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大权臣》 第一章 吃大户 辛巳年,十一月十四,忌动土,忌做灶,诸事不宜。 这显然不是什么黄道吉日,刘学究却换上了久不曾穿的长衫,踏上一双新鞋,领着家里的三个娃娃朝着村东口走来,一边走一边小声的叮嘱着不懂事的孩子们: “等到开饭的时候,都给我长些眼力,莫要傻乎乎的端碗喝汤,汤汤水水的有甚么意思?要捡着肥厚的肉片子吃,吃饱之后别忘记揣几个白面馍馍回家,尽量多拿几个……” 对于这三个半大的孩子来说,“白面馍馍”“老肉片子”这些东西就是世间最大的诱惑,全都是平日里想都不敢想的奢侈品,也只有在今天才能敞开肚皮吃个痛快。 因为今日是李老爷的寿辰。 李吴山李老爷是大旗庄的第一富户,田地多是不消说的,仓里的粮食多到吃不完,还开着好几间店铺。最要紧的是为人和善且从不吝啬,每年十一月十四的寿辰之日都会照例大摆筵席,只要是前去帮忙帮闲的,就可以随意吃喝。 刘学究这样的穷苦人家,日子过的很恓惶,一年都头碗里都看不到几滴油珠子,荤腥就更加的不要想了,刚好可以趁着李吴山李大老爷大摆寿宴的机会好好的饱一饱口福。 家里的三个孩子早就掰着手指头等这一天了,一想到绵软暄乎的白面馍馍和肥的流油的老肉片子,眼珠子都要绿了…… 刚刚拐过村口的老柳树,迎面撞到了街坊张寡妇。 三十多岁的张寡妇穿上了陪嫁时的大红棉袄,还特意在鬓角插了一朵红的耀眼的纸花,正在小声的叮嘱着身后的那四个孩子: “娃儿们,一定要记得多吃肉,李老爷家有的是老肥肉,错过了今天可就吃不到了……” 两位拖儿带女的老街坊摆明了就是到李老爷家来蹭吃喝的,却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而是故意把带来的寿礼拎的高高,表明自己不是白吃白喝的那种人。 虽然李老爷家大业大,不在乎乡亲们吃一点,但大家都是要脸面的人,就算是打着蹭吃蹭喝的心思,也不好意思做的太明显,寿礼还是要准备一点的嘛。 张寡妇的寿礼的半升黑豆,刘学究则更讲究一点,专门准备了十二封“竹挂面”。 所谓的“竹挂面”,其实就是穷人的一种礼仪:乡亲们都很穷,送不起真正的挂面,却要做出一副送礼的样子来意思一下。只能把细细的麦秆裁剪成挂面的样子用草纸包起来充门面,然后在最上面放上一封真正的挂面! 明明只送了一封三文不值两文的挂面,却拖家带口的来吃一整天,确实有点不像话,这让好面子的刘学究很不好意思,只能很大声为自己辩解:“其实吧……李老爷根本就不在乎什么寿礼不寿礼的,我也不想带着家里的娃娃们来添乱。只是李老爷提前半月就邀了我,说要我过来唱礼。实在是盛请难却,就带着孩子们过来凑凑热闹……” 李老爷做寿的场面摆的很大,绝对需要一个唱礼的,刚好刘学究是庄子上少有的几个识文断字的“知识分子”,绝对是最合适的唱礼人选。 和刘学究一样,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来吃闲饭的,张寡妇用更大的声音说道:“若是旁的人做寿宴,我才不稀罕凑这个热闹。实在是因为李老爷几次三番的请我去帮灶,都是多年的老街坊,真的推不开,若是拒了李老爷显得咱家太不近人情,又舍不下家里的娃娃们,就带着过来一起帮个忙……” 各自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带着一家人去李老爷大吃大喝了。 李老爷家的大门口已经扎起了五彩的纸牌楼,一个“寿”字有桌面大小。从县城里请来的戏班子早已经摆开场面,咿咿呀呀的拉着胡琴,锣鼓唢呐已经敲响,唱的好像是“金玉满堂”…… 摆大席,唱大戏,这是李老爷过寿的惯例,要的就是一个红火热闹,乡亲们早已习惯了。 和张寡妇一样,刘学究根本就无心理会戏台子上演的什么曲目,领着自家的娃娃直接进了李老爷家的大宅。 头道大宅门附近,或站或坐着三五十个要饭的花子,这些早已饿的摇摇晃晃的乞丐也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全都眼巴巴的看着二道门里边的动静,李老爷府上的管家和仆役也不来驱赶,而是任凭他们散在门口。 早在几年前过寿宴的时候,李老爷就曾经说过:家办喜事来花子,这是吉兆,足以说明人气兴旺。不管来多少人,都可以吃个肚儿圆,但却仅限今日。 连要饭的花子都可以吃个饱,乡里乡亲的就更不消说了。 毫不理会这些等着开饭的乞丐,刘学究和张寡妇带着各自的娃娃迈步进了二道门。 二道门内早已是一派繁忙景象,李府的下人仆役还有前来帮忙的乡亲,更有一大堆帮闲的男男女女,全都忙忙碌碌,早已把四个临时搭建的大灶台围了个水泄不通。 空气中弥漫着油煎糯丸子的香甜和熬煮猪油的腥气,浓郁的油烟气让很多半大孩子们总是忍不住的把目光投向装满了老肥肉片子的大木桶,活像是一群饿了整整一个冬天的小狼。 刘学究和张寡妇连早饭都没有吃,肚子里根本就是空的,全等着今天的这顿吃喝来填满呢,真得很想抓起白面馍馍先大吃一顿,但却顾忌着乡里乡亲的脸面表现的非常矜持,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眼角的余光却不时的扫向灶台那边…… 太阳已经升起来房檐子那么高了,估摸着已过了巳时光景,四列用木板搭建起来的大通桌一直延伸到了院墙处。 穿着黑衬面棉袍的李府管家扯着嗓子高喊了一句“上甜糕”,掺和了枣泥的黄米糕顿时成筐成筐的抬了过来。那些个流着青鼻涕的娃娃们顿时围拢上来,好像疯了一样哄抢起来。 虽然几乎所有的乡亲都和刘学究一样,为了吃这顿好饭食早就把肚子饿的扁扁,但却对那些甜糕不屑一顾,继续忙碌着自己的事情。因为大家都已有了经验,知道这些甜糕不过是哄孩子的玩意,如白面馍馍和老肥肉片子这样的好吃食还需要再等等。 按照大旗庄的传统,不足十四岁的孩子不能和大人同席,所以先用些甜糕哄哄他们。等到把孩子们安顿下来之后大人们就可以安安稳稳的上桌吃宴席了。 宴席上有的是好酒好菜,酒菜过后还有不限量的白面馍馍和肥肉片子,那才是招人稀罕的好吃食呢。 所以,大人们还在等待,等着真正的宴席开始。 一同等待的还有那些早已饿的前胸贴后背的花子们。 沿街乞讨的花子们也有规矩:不能上桌和主人家同食,而是要等到主人吃完之后才能在墙角或者门外吃剩下的。 又甜又糯的黄米糕堵住了孩子们的馋嘴巴,让他们老老实实的围坐在大通桌两旁,李府的仆役和帮忙的乡亲们则趁机摆开一张又一张八仙桌,将刚刚准备好的盘菜和“高粱烧”端了上来。 “敢情各位乡邻贺客入席!” 随着李府大管家的一声高唱,早已等待多时的乡亲们纷纷落座,刘学究和张寡妇分别捡了最近的位子坐定。 宾客入座之后,寿星佬终于登场了。 作为寿宴的绝对主角,李吴山李老爷专门穿了件子团字福袍,头戴挽了双护耳的獭兔皮棉帽。微微勾起的嘴角似乎永远都带着笑意,看起来似乎缺少一点大老爷应有的沉稳,反而多出了几分年轻人特有的玩世不恭。 李老爷站在檐下团团一揖朗声说道:“今日恰是鄙人二十五小诞,难得有这么多乡亲来为我做贺,这是给了我李吴山天大的脸面。区区薄酒不成敬意,权做答谢诸位乡邻多年来的眷护之情,废话就不多说了,大伙儿敞开了吃喝就好……” 既然李吴山李老爷都已经这么说了,有些不大懂事的年轻人已经忍不住的伸手去摸筷子,准备风卷残云甩开腮帮子吃喝了。那些个年纪稍大的长辈则知道现在还不是开吃的时候。 毕竟这是李老爷做寿,坐下就吃终究显得小家子气,就算大家没有送什么真正意义上的贺礼,总应该说几句好听的话吧。 刘学究不愧是大旗庄的“首席知识分子”,第一个站起身来,从怀里摸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纸片子……那是他早就写好的“祝寿词”。 纯粹是为了在李老爷面前卖弄自己的文采,这篇祝寿词写的文绉绉的,虽然没有几个人能听懂,但却一点都不妨碍刘学究摇头晃脑的用吟哦语调高声朗诵:“……本地善信李氏吴山者,为人豁达乐善好施,深得民风之望……使黄河如带泰山如黍,安康顺畅……顺祝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刘老夫子真是好文采!”李吴山李老爷对这篇祝寿词大加称赞,笑呵呵的说道:“都说大丈夫三十而立,如今我已二十有五了,依旧是文不成武不就的混日子,可不敢想甚么福寿绵长之事……哈哈,此间都是咱们大旗庄的熟人,客套话什么的就免了,大家伙共饮一杯吧!” 说话之间,李吴山李老爷端起酒杯,众人纷纷举杯相应。 只有刘学究这个不算是知识分子的知识分子稍微在内心深处嘀咕了一句:“你李吴山才二十五岁,就已经混成了远近闻名的富户老爷,比我们这些穷棒子好了千百倍都不止,怎么也不能算是一事无成了吧?为何还是不知足的样子?对了?李吴山李老爷到底是怎么发迹的呢?” 说起李吴山李老爷发迹的详细过程,估计所有人都有种云里雾里的朦胧感,谁也说不清楚他到底是怎么发达起来的。只是依稀记得十年前还是个少年的李吴山流浪到了大旗庄,然后就一点儿一点的开始发家致富,在短短十年之内就有了今日的丰厚家业,成为本县最大的富户之一了。 大旗庄的乡亲们亲眼见证了李吴山的发迹过程,但却说不清楚他到底是怎么从一个流浪少年变成富户大老爷的。当然这些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眼前的宴席,再不赶紧下箸的话,那盘爆炒猪肝就要被别人吃光了…… 看着乡亲们或者是羡慕或者是嫉妒的眼神,李吴山连一点飘飘然的感觉都没有,甚至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成功人士,反而觉得很失败,非常非常的失败:“老子来到这个时空已经十年了,才混成了一个乡下的土财主,真是愧对穿越者的身份啊!” 第二章 狼藉寿宴 为了款待前来贺寿的乡亲们,今天才刚满二十五岁的李老爷不仅宰杀了两口大肥猪,还专门准备了十几坛上好的“高粱烧”——酿酒也是李老爷的产业之一。 对于大旗庄的绝大多数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乡民而言,酒本身就是一种奢侈品,一年到头也难得喝几盅。好不容易等到了李老爷办寿宴的绝佳机会,自然不肯放过,顿时就豪爽起来,全都成了“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梁山好汉。 李氏酒坊酿造的“高粱烧”虽不是什么绝世佳酿,却胜在味道够劲,酒劲儿也足够得大,喝下去之后就会有一条火线顺着喉咙延伸到胸腹之间,实在是痛快的紧。 刘学究本就不胜酒力,才喝了三五碗,就已面红耳赤有了几分醉意,飘飘然如同升仙一般。醉眼惺忪的看了看旁桌的其他人,大多也是如此,却依旧不愿意放下酒碗……反正李老爷家的酒也是不要钱的,若是不多喝一点岂不是亏了? “刘老夫子是咱们庄子上最有学问的,不仅能写会算,又做的好一手锦绣文章,实在让人敬佩的紧……”李吴山李老爷说道:“容我敬刘老夫子一碗……” 刘学究不过是个没有功名的穷酸而已,考了大半辈子才勉强过了童子试,平日里最多也就是做几首不伦不类的打油诗却总是以学究自居。对于这种人,乡亲们本是看不起的,但李大老爷却对他非常客套,不仅使用了“老夫子”这个的敬语,还夸赞他做的好一手锦绣文章,立刻就让他通体舒泰飘飘然起来,故意用一种看起来很谦虚的语气标榜着自己的读书人身份:“李老爷实在是谬赞了,我本是一介儒生,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只是时时谨记圣人教诲,事事心存忠义罢了,读书人的本分而已,实在不值一提……” “我有一事,早就想对刘老夫子提起了,只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刚好趁着今日由头,便腆着脸直说了吧。”端着酒碗的李吴山说道:“我这边缺一个打理收支的账房,本是想找找刘老夫子的。只是担心老夫子不肯自坠身份的屈尊……” 读书人最讲究的就是“清贵”二字,日子可以过的苦一点,却不能坠了高贵的身份。去做账房先生岂不是折辱了圣人门徒的身份?当然,这仅仅只是对那些有功名的读书人而言,对于刘学究这样连吃饭都成问题的穷酸来说,做个账房先生实在是个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营生。 虽然刘学究很想给李吴山打工做这个账房先生,但他知道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因为李府已经有好几个账房先生了。 李老爷的田产家财甚多,又在县城里开着大大小小七八间店铺,怎么会缺账房先生呢? “实不相瞒老夫子,这个账房先生与别个不同,”李吴山说道:“上个月我才捐了个分巡武备的官职,准备起个民团,收支账目、人员花簿、往来书文这些文字上的事情需要读书人来做。做这个事情吧,总是和粗野的武夫打交道,恐老夫子不愿意出山相助……” 分巡武备是个从六品的官职,却不是国朝的常设官员,而是前朝阉党头子魏忠贤弄出来的名目,说白了就是让地方上的富户出钱买官。如此一来,不仅朝廷可以增加收入,还能利用地方上的民团维持治安。魏逆忠贤倒台之后,这个东西也就成了他的罪名之一,叫做“卖官鬻爵”。奇怪的是,魏忠贤倒台已经十几年了,这个政策却一直延续了下来。 从名义上来看,这个从六品的分巡武备真的已经很高了,比正七品的知县大老爷还高半品一级,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因为这不是一个常设的官职,而且没有实权,最多只能算是一种荣誉称号,绝对是华而不实的玩意儿,也只有象李老爷这样有钱没地方花的人才会去买。 这个官职没有实惠,捞不到任何油水,还要自己花钱组建民团维护一方治安,绝对是笔亏钱的买卖。别的地方怎么样大家都不清楚,光是本县的分巡武备官就有十七八个之多,却没有任何一个人真的花钱去组建民团,而是当做一个买来的功名,仅此而已。 李吴山李老爷的钱很多,愿意花钱买个有名无实的职务过一过当官的瘾本无可厚非,但他为什么要真的要自己花钱组建民团呢? 要是民团能堪大用的话,还要官军做什么? 只不过这些都不是刘学究应该关心的问题,他更关心自己的那个职务——账房先生。 既然李老爷真的要组建民团了,给李老爷……李大人做个账房先生确实很不错,至少能赚几个小钱儿,总比整日里坐吃山空要强了很多。 虽然内心深处千万个愿意,但毕竟算是半个读书人,最起码的矜持还是要有的。若是李老爷这么一说,自己是心思热切的表示愿意做这个账房先生,读书人的脸面还往哪里搁? 所以,刘学究表现的非常克制,用一种自认为很淡然的语气说:“李老爷……哦,不,李大人一番美意,我心领了。只是做账房先生一事,我还需仔细斟酌……毕竟我还要勤读诗书,怕没有那么多时间打理繁琐的账目……” “确实是要仔细斟酌的,毕竟一年六缗的工钱不算很多,就算老夫子拒了,我也完全可以理解。读书人嘛,最讲究的就是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气节……” “咳……咳咳……”刘学究被刚刚喝到口中的“高粱烧”呛了个半死,顿时鼻涕眼泪齐出,却顾不得擦拭,而是很没有风度的拽住李吴山的衣袖大声问道:“啥?你说多少?多少工钱?” “一年六缗钱,还给冬夏两身衣物!” 这样的待遇顿时就把所谓的读书人的体面打的纷纷碎碎。 一年六缗钱?这份工资绝对比种田高出一倍还有富余! 刘学究的日子过的一直都很恓惶,总是吃了上顿没下顿,一直过了四十岁才找了个眼斜口歪的外乡女人做老婆,生下来三个娃娃,穷的连盐都买不起了,若不是心善的乡邻时不时的接济一下,一家人恐怕早就饿死了。 六缗钱啊,有了这六缗钱足够一家人吃饱肚子,若是省着点花销,或许还能扯上几尺粗布给家里的娃娃做件新衣裳穿穿。 再也顾不得读书人的面子,刘学究马上就把胸脯子拍的山响,做出一副慷慨激昂的样子大声陈词:“李老爷……哦,不,李武备舍自家钱财兴民练组民团,乃是为朝廷分忧的壮举,如此保靖安民维护地方之事,我虽一介腐儒也不敢落于人后。莫说是有六缗的工钱,就算是白出力我也要追随李武备做一做的……真的还给两套衣裳?” 李吴山正要说点甚么,忽然从头道门那边冲过来七八个半大不小的孩子,这些孩儿们的速度极快,好像疯了一样在人群中一掠而过,冲动灶台之前,抬起装满了白面馍馍的筐子和老肥肉片子的大木桶调头就跑。 寿宴之上本就人多杂乱,尤其是在大家已经喝的醉醺醺的时候,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些半大不小的野孩子们是从哪里冒出来,猝不及防当中竟然被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把白面馍馍、肥肉片子给抢了。 早就听说外面的流民厉害的很,甚至经常做出一些打砸大户人家的事情,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抢到李吴山的头上,而且是在他的寿宴上公然动手。 李家大宅中的仆役下人就有好几十个,再加上帮忙帮闲的乡亲们,几百号人总是有的。这么多人注视之下,竟然被七八个半大的孩子给抢了吃食……这还了得?还有没有王法了? 众人一拥而上,准备拿下这几个公然抢掠的野崽子。 那几个衣衫破败的野孩子分明早有准备,看到这么多人冲了过来,猛然一脚踹翻灶台上的油锅,滚热的菜油四下飞溅,烫的乡亲们嗷嗷乱叫。 其中的一个野崽子从灶膛中抄起一根还在燃烧的木柴,顺势在沾满了菜油的案台上一丢,火苗子呼的一下蹿起半人高低,俄顷之间就烧了个熊熊烈烈。 趁着众人畏火后退的机会,野孩子将其他的几个灶台全都打翻,顿时炭火四溅热油横飞。 灶台附近本就堆满了柴炭干草之类的易燃之物,各种油脂四下散落,一时间烈焰熊熊,空气中弥漫起了焚烧蛋白质的焦臭味道。 烈焰和浓烟当中,刚刚冲过来准备拦截的乡亲们顿时一片大乱,人们尖叫着互相推搡,接连撞翻了好几张桌子,桌上的杯盏碗碟摔了个粉碎,弄的汁水四溅一片狼藉…… 眼看着那几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野崽子抬着白面馍馍和肥肉片子逃了出去,李吴山才终于反应过来。 好端端的一场寿宴,被这几个野崽子搅了个天翻地覆,花团锦簇的李家大宅已四处冒火八方生烟,弄的好不狼狈,李吴山的鼻子都要气歪了:“敢在我家里这么闹腾,还真是头一回遇到,给我追!” 一声令下,家里的仆役和帮忙的乡亲们顿时汇集成一股滚滚洪流,沿着那几个野崽子逃跑的方向追了出去…… 第三章 野狼崽子 连续几年养尊处优的生活已经让李吴山的体能衰退了很多,追到村口的时候已跑的上气不接下气,喘的活像是一头刚刚磨完三百年荞麦的病牛。 好在家里的仆役下人和那些乡亲们都是做惯了粗苯伙计的劳动人民,无论体能还是耐力都比李吴山这个富户大老爷好的多,而且又全都是本地人,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不会绕远,更不会走错路,很快就追上去了。 当气喘吁吁的李吴山赶过去的时候,乡亲们已经把其中的一个野崽子堵在那片酸枣林之中了。 “青天白日的就敢到我家里抢掠吃食,胆儿够肥的呀!”李吴山冷冷的看着那个半大不小的野崽子,恶狠狠的说道:“小小年纪就敢上门抢掠,若是长大了这还了得?一绳子捆了再说……” 被乡亲们围住的野孩子约莫有十三四岁的年纪,面有菜色骨肉如柴,穿了一件子不知从什么地方捡来的破夹袄,棉絮子都已经露出来了。满是荆棘的酸枣树枝早已把破夹袄挂的稀烂,勉勉强强的挂在身上好像一件松松垮垮的披风,裸露出来的瘦弱胸膛连肋骨都能数得清楚,薄薄的肚皮随着呼吸剧烈起伏,胳膊腿好像柴草棒般纤细,使脑袋显得愈发的大了…… 这个野崽子剧烈的喘息着,嘴巴和鼻子里不时喷出带着泡沫的艳红色血沫子——他的体能本就极度虚弱,在剧烈的奔逃过程中已经把肺跑炸了。 乡亲们一拥而上,正准备把他按住的时候,这个野崽子却猛然从后腰里掏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匕首,哇哇大叫着疯狂挥舞胡乱捅刺,活像是一只落入陷阱中的小兽。 虽说乡亲们人多势众,但这个小崽子手里有刀,谁也不愿意冒着弄伤自己的危险去和他拼命,一时无人敢于上前,局面竟然僵持住了。 眼看着李吴山大踏步的走了过来,那小崽子的目光中闪过一抹阴狠之色,挺着匕首当胸一刺。 这是要玩儿命啊! 虽说李吴山是赤手空拳,终究占据了体型和力量的极大优势,微微侧身一闪,避开匕首的锋芒,一脚飞踹就把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野崽子提了个滚地葫芦。 这小子就好像搏命的野狼一样再次站立起来,瞬间就又被李吴山踹翻。 接连被李吴山踹了五七个跟头之后,这个野崽子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旁边的乡亲们看出便宜,这才一拥而上,将他按在地上。顺手将他那件破烂流丢的夹袄扯成了碎布条,好像捆猪崽一样把他绑了个结实。 “其他人呢?跑哪去了?” 这个野崽子,毫不畏惧的看着李吴山,唇齿之间已是一片触目惊心的嫣红,却还在嘿嘿的冷笑着:“早跑远了,你们永远都别想抓住我的同伴儿……” 李吴山已经明白过来,这分明就是“调虎离山”之计:这个野崽子故意和他的同伴分头逃走,吸引众人的注意,为同伴的逃离创造机会。 四周全都是茫茫群山,想要找到那几个逃跑的野崽子无异于大海捞针。 虽然抓住了这个捣乱的野崽子,但却不能真的把他怎么样:不过是抢了一筐白面馍馍和一桶肥肉片子,总不能真的杀了他吧? 按照乡亲们的意思,就应该把这个野崽子狠狠的打个半死,让李吴山出一出胸中的恶气,然后交给官府处置也就是了。 “甚么也不要说了,先带回去吧。” 带着这个野崽子回来的时候,燃起的大火已经熄了,但大火造成的损失却真的不小。 蔓延的火势已经把寿宴用的幡幔烧了个七零八落,连纸扎的彩牌楼都烧的只剩下焦黑的龙骨,院子里杯盏散落桌椅翻倒,一片狼藉之状。 本应该热热闹闹的一场寿宴弄成了这个样子,也就只能草草收场了。 乡亲们渐渐散去之后,李吴山来到柴房,恶狠狠的等着已经被捆成粽子的野崽子:“为甚要来我这里捣乱?” “饿。” 这年头,饿的吃不上饭的穷人满世界都是,沦为流民和乞丐的也不在少数,但这绝对不是随意抢掠的理由。 饿的实在扛不住了就可以到我家里来抢?天底下好像没有这个道理吧?再者说了,饿的前胸贴后背的叫花子满大街都是,只要你们老老实实的等着,寿宴结束之后总会施舍给你们一些剩饭,又何至于弄成这样? “就算你施舍些剩饭,也只够一顿吃的,明天还是要挨饿,过不几天还得饿死,不抢还能怎的?” 抢东西还有道理了? “你们就没有想过这么做的后果吗?” 面对这个问题,那野崽子完全就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后果?能有什么后果?无非就是被你们打个半死或者干脆直接打死。若是不抢的话,过不了几天也要饿死,反正都是一个死,还不如抢呢!” 对于一个快要饿死的人说,只要能有口饭吃,什么样的后果都可以接受。 李吴山忽然就对这个混不吝的野崽子有了莫大的兴趣,稍微犹豫了一下就让贴身的长随松开了捆绑,并且给他送过来一碗带着老肥肉片子的帽儿菜。 “这是干啥?给俺吃的么?” “是,吃吧。” 野崽子也不多话,直接端起饭碗,好像是叫花子捧着金元宝一般,贪婪的嗅着肉菜的香气,感受着饭食给饥饿的肚皮带来的绝大诱惑。也不用筷子,直接用沾满了泥土和血污的手指捻起一片肥肉片儿,贪婪的凝视着,然后慢慢的一点一点的放到嘴巴里,仔仔细细的品尝着、咋摸着,脸上完全就是一副陶醉的表情。 吃完第一片儿肥肉之后,猛然擎起大碗,直接就灌到了嘴巴了。 帽儿菜本就有很多肥油,烫的吓人。但这个野崽子却一点都不在乎那可怕的温度,三口两口就把整整一碗帽儿菜吞下了肚子。 先是把饭碗舔的干干净净好像新的一样,然后又把逐一舔舐着沾在手指上的油珠儿,把十个脏兮兮的手指肚舔的都发白了,才心满意足的摸了摸肚皮,脸上露出满足的笑意:“真好,真好吃,能吃顿饱饭也不枉我在这个世上走一遭。好了,我已经知足了,要打要杀就随便你吧。或者把我送到官府也行,反正都是一个死!” 这个野崽子很清楚的知道抢掠有钱人家是什么样的下场:不管李吴山多么心善仁慈,一顿好打肯定也是跑不掉的。就算李吴山没有直接把他打死,而是把他打伤或者打残了,其实和死也差不多。在这个的年月里,一个伤残的叫花子根本就活不下去。若是送到官府……那等于是直接宣判了他的死期。因为官府根本就不在乎一个叫花子的死活,甚至根本不必特意的虐待,他也无法在暗无天日的黑牢中生存下去。 对此,这个野崽子的经验极其丰富,因为他的很多同伴就是这么死的。 “你给我捣了乱,又吃了我的饭,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李吴山竖起两根手指:“第一,跟着我干。只要你听我的话服我的令,我保证你每天都能吃饱。” “要是你不想跟着我,那就滚蛋,滚的远远的,别让我再看到你们,否则的话就没有这么便宜了!” 野崽子以为自己听错了,稍微愣了一下才反问道:“放我走?真的?” “你觉得有我必要对你撒谎吗?” 野崽子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很有钱的大老爷会这么轻易的放自己离开,甚至还让他吃了一碗油水颇为丰厚的帽儿菜。 虽然不知道李吴山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他还是毫不犹豫的迈步出门而去。 就在他走到门口的时候,李吴山把那柄锈迹斑斑的匕首丢了过来:“这把刀是你的,带上走吧。就算我不打杀了你,你也迟早会死在别人的手里,我可不想让死人的东西留在我的家里,晦气!” 想这个野崽子这样的小叫花子,肯定活不长,不是饿死就是被其他人打死,这是绝对的。 野崽子稍微犹豫了一下,慢慢的弯起腰身捡起那柄锈迹斑斑的匕首,回头看了李吴山一眼又追问了一句:“你真的愿意给我一碗饭吃?我怎么才能相信你?” “爱信不信!” 这个野崽子还是走了,李吴山甚至没有问起过他的姓名。 到了傍晚时分,野崽子去而复返,和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七八个同龄人,全都是衣衫褴褛的叫花子形象,一个个脑袋大身子小,典型的营养不良。 “你说过的话还做数么?” “我李吴山说过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无论到什么时候都算数。” “那好,我们跟着你了。只要你给俺们饭吃,让我们活下去,你让俺们干啥俺们就干啥……” 李吴山还是没有问起和他们身世有关的任何细节,甚至没有问起他们的姓名,而是让管家弄来热气腾腾的饭食和能遮体御寒的衣物,甚至还专门准备了一间后厢房让他们睡觉。 在这个兵荒马乱人命如芥的年月里,一顿饭食就能换来很多个追随者……理论上是这个样子,至于事实…… 事实就是,当这几个不知姓什么叫什么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小叫花子吃饱穿暖之后,当天夜里就翻墙而出跑了个干干净净,临走之前还卷了几床被褥! “真是喂不饱的白眼儿狼,”管家李福大声的叫骂了几句,用抱怨的语气对李吴山说道:“这样的野崽子是养不熟的,老爷就是太心善,平白的又丢了好几床被褥。若是现在追赶的话……估计还能追的上呢……” “追回来也没有什么意思,算了,别追了。” 原以为只要给他们点饭吃就算是给了他们一条活路,会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成为自己的手下,想不到这几个半大不小的野孩子还真是喂不熟的白眼狼,竟然就这么跑掉了…… 想要收服几个出身单纯的小弟,怎么就这么难呢? 第四章 银雀儿 十一月十五,小寒。 从这一天开始,就进入了“在家冻烂手,出门冰上走”的三九隆冬。 这是一个能冻死狗的天气,太阳虽然升起来竹竿子高低,却没有半点热度,活像是一盏挂在冰窖里的灯。 窗帘子还没有拉开,李吴山的卧房中还显得有些昏暗,从温暖的被窝里探出头来,隐隐听到外面的洒扫之声。 “什么时辰了?” “才刚刚过了辰时初刻。”小丫鬟银雀儿小心翼翼的回答了一句:“还早着哩,老爷再睡一会子的吧……” 李吴山赶紧翻身起床:“已过辰时初了?昨晚不是嘱咐过你的么?一定要在辰时之前叫醒我……” 小丫鬟银雀儿有些委屈的扁了扁嘴:“看老爷睡的香甜,思虑着让老爷多睡一会子才好呢……这就要起了么?” 乖巧伶俐的银雀儿赶紧取来早就准备好的衣衫袍服,伺候李吴山更衣梳洗。 “今日不穿厚重的棉袍,有件夹袄就够了。” “外面可冷哩……” “不能穿的太过于厚重臃肿,我还要做运动呢。” 运动?这是一个从来都没有停过的新鲜词儿。 “啥叫运动?” “就是……就是到外面跑跑跳跳,就是动起来的意思。” 大老爷们就应该养尊处优,可家里的这位李老爷却要在这么冷的天气里跑出去做运动,真的让银雀儿很难理解,不过她已经习惯了。 伺候老爷的这几年时光当中,李吴山总是会时不时的说出一些她从来都没有听过的新鲜词,做些让她无法理解的事情,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伺候着李老爷穿上了轻便的夹袄,又把黑缎子面儿的棉侉鞋取出来。银雀儿半跪半蹲下来,将李吴山的小腿置于自己的膝上,伸出一双小手用恰到好处的力道轻轻的揉捏了几下,然后才帮李吴山穿上棉鞋。 “银雀儿,你跟我几年了?” “还差一个月就满五年了!” 小丫鬟已经贴身伺候我五年了?这么快? 李吴山很享受这样的按摩,眯缝着眼睛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小丫鬟。 银雀儿的身条已经长开了,胸脯子鼓鼓的,腰身也纤细可人,透着青春少女特有的活力和小鸟依人般的可爱。 遥想当年,也是个天寒地冻的时节,刚刚发迹的李吴山在人市上见到了一对儿头上插着草标的小姐妹,就花了些银子把她们买了下来,并且分别给她们取名为金雀儿和银雀儿。那个时候的小姐妹又冻又饿半死不活,活像是两只从巢中掉落下来的雏鸟。五年过后,已出落成了楚楚动人的青春少女…… “你好像已十六岁了吧?” “老爷真是好记性,竟然能把婢子的年岁记的这般清楚。” “十六了,不小了啊……” “嗯”银雀儿下意识的低下了头,小声说:“若不是当年老爷看我们姊妹可怜买下了我和姐姐,说不准我们早已成为路边枯骨,老爷的恩情我和姐姐时时都记得呢。” 银雀儿低头半晌,好半天才抬起头来,用细若蚊语般的声音说道:“老爷就是婢子的天,不管老爷想要俺做甚么,婢子都是愿意的……” “你才十六,这么小,能做个甚?” “伙房韩师傅的女儿也是十六,娃娃都生两个了呢。”银雀儿故意挺起鼓鼓囊囊的胸脯子,轻轻的磨蹭着李吴山的小腿,目光中已有了几分火辣的味道:“奴婢也是十六了,老爷却一直都说我小,也不知究竟是哪里小了?” 这个时代的人们普遍早婚,女孩子到了十六岁真的已经不算小了。银雀儿已经贴身服侍李吴山好几年了,整日里朝夕相处,还能没有些想法? 如银雀儿这样买来的奴婢,但凡稍微有点姿色,早就被家里的老爷给收拢了,这还算是比较好的。在绝大多数时候,都会沦为少爷、表少爷的玩物,人老珠黄之后就会被一脚踢出家门,落个衣食无着的悲惨境地。 好在李氏大宅中当中只有李吴山这一个当家之人,既没有乱七八糟的二老爷、三老爷,更没有那么多的表少爷、侄少爷。而且李吴山没有婚配,根本就不必担心受到大太太、二太太的虐待。 最要紧的是李吴山李老爷还很年轻,而且为人和善,只要能够钻进老爷的被窝里边,就算是成了老爷的女人。若是能够在迎娶正房大太太之前抢先生下一男半女为老爷延续后代香火,一个侧夫人的位置就算是保住了。 成为家主老爷的侧室,理论上就是婢女最好的归宿了。 可惜的是,老爷似乎一直都对银雀儿没有什么兴趣,这让银雀儿很担心,为自己的将来担心。 朝夕相处好几年,李吴山还能不明白银雀儿的这点小心思? 毕竟是血气方刚的青年男子,整日里和小丫鬟在一起,肯定有些这样那样的想法。看着小丫鬟娇艳的面庞和越来越迷离的眼神,竟然有了几分心旌动摇的意思…… “好了,好了,”伸手捏了捏银雀儿那吹弹可破的娇嫩脸蛋儿,哈哈大笑着说道:“不管怎么说,你都贴身伺候我好几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能让你落个没下场。旁的事情以后再说吧,我先出门运动去了,你要不要一起来?” 听了这句话,就好像得到了一个神圣的保证,银雀儿顿时就欢喜起来,赶紧拎起一个暖手炉子,亦步亦趋的跟在李吴山身后出门而去。 仅穿了夹袄和夹裆阔裤的李吴山再一次找回了穿着一身运动服在环城公路上锻炼的感觉,在冷冽的空气中围绕偌大的宅子跑了好几圈儿…… 发迹之后的这几年当中,李吴山已经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方式,时时事事都有人伺候,虽然美滋滋的十分惬意,但身体状况已大不如前了,尤其是在体能方面,简直就是一落千丈。 想当年,跑个五千米之后还能做百十来个俯卧撑,现如今才刚刚围着自家的院子跑了三五圈儿,就已呼呼带喘上气不接下气了。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不锻炼终究是不行的。 “老爷的身子骨金贵着呢,别累坏了,赶紧歇一歇吧。”小丫鬟银雀儿赶紧把暖手炉子拿过来给李吴山取暖:“天气冷成了这个样子,可不敢冻着了……” “我不冷,还冒汗呢。” “那就更加的不行了,若是惊了风是要害病的呢……”从衣襟上解下帕子,小心的擦拭着李吴山脸上的汗水:“别跑了,回家歇着吧。” 象自家老爷这样的人,年纪轻轻就已有了万贯家财,本就应该老老实实的在家里享清福。闲着没事就出来胡乱跑动,简直就是一件无法理解的事情。 “运动就是这个样子,而且我也没有那么娇贵,再跑三圈儿……”李吴山笑道:“若是总不运动,迟早变成了一个脑满肠肥大腹便便的死胖子,你也不想老爷我变成那个样子吧?” 银雀儿只是吃吃的笑…… 就在这个时候,从街角那边拐过来一群人,约莫有三几十个的样子,全都是半大不小的十几岁少年。 为首的那几个,正是昨天晚上从李家大宅逃出去的野崽子。 看到这几个去而复返的家伙,李吴山并没有感觉到很奇怪,甚至没有一点要搭理他们的意思。 “老爷,我们回来了。” “既然昨天晚上你们已经逃走了,为什么还要回来?” 为首的那个野崽子说:“我们没有逃走,只是躲藏在附近……” “不在屋子里边睡觉,却在外面挨冻喝风,想来是信不过我吧?” “是,我们信你不过,”为首的那野崽子很老实的说,“若你不是诚心收留,昨晚我们逃走之后,你一定会派人追赶……” “我没有追赶你们,所以你们才觉得我是真心实意的要收留你们?” “是。” “那以后还会逃走吗?” “不会再逃了。”为首的那个野崽子说:“我们几个已把所有的同伴全都召集过来,只要大老爷能给一碗饭吃,我们就是你的人。” 这一群在寒风中瑟瑟而抖的叫花子,总共有三十一人,其中男孩二十二,女孩九名,全都衣衫褴褛面黄肌肉,有几个连鞋子都没有,仅仅只是用破布片裹住了脚丫子,小腿上的脓疮看起来是那么的触目惊心…… “你叫什么?”李吴山终于问起了这个野崽子的姓名。 “六斤。” “姓什么” “姓过王,也姓过林,还姓过韩,每被转卖一次就换一个姓,至于我原本姓什么早已记不起来了。” 这种半大不小的野孩子,童年生活肯定极其凄惨,早已不知被人贩子转卖过多少次了,拥有好几个姓氏一点都不奇怪。 “吃我的饭就是我的人,已经你们全都随我姓李。”李吴山说道:“回头我帮你们每个人去个名号,或者你们自己想一个名字也行。” “那以后我就叫李六斤了。”为首的野孩子趴在地上给李吴山磕头:“只要能给碗饭吃,只要能活下去,你就是我的亲爹!” 每当人贩子拐卖孩童的时候,都会想方设法的让孩子们认自己做爹,若是不肯改口就打到改口为止。已经被转卖过很多次的六斤早已熟悉了这个规则。 叫我亲爹?这是把我当人贩子了吧? 李吴山毫不在意的笑了笑,扭过头去对银雀儿说道:“给伙房的老韩说一声,让他多做三十一个人的饭,家里添人进口了!” 第五章招兵买马 因为临时增添了三十一个半大孩子,伙房来不及准备,只能先熬了一大锅黄米粥。即便如此,这三十一个刚刚改姓为李的孩子依旧吃的非常满意。 每一个孩子都象饿死鬼投胎一般,好像几辈子没有吃饱过,毫不顾忌米粥的高温,直接就往喉咙里灌,转眼之间就把整整一大锅黄米粥吃的干干净净,甚至把碗筷都添的光洁如新。 孩子们从来都没有吃的这么饱过,一个个摸着鼓鼓胀胀的肚皮发出惬意的呻吟,满是泥垢的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吃饱饭的感觉真好。” 一个小女孩贪婪的舔舐着沾在指尖上的米粒子,意犹未尽的看了看已空空荡荡的饭碗,用一种常人无法理解的语气说:“要是能有这样的一碗热粥,俺娘也就不会饿死了。” “俺娘临死的时候对俺说,在这世上,能给俺吃饭的就是好人。” “先吃这么点吧,再吃的话我怕会撑死你们。”李吴山看了看六斤,很随意的问道:“你是河南人?” 六斤说话的时候带着浓重的河南口音。 “俺老家是荥阳凤凰集。” “凤凰集?是城镇还是村落?” “我也不晓得是什么,但肯定已经没有了,全都没有了。”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事情,李六斤用很淡然的口气说:“俺的家没有了,爹娘没有了,凤凰集也没有了,全都毁了!” “怎么毁的?” “贼军来了,把家里的鸡鸭粮米抢了个干净,然后就抓人杀人……”李六斤微微的昂着头,似乎是在回忆着那遥远的过去,但语气却、非常淡然,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和自己毫不相干的事情,“后来官军打走了贼军,又来抢东西,把房子扒了,又是抢人杀人。村子里的人差不多都被杀光了,我的爹娘和兄弟姊妹全都死掉了,和乡亲们的尸体一起堆在路沟边上,至今我还记得那股死人的味道。后来我跑了出来,被转卖了几次……今年夏天我找机会杀死了人贩子,在逃走的途中遇到了伙伴们……” 河南本是丰饶的中原腹地,近十几年来却成了满是战火刀兵的人间炼狱。李闯、张献忠等人几番劫掠,把中原大地搅了个天翻地覆,千千万万的生民流离失所。官军杀回来之后,再一次重演抢人、杀人的老把戏……如此翻翻滚滚几个来回,就不剩下多少人口了。 侥幸存活下来的人们要么成为炮灰,身不由己的卷入战火之中。要么就如六斤这样被几次转卖,因为比较偶然的因素和无家可归的同龄人相遇了,并且很快就结成一个小小的团体。 为了活下去,这些孩子们什么都敢做,一路躲避战火一路流浪辗转,终于来到了大旗庄…… 这三十一个孩子,每人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悲惨遭遇。 在这样的乱世当中,活下去已经成了唯一的动力,而死亡则时时刻刻伴随着他们。 在今年夏天,李六斤刚刚加入这个小团体的时候,还有七十多个小伙伴。时至今日,仅仅只剩下三十一人…… 残酷的现实让每一个孩子都变得异常坚韧而且狡诈,总是对外人充满了不信任的心理。否则的话,他们也不会用逃跑来试探李吴山是不是真心收留了。 “亲爹,我们吃了你的饭,总是要给你干活的,有什么活要我们干吗?” “你们会做什么?会种田吗?” “不会。” “会做工吗?” “也不会。” “那你们会做什么?” “我们会偷,我们会抢,我们还杀过人……” 李六斤目光中透露出的凶残让银雀儿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就好像眼前这一群半大的孩子全都是凶猛的野兽,忍不住的微微后退了几步,下意识的藏在李吴山身后。 唯有如此,她才能找到一丝安全感。 李吴山却一点都不在意的哈哈大笑起来:“就凭你们现在的身板儿,走路都打晃呢,还说这样的大话能吓住谁?先把身子养起来吧。” “以后多吃饭,每天早晨跟着我一起锻炼……” “什么是锻炼?” “锻炼就是象我刚才那样围着宅子跑步,若是有哪个敢偷懒,我可不会客气。棒子、鞭子早就准备好了呢。” “亲爹说啥就是啥,让俺们干啥俺们就干啥……” “好了,不要总说这些好听的话了,以后看你们的表现吧。让李福领着他们去洗涮洗涮,弄几件像样的衣裳,去吧。” 正准备出门去办点事情的时候,忽然看到刘学究正在二道门外神头鬼脑的朝里边张望,情知他还惦记着昨日许下的事情,朝着那边摆了摆手,刘学究马上一溜小跑的奔了过来。 “那个……李大人,昨日说的事还做数不?” “当然算数。” 听了这话,刘学究顿时就欢喜起来,一张老脸顿时乐开了花,巴巴的凑到李吴山面前:“李大人组建民团,我等读书种子当然要鼎力相助。莫说是给些银钱薪酬,便是不给也不能置身事外……对了,给李大人做账房的时候,是我自带伙食还是在大灶上吃?” “给我李吴山做事,当然是要管饭的,刘先生无需多虑,尽管在大灶上吃好了。” 给李吴山打工,不仅可以赚钱,还管饭,平白的又给家里省下一些口粮。尤其是那个“刘先生”的称谓,立刻就让刘学究浑身上下的骨头都轻了几两,好像他真的是一个学贯古今文采卓然的先生,而不是一个半吊子的穷酸文人。 虽然极力保持着读书人应有的矜持和体面,刘学究还是喜的抓耳挠腮:“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来上工?” “今日便来上工好了,”李吴山笑道:“组建民团招募民练宜早不宜迟,我这里有个章程……” 按照李吴山的章程,招募民练之事很快就定了下来,剩下的事情已非常简单,只需要刘学究写个文告,然后广而告之就可以了。 刘学究最喜欢做书写之类的事情,因为这等于是把他这个账房先生提升到了“文案”的高度。不管怎么说,对于刘学究这种好面子的文人来讲,“文案”终究要比“账房先生”更好听一些,而且显得更加体面。 当天中午前后,刘学究就写好了一份“招募文告”,然后找了一面铜锣,卖力的敲打着在大街小巷里扯着嗓子高声喊叫起来: “各家各户的听真了,李老爷招人做民练哩。” “只招男人不要女子,每月给两斗四升谷子,还给十二两精盐。” “只要做了李老爷的民练,就可以到大灶上去吃,管饱。” “这么美意的事情打着灯笼都找不到,错过了可就没机会哦……” 刘学究卖力的吆喝了整整一个后晌,效果还真的很不错,当天就有百十来人前来应征,李家大宅顿时热闹起来。 可惜的是,在所有这些前来应征的人员当中,真正的丁壮只有一半多点儿,其中还夹杂了很多年纪偏大的人。 “六叔啊,我记得你比我还要大十来岁,怎么也来应征做民练了?”刘学究捏着笔,始终不愿意在花名册上落下六叔的名字。 六叔是大旗庄的皮匠,因为瘸了一条腿,所以庄子上的孩子们总是戏称他为“六瘸子”。明明已经是年过花甲的岁数,还要出来做民练…… 虽说民练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士兵,终究也得弄的象那么回事才好。谁见过六十多岁的瘸子出来当兵的?摆明了就是来吃闲饭的吧好吧? 想不到的是,李吴山却毫不在意,而是很随意的说道:“六叔的年岁确实是忒大了些,腿脚也着实的不方便,但他终究是咱们大旗庄的人,总是要吃碗饭的,就算他一个吧。” 李吴山发话了,刘学究当然乐的做这个顺水人情,马上在花名册上落下了六叔的名字。 就这样,年岁比山梁还要高的六叔就正式成为了大旗庄民团的一分子,也算是找到了一个长久的饭碗,而李吴山的“大善人”名号也就更加的实至名归了。 在这些乡亲们的心目当中,这绝对是一桩扶危济困怜贫惜弱的善举,权且当做是积阴德了。 反正民团也就是那么回事,又不是真的用来打仗,最多也就是维持一下地方治安而已。反正李吴山李老爷有的是钱粮,与其让别人赚去了,还不如把这点实惠留给大旗庄的乡亲们…… 短短一天之内,李吴山的大旗庄民团就算是组建起来了,花名册上更有民练一百零四人。 统计好了人数之后,李吴山又给了大家一个惊喜:但凡是报了名的,每个人给了九尺黑布,还有二斤半棉花。 “民练也是兵,总得有件像样的号褂子。大家把黑布和棉花拿回去,让家里的女人缝制成夹袄,就当是民兵专用的号褂子吧。” 只要做了李吴山李大老爷的民兵,不仅可以赚到谷子和精盐,还能省下家里本就不多的口粮,竟然还有额外的衣裳! 领到黑布和棉花的民兵们全都喜出望外,想不到做李大老爷的民兵竟然有这么多好处,纷纷交口称赞李大老爷的德行…… 第六章 走后门儿 十一月二十六,丙寅日。 雪已经下了一整天,到了傍晚时分还没有止歇的意思,反而愈发的大了。如棉扯絮般翻翻滚滚,将大旗庄装点成为一片皑皑的银色世界。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沿袭了千百年的习惯,更不会在这个滴水成冰的日子里点灯熬油,虽然天色才刚刚擦黑,劳累了一天的人们早早就上坑睡觉去了。 整个大旗庄一片安然,鸡不叫狗不咬,只是偶尔听到继续压断枯枝传来的声声脆响。 刘学究已经睡下了,忽然听到一阵阵急促的敲门声。 “是哪个?” “刘家大哥,是我哩。” 是张寡妇的声音。 刘学究和张官府虽是近邻,却少有往来,如今天色已晚还飘着雪花,张寡妇怎么登门了? 已经脱鞋上炕的刘学究很不愿意起来,而且不大愿意在这样的时刻和张寡妇见面。毕竟对方是个寡妇,夜深人静的时候相见,若是被邻居们看到了,少不得会传出风言风语,于是就隔着门喊了一句:“张家大妹子,你有什么事情吗?” “有点事儿……” “要不是什么紧要的事情,就明天再说吧,我已经睡下了。” “刘家大哥,我真的有点事,你能不能开门一下……” 刘学究老大不轻易的从炕上爬起来点亮油灯打开了房门,在撩起门帘子的那一刹那,寒风席卷着雪片子呼的一下子灌了进来,激的刘学究打了个哆嗦。 张寡妇用力的跺着脚,顾不得抖落身上的积雪就把一个黑柳篮子塞到刘学究手中。 篮子里有十几个鸭蛋。 对于张寡妇这样的穷苦人家来说,鸭蛋绝对可以算得上是奢侈品了,是万万舍不得吃的,而是积攒起来拿到集市上卖到,换点油盐钱。平日里,张寡妇把鸭蛋视若珍宝,前些日子邻居的小孩偷了她一枚鸭蛋,她就骂了好几天的大街。今日这是怎么了,竟然如此豪爽的送给刘学究十几个鸭蛋…… “这鸭蛋……是啥意思?” “没啥意思,咱们两家就隔着一堵墙,这么多年来,刘家大哥对我多有照顾,我也不是不懂事的人,早就想着报答一下了。只是家里的光景恓惶的很,拿不出啥像样的东西。好不容易才攒下这么些鸭蛋,送给刘家大哥补补身子……”说了一番客套话之后,张寡妇终于开始说起正题了:“我家大娃儿的事儿,还望刘家大哥通融通融……” 怪不得张寡妇要在这个时候送鸭蛋呢,原来是为了他家孩子的事情。 今天白日里,张寡妇曾经替她的儿子报名,想让儿子参加民团,但刘学究却毫不客气的拒绝了。 之所以不让张寡妇的儿子成为李老爷的民兵,原因非常简单:张寡妇的儿子是年龄太小,才刚刚十四岁。 十四岁的孩子,而且长的非常瘦小,怎么好成为民兵? 所以,张寡妇就装了十几个鸭蛋,来给刘学究送礼来了,这根本就是行贿,希望刘学究可以看在乡里乡亲的面子上高抬贵手,让她的儿子加入到民团当中。 “我家的光景不消多说,刘家大哥是看在眼里的。”张寡妇用一种诉苦的语气说道:“我那个死鬼男人去世的早,家里四个娃娃全凭我一个妇道人家拉扯长大,这日子过的实在艰难……好在李老爷开了民团,也是个不错的路子。若是我家的大娃儿能报个名,不仅省下了家里的口粮,还能赚些谷子盐巴回来,我家的日子也就不那么紧巴巴了……” 张寡妇的想法具有很强的代表性,绝大多数民兵都有这样的心思:大家做了李老爷的民兵,从来都没有保卫家园之类的想法,纯粹就是为了混一碗饭吃而已。 每个月两斗四升谷子,还有十二两盐,这绝对是一个充满诱惑的薪酬。报名的人还会得到九尺黑布和一些棉花,等于是把穿衣的问题也解决了。 当初决定给每个民兵九尺黑布的时候,李吴山是打算让民兵们穿上颜色一致的“军装”,毕竟九尺黑布足够做一件非常肥大的遮腰大袄了,但他却严重低估了劳动人民的“智慧”。 那些人把黑布拿回家之后,根本就没有做成肥大的遮腰大袄,而是做成了短小的转腰小袄。如此一来,就可以省下几乎一半的布料,然后再用省下来的布料做成衣物给家人穿。 刘学究和他的儿子都是民团成员,领回来一丈八尺黑布,做了两件小袄之后又用省下来的布料给老二、老三缝了新衣裳,最后还用裁剪下来的碎布头拼凑出一件坎肩给老婆穿。如此一来,每一个家庭成员就都有新衣裳穿了。 这么干的绝不仅仅只是刘学究一家,看看那些满大街乱跑的娃娃们全能都穿着一水儿的黑衣裳就全明白了。 只要当了李大老爷的民兵,成为民团的一员,就能解决吃饭穿衣的问题,这么美意的事情可不好找。 “张家弟妹,不是我不照顾你,实在是因为你儿子的年龄太小了,才十四啊……”若是别的什么事情,能帮张寡妇一下也就帮了,但这种事情……总不能为了区区十几个鸭蛋就徇私舞弊吧?若是被东家李吴山知道了,岂不是等于砸了自己的饭碗? “十四怎么了?你儿子不也是十四嘛?” “胡说,我儿子明明是十六岁了好不好?” “这话也就哄一哄李老爷,却是骗不过我的。”张寡妇笑道:“你儿子和我儿子都是同一年出生,凭啥你儿子就十六岁?” 刘学究的大儿子确实才十四岁,但却很顺利的加入到民团之中,当然是因为刘学究“徇私舞弊”的结果——父子二人都加入民团,就意味着两份收入嘛。 “我……我儿子生的人高马大,和十六岁的也差不多。你家儿子一副皮包骨的样子,活像个瘦皮猴子,李老爷肯定看不上的……” “李老爷看不看得上我儿子且先不说,你刘家大哥总要先在花名册上录下我儿子的名字吧?”张寡妇往前凑了凑,小声说道:“只要能让我儿子入了民团,这第一个月的谷子和盐巴全算你的……这样总可以了吧?” 刘学究能成为民团的账房先生,主管人员录入和文案书写之类的工作,不仅非常体面而起收入丰厚,为了张寡妇这么点好处就徇私舞弊,确实不值得,所以他又一次拒绝了张寡妇的恳求:“不行,真的不行。还是等两年吧,等你儿子再长大一点儿……咦,你要做甚?” 张寡妇已经扯开了发髻,顺手一把拽开衣裳的前襟,露出脖子下面好大一片白花花的嫩肉:“不让我儿子入民团,便是不给我活路。我孤儿寡母的还怎么过日子?既然你不让我好过,你也别想好过。我不仅要揭穿你儿子的事情,还说你贪图我的姿色,看我妇道人家好欺负就对我动手动脚想强行非礼……” “你……你血口喷人,明明是你主动到我家里来的,我什么时候对你动手动脚了?” “反正我就那么说,只要我大喊一嗓子,你刘学究就会落个身败名裂……”张寡妇完全就是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逼视着刘学究低声威胁:“反正我也是寡妇,早就不在乎名声了。这种事情,乡亲们是相信我还是相信你,你自己掂量着办!” 涉及到男女关系这种事儿,大家通常都会相信女方,宁可相信道貌岸然的刘学究想要对张寡妇图谋不轨,也不会相信是张寡妇自己导演了这一出好戏。 刘学究虽然穷苦,却很在乎自己的脸面,要是张寡妇喊了出去,自己后半辈子的名声就彻底完蛋了。而且他相信张寡妇绝对不是空言恫吓,因为这女人彪悍的很,撒泼打滚骂大街不过是家常便饭,她说得出就做得到。 “别,别,千万别喊,我想想办法还不行吗?”刘学究很无奈的说道:“明天,明天我一定让你家儿子的名字出现在名团的花名册上,这样总可以了吧?” “这还差不多!”张寡妇马上换了一副千恩万谢的面容,笑呵呵的对刘学究说道:“多谢刘家大哥了,等我家里的鸭子下了蛋,再给刘大哥送些过来。时候也不早了,那我就先回了呀。刘大哥留步,留步,不要送了……” 第二日,张寡妇儿子的名字就出现在民团的花名册上了。 “这个张大娃是谁?” 当李吴山很随意的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刘学究登时就慌了。 张大娃就是张寡妇的儿子。 在张寡妇的“威逼利诱”之下,万般无奈的刘学究只能把她儿子的名字落在花名册上,原以为可以蒙混过关,想不到李吴山还是注意到了。 “这个张大娃……就是张寡妇家的儿子……”毕竟做贼心虚,刘学究的脑门上已经开始冒冷汗了,赶紧欲盖弥彰的解释着:“张大娃刚刚十六岁,只是生的有些瘦小……” 李吴山很淡然的用鼻子发出一个代表认可的声音,合上了民团的花名册,不再过问这个事情。 李吴山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深究下去,让悬在刘学究心头的那块石头落了地,心中暗道一声侥幸。 总算是蒙混过去了! 