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森林酒吧》 第1页 ================= 书名:挪威森林酒吧 作者:匹马孤征 【文案】 在我十六岁的时候,遇到了两个女孩,她们一个热情如火,一个清冷如霜。 她们陪着我从初中,高中,一直走到了大学。 开篇节奏平缓,结局he。 希望小天使们喜欢。 ps:谢谢嘉鑫同学的封面,非常喜欢。 【自白】 晋江萌新,求罩,qaq 求勾搭,求收藏,求评论。 内容标籤: 花季雨季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秋,寻露,萧蕾 ┃ 配角:白薇,戚风,黑子,高达,苏紫,初凝 ┃ 其它:文艺,日风 ================== 【 ☆、初见寻露 我和寻露初次相遇是在十四年前的秋天,那天是市里的一所寄宿式初级中学的开学典礼。 那一年,我初三复读,她也一样。 虽说是初次相见,但实在平淡地很,我和她对望一眼,便各自走开。 既没有开场,更没有对白,但是,这并不妨碍我深深记住了她。 因为她是一个接近完美的女孩——五官精緻,青丝如瀑,气质出众,并且成绩优秀。 在每个学校里,都总有一两个这样的女孩。我们生下来只是为了适应这个地球围着太阳转的世界,而她们生下来,本身就是太阳。 如果非要说她不完美的地方,入学一个月内,我只隐约发现过一点,那便是——孤僻。 比如她人缘极好,对每个人都礼貌有加,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她。可是,她几乎不同任何人一起吃饭,不同任何女孩一起上厕所,出去逛街或者买东西时,偶尔遇到,她也总是一个人。 这也是我最为费解的地方。 像她这样的女孩,怎么可能会交不到朋友。如果她愿意的话,别管男朋友,还是女朋友,别管是装三卡车,还是四卡车,根本毫无问题。 除非,是她自己不愿意。 她就像蚕一样,吐着孤独的丝线,她作茧自缚,把自己困在中间。 而正是因为她的这点不完美,让我对她,从记住,变成了喜欢。 尽管如此,我却从未打算过向她告白,甚至连向她靠近的念头,一次也没动过。大概是因为我和她同是“孤独”这条道路上的同行者,性格里充满着被动,鲜少能焕发出热情。 然而,宿命,终归是宿命,没有人逃得开。 在一个落叶满地的秋日,我们还是说了第一句话,共同做了第一件事,从那天开始,我和她命运的轨迹,被彻底地改变了。 · 那天,学校为了响应国家号召,预防青少年犯罪,在操场上召开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少年犯审判大会。 会前,以班级为单位画好了场地,每四个人一排,而与我比邻而坐的那个人,正是寻露。 审判大会开始不久,一群年龄与我相仿,身材瘦弱的少年犯跪倒在主-席台前,他们轮流发言,个个痛哭流涕,后悔不已。 我无所事事地坐在台下,对台上的“表演”毫无兴趣,一心惦记着楼上课桌里那本还未读完的《神鵰侠侣》。我不经意地侧过脸,发现寻露正专心致志地听着一个盗窃犯的发言。她的长发披散着,用一抹湖蓝色的发夹固定在脑后,她的眼睛很亮,长睫毛有规律地扑闪着,整个人在阳光下有一种虚无的透明感,仿佛隔着空气便能轻易地钻入我的内心。 审判大会从下午一直开到黄昏才结束。在最后校长致了辞,少管所领导训了话,少年犯像狗一样被他们装车拉走之后,我们才得以解散。 人群开始在日色薄暮的操场上四散逃离,有的人大步流星,有的人不慌不忙,我仍沦陷在她的侧颜里,呆呆地盯着她不放。 寻露搬起椅子,转过身看了我一眼,表情里流露出一丝疑惑,这疑惑又马上被随之而来的微笑所替代。 “你不回教室?”她开口问道。 我茫然无措的心终于被她的微笑带回了现实中,表情尴尬地反问:“你怎么不回?” 她回头望了望异常拥挤的楼道,以及蜂拥在楼道口等着上楼的人群,没有说话。 我忽然明白了安静的女孩一般都是讨厌拥挤的。 其实我也一样,从不愿和人抢什么,所以搬起椅子往主-席台走去,把椅子放在主-席台附近的阴暗处。回过头,发现寻露正搬着椅子紧跟在我身后,我奇怪地看了她一眼,随后从她怀中扯过椅子,同我的并排放在了一起。 她微微一笑:“你这人的想法真怪,这样不怕椅子少了吗?” “椅子少不少,我不知道,但是等他们从楼上下来,我们肯定是没饭吃了。” 说完我便转过身,朝校门外走去,寻露好看的微笑多少让我感到了一丝慌乱。 在走出主-席台的阴影后,我转过身,回头看了一眼,她还立在刚才的阴影里,一动不动。 “你没事吧?”我又走了回去,站在她身前问。 她双手紧握,沉默着,似乎正准备着宣布一个重大的秘密,最后她鼓起勇气看着我说:“我没带钱,能先用你的吗?”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寻露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我心想: “这女孩真傻!好像无论什么事情都是非比寻常的大事一般,都非要认认真真地盯着对方的眼睛,细细地讲清楚不可。” “当然,我请你好了。”我说。 · 在外面转了一圈,寻露说她想吃煎饼果子,我买了两个之后,又买了两盒牛奶。 递给她时,她出人意料地说:“我一盒不够,能不能再买一盒?” 我皱了下眉,看了看她瘦削的体型,对这个要求感到难以理解,但很快又买了一盒递到她手上。 回学校的路上,我大口吃着煎饼果子,她小口喝着牛奶,谁也没有说话。话题肯定是有的,一个人开口,另一个人一定会有所回应,但奇怪的是,没有人想开这个头,也没有人因此感到不安。 路程过半,我忽然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响,接着看到黑压压的人群从校门口蜂拥而出,他们如百米赛跑一般,探着头,嘴里发出莫名的“呜呜”声,简直如同《生化危机》中丧尸的原型一样。我和寻露相视一笑,很有默契地让到了一边。 走到校门口处,我的煎饼果子和牛奶基本上已经全进了肚子里,寻露手中的煎饼果子兀自未动,牛奶也仅喝了一点,捏在手里,表情异常得小心翼翼。 “你先回去吧。”她忽然说道。 “你要去哪?” “我们一起进去不太好……”她清亮的眼睛在昏黄的路灯下闪着亮晶晶的光。 我无可奈何地点了下头,便转身往校内走去。在刚踏入校门的那一刻,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寻露并没有等在原地,而是转过身,走进了对面一座老旧水塔的阴影里。
第2页 · 那座水塔供应着整所学校的生活用水,和水塔紧挨着的还有一间同样年代久远的锅炉房,负责供应开水。烧锅炉需要大量的煤炭,同步产生的大量煤渣就被随意铲到了水塔旁边,日久天长便形成了一座小型的“炭山”。寻露正是行走在水塔和“炭山”之间的fèng隙里,大半个身子已经消失在了黑暗中。 我的好奇心瞬间被勾了起来。 因为那地方我去过,里面是个死胡同。现在锅炉工也已经下班,里面应该空无一人,寻露现在去那里做什么呢? 我对着水塔阴影处那团浓郁的黑暗凝视许久,最终决定一探究竟,向寻露背影消失的地方走去。 未完全燃尽的炭渣在我脚下噼啪作响,我往前走了十几米,便绕到了水塔后面,隐约间看到穿着白裙子的寻露正蹲在地上凝视着什么。 她大概也听到了身后传来的声响,突然站起来,在确认来的人是我后,又好像放下心来,在嘴边竖起手指示意我不要说话。 我轻手轻脚地走过去,发现她正蹲在一个废弃的下水道旁,从下水道中传出一阵“沙沙”的声响。我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白色母猫正在吃着煎饼果子,它怀里簇拥着一群毛茸茸的小傢伙,看起来像刚刚生产完不久的模样。 那母猫突然抬起头,警惕地看着我,眼睛在黑夜里发着蓝幽幽的光。 “喵呜……” 她转而望向寻露,柔柔地叫了一声。声音里,似乎充满着疑惑,在等待着寻露的解答。 “挺温顺的嘛!”我感嘆道,“一般的野猫看到生人都会躲起来。” “不是温顺,她是没有力气逃跑。”寻露的语气里充满着心疼,“她那么瘦,还要养那么多孩子。” “这么隐蔽的地方,你是怎么发现的?”我有些好奇地问。 寻露沉默了一下,并没有马上回答,少顷之后,她莞尔一笑: “其实不能算我发现的,是她带我来的……” “怎么会?”我吃了一惊。 “前几天,我出去买吃的东西,正好路过这里,从我进校门的那一刻起,她就一直跟在我后面,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叫个不停。那叫声,怎么说呢?很难形容!焦急……无奈……反正让人听了,感觉很揪心。我就停了下来,餵她火腿肠,但她不吃,仍是朝着我叫,好像在求着我什么事情一样。后来,她开始颤颤巍巍地往回走,走两步就回头看着我叫两声,我当时感觉非常奇怪,好像她是在向我示意,让我跟着她走。我这人也傻,真的就愣愣地跟在她后面到了这里。当我看到这群小猫的时候,才忽然明白过来,她是想让我救她的孩子。”寻露用微微发颤的声音缓缓说道。 “真的是……万物有灵且美!”我蹩脚地赞嘆道。 “其实,我刚刚骗了你,对不起……” 我没说话,奇怪地望着她,不知道她说骗了我是什么意思。 “我不是没带钱,是没钱了。请假去宠物医院给她做过一次检查,每天还要买牛奶,猫粮和鱼罐头餵她,那些东西都是很贵的啊。”寻露蹲在地上,把下巴埋在膝盖中表情酸楚地说。 我心中忽然生出一股莫名的痛。 “没关系的,以后我们一起养。”在黑暗中,我表情坚定地说。 “可是,会用掉你很多钱……” “没关系,我可以少吃点。”我笑着说。 我忽然看到寻露也笑了起来。黑夜中,那笑容像一朵莲花,纤尘不染。 · 从那天之后,寻露对我的态度似乎有了一点变化,但具体是什么变化我也说不清楚。 每次我们一起餵完猫,都会蹲在地上说会话,但是具体说了什么,直到现在也没有一点鲜明的印象。 或许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些回忆真的会淡漠起来,这固然极端残忍,但好在我还记得,同她说话的快乐。记得那快乐就好,具体谈过些什么,也便无关紧要了。 · 十一月的一个周六,是一月仅有一次的休息时间。就算是在课间,教室里都瀰漫着过节一样的气氛。 我正坐在后排座位上看一本对床间故事描写得异常细緻的武侠小说。在男女主人公正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不知是谁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条件反she般地把小说一下合上,抬头一看,才发现寻露正轻盈地站在我的课桌旁边。 我皱了下眉,努力平复着受惊的心情,但脑海里毕竟还残留着香-艷的画面,裤裆里也正竖立着坚不可摧的“旗杆”,整个人看起来大概像吓掉了魂的嫖-客一般。 寻露大概也猜透了小说的内容,一脸尴尬地盯着我看了几眼,之后她拿出一本写着我名字的数学作业丢给我,便转身离开。 我焦躁地翻着作业,在中间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用钢笔简单地写道: “今天是我的生日,晚上我请你吃饭吧!” 我大口换了几次气,终于把“旗杆”平稳放倒,对那部小说也失去了阅读的兴趣,无聊地趴在午后的阳光下,等待着放学。 明明只有四十五分钟的时间,却感觉有一个世纪般漫长。 放学铃声终于响了起来,我从睡梦中迷迷糊糊地醒来,睁眼一看,刚才还满满当当的教室,在四五分钟内就剩下我和寻露两个人。 我忽然强烈地怀疑起来——为什么好像所有人都明白自己生存的意义,生活的目的,和要去的方向,唯独我像一具与现实格格不入的“无主之躯”。 “在想什么呢?那么入神!”寻露把白色围巾搭在肩上走过来问。 “没什么。”我摇着头说。 “晚上想吃什么?” “都行,先去给你买件生日礼物吧,过生日连个礼物也不送你,怪寒碜的。” 寻露没有回答,而是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一直看了很久。 最后,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猜:她应该是在分辨——我是真心想送她生日礼物,还是仅仅想跟她客套一下。 她还是那般对任何事情都异常认真,仿佛再小的承诺对她来讲都是非比寻常的大事,但我就是喜欢她认真时傻傻的模样。 “对什么事,都极其认真,这算是优点吗?”走出教室时,我忍不住想到。 围着校外的精品店转了一圈之后,最后寻露在街口的一家小店,看中了一款白色风车。 那风车造型简洁,喷着白漆,看款式像是典型的荷兰风车。虽然做工不算精美,但在当时,比起庸俗艷-丽的八音盒来,倒也算雅致了。 等我付了钱,两个人一起走出精品店时,天空忽然飘起了雪。 那年的雪似乎是为了应景,故意早下了一个月。 · 我们两个人站在精品店的木棚下看着晶莹的雪花在眼前缤纷乱舞,一时间谁也没有走出去的意思。
第3页 “是初雪吧?”她问。 “嗯。” “好美……”她的声音简直如雪花一样轻薄。 沉默了片刻之后,我问: “你喜欢手工艺品?” “嗯,不过只喜欢木头的……”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只有木头的手工艺品是有生命的。会变色,会变形,会发霉,会损毁。木头不像玻璃球或八音盒那样,无论过多少年,都还和当初一样。” “不变,难道不好吗?”我奇怪地问。 “这世上没有永恒不变的东西。如果有,便是骗人的。” “这理由倒是第一次听说。”我感到有些好笑地看着她。 她却只顾看着眼前的飞雪,语调轻柔却固执地回答: “不是理由,是事实。” 她抿紧了嘴唇,眼神里夹杂着一股我看不懂的忧伤,她仿佛是在回答我,但又仿佛不是在回答我,而是在说给远方的某个人听一样。 在我正思索着她话中意思的时候,她忽然从包里取出一双粉色手套来,递给了我其中一只。 我本想拒绝,但看着她平静的眼神,却又鬼使神差地接过,套在手上。却不禁想到在十一月,应该很少有女孩能从包里掏出手套来。 “应该还没到戴手套的季节吧?” “因为我怕冷……”她仰起脸来微微一笑,腮边现出一个浅浅的酒窝。 · 因为下雪的关系,我提议就在附近简单吃一点算了,寻露似乎也没有在雪中走太远的打算,就在附近找了一家味道不错的川菜馆。 等菜的时间里,大厅里食客寥寥,音箱里一直循环播放着信乐团的《海阔天空》,我和寻露隔着桌子望着对方,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一直到菜上齐了之后,寻露才忽然问道: “你平时喜欢听歌吗?” “是指流行歌曲吗?” “不然呢?” “比起流行,我更喜欢古典。” “为什么?”她表情惊讶地问。 “想听真话?” “当然。” “简单点说,我喜欢上古典音乐,是因为读了《名人传》,而读《名人传》的原因,则是因为想找到其中的’泡妞秘诀’。” “什么?”寻露睁大了眼睛,一脸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 “我知道这很可笑,但事实就是这样。我有一发小,长得黑,相貌也很平凡,但只要是他喜欢的女孩,没有得不到的,所以我就问他: ‘谈恋爱是不是有什么’秘籍’之类的东西?’ ‘秘籍是没有,不过秘诀肯定是有的。’他很一本正经地说,‘读了《名人传》,你就明白了。’” “所以你就读了?”寻露一脸好笑地问。 “对,而且不止读了一遍。” “然后呢?” “什么也没找到,只剩下一种想要上街买刀的强烈冲动。” “不觉得荒谬?” “现在想来肯定感觉荒谬之极,名着里怎么可能会介绍那种东西,但在当时有一个无论如何都想交往的女孩,所以就没想那么多。” “那你后来问那个发小了吗?这到底跟……有什么关系啊?”寻露表情羞赧,大概觉得“泡妞秘诀”这几个字属于脏字,很难再次出口。 “我当然问了,他说:’你看没看《名人传》里的《托尔斯泰传》? 我当然说看了。 ‘那关于日记的部分呢,看了吗?’他又问。 我点头,‘托尔斯泰说他身体里住着三个魔鬼,第一个魔鬼是赌欲,非常容易战胜;第二个魔鬼是肉-欲,极难战胜;第三个魔鬼是虚荣心,完全不可能战胜。 ‘这就是秘诀!’他说。” “完了?”寻露好奇地问。 “嗯,完了。《名人传》的作用到这就完了,后来我问他: ‘托尔斯泰的日记到底跟’泡妞’有毛关系啊?’ 他说:’托尔斯泰作为一个俄罗斯贵族,世界级文豪,有地位,有钱,有名声,有一切,这样的人克服了几十年养成的赌欲,甚至最后克服了肉-欲,但是一直到死都没有摆脱掉虚荣心,他不能,我们自然也不能,或者说没有人能。’ 我当时点了点头,表示他说的很对,但还是觉得跟’泡妞’没什么关系。 他又说:’彼之□□,吾之蜜糖。既然这种人性的弱点没有人能克服,也就是说只要好好地利用起来,所有的女孩都会向你敞开大门。’他说完屈膝把双腿开合了几次,做了一个很猥琐的动作。 ‘就是说要多送女孩礼物,多送花,多递情书,怎么宠着怎么来呗?’我继续向他请教。 谁知道他突然用一种充满哀怜的眼光看着我,眼神中饱含着高端生物对低端生物的蔑视,就像看一个智障一样,让我感到非常不舒服。 ‘你为什么会这样想?’他万分奇怪地问。 ‘不是说要好好地利用别人的虚荣心吗?’ “啧啧啧……你这个人,缺乏悟性……’他最后这么总结道。” 我尽力模仿还原着当时的情境,寻露忍不住捂着嘴笑出声来。 “最后他说:’你对虚荣心的理解过于浅薄,虚荣心难道就只是指鲜花,钻石,衣服?指一切能用钱买的东西?可万一你喜欢上一个比你有钱的女孩呢,或者说她属于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类型呢,她的虚荣心在哪里,你又怎么样才能打动她,这才是关键。’” “这种对人性的揣摩,听起来好可怕!”寻露感嘆道。 “我也是万万没想到,他竟然会思考这种关于人的劣根性的问题,一直以来,在我眼里,他不过是一个‘会行走的生-殖器’罢了。” “真的没有他追不到的女孩?” “到目前为止……是的。他就像一只蜘蛛,猜透了每个猎物的必经之处,只需要把网织好,就绝不会走空。他给爱慕虚荣的女孩以金钱,给心灵脆弱的女孩以安全,给成绩优秀的女孩以幽默,给家庭富裕的女孩以冒险。我甚至怀疑,他从不认真上课,每天只是忙着在课堂上制定战略。” “跟这样的人是好朋友是什么感觉?”寻露突然盯着我好奇地问。 “我们不是好朋友,是发小,从小一块长大。因为没法选择,所以这个问题我几乎没想过。” “那这跟你喜欢古典音乐有什么关系啊?”寻露忽然回归了正题,我也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因为《名人传》里第一个就是《贝多芬传》啊。”我解释道,随后追问了一句:“那你喜欢谁的歌?”
第4页 “王菲。”她的回答异常干脆。 “果然,安静的人,会喜欢安静的歌手。” 夜色中,她的脸色微微一红。 “嗳,林秋,能问你一件事?” “嗯。” “为什么你从不主动跟同学打招呼?” “因为……不信任。”我木着脸说,对这个话题充满了抗拒。 “不信任什么?不信任同学,还是不相信同学之间的感情?” “我不信任的是人。” 我说完之后,又忍不住为自己语调中透露出的凶狠而后悔不已,担心这凶狠,会让她感到害怕。 我转过头,装作毫不经意地看了她一眼。她正托着腮,目光灼灼地望着我,表情平静,我才放下心来,决定好好地解释一番。 “其实原来的我,跟现在性格完全不同。朋友很多,偏执又疯狂,抽菸,喝酒,打群架,模仿《古惑仔》,还谈过几个女朋友,反正怎么堕落怎么来。后来,中考前,出了一次车祸。那车祸说大不大,因为只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便基本痊癒了;但说小也不小,因为不论如何都必须要在床上躺一个多月。” 说到这里,寻露微微一笑,这多少让我感觉轻松了一些。 “就在那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一直笃信着的某些东西在突然间断裂了——就像被谁突然从闹市硬生生地拽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他还把一些我以前从未想过的,但又极端重要的东西,在黑暗中突然抽出,摆到我的面前,让我不得不看。” “比如什么东西?”寻露的表情突然凝重起来。 “比如人的脆弱。当我躺在狭小的病床上,发现一辆小小的车,只要出现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竟可以如此轻易地致人死命,我突然感到了害怕,发现生命原来就像玻璃一样脆弱易碎。养病期间,我第一次写了日记,第一句话就是——我们肆无忌惮地相爱,肆无忌惮地享受欢愉,肆无忌惮地对深不可测的明天说要永远永远在一起,仿佛那触手可及的明天,可以由得了我们自己做主似的……” “所以,对朋友很失望,有种被背叛的感觉?” 我沉闷地点了下头,忽然感到有些不知所措。不确定对着这样一个女孩说起这些事,是不是过于沉重了一些。 我抬起头,看向窗外,雪还在静悄悄地下着,寻露的脸正好映在玻璃窗上,我看到她正望着我,眉宇间凝结着动人的心疼。 · “你原来的那些朋友,难道没来看你吗?” “当然来了,而且不止一次。” “那为什么还那么失望?” “两天后,他们是来了,拎着果篮,声势浩大,几乎站满了整个病房。该说的话,他们一个字也没漏下,该有的表情,他们全挂在了脸上。可是不对啊!肯定有哪里是不对的,但我当时想不明白。过了十分钟,二十分钟之后,他们终于觉得无话可说了,便嬉笑打闹着离开了。他们走时,毫无留恋,出门时,甚至连头也没回一下,望着他们的背影,我还在心里想着——到底是哪里不对呢?直到黄昏时,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病床上,看着窗外孤凉如血的夕阳,才忽然醒悟过来——原来,我的伤痛,没人理解;我的孤独,没人在乎。” “那你的女朋友呢,她没来看你吗?”寻露追问道。 “我出院后,她倒是来了。看着我满头的绷带,哭得一塌糊涂。只是她好像来晚了,因为我无论如何都感动不起来,反而觉得那眼泪异常虚伪。” “你这人不仅想法怪,甚至有些冷血无情。”她嘆了口气,“十几岁的女孩子,没有谁的眼泪是虚伪的。” “也许那个时候,我的脑子已经被车撞坏了吧,在某种程度上……” “会想她?” 我摇了摇头:“偶尔吧。也不是一次没想过,只是平时很少想起罢了。” “那就代表你已经忘记了。” “可能是吧。” “你们这些男孩,最擅长的事情就是忘记。”她似乎有些愤愤不平地说。 “可能吧!”我的回答,仍是似是而非。 其实我心里明白——对有些事,我们并不是忘记了,而是面对避之不及的伤痛,提前学会了逃避。 · 吃过饭,走出川菜馆,路面上已经有了些微的积雪,脚踩上去发出簌簌的响声。寻露又把那只粉色手套递给我,我戴上后忍不住问她: “你平时好像也不太爱跟同学接触啊?” 寻露咬了咬嘴唇,没有吭声,只是在雪中和我并肩走着。 一直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她才开口说: “中考前,我爸妈突然分开了。” “所以,导致你中考发挥失常了?”我想起寻露平时考试时,那过于优异的似乎完全不用复读的成绩,忽然间明白了原因。 “嗯。中考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就是无法集中精神。从考场出来,我努力放空自己,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看,只是走,不停地走,直到再也走不动为止。等我抬起头看向四周,才发现已经从市中心一路走到了青年湖。后来,我爸带着妹妹去了北京,我和我妈则被留在原地。我和你不同,我并不认为和同学建立友情是浪费时间,而是对这种联繫本身感到恐惧。害怕它在突然间会被谁毁掉,那还不如一开始干脆就不要建立得好。” 寻露说这话时的表情我永远都会记得,尽管她的长发遮住了一部分眼睛,但是我能感觉到她长发后面的眸子里正闪动着充满伤痛的眼泪,她的鼻尖微红,在空气中随呼吸轻轻颤抖着,我第一次感觉到一个女孩竟然可以脆弱成一片雪、一粒尘,随便用手轻轻一点,她便能马上灰飞烟灭。 “对了,最近我爸经常给我打钱,以后我自己养 ‘雪珂’就行了。” “ ‘雪珂 ’?你起的名字?” “对啊,好听吗?” “俗气点,不过很贴切。” “俗气点,不过很贴切。”她鹦鹉学舌一样地重复道,“你这人说话真怪!那你愿意叫她什么?” “‘蓝眼小白龙’,怎么样?”我表情严肃地说。 寻露白了我一眼,随后捂嘴笑了起来。 我把手套摘下还给她,她接过后仰起头盯着我的脸,认真地看了片刻,随后又忽然低下头,望着自己的脚尖说: “虽然你这人说话怪,想法也怪,但我就是喜欢同你说话。” · 寻露生日之后,我和她的关系也并没有发生多少变化。我们平时依旧互不理睬,即使见了面,互相连招呼也不打,就好像两个演员在那天合作演了一齣戏一样。剧终了,也就落幕了。 · 日历牌无声翻过,圣诞节马上就要到了,平安夜前夕又突然下了一场几天都化不开的大雪,圣诞的味道就更浓了。
第5页 自从知道寻露喜欢手工艺品,我变得对这些东西格外留意起来。学校附近的精品店全部逛了个遍,也没挑到满意的圣诞礼物,所以每天放学后,我都会跑到市中心附近的精品店,继续寻找礼物。 终于,我在一家小店找到了一个陶塑的摆件。一个身穿粉红色长裙的女孩正蹲在地上餵着一只白色小猫,小猫正眯着眼可爱地笑着。虽然材料不是木头的,做工也有粗糙的地方,但幸好人物看起来灵动活泼,便马上付钱买了下来。 店主似乎也清楚物品的用途,用好看的包装纸裹住内盒,并在外面繫上了一个粉色的丝带,最后被我小心地接了过来。 “给女朋友的吧?”她表情暧昧地问。 “女朋友?”我吃了一惊,忍不住在心里偷偷重复着这个名词。 对当时还不满十六岁的我而言,这世上没有比“女朋友”这三个字更心惊肉跳的字眼了。 · 平安夜当天下午,第二节课的课间时间,坐在门口的一个同学突然朝我大声喊道:“林秋,有人找!” 我疑惑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发现门口正立着一个我从未见过面的高个子女孩。我走了过去,她递给我一张纸条后便匆匆离开。我奇怪地打开纸条看了一眼,上面的字体歪歪扭扭却又异常熟悉。 寻露在这时朝我迎面走来,我拦住她问道: “嗳,晚自习你能不能请个假……陪我出去一趟?” 她表情困惑地看了我一眼,随后慡快地点了点头。 · 放学铃声一响,我便把包好的礼物放进背包里,等寻露离开十分钟之后,才从教室走了出去。 走到水塔后面,发现寻露正在一片糙地上逗猫玩,一队小猫随着她手指的晃动,正匀速地摆动着脑袋。 “merry christmas!”我打招呼道。 “merry christmas!”寻露说完从包里拿出一条黑色围巾绕在我的脖子上,简单地打了个结。 围巾非常厚实,只是围在脖颈里有一些刺痛的感觉。 “怎么了,不舒服吗?”寻露似乎从我微微变化的表情中,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些我想极力掩盖的事实。 她解下围巾,系在自己脖颈里试了一下,说: “确实有些不舒服,算了!这件就不给你了,我去街上买一件差不多的送你吧。” “这是你自己织的?”我惊讶地问。 “嗯,很丑吧?毕竟是第一次……”她红着脸笑着说。 “非常好看,完全跟丑沾不上关系。”我细细地看着她手里的围巾说。 上面虽然没有什么花哨的图案,但是总体上异常干净绵细,同她的性格一样。 “我说最近你怎么学习不太积极,每次都是上课前几分钟才来到教室,而且总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我忽然想起最近她的“异常表现”来,十分感动却又有些生气地说。 “织的很仓促,总觉得不好看。”她完全无视了我语气中透出的不满。 我长嘆了一口气,突然对她偶尔极度敏感,偶尔又呆呆傻傻的性格感到无可奈何。 “时间仓促,织的不好,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你不必为了我,去做这样的事情。我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这礼物,有那么差吗?”她突然红了眼眶,表情委屈地问。 我知道她曲解了我的意思,赶忙把围巾抢过,系在脖子里。 “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觉得……觉得这礼物太贵重了,会耽误你的学习。”我有些语无伦次。 她低头沉默了半晌,仿佛在努力平复着情绪。之后,她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 “要答应我一件事?” “你说……” “一直到毕业前,你都不要戴它,好吗?”她又低着头,表情侷促地说。 “没问题。” 我整理了一下围巾,然后从包里拿出礼物递给她。 她微笑着打开后,一脸惊讶地问:“这东西在哪买到的?” “喜欢吗?” “当然喜欢!不过,应该不容易买到吧?” “你喜欢就好。” 她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表情一愣,然后抬起头问: “嗳,林秋,你今天该不是被谁告白了吧?” “哪有……”我表情惊愕地看着她。 “我看到一个女孩递给你一张纸条……” “啊,你说这个……”我从兜里掏出那张纸条来,递到她手上,“这不是那女孩写的,是两个发小约我晚上一块吃饭。” “要我请假是为这个?” 我点点头。 “我去合适吗?”她眼神忐忑不安地问。 “没事。我可能没跟你讲过,我妈是医生,原来和他俩的母亲在同一个医院工作,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是那个让你读《名人传》的发小?” “对。” 寻露犹豫了一会,最后看着我点了点头。 · 我重新确认了一遍餐厅的地址,就在附近。我和寻露步行了大约十分钟左右,只穿过了一个红绿灯,就看到了那餐厅的招牌。 那是一家专门做本地菜的连锁餐厅。刚进门,就听到从其中一个包间里传来刺耳却熟悉的歌声,唱的是谢霆锋的《谢谢你的爱1999》。 寻露本来一直跟在我身后,绷着脸,神色稍微有点紧张,可在听到这五音不全的歌声后,禁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我皱了下眉,最后也跟着她无可奈何地笑了起来。 黑子依旧没变,唱歌和小时候一样难听。 ☆、命中注定 我推门进去的时候,黑子正蹲在正对门口的椅子上,右手拿一个酒瓶一脸陶醉地唱着副歌部分。高达坐他旁边,正笑得前仰后合,另一边还坐着一个我素不相识的漂亮女孩,正全神贯注地修着指甲。 “哎呀,哥哥,可把你给盼来了。你再不来我就该唱《青藏高原》了……”黑子的脸上露出一抹黑珍珠般的璀璨笑容,得意地捋着额前的一撮黄毛说。 “你再不来,哥几个都他妈冻死了……”高达忍不住抱怨道。 “本来我在外边没觉得有多冷,但自从进了这餐厅的门忽然感觉出来了……”我撇着黑子说。 “丫就是嘴欠!”黑子笑着把一包纸巾甩到我身上。 我捡起纸巾,给寻露拉好椅子,看她坐下后,才又拉了张椅子坐在她身边,结果屁-股还没坐稳,高达就倒了一杯白酒搁在我眼前。 “老规矩,喝酒谢罪!”他扬了扬手里的酒瓶说。 我盯着眼前的白酒,突然犹豫起来,不知道现在当着寻露的面喝酒是否妥当。 “怎么啦?自己不喝难道想让女朋友替你喝?”黑子催促道。
第6页 “好,我喝,我喝……” 直到我连干了三杯之后,两个人才满意地对着门口的服务员喊道: “上菜!” 我吐了吐发麻的舌头,为寻露一一介绍道:“这个叫高达。长得高,但是和动画片里的那位没什么关系。那边那个黑得跟炭一样的小伙子叫黑子,大名项天昊。这是寻露。我……同学” “丫就是嘴欠,介绍哥哥们就使劲损,介绍女朋友就说什么同学。”黑子表情暧昧地埋怨道,然后把手搭在一直没说话的漂亮女孩肩上:“这是萧蕾,我女朋友。” 萧蕾皱了下眉,用手推了一下黑子,黑子识趣地把手抽了回来。 “你就是林秋?”她似乎有些好奇地确认道。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萧蕾。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是她颜色鲜艷的口红,挺翘的鼻樑,浅粉色的眼影,尤其是沉静如湖水般不动声色的眼神都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 那是一双与同龄人绝不相同的眼睛,她的眼神里完全没有青春期女孩特有的灵动娇美,却隐藏着一股与之相反的异常动人的情绪。 我朝她点了下头,算是回应,然而对这种略带敷衍的肢体回复,她似乎并不满意,仍然用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我,我略微尴尬地沖她笑了笑,出声回答道: “对,我就是林秋。” 萧蕾终于好看地笑了一下,似乎对这个平庸的回答还算满意。她又拿起指甲钳,开始慢悠悠地打磨剩下的指甲。我看着她小心翼翼的动作,觉得这女孩特别极了。不仅仅是她打招呼的方式特别,口红的颜色特别,看人的眼神特别,甚至我发现在萧蕾的身上没有什么东西是不特别的。如果有,也应该早就被她发现,提前解决掉了。 “围巾很漂亮,寻露送你的?”她忽然抬头问道。 “嗯。” “你知道女孩送围巾给男孩,代表什么吗?” “代表什么?”我傻傻地问。 屋内的气氛瞬间变得异样起来,他们所有人的脸部线条几乎在一瞬间变得同样僵硬。 我扭过头,看向寻露,她脸色晕红,正望着远处地面上的一个坑出神。 萧蕾的脸上马上显现出一副“你这个人简直无可救药”的表情,随后好笑地摇摇头: “当我没说。” · 这是我在被迫选择复读后,第一次与黑子和高达见面。喝酒时大家到底聊了些什么我早已完全不记得了,但是肯定是一些格外愉快的事情。也许是学校的一些趣闻,也许是我和黑子童年的一些糗事,因为那场聚会留给我最深的的印象就是寻露和萧蕾不断发出的清脆的笑声。 那天的寻露异常开朗,就像某个被长久束缚在偏僻角落的小动物忽然间回到了广阔的糙原一样。 同样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萧蕾看向我的眼睛,那双眼睛在每次酒杯的起落中都会如期而至,佯装无意却又意味深长。 初见寻露时,我感到了安静,初见萧蕾时,我却感到了不安。这种不安,就如同地震前动物的烦躁,属于一种察觉到危险的本能。 只可惜,我并未相信过人的第六感。 后来事实证明——我和萧蕾,恰如一条轨道上逆向行驶的两辆列车,相逢的那刻,也就是毁灭的开始。 · 吃过饭,黑子提议五个人一起去看通宵电影。我看了一眼寻露,她的表情踌躇不决,我只好对黑子说晚上宿舍查寝,必须回去。 在餐厅前分别时,黑子一边抽着烟,一边表情不满地说:“林秋,你也该买个手机了。总不能让老哥哥们为了找你,整天出卖色相求门口小卖铺老闆的女儿给你递条子吧。” “这事以后再说吧,我现在还是要以学业为重。” “得嘞,哥几个走吧,我跟这孙子没法交流。”黑子表情夸张地同我和寻露挥手再见,一副“此生老死不相往来”的表情。 我笑着朝他挥了挥手,然后和寻露转身朝学校的方向走去。 “嗳,林秋。”身后突然有人喊道。 我转过身,看到萧蕾径直朝着我走了过来。 “怎么了?”我奇怪地问。 萧蕾在我身前站定,笑着看了眼寻露,然后突然把头探到我的耳边说: “我永远爱你!” 我如行走在一望无际的大糙原上突然被雷击了旅人一般,身体僵直,瞬间失去了所有的语言。 她却若无其事地退回到原来的位置,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脖子,没有解释,也没有停顿,转过身跟上黑子的脚步,很快消失在浓厚的夜幕里。 我用了很长时间才勉强从这句突如其来的话中抽离出来,回想起她转身前指着自己脖颈的那个动作,我无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那里正繫着寻露送我的围巾,才忽然明白过来,萧蕾是想告诉我寻露送我围巾的含义。她确实是这样问过的: “你知道女孩送围巾给男孩,代表什么吗?” 我无声苦笑了一下,尽管刚才确实不明白,但是现在……她以一种让我目瞪口呆的方式近乎强制性地使我记住了这个寓意,并且终生难忘。 以至于,之后当我看到那条围巾,或者因为类似的话回忆起那个场景时,首先进入脑海的并不是当时突然明白了寻露心意的狂喜,也不是同朋友欢聚后的兴奋,而竟然是那句没头没脑又突如其来的“我永远爱你!”,以及说这话时萧蕾脸上那抹精緻地让人捉摸不透的笑容。 · 黑子走后,我和寻露沿着一条林间小道往学校的方向慢悠悠地走着。月光如同舞台上方的聚光灯,挂在又高又远的穹顶上打着银色的光。初冬的风正从耳畔经过,而后在林中穿行,我穿着马丁靴踩在深深浅浅的雪地里,发出“簌簌”的回响。脖颈处的黑色围巾厚实而暖和,上面还残留着寻露护手霜的味道。 我不断地侧过脸认真地看着身边戴粉红色手套的女孩,她正小心翼翼地躲避着从两侧树干上不断伸出的黑色枝桠。我们没有牵手,也没有说话,仅仅是在一起走着,我便第一次对时间生出莫名的恐慌来,第一次对终点感到莫名的害怕。 “林秋,你做过最傻的事情是什么?”在一块断裂的石碑前,她突然停下问。 “怎么突然想起这个来?”我定定地望着月光下她银白色的脸,仿佛大鱼的鳞片在海面上反着光。 “就是突然间很想知道……” 我开始认真地回忆起来,到底什么是我做过最傻的事? 我一边想着,一边迈开脚步往前走,尽可能地把回忆的触角伸向更深更广的地方。 “我做过最傻的事应该是’看瓜’吧!”我忽然想起一件往事来。 “看瓜?” “嗯。我出生在医院的大院里,和我同龄的孩子很多,而且都是独生子。那时候,黑子、高达、我,还有杜荷,那时我们四个关系最好了,只有杜荷是女孩。可能小孩子对有些方面都有天然的好奇心。有一天,我突然很想知道女孩的下面和我的有什么不同,就提议找个地方互相看清楚对方,杜荷最后竟然同意了。后来,我拉着她去了医院里一间废弃的伙房,整个房间黑洞洞的,只有门fèng里透出来的一抹光。我掀起杜荷的裙子,对着那光看了很久,然后杜荷非要看我的,虽然不好意思,但是因为是事先约定好的,我最后也把裤子脱了,举到她面前,让她看了很久。”
第7页 ☆、哑光口红 大概是喝过酒的缘故,我丝毫没有考虑到在这个时候说这种事情非常地不合时宜。 “然后呢?” “然后两个人就像互相知道了对方‘底细’的贼一样,红着脸出去了,从此谁也没提起过。” “所以说,你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女孩子的那地方长什么样?”寻露表情挪揄地问。 “算是吧!要不要也一起玩一次?”我提议道。 “什么啊?” “‘看瓜’啊!” 寻露停下脚步,抬头看了看天上正亮得无法无天的月亮,歪着头想了想说:“还是算了!”接着像忽然明白过来什么一样,红着脸,小声骂了一句:“流氓!”就把头扭到一边去了。 我简直哭笑不得地看着她,突然生出一种错觉来,心想这丫头不会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外星人吧。 “寻露,我觉得你对有些事过于认真了,有时候开个玩笑,你都要来回考虑半天。” “很奇怪吗?” “很奇怪。” “可能是我天生笨吧,反应总比别人慢半拍。你知道我做过最傻的事情是什么吗?” 我摇头。 “小时候你们男孩子也有过那个阶段吧,被人告知所有的东西都能感知痛苦,吃鸡肉鸡会痛,吃菠菜菠菜会痛,就连吃面条麦子都会痛。” “嗯,好像有过。” “很多人马上就会发现这是个骗局,也有心狠的人压根就不在乎鸡和菠菜的痛苦,可我天生笨拙,反应又慢,竟然相信了很久。我连续一个星期都不敢吃任何菜,甚至不敢喝水,怕水会痛,受不了时就吃一点米饭,也不敢使劲嚼,只能轻轻用牙碾碎。后来我爸实在看不下去了,觉得自己生了个傻子,把筷子一扔,扭过头气呼呼地走了。可能是因为那段时间把胃饿小了,所以一直到现在我都吃不下太多东西,你说傻不傻?” 我深吸了几口林间清冽干慡的空气,酒也已醒了大半: “一点都不傻。吃得少,所以苗条。你用善良换来了一个好的结果,应该高兴啊。” “真这么觉得?” “当然。” 她轻轻一笑,忽然停下脚步,迎着我的目光,用细不可闻的声音说: “林秋,不知道为什么,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才感觉自己是活着的,是什么都不怕的……” 那天寻露的眼睛格外亮,甚至超过了天上清冷的月光,里面还有黑色的不知名的物质在随着月光缓缓流动着。 “又在说什么梦话!” “不是梦话哦,是真的。”她辩解道。 “你能这么说……我很高兴,是真的高兴。”我微笑地望着她,突然间很想吻她,很想抱住她,很想说出那句隐埋在心底的话。 可有些话,终究还是没能说出来。 圣诞节之后,没过多久便是元旦假期。 下午放学后,我稍微晚到了一会,走到校门口时,寻露正好从水塔后面出来,我发觉今天的寻露与往日格外不同。 头发仿佛特别打理过,整齐地散落在白色羽绒服的两侧,刘海也以更加优美的弧度弯在额前,睫毛似乎也比原来更长了一点,尤其是她的嘴唇,在暮光下显得格外丰润娇艷。 “你的嘴?” “涂了口红,好看吗?” “好看。不过怎么会突然想起涂口红?” “是萧蕾介绍的,关于涂口红有什么好处,她自己常去的商店地址,常用的口红型号,甚至什么颜色配什么皮肤,那天她全告诉了我。我抽空去买了两支,不过在班里从没敢涂过。” “哦。” “你难道不好奇为什么会买两支吗?”对我过于平淡的反应,她似有不满地追问道。 “为什么?” “因为口红的种类很多,哑光的优雅,亮光的性-感,白天适合用哑光,晚上适合用亮光,所以每个女孩的包里都至少要准备两种不同的口红。” “这么复杂!” “可不!你以为哪个女孩可以漂亮得很容易吗?” 我笑着摇了摇头,没再说话。 大概我眼中的女孩,和寻露眼中的女孩,从来都不是同一种生物。 · 走在冰雪消融的街上,空气中有一种让人绝望的寒。 “嗳,林秋,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家,能陪我看一个通宵电影?” “当然!”我想都没想地回答道。 “不过,你家里人不担心吗?今天不回去的话。”她皱着眉问。 “给家里打个电话就好了,能等我?” 寻露眼睛定定地看着对面街上闪烁的霓虹,点了点头。 等我打完电话回来时,她仍是刚才那副模样,凝望着远处的霓虹,一动不动。 “怎么了?”我走到她身边好奇地问。 她扭过头笑了一下,没有回答,用指尖抹了一下眼角,便转身往电影院走去。 “还是去录像厅吧!电影院晚上太冷了……”我提议道。 “嗯,好。” “能买几瓶啤酒吗?我想喝酒……”她突然补充道。 “为什么?”我奇怪地问。从刚才我就感觉今天的寻露格外不同,又要喝酒,又要通宵看电影,她仿佛在刻意做一些“坏女孩”才会做的事情。她明明涂了颜色鲜艷的口红,我却反而从她的背影中捕捉到了一种失魂落魄的感觉。 寻露转过头看了看我,不满地皱起眉头:“林秋,以后能不能别问我为什么,我很讨厌你问为什么。” “唔——” “‘唔’也不行,一样讨厌。” “为什……”我瞬间收住了嘴。 “你看,你又想问为什么不是。我这人最讨厌虚假的东西,你一问 ‘为什么’,我就感觉我说的都是假的,都是你不能理解的。 ” “好,明白了。”我用牙齿狠狠地咬着嘴唇说。 · 在一家小店买了几听啤酒和一包烟后,我拉着寻露进了附近的一家录像厅。 老闆是个油光满面的中年胖子,带我们挑了一间相对干净的情侣包间,墙上贴满了充满挑逗的香港三-级-片海报,空气里弥散着一股让人压抑的怪味,像是某种香菸和啫喱水,以及空气清新剂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我付了钱,去前台选了十几张比较火的碟片。胖老闆问我要不要安-全-套,我看了看他赘肉横生的脸上那双猥琐细小的眼睛,果断地摇了摇头。 当我回到房间时,寻露正在脱去身上的白色羽绒服,她里面仅穿着一件肉色的紧身保暖内衣,胸-部的曲线一览无余。我突然又忍不住后悔起来,不应该因别人猥琐的长相,而怀疑安-全-套的质量。两者之间,根本毫无关系。
第8页 “想看什么?”我举了举手中的碟片问。 “爱情片吧。”她盯着靠背上的一块污渍挑着眉说,说完便拿起一条相对干净的毛毯罩住了靠背,才勉强把身体靠了上去。 我挑了张《铁达尼号》放进了碟片机,两个人躺在床上慢慢地看了起来。等男主角出来时,她对照着看了看我的脸说: “林秋,你的脸细看起来其实还是蛮舒服的。” “我应该道谢吗?” “不用。也不算夸你,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她语调清淡地回答。 说完拿出一罐啤酒,看着上面的拉环发呆。 我从她手中接过,拉开拉环后再递给她,然后自己也开了一罐,两个人慢慢喝了起来。可能是啤酒的味道又冷又涩,寻露一边喝一边皱紧了眉头。 “第一次喝?”我问。 寻露点点头,继续沉默地小口啜饮着。 “那还喝什么,这东西又不好喝,现在喝反而伤胃。” “我就是想喝。”她异常固执地说。 啤酒我和她两个人皱着眉喝完后,我有点生气地点上一支烟,慢慢地抽着。 “能不能给我一支……”她开口问道。 我扭过头看着她,她仍是面无表情,一副不悲不喜的姿态。 我嘆了口气,从烟盒里抽出一支递给她,她生疏地叼在嘴上,我为她点燃之后,她缓缓地抽了一口,便剧烈地咳嗽起来,眼角泛出晶莹的泪光。我心中忽然窜出一股无名火来,一把拽过她手里的烟扔向墙角。 “有什么事不能说吗,非要这么折腾自己?”我朝她吼道。 寻露仿佛被吓到了,突然睁大了眼睛,神情忧伤地望着我,片刻之后,她娇艷的嘴唇开始轻轻-颤抖,如春天的雨水正轻轻拍打着红色的玫瑰,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显得异常突兀。随后,泪滴慢慢浸湿了她苍白的脸,绕过唇角缓缓滴落在她黑色的紧身裤上。 我看着她紧抿的唇角,收敛成一团的下巴,感觉她的脸与我的心之间连接着一条隐形的线,如她经常戴的粉色手套之间连接的毛线一般——她的痛苦牵扯着我的痛苦,她的忧伤牵扯着我的忧伤,她的眼泪似乎也正顺着那条线流进我心里,让那里变得异常cháo-湿和苦涩,我忍不住一把抱住她: “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木然地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 她只是把脸埋在我怀里,小声地抽泣着,一句话也不说,我也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 当时的我还只是个头脑愚笨的的少年,关于少女的烦恼,还想不到那么远。 ☆、杀人凶手 不久之后,寻露擦干了眼泪,靠在我肩上看了一会电影,便沉沉睡去,眉宇间仍有几分抹不去的伤感。我完全关闭了音量,对着电影画面发起呆来,放完了《铁达尼号》,电视屏幕瞬间变成了一片漆黑。我怕吵醒寻露,没有起身换碟,直接点了重播键,整个晚上《铁达尼号》总共放了三遍多一点。 一直到窗口透出朦胧的光线,我才勉强睡去。梦很沉,是发生在一个孤岛上,我正独自泛着舟往海的深处划去,四周全是灰濛濛的雾,不知前方是何方,不知今夕是何夕,只有我一个人拼命划着名桨,不断地向深海进发…… 包夜时间到了,门口传来“笃笃”的敲门声,随后屋里的灯光也在突然间亮了起来,我陡然醒来,表情茫然地靠在靠背上,发现寻露正双手抱膝,贴在对面的墙上凝视着我。 从她的姿势判断,她已经这样看了我很久了。 “你醒了!”她微微一笑,情绪比昨天好多了。 · 从录像厅出来时,满街还是迷濛的雾,低垂干瘪的柳条上结满了长条的冰晶,一派松花江沿岸冰挂千里的北国气象。 与寻露行走在黑暗的长街上,我忽然想起木心《从前慢》里的诗句来——清早上火车站/长街黑暗无行人/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没想到诗里的情境与现实竟然能够如此吻合。 为了应景,我还特意在路边卖豆浆的小店买了两杯豆浆,和寻露一边走一边喝着。 天上突然下起了小雪,寻露更是走走停停,仿佛在故意拖延着到达车站的时间,在一个转弯处,她突然停下说: “林秋,我先进去,你等我进去以后再去坐车好吗?” 我奇怪地点了点头。 寻露往前走了两步,忽然转过身,颤抖着肩膀问: “能不能抱我一下……” 我一愣,正要走上去,她却又忽然说道: “还是算了……” 她的声音太小,以至于我甚至怀疑她是不是真的说过刚才那句话。我站在原地,看着她瘦瘦小小的身影慢慢消失在车站拐弯处,忽然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 元旦三天假期,我一直闷在家里看《笑傲江湖》,学校时间一到,便火急火燎地返校,从我踏进教室的那一刻起,便一直搜寻着寻露的踪迹,但当天晚上,寻露没来。 之后的几天,她的座位上一直空空如也。 一周后的班会,前额秃顶的班主任神色黯然地宣布: “寻露同学因为家里的变故暂时没有办法来上课了。” 很快有一个流言在人群中悄悄扩散——寻露因为杀害继父,正在公安局接受调查。 在听到这个流言的剎那,我感到异常可笑。文文静静,从不大声说话的寻露怎么可能干出“杀人”这么恐怖的事情来,但是在目睹了警察来班级做寻露的社会关系调查时,我又不得不接受了这个残酷的事实。我爱的那个女孩就这样突然之间……变成了杀人犯? · 在确认了这个事实之后,连续几天,我恍如失忆。 虽然正常上课、放学、吃饭、睡觉,但是感觉一天只有一秒。 通常我早上打开的小说,到了晚自习结束,从哪打开的,往往从哪合上,连阅读都变成了一件异常困难的事情。 随后我请了病假,在宿舍的床上躺了两天,回忆关于寻露的一切…… 她为什么会花光自己所有的零用钱餵养流浪猫? 她为什么会在突然之间变得无比纤细,无比伤感? 她为什么会在跟我分别时颤抖? 她为什么转过身又再回过头问我能不能抱她一下? 去车站的路,她为什么会走得那么慢,仿若要用掉一生的时间。 我躺在床上,任由泪水放肆地流下。 我总天真地以为凡是温柔的,总会被这世界温柔以待;凡是善良的,总会被这日积月累的善良加冕。如此温柔的寻露,怎么会有人忍心伤害她呢? 我发现我不仅从没有真正认识过寻露,甚至我从没有真正认识过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人如果整天生活在光明里,慢慢地就会拒绝接受黑暗,时间长了,这光明也变得同黑暗一样,遮住了我们的双眼。
第9页 · 两天后的清晨,我第一个从宿舍醒来,刷牙洗脸之后,便繫上了寻露送我的黑色围巾。 上完早读之后,我走出校门吃早点,餵猫,然后返回教室继续读小说。第一节课开始前,寻露宿舍的两个女孩突然认出了那条围巾,开始窃窃私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频繁地往后看,眼神中闪烁着好奇的光芒。· 她杀人前,我不敢高声说喜欢她;她杀人后,我反而没了某种顾忌,想第一个跑去告诉她,无论她遭受过什么,我都愿意站在她身边,陪她一起走下去。 第一节课是英语课,教英文的班主任正在台上对语法的应用唾液横飞地大讲特讲。英语,是我永远的痛。不仅听课痛,考试痛,考试成绩出来时更痛,学英语四年间对我的残忍折磨,加起来的痛楚应该远超生孩子了。 我一直不明白,汉语那么优美,那么牛逼,堪称世界文字历史的活化石。为什么外国人不用学汉语,我们却拼了命地学习英语。大多数中国人还不知道李清照,没读过柳宗元,对精华我们选择视而不见,却天天卯足了劲地学习糟粕,以流利地说一口不足五百年历史的语言为荣,以谈论大道无为和兼爱非攻为耻,国人的自卑感和崇洋媚外可见一斑。 我们班主任,也就是英语老师,外号“秃鹫”。五十多岁,五短身材,孔武有力,声如洪钟,尤其是脸上的鹰钩鼻子,让人印象最为深刻。据传此人早年在五台山拜过师,身手了得。 拜没拜师,早已无法考证,不过可以确定地是此人下手极其凶残,再顽劣,再桀骜不驯的学生,只要进他办公室的门超过五分钟,出来时,必定威风全无,只知低头走路。 班内也有顽童,脾气火爆,与之相抗,然不出三招,便被他一拳放倒在墙上,当时教室的墙并非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铁板夹着泡沫隔开的伪墙,随着他挥拳的力道,墙上的玻璃随之发出金石之声,当时情境,如今想来,仍细思恐极。 那一仗,打得精髓,打得漂亮,打出了班主任的威风,打趴下了少年意气。自此以后,“秃鹫”之名,不胫而走,迎面相遇敢与之对视者,无。 所以,面对第二节课的英语考试,我格外认真,并没有交白卷,而是用五分钟的时间把所有的选择题全涂了b。 这称得上我和班主任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秘密协定”。如果说我交白卷,相当于直接打了他的脸,那么这种做法,无疑给双方都留下了想像的空间。 “我是学渣,但是我努力过……”这是我的说辞。 “这个学生,虽然比较笨,不过还算勤奋。”这猜测这大概是他的想法。 全涂b,应该是他容忍我自甘堕落的底线。 无论什么事,给双方设立一个不可触摸的底线,都是聪明人的做法。不聪明的那个,早就在那天被他“挂”在了墙上。 · 我交了卷,就回到座位上继续读起了《雪山飞狐》,在临近下课的最后十分钟里,英语老师正做着考后点评,就在这时,寻露突然推开了教室的门。刚才还热闹非凡的课堂,瞬间变得鸦雀无声,隔壁班语文老师洪亮的嗓音在此刻清晰地传来:“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寻露表情木然,冷冷地绕着班级看了一圈,完全没理会讲台上粉笔悬空的班主任,直接步履轻盈地走向了自己的座位。平日里脾气火爆的“秃鹫”,这次的表现却意外地克制,他只是干“咳”了一声便继续讲了下去。 我再也无心看小说,傻傻地盯着寻露的背影出神。下课铃声响起后,寻露像突然被铃声抽光了所有的力气,瞬间趴倒在了课桌上,把脸埋进双臂间,不哭泣,不说话,也不抬头,努力伪装着自己与世无关的样子。 没有一个人上前关心她,甚至没有一个人愿意走进她,所有人突然变得“高尚”起来,他们都离得远远地,几个人围成一个圈,用寻露听不到的声音,小声地议论着。我仿佛看到了一群狼正围着一只鲜血淋漓的小羊,在低头商量着羊肉怎么分。 几乎每个人都自以为是地表达了恰如其分的同情,然而用错了地方的同情无异于再次投掷的匕首。况且那绝非同情,只是看热闹的好奇心和幸灾乐祸的混合体,披上了同情的外衣罢了。 面对四周充斥着的含糊不清的“嗡嗡声”,寻露的肩膀微微耸动着,我知道她在努力克制,并且马上就要哭出声来。 我突然冷笑一声,踢开桌子,从人群的包围中穿过,走到她身边,牵起她的手便往教室外走。 ☆、云雾初吻 “你干嘛?放开我!”寻露愤怒地反抗道。 我从教室一路把她拉到操场上一个僻静的角落,刚停下身,就听到左脸传来的一记响亮的耳光声。 寻露眼圈通红,眼眶里蓄满了泪水:“你干嘛?你凭什么拉着我?你以为自己是谁啊?我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立在风里,红了眼睛。 “对啊,我们本来就没什么关系啊。”许久之后,我呆呆地说道,“是我自作多情了。” 我突然感觉心疼得马上要碎掉了。 一阵冷风吹过,柳树上的白雪如繁花般飘落,我攥紧拳头,忍不住转过身去,很想一走了之,却又对她放心不下。只能尴尬地站在原地恨着自己,恨那个在她面前表现得如此脆弱的自己。 “你为什么会戴着这条围巾?”她颤抖的声音忽然重新响起。 我流着泪转过身,望着她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不是答应过我毕业前不戴到班里来吗?” “不是所有的承诺都必须遵守,我只遵守该遵守的,在需要遵守的时候。”我绷着脸,一本正经地说。 “傻瓜!”她忽然笑出声来,眼眶中的泪水随之涌出。我皱了皱眉,心疼地抱住了她,就像把全世界所有的眷恋,所有的脆弱和喜欢都一把抱在怀里一样。 “寻露,我希望你能明白——当你觉得自己已经失去全世界的时候,至少对我而言,你就是全世界。” 寻露颤抖了一下,仿佛那话突然把她弄疼了一样。随后她突然抓紧了我颈间的黑色围巾,伏在我的胸口放声痛哭起来。 曾已何时,这个女孩已如热带的藤蔓,在我心底扎稳了根,散开了叶,眨眼间爬满了我的全世界。 有时候爱情不是放不下,而是逃不掉。 · 等到她终于平静下来,擦干眼角的泪水,我望着她说:“我喜欢你。” “我知道。”她低着头小声地回答。 “不是你知道的那种喜欢,也不是突如其来的喜欢,不是敷衍,更不是可怜,是发自内心的,与你无关的喜欢。”我着急地解释着,看着她如雾般悲伤的眼睛一点点变得透明。 “你知道吗?”她依旧用很小的声音说,“我刚才在班里偷偷发了个誓,很傻的那种。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如果谁能拉着我的手逃离这个地方,我就爱他一生一世。可是,当你真的拉起我的手,跑出去时,我却突然后悔起来。我发现我心底憧憬的那个人,是谁都行,却唯独不希望是你。”
第10页 “为什么?”我傻傻地问。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她气恼地说。 “对不起。” “傻瓜,你真的想过吗?”她质疑地问,“和我在一起,你可能会一辈子都生活在阴影里,一辈子被人耻笑,一辈子被人误解,可能一辈子都交不到真正的朋友,就算这样,还愿意说喜欢我?” 我望着她眼角晶莹的泪珠,用手指为她轻轻拭去:“你说了那么多个一辈子,可一辈子,于我只有一个。而且我无比确信,我的一辈子里,少了谁都行,但缺了你绝对不可以。” “傻瓜……”寻露站在树下,不住地喃喃自语,她的眼眶中再次噙满了泪水,正随风纷飞。 我从未见过一个女孩,可以一口气说那么多个一辈子,也从未见过一个女孩,因为牵一次手就许诺一生一世。 她,还是那么认真,孤注一掷般的认真。 · 回到教室的时候,数学课已经上了一半。 我站在门口,把寻露挡在身后,我喊了声报告,便走了进去。 走到寻露的课桌旁,抱起她的课桌便往后排走去,最后同我的桌子并排放在了一起,我回过头,发现她正抱着椅子,惊魂不定地跟在我的身后。 “你可不可以事先跟我商量下?”她坐下后,小声地问。 “我不是你男朋友吗?” 寻露红着脸看了我一眼,她美丽的眼睛像风中烛火般亮了一下又在瞬间黯淡了下去。 “嗳,林秋,一会能不能请假,陪我去个地方?” “好。” “不问去哪里?” “我不是你男朋友吗?” “是男朋友就可以不用回答问题了吗?”她自言自语地说着,默默地低头想着。 · 第二天一早,我陪她去了云雾山。 云雾山是附近着名的景区,山峰陡峭,终年云雾缭绕,山中有个小湖,据说因为地下温泉的缘故,冬天也不会结冰。 早上背包出门,坐了几个小时的长途大巴后,终于在正午时分到了山脚下。在这个季节爬山的人格外稀少,上山的路也异常艰难,石阶很滑,像沾着霜的玻璃。我提议做索道上去,寻露正喝着水,听到这个提议停顿了一下,随后摇了摇头: “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自己爬上去!” 经过几个小时跌跌撞撞的努力,终于爬到了半山腰的位置,但是体力已经消耗得所剩无几了。 “是突破自己吗?”我喘着气问。 “是为了证明……”她断断续续,模稜两可地说,“证明原来那些自以为不可能完成的事情,都是可以靠自己做到的。” 我回过头望着寻露,她说这话时格外认真,甚至可以说表情异常刚毅,我相信这一次她是铁了心地要跟一些东西做诀别。 我在山道旁的一个小商店里买了几瓶水,然后疲倦地靠在一处登山平台上稍作休息。 “没想到爬山这么累!”我忍不住感嘆道。 “要不怎么叫‘爬’山呢!”她打趣道。 我笑了下,然后望着上方接近九十度的别别扭扭的石阶出神。那石阶青白相间,直插云中,仿佛连接天界与人间的桥。 在歇息的空档里,只有三三两两的游客从身前经过,她们或手拉手,闲庭阔步般游走,或四处寻找景物,以供拍照留念,像我和寻露这般毫无闲情逸緻,只一味闷头登山的游客,竟一个没有。 我不禁有种奇异的感觉,因为从姿态上看,爬山意味着“逃离”,而我们想要逃离的场所,恰恰是山脚下这片灯火通明,我们赖以生存多年的“文明世界”。 · 就在我对眼前的世界充满怀疑的时间里,寻露突然脚步虚浮地重新背起背包,准备重新出发,我也赶紧站起来收拾好物品。 “你走前面吧!”我说。 “为什么?” “你要昏过去,我可以接住你。” 我话音刚落,她却停止了所有动作,变得沉默起来。 她咬紧了嘴唇,突然踮起脚尖,把凉凉的唇瓣贴在了我的唇上。 我感觉到她体内的气息从微弱瞬间变得滚烫,从唇间一直蔓延到我灵魂的深处,让我战慄颤抖起来,身上的每个毛孔都异常兴奋。 她的呼吸火热,但唇瓣异常寒冷,那种奇异的触觉,几乎让我终身难忘。 “这是我的初吻,希望你会记得……”她红着眼睛,表情羞赧地望着我说。 我能看出她的害羞,她的恐惧,她内心的挣扎和不安,但是她的眼睛,毫不避讳,一动不动地看着我,那一刻,她没有低头,也没有示弱,就那么直勾勾地强迫着自己看着我。 我知道,她是想用眼睛告诉我——她是认真的!非常认真! 忽然之间,她的勇敢,让我害怕。 · 寻露是很聪明的女孩。 她的聪明,不市侩,不计较,不流于表面,只渗透在灵魂深处,星眸眉间。 比如她只说:“这是我的初吻,希望你会记得……” 她从不追问:“这是我的……,是你的吗?” 她从来不做任何让双方都感到疲倦和厌烦的事,不是她不计较,而是她从一开始就明白——爱情,不是生意,所以爱情不能等价交换。 · 等我和寻露爬到山顶的时候,已经是繁星满天的深夜了。 我和她大汗淋漓地靠在汉白玉栏杆上,发着呆看了一会星星。接着在小店吃了些东西之后,便开始找住的地方。山顶有一条天街,各种旅店,纪念品店林立,所以住的地方并不难找。 路过一家工艺品店时,她的目光突然被橱窗里的一件玫瑰花簪吸引,那簪子的簪柄是用某种天然灌木的枝条进行染色加工而成的,簪头则是用某种树的木皮巧妙地贴合成玫瑰花瓣的形状。 那木簪做工精緻,栩栩如生,颜色一共只有两种,红玫瑰和黄玫瑰。寻露没有丝毫的犹豫,直接选择了黄玫瑰。 在店外的街灯下,寻露把木簪轻柔地插入发中,在暖黄色的街灯下轻轻笑着,我忽然明白了她选择黄玫瑰的原因,她温柔优雅的气质的确不适合那种炫目的红。 也许刚才在山下,她想与之诀别的,正是那朵开在无数人青春里的红色玫瑰。 ☆、一流情人 从工艺品店出来,我和她在天街上行走了一阵,最后找到了一家屋里带暖气的旅店,暖气虽然是自家烧的,但室内温度还不错。 店主是一个中年女人,烫着一头黄发,好像多年未梳理过一样乱蓬蓬地朝天上指着。她笑着看了我和寻露一眼,问都没问就直接开了一个房间,我尴尬地拿着钥匙回头看向寻露,寻露正望着我,什么话也没说。 我穿过前厅,打开了房门,房间和店主的头发相反,收拾得非常干净。寻露大概也累极了,放下包便瘫倒在床上,我也把背包甩到一旁,躺在她身边,中间仅仅隔着几厘米的距离。
第11页 她雪白纤细的手指从床单上缓缓划过,淡粉色的指甲在灯光下泛着明亮的光,我伸出手,把她的指尖紧紧攥在手心,寻露扫视着我的脸,目光宁静而柔和。 “嗳,林秋,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今天我们不做那事,好不好?” “好。”我干脆地说。 “不问为什么吗?” “不问。” 寻露笑了一下: “就算你不问,我也想告诉你。我感觉自己还没有完全准备好,但是我确定我是你的,全部都是。我想把最好的自己给你,不仅是身体上的,还有灵魂上的,能不能稍微等我一下?” “当然。” 听到我的回答之后,她表情自然地脱去了身上所有的衣服,进了浴室。我知道她并没有骗我,她真的是已经在心里确定了的——她是我的,全部都是我的,所以才能如此表情自然,没有一丝羞涩。 她娇嫩光滑的肌肤,形状完美的胸部,雪白笔直的双腿,仍然极大地刺激了我的感官,自她进入浴室之后,我忽然感觉混乱了起来。 我蠕动了一下喉咙,想让自己回归到清醒的状态,可是下-体已经膨胀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我盘膝凝神,在心里暗念了十几遍“唵嘛呢叭咪吽”,但是浴室的水声依旧在不断地唤起我脑中对她身体的记忆。 以至于寻露沖完澡出来,我下面仍是“旗杆高竖”。我深吸了一口气,瞬间扯掉身上所有的衣服,狼狈不堪地逃进了浴室。 在沖了将近二十分钟淋浴之后,体内的紧张才得以完全缓解。我出了浴室,看到寻露正靠在床头上读一本蓝色精装的书,书嵴上印着三个鎏金小字。我凑上去一看,竟然是加缪的《局外人》 。 我轻吁了一口气,躺在床上点了一支烟,慢慢地抽着。 烟糙真的有一种奇怪的功效,能让失序的内心在烟雾中慢慢找到平衡。 “好看吗?”我看着她认真的表情,忍不住问道。 “好看。写的是一个男人丧母,回家奔丧的故事。只是读起来感觉比较压抑,像莫言点评过的那样——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 “大概这一类讽刺现实的书都压抑吧。”我皱了下眉,下床从背包中取出两瓶水,拧开一瓶递给寻露。 寻露用手把额前稍微凌乱的发丝拢到脑后,接过喝了一口。 “嗳,林秋……”她突然拧紧瓶盖说,“能跟我约定一件事吗?” “什么事?” “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你身边了,你可以尽情地去看想看的小说,甚至可以去找喜欢的女孩睡觉,但是我希望你在和她们做的时候心里是清醒的,在你心中只有一个女孩是永远不可以被辜负的。因为她已经把自己的一切都押在了你身上了,一旦失去了你,她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干嘛非要赌,万一输了呢?” “因为爱情本身就是赌博,我们都说好要一生一世,但其实每个人手里所持的砝码都不多,根本不够用一辈子。” “所以,如果註定要赌,那就不妨赌得大一点,不管输赢,不留余地?”我奇怪地问。 “对我来说,轰轰烈烈的爱,一生一次就够了,都说情深不寿,而我又想活很久。” 寻露的话,让我吃了一惊,我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叼在嘴上,想了想说:“可是,我同其他女孩睡觉,真的没关系?” “也许会嫉妒吧!因为没有经历过,我也没法想像。不过前段时间读了木心的《素履之往》,其中的一句话让我非常着迷——一流的情人永远不必殉陨,永远不会失恋,因为’我爱你,与你何涉。’也许,给你这种特权,我是有私心的。我不想做你的爱人,只想做你的情人。也许’爱人’这个字眼,对我来说太沉重,太正式,我怕我承担不起,会半途而废,无法爱完这一生。” “傻瓜,一生那么长,而快乐那么短,我不陪着你,你怎么走得完。”我眼角一酸,忍不住把头扭到一旁,佯装抽菸。 她扭过头,朝我妩媚一笑,把身体缓缓靠向我的臂弯。 倦意袭来,一夜无梦。 · 第二天,我早上醒来时,寻露已经换好了衣服,正靠在窗边看着山顶的景物发呆。 阳光穿过古色古香的窗棂映在她洁白的无领针织衫上,她化了淡妆,侧颜极美,青丝如瀑,头戴昨天的黄玫瑰发簪,像是从古代穿越来的女子。 我无声地靠在床头上,定定地望着她,一直看了很久。后来寻露徐徐回头,与我四目相对,她不说话,我也不言语,我们只是守在微亮的晨光里,静静地注视着对方。 对我来说,她就是云雾山最美的风景。 · 退了房,从旅店出来,寻露仍是安静地背着包走在前面。她下身穿了一条浅红色的亚麻长裙,随着走路的动作漾起一圈圈好看的涟漪。 “寻露,我们去哪?”我快走几步,追上她问。 “后山有个小湖,我想去看一下。” “是那个不会结冰的湖吗?” “对。” “那湖叫什么名字?” “不清楚。有人叫它’蔷薇湖’,不过仅仅是因为湖的四周有蔷薇罢了。其实主要不是去看湖,是因为湖上有一座很长的吊桥。那桥悬在高空的云雾里,看不到边际,走在上面就像行走在云里一样,每次都感觉好怕……”寻露解释道。 “这次还会怕吗?” “有你在,就感觉没那么怕了。如果是我自己的话,估计还是不敢走的。”她说着把手掌放进我的掌心里,最后和我十指紧握,仿佛这样就不需要再担心什么了。 · 在附近的小店吃过早饭,我又在附近的商店买了盒烟,商店很小,烟糙的种类也并不丰富,就随便买了一盒相对便宜一些的“555”。后来经过一家卖糙帽的小店时,寻露又进去买了一顶拉菲糙编的糙帽,然后便沿着一条下山的小路向蔷薇湖进发。 · 下山的路虽然也是陡峭的石阶,但已经完全没有了上山时那种无穷无尽的绝望。只是石阶上布满了腐朽的落叶,上面结了一层雪白的霜华,用脚踩上去更加容易跌倒。 石阶两侧被种满了黑褐色的小灌木丛,浩浩荡荡一直延伸到视野的尽头。 “这是杜鹃花丛。”寻露突然开口介绍道。 “怎么这么多?”我奇怪地问。 “这边叫‘杜鹃花海 ’,四五月份盛花期时来看的人很多,漫山遍野全都是这种红色的杜鹃……”刚刚说完,寻露便随着落叶的碎裂声跌倒在石阶上。 我赶紧把她拦腰抱起,看着她咬得发白的嘴唇,不禁担心地问:
第12页 “没事吧?” “没关系。”她倔强地长吐了一口气,试着走了一下,但又马上跌倒在地上,她的右腿似乎完全用不上力气。 “还是我背你吧!”我蹲下说。 寻露沉默了少顷,似乎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便乖巧地趴在了我的背上。 “这算不算是杜鹃的复仇?” “都这样了你还有心思开玩笑,你这人……”刚说到一半她突然间没了声音。 “对不起!”我赶紧道歉。 对于我的道歉,她并没有直接回应,而是用很小的声音充满担忧地问: “我重吗?” “不重。你应该多吃点,轻得跟没骨头似的。” “也许一开始就不该走这条路的,尽管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可是……” “我很乐意分担你的重量。”我打断她说。 “其实我是不想依赖你的,想自己头顶有阳光,足下有土地,做真正‘活’在这世上的生物,可总是一次又一次地习惯着依赖。” 我摇了摇头,对‘活’在这世上”,具体是一种怎样的“活法”,感到难以理解。 就这样走了没多久,便到了寻露说的吊桥和小湖。山野间不知为何突然起了雾,也许是湖上蒸腾的水汽也说不定,原来格外清晰的视野,陡然变得模糊起来。 那吊桥是常见的钢索吊桥,横穿过整个湖面,上面铺着年代久远颜色乌黑得已经看不清纹路的木头,用脚踩上去会发出某种不堪重负的“呜咽”。 “累了吗?休息一下吧!”她柔声问道。 “没事。”我不愿在这没有依靠的半空中停下,看了看隐藏在晨雾里吊桥的另一头说:“等走到那头再休息吧。” 我背着寻露上了桥,小心翼翼地走着,氤氲的雾气不断随山风扑在脸上,感觉湿漉漉的,不知道是汗还是露水。 在走到吊桥中间的时候,我看了看脚下淡绿色的小湖,感觉自己像是一只在翡翠花瓶上缓慢移动着的蚂蚁,就在这时,隔着晨雾我忽然看到了一个模糊的人影。那影子高大而瘦肖,行走在不断晃动的吊桥上,宛如一套被夜风不断吹起的衣服,模糊而不真实。 ☆、一烟之交 那人影行走的速度比我快许多,走到近处时我抬起头好奇地端详了一下这个逆行的旅客,他是个长相俊朗的中年男人,中长发,个头很高,上身穿着黑色羽绒服,脖颈处露着白衬衫的领子,手上挎着一个黑色旅行袋。 我望向他时,他朝我友善地一笑,就在我们错身的剎那,他突然拉住了我的手臂: “不好意思,朋友。有烟吗?”他微笑着,用和善的语气问。 我皱了皱眉,本想拒绝他,但又觉得这人好像并没有什么恶意,不过是一支烟而已,也算不上什么过分的要求。 我空出一只手来,掏出兜里的“555”递给他,他抽出一支后还给了我,但又示意自己没带火,随后又是饱含歉意地一笑。 我扭过头,看向寻露,“在这里休息下可以吗?” 寻露点过头后,我把她轻轻放下,摸出打火机,打出火苗,那男人主动凑上来把烟点燃后,轻轻地道了声:“谢谢。” 我自己也抽出一支烟,夹在指间慢慢抽了起来。 自那句“谢谢”之后,他便没了话。有时用眼神定定地注视着在灰色的暗影中不断明灭的菸头,有时把眼神投向在远处晨雾中浮沉的黑色树影,一直到一支烟抽完,我和他都没有出声打破沉默。 我一边把菸蒂塞进背包侧兜的铁盒里,一边重新把555掏出来,递到他跟前: “还要吗?” “不了,谢谢。” 我重新背起寻露,继续往前走去,在走出几米开外的时候,忽然听到他从身后传来的声音: “惊觉相思不露,原来只因入骨……” 那声音断断续续,仿佛说完了,又仿佛还在说。我感到一丝疑惑,忍不住回过头,却不禁惊出一身冷汗来,我身后的吊桥上空空荡荡,连个人影也没有。 几乎在同时,我感觉到自己冰凉的脖颈上正有湿热的液体在源源不断地滴落,脚下几十米处的湖面上也传来重物入水的声音。 “他……跳下去了?”我恍惚地问。 “你刚转过身……他就爬上了防护网,坐在铁索上……朝我笑着挥了挥手就……自己跳下去了!”寻露断断续续地哽咽道。 我心里忽然感觉到一股说不出的压抑。 我转过身,头脑空白地看向那男子跳下的位置,那位置的铁索还在轻轻地晃动着,地上正放着他刚才挎在肩上的黑色旅行袋。 我走过去,向下看了一眼,尽管平静的湖面上还缭绕着一层薄雾,但大体能分辨出湖面光滑如镜,早就没了那男人的影子。 “不会是要自杀吧?”我六神无主地喃喃自语,同时又忍不住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好笑——不是自杀,难道是在这练习跳水不成。 “林秋,我想离开这里……”背后的寻露忽然小声说道。 我忽然反应了过来,此时最受打击的莫过于刚刚经历了人生劫难的寻露,不能在这里久留,应该早早离开才对。 我弯下腰,捡起地上的旅行袋扛在肩上,向吊桥的另一头走去。冷风吹来,寻露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噼噼啪啪,落在我的肩头和脖颈上。那种死一样的压抑再度袭来,我抱紧寻露,用尽全力奔跑了起来,任由乌黑的木板在脚下发出支离破碎的声音也丝毫不敢停下。 一直奔到离吊桥几百米远的地方,寻露才忽然拉住了我: “休息下吧。” 我气喘吁吁地放下她,她从包里拿出纸巾擦着我额头的汗,我感到双腿麻痹而酸痛,身体像四分五裂了一样。 “林秋,你不用自责的。其实,我觉得我能理解那个人,他看着我,笑着挥手告别,没有丝毫的后悔和迟疑,好像正准备踏上远行的火车一样随意。” “或许吧……”我无可奈何地嘆了口气。 休息了片刻之后,我握住寻露的手,“下山吧!这个地方再也不来了。” 寻露点了点头,我背起她,继续向山下走去,路上连一个行人也没碰到。 一直走到售票点附近,才看到了一个警务室,里面孤零零地坐着一个对着电脑手指快速移动的胖警察。 我尽可能详细地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谁知那警察做完笔录之后,只是淡淡地说: “知道了,你们先回去吧!” “你们会把他打捞上来,交给他的家人吗?”我有些不甘心地问。 “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 “那你管那么多干吗?每年都有很多人从那里跳下去,难不成每一个我们都要去捞,你知道那要花多少钱吗?上面又不给我们资金,难不成让我自己贴钱去捞那些人吗?他们既然是自己选择往下跳的,那就是自愿的,既然是自愿的,就不要管那么多了。”胖警察瞪着我语气霸道地说。
第13页 他的一番话我觉得哪里不对,但又说不上来。我看了看挎在肩上的黑色旅行袋,觉得没有交给他的必要,最后扶着寻露慢慢走出了警务室的玻璃门。 “以后每年的这个时候我们来看看他吧!哪怕陪他说两句话,或者送两束花给他也行,没有人是应该被忘记的。”寻露站在一块刻着“云雾后山”字样的巨大石碑前说。 我才突然醒悟过来,刚才胖警察的话到底哪里不对。 “虽然我对他一无所知,但总还有一支烟的交情。”我贊同地说。 寻露微微笑了一下,大概是觉得这种“一烟之交”,既俗套,又浅薄,根本构不成祭奠的理由。 · 在回学校的大巴上,我一路牵着寻露的手,寻露也特别恬静地靠在我的肩膀上,面对这个话不多的女孩,我感到心里安静极了。 有她陪在身边,没有虚伪和喧嚣,我们活得宁静而孤独。 “林秋,我会记住的!”她盯着我的脖颈处,如呓语般小声说道。 “记住什么?” “记住这种被你牵着的,异常温暖的感觉。” “嗯。” “其实我很想说——我会记一辈子的。可是一辈子那么长,而爱情总是那么短,我怕我们会走散……” “不会的!” “但愿吧……”寻露停顿了一下,用细细的充满哀伤的语调说。 当时的我,是真的觉得未来可期,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能把我们分开,可年轻时的爱情,就如同飞到空中的泡沫一样,脆弱得连一滴水都承载不了,我却总是幻想着让它承载永恒。 · 从云雾山回来后,寻露的情绪明显缓和了很多。 虽然她无论走到哪里都是焦点,但毕竟人是一种关注自身远远多过关注他人的动物,我倒并不担心她会永远地被关注下去。 从身边断断续续的流言蜚语中,我也大体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她母亲婚内出轨,被迫离婚,继父是个流氓,寻露长期遭受着难以启齿的侵害,所以经常不敢回家。元旦时,她继父醉酒行凶,她不甘受辱,失手杀人。 案情虽然简单,但定罪比较复杂。寻露虽然致人死亡,但有意外因素,并非蓄意杀人,并且当时寻露未满十六岁,且有正当防卫情节,在经过各方协商调停之后,她最终被无罪释放了。也有传言说寻露在北京做生意的父亲颇有背景,从中使了不少力,她才得以这么快被放出来。 种种议论和猜测,我能听到,寻露或多或少肯定也能听到,但是从云雾山回来后,她对此一字未提,表情仿若骤雨后的池塘,全无半点波澜。她每天安静地坐在我身边,看书,做题,或是若有所思地看着窗外阴晴不定的天。 在连阴天的时候,她的情绪也会受一点影响。 “林秋,给我讲点好玩的事吧?”她有时会提这样的要求。 我则常常需要搜肠刮肚很长时间,才能逗得她笑声连连。 幽默,需要天赋,而强行幽默,则需要耐力。对此我深有体会。 · 在寻露和我同桌以前,我通常难以完全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经常被老师突袭,或是武力教育。自从有了寻露这个恪尽职守的“哨兵”之后,我读小说的环境也改善了很多,各科成绩直线下滑,虽说本来也没有多少下滑的余地,但是最终成功体会到了“谷底”的滋味。 自从我成了“桃花谷主”之后,我身边的区域也彻底变成了老师们的禁区。他们大概觉得,和寻露这种神级学霸朝夕相处尚且不能丝毫改变我这学渣的命运,我这种人已经不再属于靠教育可以改变的物种。 很快,我爸成功被班主任请来,大体意思是让我中考结束后直接去读大专或者其他技术类院校,已经没有必要在高考和大学上浪费时间了。 最可怕的是,我爸竟然被他说动了。 在校外的一个饭店里,我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最后不欢而散。 ☆、神秘的性 从饭店出来时,我心里开始有了一丝慌乱,开始感觉到那约定好的明天,或许并不是明天,而是另一种不可知的黑暗。 如果我想和寻露长久地在一起,就必须和她上同一所高中,同一所大学,毕业后在同一个城市工作,然后才能结婚生子,永远不分开,但是每当一念及学习成绩,我顿时感觉眼前一黑,万念俱焚。 这便是身为学渣的尴尬之处——自以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会,其实只不过是一个全身只穿一条小裤衩的“高傲的皇帝”。尽管如此,现在操-蛋的现实竟然还要求我把那条小裤衩也脱下来,我才终于正视起自己身无一物的悲惨境遇来。 我也忽然意识到——我真的找了一个谜一样的女朋友。 关于学习,她不仅从来没有敦促过我,甚至类似于“如果想要跟我在一起,你可要好好学习哦”之类激励的话,她也不曾说过半句。每当我就这事问她的时候,她总是一脸认真地解释道: “喜欢读小说也算是一种正当的爱好嘛!我为什么要管你?” 看她一脸无辜的表情,我不禁再次感到心灰意冷,万念俱焚。 · 尽管如此,在我决定要好好学习之后,寻露仍是帮助了我很多,而作为报答,我几乎搜刮尽了脑子里所有有趣的事情,终于在没有任何趣事可讲时,突然说起了黑子和高达的往事。 “我和高达、黑子,还有杜荷,小时候我们四个关系最好。后来,杜荷因为家里做起了生意,在小学的时候就搬走了,最后就剩下了我们三个。高达从小就展示出了和我们完全不同的个性,比如:在我们还不知道生殖器是用来干什么的时候,他就已经研究了很久,并付诸行动了。” “什么时候?” “小学三年级。” “三年级?”寻露瞬间睁大了眼睛,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嗯,是三年级。”我说,“那个时候学校的条件很差,数学老师,语文老师,音乐老师往往都是同一个人,我们叫她宋老师。宋老师有一个女儿,叫谢蓉,和我们在同一个班。有一天下午放学后,高达在班长周适的怂恿下,把谢蓉约到了教室后面的一处小树丛里,两个人接了吻,然后做了一些初步的探索……” “成功了?”寻露惊讶地问。 “当然没有。后来宋老师不知怎么知道了这件事,她把高达单独约到了办公室,过了半个小时,高达出来时满脸通红,我们开始还以为是他害臊,后来才知道,是脸肿了……”我憋住笑说。 “后来呢,肯定被勒令退学了吧?” “那倒没有。高达的爸爸在银行当信贷主任,家里有钱,后来她妈赔了很多鸡蛋才以’小孩子不懂事’为藉口把这事压了下来,但是他还是彻彻底底地得罪了宋老师,小学生活对他来讲简直像噩梦一样。”
第14页 “他肯定很喜欢那个女孩吧?我倒不觉得他是一个很随便的人。” 我点了点头,收起了笑容,认真地回答道: “他是很喜欢谢蓉,从一片喧譁喜欢到我们全体沉默。一年、两年、三年、四年、五年、六年,我们嘲笑他时,他喜欢着她,等到我们都习惯了,甚至连谢蓉都麻木了,所有人都对他冷眼旁观了,他还是喜欢着她。对谢蓉,他有一种极度痛苦的喜欢,明知得不到,却偏偏喜欢得无可救药。” “所以,因为这个原因,到现在他都没交女朋友?” “大概是吧。”我不置可否地点了下头,“他还干过一件惊动全校的事。应该是在初二的时候,有一天黑子突然跑过来告诉我高达疯了,我赶紧跑到隔壁班去看,没想到这傢伙在拆桌子……” “拆桌子?” “嗯。确切点说,就是把书桌的桌面用手噼成了两半。我走过去问他怎么了,他示意我不要说话,然后把那两块木板拼在了一起,我看见上面刻着四个大字——神秘的性。” 寻露捂着嘴轻轻笑了起来:“一般不是应该在上面刻上喜欢女孩的名字,然后在后面偷偷地写上‘我爱你’之类的话吗?” “因为他压抑啊。”我笑着解释道。 “压抑?为什么?” “那时候我们学校新来了一个教政治的女老师,虽然长得不好看,但是穿着特别性感,最重要的是胸部特别丰满。那天上政治课的时候,他对着女老师做那种揉自己胸部的下流动作,可能女老师刚毕业没什么经验,就朝他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可把丫给乐坏了,乐得生殖器差点没从裤裆里掉出来,所以他有感而发,在桌子上刻下了那四个大字,以示怀念。” “好悲伤的故事。”寻露右手支颐着头,表情怅然地说。 · 再次见到黑子和高达,是在寒假放假当天。 我和寻露背着包从校门口出来,正好看到穿了一身皮衣的黑子坐在一辆造型犀利的铃木机车上,朝我们挥着手。高达和萧蕾则站在离他远远的地方抽着烟,一脸嫌弃的表情, “买新车了?”我看着那机车前灯附近各写着一个硕大的“隼”字,忍不住惊奇地问。 “怎么样?新款铃木隼,跑得比奥迪快。”黑子特别得意地用手整理了一下额前的那撮黄毛说。 我翻了翻白眼,没打算回答。黑子不乐意了,对着寻露挥手道: “寻露,来,哥载你,以后别跟这种土包子混了……” 寻露只是笑着,也没有说话,黑子一个人尴尬地立在原地。 “你得了吧,真以为谁都跟你一样,这么稀罕一辆摩托车。”萧蕾走过来拉起寻露的手说道。 “铃木隼可不是一般的摩托车……”黑子不服气地辩解着。 “不是一般的摩托车,难道就不叫摩托车了?”萧蕾较真地问。 “你哪来的钱,这车挺贵的吧?”我追加着问道。 这下轮到黑子不说话了。 “项叔给的呗,说是做建材生意发了。”高达扔掉菸头说。 黑子因为姓项,从小自诩为西楚霸王的后代。因为他长得黑,我们也承认了他的身份,讥笑他的祖先是随楚军做饭的伙夫,除此之外,和霸王再无交情。 “你管钱是怎么来的,今天哥高兴,晚上请你们吃好的。”黑子很不服气地发动车子一个人在前面慢慢骑行起来。 虽然时间才近黄昏,但街面上已经灰暗得如同黑夜,天空如倒扣的砚台一般,密布的黑云似乎随时都能挤出墨来,一副暴雪欲来的架势。 萧蕾亲昵地挽着寻露的胳膊走在前面,我和高达走在最后面,一边抽菸一边挪动着脚步。 萧蕾脚上穿着一双黑色过膝长靴,随着走路的动作发出格外清晰的声响,那声响清脆有力,仿佛暗合了某种节拍一样。 走了一段路之后,萧蕾突然扭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凑过来对着我的衣领处轻嗅了一下,然后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好看地一笑,转过身继续和寻露低声交谈起来。 我纳闷地望着她和寻露相谈甚欢的背影,扯过衣领,对着萧蕾刚才闻过的地方猛嗅了几下,因为是刚洗过的衣服,上面只有洗衣粉残留的味道,并没有什么其他的异味,我才放下心来。 · 当晚黑子特别豪气地带我们走进一家新开的海鲜餐厅,对着菜谱狂点了一通,最后服务员却要求黑子先结帐再上菜。黑子大概觉得很没面子,菜单一甩就和服务员吵了起来,最后在经理的调停下,服务员道了歉,这场风波才算平息了。 这大概也是我对于“土豪”这两个字的最早印象。 · 等菜的时候,黑子一边用手转着打火机,眼睛一边时不时地盯着我和寻露看两眼,我被他看得极不自在。把寻露的椅子往身边拉了拉,用身体挡在她前面,以免受黑子的意-yin。 “你他妈别跟神经病一样看了行吗?”我忍不出骂出声来。 “妈的,看看都不行啊!”黑子急赤白咧地说,“就你有女朋友啊。”说完嬉笑着去拉萧蕾的手,却被萧蕾一下打开了。 “上次我就说了林秋跟你不是一路人,你还不信,他是那种得到了就特别懂得珍惜的人。”萧蕾说。 “切,就他……他那点破事我还不知道,初中就把人挺好一小姑娘弄床上去了,弄完就把人甩了,人家小姑娘对着我哭得老伤心了,这傢伙就在边上看着,一句话也不说……” 虽然在萧蕾眼神的威胁下黑子最终没有完全讲完,但是事情的脉络已经大体说明白了,最后打没打住也就无关紧要了。我看了寻露一眼,她只是微笑着,并没有一丝生气的迹象。 “你都知道?”萧蕾警觉地问。 寻露点了点头。 “不生气?”萧蕾又问。 “不生气,我不是个喜欢怀旧的人。” “又被林秋摆了一道吧。”高达在一旁幸灾乐祸地喊道,“其实要揭林秋的短也很容易,直接说学习成绩就行了。” “哎,对,你不说我还真忘了。若是论学习成绩,我谁也不服,只服林秋。丫就用了半年时间从全级前五名倒退到全级后五名。”黑子完全丢弃了羞耻心地说。 “那是!就这退步速度,不是作为当年的’学习模范’,还被校长专门开会‘表扬’过。”高达接着话茬说。 “林叔那段时间好像也没少往学校跑吧,他怎么评价林秋来着?”黑子憋住了笑看向高达。 “‘奇耻大辱!’”高达怪腔怪调地模仿道。 “对,‘奇耻大辱!’”黑子说完就和高达肆无忌惮地笑起来。 寻露和萧蕾也捂着嘴笑个不停。
