃花阵,也许箍煲稳妥。」 「别告诉洛文。」 「当然——让对方知道会不灵。」佩怡道:「我是『过来人』。」 「想不到我俩同病相怜。」贝怡苦笑:「女人唯一心愿大概是与相爱的男人二人世界一觉好睡到永远。」 「可不。」佩怡也笑:「有时也觉得要求好低。」 为了不让男人知道,她们安排师傅尽快到来一看。是个衣着一般貌不惊人四五十岁左右的普通人,完全没有现今那些行走江湖传媒吹捧的风水师傅般伶俐和浮夸。 「周师傅是我大伯的同乡,自己人。」高佩怡领他进门。又向贝怡耳语:「他廿几岁时遇到车祸,变成植物人,鬼门关走过一转,醒来之后,便发觉自己有『阴阳眼』。」 周师傅没什么废话。 「大厅加灯。採光不足易招阴。改用纱帘代替布帘。」 「把射向天花板再向下折射的灯拆除,换过普通由上往下照的灯,别多此一举,反来反去。」 「盆栽植物太多,扔掉一半,以免影响宅气。」 「在这个角落种花,紫红色为主。」 看来都不过是些「小玩意」。说什么「桃花阵」?进了睡房,贝怡见他手上的罗庚不停异动。周师傅不发一语,伫立端详一阵。脸色凝重: 「哦,原来如此。难怪!」 她俩骇然: 「有问题吗?不干净吗?」 「绝对是。」 「怎么办?」 「唔,与桃花无关,但改不了命运的安排。」 「呀?」贝怡大吃一惊:「房子住不了?」心念电转:「刚买下的单位,刚开始供楼,现今这个时势,如何脱手?但若不能住,一天也熬不过——」 「师傅,你要帮帮我们。」贝怡甚至不敢把「那个字」说出口:。「能赶走 ——不,能请走吗?」生怕不敬招祸。「需要花费多少?」 周师傅沉吟,一笑: 「不须花费。很简单,工程不大。来,我们合力搬抬一下。」 贝怡狐疑地,遵从他的指示。三人合力,把睡床的位置移到另一方位,床头改贴另一面墙。不消一刻,周师傅拍拍手,道: 「好了,没事了。」 四天后,范洛文公干回家。 一看睡床,奇怪: 「好端端的,为什么移了位?」 贝怡微笑: 「为了睡得好。」 ——果然,他们从此一觉睡到天亮,再也没有噩梦,没有困扰,连身上莫名的瘀青也消失了。 贝怡保守一个秘密。 一切是方位的错误。 东北45俐a艮卦属土,代表山、丘陵、坟墓。「鬼门」所在。背阳之位,阴、湿、衰、弱。 他们住鲫鱼涌,是港岛东北。费尽心思铺排的安乐窝,全个睡房最贵的一张床,正正堵着东北的这道「门」。 夜阑人静之际,大家深沉入梦,另一世界游魂精灵,便开始穿梭出入。它们都得透过一个出口,一道隐形的门,来到人间徜徉。 谁叫你们的睡床挡路? 把你轻拍,推开,移位,辗转反侧,否则便会齐齐冲撞。睡得那么沉?真气!便捏瘀你,踢伤你,也怪不了谁。鬼门狭窄,个挨个,轮到何时何刻?天很快亮了,当然一拥而上,争先恐后…… 范洛文永远也不晓得,有些时候得让让路。 世上每间房子都有东北「鬼门」,是鬼的通道,不容受阻,否则没有宁日。既然躲不过,封不了,为了相安无事,只好像贝怡那样,一切心照。 她决定隐瞒下去,不想丈夫知道 ——因为即使知道了,于事无补,反心中忐忑。何必? 「不如自己承受了,接受了,河水不犯井水,阴阳和平共处也罢。」小女人也有她的刚强。 他累了,很久没睡得香甜,不但打呼噜,还流着口涎,只有心无旁骛全身松懈的休息,才如此放任而原始。 贝怡会心一笑,转过身来,搂着这个「历劫」于迷惘中的男人。不必担忧什么第三者狐狸精了,没有比这更欣慰,多放心!未几,她也沉沉大睡…… 反刍 (2007.7.12) 转自香港《壹周刊》 尹善英、金廷娜和池爱恩,刚在「马奶奶之家」吃过一顿甜辣米糕,满肚子是芹菜、椰菜、鸡蛋、甘笋、米糕和面条,还有甜酱、辣酱……总之撑到不得了。 今天尹善英作东。 她们吃定她了。不手软,也不嘴软。 逛街还要烧银杏、糖砂煎饼、巧克力香蕉、栗子夹饼…… 因为庆祝尹善英的割双眼皮手术成功了。 「为了勛勛吧!」大家取笑。崔智勛无意中说过她「眯眯眼」,暗示眼睛小。她好不慡。付诸行动。 是在首尔江南的狎鸥亭洞做的。那是着名的整容整形街,有二百多间诊所和医院,丰俭由人。 韩国大学女生中,50%都做过或大或小的手术。30%在储钱,有计划有希望。另外的20%考虑中。 「善英,你眼睛比以前大多了呢。是找姜医生吗?」 「对,他每个月割三十双。我得预约,轮候两三个月呀——看,没疤痕吧。」 金廷娜就着阳光细察: 「有一点点,淡淡的。」 「不要紧,很快便去掉。」尹善英道:「我没选开洞然后使暗线的『埋没法』,我眼皮厚,得切开,割走多余脂肪。伤口fèng合后,你瞧,这儿,往上扬的,眼睛又大又漂亮,值!」 她洋洋自得: 「不疼的。医生用电刀把脂肪给烧断烧焦,切口才平整。」 「用电?」 「那不是烤肉的味道吗?」 「当然。」尹善英笑:「还真有点香!」 她又怂恿姊妹: 「趁哪天放假,快去做吧。」 池爱恩道: 「我兼职储蓄差不多了,只想用自己的软骨来隆鼻,还顺便削脸抽脂。流行『小颜』,文学系不是有个日本来的同学吗,脸好小,皮肤又白。我们韩国男生都追她。」 「如果隆胸的话,情愿冬天去做,衣服厚厚的让它慢慢适应。」金廷娜有道理:「爱恩去削脸,或者抽脂什么的,有伤口,又要穿紧身衣,夏天做,又闷热又出汗,多难受!」 这些,都是不满意,不甘心的女子。 「女人都爱美。」尹善英朝百货公司橱窗的反光玻璃顾盼:「又贪心——我已经在想,下回该做哪儿更好?」 到时,崔智勛一定对她另眼相看。 「世上没有真正的美人。」 「有!」 「谁?」 二人一齐望向金廷娜:「我们认识吗?」 「不认识——可是很快就见着了。」
第37页 「说呀!」 「你那瓶糙莓奶酪面膜我可随便用哪。」 「你不是从我抽屉偷掉么?早就不见了。」 大家上了地铁往明洞去。一路上,热烈谈论一个人。 ——这个人透着神秘。 她将是中途收录的电子学系新同学。编派与她们三人同房。 还没报到,众说纷纭。 女生唤朴贞秀。 念过汉城大学、梨花女子大学,还有哪?先不管,朴贞秀一直成绩优异。据说校方不想尖子流失,不大愿意给写转校信件。 朴贞秀沉默寡言,却意志坚决。她转校,以「不适应学习环境」为由,与同学相处不来,而且每回都是主动提出退学。 天才总有怪癖。院校爱才,罗致尖子还来不及。面试之后都对她印象很好呀…… 朴贞秀选修的学科,以精心细研科技为主,不必与人接触。同学们对她了解不深。 「果然是个神秘人物!」 「哼!有什么了不起?」尹善英道:「我们就要见识一下她庐山真面目。」 ——见着了。 朴贞秀长发披肩,双目明亮,身材纤秀,皮肤细密,白里透红,根本不需要化妆品。却嫌脂粉污颜色的她,总爱戴着口罩。 只在午膳或晚饭时,才脱下。 虽被编派在池爱恩同室的下铺,但平日很少与大家倾谈,只点头招呼,甚至不知口罩底下是否有个敷衍的微笑。 不算刻意躲人——但明显地我行我素独来独往。 十分好学。除本科外,还精通汉学、英语、法文。桌上都有这些书籍,就是没有太多化妆品护肤品。天生丽质。 才来不久,艷名四播。 其它系里的男生,包括尹善英心仪的崔智勛,都对这美人大感兴趣。在饭堂时,往她身边磨蹭,有意无意共桌攀谈。 朴贞秀对人人都高傲冷淡,不光女的,对男的亦不假词色不大理睬。 「但她吃得很多!」室友在窃窃私语挑毛病:「这贞秀,特爱泡菜、辣椒、水果,饭量大着呢,一顿吃两碗。」 「尽管吃得多,却不长胖,不像爱恩,面包脸。」 「喂!」池爱恩抗议:「她是怪人!吃饭速度比谁都快,人家半碗还没吃完,她已吃到第二碗,好像不必咀嚼——说不定晚上全拉出来。」 「对,有点奇怪。」金廷娜压低嗓音:「她老爱上厕所。好久也不出来。」 大家发觉,原来她常中途离座,也不管什么时候,上课时、实验中、在图书馆……坐不住。 「你这一说我就省得,前天晚上,她在厕所中偷偷摸摸的,还有声响——我肚子不舒服,夜里三点多哪,敲门敲了好一阵才肯开,我快憋不住了。特别生气。你说,她是躲在里头吸毒吗?吃人吗?念咒吗?自慰吗?」 「不交男朋友,一定有点不对劲。」 「难道是妖怪?」胆小的池爱恩尖声问:「因为秘密揭穿了,只好退学,跑到另一个地方修炼去?」 「好!」尹善英目夹着她那新鲜出炉迷人的双眼皮大眼睛,带着妒意:「我们就要她原形毕露!」 她们约好了,展开侦缉行动。 ——某个晚上。 朴贞秀辗转一下。忽然坐起,悄悄地躲进厕所里。 三人打个眼色。也悄悄地伏在门外,偷窥…… 只见她背影微动。不知在干什么? 三个女生合作发力,把门猛地踢开—— 「砰!」 厕所的门给踢开了。 朴贞秀背影颤动一下,并没快速反应回过头来。 她抽起一张面纸,轻轻地印印嘴角,然后慢条斯理若无其事地漱漱口。 对身后三位好奇得有点急躁的室友,爱理不理: 「你们要用厕所吧?对不起,我耽了好一阵。」 睡不好的女生,容颜惺忪憔悴,但朴贞秀还是一贯的容光焕发。 她们装作无意的四下暗暗搜索,看看遗下什么蛛丝马迹:比如血渍啦、粉末啦、纸钱灰啦、香烛啦……或形迹可疑的面纸团。都没有。 现场环境十分正常。只留一缕香气——这人,看来洒了点香水呢。 朴贞秀早已在被窝中倒头大睡。被子盖得严严的,不露一点头脸——明明上床睡觉了,还有一再漱口洒香水的习惯?三人莫名其妙。「洁癖」多严重! 星期六,朴贞秀回到汉江南的老家,是个小区,旧楼房的二楼。 「妈,她们开始怀疑了。」 朴贞秀帮忙着弄泡菜。朴妈妈自丈夫离异后,靠腌制泡菜供应十几家食店维生。独力抚育聪明漂亮的女儿贞秀。 虽然泡菜是韩国传统食品,家家户户的主妇都懂得做。春夏秋冬四季各以不同的鲜嫩蔬菜,做出不同口味的泡菜:大白菜、黄瓜、萝蔔、小萝蔔、韭菜、豆芽、芥菜、水芥菜、茄子、洋葱、高丽菜、葱、辣椒……算来有一百八十多种味道呢。 「这两天放假,有时间,可以帮你做鱼鳞萝蔔。」朴贞秀企图把所有不快,在刀刻鱼鳞细纹的十几条小萝蔔上发泄。 有苦说不出。也不想说。从小她就寡言——怕张嘴。 朴妈妈把选好的瓜、菜一一分类,分加味料。近日政府已发通告,希望生产商採用新的「kimchi辛辣指数」标准,把泡菜分为轻微辣、少许辣、中等辣、非常辣和极辣五级。 「贞秀的鱼鳞萝蔔因手工精制,量不多,可卖贵些。」朴妈妈问:「做第几级?」 「极辣!」她冷冷地道。加大量姜末、蒜末、辣椒粉、鱼露……填满小刀划开的一道又一道fèng隙。狠狠地,辣死他们! 朴妈妈一边分配着腌料:除了姜蒜辣椒,一些加入栗子、红枣、水梨;一些加入鱿鱼、章鱼、生虾、蚵、鲍鱼;一些加入石耳菇、鲜明太鱼、松子、青葱、芹菜、甘笋……已用粗盐腌了一个晚上的大白菜,「包裹式」的层层加料,味道醇美,发酵效果极佳,营养丰富——这是她家最受欢迎的泡菜。 也是朴贞秀自小吃到大的泡菜。 在众多发酵食品中,泡菜不但含丰富的维生素和食物纤维,而且促进体内脂肪燃烧,所以泡菜是瘦身美人的选择。 ——朴贞秀当然是美人,但朴妈妈嘆一口气: 「妈对不起你——」 「没事,很好。」朴贞秀安慰她:「看我的皮肤,又白又滑又滋润,脸上毛孔细密,人家都羡慕呢。」 「可是日久同学们朋友们会起疑。」 「我最近转到这大学,不错呀。」她收拾心情,面对窘境:「室友好奇,是一定的。从前也这样。真识破了,再寻思转校吧——反正我成绩很好,总有录取的。」 「你就是爱念书。」 「不然怎么过?」她想:「交个朋友已不容易,谈恋爱还不把人家吓跑?谁受得了?」 「不如你把秘密告诉几个室友,大家照应着。」 「不。告诉她们,等于全校都知道了。」朴贞秀道:「都是普通女子,大嘴巴,守不了秘密,信不过。」 她强调: 「世上没有人信得过——除了妈妈。」 「可是妈妈把你生成这样……」 「人人都有不幸,我的比较与众不同吧。」 正说着,朴贞秀的胃有点异动,不由自主,毫无防备,一下子就将刚才吃进去的饭和泡菜和牛肉汤,冒涌回吐口中。 她如常地,把嘴里的食物——半消化半发酵的浓稠杂物,再咀嚼一遍,磨烂精细,吞下去。 过了一会,又有一些饭菜回吐,她咀嚼之后吞咽。如是者,只消有食物自体内涌出来,便一口一口的加工,是她廿多年来每日每顿的必然过程。 都说是「怪病」。 这异常现象从没改善,影响了她生活。不管读书、看电影、逛街、走路、睡觉……任何时刻,肚子里的食物「自动」回吐口中,非得进行反刍。 朴妈妈很内疚,眼看女儿受尽生理心理上的折磨,亦因此变得孤独、冷僻、自闭、不爱与人交往——甚至不敢谈恋爱,遑论结婚、生子。 朴贞秀反刍完毕,松一口气:「就是在家里安全。」 吃过泡菜,那种酸、臭、腐烂的发酵味道特浓,不得不洒香水辟除。 离人远点,戴上口罩,免得口臭惹嫌。 只有在老家,不必防备,没有戒心,完完全全适应那与生俱来的遗憾。无奈地。 看到别的同龄女生,假日都与男朋友享乐、亲热、倾诉苦与乐…… 她的痛苦不可告人。 惹不起躲得起——只要把秘密一直保守下去,她就可以活得自在点,不会被当作「怪物」来研究,成为人家茶余饭后的话题。
第38页 没有一个人的沉默是不带前因后果的。 ——可是,星期天一大早,家门外来了不速之客…… 当然是「不速之客」——尹善英、金廷娜、池爱恩,那满腹疑团满目好奇的室友们,登门造访,伸出友谊之手: 「伯母,我们特地好好来探望贞秀,没预先通知,意外吧?这些苹果和梨子请收下。」尹善英把一篮颜色鲜艷的水果送上。 金廷娜道: 「我们听说伯母的泡菜在这一带十分闻名,很受欢迎,所以来请教一下。」 「对呀,」池爱恩笑:「以后我们结婚了,尽管不会当全职主妇,像妈妈和阿姨那样——但会做特别的泡菜,也是绝活。」 朴妈妈招呼年轻的来客。 「快请坐,贞秀给同学们倒茶。」她双手还沾满腌料,正一层一层的用大白菜裹好,忙着呢。託词请教?看来志不在此。 「不用了伯母。」金廷娜对朴贞秀道:「因为贞秀这一阵说是感冒,身体不好,我们找她一起去治治。」 「治治?」朴贞秀警觉起来,她们真是有备而来吗?「也不是什么病——」 「就算没什么病,可见你老是戴上口罩,夜里也常上洗手间,你跟我们来,包你新陈代谢大大改善。」 「出一身汗,排出毒素,血液循环就更好了。」 「到哪去?」 「唔——」识途老马尹善英带神秘的微笑:「到了就知道。」 朴贞秀起了戒心,生怕有诈,「不说我不去。」 「大家玩玩嘛。」金廷娜打圆场:「我们到『汗蒸幕』中心。」 「明洞那家好吗?常去的。」 韩国五百年历史的传统保健美颜桑拿,是大学女生和办公室女郎常到之处。 「那家用天然松木来作燃料的,还可以坐『中药马桶』——」 「爱恩真粗俗。」尹善英笑骂:「那只是有个大洞的特制椅子吧,坐上去让中药材蒸气蒸熏,经痛也减轻。」 「可是我听人说,梨泰院洞那家更好呢,有很多日本人去——不如我们尝尝新?」 「完了再喝参鸡汤滋补一下。你说选乌鸡或是白鸡?」 「如果去梨泰院洞,不如吃石烤鱿鱼啦,好香呀,想起也垂涎三尺。」 她们你一言我一语,热情如火。也许希望对这神秘自闭的室友多作了解,也许只是女生之间亲密交谊,没那么复杂。 「复杂」的只是朴贞秀那不可告人的反刍怪病吧。 「走吧。」她们道:「以前几次约你看电影都不去。」 朴贞秀怎么敢同人一起看电影?谁明白她嘴里忽地充塞异物,身不由己地要避到无人之地的苦况? 「哼!不想同我们做朋友吗?」都装作生气的样子。 她望向妈妈。 朴妈妈道: 「去吧,同学们一起正常玩乐。」 朴贞秀忽地想起汉学传奇故事中,有一个唤《白蛇传》。千年道行的蛇妖,自恃可以应付,便喝了几口雄黄酒,那白素贞毫无准备,结果现出原形——朴贞秀有自知之明,早上也没吃过什么,胃中大概也没什么会冒涌出来的吧。她心忖: 「在汗蒸幕中心,人人都裹得严密,不会出岔子。」 「走走走!」一个道。 「伯母我们走了,完了直接回宿舍了。」 「贞秀,」朴妈妈叮嘱:「小心点,别过头了。」 「知道了。」朴贞秀把心一横,这一关也要过的。矫情不去,很难解释。 「汗蒸幕」就是一个砖石围成,牢固的巨型营幕吧。温度高达八十度。炉中松木燃烧起来,像把人蒸煮至熟呢。大家还生怕不够热,再用厚布和毛毡把自己严严裹起来,焗得汗出如浆才痛快。 很难熬。 但因为高温蒸焗,令人血液循环加速,体内毒素随汗水排出。一般的桑拿不可同日而语。比起来,那些就太小儿科了。 大家各自从毛毡中露出一点头脸。忍,忍,忍。 「看谁可以熬得超过五分钟!」 每次都是池爱恩率先跑出去,顶多两分钟,惨叫一声,飞奔逃出生天。 朴贞秀意志坚定,这难不倒她——自小生理上的折磨已叫她习惯了。忍。 呼吸开始困难。 ——窒息的感觉。 像被人扼住了脖子,住死里使劲…… 谁的手? 谁一双冷酷无情却又痛苦失控的手? 扑贞秀迷糊中,惨叫一声: 「爸!不要!」 她飞奔出去。 跑到洗手间呕吐。 胃中其实没什么食物,只有酸水,怪病并未发作,只是残酷的回忆令她再次窒息,想把五脏六腑的悲伤全盘拼命呕吐出来,自马桶中沖走,一去无踪。 朴贞秀不遗余力的疯狂的撕心裂肺的呕吐……昏迷倒地。太吓人了,慌乱的女生们汗淋淋跑出来,最后合力把她送进医院去。 一个噩梦?不。这是真的。 十多年前,朴贞秀的爸爸,为了女儿与生俱来反刍的怪病,既自责又愤慨,更痛恨,不甘心,却无法可施: 「能不吃东西吗?当然不。但天天吃,天天这样的把东西再吐回咀嚼,一生怎么过?还要不要做人?造孽!与其永远折磨下去,不如帮你解脱吧——」 爸爸精神崩溃了。那个晚上,趁她刚入睡,便含泪扼住了小贞秀的脖子,企图一了百了。 妈妈自死神手中抢救了她。 与爸爸分开了。 自此之后,妈妈决心独力抚养她,一起面对,共渡难关——但这难关,一点也不容易。 再怎么逃躲,她跑不出俗世人间。 但愿一睡不起。 终究还是醒过来。 「你醒了?」 一把温和亲切的声音在床前响起:「我是你的医生李育熙。」 她乏力地张开眼睛,没办法与病魔对抗,太累了。 「让我告诉你一些故事。」李医生以声音抚慰她的灰败。不是至亲充满杀气的手,是陌生人安定心灵的手:「你同普通人没太大分别——你只是比他们多了一个胃。」 医生详细检查过后,把朴贞秀已知但忌讳的事实,再摆放她跟前正视。 「如你所知,你有两个胃:一个用来储藏刚吃下去的食物,进行第一工序;一个则把初消化的食物再仔细加工,这是第二工序。食物回吐嘴里细嚼咽下,人无法自主——但,这也有好处啊,反刍后的食物,份子更精细,营养更容易吸收,所以你的体质很好,皮肤紧密细腻,容光焕发,特别漂亮。」 朴贞秀苦笑。 李医生道: 「在我们眼中,没有所谓『怪病』,不过生理构造有点不同——有人有三条腿,有人整个心脏外露,有人没有小肠,有人颅内动静脉异常,头后仰45丑a一生无法正视前方……」 他又笑: 「有人有两个胃——但牛有四个胃呢,是瘤胃、网胃、瓣胃和皱胃,牠们的反刍时间是每天八小时。」 「医生,你别给我上课。我知道我比牛幸福一点点。」 「有人有两个胃,有人有两个心,一个很野,一个很黑,都可怕,心肠坏比什么都可怕。」 李医生坦白地告诉病者,目前还没有最具体的方法去治疗,但医学科技日渐进步,必有改善良方,例如切割某些部分、束胃带、控制回吐的次数和份量、搭通道、合二为一…… 「人生仍是充满希望的。」他说。 朴贞秀心底的寒冰融化了,自卑和自闭心理也像遇上良方。她感动地握着他的手: 「李医生,我信靠你,谢谢!」 ——李育熙却没对朴贞秀坦白他的心事。 他大学毕业后,某回到母校演讲。在图书馆外,遇上一个匆匆离座疾走,非常冷漠沉默的女生。谁都不答理。自他校转来,是个独来独往的尖子。 他听过她不停转换学习环境的往事,一直费解。 但朴贞秀长发披肩,双目明亮,身材纤秀,皮肤细密,白里透红……不知吃了什么「仙丹」。 如同所有男生,连他这学长也被吸引。但似乎从未有人获得青睐。神秘莫测。 现在李育熙明白了。 不满意自己身材外貌的女生,整容整形医生加工,她们步向「完美」,即使短暂,即使有后遗症,但满足。那是简单而勇敢的追求。像尹善英、金廷娜、池爱恩……人人都一样,不免有些缺陷和遗憾。 都说韩国女生与医生特别有缘啊。 他呢?他的人生目标,便是为这万中无一,漂亮有才,却孤独不欢的女生「服务」…… 她落到他手上了!微妙而甜蜜的感觉,可以一再反刍。
第39页 ——这当然是缘份。 第三份遗嘱 (2007.5.10) 李碧华 转自香港《壹周刊》 白坚尼陪同多年女友杨吉蒂在峇里岛度假——这是她坚持自行放假的最后通牒,也是白坚尼箍煲的最后一着。阳光海滩,却各怀心事。 他俩都是城中年中无休的中产阶级尖子。一个是健身教练,一个是银行投资顾问,总而言之,出道以来,半生在人家的钞票中打滚,赚取利益,囤积自己财富。 人总是贪得无厌的。都追求身家数字后面多一个零,再多一个零…… 六年前,白坚尼因为当上私人健身顾问,结识了城中富婆史太太。史太太性格孤僻。她很少笑,也不大招摇。五十多岁丧夫之后,孀居简出,过着神秘富裕的生活。她身家到底有多少?这是一个谜。年轻时,曾拍过一两部电影,第二女主角,尚未大红,但俏丽可人,嫁给比她年长二十年的史先生——她以青春和肉体换到了丰厚遗产。 白坚尼接近史太太,除了女人的钱好赚外,他还看中了一点:膝下犹虚的老太太,六十多岁了,没个可信託的后人。贴身侍候,是个黏金糠捞油水的一流对象。还有后着…… 他为她设计独特的纤体保健餐单——天下间的女人都嚷减肥,史太太也不例外,她依循白坚尼的menu,做些简单奏效动作。这个善解人意,体贴窝心的壮男,天天见面,陪她跑步。有时作势责备她懒惰,有时又殷勤拭汗按摩,还递送她最爱的果汁:「史太太,今天蓝莓好新鲜,我特地买了一大包——常喝蓝莓汁可以明目。你知道吗,军队中的士兵射击准确,也靠多吃蓝莓果酱果汁呢,这是科学家的报告呢。」 「坚尼倒是有研究。」 「这一阵眼睛可更明亮了?」坚尼道:「有些人没保养,看东西就容易昏花了。」 双目明亮的史太太,是看得清还是看不清? 把卅多岁的白坚尼收为干儿子?掩人耳目罢了——他终于以「相逢恨晚」的姿态,成为入幕之宾,满足她的欲望。生活孤寂的女人,因身心愉悦,滋润保养,一天比一天容光焕发。而那位壮男,却一天比一天干涸。 「忍!忍一下再过些日子,大钱就会来了!」 杨吉蒂作为现代名利场中打滚的聪明女子,有些事情是「不知道」的,在适当时候装笨。但容忍有限度。她为了看欧美股市状况,经常通宵达旦。累了,也会向白坚尼埋怨: 「你老没时间陪我,这样劳碌奔波下去又如何?」 白坚尼也有点意兴阑珊。心想: 「这老不死的,采阳补阴,看来长寿得很。自己虚耗下去,同做鸭没有分别。钱不是不给,可太精颳了,出手不算太高,多是送物,名表名袋,变卖只得七折……」 侍候一个精明需索的狼虎老太太,白坚尼也想转转客户。客户,捞一笔便跑了。但女友可能是将来的伴侣,万勿得罪,他带点内疚,共享二人世界。此一刻,原始的海浪声,略咸的清风,或许洗涤一下铜钿之腥臭吧。人生在世,不过数十年光景…… 黄昏,在享受烤辱猪香料饭印度尼西亚苏脆鸭大量鲜果沙拉时,手机响了。 白坚尼一瞧,是史太太。不接。最近大半年,他已对她相当冷淡。厌闷,不想假以词色。女人敏感,怎会不洞悉,找过十多回,他只去一次两次。 「谁?」杨吉蒂明知故问。 「客。」白坚尼虚与委蛇。 「关机吧。」她在海风中呢喃:「度假就度假,杀风景的电话,多扫兴!」 「可以选择。」他笑:「万一miss了重要的电话就恨错难返。」 他近日在笼络城中另一名女人,但也在吊她胃口。手机再响,又是史太太。他按动几下,同样号码来电不接了。 直至晚上,呷着水果酒,手机显示一个陌生的号码——医院方面通知。 他一听,不动声色。 史太太急病入院。化验结果出来了,子宫颈癌。余生只剩数月。 「又是谁?」 「另一个客。」 「那你为何不停转动眼睛?」杨吉蒂道:「我就知你心中盘算,你每回木无表情,眼神却出卖你。」 「女人太聪明不是好事。」 「你不是又回到她身边吧?」 正是。 白坚尼心念电转,史太太一把年纪了,癌病随时大去,这是最后良机,必须把握珍贵时刻,好好下药,博尽欢心,说不定她的遗产…… 暗暗下定决心,生死关头就是他的暴富赌局。女人很易哄。在最软弱的一刻,「浪子回头金不换」?不,浪子回头可换金。杨吉蒂早已看透他。这个见钱开眼的杀手又出动了。他甚至已无心箍煲,只求明日早机返到病榻之旁,双目泫然,然后激动地呻吟: 「天呀!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愿病的是我!」 杨吉蒂冷冷瞅着他: 「你走吧,走了我们就一刀两断!你去当一只全城最贵的鸭吧!」 「在这关头何必为难我?苏州过后无艇搭!」 「白坚尼,别以为世上只有你一个男人,我也认识律师、医生、地产商、银行家——」 没等她骂完,白坚尼掉头走了。谁也不在他眼内。 豪宅中静养的史太太整整瘦了一大圈,她抱着一头小狗,餵牠吃昂贵的罐头餐:鹿肉牛油果、鳗鱼海苔、有机蝠袋鼠鲜肉。 「还有燕窝。」她虚弱地一笑:「我这病,不能吃燕窝,也不能喝虫糙鸡汤——全都给安安吃了。这大半年,幸得威廉送我这可爱小狗,牠愈来愈胖,我体重已减半。」 「亲爱的,从今天起我天天来陪伴你,你喜欢干啥,到哪,好好享受美好的人生。」 白坚尼暗地把这碍眼的小狗踹开,赶到院子里,锁门不让进。「威廉」送的?哼!门儿也没有。安安思念主人,不停搔抓大门,吠叫得有点凄凉。 史太太倦梦中乍醒: 「安安呢?」 「有我!」白坚尼激情地把她拥入怀中,哄她睡。真难熬,病人身体发出一种濒死的味道。他连自己的妈也没如此侍候过——想到丰厚的遗产,值! 史太太立下一份遗嘱,白坚尼见到自己名字。他放心了。更落力。史太太一定非常非常感动。她一生过去了,再精明,再能干,再富裕,再高傲,人缘再好或再坏……走时都带不走一分钱。 医院中,她死前要求: 「把安安抱来。」 小狗舔着主人,在她怀中,恋恋不捨不弃。史太太咽下最后一口气…… 刘威廉律师在她逝世后,赶到医院的一个会客室,宣读死者遗嘱。 哦,原来「威廉」是刘律师。 「根据法律,遗产应按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史太太并无亲属,故有指定继承人。」 「那就是我本人。」 白坚尼出示有史太太签名的遗嘱。 刘律师在公文袋中,取出另一份遗嘱,他宣读:「……鑑于白坚尼先生对本人并非真心诚意,服务水平亦未达本人要求,故此本人死后,全部遗产:包括任何地方、任何类别之动产与不动产,由爱犬安安继承。」 她冷眼旁观,心意澄明,知道世上最忠心、可靠、永不背叛和嫌弃的,是一头狗。 白坚尼如晴天霹雳,不但前功尽废,还输给一头狗?他揪住律师衣襟怒吼: 「我手中的遗嘱才是真的!」 「白先生请冷静。」刘律师好整以暇拨开他的手,他早已瞧这人不顺眼:「任何人可在不同时期订立不同的遗嘱,但一旦立了新遗嘱,旧遗嘱便自动失效。你那份是十天之前的了。」 他重申:「现在,安安是遗产的受益人——不,受益者。我会代史太太监管及执行。若安安逝世,牠的遗产无人继承,便拨归慈善用途……」 不,处心积虑的白坚尼怎可功亏一篑?既已做到这个份上,白花花的钞票,无数个零的巨额遗产,怎能落空成为一个零? 「我要照顾史太太生前最宠爱的小狗,像她爱牠一样。」 他豁出去,强调: 「我要与安安结婚!」 与一头小狗结婚? 白坚尼抱起那一度被他妒忌和厌烦,并赶出史太太视线之外的安安,展示他的温柔熨贴,无限浓情蜜意。他近乎自呓: 「只要是她生前宠物,我定继承遗愿,好好延续这份爱。」 安安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不明所以,相当陌生。这个主人的密友,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非但小狗愕然,连人也无法置信。 白坚尼心志已决。 他安排了婚姻註册官上门,举行简单但庄严的证婚仪式。