刘学究前脚刚走,银雀儿就赶紧小声的提醒了一句:“老爷,前几天办寿宴的时候,我曾见过张大娃,当时他明明说自己才刚刚十四岁,这才几天的时间怎么就十六岁了?这里头肯定有猫腻……不是张寡妇谎报,就是刘学究舞弊……” 李吴山呵呵一笑,毫不在意的说道:“我心中有数!” “可是……他们这么干明明就是欺负老爷心善,想要占咱们家的便宜……” 乡民们弄的这些小把戏又怎么瞒得过李吴山的法眼?但他却一点都不放在心上,正要开口说点什么,抬眼看到走进院落的那个高挑身影,顿时就笑了:“你姐姐回来了!” 第七章 姐妹 金雀儿回来了。 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姐姐的银雀儿顿时欢喜的手舞足蹈,欢天喜地的小跑着奔了出去,将自己的嫡亲姐姐迎到屋里来,没完没来到嘘寒问暖:“姐姐一定很冷的吧?快坐到炉子边上来?赶了这么远的路,一定很累了吧……” 金雀儿摸了摸妹妹的头发,满是爱怜的说道:“妹妹又胖了不少,想来一定吃得饱睡得好。” “姐姐吃过饭没有?我让伙房的韩师傅再做点饭食……” “不用了,”金雀儿笑着说道:“吃饭的事情过会儿再说,我先给老爷请安……” “都是自家人,就甭给我闹那个客套了。”李吴山站起身来,亲手给金雀儿斟了一盏子热茶,笑呵呵的问道:“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已经办成了,”金雀儿从随身携带的包袱里摸出一本账簿子,毕恭毕敬的放到李吴山面前:“所有的账目都在簿子上,请老爷过目。” 李吴山把账簿子一推,面带微笑的说道:“我才懒得看这些乱七八糟的账目,你就简单的和我说说就行了。” “是。”金雀儿开始给李吴山报口账:“这次收下瑞丰车行,总共花销了一万六千四百两银子。总共新增蓬车四十五辆,其中有三十辆是今年的新车。板车一百九十辆整,其中新车只有三十四辆。骡子一百六十二匹,挽马一百一十二匹,毛驴六十一匹。账上的存银还有一千四百余两,不过……结算了车夫的工钱之后,恐怕就不剩下多少了……” “很不错。” “需要提醒老爷一句,咱们的李记车马行今年基本没有赚到什么钱……” “没有赚钱不要紧,只要咱们的车马行规模比去年更大,这就可以了。”看着眼前的金雀儿,李吴山由衷的说了一句:“车马行那边全凭你操持,一个姑娘家家的,实在不容易,这一年来,辛苦你了。回头你从账上划出些银钱,给自己添置几件像样的衣裳和首饰吧。毕竟那是京城,比不得大旗庄,终究要打扮的体面些……” 和嫡亲妹妹银雀儿不同,姐姐金雀儿是李吴山一手调教出来的,不仅善于待人接物而且能写会算,为人精明干练的很,所以才把京城的那间车马行交给她打理。 虽然金雀儿每隔两个月都要回来向李吴山“汇报工作”,但李吴山却只对一些大事提出意见而已,具体的经营细节从不过问,甚至不在意金雀儿打理的车马行到底有没有赚到钱。 “看看你,又清瘦了许多,却比以前更漂亮了。” “老爷谬赞。” “行了,行了,银雀儿早就想你想的吃不香睡不好了。难得回来姐妹团圆一次,你们俩都下去吧,我这边不用你们伺候了。” 拖着姐姐的手从李吴山房中出来,少不得从伙房里整治了几个像样的小菜,陪着姐姐一起吃饭。 “姐姐,京城里边一定是顶顶繁华的吧?” “无非就是人更多一些,当官的也更多一些,其实也就那样,没有什么稀奇之处,其实京城……和大旗庄差不多。” “吓,那是京城啊,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天底下最好的地方,怎么会和乡下的庄子差不多?” 虽说大旗庄距离进城只有百里之遥,但银雀儿却从来都没有去过,只能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幻想着京城的繁华鼎盛…… “哦,我想起来了,”金雀儿从包袱里拿出一包四色点心:“这是京城的细点心,好吃的很,专门买回来给你解馋的……” “还是姐姐知道我的喜好,我最爱的就是吃食点心了哩。”十六岁的银雀儿撕开纸包,吃了个不亦乐乎。 对于银雀儿而言,吃得饱睡得好平日里边没有烦恼,这就是最好的日子了。 金雀儿毕竟在京城生活了两年多,而且比妹妹银雀儿长了三岁,看待事物也更加深刻,看着妹妹狼吞虎咽的样子,再一次感觉到妹妹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 一个十九岁的姑娘,在京城里边带领着一大群老爷们,不仅要应付方方面面的问题,还要把李记车马行打理的有声有色,其实非常的不容易,其中更有无数艰辛,只是从来不会对妹妹提起这些事情而已。 吃过了晚饭之后,妹妹银雀儿又专门烧了一大锅热水,姐妹二人洗了洗就跳上了火炕钻进了被窝,脚搭脚的相对躺下了。 和无忧无虑的银雀儿相比,姐姐金雀儿的心里装着更多事情:“这两个月里边,家里没啥事情吧?” “旁的也没有什么事情,就上前些天老爷做寿宴了。姐姐也是知道的,老爷每年都要做寿宴,引得村子里的人全都来吃白食……” 金雀儿抿嘴儿一笑:“老爷有的是钱,又喜欢红火热闹,他不在乎这些的。” “对了,老爷买了个官儿……” “是那个分巡武备的官职吧?上次我回来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有钱人嘛,花钱过一过当官的瘾也不算什么。” “买官就买官吧,偏偏老爷还真的组织起了民团,招了一大堆不相干的人,这些人全都吃着老爷的用着老爷的,还欺瞒老爷,想起来我就满肚子的气……” “老爷真的组建了民团?”原以为李吴山买官是为了充门面,毕竟京郊附近已经有好几十个这样的分巡武备了,李大老爷给自己买个官来做真的不算很过分。但金雀儿没有想到李吴山竟然真的大张旗鼓的把民团组建起来了。 “乡民们欺瞒老爷?不会吧?”金雀儿用非常值得怀疑的口吻说道:“老爷素来精明,要说动心眼儿的话,就算是千年的狐狸精怕是也不是老爷的对手……” “老爷哪里精明了?我看老爷分明就是个滥好人……”一想到民团那边的情形,银雀儿就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添油加醋的对姐姐说起民团的种种细节: 李吴山组建的大旗庄民团已经有近三百人的规模,这绝对是一个大的吓人的数字了。整个大旗庄总共才有千把人口,去除一半的女子,再去除那些年纪太大或者是太小的人,基本上相当于每家每户都有人参与到民团之中了。 这些人拿着扎枪在村外打谷场上做出一副操练的样子,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吃李吴山的饭,还领取李吴山的谷子和盐巴。最让银雀儿气不过的是,有些人明显已经超出了年龄限制,却还是谎报年龄,就是为了混进民团捞点好处。 比如说那个瘸了腿的六叔和张寡妇的儿子张大娃,就是最典型的代表,在银雀儿看来,这些人完全就是彻头彻尾的混子。 若是李吴山不知道这些,那也就罢了。他明明知道民团良莠不齐的状况,却还是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那就只能用滥好人来形容了。 “我也想不通老爷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一定是有道理的。”金雀儿笑道:“老爷的精明和算计,莫说是你,就算是我也理解不了。但我觉得老爷这么做肯定事出有因,只是现在咱们还看不透罢了。” “老爷很精明吗?我怎感觉不到?” “你整日里在老爷身边伺候饮食起居,当然感觉不到老爷的深谋远虑和目光深远,我却已领教了其中的一二……”金雀儿压低了嗓音,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整个李记车马行,都是我一手打理,每日里进进出出的银子便如大河流水一般。但我却没有从中贪占一分一文,你说这是为什么?” 老爷让姐姐打理着京城车马行的生意,当然是莫大的信任,姐姐金雀儿从不贪占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若是她真的在车马行上下其手给自己捞钱,那就太对不住老爷了。 “你还小,看过经历过的事情还少,总是想的太简单。”金雀儿说道:“每日里面对那么多银钱,要说一点都不动心绝对是假话。而且老爷从不过问详细的账目,就算我真的贪了些银钱老爷也不会知道。我之所不不贪不占,不是因为我不想,而是因为我不敢。” 在这个世界上,金雀儿和银雀儿彼此互为对方唯一的亲人,也是可以绝对信赖的人,自然无话不说。尤其是在姐妹二人抵足而谈的时候,金雀儿终于说出了平日里不敢说的那句话:“你没有经历过大事,不晓得老爷有多厉害,但我却是知道一些的……” 老爷很厉害吗?银雀儿从来都没有过这种感觉。 在小丫鬟银雀儿的心目当中,老爷性格好脾气好,什么人不肯得罪,平日里总是想方设法的给乡亲们一些好处。若说他是老好人,肯定有无数人赞同,但厉害二字却又从何谈起呢? “你还记得我刚刚接管车马行之时,老爷对我的叮嘱么?” 银雀儿是个天真烂漫胸无城府的姑娘,当年李吴山曾经对姐姐说过什么,她真的已经记不起来了。 “那个时候老爷就对我说,无论如何一定要把置办局的生意接下来,就算是亏钱也要做这笔买卖……” 第八章厉害之处 置办局开始于嘉靖年间,衙门设在南京,专门负责为皇室采办物资以供享乐之用,后来又逐渐增添了一些对外贸易的职能,大量丝绸、锦缎通过置办局卖给西班牙、荷兰等红夷商人,赚取了很多银钱,可以算是皇室的小金库。万历年间,因为在太子之争中落败,福王就藩洛阳。因为万历皇帝极其宠爱福王,各种赏赐颇多,而这个福王又是极其贪财的,就在京城开办了半官方办私人性质的“置办局”,被人们称为“北局”或者是“小置办局”。虽然这种行为并不符合朝廷体制,却一直延续至今。 通过小置办局,把搜刮来的资材变现,福王才能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这就是小置办局的基本职能。 因为不是纯粹的官设衙门,又有很多不方便暴露在台面上的“黑钱”,不能完全打着福王府的幌子进行。大宗货物的运送和买卖就不得不借助民间力量,这就给了李吴山机会。 为了承揽“小置办局”的运货业务,李吴山把运费压的很低,这才争取到了一个为“小置办局”运送货物的机会。 “老爷报出的价码太低了,给小置办局运送货全都是亏钱的。光是去年下半年,就亏了将将五千两的样子……” 李记车马行养着那么多大牲口和人员,用低于成本的价格为小置办局往来运送货物,要是不亏钱才是活见鬼了呢,仅仅只用了半年,就亏掉了五千两之巨。 对于富可敌国的小置办局而言,五千两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对李吴山这个乡下土财主来说,绝对是一笔非常大的数字。 杀头的生意有人做,亏本的买卖没人做,这是经商赚钱的基本原则。陪着本钱给小置办局运货,在金雀儿看来绝对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情,曾经几次苦苦相劝,希望李吴山能够放弃小置办局这边的业务,要不然的话用不了多久整个李记车马行就会亏个精光。 “亏钱?不可能吧?老爷怎么会做亏钱的买卖呢?”银雀儿笑道:“咱们老爷的车马行不是做的很好么?又刚刚收下了瑞丰车行,明明就是越来越红火的样子……” 天真的银雀儿根本就不懂做生意的难处,也不知道李吴山的李记车马行曾经窘迫到了何种境地。但真正执掌李记车马行的金雀儿却知道那根本就不是做生意的正常路数,所以才一再苦劝,千万别做小置办局的生意了。 但李吴山却非常固执,执意要求金雀儿把小置办局那边的业务维持下去,无论亏多少钱都在所不惜…… 按照金雀儿的估算,再有半年左右的时光,整个李记车马行就会陷入破产的境地。但事实却恰恰相反,李记车马行并没有破产,反而接连收购了几家同行,规模越来越大,以非常可怕的速度进行商业扩张。 这当然不是金雀儿打理的好,因为她只不过是执行李吴山的命令而已,更不是商业奇才,真正扭转乾坤是因为一件事情: 去年的这个时候,李吴山命令金雀儿扣住小置办局的往来货物,使用各种借口一再拖延,后来甚至直接就不运货了…… “扣住小置办局的货?不给他们送过去?这……老爷的胆子怎么会这么大?” 福王是皇室宗亲,当年差一点就当上皇帝的人,老爷不过是一个乡下的土财主,怎么敢扣他的货? 当时的金雀儿也是这么想的,甚至担心会因此招来灭顶之灾:毕竟福王的势力实在太大,连当今天子也要礼让三分,和福王比起来,李吴山连个屁都算不上。 就在金雀儿为此深感担忧的时候,局面陡然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剧变:福王死了。 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当中,李闯的大军一路掩杀,直接干掉了福王,福王府上无数资材全都落入了李闯手中。至于扣在李记车马行的那些货物……连福王都被干掉了,整个福王府瞬间灰飞烟灭,无数资材财富在战乱中下落不明,谁还记得那些货物? “六万多匹绸缎,两千多石生丝,还有整整四大车的金银珠宝,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的落到了咱们老爷的口袋之中……” 那么多的绸缎、生丝,还有无数金银财货,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丫鬟银雀儿根本就估算不出那些东西到底价值几何,但可以肯定一点:一定非常非常的值钱。 李吴山突然得到了一笔近乎于天文数字的财富,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已让懵懵懂懂的小丫鬟银雀儿目瞪口呆,若不是出自嫡亲姐姐之口,无论如何她也不敢相信。 在银雀儿的心目当中,老爷就是一个典型的乡下土财主,最多也就是在县城和京城里边开着一些买卖店铺而已,和普通的乡村地主并没有太大区别。 但知道一些底细的金雀儿却不这么看。 “老爷把福王府的财货装进自己的口袋,已经让我很吃惊了。但真正让我感到害怕的是……”说到这里,金雀儿的嗓音已经有些变了腔调,就好像小时候给妹妹讲述鬼故事一般,声音中略略带着一丝很明显的颤抖:“老爷似乎早就料定福王一定会完蛋,就好像他早就知道将来要发生什么事情,所以才敢这么干,而且干的有恃无恐滴水不漏……” 如果不是因为早就知道李闯会把福王干掉,李吴山绝对不敢这么做。 但他怎么会知道还没有发生的将来之事呢? 银雀儿忍不住的打了个寒战,想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难道说……难道说自家那个整日里笑呵呵的老爷是个妖怪? 只有妖怪才具有预知未来的能力,只有传说中的妖魔才有这个本事。 但仔细一想,这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儿:老爷那么和善,简直就是个滥好人,怎么可能是妖怪呢? “兴许是凑巧吧?” 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在银雀儿的潜意识里,这不过是一桩巧合而已。 “当时我也曾是这么想的,”曾经亲身经历了整个事件的金雀儿也觉得这是一桩“巧合之事”。这种事情根本无法理解,除了“巧合”之外真的没有其他的解释了,但接下来的事情让她对李吴山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今年六月,老爷就动了收购瑞丰车行的心思,并且让我去找瑞丰车行的东家去商谈收购事宜……” 瑞丰车行是晋中商人的产业,整体规模比李记车马行还要大,而且运转正常,人家当然不肯卖给他。更重要的是,李吴山的报价只有一万五千两,而根据金雀儿的估算,瑞丰车行的价值应该在三万两上下,甚至有可能会更多。 用一万五千两的价格去收购人家价值三四万两的车行,人家肯定不会卖的,李吴山却一再要求金雀儿必须去谈收购事宜。 这么低的价格,当然谈不成,但形势比人强,几个月之后瑞丰车行还是转手了,被李记车马行顺利吞并。 “这就奇怪了,瑞丰车行的人傻么?为啥要用这么便宜的价格把整个车行卖给咱们老爷?” “因为战争!” 战争?战争和车马行的生意有什么关系? 心思单纯的银雀儿根本无法理解。 “那瑞丰车行做的是南货北运的生意,李闯率领百万大军攻占了河南之后,山东也满是乱兵,南北交通已然隔绝,瑞丰车行的生意根本就维持不下去,人吃马嚼的每天都要支付很大成本,只能贱卖掉才能减少损失,而我又一直在和他们商谈兼并收购事宜,也就只能把整个车行卖给我了……其实是卖给咱们老爷。” 既然生意做不下去了,肯定要转手卖掉。在单纯的银雀儿看来,这完全就是一件最顺理成章的事情。 “不,这一点都不正常。”姐姐金雀儿的脸色已变得万分凝重,讲话的声音又压低了几分,几乎已细不可闻了,“老爷明显早就知道李闯的大军会隔绝南北,而且他肯定知道朝廷根本无力剿灭李闯,所以才会让我用不到一半的低价去收购瑞丰车行。我奇怪的是,老爷怎么会早早就知道千里之外的事情呢?” 李吴山李老爷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大旗庄,去往县城的次数并不多,去往京城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但种种迹象表明,天下大势早已在他的心中了,并且总是会提前一步知道接下来的局势变化。 “或许,这只不过是凑巧吧。” 金雀儿:“凑巧?连续的凑巧凑到一起,那就绝对不是凑巧了。” 不是凑巧还能是什么?难不成老爷真的能够预知过去未来的妖怪? 银雀儿坚决不信。 金雀儿也不信。 “老爷当然不是什么妖怪,但肯定是个大智如妖的厉害角色,我已经领教过好几次了!”看着妹妹越来越难看的小脸儿,金雀儿知道不适合在这个话题上继续深入下去了:“现如今,老爷故意让那些参加民团的人们占了些小便宜,我却一点都不担心。我相信老爷一定有他的深远考虑,这些人占了咱们老爷的小便宜,说不准哪天,就会被老爷占一个天大的便宜,对此,我毫不怀疑。你还记得咱们小时候网麻雀的事情么?” 小时候,每当天降大雪,金雀儿就会带着妹妹银雀儿在雪地里洒下一把秕谷,然后撑起一面笸箩,远远的躲在旁边观看。只要那些饥肠辘辘找不到食吃的麻雀过来啄食,就拉动绳子落下笸箩,可以扣住一大群麻雀,到时候就能改善伙食打打牙祭了。 在金雀儿看来,老爷故意让那些参加了民团的乡民占便宜,就和撒秕谷扣麻雀是同一个道理。迟早有一天,李吴山李老爷会把那些小小的损失千百倍的讨还回来。 天真烂漫的银雀儿却不会想的那么长远,她只有一个念头——只要自家老爷李吴山不吃亏就好了。 “我想起来了……”银雀儿笑嘻嘻的说道:“国朝初年的刘诚意,就是个大智如妖的神人,一样可以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或许咱家老爷就是刘诚意转世投胎也说不定呢!” 刘诚意就是刘伯温,曾追随太祖洪武皇帝开创大明朝,官封诚意伯。虽然刘伯温仅仅只是负责内政,但是民间早已被神话了,很多无知的乡民都坚定不疑的相信刘伯温拥有预知过去未来的能力,是天上的星宿下凡专门来辅佐太祖皇帝的。 也许,李吴山就是刘伯温一样的人物呢。 “投胎转世的事情虚无缥缈,谁又能说得准?”金雀儿说道:“不过我却可以肯定,咱家老爷肯定也是个了不得的厉害人物,兴许真的能如刘伯温那样开创一番局面呢。好了,好了,不说这个了,睡觉吧……” “阿……欠……”李吴山打了个大大的喷嚏,揉着鼻子嘟囔了一句:“今天怎么总是打喷嚏?是哪个又在念叨老子了?” 第九章开阔眼界 越明日,金雀儿起了个绝早,稍事梳妆之后就来到李吴山的卧房。 “老爷,到时辰了,该起来了。” 床榻上的李吴山李大老爷睁开惺忪睡眼,满是惊奇的问道:“怎么是你?银雀儿呢?” 作为李吴山的贴身丫鬟,伺候起居本就是银雀儿的份内之事,想不到今天竟然换成了姐姐金雀儿。 “妹妹本是要来的,却被我抢了先。”金雀儿放下装满了热水的铜盆和手巾把子,面带微笑的说道:“已有许久不曾伺候过老爷了,难得回来一回,便让婢子再多伺候老爷一些。” 这个金雀儿原本就是伺候李吴山的,只是因为到京城去执掌李记车马行才换做了妹妹银雀儿,以前也是伺候习惯了的。 李吴山撩开被子,金雀儿很熟练的打开床头的吉庆四宝柜,从里边取出昨晚就准备的衣帽鞋袜,先是帮助李吴山穿上了舒适的中衣,却不忙着穿外面的罩袍,而是殷勤的递过用热水浸过的手巾把子。 趁着李吴山用热乎手巾抹脸的机会,抬起他的腿脚,替他穿上鞋袜。 所有的这一切,都做的纯熟老练,而李吴山也很享受金雀儿的服侍。 象以往那样,李吴山坐到高凳上,金雀儿顺手从凳囊子里摸出一把枣木梳子,将李吴山的头发梳成髻,戴上发兜之后又用束发巾弄了一个四四方方的样式,然后万般轻柔的揉捏着他的肩膀…… “今天就要走吗?” “若是老爷没有旁的吩咐,婢子就要尽早返回京城去了,车马行里边人多事杂,实在脱不开身子。” “嗯,”李吴山眯缝着眼睛,享受着金雀儿的按摩,很随意的用脚丫踢了踢高凳旁边的那个小箱子:“顺便把这箱子带走,车马行里边的人多了,开支也会很多,用钱的地方肯定也不老少。若是不够,再回来取……” 李吴山在京城开办的那个车马行,在金雀儿的打理下运转的还算不错,但却一直都处于扩张状态。虽然规模越来越大,却没有太多流动资金,一直都是从家里拿钱补贴才能维持下去。 “要是有机会的话,多招募些个人手……” “老爷,现如今这世道……山、陕、河南、山东全都打成了一锅粥,去往口外的商路也不怎么太平,也就只有京城附近还算安稳些。似乎……以婢子愚见,似乎不应该再扩大规模了。” 兼并了瑞丰车行之后,李记车马行的规模已经相当庞大,光是养着那么多的牲口和人员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若是生意好的时候,自然能赚大钱。但现如今这年月,蒙古人、八旗兵轮着番的在北边折腾,时不时的还能打到关内来抢掠一番。内地的反贼更是折腾了一个天翻地覆,张献忠在凤阳掘了朱家的祖坟,李自成在河南干掉了福王和一大票宗室皇亲,山东更有几十股大大小小的贼军,整个大明朝已经全乱套了,哪里还有什么生意可做? 没有生意,空养着偌大的李记车马行,肯定是要亏钱的,但李吴山却还想着扩张规模,这似乎有点不合时宜…… “我知道你在担心亏了本钱。”李吴山毫不在意的笑了笑,用一种意味深长的口吻说道:“老爷我是那种在乎钱的人么?我什么时候做过亏本的买卖?” 这句话分明就是一种暗示,暗示福王的事情,金雀儿听懂了。 “老爷……是不是已经有了什么打算?” 难道说这位大智如妖总能够恰到好处的把握机会的李老爷又找到了发财的路子? “这你就不必问了,按我说的做就足够了。” “是。”金雀儿赶紧低下头去:“是婢子多嘴了,这些事情本就不是我应该问的,一切自然由老爷做主,婢子只需按照老爷所说的去做就可以了。” “这一年多以来,你在京城执掌着车马行,做的很好,我很放心。”李吴山说道:“你们姐妹俩跟着我已不是一天两天了,当然值得信赖。有些事情不是我有意要瞒着你,只是你还无法理解,所以干脆就不多说了。” “你和银雀儿不一样,你比她聪明比她稳重,也见识过一些世面,放出去也能替我独挡一面。” “都是老爷调教的好,老爷的恩情天高地厚,婢子永世不忘。” 这句话绝非仅仅只是一句拍马屁示的夸赞,更不是表忠心,而是对事实的真实陈述——从一个自卖自身的孤女,成长为执掌偌大车马行的主事掌柜,对于金雀儿而言已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境遇,这一切全都是拜李吴山所赐。 “从小你就很聪慧伶俐,尤其擅长待人接物。你跟着我的这几年,也不过是读了些书认了些字,能写会算而已。执掌车马行这段时间,也算是有了些历练,但也就仅限于此了。” “我对你寄予厚望,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成为我的左膀右臂,但现在的你还远远不够。最主要就是因为眼界过于狭隘……” 李吴山站起身来,从枕头底下摸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随手递给了金雀儿:“这本《万国舆志》我找了好久,专门买回来给你增长见识用的。虽然其中不乏谬误和语焉不详之处,但大致上还算不错,有些地方我已作出了修改和注解,最能开拓眼界,至少可以让你知道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有时间就好好看看吧。” “银雀儿和你不同,她天性随和心思单纯,留在我身边比较好,我也总不会亏待了她……” “婢子姐妹二人都是老爷买回来的,生是老爷的人死是老爷的鬼,还说什么亏待不亏待的?” “不说这个了,要是没有什么事情的话,你就回到京城去吧。”李吴山笑道:“在这里,你只不过是个小丫鬟,到了京城却是执掌整个车马行的主事掌柜,打理那么多的钱财,管着那么多大老爷们儿,可比给我当丫鬟舒坦的多也威风的多呢。” “老爷说笑了,婢子不过是老爷推到前面的摆设而已,小事还能勉强做些主张,大事还不是老爷一句话就能可以定乾坤的嘛!” “这世道要变了,你只需好好做,老爷会给你一个你做梦都不敢想的好前程,去吧。” 辞别了李吴山之后,金雀儿本想着去和妹妹道个别,想了想却没有那么做,而是直接让车夫套上马车离开了大旗庄。 轮声碌碌,马车沿着青泥河一路向前。 晃晃悠悠的马车当中,金雀儿打开了那个不大的箱子,顿时一片金光闪耀:箱子里装着十六个金元宝,全都是二十五两的中元宝。 时下金贵银贱,这十六个金元宝绝对是一笔非常大的财富。整个大旗庄一年的产出都没有这么多,李吴山却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金雀儿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老爷的钱财不是来自于田租,他也不是很在意那些佃户交上来的租子,因为那只不过是些微不足道的小钱儿。 老爷到底有多大的家底,金雀儿并没有一个很清晰的概念,但她却知道老爷很富有,非常非常的富有。除了在大旗庄的那些田产和一处酒作坊之外,还有县城里的一家油盐铺和一家当铺,除此之外就是京城里由金雀儿打理的李记车马行了。 光是去年黑掉福王的那些资材,最保守的估计也能值三五十万两的样子,绝非一般的乡下土财主可以相提并论,偏偏外人却看不出来,一直都把他当做是吃佃户租子的地主老财。 或许是因为赚钱太容易的缘故,自家这位大老爷做事从不小气,尤其是在金钱方面更是阔绰的很…… 将装着金元宝的小箱子合上之后,金雀儿取出了那本《万国舆志》。 这是老爷专门给她准备的书籍,是一定要仔细的。 翻开《万国舆志》的封页,第一页就是本书的总纲:夫天地者,实为天覆地载之意也,四海拱卫群洲罗布,国朝为天地至中,故曰中国…… 在这段话的旁边,有一行歪歪斜斜的小字:“这段话纯粹就是放狗屁,根本就是胡说八道,不必理会就是了。” 老爷博文强记,天文地理无所不知,但字迹却非常拙劣仿佛刚刚学习书写的蒙童一般,而且言辞不够文雅,显得有些粗鄙,一眼就能看出这行小字是老爷的亲笔批注。 “中国之北为罗刹国,国土幅员万里,至极北苦寒之地,国人眉高而目陷,甚粗野,实为西夷之种……”这段话的下边有一副罗刹国的大致地形图,地形图的旁边又多出一行扭曲歪斜的批注:“这一段语焉不详,大致上还算不错……” 这本书图文并茂,描述的就是世界各国的大致模样,还有些简单的介绍,所以才叫做《万国舆志》。从后面的补记来看,这应该是从西班牙翻译过来的之藻阁版本,其中有过一些修改和补充,然后李吴山又做了一些便于和理解的注释,同时指出了书中的一些错误。 这样的书籍确认让人大开眼界,但金雀儿却更加的迷糊了:老爷明明居住在大旗庄,连去往京城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又怎么会知道天地四方九州万国的事情?那些万里之外的山川地形风土民情,他全都注解的头头是道,他是怎么知道的呢? 难道说老爷早年曾经游历四方,所以才知道了九州万国之事? 这也不对呀,因为金雀儿很清楚的知道老爷的出身。 十年之前,老爷不过是个文无分文的外来户,流浪到了大旗庄。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拾,在短短的几年之后就成了一方富户。 十年前的李吴山才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怎么可能走遍千山万水呢? 老爷到底是从哪儿来的,他的老家在哪儿,他以前是做什么的?等等这些问题全都毫无头绪,想的脑袋都疼了,还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难道真如妹妹银雀儿所说的那样,老爷根本就是刘伯温那样的神人转世,专门到这乱世之中救苦救难的? 第十章 大比赛 到了腊月中旬的时候,民团的规模已经达到了四百余人的规模,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大旗庄的乡民,只有很少一些来自附近的其他村落。 这些人穿着黑色的“军服”,每日里拿着扎枪列队操演,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但李吴山却非常清醒的知道一个事实:这些民兵的战斗力基本为零。 这些乡民之所以加入到民团当中,成为一名“光荣”的民练,绝不是因为他们心怀保家卫国之心,而是为了贪图那点谷子和盐巴。 现如今的大旗庄民团规模不小,但却没有进行过系统化的训练,除了能够列出一个还算能看的队列之外,简直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如果强要说这些所谓的民兵和一般的乡民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他们已经拥有了最基本的组织度。 按照李吴山的编派,每五个民兵为一伍,五个伍为一旗,五个小队为一队,五五进制就是大旗庄民团的基本架构。 现在的大旗庄民团总共有四个队,但每个队之间却相差极大。 因为是自由组队,人们总是本能的靠近关系最亲密的人,于是乎就出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那些数量众多的父子兵、兄弟兵会很自然的组成一个最基本的战斗单位——伍,各个伍之间又会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组成一个旗…… 彼此之间都是非常亲密的血缘关系,有些甚至根本就是同一个宗族之内的子弟,这种状况在正式的军队当中根本就不可能出现,这样的话士兵们会各自抱团形成一个又一个小团体,其实这是非常不利于管理的。 按照一般的规则,旗长、队长这样的基层军官就是应该是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健者,但大旗庄的民团却不是那么回事儿。 几乎所有的旗长、队长都是年纪非常大的老者,最让人啼笑皆非的是,那位年近花甲而且瘸了一条腿的六叔竟然成了第三大队的队长。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匪夷所思的状况,就是因为李吴山从来都没有指定过任何一个军官,而是让民兵们自由推举。如此一来,那些德高望重辈分很高的老者或者是宗族的族长,就顺理成章的成为民团的军官了。 须发花白的老者成为军事长官,领导着一大群年轻的丁壮汉子,依靠的根本就不是令行禁止的军规,而是个人的威望,这绝对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甚至是一种隐患,但李吴山却一点都不在意,甚至没有做出丝毫改变的意思,而是听之任之…… 来自大旗庄的乡民们根据各自关系的远近组成了三个队,基本都是齐装满员的大队,其中充斥着父子、兄弟、叔侄、宗族、乡邻等等这样那样的私人关系。只有一个大队是个例外。 民团的“丁字”大队规模最小,只有五十多个人,人员数量不及其他大队的一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非常不均衡的现象,就是因为这个大队不是来自大旗庄,而是来自临近的村落。 时下正值冬闲时节,大旗庄的李吴山李老爷出钱出粮招募民练,本着“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挣几升谷子”的想法,临近村落的一些人也加入到民团当中。 这些人理所当然的被大旗庄本村的乡民视为“外来者”,多多少少存在一些“排外心理”,也没有人愿意让自己的队伍中出现陌生面孔,所以他们就只能自己组成了一个残缺不全的队伍了。 “咱们大旗庄民团已经成立整整一个月了,我很想知道大家训练的到底怎么样,”面对着一大群穿着黑袄捏着扎枪的民兵,作为最高长官的李吴山面带微笑的说道:“当兵吃粮天经地义,这个月的谷子和盐已经发到了各位的手中。吃粮当兵也是不变的道理,既然诸位吃了我的粮拿了我的谷子,总要有个当兵的样子。我准备让安排一场演习……” “李老爷……哦,不,李大人,啥叫演习。” 李吴山笑道:“演习就是比赛,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 大旗庄民团当中,绝大多数都是一个大字都不认识的庄稼汉,能写出自己名字的就可以算是文化人了。这些人还不明白“演习”二字的含义,所以李吴山就笼统含糊的说成是比赛,这样就通俗易懂的多了。 “既然是比赛,必然要有个彩头,”李吴山笑眯眯的看着这些民兵,从怀里摸出几张泛黄的纸片子:“村南那片河滩地大家都是知道的,总共是四百三十九亩,这是地契。” “不管哪个队,只要在比赛中获得最终的胜利,那片河滩地就是他们的!” 此语一出,原本乱糟糟的人群中顿时一片死寂。过了足足有十个呼吸的时间,才终于反应过来,所有人的都面红耳赤的高喊起来: “真的么?李老爷……李大人真的要把那片河滩地做彩头?” “李大人讲话算数不?” 扬起那份地契,李吴山大声说道:“我这个人大家都是知道的,吐口吐沫都能砸个坑,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这么多人亲眼所见亲耳多闻,万万没有反悔的道理。现在我就把地契放在这里,只等着各位凭本事来拿!” 作为校场使用的打谷场顿时成了疯人院! 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民而言,土地就是天底下最宝贵的财富。 金银虽然诱人,只要花销出去就没有了,土地却完全不同。只要勤劳耕种,就能源源不断的产出粮食谷米,就可以保证一家人的衣食用度,还可以一代一代传承下去。 在几千年的漫长岁月里,土地的意义一直都比金银要重大的多,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土地本身就是最硬的硬通货。对于任何一个农民而言,土地的意义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一家人节衣缩食勤俭度日,所求的无非就是能够拥有属于自己并且可以世代传承的田地。 那片河滩地地势平坦土质肥沃,丝毫不比上等的水浇地逊色,完全可以看做是安身立命的根本,李吴山竟然拿出来当做彩头,民兵们立刻就炸了。 只要能得到那片河滩地,哪怕仅仅只是从中分到几亩,也足以让整个家庭的生活水准提升一个大的档次,自然引得人们眼红心热,无不摩拳擦掌,准备击败对手在比赛中获胜。 “我能看得出来,大家都想得到那片河滩地,那就给诸位两日时间作为准备,回去之后仔细的筹划一下,想想应该怎样击败对手。两日之后再到这里来比过,到时候高下判定胜负分出,众目睽睽之下,无论那片河滩地花落谁家,都是公平的,大家没有意见吧?” 为了让大家竞赛,李吴山一下子就拿出四百多亩良田做彩头,傻子才有意见呢。 这个大的超乎想象的彩头,就好像一方巨石,轰然砸进大旗庄这方风平浪静的小池塘中,顿时掀起滔天巨浪,宁静的小山村顿时赢鼎如沸。 只要能在比赛中获胜,就可得到良田,这么美滋滋的事情谁还能坐得住? 大旗庄的汉子们纷纷凑到一起,各自寻找自己的旗长、队长,商议比赛的细节,琢磨着应该怎样击败其他对手。就连家里的女人也无比心热,纷纷取出平日里舍不得吃的细粮改善伙食,好让家里的男人更有力气去搏个彩头…… 在这两天的时间当中,村子里的人们说的念的全都和“比赛”二字有关,几乎每一个人都在思考着一个问题:如何才能击败对手。 两日过后,比赛正式开始。 因为李吴山悬出来的花红实在太过于诱人,不仅把整个大旗庄的人全都吸引了过来,连临近村庄的人也纷纷赶来,热闹的好像过起庙会一般,真可谓是万众瞩目。 打谷场上,四百余民兵列队整齐,身披藤甲手持扎枪,个顶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竟然真的有了几分大战之前应有的肃杀和凝重。 “开始吧。” 随着李吴山的一声令下,刘学究敲响铜锣,大旗庄民团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实兵演习正式揭幕。 四个队的民兵呐喊着一拥而上,大战旋即展开。 呐喊声、叫骂声交织在一起,还有场外观战的人们发出的呼喊之声,纷乱如同一锅沸腾的粥。 开始的时候,队列还能保持得住,没过多久队型就散乱起来,民兵们开始胡乱拍打捅刺,好像一群鸭子四下乱跑,局面变得越来越混乱,根本就不象是真正的战斗,反而更像是一场规模宏大的群殴械斗。 这毕竟是一场演习,而不是真正的战斗,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伤,专门用蘸了白灰粉的粗布包裹了锐利的枪尖,还在胸腹要害部位披上了藤甲。 所谓的藤甲,其实就是用紫荆槐的枝条编织而成,算是乡土版的盔甲,可以抵消一部分伤害。即便如此,一枪扎过来也疼的厉害,但是为了那高的不像话的彩头,民兵们已然忘记了疼痛,疯狂的冲杀、捅刺、拍打着对手。 因为枪尖上有白灰粉包,只要被刺中就会在黑色的“军服”上留下一个很显然的白点儿,身上有白点儿的人就算是“死人”,就应该原地躺倒装死,不能继续参与到战斗之中。但河滩地的彩头实在是太诱人了,几乎所有人都做出了“犯规动作”。 如果是在真正的战斗当中,那些身上留下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白点的家伙们早已经被捅成了马蜂窝,肯定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但是在比赛当中,这些本应该躺倒装死退出战斗的民兵却一翻身爬起来继续战斗。 对于这种明显的犯规动作,李吴山就好像完全没有看到,只是兴致勃勃好像看戏一样观察着这场混战。 随着时间的推移,战斗……比赛已经到了尾声,胜负分出来了。 “甲”字队,败。 “乙”字队,败。 “丙”字队,败。 取胜的是人员数量只有五十多人的“丁”字队! 第十一章 三房壮士 既然“丁”字队获胜了,那就没啥好说的了。面带微笑的李吴山高高举起那张地契问道:“你们谁是丁字队的队长?” 一个五短身材的汉子越众而出,瓮声瓮气的喊了一句:“俺是队长。” “你们胜了,那片河滩地是你们的了。” “多谢李老爷……哦,不,谢李大人的赏!”那个五短的汉子嘿嘿的憨笑着走上前去,正要伸手接过那张让人眼红的地契,人群之中猛然爆出一声呐喊:“我不服!” 原以为是哪位英雄好汉,想不到竟然是六瘸子。 年纪已经很大的六叔拖着一条瘸腿高声叫喊着:“我不服,地契不能给他们。” 六叔素来德高望重,又是上了年纪的族中长辈,他这么一喊,其他人也跟着鼓噪起来,全都叫嚷着“不服”。 不服? 既然“丁”字队赢了比赛,作为彩头的河滩地当然应该归他们所有,这有啥不服的? “六叔啊,你为啥不服?” “我……”六叔有些词穷,只是一个劲的叫喊着“不服”二字:“反正我就是不服。” “不服可以,但你得说出不服的理由吧?” 支支吾吾好半天,六叔才终于憋出一句话来:“他们不是大旗庄的人,咱们大旗庄的地怎能给外乡人耕种?” 那片河滩地是大旗庄的,就一定要给大旗庄的人耕种,这个理由……已经近乎于耍赖了。 虽然大家都值得这样的理由站不住脚,颇有点无事生非的意思,但这些乡民毕竟目光短浅,一想到庄子里的地要交给外人,个顶个的心中不忿起来,就算是耍赖也要把那片河滩地留在大旗庄。 “六叔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李吴山笑道:“比赛之前,咱们可没说那片河滩地一定要给咱们大旗庄的人耕种啊。” “反正我就是不服,因为……因为他们不守规矩。”六叔指着“丁”字队的那些人说:“瞅瞅他们身上的白点子吧,明明被我们刺死了,还捏着扎枪和我们打,这是不是不守规矩?” 这个理由太牵强了。 身上有一个白点子,就表示被刺中过一次,反正也不是真的生死搏杀,本应该躺倒装死退出比赛的人翻身爬起来继续战斗,这样的事情大家都是干,谁也别笑话谁。 “六叔啊,丁字队的人身上确实有些白点子,但你们的身上更多啊,这怎么说?” 甲乙丙三个队的队员身上,密密麻麻全都是白茫茫的石灰粉痕迹,幸好这是演习性质的比赛,若是在真的战斗当中,肯定早被捅成马蜂窝了。 虽然明明知道自己是在耍赖皮,却不得不腆着脸皮找借口,在这一点上,甲乙丙三个队的意见空前一致:就算是耍赖,也要把那片河滩地留在大旗庄的乡亲们手中,给外乡人占去了那算怎么回事呀! “不管怎么说,你们就是不服,是不是这个意思?” “对,我们就是不服。” “那怎么样你们才能服气认输呢?” “除非重新打过,咱们再比一回!” “对,对,再比一回。” 李吴山非常了解这些乡亲们的心思:只要还没有那片河滩地留在自己人的手中,就会一直耍赖,一直不承认比赛结果。 只想占便宜不想吃亏,这就是典型的小农意识。 “就算是再比一百回,你们也要输一百回,对此,我毫不怀疑。”李吴山大声说道:“我也是大旗庄的人,难道我就不想把那片河滩地留在咱们大旗庄?奈何是你们不争气啊,真的打不过丁字队。” 这话说的,丁字队的人数不足甲乙丙任何一个队的半数,他们也是一个脑袋两只手的凡夫俗子,又不是力大无穷的金刚战神,怎么会打不过呢? “为什么打不过?直到现在你们都不知道原因,注定再怎么比试也是要败的,那我就对你们说说这里头的门道吧。”李吴山说道:“人家丁字队总共只有五十多号人,却把这些人分成十一个伍,分工协作有攻有守,这是正经的战斗队形。你们只会乱糟糟的无脑前冲,别说一百多人了,就算是你们三个队加在一起,也铁定是打不过的。” 三百多号人打不过五十几个?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但李吴山接下来的几句话却让他们哑口无言。 “人家丁字队分出四个伍二十个人,形成左右两个肩部,然后用一个伍为队头,其他人全都垫在后腰上。” 对手分成两个部分,肯定要捡软柿子捏,乡亲们一定会去攻打非常薄弱的队头部分。只要他们一上来,作为诱饵的丁字队队员就马上后撤,主动给他们让出一条进攻通道。而两个队肩立刻就会形成左右策应的之态,如此一来,就会形成局部的兵力优势,队腰部的主力往前一突,立马就是三面合围,不败那才真是活见鬼了呢。 “两旁的队肩架住你们的扎枪,后腰往前一动,你们全都被捅死,连个逃跑的机会都没有,焉能不败?”李吴山笑道:“这种事情说起来简单,却需要非常敏锐的战场洞察力和协同能力,不是身经百战的精兵,根本就用不出来。” 战斗意识,战场把控能力,还有协同指挥等等等等,丁字队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最终获胜也就不足为奇了。 乡民的战斗力低下,这是一个事实,但却不是最严重的问题。只要有一个好的领导者,就会成为狮子带领的羊群,就会形成超常战斗力,只会乱糟糟往前冲的乡民们简直就是乌合之众,要是获胜完全就是白日做梦。 “得亏这是比赛,若是到了生死搏杀的战场上,你们已经被丁字队干死不知道多少回了,还有什么不服的?” 经过李吴山这么一说,众人才隐隐约约的回过一点味儿来。仔细想想,确实是那么回事:虽然丁字队的人数不多,却总是能够形成局部上的兵力优势,让对手无法发挥出数量上的优势。 这就是本事啊。 “那片河滩地是丁字队凭本事挣到的,你们光说不服有个屁用。真要是站着撒尿的汉子,回去之后好好琢磨琢磨应该怎么打败他们,明年夏种之后再比一场。”李吴山又从怀里摸出几张泛黄的纸片子,遥指着远方的水坝说道:“这是水坝前头那片地的地契,总共三百二十九亩。明年的比赛,这就是彩头!” 这话刚一出口,人群中立刻就炸了——那是整个大旗庄最好的地块儿! 那片四百多亩的河滩地虽然肥沃,却有水患的威胁,若是起了洪水就会被淹。虽说这片地的面积比那片河滩地略小了些,只有三百多亩,却是上等的水浇地,因为有水坝阻隔可以旱涝保收。对于任何一个乡民而言,这绝对是梦寐以求的财富。 谁也没有想到,李吴山李大老爷竟然把这片地拿出来做彩头儿! 但这还不算完。 紧接着,李吴山又当场宣布了一个爆炸性的消息:“丁字队成员,每人每月额外多领七百个钱。夏三月还有两缗的消暑钱,冬三月给两缗的炭火钱……” 这个待遇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这是当官才有的待遇啊。 在县城看守城门的九品小官,才有这样的待遇,而且总是不能及时发放。给李大老爷当民兵,就能拿到这么多银钱,这可比种田要好太多了。 “你叫啥名?” 丁字队那个五短身材的队长回答:“回李大人的问,我叫刘三儿,大号刘三房。” “丁字队能打出这么好的水平,完全就是你指挥有方,以前是行伍出身?” “小人以前在宁远当过刀盾手,干了四年多。” “那为何不当兵了?” “因伤。”刘三房摘下那顶破破烂烂的“蘑菇头”棉帽,露出自己的脑袋。 一条硕大的伤疤一直从耳根延伸到了后脑,后脑部的头皮缺少了一大块,让他的脑袋出现了个触目惊心的凹陷。年深日久,新生的赘肉和碎骨长在一起,形成好几个看起来很恐怖的肉瘤。 这明显是巨斧之类的重型武器产生的伤害,很难想象,要害部位受到这样的伤害之后他竟然还能活下来。 “怪不得能够指挥乡民打出如此精妙的协同配合,原来是为国杀敌出生入死的壮士。”李吴山说道:“若你愿意帮我训练民团,我马上就给你报一个教习队正的前程,薪酬待遇翻三倍,你有没有兴趣?” 队正? 大旗庄民团是李吴山养的私兵,只要他把告身给官府送过去,官府没有不批准的道理。 这是要当官啊,虽然仅仅只是一个从八品的芝麻官,好歹也算是有了个正经的出身,这可是平日里做梦都不敢想的美事。 一个因伤退役的大头兵,竟然可以当从八品的军官,而且能拿到三倍的薪酬,刘三房要是再不答应的话,就真的成傻子了。 “啪”的打了个标准的军礼,刘三房把胸脯子挺起来半天高,用非常兴奋的语气高声回答:“卑职愿为李大人效力。” 当场封官儿,还给出三倍的薪酬,乡亲们全都傻眼了。 早知有这么好的待遇,就应该拿出十成十的力气去训练,这可比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耕田种地要好太多了。 看着乡亲们越来越热切的眼神儿,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大家也别光顾着眼红,粮米、田地诸般好处有的是,只要你们有本事,尽管来拿。我李吴山最稀罕的就是有能耐的英雄好汉,我手里还捏着五六个九品八品的空白告身,想当官的就攒本事吧!” 第十二章 我最懂你 正是一年当中最冷的隆冬时节,屋檐下的冰溜子有一尺多长,夜空中的皎月就好像悬挂在冰窖里的灯盏,白惨惨的透着一股寒气。 因为通了地龙的缘故,暖洋洋的卧房之内和天寒地冻的外面简直就是两个世界。 银雀儿把滚烫的热水灌进“瓷老鼠”当中,把被窝里蕴的热了,这才伺候着李吴山宽衣解带准备上床睡觉。 把中衣儿脱了之后,赶紧取来煨在炉边的毛背心给他穿上,又用手探了探被窝里的热度:“老爷睡觉的时候千万别踢了被子,若是伤了寒气会得病的……” “哈哈,我又不是三岁的娃娃,怎么会踢被子?这屋子里一点都不冷,我的身子骨也没有那么娇气。你要是困倦了,就早些去歇着吧……” “我才不困倦哩,再者说了,老爷还没有睡,哪有婢子先睡的道理?” “好吧,既然你没有睡意,那就陪着我说会话儿吧。” “好哇,好哇。”能够陪着已经上床钻进被窝的老爷说话,似乎是一件很让银雀儿喜欢的事情,马上坐到床尾,隔着被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揉捏着他的小腿儿,很随意的说道:“老爷以前是当过兵的吗?” “当兵?没有啊,为什么会问起这个?”李吴山很纳闷儿。 “今儿个白日里,在打谷场上,老爷说了很多和当兵有关的事情……”比赛的时候,银雀儿就在李吴山的身边,亲耳听他说起“支援策应”“分进合击”“战斗队型”等等和当兵打仗有关的新鲜词儿,所以才会有这么一问。 “我看老爷细皮嫩肉的,也不象是个粗鲁的丘八,为何知道那么行军打仗的事儿哩?” “这个嘛……可能是我平日里看过一些兵书的缘故吧,其实我对行军打仗也是一知半解而已。” 仅仅只是看过几本兵书就能说的头头是道,难道说老爷就是诸葛武侯、岳武穆之类兵家奇才? “我算什么兵家奇才?充其量也就是个纸上谈兵的赵括而已,动动嘴皮子还行,真要是打起来就差远了。” 这话绝对不是自谦,而是事实。 带兵打仗这种事情,光凭理论绝对不行,就算是把兵书翻烂了也不如身经百战的阵前士卒。李吴山很清醒的知道自己绝对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军事天才,所以在这个事情上只能借助他人之力。 要想训练出一支能打的军队,凭自己这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水平是万万不行的,必须找到合适的教官。 振臂一呼就有无数英雄人物、历史名人前来投靠,只有三流穿越才会出现这样的蹩脚剧情,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在李吴山的身上。 这个风云激荡的时代,确实有很多名动天下的大人物,比如说李闯,比如说张献忠,比如说皇太极、多尔衮,单纯以军事水准做比较的话,这些人当中随便拉一个出来都能胜过李吴山一百倍。但这些人有可能来到大旗庄投靠他李吴山吗? 绝对没有这个可能! 在大旗庄这一亩三分地当中,李吴山确实是个天大的人物,但若是和那些真正搅动风云改变历史的角色比起来,他这个乡下土财主真的不值一提。 没有历史名人英雄豪杰前来投靠,那就自己创建班底。 比如说今天的那个刘三房,已经显露出一些基本的军事素养,把他用作民团的教官,肯定是不会错的。而且李吴山深信一个道理:高手在民间。 那些拥有丰富战斗经验的人,应该不比所谓的历史名人逊色,只要运用得法,一样可以打造出一支强军。 当年的李闯也不过是个下了岗的邮递员,历练了几年之后照样成为搅动天下风云的大鲸。凭我领先几百年的智慧和见识,他李闯能做到的事情,我李吴山一定可以做到,而且会做得更好。 “老爷,这眼瞅着就要过年了,大家的心思都有点飘了,眼巴巴的等着今年的赏钱哩。伙房的韩师傅和前院的李家大嫂私下里问过我好几回了,都想知道今年的赏钱有多少,可这么大的事情,婢子又怎么敢乱说……” 大户人家会有很多仆役,厨师、帮灶、洗衣娘、车夫、马倌儿等等乱七八糟的好几十口子,除了极少数是买来的奴仆之外,大多数都是雇佣来的。除了按月领取工资之外,每到年前还会有额外的年份钱,差不多相当于后世的年终奖。眼看着年关已近,大家的心思都有些浮躁,都在眼巴巴的等着“年终奖”呢。可这种事情李吴山不开口,别人也不好意思问起,所以就托银雀儿打听打听。 毕竟银雀儿是李大老爷的贴身丫鬟,肯定早就听说了这方面的消息。 “今年的年份赏钱么……”李吴山揉着自己的额头,很是为这些琐碎的小事心烦:“最近我要做的事情很多,实在忙不过来,要不是你提起险些要忘记了呢。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去做好了……” 老子每天想的都是大事,已经忙的脚底板打屁股了,哪有那么多火星时间去理会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让我去给大家发年份赏钱?”