第15页 只不过吃了一顿饭而已,我便感觉自己形象尽毁。 我多年来努力建立起来的“学渣的自尊”,不过一顿饭的功夫,便被人毁灭殆尽。 ☆、倾城之雪 从海鲜餐厅出来,除了寻露之外,我们几个人都喝大了。黑子又一头钻进附近的ktv里,用《死了都要爱》开场,唱完一首,就把麦克风递给了寻露,拿起威士忌便找萧蕾干杯去了。 我以为寻露是不会在这种场合唱歌的,因为任凭黑子和高达怎么劝,她都滴酒未沾。而且在我看来,在陌生的场合唱歌是要比喝酒更有难度的,可是寻露偏偏唱了,是王菲的《蝴蝶》。 寻露的音色和王菲本来就有一种天然的契合。低柔,沉迷,洞穿世事,又不食烟火。 “给我一双手对你依赖,给我一双眼看你离开,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没有谁忍心责怪……” 一首歌唱完,寻露用手擦了擦眼角,然后转身灿然一笑,把麦克风递给了我,黑子和高达用嘈杂的掌声表达着自己的赞美,只有我愣在那里,感到一种无可名状的伤心。 她唱得随性而迷人,不像王菲,倒更像自己。 · 从ktv出来,已是深夜,高达僵直着身体去附近宾馆开了三间房,然后又在前台打了个电话。 在用钥匙开门的时候,我有些担心地看了一眼右边的黑子,没想到喝得烂醉的黑子早已手脚麻利地拧开了门。进门之前,他眯起右眼,表情诡谲地朝我一笑,便扶着萧蕾走了进去。 那眼神,哪有半分醉意! 这忽然明白了吃饭时黑子为什么会故意和萧蕾一杯接一杯地喝酒,又为什么之后又去了ktv,在唱歌时专门点了一瓶威士忌继续和萧蕾喝。 一来,这说明了萧蕾是轻易喝不醉的;二来,这也说明萧蕾不是随便的女孩,和黑子交往了这么长时间,竟然没有和黑子发生过关系。 我虽然不齿于黑子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和萧蕾上床,但是喝得头脑发昏,一时之间也找不到多管闲事的藉口,只是心里感到极度的不舒服。 在灯光昏暗的房间里,我和寻露各自躺在床的一侧,谁也没有说话。很快听到楼道里传来高跟鞋敲击地板的回响,以及高达房间的门突然被敲开的声音。 我木然地看向窗外,雪最终还是从黄昏时的黑云里落了下来,夹在寒风中,不断敲打着房间的窗户。偶尔从黑洞洞的街上传来一两声悽惨的狗叫,仿佛每一声都是最后的道别。 我轻轻地搂住了寻露的肩膀,寻露顺从地靠在我的胸口上,不问我为什么不说话,也不去试着说些什么补偿这种静默的气氛,她只是静静地靠在我心脏的位置,把头转到一个舒适的角度,仿佛正透过我的皮肉,细数着下面一声声颤抖的心跳。 一直到天色微白,我和她才沉沉睡去。也不知睡了多久,在忽然之间又被急促的敲门声吵醒。 我烦躁地揉着头发把门打开,黑子站在门外,一脸仓皇: “萧蕾不见了。” “怎么会不见了?床上少个人你都不知道?”我瞬间睡意全消。 黑子挠了挠头,额前那撮黄毛一别往日的神气,没精打采地耷拉着,看来是真的慌了。 我赶紧拉着他跑下楼梯去问前台,一位中年大叔边吃早餐,边听我们的描述,最后漫不经心地说: “你们说的女孩刚出去不久,烫着头发,长得蛮漂亮的。” 听到萧蕾是天亮后离开的,黑子似乎也松了口气,点上支烟,长长地吸了一口: “算了!不管她了,先去吃饭。”说完便一路小跑着上楼了。 我走到门口,打开门朝外看了一眼,路面的积雪很厚,一辆扫雪车正在街上缓慢作业。一个苗条颀长的身影正站在一棵法国梧桐下的雪地里,身体轮廓与萧蕾很像,我敞开喉咙喊了一声: “萧蕾?” 那人扭头看了我一眼,又迅速把头转了过去,虽然五官只是在一瞬间有短暂的交错,但我确信那就是萧蕾无疑。 · 我穿过玻璃门,朝她走去,积雪簌簌地在脚底碎裂,最终我停在离她两米远的地方。她转过头朝我微微一笑,笑容竟如往常一样灿烂。 “到早餐时间了吗?” “嗯。”我点了下头,把手尽可能深地插入牛仔裤的口袋里,低着头看向地上的白雪。 “对不起。”我几乎无意识地脱口而出。 说完之后,倒是自己反而先尴尬起来。 至于我为什么会突然向她道歉,原因很复杂,连我自己也捋不清楚。也许是因为良心不安,也许是因为这话在心底徘徊了太久的缘故,已经到了不吐不快的程度。 萧蕾仿佛也被吓了一跳,刚刚抬起的黑色长靴像突然凝固了一般静止在空气中,之后也没有迈出,而是被拉回了原地。 “谢谢你这种毫无理由的怜悯。”她语气冷淡地说道。 说完之后,便重新迈步向宾馆走去。 看到萧蕾的再次出现,黑子显得格外开心,忙着拿餐盘给萧蕾准备早餐,最后还给她倒了一杯热牛奶。 萧蕾冷着脸一声不吭地接过来,用筷子夹起来便吃,并且吃得相当迅速。所有人全部傻了眼,都放下了筷子,看着她一个人狼吞虎咽。 我从小不擅长同女孩打交道,一时间感到手足无措,想找高达帮忙,可是绕着餐厅看了一圈,愣是没看到高达的影子。这时,寻露突然放下手中的杯子,有些担心地握住了萧蕾的手,萧蕾抬起头朝她温和地一笑,表示自己没有关系。 黑子自知理亏,一边拿起筷子埋头吃饭,一边一个劲地给我递眼色。我皱着眉头,冥思苦想,但是契合这种场面的话,最后硬是一句也没想出来。 萧蕾继续用筷子格外用力地夹着菜,把盘子里的食物吃了个精光,然后一口气喝光了一整杯牛奶,最后用餐巾纸细细地抹了几下嘴唇。 “我们分手吧!”她面无表情地对黑子说。 语气极淡,声音里全无一丝情感的起伏。 她没有哭闹,也没有提高音量来宣洩自己的愤怒,但是那股淡淡的腔调里却充满着令人望而生畏的决绝。 听到她话的一剎那,黑子的脸上挂满了绝望。因为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她不是在同谁商量,也没有在其中留下任何一丝可商量的余地,而更像是最高长官在口述着一道作战命令。 她说完就站起身来,拢了一下胸前的白色毛呢外套,便走出了餐厅。 黑子的眉毛难看地挤到了一起,低头略一思索,便起身追了出去,和刚走进餐厅的高达正好擦肩而过。 · “怎么了?我加个炮的空俩人就吵架了?” 高达一脸好奇地走过来问道。 他的身后正跟着一个身穿粉色羽绒服,面容艷丽的女孩,听到高达这么说,她脸上一红,追上来打了高达一下。 “先介绍下,这是苏紫。”高达说。 苏紫笑着打了声招呼,因为黑子和萧蕾的事情,我只勉强笑了一下,寻露也是一脸惊魂未定的表情,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第16页 · 窗外突然传来机车轰鸣的声音,我走到窗边,看到萧蕾上了一辆计程车,而黑子发动铃木隼开向了完全相反的方向。 我望着黑子的铃木隼在雪地上留下的清晰的车辙,看着萧蕾乘坐的计程车越行越远,忽然感到这个冬天格外悲伤。 “怎么了,这是?”高达看着分道扬镳的两个人,终于感觉到了空气中的异样。 “分手了。”我淡淡地说。 “切,我当然知道分手了。问题是好好的为什么分手啊?” “问题是你还觉得‘好好的’!”还没待我回答,身后的苏紫突然出声道。 我回过头仔细地打量起这个女孩来,比起萧蕾的热烈和寻露的淡雅,这个女孩有着七彩的颜色。如她手上不同颜色的指甲油一般,红色,橙色,黑色,绿色,蓝色,也不管是不是协调,只管一股脑地把世界上所有的颜色都弄到自己手上,也许因此恨不得比别人多生出一双手来。 看着苏紫手上五颜六色的指甲,再看看自己手边的白米粥,我突然间食慾全消。 寻露伸出手,放在我的手边,一脸忧虑的表情,我握住寻露的手来回细细地翻看,发现她的手上只涂了一层薄薄的肉色指甲油,只有细细端详才能看出上面反she着一层优美而单薄的光,对这双手我竟忽然生出一股不可遏制的欲望来。 “我想干,就在现在。” 这种想法在寒冷的冬晨突然出现,让我感觉莫名其妙。 当我返回房间把寻露抱上床时,我对寻露说了我的想法,她点了下头。我开始脱她的衣服,解开了外面的毛衣和里面的胸-罩,她没有反抗,显得非常顺从。只是眼神如触网的鸟儿一样惊慌,两条手臂死命地抓住白色的床单。我脑海里忽然浮现出萧蕾的影子来,昨晚的萧蕾是不是也在如此的孤单无助中被夺走了童贞,当黑子诡谲的微笑再次闪现在我脑间的时候,刚才澎湃的欲望又在忽然间消失无踪。 ☆、有性无爱 我快步走进卫生间,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洗着脸。当我抬起头,看向镜子里的自己,却感到格外陌生。头发乱糟糟地扣在脑门上,肤色苍白,眼神空洞而灼热,赤-裸的情-欲正往外流淌着。 我用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看着镜中自己淋漓的丑态,不禁怀疑自己到底是人是鬼? · 等我们收拾好走下楼,高达和苏紫已经等了很长时间。 高达在门口给苏紫截了一辆计程车,苏紫坐在计程车上,笑着同我们挥手告别。 在她走后,高达坚持步行送我和寻露去车站。 “听说你又搬家了?”我问他。 “嗯,我爸在城南买了一套三室的房子,离小黑家倒是近了不少。” 之后便是默默无言。 从昨天开始我总觉得自己与儿时最要好的玩伴之间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互相看到对方的笑容仍然觉得安心,仍然觉得可以像儿时一样相互依靠,只是湮没在过往里的那颗纯洁无暇的心,却无论如何再也看不到了。 · “你真的喜欢苏紫吗?”寻露嘴里呼着白气,突然问道。 高达却一下笑了起来,仿佛听到了一个极好笑的笑话一样: “妹妹,你怎么会问这种问题?炮-友关系罢了,哪有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只是我觉得她有魅力,而她觉得跟我睡觉也可以接受,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不存在事实上的喜欢或者不喜欢。” “是因为谢蓉?”寻露又问。 高达整个人忽然沉默了下来,完全没有了刚才的兴致。 这个突然出现的名字,让我们三个人瞬间陷入了一种群体性尴尬里。 直到又走出了一个街区的距离,在十字路口等绿灯时,高达停下脚步,缓缓撸起袖筒,他洁白有力的小臂上满是烟疤,那伤痕密密麻麻,触目惊心。 “如果一个女孩让我为她受过这么多伤,我觉得我已经再也无法喜欢任何人了。因为爱情这东西对我来说,跟吸毒差不多,离不开,也戒不掉。这辈子,我只吸一种叫谢蓉的毒就可以了……” 高达的话,让沉默的气氛变得更加沉默。片刻之后,我忍不住哑着嗓子问: “你这伤是谁弄的?” “我自己,还用说。”高达嘴角一扬,一脸不屑一顾的表情,“嗳,寻露,看来这小子没少跟你说过我的坏话,我这人怕死又贪生,但是不是故意选择有性无爱的,而是确确实实没有办法。” “明白。”寻露看到信号灯变成了绿色,一边走一边朝他明朗地笑着说。 “你这伤是什么时候弄的,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我望着他手臂上触目惊心的烟疤,不甘心地追问道。 高达拿出一支烟点上,一边走一边缓缓地抽着: “去年夏天,中考完之后,我跟在谢蓉后面,送她回家。因为知道自己没办法跟她上同一所高中,想对自己五年来的感情做一个了结,想再陪着她走最后一段路。那天,我跟着她走了很远,快到终点时,她突然回过头跟我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寻露好奇地问。 高达许久无言,抬头望向灰濛濛的天,使劲地抽了一口烟,然后把菸蒂丢在脚下的雪地里,用脚狠狠地碾了两下: “她说……我日你奶奶!” 看着高达忧郁的表情,我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但最后仍然没忍住,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 “很好笑是吗?”高达表情哀怨地瞪着我问。 直到寻露用脚轻踢着我的小腿,我才慢慢勉强止住了笑声。 “你是不是又对人家耍流氓了?跟平时一样。” “那次绝对没有。那次是她先开的口,我只是静静地跟在她后面,一晚上一句话也没说。被她骂过后,在回去的路上,路过一个工地,我把手插进松软的土里,用一包烟结束了这段感情。” “这么多疤,不疼吗?”寻露小心翼翼地问。 “比起那种彻底的绝望,真的不疼。” “那,谢蓉呢?就真的忘了吗?”寻露停下脚步,直视着高达的眼睛问道。 高达突然把头扭到一边,望着地上绵延不止的白雪出神,不久之后,他重新迈开了步子,仍然用缄默作着回应。 · 高达把我们送进了车站之后,转过头便往回走。他挺拔瘦削的身影在拐角处骤然消失,中间不曾有一步停顿。 我知道,他不是一个会回首的人,却依旧从心底希望他偶尔能回首看一下。也许在他不屑一顾的青春里不一定满是伤痕,至少谢蓉在那个他们接吻的下午是喜欢过他的,哪怕只有一瞬。 因为在我看来,一个女孩,哪怕年纪再小,如果对另一个人不抱有好感,多半是不愿意接受亲吻的。 · 在候车室等车的时间里,寻露忽然问我:
第17页 “你原来不是说过,没有黑子搞不定的女孩……” 我点点头。 “那萧蕾算什么?”她问。 我又摇了摇头,“在萧蕾之前,黑子也不是完全没有失败过,但大多数是他自己耐心不够或是在中途遇到了更感兴趣的目标,像这种二话不说,跟他主动分手的女孩,萧蕾算是第一个。” “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孩?是物质的,还是……不物质的?”寻露措辞艰难地问道。 “他都喜欢,他从不挑剔这些。” “因为不在乎?” “是根本不在乎。只要是他能轻易搞定的,他都不在乎,他喜欢的是搞不定的。” “你不是说过,没有人是他搞不定的,因为没有人能完全摆脱掉虚荣心吗?” “他搞不定的当然有啊。比如萧蕾,比如……你……” “为什么会这么觉得?”寻露瞥了下眉毛,吃惊地问。 “因为看不透,或者给不了。他原来说过:‘同那些能轻易被看透心思的女孩在一起,有什么意思?只要她们的一个眼神,我就知道她们想要什么。’ 我还傻傻地追问:‘有了这种程度的默契,又有什么不好?’ 你猜他怎么说,这小丫挺的用一种特伤感的眼神看了我很久,最后很奇怪地说: ‘林秋,你为什么会认为那是默契?打个比方,比如你很喜欢玩一个游戏,但是那游戏你从开始玩的时候就知道怎样通关,你还会每天玩吗?每天对着电视屏幕,按照固定的程序,固定的步骤,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玩下去?那他妈不跟二傻子一样吗?’” “现在你知道他喜欢什么了吗?”我问。 寻露依旧一脸雾水,大概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性格的人。 “有的人喜欢的是淡淡的,确定的幸福;而有的人,喜欢的恰恰是动荡不安……” “我觉得不一定哦。”寻露反驳道,“在爱情里,他喜欢的也许并不是任何一个女孩,而是那个永远不会被喜欢的自己。” 她的语调总是那么感伤,尤其在这个大雪倾城的地方。 · 过寒假,等于过寂寞。 我重复着每天看书、看电视、放鞭炮,过年烧纸的日子。 只记得那年的雪特别大,仿佛想把天埋了。 除此之外,简直没有一件事是值得回忆的。 · 开学的第一个晚上是班会。 一直到上课铃声响起,我身边的位子一直都空着。 班主任走进教室,把头上脏兮兮的灰色圆顶小帽放在桌上,在白色灯管下露着他光秃秃的脑袋。 “我们班的寻露同学,因为家庭原因去北京上学了。” 除了教授英语之外,他的话不多,一开口便是晴天霹雳。 很多人转过头,突然望向我,我瞬间有一种身体被积雪掩埋的错觉。 我目光呆滞地望着身边空荡荡的桌椅,忽然想起寻露那天在ktv慵懒而忧伤的歌声来。 她如风一样闯进了我的生命,又如风一样消失无踪,看似什么也没有留下,却凭空吹染了我的四季。 · “我们究竟为什么要长大, 难道只是为了忍受这越来越多的分离?” · 聂鲁达的诗句,突然闯入脑海。 我想哭,却最终没有落下泪来。 · 我又回到了一个人的生活。 一个人上课,一个人看书,一个人餵猫,一个人睡觉,中间只再见过高达和黑子一次,只有他们两个,再没了萧蕾的踪迹。 另外,我中间还和班里的同学打了一架,没吃亏,也没沾光。在各自挨了对方几下后,便被快速拉开了。 打架的原因很蹊跷,那位同学的椅子坏了,没有经过我的允许直接搬走了寻露的椅子,我在瞬间变得歇斯底里起来,莫名其妙地动了手,大概那人也觉得我脑子不正常,打完架就把椅子还给了我。 自此以后,寻露的桌椅再没人敢动过,一直到我毕业。 ☆、莫逆于心 · 在寻露转学后不久,雪珂也跟着消失了,带着一窝小猫,举家搬迁,一只也没留下。 我头一天刚餵过她火腿肠,抚摸过她毛茸茸的爪子。第二天再去的时候,废弃的下水道洞口已完全被炭渣封死,不知道是有人故意的,还是不小心把炭渣倒在了那个地方。我发了疯一样找来铁锹快速地把炭渣清理掉,却没有发现一只猫的踪迹。 对着下水道我研究了很久,最后确定在墙的另一边应该还有一个更隐蔽的洞,雪珂应该是带着她的孩子从那个洞口出去了。至于为什么会走,原因成谜,多半是觉得这里已经不安全了。 但是,我却觉得问题不是为什么会走,问题是为什么走得这么毫无留恋? 猫的绝情,让我一度伤心了很久,并确信了一件事情——我这人是没有什么吸引力的,无论对人,还是对猫。 · 发现寻露的信,是在雪珂消失两天后的一个下午。 阳光终于久违地从云层中露出了脸,那一节是语文课,我趴在课桌上,几天来第一次打开了久违的教科书。一个包装精美的信封突然从我的手间滑落,我打着哆嗦打开了信封。 亲爱的秋 展信安! 我们无法选择以何种方式相见,竟然也无法选择以何种方式分别。 一切都来得太仓促,让我连好好说一声“再见”的机会都没有,只能留下这封信给你。 可是,一封信,又能证明什么?又能挽回什么呢? 或许,根本毫无意义。 我去北京了。 但是电话,地址,一切都不能给你,请原谅我的自私。 原谅我在互相思念时,除了思念,什么也不能给你。 至于原因,很简单,又很复杂。 在我看来,如果两个人之前非常亲密过,在被迫分离之后,还想通过书信或电话的方式来维繫之前的亲密,无疑是徒劳,是妄想,是自欺欺人。 因为人总是会改变的,而我们却无法参与到彼此改变的过程中去,所以会生分,会猜忌,最终会引发矛盾。 所以,不如我们就这样暂时切断一切联繫吧。 也许人在经历过了残酷的事情,也会跟着变得残酷起来,如此残酷无情的我,你又为什么会爱上了呢? 如果在未来的某一天,我能独立决定自己命运的时刻,我一定会回来找你,请务必相信这一点。 那时,时光肯定早已改变了我们。 但是我向你承诺,我一定会试着让自己爱上被时光打磨后的你,并且设法让你爱上被时光改变后的我。 如果那时的我们,实在无法勉强相爱,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也并不能说明我们不曾真心爱过对方,只是最后岁月输给了时间而已。
第18页 ps:照顾好雪珂。 别忘记每年冬天去吊桥上放一束花。 当时光不再变作花粉 当飞蛾不必点燃烛泪 我们商定不触痛往事 无需阳光寻度 尚有饿马摇铃 此时彼刻 除却你我 其余都是故道 其余都是乡井 …… 信尾没有署名,而是写了一首诗,也许那诗就是署名也说不定。 我把寻露的信小心翼翼地按照原来的褶皱叠好,放进雪白的信封里。看着空白的信封表皮,总觉得空空落落,需要写点什么上去。 我靠在墙上,思忖很久,最后写下了“相视而笑莫逆于心”这几个字。 写完就后悔起来,我以为写下的是对未来的希望,写完却忽然明白,其实写下的,不过是自己内心的恐惧。 · 中考时,突然下了一场豪雨。 我从考场出来时,正好雨停。地上满是深深浅浅的水洼。 我望向对面的街上,忽然看到了萧蕾的身影。 她正站在一家音像店前的树下望向这边。几乎在同时,我与她四目相对,却又相顾无言。 雨后的法国梧桐,叶子清亮,像是被抹上了一层蜜糖。个别的叶子上还挂着晶莹的雨滴,落在水洼里,落在萧蕾洁白的手臂上。 那天的萧蕾,上身穿着白色漏脐的吊带背心,下身穿着极短的黑色百褶裙,光熘着两条雪白笔直的腿,不知道为什么,她给我的感觉就像一只在夏天里迷路的青蛙。 我默默地注视着表情恍惚的萧蕾,萧蕾大概也是如此这般注视着表情恍惚的我。我本能地想要逃离,因为在交友寒暄方面不是我的特长,甚至可以说是弱点,但又觉得既然见了面总应该过去说点什么,至少也应该打个招呼才好。 我穿过漫长的街道缓缓朝她走去,在走到音像店旁边的时候,才清晰听到音像店里正放着范晓萱的《氧气》。 “好久不见啊。” “嗯,考完了?”萧蕾长长的睫毛跳动了几下,淡粉色的嘴唇微微张开问。 “考完了。” “考的怎么样?” “就那样。物理全涂a,英语全涂b,化学全涂c。”我自嘲地笑着。 “如果没有选择题呢?”萧蕾轻轻地笑了一下问。 “这个假设太恐怖了。我觉得选择题是21世纪最伟大最具有人性化的设计。” 萧蕾笑得更厉害了。 沉默了一会后,她注视着远处的水洼,若有所思地问: “吃饭了没?附近有一家米线馆不错。” “好啊。”我说。 她走在前面,我紧跟在她身后,往音像店的右侧走去,萧蕾却突然停下脚步: “差点忘了,寻露呢?不用等吗?” “不用,她去北京上学了。” 我的心里忽然颤了一下,没来由地感觉她是故意问的。其实她早就知道一切了。 “原来是被甩了!”她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 对她的嘲笑我只能低头苦笑,却无力还击。 “那好吧,既然你失恋了,这次就我请客吧。”萧蕾仿佛甩开了以往所有的阴翳一样露出了明媚的笑容,高跟凉鞋踩在地上发出清晰地回响。 来往行人不断抛来的目光让我感到如履刀山,最后忍不住提醒道: “你可不可以穿得稍微严实一点……” “让你觉得别扭了?” 我点了下头。 “这样就没关系了吧?”她敏捷地一下挽住了我的胳膊。 我吓了一跳,连忙往外抽,却被萧蕾用更大的力气拽了回去。 “你再动下试试……”她舔了下嘴唇,睁大了眼睛烦躁地瞪着我,一副如果我敢反抗,她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表情。 最后我就这样被她一路拖拽到米线馆门前。 印象里,这是我第一次同萧蕾单独相处,但没想到她竟然会这样野蛮,简直无法用正常人的思维判断。 · 我没想到萧蕾说的米线馆,竟是家脏兮兮的小店。不过生意却出人意料的好,里里外外十几张桌子几乎坐满了。 萧蕾应该是这里的常客,店主看到她便眉开眼笑地给腾出一处刚有人离开的两人座位。 屋内坏境嘈杂,加上光线昏暗,感觉更加压抑,我和萧蕾两个人只是心照不宣地各自低头吃着米线,中间一句话也没说。 米线的味道倒是不坏,绿色的油菜,喷香的肉酱,黄色的菜籽油加上白色的米线,色香味俱全。 吃过饭出来,萧蕾把拉直的长发甩到身后,对着午后的太阳伸了个懒腰。阳光穿过法国梧桐稀疏的叶片停留在她白皙的脖颈处,她眯紧了双眼,长长的睫毛随着心跳微微颤抖着。 “下午有要紧的事吗?”她突然转过头问。 “原来是计划去看电影的,不过你要有什么更好的计划,我倒是乐意奉陪,反正同样都是消磨时间。” “那能不能陪我去趟沁河?” 我点了点头:“没问题。” · 沁河在城南的山下,河面不是很宽,河岸两边都是沿河公园,风景绝佳,是学生结伴常游的地方。沁河的上游有一个小型水库,水库四周种植着各类风景树。有些是政府装点水库用的,有些则是商家培育的苗圃,后来反倒成了一道奇特的风景。银杏、香樟、日本红枫,甚至矮小的白玉兰,全部划片种植在水库四周的坡地上,夏秋时节一到,颜色五彩斑斓,成了当地摄影家的“圣地”。 我和她大约坐了半个小时的公交车。在终点站下车后,沿着公园内的林间小道往河的上游走去。 我穿着白色运动鞋,与萧蕾之间保持着恰好三级石阶的距离,目光所及处正好可以看到萧蕾脚下的白色高跟凉鞋在有序地交错。 “明知道要走远路,为什么还要穿这么高的鞋子?”我望着她脚上七八公分高的鞋跟问。 “来这里可不是提前想好的哦,只是突然想来了而已。” “要不回去吧,穿这么高的鞋子走上坡路太辛苦了。” 她固执地摇了摇头,随后打了个手势,示意我跟上来。我快走几步,和她并肩默默地走了一阵,终于到了水库的堤坝之上。 下午的日光映着一汪碧水,景观树丛在四周排列有序,尤其惹眼的是南面的几千株红枫,把山野渲染成了一片火红。远方不知名的鸟儿抖了抖翅膀,懒懒地叫了两声,仿佛又马上陷入了下一个迷梦。 我侧身看向身边的萧蕾,她正发丝轻扬,极目远望。 “做头发了?记得你上次是烫发。”我问。 “不是有‘从头开始’的说法嘛。” “对不起。”我沉默了一下说。 “不要再说对不起了,你欠我的,已经还了。”萧蕾把手搭在水库的白色护栏上说。
第19页 ☆、漫步沁河 “还了?” “对,还了。” “唔——”我在心里暗想什么时候还的。 “寻露挺好的。”她似乎故意扯开了话题。 “是挺好的。”我说。 “怎么喜欢上的你?” “不知道,就是不知不觉间变成了那种关系。” “你不用紧张,寻露家里发生的事我其实早就知道。在这么漂亮的女孩身上发生了那样的事情,肯定不容易被人遗忘吧?”她盯着我问。 我想竭力解释些什么,但是嘴角撇了两下,最终还是面无表情地把手拄在石栏上,静静地看向脚下的湖面。 “不过,你真的算得上是一个地道的男朋友。一般的男孩是不会主动喜欢这种女孩的,尽管寻露在其他方面很完美。” 我忽然想起萧蕾为什么会在半年前的寒夜里那么照顾寻露,一路上一直牵着她的手,那时我只单纯地以为仅仅是两个漂亮女孩之间的惺惺相惜罢了。 “黑子最近找过你吗?”她忽然问道。 “嗯,只见了一面。” “知道他为什么不想来找你了吗?” 我摇了下头。 “那天我跟他提出分手,他出来追我,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快就放弃了吗?” 我继续摇头。 “我对他说:‘我们之间完了,其实我从未喜欢过你,我喜欢的是林秋。’”萧蕾盯着我的双眼,语调沉稳地说。 “为什么这么说?”我吃惊地问。 “当然是骗他的,谁让你对我说什么无聊至极的 ‘对不起 ’……” 我忽然明白了她刚才为什么说“你欠我的,已经还了。” 原来,是真的还了。 “你们真的不可能了?”我尴尬地问。 “当然。那天,如果你不说’对不起’,我还不确定他是故意的,就在你说完‘对不起’的一秒之间,我就做出了决定——我要跟这个人分手,从此天涯两隔,永生不见。” “这么说如果我不跟你道歉,你们现在还会在一起,就是因为我的一句话,造成了你们的分手?” “嗯。” “真的可以忘了他?” “当然。”萧蕾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回答。 湖边漾起微微的波浪,萧蕾看向旁边枫树林。 “往那边走走吧!”她提议道。 然后我和她两个人又重新迈步上坡,一直走到一片密不透风的林子里,萧蕾突然开口问道: “嗳,林秋,难道就从来没有对我动心过?” 她说这话时,表情异常认真地紧盯着我的双眼,我尴尬地环顾了一下四周,满世界都是妖艷的红,竟没有一丝可以岔开话题的东西。 也许,萧蕾是故意选择了这样一片树林也说不定,她就是想看清我的反应。 “没心动过,但也不讨厌。”我看着她被枫叶染成红色的瞳孔,尽可能平静地说。 “如果你没遇见寻露的话,会不会喜欢上我?”她继续用眼睛逼视着我的脸孔。 “不清楚。” “如果我说那天我对黑子说我喜欢你,是真的呢?” “不清楚。” “如果我说今天与你在考场外相遇,并不是偶然呢?” “不清楚。” “如果我说今天穿成这样,是故意讨你喜欢呢?” “不清楚。” “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会不会也喜欢我呢?” “不清楚……” 忽然之间,我感到嘴唇受到了外力轻柔的挤压,随后感受到萧蕾口中传来的格外炽热的气息,她的舌尖从我惊愕的齿间探入,挑逗似的在我的口腔内来回转动,最后轻触了一下我木讷的舌尖。 我感觉自己像一条生活在北极,却突然被扔到赤道的鱼,从里到外,被淬火,被引燃,被焕发,我情不自禁地用舌尖勾住了她的舌尖,疯狂地和她交换着体内隐藏的欲望。 一阵凉风吹过,身旁的枫树叶响个不停,我忽然清醒了过来,连忙松开萧蕾,萧蕾红着脸,却一幅胜利的表情。 “现在想清楚了?” 我低下头,气喘吁吁,“我好像还没有准备好……” 说完便从那片枫树林走了出去。 “你连自己的身体都骗不了,还以为能骗得了自己的心吗?胆小鬼……”萧蕾单薄无助的声音随风而至。 我攸然呆立在原地,心底忽然间感到酸涩又孤独。 远处丛林尽染,近处阒无人烟,突然之间就没有了方向。我感觉随处可去,却又无人可依,还不如留在原地,至少我身后的女孩让我感到了温暖。 · 我站立在枫林边缘,缓缓转过身,定定地看着身后的女孩。 她脸映落日,正哭得梨花带雨。 我忽然特别想扒光她,进入她,让她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关于“我是谁,我算什么东西”,似乎只有从她的肉体和呻-吟中,才能找到答案。 我重新奔回她的身边,把她扑倒在地上,剥光了她身上所有的衣服,把头埋进她圆润丰满的胸部,吻遍了她上半身所有的肌肤。 她的眼角还挂着未干的泪渍,每一根睫毛上都凝结着泫然欲滴的绝望,整齐莹白的牙齿紧咬着粉红的嘴唇,现出一排整齐的毫无血色的痕迹。 她用悲伤,瞬间浇熄了我的欲望。 我不由地想起了那个晚上,感觉现在的自己,如同禽兽。 我默默起身,穿好扔在地上的t恤,这时萧蕾问我: “是不是在你看来我是极随便的女孩,是不是你和黑子一样,喜欢的不过是这幅身体?” “我从来没有认为过你是随便的女孩……” “那你是否真心喜欢我?”萧蕾穿戴好白色胸罩和透明的蕾丝三角裤,目光炯炯地盯着我问。 我表情迷茫地望着她,“寻露说她会回来,我们一定会再相逢……” 萧蕾缓缓地低下了头,不久之后,她轻轻地说: “嗯,明白了。” 我暗暗松了口气,看着她慢慢把所有衣服穿戴整齐,一起走出树丛时,我望着天边的落日,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 曾几何时,我以为自己是一枚弃子,连猫都懒得搭理。 现在突然有一个女孩将我捡起,揣在怀里,尽管过程稀里糊涂,莫名其妙,但我知道,她温暖过我,如我曾温暖过寻露那样。 “萧蕾……” “嗳!” “能遇见你……真好!” 萧蕾却在一剎那睁大了双眼,眨眼的功夫里又落下泪来。 我走到她身边,慢慢替她拭去眼角的泪水,我哽咽了两下喉咙,把目光移向远方,努着鼻子,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第20页 一直以来,我都自认为并不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在和寻露告白的时候,我是真真切切地以为在这世界上我只喜欢她一人,再不会喜欢上别人;在云雾山旅馆答应她绝不辜负她的时候,我也是确确实实地认为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这世间哪还有比她更动人心弦的女孩。 但我一直以来努力构建的一切,努力相信的一切,在沁河的这个黄昏,在萧蕾突如其来的一吻中,轰然倒塌。 · 我像失了魂一样浑浑噩噩地回了家,躺在床上,却久久不能入睡。 和萧蕾接吻的那个下午,我第一次尝到了爱情的苦痛,却用了整个夏天的时间来平复。 中考成绩也在假期中途放了出来,同我预想的一样,没有惊喜,也没有惊吓,英语、物理、生物、化学,全部一败涂地。 尤其英语,虽然选择题全涂了b,最后却只得了十五分,远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的平均正确率,为此我在心里问候了无数次出题人的母亲。 到了选择高中的时刻,因为我的分数远低于任何高中的分数线,属于多交钱都没人要的范围。这次的选择权同样没有落到我手里。父母在经过几天的秘密商议之后,大体为我确定了一所中学,但是具体是哪一所,一直到开学前三天才告诉了我,并且他们一致决定——从高中开始,让我放弃学习英语,改学日语。 · 就这样,我进入了市里的一所普通民办高中,过上了每天十点放学,早上六点起床,每个月只放两天假的“极为规律”的高中生活。 当然好处也是有的,就是学校离黑子和萧蕾所在的高中并不算远,步行也就二十分钟左右。另外教日语的女老师异常美丽温柔,很有日本传统女性的风范。 我也只有在日语课上能提起精神,勉强不睡觉,因为在她的身上我隐约可以找到某个过去的影子。 第一次日语考试,只考了简单的五十音图,相当于汉语拼音和英语的abcd,大体上就是考a后面是什么,d前面是什么。 几乎所有人都得了满分,就连坐在我旁边整天傻笑,开始我还以为有唐氏综合症的傻小子竟然都考了九十多分,而我,只考了十六分。就像一队伞兵排队高空跳伞一样,有的落在高山上,有的落在平原里,只有我掉在了粪坑里。 想想自己中考时,英语才考了十五,这次日语考十六,还算进步了一分,我心里也没有格外不舒服的感觉。只是美丽的日语老师被彻底地激怒了,她坚持认为这是对她辛苦教学成果的彻底否定和无情污衊。她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我进行了暴风骤雨般的批评,甚至到最后眼圈发红,几度哽咽。 尽管如此,她直到最后仍没有说出这个考了十六分的同学的名字,只是坚持以“某位同学”作为名字的代替,为此我心里极其难受,前所未有地对一位老师感到深沉的愧疚。 从那以后,我对学习日语格外用功。倒不是说这门语言有多重要,而是为了不让一个和我毫无关系的女人为我掉眼泪。 ☆、情难自己 · 入学一个月后,我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从宿舍搬了出去。 这要归功于学校良好的“住宿条件”。在不到十五平的空间里,他们竟然放下了五张床,上下铺,住进去了十个人,而且宿舍的窗户朝北,终年不见阳光。 我租的公寓在一个银行的家属院里,是一栋别墅的一楼。虽然房租略贵,离学校的距离也比较远,但因为房间干净,周围安静,最终还是选择了这里。 房东是个在银行工作的中年胖子,说话比较和气。别墅一共两层,大约两百平左右。一楼是客厅,摆着电视沙发等物件,从客厅往右拐有一间卧室,就是租给我的那间。二楼则全部租给了在附近工作的一个白领青年,他隔三差五地领着一个年轻女孩来住。我经常在半夜被楼上的叫-床声吵醒,虽然这给我带来了一定困扰,但是同八-九个人同时打呼噜的奏鸣曲相比,那声音简直舒服得要命。 · 我的房间里只有一张造型简单的欧式铁床,一张用过很多年的书桌和断掉了一条腿的椅子,四面白墙上贴满了各种各样古惑仔的陈旧海报。 在搬过去的第一天,我就买来了新的桌椅,把旧的搬到别墅的一角,并撕光了墙壁上所有的海报。在整理东西时,我不经意间从箱子里翻出吊桥上的那个黑色旅行袋来。我把它放到新买的桌子上,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决定还是打开看看。一方面对里面存放的东西好奇,另一方面期望着能从中发现什么线索,好联繫死者家属。 我小心翼翼地拉开了旅行袋的拉链,发现里面除了一个硬邦邦的圆形纸筒以外,空无一物。 我拿出那个圆纸筒摆在桌子上出神地看了一会,最后思虑再三,还是揭开了纸筒一端封着的胶带。 最后从里面抽出一卷白色物体,从边缘溢出的各种颜料判断应该是一幅油画。画布被整齐地反卷着,我手忙脚乱地在桌上把油画完全展开,整幅画被保存得很好,颜料表面甚至没有一丝开裂。 在檯灯下看清整幅画的瞬间,我感觉身体的气息在忽然间紊乱起来,手脚微微灼热,指尖发麻,心脏一直突突地跳个不停。那是一种让人上瘾的偷窥她人秘密的罪恶感与兴奋感交杂在一起的感觉。 油画中一个一-丝-不-挂的女人正躺在一块猩红的法兰绒地毯上,她皮肤雪白,辱-房挺翘,就连黑色耻毛的粒子都被一一表现了出来,仿佛画家本人的意志不是在作画,而是在用画笔拍摄一幅高度清晰的写真一般。 那女子的五官谈不上漂亮,脸部轮廓也不甚完美,她轻松地交叠着双腿,仿佛有些无聊地把一缕黑发衔在嘴里,神态中微微透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和哀愁,或许是因为这幅画画了太久的缘故。 在经过一番仔细观察后,我长出了一口气,把油画反卷好放回画筒里,然后用胶带封好,放到床下的箱子里。 我对油画了解不多,但是那幅画中的女子却异常鲜明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因为我从画中察觉到了一种迷人的矛盾。 她不完美的五官,妩媚入骨的表情,比例协调的身材,疲惫哀愁的肉体,以及从这种肉体的束缚中所挤压出来的难以驯服的野性,都深深地感染了我。 · 十一月初的一个下午,在操场举行了全校大会。 会议的内容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那天的会议异常得短,只开了两个小时不到,校长就宣布散会。 我左手拎起椅子,随着人流往教室方向走去,那天的阳光异常明媚,秋风异常温柔,我忽然想起一年前的那个秋日来,寻露侧脸的轮廓也慢慢在眼前浮现。她的微笑,她说话时细细的不紧不慢的声音,她火热的嘴唇,冰凉的手指,以及关于她存在过的一切证据,开始像cháo水一样朝我渐次袭来,从细浪白沙,到波涛汹涌。 走到教学楼前,这梦境瞬间戛然而止,我日思夜想的寻露还是没来,但是萧蕾却来了。
第21页 · 波浪形的捲发,颜色鲜艷的嘴唇,宽松的白色衬衫,浅咖色的迷你裙,只是这一次的短裙又一次刷新了我对裙子长度的认知。我以为她上次的黑色百褶裙已经够短了,然而这次更加突破了底线,迷你裙的下摆刚刚勉强可以盖住屁股。 萧蕾却若无其事地坐在教学楼中间的花坛上,两腿交叠着,对着过往人群张望。虽然她的双腿交叠得恰到好处,但是从fèng隙里仍能隐约看出一些不一样的颜色来。很快教学楼前的男同学集体化身为正在捕食的猎豹,要么小心翼翼地走走停停,要么干脆直接把椅子放在地上紧盯着她雪白笔直的双腿不放。 而萧蕾却跟没有脑子一样,既不遮掩,也不离开,只是表情格外认真地在人群中来回搜索。在看见我的瞬间,她突然站起身来,兴奋地挥舞着双手,丝毫没有理睬自己那随风飞舞的短裙下摆,我仿佛隔空听见了某种类似于油管加压,危险品濒临爆炸的声音。 我赶紧扔下椅子,面红耳赤地跑到她身旁,一口气把她拉到校门口的背阴处。 “你也太过分了吧,在这学校上学也不通知我一下。”萧蕾嘟着嘴用手里的诺基亚手机不满地敲了我一下。 “出去说吧。等我请个假,在这不方便。” 看到萧蕾点了头,我就返回教室找班长请了假,他在给我签假条的时候还不忘兴奋地问: “刚才那女孩是谁啊?你女朋友?” 我无声地看了他一眼,含糊地点了点头。 · 拿起假条,找班主任签完字后,我一路小跑着到校门口,和萧蕾一起走到校外书报亭的附近才停下。 “拜託你……”我用手揉着两侧的头发仔细酝酿着措辞,却因为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句子而语塞。 “拜託我什么?”她饶有兴趣地笑着问。 “把衣服……穿好!”我尴尬地说。 “怎么了?不好看吗?”萧蕾转了两下身,细细打量着自己完美的身材。 “不是。”我用牙齿咬了一下嘴唇,“是太好看了。” “是不是有点喜欢上我了,觉得已经离不开我了?”她笑吟吟地确认道。 我身体一怔,一种饥渴的感觉忽然在身体里出现,从心脏快速蔓延到全身,不久之后连嗓子都干得沙沙作响。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如同干涸了几万年的河床,身上每一处肌肤都渴望被她如水的温柔浇透。 萧蕾说的没错,在触摸到她身体的剎那,我便已被她征服。我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男孩,一个普通至极又饥渴至极的十七岁男孩。她发育完美的身体对我来说已经不是一种吸引,而是一种罪过。 我想了又想,对于她的问题,最终还是没有回应,萧蕾的表情也从得意慢慢转为黯淡。 “讲真的,林秋,我穿成这样只是为了给你看,至于别人怎么认为的,我完全没想过。你要是不喜欢,我也大可不必这样折腾自己。” “没有,我是喜欢的,这是真心话。只是你又何苦这样,我们也不过只见过几面而已,我也不过是个平凡无奇的高中男孩。”我不忍地看着她说。 萧蕾用手指紧紧攥住手中小包的肩带,沉默了许久后说: “是啊,你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男孩,我又何苦这样呢?”她垂下头静止地看着地面,长长的睫毛忽闪着一股遣不散的哀伤。 “萧蕾,你不要这样好不好,像你这样的女孩应该有很多人追才对……”我咬紧嘴唇狠下心说。 却不曾想,这句话竟把她彻底激怒,她瞬间皱起了眉头,把手里的包甩到我身上,大声吼道: “你这人有病吧!我当然知道自己有很多人追!我家庭富裕,身材标准,长相也可以,从出生起父母就从来没有让我觉得世界上还有哪个女孩是值得我去羡慕的。我当然可以去找身材比你高大,家庭比你优越,性格比你阳光的男孩谈恋爱,而且完全不用谈得这么辛苦,也完全不用穿成这样可怜巴巴地主动找你。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我就是喜欢你,只喜欢你,时时刻刻总想着你,像莫名其妙吸了毒一样依赖你。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非要弄清楚,非要说出来不可。如果憋在心里太久,整个人就会莫名其妙地疯掉……” 萧蕾绷紧了下巴,竭力克制着不让眼中的泪水落下,表情委屈又倔强。我瞬间丢失了理智,下意识地轻轻把她搂在怀里。 “对不起,其实我也是喜欢你的,但是越喜欢越感到无可奈何。因为我不能用心脏的左边想着一个,用另一边再去思念另一个,我觉得像你这样的女孩是应该用一整颗心来思念的。” ☆、生日礼物 · 也许我天生不懂女孩的心,我的安慰非但无效,反而让她失声痛哭起来。 十一月的风,不断拂过,微凉。 我在校门口的书报亭处站着,怀中的女孩一直哭个不停,让我感到一阵阵心疼,心疼她的傻,她的蠢,她不顾一切的疯狂,她自甘毁灭的天真。 · 很久之后,萧蕾突然擦干了眼泪,从我怀中仰起脸来,有些害羞地一笑。 “今天是我的生日……” “啊?” “本来是不想打扰你的,但又觉得一个人冷冷清清地过生日没什么意思,就向高达打听了你的消息,没想到离得这么近,所以我就想偷偷来看你一眼,但是走到你们学校门口的时候却突然改变了主意,心想一定要与你堂堂噹噹地见上一面,偷偷摸摸地看一眼那种事情我是做不来的。只是没想到你们学校今天开会,你们同学那么热情。” “那你今天有什么计划?” “计划?” “嗯,比如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想吃的东西,想要的礼物等等……” 萧蕾抿着嘴冥思苦想了一阵: “计划嘛,倒是没有。听说你搬出来了,想去看看你租的房子。不过,还是先去吃饭吧,还是上次那家米线馆怎么样?” “好歹是过生日,不如去好点的地方?给你过生日的钱我还是有的……” 没想到她果断地摇了下头:“如果吃五块钱的东西和吃五百块钱的东西只是在味道上略有差别,我觉得吃五块钱的东西就挺好的。” “为什么会这样想?仪式感肯定不同啊。”我吃惊地问。 “傻子!”她不满地斜视了我一眼,便向街上走去。 “仪式感这种东西我才不在乎呢。”一直走出相当远的距离后她才慢慢说道,“是跟你在一起哪怕就吃五块钱的东西也会很满足的意思。” “哦。”我尴尬地一笑,把萧蕾的手握在掌心,她的手掌纤细而冰凉,像岁末的月光。 “有没有什么想要的生日礼物?”我摩挲着她冰凉的手指问,“先去买厚实点的衣服怎么样?”
第22页 “想要的生日礼物当然有,而且是必须要你买才有意义的礼物。”她神秘地笑着说。 萧蕾的回答让我非常惊讶,大部分女孩子肯定不会这么说的,但萧蕾毕竟是萧蕾。如果是寻露的话,肯定会说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当然寻露也不会去那间光线昏暗,价格便宜的米线馆,虽然味道不错,但是那种地方我想寻露看都不会多看一眼的。 我忽然想起刚才说过的“仪式感”来,在我心里寻露就是非常重视仪式感的女孩,而萧蕾则是单刀直入的现实派。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认为,但是这两个女孩偏偏又给了我这种截然不同的印象。 “那想要什么样的生日礼物?”我问。 “现在还不想告诉你,过一会你就知道了。”她直白地说。 一直这样往前走了没多远,萧蕾就拐进了一条通向商业街的路,接着在人流中一阵左突右进之后,最终进入了一家大型连锁超市。 顺着电梯,我和她到了二楼,她又是一阵轻车熟路地左拐右拐,最后在一家专卖女性内衣的店前停了下来。 我如遭雷击,表情诧异地看着她,她笑了笑,便拉着我的手走了进去。 然而,最后的结果是她表情认真地左右挑选,我如坐针毡地左顾右盼。 我终于明白了黑子始终搞不定萧蕾的原因,也终于理解了萧蕾只与我见过几面就会不顾一切的因由,像她选择内衣的方式一样,她是相信直觉,并且只相信直觉的那类女孩。 · “这套怎么样?”她指着一款最新上架的紫色蕾丝内衣问。 “挺好。”我连连点头。 她向营业员说了自己身体的尺码,营业员一边夸赞着她三围的完美,一边开了小票。 我付完钱,和她从店里出来时,正好路过几家品牌店,便进去给她买外套。萧蕾买外套和买内衣都是同样的习惯,凡是一眼看不中的一概不要,她一眼看中的款式又极其少。 直到差不多把整个楼层的店面全部逛完,她才看中了一款红色的风衣。虽然款式新cháo,但我认为过于单薄,她却对此毫不在意。也许她是打算把她那套“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的理论贯彻到底。 “这种买衣服的方式是不是过于简单粗暴了一点?”我和她站在路口等信号灯时有些奇怪地问。 “完全没那么觉得,我一直以来买衣服都是这样的,跟挑男朋友一样。” “这么做的依据是什么?”我惊讶地看着她。 “依据?”她同样惊讶地望着我。 “就是……你怎么确定自己这样做是对的?” “不知道,依据这种东西我从没想过。” 在过了路口之后,她突然在我身边停下,我转过身奇怪地望着她。 “我就是用这种方法把你从千万人中挑出来的。”她眯着眼说,“难道你还质疑这方法有错吗?” 她的瞳仁里映she着午后秋日的阳光,暖暖的,黄黄的,一时看得我目眩神迷。 · 等走到那个米线馆的时候,天已经黄昏了。 米线馆的生意依旧火爆,等了好久也没等到位子。我提议去别处吃,萧蕾却异常坚决地摇了头,最终在长久的等待之后,勉强拼桌一人吃了一大碗。 走出米线馆时,萧蕾对着微冷的空气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站在昏暗的街灯下,心满意足地笑了。 我从袋子里掏出那件红色风衣,摘掉标籤,披在她单薄的肩膀上。 “是不是觉得我这样的人,性格很讨厌?”她问。 “米线的味道虽然也有三六九等,但是好吃的又不止这一家,为什么要这么固执?” “这样做不是因为固执,而是想像它一样,留下属于自己的标记。”萧蕾指着一只正对着路边的大树撒尿的小狗,表情认真地说,“两个人如果在一家店吃得次数多了,这家店里就自然会留下’烙印’之类的东西。当我们老了,需要依靠回忆来度日的时候,一旦回想起我们俩年轻时约会的场景,这家米线馆就会自然而然地进入脑海里。如果我们吃一家换一家,这种烙印是无论如何也养不成的,也就永远失却了某种回忆的线索,失却了线索就如同失却了回忆本身一样。当我们回忆过往时,脑海里会一无所有,只剩下虚度时光之后被烧焦的余白。” 我看着路边那只小狗撒完尿之后,脸上似笑非笑的惬意表情,忽然间觉得也许她各种看似不合理的举动背后都有她自己的逻辑。 · 我轻轻地挽着她的手,往公寓的方向走去。她的高跟鞋依旧在地面上敲击着有序的节奏,那声音让我恍惚间感觉自己正与这个世界逐渐剥离。 “嗳,林秋,我知道我有时很讨人厌,固执又愚蠢,任□□发脾气,还特别玻璃心,但是我仍希望你不要讨厌我,哪怕是如此残缺不堪的我……” “不会的,永远不会。”我回答道。 “也许在你看来,幸福就在触手可及的身旁,但是在我看来,幸福却在遥不可及的远方。是非要踮起脚尖,非要用尽全力,才可能得到的东西。”萧蕾仿佛走得倦了,把身体斜靠在我的肩膀上轻声呢喃道。 她的手,润润的,软软的,掌心透着微弱的热量,有着和寻露清冷的手指截然不同的触感,我忽然察觉到自己正抱着一个活生生的女孩。 ☆、雨海阳光 · 回到新租的公寓里,萧蕾格外好奇地打量了一下客厅,然后走进我的卧室,踢掉了高跟鞋后直接躺倒在床-上,惬意地闭上了眼睛,一脸累坏了要好好睡一觉的表情。 她黑色的蕾-丝-内-裤从浅咖色短裙下暴露出来,身体的秘密通过透明的黑色蕾丝一览无余。我转过身耸动了一下干渴的喉咙,然后把头扭到一边,盯着窗口的一株海棠树出神。原来细枝嫩叶的海棠如今被一阵阵秋风扒光了枝叶,只剩下一副没人理会的黑铁一样的骨架在风里瑟瑟发抖。 萧蕾伸了个懒腰,从床-上坐起来,打量了一下四周后说: “嗳,林秋。有没有觉得四周太空了,没想过在墙上贴些东西?” “我也觉得太空了,但是又不喜欢海报之类的东西……” 萧蕾盯着自己向右侧摺叠得整整齐齐的双腿,闷头想了一会后说: “墙壁包在我身上。不过我看你这人平时既不喜欢运动,也不喜欢电影,难不成一点爱好都没有?” “当然不是。足球,篮球原本都喜欢,也经常和朋友一起玩,只是后来出了车祸,上场十几分钟后就觉得左腿疼痛难忍,后来干脆就不玩了。” “那别的呢?比如有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明星啦,歌手啦之类的?” “偶像当然有,但从没想过把他们的海报贴到墙上。” “比如……”萧蕾把手放到膝盖上兴味盎然地看着我。
第23页 “赫本、费雯丽、贝多芬。” “赫本、费雯丽、贝多芬?”萧蕾忽然间笑了起来,“你这傢伙不会是从半个世纪以前的美国墓地里爬出来的吧?” “你不是说偶像吗?难道他们称不上偶像?” “喜欢赫本和费雯丽的,即便是到了下个时代估计也还是有的。喜欢贝多芬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好奇地盯着我问,“难不成你会弹钢琴?” “钢琴我并不会弹。”我摇着头说:“接触贝多芬是因为罗曼罗兰的《名人传》。他在《名人传》里简直把贝多芬描述成了神。可以说一开始我喜欢的并不是音乐中的贝多芬,而是文学传记中的贝多芬。而第一次真正听他的音乐则是在读完传记的一年之后,有一次路过音像店,偶然间看到了《贝多芬交响曲全集》,是朝比奈隆指挥的版本,一时冲动就买了下来。当时只是一时好奇罢了,很想知道被罗曼罗兰神化的音乐家到底创作出了怎样惊世骇俗的作品。” “结果没听懂?”萧蕾突然间插话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惊讶地看着她。 “我当然知道,没有任何音乐基础的人乍一接触到连一句歌词都没有的古典音乐,自然是听不懂的。” “一开始确实听不懂,甚至一度把那套cd丢在角落里很长时间。好在之后不久又遇到了一本书,作者是傅雷,书名好像叫《傅雷谈音乐》,里面有对贝多芬几个着名作品的详细解读,虽然现在看来不一定完全正确,但是毕竟还是学到了感受古典音乐的一些正确的方法。等到再听那cd的时候便感到无与伦比的精彩和震撼。” “那本书我也知道,比起贝多芬应该萧邦所占的比例会更大,毕竟傅雷是傅聪的父亲,而傅聪是世界上最懂萧邦的钢琴家。” “你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她驾轻就熟的评论,让我一时间目瞪口呆。 那本书的发行量本来就不大,作者也不是非常出名的人,书中谈论的东西更是冷门,我相信在这个城市里读过的人肯定也寥寥无几。 然而,萧蕾完全没有想要解释的意思,她只是表情认真地望着我,眼神不疾不徐,动作不紧不慢。不久之后,她看了下手机说: “我要回去了,要不一会宿舍点名我不在就麻烦了。” 她刚说完就匆忙地穿上白色高跟鞋,拿起包,片刻后便轻轻悄地消失在门后的黑暗里,只有鞋跟敲击地板发出的响声有序地传来。 我沉默地靠在椅子上,感觉身体被人凭空击穿了一个洞,里面有温暖的红色液体正汨汨流出,我感觉不到疼痛,只感觉到一种刺骨的寒冷,最后连牙齿也忍不住咯咯作响起来。 “萧蕾。”我突然颤抖着发出了一种我从未听过的声音。 “哎!”萧蕾的脚步声在门口戛然而止。 随后便传来她原路返回的声音,她又打开了门,站在门口定定地注视着我,我虚弱地靠在椅背上,感觉胸口出了一层细细的汗。 “怎么了?”她担忧地问,“哪里不舒服吗?” 我摇了摇头,在心里努力搜刮着合适的词语,却发现异常艰难,完全不像平时那样探囊取物般随意。 “或许……我不该提这样的要求,但是能不能脱掉衣服跟我拥抱五分钟,什么都不做,就只是拥抱而已……”我艰难地解释道。 “为什么非要脱掉衣服不可?”她咬着嘴唇问。 “因为……”我焦躁不安地寻找着贴切的答案,最后却只能在无声的沉默中感受着词彙的匮乏。 萧蕾站在一米开外的地方表情平静地看着我,她久久地站立着,仿佛在努力分析着我身上每一个毛孔所发出的讯息。 “明白了。”她像是忽然间确定了答案一样,把身上穿着的红色风衣脱下后扔到床上,语调轻柔地说:“你转过身去吧。” · 等我再次回头时,萧蕾已经除去了身上所有的衣物,背部朝着我赤-裸地躺在崭新的天蓝色被套上,如一朵洁白的云漂浮在晴空中。 我也缓缓脱去了衬衫、牛仔裤、内衣和鞋袜,慢慢地从后面将她搂在怀里。我的下-体紧贴着她温热紧实的臀-部,但是却不知为什么在整个过程中毫无反应,如同在突然间死掉了一般。 这是过往里从未出现过的事情,我虽百思不得其解,但是在当时完全顾不上去思考这种事情。我忙着闭紧眼睛,把我的肌肤深埋进她的肌肤里,把头靠在她的肩上,轻嗅着从她雪白的肌肤里传来的气味,那味道温柔而细腻,甚至带着一丝暖暖的体温。 几分钟后,我抽回了双手: “没事了,谢谢你。” 萧蕾转过身,出神地望着我,瞳孔折she出的光线如同雨过天晴后she入海底的第一缕阳光。不久之后,她起身穿好衣服,走了出去,我也穿好了衣服,正准备出去送她,这时却突然听到萧蕾从窗外传来的声音: “林秋,你不要动,只听我说就好。如果你想要和我睡,以后直接说就是,我会马上跑到你身边,脱-光衣服同你干到天昏地暗;如果你刚才想让我留下,我也会不顾一切地陪在你身边。不过就在刚才,我忽然讨厌起现在的你来,也讨厌同你发生这种突如其来的身体联繫。最近一段时间我不会再去找你,你也不要来找我。因为你和我都还没有找到那个可以安放彼此的位置,在此之前就先不要联繫了。” 在萧蕾的脚步声彻底消失后,我迷茫地望着窗外那株光秃秃的海棠树看了很久。萧蕾刚才生气了,这一点毋庸置疑,而且我也明白她为何生气。 我横躺到床上,望着头顶轻轻摇晃的灯罩,竭力思考着我和萧蕾的关系应该停止还是存续,一直想到头昏欲裂,仍毫无头绪。一阵倦意来袭,便起身关灯蒙头呼呼大睡。 · 第二天早晨洗漱时,我正睡眼惺忪地叼着牙刷小解,忽然想起昨天自己毫无反应的下-体来。我低头看了一下,那东西长度依旧,大小相同,完全看不出同往日相比有什么变化。 我使劲地摇了下头,顺便用冰凉的手指再次确认了一下,那东西马上似打了个寒噤一样微微抽-搐了一下。我才瞬间放下心来,那东西还活着无疑。 · 萧蕾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果然没有再找过我。 我还是继续上着无聊的课程,对着老师发呆,看着黑板神游九霄云外。想寻露,想萧蕾,想和萧蕾的关系,日以继夜地想,想和寻露什么时候可以重逢相遇,也是日以继夜地想。 我委身在这种思念中通读了《人类简史》,寻露没来;读完了托尔斯泰,寻露没来;就连贝多芬最后留下的四重奏也慢慢从讨厌变成了喜欢,寻露还是没来。 · 圣诞节前的一个周末,天上正飘着今年的初雪。黑子开着他那俩铃木隼来找我。 “什么事?”我问。
第24页 黑子只隔着头盔扭了下头,示意让我上车。 我戴好头盔,坐到他加装的后座上,他发动车子后就一直往前开,路上一句话也没说,我也同样选择闷不做声,车子一直开到沁河水库才停下。 ☆、水库对话 黑子摘掉头盔后,把烟递给我,我摆了下手,从口袋里拿出555自己点上抽了起来。 “换烟了?”他皱着眉头有点意外地问,“我记得你原来从不抽这个牌子的烟。” “嗯,因为一些原因……”我不愿再度回忆有关那吊桥男人的事情,索性选择什么也不说。 “是个秘密?”黑子笑着问,眼睛弯成了好看的月牙。 我低头苦笑着摇了摇头,算作回答。 黑子也低下头,沉默了很久。 我和他各怀着十七岁少年的心事,一支接一支地抽着烟,一边看着菸蒂火光的明灭,一边盯着铅灰色的云层上不断落下的白雪。 “听说你和萧蕾好了?”黑子在扔掉菸蒂的同时问。 我盯着从他手中弹she出去的火光划着名简洁的弧线在水库的湖面上熄灭,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静静地透过迷雾一样的雪看着远处的枫林,那里似乎还残留着萧蕾的寂寞。 “为什么必须是萧蕾?”黑子皱起眉紧盯着我问。 “觉得尴尬?”我反问道。 “也不是……” “也不知道算不算好上了。”我低着头用手扒拉着555的烟盒说,“现在正处在各怀心事,各有不安的阶段。” 黑子重重地吁了一口气,如同刚刚丢掉了一块和自己的体重差不多的石头。 “能不能给哥们个面子?你喜欢谁都行,除了萧蕾……,好吗?” 我继续低头摆弄着烟盒,不知道如何回答。 “行还是不行,你倒是给句话啊。”黑子烦躁地问。 “我不清楚。感情这东西不是我自己可以随意控制的,但是我也不想因为萧蕾,和你之间有什么不愉快。”说着便把手中的菸蒂同样丢进水库里。 “我知道寻露不见后你很难过……” “别提寻露!” “好,好!我的错。”黑子连连摆手道,“不过,如果你真的想要女朋友,仅仅是用来睡的那种,可以给我打电话。虽然可能找不到比萧蕾好的,但是在质量上应该不会太差,数量上也应该可以满足……” “嗳,我说,黑子。”我忍不住打断他,“你是不是脑子有病啊!你不会认为女孩就只是用来睡的吧?” “当然不是,女孩分两种。一种是用来睡的,一种是用来爱的,我觉得互不干扰。” “那萧蕾属于哪种?”我面无表情地追问。 黑子仍是诡谲地一笑,抽出一支烟点上,默不作声地抽着。 “知道张爱玲吗?”他缓缓问道。 我纳闷地点了下头,实在不明白张爱玲跟眼前的话题能扯得上什么关系。 “萧蕾虽然答应做我的女朋友,但其实她是不喜欢我的,我很早就知道了。张爱玲说过:’通过阴-道可以直达女人的心。’所以我才会心怀侥幸,才会下定决心——我无论如何都要得到她……” “她不喜欢你,那为什么会答应做你的女朋友?”我感觉他的逻辑非常可笑。 “是她强迫自己喜欢我。” “强迫?” “就是说,我明白自己喜欢她,同时也明白她根本不喜欢我,她也明白这一点,但是最后她选择接受了我的喜欢,并试图让自己喜欢上我。能明白?” “她为什么勉强自己这么做?”我越发感觉莫名其妙起来。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因为钱……”黑子苦笑道。 “结果呢?” “我找人打听了一下她家里的背景……”黑子嘴唇两侧的肌肉微微颤抖了起来,“呵呵,可比我家有钱多了,而且她还是独生女。你也知道的,在这地方比我家里有钱的不多。” 黑子再度扔掉菸蒂,用右手揉了两下眼睛,然后突然回过头望着我: “所以最后我也没明白她为什么要答应做我女朋友。” “那是因为你的感觉出错了。”我强行解释道。 “肯定不是。”黑子用双手反握住冰冷的栏杆,身体前倾,眼神如鹰般锐利,“这点直觉我还是有的。一个女孩对我到底有没有意思,我只消看一眼对方的眼睛就大体可以确定。” “吹吧就……”我不屑地弹出一支烟叼在嘴里,用鞋子的橡胶底使劲搓着地面上一截裸-露的钢筋。 “林秋,关于‘萧蕾喜欢你’,其实第一个发现的人是我,你知道吗?”黑子不服气地说。 “什么时候?”我惊讶地问。 “就在那天!我追着她从宾馆出来,她要同我分手,我问她理由,她说她喜欢的人不是我,她喜欢的是你。你知道?”黑子诧异地看着我毫无表情的面孔问。 我点了点头,“萧蕾讲过。” “当时情况有些复杂,一般人肯定会以为那是一时冲动的气话。可是在她的话出口的剎那,我偏偏相信了她。她说话时自然的语气,说完之后突然惊慌失措的眼睛,都证明她没有说谎,只是不小心说出了真心话而已。那天我很生气,非常生气,说是沮丧也可以,我开着车漫无目的地一口气跑了一百多公里,直到油箱里一滴油都没有为止。” “生气她喜欢上的人是我,不是你?” 黑子摇摇头,仿佛不想回答,但最后还是忍不住说道: “问题不在于她最后喜欢上了谁,感情这种事谁也没有绝对的把握。问题在于,你只同她见过几面而已,明白吗?仅仅几面而已,你就轻而易举地得到了我永远也得不到的东西。” 黑子说这话时一直在微笑,但是在眼角处形成的细纹却让我感觉异常苍老。 原来最容易让人老的并不是时光,而是年少时那些一厢情愿的爱情。所有炽热的,美好的情感,如同世间所有的美好一样,只能活得片刻,难得永久自由。 “但是你毕竟还是伤害了她?”我说。 “我知道。”黑子用洁白的牙齿死死地咬着菸蒂,“虽然知道,但是坦白说我并不觉得后悔,直到现在也从未因为这事后悔过。就算再重复一万次我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如果只能拥有她一夜,我便选择拥有她一夜,而不会站在谁也发现不了的角落里看着她幸福。那幸福如果不是同我一起的,便称不上幸福,我就是这样的人。” “得不到的就毁掉——是这个意思吗?”我厌恶地确认道。 “倒也没有那么极端,只是讨厌自己束手无策的状态,只是要去做某些改变,哪怕这改变在很大机率上可能失败,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去做。”
第25页 “为了张爱玲的一句话,就选择孤注一掷?就想着通过打开女孩的双腿,从而打开女孩的心?”我不可思议地盯着黑子。 黑子沮丧地垂着头,无声地点了两下。 “看来张爱玲也不过如此。”我面无表情地说。 我和他站在水库的围栏边,沉默地抽着各自手里的烟,一直到烟盒空空如也才站起身,我抖了抖白色外套,散落了一地凉寒。 · 在回去的路上,我望着黑子执拗得有些怪异的骑行姿势,看着四方世界里簌簌有声的落雪,忽然意识到有些东西仿佛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凋零。 我一时分不清自己所处何方,自己的青春该坠向何处,对萧蕾的感情又该何去何从。 黑子把车停在我租的公寓附近,我把头盔交到他手上时,我看到黑子的嘴唇微微动了两下,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在我转身之后,他忽然喊住了我: “林秋。” 我回过头,他正站在雪里轻轻笑着。 “能考虑下我的建议吗?一方面萧蕾并不一定适合你,另一方面我不想因为她,让我们之间变得尴尬,因为你对我来说是很特别的朋友。” “我知道。”我说,“萧蕾并不会影响到我们的关系。” “所以,不准备拒绝她?” “我不准备为任何人改变自己。” “包括我吗?” 我点了点头。 “有想过如果寻露回来怎么办吗?”黑子又问。 我突然感觉心脏某个地方猛然抽搐了一下,便笑着同黑子挥手告别。 曾经何时,寻露成了我的一道暗伤。 那创口隐秘而疼痛,我一直忍着,从不示人。 · 同黑子分别后,天色已近黄昏。 我在附近找到一家面馆,独自吃了一大碗老北京炸酱面,结帐时看了一下面馆的钟表,时间还不到七点。反正提前回去也没什么事做,在这种雪夜里,尤其是在被黑子提起寻露名字的今天,我既不想看书,又无心睡觉。望着店外越来越深的积雪,就连上街的打算也取消了。 索性去了附近的一家桌球厅,一个人百无聊赖地打起桌球来。在一个人打了几个回合之后,终究觉得还是无聊至极。就付过钱径直返回了公寓。 回到住处,我背靠着枕头,躺在床上寻找着虚无缥缈的睡意。窗外的海棠仍是以一副枯骨的姿态站在雪中,不声不响,仿若从未真正焕发过生机一样。屋檐上的雪不时落下,与地面撞击着发出轻微的碎裂声。屋里吊灯的黄色灯泡在墙上映下浅浅的钨丝的光影,如同古代的某个符号。楼上的情侣在突然间干了起来,女孩的呻-吟声从微弱慢慢转为了高亢。 ☆、雪夜海棠 “这简直毫无道理。”我忍不住想到。 这一次既没有提前听到床腿与楼板的摩擦声,也没有像往日一样提前放一首流行音乐,为那些呻-吟声提供遮挡。这一次,一切都发生得过于-迅速,过于突然,就像那男孩在突然间兽性大发一样,在没有任何前戏的情况下突然进入了女孩的身体。我如此猜测到。 楼上女孩的呻-吟在这个寂寞的雪夜持续了很长时间,像练习声乐发音一样变幻莫测。我竟然一时觉得那声音简直妙不可言,兴奋中夹杂着一丝凄楚,那凄楚在这雪夜里显得格外撩人。 我便愈发不能入眠起来。 如同突然而起一样,那声音在剎那间便突然而终。那女孩像突然被谁捂住了嘴唇或是因为过于兴奋而突然昏厥过去一样。我用手使劲揉搓着头发,对于那声音因何消失着实冥思苦想了一番。 直到不久后听到从楼上传来的脚步声和女孩清脆的笑声,我才完全放下心来。 · 风在骤然间停了,世界仿佛也停止了所有的喧嚣,灯也稳稳地定格在九十度垂直的方向,纷乱的只有窗外的雪和我跳动的心。 我迷茫地望着窗外的海棠树,忍不住想到: “如果人脑是一台机器,能有一个电源该有多好!在我悲伤的时候,孤独的时候,或者夜夜无眠的时候,把电源线一拔,倒头便睡……” 我禁不住对自己的后脑进行了一阵摸索,最终发现那里光滑而平庸。既没有按钮,更没有开关,我身后也没有连着一条长长的电源线。 我望着墙上的挂钟出了会神,仍是左右没有睡意,最后只能嘆息一声,像古人一样,靠在墙上,就这样停灯向晓,抱影无眠。 · 圣诞节前夕的一天中午,我一时心血来cháo,去买了一部手机。 虽然没有萧蕾的新款诺基亚那么高档,但是打电话发简讯也没什么毛病。买手机的同时还办了一张不记名的手机卡,开机的第一时间便给萧蕾发了一条简讯,大体意思就是告诉她我有手机了。 可是,直到平安夜当天,我都没有等来萧蕾的任何回音。 我几次拿起手机,编写了简讯又删掉,删掉了再重新编写,最后再删掉。如此往复。 倒也不是无话可说,而是总觉得表述不好,始终无法写出可以完整表达自己心意的简讯。 既然不能成文,便想着拨打萧蕾的手机,想把一些话通过直截了当的语言说明白,但始终有一个问题梗在那里,这问题我问过自己无数遍,却终没有寻得答案,黑子也问过我这个问题——如果寻露回来怎么办? 我是从心里害怕这个问题的,这种害怕每次都会在手指拨动的瞬间夺走我同萧蕾通话的勇气。 就在这样无声的僵持中,我渡过了青春里最孤独最没有色彩的圣诞节和茫然的十七岁。 · 与萧蕾再次见面是在圣诞节过后不久的一个冬日。 电话是她周五晚上打来的。 “明天放学后能不能见个面。”她的嗓音疲惫而平静。 “嗯。”我的声音正好相反,模糊而紧张。 挂掉电话之后,我才忽然意识到因为过于激动,我竟然忘记问她见面的地点了。后来仔细想想,其实除了租的公寓以外,我和她根本无处可去。 想通了之后,也就断了再给她打电话的念头。 · 周六放学铃声一响,我便背起包跑步回到租住的公寓里。 没过多久,萧蕾就戴着兔耳朵形状的粉色耳包出现在我面前,怀里还笨拙地抱着两个大箱子。 “这算是乔迁的贺礼了!”她神神秘秘地把手里的箱子递给我说。 我一边向她道谢一边把箱子搬进房间。 “不拆开看看?”她怂恿道。 我点了下头,找来美工刀一一打开。 一个箱子里装着一只檯灯,灯罩是用特殊的牛皮纸做的;另一个箱子里却装着满满当当的红枫树叶,个别叶片上还沾着湿润的泥土。 “不会是刚刚从水库那边捡来的吧?”我吃惊地问。 她轻轻地点了下头,鼻头红彤彤的,大概是在寒风中伫立许久的缘故。
第26页 我顿时感觉眼眶酸胀,马上就要落下泪来,便故意别过头去,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有锤子吗?”她从包里掏出一袋白色无痕钉问。 我记起客厅窗户上好像有一把房东留下的小锤子,就取来递到她手上。 她脱掉了长筒靴,露出纤细匀称的小腿,然后踩到椅子上,用锤子把红枫树叶一片片有序地固定在墙壁上。 无痕钉比较小,开始时有些难以掌控,我不时地听到她忽然被锤子砸到手指发出的惊呼声。 “我来吧,这种事情我比较在行。”我自告奋勇地提议道。 萧蕾盯着被砸中的手指看了半天,最后毅然决然地摇了下头: “越是做不来的事情,我就越想做好……” 之后便不再说话,只是闷头对着墙壁猛砸,最后终于慢慢熟练起来。 · 很快除了带窗户的那面墙以外,其余三面墙全部砸满了红色的枫叶。虽然形状不规则,但是看起来还是蛮有一些野趣的。 萧蕾歪着头在远处看了看,仿佛不是太满意,又用美工刀沿着边缘切除掉了多余的部分,最后墙面上呈现出了一个不规则的枫叶形状,仿佛把一枚巨幅的枫叶贴在整面墙上一样。 “如果觉得无痕钉裸-露的部分难看,上面用胶水再粘上一层叶子就可以了。”萧蕾收起美工刀满意地盯着墙壁说。 “我不是完美主义者,不贴觉得也没什么关系。” 萧蕾点了点头,坐在椅子上把放在一旁的长筒靴穿上,用纤细洁白的手指工工整整地系好了背面的鞋带。 “谢谢你,萧蕾。” “嗯。”她朝我微微一笑,便拿起包走了出去。 我看她细细的身影攸然消失在门口的风中,仿佛无根的植物一下被捲入深不见底的漩涡里。 对萧蕾,我似乎是不能说“谢谢”的。 虽然原因不清楚,但是我就是这么感觉的。可是,刚才除了“谢谢”以外,我却再也想不出别的话来。 · 我在一片暮色中眼神空洞地望着地上破碎的叶片,片刻后闭上眼睛,努力驱散着心中的杂念,然后用工具把地面打扫干净。 随后我拿出檯灯,接通了电源,檯灯很快透过厚实的牛皮纸发出温暖的光。 我却禁不住在瞬间泪流满面。 因为那檯灯上镂空着一幅图案——一个短发男孩和一个长发女孩正在树林中忘情地拥吻着,他们的身边有枫叶在缓缓飘落。 那灯罩是由几层牛皮纸用胶水贴合而成的,只有最里面的两层纸上有镂空图案,如果不开灯,没有光差的话,单单从表面是完全看不出来的。 我感觉自己整个人在忽然间燃烧了起来,穿上外套便往萧蕾消失的方向跑去。 我感觉自己的大脑像火山下煮沸的岩浆,就连身体也变成了一具毫无知觉的行尸走肉。我顺着大路跑了一阵,最后在一排法国梧桐的尽头看到了萧蕾的身影。 我放慢了脚步,亦步亦趋地跟在她的身后,想喊她,可是嗓子干得厉害,怎么也聚不拢说话的力气,我就这样表情傻傻地跟在她的后面,一直走出了很远。 中间我对着萧蕾的背影伸了几次手,每次都在举起的瞬间又颓然放下,最后我停下了脚步,立在原地,看着她越行越远的背影发呆。 远方,天色赤红,云霞如染,我在忽然间迷失了追来的目的。我转过身,又开始疯狂地逃离。 我想我疯了! · “林秋?” 萧蕾的声音在这时突然传来,嗓音依旧疲惫而平静,同那天在电话里的声音一模一样。 “嗳……”我茫然地停下,转身,沉默了片刻之后,开始朝她走去。 我从未见过眼神如此落寞的萧蕾,仿佛把整个撒哈拉都装进了眼睛里。我有些惊诧莫名——曾经那个穿着超短的迷你裙,笑起来一脸阳光的女孩去哪了? 我伸出手慢慢放在萧蕾的脸颊上,在即将接触的剎那,却被她本能地躲开了,我的右手如屋前干枯的海棠枝桠,停在了半空里。 片刻之后,她抬起头,表情认真地看了看我,最后又主动把脸贴了上去。 “你害怕我?”我颤抖着声音问。 她看着我的眼,微微地点了下头,随后又摇了摇头。 “不是害怕你,而是有一个瞬间,你的温柔让我害怕。因为不知道接受了,自己会被带向哪里?” 我沉默起来。 “追来找我有事?”她问。 “元旦的时候,能不能陪我去个地方?” “可以。” “不问去哪里?” “不问。”她笑着说。 说完,便和我挥手告别。 我望着她在渐渐斑驳的夕阳中若隐若现的身影,如同荒原的炭火旁乍然而起的一帘幽梦。 我总感觉刚才的对话,似曾相识。 ☆、三个愿望 · 在晚上洗漱完毕后,我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翻看着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忽然间意识到我的手刚才是不该伸向萧蕾的。 仿佛在它伸向萧蕾脸颊的剎那,有些东西,已经回不去了。 · 元旦假期来临前,我特意给萧蕾发了信息,提醒她要多穿衣服,否则这丫头指定会冻死在半山腰。 假期当天,我和萧蕾到达云雾山时,太阳已经落山了。 因为山脚下没有高档酒店,最后只能在一家类似民宿的宾馆住下。店主是个中年女人,在这个游客稀少的月份看到我们乐呵得不行,尤其是在我说要两个单间的瞬间,她的笑容几乎把眉梢的皱纹引爆了,后来萧蕾说不要两间房,只要一间的时候,我才看到,原来那皱纹还在。 这宾馆是个四合院,院落中间只有一株孤零零的植物,除此之外,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我们的房间在四合院的北首。房间里有一张很宽的床,两个很小的沙发,角落里摆着电视柜,电视机,碟片机,没有空调和书桌之类的东西,冷得可以。 “这是土炕,一会在后面用木柴烧一下,一晚上都会很暖和。”店主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一样马上说道,说完就到屋后生火去了。 萧蕾放下背包,坐在土炕上,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尴尬地甩掉包,坐到她的身边,同样一言不发。 “狠心的傢伙!”萧蕾语调平静地说。 “什么?” “既然连跟我住到一起都不乐意,又为什么非要我跟来这么远的地方?” “完全没有那个意思。”我辩解道,“只是担心你会害怕。” “害怕是有的,只是女孩的害怕你们男孩是理解不了的。有时真恨不得把你们这些狠心的傢伙全变成女孩,让你们经历过我们经历的事情,再把你们变回去,这样人与人之间才可以真正地互相了解。”
第27页 我点点头,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也只能用不可能实现的方法去实现。 “你们总是把自己的感觉强加到她人身上。比如你们男孩和女孩第一次发生关系的时候,总觉得女孩也会和你们一样舒服,其实我一直觉得女孩失去了第一次就像被剥光了鳞片的鱼……”萧蕾说。 “鱼?”我不解地问。 “把鱼从池塘里用爱情包装着的诱饵引诱上来,然后把她的鳞片剥去,却不吃掉她,而是把她再放回到池塘里,就是这种感觉。也许在你们看来鱼还是鱼,不过是没了鳞片而已,但是那鱼会怎么想呢?还会认为自己同其他鱼一样吗?失去了鳞片的保护,它还能好好活下去吗?” 我低下头正默默想着萧蕾这种比喻的含义,她却用更露骨的话继续说道:“你们男孩就是这么虚伪,说什么我爱你才会和你睡,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爱你才会和你睡,只有和你睡了才能证明我爱你,也同样证明了你爱我。仿佛在男孩的眼里只有睡觉才是男女之间证明爱情的唯一方式。” “我并没有这么想过……”我说。 “我知道。”她小声地回答道。 窗外的火光越来越亮,我和萧蕾出神地向外望着。那光亮在闪烁到顶点之后,又随着一阵金属碰撞的声音在瞬间被黑暗吞噬,大概是店主用什么东西瞬间挡住了炉膛。 · “林秋,今天晚上我有三个愿望……”萧蕾突然转变话题道。 “嗯,什么愿望?” “抽菸,喝酒,看a-片。”说完她调皮地笑着。 “抽菸,喝酒,看a-片?”我惊讶地笑了一下,“什么a-片?什么类型的?” “越刺激的越好。最好能把双方的情绪完全引爆的那种。” “好。”我忍俊不禁地说。 “你今天晚上不许逃避,不许偷懒,同我大干特干!” “嗯,大干特干!”我说。 “去-他-妈-的礼貌,去-他-妈-的教养,去-他-妈-的黑子,我已经受够了。”萧蕾大声喊了几句后,便大声笑了起来。 她的笑脸纯美无暇,但笑声却压抑悲伤。 她笑了几下后,大概是累了或是为了掩饰情绪也说不定,她像孩子一样把头轻轻埋在我的怀里。 “对不起,林秋。再不逃离那个地方,我感觉自己会变得很奇怪。” “没关系,有时候我也会这样。”我抚摸着她僵硬的嵴背说,“明明站在阳光下,却感觉生活在地底一样;明明行走在人cháo里,却感觉四周空无一物。” 不久之后,萧蕾的背部完全柔软了下来,既不回答,也不出声,只是静静地靠在我怀里,一动不动。 “去吃饭吧?”我望着窗外漆黑的夜空说。 萧蕾仍是一动不动地伏在黑暗中,直到许久之后才轻轻抖动了一下,用若有似无的气息应了一声。 几分钟后,她坐直了身体,对着我的嘴角轻轻一吻: “嗳,能约定一件事?” “嗯,你说。” “如果有一天不得不分开,要由我主动提出来。” “为什么会这样说?”我吃了一惊地问。 “因为有些话大概你是说不出来的。” “什么话?” 萧蕾摇了下头,用极缓的速度嘆了口气:“说不好。只是刚才感觉你的心跳非常温柔。” 我装作若无其事地一笑,朝她点头算作应允。 在出门的剎那,我不经意地舔了下嘴唇,上面似乎还残留着萧蕾唇-瓣柔软的触觉,我却从中品尝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 · 云雾山周围有特色的小店很多,萧蕾说想吃麻辣兔肉。麻辣兔肉算是本地特色菜,能做的店倒是挺多,只是味道恐怕也千差万别,最后沿街走了一阵,找到了一家专门店。 菜很快便上了,麻辣鲜香,味道绝佳。 吃了几口之后,萧蕾说想喝酒,店主给推荐了云雾山特有的黄酒——云泉,萧蕾夸张地要了一坛。 “怎么?怕了?”她双手托腮一脸挑衅地看着我。 “怎么会。”我笑着摇了摇头,直接倒了两杯,端起其中的一杯一饮而尽。 萧蕾握着水晶杯的长柄,一边望着我笑,一边慢慢地把杯里的酒喝光。 我从烟盒里抽出一支蓝嘴555,刚点燃丢进嘴里,便被她一把拽去。 “你会抽菸?”我惊诧地望着萧蕾优雅的夹烟姿势和熟练的吞云吐雾的动作。 萧蕾点了点头,“从那天以后就会了。这种自己认为一辈子都不会触碰的东西却几乎在一夜之间就喜欢上了。” “不觉得味道很难接受?” 她眨了两下眼睛,“就苦涩辛辣这点来说,同心情毫无违和感。” 萧蕾明亮的笑容里突然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疼痛,如同“蓝色水母”中最后被倒入的那滴百利甜。 一时间我像突然丧失了语言功能一样,只是慢慢地啜饮着黄酒,把一些兔腿的部分夹到萧蕾的盘子里。 “怎么突然不说话了?”她小口吃着兔腿问。 “没有,在想一会去哪买片。”我搪塞地说。 “嗯,也对!”她歪着头想了一会说,“去路边音像店看看吧,实在没有就算了。” 我和她两个人喝光了整整一坛黄酒,又抽了几支烟后才离开。 我本以为萧蕾特别能喝,没想到等黄酒的劲上来,她连走路都困难。好在离住的地方并不算远,我也无心去买什么a-片,背起她便往那家民宿一样的宾馆走去。 萧蕾的黑色长发洋洋洒洒地缭绕着我的脖颈,微微有些瘙-痒,她把下巴随意地安放在我的肩膀上,嘴唇贴近我的耳边,每一次细微的呼吸都纤毫毕现。 · 我背着她走进了那座小小的院落,经过底部抹着白漆的孤树时,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天空。 晚上的天气非常好,没有一丝黑云,月光竟皎洁到企图把所有人都清洗一遍的程度。 我打开房门,屋内已经非常暖和,甚至有些闷热。我脱去萧蕾的毛呢外套,把她平放在床上。 我感觉后背出了一层密密的汗,便出门问店主有没有淋浴间。店主朝院子的一角指了一下,我带着从旅行包里翻出的替换衣服,洗了澡,然后出去买了一盒烟和几瓶水,回来时萧蕾还兀自酣睡未醒。 我试着在她的旁边躺下,感觉自己睡意全无,想读书,又怕强烈的光线打扰到她;如果离开房间去大厅看书,又怕她突然醒来觉得寂寞,顿时落入了一种左右为难的境地里。 · 最后反正睡不着,我索性走到窗边,从兜里掏出刚买的烟,把窗户开了一条fèng,慢慢地抽起来。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萧蕾悠悠醒转,呢喃着说要喝水,等我把手边的矿泉水递到她手上的时候,她又不知在何时沉沉睡去。
第28页 ☆、树屋酒店 · 月光从窗前逐渐挪动到床边,辉映着萧蕾熟睡的侧颜。我蹲在火炕前,仔细观察着她娇美的脸孔上每一丝细微的变化。正在月光下熟睡的萧蕾看起来无比脆弱,又无比真实,可能是在睡眠的状态下,人的身体不再受心灵掌控的原因。 我出神地看了她很久之后,终于感到了倦意,便脱-光了身上所有的衣服,躺倒在床上,很快便坠入梦乡。 在暗无边际的梦境里,我不知呆了多久。醒来时四周仍是一片黢黑,连月光也没了影子,我感觉到自己的下-体正被一双柔弱无骨的手轻轻握着,而后突然被谁含入口中。在黑暗中我完全感受不到时间的流动,用手试探着去触摸伏在我下-身的脸孔,她五官精緻,是萧蕾无疑,但是那面孔格外炽热,触手如灼,又和平日里霸道高傲的萧蕾完全不同。我一时恍惚,只任由她肆意爱-抚亲吻。 在失去了空间感和方向感之后,我反而能更加真切地感受到自己对萧蕾的需要,我用手轻轻碰触了一下萧蕾的私-处,虽然隔着蕾丝,但依然可以清楚地感觉到那里温暖湿润,正等待着我的进入。 我第一次对性有了自己的理解。不是通过毛片无限重复的动作,也不是通过高达刻着“神秘的性”的碎裂的书桌,更不是通过第一次和女孩睡觉时异常兴奋的早-泄,而是在这样的年纪里有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孩真真切切地喜欢着我,而我抱着她赤-裸的身体,如同抱着我们这颗美丽的星球一样,同时她的喜欢又让我觉得,我可以为了她毁掉全世界。 正如事先说好的一样,我们俩在那晚大干特干。从夜半朦胧一直干到天光大亮,干得昏天黑地,头脑发胀,却谁也没有想要停止的意思。 直到我突然感觉右侧身体里的某根神经在瞬间断掉,所有满溢的□□在剎那消失无踪,才无力地躺倒在火炕上,精疲力竭地喘着气。 许久之后,萧蕾伸出手慢慢抓紧了我的手腕,把身体挪动到我旁边,我轻轻地搂住她白皙的身体,她嵴背的形状宛如乌镇的青瓦般圆润。我用手轻轻划拉着她后背的汗水,她慵懒地把头靠在我的胸前。 “嗳,林秋。” “嗯。” “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同意陪你来这里吗?” “不知道。”我老实地回答道。 “因为你的温柔忽然让我明白——如果我们註定不能存活在对方的未来,那么我不想连居住在彼此的曾经也错过……” “可是,不会害怕吗,不觉得遗憾?当曾经真的变为曾经的那一刻。” “害怕啊,当然会害怕。人只有在一定时期里才会觉得自己是什么都不怕的,很短的时期。那段时期过后,必然有害怕的东西。” 她的回答,让我的身体微微颤抖起来,忍不住搂紧了她。 “嗳,林秋,我发现人害怕的不是邪恶,而恰恰是那些转瞬即逝的美好。比如我害怕的并不是我没有拥有过你,而是在短暂拥有之后又突然失去……” 我困在黑暗里,许久没有吱声。 月光又露了出来,挂在她的眼角,像屋顶瓦片上的清霜。 她开始用她的私-密处不断摩擦着我敏感的下-体,我很快便觉得下面又有了热血澎湃的感觉,不久之后就和她再度纠缠在一起。 做完之后,我和她很快陷入了沉睡,一直睡到正午房东敲门为止。 · “还续住吗?”房东在门外问。 我拉开窗帘,朝她摇了摇头。 阳光穿过蒙了一层灰的玻璃窗照she进来,仍然亮得刺眼,我揉了揉酸痛不已的四肢,又随手拉上了窗帘。 房间重新回到了岑寂和黑暗里,仿佛在刚才凌晨的黑暗里发生的事情全是假的,这世界不真实得直让人起鸡皮疙瘩。 · 付完房费,在附近的餐馆吃过午饭后,我和萧蕾背起包开始往云雾山后山的方向走去。 我一边转动着酸涩的颈椎,一边望着头顶明晃晃的太阳,那种不真实的感觉仍在脑侧盘旋。 “你还能爬山吗?”我有些担心地问萧蕾。 “没问题。”萧蕾透过远处干枯的树叉看着阳光,转过头微笑着回答。 · 在后山的售票处买了票,我和萧蕾便沿着石阶一路向上。 “这是什么?”萧蕾指着石阶两旁毫无生机的咖啡色枝条问。 “杜鹃花。” “这么多?”萧蕾惊讶地望着前方绵延数里的干枯枝条惊嘆道。 那些花枝在微风中轻舞着,像从地里长出的巧克力一样。 “这种娇艷的花能越冬吗?”萧蕾喃喃自语着。 我摇了摇头,往前轻快地迈着步,时不时回头看一下萧蕾,她时走时停,目光一直没有离开那些干枯的枝桠,好像一直在为这些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枝条能不能平安越冬而担心。 看着走在后面的萧蕾专注的表情,我心中陡然生出一个疑问来——为什么寻露总是习惯性地走在我前面,甚至在车站分离时她特意要求我看着她离开,而萧蕾与寻露恰好相反,仿佛总是不远不近地跟在我的身后,犹如我的影子一样若有似无,却又真实存在。 “嗳,萧蕾,你走前面好吗?”我问。 “为什么?” “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 “我喜欢跟在你后面,看着你的背影,我觉得安全。”她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 我拉了拉背包的肩带,摇了摇头,觉得这种事情根本无关紧要,没有必要强人所难。 · 在石阶上走了大约两个小时,终于到达了吊桥的位置。 它仍是那般蛮横地横在湖上,木板黝黑,个别地方隐隐发亮,一派生无可恋的模样,我竟然忍不住联想起神话传说中的“奈何桥”来。 在桥头停滞了半刻之后,我握住了萧蕾的手,慢慢地走到那男人跳下的位置。把手里那束有些干瘪的ju-花放到木板上,然后点燃了一支烟,插到花束中间,看着细细的烟雾随风飘散。 直到一支烟完全燃尽,我才站起身来,双手合十,轻触额头。最后却什么愿也没许,什么话也没说,佛号更是一声也没念,扭头便向吊桥的另一端走去。 “这是祭奠谁呢?”走出吊桥很远,萧蕾才轻轻问道。 “一个素昧平生的男人。”我点上一支烟,夹在指间缓缓抽着,透过烟雾看向从远处高空中掠过的鸟的影子。 “去年差不多这个时候,他跟我要了一支烟,在我转身离开的瞬间从那里跳了下去。他的名字是什么,家住哪里,做什么工作等等一概不知道。” “他真的什么也没留下?”萧蕾惊讶地问。 “也不是……”我皱紧了眉头看着她,“留下了一幅画。” “油画?” 我点了点头。
