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这江湖》 第1页 [网络文学] 《爱情这江湖》作者:青青李子【完结】 简介: 倚天横出演江湖,屠龙独力谢爱神; 倚天屠龙演江湖,东邪横笛评爱情。 解读武林江湖,透析当代爱情. 这本书是用现代人的眼光去看待和演绎金庸小说中的爱情 表面上是武侠世界里的爱怨情仇骨子里却是现实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谓: 借武侠酒杯,浇爱情块垒武侠与爱情,都是江湖。 武侠这江湖,离我们很远。 爱情这江湖,离我们很近。 爱情这江湖 金庸与武侠与爱情 左手至刚,右手至柔 叶倾城 如果江湖上真有致命武器,那么一定是,爱情。 《爱情这江湖》就这样跃现在我们的视野里。 书薄薄的,像一把小小的飞刀,刺入的是,是谁的胸膛?这生与死的短暂剎那,已是永恒了。好像说的是金庸,其实不是;好像在谈小说里的爱怨情仇,骨子里却是现实生活中所有的悲欢离合,李子是"借武侠酒杯,浇爱情块垒"。 随手试翻,处处珠玑: "……我知道程与陆、梁与韩都是伉俪情深的,这样的结局是比较美满的;从理智上说,要求一个人从一而终,一生饱受思念之苦是很不合适,很不道德的;但,我就是忍不住心里不舒服。 "--这世上,真的还有,生死不渝、海枯石烂的爱情吗?" --《朝郭靖,暮冠英》 "这世间,有哪一段爱情是完美无缺的呢?我们所需要的,往往不是真相,而是一块可以埋头进去逃避真相的沙丘。" --《鸳鸯锦帕》 "已经由着性子一条道走到黑了,没有任何退路了。到了这时,除了硬撑着说不悔,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不悔!不悔?》 "一定会有那么一个人,可以让我们犯贱。 "犯贱并不可怕。很少有人没有犯过贱。我们都是在犯贱里成熟起来的啊。而且,犯贱往往也是一种幸福。 "可怕的是单方面犯贱,而且是执迷不悟,遥遥无期地犯下去。 "最好,是两个人相互犯贱,那样比较幸福。" --《幸福地犯贱》 写感情,仿佛是女人的强项,但其实不然。男人比较理性、粗糙、坚硬,也许不够温情脉脉,却能够一针见血。故而李子这些机智的文字相当让我意外及喜欢。爱情,原本也就是这般无奈,这般隐忍,这般疼痛,这般犯贱,而又是这般幸福和安慰。 李子精研金庸,从他的书里学到了不少失传已久的绝妙武功,用于写作,十分见效: 一是独孤九剑。看清对方破绽,一剑便可封喉。如殷离离开张无忌,一般认为是她心理有问题,只是爱着幼时的幻影而不能面对现实。李子则一眼看出其破绽,说殷离是因为无法接受张无忌身边有多位女子这一现实才离开他的。"从前的无忌",只不过是"为离开找个理由"(《总要为离开找个理由》)。 二是干坤大挪移。把武侠现实、古今中外、名人小民不同的情感故事挪移到一起,在比较中凸现爱情的本质。如把夫差对西施感情与完颜洪烈对包惜弱的感情对比(《不爱,有什么办法》),把张翠山和殷素素与白流苏和范柳原以及网络时代的爱情故事相对比(《倾船倾城》),把胡逸之与"钟楼怪人"卡西莫多对比(《可以爱得像天使》),都收到奇效。干坤大挪移这一门高深莫测的武功,李子用到得心应手,应该已经练到第七层境界。 三是双手互搏。李子的情感文字是别具一格的:非常理性却又非常感性,非常明白却又非常矛盾,非常细腻却又非常爽利,非常清醒却又非常痴迷,非常冷静却又非常狂热,非常轻松却又非常沉痛,正是深得双手互搏之精髓--像郭靖一般,同时使降龙十八掌和空明拳,左手至刚,右手至柔,刚柔相济,平添威力。到了这一步,已经几可跻身一流高手之列了。 伤人至深的武功 有人问:金庸的十四部武侠小说里,谁的武功最高?哪一门武功最厉害?这个问题还真是有点不太好回答。 且来一部部地分析一下吧。 《白马啸西风》,不好说。教阿秀武功的那个瓦耳拉齐武功似乎不错,但不好说他的武功就最高。再说,他的武功连个名字都没有。 《鸳鸯刀》里,"夫妻刀法"应该是最厉害的武功,至于哪个人的武功最高,不好说。 《书剑恩仇录》也没有明确答案。红花会首脑陈家洛从音乐中悟出的武功似乎很厉害,但要说他的武功最高,也算是勉强。 "平生不识陈近南,就称英雄也枉然",《鹿鼎记》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名气很大,但武功是否天下第一,书中也没有说。九难尼姑的功夫是不错的,可惜没让他们两个打一架来看看。韦小宝的滑头天下第一,倒是人民群众公认的。《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里,金面佛苗人凤号称"打败天下无敌手",却先败于胡一刀,后败于胡斐。但苗人凤的弱点是胡夫人看出来的,胡家父子等于均由胡夫人帮忙(直接或间接)才取胜。到底谁武功最高,到底是苗家剑还是胡家刀厉害,真是不好说。我倒是觉得毒手药王的毒最厉害,不过使毒……算不算武功呢?
第2页 《侠客行》里武功最高的,无疑是那个屡有奇遇的傻小子"狗杂种"。最厉害的武功是刻在侠客岛洞壁上的"侠客行"诗里的武功。诗仙李白大概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一首诗里,竟然会有如此厉害的武功吧? 《连城诀》里,武功最高的是学了神照经和西藏血刀门两派功夫、身兼正邪两家之长的狄云。最厉害的武功是神照经无疑。"练成神照经,天下无敌手",是书中的原话。 《碧血剑》里的袁承志,既学了华山派的武功,又学了木桑道人的轻功暗器,以及金蛇郎君的剑法,无疑是第一高手。不过哪一门功夫最厉害,不太好说。勉强算是华山派的功夫吧。 《射鵰英雄传》里,五大高手华山论剑,王重阳本来是武功天下第一。他逝世后,一灯大师、周伯通、黄药师、欧阳锋、洪七公,还有武林后起之秀郭靖,武功各有胜场,不太容易分出高下。不过我以为,武功最高的,应该是那个没有正式出场的黄裳,以及他的《九阴真经》。 同理,《神鵰侠侣》里武功最高的也是那个没有出现的独孤求败。"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只是他修为的第二层境界,人家早已"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渐进于无剑胜有剑之境。"而杨过大侠到了最后还是离不开玄铁重剑。 到了《倚天屠龙记》,张无忌既学了《九阳真经》,又学了《干坤大挪移》以及玄铁令上的古怪心法,又得张三丰真传,可算第一高手。最厉害的功夫无疑是《九阳真经》。因为按照我国传统文化,九阳为至阳,九阴为至阴,至阳胜至阴,《九阳真经》应该是《九阴真经》更nb的武功。张三丰的武功也是源于此经的。 《天龙八部》里,武功最高的应该是少林寺里那个扫地的无名老僧。被萧峰和慕容复两大高手联手击中,浑若无事反而趁势御风而行。一掌击下,慕容博和萧远山两大高手便避无可避,成为死人;轻而易举又将他们救活,还治好了他们的内伤。这份功夫真是深不可测。在武侠小说中,少林功夫虽然总是正宗,但往往少有出风头的时候,至此总算扬眉吐气了一回。 对了,忘了说《笑傲江湖》了。在这本书里,独孤求败莫名其妙由气宗变成了剑宗,他的传人风清扬教会了令狐沖独孤九剑,本来已经可以笑傲江湖了。可惜一碰到自宫练剑不男不女的东方不败,就彻底歇菜。令狐沖与任我行、向问天三大高手联手,仍然打不过东方不败,要靠任盈盈使诈才能取得胜利。丢脸啊,丢脸啊。毫无疑问,《笑》里最厉害的武功是《葵花宝典》,武功最高的人物是东方不败--或者是那个写了《葵花宝典》的太监。 说到最后,也没有回答开头的那个问题:到底是谁的武功最高?到底是哪一种武功最厉害?事实上,这个问题是没办法回答的。一般来讲,一部书里的英雄,只能在这部书里当老大,不可能跑到另一部书中耀武扬威。硬要比较,那就会弄出"关公战秦琼"的笑话来了。 不过,我倒是当真知道,有一门武功是最厉害、伤人至深的。它能使黄药师心灰意冷,使段皇帝避位为僧,使金毛狮王、李莫愁发疯颠狂,使张无忌、令狐沖屡受重伤,使杨过、阿紫、游坦之跳下悬崖,使东方不败命丧敌手,使笃信《可兰经》的香香公主甘愿违犯教义自杀身亡,使武侠现实正邪各派各色人等遍体鳞伤直至死于非命…… 是的,我说的是,爱情…… 这世上,真的还有,生死不渝、海枯石烂的爱情吗? 朝郭靖,暮冠英 《射鵰英雄传》里,清净散人孙不二的徒弟程遥迦被欧阳克所掳,郭靖救了她,她便对郭靖一见钟情。随后竟然大起胆子,半夜悄悄离家,到牛家村寻找郭靖。不料在郭靖故居与陆冠英并肩御敌,竟尔又萌情丝,当晚便由黄药师主婚,与陆结为夫妇。 --朝爱郭靖,暮便冠英,这移情,也太快了点吧? 程是大富人家的千金小姐,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从未见过青年男子,对郭靖一见钟情是很正常的。况且她只是暗恋郭靖,并没有明白表达,更没有什么海誓山盟,倒不好多说她。现实中,大学者梁实秋的爱情就让人大跌眼镜了。 1974年4月30日,梁的原配夫人、与他相伴半个世纪之久的程季淑逝世,5月4日葬于美国西雅图之槐园。同年8月,梁写出《槐园梦忆》来悼念她。这本6万余字的小书,可谓字字血,行行泪。"我像一棵树,突然一声霹雳,电火殛毁了半噼的树干,还剩下半株,有枝有叶,还活着,但是生意尽矣",写尽丧偶之痛,读来戚然。谁知言犹在耳,油墨未干,梁却忽然宣布再婚,实在令人难以接受。这次婚姻,使梁的形象大为折损,差点就毁了他在学术界的地位。 有人说,梁实秋那么快再娶,也是人之常情。梁一直是一个习惯被女人照顾的老式男人,太太遽然长逝,自己孑然一人,肯定会感到无比的恐慌和无助。这时遇到仰慕他而且年轻漂亮的韩菁清,不坠入情网才怪。而事实上,梁、韩二人的婚姻是十分幸福。梁与韩小别三四日,日记里每天都要写到"清清",简直就像是少年人初坠情网时的缠绵与青涩了。 年少时,总是以为,我们先遇见某人,然后产生爱情。现在看来,也可能是需要爱情,然后才会按图索骐,遇到爱人吧。爱情与爱人孰先孰后?这颇有点"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哲学问题,太难说得清楚。我知道程与陆、梁与韩都是伉俪情深的,这样的结局是比较美满的;从理智上说,要求一个人从一而终,一生饱受思念之苦是很不合适,很不道德的;但,我就是忍不住心里不舒服。
第3页 --这世上,真的还有,生死不渝、海枯石烂的爱情吗? 说是"黄氏菜"大概不会错吧? 郭靖爱吃什么菜 郭靖爱吃什么菜?这倒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 郭靖的父亲郭啸天,原是梁山泊好汉地汉赛仁贵郭盛的后代。从这一条线来说,他应该喜欢吃咸鲜或鲜咸为特色的鲁菜,对煎饼卷大葱应该是情有独钟。郭啸天隐居在临安(今杭州)附近的牛家村,想来也会比较欣赏对原料简单、口味清淡的杭州菜。只是郭靖生在蒙古草原,鲁菜和杭州菜是吃不到口的,一直以为"牛肉羊肝便是天下最好的美味"。黄蓉做得一手好菜,美食家洪七公都赞不绝口,郭靖却并不自怎么能辨出滋味好坏,所以洪七公说他是"牛嚼牡丹"。到《神鵰侠侣》中,郭靖要责罚郭芙,却被黄蓉拂中穴道,黄蓉说回头"亲自做几个小菜",向他赔罪。由此可见,他和黄蓉一起生活时间长了,也具有一定的美食经验了。 郭靖爱吃什么菜呢?说是"黄氏菜"大概不会错吧? 像郭靖一样,我们所爱吃的,除了童年时的习惯外,大概就是爱人做的菜了。那些菜,和爱情、温暖、家的气息交织在一起,是永远无法捨弃的缠绵。 而爱一个人,就是要为他洗手下厨,在满是油烟的厨房里煎、炸、炒、煮,做出他喜欢吃的菜,然后开心地看他吃下去。这个过程,就叫幸福。 两个人刚刚生活在一起时,饮食习惯往往是不同的:你喜欢吃干的,我喜欢喝稀的;你喜欢吃甜的,我喜欢吃辣的;你喜欢吃肉,我喜欢吃素;你喜欢吃面条,我偏爱吃米饭……但时间长了,不知不觉中,两个人的饮食习惯就往往趋于一致了。这种趋同,是两个人互相体贴、互相迁就出来的--爱,就要互相体贴和迁就啊。 下厨房并不应该只是女人的专利。好男人也同样应该为爱下厨房。听说过某人向女友求爱:"你要答应嫁给我,我就先到你们家住上两个月,跟你老妈学学手艺,把你喜欢吃的菜都学到手,然后一辈子做菜给你吃。" 这是我所知道的最现实主义的甜言蜜语,很可能,也是最能打动人心的吧。 犹如牛嚼牡丹 吃饭为了什么?关于这个问题,似乎是有一个标准答案的: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并不是为了吃饭。该答案导向正确,催人上进,十分哲理和辩证唯物主义。学生考试,如此答在试卷上,是可以得满分的。 只是,九指神丐洪七公一定会有不同意见:吃饭是为了活着?那意思岂不是说,只要能填饱肚子,吃什么都无所谓了?大内御厨的鸳鸯五珍脍和街头的羊杂碎没有什么区别,蓉儿亲手做的"玉笛谁家听落梅"和叫花子煮的狗肉没什么区别,向黄蓉讨叫花鸡也不用专门强调"鸡屁股给我",更不会因馋误事而斩掉一只手指了。 夏威夷女皇请马克?吐温赴宴,席上有鲜美而珍贵的比目鱼。女皇自己在吃饱后,让佣人狠击肚皮,一阵痛苦后,女皇继续大嚼,并对马克?吐温说:"击肚皮是为了快速消化。最好的享受,难道不是享受鱼的鲜美吗?"女皇当然太极端了,不过她倒也说出了一个真理:我们吃饭,除了填饱肚子、补充身体需要的营养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是为了享受美味,是为了愉悦味蕾、嗅觉以及视觉等感观。填饱肚子是小孩子都会的,会欣赏美味的人却并不多。像郭靖那样,饭"吃了四大碗,菜好菜坏,他也不怎么分辨得出",生生是糟踏了黄蓉绝顶的烹调手艺,难怪洪七公要摇头嘆息道"牛嚼牡丹,可惜,可惜"了。 如你所知,在爱情生活中,也存在着类似的实用主义:过于关注爱情最终的结果,把目的直接指向床、婚姻或是契约,直接指向满足生理需要、获得社会认同或是繁衍子孙后代,却忽略了爱情本身,不会去享受爱情。这和吃饭不辨滋味、但求一饱有什么区别? 黄蓉的"玉笛谁家听落花",肉有五种,不同的肉混咬,滋味有二十五变,已经让洪七公大叫"了不起"了。而在爱里,有眷恋、痴迷和沉醉,有甜蜜、惆怅和哀愁,有怀念、激动和羞涩,有愉悦、温暖和感激,有相知、依靠和牵挂,有欣赏、尊重和爱怜……诸般滋味,百味陈杂,有多少变数?怎不让人惊喜交加,沉溺其中? 爱情如佳肴,要学会欣赏和享受才好。 只是,太多的人,在爱情面前,都像极了那头过牡丹花丛而大嚼的牛。 一个慌乱的眼神,一张羞红的面孔,一句亲切的问候,一声轻微的嘆息,一个温情的拥抱,甚至是,指尖轻触时的颤慄……还记得吗?或者当时,就已惘然? 忍不住像洪七公一样摇头嘆息:可惜,可惜。 爱情这档子事,从来都是容易化压力为动力的。 给爱压力,变成动力 网友老王因为儿子的恋爱问题,很是头疼。 老王说,他只有一根独苗苗,千辛万苦供这小子读了大学,找了份不错的工作,不说让他处个多好的对象吧,起码得说得过去吧?不能像现在这样,跟一个离过婚的粘粘糊糊。跟"二婚头"一起过日子有多少麻烦且不说,做父母的老脸该往哪儿搁!老两口骂了这小子几句,命令他立刻跟那"二婚头"绝交,否则就不认他这个儿子。这下倒好,那小子索性搬出去,跟"二婚头"同居了。把个老王差点没有活活气死。