第40页 註册官道: 「爱情,是不受一切凡俗的观念影响,也没有阶级种族之分。人贵为万物之灵,也是动物的一种。芸芸众生,皆属动物,动物有情,可以打破鸿沟,文化、地位、金钱、信仰……当成立夫妻关系,男女双方给予对方最真诚的感情,一生一世互相关怀、爱护,直至 ——」 忽地外面传来一把熟悉的嗓音: 「直至发现他俩的结合是错误的!」 进来的人,叫白坚尼脸色一阵青一阵红。他没想到关系决裂的女友杨吉蒂来闹场。 他冷冷一笑: 「杨吉蒂小姐,今天是我结婚好日子,我娶安安为妻,看,这钻石指环只有心爱的妻子才配——」 「妻子?」 一直冷眼旁观整出争夺遗产闹剧的律师刘威廉,不阻止也不相助,深藏不露,至此才提出致命一击: 「我看,安安无法胜任白坚尼先生的妻子了。」 他斩钉截铁道: 「——因为,安安是头公狗!」 「啊?公的?」 白坚尼惊诧之至。 「是。」刘律师微笑:「即使人与动物的婚姻得到祝福,但同性婚姻本城并未合法。」 白坚尼颓然瘫倒,怎可能?怎可能?他已经豁出去,甚至娶了牠,那笔巨额遗产仍不可顺利过渡?多绝望!还可做些什么? 他完全不明白中间出了什么岔子? 那该死的「安安」,一见杨吉蒂,竟挣脱白坚尼的深情拥抱,一蹦一跳扑进她的怀中——牠与她相亲,看来是长期相处的默契。 当然。 这不是「安安」,这是「乐乐」。安安是母的,但—— 乐乐是公的。 「註册官先生不必离去,请留步,为我俩当证婚人。」杨吉蒂嫣然一笑:「我爱安安,我要与牠结婚!」 她望向白坚尼,世上何止你一人豁出去? 她又望向刘威廉,目夹目夹俏皮的眼睛,带着暗暗得意。 早已认识刘律师了。 她在峇里岛与去志坚决的男人摊牌时曾道:「白坚尼,别以为世上只有你一个男人,我也认识律师、医生、地产商、银行家——」 她不是炫耀、威吓、负气……这是另一最后通牒。难道世上只有他一脚踏两船吗?他有富婆史太太,她也有史太太的御用律师作后盾——不过彼此不知道彼此吧。 知悉白坚尼觊觎遗产的铺排和突发的婚讯,那又如何? 杨吉蒂不是省油的灯。一切也算阴差阳错上天掉下大馅饼。年多以前,她家母狗生了两头小狗,一公一母:安安和乐乐,长得一模一样趣致可爱。养了些时,她随手把母的送了给刘威廉。刘威廉又随手把牠送了给饱遭白坚尼冷落的「失恋」富婆史太太。 没想到安安竟成为史太太心灵寄託的新宠,她不但深爱牠,送上锦衣玉食,连出门游车河也怕牠不适呕吐, 先给牠吃全球首次推出的狗只晕浪 丸cerenia……最后还是她遗产的继承者。 这很多很多个零的鉅款,终于落到偷龙转凤偷梁转柱的杨吉蒂手上了。只要小狗一死,她便是名正言顺的「未亡人」。 这回策划只顺势而为。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她瞅着见财化水的白坚尼,哼,以后不必捱更抵夜当投资顾问,我将忙于当自己的顾问。以后不必依靠那些自私自利男人的肩膊和臂弯,我将成为本城最富有的狗主。 再瞅刘威廉。听话得听音,他明白,日后是她作主了。不要紧,有自己的好处就够了。 註册官有点迟疑,峰回路转措手不及,他道: 「我们还是先验明正身吧。」 ——眼手併到,小狗是公的没错。 与遗嘱印证,没错。 刘律师催促: 「仪式快举行吧。我就是史太太最后一份遗嘱的见证人。」 「且慢!」 有人气定神闲地,推门进来。 「你是谁?」大家转面望向那傲慢无礼的男人。 杨吉蒂怒斥: 「先生,你没看见我们在举行证婚仪式吗?这是私人聚会,我们不认识你,不欢迎不速之客。」 她有点着急。夜长梦多,经不起耽搁,更不希望节外生枝。若有些什么变化,岂非又前功尽废?而且为了钱嫁给一头狗,谁又愿意公告周知? 大受打击的白坚尼已如丧家之犬了。他不怀好意地隔岸观火,看来杨吉蒂的如意算盘大有阻滞了吧?乐观其变也罢。 「难道你也是为了遗产而来的?」他问。 「对。」来客身穿一袭真丝唐装衣裤,打扮得「古色古香」。他自口袋中掏出一份文件:「幸好我来得及时,你们尚未触犯法律——看,我手上的,是史太太生前最后一份遗嘱。」 「什么?还有第三份遗嘱?」 「thisisthstwindtestament!」他忽地望定安安:「咦?奇怪了,你不认得我?我是你的干儿子呀!」 神秘来客伸手向小狗安安的喉头细毛搔抓一下。往日牠总是眯着眼无限享受——但此刻,如同面对一个陌生的侵犯者,露出戒备的神色,还低吠了一声,回望牠的「未婚妻」杨吉蒂。 杨吉蒂的戒备目光不遑多让,人犬合一。 「你究竟是谁?」 他打开档示众之前,先派发名片:——「崔峰」 崔峰的名衔是「玄学家」。 亦即市面上的风水师、占卜师、算命师、江湖术士……之类。 年过四十的玄学家,是一头小狗的——干——儿——子——? 这得从头说起。 史太太爱犬如命,牠单纯、可靠、忠诚、善解人意,永不背叛。主人静夜向牠倾诉心事,一阵悲凉——生死无常,自己年过六十,又罹癌症。动物寿命亦短,不知自己大去,小狗命运如何? 史太太每年都算命大批,崔峰是她御用师傅。这个人,连律师刘威廉也不知道。 江湖行走数十载的富婆,心思缜密,她深知话不可说尽,财不可露尽,人不可信尽。 那天她带同小狗安安去算命。 崔峰向来夸下海口,他是城中最低调的玄学家—— 「因为我最准,最口密,所以也最贵!」 从不在传媒出现,从不上电视或见报侃侃而谈那么cheap。他做的,是大买卖。极得富豪信赖,全靠一张「拉链嘴」。 「安安的八字没拿到,可能影响占算——不过不要紧,我开个天眼,便能知悉牠的未来。」 「师傅,请你告诉我安安是否过得幸福快乐?」史太太焦灼地问:「我最放心不下是牠了!」 崔峰作出聚精会神之状:「放心,猫狗的五脏六腑、四肢五官、生活习性、喜怒哀乐,与人类模式相似,能为人占算的,也能为狗占算。」他又补白:「安安受主人灵气所沾,又懂人性,准确度更高,达99%,那1%,亦只因八字一两秒的差异吧。」 「快说快说。」 「唔——」崔峰煞有介事:「安安面相属水型,即富贵之相,双眼微凸,相当有干劲,但鼻子柔软色鲜,得主人宠爱,是知己之象。配合耳相,灵巧而娇嗲,孩子气……但牠有时很倔强——」 「对呀,吃过日本雪花牛肉汉堡后,其它的碰都不碰,饿个半死不肯吃次货。灵芝虫糙乌鸡汤,若非头啖汤,翻热后牠也嗅得出,这宝贝!倔强起来气死人!」 又爱抚之: 「冬天暖窝定要羽绒,否则爬到我床上不肯走。没辙!」 崔峰心里有数。 史太太道: 「我待安安比干儿子更甚——不知安安日后是否得子女承欢膝下,晨昏定省?纵有数不尽财富,带不走,到头来只希望我爱的能永享。可惜是一头狗。不知我去后,监护者如何侍候?」 崔峰把一堆破旧但珍之重之的古册翻了又翻,把掌相图三世书一再推敲,用心良苦。 他脸色凝重: 「安安不错是富贵之命——可牠有大劫,若不化解,永堕无边苦海。」 「什么?」史太太大吃一惊。 「史太太,」崔峰道:「你我老相识,你又抱牠找上我,冥冥中自有天意,是我们结缘之日。这样吧,上天有好生之德,我也顺应为你和安安豁命了。」 崔峰承诺对她爱犬好好孝敬,锦衣玉食嘘寒问暖一一不缺,直至百年归老。且他是玄学家,老本行,为牠立灵位、做法事超度、三牲果品一级狗粮致祭,逢年节上香诵经……一如牠的干儿子。 「我还会自崑崙山请来高人,为你俩做法事,他生轮回,再续母子情缘。总之,你得享超度,牠将来亦得享相等待遇。这是干儿子的责任。」
第41页 当下他还和安安亲热合照,永留纪念。笑得很甜。 史太太十分放心。 ——崔峰赢得她第三份,也是最后一份遗嘱。改了又改,写了又写,还是这个可以託付。 遗嘱如誓盟,最重要的在最后。之前,一切如烟如雾如镜花水月。 一张,就够了! 崔峰以安安干儿子的特殊身份,宣读史太太生前stwill」。她表明: 「我在完全清醒、自主、经过深思熟虑,并无受外力、人事、药物影响,并无被迫,亦非交换条件。这是我最后遗嘱,谨此撤销以前订立的任何遗嘱……」 安安继承史太太的遗产。安安的干儿子,即玄学家崔峰,将继承他干妈安安的遗产。 ——慢着,「干妈」? 「对,干妈,怎么了?」 大家傻了: 「安安是母的?但这头是公的!」 崔峰向门外招手,进来一名兽医、一名鑑证专家、一名律师。 「我特地带同各方面专家前来作证。」 果然有备而来,吃定这大茶饭。 他们先哄好那被移花接木的小狗——不管牠是乐乐还是安安,已被此阵势唬得不吭一声。杨吉蒂脸色发青不肯放手,但敌不过对方强势的现实。 崔峰笑道: 「一切依法进行,不会有丝毫差错,来的都是权威专业人士,各位放心。」 各人开始检验体形、毛色、牙齿、四肢五官……与照片对比——但性别与病历表不符。还有, 最奇怪的,通不过机器测定。 「为了万无一失方便验证,史太太生前为安安植入晶片,上有密码,写明在遗嘱中的备註栏,只有她与我知道:『ws135a992t』。」 真是老谋深算。 这关肯定过不了。 「无讯号。」专家望向崔峰:「根本无晶片。」 「怎可能?」 「有两个可能:——(一)晶片被取消或取出;(二)这小狗是假的。」 当然是假的!小狗乐乐被扔过一旁。一度如珠如宝,有人要娶要嫁,实时打入冷宫,无人理会。 「安安在哪里?」崔峰气急败坏:「真正的安安在哪里?」 作为一名孝子,老人痴呆症的母亲迷路了,失踪了,他当然伤心发狂,五雷轰顶。作为本城最富裕最尊贵的遗产承受者的干儿子,比失去他娘亲更痛不欲生,急得直跳脚。 再没有人关注冒牌小狗了。 再没有人继承这笔巨额遗产了。 再没有人得逞,再没有人暴富。见财也化水。 安安在哪里? ——杨吉蒂为了以乐乐取代安安,不留破绽,斩糙除根。 她夤夜把安安带到城北荒郊,放逐野外。 当她打开车门,把安安一脚踹下车时,还会心一笑: 「再见了,亿万富狗,好好自生自灭吧。今后谁也找不到你了。」 雨开始下。好呀,冷死饿死还不留后患。 回程时她亢奋地想到明日闹场,再进行婚礼,一切天衣无fèng,天从人愿 …… 在茫茫荒野,湿冷的丛林,世上最矜贵的小狗「安安」,主人心头一块肉,吃尽珍馐享尽繁华,还「腰缠万贯」——此刻奄奄一息,不安不乐,不生不死,果真应了大劫,苦海无边。 牠逾越了狗的本份,付出代价。 那么人呢? 白坚尼、刘威廉、杨吉蒂、崔峰 ……这群天下间聪明睿智,机关算尽的专业人士,因一个「贪」字,无情无爱无义,甚至无耻,到头来亦一场春梦,两手空空,无功而退。 一个苍白的婚礼。 三份永不成立的遗嘱。 倒转的大门 (2002.10.17) 转自香港《壹周刊》 小叶搬到四楼这个小单位已有两个多月了。 在旺角区,这类型的唐楼都有点历史,没电梯,残旧而失修,但胜在租金特别便宜。小叶早前的租约满了,即使业主肯减租,但他还是决定搬迁。——未雨绸缪,他们这一代,仍年轻,因经济萧条,却比上一代更恐慌,更没安全感。谁也不知道下个月下一季是否饭碗不保,所以租金精打细算。又碰上这个超便宜的房子。 幸好没能力供楼,不致负资产。 同事中有一个唤「龟苓膏」的,黑口黑面,转数又比人慢,好像同谁也合不来,大伙都不大喜欢他。 某天,「龟苓膏」被辞退了。 此时,他们才开始怀念起他来:「那时有『龟苓膏』在,大家都比较安心,因为要炒人,他必是首选,有人垫底,暂时轮不到自己。」 「现在走了一个又不再请人,他的工作我们扛了——但危机更大。」 谁是下一个呢? 「自然流失」,人心惶惶。 小叶在报馆当夜班,收工时间是凌晨两三点左右。 有时他们去吃消夜,回家时,旺角区仍有等待接客的,或有客可接由马夫领路要做「五味」的北姑,深秋也一件小背心上阵。霓虹光管半死不活地闪烁着,因为短路,总发出「口丝口丝」的怪声。各人为口奔驰,不夜城不敢言倦。 小叶辛苦了一天,摸黑上楼梯,累得就地已可睡倒。 他永远不清楚有些什么楼上楼下的邻居。 这天,他工作时头痛不已,本来还是强忍,不敢早退,遑论请假。渐渐,整个社会各个阶层的打工仔,没有人敢擅离工作岗位。一走,就被占座。 还是熬不住。 感冒得连吃四颗止痛药也不济。终于大伙劝他早点收工。黄昏时分,他头重脚轻地爬楼梯。 平日没机会留意,现就着一点斜晖,又走得慢,可以看清楚地下的铁闸是黯绿色的,二楼的大门残留着过年挥春,还有一个倒转的「福」字,象徵「福到」。这家人一定相当老土。 三楼,即他楼下的住户,不知是什么人。看看那道门—— 慢着—— 那道门—— 小叶回头,真奇怪,那道门是倒转的! 他以为自己头痛眼花,或是二楼倒转的「福」字错觉。 回头再走下几步,那道门真的与众不同。为什么认为是「倒转」呢?因为一般的木门有个防盗眼,在成人的视线水平高,而这门,防盗眼很低。 小叶满腹疑团: 「平常也不发觉,为什么大门那么奇怪?」 于是他半蹲身子,自防盗眼望进去。 正常而言,由外往内是看到模糊的镜影,缩小的。 小叶看到一片红色。 「难道这家人的装修是红色的吗?」 不对劲。但又说不出来。 蓦地,防盗眼闪过一个黑影,然后停住了——像里头有人,正正地用眼睛对准他的眼睛。 黑遮住了红。 小叶一怔,有点意外。 再看,那黑眼睛仍在,似乎等着他。屏息静气。对峙着。 一阵寒意,小叶陡地站起来,后退。仓卒间踢翻了一碗水。 那碗水相当满,就放在门旁,踢翻湿了一地。连他的鞋袜也湿了。 「莫名其妙!」 小叶嘀咕。真没公德心。 回家后倒头便睡。痛楚叫他忘了第一次与邻居的对望。 大概十一点半,女友阿惠下班来看他,肚子也饿了,便下楼吃饭去。一边告诉她: 「二楼的大门倒转了。」 「也许里头住了个矮子,或者伤残人士,所以防盗眼才调低一点。什么『倒转』?」 到了二楼,阿惠笑骂他: 「根本很正常。是你自己病重,所以眼花!」 仔细一瞧,如同所有大门般,没有异样。他自正常的防盗眼看进去,哪有一片红?一切恍如迷梦。 「我没有眼花!」他强调。 「走吧,饿死了,吃饭最重要。」阿惠扯着他。 翌日中午,小叶找着当日地产公司的经纪,假装着: 「我有同事想租楼,这附近有同样的房子吗?像我的budget最好。」 「你那间是特别便宜的了,其它都得贵上30%。」 「三楼呢?我楼下那间——」 「那间租不出。」 「明明有人住呀。」 「不会。」经纪斩钉截铁道:「已经空置近一年了。」 「我自防盗眼望进去过——」 「叶生对不起我约了客看楼,改日再谈。」 经纪匆忙地跑掉。中止话题。 小叶觉得事有跷蹊,心忖还有点时间,所以折返再看一次。 跑上三楼梯间,忽见一个老婆婆,拿着一瓶水,注满门旁的碗。 「阿婆!」他轻呼。 老婆婆猛然吃惊,整个人弹跳一下。定过神来:
第42页 「叫人大声一点——像个小孩,吓死人!」 「你为什么加水在碗中?」 「口渴就要喝水啦。」 「谁口渴?」 「总之有人要喝。」 「——是——三楼的住客吗?」小叶问:「他们自己不会烧吗?」 「你住几楼?」 「我新搬来不久,住四楼。」 「你住四楼当然没事。」阿婆道:「我住二楼就惨了!」 「究竟三楼发生什么事?」 三楼曾经火灾。 为了生活,单亲家庭的妈妈要上班,把小孩锁在房子里。小孩自己煮饭,竟全屋烧着了。小孩也活活烧死了。消防员破门而入时,他的手抓着门把,变成焦炭。 「几时的事?」 「一年多以前了。」阿婆说:「业主把房子装修好再出租,没一个住客住得长——」 小叶明白了。 他明白那日自防盗眼望进去时,他见到什么。 「唉,我住二楼。小孩晚晚大力跺足,天花板怪响,吵得睡不着。他说唇干舌燥,全身发滚,好辛苦,好口渴——要喝水。」 她沉吟: 「总之两三天水一干便跺足着我添。明明昨天早上才加满的,不知为什么,今早又在闹——原来水泼泻了,只好再加。」 水,是小叶慌乱之际踢翻的。 他心知肚明。 门,一度「倒转」,方便困锁在内的小孩外望。他没有眼花。 小叶终于也没有搬走。 他住四楼,小孩矮小,骚扰不到他,只欺负楼下的阿婆。 再者,为了便宜的租金,可省则省,他为何要浪费? 比起失业、贫穷、病痛、朝不保夕的恐慌,小鬼算得上什么?自己饥渴时,谁来同情添一碗水一碗饭?人,还得靠自己。 他比它强多了。 或者说,他已没资格选择怕不怕了。 彩带桥 2009年11月19日 「我们一家在彩东村长大。我四十多了,我和四个姐姐也嫁人了,不过每年阿爸生忌死忌,还有过年过节,都会回村同阿妈吃饭,在老树下摆一张大檯,女婿外孙一大堆陪着阿妈……阿妈已经七十八,在西村出世,嫁到东村,生了五个女,没有仔,受了委屈,但阿爸没怪她,大屋是老人家一块一块砖头一根一根木条砌出来的,到今日仍很稳阵。阿妈不肯搬走,不肯跟我们出市区,她一心在村里终老,生在那儿死在那儿……谁知政府说收就收,忽然派人来贴纸,在墙壁上写编号写日子……阿妈伤心得晕倒……」 记者访问彩东村一位老村民叶婆婆的女儿阿丽。一群手持「不迁不拆不走」标语纸牌请愿的村民,一字一泪。 正如阿丽所言,政府为了高速铁路工程,便无情无义地把两条农村连根拔起。村民的血肉与土地相连,有些地主得到赔偿猪笼入水,当然欢天喜地,有些村民一辈子心血化为乌有,赔点钱又如何? 愁云惨雾笼罩了彩东村和彩西村已有一段日子。 村民接受各界访问,群起护村也有一段日子,为了这个卑微的愿望,说的不累听的亦累了。 大势已去。 但他们仍尽最后一分力——因为受不了故居被夷平之痛。老人如老树,无根便枯,何忍临老不得过世? 阿丽强调: 「阿妈一听到『收地』两个字便心跳加速眼前一黑。现已昏迷入院多天,如果她有什么三长两短,政府是否赔我们一条命?——」 正说得激动,手机响了。阿丽一听,连声道: 「我马上来!我马上来!」 是医院来的电话。 记者只好找其它人访问吐心声。「顺其自然」?对很多世代养猪养鸡种菜默默耕耘与世无争的村民而言,竟是奢望? 阿丽飞车赶到医院,因为大姐和二姐告诉她:「阿妈醒来了。」 七十八岁的叶秀芳婆婆,半昏半醒过了多天。医生知道她是彩东村村民,也明白老人伤心欲绝的前因后果,深表同情——根深柢固硬要迁拆移徙,不啻重创,甚至夺命。 叶婆婆一直一言不发,只躺着唉声嘆气,失神地望向虚空,她还以为自己死后也会埋在彩东村的。 她生于彩西村。 这两条小小农村一河相隔,原本没有名字也没有太多村民,三四十年代开始,陆续有不少内地移民来港,也有同乡落脚聚居。城市生活过不起,便在此养猪养鸡,大多是种菜,自给自足,生活无忧。菜长好了割下推出市集售卖,人长大了却落地生根。 彩东村和彩西村命名,还是出自叶秀芳阿爸的意思,他是第一代生活的人家,当时只得二、三十户,既无百年祠堂亦无乡亲父老,阿爸读过书识些字,不算「正式」村长,也是一位可以说事的户主,久而久之,便被目为村长了。 那时,西边土地较肥沃,种出的菜甜。阿爸也肯教人施肥防虫方法,深得民心。 他见一河两村,一东一西,而种植维生亦望收成青翠出彩,那个「彩」字好意头,大家十分贊同。一叫便叫了几十年,直到今天。 秀芳一九三一年在村中出生。简陋的农村没学堂也无私塾,阿爸不想女儿目不识丁,便着她学《三字经》、《增广贤文》…… 那年她六岁。 阿爸下田前把在河边捉鱼的顽皮芳女揪回家,叫她认字。 一知半解念口簧般: 「相识满天下,知心能几人。相逢好似初相识,到老终无怨恨心。近水知鱼性,近山识鸟音。易涨易退山溪水,易反易覆小人心……」 芳女活泼好奇,自小像个男仔头,伙同村童不是跑山爬树,便是偷摘荔枝龙眼,她不爱吃芒果,否则无一幸免。由西村玩乐到东村,当年水浅,可涉水踩石头过河。把阿爸阿妈气个半死。 「生个女儿却像儿子?不能继后香灯,有什么用?」 「……」 「你的肚皮得争争气气,怀上个『慈菰椗』!」 「……」 生不出儿子来,是女人的遗憾。努力造人成为阿妈的重责。 日子过去。 岁月悄然无声,但灾难防不胜防。 记得那一年打大风,倾盆大雨下了十几天,如子弹如皮鞭,狠狠抽打农村。铺天盖地的雨不但清洗两村菜田,急流还把一道小河冲击得如崩裂的缺口,水位高涌,破坏河边的房子。两村生生隔阻难通。无家可归的村民都挤到比较安全的地方去,狂风暴雨仍是骇人,有死有伤。 待得风靖雨停,两村满目疮痍苦待收拾。秀芳的阿妈也因这场灾祸小产了。大夫渡河来时已晚了。 「阿嫂从此不能生育……」大夫告诉叶村长这个噩耗。 那已是七十多年的前尘往事——但白发苍苍的叶婆婆永远记得她阿爸那绝望的表情。 七十二年前。 奇怪,叶婆婆的记忆忽地清灵,一切历历在目。 此时病房的门开了,阿丽冲进来,一边问: 「阿妈阿妈,你怎么了?」 她还一个劲儿安慰老人: 「我们坚持不迁不拆,同政府抗议,你放心,我们一定尽力争取。阿妈你别想太多,交给我们几姊妹吧——」 谁说女儿没用?五个女儿就是心肝宝贝,为她的晚景奔忙。 但所有人都料不到,叶婆婆多日无语,一开口,竟道: 「拆吧,让他们拆吧!」 她的语气没有怨恨没有不甘,反而非常通透: 「早就应该拆了——」 女儿们面面相觑: 「阿妈是不是失心疯?精神分裂?老人痴呆?为什么一下子变了另一个人?」 叶婆婆忽地对着大家身后的空气长嘆一声: 「唉,健仔,对不起,我们全家欠你!」 「健仔?健仔是谁?」 老人诡异的眼神转向她们几姊妹,叮嘱: 「拆屋拆墙拆田拆路,拆吧——一定一定要拆桥——」 「桥?」 「就是两村中间的『彩带桥』。」 「阿妈,那桥早就废了。」 「必须要拆!」叶婆婆拼尽全力悽厉一喊。大伙吓了一跳。 更受惊的,是老人挣扎着地,无故下跪,喃喃: 「健仔,芳女给你叩个响头……」 几个女儿慌了,马上合力把叶婆婆扶起: 「阿妈,你说什么?给谁叩响头?」 二姐已把医生喊来,也顾不得礼貌: 「医生医生,我妈是不是疯了?——抑或,回光返照?」 说着,急得哭了。 把老人安顿在床上。医生检验一下,叶婆婆还有点激动地喃喃自语:
第43页 「健仔,一定拆桥,一定!」 阿丽担忧: 「她明明坚持不迁不拆,明明情愿死也不走,忽然间那么反覆……」 「对了。」大姐她们互问:「你们谁知道什么『健仔』?是亲戚?邻居?不会呀,我们从没听过,是阿妈以前认识的吧?」 给老人注射镇静剂,让她平伏、安睡。医生道: 「她身体没大碍,没生命危险,一下子激动,可能是想起很久以前的事。」 又道: 「叶婆婆已近八十了,老年痴呆症的特徵是,遥远回忆记得清楚,眼前的反而迷惘,甚至善忘,有些老人连天天回去的家也记不起,所以常迷路,我们也处理过。婆婆康复后,请你们带她去作些测验,看看老年痴呆症程度,再开药和防止恶化——不过这是医不好的,要有心理准备。」 「我们明白了。」 健仔是谁呢? 五姊妹来得晚,当然不知道——那是非常遥远的,七十二年前,某一个下午。 六岁的芳女一身泥污,跑回彩西村,她拎着一根竹枝,是忠仔他们帮手斩下来的。 「唉,以为做鱼竿可以钓鱼,不必用手捉,谁知仍是钓不到,气死人——」 推开门,话未了,只见两个陌生人:一个中年汉和一个男孩。芳女虽顽皮好动,此刻也停下来,咦?客人是谁? 「他是健仔。」 「健仔?」芳女问:「你叫什么名字?」 健仔没有回答。 他乖巧聪明,但明白自己身世,特别懂事。 健仔不提姓——他是个孤儿,一场饥荒父母双亡。这回来到叶家,因为叶家阿爸把他买下来作养子。 自从得悉那回水灾河决惨剧,老婆小产并且从此不能生育,他虽然绝望但也面对现实。难道为此纳妾吗?就想到其它人也一样的作法,买个养子,不致身后萧条。说到底女大不中留。 只见阿爸把那中年汉拉过一旁耳语: 「肯定不是拐子佬的货?肯定没有手尾?」 「当然,叶村长有头有面有名有姓,怎会骗你?健仔是广州灾民,孤儿无主也无家可归,为求一碗热饭,不会偷走。」 二人瞅着这男孩品评。 「看来也老实。」 「这个价钱不贵,他阿姨托我找户人家,你当工人使唤,帮头帮尾,长大了有力气下田种菜,至紧要『有仔送终』!」 小孩容易熟落,已听得健仔在教芳女: 「一枝竹竿当然钓不到鱼,要用鱼钩的呀。」 「对,我真笨!」 「这里附近有鱼钩卖吗?」 「没有啊。」 「我们试用铁线自己做吧。」 「好呀好呀!」 中年汉见到形势大好,便道别: 「村长,满意了?」 「健仔,以后跟我姓叶好吗?」叶村长问:「就改叶子健吧。」 「好。」 健仔心知寄人篱下,如他乡下好多小孩一样,离乡别井改姓求存,养父养母对他好,别无所求。他知进退观脸色,芳女刁蛮贪玩,她是主,自己是客,这女孩笑起来特别可爱,迁就一下也无妨。 「健仔小芳女五个月,应是弟弟,不过他是男孩,也比芳女生性,以后就一起读书认字,以免到处乱跑,闯祸。」 芳女向他做了个鬼脸: 「我阿爸好恶死!」 健仔忍笑: 「哼!日后我更恶死,你因住!」 「才不怕啦!」 阿爸见顽皮女有人收服,老怀大慰。 「好了,别闹,快洗手吃鸡屎果。」 「鸡屎?」 芳女笑: 「是『清明仔』,用鸡屎藤加糯米粉做的茶果,有豆沙馅的。」 「哗,黑麻麻。」 「这是我们彩西村清明节点心,你吃一口,是不是,好甜的。」 阿爸给健仔包了两个茶果,领他到大屋一边的帆布床,床头有个柜。这便是他以后安身立命之所。 叶子健成为家中一员后,大家都以为日子过得平静安稳,无风无浪,快活无忧。 ——但那道河仍是两村心腹大患。 一时淤塞一时泛滥,水浸时当然为祸,而彩西村运货到彩东村出市集,必须靠它。两村往还,已不堪涉水踩石,小河变得宽广湍急,若要修整,唯一方法是建桥。 建桥在农村是大工程。 先向两村各户募集公款,数目在预算以内,还有点盈余以备急需,才敢动工。凑钱也吃力。 那已是好几个月后的事了。找师傅选定黄道吉日,工人便开始清理、修整、搭建等工程。不过一桥连接两村,功德无量,再也不会有孕妇病人失救了,这是村长心头的痛。为了村民日后的好日子,他还给改名:「彩带桥」 ——如一根连接东西的彩带。 这天他们去巡视初建的桥墩,不知如何,有点倾侧,叶村长便怪责工人: 「一座桥最重要的是稳固妥当,人和货都在上面走,如果不安全,搭好也作废。桥墩拆了重建吧,趁未起桥,根基应该重视,费点工夫吧,否则不找数的。」 工人们只好拆了重建。 说也奇怪,桥墩好了,桥面在搭建时又整片倒塌,付诸东流。 这次意外,还有三名工人受伤,两个压伤,一个掉进河里,几乎淹死。再做,水泥长久不凝固。 「有些工人见过程欠顺意外频生,都心寒。」工头向叶村长报告:「此回工程似乎有点不祥。」 屋里健仔和芳女两小无猜,十分投契,正在灯下念读《增广贤文》: 「古人不见今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先到为君,后到为臣。山中有直树,世上无直人。自恨枝无叶,莫怨太阳偏。大家都是命,半点不由人……」 「我们出外谈谈,莫扰小孩认字。」 村长向工头问: 「不祥?」 师傅沈吟: 「开工日子是吉日,但施工动土,翻起泥土沙石,不免骚扰久居地下的邪灵,他们一旦被触怒,便会阻挠工程进行,轻则建造期间时生意外,重则建筑物会倒塌,出人命,甚至灭村……」 「那怎办?」 「唯有做点法事,镇邪求安。」 「我们照做吧。」 「最有效的——不过也有些残忍,未知你们愿不愿?」 村长急了: 「快说出来参详一下,钱的问题吗?可以想办法。」 「不是钱的问题。」师傅脸色凝重:「你们可听过传统古法『打生桩』?」 「打生桩?」 村长疑惑: 「打桩就打桩,何以叫『生桩』?请指点迷津——」 正说着,忽地人声喧嚣,工人直奔过来,要取止血药物。 「什么事?」 「阿九和阿胜不知如何吵架,之后二人便打起来。」 「两个都是好兄弟,平日揽头揽颈讲义气,几乎一条裤两份着……刚才打架,吓坏我们,好像深仇大恨的往死里打……」 「阿九被阿胜用大石砸到后脑,现仍不省人事。村长你们快过桥墩那边瞧瞧,我们拉开二人,现在先帮忙止血,不知会不会死人啊!」 一众连忙赶往现场。芳女停下来,探首门外,人已走了,天也黑了。芳女说: 「健仔,我们去看工人打架。」 「不要啦。」健仔竟下意识一个劲儿推拒:「我不想去,那儿又混乱又危险,还是待在家里吧。」 「胆小鬼!去啦!」芳女力扯。 「不去了,早点睡。」 「我不!」芳女好奇心得不到满足:「哼,我等阿爸回来问他。」 大人哪有工夫回应小孩? 芳女发觉,这几天阿爸忙下田也忙开会,都跟工头风水师傅村民代表总之一大堆人,在村中空地那儿聚集,你一言我一语的。她问阿妈,但阿妈身体不好还咳嗽,也不理男人的事——芳女发誓下世一定要做男人! 这几天没王管,小孩就开心了。芳女见阿爸没空抽问课文字句,对健仔道:「我们快快写完习字便去后山捉蝴蝶了。」 健仔猜,建桥工程不知发生什么事?一定是大事!到底也是六岁小孩,不懂,也就不烦。 「上次见过那种青绿色的毛毛虫不知还有没有……」 谁知大人的世界? 他们正为一个天大难题矛盾而担忧。 「阿九他们是鬼上身吧?两个都伤得不能动。」 「长此下去,怪事天天有——工人们打算集体辞工不干了。」 「看来一定要打生桩了,否则镇不住邪灵。」师傅强调。 「女也捨不得啦,何况仔?」一个村代表激烈反对:「打死也不肯,情愿我上!」
第44页 「大人不行,要童子。」 「抽籤啦,抽籤最公道了,一切看天意,看选中那一户不好彩。」 电光一闪,打了个旱天雷。众人心中一凛。 「不抽不抽!」有带着哭音:「万一抽中怎办?一定怨我一世。」 「都是亲生骨肉,谁肯?」 蓦地,所有人一齐望向叶村长——他脸色一变。 芳女和健仔拎着一个小竹笼,捉了两只蝴蝶,总算有点收穫。回家时,见到大人仍在开会,压低嗓子营营耳语,似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二人喜孜孜进屋玩耍。暮色四合了,远望黑影幢幢,是个进行中的阴谋吗?管不着。 阿爸回家。阿妈把饭菜和汤热过,原来他整天没吃过一粒米。阿爸脸色凝重深沉,一言不发埋首扒饭。芳女从未见过他这模样,她在健仔耳畔道: 「阿爸不出声,样子得人惊,好像想食人!」 健仔瞪着天真单纯的大眼睛,偷偷望向这待他不薄的养父,村长眼神马上歉疚地望向他方,不想接触也不要交流。他逃避。 ——必须硬下心肠! 过了两天,似乎大局已定。 大人们忙碌地筹备一切,而建桥工程快将恢复。难题怕已解决了。 晚饭的时候,阿爸还特地加了餸。 「哗!有烧鹅吃!」 平日只有大节或生日才吃鸡鸭鹅,现在却斩了半只烧鹅,好开心,芳女馋得垂涎三尺——谁知阿爸一箸夹了烧鹅髀放在健仔碗中: 「健仔,吃饱些。」 芳女妒忌了: 「阿爸我要吃烧鹅髀!」 「今次让健仔——他头一回在我们家吃烧鹅。」 芳女撇撇嘴,喃喃自语: 「我下世一定要做男人!」 然后大口大口扒饭,不理人。 健仔感动了: 「阿爸,将来我努力下田种菜赚钱,一定报答你的!」 「乖,健仔生性。」阿爸快快吃完有事待办。健仔悄悄把烧鹅髀撕了一半,大块肉分给呷醋的芳女。芳女暗暗笑了:「我大个一定嫁给你!」 「健仔,吃饱了?」阿爸十分关注他这顿饭吃得饱饱的。芳女有疑团在胸,不解。之后,阿爸给他换过一套整洁的衣裤,要出去了。 他牵着健仔的小手。那么温暖、童稚、毫无机心、全盘信任,那么生性,还承诺长大后一定报答他……而作为养父,他深信的长辈,却要出卖他! 村长实在汗颜。 读书识字也务实能干,才有人缘,才可在彩东彩西说事服众——今天,他不得不为大局着想,牺牲一条小命,把健仔送往另一世界。 只因为不是亲生骨肉,外来者,他姓的过客,比起来,再疼惜也没有血缘关系。村中人人都捨不得奉献子女,而健仔,是衡量过后,最能捨得的祭品了。 把心一横。 再艰难的决定,于危急关头,力挽狂澜于既倒,确是需要一点「狠」! 村长把这买回来送终的孤儿,跟了他姓叶的,相处融洽以为可以健康孝顺成长的健仔,带到这个神秘地方。 时值「丑」。 丑时是诡异的时段:凌晨一时至三时,阴阳交替的特别时刻,最易招魂请鬼,最有奇效。 来到工地,桥面已坍塌桥墩已拆毁,一片狼藉。风水师傅已开好坛,择好吉位,等待主角「光临」。 先领众人举行拜祭仪式,拜天拜地拜四角,再禀上,从前工程已作废,今晚是重新开始的「第一桩」。 打生桩。 当仪式做完后,两个孔武有力的工人,协助村长把健仔牢牢捆绑起来。健仔完全不知就里,本能地挣扎,一边慌惶哭喊: 「阿爸阿爸!」 健仔动弹不得,跑不了,心生恐怖之感。为什么?为什么阿爸他们会这样对待我? 「呜呜!阿爸阿爸!救我!放我!」 哭喊得撕心裂肺,地动山摇。这凄寂的黯夜,无月无星,而健仔,也快将无言。 大人们把他的嘴巴撬开,插入一个金属漏斗,合力把水泥混凝土舀进去。 一边舀,一边自喉头顺势往肚子下方捋去…… 「健仔,阿爸不想。」村长哽咽:「希望你保佑全村,建桥工程全靠你了。」 又自我控制道: 「水泥太稠了,可以稀点吗?加点水才灌,稀点——健仔会好辛苦的!」 「太稀很难凝固的。」不停地灌水泥,不停地让水泥积聚体内,逐渐与烧鹅髀一起凝固。健仔——终于——生生变成一根桩柱。绑在桥墩处,肚皮肿胀全身僵硬,他不再挣扎,也不再喊苦喊痛,更不再对人情抱有半丝希望。体内充塞着硬物,心已死,手渐冷,人也阴森可怖,鬼一样,他怨毒的眼神彷佛在咒诅。 厚厚的水泥混凝土铺在健仔这桥墩的「生桩」身上,活活掩埋,一个千秋万世不被揭破的秘密,一个夺命成全的良策——一个永远直立逃不出生天的童男「守护神」。 村长不忍。 「村长,你不如转身别看吧。」 「大功告成了再上香。」 他别过头去—— 夜幕笼罩下,他忽然见到山石之间,有双熟悉的眼睛一闪……(未完,下期大结局) 村长只听得远处传来一声惊恐之极的尖叫: 「呀——」 那是芳女。 她原本打算尾随阿爸和健仔他们到建桥的工地看热闹——谁料看到人间最冷酷的一幕。健仔被捆绑灌水泥打生桩活埋,他的眼球因遭此刑甚至凸出,悽惶的哭喊终于死寂,全身僵硬成为一根桩柱的同时,吓坏了的芳女全身颤抖,尿了一裤子。 忽然间她对大人的世界大惑不解还难以置信。明明如此疼惜小孩的阿爸,竟参与刽子手杀人行列,还点燃香烛,还齐心合力拜神拜鬼,目的就是把健仔生葬? 村长顾不得那接近大功告成的法事,飞奔过去,在山石之间,他的女儿受惊过度已经昏倒,裤子湿淋淋,身上都是冷汗,他把芳女抱回家。 「芳女千万不要有事。」他一边奔跑一边思绪不宁:「健仔已奉献出来了,女儿不可有闪失。」 他向天默喊: 「打生桩是师傅提出的,他们都说由鲁班传世,几千年了——我也为了大家,为了建好一座桥,我是好心的,我是好人,女儿不能有事……」 芳女失了魂。 她躺卧床上,痴痴傻傻的,一时双目望着前方不能发出完整句语,一时哭喊不止,夜来数度发冷惊醒,难以一觉到天明。 阿妈担忧: 「是健仔回来搞她吗?」 「吓掉魂了。」左邻右里你一言我一语,都避忌前因,只说后果:「不如帮她『喊惊』吧。」 阿爸阿妈把芳女的衣物悬挂在竹竿上,抱着她到桥边,师傅大喊: 「芳女,返来啦!芳女,返来啦!」 各人喊叫她被吓掉的三魂七魄,扰攘了两天。芳女情况安定下来,同时,建桥工程再度展开。 水泥混凝土活埋了健仔,又发挥另一作用。这些泥浆为「结合料」,碎石为「集料」,砂为「细集料」,经过拌和、摊铺、振捣……为实体结构作铺装的准备。 工人们耳语: 「这桥墩稳固多了。」 「就是,不能不信邪!最紧要一切顺利。」 石块加混凝土是乡间建造拱桥的主料,抗压、坚牢、耐踩,还有安全。 此后,彩西彩东两村的村民菜农,往来就方便了,伤病者的救援更快捷,作物运输买卖小孩往返全靠这道「彩带桥」,生活质素也提高了。 而芳女,不知是天意抑或本能,她复元后,不但性格变得文静,不再一天到晚像个男仔头满山跑,也不会如前般口口声声「我下世一定要做男人!」 ——她还选择性地「失忆」,把她六岁生命中最不堪回想也拒绝记起的残酷往事,某个板块,忘记了。 阿爸把健仔生前睡过的帆布床床头柜全扔掉,这个角落再也没有任何养子「安身立命」的痕迹和气息,他只希望所有人把那小生命置诸脑后终生不提,尤其是一度两小无猜还暗地许愿「我大个一定嫁给你!」的芳女。 村长仍是村长,德高望重为民牺牲,大家敬重他——而经此一役,或是受到咒诅,他真的无子送终。 「噩梦」过去了。 两村自给自足,也发展得上路。开始有市场、杂货店、食肆、还有学校,虽然简陋,还几个课室分班制,芳女读书识字,天天由彩西村踩着彩带桥过彩东村上学,天天踩在健仔这桥墩身上,她天天长大了… 体弱多病的阿妈过世了。 芳女十八岁嫁到彩东村,她的老公是同学文仔,上课时曾经送她花占饼,还道:
第45页 「这叫『肚脐饼』,上面有朵花,有红色、粉红色、绿色、黄色、白色。」 她知道那是治疳癪生虫的「药」。便疑惑: 「那么难吃,又做到好似一朵花?」 「但那是有益的,对身体好的。」 这就是人生了。 阿爸觉得女儿有主人家已够安慰。他守住老家,如同所有村民一样,生于斯死于斯,永远不会离开。 香港捱过日本仔侵华沦陷了三年零八个月。四九年大陆解放。四五十年代来此定居的人渐多,落脚后也不走。五十年代韩战结束,外头世界纷扰多变,文革、暴动、土制菠萝「同胞勿近」、港英镇压、恒指大起大跌再大起再大跌、水灾旱灾风灾火灾、沙士瘟疫禽流感、金融海啸……岁月流曳,两村与世无争——直至政府为了高速铁路工程横施辣手把两村拆毁。 阿爸已过世,看不到这一天。 芳女成了叶婆婆。她生一个女又一个女,想追个仔,希望有仔送终,但仍生一个女,再生也是女,肚皮没空闲过,一直生了五个女——她终于明白是上天的安排,她忘掉这到底是否一个根本不知道的咒诅,忘掉某一段前尘多好,她从来不为此伤心。 老公也是种菜养鸡维生,她由一个菜园子走到另一个菜园子。老公比她先走一步,多年前过世了,也看不到拆村的一天。 叶婆婆出院后,女儿们接她回到彩西村故居。不走不走还须走,大部份村民含泪接受了特惠赔偿,他们敌不过无情无义的政府,也带不走在此流了一生的血汗泪水。 叶婆婆是在医院那万籁俱寂的夜晚,忽然听得一阵尖寒的哭声: 「芳女,我好辛苦呀,放我出来呀,救我!放我出来呀…」 好不熟悉。 一个早已忘掉大半生的故人。 婆婆迟暮之年,惨遭巨变打击之日,在昏沉的一刻,从未试过如此澄明剔透,她——记——得——了! 是健仔! 是那长埋彩带桥一个活生生的桩柱,被镇之魂,永远压在坚牢不破没一丝空隙可透气的厚重水泥中。 「芳女,芳女!」 就是这声音。就是这控诉。 芳女蓦地回到七十二年前,她跪下来,喃喃: 「健仔,对不起,我们全家欠你,芳女给你叩个响头……」 如何赎罪?一切成为飘渺忆念和心头的痛。 那个晚上,收拾细软,把要带走的都尽量带走。从此不能回头。 叶婆婆在女儿陪同下回到彩带桥,诚心上香烧了纸宝路票…… 「健仔,这里快拆掉了,你就可以逃出生天,你好好上路吧!」 现实太残酷,画面太悽厉,她不想重提,女儿们也不问。 最后一夜。未满的月亮只发出淡淡然似有若无的白光,伴着老人背影。她老了,七十八——而健仔,永远六岁。 这晚老人特别精灵,放下心头大石。 如同其它村民,依依不捨地,一些上公屋,一些投靠子女亲戚,一些不知漂泊到何方,一些活着,一些猝死——宁死也不肯面对血淋淋的现实。 叶婆婆在女儿搀扶下远去。 她也渐渐痴呆了,失忆了,渐渐变回六岁小孩的模样和心境,依偎在阿丽身边,绕着四五十岁小女儿臂弯。她连自己也忘掉了。 原来最遥远的,反而记得最清楚。当年念过的《增广贤文》,竟倒背如流,一字不差: 「人情似纸张张薄,世事如棋局局新。山中也有千年树,世上难逢百岁人……路逢险处难回避,事到头来不自由。药能医假病,酒不解真愁。人贫不语,水平不流……万事劝人休瞒昧,举头三尺有神明。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人走了,两村灭了,方寸之地也夷平了。 推土机拆屋拆墙拆田拆路拆桥… 重型金属,忙碌人群。 谁也没留意,当已作废的彩带桥整座轰倒拆卸时,泥尘砂石间,渗出那一摊血红… (完) 鼻血 (2005.4.21) 转自香港《壹周刊》 已经过了将近一个月,看来不了了之。 这一阵天天翻报纸,把每一版每个角落都看遍,没有跟进报导。他放心了。 事发之初,报上大字标题,但苦无线索,只以「尸体被发现」处理。 一名廿多岁少妇,清晨出门行山,后被发现失血过多倒毙在山边溪涧。她衣衫尽湿,尸体发胀,财物证件失去,颈部有瘀痕,亦有挣扎痕迹,头脸被石块砸击,口鼻大量流血,血随水逝——死因可疑,但现场无重大发现,看来行凶者已清洗一切。警方当然先从她身边亲友邻居同事仇家等着手调查…… 男人扔掉报纸,吹着口哨,走上旺角一家按摩院。 世上所有凶杀案:情杀、仇杀、jian杀、买凶杀人,都有动机。伦常惨剧因误会重重或一时火爆。坊间初则口角继而动武失手误杀是意气之争。满足兽性的虐杀,虐待亲儿致死……种种,有来龙去脉前因后果蛛丝马迹。 最难破的命案,一个过路的陌生劫匪,无怨无仇无印象。抢掠财物,起了色心,以石块重击。图jian不遂错手把人杀死,山边无人发觉,溪水又沖洗干净。最后还可施施然洗把脸,镇定心神,弃尸下山,从此互不相干。 警方的档案,总有好些永远也破不了。凶徒回内地一转,避一阵再回来。 男人笑: 「神不知鬼不觉。」 这几天也许天气突变,时寒时热,特别容易感冒。他有时鼻塞,有时流鼻水——不是鼻水,是一些浓稠的涕状物,人很疲倦,总是吃不饱。脸色黯黄没精神。 晚上约了同乡兄弟共商「大茶饭」。他便先上骨场舒服一下。 按摩女郎做了一阵,正想「入正题」,却见男人竟萎顿得睡了。她摇摇他: 「先生,先生,加不加钟?」 一睡如死。女郎走到他面前,轻拍他的脸: 「先生——」 忽地尖叫起来。 她见男人流鼻血——那一道鼻血是瘀红色的,挂在左鼻孔,欲滴不滴,似流未流。女郎吓得不知所措: 「先生你怎么了?」 话还未了,他乍醒,揉揉眼睛惺忪地问: 「什么?」 咦?根本没有鼻血,好端端的,鼻孔正常无杂物。是自己看错吧,女郎不好意思。 「对不起,我一时眼花——」 男人沉吟: 「好累……」 又莫名其妙倒头睡去。 晚上十一时的旺角茶餐厅,正是黄金时段,各路人马龙蛇混杂。 「喂,九月香港迪斯尼乐园开幕,就是我们的『乐园』了!」兄弟们双目放光,彷见到口的肥肉:「到时游客人山人海逼爆,还怕没饭开?」 三人还摊开一份地图,认清楚路线。 这几个惯匪,各有前科,心照不宣。但月前的命案主犯不说,行家也无法知悉。正兴高采烈谈着买卖,对面的人望着他,露出恐怖神色。其余二人抬头,亦目瞪口呆,脸色发青。指着他的鼻子: 「你——这是——什么——?」 这是什么? 是一条瘀红色的物体,从鼻孔中「熘」出来,湿湿的,滑滑的,潺潺的,相当灵敏,充满生命力。男人只觉有点痒,伸手一摸,大吃一惊。下意识地像擤鼻涕般捏住扯住——谁知那物体劲道十足,同他角力,两三回合猛地弹回鼻孔内,不知钻进身体哪个部位…… 男子恐惧得用力喷嚏、咳嗽、摇晃脑袋,还呕吐…… 他整晚无法入寐。总是有一只冤魂的手,在他体内蠕动,搅乱五脏六腑,然后自鼻孔中伸出来,搔抓他的五官。他做过什么,心知肚明。神也知鬼也觉。有债要还。 这晚他无缘无故不寒而慄。不但特别冷,还特别痛,「她」一定在吸尽他的血。 男人受不了这种冤魂缠绕的恐惧,心魔驱之不去。没有人可以帮到自己,除非解脱了。 又苦撑了一天。他照镜子,镜中人于思满腮,精神萎靡,眼神空洞。这个时候,那道血红又悠悠自鼻孔中「熘」出来,像自阴间探首回望人世的畏怯和依恋。男人颓然倒地。他怎能让这冤魂上身,共度一生一世?天天活在阴影中?思前想后…… 终于他向警方自首了。 一宗看来永远也破不了的命案可以closefile。 后来,耳鼻喉医生对这情况瞭然于胸,没什么大不了。以内窥镜检视一下,问: 「最近有没有吃、喝过什么?」 「有没有到哪儿游泳?」 「是否用溪涧的水洗脸?」
第46页 事情很简单。 那日他清洗一切时,当然顺便洗把脸,溪涧的水中有条小小的水蛭,顺便又进入他温暖湿润的鼻腔。水蛭是雌雄同体的环节科动物,靠吸血维生。环境太好,定居于此。 牠两端有吸盘,吸附人体时,先开个y形伤口,随即分泌出扩张血管的物质,和抗凝血的水蛭素,然后尽情吸血,至吃饱为止,每回吸血量可达自身体积九至十倍。被长期入侵者会导致贫血。 医生喷射药物麻醉了生猛活泼的水蛭,牠因昏晕,强力吸盘失去吸力。再以工具钳扯出来。长约五厘米,健康、丰腴、肥美,一脸无辜。看来可以很长寿。 就是这样简单。 世上哪有冤魂?心魔?厉鬼复仇?血债血偿?上身索命? ——在科学家、医护人员、执法者的角度,一切都可以有理性解释。 「刮骨疗毒」的悬案 (2005.5.31) 探望朋友,刚做过手术,再健硕的人也虚弱乏力。他道: 「开刀不痛,在麻醉药过后醒来一剎那间,所有痛楚集体叩门似的,极痛,痛不欲生。」 我们问: 「何以不打止痛针?」 「可以不打,尽量用自己的力气去承受痛楚,不能依赖药物。」 「你以为自己是关云长吗?」 「我有他一半的意志力就好了。」 关云长「刮骨疗毒」的故事你我耳熟能详。没有麻醉药之年,如何把身体剖开动手术? 古时候,大概有这些方法: (一)把病人手脚捆起,防他失控乱动。 (二)用棍击昏。 (三)放血致昏——「放血」是古代中医学上的一种刺血疗法,找出特定穴位,以三棱针、梅花针、小眉刀、毫针粗者作刺络工具,放血由点滴、豆大至数毫升皆有。 (四)埃及人以鸦片加烧酒致醉,不省人事。 (五)法国人用一根皮带紧紧捆缚病者手术部位上方,令血不通行,造成麻木,减少痛苦。 除此或有其它,都是收效不大的土法。而关云长则索性「分散注意力」,顶硬上。 三国时期,关公领兵攻打樊城,被曹仁的弓弩手射伤右臂。关平救父归寨,拔出箭头,原来毒药已入骨,右臂青肿,不能运动,关公又拒「因小疮而误大事」,不肯退兵。疮又不痊,只得四方访问名医。忽一日,来了一位方巾阔服,臂挽青囊的大夫,原来是当时着名的神医华佗,为他进行外科手术。 华佗认为不早治,此臂会「无用」。本建议于静处立一标柱,上钉大环,关公将臂穿于环中,以绳系之,然后以被蒙首,不让看,以免恐惧…… 关公笑曰:「如此,容易!何用柱环?」 他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令设酒席相待,饮了数杯酒,一面仍与马良弈棋,伸臂令华佗用尖刀割开皮肉,直至于骨,骨上已青,华佗用刀刮骨,悉悉有声。帐上帐下见者皆掩面失色。只有关公,不比世间俗子般惧痛怕医,全程饮酒食肉,谈笑弈棋,不当一回事,全无痛苦表情。不一会,血已流满一个盘子了,尽刮其毒,敷上药,以线fèng好。 关公大笑而起,谓众将曰: 「此臂伸展如故,并无痛矣。先生真神医也!」 华佗回应: 「某为医生,未尝见此,君侯真天神也!」 这便是「刮骨疗毒」,惜英雄重英雄的一幕。身旁将士无不敬佩。 换作你我,恐怕早已痛死,不痛死也吓死——阴柔的「暴力」才不寒而慄。 更觉麻醉药是多伟大的发明! 于是我便追溯一下,世上最早发明麻醉药的人是谁? ——谁知查探一番,竟发觉是华佗! 他很多次实验,反覆研究,自洋金花(曼陀罗)中提炼精华制成了麻醉药,称「麻沸散」,可全身麻醉无所觉,因而剖破腹背,抽割积聚,断肠湔洗,除去疾秽,再加fèng合,敷以神膏,病者四五日创愈,一月之间平复。再高难度的外科手术,也顺利进行。 「麻沸散」是世上最早的麻醉药,比美国人郎格1842年的发明,足足早了一千六百多年。华佗的配方没有流传下来,是因为枭雄曹操头痛难忍,但又怀疑华佗的开刀手术是藉机谋害,所以拒绝医疗,还把华佗困死牢中。 他临终,试图把配方(含曼陀罗花、香白芷、当归、川芎、天南星……)交狱吏保留,那纪录他一生行医心得的册籍和珍贵配方,因狱吏畏怯不受,就此湮没了。 「麻沸散」虽失传,但在当时的确在使用中。活人无数。 那么说,他老人家在为关公刮骨疗毒之前,是不是已在伤口上,敷了一层「麻沸散」,让曼陀罗尽情发挥它的麻醉止痛功能,才「表演」一番?若是,难怪血肉之躯的关公,如此从容自得,傲视同侪,威猛到叫人瞠目结舌。 究竟有没有官医勾结? 是演技好抑或剧本好? 他俩是否骗了我们二千年? 真是一宗悬案。 「不要子汤」 (2005.5.19) 李碧华 转自香港《壹周刊》 清,富商贾荣禄率同妻妾三人,向官府状告杭州西子湖畔,一家唤「春雨楼」的青楼。 他痛斥该青楼老鸨龟公ji女让他绝子绝孙。 官甚奇。 召来一干人等问讯,才知因为「蝌蚪」。 老鸨理直气壮: 「『春雨楼』的姑娘,个个如花似玉,风情万种,公子哥儿王公富商都往里钻,两客前后相碰找同一姑娘的『沖头』热闹,就不多说了——」 「短话短说!」 「不想其中『花国状元』,肚皮竟然鼓起来。我们急了,若再多几个不争气的,『春雨楼』变了产房,岂不断了财路?」 龟公与老鸨在ji院中均拥有无上权威,他们都是老江湖了,这一刻笑脸迎人,瞬间翻脸不认,横施辣手,亦是常有。 怀孕的「花国状元」红蕊便被灌药堕胎,痛得死去活来,亦因此身子很差,那个地方老是痛,落了个病根,身价大跌。 当然,过不了多久,必有色艺着者出头,成为另一「花国状元」。红蕊退居其后,老了不免甘作杂役。但如此一来,青楼确是亏了栽培之本。 龟公道: 「一个游方道士给了我方子,就是吞服春夏之交的活蝌蚪,可以败火避孕。」 从前,妇女根本不懂得避孕,只寻求土方,如吞服生鸡蛋、在月事期间以药物熏下身、抹上乌黑的炉灰行事…… ji院求避心切,深信不疑,为免白花花的银子流水一样淌走了,便依方子,遣人到池塘沟渠,把青蛙卵子化成的蝌蚪,打捞一大桶,着姑娘们排着队,一个一个生吞。 「呀!这些鼓着圆肚皮,黑黑腻腻的小怪物,谁敢吞?」姑娘们娇喊连连,怕得往后退缩。 老鸨和龟公恶狠狠地喊打喊杀,还威胁着: 「话说在前面,不肯吃的,若肚子有了货,我就用铁钩子竹槓子给挤压出来!」 姑娘心知自己这一行,怀了孩子是大忌,没有客人愿在青楼留下骨肉。自己心爱的人,又无力赎身,重觅新生。每回见姊妹月事至,「骑马」的日子,自己迟误了数日未见红,已心惊胆怯: 「毁了!是怀上了吗?」 所以一个一个闭上眼睛,捏着鼻子吞下一把活蝌蚪。 可这又关贾荣禄什么事? 只因一个恩客颇众的红人曼芝,回嘴道: 「这东西光我们吃,怕不保险,不如拿给客人吃,就万无一失了。」 「胡说,客人怎肯吃这种噁心的东西?」 但之后两三天,老鸨反覆琢磨姑娘的话,不无道理。但总不能明白相告,破坏情趣杀风景。人家来寻欢作乐,哪有后顾之忧?亦不会为阁下生财工具着想的。 老鸨、龟公和青楼中的厨娘商量研究一番,终决定做出一道汤。 他们先将蝌蚪沥干清水,加盐呛死,然后用剪刀剪开肚子,挤出肚腹内东西,全不要。再用盐轻轻搓洗,洗去表皮黏液,沖洗干净后擦干待用。 鸡蛋打破,只要蛋青,加盐、调料、湿豆粉搅拌均匀成蛋浆,加入蝌蚪。 熟鸡肉切成细片。口磨、香菇切成小块。 炒锅置于旺火上,下猪油至五成熟时,下鸡肉、菇丁、调料……然后加水成汤,沸后将挂了蛋浆的蝌蚪倒入,大沸后洒葱花上桌。 这汤好汤,味道鲜美无比,客人趋之若狂。 ji院方面私底下取名「不要子汤」,这是灶间一个秘密。 贾荣禄虽是富商,但家有悍妻,以及二、三姨太,不敢外宿,只在白昼来偷欢,吃过下午饭菜才走。这些「穿不节衫」,又称「食饭粥」的恩客最受欢迎,因为不碍黄金时段生意。所以招待特别殷勤。奉香茗、奉槟榔、奉鸦片……「不要子汤」数他喝得最多。