第29页 “但是画上除了一个不知道名字的裸-体女子,什么线索也没有。” “这么说那个男人是画家唠?” “可能吧。” “喜欢吗,对裸-体的女人?”萧蕾一边走一边歪着头问。 “你是问眼前的我,还是昨天的我?” 萧蕾脸上一红,挥起拳头打了我一下,随后便笑出声来,把身体靠在我的肩膀上,手指穿过我的臂弯,最后与我十指紧握。 · 我和萧蕾沿着吊桥旁上山的小路慢慢走着,没走多远便频繁地看到几处“树屋酒店”的路标,木头牌子上雕刻着工整的字体,然后用朱红的油漆把字体渲染得格外醒目。 顺着路标又走了一阵,看到了在路旁放着的一块巨石,上面同样刻着“树屋酒店”几个字。 “我想去看看。”萧蕾突然说。 “嗯,环境可以的话今晚住下好了。”我说。 我和萧蕾沿着巨石旁的一条小路缓缓下行,不多时便看到了酒店大体的轮廓。 树屋酒店建在湖边的一处地势平坦的山坡上,大约有十来座的样子,有的还未完工。每一处树屋都根据山坡的自然角度依树而建,用木桩支撑着与山坡形成一个夹角,松树正好从树屋中间穿过。 每个树屋的形状都不太一样,以圆顶灰瓦居多,外观跟水塔差不多。 离道路最近的树屋在平地上建造得异常宽敞,墙壁上开满了明亮的落地窗,同其他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树屋完全不同,看起来像是酒店大堂的样子。 我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正对着门口的就是酒店里常见的服务台,围着服务台分散着几处小的餐吧以及木质桌椅,看起来能容纳四五十人的样子。角落里分散着几处欧式壁炉,里面炉火正旺,室内温度被控制得恰到好处。服务台上方的一个木质音箱里正放送着钢琴曲,曲风静谧而引人沉思,风格上和萧邦类似。 大概是因为午餐时间刚过,客人就餐完毕,已经各自回去休息了,大厅内空空荡荡,只有一个长发的女子面朝湖心,临窗而立,一边欣赏着风景,一边若有所思地轻啜着手中的红酒。 ☆、初见白薇 · 服务台后面的一个木门突然被推开,一位女侍者款款走来,问有什么需要。 我向服务台上挂着的房价告知牌瞟了一眼,这里的房价贵得令人咂舌,大约是市内普通酒店的二十倍左右。 “房价一晚多少?”我向侍者再次确认道。 侍者的回答同告知牌上标註的价格分毫不差,我转过头看向萧蕾,萧蕾同样一脸不可思议地摇了摇头。 我转身对侍者说了声谢谢,女侍者倒也礼貌,没有露出任何不悦的表情,轻轻欠身,就转身离开了。 萧蕾也挽起我的手臂向门口走去,在我的手触碰到玻璃门的瞬间,目光却忽然被右侧墙上挂着的一幅画吸引了过去。 画中是一个正在海边漫步的年轻女子的侧脸。她头上戴着白色小花,笑容恬淡,黑色长发在风中飞舞,我与她素昧平生,却又似曾相识。 在定定地看了十来秒后,那幅全-裸的肖像画突然间闯入我的脑海,这女子的轮廓与那幅画中的女子竟然一般无二,只是想要表现的东西略微不同。 那幅画想要表现的是燃烧的直欲,而这幅画想要表现的是一种若有所思的自在。 “对这画感兴趣?”身后突然有人问。 我回过头,发现发问的人正是刚才站在大厅的一角,端着酒杯向湖心凝望的女子。 “同世间所有的分别一样,世间所有的重逢也都是命中注定。” 她的出现让我立刻相信了这一点。因为画中人物的原型,竟这样活生生地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可能与她一丝不苟的妆容和华贵的服饰有关,我甚至觉得她本人更为漂亮一些,也更为真实自然,完全褪却了那种赤-裸的妩媚。 我惊诧万分地看着她的脸,足足有半分钟之久。 “那幅画中的人是你?”我不可思议地问。 那女子并未回答,只是拉了下黑色水貂的披肩,抿嘴一笑,算是对我这种不礼貌的回应。 “不好意思。”我道歉道,“只是因为我以前见过另一幅画,画中的人同你长得一模一样,所以有些吃惊。” “确定是我?”女子表情一怔。 我点了点头。 “画是从哪看到的?” “在吊桥上偶然得到的。” 女子表情凄楚地一笑,仿佛刚才漫山遍野凋零的杜鹃花。 “是没穿衣服的那幅?”她又问道。 我惊讶万分地瞪大了眼睛望着她,最后轻轻地点了点头。 她把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随后闭眼入定了几秒钟,等到眼睛再度睁开时,她的眸子清澈而透明,填满了一股沁人心脾的平静。 “能不能和我仔细说说那幅画的事情?”她请求道。 我猜测她与那位自杀的男子之间必然存在着某种深厚的关系,并对这种关系充满了好奇,不久后,我点了下头。 · 在一张餐桌上坐下之后,她开口问道: “喝点什么?咖啡行吗?” 我和萧蕾对视一眼,还未回答,她便利落地向侍者打了个手势,侍者恭恭敬敬地朝她点了下头,随后朝一角的吧檯走去。 她微微一笑,从包里抽出两张名片递给我和萧蕾。 名片上印着一个名字——白薇。这家树屋酒店的持有人。 “能不能把那天发生的事情同我再讲一遍?”白薇客气地再次问道。 “没问题。”我说,“只是在那之前想先搞清楚你们之间的关系……”我努力控制着自己复杂的情绪,用尽可能平静的语调说。 “嗯,关系……”仿佛这个问题勾起了白薇伤感的回忆,她在低声喃喃自语时眼角显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细纹,之后她深抿了一下嘴唇后说道: “我是他的情人。” 或许是“情人”这个字眼打动了我,我突然对眼前这个认识了还不到十分钟的女子卸下了所有防备,把那天与那个男子有关的所有事情向她和盘托出,毫无保留。 白薇在整个过程里一直全神贯注地听着,只是听着。她全程表情肃穆,不发一言,十指交叉紧握,手指的边缘被压迫成了青白色。 “画作我会物归原主,如果急着要,可以去学校找我取。”我最后说道。 “那倒不用,也不是什么特别要紧的物件。” 说话时,白薇一直朝我温柔地笑着。她的眼睛细长而妩媚,嘴角露着浅浅的酒窝,五官虽然谈不上精緻,但是嘴角眉间有一种抚慰人心的力量。尤其是她的微笑,简直有着灭火器一样的功能。 “我是在去年收到了他的来信。在信中,他大体写了自己的境遇,心情,以及自己对艺术的看法。如同许多天才一样,他疯狂而偏执地认为——只有在这个时候结束自己的生命,才能表达对艺术的尊敬。”
第30页 “一种病态。”一直默不作声的萧蕾突然说道。 白薇好奇地看了她一眼,轻轻一笑: “谁说不是呢,但是这种病态都是艺术家自己的选择。他一直相信所有杰出的才能,都是与上帝交换的结果,而既然是交换,肯定是互相都要有所付出的。上帝给了他一双洞悉这个世界的眼睛和一颗可以控制千万种颜色于方寸之间的心灵,他为此要付出的,则是他短暂的生命。” “所以你从美国回来,为他开了这座酒店?”我问。 白薇点了点头,“我自己也知道这是一种愚蠢的做法,一种毫无意义的生者对死者的怀念。好在之前在美国一直从事的就是酒店行业,现在做起来倒是轻车熟路,顺风顺水。” 女侍者这时端来了两杯咖啡,轻手轻脚地放在我和萧蕾的身前。随后白薇对她耳语了几句之后,她又匆匆离去,再次返回的时候,手里面多了一张金色的卡。 “这是我们酒店特有的会员卡,以后度假的时候尽管来住,有这张卡是终生免费的。”白薇把卡放到我身前的桌子上说。 我连连摇头,把卡退还给她。 “请务必收下。”白薇正色地说道,“其实这不算是礼物,也是一种交换,权当是我为了那一支烟的报答。他那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做事情没有任何计划,过于天空行空了一点。想去美国便去了美国,也不管自己会不会英语,能不能活下去;喜欢上谁,便会毫不顾忌地大声告白,丝毫不在乎那人是否结过婚,有过归宿;想去哪里旅行,背上包便会马上去,甚至在他自己想死时,也只留下一封信,背上一幅画,便马不停蹄地跑去自杀,从不问我的感受。说到底,你在他生命最后的时刻,遇见他,算是一种缘分;同他聊过天,算是一种慰藉;满足过他一个愿望,虽然只是一支烟而已,已经是莫大的恩情了。所以他才会把那幅画留给你,在我这里,这张卡则算是我的报答。”白薇表情诚恳地微笑着,语调不疾不徐,仿佛夏秋之交的风,让人感觉不到丝毫波澜,而又不觉沉沐其中。 我便不再拒绝,把卡和名片一起放进钱包的卡位里,向她轻声道谢。白薇笑了笑,没再说话,而是把目光转投向湖心处,嘴角挂着一抹像是了却了人生大事一般心满意足的微笑。 “你说那画是他故意留给我的?”我忍不住确认道。 白薇转过头,用醒酒器往自己的酒杯里加了一些红酒,略一思忖后点了下头说: “肯定是的。那是他故意留下的,或者说故意送给你的更恰当些。他可不是那种把自己的心爱之物随便扔在地上的人,尤其是那幅画……,他觉得那是他最好的作品。” “就是说他本来是打算背着那幅画跳下去的?”我惊讶地问。 白薇一边小口抿着红酒,一边若有所思地望向湖面。许久之后无奈地摇了摇头: “或许吧。他的心思我曾努力揣摩过,但始终不曾猜透,但是有一个事实是可以肯定的,在你同他相遇的那段时间里,或多或少地改变了他的决定。”白薇忽然停下来,眼睛定定地望着萧蕾的手,表情略显惊诧地问:“小姐……会弹钢琴吗?” 我奇怪地看着白薇,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然后转头又看了看萧蕾,没想到萧蕾却一脸惊讶地点了点头。 “从小就被逼着学,不过几乎没在外面弹过。”萧蕾说。 “所以连你也不知道?”白薇盯着我紧皱的眉头问。 我稀里糊涂地点了下头,脑海里却回忆起那天晚上在公寓的事情来,萧蕾为什么会对古典音乐家那么熟稔,为什么她在我说起《傅雷谈音乐》这种冷门书籍时会马上想到傅聪,想到萧邦所占的比例比贝多芬重。如果她不懂钢琴的话又怎么会去特别关注这些东西。 我望着眼前这个一脸惊讶的女孩,忽然有一种错觉——我从未真正认识过她。 ☆、八月森林 · “正好我这里有一台刚从美国运来的钢琴,音已经调好了,可愿意试试?”白薇邀请道。 萧蕾低头沉思片刻,点了下头说:“可以。” “那太好了。”白薇说着起身往大厅的一角走去,推开一个暗门,站在门口安排着什么,不多时几名侍者便用拖车从门内小心翼翼地拖出一架三角钢琴来。在这个间隙里我一直观察着萧蕾的手,在脑内思索着白薇是怎样通过这双手判断出萧蕾会弹钢琴的。 萧蕾的手和寻露的手几乎没有什么差别,白皙光滑,轻柔优美,只是萧蕾的指甲更短,也许是为了更好的触键经常修剪的缘故。除此之外,她的十指自然分开,关节处微微弯曲着,掌心形成的弧度正好可以容纳一个鸡蛋。 我试着微微弯曲自己的双手,发现在自然的状态下,我的十指基本是併拢的,掌心也完全没有那种曲度。 “果然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我忍不住感嘆道。 只是像我这样粗心的人永远也发现不了罢了。 几名侍者着实费了一番力气才把钢琴挪到大厅中间一处高出地面的演奏区里。那块区域应该是提前规划过的,不大不小,刚好可以容下钢琴和演奏者。 那架钢琴一看也不是寻常之物。不仅结构复杂,气势恢宏,而且木头的纹路里透着一股经过岁月洗鍊之后的沧桑感。 萧蕾凝视着钢琴上的logo,表情略显迷茫。 “august foerster。”白薇轻柔地说。 “八月森林……”萧蕾呢喃道,眼角突然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兴奋。 白薇笑吟吟地点了点头。 · 萧蕾姿态轻盈地坐到琴凳上,用右手试了几个音,高音激越,中音柔美,低音浑厚,就音色来说确实不是一般廉价钢琴可比的。 白薇用手指了指服务台上还在播放着钢琴曲的木质音响,一位侍者赶忙跑去关闭,直到空气里再也听不到一丝杂音,萧蕾才深吁了一口气,扭过头望着我: “想听贝多芬?” “嗯。”我点了点头。 “其实我倒觉得谁都可以,想弹什么就弹什么好了,你可不能难为自己的女朋友哦!”白薇突然插话进来说,“在早些时候的欧洲,是不允许女性弹奏贝多芬的,因为他的乐曲感情过于激烈,力量过于恢弘,女性一般难以展现出那种疯狂而复杂的气势来。” “那就不要弹贝多芬了。”我抚摸着萧蕾的头发说。 萧蕾回头望了我和白薇一眼,然后执拗地摇了摇头,用手快速翻看着一本厚重的琴谱,在翻到中间一页时突然停下。 我身体前倾,那页乐谱上面印刷着几行醒目的小字: 献给朱丽·圭恰迪伯爵夫人 奏鸣曲 (月光) 萧蕾闭紧了双眼,面朝前方深吸了一口气,随后她优雅地缓缓扬起手臂,闭着眼睛无规则地用双手依次触键,如流星快速地落在安静的海面上。
第31页 这种对手指的预热我也大概了解一些,其实和运动员在赛前的热身是一个道理。 预热之后,萧蕾低头沉寂了片刻,仿佛在等待着刚才戛然而止的最后一缕琴声消弭在空气中。突然,在毫无徵兆的情况下,萧蕾快速地弹奏起那首如狂风暴雨般的《月光》来。 也许是转换过□□速的缘故,所有人在瞬间都皱了下眉头。不过只有我明白,这才是真实的萧蕾,那种喧譁取宠,惺惺作态的演奏方式,她是无论如何也模仿不来的。只是我没有想到,萧蕾竟然避开了难度略低的第一乐章和第二乐章,直接弹奏了第三乐章——激动的急板。 虽然这部奏鸣曲被冠以《月光》的名字,其实同柔和安静的月光毫无关系。这首曲子其实是身患耳疾的贝多芬写给心爱的情人的作品,表现的内容极为复杂,里面充满了内心的不和谐,迷乱的暴怒,人性的狂喜与狂悲。 一个潦倒的伟大的音乐家,一个把音乐视为生命却偏偏听不到声音的病人,一段因社会地位和年龄的巨大差异註定无疾而终的爱情。在这些音符里潜藏着他的悲伤,他的忧郁,他的沉思,他的无奈,以及他突然而起的愤怒和反抗。 萧蕾的手指以一种我几乎难以辨认的速度敲打着琴键,她黑色的长发随着手臂的动作不停地飞舞着,我似能看到她正驾着一叶扁舟划行在汹涌的海面上,四周黑洞洞的空无一物,月亮正挂在深不可测的高空里,冰冷的海浪翻滚着白色的泡沫一波又一波击打着小船,溅湿了萧蕾所有的衣服,但是萧蕾却不为所动,仍在拼命滑动着双桨,去往黑暗的更深处。我忽然迷茫起来——萧蕾为什么要向深海划行呢,她到底在寻找什么呢? 我定定地望着萧蕾的背影不停地想着,直到一曲终了,依然没有找到答案。 我只看清了她的背影孱弱而孤独,听清了她的琴声执着而坚强。这也许是萧蕾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通过身体以外的语言向我展示了自己的内心。和寻露截然不同的,不甚柔软,不甚光明,复杂迷乱而又炽热单纯的内心,而当时的我只顾听音,却难以识人。 · 对于萧蕾的演奏,白薇和侍者们毫不吝惜自己的掌声,萧蕾也落落大方地微微弯腰表示感谢。只有我机械地开合着手掌,仍然如坠雾中。 萧蕾到底想去哪里呢?我依然不明白。 “如果晚上没有预定其他酒店的话,不如在今天就住下。”白薇热络地拉起萧蕾的手说,“反正别墅也空着好几间,能为我们增添一些人气也没什么坏处。” 我和萧蕾对视一眼,心里都有些踌躇,白薇微笑着再次邀请道: “不是自夸,我们的别墅还是不错的,尤其在夏天。路边是杜鹃花海,湖边还有成片的蔷薇,这里就成了像私人花园一样的地方。虽然这个季节有点遗憾,但是夜里很静,空气也新鲜,你们不妨住一晚试试,而且附近有一处古寺,明天有时间可以去看一下。” 她的笑总是那么不疾不徐,犹如一首优雅的夜曲,既能让人感受到情感的波澜,又无丝毫令人倦怠的职业性的空洞,是一种极完美的笑容,其中蕴藏着一股让人无法拒绝的魔力。 她见我和萧蕾都点了头,便向服务台的女侍者打了个手势,不多时那女孩便心领神会地把房卡送了过来。 “还不知道你们的名字……”白薇突然问道。 我赶紧把我和萧蕾的名字,写法,都详细告诉了白薇。 “正好我这里有一套带钢琴的房间,虽然钢琴不如这台,但还算可以,希望你们能喜欢。” “谢谢。”我说。 “琴师呢,还没找到?”萧蕾问。 “如果可以,我倒真想邀请你来,就怕你的小男朋友不捨得……”白薇轻声笑了起来。 我尴尬地挠了下头。 “开玩笑而已。”白薇收起笑容道,“你不说我也明白,像你这种出身的孩子是不屑于这种工作的,琴师的人选早就定下了,是我朋友的一个孩子。以后你们如果常来,应该很快就能见到。” 白薇解开黑色水貂的披肩,放在一旁的牛角椅上,露出里面酒红色的连衣裙来。她从手袋里掏出一包女士香菸,想了一下,又放了回去。 “如果能喝巴西咖啡的话,别的咖啡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吧。”白薇问,“今天正好有从原产地进的耶加雪菲,尝一下怎么样?” “好啊,谢谢”我说。 对于还未满十八岁的我和萧蕾来说,耶加雪菲和巴西咖啡有何区别,自然完全不知。在印象中大概也就是一块钱的雪糕同五块钱的冰淇淋之间的差异。 · 咖啡很快便端了上来。谁知咖啡的香气浓郁而柔和,好喝得超乎想像。就连盛放咖啡的杯子也格外精美漂亮,有的杯子上是带花瓣的图案,那花瓣逼真得如同下一秒就会从杯壁中坠落一般。 我是后来才得知,那些异常精美的杯子竟然来自德国的迈森(meissen)窑,很多都是孤品,每一个杯子都有收藏的价值。 · “在这里住有什么禁忌吗?”放下咖啡杯的空隙里,我有些担心地问。 “禁忌嘛……”白薇在轻啜了一小口咖啡后徐徐说道:“好像没有。不过有一点,来这里的客人身份各异,但是每个人基本上都是带着秘密来的。有明星、官员、商人,总的来说都是些素质参差不齐的生意人。如果碰到蛮不讲理的人,也不要和他理论,交给我们处理就好。” 我点点头,目光不经意间掠过白薇刚刚用过的咖啡杯,上面还残留着一抹淡淡的红,那颜色在白瓷的映衬下格外显眼,仿佛在安静里掺杂进一丝欲望,在红尘外铺陈了一地清霜。突然,有个熟悉的影子硬生生地闯入了我的脑海,她拽着我的影子,轻声低语: “嗳,林秋,我还在这里呢,你还没忘记我呢。” ☆、即兴演奏 · 一段沉默之后,萧蕾起身去了洗手间,只剩我和白薇相对而坐,我慢慢把手中的咖啡喝完,白薇则不紧不慢地从刚才的烟盒里抽出一支女士香菸,烟身细长,菸蒂洁白。她熟练地点燃后,轻轻放进嘴边,一边抽着一边用指尖轻轻敲击着白瓷的咖啡盘,神态轻松而娴静。 “林秋!能这么称呼你吗?”她突然问。 “当然。” “虽然可能不太合适,但我还是想提醒你一下。” “没关系,请说。” “因为对钢琴我也略懂一点,我猜测那首《月光》大概是为了你专门练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月光》不在钢琴考级的范围之内,二是几乎没有女孩会对那首曲子感兴趣,尤其萧蕾还弹奏了《月光》里难度最高的乐章。我想能弹得如此动人,她是费了不少心思的,私底下不知抽空练习了多少遍。这一点你也许猜不到,所以觉得还是告诉你为好。” 我吃惊地望着白薇沉静的表情,连忙向她道谢。
第32页 这样的事,如果不是她提醒,我估计永远也想不到。 “不必客气。在最好的年纪里,能有这样一个漂亮大方的女孩如此温柔地喜欢着你,就算不是宿命,也肯定是一种缘分,要好好待她哦。” 白薇话音刚落,萧蕾便从转角处走了过来。 “肯定累了吧。要不要去休息下?”她看着萧蕾说。 萧蕾神色疲倦地笑着点了下头。 白薇拿起房卡向服务台示意了一下,一个身穿黑色套装的女侍者马上朝这边走来。 在离开座位的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向白薇确认道: “能不能问一下那位画家的名字?” “他叫‘戚风’。”白薇淡淡地说。 · 在女侍者的引领下,我们到了离湖最近的一处别墅。 所有的树屋别墅都是半悬空的建筑,房间入口与地面之间用一段木质楼梯连接着。侍者用房卡打开房门后,道了声,“祝您入住愉快。”便深鞠一躬,从原路返回。 虽然叫做“别墅”,但也只有一个房间,一个阁楼和一个卫生间而已。面积虽小,但规划得格外细緻,沙发、茶几、书桌、酒柜,一个不少,甚至还专门配备了胶囊咖啡机。 就两个人度假来说,空间刚刚好。 当然,树屋最大的特点还是因为有一颗松树从别墅的中央穿过。树皮粗粝而皲裂,散发着淡淡的松香,整个房间里充满了一股远离人类社会的野性,但那股野性并不咄咄逼人,反而让人感到异常放松。 萧蕾把背包甩在树旁,从房内一侧的楼梯直接跑上了阁楼。 阁楼的面积很小,树干的一侧放着一桌两椅,另一侧则安放着一架三角钢琴,在夕阳下闪着光。 “还想不想听我弹琴?”她问。 “当然想。” “那能不能满足我一个愿望?” “什么愿望?” “你先答应,我才能说。” “我答应。”我用手划拉着黑白相间的琴键说。 “把衣服脱掉!” “啊?” “坐到这里!”萧蕾指着手边皮质的黑色琴凳。 “现在?”我惊讶地看着四周萧瑟的冬景。 萧蕾非常肯定地点了点头,一脸毫不犹豫的表情。 我慢慢脱去身上所有的衣服,赤脚踩在冰冷的木地板上,我极力克制着自己对气温的恐惧,但是在肌肤与琴凳接触的瞬间仍然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对不起,这是我一直以来的幻想。这种幻想不光男孩会有,女孩也同样存在。”说完她也同样脱去了所有衣服,赤条条地坐在了我的双腿之间。 “能抱住我?” “嗯。”我用双臂环住了她纤细的腰肢。 · 我本以为这会像是某种前-戏一样,她也许是想在钢琴旁同我大干一场,但是当我看到萧蕾形状完美的嵴柱向夕阳处倾斜,如水的琴声在她的手指下流淌的时候,我知道我错了。 萧蕾聚精会神在另一个世界里,琴声在高音处突然沉寂,在低音部又突然断裂,毫无章法,毫无规则,却又和这风,这树,这湖,这人交叉辉映。 这琴声,像风穿过林间的呼啸,像松树挤发的松香,像湖面上美丽的褶皱,仿佛并不是从琴体中产生,而是从自然中迸发出的东西一样。 我忽然从中感悟到天地之大,艺术之广,声音之丰盛,情感之微妙。身体和欲望突然间变成了这一方天地里最微不足道的东西。 我用双臂紧紧搂住萧蕾微凉的身体,不思也不想,只是紧紧地抱着她,如同抱着一具易碎的白玉雕像。萧蕾把头缓缓靠在我的肩上,我们交错纠缠,依偎成一根藤的形状。她黑色的发丝在空气中微微颤抖,眼睛定定地注视着远处若隐若现的白色月亮,手指在黑白琴键上准确无误地落下,敲击出那些从心尖上悄然滑过的浅吟低唱。 琴音结束时,我双腿僵硬,心乱如麻。 萧蕾站起身的空当,我低头看了下自己平时亢奋敏感的下-体。它此时正失意地耷拉着头,一副无精打采的垂死模样。 · 我拉着萧蕾的手走到楼下的淋浴间,热水淋在冰冷的肌肤上,有一种奇异的灼烧感。 “能原谅我?”萧蕾在氤氲的水汽中忽然扬起脸。 “傻瓜!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揉着她湿漉漉的头发说。 “其实我一直都这样想来着——被你这样抱着,看着天,弹着自己想弹的东西,想到哪里就弹到哪里,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也不再去想存在的意义,不再去琢磨爱情的道理,让音乐就只是音乐而已,让我就只是我而已……” “刚才的音乐很美,我很喜欢这种萧邦式的即兴演奏。” “只要你喜欢就好。”她扬起脸一笑,一串水珠从她的眉间滑落,让她的笑容显得更加明丽而妩媚。 我在浴室里沖了两分钟,便穿好浴袍走了出去,躺在床头上,点燃一支烟闭上眼抽着。 耳畔传来淋浴间细碎的水声,鼻尖感受着充满松树油分子的清慡空气,远方的天空不明不灭,色彩正晕染得恰到好处,一切,美得自然天成。 以至于以后每一次来到这里,我都会想起这个如同梦境一样的黄昏——我躺在中间有一棵松树的房间里,我喜欢的女孩正在洗澡,窗外是大片大片的松树林,偶尔掠过一两只飞鸟,远处湖面上正反she着粼粼的日光,这里没有如梭的车流,没有鼎沸的人声,只有我和我爱的女孩存在的气息。我靠在床头上抽着烟,身未老,心未灭,对未来还存在着某种可爱的幻想,而内心还不知爱情的苦痛,正兀自相信着那幻想。 这便是我人生中最美的时刻。 · 萧蕾刚刚换好衣服,床头的电话便发出了清脆的铃声。 我按下免提,前台说晚餐时间到了。 我和萧蕾简单收拾了一下,就沿着来时的小路返回主厅。 刚到主厅门前,隔着玻璃就看到白薇换了一身白色礼服,正倚在厅内一角望着湖面抽菸。在听到推门的声音之后,她回过头笑着向我和萧蕾招了招手。 晚餐是自助餐式的,而且完全西化,都是一些洋葱汤,白汁烩小牛肉之类的东西,不过味道确实不错。萧蕾似乎最为喜欢其中的布列塔尼蛋糕,连续吃了两小块。白薇则一边散漫地抽着烟,一边向我们介绍各种餐品的味道和特色。 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她只是一支接一支地抽着烟,什么东西也没吃,如同烟糙就是她的食物一样。 中间陆续有几对客人从外面返回用餐,如白薇所说,仿佛每个人都是带着秘密来的。他们个个行色匆匆,坐在遮遮掩掩的角落,眼神里也满是躲躲闪闪的情绪。白薇一边惬意地抽着烟,一边用微笑和客人打招呼,她的微笑确实有不同寻常的魔力,不仅对我如此,对其他人也是一样。但凡是同她的微笑打过招呼的客人,紧绷的脸色总会舒缓一些。
第33页 “造物主故意把人心藏于皮囊之内,作为补偿才把微笑展现在人前,所以微笑是一门关于人心的学问。” 每当回想起白薇的笑容,我常常会生出这种感嘆。 · 吃过晚饭,我和萧蕾沿着湖边的小路散步。 冬风贴着湖面掠过我和萧蕾的耳边,萧蕾用力拉了拉白色毛呢外套,眼神明亮地望向四周黑魆魆的树林,最终似乎因为遍寻不到生机而非常失望地嘆了口气。 “今天我是不是让你吓了一跳?”她问。 “确实。”我说。 “没想到我会弹琴?” “是没想到。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就为了故意吓我一跳?” “不可以吗?”她奇怪地问。 我摇了摇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会再让你吓一跳的,吓得心脏都快跳出来,吓得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原来自己还和这样的女孩谈过恋爱。”萧蕾停下脚步,面朝湖心,语气坚定。 “现在不打算说?” “不打算!”她斩钉截铁地回答。 我和她同时突然变得沉默起来。 不久之后,从对岸遥远的树林里传来一两声不知名的动物的叫声,在这个静默的冬日里,听起来格外惊悚。萧蕾轻轻地嘆了口气,低声喃喃道: “林秋,有时我发现我们尽管已经成熟了,身体上成熟了,思想上成熟了,甚至连灵魂都成熟了,但在我们身上似乎也总有些永远都不会成熟的部分。它们纠结着,沉默着,蛰伏在最柔软的角落,冥顽不化,永不低头。” ☆、博尔赫斯 她说完又重新走起路来,我依旧沉默着,对她说的“永远不变的东西”具体指的是什么,默默思索着。 在走到树屋附近的时候,固定在木质楼梯两端的维多利亚灯具突然亮了起来,不光是别墅门口的灯具,还有隐藏在屋顶上的小灯,以及地面木桩内的灯具也依次亮了起来,发出淡黄色的光。 矗立在整座山坡上的十几座树屋被渐次点亮,如梦似幻,仿佛从丹麦童话中拔腿出逃的城堡一般。她紧握住我的手,轻快地跑了上去,站在屋檐下往四周眺望,然后转过身双眼凝视着我,瞳孔里亮堂堂的。 “嗳,林秋,我刚才忽然生出一种想法——我想在这小屋里和你过一辈子。” 她突如其来的意乱神迷,让我感觉自己像一条游弋在北极的红点鲑鱼,突然被捕起,突然被冻僵在零下几十度的空气里。 “我们可以一起在湖边钓鱼,一起做饭,一起绕湖散步,一起养孩子,就这样终老一生。”她继续在灯光下盯着我的眼,轻声絮语着。我仍僵在那里,像一条十二月的北极鲑鱼。 她伸出手慢慢摩挲着我僵硬的脸,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萧蕾说“爱”的时候,竟然比和她睡觉,更让我感到紧张。 · 回到客厅,萧蕾大概是累了,枕着我的腿躺在沙发上,眼睛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窗外,一句话也不说。我盯着屋内的松树抽了几支烟,抽完却发现烟盒里空空如也,竟然已经无烟可抽了。 这时月亮突然从黑云后探出头来,瞬间把窗外照得透亮。萧蕾起身脱去了所有衣服,躺在白色提花的被罩上,浑身上下被月光洒满了恰到好处的银白。我也慢慢脱去所有衣服,和她一样赤条条地躺在床上。 我们互相打量着对方身体的每个部分,只是细细打量着,既不触摸,也不兴奋。开始是每一寸肌肤,后来是每一根毛发,再后来甚至是每一粒毛孔都细细品味,仔细观察。 最后,我把鼻尖对准萧蕾背部雪白迷人的曲线,从肩部一直嗅到尾椎,在感到精疲力尽之后,便和她相拥而眠。 · 第二天清晨起来后,我和她吃过早餐,便回到阁楼。 萧蕾一直在重复弹奏着那天傍晚和我裸-体相拥时所弹奏的曲子,但是我又觉得每一次的弹奏都稍有不同。 “这曲子叫什么名字?”我问。 “名字?”她奇怪地摇了下头,“如果非要一个名字的话,你来取好了!” “为什么?” “是为你而作的曲子啊。”她表情认真地说。 但我却觉得取名字是一件相当无聊的事情,便缄默起来,不再追问她名字的事情。 · 当天黄昏,我和她从湖边散步回来,站在树屋下的楼梯口,正准备拾阶而上,她却突然转过身,眼神炯炯地看着我。 “蒲公英!”她说。 “什么?”我完全不知所云。 “那首曲子叫《蒲公英》,你说好不好?” 我点点头,觉得这个名字虽然不讨喜,但也没什么问题。 “我希望你能记住这个名字。”她神色认真地叮嘱道。 “一定。”我同样认真地回答。 但随后,我的脑海里却忽然回响起另一个声音: “林秋,我先进去,你等我进去以后再去坐车好吗?” 我点头,她又往前走了两步,忽然转过身颤抖着肩膀问: “能不能抱我一下……” 我一愣,正要走上去,她却又在忽然间说道: “还是算了……” 她在那天清晨忧伤的眼神,孤单的背影,买早点的小店腾起的热气,相继进入我的脑海里,翻腾,汹涌,搅得头痛欲裂。 “一定能记住……”我闭上眼睛,站在看不见的黑暗里对萧蕾再次说道。 · 当天晚上,萧蕾仍在阁楼反覆弹奏着《蒲公英》,我则躺在楼下的沙发上看书,书是从白薇那里借来的,是博尔赫斯的诗集《另一个,同一个》。 “有书吗?”在吃晚饭的时候我问白薇。 “书?”白薇略显吃惊地问,“什么样的书?” “什么都可以,杂志也行,主要是电视节目太无聊了。” 随后白薇转身去了二楼,下来时手里就拿着这本书。 “我平时是不读书的。”她解释道,“杂志倒是积累了不少,但都是专门为女性服务的杂志。正儿八经的书就只有这一本,是他留给我的。” “他喜欢博尔赫斯?”我看了一眼书名问。 “那倒不是。”白薇欢快地笑了起来,“这书是他表白用的。” “表白?用博尔赫斯吗?”我惊诧莫名地问。 “好像跟博尔赫斯也没什么关系。在一天傍晚,他突然约我出来,我和他走到一个教堂前面,他递给了我这本书,然后便吻了我。我直到现在也搞不清楚这本书与他突如其来的吻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有些谜,人活着时,我们选择习惯性忘记,只有等到人走了,我们才会意识到原来在一起的每一个瞬间都值得珍惜。 关于这本书的谜,他只在扉页留下了一行诗句——我住在你那里,却未曾抚摸你,我周游了你的疆域,却未曾见过你。一开始我怀疑这是博尔赫斯的诗句,为此还查询了一番,最后还是放弃了。”
第34页 “为什么?”我问。 “因为突然想到——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呢。我在意的又不是一本书或是几行诗句,我在意的是教堂前那突如其来的吻和那个手执画笔,我永远也猜不透的谜。” 她把书递给我,我用双手接过,她的眼圈突然有些发红,口红被咖啡溶掉的部分则显得更加苍白。 “有些人,年轻时,我们不懂,也不珍惜,等我们都上了年纪,在突然间懂得时,却早已失去了珍惜的权利。” · 翌日早晨,我和萧蕾起得很晚,等洗漱好收拾完衣服时,已经接近中午了。 来到主厅,想和白薇告别,却被侍者告知白薇有事提前回美国了。虽然感到遗憾,却也无可奈何。 我和萧蕾下了山,坐上大巴,回了学校。 到达学校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在校门口,她拉着我的手,对着我看了很久,仿佛在我眼睛里努力寻找着某个最后的出口。 “怎么了?”我问。 “没事。”萧蕾好久之后才出声回答,“再见……林秋。” · 从云雾山回来之后,我和萧蕾的关系,依旧没有太多改变。 我们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才见一次面。见面的时间也一般都是在周六周日,还是她主动来找我。 见面后做的事情也大概相同。牵手、散步、逛音像店、买cd唱片,然后去一家新开的名叫“挪威森林”的酒吧喝酒。 虽然是面向成人的酒吧,但是高中生和大学生却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甚至偶尔还能看到一些眼熟的面孔。 其实比起喝酒我和萧蕾更喜欢那里的钢琴演奏,是少数几个演奏古典乐曲的酒吧之一。 乐队成员是四个人,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都是附近一所音大的学生。演奏的乐曲类型也非常纯粹,全部是钢琴四重奏。三个男孩分别负责钢琴、大提琴和中提琴,女孩负责小提琴。曲目多是改编过的名曲,以浪漫派和古典派为主。演奏一般从晚上八点持续到夜里十二点。 四重奏配上鸡尾酒,我和萧蕾在“挪威森林”一呆就是几个小时。 在鸡尾酒里面,萧蕾最喜欢一款和酒吧名字一样叫做“挪威森林”的鸡尾酒。酒杯里放着青色的薄荷叶,加以青柠汁、糖浆和白色朗姆酒,味道酸酸甜甜,特别能缓解酒吧空气中的闷热感。 虽然酒吧的营业时间到凌晨两三点钟,但是我和萧蕾每次都待到十二点左右,等最后一首曲目演奏结束后便起身离开,沿着长街缓缓步行。还是我走前面,萧蕾不紧不慢地跟在身后,鲜少有两人并肩同行的时候。 我也问过她几次,为什么不一起并肩同行? 萧蕾听到这话时,大多时候都是快走几步,挽住我的手臂,和我一起慢慢地往前走。随后又不知在哪个时刻,她又习惯性地放缓了脚步。 时间久了,我大体也明白过来——我与萧蕾之间始终有那么一段若有似无的距离。尽管她紧走几步,或者我慢走几步就可以消灭那段距离,但是我和她两个人似乎都有那么一点刻意,在潜意识里任由那段距离存在着。 大概我心里在意的是我与寻露之间已经模糊不清的情愫,而萧蕾在意的是那段情愫还存在于某个地方,还未完全消失。 所以,尽管我们有同样的喜好——喜欢同样的乐曲,喜欢在长街慢行,喜欢米线馆里热腾腾香喷喷的气氛,喜欢“挪威森林”的鸡尾酒,喜欢唯美的钢琴四重奏,但是青春似乎给我们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爱情的红色丝线虽然系在了我和萧蕾手腕的两端,但我们却发现那红色丝线的中间总是站着一个若有似无的影子。那影子立在那里,模糊不清却又轮廓分明。尽管我们可以装作心照不宣地视而不见,但是谁都明白——那影子是存在着的,一直都在,从未消失。 所以再美的约会不是两个人,而是三个;再漫长的散步,不是两个人,而是三个;说再多次我爱你,不是说给两个人听,而是三个。 我就在这种和萧蕾若即若离的情愫中度过了寒假,度过了春节,度过了再也不可能回来的十七岁。 ☆、春蚕夏蝉 · 寒假里我也只和萧蕾见过一面,仍是在一个雪天。 天上飘着绒花一样大的雪团,打在脸上,一片冰凉,我实在不明白萧蕾为什么会在这种天气打电话约我出来。 等到了挪威森林的时候才刚刚晚上七点,萧蕾还没有到,钢琴四重奏也还没有开始,角落音箱中正随意地放着《我要我们在一起》。 我挑了一处僻静的卡座,点了一杯“挪威森林”鸡尾酒,一边喝着淡绿色的鸡尾酒,一边坐在环形沙发上盯着眼前孤零零的木头桌子出神。一杯酒还没喝完,忽然感觉后背被人拍了一下。 我回过头,微微一怔,苏紫正笑着朝我摆手: “嗨……” “好久不见。” “一个人?”她问。 我摇了摇头,“萧蕾还没来。” “能坐一会?”她指着我对面的卡座问。 我点了下头,她轻盈地坐到我对面的沙发上,后背挺得笔直。 我特意观察了一下她放在桌上的双手,每个指甲的颜色依然各不相同,仿佛想把天下所有的颜色都涂在手上一样。 “喝点什么?”我问。 她摇了摇头。 “你一个人?” “嗯,听说这家酒吧不错,所以在假期顺道闲逛一下,没想到能遇见你!” 她说话时笑容明媚,纯净中不夹杂一丝阴霾。如果不是那晚在宾馆遇见她,我真的会以为她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女孩。 “听说你和萧蕾好上了?”她突然问。 “是好上了。”我毫不避讳地说。 “那黑子怎么办?” “他们分手了。” “那只是单方面的……黑子很喜欢她,现在也是。” “你怎么知道?”我奇怪地问。 “你知道萧蕾会弹钢琴?” “知道。”我点头说。 “他们分手之前,萧蕾从来不在学校琴房里练琴。从他们分手之后,萧蕾才开始去学校琴房练琴,只要有时间便去。你也知道萧蕾那样的女孩,喜欢她的人不止一个两个。我们学校的琴房紧邻着操场,学校足球队的那群傢伙,特别喜欢在休息时间隔着玻璃窗招惹她,和她搭话或者吹口哨什么的。黑子知道了这事以后操场上便没有人踢球了,甚至连足球场一侧的篮球场都很少看到有人敢去。” 作为发小,黑子的霸道,我自然比谁都清楚。 “那萧蕾呢,还坚持每天练习吗?”我用手指轻叩着烤黑的木头桌面问。 苏紫诧异地看了我一眼: “说来也怪。自从操场变得清净了,萧蕾也不再去琴房了。”
第35页 我点了下头,没再吱声。 “你知道?”苏紫敏感地追问着。 “不知道,”我说,“但是能想到——萧蕾是不会接受黑子的这种’好’的。” “为什么?” 我摇了下头,“很难解释。总之,如果萧蕾平白无故地接受了黑子的帮助,那她就不是那个我所认识的萧蕾了。” 苏紫突然变得沉默起来,垂着头默默思考着什么。 片刻之后,她抬起头,神态疲惫地一笑: “或许是因为出生在她那样的家庭,本就不需要谁的同情或保护。黑子那样做,也许只会加深她的厌恶罢了。” 我不置可否地点了下头,苏紫用眼睛定定地看着我,很久之后,又露出了明媚的笑容,“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她说着站起身,整理着自己白色羽绒服的下摆。 “你喜欢黑子吗?”我在潜意识里忽然捕捉到了这条隐隐约约的线索,几乎脱口而出地确认道。 苏紫忽然停止了所有动作,身体剧烈地颤抖了一下,接着晶亮的眼睛里有一丝酸楚闪过,“明明不是贵族,却偏偏要上贵族学校。像我这样的人,是没有办法选择喜欢谁的……” 苏紫只丢下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就推开门,消失在绒花一样的雪雾里,凭空地溅了我一身凉寒。 苏紫走后,我盯着那扇厚重的门一直看了很久。反覆思量着她话里的意思,仿佛她的话正悬浮在那门后的空气里,洁白晶莹,不沉不灭,没有重量,却又不容忽视。 萧蕾就是在这时推门进来的。 “怎么来得这么早?”她拎着红色的包站在桌边问。 “倒是你怎么来得这么慢?” 萧蕾也不回答,径直坐到了我的对面,把包放在腿上,用手指轻轻梳理着头发。 我仔细端详起眼前的萧蕾来,不仅画了精緻的眼线,甚至连每一根眉毛都仔细修剪过,一头捲发在晕黄的灯光下发出不耀眼的红。她向调酒师伸出手,指了指我面前的鸡尾酒,年轻帅气的调酒师微笑着向她比了个“ok”的手势。 “头发又整回去了?” “好看吗?” 我点了点头。 “就是因为弄这个耽误了时间。”她解释道,“怎么今天只有两个人。”萧蕾指着演奏区问。 我抬起头看了一眼,确实只有两个人,是平时负责弹钢琴的男孩和负责拉小提琴的单眼皮女孩。 “可能是因为下雪的原因吧。”我略显失望地说,“看来四重奏是没指望了。” “钢琴小提琴的奏鸣曲也不错啊,搞不好今天可以听到贝多芬呢。”萧蕾微笑着接过鸡尾酒安慰我道。 “也许吧。”我淡淡地回应着。 其中心里根本不抱这种幻想,因为贝多芬实在跟酒吧的气氛难以融合。 在演奏开始之前,弹钢琴的男孩首先对两位伙伴因为大雪的关系没有到场表示抱歉。 因为天气的原因,大厅里也就稀稀落落地坐了二三十个人,并且真正为听四重奏而来的,大概也只有我和萧蕾两个。 道过歉之后,男孩和女孩便开始了二重奏。 小提琴的声音旖旎温柔,完全展现出了一幅生机勃勃的画面。在这个白雪纷飞的夜晚,猛然听到如此妩媚动人的琴声,仿佛每个人都洗脱了寒气,此刻正在春风荡漾的湖中划船一般。 那旋律我似曾相识,却又一时难以记起乐曲的名字,正焦躁地用指尖敲打着桌面,萧蕾在这时突然开口: “林秋,我怎么说来着——搞不好今天可以听到贝多芬哦。” 看着她不无得意的笑容,我苦笑了一下:“只是忘了是哪部作品了,觉得听起来很熟悉。” “作品编号24,f大调小提琴奏鸣曲——《春》。小提琴的声音代表着春天初生的生命,钢琴的声音代表着四周的环境,温暖的光,寒冷的风,突如其来的灾难。”说起音乐时,她依旧如数家珍。 “不过,我倒觉得它们更像一对恋人。” “那角色怎么分配呢?小提琴代表女孩,钢琴代表男孩?”萧蕾眯着眼饶有兴味地问。 我低头想了一番,随后轻轻啜了一口鸡尾酒:“那倒不一定,不是所有恋人都是男孩强势,女孩弱势;也不是所有恋人都是男孩和女孩。” 萧蕾沉思片刻后,抬起头望着我说:“也就是说小提琴代表弱势的那方,钢琴代表强势的那方唠?” “嗯。”我点了下头。 “那我们呢?”萧蕾不甘心地追问道,“我们,谁是钢琴,谁是小提琴呢?” “也许我们属于那难分强弱的前十五秒……”低头想了很久之后,我忽然答道。 “前十五秒……” 萧蕾的脸瞬间白了一下,之后她一直若有所思地低头喝酒。 一直到演奏结束,我和她除了各自又点了一杯鸡尾酒外,一句话也没说。 · 演奏一结束,萧蕾便起身披上驼色外套向外走去。 我和她并排站在酒吧外的屋檐下,一边抽菸一边等着计程车。 “嗳,林秋,不感到奇怪,为什么会在这种天气把你叫出来?” “嗯,有一点。”我看着身前越下越大的雪诚实地回答道。 “生气了?” “那倒没有,只是奇怪。” “我每逢下雪就会特别想你……”她说着伸出手接住了一片雪花,在雪花融化的瞬间又猛然缩回手去,眼睛定定地盯着手心的那粒水珠看了许久。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 萧蕾仍是专注地盯着掌心的那粒水珠,对身边的我几乎不闻不问。 一直到那粒水珠化成一片微薄的水渍,她才漫不经心地重新开口说道:“就像春蚕不念秋丝,夏蝉不知冬雪,我感觉自己是那种只能活一季的生物,没有你,是无法安然渡过这雪夜的……”她说完之后把手上燃了一半的烟丢在身旁的雪堆里,扭过头,对我莞尔一笑。 她笑得莫名其妙,却又异常复杂,以至于我长久地立在雪前,却感觉不到雪还在不停地下。 · 坐计程车回到公寓之后,我和萧蕾干了一次,干得无比疯狂,却似乎又与情-欲无关。 我把她压在身下,用尽全身力气疯狂地侵犯着她,她同样疯狂地扭动身体回应着这种侵犯,在我she-出的瞬间,内心忍不住感到一丝酸楚。 我们本不该如此不堪地爱着,我们本应爱得坦荡,爱得纯粹,爱得小心翼翼而又肆无忌惮,可是寻露却如一枚钉子,死死地固定在我和萧蕾的红线中间,让这种关系,缠绕,纷乱。 “对不起!我……” “嘘——”萧蕾把食指竖在嘴边,“林秋,我们之间是不需要说对不起的。”
第36页 “我知道!可还是觉得,如果你喜欢上别人的话……” “嘘——”萧蕾再次把手指竖在嘴边,随后揉搓着我下颚刚长出的鬍鬚,“爱情即宿命,没有如果。” ☆、成人礼物 · 我抱紧了她雪白温热的身体,在不久之后,便沉沉睡去。 那一夜的睡眠格外奇异,如同猎人露宿在森林里的火堆旁一样,感觉总是半梦半醒着。那一夜,我感知到了窗外的风声,雪花敲打窗棂的碎裂声,萧蕾在我手臂下平缓的呼吸声,甚至连她夜半醒来,把头悄悄靠在我胸前的小动作也觉察无疑。 以至于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我感觉大脑异常疲惫,直到起身在淋浴间沖了十几分钟热水后才勉强缓解。 在一家早餐店吃过早餐后,我同萧蕾在路口分别。萧蕾一边整理着颈间黄白格子的棉麻围巾,一边对我说: “我想去纹身。” “好啊。”我想了下说。 “我的意思是——想和你一起去纹身……”她解释道。 “嗯。” “我想在彼此身体上留一个纪念,这事如果不是同你一起便没有任何意义。”她执拗地看着我。 “具体的图案呢?想纹什么?” “还没想好!等想好了再来告诉你?” “好。”我点头道。 “嗳,不怪我?”她把手放在我胸口的位置问。 “什么?” “我一个人决定了这件事情,也许是强人所难……” “没关系。”我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如果是你的话……” “真的吗?” 直到我再次点头之后,她才终于确信了那答案一般用手梳理了一下一侧的长发,然后轻轻地说: “再见,林秋!” 看着萧蕾轻轻踮着脚穿过人cháo涌动的街口,在红绿灯对面微笑着朝我轻轻挥手,我才如梦呓般答道: “再见,萧蕾!” 只是恍然不知这句“再见”,到底是要说给谁听。 · 我坐在归家的公共汽车上,透过车窗望着窗外兀自飘落不息的雪花。 雪已经下了一天一夜,仍然没有丝毫想要停止的意思。司机慢慢悠悠地往前开着,不时因为路面乱窜的行人来一个急剎车,并必然随之咕哝出一串咒骂。车上冷得很,除了司机之外所有人都如同还在冬眠中的动物,个个悄无声息地睁着眼,一动不动。 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寻露来。 寻露已经离开一年多了。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慢慢在心里确信了一件事情,就是寻露不会再回来了。 开始时,我还会被自己偶然出现的这种想法吓一跳,但是慢慢地,我在心里确认了这个“事实”。 其实,我知道的——不想等了,并不是因为那人不来了,只是因为等够了。 等待,总是一种煎熬,而我,还吃不了相思的苦。 · 我突然赌起气来,想用手指在布满水汽的车窗上写下萧蕾的名字,但最后写出来的歪歪扭扭的字体,偏偏越看越像寻露。 在车快要到站的时候,我逼迫着自己集中全部精力,终于一笔一划地勾出了“萧蕾”这两个字,却感觉后背大汗淋漓,早已用尽了全部力气。 · 过完寒假返校后,所有杂乱的事情通通瞬间变得有秩序起来。 我开始按时地吃三餐,上课,放学。我和萧蕾的关系似乎也因为返校而重返了某种秩序里面。 我们依旧一个月只见一次面,然后一起吃饭,逛街,去挪威森林喝酒,回住处睡觉,在有感觉时做-爱,没感觉时拥抱。生活得有条不紊,而又混沌不堪。 时间越来越接近六月,开始了文理分科。 我同别人不同,天生对化学无感,对物理课中的电路又极端恐惧,所以几乎没有任何纠结地选了文科。 在被分到文科班的第二天,是我的生日。 其实我本来是想要和萧蕾单独过的,但是黑子非要我当天请客吃饭,而萧蕾也没有发任何信息过来。如果故意通知她,反而有索要生日礼物的嫌疑,最后考虑再三,觉得还是顺其自然好了。 · 生日当天,我在一个回族餐厅订了包间。 黑子和高达很快便到了,同他们一块来的还有三个女孩,其中我只认识苏紫一人。 五月的天还有些料峭的寒,苏紫一反常态地穿了一件淡灰色的风衣,化了淡妆,只是指甲的颜色艷丽如初。她看见我时微微一笑,算作招呼,之后便转过脸去,时不时同那两个女孩说着悄悄话。 开始的时候,大家话都不多,黑子跟我之间似乎还有芥蒂,全靠高达一个人活跃气氛。随着酒越喝越多,仿佛慢慢找回了曾经的感觉,黑子和我开始主动找对方喝酒,气氛也渐渐热闹起来。 黑子还是时不时地搀扶下他额前的黄毛,如同他传承香火的傢伙不在双腿之间,而悄然移动到额前一样。随着他动作的不断重复,我越来越觉得那撮黄毛显得格外刺目。 “敢不敢把它剪了?”我指着他那撮毛问。 “为什么?” “我看着难受。” “去你奶奶的!关你屁事!我们宁宁可喜欢了,是吧?”他边说边嬉皮笑脸地看向旁边一个叫宁宁的长发女孩。 那女孩刚要张嘴说些什么,可能是与我不熟,看了我一眼,便没吱声,只是拿眼瞥他。高达一边笑着同我碰杯,一边搂着另一个不知道名字的女孩在说些什么,惹得那女孩不停娇笑,一直挥着拳头打他。 和她们相比,苏紫显得异常安静,甚至在这种热闹的气氛里显得格外孤独。大多数时间,苏紫都在一个人喝酒,一个人吃东西,一个人绕过几个酒杯偷偷看黑子两眼,而黑子的目光一次也没有在她身上停留过。 · 喝完酒,大概九点左右。几乎所有人都喝高了。 黑子和高达各自搂着醉醺醺的女友往旁边的酒店走去,我脚步踉跄地搀扶着意识模糊的苏紫跟在他们身后。 酒店的入住貌似已经提前办理好了,他们直接穿过大堂往电梯的方向走去。黑子下了电梯便从钱包里抽出一张房卡递给我,半黄的灯光打在他黑黑的侧脸上,他的眼睛里闪烁着一些我看不清的光。那光芒,诡谲,残忍,中间还夹杂着一丝让人无法拒绝的煽动。 “她就是哥们送你的生日礼物,好好待她!好不容易才替你搞定的。”他说完这句话,便搂着宁宁去了另外一个方向,兀自留下呆若木鸡的我,和我“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我使劲揉着头发和前额,努力理清楚现在的状况,无奈酒精通过血液在全身作祟,苦思冥想之后,竟发现脑袋里空空如也。这时趴在我肩头的苏紫一阵颤抖,一脸忍不住想要呕吐的表情,我无可奈何地拿出房卡,打开了房门。
第37页 苏紫在洗手间里抱着马桶吐了个天翻地覆,在这个时间里,我躺在床上把一瓶冰凉的矿泉水缓缓灌进了胃袋里。随着体温的降低,终于感觉到头脑中的机器已经可以勉强运转了。 我拿起茶几上另一瓶矿泉水走到苏紫身旁,拧开盖后,递给她。苏紫皱着眉头接过,漱了几下口,又重新吐起来。 望着跪在马桶前的苏紫,我感觉自己对眼前的世界越发不能理解起来。我同她也只见过三次面而已,黑子便可以说服她,让她同我睡觉。 在我的印象中,男女在一起睡觉必然是因为爱情和情-欲交织的结果,捨弃掉爱情,仅仅因为情-欲而发生交-合,无论怎么看都更像是一种交易。也许跟钱无关,但是肯定跟利益有关。 我皱了下眉,从洗手间里走了出去,同时又对自己的想法感到可笑不已。在这种场合下还能做这种分析的人,无论怎么看都跟冷血无情脱不了干系。 我躺在酒店柔软的床上,脑袋在酒精的催化下再度迷离起来,视野中的世界也变得愈来愈模糊。我发现我和黑子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循着他安排的道路,我越往前走,越感觉孤独得可怕,越感觉形单影只,越感觉自己与这个世界的龃龉已经变成了彻彻底底的陌生。越如此,也就越思念寻露温柔的语调,萧蕾炽热的嘴唇,就像我中了这个世界的流毒,唯独她们才是解药。 “今天无论如何是干不了了。”我隐隐约约地如此想到,内心也随之平静下来。 · 苏紫从洗手间出来时,下眼线几乎被泪水沖刷殆尽,只留下一抹淡淡的黑色,如同刻意营造的烟燻妆一样,兼具了妩媚与堕落的气息。 她长出了一口气,疲倦地躺倒在我身旁: “不好意思。我大姨妈来了,今天可能没办法……”她说着褪下保暖裤,给我看了下她内-裤上的血色。 “没关系。”我点燃了一支烟淡淡地说。 “怎么,不乐意和我睡?”她却像突然来了兴趣一样,支颐起侧脸盯着我问。 我猛抽了一口香菸,然后转过头往一旁的玻璃缸里弹了几下菸灰,“那倒不是。” “是因为我不够漂亮?” 我摇了摇头。 “那是为什么?”苏紫表情沮丧地继续追问道。 女孩的情感非常复杂,又非常矛盾。在“性”这件事上,男孩表现得太主动,她们反感,但是如果男孩丝毫不为所动,她们也反感。 就像她们把自己的心繫在一棵树上,然后扭过头对你说:喂!我的心在树上,你摘就是。虽说如此,但是她们其实既不希望你将心一把拽下,也不希望你从那树旁云淡风轻毫不留恋地经过,她们希望的是你走过去,既不摘下,也不经过,而是站在树下,静静地欣赏,等到时机到了,她们自然会将那心取下,递到你手上。 ☆、海棠花开 正在我想同苏紫说点什么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忽然震动起来,我按下接听键,萧蕾的声音从那头传来: “你在哪呢?” “在外面。”我说。 “和别的女孩在一块?”萧蕾的声音清冷而镇定。 “嗯,对不起!”我扭头看了一眼苏紫,然后向她道了歉。 萧蕾突然间吁了一口气,好像终于等到了某个期待已久的答案一样。 “能回来?我在公寓的街口等你,能再等一个小时。如果你还没做,可以同她做完再打的回来,一个小时的时间如果不够,我可以再多等会。” “马上回去。”我回答道。 · 挂掉电话之后,我穿好外套便同苏紫道别。 在我的手将房门打开的瞬间,苏紫突然喊道: “林秋!” “嗳。”我转过身,奇怪地望着她。 她走了过来,站在我身前,额前的蝴蝶发夹在黑暗中颤抖不定。 “如果萧蕾问你刚才和谁在一起,你会说我吗?” “当然。” “她不生气?” “也许不会。” “有时坦白会伤人更深……”苏紫不放心地说。 “坦白从来不会伤人,只有欺骗才会。” 苏紫忽然间眼眶通红,很快便落下泪来。我在突然间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哪句话说错了,让她这样难过。 她久久地透过眼泪看着我,既不擦拭,也不遮掩,只是拖着两条黑黑的泪痕站在廊灯微弱的光晕里静静地注视着我,如同一支流着黑色杂质,静静燃烧的蜡烛。 终于在长久的静默后,她停止了哭泣。赤着脚,踮起脚尖,用双臂轻轻拢住了我的身体。 “生日快乐,林秋。”她用一种异常慵懒而温柔的声调在我耳边轻轻说道。 “谢谢。”我用手掌轻拍了两下她单薄而僵硬的嵴背,便扭身向外走去。在转身的瞬间,我从她的衣领处闻到了一股极淡的香水味,那香水清淡悠扬,让人沉醉。 有时,我们所以为的离开并非真正的离开,而是一种无法克制的逃离,就像此时正在着急离开的我一样。 在苏紫双手松开的瞬间,在房门合上的剎那,我不禁深出了一口气。因为刚才有那么一瞬间,我从她身上找到了某些似曾相识的痕迹,那痕迹让我心动,同时又让我害怕。 · 大约半小时之后,我见到了萧蕾。她正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街灯下。 今天她没穿裙子,而是极为罕见地穿了一条紧身牛仔裤,把下-半-身的曲线勾勒到了极致,但也因此把她整个人映衬得越发瘦削和孤独。 我快步走了过去,萧蕾背靠着树,紧盯着我慢慢靠近的身影。她目光沉静,如同云雾山的湖。 “嘘!” 她把食指轻轻压在我嘴上,禁止我出声说话,然后用另一只手穿过我的裤腰,探进我的内-裤里,紧紧握住了我的下-体后,便极具挑逗性地搓动起来。 几秒钟后,她满意地抽出了右手。 “没做?”她表情挪揄地问。 “你干嘛?”我尴尬地重新系了下腰带,“不相信我?” “那倒不是。对你,我还是相信的,我不相信的是人性。”她聪明地回应道。 说完,就从包里掏出一张cd递给我,“生日快乐!” “《蒲公英》?” 她点了点头:“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采音设备还不错的录音棚,虽然还是有些杂音,不过最多也只能做到这样了。” “谢谢你,萧蕾。”我高兴地抱住她说。 萧蕾却突然推开我,一本正经地问:“同她抱过了?” “不过那拥抱,算是一种生日礼物。是在临走的时候,突然被抱住的。”我解释道。 “是我们学校的女孩?” “是苏紫。”我坦白地说。 “上次和高达在一起的苏紫?”萧蕾一边问,一边和我向公寓的方向走去。
第38页 “嗯,但是我觉得她喜欢的是黑子。” “她本来就喜欢黑子。”萧蕾毫不犹疑地说,“我在入学时就知道了。” “真的?”我表情愕然地望着她。 萧蕾朝我点了点头,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我苦笑着摇了下头: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心里明明喜欢着一个人,却可以和另外的男孩睡觉?” “因为喜欢是一回事,和谁睡觉是另外一回事。”萧蕾异常迅速地回答了这个困扰我许久的问题。 我放慢了脚步沉思了几秒,对于萧蕾的回答仍然觉得异常模糊。就像站在夏日的庭院里隔着暴雨看远方的树一样,无论怎样集中精神都永远看不真切。 · 我打开房门,萧蕾坐在椅子上一边揉着纤细的小腿一边问: “不过,为什么没和苏紫做呢?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吧?” 我垂下头,看着屋内的一角,决定还是不要把黑子送“生日礼物”的事情说出去。 “反正就是没有想做的念头……”我打开萧蕾送的檯灯后说。 “那同我呢?”萧蕾把枕头竖起来放到背后,笑盈盈地望着我。 我脱去衣服,把她扑倒在床上,在我的手马上要触碰到她的胸-部的时候,她却突然推开了我。 “可我今天不想跟你做。”萧蕾说这话时依旧微笑着,脸上毫无一丝生气的痕迹。 “是因为苏紫?”我猜测道。 她点了点头。 “一丝香水,一个拥抱,哪怕是毫无暧昧意味的礼节性拥抱我也接受不了,我想要的是更加纯粹的东西。我想要你在和我做的时候,身上只有我的味道,心里头只想着我,就连脑子里也装满了我,完全容不下别人。我想要这样的林秋,并且只想要这样的林秋,因为,我只喜欢这样的林秋。” “傻瓜。”我呢喃道。 “你可知道,我其实是想让你跟她做的。甚至刚才在等你的时候在心里还默默祈祷过,祈祷你可以和其他女孩发生关系之后再回来。我有这种想法是不是很变-态?” 我点了点头,对此感到莫名其妙,完全不明白萧蕾为什么会这样想。 “如果你真的可以如此心安理得地同其他女孩发生关系,我便也可以心安理得地离开你,可以名正言顺地说服自己忘记你,可以从我的生命里彻彻底底地抹掉你。”她的语调突然变得苦涩起来。 我关掉檯灯,用手轻抚她的秀发。月光照进来,洒在雪白的墙上。 我抱起萧蕾,躲在黑暗的一角,看着窗外的海棠已经长成了初夏的模样。 · 早上醒来时,身旁早就没有了萧蕾的影子,只在桌面上找到了一张字条。 “昨晚我睡得很好。 先回学校了。 早饭你一定要记得吃!” 我知道我的蝴蝶又飞走了。 窗外的海棠花开得正盛。一树的粉白仿佛容不下一片叶子。 “果然萧蕾住下的次数多了,连树也跟着挑剔起来。” 我的心情也仿佛迎来了花期一般,莫名其妙地高兴起来。 我赶紧起床洗漱,然后端了一盆水缓缓浇在树下。 “只要花还开着,蝴蝶就还会飞回来的。” 我如此相信着。 · 文理分科之后,组成了新的班级。 班长是个个头高大的胖子,平时喜欢梳一个大背头,坐到课桌上大谈各种明星八卦,或者是大肆宣扬在某某班级又新发现了一枚美女,长得多么多么漂亮之类无聊的事情。他往往讲得眉飞色舞,唾液横飞。最可怕的是此人竟然还有一群忠实的拥趸,其中甚至不乏一些平日里一脸高傲的女生。 高中生活有多么无聊,由此可见一斑。 即便如此,我也很快发现班级内也并非全部都是庸俗无能之辈,有一个人就格外不同。 这个人与我之间仅仅隔着一条过道的距离,他平时尤其喜欢穿黑色运动裤,开始时我不是很理解,不久之后便发现了其中的奥秘。 这人平日里除了上课之外,就只有一个喜好,那就是看黄色小说。他看起黄色小说来简直如老僧入定一般,一天都不见他去一次卫生间,仿佛真的让身体进入了某种假死的境界。 这种超越常人的耐力固然令人敬畏,但是最让我惊奇的是此人下-体撑起的小帐篷竟然也可以和身体同时“入定”,大有可以维持一天不倒的架势,并且从外观看,此人的下-体极度凶残,远超“男子平均水平”,这更让我对他格外敬重起来。总觉得他每天不言不语,终日埋头苦读,在□□方面肯定有自己的“鸿鹄之志”,不是我等“燕雀”所能揣摩的。 反正,我就是对这人喜欢得不得了。 也可能是我本身就喜欢看书的缘故,对同样喜欢看书的人,也不管他看的是什么书,都一概喜欢。 除此之外,我依旧与同学交流不畅,孑然一身;学校依旧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校长也始终没有为我孤独乏味的高中生活道歉;我走在人群里,仍然偶尔感到自己像一只隐藏在狼群中的哈士奇,终日低着头,努力夹紧尾巴,一声不吭地跟在队伍后面,佯装残忍。 ☆、狡黠的狼 · 也是在突然之间,我变得不再喜欢读小说了。 说是幡然醒悟也好,发愤图强也罢,我开始爱上了学习,虽然爱的有点晚,但一切仿佛还来得及。 我的性格里多少有些疯狂和偏执的成分,读小说便只顾读小说,想学习便只想学习,无论做什么,都泾渭分明。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成绩依然不优秀,但至少从倒数跑到了中游。 对于这种微小的进步,我本人毫无感觉,但父母却喜不自禁。 本来我的零用钱就不少,得益于成绩的进步,父亲竟然说出只要学习好,零用钱翻倍的豪言来。 我不禁发现——我不仅对周围同龄人的世界感到晦涩难解,甚至对成人的精神世界也颇为怀疑,仿佛在他们眼里自己的孩子只要学习成绩好,就算天天吃喝嫖赌也绝对是无可争议的天之骄子。 “在校学习好,出门挣钱多。” 只要谁满足了这两条无形的社会标准,仿佛就已经变成了彻底的人生赢家,至于道德,思想,灵魂等等比成绩和金钱更重要的人生命题,恰恰沦落到了无人过问的地步。 有时候,也不知到底是我太懵懂,还是这世界真的出了毛病。 · 在一个周三的下午,黑子突然打来电话说晚上他女朋友过生日,希望我能来。 我下了晚自习很晚才到,餐厅是新开张的湘菜馆,刚刚装修完的样子。我进了餐厅便搜寻宁宁的影子,可惜最后也没有找到,因为黑子的女朋友早就不是宁宁了。 在大厅的一角,他正搂着一个素未谋面的短发女孩,同高达和苏紫兴高采烈地聊着天。
第39页 那天只有我们五个,菜上的特别慢。 我在无所事事的时间里有一眼没一眼地观察着离我很近的书架上陈列着的书。突然一本蓝皮鎏金的书进入了我的视野,那书极薄,表面蒙上了一层灰。 回忆突然踢了我一脚。 那本书的颜色,厚度,我第一次发现它的时间等等一一在脑海中清晰地浮现出来。我仿若还站在云雾山旅店的床前,用浴巾捂着坚硬的下-体尴尬不已,而寻露正躺在床头上安静地读着书,我们之间仅有一米不到的距离。 我大口地喝起了茶,努力压制着内心翻滚不息的思念。可最终还是在去洗手间的空档里,忍不住随手把那本书从书架上拿下,一边小-便一边借着洗手间的灯光翻看着。 那书同我记忆中一样,正是加缪的《局外人》。 “糙,撒个尿的空都挡不住你看书。”刚刚进门的黑子把那书从我手中一把夺过,在灯下好奇地翻看起来。 “别闹……”我抗议道。 黑子看了看书名,用一种异常熟悉的语调感嘆道: “吆,《局外人》!” “你看过?”我诧异之极地问。 “读过一点,不过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他说。 “那你喜欢哪个作家?” “莎士比亚啊!我最喜欢莎士比亚了,你不知道?” 我又被他的回答吓了一跳,忍不住问: “我也没见你读过莎士比亚啊!” 黑子煞有其事地摇了摇头,“我就喜欢他的名字,从名字就知道他和我是同道中人。” 我想了一下,最后哭笑不得地说: “滚!” 他却一边小-便一边得意地眯起一只眼睛笑起来,头上的那撮毛随着窗外的风微微晃动着,如同糙原上狡黠的狼。 “嗳,黑子,说实话,你明明不喜欢那女孩,为什么还非要同她交往?” “能看出来?”他惊骇地问。 “我记得你不喜欢短头发的女孩……” “哥哥吃肉吃够了,偶尔换换海鲜,不行啊?”他吁了口气说。 “明明不喜欢,狡辩什么!刚刚你自己都承认了。”我也眯起一只眼睛看着他。 黑子讪讪地笑着,从兜里掏出一盒烟,扔给我一支,然后他自己也点了一支大口地抽着。 “嗳,林秋,如果追求不到爱情,再不追求点刺激,我们能算活过?能算青春过?等我们躺在病床上让小护士扶着jj都能尿一床的时候,还好意思在心里大喊什么‘青春无悔’?” 我沉默了很久,从口袋里掏出“555”,把黑子的烟塞进去,从旁边抽出一支,点燃后塞进嘴里胡乱地吸了两口。 “你是‘青春无悔’了,不觉得对她们是种伤害?” “你又不是她们,怎么知道那是种伤害?”黑子把烟掐熄在窗台的菸灰缸里狡辩道,随后又从烟盒里拽出一支,也不点火,只是把烟叼在嘴里,把身体靠在墙上。 “那晚和苏紫怎么样?”他忽然抬起头问。 “嗯,不错。”我敷衍道。 “喜欢她?” “她喜欢的是你。” “我知道。”黑子若无其事地把一只脚支在地上,用另一只脚的脚尖踢着凹凸不平的鹅卵石地面,“她把第一次给了我,对我应该是喜欢的。” “你他妈就是个禽兽。”我愤怒地骂道,“明知道她喜欢你,你还要捉弄她。” “那不是捉弄,只是一个条件。”黑子抽着烟慢条斯理地说,“只有你同林秋和高达睡过了,才有资格成为我女朋友。这是我和她之间的约定。” “这他妈是什么狗屁约定,你凭什么要求别人去遵守它?就凭她喜欢你?那现在她同我和高达睡过了,能做你女朋友了吗?” 面对我气沖沖的表情,黑子丝毫没有理会,他把头轻轻靠在墙上,看向吊在头顶处光线灰白的she灯,突然间笑出声来。 “她同高达睡,我多少还有些相信。可你呢,林秋,你真的和她睡了?”黑子目光犹疑地盯着我问。 黑子的影子在薄薄的烟雾里愈发朦胧,但他的眼睛却始终黑白分明。我以同样的姿势看着他,陷入了沉默里,既不能撒谎承认,也无法坦然否认。 “自从你出了车祸之后,便刻意与所有人保持距离。他们都说你变了,只有我觉得你根本没变。你还是你,就算苏紫可以接受你,你也是无法接受苏紫的。这一点,我很早就知道了。” “那你还让她同我睡?”我忍不住上前踢了他一脚,“你他-妈-的故意噁心我,是吗?” 黑子只是讪讪地笑,一点也不恼,用手拍了拍我踢过的地方,继续说道: “可我还是想试一下,毕竟纵容你一个人继续傻下去,我做不到。” “滚蛋。”我忽然笑了起来。 “我和高达都觉得你的世界观有问题。你以为那些女孩子都个个喜欢读书,都喜欢莎士比亚,喜欢什么钢琴曲,什么文学艺术?据我所知,没人感兴趣。她们喜欢的同我所喜欢的没什么两样——气派的酒店,高档的酒吧,奢靡的夜生活,恨不得躺在用钱做的床上从深夜干到天明。现在谁他妈还喜欢一天到晚谈论维米尔和帕格尼尼的傻子?”黑子突然顿了顿,然后继续说道:“萧蕾除外。” 他只用了四个字便对前面的一堆话做了全盘否定,这四个字让我感觉既滑稽又悲伤。 “我承认,你说的有一部分是对的。反正无论哪朝哪代,傻子都总是有的,而且不可或缺。大众总是用鄙夷的眼光观察着小众,而那些小众,是真傻也好,是演员也罢,总是用沉默来回应着这种质疑。” “我-去-你-妈的。”黑子笑骂道,“别给我装文化人,你丫就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你是外婆死了儿子——没救了。” “糙!”黑子咧着嘴轻蔑地一笑,把烟掐了就直接往大堂走去。 “嗳,黑子……” “嗯?”他突然停下,表情疑惑地看着我。 “如果你无论如何都不喜欢苏紫的话,还是当面说清楚得好。她是认真的。” “嗯……”黑子沉吟了下,末了说:“我知道了!” · 回到座位后,我只吃了一点东西,就把生日礼物递给黑子的女朋友,连名字也懒得问,拿明天还要上课当藉口,起身早早地离开了。 而后,一个人慢悠悠地走在回公寓的街道上。 五月的风刚刚好,微寒,不料峭,只森然了皮肉,还吹不进灵魂。 路旁的法国梧桐仿佛也吐尽了寒冬和早春的饥寒,又开始变绿,开始郁郁葱葱起来。一阵风吹过,新生的叶子摩擦出种种低吟浅唱,竟和《春天奏鸣曲》中的小提琴有种莫名的契合。
第40页 一辆计程车忽然在我身边停下,苏紫从里面走了出来,一边朝我招手,一边付着车钱。 她落落大方地在我身前站定,整理了一下略微凌乱的长发后说: “谢谢你!” “什么?”我不明所以地问。 “我想应该是你跟他讲的……他刚刚告诉了我——无论如何也无法喜欢我的事情。” “哦——”我一边感嘆于黑子处理感情问题的速度之快,一边又忍不住替苏紫感到愤怒。因为这也代表了对苏紫,他竟全然没有在乎过。 “不恨他吗?”我问。 “不恨。”她慡快地回答。 “那还喜欢他?” “喜欢啊!”她说。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 “喜欢就是这样啊!明知道对方不喜欢自己,却还可以把自己的喜欢浪费在那个人身上。” 我第一次听见有人用“浪费自己的喜欢”来表达一段毫无结果的爱情。 ☆、一地落叶 · 沉默片刻之后,她突然问了一个让我不知所措的问题: “马上又要高考了,你有没有考虑过下半年我们就高三了,明年也要高考。你和萧蕾到时候会分开的。” “这事我倒还真没考虑过……”我一时间震惊莫名,连话都说不利索。 “其实你想开就好了。”苏紫反过来宽慰我说,“该遇见的总会再遇见,而遇不见的就当做当初活该遇见就行了。” 我被她逗得一乐,“那你和黑子呢?” “可能还是会想念,还是会记得,还是不能忘记吧!但是,我最终还是会没关系地继续活下去。因为我会这样不断地告诉自己——除了自己,你失去了谁都没关系。” “真没关系?”我直视着她。 “真没关系。”她的嘴角泛出甜美的微笑,终于有点像我印象里的苏紫了。 “没想过和他考同一所大学?” “你这人,心也太狠了吧!”她用手把长发拢在耳后,上前打了我一下,然后整个人笑得更厉害了,“其实我发现你这人平时闷声不响的,说起话来倒是蛮逗的。” “没有的事。” 她笑了笑,走到路边,一边等计程车一边正色说道: “其实有时候我们应该学会自己拉自己一把。因为我们太容易犯这种错误——一边明知自己在做不对的事情,另一边,却宁愿一味地沉沦下去。 ” 看着此刻一脸严肃的苏紫,我忽然放心了下来。 春末的风,悄无声息地从我们两人衣袖间穿过,消失在远方,刚才还飒飒作响的树叶最终还是沉寂了下来,随着时间,它们会再度变黄、枯萎、脱落,如我们渐行渐远的青春。 “谢谢你,林秋。今天虽然没有得到解脱,但还是得到了孤独。我应该还是会喜欢他,只是没有办法再继续爱他了。” 这是苏紫上车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 隔着车窗,苏紫和我挥手告别,我忽然感觉风有点冷,在挥手间不自觉地拉紧了外套的拉链,继续往公寓的方向踱起步来。 “我也许不该在她最青春的时候给她一地落叶。”我忍不住在心里悔恨道。 同时又觉得——所谓成长,也许就是我们自身在滑向更多的孤独。 也许,苏紫并没有说错。 · 暑假中我和萧蕾照样也只见了一面,是临近开学的八月的一天,仍旧是约在“挪威森林”见面。 那天室外的气温接近38度,“挪威森林”里人头攒动,大部分人都是来避暑的。 这一次还是我先到,点了一杯冰镇啤酒后,我一个人坐在正对演奏区的高脚凳上,一边喝一边等着萧蕾。 “为什么每次都是你先到,偶尔迟到一次嘛!”不久之后,我忽然听到了从身后传来的声音,扭过头,发现她正嘟着嘴一脸不满的表情。 “可能是因为不喜欢被你等待。”我笑着说。 “我可是等了你很久了,比你想像得还要久。”萧蕾把包放在一旁,整理了一下白色裙子后轻盈地坐到我的身边。 “所以才不想让你继续等下去了。”我毫无底气地说。 她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目光突然被乐队的钢琴四重奏吸引了过去。 “今天怎么是勃拉姆斯!”她神情鄙夷地说。 “勃拉姆斯怎么了?” “没怎么,音乐家里面我最讨厌他。” “他的作品还可以啊。”我接话道。 “不是讨厌他的作品,而是讨厌他这个人。偷偷摸摸地喜欢克拉拉,喜欢了整整四十三年,却始终不敢表白。胆小鬼一个!” “喜欢并不一定要占有。对诗人和艺术家来说,幻想是远比占有更重要的事情,就像摄影师为了拍出更好的写真需要给镜头安装滤镜一样,他们需要的不是真实,而是完美。” “为什么会这样想?”萧蕾疑惑地问,“这些奇奇怪怪的理论又是在哪里发现的?” “在教科书上。”我解释道,“前几天看到一首歌颂月光的古诗,就突然想到古代的诗人之所以如此赞美月亮,不是因为了解,而是因为无知。如果他们真的像我们一样看到了那张月球千疮百孔的照片,恐怕再难作出什么诗来,所以我们通常总是爱着虚假,爱着自欺欺人。” 萧蕾仔细听着,双眼紧盯着我手里的玻璃杯,一脸若有所思的表情。不知道是我的话对她有了触动,还是她终于从勃拉姆斯的乐曲中感受到了雄浑,不窝囊的气息。一直到演奏结束,她都没再说话,只是一杯接一杯地喝着冰凉的鸡尾酒。 · 演奏结束后,萧蕾挽着我的手行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她全身仅穿了一条下摆极短,款式新颖的白色连衣裙,每当夜风袭来,都会忍不住缩紧双臂。 我脱下-身上的白色纯棉针织衫披在她的肩上,她转过头,看了看我上身仅剩下一件白色背心,妩媚地一笑,也不做虚假的推让,只是沉默着把身体贴向我裸-露的肩膀。 如此默默地走了一阵,在穿过街心公园后,在一座钢索桥上突然停下,她把身上的白色针织衫还给了我,然后便靠在桥边的铁栏上稍作休息。 “或许我们都是一样的……”她面朝着幽暗无际的河水轻轻嘆道,“我们爱着虚假,爱着自欺欺人,爱着鸩酒和夜光杯,还对月独酌,喝得酩酊大醉。我们爱一切不真实的东西,爱履冰临渊,爱风花雪月,我们爱着的只是六月的影子与别人的不同,所以我才爱上了你。” “嗯,大抵是这样。”她说。 “嗯,是这样没错!”她又再次确定道。 她的眼睛沉静而微凉,如同此刻的夜风一样。
第41页 一时间,我感觉自己失却了灵魂,完全成为了这双眼睛的傀儡,并且在心中徒生出一种似是而非的欲望——为了这个眼神,我愿意倾尽一生凝望。 “萧蕾……”我忍不住把她揽在怀里。 “嗯。” “我们去纹身吧……” “你真的愿意?” 我决绝地点了下头,“冠斑犀鸟、狼、天鹅,你想纹什么都行。” 萧蕾却轻轻地摇了摇头,“忠贞并不适合我们。” “为什么?” 她沉默着再次摇了下头,“不好解释,只是这么感觉。” “那你想纹什么?” “还是蒲公英好不好?如果你不感到厌烦的话。” “图案我倒是无所谓的,只是没想到你这么喜欢蒲公英。”我有些奇怪地看着她。 “总觉得现在的我们,就像蒲公英上的两粒种子,最终会被吹散,各自零落。” “就我来说,是想要同你时时刻刻在一起的,是想同你就这样长长久久走下去的,你难道不知道吗?”我低着头,声音沙哑地说,感觉嗓子里像是梗着一根刺,心中有一股说不住的伤感。 “傻瓜……”萧蕾小声呢喃着,用双臂紧紧环住我的腰,把脸埋进我怀里。 “你这么说我可是会记住的哦!”沉默了许久之后,她抬起脸来说,“曾经有个人在这里对我说过——想同我时时刻刻在一起,想同我长长久久走下去。” “嗯,那就记住好了!我喜欢的人叫萧蕾,她既不是幻影,也不是回忆,她是活生生地,真实存在着的女孩。” “傻子!”萧蕾捂着嘴看着我,她的眼眶中蓄满了一些亮亮晶晶的东西,如同我旅行时见过的济南夜晚的泉水,安安静静而又摄人魂魄。 我心乱如麻地把她拥入怀里,如同拥着一团晶莹的雾。 · 若干年后,白薇如此告诉我: “林秋,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你所相信的那些情感,你所依赖的那些人,原来都是可以被某个瞬间,被某一两句话完全摧毁的。 越是那些看似坚不可摧的东西,往往越是如此。 因为在爱情里所有的好都是有条件的,所有的爱都是有期限的,所有的人都是卑微而脆弱的,在爱情里本就没什么是坚不可摧的。所谓勇敢,所谓誓言,所谓永远,都不过过眼云烟。” 而对我来说,人生最大的悲剧在于——有些话总是来得太晚,有些人早已消失不见。 · 暑假开学之后,萧蕾高三了。 记得有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我和萧蕾谈过未来。 我问了她想考哪所大学,想学哪个专业,身穿白色睡裙的萧蕾只是望着窗外的海棠,脸上挂着微笑,许久无言。 · 九月和十月在眨眼间就过去了。两个月里,萧蕾没有来找过我,我们仅仅通过简讯联络。在我提出要去找她的时候,也被她拒绝了。 “还是等我去找你好了,我这里没有可以见面的场所。”她在简讯中如此回答。 中间我便难得地回了次家,同父母一起吃了几顿饭,然后渡过了一个异常清冷的周末。 夜里我一个人躺在冰冷的床上,听着床头的闹钟滴答作响,忽然怀疑起萧蕾对我的真实情感来。那是一种附着在意识的阴暗面,浅如梦境的怀疑。 我一度认为我是可以完全拥有萧蕾的,也确实完全拥有过。不过仅限于她的身体,她身体上的每一寸肌肤,至于萧蕾的内心,我似乎完全没有触摸过。 这完全同寻露相反。寻露的内心我感觉自己是完全拥有的,但是寻露的身体我则鲜少能触碰到。 我忽然感到一股浓重的悲哀——在青春期里,我的情感俨然出现了某种怪异的分裂。我同时深爱着两个女孩,却只能用手触摸到左边女孩的肉体和右边女孩的灵魂,对每个女孩我都只曾拥有过她们的一半。 ☆、孤独的鸟 · 再次和萧蕾见面是在十一月的一天,那天她生日。 关于生日礼物,也是她的主意——当天一起去纹身,纹身费我出,算是生日礼物了。 我下午的最后一堂课是体育课,大部分人都在操场和体育馆疯玩,教室里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寥寥几人。 午后的阳光穿过玻璃斜she到教室后面的黑板上,萧蕾在这个时候忽然出现在我跟前。 “你们放学了?”我放下手上的数学试卷大吃一惊地问。 “没有。跟你一样最后一节是体育课,我就偷跑出来了。”她随手搬了张空椅子坐在我身边解释道,随后从包里拿出两张美术用纸,在桌上摊开。 她看了看我,微微一笑。 那纸上画着清晰细腻的蒲公英的图案,一朵微微弯曲的黑色蒲公英少了四分之一,一连串细碎的蒲公英种子正随风飞扬。第二张上面则画着寥寥几粒飞翔着的蒲公英的种子,另外还有一只黑色的展翅飞翔的鸟——它的体积比蒲公英种子略大,正形单影只地飞着。 “这是什么?”我指着那只黑色的鸟问。 “这个嘛……”萧蕾双手托腮,眼睛望向窗外正在风中摇曳的树枝,“这是我的一个想法,它叫’孤独的鸟’,有五个特徵,想不想知道?” “嗯。” “第一,它总朝最高的目标飞翔; 第二,它不需要同伴,甚至包括与它志同道合的; 第三,它的喙总是对准天空; 第四,它没有特定的颜色; 第五,它的歌声非常温柔。” “是你幻想出来的?”我好奇地问。 萧蕾摇了摇头,“是德拉克鲁兹幻想出来的,但是这种孤独的鸟又不能说完全不存在。” “可是它跟蒲公英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 “它会用嘴衔着一粒蒲公英的种子飞向很远很远的地方……” “那它为什么要赶路呢,它又在追求什么呢?”我不禁在心里为这只忙忙碌碌的傻鸟感到悲哀。 “它在追求什么?”萧蕾把手轻轻放在我摊开的手背上,歪着头仔细地端详着纸上那只黑色的鸟,仿佛想单纯地依靠意念来触及它的灵魂一样。 最后她轻轻一笑,握住我的手掌说:“它想去的地方是没有鸟的天堂,它追求的是永恒的孤独。” 我摇了下头,表示对这种解释完全不能理解。 “我加上它自然有我的考虑。你纹第一页,我纹第二页,那鸟又不纹在你身上,你完全不用那么纠结。” 我看着第一页的密密麻麻和第二页的寥寥几笔,不禁感觉头皮发麻。 “为什么我需要纹的这么多,你的那么少?” “我是女孩子,怕疼啊!”萧蕾异常得意地噗嗤一下笑出声来,好像恶作剧得逞后的小朋友。
第42页 我呆若木鸡地看着她。对于她给出的理由,完全没有反驳的办法。 · 放学后,我去找班主任请了假。 藉口自然无非是某位亲人突然故去了,需要回家治丧之类的谎话。虽然在心里对这位已经重复死过数次,如今仍然健在的亲人感到万分抱歉,但是高中时代不一下拿出无可辩驳的藉口来,请假往往又都是无果而终的。 · 接着我和她在校外的蛋糕店取了预定的生日蛋糕,然后去了附近新开的餐厅吃晚饭。 我和她两个人,面对面坐在靠窗的位置。窗外的街灯发着萧瑟的微光,道路两侧的梧桐早就被秋风扒光了衣裳,依旧是一个分外寂寞的十八岁生日。 点完餐,吹了蜡烛之后,我大声地对萧蕾说: “十八岁,生日快乐!” 水晶灯下的萧蕾笑靥如花。 虽然气氛冷清,但是萧蕾在那天真的很开心,印象里是我遇到她后最开心的一天。 虽然吃饭时,两个人话都不多,但是萧蕾一直笑着,是那种漾在嘴角,轻轻浅浅却又无比幸福的笑容。 吃过晚饭,在去纹身室的路上,萧蕾也一直紧紧挽着我的手,同我并排前行。印象中也只有那一天她是始终与我并排行走的,没有突如其来的停留,我也不用惴惴不安地回头,她自始至终地陪在我身边,挽着或牵着我的手。 之后我问过她原因,她说: “在那一天,我第一次清晰地感觉到你的爱,我知道陪在我身边的男孩是爱我的,是肯为我付出一切的,包括一部分肉体的疼痛和永恒。” · 预约的纹身师住在市中心一个高档小区里,纹身室就开在自己家。 “听介绍的人说他是个挺奇怪的人。”在走进小区大门的时候,萧蕾忽然说道。 “怎么奇怪?” “没有纹身的纹身师。” “这很奇怪吗?画家从来不作自画像的,也大有人在啊。” “纹身师身上一般都是有纹身的哦。身上没有纹身的纹身师,恐怕全世界也没有几个,特别是像他一样有名气的纹身师。” “那倒也是。”我想起那贵得咂舌的纹身费,最后不得不如此承认道。 · 不多时,我便见到了萧蕾口中所说的“没有纹身的纹身师”。 他是个长发披肩高高瘦瘦的中年男子,穿着白衬衫和休闲裤,白衬衫的袖子被随意地挽起,衬衫开襟处也只零散地扣了几个扣子,露着白皙光滑的胸膛。无论是手臂还是胸膛都异常白净,从表面看确实没有一处纹身。 在确认过名字之后,他面无表情地做了一个请进的手势。 进门之后,我和萧蕾换了一次性拖鞋,经过一个窄窄的过道后,就看到了一个类似于客厅的地方。摆着一组沙发和茶几,四周墙壁上挂满了一些造型奇特的印第安风格的古面具,还有各种造型的佛教饰物。有些有着明显的印度风格,有些则属于东南亚常见的类型,除此之外还夹杂着布达拉宫和耶稣遇难的照片。 这让我一时之间对他充满了好奇。 有的人喜欢集邮,有的人喜欢收藏古钱币,他喜欢收集的却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信仰。 “你信佛吗?师傅。”我问。 “不信,我只向善。”那男子依旧面无表情地说。 说完便转身走进一间“卧室”里,许久之后才出来。 “好了。”他招呼道。 我和萧蕾走了进去,发现这个“卧室”就是“纹身室”。各种纹身设备一应俱全,四面墙壁上也贴满了各种纹身的图案。萧蕾把那两张图纸递给他之后,他放在白色灯管下仔细看了一阵,最后嘴角微微一斜,轻轻地摇了下头。 “有什么问题吗?”萧蕾大概因为他过于轻蔑的笑容而语气不满地问。 “没问题。”那男人说,“就是过于简单了些。这图是谁画的?” “一个学画画的朋友。”萧蕾说。 “这是什么意思?”他指着那只“孤单的鸟”问。 萧蕾照例解释了一番,连同德拉克鲁兹所说的五个特徵也一併讲了出来。男子听得极其认真,他在经过一阵若有所思的沉默之后喃喃自语道: “它总朝最高的目标飞翔;它不需要同伴;它的喙总是对准天空;它没有特定的颜色;它的歌声非常温柔。” 随后又一个人闭上眼睛如此接连重复了几遍,他的眼睑连带着眼角不停地跳动,仿佛在眼前虚无的空间里捕捉着名为“形状”的猎物。 “你们觉得这样行吗?”他突然睁开眼问道,随后从工作檯上抽出一张白纸,用素描铅笔格外认真地画了起来。 他画得异常娴熟而迅速,几分钟后,一只振翅飞翔的小鸟便跃然纸上,那鸟的形状同教科书上的蜂鸟极为相似,有着小小的翅膀,尖尖的嘴巴里正衔着一粒蒲公英的种子。 “尽管它有五个特徵,但是它的目标,它的孤独,也包括它的歌声,统统都是没有办法表现的。我能表现出的只有两条,就是它喙的朝向和没有特定的颜色,所以,我觉得画这图纸的人不应该把它全涂成黑色。”说完他拿出一盒包装精緻的蜡笔,在这只鸟身上涂抹着各种颜色,黑的、红的、黄色、紫的、蓝的,还有一些更复杂的难以言说的颜色。 不久之后,这只鸟便变得五彩斑斓起来,如同从宇宙边缘穿行过来的异世界的生物一般,抖两下翅膀,便能溅落一地星辰。 “我觉得这才称得上‘没有特定的颜色’。”男子把画交到萧蕾手上,“具体要不要改,由你们决定,我只是提一个方案而已。” “能做出这样的效果自然最好。只是在这么小的面积里能弄出这么多颜色来吗?”萧蕾表情担忧地问。 “按照原来图上的尺寸来看,长宽大约在一厘米左右,如果要做出这么多颜色肯定要加大尺寸,我觉得长宽五厘米就足够了。” “可以。”萧蕾毫不犹豫地说。 男子点了点头,按照新方案估摸了下所需的时间,然后算出了大体的价格,我和萧蕾觉得那价格还能接受。 男子纹身的速度很快,消毒——转印——割线——打雾——点高光等步骤依次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我属于对疼痛不敏感的体质,全程默不作声,但让我吃惊的是萧蕾也同样一声不吭,甚至连眉头也不皱一下,仿若纹身针刺入的是别人的身体一样。 在纹身的所有步骤结束后,纹身师提出想拍下萧蕾后背的纹身,但是被萧蕾一口拒绝了。纹身师的表情略显惊讶,却又无可奈何。 他耸了耸肩,转身从一个柜子里拿出修复膏之类的东西递到我手上,并详细介绍了使用方法。 在付款的时候我忍不住好奇地问: “为什么你不给自己纹身?”