银雀儿吃惊的长大了嘴巴,把脑袋摇的象个拨浪鼓:“婢子知道个甚么?又是银钱上的事情,怎么敢替老爷做主?” “这有什么不敢的?”李吴山笑道:“你姐姐替我掌管着京城的车马行,每日里过手的银子也不知道有多少,不照样做的妥帖周全?” “但……姐姐是在外面历练过的,又能写会算,婢子大字不识一个……” “没有谁生下来就会做事的,只要用心学,总能做好。”笑眯眯的看着这个满脸愕然的小丫鬟说:“虽说管家李福做的不错,终究不能完全放心。以后啊,家里的事情我就没时间理会了,不交给你交给谁?就先从这个事情做起吧。” “发赏钱的时候,可以遵循往年的旧例,谁要辛勤劳苦就多给些,偷奸耍滑不肯卖力气的就少给些,慢慢学着做点事情时间久了自然就会得心应手……” 这等于是把家里的“财政大权”直接交给了她,足以说明李吴山对她的信赖,顿时就让银雀儿变得诚惶诚恐起来…… 因为地龙烧的太过于旺盛的缘故,屋子里暖融融的,银雀儿的小脸蛋红扑扑的煞是可爱,手把手的教了她几个打理内务的诀窍之后,李吴山说道:“时候不早了,你也回屋歇着去吧,明日里还要早起呢,别睡的太迟了。” “哦”。 银雀儿浅浅的应了一声,站起身来有些不情愿的往外走去。 “等等……” 听到李吴山的呼唤,银雀儿内心无比欢喜,眼神也变得**起来,赶紧回头问了一句:“老爷还有甚么吩咐?” “明日清晨记得早些喊我起床,别忘记了。” 听了这话,银雀儿颇为失望。 原以为老爷会让她留宿在屋里,想不到却是这么一句很寻常的话。 若是在别的大户人家,贴身伺候老爷这么多年,早就钻了老爷的被窝成了暖脚的丫头,可是这位李老爷却一直都没有这个意思,让银雀儿很是忐忑。 眼看着岁数一年大过一年,老爷也已经二十五了,说不定哪天就会和某个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缔结姻缘。到了那个时候,自己的头上不仅会多出一个“夫人”,还会多出一个或者是几个通房丫头,在家里的地位肯定会一落千丈,再也不能象现在这样受宠了。 通常情况下,家里的夫人肯定不会喜欢老爷的贴身丫鬟,吃飞醋那是不消说的,指不定还会想方设法的排挤她。若是能够趁着老爷还没有娶妻之前就有了肌肤之亲,就算是转过年去老爷迎娶了正房夫人,自己也能个侧室小妾的名分,但是李吴山似乎一点都不明白银雀儿的心思…… 真让人苦恼啊! “你发的什么呆?” “我……”正在走神的银雀儿顿时语塞。 虽然她很喜欢老爷,就算是单纯为了自己的将来考虑,也应该早早的和老爷有些亲密的举动,但毕竟是个姑娘家家的,若是老爷不采取主动,又怎么好说出口来呢? 李吴山是何等精明之人,看到她的窘态就已猜了个**不离十,笑呵呵的说道:“你呀你,自小就跟着我,心里想些甚么我一直都是知道的……” “老爷知道婢子的心事儿?” “朝夕相处这么多年,我又怎会不知你的心事?”李吴山的神色变得有些凝重:“不是老爷我不解风情,只是老爷要做的事情颇多凶险,唯恐连累了你。毕竟已是崇祯十五年了……” 老爷说出的话可真古怪,崇祯十五年和这事儿有什么关系吗? “你已经跟了我这么些年,不论如何我都不能把你置于危险当中,更不能让你落个没下场!”凝重的表情快就被平日里最常见的嬉笑神态取代,李吴山笑道:“在这个世界上,真正让我信赖的人没有几个,你绝对是其中之一。别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老爷知道你的好处,也明白你的心思,你懂了么?” 银雀儿不懂,却还是带着迷迷糊糊的表情点了点头。 老爷的信赖就是这个小丫鬟最宝贵的财富,若非如此,老爷又怎么会把家里的财政大权交给她呢? 只要牢牢的掌握住家里的财政,就算是有朝一日老爷迎娶了正室夫人,也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看来,老爷今日把财政大权交给自己,就是在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了。 “婢子已经明白了老爷了良苦用心,一定会好好的打理起家里的事情,绝不辜负老爷的信赖。” 这句表忠心的话绝对出自真心,是银雀儿的肺腑之言,但李吴山却只能苦笑:看来这个小丫鬟还是没有明白自己的心意啊。我说的是大环境,说的是天下大势,你却给我说家里的鸡毛蒜皮,真是鸡同鸭讲,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 算了,算了,谁让银雀儿这丫头心思单纯性情淳朴呢?这个家以外的事情她真的是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懂,和她姐姐金雀儿根本就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呢。 第十三章 鬼话连篇 转眼已是腊月底,空气中飘荡着年糕特有的甜糯味道,家家户户都在为新年的到来做着准备,只要家里的日子还勉强能过的下去,就一定会想方设法的过个肥年。 老实说,这一年的收成并不怎么好,干旱的天气让地里的庄稼好像一把干柴草,穗子上全都是瘪瘪的谷壳子,根本就没有收获多少粮食。好在李老爷心善,从来不在租子上和大家斤斤计较,允许大家先欠着一部分租子,等到来年收成好的时候再补上。 尤其重要的是,李吴山李老爷开了民团,绝大多数人家的丁壮都成了李老爷养的民兵,就算是地里旱的绝收了,还有当民兵的那份收入,不至于出现饿死人的惨状。 虽说老天爷不照应,可李老爷却一直照应着乡亲们,可以让大家过一个还算能过得去的信念。 穿着黑色衣衫的孩子们满大街乱跑,这些心急的小家伙们对于信念无比期待,根本就等不到过年那一天,就偷偷摸摸的把家里的爆竹取出来四下燃放,甚至还丢到柴草堆中引发了几场不大不小的火灾。 这些淘气的孩子总是有事没事的在李家大宅附近转悠,这让银雀儿很担心,担心他们乱丢爆竹引起火灾,专门拿了一根长长的竹竿,驱赶那些拿着香头和爆竹的熊孩子们。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身影远远的走了过来。 不是别个,正是村子里的张寡妇。 “银雀姐姐,”张寡妇的年岁已经可以被银雀儿当妈了,却还是象在嘴巴上抹了蜜糖一般称她为姐姐,用非常殷勤甚至带着一丝明显巴结的语气说:“老爷在家不??” “老爷在家,你找我家老爷有事儿?” 张寡妇已经笑的合不拢嘴儿:“当然有事儿,还是天大的好事情哩。” 不等银雀儿回话,张寡妇就踩着小碎步直接闯过了二道门。 “老爷好像在小厅里喝茶,我带你去吧。” 引领着张寡妇来到小厅当中,见到了李吴山之后,银雀儿本应该退下去忙自己的事情,但张寡妇的一句话却让她的警惕之心陡然提高了一百倍。 “哎呦呦,我的大老爷呦!”刚一进门,张寡妇就用很夸张的语气对李吴山说道:“恭喜李老爷,贺喜李老爷,真是万千大喜。” 这句话让银雀儿本能的意识到了点什么,忍不住的皱起眉头,却故意做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其实就是想听听张寡妇究竟想说点什么。 “张家大嫂这么早登门,还满口子的道喜,也不知喜从何来?” 当李吴山面带微笑的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张寡妇马上说明了来意:“据我所知,老爷今年已经二十有五了吧?” 这不是废话吗?前不久老爷做二十五岁寿宴的时候你还吃了那么多,根本就不用问也知道李吴山的年纪。 “李老爷的年纪已不算小了,只是至今未曾婚配、李老爷家大业大为人和善,美中不足就的是屋里头缺个掌家的贤内助,若是娶了夫人,早早的生下龙凤儿女,那是真是十全十美哩……”张寡妇讲话的声音很大声:“咱们是近邻,有些话我也就直接说了吧……” 李吴山很客套的说道:“有什么话张家大嫂尽管直说。” “前些日子,我去县城省亲,听说了一桩美事……”说到这里,张寡妇的语气故意停顿了一下,吊足了李吴山的胃口之后才慢悠悠的说道:“城里的杨县丞老爷需是知道的吧?” “杨县丞?杨东合么?知道,知道,还在一起喝过酒呢。” “原来李老爷和杨县丞是故交,这就好说了。”张寡妇说:“杨县丞家里有个独生的女子,今年刚好十五,生的那叫一个标志,简直就是貂蝉在世西子重生,便说是咱们县第一美人也不为过。” “杨县丞在衙门里当官,正经的书香门第官宦人家,最要紧的是家有良田千亩,店铺四间,光是拉车的牲口就有五六匹之多,家里的仆役也足够使唤,正经的好人家,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呢。” 李吴山已经意识到张寡妇要说些什么了,却故作不知,只是很有礼貌的等着她把话说完。 “那杨家的大小姐不仅生的美貌,而且知书达理,《女儿经》《朱子治家》都能硬生生的默出来,真是一等一的才女。又做的一手好女红,她绣的帕子我是亲眼见过的,啧啧,那针脚那手艺真是没的说。如此这般的好女子自然要嫁个好人家,只是好人家不大好找……杨县丞托了不知道多少媒人,就是想让他家的千金嫁个好人家……” “我思来想去的琢磨了好几天,也想不出有什么样的雄伟男儿才能配得上这样的好女子,后来一想啊,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咱们李老爷不就是这样的好男儿么?所以就和县里的媒人说了说,想要帮李老爷撮合撮合……” 在张寡妇的心目当中,也只有李吴山李老爷这种有钱有田且有年轻有为的大财主才是最好的人选,才能配得上县丞家的女儿。 女方在县里当官,男方在乡里富裕,按照传统眼光来看,这确实不失为一桩门当户对的美好姻缘。按照当时的风俗,乡下的有钱财主们总是想方设法的和官府中人扯上关系,若是能够缔结婚姻那就更好了。 县丞的女儿,不仅生的漂亮,而且会读书认字,银雀儿当然知道这桩婚姻可以算是门当户对,但却非常反感。在她的潜意识里,这个家没有女主人的话,她就是半个女主人。一旦老爷娶了夫人进门,她的地位就岌岌可危了。 所以,银雀儿马上就把前来说媒的张寡妇视为天下第一号的大恶人,恨不得马上抄起笤帚把她赶出门去。 但银雀儿却不能真的那么做。 此时此刻,银雀儿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儿上,忍不住的用眼角的余光偷偷观察,观察李吴山的表情。 这个时候的李吴山依旧面带微笑,很有耐心的听着张寡妇把话说完。 “张家大嫂还惦记着我的婚事,真是感激的很呢。按说我这个岁数,也应该娶个夫人了……” 听了这话,张寡妇顿时心花怒放,笑的见眉不见眼,心中暗暗打起了小算盘:若真的能把这桩婚事撮合成了,出手阔绰的李老爷一定会赏赐不少谢媒银子,身为县丞的杨家也肯定会有丰厚的谢礼,这次是真的要发达了呢。 “李老爷硬是说的在理,您这么大的家业,没有个女主人怎么能行?若是能够早早的诞下儿女,您这家业也就有了传承,这才是神仙般的好日子哩!啧啧,真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姻缘。若是李老爷允了,我这边到城里去和县城大人通报……” “确实是一桩美事……”始终面带微笑的李吴山似乎真的很满意,忽然好似想起什么似的,猛然一拍额头:“哎呀,这可不好……” “咦,哪里不好了?” “张家大嫂方才是不是说那杨家女儿刚好十五岁?” “正是十五芳年。” “十五岁应该是属牛的吧?” “确实属牛。” “这就不好了。”李吴山万分懊恼的说道:“其实吧,我也一直想讨个老婆,毕竟这么大的一份家业,屋子里若是没有个安稳的女主人,终究放心不下。所以专门找过村口的吴瞎子,让他给我算过一桩姻缘卦。那吴瞎子说我这个人命里有富贵,娶什么样的女子为妻都是好的,唯独不能娶属牛的。” “这是为何?” “我是属马的,吴瞎子说,这叫白马配青牛夫妻不到头,若是强行婚配,夫妻二人必会有一人身遭横死,我可不想横死呢。” 吴瞎子住在村口的破庙里,整日里烧香拨火,以算命打卦观风水为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老牌神棍。 如此一桩美好姻缘,那么丰厚的谢媒之礼,就应该吴瞎子的一句话就泡汤了,张寡妇自然心有不甘:“吴瞎子就是个骗人的神棍,他的话又怎能做准?李老爷切莫信那吴瞎子满口胡言。” “这事儿吧……不能全信,也不能不信……”李吴山故作苦恼的说道:“那吴瞎子曾经千万嘱咐过我,一定不能娶属马的女子为妻,要不然的话定会凄惨横死。说这话的时候,银雀儿还听到了呢。银雀儿,吴瞎子是不是说过这样的话?” 吴瞎子?老爷素来不信鬼神之说,逢年过节的时候都懒得去祭拜香火,又怎么会相信一个神棍的连篇鬼话?而且那吴瞎子从来都没有来过李家大宅,又何曾说过那样的话语? 明明知道老爷是在信口胡扯,银雀儿的心底却是万分欢喜,当然不会戳破李吴山的谎言,而是顺着他的话头说道:“可不是怎的,那吴瞎子确实真说过,我听的真真的哩,是万万不会有错的。” 虽说撒谎会生舌疮,但银雀儿绝对不希望家里多出一个新的女主人,所以在这个事情上就完全附和了李吴山的说法,配合着李老爷说起了谎话。 李吴山搬出了“白马配青牛夫妻不到头”的说辞,摆明就是不喜欢这桩婚事,但是想到那丰厚的谢媒银子,张寡妇还是愿意努力一把:“刚才李老爷也说了,吴瞎子的话虚无缥缈不能全信。便是为了自家的前程,也应该娶了县丞的女儿。老爷现在虽然有了官职,却是买来的功名,怕是不大容易更进一步。若是娶了县丞家的女儿,有了县丞大人的照应,升官发财一定是很快的……” 这话说的……李吴山非常的不以为然。 政治联姻确实是加官进爵的快车道,但我用得着吗? 在这个世界上,也就是李自成、张献忠、多尔衮、皇太极等几个屈指可数的名字能引起我的注意,其他人根本就不放在眼里。以我领先了几百年的见识和智慧,更有穷十年之功的谋划和布置,莫说是一个芝麻绿豆大小的八品县丞,就算是皇亲国戚一方诸侯也不放在心上。 老子要做的事情大到了天上去,哪有那个火星心情去娶一个县丞十五岁的女儿。 “虽说命数不合,终究是张家大嫂的一番好意,”李吴山笑着对银雀儿说道:“来来回回去保媒跑路,也不晓得磨破了几双鞋。去拿三缗钱来给张家大嫂买几双新鞋吧,权做是我的一番谢意。” 虽然婚事还是没有撮合成功,但李吴山李老爷依旧出手阔绰,赏了整整三缗钱。这些钱别说是买鞋了,若是省着点话,足够张寡妇一家吃小半年了。 张寡妇心满意足的离去,这桩婚事就此作罢,李吴山的老婆依旧是个没影子的事情。 和拿到钱的张寡妇相比,银雀儿的心情更好。 只要老爷的亲事不成,银雀儿的心情就会一直好下去……但这种事情却不方便明说,只能自己在心里头偷着乐…… 李吴山笑道:“我就晓得你会配合我扯谎,这下你高兴了吧?” 被老爷看破了心事的银雀儿羞了个满脸通红,万分窘迫的抠着手指头,根本就不敢抬头和李吴山对视。 “吴瞎子,吴瞎子……一直以来我都忽略了这么个人物,你去把吴瞎子找来,我想让他帮我算一卦。” 找吴瞎子做甚?银雀儿万般不解的问道:“算卦?老爷该不会真的相信那个老神棍的鬼话吧?” “有些事情……算了,你不懂,只管去找吴瞎子好了,记得隐秘些,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 第十四章 一语成谶 几乎所有的村庄都有一座土地庙,供奉着土地神爷爷。大旗庄村口的土地庙里寄居着一为远近闻名的“能人”——吴瞎子。 吴瞎子并不是真的瞎,只是眼神儿不好,走路经常撞墙。这位吴瞎子生的尖嘴猴腮,颌下还有一缕鼠须,最擅长的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平日里以算卦占卜观望风水为生,专门糊弄附近的愚夫蠢妇,赚些衣食勉强度日,偶尔也做些偷鸡摸狗之类的勾当。 银雀儿很不喜欢这个满身臭味的老神棍,奈何老爷有命,不得不把他请到家里来。 素来不信鬼神之说的李吴山对这个老神棍非常客套,简直是奉为上宾,专门让银雀儿沏了一壶好茶:“我要和吴老先生谈些要紧的事情,这里不用你伺候了,先下去吧。” 老爷和吴瞎子密谈了两个多时辰,也不知说了些什么,一直到了午夜时分,李吴山才让银雀儿送这个老神棍离开,临走的时候还专门包了一封银子。 和这个骗吃骗喝的老神棍有甚么好谈的?竟然还给了这么多赏钱,银雀儿真的不明白了! 几日之后,村子里忽然传出一些诡异的风言风语:据说后山上出现了一只白毛的千年老狐狸,那狐狸竟然能够口吐人言,留下了一句“十八孩儿掌神兵,泥潭之中出大鲸”的话语之后就化作一阵青烟随风而去了。 千年的白毛老狐狸,而且还会说人话,那不就是狐狸精么? 银雀儿素来胆小,听了这个传言之后吓的晚上不敢出门:“老爷,世上真的有狐狸精吗?” 李吴山笑道:“鬼狐精怪的事情根本就不足信,别自己吓唬自己了。” “可乡亲们都说后山上有狐狸精出没,那狐狸精还会说人话哩,说的好像是……好像是十八孩儿掌神兵,泥潭之中出大鲸”,这是甚么意思呀?” “狐狸精说出来的话,我怎知道是什么意思?别想这个事情了,都是骗人的。” 虽然李吴山对狐狸精的说法毫不在意,但大旗庄的乡亲们却开始相信了。 开始的时候,人们还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把这个事情当做是茶余饭后的消遣,随着时间的推移,传言越来越多,而且说的有鼻子有眼儿,比真的还要真,人们也就开始相信了。 狐狸精已经化作青烟随风而去,肯定是找不到了,大家最关心的是狐狸精留下的那句谶语。 “这十八孩儿掌神兵是啥子意思啊?白毛狐仙说的是啥?” “白毛大仙说的话,自然是天机,咱们凡夫俗子哪里能够知道?不过呢,我估摸着这一定就是谶言,肯定是要应验的。” “村口的吴瞎子最善鬼神之术,可以去问问他。” 于是乎,就有些无聊而且好事之人去询问老神棍吴瞎子。 吴瞎子摇头晃脑的解释着这句神秘莫测的谶语:“这是拆字谶,十八孩子说的是一个姓李的人。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会有一个姓李的人横空出世改天换地……” 姓李的改天换地之人,这句话让人们不由自主的想起李闯。 难道说李闯能打败大明朝的官军?难道说李闯能改朝换代当皇帝? “那李闯纵横数省雄兵百万,看起来颇有些气象,本是能够当皇帝的。奈何此人煞气太重,充其量也就是太岁凶星,注定不得长久。据我多年观星望气的经验,那改天换地的另有其人……” 虽说现在的大明朝已四下漏风处处冒烟,确实显露出一些末日迹象,但人们还是不大相信李闯能改了这大明朝的天下。不过是个反贼头子罢了,怎么能有做皇帝的命数呢? 如果说连李闯都注定成不了什么气候,那谶语中说的“十八孩儿”到底是何方神圣? 对此,吴瞎子统统用一句“天机不可泄露”作为回应。 没过多少时日,这句狐狸精留下的谶语就传遍了十里八乡,人们纷纷按照各自的想法来理解这句诡异莫测的话语。 这种毫无来由的神秘事件最能引起乡民的注意,甚至由此衍生出很多个不同的版本,但那句“十八孩儿掌神兵,泥潭之中出大鲸”的话语却始终是传言的核心部分。 到了第二年正月底的时候,连县城里的人们都知道了这个谶语…… 对于普通的乡民而言,这只不过是个无法理解的神秘事件,但官府却是另外一种态度。 民间出现了诡异的传言,引得人心浮动,当然要打一个“妖言惑众”的罪名,而且肯定要缉拿散布妖言的吴瞎子。 李吴山是本地的分巡武备官,本就有维持地方治安的职责,而且治权不下县是千百年来的传统,乡里出现这种事情一定会交给李吴山来处理。 到了二月初的时候,县里缉人的火票子到了李吴山的手中:大旗庄吴瞎子妖言惑众,当依律治罪,着武备李者速速缉拿解递至衙,不得有误。 “你们几个,学的怎么样了?”李吴山将县衙的缉人火票放在桌子上,笑眯眯的看着站在面前的这几十个半大孩子:“昨日里教给你的那八个字,全都给我默出来。” 吃了几个月的饱饭之后,这些半大的野孩子们已经明显壮实了很多,就好像经历了整整寒冬的野草般,再次焕发出勃勃生机。 自从进入李府以来,有事没事李吴山就教授他们读书认字。可惜的是,这些野惯了的小家伙们对于读书写字学文化实在没有什么兴趣,宁可跑到打谷场上看民兵训练也不愿意学习。结果就是李吴山虽然很辛苦的给他们传授文化知识,但他们真正学到的非常有限。 和往常一样,绝大多数半大孩子都默写不出昨天李吴山布置的家庭作业。只有少数几个能在草纸上留下几个歪歪斜斜面前能够辨认的字迹。 这些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真的无心学习,尤其是那些个男孩子们,能默出三两个字就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那几个女孩子还算不错,尤其是那个叫做小翠儿的丫头,每次都能写的很好。 “小翠儿把昨天传授给你们的八个字全都写出来了,好的很呢,赏鸡蛋两个。” “小蛾子写出了六个,还可以吧,赏鸡蛋一个。”李吴山看着那二十几个男孩子,气呼呼的说道:“你们这些男娃,还不如人家丫头们,平日里都把心思用到哪里去了?既然写不出来,那便按照老规矩来吧,给我打。” 和私塾里惩罚不成器的孩子一样,写不出来就打手板,这是李吴山定下的规矩。和私塾先生惩罚学生不同,打手板的时候不是用戒尺,而是用一根细细的竹条。 李吴山举着竹条亲自动手,逐一狠揍这些个不成器的野孩子们。 一竹条下去,顿时就是一条血痕,三五下之后,小手已经肿的如同发面馍馍了。 最让李吴山气恼的是,作为孩子头儿的李六斤竟然一个字都没有默出来,直接就交了白卷。所以在打六斤的时候,揍的最狠…… 这些个半大不小的野孩子们相当硬气,尽管把手心打的一片嫣红依旧一声不吭。 “我收留你们,是为了让你们有出息,不是让你们吃白食,连几个字都默不出来,你们还能干个甚么?” 看着李吴山气恼的神情,这些个孩子颇为惭愧。 “俺们吃着亲爹的,穿着亲爹的,被亲爹打也是应当。我也知道亲爹教俺们读书认字是为了俺们好,是希望俺们长大以后能有大出息。”虽然仅仅只是十几岁的半大娃娃,但这些孩子们的经历却远比同龄人更加丰富,充分认识到外面世界到底有多么残酷之后,更是万分珍稀今日的生活,唯恐让李吴山失望:“可俺们真心不是读书的料子,一看到那些个字儿就脑袋疼。亲爹别让俺们读书了,还是让俺们做些旁的事情吧?” “你们会耕田?” “不会。” “会做工?” “不会。” “那你们还能干些甚么?” “俺们会偷,会抢,还会杀人。” 同样的对话已经有过好几次了,这一次和以往没有任何分别。 李吴山沉吟良久,过了好半天才用异常凝重的眼神盯着六斤,缓缓的说道:“你们真的杀过人吗?” “真的杀过,而且杀过好几次。” “若我让你们去杀一个人,你们能做到不?” “能。”六斤的目光已变得阴狠起来,好像一只饿了整整一个冬天的狼崽子:“亲爹想要杀谁?” “村口土地庙里有个人,我不希望他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也不希望别人知道他和我有任何牵连。”李吴山的语气凝重的让人窒息:“若你们几个能漂漂亮亮的把这个事情办好,我就传你们一些别的本事。” 村口土地庙里的人是谁,亲爹为什么要杀他,等等这些问题六斤一点都不关心,留下一句“亲爹等着吧”就从怀里摸出那柄锈迹斑斑的匕首,带着几个小伙伴出门而去。 在夜色的掩护之下,几个身材矮小的身影仿佛幽灵一般潜入土地庙,隐隐约约听到几声闷响和半声惨叫,一切就又重归平静。片刻之后,一点火光从土地庙里腾起…… 夜色如墨,徐徐浸染,小小的村庄依旧宁静安详,谁也不知道究竟发生过什么。 第十五章 民团,民团 第二日清晨,当李吴山带着几个民兵去土地庙缉拿“妖言惑众”的吴瞎子之时,才惊讶的发现吴瞎子已经死了。 破败的土地庙刚刚经历过一场大火,被烧成焦炭的吴瞎子仰面朝天的躺着,那尊塌了半边的土地公神像刚巧不巧的砸在他的身上。 吴瞎子到底是怎么死的?是被烧死的还是被砸死的?谁也不清楚。 根据一些乡民的估计,肯定是吴瞎子喝醉了酒,无意中踢翻了香火案,这才引发火灾。慌乱中又撞翻了神像,被神像砸了个半死最终葬身火海,总而言之这就是一个意外。 还有些敏感的乡民,觉得这根本就不是意外,而是天罚。 吴瞎子整日里散布“十八孩儿掌神兵,泥潭之中跃大鲸”的谶语。漫天神佛恼怒他泄露天机,这才勾走了他的性命。要不然的话,那尊神像怎么会那么准确的砸在他的身上呢? 意外也好,天罚也罢,总之就是一句话:吴瞎子死了。 在这样的年月里,饿死在县城里的人都不知道有多少,谁还会在乎一个老神棍的死活? 作为本地的富户,本着积德行善的原则,在给县衙送去“吴瞎子意外横死”的消息之后,李吴山出钱置办了一零薄棺,将吴瞎子安葬在土地庙之后的山坡上,还让六斤他们几个孩子在坟前给吴瞎子立了一块薄薄的木碑…… 李大老爷愿意出钱安葬非亲非故的吴瞎子,自然是因为他心眼儿好,这绝对是桩积阴德的善行,引得乡民广为传颂,李大善人的名号更加响亮! 这事儿就好像春日里的薄雾一般,很快就烟消云散,再也没有人记得了。 原以为“谶语”事件已经结束,再也不会有他提起,但没过多久就又出现了一桩更加神秘的事件:三月底四月初的时候,有才从青泥河中钓起一尾青鳞大黄鱼,拿回家去之后赫然发现鱼腹当中竟然有一卷帛书,书上写着几个歪歪斜斜的字儿。找人识字儿的看过之后才知道帛书上写的是:十八孩子掌神兵,泥潭之中跃大鲸! 原本还有人以为这句所谓的谶语是吴瞎子编派出来的鬼话,现如今吴瞎子坟头上的草都三尺高了,谶言竟然又一次出现,顿时众说纷纭舆论滔天。 “说不准这真的就是天意呢。” “这叫啥?这叫黄龙出水天书现世,这世道啊……怕是不得安稳了。” “那十八孩儿分明就是在说一个姓李的人,难不成说的就是李闯?” “屁的李闯,吴瞎子活着的时候就辟谣过了,说李闯命浅福薄,根本就没有那么大的气运,这个姓李的另有其人……” “说来还真是奇怪呢,白毛狐仙出现在咱们大旗庄,出水的黄龙也在大旗庄,难不成谶语中中说的那个姓李的就在咱们大旗庄?” 大旗庄的乡亲多是国朝初年从山西迁过来的移民,多聚族而居,只有一家的姓李的,就是李吴山李大老爷了。 但若是说李大老爷就是天命所归的那个人,又实在难以取信于人。毕竟李吴山不过是个乡下土财主,若说他能改天换地,肯定不会有人相信…… 这种事情本就是虚无缥缈,再加上各式各样的猜测和五花八门的引申,自然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但却在乡民的心底埋下了一粒种子,只要遇到合适的天气,就一定会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和谶语有关的谣言大家都不要信,也不要传,要不然的话县里一定会治你们一个妖言惑众的罪名。”关键时刻,李吴山主动站了出来,公开表示谣言不可信。 “禁则佳”是千古不亘的道理,越是官方明令禁止的东西,就越能勾起人们的好奇心,民间也就传扬的更厉害。有些人甚至觉得谶言中说的那头“大鲸”很有可能就是李吴山李老爷,只是现在时机未到,暂时看不出来罢了。 开创国朝的太祖洪武皇帝,年轻的时候做过放牛娃、乞丐,还当过小和尚,后来不照样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开创了煌煌大明的嘛。李吴山李老爷的出身可比当年的太祖洪武皇帝高多了,说不准以后也能开创出一番局面呢。 不论外界的谣言传的多么厉害,李吴山却始终不为所动,而是把全部心思都用来训练民团。 这个时候的民团早已今非昔比,已经拥有了五个齐装满员的大队,正式成员超过六百人。除了“甲”“乙”“丙”三队都是大旗庄本乡本土的村民之外,其他三个大队则全都是外乡人。 所谓的外乡人,其实就是附近几个村落的民众而已,彼此相聚并不遥远,全都属于“沿河十三庄”的范畴之内,可以算是大旗庄的近邻。 说起“沿河十三庄”,就得先说说大旗庄一带的地理形势了。 青泥河是桑干河的支流之一,是附近这一带唯一的地表水源。流经大旗庄之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转弯,形成一个倒置的“u”字型河湾。河湾之内总共有十三个村落,而且每个村落当有一个“庄”字,故而得名。 这十三个村庄有大有小,规模最大的大旗庄、大王庄差不多有千把人口,小王庄、张家庄那样的袖珍型村落则只有三几十户人家。十三个村落的百姓们沿河而居,全都聚拢在青泥河的河湾之内,彼此鸡犬之声相闻多有往来。比如说孙家庄和大旗庄之间仅仅只隔着一道土岭子,那边有人骂大街这边都能听的清清楚楚,除了村落的名字不同之外,其实已经可以算是“同村人”了。 李吴山李老爷在大旗庄办民团募民兵,给出的待遇极是丰厚,各村各庄的乡亲们纷纷前来加入,让民团的规模再一次急剧膨胀。 和大旗庄的乡亲们一样,大家如此热心的加入民团,并不是为了“保家卫国”,而是为了讨生活过日子。 李老爷给民兵的待遇实在是太好了,与其打短工做苦力,还不如直接给李老爷当民兵来的爽利,有吃有喝还有谷子和盐巴,若是能够成为一等兵,不仅每个月都有不菲的月份前,冬夏季节还有补助,这么美滋滋的营生真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哩。 辛辛苦苦的给地主家扛长活打短工,一年到头也赚不了几斗粮,就算是再怎么愚笨之人,也能算出民兵的好处来。 当民兵,隔日训练一次,根本就不耽误家里的农活,傻子才不干呢。 尤其是李老爷把那片河滩地作为彩头分给在比赛中获胜的民兵之后,很多年轻力壮的后生心思就开始活动了:只要训练的时候肯卖力气,就一定能够在今年夏天的比赛中获胜,到时候就能分到几亩上好的水浇地了。 沿河十三庄的总人口才不过六千多人七千不到的样子,光是加入民团成为民兵就有六百多人,几乎把这一带的年轻丁壮抽调了一小半,真可以算是全民皆兵了。 李老爷的民团不光需要能踢能咬的民兵,还需要其他人手。比如说做饭的帮厨、帮灶,整备器械、分发粮米的帮工,反正只要肯吃苦,总能找到一份工作。各村子的闲汉和健妇们无不趋之若鹜,纷纷来到大旗庄找一口饭吃。 算是杂七杂八的各色人等,依靠民团吃饭的人数已经破千了,差不多相当于沿河十三庄每两家就有一个参与其中。 现如今各个村落的人们说的念的都是今夏的比赛,除了刻苦训练之外,全都把心思用在如何作战上。 怎样才能打出更好的配合,怎样突进,怎样进攻,怎样才能在比赛中击败对手,等等这些本不属于乡民范畴的东西全能成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李老爷悬出的彩头实在是太诱人了,大家都想得到那片旱涝保收的水浇地,所以人人努力个个争先,这些个土包子们好像全都成了作战前线的大将军,张口闭口就是“诱敌深入”“分进合击”之类的战术术语。 随着比赛日期的临近,李老爷再次加码:按照去年的约定,在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队伍肯定会得到那片上好的水浇地。第二名也不会白忙,每个人可以得到五缗铜钱,第三名三缗,第四名一缗,最后一名……都最后一名了,当然也就没有额外的彩头了。 这个消息一公布,就好像是鼎沸的油锅里撒了一把盐,不光是每一个民兵热血沸腾,就连那些民兵家属也眼红心热起来。 “五缗钱呐,足够一家子整年的用度了,千万要好好打,就算得不到第一,捞个第二也是不错的。”父亲嘱咐当民兵的儿子时这样说。 “若是打输了,就不要进这个门儿,自打嫁进这个门,连件子像样的衣衫都没有置办过,全指望你打赢了过一过好日子哩。”媳妇儿对丈夫这样说。 夏收夏种过后,在一个晴朗的好天气里,第二届大旗庄民团演习正式拉开了序幕。 沿河十三庄的乡亲们,只要是能走动的全都来了,这可谓万人空巷。男人女人,老人娃娃,全都围拢在大旗庄打谷场之外,实在没有空闲地方就上树上房也要瞧个红火热闹。那些个民兵家属们则更是足尺加三,竟然带着唢呐锣鼓组成了乡土版的拉拉队,在民兵们激战正酣之际摇旗呐喊助威鼓劲。 这一日,安详宁静了半年的大旗庄如同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好不热闹! 第十六章噩耗 和第一届的嘈杂纷乱相比,第二届大旗庄民团对抗赛有了非常明显的进步。经过刘三房这个总教官的训练之后,绝大多数民兵都具备了最基本的战术素养,能打出像样的协同配合,甚至可以做出防守反击这种比较复杂的整体战术动作,而不是象上一次那样演变成为大规模的群殴械斗。 经过一番“激战”之后,“乙”字队最终以微弱的“点数”优势取得一场险胜,摘得这次对抗赛的桂冠,顺便把彩头揽在手中。 曾经在上一次对抗赛中获得冠军的“丁”字队惜败,夺得第二名。 训练时间最短的“戊”字队竟然得了个季军,看似有些意外,其实也在情理之中。因为这个队中全都是年轻力壮的棒小伙儿,得个第三名也是很正常的。 对于大旗庄的乡亲们来说,这个结果已经算是很不错了:不管怎么说,那片让人眼馋的水浇地都没有落在外人手中,而是留在大旗庄,这就够了。 而那些冲着奖金来的外村人也相当满意:平日里作训之时能赚钱了粮米,比赛的时候还能得到不菲的奖金,这么美意的事情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和那些因为得奖而欢天喜地的民兵相比,李吴山显然更加高兴:民团已经具备了最基本的战斗力,至少已经成长为一支事实上的武装力量。 付出了那么多银钱粮米和心血,不就是为了这个嘛。 但李吴山却知道一个铁一般的事实:已经拥有五个大队六百来号作战人员的大旗庄民团,看起来已经发育成熟,但却还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军队,而只能算是地方武装。究其根本,就是因为大旗庄民团还缺少一个最核心的东西——军魂! 民兵们能够快速成长,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利益驱使,这个民团其实就是李吴山用揠苗助长的方式建立起来的,民兵们根本就不知道为何而战,也没有核心的军事思想,就好像没有灵魂的傀儡一样。 大旗庄民团已经有了最基本的架构和组织度,和同时代的军队相比,并没有本质的区别,看起来很象那么回事,其实距离“强军”二字还相差甚远。 军魂的建立需要相应的思想建设和血火考验,军队可以速成,但军魂却很难在短时间内建立起来。就算是李吴山再怎么着急,也是没有用的。 比赛过后,当场颁发奖金——这种事情必须立刻兑现,才能极大的调动民兵们的训练热情。当然,李吴山并不会直接把成堆成堆的银钱直接发给民兵们,而是使用布帛、粮米等物品抵冲。 自古以来,民间就很少真的使用银子和大堆的铜钱,而是在交易的时候采用以货易货的方式。在乡民们的心目当中,粮食、盐巴、布帛这些东西就是比铜钱还要硬挣的硬通货,李大老爷给大家发东西,比直接给钱还要实惠一些——这样可以避免商人的盘剥。 领到粮米、盐巴、布帛的民兵们欢天喜地,一个个全都笑的合不拢嘴儿,那个民兵家属更是心满意足,盘算着如何才能进一步改善家里的生活水准。 颁奖环节结束之后,出手阔绰的李吴山李大老爷又抬出早就准备好的杂和面馍馍和风干的腊肉,还专门从酿酒作坊里拉来两车自产自酿的“高粱烧”,作为一种福利就地款待民兵们。 拿了奖金,还有酒有肉,这样的好福利哪里找去?民兵们全都敞开肚皮山吃海喝,仿佛一场狂欢盛宴。 在这场狂欢的过程当中,李吴山李大老爷当场宣布了一个重大的消息:每一个民兵大队的队长都会得到一个队总的职衔,每个小旗的旗长也会被任命为旗总,并且很快就会上报官府等待批准。 按照朝廷体制,队总是个从九品的武职,芝麻绿豆一般简直低的不能再低了,但是对于这些捏了一辈子老锄头的乡民而言,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这就意味着当官儿了。 作为民团的小头目,甭管几品官都不能拿到朝廷的一文钱或者是一粒米,但却相当于得到了一个朝廷认可的出身。哪怕这种任命仅仅只是一个荣誉称号性质的东西,也让那些个刚刚“出民为官”的队长们有了种“平步青云”“一步登天”的荣誉感,这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啊。 至于说更低一级的旗总,根本就没有品级,充其量也就算是官军当中的小兵头目罢了。但是对于这些乡民而言,却代表着升官的希望,只要肯卖力气好好干,说不准明年的这个时候也能混个“有品级的一官半职”呢。 从这一刻开始,李吴山就给了大旗庄民团一个自创的建制:分巡武备李吴山李军门自然是绝对是一把手,总教官刘三房是二把手的军事长官,下设五个从九品的队总和二十五个没有品级的旗总,一百多个小伍长,总算是象那么回事了。 这一百多个刚刚被李吴山提拔上来的军官无比志得意满,纷纷上来向自己的直属上司敬酒,搞的好像梁山好汉的分赃大会! 这场所谓的酒宴持续时间很长,一直到了暮色降临之际,作为校场使用的打谷场上依旧人山人海热闹非常。 就在这个时候,张寡妇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在人群拉起张大娃的手就走。 现如今的张大娃已是一名光荣的民兵,正式身份是大旗庄民团“乙”字队二旗四伍的士兵。这孩子对外宣称已十七了,其实真实年龄是十五岁,嘴巴上刚刚冒出一抹细密的绒毛。如同所有急于长大的少年一样,为了证明自己是条真正的汉子而不是孩子,咬着牙吃了几碗酒劲很大的“高粱烧”,脸色红的如同猴子腚,嘴巴里喷着酒气对自己的亲娘说:“干啥哩?俺还要和大家伙儿一起吃酒……” “还吃个屁!”张寡妇高声的叫骂着,一巴掌拍在儿子的脑袋瓜子上:“再吃连命都没了,快跟娘回家去……” 不管怎么说张大娃都是民团的正式成员,平日里总是装的象个大人一样,现在被老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打了一巴掌,落了个没有脸面,心中很是不忿,将身儿一扭挣脱了张寡妇的拉扯:“民团的事情还没有完,大家都没有走,我也不回家……” “再不回去就净等着当死鬼吧,”张寡妇心疼儿子,再也顾不得掩饰什么,急赤白脸的大叫着:“辫子兵已经攻破了县城,眼瞅着就要杀过来了,赶紧跟我回家收拾收拾跑路要紧!” 此话一出,众人皆惊,忍不住的朝着南方望去。 昏暗的夜色当中,几点赤色的火光若隐若现,片刻之间就变得熊熊烈烈,生生的映红了半边夜空。 北运河沿岸的烽火台已经点燃了! 辫子兵真的杀过来了! 热闹喧嚣的打谷场上顿时鸦雀无声,死一般的沉寂。 早在今年的二月中,辫子兵就已经杀进了关,而且乡亲们早就知道了这个消息,但却并不怎么在意,因为类似的事情已经历过不是一回两回了,早已司空见惯甚至变得麻木了。 自崇祯朝以来,清兵数次入关大掠,抢走很多人口、牲畜,每一次都杀的大明官军退避三舍,甚至有好几次直接就把京城给围了,真不是多么稀罕的事情。 因为清兵入关抢掠的次数太过于频繁,乡亲们已经摸索出了一些经验:八旗辫子兵只会朝着人烟稠密的富庶之地进发,就算是京城附近出现一些人马,也不过是为了起到牵制的作用而已。虽然八旗兵和大明官军屡屡在京城一带鏖战,但大旗庄附近却是血火刀兵中的一方世外桃源,辫子兵从来都不会骚扰到这一片地方。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沿河十三庄距离北运河太近,辫子兵若是深入到这里来,很有可能会被沿河而上的勤王之师给拖住,会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战略局面。 以往的年份,辫子兵总是在深秋或者初春打破长城碍口,深入到关内大肆抢掠,这一次也不例外:清军兵分三路,西路从宣府直插晋西北,中路从瓦房沟一带深入到京师附近,东路则从将军石破关而入一路南下。 清兵的东路军曾经一度逼近香河,到大旗庄的直线距离不足一百五十里,但乡亲们却不怎么害怕,甚至没有太当一回事。根据以往的经验,清军肯定会在香河东部一路南下。事实和乡亲们所料想的完全一致,清军又按照往年的老路数朝着南边去了。 所有的这一切,全都是玩滥了的老套路,完全用不着担心。只是做梦也没有想到,清军没有按照来时的路线原路返回,而是在饱掠一番之后直接攻打县城,然后沿着北运河朝着西边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李吴山腾的站起身来,一把揪住张寡妇的衣衫领子:“清兵真的奔着这边来了?” 张寡妇被李吴山那凶狠的眼神吓的一哆嗦,结结巴巴的说道:“千真万确啊,我看的真真儿的,整整十万辫子兵,铺天盖地的掩杀过来。巡河营的官军已经败了下来,正朝着这边撤退。得亏我跑的快,要不然呀,就回不来了呢……” 第十七章 辫子兵 十万辫子兵?这特么完全就是在胡扯。 这是入关抢掠,又不是明清双方的生死决战,怎么可能会有十万八旗兵?整个“我大清”都凑不出这个数字的辫子兵来。三路清兵的总兵力能有两三万就已经很不错了,怎么可能会在一个侧翼上出现十万人马? 至于张寡妇说的“亲眼所见”,更是没有影子的事情。若是她真的能看见辫子兵,早就被砍死了,哪里还有机会走几十里的路程逃回大旗庄? 虽然李吴山一点都不相信张寡妇的鬼话,但其他那些乡民却没有这样的见识,早就被吓傻了。纷纷招呼亲朋相邻,准备回家躲避兵灾,刚刚还热闹喧嚣的场面顿时狼奔豕突场面大乱。 “慌甚么?”这个时候的李吴山反而显得气定神闲,做出一副“我比诸葛亮还要诸葛亮”的沉稳模样,就好像他早了料到清军会过来似的,笑呵呵的对身旁的银雀儿说道:“辫子兵还真的朝着这边杀过来了,真是天助我也,你赶紧回家看看,派往京城给京营送信的人回来没有?” 给京营送信?老爷什么时候派人去往京城了? 银雀儿心思单纯,但却一点都不傻,抬头看了李吴山一眼,瞧见他正朝着自己挤眼儿,马上心领神会,没有影子的瞎话脱口而出:“回来啊,今儿个晌午就已经回来了。” “好!”李吴山猛的一拍大腿哈哈大笑起来:“清军改道的消息我前天就已经知道了,早已派人去往京城报信儿。京师三大营的两万精兵弹指之间即可来援。要不然的话,我早就卷了细软躲到京城去避难了。” 这话说的在理。 李吴山李老爷家大业大,若是真的遭逢兵灾,损失肯定最大。要不是因为他早就知道了京师三大营很快就会派大军支援的话,肯定早就带着金银细软跑路了,还会留在这里等死? “清军能在不到一个昼夜的时间内行军百里,必然是轻装简从的小股人马,充其量也就是些侦骑而已。”李吴山笑道:“我们这里有几百兵士,格杀几十个侦骑应该不在话下吧?到时候朝廷的赏赐下来,大家都有功劳,说不准还能搏个封妻荫子光耀祖宗的战功呢。我不管你们是怎么想的,反正我不走!” 怪不得李老爷的腰杆子这么硬,竟然敢于直面气势汹汹的辫子兵。原来他早就知道辫子兵只有区区的几十个人,而且早就知道京师三大营的人们很快就要到来。 “你们若是想跑,我也不拦着,但诸般好处肯定是没有了。”李吴山的面色一沉,毫不掩饰语气中的鄙夷之意:“我大旗庄民团要的是英勇无畏的纯爷们,听到些风吹草动就吓的没了卵蛋的怂货老子不稀罕,也懒得把田地银钱给他。诸位若还是站着撒尿的汉子,就和我李吴山一起搏个功名富贵,到时候我肯定不会亏了大家。若是大家怕了,跑了,嘿嘿……” 嘿嘿的冷笑了两声,李吴山猛然抄起一杆大扎枪往地上一戳,咬牙切齿的说道:“好处你们已经拿了,到了事头上却要撒丫子跑路,休怪我翻脸无情。大旗庄民团的花名册上已经录下了你们的名号,你们就已经是我的兵了。临阵脱逃是什么样的罪过就不必我多说了吧?” 民团虽然不是正经的官军,也算是一支有名号的军队,肯定要执行军规。 军法如铁,最是森严。 上了大旗庄名团的花名册,拿了李老爷的好处,就得和他并肩战斗,这是规矩。 “刘三房。” “在!” “你敢不敢和我一起搏一搏?” 刘三房是总教官,拿的好处最多,而且还有军职,若是口中说出半个“不”字,所有的好处全都化为泡影,那几十亩河滩地立刻就不在他的名下了。而且此人当过兵,对于眼前的形势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清军掩杀过来,肯定是一个很宽大的正面。跑?能跑到哪里去?还不如索性把心一横干他娘的。若是干不过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若是侥幸能挡住一阵撑到大军来援,必然是一场泼天的富贵。 一瞬间就衡量出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刘三房扯着嗓子大吼:“俺吃的用的都是李大人给的,如此用人之际,我肯定要留下来,跑的都他娘是三孙子。” “好,好汉子!”李吴山转过脸去,环视自己刚刚“提拔”起来的那一百多个“军官”:“大敌当前,已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这里就是你们的家,身后就是你们的村子,你们还能跑到哪里去?自己身手摸摸裤裆里的卵蛋儿还在不在?还是不是男人?是男人就是跟着老子搏这一回……” 一番鼓动之后,那些个连品级都没有的所谓军官终于有了些底气,虽然还是有部分人心存畏惧,却不好当中讲出来,只能附和着别人的说法,做出一副慷慨激昂的样子…… “银雀儿,把家里的存银全都搬出来……” “老爷……”银雀儿迟疑了一下,正要开口说点什么,猛然看到李吴山的目光,顿时吓的一哆嗦,赶紧说道:“好的,婢子这就是取……全都搬过来么?” “是。” 平日里嬉皮笑脸的李吴山满面寒霜,目光之中全都是森森锐气,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动作,却让小丫鬟产生了一个错觉。整日里嬉皮笑脸的老爷似乎在一瞬间变身成为一头凶猛的野兽,目光中的森然和冷酷比任何刀剑更加锋锐,让人不寒而栗。 “库里还有些布匹和盐,也搬出来吧。顺便把六斤他们全都喊过来!” 很快,银雀儿就率领着六斤等人把银钱和布匹全都搬到了打谷场上。 “仓库里就这么点东西了。”李吴山打开那些小小的箱子,露出里边的那些元宝。 十二两一个的小元宝,整整十四箱,还有一堆铜钱和布帛。 每人一个元宝先拿着,等打败了敌人之后还有重赏。 当了李老爷的民兵,吃的穿的都是李老爷给的,现在又拿了他的元宝,说不得也只能替他卖命了。 大旗庄民团的这次对抗赛,吸引了数千前来观战诸位的乡民,这个时候也只能暂时让他们到村子里躲避…… 这个时节本就昼长夜短,不知不觉之间已到了后半夜。 六百余民兵埋伏在村口的土岭子之后,眼珠子瞪的溜圆,死死的盯着前面的河道。 青泥河上本有一座石桥,那是李吴山李大善人出钱修建的,为的就是方便村民出入,现已连夜拆毁。敌人要想经过的话,必然要蹚水过河。 一直到了拂晓时分,黑暗终于褪去,但黎明还远未到来,天地之间一片清濛,影影绰绰的看不清楚。 嘈杂的人声由远而近,一队人马从东南方向奔了过来。 埋伏在土岭子后面的民兵们顿时就紧张起来,一个个全都下意识的屏住了呼吸,捏紧了手中的扎枪。旁边的弓兵慌慌张张的拽开弓弦…… 李吴山虽然依旧是一副“胜券在握”“胸有成竹”的样子,好像真就的是诸葛重生武穆在世一般镇定从容,其实内心里也是颇为紧张,手心里已经攥出汗水,忍不住的站起身来,真要高喊一声“给我冲”的时候,猛然察觉到有点不对劲儿。 一脑门子扎进来的这些人约莫有两百多人的样子,一个个跑的丢盔弃甲去喘吁吁,还不时的回头张望,活像是一群被猎狗追过几道山梁的兔子。 八旗辫子兵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吧。 这是…… 这特么根本就不是八旗辫子兵,而是溃败下来的巡河营官兵。 “幸亏刚才没有发出战斗命令,要不然的话就闹大笑话了。”在暗自庆幸的同时,李吴山也在偷偷的苦笑:“看来老子还真的不是什么天才,才这么一点小小的场面就有点驾驭不住,还是有点嫩了。” 青泥河不是什么大的江河,最窄处不过百十步,若是遇到枯水期就会断流。现在这个季节正是水量丰沛的时候,虽然算不上湍急,也能没过腰身,水最深的那一段甚至可以没顶。 这些个溃兵不明地形,好像慌不择路的兔子一样扎了进来,察觉到水深难渡之后又折返回去,几次试探才找到适合蹚过河的浅水段,但却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后边的追兵越来越近…… 敌人紧紧咬着这些溃兵的屁股一路追赶,终于抓住机会扑了上来。 大战旋即展开。 慌乱的巡河营溃兵拥挤在河道处,厉声谩骂着、推搡着,把那些体力不支的同伴挤进深水中,还没有跑出几步就被拖着砍刀冲上来的辫子兵一刀砍翻。 带着皮盔的辫子兵大多是轻甲,有些干脆就没有披甲,好像饿极了的虎狼一般猛冲过来跃入水中好一阵劈砍,如同砍瓜切菜一般,瞬间就把巡河营溃兵杀的鬼哭狼嚎。 濒死之际的惨叫和兵器砍进身躯的钝交织在一起,在青蒙蒙的天光中反复回响,让人不寒而栗。 这一切,就发生在大旗庄民团的眼皮子底下! 第十八章青泥首战 清军改道确实出人意料,抢了那多的人口钱粮,想以前那样老老实实的撤走也就是了,偏偏要折而向西,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二月里,清军破关抢掠,一路如入无人之境,东路军甚至一度深入到山东的德州乐陵一带。朝廷连连派遣军马围追堵截,却屡屡被清军打的狼狈逃窜,这一次更是摆出了要配合中路威胁京师的姿态。 沿途的官军原本还想做出个“死战到底”的样子,根本就没有想到清军的速度如此之快,转眼之间就已冲破阻碍到了近前,干脆连象征性的抵抗也没有了,直接就一哄而散。驻守在香河的巡河营一触即溃,直接就把北运河拱手相让,让辫子兵得以从容不迫的沿着运河一路进发。 巡河营本就不是野战部队,遇到辫子兵调头就跑也没有什么好丢人的,偏偏那个监军(其实就是二把手的巡检)是个认死理的书呆子,死活不让兄弟们跑路,高喊着“精忠报国”“血战到底”的口号,浪费了大把时间。 八旗辫子兵的凶狠众所周知,哪是那么好打的?辽东、辽西二十万人马都挡不住,长城沿线的九军都不敢出战,小小的巡河营还打个屁呀,这不是让大家送死么? 虽然这位监军大人是个二把手,但他还挂着个侍讲教授的头衔,可以算是太子的老师。虽然当朝太子有四位正式的老师和几十个不算正式的老师,而这位路监军仅仅只是其中的一个,但毕竟是太子师,等到太子登基之后很有可能位高权重,所以不敢轻易得罪他。 勉勉强强的打了一阵之后,一千二百多人的巡防营只剩下四百来人,其他的不是战死了就是跑散了。 眼看着气势汹汹的辫子兵已经杀过来了,巡河营的千户大人再也顾不得理会这个唱高调的穷酸,再不跑路的话就真的要被辫子兵给砍死了。 虽说满脑子都是“为国尽忠”思想的路恭行坚决反对撤退,但千户大人已经带着弟兄们撤了,他一个穷酸文人还能真的上阵杀敌不成?也就只能跟着溃败下来的巡河营一路奔逃了。 辫子兵就在后面咬着屁股穷追不舍,到了大旗庄终究还是被追上了。 两岭相夹,一水阻路,跑的筋疲力尽的巡防营残兵也只能硬着头皮打这一仗了。 “啊——”拖着长长尾音的惨叫声戛然而止,路恭行身边的那个巡河营士兵被砍了个开膛破肚,鲜血汹涌而出把河水都染红了,粉白色的肠子流淌出来,发出毛骨悚然的惨叫。 又是一刀下去,顿时身首异处。 屠戮就在眼前,把路恭行吓的快要瘫了。这位从来没有见过厮杀厂场面的老书生吓的面色如纸,哆哆嗦嗦的喊出一句“报效朝廷”的口号之后,用颤抖的手拔出那把装饰用的佩剑,正准备冲上去“以身殉国”,脚下却是一软,猛然栽倒在齐腰的河水当中。 那些残存的巡河营士兵,全都经验丰富的老兵油子,毫不理会路恭行,更没有半点“以身殉国”“血战到底”的气势,而是不顾一起的朝着河对岸奔逃…… 兵败如山倒,报读诗书心存报效的路恭行连自己都顾不下来了,又怎能约束这些个争相逃命的溃兵? 事已至此,作为一个文人,能够做到的事情只有一件:以身殉国。 倒转剑柄,将锋锐的坚韧横在颈项之间,正准备自刎之际,忽然听到头顶“嗖嗖”几声响动,刚刚冲上来的辫子兵顿时倒下了几个,不远处的那道土岭子上,正有一群穿着黑衣的士兵猛冲下来。 伏兵。 我煌煌大明的伏兵。 生死之际,忽然看到己方的士兵,路恭行激动的都要哭了,倒拖着那柄装饰用的佩剑,连滚带爬不顾一切的朝着那边奔了过去…… 大旗庄民团拥有一定数量的弓箭,但却严重缺少技艺娴熟的弓箭手,更不能提供“前冲三射”的远程火力掩护,很多人都是一射之后就把小梢弓丢在一旁抄起扎枪就冲了过来。 李吴山一马当先冲在最前头,六斤他们那一群半大的孩子象猎狗一样跟在他的身旁跑的飞快 素来和善仿佛笑面佛一般的李大老爷咬牙切齿神态狰狞,借助黄土岭子的天然坡度把奔跑的速度展开到了极限。 一百多步的距离瞬间即至,已经近的能够看到敌人脸上的表情了。 