第47页 及后,贾荣禄竟无意中听得此中玄秘。盛怒。 告将官府,指控「春雨楼」断其后代子嗣。 那官一听,沉思良久——这是民间土方,难言奏效。ji女避孕暂未有实证,原告长期饮用,未必因此而败火伤精。 所以他灵机一触,把此案押后半年。 他着贾荣禄回去后,尽情欢好,旦旦而伐,看看是否令妻妾有孕,还准他多纳一四姨太,年轻力壮生育能力高,来破这「不要子汤」之谜团。贾见奉命行事,大喜过望。还不怕其它妻妾妒恨。 经过多月的努力,全力「造人」的贾荣禄,因三、四姨太有喜讯了,故撤销告诉。还誉「得子汤」补精壮阳。老鸨龟公再也不强逼姑娘们生吞蝌蚪了。反怕她们中招。 后来,贾添了一男一女。 ——这是无意来世上一趟的不快乐的子女,不因父母欢娱,不为传宗接代,只是一场官司,一个失败的实验,一个解破民间土方的负气行为。 在中国,荒谬到了尽头,便成了情理。 荷包 2009年06月11日 寺院来了位稀客。 访寺贵宾或前来挂单的行脚僧,通常由知客相迎款待。他按照礼仪敬奉香茶,通报方丈,为之引见。 经常往来寺院的人很多。中有僧人,也有俗人;有平民百姓,也有达官贵客;有施主,也有等待布施的穷人。但凡光临清净之地的宾客,都受到一视同仁的接待。 但这来者表示,踏入山门后希望解脱一空。过「空门」、「无相门」、「无作门」,剃度出家。 知客从其它施主诧异的眼神和耳语中,得知他是一位喋血沙场战绩彪炳的将军。 方丈为一寺住持,久住护持佛法,见尽不少僧俗往来,并无意外。他问: 「施主何以遁入空门?」 「我对一切已经厌倦了,现看破红尘,请大师大发慈悲,收留我出家吧!」 「你对红尘没半点留恋吗?」 将军长嘆一声: 「我已三年无语、无眠、无人生乐趣。」 作为一个带领千军万马,驰骋在刀光剑影朝生暮死的将军,看来真的非常疲倦、憔悴。雄姿英发似无觅处,就像一个惘然地寻找出路的迷途者,终于摸上寺院来。 杀过很多人,流了不少血,双手满是罪孽。他长久不能安睡。三年来,每日躺在床上,只因心情抑郁神经绷紧,非常困难地刚入梦乡,马上为噩梦乱梦所驱所扰,时时惊醒,一身冷汗。千多个日子未得一觉好睡,吃尽名贵良药亦无效。 他头昏、乏力、烦急、易怒…… 「直至听到梵音——」 和尚念佛号、诵佛经,还有那抚慰不安心灵的梵呗清磬,让他豁然开朗,顿悟虚空。过去杀敌红了眼睛,心如铁石,每拿下一城,寸糙不留玉石俱焚…… 对,「焚」是林中猛火自烧身,得依仗「梵」音解救出生天。 「大师,清净之音令我得到前所未有的平静祥和,我已下定决心,在此剃度出家。」 「意欲出家,得明白不止于奉素食守寺规,还得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清净,还要归依三宝、归奉佛法、归敬师友。严守五戒: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yin、四不贪酒、五不妄语——」 「大师,我意志坚决,请你成全。」 「你有家室,有儿女,有社会重任凡俗习气,还不能马上出家。慢慢再说吧。」 「但我已放下一切了,妻子、儿女、家庭、名位都不重要,请马上为我剃度吧。」 「我明白了——不过今天太晚,马上太急,待三日再来。」 将军或许惯于一鼓作气,速战速决,故不以为然: 「大师,你说三日再来,但我不能保证我剃度的决心是否可持续三日,而且大师年事已高,你也不能保证三日后是否仍活着。」 方丈不语。 「如果你三日后起不来,是否为我俩添上遗憾?」将军强调:「我们要珍惜当下一刻。」 方丈一笑: 「若三日后你改变主意,或我三日后张不开双目,没有遗憾,是缘份不够。再者,我不为你剃度,寺中也有其它师父代负此责,毋须担心。」 将军喃喃: 「你就不过要我在『冷静期』再想想而已!」 知客把他送到后进住宿。 将军对寺院中吃喝住睡生活琐事已有心理生理上的准备,看来意志坚定不移,经得起考验,完全适应。 在此,他终能好好睡一觉了。 三日后。 寺院每日早课开始于五更。五更钟敲响,僧众盥洗完毕穿好袈裟来至大殿,找到自己的位置时,发现将军已比他们早一步,向佛行五体投地大礼,然后双手合十,静立一旁,等待方丈。 木鱼声、法器声、诵经声,在大殿中缭绕。梵音涤荡心中杂念污垢,修炼身心。 将军待方丈结束早课了,便捧着一个包袱,恭敬上前。谁知方丈没瞧他一眼,迳自往前走。他得不到理睬,有点生气,昨夜的好睡,也不能叫自己平和下来。 本人曾统领兵马,且军令如山,但在寺院中竟遭冷落?连忙追前几步,方丈没停下脚步。他一急,把门踢了一下,暗呼: 「哎呀——」 方丈缓缓回过头: 「你到我房间来。」 又道: 「先向门道歉,请求它宽恕。」 「什么? 「求门宽恕呀。」方丈简洁地说:「办不到的话,请回去吧。」 将军纳闷: 「大师,为什么?」 「你既对门发火,为什么不能为它灭火?因一念,你同门已经发生了愤怒和冲突了。你道歉,为除自己心头之火,也除门心头之火,正是一种功德。」 将军呆了半晌,想通了?他向那扇被自己踢了一下的门,鞠躬道歉。 寺院中只有方丈可独居小室,僧众都住在寮中,集体活动,作息规矩共同遵守。 方丈把将军带到他房间去,着他放下一切。先问: 「你的包袱是什么?」 「是我全部家当。」 「打开一看。」 里头全是白花花的银子。 「大师,我已把房子田地卖掉,人家的欠条销掉,家中古董文物金石玉器和我随身宝剑,全换成银子。这堆身外之物,捐献出来。」 方丈忽见一物,在这堆银子中格格不入。 是个荷包。 红缎精制,绣花、纳棉、堆绫。倒垂桃形小口袋,以两根丈绳穿起来,可抽紧可放松。花卉图案之下有「如意吉祥」之字。 将军把荷包打开来,倒出好几个价格极其昂贵的「扳指」:武人套在大拇指上,拉弓射箭时保护之用,做工细緻,皆上品:翡翠、羊脂玉、岫玉、黄玉,都有。看来他是毫不留恋了。 方丈以平常心,把那几个珍贵的扳指拨过一旁,世人必然目露惊嘆艷羡之光:翡翠、羊脂玉、岫玉、黄玉。 但他拎起红缎精绣的荷包,细看花卉图案之下「如意吉祥」四字: 「做工精细,很有心思——看来亦有一段岁月。」 「是十多年前旧物了。」 「施主这些珍贵旧物,亦价值不菲吧,何以不一併变卖银子?」 「太急了,变卖不及,只好都放在包袱中送进寺院。」 「来不及?」 「也无心去议价。」 方丈望定将军: 「房子、田地、古董、文物、金石玉器、宝剑……一一是身外物,悉数卖掉。光是这荷包,就卖不掉?」 「……」 「看来并非来不及,而是捨不得。」 「怎会?四大皆空,全皆捨得——我不是都捐献出来么?大师何出此言,我很不服气,是误解我的诚意了!」将军还强调:「我放下一切,也经几番天人挣扎才坚定的。」 将军感到委屈了,眼睛不知投放何方才好,他漫无目的地望向门窗—— 「施主刚才把门踢了一下,痛吗?」 「哦,不痛。」 「求门宽恕,甘心吗?」 「也没什么。大师说得对,对门发了火,道歉是为双方灭火,心头之火一灭,怒气也消了。」 「刚才你踢门的力度,在你来说不重,可施主是威武的将军,对常人而言,也就不轻——如果施主的妻子偷人,以你的力度,一定能伤之。」 将军勃然大怒: 「大师,枉我对你那么尊重,已立志出家,还谈什么妻子?还谈什么偷人?我心中已没有任何女人了!」 他用力一拍桌子: 「老怪物,我再也受不了了!」 方丈把手缓缓放在他的手上面,似洞悉似抚慰似平伏他的怒气,还轻拍了几下:
第48页 「施主说已放下,但你真的『放下』了吗?」 没有。 将军此刻才知道,他最放不下的,是很久很久以前,她为他绣的一个荷包。 那时他尚未攀升高位,只是小将领,新婚未几,女人的精心「活计」。有些人用来放表、放槟榔、钥匙、眼镜、鼻烟、散碎银子、梳子、豆蔻……可他爱把习武练射时的扳指放在里头,同心同德,出入与共。 这红缎荷包伴他走过千万里,征战数百回,他真是捨不得,直至某一天—— 他长期领军远征,驰骋沙场,甚至三五年不曾回家一趟。从来没想过妻子的寂寞。 为他家上下fèng制四季衣裳的专用裁fèng,因双亲早丧,继承父业,十分勤奋。他一双巧手,做衣裳一丝不苟。一回,妻子见他做镶边时,也用余角余料,便奇怪: 「何以你不肯浪费,另裁新缎?」 「回夫人,做裁fèng这一行,本来就是男人干女人的活,本来已不如人了,若还奢侈作孽,非份浪费,怕有报应。」 妻子对这年轻裁fèng有点怜惜,对他亦多加关怀。 及后,官场商界,日益讲求奢华,小裁fèng也因手工精细进身大家,社会需求,这一行地位特殊了,身价高升了。他做一衣镶边,就三捆五捆以至七捆,手工超过衣料成本甚远。 妻子对他另眼相看。他为报答主人照拂,格外卖力。 那一年,将军荣归,家中设宴。裁fèng送冬衣来,将军一边试穿,一边笑问: 「听说你为御史裁衣,先问他当官有多久。你不过裁fèng巧匠,管他这事干么?」 「回将军,」裁fèng倒有点得意:「此乃个人心得:——刚上任的新官,不免意高气盛,身体微微向后仰,所以衣服要前长后短;任职稍久,意气稍平,则衣服前后一样长;等到任职较久想要升迁,内存谦逊,身躯不自觉地微微俯前,这时衣服就要前短后长了。知悉当官时日,做出的衣服更能得体合适。」 「哈哈哈!果然到『知官』地步——」 无意一瞥,妻子显然对裁fèng外露的聪明心悦诚服,另有一番仰慕。中间有点什么?他不动声色地问: 「那么官家夫人的衣服,原理是否一样?」 「女子衣裳,没那么复杂的考虑,只讲一个『美』字,再讲一个『精』字,花尽心思,但求合意。」 又道: 「我为夫人効力,比任何一家多提十二分精神。」 精明的将军大概也曾听得「风声」。 可这样的事儿,从来没人胆敢多言。后果堪虞,承担不起。 戴绿帽子的丈夫,永远是最后得悉jian情的人。 夫人与裁fèng,人前稍有眉来眼去,逃不过耳语。背后只能相约在四野无人的郊野幽会。 某日,将军藉词公务,外出数日。对jian夫展开跟踪,在途中,远距离把他射杀,埋尸荒郊。 裁fèng失约。 他永远消失。 将军百步穿杨,身经历练,多杀一人少杀一人,没有分别。此人必须亲手干掉,以免留有后患,贻笑大方。 那拉弓射箭时保护大拇指的白玉扳指,信手放回荷包之中。 过了几天,他回家了。若无其事地问妻子: 「咦?裁fèng这几天不是该把放宽一寸的马褂给送过来么?」 妻子也若无其事回话: 「就是。他给我设计了『十八镶』,不用青缎『算盘疙瘩』了,扣子试五色玻璃。还有,过年的大毛皮旗袍得选料子了……」 「派人催催他。」将军道:「免你等得不耐烦。」 「不用了。」她淡然道。 将军望向妻子: 「不催他不行,量身剪裁fèng制,怎能开了头不向主人负责到底?」 又道: 「夫人忒纵容吧?」 「不过是匠人。」她笑:「手工再精细,四季衣裳常更新。他或许另有高就没准时交出好活来,或许责任心不足,我们另换一个吧。」 将军一想: 「也好。心中另有好的裁fèng?」 「听莫夫人她们说,东门有个丁老头子,三十多年经验,式样老些,可有气派,手工更细。」 「有岁数的,知所进退,不会嘴碎多言。」 「我也嫌裁fèng讲话不得体。」原来她已见微知着。就是上回送冬衣来试穿,竟与主人论及他「裁衣知官」之心得:衣服长短、官职长短、品性长短……果然聪明,可一个人最忌「聪明外露」,才招致杀身之祸。 当初她图他心灵手巧,善观声色。夫君长年征战,武人不解温柔,一旦高升,新婚时的情意变得稳定而平淡了,遇上这量身定做窝心体贴的年轻巧匠,误堕情慾之网。 是一个网。 收紧放松不由己。 裁fèng欠世故,没危机感——可她有。 短暂欢愉不过「偷」来,口德最重要。正如衣襟再绵密的钮扣,还是有道微细通气口子。除非fèng死它! 夜了,夫妻同床异梦,各怀鬼胎,心神不定。 都知道发生什么事,都没说破。 某日二更,妻子不见了。 将军午夜乍醒,心头一空,赶忙起来查探。人呢? ——她在后院上了炷清香。 以为万籁俱寂四下无人。这回夜祭,她喃喃: 「你好好上路,别来找我了。我俩只是雾水情缘,本来不得长久,日头一照,也就消散。别怪我们,实在迫不得已才这样做。」 虽然语带伤感,可并无悔疚之意。她只是尽点心思抚慰亡魂,其实在抚慰自己。 怕他嘴不牢,怕他捅出去,都是死。不如先下手为强。自己没有错,又不是自己动的手。 将军回想一下,心里有数——她布下这个局! 让他捡到一根锦缎长绳子圈着细折的情信。它是裁fèng为夫人量身造寸所用之物,锦绳不但量身也捆心,一望就知属于jian夫。情信如常相约:「初十申时,西郊荷池畔。」幽会时日地点明明白白。 她「借刀杀人」,妒恨的丈夫射杀了轻佻的情夫,免除后患,又毋须费心。将军位高权重丢不起人,她锦衣玉食失不起婚。二人肯定不动声色,假装无事发生。 从此回复平静,也保存夫人地位,保存长治久安的婚姻。 世上再无茫茫的威胁,一场春梦由它醒过来——只是近日睡不好,心中忐忑,所以夜来上香遥祭一番,但求息事安宁。 什么时候开始?这十八岁进门的女子,经过十多年历练,心思如此细密精明?将军心头一凛,这怀中依人小鸟,曾精制一个绣花、纳棉、堆绫的红缎荷包,亲手别在他腰间作为随身信物,什么时候开始?出墙红杏还布局让他亲手了断孽缘,好逃出生天,不留痕迹,处心积虑还胜一筹。 yin妇对jian夫一点情义也没有? 她对自己呢? 没来由的愤怒和被摆布的羞辱,他冲上前,把香烛一一拔掉,踩在地下,他把女人一脚踢开,这力度无情,真不轻!她受伤了,半晌站不起来,在满地香灰中百感交集地望着他,双目泫然终于一滴眼泪也没淌下来。他就恨她这点。 他恨她什么? 不想了。堂堂男子汉大丈夫,出生入死,哪有时间为了小事折腾? 将军从此逃避,长居厢房。每夜躺在床上难以入眠,刚在恍惚迷离中,便为噩梦乱梦所驱所扰。难道是沙场杀敌的阴影?不,征战杀人是职责,是任务,是功勋,是成就,根本没有血债。 只为一个人。 他以为除了眼中钉心上刺,谁知却成了一根午夜索命的锦缎量绳。他跟他,本来没有相干,竟一个杀,一个被杀。只因为女人。 不费吹灰之力饱食之后逍遥法外的女人。 三年了。 将军无语、无眠、无人生乐趣。 直至听到梵音,听得佛理,寻觅心路出路,走进遁世之门。一切都是「空」。 战绩彪炳亦鲜血染成,不再留恋。钱财是各界求平安求升官求建交贿赂或搜刮而来,不再留恋。一一乃身外物,完全可以放下。 当他决心出家,便平静地作出种种安排:——可卖的卖掉,可送的送掉,可销的销掉…… 儿女过继给弟弟,照顾教育成长,放心了。家丁厨娘婢僕全打发回乡养老。对妻子也并不留难,放任自由。 「施主说已放下,但你真的『放下』了吗?」 方丈再问。 将军欲辩已忘言。 一句话也答不上。 「让我代言。」方丈道:「施主放下一切,捐出家当,遁入空门——其实你根本放不下一个人。儿女已过继小叔,她孑然一身。田宅卖掉尽归他人名下,她无片瓦遮头。手上连换钱的珠宝首饰也没有,生活无着。你剃度出家,她失去丈夫,但没一纸休书,得不到体谅,终生不能改嫁,连个更下作的落脚之处也甭想,剩她一个,完全没有出路,没有男人,除非她也剃去头发当尼姑,青磬红鱼度终生。」
第49页 方丈清明: 「你出家是为了她——这是最温柔但最狠辣的报复。」 「大师,我不是这样想的……」 「你只是这样作了。」 「我真的一点也不恨。」 「你心中仍是爱她——你爱她之深连自己也受惊了吧?」方丈微笑:「施主,你回到红尘中找她去,把荷包也带上。即使你捐出所有,但这信物是最初的爱最后的思念,以及你一路以来上进练功的扳指,均是无价宝,来不及卖,也捨不得丢,你带上吧。」 方丈缓缓转身,把来客送出去: 「像向门踢了一脚,求门宽恕那样,当一个坦然的凡俗人吧。」 将军站在门外,细细思量。无言。 今天第四天。 夕阳把寺院照得红彤彤红艷艷,就像他手中,那唯一的荷包…… 冥曲 <原载香港一周刊 2006 年 11 月 16 日> 玉芙对玉蓉道: 「这事由我作主。」 玉蓉不依: 「我们还是抽个签,一切交由天定吧。」 「天意弄人。」玉芙强调:「让我安排一趟——我是姊姊,你听我的。」 「你不过长我一个时辰,」玉蓉泫然:「我不会眼睁睁的由你牺牲。」 「我意已决,咱俩明日分道,走自己的路。妹妹,保重!」 实在不知有此一日。 扬州李家双生儿,玉芙比玉蓉早出生一个时辰。父亲经营绸缎生意,为调养女儿气质,把二人送往城中一着名的老琴师学艺。 琴师对二人的评价是: 「说是双生儿,长得一般标緻,可个性和天资各异。姊姊文静,妹妹聪颖。」 语带含蓄,可玉芙较笨拙,须以勤补拙。玉蓉悟性高,对「宫、商、角、征、羽」五音尤其敏感,琴弦在她手中,抚弄浑若合一。 玉蓉技艺过人,作为姊姊,亦甚为欣喜: 「妹妹他日必有出头之日,以琴艺传世留名。」 ——天意弄人,无从逃躲。 一场火劫,不但店中物资付诸一炬,双亲亦葬身火海。 姊妹逃过大限,由家丁接返时,只见余烬未熄,一片狼藉。 「爹!娘!女儿来晚了… …」对着父母烧焦的尸体痛哭。 转眼之间失去所有。纵使长得好,气质优——但心比天高,命如纸薄。 这是清嘉庆年间,一对相依为命的姊妹。在封建社会,弱质女流无从託庇,前路茫茫。家道已崩,那些无情的亲友总不愿把亏本货往家中放。十四五岁的女孩,为了殓葬费用,和日后存活,只有两条路:一是投身娼门,一是卖为婢僕。前者可得一笔钱应急,纵卖艺不卖身,但也色笑迎人工夫。本来顺理成章,是琴艺高超娱宾有道较为吃香。但玉芙不是这样想: 「一入娼门,声价大跌,可能永不翻身。」 玉蓉的才华不应埋没,沦为侍奉娱乐工具,所以姊姊宁愿自己在青楼度日,妹妹即使为奴为婢,但刻苦忍候,将来或可改写自己命运: 「你一定要珍惜技艺,潜心向上,不要辜负上天所赋异禀àà」 相依相守,情深义重的一双姊妹,心事重重地在岔路挥手扬巾。 玉蓉咬牙道: 「我要当自己的主宰,然后拯救姊姊出火坑!」 她在一姓郭的地方官家为奴婢。这郭老爷亦旗籍,家有一个女儿佳欣,十三岁。官家小姐当然娇生惯养,与玉蓉年纪相若,十分投契。不过一个是主,一个为奴——玉蓉欷歔,如果不是遭逢不幸,一样是「小姐」身份,天天操琴,沉醉丝竹。命好的话,还可得遇爱惜自己的男人,白头到老。这才是美满人生。 「唉,不知何时才得见天日。」 由于玉蓉灵巧,干活勤快,所以郭家对身世骤变的她亦算善待。 一日,玉蓉在后院打扫,忽尔传来一阵琴音。 开指一段从容自由,这个引子本十分平稳。琴韵一转,正声夹着乱声,颇为坚决激越。主调以后,又有一种怨恨、悽怆、骚动、不安……急促低音扑进,发展咄咄逼人。灿烂豁命之余,又带入缅怀沉思。末了以痛快哀鸣作结。 玉蓉听得惊心动魄: 「这阕起伏变化但意犹未尽的金曲,从未得闻,既有怨怒,又含悲悯,更蕴深沉壮阔的气概,不知是什么乐曲?」 还有,不知是何人弹奏? 原来有客人。 她自窗外窥探,他是一位年约二十的公子。 章令轩随户部当官的父亲来拜候郭家老爷。他们至扬州公干,顺道探亲: 「犬儿不肖,只爱附庸风雅。」 又薄责: 「我着他勤读诗书了解民情上意,他日科举考试,若得高中,便可谋一官半职,为朝廷效力了,但他——」 这是位无心仕途,但精于音律的高手。仪容清秀的他还一笑: 「因在古时,扬州下辖之区便唤广陵,才特地为世伯弹奏此曲,献丑了。」 玉蓉隔窗细看他一张琴,琴囊和丝弦都是上品,薄片白玉镶嵌在琴面作为琴徽,古朴而名贵,可见主人钟爱。 晚上,她奉茶到西厢时,鼓起勇气向客人相询: 「章公子,请恕奴婢斗胆,敢问今日弹奏的,是什么珍奇乐曲?」 章公子双目一亮,想不到区区一个奴婢,竟有此一问。 「是《广陵散》。」 「啊!」她惊喜莫名:「就是那失传已久的绝谱!」 「对呀。」他如获知音。眼前这位年轻漂亮又气质不凡的女子,横看竖看也不应充当下人。她眼中有仰慕,他忍不住滔滔而言:「当年魏晋名士,『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善诗琴,工书画,尤精于《广陵散》。但他为人耿介不羁,锋芒毕露,遭小人谗陷,被魏王司马昭以阴谋叛乱罪名斩杀。临刑当日,他要求再弹此曲,慷慨抒情。一曲既终,仰天长啸:《广陵散》于今绝矣!」 「但何以公子有此琴谱?」 「其实这也非原谱,」他道:「虽然当年传诵一时,但文献中只见叙述,未有乐谱,遑论详尽记载。我今日所奏,只是耳闻口传心授的民间版本。即使记在前朝《神奇秘谱》中,亦非完善,中残缺,只得六七成。」 「难怪听来总有不足。」她嘆一口气。 那么明朝以前,根本就无人得悉了?如此金曲,难道就湮没在漫漫岁月中? 「公子可否告知《广陵散》故事渊源?——」 「我回京请教老师,日后再告知真情。」 ——回京?日后? 玉蓉卑微苦笑。 他一回京,自此便天各一方了。来者是偶遇的高门贵客,又怎会记得她的好奇追问和一片痴心? 玉蓉为贵客奉茶、暖被、黯烛后,便回到下人的世界。 那叫她魂牵梦萦的人和琴,琴谱和故事,或许此生都是谜团。 她不知道户部高官来扬州公干一趟,就改变了她神秘的一生。 翌日,郭老爷夫人,竟向她提出一个震惊之极的要求…… 在户部章氏父子告辞后,郭家老爷夫人实在已有两日夜,难以成眠。 选秀女,是宫中严密定制,每三年举行一次,由户部主办,通报八旗各都统衙门、直隶各省驻防八旗及外任旗员……满、蒙、汉八旗官员的女儿,年十三岁,必须造册送选。 这回户部至江浙公干,便是为此。 郭夫人嘆气: 「唉,佳欣十三岁,已适龄送选,真捨不得。不如称病……」 郭老爷是官场中人,当然明白: 「今年『及岁』不送选,三年后十六,下届仍得送选,必须参加阅眩,逃也逃不过。挨到十七『逾岁』还未经选秀的,不但女儿终身不能自行婚嫁,我等亦违反制度,犯欺君之罪。」 「可佳欣一旦被选中,同父母家人即割断关系,永久分离,音讯不通。而且老爷,好不容易诞下掌上明珠,你忍心看她痛苦么?」郭夫人哭过,双目通红:「昨日佳欣闻讯病倒……」 「夫人别太悲观,女儿未必当意。一选不中,定期复选,亦可不留——」 「不!」夫人有点躁怒:「根据前两届的纪录,留的多,撂牌子的少,而且京城中没中意的,嘉庆皇帝才遣户部官员到江南督促——老爷早已知晓,何必自欺欺人?」 他在位,怎敢知法犯法?据《大清会典》,选秀自顺治皇帝始——但在前朝明史亦有记载,可见帝命难违。即使残障重病,不堪备选,亦须层层具结证实呈报。 已过三更,容颜憔悴头发散乱的小女儿佳欣,直奔父母跪倒: 「爹、娘,女情愿病死在两位跟前,也不肯进宫。女儿不去!呜呜呜……」