第43页 “你猜。”他忽然表情轻松地笑了起来。 “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图案?”我看着桌上栩栩如生的小鸟问。 他摇了下头: “是没有遇到比我更好的人。” ☆、初见初凝 · 回到住处已是深夜。我关上窗户,打开桌上的檯灯和墙上那台老掉牙的空调。 我和萧蕾两个人相对靠在床的两端,谁也没有开口说话,只是静静地四目相接,各自微笑。原来不一定所有的生存都是为了追寻,有一种生存是为了静止,为了在流逝的沉默里感受“生存”本身。 等到空调的暖气充满了整间屋子,我才下床打开音箱,随意播放着mp3里面的歌曲,随后拿出包里的纹身修复膏。 萧蕾慢慢褪去上衣,半-裸-着身体趴在枕头上。我把修复膏均匀擦拭在她后背的纹身上,那地方微微肿胀着,大概是有些刺痛的,但萧蕾依旧一声不吭地趴着,任由我的手指在那块肿胀的区域游走。 “林秋,我真想一直就这样下去!没有明天,也没有将来,没有白昼,只有无尽的夜。今天结束后还是今天,而明天永远都不会来,天空永远也不会亮。等我每次睁开眼时,你还在为我涂着药膏,我还是这样趴在你的床上,望着你,仿佛这样就可以望你一生一世一样。”凌乱的发丝挡住了她的侧脸,她语调平静地说道。 “傻瓜,难道想一辈子都这样肿着不成?” “如果可以,一辈子就这样肿着不好么?”她声若游丝地问。 “当然不好。”我忍不住伏在她的身上,把头深埋在她的发间,细细感受着从她柔软光滑的长发里渐次传来的洗发水特有的香味。 片刻之后,萧蕾起身脱去我的上衣,让我趴在床上,开始把纹身修复膏均匀地涂在我后背的纹身上。涂完之后,萧蕾忽然把身子凑向前,在我的唇角轻轻吻了一下,如同白色的小猫用脸孔轻嗅花朵般轻巧而迅速。我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她雪白柔软的脖颈,我的下-体渐渐有了反应,而萧蕾仿佛也感觉到了这一点。她趴在床头,我从后面把她的牛仔裤连同底-裤一起脱下,赤-裸-着与她侧身相拥,在亲吻了许久之后进入了她的身体。 我把脸紧贴在她雪白的后背上,从鼻孔中向外喘着粗气,内心感到莫名而又慌乱的饥渴。 “我有种想把你吞下去的感觉。” “那就吞下去好了。”她小声呻-吟着,断断续续地说道,“我们像不像两条又白又长的虫子,是专门啃噬对方灵魂的虫子,没有唇口,也没有眼睛,只有圆滚滚的可爱的身体。身体里面装着的也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可能是对对方的爱,或者恨也说不定,大抵就是那些不能给对方看的东西,全被一股脑地吃了进去,却又消化不了,最后身体变得如纸般轻薄而透明。” “既然没有唇口,那是怎么吞进去的?”我好奇地问。 “至于没有唇口是怎么吞进去的,这个倒完全没有考虑过。反正你只要知道就是能吃对方的灵魂就可以了。”萧蕾无赖地回答道。 她无赖的表情,对我而言,恰恰是最动人之处。 不久之后,我和她两个人同时达到了高-cháo。 · 元旦假期,本想约萧蕾一起去云雾山,但因为她假期有钢琴课,实在没有办法一块去。我只好在路边花店买了一束白色ju-花,一个人背着画桶坐上了去云雾山的大巴。 等到达吊桥的时候已经繁星满天了,我把ju-花放在吊桥上,点了一支烟放在旁边,等烟燃尽,便向树屋走去。 去年还在建设中的树屋基本已经全部竣工了。大概是为了圣诞节的缘故,数十座树屋沿着屋嵴的曲线披上了五彩的小灯,宛如巨型的圣诞树。 我推开大厅的门,厅内灯火辉煌,一个年轻女孩正在august foerster上快速挥舞着双手。台下大厅椅子上坐满了客人,有的人正听得如痴如醉,有的人则忙于低头品茗或小声交谈,气氛庸碌而热闹。 我从中发现了一个孤零零的身影,如初次相遇时一样她身着一袭长裙,正斜靠在窗前僻静的一角望着月光下的湖面出神。只是当时右手的酒杯被现在左手的香菸取代,当时的寂寞被现在的哀愁澄清。 我径直走到她的身旁,同她一样立在窗前,也不说话,只是点上一支烟,默默抽着。两个人制造出的烟雾在她的身前裊裊纠缠,她周身像笼罩着一层清凄的雾色,散发着淡淡的孤独。 隔了许久,白薇才悠悠转过头。在看到我的瞬间眉头先是吃惊地一撇,旋即粲然一笑。那笑容一如往昔,灿烂而明媚,让人不忍拒绝。 “一个人?”她把烟熄灭在身后桌子上的水晶菸灰缸里,红唇微启,轻轻问道。 我有些吃惊地看着菸灰缸中十几支余烬未消的女士香菸,每个菸蒂处都有淡淡的红色唇印,个别菸头还未完全熄灭,释放着一股股苦涩的青烟。我一时间忘记了回答白薇的疑问,而是呆呆地看着她那涂着口红中间颜色略浅的嘴唇。在夹在指间的香菸快要燃尽时,才回过神来说: “嗯,一个人。” 虽然我也读过诸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之类的爱情悲剧,虽然我也知道戚风和白薇的爱情故事远不如那些舞台悲剧百转千回,荡人心肠,但是,越平凡,越悲伤。 对戚风的情感,白薇不言一字,不诉一话,只悄悄把它藏在衣袖间,眸子里,藏在十几支菸头的唇印上。我猜,那情感应该是极炽烈的,炽烈到让她一个人不得不泅渡重洋,伶仃一人守在这荒凉之地;炽烈到可以让她放弃世间所有的繁华,而同时失去抱怨的动力,但那情感看起来又极其稀薄,淡漠,极其缥缈无形,所以我才会从白薇素日的微笑中察觉不到一丝悲伤的痕迹。 我把手中的菸头捻灭在菸灰缸里,把背上的画桶取下来递给她。 “戚风的画?”她微微吃了一惊,睁大了眼睛问。 我点了点头。 白薇接过画桶,并没有马上打开,而是扭头望着湖上的吊桥,出神地想着什么。 “薇姐,以后少抽些烟吧!”我忍不住说。 白薇的眉头微微一皱,然后轻轻一笑: “虽然稍稍过了做你姐姐的年龄,但是能听你这么说,我还是很高兴。想喝点什么?咖啡、茶、威士忌,都有的。” “咖啡吧。”我笑着说。 白薇招手让侍者过来,低声吩咐了一句。我扭头看了一圈正在专注弹琴的年轻女孩和四周悠闲而热闹的人群。 “生意挺不错嘛!” “说实话,好到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白薇又习惯性地抽出一支烟来,在还未点燃时望了我一眼,若有所悟地灿然一笑,便把那烟丢进了菸灰缸里,“原来我想的是冬天能每天有客人,酒店能维持着不关门打烊就不错了。毕竟这里的冬天很冷,景区的路上平时连个游客的影子也看不到。没想到客人零零散散地过来,房间几乎天天爆满。”
第44页 “客人多,总归不是什么坏事情。”我一边说着,一边往钢琴的方向看去,那女孩仍在专心致志地弹奏着乐曲,“我好像没听过,这是谁的作品?” 白薇神情专注地侧耳倾听了一阵,随后判断道: “应该是德彪西的《海》改编成的钢琴独奏。” “那原曲我倒是听过,只是没想到改编成钢琴独奏是这个样子。” “可能是不太高明的音乐家改编的吧!”白薇微笑着说,“其实我们的琴师还是非常不错的,是一个朋友的女儿,才刚满十六岁,但技术不是其他十六岁孩子可比的。遗憾的是,这孩子的眼睛不太方便。” 听白薇这么一说,我不禁吃了一惊,忍不住转过头再次对台上的琴师细细打量起来。 房顶的灯光静静地打在她身上,那女孩正入迷地弹奏着《海》的尾声。她容貌秀丽,手臂白皙,眉眼温柔,弹琴的姿态优雅而潇洒。虽然她面前放着一本琴谱,但是演奏时却全程面朝前方,一直微闭着眼睛。如果不是白薇提醒,我真的难以想像如此流畅优美的琴声竟然是出自这样一位身患眼疾的少女之手。 “其实她的家庭很好,这辈子都没有出来抛头露面的必要,只是这丫头偏偏要强得很,与其说是我给她找了份差事,倒不如说是她自己主动来做义工的。” “她叫什么名字?” “初凝。”白薇轻飘飘地说道。 ☆、威廉透纳 这时,台上的初凝正好弹完了一曲,她推开琴凳,朝着观众区微微欠身,一名侍者走上台挽住了她的手臂,走进了旁边一个小的房间,看来今天的演奏应该结束了。 我端起杯子轻抿了一口咖啡,眼睛无意间扫过四周的墙壁,发现大厅与上次来的时候有了细微的变化。 “戚风的画呢?”我盯着门口的现代抽象画问道。 “卖了。”白薇头也没回地呷了一口咖啡说。 “可惜了!” “也没什么可惜的!卖了倒不是因为缺钱,缺钱的时候反而是绝对不会卖的。” “为什么?”我吃惊地问。 “是为了艺术的价值。艺术本是高雅的东西,但是这种高雅,偏偏又是靠竞拍这种极为庸俗的方式来决定的,这就是现实的规则。为了戚风,我不得不遵守这规则。他本人大概也不想让自己所有的作品都被我放置在满是尘埃的狭窄房间里,等待着腐烂和损坏的结局吧。” 我点了下头,为自己的唐突感到窘迫不已。 “所幸今年在美国的画展都非常成功,作品都卖出了很好的价格。戚风成为着名画家的理想,我也算帮他实现了。”白薇好看地一笑,随后拍着手边黑色的画桶邀请道:“这画,能陪我看一下?” 我没有想到她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一时变得犹豫不决起来。毕竟画中是她本人的裸-体,这感觉就像被女主人邀请一同欣赏她的裸-体一般,但当我看到白薇坦荡荡的态度时,又忍不住点了下头。 我跟随着白薇的脚步,沿着大厅的楼梯一直走到二楼尽头的一个房间。 白薇异常熟练地单手把画桶卡在腰间,用钥匙打开房门,房间内铺着柔软的地毯,四周墙壁上悬挂着许多戚风的画,画中最多的风景依然是白薇。 “这是我的房间。”她轻轻一笑解释道,“而你是第一个来这的男客。” 白薇指了下白色的法式沙发招呼我坐下,然后从玻璃茶几的一个盒子里找出四个画夹,把画桶打开,把画布平摊在玻璃茶几上,随手用画夹固定住了四角。 随后白薇全神贯注地盯着画中那个躺在猩红色法兰绒上一-丝-不-挂的白薇,那个画中的她正把一缕黑色捲发轻轻咬在粉红的唇间,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说不出的妩媚和诱惑。 “这是我陪戚风所画的最后一幅画。当时我觉得这画不好,过于露骨,过于轻佻,并且把这想法当场就告诉了他,但是他却认为这是他有生以来最好的作品。”白薇低着头如同自言自语般说道。 “他为什么会这么认为?”我好奇地问。 白薇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又靠到白色沙发上想了一阵之后才说道: “这件事解释起来有些复杂,首先要从他的偶像——威廉·透纳说起。其实在画家里面,他真正喜欢的没几个人。唯独对透纳,他情有独钟。他称赞透纳是天生的画家,是油画中的’莫扎特’。因为他认为透纳的眼睛有着和其他画家截然不同的构造,尤其在色彩的捕捉和应用上,透纳做到了极致。 这也是他对这幅作品爱不释手的原因,他一直为自己不能在色彩的运用上像透纳一样完美而对自己的画作心怀不满,但是这幅画,让他找到了透纳的影子也说不定。虽然在我看来,他同透纳属于完全不同的派别,现实主义完全没有必要去找浪漫主义的麻烦。可是他那个人一向极端固执,无论是对爱情也好,对艺术也好,他都所求不多,但是执念颇深,爱一人,便要全部得到,无论身体,还是灵魂。只要达不到完美的,他便视之为亵渎,唯独这幅画,他认为自己没有亵渎透纳,其实比起我来,透纳更像他的情人。” “艺术家往往都有一些和常人不同的执念……”我安慰她道。 白薇并没有在往事中停留太久,她突然抬起头笑盈盈地看着我: “林秋,你可愿意继续收藏这幅画?如果对你没有任何妨碍的话……” 我吃惊地看着白薇异常认真的表情,果断地摇了摇头,“这画太贵重了。无论是从价值上,还是情感上……” “但也不是贵重到你无法承受不是。”白薇打断我道,“如果你觉得这画中的人是我,所以必须要物归原主的话,你完全不必担心。因为在我看来,这画中的人与我完全无关。” “怎么会?”我重新端详着画中的女人。她皮肤雪白,辱-房挺拔,连耻-毛处的阴影粒子都栩栩如生,更别提同白薇毫无二致的精緻面容,很难想像不是同一个人。 白薇似乎猜透了我的心思,忍不住点上一支烟,继续解释道: “画中人物的原型是我不错,可就算是年轻时候的我也不曾拥有过像画中那样完美的肉体,因为我的肉体早已在我逝去的青春里,在它停止生长的那一刻死去,所以说,画中的那肉体只是戚风的想像而已。” “就算是这样,也还是太贵重了……” “正因为贵重,所以才想送给你。”白薇加重了语气说道,“这样的画,如果卖了,未免可惜。因为其中包含着的不光是它的艺术价值,还有戚风同我的情感。坦白说,这画,即便是那些纽约的收藏家出再高的价格,我也是不愿意卖的,而我自己,又不具备收藏它的条件。就是说——这画,我十分喜欢,却又无法承受,所以才不得不赠与你。”
第45页 当时的我并不是十分明白,为什么世间竟有“明明十分喜欢,却又无法承受”的事物,只是觉得当时白薇言辞恳切,如果我再拒不接受,难免被认为不识好歹。 “不过暂时还不能交给你。”白薇又补充道,“这种画桶虽然可以暂时存放油画,但是时间长了难免会对画作有所损伤。我会请人把它重新包装,之后再送给你,可以吗?” “当然。”我说。 白薇点了点头,起身从电视旁的红木酒柜里取出一瓶红酒和两个酒杯,往一个酒杯中随意倒入了一些红酒后递给我。 我道谢之后,轻声请求道: “你和戚风的故事,能不能稍微讲一下?如果可以的话。” “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个?” “只是单纯地好奇,这样一幅画背后会有怎样的故事?就像《戴珍珠耳环的少女》一样……” “《戴珍珠耳环的少女》……”白薇重复着,忽然沉默下来,脸上的笑容像是在突然间融化,脱落在夜色中。 “你真的想知道?”她又问。 “嗯。” 白薇用手指梳理了一下两鬓的长发,直到把长发全部整整齐齐地束在耳后,才开口讲述起来,语调平静,像是说着毫无波澜的邻家女孩的故事一样。 “现在再回想起来也同样是个没有什么特色的story,不过是一个刚刚离异的富有女人和一个在中心广场画画的潦倒画家之间平淡无奇的故事。说富有,其实也只是有钱而已,没有孩子,没有爱情,对世界没有额外的牵挂。 一个周末的黄昏,我路过中心广场的时候第一次见到戚风。可能是因为大家都是东方人的面孔,我便多看了他一眼,没想到,他马上走过来问我需不需要画一张肖像画。 他的身材高大而瘦削,说这话时脸上挂着英俊而纯真的微笑,简直是个如同孩子般的男人。我本以为自己早已心如死灰,不会再为谁动情冲动,却没想到这个男人只用了一个笑脸,便轻松击溃了我经营多年的心理防线。我靠在公园的长椅上,第一次做了他的模特儿。 我们相遇了才不过一分钟,我便任由这个长着东方面孔的男人肆意审视着我身体的每个部位。白色的喷泉在他身后发着炫目的光,附近教堂的钟声在这时响了起来,白色的鸽子从我的耳边呼啸而过,落日悬在天边无声地燃烧着,不知道为什么我心底突然涌出一股异常汹涌的情-欲来。大概是一个人在异国太过寂寞,孤孤单单的我不想再一个人继续孤单下去,所以,不管你信不信,有些情,真的是命中注定。 前三十年,我也曾悸动过,勇敢过,热恋过,也寂寞过,却始终不曾为谁疯狂过,而所谓的真命天子,他根本不需要等三十年,他只需要一分钟,便让我彻底沦陷。从我与他相遇,到成为他的模特儿,到他为我画完第一幅画,到他问我要电话号码,到他知道我公寓的地址,到他送花,到跟他上床,他一步一步走进我的生活,我一步一步往后退缩,为他腾出所有的地方。我是真的拿出所有的时间和经历去陪伴他,拿出所有的肉体和欢愉去侍奉他。因为爱他,我变得卑微,但心里,却为那卑微,感到高兴,因为那是为他而生的卑微啊。 我也曾想过,也曾不甘过,他凭什么,凭什么可以如此摆弄我,凭什么可以对我为所欲为,而我丝毫不敢反抗,但是那些不满,委屈,忧伤,却又在他到来的那刻,烟消云散……”白薇微微停顿了一下,然后表情戚戚地笑着问:“这故事,是不是无聊得很?” ☆、取款透支 “完全不。”我肯定地说。 “其实,我一直有一种偏见。总觉得爱情对男人来说,是参与;对女人来说,是“捲入”,匆匆忙忙,跌跌撞撞,身不由己。男人往往在爱情中’取款’,而女人往往在爱情里‘透支’。” “所以,你爱上了艺术家,为了避免这种不必要的’亏损’?”我问。 白薇捂着嘴轻声笑了起来。 “这可不是故意的哦。”她说,“我是这么认为的,艺术家也会始乱终弃,也会心灰意冷,但是至少他们真诚地爱过。‘真’才是艺术家同虚假艺术家,以及大多数普通人之间的分水岭,所以,戚风死了,独独我一个人活了下来。” “既然你们如此相爱,最后又为什么要分开呢?”我好奇地问。 白薇攸然停止了笑容,抿着嘴唇不甚熟练地喝了一口红酒。 “林秋,你觉得什么样的爱情才能算幸福呢?”她歪着头凝视着我,还未待我回答,又继续补充道: “如果两个人互相喜欢,并且都对爱情还抱有纯真的幻想,都心地善良,对彼此忠贞,都热爱艺术,热爱生活,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幸福吗?” “当然!”我说,“如果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都不能幸福,那什么样的人在一起才能幸福?” 白薇摇了摇头,仰头一口喝光了杯中所有的红酒之后,缓缓说道: “在遇见他的那个黄昏,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我做了他的模特,陪着他一日又一日在画室消磨,这种笃定的信念慢慢变成了想要逃离的冲动。我自诩勇敢,却始终不曾为谁勇敢过。在爱情里,对于对方的索求,我很快便感到怯懦。有些女人总以为一旦同谁上了床,便已经是把自己的百分之百全交给了对方。其实,在爱情里,身体只是很小的,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人最终需要交付的,是各自独立的灵魂。在爱情里,戚风对我的灵魂所求甚多,让我最后不堪重负,落荒而逃。” “戚风没有找过你?” “也许有,也许没有,这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和他都发觉了同一个问题——我想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灵魂,而不是成为某个人的附庸,某种道具,变成可有可无的东西。 当我再次返回戚风寓所的时候,里面已经落满了灰尘,他早已离开了那个地方,只留下一封信给我。上面写了他选择结束生命的方式和地点。地点是他很久以前就选好的,想来方式也同样如此。他那种人对死亡是毫不畏惧的,甚至把死亡当做必须要做的一道课题,所以他提前想好了解题的步骤和答案,当死亡到来时,他无需思考,直接作答。” 我沉默着点了点头,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感觉此刻唯有喝酒才是最好的陪伴。 “林秋,你知不知道古代对失去丈夫的妇人是怎么称呼的?” “未亡人?”我说。 她点点头,“我一直很喜欢这种称呼,因为贴切。我们并非没爱过,而是爱一个人爱得过于深刻,深刻到他死了,我们却不知道自己还活着。” 白薇又在我的酒杯里倒入了些许红酒,然后便没了声音。只剩支着红酒的白净手臂在空气中静默地微微颤抖着,散发着绝望的哀伤。
第46页 片刻之后,她把红酒递到我面前,我默默接过酒杯,白薇只是眼角垂泪地望着我,仍是一言不发。她大概望着的不是我,而是某人,心里憧憬着能接过酒杯的也不是我的手,而是某人的手,可那个人终究是去了,不会再回来。 · “戚风想来还是爱你的,无论如何,都是这样……”我胡言乱语般安慰她道。 “谁知道呢……”白薇深抿着嘴唇,“他就像我命中匆匆的风,匆匆而至,又匆匆而去,仿佛什么都没有带走,却又带走了一切。他说:‘你终究不是那种只需要被人疼,被人喜欢,便可同谁一生一世,了无波澜的女子。你需要的是更加强烈,更加全心全意的爱情,而那种爱情,我终究还是给不了…… ’。想来,他这话是伤我极深的,但是,却又极其正确。” “为什么这样说?” “有时候人也是蛮怪的,你有没有觉得?他越是捨不得,我便越要离开。其实这世上大部分的离开都是一个道理——离开是因为知道对方离不开。离开在更多时候是一种要挟,一种手段。也许他是对于这种游戏突然厌倦了,也许突然顿悟了也说不准。反正最后他发现了——挽留心爱之人最好的方法,不是用锁链,而是用遗憾,尤其最好是用一种永远无可挽回的遗憾。己方最好地占有,便是让彼方永远地失去。” · 说完这话,白薇便低着头,侧脸被清浅的灯光晕抹上一种油画颜料般的色泽,眼睛也在突然间失去了所有动人的神采。她静默起来,仿佛因为刚才说了过多的话在安慰疲惫的灵魂。 我忽然感觉披在她肩膀上的并非光线,而是宛如蛋糕上的糖霜一样的悲伤。虽质地轻薄,却味道厚重。 “我也曾想过,如果我坚定不移地陪在戚风身边会怎么样?其实想来也不会让他百分之百满意吧。我们肯定会为了对方,为了生活而做出某种取捨,肯定在某些部分要对幸福低头让步,像这世界上大多数人一样。 如果他不离开,最终会妥协的人应该是我吧,或者两个人同时让步也说不定。我会为了他放弃事业,为他生儿育女;他会为了我放弃爱好,做一个踏踏实实的生意人。这种折衷肯定是可以通过争吵和互相伤害来实现的,并且我们最终会跪倒在生活面前,把这一切当做理所当然一般,继续自我欺骗着幸福下去。 大概他认为完美的爱情是不需要妥协退让的,所以才会选择不声不响地离开。” 微凉的红酒划过喉咙,楼下音箱里的钢琴声试图通过木板的fèng隙打破空气中的静默,我躺在沙发的靠背上,脑海里突然闪现出萧蕾雪白细腻的皮肤来,尤其是背部那一块被各种颜色浸染,并被赋予了绝对孤独的纹身来。 我本以为那“孤独的鸟”终究不是世间真实存在之物,但是通过白薇的描述,却发现那纹身早已被完全具象化了,变成了一个个具体的存在,比如白薇,比如戚风,比如萧蕾,比如……我,或者寻露,我们都曾经或多或少变成过那只鸟。 我再次喝光了杯中的红酒,眼角毫无意识地看向窗外,朦胧间看到那鸟正展翅欲飞,她挥舞着翅膀,搅乱着气流,撒下了一层晶莹的孤独。 · 白薇把余下的酒倒进我的杯子里,然后突然间把高跟鞋脱掉,交叉着双腿蜷缩在沙发上。她在黑暗中端起酒杯,熟稔地摇晃着,那动作潇洒,轻柔,毫不做作,仿佛早已与她合二为一,变成了她身体语言的一部分。 我突然生出一种错觉来——她把自己的寂寞藏在了酒里。 虽然明知这是种错觉,却又觉得错得极其合理。如同古代的寡妇把寂寞凝结在一枚枚铜钱上一样,寂寞总是如此小心地被我们珍藏,凝望,处理得不留痕迹。直到白薇端起酒杯,萧蕾弹起钢琴,那寂寞才会如影随形地被搅拌进红酒里,被附着在琴键上,它永不出声,却又无时不在。 · 我和白薇相对沉默了很久。 在这种沉默里,我慢慢喝光了杯中的红酒。 “我该回去了。”我站起身来,向她告别道。 “今晚你就睡在这吧?” “啊?”我吓了一跳。 白薇笑了笑,坐起来,望着我,“不要想偏了。现在酒店的房间全满,今天晚上你就在这里将就一下吧,我去小凝房间睡就行了。” “恐怕不方便吧,我还是去山顶找家酒店好了。”我侷促地说。 虽然白薇大我十几岁,但是乍然被要求住在类似于女人“闺房”之类的场所,我还是感到难以适应。 “现在已经是午夜了,晚上你一个人登山也有危险。我和小凝平时亲密得很,没关系的,你就放心住一晚吧,明天肯定有客人退房的。”白薇言毕微微一笑,也不待我回答,便穿上高跟鞋,打开房门,往楼梯口走去。 我望着她的背影在拐角处消失,看她微笑着和我挥手再见。等回到房间时,面对突如而来的安静,我有些不知所措地站在房中,不久之后便疲倦地躺倒在刚才的沙发上。 我在黑暗中半闭着眼,侧耳倾听着从窗外偶尔传来的颤抖的鸟鸣。一直到接近黎明时分才缓缓躺在床上,不久便陷入了梦乡。 也不知睡了多久,忽然迷迷糊糊地听到从窗外传来的琴声。那琴声绵延不绝,如波浪般起伏不定,我勉强着爬起来,晕晕乎乎地走到窗边,刚想关闭窗户,那钢琴曲却突然演奏到了高-cháo部分,熟悉的旋律铺天盖地般席捲而来,竟然是萧蕾初次在这里弹奏的《蒲公英》。 我如被月光石化的小动物一样立在窗前,一动不动。待到琴曲结束时,才去洗了下脸,穿上外套便向弹琴的方向跑去。 ☆、佛寺日出 此时大厅里已经有了三三两两坐着喝咖啡吃早点的客人,我拉好拉链推开大厅的门,清慡甘冽的雾气扑面而来,微凉中透着一股浅浅烧灼的味道。钢琴声传来的树屋离大厅很近,我走至门前,琴声刚好停歇。 我心里感到极为奇怪,萧蕾明明没来,为什么还有人可以弹奏出和那天一模一样的曲子,但是贸然敲门又感觉不妥,一时间杵在门前,感觉进退两难。 · 好在树屋的门很快就打开了。白薇牵着初凝的手从屋里出来,看到门前的我,她表情微微一怔,随后若有所思地微微一笑,也不问我出现在这里的原因,而是直接问道: “能陪着小凝去一趟定海寺?” “现在?”我诧异地问。 “嗯,小凝要去听早课。”白薇说着便把初凝的手塞进我的臂弯里,初凝对这种安排仿佛并不满意,她用另一只手拽了下白薇,在白薇的耳边耳语了一番。白薇微微一笑,只是抚摸着初凝的长发,并未回答。初凝最后表情无奈地用手挽住了我的胳膊,不再说话。 “沿着主道走半个小时就到了,千万不要把人弄丢了哦。”白薇叮嘱道。
第47页 我点了下头,拉紧风衣的拉链,沿着山道慢慢向上行去。 · 现在气候还不算严冬,初凝却已经穿上了厚厚的羽绒服,尽管如此,仍然能看出她被层层包裹的孱弱的身板在山风中瑟瑟颤抖。 一路上我拉紧她的手,自觉地走在前面,为她挡住吹来的风,因此到达定海寺的时间比白薇预计的稍慢。 定海寺是山顶一座规模中等的寺院。我们到达寺门的时候,早课已经开始了一段时间,从主殿中隐隐传来庄严的诵经声。 守门的僧人看到初凝后马上双手合十念了声“阿弥陀佛”,看起来关系已经十分熟捻。初凝听到声音后也马上抽出手,双手合十,表情十分虔诚地回礼。 随后她便自己迈过寺门,往主殿的方向走去。行走的速度与常人无异,仿佛到主殿要走几步,要过几个台阶都早已烂熟于心。几分钟后,她稳稳地走到主殿门口,用手扶着门框,表情专注地听起来。 我对僧侣诵经这种事并没有什么兴趣,就随意在寺院内转了几圈。不久之后,忽然听到从斋堂旁发出小锤敲击云板的声音,随后便看到几个身穿灰色僧衣的和尚从主殿出来往斋堂方向悠闲走去,应该是早课结束了。 我连忙往主殿跑去,正好看到杵在门前因众僧行礼而有些手足无措的初凝,我有些侷促地上前拍了拍她的手腕,没想到被她一把抓住。大概是惊慌的缘故,她的手掌比来时凉了许多,眼神也完全没有了刚才的沉静。 “现在回去吗?”我轻声问。 “能不能带我去石塔的塔顶?”她低声要求道。 我环视四周,在寺后看到了她说的石塔。 在去石塔的路上路过几棵古树,山风吹起,初凝在树下剧烈地咳嗽起来,眼角随之溢出细细的泪水。我看着她雪白的病恹恹的脸,不禁皱紧了眉。如果世上真的有只能生活在温室中的花朵,大概也是如初凝这般模样。 “没关系的,继续走就行,我只是体弱而已。”在平息了咳嗽之后,她深吸了几口气,捂着嘴说。 “刚才的早课是什么?”我岔开话题问。 “早课嘛,都是些经文。开始是《十小咒》,然后是《心经》。” “能听懂?” “一知半解吧。虽然学过一阵,但总是不能完全明白,毕竟我不信这个。” “不信?”我大吃一惊。一个在夜尽时分爬起来听僧侣做早课的少女竟然说自己不信佛,那这番辛苦到底有什么意义。 “很奇怪吗?”她仿佛大惑不解地问。 “有点!就是说你虽然不信佛,却可以研习艰深难懂的佛经,可以坚持凌晨爬山听僧人做早课?” “难道不行?” “行,没问题!”我嘆息道。 · 寺后的石塔由青色的石头平整地砌成,外观普普通通,是那种几乎每个城市都有的石塔。塔门两侧刻着两行字: 暮鼓晨钟惊醒世间名利客 经声佛号唤回苦海梦迷人 塔内很暗,只有从塔身四周佛龛中漏出的些许微光,但并没有什么实际的作用。在狭窄的过道里,我几近全盲,只能紧紧地攥住初凝的手努力向上攀登。 “至少在这一刻,我们之间是对等的。”我如此想到。 但是很快我又发现事实并非如此,这世上罕有什么对等的关系。事实是我因为突然失去光明而感到惊慌失措,而初凝却一直保持着一如既往的安静。安静地被我牵着手,被我拖动着脚步,结果是我的掌心充满了热汗,而她的掌心冰冷如常。 在我终于走出石梯,站在塔顶铜钟平台上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深出了一口气。我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黑漆漆的洞口,感觉自己像一只被巨兽吞进肚子,又被吐了出来的生物。内脏和神经因为黑暗的挤压还处在异常紧绷的状态里。 我回过身发现初凝还兀自站在我的身后未动,她正静静地抬着头看着我,如果不是因为她的瞳孔没有任何变化,我一定会认为她是一个视力正常的普通女孩。 “你害怕了?”她问。 “有点。” “你倒是诚实。”她表情鄙夷地笑了一下,“感觉手腕都要被你拽断了。” “对不起。” “其实我挺羡慕你的!” “嗯?” “因为只有见过光的人才会害怕黑暗。” 说完她绕过铜钟,摸索着向前方的一处石栏走去。 未晓的天际,微黛的山峦,寂静的丛林,庄严的石塔,我的身旁站着一个长发的女孩,她表情肃穆,用看不到光线的双眼紧紧注视着东方,十指在白玉石栏上翩翩起舞,一派欣欣向荣的模样。 虽然我感到不可置信,但是仍然好奇地确认道: “在等什么?” “等日出!” 她用异常神往的表情专注地望着东方,微红的鼻头在寒风中轻轻地颤抖着。 不久之后,远方有一束光突然间刺入我的眼睛,一直缠绕在林间的低声絮语也在突然间万籁俱寂。 “破晓了?”她突然确认道。 “你能看见?”我汗毛直竖地问。 她咬了一下嘴唇,然后轻轻地摇了摇头,“是感受到的。” 我难以置信地摇了摇头,总觉得眼前发生的事情如同梦境。 初凝把身体微微前倾靠在石栏上,突然双手合十,闭紧了双眼。 祈过愿后,她对着清冷的空气深吐了口气,张开双臂对着朝阳的方向挥舞了几下,仿佛在做着某种告别。 “走吧!”她向我伸出手说道。 “不多呆一会?好不容易来了!”我握住她娇小的手掌问。 “已经……可以了。”她最后摇着头回答道。 · 我拉着她的手慢慢走下了石塔。 出了寺门,突然想起早上钢琴曲的事情来。 “今天早晨的钢琴是你弹的吧?就是临出门前的那首。那是我朋友刚创作的曲子,除了她应该没人会弹才对。” “哦,那首钢琴曲……应该是一个女孩写给男朋友的。你的那个‘朋友’,是女朋友?” “算是吧!”我侷促地说。 “算是吧?那就是承认喜欢她唠?” “当然喜欢!” “那为什么叫‘算是吧’?” “就是……”我搜肠刮肚了一番,最后仍然没有找到合理的解释。 “就是说你喜欢着她,同时心里还有一个更喜欢的人。” “也不是有更喜欢的人……” “不是吗?” “不是!都一样喜欢。在这种事情上没有办法比较更喜欢谁。” “骗子!” “我没有……” “琴谱可是会诉说的哦,里面全都写着呢。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她为他哭,为他笑,为了他甘愿做一切事情;她爱到疯狂,爱到落寞,爱到无法自拔,爱到自身消陨得七零八落。就算是结尾也并不平和,听起来更接近于破碎的声音,从气若游丝到踪迹全无。”
第48页 初凝连贯的分析犹如一条条锋利的钢丝把我的内心切割得支离破碎。刚才一切的解释仿佛都早早地变成了谎言的脚本,一行行注释着我卑劣的虚伪。 “那你到底是怎么知道这首曲子的?”我转移话题道。 “原因很简单啊,上次她不是弹奏过吗,在这里。而我又恰好有这种能力——只要不是太复杂的琴曲,别人弹奏两遍便能熟练记下。” “绝对音感?” “嗯。” “了不起的天赋!”我不无敬佩地感嘆道。 初凝却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心事重重地低下头,寂然无声地拖动着身体。石阶上散落着的上个季节的落叶在她的白色雪地靴下发出清晰的碎裂声。一直快走到湖边时,她才幽幽地吐了口气说: “对不起,我偶尔会这样,就像突然得了失语症一样。明明想回答些什么,但是词语却像一堆难以聚拢成形的流沙。” ☆、猴子捞月 “没关系。” “其实绝对音感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天赋,虽然有这种天赋的人在极少数,但是对我来说,如果天赋可以交换的话,我愿意用绝对音感去交换一双普通人的眼睛。” “真的愿意?” “当然愿意,简直求之不得呢!”初凝一脸轻松地笑着说,“其实刚才被你误导了,绝对音感才不是什么天赋,因为不是与生俱来的。它只产生在经过长期音乐训练的孩童身上,是后天形成的一种能力,并且绝对音感也并不绝对,拥有绝对音感的人对音色的把握也强弱不等。比如贝多芬、莫扎特、圣桑都是有绝对音感的人,但是他们绝对音感的能力肯定远强于我。” “就是说即便是贝多芬,莫扎特也有可能在判断音高音色上犯错误?” “当然了。人的耳朵又不是机器,而且大脑还受情感控制,哪能不犯错!” “这种理论倒是第一次听说!”我赞嘆道。 “不是理论,是事实!”初凝有些气恼地说,“我发现你这人很不老实,刚才我们明明谈论的不是这个话题……” 我看着远处横亘在湖面上的吊桥,表情尴尬地一笑。 “那两个女孩你到底更喜欢哪一个?”她固执地问。 “她们一个像水,一个像火,到底更喜欢哪一个,我也不知道。不过其中一个女孩因为一些原因,去了很远的地方。” “她说过会回来吗?” “嗯,说过。说一定会回来。” “你相信她?” “当然是相信的。” “为什么?不是很傻气吗?就像猴子捞月一样。” “就像猴子捞月一样!”我忍不住被这个比喻搅得有点心酸,“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她如此说了,我便需要如此相信。” 初凝又突然间没了声响,如她所说“像突然得了失语症一样。” “对不起,不知道怎么就谈到这种地方去了……”我出声化解着场面的尴尬。 “嗳,你知道我想要什么样的爱情吗?”她红着脸抿紧了嘴唇问。 “不知道。”我老实回答道。 “就像在墙上敲钉子一样。” “敲钉子?” “对,敲钉子,发出笃笃笃、笃笃笃……的声音,那是我听过最沉稳,最美妙的音乐。” “难不成谁喜欢上了你,就要每天拿着锤子在墙上砸钉子不成?” “难道不成?” “这不是成不成问题。只是……”我一时语塞,总觉得哪里不妥,但是又偏偏找不出不妥的地方来,“算了。希望你能遇到一个这样的人,喜欢锤子和钉子的人。” “嗯。”初凝轻轻地应了一声。 她转过身面向湖面,微微眯起双眼。从湖上吹来的风撩起她黑色的长发,透过发丝间的fèng隙能隐约看到她白皙小巧的耳垂。 “嗳,明天还能见到你?”她突然问。 “恐怕不行,今天我就要回学校了。” “开学了?” “那倒没有,因为有一个无论如何都想马上见到的人。” “那,还会再来?”初凝说这话时撇着嘴,一副霜打百合的模样。 “会的。只是没有确定的时间,但是一年之中肯定要来一次的。” “那下次来的时候能带我划船?”她请求道,“船我来准备。” “没问题。”我沉吟了一下,“为什么不拜託其他人?单单等我不会太辛苦?” “我倒是想拜託别人,但是根据原来的经历她们没有人会同意的,因为都怕我突然跳到湖里去。” “那你会跳吗?”我问。 “你觉得呢?”她不满地微微皱起眉毛反问道。 我认真地望着她的脸,虽然她的瞳孔中一片灰暗,但是眉梢眼角都充满了阳光。 “我觉得不会。” “真的这样想?” “当然。人想死的原因有千千万万,但是想活下去的理由却只有一个。” “在我身上能找到这种理由?” “不但能找到,而且非常充分。” “嗯。”她点了下头,脸上露出一抹浅淡的笑容。 随后她的右手向前伸出,雪白纤细的手腕在空气中微微颤动着,犹如雨后的玉兰花。 · 我握住她的手,沿着湖边的小路向主厅的方向走去。 推开主厅的玻璃门时,第一眼就看到了白薇款款走来的身影。今天她罕见地穿了一套紧身的白色针织衫,料子看起来很薄,却完美地勾勒着她身体的曲线。 “辛苦了。看起来相处得不错嘛!”白薇语调暧昧地说。 “还行。”我敷衍道。 白薇微微一笑,也不说话,只是拉起初凝的手,用左手食指和拇指轻轻捏了一下初凝的手掌,用的力度刚刚好,初凝的脸随之一片绯红。 · 白薇在我遇到的女人中不是最美丽的,也不是最有气质的,但是毫无疑问,与她相处是最让我感到舒服的。这种舒服与金钱无关,而是根源于一个女人对自我认识的绝对清醒。 她总是这样不疾不徐地走来,脸上始终挂着同个人气质最为贴合的微笑,就连开玩笑的尺度也总是拿捏得相当精准,她总是清醒而优雅地站在天赋所赋予她的恰到好处里。 · 现在正是早餐时间,大厅里人来人往,几乎座无虚席。 白薇拉着初凝的手,安排她在一隅坐下,之后替她去取早餐。 吃早餐的时间里,白薇问起了在定海寺的一些事情,我只走马观花般地糙糙说了一通,多是风很冷,和尚很多之类的废话,至于两个人具体聊了些什么则一概没提。
第49页 在简单地吃了一点三明治后,我便匆匆离席告别。 “不多住几天?”白薇疑惑地问。 “说是有一个无论如何都想马上见到的人。”初凝替我解释道。 “哦,原来如此。那快去吧!”白薇说完心疼地用手安抚着初凝的肩膀,仿佛我是她薄情寡幸的新婚丈夫一般。 · 大巴车缓缓驶离云雾山车站时,我正木然地坐在后排座位上,对车内音箱中传来的繫紧安全带的提醒毫无反应。一直到经过一段路况复杂的道路,大巴车在突然间颠簸起来时,我才终于察觉到了现实的模样。前排不知道谁家的孩子突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车厢里开始弥散着一股慌乱的气氛。 邻座的女孩突然捂着嘴靠在前排座椅上,额头上向外冒出细细的汗珠。我马上起身向司机讨了垃圾袋递给她,女孩转过头感激地一笑,然后就是一阵山呼海啸般的呕吐。好在我早上只吃了一点三明治,而且是味道不坏的三明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强忍着把黑色塑胶袋繫紧口,扔到靠近前门的垃圾桶里,一个靠垃圾桶最近的老太婆表情嫌弃地瞥了我一眼,我假装没看到,向司机要了一次性纸杯和垃圾袋便返回了座位。从背包里拿出矿泉水往纸杯内倒了半杯递给女孩,那女孩说了声“谢谢”,接过之后利落地漱起口来,神色轻松了许多。我调整了下座椅,便倒头呼呼大睡。 醒来时已经是午后时分,大巴车也已经到站了。女孩轻轻地把我推醒,不好意思地道了声再见,我木然地点着头,收拾起背包,跟在她的身后下了车。在车站附近的小店点了碗牛肉面,在等待的空隙里拿出手机给萧蕾发了条简讯: “今天无论如何都想见你一面,晚上有空出来吗?” 然而萧蕾却迟迟没有回信。 我吃过牛肉面,回到住处,虽然身体疲累却迟迟难以入睡,翻出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从头读了起来。纵然里面的字句能从脑中穿过,却好像什么痕迹也没留下。 一直到日暮时分,手机才传来简讯铃声,是萧蕾回的简讯。 “抱歉这么晚才看到你的信息,我晚上七点到九点还有钢琴课。如果方便的话可以九点以后过来,不过大概也只能在窗台和你说说话。” 随后萧蕾把家里的地址发了过来。 看过简讯之后,我定好闹钟睡了一会,闹钟一响便马上穿好衣服,临走前照了照镜子,用水微微打湿了两缕桀骜不驯的头发,用新买的剃鬚刀刮干净了新长出的鬍鬚。 然后直接坐计程车去了手机上的地址。 · 计程车先在市区内拐了几个弯,然后沿着外环路一直向北驶去,经过几次上坡下坡之后,拐入了一条幽深的小路,然后沿着小路向前行驶了几百米后,停在了灯火灰暗的路边。 我一边付钱一边仔细端详了一下四周,除了几盏孤零零的街灯以外,完全感觉不到一丝现代城市的气息。 “这么偏?” “偏是偏了些,但这里才是名副其实的富人区,都是些建国前的老房子,外国人盖的。”司机师傅一边把零钱递给我,一边指着旁边的一条小路说:“喏,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就是了,倒也不远,不过有台阶,车子是进不去的。注意看两边墙上的铭牌就是。如果不是遇到我,一般年轻的司机还真不一定能给你指出路来。” 我连忙道谢,那中年司机得意洋洋地把手一挥,一脚油门下去,便消失在黑黢黢的夜色里。 我低头看了下手錶,指针已经指向九点。我无暇多想,拿出手机重新确认了一遍门牌编号,便向司机指引的小路走去。 ☆、边界生物 果真如他所说,我往前走了十几米,便看到了十来级的台阶,拾阶而上之后,又穿过了一道半掩的铁门才进入到一个小区里。虽说是小区,却也只有五六座别墅而已,零星分布在整座山坡上。所有别墅无一例外都是欧式风格的建筑,但结构上却有细微的差别,应该不是同一时期的建筑。 萧蕾家是一幢三层别墅,整座建筑呈半圆形,外墙嵌满了凸凹不平的白色石块。别墅三楼中间的一扇窗户半开着,优美的钢琴声从中流泻而出,缱绻了一池夜色。 等到一曲奏完之后,便听到一声尖锐的琴椅挪动声,然后一个戴黑框眼睛的中年男子从门口出来,面无表情地用眼角瞥了我一眼,便急匆匆地驾驶一辆奔驰s600离开了。 汽车发动机的尾声刚刚消失在街区静谧的树丛间,萧蕾便从窗台上探出头来,挥舞了一下掌中的手机,我立刻拿出手机拨通了她的号码。 “等多久了?”她轻轻问道。 “一首练习曲的时间……”我心不在焉地回答,随后对着她优美的侧影,陷入了漫无边际的仰望。 “嗳,生气了?为什么不说话?” “没有。”我说,“只是找不到合适的词彙……” “那……想我了?” “是的,我想你了!就像掉在沙漠里的鱼,如果下一秒不能见到你,身体就会瞬间成为黄沙一样想你。想见你,想同你说话,同你牵手,同你睡觉,非常想你,非常想……” 我本来是打算这样回答的,但是话到嘴边,千言万语最后却只化成了一句轻描淡写的——“嗯。” 萧蕾似乎对于我略显平淡的回应并不满意,所以在窗口用左手托腮静静地打量着我,完全一副石油探测专家查看储量的姿态,我站在棕榈树的影子里,同样静静地仰望着她。月光,悽美,深掩着她的侧脸,她的眼睛尽管藏在阴影里,却依旧发着灼人的光。 天上有一片灰色的云飘过,遮住了半边月亮,旁边别墅的门发出了一声轻响,像是击碎了门前的月光。 我忽然感到了一股宿命的悲凉——无论寻露离不离开,我最终都会同萧蕾以某种方式纠缠在一起。 这种想法,荒诞,离奇,毫无逻辑。 原来爱一个人根本不需要逻辑,喜欢一个人才需要。 · “我该回去了!”我突然意识恍惚地说。 “嗯,从云雾山着急赶回来只是为了这样看我一眼?” “我知道这样很傻,却偏偏控制不住。感觉现在的自己就像一只边界生物,在历尽了千辛万险之后终于到达了美丽的糙原。” “那……是想吃掉我?” “想。” “有多想?” “飢不择食的想……朝思暮想的想……声嘶力竭的想……”我眯着眼说。 萧蕾看着我,又是许久无言。 直到月亮从云层背后出来,她才重新开口道: “能听我弹完最后一曲再离开?” 我望着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萧蕾转过身,攸然消失在窗口。钢琴声很快便传来,乐音清浅而细腻,如同夜蝶轻轻挥动的翅膀。
第50页 我全神贯注地凝望着那扇窗口,那扇如同甬道出口一样金灿灿的窗口。萧蕾的弹奏让我回忆起来很多事情——她洁白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交错的姿态;她脱-光了衣服,裸-身坐在我腿间的触觉;她光洁平坦的小腹随呼吸微微起伏的弧度。 这诸多回忆在琴音响起的瞬间,一股脑地涌入,让我的身体微微战慄,却又难以自拔。 直到弹奏结束,我同她挥手再见的剎那才蓦然想起,她所弹奏的是 op.15 no.2,那是萧邦所有夜曲中最优美的一首。 · 自那次远远相见之后,我与萧蕾便鲜少见面。 或许是因为在一个时间点之前,该说的话都已经说尽了;或者,萧蕾的思念用一首op.15 no.2已经诉说完整了,短时间内再没有多余的话可说了。 反正具体的原因,我始终不得而知。 其实这个问题并没有困扰我太久。毕竟是住在那里的萧蕾;毕竟我们之间属于完全不同的世界;毕竟我只是一个家境普通,学业更普通的普通高中生;毕竟我的父母从来没有想过要给我请什么家庭教师,更别提是那种开着奔驰s600给学生上课的高级家庭教师。 · 整整一个寒假,我和她一面未见。 假期里,我除了吃饭就是看书,偶尔用电脑玩几局游戏,却生生感觉这假期过得百无聊赖,毫无意义。 尤其在梦里,我压抑许久的欲望,总能被她轻易地唤起。她的唇,她的呼吸,她用手触摸-我-下-体的感觉,在梦中一遍又一遍重复,在下-体充盈许久之后,往往在黎明时分一泻如注。 每次我因梦-遗突然醒来,窗外多半风霁月明,残月如钩。没了睡意的我,总是一个人对着窗外默默凝望许久,身如空壳,心似浮羽,俯仰之间,往往一无所获。 虽然在梦中达到的高-cháo畅快淋漓,但是下-体往往要酸痛很久。我明知这方法劳神伤心,却又忍不住在下一个梦境里,脱去萧蕾的衣服,任由她对这副身体为所欲为。 我总感觉自己生存在矛盾的世界里难以自拔,一面被理性的藤蔓锁住了双手,另一面又被感性的藤蔓拽住了双腿,情-欲从中稍加挑拨,我的身体被瞬间撕裂。 这便是敏感难安的少年。 · 与萧蕾再次见面是在过完年后的情人节。 她的简讯过来时,我正在上最后一堂日语课。她说在门口的石块下找到了钥匙,正在公寓等我。 那天放学后,我几乎一路慢跑着回到公寓,在推开房门的剎那却被吓了一跳。 窗外的温度还停留在晚冬,屋角的残雪也还未完全消融,屋内开着空调,萧蕾正穿着一身白色蕾丝内衣躺在床上看书,窗外金色的夕阳拖着海棠树长长的影子映在她雪白的身上,犹如条纹交错的土蜂伏在洁白的鸢尾花间。 “今天没课?”我咽着口水问道。 “最近一直在家练琴,快要艺考了,每天要弹七八个小时的钢琴,你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吗?”她把手上那本《不朽的钢琴家》丢在一边,双腿搅在一起懒洋洋地问。 “人琴合一?” “哪里会有这种境界!”她表情不屑地说,“是讨厌,彻彻底底的讨厌,甚至无数次怨恨过设计出钢琴的人。” 我把包放在一旁,坐到床上,萧蕾扬了下嘴角,伸出笔直的双腿搭在我的肩膀上。她雪白的皮肤在白色丝-袜的包裹下若隐若现,萧蕾用一种严肃的毫不避讳的眼神望着我: “喜欢我?” “喜欢。” “有多喜欢?” “很喜欢……”我嘆道,“不要再问很喜欢是有多喜欢了!像个孩子一样。”我抚摸着她的小腿说。 “遵命。”她眨着眼回答。 我脱去身上的衣服,把她抱在怀里。一边亲吻着她光滑的脖颈一边问: “为什么要穿成这个样子?” “不喜欢?” “当然喜欢!只是,不明白……” “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犒劳你。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你也应该饥渴坏了。如果我不穿得不同凡响一些,我怕一过完六月,你就会马上把我忘了。毕竟,人都是善忘的……” 她说完望着我的眼睛微微一笑,用双手紧紧搂住了我的后背。我进入她的身体之后,忍不住贪心地一探到底,然后快速地抽-送起来,萧蕾也随之发出了连续的呻-吟。只是这呻-吟,同睡梦中无数次的□□都格外不同,既没有往日的热情,也没有解脱的高亢,反而更像是突然被谁捏住了脖子一般,显得格外驯服和小心翼翼。 但是这种驯服却激发了我潜在的粗暴,让我的动作变得越来越狂野。 有时候人性与逻辑正是恰恰相反的东西。她越是顺从,我越是想要彻底征服她,想要完全蹂-躏她,想要全部占有她,想把她沖碎在青春的尘埃里。 在筋疲力尽之后,我伏在萧蕾的肩上,萧蕾用指尖轻轻拨弄着我的头发。 “最近在构思一首新的曲子,大部分已经完成,只是最终的名字还没有想好。一切弄好之后就弹给你听。”她突然轻轻说道。 “嗯。一定。”我直起身靠在枕头上,眼角不经意间瞥向床角那本《不朽的钢琴家》。 “一直忘记问你,最喜欢的钢琴家是谁?” “我最喜欢的钢琴家可不在那本书里哦。”萧蕾一脸神秘地回答,“其实就连他弹奏钢琴的真实水平,我都不是很清楚。” “难不成是古尔德?”我猜测着。 萧蕾摇摇头,“古尔德的演奏水准是毋庸置疑的,只是姿势奇怪罢了。” 我把那本书沿着目录翻了一遍,里面所涉及的钢琴家也算比较完整了。既不是这本书里面记载的钢琴家,又不了解他真实的演奏水平,我沉思良久,最终毫无头绪地摇了下头。 萧蕾捂着嘴嫣然一笑,猜谜语一样地继续说道: “这个人在□□期间被囚于地牢十八个月,断三指,以脏水为墨,写就六十五万字《the prison notes》,他更是在空白纸张上手绘出黑白琴键,弹完了莫扎特和巴赫。” “断三指,以脏水为墨,白纸为琴,近代史上哪出过这样潇洒的人物?” ☆、雪花蝴蝶 “他是没名气,但也不应该被忘记。” “那你是完全被这位钢琴家迷住?” “被迷住又怎样,你还想吃醋不成?”萧蕾嘟起嘴,一脸不满地说。 “那倒不至于。” “对他,你也应该是知道的。虽然断指让他失去了钢琴,但却并不影响他后来成为了文学大师。这人,就是木心。” 我忍不住惊呼了一声。因为我喜欢木心的事情,从未和她讲过,但是我和她却同时喜欢着这样一位艺术偶像,这是何等的偶然! 其实木心的伟大,无需多言。 他之所以无名,并不是因为他不够伟大,而是他不适合这个社会的情调。他深沉的孤独,他隐藏的优雅,终是不被这个时代所喜欢的。淡薄宁静,与世无争,终究都只是回忆了!
第51页 原先老旧的路标早已斑驳,上面爬满了藤蔓,最后又被蛀虫们嚼得粉碎;现代的路标密集而醒目,它们却只指引着一个方向——权势和财富。 曾几何时,这世上已经再无“歧路”了! · 有些事,有些原因,我已经不想多问,也不敢多问了。 毕竟我们当年手植的孤独,现已亭亭如盖,而站在树下的我们,是如此的渺小。 · 第二天早上的闹钟把我吵醒时,萧蕾早就没了踪影,只剩她昨天穿过的白色长筒袜还兀自挂在床头。 我忽然意识到昨天我们不仅没有为对方准备情人节礼物,甚至在对话中连和“情人”相关的字眼,竟一次也没有提及过。 “大概她也忘记了吧。” 我忍不住沮丧地捂着眼睛想道。 随后揉了揉乱成一团的头发,开始起床刷牙。 · 时近五月,萧蕾马上要参加艺考,我也马上要进入高三,每个人的压力都越来越大。因为压力,一切都开始“乱”了起来。 男孩们开始更大声地说笑,更大声地喊早操口号,更关注一些□□杂志和时尚小报,女孩们也比以往更活泼,也更沉默,更容易接受男孩的邀约。 我冷漠木讷的性格,在这时却陡然变成了巨大的优势,我仿若从未察觉到这些变化一样,一如既往地过着“自己的生活”。大概是因为我在心里认定了驱动着这一切变化的并非过剩的智慧,而是过剩的液体。 我总是如此“低俗”,又如此“深刻”。用他们的话说,是个不折不扣的贱人。 · 在这个时期里,我读了米奇·阿尔博姆的《相约星期二》,以及尼采的生存哲学,除此之外,读得最多的,还是余秋雨。 毕竟还有高考作文需要应付,而余秋雨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有时候读书不一定是为了提升境界,培养气质,很多时候也是为了现实的利益,因为在书中发现了某种“利用价值”而读书。 余秋雨的作用可以说几者兼备,因此在当时算得上是必读之书。 · 四月的一个下午,语文考试刚刚结束,太阳微微西斜,光线正好落在课桌旁边的过道里。我坐在椅子上,正读着《山居笔记》中的一章,内容是和“竹林七贤”有关的《遥远的绝响》。 那时的我还年少得很,完全沉浸在余秋雨对“魏晋风度”的描述里,幻想着自己正同嵇康一样,端坐在刑场上,在死亡来临的前一刻,表情安然地弹奏着《广陵散》。 我幻想着,渴望着,自己手指带血,能弹出这世间的绝唱。 那一刻,我忘记了萧蕾,也忘记了寻露,只全心全意地陶醉在对自我的憧憬中。然而,就在这样的时刻,前一秒喧嚣不止的教室却在后一秒突然安静下来。 我抬起头,往门口望去,一个熟悉的身影正跟随在班主任的身后来到教室里。 她黑发如瀑,白衣潇潇,迈着轻盈的脚步,一如当年。 她轻轻向前,微微挥动手臂,便拨动了我青春的齿轮,改变了我命运的方向。 她,终究还是来了…… 在我行将忘记的那刻。 · 留着齐耳短发的班主任用黑板擦敲了敲讲台,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了起来。 寻露穿着长袖的白色长裙地静静站在讲台的一侧。她的装扮依旧简单而素净,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一袭素雅的白衣,黑色长发自然地拢在脑后,但是却有一股莫名的,资质天成的吸引力。 黑板擦同讲台碰撞产生的白色粉末在午后的阳光中翩翩起舞。我定定地看着她,失去了一切语言。 我看她对着那些白色粉末微微皱眉,看她的身体微微往相反的方向移动,看她强装微笑地扫视四周,看她有礼貌地微微低头向大家打招呼,看她明知我在,却又不肯与我四目相对,只在我脸上作片刻停留,便装作宛如初见。 在简短的介绍之后,班主任朝门外走去。体态丰满的班长不知何时从后勤处领来了一套桌椅,并在寻露的授意下,把桌椅放在离我仅有一步之遥的位置上。寻露就这样挎着一个白色小包,轻巧地坐到了我的身边。 终于,我的耳朵感觉到了声响,眼睛感受到了颜色,鼻尖感知到了芬芳。她糖果色的凉鞋冲击水泥地面所产生的韵律让我浑身战慄,我垂下头,想极力理清现在的状况,间隔许久,却仅仅能听到心脏在耳翼不断跳动的声响。 我感觉自己如同一只被箭she穿的野兽,失魂落魄地趴在座位上,脑海中一片空白。我感觉到了一股极度的羞耻,甚至完全不敢多看寻露一眼,这种负面情绪一直控制着我,持续了整整一节课的时间。直到下课铃声响起,我才惊讶地察觉到我和寻露之间的差别——原来寻露相信了我从未真正相信过的诺言。 · 因为下午的最后一节是体育课,几乎所有人马上就兴奋了起来。踢足球的忙着换巴萨的队服,打桌球的忙着找球拍,打排球的女生忙着去隔壁班级借排球。他们嬉笑着,打闹着,各自去寻找自己的人生意义,在球场上重逢,然后在人流中走散,刚才还沸反盈天的教室瞬间变得万籁俱寂起来。 我和寻露坐在空空荡荡的教室里,仍是谁也没有开口说话,直到操场那边的集合哨声不断响起,才默契的一前一后走出了教室。仍是她在前面,我跟在她的身后,一路上仍是默默无言,或者说谁也没有准备好一个妥帖的句子来开启对话。 我知道,有些事一旦开始,便永远也无法停止;我知道,我只要快走两步,拉下她的手,或者喊住她,静静地看着她的眼,她便还是那个寻露,还是那个爱着我,我也同样深爱着的女孩。可是我的嘴唇在那个春风十里的下午突然变得异常麻木,就连臂膀都觉得沉重如铅。 当时光不再变作花粉 当飞蛾不必点燃烛泪 我们商定不触痛往事 无需阳光寻度 尚有饿马摇铃 此时彼刻 除却你我 其余都是故道 其余都是乡井 …… 我以为我早已忘记了寻露留下的告别诗,但是这诗句中的每一字每一句却又在这时从我脑中浮现,并且异常清晰。 我也曾为此立下了“相视而笑莫逆于心”的誓言,可是逢年再遇,我却嘴边无笑,心生逆鳞。 “我们都曾想为一人白首,归一城终老,无奈天高路远,霜雪凄迷,那少女等成了妇人,那归人早成了过客。这世间哪还有什么’相视而笑,莫逆于心’的道理呢!”我如此走着,想着,感嘆着。 · 虽然是初来乍到,但寻露的人缘依旧好到离谱。刚到操场便有几个女孩主动找她搭讪,拉着她的手向前飞奔了。我透过夕阳看着寻露越行越快的侧影,她仍如当年那样不卑不亢地笑着,只是比起离开时,她似乎又长高了些,体态也更加成熟起来。至少看上去不再是当年那个单薄如雪,阳光一照便会魂飞魄散的女孩了。
第52页 虽然岁月逐渐拭去了她身上残留的孩童的单薄,但那轻盈的体态却是丝毫未变。这两年间,我跌跌撞撞从黎明走到了黄昏,而她独自停留在时光里,从雪花变成了蝴蝶。 作者有话要说:  当时光不再变作花粉 当飞蛾不必点燃烛泪 我们商定不触痛往事 无需阳光寻度 尚有饿马摇铃 此时彼刻 除却你我 其余都是故道 其余都是乡井 …… 以上诗文改编自中国西部诗歌创始人昌耀先生的《一片芳糙》,上次忘记说明了,在此补上。原诗如下: 我们商定不触痛往事, 只作寒暄。只赏芳糙。 因此其余都是遗蹟。 时光不再变作花粉。 飞蛾不必点燃烛泪。 无需阳光寻度。 尚有饿马摇铃。 属于即刻 唯是一片芳糙无穷碧。 其余都是故道。 其余都是乡井。 ☆、执伞之人 · 体育课只是走了走固定的形式,便告解散。我拿起放在篮球架下的外套,走到一片树荫里寻到了一床正在晾晒的被子。那被子格外干净,被罩上还有温暖的粉色桃心图案,大概是某个女生的被子。 我坐在了上面,从外套口袋里掏出《泰戈尔诗集》读了起来,阳光从树fèng中漏出,砸在我脸上,一阵心慌意乱。 读了一阵之后,发现完全读不进去,我便把书蒙在脸上,闭上眼休息。好在被子不算差,不仅没有男生被子上那种特有的刺激气味,甚至还能从中嗅到青糙叠加着阳光的味道,再加上诗集纸张散发出的特有的香味,虽然让我心悸难安,却又昏昏欲睡。 一阵熟悉的脚步声朝我走来,在我身旁坐下,我陡然清醒了过来。虽然隔着书页,但仍然能闻到她身上那股淡淡的,类似茉莉的清香。 我突然眼眶湿润,突然浑身颤抖,又在突然间竭力克制着。 我知道来的人是寻露,也只有寻露才会同我如此亲昵。我透过书页下方的fèng隙向外悄然查看,从光洁修长的小腿和干净的糖果色凉鞋来判断,是寻露没错。 “你来了。”我深吸了一口气,拿开诗集说。 “嗯。”她淡淡地回答,没有一句多余的话。 我倒是想让她同别的女孩一样,俏皮地追问一句:“难道你不想我来?”可是,她是寻露,终究不是其他女孩。 “有人问泰戈尔什么是爱情,你可知泰戈尔是怎么回答的?”她依旧淡淡地问道。 “眼睛为她下着雨,心却为她打着伞,这就是爱情。” “不错。他只用了一句话便解释清楚了这世界上最难解释的事情。可是,我虽然如约回来了,却不知那双眼睛还是否在为我凝望,那执伞的人是否还立在雨中。” “如果那执伞的人早已被雨水打湿,即便那人还立在雨中,那人,还是那人吗?”我尽量平静地反问道。 大概是我的回答里已然包含了太多的距离,寻露没有再说话。她只是一直坐在我身旁缄默不语,用眼睛固执地望向夕阳,瞳孔中像是跳动着两团火焰,我只看了一眼便转过头去,不忍再看。 爱情是何等荒唐,又何等荒凉的东西,清冷如她的女子竟有时也会被烧得魂飞魄散。 · 直到集合的哨声响起,她才缓缓说道: “林秋,看来你的喜欢和我的喜欢根本就不是同一种喜欢。就像夕阳同样照耀着我们,你能看到我的心,却不敢直视我的眼;而我望着阳光下的你,能看清的却只剩下你的眼,你的心在哪里却无论如何也找寻不见。” 寻露说完就起身朝集合的队伍走去,夕阳把她的影子越拖越长。 我从未想过我们会以何种方式开始,也从未想过会在今天以这种方式结束。 寻露的话像是抽光了我所有的力气,我颓然躺倒在棉被上,既不想去集合,也不想去吃晚饭。一直等到落日西沉,很多人来收被子,才站起身来,往教室走去。 之后的几天,寻露又突然间消失不见了。没有人对此解释什么,更没有人为此担忧,对他们来说,寻露只不过是一个初来乍到,相貌美丽的女同学罢了,只有我整天迷迷糊糊地盯着旁边的空桌椅发呆。 · 两天后的一个午休时间,我给萧蕾打了电话,约她在校外新开的一家奶茶店见面。 我并没有妥善处理感情问题的能力,至少现在是这样。我唯一能想到的解决办法就是坦诚,完全的坦诚,不保留一丝一毫。 我坐在奶茶店靠窗的位置,一边喝着一杯名叫“解药”的奶茶,一边等着她。午后的光线透过玻璃门斜映在店内的照片墙上,居中的是一张尺寸稍大的黑白照片,照片中只有一双在琴键上拼命挥动的手,在金色阳光的影印下,那双手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哀悼感。 萧蕾在这时向我走来。 她的波西米亚风的连衣裙正随风飞扬,但是她的眼神里却隐藏着与热情的波西米亚格格不入的冷静,甚至可以说是冷淡。我突然横生出一种感觉——那些我无从开口的事情,她早已瞭然于胸。 萧蕾从在我对面坐下的那刻起就一直一言不发地望向窗外。店员过来热情地询问需要点什么饮品,萧蕾随意地朝桌面菜单中的红豆糖奶一指,便又把头转向窗外默默不言起来。 她既没有提起音乐,也没有提起学业,只是眉梢微撇,一脸心事重重的模样,却又有一股故作坚强,不愿向命运妥协的倔强。 “有烟吗?”她突然问。 “有。”我拿出一盒555递给她,她把一支烟夹在指间点燃,却并不急于放进嘴里,只是目光定定地望着窗外人来人往的街头,一直到手里的香菸燃烧过半,她才把那香菸放进嘴角,只抽了一口便掐灭在桌面的菸灰缸内。 她攸然起身,弯下腰,在我还未反应过来的时间里,她的唇已经紧紧攥住了我的嘴唇。她闭紧了双眼,努力不让我看出她的情绪,但是她如丝的眼角上却分明挂满了凄切的痕迹。 我瞪圆了眼睛,眼眶内突然蓄满了泪水,她格外固执而决绝地保持着这个姿势,直到我感觉她唇间的烟糙味道消失殆尽,她才幽幽地睁开了眼睛。 “林秋,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 “当然记得。” “忘了吧!”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她人已经走到了奶茶店的外面。只是在桌上留下了一杯温热的奶茶,一枚沾有红色唇印的菸蒂,还有一张透明的cd,上面用黑色记号笔工整地写着一行小楷——米洛的维纳斯。 · “最近在构思一首新的曲子,大部分已经完成,只是最终的名字还没有想好,一切弄好之后就弹给你听。”她几天前说过的话言犹在耳,人,却马上要消失不见。 我表情凝固地看到桌上cd的名字,最后没有追出去。
第53页 因为我知道在这个时候,萧蕾是不想要我追出去的。因为我们都是同一类人,都是恨不得把孤独也墨分五色的人,都不希望一直被纠缠不放,因为所有的死缠烂打都不过是对自己的背叛。 看着萧蕾的身影向着夕阳越行越远,我忽然笑了起来,笑得泪流满面,笑得痛彻心扉。 · 沉默了片刻之后,我拭去泪水,拿起萧蕾留下的cd,回学校请了假,回到租的公寓里便埋头大睡。 在中间醒来两次,每次都是脑袋昏昏沉沉地上个厕所,然后接着睡。头脑完全清醒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时分,院内海棠花的叶子浸润在晨光里,有柠檬般的色彩。 · 在我走进教室的时候,早读已经开始了很长时间,我也再次看到了请假多时的寻露。 她罕见地穿了一身黑色运动装,脚上穿着白色运动鞋 ,不规则的长发用一根黑色头绳束在脑后。我看到她时,她整个人正伏在桌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桌椅发呆,像一只刚被剃光了毛的忧郁的兔子。 我走过去坐在桌椅上,若无其事地开始了早读。寻露换了个方向,仍是默不作声心事重重地趴在桌面上。我纵然被她抑郁的神态搞得心情全无,却又不想被她发现,便愈发高声朗诵起来。 早读一结束,我就起身出门吃早饭,在教室窗外的过道上,却突然被她拉住了衣袖。 “能不能陪我去个地方?”她语声悄悄地问。 这极其熟悉的一幕仿若往事的再次重演,却给了我沉重的一击,我立在窗前,久久难语。在她期盼的眼神里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还站在柳树下的寻露,她挂雪的睫毛正随风微微颤动,但是我却早已不是那个每天喊三遍“我是寻露男朋友”就能笑出声来的少年了。 “去哪里?” “不想去算了……”她固执地转过身。 我知道那在雨中撑伞的人早就不在了,但那个等在树下的女孩却依旧守在那里,从未离去。 于是,我跟她去了。 ☆、植物女孩 · 请过假之后,我同她并排离开了教室,除了一身运动装之外,她还背上了一个鼓鼓的背包,看来为了这次出行做足了准备。直到到了车站我才知道寻露想去的地方同两年前一样,仍是云雾山。 在长途大巴上,寻露紧盯着窗外呼啸而过的法国梧桐,把包揽在怀里一言不发。我调整了下座椅,静静凝望着她的侧脸。 经过两年时光的雕琢,她的睫毛比原来更加浓密,脸部脸廓也更加立体,已经完全褪去了青涩的模样,整个人的气质发生了某些令我捉摸不透的微妙变化,我试着想去形容它,但是那变化细微到用语言也难以捕捉的程度,但是那变化却又是实实在在发生了的。 到了云雾山已是正午时分,在路边选了一家西餐厅吃饭。我点了两份牛排,寻露口味清淡,只要了果汁和水果沙拉。一顿饭虽然吃得格外沉重,但是总算弄清楚了几个困扰了我许久的问题。 “怎么找到我的?”我问。 寻露没有立刻回答,用餐刀慢悠悠地切着牛排里的一根牛筋,直到把牛筋完全切断才放下餐刀回答道: “复读时班上的同学又不是没人在这所高中上学,打听一下就知道唠。” “可是我们是日语班啊,你高考时准备怎么办?” “当然是考英语了,学校到时候会安排的。” “嗯。”我点点头,“那……是为了我才故意选择的这所高中?” 寻露抬头看了我一眼,随后又低头继续切着牛排,在把牛排全部切成小块后,她把牛排连带着餐盘一同推到了我的手边。 “当然了。我不是那种聪明的女孩……”她幽幽地答道。 我低下头,心里感到锥心的刺痛。她并没有骂我,甚至连讽刺都谈不上,但是这种内疚感却让我忍不住想把手中的餐刀递给她,还不如让她捅我几刀来得痛快。 “还有问题?” “你不吃牛排?” “嗯。”她点了下头。 “那……不回去了?” “嗯,不回去了。”她说。 我吃了两份牛排,寻露只吃了一点水果沙拉,买过单之后,回头发现寻露正看着我微笑。 “怎么了?”我问。 “没什么。”她把脸扭到一边,背起背包,在离开餐厅的剎那又突然说道:“有没有想过——比起面容,我们也许更思念某个人的背影,因为背景跟面孔不同,背影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 “也许吧。”最后我含糊其辞地回答。 从餐厅出来,我和寻露打车去了后山,从后山一路拾阶而上,走走停停。 寻露的背包看起来相当沉重,不多时她便双颊绯红,气喘吁吁了。 “我来背吧。” “不用。”她回过头微笑着拒绝道。 四月的山间,还有些微寒,寻露的笑容却让我感觉如沐春阳。我隐约地察觉到寻露的笑同白薇的笑其实截然不同,虽然同样都是让人感到舒服的笑容,白薇的笑容更多是技巧性和自身修养的混合,寻露的微笑则完全与此无关,是内心情感的自然流露,是一种被极度简化的笑容,绝不掺杂半点配合他人的目的。 如此又向前走了一阵,路过一处休息区时寻露突然停下,坐在一条长椅上休息。此时石阶两侧的杜鹃花丛已经同冬日完全不同,绿叶盈盈,随风舞动,艷红的花-苞也已经缀满了枝头,估计花期将近。 “林秋,在你眼里我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她突然问道。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 “那我换个问法,在你眼中我和其他女孩一样吗?或者说,在你眼中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吗?” “不是。”我实话实说。 “那你有没有想过,我同她们哪里不同?” 我略微想了一下,随后沮丧地摇了摇头。 “你自然是不清楚的,我也是这两天才忽然想明白了这个问题。我同她们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打个比喻,她们都期望像动物一样活着,而我则渴望同植物一样活着。就像杜鹃花,年年在固定的时间发芽,在固定的时间开花、凋零、沉寂。无论是生长,还是死亡,都沿着固定的规律运行着,一旦哪个地方不对,它们就不会开出花来。虽然做植物安逸,但是也有风险。因为植物是无法选择的。她们生在哪里,长在哪里,都全然无法选择,她们是不自由的。比如……” “比如什么?”我忍不住问。 “比如尽管我知道你爱上了其他女孩,心里不再只装着我一个人,我想改变,想切断与你的联繫,但是当我环顾四周,发现我长在你的怀里,呼吸着你的空气,我爱过你,也恨过你,最后却发现我只有你,这就是我与其他女孩的不同。她们是动物的,自由的,可选择的,聪明的;而我,不知从何时开始,慢慢在时光中蜕变成了这样一株木讷而笨拙的植物。”寻露用一股小心翼翼的语调,自言自语般说道。
第54页 说完之后,突然警觉地看着我一眼: “或许我根本不该告诉你这些……” “当然不该!”我在冷风中揉了下发酸的鼻翼,“我明白了之后便会更加有恃无恐,更加肆无忌惮地欺负你。” 寻露只是浅浅一笑,看着暮色渐沉的山谷,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里。等她再开口时,已是在再次出发的路上。 “现在的女孩,越来越不甘于孤独,越来越不能忍耐枯燥,她们想探险,想迁徙,想追寻生命终极的意义,反而越来越没有人在乎生命本身的意义。就像霸王别姬一样,人人都想当霸王,人人都想像霸王一样,冲锋陷阵,攻城略地,享受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权利感和荣耀感,已经没有人想当虞姬了。可是我却觉得,虞姬多美啊!她用一生守着一个人,尽管这个人鲁莽,愚蠢,她仍是固执地守着他。不问是非,不问对错,不问功过,只是全心全意地守着他,向着他。如果说霸王是不可一世的猛兽,那么虞姬算不算战场边缘的蔷薇。” “不做猛虎,只为蔷薇……倒也算是一种思路。” “这世上霸王多得是,可虞姬只有一个也说不定。” “我们的文化本身就是一种霸王文化,鼓励人索取,开拓,破坏,征服,是一种动态的,盲目的,不平静的文化。” “难道你厌了?”她好奇地问。 “早就厌了。就算你想当虞姬,我怕也当不了霸王。”我拉紧背包,向前快走两步,与她并肩同行。 “就是一种比喻而已。”寻露嫣然一笑,然后突然停下了脚步。 我向前望去,原来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走到了吊桥那里。 · 她忽然取下背包,拎在手里,神态在忽然间变得肃穆起来。 那吊桥仍是那般老旧,桥上的木板像在忘川河里浸泡了千年般黝黑。 寻露向前漫步走去,脚步悄然,眉目恭敬。四月的湖水碧绿清透,如同俄罗斯少女的蓝眼睛,正闪烁着摄人心魄的青春。 寻露走到吊桥中段,环顾了下四周的景致,突然停下,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一个球形的黑色收纳袋,解开袋口的绳子之后,从中取出一个圆-滚-滚的白色瓷坛,我忽然变得紧张起来。 我站立的地方离戚风跳下去的位置大概只有五六米远的距离,另外寻露手中的白色瓷坛也让我感到一阵莫名的不安。我不明所以地看着寻露,全身的肌肉在瞬间紧绷起来,准备随时应付突发的状况。 寻露怀抱着罈子望着吊桥下翠玉般的湖水,黑色的长发微微掩住她的额头,长长的睫毛在微微跳动着,一副脆弱不堪,随时被流年颳倒的模样。 我坐到她的身边,用手臂微微揽了揽她的肩膀,寻露慢慢把身子靠了过来。吊桥微微摇晃着,我空虚地望着远处一棵桉树树梢后微微晕黄的天空,忽然有种莫名的抽离感,仿佛自己从来没有属于过这个世界。十八岁,本应是热闹的,疯狂的,喧譁的,而十八岁的我却孤零零地正同另一个孤零零的女孩靠在深山的吊桥上看着日落。 远处慢慢飞来一只翅膀是白颜色的鸟,羽翼很长,在滑翔时割断了一小块微黄的天空,最后慢慢落在桉树顶上伸长了脖子朝四处张望着什么,或许它也同我一样,迷茫着,困惑着自己存在的意义。 在对天际的斜阳审视了片刻之后,寻露突然慢慢抽泣起来,她一边抖动着肩膀,一边慢慢打开了怀中的白色瓷坛,从中抓出一把把粉末慢慢撒入湖中。 ☆、失忆的猫 虽然我是第一次见到,以前没有过类似的经验,但是从粉末飘忽下落间偶尔出现的白色管状物判断,那应该是骨灰无疑。这一次,我被眼前哭泣不止的女孩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 大概是伤心至极,寻露顷刻落下的泪水溅湿了膝盖上大片的区域,我把所有的好奇都憋在肚子里,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轻轻揉搓着,想出言劝慰,却忽然间觉得任何语言在这种时候反而都成了多余的障碍。有些事我不愿问,她不愿说,这样挺好。 十几分钟之后,寻露大概累了,停止了哭泣,也停止了撒骨灰的动作,她把头埋在胸前,一声不响地对着湖心的一点碧蓝发呆。山风掠过,她蜷缩起的身体微微发抖,我弯下腰,从后面紧紧抱住她,用一只手轻轻帮她拭去泪水。 “林秋,我忽然想留下一点……” “也不是说不行,但是,不是应该一次撒完吗。为了让逝者安息在一处……” “我想用剩下的做一枚钻石戒指。”寻露盯着罐子里所剩不多的灰白色粉末说。 “也好。”我一时间束手无策地回答。 “有烟吗?”她声音沙哑地问。 我点燃一支递给她,她转过身靠在绳网上默默无声地抽着,动作竟然比上次在录像厅娴熟了许多。 一支烟抽罢,她忽然站了起来,把白色罐子里剩余的骨灰一股脑地倒入了湖里,最后索性连罐子也一併投了进去,随着湖水四溅,发出了轻微的“扑通”声。 寻露转过身,忽然用双手搂紧了我的脖颈,在我还未来及反应的空隙里,她冰凉的,苦涩的,有着淡淡烟糙味道的嘴唇开始肆无忌惮地同我的嘴唇紧紧贴在一起。她嘴唇的冰冷,气息的灼热,舌尖的柔软同回忆中一般无二,但是我却完全没有上次那种血脉贲张的感觉,这一次,寻露的亲吻里包含着更多怨恨惩罚的意味。 这大概是我一生中时间最长的吻。 这个吻,漫长,压抑,中间没有一丝甜蜜。一直到我的嘴唇完全麻痹,寻露才停止了动作,把头慢慢贴在我的胸前轻轻喘息着。 缠绕在身上的风越来越寒,光线越来越暗,寻露隐藏在暮光中的脸也逐渐模糊起来,刚才落在桉树顶上的大鸟也展开了白色羽翼一声不吭地朝着夕阳飞去,越飞越远,最后藏到了山岚后面。它全程都未曾鸣叫,也不曾回首张望,只顾朝着夕阳闷头飞翔,心中似有不可言说的痛楚一般。 “想带你去个地方……”我把额头贴在寻露的额头上说。 “嗯。”她微微扬起头,眼睛悽美而迷离,像天边燃烧的霞。 · 在推开树屋大厅的玻璃门时,初凝正在弹奏深町纯的《绵雪》。琴曲的气质清冷而优美,既没有严冬的恶寒刺骨,也没有盛夏的想入非非,正与北方微寒的四月契合得完美无缺。 我找到一个角落的位置,与寻露静静聆听着初凝的演奏,直到《绵雪》弹完,才一起起身去取晚餐。取餐时,我环顾四周,并没有看到白薇的影子。 我拿了几块披萨和沙拉,寻露只拿了一小份芝士焗土豆泥和一杯红茶。 《绵雪》之后,初凝并未休息太久,在琴谱上一阵摸索之后,紧接着弹起了《kiss the rain》。寻露一边喝着茶,一边频频望着初凝,大概是因为喜欢这首安静的《kiss the rain》的缘故,整个人也恢复了平日的沉静。
第55页 “嗳,林秋。那是我孩子的骨灰。”她突然开口说道。 “什么?” 我瞪圆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她。 由于“骨灰”二个字的发音过于模糊不清,我第一时间并没有完全反应过来。寻露与我同岁,一个未满十八岁的女孩,怎么有的孩子? 寻露只是低头吃着芝士焗土豆泥,眉眼沉静如水,没有一丝惊慌,没有一丝哀愁,仿佛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事情。 我却再也平静不下来,无数的疑问在脑海内盘旋: 孩子的父亲是谁? 孩子是多大去世的? 孩子是因为什么去世的等等。 一口披萨哽在我的喉间,许久难以下咽。 寻露抬起头,把零散的长发掖到耳后,用湖水一般沉静的目光望着我: “还喜欢我?” “当然喜欢。” “那就把我刚才说的忘了吧……” 忘记?怎么可能会忘记呢? 忘记从来不是人脑所具有的正常功能,记忆只会被搁置,而无法被抹去。 在沉默了许久之后,我仍如此回答她: “嗯,好。” 寻露沉默地听着初凝的演奏,再也没有多说一句话。 我却心跳加速,坐立难安。幸好初凝的演奏在不久后结束,我索性走到演奏台边伸手接下她。 “船,准备好了吗?”我出声问道。 初凝表情一怔,大概没想到我会这么快再次出现,她微笑着摇了摇头,一脸无可奈何的表情。 “没有人愿意帮我准备……” · 我本想介绍寻露和初凝认识,但回头望去,发现寻露并没有跟来。我对她挥手,她也并无反应,只是坐在角落里看着我微笑。 初凝提出想去湖边走走,我返回座位问了下寻露,寻露说想休息一会,便由我陪着初凝单独去了湖边。 初凝拉着我的手臂绕湖转了半圈,期间聊了一些并无实际意义的话题,比如早课怎么去啦,平时生活都怎么安排啦,盲人练琴是不是比一般人难很多啦等等。也得知她在树屋酒店里同一个侍者是要好的朋友,一般都是侍者陪着她去上早课,练琴一般是依照盲谱练习,有的时候她自己也会在房间里制作买不到的盲谱。 说完这话,她便提出返回房间休息。等我把她送回房间再次返回大厅的时候,客人基本上也散得差不多了。 我在前台开了房间,回到刚才坐的位置,寻露已经靠在牛角椅上睡着了。大概是睡得极不舒服,她眉毛微皱,睫毛慌乱地眨个不停。 我坐到她身边的椅子上,把她整个身体揽在怀里。她大概累极了,竟然没醒,只是调整了下躺着的姿势,便又沉沉睡去。我不忍心把她叫醒,只好稳稳地坐着,守在她的身边。 尽管我对她有孩子的事情将信将疑,但是无论真相是什么,这段时间的寻露肯定是受到了致命的打击,所以才会如此地疲惫。 直到侍者开始收拾桌子上放置多时的空餐盘,碗碟碰撞发出的清脆声响,寻露才慢慢醒转了过来。 她微微睁开眼睛表情迷茫地望着我,像一只突然失忆的猫,大概是睡糊涂了。直到她起身朝四周看了一圈,目光在三角钢琴上定格了片刻之后,瞳孔才渐渐有了光亮。 “回房间睡吧。”我说。 她低头轻轻嗯了一声,用手指梳理了几下头发。 “刚才做了一个梦……”她用手捂住嘴轻轻打了个哈欠说。 “什么梦?” “梦见你回来了,从很远的地方……” “一直在等我?” “动物擅长寻找,植物擅长等待。等待是我的宿命。” “如果回不来怎么办,万一迷了路怎么办?” “当等待成了宿命,结果已经不重要了。” “不过幸好回来了,不然那梦还要继续做下去,可能在椅子上做一夜也说不定……” “是啊。”寻露嘴角轻扬,微微一笑,“幸好回来了。” · 按照房卡上的门牌号,我和寻露沿着林间的小路一路上行,最终在山坡最上面的一栋树屋前停下。树屋崭新,完全没有人使用过的痕迹,应该是最近刚刚建好的。 房间中间有一棵直径半米左右的松树,房间内弥散着一股强烈的松香的味道,但寻露好像不太喜欢这味道,稍微掩了掩鼻子,把床边的松木百叶窗拧到打开的状态,让窗外清新的空气流淌进来。 打开窗户之后,寻露慢慢脱-光了身上所有的衣服。从黑色运动装开始,到白色的汗衫,最后连粉色胸-罩和蕾-丝-内-裤也一併脱去,露出形状完美的辱-房和挺翘的臀-部曲线。她赤条条地站在穿衣镜前打量着镜中的自己,随后一言不发地走进淋浴间洗浴。 我坐在沙发上点燃一支烟,缓缓抽着,从窗外流入的空气沁凉如水,这一次我竟然完全没有类似对萧蕾的那种血脉偾张的感觉,一方面大概是因为我对于寻露有类似负罪感之类的东西,另一方面大概是因为寻露的肉体过于完美,反而失去了某种吸引力。 ☆、风中烛火 寻露沖完淋浴之后,我也脱-光了衣服走进浴室。等我穿着浴袍出来时,寻露已经用茶壶泡好了普洱,坐在沙发上慢慢喝着。 “这酒店房间不大,服务倒是周到,光茶就有五六种。”她稍感意外地看着茶壶说。 “晚上喝茶不怕睡不着?” “这种熟普洱不会的,养神,适合晚上喝。”她解释道。 我对茶所知不多,将信将疑。倒是借着机会把这座树屋酒店的所有故事,原原本本地同她讲了一遍。包括戚风同白薇的关系,白薇建造树屋酒店的由来,以及他们之间的故事,讲到最后她一脸惊讶的神色。 “听你一说,还真想见她一面。” “可惜今天不在。” 寻露便没有再说什么,她有些缱绻地把双腿交叠放在沙发的一侧,身体紧靠着我,吹得半干的头发湿漉漉地披散在我的肩头,夜风袭来,仿佛落满了半身清霜。我咬紧牙关,强忍着身体的寒冷,不推开,也不拒绝她的任何依赖。 这一刻,寻露存在的感觉竟然如此强烈。 她就这样靠在我的肩头,在我的脖颈处找到了一处角度合适的区域,眼睛盯着窗外一盏挂在屋檐下的小灯看了许久。那灯火不断在风中摇曳,如星星在海面的掠影。 “林秋,能不能问你一件事?希望你无论如何都要回答。” “什么事?” “你保证能诚实回答?” “当然。” “你同她睡了?”寻露的语气异常平淡。 “嗯。”我点点头,并未再多解释一个字。 透过角落里落地灯的光线,我感觉寻露的脸在剎那间白了一下,她坐直了身体,垂下头幽幽地嘆了口气,白皙的脖颈犹如细长的月亮,侧脸的弧线完全是我看不清的模样。
第56页 “你倒是听话得很,允许你和喜欢的女孩睡觉,你倒真的做到了。”许久之后,她抬起头微笑着说道,“如果我说你不可以喜欢任何人,不可以同任何女孩子做呢,你也会听话吗?” 寻露的瞳孔里倒映着灯光,犹如萤火虫的尾灯一般,风一吹,随时都会消失一样。 “不过,你放心。我是永远不会说那种话的。就算再次离开时我还是会说:‘你可以同任何你喜欢的女孩睡。’” “为什么?”我奇怪地问。 “因为我知道无论我说,或者不说,你都会如此。” “只是为了不让我在选择时过于痛苦?” 寻露整理了一下浴袍,坐正了身体靠在沙发上点了点头: “我也不确定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只是觉得不能对你过于残忍,因为毕竟是一场连我自己都不能百分之百确定结局的分离。如果我过于苛求你,就好像是对正在沙漠中旅行的人说:’无论再渴都不能喝水’一样。” “这里是城市,哪里有什么沙漠?” “只要灵魂孤独的人,住在哪里都一样。城市,又何尝不是沙漠的另一种形态。” 想起自己这两年来的心境,我竟感觉寻露看似云山雾罩的回答其实异常真实。 “对不起!其实我一直想向你道歉。” “我知道。”寻露的反应比我想像中更加平淡,她端着玻璃水杯走到床边,躺在床上把水杯对着屋顶的水晶吊灯不停地摇晃着,“嗳,林秋,其实我们之间是不用道歉的。哪怕是你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也无须道歉,因为一旦道歉便意味着一方对另一方产生了亏欠,而对我来说,爱情是一个人的爱情,喜欢也是一个人的喜欢,所谓的对等,所谓的公平,在我爱上你的瞬间便已经土崩瓦解了。我既不憧憬你能平等待我,也不害怕你对我有所亏欠,只希望我陪你走过千山万水,陪你历尽春夏秋冬之后,你还能待我如初。这样就好。” “这样就好?” “这样就好。”寻露躺在枕头上歪过头看了我一眼,轻轻一笑,又重新端详起手中的玻璃杯来。 我发现她真的非常喜欢透过水纹看灯光,无论是两年前也好,现在也好,那光线让她入迷。 “透过水杯看到的灯光和平时有什么不同吗?”我问。 我以为她又会对这种事情说出自己独到的见解来,没想到她惊讶地看了我许久,然后噗嗤一下笑了出来。 “你这人也是够傻的。哪有什么本质的不同,灯光还是灯光啊,更零碎一点罢了。” 说完她把杯子放到床边的地板上。沉默了片刻之后,动作轻柔地解开了浴袍,露出曲线均匀的身体,在暖黄色的灯光下,皮肤如玉石般晶莹剔透,是极美的十八岁少女才有的身体。 “林秋,离开之后我一直后悔着,后悔那一次我问你‘我们不做那事,好不好’;也许当时我就应该满足你,可是心里还有很多结没有打开,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找到答案……” “现在找到了吗?”我问。 寻露摇摇头,眼角抹过一丝苦涩,“也许永远都找不到。” 她幽幽地嘆了口气,闭上双眼,拉过我的一只手,轻轻地放在耳边: “我一直认为过度激情的爱就像过于艷丽的花,不过是流星曳尾,不过是昙花一现,所以那时候我既彷徨,又脆弱。明明想要把一切都交託给你,却又从心底害怕着这种彻底的交付。有时人就是因为太想得到一份朝朝暮暮的爱情,所以才痛失了一个完完美美的曾经。” 寻露说话的语调依旧轻柔,却又有些悲壮决绝的味道,就像她一个人一直走在一条没有尽头的隧道里,回过头发现来路一片黑暗,毫无头绪,转过身也只有出口处那一点点光亮,所以她一个人走着,不停地走着,最终一路走到了绝望。 · 我脱去浴袍,把她揽进怀里,她的肌肤柔软而微凉。我把嘴唇贴到她的唇上,她缓缓闭上了眼睛,神态乖巧而安详。我的手掌先后经过她的脖颈,胸部,腰线,最后在小腹停下。 我蓦然想起她今天说的关于“孩子骨灰”的事情来,她的小腹光滑而平坦,既没有皱纹,又没有刀口,便对她说的话更加怀疑起来。 一番犹豫之后,我最终把手指滑向了她的下面。经过一番探查,我不禁沮丧地发现,那里干燥而灼热,对我充满了拒绝。 “对不起。”她开口道。 “没关系。” “难道我一辈子都这样了不成?”她把身体转向床头的□□用品,然后扭过头,用询问的眼神盯着我的眼睛。 我看了看,摇了摇头。 “不想要?”她问。 “如果不是真实的东西,我宁肯不要。” 寻露弯着眼角,浅浅一笑,“没想到你这么固执。” “为了你我能再等等,或者说可以更长久地等下去。” “那能抱着我睡?”她轻轻地吸了口气,嘟着嘴问。 我点了点头。 寻露在树屋的第一夜睡得格外深沉,我则几乎完全没有睡着,一直似睡非睡似醒非醒地在脑子里捕捉那些过去的影子。用一根极细的不知道从何而来的线把影子们捆在一起,排序、拼凑,然后从第一个影子眼中看到了我与寻露认识的那个秋日,随后是熟悉,第一次约会,行走在大雪纷飞的黄昏…… 我在似睡似醒间下意识地用手把寻露紧紧地搂在胸前。 寻露睡觉时格外安静,几乎很少改变睡姿,大部分时间都是极安静地侧躺在我怀里,偶尔打个滚,不多时便又回到原来的位置。她温热的身体常常让我想起冬天炉火边的水壶。 少年时总觉得爱情应该像炉火上烧开的水,永远灼热,永远沸腾,却丝毫不在意壶里的水会越烧越少,直至干涸,最后壶里只剩下鼎沸的绝望。只有长大后才会期望那壶里的水只沸腾一次就好,然后永远是四十度,在冬夜触手生温,在夏末张口既饮。寻露对我来说就是恰好四十度的爱人。每每想起爱人这个词,总觉得既矫情又遥远,但是除此之外,又实在找不出别的词语替代。 ☆、五月流言 · 定海寺的钟声响起,天际有云朵在淡淡燃烧,我把头埋在寻露的发间,那里朴素而安然,我仿佛终于在世间寻到了一块栖息之地,不久便合上眼睛,沉沉睡去。 这一觉深沉,无梦。 我临近中午才醒来,发现寻露趁我熟睡之际,已经轻手轻脚地收拾好了所有东西。 “不多住一天了?”我惺忪着睡眼,意识还没完全觉醒地问。 “不用了。” “真的不要紧?” “嗯,已经没关系了。系在心里的结已经全部解开了,那些没有答案的问题也全部找到了答案。”她倒了一杯白水递给我笑着说。