第4页 我对老王说:你也年轻过,应该知道爱情这档子事,从来都是容易化压力为动力的。你儿子跟"二婚头"的交往,本来还可能只是相互喜欢,未必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你要把他们分开,他们反倒会靠得更紧,密不可分了。你不让他们见面,他们彼此却用了更多的时间去想念对方,用了更多的心思去找机会相聚。而那样的相聚因为来之不易,所以更加浪漫、更加刺激、更加甜蜜、更加让人慾罢不能。你给他们压力,却迫使他们更加希望长相厮守,哪有余暇考虑两个人是不是情性相投,是不是合适?哪有心思去考虑一下现实? 你看《射鵰英雄传》,黄老邪看不上郭靖这傻小子,江南七怪看不惯黄蓉这小妖女,几乎全世界的人都来反对他们,他们最终还不是走到了一起?爱情不是一团火,你"哗"地一盆水泼上去,就会灰飞烟灭;爱情更像是一只充足了气的皮球,你越拍打它,它就跳得越高。不拍它了,它倒安静了。时间长了,说不定就泄气了。 老王似有所悟,说:你的意思是,长辈对于晚辈的爱情,即便是感觉不合适的,也不应该掺和,应该无为而治。不要给爱情以压力,而要给他们时间,让他们发现对方的毛病,发现爱情中的暗伤和无奈,让他们体验其中的得失对错、酸甜苦辣,自己权衡利弊,让时间沖淡他们的爱情,然后等着他们分手是不是? 我说:没错。 老王又问:那要是他们到了最后,却不会分开,死心塌地非要在一起怎么办? 我笑道:那就让他们在一起好了。我们活在世间,要体验多少无奈。我们看到的爱情,有多少委曲求全。现在,尘世间多了一对可以真心相爱的人,又有什么不好呢?就让我们一起来祝福他们吧。 做好事不需要理由,但做有违良心之事时便需要藉口。 理直气壮的无耻 作为金庸笔下头号大侠,郭靖受到的照顾实在是太多了点。别的不说,单看金庸如何解决他的情感纠葛。 郭靖原本已与华筝公主有了婚约,却又和黄蓉倾心相爱。无论是从郭靖还是从读者角度来说,舍华筝而取黄蓉都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但这事弄不好就会演变成武侠版的陈世美与秦香莲故事,有损于郭靖"侠之大者"的形象。但所谓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死结难解,才见小说家手段。金庸既要解决郭靖三角恋爱的苦恼,成全其美好婚姻;又不能因此而损害了他的侠义心肠和好名声,便专门设计了华筝告密、阻止郭靖母子南下一齣戏,还嫌力度不够大,更让郭母为之自杀。"大汗逼死我母,我怎能再娶华筝为妻!"郭靖此时,是何等悲愤填膺理直气壮! 可是且慢,这等理直气壮,是不是也多多少少有点无耻?你原本已有二心,只是不愿让人指戳背信弃义而已。现在好了:你既不仁,我也只好无义。你大错铸成无法挽回,我理直气壮离你而去。你且心中愧疚无地自容痛不欲生去吧,我要心安理得地与心爱的人儿双宿双飞了--作为读者,我读到此节时,虽然心里很是有点别扭,却也情不自禁暗自松了一口气。金庸真是够智慧,够老辣,够阴险,够狠毒!我只有佩服的份儿。 通常情况下,人民群众做好事不需要理由,但做有违良心之事时便需要藉口,以使自己可以理直气壮地无耻下去。 武侠小说中,所谓名门正派人士要对付武功远高于已的邪派高手时,总会有人意正辞严道:"对付这等人渣,便不能讲江湖道义了。"于是设陷阱、放暗器、施迷药、车轮大战、以大欺小、群欧围攻等下三烂手段便都使出来了。 现实生活中,名"草"有主的男士,在泡mm发展婚外情时,总是少不了痛诉革命家史:自己在家中过的是旧社会的日子,吃的二茬苦受的重茬罪,无人关心无人问,感情上一片荒芜像毛乌素沙漠……等等等等,总之要让自己和mm都一致认为,开始一段新的感情是理所当然的,是符合人性的,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是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纯粹的爱情。这样才有可能坚定信心,把婚外情进行到底。 我知道一位更为nb的人物,自己早已移情别恋,却用尽心机设了个"局",让家里那位早已没了感觉的黄脸婆红杏出墙,然后自己得以问心无愧地离开旧爱投靠新欢--真tmd的清白无辜! 我有理由怀疑,有许多的理直气壮,都近于无耻。 当你对一个人怕了的时候,就是在爱了。 爱了,怕了 那一夜,必是欧阳克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 海上遇险,欧阳克、洪七公和黄蓉三人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黄蓉与洪七公在睡在洞内,洞口生了一堆火。欧阳克在洞外,数十次想闯进洞内,总是下不了决心。其实这人风流好色,偷香窃玉之事不知做了多少,却不知道为了什么对这小小女子十分忌惮。他不住地咒骂自己无用。因为洪七公当时被西毒欧阳锋蛇咬掌击,已经命在旦夕,自顾尚且不暇,不可能再来多管闲事;欧阳克虽断臂折骨,但凭一手之力,制服这小女子仍是绰绰有余。但每次走到火堆旁,总是悚然回头。 其实,欧阳克不知道,他是在爱了。此前,他虽然姬妾成群,阅人多矣,却一直不明白爱情。他不知道,当你对一个人怕了的时候,就是在爱了。 我认识这样一位女子:那是个漂亮而精明的女人,一向办事利落,干净果断,英明神武。在商场里打拼滚爬多年,经事太多,向来无所畏惧。为了做成生意,跟竞争对手、合作伙伴泡吧跳舞拼酒,大讲段子,荦素都来,根本就不在乎。在公司里她是理所当然的领导,犹如武林至尊屠龙宝刀,发号施令,无人敢不服从。但后来她爱上了一位男子,竟也优柔寡断起来小心翼翼起来,声色犬马场所再不涉足,事无巨细总要想到男友,生怕男友会不开心。爱情,竟让她淑女起来了。
第5页 我们圈子里的几位朋友,当年也都是慷慨豪迈的人物,对怕老婆的人是打心眼里瞧不起的。没想到,十年过去,大家都名草有主后,竟然也都向当年嗤之以鼻的人物看齐了。中午小聚,纷纷掏出手机,向太太请假。某位后辈像我们当年嘲笑前辈一样嘲笑我们,我们也像当年的前辈一样笑笑了事,懒得理会--毛头小伙子,懂什么呀。怕老婆,就是爱老婆呀。 爱了,自然就怕了。爱了一个人,那人就是你心中最柔软的角落,就是你无时不在的牵挂,就是你最宝贵的珍藏。你会不由自主地揣测他(她)的心思,怕他(她)会生气,怕他(她)不开心,怕他(她)受了委屈……由爱而生怖,由爱而生惧,古人早就说得很明白了。 爱了,就怕了。 怕了,那就是真爱了。 自己的命就要送在对方手上了,但是因为爱了,却无怨无悔。 爱了,有什么办法 一直以为,欧阳克虽然不折不扣是个坏蛋,但他对黄蓉的爱,却是真心的。 他中了黄蓉布下的机关,被压在千钧巨岩之下,无法脱身。而潮水渐涨,将至口鼻,眼看命将不保。这时竟然还有闲心对黄蓉说:"黄姑娘,多谢你相救。我是活不成了,但见你出力救我,我是死也喜欢。"黄容因此心中歉疚,说道:"你不用谢我。这是我布下的机关,你知道吗?"欧阳克却低声道:"别这么大声,给叔叔听到了,他可放你不过。我早知道啦 ,死在你的手里,我一点也不怨。" 《射鵰英雄传》前二十回里,一直很讨厌这个自命风流、好色成性的花花公子。但因为这一节,后来看到欧阳克之死,竟然有些感动而难过:自己的命就要送在对方手上了,但是因为爱了,却无怨无悔,而且在替对方考虑,怕她受了伤害。 --是在爱了啊。爱了,有什么办法…… 想起张爱玲。她始终在深爱着胡兰成,无论她是个汉奸,还是别的什么。而那胡兰成,除了小有文才、善于用小心意讨女人欢心、以及拥有了解张爱玲其人及其作品的敏锐外,为人无耻,自命风流,处处拈花惹草,哪里配得上天资聪颖、才气过人的张爱玲?哪里配得上张爱玲全身心投入、热烈如火、纯洁如白纸的初恋?身边的人、后世的人,都说张爱玲在犯傻,说胡兰成配不上她。她却在送给胡的照片后面写道:"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是因为爱他呀。爱了,有什么办法…… 而胡兰成算是个什么东西?在逃难途中,挥霍着她的资助,仍是处处留情:在武汉有个周家小姐,在温州乡下有个范家闺秀。张爱玲千里迢迢从上海到温州寻夫,看到的却是这般不堪的情景,终于心灰意冷,抽身而去,从此远走异国,最终客死他乡,孤独一生。但即使是在那般不堪的时候,她还是把大半积蓄留给了胡兰成,怕他受了苦。 --还是在爱着他呀。爱了,有什么办法呀…… 没有办法。不如,趁早放手。 不爱,有什么办法 去年游苏州,凭弔馆娃宫旧址,不禁怆然。 当年,夫差对西施爱极。专门为她修了这座馆娃宫,地下埋了许多大缸,再铺上硬木地板,西施穿着木屐在上面跳舞,便发出木琴般的音乐。专门为她开了河道,好让宫女为她采香熏体。又花五年时光为她修了姑苏台,好让她登台眺望,看到越国故乡。 而西施来到夫差枕边,原是负着复国重任的。夫差那般对她,却未能赢得她的芳心。越国破吴,夫差本来可以被流放到甬东去,只要励精图志,未必不能东山再起。但他却选择了自杀。有人说他自杀是因为对不起列祖列宗,羞愧难当,我却更相信,这是因为他对爱情感到绝望--换了是你,你那般疯狂爱着的人,穷尽了一国之力讨她欢心的人,愿意为她摘下星星月亮的人,却是埋伏在你身边的间谍,却对你毫无情意,只是在利用你,一门心思盼你倒霉,你会不会伤心欲绝,觉得了无生趣? 抛开国恨家仇、民族大义不说,这实在是一个痴心男人面对一个无情女人时必然的悲剧--她不爱你,你有什么办法? 我想起《射鵰英雄传》里,完颜洪烈与包惜弱的情感纠葛。 完颜洪烈对包惜弱一见倾心,便贿赂官兵夜袭牛家村,好让自己英雄救美(其中内幕,包氏至死不知)。包氏以为其夫已死,举目无亲,只得随完颜洪烈北下。完颜洪烈又用了无数小心意儿才把包氏娶到手。知她心中始终不忘故人,便派人将旧居中一切家私物品全部按原样移来。对于完颜康(杨康),明知不是自己的骨血,却爱屋及乌,一直视为已出。直到杨康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仍是把他作为皇子对待。 完颜洪烈固然狠毒卑鄙,但对包氏却也真是体贴深情、大度容忍。而且他贵为金国王子,才识渊博,谈吐不俗,方方面面与粗豪汉子杨铁心相比,都不知要好上多少倍。但在包惜弱心中,他就是远远不及一个村野匹夫。相伴十八年,包氏长居小屋之内,抚着铁枪痛哭,怀念旧夫,不曾为他展颜。而后来杨铁心意外出现,包惜弱陪夫以铁枪自戕,脸上却是心满意足、喜不自胜之情。完颜洪烈费尽心机,用情良苦,最终却是竹篮打水,空余伤痛。 --如果,你深爱一个人,那个人却不爱你,你能有什么办法?
第6页 这真是一个让无数聪明绝顶的人物伤透脑筋,让无数大英雄大豪杰束手无策的千古难题。 你再英明神武优秀出众,没用; 你再一往情深温柔体贴,没用; 你再甜言蜜语百般讨好,没用; 你再豪爽大方一掷千金,没用; 你再情深意重恩威并施,没用; 你剖肝沥胆直至牺牲性命,照样没用。 不爱,有什么办法? 没有办法。 不如,趁早放手。 我们所需要的,往往不是真相,而是一块可以埋头进去逃避真相的沙丘。 鸳鸯锦帕 我一直在瞎想,如果没有那块锦帕,结局会是怎样? 大理国国王段智兴已经准备出手,以一阳指功夫救治刘贵妃(瑛姑)的孩子。虽然明知那是她和周伯通的私生子,自己皇冠之上正绿云缭绕;虽然明知为孩子医治后自己会元气大伤,再也无法独魁武林。但他毕竟还是深爱着刘贵妃的,抵挡不住她的苦苦哀求。不料解开襁褓后,露出孩子胸口的肚兜,顿时呆若木鸡。只见那肚兜上,有一对白头鸳鸯,亲亲热热地头颈偎依着头颈,旁边绣着那首"四张机"的词。原来这肚兜,正是用当年周伯通与刘贵妃分手时掷还给她的那块锦帕做的。 就是这块锦帕,让他的心刚硬了起来:"好,你们俩要白头偕老,却把我冷冷清清地撇在宫里做皇帝!这是你俩生的孩子,我为什么要耗损精力来救活他?" 便有了世上最惨痛的事情:母亲亲手将匕首刺入孩子的胸口,因为明知救他无望,不忍让他再受痛苦。而段皇爷也就此放弃九五之尊,出家为僧,成为一灯大师。黄蓉疗伤,瑛姑复仇,洪七公康复,裘千仞顿悟,一系列悲欢离合俱由此而生。 那一块锦帕,竟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死,左右了许多人的命运。 --如果没有那块锦帕呢?事情会不会是另外一种样子呢? 他和她原本是一对公认的爱侣。他是个无可争议的好男子,事业有成,对她极好。成婚数年,两人依然是琴瑟和鸣,令人羡慕。后来,她无意中翻出他的日记,知道他在她之前另外有个女人,只是因为世事所迫,无法携手。而现在他们虽然不在一个城市,却还藕断丝连,时有往来。数年恩爱,至此化为一腔怨恨。不顾他的再三求恳,她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分手。 --如果没有那本日记呢?他们,应该会白头偕老吧。 我知道这样想很有些鸵鸟心理。但是,这世上,有哪一段爱情是完美无缺的呢?我们所需要的,往往不是真相,而是一块可以埋头进去逃避真相的沙丘。 瑛姑是事出紧急,太惊慌,心已乱,没有想到锦帕的杀伤力。而爱人,你的日记,以及别的可能伤及彼此的东西,都请妥善收藏。 各种各样暱称的背后,是各种各样的温情。 另类暱称 喜欢一个人,便会想给他一个暱称。最好是只属于两个人的,是秘密,也是甜蜜。各种各样暱称的背后,是各种各样的温情。 爱人之间的暱称,实在是太多,最普通的自然是"老公"、"老婆"。这个有点缺乏创意,但当我们这样称呼爱人的时候,尤其是第一次这样称呼爱人的时候,心里总是幸福和甜蜜的。 同样缺乏创意的,是"亲爱的"。可是,有谁会不会喜欢这三个字呢?每天对他(她)说这三个字,一直到老,好不好? "孩子他爸"和"孩子他妈",无疑是做了父母的人的专利。多么神奇啊,两个人居然就制造出了一个小人儿,那是爱的结晶,那是爱的见证。不这样每天叫上十遍八遍,怎么能表达心中的欢喜呢? "乖乖","宝宝"之类,也是很常见的。爱一个人,就是要宠着他(她),护着他(她),照顾他(她),把他(她)当成小孩子来爱。《神鵰侠侣》里,杨过和小龙女互称"龙儿"、"过儿",也是这个意思。 还有"傻孩子",爱人使小性子闹别扭时,只要说出这三个字来,就会消除纠纷,几乎是百试百灵。不相信?试试啊。 试过"爸爸"、"妈妈"吗?那是把自己作为孩子,让爱人来宠爱呢。在爱里,我们的身份是相互转换的,要宠着他(她),也要让他(她)来宠才对呢。 "老头子"、"老婆子"是老年人的专利,两人携手一生,一起慢慢变老,爱意如酒,越来越醇厚。这样的称呼,岂不让人太感动? "肉肉",是某地特有的暱称,而且据说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环境下才用的。这个词太过质感了一些,却也太准确而动人。爱人,就是我们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呵。 《射鵰英雄传》里,因私情叛师而逃的陈玄风、梅超风以"贼婆娘"、"贼汉子"互称,实在是有点另类。不过细细想来,也是很恰如其分的。 --爱人,你的确是一个贼啊,早就在不知不觉中,就偷走了我的心。 而我,始终相信,那是因为爱情。 像爱人一样 金庸写穆念慈对杨康(完颜康)的暗恋,有一段极动人。 在姜庙镇客店,穆念慈与黄蓉共居一室。黄蓉见穆念慈似有满腹心事,便闭上了眼,假装睡着。穆念慈便从包裹中取出半截衣袖--比武招亲时从完颜康锦袍上扯下来的,轻轻在嘴边亲了亲,拿在手里怔怔瞧着,满脸是温柔的神色。又将衣袖在空中一扬,套在自己臂上,虚拟出招,回思当日比武招亲时的情景。"时而轻轻踢出一脚,隔了片刻又打出一拳,有时眉毛上扬、衣袖轻拂,俨然是完颜康那副又傲慢又轻薄的神气。"就这样嘴角带着微笑,陶醉了好一阵子。