第50页 她惶恐无助地颤抖,如惊弓小鸟。玉蓉搀也搀不住,只道: 「小姐小姐,要顾惜身子。」 「唉,左右为难呀。」郭老爷抚慰;「玉蓉先扶小姐回房,爹再想办法。」 哪有「办法」?都是定制——而且官场之中,有人亟盼女儿中选,内廷三宫六院,皇后、妃、嫔……够不上,贵人、常在、答应……总有一席位。世间女子必须由皇帝优先过目挑选,他不要了,才另图后计。若可踏足宫禁, 得蒙宠幸册封,还生下「龙子」,不但一生享尽荣华富贵,还有机会继承皇位,指点江山。母凭子贵,福被家族,所有人的命运,全系一个十三岁小女儿手中了。 —但一入宫门深似海,生离死别,把青春正盛花样年华的女儿送入渊薮,捨得吗?忍心吗?生命换来的荣华富贵,值得吗?当年夫人几度流产,保不住胎儿,怀这佳欣十月未下过床,小心翼翼,连呼吸亦不敢过重,怕惊扰腹中得来不易之小生命,夫人当然不忍放手。 郭老爷目送玉蓉和佳欣的背影,忽地灵光一闪,心跳加速,这个念头连他自己也震惊——这是一局生死攸关的豪赌。赢了得天伦,输了九族遭殃。必须审慎,审慎,再审慎。 他把玉蓉召来,门严严关好。即使四下无人,仍悄悄细语哀求,他有两手准备:玉蓉答应了,双方以血盟誓,永守秘密;玉蓉不允——她已知悉计划,决不能留,官场险恶,保命为先。 「……」玉蓉听了,心念电转,脸上不作半丝反应。「……」她想了又想。 想了又想。是否以一生作为赌注?目下已无出路……——十五岁的奴婢玉蓉终于答应了主子荒谬的要求。 这天她带了一笔钱。沈、重,充满希望。到扬州远近闻名的风月场「琴仙楼」,找她姊姊玉芙。才半年,玉芙已被调教得风姿绰约,眉目挑情。自己是个 布衣奴婢,姊姊则是青楼绮艷新登场的一朵花。胭脂腮红,绛唇一点,打扮得十分迷人。玉蓉看了只觉悽酸。 见玉芙在弹唱小曲: 「我为君把相思害, 我为君把相思害, 哎呀哟, 我为君懒傍妆檯, 伤怀, 我为君梦魂常绕巫山外。 瘦形骸, 悲哀, 何时了却相思债!」 玉芙的琴艺平平,此生也比不上玉蓉了——可她的小曲 颠倒众生,醉翁之意不在酒。香艷缠绵,寻欢作乐,谁 是谁知音? 「知音人?就在京城。」玉蓉心中有章公子。他呢?相思实在悲哀。算了。她道: 「姊姊,好好活着。你刚才说有盐商为你梳拢,你看看如何?在我们扬州,贩盐是安定的生意——当然你出自青楼,只能当侧室,但日后或可扶正。我只愿你早日跳出火坑,过平实日子。这钱动用赎身,或作傍身,应急时用……」 玉蓉坚决以此报答自我牺牲的姊姊——还了心愿。玉芙泪流满面,紧拥不放。她心知,玉蓉一去,不比民间作别还可通消息。他日即使写信送物,亦关卡重重。 玉蓉替姊姊拭泪,用她略为粗糙,久不沾琴的手。这双手在养尊处优环境中,也许再抚琴弦,不会浪费:「我意已决,咱俩明日分道,走自己的路。姊姊,保重 !」 如同当日挥手扬巾,但这一别,不知何年何日再见。去的地方如谜,连她也是见一步,走一步,今天不知道明天。 她有个隐藏心底的秘密: 「章令轩公子一家在京城。万一——万一有缘,就可重逢……」 想着也觉渺茫,不禁苦笑。 玉蓉乘坐骡车,半夜出发,赶在黎明之前,到达紫禁城神武门外恭候。这批送选的秀女,由十三至十六岁不等,一人一车,走进莫测的宫廷内院。 玉蓉再度把自己卖出去——领了郭家一笔钱,顶替佳欣当秀女,从此互换身世,她就是「佳欣」。进宫候选月前,她已不用干活,她不是奴婢,学习如何当个小姐。以香油润体,以桃花敷脸,以燕窝补身。每日温水浸泡双手,再涂羊脂,调养得如同玉葱。 「我并无去处,一心只求中选,必须中选!」 各家如花似玉小女儿下了骡车,按序排列,由太监领进神武门,先在广场集队,然后依次进顺贞门、延晖阁。 玉蓉只见金碧辉煌,宏观壮丽,到处红墙黄瓦,炫目得不敢直视: 「这就是寻常老百姓,终生未得一见的皇宫了!」 户部司官管理,太监按班引入。每日两旗: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正红旗、镶红旗、正蓝旗、镶蓝旗。满、蒙、汉女子,无一幸免。每班五人,轮着上,立而不跪,由帝后选看。当意的秀女,名牌被留下来,意味她的生命将起着变化…… 玉蓉,不,「佳欣」留牌子了。给定期复看,再留。 之后谛视耳、目、口、鼻、发、肤、腰、肩、背……合法相。验声、验身、量度手足、观步、观气、探辱、嗅腋、扣肌理、试风度举止。五千人中,给重重检验,入选三百。 待宫中一月,熟察性情言论刚柔贤愚,最后五十人,皆条件优秀非凡美人儿,可备选妃嫔——施展浑身解数,也得看各人造化。 玉蓉同所有人一样,每天悉心妆扮,日出日落,等候皇帝宠幸——这是生存的唯一目的,也是宫人唯一任务。 只等一个男人传召。 她等了一年。 在这漫长的等待中,犹幸宫中管乐弦琴都是上品,还有不少民间罕见的曲谱,她弹奏自娱度日。《迎君乐》、《丝竹赏金歌》、《晋城仙》、《霓裳曲》、《红窗影》、《玉楼春》、《白牡丹》……就是完全见不着朝思暮想猜不透的《广陵散》。 一日,敬事房太监终于来了…… 说是这天皇上晚膳之后,把大银盘中,刻着「佳欣」名字的绿头牌给翻过来了。 敬事房的太监专门主持房事。深知美如秀女,有在后廷宫院呆个三五年,也许未尝得见龙颜。 「这佳欣进宫一年了,何以万岁爷特别翻她的牌子?」他嘀咕着,不明所以。 负责「运送」的小太监,先玉蓉脱得一丝不挂,用毯子裹住,驮到皇帝龙床上,拿走毯子。蒙宠幸的女子,赤身裸体从他脚后钻进去,侍奉共寝——这是宫中规矩,杜绝任何武器硬物,伤及龙体,以策万全。 敬事房的总管太监和驮运太监,站在寝宫窗外,当然听不到皇上问她: 「你昨日弹奏的是什么曲子?」 嘉庆帝昨日到后廷向太妃请安问候。先帝干隆履行当初享位六十年即传位嗣皇帝的誓言,嘉庆元年(1796)元旦,在太和殿举行隆重的授受大典。皇太子接过宝玺,已经卅六岁。干隆帝极长寿,享年八十九岁。皇太后早已宾天。但这位太妃应召入宫时年十七,侍候太上皇,比嘉庆帝还小几岁——作为宫中的女人,一日为妃,一生为妃,不管是否讨得欢心,她付上的是生老病死。寂寞一生。 太妃病了,已卧床三日,太医诊治,皇上探望,都是恭敬而淡漠的规矩,没丝毫感情。尊「太妃」,作为「长辈」,她不过三十九而已。 刚好昨日在后廷,皇上听到一阵悦耳之极的琴音。 「回皇上,那是《良宵引》。」玉蓉战兢回答。 「曲虽短小,但意味深长——你弹得一手好琴,以后每日来为朕奏一曲吧。」 二人谈着,时间一长,总管在窗外高声唱道:「是时候了。」 皇上不答应。过一会儿他又唱:「是时候了。」 当玉蓉裸身被毯子裹住驮走后,总管请示:「留不留?」 皇上答: 「留。」——「龙精」给留在她身体内,意味他对她欢喜。 玉蓉被封「欣贵人」。 每应召,都破例在事前为皇上奏琴,每回不同:《关雎》、《鹤舞洞天》、《凤求凰》、《潇湘水云》、《溪山秋月》…… 身困深宫,不知世事,她没有想到,扬州郭府,曾来过不速之客——知音人章令轩公子。 虽睽违一年多,他心中有挥不去的影子,这个气质和长相都吸引他的奴婢,唤「玉蓉」。匆匆一别,关山阻隔,总没长途跋涉的理由。 终于章令轩又以游学访友探亲藉口,从京城赶至扬州。他已探得《广陵散》故事来龙去脉,虽曲谱已绝,但坊间亦有不同版本可作併合参考,费点心思努力,或可还原七、八成。 暮春,微寒渐暖,他穿心爱天青色纳绸薄软夹,宁绸长袍马褂,是玫瑰紫 ——这是两种深沉的色调,配衬得悦目却载回惆怅。
第51页 来至郭府,才知郭家老爷因病辞官,归隐故里苏州。奇怪,闻说郭家小姐佳欣秀女中选进宫,一般人都认同「父凭女贵」,仕途安稳——不知何故,郭家竟萌退意?不出半年,遣散下人,只携一婢远走高飞不回头。 新官已上任,巴结户部官家公子,报告: 「郭老爷对那小小奴婢十分关顾,或许失女以婢代。在苏州西南,建一茶园过日。婢已嫁,夫婿入赘,看来得享平静晚年。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漏夜赶科场……」 章令轩心念迷惘,他不知玉蓉顶替佳欣进宫,互换身份,只道已为人妇,失去联络,藕断无丝。 千里迢迢访玉,那道无情的朱门严严关闭。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本季最后一株碧桃,将艷尽凋零。 这就是缘份。 此生不会再见。 章令轩心灰意冷地返回京城。未几,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一名门淑女为妻。 玉蓉晋封为「欣嫔」。梳「两把头」,戴的首饰、花簪、绢花、扁方……渐渐与其它宫人区别身份高低。 皇上赏赐了碧玺手串、镶嵌珊瑚项圈、喜字花簪、吉祥富贵扁方、佛手流苏、红宝石蜻蜓。 总管太监细意讨好着: 「欣主子他日若册封为贵妃,便可得一玺典及金玺印,灿烂夺目呢。」又道:「进宫就巴望高升,若得怀龙种,光宗耀祖了。」 ——玉蓉怎知道,她一日一日高升,四下那些神秘而嫉妒的眼睛,一日一日的闪着仇恨火花? 选入宫中的女子,没有美丑之分,都是美女——她们中间,只有幸与不幸。得成后妃的极少数,断送一生不知凡几。富丽堂皇的宫廷,处处是陷阱,日日藏杀机。今日受宠,明天打入冷宫,弃如敝屣,任由幽闭老死。 勾心斗角,祸福难测。 某讨皇帝欢心留种,即自己失却机会。 玉蓉竟得到后宫姊妹的热情交往。时时有人送来糕饼、香茶。 皇后和皇贵妃并无召见,亦赏点心—— 这天,不知吃过什么,不知是谁所送,肚子痛了一宵。 勉强起床,赫见头发脱落一枕。玉蓉大吃一惊,气咽痰涌。 又不知谁吩咐太医来治病,煎了汤药,服后失眠、心悸、手抖,头发依然每日脱落一绺…… 玉蓉不但琴奏不好,还憔悴渴睡。皇上召她,某回且中途昏倒——病不重,药怪奇,虽不致命,却足以毁掉琴技,失去欢心。 再没被翻绿头牌了。 她废了。 两年来,连奏琴自娱以终永昼也办不到。宫女和太监都木然没好脸色。 雪花纷飞,琉璃瓦披了白衣。鎏金大铜海缸中的水结成厚重硬冰,下面得燃点炉火来融化,预防火警。 玉蓉明白:「我大去的日子不远,或许等不到明年春季。」 她思念爹、娘、姊姊——玉芙当了盐商的外遇,他每月来住五七天,对她呵护备至,虽无名份,她为他生了个白胖儿子,为纪念情深义厚但本名湮没的妹妹,特地改名「裕容」。容儿不知他有阿姨,这个与娘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子,相差不到一个时辰的命运,竟兴衰跌宕判若霄壤。到底哪个幸福些?说不准。挨过若干年,元配病逝,玉芙当上填房,已是扶正。 不知妹妹在金雕玉砌的紫禁城,快乐吗?平安吗?健康吗? ——冷宫中玉蓉最后一口气,因她生无可恋,或看破金玉牢笼的悲欢,或不愿苟活而衰萎,终如琴弦蓦断,再续无由。 她死了,深宫一只僵冷的金丝雀。其它的犹在拍翅唬吓攻讦,是「终身功业」。 这座建于明永乐年间,至今清嘉庆之年,已有四百岁的皇宫。天安门、午门、前三殿、后三宫、东西六宫、外东路各宫、御花园、顺贞门、神武门(她从这儿进来的啊),每当戌正(晚八点),都有太监准时传下号子: 「上闩、打钱粮、小心火烛。」 一喊,七岁以上的男子都得出宫。 宫门上锁。 玉蓉如同所有身不由己,幽幽荡荡的亡魂,来回往返。 原来这方圆占地七十二万平方米,宫殿合共九千九百九十九间半的紫禁城,很多神秘的门,一直不开放,里头是另一世界…… 推开其中一扇朱漆大门,蓦地传来一阵魂梦缠绕的琴音,玉蓉禁不住激动地: 「是它!是它!」 是谜一样的《广陵散》。 「我找得你好苦!」 那些面目模糊幽寒诡异的影儿,缓缓地回过头来—— 玉蓉泪流披面…… 原来这是北京城中的幽冥王国,地下组织——是最深沉寂寞又堂皇华丽的鬼域。 每到黄昏,宫人就混过这一日。而宫中的亡魂:帝后妃嫔……由明至清,数百年来,那些自几岁、十几岁进宫后,一直没迈出宫门半步的亡魂,他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或是自保求生,只晓得回这样的话: 「主子说的对!」 人人都是比自己低一层者的「主子」。但人人都有更高层的「主子」。 他们暴毙、老死,阴魂不散。有些捨不得权势,离不开宝座。有些完全不知道外头的世界,不敢走,回不来怎办?有些眷恋宫中毋须烦恼的生活。有些为了找回「一块血肉」——怀了龙种但被皇后嫉妒仇视的妃嫔,常不知如何,一帖药后,便流产了,她们即使后来身故,也不忘寻觅那被堕之胎。 「我儿!是为娘不好,没好好保住你,害你一条小命——娘要是嫁入寻常百姓家,你今年该有十五岁了……」 玉蓉想到自己进宫那年,也是十五。 在宫中,一座一座厚重的朱漆大门,都有纵九横九的门钉,九九八十一,铜制,外镀一层镏金,光彩夺目,气派唬人,皇帝进来,他们是「九五之尊」。但他们不敢出去。宾天了,没上天庭,仍然幽困在深宫。帝后都把举国最珍贵的珠宝玉石工艺品陪葬。还有:最精妙的画、最优秀的书法、最动听的曲谱……全部随尸体下葬,化作尘泥。 当然包括《广陵散》。 冥宫亦如阳间规格,历代皇帝欢喜之际,歌女乐工后妃,为他弹琴歌舞娱乐,又过奢靡一夜。正戌之后,只有后廷寝宫还点灯,其它各处都一片黝黯,纵仍绮艷华丽,扑上一层灰粉,是死去的颜色,散溢陈腐的气味。玉蓉竟也觉不出来,那阴间的恐怖——因为,她已是其中一员。 「姊姊,」她问那赏乐的女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是雍正帝的寿喜。」她问:「你呢?」 「我是嘉庆帝的佳欣。」哦,大家相差近一百年。 「这《广陵散》,千百年来,怎么只可在宫中得闻?」 「啊,你是初来,你不知这世上最动听的曲子,是一阕弒君『反曲』么?」 「『反曲』?」 「历朝皇帝都爱它,又恨它。不准在民间流传,曲谱都深埋湮没,无人得享——除了在这儿,再无心魔禁忌,万岁爷总是点奏此曲。」 玉蓉明白了。 她听了又听,背熟了,默记下来。 一切都是天意呀。 不是当年一场火,她不会与姊姊玉芙分袂,她不会进郭府当奴婢,不会偶遇知音章公子,不知道世上绝谱。户部章大人没到江浙督促选秀,她不会被命运牵引,互换身份,代替郭佳欣进宫。若非琴音吸引,很难得蒙宠幸,正因被后宫佳丽妒火相煎,憔悴忧郁而终,方才有机会惊悉,原来《广陵散》根本不存在人间,只在冥宫中,成为群鬼的金音…… 「这曲调保密,没有人敢泄漏。」玉蓉想:「我既已在手,怎捨得它化作欷歔?虽然人和鬼在不同的境地,但我……」 找他去! ——或者,也是私心吧。 章令轩其实已是个游手好闲的公子。他没有秉承老父的志向进身官场,他的音乐才华又换不到名利权位,在当世,无心仕途,无意营商的人,就无所事事了。怀才不遇的文人雅士八旗子弟,家有余粮,人无菜色。经济富裕衣食无忧,除去虫鱼狗马、鹰鹘骆驼、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外,都上茶馆消遣。 北京茶馆之兴盛,是由这帮有钱有闲的阶层哄抬起来的。嘉庆之年,武夷山天佑岩下有茶树名「不知春」,仅此一株,富人预定,争尝此色香俱绝好茶。他们品茶、喝酒、试点心、相声、评书、吹牛、聊天……弹琴遣兴。快活逍遥。 又一天了。 就是不问世事,不干朝政,不知情爱。娶妻贤淑,却非知音。 「托——托——」 章令轩书房响起叩门声。已过子时,是谁呢?
第52页 一见,竟是当年朝思暮想的玉蓉!神秘的来客: 「公子,我是送曲谱来的。」 「你不是随郭家到了苏州吗?」 「到了苏州,得享平民百姓之乐的,是佳欣,顶替入宫,成了皇上的女人,是玉蓉。」她幽幽嘆了一口气:「偷偷来会公子一面的,是人鬼殊途的欣嫔……」 他目瞪口呆。 不知才十年间,二人的一生像已过完。 玉蓉道: 「我知《广陵散》的故事了。」 「我已问个详尽,某日还远赴扬州,找过你倾诉,人去楼空——」章令轩忙接着。 「咱说说,此乃三国魏人嵇康,临刑前以悲壮之曲为自己送行。」 他续道:「《广陵散》琴曲,是春秋战国时,聂政为父报仇刺杀韩王的始末。政父为韩王冶剑,误了期限,惨遭韩王杀害。」 「聂政为了报父仇,历尽艰苦,入泰山学琴,遇仙人,七年工夫,学成绝技。韩王听说国内出现了卓越的琴家,召入宫中演奏。」她说。 「聂政怕人认出,连累身边的人。他以漆涂身脸,侵蚀容颜,又吞炭变其声音。但他一笑露齿,竟为路过的妻子隐约认得,忍不住饮泣起来。」 「聂政长嘆,为了报仇之志豁命,以石头把牙齿全击落了。入宫奏琴,观者成行,马牛止听,在韩王最神往的一剎,他自琴中取出小刀,刺杀韩王——」 「何以世人得知聂政壮举及英名?」 「即使聂政自毁形貌,希望无人知悉——但他的母亲前去认尸,还大哭公告:『他就是为父报仇的聂政了!』为了令儿子扬名,母亲抱尸痛哭伸冤之后,便自杀而死,与儿子共赴黄泉。」 他俩一人一段的互诉。玉蓉展示绝谱: 「公子,这金曲共四十五段,分开指(一段)、小序(三段)、大序(五段)、正声(十八段)、乱声(十段)、后序(八段)。由怨愤沉潜,到慷慨激昂,灿烂豪迈,悽怆痛快……『慢商调』一曲,成就短暂而伟大的生命。」 玉蓉一笑: 「我来世上一趟,也许为了流传此曲,请公子代圆此愿。」 「玉蓉,」章令轩依依不捨:「你不要走!」 「阴阳相隔,你我有缘无份,怎能强求?」 「但这是咱定情之曲。」 「缘份很奇妙,没想到夺命的冥曲叫人纠缠难捨——但我得回宫了,我怕在外头迷路。」 章令轩道: 「三日后你再来,为了把《广陵散》完善。且我也为你亲奏此曲,好吗?」 「最后一面?」 「是的——再见最后一面。」 三日后的深夜,玉蓉来欣赏最完整最深情的一曲。 姊姊玉芙相夫教子,岁月平安,她不相扰。公子得此绝谱,广作流传,乐曲不致湮没无闻,为人间丰盛文化艺术再添一笔,千秋万代可聆佳音,不枉此生了。 她再无牵挂。亦无去处。 孤魂上路。寂寞,惯了。 生死由天註定,人束手无策—— 在飘荡重回紫禁城路上,身后,忽闻唤叫声: 「玉蓉,玉蓉,等等我!」 「你——?」 「我对这封建社会也再无牵挂。」他笑:「尘世间一切不堪依恋,我只求一知音,在冥府作伴——别相信天意,别嘆息缘份,看,我可以自主,我已同你一样……」 玉蓉恍悟泫然,他送她一命,执子之手。不再孤军在险境作战:「公子,即使迷路,我也不怕了。」 ——章令轩录尽《广陵散》渊源,三日内,把绝谱分送故友,叮嘱流传后世。 他在为玉蓉奏琴之后,仰首干了一杯「不知春」。里头下了极烈砒霜。 他愿意像故事中人,一死明志,永不后悔。 他来世上一趟,竟是与志同道合的心爱女子,携手共赴黄泉…… (完) 干清宫的女鬼们 李碧华转自香港《壹周刊》 朱厚熜悠悠醒来,逃出鬼门关了。他颈项上有一圈瘀红的绳痕,勒得斑斓花纹,久久不褪。虽捡回一命,多日也说不出一句话。一开口,便是:「这些影儿是什么?有十几个……来人啊,宫中有冤魂么?」 内侍都来「护驾」。 朱厚熜半夜一回又一回的惊醒,毛骨悚然。 全是女鬼。 年轻的,不过十来岁的女鬼。 喁喁耳语,稚嫩娇声。 「咱们动手吧,强如死在他手里!」 「都是你不好!」 「唉,只恨我们有眼无珠——」 「你小心飘荡,别碰了柱子。」 「一切都是天意。」 「呀——呀——呀——」 「别求了,大家也是苦命女儿。」 「皇上,还我们命来呀……」 「呜呜——死得好惨啊!好疼……」 哭声十分凄切、痛楚,夹着呻吟。 朱厚熜大喊: 「鬼呀!把所有的灯都点起来——」 「皇上,灯早已全点了。」 惊魂甫定的朱厚熜虽在一室光明之中,他的内心仍是阴黑、冰寒——对了,皇帝是如何受的伤? 不是「伤」,是遭人勒杀。奄奄一息。诸御医迟疑良久,不敢用药,——一旦不效,必遭杀身诛族之祸。 急迫之际,太医院使许绅,硬着头皮冒死开方下药。皇帝在皇后督促煎熬灌药后,连连吐出紫色瘀血数升,才慢慢回过一口气,发出几个没人听懂的单音。 皇帝活过来,但太医院使却因紧张惶恐过度,回到家里一病不起,不久,在床上大去。 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十月二十一日的夜晚,宫中生变。 是仁宗朱厚熜无法预料的。 他原是个藩王之子,因堂兄武宗朱厚照一生荒唐,短命,没有子嗣,所以由德行甚差的朱厚熜继位。当时他才十四岁,刚继承已死去父亲的「兴献王」爵位,马上又由湖北安陆入京,登上「天子」宝座,飘飘然不可一世。改年号「嘉靖」。 嘉靖十八年的一回千里谒陵壮举,令百姓怨声载道。他下令升故乡安陆为承天府,更卜吉地,重修玄宫,合葬父母。那年(1539年)的拜祭,二月十六日出发,四月十五日回京,整整两个月。 随从人员一万多人,包括乐队、医疗队伍、御膳厨役、士兵……户部官员携银三十万两沿途备用。所经地方官员供奉,搜刮民脂民膏,不在其数。 连随侍的锦衣卫也喜形于色: 「所到之处,皆为发达之乡。」 一个道:「若皇上年年谒陵尽孝,该有多好!」 扰攘六十日,耗费花时,但满足了仁宗的迷信和虚荣。 他崇拜仙道,整天与道士厮混一起,只求长生不老,荒废朝政。 道士以画符、念咒、驱邪、除妖、yin乐、长生来博他欢心。 其中一名道士陶仲文,把戏娴熟,最得皇帝青睐,两年间平步青云,以致食俸一品,身兼少师、少傅、少保三职。 他向仁宗提供了「仙方」:「常吃『先天丹铅』药,可长生不老,永保青春。」 ——这是用处女经血炼制的。 仁宗诏令广选天下健康幼女入宫,供他炼丹,连年八到十四岁秀女进贡,已达一千零八十人。 未谙人道的女孩,一入宫门深似海,受尽yin辱蹂躏,及无耻的性虐,晚晚不寒而慄惊醒,颤抖到天明。 ——作为皇帝的「延年药」,自身憔悴于春风雨露中。 宫女不但被迫与道士们乱交取悦皇帝。一回,为研究人兽可否产子,而令宫女裸裎,与狗、马交配,寻求新奇刺激。最开怀的是一众妖道。 而卑劣的昏君,不但沉迷斋醮,还爱酷刑。但凡向他进谏的大臣,忠言逆耳,他都施以「廷杖」,当场没气绝的大臣,也皮开肉绽,奄奄一息。而被打死、烧死、yin死、虐死的宫女,总有几百人。 这晚,十月苦寒,北京紫禁城干清宫内,十几名神色紧张的宫女们聚集一起,虽然有点害怕,但想到今天和日后所受凌辱,没有明天的等待,难出生天的绝望,燃起一把怒火,她们是金英、川药、玉秀、翠莲、淑翠、梅秀、妙莲、ju花、秀兰、金莲、玉香、槐香……等十多个姊妹。 谋杀计划正在展开。 干清宫后半部是皇帝休息的暖阁,上下两房,各有楼梯相通,九间共二十七张床,任意躺卧宣yin。 仁宗与他宠爱的曹端妃云雨亲密后,已昏昏睡去。 金英压低嗓子向大家下令:「我们动手吧,强如死在他手里!」 玉香到东房,解下仪仗上的花绳,搓成一条粗绳子,够劲的吧;金英把它拴成套扣,再试试力道——可以了!淑翠用黄绫布把皇帝的脸蒙住,便用力死死掐住他的脖子。