第57页 我点了点头,接过水杯喝了两口水,便起床洗漱。虽然不知道寻露是怎么找到答案的,也许她也同我一样在似睡似醒的梦里找到了某些真真假假的解释,但是“找到了”,总归是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我和寻露在大厅吃午餐时,初凝正弹着一首我从未听过的曲子。旋律宁静而忧伤,中间有过几次短暂的停顿,她“目视”前方,似乎在努力回忆着什么,我想这曲子大概不是依谱弹奏,而是以某种即兴演奏的方式进行着。中午来吃饭的客人较少,现在这个时间应该是弹什么都无所谓的时间。 · 吃过午饭,我便退了房,同寻露匆匆离开,甚至都没来及介绍寻露和初凝认识。 坐车回到学校的时候已是薄暮时分,寻露突然提议去我租的公寓看下,我也无意于再向她隐瞒什么,下了车便直接带她往公寓走去。到了住处之后,她只是大体看了一圈房内的陈设,甚至对床头上兀自挂着的萧蕾穿过的白色连体-丝-袜也仅仅用余光一扫而过,仿佛那本就是该有的陈设一般。 “蛮不错的嘛。”最后她说。 她说这话时神态完全没有任何波澜,让我完全无从揣度她真实的想法。离开住所之后,两人在街上对着夕阳并肩而行,夕阳的余晖挂满了她的眼角眉梢,让她整个人显得格外生动。 我眼望着天际的晚霞,忽然生出一种怪异的想法来,眼前的女孩就像飘在空中的云朵一样,被风一吹便会突然消失,被光一照就会陡然变样。 · 晚上放学回到住所后,看着在床头随风微微律动的白色丝-袜,我决定要行动起来。无论如何,萧蕾已经做出了她的选择,就算我再怀念,再觉得对不起她,我们之间也充彻着各种不可能。 我忽然间意识到其实对于萧蕾的家庭背景,我还是挺在意的。像我这样一个出生在普通工薪家庭的孩子,同萧蕾这类富商名流家的孩子交往,对我来讲,有一种无形的压力。 那时的我,对于过于富裕的家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厌恶,这种厌恶大概是一种社会化的仇富情绪对我的投影。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同我一样,自然也有专门喜欢出身富裕的女孩的男孩,但是可惜我不是那类人。或许萧蕾也早早看透了这一点,所以才一直隐瞒着自己的家庭背景也说不定。然而不管怎样,过去的爱情就如同表皮布满霉点的过期水果一样,缅怀起来不仅矫情,而且对双方来讲都最终会觉得噁心。 我翻出了一个多时不用的旅行箱,把檯灯和丝-袜都收纳了进去,把墙上的树叶也一一拆掉,封存。 两个小时之后,我的房间终于重归到四壁空白,了无生趣的初始格调。跟入住时的最大不同是在周遭墙壁上留下了密密麻麻的钉孔。初凝所说的“敲钉子”的理论,其实也不是全无道理。我如此想到。 · 而我真正意义上察觉到萧蕾的离开是在进入五月末的时候。 一个周六的晚上,我刚和寻露从“挪威森林”走出来,看着空荡荡的大街和漫无边际的黑夜,我忽然想到萧蕾马上就要高考了,而我,对她想考的学校还一无所知。我才不禁悲哀地意识到,原来我们真的分开了,真的不会再出现或存在于对方的生命里,就像科幻片中所讲述的那样——我们从此将生活在各自的平行宇宙中,再无交错。 对萧蕾来说,离开我,无疑是种解脱;对我来说,也是解脱吗? 我茫然四顾,毫无头绪。 失去萧蕾的这种感觉,到底是解脱,还是绝望,我无从分辨。这是我平生第一次体会到彻底失去某人的滋味。大概是因为酒精的缘故,没有心酸,没有无奈,没有无可抑制的沉痛,只有一种身体无法动弹的麻木,还有萧蕾留下的那首《米洛斯的维纳斯》在脑海不断循环播放的回声。那回声压抑,单调,像极了午夜的惊悚片——被人骑在身上用一根生锈的管子反覆拨拉着脑子里的琴弦。 我感觉自己的双脚虽然正脚踏实地地行走在大街上,却在一直往下坠,不停往下坠,仿佛最终会凭空消失在某个看不见的地方。我慌张地快走两步,从后面紧紧搂住了寻露的腰,把头深深埋进她柔软的发间。 “怎么了?”她微扬着身体问道。 “寻露,我想和你永远在一起。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对吧?”我闭着眼,有气无力地问。 “会的,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她笃定又倔强地回答。 我本没想她能给我什么具体的回应,因为像“永远”这种虚伪的词彙,本就被她所厌恶,所以我被她突如其来的回答吓了一跳。 我松开抱着她的双手,转过她的身体,目光死死地盯着她的眼睛。她把眼睛睁得很大,嘴角挂着浅淡的笑容,一脸无辜的表情。 我缓缓地从正面抱住了她,过了很久才松开双手。我知道怀抱的女孩是寻露无疑,也知道刚才流利而肯定的回答是寻露的回答无疑。她语气中自带着让人无法质疑的自然感,我知道她是真的这样想的,她是真的想永远同我在一起的。 寻露任由我在季末的风里抱着她,对过往的行人投来的异样目光一副毫不在乎的模样。直到我主动松开双手,她才低头微笑着整理了下头发,拉起我的手慢慢在黑暗的街道上前行。 “林秋,今天的你和往常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我问。 “感觉今天的你,很脆弱,像个五岁的孩子。” “对不起……” “没关系。”她盈盈一笑,“只有温柔的人才会脆弱。温柔和脆弱就像同一种情感的正反面。如果我不允许你脆弱,就意味着我不允许你温柔一样。在我面前,你大胆脆弱就是,我一直以为只有放声哭过的男孩,才会认真地对待女孩。” “真觉得我像个小孩子?”我忍不住追问道。 “其实也不是……”她忽闪着眼睛,想了一会之后说道:“小孩子是不会问我们会不会永远在一起的 ,因为在他们眼里,从来没有分离,没有衰老,没有死去。他们对永远是没有概念的,因为他们本身就活在’永远’里,如果有一天他们明白了,也就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 “成长很残酷……” “所以美好过!” 她依旧盈盈地笑着,在暗夜流光的辉映下,像一朵静静绽放的解语花。 · 在我和寻露从云雾山回到学校没多久,寻露初中复读时发生的事件就被人翻了出来。 在这所高中里,难免有当年一起复读过的同学,流言四起,也属平常。 下课后教室外成群的好事者,吃饭时周围奇怪的目光,最后,甚至连一些善意的安慰似乎都变了味道。 五月过去了,流言还未过去。 不过好在寻露完全不为所动。也许凭藉她的聪颖,在回来之前也早就料到了,一切不过是顺理成章的故事情节罢了。
第58页 她依旧如湖水般沉静,每天按时上课、放学、吃饭、休息,很少与人说话,但别人打招呼总是笑脸相迎。 尽管如此,一个月之后,她还是从宿舍搬了出来。原因她没提,我也没问。 我利用周末的时间陪她找房子,最终她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小的公寓,有一个四四方方的院子,与一对老夫妇同住。 那对老夫妇是附近中学的退休教师,也是生活情趣十足的人,养了满院子的花花糙糙。让我吃惊的是,帮寻露搬家的时候,对每种花糙,她几乎都能叫出名字。也许这就是她选择租在这里的原因。 为了私慾,我自然曾提议过让她和我同住,但是她几乎是在瞬间拒绝了。我想到我的住所里除了一株孤零零的海棠树外,全无半点生机,便也觉得无可奈何。好在她租的地方离我住的地方很近,私下里可以经常见面,晚上也可以顺道一起回去。 在一个无风的晚上,放学后,我同她两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突然问她: “你一个英语生,是怎么被批准来到日语班的?” “好学生总是有些特权的嘛。” “那英语课怎么办呢?” “不上也没关系,毕竟没有课表完全重合的班级。” “真的没关系?” “嗯,偶尔听听日语课也蛮有意思的!”她若无其事地说。 “这牺牲未免也太大了。只要是在一个学校,总有时间见面的。” “可我就是要跟你在一起……”她突然停下脚步,仰望着天上的星星。 “我知道。”我轻轻地说。 “你以为自己知道,其实你并不知道。”她忽然加重了语气。 “不知道什么?”我摸不着头脑地问。 寻露低下头,想了很久: “你以为转到日语班是一种牺牲,其实不是。对我来说,比起爱上你,已经没有什么能称得上牺牲了。” ☆、早恋教育 · 自此,我和寻露的作息时间便基本统一起来。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吃饭,除了睡觉之外,几乎做什么都在一起。 慢慢地,我发现寻露身上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调调,同“颓废”类似。其实“颓废”的含义很广,无思想的“颓废”叫堕落,有思想的“颓废”叫淡泊。 可最终,我和寻露的成双入对,还是惹出了乱子。 临近暑假的一天,班主任把我叫到训导室谈话。对于早恋的危害,进入了深入浅出的分析。 可我就是不服。 一直云里雾里地回应着,不发誓,不承诺。这最终惹火了她,她叫来一个身强体壮的体育老师把我暴打一顿。 在我的身体连续承受了十几下重踹之后,才终于结束了正统的“中国式早恋教育”。 出了门,一直等在门外的班主任一脸“你活该”的表情。我朝她笑了笑,心想: “下次直接这么进入正题就行了,何必一开始唠唠叨叨得没完没了。” 就这样,关于早恋的“博弈”,以我的完败终结。 但是,训导室里的那顿拳打脚踢,显然也没有产生任何应有的效果。我既没有收敛,也没有嚣张,只是仍然同寻露天天在一起,但我们不牵手,不拥抱,不做任何男女朋友间的亲热举动,我们只是安安静静地在一起而已,或许我们都认为只要彼此还在一起,就够了。 · 六月很快就过去了,接下来是漫长的的假期。 我找了个补习的藉口没有回家,寻露也没有回北京。整个暑假里我同寻露天天在一起,有时在我住所,有时沿着水库边的河堤散步,有时晚上去“挪威森林”喝冷饮消暑,有时寻露回家睡,有时在我租的公寓睡,我们还是没有发生关系,当然不是我不想,而是寻露仍然没有做好“准备”。 “挪威森林”的四重奏乐队也换了面孔,仅仅保留了原来拉小提琴的女孩,想来应该是其他人大学毕业的缘故。虽然换了大部分的人,但是仍然配合得非常默契,演奏水平倒并没有因此降低。 只是新组成的乐队更喜欢演奏海顿和莫扎特,对贝多芬也多有涉及,我自然是对这种改变喜欢得不得了,但是毫无疑问这种缺少商业气息的演奏让店主很不满。在暑假还没结束的时候,他们便改变了部分曲目,演奏开始以流行为主。 而我在“挪威森林”喜欢坐的地方,也悄然发生了变化。原来我和萧蕾喜欢坐在靠近演奏区中间的位置,现在我一般选择坐在僻静的角落里,因为寻露喜欢僻静。 我想她是知道我和萧蕾经常来这个酒吧的,因为在听演奏的过程中,我常常六神无主,心不在焉,但她从不点破,从不抱怨,仍然每次都陪我来这里,一次也不曾拒绝过。 · 再次得到萧蕾的消息是在进入九月的时候,大学开学季。 我在一个酒店请客,给黑子送行。 那天只有我们三个人,寻露不在,酒喝到一半,我问: “萧蕾去哪了,知道吗?” “当然,我专门问过她。”高达把手搭在酒杯上,摇着头说,“不过,她不让我说,尤其对你。” “明白。”我端起酒杯,同高达碰了一下。 “其实我倒觉得告不告诉你都没什么关系……” “为什么?” “因为即便告诉了你,你也肯定不会去找她的。”高达仰起头猛喝了一口白酒,放下酒杯看着我说。 我表情愕然地望着他,一时间竟忘记了手里正攥着一只闪闪发光的玻璃杯。 “总之,她去了一个很南很南,很远很远的地方。学校不错,还是钢琴专业。整个年级就只有她一个人,去了那个地方。” 那次送行酒喝得格外压抑。 黑子像临绝的囚徒般沉默,从头到尾没说几句话,只是闷头喝酒。高达一次次高声谈笑,想要搞活酒席的气氛,最终也是徒劳无用。 而我静静坐着,默默听着,好像事不关己,却又深陷其中。 · 送别了黑子和高达之后,我也进入了高三。 高三像个漩涡,每个人的时间都被强行加速。在某种程度上算是捱日子的我,在进入高三之后也变得异常紧张起来。 我各科成绩平平。若非要排个名次,语文最好,地理最差。尤其对地理教科书上计算时区的那部分,永远搞不明白,但是偏偏每次地理考试都有“某人坐飞机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之类的考题,我逢考必错,屡试不慡。 就这个时区问题,寻露花了很长时间才教会了我解题思路,甚至中间搬出了一个小巧的地球仪,一格一格地讲述时区,等我全部理清,能够熟练答对全部考题的时候,十月已经过去了。 她笑称: “你的笨拙,我生平仅见。”
第59页 其实她不知道,肯交一个笨拙男朋友的,多半都是更加笨拙的女孩。 男孩的笨拙,多半是因为青涩。这股不成熟,註定早晚要消融在日后的成长之中;恰恰是女孩的笨拙,最是致命,往往深藏心底,伴随一生。 · “林秋,你将来想做什么工作?”在铺满落日的操场上,寻露突然问道。 “还不知道。” “你可要做好准备哦……” “什么准备?” “接受我的准备。” “哦。” 片刻之后,寻露朝着夕阳微微嘆了口气,“我是那种不喜欢工作的女孩,没有上进心,又缺乏责任感,觉得人生得过且过就好,没必要什么事都付出十二万分的努力。如果你也是这样的性格,我们俩早晚会饿死的……” “不会的。”我说,“我会好好工作的。” “哪怕心里不乐意?” “嗯,我会做好的……会好好做的。” “就为了我吗?” “为了你就够了。” “你做到一半,烦了,突然做不下去了,怎么办?”她侧着脸表情不安地问。 “不会的,我会逼自己做下去的。” “为我,值得吗?” “不是值不值得的问题。是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我真心这么想来着——为了你,不管做什么我都愿意。喜欢你,不是出于情感,而是一种本能。” 寻露没有再说话,她望了望夕阳,低下头,然后用右手抓住灰色羊毛裙的褶皱左右摺叠了几下,最后站起来,往教室走去。 我跟在她的身后,猜不透她心底的想法,一路上几经反思,确定自己没说错话。快走到教学楼的时候,她突然在路边停下来,转过身,低着头,身体直愣愣的,吐出的声音却无比轻柔,像是在衰黄的芒糙中清唱着歌谣一般。 “林秋,你很可怕,你……知道吗?你明明那么木讷,哄人的话不甜蜜,也不高明,但是我却时常感觉自己像坠入你网中的飞蛾。其实……我不是个傻女孩,不想一瞬间便要把自己全部交付到另一个人手,不想那么快让你知道我离不开你。喜欢这东西,同商品一样,多了,就贱了。这道理我自然懂。所以……所以我假装……假装我没那么喜欢你,没那么离不开你,我是个像露水一样随时会消失的女孩儿,所以你才会觉得我珍贵,所以你才会忘不掉。我想过千万种爱你的方式,其中最优雅的一种便是永远的离开。可是,那种不食烟火的优雅,那种故意拿捏的虚伪,那种故作清高的冰冷,我永远也学不会啊。因为我就是这样的女孩啊!想靠着你,看着你,什么都可以给你,却又说不出 ‘我爱你 ’的女孩,那种最最讨人厌,惹人烦,却又难获幸福的女孩……” 寻露说完这话,仍保持着那直愣愣的姿势站在路边,低着头,黑丝如瀑,遮挡了所有的情绪。 寻露站立的姿势很丑,与她平素的形象不符,甚至在这个阴暗的角落里,这形象很惊悚,但是我却觉得此刻的寻露,无比可爱,无比真实,终于像是个快满十八岁的女孩了。 我忍不住伸手抚摸着她的肩膀,却禁不住吓了一跳,因为那里有一种戒备森严的坚硬,仿佛随时准备承受即将到来的伤害一样。我知道她此刻攥紧了拳头,绷紧了肌肉,正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我忍不住把她抱进怀里,抚摸着她的嵴背,她却把额头杵在我的胸口,身体依旧直愣愣的,没有一丝松软的痕迹。我一时手足无措,同样杵在那里。 晚自习的预备铃声响起,教学楼前开始人cháo涌动,寻露轻轻推开我,抹了抹眼角,向教学楼内走去。我望着她的背影,孤独,消瘦,似曾相识。 ☆、黑子的诗 · 十月过去了,十一月过去了,紧接着元旦马上要来临了。我还对元旦假期要不要去云雾山看望白薇和初凝再三踌躇,拿不定主意。在此期间,倒是发生了一件趣事,一件我从未想过会发生的事情。 大约是十一月末的一天,平时自恋的班长在晚自习时间突然把我拽到洗手间里,站在我身后对我左右端量,一边端量一边喃喃自语:“为什么女孩会喜欢你啊? 长相?啧,不对! 气质?啧,也不对。 成绩?更别扯了。你成绩还没我好呢。为什么呢,你说……” 我站在冰冷的洗手间里,任他端详。既不遮拦,也不言语,直到他折腾得累了,或许是看我这人实在无趣,一点点协同的幽默感也没有,便把我一把撇下,连对不起也没说一声,独自皱着眉返回了教室。 我歪着头略微审慎地看了一下镜中的自己,这下轮到我彷徨不安起来。 镜中的自己只有平凡的五官,一头不长不短,还算整齐的黑色碎发,单眼皮,眼睛无神而略带忧郁,鼻樑也不算挺拔,嘴唇脸型均没有任何特色,属于即便见过几面也会被迅速忘记的类型。就是这样一张普普通通的脸,这样一双沉默无神的眼睛,到底是在哪一点上,点了火,生了光,对寻露和萧蕾产生了深刻的吸引。细想起来,连我自己都感到惶恐。 寻露的话,我还多少可以猜测,对于萧蕾,则完全处于空白的状态。我在突然间被告白,被拥抱,便同她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关联。萧蕾对我的情感,归根结底,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稀里糊涂,莫名其妙。 我伫立自赏了很久,越想脑子越乱,最后同样皱着眉离开了洗手间。 · 元旦假期很快来了,我和寻露却谁也没了去树屋的打算。 时间总是在一场考试接着一场考试中度过,每一场考试都被标註了极其重要的意义,仿佛缺了一场就要抱憾终身一样。假期以前,我和寻露正连续经历了几次大考,两个人全都精疲力尽,只想埋头睡觉。 我提议寒假时间再去树屋,没想到寻露竟然慡快地答应下来。 · 寒假伊始,我便谎称学校安排了补习班,寒假期间需要在学校渡过。母亲并没有过多的怀疑,倒是父亲充满疑虑地看了我一眼,好在只是看了一眼,就此打住,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 关于我和寻露早恋的事情,我相信他是知道的。因为在我被暴揍一顿之后不久,他连续出现在校园几次。关于寻露的长相,成绩,我相信他早已瞭然于心。 像他一样在政府工作了一辈子的人,还笃不笃信共-产-主-义,我不好判定,但是他必定笃信实用主义。寻露于我而言,在现阶段有利无害——这应该是他的一个基本判定,在做了这个判定之后,他选择了沉默。不仅从未对我提起早恋的事情,甚至还帮我瞒着我妈,这便是他的“高明”之处。 · 从家里出来,我背起背包就直奔车站。寻露早早地等在了人烟稀少的候车厅里,她正坐在椅子上,肩上背着一个束口的卡其色帆布包,脚上穿着白色雪地靴,正散着头发专心致志地对着镜子涂着唇彩。
第60页 我快步跑过去,站在她身前,她抿了抿涂抹均匀的粉色嘴唇抬头看着我,微微一笑。 客车车厢里乘客稀少,座位上方的空调孔正往外喷薄着暖气。我直起身子,帮寻露拢了拢羽绒服,把她轻轻抱在怀里。 “秋,想什么呢?”她偷偷仰起脸问。 “在想一些问题。”我说。 “关于我的问题?” “是关于’我们’的问题。” “那不想也罢。” “为什么?”我奇怪地问,往常的寻露是绝不会这样回答的。 “因为只要被你这样抱着,我便觉得所有的问题,都已经找到了答案。” 我看着她蜷缩在我怀中,恹恹的神色,感觉胸口突然刺痛起来。 “你不喜欢热闹,就继续不喜欢好了;不喜欢很多人一起过生日,那就两个人过好了;这世间万物你都可以不喜欢,我只要你喜欢我就好了。” 寻露的身体突然轻轻地颤抖了一下,在怀中侧过脸来望着我,目光炯炯,完全没有了刚才恹恹的神态。 “那你是喜欢寻露呢,还是喜欢林秋的女朋友?”她问。 “傻瓜,我们爱着的,不是另一个自己,而是陌生的差异。” “嗯。” “我突然想起黑子原来写过一首诗,想不想听?” “黑子会写诗?”寻露不相信地仰起头问。 我点了点头,“诗是这样的——去他-妈-的规则,去他-妈-的定理,这世界除了自己,再没有任何意义……” “完了?” “完了。”我说。 寻露用手打了我一下,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这也能叫做诗吗?你们可真逗。” 她笑完又把头靠在我肩上,沉默地听着我有一波没一波的闲扯。 寻露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却感觉无比幸运。人没有办法勉强,没有办法完美,但是我仍然要感谢世界,让身上有缺口的我们,在还不痛时相遇。 · 客车从拥堵的市区缓缓驶入空荡的高速公路,窗外的景色也从繁华的荒芜慢慢转入萧萧的冬色。到达树屋时也已是傍晚时分。 寻露长时间坐车有点头晕,要先回房间休息,于是我一个人去了大厅。 在我推开大厅玻璃门的剎那,白薇正好从楼上下来。大厅内的暖气烧得格外热,白薇只穿了一件丝质长裙,披着白色的水貂斗篷,看到我,她微微一笑,朝一处座椅招了招手。 “好久不见。”我脱下羽绒服搭在牛角椅上,坐下打招呼道。 白薇笑着点了下头,眼角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鱼尾纹,却并不给人衰老的感觉。那皱纹浅浅的 ,淡淡的,像是微雨黄昏时湖面上的涟漪,是极美丽的自然产物。 “上次的画已经装裱好了,这次能带走?”她朝侍者招手要了两杯咖啡后轻声问道。 我眼睛盯着桌子中间花瓶中一枝做工精緻的玫瑰,在脑中大约考量了下画布的尺寸,随后摇了摇头。 “一个人来的?” “不是。” “萧蕾呢?” “她没来。” “哦。”白薇机警地打住了话题。 我尴尬地用手指揉了下前额,一时间也不知从何说起。一直到初凝开始演奏《canon》,才重新说道: “她去上大学了,钢琴专业。” “你们……分手了?” “算是吧。”我嘆了口气,“是她主动提出来的。” “对你来说,说不定是好事呢!”她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说。 我皱了下眉望着她,不知道她说“好事”是什么意思。 “该怎么说好呢!那孩子不是能轻易让人抓住的类型。”白薇慢慢收起了微笑,用一种掺杂着淡淡哀愁的语调说:“偶尔我会觉得,她同我挺像呢!” 我点了下头,表示终于明白了“好事”的含义。 白薇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岔开了这个劳心费神的话题。她询问了我在学校的情况,我一一回答。中间也说起了寻露的事情来,我告诉了她寻露就是戚风去世的那晚和我在一起的女孩,白薇放下咖啡杯,看了我一眼,满脸惊诧的颜色。 晚餐快结束的时候,寻露才推开大厅的门,缓步进来。看到白薇时,微微躬身,算是打过招呼了。 寻露坐到我身边后,白薇对她细细打量了一番,先是就戚风的事情对她道谢,寻露平静地应承着,没有一丝慌乱的感觉。 虽然是初次相见,但是白薇和寻露显得异常熟络。白薇没过多久便拉住寻露的手问起我和她曾经的事情,寻露的回答干脆而落落大方,我禁不住暗中松了一口气。 “嗳,林秋!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到底是怎么骗到手的?”她突然转过脸问。 我苦思片刻,耸耸肩,表示毫无头绪。同时,突然想起前不久也在洗手间被人问起同样的事情来。于是把那天发生的莫名其妙的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大概是我在重述时不由自主地加入了模仿的成分,说完之后,白薇仰头笑个不停,连寻露也禁不住掩嘴一笑。 “他真的这么问了?”寻露不相信地确认道。 我认真地点了点头,却不由得为刚才寻露的笑容担心起来。我担心她会透过我卑劣的表演看穿我刻意隐藏起来的同样的卑劣的灵魂。 “那小露又是怎么喜欢上林秋的呢?可不能说什么瞎了眼啊,昏了头之类的託词哦。”白薇看着寻露,以手托腮笑着问。 “因为当我觉得自己已经失去全世界的时候,有个人告诉我,对他而言,我就是全世界。”寻露微微眨了两下眼睛,稍微思索后说。 ☆、湖心泛舟 我知道即便白薇不提醒,她也不是那种随便拿无聊的藉口搪塞他人的女孩。 “所以说,说这话的人就是林秋喽?”白薇笑着问。 寻露点了点头,“突然觉得那时候自己好傻啊,竟然连这种漫无边际的傻话也能相信。” “不是傻,是你长大了。‘全世界’对你来说,有了更广阔的意义,但这并不代表那时的话一定是假的。有些话,日后听来可笑,但当时刻骨铭心。”白薇说完表情微微一怔,随后又捂嘴笑了起来:“不好意思,女人年纪大了容易感伤。看来今天我已经不适合陪你们说话了。” 我连连摆手,表示没关系。 白薇仍然站起身来,用指尖整理了一下白色披肩。 “时间也不早了,你陪小露吃点东西吧。” “好。”我说。 白薇转过身,往楼梯的方向走去,刚迈步又突然回头问道: “嗳,林秋,今年你高三了吧?” 我不明所以地点了点头。 “时间过得真快!”白薇低着头感嘆道,随即莞尔一笑,“谢谢你和小露这时候还能来。你那位班长真的有趣,不过我倒觉得,所谓的‘桃花运’在这世上是不存在的,那些像你一样被长久羡慕的男孩,不过是在曾经把勇气用对了地方。”
第61页 白薇丢下了一个结构并不严谨的结论,然后轻轻道了声“晚安”。 “晚安!” “晚安!” 我和寻露先后说道。 白薇微微一笑,轻轻点头,随后转身离去。 · 白薇走后,寻露去餐檯取了一块披萨和一杯红茶。她慢慢吃着,我慢慢听着初凝的演奏,一时间谁也没有再说话。寻露吃完披萨说想回去洗漱,而初凝今天演奏的曲目我异常生疏,曲风旖旎而缠绵,大概是爵士的类型,我也无心继续听下去,便和她一起回去了。 在路上,我同她谈起初凝的事情。提议明天围着湖找一找,看能不能租到一艘小艇,帮初凝完成心愿。没想到寻露异常慡快地应允了。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寻露已经不在枕边,窗帘还没有拉开,屋内光线昏暗,我在床角柜子上摸索了一阵手机,打开一看,已经是九点左右。就算是在这样的季节,外面也早该天光大亮了。 我揉了揉酸胀的眼睛,从床上爬起来,看到屋内一角的落地灯亮着,寻露换了布料厚实的睡裙,正在沙发上看书。那落地灯本就不是为了看书而设,灯光微弱,她微蹙着眉,看得非常辛苦。 我心里一疼,起身拉开窗帘,从沙发上把她拦腰抱起,捧在腰间。寻露伸手在眉间遮了遮光,稍后合上书本,在晨光下眯着眼睛懒洋洋地望着我。 “想看书拉开窗帘就好了。” “我想让你多睡会。” “我知道。”我看着她微微颤抖着,挂满疲惫的眼角说。 “我重吗?”她小心翼翼地问。 “不重。轻得像梦一样。” “那我是美梦,还是噩梦?” “不清楚。” “狡猾……” “为了得见此梦,我愿虚度一生。” “真的?” “当然。” “就怕那梦是真的,你这和尚是假的。”她笑着眯起眼睛,在我额头上轻吻了一下,便转身跑开了。 · 我和寻露洗漱之后,就出门围湖散步,同时寻找能用的小舟。 虽然时间过了九点,但湖上的薄雾还未消散。其实并不能称之为“雾”,不过是因为火山活动氤氲的水气,看起来像雾一样。 在湖边活动的人倒也不少,从穿着上看基本上都是树屋的住客,三三两两地或散步,或远眺,最多的则是钓鱼的钓者。他们绕着湖无序地排列着,手执钓竿,全神贯注。听到身后的脚步声,或如雕塑般不管不顾闭气凝神地目视前方,仔细观察湖面的动静;或受惊一样地回过头,好奇地打量着来人,在水汽下,钓者的五官也不甚清楚,只有那股好奇的神气隔着水雾隐隐透来;还有小部分人索性戴起了耳机,完全把自己隔绝在世界之外,化成了某种水底的食肉动物,表情阴沉地逼视着水面,一副动物世界里猎手的神色,仿佛鱼儿一上钩,便一桿拉起,既不开膛,也不烹调,一口咬在鱼身上,要把它撕碎,或整只囫囵吞下。 我同寻露绕着湖转了大半圈也没有看到类似收费渡口之类的地方,别说小木舟,就连橡皮艇也一只没有看到。就在快要走回起点位置的时候,突然听到远处传来某种船桨拨水的声响,向那声音传来的地方望去,中间隔着重重水雾,除了缥缈,一无所见。 在原地等待了片刻之后,终于隐隐约约看到一个身穿黑色运动服的人划着名皮艇从雾中缓缓靠岸,皮艇上装着鱼竿鱼篓等物,看来是位专门去湖心钓鱼的更为孤独的钓者。面对这唯一的机会,我只能厚着脸皮上前磋商,只是说了是由,还未道清原委,那人便慡快地把船桨和划艇借给了我,并说明了归还方法和救生衣存放的位置。 我道了谢,那人便拿起鱼竿鱼篓悠然离去。我一边把皮艇拴在岸边,一边在心里默念他所住树屋的门牌号码。 · 初凝在上午一般是不演奏的,我牵着寻露的手行至她的门外,里面正亮着灯,从窗户的fèng隙里正往外流淌着琴声,曲子优美,安静,透着一股难言的哀伤,她弹奏的竟是萧蕾所作的那首《蒲公英》。 我站在门前,瞬间僵直了身体,像一只吐尽繁丝将死的蚕。 “怎么了,林秋?”寻露握着我的手不安地问。 “嗯?没事。”我僵硬地笑着,按响了初凝房间的门铃。 门内很快传来了窸窣的走路声,房门打开了,白薇披着昨天的白色披肩立在门口,微笑着同我和寻露道早安,似乎对我们的到来毫不意外。我和寻露说明了来意,她微笑着点了点头,返回房内同初凝一阵耳语,期间伴随着一阵轻轻的笑声。不多时,初凝便穿了一件黑色面包羽绒服被白薇推了出来。 “去吧,快去找你的林秋哥哥吧……”白薇站在门口调笑道。 初凝有些尴尬地拉着衣角,表情又羞又恼,一时间进退两难。 还好寻露机灵,及时地拉住了她的手,否则我感觉她真的会一头扎进屋里,这辈子都不会再出来了。 初凝就这样沉默着被寻露拉着手,从树屋一路行至湖边,她表情紧张地上了皮艇,身形不稳,突然往左一滑,我赶紧用手拉住她。以防万一,我翻出救生衣给她穿上,她摸了摸,大概猜出了是什么东西,也不抗拒,反而乖巧地张开了双臂。 给初凝穿好了救生衣,我多少松了口气。安置好她后,我又拿出一件递给寻露,寻露摆了下手,表示不用。我低头看了下腕錶,距离午饭时间并不宽裕,便解开绳索,摇动船桨,向湖中划去。 “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初凝忽然开口问道。 初凝的声音不大,甚至可以说微弱,但是在这个远离喧嚣,布满水汽的环境里,那声音便自动被寂静放大了,让人听得分外清楚。寻露大概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在和我经过短暂的眼神交流之后,她微微探身,落落大方地握住了初凝的手。 “你好!我叫寻露,是林秋的朋友。” “女朋友?”初凝追问道。 “嗯,是的。”我接过话回答道,不想把这种难为情的话题交给寻露。 “那上次陪你来的姐姐去哪了?” 我瞬间语塞,隔着水雾望向她,她的脸隐藏在水雾里,表情模糊不清。 “你不是说一个女孩像水,一个像火,不知道该选择哪一个吗?”她接着问道。 如果她刚才说的像寒流,那么她现在已经开始扔炸-弹了,而且大有一颗接一颗,不把我彻底炸死决不罢休的架势。 “必须阻止她!”我在心里想道,但是具体怎么阻止才能稍稍挽回颜面,却一时毫无头绪。 在我的印象里,萧蕾与初凝是素未谋面的。她们唯一的交叉点就在于萧蕾弹过的钢琴曲恰巧被初凝听到了,并记了下来。至于萧蕾走路的节奏,说话的声调,初凝应该是一概不知的,但是尽管如此,她却轻而易举地将萧蕾与寻露分辨了出来。具体分辨的依据是什么,我不得而知。或许是根据寻露同琴曲之间气质的微妙差别;抑或是,在寻露握住她手的瞬间,她能明确感知到寻露并不会弹琴。
第62页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为什么会对萧蕾的事情追问不停呢?是居心叵测,还是真的不谙世事? 我感到自己的眉头皱成了一团,表情彷徨无措地看了一眼寻露,寻露也是一脸愕然。 我停了桨,深吸了一口凉气,却不由自主地剧烈咳嗽起来。一边咳嗽,一边思考着如何回答初凝的问题。在一阵慌乱中,反倒是寻露先开了口: “过度激情的爱就像过于艷丽的花,不过是流星曳尾,不过是昙花一现。” 初凝大概听懂了寻露话里的意思,突然默不作声起来。不光是她自己,初凝的问题让所有人都失去了说话的兴致。我把船划向湖心,在那里稍作停留,便返回了岸边。 把初凝送回了住处时,她在门口低声说了句“谢谢”,便转身进屋,我把门关上的剎那,屋内突然传来一阵暴风骤雨般的琴声。在那阵琴声里,我丝毫没有察觉到“谢谢”的意思。 ☆、罂粟少年 · 我按原路返回,寻露还守在皮艇旁边。她正从湖边捡起一个贝壳,类似于某种珍珠蚌的外壳一样,放在掌心仔细端详,然后使劲抛入湖内。 “我一直觉得珍珠贝是我最渴望的爱情象徵。男人是坚硬的贝壳,女人是娇嫩的蚌肉,孩子是意外而来的珍珠。贝壳坚强,蚌肉柔弱,却又互为支撑,谁也离不开谁。因为一旦失去一方,另一方便因为这种不完整转瞬即亡。多么精巧而平衡的结构。”她注视着眼前迷离的水雾,语调平静地说。 “这种象徵性的比喻,只有心地纯净的女孩才能想得出来,像我这样的人是从来不用蚌肉比喻任何事物的,因为太下流。” “你这人,怕是没得救了。”寻露捂嘴一笑,随后表情嗔怒地瞥了我一眼之后说。 我只能低头苦笑,心里怕她还在生气。 “林秋?” “嗳。” “能载我一程?”她看着脚边的皮艇,突然开口问道。 “当然!”我纳闷地看着寻露,不知道她现在为什么突然提出这种要求来,但是既然她想去,我便没有不带她去的理由。 我和寻露再次跳上皮艇,随着船桨的翻腾,我和她很快被细密温暖的水雾包围。那雾仿佛一种无垠无休止的灰,均匀涂抹在我和寻露的身体表面,温暖而没有光度,却自带一种可以平息灼热的冷,让我感觉漫无目的,四处游离的心终于慢慢平静下来。 “那女孩喜欢你,所以才会说出那样的秘密。”在靠近湖心的位置,寻露把手搭在皮艇的边缘突然出声说道。 “怎么会?”我愕然道,“我们才不过见了几面而已。” 寻露拉紧了白色毛呢外套,把身体轻轻靠在我肩上: “因为那女孩同我一样,都是在某方面有残缺的人。在关键的时候,哪怕别人仅仅给予一点点温暖也会奋不顾身地跑过去,不顾一切地想用手把那温暖护起来,生怕被风吹灭了。” 我摇摇头,仍然难以置信。 “尽管你可能不信,但是女孩子在这方面的直觉向来很准。就算她什么也不说,单单只同你站在一起,她身体的每个部位都在出卖着她的内心。” “那也许只是好感而已,并没到喜欢的程度吧。再说我可能也是最后一次来这里了,等高考完,这个地方怕是再没有机会来了。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有好感也好,没好感也罢,就这样吧。” 寻露静静地看着我,我感觉那眼神像水底的鱼隔着一米的湖水望着岸上垂钓的人一般遥远。 我和她停在湖心,就这样过了很久,很久。她突然喃喃自语一般说道: “你不是罂粟,你没有耀眼的罂粟花,却浑身流淌着让人上瘾的汁液。你不是罂粟,却胜似罂粟,是人世间最狠毒的生物。 我爱着你,也同样恨着你,因为我知道那爱不冷静,不客观,充满了疯狂;也知道那恨不彻底,不果断,充满了优柔。 对我来说,你就是一个奇怪的少年——我既无法对你情深不弃,又无法对你一恨到底。对我来说,你既不是光明的昼,也不是幽暗的夜,你更像是朦胧的黄昏。 曾几何时,你成了我的深渊,我的峡谷,变成了我无法解决的矛盾。你让我崩溃,让我忧愁,也让我褪去青涩,变得更加真实。” “怎么突然说起这个来?”我有些尴尬地问。 “因为这个环境,很难得。” 寻露坐正了身体,望向四周,水汽依旧瀰漫,抬起头,依旧不见日月。我和她,两个人,就像是受困在一座隔绝人世的孤岛上。 “喜欢这样的环境?”我问。 “喜欢。因为只有在这样的环境里,我才敢大胆地说出我心底的想法。”她用手整理了一下长发,之后继续说道: “其实对我来说,现在每一天的生活都是美好而宁静的。有阳光,有清晨,有波澜不惊的内心,有你每分每秒的守护。对我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生活了。其实人人都想过美好宁静的生活,但是大多人却又对自己没有幽幽庭院,没有林深花香,没有灼灼星空而抱怨不已。其实在我看来,美好而宁静的生活本就不需要那么多物质的衬垫。有一室独处,有一桌一椅,放一壶香茗,读一页书卷,便已足够。感觉难以拥有优雅宁静生活的人,多半不是因为物质的不足,而是对自身的孤独感到无法处理,对纷纷的内心难以直面,喜欢丧失自我的喧嚣,喜欢毫不费力的放纵罢了。” 寻露说到这里,就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大概是觉得这种表达已经很充分了。我也从未想过身体如此单薄的女孩,竟然拥有如此孤绝通彻的内心。 沉默了片刻之后,我背对着寻露,开始向前划动双桨,反正早已在雾气中迷失了方向,索性就往一边随意划去,随便在哪里靠岸都好。 “嗳,寻露。”划了一阵之后,我轻声呼唤了一下她的名字。 “怎么了?” “没事。”我说,“就是喜欢听你的声音,喜欢我眼望黑暗呼唤你,知道你还在我身后的感觉。” “傻瓜!根本不用出声,这样不就好了。”她用双手紧紧搂住我的腰说。 我鼻子一酸,使劲摇动双桨,皮艇的速度越来越快,我感觉自己在与过往追逐,在逐渐拨开青春的迷雾,身后正用手抱着我的女孩便是我全部的动力。 泪水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拼命忍住,拼命摇动双桨,在与时间赛跑一般。这泪水来得突然,来得莫名其妙,我明明没处在应该感动落泪的境遇里,最后却偏偏感动得一塌糊涂。 · 回到岸上,我还了皮艇之后,和寻露去吃午饭。 午餐时间很意外地没有见到初凝。晚饭也同样如此。 隔天清晨,我突然在朦胧中睁开眼睛,意识到自己可能又睡过头了。我起身打量着四周,眼前的影像如同静物油画一般扑面而来。
第63页 窗帘紧闭,泛着一层有质感的灰色;卫生间和落地灯始终亮着,光线柔软而清澈,就像秋阳反she在水面上的光;寻露正一袭白衣靠在沙发上看书,灯光打在她的脸上,一半明亮,一半朦胧,像顾城的诗。 比起没有找到锁,也没有找到门窗的顾城,我忽然察觉到了自己的幸运。 拉开窗帘,外面已经晨光大亮。我缓缓抱住在晨光下略显疲惫的寻露。 “早安。” “早安。”她说着用手轻轻揉着我的头发。 等我和寻露收拾完行李,到达大厅的时候已经过了早餐时间,白薇正斜靠在松木壁板上望着湖心出神。洁白的手指夹着燃烧过半的白色香菸,长长的菸灰在突然间断落,她怃然不知,仍然望着远方的湖,形影相弔,透着一股说不清的忧伤。 像她这样美丽优雅的女人,竟然是以这样的姿态矗立在回忆的边缘,任由香菸熏黄了手指,白发晕染了鬓角,皱纹爬满了额头,然后在相思中猝然老去。 我和寻露在她身后站立了很久,谁也没有开口说话。一直到香菸燃尽,白薇才徒然转身,表情一怔,随后诧异地盯着我和寻露肩上的背包问: “要回去?” “嗯,又给你添麻烦了,不好意思。”我说。 “千万不要这么讲!送你卡就是想你能常来这里,所以千万不要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反倒是你,一年才来一次,每次也都只住上一两天而已,我反而有种来去匆匆的感觉,是不是住着哪里不舒服?” “没有的事。”我马上摇头道,“毕竟高三了,时间上不允许而已。” “那下次一定要多待几天,我都还没来及同小露好好聊天。”白薇把香菸捻灭在菸灰缸里,拉起寻露的手说。 我认真地点头,表示下次一定要住上一段时间。其实心里明白,高考之后要去哪里,虽然仍没有方向,但是留在本地上大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在同白薇再三告别之后,我和寻露转身向门口走去。 “林秋……”在快走到大厅门口的时候,身后又突然传来白薇的声音。 我疑惑地转过头,看到白薇正披上白色风衣款款走来。 “怎么了?” “想问一件事,是突然间想起来的。”白薇站在阳光洒满地面的玻璃门前,自嘲一样地笑着。她的笑声轻柔,眼角低垂,带着一抹不易察觉的悲伤。 “嗯。” “你给戚风抽的最后一支烟是什么牌子的?”她沉默少顷,最后问道。 我感觉像被这话电到了一样,身体不由自主地抽丨搐了一下。 “白色的555。”我说完便把口袋里的烟抛给了她。 那烟盒在空中划出的优美的抛物线,我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同样记忆清楚的还有等待在抛物线那头的白薇明亮中暗藏着一丝忧伤的笑容。 ☆、高考六月 其中有两件事情是我一直想不通的,以至于在返程的大巴上一直来回思考着。 一个是为什么一包轻飘飘的烟糙可以划出如此完美的抛物线,就好像空气在瞬间失去了阻力一般,我同白薇是站在绝对真空的领域里传递着东西。 还有一个问题是仅仅隔着几米的距离我为什么非要把烟糙抛给她,而不是递给她。显然抛给她在当时极不礼貌,极不妥当,但回忆起当时的情境,除了抛给她之外我似乎又别无选择。因为那烟在忽然间变得沉重,变得灼热,我不得不在瞬间脱手,否则就会随之沉没。因为我在白薇的脸上看到了某个人似曾相识的表情,那表情让我内疚,让我不敢靠近,同时又让我思念,让我心痛。 几天前白薇说过:“偶尔我会觉得,她同我挺像呢!” 这话,当时我是不信的。现在,我信了。 · 六月。 高考像蓄力多时的猛兽,在突然间扑面而来。 虽然我的各科成绩突飞猛进,但是模拟测试时仍与寻露相差一百分左右。虽然从高二下半学期开始,她就没上过英语课,但是她偶尔参加的英语考试,成绩每次都好得让人诧异。 “林秋,你想考哪所大学?”高考前几天她突然问我。 “还没想好。” “喜欢的专业呢?” “还不知道。你呢?”我问。 “我倒是有一个目标来着。”她说出了一所外地着名大学的名字,可是那分数线与我之间有着让人可望不可即的距离。 “挺好的。”我真心为她感到高兴,“那我就考附近的大学吧。专业呢?” “这个倒还没想好。”她说。 高考期间的几天,闷热,无雨。 就天气来说,绝不是自由前的犒赏,反倒像末日前的审判,透着一股子绝望。 从根本上讲,那时的我还是个很不切实际的男孩。我总是对未来充满幻想,但现实总是一次又一次地教会我应该踏实做人。 我以为高考前有小雨,有微风,有寻露站在伞下朝我微笑,给我拥抱,甚至我们会在无人的角落纵情长吻;结果我只等来了灼目的骄阳,无风的清晨,焦急的父母和孤独的一个人。 即便如此,在每次考前和考后,我都会在人群中疯狂搜寻寻露的身影。只有一次,我看到她考试完就匆忙坐进了一辆我说不清楚价格的车里。 在那天,第一次见到了寻露的父亲。他看起来年纪很轻,穿一身白色休闲装,正同坐在寻露身边的漂亮女孩说话。据寻露讲,那女孩叫寻雪,但性格调皮得很,跟“雪”这种东西,几乎毫无关系。 高考一结束,我便回到了家里,没有聚会,也没有狂欢,只有极度紧张之后的极度落寞,以及长久而无望的等待。 高考成绩公布的当天晚上,寻露打来了电话。 同预想的一样,我和她没有人超常发挥,也没有人发挥失常。寻露依旧比我高出了一百多分。就她的成绩而言,在这座不大不小的城市里,在这所不上不下的高中里,优秀得有些过分的。 我为她感到高兴,是真心觉得高兴,但在无人的夜里,我透过窗户,望向天边的星星,偶尔也为我们感到失落。一百多分的差距,註定了一个要走上云端,而另一个要归于平凡。 我忽然觉得——我们要走散了。 · 填报志愿的当天,我和她约在市中心的公园见面。 我早早地到了,穿了一件白色t恤在公园门口的榕树下熘达。那是一株巨大的榕树,枝叶繁盛,遮天蔽日,底部更是盘根错节,一团团根须纠结得肆无忌惮。从远处看去,活似一只展翅飞翔的章鱼怪。 那天寻露来得很晚,我从清晨一直等到了正午时分。气温也在不知不觉中接近了四十度。我百无聊赖地在树荫下来回踱步,偶尔抬头眺望远方。 随着公园附近白色音乐厅的广播声响起,人烟罕至的公园里陆续出现了几队行人。其中有一个女孩,孤身一人夹在熙攘的人流中,一边走一边低头看着手机,仿佛那热闹都是别人的,与她无关,这喧闹的世界上安静得只有她一个人。
第64页 我忽然停下了脚步,头脑空白地看着她。她穿一身黑色连衣裙,走动时裙角翻飞,露出白皙光洁的小腿,大概是整日踩着钢琴踏板的缘故,那小腿的形状也总感觉比一般人更加完美。 虽然只看了一个侧影,但我确信她是萧蕾无疑。 直到萧蕾彻底消失在道路的拐角,我才略微转动了一下早已僵直的身体。发现刚才还在滚落的汗珠竟变得像深秋的露水,随着身体的转动,正凉飕飕地落下。我瘫倒在暖烘烘的长椅上,眼望头顶秩序井然的榕树叶,几分钟后,终于慢慢感觉身体暖和了过来。 远处办公楼的玻璃窗正反she着令人炫目的强光,身边的行人依旧熙攘,我躺着,思索着,头顶的树叶和远方的高空,以及刚才那个像萧蕾,又不像萧蕾的女孩。 说她像萧蕾,是因为她的肉体是萧蕾无疑。无论是她脸部的线条,轻舞的长发,轻快的脚步声,莹润如雪的小腿,还是她低头看手机时专心致志的神态,以及那让人过目难忘的美艷气质,但凡是这些可以被具体形容,具体描述为“物质”的东西,都丝毫未变,但是在背后催动她的步伐,她的节奏,她的神态和气质的某种东西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就像你做了一杯烛芒,刚放在桌子上,却被人偷偷换成了曼特宁。咖啡还是咖啡,颜色香味好像都没有变化,但是喝惯了烛芒的人,几乎不用品尝,只消嗅一嗅那香气,便知某些有决定性的东西已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到底是哪个部分以何种形式发生了哪种改变,我苦思许久,却不得而知。只是感觉刚才的萧蕾离我所熟悉的那个萧蕾已越行越远,仿佛等待着在拐角的某个地方完成最后的蜕变,以一种全新的形态重生。 “到底是哪里变了呢?到底是什么变了呢?”我紧锁着眉头坐在长椅上苦思冥想着。 突然阳光失去了温度,夏天失去了色彩。我抬起头,一把粉色遮阳伞正悬在我的头顶,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女孩正站在伞下笑吟吟地看着我。 我望着她,沉默了很久,目瞪口呆,她立在盛夏接近四十度的空气中,尽情享受着这种目瞪口呆。 “怎么穿成这样?”我惊嘆道。 “毕业了啊,难道不应该庆祝庆祝?”寻露骤然笑起来,像个恶作剧后的孩子。 我用不可思议的眼神再次打量着她和她脚上的豹纹细高跟凉鞋,以及包裹在纤细的小腿上的肉色空气丝袜和颜色与之十分相配的酒红色包臀裙。在一番仔细琢磨后,我甚至发现寻露就连头发也烫成了浅栗色,发梢处微微翘起一点弧度,显得知性大方而又不过分矫饰成熟。她脸上的妆也能看出是经过细緻处理的,眼影的颜色,睫毛膏的密度,腮红的厚薄,唇彩的光泽都恰到好处。 “嗳,林秋。说点什么呀?”她催促道。 “说什么?”我傻子一样地问。 “比如我这样好看吗?”寻露站在伞下微笑着问,笑容温婉美丽,又带些惴惴不安的害羞。 我忽然明白了,明白萧蕾不是改变了,而是缺失了! 她所缺失的东西,正是此刻我在寻露身上每个细胞里都能强烈感受得到的,简单点说,可以将其称之为“生机”的东西。 “怎么了?想什么呢?”寻露走过来坐在我身边问。 “没什么,可能对现在的你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咳嗽了一声,盯着她脚上高度夸张的高跟鞋说,“怎么会突然穿成这样?” “算是被逼的!我爸一直这么说:’已经到了这个年龄了,也该成熟一点了。’再加上……虚荣心作祟吧,这两天一直忙着买衣服,学化妆,忙得晕头转向。难道你不喜欢?” 我摇摇头,“哪有人会不喜欢!” “有呢!” “谁?” “我爸啊!” “不就是他让你变成这样的吗?”我不解地问。 “对啊!可是他见我穿成这样又无论如何都不愿意了,说是过于暴露,在社会上行走会有危险,所以才从早上一直拖到现在。” “不愿意妥协?” “也不是,想被你记住罢了。如果今天是我一个人来填志愿,大概早上随便穿件t恤和裤子就出门了。” “今天跟你爸生气了?” “也算不上生气,只是特别讨厌这种无所适从的感觉。先是被命令要打扮成熟些,结果花了很长时间选衣服,配鞋子,最后却又被一概禁止,感觉自己就像没有灵魂的木偶一样。”寻露嘟着嘴无可奈何地嘆了口气,“算了,不说了。” “那先去吃饭吧。”我提议道。 寻露点了点头,一脸担忧地问: “你不会是从早上一直等到现在吧?” 我笑了下,没有说话。 “抱歉。等人的滋味不好受吧?” “还行。”我说,“这榕树挺有看头的。” “奇怪的傢伙。”寻露一边走,一边回头往后看向那棵巨大的榕树,“那树好看,还是我好看?”她又问。 “你好看。” “那喜欢树,还是喜欢我?” “当然是喜欢你了。”我啼笑皆非地说。 ☆、放下重生 · 在肯德基,点过餐之后。 “你爸不会对你提这种自相矛盾的要求吗?”她又突然问道。 我盯着明晃晃的大理石地面,在脑子里飞快地搜索了一遍。 “印象中也曾有过,但高中之后就没有了。也许跟原来的经历有关,毕竟是出过车祸,差点没命的独生子,而且经历了完全叛逆的青春期,他总该是得到了一些经验教训的。比如:这孩子若能好好活着,能为我养老送终就不错了。他大约是这么想的。” 寻露禁不住掩嘴笑出声来,“这种话恐怕也只有你能想得出来。” · 吃了一个汉堡,嚼了一阵薯条之后,寻露开口问道: “嗳,专业考虑得怎么样了?” “还没最终确定。” “想选哪个?” “还没想好。不如抛硬币吧?”我提议道。 寻露笑着打了我一下,我止住了开玩笑的念头,正色道: “真没想好。” 寻露点了点头,沉默地盯着远处的公园出神,然后喝了一小口可乐之后说: “嗳,林秋,真的能同我永远在一起?” “嗯。怎么了?”我奇怪地看着她,不解她为什么总是问同一个问题。 寻露用右手托腮望着窗外,“那你可要做好准备哦,要养我一辈子。” “嗯。” “像我这样的人怕是不会出去工作的,并不是懒惰或着缺乏上进心,只是对赚钱这种事情没有兴趣。能接受?” “当然。”我点点头。
第65页 “能接受我这样大口大口地吸吮着你的血汗,能允许你杯子里的东西越来越少,就像把身体的一部分交付到另一个人手上一样……”她一边说着,一边摘下塑料盖,喝了一口我杯中的可乐。 “如果是你的话……”我说。 “如果是我的话,你会怎样?”她紧张地咬紧了嘴唇,轻声追问。 “如果是你的话,不要说血汗,连性命我也不在乎。” 她轻轻地捶了我一下,皱眉道:“谁稀罕你的性命。” “其实我早就想好了呢,如果哪天我死了,你就预先留出一根骨头来,打成粉末,做成骨瓷杯子,然后其余的烧成骨灰,做一条钻石项鍊,这样我就能天天陪你喝红茶,每天贴在你胸前听你的心跳了。” “谁稀罕你。”她突然一脸嫌弃地拿起包走向门外。 “生气了?”我忙追出去问道。 “没有。”她快步走着,背挺得笔直,高跟鞋节奏均匀地敲击着地面,发出清脆的回响。 我紧紧跟在她的身后,距离不远不近,一直走到一处巴士站她才停下来。 我快步走到她身后,寻露也在突然间转过头来,眼圈红红地盯着我。 “对不起。”我握住她的手说。 “刚才的玩笑开得太过分了吧。”她忽然落下泪了。 我自知失言,一时手足无措,在烈日下焦灼地握紧了她的手,好在不久之后她终于勉强止住了眼泪,只有身体随着呼吸有节奏地哽咽着。我静静守在她身旁,慢慢等待着我的女孩收拾着她的悲伤。 “嗳,林秋,能答应我?如果同我继续在一起,我们就一定要好好的,我们俩都要好好的,要好好的活着,要让对方幸福,我们要一直一直在一起,要一直一直好下去。” 我慢慢把她搂紧在怀里,环顾四周,街道上空无一人。我只觉得太阳很暖,路面很热,胸口很湿,伏在我怀中哭泣的女孩,越来越软。 · 我和寻露到达学校的时候大部分人已经填完志愿了,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对未来讨论不休。寻露走入班级的剎那,如同她初次到来时一样,鼎沸的人声瞬间化成一片突兀的肃静。我看着她慢慢从嫉妒,渴望,惊讶的视线中穿过,慢慢走向自己的课桌,如同一只行走在狭窄谷底的伶仃生物。 我忽然明白了她不想出去工作的原因。 看着她被陌生的目光聚焦,这种感觉让我极度不舒服,就像自己被迫要把掩藏多时的心爱之物呈现到别人面前一样,所以我要赚钱养她,要选择最赚钱的专业…… 我当时就是一边抱着这种疯狂的念头,一边用手指快速捻动招生手册的,然而,这种“赚钱多”的专业其实并不多。 在经过短暂的思索后,我在第一志愿的黑框里写下了寻露想要报考的大学附近的一所没有什么名气的学校,填的是工商管理专业。像我这种不善交际的性格到底是在哪一点上适合最需要交际能力的工商管理专业,至今我都没想明白。 只觉得这决定糙率得令人不寒而慄。一个少年,心绪澎湃,脑子一热,随手一写,便决定了人生的方向。 也许这就是青春。 · “专业挑的不错嘛!”寻露探过头看了一眼说。 “嗯。” “喜欢这专业?” 我摇了摇头,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专业要学什么。 “那为什么选这个?” “这专业看起来可以赚很多钱,你不是说不想出去工作吗……” 寻露突然没了声音,我转头一看,浅栗色的捲发挡住了她的侧脸,完全看不到她的表情。 志愿表很快交上去了,然后就是毕业狂欢。所有人陆续去了提前订好的饭店包间。在路上我问寻露: “你报的什么专业?” “中国文学。很普通的专业。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没什么,只是对你喜欢的专业很好奇。” “不过真的不在意吗?”她一边走一边低着头说,“本来一个人已经够累了,却又不得不背上另一个人。” “这个并不像数理上的加法一样。如果1等于孤独,那么1加1等于什么,答案非常复杂,但最起码从表面上看已经脱离了孤独的范畴。至少能有一个人陪你疯,陪你笑,在你生病时照顾你,在你危险时保护你。尽管这个人可能不完美,甚至偶尔让你伤心,但是伤心也是一种陪伴不是?” “那1+1等于什么呢?” 我苦笑着摇摇头,“今天为什么老是问这些我回答不上来的问题?” “你这人,明明是自己提出来的问题,却又自己无法回答。” “1+1有时等于2,有时等于3,有时等于4,至于我们能等于几,具体要看两个人的默契程度。”我刚说完,寻露便意识到这竟然是一个圈套。 我朝着夕阳狂奔,她在背后笑着追我,隐约中我感到自己好像抓住了青春的尾巴,并常常想到如果当时那条路能再长一点,或者当天寻露没穿那么高的高跟鞋,我们能跑的再远一点,也许真的就如蝴蝶效应一般,我们轻轻拉长了自己过往人生中的一点,那直面而来的明天便会大不相同。 · 毕业聚餐之后,一伙人全都喝得脸红脖子粗。一个人嚷着要去唱歌,一群人跟着随声附和。只有我和寻露心照不宣地悄悄转身离开。 华灯初上,整个城市沉浸在灯红酒绿的温柔乡里。我和寻露牵手在喧闹的街上走着,影子被街灯重复缩短又拉长,像是拉面师傅手中的面一样。 “今天住我那里行吗?”我提议道。 寻露点点头,“就怕会让你失望……” “没关系的。” “林秋,如果我一直这样下去,真的会一直喜欢我?” 我皱了皱眉说: “我喜欢你,原因有很多,同你睡觉,只是其中一个。除此之外,我还想和你一起散步,一起吃饭,一起餵猫,一起读书,一起行走在微雨的午后和飘雪的黄昏。我今天不会因为无法跟你睡觉而分手,明天,后天,无数个以后也不会如此。我喜欢你的原因就像一个装满了千纸鹤的玻璃瓶,’同你睡觉’只是其中最毫不起眼的一只,我们如果能把它放进瓶子里当然没问题,但是如果不小心把它弄丢了也没关系。我不会因为少了一只千纸鹤,而丢掉整个瓶子的。” “对不起。”寻露用左手轻轻抓住我的手臂,我把她的手掌紧紧握在手心,她的手指冰凉,指尖在路灯下微微颤抖。 这一场毕业狂欢不仅释放了自由,同时释放了她所有的脆弱。我觉得今天的寻露,格外真实,格外动人,像余光中的诗——在月色与雪色之间,她是人间第三种绝色。 我伸出手,缓缓把她抱进怀里,寻露用手环住我的脖颈,把头放在我的肩上,沉默了许久,直等到夜风微凉,她才轻轻问道:
第66页 “能背我回家?” 我忽然想起寻露今天穿着高跟鞋走了很远的路,我不禁责怪起自己的粗心来,连忙蹲下,寻露趴在我背上,脱下高跟鞋,拎在手里。 “重吗?”她问。 “重了不少。”我实话实说。 走了一阵之后,我忽然想起几年前在吊桥上那个轻如蝴蝶,哭泣不止的寻露来。 “上一次背你是三年前了吧,三年前的冬天?” “嗯,是三年零六个月之前……” 夜风浩荡,吹动寻露的长发,缠绕在我的颈间,我抱紧她的双腿,在空旷的街道上一路急行,快走到公寓附近时,她突然说: “放我下来吧。” 我在路边一处满是公共健身器材的空地上停下,把她放在鞦韆上,寻露穿好鞋子,看了一下四周,然后问: “能推我几下?” 我点点头,走到她背后,轻轻推动鞦韆。寻露双手紧握两侧的铁环,身体一动不动,仿若一尊被固定在鞦韆上的形态优美的雕塑,从后面看去简直同罗丹的作品一样,孤独,压抑,对世界充满了抗拒。 片刻之后,她停了下来,仍是安静地坐在月光下的鞦韆椅上,一动不动,一句话也不说,我从后面抱住她,用手抚摸着她的长发: “寻露,除了原谅别人,我们也许更应该原谅自己。原谅别人是’放下’,原谅自己才是‘重生’。” ☆、开学九月 寻露的身体在我怀中猛烈地颤抖了一下,并最终变得柔软,屈服在这不大的空间里。 “林秋,我感觉无论如何努力,这世界终究都不是我们想要的模样,我感到厌倦,感到徒劳,也只有在被你拥抱的时候,我才会感到——原来这世上,还有我的容身之处。” · 回到公寓,我同她先后洗漱。寻露脱下酒红色包臀裙和质感轻盈的内衣,赤-裸-着身体依偎在我怀里。 今夜,算是高中时代的最后一夜。我不由自主地搂紧了她,就像葛朗台搂紧了所有的金币一样。 一整夜,她睡得格外熟,鲜少翻身,只是偶尔以相对的姿势把头贴在我的胸前。她的呼吸,一丝一缕,分外清晰。我却心似浮云,身如飞絮,戚戚难安。我坐在角落里,一次又一次在黑暗中确认着她的存在。 生命中总有一个人值得我们小心守护,细心凝望,仔细端详,生怕时光在不经意间偷走她的一丝一毫,却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会在守望间变成海边孤独的灯塔,曾几何时长满了一身青苔,寂寞成一塌糊涂的样子。 · 我皱紧眉头,无数的画面从我脑海中穿过,我看着墙壁一路从银白变为微黄,最后变成空白。 直到街道上清晰地传来此起彼伏的汽车鸣笛声,我才恋恋不捨地起身,去卫生间洗了洗脸。回到卧室,发现寻露已经醒了,正靠在床头上看着窗外那株海棠。 “想什么呢?”我问。 “在想李清照。”她表情认真地说。 “李清照?” “嗯,在想李清照的《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捲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到底是怎样寂寞的女子,才能写出如此清冷的词句来?” 我望着窗外枝繁叶茂的海棠,不禁哑然。这棵树我看过很多次,却一次也不曾生出过这样的感慨。 两个人可以静静欣赏同一片景色大概是由于性格的近似,而能生出不同的感慨大多是因为灵魂的不同。也许那些我们熟稔的,牵挂的,从来都是形同陌路。也许我们从未真正了解过谁,就像我从未想到一个气质清冷的少女可以在剎那间把目光投向千年前另一个背影清冷的女子身上一样。 “你又发什么呆呢?”她问。 “没什么。”我尴尬地笑着,“只是偶尔觉得像你这样的女孩,太少见!” “你就从未这样想过?”她奇怪地问。 “从来没有。”我笃定地说。 “那你一个人看着窗外的时候会想什么?” “会想你,或者什么都不想。” “骗人!”她微微笑着,眼睛里闪烁着一股不相信的神气。 “嗳,寻露。说真的,暑假我能不能去找你?” “恐怕不行,这个暑假我爸规定我不能离开他一步。‘不能跟着不务正业的小混子在街上熘达。’这是原话。” “怎么会这样!”我嘆道。 “被说成不务正业的小混子,请问你有什么感想?” “如果当小混子也可以被你喜欢的话,我倒是心甘情愿。” “你不是小混子,倒像个彻头彻尾的小骗子。”寻露皱了下眉毛,一脸这个人已经无可救药的表情。 · 洗漱之后,我和她一起出去吃早饭。吃过早饭,又回来收拾东西。 东西不多,无非是一些衣服、被子、鞋子、洗漱用品之类的,除此之外就是后来添置的桌椅,因为搬运太费力,索性就留给下一位住客。 唯独萧蕾送我的檯灯和枫叶,虽然笨重,但却无论如何都想拿回家去,但是一次又搬不完,最后索性全部打包好,放置在床底,过几天让父亲开车来取,只是不知道房东愿不愿意。 随后我便给房东打了电话,见了面,交了钥匙,顺便提了一下刚才的想法,房东同意等我几天,只是订金要等我东西全部拿走之时才能退,我点了下头,表示没问题,便只背了一个背包就和寻露向车站走去。 我和寻露站在车站旁冷饮店附近的树荫里,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看着广场上的洒水车作业。 八月的阳光透过树荫的fèng隙落下来,肌肤如噬般滚烫。 一阵轰鸣过后,洒水车消失在远方,花岗岩地面上出现了一个个水洼,反she着刺目的光。 “你的东西呢,不用收拾?”我问寻露。 “高考完就收拾好了。” “嗯。” “你几点的车?”她问。 “十一点。” “差不多。我也十一点。”她笑着说。 “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总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小时候,总觉得世界只有故乡这么大,而自己会在这里过一生。”我把小勺插在白色冰激凌上,丢进垃圾桶里。寻露用纸巾擦了下嘴,和我一起向车站移动起来。 “嗳,林秋。虽然大学在同一个城市,但是位置却不是紧挨着,坐车要好长时间,不害怕平时见不到我?” 说话时她正一步一步格外认真地走着,随着豹纹高跟鞋的移动,她白皙的脚踝上青筋隐隐浮动,大概走起路来并不轻松。 “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们高考的分数本来就有很大的差距。” 我本来是想这样回答她的,可等走到车站广场的中心,我低头凝视着她眼睛的时候,却突然改变了主意。我突然用双手紧紧地抱住了她,在烈日下长久地亲吻着她,她的唇角湿润而慌乱,温软中带着香糙冰淇淋的味道。
第67页 之后的很长时间,我无数次地梦到过这个场景——在车站广场上,太阳很亮,像要把地面点着了,我正小心翼翼地抱着一个女孩,同她接吻,就像捧着烈火中的玫瑰一样。 · 九月,确实是一个让人久等的月份。 整个假期里,我完全没有寻露的任何消息。虽然知道她在北京渡过了整个暑假,但是往她北京的家里打电话,每次都能打通,只是无人接听。 我留了言给她,告诉她我的录取通知书到了。即便如此,电话那头依旧保持着安静的沉默。 开学伊始,我连她是否被这城市的大学录取了,都不清楚。 开学当天,我一个人,拎着箱子,从这座海滨城市的旅馆里出来,打的向学校移动,街上的雾很大,清冷且稀疏。我到达校园时,时间还早,新生报到处的门还没开。我点了一支烟,站在门口打量着大学校园的模样。平静,空荡,懒洋洋,同我想像中一般无二,只是心头的一角充满了遗憾。 不多时,一个精瘦的大学辅导员模样的男人走过来打开了报到处的大门,后面跟着几个学生模样的人,一阵布置之后,他走过来问我是不是新生报到。我点点头,递上了录取通知书,办了手续。 一个高年级的学长,热情地接过我手上的行李箱,快出门时,那男人还不忘在后面提醒我: “校内禁止吸菸。” 建了档,领了被褥之后,学长引领我到了宿舍,我道了谢,然后看着他转身离开。 宿舍是四人间,每人一桌一椅,干干净净,也空空荡荡。 我铺好被褥,摆置好桌子,放置好日常用品,发现毛巾和拖鞋还没买,我出了宿舍,正往超市走,手机响起来,是一个陌生号码。 “你好。”我说。 “林秋。”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温柔的女声,竟是阔别多时的寻露的声音。 “寻露!你在哪呢?”我紧张地问。 “你往上看!” 我抬起头,眼神掠过眼前三十度角的缓坡,在缓坡的高处,一个女孩正朝我微笑着挥手。我向她跑去,用双手环住她上身那件做工精緻的白色斗篷式风衣,隔着白色高领毛衣感受着她糯糯的体温。 “头发又拉直了?”我看着散落在她白色风衣上的长发问。 “好看吗?”她推开我,整理了一下头上颜色鲜艷的发箍问。 “当然好看。” “那是喜欢这种,还是暑假的烫发?” “人漂亮,怎么样都好看。” “仅仅过了一个暑假,你倒是聪明了。”她眯着眼笑着说。 “没聪明。只是高兴,没想到能这么快见到你。”我又抱住了她说。 这一次她没有再推开我,而是站在秋雾迷离的校园里,用双手紧紧地抱住了我。 “那想天天见到我?”片刻之后,她骤然问道。 “如果有时间,我想天天去找你。” “时间肯定是有的。”她轻轻推了推我的肩膀,拿出手机摇了摇,“我们中文系就在你们教学楼后面,想找我打个电话就找到了。” 我迷惑不解地看着她,就像重新站在门口望着校园里那些模糊不清的影子一样。 过了很久,我才渐渐明白过来: “你也在这里上课?” ☆、阿菲如风 “不行吗?呆子!”寻露睁大了眼睛,望着我脸上滑稽的表情,嘴角带笑,一副蓄谋已久的阴险表情,“不然呢,你觉得我分数不够,考不上这里?” “那你那一百多分不是白考了?” “也不算白考了。至少能保证和你上同一个大学不是。” “可这代价也太大了吧?”我苦笑着问。 “你把这叫做‘代价’?” “没有。我只是觉得自己不值得你这么付出……” “这不是付出,不是代价,不是牺牲。”寻露低着头,语调颤抖,我想拉住她的手,却被她悄悄推开。 “我只是不想再跟你走散了……” 说完这话,她转过身,往前走去,我追上她,问东问西。 “去哪里?” “入学办好了吗?” 她却兀自走着自己的路,对我的疑问置若罔闻。 · 出了校门,她伸手拦下了一辆计程车,她和我先后上了车。 “师傅,去海边。”她淡淡地说。 我和她并排坐在后座上,她气鼓鼓地嘟着嘴,我也识相地不再说话,车内气氛变得沉默而尴尬。 似乎就连开车的师傅也变得异常敏感,读懂了气氛一般也不追问去哪里的海边,只是直着往前开,然后转了个弯,随后在一条类似海滨大道的公路上疾行了一阵,最后在路边的一处公园停下。 “到了。”戴一个大墨镜的计程车司机面无表情地说。 我付过钱,下车举目四望,公园的尽头是一片朴素的蓝,一身白衣的寻露正向那片蓝走去,仿若画家笔下的海鸥。 我跟随她的脚步,穿过公园,走下海岸,脱下鞋子,赤脚踩在沙子上,然后缓缓来到她身旁。 她收紧了裙角,用双臂搂紧了膝盖,正面无表情地望着海。 海面上的雾渐渐散了,太阳已经升到了半空中,海天寂寥,只剩下远方的一点白帆。 “如果我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真的对不起。”静默了很久之后,我缓缓说道。 “林秋,其实我也明白的……”寻露目不转睛地盯着远方的海平面,“同一个人在一起呆久了,难免会有厌烦的感觉。” “我并没有感到厌烦……”我解释道。 望海的寻露却恍若没听见一样,自顾自地说道: “我知道,即使再亲密的恋人也不能靠得太近,要给对方空间;我知道,即使是再完美的女孩身上,也总有让对方如鲠在喉的缺陷;我知道,你永远不会像我爱你一样地爱着我;我知道花开终有时,花落无人问。我知道的,我都知道。 我的到来,触犯了你的自由。 但我只是一个喜欢单纯的普通女孩。爱一个人便只会爱着一个人,心里绝不会想着第二个。这并不是坚贞,或者信仰,而是性格使然。因为像我这样的女孩,根本容不下复杂的情感和纷纷的情-欲。我只有一些单纯的渴望,渴望每天穿布衣,吃素食,谈最简单的恋爱,过最平凡的生活。也许你觉得这难以理解,但请你相信——世上确实有这样的女孩。” “我当然相信。”我喃喃地说道。 回想自己刚才的反应,发现确实有一个瞬间,我产生了自身的空间被人压缩的感觉,而那个瞬间竟然被寻露毫无保留地捕捉了下来。 寻露仰起头,闭上眼,把手放在背后支撑着身体,她的黑色长发突然如瀑般飘落,海和阳光交映在她白皙的皮肤上,瑰丽而沧桑。
第68页 “林秋,人生来孤独,又禁不住诱惑,所以常错失挚爱,然而,我们生而为人,错过总是在所难免。将来,如果我们错过了,便错过好了。一旦离开了,就不要回头。因为回眸处,你曾深爱的那人,即便穿着布衣,打着黑伞,也早已被流年换了模样。回首旧爱,我们能看到的只有裂隙,没有白头。因喜欢而相守,在不太讨厌的时刻分别,便是人间最美的相逢。” 寻露的话让我忐忑的内心在忽然间平静了下来。 我躺在金色的沙滩上,闭上了眼,呼吸里全是海风和寻露身上淡淡的香水味道。 · 入学不久,就开始了军训。 每天在烈日下走正步,喊口号,我们这些脆弱的高中灵魂在持续的肉体折磨中逐渐变得粗粝起来。 大学生活,也在军训阅兵之后逐渐走向了正轨。 · 在阅兵结束后的傍晚,寻露在餐厅突然问我: “知不知道后天有一个‘迎新晚会’?” 我点了点头。 迎新晚会每个大学都有,算是大学里最为隆重的晚会,只是不知道这晚会同我和寻露有没什么关系。 “迎新晚会上我有一个节目。” “啊?” “是我们宿舍的人起闹偷偷报上去的,我根本不知情。在今天突然被告知要参加彩排的时候才知道了这事。” “那怎么办?能取消吗?” “今天找了艺术团的团长,说节目已经报给学校领导了,不好变更。” “什么节目?” “唱歌。” “要不我替你去。” “我们又不是一个系,怎么能让你帮忙,反正顶多也就是四五分钟的时间,怎么都能对付得过去。” “那想好唱什么歌了吗?” “嗯。”寻露的眼睛在瞬间亮了一下,“王菲的《如风》,你觉得怎么样?” “好像不是太有名的歌。” “傻瓜,当然不能唱太有名的歌了。第一次在晚会上唱歌一定要坚持两个原则。第一:不能唱大家都听过的歌,因为听众会不自觉地和原唱比较;第二:不管有没有口音问题,最好唱粤语歌。因为气息的交换,节奏的掌握一概没人知道,就算稍微跑调也不至于太丢脸。大二的学姐是这么告诉我的。”寻露伸出两根洁白的手指在我眼前认真晃动着说。 “有道理。” 最后,她轻轻说道: “其实这些演出,于他人而言,不过是生命里一种生动的调剂罢了。他们的掌声热烈也好,寥落也罢,这热闹都是他们的,与我无关。” 说这话时,她语调轻松,眼角挂着动人的笑容,像极了千年前那个清冷的背影。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 吃过饭,送她到宿舍楼下后,我去附近花店订了束百合。 花店老闆是个年轻女孩,向我介绍了几种不同的百合,名字我一概没记住,只对其中的一种格外钟情。 “这种价格最贵,您确定要吗?”她问。 我点头。 “其实您可以再想想,其他的也一样,只是花瓣稍有区别。” “就要这种!其他的她不会喜欢,既然不喜欢,买了也就没有意义。”我说出了我的逻辑。 店主无可奈何地一笑,收了钱,开了单子,并撕下了底单给我。 · 第二天傍晚,迎新晚会在学校礼堂举行。几千人的礼堂,人山人海,座无虚席。 寻露是第三个出场,既没穿华美的礼服,又没化精緻的妆容,她还是她,只穿了一身素雅的白衣,披散着黑色的长发,缓缓进场。 她没有矫情的开场白,没要掌声,甚至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却获得了疯狂的尖叫和雷鸣般的簇拥。 那一刻的寻露像冰雪中的女王,笔直地站在银白色的聚光灯下,对雷鸣般的掌声置若罔闻。 随着她浅鞠一躬,伴奏声响起,她闭紧了双眼,握紧了麦克风,开始浅吟低唱起了《如风》。 …… 来又如风离又如风或世事通通不过是场梦 人来途中人在时空相识也许不过擦过梦中 来又如风离又如风或我亦不应再这般心痛 但我不过是人非梦总有些真笑亦有真痛 …… 聚光灯下,她白裙胜雪,侧脸深沉,发梢处投下的孤独粒子在歌声中盛放如花。 · 一曲结束,礼堂里充斥着尖锐的口哨声。 我快步跑到台上,把百合递到寻露手上,寻露轻声说了句“谢谢”,然后用手指了下侧门的方向,便转身消失在幕布后面。 我走下舞台,从侧门出去。那天的月光很亮,完全不像是借了谁的光。 大约等了一支烟的时间,寻露便捧着花,折着裙子从侧门走了出来。 夜风清寒,我脱下外套,披在她的肩上,她轻轻扯了下领子,把百合交到我的手上。 “谢谢你的百合,让我感觉又回到了现实中。” “很紧张吧?” “不是很紧张,简直是紧张死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唱完那首歌的,就好像突然被人捏住了嗓子,又捂住了耳朵,怎么唱的,唱得怎样,到最后自己都一概不知道了。”寻露似乎心有余悸地深吸了一口气说。 “你唱得很好,完全不用担心。” “只有两天的时间,还是太仓促了。感觉自己就像被人赶到悬崖边的羊一样,明明没有翅膀,却还要硬着头皮往下跳。” “还好你平安着陆了。”我被她的比喻逗笑了。 “那也被吓得半死不是!”她一边吐着气,一边不放心地问:“真的觉得好听?” 我笃定地点了点头,摆了个ok的手势。 她长吁了一口气,似乎终于放下心来。 我和她下了几级台阶,步行到附近的一处花园,在铁质长椅上并排坐下。 “这应该是卡萨布兰卡吧?”她盯着手里的花问。 ☆、墨碎白雪 我皱了皱眉,“就是百合啊,卡萨布兰卡不是电影吗?” 寻露无奈地嘆了口气,把身体靠在躺椅上。 “卡萨布兰卡是电影没错,也是香水百合的名字,你看,”她指着百合靠近花蕊的部分说:“这里没有任何其他颜色的斑点,整朵花是纯净的白色,这就是卡萨布兰卡的特徵。” “原来如此!”我忍不住啧啧点头。 “这个季节应该很贵吧?” “不清楚。只是一眼就看中了,觉得你一定喜欢。” 寻露忽然间笑出声来,我不明所以地看着她,看她忽而仰头,忽而低头,笑得情难自已。 片刻之后,寻露止住了笑声,慢慢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表情痴痴地凝望着头顶的星空。
第69页 “林秋,我其实是不希望你花大半个月的生活费只为送我一束鲜花的,希望你像现在一样,送我一片星空就好。” “只要是你喜欢的,我都想给你。鲜花也好,星空也罢,你喜欢就好。” “有时,我真看不透你。你这人一点也不懂花,但是又不能说完全不懂,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你虽然像暴发户一样傻儿巴叽地买了束百合,连什么种类也不懂,连什么花语也不清楚,却能只看一眼,就知道我喜欢……嗳,你可知道,曾经有很多人问我,问我为什么会喜欢你,问我为什么会选你当男朋友,我也问过自己很多次,感觉原因很多,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明白的,但在今天看来,这束花就是答案了。” “你喜欢我不是因为我长得帅吗?”我佯装懵懂地问道。 寻露笑着砸了我一下,又在忽然间一脸严肃起来,她表情认真地说: “我是绝对不会因为某个人长得帅而去喜欢他的。因为我会害怕,害怕在未来的某一天,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瑕疵,那点瑕疵就像墨碎白雪一样,永远擦除不掉,涂抹不了,所以那喜欢也就打了折扣,失了分寸,是无论如何也长久不了的。 而你长相平凡,性格木讷,说话有时很不着调,你的缺点再要我细数,怕还是能说出一大堆来,但我就是喜欢你。这喜欢不能被解释,所以才长久,也只有这种不知来处,不明觉厉的喜欢,才让我看不到尽头,才能心甘情愿地,不计代价地和你走下去。” 我点了点头,侧转了身体在她的唇上轻轻一吻,寻露的脸在银白的月光下骤然一红,但那种羞涩似乎又被如水的月光洗掉了般在瞬间消失。 “最近在看谁的书?”她轻轻问。 “顾城。”我说。 “诗人里面我最不喜欢他。” “因为结局是悲剧?” 寻露默默地点了下头,“只是难以理解。为什么爱一个人可以爱到杀死她,也不愿放她走。这样的爱是不是太自私了?” “你不愿意种花 你说:“我不愿看见它一点点凋落” 是的 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什么啊?” “顾城写的《避免》。也写出了诗人悲剧的原因。真正的诗人都是被放逐者,都是飞向太阳的伊卡洛斯,明知日光熔蜡,翅断,身死,却仍乐此不彼地飞向天空的最高处。他们把自己作为祭品,只为了换回几行这时代的灵魂。 诗人都是孤独的。木心孤绝海外,孑孓半生,是一种自觉的孤独;而顾城持斧弒妻,自缢身死,是因为无法忍耐孤独。真正的诗人一般都没有好下场。” “林秋,你总说我悲观,其实悲观的又何止我一个。” “对不起……” 和寻露在一起,我总是避免谈论伤感的话题,以至于,寻露从来不曾发现,我也是喜欢悲剧的人。如顾城所写的一样——为了避免结束,我们避免了一切开始。 “回去吧。差不多该结束了。”她说。 “回宿舍,还是礼堂?” “宿舍吧。” “嗯,你不用回礼堂合影?” “算了吧。”寻露仰起头,看了看北方的天空,最后轻悄悄地说道。 · 我和她沿着广场向下走去,道路全由石头砌成,路旁种满了小株的松柏,同陵园一个模样。 下行到道路的尽头,是一个极小的湖,沿着湖上的亭子一路穿行而过,才到了靠近宿舍的区域。我和寻露的影子在昏暗的路灯下若隐若现,像浮在海上的小船。 走到寻露的宿舍楼前,晚会正好结束。礼堂处渐次传来熙攘的人声,中间夹杂着兴奋的嚎叫。 分别的剎那,寻露突然拉住我的手,把头伏在我的胸口上。 “林秋,我希望你明白……如果想做诗人的话,一定要做博尔赫斯。我希望……你会像他一样,有好的结局。” 我抱紧了她,看向北方的天空,北极星如王冠中央的宝石,正闪烁着永恒不灭的微光。 片刻之后,我喃喃地说道: “放心好了!我是做不了诗人的。因为,你爱过我。” 寻露抬起头,望着我。她的眸子,明亮动人,恍若幽梦。 · 正式开始了大学生活之后,我发现其实这生活同高中并无二致。 能称得上变化的地方就在于可以自由地用手机通话,睡觉前用qq聊天。另外,就是无人问津的图书阅览室换成了人流如织的图书馆。 但对有些人来说,大学就是天堂,是与高中截然不同的地方。 入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睡我上铺的兄弟就同隔壁班的女孩好上了。两个人先是去酒店开房,最后索性在外面租了一个单间,过起了同居生活。这种生活,几乎每个男生都嚮往。我也曾向寻露说过,但她毫无兴趣,我便没有再提起。 再次说起这事,已经是临近十一月的深秋,依旧是在一个晚上,月光依旧很亮。我和寻露从图书馆出来,沿着石阶一路下行到湖心的亭子上。 十月末的风已经很冷,偌大的校园里空空荡荡。那天的寻露异常伤感,和我并排坐在亭子的长椅上,她把头靠在我的肩上,一动不动地望着月亮。 “秋,我最近一直在做一个迷迷濛蒙的梦……”她突然用细不可闻的声音说。 “梦见了什么?” “梦见我一直离开……” “嗯。” “秋,我们在一起吧?” “好。”我说。 · 那天过去不久,我便跟人动了手。 和我打架的那人叫什么,我至今不知。只知道他是寻露的追求者,从在迎新晚会上看到寻露,就第一眼喜欢上了。对寻露苦苦纠缠,寻露不说,我也不知。一直到送寻露去教室上课,才看到在教室门口站着一人,手捧一束玫瑰,他的发型很酷,是经过精心打理的“三七分”。 寻露不理他,径直往教室走去。他尾随其后,步步紧逼。寻露孤单无助的表情让我忽然想起了数年前那个站在树下,趴在我怀里哭泣不止的女孩。 我瞬间感觉颅腔内被人投进了火炭,把脑浆煮成了古怪的岩浆,我黑着脸走在他身后,用手死死地拽住他引以为傲的“三七分”。没有华丽的姿势,没有熟练的技巧,只有心中骤然升腾而起的凶狠杀意。 “三七分”吃了亏,缕着凌乱的头发出去喊人。我也往宿舍打了电话。管理系和艺术系的两群人瞬间站满了拥挤的走廊。 “能让我跟他谈谈?”寻露拽着我的衣服问,眼中满是恳求的目光。 我摸了摸她的头发,摇了下头。 “那你有没有想过,我放弃更好的大学,陪你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我们高中努力了三年是为了什么?我从北京回来是为了什么?我高考比你多考一百多分又是为了什么?林秋,你不能这么自私!一直以来,都不是你一个人在努力啊!我自己的事情,这一次让我自己来解决,好吗?”