第7页 大概都有这种经历吧。喜欢一个人,便会有意无意地去模仿他(她)的穿着打扮和行为举止。我们总是想,要和爱人一样呢。 从前喜欢过一个女孩子。冬天里,她穿一件羽绒服,不知道是无心还是有意,拉链上的用料小样袋没有去掉,挂在胸前,像个装饰品一样。后来我新买了一件羽绒服,便故意也不去掉那个小样袋,任它在胸前晃来晃去,便有一种无法对人言说的别样的欢喜。 那时是暗恋啊。关系明朗化的男女,往往会穿情侣装、戴情侣表,让自己像爱人一样。武侠世界里没来得此类产品,好在江湖儿女,持雌雄宝剑行走江湖比较合乎身份。杨过与小龙女所持君子、好逑剑是一模一样的,石清、闵柔夫妇的黑白双剑也只是颜色不同而已。实话实说,我以为在武侠世界里,雌雄双剑之类有点泛滥成灾,过于俗气了。 杨康与穆念慈就比较有创意:两人私订终身时,雕了一对玉鞋作为定情之物,各持一只。这无疑十分香艷,而且极具纪念价值。因为穆念慈在北京比武招亲,就是被杨康抢下了脚上一只绣鞋,从而生出情丝万缕及纠葛无数,直至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一嘆。 其实不需要那么多外在的东西。爱人在一起生活久了,自然会越来越相像。不仅是习惯、喜好、语气,就连容貌都会渐渐近似。 据说有人做过研究,说这是因为共同的饮食、生活习惯所致。 而我,始终相信,那是因为爱情。 在现实中浸染的爱情,哪里会有那样纯粹呢? 总是背负太多 我始终相信,杨康最终,也是深爱着穆念慈的。 一场比武招亲,杨康(完颜康)只是好事,穆念慈却芳心可可,从京里一路跟随,每晚在窗外看他的影子。杨康固然轻薄无行,却并非完全无情无意,遇到如此痴恋,怎能不动心?目送穆念慈越墙而出,回到房中,但见"铁枪上泪水未干,枕衾间温香犹在,回想刚才之事,真似一梦。"捡起被上所遗几茎秀发,"不由得一时微笑,一时嘆息,在灯下反覆思念,颠倒不已。" 就这样心动,就这样相爱,就这样相互愉悦和依恋。只是,两人的爱情,最终还是一场悲剧。 而这悲剧,与爱情无关,只是命运的捉弄与安排。 杨康跟完颜洪烈十多年父慈子孝,感情深厚,忽然有人对他说:这人不是你的父亲,是你的杀父仇人,你去杀了他,为你父亲报仇! 还有比这更残酷的事吗? 这类似于《赵氏孤儿》的故事。传统剧目中,赵氏孤儿得知养父屠岸贾原来是他的杀父仇人后,毫不犹豫地亲手杀了屠岸贾,然后与母亲庄姬公主团圆。但前2003年北京人艺上演《赵氏孤儿》,被仇人养大的孤儿不愿意介入上一辈的个人恩怨,拒绝复仇。 一面是亲情,一面是大义。无论如何选择,都难以两全。怎么做,都是错。 杨康选择亲情,拒绝复仇:是啊,你们上一辈的恩怨与我何干?我是被父王完颜洪烈养大的,那个江湖汉子杨铁心对我有何恩情?要让我为他复仇?我从小就是大金国的小王子,何以要抛弃荣华富贵去做大宋的一介平民? 于是,他犯下了滔天大罪,一步步走进万劫不复之地。而穆念慈,也为他蒙羞,早逝。 假如完颜康只是大金国的王子,而不是那个劳什子杨铁心的后代;假如完颜康只是完颜康,没有另一个名字叫杨康;假如爱情只是纯粹的爱情,不需要背负那么多的民族大义,国恨家仇,恩怨纠葛--杨康和穆念慈的爱情,会不会是个大团圆的结局呢? 可是,我这是怎样天真的想法啊。在现实中浸染的爱情,哪里会有那样纯粹呢?我们都是滚滚红尘中的俗人,我们的爱情也不可避免地要背负上俗世的一切:道德、责任、承诺,国界、地域、民族,宗教、政治、信仰,父母、亲戚、朋友,还有门第、地位、名声、职务、金钱、房子…… 爱情需要背负的,总是太多。 于是,有太多的爱情,步履维艰,蹒跚而行。 可以牵着你的手,和你一起离开人世,此生,便再也没什么遗憾了。 同年同月同日死 看梁实秋纪念亡妻的《槐园梦忆》,里面有这么一段: 季淑说:"我们已经偕老,没有遗憾,但愿有一天我们能够口里喊着一、二、三,然后一起同时死去。"这是太大的奢望,恐怕总要有个先后。先死者幸福,后死者痛苦。她说她愿先死,我说我愿先死。可是略加思索,我就改变主张,我说:"那后死的苦痛还是让我来承当吧。" 事实上,后死者固然痛苦,先死者也未必能了无牵挂。《雪山飞狐》中,胡一刀将和苗人凤决斗,自知凶多吉少,嘆着气对夫人道:"妹子,刀剑一割,颈中一痛,甚么都完事了。死是很容易的,你活着可就难了。我死了之后,无知无觉,你却要日日夜夜的伤心难过。"一代大侠,慷慨豪迈,此刻却是如此儿女情长。 --如果你可以选择,你是愿意先爱人而去,还是相反? 我该如何选择啊!我怎么能捨得先你而去,让你独自难过?可是,我又怎么能接受你先我而去,把无尽的哀伤和思念留给我?我们携手相伴,相亲相爱,已经是血肉相连,宛如一体。硬要分开,便会受伤流血,生机尽矣。无论是谁先谁后,都是太残忍、太让人难以接受了。
第8页 《射鵰英雄传》里,杨康死后,穆念慈生了个遗腹子杨过,到杨过11岁那年,她也死了。其实她那时不过30岁,又是练武之人,身子健壮,不应该英年早逝的。她死得那么早,应该只有一个原因:心太苦。实在无法想像啊,在杨康死后,她是怎样熬过那沉浸在无边绝望里的漫长岁月的。 而旧版的《射鵰》,结局与此完全不同,在那里,穆念慈对中了毒的杨康说:"活在这世界上苦得很,你受够了苦,我也受够啦。咱们走啦,好不好?"说完,便将那一把铁枪头刺进两人的胸膛。 不要说这场面血腥、残酷吧。这已经是我们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了。一切的爱恨情仇、恩怨纠缠都已化为轻尘,与爱人一起远离世事纷扰,再无寂寞,再无伤痛,再无孤枕难眠相思刻骨--还能有哪个结局,比这更完美呢? 我们相识,相爱,一起走过漫长岁月,一起慢慢变老。最后的愿望,是可以像江湖汉子结义时所说: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可以牵着你的手,和你一起离开人世,此生,便再也没什么遗憾了。 --可是,我们都知道啊,那是多么不可能的事。 为了爱,要活下去,而且要活得更好。 为爱而死,为爱而活 我们都知道,要同年同月同日死,太不可能。一般情况下,相爱的人,必有一个先另一个而去。至性至情的人,往往会为爱殉情,追随死者而去。而选择活下去,总是需要理由的。 "十六年后,在此相会。夫妻情深,勿失信约。"小龙女知道自己中毒难治,杨过必不肯独活,于是定下十六年之约,悄悄跳下深谷(《神鵰侠侣》)。她给杨过的是希望。希望,永远是支撑人活下去的动力。 胡一刀要胡夫人答应他活下去,理由是孩子需要抚养。而胡夫人终于在胡一刀死后自杀殉夫,因为苗人凤已经答应替她照顾孩子,她可以放心了,也就不愿再一个人在世上多受二十年苦楚(《雪山飞狐》)。 胡斐中了石万嗔的毒,程灵素为救他而死。死前做了安排,只毒瞎石万嗔的眼睛,而不取他性命。胡斐要杀石万嗔为她报仇,自然不能为她殉情(《飞狐外传》)。原来,恨也是让人活下去的动力。 除了希望、孩子和仇恨,还有没有活下去的理由? 有的,那就是爱。 《铁达尼号》里,杰克浸在冰海里,让露丝躺在浮木上,并要她亲口许下诺言:为了爱,一定要好好活下去,活到一百岁! 露丝最终看到了救生船。为了实现爱的诺言,她挣脱了杰克僵死的手,向救生船游去。 这是现代人的爱情观:为了爱,要活下去,而且要活得更好。罗密欧和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式的殉情尽管悽美,让人千古传颂,但毕竟太过残酷。对于现代人来说,殉情是一种伟大却又愚蠢的行为。 为爱而死,需要至性至情的人才能做到;但为爱而活,则需要更大的勇气。 香港影星杨雪仪的未婚夫意外身亡,当电视台去採访她时,她说,自己马上要去上海拍片,"……他一定喜欢我重新振作起来……我要抓紧时间,活一世,做三世的事,将他来不及做的一起做完……" --我不会为你殉情,相反,要努力活下去,努力活得灿烂。我知道你希望如此,如果你在天有灵,你会为此感到欣慰。这是生者对死者的承诺。 因为只有我活着,我们的爱才会活着。如果我也死了,爱情就不存在了。 我将用余生来怀念你。 而我们的爱,将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要真的爱上了比自己强的女人,怎么办? 男弱女强 爱上一个比自己强的女人,男人便註定要遇到许多尴尬和麻烦。 《神鵰侠侣》里,杨过爱上了自己的师傅小龙女,便有乖世道人心,成了武林中的败类。力胜金轮法王的大功劳也没人提了,被耻笑辱骂不说,大怒若狂的郭靖还差点将他立毙掌下。后来二人分多聚少,忧多乐少,根本原因也即在此。 现在不是拘泥礼法的宋代,但要与比自己强的女人拖拍,还是有点怪怪的。反正我是想像不出来,该如何鼓起勇气追求自己的顶头上司。就是她主动来追我,我还得掂量掂量--被亲密爱人领导着倒还可以接受,被人讥诮"卖身求上进"可真有点受不了。 我的一个朋友倒是不小心找了个富姐做女友,开着女友送他的车到处晃悠,让我们十分羡慕。不料这傢伙也是满肚子的苦水:他是个公务员,在小城,还算是一份比较体面的工作,收入算是中等偏上水平吧。但跟女友一比,那一点钱简直就不能叫钱。一个月工资,也就够女友买一瓶香水,陪她吃几顿饭的。跟女友出去逛商场、游玩,总让女友买单,男人的面子往哪搁?女友圈子里也都是有钱人,跟人家在一起,总是自惭形秽。女友倒是给了一张金卡,让他随便取用,可是,那岂不是标准的吃软饭?实在是太伤自尊了。 没有办法。绝大多数人民群众都认为,男人应该比女人强大,比女人能干,比女人职位高,比女人挣钱多。女人傍款爷的事儿听多了,大家都懒得说什么;前一阵子有个帅哥想傍个款姐,被人民群众给骂得呀…… 即使是金庸,最后也要让杨过屡有奇遇,武功高过小龙女。而且,我心理阴暗地想,他让小龙女失身,也是为了让小龙女弱势一些。在那个时代,失了身的女子,是应该去跳河上吊的;杨过不嫌弃她已经是好的了。
第9页 要真的爱上了比自己强的女人,怎么办? 一、努力提高自己,想办法让自己比她强。 二,做好心理准备,心平气和地接受随之而来的种种麻烦。 要是这两条一条也做不到,那就一切免谈。 该干嘛干嘛去吧。 我们对爱人,总是与对别人有所不同呢。 对爱人不同 《神鵰侠侣》里的杨过,生就飞扬佻脱的性子,跟旁人油嘴滑舌,胡扯八道,骗人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对小龙女却一片至诚,从不说半句戏言。小龙女问他,两个人在古墓呆上三年五年,他会不会气闷,会不会想到外面的花花世界。这话多好回答啊,"陪着我的龙儿这样一个plmm,我怎么会闷呢。别说住几年,就是住上一辈子,几辈子,我也不会闷。"瞧,连我都能想出来。这样一说,小龙女肯定会开心。女孩子嘛,就是要男人说好听的哄着宠着的。他倒好,居然沉吟片刻,然后老老实实地说:"姑姑,要是咱们气闷了、厌烦了,那便一同出来便是。"真是大失水准让人失望啊。小龙女也是太爱杨过,怕杨过会被别人轻贱,怕他将来会烦恼,因此柔肠百结,为他落泪半夜,悄悄离去。刚刚见面,复又离别。唉! 不仅仅是杨过吧,我们对爱人,总是与对别人有所不同呢。 认识阿勇多年,一直知道这人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但后来他对女友,却是出人意料的体贴:生日送蛋糕、新年送贺卡、圣诞节送礼物、情人节送鲜花固然是无师自通,打的替人开车门、进屋帮人拿大衣、就餐连忙拉椅子之类细节也毫不含糊,完全是一派温情细緻的绅士作派。更难得的是,阿勇居然连女友的饮食爱好、身高体重、鞋袜号码、容易染何小恙、甚至闺中密友的情况都了如指掌,委实可惊。这傢伙,对他自己,恐怕也没有这样清楚过吧? 我所不喜欢的,是另外一种不同。报上说,某女子到妇联投诉,说她丈夫经常打她,现出遍体新伤旧疤给人看。妇联去调查,所有被调查到的人都大为吃惊。因为那人在外面的形象实在是太好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手脚勤快,对谁都是笑脸相迎,一团和气,人缘很好,完全是个谦谦君子。对他自己的爱人,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呢? 十分不解,而且悲哀。 有爱相伴,是女人最美的时刻。 那时最美 常常有这样的时候,某人原本是很平常甚至是丑陋的,但在某个时刻,他(她)会突然浑身上下焕发出异彩,使你觉得,他(她)那时最美。 在大胜关陆家庄,英雄大会上,杨过出手,以"玉女剑法"力敌霍都。他那时故意穿一身破衣烂衫,头发零乱,浑身上下沾满泥土灰尘,一付穷途末路潦倒不堪的样子,简直就像是一个叫花子。