第53页 翠莲按住前胸,槐香按住上身,川药和梅秀把着左右手,妙莲和ju花等人则压住双腿。 皇帝挣扎动弹不得。金英赶忙把绳索套在他的颈项,用力一扯,眼看合力要把他勒死了—— 糟,绳索不动了! 金英再使劲—— 慌乱中,套扣变了死结,不能索紧。各人死命拉扯,半天也未成事。 年轻的宫女力弱心焦,不知如何是好。 这个时候,金莲见事不济,竟转身就跑。她一边跑一边叫着:「不好了不好了,有人要杀死皇上!」 金莲朝皇后的坤宁宫奔去。 金英悽厉大喊:「金莲!金莲!回来!求求你——」 金莲已决意背叛她一众同病相怜生死与共的姐妹们了,当然充耳不闻。 她想,皇上死不了,兴师问罪,谋杀的共犯,无一幸免,株连九族处斩——自己戴罪立功,说不定逃过大限,还有赏。 「金莲!回来呀!」 金英喊得愈歇斯底里,她跑得愈快。 「回来呀!」招魂一样。 ——一剎那间,十几名宫女都似魂飞魄散。完了完了…… 仁宗朱厚熜命不该绝,不必去向他的祖宗朱元璋报到,但已昏过去。 扰攘间,皇后及侍从闻讯,大惊失色,打坤宁宫赶来。 方皇后来不及整理衣带,披头散发,气喘吁吁地,急入干清宫。 十多个年轻的女孩见功败垂成,已无生路,仍作最后一斗。豁出去吧。 淑翠扔掉蒙着皇帝头脸的黄绫布,一跃而起,站在门口堵住来人,皇后一到,她奋勇地向她迎面猛击一拳。皇后一痛倒退,但女孩终究力弱,拦不住。「把灯灭了!快!」 ju花和秀兰聪明,立刻把灯吹灭,宫中顿时漆黑一片,全场死寂。 方皇宫的侍从宫女张罗点灯。金莲为了媚主邀功,也帮着大伙点上。 金英、川药等数人又忙把灯打翻了。来回几次,乱作一团。 但困兽那堪折腾? 才一阵,管事的太监来了。 所有人,都被扭打、擒拿,没一个逃出生天。——包括吓得脸如死灰的曹端妃,和对此事不知就里的王宁嫔。 「弒君」,重如泰山压顶粉身碎骨的大罪! 宫女、妃、嫔,皆咬牙切齿,不语。 审讯由方皇后主持。 十五名下跪的宫女向皇后身畔,那背叛她们的金莲怒目而视,恨极出血。 谋杀皇帝的案情明摆着,人证物证俱在,但皇后仍动刑。 遍体鳞伤的金英一口咬定: 「这事是我自己干的,与其它人无关,横也一刀竖也一刀,请皇后赐死!」 「不,你还没说出真话来。」 金英哀道:「只恨金莲把我们出卖,我有眼无珠,死不瞑目。」 「是吗?」皇后睨着金莲,冷冷道:「把她也拿下!」 金莲耳畔嗡嗡一响,身子一虚,竟瘫软伏地:「皇后在上,我不是已拼死通风报信,护驾有功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你能出卖姐妹,日后难道不会为了自保也出卖其它人么?——哼!都是同一路货色!」 「皇后饶命呀!饶命呀!」 「金英,」皇后盘诘:「你快把主谋供出来!」 又向一众宫女道:「不供?就是胡言。金莲说了不该说的话,这便是她的下场!」—— 杀鸡儆猴地,皇后下令「截舌」。 惊恐万状的金莲,慌得紧闭着嘴,坚决不张开。 方皇后令人强张开她的嘴巴,用钩子勾出舌头。免她乱动,舌头缩入,便把她的嘴向两边剖开来,直裂到耳朵旁边。勾定舌头后,一刀截割,血溅五丈。 金莲虚脱,发不出声音,只是:「呀——呀——呀——呀——」 一如野兽嚎叫。 抽搐数十下,当场死去。 姐妹十五人,恨其卖友,又哀其惨死。一个还尿了一地,一个昏眩过去…… 「好了,现在,把主谋给供出来吧——谋杀皇上的事件发生在干清宫,曹端妃的寝宫,难道她脱得了关系吗?说!」 ——原来方皇后有她的心计! 她的目的,是乘机除掉因年轻貌美而大受仁宗宠爱的眼中钉,曹端妃! 沉迷道术的明仁宗,曾选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媵,以广子嗣。他妃嫔虽多,但最宠爱的还是曹端妃,不但经常在她宫中过夜,还一同尝尽延年滋补的珍奇妙品。 皇后翻查记事册籍: 「九月时,曹端妃曾伴皇上赏ju花,喝花酒,吃花糕、麻辣兔、爆炒羊肚……」 她声音一变,妒恨:「可是这贱人,竟迷惑皇上,要求加添白牝马之卵,还有羊白腰——这些肾卵,极补大养,她是什么居心?」 「皇后明察。」金英作供:「此事真的与曹端妃无关。是我与她们说:『咱们动手吧,强如死在他手里!』这话是我说的——」 「哼!看来不用刑你们是不招的了。」 方皇后道: 「你不是说自己『有眼无珠』吗?好,我就成全你吧!」 酷刑开始了。 两名孔武有力的侍从按定金英,一人在她眼前,伸出手指,不用器械,生生把她的眼珠子给抠出来。金英痛得乱颤,惨叫震天。 所有人都吓坏了。 皇后的目的也达到了。 完全符合她的意愿:—— 在严刑逼供下,金英对众人说的那句话,终于变成出诸曹端妃之口。 明,嘉靖二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禁宫午夜血案,谋杀未遂,录下一份口供,如下:「本月十九日,有王、曹侍长在东稍间点灯时分,商说:『咱们动手吧,强如死在他手里!』」 曹端妃固然是必办之首犯,无辜的王宁嫔亦赔上一命。加上十五名大逆不道的年轻宫女,一名卖友求生的叛徒。——皇后的布局十分完美。没有破绽。 经一夜审讯,口供既得,已成定局。 这批百词莫辩的女子,呼天不应叫地不闻的禁宫粉黛,匆匆就刑。 皆裸裎羞辱凌迟处死。 四肢脸面,被鱼鳞细割千刀,至体无完肤。 之后,再断咽喉,然后把尸身分成两截。还枭首示众。 悬挂在木桿上的人头,血泪滴了七夜…… 幽魂徘徊干清宫内,凭弔她们不堪告人的残酷青春。 一切都是天意。 谁还她们一条苦命? 嘉靖二十六年(1548年)十一月,宫变后整整五年了。 大家忘记只死了十多个卑微宫女和无权无势的妃嫔的那桩往事。——因为宫中死人的事是每天都发生的。 这晚,不知何故,坤宁宫突然发生一起大火。 方皇后被困火海,高声哀叫:「来人呀!救命呀!痛死我了……」 宫人正待抢救。 仁宗竟无端下令,只有二字:「不许。」 大家面面相觑。无人胆敢出手。 烈焰沖天。 终于把一切恩怨情仇和冤屈,都吞噬了,化作刺目催泪的乌烟…… 血玉 2010年07月08日 「阜才当」开门营业了。 取名「阜才」而非「阜财」,因为总管认为这个「才」字没那么市侩,反正进门的货是珍宝文物,才也即财毋须直言——如此介怀,可见心态欲盖弥彰。典当业是中国除钱庄、银号以外,又一民间金融流通设施,收支主要是钱财实物之交汇,从验物收当、记帐、保管、付赎乃至死当处理,各个环节必须井然安全进行,不让赔本。 所以于总管亲兼「头柜」,乃掌柜(朝奉)中最重要的身份。 不愿假手于二柜、三柜等,因他不但富于经验精干老练,心思缜密还带点狡猾。大伙不作明言的,是他刻薄成家。 清代一直至宣统之年,开当铺必须得到官府的批准,持有官发的「当帖」,每年缴交税银。故欲获利不免尽量压低价钱,才是神通妙算。 开门营业时间根据夏、秋两季更换,是老规矩:夏季日照早,约五点就开铺了,一直忙到掌灯。秋季渐冷才改为晨八时开铺。 阿峰投靠这远房亲戚于掌柜已有三年。对这时间更迭已经习惯。 「阜才当」大门是木栅栏,字号当中,两旁有「裕国利民」、「缓急相同」的牌匾。大门之内是二门,高台阶,陈列一巨大屏风,足以遮掩质物之人,不为外面窥见,颜面攸关。 说是维持典当者颜面,但这些经济有困难的来客,还得向高度盈丈的柜檯,双手呈上被当之物待估价值。此时,就听得高高在上的朝奉,盛气凌人,以尖酸刻薄字词喊唱:——
第54页 新衣是「油旧破补」、皮货是「光板无毛」、书画是「破纸」、金器是「充金」、玉器是「假石」…… 物皆遭贱视,令人气短。 阿峰干的什么?他是什么都得干。地位次于「三缺」(外缺内缺中缺的营业职位)却是个「踩八角」的角色,即杂务多面手。凡掌柜、管帐、打包……如逢缺勤或一时繁忙,就去顶替协助。 这天朝奉收当时唱述,当面一唱,他提笔就写到当票上去,不管客人认可与否,最终以落笔票据为凭。 「这位先生你当啦。」 「给写吧。」 「好咧——油旧破孔光板老袄一件,虫吃鼠咬缺襟短袖少钮无扣……」 「掌柜的,我这是羊羔子皮袄呀——」 「得咧,赎的时候就给你这东西行了吧?」 「可也别损得利害。」 「才一両的货色。」 「一両?二両吧?我这皮袄可是好货,若非急用——」 「少当少赎少花利钱,这是为客人好。看是急用才行方便,这样的破衣我们还得给你打包保管防虫防潮呢。」 阿峰每日工作单调、琐碎,但井井有条十分仔细,成交一笔,算作一号,层层手续,收当以后,又忙折迭打包打卷插牌穿号填明品名分类……便入库。 大门二门后院,有储存金银、珠宝、皮货、铜器、木器、钟錶、文物等库房。以坚实大砖砌成,每晚,阿峰负责巡查、上锁。 最爱打烊后清点来货的一段时间。 他爱看书看画看一切有文字之物,所以浸yin在这库房,也见过好货,看得杂也日有心得。若非家贫还遭旱,走投无路,也不会投靠这表舅舅,说是远房亲戚,只供食宿拿他当廉价劳工使唤,还日夜提醒: 「在我这当铺干活学得技艺,一年抵人家三年,增见闻,长知识。你多读书识货,是个人内涵,可不考个功名,也没多大出息。」 ——没出息? 活该跟在他屁股后头唯唯诺诺?好不气馁。 就等一个机会。 某日,机会来了——他要在很久以后,才明白这是他的「踏脚石」,亦间接的「暴富」之道。 当时只道是个「旁人」,人微言轻,谁知后果? 「阿峰你跟我是唯一活路了。」总记得于掌柜这句看扁了他的狠话:「这手好字龙飞凤舞,也不致埋没了。」 那日,于掌柜竟没让他写当票清单,也没羞辱当物的客人。原来他不是来典当,是来做买卖。 「掌柜的,我们也有多年不见了。」 「都七八年了。」于掌柜问:「三哥你在哪发财?」 「老本行。」朱三道。 「你以前跑来的好些珠宝玉石,脱手不难,都满意。后来不见还道你改行高升了。」 「是成家了。」朱三笑:「住城郊,那头有房子,而且近着丈人家,他买卖好玉,手上的货比谁都精,是『真』品也是『珍』品,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透着神秘,他掏出一件玉蝉:「这琀是葬玉,瞧,皮带血沁,翻过来背色还红艷,没斑没点,好东西吧!」 古人认为玉有特别功效,以玉殓葬,施覆于遗体各部位可加以保护,玉有灵气,温润防腐,「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为不朽。」 于掌柜把他延入客房,在灯下审视一番: 「玉衣、玉握、玉琀、玉塞、玉枕、玄璧……都属葬玉,但玉琀色妍,这件倒是难得。」 「掌柜的,」阿峰问:「玉亦塞嘴里,何以称琀?」 「玉塞指塞窍之玉,双目、双耳、鼻孔、嘴、肛门和生殖器这些孔洞,可防止精气外逸而使尸体不朽——玉琀是含在嘴里的精美小件,不一样。」又对朱三一笑:「我这小亲戚就是见得世面少。」 又问: 「开价若何?」 「此『血玉』葬时嘴里一口精气附之,且经年月,血透成沁,鲜妍华丽。本身是和田白玉——」 「兄弟你我亦会家子,这白玉并非极优之质,蝉刻亦简洁,雕工尚好——是它的血沁提升了身价。」 「真人面前不打诳,对,贵在血沁。可掌柜你瞧仔细,没打孔眼的,出土之物,铜沁铁沁土沁汞沁,比不上血沁——好,我要三千両,少了不卖。」 「三哥别开玩笑。」于掌柜不动声色:「小号哪出得起?」 「那只好奔不相熟的了——」 「别急,这玉琀咱买不上,可卖得上。要不先搁我处,找个主儿,代你说项。」 城中巨富亦有向朝奉徵求稀世奇珍古董文物。于掌柜灵机一触:「我找到正主儿,又慷慨收了,就提成吧。」 商议了一阵。阿峰旁听着,最后二人同意: 「若得三千両,提三百両;得二千両,提二百両;得一千両,提一百両。低于一千両就不卖了。货银两讫马上提成,不拖不欠。」 果然是慡快生意人。 瞅那朱三,是渴望早日脱手兑现的。他是貌「缓」心「急」。 翌日傍晚于掌柜只带阿峰到钱家。 进门,家丁延入。 婢女抱着猫走过进后院。不知如何,那猫遇着两位,不是陌生人,来过的,竟发出悽厉惊恐之声,一下子毛发竖起,陡地暴胖一倍似地,还急急逃窜。 「秋月,你这猫干啥?见鬼了?先追上安置好,别吓坏二小姐。」 「就是,从来没见过牠汗毛直竖的,不是急病吧?」婢女忙追猫去。 二人见过钱老爷。这不比以前买卖。他听了,只用右手盘熟,放在灯下透看,又放鼻端嗅嗅,再里外上下细察。状似验货,诸般造作,可见财大气粗却未必「懂」玉。 于掌柜心里有数: 「我把玉琀先放老爷处,慢慢把玩,玩得灵气相通,人玉合一,便是天意。」 又道: 「三千両银子,没高开,可交识者一验。难得血玉,毋须多言。」放长线钓大鱼好提成。 此时,忽闻犬声。 那不是「吠叫」,而是一阵咽喉间强抑不住的呜咽、哀鸣。 钱老爷一怔,骂: 「老王你那头黄狗没餵饱么?叫得多难听!」 阿峰诧异,对,难听得很,像哭…… 告辞以后,阿峰心中纳闷。 那是什么「血玉」?难道带着邪气邪灵? 「掌柜的——」问远房表舅舅。识相的他一直称他「掌柜的」,以示不会攀亲带故公私不分。其实二人亦无太大情份,不过互相利用。 「说。」 「那『血玉』会不会是假的?或有点不对劲?」 「是真的。」于掌柜恃老卖老斩钉截铁:「玉,我见识多了,那血沁不能冒充,要是使了化学药水来浸煮造假,定泛『贼光』。红糙染玉,用手盘久了温热了便脱色。而且这两个方法,血沁都没浓淡变化,也无彩。朱三的『血玉』是埋在土里陪葬,长期受尸水铁质和地下的水土金属渗透染成,原色。」 「我们问问出处可好?」他担忧:「若买卖出漏子,同伙亦招罪。」 「英雄莫问出处,古物也莫问出处,这是老行规。」他有点嫌烦:「多问,表示我眼光不够,分不出真假。」又教训:「等你修炼到我这份上,就能一目了然。」 阿峰受了奚落。自是不甘。他虽不算「行家」,但到底日夜浸yin,吸收知识。你不教我,总不能小觑。 死人嘴里含着的东西?尸水沁染艷丽的红晕血丝…… 有「生命」的玉? 他满腹疑团。 第一,他觉着这血玉的「气」不正;第二,何以这个晚上出现诡异情状?猫狗未必沖他和于掌柜发飙。「阜才当」也算大号,到过富户,当然曾来钱家大宅,也卖过断当的黑珍珠串给老爷。 唔,想那畜牲并非「怕生」,而是「怕死」——一定沖那血玉而来。 长辈不聊了,自讨没趣。寄人篱下就是这样,不得不低头忍气。他耳畔犹有黄狗呜咽的怪声,不只像哭,更像哭祭。 都说猫狗对异象格外灵敏。 于掌柜伸手噼他头脸: 「还呆着!我以前跟钱老爷做买卖,他挑货,次货不要,珍珠颗粒小的也瞧不上眼,大户只求合眼缘,不吝腰间钱。这回他心动了,你说玉不对劲?胳膊往外弯?别忘了我们可分提成——」 又嘀咕: 「坏我买卖决不收留你!想想,举手之劳就二三百两!」 阿峰一言不发。 心忖:「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处。」——而且人望高处。 他决定单独行动查个水落石出。 见朱三,先报喜讯: 「我们当家掌柜的找到主儿了,买家一见十分中意。他还问,有没有好货?下回你交我代带上,生意又添一桩。」
第55页 补充一下免他起疑: 「我先来探问,你有才告知。有吗?别误了时机。」 朱三沉吟: 「有是有——可不知能不能?也不知时日——这样吧,过两天我回话。」 看来他也心动了。 就是要套他,追查一下货源。 当晚朱三匆匆上路了。阿峰尾随。见朝城郊方向,记得他说过的住处,想是回家取货?但又没回家门,反而到了不远的东面一户,叩门即入。应是丈人家。 这家院子奇大,不种花糙,只见坟丘。 数一数,有六个——不,五个。其中一个已挖掘,顿成空坑。 怪了,那有人在自家院中堆坟建墓的?究竟埋的什么?莫非杀了人,由尸体养玉?若是,太过心狠手辣了,不由得寒气袭人。又想,都是小人物老百姓,庸碌胆小,不似下毒手的歹徒。 真是一个谜。 阿峰闪身躲过一旁偷看。他们连这点警觉性也欠奉。只听得朱三对老丈人说: 「还有货么?多起一块。」 「不行,才七年。」丈人道:「那天说急用还债,给你的玉有十年,勉强熟了。」 「才差两三年,看不出的。」 「可是不透呀。」丈人倒是蛮执着的:「得『养』。若未熟,欠火候,血沁未达玉心,卖不到好价钱。还是再等一下子。」 「已经有主儿要看货了。不赚白不赚!」 说着迳自跑去翻泥挖土的,财迷心窍之状。 丈人也有点犹豫了。 咱家养玉,不过求财。又非玩玉,玩物丧志。再说,买卖货银两讫,双方清了,亦不留名——养好的玉可吃不吃,天打雷噼…… 想想,也是。不过还是先拦着朱三: 「等等。别忘了高人指示,起一个,补一个;挖一个,填一个。乱了数目不行!」 「丈人你老听江湖术士胡言 ——他说六个就六个?一个也不能多?我看你有土就埋,有玉就养,成了个『玉场』,足够吃十辈子。」 「做人不能这样。」丈人吩咐:「老伴去着秀萍牵过来。先填这坑再起玉。」 未几人齐了,就这一家四口子——朱三的妻子还牵来一头硕大黄狗,长得壮健,血气足又忠心,看来已在他家熟络,成家犬。一直摇着尾巴向主人欢迎,十分亲切。不虞有诈,乐得很呢。 阿峰看到这黄狗,心中一动 ——但牠的嗅觉太灵了,知有陌生人气息,便当空狂吠。护主呢。 「真邪乎!」老丈人皱眉:「咋的没命地叫?是预知自己运程么?从前没试过——」 「别理了,伸头一刀缩脖子也一刀,是命。」 二人合力镇住黄狗,互视一眼,甚有默契。先向屋里问道: 「你俩准备好了吗?」 妻子秀萍和丈母娘道: 「来了,来了。」 「快!狗要疯了,不能等了——」 男人干的是粗活。那幼活是啥? 妻子和丈母娘在屋里,先把一块羊脂白玉就烛火给烧热了,竹夹子夹过来。男人把黄狗压住,小木棍儿撑住撬开口,女人把滚烫的玉块精心细緻戳进去。热玉在喉间冷缩,吸了牠一口精气,急现极微细的肌理裂纹,虽看不出也没机会看到,此乃经验推理。这事儿干过多遍,玉出土便知。下回可加改善控制,技艺日精。 且不管那玉藏身之体,男人合力把黄狗的嘴巴颈脖,用铁线一圈一圈给牢牢绕上,封住 …不但动弹不得,还有口难吠,只剩喉头呜咽,如泣如诉…… 那玉迅速融入体内成为一部分。狗,也挣扎乏力了。奄奄一息,不让死。一如既往,一家子熟练技工,合力让黄狗活活埋在那土坑里。 他们算得准确:得活埋,不能早早憋死牠。图血鲜。 泥土一把一把铺上去,填满、压紧——那畜牲狗命,自此刻开始,为「养」一块极品「血玉」而牺牲了。也许是成全。 三五七年未成气候,十年廿年卅年才出好货才含精光艷沁。如酒,愈陈愈醇。这是世世代代的经营,也是世世代代的秘密。只因无子,才会让秀萍的男人朱三插手。亦天意,才会无子。朱三亦然。 那血玉经了岁月,益发红艷,成为上等人家把玩的奇珍…… 阿峰明白了。 为什么猫会惊恐,黄狗哀鸣。物伤其类,只有牠们感应而悲痛。 四人一边填土,之后在另一边挖掘「出土文物」。 丈人不忘人生哲理: 「生财要有道,不能贪,贪多嚼不烂,报在子孙身。风水先生说六六无穷,就依他叮嘱——有度,懂得节制,水土不耗损,即养之有道。」 看来有他的「歪理」。 江湖术士的一点节制——到底得杀生,不应放纵为之,必得「恐吓」,限量,谈因果报应,为旁门左道润饰。 阿峰回到「阜才当」,把今晚所见所闻沉淀一下,才决定下一着该怎办? 「玉是真玉,血是真血 ——不过那是狗血,狗血所沁如何分辨?告知表舅舅于掌柜,他索性不带我去,亦起戒心,怕某日揭发。从此更不信任,防着我,岂有前程?」 区区一家当铺,不过如是。 「葬玉」的真相,还是报予对自己有利之一方知悉。 阿峰背着于掌柜,求见钱老爷,他认不得那晚的小子。 阿峰道:「我向老爷道出真相,是瞧不过去,不想小人矇骗敛财,老爷成了冤大头。」 再观脸色: 「和盘托出,立定主意与老爷交个玉缘罢了。请勿告知我当家的——唉,此番作为虽属正义,但亦亏欠了掌柜,想他那『阜才当』容不下我。此后得彷徨何处落脚。唉——」 当然,那血玉后来给退了,而于掌柜和朱三的财路也断了—— 他们尔虞我诈,目的不外求财。一个有货一个有门路,明明是真正的血实在的血沁呀,没作假,专家也证明是珍品。 可主儿不上当。 大财主留下两三千两没什么大不了,可对阿峰而言意义重大。 藉此良机,成为「踏脚石」。 他告别了当铺大门的牌匾、高高的柜檯、各种检点核对的印章、当票、库房的大砖、通风的天窗、货架旁的长梯高櫈、大铁锁、大门栓……他看过的书簿字画文物。差不多了,再没可学习的东西了。 求谋数百两只浅水池子,怎比得豪门大户深不可测?藏书千万奇珍无数。钱老爷信任他「博学多才」,看中他「善解人意」,甚至「大义灭亲」,加以栽培: 「来我家当个书友食客,上至天文下至地理,聊聊读书心得……」 正中下怀。 财主有钱,没墨水。 自己有点心得,他不会亏待。人总得由这个阶梯,跳到那个阶梯,不能走回头路。 ——他悟了:玉得「养」,人也要「养」。就算是为人养志养识养情趣,为他人作嫁衣裳,自己又怎会一无所得? 回想当初投靠于掌柜,开店挂招幌,那是典当业以「钱串」为设计的特殊招幌。挂时要求格外小心。总有人叱喝他: 「阿峰你这小子留点神,这招幌是生计,是钱,不得落地,否则就晦气了!」 都讨吉利的口彩,都为招财进宝战战兢兢。人有旦夕祸福,世事浮沉才促进这个行业兴旺。 他见了世面,心生壮志。跟钱家上下和那头黄狗混熟了,摸透了,全靠牠的灵动指引呢。 「你的命好,牠的命歹。」阿峰拍拍牠的头扫扫脖上黄毛:「同是狗,亦天渊之别。」 人亦一样。 我就不信,凭我的机智和胆识,不能空手套个几千两自立门户去! 眼界开了。 谁甘心一生当个寄人篱下普通人? 走着瞧。 阿峰只觉身上的血,开始沸腾了。 他不是附庸,不是工具,更不是被借还魂的尸,被以假乱真的一块玉,他就是自己作主的血沁…… (完) 冰蚕 2009年03月26日 宣统年间,城中最富裕的要算这钱家。 钱祖佑把一个景泰蓝盘子放在他新购紫檀雕云幅翘头案上,重甸甸的有三千两银子。嚣张示众。 「这是上品元宝,不掺铜,没杂色。」他洋洋自得道:「银子我有的是,谁能送来稀世奇珍,就可把这三千两带走。」 三千两决非小数目,房子也盖得。 钱祖佑毫不吝啬,九牛一毛,他要当个远近驰名的收藏大家。附庸风雅需要大量钱财作后盾。 钱家是米商。米商永远最肥。更何况多年以前天旱成灾,他们囤积米粮,高价出售,银子能生子孙。子孙也就在这暴发户中成长,财大气粗,目空一切。
第56页 钱祖佑四十多,不学无术,但他有小聪明,仿效人家孟尝君款待食客,虽没三千之数,也有几十人轮番交往,谈天说地为他增广见闻。 在他招揽的食客书友中,有图他家藏书,闲来翻翻,自多得益。有爱开眼界,帮他把玩品评一下真假古董文物,尽点义务。有希望傍富户占便宜。 也有像卞尚峰那样,胸怀大志,不贪小便宜只冀大大赚一笔。卞尚峰心理亦不平衡,他书读得多,脑筋灵活口才出众,因为遭旱受苦家穷,考不起试也走不了后门,命途多舛,仕途无望,又不甘当个西宾。卖字卖画哪有出息?在钱家出入就觑一个良机。 那三千两银子诱惑实在大。一些人穷一生精力,未必挣到这笔钱。可恨那庸才,为了招摇便信手拈出来,让大家眼前一亮,满嘴馋液。 说钱祖佑庸碌无能,当然此亦太过,是瞧不起他的人故意贬低。这十多廿年来,他买过不少好东西。肯花钱自然买得到好东西了。 不过银子不杂,他的眼光杂、品味杂。 像家具,推崇色泽深、质地密、纹理细的硬木,讲究的人家会选清一色用料,或紫檀或红木,互不掺用。可他见是好东西,都添:既爱紫檀有束腰四足海棠座面坐墩,又置黄花梨四出头大官帽椅显威风。那座木胎黑漆描金束腰带托泥大宝座是早年佳品,红木书柜多宝格亦一字排开,靠墙摆放…… 柜中堆满花钱买来的大批书籍。整齐有致十分壮观,还插上象牙制的书籤,装作读过的样子。可他从来没怎么掀翻,全仗食客们跟他说说,一知半解。大家亦不道破。 嚣张跋扈的他,是如何对卞尚峰特别信任呢? ——因为一本书。 某日有人求见,并小心翼翼拎出包裹在五层锦帛内的一本书。 钱祖佑问: 「你这是什么书?敢来换我三千两?」 「这是手抄本。」 「书不是刻印就是手抄,有哪点值得稀奇?」 「这书从来没有刻印本。」 「为什么?」 「它原藏于宫中。」 钱祖佑惊诧不已: 「既藏于宫中,何以到你手上?」 这下子兴趣来了。皇帝拥有过的书?他也得到一本? 「祖上的事我也不知。」来客神秘耳语:「前朝有人出过一万两,我家祖辈不愿放手。」 他也没松开,只双手亲递钱祖佑跟前,指引他细看: 「此乃干隆爷三十七年编纂的《四库全书》中一本,先后抄了七批,分藏七阁:北京宫内文渊阁、渖阳宫内文潮阁、圆明园内文源阁和热河避暑山庄内文津阁,为『内廷北四阁』——」 「不是有七阁么?」 「还有,」来客一笑:「没说完呢:扬州文汇阁、镇江文宗阁、杭州文澜阁,合称『南三阁』。」 「怎么知道书是真是假?」 来客胸有成竹,不语。料他不懂。 但也有懂的人。 卞尚峰与来客深深互望一下,彼此都是会家子,都具慧眼。卞尚峰珍重地掀翻,一边嘆息: 「要不是战乱、洋鬼子欺侮,藏于宫中园内的书,又怎会流落民间?」 说的正是圆明园之劫。 他又指着书页,向钱祖佑加以证明: 「手抄本有时得故意抄错一二字,让干隆爷指点纰漏,益显皇上圣明。瞧,这书一丝不茍,全无谬误,已经精密校察。若有半字错,抄好亦作废。」 合上书本,又道: 「《四库全书总目》有此本。虽蒙尘,比任何本子更珍贵,其它流散的,不知落到谁家。」 钱祖佑心中大乐,满屋本子、书香又怎及宫廷秘本?若得到手,正中下怀,那三千两算什么? 意欲成交。卞尚峰把他拉进后堂一角,告诉他: 「此书再珍贵,不能买也不能藏。」 「何出此言?」他已见猎心喜,送上门的宝物怎肯放过:「眼巴巴让其它人收去炫耀吗?」 「书的来历不明。可能是商人卖给他,可能是贼赃——我们瞧得八九分真,万一有一两成伪,遭矇混骗钱财。好,绝对正货,来自宫中,你也不可走漏风声,只能锦衣夜行,此乃掉脑袋之事,即便不必赔上一命,一旦朝廷追究,或打起官司,不死也得脱层皮,耗费钱财不可估计。」 卞尚峰劝他: 「忍一下,放手算了。」 钱祖佑虽恋恋不捨,但一想,还是他有道理,世事莫测,难得逆耳忠言。 于是忍痛放下心头好,送客出门。 自此,对卞尚峰之言,更加信服。 但过了两三个月,那三千两银子仍未有主儿。 陆续有人给送上古琴、玉石、字画,皆非他心目中珍稀。不值。 ——直到有一天,来了神秘的客人。 是位女客。 手上牢牢抱着一个古色古香精緻无比的锦匣儿。说里头是家传之宝千年冰蚕…… 说是「家传之宝」,从未听过的「千年冰蚕」,钱祖佑姑且招待。 还未见物,先见由侍婢相伴之客人。那是位衣饰登样的女客,年未及卅。虽已暮春,天气仍带寒意,她穿棉袄,宝蓝色的洋绉作面儿,里边是深红浅绿小袄,肘下露出一角南绣堆花天蓝手帕。外罩一件大襟坎肩,红青库缎面,红里子,镶鸭嘴章绒领儿。衣服上遍钉珐瑯银扣。一身鲜妍却不失大家之风。 女客挽髻,略施粉黛,看来淡净。但以胭脂深抹朱唇,过于画龙点睛。 目不转睛的钱祖佑惊艷不已,延入内厅相见。女客婀娜致万福。坐定后,主人吩咐:「上茶。」 客人谦让:「不劳赐茶。」 果似来自大户人家,不知有何宝物? 僕人用盘子将茶端出。还有桂圆汤、藕粉糕、水晶糕、蓑衣饼等点心款客。 「天好凉」、「幸好没下雨」、「尊体没有违和么」、「茶好香」……之类寒暄后,女客步入正题了。 她端正身子,收敛双脚,褪入袖中的縴手亮出,徐徐打开那古色古香的锦匣儿。只掀一fèng,道: 「此乃我家传之宝。」 卞尚峰也屏息静气等着一开眼界。 自上回仔细考虑前因后果,不惜拒绝了来自宫中,《四库全书》一流散民间珍贵手抄本后,钱祖佑把卞尚峰视作心腹,也好好利用对方识见,代自己寻珍。 他们知悉来客是潘家大户三姨太。潘家亦富甲一方,珍宝无数。三姨太当然是最年轻得宠的女人,潘家老爷明送暗赠,私房珍藏一定不计其数。 老爷子上年骑鹤归西,享年六十有二。这三姨太未过卅,风情万种内敛多时。正是「树倒猢狲散」,俊妾无大树遮荫,下堂求去,说是回到故里侍奉爹娘。 「于小女子而言,再珍稀宝物,不及傍身银子,所以即使私藏,也忍痛割爱相让罢了。」 锦匣儿已贵重精緻,里头的宝物更令人眼前一亮。 缓缓开启,先有炫目白光,迎灯反射。 那物品是个白色的茧,似瓢般大。表面虽呈白色,但微微透着异彩,轻摇,中间另有一物。 「老爷相送宝物,说是流传甚久,许有千年。代代相传,子孙不知用途,只知是『千年冰蚕』。」 一笑: 「知钱先生对鑑赏古物十分精通,所交良友亦非凡夫俗子,一定看得出此宝不止值三千两银子。」 卞尚峰反覆细看。面露惊异之色。 钱祖佑不学无术,胜在有钱,亦享逢迎,何况佳人?他装作「略有所闻」表情,对方也给点面子。钱祖佑沉吟: 「唔——好像听过传说——」 卞尚峰马上和应: 「对,我曾经看过《异物志》,书中记载,员峤山有冰蚕,长七寸,黑色,有角有鳞,以霜雪覆盖,然后作茧,茧长一尺。可用五彩织成文锦,冰蚕入水不会湿濡,入火不会燎烧,反而复活。」 卞尚峰忽省得一事: 「失陪。」 他迳入书房,在钱家浩瀚的被购来「装饰文明」充撑场面之古籍中,翻找一阵,终于把一书册寻出。 他把书册展示,钱祖佑点头如捣蒜。卞尚峰还备唐诗一首参考: 「看,唐王贞白有《寄郑谷》诗云:『火鼠重收布,冰蚕乍吐丝,直须天上手,裁作领中披。』若此物真是冰蚕,诚无价之宝。以火烘之复活,确奇景也。」 不过,卞尚峰却向钱祖佑献计,二人耳语: 「为慎重起见,我们再检验清楚。」 他们徵得女客同意,先付一千两银子作定金,把蚕茧浸水中,果然入水不濡,再欲切割小fèng—— 「慢。若经切割,不管你方是否买下宝物,一千两银子不会退还。」 卞尚峰怂恿: 「第一关已过,相信不会伪造。」