第70页 寻露说完这番话,眼圈通红,语调颤抖,用牙齿死死地咬住了嘴唇。 面对寻露的质问,我一时语塞,慌了神,没想到如此瘦弱的女孩竟有这样独立的一面。 在我慌神的剎那,她已经拽着“三七分”的衣服到了隔壁空无一人的阶梯教室里。我守在门口,看到她正在里面和“三七分”解释着什么。 在我考虑要不要进去的时候,寻露已经推门出来了,只剩“三七分”一个人愣愣地站在空荡荡的阶梯教室里发呆。艺术系的男生一哄而上,围着他叽叽喳喳地吵个不停,他头也不抬,只是目光呆滞地盯着教室里的一角出神。 在我挥手劝退管理系同学的时候,他突然回过神来,走到寻露跟前,红着眼说: “不管怎样,不管原来如何,我还是会喜欢你。” “你想证明什么?证明你喜欢我,我就会喜欢你?” “我不想证明什么,就只是喜欢你而已。”“三七分”固执地说道。 这反倒惹恼了寻露,寻露沉默着,眼睛充满怀疑地望着他,嘴里发出似有若无的笑声。 我回过头,轻轻拉住她的手,她回头看了我一眼,她的眼神,哀戚,绝望,似有一股可以洞穿灵魂的寒光,让人不寒而慄。 “我刚说过了——我并不是你想像中的女孩。我杀过人,手里沾过血,肚子里怀过别人的孩子,并亲手把那孩子埋了。”寻露忽然松开我的手,用一种我从未听过的充满威胁的语调,咬牙切齿般说道:“就算这样,你还说你喜欢我,不管我喜不喜欢你,你依然会喜欢我。你说的喜欢……究竟是哪一种喜欢?” ☆、荒漠旅人 寻露说话的音调很低,却让喧嚣的走廊在瞬间安静了下来。 我从未见过一个瘦弱的女孩对一群血气方刚的男孩可以产生如此强大的震慑,我从未看过一个男孩的自尊在短短几秒之内便土崩瓦解,我也从未想过原来不是所有的喜欢都会让人心生欢喜。 · “何苦这样?”在餐厅里,我一边喝着饮料一边问。 “怎么了?生气了?还是有我这样的女朋友让你丢脸了?”寻露眼神冷淡地望着我。 “那倒没有,最受伤的不还是你。我心脏强,脸皮又厚,天生就很难被人伤到。” 寻露突然捂着嘴笑了起来,她放下餐勺,看着餐厅外幽深的夜色说: “你这人最讨厌的就是这点,在我每次想跟你正经说话的时候,你总会变得不正经;在我每次想跟你发火的时候,却总是发不出来;我知道这并非巧合,我是被你吃透了啊。” “对不起。”我说。 “是我该说对不起!我不是想故意生气伤害你,我只是心里烦,对自己很失望。过去的事,我也不想说的,我只想好好地陪着你,做一个安静的女朋友。 我只想让你变回曾经那个普通的男孩子,没有负累,不再那么敏感,不再因为我被人白眼相向。可是,为什么最后我连这一点……都搞砸了。” “这不是你的错。”看着寻露突然变红的眼眶,我感觉难受极了。 “嗳,那能答应我?以后不再去招惹那人。” 我望着寻露泫然欲泣的表情,无可奈何地点了下头。 · 吃过晚饭,我和她沿着餐厅的路一直往前走,没有停留,最后从南校区一直穿行到北校区的操场上。 操场跑道上的灯很亮,夜跑的人很多。我和寻露沿着跑道外围的桐树林散着步。 “嗳,林秋,你可知道他今天跟我告白的时候,我脑子里在想什么?”寻露把手放到我的外套口袋里问。 “不清楚。”我说。 “我在想画布,美术生常用的那种白色的油画布。” “画布跟告白有什么关系?”我奇怪地问。 她挽起我的手,把身体轻轻靠向我。 “他告白的时候,我突然感到自己很可怜,他的喜欢很可怜。对他而言,我不过就是一块干净的画布,可以任由他在上面涂抹,作品完成,他跟别人介绍‘这是我女朋友’。然后接受鼓掌,接受赞嘆,可时间长了,人终会厌倦。在得不到羡慕后,他会把画布丢弃,然后想办法去弄更好的。他所谓的喜欢,不过是虚荣心的滥用。‘捉弄’的含义远大于‘珍惜’,他想要‘快餐式’地占有,然后‘盒饭式’地抛弃。所谓的鲜花,掌声,仪式,浪漫,都不过是他精心准备的‘道具’。如果我是个虚荣心强的女孩,很可能会落入他的圈套里。还记得我说过‘虚荣心这东西,在我身上几乎是没有的。’因为不渴望,所以不动心。” 夜风微寒,吹动桐树叶,沙沙作响。我停下来,为她拉上外套的拉链。寻露微微笑着,笑容明媚,没有一丝忧伤。 “那告诉我什么才能打动你?”我抱紧她的身体,看着一队又一队的人从灯火辉煌的跑道上经过,远去,消失。我突然感到很落寞,仅存怀中这一点温暖。 “真想知道什么才能打动我?”她突然从怀中仰起脸问。 我看着她轻扬的笑脸,认真地点了点头。 “因为你喜欢顾城,我前几天也从图书馆借了一本顾城的诗集,不是为了模仿你,而是觉得总不能在你谈起他的时候,我除了’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以外一无所知。 对顾城,我本是不喜欢的,却被里面的一首诗深深地打动了——早晨,阳光照在糙上/我们站着/扶着自己的门扇/糙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门前》?” “你不是问什么才能打动我?这就是答案。大多数女孩喜欢美丽的玫瑰,高档的餐厅,闪耀的钻石,我却不想要这些昂贵的浪漫,我只想要你的一世清欢。我想要的极普通,极平凡,又昂贵无比,遍寻不见。” “那你算是世界上最贪心的女孩了。‘一生一世’这东西,随口说说就好,一旦认真要起来,怕是要比钻石贵重多了。” “难道你不愿给吗?” “人可只有一辈子啊……” “那又怎么了?” “没什么,总觉得如果有十辈子,二十辈子该多好。只有一生一世的话,我怕不够。” “贪心鬼!”她笑着骂道。 我拉紧了她的手,没有出声,只是小心翼翼地走着路。 · 围着操场的林荫小道转了几圈之后,寻露说累了,想回宿舍。 我牵着她的手沿石阶一路上行,中间忽然想起她前几天夜里说过的话来。 “寻露,你那天说想搬出去住,是真的吗?” “嗯,当然。”她忽然停下脚步,表情认真地望着我,“不过,我有两个要求……”
第71页 “什么要求?” “第一,租的房子只有我和你两个住,不与人合租;第二:我想养只猫。” 我低头想了片刻,最后点了下头。 我和她都喜欢安静,不跟人合租本就理所当然。 对猫,我虽然谈不上喜欢,但除了绝情这点以外,也说不上讨厌。 “好,那周末去看房子吧。”她挽着我的手,沿着石阶,一格一格地往上走,我一格一格地跟着她的节奏。 那天,校园很安静,四周阒无人声,五十里外是一片沉默的海,百万光年之外挂满了寂寞的星。我和一个女孩肩并肩走在回宿舍的路上。 我偶尔停下,站在石阶上回望着和她一起走过的路,总觉得青春是一本太过匆匆的书,转瞬之间,她就陪我走过了初中和高中,一直走到大学。 也许我永远读不懂她的忧伤,但忽然之间,我读懂了她的温柔。 · 第二天,这世界终究还是闹了起来。 寻露同“三七分”的争执,仿若在平静的校园里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弹,管理系和中文系谣言四起,我和寻露也加快了找房子的脚步。 除了周六周天以外,周一到周五的空暇时间,也几乎全部花在联繫中介,找屋主看房上。 即便如此,在连续用光了一个月的休息时间之后,我们仍是一无所获。房子不是太大,就是太旧,而寻露和我又不是随便将就的性格。 · 一个周日,我从一家房屋中介出来,长吁了一口气,寻露说想去逛街,我心里郁闷,便点头同意了。 在商场买了生活用品之后,我和她去看了电影,然后去海滩散步。在日暮时分,坐了最后一班沿海公交返校。 海岸线的风光还算旖旎,公交车进入市内之后,车窗外刺目的夕阳,仿佛永远也走不完的高架,干燥到呼吸困难的空气,以及四周表情空洞的人群,让我的心情随着风景变得格外灰暗起来。 后排有一个男孩,正和几个女孩高声讲着黄色笑话,他讲得得意,声音怪腔怪调,惹得女孩笑声连连。 我咧了下嘴,最终没有笑出声来。 透过车窗,我突然在城市中看到了荒漠,看到了风干的尸骨,看到了迅速移动的沙丘和干涸漆黑的枯井。如果不是身边的女孩拽了下我的衣服,我大概还沉浸在这种幻觉里,同车外的学校擦肩而过。 · 下了车,寻露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我仍是感到口喝,感到呼吸困难,只有在寻露扭头看我的瞬间,这种糟糕的感觉才会稍稍缓解。 我们并不是譁众取宠的人,却偏偏註定生活在一个譁众取宠的世界上,所以孤独,所以悲伤,所以无法摆脱,所以迷失彷徨。 寻露忽然停下,忧心忡忡地摸着我的额头问: “怎么了,没生病吧?”。 “没有。”我握住她的手说。 “可是脸色看起来很差。” “只是刚才感觉迷路了……” 寻露点点头,没再说话,继续往前走去。 我看着她踽踽独行的背影,感觉我和她,像一对沙漠中的旅人。迷失了方向,水壶中也早已空空如也,我之所以还在坚持,不是因为心里还残存着希望,而是前面还有同伴,在不断前行。 我自以为一直在保护着寻露,却不知寻露早就在无形之中一次又一次地保护了我。 原来的我只是没有意识到——我远比她更残缺不堪。 · 合适的房子终于找到了,在十一月一个下雪的周末。 一室一厅,五十平左右,有一个能用天然气做饭的厨房和一个宽敞的阳台。 寻露大概就是因为这个阳台才喜欢上了这所房子。 这房子对我和寻露来说,大小正适合,步行到学校大约二十分钟左右,距离也算适中。虽然好处很多,但缺点也是有的,就是房租太贵。 这一室一厅的房子,房东敲诈般想收取三室一厅的房租。对于这种讹诈,寻露很是反感,她出门之后,我却偷偷交了定金。寻露对房子的喜欢,我一目了然,不想白白错过机会。 尽管如此,在给父母要钱的时候,还是遇到了麻烦。 母亲无论如何都不同意我搬出去住,她一直认为我是个自控力极差的人,始终不能脱离教育的环境。 父亲开始也不同意,问我搬出去住的理由,我支吾着,难以解释。最后只能抹黑大学的住宿环境。他自然是不信的,因为从小到大,但凡我说的谎,他必能看破。 在父母这里,我本不抱任何希望了,想找黑子和高达借钱,但就在这时,却意外收到了他的汇款。 “钱打给你了。”电话那头的他淡淡地说道。 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猫名十月 他到底没问这笔不小的开支是用来干吗的。大概是觉得就算问了,我也不会实话实说。我也曾有过冲动,想打电话告诉他,我交了女朋友。人很好,漂亮,温柔,大方。 然而,父子间与生俱来的隔阂,让我最后打消了这种念头。 我与他的观念,在许多年前便因为经历的差别而走向歧路。作为他唯一的子嗣,他深沉地爱着我,我知道;我也同样爱着他,他也清楚,但我和他之间仍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忧愁。 因为血脉,我们之间的信任几乎牢不可破,但是不知为何,这血脉,却反而成了交流的阻碍。我爱他,却说不出口;他对我的疼爱,也仅止于转角温柔的回眸。当我真正坐在他的面前时,他又正襟危坐,披上了严肃的盔甲。 人与人之间的消磨到底要到何种程度? 为何面对最亲的人,我们能做的,只是看着对方逐渐消失的背影,然后满怀疼爱地凝望。 从取款机取钱时,我心情复杂,思忖良多。 · 黄昏时的操场,夕阳很亮,风很大,行人稀少,我和寻露沉默地走了很久。 “房子租好了。”风止时,我突然说道。 “哪个房子?不是还没找到吗?”她吃了一惊,眼睛瞪得大大的。 “就是阳台很大,你很喜欢的那个。”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我又没说过。” “不清楚,就是……这么感觉的。” 寻露低下头,没再说话。默默走了一阵之后,她突然停下,盯着我的眼睛问道: “你用什么藉口骗的父母?” “说是宿舍住宿环境差。” “嗳,林秋……”她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长发,“我既然答应了你,就一定会搬过去,但是我不希望你为了我,再去骗任何人。” 我缓缓注视着她阳光下的侧脸,“或许我应该实话实说,就说搬出去是为了同你在一起。” “如果他们能接受的话,我倒觉得未尝不可。” 又往前沉默着走了一段路,她突然问道:
第72页 “嗳,你觉得你父母会喜欢我吗?” “当然。”我肯定地点着头,“你这样的女孩,没有人会不喜欢。” · 在和房东签完合同不久,我和寻露先后搬了过去。 虽然心里早有准备,知道女孩的个人物品会比较多,但当我到了楼下,看见她摆了一地的大包小包时,仍然懵掉了。 懵归懵,东西总归是要搬的。 我和她用了一天时间,跑了几个来回,直到繁星满天的夜晚才勉强把所有东西搬完。 我瘫倒在客厅沙发上,看着突然间满满当当的卧室,看着寻露拆包整理的背影,忽然间觉得——眼前的女孩给我带来了生机。 “生机”本是虚幻难言的东西,此刻我却觉得它触手可见。 生机就是她把衣柜从黑白变成了彩色。 生机就是她把深色的遮光窗帘换成了半透光的白色窗纱。 生机就是她把阳台看书的影子从一个变成了两个,让我的人生素无炎夏,不凛寒冬。 · 当天晚上,我又陪她去家居店买了全新的床单被罩,还有一个红色的懒人沙发。 搬完家的第二天,请客总是在所难免。 我提议出去吃,可寻露执意要在家里做饭。 最后,我妥协了。 中午请她们宿舍的女孩吃饭,晚上请我们宿舍的男孩吃饭。我本想她能知难而退,不必那么麻烦,却没想她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炒鸡、炖鱼、熘段、煮汤,竟然样样娴熟,我只负责洗菜,剥蒜,打打下手就行了。 “寻露,你专门学过做菜吗?”我诧异地问。 “没有。”她摇着头说,“我只是摊上了一个什么也不会做的母亲。一般不都是这样吗?母亲懒惰,孩子一般都比较勤快;如果母亲勤快,孩子一般都比较懒惰……” “有道理,我可能摊上了一个勤快的母亲。” “这是你的运气,也是我所没有的运气。”她嘟了下嘴之后说,“我们宿舍的女孩都羡慕我,说我生的漂亮,又有一个有钱的爸爸,不需要努力就可以活得很好。其实她们不懂,没有人天生什么都是好的。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如果真的可以交换,我宁愿用我的王冠来交换她们的运气,我宁愿出生在不富裕却很温馨的家庭,父母关系和睦,自己长相平凡,有几个知心朋友,从生到死一直庸庸碌碌地活着。” “那你可就不是奥斯特洛夫斯基所说的好同志了。”我故意逗她道。 寻露翻了翻白眼,“如果人人都去做高尚的共-产-主-义工作,谁去做饭?谁去收拾房间?谁去养育孩子?难道庸庸碌碌地活着就一定可耻吗?难道活着的目的就不能只是活着吗?平凡点有什么不好?我们本来就是平凡脆弱的渺小人类啊,不是吗?明明没有那种骨骼,却非要装得跟钢铁一样,他再厉害,苏联不也解体了嘛!” 我一时哑口无言。只是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女孩出神。 她说自己并没有钢铁的骨骼,我却觉得她的骨骼比钢铁硬多了。 这世上确实存在着这样的女子——她们的人生并非总是一帆风顺,她们的命运并非总是百事成和,但是就算经商失败,就算身处困厄,她们也总是微笑,总是从容,总是白衣如雪,不厌分毫。 纵然时光如河,却未曾洗脱过她们身上的半分神采。她们不妥协,不退让,只从容地停留在时光中,停留在自己构建的世界观和价值体系里,她们身怀使命,很早就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所以才不媚俗,不改变,不苟且,把生活过得有条不紊,云淡风轻。 · 当天晚上我们宿舍的那群小子也毫不客气,来时每人怀里抱着一提啤酒,从黄昏一直喝到深夜。 晚上睡觉前,寻露穿着白色睡衣,端来了一杯绿色的液体递到我手上。 我喝了一口,味道说甜不甜,说咸不咸,我皱起眉头问: “这什么?” “芹菜汁加蜂蜜,解酒的,一定要喝干净。” 看着我以极其噁心的表情把那杯绿色的芹菜汁喝光后,她摸了摸我的头,笑着说: “乖宝宝。我都没勇气一口气喝下去……” 我顿时感觉眼前一黑,喉间似有一口老血要飞溅出来。 “寻露,我说这东西,喝不死人吧?” 寻露忽然停下,转过身,对着我眨了两下眼睛,然后摇了摇头,“不知道。” 最后我捂着脸,无力地躺倒在了床上。 温柔的女孩发起狠来,比泼妇厉害多了。 不过从那之后,我喝酒收敛多了。 · 第二天早上,我望着窗外正午的太阳,费了好大劲才从床上爬起来。脑子一阵刺痛,用手一拍,像熟透的西瓜发出沉闷的回声。 因为下午还有课,我不敢再睡。拉开衣柜,想找件内衣换上,却在打开衣柜的剎那,一下傻了眼。 在衣柜的左侧,竟然整整齐齐地挂满了十几套睡衣睡裙。 “原来对女孩来说,睡衣这东西也可以有十几套的!”我不禁感嘆道。 在我的印象里,睡衣这东西,马马虎虎有两套就可以了。反正又不是穿出去给别人看的衣服,没必要那么讲究。 在我问起寻露时,她是这样回答的。 “因为我喜欢精緻的,有秩序的生活。” “可这是睡衣啊……”我纳闷地看着她。 “决定女孩是否精緻的,并不是时装,而恰恰是内衣和睡衣啊。在我看来,精緻这东西是向内的,不是向外的,是不需要展现给别人看,不需要别人评价的存在。”她如此解释道。 后来我发现,其实不仅仅是睡衣,她还有很多其他“怪癖”。 比如: 进门必须换鞋 换下的鞋子必须摆放整齐 袜子必须每天换一次 垃圾必须当天丢出去 类似种种。 另外,她还陆续买来了早餐机、烤箱、饮水器、研磨机、咖啡手沖壶,还有几组实木书架。一组放我喜欢看的世界名着,一组放寻露喜欢看的张小娴的小说,其余的则被瑞丽杂志填得满满当当。 好在我和她的生活费总比别人宽裕一些,一切都还没到捉襟见肘的程度。 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把一切收拾停顿之后,我躺倒在阳台的懒人沙发上,她躺倒在我怀里。 “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她仰起头,摸着我的胡茬问。 “当然。” “我想养只猫。”说这话时,她温柔地笑着,眼睛亮堂堂的。 “去宠物店买一只吧……”我提议道。 “不,我想养流浪猫。” “为什么必须是流浪猫?” “没什么理由,就是一定要养流浪猫。” 她说这话时,表情异常固执。
第73页 · 往后的日子又都是在找猫中度过的。 自从和她在一起之后,我发现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可以用那八个字来形容——寻寻觅觅,冷冷清清。 · 好在这是一个有着温暖海洋性气候的海滨城市,就算在冬季,也是猫的发-情-期。 我一有时间便在校园内四处乱逛,甚至跟踪过几只常在垃圾桶旁翻东西吃的成年母猫。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终于在图书馆附近的冬青树丛里,发现了一处流浪猫的隐蔽基地。 其中有一只手掌大小,身体金黄,尾巴雪白的小公猫,混在猫群中朝我喵喵直叫。 我去附近小卖铺买了火腿肠,把群猫引开。不多时,那小不点便被我捉住,交到寻露手上。 因为猫的数量众多,最后也没搞清楚到底哪个是猫妈妈,我索性向一众猫咪鞠躬致歉,惹得寻露哈哈直笑。 · 在宠物店给他洗了澡,打了疫苗之后,宠物店的工作人员看了下他的牙齿,说也就一个月大。 当天晚上,寻露决定给他取名“十月”。 “他的身体是秋天的金色,尾巴是冬天的白色,又是在深秋时节出生的,十月,是他的宿命。 取一个好名字,猫也能活得更长久。” 她表情严肃说着,我正襟危坐地听着。 就这样,一男一女外加一猫开始了同居生活。 ☆、鸳鸯火锅 · 我们每天按时上课,按时吃饭,按时回家;没课时便躲在家里,很少外出,周末也一样。 一般周末的早晨起来,先收拾房间。在收拾完房间之后,我和她两个人便依偎在懒人沙发上看书。我读毛姆,读托尔斯泰,读顾城和海子,她也读,不过更喜欢张小娴和席慕蓉,偶尔翻翻杂志。 因为阳台换上了白色的窗纱,光线柔和,并不刺眼,适于阅读,所以,我们早晨对着东面,中午对着前面,下午对着西面,像一株会旋转的向日葵,完全按照植物的形态生活着。 我们不去想流年似水,不去想山盟海誓,不去想一切永恒和虚无,两个人一起随着每日的阳光升起、陨落,像卑微的晨露,像定海寺前的山岚,感受着时间随纸张,文字,在细微末节处流动,感受着生命在温暖的对视里,悄无声息地逝去。 · 十月往往躺在我和寻露的中间,时不时拿头在寻露光洁的大腿上蹭来蹭去。寻露有时叫他“小十”,有时叫他“臭流氓”。 不久之后,他真的不负寻露的期望耍起流氓来。 · 在十月大一点可以自己跳上床的时候,会非常自觉地睡在我和寻露的中间。开始时并没有什么问题,但后来慢慢地我发现,每当我起夜上卫生间回来,他都会躺在我刚才躺的位置,不偏不倚,就连躺着的姿势都同我神似——双-腿-叉-开,四平八稳的“大”字型。 每次我都会用手指戳他,然后指指中间的位置。开始他还算听话,用很不情愿的眼神看我一眼然后往里翻个跟头。后来我再用手戳,他己经发展到爱答不理的程度,只是象徵性地抖抖身子,那挪动的距离恐怕连一厘米都不到。 看着一边熟睡的寻露和另一边眯着眼惬意十足的十月,我气得浑身发抖,感觉寻露已经被他霸占了,他们才是一对,我就像个“外人”一样。 我摸了摸发麻的头皮,直接把他拎到卫生间,放在镜子前的置物架上,拿出剃鬚刀,刀片直指他的小丁丁。 “你这骚猫,再占我的位置,老子直接阉了你……”我说着拿刀片蹭了蹭他的敏-感-部-位。 刀片锋利而寒冷,十月的身体微微打了个冷战,随后使劲挣脱了我的控制。它跳下置物架,走到门口扭过头望了我一眼,然后爬到寻露颈边把身体缩成了一团。 之后,我再看到十月时,仍觉得他一脸贱兮兮的模样,但无可否认,他是一只非常聪明的猫,尽管我和他之间做不到秋毫无犯,他仍会偶尔翻身到我的位置,我仍会偶尔对他面目狰狞,低声恫吓,但相较以前,他已经收敛多了,并且改变了睡姿,再也不肯把他的小丁丁展露在我面前。 大约一个星期后的一天,寻露早晨起来,望着缩成一团仍在呼呼大睡的十月,突然问我: “十月怎么这样睡了,原来不都是和你一样吗?” “天冷了,他也怕着凉。”我拼命装傻道。 · 十二月,我的生日将近,天上忽然飘起雪来。 沿海的雪,和故乡内陆的雪相比,还是有所不同的。 “内陆的雪往往下得毫无目的,固执而沉郁,压得人抬不起头来;而沿海的雪,聪颖、飘逸、潇潇洒洒,更像是一种浪漫的调剂。”从学校出来,我拉着寻露的手一边在雪中踏步,一边同她絮絮低语。 在走进小区楼道的时候,忽然看到了两个熟悉的背影,一高一矮,但却同样瘦削,正靠在楼梯扶手上抽着烟。 “唉吆喂,你们俩怎么来了?”我惊奇地问。 黑子扔掉菸头,伸长了胳膊,给了我一个结实的拥抱。平时热情的高达却一反常态,只是淡淡瞥了我一眼,走过来拍了下我的肩膀,权当打过招呼了。 “想你了。”他说。 高达的语调里掺杂着颓丧的伤感,在忽然间洒了我一身雪色。 “看来这沿海的雪不一定浪漫,有时候还是挺冷的。”我打了个哆嗦,对寻露纠正道。 · 我在附近一家新开的渔味火锅店找了个包间,请黑子和高达吃饭。 选了一条四斤的清江鱼,鱼很欢,被厨师甩在案板上仍跳个不停,火锅选的是鸳鸯锅,很喜庆,要了酸菜和麻辣两种口味。 即便如此,带不走,激不活的,仍是高达的沉默。 · 喝了两个小时酒,我从高达的嘴里听到的话不超过十句。 他就像火锅里煮熟的清江鱼片,惨白着脸,耷拉着头,连心跳还有没有都让人捉摸不透。 我几次问道黑子: “他到底怎么了?” 黑子只是微笑着撇撇嘴,示意我不要多问。 又是十几分钟过去了,我再也忍不住了。 “就咱们仨也就算了,你没看见还有寻露呢?有话就说,别搞得跟得了绝症似的。” 高达梗了梗脖子,醉眼惺忪地看着我,嘴角划过一抹悽惨的笑容。 “你真想知道?” “嗯。”我迫不及待地回答。 “我把谢蓉上了……” 他说得轻描淡写,我听得头痛欲裂。 · 他说完就表情痛苦地把杯中的白酒一饮而尽。 “停停停停停……”我连连摆手道,“你让我捋捋!谢蓉?也就是那个小学老师的女儿,你喜欢了很久的那个,是那个谢蓉没错吧?” 高达和黑子点头如捣蒜。
第74页 “你们又不在同一个地方,怎么会遇到?遇到了也不可能马上上床吧?关键问题是上了床了,不是你占人家便宜了吗?你哭丧着脸干嘛?难不成……你没经过人家同意?她报警了?你负案在逃?” “那倒没有,”黑子极力地憋住笑说,“谢蓉没报警。” “那不是好事吗?那你哭丧着脸干嘛?” 我刚说完,寻露就从桌子下面给了我一脚。 “林秋……”她轻声斥责道。 “对不起!对不起!这不是好事……”我忙向她道歉。 高达继续惨然一笑,黑子接过了话题,把整件事说了一遍。 “前段时间高达一直感冒,高烧不退,那时候就一直闹着要去找谢蓉。后来他病好了,我实在受不了他没日没夜地念叨,就打听了个地址,两个人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才到了那个地方。 我假装自己是来旅游的,让谢蓉招待,然后把她骗到宾馆,说有礼物送她,我一个人拿不了。其实主要是想制造一个让他俩单独相处的空间。哪成想,这孙子突然间就兽性大发,把人家给上了……” 高达听到这就不乐意了,尤其对黑子用的“兽性大发”这四个字颇为恼火。黑子也不理他,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上完之后,他就一直耷拉着头,就像他被人上了一样。我就一直问他’你怎么了’,他也不说,只一直嚷嚷着要来找你喝酒。直到坐上来这的火车,我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黑子说着说着突然笑岔了气,等他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声,才把头凑到我耳边低声补充道: “谢蓉开始时不愿意,极力反抗,等做到一半,谢蓉突然说了一句话,让高达整个人崩溃了,你猜她说了什么?” “难道和上次一样,我-日-你-奶-奶?” 黑子憋住笑摇了摇头。 “我-糙-你-祖-宗?” 黑子依旧摇了下头。 最后我放弃了,嘆了口气,表示猜不出,反正总归不是什么好话。 “其实很简单,就三个字。”黑子继续伏在我耳边,用时高时低的音量说,“她一边大声呻-吟,一边对高达说:’深一点…… ’” 我愣在那里,看着黑子把眼泪都笑了出来。 黑子一边擦着泪,一边用一股低沉的笑声继续说道: “这还没完,高达自从听了这三个字之后,就再也硬不起来了。” 这下换我和他同时笑了起来。 · 我和黑子笑了很久,几乎为高达异常奇葩的感情经历笑岔了气。 高达一个人把酒杯摔得噹噹响,“你们俩有完没完了,这人都什么素质!” 坐在我身边的寻露虽然没听到黑子说了些什么,但也大体猜到了里面的内容,她只一个人喝着清茶,中间一句话也没说。 我和黑子怕高达真生气,也自觉停止了笑声。 “谢蓉最近一直在找他要钱,说是青春损失费。”黑子补充道。 “嗳,高达,我要真没钱,哥们帮你凑啊。”我正色地说。 “我不是没钱给她,只是不想给。 如果给了钱,我十几年的坚持算什么?我算什么?她又算什么?”高达盯着眼前的高脚杯面无表情地说。 他说完话的一瞬间,我忽然感觉这世界变得格外安静。 · 我出门上了个厕所,顺便往大厅看了一眼,原来喧譁非常的大厅已经空空如也,我们已经是店里最后一桌客人了。外面几个服务员正围在大厅的一角窃窃私语,隔着玻璃隐隐听到街面上有类似扫雪车的轰鸣声。 我重新回到座位时,高达忽然抬起头,目光如同殷红的烙铁。 “我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就他妈……换回了三个字……就他妈三个字。”高达的眼眶里突然蓄满了泪水,最后,他小声哭了起来,“你们笑吧……笑吧……这本来就他妈是个笑话啊!” 我和黑子却突然再也笑不出来了。 也许,他和我一样,突然想起了另一个女孩。 她身材火辣,性格乖张。 她总是穿着高跟鞋,超短裙,留着披肩长发。 她的侧脸随黑白琴键变得明亮又黯淡。 她的背影总是装满了倨傲的孤单。 ☆、生日快乐 · 高达哭了一阵之后,从桌上抬起了头,他抹了下眼角的泪渍,缓缓说道: “在宾馆的床上,我看着她的背影,感觉她明明还活着,却好像又已经死了。以前,在得不到她的时候,我拼了命地想要得到她;现在,我得到她了,却发现,我想得到的,已经永远也得不到了。 如果早知如此,我们就应该活在彼此的想像里,此生永不相见。因为现实总是丑陋得令人发指,而我们总是脆弱得不堪一击。” 说完这话,他最终还是捂住了眼睛,泪水从他的指fèng间流出,滴落在地面的白色瓷砖上。 我忽然从心底感到了一丝悲凉。 爱情对高达来说,要么得不到,要么永远得不到,他没有退路,更没得选择。 我沉默了许久,最后举起酒杯,同高达碰了一下。 “年轻时的单相思,就像长在眉心的青春痘,就算再痛,也要去除干净。”我小声劝慰着他。 “那就挤掉她?”高达问。 “对,挤掉她!”我说。 “你他妈说的轻松,她可是我喜欢了十几年的人,我半辈子的感情都用在她身上了,能说忘就忘?别说她,你就说你能忘掉萧蕾吗?” 我和黑子的脸同时抽搐了一下。 · 高达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把杯中的白酒一饮而尽,然后亮给我和黑子看,我和黑子也颇有默契地各自喝干了。 只有寻露仿若什么都没听见,往火锅里放土豆片的动作没有丝毫的停顿。 我和黑子各自尴尬地沉默了一阵,等土豆煮熟了,每个人又随便吃了两片。 等我和他喝完了杯中的酒,发现高达已经趴在桌上睡熟了。 火锅一直沸腾着,弥散着各种食物交杂的气息。 我侧过脸,发现寻露正支颐着头看向窗外,她的侧脸优美,瞳孔忧伤。 我转过身,雪,更大了。 · 吃过饭,我和黑子两个人把高达架到附近酒店的房间里。 等到我和寻露踩着簌簌的落雪走在回家的路上时,已经是凌晨时分了。 “为什么对高达说那么残忍的话?刻骨铭心的感情是说忘就能忘掉的吗?”寻露不满地问。 我一边从嘴里丝丝落落地向外吐着酒气,一边在混沌的脑海里组织着语言。 “可能是因为我觉得高达是那种你不得不对他残忍一些的人。失恋就像是被人从背后捅了一刀,有的人需要你帮他把刀□□,消毒止血,等他结痂痊癒;而有的人则需要你帮他再往里捅两下,让他死得更快些,只有有些东西死透了,新的感情才能重生。 ”
第75页 寻露抬头望向天空,对着漫天的飞雪轻轻地点了点头。 “也许你是对的,也许有些刀口和伤痕是无法避免的,但也只是也许而已……因为答案,没人知道。” 她用了很低的声音喃喃细语着,像眼泪,像沉默。 · 高达和黑子在酒店住了一夜之后,便着急返校。 因为寻露有课,我就一个人去送了他们。 本想留他们多住几天,等我过完生日再走,但黑子说只请了几天的假,回去晚了怕受处分,我也只好作罢。 在同一家火锅店,三个人同样喝得荤三素四,高达终于问出了憋在心里许久的问题: “嗳,我说你们俩,真的一点也不想萧蕾?” 我和黑子尴尬地对望一眼,谁也没吭声。 “行,你们牛逼。”高达不满地嘟囔道,“那林秋,你真的不介意寻露原来的事?” “你喝醉了!”我梗着脖子,抬头看了一眼高达红红的眼睛。 “行了!走吧,高达。”黑子读懂了气氛,突然止住了话题,扯着高达的衣服便往外拎。 我付过钱,随后送他们去了车站。 在回来的路上,透过计程车的玻璃,我望着地面未消的残雪,心情阴冷而沉郁。 我一直努力在心里建一堵墙,把自己对萧蕾的情感隔绝在围墙之外,把对寻露过往的回忆深埋在围墙之底。我以为那墙造的坚实,造的隐秘,可保我一生无虞,却不想高达的一句话变成了一柄矛,把那墙瞬间穿得通透。 如果,我是萧蕾的第一个男人,或者,如果我是寻露的第一个男人,那堵墙,还用不用造呢?那柄矛,还会不会存在呢? 这种假设,我竟从未想过,因为不敢,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了,毫无意义,因为夺走萧蕾第一次的是我最好的朋友,而夺走寻露第一次的,是一个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的男人。 对这两者,我既无法嫉妒,又无法报复。同时,我又深陷在这种现实的矛盾里,难以自拔。 那时,年轻的我,总自诩为跳脱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叛道者,其实,人在青涩的时候,又有哪一个不是凡夫俗子。 · 在我生日的前一天,收到了黑子和高达寄来的生日礼物。寻露也送了一条做工精美的腰带给我。 “为什么是皮带?”我问。 “牢牢拴住你啊。”她说。 生日当天,我和她两个人一起在餐厅切了蛋糕,我许了愿,吹了蜡烛 ,她轻声为我唱了生日歌。 “能闭上眼睛?”她轻轻地要求道 “嗯。”我乖乖照做。 一阵忙碌之后。 “好了!”她突然说。 我睁开眼,桌面上摆满了器型精美的盘子。 “今天特意为你做了法餐。”她一一介绍道:“土豆泥焗牛绞肉、煎鳎目鱼、红酒烩鸡,洋葱汤。” “觉得怎么样?”她小声追问着。 我目瞪口呆地点着头,稍微有些担忧,“亲爱的,你真不怕我变胖吗?” 她把勺子放在嘴唇上,一本正经地盯着我头顶的贝壳灯看了很久,最后表情认真地说: “没事,你变胖了,我再给你做减肥餐。” 我挣扎着抖了抖嘴角,最终放弃了微笑。 寻露的恐怖,正在于她于细末之处的认真。 “好吧。”最后我顺从地拿起了餐具。 “真乖。”她微笑地抚摸着我的头发,忽然间站起来,在我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 “生日快乐,林秋!” “谢谢!”我最后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 吃过晚饭,我和寻露背靠背坐在懒人沙发上看书,新买的檯灯发出柔和的光,十月正趴在寻露的腿上,惬意地闭着眼,好像睡熟了。 “只有两个人的生日,会不会觉得冷清?”她突然开口问道。 “不会。只要是你喜欢的,我就不讨厌。” “林秋,我感觉你长大了。”寻露笑了一下,“只有十月还像小孩子。总是喜欢黏着妈妈,又特别讨厌爸爸。” 十月在寻露手掌的抚摸下,慢慢睁开眼,若有似无地哼了一声,很快又沉沉睡去。 “他是公猫的原因,如果是母猫的话,怕是要喜欢我多一点的。”我恬不知耻地答道。 “也不是没有可能。要不再养一只试试?”寻露轻轻地笑了起来。 “算了吧……” 我刚想继续说下去,却被突如其来的简讯铃声打断,打开手机一看,发件人竟是萧蕾。 简讯内容也很简单,只有寥寥四个字——生日快乐 连标点符号也没有。 我突然间头脑一片空白,呆呆地望着这条久违的简讯出神了很久,直到寻露抱着十月回到了卧室才勉强回过神来。 我想回电话给她,但最终又觉得不妥。思前想后,似有万语千言堵在胸口,但话到手边,只成了淡淡一句: “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发完简讯,我忽然想起在街心公园遇到的那个萧蕾来,那个穿了一身黑色长裙,正低头看着手机,小腿莹白如玉,却让人感觉不到一丝生机的萧蕾。 我忽然后悔起来,在心里大骂自己的愚蠢。 “我为什么要这样问她?” 像她那样平素优秀而高傲的女孩,先是遇到了暗藏鬼胎的黑子,后来又遇到了始乱终弃的我,她怎么会好呢? 她怎么可能好呢? 我坐卧不安,挣扎了一夜。 她的回信,果然没来。 · 第二天,因为上午有课,我来不及补觉。吃过早餐,便拎着垃圾和寻露一起下楼。 虽然萧蕾并未回信,但她肯主动联繫我,从某个角度来讲,说明她并未忘记我。 对她来讲,这或许是种煎熬,但对我来讲,她的苦痛,我终难完全体会,反而心中窃喜。 人总是利己性的动物。卑劣,无耻,往往又不自觉。 我丢掉垃圾,刚想转身,眼睛的余光忽然捕捉到了一样熟悉的事物——一本cd,被工整地摆放在一个绿色垃圾桶的桶盖上。 我愣了几秒钟,最后将那本cd拿在手里。 cd很新,看不出使用过的痕迹,封面是一张白纸,白纸的一角用黑色中性笔写着一行工整的小字——永远铭记,永远等待,你在,我就一直在 依旧没有标点。 我突然感到心惊肉跳起来,前胸后背出了很多汗。 那字迹我很相熟,很像是以前认识的某个女孩的笔迹。 是谁呢?突然间我好像把她忘了一样,什么也想不起来。 ☆、冬眠的熊 · 课堂上,老教授正滔滔不绝地讲着现代管理理论,我看了下周围,已经睡倒了一大片。 我望着他,用力微笑着,其实脑子里全是那张cd的影子。
第76页 他不时回望着我,一脸“孺子可教”的得意。 下了课之后,我一路跑回宿舍,借了台笔记本,打开光碟机,放上cd,内容很快被播放了出来。 “果然是钢琴曲。” 只是乐曲一反常态,完全没有了宁静优美的感觉,而是狂乱的,失去控制的,充满着贝多芬式的不和谐音符,我只在乐曲结尾处捕捉到了一缕短暂的柔情。 一首不为美而作的钢琴曲,一行看似坚定的离愁别绪,一个形影相弔立在垃圾桶旁的女孩,一段早已飘逝而去不知所踪的爱情。 我拔出cd,写了假条,去火车站蹲守了一个下午。 等夕阳落尽,那个人,终未出现,或早已悄然走远。 · 回到公寓,我拿出cd,反覆对照了萧蕾之前在其他cd上残留的笔迹,笔迹虽大致相仿,但仍略有不同。 另外,同其他的cd相比,这本cd没有名字,内容也并非萧蕾喜欢的类型。 “不是萧蕾……不是萧蕾……”我在心里反覆劝慰着自己,“萧蕾聪明,热情,漂亮,家世优越,追求者众多,她不是那种傻到对过往紧抓不放的女孩。” 最终,我把cd锁进了抽屉的最底层。 · 十二月,这个我出生的月份,并没有给我带来任何好运,反而留下了一个个难解的谜团和伤感的回忆。 · 寒假里,寻露回北京过年,我也回了老家。 假期伊始,依旧是百无聊赖。开始我偶尔和黑子高达出去喝酒,但每次喝酒时他们总带来形形□□的女孩,喝完酒,便无一例外地要去酒店开房。 我既难以跟陌生女孩调情搭话,又狠不下心来到酒店就脱-裤-子上床。 几次之后,我感到了极度地厌倦。 一次偶然的机会,去了市里的图书馆,偶然翻到了村上春树,忽然就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那个寒假的大部分时间,都是村上春树陪着我读过的。 从《且听风吟》、《1973年的弹子球》、《挪威的森林》,一直按照作者的创作年谱读到《国境以南太阳以西》才算作罢。 对村上,我终于感到了某种程度上的满足。 “我想去云雾山。”有一天吃晚饭时,我突然说道。 “去吧!”母亲马上说。 “嗯。”父亲竟然也点头贊成道。 我诧异地望着他们,许久之后,忍不住提醒道: “现在是腊月,云雾山上挺冷的……” “多穿衣服,去就行!”父亲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继续低头吃饭。 “哦,知道了。”我最后回答道。 · 我手捧白色ju花,翌日一早便出发,但上山的石阶又冷又滑,于黄昏时才到达。 在吊桥上放完花之后,我对戚风道了歉。 因为登山途中我不小心摔了一跤,送给戚风的花因此折损了不少。 · 等我走到树屋酒店大堂门前时,发现白薇早已等在门口。 她披着一件白色羽绒服,领口处用灰色水貂皮做了点缀,下面穿了一条白色短裙,光着两条腿。 “林秋,今年你可来晚了!”她笑着说。 她说话时两侧的珍珠耳环微微颤抖,耳边的棕色捲发随风飘散,白薇还是那样完美,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无懈可击。 我笑着向她道歉,之后有些奇怪地问: “怎么会等在这里?” “刚看到你在吊桥上和戚风说话了。”她仍是那般笑着说。 · 虽然临近春节,大厅里却人头攒动,异常热闹。 现在正是晚餐时间,初凝在台上舞动指尖,正弹奏着《一帘幽梦》。 我和白薇在大厅僻静的角落坐下后,我环顾了下身边熙攘的人群,不禁感嘆道: “说实话,真的没想到生意能这么好!” “生意这东西,只要你能参破其中的规律,并老实地按照规律执行下去,其实并不难。中国聪明人很多,但真正成功的商人却很少,你觉得是因为什么?” 我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在这种事情上缺少发言权。 “浮躁。”她言简意赅地说道,“中国多的是梦想家,少的是实干家。 当初这个酒店建到一半的时候,很多客人提议想要入股投资。你也知道的,能来我这里的客人非富即贵,而且那时我们也正好遇到了资金困难,对于他们的提议,我也并非完全没有考虑过。” 我点了点头,“后来呢?” 白薇遗憾地摇了下头,掏出一盒烟,抽出其中一支,夹在指间说道: “我当时只问了他们一个问题——如果酒店赔钱了怎么办?几乎所有人的表情都一样……” 她把香菸点燃,轻抽一口,缓缓吐出了烟雾,“他们全部茫然,不知所措。生意这东西,在他们的脑子里,怎么会赔钱呢?如果真赔钱了,怎么能是我的责任呢? 所以对大部分人而言,他们并非想投资,只是想投机罢了。” 她轻启朱唇,强调着刚才的话题。谈笑间,她的侧脸优美,而又稜角分明,散尽了成熟的风韵。 “其实在我看来,投资也好,投机也罢,区别很小,但一个是中性词,另一个却是贬义词。” “所以,两者的区别更多是在道德上。”我说。 白薇轻轻一笑,抿紧了红唇,点了下头: “所以,你看——无论是爱人也好,合伙人也罢,这世上真正愿意跟我们携手并肩站在一起的人,总是寥寥无几。” 我沉默,愕然。 原来谈来谈去,她想谈的,还是寂寞。 · 我不愿再继续这个寂寞的话题,随口说道: “好像我每次只有在冬季才能见到你。” 白薇捂着嘴笑了起来,眼角的鱼尾纹若隐若现,更添了亲切的魅力。 “你就当我是熊好了,需要冬眠。”她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声回答道。 “熊?” “有什么不对吗?熊忙九个月,休息三个月,有些动物从生下来就懂得养生。” “熊会养生?其实不是的,熊之所以冬眠只是因为冬天缺少食物。” “真的?”白薇惊奇地睁大了眼睛。 “嗯。”我点着头说,“如果食物充足的话,他们冬天也很活跃。” “可是你怎么会知道得那么清楚……关于熊冬眠的事情?” “在一本书上看过。” 白薇点了点头,用两根白皙的手指夹着香菸,继续优雅地抽着。她抽菸的姿势总是如此地漂亮,娴静,毫不慌乱,像喷涂香氛般自然。 对她这种抽菸的姿势,我曾一度想要模仿,但最后却发现,不过是一种徒然。 因为对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来说,她再微小的动作里都包含着岁月的磨砺。就她抽菸的姿势来说,拿捏、转圜、呼吸的频率、吐纳的力度、那眉眼带笑的亲近和红唇轻抿的性感,无论失了哪一样,这动作都称不上完美。
第77页 岁月流伤,却也并非带走所有。 那饱受磨砺的性感,尽管失了圆润,失了活力,失了丰满,却被岁月填充进了娴静,潇洒和诗意,变成了另一种风情。 · 片刻后,我取了餐,一边小口吃着,一边同白薇聊天。 白薇夜晚仍是不吃任何东西,只抽菸,喝咖啡,偶尔沉思不语。 等我吃完,大部分客人已经推门离去。大厅里忽然响起寥落的掌声,我扭过头,发现初凝正合上琴盖,向食客躬身致谢。 我忙起身,想上前挽她。 “这么迫不及待地想找你的小情人约会了?”白薇挑眉问道。 我尴尬地笑了下,赶忙坐下说: “没有的事。只是坐久了背疼,起来舒展一下。” “快去吧!”白薇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跟你开个玩笑罢了。那孩子其实等你很久了,你再不来,怕是要下山找你去了。” · 我来到台下,轻轻握住了初凝的手,她的手指微微颤抖了一下。 “你来了?”她轻声问。 “嗯,好久不见。”我说。 她拉着我从侧门快速穿过,回到她住的树屋里。 一路上她欢快地走着,一刻没停,如果我们是初见,我肯定不会相信这是一个眼盲的女孩。 打开门锁,她开了灯,熟练地脱去了演出服,挂在衣帽架上,露出里面紧身的粉色保暖内衣。 随后,她坐到琴凳上,对着电暖炉烤着手。 屋里的暖气很热,我找了张椅子坐下,然后把外套脱下搭在椅背上,静静地看着她在灯下的侧影。 一年不见,我大体未变,而初凝在这一年里却仿若重生了一般。 她的胸-部变得丰满而挺拔,有了女人的形状;腰部的曲线也变得更加圆润而柔和,褪去了少女青涩的僵硬;额前厚重的刘海也削成了空气刘海的样子,只剩下薄薄的一层,稍有风吹糙动,便会露出雪白轻盈的额头;她的容颜也变得俏丽而又脆弱,像冰雕一样,有种一触即碎的既视感。 “林秋,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她眼望前方,突然静静地说道。 “嗯,什么好消息?” “我马上就能看到你了。” ☆、白烛莲灯 “啊,真的吗?”我吃惊地问,“我还以为……” 后面的话,我想了又想,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 “你以为永远都治不好,对吧?”她笑着问。 “不好意思。” “没关系,一般人都会这么想的。其实眼盲也是分情况的,如果是神经类的先天性眼盲,怕是没有治癒的可能。好在我只是角膜恶化,现在找到了合适的捐献者,复明的希望很大。也许下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能带你划船了呢。” “怕是要让你失望的,长成我这样的人就算躺在地上被人踩几脚,都不会有损颜值。” “如果人真长成了那样,还怕被人看吗?”她忽然笑了起来。 “那倒也是。”我自嘲道,“不过,手术费应该挺贵的吧?” 初凝收起了笑容,眉眼间掺杂着一抹复杂的落寞。 “没关系的,这点倒是不用担心,他很有钱。” 一个突如其来,饱含距离的“他”字,让我就此住口,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我想努力转换到其他话题上,毕竟能复明对她来讲是件天大的好事,但还没待我开口,初凝又继续说起来: “他是做生意的,具体做什么生意,我也不清楚。我从小跟着我妈在这座城市长大,我妈是他的情人,但他们关系并不好,尤其在知道我眼盲以后。可以说十六岁之前,我们素昧平生。直到今年,他才主动来找我,听我弹琴,同我说话,就连捐献者也很快就找到了。 你说可笑吗?自己的女儿,尽管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女儿,我用尽了十六年的光阴,却等不来他的一次回眸。 花心的男人,是这世界上最绝情的生物。 我一直都这样觉得,所以那天在湖上……才会不自觉地冒犯了你,能原谅我吗?”她皱着脸,小心翼翼地确认道。 “当然。不过也谈不上原谅,因为我没生过你的气。”我宽慰她道。“因为觉得我是个小孩,大人是不会跟小孩生气的?” “那倒不是,本来错就在我,你不过是把它说出来了而已。像我这种首鼠两端的人,应该是你最讨厌的类型吧?” “原来是,现在不是了。”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她淡淡地说道,随后便突然转变了话题,“嗳,我最近听人弹了一首曲子,很独特!你想听吗?” “嗯,想听。”我说。 初凝掀起琴盖,确认了下中央c的位置,便挥手弹了起来。 第一小节才刚刚弹起,我便惊出了一身冷汗。因为这首乐曲同我在垃圾箱上捡到的cd中的曲子一模一样。 狂放,迷乱,悽厉而又缠绵,充满了各种极端的情绪。 我战战兢兢地听完了全曲,早已被冷汗湿透了嵴背。 “你在哪里听到的?”我极力克制地问。 “前几天一直有人弹来着,谈了很多遍。就在第一次你住过的房间。”她说。 “是萧蕾……是萧蕾没错……一定是萧蕾……萧蕾来过……就在几天前……说不定现在还没走……”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发了疯似的想,脑袋变得像炭火一样烫,竟然有一种快要昏厥的晕眩感。 “好听吗?”初凝表情不甘地追问道。 “还成。”我声如蚊吶般说。 我焦灼不安地坐在椅子上,不断揉搓着头发,初凝也突然没了声音,只呆坐在琴凳上,侧影消瘦而漫长。 · “能等我下?我去前台取个东西。”冷静下来之后,我开始努力编织着愚蠢的藉口。 看到初凝略带惊愕地点了点头,我便匆忙打开房门,奔向大厅。 好在我在这里也算是熟客,前台的服务员礼貌而坦诚地告诉了我前几天入住那间树屋的客人的名字。 “客人登记的名字是——孤独的鸟。”她客气地说。 “孤独的鸟?” “对,就是孤独的鸟。”她笑容可掬地确认道。 “怎么回事?还可以用这种名字的?”我惊诧莫名地问。 “只要是我们的金卡会员都可以,不留名字也行。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她脸上挂着迷人的微笑,一脸“不用我说,你懂的”的表情。 我无可奈何地笑了,心想反正也无所谓了,“孤独的鸟”,在这所城市里本来知道的人就很少。在我的心目中,那位“孤独的鸟”就是萧蕾无疑。
第78页 “她退房了吗?”我追问道。 “三天前已经退房了。”前台说。 我点了下头,沮丧地返回了初凝的房间。 明明可以交汇,却宁愿选择无数次地错过。 萧蕾,还是那个萧蕾。 · “东西拿到了吗?”初凝微笑着问。 “没有。” “你是在找那个女孩吧?”她平静地点破道。 “你知道?” “我不知道,猜的。不过关于这首钢琴曲的名字,我倒是上门请教过。” “她怎么说?”我感觉神经瞬间绷紧成了直线。 “总之,是个奇怪的人。只冷冰冰地说了一句话:’名字叫孤独的鸟,是弹给钢琴听的。’说完,便‘砰’地一声把门关上了。” “又是孤独的鸟……”我无神地重复着。 “你不觉得奇怪吗?钢琴演奏可以说是弹给恋人听的,也可以说弹给命运听的,甚至说是弹给天空听的也没人觉得奇怪,可她偏偏说是弹给钢琴听的。天下哪有这种道理?就好像她除了钢琴之外一无所有一样。” 初凝低沉的絮语仿若一根根尖锐的刺,瞬间击穿了我的身体。 曾几何时,萧蕾的琴声竟然变得如此麻木、空洞、冰冷。 原来那个热情、性感、爱笑的萧蕾去哪了呢? “为什么会叫‘孤独的鸟 ’呢?有什么特殊含义吗?”初凝不解地自言自语。 “因为孤独的鸟有五个特徵。 它总朝最高的目标飞翔; 它不需要同伴,甚至包括与它志同道合的; 它的喙总是对准天空; 它没有特定的颜色; 它的歌声非常温柔。”我解释道。 “是虚构出来的?” “不是,是真实存在的。至少德拉克鲁兹是这么认为的。”我头脑混乱地说。 初凝缄默不语起来,我也失去了同她继续交谈下去的兴趣,便藉口夜深了,和她告别,一个人向湖区走去。 · 月夜无暇,空气沁凉。 岩浆烧灼着湖水,化作蒸腾的热气,涌向四周。 我行走在湖边的小道上,正好处在热雾和沁凉的中间地带。 我一边走,一边在脑海里遐想着萧蕾弹琴时的姿态,手指的动作,脸上的表情,以及她紧实的臀-部坐在我双腿之间的压迫感。 一阵夜风吹来,搅动了湖面的雾气,它们开始四散流离,越过了湖边小径,萦绕包裹住了我的身体。 我立在水雾里,看眼前的世界在突然间空濛一色,我忽然间想起萧蕾背后那只“孤独的鸟”来,并且同时忽然意识到——关于我背后的同体纹身,寻露竟然从来没有问过一句。 为什么呢?为什么她从来不问那蒲公英的意义呢? 人心之细末,常常让我感到沮丧。我纵然读破万卷,理清了现代管理理论,却始终参不透一个女孩的内心。 · 等到氤氲的水雾退去,我环顾四周,群山皑皑,月明星稀,吊桥横在湖上,一个影子,手捧烛火,正在上面踽踽而行。 我害怕再生变故,下意识地加快了脚步,朝那影子跑去。 等我气喘吁吁跑上吊桥的时候,那影子随我越来越近的脚步徐徐回过头来。和我预想的一样,那人是白薇没错。 “没陪小凝说话?”她首先问道。 “刚说完,看到吊桥上有个人影,就过来看看。” “其实你不用担心我的。她想必还有很多话想同你说的,可惜你不愿听罢了。” 白薇一边轻声低语,一边用手护着一支古铜色的白烛莲灯。烛色暖黄,在吊桥激荡的冷风里安静地燃烧着。 “其实我也有很多话想同戚风讲的,可惜他再也听不到了。”她继续语调戚戚地说。 “你要说的话,透过这灯火,说不定早就传达给他了。”我小心地回答。 “希望如此。寺里的方丈说每逢十五为他点一支莲灯,可以帮他找到极乐之路,之后便成了一种习惯。我不在的时候,小凝也会替我给他燃烛。长路漫漫,湖底晦暗,像他那样的人难免会失了方向。” “如果是方丈说的,自然有用。”我附和道。 白薇眯起眼睛笑了起来,“谢谢你。林秋。” 隔了一会,她又抬头问道: “小凝有没有跟你说关于她眼睛复明的事情?” “嗯,说过了。” “那就好。”她颔首道,“我问她:如果眼睛治好了,第一眼想看到谁?你猜那孩子怎么说?她说最想看到陪她划船的林秋哥哥。” 白薇说到这里,忍不住一个人笑出声来。 “真是个忘恩负义的小丫头片子。”白薇笑骂道,“我还为这伤心了好一段日子呢。” ☆、黑洞理论 “她还是个小孩子,说的话还不能当真。”我说。 白薇诧异地望了我一眼,“我可不这样觉得!初凝有点小孩子脾气倒是真的,不过心理成熟得很呢,不然也弹奏不了大师的作品不是?” “那倒也是。”我点头附和道。 “我以为她跟我一起生活了那么长时间,对我总归是有些感情的,甚至从某些方面来讲,这感情应当比她同她母亲的感情还要深厚。可是没想到呢!她的心早就被一年才见一次的林秋哥哥用三言两语就勾搭走了。恐怕这世上,没有比十五六岁的女孩子更薄情寡义的存在了!” “哪有的事。”我苦笑道,“我只当她是妹妹,如果她真的复明了,我恐怕再也不想来这里了。” “真的?” 我认真地点了点头,“真的。” “为什么?” “不清楚,只是心里是这么感觉的。” “对女孩子的喜欢感到恐惧?”白薇紧追不捨地问。 “有点。更多的是觉得麻烦,我不是那种擅长处理感情问题的人。” “嗯,这我倒是能理解。不过,真的不打算来了?” “嗯。”我大方地承认道。 白薇点了点头,站起身来,挽住了我的手臂。 我望向莲灯,里面的蜡烛也将要燃尽了,留下一滩泪渍。 片刻之后,我与她两个人同时失去了这唯一的光亮。 白薇轻轻挽着我,开始一步一步地往回走。我能闻到她身上传来的清雅而幽深的香水味道,臂肘间能感受到她身体的温热。 她突然把身体依偎在我的肩膀上,漫步徐行。 我以为,她还有千言万语,至少,也会说只言片语,但是,最后她却一句话也没说。 · 直到行至主厅的树屋前,分别时,她才轻轻说道: “林秋,有时间还是回来一下吧。”
第79页 说完,她便闪身走进了大厅里。 我望着她略显匆忙的背影,回想着刚才她把身体依靠在我身上的孤单模样,心中猛然一疼。 她之所以缄口不语,是因为她知道我只是个外壳而已。 她所寻的东西一直在桥底,她手心的火萎了,冬天却还在继续。 · 白薇的伤感,多少让我良心发现。回到房间,我便给萧蕾发了一条简讯。 “生日礼物已收到,谢谢你的cd。如果可以,请回复我,祝一切安好。” 我躺在床上,房间里安静极了,但是我却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我在中间打开了无数次手机,又无奈地关闭了无数次;编写了无数条新的简讯,又删除了无数次。 直到凌晨时分,听着窗外孤鸟的鸣声,才在恍惚间睡去。 大概是困极累极的缘故,一觉睡到了当天下午。 醒来时喝了两杯水,打开手机,收件箱仍是空空如也,便又忍不住一头栽倒在床上,直到黄昏时才醒来。 无聊之余,我横躺在床上便一边发呆,一边用手指抠树屋中央的松树树皮,树皮松散,比较容易揭掉。 淡淡的松香味很快飘散了出来,这味道说不上特别,却让我慢慢平静了下来。 我开始起床,洗漱,然后去大厅吃饭,晚上继续同初凝聊天到很晚。 第二天一早,我便收拾了行李,向白薇和初凝告别。 吃早餐时,初凝一直冷着脸,对我爱答不理。 在我出门真的要走时,她才出来送我,依旧窘着脸,一副不愿合作的态度,直到白薇戳了戳她的后背,她才不情愿地开口: “明年一定要来哦。” 我埋头想了想,最后语调含糊地答应了。 · 回到家里,很快便是春节,四处都很喜庆。 中间我和寻露通过几次电话,她语调轻松,正在北京各处旅行。 对我来讲,她真的像谜一样,丝毫不缠着我,不联繫我,就这样放任我在家过着“逍遥日子”。 “有时并不是不想发简讯给你,也不是不想打电话给你,而是想把思念藏起来,不让你知道。”有一次在电话里,她这样解释道。 “为什么?”我问。 “或许因为我是个脆弱的人,总担心早晚会失去,所以总想着告别,同你也好,同世界也好,总想证明没有什么是自己离不开的。” 她的回答总是如此地伤感,却又让我觉得恰如其分。 有些回答,似乎天生就是属于她的,从未属于过别人。 甚至于我一度觉得,就算她被谁绑架了,我只消同她来回发两条简讯,便可以确定她是不是还活着。 · 在开学的前几天,我给黑子打了个电话,问起了高达的情况。 “这小丫挺的!”黑子骂道,“比原来更疯狂了,简直跟种马一样。光寒假就勾搭上床了七八个,操,以前我都不知道他还有这天赋。” “也许现在处于发泄期,过段时间能好点……” “你他妈最近跑哪去了,都没见过你的人影。” “出了趟远门。”我含糊其辞道。 “你是不知道,最近可把我折腾坏了,光半夜从酒吧就给他拖出来了十几次。这小丫挺的一喝醉就给我打电话,一喝醉就打……你说,就为个谢蓉,值得吗?” “喜欢了十几年的女孩,已经不能用值不值得来衡量了。” “就算谢蓉出去卖?” “嗯,就算谢蓉出去卖。” “那用什么衡量?”黑子奇怪地问。 “不知道。”我说。 “你-他-妈-的……”黑子大失所望地骂道。 见我不说话,他也沉默了一会,最后无可奈何地说: “林秋,有时间你也帮帮我啊,我实在他妈受不了了。他要光喝酒泡妞也就算了,关键这小比玩意,喜欢喝醉了给我上课啊!这个最难受了……” “上什么课?”我突然来了兴致。 “净是讲一些零零散散,狗屁不通的理论。什么‘下一个理论’,关于谢蓉的‘黑洞理论’,什么千奇百怪的理论都有,都他妈能写书了,估计霍金都看不懂。” “‘下一个理论’是什么?” “啧……”黑子从嘴里发出了一声不满的呻-吟,然后陷入了一种空洞的沉默里,仿佛我这个问题问得很傻,全世界都知道就我不知道,可是他似乎又不能很快地把答案总结出来。 大约过了十几秒,他才重新开口说: “妈的,你突然问起来,我还真有点蒙。是有天他喝醉了,大喊大叫,说什么:’对我来说最好的爱情和爱人总是下一个,所以我的名字叫——下一个人。谁他妈也不要嘲笑我,因为我们都是同一种人——生来乖张,性格偏激,让人讨厌,又他妈不肯屈服。’” “说的不错嘛。”我由衷地赞嘆道。 “不错个屁,不错……听一遍觉得还有那么点道理,你听一夜试试!” 我和他继续着不痛不痒的话题,黑子又不满地嘀咕了一大通污言秽语,之后才挂断了电话。 我一直对黑子骂的那句“小丫挺的”印象格外深,后来才知道是他从在天南地北做生意的父亲那里学来的。 · 开学前一天,我打开公寓的房门,就看到了正在拖地的寻露。 她穿着一身白色的麻布长裙,上面扎染着简单的浅蓝色,黑色的长发用发夹固定在脑后,梳理得整整齐齐。厨房里隐隐飘来咖喱的香味,餐桌中央的花瓶里插着一束颜色各异的鲜花。 我放下行李,从后面把她抱在怀里,她便稳稳噹噹地在那里,温柔地不言不语。脖颈间的肌肤散发着动人的幽香,发间是熟悉的洗发水的味道。 我像一个酒鬼抱着封坛多年的佳酿一样把头深埋在她的颈间。阔别了整整一个寒假,此刻的她,是世界留给我最美的憧憬。 “怎么了?”她转过头问。 “我刚才感觉我死了。”我闭着眼说。 “怎么死的?” “舒服死的。” “坏孩子。”她突然挣脱了我的怀抱,笑着跑进厨房里。 · 开学之后,春意渐浓,但气温仍时升时降。 尤其在这种乍暖还寒的时候,最能体现女孩之间细微的区别。穿皮糙棉袄者有之,穿秋裤风衣者有之,穿短裙丝袜者有之。 而总是走在我身边的她,却依旧衣色浅淡,素面朝天。 她好像是为了刻意躲避什么,而故意隐藏着自己美好的特质一般。比如天气再热,她也不从穿过分短的裙子,平时很少穿性感的高跟鞋,脸上从来都是淡妆,既不用夸张的假睫毛,也不用魅惑的美瞳,口红也总是选择最贴近嘴唇的颜色。
第80页 尽管她身上缺少色彩,却依旧是一个让人心动的女孩。 因为她的衣服和鞋子的配色总是协调的,款式总是简单而经典的,看上去不仅舒服,偶尔还能从一些不易察觉的侧面发现一点深藏不露的优雅。 只是像上次一样在街心公园中让人怦然心动的精緻妆容,酒红色包臀裙和豹纹色的高跟鞋,却是再也没有出现过。 果真如她所说的那样,她把那些可以让人怦然心动的东西,都一併捨弃了。 ☆、花道茶艺 · 在大一快要过去的春末,她突然迷上了买花。 每逢节日,她总会买一束花插在花瓶里,并随着时间的增长,花的种类和组合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最近在学习插花。”她说。 看我被吓了一跳,她笑着解释道: “前段时间听了一堂关于花艺的公开课,是东方语言学系的一位女老师主讲的。老师是日本着名的花艺师,人很随和。虽然我既不是东语系的学生,又跟她非亲非故,但是却意外地得到了善待,甚至有种知无不言的感觉。” “交流没问题?”我奇怪地问。 “老师中文很好。” 接着,她便指着花瓶里的花同我一一介绍: “这个是多头蔷薇,那个是情人糙,这个是满天星,那个是薰衣糙……” 不过她最喜欢的是一种叫做“莱氏唐菖蒲”的白色剑兰花。插花时,总把它用作第一主枝。 “为什么这么中意剑兰花?”我好奇地问。 “也不能算中意,唐菖蒲本来就是四大切花之一。如果你非要一个理由,可能是因为我比较喜欢它的花语——思念……” 她把瓶中的鲜花重新整理了一番之后,突然看着我说: “其实每一种花都代表着一种不同的气质,所以花艺师与切花之间是一种互相挑选的关系。有时我会觉得,切花根本不需要技巧,就和爱情一样,顺其自然就好了。” “像我这种人大概是学不来的。”我笑着说,“搞些裸-体的插画也许更有天赋一点。” “少来!”寻露一脸嫌弃的样子,“你这人就喜欢把□□同艺术混为一谈。” · 不久之后,我也见到了寻露口中的“老师”。 她是一位旅居中国多年的日本老太太,名字叫做田中和子,一生未婚。 她在日本做过几十年的茶道师,也精通插花,在这所大学里教授日语。虽然老师已经六十多岁了,但看起来也就四五十岁的样子。其中的原因不得而知,因为日本人普遍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小十几岁。 老师中文极好,性格也热情。虽然我在高中学过三年日语,但基本已经遗忘殆尽,我呆立了半晌,最后总算用磕磕巴巴的日语憋出了一句“老师早上好”。 即便是突然听到我发音怪异的日语,老师仍然高兴极了,脸上洋溢着孩童般的微笑,甚至中午做了几道日餐,留下我和寻露吃饭。 这老师虽然人极好,但长相实在是令人难以恭维。 她眼睛细小,口鼻极大。虽然说起来不太尊敬,但是第一眼我仍然联想起了闭着眼的□□。总之,和我印象中温柔美丽的日本女性相差甚远。 后来,我因为课程安排同寻露不同,对花艺又没兴趣,田中老师的家只去了两次,就再未去过。不过寻露倒是甘之如饴,把老师课表之外的空闲时间尽数占用,偶尔还陪山中老师在家吃饭。 每次在校园里偶然碰到她俩,我都有一种格外奇异的感觉。她们明明是颜值的两个极端,却又通过某种手段巧妙无比地融合在了一起,让那画面毫无违和感。 “原来艺术所催生出的气质,真的可以弥补美貌的缺陷。”我如此断定道。 · 寻露与田中老师的相遇,其实也算是人生中一次奇妙的机缘。 老师不仅教会了她正宗的日式料理、日本茶道和切花技巧,在某种程度上也深化了寻露温柔细腻的一面。 我相信不仅人与花之间是互相选择的关系,人与人之间也同样如此。若说山中老师选择了寻露是因为看到了寻露身上温柔美好的可塑面,那么寻露选择了山中老师也跟她自己的生活理想不无关系。 像她这种不喜欢商业的蝇营狗苟,同时又不甘平庸,对生活有着极致追求的女孩,茶道和花艺算是人生的必修课。 我们总是缘起于内心的相近,又缘灭于灵魂的不同,所以,邪恶者终会与邪恶者交汇,而孤独者却难与孤独者相逢。 · 六月的一天,大雨。 我半夜起来去关阳台的窗户,陡然看到了寻露放在茶几上打开的日记本,上面只写着一行小字——其实,每个人都有无处安放的孤独,但是你要试着把自己的孤独抱在怀里,给它雨露,给它荫护,试着让它开出美丽的花来。” 也许,这就是她一直在追求的生活境界。 · 六月就这样过去了,但寻露的心理障碍依旧没有克服。 中间我和她试着做过几次,无论我和她接吻多久,对她的敏-感-部-位吸吮多长时间,她的那里始终干燥。 很多时候,看着她的眼睛,我感觉饥渴难耐,感觉浑身的血液都被燃烧殆尽,但是仍然找不到可以释放的出口。 几次三番之后,我慢慢习惯于寻露用嘴来解决这种事情。 就这样,大一结束了。 · 之后是暑假假期,我同寻露依旧有着分歧。 黑子和高达提议去承德玩,之后去内蒙,寻露无可奈何地表示自己被要求必须回北京。 所以假期一到,寻露去了北京,我留在公寓里一边看书,一边等黑子和高达的出发信号。 我每天早晨绕着学校的塑胶跑道跑五个四百米,然后回住处洗澡,吃饭,看当天想看的书,有时在电脑上查看各个企业的着名管理案例。 周末的一个午后,我正躺在阳台沙发上看卡尔的《人类性幻想》,禁不住被其中的一段逗笑了。 书中的一个女人说只有当她的丈夫穿得像个大猩猩的时候,她才会有性-欲。 我不禁想起寻露来,想起寻露过往的伤痛,想起她无论怎样都始终干燥的下-体,禁不住在脑海里胡乱想到: “如果我扮演成她喜欢的某个角色,是不是就可以治癒她?” 就在这时,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是一个陌生号码。 我接通后,对方好长时间没有说话。 “餵……” “你好……” “餵……” 我如此重复了几遍,又经过了一小段沉默,对方终于有了回声。 “林秋……” 她的声音虚弱而遥远,像是谁站在远处的山坡上小声说话一般,但是我仍马上分辨出那就是萧蕾的声音,是真真切切消失了两年之久的萧蕾的声音,是那个在奶茶店问我“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我回答“记得。”她突然说“忘了吧!”的萧蕾的声音。
第81页 · “好久不见!”我莫名其妙地说。 “好久不见!”她同样莫名其妙地回答道。 沉默,长久的沉默。 我和她谁也没有开口说话,谁也没有挂掉电话,就这样在空气中平静地僵持着,像一场无言的拔河。 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几乎从沙发上一跃而起,跑到客厅的玻璃窗前向着楼下张望。 一个窈窕的身影,正坐在楼下的石墩上寂寞地抽着烟。 她梨花烫的亚麻色长发随着微风轻轻扬起,白皙光洁的小腿有着完美的形状,浑身上下只穿了一件刚刚盖过屁-股的银色连衣裙。 那夸张的衣着,寂寞的姿势,熟悉的背影,一如往昔。 “你在哪呢?”我明知故问道。 我突然渴望她骗我,渴望她可以优雅地同我扯谎,说她在云雾山也行,在学校也行,随便在哪个远方等着我也行,可是她没有。 因为她是萧蕾,我熟悉的那个萧蕾。 “我在你家楼下呢。”她语调平静地说。 我突然苦笑了一声,用一只手捂着脸倚在了墙上。 “嗯……”片刻后,我抓紧头发,努力平复着突然被卡住的喉咙,异常艰难地说:“我下去。” “我等你。”她的声音依旧平静如常,仿佛早知道我会如此回答,一切只是剧本,一切只是烟云,她不过是走走过场罢了。 · 我打开房门,拾阶而下。 每下一级台阶,仿佛心脏便快了一拍,最后脑袋里有一种奇怪的晕眩感。 下了楼,我一步一步走近了她,看清了她,又同预想的一样,我心中有千言万语,却最终又感到无话可说。 · 我们站在七月午后温暖的阳光下,焦灼着,沉默着,拉扯着,像两个刚刚吵了架的孩子,明明气消了,明明很想靠近对方,却倔强地对望着,谁也不肯先开口说话。 “为什么你要分手?” “为什么你会同意?” 这些男女朋友间的日常争执,也许我们都想说,却最终谁也没说出来,两年前的那个夏天,我们在一瞬之间便丧失了向对方倾诉的权利。 许久之后,我慢慢走到她的身边,开口问道: “你怎么会来?” 对于我愚蠢的提问,她并未回答,而是干脆利落地反问道: “能陪我去个地方?” 我望着她身旁巨大的行李箱,知道她仍和以前一样,总是有备而来,早已计划好了一切。 “去哪?”我问。 “西藏。”她眼都没眨地回答。 ☆、高原列车 我站在原地,略微犹豫了一下。 她拢了拢一侧散落的长发,目光直直地望着我,眼神平淡而忧伤,“这是我最后一次请你帮忙。” 我望着她慢慢燃烧着哀伤的眼睛,突然间想起了江南的细雨。 我点了点头,“等我收拾下东西。” 其实我并不算是被她说服了,而是忽然被她的眼睛吸引住了,因为那里有我想要的东西,那里有我梦中的江南。 · 我马上返回楼上,收拾了行李,拿好了毛衣、外套和□□。 等一切收拾停当,又走到卫生间,对着镜子,审视了自己很久。 · 晚上,我和萧蕾坐上了去拉萨的火车。 开始车上人很多,很挤。我们买的票虽然在一个车厢,却不是连号。 上了车,萧蕾便同我身边的中年男子协商,最后对方同意换了座。 她把背包放在行李架上后,便肆无忌惮地紧挨着我坐下。 被换座的大叔频频回首,一方面因为萧蕾是外貌出众的漂亮女孩,另一方面大概觉得我同“女朋友”之间气氛诡异。 我们两个人自从上车后便各自沉默着,别说打闹,甚至连眼神的交流也没有过。 列车颠簸地运行了几个小时,中间走走停停,旅人上上下下,好在越 往北越清净,刚才还站满了人的过道里,不久之后变得空空如也。 “为什么想去西藏?”我忍不住问。 “因为想去。”她头也不抬地摆弄着手机。 “因为想去?” “嗯,因为想去。”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手机上。 我知道再问什么都是自讨没趣,便适时地住了嘴,只凝神看向窗外越来越荒凉的景物。 不久之后,萧蕾似乎也倦了,伸了个懒腰,关掉手机,沉沉睡去。不久之后,她的身体开始缓缓滑向我的肩膀。 熟悉的依偎姿势,熟悉的骨骼轮廓,熟悉的身体气味,这熟悉的一切却突然让我紧绷起身体,变得不知所措。我不知道应该躲闪,还是接住她。 她却从不给我思考的时间! 在我抖动了肩膀,想同她维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时,她突然醒来,眨着惺忪的睡眼,直接毫不客气地躺在了我的腿上。 她依旧蛮横,同初见时一样;我依旧没有学会拒绝,哪怕是在和她分手之后。 · 随着窗外的光线越来越暗,萧蕾的身体微微蜷缩着,大概是冷的缘故,我脱下外套,轻轻地盖在她的身上。 她嘤咛了一声,突然睁开了眼,没有拒绝,扭过身又沉沉睡去。 我望着她鹅蛋形的脸,大腿默默承受着来自她的压力,忽然间想起她下午说过的话来: “这是我最后一次请你帮忙。” 我忍不住一阵苦笑。 面对着苦苦思念的人,哪会有什么最后一次!只有这一次、下一次、下下次…… 这么浅显的道理,我这么蠢的人都明白,萧蕾又怎么可能不懂。 我无力地靠在座位上,头脑空白地盯着窗外黑夜中一闪而过的灯光,困意突然袭来,我就伏在桌子上沉沉睡去。一直睡到列车到达西宁站,才因晃动和剎车声醒来。 我睁开眼的瞬间,便看到了萧蕾精神十足的笑脸。 她正格外认真地望着我,在昏暗中一动不动。 这时,列车员催促全员下车,换乘有氧高原列车。车厢里的人一边抱怨着一边零零散散地向外移动着,只有我和她四目相对,谁也没动。 我忽然费解起来——她一直望着的我,是不是那个真实存在的我?似乎在她的眼中,昏睡的我和醒转的我并没有什么不同,所以无需改变角度,无需变换表情,便可以一直如此这般地凝望下去。 我忽然间厌倦了这种神经质般的对望,抬起头,想要挺直身体,她忽然伸出双手环住了我的手臂,仰起头贴近我的嘴唇轻轻一吻。 我始料未及地愣在那里,从未想过她会以这样高难度的姿势同我接吻。随后她又躺回了我的双腿之间,用手指轻轻摩挲着我的脸。 “我想喝水。”她轻轻地说,像是在为自己刚才的举动作着解释。 我点点头,和她背着包下了车,在站台买了水,然后换乘了高原列车。·
第82页 过了西宁,不知道在黑暗中又行进了多久,萧蕾始终靠在我身上,像是刚刚经历了冬眠,虚弱地依偎在春光中的小动物。 “林秋,你会后悔吗?”过一个隧道时,她在黑暗中突然小声问道。 “什么?” “后悔跟我出来吗?” 我摇了摇头。 “就算寻露知道了,同你分手也无所谓?” “也不能说无所谓吧。她早晚会知道的,我瞒不住她。” “你跟她说了?” “没有。”我摇头道。 “那她怎么会知道?” “不清楚,只是觉得每个恋爱中的女孩都是天生的侦探。” 萧蕾一脸失望地笑了笑,没再说话。 · 直到火车经过一个弯道,开始减速慢行,她才重新开口,轻轻地说道: “如果后悔了,现在放手还来得及哦。随便在前面某个站下车,都还是可以回去的。” 说完,便把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从没想过要在前面下车回去。”我摇着头解释道,“我可以卑鄙地活着,可以丑陋地活着,却没有办法按你说的虚伪地活下去。 那样的我,寻露不会喜欢,你也不会喜欢。” “你真是个贪心的混蛋。”她狠狠地掐了下我肋骨上的皮肉,钻心的疼。 随后她怔怔地望着我的脸看了很久,突然语气悲伤地问: “嗳,是想让我做你的情人?” “当然不是。” “如果你真的这样想,也未尝不可。” “都说了不是,我没这么想过……” “我认命了,林秋。”她突然抢白道。 “啊?” “我认命了!我们註定分离,这是命!我们又离不开彼此,这也是命!” 看着她炯炯的目光,我突然低下头,感觉无言以对。 其实我本想说: “并非是我贪心。因为人不是想绝对理性就可以绝对理性的动物。会寂寞,会心痛,会彷徨无措,会饥渴难耐的才是人。” 但这些话,在她所说的命数面前,竟如此地苍白无力。 萧蕾也没有再说话,只是把指尖放在我的掌心,一圈一圈地划动,像是在旱冰场熘冰一样。她火红的指甲,雪白的手指,按照固定的速度和轨道做着匀速运动,最后又仿佛忽然冻僵了一般戛然停止。 我扭过头,发现萧蕾已经伏在我的胸前睡着了,她的手指,却依然保持着运动的姿势,矗立在我的手掌中央岿然不动。 我握紧了手掌,把她的手指包在了掌心里。回想起刚才的一幕,不禁哑然失笑。 怀中的女孩总像个孩子一样,同我玩着幼稚而忧伤的游戏,有时是“躲猫猫”,有时是“过家家”,也许并不是她长不大,而是守在我身边的时候,她根本就不想长大。 · 列车驶过了漫长的风火山隧道,手机信号开始时断时续,后来干脆直接消失了。 雪山开始在远处时隐时现,偶尔还能看到对着火车敬礼的哨兵的身影。 在过了沱沱河和通天河后,终于驶入了唐古拉山。 随后的几个小时,火车一直在唐古拉山中穿行,地平线格外寂寥地起起伏伏,沿线行人稀少,除了绿色的军车队之外一无所见。 不久之后,经过了错那湖站,我第一次亲眼看到了错那湖。 错那湖是世界海拔最高的淡水湖,也是怒江的源头,和纳木错一样是受信徒朝拜的“圣湖”。 同西藏的众多湖泊一样,它蔚蓝而清澈,美得不成样子,以至于我从西藏回去之后,再去中国其他的大湖,都会无端生出同一种感慨——只有西藏的湖,才能被称为湖。 湖就应当是这样的——它坐落在雪山旁,纯净,深邃,优美,孤独。没有多余的附属,没有鼎沸的人声,它不为任何欣赏而存在,不为任何倾诉而发生。它只是水的一种归寂,山的一种解脱。 · 过了错那湖之后,便是那曲。 随后火车进入了念青唐古拉山,天空又慢慢黑了下来,一直到了当雄,手机信号才慢慢稳定下来。 自从上了火车,我和萧蕾几乎一整天没吃什么东西,我觉得胃里烧灼得难受,看了看还蜷缩在我怀里,不知是睡是醒的萧蕾,决定再忍忍,到了拉萨再正儿八经地吃点东西。 一直到晚上七点多,列车才缓缓驶进了拉萨站。 叫醒萧蕾后,我拉起她巨大的行李箱,先去车站附近找了家饭店。 在那处酒家里胡乱点了一通川菜,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不过好在总算补足了能量,胃里那种空空落落的烧灼感也变得荡然无存。 结帐之后,店主免费送了两杯苏油茶。 ☆、白衣如裸 “怎么睡了那么长时间?”我奇怪地问她。 “我睡了多久?” “将近一天。”我感嘆道。 “你怎么知道我是睡了一天?”她转着手中的白色杯子轻轻地埋怨道,“有时候你这人就跟木头一样,完完全全的一根木头。” 她沉默地喝了一口苏油茶,然后赤-裸-裸地说: “我只是喜欢躺在你怀里而已。” 四川酒家里,灯火昏暗,她低着头,亚麻色长发遮住了她的半边侧脸。苏油茶奶香扑鼻,味道微咸,喝久了却总有些苦涩的余味,就像对面女孩的心事一样。 · 吃过饭,我和她到八廓街找了一家干净的藏族旅馆。 “住几间房?”店主问。 我回头看了一眼萧蕾,她正若无其事地盯着店里的经幡出神。 “两间房。”我说。 · 打开房门,屋内陈设简单,但充满了藏族风情。 深色的木质桌椅,陈旧的藏式地毯,墙上挂着一幅唐卡,唐卡中的人物是一个女子,二八芳华,脚踏莲花,一脸慈悲,应该是绿度母。 我连续坐了二十几个小时的车,几乎没换姿势,四肢百骸酸痛不已。我打开淋浴喷头,用四十度的温水对身体疼痛的部位沖了很长时间,直到酸痛缓解了大部分,才从浴室出来。擦干净头发,躺在了舒服的床上,只是还未带入睡,萧蕾就跑过来敲门。 “陪我去街上逛逛吧?” 她说完便转身往楼梯口走去。 她突兀的要求,让我一时愣在原地,看灯下萧蕾的背影,瘦瘦的,小小的,除了高跟鞋敲击地板发出清晰有力的声响一如从前,我很难再把眼前的萧蕾同原来的那个女孩重叠在一起。 她就像是我的罪过,我的业障,是我难以抹平的伤,难以逾越的墙。 我本来是想拒绝她的,因为身体实在疲惫不堪,但是看着她的背影,却突然变了主意。 我回房间换上衣服,朝她在街上等待的背影跑去。
第83页 · 八廓街,属于大昭寺外延的转经道和商业街,是一个非常奇妙的场所。在这里,既有小贩夜以继日的叫卖声,又有朝圣者虔诚不灭的诵经声,是世界上最赤-裸的物质和最虔诚的信仰追逐交汇的地方。 我跟在萧蕾身后,沿着八廓街走了一阵,到了大昭寺门前。 晚上的大昭寺寺门紧闭,早已过了开放的时间,但寺内的苏油灯却长明不灭,燃烧产生的烟雾在寺前广场上缭绕不去。 一位老者借着路灯的光,端坐在广场中央专心致志地读着经书;几位藏族人正跪在青石地面上对着大昭寺磕着等身长头,身前放着一串佛珠,每磕一个长头,便将身前佛珠转一下,以便计算磕头数量。 在广场稍作停留之后,我便拉起萧蕾的手,一路从大昭寺返回了八廓街,路上她很安静,低着头,迈着小小的步子,紧紧地跟在我的身后。一直走到一处饰品店门前,她才突然停下脚步,拉着我走了进去。 这是家专卖藏族饰品的小店,装修考究,商品制作得异常精美,即便夜深了,游客依然很多。 “给我买这个。”她指着一串华美的绿松石手鍊说。 我有些吃惊地点了下头,用了几乎一个季度的生活费买下了那串贵得令人咂舌的手鍊。 看着萧蕾在店外冷风中仔细端详手鍊的样子,我忽然感到怅然若失。 她还是她,永远是那样的特殊,永远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我们去许个愿吧。”她又指着街心不远处一个烟雾缭绕的巨大香炉说。 “算了吧……我从来都不信的。” “别的地方你可以不信,但这里很灵的!” “为什么?” “因为在别的地方,就算是许愿,很多人也在扯谎,而在这里是不能说谎的。因为离神太近,说了谎马上便有报应。” 看着她异常认真的表情,我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头。 我同她一起跪倒在街心的香炉下,青石板很硬,触手生寒,香炉却烧得火热,发着刺目的红光。 我双手合十,虔诚九拜,为萧蕾许下了一个愿望。 一个充满疼痛的美好愿望。 “愿你生无苍老,愿你命无无常。愿你白发三千丈,不问缘愁似个长。愿你不似莲花,愿你不等归人,愿你白衣如裸,永不沾尘。” 许过愿,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拉萨的月显得格外的清,像是能照彻人心一样。 或许真像萧蕾所说的那样——在大昭寺外许愿并非一定灵验,但是确实比别处多出了几分虔诚。 “你许了什么愿啊?”萧蕾许了一个很长的愿后,睁开眼问我。 “许愿这种事是不能讲的,讲出来就不灵了。”我站起身来说。 “无所谓的嘛!你就偷偷告诉我好了,菩萨们听不到的。” “不……” “切,我还不稀罕听呢。”她好笑似的看着我。 许过愿,我和她又沿着八廓街逛了一阵,便返回旅馆休息。 · 午夜时分,我刚睡熟,又听到“笃笃”的敲门声。 我眯着未醒的睡眼,艰难地从床上爬起来,从猫眼里看去,穿着白色浴袍的萧蕾正站在门外。 我打开房门,她便挤了进来。 “怎么了?”我奇怪地问。 她站在浴室门口的she灯下望着我,一言不发。大概是刚洗过澡不久的缘故,几缕亚麻色的头发还黏在她颈间雪白的肌肤上,个别发丝上还挂着细小的水珠 “怎么了?”我再次奇怪地问道。 她依旧什么也没说,只是忽然间把浴袍解开,她里面什么也没穿,一-丝-不-挂地站在那里。 她的身体还是我熟悉的样子,形状完美的辱-房,小小的粉色的辱-头,平坦光洁的小腹,曲线优美的小腿。只是皮肤愈发白皙,让她整个人看上去像一尊形状完美的雕塑。 “你怎么了?”我声音颤抖地继续问道。 “傻子,我自己睡不着,能陪我一起睡?”她用洁白的牙齿紧咬着嘴唇颤抖着说。 她的眼眶变得微红,身体也跟着颤抖起来,好像里面堆积着的伤感马上要迸发出来,整个人马上要破碎了一样。 · 我忍不住轻轻抱住了她,慢慢地把她放在床上,她的身体微凉,在我怀里轻轻颤抖着,像一只濒死的白鸽。 我盖好被子后,她很快钻进我怀里,湿漉漉的头发紧贴在我赤-裸的胸前,凝结成一团冰冷寂寞的水雾。 “呃……你干嘛?”我忽然感到自己的下-体被她轻轻咬了一口,不禁条件反she般沖她嚷道。 “想要?”她握住我瞬间坚硬的部分,仰起红彤彤的脸问。 “今天不行……”我老实地说。 “为什么?” “因为刚许过愿。” “你的愿望,与我有关?”她表情认真地问。 “嗯。” “只与我有关?” “嗯。” 萧蕾忽然把我压在身下,丰满的胸-部紧贴着我的胸膛。 “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说。 “嗳,林秋,想知道我许了什么愿吗?”她突然蹙着眉问。 我点了点头,看着她的眼睛。 “我可是对菩萨许了很不好的愿望呢!”她说话的语调忽然忧伤起来。 我突然好像明白了什么,伸出手,想阻止她继续说下去。 这一次,她依旧没给我任何机会。 “我对菩萨说:希望你跟寻露快点分手,为此……我愿放弃所有。”她忽然抬起头,望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她的眼眶里已经蓄积了太多的委屈和伤痛,那里摇摇欲坠,像悬在天上的堰塞湖。 “没事,我不怪你。” 我刚说完,就感觉她的眼眶中有东西在顷刻流下,落在我的胸前,温热,cháo湿,像江南的烟雨。 “林秋,你知道吗?毕业后我一直在失眠,重复地做着同一个梦。 梦里的我一个人站在看不见地平线的湖边,就孤零零的一个人,手里举着一个没有颜色的小旗子,绕着湖一圈一圈地走着。 我等待着被谁发现,被谁理解,被谁主宰,可最后谁也没来。 梦醒了,照镜子时我才忽然明白,没有人发现我并不是因为我手里的小旗子没有颜色,而是因为就连我都已经没有任何颜色了。 我的颜色已经在几年前的那个午后被一个人彻底抹去了,现在身上只剩下消□□水的味道。” “对不起……” 萧蕾仿佛被这三个字弄痛了一般,开始嚎啕大哭起来,就像刚买的牙膏不小心被谁用尽全力捏扁了一样,她体内蓄积的水分在瞬间疯狂地涌出。 也许这是憋了两年之久的泪水,或者时间更久也说不定,她一直哭了很久,简直像是要同谁拼命一样。
第84页 我只是无声地抱着她,任由她把身下的床单哭湿-了一大-片。 ☆、玛吉阿米 · 窗外的八廓街上传来各种细微的声响,怀中的女孩仍然在耸着肩膀小声地哭个不停,房间内交杂着藏香和淋浴间洗发水的味道,月光从半掩着的窗纱里漏了出来,在萧蕾的肩膀上印下零零落落的青白图案。 许久之后,萧蕾终于慢慢停止了颤抖,把脸贴在我怀里,一动不动。我用手指在她雪白的嵴背上慢慢滑动着,她的嵴背冰凉,尤其是被月色印染的那块。 “林秋……” “嗯,我在呢。” “能翻过身去?” “做什么?” “翻过身去!”她似乎并不愿多做解释。 我不想再惹她不高兴,马上起身趴在床上。 我感到她马上坐在了我的小腿上,在细细审视着什么。 突然,她用指甲轻触我背后的纹身。 “我以为你会洗掉的……” “当然不会。” “难道不怕她介意吗?还是直接用谎言骗过了?” “那倒没有,寻露从未提过。” “嗳,能答应我一件事?” “嗯。” “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洗掉它,能答应?” “能。” “真的?” “真的。” 我的回答迅速而肯定,她似乎也终于放下心来,没有就这个话题再继续追问下去,而是趴在我背上,轻轻地说起了另一件事情: “其实这次我是准备一个人来西藏的……” “那为什么会突然改变主意?”我诧异地问。 “因为想要和那个自己曾经深深喜欢过的傢伙当面告别。 尽管开始是这样打算的,但真的见了面,却又突然改变了计划……” “为什么?” “因为我发现,那个傢伙并不只是曾经深深喜欢过的傢伙而已……是现在还在深深喜欢着的傢伙……是将来……也一定会继续无可救药地深深喜欢下去的傢伙。 并且,我忽然生出一种自己无法抵抗的邪恶想法来——我要重新夺回你,要让你重新无可救药地爱上我,哪怕是毁了过去,毁了诺言,也一定要让自己幸福下去。” “如果我不愿意和你一起来呢?” “我包里有刀,想和你一起死来着……”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我吃了一惊地问。 萧蕾却突然笑起来,笑声很低,充满了苦涩。 “因为我无法再继续忍受这样爱你的自己……” · 窗纱里透出些许微光,楼下商铺开始响起了叮叮噹噹的捲帘门起落的声音。 “其实刚才是骗你的,我哪里会买什么刀。天亮了,已经过了做梦的时间了。 林秋,从这里回去之后,我们便当从未见过。你若肯记得我,便记得,实在不愿记得,就忘掉。只要你不洗掉纹身,我们便算爱过了。” “何必这么悲观!” “不算悲观。”萧蕾表情悽然地说,“我累了,林秋,真的累了!我知道黑夜过后,天会亮,黎明会来。我也知道,那黎明只是暂时的。再过十二个小时,天照样会黑,夜早晚会回来。 所谓的希望,不过是我们短暂的幻想而已。在它的背后,潜伏着的,是数不尽的绝望。” “傻丫头。”我忽然生出一种生无可恋的悲凉。 萧蕾从我的臂弯里微微探出头来,望向窗外黎明前最后的夜色。 “总有一天,所有的繁华终会落尽,只剩下无尽的落寞,所以比起有时的光,我更喜欢无垠的暗。” 对着那夜色,她最后轻轻地说。 · 我在黎明时分入睡,一觉醒来,已是中午时分。我怀中空空如也,早就没了萧蕾的影子。 昨夜的她,脆弱得简直如同梦境一样。好在胸口紧绷的皮肤提醒了我——昨晚或是凌晨确确实实有个女孩趴在那里剧烈地哭过。 我穿好衣服,敲响了萧蕾的房门。房门很快打开了,萧蕾穿一身运动装,脸上挂着淡淡的倦容,但是全无一丝悲伤的痕迹。 “怎么了?”她奇怪地问。 “没事。看你吃饭了没有。” “还没。能等我化完妆?” “嗯。”我点了下头,回到房间洗漱,然后开着房门看电视。 萧蕾很快便收拾停当,站在门口不出声地看着我。 她只化了淡淡的妆,眉梢眼角处理得格外精緻,瞳仁处是浅浅的冰蓝色。 “戴了美瞳?”我问。 “嗯,很明显?”她睁大了眼睛。 “有一些。”我含糊其辞。 “先去吃饭吧?这里有一个你肯定会喜欢的地方。” “怎么知道我一定喜欢?” “到了你就知道了。”她语调神秘地说。 · 萧蕾打开地图,辨识了一阵方位,然后在街上急行了一阵,最后在八廓古城东南角一座半圆形的黄色小楼前停下。 我抬头望去,那小楼很普通,不过是八廓街上常见的两层建筑。门头上挂着一块醒目的黄色招牌,上面绘着一行英文字母“makye ame”,右上角印有一行中文小字——玛吉阿米。 这个建筑跟周围的店铺相比,不过颜色是鲜艷些,除此之外,我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 我疑惑地望向萧蕾,萧蕾倒没卖关子,直截了当地说: “这里就是当年仓央嘉措和情人幽会的地方。” 我吃了一惊。惊嘆于几百年的战火,几乎燃遍了中原大地,很多千年古蹟,最后只剩下残垣断壁。而在这广寒孤寂的高原上,一个关于浪子的传说和他偷情的场所,竟然可以口口相传,千年不毁。 浪漫,有时竟比文明走得更远。 · 萧蕾并没有像我一样停顿,而是直接推开店门,走了进去。 店内装修得十分考究,木桌,皮椅,色彩古朴而协调,藏式的厨房用具一应俱全,被摆放到了最显眼的位置。 我拿着菜单,点了羊排,萧蕾嫌太油,只点了一份巴拉巴尼和苏油茶。我环顾着四周墙上充满民族感的工艺品和老照片,忍不住感嘆道: “真没想到这个地方还在。” “据说那句’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就是在这里写的。”萧蕾喝着苏油茶说。 “我原来读过仓央嘉措的传记。他算是很特殊的人,名义上是雪域之王,实际上不过是傀儡,他一生潜心向佛,又一生纵情声色。” “在你看来,这可能吗?” “什么?” “潜心向佛和纵情声色,不矛盾?”
第85页 “如果你承认他是个诗人,是个不太靠谱的喇嘛,就不矛盾。在政治上,他是个囚徒,在生活上,他是个失意的男人。他註定成不了佛,他知道自己成佛的道路已经被人堵死了,所以纵情声色便也没什么不对。” “不要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萧蕾用双手捧着杯子平视着我,“有时候我真觉得你这人聊天的水平,简直傻到可怕。” 我尴尬地笑了笑,不再说话。只是对着桌上颜色鲜亮的羊排大快朵颐。巴拉巴尼的分量很大,萧蕾只吃了其中一小块就停下来,摆弄着手上的绿松石手鍊。 “嗳,对了,玛吉阿米是什么意思?”我突然想起门口那块醒目的黄色招牌来。 “未嫁的姑娘,或者是……美丽的遗梦。”萧蕾看着菜单的简介说。 · 吃过饭,我和萧蕾去了大昭寺。 大昭寺与其他寺庙的不同之处在于一般的寺庙都是游客,而这里,都是信徒。 进了寺门,几乎所有人都按照顺时针方向有条不紊地移动着,其中多是身穿藏服,手执转经筒,口中不断低诵六字真言的老者。他们几乎每个人都面无表情,却又透着一股逼人的庄严。 我和萧蕾被这森严的气氛吓了一跳,不敢到处乱窜,循规蹈矩地跟在人流后面,在囊廊的转经道上按照顺时针方向流转,不时用手指拨动着立在墙边的巨大金色转经筒。 我和她就这样随着人流走了一圈又一圈,从正午一直走到了日暮,直到太阳落山后,才从大昭寺出来。 到了旅馆,萧蕾一下瘫倒在床上。 “我们是不是走了有四五个小时?”她确认道。 “嗯,甚至更长。” “是不是觉得特傻?人家转经是为了积攒功德,我们就这么跟着转是为了什么?” “谁知道呢?”我笑着说,“心里舒服就行。” “在那里,是比在别处舒服多了!觉得自己无欲无念,清澈透明,真想就那么颂着佛号,一圈又一圈无始无终地走下去。” “我也一样。”我附和道。 “那能捨得你的玛吉阿米?在这里一直陪着我。”她笑着调侃道。 我沉默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因为无论如何回答,她都不会相信。 最后,只能一笑了之。 “林秋,如果我知道这世上有哪个地方是你愿意只同我在一起的,不管那地方多高,多远,多脏,多乱,我都愿意同你一起去。非洲也好,美洲也好,但凡有那么一个地方,该多好……” 我依旧感觉无话可说,只是斜靠在墙上,低着头,默不作声地抽着烟。 “明天陪我去纳木错吧?去了,我们就回家。” 我苦涩地笑了笑,不知道她说的“家”是指哪里。 我和她之间,哪还有家可回? ☆、双色美瞳 “我累了,晚饭你一个人吃吧。”她从床上敏捷地翻了个身,站起来,便同我擦肩而过。 “好……”我淡淡地回答着,说完便颓然地靠墙坐在地上。 我看着房门被她轻轻地带上,听着从隔壁房间传来细微的开门声,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不知道自己这样在黑暗中潜伏了多久,直到窗外灯火通明,响起小贩响亮的叫卖声,才终于从地上站起来,洗了澡,喝了一瓶矿泉水,躺在床上没多久便进入了死一样的长眠中。 再次醒来,房间内混沌而黑暗,像是静止的墨水一样。 我拉开窗帘,外面皎月当空,繁星满天,我摸出手机一看,是凌晨四点多,正是拉萨最安静的时刻。 我重新躺倒在床上,想继续睡眠,但却一直持续着似睡未睡,似醒未醒的状态。 我的四肢百骸苏软而温暖,充斥着继续享受棉被的冲动,但唯独那个地方……那个很难说清楚的地方,躁郁而孤单,让我感觉一直被石头压着,难以进入深层睡眠。 在床上躺了良久之后,我只能无可奈何地起身洗漱,然后裹着浴袍出来,靠在枕头上望着夜色下的八廓古城。 忽然,我心里生出一丝厌烦来,并同时对那厌烦感到无可思议。 我同一个美丽的女孩跑来了万里之遥的西藏,这里有最蓝的天,最清的水,最洁净的空气,我每天吃着好吃的食物,看着雄浑美妙的风景,理论上,这是一个忘忧的地方。 可我的内心,此刻却偏偏生不出一丝惊喜,它空悬在那里,冷得像窗外的月。 · 不久之后,窗外挤进了第一丝光亮,清晰的敲门声也随之传来。 我打开房门,萧蕾背着包站在门口,穿了一身颜色鲜艷的红色连衣裙。 “这么早?”我打着哈欠问。 “反正横竖睡不着,不如早去一会。” 她说话时,眼中隐约有红光闪过,开始我以为是幻觉,直到微微歪了下头,换了个角度,发现她的一个瞳孔确实是红色的,而另一个还是昨天的冰蓝色。 “今天的美瞳……好特别。”我别扭地感嘆道。 “是特意戴了两种不同颜色的美瞳,一片蓝色,一片红色,好看吗?”她凑到我身前问。 她的左眼深蓝,右眼火红,这两种分裂的颜色戴在其他人眼中应该是极为怪异的,但是偏偏放到萧蕾眼里却没有太多的违和感,反而像是湖面上盛开的红莲一样,有一种极为动人的感伤。 “好看。”我老实说道,“这样的美瞳,全世界只有你戴上才好看。” “为什么?” “因为一般人压制不住这种分裂的美感……”我语调含糊地说。 “真的觉得好看?” “真的。”我点点头,“只是怎么想的?一般人不会戴着两种不同的颜色……” “蓝色是纳木错的颜色,红色是我的颜色。不觉得这种日子,应该用什么方式庆祝下?” “只是一种庆祝仪式?”我正收拾着床上的衣服,听见她的回答,忍不住回头惊讶地问。 “算是吧。希望你能记住我,记住今天的我,记住我眼中同别人截然不同的颜色。” 我禁不住停下手来,回过身望着她,她正紧贴着墙上的金色壁纸站立着。 我走到她身边,把脸探到离她眼睛十公分左右的地方,努力把她今天的模样,一片一片记在脑子里。 “你干嘛?”她忽然推开我,生气地问。 “没干嘛啊……” “你……忽然……那么认真干嘛?”她结结巴巴地说。 “我……” “不是啊,不该是这样的啊!你那么认真干嘛?”萧蕾愤怒地看着我,眼眶中蓄满的泪水已经顺着脸颊汹涌流下,“你……是不是想着……马上就能跟我分开,永远……永远都不要再见到我了,所以才会那么认真,那么听话,是不是?”