但当那路剑法使到精妙处,"招断意连,绵绵不绝,当真是闲雅潇洒,翰逸神飞……人人眼前斗然一亮,便觉他清华绝俗,活脱是个翩翩佳公子。" 杨过是在施展剑术时最美。那么女人在什么时候最美呢?应该是,在爱里吧。 从前坐我对桌的同事,二十一二岁年纪吧,是个很平常的女孩子。个子不高,衣着朴素,不大说话,终日低眉垂眼,小心翼翼,属于那种扔人堆里就找不到的人物。这天她接了个电话,应该是男友打来的吧,怕被我听见什么,急急忙忙捂着话筒低声说了几句。我笑了笑,便起身出去,顺手关上办公室门。在外面磨蹭了一会儿,再等回来时,她已经挂了电话,也不说什么,只是抬头对我感激地一笑。我却是有点发呆:只见她双颊晕红,眼波流转,又是喜悦,又是羞涩,极其动人。面对面坐了快一年,从来没有发现她如此美过!  爱情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和营养保健品。有爱相伴,是女人最美的时刻。不过这也不一定就是好事。有个女人红杏出墙,但保密工作做得极好,除当事人之外并无他人知道。但那位头上绿云缭绕的男人倒也不是笨蛋,注意到老婆虽然穿着打扮一如往昔,下班回家还算准点,但肤色晶莹,容光焕发,眼角常有抑制不住的温柔和笑意,竟是越来越美了,不禁暗自生疑。多方关注的结果,是终于找到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一桩隐秘恋情自此大白于天下。结果,这个本来犹豫不决的女人离了婚,正大光明地与爱她的情郎双宿双飞去了。 这个结局,虽然不太符合传统的道德规范,倒也不算坏吧。 一个深情而多情的人,註定也是无情的。 深情 多情 无情 杨过自然是个太深情的人。 他对小龙女情深意重,在英雄大会上,大侠郭靖欲将女儿郭芙许配给他,他坚辞不允。当时宋人最重礼教,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与师父有男女私情,那是猪狗不如的逆伦之事。郭靖因此怒气冲天,差点将他立葬掌下。他仍是倔强刚烈,宁愿被打死,也要娶小龙女为妻。他对小龙女说:"你知道我只有喜欢不尽。咱两个直到老了、头发白了,牙齿跌落了,也仍是欢欢喜喜地厮守不离。"何等的言辞真挚,打动人心。更不必说小龙女去后,十六年相思,三日不眠,一夜白头,最终知道无忘,竟万念俱灰,跃入深谷。--够深情了吧。 而同时,杨过也是个太多情的人。 他天生敏感,聪颖过人,善于猜度别人心思,对女孩子体贴入微;又有几分其父杨康的遗传基因,倜傥英俊,轻薄风流,谈笑间不经意便俘获佳人芳心;生就天不怕地不怕性格,偏激刚烈,无所畏惧,特立独行,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够"酷";到后来大侠风范,言出必诺,神采飞扬,更加适宜做个爱情杀手。就连他对小龙女的深情意重,也是让人动心的理由。他虽已经决定与小龙女厮守终生,但天性使然,有意无意间,也是处处留情。程英、陆无双、完颜萍、公孙绿萼、郭襄都曾先后为他情苗暗生。程、陆二人在魔头李莫愁将至时,不约而同地都把半块救命锦帕给了他,后又为他终生未嫁,一世伤心;郭襄最终出家,手创峨嵋一派;公孙绿萼为助他取得疗毒良药,自撞公孙止黑剑而死;五人中只有完颜萍终有所属,令人嘆息。
第10页 以杨过之聪明,何尝不懂得众人对他的心意?但弱水三千,只能取一瓢饮之:一颗心既已给了小龙女,便不得不辜负他人;对一个人深情,便只好对其他人无情。杨过后来经常戴着黄药师所赠的那张人皮面具,不愿以真面目示人,那便是自思少年时风流孽债太多,时时韬光养晦之故了。 一个深情而多情的人,註定也是无情的。被这样一个人爱上,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气;而爱上这样一个人,你就要有受伤、失望、痛苦的思想准备。否则,还是远离他为好。 已经不敢、不能相信,天长地久的爱情。 花心是一种脆弱 许多年以后,苦孩子杨过已经成名立万,闯下了"神鵰大侠"的名头。与他相伴的不是小龙女,而是那只模样稀奇古怪的大雕。而他"自思少年时风流孽缘太多,累得公孙绿萼为己丧命,程英和陆无双一生伤心,因此经常戴着黄药师所制的那张人皮面具,不以真面目示人。"郭襄初见他时,只见他"脸色焦黄,木僵枯藁",犹如一具殭尸,"不由得激伶伶打个冷战。"这般可怖的外表,正常情况下,是足以拒美眉于千里之外了。 我曾说过,杨过虽然对小龙女用情良苦,但他本质上具有其父杨康的遗风,天生的风流多情。更何况他天生孤苦,较常人更需要情感慰籍。小龙女在他身边时,两人两情相悦恩爱非常,但当他单身一人时,就会不由自主地或多或少情感走私一把。与小龙女相约十六年,如此漫长一段时间,恐怕更容易把持不定。我瞎想,他戴上人皮面具,不仅是为了不负他人,更是为了帮助自己抵挡外界可能的诱惑。这个人皮面具,其作用相当于古代将士上阵厮杀时所披的铠甲。--花心是一种脆弱,所以需要铠甲保护。 孔子说,慕色而少艾,乃是人之本性。可能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些花心的因子在。如果与爱人相处和谐心灵满足,一般会恪守道德,情感专一一些。但在特殊时期,如伴侣远离,或是与爱人龌龊,就容易发生红杏出墙事件。因为斯时正是心灵脆弱的时期,外敌容易入侵。我们没有人皮面具,我们的铠甲一般为忠诚、道义、责任之类。这铠甲的防守能力是极其有限的。 也有游戏爱情的红男绿女,杯中酒常满,座中客不空,夜夜笙歌新人不断,但却会在午夜梦回时突然醒来,黯然神伤。 如此花心,更是一种脆弱。 因为他们,已经不敢、不能相信,天长地久的爱情。 而我最爱的,偏偏,就是你的这份深情重意。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你的全部心思都在那个人身上,想着他,念着他,盼着和他相见。终于见到他了--可是,为什么你还是不快活呢? 很难说清楚,程英为什么会喜欢上杨过。金庸在书中的交待,似乎也有点过于简单和糊里糊涂。少年睽别后,程英在《神鵰侠侣》里的第一次出场,是派农家孩子送信给陆无双,告知李莫愁马上就到,让她和杨过急速躲藏。而她本人根本就不曾露面。第二次是在客店相遇,她设法引开李莫愁,让杨、陆二人逃走,仍是没有她的外貌描写,只写她穿一件青袍,连是男是女也不清楚。第三次,是杨过因完颜萍的眼神与小龙女相似,便求人家让他亲亲眼睛(此举非常之不妥,嘿嘿)。程英现身,告知陆无双被李莫愁抓了去。这时倒说明其人是位女子了,但还是戴着人皮面具,未见真容。随后并肩与李莫愁一战,杨过又复远离。第四次,杨过奋力救黄蓉等人,身受重伤,她出面赶走金轮法王,救了杨过。杨过神智不清,把她错认成小龙女,抱着她大叫"姑姑",随后在失望中昏迷过去。 --就是这些了。 杨过醒来时,她已经在专心写字了,写了又撕,撕了又写。反反覆覆就是这八个字:"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她与杨过,根本没有单独在一起过,连话也没说上过几句。杨过直至看到这八个字时,仍是没有看到她的真面目。她见到杨过时的情景总是有点尴尬:除了救黄蓉那次显示英雄本色,其余不是和陆无双"媳妇儿"长"媳妇儿"短地胡扯八道,就是与完颜萍耳鬓厮磨。而且,知道他心中还装着个小龙女。这样的一堆乱七八糟莫名其妙,竟然就喜欢了,竟然就以为他是"切磋过的象牙,琢磨过的美玉";竟然就为他相思,为他牵挂,为他烦恼。 --既然见到了这男子,为什么我还会不快活? 那是因为,爱情在莫名其妙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到来。 那是因为,明明知道不应该,却偏偏还是要喜欢。 那是因为,感情让我靠近你,理智却要让我远离。 那是因为,我知道你心中深爱着一个人。这个人,没有人无法代替。 --而我最爱的,偏偏,就是你的这份深情重意。 爱里的种种无奈和悲哀,太抵如是: 不是太早,便是太迟 杨过其实是很有点俄底甫斯情结(恋母情结)的。此人自幼无父,母亲也在他十一岁那年染病身亡。他与小龙女相恋,是因为小龙女怜惜他,疼爱他,待他好,两人朝夕相处,日久生情。小龙女之与他,有多重身份,即是师父,又是亲人,既是恋人,又是母亲。而小龙女自幼修习《玉女心经》,摒除喜怒哀乐之情,养成了一副冷酷孤僻的脾气,其实是不大会关心体贴人的。当初收留杨过,不过是受孙婆婆临终所託。《神鵰侠侣》中未曾描述她的烹任技能,但从她给杨过缝制简朴的粗布衣衫来看,她的女工不甚高明,烹任手段也不会有多出色。要让她来满足杨过的恋母情结,其实是有点勉强的。不过英雄人物不能总是恋母,一直男弱女强下去,人民群众都不会答应。所以最后杨过的武功智谋都要胜过小龙女,就连容貌也要比小龙女成熟,这样看着才般配--扯远了,嘿嘿。
第11页 相形之下,程英能把平常的青菜豆腐、鸡蛋小鱼烹饪得甚是鲜美可口,裹了粽子给杨过作点心,"甜的是猪油豆沙,咸的是火腿瘦肉,端的是美味无比";给杨过缝制的长袍针脚绵密,袍身腰袖,无不适体;而且她对人斯文温雅,殷勤周至,"对待杨过不但像是长姊视弟,直是母亲一般慈爱温柔。杨过丧母已久,时至今日,依稀又是当年孩提时光景"。除了长相和武功稍逊外,其它各个方面,都远远胜过小龙女。有时候我瞎想,以程英之天生母性,宽厚包容,不愠不火,未必就不适合杨过。而程英结识杨过,更在小龙女之前。但,造化弄人,两人初相识时,都还是不谙情事的少年;再相见时,杨过心中已经有了小龙女。 第一次,太早;第二次,又太迟。 爱里的种种无奈和悲哀,太抵如是:不是太早,便是太迟。 太早遇见你,我们都还不懂爱情,还没有爱的能力和心思。 太迟遇见你,你心里已经有了别人,我们已经不能相爱。 在最恰当的时候遇见你,不早,也不迟,恰恰就是那么一刻,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佛说,十年修同船,百年修共枕。于茫茫人海之中,于一去不返的时间河流中,于时空交汇的某个点上与你相遇,然后相爱,那必是前生已有的约定,必是十世佛前苦求的结局,必是上苍赐予的一份珍奇。 而我们,就这样相遇了,就这样爱上了。想想武侠与现实中,有多少太早或是太迟的遗憾,我们能够相遇相爱,是多么奇妙,多么让人感恩。 怜我、疼我,用心爱我。 既然我们有缘,可以相爱。 跟那人有点暧昧不明的心思,无法靠得太近,又不愿离得太远。 退而求兄妹 "你既然不能做我的妻子,你至少也得做我的树。"阿波罗神抚摸着月桂树嘆息。 "你不可能做我的妻子,只能做我的妹妹。"这是《神鵰侠侣》里,杨过的决定。 程英和陆无双都暗恋杨过。杨过却对小龙女一往情深,只能愧对二人。后来在绝情谷,小龙女自知伤重不治,不告而别,留言十六年后相会。杨过对小龙女之情生死不渝,怕与程陆二人日久相处,各自尴尬,便提议三人"义结金兰,从此兄妹相待,有如骨肉"。 --不错,不错,这办法挺好。既然无法再进一步做爱人,那就退一步做兄妹吧。有那么一个人,我们明知不能相爱,却又不由自主地喜欢。跟那人有点暧昧不明的心思,无法靠得太近,又不愿离得太远。太近怕受伤,太远又捨不得。那么,就学学杨过吧,退而求兄妹,给暧昧一个名份,给彼此约定一条不准越过的底线,把感情明朗化规范化,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堂堂正正地交往了。 我朋友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那女孩子也很有点喜欢他的意思。要命的是,朋友早已不是自由之身。这事儿弄不好就会演变成为第三者插足的俗套,严重地影响家庭的安定团结。好在这女孩子太聪明,对他表现出来的好全盘接受,却是一口一个"哥哥"地叫着,还专门登门拜访了"嫂子",而且在"嫂子"身上下功夫,很快跟"嫂子"打成一片。这应该算是最好的结局了:既不至于破坏他人家庭心怀愧疚,又不至于做情人不见光明,更不需要离开喜欢的人心痛不已。做妹妹,真是占尽便宜了。 可惜像这个女孩子一般明白聪颖的人并不多。给暧昧一个名份,这件事倒绝大多数是由男人来做的。只是,当男人说出"你做我妹妹好了"这句话时,女人总是难免要伤心的。看看《神鵰侠侣》吧,杨过提议结拜时,程英是"心中一酸",陆无双却是"眼中含泪","声音哽咽"。"你做我妹妹"这句话,可以理解为无奈,可以理解为关怀,却也是明明白白的最后通碟:对不起,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我只能把你当妹妹看待。想想孟庭苇的《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是怎样的无奈、无助和忧伤啊…… --有时候,还是宁愿暧昧着吧。那样,虽知希望渺茫,却还不至于完全绝望。 现在,他开口说让你做他的妹妹,那大概是连万分之一的幻想也不可能有了。 也许,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些浪漫的想法,希望自己的爱情是一部传奇。 真爱,与传奇无关 何婵娟准备结婚,却又心有不甘。 她与男友可谓青梅竹马感情深厚:住同一个住宅小区,从光屁股时就在一起玩泥巴;从幼儿园到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同班同学,还坐过五六年同桌;上大学时虽不是同班,却仍在同一所学校;毕业后又顺利应聘到同一家公司上班。双方父母原是好友,对此当然不会反对,反而十分欢喜和欣慰。一切都一帆风顺水到渠成,让外人羡慕非常。 可是,婵娟最不甘心的就是这一点。看《神鵰侠侣》,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是何等的震天憾地让人动容!两人相恋,为礼教道德所不容,两人却将一切置之度外,在重阳真人像前结为夫妇;小龙女中毒不治,杨过也不愿独活,将惟一能治自己情花之毒的半枚绝情丹抛入谷底;而小龙女为了让杨过活下去,纵身跳下绝情谷,却骗杨过让他等十六年,试图让时间淡化一切;杨过也就痴痴地等了十六年,最后跃入谷底,终与小龙女相聚。 何婵娟说,像那样经过灾难和时间考验的爱情,才是弥足珍贵的。就像石墨,要经过高温高压,才能成为熠熠发光的高贵的钻石。而自己的爱情,一切都太顺利了,没有任何压力需要去抗争,没有任何误会需要解释,甚至,连个把第三者或者竞争对手都没有出现,是不是太不浪漫、太过乏味了?