没有任何多余的想法,只是拼出吃奶的力气把大扎枪死命的往前一捅。 面对战斗经验丰富的辫子兵,李吴山的这一枪毫无悬念的刺空了。 重头砍刀荡过一丈多长的枪杆,呼的劈砍过来。 这个时候的李吴山相当狼狈,却不怎么慌乱,而是习惯性的侧过身子止住了前冲的惯性,利用不到两秒的时间差等待后面的民兵赶上来。 至少三柄扎枪从身后刺出,虽然帮李吴山解了围,却依旧没奈何对面的辫子兵…… 三个民兵再加上李吴山本人,全都手持长柄武器,竟然没有快速干掉一个辫子兵,这让李吴山非常恼火,非常非常的恼火。 “杀!”震天价的怒吼声中,李吴山那变了腔调的呐喊声就好像是硬生生的从胸口挤出来的一样,垫步前插一枪突刺。 这一次,终于建功了。 李吴山原本是指望捅刺敌人的胸腹要害,也不怎的,竟然一枪刺在敌人的颈下部位。 为了防止敌人垂死反击,根本就不敢往回抽枪,而是用尽全身力量顶着敌人的身体死命的往前冲,直到敌人倒下才抽回扎枪。 仰面朝天倒在河滩上的辫子兵还没有死透,鲜血在心脏的强力泵射之下喷溅起来一个高,似乎还想挣扎着跳起来,李吴山赶紧补上一枪。 这一枪正中心窝,因为捅破了心肺,拉着长调的惨叫声很快就变成了“咕嘟”“咕嘟”的闷响,几个剧烈的抽搐之后终于死的不能再死了。 和李吴山这种险象环生的战斗相比,那些孩子们的战斗则更加的惊心动魄。 在距离李吴山不足十步远的淤泥里,身材瘦小的六斤已经被辫子兵一脚踹翻,却死死的抱着敌人的大腿,冒着被一刀劈成两片的生命危险死也不肯放手。 旁边的几个同伴一拥而上,用拳打用脚踢,用牙齿咬,用石头砸,仿佛一群咬住猎物的小狼…… 以有心算无心的伏击战,再加上人数上的压倒性优势和对地形的熟知,战斗进行的还算顺利。 在干掉了十几个辫子兵之后,胜负其实已经分出来了。 追赶过来的辫子兵总共只有一百多人,面对六百多民兵的伏击吃了一个很大亏,马上就认清了形势准备暂时后退一下以避锋芒。 但这个战术性的后退动作却导致了更大的失败。 青泥河地形复杂有深有浅,有些辫子兵直接就进入到了深水区,很快就被民兵们用大扎枪捅死在水中…… 残存的几十个辫子兵好不容易撤退到了河对岸,李吴山当然不肯放他们走。 原以为可以继续扩大战果,直接将这股辫子兵消灭全歼,但事实证明,李吴山过分低估了敌人的战斗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那几十个辫子兵大多带伤,但战斗力依旧惊人,尤其是彼此之间的配合简直堪称完美,即便民兵是他们的好几倍,依旧可以采用相互掩护交替后退的方式逐渐脱离接触…… 望着飞速退走的那三十来个辫子兵,李吴山很是懊恼:带着六百多民兵打一百多辫子兵的伏击,竟然没有打出一场漂亮的歼灭战,还让敌人走脱了一小半,这样的胜利含金量真的不是很高啊。 但是,军心士气这个东西可鼓而不可泄,这个时候的李吴山只能想那些民兵一样高声欢呼,庆贺大旗庄民团成立以来的第一个胜利。 刚刚经历了一场血战的民兵们正在忙着收拢伤者打扫战场,死里逃生的巡河营残兵终于松了一口气,很是有种如获新生的庆幸。 天知道这些民兵是谁的部曲,更懒得知道他们是从哪来的,这些全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总算捡回来一条小命儿。 虽说这些“从天而降”的民兵干掉了追击的辫子兵,但巡河营残兵却没有丝毫逗留的打算,而是在稍事喘息之后准备继续朝着京城方向溃逃。 在他们的心目当中,只有躲进坚固的城墙之后才是安全的。 一番简单的沟通之后,巡河营千户对李吴山说:“这位兄弟,跑吧,赶紧跑吧,鞑子的大军马上就要掩杀过来了。” “有多少清兵,敌军构成如何?” “很多,很多很多的辫子兵,根本就打不过的,”一提起辫子兵,这位千户大人依旧心有余悸:“辫子兵凶残的紧,你们杀了他们这么多,他们一定会报复。肯定会把整个村子都杀光,杀的鸡犬不留,然后一把火烧个干净,趁着现在还有机会,赶紧带着你的人往京城那边跑吧,若是跑的快,兴许还能活一条命……” 说了这么多,全都是对辫子兵的惧怕之意,真正有用的情报一句都没有。 “这位大人,你总得告诉我清军主力在哪吧?” “主力?主力一直在后面追着我们的屁股打,很快就要过来了。”巡河营千户说:“赶紧跑,再不跑怕是来不及了。” 这句话……李吴山一点都不信。 清军出动主力人马,就是为了追赶你们这几百个残兵败将?这话连三岁的孩子都骗不过,你真当我吓大的吗? 就算刚才的那一百多个辫子兵是前置的小股侦测武装,就算清军的主力跟在后面,两者之间至少也要拉开很长一段距离,一时三刻应该到不了这里。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阵号角声从远处传来,就好像下大雨的时候从远方空旷的山谷中传来的闷雷,带着隐隐的轰鸣之声。 没过多久,一杆高高的旗帜出现在视野的尽头。 那面棋子呈三角形,通体如皂,绣在旗面上的金龙清晰可见,甚至可以隐隐约约的看到周围的水纹装饰,旗面下的旗斗上还衬着八条彩带…… 看到这面旗帜,巡河营的残兵败将登时就炸了: “黑水金龙纛,是黑水金龙纛!” “洪太(皇太极)的近卫亲军来了,快跑哇!” 第十九章 战场纪律 努尔哈赤建立“大金国”,后洪太(皇太极)改金为清,据说就是为了利用五行之说来克制大明:明朝日月同辉,又有朱氏的本命赤火,是典型的火德立国。因为火克金的缘故,大金国的国势一直都不怎么兴旺,改为大清之后,采的就是北水克南火的意思,希望藉此在天命上压过大明朝。 以洪太(皇太极)的务实主义精神,未必就真的相信这种虚无缥缈的五行命数之说,改金为清也有更深层次的政治考量,但下面的人愿意这么相信索性也就顺水推舟了。 至于那面黑色的三角旗,并非代表着“我大清”,而是代表着洪太本人,和所谓的水火之说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女真人尚黑,五色之中以黑色为尊,是一种非常尊贵的颜色。上面绣了一条五爪金龙,则代表着无尚威权,旗面下的八条彩带象征着八旗,这个旗帜只有清人当中的最高统治者才有资格使用。 黑水金龙纛既不是正式的军旗,也不是清军的认旗,反而是一种仪仗,只有皇太极本人才能使用的仪仗,差不多就相当于大明的火纹金龙旗。 具体到军事层面上,这面黑水金龙纛则代表着皇太极的亲兵卫队,也可以说成是他的随行仪仗队。 据说,皇太极的仪仗队中全都是千挑万选的悍勇之辈,无一不是力搏狮虎以一敌十的剽悍武士,打遍天下未逢敌手。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光环,巡河营的残兵败将才会吓的惊慌失措屁滚尿流。 眼看着巡河营就要一哄而散的跑路,李吴山赶紧拦阻。这么多辫子兵掩杀过来,正愁人手不够用呢,怎能让他们就此逃散? “清兵在不到一个昼夜的时间内穷追一百多里,必然是清军冒进,兵力一定不会很多。”李吴山拽住那位千户大人,把眼前的局势分析的头头是道:“我军新胜,军心士气可用,又占据了主场优势,你我两家联手,定然可以一鼓破敌……” 一鼓破敌?你特么说的轻巧,辫子兵要是那么稀松的话,何至于在京畿一带纵横奔图如入无人之境?这是辫子兵的精锐,而且是精锐当中的精锐,不敢说真的全都是以一敌十的天兵天将,至少也能把这里的所有人全都砍死。好不容易挣了一条老命回来,谁特么和你“一鼓破地”? 这些巡河营残兵已经被辫子兵吓破了胆,一心只想着逃跑,万般无奈之下,李吴山只好又搬出曾经对民兵说过的谎言:“京师三大营的数万人马已在路上,旦夕之间即可来援,只要我们抵挡一阵……” 这种话,也就只能骗一骗懵懂愚昧的无知乡民,却诓不了贼鬼溜猾的巡河营:三大营的数万人马?这种话连鬼都骗不了。要是京师三大营的人马来支援的话,肯定是我们这些正规军最先知道,你们不过是乌合之众的民练,怎么会知道连我们都不知道的消息?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京师三大营的官军真的会过来支援,三天两后晌的也肯定到不了。那是数万大军的调动,不是过家家闹着玩儿,光的书文往来协调部署就需要好几天的时光。等到三大营的人们赶过来的时候,这里早就被辫子兵屠光了。 “去你娘的三大营援兵,当老子是傻儿不成?”巡河营千户骂着粗话,一甩膀子挣脱了李吴山的拉扯,骂骂咧咧的大叫着:“老子劝你跑路是为了你好,你不知恩也就罢了,还耽误老子的性命。你们这些乡下土鳖想要送死我不拦着,却休想让老子给你们垫背……” “弟兄们,赶紧撩,跑快一点儿兴许还能挣条活命……” “慢着!”敌人大部就在眼前,这边还在为跑路的问题纠缠不清,实在让人丧气,李吴山大吼着拦在巡河营千户面前:“大人身为朝廷命官,本有保土安民之责,怎能不战而逃?” 朝廷命官?和自己的小命比起来,朝廷命官算个屁呀,再不跑的话,朝廷命官就要变成死鬼命官了。 “老子堂堂千户,正经的六品,老子吃你的米了还是拿你的俸了?你这土鳖管得到老子?” 六品千户差不多也就相当于正式的团长了,李吴山虽然是个从六品的武备,但却是临时任命,而且双方不是一个系统,不存在谁指挥谁的说法,何况李吴山的官职本就比千户低很多,人家当然不会听他的。 “好狗不挡道,再不起开让路,老子就要动刀子了。”千户拔出腰刀,在李吴山面前呼呼虚劈了几下,咬牙切齿的大骂着:“自家姓名要紧,管你是天皇老子也顾不得了,再给我絮叨这些有的没的,信不信老子一刀砍了你?” 虽然早已看出巡河营残兵心无战意,李吴山却怎么都没有想到那位千户大人竟然直接率部跑路了,连个遮掩脸面的借口都不找,直接就带着他的人开溜。 脸色铁青的李吴山猛然抄起一杆扎枪,紧跑进步追上前去,举着扎枪朝着巡河营千户猛然一刺。 尺八的枪尖从后背直贯前胸,李吴山依旧不依不饶,用扎枪顶着千户的身体奋力前冲,连连前进了十几步之后再次发力,直接就把这个千户大人钉在河滩的老柳树上。 被钉在树上的千户大人就好像是孩子们用草棍穿起来的蚂蚱,手脚胡乱踢蹬,惨叫声震人耳鼓。 拔出扎枪再次捅刺,好像疯的一样二刺、三刺,转眼之间就把这个千户大人捅了七八个血窟窿。 鲜血喷溅,凄惨的叫喊声已化为模模糊糊的闷响,活像是一只被捏住了脖子的笨鸭,四肢却还在无意识的抽搐,整个场面恐怖而又血腥。 “临阵脱逃者,这就是下场!”面目扭曲的李吴山真疯了,举着还在滴答鲜血的扎枪高声咆哮:“不战而逃,无论官职高低,一并行军法。” 两军对敌之际,临阵脱逃者,不问对错不论缘由就可以直接就地正法! 这就是铁一般的战场纪律。 一个区区的名团武备,在众目睽睽之下当场干掉了一个官军千户,千户大人还没有完全死透,正倒卧在自己的血污中作最后的痉挛。 这个场面,顿时震慑了所有人。 不光是那些个巡河营残兵,就连大旗庄民团的民兵们也被吓的目瞪口呆。 “大敌当前,唯有死战到底。” “妄言退缩者,斩。” “迟疑不前者,斩。” “闻令不遵者,斩。” “左顾右盼者,斩。” 一连说出好几个斩字,杀气腾腾的李吴山身上竟然升腾起一股前所未有的王霸之气,仿佛统率千军万马的铁血将帅一般。 “你们当中,谁的官职最大?上前答话!” 面对杀气冲天当中斩杀千户的李吴山,所有这些巡河营残兵全都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把目光转向路恭行。 这位监军大人早被李吴山的果断和血腥震慑的双腿发软,哆哆嗦嗦上前几步:“我……本官新北漕运巡河营巡检路恭行……” “好,从现在开始,我任命你为巡河营千户。”用带血的枪尖指着这个老书生,李吴山脸上的表情狰狞如鬼:“若你敢后退半步,老子一枪捅了你。”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再也没有谁敢于怀疑李吴山的这句话了。 连一把手的千户都干掉了,当然也就不在乎再干掉一个二把手。 若是路恭行牙缝里吐出半个“不”字,李吴山的扎枪立刻就会捅刺过来。 “对,对……这位……这位大人说的对……”直到现在,路恭行还没有记住李吴山的名字,只能笼统含糊的称呼这个比自己官职还要低很多的民团头子为“大人”,尤其是那柄指着自己的扎枪,枪尖儿上还带着血呢,确实唬煞人。这个时候的路恭行早已六神无主,若不是潜意识里“忠君报国”的思想支撑着,恐怕早就瘫软在地了。关键时刻,多年的圣人教诲还是发挥了一点作用。当然,更主要还是因为李吴山那狰狞的表情和铁一般的战场纪律,重重压力之下,这位颇有些书生意气的老文官还是鼓起了些血勇之气:“张千户弃战而逃,按律当斩。现,我代兼千户之职。大家……力战到底,我一定不会忘了大伙的忠勇之心,肯定会向朝廷举荐,封妻荫子之在今朝……” 大明朝讲究的就是以文驭武的传统,文官天然就比武将来的高贵,区区的七品文官指着四品武将的鼻子骂大街也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现在,身为清贵文官的路恭行却接受了李吴山这个下级的任命,看起来好像很荒诞,却不过是事急从权没奈何的事情。 眼下这种情况,分明就是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逃是死战亦是死,还不如横下一条心拼一把,若是侥幸胜了这一场,不仅保的自家性命,兴许还能搏个功名富贵也说不准呢。 以铁的纪律和血腥的手段行雷霆之举,硬生生的震慑住了巡河营的残兵败将,让他们只能留在这里战斗到底,接下来,就要面对自己手下那几百民兵了。 这一次,李吴山没有撒谎,而是开门见山的说了实话:“诸位乡亲,旁的废话我也不多说了。京师三大营的数万援兵根本就是我杜撰出来的,别再想什么援兵了,根本就没有,就算是有一时三刻也到不了这里。” “这里就是你们的家,身后的村子里还有你们的妻儿老小。你们要是孬了,你们的爹娘儿子,你们屋里的女人婆娘,有一个算一个,谁也别想跑,全都得挨清军的刀子。到时候就是家破人亡断子绝孙的下场。” “眼下这个局面,唯有拼死一战。若是胜了就能换个阖家平安,若是败了……那就什么都不消说了。 原来所谓的数万援兵不过是李老爷顺口胡扯,这句话可把大家伙给坑苦了。可是眼下这个情形,哪里还有心思计较这些? 身后的庄子里还有几千人,全都是这些民兵们的妻儿老小,就算是明知打不过也得打了。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拼了吧。” “我把他娘的,左右不过就是个鱼死网破的局面,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没有大网逮不住大鱼,没有大鱼也撞不了大窟窿,拼了!” 战斗气氛已经调动起来,所有的民兵全都做好鱼死网破的准备。 “所有人,听我调遣……” 李吴山李老爷,这位民团头子开始调兵遣将进行最后的战前部署了…… 第二十章 各有心思 太阳已经升起两竹竿子那么高了,没有一丝的风,缠绕在林间树梢处的薄雾刚刚散尽,空气中弥漫着潮热的气息。 炎炎夏日里这种既闷且热的天气让赖慕布很不适应,早不知出了几身的汗水。前胸后背的热汗顺着身体流淌,把贴身的阻箭绸布浸的透了,裹在身上好像生了一层密不透风的壳子,滑滑腻腻的好不难受。 “这天气,真是见鬼了。”赫赫阿哈掏出一方软皮子,十分殷勤百分恭顺的递到赖慕布手中:“主子,瞧您热的,擦擦汗吧。要不先把甲卸了凉快凉快也好……” 接过那方软皮子把脸上、颈下的汗水擦了擦,赖慕布笑道:“你跟着我这么多年了,怎么还不是不知道规矩?若是被我们的勇士看到了,岂不是要笑我?” 行军的时候可以把甲胄卸下来轻装前进,但这是在敌境之内,必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不到扎营之地不可卸甲,这是军规。 “奴才可不晓得什么军规不军规的,只知道伺候好主子才是天大的事情。”赫赫阿哈的脸上带着明显的谀笑表情:“四下里都是主子的家丁,就算卸了甲旁人也是看不到的。” “若有突发敌情,岂不是还要披甲?” 赫赫阿哈的媚笑愈发明显:“主子神勇无敌,谁敢过来送死?这两个多月以来,奴才亲眼见主子攻城略地所向披靡,便如战神一般。那些个汉儿听了主子的名号,也就只有闻风而逃的份儿了……” 明明知道这是拍马屁的阿谀之词,但赖慕布还是很受用,用马鞭轻轻的拍打着赫赫阿哈那乌青的脑壳,哈哈大笑道:“真是个体贴的好奴才,难得你还有这份孝心,便听你一回吧。” 听了这话,赫赫阿哈赶紧过来,笑嘻嘻的帮着赖慕布祛除了身上的重甲,仅穿了件子贴身的轻衣,烦躁闷热顿去俄顷之间就凉爽了许多。 赫赫是很常见的老满洲姓氏,也做赫赤。至于阿哈二字,则不是他的名号,而是满语当中“奴才”的意思。 在汉人的心目中,在姓氏之后冠上“奴才”这俩字做后缀,绝对是莫大的侮辱,若有人敢这样称呼他人,肯定会当场拔刀相斗。但赫赫阿哈却丝毫都不觉得这个称呼是一种耻辱,反而认为这是一种荣耀和地位的象征。 作为爱新觉罗氏家生的包衣奴才,赫赫氏依附爱新觉罗家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几十年前,是早早就入了旗籍的。包衣奴才就是家主的奴隶,但却是一种比较高级的奴隶,还兼着一部分家丁的职能。因为忠诚可靠,深得主子信赖,光是赏给他的奴隶就有十几个之多。伺候完了主子回到家里之后,照样过着吆五喝六呼奴喝婢的生活,也可以过一过当主子的瘾。 赫赫阿哈贴身伺候赖慕布已经几十年了,还把自己的两个女儿送给主子做媵妾,愈发的得到了主子的恩宠和信任。 替赖慕布扛着沉重的铠甲,赫赫阿哈却完全是一副甘之如饴的表情,那份阿谀奉承的媚态更是足尺加三:“这次入关,主子连战连捷,打出了大大的名号,回去之后复了贝勒的爵位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便是加个亲王衔也是有可能的……” “满口胡言乱语!”虽然面子上做出一副佯怒的样子,训斥着赫赫阿哈:“这种事情,也是你能胡说八道的么?再敢乱讲,当心吃鞭子。” 赫赫阿哈知道主子并没有真的发怒,笑嘻嘻的说道:“总有都是主子的亲随,奴才才敢说出口,但凡有半个外人在场也不敢说的。” 作为这次入关大掠的方面军最高长官,赖慕布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战果,但这点功劳完全不足以封王封爵,这个奴才话里话外说的是另外一件事情——夺嫡! 不久之前,作为这次入关最高统帅的肃亲王豪格给赖慕布送来一个绝秘消息:上不豫! 上不豫的意思就是皇帝病了,而且病情相当严重。 皇太极病了,作为长子的豪格肯定焦急万分,一定会急着回去。至于回去的原因到底是忧心父亲的病情还是揣着夺嫡继位的心思,已经是秃子脑袋上的虱子——明白着的事情。 “我大清”刚刚立国不久,还没有册立太子的传统,身为长子的豪格肯定早就有了继承权位的想法,奈何皇太极病的不是时候。正在外面征讨的最高统帅在没有上命的情况下忽然就领着大军回去了,你是要做什么?造反吗? 若是不回去的话,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多尔衮等人弄权,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一旦多尔衮夺了权位,自己肯定不会有好下场,说不得连小命都保不住。 真龙天子,天命所归,等等这些冠冕堂皇的话语不过是哄骗小民的鬼把戏,天子者,兵强马壮者为之。父亲当年就是这么干的,顺利登基之后立刻放手打击政敌,把昔日的对手打的凄凄惨惨没有下场。 这种形势之下,豪格早就按捺不住想要领兵回去夺嫡了,但却名不正言不顺,而且还有诸多牵绊:这次入关,豪格仅仅只是名义上的最高统帅,根本就指挥不动东西两路人马。 对于“我大清”而言,入关大掠一样要讲究“利益分配”,事先要做各方面的协调,当年的二贝勒阿敏就是因为私自率兵抢掠没有做好协调而被罢了爵位。 为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统领西路军的是豫亲王多铎,代表着多尔衮一系人马的利益。 多铎和豪格素来不对付,而且他们肯定更早知道了皇太极病危的消息,一定会想方设法的把豪格拖住,让他留在关内无法参与夺嫡之事。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东路军统帅的赖慕布就显得非常微妙了。 赖慕布是努尔哈赤的第十三个儿子,就算是多尔衮或者是多铎都要喊他一声“兄长”,早年曾经做过议政贝勒。前些年打宁远的时候,被英亲王阿济格甩了黑锅,成了背锅侠,吃了很大的挂落,不仅被夺了职权连爵位都给削了去。 皇太极选择启用沉寂多年的赖慕布,其实也是为了协调八旗内部的利益冲突, 和多铎不同,赖慕布没有本部的直属力量,直接把八旗人马借调给他,又怕出现指挥不动的状况,皇太极干脆就把自己的亲兵卫队拿出来供他调遣,其实就是为了制衡多铎,这就是那面黑水金龙纛的由来。 阿济格、多尔衮、多铎是一奶同胞的嫡亲兄弟,算是同一系人马。赖慕布和阿济格不对眼儿,也就是和多尔衮不对眼。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本着这个原则,豪格把“上不豫”的消息偷偷传达给了赖慕布,希望这位“十三叔”能拔刀相助。 其实也不需要赖慕布真的去做什么,只要他找个借口回去,豪格也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带着大军回去夺嫡了。 三路人马中有两路有回去,剩下多铎那一路完全就是孤掌难鸣了。 从接到密报的那一刻开始,赖慕布就明白了豪格的心意,毫不犹豫的停止了前进,马上下达率军返回的命令。 天知道八哥皇太极的病情到底怎么样了,这种事情宜速不宜迟,赶回去的越早越好。 东路军主力光是战兵就有六千多人,还有数量更多的辅兵和奴兵,再加上抢掠来的数万牲畜和百姓,一步步顺着原路返回的话,到时候再怕是黄花菜都凉了。为了避免出现“一步走错满盘皆输”的局面,赖慕布干脆甩下行动迟缓的主力人马,只率领一部分精锐轻装改道,图的就是尽快赶过去和豪格汇合。 赖慕布本身并没有太过于强烈的政治立场,但他绝对不希望多尔衮得势。若是豪格能够继承大清正统的话,肯定会无情横扫多尔衮一系,到时候光是亲王就会被打掉好几个,同样的事情豪格的父亲皇太极已经做过一次了,想必豪格早已有了经验。 到了那个时候,身为太祖十三子的赖慕布就能捞一份拥立之功,就算是单纯为了酬功也能捞一顶世袭罔替的铁帽子亲王了吧! 急于赶路的赖慕布怎么也没有想到,在前面探路的小股旗兵竟然被杀的大败,去的时候一百多却只回来了三十几个。 “前方两岭相夹一水阻路,明人设伏,必是诱敌之举。” 附近这一带并没有什么军事要塞,也没有大规模的驻军,竟然还有能够一举格杀这么多八旗战兵的武装力量?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虽然很着急的想要赶回去,但赖慕布毕竟拥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马上命人竖起黑水金龙纛招摇而上,自己则带着五百名最精锐的亲兵卫队和千把个奴兵押后缓行,并且派出大量斥候仔细侦测。 并没有浪费太多时间,赖慕布就得到了非常准确的军事情报:这一带并没有明军大规模活动的迹象,设伏的是本地民团,只有五七百人的样子。 民团? 民团也敢伏击大清的精锐战兵,这就比一只兔子埋伏在草丛中准备打老虎一个措手不及还要可笑。 “这些个汉儿就是喜欢自作聪明,却不知在真正的战斗力面前,那些所谓的计谋不过就是一个笑话。”赖慕布对赫赫阿哈说:“把我的甲拿过来吧。” 以赖慕布的身份,当然不需要亲自上阵厮杀,披坚执锐也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 很快,最精锐的亲兵卫队就做好了战斗准备。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事情发生了:上百个穿着黑色衣裤的民兵吆吆喝喝的冲了过来。 这些软弱的汉儿,根本就是来送死。 还不等赖慕布下达正式的战斗命令,这些刚刚冲过来的民兵就慌慌张张的逃走了,还在沿途抛洒大量财物…… “可笑,真是可笑,这么明显的诱敌深入之计还敢在我的面前卖弄,真是笑掉大牙。”看着大旗庄民团拙劣的表演,赖慕布已经笑了,遥指着远处那两道土岭子说道:“我敢和你打赌,那些明人就埋伏在土岭之后。” “主子神机妙算,自然是不会错的。”赫赫阿哈给自己套上了一件皮质的半身铠,倒拎着大砍刀说道:“奴才这就把他们引出来给主子杀个痛快。” “我没有时间在这里纠缠,”赖慕布毫不在意的说道:“去把那些自作聪明的汉儿杀光,给你半个时辰,应该够了吧?” “足够了。” 赫赫阿哈应了一声,拎着刀子跑到了队伍前面。 虽是奴才,也是有军职的,也曾追随主子厮杀多年…… (努尔哈赤曾经立过太子,但那是后金而不是清,而且史学不彰,故本书做无太子处理。) 第二十一章 水淹七军 为了防止明人利用居高临下的优势往下冲,赫赫阿哈很谨慎的先用弓箭开路,却没有任何反应,等他带着人爬上山梁的时候,刚好看到几十个穿着黑色衣裤的身影从土岭子的另一侧跑下去。 这明显不是要打伏击的样子,摆明了就是疲兵之计。 他们希望身披重甲的满洲勇士去追赶,这样的话他们就可以利用熟悉的地形和草木的掩护来消耗满洲勇士的体力,然后找机会从某个隐蔽的地方冲出来。 在赫赫阿哈的眼里,这样的计谋简直可笑,只能用幼稚来形容。 满洲勇士的体力何等宝贵,怎么会为了追击几十个乌合之众而徒劳虚掷? 赫赫阿哈很直接的放弃了追击,带领着满洲最精锐的勇士们朝着村口方向走来。 他的意图非常明显:不管你们耍什么花招,我只管冲进村去杀个鸡犬不留。 近两百个武装到了牙齿的精锐战兵,足以屠灭一个规模甚大的村落。 这一群辫子兵的规模并不算很大,但却异常严整。行军的速度也算不得快捷,更没有呐喊快冲的声势,只是默不作声的提刀前进,身上的铠甲在白惨惨的烈日照耀之下闪耀着黯哑的金属光泽。 “辫子兵要进村了。”望着越来越近的辫子兵,刘三房下意识的去摸手边的小树弓,身子微微前倾,咬牙切齿的摸出了一支鱼尾箭…… 百战老兵所展现出来的凝重和杀气,尤其是蓄势待发的那种沉稳,让他本人成为一张蓄满了力的弓,似乎随时都能射出致命的一箭。 李吴山轻轻的碰了他一下,微微的摆了摆手,示意不要轻举妄动。 双眼瞪的溜圆,死死的盯着从山梁上走过来的辫子兵,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走过对岸的河滩,试探性的找到了适合渡河的浅水区…… 是时候了。 李吴山猛然吹响了挂在脖子里的铜哨。 尖锐而又凄厉的铜哨声在天地之间骤然响起,带着某种惊心动魄的神秘力量。 听到哨声的赫赫阿哈下意识的扬起了砍刀,那些个精锐的亲兵也在第一时间摆出了迎战的架势。 听到异动马上应敌,这是所有百战精锐的本能,尤其是这些皇太极的亲军近卫,反应速度绝对堪称一流。 奇怪的是,哨声过后竟然什么都没有发生。 埋伏在附近的敌军并没有随着哨声冲出来,就好像那一声铜哨仅仅只是闹着玩儿…… 赫赫阿哈有点懵了:如果说铜哨是明人的进攻信号,为何哨声响过之后看不到人影?若不是这样,难道那一声铜哨真的是闹着玩儿吗? 远处的赖慕布也觉得很奇怪:先是看到赫赫阿哈冲上了土岭,然后有看到他徒劳无功的带着人从土岭上走下来,难道谁自己的判断是错误的?土岭之上根本就没有布置伏兵? 从地形上来看,这里就是设伏的最佳地点,难道说明人的统兵之人遵循了“伏不重设”的规矩,没有在同一个地点两次设伏? 若是这样的话,明人显然错过了一个好机会。 更让赖慕布无法理解的是,那一声明显代表着某种含义的铜哨声响过之后,对面竟然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这是怎么回事儿?难道说那些曾经伏击了小股探路队的明人已经跑远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条黑线出现了从村口的矮墙后面出现了。 大旗庄民团。 根本就没有伏击,几百个抄着大扎枪的民兵就这么直接的暴露在辫子兵的视野范围之内。 从队型上就可以判断得出来,对方摆明了就是想硬冲一场。 以堂堂之师破煌煌之阵,李吴山摆出的就是这个架势。 整个大旗庄民团排成四层纵深的横队,挺着大扎枪用一个不紧不慢的速度迎着辫子兵“走”了过来。 这是要硬碰硬吗? 赖慕布笑了。 不管多么精锐的明军,都不敢在野战中也大清的勇士正面对敌,这支明显不是精锐明军的队伍看起来好像还有那么点样子,其实根本就不堪一击。 不管他们的意志有多么顽强,在身上没有披重甲的情况下硬抗大清最精锐的皇家近卫,都是在送死。这场战斗还没有开始,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看着这群穿了黑色衣裤的人不紧不慢的走过来,赫赫阿哈登时就恼了。 这么点人就想硬打皇帝陛下的亲卫精锐,这简直就是一种侮辱。虽然手下之后两百战兵,但这两百人全都拥有最优良的铠甲和最强健的体魄,无论作战技巧还是战斗经验,全都是清军当中的尖子。至于说战斗意志,那就更加的不用提起了。 赫赫阿哈真的很想挥刀前冲,如同砍瓜切菜般把这群穿了黑衣的乌合之众砍的哭爹喊娘,但理智告诉他不能那么做。 敌人之所以没有快速突进,就是为了保存体力,在接近到一定程度猛然爆发,利用速度的勇士强行把大清勇士们压制住。 身披重甲的皇家近卫显然不适合与轻装的对手比拼速度,所以赫赫阿哈依旧采用了沉稳的方略,保持着一个紧凑的队形不紧不慢的渡河…… 这几年的持续干旱,让青泥河的水位维持在一个比较低的程度上,要不是李大老爷出钱修建了一座水坝,村子里的四架水车就全报废了。 青泥河水静静的流淌,在五百多步之外的水坝背后,六斤等人正卖力的撬开水坝基座上的条形石,好像疯了一样把水闸的提举转盘砸的稀烂,然后用几根粗大的绳索套在闸框上。 从远处传来的铜哨声让这群半大的孩子更加焦急。 当第二声铜哨响起的时候,六斤的眼珠子都红了:“亲爹在催咱们哩,再快些……” 水坝厚实的很,那是那么容易就能破坏的了的? 拉动闸框的那几头老牛完全不了解这些孩子的紧迫心情,依旧慢吞吞的拉拽着越来越紧的绳索…… 当铜哨声第三次响起的时候,这些孩子就知道已经到了最紧要的关头,什么也顾不得了,纷纷从怀里摸出利刃,朝着牛屁股疯狂捅刺。 老牛吃痛,再也不复慢吞吞的样子,陡然发力前冲,支撑水闸的粗大梁木瞬间就从基座上拽了出来。 “成了,快跑——” 跟随主子经历过大大小小十余场战斗之后,包衣奴才赫赫阿哈已经有了丰富的经验。事实和他所料想的完全一样,那些穿着黑色衣裤的明人陡然加速了。 他们以非常快的速度奔跑着,双方快速接近…… 对冲、抢攻,然后就是酣畅淋漓的砍杀,正常的战斗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不过在这之间最好先泼出至少两轮箭雨,尽可能利用远程杀伤阻截、迟滞对手。 果然不愧是百战精锐,两百来个近卫辫子兵已经摘下了背后的弓箭,只等对方进入射程之后就泼出一轮箭雨…… 就在这个时候,赫赫阿哈忽然觉得脚下似乎的大地似乎微微颤动了一下,有好像这根本就是一个错觉,下意识的抬眼看了看四周,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之处。 因为地形的阻隔,还没有渡河完毕的赫赫阿哈根本就看不到拐角处的情形,站立在高处的赖慕布却看的一清二楚,正大声的呼喊着什么,用力的摇动着那面黑水金龙纛。 主子在喊些什么?发生什么事情了? 就在迟疑之时,浅水区里刚刚没过膝盖的水面起了阵阵涟漪,耳边传来阵阵轰鸣之声。 猛抬头,只见一排两层房屋那么高的巨浪正汹涌而来。 大旗庄本就是青泥河的转弯处,整条河道形成一个天然的喇叭口形状,更加助长了浪潮的猛烈程度。 高耸的水坝一旦被破开,积蓄已久的水流顿时倾泻而下,携带着大量泥沙和小半个水坝,形成滔天浊浪,仿佛从高处冲下来的泥石流呼啸而来。 赫赫阿哈终于明白过来:对方始终在控制着战斗的节奏,根本就不是要硬碰硬的直接开打,而是在故意拖延时间,等的就是这股“从天而降”的滚滚洪流。 但他明白的太晚了。 再怎么悍勇再怎么精锐的士兵也挡不住这样的巨浪冲击,这些从不后退的满洲至精至锐的勇士们登时就傻眼了,再也不顾什么命令,发了一声喊调头就跑。 不管拥有多么丰富的战斗经验,也不论战斗技巧多么娴熟,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洪水都没有任何作用了。 满洲勇士们已经跑的足够快了,却终究比不上水流的速度,瞬间就被冲了个七零八落。 因为洪水突如其来,本来不怎么宽阔的河道瞬间暴涨了至少一倍,两旁的农田都被淹没了不少,他们还能跑到哪里去? 倾泻而下的洪水看起来汹涌澎湃势不可挡,但终究只是蓄在水坝里的那点水量,根本不得持久,三两个浪头过去之后就很快衰减下来。 但那些来不及逃走的八旗精锐可就惨了。 虽然短暂的洪水不至于真的淹死很多人,但却绝对可以把人冲人。洪水过后,河道了积了一曾厚厚的淤泥,人陷在里边根本就拔不出腿来。 到了这个时候,就算是傻子也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大旗庄民团的民兵们纷纷冲了过来,再也不讲究什么队形什么战法,而是三人一群伍人的散落各处,挺着长长的大扎枪朝着陷在淤泥的八旗精锐好一阵子捅刺。 不管多么剽悍的勇士,陷在没大腿的淤泥里都勇不起来了,而且勇士的大砍刀长度严重不足,根本就无法抵御扎枪这样的长柄武器…… 第二十二章 卖队友 眼看着一个又一个精锐勇士被民兵捅死在烂泥当中,赖慕布的嘴角不住抽动,却不敢直接让剩余的这几百人冲过去拯救。 洪水虽然已经退了,但河道已比刚才宽阔了很多,而且积满了淤泥,冲过去一定会陷在泥水当中产生更大损失。唯一能做做到的就是让士兵们冲到河岸上,利用密集的箭雨阻挡民兵们的进一步格杀,好歹算把落在河道这半边的几十个亲卫救了回来。 死里逃生的赫赫阿哈活脱脱就是一只刚刚钻出来的泥猴,浑身上下满是淋漓的黑泥,跪在赖慕布的脚下抱着他的小腿儿嚎啕大哭:“都是奴才的错,恳请主子责罚……” 怒火中烧的赖慕布一马鞭抽在他的脸上,打的鲜血淋漓,抬脚把这个使唤惯了的奴才踹了个滚地葫芦:“滚!” 一个滚字听在赫赫阿哈耳中仿佛天籁一般悦耳,这说明主子不准备责罚他了,好歹算是保住了一条老命。 这些个皇家近卫不仅是最精锐的勇士,还是爱新觉罗家族的脸面,无一不是身经百战的悍勇之士,什么样的场面没有经历过?今天却有一百五十多人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在烂泥当中,死在一群乌合之众的手里…… 这事儿,怎么想怎么憋屈。 必须报复,必须用最血腥的手段屠灭村落,哪怕是浪费些时间也要杀个鸡犬不留。 作为军事统帅,赖慕布很清楚的知道这样的无差别屠杀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却不得不那么做,因为这完全是出于政治层面的考量。 能被选为皇家亲卫的勇士,绝非骁勇善战那么简单。这几百个亲卫全都是满洲勋贵子弟,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个显赫的家族,充当亲兵卫士不仅仅只是一种荣耀,同时还是为了“镀金”,以后肯定是要受到重用的,很多新晋的军政官员都是从亲兵卫队中选拔出来的。 皇太极的仪仗队总共才五六百人,平时多是充作仪仗队使用,一下子就损失了一百大几十号,如果不马上就进行血腥的报复,根本就无法对死者家属做出交代,等于是一下子得罪了一百多个满洲勋贵家族。 就算是皇太极本人,也不敢一下子开罪这么多勋贵。 “填河!” 赖慕布一声令下,一千多奴兵纷纷上前,挑土搬石伐树拽木,一点儿一点儿的开始了“土木作业”,为战兵们在泥泞的河道中填出一条前进的通道。 明清之际,双方的军队中都存在着大量的辅助战斗人员,人们常说的“兵卒”仅仅只是笼统的称呼,其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兵种”:兵即战兵,是真正的战斗力;卒则是指辅兵,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战斗部分。 清军当中的辅兵大多是特指奴兵。 每个亲卫都有一个或者甚至几个奴兵,平时作为奴隶使用,除了给主子们负荷营帐被服运送辎重补给之外,到了两军交战的时候,还会背着弓箭和大筐跟在主子身后。若是主子砍死了敌人,他们就会上前把人头割下来装进大筐里。 这些奴兵根本就是一次性的消耗品,无论死多少都不会心疼,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炮灰。 青泥河本就不是什么大江大河,虽说一场“人工泥石流”让河道变得宽阔了不少,却多是只能没过膝盖的浅滩区,真正的河道部分最狭窄处才不过一百多步两百步不到的样子。 眼看着清军在泥泞的河道填充土石铺设树木,每个人都有种毛骨悚然的惊悚。 敌人冲过来会有什么样的下场,就算是用脚趾头想想也能够知道了,必然是血腥屠戮片瓦无存! 袭扰,反复的进行袭扰,但效果却微乎其微。 大旗庄民团的弓箭数量太少,根本就无法形成有效的压制,若是冲的太近,反而会被清军的制式硬弓给射回来。唯一一次面前还算有效的袭扰也是路恭行指挥着巡河营的残兵们打出来的,因为他们手里有几十张弓,勉勉强强还能派上用场,但却仅仅只是射倒了十几个奴兵而已。 眼看着奴兵已经把河道填的越来越窄,民兵们终于想起村子里还有一门榆木炮。 箍铁榆木炮又粗又大,看起来甚是威武,但实战效果……这种老掉牙的玩意儿比绝大多数村民的年纪还要大,根本就不堪用。 前两炮全都打偏了,仔细校对过后垫高了炮口终于一炮命中,放翻了一片奴兵。 遭受炮击的奴兵乱糟糟的往回跑,很快就被监督的亲兵接连砍死了好几个,以血腥手段约束住心寒胆裂的奴兵之后,填河作业继续进行。 原本还想再轰几下,但那本几十年前的榆木炮实在太老了,炮身竟然开裂出一道手指粗细的裂缝,直接就当场报废。 “可不敢纵敌过河呐,若是过了河,需是打不过的。”虽是一介文官,路恭行也能看出这条窄窄的满是淤泥的河道的重要意义。 “无论如何不能让清兵过河,绝对不能。否则的话,村子里的那几千口子可就全完蛋了!” 路恭行考虑的是胜负,李吴山想的是躲避在村子的里那几千条人命,虽然立场不同角度各异,但得出的结果却是一致的:万万不可让清军过河。 “路大人,我意让你带着巡河营再袭扰一次,你敢不敢?” 巡河营已经做过一次同样的事情了,虽然干翻了十几个奴兵,但却被那些亲卫砍死了十四个人。在那场短暂的骚扰战斗中,清军战兵所表现出来的剽悍和血勇让路恭行心有余悸,若不是因为跑的快,他早就身首异处了。 已经成了惊弓之鸟的路恭行很害怕,全身不住的轻颤着,嘴唇不停的哆嗦,虽然内心的恐惧已溢于言表,但多年来的圣人教诲和骨子里的一丝浩然之气还在支撑着他。 脸色青白不定的路恭行重重的点了点头,咬着牙对李吴山说道:“本官的老家在浙西龙泉,若是殁于此地也算是精忠报国了,只可怜家中老母年事已高……罢了,自古忠孝不能两全。本官殉身之后,若李大人侥幸得生,还望尽力照料我家中老幼。若有机会的话,定要向朝廷述明今日之烈……” 象路恭行这样的文官,能够鼓起冲敌的勇气并且做好以身殉国的心理准备,已算是难能可贵,却终究脱不开文人的酸腐气,还想着给自己留一个“壮烈战死”的身后名,希望自己能在千秋百代之后成为“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式的人物。 “死去元知万事空,罢了,罢了,我都要死了,还在乎这些个虚妄的名声做甚?”路恭行狠狠的甩了甩头,将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全都置之度外,猛然站起身来拔出那柄装饰用的文士佩剑,扯着嗓子厉声高呼:“巡河营健卒听令……” 在路恭行的鼓舞和感召之下,再加上残酷的战场纪律,巡河营那几百个残兵终于鼓足了勇气朝着河滩方向冲了过去。 反正也不过是例行的袭扰而已,能打杀几个清兵当然是好的,若是实在打不过还可以象上次那样退回来。 稀稀拉拉的射了几箭,有没有产生杀伤已经顾不得了,路恭行只是不顾一切的高喊着“为国杀敌”的口号往前冲。 “嗖”的一声轻响,一支羽箭射中了前面那个巡河营士兵的颈项,箭矢的巨大惯性让他的前冲势头猛然一顿,却没有当场栽倒,而是拼命的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脖子。 仅仅相差一个身位的路恭行看的清清楚楚,燕尾型的箭镞已经从这个士兵的脖子后面突出来,任凭他如何用力的捂住都是徒劳的,鲜血汹涌而出。这个倒霉鬼似乎还想发出凄厉的惨叫,却因为颈部被射穿,鲜血倒灌进了肺部,除了几声“呼哧”“呼哧”好像封箱破开的声音之外,已发不出任何能够听懂的声音。 血沫子伴随着剧烈的喘息喷出来,直接溅到了路恭行的脸上,温温热热滑滑腻腻,让毛骨悚然。 又是一轮箭雨射来,前前后后的巡河营士兵纷纷倒下,抬眼望去,视野范围之内全都是扑面而来的飞矢。 清军的强弓射程更远,却不急于射出,而是非常沉稳的等到巡河兵们冲的足够近之后才发出致命的一击。 几百张弓密集攒射,立刻就放翻了几十个人,甚至有一支箭擦着路恭行的脸飞了过去,若是再偏几寸的话,一定会直接钉在脸上,让他很是有种不寒而栗的惊恐。 连路恭行都怕了,其他那击败个巡河兵更是魂飞魄散,再也不敢往前冲,而是月娘变了腔调的声音高喊着调头就往回跑。 本就是一场骚扰性质的战斗,既然清军早有准备,那就退回去好了。 当巡河兵们回头的时候,才惊愕的发现李吴山已经率领着民兵们冲了过来。 “后退着斩!” “军法无情,斩!” 毫不犹豫的捅倒了几个之后,巡河兵才终于明白过来:这根本就不是袭扰,而是决战。他们被李吴山给卖了,被当做了挡箭的炮灰! 高声叫骂着李吴山的十八辈祖宗,却也无可奈何,要么冲过去和清军拼命,要么直接被后面的扎枪捅死。 在这种情况下,已没的选了,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 第二十三章 泥潭血战 直到这个时候赖慕布才真正明白过来,这根本就不是袭扰,而是决战。 尽可能的把敌人困在泥泞不堪的河滩上,这是一个很正常的选择,换做是赖慕布肯定也会这么做,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真正让他感到吃惊的是这些人的胆量和勇气。 虽然那些穿着黑色衣裤的明人已经拥有了很算不错的组织度,但却一眼就能看出他们不是正规的军队而是属于地方武装,这些人竟然敢于直接冲过来面对面的决战,这份胆气已经胜过了绝大多数明人的正规军。 敢于挑战披重甲的精锐亲卫战兵,这些人真的不怕死么? 对方指挥官的意图很明显:用一个宽大的正面把亲卫战兵局限在狭窄的通道上,把亲卫战兵堵在这里,形成一个半包围的局部优势,确实是个很精明的战术,但却严重低估了满洲精锐的战斗力。 这些至精至锐的亲兵全都是骁勇善战的满洲勇士,足以匹敌一千甚至两千个明军步卒,就算是在队形无法完全展开的情况下,依旧具备可怕的战斗力。 穿着黑色衣裤的明人装备的铠甲简陋的惨不忍睹,锋锐、沉重的大砍刀可以毫无阻碍的把他们砍成左右两片! 李吴山采用的这个战术,分明就是刘三房在第一届军事对抗赛的翻版:利用局部优势牵引全局,奠定最后的胜利。 战术显然恰到好处,但对手却不在一个水准线上。 皇太极的亲兵卫队全都披双甲,内衬连环锁子甲,外罩半身铁甲,装备的精良程度堪称豪华。 除了装备的悬殊差距之外,最要紧的是战斗意志和经验。 每一个亲卫都曾经受过非常正统的训练和大大小小无数次的战斗考验,拥有大敌当前处变不惊的心理素质,更有身为皇家亲卫的骄傲。面对呼啦啦涌上来的对手,即便是在队形无法彻底展开的情况下,依旧毫不慌乱,条件反射一般摆出迎战的姿态。 沉稳而又有序的呼吸,目光之中没有丝毫畏惧,反而带着明显的兴奋,就如同出猎之时看到成群的鹿獐…… 为了摆脱不利的地形,赖慕布很果断的扬起佩刀高声呐喊:“爱新觉罗家的勇士们,冲——” 两支队伍相向对冲,仿佛滚滚洪流,都是试图抢先发起攻击。 “砰” 沉闷的巨响声中,两支人马就好像交汇在一起的水流,重重撞击在一处,前锋部位仿佛洪水一样相互渗透、穿插,然后倒下。 冲在最前头的巡河营士兵本不敢如此这般的硬冲敌阵,没有奈何李吴山直接把他们卖了,兜着屁股冲了上来,断了他们后退的路径。这个时候若是回头的话,就算没有被当场执行血腥的战场纪律,也肯定会被辫子兵砍的血肉横飞,连个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在这些巡河营士兵的心目当中,把他们逼上绝路的李吴山绝对比面前的辫子兵还要可恨,一边高声问候着李吴山的祖宗十八代,一边奋力挥舞着武器和面前的辫子兵激烈厮杀。 这些老兵油子的战斗经验还算丰富,至少他们知道在这样的团队作战当中直接劈砍敌人的胸腹要害几乎等同于白费力气,而且有极大的几率会被反杀,所以很明智的选择捅刺对手的腰部。 奈何清军亲卫的披了双层战甲,就算是击中了对方也很难形成有效伤害,也就是把敌人捅的后退几步而已。 重达二十来斤的重型砍刀劈头盖脸的“砸”下来,仿佛大锤巨斧类型的重型武器,瞬间就把刀剑断为两截,然后带着巨大的动能就势劈砍,直接就把带着脑袋的小半个身子砍了下来。 身体就好像吃饱了水的软泥一般,脑袋瓜子和大半个肩膀从躯干上滑落下来,切口处露出洁白如玉的脊柱骨茬,瞬间又被鲜血染的通红。在心脏的强力泵射之下,腔子里的嫣红液体在刹那间发起,好似下了一场血雨。 捅刺、劈砍,接连不断的亡命搏杀并没有真的干掉面对的对手,满洲亲卫的双层重甲抵消了很大一部分伤害,就算是负伤也保持了很大一部分战斗力。 亲身参与这样的贴身肉搏,血肉横飞的场面就在咫尺之间,那种感觉和站立在朝堂之上夸夸其谈宣讲大义微言绝对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受,读了大半辈子圣人文章的路恭行平生第一回经历这样的惨烈激战。 无论心里多么恐惧,真正到这样的环境之中,就再也没有了乱七八糟的想法和顾虑,潜藏在心底的血气和勇气全都被激发出来,早已热血沸腾的路恭行仿佛发了狂的疯子一样胡乱劈砍。 根本就没有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前面的那两个巡河营士兵就莫名其妙的被砍的身首异处,凶悍的满洲亲卫直接到了路恭行的面前,呼的就是一刀。 路恭行的那柄宝剑铜丝缠柄纯银吞口,华贵的很,平日里挎在腰间确实很有几分“仗剑书生”的英武和飒爽,但这仅仅只是个装饰品罢了,和真正的战场武器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 当路恭行本能的举起这柄轻薄灵便的佩剑试图格挡呼啸而来的砍刀之时,“铛”的一声脆响,佩剑毫无悬念的断为两截。只来得及感到脸上一凉,旋即又是一热,还不等他明白过来,就已被后面冲上来的某个人给挤倒了,顺便让他避开了这致命的一击。 当路恭行从烂泥中重新站起来的时候,脸上已是一片血污,一道让人毛骨悚然的伤口从下颌部分一直延伸到了耳根处,小半个鼻子都被削了下来,半张面孔的皮肉外翻着。黑绒璞头已被打飞,披头散发满脸都是血泥的样子仿佛刚刚从地狱里钻出来的恶鬼。但他没有感到疼痛,仍旧拎着仅剩下一尺多长的断剑厉声高呼:“为国杀敌,名垂青史,给我杀——” 再怎么高呼酣战都只不过是精神和意志的体现,却不能改变战斗力本身。 巡河营的残兵败将显然不敌这些近卫亲军,转眼之间就被砍翻了几十个,前排的那些个士兵几乎已荡然无存,后面的虽然已经冲了上来,却被前后两股力量挤压着,不得不朝着两旁分散过去。 若不是大旗庄民团的民兵们及时冲上来,路恭行铁定要被当场砍死。 大扎枪这样的长柄武器占据了一些优势,借助刚刚冲击过来的惯性阻住了清军亲卫的冲杀势头,但也就仅限于此了。 猬集起来的清兵战斗力更强,仿佛一扇沉重的磨盘,虽然整体动作缓慢,却沉稳坚实固若金汤,数次冲杀都没有能够冲进去,反而被敌人抓住机会反杀了二三十个之多。 一枪捅穿了当面之敌,把扎枪从尸体上拔出来,李吴山发出困兽般的咆哮再次挺抢而上。 扎枪刺中铠甲的脆响,刀剑划破皮肉砍在骨骼上的闷声,还有此起彼伏的呐喊和不绝于耳的惨叫,仿佛一曲宏大的交响让人不寒而栗 总的来看,决战发起的时机十分恰当,把敌人局限在泥泞之中的战术构想也很正确,但整个战斗却没有多少技巧可言,就好像两群野兽之间的舍命搏杀。 从单纯的战斗角度来看,民兵们的战斗经验和技巧,尤其是协同配合的能力和对手相差甚远,根本就不在一个等量级上。每格杀一个亲卫,往往要付出两到三条性命,伤亡交换比例高的吓人。 大旗庄民团的伤亡率在直线飙升,但却没有人退却。 并不是因为民兵们全都有着视死如归的勇气,也不是因为他们有着为国赴死的觉悟,原因只有一个:退不得呀! 就在不久之前,这些民兵们还捏着锄头把子的乡农,何曾经历过这样的战斗?只是因为家人就在身后,一旦退却就是全家死绝断子绝孙的下场。 身后的大旗庄之内,躲藏着几千老幼妇孺,既有生身养命的父母,也有不怎么听话甚至经常调皮捣蛋的娃娃,更有很多粗手大脚经常骂大街的泼辣婆娘,那是他们的亲人。 妻儿老小落入敌人的手中会是什么样的下场,谁也不敢想,唯有拼死一战,哪怕是自己战死在这烂泥当中,也要给家人争到那一丝活命的机会。 父母亲耳,亲朋好友的性命已经危如累卵,完全维系在自己的枪尖之上。若想他们活下来,自己就必须先有战死的觉悟,因为身后就是家,家里就是亲人,他们已经没得退了。 有死而已,不过如此。 “我把你娘的……”一个民兵奋力刺出扎枪,仿佛用尽了这一辈子所有的力量,捅的当面之敌身子一歪。 看到顺着枪杆荡了过来,轻而易举的斩断了几根手指,已经捏不住枪柄的民兵不进不退反而就势前冲,一把抱住敌人。 任凭对手把自己的后背砍的稀烂,依旧死死抱住不肯松手,终于为身边的战友创造了宝贵的进攻机会,几杆扎枪齐齐而下,把敌人活活捅死的同时,这个民兵也倒在烂泥之中。 战斗已经达到白热化。 血勇上脑的民兵们已经不再闪避劈头盖脸的砍刀,只是不顾一起的刺出手中长枪,这个简单到了极致的动作融合了全部力量和愤怒,也饱含着大半年来的训练成果。 战斗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赖慕布越来越心惊:这些穿着黑色衣裤的民兵的战斗力显然很一般,都战斗意志和坚韧程度却超乎想象。 正常状态下,就算是正规军也无法承受这么高的伤亡比例,他们早就应该士气崩溃一哄而散了,然后就可以兜着屁股的肆意砍杀他们直到战斗结束。 坚韧、顽强,好像狗皮膏药一样不顾一切的死缠烂打,这让赖慕布不得不重新评估这场战斗。 引以为骄傲的亲兵卫队已经死伤五六十人,在正常的战斗中这绝对是一个很大的伤亡数字,但民兵们的伤亡绝对是这个数字的好几倍。 这样的战斗根本无法长时间的维持下去,当民兵的数量进一步降低之后,就会无力组织起像样的进攻,到时候整个局面就会翻转过来。 事实和赖慕布料想的完全一样,当两旁的巡河兵们抵挡不住纷纷后退的时候,装备精良战斗力惊人的亲卫们逐渐占据了上风,开始压着这些民兵打,打的他们一步步后退,渐渐退到了河滩之外…… 只要走出这片泥泞地带,大清勇士的战斗力就会得到更好的发挥,那将会成为最终胜利的开始! 第二十四章 人民战争 自从把民兵们从河滩地带赶出来之后,终于挣脱了泥潭的清兵亲卫们得到了更好的发挥。 宽广的开阔地是他们最理想的战场,无论是队形的展开还是战斗力的发挥都更上层楼,达到了理论上的最优状态,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大旗庄民团的步步退却。 这就是装备、战斗力、组织程度等等优势综合到一起形成的碾压。 不是大伙儿不卖力气,不是大家不肯拼命,是真的打不过啊,就算是把命填进去也打不过。 从满是泥泞的河道上,一边打一边退,不少民兵已经被砍的血肉模糊,还趁着最后一口气扑上去保住敌人撕咬,谁敢说大家畏战? 虽仅仅只是退了几百步的距离,但这几百步却是用鲜血和骨肉铺就而成的死亡之路,看看那些触目惊心的血污和随处散落的尸体就知道了。 在几千年的冷兵器交战历史当中,“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拼尽全力战斗到最后一个人”等等这些慷慨激昂的话语都只不过是激励人心的口号而已,在真实的战场上几乎不可能出现那样的情形。 