第57页 茧破一fèng,里头果然是条纯黑色,有角有鳞,外披一层霜的僵蚕,还似有极微气息呢,也许心情兴奋看不准。不过来龙去脉以及求售者背景,都不应有诈——何况还有见多识广的卞尚峰作验证。 想那弃买的《四库全书》其中一手抄本,自干隆三十八年开始编纂,共收书三千五百零三种,七万多卷,三万多册,近二百三十万页,约八亿字……编撰及抄写员各三千多人,历时九年始成。如此珍贵,他听取卞尚峰意见,有政治上后顾之忧,怕朝廷杀头没买成。幸好没买成,那手抄本即便来自宫中,也没眼前来自奇山异域之冰蚕珍贵呀。 卞尚峰更说项: 「我瞧这三姨太也等着银子早日回乡,不如代你杀价,少付五百两。她急你不急,妇道人家易打发。」 他对女客开口: 「三太太,这冰蚕不知可否略减五百两成交——」 话还未了,她一言不发把锦匣儿拎在手里,款款而起,冷冷向大门走去。头也不回。 「且慢且慢,三太太请留步——」 二人急了,赶忙致歉: 「有话好说,我们分文不减。」 冰蚕留下了。 三千两银子她带走了。 钱祖佑但求心头好,几乎因杀价落空,其实何吝那点折扣?到手已心花怒放,视为至宝,日夜观赏 。 两天后,他找卞尚峰,这人踪影杳然。亦无留言。 三天后,有人告诉他,见到卞尚峰与当日上门求售冰蚕的三姨太在渡头出现。二人收拾好细软,荷包重甸甸,并肩上了船, 扬长而去,远走高飞。 第四天,阴谋败露。 那入水不濡之物,经过加工装饰,里外涂了一层白蜡,如此而已,如此而已。 卞尚峰看不过富豪附庸风雅,夸口招摇,精心设计一个圈套,先说服钱祖佑拒绝了珍贵的手抄宝书,再与欢场相好合谋,假扮大户姨太诈财。在他色迷迷晕陶陶又寻宝心切状态下,欲擒故纵慾拒还迎,三千两到手了。 光、宣之年,女服有谚:「贫学富,富学娼,娼ji学南邦。」 欢场女子以南姬衣饰最有看头,一衣一饰一钮一边一镶一嵌 ,装扮风流入时,不失轻盈庄重,都配时势合时宜,都有学问。处处皆是学问。何止读书人? 博学多才心怀不轨的卞尚峰「变占上风」,那钱祖佑,「钱由左手交到他俩右手」。 卞尚峰还捏一把汗,轻点她唇边 :「小红,你当日那一抹朱唇,太红了,积习难返,过于妖娆,功亏一篑,我还怕钱家看穿了,不上当。好悬!」 白玉手、黑凤凰 (2002.3.28) 李碧华 转自香港《壹周刊》 南宋,四十多岁的光宗皇帝这天午睡醒来,命宫女打水洗脸。 宫中尚黄,一切器物皆明黄,亮澄澄的,连脸盆也鲜妍无比。 他正欲把手伸进脸盆,突然止住了。涟漪微动。他的心一动。 这是一双多诱人的手啊! 年轻、稚嫩、圆润、雪白。十指尖尖,柔若无骨。皮肤薄得像透明,微血管羞赧地上了一层浅浅的绯色。定睛看真了,还是白。玉一般,绢一样。摸上去,滑不熘手,还似带着甜香。 光宗见了,色授魂与,他忘了洗脸,忘了自己皇帝的身份,忘了下跪托着脸盆的宫女才十四岁,有点颤抖,被他抚弄,大气不敢吁。眼中带泪光。下一步是怎么的?她完全迷惘。只怔在那儿。她也等待着,暗暗争取着。后宫有三千佳丽,若皇帝看中,多荣幸,她的命运改写了…… 今天他这样放恣的愉悦的抚弄一双白玉似的手,是因为皇后不在。 不如趁此良机,临幸佳人—— 这个时候,宫门开了,进来一位凛若冰霜,双目发出寒光的女人。 她一言不发。 而他的绮梦惊醒。 皇帝悄悄收回一双「越轨」的手。小宫女惶恐捧着脸盆一步一步垂首倒退,逃也似地消失了。 一切归于平静。 皇帝也没将此事放在心上。 几日后,他收到一份礼物。是皇后遣人相送,一个精装锦盒,捆了好几道红绳,相当结实,上手略沉。 「皇后说,知道皇上寂寞,特地送上礼物解解闷。」 光宗忙打开锦盒。 「啊!」 他一惊之下,陡地退后三步,站不稳了。 真是一份极其贵重的礼物——里头,是两只刚砍下来的,血淋淋的人手! 犹带微温,白玉透红。十指像带点怔忡、惊诧、柔情,像是一句没说完的话,未及出口的控诉。 两只一度令他迷恋的,小宫女的手,现在全盘奉献,袒露座前,请细心享用! 这是个什么女人呀! 这简直不是女人! 甚至不是人! 她贪婪、凶残、泼辣、嫉妒。不但离间丈夫,不准他谒见侍奉太上皇,那对她不满想废掉她的孝宗,老人后来因子忤逆拒见活活气死于重华宫。还令皇帝宠爱的黄贵妃「暴毙」于睡梦中。每天她都忙于暴躁地打骂侍从宫女。只消皇帝对谁稍加青睐,一定没有好下场。 这样的人,可以在宫中横行?不是自己要来的。是好些男人把她推进去的。 一切都是天意。 多么奇怪,宫中的「祸水」,是父系社会权贵的男人,一寸一寸地,把她引进。 回到懵懂的儿时,也许自己也不知如何,走上这条路。俨有所恃,胆大妄为。 记得那一天,公元一一五三年,她六岁。 「半仙来了!半仙来了!」 「快请!」李道闻言:「快恭请!」 「皇甫半仙」,不过是名道士。 不过在唐宋之年,道士的身份渐渐高升,甚至取代僧侣,甚至跻身政界,开始有能力干预朝政。 皇甫坦是南宋高宗皇帝年间,非常着名的道士,他能言善辩,察貌观色,目光炯炯。在朝廷宫门里直进直出,极有江湖地位。谁不逢迎相交? 安阳城内庆军节度使李道,今天邀得皇甫坦来作客,忙不迭礼敬款待。 李道不是没有机心。 他老来又得女。这个女儿是妾生,唤「凤娘」。 为什么给改这名儿? 在娃娃下地那天,他在军中读诗。有手下急报: 「如夫人喜诞千金。」 「是个女的。」他淡淡地应着。手下没有离去,他有点不耐烦:「还有什么事?」 「回大人,刚才小的传喜讯时,见大人营外栓马石上,落了一只非常高大的鸟,牠鸡头、蛇颈、燕颔、龟背、鱼尾。身有五彩,但以黑为主 ——小的不知是什么鸟?」 「依你所言,莫不是凤凰?」 「对对对,大人明鑑:这是只黑凤凰!」 ——此物谁亦未亲眼目睹,也许不过手下为了讨赏所以极尽美言。 但似是而非的传闻,「有凤来仪」的虚荣,不但欺哄了他,也开始成为一个话题:「李道女儿出生时有黑凤凰于军营出现」,最初传说牠静立不动,只冷眼瞅人,后来,又演变成振翅盘旋,最终,黑凤凰还在军营上的天空飞舞,洒下彩珠—— 为了充份响应,李道索性立志栽培李凤娘。 转眼六年了,李道自忖春秋已高。一心想内调回京,安享晚年。但他还有个不可告人的心愿。 「久闻先生善于观相,老夫特邀先生给小女们几句赠言。」 他请了满堂宾客,各界官绅,都同赴盛宴。 观相之日,他的几个女儿,最大的十来岁,依次向皇甫坦跪拜请安。「半仙」坦然接受,还一一说了观测的话,不外平安和顺,婉约孝敬,夫妻白头……之类。 当小小的李凤娘正欲下跪时,他突然大惊失色,自座中急起退让,摇手相阻,还连声: 「不敢!不敢!」 所有人目瞪口呆,见状愕然。任人摆布的小女孩更不知所措。 皇甫坦向李道故作神秘,其实是向众人宣布:「此女当母仪天下!」 他表示自己何德何能?怎敢接受皇后跪拜? 他一走,「李凤娘」的异相贵命,马上传遍两湖,直渗京城。 有人说,李道给了皇甫坦不少好处,还奉上了家传之宝:硬玉作柄,软玉为缨的拂尘,换来他一席预言。也有人说,半仙对这黑凤凰日后的作为甚为震惊,不敢得罪,也没有道破。 不过在那无法追寻真相,又流行以讹传讹,渲染神话的年代,连皇帝也风闻一二。 既是天人,又有凤姿,「母仪天下」,天命如此,再经名头响亮的皇甫坦推荐,老皇帝高宗下令,纳李凤娘为长孙恭王赵惇的妃子。 由恭王妃,至太子妃,至慈懿皇后——她没得选择。 既入宫中,为了巩固自己一席位,只好这样走了。
第58页 宫中女人,尽皆美女。经过筛选,她们任何一位,都比一般人漂亮,她们没有美丑之别,只有强弱之分。女人们是彼此的情敌、仇人。汰弱留强的斗争,基于缜密心计,比战士惨烈。为攫住一个男人的心,本是同路人,相煎份外急,不是你死,便是我亡,没有一天可睡得安宁…… 天下美女的手斩之不尽。 男人反覆之心也永远难明。 她只是宫中无数妒妇中的一员。前有古人,后有来者。 李凤娘在公元一二○○年六月病死。五十三岁,算享年五十六吧,她老得比谁都快,死得比寻常百姓早。她的几位姊姊,无灾无难,无风无浪,比她幸福。 史书恶评她「性悍妒」。皇帝的祖父悔恨:「是妇将种,吾为皇甫坦所误!吾为皇甫坦所误!」 她根本不是什么黑凤凰。 ——男人们安排她演这个角色。 李碧华-最后一块ju花糕 虽说已是初秋,阳光穿过彩色玻璃,幻影斑斓地,叫江宁(今南京)清凉山麓,那座高雅的「随园」,仍有带不走的暑意。 布置随园作为自己优游其中数十年的主人,是自号「随园老人」的袁枚。其实购园当年他不老,三十出头辞任江宁知县,踏进另一人生舞台。 袁枚此时已老了。 「九月了,还出汗。」他望园中的柏树,忽地嘴馋:「真想吃些清甜的小点心。」 他就是会吃。一生享受吃。 袁枚(1716-1797)是位才子诗人。浙江钱塘(今杭州)人。他廿岁出头,干隆四年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少年得志,担任溧水、江浦、沭阳、江宁等知县。官场拘谨的礼节,与他自由散漫的人生态度,有很大的矛盾。作为父母官,他对山水的情怀大于农桑,对碑帖的兴趣远胜吏牍。多留恋风花雪月,少关顾民情,赤子之心,雅士之志,令这在仕途上本有远大前程的年轻官吏,一下子从堂堂七品知县大人,跳进山林隐逸——他三十二岁就「退休」了。 这座小仓山别墅处地略偏,买时只用了三百两银子,但扩充重建布置的花费,不止十倍。 簇拥才子诗人周围的有同学、朋友、妻妾、兄弟、貌美如花的女弟子、知情识趣的文坛帮闲、别具风情的娈童歌ji……生活过得豪华、奢侈、任性。 藏中泠、惠泉的水沖泡武夷茶,以蒸燘的鳗下肉和鸡汤做细面,尝王太守八宝豆腐。喝酒的杯盏要用名瓷、白玉、犀牛、玻璃…… 午后僕人端上点心,有百果糕、青团、白云片。另小碗鲜磨百合粉糊。 袁枚问: 「有小栗馒头吗?」 他想起一个人了—— 萧美人。 江宁的益友损友圈子,从他津津乐道中,早已与这位「美人」神交。 扬州仪徵南门外驿道边,有家小小的点心铺,那位年三十余的新寡,以她一双雪白而灵敏的巧手,做出不少可口点心。 她做的馒头只像胡桃般大,用蒸笼蒸,馅有咸的有甜的,每次用筷可夹上两个,离箸后那馒头马上隆起。还有小馄饨如龙眼、饺子如元宝,都小巧可爱,洁白如雪。 他光顾过几趟,谈得特别投缘。年龄相差三四十载,但欣赏知遇,打破了隔阂。 「你的名字是什么?」 「小女子姓萧,名字不重要。」她笑:「唤阿萧、萧萧,或是『掌柜的』,都行。」 怜惜她失去丈夫,独力持家,但点心可口,人又容貌出众。男要俏,一身皂;女要俏,一身素。粉脸玉手,和点心一般素白诱人。袁枚调侃: 「不告知芳名,以后我只好唤你『萧美人』了。」 「袁老爷真会开玩笑!」 面对这声誉、地位、才情、财富都与自己有差距的名人,萧美人娇嗔的笑意,似亦照单全收,也拿这「顽童」没辙。 「随园老人」人老心不老,吃上了瘾,心痒难熬。又思访艷,再尝她巧制糕点。 他吩咐婢僕准备到扬州访友,途经仪徵,一定探望一下掌柜的美人。还打算订制一批点心,送给各人作重阳应节小礼品。唔,究竟有些什么新花样?已急不及待了。 到了南门,点心铺重门深锁——他愕然。 僕从上前敲门,良久无人相应。 袁枚急了:「你问问附近的店家,萧美人哪去了?」 「不用问了——」他转身,见到萧美人提了一篮ju花,黄白鲜妍。她匆匆赶至。睽违一段时日,恍如隔世。容貌没大变易,添了点风霜,有点苍白,但仍婀娜多姿,善解人意。 「我从远方赶至会你,袁老爷请待我收拾一下才进去小坐吧。」 她忙了一阵,洗抹好桌椅,延袁枚入。先泡一壶ju花茶。 「你没多大变化,」他道:「可我又老了。」 他呷一口ju花茶。 她慇懃道:「ju是应时花糙,这阵子盛放。虽微寒涩,但花香味甘,你多喝,可以轻身利气,延年长寿呢。」 茶芳香。袁枚点点头:「那么,你为我设计一些糕点,得新颖有趣,你没做过,我没吃过,考考你。」 萧美人轻嘆:「唉,只怕手艺生疏——」 「什么?」他问:「你不是一直在做——」 萧美人不待言毕,马上岔开话题:「没有啦,我只担心不能叫袁老爷满意,先说矮一截。」 「我对萧美人永远有信心,不然怎么舟车劳顿还要找你?除了萧美人点心,我不瞅其他一眼。」袁枚几乎信誓旦旦,忘记了年纪:「你做得好,我订三千件!」 「多少?」 「三千!」 「你怎么吃得下?别闹了。」 「我送人呀。重阳了,人生几度秋凉?给你出道题:——得应节。」 人生几度秋凉? 萧美人脸色一变。 「难倒了?」 「难我不倒。」她勉定心神:「感谢知遇厚爱,我就为你做ju花糕。」 她的泪水在眼眶中滚动一下。萧美人背转身子。待她回过头来,焕发地一笑: 「独一无二的ju花糕,你以前没吃过,以后也吃不。」 萧美人挽起衣袖,系上围裙,先把ju花洗净。篮中ju花,黄白各半,皆鲜妍悦目。 「这花是我家自己种的,别看ju花漂亮多姿,可有家ju野ju之分——」 「当然家ju为佳,清肝明目,补多于泻。」袁枚道:「野ju妖娆,虽祛毒散火,但泻多于补。」 她笑:「我真是孔夫子门前卖文章。不说了不说了。」 花瓣洗净沥干。 萧美人把上佳的杭州干制白ju花,用清水泡煮。杭ju先以细纱布包裹,这样就可免却隔除渣滓杂质的麻烦了。ju花水香四溢,颜色呈淡黄。泡煮时间掌握极好,不可心急,否则ju香未逸;又不能过长,以致略带苦味。 花汤好了,便加糖。 她不爱用黄糖红糖,因为颜色浓,感觉混浊。且太甜,破坏了天然花香。萧美人做点心,向用冰糖。缓缓加进花汤中,拈量拈量,冰糖多一些不妨,待会若注入马蹄粉溶液,定稀释一点了。糖水开了,还用纱布过滤一下。此时,洒一层已切碎或小朵的黄白新鲜ju花,另一半备用。 马蹄粉以适量清水溶解后,倒入花瓣花汤,大火蒸,至完全透明即熟。但离火后片刻,铺洒另一层新鲜ju花瓣,因将凝未固,花瓣才不会沉淀下坠,均匀散布。 萧美人把早已用湿的细棉布抹擦干净的枸杞子拎出来,它没经水洗水泡,颗粒不会发胖胀烂,快刀细剁,成朱红砂状,洒在ju花糕中,略搅拌——这阵硃砂乃神来之笔,不致因整个颗粒过大,喧宾夺主,在清澈淡黄中,细碎精緻,点染生色。 ju花糕做好了,须搁阴凉处冻成糕。她才坐下休息。 做点心过程,直如美景。 袁枚在旁看得如痴如醉。 「萧美人,记得我第一回光顾你这小店吗?」 「记得。」 「那天做什么点心?」 「做的是『四喜汤圆』,有四种馅心:蔬菜、豆沙、芝麻糖和肉糜。」 「我吃汤圆,只觉是你一双白嫩而腴滑的玉手呢。」 她笑:「袁老爷就爱取笑人家。」一想:「记起了,你还聊豆腐聊了老半天,太阳下山了还捨不得走……」 她给他倒了新泡的ju花茶。 萧美人的纤纤素手,总叫袁枚联想起精细糯米粉、汤圆、豆腐…… 他尝过美食家友人的菜式,蒋侍郎豆腐、杨中丞豆腐、张恺豆腐、庆元豆腐、王太守豆腐……有水煮、汤熬、油炸、干煸、煎炒…… 「干隆廿三年,我和朋友在扬州程立方家吃豆腐,煎的两面黄,较干,没丝毫滷汁,精妙绝伦,竟有车螯鲜味,但盘中并不见车螯及其他配菜呀——」
第59页 「究竟用什么做的?」她问。 「你别急,听我慢慢说。」他故意卖关子:「第二天我告诉了查宣门,查说他会做。过后某日,我便在查家吃到这个菜。刚用筷子一夹,我就大笑——」 「是什么?」 「我不告诉你。」 「袁老爷你快说吧,真是的,把人家悬在半空——你快说,我为你做个三层玉带糕。说!」 ——「你不可以逃避!」这句话,萧美人也曾听过,出自另一个男人之口。 年前初冬,客人稀疏了。都回家围炉共话,而她是一个无家的女人。特别冷。有位穿了破袄青衫的书生来了:「好想来碗馄饨。」 「饺子好吗?」萧美人问:「野珍菌馅,清些。」 「不,」他腆道:「肉馅的。因为饿。」 吃不上大鱼大肉,只能在店铺下碗馄饨,只花得起小钱,看来挺寒酸的。 她知道是位落第书生。数算铜板过日子,回乡的盘川还费周章。 「公子贵姓?」 「别什么『公子』不『公子』了。小姓杜,杜陵川,你唤我阿杜、阿陵、阿川,或是落第小书生,都行。」 她端上一碗热腾腾的馄饨,小个儿,桂圆大。鸡汤煨,有冬笋、开洋,还切了幼如发的蛋丝。 「好漂亮,捨不得一下子吃掉。」 可是他饿。 「你慢慢吃,别忙,我还有好一阵才打烊呢。」她又道:「反正关上门也不过东摸西弄才休息。」 「『萧美人』果然名不虚传呢!」他把馄饨细嚼缓吞,把汤呷个点滴不留。 ——但人却不愿意走。 「我也没有好去处。」杜陵川道:「我坐下来碍你么?」 「不会。」她笑:「我请客,再给下一碗。」 二人便聊起身世。不知时日,好像已过了百年。杜陵川定睛望萧美人: 「你不收我的铜板,那,我送你一句话——」 「一句话?」 「你『萧美人』定名留千古。」 她失笑。 「少来了。小女子不过是个卑微的掌柜的,做点心餬口,公子也知我身世坎坷。寻常人,过一天算一天吧。怎会名留千古?你别胡说八道寻我开心。」 「我对科举应试已不抱希望,官场黑暗,饱读诗书也未必出人头地。回乡后我打算养鸡种花,帮人写信抄经过日子。这种生活,萧美人过得吗?」 已是徐娘,她的脸还是一红。 「我自小懂得一点麻衣柳庄,你也应该是我的人吧。」 她不答。 「你不可以逃避。」 ……后来,萧美人终于随他姓杜了。 那么,便一起回乡去。杜家在常州那头:「我教你做天目湖的鱼汤。清得像眼泪。」 「把小店关了吧。」她道:「嫁鸡随鸡。」 「不要。」 「为什么?」 「你还得回来。」 这个洞悉天机的男人强调:「大半年后重阳,你回来,给你故人做点心。切记莫忘。」 「真的?假的?谁?」 他没说破:「完了以后,送他一程,就关门了。从此不用回头。」 她依他的话,小店张贴了: 「东主有喜 暂停营业」 无根的她,有个落脚处。萧美人的归宿,也不过是寻常百姓的梦。 常来光顾的客人,吃她点心上了瘾的美食家,都见重门深锁,不知「暂停」到几时。 袁枚也吃过一回闭门羹。 又等了好几个月,这回,他才遇上了。而她,刚好远道而来赶上了——她此时才明白,是来送他的。 「啊萧美人已嫁人了。」袁枚怜爱地:「虽然我比你老,比你更快要走了,你嫁人,我不像把女儿嫁出去,反而像失落了一位红颜知己,好不捨得。这是我俩的秘密。以后谁给我做点心呢?」 袁枚的僕从已出去了大半天,採集一大堆竹叶。整块儿的,青翠如玉的。 洗刷干净,沥水抹好,平铺待用。 为了做三千件点心,忙得脸不红气不喘。是享受,也是随心。 「袁老爷的『随园』有意思么?」 「你说说?」 「随心所欲?」 「再说。」 「那多了,悉随尊便、如影随形、入乡随俗、随机应变、夫唱妇随……」 「萧美人倒说起自己来了。」袁枚调侃。 她会心一笑:「你的意思是——」 「世人随波逐流,可我随遇而安,随缘不变。」望那晶莹剔透的ju花糕,一大盘一大盘,皆未切割之母体般。他道: 「苏轼的《西江月》:『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夜来风叶已鸣廊,看取眉头鬓上。酒贱常愁客少,月明多被云妨。中秋谁与共孤光,把盏悽然北望。』——我不同意。其实客多欢聚,客少也有独酌之乐;乌云盖月,但彩云追月亦美景,何凄之有?人要来,人要走,不过随脚步,随天命,随缘份——今天是你我缘尽之期了。」 说说,蹑手蹑足走到ju花糕前,欲用小刀剔一角—— 萧美人明白了。写尽鬼故事的人,到头来也逃不过,成为新鬼。 不忍说破。 袁枚的亡魂飘渺,挂念他的最后美点。那日在扬州舟中感染了风寒,腹泻不止。勉强支撑虚弱的老体,在清寒月光下,披名贵的皮裘,戴起西洋金丝眼镜,手抚已染黑几遍的长须,老人还是挺爱漂亮,爱体面,爱种种生活享受,爱这世界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但不得不走了,他用平静但笑嚯的语气写遗嘱: 「用淡红纸小字写讣,不可用素纸。其余平行用小古简最雅,用大红便市井气……恐尸硬不便靴,有极华刺朱履一双,白绫袜一副可用。」 但题一碣云: 「清故诗人袁随园先生之墓 千秋万世必有知我者。」 垂眼看到袁枚隐约下半身,那朱履,那白绫袜,那浮游感。 「哼,我知你——」萧美人擦擦清泪:「你就有猫腻,偷吃?还没好!」 他有条件很早退休,家财万贯。为人写序立碑作传吹嘘一番的墓志铭,知名度高,润笔每是千百两至巨万。字字价值不菲,以「随园」为系列的稿费版税,可以逍遥自在,奢侈得无后顾之忧——但此刻,他只渴望吃到一块ju花糕。 萧美人见糕已冻成,用刀给切成小小菱形,每一菱,都是清澈的淡黄凝脂,拥抱鲜妍花瓣,几颗硃砂痣,晶莹剔透,清凉而伤感。吃进嘴里,ju花和枸杞子的芳香,像吃到一个秋凉。他满足了 提笔写下《萧美人糕》一诗: 「说饼佳人旧姓萧, 良朋代购寄江皋。 风回似采三山药, 芹献刚题九月糕……」 后面是一连串亲朋好友新知旧雨的名单。三千件,送他们共尝,彼此思念,分甘同味。他朝君体也相同。 「萧美人我就拜託你了。」 ju花糕都用青翠的竹叶作垫作盖,保持清净和芬芳。 「重阳风俗是登高望远,我也得以『糕』祭自己!」 萧美人用竹叶做了一个小兜,把盘中心最漂亮的一块ju花糕细意地剔切出来,小心盛好,不能破损崩缺,坏了风雅,羞了巧手。 「好!」袁枚笑:「这是我最后一块ju花糕!真不枉此生,哈哈哈!」 不管如何,做人过八十年,快活逍遥,日日好日,一生都是赚的啊! 人生就如ju花糕,花芯带点苦涩,过程花点心思力气,成糕带点等待,切块带点珍惜,这样,最后的芳香甘甜才值得回味。 袁枚快乐地上路了。 萧美人目送:「才子保重!」 袁枚流传后世的作品很多,有《小仓山房诗文集》、《子不语》、《随园诗话》、《随园轶事》、《随园食单》…… 《随园食单》,中国烹饪第一名着,这清狂的闲人,把十四至十八世纪大江南北各地菜餚饭点茶酒……一一记载,精采细腻。看来一直流传下去,一千年、两千年…… 第十二辑,《点心单》,世人见到他品题「萧美人点心」: 「仪徵南门外,萧美人善制点心,凡馒头、糕、饺之类,小巧可爱,洁白如雪。」 ——命运奇诡莫测,一个没有名字的女人,果然「名留千古」。 但ju花糕,却来不及了…… 李碧华——命中之棺 「米老师,又看『喜材」来了。」 「对呀。」六十多岁的米永祥隔三差五来关注一下自己给自己打的「喜材」:「打好了?漆上了?」 「这几天给做好了。上架打底漆,挺费劲的,得用桐油、石灰、糯米汁浇嵌fèng。上黑漆、抹桐油——」寿木师傅道。