第12页 也许,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些浪漫的想法,希望自己的爱情是一部传奇。而生活在传奇里的人,可能会更嚮往凡俗的生活。 杨过可曾愿意与小龙女分别十六年?那十六年的相思煎熬,想想都令人不寒而慄。小龙女可愿意一次次受伤中毒?她更愿意做过儿的妻子,跟他一起隐居古墓,过平常而幸福的家居日子(他们后来终于做到了,祝福他们吧)。 但在小说中,人物命运需要大起大落大喜大悲,上一刻在天堂,这一刻便到地狱,这样才能达到扣人心弦的效果。小说中的爱情也必须经历许多坎坷曲折,克服重重艰难险阻,最后才能修成正果。若是一切都无惊无险平平淡淡,又怎能吸引读者的目光? 可是,小说毕竟只是小说,决不是什么爱情指南。现实中的爱情和小说中的往往是截然不同的。爱情是一种很私人化的东西,它只需要彼此相爱两情相悦,不需要公开展览,不需要让别人惊奇或是赞嘆。能在尘世中做一对快乐的爱人,关注柴米油盐,无需遭遇厄运打击,已经是够幸运了。 真爱,往往是和传奇无关的。 当你离开这座岛后,你就会发现海阔天空,处处芳草。 你的圈子决定你的爱情 qq上,暱称"痴迷不悟"的网友,在第n次诉说她对某人无望的痴恋了。安慰的话已经反覆说过n次,实在没有新鲜东西出炉,只好推荐她去看《神鵰侠侣》。 当年在桃花岛上,武敦儒、武修文兄弟都对郭芙情苗暗种。郭芙对两兄弟均有情意,左摇右摆,无法决断。武氏兄弟自幼丧母,老父远离,相依为命,从未争吵过半句。为了郭芙,却弄到不顾兄弟之情,要以死相拼的地步。后来武家兄弟遇到了耶律燕和完颜萍,竟然分别和两兄弟颇为投缘。情人眼里出西施,又与郭芙不期而遇时,觉得自己意中人胜过郭芙许多。大武心道:"耶律姑娘豪爽和气,哪像你这般捏捏扭扭,尽是小心眼?"小武心道:"完颜姑娘楚楚可怜,多温柔斯文,争似你每日里便是叫人呕气受罪?"--得,原本寤寐思服、苦恋纠缠的人,立马变成一个小钱不值。还好,郭大小姐也遇上了耶律齐,结局也还算圆满。 大武、小武和郭芙三人年岁相仿,自幼一起长大,可谓青梅竹马;岛上又无别的妙龄女子,两人要是不对郭芙钟情,反而不正常了。而离开了桃花岛之后,接触的人多了,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自然不再囿于旧情,移情别恋是理所当然的事。 一个人生活的圈子,基本上就决定了他的爱情。大观园里的林妹妹之所以爱上宝哥哥,大概也因为没有别的男人可以让她钟情。在农村这片大有可为的广阔天地里的小琴却只会喜欢小二黑,而不会欣赏奶油小生。现代office里,朝九晚五的白领小姐,大概最宜和邻座的同事眉目传情。还好,她经常上网、泡吧,节假日背帐篷驴行天下,认识的gg不算少。她的前任男友是网友,现任男友就是驴友。 每个人的生存圈子都是一座岛屿,只是这岛屿有大有小而已。岛屿大一些,可能的选择就多一些。而当你离开这座岛后,你就会发现海阔天空,处处芳草。你就会发现,以前的自己,实在是太傻了。 只是,你要有勇气离开这座岛,不要太过执迷不悟,在本来就不大的岛上再砌一圈围墙。 那就是划地为牢自陷囫囹了。 那时,是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来分享自己的幸福。 锦衣夜行 其实尹志平也真是自作自受。 他对小龙女暗恋已久。那晚,在终南山下,玫瑰丛中,小龙女被人点中穴道,动弹不得,被他以青包遮眼,终于遂了心愿。本来这事除了他自己,决无第二人知道;便是当事人小龙女,也以为那是杨过和自己亲近。他尽管回味"那一刻做神仙的时光"罢了。偏偏他忍不住喜欢,非跟别人说说不可。结果给赵志敬抓住把柄,不断地烦扰他,折磨他,最终真相曝光,命丧剑下(《神鵰侠侣》)。这真是"天作孽,犹自可;人作孽,不可活"了。 但心中狂喜,不对人言,又何以堪?那时,是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来分享自己的幸福。学生时代,住我上铺的师兄常常夜半方归,要把全宿舍的兄弟都弄醒来,汇报他和某位mm的进展情况。从牵手到拥抱到相吻,无不详尽。甚至连当天去了哪些地方,对方穿什么衣服,说了什么话也要描述一番。这一汇报大概总要一两个小时,最后照例是千叮咛万嘱咐:千万要替他保守秘密,尤其不能让那位mm知道,否则麻烦就大了。怕被人知道,又何必要对大家说?烂在自己肚子里岂不保险?有病!但到了那时,我们都已是睡眼腥松呵欠连天,也懒得开口骂他,腹诽几句,倒头便睡了。 我那师兄是初恋情怀,不能自已,倒还罢了。我认识的某人,虽年过不惑,家有贤妻娇子,却是风流不让少年,身边女子不断地换来换去。而且此君所有行径均是理直气壮光明正大,出则同车,入则同席,还要到温泉洗洗鸳鸯浴什么的,唯恐他人不知的样子。后来某次饭局,酒过三巡,此君开始炫耀自己的艷遇,没想到竟有几位同好者纷纷响应,生生把一个饭局变成了艷遇展览会,实在是恐怖得很。 是谁说过,功成名就后若不返乡,犹如锦衣而夜行。爱情和艷遇,特别是男人的爱情和艷遇,如果不让别人知道,大概也如是吧。
第13页 在这世上,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个体。 谁是谁的影子 《神鵰侠侣》里,李莫愁痴恋陆展元,陆展元却与何沅君双栖双飞。后来陆、何夫妇早死,李莫愁便与陆展元的同胞兄弟陆立鼎为难,决意杀死他一门长幼,以出胸中这口恶气。但与陆立鼎交手之时,"李莫愁眼见陆立鼎武功平平,但出刀踢腿、转身噼掌的架子,宛然便是当年意中人陆展元的模样,心中酸楚,却盼多看得一刻是一刻,若是举手间杀了他,在这世上便再也看不到江南陆家刀法了,当下随手挥架,让这三名敌手在身边团团而转,心中情意缠绵,出招也就不如何凌厉。" 李莫愁此人心理变态,凶恶狠毒,不可以常理度之。不过在面对陆立鼎时的心理活动,却是很让人引起共鸣的。韶华易逝,往日不再,旧爱成昨。这时,如果哪个人跟旧爱有一点相似之处,我们难免会对他(她)有一点别样心思,必是分外眷恋和照顾他(她)的。 好友张对属下一个叫小雯的女孩子总是青眼有加,有学习、升职的机会总是优先考虑。我们怀疑他和小雯有暧昧关系,却发现他对小雯一直是以礼相待,两人清清白白。后来有一次张喝多了酒,才道出真相:"你们没有发现?小雯的眉心有一颗痣,跟小霞是一样的。"小霞是张的初恋情人,我也认识。在我看来,两人其实并没有多少相似之处,只是那一颗痣,却让张牵动万般柔肠了。 上述情节比较纯情和唯美,另一个故事,则不够理想,很让人有点啼笑皆非。某男与前女友分手后,又遇到一个女孩子,跟前女友十分相像,近于同胞姐妹。他一见倾心,便对此女展开爱情攻势,经过努力,终于如愿以偿。但在他心里,还是一直把身边人当成前女友,在家居环境、饮食、衣着等诸多方面,还是依前女友的爱好习惯而定。时间长了,妻子终于也明白他的心思,愤而提出分手:"我希望你爱的是我,而不是别人的影子!" 相形之下,倒是好友张比较聪明,只是在心中有一丝柔情,而不准备再进一步。 毕竟,在这世上,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个体,谁也不可能是谁的影子啊! 天使还是魔鬼,只是存乎一心。 魔鬼也曾是天使 西方神话,魔鬼原本也是天使。只因犯了天条,做了恶事,又不思悔改,这才被上帝从天堂打入地狱,成为魔鬼。 我想起《神鵰侠侣》里的李莫愁,和她的爱情。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生死相许?"伴随着这支曲子出场和谢幕的李莫愁,一生都跟一个"情"字纠缠不休。她原本也是个美貌温柔的好女子,只是因与陆展元相恋无果,情场失意,便导致心理变态,狠毒偏激,冷酷滥杀。只因情敌叫何沅君,她便杀尽与何沅君毫无关系只是同姓的何老拳师一家长幼二十余口,又在沅江之上连毁六十三家招牌上有个"沅"字的货栈船行。因旧情人和情敌都已早逝,便要去杀死旧情人胞弟一家。平时更是滥伤无辜,杀人不计其数,实在令人发指。她的五毒神掌和冰魄银针虽毒,却毒不过她的心肠。我有一点怀疑,金庸之所以给她取名"莫愁",极有可能便是"魔头"的谐音。 李莫愁有着强烈的占有欲和破坏欲:爱了一个人,就一定要得到(她)他,否则就要毁掉(她)他,而且不分青红皂白地迁怒他人殃及无辜,实在让人毛骨悚然。她最终自然没有什么好下场:身中情花剧毒,葬身熊熊烈火。虽是一生无恶不作,死有余辜,却也让人心生怜悯。她并非是天生狠恶啊,只是"误于情障,以致走入歧途,愈陷愈深,终于不可自拔。"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如此变态? 面对李莫愁,我们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事实:爱情,或许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样美好。爱里往往有许多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琐碎,甚至是丑恶和血腥。爱里有甜蜜,也有许多悲哀;有满足,也有许多遗憾;有信任,也有许多猜疑;有高尚,也有许多卑鄙;有沉醉,也有许多恐惧;有浪漫,也有许多世俗;有温暖,也有许多冷酷;有感激,也有许多仇恨。爱更像是一把华丽的双刃剑,可以作为装饰,美丽我们的人生;也可能成为凶器,伤了别人,也伤了自己。 魔鬼也曾是天使。爱情,便是天使与魔鬼的混和体。你展示出爱情美丽的一面,你就是天使;你展示爱情丑恶的一面,你就是魔鬼。天使还是魔鬼,只是存乎一心。 你可以爱得像个天使,也可以爱得像个魔鬼。 看你自己的选择。 适量是药,过量则是毒。适用是药,错用则是毒。 是毒?是药? 《神鵰侠侣》里写到,绝情谷中的一种情花,这种花"似芙蓉而更香,如山茶而增艷"。谷中人拿它当早餐吃,杨过也吃了此花,"入口香甜,劳甘似蜜,更微有醺醺然的酒气,正感心神俱畅,但嚼了几下,却有一股苦涩的味道,要待吐出,似觉不舍,要吞入肚中,又有点难以下咽。"这种花的枝上有许多尖刺,花朵背后也隐蔽小刺,不留神就会将人刺伤。情花的果实,"或青或红,有的青红相杂,还生着细细茸毛,就如毛虫一般。"这果实是吃不得的,"有的酸,有的辣,有的更加臭气难闻,中人慾呕。"偶有甜似蜜糖的,可是从外皮上却瞧不出来,"有的长得极丑怪的,味道倒甜。可是难看的又未必一定甜,只有亲口试了才知。"
第14页 情花自然是金庸想像出来的,但却把男女之情说得极为透彻。情之为物,本是如此,入口甘甜,回味苦涩,结局美少丑多,外人无法知道。而且遍身毒刺,就算万分小心,也不免为其所伤,中毒。 据说科学家已经研究出来,爱真的是有毒的。爱情与体内某些激素的变化有关。当人在爱了时,体内会分泌出苯多胺、苯乙胺之类的物质,这些物质与毒品吗啡十分相似,作用于大脑,人就会感到幸福、喜乐和安宁,而且让人上瘾。当爱人离开时,这些物质不再产生,人就会感到沮丧、烦躁、甚至痛不欲生,与吸毒的人缺了毒品时的症状是极为相近的。 而另有研究者说:爱可以降血压。研究者发现,当一个人与自己的爱人在一起时,这个人的血压就会降低。爱除了可能提高机体的免疫力外,还可以使心脏保持年轻的活力。对没有高血压、心脏病的人,爱同样能起到保健心脏的作用。所以对人施予爱,又从他人那里得到爱,这将有利于心脏的健康,更利于长寿。这样说来,爱岂不又是一味良药? 奇怪了。爱,到底是毒?还是药? 或者,是药都有三分毒。适量是药,过量则是毒。适用是药,错用则是毒。 爱情也是一样的。是毒,是药,看你自己如何运用。 能相互发现和欣赏对方的长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携手仗剑走江湖 2004年,我一直在一个文学进修班学习。同学们来自各地,原本素不相识,正像领袖所说:"我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了"。共同的爱好和志趣,使大家言语投机,相处甚欢。短短一年时间,彼此间的感情却要比总在身边的同事、邻居深厚得多。个别男女之间,在我看来,大概已经不是纯友谊关系,多多少少是碰撞出了一点小火花的。到底有没有实质性行为不得而知,但到进修班结束分手时,有些执手相看泪眼难捨难分却是真的。最后聚餐时,班上的老大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文人之间,大概还是口头说说居多,不敢来真的。他前几年参加一个全国企业家的进修班,一年下来,班里就成了三四对,而且都是离婚再娶(嫁)的。 你要是留心,就会发现,各种形式的进修班,以及各行业、各种协会的聚会、会议等活动,很容易成为促成恋爱(包括婚外恋)的温床。我所认识的一位朋友,原本也是一温婉女子,怎么看也不像个红杏出墙的;却因为在本行业的培训会结识了一位男子,铁了心要跟老公离婚,另投怀抱,舆论一片譁然。其实这事也容易理解:她跟老公虽然没有大的矛盾冲突,却也一直没有什么共同话题,生活就像一潭死水。她的工作,老公根本不懂;她的世界,老公根本进不来;有得意之处,空自飞媚眼给瞎子看,唱小曲儿给聋子听,直弄得意兴阑珊。而后结识的男子却与她是同行,能相互发现和欣赏对方的长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怎不让她惊而且喜,而后动心? 上个世纪中叶,我国曾流行"革命伴侣"这一说法,其实是很有道理的。一般来说,两个人的出身、阅历、爱好、理想、追求之类相似的越多,就越容易产生感情,而且感情也容易牢固。武侠小说里,男女主角常常都是武林高手,而且往往共同修习一种武功,或是修习两种相辅相成的武功。如杨过不仅学了古墓派的玉女心经,更修习了全真剑法,与小龙女双剑合璧,几无敌手,成为让人羡慕的侠侣。如果一方是绝顶高手,而另一方却手无缚鸡之力,那就比较难办一些。像苗若兰,便只能安排她与胡斐相恋,不能写他们携手仗剑行走江湖,有点煞风景了。 怕的就是,你吃着蔬菜,想着牛肉,总是愤愤不平。 怀着爱心吃蔬菜 《神鵰侠侣》里,似乎每个女子都会"一见杨过误终生"。完颜萍倒是个例外。书里没有详细写她有杨过有什么感情纠葛,但从她愿意让杨过亲眼皮来看,她是钟情于杨过的。只是这人明智,知道杨过痴恋的只是小龙女,自己便不抱什么幻想,干脆嫁了喜欢自己的武修文算了。武修文当然跟杨过不能比,但一鸟在手,好过百鸟在林。总比公孙绿萼为杨过而死,程英、陆无双一世孤单,郭襄手创峨嵋要好得多。 另一个相似的例子是《绝代双骄》的铁萍姑。她喜欢的本来是小鱼儿,为了救他,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叛逃移花宫。但因一个意外,她被江玉郎诱骗失身。江玉郎这个无耻卑鄙的傢伙,对她只是玩弄和利用,使她受尽了侮辱和苦楚。还好,她后来遇到了胡药师,两个人在患难中相识,又是同病相怜,便产生了感情。胡药师虽然比铁萍姑要大二十多岁,"但铁萍姑这朵已饱受摧残的鲜花,正需要一个年纪较大的男人细心呵护。年纪大的男人娶了年轻的妻子,总是会爱极生畏的,更绝不会因为铁萍姑不幸的往事而看不起她。"所以,"小鱼儿想到铁萍姑所受的苦 还有萧红。这位近代文学史上的奇女子结识萧军时,正怀着孕,挺着肚子,穷困潦倒,被困旅店。会有哪个男人对她产生爱慕之心呢?萧军接纳了她,恐怕也不是因为爱她这个人,而是爱她的才华,跟她在一起时还不忘去招惹别人就是个证明。而且萧军那时在乡下已经有了原配夫人,虽然已有分手之意,但毕竟还不是自由之身;而且萧军那时也在落魄之中,并不比萧红好多少。两个人在一起衣食无着,萧红终日衣衫褴褛,饥寒交迫为门外的"列巴圈"而垂涎不已。而就是这样一份可怜惨澹的爱情,在萧红,也是弥足珍贵的。看萧红的文章,她在家等待"三郎"终于进门时,她和"三郎"共吃一块黑面包时,她和"三郎"用仅有的硬币买了两块糖分享时,她是快乐的。