面对面的生死搏杀,在血肉横飞之间和阎王爷较劲,每时每刻都在经历生与死的考验,一个不小心甚至不知从什么地方飞来一支流矢就会丢了性命。还有同伴们的伤亡和近在咫尺的鲜血,无不是强烈的冲击和震撼,这本身就一个巨大的考验。每个人士兵个体都有思想有灵魂甚至是有私心,活下去**最终会冲破残酷的战场纪律,到那个时候,崩溃就一定会产生。 无论什么样的强兵虎贲,伤亡率达到三成的时候几乎一定会崩溃,这已经形成了一种铁一般的规律。若是军纪不够严明或者是意志不是足够的坚韧,整体崩溃就会出现的更早。 数万人的大会战中,仅仅因为前锋部队几百人的伤亡或者是一个失礼,就会引发雪崩一般的溃败,这种事情早已屡见不鲜了。 面对血腥才场面和近在眼前的伤亡,每一支军队都有承受极限,只不过是高低各有不同罢了。而三成的伤亡比例,则是考验一支军队的分水岭。 在产生了三成伤亡以后,还能有最基本的组织度,命令还能执行下去。那么,无论胜败,这支军队都可以算得上是当之无愧的虎贲之军了。 在青泥河中搏杀这么久的两支军队,双方的伤亡数字都已明显超过了三成,但却都没有出现崩溃的迹象,足以说明交战双方的战斗意识和坚韧程度都是最顶尖的。 作为皇家亲卫,理论上就是八旗当中最精锐的部分,不仅装备优良战斗力卓然,还有非常非常高的荣誉感,确实值得骄傲。 大旗庄民团显然不具备这些优势,支撑他们继续苦战的已不是残酷的战场纪律,事实上打到了这种程度纪律不纪律的已经不那么重要了。真正让他们拼死苦战的驱动力来自于身后! 年迈的父母,不懂事的孩子,还有相依为命的婆娘,全都是身后的大旗庄内,若是弃战而逃必然是个断子绝孙举家全灭的悲惨结局,这样的代表比死亡更加不可接受,谁也承受不起。 不论贫穷或者富有,保护家庭始终每一条汉子与生俱来而且绝对不可推卸的天然使命。唯有死拼到底,哪怕死战的最终结局就是战死在这里,也无怨无悔在所不惜! 眼看着民兵们洒下一路鲜血留下满地尸体,一步步退到了村口,真正揪心的绝对不是正在战场上浴血拼死的民兵,而是他们的家属。 几千老幼妇孺就在村口的难道不及胸口的矮墙之后眼巴巴的看着,无比揪心的注视着发生在眼皮子底下的血战。 他们的父兄,他们的子弟在以命相搏,究竟是为了什么大家都心中雪亮。 父子、兄弟、夫妻之间那种早已铭刻到骨子里的血肉亲情让他们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努力的在那群满身是泥的人影当中寻找熟悉的那个人 战斗就在两三百步之外进行,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那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呐喊,那一声声惨绝人寰的濒死惨叫,无比牵动着这些乡民的心。 眼睁睁的看着一个身影惨叫着倒了下去,喷洒出一片血雾,在李家大宅掌勺多年的厨师韩师傅立刻就炸了,眼珠子都是红的,拎着菜刀直接越过那边似乎可以带来一丝安全感的矮墙,厉声哭喊着冲了过去:“我的儿啊,老子和你们拼啦……” 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大儿子倒下,作为父亲的韩师傅瞬间化身成为暴怒的野兽,不顾一切的举着菜刀冲向战场。 张寡妇根本就看不到张大娃的身影,但她却知道孩子正是浴血苦战,那还是谎报了年龄的半大孩子,今年才刚刚十五岁啊。若是有甚么三长两短,张寡妇家的天就塌了。 所以。 当伙房的韩师傅冲上去的,手持木棒的张寡妇也跟着冲了过去。 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句“那就死绝了吧”,受到感染的人们不论男女老幼纷纷跃过矮墙,拎着铁锹、草叉、铡刀甚至是擀面杖就这么呼啦啦的冲了出来。 在前面拼杀的每一个民兵都家里的顶梁柱,是他们的父兄或者是子弟,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既然战事已不可为,还不如索性冲上去和亲人们死在一起,若是侥幸能撑过这一场自然是千好万好,若是实在撑不过,那就真的全家都死绝落个干净。 没有鼓舞,没有动员,甚至连队形是什么玩意都不知道的乡民们好像疯了一样往外冲,眨眼之间就加入到刀光剑影血肉横飞的战团之中。 父母妻儿的加入,让正在艰难苦战的民兵们瞬间变得癫狂起来。 粗手大脚的婆娘虽然不够温柔,而且经常摔凳撂碗的给男人们脸色看,但那是同体同心的结发之妻啊,她们手里的擀面杖可挡不住辫子兵的砍刀。 须发花白的老父本就身体孱弱,连躲闪都来不及,一刀下去定然会当场生死。还有那些半大不小的娃娃们,若是被敌人砍死了,自己就是个单丁绝户就算是埋进坟里也没有烧纸的后人了,传承了千百年的香火后嗣立刻就要断绝…… 这些个大字不认得几个的民兵根本就不动什么春秋高义,也不大在意甚么朝廷忠义,他们只知道家里的老幼和婆娘全都冲上来了。 到了这步田地,男人们就必须得死拼,拼不过也要拼。因为再后退半步的话,一切的一切都将万劫不复,连一丁点挽回的可能都没有。 甚么赏钱,甚么功名,全都去他娘的,为了家里的人,男人们就得先死,哪怕是死绝了也无怨无悔在所不惜。 艰难苦难的民兵们怒吼着仿佛咆哮的野兽,不顾一切的前冲拼杀,就是为了给身后的那些亲人挣出最后的一丝生机 正已不能再称之为战斗,而是困兽的最后一搏。 扑向敌人,胳膊断了也要撞过去。 腿脚被砍折了,也要不顾一切的抱住敌人,用手指扣用牙齿咬,仿佛一群野兽在搏命撕扯。 就算是被看到豁开了胸腹,就算是肠子已经流出体外拖在身后,也死死的扣住敌人,直至眼下最后一口气依旧挂在敌人的身上,就是为了给那些还在战斗的人创造出一个突刺杀敌的机会…… 战斗已不是白热化,而是超越了临界状态,超越了胜负甚至超越了生死,升华成为另外一种层面上的东西,饱含着融入到血脉之中的家庭、亲情等等中华文明积淀了几千年才孕育出的最精华部分…… 猛然冲出来的这几千老幼妇孺本身不具备多少战斗力,但却仿佛一直注射在垂死之人身上的强心脏,虽然产生了巨大伤亡,却在一瞬间逆转了战斗局面。 哪怕是付出三个五个甚至更多的生命,也要干掉一个敌人,这已不是战斗而是赌命。 乡民们仿佛汹涌的潮水,凌厉沉重的砍刀根本就挡不住他们,砍倒一个就会有更多的人涌上来。 赖慕布很清楚的感到自己陷入了一个更深的泥潭,这个泥潭里不是淤泥而是血肉,用血肉和生命形成的巨大泥潭。 当死亡都不能阻止对手的时候,无论多么精锐的士兵都会感到无力,尤其是面对不顾一切往上冲的乡民,自身的士气就会受到沉重打击,而对方却士气爆棚比凶猛的野兽还要狂野比可怕的厉鬼还要恐怖。 近卫亲军虽然至精至锐,终究是血肉之躯,而且数量上居于绝对的劣势,随着精锐的亲卫被乡亲和民兵们用生命一个又一个活活“磨”死,自身的数量已渐渐不能维持,胜利的天平出现了明显的倾斜。 必须撤退,不论是为了重整还是为了自保,都必须撤退,若是再这么纠缠下去,就算是精锐的亲卫战兵也会整体崩溃。 经验丰富的赖慕布本能的察觉到了这一点,以最果断决绝的态度下达了脱离战斗的命令。 这些乡民虽然疯狂,精锐可以挡住精锐亲卫的攻击,但大清的勇士们要是想走的话,他们拦不住,赖慕布有这个信心也有这个把握。 及时的下令脱离战斗,可以让对手的战斗热情和疯狂意志稍微冷却一下,这显然是一个非常恰当的命令,但却出现了一个致命的缺陷: 赖慕布暴露了。 暴露了最高指挥官的身份,让李吴山很清楚的看到了他的位置。 李吴山指着几十步之外的赖慕布高声大叫:“干掉他!” 第二十五章 擒贼擒王 干掉敌方的最高指挥人员无疑是结束战斗取得胜利的捷径。 李吴山很敏锐的察觉到了赖慕布的身份,意识到这个人就是清军中的高级指挥角色,毫不犹豫的冲了过去,但已经狂化如同兽人一般的民兵们却没有跟上来,反而是那些巡河兵在第一时间领会到了李吴山的战术意图。 这些老兵油子们战斗力乏善可陈,战斗意志更是提不起来,但对于战场是细微变化却有着非常敏锐的洞察能力。这种人,打仗并怎么在行,真正擅长的是观望风向。 打顺风仗的时候,这些士兵肯定比谁冲的都快,斩获最多功劳也最大。一旦战事不利,就会一哄而散以最快的速度跑路保命,至于是不是会引发整体溃败根本就不在考量范围之内。 见机不利马上撤退,相当的果断,这是战阵指挥应有的基本素养,但赖慕布太果断了,他撤退的太快了一点儿。 最先撤退的赖慕布动作太快,跟随在他身边的之后少数十几个亲卫战兵和一群奴兵。 统帅和战斗部脱节了。 虽然脱节的程度并不算很严重,但却引发了灾难性的后果。 李吴山率众横在中间,让赖慕布无法归队,为了防止出现什么意外,只能沿着河道朝侧翼奔逃。 河道两岸的农田本最适合战马奔驰,但一场泥石流过后,农田已成了满是淤泥的泽国地带。 狂奔的战马毫无悬念的陷在一个烂泥坑中拔不出腿脚,赖慕布只能极是狼狈的踩着烂泥继续奔逃。 李吴山很熟悉村口的地形,知道各处的深浅,只踩着淤泥很浅的路梗,几乎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追上了赖慕布。 眼看着追兵越来越近,赖慕布已经意识到了危险,用明显带着恐惧强调的嗓音厉声高呼:“拉住,拦住他们……别让他们过来……” 十几个亲兵和一群奴兵大多和他一样,都陷在泥地里出不来,只能勉强抵挡了几下就被各个击破。 伙同巡河兵冲过来的时候,心中恐惧到了极点的赖慕布呼呼的虚砍着,试图阻拦众人,早被李吴山一枪狠狠的戳在胸口。 精良的铠甲抵消了扎枪的大部分力道,从手感上可以判断得出,应该是戳断了他的几根肋骨,却没有形成致命的贯穿伤害。 唯恐李吴山再刺,已是穷途末路的赖慕布丢掉佩刀,双手紧紧握住枪套部位,好像拔河一样挣扎拖拽着。 顺势用力往下一按,赖慕布的身体立刻沉了下去,自身的体重加上李吴山的力量,转眼之间烂泥就已没到了胸口。 那种来自四面八方的压迫感几乎让他窒息,眼看着几个巡河兵提着带血的刀从侧面绕了过来,赖慕布从来都没有怕成这个样子过,赶紧放声高喊:“降了,降了……” 降了?这个时候才投降显然为时已晚。 巡河兵们毫不理会高喊投降的赖慕布,踩着越来越松软的烂泥艰难走过来,提刀就剁…… “我是清国皇室!” “别杀我。” “千万不要杀我——”生死交错之际,赖慕布吓的嚎啕大哭,混不顾已经淹到下巴的烂泥,只是一个劲儿的哭喊着:“我是爱新觉罗氏,你们不能杀我……” 爱新觉罗氏? 李吴山将枪柄一收,顺势挡开巡河兵砍向赖慕布的刀子:“你真是爱新觉罗家的人?” 好似看到了某种希望一般,赖慕布连连点头:“是,我是清国皇室,真的是……” 赖慕布的心中清楚的很,除了这个皇室身份之外,什么都救不了他。 不管是不是满清皇室,能够活捉了敌军的指挥官显然比直接杀死要有用的多。 将他从烂泥中“拽”出来之后,用枪尖抵其咽喉厉声高呼:“让他们投降,快……” 这是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也是活命的机会。 如果那些个清兵不肯后退的话,就证明他的身份并不是那么尊贵,亦可以证明他不是一个很有价值的俘虏,李吴山的枪尖立刻就会刺穿他的咽喉…… 那些个骄傲的亲卫已经看到了这边的情形,虽然赖慕布一再高喊着“放下武器就地投降”的话语,但亲卫们却不可能真的那么做,而是奋力冲杀了一阵之后开始沿着河道的侧翼徐徐后撤。 “他们没有投降……” “别……”唯恐大枪真的刺过来,赖慕布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声嘶力竭的大喊着:“我这是爱新觉罗家的人,我是清国皇室,只要能饶过我的性命,整个大清国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金银,整车整车的金银,还有美女,不管你们想要多少都可以,只要不伤我的性命,”赖慕布叩头如同鸡啄碎米,乌青的脑门上满是烂泥却浑然不顾:“奴婢回去之后,愿意说服族人,和贵国世代修好,就算是结为藩属也不是不能啊……” 就算你真的是皇室宗亲,满清也不可能因为你一个人改变国策,更不可能和明朝“时代修好”,这种谎言连三岁的孩子都骗不了。 从那边黑水金龙纛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家伙或许真的是满清贵胄,但却不大可能是位高权重的人物,因为真正的大人物没有可能在大旗庄这种小地方出现。但这个家伙被俘之后的表现却让李吴山上了心。 爱新觉罗氏素来残忍狡诈,每多屠戮之举,杀人盈野从来就不是什么稀罕事儿,关外的汉人百姓几乎要被他们杀绝了。这种对于生命的漠视仅仅只是反映在对待别人之上,他们却把自己的生命看的万分宝贵,从来就不是视死如归的壮烈英雄。在女真人崛起的历史上,有过好几次重大危机,为了保住自家性命,努尔哈赤家族可以忍受任何形式的屈辱,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在所不惜。 无论如何都要保全性命的做法,看起来好像有点没有骨气,但却让这个家族度过了初期几次重大威胁,得势之后就是千百倍的报复。 从这一点上来看,这个苦苦哀求饶命的俘虏还真的很有几分爱新觉罗家族的特质呢。 从赖慕布被俘的那一刻开始,这场战斗的结局就已经注定。 虽然还有清军已经退走,但那些亲身参与了战斗乡亲们却不愿意就此结束。 那么多乡亲命丧此间,那么多亲人魂归天外,早已被怒火烧的热血冲脑。一个一个在尸体堆和烂泥中翻找着,只要是发现了还没有死透的,就拖出来用石头砸个稀烂,仿佛唯有如此才能宣泄心头的愤懑之情。 很多民兵已经累的虚脱,就地坐下大口喘息,眺望着满是断刀残刃布满尸体和血污的战场发呆,连他们自己都不敢相信竟然击退了敌人,刚才所经历的生死大战似乎仅仅只是一个噩梦…… 更多的人则是找到妻儿老小抱头痛哭,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离别。 也有不少只找到了亲人的尸体…… 这一战,大旗庄民团算是彻底打废了,直接战死者达到两百三十多人,伤者又有两百余,其中重伤半数,很多重伤员估计已经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巡河营那四百来号人马还剩下一百六十几个,生还者几乎个个带伤。 真正承受巨大伤亡的反而是那些在最后时刻冲出来的乡亲们,虽然他们出现在战场上的时间极其短暂,但却损伤惨重,光是粗略的统计了一下,直接战死的就近四百人之多,伤者无算。 光是收拢回来的尸体就已经非常逼近一千了。 在广阔的战场上,在大型的会战当中,千把人的死亡数字绝对不算很大,但对于沿河十三庄而言,等于是损失了十分之一左右的人口,其中尤其以大旗庄为最。 这样的死亡比例,差不多已经可以算是家家戴孝户户哭丧,简直就是不可承受之重…… “此一战,扬我大明国威,振我军心士气。”和那些失去亲人的乡民相比,路恭行路大人则是一副意气风发的豪迈神态:“大功一件,端的是大功一件,这报捷的书文……李大人力战不退,拯一方黎庶,首功当之无愧,只是活捉的那个女直亲贵还没有审问清楚,也不知是甚么身份甚么官职,这报捷的文书不大好写哩……” “提三尺剑,立不世功”正是路恭行这种文人的最高梦想,这一次舍命苦战终于击退了敌人,当然要好好的向朝廷报捷了。 在大明朝的官僚体系当中,象路恭行这种不贪银子不喝兵血的官员已经可以算是凤毛麟角,但这不表示他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青天大老爷”。虽然他不贪财不好色,但他却非常在意自己的名声。 身为文官,能够“力战退敌”,绝对是非常好的政治资源,只要朝廷褒奖的旨意下来,俄顷之间就会成为文官当中的“儒将”之才,立刻就要名动天下。 所以,路恭行才会如此热心的想着赶紧把捷报写好给朝廷送过去。 “路大人,这一战只是惨胜,大旗庄民团已被打残,乡民们死伤极重。”死了这么多人,确实让李吴山很心痛:“收拢殁者救治伤员才是当务之急,捷报请功之事还是先缓一缓为好,难道路大人不这样认为?” 在路恭行的心目当中,乡民舍生忘死的奋勇而战,确实值得称道,但也就仅限于此罢了。乡民们不过是为了自保,哪里知道丝毫的春秋高义?朝廷的事情才是最要紧的。 不过李吴山都这么说,他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含含糊糊的表示应该对给乡民们一些赏赐,想来那些乡民也就可以知足了吧…… 第二十六章 夜半祭祀 夜色降临,空气中弥漫着尸臭的味道。 即便是村庄之外,也能听到从各家各户传来的哭泣之声。 这一战打的太惨了,死伤也太大,造成了家家戴孝户户哭丧的悲惨局面。 虽然有些同情这些乡民,但也就仅仅只是一些怜悯而已,路恭行始终认为为国杀敌是乡民们的荣耀,他们应该感到荣幸才对,就算是家里的人战死了,也应该表示出“为国效力九死不悔”的慷慨。 如果说乡民的哭泣还能忍受的话,那么另外一件事情就让他非常愤怒了:乡民们竟然不允许巡河营残兵进村修整。 虽说巡河营是一路败退下来的,却在战斗中出了很大的力气,死伤一点都不比大旗庄民团小,甚至更高一点。 大旗庄里边的村民就应该箪壶食浆的主动劳军,以表对王师血战一场的敬重之心,但这些个没有见识的乡民却冷眉以对,甚至用非常强硬的态度拒绝让他们进村修整。当时的场面甚至非常火爆,若是担心打不过大旗庄民团,那些个巡河兵几乎就要抄家伙硬往村子里闯了。 老子打生打死的血战一场,才保住你们的村子,现在竟然不让老子进村,这是什么道理? 关键时刻,李吴山主动出面,说明了乡民惧怕官兵的心理,所以才不愿意让他们进村。现如今虽然获胜,但清军并没有真的退走,而是保持着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还在威胁着大家的安全,正是和衷共济一致对外之时,千万别闹了生份。 最终,还是李吴山拿出了些粮米、医药,白白的送给了巡河兵们,才把一度僵持的场面平息下来。 其实那些个巡河兵对李吴山相当的不感冒,虽然吃着他的粮米,却依旧在骂着他的祖宗十八代:这个李吴山真不是个东西,竟然在关键时刻把巡河营的弟兄们给卖了,让大家给他充当炮灰,白白的死了那么多人。得亏这一仗是打胜了,若是败北身死的话,就算你是化为厉鬼也要去扒李吴山的窗户。 仔细想想,当初果断的卖掉巡河兵,让他们充当挡箭牌,其实也是没有法子的事情。在当时那种情形之下,根本就不敢做出分兵的复杂战术动作,更不敢让巡河兵们独当一面。若是那样做的话,这些老兵痞子们肯定会毫不犹豫的一哄而散直接跑路。 甚至连路恭行都认为,只要能获得胜利,就算是多死几个兵也是无伤大雅之事。若是当时他是最高指挥的话,说不得也会这么干,只是没有李吴山那么果断干脆而已。 一战之后,尚有许许多多繁杂琐碎的事物需要处理,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审问那个满洲亲贵。 整个审问过程完全就是李家大宅中进行,而且审问的时间很长,一直到了后半夜才宣告结束,至于审问出了些什么,那个满洲亲贵到底是什么身份多高的官职等等这些最重要的情报,全都秘而不宣,只有李吴山一个人知道。 审问结束之后,已是月影西斜的寅时光景,为了防范还没有完全退走的清军搞突袭,李吴山又专门到村庄之外四处转了转,确认各处都平安无警之后才再次返回李家大宅。 打了一整天,神经绷的紧紧的,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却惊讶的发现小丫鬟银雀儿正跪在门口,脑袋还等着一根木头棒子。 这是唱的哪一出? “老爷在外搏命厮杀,那么多人冲出去助战了,婢子却躲在村子里不敢出去……”一想到辫子兵的凶残,一想到那血肉横飞的战斗场面,银雀儿就怕的要死,到了现在依旧心有余悸:“非是婢子不在乎老爷的生死,实在是因为婢子生来胆小,看到那个场面就怕了,真真的怕了。婢子知道老爷肯定着恼,这才一直跪在这里等老爷回来,便是生生的把婢子打杀了,也是不怨的……” 连伙房里的韩师傅和一众的仆役都跑出去助战了,身为贴身丫鬟的银雀儿却畏畏缩缩的躲藏起来,这是不忠。 老爷在外面打生打死的拼命,她却这般怯弱,李吴山肯定恼火万分。与其等着李吴山回来责罚,还不如主动请罪。 “外面已经打成了那个样子,你确实应该主动站出去拼一把。”李吴山拿起银雀儿顶在头上的木头棒子,在她的背上重重的打了三下,直接就把身娇体软的银雀儿打趴下了:“我打你不是因为你胆小,而是因为你糊涂。” “你好好想想,若是老爷我战败了,你还能活么?” “辫子兵一旦冲进来,你是什么样的下场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事到临头需放胆,既然已经被逼到了悬崖边上,就应该不顾一切的去搏一搏,要不然的话,就会连放手一搏的机会都没有了,明白了没有?” 刚刚挨过打的银雀儿想哭,却又不敢,只是含着泪的不住点头:“婢子明白了,这次真的明白了……” “明白了就好,起来吧。” 起来?这就完了? 对家主不忠,这是一个极大的罪过,就算是把她打个半死也在情理之中,怎么都没有想到仅仅只是打了三下。 “老爷不信任我了么?难道是要把我卖掉?”当这个念头从心头升腾起来的时候,银雀儿更加的害怕了,一把抱住李吴山的小腿儿哭了个天昏地暗:“老爷千万莫要卖掉婢子,婢子情愿挨打,以后再也不敢了……” “哭甚么?起来。”李吴山冷着脸吼了一句:“哪个说要卖掉你了?老爷辛辛苦苦的打了一整天,几次三番的摸过了阎王老爷的鼻子,好不容易挣了一条命回来,你哭个甚么?去伙房里看看有甚至吃食没有……快去……” 听了这句话,如蒙大赦的银雀儿一蹿而起,小跑着去给李吴山弄吃食。 李吴山是真的饿了,好一通狼吞虎咽。 或许是因为心虚,或者干脆就是为了赎罪,旁边银雀儿加倍的殷勤,小心翼翼的伺候着。 虽然没有跑出去助战确实让李吴山有点恼火,但却不至于真的把她怎么样了,毕竟还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又没有见过甚的大场面,当时被吓住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尽快找些木板,找人钉制些棺材,准备收敛战死之人。” “是。” “锁在炭房的那个俘虏很是要紧,除了我本人之外谁也不许靠近。” “是。” 眯缝着眼睛假寐了片刻,银雀儿以为他睡着了,正要帮他脱下那双满是泥泞和血污的鞋子,李吴山却猛然睁开了眼睛…… “还以为老爷睡熟了……” “睡不着哇……”李吴山一声长叹,低头看着诚惶诚恐的小丫鬟,沉吟了好半晌子才徐声说道:“去拿些香烛过来。” 香烛? 老爷素来不信鬼神,既不拜神仙更不拜佛爷,连财神像都懒得供奉一尊,今日这是怎么了,为何想起来用香烛? “今日战死了那么多乡亲,我得祭一祭。” 原来是要祭祀那些在白日里死去的乡民,可这也不对呀。 若是祭祀死者的话,就应该光明正大的摆一场法会,请些和尚道士的过来,却为何在这深更半夜的祭祀? 虽然万般不解,银雀儿还是很仔细的招来了香烛纸钱。 “你下去吧。” 支开了银雀儿之后,李吴山捻起三支香火插进香炉,就着蜡烛把纸钱点燃了,却没有如寻常的祭祀那样跪拜下去,而是坐在一旁,那个情形就好像是在和相熟已久的大活人对话一般。 “我这个人呐从来就不信神呀鬼呀的无聊说辞,若说有鬼,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那只鬼了。” “白天死了那么多人,这事真不赖我,你们若是泉下有知,应该会知道我的来历,自然也就会明白我的心思……” “咱们这……你们这大明朝真心已经到了最后时刻,我知道你们不关心这些个东西。王朝更替江山易主本就不是你们应该关心的事情,你们只在乎自己的日子能不能过下去,只在乎自己的家人能不能吃饱穿暖,这没错儿,一点儿错都没有。” “但这世道要变了,咱们这个民族已经到了生死存在的紧要关头,若我不做出些改变,以后就是步步有灾路路是血的情形,这是要亡天下……算了,就算你们真的泉下有知,估计也听不懂这些,更没有兴趣知道这些个东西,那我就不废话了。” “老实说,我确实处心积虑蓄谋已久的做了很多事情,但这场厮杀绝对不是我有意为之,就算我能预知未来也不过是知道一些大事件而已,这种事情我真的没有想到……” “当时若是早些跑路,你们或许会活下来,但民族气运就完了。” “我不管你们是不是觉得死的有点冤,但这终究是必须要付出的代价,你们若是骂我用人命铺就自己的仕途虔诚,那就尽管骂吧。我不怕你们骂,也不怕半夜会有冤鬼敲我的房门,因为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总有一天,终于会有那么一天,我会让你们的子孙后代过上好日子,会让这个民族重新焕发光彩……” 絮絮叨叨的说了许多,那一沓子纸钱也烧的尽了,李吴山站起身来一脚踩下去,把灰白色的余烬踩的四下飞扬,笑嘻嘻的说道:“其实我知道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根本就没有什么狗屁的鬼魂。就算是有,我烧这些香烛纸钱你们在那边也未必能收到,只不过是无处宣泄的自我安慰罢了,求个心安而已,看来我的心肠还是不够硬,以后不会这样了……” 第二十七章 赎肉票 越明日,又是一个万里无云的好天气。 太阳老爷才刚刚冒了个头,便洒下万道金光,潮热的气息扑面而来。 大旗庄外还残留着昨日厮杀的痕迹,满地的血污引来一大群绿头苍蝇,收敛起来的尸体还没有来得及装入棺椁,只是在村外插了几百杆引魂幡,白惨惨的仿佛一片丛林。 清军又杀过来了。 闻讯的民兵和巡河兵们纷纷集结,亮出刀枪摆开阵势,做好了再战一场的准备。 虽然己方的死伤几乎是敌人的倍数,但是经过昨日的战斗之后,清军不可战胜的神话已被亲手打破,辫子兵虽然悍勇也就那么回事,并不是传说天兵天将般的存在,真要是拼了命未必就怕了他们。 出乎意料的是,来到村口的清军只有百十号人马,停留在一片狼藉的青泥河彼岸,没有丝毫要进攻的意思。 那百十来个清兵在河对岸不进不退驻足良久,过了约莫顿饭光景,才有个獐头鼠目脑后拖着一条细细发辫的家伙隔空喊话:“对面的明人听真了,我是大清国内府佐领赫赫阿哈(上三旗的包衣奴才归属内府管辖,也就是后来的内务府,仅仅只是个正式的名义而已,)让你们的首领出来答话。” “区区虏奴便在两军阵前如此叫嚣,我国朝颜面何在?”看到对面的清军人数极少,因为脸上有伤已把脑袋包裹成木乃伊形状的路恭行路大人立刻就萌生出勃勃战意,举着那柄只剩下一尺多长的华贵佩剑高声叫喊:“来呀,冲过去,剿灭这厮……” 命令虽然已经下达,却没有人理会,更没有人前冲。 对面那一百多清军全都一水儿的骑兵,还不等冲过去人家早就跑远了。何况彼此之间还隔着一条青泥河,怎么冲过去剿灭? 赫赫阿哈继续在河对岸高声叫喊:“此次前来,不是为了厮杀,乃是为了赎回我家主子。” 赎回你的主子?路恭行想起昨日里俘获的那个清军大将。 清军如此大费周章的前来赎人,想来那个俘虏的身份一定非比寻常。好不容易才俘虏了一个清人当中的显赫人物,自然要递解进京献俘与阙下,唯又如此才能换得高官厚禄才能名动天下。 “区区虏首,妄自尊大,竟然称什么主子,真是贻笑大方。你这虏奴乖乖的滚远些,若是惹恼了本官,一箭取了你的性命。” 赖慕布被俘,对于赫赫阿哈而言就是不可接受的损失,一定要把他赎回来才能弥补过失,当然不会因为路恭行的一句就调头离开,更不担心这边放箭射他。 原本就在站立在射程之外,什么样的弓箭也伤不到他。 “我是好言相商,若是伤我了我家主子一根汗毛,必率千军万马踏平此地,到时候玉石俱焚后悔晚矣……” 千军万马踏平大旗庄,这话若是放在昨日大战之前,肯定能吓住很多人。但是现在……你特么要真的有千军万马早就杀过来了,又何至于连军中主帅都成了我们的俘虏? “休要再说大话,你家主帅已是本官的手下败将阶下之囚,定然叫朝廷审讯,然后枭首正典……” 如此有价值的俘虏,肯定是要交给朝廷处置的,这是路恭行的想法。 这个书呆子,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透露出了太多的信息:至少,赫赫阿哈已经从这句话里找到了赖慕布还活着,而且一时三刻没有性命之忧,顿时心中一宽。 “我们愿意用一百个奴隶再加一千两黄金换回我家主子。” 所谓的一百个奴隶肯定是一百个被他们住过去的百姓,还有一千两黄金,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当然,路恭行绝对不会为了这点利益就真的动了放走赖慕布的心思,而是打起了另外一个小算盘。 佯做答应了这个虏奴的要求,先把那一百个百姓和一千两黄金骗到手,到时候再反悔不放人,这么做虽是言而无信的举动,但路恭行还没有迂腐到和敌人讲信誉的地步。 路大人的小算盘打的啪啪响,赫赫阿哈也不是傻子,当然不会就这么简单的上当受骗,而是坚持要先见一见赖慕布,然后才肯交易。 见那个俘虏?路恭行犯难了。 因为赖慕布一直都在李吴山的手中,他连见一面的机会都没有,至于那个俘虏的姓名和身份更是无从得知,只是隐隐约约的感到那一个是一条大鱼。 当李吴山压着那个俘虏走过来的时候,对面的赫赫阿哈虽然故作镇定,但李吴山还是很敏锐的察觉到了隐藏在他内心深处的紧张和期待。 “李武备,这人身份似乎很不一般,我意诓那虏奴些资材……”路大人小声的嘀咕着他自己的小算盘:“只要人和金子到手,就翻脸否认……不可真的放他走了。” “路大人放心,我心中有数。” 路恭行原本还想亲自押着这个俘虏去和对面的清军谈判,但却不好直接从李吴山手中抢人,而且距离清军太近也会让他觉得很不安全,所以就让李吴山去了。 “这位贵人。”亲眼看到了赖慕布还活着之后,赫赫阿哈顿时就变得礼貌起来,朝着李吴山遥遥一礼,扯着嗓子喊道:“你我各为其主,与战阵之上厮杀也是没奈何的事情。昨日一战,鄙人对你们的战力和勇气深感钦佩……” “别扯这些个没有用的屁话了,你不是来赎人的么?赶紧说说你的条件,若是我听的满意了,说不准一抬手就把这个家伙还给你们了。” “贵人果然爽利痛快,我就喜欢这般开门见山。”赫赫阿哈又搬出刚才的那套说辞:“只要贵人能放了我家主子,一百个奴隶,一千两黄金……” “嗤”用鼻子发出一个代表轻蔑的声音之后,李吴山嘿嘿的冷笑着:“你这不是在赎人,你这是在打发叫花子呢?” “若是贵人觉得少了,还可以再加……”漫天要价落地还钱本就是交易过程中的正常状态,只要李吴山愿意谈,那就好说,至于价码嘛……只要能把赖慕布赎回来,哪怕李吴山要出一个比天都高的价码都不是不能接受。 将手掌一翻,赫赫阿哈说道:“两百个奴隶,还有两千两黄金,额外再送给贵人十名年轻貌美的女奴,立刻就可以兑现。” 转眼之间,价码就翻倍了,还多了十个美貌的女奴,足以说明这个俘虏的身份绝非一般。 李吴山甚至懒得看赫赫阿哈一眼,转过头去,对捆绑的好似粽子一般的赖慕布说道:“昨儿个晚上你还对我说,你的家奴肯定会出天价把你赎回,两千两金子就是天价了?若是这样,我还不如把你……” 赖慕布身上的绳索密密匝匝,嘴上还绑了条束口带子,根本就是口不能言,只能一个劲儿的朝着赫赫阿哈点头,焦急之态溢于言表。 “五千两黄金,三百个奴隶,再加五十名女奴……” 不等赫赫阿哈把话说完,李吴山直接拎起赖慕布调头就走。 “贵人,贵人留步……”唯恐李吴山真的放弃谈判,赫赫阿哈隔着青泥河高声喊叫:“贵人想要什么样的价码,尽管开口就是,只要我军能拿得出来,一切好说,一切好说啊……” 听了这话,李吴山终于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看了看对方,冷笑着说道:“几千两金子就想把他赎回?你这是在考验我的耐心……” 李吴山解下腰间的佩刀高高扬起:“这玩意儿你应该认得吧?” “贵人手中所持乃是我家主子的佩刀。” “据我所知,这样的佩刀只有你们清人当中的皇室才有资格持有。”李吴山面无表情的说道:“爱新觉罗家的人就这么不值钱?老奴努尔哈赤的嫡子就值几千两金子?你这不是赎人,你这是逼着我把他交给朝廷啊。” 听了这话,身后顿时传来一片惊呼之声。 啥? 那个俘虏是爱新觉罗家的人?还是努尔哈赤的亲儿子? 这可真是一条大鱼啊……哦,应该说逮住了一条龙。 虽然大明朝从不承认清国,但努尔哈赤早已建国,皇太极又面南背北的称帝许久,努尔哈赤的儿子就算是说成龙血一脉也不算夸张了。 虽然早就料到俘虏的身份一定很高,却没有想到会高到这种程度。若是献给朝廷,加官进爵封妻荫子指日可待啊。想想昨日的血战和付出的惨痛代价,似乎也是值得的。 所有人心中都是一阵狂喜…… 既然对方已经知晓了赖慕布的真实身份,又有手中的佩刀为证,那就真的不好继续用几千两金子和一些奴隶来诓骗他,必须拿出真正的天价来才行了。 赫赫阿哈足够的果断,毫不犹豫的给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头晕目眩的价码:“三车黄金,十二车白银,一万头牲口,两百车皮货,三万石粳米,珍珠玉石各二十斛,另有俘获的贵方大小官员二十一名……” 赫赫阿哈还是滔滔不绝的说着,身后的乡民和巡河兵们早已经惊呆了。 上万头牲口,三万石粮米,珠玉无数,还有用车来计算的金银,等等这些财货,就是八辈子也花不完呢,谁敢说真的一点儿都不动心? 李吴山动心了,是真的动心了,连脸色都变得好看了许多:“这才有点出实价的样子嘛,这样的价码我真的拒绝不了,只可惜有一个人似乎不怎么满意……” “谁不满意?” 猛然将那柄华贵无比且带着满清皇室专用标记的佩刀从刀鞘中抽了出来,指着寒光闪闪的刀子大喊:“它不满意!” 一看李吴山亮出了刀子,众人就知道事情要糟。 前面的赫赫阿哈和后面的路恭行异口同声齐齐高喊:“不要啊——” 刀光闪过,鲜血飞溅,人头落地! 青泥河两岸鸦雀无声一片死寂! 第二十八章 贪天之功 “……上仰圣上齐天洪福,下赖士卒拼力死战,与丙寅日聚歼伪清精锐战兵千余之众……”看了这份报捷文书之后,巡河营的那位副旗赶紧说道:“我说路大人,怎么才歼灭敌军一千?这也忒少了些吧?要是写成歼敌三千是不是更合适一点?” 青泥河一战,总共斩杀清军战兵五百余,其中有三百多人是非常精锐的亲卫,再算干掉的那些个奴兵,怎么说也有**百个首级。路恭行故意模糊了战兵和奴兵的区别,非常笼统的写作“精锐战兵”,其实已经把战果夸大了一倍。想不到这些个巡河兵还不知足,竟然要向朝廷报出一个“歼敌三千”的数字。 歼敌三千?巡河营总共才有多少兵力?就算我敢这么写也没有人敢信呐! 面对路恭行的疑虑,那个副旗凑了上来嬉皮笑脸的说道:“咱们巡河营的兄弟们舍生忘死的和辫子兵大战一场,是真的卖了力气,绝对对得起那点可怜的军饷。若不把战功夸的大一点,怎么对得起死去的弟兄?” 此一战,巡河营几乎全军覆没,但绝大多数是死与辫子兵的追杀,一直到了大旗庄才发生过真正的战斗。路恭行当然知道这个底细,但夸大军功已经是官军沿袭了多年的“优良传统”,为的就是多讨要些封赏。夸大一倍路恭行已经有些心虚了,直接报个“歼敌三千”的数字,路恭行真不敢这么写。 这样的谎言一戳就破,怎么好白纸黑字的给朝廷报上去呢? “大人尽管放心,这种事情不会有人查的,”那个油滑无比的副旗笑嘻嘻的说道:“这么多年起来,官军何曾打过胜仗?咱们爷们儿好不容易打了一场光彩的仗,朝廷高兴都来不及呢,又怎么会细细查验?若是有哪个不开眼的和咱们计较,就是扒了朝廷的脸面,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没有人会干,尽管往大里报就是了。” “再者说了,咱们还俘虏了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很有可能就是伪清皇室,这是多大的功劳啊,总能抵几千小兵了吧!” 说起那个俘虏路恭行就火大。 种种迹象表明,那个俘虏的身份非同一般,但李吴山却死死的抓在手里,弄的路恭行连俘虏的身份和官阶都不知道。最后时刻竟然爆出那俘虏是爱新觉罗家的人,这可了不得啊。 虽说伪清的国号从来都没有得到大明朝的承认,但爱新觉罗家的人毕竟算是皇室宗亲,这份功劳简直大到了天上去。想不到的是,李吴山竟然一刀砍下了那俘虏的脑袋。 那个俘虏一死,他的真实身份和姓名就成了谜团,除了知道他是伪清的皇室宗亲之外,其他的一切全都成了死无对证,谁也不晓得他是到底是谁了。 若是把那个死的不明不白的俘虏也算上,功劳似乎可以报的更大一些。 这当然仅仅只是巡河兵们一厢情愿的想法,因为这场仗是和大旗庄民团一起打的,而且民兵们才是绝对的主力,李吴山肯定也要代表大旗庄民团给朝廷报捷。到时候两份捷报的出入太大,歼敌数字严重对不上号,岂不是要闹大笑话? “我是咱们巡河营的人,自然要为兄弟们讨要更多好处,只是这个三千的歼敌数字……还是等等李吴山那边的捷报的吧。” 大旗庄民团肯定也要谎报军功,到时候根据民团的歼敌数字编造一个相差不大的数字出来,再报给朝廷请功领赏,这才老成稳重的做法。 李吴山并没有让眼巴巴等着领赏的巡河兵们久等,由他亲手书写的捷报很快就送了过来。 出自李吴山之手的这份捷报简直就是巡河营捷报的翻版,先是一大通歌功颂德的陈词滥调,然后就是用很夸张的写作方法描述这场战斗的激烈程度……至于大家都很关心的歼敌数字,李吴山则直接留白了。 看到那份留白,路恭行心领神会的微微一笑:“李大人还是很会做人的嘛!” 因为这场胜仗是大旗庄民团和巡河营一起打下来的,双方的捷报必须基本一致。李吴山故意在歼敌数字上留白,其实就是把这个权利交给了路恭行,让他随意填写。 三千也好,一千也罢,只要是路恭行写上去了,李吴山就会承认。 协同配合,顾及到同僚的利益,这是官场上的基本规则,在这一点上,李吴山做的很好。 正要提笔在大旗庄民团那份捷报的留白处写上“三千”这个数字的时候,忽然看到结尾处的一句话,吓的路恭行一哆嗦,饱蘸在笔锋上的那滴浓墨顿时滴落在书文之上。 那句话是“格毙伪清酋皇洪太,缴其佩刀旗号。” 在战场上干掉了清国皇帝洪太“皇太极”?你说那个俘虏就是皇太极本人? 这……这已经不是夸大军功不夸大军功的问题了,而是李吴山有没有睡醒的问题。 亲手杀死了清国皇帝皇太极,这绝对是胡言乱语……根本就是在说梦话。 如巡河营这样的老兵痞子们,最多也就是把歼敌数字夸大了几倍而已,你李吴山却干大言不惭的说出“阵斩敌国皇帝”这样的鬼话,你是喝醉了还是根本就没有睡醒? 这是夸大军功?这是拿朝廷上下当傻子呢。 皇太极是什么样的人物? 虽然大明从不承认清国,但皇太极好歹也是登基坐殿的九五至尊啊,怎么可能千里迢迢的跑到这个小小的乡村来被你一刀砍了脑袋? 就算是你得到了那面代表着清国至高威权的黑水金龙纛,就算你得到了一柄货真价实的清国皇室佩刀,你也不能把被你杀死的那个说成是皇太极呀。 虽说那个俘虏已经被你砍了,弄了个死无对证,但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呢,很多人都亲眼看过那个俘虏的模样,他的年纪和皇太极也对不上号哇。 你真当满朝衮衮诸公全都是傻子?你真以为朝堂上下会有人信“阵斩皇太极”这样的屁话? 李吴山这个人,肯定想立功想的魔怔了,要不然不会说出这种连三岁的娃娃都骗不过的鬼话来。 这样的一份捷报,连路恭行都看不下去了,又怎么能报给朝廷? “咱们报个歼敌三千,我已觉得够可以了,”那个巡河营副旗很是不屑的说道:“李吴山这货,竟然敢直接报杀死了皇太极,也不撒泡尿照照,就凭他那个土鳖相也能立下这等天功?真是想升官想疯了!” “这么报可不行,我得去找找李吴山,好好的和他说道说道……” 路恭行登门,还不等他开口,李吴山就已晓得他所为何来:“我亲手写就的那份报捷文书有不妥之处?” 何止是不妥,那简直就是胡说八道。 “想立功受赏本是人之常情,大旗庄民团奋勇厮杀折损极重,便是多讨要些封赏亦无不可,但格毙伪酋皇洪太一说……似有些太……太信口开河了。” 路恭行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在说:我知道你们大旗庄民团有功劳有苦劳,想多要点赏赐的心情也完全可以理解,大不了再把歼敌数字多报一些也就是了,可不能用“干掉皇太极”这种事拿来说啊。这么粗劣的瞎话连我都不信,你就别去骗朝廷了,根本就骗不过滴! 这本是一番好意提醒,想不到李吴山却好似受到了莫大侮辱一般,竟然急赤白脸的大喊大叫起来:“路大人这话是什么意思?分明就是在说我冒功!格毙虏酋皇洪太之事千真万确,你路大人也是亲眼看到的……” 路恭行确实看到了,不过他看到的是李吴山一刀看了那个俘虏的脑袋,至于那个俘虏的真实身份……自从俘获那人之后,你李吴山就把那人死死的攥在手中,第二天就砍了,除了你本人之外,谁也不晓得他到底是谁!现如今死无对证,还不是由着你信口胡说。 “旁人不信那是伪酋皇洪太也就罢了,你路大人怎么也不信呢?那黑水金龙纛是假的?那佩刀也是假的?” 不管是黑水金龙大纛还是满清皇室的专业佩刀,都千真万确不会有假,也就是说物证全都是真的,但这并不能证明被李吴山当众干掉的那个倒霉鬼就是皇太极本人。 因为这一切完全不符合常理。 首先,以皇太极的身份,不可能来到大旗庄这样的小小乡村,更不可能仅仅只带着几百个亲卫和一千多奴兵在大明朝京师一带活动。即便真如你李吴山所言,那个俘虏真的是皇太极,那你为什么不把他递解进京交给朝廷处置? 活捉敌国皇帝献俘与阙下,这是何等的荣耀?会得到多大的赏赐你不会心中没数吧?但你却没有那么做,而是一刀把俘虏变成了尸体,分明就是杀人灭口想要弄一个死无对证的结局。 这绝对不可能是真的,这是连路恭行都看的清清楚楚的事情,你李吴山为啥就说的这么理直气壮呢? 路恭行说的这些完全符合逻辑,而且有理有据,但李吴山却是一副抵死不认账的模样,竟然做出一副恼羞成怒的嘴脸:“路大人不信就不信吧,就算是我说破了嘴皮儿,你还是不会相信。那就索性各报各的好了……” 好言劝不了作死的鬼,既然你李吴山执意要说这种连鬼都骗不了的鬼话,那也由你。到时候朝廷怪罪下来,别把我路恭行和巡河营的兄弟们牵扯进去就好…… 第二十九章 所图者大 京师,内城南大街,羊角胡同。 黑木匾额上“李记车马行”这几个字刚刚用金粉描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不时有背着褡裢的货主和殷勤的店伙进进出出。要是仔细一点的话,还能听到从后院传来的驴马之声。 “李记车马行”的规模已经相当庞大,成为京师一带的“物流”巨擎,整日里都是忙忙碌碌的样子。 作为执掌车马行之人,金雀儿鲜少抛头露面,大事小情多交给前房的几个主事掌柜打理。 如往常一样,熬过了正晌午之时的燥热之后,金雀儿躲在后厢的荫房捧起了书卷,隐隐听到一阵熟悉的脚步声,头也不抬的问道:“不是早就说过了么,寻常的生意让主事掌柜看着办理即可……” 那个老实巴交的店伙儿站在门外,很是恭敬的隔着竹帘子和金雀儿对话:“金姑娘,外间里有个人,指名道姓的要见你……” 轻轻翻过一页书,金雀儿淡淡的问了一句:“是甚么人呐?” “那人自称姓李,叫甚么五山还是六山的……” 听了这句话,正在悠闲读书的金雀儿腾的一下站起身来,撩起竹帘就往外走,转瞬之间却又退了回去。来到梳妆台前,对着那边从红毛商人处买来的玻璃镜照了照,稍稍整理了一下妆容,这才踩着小碎步来到前厅。 “老爷……您……怎么来了?” 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怎?我不能来?” “老爷说笑了,这生意本就是老爷的,老爷想甚么时候来就甚么时候来,哪个又敢阻着老爷了?”金雀儿浅浅的笑了笑:“若有甚么事情老爷只需遣人捎个口信儿,婢子自会到家里去面见老爷,怎么好劳动老爷跑这么远的路到京城里来呢?” “都是自家人,就甭和我说这些拜年的甜蜜话儿了。”李吴山一闪身,露出后面的银雀儿:“瞅瞅,我把谁带来了?” “姐姐,”久不相见的银雀儿一见面就扑倒了金雀儿的怀里,叽叽喳喳的好似一只刚刚出笼的云雀:“原来咱家的车马行这么大,还有这么多的店伙儿,生意肯定不错吧?这是我第一次来呢……” 平白无故的,老爷不会到京城来闲逛,既然来了必然有事。 金雀儿笑的云淡风轻,既不失尊重又不太张扬的对那些目瞪口呆的店伙说道:“这位李老爷才是本号真正的东家,我只不过是帮李老爷照看生意而已,大家都来行礼见过……” “别,别闹这个客套,”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你们给我见礼,我还的给你们赏钱,大家都免了吧。” 整个李记车马行,上上下下几百口子人手,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当家做主的金雀儿背后还有一位真正的东家,但见过李吴山本人的却少之又少。而且李吴山素来深居简出很少到京城走动,所以有很多新近加入的店伙根本就不认识他这个“幕后大老板”。 金雀儿知道自家的这位老爷不喜高调张扬,简单的介绍了一下之后就引着他和银雀儿到了后厢。 落座、奉茶。 李吴山随口问道:“最近的的生意怎么样了?” 金雀儿老老实实的回答:“不好,很不好,扣除成本之后,这个月还是要亏的。” 李记车马行看起来好像是很红火的样子,其实多是些没有油水的小生意,那点赚头还不够自身的运营费用。现如今这世道乱的很,到处都是刀兵血火,大宗贸易根本无法正常进行…… “自从两个多月之前张大贼在湖广建国称王以来,长途贩运的生意基本就没得做了。李闯又回兵山陕,和官军打的天昏地暗,西边的路也算是绝了……” 张献忠在南边打,李闯在西边闹,北边就是虎视眈眈的清国人,时局乱成了一锅粥,李记车马行早已没有什么生意可做了。 “做生意嘛,总是有亏有赚,”李吴山完全就是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态,似乎李记车马行亏的银钱和他完全无关一般,看了看桌子上那本《万国舆志》,笑问道:“这本书你看的怎么样了?” “老爷为婢子选的书,又有老爷的亲笔批注,自然是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的苦读。” “看懂了多少?” “七七八八。” “那好,我考考你。”李吴山随口问道:“在那欧罗巴洲的海外之地,悬有一国……” “老爷说的应该是英吉利国吧?” “英吉利国的皇帝是谁?” “英吉利国皇帝为姓查名理,人称查理一世大帝,婢子没有记错吧?” 在李吴山亲笔批注的《万国舆志》之中,为了简单和便于理解,直接把查理一世说成是姓查名理了。 甚么?在万里之外的极西之地,也有皇帝?那只不过是妄自尊大的蛮夷罢了,充其量也就是个茹毛饮血的蛮子头而已,怎么敢自称皇帝?——这是银雀儿的理解。 “记性不错,我再问你,查理一世皇帝是怎么死的?” “横征暴敛,国民揭竿而起,斩查理与断头台上。” 听了姐姐的回答,银雀儿愈发确定那英吉利一定就是不知教化的蛮夷小邦——若是皇帝做错了事情,自然有御史言官纠正他的错误,怎能直接造反怎能杀了皇帝?还有没有君臣忠义了? “那英吉利国民如何能击败查理的御林军?” “民心所向,以有道伐无道,自然战无不胜。” “哈哈,你错了,”李吴山笑道:“那查理皇帝有君臣大义的名分,就算是多征些税也不至于造反吧?之所以落败身死,完全就是因为没有钱,支撑不起官军的开销。那些个造反之人也不是饥寒交迫的贫苦百姓,而是新富的财主,所以这算不上是以有道伐无道……看来你读书还是不够仔细呀。 ” “婢子一定会再细细品读。” 对于这种发生在万里之外连名字都没有听过的蛮夷小邦的乱七八糟之事,银雀儿连一点兴趣都没有,听的头晕脑胀昏昏欲睡,忍不住的嘟囔了一句:“你们俩总是说这些干嘛呀,能不能说点有意思的?” “老爷这是在教我本事呢,只要学到了老爷三成的本领,也就可以终生受用无穷了……” 李吴山摆着手打断了金雀儿的话头,笑呵呵的说道:“我记得在胡同口好像有家卖豌豆糕的,味道赞的很,银雀儿,帮我买几包豌豆糕回来,记得要莲蓉馅的那种。” 银雀儿素来喜好零食碎嘴之类的甜糕点,听了这话顿时一改昏昏欲睡的模样,精神百倍的跑出屋去买糕点了。 望着妹妹远去的背影,金雀儿抿嘴儿一笑:“老爷该说正经事情了吧?” 李吴山跑到京城里来,绝对不是为了查看车马行的生意,因为他根本就不在乎那些。更不是为了考察金雀儿的学习情况…… 借故支开银雀儿,必然是有要紧的事情。 “四月里你回家的时候,交代你的事情办怎么样了?” “还算顺利,”金雀儿说道:“按照老爷的交代,婢子加意的结交京城里边官宦人家的小姐、太太们,时不时的出钱请她们看戏听曲儿,认识之后个隔三差五送些时新的衣裳饰品,已颇结识了几家官宦富户……” 让金雀儿刻意的结识官宦人家的太太、小姐们,这就是李吴山的吩咐。至于个中原因,李吴山没有说,金雀儿也没有问过。但她无比坚定的相信,此举必有深意。 老爷这个人,做事异常沉稳,而且目光极其深远,总是能够看到寻常人看不到的将来,他这样的安排,一定是有所图谋。只是时机未到,金雀儿体会不出李吴山的用心罢了。 “你做的很好,继续下去就好了,不要心疼那几个小钱儿。” “是。” “前些日子,我带着民兵打了一场大大的胜仗,你知道吗?” “婢子多多少少听说了一些消息,至于其中细节就无从得知了。” 和金雀儿的想象完全一样,李吴山根本没有得意洋洋的说起“青泥河之战”,就好像那根本就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儿:“关于那场战斗,本就没有什么好说的。如果我说清国皇帝洪太被我亲手干掉了,你信吗?” “信。” “真的信?” “真的信。”对于这种根本就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亲身经历过“青泥河之战”全过程的路恭行一点都不相信,但远在京城的金雀儿却信的实实的,而且这种相信根本就不需要任何证据,也不需要正常的逻辑,只是单纯的而又死心塌地的相信。 “莫说是斩杀了一个伪清酋皇,哪怕老爷说把漫天神佛全都斩杀了,婢子也绝不怀疑。因为婢子知道老爷是有大本事的人。” “老爷我也没有甚么了不起的本事,只不过是瞎猫撞上死耗子的凑巧而已。”李吴山笑道:“京城里人多,有机会就帮我宣扬宣扬,好让天下人知晓老爷我的功劳,捞个英雄的名头。” “婢子明白。” “真的明白?” “真的明白。”金雀儿笑道:“不过就是借助悠悠众口广为传播老爷的英雄壮举罢了,是这个意思吧?” 第三十章 谎报军功 天色已渐渐的晚了,最后一抹晚霞血一般鲜红,照耀着李记车马行以北的皇城。 巍巍宫阙,天威重重,好似一方色调沉重的世界,压的人喘不过气来。 “孙传庭负朕!”崇祯皇帝的怒吼从文御殿中传来。 正当盛年的崇祯皇帝没有披龙袍,仅穿了一件子青色的宽松罩衣,头上戴着束发兜网,因为昨天彻夜未眠的缘故,黑眼圈显得非常严重,脸色苍白的可怕。愈发显瘦的身材有些弱不禁风的样子,那件五龙罩衣穿在他的身上就好像是挂在衣裳架子上一样。 “砰” 重重的声响当中,崇祯皇帝把手里的疏文狠狠的拍在书案上,有些神经质般重复着刚才的那句话:“孙传庭负朕!” 大殿之中,重臣云集,却鸦雀无声,死寂如同坟墓。 咆哮怒吼的崇祯皇帝就好像是在唱独角戏,没有人回应他的话语。 孙传庭兵败陕西,奏报的疏文早就传过来了,崇祯皇帝却还在为此事发火。 若说孙传庭辜负了崇祯皇帝的信任和支持,也并非不对。一年之前,就在这文御殿当中,崇祯皇帝召见了刚刚从监牢之中走出来的孙传庭,授予兵部尚书衔,领七省军务,并且和他仔细商议剿灭李闯之事,这份恩宠真可谓是天高海深了。但凡那孙传庭还有半丝天良,就应该肝脑涂地报效君恩,结果却在潼关一战中被杀的大败,连尸体都没有找回来。 辜负了崇祯皇帝的信赖和殷切期望,这是事实,但这事儿还真的不能怪罪孙传庭,至少这个黑锅不能让他一个人来背。 现在看来,当初孙传庭死守潼关的战略绝对是正确的,但崇祯皇帝却几次三番的催他“与贼决战”,顶不住压力的孙传庭只好放弃固守的既定方针选择出击决战,偏偏朝廷又派不出援兵,结果被杀的大败,不仅孙传庭战死于乱军之中,潼关也再次落入李闯之手。 潼关的重要性无论怎么强调都不算过分,一旦失守局面理解就变得不可收拾。 心思操切的崇祯皇帝一再催促孙传庭和早已势大难治的李闯决战,这显然是一个战略上的错误,却是没有法子的事情。 春季里清军就打破了长城碍口又一次入关大掠,在京城附近纵横奔图如入无人之境,号称拥兵三百万的大明朝竟然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清军肆虐,其中的一支偏师甚至杀到了山东境内。 京师附近的清兵如此肆无忌惮,各地的勤王兵马根本就赶不过来,还怎么给孙传庭兵力上的强大支援?再者说了,大明朝的国库早已空的能饿死老鼠了,根本无法支撑旷日持久的战争,速战速决也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从军事层面考虑,孙传庭没有错。 