第60页 「黑漆上厚点。前攒的那个『寿』字,我自己写。」 「当然当然,米老师一手好书法,我们怎敢代笔?」 棺材店都成行成市,临街的是铺面,前半部陈设各式棺木,人死后置办的称「寿材」,活时置办的叫「喜材」。店后方做工场,拉大锯、刨木料、上油漆,叮叮咚咚的响个不停。棺材店只能备货等客上门,或客人按能力预订,不便四下推销,都是口碑相传。 米永祥给自己打的「喜材」,也经几番议价。 清代有这风俗,无论日子多艰难,只消不沦为乞丐,三餐吃不上,否则总要早早积下足够的「棺材本」,准备好一口棺材,才叫安心瞑目。 棺材是每个营营役役老百姓最重视之物,一生奔忙的总归宿、好房子。 米永祥嘆道: 「人说『生在苏州、穿在杭州、吃在广州、死在柳州』,最好的寿板当是柳江河北岸的木材,质坚色黑发亮,敲上去有铿锵之声……」 「米老师,我们选用的有柚木、柏木、杉木、松木、榆木、槐木、红橡木、赤桦木,不逊色。而且按质论价,放心,都为老人家沖喜增寿。」 米永祥心里有数,这个算盘拨弄了好久,「喜材」挑了又挑,耗了一生中大半积蓄。 一般人都是子孙为表孝心来打的,但米永祥妻子早死,又没儿没女,一切靠自己。 他是读书人,当过秀才,可没中举。一直在富贵人家中当西宾。所以人人尊称「老师」。教导富户子女一段时日,长大成人就职婚嫁继承父业,他也功成身退,再觅另一教席。 米永祥虽姓「米」,可教书先生不算富裕,省吃俭用存了一笔钱,为百年归老之用。 「喜材」制作,自始至终它得口朝下,因口朝上有「装人」之忌。完成所有工序后才能「翻材」,就等这天迎喜回家,放鞭炮、点烛焚香、撒喜果喜钱喜糖、给木匠挑夫红包……礼成人散以后,天已暗了。 这「家」,是东家郑大户的老旧房子,算对他不错,他提早退休后颐养住下来——虽然他一度令东家不快。 是这样的,都因一个无心的故事。 他给大房二房三房的孩子上课,讲历史。提到成语「吮痈舐痔」,字难写,又难明。 老师便说典故,那主角是汉朝富甲一方的邓通。 「汉朝有一个『黄头郎』,就是摇桨划船的船夫。话说一日汉文帝做了一个梦,上天上不去,有个黄头郎从身后推一把,终于登天为仙了——」 孩子听得入神,连东家路过书房,也驻足听故事。 「汉文帝到处查访,凭梦中所见模样找到邓通,对呀,就是他。十分宠幸,赏赐亿万金钱,官至上大夫。邓通侍候皇帝不遗余力,委曲求全。」 「是当皇帝的『相公』么?」一个年岁较大的孩子问:「像唱戏的男旦么?」 大家似懂非懂吃吃笑。 「比这个更不得了——皇帝身上长了个大疮,邓通不错过这献媚机会,便趴在上面,忍噁心呕吐,啜去大疮的脓汁。这举动打动了君心。他问:『普天之下,谁是朕最爱的人?』邓通工于心计:『当然是太子啊!』正好太子来问病,皇帝要他吮吸脓汁,他十分为难。自此邓通赢尽皇帝欢心。及后,皇帝命相士为他看相,结论是『邓通会因贫穷飢饿而死』,汉文帝不服,哈哈大笑,怎可能?马上下令把蜀郡的铜山赐给他,还准许他私人铸钱币,全国流通,邓亦大富大贵。」 「那他是否贫穷飢饿而死?」大家追问。 「文帝驾崩后,景帝即位——就是当年被得罪而心怀怨恨的太子。新皇帝藉过境採矿的罪名罢免邓通官职,又以他犯了铸钱法,家产全被充公。从此他下狱、逃亡、寄人篱下、飢饿,至死袋中无钱。」 米老师教训这些富贵人家的子弟: 「你们当中有人吃白米饭掉得满桌,有人吃饺子光吃馅儿皮都吐出来,还乱花钱——人世间富贵不保证长久,都成过眼云烟,看,富甲一方的人也会不名一文。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故事动听,但东家觉得不大中听。谁也不清楚各人致富的原因,也许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也许是误为影射,也许因欠吉祥而不高兴,这种「宿命」玄之又玄。 郑大户给他看守老旧房子终老,算是照拂得大方。 米永祥的「喜材」给停放在屋里西边一个小厢房中,老房子偌大,只是旧,可安身立命。如今棺材也迎来了,早晚可以欣赏、摩挲。翻材后,把压棺的糕点换为刨花木屑,寓意吉祥。 棺材安顿停放在适当之处,此后就不得掀盖、移动,以免惹殃。 掌灯了。邻居是张老爹一家子,见米永祥停好「喜材」后没什么喜色,便道: 「米老师,打好了,也放心了。」 「唔——」米永祥道:「还有点不满意,太薄了,只有『么二三』。」 棺材前大后小,前高后低,前厚后薄,上窄下宽,底薄盖厚。前后称攒,左右为帮。 「底厚一寸,帮厚二寸,盖厚三寸——凑合。都怪没本事,积蓄就这么多了。」 米永祥心目中,当然是愈厚愈好。质坚硬木厚实,就不会渗水,不但防潮,还避免鼠咬蚁蛀虫伤,埋在地里百年不朽。人一生,就盼一口厚厚的棺材。讲究带圆花,板材中心的年轮都清楚,知是完整圆木…… 「尽力而为知足常乐。」张老爹安抚:「像我,死后才由子孙张罗,生前不曾准备,不知那『房子』怎么样呢。说不定是『小剥皮』,各式板皮拼凑起来。」 「唉,只得两三寸,要厚点多好。」老人家心事缠绕没搭理:「只好日后再多上几重漆吧。」 又道: 「扫十遍黑漆也没厚上一寸呀。」 某日,就在准备灭烛就寝之际,很晚了,来了两个敲门的稀客。陌生人,还有见过的寿木师傅。 「米老师米老师,有急事商量一下。」 「什么?」 「想借用你的棺材——」 深夜来了两个借棺材的人,实在措手不及。 米老师愕然: 「那怎行?才刚『迎喜』回家。」 又问: 「为什么要借我的『喜材』?」 寿木师傅姓孙,跟米老师已熟络了,忙告诉他原委: 「他们家老爷子突然去了,本来生前就指定合好寿活,可这五六月,他们那头雨水多,木材湿湿的,老不上漆。六七个人急划拉的,勉强。不行就不行。老爷子遗体快臭了——」 「米老师,」孝子求他:「不管天气多坏,雨雪风沙也必须出殡,埋人更不能耽搁。我们连抬灵的背头人都定了两三天,就等一副寿材。」 「店里没现货么?」 「都不干。」孙师傅道:「是这样的,他们上回凑巧看过你的『喜材』,还道打得很好,就不再张罗——」 「可这是我给自己准备的呀。」 孙师傅为了生意,鼓其如簧之舌: 「其实我们也有沖喜之说——棺材有人睡过了,寓意『已经用了』,以后主人会长寿。有些老人家在迎喜材回家那天,爱在里头坐一会儿,进过棺材就不容易大去了。」 米老师当然也知道这习俗,还选定一个吉日自己去躺躺呢。在他沉吟不语之际,孝子企图说服,便提出给人家好处: 「米老师,这样吧,这喜材借我家急用,完成丧葬以后,马上还你一式一样的——而且,到时会加厚一寸。」 「对对对,你这是『么二三』,丧家主动提出了好条件,还你时,就加到『二三四』。」 米老师心念电转,没即时回话。孙师傅见他有点意动,便拍胸道: 「我们开店的,会监督做工,肯定不能偷工减料。」 又强调: 「向人家借钱,付利息是天经地义。而且承诺加厚一寸就加厚一寸,不会骗人,关乎生死大事总不能缺德。放心!」 米永祥心忖: 「是孝子要给我加厚的。而且也是救人于急难,帮这个忙也划算。」 所以他的棺材借出去了。 对方守信,还的时候,底、帮、盖,都加厚一寸。在前攒配雕了「五蝠传寿」图案,感激他义气。当然,那个「寿」字还是留待他老人家挥笔而就一展书法。 米老师再次「迎喜」回家。如前,放鞭炮、点烛焚香、撒喜果喜钱喜糖、给木匠挑夫红包……一样也不少。 他最高兴的,是棺材比前厚了。心里也踏实些。 心情好,身子也硬朗,他与邻居张老爹说心事: 「看来一年半载还用不上。」 「什么?三年五载肯定也用不上。」张老爹笑道:「好心有好报。」
第61页 米老师灵机一触: 「既然暂时用不上,不如放出去风声,乐意帮人家的忙,要是办丧事太仓促棺材又没准备好的,借他们急用,还的时候给加厚一寸,多好,两全其美。」 「你一生心愿,就盼这个。棺材当然愈厚愈好。而且无本生利,也很正路呀。」 就这么办。 米永祥的「喜材」借出多回。寿木师傅给说项,中间赚个小佣。最称心的,是棺材愈加愈厚。 有时,米永祥无所事事,会在棺材四下细意轻抚,拭抹灰尘,爱不释手。这真是个好归宿! 「不一定啊!」他又想:「再多借出去,就更厚,更添寿,何乐而不为。」 过了几年寒暑,米永祥七十了。 他的「喜材」借出去,三天后才还。算一算,那时应有九寸厚。九寸?三天后便拥有,人生再无憾事。 这天是冬至,天气很冷。 米永祥早上昏昏沉沉的,不愿起床。一直睡一直睡,睡至黄昏。他忽然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亡妻芳仪,正在当年故居镜前,细心抿上头油,梳个「苏州橛」。清代妇女最喜欢学苏州人了,发髻多低亸在脑后,这低垂样式传遍大江南北的城乡,苏杭服饰发型为一众榜样。 那年,芳仪三十六,他四十七。 那年,她还回首笑道: 「现在没人用刨花了。我要抹头油,香呢。捨得吗?」 米永祥没一官半职,当富贵人家的西宾,生活也不成问题,对待心爱的妻子怎会捨不得?他没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日子,可相敬相爱,快活得很。 刨花?真的,谁还用那些自榆木刨下来的薄条?每条一寸多宽,一尺来长,折成四层,放在瓷缸内,用开水浸泡出胶,这种透明的黏液,梳发绾纂,光滑滋润,但有股味儿,都是几百年古方吧。 不过出门应酬,逢年过节,还是抹头油。抹了,她还顺便擦擦手,皮肤沾点油光,也更香。 那天什么日子? 米永祥想呀想,想呀想,晕眩了,双目凄迷,是什么日子呢? 「呀,也是冬至——」 他还告诉芳仪: 「冬至吃饺子,耳朵不会冻掉。」 「饺子是谁发明的呀?」 给她说典故: 「东汉的时候,河南名医张仲景,医术高明妙手回春。年纪大了,告老还乡,正值严冬,乡里们为生计奔忙,面黄肌瘦耳朵都冻烂了,所以他搭起棚子,架起大锅,把羊肉、辣椒和一些祛寒温热的药材熬煮成馅儿,再用面皮包成耳朵样子——」 「哎,当老师的爱长篇大论,引经据典,也不怕人家生闷。」 「我还没说到重点呢。」米永祥快五十的人了,还顽皮地捏捏妻子耳珠子:「下锅煮熟的东西,分给来吃药的人,每人一碗,唤『娇耳』。吃过浑身暖和两耳发热,病也好了。」 芳仪啐他一口: 「胡说,什么『饺耳』?不过是『饺儿』的变音,后来成了『饺子』。」 「我给你做的,就是『娇耳』,吃了不冻耳朵,永保娇嫩。」 ——奇怪,就像昨日闺中密语。 二十多年了。现实中他老了,思忆中她没变。 苏轼的《江城子》也记梦: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岗。」 不是他去找她。 「她找我来了。」米永祥心中澄明,她离开尘世已久,这是梦吗?可他如沉入一片红蓝的深渊,挣扎醒不过来。 芳仪竟在翌年秋天因急病逝世。猝然死去。他身心没有准备。她的寿衣是棉旗袍,内有小棉袄棉裤,蓝面红里。头戴蓝地红花的「观音兜」。脚穿白布棉袜,尖口鞋,深蓝色,鞋的前脸儿左蟾右鹅,中间是莲花图案。 末了还给活不过四十的她梳上心爱的「苏州橛」发髻…… 亡人三铺三盖。盖棺、入土—— 他悚然吃惊,喊着: 「芳仪,芳仪!」 幻影般的亡妻回过头来,发髻上插着的「九连环」,是打开鬼门关的钥匙,难道她忘了这是殓物吗?还对他一笑,用右手小指,蘸了胭脂点在唇上。 那点红色陡地变成黑白。 米永祥拼尽全身力气扑将上去,落了空,一个踉跄几乎掉下床来,还一壁大喊: 「芳仪!芳仪!等等我——」 有人吃力地急急扶住他。像自思忆的泥沼中生生扯回人间。 死去的女人年方三十六,把天、地、人的岁数加上去了,也不能过四 十——而自己,却是苟活了大半辈子,孑然一身的古稀老头了。 原来心上人,已是梦中人。原来倏忽廿多年过去了…… 每人背后都有故事。 把他稳住扶好的,是邻居张老爹的孙儿小牛。十岁的孩子对付七十岁文弱老头,勉强可以。他把一旁那碗饺子端过来: 「爷爷这两天没见老师下床,不知是否生病了。他说冬至得吃饺子,吃了,把汤也喝了——原汤化原食,才叫过冬节。」 瞅着这孩子,米永祥思潮起伏。 范芳仪进门好几年,肚皮仍没曾鼓起来。给她进补品、延大夫、循求子偏方、神前祈愿占卜……都尽了心思。她还笑道: 「你姓『米』,我姓『范』,凑起来就是生米煮成熟饭。他日小米饭下地了,一定衣食无忧。」 爱笑的妻比他小十一岁,是丈人瞧上他的才华,她感动于他的专情。 芳仪在廿三四岁时怀过孩子。 许是天生体弱,难产血崩,命悬一线—— 大夫迫切问米永祥: 「保大的?还是要小的?」 渴望有个儿子。但他坚决: 「保大的!」 大夫又急道: 「快决定,保大的,以后再要孩子就难了——」 「还是保大的!」 娃娃成了一团无气息的血肉。最后的子嗣。 米永祥心里有数,没敢把这后果告诉芳仪。可芳仪也心里有数。她平静地: 「讨个小的,开枝散叶继后香灯。」 又笑: 「我不会吃妹妹的醋。」 米永祥正色: 「纳妾乱家。而且既聘为妻,当一生一世。也别坑了人家女儿。」 他摇头摆脑: 「宁在天上做只鸟,弗到人家做个小。」 当时纳妾之风炽烈,社会以妻妾之多寡衡量主人贫富贵贱。可米永祥自诩: 「我是以相依相守衡量真心。」 他还轻捏着病榻上她那冰凉的耳珠子,哄她睡。他说: 「这才是名副其实的『娇耳』。」 小牛侍候吃着饺子。 他喊他「老师」,因为常上门讨教,读书认字背古文。他拜师的时候,师娘早就不在了,没见过也没听过。不明白这个「情」字。 米永祥比她大,以为一定是自己早走一步。想不到风华正茂的妻子在那年秋天病逝,临终,脸白如鱼腹,没半点血色。过不了冬更过不了春——而他从此不思第二春。 终生不再娶。果是痴人。 命中无儿无女无家当。心甘情愿自己给自己送终。一早准备好棺材。还幸心愿一步一步的圆了,最后竟有九寸厚! 「上天待我不薄呀。」 ——忽地省得: 已逝故人也曾入梦。但久未重逢,这回不是幻觉。平日无事,可以是叙叙旧解解忧,但今日年事已高,病体沉沉,必是阳气渐消,阴风日重,且在冬至纪念之时现身了,他向空中惆怅追问: 「你早已去了,今日找我,莫非预告?我明白了。」 一想就急了。 叮嘱小牛: 「你赶快找寿木孙师傅,请他千万千万把我那加厚的『喜材』催来,说等着就要用了。别耽搁,快奔!」 也是时候了。费尽心思,总不能栽在这一两天。他挣扎下地,翻开箱槓,找出一整套自备寿衣:蓝色宁绸棉袍、红青宁绸马褂、瓜皮小帽、白布棉袜、圆口厚棉鞋,上纳云头圆寿字花纹,称「福字履」……少不了平金头枕脚枕衾单经被,还有打狗棒。都齐了。 「迎来了迎来了!」 孙师傅和挑夫随小牛急风急火气急败坏地抬来棺材。已加厚,上好漆,及时赶至。 「米老师,养兵千日用在一朝,放心!」 「以为等不到,急得很,谁知刚刚好。」人说不见棺材不流泪,他却差点喜极而泣。 但吃过饺子喝过原汤,身子暖和,心情平复,回过气来,竟又好转了。
第62页 棺材用不上。 因为米永祥死不去。 它又给安置在老屋西边厢房中,拭抹光洁油亮,一尘不染,继续原地候命。 真是造物弄人。 在最想死,一切准备妥当,身心皆无罣碍,只等那终于要来的一刻来临,就连新鬼路过恶狗村,怕被咬,那根白纸扎作的「打狗棒」都已在手边了——米永祥竟有点失望: 「该走的时候不走。」 只得再向空中解释一下: 「芳仪,我的时辰还没到,别怪我,你还是好好等着。」 天子和皇帝,同凡俗人般也会双脚一伸大去,他们的死称为「崩」、「驾崩」,天塌一样,权威而隆重。 人人必经之劫,曰「卒」、「逝」、「殇」、「亡」……还有「仙游」、「骑鹤」、「归西」、「客死」、「善终」、「捐躯」、「自尽」、「夭折」、「断气」、「安息」、「罹难」、「殉国」、「作古」、「离世」、「瞑目」、「羽化」、「千秋」……当老师时教导学生各种不同的称呼——但那一口气没了,再也不能跟阳间有任何关连了,很简单,不过是「死」。 最由不得人自主的,就是「死期」。 有些人心中很多牵挂,尘缘未了俗务未清,不走也得走;有些人却走不了。 数日后,小牛来看他: 「老师,这围脖管用,保暖,快围上。」 好贴心的孩子。 米永祥心念一动。 想起小时候的自己。 家里穷,父亲只是庄稼汉,没念过书,下田劳累雨打风吹日晒,却坚决不准独子帮忙。 父母要他好好读书识字,好好考试,将来成为人上人。 十年寒窗苦读,也当过秀才,仅止于此。他没有飞黄腾达的命,正如他并非当官材料——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也这样想过: 「纵使不能名成利就富贵荣华,可做人还是对得起自己,有良心、重公义,死,也留个美名。」 清室腐败,丧权辱国,在这样的朝廷管治下,若不遵循所谓祖宗规矩,出头不易,贫者愈贫富者愈富,一般人嚮往的,是「多子多福,多福多子」。 米永祥最大成就是娶得娇妻,水辱交融。不是没把希望寄托在子孙身上。 在新婚之年,也曾与芳仪私语: 「我要把钱存起来,盖一所大大的房子,子媳女婿和内外孙儿,都一起住一起过,热热闹闹和和乐乐——给我万金不易!」 生平没干过什么坏事错事呀,可米家的血脉,到他身上便断了。 这是自己选择的路,不怨天不尤人,走下去,走习惯了。 也以为该走完了—— 只因张家小牛在生死一线节骨眼上帮过一把,米永祥与这学生格外投缘。心想: 「命中注定孤身一人,不如结个谊亲,好歹也有个孝顺孩子送送终,磕磕头。」 几番思量,不知人家愿意不愿意? 又过一阵,趁人仍健在,跟张老爹说说。 谁知老人家反应很大: 「米老师,小牛执弟子之礼是应该的,一日为师教他学问,便算半个爹——」 可是他不好说出口。因为对方年将就木,说是笑丧,也送得安宁,不过当然是自家的亲,情理上也给张家当孝子贤孙。小牛又不是棺材,人怎能借出去办眼前一宗丧事?就怕损。 怕折了孩子的福。 张老爹讪笑: 「远亲不如近邻,住在隔壁,互相照应便是,也不用结什么谊,拜什么干爹了——米老师比我还大上三岁哪,喊『干爷爷』么,多别扭。」 顾左右言他,这事也不提了。 人家不答应,米永祥知不能勉强,算了。还是那还一回加一寸的九寸厚棺材可付託终生——只有它,不会辜负自己。 不过给道个谢吧。就这么点积蓄,还是拎银两到店里为小牛打个金牌好了。他生肖属牛,金牌上有一头牛,挂在胸前保平安健康,快高长大…… 怀中揣着那面小小金牌回家时,太阳已下山了。 忽听得人声喧嚣,前面的房子窜起火焰,呼呼蔓延。眼熟得很,啊,是居所一带不知哪户失火,火在跳着、爬着,火舌迅速舐向张家和自家—— 众人慌张救火,水一桶一桶的泼。终于受到控制。 米永祥焦灼得不知所措,正担忧着家当,更捨不得棺材。 扑救得狼狈时,只见一个被火烧着的身影,不管是谁也没时间考虑,救人要紧,衣服脱下朝他身上乱拍乱挥,裹着推到地上滚动,喘息中把火灭了。 获救的是小牛。 张家几口逃出生天,小牛左边身子烧伤了,肉有点糊烂,马上送大夫医治。捡回一条小命,手脚、五官都没事,只是复元后身上有疤,绷的好疼,须长期诊治、上药。 张老爹一家对他十分感激也十分惭愧。那天带了水果和一只煮好的黄鸡来,着小牛下跪磕个头: 「快谢谢米老师——不,唤『干爷爷』。」 收了他的金牌,算是结了谊亲,关系密切了。人还在,就行。 收拾残局真够呛了。 米永祥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要,立马看他的棺材。一瞧,房子满目疮痍一片狼藉,那「喜材」一点也不喜,外面都烧焦了。 当余火完全扑灭,米永祥的棺材亦给抬到孙师傅处。 「有救没救?」他眼神充满悲悽:「还能用吗?」 棺材毁了,难道从头再筹备吗?有这力气也没这金钱更没这时间了。莫非是天意? 当然是天意! 寿木师傅们为他连夜处理。得,够厚,把烧焦部分刨走,重新打磨、补fèng、镶嵌好了,再上架上漆……活干了三天三夜,没毁,能用。不幸中之大幸。 米永祥着孙师傅给量一量,尺寸厚薄,竟如原先的一样:—— 底厚一寸、帮厚二寸、盖厚三寸。 仍是「么二三」。 仍是当初他嫌的薄棺。经历了这么多,到头来还了原貌,打回原形。如此而已。 可他已平静坦然地面对「喜材」,还带一丝看清、看通、看透、看化、看破的喜悦,发自五内,更上层楼。 他想起很多很多年以前,给富户东家的孩子讲过,邓通坐拥铜山铸钱流通天下,历尽兴衰起跌,死时却不名一文的故事。再富裕的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只如过眼云烟。 「再厚的再薄的棺材,到头来亦黄土一抔荒冢一堆,化作泥尘渗入大地罢了。」他释然。 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坐在夕阳余晖下,米永祥庆幸他此生有过矢志不渝的浓情蜜意。虽然短暂,永远珍惜。一旦大去,冥冥中也有个机灵的孩子相送。人生匆匆,还有什么遗憾呢? 他微笑地,迎接终有一天来临的死亡,像当初迎接自己的棺材一样。「知足」也是一种福气…… 李碧华——灵异写真 看过一本《灵异写真大蒐秘》,日本的平川阳一搜罗大批奇怪的照片,一一分析,证明人们周围有灵异现象之存在。 相类的照片,欧美也有专家研究。拍到不应该出现的东西,像光体、透明体、各种形状的影子、已逝世的人、文字、数字、诡异的气氛 ……是手持相机的人事前不知道的。 非刻意。非科学性。非机械上的性能。 这样,沖洗出来才有惊诧(当然谈不上惊喜,除非自虐)。 未知生,焉知死?——我们不了解的太多了。 紫禁城,这是中国最大的天牢。宫中上下死人不少,都困囿出不来,所以也可以说这是中国最热闹的鬼域。其实这些写真,当时只信手所拍而已。也许世上确有灵异,不过,有时亦疑心生暗鬼,甚至愈看愈有,自己吓自己。 珍妃井 一个非常「小」的井,但相当恐怖。淹死是光绪皇第一眼看中的女人(当年秀女入宫。他十五,她十三)。光绪皇冷待慈禧的侄女(貌寝的隆裕皇后),宠爱珍妃令所有人妒忌。她同情并支持变法维新,成为老佛爷眼中钉。戊戌变法后,光绪皇被拘禁瀛台,珍妃打入冷宫(东北三所)。一九○○年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慈禧在仓皇出逃之前,令二总管太监崔玉贵把她推入贞顺门井中。死时如花似玉廿五岁。一年后慈禧等人自西安回京,梦到冤魂索命,忙打捞上来(传说面貌如生),追封设灵安葬,还推卸在崔玉贵身上,逐他出宫顶罪。 慈禧最恨珍妃,所以她遗物很少。仅有一帧遗照,十分迷人。 井口小,不似塞得下一人。相信是在原处再模设的「道具」。为免危险,还加一道粗铁柱挡住,外围铜栏。 拍照时无法走近,举起相机auto拍井的「内部」。一帧没什么,另一帧不同角度,便出现了小巧的影儿(还有耳环)。珍妃被推进井中时,摘去了两边络子的「两把头」(很累赘)应已除掉了。
第63页 那个恐怖的影儿是「水渍」吧?影儿是水渍吗? 坤宁宫 在干清宫后的坤宁宫,是皇后的住处。明末李自成闯关,崇祯皇帝的皇后在此吊死。 康熙、同治、光绪等皇帝大婚,均在这「东暖阁」洞房。 「干」属阳,「坤」代表阴。 这张躺过好些不快乐的女人的床,隔着玻璃无故重叠了一个妖娆的女人身影。她是参观的来客,不过也是阴性。 干隆花园 原名宁寿宫花园。 干隆皇帝八十五岁时,在位已满六十年,表面上让位给儿子嘉庆皇帝,但他仍把持政权,继续居于养心殿,直至八十九岁大去,从未在宁寿宫居住过。 照片背景,不知如何,浮现了半个婴儿的头,和他上身。 堆秀山 溥仪在《我的前半生》(有人捉刀)中说:「如果我能都写下来,必定比一部《聊斋》还要厚。」——他是紫禁城「原住民」,那么鬼神之说乃第一身经验了。 在深秋寒冬之际,宫中常闻女鬼哭泣之声。有人解释:「因为御花园堆秀山的太湖石孔洞,风过而响。」 但这堆秀山,活脱脱是骷髅集中营,随便一帧,都见脸面。 重阳,帝后们「登高」留影。位位都穿戴隆重,木无表情,双手下垂,直挺挺僵立,一如殭尸。 在他?她们「尸立」过的地方拍照,对比下不寒而慄。 查看日期,这批写真,刚好摄于十月廿五日(农历九月初九)。 张伯伯对不起 倦勤斋由一位在紫禁城工作了十多廿年的老伯伯「镇守」。他一定见闻广博,所以捉住他:「告诉我们一些宫中的鬼故事吧?」 「哪有鬼?没碰上过。没有的。」他「尽忠职守」子不语。 「有!」我往他身后一指,强调:「我『感觉』到。这里、那里都有。」 「没有啦。」 「我有灵异能力啊。」我说:「你不信?看牢我——你姓张,对不对?我一看你眼睛就知你姓张。」 「哎唷!」 阿伯目瞪口呆,十分惊愕:「你怎么知道的?你是什么人?」 「嘿嘿嘿!」我冷冷地笑。 张伯伯吓死了。怔住。 ——于心不忍。 真相是适才走过花园,听见清洁女工喊他:「张师傅,吃过饭啦?」他答:「您客气。吃过了。」 我向张伯伯老人家赔不是。还鞠躬。 哄他讲几个故事。自吓吓人——虽然路牌告示:「多少兴亡玄秘事,尽藏深宫不言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