第15页 像飢饿的人需要食物一样,我们总是需要爱情的。我们总是容易把爱情想得至善至美,而现实中的爱情却往往是不尽如人意,甚至是,千疮百孔的。我们都只是滚滚红尘中的俗人,我们的爱情往往也是世俗和卑微的,没有多少浪漫和传奇可言。我们渴望的爱情是满汉全席,但真正能到手的,可能只是窝头咸菜。你要不想饿肚子,就只能把它吃下去。 这时候可以阿q一下:没有满汉全席,窝头咸菜也是好的。毕竟能吃到满汉全席的人寥寥无几,毕竟还有许多人饿着肚子。而且,有人做过研究,幸福这东西,与拥有多少并不成正比,甚至在超过了一定限度后,拥有越多幸福感反而越少。吃满汉全席的老佛爷慈禧,未必比吃窝头咸菜的普通群众胃口好。《圣经》里早就说过了:"怀着爱心吃蔬菜,会比怀着怨恨吃牛肉香得多。" 怕的就是,你吃着蔬菜,想着牛肉,总是愤愤不平。那就彻底完了。 而真实的人生,往往,不是这个样子的。 人民需要大团圆 也许再不会有哪一部武侠小说的结尾,能像《雪山飞狐》一样让人记挂了。胡斐与苗人凤在悬崖边决斗,那生死攸关的最后一刀到底噼下去没有,成为一个难以确定的谜样结局。金庸在《雪山》后记中说,他自己无事时,曾想出了七八种结局玩味,可惜他就是不写出来,让人心痒难忍。 与《雪山》相比,《神鵰侠侣》的结尾就要庸常和逊色许多。当冰清玉洁的小龙女被尹志平姦污,杨过被郭芙砍断一条胳膊,小龙女中毒不治,纵身跳下悬崖,留下谜语一般的十六年时,也许小说就该在这里结束了。在人生悲剧一步步展开,终于到达高潮时收场,将会收到震憾人心的效果,远比大团圆要好得多。从文学角度来看,《神鵰》后八回可以说完全是画蛇添足。但金庸在写《神鵰》时,正是《明报》初创、惨澹经营的时期,他写武侠小说在《明报》上连载,是为了吸引读者,扩大发行量。倪匡所说一针见血:"若是小龙女忽然从此不见,杨过凄凄凉凉,郁郁终生,寂寞人世,只怕读者一怒之下,再也不看《明报》。"为了迎合读者的需要,金庸不能停止,只能违心地写下去,写一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以免失去读者。 华罗庚说,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武侠小说的结尾,总是以大团圆居多。作为市井男女,总是需要消遣、娱乐和趣味。人生中的不如意已经够多了,在童话中何必也要出现那样悲苦的结局呢!我们需要在阅读中得到快感,需要在童话中暂时忘掉残酷冰冷的现实。《神鵰侠侣》提供了人世间可望而不可及的生死不渝的乌托邦。从这一点来说,它又是成功的。 包括你我在内的,占据了社会结构绝大多数比例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都需要大团圆的结局。是的,我们总是有着这样美好的愿望:真可以战胜假,善可以降服恶,平淡可以敌过喧嚣浮华,爱情可以抵挡岁月侵蚀,正义可以得到申张,真相可以大白于天下,丑小鸭最后可以变成白天鹅,灰姑娘能穿上水晶鞋成为公主,弱者忍辱负重成为英雄人物,才子佳人历尽磨难结为神仙眷属…… 而真实的人生,往往,不是这个样子的。 难,想到江玉郎对她的负心,此刻也不禁暗暗替她欢喜。"直到你发白齿稀,还会把你当成手心里的宝。 爱上温情男人 南兰原本是金面佛苗人凤的妻子。苗人凤先救了她,她又救了苗人凤,两人算是患难夫妻。但南兰是官家的千金小姐,苗人凤却是出身贫家的江湖豪客。南兰需要温柔体贴,要男人风雅斯文、懂得女人的小性儿,要男人会说笑,会调情……苗人凤却是天性沉默寡言,整天板着脸,妻子想要的一切,他都没有。后来,南兰遇上了田归农,这是一个风雅斯文的男人,"没一句话不在讨人欢喜,没一个眼色不是软绵绵的教人想起了就会心跳"。最终,南兰下定决心跟田归农私奔,"丈夫、女儿、家园、名声……一切全别了,她要温柔的爱,要热情。"苗人凤空有一身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武功,却没能守卫自己的爱情。(《飞狐外传》) 抛开前因后果、正邪善恶不说,田归农倒真是容易讨女人喜欢。此人若是在现实中,必定是个怜香惜玉的温情男人。他对女性心理十分了解,善于对女人体贴入微,善于在细节上打动女人。坐车时,他会体贴地替你拉开车门。你的背包里,他会悄悄地放上几块你喜欢的巧克力。他清楚你的口味,和你一起吃饭点的全是你爱吃的菜。他从来不会勉强你,陪你选购物品时显得比你还有耐心。天气变冷,他会发来简讯:"天冷,加衣。"你若生了病,他会给你端汤送药,任劳任怨。中午才见过面,晚上他就会在qq里含情脉脉地说"我很想你"。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候他会打来电话:"没有什么事,只是忽然想听听你的声音"。至于下雨送伞、情人节送花、生日时送蛋糕,那更是小菜一碟。做女人的,被人当成宝贝一样呵护,怎能不心动? 相形之下,苗人凤就乏味得很。他坚硬粗糙,整天紧绷着脸,不轻易暴露感情,一声不吭像个闷葫芦。他的心中即使有爱,却缺乏爱的能力,不会表达出来,根本就是情商低下,整一段不解风情的木头,怎不让人失望而心生怨恨?做男人做到这份上,真是无趣之至。--南兰选择田归农,是可以理解并值得同情的。
第16页 曾有人写文章:帅男人、有钱男人和温情男人,你选择哪一个? 帅男人容易花心,而且历经岁月涤荡,终会大腹便便、秃头稀发。 有钱男人容易变坏,而且,再多的钱财也排遣不掉你的许多的烦忧。 最好的选择,是温情男人。他会细心地呵护你,温柔体贴地对待你,宠你,爱你,直到你发白齿稀,还会把你当成手心里的宝。 渴望被关爱、被呵护,渴望温情和爱意,是每一个女人的天性。 爱上温情男人的烦恼 所有的选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爱上温情男人,也会有许多烦恼。 温情男人的温情,往往不是只对你一个。要和温情男人共度一生,你就得忍受他和别的女人说不清道不明的亲密关系。你得时刻小心他抵挡不了诱惑,移情别恋。对于一个受女人欢迎的温情男人来说,这种诱惑实在太多了。 《天龙八部》里的段誉,到处都有好妹妹,你若是他的爱人,你受得了吗? 跟温情男人交往,往往因误会而遭遇尴尬。有些天生细緻、情感丰富温柔的男人,对人的温柔体贴和细心呵护,其实只是一种习惯,就像见面时客气地打个招呼那样自然。你很难辨别,他向你表达的到底是发自内心的爱,还是礼貌和怜香惜玉的天性。有很可能,你会遭遇这样的尴尬:不经意之间,你已芳心暗属,而他却并无特别心思,彻头彻尾清白无辜。还是以段誉为例,他除了对王语嫣十分痴情外,对其他几个女子大概都算不上是爱,只是习惯性温情,算不上特别有企图。但他的眼神和话语和动作,总会让人误解。到了最后,人家都爱上他了,他也就糊里糊涂都娶了回家算了,反正当时一夫多妻是合法的。小说中可以这样和稀泥,在现实中,该如何处置才好? 就更不要提混迹在温情男人中的花心男人了。他们很了解女人的心思,很会投女人所好,轻易得手后,然后又极有可能轻易抛掉。至于像《飞狐外传》里的田归农那样居心叵测的男人,为了宝藏财富去勾引别人的老婆,就更是卑劣,不值一提了。别说田归农是个特例,现实中,骗财骗色的男人,也不是没有的…… 尽管如此,如果我是女人,我还是会选择温情男人。毕竟,渴望被关爱、被呵护,渴望温情和爱意,是每一个女人的天性。在我国历史悠久的男尊女卑文化传统下,主流男人就是苗人凤或者高仓健那种整天绷着脸的"酷男"。男人们大都不了解、也不愿意去了解女人的心思和需求。跟这种不解风情的木头一起过日子,有什么意思呀……还不如死了算了…… 温情男人在我国,实在是一种稀缺品。要是碰上了,轻易放过岂不是太可惜? 至于和温情男人交往的风险…… 管他呢,干什么事没有风险呢? 为了自己的终身幸福赌上一把,输了也心甘! 这生死攸关的最后一刀,到底该怎样--噼下去? 胡斐的心情 爱也许并一定是惟一的。同时爱上两个人,同时被两人爱上,这种事,古代有,现代也有;书里有,现实中也有;男人有,女人也有。 古时候,男人遇到这种事比较好解决。那时可以有三妻四妾,同时爱两个人,大不了都娶回家好了。娥皇女英两姐妹共事一夫,感情应该也是很不错的:夫君远去不归,二人整日思念流泪,所以才有了"湘妃竹"。高鄂续写《红楼梦》,硬是要扭曲曹雪芹的原意,让贾宝玉"兰桂齐芳",可见这种事在当时很平常。至于韦小宝这个市井小混混,居然娶了七个老婆,真是好本事。在那时做一个男人,实在是太幸福了。逝者如斯,现代男人,只有羡慕的份儿。 而作为女人就比较不爽,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除了做皇帝的武则天外,我还从未见过妥善解决的个案。《笑林广记》里"东家食,西家宿"只不过是个笑话。而在桃花岛上,郭芙与武敦儒、武修文兄弟朝夕相处,渐生情愫,却因一直无法在两人之间做出选择,最后竟然弄到亲兄弟要以性命相拼去争取爱情。电影《周渔的火车》里,巩俐演的女主角一直在陈青和张强之间摇摆,总是乘着火车在两个城市之间往返,火车似乎成了她心灵栖息的地方,没有尽头,没有结局…… . 林长治在《沙僧日记》里说:"爱情,就是上辈子欠下的情债,这辈子来还。"那么同时爱两个人,必是前世不修,挥霍无度,欠下的债太多,这辈子註定要受苦受难。 要在两个人之间做出选择,实在太难,太难。思前想后,总是不能两全。当事人大多宁愿像南宋王朝一样苟活偏安,能拖一天算一天。 心灵不是天平,爱情更无法计量轻重。何去何从,何取何弃,往往只是存乎一心。但无论选择哪一个,都难得有快乐,都会有后悔;无论放弃哪一个,都必定有心痛,必定有内疚。 正是当年,悬崖畔,胡斐的心情: 这生死攸关的最后一刀,到底该怎样 --噼下去? 他有一段时光不属于自己,他有一些秘密把自己排斥在外。 从前 我读《飞狐外传》在先,读《雪山飞狐》在后,所以在读到胡斐与苗若兰一见钟情的章节时,是很有点奇怪的。因为在此前,胡斐已经对袁紫衣痴爱至深,又有义妹程灵素情深义重为他而死(见《飞狐外传》),以常理推之,袁、程二位必会驻在他心中,再也难以忘记。但在《雪山飞狐》里,胡斐在遇到苗若兰时,根本就没有想到袁和程,太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了。
第17页 直到全书读完,才发现金庸在该书后记中专门做了解释:"《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虽有关连,然而是两部各自独立的小说,所以内容并不强求一致……事实上,《雪山飞狐》撰写在先,当时作者心中,也从来没有出现袁紫衣和程灵素那两个人物。" 哦,这就是说,《飞狐外传》里的胡斐,跟《雪山飞狐》里的胡斐不是一个人物。在《雪山飞狐》里,胡斐是没有从前的。遇到苗若兰之前,他的感情经历是一张白纸,等着苗若兰来任意挥洒涂抹。何其干净省事耳。 这时就发现小说的好处了。在现实中,哪有可能把从前一笔抹掉? 他还保留着和旧情人的来往信件。 他的一些习惯动作和语气,应该是旧情人培养出来的。 他拒绝和你一起去某几处地方,因为他和旧情人曾经在那里约会。 他跟你甜言蜜语卿卿我我时,你总怀疑他是不是也这样对旧情人做过。 甚至在亲密接触时,你会怀疑他有没有把你和从前那个人做比较。 一个有从前的爱人,就像是一面老墙壁,尽管已经新刷了墙漆,看上去焕然一新了,但你总知道,这墙上有些地方是钉过钉子的,有些地方是裂过缝的,有些地方是被雨淋过的,有些地方是沾过污渍的,有些地方甚至还被老鼠打过洞。你就是看不到它们,它们也都还存在着。 爱总是自私的。多么希望,爱人完完全全属于自己。但是,他有从前。也就是说,他有一段时光不属于自己,他有一些秘密把自己排斥在外。 他的从前,真是让人烦恼,让人抓狂。 我们被爱情击中后,受的都是内伤。 爱情内伤 武侠小说里常常提到"内伤"这个词。所谓内伤,按小说家的说法,就是练内功时走火入魔,或是被内家高手击中,导致五脏六腑及经络受损。前者如《飞狐外传》里的西岳华拳门的姬老三,便因所练的功夫过于刚狠,又急于求成,导致走火入魔,双足瘫痪。后者就多了,《射鵰英雄传》里的洪七公、郭靖、黄蓉都曾被人击中,受了内伤。《碧血剑》里,神拳无敌归辛树的儿子生下来就有内伤,那是因为在胎里被归老爷子打了一拳的缘故,应该归到后者。 欲治疗内伤,大概有三种办法:一是以千年灵芝、成形何首乌、天山雪莲、朱睛冰蟾之类配药内服。二是请高手以内功为已疗伤。第三种方法,自己运功治疗,不过一般需要有人在旁护法,或者辅助治疗,否则易生凶险。最常见的是第二种。影视剧中经典疗伤镜头是:受伤之人双腿盘膝而坐,后面一人双手按在他的背部,两人均满脸狰狞做运功状,最后受伤之人喷出一团血雾,顿时痊癒。这已经成为俗之又俗的套路,常被人诟病和取笑了。 一般来说,受内伤的人,外表没有什么明显症状,但与血肉模糊、惨不忍睹的外伤比较起来,内伤显然要严重得多。我的理解是,内伤就像一棵树被伤了根部,从上面看还是枝繁叶茂,但会逐步枯萎死亡,最是凶险。相形而言,枝叶或是树干折断(相当于外伤),倒还不算大碍。 张小娴曾经说:面色惨白的少年,失恋后拿刀片割腕,受的是外伤。而成年人失恋,受的却是内伤。 是的,我们被爱情击中后,受的都是内伤。外表完好无损,没有青紫,没有伤痕,没有流血;但内部却是支离破碎,零落一地,不可收拾。 我们都已不再是少年,可以展览自己血淋淋的伤口,像个乞丐一样博取别人的同情。我们必须维持表面上的风度,不动声色,甚至照样微笑。只是,痛在心里。痛彻骨髓。 要治癒爱情内伤,基本很难。 我们找不到灵丹妙药,也没有人可以运功帮我们治疗。只有自医。而自医,也没有《九阴真经》之类的秘笈。 有人开出药方:要治癒爱情内伤,需要一场新的爱情; 也有人说:时间是一味万能良药,只有它,才能治癒一切。 但受过爱情内伤的人都知道,爱情内伤很难彻底治癒,多多少少总要留下些后遗症。 总有那么一块伤口不肯癒合。它隐藏在内心最深处,最柔软,最脆弱,最怕疼,需要小心守护。 即使是自己,也不敢稍有触碰。 一碰就会流血,就是,撕心裂肺的痛。 我不要你对我刻骨铭心,只要你和我牵手偕老。 刻骨铭心还是牵手偕老 有两种方式,可以让爱人--你爱的人,爱你的人,或是合二为一的人--对你刻骨铭心,终生难忘。 一种,是为他而死;另一种,是永远离开。 前者如《飞狐外传》里的程灵素。胡斐中了三大剧毒,无药可医。她以口吸出剧毒,救了胡斐一命,自己却中毒身亡。如此深情厚意,谁能无动于衷? 后者如《倚天屠龙记》里的小昭。她为了救张无忌,被迫回波斯去当圣女教主。不要说我们,就连金庸也这样说:"在我心中,最爱小昭。只可惜不能让她跟张无忌在一起,想起来常常有些惆怅。"离别是一把利刃,会在爱人心上留下最深 假设一下,如果没有死亡,也没有离开,而是一直厮守在爱人身边,又会如何?--程灵素明明知道,胡斐心中有个袁紫衣;她对胡斐一往情深,胡斐却只把她当妹子看待。张无忌倒是爱小昭的,只是他身边另有赵敏、周芷若、殷离多个女子。无法得到的爱,无法得到完全的爱,时间长了,即使不会生出仇恨,却也难免会生出怨意、生出醋意、生出失落、生出伤心。
第18页 即便是他只爱你一个,你也会有一个最强大、最难抗衡的情敌:时间。科学家说,所谓爱情,其实是苯多胺类的物质起作用。和爱人在一起时,这种物质就会被大脑内某个腺体分泌出来,使人有安定、舒适、愉悦、兴奋的感觉。但这类物质并不是无限量生产的。通常情况下,两个人在一起两三年后,体内就不再分泌苯多胺了,爱情也就走到了尽头。--难怪爱情经典中总是在反覆吟唱着死亡和离开,那是因为爱情太短暂,无法永恒啊。而死亡和离开,就像化学实验室里的福马林,在爱情最灿烂的时候把它浸泡进去成为标本。只有标本,才会永远美丽。 其实我一直是很清醒的,我的爱人。即使是情爱如火,将我燃为轻烟和灰烬之时,我也会不无悲凉地想到,爱情不会永远这般激情浪漫。它必将如茶,在岁月的浸泡下越来越淡,最终如水。 可是,我是这样爱你,尽管知道前途黯淡,却还是要鼓起勇气,孤注一掷地想和你牵手偕老。我是这样爱你啊,这样悲观,这样绝望,这样无药可医。 或者我们会永远相爱,像一段传说或是神话;或者爱情最终会转化成亲情,或是习惯;或者我们也会争争吵吵互相伤害,像尘世中的大多数爱人一样俗不可耐。俗就俗了吧。我不要你对我刻骨铭心,只要你和我牵手偕老。 把爱人看得比自己的一切都重要。 爱得像个男人 我曾经十分崇拜成龙,现在却越来越瞧不起他。 成龙之妻林凤娇,曾是台湾影坛上与林青霞平分秋色的电影明星。恋上成龙后,甘心隐退,做了二十多年的"黑市夫人",成龙却一直说自己是未婚。想想这是为了演艺事业,也还罢了。但后来亚姐吴绮莉怀了"龙种"的消息曝光后,成龙先是坚不承认,后来无可抵赖向公众道歉时,却又来了一句"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是语一出,天下譁然,我也开始在心里看轻他了。四年多来,成龙对"小龙女"根本是不管不问,吴绮莉一个人辛辛苦苦,把孩子养大,而且一向低调,对成龙绝口不提。而成龙前不久在美国为新片宣传时,居然又自爆猛料,说是自己当年是被吴绮莉"设计"的,是因酒醉而遭吴陷害,因此对吴和小孩都不想负责。 --天哪,我真服了成龙了:爆出婚外情倒还罢了,居然还觉得自己委屈,居然还弄出"酒后失身"这个搞笑的理由来(有人为此专门做过论证,说男人真的酒醉到神智不清时,是根本不可能再犯什么错误的),并以此为由拒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藉此炒作自己、宣传新片的嫌疑(起码吴绮莉是这样认为的)--这还是我一直崇拜的成龙吗?这还算个男人吗? 忽然想起《飞狐外传》里的徐诤来了。 徐诤娶马春花时,马春花已经怀了别人的孩子,徐诤是心知肚明。这对常人来说,可谓奇耻大辱。但徐诤那样一条粗豪卤莽、直肠直肚的一条汉子,却并没有因此对马春花有半点不好,仍是依顺容让、言听计从。徐诤最终伤在商宝震手下,在弥留之际,胡斐问他:"徐大哥,你有什么未了之事,兄弟给你办去。"徐铮却只是"望望妻子,望望商宝震"--他一定以为,那两个孪生孩子的父亲是商宝震吧?当日在商家堡,他就曾误认为马春花和商宝震有私情。商宝震虽然伤了他,但如果让胡斐为他报仇,杀了商宝震,马春花又该伤心了。所以,他只能"苦笑了一下",道:"没有。"那是不要胡斐为他报仇了。 尽管明知自己头上戴着绿帽子,对爱人却仍是那样的敬重包容,爱恋呵护。到了最后,自己因此伤重不治,却还是在为她打算,不愿对她有任何伤害,痴情如斯,真是让人动容。 的刻痕,永难磨灭。  成龙是现实中影视界的老大,徐诤在武侠小说中也只是个配角;成龙塑造了许多正直勇敢、铁骨铮铮、侠胆柔情的英雄人物,徐诤却只是个武艺不高、遇事冲动、粗鲁莽撞的江湖汉子;但成龙对爱人是一味的自私自利,徐诤却把爱人看得比自己的一切都重要。 到底谁爱得像个男人? 你说呢? 哄女人开心,是一个优秀男人必备的基本素质之一。 女人的问题 女人提的问题,常常会让男人头大如斗,目瞪口呆,趁底变成白痴。 比如那个很经典的问题:"如果我和你妈同时掉到河里,你会先去救谁?" 这是一个两难,无论你选择前者还是后者,都不够妥当。实在是让人头疼。 我们来看看《飞狐外传》里的胡斐是怎样应答类似问题的。 程灵素问:"大哥,等会如果走不脱,你救我呢?还是救马姑娘?" 胡斐先是回答:"两个都救。" 这个答案自然不能让程灵素满意,程灵素便进一步限定条件:"我是问你,倘若只能救出一个,另一个非死不可,你便救谁?" 好个胡斐,只见他略一沉吟,说:"我救马姑娘!和你同死!" --高!实在是高!救马姑娘,不失于义;陪着程灵素同死,又不失于情。这个回答实在是妙极,难怪"程录素转过头来,低低叫了声大哥!伸手握住了他的手。"那自是心满意足,十分感动了。 好,现在我们可以参考胡斐的答案,回答上面那个经典问题了:"我救我妈!和你同死!"