从政治和经济层面来看,崇祯皇帝也没有错。 君臣都没有错,但局面却愈发糜烂,渐渐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到底哪儿错了,谁也说不清楚,更不敢在这个时候开口,唯恐惹的“龙颜大怒”,受到“池鱼之殃”。 “如何才能剿灭闯贼?诸卿可有良策?” 当崇祯皇帝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大殿之中依旧一片死寂。 现如今的李闯率众百万,早已羽翼丰满,朝廷连在京畿一带抢掠的八旗兵都对付不了,还怎么剿灭李闯?现在的李闯还能剿灭吗?连孙传庭都战死了,还有谁能出去作战?大明朝还有机动兵力吗? 这些问题不解决,剿灭李闯完全就一句毫无根据的空口白话。 面对鸦雀无声的群臣,崇祯皇帝又一次发怒了…… “自朕御极以来,这十几年当中,整日里为国事操劳?何曾在三更之前睡下过?每日里,外边报滴水牌子的宫人还没有起,朕就已经起了。就算朕不是励精图治之主,也不是嬉荒无道之君吧?” 这话真的一点都不假,崇祯皇帝确实挺辛苦的,每天睡的比狗晚起的比鸡早,历朝历代的君主当中真可以算得上是兢兢业业的勤勉皇帝了,绝对不能说他的无道的昏君。 “朕的这件衣衫……”崇祯皇帝扯着自己的衣角给群臣看:“这是十一年前赏赐给中宫的布帛,中宫又给朕裁成了衣裳,一直穿到现在。朕节衣缩食裁减宫人,连中宫都已四年没有添置过家什,荒淫无度穷奢极欲也按不到朕的头上吧?” 崇祯皇帝知道国库空虚,日子过的非常简朴。每日里不过是一饭四菜,身上穿的都是旧时衣物。中宫周皇后也很节俭,已经好几年没有拿过份子钱了,身边伺候的宫女太监们更是一裁再裁,为的就是减少开支。 皇帝两口子的日子,其实远远比不上当时的一些富户豪门,穷奢极欲荒淫无度这样的脏水泼不到他的身上。 勤勉节俭到了这个程度,按理说绝对可以算得上是一位有道明君,但大明朝却一天不如一天,局面一日不如一日,也不知究竟是究竟是哪里错了。 诉苦良久之后,群臣依旧默不作声。 发火也是需要体力的,把群臣骂的狗血淋头比干力气活还累,没过多久崇祯皇帝就已气喘吁吁,苍白的脸上满是细细密密的汗珠子了。 似乎已经没有力气再继续“龙颜大怒”了,崇祯皇帝的语气终于平和了一些,话题也逐渐的从陕西转到京畿。 眼下豪格率领大军威胁中枢,两路偏师纵横东西,竟然拿他们没有办法,真是很是有损大明朝的颜面。 辫子兵打到京城的情形已经发生过好几次了,对于这种情形崇祯皇帝都有些麻木了,但却不得不想办法应对。 办法很多,但却无法实现:号召各地兵马进京勤王,这都已经是沿袭了多年的老套路,但却没有一点效果。 对于这种事情,各地的军头有的是办法应对: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扯皮好几个月,最让朝廷颜面尽失的是,有些个军头甚至连象征性的派遣些军马的举动都懒得做了。 坐视敌人在京畿中枢一带肆虐,还公然违旨拒绝派兵支援,在历朝历代这绝对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但是在大明朝却很正常,那些个大大小小的军头还全都理直气壮,能把崇祯皇帝活活气死却没有半点法子。 拒绝出兵救援京畿的理由非常简单:没钱。 朝廷拖欠的军饷已经积压了好几年,当兵的兄弟们已好几年吃不饱了,兵马器械年久失修不堪一战。我们这些当官的能替朝廷维持住这么多饿的眼珠子都红了的士兵,已经是非常勉强,朝廷还要我们去打仗? 皇帝不差饿兵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朝廷欠着我们多年的军饷都见不到呢,还怎么打仗?到时候数以十万计的士兵一哄而散甚至直接哗变了,这个责任由谁来承担? 援兵不来,外敌不去,这个局面就是坐困愁城束手无策。 就在这个时候,殿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捷报,捷报,” 捷报?前方打了胜仗? 这个时候的崇祯皇帝和整个朝廷都太需要一场胜利了,听到捷报二字,文御殿中沉闷而又压抑的气氛一扫而空,君臣上下全都变得活跃起来。 崇祯皇帝本就操切心急,又急于见到捷报,下意识的往前走了两步,马上又意识到这个动作不妥,旋即做出一副气定神闲的沉稳姿态,用很威严的声音说:“呈上来。” 捷报是通过司务司传过来的,以最快速度递到皇帝手中。 看到捷报的崇祯皇帝满心欢喜,一边看一边笑呵呵的随口问道:“大旗庄民团歼敌战兵三千余,缴获甚丰。连民团都能奋勇而战为国杀敌,实是民心可用。只要民心在我大明,这天下就乱不了……哦,对了,这大旗庄在何处啊?” 殿中滚滚诸公,全都是紫绶金章的重臣,天知道大旗庄在哪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大旗庄民团分巡武备李者吴山……” 没有人知道李吴山是谁,但却听清楚了民团分巡武备这几个字儿。 有个机灵的吏部官员终于想起来了,赶紧上前奏报:“禀万岁,前岁朝廷诏令各地组建民团,此事是臣的首尾。那大旗庄本是京东的一个小村子,隶属……” 原来是京城东边的一个村庄,崇祯皇帝微微点头:一个小小的村庄就能组建民团歼敌三千,可见百姓之心依旧系与大明啊。 正准备说点什么,忽然看到捷报之后的那一行字迹,崇祯皇帝的脸色立刻就变了:格毙伪酋皇洪太,缴获黑水金龙大纛一面,伪皇佩刀顺缴。 什么? 把洪太给干掉了?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最恨皇太极的话,崇祯皇帝肯定是其中之一,他做梦都希望洪太赶紧死掉。但是格毙一说…… 崇祯皇帝不是傻子,怎么会相信这种事情? 此次入关大掠,最高指挥官是洪太的长子豪格,当然不会出现儿子做总指挥皇帝老子打侧翼的局面。 再者说了,洪太好歹也是个皇帝,怎么可能出现在一个小小的村落?又怎么会被一帮子村民当场格杀? 夸大甚至是谎报军功的事情屡见不鲜,早已成了惯例,但干掉清国皇帝这种事都敢写给皇帝看,那就绝对是在侮辱崇祯的智商了。 他要是信了,那才真的是脑袋有问题呢。 “大旗庄名团有多少兵力?” “按照……按照朝廷体制……”朝中官员只是收了李吴山的银子,就给了他一个象征意义的分巡武备的官职,其实那根本就不是实实在在的军官,而是一个荣誉称号之类的东西,根本就没有人在意他的兵力多少。事实上很多捐了官的家伙根本就懒得去招兵买马,只是为了混个出身而不是为了自己掏钱给朝廷打仗,所以谁也不知道大旗庄民团有多大的规模,只能用正规的条例来说事儿:“按照朝廷体制,分巡武备下辖兵马不应超过四百五十人,战甲不得超过五十具,战弓不得超过五十张……” 也就是说,理论上李吴山的兵力不能超过四百五这个数字,充其量也就是有五十具甲胄和五十把弓箭而已。 这么点人手就歼灭三千清军精锐,还干掉了皇太极?明显就是睁眼说瞎话。 崇祯皇帝立刻就怒了,劈手就把那份捷报丢了下来,气呼呼的吼道:“夸大军功欺瞒朝廷以至于此,真是肆无忌惮到了顶点,查,给朕好好的查一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民团头子李吴山也太过分了,胆子大的都没边儿了,什么样的瞎话都敢说,竟然弄出了“格毙敌皇”的说辞,真是在侮辱满朝文武的智商。 其实同样的捷报朝廷早就收到了,而且收到了不止一份。 兵部、京卫司、五军司都有,只是捷报的漏洞太过于明显,谁也不敢往上报,只有司务司不分青红皂白的报了上来,结果却弄了一个没有脸面…… 第三十一章 兄弟相争 炎炎盛夏虽已经过去,最酷热的日子终于算是熬过来了,一早一晚的时候竟然有了些细微难查的阴寒之意。 大清立国不久,作为国都的盛京还显得有些粗糙。 和大明的皇宫相比,清国的皇宫简直就是一座“石头垒子”,简陋的惨不忍睹,却透着北方民族特有的粗犷气息。 严格的意义上的清宁宫已经算是后宫了,是皇帝的私人空间。但最近一段时间皇太极的身体状况一直不怎么好,也很少到前面的崇政殿去,而是多在清宁宫处理军政要务。 年过五旬的皇太极面皮白皙双目有神,保养的很好,只是眼角有些下弯的厉害,颇有些鹰狼之相,但神态却异常和蔼:“御医说我是肺经受损,见不得风寒,我知道这里很闷,却也是没有法子的事儿。” “别看我执掌着咱们大清的社稷万民,其实有时候哦,很多事情也做不得主张。”皇太极指了指厚厚的毡帘子,笑呵呵的说道:“譬如说这些个帘子吧,就是御医要挂起来的,我也得听他们的。” 大贝勒代善好像打起了瞌睡,眯缝着一双肉泡子眼什么都没有说,仿佛入定的老僧。 自皇太极登基以来,十几年的光景当中,代善屡屡受到打压,早已练就了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本事,秉着“难得糊涂”的心思老老实实的做起了“吉祥物”。 对于代善的这个态度,皇太极心知肚明,只是礼貌性的朝着他微微点头,然后继续说道:“自我武皇帝立国以来,我满洲各部南征北战东挡西杀,开疆拓土十倍与当年,治下人口与日俱增。”接连说了几句话之后,皇太极已经有些微喘了,稍微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明国幅员万里亿兆生民,却挡不住我女真健儿,这是为何呀?” 身为四大贝勒之首的代善就好像完全没有听到皇太极的问询,继续打盹儿。 年轻的多尔衮看了看代善,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开口说道:“自然是因为我大清赏罚分明,将士用命。明人空有万里疆土亿兆百姓,终究是一群怯懦的老绵羊罢了。” 女真人天然就比明人善战,这是很多清军将官的传统观点,而事实也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 大清开国不久,真正意义上的礼仪制度还不够完善,依旧保存着部落时代的风俗。满屋子的重量级高层将领很自然的围坐在一起,仅仅只是把皇太极当做是这次会议的带头人和发起人,而不是一定需要绝对服从的九五至尊。 直接和带兵的将领商议军国大事,这是努尔哈赤当年留下的传统,见面之时也没有那么多的繁文缛节,更没有三拜九叩的说法,大家聚在一起想什么就说什么。 多尔衮的说法得到了绝大多数将领的支持和认可,七嘴八舌的说起前线的亲身经历:无非就是八旗战兵如何如何的骁勇,而明军士卒又是何等的怯懦。 总之就是说了几十年的陈词滥调而已。 皇太极把目光转向范文程:“范先生,你怎么看?” 早在努尔哈赤时代,范文程就已投靠过来,并且深得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两代统治者的崇信,并且每多良策。不管是平定蒙古还是征伐朝鲜,尤其是对明廷招降纳叛事物之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隐然已经是汉臣之首。 和往日里一样,范文程依旧是一副胸有成竹的神态,语气不紧不慢:“我大清基业日固,自然是因将士用命的缘故,但以我一愚之见,最要紧的还是团结二字。我大清的人口比不得明廷,幅员也大有不如,却能日渐兴隆,无非就是因为各部团结如一,心往一块想,力往一处使,自然百战百胜……” 不等范文程把话说完,多尔衮就已经皱起了眉头:这个狡猾的范文程,又在配合皇太极唱双簧了。 代善显然已经听出了范文程话里话外的意思,却依旧沉默不语,好似老僧入定。 范文程口口声声说的“团结”,根本就是皇太极的意思,其实根本就是为了集权。 皇太极总是试图建立一个类似于中原王朝式的中央集权制度,并且一直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逐渐削弱八旗各部的权利,将权利收归中枢,也就是由他本人执掌绝大部分权利。 从根本上来看,这确实一个壮大自身的好方略,但却严重得罪了包括代善和多尔衮在内的实力派。 范文程这个狗奴才,从他开口讲话的那一刻开始,多尔衮就知道自己的利益又要受损了。 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多尔衮的心思,范文程依旧在高谈阔论:“自太祖武术皇帝兵败宁远以来,已十几年了。我大清屡屡进攻,虽时时掌握主动,总是打的明军畏而不敢出,但却再难有寸进之功。这是为何呀?主要还是因为我大清各部不够统一,不能如臂使指的协同进退……” 因为事先已经得到了皇太极是授意,范文程说的越来越明显:“臣之愚见,只有将指挥调动之权收归一处,才能合力如一……” 把八旗的指挥调动之权收归在一起,到底应该由谁来执掌这个大权? 当然是皇太极了,除了他还能有谁? 今天的这次军议,分明就是为了进一步剥夺各大旗主的全力,范文程只不过是皇太极的传声筒罢了。 我的八哥呀,你手上的权利还不够大么?为何还要压榨这些年跟着你打生打死的弟兄们?八旗议政的传统还要不要了?是不是一定要把八旗的所有权利全都捏在手心里你才能睡个安稳觉? 先是分化两蓝旗,然后就盯上了两红旗,现如今故技重施,摆明就是要对多尔衮的两白旗下手了。 当年的四大贝勒已经被皇太极排挤出了权利中枢,仅剩下一个成了摆设的代善在这里装傻充愣的混日子…… 范文程的话等于是把皇太极的心思挑明了,多尔衮觉得自己不能再沉默下去了。 要是多铎在就好了,至少可以声援自己。 直到这个时候,多尔衮才猛然意识到一个可怕的现实:几个月之前,由皇太极亲自谋划的那次入关抢掠行动,根本就是一个阴谋,一个孤立自己的阴谋。 故意让他的儿子豪格担任最高统率,还把表面上保持中立事实上严重倾向于豪格的赖慕布派出去,其实就是一个陷阱。 为了牵制豪格系人马,同时也是为了平衡八旗内部的利益,最主要的两白旗的利益,多尔衮让多铎配合豪格出战。 现在看来,那根本就是一记昏招,让自己在这个高层的内部斗争中失去了一条臂膀。 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在不动声色之间布置好局面,这是皇太极最擅长的做法。 多尔衮觉得自己成了一头落入陷阱中的困兽,而这个陷阱就是皇太极亲手挖好的。 忍不住的看了一眼右手边的英亲王阿济格,那是自己的另外一条臂膀。 阿济格的嘴皮儿动了几下,似乎想要说点什么。 多尔衮明白了,阿济格的心思和自己完全一致。 有了阿济格的支持,多尔衮觉得自己必须把事情挑明。 “八哥……” 多尔衮刚一开口,皇太极的眉头就是一皱,用明显阴冷的腔调说:“睿亲王啊,这是军议,还是不要把你我兄弟的私情带进来的好。” “皇上……”多尔衮赶紧换了一个称呼:“父汗当年创立的八旗议政制度自然是好的,也是我大清国的根基,轻易动摇不得呀。” 皇太极已经换上了一副和颜悦色的嘴脸,笑呵呵的说道:“我太祖武皇帝创立的八旗议政当然是好的,不过此一时彼一时,不可一概而论,你说呢?” “怎么就不可一概而论了?” “今时今日的情形和当年已有了很大的不同,为我大清国计……” “恐怕是为了皇上你自己计吧……” “你说甚么?”站在皇太极身后的鳌拜挺身而出,努尔而视,虎视眈眈的瞪着多尔衮:“皇上就是大清国,大清国就是皇上,睿亲王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权利的争夺,比真刀真枪的搏杀更加惨烈。 为了权利,父子可以成仇,兄弟可以反目,这样的事情早已在历史上上演过无数遍了。 “皇上,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也知道你要做点什么,不过是个一个权字而已。皇上若是想破坏祖宗法度,臣弟也是没有法子的,忍着受着也就是了。偏偏要弄出这些狗奴才来虚张声势,好没有意思。” 说完这句话以后,多尔衮直接拂袖而去。 多尔衮的离开,让清宁宫中的气氛显得有些尴尬。 心思聪慧的范文程赶紧伏拜下去:“臣言语无状,得罪了睿亲王,罪该万死。” 鳌拜似乎也意识到了点什么,双手一叉正要说点自请罪责的话语,盘腿坐在炕头的皇太极却哈哈大笑着摆了摆手:“朕不过是随口说说罢了,有何至于此?睿亲王自幼就是霹雳火爆的性情,我早就习惯了,没事儿,没事儿……” 不知不觉之间,皇太极已经把自称从“我”换成了“朕”。 一直在打瞌睡的大贝勒代善似乎终于精神了,在一个最恰到好处的机会接过了话头:“皇上龙体有恙,千万不要动肝火……” “都是自家兄弟,说的都是实话,朕不会在意。” “那就好,那就好,军国之事不妨以后再议,皇上且先歇着吧,臣告退。” 代善一走,众人纷纷告退。 只有范文程和鳌拜留了下来。 “皇上,我看睿亲王的意思……臣以为两白旗之事还是稍缓一下的好。”范文程忧心忡忡的说道:“若是操之过急,只怕会激起变故,事关国体国运,此事宜稳不宜躁。” “我知道,”皇太极轻轻的咳嗽了几声,语气猛然一促:“朕何尝不知?动了他们的利益会有激抵抗,但朕有别的办法吗?我大清国已在在百尺杆头,若想更进一步,只有集权一条路可走,唯有如此才能建立万世不拔的基业。睿亲王聪慧灵敏,未必就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事到临头舍不得手中的那点权利而已。说不得也只好压他一压了。鳌拜——” “奴才在。” “带你的人,密切监视睿亲王府和两白旗的动向,若有异动马上报我知道。” “是” 范文程很清楚的知道,皇太极要强行收权,并且已经做好和多尔衮摊牌的准备。 这种事情,一个弄不好,就是刀兵相见的大火并局面。 事实证明,范文程的担心根本就是多余的。 多尔衮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很快就表示了臣服之态,不仅带着王妃进宫探望皇太极的病情,还亲手煎熬了药物。名为君臣的兄弟二人面对面的正式商讨两白旗的旗务…… 原以为事态已经平息下去,却想不到第二日清宁宫就传来噩耗:皇上驾崩了! 第三十二章 论功行赏 皇太极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崇祯皇帝喜不自胜,却又不敢深信,赶紧追问了一句:“消息当真?” “是锦衣卫传过来的消息,伪清新立了一个几岁的娃娃为伪酋皇……” (一直以来,人们都把锦衣卫当做是内卫特务组织,是专门对内的。其实这是一个误区,锦衣卫从建立之初就是军事组织,是为军队服务的。崇祯朝虽然取缔了锦衣卫,但还保留了一部分建制和原始职能) 连新一任的大清皇帝人选都有了,皇太极必然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这么多年以来,这是崇祯皇帝听到的最大的好消息。 虽然崇祯皇帝把伪酋皇洪太恨之入骨,却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个雄才大略之辈,平定蒙古征服朝鲜,改金为清等等这些都是他做出来的。 如今洪太一死,娃娃伪酋皇继位,主少国疑肯定压服不住那些骄兵悍将,内部争斗必然更趋激烈,正是大明朝的好机会。 至于皇太极到底是怎么死的,则是众说纷纭,根本就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密报里说是多尔衮下手干掉了皇太极,但这个说法颇多漏洞,最不能说服之处就在于,既然多尔衮已经横下一条心干掉了皇太极,做的就是篡夺帝位之事。连弑杀君王的事情走做下了,为何不直接来个黄袍加身自己登基称帝,还要对一个小娃娃俯首称臣? 这明显不合常理。 根据伪清官方的说法,皇太极是因病而死,正式的对外口径就是:上有恙,于寝宫坐崩。 这话就更加的不可信了。 皇太极正值春秋之年,身子骨硬朗的很,稍微害了丁点微不足道的小病,就一命呜呼了?这种话连鬼都不会相信。 关于皇太极的死,众说纷纭本就是一桩悬案。 直到这个时候,崇祯皇帝才猛然想起那份捷报。 大旗庄民团的捷报! 从时间节点上推算,民团报捷前后正是虏酋洪太身死前后。 难道说那份报捷文书是真的? 皇太极之死和李吴山的捷报一样,都是破绽重重漏洞百出,从逻辑上根本无法自圆其说,但人们普遍更相信愿意相信的东西。 在崇祯皇帝的内心之中,他更加愿意相信伪酋皇是死于大明壮士之手,而且是被阵斩格毙,因为皇太极的这个死法对大明太有利了。 只要把这个消息公布出去,对于民心士气都是一个巨大的鼓舞,隐隐之中还带着“天命所归”的神秘气息:我大明受上天眷顾,所有反对大明的都不过是跳梁之丑,肯定长久不了,洪太被我大明勇士当场格杀也是命数使然。 一想到这些,崇祯皇帝就变得异常兴奋,似乎隐隐看到大明朝中兴的影子。 朕兢兢业业这么多年,时时事事谨小慎微,自然就应该得到上天眷顾,总算是看到了一丝曙光。 “传周应泓。” 周应泓是御史台的官员,负责调查青泥河一战之事。 “那个武备李者是怎么说的?” “回万岁,无论臣如何问询,那李吴山只是咬死了一个说辞,只说斩杀的就是伪酋皇洪太本人。” “他真是这么说的?” “千真万确。” 这种事情,光凭李吴山一个人红口白牙的说肯定不管用,所谓孤证不立就是这个意思。 要想证实此事,还需要其他的佐证。 “路恭行是怎么说的?” 斩杀皇太极的那一战,是路恭行率领巡河营和李吴山的民团一起打下来的,既然要调查李吴山,路恭行肯定也跑不了,同样在调查的范围之内。 “路恭行说的语焉不详,只是说捉到一个身穿金盔金甲的大将,想来一定是伪清的重要人物。后来又通过敌兵之口证实,那人确实是老奴努尔哈赤的嫡血,必是伪清的宗室。只是当时场面纷乱,来不及仔细询问姓名和身份。”周应泓道:“据臣多方问询,巡河营与大旗庄民团多有不睦,似无串通一气蒙蔽圣听的可能。” 在激战当中,李吴山把巡河兵们卖了个干净彻底,这种卖队友的行为当然惹恼了那些老兵痞子们,所以在接受调查的时候,没有人帮他说好话。 双方的关系很不好,当然没有理由和李吴山一道编造谎言。 有了巡河营的证词作为佐证,还有缴获的那面黑水金龙大纛,更有带着爱新觉罗家族徽记的佩刀作为物证,结合眼下的局势,这事已经可以算是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了。 李吴山没有说谎,他砍死的那个人就是伪酋皇洪太! 仔细想想也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但凡李吴山稍微有一丁点的智商,也不会编造出那么容易戳破的谎言。这边刚刚报上格毙洪太的捷报,洪太本人却是盛京活的好好的,这种谎言简直就是不攻自破,除非那李吴山有未卜先知之能,早早就知道了洪太的死期。 未卜先知……那根本就不可能的事情嘛,世间怎么可能会有未卜先知一说? “还有一事,需报万岁知晓。”周应泓继续说道:“今日来,京城中颇多传闻,都在疯传我大明勇士阵斩洪太之事,早已街知巷闻妇孺皆知了……” 大明朝的很多情报,都是民间都已经传的沸沸扬扬之后,官方才最后一个知道,对于这种事情,连崇祯皇帝都早已见怪不怪了。 这事已经可以确定了:李吴山的捷报千真万确。 “一区区乡野氓夫,尚知响应朝廷诏令,出钱出粮组建民团为国效力为君分忧,可见民心在我大明。民心所向,纵是有些个坎坷,亦能如履平川,分明就是中兴之兆。”这个时候的崇祯皇帝已经有些陶醉了,“于血战之中格毙伪酋,一来是那洪太早已神厌鬼恶死期已至,再者也是那李吴山用心实事,此等忠勇之士当重重褒奖,以彰我大明赏罚分明之意。天下人看了,必然群起效之……” 格毙洪太,这份功劳已大到了天上去,加官进爵是肯定的,就算是破格提拔重用也不为过。一来是为了酬功,同时也准备把李吴山树立成为一个榜样式的标杆人物,给全天下的忠勇之士看看,表达出一个清晰的意思——只要真心为朝廷做事,朝廷定然不吝封赏。 “那李氏吴山者,是个什么出身呀?” “回万岁的问,那李吴山没有出身,只是个白丁。在乡下有些田产,捐了个分巡武备的微末官职而已” 白丁? 白丁好啊。 一介白丁,正好提拔。 这种人出身很低,又没有受到官场陈腐习气的沾染,更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人际关系,便如浑金璞玉一般,一旦提拔起来必然感恩戴德加倍的报效朝廷。 “着吏科议一议,给个合适的封赏。”崇祯皇帝虽贵为大明之主,但很多事情也不能做到一言而决。给李吴山什么样的封赏还得按照朝廷体制进行:“朕意高封厚赏,莫寒了天心忠勇之士的心。” “是。” 就这样,给李吴山议功论赏的程序就正式启动了。 吏科大大小小十几个官员,一连议了五七日,最终还是没有能够拿出一个章程。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李吴山的身份太过于特殊了。 他不是正经的科举出身,又是因战功受赏,很难进入比较清贵的文官系统。若是按照朝廷体制遵循以往的旧历,充其量也就是升半品一级,弄个相当于千户的武官职位而已。 这倒不是说什么功高赏薄,而是因为李吴山的那个分巡武备的官职是捐来的。捐官有一个上限,尤其是地方武职,更是限制的厉害。 最终,吏科又把皮球踢给了崇祯皇帝,由皇帝本人“圣意天裁”。 “这李氏吴山者,不在文武本职之内,若是封的太高了,便是破坏朝廷体制。若是赏的太薄,岂不是寒了天下忠勇之士的心?”左思右想仔细权衡之后,崇祯皇帝终于拿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那李吴山不过二十多岁,若是一下子封赏太甚,恐怕会失了锐意进取之心,不如慢慢历练逐步提拔,也好让他继续实心用事。不如先赏他一个显爵……” 现如今的大明朝,最不缺的就是官僚了。 每一个职位之后,都有好几个甚至十好几个等候补缺的官员,早已是僧多粥少无法安排的局面,确实不大好为李吴山安排实实在在的职位。而且他是捐献的官员,统领的又是民团而不是官军,真的不好放出去独当一面,不如先给个显赫的爵位用来酬功。 所谓的爵位,其实就是一种荣誉称号性质的东西,甚至可以直接用钱来买。虽然还不至于这的到了烂大街的地步,却一点都不稀奇了。 “二等忠勇伯”这样的爵位绝对不算低了,若是放在大明开国初年,只有那些身经百战的开国元勋才能配得上这个爵位。到了崇祯年间,虽说“二等伯”依旧是个很显赫很风光的爵位,但含金量却没有那么高了。 “就一个二等忠勇伯即可。”崇祯皇帝说道:“拟旨,诏李吴山进京奏对,届时再论实封。” 崇祯皇帝的意思就是:先赏一个荣誉称号性质的爵位安抚一下,然后面见一下这个李吴山,亲自考察一下他的言行和为人,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实际的封赏。 第三十三章 陛见 天子钦旨加封李吴山为“二等忠勇伯”的消息,就好像是一方巨石砸进深潭,顿时惊起了万丈波澜。 乡民们并不知道“二等忠勇伯”到底是个多大的官职,他们在乎的只是那道圣旨。 那可是圣旨啊,是皇帝老爷的圣旨,乡下人家几辈子都没有机会见到那玩意儿,一定要瞧个稀罕。 于是乎,听到了消息的乡民们一窝蜂的涌进李氏大宅,闹闹嚷嚷的要看看传说中的圣旨到底是什么样子。 圣旨也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看的么?那东西尊贵无比,本身就是一种荣耀的象征,甚至还带着某种神圣的气息,普通人一辈子能看到一回已算是很奢侈的了。家里有了圣旨,理所当然的要供奉起来以示郑重,怎么能够轻易拿出来给别人看? “不过是个圣旨而已,又不是甚么了不起的东西,”李吴山笑道:“就拿出来给乡亲们看看吧。” 圣旨还不算是了不起的东西?那甚么才算是了不起? 尽管银雀儿百般不乐意,奈何老爷已经发话了,只能很不情愿的把圣旨取出来,在众人眼前晃了一下子,然后就又仔细珍藏起来。 那圣旨似乎……好像是一块黄布,似乎也没有传说中“霞光万道”“瑞气千条”的那么邪乎。 传说中的圣旨都是由皇帝的近身太监当众宣读,而且一开口总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反正戏文里就是这么演的,也不知现实当中是不是这样样子……对了,太监! 戏文里的太监大多都是个鼻子上抹了块白的丑角,而且总是捏着一柄马尾刷子拂来拂去,讲话之时不男不女。听说太监们都是被割去了卵蛋的家伙,也不晓得没了那玩意之后会生成怎样的一副嘴脸。 虽说大旗庄距离京城不远,但乡亲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真正的太监,很想看看稀罕景儿。 “把传旨的太监喊出来给我们瞅瞅呗。” 也不知那个不懂事的家伙喊了一嗓子,众人也就跟着瞎起哄,闹闹哄哄的要李吴山把传旨太监喊出来给大家瞧瞧。 “宣旨的天使前半晌就已走了。”李吴山笑道:“太监也是人,有鼻子有眼的和你我差不多,又不是耍猴戏,有啥好看的?” “我听府里的李福管家说,万岁爷还要召李老爷陛见,是不是真的呦?” “千真万确。”李吴山笑着说道:“咱们大旗庄民团打了胜仗,万岁很高兴,今天传旨就是为了明日的陛见。等我见到万岁,一定仔细说起打仗的事情,让万岁知道咱们的民兵个顶个都是了不起的英雄好汉。” 这话就好似撒在鼎沸油锅中的一把盐,登时就热闹起来。 能够和皇帝面对面的说话,这是何等的荣耀!若是李老爷能够在皇帝面前提起自己的名字,简直就是祖坟冒青烟了,绝对是件光耀门庭的大好事。 毕竟青泥河一战不是他李吴山一个人打下来的,而是大家拼了性命的苦战得来的胜利,荣耀就应该属于整个民团,每一个民兵都与有荣焉。哪怕皇帝老爷子随口夸奖一两句,付出的那么多牺牲也就值得了…… 一直到了傍晚时分,激动兴奋的人群才陆续散去。 伺候着李吴山洗了个澡,把那身从六品的武备官服熨了又熨…… “官服不是已经熨过了么?怎么又……” “老爷明日就要进宫去见万岁爷了,婢子担心这身官府不够提气,还是再熨一遍才能放心。” 对于这个小丫鬟而言,能够进京陛见当今天子,绝对是件天大的事情,一定要小心仔细万万不可出现任何差错。 “不过是去和皇帝见个面儿而已,不用这么小心在意的吧?” “这是去陛见天子,又不是串门子走亲戚,再怎么郑重都不为过的。”在银雀儿的心目当中,皇帝这两个字天然就具有无比神圣无比尊贵的气息。 四海万方之主,上天之子,比漫天神佛还要高贵,平常人哪有机会看到真龙天子? 再者说了,老爷是刚刚敕命钦封的二等忠勇伯,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小小的六品官,身份一下子就高了很多倍,自然应该有一副“大官儿”的样子。 若是穿的太寒酸了,岂不是会让那些金冠玉带紫绶金章的满朝文武大臣比下去了? 也只有天真烂漫心思淳朴的银雀儿才会这么想。 所谓的“二等忠勇伯”根本就不是什么官职,充其量也就是荣誉称号性质的爵位而已,对于李吴山而言,这玩意儿根本就毫无意义。 既然朝廷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官职,那就肯定不会存在和“满朝文武大臣”见面的情况,一个没有具体职位和权限的“二等伯爵”不可能站立在朝堂之上高谈阔论国家大事。 根据李吴山的估计,所谓的陛见应该就是一场非正式的面见而已,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隆重和排场。 “车已套好了哩,婢子在车里准备了些吃食,还有备换的衣裳……”进京陛见可比不得寻常的串门子走亲戚,殷勤的银雀儿准备的非常充分,连笔墨纸砚之类的东西都装上马车,已备不时之需。 李吴山哈哈笑道:“我这是去见皇帝,又不是搬家,弄那么多家什做甚?京城里的好玩意儿多着呢,你有什么想要的回头老爷给你捎来……” “婢子也不需甚么东西,老爷就莫花那个冤枉钱了。只需进宫之后仔细的走走看看,回来之后把宫里的情形说给婢子知道,婢子就欢喜的紧了呢。” 对于银雀儿而言,皇宫大内就是天堂般的存在,肯定到处都是琼楼玉宇,就算不是人间仙境也胜似人间仙境了。只可惜寻常人一辈子都没有进宫的机会,只能凭借丰富的想象力幻想出皇宫的金碧辉煌。 “好,”李吴山笑着捏了捏银雀儿的脸蛋儿:“等老爷回来,一定好好的和你说道说道皇宫里的情形。” 当日傍晚时候,李吴山做着双挽的马车离开了大旗庄,连夜赶往京城。 进宫陛见,尤其是李吴山这样的外臣,肯定要走些繁琐的程序,首先得研礼,弄明白了和皇帝谈话的规矩和礼仪之后,还要在都知监候见。 皇帝日理万机,天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时间和李吴山见面,所以他只能等,一直要等到万岁有了充分的时间才行。若是皇帝的日程安排的太满,那就只能等别的日子。 为了见皇帝一面,等十天半个月都不算很过分。 在都知监等候陛见的时候,李吴山见到了一个老熟人:路恭行。 同为青泥河一战的有功人员,一起被皇帝召见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事实上并不是这么回事:路恭行是来给太子上课的。 作为东宫的侍讲教授,基本上相当于太子的家庭教师,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太子师。听起来这个身份好像很尊贵很有面子,其实太子的老师不止一位,而是一个小型的团队。 真正意义上的太子师是侍讲学士,而路恭行仅仅只是个侍讲教授,相当于副科老师。 按照朝廷体制,作为太子正式老师的侍讲学士总共有四位,象路恭行这种不太重要的侍讲教授可多可少没有定员,主要是做些讲经解史的工作。因为不是很重要的正式课程,所以每个月只安排两堂课,临时还会兼一些其他的差使。比如说那个巡检的职务,就是临时的派遣,事毕之后也就收回了。 “万岁有旨,只要你来了就随时通传。”路恭行说道:“随我去钟粹宫见驾吧。” 去钟粹宫? 看来当初的猜想是正确的,这确实不是个正式的召见。 一般情况下,皇帝召见外臣,多在三大殿进行,或者是文华、武英两殿也可以。但钟粹宫却是太子的居所,而不是商议国家大事的地方。 有明一朝,钟粹宫都是太子的起居读书之地,只有嘉靖皇帝曾经在这里炼过丹,算是一个例外。 正常情况下,太子长大之后就应该搬到宫外另建太子府,现如今的太子已经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按说早就应该搬出去了,之所以还住在钟粹宫,理由只有一个:没钱。 崇祯皇帝拿不出那么多钱财给太子修建府邸,也就只能先凑合着住在禁宫当中了。 一路从都知监走来,沿途所见宫阙大多晦暗陈旧,尤其是皇后居住的懿安宫,明显曾经被大火烧过,虽然已经搭建起了脚手架,看起来好像是正在修缮,却连一个工匠都没有看到。 问过路恭行之后才知道,懿安宫在四年前失火被烧了很大一块。中宫周皇后体恤国家艰难,本不想修缮,但太子的年纪却越来越大,眼看着就已经到了大婚的岁数,就琢磨着自己搬到翼殿去住,把宽敞的懿安宫腾出来用来给太子办理婚典,结果修了一半就又没钱了,成了一个“烂尾工程”…… 银雀儿心目当中那个金碧辉煌仿佛琼楼玉宇的皇宫,其实早已经破败不堪,没有了天家应有的排场和气派…… 第三十四章 奏对 关于历代帝王的样貌,史书中的记载大致相同,无非就是“龙额广颌”“隆准而目炬”“身姿甚雄伟”之类的描述,亲眼见到了崇祯皇帝的模样之后,李吴山才真正明白,原来史书中记载的东西也并不可靠。 眼前的崇祯皇帝不仅身形消瘦,而且面色苍白,怎么看都和“身姿雄伟”不沾边儿。因为不是很正式的召见,所以崇祯皇帝没有穿龙袍,而是穿了一件子青灰色的窄袖长衣,要不是双肩部位上绣着的团龙,很难想象得出他就是大明王朝的九五至尊。 坐在皇帝身边的那个女人穿的稍显正式一些,头戴四方凰冠,披了件儿火云纹的九凤丹阳氅,这一身装束已经很好的说明了她的身份——母仪天下的中宫周皇后。 周皇后的脸色比崇祯皇帝要健康的多,但却很难用“漂亮”“美丽”之类的词汇来形容。圆盘脸,嘴巴显得有些大,而且面色较黑,若是换一身粗布装束的话,简直就和大旗庄的绝大多数村妇没有太大区别。 自古以来,皇后的姿色就不是很重要的因素,最要紧的是一个“德”字。 无论是在朝堂还是在民间,这位周皇后的名声简直无可挑剔,朴素、节俭、体恤民生,虽然没有做出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却足以对得起“母仪天下”这个评语。 按照刚刚学来的礼节,正式拜过了帝后,高高在上的崇祯皇帝依旧正襟危坐,仿佛一尊没有情感的神像。与之相比,周皇后则显得更加亲切随和,伸出双手虚虚一扶,面带笑容的说道:“原以为格毙伪酋洪太的李吴山定然是身高八尺体态雄健的彪形大汉,想不到竟然这般年轻的俊彦之才。又不是在朝堂之上,莫拘礼数了,坐……” 皇后赐座,当然不能真的一屁股坐下,而是象征性的虚虚一让,站在下首等待皇帝的问询。 “李氏吴山者,”轻咳一声,面无表情的崇祯皇帝终于开口讲话了:“虽是一介白丁,却心系社稷,战阵杀敌格毙洪太,大振我朝民心士气,倾颓之风一荡而空,其功不小啊。” “臣虽位卑,尚有几分愚忠,奉朝廷之命兴民团起民练,强虏入寇之际唯有一力死战报效浩荡皇恩。至于格毙敌酋一事,实是仰赖万岁洪福,侥幸而已,万不敢当一个功字。” 这一番问答,不过是例行公事般的奏对,早就以后把台词都背熟了的。其实全都是废话,一句有营养的都没有。 这叫奏对得体。 李吴山的表现似乎让崇祯皇帝很满意,微微往前倾了倾身子,刻板的脸上终于有了点赞许的意思:“大旗庄民团制置如何?有多少人马?” “回禀万岁,大旗庄民团不过是些有心报效的乡民而已,谈不上什么制置。至于人们么……拢共就六百余……” 这事不能撒谎,因为路恭行很清楚大旗庄民团的底细。 按照朝廷体制,李吴山那个捐来的分巡武备的官职并不算高,只能下辖四百二十到四百五十人马,若是超过了这个数字就算是违制。不过呢,同样的事情也有两种说法:现如今的李吴山立下了天大的功劳,违制也就成了“心系朝廷实心用事”了。 自己掏腰包给朝廷养兵,当然是越多越好。 “才六百余乡勇,就能格毙虏酋洪太,想来定有一番苦战。给朕仔细说说,这一战是怎么打下来的?” 说到这里,李吴山就开始充分发挥他的表演才能了。 青泥河一战本就血腥惨烈险象环生,经过李吴山的“艺术加工”之后,更是足尺加三,把整个战斗过程说的增加激动人心,到了最后竟然硬生生的从眼角挤出几滴泪来,连声音都有些哽咽了:“青泥河一战,大旗庄民团折损甚重,直接战死者超过半数,伤者无算。更有助战的老幼妇孺,为国捐躯者更甚。战后收敛遗体,竟然有千二之多,沿河十三庄已是户户哭丧家家戴孝,惨呐……” “乡民尚思为国杀敌,实是民心可用。”听罢了李吴山描述的战斗经过,崇祯皇帝微微的点了点头:“此等忠勇之民,朝廷当有所封赏,此间事了之后找有司议一议,多给些封赏也就是了……” “朕再问你,强虏入寇之际,官军退散,为何你这小小民团能够击败强敌?” 清军的辫子兵,连正规的官军都被打的灰头土脸退避三舍,你一个小小的民团竟然能一战而胜,是不是有什么诀窍啊? 临来的时候,李吴山就知道这是一个定然会问起的话题,早就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马上侃侃而谈:“敌军气势汹汹,看起来虽盛,却已是强弩之末……” “敌以少兵临大国,必然力求速战速胜,一个昼夜之间行军一百四十里,肯定是轻军冒进。” “青泥河三面环绕,便如一个口袋,钻进来之后一定会急于突破。只要抵住首轮冲杀,以后也就好说了。” “自古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臣将大旗庄民团至于背水一战的境地,民兵必然死战到底。如此一来,天时地利人和皆在我,敌焉有不败之理?” 这话说的……相当空洞,全都是些不切实际的理论,但却有着极强的说服力,听的崇祯皇帝不住点头。 “以你所见,我大明如何才能扫贼荡虏?” 所谓的贼,就是李自成、张献忠等人。所谓的虏,自然就是满清蒙古各部。 如何才能扫贼荡虏,这个话题可就大了。 当崇祯皇帝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其实已经承认了现在的大明朝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地位,至少已经丧失了战略主动,甚至有可能会更糟。 作为一个小小的六品民兵头子,当然不合适在这种事关国家大战略的问题上胡说八道。 但皇帝亲口问起了,又不能不回答。 稍微沉吟片刻,李吴山才说道:“以臣一愚之间,扫贼荡虏之事不在于战场争锋。” 李闯等造反众人也好,满清蒙古的威胁也罢,追究到根子上,根本就不是一个军事问题,而在于经济层面上。 “打仗打仗,看似是拼的前方军力,其实说到底不过是钱粮二字。” 战争不过是政治的延续,而政治则是经济的表现形式,对于李吴山来说,这些只不过是一个连初中生都能弄明白的问题。 “打仗打的就是钱粮”这句话算是说到点子上了。 如果大明朝的经济能够维持在及格线以上,拥有足够的钱粮来支撑战争,就算是再有十个八个的李自成,再有十个八个的满清,也早就灭了。 “想我大明幅员万里,生民亿兆,国力十倍于贼虏,又是天下正统,扫贼荡虏自然不在话下。” 无论是国土、人口还是资源,大明朝都远远超过对手,战胜敌人完全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根本就不需要操心。 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在满清和李闯的双重逼迫之下,现在的大明朝已是四处冒火八方生烟的境地,虽还不至于摇摇欲坠,却早已经显露出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的窘态。 自身的实力明明比对手强的多,却被对手打的疲于应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动员能力不足,而且是严重不足。 “万岁想想,我大明那么多的土地,那么多的人口,为何还是组织不起一支强兵?无非就是因为土地所产的粮米和百姓创造的财富不在朝廷手中而已。” 财富不在朝廷手中,国家的潜力根本就动员不起来,这才是根源。 崇祯皇帝并不昏聩,他早已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国家有劲儿使不上,资源和人口无法动员起来,这才导致了今日的局面。 亿兆百姓辛勤劳作,所创造的财富究竟哪里去了?总不会平白无故的就凭空蒸发了吧? 这个问题根本就不需要回答,因为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知道答案。 老百姓们吃不上饭,已经穷的揭竿而起造反了。朝廷却拿不出养兵的钱粮,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造反的老百姓越来越多,满清也趁火打劫。 钱粮财富不在老百姓的手中,也不在国库里边,而是在地主士绅和官僚的手中。 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是大明的立国之本,现如今所谓的士大夫阶层只顾自己的利益,毫不在乎大明朝的兴衰,想要从他们手中争夺资源,那等于是和全天下为敌,一定会动摇国本。 自古以来,就没有哪个皇帝敢于公然挑战士大夫阶层,崇祯皇帝也不例外。 “能有这份见识已是难能可贵了。”用一句轻飘飘的话语结束了这个话题之后,崇祯皇帝又说道:“李卿起于乡野,组建民团颇有些建树,能够说出些常人看不到的精要之处,朕欲大兴民练,卿意如何?” 不知不觉之间,对李吴山的称呼已经改成了“卿”。 皇帝的意思就是:我看民团还是很不从的嘛,我想推广一下,你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吗? 既然皇帝准备大举推广大旗庄民团的成功经验,身为民团榜样的李吴山就应该表示赞同,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他却和皇帝唱起了反调: “臣以为不可。” “为何?” “实不敢欺瞒万岁,”李吴山说道:“组建民团一事,最是耗费钱粮。臣本颇有些家底,自从组建民团之后,已散了个干干净净也仅仅只是勉强支撑而已。若不是因为青泥河一战侥幸获胜,真是坚持不下去了……” 第三十五章 太子师 组建民团,只需要给出一个虚的不行的空头职衔,就能不花朝廷一分一文养出很多军队,这绝对是件惠而不费的好事。 但养兵、练兵全都是要花钱的,而且要花很多钱! 钱从哪里来?无非就是掏自己的腰包而已。 忠勇无双心系朝廷的李吴山可以因公废私破家舍财的组建民团,别人可就没有这个觉悟了。 光是京畿一带,捐银子买了分巡武备官职的富户就有好几十个之多,但真正组建了民团的仅仅只有他李吴山一人。别人纯粹就是花钱买个官儿,过一过当官的瘾,给自己弄个体面的身份而已,又有谁会真的花自己的钱为朝廷练兵打仗呢? 也就是说,大举推广民团的事情根本就不具备可行性。 这事不难理解。 看崇祯皇帝没有任何表示,李吴山就又开始诉苦了:“大旗庄民团不过有六百余人,却耗干了臣的全部积蓄,实在难以为继……” 为了养民团,我的钱已经花光了,朝廷怎么也得意思意思吧? 可惜的是,崇祯皇帝依旧沉默不语。 关键时刻,最先做出表示的竟然是周皇后。 周中宫开口说道:“朝廷有朝廷的难处,你做的是为国分忧之事,凭的一双白手,想来也是极不容易的,终究不能让你两手空空的回去,我这里还有些体己钱,原本是准备用做修缮懿安宫,且先给了你吧……” 国库空的都能饿死老鼠了,哪有闲钱支援你的民团建设?但这事毕竟关系重大,若是只掏李吴山一个人的腰包,终究好说不好听,所以周皇后主动拿出自己的私房钱来,贴补一下李吴山。 周皇后笑着说道:“东一笤帚西一簸箕的凑凑,总能凑出三四千缗,虽然不多,也是一番心意……” 三四千缗钱,也就够买二十多匹战马而已,真不够给李吴山塞牙缝儿的,但这确实是一番心意。 贵为皇后的周中宫,一年到头拢共才有六千缗的供给定额,一下子就拿出三四千来支援大旗庄民团,已经算是很大的手笔了。 连皇后的体己钱都拿出来了,李吴山自然就不再哭穷,马上做出一副慷慨激昂的样子,当场跪拜下去:“中宫如此作为,臣敢不尽心竭力?中宫的银钱臣实不敢收,只盼着朝廷能给个正式的名分,一来是为了安民兵之心,再者……若无正经名分,臣连民兵都招不上来。” 民团不是正式的军队,没有归属的系统,连个正式的称号都没有,自然姥姥不疼舅舅不爱。 虽然那不出真金白银支援李吴山这个大功臣,但名分还是可以给一个的,毕竟名分不花钱嘛。 “为彰名正言顺之效,赐名大旗军,”崇祯皇帝说道:“授镇国将军衔,领大旗军指挥使之职,着办理大旗军成军事宜。” 崇祯皇帝给的这个大旗军的名号,其实就是大旗庄民团的一个升级版,本身并无实际意义。至于那个镇国将军……那根本就是一个很虚的空衔儿而已,真正的给他安排的官职则是一个正四品的指挥使。 职衔和职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时下有很多挂着“辅国将军”头衔的人,未必就真的是统领兵马的将军。很多统兵的将领都挂着“兵部侍郎”的文官空衔也是同样的道理,仅仅只是享受同等级的待遇而已 空洞的职衔高于实际职务,已是大明朝的惯例,有了崇祯皇帝的这句话,李吴山就成了挂着将军衔的四品军官了。 真正关键之处就在于,李吴山的权力完全局限在刚刚升级成为“大旗军”实际还是大旗庄民团的范围之内,就算是封的再高,本身的权利却没有丝毫改变。 除了得到一个空洞的职衔和与之相关联的待遇之外,其实现在的李吴山依旧是个民兵头子。就算已经得到了组建大旗军的授权,仍然不能从朝廷得到实质上的好处,还得掏他自己的腰包。 但李吴山已经很满意了。 只要有了这个授权……甚至说只需要一个名份,就可以大展拳脚做出很多以前无法做到的事情了。 “朕本欲给个更高的封赏,奈何卿年岁尚轻,不宜太过于提拔。今日之封亦是为图将来,只要是实心用事的,朕定会重用……” 你太年轻了,若是给的官职太高恐怕你会骄傲,故意留出一些成长空间就是为了看你的表现。只要你好好干,还有很大的“升职潜力”。 李吴山是何等精明之人,马上就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赶紧做出感激涕零状:“臣本是一介白丁,蒙万岁不弃破格提拔,已是铭感五内,唯有肝脑涂地以报皇恩。只要民团有了正经的名分,以后也就容易了很多。” 李吴山做出一副小民嘴脸,笑嘻嘻的说道:“乡民大多见识浅薄,听到民团二字就觉得低人一等,自然不愿加入。如今有了万岁给的名分,定然趋之若鹜争先恐后……” 老百姓们最在乎的就是一个正经的名分,现如今的大旗军可比以前的大旗庄民团高大上多了,一定会蒸蒸日上的。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少年走了过来。 从他的服饰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少年就是大明国储当今太子。 按照国朝体制,路恭行先给太子见礼。 太子对路恭行很是尊重,以师礼相回。 周中宫笑道:“许久不曾考较太子的功课了,不知今日要读甚么书?” 太子老老实实的回答:“今日应是路师傅的《蜀书》第七卷。” 作为国之储君,学习任务非常繁重,课程全都是事先都安排好的,主要是韬、策、酬对等学问,而路恭行负责的经史仅仅只能算是副科,而不是主要内容。 周中宫笑道:“《蜀书》才讲到第七卷?我还以为讲完了呢。若是说起那纵横征伐的兵事,今日便有个大英雄,刚刚格毙了洪太的……” 不等周中宫把话说完,太子的脸上就现出几许兴奋的表情:“这位就是我大明勇士李吴山了吧?他的名头儿臣早就听了满满的一耳朵。宫人都在盛传,说格毙洪太的李吴山是个身高八尺腰阔三围的黑脸大汉,今日一见却并非如此……” 崇祯皇帝对太子的教导甚严,听了太子的这句话就是一脸的不高兴:“整日里不肯好好用功,却总是听些风言风语……罢了,就让李卿给你说说打仗的事情……至少也能让你知道行军打仗不是如书本当中说的那般轻松。 “臣才疏学浅,不敢胡乱讲解。” “只不过是就实而言,但说无妨。” 太子的老师有很多位,而且全都是名动天下的鸿儒,学的是非常正规化系统化的知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李吴山表现的异常谨慎:“关于征战之事,不知殿下读了些甚么书?” “《吴子》《六韬》已经读了,《唐李问对》还没有读完。”太子说道:“我觉得路师傅正在讲解的《蜀书》应该不算是正经的史书,而应算是兵书的吧?” 对于太子而言,《蜀书》只能算是课外读物一般的东西,当然不算是正经的课程。 李吴山心里已经有谱了,对于太子的知识范畴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稍一沉吟就开口说道:“行军打仗,逗引埋伏,折冲迂回那一套不过都是些微不足道的细节末节。而殿下所学无不是兵家圣典,臣才疏学浅若是胡乱置喙,必然弄出大笑话。既然殿下正在读《蜀书》,那就先从《蜀书》说起吧。” 《蜀书》属于《三国志》的一部分,通篇多是战争或者是于战争有关的记载,而且耳熟能详,说起来也比较简单。 “诸葛武侯六出祁山,姜维九伐中原,全都是无功而返,最终还是兵败国灭,敢问殿下这是为何?” 诸葛亮为啥打不过曹魏?蜀国为什么会灭亡? “蜀汉覆灭,自然是因为后主昏庸,诸葛武侯用兵失当,当初若是直插长安,未尝不是恢复汉室的大好机会……” “殿下错了。”李吴山说道:“蜀汉之败亡与后主无关。” 自古以来,人们都会把蜀汉的覆灭归咎到刘后主的身上,至少他的昏庸无能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李吴山却另有一番解释: “战争,从来就不只是战阵争锋,考较的是双方的总体实力,力强者胜是万古不亘的硬道理。” 曹魏雄踞北方,疆域面积和人口数量是蜀汉的数倍,焉有不胜之理? “那诸葛武侯是何等目光深远之人?想必早已看破了必然败亡的结局。所以才执行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方略,至于恢复汉室一统天下只不过是个激动人心的口号罢了。” “武侯六出祁山,也是没办法的办法,究其根本还是以攻代守,因为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为的就是掌握主动权。