第86页 “不是。”我辩解道。 “我不信。”她大声哭着说。 “那怎么样你才信?” 萧蕾沉寂地哭了一阵,忽然抬头说: “那你让我咬一口!” 我苦笑了一下,眼眶周围的神经随之一阵抽-搐,我并非怕痛,而是这个女孩的眼泪总是让我心痛。 我沉默着,不久后心甘情愿地再一次对她的眼泪缴械投降。 我背对着她,伸出了手臂。 我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被她撕咬,被她吞噬,被她枪决。 · 大量的时间过去了,我等待的疼痛一直未曾传来,我身后的空气却忽然变得凝重,我回过头,忍不住泪流满面。 萧蕾正发疯似的用洁白的牙齿死死地咬着自己雪白的手臂,血液鲜红,随着齿fèng渗出,正源源不断地滴落在她身前的地板上。她眼角悬泪,正表情痛苦地望着我,左眼深蓝,右眼火红,嘴里发出野兽受伤般的呜咽。 “你干嘛?”我慌乱地抽出她的手臂。 她忽然双目无神,身体绵软地靠在我的肩上,双手垂下,像断了线的人偶。 我瞬间心如死灰,感觉眼泪像是奔涌的河水。 “干嘛这样对你自己,值得吗?”我哭着咆哮道。 “我也不想的……”她低声哽咽着,“我想控制自己的内心,想控制自己对你的感受,为此挣扎着活过了很久。 但最后,我还是输给了自己。 我也没办法啊,林秋,我就是爱你啊!爱得无耻,爱得卑微,爱得不要脸不要命,却又无可奈何。 你相信我吗?我是想控制自己的,真的!可就是偏偏控制不住,无论如何也控制不住。就好像因为你的突然出现,凭空折断了我身体的某种功能一样,它就只能用来爱你,只能用来想你,除此之外,它一无是处。” 萧蕾的声音很轻柔,若有似无地砸在空气中,仿若梦呓。 我忽然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我们……还能继续是我们吗?”她忽然语调凄楚地问。 “能。”我咬着牙说。 “愿意为了我背叛她?” “我不确定……”我颤抖着身体说,“无论是你,还是她,都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任何离别,都仿若撕裂。” “不会有那一天的。”她趴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说道。 那一刻,她轻柔得像梦境一样。 她不再是她,恍若变成了另一个人。 · 去纳木错的行程,因为这个突发的情况稍稍延迟了一点。 我先带萧蕾去附近医院处理了伤口,然后回旅馆退了房,顺便让店主帮忙联繫了一辆去纳木错的私家车。 车主很快就到了,是个中年藏人。他皮肤黝黑,开着一辆尼桑越野,说着一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价格谈妥后,便热情地把我们的行李塞进了后备箱。 从我们住的旅店出发去纳木错,要经过布达拉宫。他十分热情,对布达拉宫的历史,冬宫和红宫的区别侃侃而谈。 我透过车窗,遥望布达拉宫,它红白两色,宝相庄严,宛如天上的巨佛降临人间。 这也是我和萧蕾从未想过去布达拉宫的原因。 那时的我们还太年轻,在现世的爱欲里,还未得到完全的满足;对那戒备森严的色-欲空,我们的眼泪还未流尽。 · 对开车男人动情的讲述,我和萧蕾几乎处在完全麻木的状态,既未让他停留,又未发出一丝回应,就这样与西藏最雄伟的建筑擦肩而过。 开车的大叔显然是想同我们交流的,他一直通过中央后视镜观察着,还有很多话挂在他的嘴边,不吐不快,然而我和萧蕾经过刚才的事情,实在没有心情听他高谈阔论。 我们只是毫无礼貌地坐在后座上,面无表情地看着两侧的风景。不多时,萧蕾便转过头靠在我的肩上,闭着眼一动不动,不知道是睡了还是累了。 · 大概是到了西藏旅游的旺季,过每个检查站都要排很长时间的队,西藏的检查站也是出奇的多,到达当雄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时分了。 吃过饭,藏族大叔加了油,便一路把车开到了纳木错。 “你们是来转湖的吧?”我递给他车费时他忽然问道。 “转湖?” “今年是藏历木羊年,每隔六十年才会有一个木羊年。有的人一辈子也只能遇到一次,我还以为你们是特意来转湖的。” “转湖有什么作用啊?”我忍不住问。 “积功德,去苦痛。好处多了,灵验得很呢。可以徒步,也可以开车,徒步一到两周,开车一天就够了。”他说着从包里抽出一张名片递给我,“用车的话打给我,价格给你们优惠的。” 我转过头看了看萧蕾,她正从包里取出一条白色纱巾披在肩上。 “你想去转湖?”她拉上背包拉链转过身问。 “嗯,你呢?” “好啊。”她笑了下,“去买个帐篷吧!晚上在湖边过夜,附近也没有正儿八经的酒店可住。” 帐篷睡袋这东西在纳木错如同必需品一样,随便一家商店都有卖。我拿着门票和萧蕾踏入景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四点钟了。 ☆、蕾丝内衣 · 纳木错的风很大,湖区的面积极阔,极目也难望到对岸,只觉得这湖,跟远山和蓝天是连在一起的。 我和萧蕾站在湖边,远眺了一会雪山,萧蕾突然提议道: “今天先走一段,找宿营点吧!” 我点点头,背上包走在前面,沿湖岸一直走了很远。 停下,喝了两口水,回头看了一眼萧蕾,她正穿着黑色长靴不疾不徐地跟着,我停下,她便停下,站在十米开外不远不近的地方朝我微笑。她左眼深蓝,右眼火红,笑容脆弱。 我和她两个人就这样沿着湖岸线静静走着,慢慢离开人声喧嚣的场所,往更孤独,更阒无人声的雪山方向移动着脚步。 如同在大昭寺转经道上一样,行走变成了一种毫无目的的机械行为。在中间穿过几处巨大的玛尼堆,五色经幡在风中凌乱地翻动,发出犹如灵魂撕裂的声音。 我和萧蕾的脚步声同那声音相比,几不可闻。我们变得渺小而卑微,就只是沿着湖岸静静地走着,悄无声息,不留痕迹。 从某种意义上讲,人之所以行走,只是因为他不想停止。 · 大概一直这样走了两个多小时,我突然感到呼吸急促起来。夕阳西下,天已黄昏,我丢掉了沉重的包裹,躺在一处断崖下休息。 “就在这里吧!”萧蕾走过来递给我一瓶水说。 “什么?”我问。 “宿营地。”她说。 我环视了一下四周,点了点头,在断崖附近找了一处隐蔽而平坦的沙地,搭起了帐篷。
第87页 我和萧蕾坐在刚搭好的帐篷口,一边喝水一边吃着路上买的点心,中间只有几个手持转经轮的牧民偶尔经过,除此之外,天地之间便只剩下无边的寂静。 黄昏时的纳木错,美得很不真实。近处是无边的大湖,远方是金色的雪山,天际是尽染的云霞,空中是闪烁的群星。 湖水浩荡,映着霞光,涟漪里仿佛隐藏着星子,到底这湖是天,还是这天是一面更大的湖,如若幻影,难以分辨。 夕阳完全落到了地平线以下,天色慢慢暗了下来,朝圣者也不知走向了哪里,四周终于再无人声。萧蕾躺在我怀里,正望着天上的星子出神。 西藏是最高的高原,是离天最近的地方,所以西藏的星也永远是离人最近的,恍若屋顶镶嵌的钻石,搬把梯子,便唾手可得。 “进去吧,天凉了!”我抱紧她说。 她面无表情地点了下头,随后用细不可闻的声音赤-裸-裸地问: “想不想同我做?” “在这里?”我不可思议地问。 “嗯。因为只有在这里,才感觉无论做什么都会被赦免一样……” 她说话的语调极细极薄,像初春覆盖在河面上的最后一层冰;她说话时,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我,没有任何诱惑的动作,却让我的下-体瞬间变得坚硬,灼热。 我打开露营灯,把她抱进帐篷,放在两个睡袋之上,同时用手拉开了她红色连衣裙背后的拉链,把连衣裙褪下,丢在一旁。 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格外流畅,但这种流畅,却在丢掉她连衣裙的瞬间,凝固成了死一般的停滞。 我没有想到萧蕾身上穿着的,是那套紫色的蕾丝内衣,是那套我作为她十七岁的生日礼物送给她的,充满魅惑的蕾丝内衣。 “怎么还留着?”我惊讶万分地问。 “你送我之后,中间一次也没穿过,直到这次来西藏前,整理衣服时才不经意地把它翻了出来。 四年了,我总觉得身体多少总会有些变化,某些部位总会丰满一点或者瘦削一点,反正无论好坏,总会同四年前有所不同。如果那样,这内衣也就不能穿了。 结果呢,恰恰相反。我穿上之后,发现大小正合适,出奇得合适,所以你能明白吗,我早上突然崩溃的理由? 我以为自己会变,多少总会和原来不同,但是我的身体却诚实地告诉了我,它丝毫未变,我也一样。 在青春里,我爱过你,恨过你,离开了你,最后却发现,我只有你。 林秋,我其实是不想爱你的,但是无论是我的心,还是身体,却都只能用来爱你。” 在露营灯的白光下,那内衣散着透明的微光,完美地贴合着萧蕾胸臀-部的曲线,我梗着喉咙,并没有口头回应她,只疯狂地吻遍她身上所有的肌肤。 她小声地喘息着,配合我脱-光了所有的衣服,她用手紧握着我火热的阳-物,口中吞吐着诱人的气息。 我疯狂地吻着她的唇,感受着她的舌头灵活地同我纠缠在一起,我用手指探向她的下-体,那里温暖湿润,花瓣凝露,含苞待放,像刚淋过春雨的蔷薇花园。 在我进入她的瞬间,她突然望着我说: “林秋,今天早上穿上内衣时,我突然感到了害怕,因为发现就连光阴这东西,竟然也可以被另一个人凭空折断,我的身体停止了发育,感情也停止了发育。 那种活着,都好像死去的感觉,你能明白吗? 不要再离开我了……好吗?” 萧蕾流了泪,而她的问题,我依旧没有回答。 我只是野蛮地,用尽了所有气力地侵犯着她。 高-cháo时,萧蕾用双腿紧紧盘住了我的身体,她小声地呻-吟着,声音凄楚而沉迷,像我小时候听过的某种鸟鸣。 · “你那么疯干嘛?”she-出后,她轻柔地抚摸着我的头问道。 “你的问题我不知道答案,但我想爱你,用尽全力……” “正好我也是这么想的——在今天,想彻彻底底,完完整整地被你爱一次,所以才戴了两种不同颜色的美瞳,化了咬唇妆,穿了四年前你送的内衣。” “听起来像圈套一样!”我特意看了看她的嘴唇,外围苍白,内里粉红,边缘处满是失去血色的单薄模样。 这种刻意又自然的“咬唇妆”,如果她不说,我真的很难发觉。 “说是圈套也可以。我只是想把最真实的自己给你,不再佯装优雅,不再故作坚强,想在你面前彻彻底底地脆弱一次。” “傻丫头。” “嗳,明天能陪我去扎西半岛?我想去附近的寺庙许愿。”她笑着问。 我点了点头。 “那就早上坐车转湖许愿,下午去附近的寺庙许愿,晚上对着星星许愿,怎么样?”她继续问道。 “好啊!总之就是各种许愿。” “说不定会有奇蹟发生呢,说不定许了愿,就会有两个林秋呢!”她可爱地笑着说。 在宿营灯的白光下,我忽然生出一种错觉来,萧蕾明媚的笑容看起来是如此地脆弱忧伤。 我苦笑了一下,把两个睡袋并排贴在一起,萧蕾挪动了下身体,进了睡袋里面,后背紧贴向我,我侧过身抱住她,拉紧睡袋,用肌肤感受着她身体的曲线。 夜里我睡得极不安稳,身体又累又乏,中间一直被各种深深浅浅的梦境缠绕着。睡袋包裹的部分cháo热不透气,身体露出的部分又不能被完全包裹住,不得不暴露在纳木错夜晚清冷的空气里。 我凌晨被冻醒时,帐篷口是打开的,身边的睡袋空空如也,萧蕾早已不见了踪影。 我拖着一半是cháo热汗水,一半是刺骨凉寒的身体勉强爬了起来,艰难地穿好衣服,走出帐篷时感觉头痛欲裂,身体绵软,使不上一点力气。 外面繁星满天,太阳还沉在东方的地平线下,纳木错浩浩荡荡,折she着银白的月光,远处的雪山静立在地域边缘,用黑色的线条切割出大地与天空的分界线。 我步履不稳地走向湖边,举目四顾,仍然没有看到萧蕾的影子。 我突然莫名地慌了起来,沿着湖岸四处寻找,最后在一块大石头上发现了萧蕾的黑色长筒靴和红色连衣裙。 长筒靴被工工整整地摆放在石头中间的位置,连衣裙也叠得整整齐齐,放到石头的一角,除此之外,空无一物。 其实,并非真的空无一物。 还有黑色的湖水、雪山、皎月、星光,还有一个孤零零的我,在声嘶力竭地喊着另一个孤零零的名字。 · 在那以前,我竟从未想过,世间竟然还有一种离开,叫做告别。 原来……原来,你是真的累了。 ☆、口红琴键 · 我报了警。 她的遗体是在黄昏时分被打捞上来的。 我听到一群人骤然兴奋又忽然沉寂下去的吶喊声,我呆呆地靠在离湖岸最近的玛尼堆上,无力地流着泪,抽着烟,恍若什么都没听见。
第88页 天边的云层被红色的夕阳晕染,像正在燃烧的火焰,我感觉我的世界也突然被谁纵了火,一下从五彩斑斓变成一片灰暗,只剩未烬的余烟。 我发现了我的卑鄙,我的自私,我的懦弱,我竟然连回头再看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她的肉体是我的罪,她的遗体是我的罚,我不敢同她告别,我怕仓皇的一眼,是对我最后的审判。 对着夕阳,我闭上了眼,我突然感觉到了她所说的“就连自己的时光都可以被另一个人凭空折断”的绝望。 尽管如此,那审判我终究还是逃脱不了。 之后,我无数次地梦到过萧蕾,甚至比亲眼看到的还要清晰——她只穿了一件紫色蕾丝内衣,左手戴着一串绿松石手鍊,躲在天蓝色的时光海里,神态安详,像睡熟了一般。 · “哎,你!过来看看这是什么?”一个身材魁梧的警官忽然走过来朝我喊道。 我擦了擦眼角,站起身来,木然地跟在他的身后。 他在萧蕾放衣服的大石头旁停下,指着石头上的粉色印记问: “这是什么,知道吗?” 那印记四四方方,被切成了众多小块,参差不齐,却又分布均匀。 我浑身颤抖了一下,趴在石头上,细细打量着那些方块的线条。线条的颜色虽淡,却是鲜艷的红色,那红色看起来同萧蕾的口红颜色很近。 我蹲在地上,对着那些方块一块一块地数起来。那图形,萧蕾应该是画了很多次,每次都画得极其小心,精细,所以并不难数。 几分钟后,我站了起来,不多不少,正好是八十八块。 “这是钢琴键盘。”我老实地说,“用口红画的,她的一支红色口红不见了。” “为什么画一个钢琴键盘在这上面?”刚才那个身材魁梧的警察表情惊讶地问。 “因为要弹。”我不假思索地说。 “在这里?”那警察不可思议地瞪圆了眼睛,“弹给谁听啊?”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看了眼最后的夕阳,便一下瘫倒在地上,逐渐失去了知觉。 “是啊!你要弹给谁听呢?”在失去意识之前,我苦笑着追问道,“你是在弹完哪首曲子之后觉得满足了,才一步一步走向纳木错深处的呢?是贝多芬?萧邦?老柴?还是你写给我的《孤独的鸟》?抑或是,你想像着在□□牢房里正挥舞着断指弹奏巴赫的木心,完成了这最后的演奏吗?” 我用尽最后的力气一遍一遍地想着,明知身体将要崩溃,却无论如何也停不下来。 · 最后,警察的笔录是在医院里完成的。 我一边挂着吊瓶,一边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前几天发生的事情——我和萧蕾是怎么来的西藏,坐的哪辆列车,住的哪个宾馆,跪的哪座寺庙等等。 突然间,审问戛然而止。 据说是因为在萧蕾的背包里,找到了一个日记本。 大概警察从中找到了她自杀的动机,或者发现了类似于遗书之类的东西。 · 警察前脚刚走,黑子和高达便来了。 高达铁青着脸站在床前,我别过头,望向窗外。 黑子突然冷不防从后面窜了出来,拿起床边的木椅就砸到了我的头上。 那样的黑子,我是第一次见到。 他流着泪,红着眼,嘴里发出撕裂的吼叫,被高达从后面拦腰抱着,依旧挥舞着双手,对我露出了锋利的獠牙。 血,从额头汨汨流下,我默默地望着他,突然慢慢地笑了起来。 同那次和萧蕾在奶茶店里分手时一样,笑得泪流满面,笑得痛彻心扉。· 随后,刚出门的警察,又被医院打电话叫了回来。 我被拉到ct室做了一次头部扫描,黑子被拉到派出所接受了批评教育。 两天后,我提前出了院,去参加萧蕾的遗体告别仪式。 · 仪式是在当地殡仪馆进行的。我并没有被邀请参加,却第一个到达了现场。 不久之后,黑子和高达也出现在了殡仪馆门口。 我们三个人面面相觑,又终归无言。 我们不约而同地到来,又不约而同地止步在殡仪馆门口。 每个人都知道萧蕾正躺在前方几十米远的位置,只要我们跨进去,快走几步,便可相见。 但这最后的几十米,终究,没有一个人,敢跨过去。 那天的风很大,印象中纳木错附近的地区一向如此。天气再晴朗,大风也照样刮,呜呜咽咽,浩浩荡荡,像悔罪的低喃,又像虔诚的祷告。· 不久之后,萧蕾亲属的车,开始排着长队开了进来。 我们下了台阶,坐在停车场的长凳上远远眺望着。 一行穿着黑衣的人从车上下来,对我们几个警觉地观察了几眼,便转身朝遗体告别大厅走去,只有一个面容姣好,神态哀戚的中年女人留了下来。 她远远地站着,沉默地扫视着我和黑子的脸,不久之后,开始缓缓地向我们走来。 · “是林秋吧?”她盯着我,突然开口问道。 我有些意外地点了点头。 “您是?”我没想到在这里还有人认出我,想来大概是警察给她看过我的照片。 “我是萧蕾的妈妈。” “阿……阿姨好。”我紧张得结巴了起来。 那女人突然疑惑地眯起了眼睛,也不说话,只是再次细细地打量着我的脸。 在我被她左右看得心里发毛的时候,她突然表情奇怪地说: “你不记得我了?我原来和你妈是同事,小时候可没少抱过你啊。你妈忙的时候,萧蕾就带你来我家吃饭,她没跟你说过?” “小时候……萧蕾……吃饭……”我呆若木鸡地立在原地,在心里默念道。 “你妈的身体还好吗?”那中年女人继续问道。 我抬起头,忍不住对眼前这张慈祥清秀的脸孔仔细打量了起来,忽然之间,把她和十几年前一张年轻秀丽的脸联繫在了一块。 当年她是医院里出了名的美人,也是杜荷的妈妈。男孩对美人面,总是格外得记忆犹新。 “您是……陈阿姨?” “萧蕾没告诉过你吗?” “ 萧蕾……是杜荷?” “你不知道吗?”她皱紧了眉头问。 我木然地杵立在那里,竟然忘记了摇头。 黑子和高达突然从长凳上站了起来,张大了嘴,表情愕然。 “我不知道你和萧蕾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这里的警察告诉我,她走的时候,只有你跟她在一起。你要老老实实地告诉阿姨,她到底为什么选择了这条路,她临走之前,有没有留下过什么话?” 我只是眼角含泪,不停地摇着头。 她还问了一大堆问题,可最后我一个也没听清楚。
第89页 “萧蕾就是杜荷,杜荷就是萧蕾……” 只有这句话,反反覆覆,萦萦绕绕,在我心头,在我嘴边。 · 最后她抬起头,满怀哀愁地看了我一眼,她的嘴唇动了下,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突然抹着泪,转身朝殡仪馆走去。 我回过头,黑子和高达依旧錶情呆滞地望着我。 我坐回了长椅,黑子和高达也终于回过神来,同时坐下。 谁也没出声。 或者,谁也没敢出声。 太阳终于升了起来,晨光刺眼,天边有一群大鸟飞过,轻轻拍打着洁白的翅膀,向更远的天空飞去。 而我的翅膀,就在刚刚,被一个女孩静悄悄地折断了。 · 有些谜题,在这陷入了无边沉默的长椅上,被渐次打破,或者被再次印证。 为什么她会突然出现? 为什么她会突然告白? 为什么她会不顾一切? 为什么她会选择离开? 为什么我总觉得她对我的喜欢,毫无理由,稀里糊涂,甚至莫名其妙…… 在今天,这一切突然明了了起来。 · 一直垂着头的高达忽然抬起头来,从兜里掏出一包香菸,递给我一支,递给黑子一支。 在不过几支烟的时间里,遗体告别很快结束了。 在最后分别的时刻,从殡仪馆中传来哭声,那声音细微,苦楚,凄切。火化炉的烟囱开始微微冒烟,大量的人流从殡仪馆门口汹涌而出。 火化的味道并不算大,从低矮的烟囱口慢慢向四周扩散,微微的焦糊味里掺杂着一股奇异的甜香,从口鼻处猛然灌入了我的体内。 那味道并不算难闻,但我和黑子却突然同时呕吐起来,从泪涕横流,一直吐到头晕目眩,天翻地覆。 原来,这就是萧蕾魂飞魄散的味道。 ☆、机场分别 · 我蹲坐在地上,流着泪看着朝阳,又在突然间傻傻地笑了起来。 这一次,我们是自己被自己噁心到了。 我们就像一口痰,含在嘴里噁心自己,吐在地上噁心别人。 这样的活着,有什么意义? · 从殡仪馆回来,所有人各自回房休息,谁也没有心情吃饭。 一直到午夜,高达才逐个敲开房门,喊着出去吃夜宵。 附近的小酒馆里,三个人只点了一个菜,只是沉默无言地各自喝着青稞酒。谁也不同谁碰杯,就是喝,一杯接一杯地喝。 和绝望相比,那一刻的酒不再是穿肠□□,而是救命解药。 打烊时分,高达结了帐,一边扛起早已不省人事的黑子,一边扶起正在发呆的我,“我们明天回去,买你的机票吗?” 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像是被挖空的萝蔔,没有一丝重量,也没用心去想,只胡乱地点着头。 高达像扛尸体一样把黑子背回了酒店,我一个人靠在小酒馆的椅子上看着窗外繁芜的星空。 “总有一天,所有的繁华终会落尽,只剩下无尽的落寞,所以比起有时的光,我更喜欢无垠的暗。” 萧蕾说这话时孤寂的表情还历历在目,甚至她从我怀中探出头来的动作,她望向夜空的角度,她身体的温热,肌肤的柔软,都还作为一种真切的记忆储存在我的身体某处,她却突然一个人消失在了黑暗尽头,化为灰烬,随着一缕清风,去了山与海的另一边。 · 我从小酒馆出来,行走在拉萨充满冷风的街头。 街上明明还是熙熙攘攘,我却突然感觉空无一人。寂寞像红着眼睛的鬣狗从四面八方涌来,它们狂嚎,它们跃起,它们张开垂涎的巨口撕咬着我身上的皮肉,瞬间只剩下一具满是齿痕的白骨。 · 那天晚上,我躺在宾馆的床上,做了一个很遥远的梦,梦里又回到了小时候。 我和黑子在很大的院子里跑着,笑着,杜荷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追赶着,一边追一边焦急地喊: “林秋哥哥,等我下……” 我和黑子只是不时地回头做着鬼脸,却最终谁也没有停下。是啊,谁也不曾停下等过她。 我们只是自顾自地奔跑着,追逐着,想像着,直到身后再也没有传来脚步声,才突然慌了起来。我们回过头,看到杜荷正蹲在很远的地方,轻轻地采了一朵蒲公英,她鼓起腮帮,用粉色的嘴唇轻吹了一口气,白色的蒲公英种子便从地面铺到了空中。 我突然从梦中醒来,再无睡意,只是呆呆地盯着房间里浓稠的黑暗出神,日间萧蕾母亲的哀容突然间闪入脑海,连同她最后嗫嚅着没有说出的那句话。 “萧蕾这丫头从小就那么喜欢你,你怎么会不知道她就是杜荷呢?”她一定是想这么问的。 我藏身在黑暗里,流着泪,一遍又一遍地问着自己: “你熟悉她的长发,熟悉她的呼唤,熟悉她气喘吁吁的表情,熟悉她小时候的一切,为什么等她长大了,突然出现在你身边,你却已经将她忘了呢?” 萧蕾说她一直失眠,一直梦到自己在湖边举着一面没有颜色的小旗子一圈又一圈地走着,等待着被谁发现,被谁理解,被谁主宰,可最后谁也没来。因为最后她发现,不光是手中的旗子,就连她自己都是没有颜色的。 恐怕她是想说: “一个不被记得的人,怎么会有颜色呢?” 我不断颤动着身体,回忆着,思索着,任由眼眶中的泪水一路从滚烫流淌到冰凉。 · 黎明时分,高达终于敲响了房门。 他和黑子一人背着一个黑色小包站在门口。 “出发咯。”他皱着眼角,笑容慡朗地说。 他仿佛是想用那笑容告诉我,只要睡一觉,天大的事情都会过去。 我看着他皱巴巴的笑脸,却感觉比哭都难看。 “等我五分钟,洗把脸。”我轻轻地说。 我退回到房间,关上门,在洗脸的空当里盯着镜子中的自己——短发凌空,向外辐she着,像美杜莎头上的毒蛇,双眼无神,毫无生气。 我朝镜子里的自己努力笑了笑,想继续乐观地活下去,最后却差点没哭出声来。 打开一次性牙刷,挤上牙膏,但只刷了一半,便突然失去了继续下去的动力。 最后把牙刷甩在白色洗手盆里,背起包,出了门。 · 在去拉萨机场的路上,我透过车窗望着远处布达拉宫的剪影,脑子里还在回忆昨天的梦。 梦境虽然荒诞,但小时候的萧蕾吹蒲公英的画面却异常真实,真实到她那天穿了哪条花裙子,吹蒲公英时脸上浮现出了怎样的表情,甚至她闭上眼睛时,下巴与脖颈之间有着大概多少度的夹角都清晰可见。 原来读过一本杂志,上面的科学家说人类其实是非常不擅长忘记的动物。即便是很久之前发生的非常细微的事情,也会被异常精细地储存在记忆深处。
第90页 我们之所以想不起来,并非是因为忘记了,而是没有找到正确的路径和打开的钥匙。 “也许昨天的梦,便是那把久违了的钥匙。我一度以为我遗失了它,其实,是从未寻找过。”我摸着后背的纹身,这样想到。 · 到达拉萨机场时,离飞机起飞只剩一个小时多一点的时间。 我拿着登机牌,跟在黑子和高达后面办理值机。 过安检时,我看着玻璃窗外明晃晃的太阳,不禁生出一种异常荒诞的感觉。 两个人来,一个人走,永远地留下了一个。 而我正若无其事,大摇大摆地准备登机,准备离去,准备忘记,仿若一切都不曾真实发生过!仿若她只是殡仪馆名册上的一个名字;仿若那狭小的骨灰盒里装着的是陌生人的灰烬;仿若我们昨天今天的眼泪和宿醉都只是一种宣洩或着狂欢;仿若我们从未爱过,也就从未失去。 “不行,不可以……”我对自己说,“我不能容忍她如此悲伤地死去……” 片刻之后,我拍了下高达的肩膀,“你们先走吧,我短时间内回不去了。” “怎么了?”高达回过头来吃惊地问。 “我想为萧蕾徒步转湖,你们先走吧。” “喇嘛的那些东西你也信?别神经病了,一起走吧!”高达说 “信也好,不信也好。我现在只是想这么做,想单独地为了她做点什么。” “决定了?”他忽然平静地问。 “决定了。”我平静地说。 他走过来,同我紧紧地拥抱了一下。 黑子却站在安检口前,眼神直直地看着我,我拾起背包,同他挥手告别,他却突然喊住我: “林秋……” 我停下,他跑过来轻轻地说: “那天,我并不恨你,我只是恨原来的自己,希望……你能明白。” 刺目的阳光穿过厚厚的云层,突然折she到他的脸上。他的表情沉静而安详,仿佛突然变回了我们初次相识时,爱笑纯朴的少年模样。 “当然明白。”看着他和高达逐渐离开的背影,我喃喃说道。 · 看着黑子和高达越行越远,我却突然慌了起来,感觉随便一次地转身,都可能隔着一生一世的距离。 “黑子……”我下意识地喊住了他。 他和高达同时转过头,站在离我很远的空旷地带。 “你们俩要好好的,我们都要好好的。”我抖动着喉咙莫名地说道。 黑子不解地皱了下眉头,高达先笑了起来,他也随之笑了起来。 “放心!我已经不相信爱情了。我不在乎,你也不准在乎!爱情……这玩意,太伤了……”他最后轻轻地说。 他好像说的是“太伤了”,因为声音太轻我实在无从分辨。 他说他不在乎,不在乎萧蕾,不在乎爱情。可是我明明记得,他总是对自己额前的那撮长发格外在意,每天恨不得用两斤啫喱来招呼它,但是自从萧蕾走后,那撮长发便失去了这种“照顾”,只是凭空地垂在那里,同他整个人一样,哀掉、无力。 我知道他不是不在乎!他想在乎,他很在乎,他非常在乎,只是他在乎的那个女孩像蒲公英一样,被风……轻轻地吹散了。 · 出了机场,我直接打车去了纳木错,但没有进景区,而是去了当扎路的派出所。 值班的正好是那位身材魁梧的中年警官。 “怎么又是你?”他毫不客气地问。 “我想看一下萧蕾的日记。” “你是家属吗?” “不是。”我尴尬地回答。 那警察便没了声息,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 “我只是想看一下,看她有没有留下什么话给我,看我能不能为她做些什么。”我无力地解释着。 那身材魁梧的警察仿佛没有听到一样,继续保持着刚才的姿势。 “行了,老丁。给他看看吧,反正案子也结了。”坐在他后面的一个矮个子警察出声说道。 我朝他感激地看了一眼,他望着我友善地一笑。 那个被唤作“老丁”的警察这才极不情愿地站起身来,在屋内一角的柜子里一阵翻动,最后取出了一个装着萧蕾日记本的透明袋子丢给我。 “不能带走!不能拿出来!就在这看,就给你十分钟的时间。”他怒目圆睁,指着我脚下的地板说。 我捧着那袋子,连连道谢。 ☆、红色日记 · 那日记本是红色的,同她的连衣裙一样。 隔着薄薄的塑料纸,我打开后,直接翻到了最后一页——7月20日,她画下口红琴键的日子。 “林秋,别把我当成苦情的角色,我只是讨厌透了自己的苟且。 凌晨我一个人起来,对着这座浩浩渺渺的大湖弹琴。 ‘夜空如洗,繁星似焚。在这里告别,或许是最美的选择吧。’ 这个想法突然跳入了我的脑海里,像黑洞一样突然吞噬了一切。 ‘放弃吧!’我对自己说。 因为就算我们走得再高再远,也逃不出过往和思念,也走不到人生的边界,和那近在咫尺的明天。 ” “我是含苞待放的蕾,你却是零下二十度的雪。 遇见你,我註定开不出花来。 7月19日” “还记得吗? 你来我家吃饭时,我总把你的板凳放在我身边的位置。 还记得吗? 你总嫌我烦,嫌我吵,不让我黏着你,所以长大后的我,变得沉默,变得安静,变得离群索居,不爱依赖任何人。 还记得吗? 我搬走的前一天,我们一起在院子里吹蒲公英。 我突然哭着问你: 如果我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被风吹走了,你会去找我吗? 你拉着我的手说了一大堆傻话。你说,每个人都背着一把降落伞,无论从多高的地方掉下来都摔不死;你说,你像孙悟空一样,有千里眼,顺风耳,但是你唯独没说——无论我飘去哪里,我们都会永远在一起。 所以,我又被你成功地惹哭了,而你,和原来一样,抓耳挠腮,束手无策。 最后我逼着你和我拉钩,让你承诺会去新家找我,会永远和我在一起。 我们拉了勾,上了吊,说好了一百年都不许变。 可我不过就是从大院搬到了市里,离你也就短短两个小时的距离,你却从未来过。 后来我爸病了,我每天早早回家,坐在门口等你,你没来过。 后来我爸死了,我依旧早早回家,坐在门口等你,我还是没来。 后来我妈改嫁了,我又要搬家,那天我大哭大闹,最后狠狠地挨了几个耳光。 我一个人蹲在角落里抹着泪,最后却突然妥协了。
第91页 但她们谁也不明白,我之所以妥协并不是因为那几记火辣辣的耳光,而是我忽然明白了——你骗了我。 从头到尾,彻彻底底。 孙悟空从来就没有千里眼和顺风耳! 有千里眼和顺风耳的,叫葫芦娃。 那天,夕阳的余晖很长,我坐在一辆很高级的小车上,开始习惯叫另一个陌生的男人’爸爸’。 从那天开始,我已经不再是那个逼着你和我拉钩,固执得不可一世的小丫头了,我变得顺从,变得安静,我望着豪宅,美景,满怀绝望…… 就像妈妈所说的那样——我们仿佛在一无所有之后,又突然间得到了’全世界 ’。 可是,却没有一个人觉得,对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来说这’全世界’,依然等于一无所有。 原来,不是所有的怀念都是两个人的,不是所有的誓言都不会变,不是你不好,是我太傻了。 7月18日” 她的文字,如同锋利的手术刀,割开了我的眼角,泪水沿着那条线往外流着,无法停止,无可克制。 “嗳,差不多行了哈……”那个身材魁梧的警察催促道。 “一分钟,一分钟……”我擦着眼泪请求道。 他看了我一眼,最后无可奈何地摇了下头。 “7月17日 我就像和你玩捉迷藏一样,一个人偷偷躲进了小黑屋里。 开始时,因为你找不到我而沾沾自喜,但当真一直不被你发现时,我却又忍不住害怕起来。我想逃出去,想大声喊:我在这里…… 可是,不能喊! 因为谁先喊了,就输了。 所以,我只能一个人继续蜷缩在黑暗的角落里,含着泪,瑟瑟发抖,闷闷生气。 我骂天骂地骂自己,骂游戏规则,骂蠢到玩游戏都能惹我哭的你。 我最后还是没忍住,一个人哭着跑了出去,站到你面前,一边用手打你,一边又忍不住趴在你充满阳光的怀里。 爱情为何非要是这样残忍的东西?让我们一边折磨着对方,又一边折腾着自己。” “7月16日 如果有来生,会不会像小说中那样——我身中绝毒,病入膏肓,你有唯一的解药。 这剧情腐朽、老套,却让我着迷。 其实中毒不必等到来生,现在的我就已经剧毒攻心,怕是没得救了。 对无望之人的思念本就是这世上最深最烈之毒,最煎熬,最苦楚。 你是不会来救我了,对吧?” 我颤抖着双手,放下了日记本,眼泪早如帘幕,淹没了一切。 我推门而出,蹲在派出所门外的角落里,放声哭泣。 直到西边的天空变得晕黄,我才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背上包,向纳木错走去。 · 到达纳木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本来在路上是准备租氂牛和马的,因为纳木错的水是咸的,不能直接饮用,但因为我一路心不在焉,与那些租赁商店一一错过,等到清醒时,人已经在湖边了。 我停下检查了一下包裹,里面只有一个睡袋,一点干粮,一桶水。 “这不是饿不死嘛!”我苦笑一声,喃喃说道。 就这样,一人,背一包,包里有一桶水,上了路…… “路的尽头不是起点,而是黄泉。” 其实我是知道的,只是,不愿承认罢了。 · 我一个人在月光下缓缓走着,虽然行李很少,却脚步虚浮,应该是几天前的重感冒还未痊癒。 在坚持走到上次和萧蕾宿营的断崖处时,就已经体力不支,几次处于昏厥的边缘。 最后只好停下,在萧蕾跳湖的石头上展开睡袋,吃了一点压缩饼干,喝了几口水,便钻进睡袋里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还是夜里。 漫天的星子压低了眼眶,风马旗在不远处猎猎作响,我出了睡袋,坐到萧蕾画的口红键盘旁。 口红的颜色仍是极艷,在皎白的月光下显得触目惊心。 “喜欢穿高跟鞋,打扮性感的萧蕾; 喜欢戴美瞳,长发飞扬的萧蕾; 喜欢弹钢琴,对我微笑的萧蕾; 喜欢擎着蒲公英,高喊“林秋哥哥”的萧蕾; …… 如此明亮,如此灼热的萧蕾,怎么就突然消失不见了呢? 我想不通……真的想不通——为什么死亡并不是失去,而是消失? 泪水汹涌,像体内的怪兽奔腾,我瞬间瘫倒在红色琴键上,用手轻触着那抹华丽的红,反覆凝视了很久。 最后,忍不住把头靠过去,亲吻着那抹早已冰冷的唇红。 · 也许是因为在空气中暴露了太长的时间,口红已经失去了所有的气味。我怅然若失地脱掉了所有衣服,赤-裸-裸地躺在琴键上,看着星空,听着涛声,嗅着口红,抱着萧蕾,缓缓入梦。 等再次醒来时,天刚刚微亮,我穿好衣服,收拾好行囊,但刚走了两步便感觉头重脚轻,像是踩在云朵里,最后不得不靠着石头休息了半天,才重新背好了包。 我头顶烈日,往前走着,一直走着,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只顾闷头出发。 我累了便躺倒休息,醒了便继续行走,不管白天还是黑夜,最后甚至感觉自己已经超脱了,不像一个活人,更像一个游魂。 “嗳,萧蕾,你知道吗?”我对着前方的一片虚无说,“我一个人走得好辛苦。其实我是不擅长一个人走路的,如果没有你或者寻露的陪伴,我感觉自己无论如何都是走不下去的,你知道吗?” 恍惚间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走了几天,到底走到了何处,我抬头看了眼头顶明晃晃的太阳,蓝色的纳木错忽然在我眼前扭曲了形状,像一片飘在天上的海,等我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已经一头栽倒在岸边粗糙的砾石上。 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间禅室的床榻上。黄铜香炉正燃着香,味道清淡却深远。一个眉清目秀的年轻喇嘛转过身望了我一眼,露齿一笑,然后端着一个白玉色的茶碗走了过来。 “来,吃了。”他把一粒红色药丸放进我嘴里说。 我合口吞下之后,又喝了整整一杯水,随后挣扎着起身,环视了一下周边。 禅室清雅,墙上挂满了一些看不懂的佛教经文,正对着门口的位置放着一个硕大的书架,上面堆满了各种书卷。 我忽然意识到了自己身处何方,将去何处,在道了声“谢谢”之后就赶紧起身整理好衣服,并繫紧了鞋带。 “这就要走?”年轻喇嘛奇怪地皱着眉问。 我看了眼放在门口木桌上的行李,朝他笃定地点了下头。 “看来是有非做不可的事?” 我点点头,“是有一件必须要做的事。” 说完对年轻喇嘛深鞠了一躬,就背好行李,向门外走去。
第92页 “等一下!”他突然出声喊道。 我回过头,他马上跑到正对门的书架上翻弄起来,很快从中抽出一本抄录的册子,小心地撕下了其中一页,折了几下后递到我手上。 “是一位活佛写的箴言,希望对你有帮助。”说完他友善地一笑。 我用双手接过,再次鞠躬道谢。 出了门后,我大体判别了一下方位,继续沿着顺时针的方向向前走去。 一直走出很远的距离,我下意识地回身一看,小小的寺门前还立着一个小小的红点。 ☆、格灯活佛 · 那只不是纳木错旁一处人迹罕至的小寺,那喇嘛也只不过是一位刚学佛不久的小僧,但是那寺那人,却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后来游览了众多名山古剎之后,仍让我念念不忘。 想来是那喇嘛过于慡朗的笑容,过于孤独的身影,同大寺里宝相庄严的僧人格格不入的缘故。 作为一个喇嘛,他身上无疑还残留着过多的“人”的气息,但是比起高僧大德的沉寂,我更喜欢他身上“活泼的佛性”。 那张写着活佛箴言的纸,是在两天之后的一个黄昏打开的。 离开那座寺庙之后我又沿着纳木错行走了两天,中间又累又渴,行走缓慢。在一处大寺补充了一些淡水和干粮后,我又马不停蹄地继续赶路。 那天,天墨色如cháo,时寒冷如冰。我行走在冰冷阴暗的空气里,死亡突然拉扯住了我的衣袖。 我感觉自己的心突然变得冰凉凉、轻飘飘,感觉不到一丝温度,像是一颗涂满了红色油漆的玛尼石,它只徒有其表而已。 “算了,就这样吧。”我颓然躺下,开始有了自生自灭的念头。 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口袋,想要掏出烟来,却发现香菸自从萧蕾死后,便一直没有买过,最后只突然摸到了那张摺叠工整的纸。 我脱掉鞋子,盘腿坐在湖边的一块石头上,把纸工整地展开,上面的文字纤细优美,字数并不多,是一个叫格灯活佛的人写的,名字叫——有一天。 有一天,我去世了。恨我的人,翩翩起舞;爱我的人,眼泪如露。 第二天,我的尸体头朝西埋在地下深处。恨我的人,看着我的坟墓一脸笑意;爱我的人,不敢回头看那么一眼。 一年后,我的尸骨已经腐烂,我的坟堆雨打风吹。恨我的人,偶尔在茶余饭后提到我时,仍然一脸愤怒;爱我的人,夜深人静时,无声的眼泪向谁哭诉。 十年后,我没有了尸体,只剩一些残骨。恨我的人,只隐约记得我的名字,已经忘了我的面目;爱我至深的人,想起我时,有短暂的沉默,生活把一切都渐渐模糊。 几十年后,我的坟堆雨打风吹去,唯有一片荒芜。恨我的人,把我遗忘;爱我至深的人,也跟着进入了坟墓。 对这个世界来说,我彻底变成了虚无。 我奋斗一生,带不走一糙一木。 我一生执着,带不走一分虚荣爱慕。 今生,无论贵贱贫富,总有一天都要走到这最后一步。 到了后世,霍然回首,我的这一生,形同虚度! 我想痛哭,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我想忏悔,却已迟暮! 用心去生活,别以他人的眼光为尺度。 爱恨情仇,其实都只是对自身的爱慕。 三千繁华,弹指剎那,百年之后,不过一捧黄沙。 我合上纸,又重新打开,往复几次,越读越感到绝望。 活佛的教诲里满是人生的禅意,我也明白那些教诲无疑都是正确的,却无论如何都无法全盘接受。 我转了个身,面向纳木错,雨季的风缓缓吹来,cháo乎乎,湿漉漉,像正要离去的人飞溅的眼泪。 我恍惚间背起背包,身体斜斜地往远方走去,忽然发现爱恨情仇就潜藏在宗教与俗世的罅隙里,完全丢掉便能立地成佛,可惜我会始终把它抱在怀里,怕是到死也脱不了手了。 “像我这种没“觉悟”的人,怕是要下地狱的吧……”我一边走一边推测道。 地平线在远处起伏不定,我一路走走停停。 在黄昏时分终于找到了一处专供朝圣者临时歇脚的小木屋。 刚进入低矮的木屋时,黑暗中就响起一串窸窸窣窣的动响,我警惕地站在门口往右一看,暗影里浮现出一张藏族人特有的黝黑的脸,是一个穿着藏衣脸上布满皱纹的老者,手里不断捻动着一串泛着红光的珠子。 他起身望了我一眼,随后便立马重新躺回到原来的位置,一边捻着珠子一边对着角落里的黑暗低声自语些什么。大概说的是藏语,声音低沉而含糊,我猜大概是佛家经典之类的东西。 他不出声,我也没有主动搭讪的习惯,打开睡袋,刚想进去,他突然用非常别扭的汉语问: “你是来做什么的?” 我转过身望着他,他仍那样躺在黑暗里一动不动,眼睛入神地盯着木屋房顶的某处,如果不是确定木屋里就我们两人,我完全想不到是他在同我说话。我虽然不想回答,但是毕竟那样做显得很不地道,便简单答道: “转湖。” 同我预想的一样,这两个字像把小石子投入纳木错一样没有回音。 但在不久之后,我感觉他从床上坐了起来,往我这边移动了几步。 “喝一点。”他从包里取出一个硕大的铁壶递给我。 我愣了一下,随后马上从睡袋里爬出来,毫不客气地接过来灌了一口。 是地道的青稞烈酒。 酒液像淬了火一样从喉咙一直烧到肠胃,我瞬间感觉体温升高了好几度,刚才还冰凉透顶的身体瞬间有了暖意,只一口酒就让我有了某种正在“活着”的强烈意识。 “谢谢!”我拧好盖子,把酒壶还给他,他并未接过,只是盘腿坐在行将倒塌的木门旁,目光灼灼地盯着我。 “再喝点。”他继续用别扭的汉语招呼道。 于是我又打开盖子猛灌了两口,这次把酒壶递给他时,他慡快地接过,一把塞进行囊里,随后又重新躺回到原来的位置上,继续低声呢喃着什么,并且加快了捻动佛珠的速度。 我在酒精扩散的晕眩感中倒头就睡,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我打开手机想看下更精准的时间,但手机却不知何时耗尽了电量,早就自动关机了。 我起身向四周望去,木屋里空空如也,昨天同我搭话的藏族男人早已不知去向。 临行前,我捧着湖水糙糙洗漱了一下,就沿着松软的湖边小道继续前行。大概是下了一夜小雨的缘故,湖边小径上尽管布满砂砾,仍然泥泞不堪。在这种天气里,驾车转湖的人瞬间多了起来,轮胎进一步恶化了路面,最后我只能算是深一脚浅一脚地艰难挪动着身体。 明明身边各种马达的轰鸣声此起彼伏,我却感觉极其安静得听不到一丝人声。在恍惚的瞬间我会以为我正跋涉在某个外星球上,所有人都是汽车人,无法用嘴说话,只能通过马达的噪音交谈,甚至感觉所有的汽车围绕着纳木错自动运转,就像太阳系的行星绕着太阳公转一般。
第93页 数天的超负荷行走加上严重的营养不良,我感觉身体透支得厉害,完全是凭藉着一股宿命感不断迈步向前,如果这种宿命感被抽离,我大概会像提线木偶一样,在瞬间零散一地。 但是我却甘愿被这种宿命感驱驰着,一点也感觉不到被动,甚至心理极其坦然,每天也只有在将要入睡的时候才会感觉到痛苦,空虚感和罪恶感总会在那将睡未睡的边缘激烈交织。 “喂!喂!你这傢伙,你害死了一个活生生的女孩,难道还能如此心安理得地长眠不醒?”黑暗中总有一个类似影子的东西说着类似的话。 所以我经常会因为疲累很快入睡,但又会被快速惊醒。除了昨夜喝了些青稞酒昏睡过去之外,几乎没睡过一个好觉。 · 雨后的太阳炽烤着大地,毫不留情,我感觉身体流失了大量的水分,头越来越沉,汗水挂在睫毛上,呼吸粗重。我放下背囊,想用冰凉的湖水洗把脸,却被湖面上映出的人脸吓了一跳。 那“人”蓬头垢面,眼睛出奇的大,双腮微陷,勃颈处青筋凸起,一副要把谁置于死地的疯癫模样。 这样的自己一直以来无缘得见,我索性趴在地上与“他”对望着,细细观察着“他”的一切形貌特徵,最后发现“他”想要赶尽杀绝的对象竟然是我自己。 “得了,怕是疯了。”我惨笑一声,胡乱抹了几把脸后,背靠在湖边的玛尼堆上望着天边的红色云彩出神。 不久之后,我瞥了瞥隐藏在远处地平线下的终点,心里明白以自己目前的体力是不可能到达那里的,就是说在前方的某处就是自己的坟茔。 意识到这个事实之后我竟然满意地一笑,内心也变得异常轻松起来。这几乎是我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想到了死亡,并决心把它付诸现实。虽然想到父母和寻露的反应不免感到悲伤,但是我仍决定要继续走下去。 人为什么会自动结束生命?总结起来无非一个原因——害怕活着。 我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像我这种以非目的性的过度活动造成的自体死亡是属于自杀呢?还是自然死亡?就是说我并没有任何自杀的想法,但是明知道某件事情必然会造成自己死亡的结果,但仍坚持去做这件事。这到底属不属于自杀呢?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死法也许同“牺牲”类似。 “为了一个因自己而死的女孩在转湖途中因体力不支而壮烈牺牲?”脑海里突然凭空浮现出这么一句滑稽的话来。 我忍不住自嘲地一笑,肺部却像灌满了沙粒,笑完又忍不住剧烈咳嗽了起来。 等休息够了,我背起背囊踏着夕霞的光前行,几个小时之后力气用光之时,就找到一块平坦的地方看着星空入睡,战战兢兢勉强渡过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吃过压缩饼干便继续赶路,那个时刻终于还是来了,如自己料想的一样,甚至比预想的还要快。 在接近黄昏的时刻,我眼前一黑,突然倒下,尖锐的石头刺破身体的痛感又让我快速恢复了意识。 我想翻转身体却发现根本动弹不了,就好像身体所有的力量被抽干扒净,连骨头也碎成了齑粉,同白色的沙子融为了一体。 四周既没有行人,更没有喇嘛,在我昏死过去的瞬间,一个白色的熟悉的身影越行越近,我听到她正焦急地呼喊着我的名字,她的泪水掉落在我脸上,发出了细微却清晰的声响。 ☆、有始有终 · 我再次睁开眼时,正躺在寻露的怀里。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去,纳木错的湖水轻轻激荡着,四周阒无人声。 我拖着将死未死的身体,努力蠕动着干裂的嘴唇,“你怎么来了?” 寻露却连头也没抬一下,只是像丢了魂一样哭个不停。 地面湿漉漉地,有一些水分正透过裤子传递进来,风轻轻地捻动寻露的衣袖,少顷之后开始剧烈吹动尼玛堆四周的五色经幡。风声、水波声、寻露呜呜咽咽的哭泣声、还有我不停颤抖的心跳声,隐隐地交汇融合着,最后铺陈成了一片无尽的海洋。 天地间似乎有一只无形的大手,万物都是它手中的念珠,它正催捻着一切或快或慢地运行。 最后寻露大概是哭得累了,她扶我起来,拖着我走到离湖区较远的一处糙地上,拿出水壶递给了我。 “她走了,你也不想活了?”她一边看我喝水,一边轻声地问。脸色终于恢复了一如既往的平静。 我舔了舔嘴唇,一时间难以回答。 “虽然这个世界让我越来越看不懂了,但是对你,我一直都是了解的。”许久之后,她低着头嘆了口气,“因为你的手机突然关机,我给高达打了电话,他骗我,说你没事,正在西藏旅行。我就知道一定出事了,直到他老实交代了事情的始末之后,我便判断现在的你肯定已经徘徊在生死边缘了。 他们自以为是你的发小,自以为比任何人都了解你,但那些只是自以为罢了。其实,他们根本不明白你的脆弱,你的敏感,你的绝望,其实一点都不比我们女孩少。你只是闷在心里,什么也不说罢了。” “所以才来找我?” “其实我是不想来找你的……”她突然愤愤地说,“自己的男朋友竟然跑到一个遥远如天边的地方同另一个女孩约会……尽管我明知道你已经游离在了生死边缘,但我还是不想来找你。” “可是你最后还是来了。”我低着头说。 “其实,你不想让我来的,对不对?”她盯着我问。 我默然无言。在和她相对沉默了很久之后,才重新开口说道: “我倒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自己非这样做不可。如果不为她做点什么,便失去了在这世界上继续活下去的权利一样。” “如果你觉得非这样做不可,那我便陪你一起做下去,好吗?” 寻露美丽的眼睛在星空下熠熠生辉,沉静而恒定,同刚才那个惊慌失措的女孩判若两人。 “对不起。”我垂下头说。 “只有这三个字是我最不想听的。” “其实我一直都想告诉你,一点也不想隐瞒你,只是……从某种程度上,感到无从说起。我总不能厚着脸皮把一件错的事情说成理所当然的样子,但当时她的表情又让我感到无法拒绝。” 寻露大概是不想听我的解释的,我也从不想用一些违心的话去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哪怕我知道也许缄默不语或者道歉在此刻更有用,但是我不想这么做,我只想告诉她我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你和她的事情我一直都知道。”寻露咬着嘴唇说,“我也生气过,介意过,甚至想到过放弃,但是我一旦站在你的位置上去考虑,又觉得一切理所当然。 她比我漂亮,比我成熟,也看起来比我勇敢坚强,有时我觉得她活脱脱就是我的反面。有时我也奇怪——为什么你会选择我,而不选择她?明明对比起来她更招人喜欢才对。
第94页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我并不怪你。毕竟残缺封闭的是我,丝毫怨不得别人。” 她的解释让我无法回答,我只是在糙地上轻轻地把她揽在怀里。 她搂着我的脖颈,温热的手不断轻抚着我的后背,“虽然是你做的不对,但我也不愿把那不够好的部分推脱给别人,我只是不愿成为那样的女孩罢了。” 寻露的眸子里混合着天上星子的微光和月华的皎洁,随着她的心跳在黑暗中明灭。 不知道是什么缘故,我脑子里蓦然想起了泰戈尔的诗句——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 · 我在原地休息了三天,期间寻露搭顺风车买来了感冒药和生活用品。三天后,我感觉体力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感冒也完全好了。我同她两个人开始一起上路,走完了后半段的路程。 因为寻露的陪伴,后半部分的路程走得相当轻松。 开始时我们很少交谈,只是默默行走。完全不像原来的顺序,她在前,我在后,这一次,我们始终并肩。 大约两天后,话才渐渐多了起来。我谈西藏的天气,谈八廓街,谈遇到的年轻喇嘛和给我酒喝的藏族男人;寻露也时常赞嘆纳木错清晨和傍晚令人惊嘆的美景。 只是我们依旧对萧蕾绝口不提。 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开口,怎么诉说,怎么结尾。我不说,她也从不问,两个人就背着包,沿着湖岸线,一步一步安静地走向了终点。 中间困难也是有的,比如要跨越许多汇入纳木错的小溪,还好我穿着专门的登山靴,有一定的防水功能。一般情况下,都是我背起寻露,她拎着两个大包,两个人一起涉溪而行。 一个星期之后,终于看到了纳木错景区的入口。 “你做到了!”她站在入口的阳光下,笑容灿烂地对我说。 看着她在阳光下风尘僕僕的身影,我哽咽了几下,终究什么也没说出来。 因为我知道,这并不算是一种胜利。 在这场跋涉中,没有谁是赢家。因为从起点开始,所有人都已经输得一塌糊涂。 在我看来,我只是做了一件理所应当的小事,也许毫无意义,根本于事无补,而做这件小事的动机,究其根源,不过是为了让我自己好受一点,同萧蕾根本无关。 “爱恨情仇,其实都只是对自身的爱慕。” 想起活佛的箴言,我又忍不住苦笑出声。 真的是一语道破天机,负心再无活路。 这佛理,好狠毒! · 两天后,我订了机票,回了学校。 手机充完电后,我翻了下未接来电,幸好父母并没有在这段时间给我打过电话,但是寻露的父亲却是一天接连给她打了好几次电话。大概是在催促她回北京,但她始终没有回去,一直在酒店房间里陪着我,回到学校附近的公寓之后,也同样如此。 我在卫生间的镜子里第一次清晰地看到了自己当时的模样——头发凌乱,眼睛空洞洞地瞪着,一脸胡茬子,嘴唇干瘪着,整个人像是吃了一个月枯糙的野生动物。 · 开学伊始,我还是不能全神贯注地听课,经常一个人发呆,慢慢感觉到即使想听课也开始听不懂了。 “我是想变好的,只是无论如何都控制不住胡思乱想。”一天吃晚饭时,我如此对寻露说道。 “不要急!时间有的是,我们可以慢慢来。”她像安慰小孩子一样说道。 我猜想她是在尽量把生活带往过去的轨道上,所以我们依旧在阳台上看书,聊天,去街上散步,顺便陪她去个个花店买新鲜的花材,然后我负责做搬运工抱着用牛皮纸包裹严实的大捧鲜花回家。 看着夕阳把我同她的身影在红色长条地砖上渐渐拉长,我真的从她身上感觉到了“领域”这种虚无的存在。 只要我在她的身边,或者说只要看到她,靠近她,我便感到沉静和温暖,就像进入了某种“专属领域”一样。 我知道这样讲很傻,但是这种感觉奇异而又格外真实,甚至这种如薄膜般的“领域”,就在我触手可及之处,我伸出手就可以摸到它,它就像春末的微风,夏末的细雨,秋末的落叶一样包围着我,治癒着我。 · 大概在一个月之后,我终于感觉自己好了很多,即使一个人也不会再深陷在过往的回忆里不能自拔了。虽然还不能说已经完全“走了出去”,但是内心已经可以把握住大部分的“自己”了,就像放风筝一样——我能看到“自己”仍飞在看不到的高空里,但是我手里已经有了一根牢不可破的线,至少知道“自己”仍悬在那里,只是风太大,线一时收不回来而已。 周末的一天,寻露正在厨房做饭,我正在阳台上看着书,刚看了几页,便突然想起黑子和高达来。 从拉萨回来之后,大家便没了联繫,我知道在某种程度上我伤害了黑子,虽然我并非故意,但黑子因此意志消沉却是事实。 我踌躇了片刻,最后还是给高达打了电话。 “黑子没事吧?”我直截了当地问。 “还好。”话筒那头响起了打火机开合的声音,高达大概点上一支烟后慢悠悠地说。 “那是好,还是不好?”我警觉地问。 “他你还不知道?喝酒,泡妞,然后就是发疯呗!等发完这阵估计就好了。” “真没事?” “没事,放心好了!”高达颇为自信地说:“这世上坏女孩多得是,他无论如何也糟蹋不完的。” “嗯。”我随口应了一声,对他们这种“乐天派”的世界观仍然感到匪夷所思。 “你怎么样,最近?”沉默了一段时间之后,他突然问。 “我没事,就是感觉有些东西已经被永远地留在了那里,感觉永远也回不来了。” “具体是什么东西?”他追问道。 我一时语塞,竟完全回答不出。 “总之是一些特别重要的东西……”我最终解释道。 “好吧!”高达似乎无可奈何般又点上一支烟,沉闷地笑了一声,“我就当你也疯了。” 我揉了揉头发,苦笑了两声,算是回答。 “前几天,我妈给我打来电话,说起了萧蕾的事情。”高达随后用有些沙哑的语调一边回忆,一边说道,“其实应该叫她‘杜荷’才对! 杜荷搬走后没过几年,她爸就得肝癌死了,本来他的肝就一直非常不好,这我们都知道。 后来她妈又嫁给了一个姓萧的男人。听说那男的本来是看不上杜荷妈妈的,但因为偶然看到了杜荷的照片同他不幸夭折的女儿很像,所以最后才娶了她妈。” “那女孩的名字叫什么?”我问。 高达却沉默起来,独自闷声不响地抽着烟。 大概是把一支烟抽尽了,才声音暗哑地说:
第95页 “她也叫‘萧蕾’。” 我忽然明白了过来,明白了萧蕾为什么会说: “我好像从未真正存在过……” “只有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才感觉自己是活着的。” 我低下头,突然感觉心如刀割。 ☆、无根之萍 · 电话那头又响起了高达摆弄zippo打火机的声音。 “那女孩是他极疼爱的独生女,听说钢琴弹得很好。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要求杜荷的妈妈给她改名成‘萧蕾’,又送她去学了钢琴。这么多年,他们竟然谁也没觉得这要求很残忍……” 我默默地听着,一句话也没说。 高达沉默了一会,最后说道: “林秋,其实你用不着自责!要说残忍,他们这些大人,可比我们残忍多了!” 说完,他便挂断了电话。 我颓然望向窗外,院子里正孤独地矗立着一棵巨大的桐树,几乎掉光了所有的叶子。 “我曾以为你是一株参天的大树,原来,你只是一叶无根的浮萍。” · 十月一个天高气慡的秋日,我突然接到了白薇的电话。 “林秋,过几天会在市里的美术馆举办戚风的画展,到时能来?” 我想了想最近学校的安排,最后回答说:“没问题。” “还有戚风的遗作也装裱好很长一段时间了,到时也想请你一块取走。”白薇的语调不甚清晰,甚至可以说有些有气无力,像漂浮在海面上轮廓模糊的船。 “请告知具体时间,到时一定过去。”我再次肯定地说。 白薇轻轻地应了一声,“我让酒店的人跟你联繫。”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几天后,我收到了树屋酒店的一个电话,说需要确认一下邮箱地址,随后便把画展详细的日期,规模,甚至从大学到市美术馆的路线都一一註明,发了专门的电子邀请函过来。 画展的时间定在了十月末。 我和寻露提前一天请了假,当天一早便乘车前往美术馆,但因为路上堵车,到达美术馆时画展已经开幕了一小会了。 市立美术馆的门口铺着长长的红毯,停车场里豪车云集,确实如白薇说的那样,现在戚风的影响力已不是一般画家可比的了。 走到画展门口时,白薇穿一件黑色圆领的上衣,笑容满面地朝我和寻露挥了两下手。 “最近瘦了不少呢!”她对我上下打量着说,“看来是小露把你照顾得太好了!” 面对她别有深意的调侃,寻露羞红了脸,只是低头浅笑。 “我最近有点厌食,跟寻露没什么关系。”我尴尬地解释道。 “那要多吃一点,好好注意身体哦。”她笑着叮嘱道。 她说话的声音活力十足,同那天模糊不清的虚弱嗓音几乎完全对不上号。 我笑着点了下头,看了一圈周围的人,从外表上不难看出今天到场的都是各行业颇有威望的人物,甚至有些面孔在新闻上还频繁出现过,只是唯独不见初凝的身影。 还没待我开口,白薇就似乎猜透了我的心思。 “想那孩子了?”说完她用不怀好意的调侃眼神瞥了一下寻露。 我只是笑了一下,没有作声。 她便继续说道: “我被那孩子给抛弃了!她去美国看眼睛走了有一段时间了,可是一个电话也没给我打过。”白薇恨恨地埋怨着,但谁都看得出来,她并非真生气,而是一直在真心惦记着初凝。 不久之后,后面陆续有客人进来,我和寻露主动让到了一边,白薇满含歉意地微微一笑,“那你们进去随便看一下吧,我今天怕是要忙到天黑了。” · 我和寻露进了美术馆,沿着固定的路线随人流慢慢移动着。 虽然我和寻露对美术一无所知,但大体能看出戚风是一个风格多变的画家。从浪漫主义,写实主义到立体主义,他几乎不分什么派系,只依据心中所感所想选取最恰当的流派技巧将其表现。 从内容上看,他最喜欢画的事物有两种,一种是水,一种是女人。作品里多是大江大河,海边的古堡,年轻美丽的少妇,雨中撑着伞的少女,海边扎着长辫子的姑娘,但是模特儿是白薇的画作却是一幅也没见到。 不过,戚风也并非那种极端固执的艺术家,偶尔也画自然界的其他事物,我最喜欢的就是其中一幅关于荆棘鸟的油画。 画中的小鸟,黑头赤喙,蓝色的羽毛如火焰般燃烧着,一根黑色的荆棘刺穿了它的身体,鲜血正汨汨流出,它闭上了眼睛,眼角挂着一滴血色的眼泪,红色的小嘴微微张开着,似乎正在痛苦中引吭高歌,作为背景的灰色的天空中正飘着洁白的小雪。 “喜欢这幅画?”寻露突然问我。 我点了点头,“传说中,有一种鸟。从她出生的那一刻起,便一直寻找着世上最长的荆棘。 在它找到时,就会用尽力气朝荆棘撞去,在胸膛被洞穿的剎那,在鲜血和疼痛之中,它开始引吭高歌。歌声婉转而悠扬,让天地间最美的声音,都为之黯然失色。” “好变-态的小鸟……”寻露喃喃道。 而我,在看到这幅画的瞬间,还是猛然地想起萧蕾来。无论是她后背的纹身,还是那张垃圾桶上的cd,都格外鲜明地出现在我的脑际。 大概用了两个多小时才把整个画展看完,在展厅的出口,我同寻露再次见到了白薇,便上去道别。 “这就要走?晚上还想请你们俩吃饭呢……”白薇有些惊讶地问。 “抱歉,学校还有其他事情。”我满含歉意地笑着解释道。 “那好吧……”白薇宽慰似地一笑,“有什么觉得还算不错的画吗?” “都挺不错的。”我含糊地说,面对着行家当然不敢大放厥词,妄加评论。 “那最喜欢哪一幅?” “《雨中海边的少女》。”在我沉吟不定的瞬间,寻露率先回答道。 “看来小露喜欢印象派。”白薇笑着问:“你呢,林秋?” “《荆棘鸟》。” “《荆棘鸟》?”白薇疑惑地问。 我便把那幅画的内容同她大体讲了一遍。 “哦,那一幅!”白薇恍然大悟道,“那种鸟叫荆棘鸟吗?不过戚风好像不是这样叫的,他称那只鸟叫‘雪泪鸟’。” “雪泪鸟?” “嗯,好像确实是这样叫的。”白薇抬起头向上方望去。透过美术馆的琉璃穹顶可以清晰地看到湛蓝色的秋日晴空。 “那算是幅蛮特别的画,戚风用了很长时间构思,并且实际作画的时间也比平时长得多。他画完的那天,正好是一个下雪的日子。 我问他,这是什么鸟?他说叫雪泪鸟。这种鸟只要一开口唱歌,天空便会落雪,就像现在一样。只可惜它一生只唱一次歌,只落一次泪,开口,便是死亡。
第96页 我还问他:为什么叫雪泪鸟呢?这名字这么怪。 他突然吼道:我说它叫什么便叫什么,我有为它命名的权利! 然后我和他同时沉默了下去。 等到雪停了,我又开口问他:那它唱的是什么歌? 他说:这鸟不会唱歌,它所唱的不过是无人理解的孤独罢了。 当时的我只是点头,不敢再继续问他,’你刚才不还说它一生只唱一次歌的吗?怎么它又突然不会唱歌了呢?’可是我始终没敢问,怕他又突然发起什么无名火来。 是个怪人吧,那傢伙?”白薇笑着抽回目光望着我问,眼神里夹杂着一些与笑容毫不相称的东西。 “嗯。”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这样简短地附和她。 白薇沉默了少顷之后打了个电话。 “车已经安排好了,你们给司机指路就行了,画也已经放在了车上,坐大巴的话你们也不好拿。” 我和寻露赶忙向她道谢。 车很快开到了美术馆门口,是一辆福特的七座越野车,司机是个身材中等,体态发福的中年男子,在上车之前我回过头同白薇说: “不过我觉得还是‘雪泪鸟’好听些。” 白薇只是点了点头,微微一笑。 原来,练达如白薇的女人,也会笑得这样凄楚! · 时间过了十一月,我忽然想起寻露二十岁的生日马上就要到了。送她什么样的生日礼物便成了十二月最大的课题。 我二十岁生日时,她送了制作精美的国外某个奢侈品牌的手工皮带。大概她为此也是动了不少心思的,替恋人选生日礼物真的是一件非常费心费力的活,我一连几天的冥思苦想也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因为寻露不同于一般的女孩,不是一束玫瑰加上耀眼的珠宝就可以敷衍的类型。 我开始频繁地逛街,逛手工艺品店,看新闻,搜淘宝,一个月过去了,最后却两手空空,一无所获。直到后来偶然经过一个珠宝店的橱窗,看到了一款巴西白水晶的水滴项鍊,才突然把她的生日礼物确定了下来。 那项鍊是铂金的,吊坠的水晶造型别致,浅浅弯弯,曲线与清晨叶尖垂露一般无二。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我便认定了它就是寻露最想要的生日礼物。最后在支付了半年生活费之后,我终于顺利地拿到了它。 然后一个人高兴地从步行街,一路跑回了大学城。 · 寻露二十岁的生日,仍是不改之前的格局。两个人,一个十寸的生日蛋糕,一桌丰盛的中西混搭的美食。 我在蛋糕上插上了全部二十支蜡烛,寻露不知从哪买来了六瓶红酒。 “每人三瓶,不醉不休。”她格外豪气地说。 “先互相立个遗嘱好吗?”我提议道。 “不许说怪话!”她挑着眉不满地斥责道。 在我全部点燃了二十支蜡烛后,寻露起身熄灭了餐厅的灯,整个房间瞬间陷入黑暗,只有二十支烛火随着初冬的凉风摇曳。 “二十岁生日快乐!”我笑着说,并轻吻了她的额头。 “谢谢!”烛火下的寻露笑靥如花,十指紧握地许过愿后,一下吹熄了所有的蜡烛。 在唯一的光亮熄灭后,我和她相对在黑暗中坐了很久。我等待着寻露起身开灯,但是寻露却一直沉默着,既不说话,也不开灯,只是在黑暗里静静地坐着。 “许了什么愿?”我问。 “真想听?” “嗯。” “我想过一个没有灯光的二十岁生日。”她语调平静地说。 “只有这个?”我惊讶地问。 “嗯。” “没问题。”我把项鍊拿出放到她的面前。 “生日礼物?”她用细细的声音问。 我在黑暗中点了下头。 她拆开包装后把项鍊拿在手里,借着后楼的微光细细打量着,露水状的吊坠在黑暗中轻摇,勾画出一抹晶莹剔透的华彩。 “好漂亮。”寻露语调戚戚地说,“能给我戴上?” 我站起来,走到她的身后,在黑暗中摸索了很久,终于把项鍊轻轻系在了她白皙优美的脖颈上。 我拿起醒酒器,往高脚杯里倒入了些许红酒,寻露端起酒杯主动与我碰了一下。 “谢谢你,林秋!二十岁的生日,在你的陪伴下以这种方式渡过,算是完美的谢幕了。”寻露仰起头喝光了杯中所有的红酒后说道。 “过了二十岁难道就不叫青春了吗?”我不解地问,又随手为她倒入了些许红酒。 “在我看来,所谓的青春不是用具体的年龄来界定的,而应该是用某个事件来界定的。有些人也许一生都在青春期,有些人也许根本就不曾拥有过青春期,而我的青春期到今天为止,算作最后的终结。”寻露说完再次同我举杯相碰,又是一饮而尽。 “林秋,我们分手吧!” 她突然说道,语调平静,我执杯的右手忽然悬空。 原来同一切的幸福相似,世间一切的分离,也总让人猝不及防。 ☆、分裂完整 我身体僵直地盯着黑暗中的寻露,意识在忽然间全部抽离。 “我们分手吧……”她执拗地再次说道。 “为什么?”我表情茫然地问道。 “还记得我说过,因喜欢而相守,在不讨厌的时刻分别,便是世间最美的相逢?” “就是说,现在再不分开,你就要讨厌我了?” 寻露没有回答,算是默认了。 “这算什么……”我苦笑一声,望着桌上的法餐和杯中的红酒问:“散伙饭吗?” “你可以这么理解。”她继续隐藏在黑暗里言语冷淡地说。 原来这一切她早就准备好了。 红酒、青口、薄荷义大利面,以及这场刚满二十岁时的分手。 “是因为萧蕾吗?” “不全是。”她轻啜了一口红酒,“如果萧蕾还活着,你们还相爱着,我想我还是喜欢你的,并且会一直喜欢下去。” “为什么?”我吃惊地望着她模糊不堪的身影,“难道像爱情竞赛一样,谁先放手便是认输?”我蜷缩了一下身体,感觉身上每一根骨骼都是疼痛的。 “当然不是!” “那是为什么?” 寻露突然沉默起来,没有回答。 “但我还爱着你啊……”我继续说道。 “我知道。”她轻轻地说,声音凄楚。 “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我知道。” “今后全心全意只爱你一个人。” “我知道。” “我……” “你说的我都知道!”她突然打断我说,“我相信你会对我好,今后会全心全意只爱我一个人,会同我结婚,组建家庭,养育孩子,但是,你能忘了她吗,林秋?你能忘记萧蕾吗?用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也好,你能忘了她吗?能吗?”