第19页 如果这个答案还不能让她满意,你可以另有妙答:"我明天就去教我妈游泳。"所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此答案就从根本上避免了让你陷于两难境地的可能。我想出这个答案后,暗自得意了许久,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聪明了,这个答案简直是可以作为秘笈拿出来卖银子的。 古人云:宜未雨而绸缪,勿临渴而掘井。一个聪明的男人,应该平时多揣摩女人的心思,假设她可能提出哪些暗藏杀机的问题来,然后运用顶级智慧,制定出一个可以让她心情舒畅、欢呼雀跃的答案。须知,哄女人开心,是一个优秀男人必备的基本素质之一,是维护爱情和家庭安定团结大局的有效手段。不会哄女人的男人,你就等着享受饿肚子、睡沙发、跪键盘、灌辣椒水、上老虎凳等待遇吧。 课后,留几道练习题,下次公布参考答案: 1、你比较喜欢我的身体?还是我的灵魂? 2、你是过去比较爱我?还是现在比较爱我? 3、我穿这件衣服好看?还是穿那件好看? 4、我们是下馆子呢?还是逛超市? 5、自命题,不少于20道。 倒是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们常常幻想可以复选。 复选的可能 上次我们说到,女人的问题常常让男人头大如斗,彻底傻掉,需要运用顶级智慧,小心应对。最后,留了几道课后题供大家练习。现在就来公布一下参考答案: 1、你比较喜欢我的身体?还是我的灵魂? 答案:参考沈从文给张允和的情书:"我爱你的身体,也爱你的灵魂。" 2、你是过去比较爱我?还是现在比较爱我? 答案:"亲爱的,我过去很爱你,现在更爱你。将来,会比现在更更爱你!" 3、我穿这件衣服好看?还是穿那件好看? 答案:"你穿什么衣服都好看。"附耳小声道:"不穿衣服更好看。"然后对服务员说:"两件都买了。" 4、我们是下馆子呢?还是逛超市? 答案:"我们先下馆子,再去逛超市。" 请注意,以上四个问题,表面上风平浪静,其实是暗流汹涌深藏杀机。这些都是两难选择,无论你如何回答,都会落入陷阱,都不会让女人满意,都会给自己带来跪搓衣板的可能。而我所给出的参考答案,其奥妙就在于,把一个表面上非a即b的单项选择题,化为一项多项选择题。把单选变成复选,把两难选择化为两易共存,就皆大欢喜了。 有时候,真是觉得男人们有点太笨了。怎么就那么单纯呢?怎么就想不起复选的可能呢?脑子就是一根筋,就是一条死胡同走到底,这样怎能让女人满意? 倒是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们常常幻想可以复选。当他同时爱上几个女子,或是同时被几个女子爱上,这时就常常幻想可以都娶了回家,享尽齐人之福。《倚天屠龙记》里,张无忌在船上做梦,就一傢伙把赵敏、周芷若、小昭、殷离全部娶了做媳妇。《鹿鼎记》里的韦小宝更是穷凶极恶,干脆一口气娶了七个老婆。相形之下,倒是《天龙八部》里的段誉逊色得多,这小子当了大理国的皇帝,好像也不过才娶了三个而已…… 该复选的时候他笨得要死,不知道复选;不该复选的时候他却想入非非,幻想大小通吃。男人啊,男人,真是让女人生气,让女人郁闷之极。 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总是发生在灾难来时。 倾船倾城 《倚天屠龙记》里,张翠山与殷素素互有爱恋相悦之情,张却因自己是武当派名门弟子,对方是天鹰教的"邪教女魔头",一直提醒自己不要自堕魔障,和她有什么牵缠。后来两人被谢逊胁迫出海,遇上海啸,船只将倾。生死关头,两人才真情流露,相互发誓天上地下,人间海底,都要永远在一起。 张翠山与殷素素原本正邪殊途,势不两立,绝不可能有发展什么儿女私情的。幸亏有了那场海啸。海啸竟然扮演了创造者的角色,它制造了死亡,却成全了他们的爱情。难怪"两人相偎相依,心中都反而感谢这场海啸"。 想起张爱玲的小说。白流苏到香港后,与范柳原的爱情角力差点令她无法招架。两个人都是太精刮的人,算盘打得太精细了,始终不肯冒失。后来香港适起战乱,成千上万的人死去,他们只道是没命了,却还活着。那时两人才觉得彼此的重要:"别的她不知道,在这一剎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香港的沦陷,促成了他们的婚姻。 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总是发生在灾难来时。总是要到了最后关头,到了生命受到威胁之时,我们才可能放下门户之见、道德规范、身份地位、利益冲突等等一切包袱,投入地爱恋一次。船只将倾、城池沦陷、战火漫延、霍乱及sars肆虐,身处极度危险之中,一切都朝不保夕了,平时看重的那些还有什么用呢,平时追逐的那些还有什么用呢,能握在手里的,只有爱情了。 下面是一个有点俗套的网络时代的爱情故事。他们位于两个不同的城市,在网上相识,渐渐心动。但他有妻有子,有一份比较不错的职业,算是小有前途,犹豫再三,终捨不得放弃;她则是好人家女儿,一世清白,不愿背负"第三者"的坏名声。两个人就这样患得患失,犹豫不决,若即若离,难以再进一步,却又捨不得分开。
第20页 太平年月,没有什么动乱灾难,来成全他们了。 只要一个不为人知的小岛,只要能容下两个人便好。 让爱悄悄绽放 --如果他们最终没有离开那座岛,岂不是远离了红尘的纷扰,在世外桃源做他们的神仙眷属? 张翠山与殷素素本来在冰火岛上过得好好的。两人虽一为武当派名门弟子,一为天鹰教的"邪教女魔头",但这冰火岛上并无他人,没了正邪之争,两人可以倾心相爱。直到后来,无岂长大后,他们决心回到中土。没想到,诸般磨难由此纷沓而来:金毛狮王谢逊的所在,屠龙刀的下落,张翠山师弟殷梨亭的伤残,镖头都大锦灭门惨案,都成为无法解开的死结,张翠山和殷素素因此先后自杀身亡(《倚天屠龙记》)。 想起前苏联电影《第四十一》,那也是一个十分惨痛的故事:女红军玛留特卡是个神枪手,在战场上已经击毙了四十个敌人。上级派她乘船押送白军俘虏戈沃鲁哈?奥特洛克中尉到司令部去审问,不料在海中遇上风暴,其他人都已遇难,只有他们两个漂流到一个孤岛上。在岛上,他们从社会人还原到自然人,从敌人还原为男人女人,悉心相爱。但后来,一条白匪船出现了,中尉兴奋地向船奔去,玛留特卡本能地想起了自己的职责,她喝令中尉站住,中尉还是跑着;她举起了枪,一声枪响,中尉倒下了。玛留特卡喃喃道:"第四十一个。"然后痛哭失声。 如果没有那条船经过呢?两个相爱的人,也许会在岛上幸福快乐地过上一生吧? 岛很小,爱情却可以蓬勃生长,枝繁叶茂;外面的世界很大,爱情却无处容身。从理论上说,爱情只是两个人的事,只是两情相悦彼此欢喜;但事实上,爱情总要面对许多东西:正邪之分、价值观念、信仰理想、道德规范、人际关系、物质条件,无论哪一项,都是爱情所难以抵挡的。爱太脆弱,太无助,太无力。爱在现实面前,常常是无奈的。 我在爱着。亲爱的,我只是个卑微的俗人,我不要辽阔的天空,不要世人瞩目的荣耀,只要一个不为人知的小岛,只要能容下两个人便好。让我们紧密依偎。让爱情悄悄绽放。 在心爱的男人身上留下一个齿痕,多有创意。 因爱留痕 几个人一起桑拿,无意中看到某位朋友肩头有个牙印。问起时,他很有点不好意思,说是女朋友给咬的。我们都惊而且笑:"你女朋友那么凶啊?是不是你们打架,她打不过你,就咬你?"他一本正经地辩解道:"不是不是,她说要给我盖上个公章,标明版权所有,他人未经允许,不得侵犯。"越说越让人忍俊不禁了。 想起《倚天屠龙记》。张无忌曾在殷离手背上咬了一口,留下齿痕。数年后,殷离仍是对无忌念念不忘。赵敏得知,便也在无忌手背上狠狠咬了一口,又涂上"去腐消肌膏",要让牙齿印儿烂得深些,好让无忌一辈子忘不了她。 在心爱的男人身上留下一个齿痕,多有创意。相比较起来,山盟海誓说出口就无法留住--除非你用录音机;送他领带、皮带、手錶、照片之类,说不定会丢,不丢也会旧,而且也不可能时时带在身边,比如他洗澡之时。只有齿痕,这爱的烙印,他必须随身携带,永远不会离开,永远不会褪去。齿痕会时时提醒他,你在爱他,他属于你。你不在他身边时,齿痕会让他温柔地想起你。他遇到诱惑时,齿痕会提醒他已身有所属。即使有一天会分手,也要让他对你终生难忘。还有,如果他是个花心男人,那就给他制造点麻烦,看他怎么跟另外的女人解释。女人们都这样做,处处留情的男人就有点狼狈了:带着浑身齿痕,怎么在情场里混啊。当然他可以藉口怕疼,不许你咬他,不过那就值得让人怀疑了。 男人在女人身上留下齿痕,则有点不大合适。张无忌咬殷离,是因为殷离硬要带张无忌到去灵蛇岛,张无忌又打不过她,只好张口便咬,并非是因爱留痕。男人咬女人,多多少少总有点虐待的倾向。不过女人肌肤娇嫩,亲吻时不小心也就会留下印记。陈忠实的《蓝袍先生》,男主角与女主角相恋,情热如火,多次在她脖子上留下瘀血的吻痕,这女人不得不经常围上一条围巾。想像一下在大庭广众之下,这男人看到这条围巾时的心情吧…… 要在爱里做出选择,太让人痛苦。 只能和一个人偕老 从灵蛇岛回来,张无忌和赵敏、周芷若、殷离、小昭一同乘船于海。张无忌睡着了,做了一个好梦:"梦见自己娶了赵敏,又娶了周芷若。殷离浮肿的相貌也变得美了,和小昭一起也都嫁了自己。" 按弗罗伊德的理论,梦境反映的是一个人的潜意识。张无忌跟这四位女子都有感情,觉得四个人都很好,捨不得和她们分离。而且,"这四位姑娘个个对我情深意重,我如何自处才好?不论我和哪一个成亲,定会大伤其余三人之心。"在他的潜意识里,其实已有了尽享齐人之福的念头,在睡梦中便成为事实。醒来之后,"脑海中依稀还存留着梦中带来的温馨甜意。" 四女同舟何所望?张无忌内心的愿望是四女通吃,但理性要求只能择一而取。最终,金庸替他做了合理安排,把他跟赵敏配成了一对儿。 对于爱情,我们往往有一种近于洁癖的幻想:一生只爱一个人,偕手共老。事实上,现实中少有这样干净利落、了无枝蔓的爱情。我们可能会先后甚至同时爱上n个人,也被n个人所爱;但遗憾的是,因道德、法律等方面的约束,我们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人,只能和一个人偕老。
第21页 武侠小说里的主角,自会有作者替他安排好一切,给他一个花好月圆的结局。而我们,只能靠自己。要在爱里做出选择,太让人痛苦。我们往往是左右为难,难以取捨。 没有办法啊,我们不可能做出一架天平,将候选对象逐一称量后,择优录取。我们只能做到,选择了以后,就不要再有其他想法,不要后悔。用全部真心去对待你的选择,好好爱他(她)。 是谁,给我们安排下这么多悲欢离合呢? 上天自有安排 张无忌此人,多的是没有原则的善良和博爱,缺乏决断的能力和勇气。要让他自己决定娶谁不娶谁是困难的。 "这四个姑娘个个对我情深爱重,我如何自处才好?不论我和哪一个成亲,定会大伤其余三人之心。"婆婆妈妈拖泥带水,让人气闷之至。到了最后,"似乎他对赵敏爱的最深,最后对周芷若也这般说了,但在他内心深处,到底爱哪一个姑娘更加多些?恐怕他自己也不知道。" 金庸便只好藉助外力来拆散他与四女之间的纠葛:首先安排小昭为了救他,被迫跟波斯明教回国做圣处女,与他生离死别;然后安排周芷若害死殷离、陷害赵敏、出卖谢逊,从道义上被out出局;殷离出于对儿时记忆的变态怀恋,离开现实中的张无岂,去寻找那个已经不复存在的记忆中的张无岂--老实说,我觉得这一理由过于牵强奇怪了,嘿嘿。至此,三人相继退场,只余下赵敏一位种子选手。一切都顺理成章,张无忌已别无选择--也不用再为选择为难了。 我忽然想起了一部小说:《上天自有安排》。这部小说的作者是述平,发表于1995年。讲述了周健与学校里的同事小刘相互喜欢,周健约会小刘,小刘未能赴约。就在那天,有人给周健介绍了个女医生。在周健跟医生的婚礼上,小刘说自己那天其实去周健家了,"在外面走了好几圈儿,就是没敢进去。"周健则含泪说:"这话你要是提前一天跟我说,我今天就不结婚了。" 有时候我想,爱情或者就是,上天自有安排吧。你结识哪个人,先结识哪个人后结识哪个人,在哪个时候哪个地点结识哪个人,都不是自己可以计划的。你爱不爱哪个人,能不能爱哪个人,往往也不是自己可以把握的。爱情中不可预测、不可把握的东西太多了。是谁,给我们安排下这么多悲欢离合呢? 这世间,原本没有绝对纯净的、毫无功利的爱情。 英雄美女 假设一下,如果张无忌不娶赵敏,那他和谁结婚比较好一些? 小昭已经回了西域,而且做了圣女教主,自然不予考虑。那么,殷离和周芷若之间,谁更合适一些?是不是周芷若? 我估计金庸也是这样想的,所以他才会在《倚天屠龙记》的结尾,弄出了一个不确定的结局:周芷若说张无忌也答应给他做一件事,做什么事?"这时候我还想不到。哪一日你要和赵家妹子拜堂成亲,只怕我便想到了。" 奇怪,我们为什么没有想到殷离呢? 要是把殷离与张无忌配成一对儿,恐怕我们这些读者心里要不舒服了。殷离练那千蛛万毒手,把自己的花容月貌生生毁了,只弄到面目浮肿,整一个丑八怪,把她嫁给张无忌?嘿嘿,太别扭了。便是张无忌自己,在船上做四女同事一夫的美梦,前提条件也是,"殷离浮肿的相貌也变得美了",这样才允许她"和小昭一起也都嫁了自己。"--我忽然想到周星驰的《食神》,那个片子的结尾,莫文蔚演的丑女也是变漂亮了的。 嘿嘿,英雄美女,向来是武侠小说中的套路,试问哪位英雄的老婆或准老婆是无盐之貌?就连他的粉丝,单恋与他的,也一定都得是超级美女,否则会大大有损英雄形象。《飞狐外传》里的程灵素,聪颖过人,又是毒手药王的高足,但却得不到胡斐的爱情,还为他送了命。有人说,根本原因就在于,她长得太普通了(还算不上丑,嘿嘿)。 与武侠小说类似,童话中的套路是王子公主(一定得是美女),传统言情小说里是才子佳人,现实中则多的是富豪(高官)明星--你需要我的才或财或势,我需要你的容貌,很公平合理。 这世间,原本没有绝对纯净的、毫无功利的爱情。 如果你是丑女,那该怎么办? 一、安于现状,找个适合自己的主儿嫁了算了。不要心比天高,做白日梦。 二、做美容手术,变成美女。不过后遗症是有的,去年某位人造美女嫁了夫君后,不是生下了个奇丑的孩子然后离婚了吗? 三、自己努力成为英雄,然后包个帅哥。武则天皇帝是这方面的典型。 四、也说不定,你运气好。你等等看吧,说不定从天上能掉下来个馅饼。 爱一个人,也许不需要理由。但离开一个人,必定要有理由。 总要为离开找个理由 殷离十三岁时在蝴蝶谷初识无忌,争斗中被无忌咬伤手背,单相思便从这一咬开始。后来,化名蛛儿的她与化名曾阿牛的张无忌患难相逢,本来有条件发展为爱侣,她却心系蝴蝶谷中的少年,真情不移。最后,她终于知道阿牛就是无忌,但她却义无反顾地走了,她说她所爱的,是她记忆中的那个是那个倔强凶狠的、咬他打他骂他的少年,而不是眼前这个长大了的、待人仁恕宽厚的张无忌(《倚天屠龙记》)。