所图者不过是拖延曹魏统一天下的时日,为蜀汉争取一点时间罢了,却改变不了大局。” 按照李吴山的说法,从曹操统一北方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注定了蜀汉、东吴等等地方割据割据政权的灭亡,所有的努力都只不过是徒劳无谓的挣扎,都无法改变最终的结局。 国战就是总体战,是双方综合实力的大比拼,至于战场上的机变和智谋上的诡诈,只不过是些细枝末节的东西而已。 一直以来,太子受到的教育都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吊民伐罪”之类冠冕堂皇的说法,从来没有人象李吴山这样直接揭示战争的真相:战争和善恶无关,也和正义与否无关,实力决定一切。 这确实颠覆了太子对战争的认识,想要反驳却又不知如何说起,一时间竟弄了个瞠目结舌做声不得。 李吴山说的这些和老师傅们说的根本就不一样啊。 崇祯皇帝却听出了蕴含在这一番话当中的真理:所谓的有道无道,不过是战争的装饰品而不是本质。对于帝王来说,直击问题本质才是最要紧的…… “李卿所言虽有失偏颇,也并非全无道理。圣人的大义微言自然是本纲,知道些佐目之理亦有兼听之效。” “那就授你个武教授的职衔吧,以后多给太子说说这些个道理也好……”崇祯皇帝说道:“太子来给李卿见个师礼。” “见过李师傅!” 就这样,李吴山成了太子的家庭教师…… 第三十六章 卖官鬻爵 在京城里,若是没有听说过顾子谦顾大公子的名号,那就真成了没有见识的乡巴佬儿了。 位列京城四大公子之首的顾子谦绝对是一等一的名人,不仅做的一手好诗词,更是生性风流年少多金,最要紧的是有个好家世。 顾家世代为官,无论朝局如何变换,始终屹立不倒。经过几代人的经营,门生故旧遍布朝野,各种各样的人脉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隐隐已有了门阀之态。 顾家的大少爷顾子谦虽没有走上仕途,却借助家族的人脉和父辈的荫庇做起了权力掮客,专门为人疏通关系收取好处,很多人买官捐官都是走了他的路子。 游走在权势和金钱之间,以权生财,以财养官,长袖善舞的顾大公子做的风生水起蒸蒸日上。顾府门前总是车水马龙人流如织,全都是些想要跻身官场的豪富之人,只是今日有些不同。 顾大公子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去理会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情,而是一门心思的在等一个人…… “少爷,李吴山来了。” “好,”顾大公子顿时面露喜色:“有请……罢了,我去迎一迎吧。” 顾大公子降身阶下,远远的看到李吴山的身影,脸上顿时堆满了笑意,仿佛看到多年未见的至交好友:“忠勇伯的大名已传遍京城,今日有幸得睹芝颜,果然是好风仪好威武……” “顾公子过谦了,”李吴山走过来,二人相互见礼,就好似早已熟识一般,其实这俩人是头一回见面,但李吴山早已来过顾府一次了。 去年早些时候,为了捐那个分巡武备的官职,李吴山曾经来到这里跑门路,当时连顾大公子的面儿都没有见着,只是放下银子就被很客气的“请”了出去——当时的李吴山,还没有被顾大公子亲自接见的资格。 今日不同以往,当初那个微不足道的分巡武备格毙了皇太极,被授予组建大旗军之权,虽然依旧算不上是什么封疆大吏,但却有了开府建衙的权限,而且还成了太子师,这摆明就是要重用的官场“潜力股”——若是连这点都看不出来,顾大公子就真的是白白的在官场上混了。 太子师虽然没有任何实权,但却前途远大,一旦太子登基称帝,东宫潜邸的旧人们必然会受到重用。而李吴山又是所有太子师当中唯一的一个武人,前途更加不可限量,所以才专门给李吴山送了一份请柬,美其名曰“吃赏花酒。” 正值金秋时节,邀上三五好友赏金菊吃花酒,觥筹交错诗词往还本是士子文人之间的风雅之事。但李吴山和顾子谦都不是吟诗作赋的文人,更不是什么至交好友,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能做出一副早已相知相识多年的样子来…… “近日新得一坛上好的极品竹叶青,不敢独专,特邀李兄共享,金菊美酒不亦乐乎?” “顾兄的美酒定然是极好的,如此就却之不恭了。” 长袖善舞的顾大公子混迹于官场和豪富之间,早就练就了一番自来熟的本事,而李吴山也很清楚的知道这位顾大公子为什么要把自己请来,二人一拍即合,就好像真是风流文雅的士人一般,在幽静处摆开宴席对饮起来。 庄内芳草茵茵碧树连天,亭台楼阁之间隐现湖光山色,硬生生的在闹市之中营造出几许江南园林的幽静雅致,倒也别有一番情趣。更有几名美貌的歌姬在旁低吟浅唱,素手调琴红袖斟盏,那种享受简直了…… “李兄格毙敌酋建功于社稷,开府建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如今又是太子师,前途不可限量啊……” “正式的朝廷旨意还没有下来,顾兄就已知道了,果然是消息灵通手眼通天。” “手眼通天谈不上,也不过是宫里有几个相熟的朋友而已,所以才提前知道了消息。”顾子谦顾大公子不动声色的微微一笑:“若是没有这份知先机的本事,愚弟又怎么能吃得上这碗饭呢?” “李兄蒙万岁陛下,委以组建大旗军的重任,这份恩宠可不多见呐。” 当顾子谦有意无意的把话题扯向建军之事的时候,李吴山就知道他要说起正题了,马上做出一副苦恼的样子来:“这建军一事说来简单,却是千难万难,招募军马要钱,训练士卒要人,我光棍儿一根,既没钱又没人,真不知道应该从何处着手,又唯恐辜负了万岁的宠信,现如今已是焦头烂额……” “组建大旗军是朝廷大事,仅凭李兄一人之力就算是活活累死了肯定也忙不过来。我这里倒有些不错的人选,刚好可以向李兄荐一荐……”说话之间,顾子谦取出早就准备好的一份名单,不动声色的放在桌子上:“这二十二人,俱是将门子弟,全都是知兵善战的好手。有了他们的帮衬,建军之事一定可以事半功倍。” 装模作样的拿起那份名单看了看,李吴山故作苦恼的说道:“当初托了顾兄的门路,捐了个分巡武备的官职,我李吴山才有今日,顾兄也算是我的半个恩主了。按说顾兄推举的人手,我就应该照单全收才是,只是……建军一事需要太多银钱,没有钱的话大旗军就组建不起来,如此一来岂不是耽误了这些人的前程?” 那顾子谦游走官场和豪富之间,最熟悉各种各样的潜规则,听了李吴山这句话立刻心领神会,马上又掏出一份单子来。 这份单子其实就是一张价目表,只要李吴山帮他推荐的那二十二个安排了官职,他们就会按照这份价目表付钱。 “愚弟举荐的这些人,全都是有志报国的精忠之人,李兄能够舍生忘死的为国杀敌,如今适逢建军之机,让他们捐献些银钱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如此一来,李兄既有了建军所需的银钱,又能收揽二十余人才,岂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这根本就是卖官鬻爵,却能说的如此冠冕堂皇,真不愧是京城第一权钱掮客。 所谓的“为了组建大旗军捐献银钱”,其实就是花钱买官而已。京城里那些有钱的纨绔子弟们,花点银子给自己弄个官职,等于是“镀了一层金”,总比苦苦等候着遥遥无期的出缺要好太多了。 “既然是顾兄举荐的人才,那就没的说了。”李吴山有些忧虑的说道:“虽说我有组建大旗军之权,但这人事任命终究是要朝廷核准的,我收了这些人的银子,到时候若是朝廷不照准的话……” 顾子谦哈哈一笑,故作矜持的说道:“这个李兄尽管放心,家父曾在吏部任职多年,我内兄又是兵部侍郎。只要李兄把人事任命报上去,就没有不照准的道理。” 家里人在朝廷当官,顾子谦在外面卖官,朝廷任命已经成了交易,要是连这点把握都没有,顾子谦还怎么成为京城第一掮客? “顾兄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当李吴山把人名单和价目表揣进怀里的时候,就意味着这笔交易已正式成交了。 顾子谦收了别人的钱财,捞了一份佣金再从中扒下一层,然后出具任命的名单交给李吴山去给朝廷做提名,而且朝廷各部堂一定会照准。如此一来,那些想当官的人就可以在大旗军中谋取个合适的官职,而顾子谦和李吴山则得到了实惠,完全就是一个三赢的局面,好的不能再好了。 “组建大旗军是朝廷大事耽误不得,我手头上又有点紧……实在是缺钱呐,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见到这些钱?” “五七日之内吧。” “那好,到时把这些钱送到李记车马行签收即可,我也好尽快安排。” “一言为定。” “我知道顾兄贵人事忙,那就不叨扰了,先行告退。” “我送送李兄……” “不劳远送,顾兄留步。” 除了顾家的大门,李吴山径直上了马车,毫不犹豫的对车夫说道:“去袁府。” 车夫问:“哪个袁府?在哪条街上?” “袁贵妃的兄长袁阔宗,你应该知道的吧?” “原来皇亲袁家,京里人谁不知道呢?老爷坐稳了,得儿——驾——” 碌碌的轮声当中,李吴山又从怀里摸出一张请柬来——袁家送来的请柬。 顾、袁、章、周,号称京师四大家族,无一不是手眼通天的豪门望族,和顾家相比,袁家虽然是最近十几年才刚刚蹿起,却因为是皇亲国戚的关系,做事更加肆无忌惮,连最起码的遮掩都懒得做,公然明码标价的买卖官职, 李吴山要正式组建大旗军了,必然会有很多空闲的职位,马上就能为袁家的目标,随便找了个借口送去了一份请柬,要做的事情肯定和顾子谦谷大公子一样:准备和李吴山做一笔钱权交易。 李吴山毫不犹豫的收下了袁家的请柬,从顾家出来之后立刻来到袁家,准备把刚刚卖给顾家的那些军中职务再卖一次。 对于这些卖官鬻爵的豪门大族而言,朝廷的官职就是他们赚钱的“货物”,掏钱买官职也是最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李吴山这种“一货两卖”的做法,却严重破坏了规则,简直不能容忍,一旦查觉,必然会有极其严重的后果。 但李吴山却一点都不害怕,丝毫也不担心会招致这些豪门大族的打压和报复…… 第三十七章 江湖骗子 最近这些时日以来,李记车马行已经收到了好几笔大额的银子,拢共有几十万两之巨。 收钱的时候,是金雀儿经手的。对于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的李记车马行而言,能收到巨款当然是好事,但金雀儿却总是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 作为经手人,金雀儿当然知道这些银钱的来路:是老爷把大旗军中的官职当做货物一样贩卖得来的。 卖官鬻爵早已成为大明官场的常态,老爷下了那么大的本钱冒了那么大的风险,如今终于到了收获的时候,就算是买卖一些军中职务捞点银子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些钱烫手啊。 一来是因为金额太过于巨大,再者还是因为李吴山明显违背了官场上的潜规则。 同一个官职,反反复复的卖给好几家,而且还全都是京城里边的豪门望族甚至皇亲国戚,这摆明就是在骗钱。 一旦那些人发现李吴山脚踏好几条船,肯定会恼羞成怒,到时候光是来自官场上的压力就能让李吴山粉身碎骨。 那几个家族绝对有这样的实力。 对于这个问题……李吴山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儿,神态异常轻松:“放心好了,老爷我什么时候做过亏本的买卖?老爷我连福王的钱货都吞了,还在乎什么狗屁的豪门官宦皇亲国戚?” 当初侵吞福王的财货,因为李闯干掉了福王,李吴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把那一大笔本属于福王府的财货一口吞下去。但是现在…… 一想到福王的旧事,金雀儿似乎明白了点什么,却又不敢相信:难道说……难道说李闯会打到京城里来?象当初干掉福王那样把京城里的豪门官宦和皇亲国戚一锅端了? 虽说福王更显赫一些,但这里毕竟是京城啊。若是连皇亲国戚都保不住了,那这个天下岂不是要…… 金雀儿已不敢往下想了。 老爷素来深谋远虑目光深远,总是能够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大局,但是这一次,金雀儿已经嗅到了一丝毫暴风雨的气息…… 但李吴山却依旧是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一点都不为将来的事情担心。 现如今已是崇祯十六年的深秋了,大明朝的丧钟已隐约可闻,再过几个月连皇帝和和朝廷都没有了,还怕个鸟的豪门贵族皇亲国戚! 穷十年之功,在暗处谋划布置,把全部的心血和努力全都转换成为筹码押了上去,为的就是进行一场惊天豪赌,眼看着揭开赌盅的日子越来越近,李吴山反而更加兴奋和期待。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一年了,自认所有的筹划安排都已经就位,一切都在按照自己的设想进行,只要青泥河血战是个例外。 当初真的没有想到八旗兵会出现在大旗庄,更没有想到自己能够“格毙皇太极”,但最终还是从中收获了极大的利益。 只要是过了青泥河血战的那一关,李吴山就知道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挡住自己了。 官宦豪门?皇亲国戚? 狗屁! 隔了一日之后,朝廷的正式任命终于下来了,同时送过来的还有周中宫对李吴山的支持。 当初周皇后曾经答应过李吴山要拿出自己的体己钱来支援建军事宜,果然如同事先所说的那样送过来四千缗钱。 这四千缗不全都是现钱,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丝绸、布帛等可以折算成银钱的物品,甚至还有两件银器。 崇祯皇帝的真的穷,内帑早就掏空了,皇后当然拿不出太多钱财,只能用这些东西表达一下对李吴山的支持。 相对于这些三文不值两文的铜钱和布帛,李吴山更加看重那面军旗:那是皇后中宫亲手绣制的一面三角军旗,上书一个斗大的“明”字。 皇后给的军旗,甭管是不是亲手绣制的,都具有举足轻重的象征意义。 此次京城之行,李吴山收获满满,心满意足的返回了大旗庄。 刚刚归家,管家李福就过来说事儿:“老爷,您是不是有个姓崔的亲戚?” “什么姓崔的亲戚?” “前些天老爷去京城的时候,家里来了个人,是个叫崔耀祖的,他自称是您的亲戚,说有很要紧的事情,我们反反复复的问了几次,他也不肯说到底有什么事情,只是说一定要见到老爷的面才行……” 亲戚? 老子我独身一人来到这个这里,哪有什么亲戚?必定是坑蒙拐骗的家伙,直接轰出去也就是了。 “我没有这样的亲戚,把那个家伙赶走。” “是。” 管家李福领着几个人去驱赶那个姓崔的家伙,想不到那人竟然直接躺在了大门口,高喊着“李吴山打死亲大爷了”的话语,直接就赖着不走了。 我姓李,你特么姓崔,怎么可能是我亲大爷?敢在李老爷大门口这么撒泼打滚的家伙还真是第一次遇到,李吴山觉得好气又好笑,索性走出来看一看。 见到李吴山,正躺在门前耍泼的那个家伙顿时就收敛了很多,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斜着眼睛瞅了李吴山一眼:“你就是李吴山?” “我就是。”看着满身是土头发上沾满了碎草秸的这个家伙,李吴山很好奇的问题:“你说你是我的亲戚?那我倒要问你了,你是我的哪门子亲戚?” “狗屁的亲戚,”这话姓崔的家伙拍了拍屁股上的土,嬉皮笑脸的凑了过来:“要不这么说,又怎么能见得到你李大老爷?” “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姓崔,崔耀祖,蓟县人氏。” “你是干什么的?” “打卦测字观风望气,顺便卖点大力丸什么的,有时候也做些偷鸡摸狗溜门撬锁的事情。” 李吴山顿时就明白了,这就是个江湖骗子。 难得这个骗子如此的坦诚,竟然毫不掩饰自己的身份,而且说的这么直白。 “原来是江湖上的朋友,想必是遇到了难事,”李吴山笑着对管家说道:“取几个干粮给了这位走江湖的朋友,再给他五十个钱……” 所谓的江湖人氏,大多都是骗子,不过是为了混个吃喝而已,本质上就是穷苦人。既然这位“江湖人”到了家门口,作为富户的李吴山给他几个干粮和几十个铜钱,也算是对得起他了。 按说这个崔耀祖拿了干粮和铜钱之后就应该对李吴山说几句感恩戴德的好话,然后拍拍屁股走人了。他非但不走,反而凑到了李吴山面前,嬉皮笑脸的说道:“我曾跟随终南山的老道学艺,学了一手相面的本事。李老爷体态雄奇,天阁饱满地角方圆,眉宇之间隐隐有紫气升腾,定然会有场泼天的大富贵……” “打住,你赶紧给我打住,别再卖弄骗人的江湖决了。”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你这套说辞骗骗别人还行,却是骗不过我,我也没有那个闲工夫听你说这些个东西……” 这套巫婆神汉惯用的鬼话最多也就是骗骗愚妇村氓,李吴山是正经的无神论者,怎么会相信这些玄玄乎乎的说辞? 被当面戳穿骗人的鬼话之后,崔耀祖却一点都不恼,反而一把扯住了李吴山的衣袖,换上一副严肃的表情继续说道:“李老爷是做大事的人,当然不信这鬼神之说。那我就拿出点实在的东西来吧,保管李老爷一定愿意听。” “如今这天下形势,想必李老爷早已看的清清楚楚。”这个江湖骗子做出一副指点江山的慷慨激昂状,大声说道:“这三万里河山已是烽烟四起,诸贼肆虐强虏虎视,眼看着就是一副汉末的迹象,正是大丈夫奋起之时。李老爷手握强兵,又有格毙洪太的英雄壮举,正如那蛰伏于草莽之间的蟒蛟,一遇风云即可化龙飞天。只要稍微用些个机变之谋,必然能开创出一番英雄伟业……” 还不等他把话说完,李吴山就已经非常的不耐烦了,义正辞严的呵斥道:“我大明朝圣天子在位,众正盈朝,亿兆百姓安居乐业,正是太平盛世的大好局面,说什么烽烟四起的疯话?若是再敢胡说八道,我一绳子把你捆了送到官府去治罪……” 崔耀祖嘿嘿的冷笑着说:“如今这天下是太平盛世的大好局面?这话李老爷你自己相信吗?别再讲这些没有用的废话了,我是真心前来投靠,希望可以和李老爷一起共同创建一番英雄伟业……” “你拉到吧,我就是个乡下的土财主,说什么英雄伟业?你是来和我开玩笑的吧?”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真英雄不怕出身低,汉高祖刘邦也不过是个区区的亭长,照样斩白蛇而歌大风,这才创立了汉家四百年的江山基业。我国朝太祖洪武皇帝不过是个放牛娃,还做过小和尚,当过要饭的乞丐,出身比你李老爷要底太多了,不照样做出了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壮举?不照样开辟了煌煌大明。如今这时局分明就是当年的故事,我看李老爷的种种安排布置分明就是有争霸天下的迹象。崔某胸有千般妙计,腹有万条智谋,虽不敢自比高卧隆重的诸葛武侯,估计也相差不远,今日真心前来投靠,只希望你我同心协力,共创百年霸业……” “你这疯子,满口胡言乱语,是要造反吗?”抬起一脚就把这个江湖骗子踹了个仰面朝天,顺手抄起一根木棒做势欲打:“妖言惑众图谋不轨,老子今天就打杀了你这反贼……” 看到李吴山恼了脸面,唯恐真的被他暴揍一顿,赶紧一骨碌爬起来,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了…… 第三十八章 战略眼光 今年的天气实在反常,才刚刚过了白露节,就莫名其妙的下了一场寒霜,就好像已经入了冬似的。尤其是清晨时分,冷的让人伸不出手来。 在这个过分冷冽的清晨,李吴山李老爷依旧坚持锻炼,早早的起来绕着宅子慢跑。 才刚刚跑完两圈儿,身后忽然传来一阵呼喊之声:“李老爷——李老爷——” 回头一眼,竟然是昨日的那股江湖骗子——崔耀祖。 这个崔耀祖显然是在野地里溜溜的冻了整整一个夜晚,满头满脸的白色霜花就是最好的证明。 已冻的脸色青紫的崔耀祖拖着长长的鼻涕,踢踏着脚上的烂鞋跑了过来,尽管已经冷的哆哆嗦嗦,还是做出一副很热情的样子凑到了李吴山面前,还没有开口说话就先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吐沫星子飞到了李吴山的脸上,却依旧做出一副礼数周全的样子很客气的说道:“李老爷安好。” “你这江湖骗子怎么还没有离开大旗庄?真的不怕我把你绑了送到官府吗?” 用油渍麻花的袖口抹了抹流出来的鼻涕,这个江湖骗子嘿嘿的干笑着:“绑了我送去官府?我相信李老爷不会这么干。仔细想了想,昨天确实不应该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李老爷说那些话,实在应该找个私密的场合再说,毕竟李老爷是朝廷命官,表面上还是要掩饰一下的嘛。现在左右无人,正可以畅所欲言……” “你畅所欲言个屁,我可没有那个闲工夫听你胡说八道。” 用力的擤了擤鼻涕,冻的瑟瑟发抖的崔耀祖往前凑了凑:“真人面前不说假话,李老爷想要做什么我是很清楚的。我早就听说了十八孩儿掌神兵,泥潭之中出大鲸的谶言,也听说了狐狸叫、鱼腹藏书的传言。这些个勾当虽然低级,糊弄糊弄愚昧的乡民应该还是可以的,只是李老爷做的不够彻底,若是更进一步就好了。我琢磨着,李老爷应该再弄个独眼石人什么的,最好上面再写上‘莫道石人一只眼,挑起大旗天下反’之类的字样……” “你在胡说些甚么?我怎么听不懂?” “此间只有你我二人,就不必装傻充愣了吧?”崔耀祖嘿嘿的奸笑着:“这等愚弄乡民操控人心的手段,真以为我看不出来?我就实说了吧,就是因为听到了这些个传言,我才专们跑过来投靠你的……” “你这江湖骗子,满口胡言乱语,那狐仙说出的谶言和鱼腹之内出现的文字,和我有什么相干?你该不会以为那我是弄出的鬼把戏吧?” “不是你难道还会是别人吗?”这个江湖老骗子笑嘻嘻的看着李吴山:“自从听到这些谶言之后,我老崔就晓得你李老爷是同道中人,所以才赶过来,为的就是和李老爷共商大计……” “同道中人?我和你?”李吴山很不屑的说道:“我有家有业的,怎会和你这样的江湖骗子是同道中人?还说什么共商大计,我和你没什么好说的。” “我老崔知道李老爷这么说是因为生性谨慎,毕竟时机未到,不好暴露自己的壮志雄心,我理解,我理解的很。” “你理解个屁。” 被李吴山骂了几句之后,崔耀祖却一点都不恼火,反而笑的愈发得意:“我老崔没有别的本事,唯有这双眼睛看的很准。李老爷你破家舍财组建民团,难道真的是为朝廷练兵?还不是为了手握一支强兵?还不是为了将来局面有变之时横空而出?你我都懂的。” “懂什么?” “如今时局纷乱,正是大丈夫奋起的好机会,那李闯虽号称拥兵百万,但我看来却不过是为王前驱,注定是成不了大事业的。” 看李吴山听的很不耐烦,崔耀祖赶紧加快了语速:“李闯纵横中原又回兵秦晋之地,看似势不可挡,其实不过是鼠目寸光之辈。若是他能老老实实的经营秦晋之地,稳定自己的基本盘,或许还能落个雄踞一方的局面。但他却称孤道寡开国称王,摆明就是要长驱直入直取京师的意思。就算他真的能够如愿以偿,也必然会成为众矢之的,经不起一败,说破天去也就是个董卓的局面而已……” 李闯看似实力雄厚,但却缺少一个稳固的根据地,这是他的致命伤,这和他会不会直接进攻京城灭亡大明朝没有关系。崔耀祖用汉末的董卓来类比李闯,虽然不是很恰当,却也非常贴切:就算李闯真的打下了朝廷中枢,也不会真的拥有天下,到时候一定是诸侯并起群起而攻的局面。 崔耀祖的推测和真实的历史有很大出入,但却能够看出李闯直取背景的巨大害处,能有这份战略眼光,已经算是非常难得了。尤其是那一句“李闯经不起一败”的说法,简直就是画龙点睛之笔。 在几乎所有世人的眼光当中,李闯就是打不死的小强,虽一败再败却总是能够卷土重来,就算是再失败十次八次也能够东山再起,但这个江湖骗子一般的崔耀祖好似看到了未来的局势一般,直接点出“李闯已经不起一败”的关键,足见他对眼下的天下大势有着非常深刻的认识。 “老子没有闲工夫和你磨牙,也不想听你胡说八道……” “李老爷,崔某真心投靠……” “老子是朝廷命官,怎么会和你这种妖人为伍?赶紧滚蛋,若是让我再看到你,别怪我翻脸无情……” “你……”崔耀祖指着李吴山的鼻子似乎想要叫骂几声,却忽然笑了起来:“李老爷不敢轻易相信别人,老崔可以理解。换做我是你的话,肯定也不会随意相信一个素不相识的江湖骗子。我观李老爷的筹划和布置,确实已显出争雄天下的迹象。只是还有些小小的疏漏,愿为李老爷进言,以收拾遗补缺之效。” “今年这个天气,冬天一定会来的很早,用不了多久饥寒交迫的流民就会蜂拥而来,李老爷应该早做准备,尤其是多准备些粮米。到时候就可以广开粥棚,打着赈济流民的幌子收揽人心,同时还可以在流民之中选拔健者充实军队……” 李吴山已经非常不耐烦了,一脚踹开夸夸其谈的崔耀祖,厉声呼喝:“老子是看你一把年纪才没有真的为难与你,你却总是对老子说这些有的没的屁话,真当老子是好相于的吗?滚——” 赶走了这个江湖骗子之后,李吴山却没有象往日里那样继续锻炼,也没有去往打谷场去看民兵操演,而是直接打道回府,把管家李福唤了过来:“仓里还有多少粮米?” “回老爷,仓里共有粳米两千二百石,谷子五千六百石,黑豆更是充盈,还有些去年的陈粮……” “能够用到什么时候?” “家里用的,算上民兵们的,可以用到明年新粮下来,老爷不必担心。” 照眼前的消耗,储存的粮食已经算是够用了,但李吴山下达了一个让管家有点无法理解的命令:“再收些粮食吧。” 储存的粮食明明够用,为什么还要收买? 李吴山给出的解释是:“我看今年的这个天气,明年的旱情一定持续,到时候粮价还是看涨,不如早早收购一些,免得到时候花冤枉钱……” 李吴山说的有些道理,却又似是而非:粮食不是耐久物资,若是存放的太久一定会有损耗,而且陈粮本身就会贬值很多。等到明年的新粮下来,储存的陈粮根本就卖不出好价钱,仔细算经济账的话,现在就囤积粮食并没有多大的利益,而且相当的麻烦。 但李吴山却完全不理会管家的合理建议,坚持要收购粮食。反正这种事情也是李吴山说了算,管家也就不和他争论了,而是直接问道:“老爷准备收购多少粮米?” “能收多少收多少,不要在乎价钱的高低。” 不在乎收购成本的高低,这摆明了就是没有想过利用屯粮赚钱啊。 老爷这是要做什么?有钱没地方花吗? 李吴山当然知道现在收购粮食不合适,肯定是要亏钱的。但这完全就是没法子的事情,毕竟大明朝已经时日无多,根本就等不到明年的新粮下来了,必须早做准备。 “还有,各村各庄是不是出现了些许流民?” 些许流民?李老爷说的真轻松,岂止是些许?简直是铺天盖地。 频繁的战乱和持续的天灾,让流民的数量达到了一个恐怖的程度。在这个满是天灾**的岁月里,为了活命,流民会本能的朝着生活比较好的区域流动。 现在的流民已经形成两个最主要的流动方向,豫南、皖东的流民大多是去往比较富庶的江南。而晋北、晋东和豫北等地的流民则选择去来到距离更近的京畿一带。 因为京畿严格控制流民的进入,来到这一带的流民只能分散到京畿各县以及乡村。光是涌入沿河十三庄的流民就有两三千人,随着天气的逐渐转冷,相信这个数字还会暴涨。 “流民生活无着困苦可怜,若是眼睁睁的任凭他们冻死饿死,实在于心不忍,若是饿的狠了说不得还会做出抢掠打砸之事,不如支开几口大锅开设几个粥棚,好歹也要让他们有口饭吃,就只当是行善积德了……” 行善积德? 给流民开粥棚,让他们不至于真的饿死,这当然是好事,但经验丰富的管家却看到了这样做的一个巨大害处——粥棚一开,流民必定蜂拥而入,到时候就不是几千人了,恐怕会上万。 那么多人,那么多张嘴,如何养的起? 到时候若是继续开设粥棚,光是粮食的消耗就是一个巨大的数字,若是直接撤了粥棚,饥寒困苦的流民一定会聚众闹事,简直无法收拾。 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开粥棚。不仅省了自家的粮米,还能免去很多麻烦。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这个人最是心善,见不得别人受苦,就算是有些麻烦也顾不得了。”李吴山说道:“不用有太多顾虑,就按我说的办,准备开设粥棚赈济灾民吧!” 第三十九章 童子兵 今年的冬天来的特别早,刚刚过了立冬没几天,就是一场豪雪。 纷纷扬扬的大雪落了整整一夜,把小小的山村装点成为一片皑皑的银装世界,仿佛精致的盆景。 天刚蒙蒙亮,银雀儿起了绝早,正要去老爷房里服侍,却惊讶的发现李吴山门前站了一溜“雪人”。 那是十几个半大的孩子,身上覆着厚厚的一层积雪,风雪中,孩子们的脸色都已经冻的发青了,却依旧直挺挺的站在李吴山的门外。 “怎?昨天晚上你们几个又被杀死了?” 那个叫腊月的孩子微微扬起下巴,露出咽喉处的一道血痕:“嗯,俺们几个又被杀了,亲爹正罚俺们哩。” 最近这段时间以来,李老爷传授了孩子们一套“贴身格斗术”,并且每隔几天就让孩子们分成两组相互格杀。 格杀的过程非常简单:每人一柄匕首,匕首的锋刃和刀尖已经用浸了红色染料的麻布包裹起来,只要是要害部位留下红色的痕迹,就算是被杀死了。 只要是被对手杀死,就必须接受李吴山的惩罚:挨打就不必说了,那是每次格斗失败都一定要有的惩处。除了挨打之外还要罚站,并且整整一天没有饭吃。 “你们几个人已经站了大半夜了吧?肯定又冷又饿,这可怜见儿的……”看着腊月他们已被冻的发青的脸蛋儿,银雀儿忍不住的动了恻隐之心,小声对这几个孩子说道:“伙房的灶膛里好像还煨着几个烤白薯,我去拿给你们,偷偷的吃了吧……” “银雀姊姊……”那个叫做腊月的孩子小声说:“若是被亲爹知道了,少不得又要重罚……” “没事儿,没事儿……”银雀儿小声说道:“这个时辰老爷还没有睡醒,不会发现的。” 很快,银雀儿就从伙房取来了热乎的烤白薯,不动声色的塞到这几个孩子的手中。 这几个孩子早已在风雪中站了大半夜,早已又冷又饿,用目光表示了对银雀儿的感谢之后,正要拨开烤白薯那层焦糊的外皮,身后猛然传来门轴转动之声。 这个声音把孩子们吓的一哆嗦,赶紧丢开烤白薯,继续用直挺挺的姿势站的笔直。 看着滚落在雪地里的烤白薯,李吴山瞅了银雀儿一眼,用冷峻的声音说道:“不要好心做坏事了,他们几个在昨夜的格斗中落败,就应该接受这样的惩罚。连一个进身袭喉的格斗技都挡不好,若是到了真刀真枪的战场上,就不是罚站这么简单,而是要丢掉小命儿了。” 李吴山用冷峻的目光看着这几个冻的哆哆嗦嗦的孩子:“我打你们罚你们,是为了让你们学会真正的本事,明白吗?” “明白。” “李初九,过来。” 那个叫李初九的孩子依言上前。 “我要进攻了,你好好看着。”李吴山从怀里摸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猛然刺向李初九。 这个动作很快,快的让银雀儿根本就看不清楚,等看明白的时候,匕首已经抵住了初九的心口。 “躲什么躲?你躲的开吗?笨蛋!”李吴山厉声喝骂着初九:“遇到这种情况,就应该拼尽全力抢攻,攻敌之必救,逼迫对手回防,再来一次。” 这一次,李初九已有了经验,按照李吴山的说法去做了,不仅化解了凌厉的攻势,还在顷刻之间转守为攻。 “李腊月,该你了。” 李吴山倒持匕首,左手一个假动作,右手的匕首则划出一个很陡峭的弧度,削向他的咽喉。腊月非常果断的和他抢攻,却又招来李老爷的一顿臭骂:“你捅我的胸口有个屁用?在你刺中我之前我早把你的喉咙豁开了,你的腿是干什么用的?踢我的小腿或者撞我的小腹,都可以让对手的身体后仰,进而化解攻击,再来……” 这样的近身格斗最的凶险,看的银雀儿眼花缭乱。 这些个孩子的身材虽不如李吴山,在吃了一年的饱饭之后,接受了李吴山的训练,体能早已今非昔比,尤其是在爆发的状态下,简直就是一头凶猛的兽。 按照李吴山传授的那样,抬起膝盖狠狠撞击,把李吴山撞的几乎当场栽倒。 “很好,若是昨天晚上你能有这样的反应,也就不会被路生杀死了。”李吴山似乎对这几个孩子的表现比较满意,看了看滚落在雪地当中的烤白薯,脸上的冷峻神情终于有所缓和:“这几个烤白薯是我专门让伙房的韩师傅给你们准备的,就等着罚站完毕之后给你们吃,不要浪费了……” 当孩子们把烤白薯捡起来狼吞虎咽的时候,李吴山又把六斤唤了过来:“晚上你监督他们做负重奔袭训练,要是有谁没有达标,给我狠狠的罚。” “是,亲爹。” “小翠儿和蛾子她们几个,全都给我喊过来。” 九个女孩在李吴山面前列队整齐一字排开。 平日里,李吴山对六斤、腊月他们这些男孩子相当严苛,但是对这几个女孩则稍显宽容,虽然已有会罚站、打手板等等体罚,却明显宽松了很多,所以她们对李吴山的畏惧之心也没有那么严重。尤其是今天,这几个女孩子全都非常轻松,脸上还带着一丝明显的兴奋和期待。 昨天李吴山就对她们说过了,今儿个要带着她们到京城里去见见世面。 对于这些十三四岁的女娃娃来说,京城就是天底下顶顶繁华之地,她们早就想去看看热闹了。 “该带的东西都带全了吧?” “早就按照亲爹的吩咐准备好了呢。” “那就好,上车……” 两辆大车,拉着李吴山李老爷和九个半大不小的女孩子离开了大旗庄,朝着京城的方向缓缓而来。 碌碌的轮声当中,李吴山撩开车帘,指着不远处的那颗大树说道:“珠儿,把树上那只老鸹给我打下来。” 这个名叫珠儿的女孩子从包袱里摸出一个物件儿。 这是一柄手铳,约有尺半长短,手柄上用铜丝反复缠绕便于掌握。 珠儿以非常熟练的手法装药填弹,双手举着短铳微微一瞄,扣动机括之时转轮落下,铳口随之喷出一团火焰,不远处的老鸹窝应声而落。 “很好,很不错。”李吴山继续指着更远处说道:“那里还有一只,再射……” “亲爹,射程不够,怕是打不了那么远……” 手铳发射出一片铁砂,属于典型的面状杀伤,用来打击近处的目标绝对是无往不利,但是枪管太短若是距离稍远一些就打不到了。 这种便于携带利于隐藏的短铳是李吴山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专门武装这几个女孩子,经过几个月的训练之后,虽然做不到百发百中,十次当中击中六七次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 短铳虽然是李吴山买来的,但珠儿显然比他更了解这玩意的射程。 “我来吧。”年纪最大的小翠从贴身处摸出一个比折扇略短但却明显沉重了许多的小物件儿,好像打开折扇那样将这个折叠的物件打开了。 先在从尾部抽出一根九寸长短的托柄,然后不紧不慢的张开了原本处于折叠状态的两个弯梁,鼓捣了三两下之后这玩意已经变的很大了。 赫然是一张折叠式的钢弩。 转动绞轮把驽弦一点点的拉到了极限,驽匣中的钢锥以这种半自动的方式被顶了上来…… 只有七寸的钢锥看起来很不起眼儿,而且这么短小的东西显然打不出强弓的射程,但却具有非常强劲的穿甲效果,在七八十步的距离上可以穿透两层生牛皮。 小翠把钢弩的托柄顶在自己的肩窝处,小脸儿贴着“望角”,眯缝着眼睛瞄了一瞄,手指轻轻一扣机括…… “嗖”的一声轻响,更远处的那只鸟雀立刻就从树上跌落下来。 这样的距离,这样的精准程度,对于经验丰富成熟老练的弓箭手而言真的不算什么,军中的神射手可以射中比这个距离远一倍的目标。但是对于一个刚刚训练不到一年的十四岁女孩子而言,已经相当难得了。 “小翠打的好,你们几个姐妹当中,你的射术是最好的……” 毕竟还只是孩子,小翠完全无法理解这样的射术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是嘿嘿的憨笑着:“亲爹给俺们吃穿,又不让俺们受苦,若是连一只鸟儿都打不中,怎对得起亲爹的好处?” 李吴山笑了笑,不动声色的说道:“你们这几个女娃娃,比不得六斤、腊月他们强壮,只有学习这些省力气的射术,才能不被别人欺负,以后若是遇到什么变故,终究算是有点防身的本事,我也就放心了……” “以前俺们总是受人欺负,打不过那些个坏人,就用指甲抓用牙齿咬。不过现在有了亲爹的保护,已不怕那些个坏人了。”小翠儿笑道:“若是有坏人欺负亲爹,俺们就用短铳和手弩射他几个窟窿……” “你们能有这份孝心,我很开心。”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不过呢,我不怕受人欺负,在这个世上,能欺负我的人还没有生出来呢!” 第四十章 是何居心 京城的繁华鼎盛让这九个女孩子惊讶不已,车水马龙人流如织,还有那华丽的房屋宽敞的街道,等等等等全都是在乡下看不到的稀罕景致,仿佛刚刚进入大观园的刘姥姥那样全都瞪大眼睛,唯恐错过任何一处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东西。 明明说过是带着她们来见世面的,但李吴山却没有带着这些小女孩游玩,而是直接来到了“李记车马行”。 “她叫金雀儿,是银雀儿的姊姊,也是你们几个的姊姊。以后你们几个就跟着她学本事吧。” 银雀儿性情温和,对这些孩子们好的很,孩子们早已把银雀儿当做亲人混的厮熟了。 既然这个眉目之间和银雀儿有五七份相似的人就是银雀儿的嫡亲姊姊,想来也是一样的好人儿。 听着响成一片的“金雀姊姊”的叫喊声,金雀儿早已笑逐颜开,取出一堆好吃的零嘴分给这些来自大旗庄的女孩子们。 明天就是给太子殿下授课的日子,老爷一定会来,只是没有想到会带过来好几个半大不小的女娃娃,也不知是什么用意。 对于这种事情,只要老爷不说,金雀儿从不多问。 “我把她们带过来,主要是因为……那位这几个丫头无人照料,有些事情男人们总是不方便的。” 十几岁的女孩子们,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不方便,还是交给一个大姐姐照看比较合适。 “还有,我希望她们能再多学点本事。”李吴山没有做过多的解释,开门见山的说道:“可惜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继续教她们了,就由你代替我做她们的师傅吧。把当年我传授给你的那些个本能尽可能的传授给她们,懂了么?” “婢子明白。” 李吴山曾经传授给金雀儿什么本事?金雀儿最清楚不过了。 书写计算不过是最基础的,待人接物技巧也一定要学,包括得体的妆容和恰到好处的仪态,甚至是走路的步伐、微笑的时候需要露几颗牙齿,以及如何揣摩别人的心思,等等等等这些东西,全都是李吴山手把手的传授给金雀儿的。 现在,金雀儿要把自己最擅长的这些技巧传授给这九个女孩子了。 女孩子家家的只有学会了这些东西,才能安身立命。 “明日还要进宫讲课,我得先备一备要给太子殿下讲述的课程,你先和她们几个熟悉一下吧。” “是。” 李吴山去“备课”了。 并没有用多少时间,金雀儿就和这几个丫头混的很熟悉了。 本就是一家人,金雀儿又尤其擅长讲话的技巧和对人心的巧妙拿捏,自然可以很顺利的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和这九个小女孩打成一片。 嘴里叼着半块蜜糕的小翠儿问道:“金姊姊,亲爹要你传授我们本事,到底是些什么样的本事啊?” “也不过是些安身立命的本事而已,在传授你们之前,我得先找到老爷曾经教过你们什么?你们都认识字么?” “我能认四百多个字。” “我不仅会写我们所有人的名字,还能通读《千字文》哩。” “我可以默出《三字经》。” 看来老爷一直都没有疏于对她们几个的管教,这九个女孩子已经有了最粗浅的文字功底,凑合着有了一些基本的读写能力。当然,要她们做文章显然是不可能的。 对于十几岁的女孩子而言,这已经算是够用了的。 “除了读书写字之外,老爷还教了你们别的本事没有?” “有啊。”珠儿掏出那柄短铳,朝着窗外瞄了瞄,笑嘻嘻的说道:“五十步之内,百发百中,就算是飞起来的鸟雀,我也能打下来。若是更远就不大好说了。” 仿佛是在炫耀一般,小翠也取出了那折叠钢弩,用非常熟练的手法撑开、上弦:“百步之内,十射至少六中,但打会动的目标就不行了,因为钢弩比不得短铳,需要仔细校对瞄准才行……” 看着这几个女孩子手中的武器,金雀儿早已惊的目瞪口呆。 不管是短铳还是手弩,都是朝廷明令禁止的物件儿,私自持有就是“意图不轨”的罪名。虽然老爷顶着四品指挥使的头衔,弄些个私兵根本就是最寻常的事情,但他如此煞费苦心的训练这几个小丫头而且不惜重金武装她们,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短铳的价格极其高昂,通常情况下,只有那些身份显赫的达官贵人才会花大价钱买回去买来用作防身之物。至于那几张折叠钢弩,明显不是市面儿上的东西,应该老爷专门为她们量身打造。 这样的钢弩,不知要花多少心血和工时才能打造得出来,绝对属于有钱都买不到的物件,却用来给这几个小丫头防身?这样的一张钢弩,拿到黑市上,足够换来好几个年轻貌美的丫鬟了…… 这东西的真实作用绝不仅仅只是为了防身,而是为了把这几个小丫头武装起来! 结合李吴山以前的所作所为,他的真实用心已呼之欲出了…… 第二日凌晨,天还没有完全放亮,起了个绝早的李吴山就进宫去了。 太子殿下谦恭有礼,对李吴山这个“武师傅”相当尊重。在整整一个时辰的讲述当中,一直执礼甚恭,反而是那几个在一边儿旁听的侍讲学士……也是太子的正式老师显得有些不忿、 这四个侍讲学士可以算是太子殿下的“班主任”,不仅学识渊博而且认真负责——没有这样的教学态度肯定不行,毕竟这是他们最主要的工作嘛。而且太子殿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学生,而是国之储君,以后是要登基称帝君临四方的,若是学业有了丝毫偏差,太子师就是千古罪人,肯定要被万世唾骂的。 偏偏他们对李吴山这个武师傅讲述的内容很不以为然,几次三番的打断李吴山的正常授课,提出了很多不同的意见: “李侍讲,天下者,兵强马壮者得之,这话似有不妥吧?” “哪里不妥了?” “有道者居天下,无道者失天下。圣人有云,得民心者得天下,一味强调武力征伐,岂不是入了歧途?” 这几个迂腐的书呆子,就这么点见识还有脸做太子师?李吴山毫不客气的反问了一句:“当年赵宋与蒙元之间,哪个有道哪个无道?” 说起历史,这些个侍讲学士们全都是行家,一个个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开始了老掉牙的长篇大论:“赵宋厚待天下斯文之士,垂国三百载,又居华夏正统,当然是有道的了。” “蒙元强分天下四等,视民如猪狗,自然无道之极。” “既然如此,有道的赵宋就应该轻而易举的大败无道的蒙元,为何事实却恰恰相反?” “那是因为……那是因为……”支支吾吾说了好半天,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最后只能用“天子有道,奸臣蒙蔽”的老套说法来敷衍:“赵宋天子肯定是有道明君,只是受了奸臣蒙蔽,这才失了天下……直至崖山最后时刻,尚有几十万民众相随,可见赵宋民心未失。” “那几十万军民在崖山是什么样的下场?诸位不会不知道吧?民心敌得过蒙元的刀子吗?” “这……” “既然你说赵宋深得民心,而蒙元大失民心,那我朝太祖洪武高皇帝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之后,就应当把这三万里河山交给赵宋的子孙,却为何太祖皇帝没有那么做?” “我太祖洪武皇帝百般血战才得来的江山,那赵宋子孙无尺寸之功,凭什么把江山交给他们?” “这不正是要我要说的嘛!”李吴山笑道:“我太祖洪武皇帝兵强马壮才能驱逐蒙元建立功业,而那赵氏子孙没有一兵一卒,当然也就得不了这天下。可见得民心的赵宋不如兵马强壮的太祖洪武皇帝,这没有错吧?” “你……你竟敢指摘我朝太祖皇帝,你……你是何居心……” “咱们这不是在讲课嘛,别给我扣大帽子,我也没有给太祖皇帝脸上抹黑的意思,只不过是就事论事而已。” “谬论,谬论,一派胡言。” “我讲的这些个东西到底有没有道理,我自己说了不算,你们说了也不算。”李吴山笑着说道:“只有斑斑青史才能验证我说的这一切,各位都是熟读经史的饱学大儒,应该知道太平盛世不是圣人的大义微言讲出来的,而是依靠铁血兵马打出来的。” “若是凭借大义微言就能平定四方的话,孔圣人早就开国立朝了,又何至于游走四方?” “你……你这狂悖之徒,竟然如此编排至圣先师,真……真真的是岂有此理……”这几个老侍讲已经被李吴山的“歪理邪说”气了个半死,却又一时反驳不得,只能做痛哭流体状对太子说道:“殿下切勿相信此人之言,切勿相信呐,连一个字都不能信……” “连孔圣人都有兼容包蓄海南百川的涵养,你们这几个圣人门徒却听不得其他说法,只是死抱着一本《论语》不肯放手,儒门的胸襟气度还要不要了?” “你……” 这一堂课程,谁不也知道太子殿下到底有没有学到些知识,但却知道李吴山和那四位饱学的侍讲学士吵了个天翻地覆…… 第四十一章 我是有身份的人 今年这天气真是冷的邪性,包裹了秫秸的大缸已冻裂了好几口,就连家里的土狗都不愿意出门找食,整天缩在灶膛边上取暖。 天寒地冻,难熬的很。 管家李福已穿上了最厚重的老棉袄,帽子上的护耳也放下来了,依旧冷的哆哆嗦嗦,指着那四具冻的硬邦邦的尸体说道:“昨夜又冻死了四个……” 面色沉重的李吴山无奈的摇了摇头:“还有棺椁么?” “早就没了。” “那就用白布包裹一下,用席子卷了埋掉吧,别忘了堆个坟头。” “老爷慈悲,这些人转世投胎之后,一定会报答老爷的恩德。” “我也不求什么报答,只是图个心安。” 自从开设粥棚以来,附近这一带的饥民蜂拥而入,每日里守在粥棚附近眼巴巴的等着那碗救命的稀粥。 在这个滴水成冰的隆冬季节,打谷场旁边一字排开的那十九口大锅从来就没有熄过火,如同流水一般源源不断的供应着热气腾腾的粥食。 这十九口大锅,就好像黑夜的灯火一样吸引着走投无路的饥民,让大旗庄成为这一带的饥民聚集地。 谁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饥民来到这里,只有一个大致的粗略估计数字:就算是没有一万,七八千总是有的。 七八千人就意味着七八千张饥饿的嘴巴,每日里消耗的粮米就是一个无法想象的巨大数字。 虽然李吴山李大老爷不停的采买粮米,不停的赈济饥民,终究也不过是尽人事听天命而已,还是有很多饥民横死于乡野、街头。 或者是因为饥寒,或者是因为疾病,每天清晨都会有新的尸体出现,以至于根本就来不及打造棺椁,只能用一领薄席卷起来随便挖个坑堆个坟头…… 对于饥民而言,这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待遇了。 不论如何,停留在大旗庄都是一个极其正确的选择:至少还有一碗粥吃,死了之后还有几尺白布和一领薄席,甚至还有人埋葬堆起坟头,这已经很不错了。 只有这些饥民才最清楚外面是什么样的天地:满世界都是刀兵血火就不用说了,流落四方的饥民根本就无人理会,若是聚集的人数太多还会遭到官兵的驱赶和打杀。躲在县城外面等候赈济的饥民完全就是在等死,每天都有几大车的尸体拉出去。 同样是死,死在大旗庄至少还有点尊严,若是死在别处,直接就被推到路沟当中任凭野狗啃食,连个囫囵尸首都落不下呢。 “易子相食”绝不是史书上一句空洞的话语,而是活生生的人间惨剧。在生命随时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饥民什么样的事情都做得出来。打砸富户冲击官府,甚至直接扯旗造反都只不过是最正常的反应,社会秩序已荡然无存了。 但是,在大旗庄,这种状况不会发生。 因为有大旗庄民团在。 现在的大旗庄民团已膨胀到了一千四百多人的规模,比一个齐装满员的军所还要庞大,随时都可以弹压闹事的饥民。 除了用武力保证大旗庄的正常秩序之外,李吴山还给了饥民一个莫大的希望:加入民团,给李大老爷当兵,就能挣到一条活路。 只要成了民兵,就能到民团的灶上随便吃喝,还能预支几升黄米和一小包盐巴,先保住家人的性命。 被饥饿和寒冷折磨的奄奄一息的饥民争先恐后的加入民团,报名处从早到晚都被求活路的饥民包围着。 在这个见鬼的世道里,丢出去半口袋糙米就能领回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娃儿,谁给碗饭吃就跟着谁是唯一的生存法则。 所以,在短短的二十几天之内,大旗庄民团的规模好像吹气球一样膨胀了起来。 “老爷……”管家李福不误担忧的说道:“再这么下去,连京城的饥民都要跑过来了,到那个时候,有多少粮米都不够哇。就算是把咱家的粮仓掏空了,也填不饱这么多饥饿的肚皮……” “不是一直在采买粮米吗?” “可咱家的银子是有数的,就算是砸锅卖铁怕也支撑不了多久啊。” “那就先把县里的那几间店铺盘出去吧。”李吴山说道:“把店铺卖了,盘回点银子来,买了粮米赈济灾民。” 啊! 李老爷要把县里的那几间铺面卖掉? 那几间铺面虽然赚的不多,但终究每年都能赚些银钱,若是直接卖了,岂不是断了来钱的门路? 而且,在这个年关将近的时节里,店铺很难卖出一个好价钱。为了能让这些饥民多吃几口稀粥,真值得这么干吗? “老爷三思啊。” “我意已绝。”说这话的时候,李吴山的态度非常坚决:“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店铺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今年卖掉了以后还能找机会赚回来。不要再说什么了,这事就交给你去办理,尽快把县里的店铺盘出去。” “现在这个时节,怕是卖不出高价……” “价钱低一点也无妨,只要卖了就好。” “可是……卖了店铺,老爷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呦……” 就在刚刚过去不久的前半月,大旗庄民团又举行了一次“对抗比赛”,和前两次一样,这一回李老爷把最后一块田地当做彩头分给了在比赛中获胜的民兵。 现如今的李吴山,已经没有任何田产,全都指望县里的店铺赚钱养家,若是把店铺也卖掉了,以后的日子就真过不下去了。 “生命只有一次,和生命比起来,没有什么舍不得的,就只当是行善积德了,这么做总比烧香拜佛有用吧?” 看这架势,李老爷是真的决定砸锅卖铁的赈济数以万计的饥民了。 真是一片慈悲佛心啊。 若是佛爷看到了,肯定会感动万分的吧! 其实,李吴山根本就不信佛,也不信任何神灵,因为他本就是最典型的无神论者。所谓的破家舍财赈济饥民,也不过是一个好听的说法罢了。 卖了店铺以后的日子怎么过?这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其实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 垂三百年的大明朝已经到了最后的时刻,百日之内就要烟消云散了,还谈什么以后? 大明朝已经把路走绝了,已没有以后了。 现在,赶紧处理到那些田产、地产、店铺,统统变现才是最明智的选择,要不然的话就会全部成为闯军的战利品。 打着赈济灾民的幌子,把不动产变现,一来是为了规避不可逆的兵灾,再者也是为了将来积蓄力量。 至于“家财无多”“库房将空”这一类的话语,不过是掩人耳目的说法罢了。 饥民们吃的稀粥根本就不值几个钱,每天的消耗量也不过六十几石的样子,对于早有准备的李吴山而言,虽不能说是九牛一毛,却还能支撑得住。 光是从四大家族手中骗来的钱财就有二十几万之多,而且全都现钱,再加上以前的积蓄,还是可以应付的。 真正的大头是民团那边。 因为马上就要组建正式的大旗军了,李吴山正在疯狂采购军资军械武器铠甲…… “李老爷安好!”怪声怪气的话语声中,江湖骗子崔耀祖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稀粥凑了过来。 谁也不晓得这老骗子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这么冷的天气,居然没有把这老东西活活冻死,他的命还挺硬。 “你竟然还在大旗庄?” “我老崔为什么要走?我才舍不得走呢。”“哧溜哧溜”的吸吮着稀粥,这个老骗子贼眉鼠眼的干笑着:“你李老爷吃香喝辣,我老崔喝风吃粥,其实做的都是一回事,想的也是同一个事情。” 唯恐这老骗子又要在众人面前胡说八道,李吴山抬脚就踹。 崔耀祖挨了一脚,却一点都恼,反而凑的更近了:“李老爷遵了我老崔的说法,果断开设粥棚赈济饥民,不仅捞了个行善积德的活菩萨名声,咱们大队伍也空前壮大……” “什么?你说老子赈济饥民是为了沽名钓誉?