第97页 我无声地靠在椅子上,望着面目陌生的寻露,歇斯底里的寻露,泪流满面的寻露。 我只能望着,无法安慰,无法解释,无可狡辩,无能为力。 · “你决定了?”许久之后,我突然问她。 “嗯。” “那能不能满足我最后一个要求?”我擦了下眼角问。 “你说。” “把灯打开。” 寻露靠在椅子上没有说话,露水状的水晶在她的胸前微微摇曳着,折she出一抹皎洁的光。 “你这人真是狡猾!明知道这些话开着灯我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偏偏提这种要求做什么?” 我沉默着,知道她宣判自己的青春已经行将就木的同时,也连带着宣判了我的青春已经正式死亡。 我仰起头,突然饮尽了杯中的红酒后说: “明白了。我去收拾行李。” 寻露却突然抿紧了嘴唇,“能陪我把酒喝完再走?” 说完她便把我面前的勃艮第酒杯斟满,然后依次把余下的红酒全部打开。 “这恐怕是我这辈子喝过最畅快的红酒了!”我看着两只将要满溢的红酒杯说。 “你这人,”寻露突然模糊不清地苦涩一笑,“我永远也猜不透你下一句想说什么……” 我举杯与她相碰,然后一饮而尽。 随后,倒满,碰杯,再一饮而尽。 寻露似乎害怕了起来,颤抖着问: “嗳,除了红酒,就没有什么别的话要跟我说了?” 我抱着发昏的脑袋靠在桌面上想了又想,最后终于想了起来。 “如果你喜欢加缪的话,就不要再看萨特了。他们前半生是朋友,后半生是敌人。” 她一边啜着酒,一边出神地思索着,忽然疑惑地抬起头问: “我记得我从来没有当着你的面读过萨特的书?” “在树屋时,有一个早晨,你在看萨特的《存在与虚无》。” 寻露把一瓶红酒倒进醒酒器中摇晃了两下,定神一想,忽然恍然大悟般点头说道: “哦,对。不过还好,只是看了个开头而已!” “然后就没兴趣了?” “嗯,人不是经常这样吗?” 我一愣,感觉她话里有话,便闷头喝起酒来,一杯接一杯,像是完成任务一般。 寻露也一样,坐在椅子上,寂寂无言,满杯豪饮,最后喝得酩酊大醉。 等六瓶红酒全部喝光已经是夜半时分。 我推开椅子,歪歪斜斜地拉开卧室的壁橱门,开始收拾衣服。 “林秋……”寻露突然在身后喊道。 我回过头,她正站在门口的阴影里,眼中潋滟着水光,连肩膀也颤抖个不停。 我不忍地别过头,心里充斥着迷茫的愤怒,怎么也想不明白,因这种原因而分手到底算什么分手。 也许我的固执伤害了她,她终究还是哭了出来…… 从呜呜咽咽,到撕心裂肺…… 我终究还是没忍住,走过去把她轻轻抱在怀里。 她像遍体鳞伤的小动物一样蜷缩在我胸前,双手死死地抓住我的肩膀,我垂下头,细细地吻去她眼角的泪。她却突然仰起了头,同我亲吻起来,她口中的气息灼人,舌头大胆地伸进我的嘴里,用舌尖不断生涩地挑逗我的舌头,没有任何技巧性而言。 我把她推倒在床上,掀起她的白色连衣裙,扯掉黑色丝袜,黑暗中,她颤抖着两条白皙光洁的腿,像一只垂死的蝴蝶。 尽管我的胸口剧烈地喘息着,但过量的酒精还未让我丧失掉所有的理性,我停在了那里,不知道应该继续,还是应该停止。 寻露却突然拉开了自己连衣裙的拉链,脱去了胸-罩和底-裤,把我的手拉向她最隐秘的部位。我轻轻地触碰了一下,便浑身颤抖起来。 那里,竟然异常湿润。 “从我对你说出分手的那一刻起,它一直都是湿的……”寻露表情凄楚地闭上了眼睛,“林秋,看来一切早就註定了。 我们,好不了了……” “是啊,我们好不了了……”我苦笑着趴在她不断颤抖的身体上,体内滚烫的泪水终究还是奔腾而下。 “寻露,看来我不是归人,註定只是个过客……” 我呵呵笑了起来,看着自己的眼泪静静地滑落在她突然惊慌失措的脸上,她却没有动,任由那眼泪浸湿了她泛白的眼眶。 · “和我做一次吧……就一次也好。”她把嘴唇咬成了青白色。 我下-体昂立,却神色恍然。 “已经到了分手的这一步,就算做一次,又有什么意义呢?”我愣在那里,看着寻露饱满的辱-房,粉色的辱-晕,出神地想着。 一切还没想明白,她却突然变得主动起来,右手紧紧握住我滚烫的阳-具轻轻地摩挲着。 我终于在几次颤抖后找回了自己的身体,从她的胸-部慢慢轻吻到嘴唇,她的肌肤微微地颤慄着,向外散发着稀薄的热量。 在我分开她的双腿,进入她身体的瞬间,她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我的脸,眼神凄楚而哀伤。 我一插到底时,她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眼角随之涌出晶莹的泪水。 “林秋……我现在终于是完整了的吧?”她突然用含糊不清的语调颤抖着问。 我突然哭了出来,在这个最不应该哭泣的时刻。 · 如果真有末日的话,那一天,就是我的末日。 我和寻露纠缠了整整一夜。 她明明不停地双手死死地拽着枕头的边缘,明明白皙的指关节早已没有了血色,明明双眉紧蹙,一脸苦楚,却依旧一边流泪,一边疯狂地迎合着我。 每次高cháo时,她都从喉咙里发出细细的,时断时续的呻-吟,似乎得到了满足,又仿佛充满了其他不确定因素。这种不确定,又让我再次勃-起,再度疯狂。 我就那样不眠不休地干着,就算下腹绞痛,也不敢停止。 我的脑海里只剩下一个简单的想法——不能停下!绝对不能停下!因为停止,即终结。 但是终究没有什么人,没有什么事,是永远也不会停止的,就算是喊出“一旦你让我开始,我就无法停止”的滚石乐队,终究也有谢幕的那天。 在朝霞漫天,晨光大亮的某一刻,我突然失去了力气,趴在了寻露身上,不多时,便沉沉睡去。 · 我一直睡到下午时分才醒来,全身疲软地靠在床上,感觉下-体微微肿胀着,不时从内部穿来一阵刺痛。望着眼前空空荡荡的房间,我忽然想起寻露下午有课,便揉着头发,去浴室洗漱,随后蹲在饮水机旁用杯子一口气喝了两杯水,然后看着昨晚和寻露吃过饭的餐厅出神。 从屋后高层玻璃窗上折she过来的阳光印在餐桌上,白色的剑兰花正高昂着头,青白的满天星也一副生机勃勃的模样,只是安置着插花的白瓷水盘下露出了淡黄的一角,我走近一看,是一张摺叠工整的信纸。
第98页 上面是寻露字体娟秀的留言: “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地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抹残红 我心中突然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发了疯一样跑回卧室,拉开壁橱的门,寻露大部分的衣服都在,只是少了常穿的几件,原本放着白色旅行箱的位置也已经空空荡荡。 我拨打了她的手机号码,手机关机。 我马上换好衣服去了学校,透过窗户,看向《中国古代文学》的课堂,教室里也没有她的影子。 然后是车站、机场……,一切能找的地方。 夜晚,繁星满天。我满头大汗地坐在繁星下,一支接一支地抽着烟。我苦笑着,彷徨着。 最后把空空如也的烟盒扔进垃圾箱,走向了最近的派出所。 · 警察先后来过两次,最后又陪着寻露的父亲来过一次,之后便没了消息。 其实,寻露的这种失踪,并不能称之为“失踪”,而更像是一种“逃离”。 她丢掉了喜欢的衣服,丢掉了喜欢的艺术,丢掉了喜欢她,她也异常喜欢的“十月”,只是为了……从我身边逃走。 我在房子里徘徊了三天,没有出门,仿佛想了很多,又仿佛什么也没有想过。 发现床单上的血迹,是在第四天的早上。 那天我终于收起了被子,正准备去浴室洗漱,白色床单上那抹耀眼的红,突然间刺入了眼眶。 清晨空气孤冷,我有些瑟瑟发抖,所以开始时,我并没有太在意,只是觉得可能是寻露的大姨妈来了。 但在刷牙时,我忽然想起前几天寻露的生理期刚过,因为我中间出门替她买过一次卫生巾。 瞬间,我失去了刷牙的动力,额头上冒出了细细的汗珠。 “不可能!不可能的……”我不断地摇着头,提醒着自己。 可是那晚寻露异常痛苦的表情,无助的泪光,眼角的绝望,却像呼啸而来的箭矢一样,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锋利,越来越让我不敢逃避。 “这事必须弄清楚,无论是那起案件也好,还是那罐骨灰也好。”我暗暗决定着。 · 我坐在阳台上,耷拉着头,开始想调查这事的方法。 我想到了过去的班主任,查案的警察,寻露的家人,忽然想到了寻雪。我记得寻露跟我看过一张照片,照片是寻雪刚上高中时在校门口拍的。 我打开抽屉,不断翻找着寻露的个人物品,不久后在一个影册中找到了那张照片,寻露和寻雪在一所高中的门口站着,阳光西斜,两个人笑靥如花。 我收拾了旅行箱,把十月寄养到老师家里,然后买了去北京的车票。 · 见到寻雪,是在第二天的中午。 我拿着照片,在低年级中挨个询问,虽然中间废了些周折,不过最终还是找了她。 那时的寻雪还只是一个穿着校服,留着黑色长发的普通校园女孩,但还是和寻露一样,有一种引人注目的漂亮。 我隔了很远,喊了她的名字,她看了我一眼,便笑着走了过来。 “你是林秋?”还没待我开口,她就率先问道。 我有些尴尬地点了下头。 “来找我姐?” “寻露来过这?”我瞬间紧张了起来。 她反倒不慌不忙起来,看了眼四周围观的人,拉了拉我的夹克袖子,凑在我耳边说: “给我买包烟,我就告诉你。” 我无奈地看了一眼她狡黠的笑容,显然我除了答应以外,没有别的选择。 在门口商店,我想给她买一包女士香菸,没想到她却摇了下头,指着一款焦油含量蛮高的香菸说道: “我就抽这个。 ·” 中午,我在一处有些老旧的西餐厅请她吃饭。 我喝着咖啡,她喝着红茶,我们一直抽菸,很少说话。 等西冷牛排上来之后,我才好奇地问: “你见过我?” 她摇了下头,“不过我姐说过,她有一个短头发的男朋友,一米八左右,相貌平凡,不太爱说话,但偶尔又会说出一些令人费解却又合乎情理的道理。 虽然她不给我看照片,但是我看了你一眼便知道肯定是你,厉害吧?”她眯起眼睛,得意地笑着,仍是一副没心没肺的天真模样。 这是我第一次从别人口中听到寻露对我的印象——短发、一米八、平凡的相貌、沉默的性格。 我暗暗与自己对照了一下,竟然极为贴合。 “寻露什么时候来的?”我想起了这个核心问题后问道。 “她没来过啊!” “那你刚才……” “我刚才只说要告诉你一个答案,至于这是不是你想要的答案,则完全与我无关。” 我看着她蛮不讲理的模样,只觉得脑袋一痛。 寻雪仍是表情美滋滋地喝着红茶,我无可奈何地点了一支烟,抽了一口后说: “那我走了啊。” “别啊。”寻雪突然拉住了我,表情赧然地说:“再陪我坐一会吧!” 我看着她突然变得可怜兮兮的表情,只好又无可奈何地坐下。对这个明明还是高中生,却鬼马精灵的女孩,我竟然一时间感到束手无策。 “你知道你姐失踪了?” “当然知道。” “不担心?”看着她没心没肺的表情,我好奇地问。 “我爸会处理的,我担心有什么用。” 我不禁暗暗地松了口气,本来还以为会被她责怪。 虽然是第一次正式见面,但是这个小丫头还是让我感到与其他女孩极为不同。 “真的不担心?毕竟是亲姐姐出走了?”我有些不可思议地问。 “这种事,反正早晚都会发生,我担心也没用。” “为什么会这么想?” “是不是觉得我特冷血,好像巴不得她出事一样?” 看着她忽然平静下来的眼神,我点了点头。 “其实正因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亲姐姐才会这么认为……” “我还是不是太理解……你为什么会这样想你姐?” “我也不知道,但就是有这种预感。”最后她摇着头说。 我一边喝咖啡,一边猜想着各中原因。咖啡的味道很不错,我分辨不出是什么种类的咖啡豆,但香气同寻露经常做的瑰夏很像。 “我一直很好奇一件事……”寻雪又点了一支烟说,“跟我姐在一起难道不觉得无聊吗? 她既不喜欢逛街,也不喜欢泡吧,更不会关注其他人喜欢的东西,只是天天把自己关在狭小的世界里,看什么古代文学,什么哲学史之类的老掉牙的书。
第99页 她不爱说话,还非常固执,除去外貌,简直没有任何吸引人的地方……老实说,你是不是就看上我姐的美色了?” 我微微皱了皱眉,“我和她在一起倒真没觉得无聊过,反而觉得每一天都非常充实,非常满足。” “真的?”寻雪显然吃了一惊,瞪圆了双眼,简直像听了天方夜谭一样。 最后我翻了翻白眼,无可奈何地嘆了口气。 “那你们两个都不爱说话的人,当初是怎么认识的,谁先表白的?谈恋爱这种事,总会有主动的一方吧?”她灵活地转着眼睛问。 “因为一些事情,最后就慢慢地走到一起了。其实,她并没有你想的那么糟,喜欢她的人还是挺多的。” “因为漂亮?” “大概是。”我仔细想了想,然后说道。 “你也是?”她似乎总是对男人喜欢美色这一点极为固执。 如果我不愿意承认是因为寻露漂亮才会喜欢她,那么我想,她就会一直确认下去,直到我承认自己是色狼为止。 我悲哀地吁了口气,最后只能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头。 寻雪马上笑了起来,一脸胜利的表情。 “这咖啡好喝吗?”不久之后,她出声问。 “还行。” “那是我姐做得好喝,还是这里做得好?” “她连这都说了?” “哦,说了。说每天都会给你准备瑰夏咖啡。” 说完她不知从哪掏出来一部手机,打开了自己qq空间中的一页,然后把手机递给了我。 那是寻露在寻雪照片下的一则评论。 “我一直以为我对爱情的要求很低很低,我不过是想找一个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人来爱而已,可是最后却发现,对爱情来说,这恰恰是最大的奢侈。 哪怕那个人曾为我流过泪,曾为我横眉冷对过全世界,曾为我在时光里经历了漫长的离别,可是我依旧不能确定,他会一辈子对我好下去。 因为深情总是太短,而一生总是太长。 就像我知道他喜欢瑰夏,我便一直手沖给他。 我以为我给了他世界上最美味的咖啡,他就会一直喜欢下去。 可是我却忘了,东西再好,味道再美,她也仅仅是一件东西而已,并不是他的全世界。 有时我会忍不住怨恨舌头…… 怨恨人的味蕾为什么可以分辨那么多种不同的味道。 如果他的舌头只能尝出瑰夏的滋味,那该有多好! 可是,爱情终究不是能假设的东西啊!不是憧憬,不是感觉,而是活生生的现实。 ‘如果有一天,他不再喜欢瑰夏了,怎么办啊?’ 我曾无数次地问过自己。 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毕竟,一个女人,就只有一种滋味啊。 最后,我只能闭上眼,狠下心来想: ‘他厌了,便厌了吧。’ 因为我这里只有瑰夏,再没有别的了。” ☆、前尘如烟 · 我努力装作面无表情地看完,把手机还给了她,然后我闭上双眼,努力平复着内心酸楚的波澜。 她却老练地夹着香菸问: “不感到好笑?这世上还有人会怨恨舌头的?” “寻露就是这样的人。” “嗳,我说,我姐之所以离开该不会是因为你不喜欢瑰夏了,喜欢上蓝山了吧?” 我突然沉默起来,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果然……”寻雪一把把烟掐熄在水晶菸灰缸里,“这傻子……” “对不起……” “不用解释。”她没好气地直接打断我说,“你来找我,就只是为了碰碰运气?” “不是,我是想找你问那件事的。” “哪件事?”寻雪有些明知故问地别过头去,看向了窗外。 “就是她初中复读时,发生的那件事……” 寻雪果然变得沉默起来。 我也不想催促她,只是点了一支烟,慢慢地抽着,但是,我仍然低估了她,以为她还只是个孩子。 十几分钟过去了,她竟然不发一言,只是沉默地坐着,微微地皱眉思索着。 我只好又出声说道: “不光是那件事,还有那罐骨灰……” “骨灰?什么骨灰?”她睁大了眼睛,仿佛被这两个字吓了一跳。 “在她高二的时候,就是她从北京回来的那年,我们曾在湖边一起撒过一个人的骨灰,她说那是她孩子的骨灰。” “孩子?”寻雪表情怪异地嗤笑了一声,“真是神经,她哪里来的孩子!” “那……那骨灰到底是谁的?”我忍不住问道。 寻雪依旧皱着眉,低头不语。只是不断用淡粉色的指甲焦躁地敲打着桌面。 又是许久之后,她突然问了一个让我措手不及的问题: “嗳,你们睡过了?” 我想了想,最后索性直接坦白道: “嗯,睡过了。因为床上有一抹落红,我总觉得不放心,所以想确认清楚那件事。” “不放心?你不放心什么?就算我姐被那人糟蹋了,她难道不值得你爱吗?” “当然不是!” “那就好!那你还问那事做什么?”她语调冰冷,脸色更冷地诘问道。 我尴尬地一笑,自知已经陷入了两难的境地,这一趟算是白跑了。 · 我和她默不作声地各自吃了一点东西之后,我结了帐,便直接送她去了学校。 临近分别时,她蹲在马路牙子上抽着烟,肩膀瘦小,背影脆弱。和几年前那个陪着我一路走过初中,高中,最后走进大学的女孩的背影简直一般无二。 在我恍惚的空档里,她突然站了起来,直接了当地说道: “其实告诉你也没什么,经历过那件事的人,现在死的死,伤的伤,真相早就无所谓了。我姐并没有被那人侵犯过,只是被猥亵过几次,倒不是说他不敢,而是因为我姐只是看起来柔弱,其实她发起脾气来厉害得很,你只是没有见识过罢了。” 我无力地苦笑了一下,并未反驳。 “而且,那人也不是我姐杀的。 杀人的其实是我妈,她只不过是顶包罢了。说起来也算是报应,作为一个母亲,她整天就知道打牌,游手好闲,不尽一点母亲的责任。离了婚,更是变本加厉,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我爸身上,直到猛然发现自己的女儿竟然遭受着那样的屈辱,才终于勇敢了一次。 并且就这一次似乎还勇敢得过了头,吓得惊慌失措,当场痛哭。多亏我姐淡定,她那么小的一个人默默地处理好了一切。反过头来,还要再安慰惊魂不定的母亲,和她统一口供。 结果呢?我妈不久之后得了抑郁症,后期还患了癌,就是在我姐高二那年去世的。
第100页 骨灰最后也交给了我姐,因为我妈留下遗愿说一定要把她洒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 切,山清水秀……有屁用。”寻雪似乎颇为不齿地鼓着腮说道。 说完,她忍不住眉眼低垂,一脸哀伤。 “所以说那骨灰,其实是你妈的骨灰?” 她点了点头,“我只是没想到,她竟然那么自甘堕落!竟然把那骨灰说成是她孩子的骨灰。 果然是个傻子!被人泼脏水泼惯了,现在已经开始自己往身上浇了。” “那倒不一定是泼脏水。我记得有一个宗教认为此生是我们父母的人,来生会成为我们的子女。 寻露也许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才会那么说。” “这话有道理吗?”她一脸好笑地问。 “只是找一种相对合理的解释罢了……”我苦笑着回答。 · 在离开北京的那天晚上,空中突然飘起了雪。我坐在火车车厢里,忍不住裹紧了外套。 “你明明在孤独中等了她那么久,又明明在人流中找了她那么久,却为什么,又突然把她弄丢了呢?”我看着窗外的雪,轻飘飘地问着自己。 我感觉眼角,有泪在流下。于是低下头,佯装睡觉。 我自以为掩饰得很好,没有人能看到。 可是不久以后,那哭声越来越大,像断了肝肠一样。 “寻露,怎么办啊? 那东西像海,已经捂不住了……” · 回到大学之后,我办理了休学手续,开始找她。 从警察那里得知她坐上了回老家的火车,我便买了相同的车票,回了那个我出生的地方。 我不敢回家,用所剩无几的生活费列印了几千份寻人启事,在人流中散发,在商场里张贴,中间被警察拘过,被商场保安打过,可最后除了几个诈骗电话,一点消息也没有。 绝望,刻骨的绝望。 后来,我去了我们一起上过的初中,一起吃过的饭店,一起餵过雪珂的水塔,一起散过步的杂树林,一起睡过觉的录像厅,一直找到高中校园,找到她家在本地的房子,她母亲在城郊的墓地…… 线索,依旧没有。 · 在身上的钱花光了之后,我回了趟家。 虽然并不抱什么希望,但是第二天给父母要了钱,就直奔云雾山。 我于黄昏时上山,于夤夜时到达。 月明星稀,松风浩荡,天河无垠,我却忽然觉得人生已暮。 到达树屋酒店后,我蒙头便睡,一直睡到了第二天的黄昏时分。 起床洗漱后,我去了大厅,先围着大厅找了一圈,但既没有看到寻露,也没有看到白薇,甚至连初凝也不见了踪影。 晚饭我什么也没吃,只是觉得口渴,便一连喝了三杯咖啡,中间一粒糖也没放。 结果,只换来了一阵噁心,跑到洗手间干呕了一阵,却什么也没吐出来。 回到大厅后,我坐在牛角椅上,感觉头晕目眩,像是喝了两斤白酒。 原来,只要足够沉迷,咖啡也能醉人。 从大厅出来,我毫无目的地绕着湖遛弯。 林木岑寂,空气清新,这偌大的山里,仿佛除了我以外再无其他活着的东西。 就在这时,那感觉悄然到来,并快速占领了一切。 · 我沿着一处杉木栈道一路向下,一直走到湖边的石台上,然后脱光了所有衣服扔在一边,从石台慢慢进入了湖水里。 湖岸的水位不高,只到腰部,我缓缓拖动着身体往湖心走去,湖水冰凉,我的四肢很快变得麻木起来,在湖水将要没过眼睛的瞬间,恐惧又重新支配了一切,我开始一步一步仓皇而狼狈地退回到栈道旁,赤-裸-着身体蹲在石台上瑟瑟发抖。 水滴,沿着发丝流下,落到一旁,我突然从鼻孔里向外喷出了一丝笑声。然后又看着那笑声从丝丝缕缕,变成声嘶力竭,再变成失声痛哭。我忽然间明白了我的懦弱,我的悲伤,我不可抑制的绝望,和对黑暗的恐惧…… 这就是年少时我无法理解的……失去的厉害。 · 当晚,我连夜下山,直接返回了学校。 我疲乏不堪地躺在公寓的床上,很快便昏睡了过去。醒来时呆呆地看着窗外荒芜的天,感受着室内压抑空洞的气息,感觉自己要被一种无形的压力逼疯了。 我赶紧起来打开所有窗户,出门去老师家接回了十月,拖了地,做了饭,然后一个人孤零零地吃完了。 在刷碗时,却突然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这世上的人,不过是少了一个,走了一个而已,为什么我却感觉,我突然从普通人变成了一条无家可归的野狗呢?” 之后,我一度抑郁,闭门不出。 反而是十月,好像突然长大了,变得安静起来,总喜欢蹲在阳台的一角,呆呆地看着天空。 一个雪天的午后,我喝得烂醉如泥,趴在阳台的懒人沙发上,对着还在傻傻看天的猫说起了话: “寻露,你说他望天时在想什么? 我总以为他并非在看窗外的云,而是像我一样,在思念着那个突然消失不见的你。 你说,他会不会和我有一样的感觉——失去了你,怎么这世界突然就没了颜色?” ☆、莫逆于心 · 最终,我还是结束了休学。不久之后,就从那所房子搬了出去,直接搬回了宿舍里。 不过房子一直没退,租金还在一直交着。我只是周末偶尔回去,打扫卫生,收拾房间,并且期待着能发现寻露回来过的痕迹,但是每次都是失望而归。 后来剑兰死了,满天星也枯萎了,寻露留下的痕迹开始变得越来越少。 它们慢慢地,从我的指尖流逝着,被时间一项一项地逐个消解着。 所谓无情,莫过于此。 · 如果要说值得高兴的事情,也就一件,就是在我把十月送给老师后不久,他顺利当上了爸爸。 他的爱人是一只浑身雪白的母猫,名字叫“茉莉”。他的孩子大多与父母毛色相似,我每次我去看他时,十月都待我异常亲昵,看着白色母猫温顺地靠在他身边的情景,我总会想起我同寻露依偎在懒人沙发上的日子。 去过几次之后,便再也不想去了。 睹物思人,从本质上讲,总是种拉扯的惩罚。 · 岁月如梭,三年,一晃而逝。 一个和风煦日的六月,在学校礼堂举行了毕业典礼。 礼堂里灯火通明,我孑然一身地坐在座位上,木然地望着周围兴高采烈的人群。毕业证发完之后,我帽子没抛,合影没照,退掉学士服后,直接回了那个公寓。 屋内光线昏暗,一派发霉的气息。 我打开卧室的灯,把毕业证抛到一边,躺在味道怪异的床单上,忽然觉得自己可笑起来。 就因为寻露是带着钥匙离开的,所以我幻想着她某天会带着钥匙回来,而她用钥匙打开房门时,不禁会惊讶地发现当初的一切都还在。
第101页 我幻想着她会感动流泪,会回心转意,会突然留下,把早已变质的一切都收拾干净。 可是,她是寻露啊,是那个一声不吭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我,却一句话也没有解释过的寻露;是那个明明痛得要命,却硬是强忍着,同我干了一夜的寻露;是那个明明手指清白,眼眶通红,却硬是陪着我转完了整个纳木错的寻露。 她还会回来吗? …… 答案,谁都明白! 只是,我不愿承认而已。 我从床上爬了起来,缓缓走向阳台,最后坐到布满灰尘的红色懒人沙发上,呆呆地望着枯萎已久的非洲ju出神。 片刻后,不禁想起了另一个在火光里枯萎已久的女孩。 花开花落终成灰,而她,连花都没来得及开,就已经成灰了。 “嗳,林秋,想知道我许了什么愿吗?” “我可是对菩萨许了很不好的愿望呢!” “我对菩萨说:希望你跟寻露快点分手,为此……我愿放弃所有。” 记得她说起这些话时,忽然抬起了头,表情毅然地望着我的眼睛,她当时应该是想更勇敢一点的,好方便我完全读懂她的决心。 只是她或许没有想到,自己眼眶里已经蓄积了太多的委屈和伤痛,那里摇摇欲坠,像悬在天上的堰塞湖。 她的眼泪在顷刻间飘下,落在我的胸口。 那眼泪,温热,cháo湿,像极了江南的春雨。 “萧蕾,你真的做到了。我们,真的分手了。 或许人一辈子,只认真地许一次愿就够了……” 只是,值得吗? · 我躺在懒人沙发上,什么也没盖,就那样迷迷糊糊地一直睡到了天明。 起来时,望着天上明晃晃的九点钟的太阳,只感觉浑身冰凉,没有一点力气。 在洗漱间,我匆匆洗了把脸,发现寻露用过的化妆品还整整齐齐地码在原处,只是有几瓶原来澄澈的液体如今已经变成了灰白,散发着一股怪味。 在关门离开的剎那,我对着屋内的空气说: “我走了,寻露! 你的化妆品……时间长了,坏掉了,我丢了。 看来不是所有的东西都适合用来怀念的……” · 毕业之后,我在外面兜兜转转了半年,可一份工作也没找到。 或许不是因为找不到,而是每一次被通知参加面试时,我都突然失去了兴趣。 我之所以上大学,之所以学了管理类专业,就是因为有个女孩跟我说过她不想出来工作,需要我赚钱养家。 可是,现在她走了,家空了,有些东西塌了,而那东西,我用工作又重建不了。 最后在外头徘徊了半年之后,临近春节时,我回了家。 · 春节刚过,几乎所有人都还窝在家里度假,我突然接到了一个高达打来的电话,就同他约在了一家全年不休的餐厅吃饭。 我提前出了门,百无聊赖地在街上转了一圈之后,提前去了那家专门做铁板烧的海鲜餐厅。 刚占好位子,便看到黑子和高达从门口进来。 “发型怎么捨得变了?”我指了指黑子光熘熘的额头。 “人总是要变的嘛!”他笑呵呵地说。 随后黑子和高达点了些海鲜,我点了份牛肉,服务员上了食材之后,料理师开始在半圆形的工作檯上做了起来。 “最近你们俩忙什么呢?”我好奇地问。 “跟着他老子打工呢!”高达说。 “老头子的生意越做越大,有些事交给外人总不太方便。”黑子笑着解释道。 “能有一个这样的老子,你也算是前世烧高香了。”我忍不住调侃道。 黑子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反而是高达接过话茬问: “你呢?做什么工作呢?” “干侦探呢!”我自嘲道。 他们两个人同时沉默了一下。 “寻露还是一点消息也没有?”黑子问。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 “滋……”,随着料理师用明晃晃的铁板刀压向鱿鱼,瞬间香气扑鼻,我的肠胃却突然不舒服起来,四年前的一幕攸然闪现。 殡仪馆停车场的寂雨,萧蕾的遗体火化时的怪异香味,烟囱中冒出的黑色烟雾,还有三个懵懂的,第一次明白了死亡真正含义的悲伤的少年。 扇贝和鱿鱼很快就做好了,我只一边吃着扇贝里的粉丝,一边喝着啤酒,对其余东西看也不愿多看一眼。啤酒如初融的雪水般冰凉,一杯下肚,感觉整个胃囊都缩成了一团。 “嗳,你们俩怎么比原来瘦多了?”我看着他俩青筋暴露的手臂,忍不住调侃道,“这是泡了多少妞?能累成这样!” 其实我本来是想说点轻松的话题来缓和气氛的,没想到他俩只是对望了一眼,最后谁也没吭声。 如果是放在原来,他们肯定会得意洋洋地自吹自擂一番——什么自己去年和36e的系花大战了几百个回合啦;夏天在酒吧搭讪成功的女孩下面如何如何粉嫩啦;晚上让新交往的女朋友高-cháo几次啦等等,简直不一而足,花样百出。 而今天,他们俩却突然变得沉默起来。 “怎么,从良了?”我吃惊地追问道。 他们两个却只顾低头吃东西,一句话也不肯说。 “要说你们俩能从良,我觉得把我的老二切下来让你们煎着吃都比这事靠谱。” 高达和黑子却突然停止了沉默,同时放下了筷子。高达把左手放在玻璃檯面上,黑子随后把右手轻轻地搭在了上面,两个人相视一笑,眼神暧昧异常。 “我糙……” · “我们不是gay,”高达小声地解释道,“或者说与一般意义上的gay略有不同。” “嗯。” “爱情的目的无非有两种,一种是性,另一种是彻底的信任和陪伴。我们只是选择了后一种罢了。” “嗯。” “我们还是会去酒吧,还是会找女孩搭讪,还是会同她们睡觉,只是我们不再同任何人谈情说爱了而已。” “真的打算一直这样下去?就这样……一直不结婚……两个人?” “就这样下去又有什么不好?那些想结婚的人无非是想用一种方式永远地结束掉寂寞,可是她们成功了吗? 在跟我和黑子上过床的女人里,结了婚的少妇多得是,而且是我和黑子最喜欢的类型,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越是结了婚的人,就越是寂寞得要命,而那种寂寞又只能用另一种更兴奋,也更罪恶的寂寞来消解。” 我点了支烟,表情略微不屑地听着高达侃侃而谈。 等他自问自答着说完,我却突然沉默起来。 最后忍不住嘆了口气,“你们俩……啧……”
第102页 我摇了摇头,最终话仍是只说了一半,便断了声息。 因为我突然间看到了手中香菸发出的炽热夺目的光焰和高达手臂上伤痕累累的烟疤。 ☆、夜航西飞 · 在路口和黑子高达分手之后,我一个人在灯火迷离的街头乱逛起来。停下休息时才发觉自己正站在“挪威森林”酒吧的门口。 酒吧已经被重新装修过了,墙壁四周贴着薄薄的红砖切片,中间fèng隙里填满了白石灰,桌椅则全部换成了实木的烧烤色,配上工业气息浓厚的复古灯罩和黄色灯球,一派美式田园的光景。 挪威森林,可以说除了名字没变,其余全变了,只是生意依旧很好,甚至比我和萧蕾初次来时还要好。 我依旧习惯性地从每张桌前走过,努力把每张脸都看清,在确定没有寻露的身影之后才在角落找了个位置坐下,点了杯“挪威森林”,又买了盒八毫克的555香菸。 在等酒的时间里,我往表演区看了一下,原来的四重奏乐队已经土崩瓦解,台上只有一个妆容精緻,衣着暴露的年轻女孩在自弹自唱着流行金曲。虽然还在腊月,但酒吧的暖气很足,她下身却只穿了一条极短的裙子,雪白的双腿交替踩着踏板,不知是酒吧经理的刻意安排还是女孩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裙子实在过于短了,裙底的内容在双腿的交替间若隐若现。 “时代终究还是变成了我最不愿看到的样子!” 无论我如何不愿意栖身在这时代的洪流中,都无法阻挡这种改变。四重奏也好,爵士也好,钢琴独奏也好,终究还是被喧嚣的时代洪流以摧枯拉朽的姿态瓦解掉,人们每天听着无需思考就可以马上听懂的歌曲,吃着色调统一味道相同的汉堡,用着相同的手机软体,看着撰稿人相同的头条新闻,然后称赞其为“文明世界”。 难道没有人发觉这时代其实已经再也不愿给自我,给灵魂一丝喘息的空间,它逐渐把所有人都雕刻成了统一的模样。人越来越像机器,而机器越来越像人。 想毕,我连续喝了五杯“挪威森林”,抽了十几支555,听了几个小时不痛不痒的演奏之后,便头晕脑胀地走向卫生间泄水。 在卫生间,我一边体验着生理性的畅快淋漓,一边眼神朦胧地看着眼前的艺术广告。 那是一张黑白的海报,上面印着模糊不清的飞机照片,下面节选了柏瑞尔·马卡姆《夜航西飞》中的一段话: “如果必须离开你曾经住过、爱过、深埋着所有过往的地方,无论以何种方式,都不要慢慢离开,要决绝地离开,永远不回头。 不要相信过去的时光是最好的,尽管它们看来安全无害,可以被轻易跨越,而未来却深藏在迷雾中,叫人看来胆怯,但当你踏足其中,就会云开雾散。” 这话自然说得很好,一点毛病都没有,但我读来却感觉异常讽刺,眼前不禁浮现出寻露一个人在深夜拖着行李箱离开的背影。 那背影如一盆冷水,让我的头脑瞬间清醒了大半,只是太阳穴仍疼得厉害。 我返回座位时,台上的女孩已经结束了演奏,正双手拉着裙子的下摆走下表演区。这时,音箱里突然响起了一首老歌,是双生鸟乐队的《bluebeard》。 · 我歪歪斜斜地出了门,在附近找了一家快捷酒店,冲过澡,倒头便睡。 这一觉睡得极安稳,醒来时太阳快要接近正中,房间的窗帘半拉着,从fèng隙里漏进来的全是明晃晃的光。 我躺在床上,转动着眼球,目光所及处全是整洁干净的物体,白色床单,白色被子,白色窗帘,白色桌子,白色灯罩,无论什么都是异常得干净整洁,但无论什么也都单调得令人发指。 我感觉太阳穴的两边又重新疼了起来,内心忽然生出一种绝望到极致的厌倦感。从头到脚,从汗毛到骨骼,再到身体里的每一处细胞,无一不充斥着这种单调而强烈的厌倦。 我感到自己的内心极度匮乏,像被孤独悬挂了一整个季节的干瘪的丝瓜,只保留着徒劳的形状,内里空空落落,只剩下干枯的脉络,已经失去了任何可以称之为生机的东西。 “好想死……” 那种感觉再度袭来,并且异常汹涌。 我连忙从床上爬起来,去卫生间洗了把脸,然后穿好衣服,退房回家。 “这世界果然还是没办法一个人独自活下去的,对吧?”我靠在计程车的后座上,看着熙熙攘攘的街道,有气无力地问着自己。 昨天和黑子分手后的画面突然又闯入了脑海——在人cháo中,他和高达双手紧握,同我挥手再见。 他们消瘦的背影,依旧让我觉得怪异,但似乎已经没有那么强烈的违和感了。 · 元宵节刚过,我便改变了寻找寻露的方式,用了几个月的时间把全国知道名字的比丘尼道场跑了个遍。 因为根据警察近几年监测的数据,寻露既没有用过□□,也没有用过身份证,再加上她喜欢安静的性格,我觉得去寺院的可能性比较大。虽然知道现在出家也需要一定程度的身份认证,但是聊胜于无,做些什么总好过什么都不做。 只是连续几个月下来,我要么是无功而返,要么是接连吃闭门羹,有用的线索当真是一条也没有。 另外,这几个月跑下来,花销巨大,父母已经对我频繁要钱的举动感到忍无可忍。 客观地讲,我知道,我已经无法再坚持下去了。 · 回来的途中,路过云雾山,我下了车,一个人背着包抄着人迹罕至的小路上山,时间已经是傍晚时分,暮光正笼罩在林间,所有动物都闭紧了嘴,山林空寂得像是老寡妇的下-体一样,静谧中燃烧着某种直欲。 我缓缓地走在吊桥上,影子从桥头被拉伸到桥尾,黝黑的木板在我的脚下颤慄着,吱呀作响,像垂死之人的嵴樑。 我站在吊桥上,从戚风跳下的位置向下望,湖水一如既往,碧绿异常。我点了烟,靠在两侧的绳网上抽着,一支接一支,直到余晖将尽,夜色渐深。 “林秋?”一声熟悉的问询,突然从遥远的桥头响起。 我回过头,白薇正披着一件白色风衣向我走来。她的步履轻盈,神色娴雅,显然对吊桥的晃动,早已完全适应。 “好久不见啊!”她笑着打招呼道 “嗯,没想到今天能见到你,现在可还没到冬季呢。”我吃惊地说。 “以后可能会长时间在这里了,美国那边的事情总算物色到了合适的人管理,感到可以稍微放手了。”她同样靠在绳网上,声音如烟雾般轻柔。 “可是真的没关系?”我问。 “什么?” “每天站在那里,对着湖心,不觉得难受?” 白薇灿然一笑,“当然会伤心,会寂寞,但是不幸就是这样,是我们必须面对,无法逃避的东西,就像是吃进了难以消化的食物一样,开始时心里难免被堵得异常难受,但是时间久了,再难消化的东西也必定会被寂寞慢慢地消解掉。
第103页 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那些伤痕,已经不会在早晨醒来的第一刻就隐隐作痛;那些离人,不会在偶然想起的瞬间就泪流满面。 痛苦让我们完整,脆弱让我们强壮。 这道理,我多希望你永远不懂……” 白薇对着夜风,从嗓音明丽诉说到声若蚊吶,我则望着她在风中泛白的侧脸,许久无言。 ☆、研磨时光 · 我跟在白薇身后,穿过华灯初上的大厅,沿着木质楼梯向上直接走进了她的房间里。 她脱去了白色风衣,挂在衣帽架上,露出里边穿着的真丝衬衣,随后从酒柜里取出了一瓶威士忌,倒了两杯,递给我其中一杯。 我接过后坐在沙发上,目光定定地望着对面墙上的油画出神。那幅画同她送我的一模一样,画中的白薇正赤身裸-体地躺在一块猩红的法兰绒地毯上,口衔黑发,风情万种。 “那是假的,请高手复制的。”她突然解释道。 “嗯。” “加冰吗?” “好。” 白薇打开冰箱,翻找了一阵,片刻后把两个分量十足的冰球分别夹进了酒杯里。 “抱歉,现在只有这一种了。”她笑着说。 我拿起酒杯晃了两下,冰球浸在琥珀色的液体里,像夕阳下的北冰洋。 “挺好的……” 随后又不禁再次把目光聚焦到那幅油画上,并与眼前的白薇悄悄对比起来,除了头发的颜色略有不同之外,面容上竟然看不出丝毫的分别。 “都说人是会老的,可薇姐你几乎没变!”我实话实说地感嘆道。 “谢谢!”白薇抿嘴一笑,就连原来眼角的那一抹鱼尾纹竟也消失无踪了,仿佛真的在逆生长一样。 “嗳,林秋!”在短暂的沉默后,她忽然问道:“想看看我真正的身体吗?” 我喝了口威士忌,低头想了想,有些迟疑,“是因为……油画的关系?” 白薇点点头,“当然。” “嗯,想看!”我最后说。 白薇慢慢地脱掉了身上所有的衣物,赤-裸-裸地侧躺在床上,侧躺在那油画的正下方,姿势也同油画中的“白薇”一模一样。 虽然白薇已经人近中年,但是从身体上完全看不出岁月的痕迹。她的辱-房依旧丰满,辱-晕略大,微微下垂,但是却并没有影响到整体的美感,而像是结满了果实的高粱,因为过于饱满而不得不微微弯腰一样,这种轻微的下垂,反而更加烘託了她娇艷成熟的形象。 另外,她的腰部曲线也非常完美,肚脐形状也极其好看,下面的耻-毛旺盛,充满着蓬勃的生命力,整个人像极了一首完美的钢琴交响诗。 我想竭力说些什么,嗡动了几下嘴唇,最后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片刻后,她穿好了所有衣服,重新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坐下。 “对不起……”我沮丧地说道。 “没关系。”她伸出手,抚摸着我的头发,“是小露出事了吧?” “嗯,萧蕾死了,她走了,我谁也找不到了……” 灯光下,白薇的脸的白了一下,随后她抽回了手,低下了头,神色突然黯淡了下去。 我背靠着沙发,猛灌了一口加冰的威士忌,分不清是苏格兰产的,还是美国造的,只觉得辛辣,苦涩,沖鼻子,还带着一股子怪味,书上却说苏格兰人把这种威士忌称之为“生命之水”。 “这是哪门子’生命之水’?”我忍不住在心里埋怨道。 不过之后又觉得这种苦涩,辛辣,沖鼻子,倒是同“生命”这东西的表徵,相当一致。 我艰难地吞咽下一小口威士忌之后,便同白薇讲述起了这四五年间陆陆续续发生的所有事情。 白薇只是静静地听着,中间偶尔从茶几的烟盒里抽出一支香菸,也不点燃,只是叼在嘴里,一脸若有所思的表情。 直到我完全讲完,她才点燃了那支烟,对着窗外的夜幕抽起来,她抽得极缓极慢,完全不像是为了抽菸而抽菸,倒像是依靠着烟糙在倾诉哀愁一般。 一支烟燃尽后,她喝了一小口威士忌,然后甩掉高跟鞋,裸着脚躺在沙发上问道: “还喜欢寻露?” “当然喜欢。”我说。 “是不是担心就算找到她,她也不肯原谅你?” “嗯。”我使劲点着头。 “这点你大可放心,我对小露这样的女孩子还是了解的。她们是不会用尽一生去恨某个人的,尤其是那个自己曾经深爱过的人。” “为什么?”我不解地问。 “因为在爱情里,女人多半都是会认命的生物。” 说完这话,白薇忽然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梳理了一下白色衬衣的下摆,然后赤着脚走到我的身前,用手掌轻捧起我的脸,她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我的瞳仁,就只是望着,很久之后,才开口说道: “我能明白你的担心,怕找不到她,又怕真找到了,自己说服不了她,即便是说服了她,又怕她会再次消失不见…… 可她不就是那种像雪花一样的女孩吗? 你喜欢的,不正是她那像雪花一样的性格吗?” 说完这话,她便松开了手,默默地退回到沙发上。 她掏出烟盒,想从中取出一支香菸来,但是翻了翻却发现发现里面已经空空如也。她白色的指尖微微颤抖了下,随即无力地缩了回去。 我拿起身前的555递给她,她犹豫了下,最终接了过去,从中取出一支,我起身给她点上。 “其实我一直很想试一下这种烟……”她把烟夹在手上笑着说,“可是因为各种原因最终没有如愿,这算是第一次……” “感觉怎么样?” “和其他的烟并没有多大不同。这么说会不会让你很失望?” “不会。”我笑了一下,“烟嘛,对不是太计较的人来说总归差别不会太大。” “老实说心里还是有点怕的,也许是担心自己抽了同样的烟就会做同样的事情……”白薇自嘲似地一笑,从娇艷的嘴唇里缓缓吞吐着厚重的烟雾。 “烟可以乱抽,话可不能乱讲哦……” “放心。”她妩媚一笑,“留着这样的身体,还是要继续惑乱人间的,我只是随口说说罢了。倒是你啊,让我更担心……” “我……还好……” “真的还好?你那种失魂落魄的表情,我可是从没见过。” 我苦笑了一声,“明白,是时候停下了。” 随后我看了眼身后的时钟,站起来同白薇告别。白薇赤着脚送我出来时,在门口突然说道: “如果没有戚风的话,我是无论如何都想同你睡一下的,也知道现在的你特别需要一个温柔的身体,可是戚风走后,我便决心不同任何人睡了。”
第104页 “明白。有的人,註定一生无法辜负。更何况是那个’比起全世界,我更喜欢你’的戚风。” “晚安!”她突然羞涩地笑了起来。 “晚安!” · 我从楼上下来后,去前台拿了房卡,然后借着微末的酒劲呼呼大睡。 第二天一早,便拎着行李去找白薇告别,前台说她去寺里上香了。 我想了想,觉得当面道别也意义不大,她总归是有些伤感的,就索性这样一个人静悄悄地离开好了。 我下山后,就坐上了去北京的火车。在午后时分,和正在北京上大学的寻雪见了一面。 · 等她在“研磨时光”坐下后,我喝了一口咖啡,便开门见山地说: “对不起,我已经进行不下去了。” “哦……就打算这样把我姐放弃了?” “我从来没有打算放弃过她,无论是寻找她,还是喜欢她。” “那为什么选择停下?” “是等待,不是停下!如果我同她真的还在同一条轨道上的话,那么我相信,未来有一天我们会在途中相遇。” “如果一生都遇不到呢?”她异常固执地问。 我没有说话,只是专注地看着眼前这个身穿酒红色长裙的女孩在阳光下忽明忽暗的眼睛,忽然间明白了过来——她同寻露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她不信命。 我感觉再也找不到继续交谈下去的理由,沉默地站起身来,向外走去。 寻雪却追了出来,从后面打了我一下。 “嗳,那能不能告诉我,你觉得我姐还活着吗?” “这一点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我看着北京午后如梭的车流说。 “为什么?”她又固执地追问道。 我皱了皱眉,“因为我对此无法怀疑,因为我要活下去,为了活下去,我只能如此相信着。” 我拦下了一辆计程车,打开车门,直接坐了进去。 “胆小鬼!”在汽车发动的瞬间,我听到了车窗外的寻雪声嘶力竭的吶喊。 ☆、十月入土 · 在回家的火车上,看着车窗外正在过去或已经过去的景色,我恍然生出一种与时间擦肩的错觉。 时间真的是世间最不可思议的药,曾经再狠的伤,再悲惨的痛,再凄楚的过往,只要在时间的药水里浸泡得够久,便通通可以治癒。 因为无论是萧蕾孤独的死亡,还是寻露绝望的离去,终究都是发生在她人身上的事情,我只能无限接近和感知它的真实,却始终无法完全体会那种切肤之痛。 任何受过心灵重伤的人,之所以能平安无事地活下去,并非因为残忍,也并非因为足够坚强,而恰恰是依靠着这一点点微末的麻木,苟延残喘着。 · 回家之后不久,我便开始试着开起了网店。那时的淘宝,管理混乱,假货横出,还远未规范,竞争也没有现在这么激烈。 在一番考察后,结合地方的优势,我在淘宝上卖起了小家具。 创业之路并不好走,前期没有销量,困难重重,中期有了销量,货源又不稳定,后期有了销量,有了库存,又不得不去面对团队运营的种种困境。所幸的是,我这人是一拍脑门走到黑的类型,面对种种困境,最后竟然坚持了下来。 我想,这倒不是因为勇敢,而是因为我早就失去了比金钱和机会更宝贵的东西,与失去的相比,现在得到的,或将要得到的,不过是九牛一毛,又何惧之有。 总体来说,毕业后,我勉勉强强地活着,勉勉强强地做起了生意,并获得了勉勉强强的成功。 不过一切的忙碌都只是为了生存,同灵魂无关。 · 三年之后,我在市区买了一间宽敞的办公室,并註册了一个名叫“如风”的商标,因为《如风》是寻露在迎新晚会上演唱的歌曲。 开始时,我本想用萧蕾和寻露的名字组合成一个商标名称,无奈实在难以忍受其中莫名其妙的发音,最后只得放弃。 不过最后把商标设计成了一滴露珠从空中坠落,马上要滴落在玫瑰的花苞上的模样。 尽管,我是如此地想要补偿她,尽管,这一切毫无意义…… · 后来这个图案被制作成巨幅的logo,贴在了公司办公室的墙壁上。每每在情绪低落的清晨,或是夜深人静的夜晚,我总会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呆呆地看着这个logo出神。 · 创业后,我变得不泡吧,不聚会,不搞-女-人,甚至很少外出喝酒。 这并非是因为我洁身自好,我只是沉浸在扭曲的过往里难以自拔而已。 · 一个阳光明媚的正午,我正和下属吃饭,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是一个时隔经年,意想不到的人打来的。 “林桑,好久不见!身体还好吗?”田中老师用汉语问候道。 “挺好的。您身体怎么样?” “还行。” 在短暂的沉默后,老师忽然嗓音低沉地说: “十月怕是快不行了……” “十月怎么了?”我焦急地问。 “白血病。” “白血病?”我吃惊地确认道:“您是说,他得了……血癌?” “是的。”老师长长地嘆息了一声,用发音奇怪的汉语继续说道:“他现在几乎不吃任何东西,瘦得很厉害,眼神也很抑郁,就像知道自己身上正发生着什么一样。” “那还有办法治疗吗?无论去哪里,无论花多少钱都可以。” 老师没有回答,只是沉默着,许久无言。 按照日本人的习惯,这算是一种变相的否定,为了不让对方伤心,她们往往如此。 “如果有时间,请务必过来一趟,听医生说,他剩下的日子已经不多了。”许久之后,老师恳求道。 我无力地靠在餐厅外的一根大理石柱子上,沉思了片刻,最后回答道: “谢谢您专程打来电话,真的非常感谢,但是,最近实在太忙了……” “我明白。”老师颇为遗憾地低声说道。 “能再拜託您一件事吗?” “请说。” “您那边如果有寻露的照片,请放一张在他跟前,他现在最想见到的人应该不是我,是寻露才对。如果没有,请给我一个地址,我寄几张过去。” “小露的照片是有的,我会马上放在相册里,你自己也要多保重身体。” “嗯,您也一样。” 我刚想挂断电话,老师突然又开口问道: “不好意思,林桑,也许提起来你可能会伤心……” “没事,您说……” “小露……还是没消息吗?”
第105页 “嗯,前段时间,刚刚委託了一家大型的寻人公司,据那边说,十有八九已经遇害了。” “你也这么觉得?” “我不知道……但我不会放弃。只要我还活着,就有义务找她。” “只是……义务吗?” 这个问题,我没有回答。 “嗯,对不起,我今天问的太多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其实说是义务,但根本不是义务。 八年,能改变很多东西,但我从没有忘记爱过她。” · 挂掉了电话之后,我站在餐厅外的廊柱旁,怔怔地望着眼前的车流。 “猫竟然也会得血癌!” 我掏出手机,搜索了一下,发现这种病不仅真实存在,而且无法救治。 不仅如此,猫的白血病还和人的不同,它具有传染性。如果一只猫得了白血病,一条街上的猫基本上都会得白血病。虽然不会同人交叉传染,但是对猫来讲算是一件极不公平的事情。 另外,我更吃惊于自己竟然会如此抗拒去见十月最后一面。 虽然平时都是寻露在照顾他,我没怎么和他培养过感情,但是那感情,肯定是有的。因为他毕竟是寻露留给我的最后一个念想。 其实,我不是不能见他,更不是没有时间见他,我只是不敢见他。我害怕见到他痛不欲生的模样,害怕被他依靠,被他倾诉,又在突然之间失去他,我害怕这种痛心彻骨而又无能为力的感觉。 · 纵然我在现实中缩成一团,不想同任何事物产生情感联繫,但是那联繫,却从未放开过我。 三天后的一个黄昏,老师打开了电话: “十月走了。” 我愣了半分钟,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仍然没想到竟然会这么快! “他走的时候很安静。我把他放进了棺木里,茉莉和他的几个伙伴一直陪在他身旁。他们和人不同,没有喧闹,也没有眼泪,只是趴在地上,围成了一个圈,整整一天,不吃不喝,像是在默哀一样。” “不过还是要谢谢你,林秋!”老师继续说道,“自从把小露的照片放在他身前,他便一直盯着小露看,如此不眠不休地连续看了三天,然后安详地离开了……”老师忽然间哽咽了起来,我一时也不知该如何安慰,如此视死如归的猫我也是头一次听说。 “不好意思,也许我们日本人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物悲’心理。 不过,十月确实是一只不同凡响的猫。” “嗯,确实不同凡响。”我一边附和着,一边在脑子里思索着为什么要在这里用上“不同凡响”这个词,但是最后又觉得用上了好像也没什么问题。 · 十月最后被老师葬在了学校的樱花树下,在小小的棺木上堆出了一座小小的坟茔,并在樱花树上挂了一块木牌,上面用墨汁写下了十月的名字,并拍照发给了我。 “我可能很快要回日本了,希望你来看他时,能找得到地方。”她用手机留言道。 我收到信息时,正在公司旁的公园里散步,突然意识到现在正是秋高气慡的十月。 十月,在十月生,在十月死,这也算是一种宿命了吧? “他的身体是秋天的金色,尾巴是冬天的白色,又是在深秋时节出生的,十月,是他的宿命。取一个好名字,猫也能活得更长久。” 当年,她表情严肃地说着,我正襟危坐地听着。 而今,彼物已入土,斯人已随风,空余一座坟茔,被雨打风吹尽。 寻露,你知道吗? 时间连你留给我的最后一点念想,都拿走了! 也许,你不是午夜的流萤,也不是寂寞的烟花,你只是我命定的劫难。 也许,你出现的意义,就是为了等待着分离。 ☆、朋友再见 · 随着电商产业的不断细化,以及越来越多的力量加入电商大军,公司的规模在逐年扩大,可利润率在逐年降低。 在经过一番仔细考虑之后,我决心进行产品升级,从低端小家具向中高端家具转型,然后又是一系列的註册商标、开新店、物色设计师、申请专利,忙得焦头烂额。 临近春节时,我单独请设计师和几个管理人员在一个路边的西餐厅吃饭。 天色-欲晚,空中开始飘起了小雪,白色的雪花不断撞击在明净的玻璃窗上,发出细微的咚咚声,我静默地看着窗外的飞雪,感觉意识突然从热烈的氛围中分裂了出去。 窗外夜色将起,街面上满是行色匆匆的行人,一个撑着黑伞的窈窕身影正从窗前闪过,虽然只是一瞬,但是那侧脸我只看过一眼便如遭雷击,永世难忘。 那是寻露的侧脸没错!至少有着同寻露一模一样的五官。 我感觉心脏瞬间停搏,愣了几秒钟后便突然追了出去。 街道很长,行人稀少,雪花不断打在我炽热的脸上,瞬间化成冰凉的水渍。我跑着,找着,顺着街道,一家又一家,直到找遍了一条街上所有的店铺,那个打着黑伞的身影,仍是杳然无踪。 “才不过仅仅过了半分钟而已,或者连半分钟都不到,你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我蹲在街心的雪中,看着自己不断颤抖的双手。最后对那人是否真正存在过,都禁不住怀疑起来。 因为街道笔直,中间并无拐巷,但是那个身影却像雪一样,仿佛从天而降,又在瞬间消失。 我失魂落魄地从地上站了起来,回餐厅吃饭的心情肯定是没了,只能打了个电话勉强地解释了一下,然后一个人跑去挪威森林喝起酒来,最后烂醉如泥,连怎么出的门都忘了。 第二天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附近酒店的大床上,全身赤-裸,下-体胀痛。 我昨晚肯定是同谁发生过关系,但对方到底是谁呢?任凭我如何使劲地砸着脑子,其中就只有混濛一片,不要说对方的长相,就连身形胖瘦,头发长短都完全不记得了。 而对方也很奇怪,几乎什么痕迹也没留下,房间的留言簿上空空如也,我的手机,钱包等随身物品也一件没少,甚至就连房间里的垃圾袋都被对方拎走了。 我赶紧穿衣下楼,谎称钱包被偷,查了昨天酒店的监控录像。 尽管影像模糊,但还是能看清昨天是一个戴帽子的长发女子扶着我进的房间。对方戴了帽子和口罩,又是披肩长发,长相难以辨认。 房间是用我的身份证开的,入住人数填的是一人,而房费据说是对方用现金支付的。 我回去检查了一下钱包,里边果然少了几百块钱。 “糙,竟然他妈被人嫖了……”我忍不住抱怨道。 看着自己酸软肿胀的下-体,知道昨晚战况激烈,自己好像也没吃什么亏,便只好就此作罢,整理一下衣服后,坐车往公司赶去。 · 临近春节时,我分别给黑子和高达打了电话,但是一直没有人接。
第106页 春节前的一个格外寂寞的晚上,母亲正在厨房下饺子,父亲去朋友家串门还没回来,我坐在客厅里正全神贯注地看着蒂姆·波顿的《剪刀手爱德华》的结尾部分——爱德华不得不因为种种歧视和误解同深爱的金分开。 厨房里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母亲接了个电话后,便急匆匆地走了出来,表情诧异地对我说: “小黑,还有达子……自杀了。” “哦。”我置若罔闻地应道。 “你早知道了?”母亲疑惑地问。 我只是专注地看着电影里爱德华最后空洞伤感的眼神,没有出声。 母亲嘆息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返回了厨房继续下起了饺子。 等她下完饺子,喊我吃饭,我依旧坐在沙发上,继续看着电影。 一整个晚上,一句话也没说。 凌晨时分,我从酒柜里打开了一瓶红酒,自斟自饮起来,一瓶喝完,便倒头呼呼大睡。 第二天一早,便登上了去北京的早班飞机。 · 在黑子家郊区的别墅里,我见到了他们的父母。 同时还有很多人聚在一起,叽叽喳喳,讨论着他们的死因。 从他们的议论里,我陆陆续续听到了密封的门窗,烧炭,摆在桌上的毒品,两个人侧躺在沙发上勾在一起手指。 我听到了对性的好奇,对死的讽刺,对同性恋的嘲笑,对人格的怀疑。 那种虚假的哀伤,混在更虚假的悲泣里,简直让人作呕。 · 我在什沙海附近住了一宿,第二天就去参加了黑子和高达的葬礼。 天空依旧飘着小雪,遗体告别仪式在两个紧挨着的大厅里举行。 我兜紧了深色羽绒服,站在殡仪馆前的长廊下,望着灰濛濛的天空出神,从身后的玻璃门里,渐次传来两家人悲恸的哭声。 “你们两个傻-逼……”我点上一支烟的同时,忍不住在心里骂道。 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失去了方向识别能力的鸽子,只能在眼前这一方天地里转悠,无论如何也回不到原来的地方了。 “林秋?”一个阔别已久的声音忽然从旁边响起。 我扭过头,一个身材颀长的漂亮女孩正在旁边对我微笑着。 我皱了皱眉,仔细回想着,突然一个名字窜入脑际。 “苏紫?” 苏紫点了下头,在飘飞的小雪中温柔地笑着。 “好长时间没见了!” “嗯,差不多有十多年了吧,最近还好吗?”我问。 “刚生过宝宝,身体还没完全恢复过来。”她从容的神色里夹杂着一丝疲惫和骄傲地说。 “那恭喜你了。”我笑着祝福道。 “你呢,还好吗?结婚了吗?”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不过,今天能见到你,真的很高兴。” “在这种情况下……多少有些不合时宜。”她垂下了头,神色忽然忧伤起来。 “没事。”我安慰她道,“我们活着的目的就是要看那些曾经噁心过我们的傢伙是怎么死的。” “你还和原来一样!”她眼角红红的,却突然笑起来说。 “没心没肺?” “嗯,没心没肺!” 我哈哈一笑,还想再说点什么,但是大厅里突然响起了遗体告别仪式开始的声音,苏紫抬手帮我整理了一下胸口的白色小花,便和我一起走进了内厅。 · 黑子的遗体告别结束后,我和苏紫先后执花经过家属区,追思死者,安慰生者。我竟然在其中发现了一个我异常熟悉的身影,而且她就站在黑子的母亲肖阿姨身边。 我颇为怀疑地使劲睁了几下眼,确认那人就是初凝没错,而且是完全成长起来的初凝。 她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身材瘦弱,面容清秀的小丫头了,现在已经二十五六的她,早已蜕变成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 我走过去,握住肖阿姨的手,一直不停地安慰着她,肖阿姨眼神空洞,音容破碎,只是不停地拉着我问: “小秋,你说他为什么要这样啊……” 我只能一直摇头,一直摇,一直摇…… “是啊,你们两个傻-逼为什么要这样呢?在拉萨机场,我们仨不是明明说好了?无论多难,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没心没肺地好好活下去…… 你们他-妈-的,扭过头来,说死就死么?” · 直到我和肖阿姨拥抱告别,初凝都始终不曾跟我说过一句话,只是用眼睛盯着我看个不停。 她的眼神,很明亮,闪着一些我不曾见过的光,看来是已经完全治癒了。 “也许她早已忘掉我了……”我如此推测道。 因为这十年来,我的变化很大——说话的语速比原来慢了许多,声调也沉了几分,嗓音中少了几许清澈,多了几抹沙哑,大概是威士忌喝得太多的缘故。而且,自从她的眼睛复明后,我们更是一面也没见过,认不出来也是理所当然的。 我从黑子的遗体告别大厅出来之后,长出了口气,便又马不停蹄地去参加高达的送别仪式。高达的父母早已经悲伤得神志恍惚,甚至第一时间连我是谁都想不起来了。 在整个过程走完后,我感觉异常疲惫,帛金交过之后,便和苏紫糙糙告别,准备直接去停车场取车。 初凝在这时突然从后面出现,一下跳到了我的跟前,身体挺得笔直,眼神明亮而坚定。 “看来有些人是一定要女孩子先打招呼的?”她不满地嘟着嘴说。 我愣了一下,没想到她真的能认出我来。 “因为我不太确定你是不是还记得我,更不确定你跟肖阿姨是什么关系……”我解释道。 “切,藉口倒是蛮多的。”她顿了顿,低下头,一脸哀伤的颜色:“我也是,没想到你竟然是我哥的朋友。” ☆、海归菜鸟 “你哥?” “是同父异母的哥哥。”她补充道。 我这才想起她私生女的身份来,只是没想到包养她母亲的人竟然会是项叔。 “这关系还是蛮复杂的。”我嘆了口气说,“你恐怕也很难适应吧?” “还行,肖阿姨人还算不错!” “就是有些急脾气,小时候是出了名的。” “你们是一起长大的,同我那哥哥?”她忽然抬起头,凝视着我的眼睛问。 “嗯,我们是发小。” “那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怎么说呢……”我对着殡仪馆前宽广的庭院想了许久,最后也没想到合适的答案。 “就是说……”初凝轻咬了一下嘴唇,表情犹豫地问:“如果他还活着,知道在这世界上还有个像我一样的妹妹,你说他会喜欢我吗?”
第107页 “当然。”我毫不犹豫地回答。 “真的?” “嗯。” “哪怕不是一个妈生的?” “捡来的都不是问题。” “骗人……” “当然不是。”我解释道,“像你这样长得乖巧漂亮,钢琴又弹得非常出色的妹妹,不光是他,连我都想要一个。” “当真?” “嗯。” “你还是没变,讲起道理来头头是道。”她笑着说。 “你可是变多了。”我看着她若有所思地感嘆着。 她不但个子长高了一些,身材也更匀称了,而且还染了头发,化了淡妆,裁剪精緻的驼色风衣配上过膝的黑色长筒靴,整个人显得娴雅而高挑,完全脱离了青涩。 “那变好了还是变坏了?”她眨着眼睛调皮地问。 我看着这个站在阳光下,亭亭玉立,眼神温暖的女孩,郑重其事地说: “变好了,好到我完全想不到!” “嗯,你这人比原来会聊天了。” “谢谢!你的眼睛……治好了?” 她点了点头,“也不算完全治好了。医生说还有衰退的可能,复查还是要经常做的。” “从上次见面之后,一直在美国养病吗?” “也没完全闲着,托关系学了几年设计。” “设计?”我吃惊地问,“钢琴不弹了?” “偶尔弹一下。难道你还真以为我要一辈子弹钢琴不成?” “那倒不是。只是觉得可惜了那么好的天赋。” “其实也没什么可惜的,一切都只是个人选择而已。不是有了绝对音感,都必须要去搞音乐吧?” “这倒也是。”我点了点头,“不过,怎么会突然想去学设计?” “因为复明后,我在纽约亲眼看到了帝国大厦…… 可能你们这种正常人很难明白,但那种震撼,很难形容!从那以后,我就疯狂地喜欢上了那些稜角和形状,为此甚至跑遍了美国着名的建筑群。” 说完,初凝抬手看了一眼腕錶,问: “马上要火化了,要不要一块过去?” 我连连摆手,“饶了我吧!” 她轻轻地笑了一下,把双手插在驼色风衣里,我也把手放进口袋中,转身往停车场走去。 “嗳。”身后又突然响起她的声音。 我回过头,发现她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望着我。 “听薇姐说你那在招设计师?” “嗯,前段时间的事了,已经找到了。” “那……再加一个怎么样?” “你这样的大小姐我可请不起!”我笑着说。 “我现在是以一个普通海归菜鸟的身份在跟您对话,林总!” “那……如果薪酬合适的话,倒也可以考虑,你提提你的要求吧!” “跟着我爸干,一个月不能少于十万;在设计公司干,一个月不能少于一万……”她站在阳光下,表情认真地边想边说。 “那跟着我呢?”我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跟着你的话,一万也行,五千也行,你要真没钱,能给口饭吃就行。”她对着夕阳微微地笑了一下,整个人像是马上要燃烧起来一样。 “那要是连吃饭的钱也付不起呢?”我故意逗她道。 “那就跟你凑合着吃一份总行了吧!除非你不吃饭……” “还是算了吧。”我戴上墨镜,往停车场走去。 “林秋,”她忽然着急起来,在后面大声喊道,“实在不行的话,我给你钱也行……” 我依旧没有停留,面朝夕阳,背对着她挥了挥手。 “给我当设计师,还发给我工资,开什么玩笑!这种方法也只有你们这对不着调的兄妹能想得出来!你说对吧?黑子……”我坐在车上,对着后视镜里从烟囱不断冒出的黑烟,喃喃地问道。 原来,当一个人真正决定离开时,会在决定的瞬间转身就走,一刻也不会停留。 原来,这世间一切的告别,都不过是装腔作势。 · 尽管我竭力避开了初凝,但也许有些相遇真的是命中注定。大约在一个星期之后,我在办公室再次见到了她。 我默默地看着她拉着箱子,楚楚动人地站在我的身前,我一边惊讶,一边又觉得理所当然。 因为毕竟是基因强大的项家人啊! 我早就听腻了项叔叔波谲云诡的创业历程,也看腻了黑子不按常理出牌的青春往事,自从知道她是黑子的妹妹之后,我便觉得这丫头邪性得很。 果然没过多久,她就完全掌管了我的办公室,把我的公司当成了自己的家业一样用心经营。虽然这种占领方式我难以贊同,但是那份刻苦和细緻却又让人动容。 不久之后,中年丧子的项叔也打来了电话,乐呵呵地说了一大通话。大体意思就是这女儿他也管不了,只能由着她来,希望我能代为照料一下。 我只能一边苦笑,一边打着包票说没问题。 除此之外,又能有什么办法。 · 偶尔在阳光洒满窗台的午后,我定定地看着坐在我对面正卖力整理着各种数据的初凝,总会感慨命运无常。 如果我不去拉萨,也许他们都不会死。萧蕾不会,黑子不会,高达也不会。 萧蕾很可能听从家里的安排与哪个豪门子弟结婚,成为几个孩子的母亲;黑子和高达也很可能各自成家立业,各自幸福地生活着;寻露也还安静地陪在我身边,同我结婚,生儿育女;我也不会创立现在的公司,只是选择同她在某处平淡度日;当然,初凝更不会打着设计师的幌子,整天出现在与我不足五米的逼仄空间里,做起了我的私人秘书。 只可惜,这一切,都终究只是我的一厢情愿而已。 这世界最无情之处就在于——我们只能互说如果,而时光在一旁冷眼旁观。 ☆、瑰夏咖啡 第一次为萧蕾扫墓,是在我刚满三十岁的时候。 那是清明节的黄昏,空中还飘着小雨,我和初凝打着黑伞,一步一步走进了墓园。 萧蕾的墓小小的,坐落在墓园中间的位置。墓前非常干净,整齐地摆放着几束百合和雏ju。 我怔怔地望着萧蕾墓碑上的遗照,虽然失去了色彩,只留下灰白的素颜,但依然一如往日,明艷动人。 我放下手中大束的红色玫瑰,想对她说些什么,却最终又觉得无话可说。最后只是撑着伞,同初凝一起立在雨中,看着雨水将鲜艷的玫瑰逐渐打湿。 不知站立了多久,直至浑身都感到了森然的凉意,我才走上去,弯下腰,亲吻了一下萧蕾的墓碑,随后便转身离去。
第108页 墓碑冰凉,充盈着死亡的味道,中间夹杂着矿物质的涩感和不知是雨水还是来自我心间的苦味。 “不陪她说说话?”初凝从伞底露出脸来,表情伤感地看着我说。 我摇了下头,“想说,却又觉得无话可说。” “不打算跟她解释一下为什么送她红色玫瑰?” “因为是她,所以不用解释。”我肯定地说。 “因为那是她最喜欢的花?” “印象里,她好像不怎么喜欢花。 也许她也曾经喜欢过,只是我还没来及问……” “那为什么送她红玫瑰呢?” 我突然在墓园门口停了下来,歪着头仔细地想了起来: “为什么呢?为什么非要送她红色玫瑰呢?” 最后,我是这样回答的: “我大概是想告诉她,我还爱着她。” 初凝“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嗳,你脑子没病吧?”她从伞下伸出手,触了触我的额头。 她的手凉凉的,小小的,同萧蕾的很像。 如果不是因为掌心的那点温度,我恍惚间就真的以为那就是萧蕾的手。 “今天是清明节嗳,敢情你拿束玫瑰表白来了?” “我只是在说一个事实……”我倔强地辩解着。 “嗯。”她突然低下头去,认真地走起路来,再也不愿同我对望。 “我同她的关系很特别。她喜欢上我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忘记她;她爱上我的时候,我才开始喜欢她;她离开我的时候,我才开始爱上她。 我与她之间,好像总隔着一段若有似无的距离。 你说,到底是我走得太慢,还是她走得太急?” 初凝没有回答,只是静悄悄地在雨中漫步。 直到一直走出了墓园很远,她才轻轻地问: “既然还爱着她,那为什么今天才发现?” 我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可能是因为我这人后知后觉吧。其实在很多年前,另一个女孩就曾预言过,她说萧蕾用死亡的方式在我和她之间,撕开了一条永远无法弥补的裂fèng,无论是再过十年,二十年,或者三十年,我都不会忘记她。当时,我是不信的……” “那女孩……就是寻露?” 我没承认也没否认,只是撑伞往前走着,空气中充满了沉默,似乎连落在伞上的雨都不敢发出声来。 “嗳,林秋,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嗯……” “对男人来说,什么时候才算真正的’长大’?” 她的声音细细的,穿过雨雾,突然向我袭来。 而对于这种抽象的命题,我一时理不清头绪。在思索了很久之后,才勉强回答道: “这个不好回答,但就我自己来说,大约是我想做一件事情,而这件事让我感到痛苦,感到彷徨,感到手足无措,但我还是愿意在孤独和痛苦中继续做下去,直至成功,或者直至绝望。对我来说,这就是长大。” 初凝只是“嗯”了一声,便没了动静。 “那对女孩来说,什么时候才算‘长大’?”我好奇地问。 然而,她并没有马上回答。直到我和她两个人低头快要走到停车场时,她才用格外清晰的声音说: “天上下着雨,我遇到一个没打伞的男人,并且爱上了他,我想让他躲到我的伞下来,但是他不肯,他还在寻找着别的雨伞。 对我来说,这就是‘长大’。” 我握着伞的手一颤,把伞抬高了,望向她,她却故意将伞压得很低很低。 我同她两个人在雨中默默无言地走着,走得旁若无人,而又小心翼翼。 · 从墓园回来,初凝便请了假。 三天后,她把一封写好的辞职信放在了我的办公桌上。一句话也没说,扭头就走。 我看着雪白的信封上她微晕的墨迹,没有挽留,默默地接受了这种“告别”。 如她所说,她爱上了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她真的“长大”了。她开始学会了放弃,学会了停止追求那些会让自己受伤的,永远也得不到的东西。 · 后面几个月的时间里,陆续发生了一些事情。 一些,无关紧要,但却又伤我极深的事情。 第一件事就是大学时我和寻露租的公寓要开发了。 她消失了十年,那房子我租了十年。 去年,房东打电话给我,问我要不要买房子? 我摇头说不买。 房东问:你又不是没钱,为什么不买呢?坐等开发也好啊。 我答不出。 就在今年,那地方突然开发了,所有楼房全部都要拆掉。 拆迁当天,我去了现场,在那栋楼被机器砸穿的瞬间,我突然哭了起来。 房东笑了。 他幸灾乐祸地问:是后悔了吧…… 我还是没回答。 我总不能告诉他,我哭是因为她连最后一条回家的路都没了。 · 从那座海滨城市回来之后,我便出差去了日本,因为考察市场的关系,在石川稍作停留。 午饭时间,我从宾馆出来,沿着一条小巷随意前行,路过当地的一家街角咖啡馆,我的目光突然被看板上的两个汉字吸引住了。 我停下,对着那看板细细地看了起来,上面写着简短的日语,空白处随意画着几株植物,清雅而温馨,只是在看板的中间位置,写了两个醒目的汉字——瑰夏。 我不禁被这两个字勾起了久远的回忆,因为上大学时,寻露几乎每天早晨都会为我准备一杯手沖的瑰夏。 至于她为什么会选择瑰夏?我没有问过她,但我猜测是因为她知道我喜喝咖啡,又不喜苦涩,总放糖,对身体不好,所以她才极为钟情瑰夏。因为瑰夏是咖啡中的异类,如果方法得当,咖啡中会充满果香和花香,而全无一丝苦涩。 但只可惜,寻露尽管心灵手巧,做出的瑰夏也总难让她满意。她往往都是轻啜一口,然后再递到我手上,她摇头,说: “咖啡这东西果然还是不适合我!无论再好的咖啡豆,也永远做不出纯净的味道来。” 但她却从不看自己做的瑰夏每次都被我喝得精光,其实并非我勉强迎合,而是分明觉得——她做的咖啡,已经是人间美味了。 不满意的,只有她自己而已。 我回忆着,感伤着,一直在那家咖啡馆门前站了很久。 时值七月,正是瑰夏时节,我的日语水平有限,所以一时搞不清楚,这看板上的“瑰夏”到底是指咖啡呢,还是指季节? 直到侍者出来迎接,我才最终踏进了那个咖啡馆。在座位上点了一杯瑰夏之后,侍者很快将咖啡端了过来,我只喝了一口,便突然泪如雨下。 在日本这个手沖咖啡的圣地,为咖啡流泪,我想并不算一件可耻的事情。尤其是那瑰夏味道纯净,竟真的没有一丝苦涩。
第109页 侍者又走过来,轻声询问: “先生,您没事吧?” “没事,是咖啡太好喝了!”我用蹩脚的日语回答。 那天,石川的天很蓝,像澄清的湖水;外面的阳光很亮,却下起了沥沥的小雨;那天,我在瑰夏时节,对着窗喝着一点都不苦的瑰夏咖啡,心中却陡然变得苦涩无比。 “我想带咖啡豆给你! 想介绍咖啡师给你! 想告诉你:“我终于找到了你梦寐以求的瑰夏!” 然而,我转过身却发现——我的世界里,早已没有了你!” ☆、寻雪结婚 · 从日本回来之后,没多久初凝便给我打来了电话,我和她约在了一个新开业的酒吧里见面。 我们几乎是同时到达的,我刚坐下,便看见她一边摺叠着衬衫袖子一边走了进来,一身复古的装扮。上身穿着款式简洁的白色t恤,下面穿了一条水蓝色的收脚牛仔裤,配上一头清慡的齐耳短发和奶油色高跟鞋,整个显得干慡利落了很多。 “头发怎么剪短了?”我好奇地问。 “想换个轻松点的状态。”她含糊不清地回答道,“怎么样,好看吗?” 初凝说着来回摆了几下头,从各个角度向我展示着她的新发型。 “能转个身让我仔细看看?”我喝了一口冰镇啤酒后问道。 她便乖巧地侧着脸,一动不动起来,只有长长的睫毛随着心跳不停地颤抖着。 我突然心中一痛。 灯光下,她轻薄的刘海,透明的五官,仿若轻轻一碰,便能灰飞烟灭的脆弱表情,都同那个秋日里,正目不转睛地听着台上少年犯发言的女孩,是那么相像。 “非常适合你。”我颤抖着说。 “真的?”她兴奋地确认道。 “真的。” “不过还是没用,对吗?”她垂下头,看着地面,“你还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喜欢我的,对吗?” 我端着啤酒杯的手突然停在了半空中。 冰镇啤酒透过玻璃杯散发着森然的寒意,只觉得指关节一阵刺痛。 “你应该喜欢更健全一点的人……” “在你看来,我也是健全的人吗?” “当然。” “其实我早就不是了。”她突然神情颓然地嘆道,“在石塔和你一起看日出的时候,我就已经不是了。因为被爱情绑架了自由……” “别瞎说。”我表情尴尬地一笑。 “那寻露呢,你觉得她健全吗?” 我闷头想了一下,随后摇了摇头。 “你摇头是什么意思?”她表情不满地抗议道。 “寻露和你不同,但和我相似,都不是健全的人。” 大概这个答案还是不能让初凝满意,她把调酒师刚递过来的“蓝色水母”一饮而尽。 “那你怎么确定和寻露在一起,你就会幸福?”鸡尾酒过于浓烈的味道让她皱紧了眉头。 “我们在一起追求的不是幸福,或者说我们并不是因为要幸福才在一起的。” “那你们追求的是什么?”她喝着加冰的黑啤,目光冷静地问。 我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总觉得今天沉静如水的她,与原来略显急躁的初凝格外不同。 “我们并不想追求什么,因为我们没有人想当太阳,没有人想要主动地发光发热。我和她的身上都有着某种厌世或者说消沉的东西,就像老火锅底下的木炭一样。 木炭本是死物,就算勉强被谁点燃,我们也只能发出微弱的光来。那光弱得很,并不能照耀什么人,发出的能量也仅够我们之间互相取暖罢了。” 初凝仿佛有些醉了,不再回答,只是支颐着手,托着腮,望着我,眼睛里闪烁着一股缱绻的气息。 “也许你是对的。”很久之后,她像是认清了现实一样垂下了头,“那种两个人孤独地生活在像是世界尽头一样的地方,确实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其实我真心希望你能遇到一个对的人,一个可以全心全意对你好的人。” “可是那样的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哪能遇到。” “会很难吧!” “会很难吧!”她怪腔怪调地学舌道,“没有同情心的傢伙!” 她喝了一大口黑啤之后,又表情暧昧地问道: “嗳,说真的,林秋,你就真的一点不想和我保持着忽远忽近的距离,让我给你当个备胎之类的……” “不希望。”我摇了摇头。 初凝粲然一笑,端起酒杯,与我碰了一下,我们各自喝着杯中苦涩的啤酒,一时间谁也没说话。 我们在酒吧旖旎的爵士乐里沉默着,像是经年不醒的长颈鹿,只知道不停地伸长脖子喝着啤酒,直到每个人都喝得意态朦胧,神志恍惚。 · 不知道过了多久,初凝突然从桌上抬起了头。 “明天我就要回北京了,今天是留在这的最后一晚。” “嗯。” “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她咬着唇说。 “嗯。” “你就不想说点什么?”她目光泠泠地问。 “明天我送你吧。” “哼……好啊!”她的眼里忽然噙满了泪水,在灯光下泛着钻石一样的光。 我出神地看着那些凄艷的光,最后依旧没有出言挽留,只是咬了咬牙,一口气喝干了杯中所剩不多的啤酒。 “也好!”她忽然抿了一下颜色鲜艷的嘴唇,表情倔强地瞥着我,“反正你明天肯定会乖乖地陪我回北京的,我不着急。” 她说完又点了一杯玛格丽特,然后全神贯注地盯着调酒师忙碌的背影。 “你什么意思?”我奇怪地问。 她却仿若没有听见一样,只是小口地喝着蓝色的玛格丽特,随着音乐轻轻哼起一首欧美的老歌。 “你到底什么意思?”我静静地等她把整杯酒喝完之后追问道。 “现在不着急送我走了?”她从包里拿出一包女士香菸,把打火机丢给了我。 我苦笑了一下,也顾不上问她什么时候学会的抽菸,先给她点上再说。 “想知道原因?”她轻吐着烟雾,派头十足地问。 “嗯。” “亲我一下!”她指了指自己颜色鲜艷的嘴唇,命令道。 我用手揉了揉太阳穴,喝了一大口啤酒,当做什么也没听见。 “林秋,我让你亲我一下,你听到没有?”她突然醉醺醺地大声吼了起来。 酒吧的气氛为之一静,刚才喧闹奢靡的气氛突然消失无踪。 “你喝醉了。”我面无表情地说。 “不亲是吗?”她直视着我,用充满威胁的语调说,“不亲你就别想找到寻露,一辈子都别想……”
第110页 我身体一颤,一口喝干了刚点的一杯波本威士忌,把残留在嘴里的冰块吐到一旁的垃圾桶里,然后拿起外套,走了出去。 “林秋,你这个混蛋……”在坐上计程车的瞬间,我听见她喊我的名字,看到她从后视镜里慢慢消失的身影。那身影,瘦小孤弱地立在五彩的霓虹灯下,似曾相识,却又难以捕捉。 “师傅,麻烦掉个头。” 我改变主意道。 司机绕了一圈之后,把车停在了路边,我看到蹲在地上委屈得哭成一团的初凝,也不解释,直接把她一把拽进了车里。 “想通了?”她一边抹着眼泪,一边不服气地噘着嘴问。 “我送你回家。” “谁要你送……”她双颊绯红,不依不挠地说道,仍是一副倔强非常的模样。 · 计程车在川流不息的车辆中左避右闪,我望着午夜热闹非凡的街头出神,刚才还气呼呼的初凝没过过久便靠在我的肩膀上沉沉睡去。 下车时,我喊了她很久,她或许是真喝多了,仅能用无意识的呢喃回应。我长嘆一声,只能把她抱在怀里,往电梯间移动。 初凝的身体同寻露类似,轻盈得有些可怕,我突然在心里生出一种荒诞的想法来——这类女子就像被爱情掏空了身体一样,变得毫无重量。 到了她公寓的门前,我用她的钥匙开了门,把她放倒在床上,给她倒了杯水,放在了床边的柜子上,然后便关好门走了出来。 在楼道等电梯的空隙里,我突然收到两条微信,是初凝发来的,只有寥寥数语: “后天寻雪结婚。” “如果寻露再不出现,你也应该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吧?” · 寻雪是寻露的妹妹,唯一的妹妹。 所以第二天一早,我便到了初凝公寓的楼下。 给她打了电话之后,过了一个小时她才拖着箱子慢悠悠地走了出来。头戴一顶贝雷帽,上身穿着一件风格优雅的酒红色衬衫,手里拿着一款硕大的深色太阳眼镜“笃笃”地不停敲打着车窗。 “林总,这么早!”她故意拿腔作调地说,“这是不是人们常说的‘无利不起早’啊?” 我歪着头仔细打量起眼前的女孩来,她眉眼精緻,皮肤雪白,简直漂亮得张扬跋扈,只可惜这种漂亮与萧蕾是那么相似,属于那种我永远不敢触碰,不敢喜欢的漂亮。 “上车。”我淡淡地说。 · 到达北京时,大约是下午三点钟。 我和她在寻雪结婚的五星级酒店办理完入住,已经是下午五点钟左右了。 我收起钱包时,忽然想起一件事,于是问她: “你和寻雪都没见过面,怎么知道她要结婚?” 初凝若无其事地笑了笑,亲昵地挽起了我的胳膊,撒娇道: “走吧,快去吃饭啦!” 每当做了亏心事的时候,她总会如此。 “难不成你找了私家侦探?”我猜测道。 她尴尬地望着地板,最后松开了我的手臂。 显然,我的猜测成为了现实。 “这不是跟你学的吗?”她不服气地狡辩道。 我震惊地望着她,把她从头到脚来回打量了几遍,最后竟然完全没找到当年那个弹奏《绵雪》的少女的影子。 这才仅仅几年的光阴,社会便让一个单纯的少女完全地“脱胎换骨”,成为了“另一个人”。 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相较于其他生物,简直可怕! ☆、白色剑兰 · 第二天一早,六点的闹钟一响,我便猛然醒来,赶紧起床洗漱,去了餐厅。 六点的餐厅,只有服务员和厨师忙碌的身影,客人除我之外,一个人也没有。 我坐在正对门口的椅子上,从六点等到了八点,结果毫无发现,随后取了餐盘,夹了煎蛋和寿司,一边吃一边不停观察着后续进来的客人。 时间临近九点,别说寻露,连寻雪也没见着,不过初凝倒是掐着早餐快结束的点准时进来了。 她上身穿了一件银色真丝衬衫,下着一条黑色长裤,妆容精緻,神态疲惫。在取了新鲜水果和牛奶之后,在我身边坐下,也不说话,只是不动声色地吃起早餐来。 我歪过头看了她一眼,便忍不住额头冒汗,她今天竟然化了和萧蕾临死前那晚一模一样的咬唇妆。 “你的嘴唇……”我明知故问道。 “这种……是咬唇妆啊,最近很火的,怎么了?” “没什么。”我歪着头看向了窗外。 等到她吃完,便一起去了酒店附近的教堂。 · 教堂小而美,白柱,红漆椅,阳光透过蒂凡尼玻璃照进来,光线曲折而迷离。 我仍是选了靠门的位置坐了下来,不断扭头观察着出入的宾客,但一直到主婚人进场,仍是毫无发现。 接下来就是新郎,伴郎和伴娘的入场。 无论是新郎还是伴郎,个个一头烫发,英俊潇洒,伴娘也显然经过了精挑细选,不仅个个青春靓丽,就连身高竟然都相差无几。 在花童和戒童入场后,乐声响起,寻雪穿着一身雪白的婚纱,轻轻挽着父亲的手臂,从门外缓缓走来。她腰肢纤细,步履沉稳,目光透过白纱,隐隐散发着一股锐气。 仪式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一步一步进行着,致辞——誓言——交换戒指——拥抱亲吻——互诉忠贞。 我的心情,也随着乐音,起伏,高cháo,跌宕,最后坠落了下去。 “你,终究还是没来……” · · 婚礼之后的午宴在酒店举行,我把不记名的红包甩给酒店门口负责收钱的会计之后,转过身便走向了电梯。 “不进去找找了?”初凝追上来问。 还没待我回答,便看到换上礼服的寻雪迎面走了过来。 “哟,林秋,好久不见啊!”她率先打起了招呼。 “好久不见。”我语气平淡地应和着。 “你好!”她看了一眼初凝,随后优雅地伸出了右手。 初凝显然有些意外,愣了一下之后,伸出手同她握了一下。 “可以啊,姐夫!你现在是事业有成,美人在侧,过得很幸福啊!”她面带微笑地说。 我看着她礼貌的笑容,完全没感到春风拂面,只单纯地觉得恶意十足。 “新婚快乐。”我微微一笑。 说完便拉起初凝转身离开,一直走到电梯前,才停下了脚步。 “对不起……”我表情尴尬地向她道了歉。 被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调侃,她心里肯定不好受。 “没关系。”初凝随后轻声问道:“确定不等一会了?这可算是最后的机会了。”
第111页 我摇了下头,“寻露不是那样的女孩。她是那种要么一开始就正大光明地出现,要么从头到尾就压根不会露面的女孩。偷偷摸摸这种事,她是做不来的。” 初凝翻了翻白眼,无可奈何地嘆了口气,“也不知道是我的耳朵疯了,还是你真的遇到过这样的人……” · 我和她上楼,收拾了行李。 在离开酒店时,我下意识地回望着这座坐落在市郊,装修得美轮美奂的五星级酒店,因为这可能是十年里,我距离寻露最近的地方。 只可惜到最后,一切终究只是一种奢望。 “走了!”初凝一边朝一辆驶来的计程车挥舞着手,一边转过身对我说道。 我依旧痴迷地望着这座金碧辉煌的酒店,看着那些匆匆吃过午宴的宾客开始从大厅三三两两地出来。 在我即将上车的瞬间,突然间看到一个身穿灰白方格西装,打着红色领结的小男孩正朝我迎面走来,他的一只手被一个女人牵着,另一个手在不停地甩弄着一枝白色的花。 那花拂过我的衣袖,击中了我的手指,那男孩兀自不觉,我却忍不住浑身战慄起来。 因为那花我极熟悉,正是白色莱氏唐菖蒲,那是寻露最喜欢的花。 “这花哪来的?”我条件反she般抓住了那小男孩的手臂问道。 那个看起来才不过四五岁光景的小男孩,被吓得一阵哆嗦,随后便“哇”得一声,山呼海啸般哭了起来。 “不好意思……”我自知失态,连忙对把孩子一把揽在怀里,目光警惕的女人满怀歉意地一笑,随后解释道: “我就是想知道这花是哪来的?我也想要一枝。” 从外貌看像是那孩子母亲的女人愣愣地观察了我几秒,最后大概认定我真的是只对那花感兴趣,便松了口气说: “在新娘的化妆间,还有很多……” 说完,便拉起孩子的手匆匆离开了。 我擦了擦额头的汗,也顾不上拿行李,转过身便朝着酒店跑去。 在大厅找前台打听了化妆间的位置之后,也不敲门,直接闯了进去。 结果,里面空无一人。 正好婚礼的司仪从我身后经过,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问: “化妆间的人呢?” 他表情诧异地看着我,“新娘嫌这化妆室不干净,用了楼上一处套房,作了临时化妆室和换衣间。你不知道?” 我尴尬地一笑,也不解释,在向他问清了楼层之后,便又朝电梯间跑去。 在电梯将要合上的一瞬间,初凝突然拖着行李箱闯了进来,表情疑惑地问: “怎么了?” “说不好!”我满头大汗地回答道。 在到达十六层之后,那个套房的门正好是打开的,一行人正在里面围着寻雪说笑。 那套房内简直称得上是一间装修雅致的花店。墙壁四周被满满当当的玫瑰百合占满,茶几上摆放着几个圆形的白玉水盘,里面是造型迥异,风格雅致的各式插花。 满天星,香水百合,干枝,非洲ju,还有一种从未见过的开满了紫色小花的花枝被同时固定在了一个剑山上,四周仅以红色玫瑰花瓣点缀。同时,毫无例外的,每个水盘里都用一枝盛开的白色莱氏唐菖蒲作为第一主枝。 那是寻露插花时的独特习惯。 那花就如同人的灵魂一样,向我宣示着她的存在。 “你怎么到这来了?”寻雪诧异地问。 “找寻露。”我不动声色地说。 “你疯了吧?”她对着镜子摘下钻石耳环后,不慌不忙地直视着我的眼睛说:“你随便找好了……” “不用了,已经找到了。” 在离开那个房间前,我笑着对她说。 · 在电梯门关上的剎那,我的眼泪开始顺着眼角不停地流下,我浑身颤抖着,不停地擦拭着,可无论如何也擦不干净。 初凝开始时只是默默无言地看着我,最后从包里拿出一包纸巾来,沉着脸帮我擦起了眼泪。 “你好歹也是知名企业的ceo,能不能有点出息!” “你不知道,她来过……” “来过?在哪呢?”初凝吃惊地问。 “不是人来过……人是没来的……但是把花送来了……”我最后结结巴巴地说道。 · 出了电梯之后,我直接找到了刚才那位司仪,询问他化妆间鲜花的来处,那司仪也说不清楚,说这事不归他管。 我又去问了婚礼策划公司的负责人,才得知那些花是这酒店的插花师免费赠送的,全是今天早上从附近山里拉来的新鲜花朵。 “免费……山里……插花师……”那感觉自己像在持续了十年之久的迷雾中忽然摸到了一丝清晰的脉络。 经过一番周折,我最后终于找到了这座酒店专门负责拉花的货车司机。 · 司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圆脸,一副稚气未脱的样子。 我撒谎说自己非常喜欢这位插花师的作品,想要登门拜访,没想到对方并不买帐。 “那位师傅不太喜欢别人拜访……”他犹豫着说。 “只见一面……一面就好,哪怕只能远远地看一眼,也行。”我从钱包里拿出足够数量的纸币,“见到之后会再付给你另一半。”我承诺道。 十分钟后,我成功地坐在了他货车的副驾驶上。 初凝则一脸鄙夷地站在车窗下,“你这人简直是不择手段,让人噁心。” 我看着她,一笑。 “在这个拜金主义的社会里,总还有那么一两点让人放心的地方。”我低声对她说道。 她突然从鼻孔中“哼”了一声,不服气地用高跟鞋踹了一脚车门,道: “开门,我要上车!” 我看了一眼异常狭窄的驾驶室,“算了吧,坐不下。” “我不管,我就要上车!” 最终,我还是败下阵来,表情无奈地看着她硬是在逼仄的空间里挤出了自己的一方天地。 “我一定要见识见识那位让我们林总朝思暮想了十年的花艺师。”她挤眉弄眼,怪腔怪调地解释道。 ☆、蓝楹花谷 货车慢悠悠地沿着小路,向京郊的山里开着。 我望着远方空悬的三四点钟的太阳,忍不住催促道: “能快点吗?师傅!” 小伙子看了我一眼,狠踩了一脚油门,随着微噪的引擎声,货车快速地飞驰了起来,行驶了大约半个小时后,山路难行,他不得不微微放慢了速度。 随后又在京郊的山间小道上转悠了一个多小时,才转入了一个山谷里。时近黄昏,山谷中一片空濛的暮色,然而谷内的景色却让我和初凝同时陷入了沉默。
第112页 路面是紫色的……山坡是紫色的……山野是紫色的……仿佛就连横在天边的斜阳都变成了淡紫色。 那是忧伤的紫色……宁静的紫色……属于寻露的紫色…… 这些紫色来自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树的落花,而这座山谷里种满了这种开紫色小花的树。我忽然想起今天寻雪化妆间的插花中,那一抹不一样的紫色来,就连那个花枝恐怕也是出自这种树。 “这是什么树?”初凝忍不住开口问道,“好美啊……” “这树叫蓝花楹,娇气得很!听说是那位老师傅从澳洲引过来的……” “老师傅?什么老师傅?”我奇怪地问。 “就是现在这位师傅的师傅,前两年刚去世的,她活着的时候用了几十年的时间来打理这个山谷,把原来的野树全部伐掉,重新种上了这种树的树苗,怎么,你们不知道?” 我和初凝同时摇了摇头。 “这山谷最近在北京名气挺大的,周末经常有人开车过来拍照。前段时间还有个傻子把车倒进了师傅的花田里。啧……,当时都快把那师傅气哭了。” “这树不长叶子吗?为什么一树全是花?”初凝好奇地问。 “现在正好是花期,所以树上一片叶子都没有,等过几天花落光了,叶子才会慢慢长出来。”开货车的小伙子颇有耐心地讲解道,“听说这树原来是不耐寒的,老是开不出花来,后来经过改良,才有了现在的模样。” 我点了下头,但是对这种好看的树丝毫不感兴趣,而是忍不住心疼地打听道: “那她平时……都是怎么生活的?一直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这里吗?” “也不是,她有时也会坐我的车,去市里买衣服。” “没有人来看过她吗?” “有啊,怎么会没有,我们老闆就三天两头地往这跑。” “你们老闆?” “就是我们酒店的老闆,今天你们住的酒店就是他的。刚离婚没几年,有一个儿子,前段时间酒店的服务员还说这师傅是老闆包养的小三。” “小三……?”我吃惊地喃喃自语道。 “你觉得呢?她是你们老闆的小三吗?”初凝挑衅般地问。 “怎么可能?她们都相信,但我觉得是谣言。”这小伙子倒是回答得很慡快。 “为什么?”初凝追问道。 “你们没见过那师傅,见过,你们就明白了。反正不管怎么样,我觉得那样的女人,不太可能当我们老闆的情人。”那小伙子若有所思地望着前方狭窄的道路,似乎意犹未尽地又补了一句:“我没啥文化,说不好她和我们老闆的关系,但我觉得他配不上那师傅。” “那就是因为你们老闆不够有钱,或者不够有文化唠?”初凝继续不怀好意地怂恿道。 “行了!”我厌烦地打断了她。 “切……”她挑了挑眉,把手臂抱在怀里,一脸不悦。 开车的小伙子倒好像不太介意她的激将法,兴致颇高地继续侃侃而谈道: “跟那都没关系。几年前,我开始往酒店拉花的时候,经常碰见一个男人开车过来,我问过她,她说那个人是她爸。 那个人开的车我说不上来是什么车,可看起来比我们老闆的车还要好。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这师傅是个有家的人,而且家里好像不缺钱。可一个有家的人为什么要一个人住在这种地方呢?后来等到花开我才明白,可能是这地方太美了吧!” 说完这话,他突然把车停在了路边,下车后,用手往山泉汇成的小湖附近一指,说: “就是那了。”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了几间糙房和一处四方的院落。 虽然是糙房,不过建得很雅致,并不是一个人糙糙搭成的简陋房屋,倒像是去日本时住过的民宿。 在糙房旁还建有一个温室花房,上面整齐地铺着太阳能板,四周种满了红色的玫瑰,白色的百合和唐菖蒲,一个身穿白裙的身影正坐在糙房院落的椅子上看书,她黑色的长发轻轻地飞舞在五月的春风里,清冷而孤绝。 一阵山风吹过,蓝色的花朵随着我眼中的泪水,簌簌而落。 “十年了!十年来,你就这样一个人,躲在离我千山万海的距离里,一个人默默种花,默默老去,一个人躲在这蓝色海洋的山谷中,欣赏着自己的优雅和落寞。” · 在我还没想好怎么与她见面的时间里,那开车的小伙子突然迈开了脚步,向前走去,我赶忙喊住他: “你干嘛?” “你不是说要和她见面吗?”他反问道。 我挠了挠头,绞尽脑汁地编织着下一个谎言。 “我现在还不能跟她见面,原因很复杂……” “你到底是谁?”他忽然怀疑起来。 “我是她大学时的男朋友,找了她十年了……总之,我是不会伤害她的,这一点你可以放心。”我赶忙向他解释道,“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该怎么跟她打招呼,说出第一句话。” 那小伙子低下头,表情认真地想着,一脸左右为难的表情。 我赶紧掏出钱包,把里面所有的现金都递给了他,“那这样,你先开车送我们回去,好吧?” “你们今天不见面了?” “不见了。”我说。 “行。”他点了点头,钱也没要,直接催促我们上车,向着来路开去。 我怕他再起疑,在路上打开钱包,拿出里面我和寻露大学时的合影,不停地跟他解释。 最后,他大概相信了我。 回到酒店后,我再把钱递给他,他慡快地接受了。 “嗳,能问你个事吗?”临走前,他忽然说。 “嗯,你说。” “她为什么离开你?” “因为我同时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孩……”我坦诚地回答道。 “那么好的女孩你也能辜负……人渣!”他在中间想了想,最后仍然没忍住,骂了出来。 我沉默着,无法辩驳。 他走后,一路上一句话也没说的初凝突然走了过来,眼圈红红地跟着说: “人渣!” 我苦笑一声,有些哭笑不得。 她转过身,向酒店走去,走到一半,又突然停下,突然抱紧了自己,突然间放声痛哭起来。 我就站在离她有几米远的地方,看着她不断颤抖的身影,突然间心如刀绞。 这一次,我没有上前,没有出声,更没有给她任何依靠。 我知道,面对有些註定无疾而终的爱情,绝对不能够餵以蜜糖,而应该握紧手里的刀子,再多捅她几下。
第113页 有时候,残忍,才是最大的温柔。 · 过了很久,她大概哭累了,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用手擦了擦眼泪。 我走了上去,她转了过来。 “嗳,林秋,为什么世界上非要有她这样的人?” 我摇了摇头,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 她的泪水又流了下来,在月光下,像夜晚的河。 “算了吧,不难为你了,输给这样的女人,我也算值了!” 一辆计程车从远处驶来,她招了招手,提起行李箱,放在了的士的后备箱里。 她又回到车前,借着计程车的灯光望着我的脸,突然间踮起脚尖,对着我的唇轻轻一吻。 “再见,林秋。”她静静地说。 灯光刺眼,照在她的脸上,忽明忽暗。 最后计程车绕了个弯,逐渐消失在远方的黑暗里,我才突然清醒了过来。 发觉刚才被她吻过的地方,冰冷而苦涩,像是结了一层清霜。 · 在酒店客房里,我浑浑噩噩地度过了两天。 我想见她,想同她说话,想把积压了十年的思念通通都倒给她。如果我现在还是十八岁的话,肯定早就拿着鲜花,揣着钻戒,傻乎乎地跑去跟她求婚了。 只是我作为一个三十岁的男人,早已没有了当年的那种热血和冲动了。因为那热血,那冲动,所造成的代价,太过于沉重,我已经背负了十年,不想再背负一辈子。 我怕我一旦开口,她便会拒绝,我怕她会再次消失,我怕我还要为此再等下一个十年,或者下一个一辈子。 我不想再等了,我累了。 尽管如此,我也明白,我不能一直拖下去,真正作出决断是在第三天的清晨时分。 我躺在床上,拿起手机,搜索了一下蓝花楹,把百科的内容从头到尾,细细地看了一遍。 随后开始起床洗漱,从酒店出发,去了市里,找了一家专卖珠宝的商场,挑选了一枚不算最昂贵,但最为精緻的钻戒。 同时找北京的朋友借了辆奔驰车,便带着包装好的钻戒,一路往那座满是蓝花楹的山谷开去。 促使我作出决定的,并非我自己,而是蓝花楹。 更确切地说,是蓝花楹的花语。 ☆、蓝楹花语 一路上,我尽可能地把车开到了最快,大约用了一个多小时,就到了糙房门前。 我下车之后,却突然忍不住浑身颤抖起来。 因为糙房周围盛放的玫瑰花,全部……消失了! 其实不光是玫瑰,还有百合,唐菖蒲,甚至非洲ju,除了这遮天蔽日,悽美如霞的蓝花楹外,所有的花,所有的……全部消失了。 我仔细看了一圈,发现不仅是盛开的花朵,就连待放的花苞也一个没留下,所有的花都被凭空剪断,只剩下生机盎然的绿叶和空空荡荡的枝杆,在风中飘摇。 我突然慌了神,把花房和花田全部找了一遍,但没有看到寻露的影子。我仔仔细细地端详了几株眼前的玫瑰,当真是被剪得连一个花骨朵也没留下。 我心急如焚地抬起头,望向四周,忽然在花房和四周的蓝花楹上发现了很多摄像头。 我苦笑一声,原来一切还是迟了。 · 那天傍晚来时,因为离得远,加上我情绪激动,根本顾不上看周围的环境。我以为她对我的到来一无所知,其实一切早已露了馅,就算我侥幸没被摄像头拍到,那个年轻的司机也未必不会出卖我。 我一边在心里大骂着自己的愚蠢,一边急匆匆地迈步向院内走去。围墙很矮,能看到院内也种满了玫瑰,只是同样地光秃秃,像是一个个被剃光了头的和尚。 开始时,我本想翻墙进去,后来推了下院门,发现根本没锁。 进去后,我懒得再去计较玫瑰的事情,直接冲到正对院门的正房,发现正房却上了锁,而且锁很大,泛着黄铜的色泽。 我沮丧地苦笑了一声,又掉头跑向两侧的偏房,偏房的门倒是都没有锁。一间被用做了仓库,一侧的墙上嵌着很多格子,堆满了花肥;另一侧则整齐地挂着种花除糙的工具,地上还放着几双刷得干干净净的粉色靴子,大概是雨天用的。 另一间偏房被布置成了书房的模样,墙上挂着几幅装裱精美的字,字体秀雅,但微末处遒劲,大概是出自那位过世的老师傅之手。房间里有几个和人等高的书架,上面码放着许多叶卷泛黄的古籍,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鲜花培植的书籍和女性时尚杂志。 只是,仍是没有寻露的影子。 我颓然地从书房退了出来,坐在偏房廊下的木地板上,呆呆地看着眼前只剩下绿叶和枝桠,毫无生机的玫瑰出神。 “她还会走了,同十年前一样,毫无留恋,勇敢决绝!” 眼泪,还是在不知不觉间流了下来。 我吃了一惊,拿手一抹,没想到反而流淌得更厉害了。 · 就在我沉浸在无边无际的失落之中时,一只白色的猫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出现在我的对面,它浑身上下莹白如雪,宛如多年之前失踪的“雪珂”。 只是那猫仿佛一点也不怕我,只是歪着头,盯着我看个不休,仿佛在思考着,我这么大一个人,为什么会哭得那么伤心。 不久之后,它走了过来,趴在我的脚下,用头不断摩挲着我的裤脚,一脸的温柔。 我抱起它,放在怀里,用手轻抚着它的身体。 “第一次离开时,你为我留下了雪珂;第二次离开时,你为我留下了十月;这一次,你为我留下了它,却连名字都没来得及取吗?” 那猫仿佛听懂了我的话一样,突然一跃而起,向正房走去。 走几步,它便停下,回头看我一眼,仿佛示意我跟上一样。我站了起来,疑惑地看着它一步一步朝正房的一侧移动着。 谁知它走到墙边,便突然停下,用爪子不断抓挠着“墙壁”的一角。 泪眼朦胧间,我忽然发现它抓挠的地方竟然是一扇门,只是那门的颜色同其他的门格外不同,门扇被喷成了白色,就连雕花的地方也用白色的和纸糊得严严实实,不仔细看的话,很难发现。 虽然我已经不敢报太大希望了,但最后仍然走了过去,把手搭在白色的门把上,轻轻一推。 随着轻微的“吱吱”声,那门应声而开,那只白色的猫一熘烟地跑了进去。 · 那个房间是一间茶室,地上铺满了日式的榻榻米。 室内的光线柔和,朝北的窗户正开着,窗外种满了唐菖蒲,仍是百花剪尽,一片繁芜。 室中端坐着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孩,她发髻轻挽,身前摆着一个小小的花盘,盘里放着一个白玉色的花瓶,瓶里插着一枝红色玫瑰,花头初展,含苞待放。 她一直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眼神明媚,一如往昔。 我也同样望着她,却神色仓皇,满面风霜。 我们明明谁也没有说话,但是我却觉得,我们已经把这世上所有的话,都说过了。
第114页 忽然间,我想起蓝花楹的花语来——宁静,深远,在绝望中等待爱情…… · 原来,你从不曾离开,只是我还没有到达…… ☆、跋 致我最最亲爱的你们: 首先,我需要对一部分读者说声抱歉。 因为这篇文原来发在另一个新号上,但是我对晋江的系统不太了解,不知道一旦绑定了手机号,就无法解绑了。等发现时,这篇文也已更新过半了,思前想后,只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换手机号,用新手机号绑定新号;二是换晋江帐号,用回原来的晋江旧帐号。 最后我无奈选择了后者,这样对一部分人读者未免不公平,特此致歉。 · 写这篇文是从2015年6月开始的,那年的6月发生了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和我姨哥有关。 我和他从小就非常亲密,因为我姨哥的小学时光是在我家渡过的,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每次都是背着书包,跟在他屁·股后面,横穿过一条大马路,然而去三四公里之遥的地方上学。 我姨哥长相普通,但人很好,温柔,体贴,属于典型的暖男。我上高中时,他刚结婚,我大学毕业,他已经在公路局上了几年班,一切都稳定了下来,等我工作稳定以后,他的生活却平地起波澜——我嫂子非法集资一千多万,被公安带走了。 他和嫂子都在政府机关上班,不过单位不同,这一千万多万基本上都是借的同事的钱,嫂子把这钱全部贷给了亲姐姐,而嫂子的亲姐姐是一个南方人的情·妇,这笔钱最后就到了那个南方人手里,具体做了什么,我忘记了。只是这一切都是秘密进行的,姨哥完全被蒙在鼓里,直到东窗事发。 这个事件最后的结果是,嫂子的姐姐被判了刑,蹲了进去;嫂子主动离了婚,躲了出去。不过嫂子也算仗义,一人做事一人当,独自背了所有的债务。另外,他们两个人有一孩子,是女孩,最后判给了我哥。 几年之后,我哥的同事给他介绍了一个北京刚离异的少妇,两人聊了聊,感觉能聊到一块去,就确定了恋爱关系。那女人离婚的原因是前夫喜欢酒后家暴,不过她在离婚时也得了一大笔钱,在经济上倒是不用依赖我哥,反而经常给我哥钱。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了一段时间之后,那女人看他心善,想让他放弃孩子,跟她回北京,我哥不愿意,想跟她分手,但好像也没分成,那女人回北京后依旧不停地联繫他。 前段时间,我姨哥突然尿·血,后来去医院做了检查,膀·胱癌。 一个月前他刚做了手术,现在恢复得还不错。 但自从知道自己得癌之后,那北京的离异女人再给他打电话,他一概不接了。他说,那女人还年轻,他不能耽误她。 关于我哥的人生脉络,大体如此。我永远也忘不了的是,他跟我说过的一段话。 大概是两年前,北京的女人有点感冒,那时他也还没查出得了癌症,两个人还在交往中。因为我妈是医生,他就开车带她来打吊瓶,而我正好有空,回家去看我妈,同他短暂地见了一面。 那天正好是黄昏,我和他站在我妈科室外的玻璃窗下,我突然想起他和嫂子离婚差不多已经两年了,就问他: “嫂子现在怎么样?” 他点点头,说:“还行。” 之后沉默了一阵,我和他谁也没说话。 最后分别之前,他突然看着我说: “弟弟,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我用了十年的时间,却还是看不清一个人的心?” 我一时间愣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他用眼睛就那么一直直直地看着我,最后突然哭了起来。 其实并不算大哭,只是流了几滴眼泪。 我走过去拍了拍他,想了想,嘴角动了动,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因为真实的生活就是这样,所有的背叛和悲伤都是有色彩的,丝毫做不了假。 他恨她。 · 除此之外,我还能感觉得出来,因为他的善良,他又没法恨得彻底。 因为毕竟那人曾是他的女人,曾留下了他的血脉,即便她再贪,再蠢,做了再坏的事,他内心的某个角落也是爱她的。 更何况,他们两个人婚后没红过脸,更没打过架,那女人或许只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最后被亲姐姐说得鬼迷心窍了而已。 · “为什么结婚十年,看似甜蜜的两个人之间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这个问题一直困惑着我。 后来,偶尔读到了史铁生先生的一段话。 他说:“人生有三种根本的困境。 第一,人生来只能註定是自己,人生来註定是活在无数他人中间,并且无法与他人彻底沟通。这意味着孤独。 第二,人生来就有欲望,人实现欲望的能力,永远赶不上他欲望的能力。这是一个永恒的距离。 第三,人生来不想死,可人生来就是在走向死。这意味着恐惧。” 史铁生先生的话深刻又精闢,简直一语中的。即便是结婚十年,相濡以沫的两个人,也始终被困在这三种困境里。 而我前嫂子,也因为这三种困境中至少两种,走向了非法集资的道路,在毁了自己的同时,也毁掉了一整个家庭和一个深爱她的普通男人的一生。 · 可以说是我姨哥的故事,构成了这个小说的基调————人与人之间始终是无法彻底沟通的,存在着永恒的孤独。 以此为根,我在文中创造了一系列的人物——林秋,萧蕾,寻露,白薇,戚风,黑子,高达。 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不缺钱。 之所以要有这样的设定,就是因为我不想让自己小说中的人物为了钱,去做任何不必要的追寻,更不必去伪装,去活得畏畏缩缩。 那么问题来了,当少年和少女在不缺钱的情况下,他们的青春期会怎么渡过? 他们会去追寻什么? 他们会去信仰什么? 他们会爱得比一般人更强烈,更纯粹吗? 说到底,这是一场实验! 也因为这点,这篇文在某种程度上跳脱出了网文的范畴,变成了冷门。 爆笑梗,没有!勾人情节,没有!撩妹技巧,没有! 所以在旧号上被很多人吐槽情节平淡,不好看,甚至有人干脆说看不懂。 我真的对不起各位,我跪下了,请把铡刀抬来,我要自断双手。 其实我也不想写这么冷门的东西,可是,我没忍住。 · 接下来再聊聊另一件事,这件事发生在我奶奶家。 我老家有一远方亲戚,老夫老妻,老两口在一起生活了五十年,偶尔吵架,关系不冷不热。 头天早上,老太太出门打牌,打了一天,到晚上回家,发现门反锁着,敲门,老头不应。老太太以为老头睡了,就去附近儿女家借宿,第二天继续早起打牌,然后晚上回家,发现门还反锁着,敲门还是不应。后来又去儿女家借宿,儿女担心,破门,发现老头上吊了,已经死了多时了。
第115页 弔诡的是,老头并没有什么病,儿女也算孝顺,从一般的角度看,他并没有上吊自杀的必要性。 如果是他杀吧,屋门是反锁的,窗子人进不去,死者是一七老八十,余生甚至可以用“苟延残喘”这个贬义词来形容的普通农村老头,谁会费那么大劲害他? 所以,我估计这场死亡又跟史铁生先生的“三种困境”有关系。 十年或许还不够长,不能让我们完全看清一个人,但一生总够长了吧,老太太最后看清老头了吗? 我觉得没有,远远没有。 · 最后聊一聊人设。 关于寻露: 寻露是一个充满诗性的人物。 这样的人物是超脱的,不凡的,像悬在天上的星星,同现世充满着距离,但是,她又是切实存在的。 比如:她是“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的李清照;她是“汉军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的虞姬;她是筑屋洱海,白玉簪,白布衣,与一院玫瑰共度余生的杨丽萍。 这样的女人不多,在每个时代都不多,但是,她们却是活生生的。 · 关于萧蕾: 萧蕾并不是在我手中死亡的,她是自动选择死亡的。 一开始我本想构建一个配角,但是在这个配角的性格越来越鲜明之后,她又开始自己滑脱出来,慢慢演变成另一个主角。 本来她是不必去死的,但是随着剧情的发展,她自己最终又慢慢滑向了死亡。 · 关于黑子和高达: 这两个人是作者的现实好友,现实中他们并没有死,而是各自“幸福”了下去。 幸福打引号是因为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在婚姻中获得了幸福,因为能从婚姻中获得幸福的毕竟是少数,极少数。这个问题有待考验,不能及早下结论。 黑子和高达这样的人在现代社会很多,他们放·荡不羁,缺乏道德感,同时又内心脆弱,禁不住打击。 在原本的人物设定里,我其实也是不准备让他们死的,直到有一天,一种奇怪的想法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一种非性的同性关系。 就是说他们两个,没有一个人是同性恋,却又不得不依靠着彼此存活下去。 这无疑也是一种诗性的关系,或者说,相比寻露而言,是一种更为诗性的关系。因为无论是在历史,还是在现实中,很难找到切实例证。 当然,这种关系也是脆弱的,在现实中很难久存,或者说是我无能,还没有找到一种合理的久存的方式,所以最后只能让他们俩一块领了盒饭。 · 关于林秋: 林秋是我的影子。 人生经历也好,性格也好,与我很像。 一个人向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往往是最容易出现偏差的,因为无法完全理性。 所以,不说了。 · 非常感谢大家能耐心地看完这部小说。 我的下个坑《兔子的杀人回忆》,已经下完了,目前修改中。下篇文比较特别,属于第一人称的多视角写作。就是说在十万字的小说里光主人公有八个,这种讲述方式同双雪涛老师的小说《平原上的摩西》类似,如果你没看过《平原》,那可以参考一下日本的一部电影《告白》,如果你都没看过,那我也没招了,那就直接看《兔子的杀人回忆》好了。 新文12月17日(即明天)开坑,求收藏,求评论,求喜欢。 这一次,我已经没有手臂可举了,只能扬着我的头保证,作品质量极硬,不硬你们砍死我。 哈哈,开个玩笑。其实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写完《兔子的杀人回忆》后,我拿给朋友试读了一下,朋友的回覆是这样的: “你要这么写小说,我怕以后是见不着你了。” “什么意思?” “你这哪是逼人给你寄刀片啊,你这是在逼人给你寄□□……” “……” 过了一小会,我又问他:“那现在怎么办?” “先发了试试吧……”他说。 “没事,如果真有人寄东西的话,我就写你家的地址。” “……” 此事的结果是——作者朋友数,-1。 · 用《挪威森林酒吧》写孤独,用《兔子的杀人回忆》写人性,无论是写的核心东西,还是写作的手法,都超脱了网文的范畴和晋江读者的平均年龄,所以我总感觉自己身上洋溢着一股写扑街文的天分。 然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如果我拿起笔,寻找的只是金币,而不是更多的可能性,我感觉这杆笔我干脆放下好了。与我而言,文字,是一场无声的远行。不是走向世俗繁末,就是行往灵魂深处。在现实中,我们一路越行越远,也越行越孤单,但人从根本上讲,又无法拒绝这孤单,所以我给自己取了个笔名,叫“匹马孤征”。 取“文字之行,恰如匹马孤征”之意。 ·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能认真读完这篇小说! 虽然本文已扑,我几百个日夜的心血也尽数东流,甚至最后连签约也没签上,但“十年饮冰,难凉热血”。 对于文字的热爱,我不放弃,就没人能让我放弃。 匹马孤征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时值初冬,今日北方天空仍是雾霾千里,难沐冬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