第22页 有人分析说,殷离此人,心理多少有点问题。她守着的是一份不肯成长的爱情,出于对儿时记忆的变态怀恋,无法将眼前的无忌与记忆中的无忌叠合起来,只好去寻找那个永远也不可能找到的幻影。我从前是贊同这个论调的,后来年岁渐长,却有了不同想法了。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殷离所说的话,只是在为离开无忌找一个理由,用来说服对方,更主要的,是用来说服自己。她幼时即因父亲纳妾导致母亲郁郁而终,所以对男人三妻四妾极是痛恨。但无忌身边偏偏又有赵敏、周芷若等多个女子,她不可能接受,只有离开。而且,她因为练千蛛万毒手,毁了容貌,想来也是自卑得很。她自然是爱着无忌的,记忆中的那个人,就是身边的这个人,说不爱岂不是太牵强了?要离开他,思来想去,也只能有这么一个理由了。 爱一个人,也许不需要理由。但离开一个人,必定要有理由。殷离的理由太匪夷所思,非常人之可为。平时我们常见的,大至有以下几种:一是爱已成昨,缘尽则散。这种比较明白和直接。二是造化弄人,天意难违,爱你无望。这种比较煽情,并留有后路。三是抓住对方的过失,义愤填膺、理直气壮地离开。这种比较卑鄙,如果不是真的伤心失望的话。四是表白自己是为了对方好,离开自己对方会有更光明的前途,更优秀的爱人。这种比较高尚,但也容易让人觉得虚伪。还有一种,得意洋洋地对人宣称,是自己把对方给甩了。这就比较无聊和虚荣,透着色厉内茬的底子了。 我就知道有这么一对儿:本来恩爱无比如胶似漆,后来突然分手,都公开宣扬是自己把对方给甩了。弄得我想安慰弱者也找不到目标,只有暗自诧异并失笑了。 因为没有后来,她便在我们的想像中完美起来。 在想像中完美 在光明顶上,小昭对张无忌捨命相护;相伴两年,细心贴熨地服侍;最后,为了救张无岂等人性命,迫不得已答应做波斯明教教主,远离中土。(《倚天屠龙记》) 金庸说:"在我心中,最爱小昭。只可惜不能让她跟张无忌在一起,想起来常常有些惆怅。" 惆怅。是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惆怅吧。当初爱过一个人,却因世事纷扰,阴差阳错,最终擦肩而过。时光匆匆,转眼已是多年,那人却仍在心灵深处最隐蔽最柔软的角落,不经意间便会想起。藏在心里的那个人,是我们的最爱,是尘世间最完美的人。 但是,且慢,如果真的和那人共度了一生,又会怎样? 我们终将由浪漫归于现实。柴米油盐,人情世故,量入为出还买房时的贷款;而孩子在最忙乱时到来,于是便开始尿布,奶粉,玩具,睡眠不足眼圈发黑…… 哪还有时间和精力谈爱情?哪有空间容纳爱情?那爱情,在琐事的打磨中,渐渐黯淡无光。激情和浪漫渐渐成为平淡、麻木、厌倦。她渐渐成为唠叨、俗气的妇人,他日益发福、谢顶,而且无可救药的平庸…… 这就是我们占生活绝大多数的俗人的生活。即使在小说中,古怪精灵惹人爱怜的少女黄蓉,后来也成为心思多疑、护女儿短的可厌的中年妇女;赵敏与张无忌婚后情景根本没有描述。在童话书里,写到公主和王子历尽艰难终成眷属后,也只有一句交待:从此,他们过着幸福的生活。但是,你想像一下小昭或是公主满身油烟骂儿女唠叨丈夫在菜市场讨价还价时的情景吧,那样你就会感到庆幸,因为没有后来,她便在我们的想像中完美起来,像我们遥远、神圣而纯洁的初恋一样…… 报上曾有一则消息,说南京一家信息服务中心推出一项"寻找初恋情人"的都市情感服务,每个月有30多单业务,生意出奇火爆,已经帮100多人找到了初恋。不过据说,这些人找到初恋后是失望的居多。 何苦。找到那人之时,往往就是你失去他(她)之时。永远的失去了。 把初恋藏在心里,让那人在想像中完美。或许,这就是上苍给予我们的最妥当的安排。我们就不必逆天行事了。 要使爱情之树长青,就要多投入一些时间和精力在上面。 爱情不是孙悟空 武侠小说中的爱情与现实中的相比,最大的不同点之一,是小说中的主角大都有足够的时间来谈情说爱。 以《倚天屠龙记》里的张无忌为例。此人虽然练成了九阳神功、干坤大挪移以及太极剑等神功,并做到明教教主,却始终没见到他干多少正事,只看到他一天到晚跟赵敏、周芷若,以及小昭和殷离纠缠不清。 网友水至柔说,张无忌不用辛辛苦苦做事,却有花不完的银子,有大把的时间用来谈情说爱,真是让人羡慕啊。 水至柔是京城一家网站的编辑,一个plmm,今年28岁,未婚,也没有男朋友,标准单身。原因是工作太紧张,没时间恋爱。她每天下午两点上班,理论上工作8个小时,但忙完手里的话儿后,往往就到了11点以后了。一般情况下,她这时候还不会马上就关机下线,还要利用单位的电脑再写点稿子,练练html语言之类。it行业最近几年一直不景气,这一行知识更新又快,生存压力这么大,不努力怎么行?等公活私活全都忙完了,回到宿舍再洗洗涮涮,上床睡觉时已经是次日凌晨两点多了。第二天睡醒,中午11点多,起来刷牙洗脸吃饭,然后就又快该上班了。日复一日,哪来的时间和精力去恋爱?
第23页 水至柔不无感慨地说:恋爱是需要时间的。这话是绝对真理,就像人不吃饭会饿、不喝水会渴一样,朴素而正确。爱情不是毛毛雨,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爱情也不是孙悟空,只需受天地真秀,日精月华,便会育成仙胎,"啪"地一声从石头里跳出来。爱情更像一粒种子,需要两个人共同努力,用心血去浇灌它,培育它,然后它才可能发芽,成长,变成参天大树,开出美丽的花朵,结出甜蜜的果实来。 结了婚后,爱情往往会变淡。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大概是以为爱情到此功德圆满,便不再向它投入了。而婚后的琐碎生活,又挤占了爱情的空间和时间。长此以往,爱情便会萎靡、甚至死亡。要使爱情之树长青,就要多投入一些时间和精力在上面。 我们都不是小说中的人物,不可能一天到晚谈情说爱。我们要工作挣钱,要看上司的脸色,要关注柴米油盐,要操心孩子的考试成绩,终日忙忙碌碌。不过,雷锋同志早就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还是能挤出来的。 爱在某种程度上说,其实也是一门需要不断修练、不断进步的能力和技巧。 初恋与嫁衣神功 无事又看《倚天屠龙记》,才发现一个被长期忽略的事实:张无忌的初恋对象不是周芷若,不是殷离,更不是赵敏或小昭,而是那个蛇蝎心肠的朱九真。张无忌对朱九真是情窦初开,一往情深;朱九真对他却只是利用、欺骗和伤害。到后来,张忌与朱九真重逢,"听得朱九真的娇笑之声远远传来,心下只感恼怒,五年多前对她敬若天神,只要她小指头儿指一指,就是要自己上刀山,下油锅,也是毫无犹豫。但今晚相见,不知如何,她对自己的魅力竟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初恋常常以分手为结局,这大概是人生最大的遗憾。除了像张无忌那般上当受骗,以致于深恨初恋对像外,大多数人恐怕都会有这样的梦想:若是能和最初的那个人成为眷属,终身厮守,那该是多么幸福圆满。不过,这事儿很有可能像钱钟书所说的"吃不到的葡萄",我们往往不会想像它酸,而会想像它是分外的甜。真的吃到嘴了,滋味倒也难说。 比如说,我朋友的弟弟和弟媳,就是初恋修成正果的。可惜两个人过得并不是那么尽如人意,经常发生家庭内部战争,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一点小矛盾也能吵得脸红脖子粗,翻脸、动手、分床、冷战是常事,有时甚至弄到闹离婚、寻死觅活的地步,害得我朋友经常要扮演调停、仲裁、救火队员的角色。与之相反,我这朋友和她的爱人,都是曾经沧海后才相遇的,谁都有过从前,都有一段埋在心底难以忘却的故事,却偏偏恩恩爱爱,让人羡慕。 忽然想起古龙的小说《绝代双骄》里的大侠燕南天了。他练的是"嫁衣神功",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这种功夫练成之后,真气就会变得如火焰般猛烈,自己非但不能运用,反而要日日夜夜受它的煎熬,难以忍受,只有将真气内力转注给他人,为他人做嫁衣裳。"嫁衣之名",由此而来。不过,要练这门武功也有秘诀,那就是在练到六七成时,将功力全都毁去,再从头练过。这样,真气的锋棱已被挫去,威力却丝毫末减,练的人等于已将这种功夫练过两次,对这种功夫的性能自然摸得更熟,可以收发由心,运用如意,将之发挥最大的威力。 揭开种种浪漫、传奇、文艺的面纱,爱在某种程度上说,其实也是一门需要不断修炼、不断进步的能力和技巧。初恋有什么好?两个人满脑子的理想主义,总是容易把爱情和婚姻想像得过于美好,却不知道两个人要携手相伴走过一生,除了激情之外,还需要许多其他的东西。就像那"嫁衣神功"一样,最初的恋情往往猛烈、狂暴、难以控制,不小心就是伤痕累累。初恋常常没有结果,原因大概如此。而当再有爱情时,已经从初恋中汲取了经验,懂得了在爱里也需要宽容、忍让、替对方着想,学会了怎样欣赏、赞美和关怀爱人,怎样去维持一段感情。爱,到了这时才渐渐褪去青涩,变得成熟丰盈。 可是,有谁会捨得把初恋仅仅作为获取经验的过程呢?燕南天是遭到意外后内功全毁,才被动地练就神功。我们也都是守着那份无望的爱,尽管鲜血淋漓,也捨不得放手啊。就是现在想起,那段痛苦难耐的日子,那段彻夜难眠的日子,那段如痴如颠的日子,仍是一生中最美好、最刻骨铭心的记忆啊…… 后悔了又有什么用?只会让别人可怜和嘲笑。 不悔二字怎生说 《倚天屠龙记》里,峨嵋派弟子纪晓芙早由父亲做主,许配给武当六侠殷梨亭。但未过门时奉师命下山,遭遇明教光明左使杨逍,失身于他,后来生下一女。而师父灭绝师太得知害她的人是杨逍之后,愿意对她既往不绺,不但让她重返峨嵋,还让她继承自己衣钵作掌门人,条件是要她杀死杨逍。但纪晓芙不为利益所动,宁愿被打死,也不肯加害杨逍。而且,她给女儿起名叫"杨不悔"--对这件事,她说她自己永远也不后悔。 这一段一直被人称道。不过我总是觉得有点怪怪的。 真的没有一点后悔吗?恐怕未必吧? 负了未婚夫,失了好名声,又叛了师门,自毁大好前程,身败名裂,直至送了性命。不悔何来?给个理由先!
第24页 或者你要说,是因为爱情。但,纪晓芙失身,明明白白是被迫的呀!且看她是如何向师傅灭绝师太汇报的:"弟子千方百计,躲避于他,可是始终摆脱不掉,终于为他所擒……弟子不能拒,失身于他。他监视我极严,教弟子求死不得。如此过了数月,忽有敌人上门找他,弟子便乘机逃了出来,不久发觉身已怀孕,不敢向师父说知,只得躲着偷偷生了这个孩子。" 好吧,杨逍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是个美男子。纪晓芙对他有好感,只是碍于礼教道德,不敢逾矩。被迫之后,却也情苗暗生,倾心相恋。这算个理由,不过说实话,有点过于牵强我心理阴暗地想,这时说不悔,大概是提醒自己,绝不能后悔。大错已经铸成,无论过失在不在已,都不可能再改变了。后悔了又有什么用?只会让别人可怜和嘲笑。咬着牙说不悔,还以给自己面子,还可以给精神以支撑,还可以让别人敬佩一下子。说不悔,是欺人,也是自欺。不过能自欺和欺人,总比正视现实,承认自己错了又没法改要容易得多,总是比彻底崩溃神经错乱要好得多。 说不悔的人,是聪明的,却也是无奈的。 一个女孩子爱上了一个街头混混,父母、亲戚、朋友都百般规劝,说那人凶狠残暴,作恶多端,绝非良人可付终身。她却执意不听,毅然从家里搬出去跟那人同居。没多久,那人在一次街头群殴事件中打伤了人,进了拘留所,她每天送饭探视,关怀备至,又想方设法筹钱摆平伤者。结果那傢伙出来后,没有丝毫感动和悔改的样子,照样不务正业,还同时跟几个女人不清不白。她稍稍说了几句,他就把她打得遍体鳞伤,赶了出去。她只好回娘家住。直到了这时,她还是说:"我爱他,我不后悔。我等他回心转意。" 已经由着性子一条道走到黑了,没有任何退路了。到了这时,除了硬撑着说不悔,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我想不出来。 你有吗? 相信自己在爱着,并且,不悔。 爱的真相 杜拉斯和海明威都说过类似的话,陈述真相是不可能的。语言文字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它在表达许多东西的同时,也在不自觉地隐藏、修补着一些东西。就像冯小刚所说的那块木头,先是被虫子啄了许多洞,又补了许多腻子,罩了很多遍油漆。究竟哪些是木头哪些是腻子哪些是油漆,我们很难认清。 那么,我能知道什么是真相呢?关于爱情,关于纪晓芙"不悔"的真相? 我们只能做出如下合理想像和猜测: 一、如前文《不悔!不悔?》中所说,杨逍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是个美男子。纪晓芙本来就对杨逍情苗暗生,只是碍于礼教道德,不敢逾矩。杨逍之"强迫",于她,是解决了内心的矛盾。她之"反抗",大概只是半推半就。但失身后,觉得对不起未婚夫殷梨亭,内心矛盾,便逃了出来。 二、她是真的被强迫。但女人对性爱这一回事,都认死理。第一次既然被他占了去,也就只好试着说服自己去接受他。最好的理由,莫过于在幻想中认为他是爱自己的,而自己也 爱他。 三、两性欢愉,是极有效的增进感情的方式。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做了一段敦伦之事后,自然而然便有了感情;但觉得自己爱上了强姦犯,太不正常,就要用逃走来证明自己的操守了。 四、当时只感到屈辱,逃出来后才感到自己已经深爱那人。 五、干脆,阴暗一点想,越是唱高调,越是说明心虚。说自己不悔只是因为已无退路,只能自欺欺人罢了…… 也只是猜测罢了。爱的真相,不要说局外人难以明了,就连事中人纪晓芙自己,恐怕也是莫名其妙。 不过,我只知道这样一个事实:纪晓芙最后认定,自己是爱杨逍的,对于这件事,她不后悔。 我想所谓爱的真相,大概也无非如此吧: 相信自己在爱着,并且,不悔。 这天底下最难的事,大概是,要忘记某个人吧。 难忘 高则成是《倚天屠龙记》里的一个极小的角色,原是不值得一提的。 这位崑崙派的青年剑客,武功平平,却对殷素素一见倾心。金毛狮王为夺屠龙刀,以狮子吼神功将王盘山上数十人一起震成白痴,再也想不起、说不出从前之事。不料高却有点特殊,他虽然也是痴痴呆呆,成了废人,却自始自终说着一个人的名字:殷素素。 --这天底下最难的事,大概是,要忘记某个人吧。 那时,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忘记。而且乐观地想,我终会忘了的。前路还长,岁月会泯灭一切,像海浪拂平沙滩上的足迹。然而,转眼十年过去,许多往事都已淡去,那人却仍在,心灵深处最柔软的角落,不小心碰到就是锥心的痛。 当年一起走过的林荫小道,现在已经是繁华的商业区了;当年一起看过通宵电影的影院,已经拆除,另起高楼了;当年一起划船採莲的茶塘,早就成了臭水塘,再无半枝莲花,而且,快要被垃圾填平了。物不是,人亦非,而那人,却一直在记忆深处,容颜如昔。 明明知道,他是你所有悲伤和痛苦的源头,他是你沉溺不能自拔的沼泽。明明知道,忘了他就会云开雾散阳光明媚,崭新的生活就会画卷一样展开。偏偏,越是想要忘记的人,越是刻骨铭心,越是时时记起。你决定要忘记的那个人,你努力去忘记的那个人,也许永远,都不会忘记。
第25页 年少时,看《射鵰英雄传》,看的是行侠仗义和神奇武功。那时巨佩服老顽童周伯通。创出了双手互搏的神奇武功倒不算什么,这傢伙不小心学会了《九阴真经》,居然有办法把真经全给忘了! 后来又看《射鵰》,看的便是人生无常、离合悲欢了。这时才注意到老顽童虽然有办法忘了真经,却始终忘不了情人瑛姑。他在桃花岛上被毒蛇咬伤,神智昏迷之时,嘴里尤自喃喃吟着当年瑛姑做给他的情诗:"四张机,鸳鸯织就欲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