信不信我现在就抽你一记脆耳光?” “是不是沽名钓誉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养起了名望聚起了人气,咱们的队伍也算是勉强能看了……” “什么叫咱们的队伍?大旗庄民团和你有一文钱的关系吗?赶紧滚蛋,滚的越远越好……” “李老爷先别忙着赶我走,还有正经的事情没有说呢。”这个年老成精的江湖骗子腆着脸继续往前凑,笑嘻嘻的说道:“前几日,我看到有几架大车进了李老爷的大宅,车上装的应该是军用铠甲吧?我敢肯定,那里边装的一定是连臂的半身铠。” 李吴山眉头一皱。 这老家伙说对了。 前几天确实弄了些铠甲,而且全都是最精良的连臂半身铠。 虽然是打着组建大旗军的幌子,但这种事情本身就是机密,他是怎么知道的? “李老爷不必存疑,”崔耀祖嘿嘿的笑着说道:“非是我老崔要刺探你李老爷的秘事,只是那些箱子上打着兵部制器局的印记,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里边装的是什么东西。” 光是看一眼箱子的知道里边装的是军用的连臂半身铠?这也太玄乎了些吧? “旁人或许看不出来,但却瞒不过我老崔的法眼。”这个老骗子已经收起了那副贼眉鼠眼的表情,变得有些严肃了:“以前我老崔就是兵部制器局的主事郎中,堂堂的五品朝廷命官,怎么会不认识那些个东西?” 什么? 这个江湖骗子般的崔耀祖竟然是朝廷命官?而且还是兵部制器局的主事郎中? 你是在开玩笑的吧? 李吴山稍一思量,马上就想到了一个人,开口问道:“你是蓟门崔家的人?” “是。” “你和崔呈秀是什么关系?” “崔公呈秀正是家叔……” “怪不得你总是说些诽谤朝廷的疯话,原来是阉党余孽,”李吴山咬牙切齿的大叫着:“今日不把你生生的打死,怎对得起天高地厚的浩荡皇恩……” 当李吴山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棒的时候,崔耀祖早已经没了踪影,跑的比兔子还快! 第四十二章 糟老头子 月如钩。 李六斤站在空荡荡的院子里,抬头仰望着苍穹。 这么冷的天气,绝对不是观星望月的好时机,而且六斤也没有那样的闲情逸致,他在等一个东西。 时间不大,天空中传来隐隐约约的振翅之声,赶紧拿起一方雪白的手巾用力挥舞,片刻之后就有一只瓦灰毛色的鸽子落在他的肩头。 这显然是一只驯熟了的信鸽。 从鸽子脚上取下一管细细的竹筒,小跑着来到李吴山的卧房,将小手指粗细的竹筒交给李吴山。 从竹筒中出去一卷纸筒,徐徐展开成为一张两指宽的纸条上,纸条上只有两个字儿:顾,催! 当初打着组建大旗军的幌子,以安排军中官职为诱饵,分别从京城的四大家族手里边“诈骗”了二十多万银子。现如今已经过了将近三个月,李吴山这边依旧没有动静,顾子谦顾大公子肯定着急,派人去李记车马行催问此事,完全在李吴山的预料当中。 作为京城第一掮客的顾子谦谷大公子都有点着急,另外那三大家族的人估计也有点坐不住。毕竟他们花了那么多的银钱,李吴山这边却一点动静都没有,当初许诺的官职依旧是空中楼阁,肯定会催一催的。 这么大的事情金雀儿做不了主,也应付不来,只能请示李吴山。 没有半点犹豫,直接在纸条上了写了一个字:推。 既然金雀儿做不来主,那就让她把这个事情推到自己身上来,让四大家族的人来大旗庄找我李吴山好了。 把这张只有一个字的纸条交给了六斤,让他放飞信鸽…… “刘三房那边怎么样了?” 当李吴山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腊月赶紧站出来说道:“两日之前,刘三房的老婆和孩子搬了过来,过几天他小舅子也要来了,刘三房想给他小舅子安排到伙房里边……” “刘三房积攒了三十多缗钱,装进一个黑陶瓦罐藏在墙洞中……” 刘三房的大旗庄民团的“总教官”,李吴山关心一下他的私人生活也在情理之中。但这绝不是一般意义的是“关怀”,而是监视。 这倒不是说李吴山对这个总教官不放心,而是为了锻炼六斤、腊月这些孩子们的潜伏、刺探能力。 在李吴山的训练之下,这些个孩子不仅要完成例行的格斗、长途负重奔跑、野外生存等等训练科目,还要学会潜伏、窃听、观察、刺探等等诸般技巧。 有了这二十多个“小间谍”,李吴山对大旗庄每一家每一户的情形都了如指掌,被监视的目标一天吃几碗饭,家里的老母猪生了几只猪崽儿,等等这些琐碎的细节李吴山都知道的一清二楚,甚至连被监视目标夫妻之间的在被窝里说了些什么,都能在第一时间知道。 “初九,我让你监视的那个人怎么样了?” “好叫亲爹知道,那个人整日里在村中游荡,昨天偷了刘学究家的那只狗,在后山烤熟吃了,狗皮和狗骨头就埋在那棵歪脖老柳树下面。二十三那天还偷了张寡妇家的一只老母鸡……” “他整天里就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儿吗?” “也不全是,”初九回答道:“平日里他就在打谷场上厮混,看民兵们训练,找机会蹭点吃食,若是填不饱肚皮就到粥棚那边去排队,混几碗粥。今日却没有出现,我过去看了看,那老东西好像受了风寒病倒了,不停的咳嗽……” “嗯,我知道了。” 第二日,清晨。 天气依旧冷的邪乎,坚实的地面已经冻出了横七竖八的大裂缝,又干又冷的风呼呼的刮着,好像小刀子一样。 崔耀祖蜷缩在打谷场旁边的干草堆中瑟瑟发抖,遥望着不远处的粥棚,看着升起的炊烟,想要站起来走过去弄一碗热粥吃,却感觉到头重脚轻几乎当场栽倒。 他病了,而且病的不轻。 他已过了知天命的年纪,挨饿受冻喝西北风,身子骨早就招架不住了。 哮喘加上要命的咳嗽折磨着他,让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竟然连站起来都变得异常困难,只能蜷缩在被自己的体温熨热了的干草堆中活受罪,活像是一只正在等死的丧家之犬。 这个时候的崔耀祖,开始回忆起自己的过往时光: 以前的崔耀祖可不是这个样子,而是过着锦衣玉食鲜衣怒马的好日子。 李吴山说的很对,他就是“阉党余孽”。 天启朝的时候,九千岁魏忠贤权势滔天炙手可热,很是网络了一批党羽,形成了人们常说的“阉党”。崔耀祖的叔父崔呈秀时任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是“阉党”中仅次于魏忠贤的第二号人物。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是历朝历代的普遍现象,叔父成了权倾朝野的重臣,作为嫡亲侄子的崔耀祖自然也是飞黄腾达起来,攀附着叔父的势力和人脉很快就成为五品朝廷命官,娇妻美妾良田千顷,一时风光无限。 可惜好景不长,崇祯皇帝登基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铲除“阉党”。魏忠贤伏法,作为阉党二号人物的崔呈秀下场同样悲惨,不仅被戮尸抄家,还祸及子孙。 作为崔家的子侄,崔耀祖本应该被追夺出身逮捕下狱,但他却因为见机得快,早早的跑掉了。 怀着对朝廷的深仇大恨,这十几年来,隐姓埋名游走江湖,吃遍了各种苦头。前些年见到李闯势大,就投入到闯军当中,想要重新搏一个锦绣前程,再次找回那种呼奴喝婢锦衣玉食的人上人生活。不过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完全不被重视,而且闯军似乎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有前途,所以就找了机会做了逃兵,再次流落江湖,过着偷鸡摸狗饥一顿饱一顿的颠沛生活。 无意之中听说了大旗庄这边的情形,游历四方“胸怀壮志”的崔耀祖马上就意识到了这是一个机会,所以才巴巴的赶过来投靠,希望能得到李吴山的赏识,共同创建一番英雄伟业。 一直以来,崔耀祖都以“崔卧龙”自诩,始终认为自己的心存锦绣腹有良策的斑斑大才,拥有非常敏锐的洞察力,可以看清楚天下大势,定然会成为张子房或者是诸葛亮式的人物。可惜这个李吴山既不是汉高祖也不是刘皇叔,连续几次很直白的表示出了自己的投靠之意以后,李吴山根本就不拿他当回事,甚至几次三番的要把他赶走。 连续数次打击,让满脑子宏大报复的崔耀祖心灰意冷,本想抽身而走继续寻找他心目中的“明主”,但很快他就发现李吴山采纳了他的建议:通过开设粥棚赈济饥民的方式收揽人心壮大力量。 当大旗庄的粥棚开起来的那一刻,崔耀祖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李吴山一定就是仔细苦苦寻找的那个人。只是碍于时机还没有完全成熟,不敢公然招揽他。 可惜的是,自己的身子骨不争气,竟然在这个时候病倒了。 在这个饥寒交迫的时刻,在这人命如芥的世道中,怕是只能如一条野狗般死去,永远都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了。 就在崔耀祖满脑子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阵细碎的脚步声,紧接着,一个脆生生的女声在身旁响起:“喂,你这糟老头儿……好像病的很厉害啊……” 睁开糊满了眼屎的双眸,看到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丫鬟。 崔耀祖曾见过银雀儿几次,知道她是李吴山的贴身丫鬟,心中顿时狂喜,以全所未有的敏捷一骨碌蹿了起来。完全是因为过于激动的缘故,一把抓住了银雀儿的手腕:“是李吴山让你来请我的吧?我早就知道他一定会来请我的……” “你在胡说些甚么?我家老爷是何等样人,怎么会请你?”银雀儿用力挣脱了他,后退了几步,有些畏惧的看着这个疯子一般的半死不活的糟老头子,远远的将一件半新不旧的黑布棉袄丢给他:“我家老爷是大善人,最是怜贫惜弱,看你年纪大了又实在可怜,不想让你死在这里……要不然还得花费力气烧埋了你……你还是穿上棉袄赶紧走吧……” 银雀儿最不喜欢的就是崔耀祖这种人,不仅满口疯话,还总是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搅的四邻不得安宁。前些日子就是这个糟老头子,偷了张寡妇家的一只老母鸡。 张寡妇把那几个老母鸡当做命根子,平日里连一颗鸡蛋都舍不得吃,却被这糟老头偷了一只烤着吃掉了。那张寡妇是有名的泼辣女人,岂是好惹的?硬是举着擀面杖追了他半个村子…… “请大姐回禀你家老爷,就说我崔耀祖已经明白了他的心意,”也不知因为什么缘故,崔耀祖原本苍白的脸色已涨的通红,眼神异乎寻常的清亮,连那让人揪心的哮喘也好了很多:“我一定会静心等待,只要李老爷振臂一呼……” “你这糟老头子,又在说疯话了!”既然已按照老爷的吩咐赏了他一件棉袄穿,银雀儿就再懒得搭理崔耀祖了:“我家老爷只是不想你死在我们大旗庄罢了,没有什么心意不心意的,你可不要想多了……” 银雀儿已经走远了,崔耀祖还在呆呆的发愣。 一直到了铜锣声响起的时候,才猛然醒过神儿来,赶紧从干草堆中翻找出一只带着豁口的破碗夹在腋下,穿上了那件黑布棉袄,踢踏着破鞋朝着粥棚那边跑了过去! 要开饭了,得尽快过去排队,要不然的话就只能等下一锅稀粥了…… 第四十三章 债主上门 “银雀儿,你晓得这位贵人是何等人物?怎么敢给他上这般应付寻常客人的粗茶?”李吴山佯做发怒的样子,对小丫鬟银雀儿说道:“说出来吓你个半死,这位风仪无双的翩翩公子就是大名鼎鼎的顾子谦,京城四大公子之首。就是京城里边的皇亲国戚一品大员,见了顾公子也要很客气的,快快换上我那包极品普洱来给顾公子尝尝……” 顾子谦顾大公子确实对得起“风仪无双”这句评语,简直就是“翩翩佳公子”的最好注脚。 一袭遮踝的象牙白长袍,领襟和袖口处还滚了宝蓝的花边儿,头上戴着一顶很寻常的文士冠,只是镶嵌了一块价值不菲的翠玉帽正。这一身装饰显得周到斯文,却没有普通读书人的穷酸气,既恰到好处的显出了富贵,又不张扬,处处彰显着名门望族的涵养和底蕴。 今天的顾大公子擦了些香粉,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淡淡的兰花香气,更显出一种低调的奢华。 以顾大公子的涵养和气度,当然不会因为一个丫鬟奉上的茶水不是极品而产生丝毫的不快,反而是哈哈一笑:“喝多了千金极品茶叶,品一品李兄这乡下的野茶,却也别有一番韵味。” “原来顾公子喜欢我这儿的野茶,那就好说了,回头我送你一筐……” “李兄,我来你这里可不是为了喝茶……”顾子谦含而不露的微微一笑:“就算我不明说,想来李兄也应该我的来意了吧?” “知道,当然知道。”李吴山嘿嘿的笑着,起身又给谷大公子斟了一盏子大旗庄特产的野山茶:“前番我从顾公子手里拿了银子,许诺的官职却一直没有落实,你肯定是为了这事来的。” “然也!”顾子谦顾大公子很含蓄的点了点头:“其实吧,那些个银钱和李兄手中的官职,都和我没有任何相干。奈何我是一手托两家的中间人,而且这事已过了不少时日,那些个掏了钱的人正眼巴巴的等着上任呢,李兄这边却一直都没有消息,我也只能过来问问。” 人家花了大价钱,想从李吴山手里买个官职。但李吴山组建大旗军的事情却一直没有动静,连大旗军都没有组建起来,当初李吴山答应顾子谦的那些个大大小小的军职自然也就不能落实了。 “说起这建军之事,我比你顾公子还要着急。”李吴山开始诉苦了:“士卒要招募,军费要筹措,这些个全都不说了,光是营地建设、军府设置就忙的我焦头烂额。千头万绪真是忙不过来了,所以顾公子给的那些个任命名单一直没有给朝廷递上去。” 建立一直独立的军队,牵扯到方方面面,肯定有许许多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对此顾子谦是非常清楚的。 “就算是顾公子你再怎么催,年前肯定也是不行了。” 还有三两天就要过年了,组建大旗军的事情肯定无法完成,顾子谦也从来没有这样的奢望。 “李兄组建新军,事物繁杂,我也能够体谅。这大旗军一时三刻组建不起来,也不是多么意外的事情。只是不能总是拖延,李兄终究要给我一个明确的期限,我也好回复别人……” 稍微沉吟片刻之后,李吴山伸出三个手指在顾子谦眼皮底下晃了晃:“三个月,就以三个月为限。到时候大旗军一定会组建完成,顾公子推举的那些人一定会在三个月之后来我军中任职。若是到时候我食言了,那些个银子我一分不少的退给顾公子,这样你总可以放心了吧?” 对于组建一支全新的军队这种大事来说,三个月的期限真的已经算是很短了,顾子谦非常满意:“组建新军是朝廷大事,李兄必然全力以赴,我有什么信不过的?” 顾子谦真的一点都不担心李吴山会从中捣鬼,一来是因为兹事体大,不可能为了那些银子就迟滞建军大事。而来也是因为顾家权势很大,只要李吴山的智商稍微正常一点,都不会为了区区几万两银子就和顾家结仇树敌。 大家一起发财,才是官场上通行不变的规则。 “既然李兄这么说了,那我回去之后就用李兄的原话恢复那些人,让他们三个月之后前来上任,如何?” “当然可以,我就是这个意思。”李吴山豪爽的大笑着:“本来我还正为一些钱粮的事情犯愁,既然顾公子来了,那就索性一事不烦二主。我就直说了吧,眼下建军之事已到了关键的节骨眼儿上,处处都要花钱。偏偏我手头上又有点紧,想找顾公子借贷些个……” 顾子谦本就是一个钱权交易的掮客,不仅卖官鬻爵,放贷食利也在他的“业务范围”之内。 “李兄已是钦任的朝廷命官,又是做的正经事情,既然手上有了短处,我便是破家舍财也应该倾囊相助。”说了一大通冠冕堂皇的废话之后,很快就话题一转进入正题了:“只是……李兄或许也知道一些,我手上也没有余钱,只不过是从别人那里使了银子转手贷出去,图的就是几分几毫的微薄小利……” “既然是借贷,当然要给利息了。不知现在的行情是什么样子?” “三分利。” “那就按照行情计算利息就好了。” “李兄如此痛快,按说我就应该双手捧着白花花的银子给李兄送过来,不过……那些银钱终究不是我的。就算是我信得过李兄你,真正的金主也未必信得过,若是有一些抵抗之物那就另当别论了……” 想从顾家手中借贷银子,除了常规的高额利息之外,还有抵押物,要不然话的别想拿到一个银子角角儿。 “这抵押之物么……顾公子以为我那间车马行能值多少钱?” 这两年中,李记车马行的商业版图扩张很快,规模越来越大,在京城也是很有份量的大生意。数量众多的车马,成熟的运输线路,还有不小的场地店铺,这些都是硬邦邦的资产,当然可以作为抵押品使用。 “李兄的那间车马行还是很不错的,若是用来抵押的话,差不多……应该值三五万两吧。” “顾公子这么说就没意思了,”李吴山皱着眉头说道:“光是去年收购的瑞丰车行,就值三万两上下,如今两家合并成一家,怎么就只值这么点儿?顾公子是不是太小瞧我了?” 李记车马行收购瑞丰车行,是京城商圈儿的一件大事,游走于官场和商场之间的顾子谦当然知道这个事情。光是一间“子公司”当初就估价三万两,整个李记车马行根本不仅仅只有三五万两的价值。 “七万两,毕竟这是抵押之物,又不是真的要买下你李兄的产业……” “好吧,我若是再争反而显得有些小气了,七万就七万。”李吴山取出早就准备好的契文交给顾子谦:“这是李记车马行的根契,请顾公子过目。” 顾子谦早已做熟了此类业务,稍微扫了几眼,就知道这份契文货真价实,绝对不是假货。 “好,有此契做抵押,李兄再写一份文书给我,就可以拿到七万两银子了。”顾子谦笑道:“我与李兄私交甚厚,但毕竟这是生意场上的事情,还得先把丑话说在前头,若是李兄不能在一年之内连本带息的归还银钱,这李记车马行可就要改姓顾了。” “三个月之内,我的大旗军就能组建起来,到时候还会少了来钱的门路?只怕用不了一年,就能归还顾公子的银钱呢。” 这话说的很实在,因为军队本身就是可以赚钱的。 只要把大旗军组建起来,就可以买卖军职,虚报军需。吃空额喝兵血,有的是捞钱的门路。 顾子谦毫不怀疑李吴山的偿还能力,又有李记车马行作为抵押,这绝对是一笔非常划算的生意。 宾主尽欢而散。 送走了顾子谦之后,小丫鬟银雀儿不无担忧的嘟囔了一句:“眼瞅着就要过年,这已经是第四波讨债的了,真不知老爷在外面欠了人家多少银钱……” 四大家族的钱老子全都欠着呢,其他三家早就来讨过债了,也是这样应付的,只是额外多敲了顾家七万两而已。 “我在外面也没有欠多少钱,你不必担心。” “婢子见识浅薄,这些大事情自然有老爷拿捏做主,只是……老爷不应该把车马行抵押出去。若是……我是说万一,若是到时候老爷还不起人家的钱,那可是七万两啊,不是个小数字。若是一时还不上,一年之后咱家的车马行就是人家的了。老爷蚀了好大的本钱,姊姊的心血也打了水漂……” 李记车马行一直都是金雀儿在经营打理,若是成了别人的产业,姐姐金雀儿岂不是要失业了? 一年之后拿走我的车马行?纯粹是在做梦! 大明朝都已经进入倒计时状态了,百日之内连北京城都没有了,就更别提什么车马行了! 李吴山哈哈大笑着捏了捏小丫鬟的脸蛋儿:“你跟着我这么多年了,何曾见过老爷我做亏本的生意?” 第四十四章 最后的筹谋 过了年之后,组建大旗军的事情终于铺展开来,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选拔军官。 选拔的标准简单而又粗暴:服从和战斗力。 只要是能顾坚定不移的服从命令,还要有足以服众的战斗力,就可以了。 民团当中绝大多数都是种田的泥腿子,忽然有了一个能当官的机会,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了,当然会争先恐后趋之若鹜:所谓的服从,这一点大家都明白,既然是给李老爷当兵的,当然要遵从李老爷的命令。至于说足以服众的战斗力嘛……那就更简单了,直接把别人打到服气就行。 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比赛和选拔,到了二月初的时候,总算是有了结果:总共三百多个胜出者,将会在大旗军正式组建成军以后,成为各级军官。 在这三百多个大大小小的军官当中,至少有八成来自于以前的老兵,其中的绝大部分都参加过青泥河血战。这些人早就有了一定的组织度,而且全都亲身经历过生死考验,作为最基层的军官肯定是合格的。 直到这个时候,李闯开国称帝的消息才传到了大旗庄。 其实,早在一个多月之前,李闯就在西安称帝,建立了“大顺”王朝,年号永昌。这个时候的李自成早已带领几十万人马渡过了黄河,一路往东呼啸而来。 对于闯进的“东征”,大旗庄的乡亲们并不怎么在意,甚至完全没有放在心上。虽然大家都知道闯军是奔着京城来的,看起来气势汹汹,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这么多年以来,八旗辫子兵屡屡入关大掠,打到京城附近已不是一回两回了,甚至大军包围京城的事情都发生过好几次,也没有真的把大明朝怎么样了。国朝圣天子在位,就凭蝗虫一般的闯军,还真的能把京城打下来不成? 和越来越近的闯军相比,乡亲们反而更在意战略层面:西南的张献忠开国称帝,西北的李自成开国称帝,东北还有一个大清国的娃娃皇帝,再算上京城金銮殿里的崇祯皇帝,现如今大明朝已经有四个皇帝了。(在大明朝,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不承认满清,始终吧满清当做是一股反叛势力,其控制下的地盘应该算在大明朝的疆域之内。) 大明朝有四个皇帝同时在位,这个局面可就热闹的很了…… 二月的最后一天,金雀儿回来了。 每两个月回来交一次账目,向李吴山李老爷汇报李记车马行的经营状况,本就是例行之事,只是这一次有点不同寻常。 在京城里经营多年的金雀儿已经有了些人脉,各方面的消息知道的多一些,非常敏锐的认识到局势似乎越来越凶险了,前几天曾用信鸽专门请示过李吴山,建议先把小翠儿、蛾子和珠儿她们这几个女孩子送过来。 毕竟京城的局势越来越不安稳,还是送到乡下来比较稳妥一些。 但李吴山却不同意,坚持让那九个女孩留在京城。对此,金雀儿万般不解,想借着这次回来报账的机会问个清楚。 可惜的是,金雀儿并没有见到李吴山,一直到了入夜之后,依旧没有看到李吴山的影子。 虽然心里装着事情,但金雀儿却表现的不急不躁,象往常一样和妹妹银雀儿一起用过晚饭,然后躺在床上抵足闲聊。 说了些闲话之后,金雀儿不动声色的问了一句:“大半个后晌都没有见过老爷,老爷去哪了?” “在后山呢,这几天来,老爷一直带着六斤他们在后山呢。” 这个时节依旧寒冷,去荒凉的后山做什么? 正要详细问起之时,忽然传来一阵轰鸣。 这个声音是如此的巨大,就好像雷雨季节从远方山谷中传来的闷雷,震的窗户纸不住颤动,连床脚都微微震颤了几下。 是雷声? 不可能啊,这个季节哪来这么大的惊雷? 和金雀儿的惊讶相比,银雀儿则显得毫不在意,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般轻描淡写:“这动静就是老爷和六斤他们弄出来的,每天都要响几次呢,我早就习惯了。” “老爷他们能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晓得,老爷没有说过,我也没有问过。”银雀儿压低了嗓音,对姐姐金雀儿说道:“不过我曾听六斤和腊月他们谈起过,好像是在弄一个叫做什么火药包的东西,那东西声若惊雷,可以开山裂石,可怕的紧……” 火药包?那是什么东西? 虽然金雀儿聪敏机敏,但却不知火药包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物件儿。 “我估摸着老爷快要带着六斤他们回来了,姐姐你去小花厅等着吧。” 果然如同银雀儿所说的那样,又过了约莫顿饭光景,李吴山就回来了。 就好像根本没有听到刚才那一声沉闷的巨响,金雀儿绝口不提任何和“火药包”有关的事情,因为她知道自家的老爷身上有太多的秘密,不该问的她从来不问。 象往常一样,例行汇报了车马行这两个月的经营状况。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一直在亏钱。 现如今时局纷乱,大宗的运送业务几乎已经没有了,车马行养着那么多人和牲口,不亏钱才活见鬼了呢。 这不过,这两个月的亏损数字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减少,因为金雀儿做出了一些止损的举措:“按照老爷的吩咐,我已裁撤了一些人员,只留下些忠诚可怕的老伙计……” 按照金雀儿的想法,光是裁撤一些闲杂人员还是做的不够,就应该卖掉一些多余的车马,继续收缩经营范围,才能面前维持收支平衡而不是总亏钱。 “嗯,你做的很好。”李吴山淡淡的说道:“以前那些个车夫、马夫和伙计的养支银子太多了,咱们的成本太高,我又重新选了些年轻力壮的伙计,都是勤劳踏实的乡下人,每个月随便给他们几百个铜钱就行。明天你带着这些新的伙计进京吧……” 原以为会大规模的裁撤车马行的规模和人数,想不到自家的这位李老爷竟然是重新更换车夫、马夫,就算这些从乡下来的人工钱比较低,也不如直接裁撤掉,为什么要更换呢? “你不必问了,按我说的做就可以了。” “是。” “还有什么事情吗?” “老爷通过顾家采购的第三批铠甲已经到了,最迟后天就能运回大旗庄……” “不用运回来了,就存在车马行里边吧。” 老爷正在紧锣密鼓的组建大旗军,正需要海量的军资军械,那些铠甲本应该尽快运送回来,为何还要存在京城? 虽然不明白老爷的用意,但金雀儿还是象以前那样不问过多的问题,而是老老实实的执行李吴山的命令。 “小翠儿她们几个女孩子,是不是应该送回来?” “前番你已经问过这个问题了,我再告诉你一遍,让她们留在京城,不许回来。” “可是……可是……”毕竟事关重大,金雀儿不得不再次强调局势的险恶:“据京城里边的可靠消息,宁武关已经失守,李闯攻占山西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如此兵凶战危,让那几个女娃娃留在京城似乎不大好吧?还是送回到乡下来比较稳妥……” “哼。”李吴山冷冷的哼了一声,双眼死死的盯着金雀儿:“别以为你在京城里边知道的消息比我更多,这天下的形势我比你更清楚。” “是,”金雀儿第一次见到老爷的双眸中出现如此冷峻的目光,没来由的吓了一哆嗦,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小步:“婢子知道错了,一定会遵照老爷的吩咐行事。” 李吴山似乎已经意识到自己的态度太过于凌厉,很快就换上一副笑嘻嘻的和蔼面容,不动声色的说道:“不论发生多大的事情,老爷我都心中有数,你完全不必担心。就算是天塌下来,老爷我也扛得住。以你的聪明,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吧?” “婢子明白。” “明白就好,回去睡个安稳觉,明天回京城去继续经营咱们家的车马行。”李吴山笑道:“最近我比较忙,明天早的时候不必找我辞别了,你需要的东西我都已经准备好了,你就直接走吧。” “是。” 第二日,金雀儿果然没有来向李吴山辞别,而是径直到了后院。 后院的马车已经套好了,还有十几个短打扮的半大孩子。这些个十五六岁的小孩竟然自称是李老爷新招募的车夫。 但金雀儿却看出来了,他们根本就不是什么车夫,而是老爷手下的孩儿兵,因为他们的衬袄全都是黑色的,那是大旗庄民团的标致。 虽然不知道自家这位老爷为何要做出这样的安排,但金雀儿已隐隐的猜到了点什么,不动声色的问了那个为首的孩子一句:“你是六斤吗?” “不,我是初九,六斤不去。”李初九说道:“金姊姊上车吧。” 当金雀儿登上马车的时候,才惊讶的发现车厢里竟然装满了货物。 虽然不知道箱子里装的是什么,但金雀儿的鼻子很灵,她嗅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硫磺味道。 “这里边装的是什么?” “火药包!”李初九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亲爹说了,昨天晚上银雀姊姊肯定已经对你说过火药包的事情,也就不瞒你了。但你一定知道规矩,想来不会多嘴的吧?” 这个孩子明明比自己还要年轻,而且言辞之间还算尊重,但金雀儿却总是觉得初九的目光和老爷一样冷峻:“我……明白,明白!” 第四十五章 讨债鬼 当闯军攻占宣府的消息传来之后,人们才意识到局势比想象中要险恶百倍,已经从当初无所谓的态度转为开始担心起来。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崔耀祖的病情似乎一下子就好了,满面红光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整天整天的在打谷场附近鬼混,时时刻刻注意着大旗庄民团。 奇怪的是,民团依旧维持着日常的训练,并没有丝毫调动的意思。 这个李吴山在做什么?难道他不知道局势已经非常紧迫了么? 朝廷已经下了各路兵马进京勤王的诏令,为何李吴山还按兵不动,这是在坐失良机啊! 又过了四天,还是没有任何动静,崔耀祖那颗火热躁动的心渐渐平静下来,转而变得非常失望:这个李吴山对局势的把控能力非常的一般,完全看不到蕴含在风暴中的绝好时机,竟然眼睁睁的任凭这么好的机会溜走。 也许,自己真的看错了人,这个李吴山真的不是雄才大略的枭雄。 在大旗庄喝风受冻好几个月,还差一点冻饿而死,等的就是这个机会,但李吴山却没有一点动静,真是太失望了。 失望透顶。 也许,是时候离开了。 乱世降临,必然群雄并起,又何必一定要吊死在李吴山这一棵树上? 良禽择木而栖,忠臣择主而侍,既然这个李吴山不是志同道合之辈,那就没有必要在大旗庄浪费时光了。 就在崔耀祖准备黯然离去的时候,那个曾经给过自己一件黑布棉袄的小丫鬟又来了。 “喂,你这糟老头要干什么?要走了么?”银雀儿嘟着嘴儿说道:“你要是想走就走吧。” 看到银雀儿的那一瞬间,崔耀祖那双糊满了眼屎的昏花老眼顿时重放光芒,眸子里闪耀着全所未有的神采,原本略显佝偻的身形顿时停的好像标枪一般笔直,因为太过于激动的缘故,已经变得有些结巴了:“你……你……是李吴山要你来的么?” “老爷让我来看看你走了没有,若是还没有走,就让你去见见我家老爷。” “李吴山就没有说一个请字吗?” “没有。”银雀儿很肯定的回答。 老爷怎么会对这样的一个糟老头用一个“请”字,有什么好请的? “不过呢,我家老爷说了,今天你要是不去见他的话,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反正就是这么几句话,我先走了哦。” 说完这句话之后,银雀儿就潸然离去。 来了,终于来了,苦苦等待的机会终于来了。 这么多年的隐忍和等待,终于没有白费,该来的终于来了。 此时此刻,崔耀祖早已泪流面目,激动的不能自制,劈手就把那个带着豁口的破碗砸了个纷纷碎碎,迎着料峭的寒风深深吸了一口气,朝着李家大宅方向走去…… “见过李老爷,”为了让自己的言谈显得更加得体,崔耀祖恭恭敬敬的朝着李吴山行了一礼:“崔某苦候李老爷之唤久已……” “别废话了。”李吴山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你应该我叫你来是为了什么吧?” “必然是因为时局已到了万分紧要关头,李老爷要举大事了。” “你这老东西还算有些眼光,挨饿受冻几个月还是不肯走,竟然能坚持到现在,足见性情坚韧。”李吴山死死盯着他那双昏花的老眼:“你愿意跟着我冒险吗?” “固所愿也。” “好”李吴山正要说点什么,在二道门外站岗的六斤已经跑了过来:“亲爹,外面有个姓袁的,自称是京城袁府的管事,吵闹着要你出去见他。” 袁府的管事? 李吴山看了看崔耀祖,笑呵呵的对他说道:“袁的势力不小,我欠了他们几万两银子,真的不敢和债主见面,你能不能帮我遮挡一下?” 没有丝毫犹豫,崔耀祖直接说道:“李老爷调一队私兵给我,我去帮老爷遮挡这帮子讨债鬼。” “六斤,你们几个跟着老崔去办事,我在这儿等你们的消息。” “是。” 约莫过了顿饭光景,领着十来个孩儿兵出去的崔耀祖就回来了,就好像刚刚出去吃了一顿饭般轻松写意,嘿嘿的干笑着说道:“李老爷这些个孩儿兵果然悍勇,个个不凡,真让我大开眼界……” 李吴山看了看六斤身上那星星点点的血迹,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朝着他微微点头,以示嘉奖之意。 这十来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真是勇猛如虎狠辣如兽,崔耀祖一声令下就掏出刀子扑了上去,片刻之间就把前来讨债的袁府管事和四个随从给料理的干干净净。 从这些孩子娴熟的格杀动作和狠辣无比的作风来看,李吴山显然已经训练他们很久了。 这些孩儿兵绝对是李吴山的忠诚死士。 真正要做大事情的人,身边必然会有一批这样的死士,一来是为了保护自身安全,再者也是为了做一些不方便假手他人的事情。 “老崔,刚才忘记告诉你了,那几个上门讨债的家伙,是袁国舅府上的人,正经的皇亲国戚。你却把他们全都料理了,这份罪名……就算是你有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举事在即,还管他什么皇亲国戚,就算是玉皇大帝来了,也一并干掉再说。”崔耀祖嘿嘿的笑着说道:“李老爷这是在考验我呢,我还能不明白吗?现如今我已干掉了袁家的人,再也没有回头路,只能一心一意的和你一起做大事了,这下应该放心了吧?” “我要做的是什么事情,你早已心中有数,咱们就不必多说了。”李吴山笑道:“我原本还指望能有些个目光敏锐的有识之士能够助我一臂之力,想不到却是你这样的一个江湖骗子,想想还真的很有趣呢。” 这么多年以来,李吴山一直都是暗暗的布置谋划,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孤独的事情。曾几何时,他也希望能够有忠诚猛将或者是历史名人能够前来投靠,但很快就意识到那根本就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这个时代的名人和实力派,怎么可能会投靠一个小小的乡下土财主? 真正下定决心前来投靠的,只有崔耀祖这个阉党余孽而已! 这一次,李吴山和崔耀祖密谋了许久,谁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 两日之后,讨债鬼就又上门了。 这一次,是国丈周家和京营指挥使章家。 这几天的局势越来越不妙了,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京城里边一日三惊,李吴山却迟迟没有组建大旗军,那些个花了银子想要买个军职的人早就坐不住了,纷纷去找掮客想要讨回已付的银钱,周家和章家实在安抚不住了,只能来到大旗庄找李吴山来讨债。 想不到的是,这两家人竟然在李士大寨门口相遇了。 一见之下顿时明白过来,这个该死的李吴山之所以迟迟不肯把那些个任命名单报上去,就是因为他反反复复的把那些官职卖了好几次,轮番着骗了很多银子。 一货多卖,这是犯了官场的忌讳,打破了既有的规则,等于是把这几大家族当猴耍了。 这还了得! 李吴山敢这么干,分明就是在作死! 无论是章家还是周家,都是根深叶茂的大家族,族中颇出了几位位高权重的高官,随便一家就能把轻而易举的给李吴山制造很多麻烦,甚至伸出一根小手指就能把他碾个半死,就好像碾臭虫一样。 “好你个姓李的,竟然敢开罪我周家,你给我等着,这次若是不把你的屎尿整治出来,老爷跟着你姓。” “想来你这姓李的小子还不知道我章家的厉害,只要我家老爷一纸疏文,就能让你死无葬身之地,到时候想哭都找不到坟头……” 毋庸置疑,周家和章家都有这样的实力,所以才敢堵着李吴山的大门破口大骂。 时间不大,从李家大宅里走出一个弓腰缩背的糟老头子,这个其貌不扬的糟老头自称姓崔:“我是李老爷的贴身管事,诸位的事情老爷已经吩咐过了,想来是其中有些误会。几位都是京城里来的贵人,大家大业的堵着门口骂街终究是不好看的。有甚么事情不能好好商量呢?” “商量个屁,让李吴山退钱,连利息也一并退了,要不然的话……他自己知道是什么后果。” “你回去告诉姓李的,让他自己想想惹恼了我们章家是什么样的下场。” 面对两个嚣张跋扈的大家族管事,姓崔的糟老头子始终带着谦卑的笑意:“我家老爷当然知道两位身后的势力有多厉害,怎么敢招惹你们两家?这里边定然是有了误会。二位不妨进来和我家老爷当面锣对面鼓的说个明白。或者是想要退了银子也行,我家老爷正在银库那边准备银钱……” 想想也是这么回事,一个区区四品的李吴山,怎么敢同事招惹权势熏天的两大家族?现在肯定已吓的瑟瑟发抖,正在筹备银子准备退给他们两家呢。 在崔姓老头的反复劝说之下,周、章两家人进到李家大宅,准备想李吴山大兴问罪之师,顺便讨回被他骗走的那些银钱。 但是,一直到了天黑,也没有见周、章两家的人走出来过…… 第四十六章 勤王之士 李闯的大军已经到了居庸关,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顾子谦顾大公子就知道京城保不住了。 京城的陷落只剩下一个时间问题,现在做要紧的当然不是抵挡闯军,而是赶紧收拾金银细软跑路。 作为一个很大的家族,那些个田产、地产、店铺什么的肯定是顾不上了,最现实的办法就是带着一切方便携带的东西马上南下,凭借昔日的人脉和关系网继续维持家族的势力。 李吴山还欠着七万两银子呢,虽然有李记车马行做抵押,但现在这个局面,连自家的田产都顾不上了,哪里还顾得上什么车马行? 赶紧去找李吴山,把那七万两银子要回来,利钱什么的已经不想了,只要收回本钱就行。 七万两啊,不是个小数目,所以顾子谦顾大公子带着几个贴身的随从火急火燎的亲自赶到了大旗庄。 和上次一样,招待顾大公子的还是那个小丫鬟,好像是叫做银雀儿什么的。 “你家老爷呢?” “我家老爷还在忙,让婢子先支应着顾公子,老爷随后就来。” 味道寡淡的野茶吃了好几壶,还是看不到李吴山的影子,顾子谦已经有些坐不住了。 不管怎么说,顾家都是京城四大家族当中排位首位的显赫人家,顾子谦顾大公子亲自到来,本已是给了李吴山天大的面子,他却避而不见,这是什么道理? 若不是为了维持自身的涵养和气度,顾子谦就要拍桌子摔茶碗的大发雷霆之怒了。 正等的不耐烦的时候,从外面进来了几个人,为首的是一个穿着黑色粗布夹袄的糟老头儿,身后还跟着十几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你就是顾子谦吧?” “正是本公子,你是哪个?” “我的名字你就不必知道了,”那个糟老头很是无礼的说道:“你只需要知道我是给李吴山办事的,这就够了。” 见多识广的顾子谦已经隐隐的意识到了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头,马上一拍桌子站起身来:“本公子身份何等尊贵,不屑于和你这样的奴仆讲话,让李吴山出来和我见面……” “四大公子头一位就是你吧?好大的名头!”崔耀祖嘿嘿的冷笑着:“老子当年在京城里边呼风唤雨的时候,你还在玩儿尿泥呢。” “你是什么人?” “就凭你们这些个目光短浅的窝囊货,也就是仗着祖辈父辈的权势做些个蝇营狗苟的破事儿八罢了,又有什么资格敢号称四大公子?我呸!”一口浓痰吐了出来,崔耀祖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之态:“这大明朝走到今天的这个地步,就有你们这些人的功劳啊,如今这大树要倒了,你们若是做猢狲而散,我老崔本也没有那个闲心思去和你们为难。只是你自己不开眼,竟然撞上门来,那就怪不得我了。” “来人,拿下!” 随着崔耀祖一声令下,那几个孩儿兵立刻就掏出了寒光闪闪的匕首。 这一下,顾子谦立刻就明白过来:李吴山从顾家拿了那么多银子,从来就没有想过要还,而是直接干掉债主。 顾子谦做梦都没有想到李吴山会这么大胆,竟然直接亮出刀子。 自恃身份和背后的家族势力,色厉内荏的顾子谦大声叫喊起来:“想要杀人灭口吗?我顾家也不是好惹的,你们若是敢动我一根汗毛,必然让你们死无葬……” “你想说死无葬身之地之地,是吧?啧啧……”崔耀祖吧嗒着薄薄的嘴皮儿,唇上的几根鼠须不住颤动:“你们这些个大家族的浪荡货,也就只会说几句唬人的话了。周家的人是这么说的,章家人也是这么说的,还有那袁家,狠话比你说的还要厉害,还不照样做了死鬼?” 直到这个时候,顾子谦才明白过来,原来李吴山不仅仅只是拿了顾家的银子,而是轮着番的把四大家族骗了一遍。从这个老头子的话语中完全可以听得出来,另外那三家已然来讨过债了,而且已经被李吴山给干掉了。 今天来讨要那些银子,就是来送死的。 有俩随从看事不妙,抢过椅子就砸了出去,三两个呼吸的时间就被捅成了血葫芦,满身是血的哀嚎了几声就再也不动了。 浓重的血腥味道弥漫看来,看着逼上来的孩儿兵,顾子谦登时就瘫了。 什么京城四大公子的风仪,什么沉稳如山的气度,等等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统统被扒了个干净,顾子谦直接就瘫软在地动弹不得,他的那几个随从也被腾腾的杀气给吓傻了。 平日里作威作福的习惯了,从来都是用权势压人,到了这个时候,权势已经不管用了,形势立刻就翻转过来。 位列京城四大公子之首的顾子谦鼻涕眼泪齐出,不住的哀声求饶。 “罢了,看你实在可怜,”崔耀祖说道:“所谓的四大公子,也不过如此,未见得就比一条死狗好多少。把他们绑起来吧。” 取出绳索将顾子谦顾大公子等一众随从绑了个结结实实,原以为可以逃过一死,想不到那个糟老头接着说道:“用刀子捅死,总是会弄的到处是血,还要费心费力的处理尸体,麻烦的紧,直接拖到后山上埋了还能落个干净利落。” 听了这句话,顾大公子顿时万念俱灰,连讨饶的念头都没有了,因为他知道无论如何求饶都不管用,李吴山一定会下死手。 若是刚才拼死反抗,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终究还有那么一丝丝活命的机会,但自己却把生的希望寄托在对方的仁慈之上,这本就是一个致命的错误。现在已经被绑成死猪一般,已没有反抗的机会了。 越是到了这个时候,脑袋反而更加清醒起来,顾子谦甚至想到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一个小小的李吴山,就敢于黑了四大家族的银钱,就敢于直接用如此简单粗暴的方式干掉四大家族的人,他就不怕招致狂风暴雨般的报复吗?还是说他根本就不担心报复? 一直以来,银雀儿都对六斤他们相当照顾,从来都只把他们当做是还没有完成长大的孩子。这些孩子们也对银雀儿极是尊重,每日都是左一个“银雀姊姊”右一个“银雀姊姊”的喊着。虽然知道这些孩子早就被老爷训练的一身本事,也不过是认为他们长大之后会加入到大旗庄民团当中杀敌立功,却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些个孩子竟然直接在下手杀人。 银雀儿素来胆小,这幅血腥的场面当时就把她吓傻了,一直等到崔耀祖和六斤等人把那个什么顾公子带去后山,才终于反应过来,不顾一切的朝着李吴山的卧房跑去,中途跑掉了一只鞋子都浑然不觉。 “老爷,老爷,不好了,不好了,六斤他们……他们……” 李吴山刚刚换上一身黑布的军装,正使劲儿勒紧束腰带,看到银雀儿慌慌张张的样子,已经猜到了七八分,却故作不知的说道:“瞧你这个慌里慌张的样子,出什么事情了?” “六斤他们……他们杀人了……还要把那个顾公子拉去后山活埋掉……” 真特么的,这个老崔办事也忒糙了,竟然当真银雀儿的面直接下手,难道就不知道避讳一下嘛? 稍微思量了一下,李吴山说道:“我知道,我知道六斤和老崔他们在做些什么,而且……是我让他们去做的!” 听了这句话,银雀儿立刻就呆住了。 一直以来,老爷都是一副和善的笑面佛形象,不仅对家里的仆役下人们好的没话说,就连那些个素不相识的饥民也总是想方设法的赈济,绝对是个好的不能再好的大善人。 这一句话,却在瞬间颠覆了一切。 原来老爷知道六斤和老崔在杀人,而且杀人的命令竟然老爷下的。 这还是以前那个老爷吗? “非常时期必须有非常手段。”李吴山抚着银雀儿的头发,轻声说道:“若我不这么做,就会后患无穷。若我不把他们杀死,就会有更多的人因他们而死,甚至连我自己都有危险,你不会希望老爷我被别人杀死吧?” 银雀儿的脑袋里好像钻进了一百只苍蝇,嗡嗡响个不停,只是用力的摇着头:“我不想老爷死,真的不想。” “今日我所做的这一切,以后你会明白。”李吴山说道:“已到了天地倾覆之际,来不得丝毫妇人之仁。老爷我已没有那么多时间和那些人周旋,只能快刀斩乱麻,我说这些你现在还不懂,但你终究会懂。就了,不说了,我要去做事情了。这几天会很乱,你要好好的守着家,没什么事情的话就不要外出了……” 当老崔和六斤他们把“正事”办完回来的时候,李吴山正在打谷场上,面对着那几百个精挑细选出来的精兵干将发表最后的演讲: “如今是什么世道大家都心中有数,我就不多说了。” “朝廷已下了勤王大诏,正是大丈夫建功立业之时。”李吴山遥指着京城方向,话语之声坚毅如铁:“如今闯贼来犯,京城危急,朝廷危急,我大旗军受浩荡皇恩,正是报效之时。” “诸位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全都是血性汉子,随我杀进京城保护皇上。”李吴山声嘶力竭的大吼着:“封妻荫子富贵荣华就看这一下子了,谁要是怂了,别怪我翻脸无情。” “刘三房。” “在。” “最后重复一遍军规。” “是” “七禁十三斩”的军规又重复了一遍,所有的士兵全都默然肃立静静的听着。 “好,”李吴山猛然抽出腰刀大吼一声:“诸位勇士,跟着我去京城救驾……” 几百个士兵全被“救驾”这个神圣的字眼儿激的热血沸腾,就好像自己真的是能够拯救皇上的绝代勇士一般,跟着李吴山朝着京城方向进发…… 第四十七章 最后的安排 扼守居庸关的守将不战而降,直接投了李闯,通往京城的北大门打开了。 这个消息传播开来,京城里顿时谣言四起乱做一团。 有人说已经看到了闯军的前锋部队,还有人说百万闯军已经从北边杀过来了,到处都是谣言,到处都是避祸的人群。 虽然闯军逼近的消息早已有之,但谁也没有想到会来的这么快,被视为雄关要塞的居庸关竟然直接投降了。 就算是再怎么愚笨的人,也知道要大祸临头了,就好像釜底游鱼一般焦躁无比,本能的做着躲避战乱的准备。 小门小户的人家纷纷把粮米和装钱的罐子深埋掩藏,关门闭户举家不出,或者是直接买通守门的兵丁,拖儿带女的去往乡下避祸。那些个豪门大族则直接召集家丁和私奴,然后不惜重金雇佣丁壮,临时组织起武装力量,护送一家老小朝着自认为安全的地方去躲避。 在京城里浪荡惯了的地痞无赖们,则纷纷走上街头,成群结队的打砸店铺抢掠富户,遇到巡城的官军就一哄而散跑个干净。 繁华鼎盛的京城已经乱成了一锅沸腾的粥,惶惶如同末日降临。 昔日忙忙碌碌的李记车马行早已一片狼藉,那些个车夫、马夫和伙计、账房们,能跑的全都跑了,只剩下百十个还算忠诚老实的老车夫守在这里。 李吴山一到,马上让刘三房和老崔接管,在车马行四角布置了瞭望哨和弓箭手,又在前后门筑下街垒,总算是把惶惶难安的局面给安定下来了。 “仓库里还有几百套铠甲,全都给我披上战甲。” “是”! “张大娃!” “在。” “你给我守着正前门,若有任何人靠近,一律用弓箭驱赶。若发现强行闯入的迹象,格杀勿论!” “是!” “刘二虎。” “在。” “你带着二十个人守住后门,靠近者一律驱散,闯入者当场格杀。” “是”。 一道道命令颁布下去,转眼之间就把李记车马行打造成为一座小型的军事要塞。 “刘三房。” “在。” “你带着兄弟们在这里守着,不能放任何人进来,你们也不要出去。” “守到什么时候?” “守一个昼夜,无论如何都要守一个昼夜。” “是。” “李六斤,小翠儿!” 一男一女两个少年挺身而出:异口同声的喊了一句:“亲爹” “你们装扮成寻常人家的孩子,在后街附近活动,把所有的家伙什全都带上,听到我的信号就朝着神武门那边冲。”看着这三十多个还没有完全长大的孩子,李吴山着重说道:“亲爹的这条命就在你们手上,到时候你们若是不能及时支援,就全完蛋了,明白没有?” “明白!” “崔耀祖!” “我老崔早就等这一天了。”崔耀祖已经兴奋的通身颤抖了:“想不到咱们李老爷早已在京城之中布局,我就放心了。需要俺怎么卖命就直说吧。” “时刻准备好所有车马,这是重中之重。到时候若是误了大事,我砍你的脑袋。” “我懂。” 一切的一切都已经布置好了,所有的筹码全都推上了赌桌,就等着最后翻开牌面的那一刻了。 老爷似乎早就料到了今日的局面,所以才早早的做出了准备,提前将几十名精锐的士兵扮作车夫送到了车马行。若是没有这些精壮的厮杀汉,李记车马行早被街上成群结伙的地痞流氓给抢光了。 老爷怎么会知道京城一定会大乱呢?难道说他真的有未卜先知的本事? 就在金雀儿胡思乱想之际,忽然听到老爷唤了一声:“金雀儿。” “老爷有甚么吩咐?” “趁着现在还能出城,我派几个人护送你回大旗庄。” 眼下这个时候,正是用人之际,怎么让金雀儿回家呢? 李吴山没有做任何解释,而是从贴身处掏出一封还带着体温的书信交到金雀儿的手上,重重的拍了拍她那瘦弱而又柔软的肩膀:“你回去等着老爷,若是三日之后我还没有回去,你就拆开这封书信,到时候你就知道应该怎么做了,去吧。” 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说吗?为什么还要给一封书信?为何又要等到三日会后才允许拆开来看? 就在这个时候,猛然传来一阵隆隆的炮声。 从炮声传来的方向推断,闯军已经架起了大型火炮在轰击西直门的城墙了。 “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说完这句话后,李吴山沉声说道:“取我的官服来,我要进宫!” 虽然不明白老爷为什么要自己离开,但一直以来对老爷的信任已经养成了绝对服从的习惯,金雀儿什么都没有说就下去准备了。 片刻之后,一辆车马车在几个手持大扎枪的壮汉护送之下离开了。 车厢之外全都是纷乱的脚步和此起彼伏的哭喊声,京城的混乱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费了一番周章之后,马车终于顺利出城,朝着大旗庄方向飞驰。 金雀儿捏着那封书信犹豫不决,她在犹豫是不是应该拆开书信看一看。 但老爷曾经说过,这封书信一定要等到三日之后才能看,现在就拆开是不是违了老爷的命令? 经过好一阵子的犹豫之后,金雀儿还是鬼使神差般的打开了那份书信。 字迹很是工整,是用炭笔写成的,显得刚硬有余而柔和不足。一眼就能看出这是李吴山的亲笔,他一直都不习惯使用毛笔书写,而且一直都使用很大的正楷字。 “金雀儿,在你看到这封书信的时候,说明我一直想做的事情没有做成,这个时候老爷我肯定已不在人世了。” 看完这第一句话,金雀儿惊的几乎拿捏不住那张薄薄的纸片子,全身立刻就颤抖起来,赶紧继续看后面的内容。 “若是连老爷我都不能挽回,必然是天地倾覆,神州陆沉,一定会有场你根本无法想象的灾祸。” “你们姐妹二人跟着我这么多年,已是我唯一的牵挂,不能让你们落个没下场。” “书房的那个樟木柜子下面,还有一箱金子和两把短铳,你拿了这些个东西带着妹妹赶紧逃,一直往南逃,在逃到异域番邦之前不许回头。以你的本事和阅历应该可以带着妹妹在天涯海角生活下去,只是要记得多多照顾银雀儿,她还小,没有经历过什么风浪,没了你的照顾,她活不下去。” “天真的要塌了,三千年未有之灾祸你无法想象,逃,逃,逃!” 三个“逃”字全都是用朱笔仔细的描过,仿佛鲜血一般嫣红异常醒目,愈发显得触目惊心! 看罢了这封提前打开的书信,金雀儿已是泪流满面。 老爷是个有大本事的人,胸中藏着的东西也很大,金雀儿早就意识到了。但是,直到现在她才真正明白李吴山的良苦用心。 很显然,李吴山早就知道李闯一定会打进京城,但这对老爷来说本就不是多么稀奇的事情。因为老爷早就对金雀儿说过一句话: “江山易主王朝更替,不过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 连大明朝灭亡都被老爷看做是稀松平常的事儿,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灾祸吗?饶是金雀儿冰雪聪明,也想象不来了。 但她对李吴山的说法毫不怀疑:既然老爷这么说了,那就一定会泼天的祸事发生。 连老爷都挡不住的祸事,这天底下恐怕也没有几个人能挡得住了。 至于老爷在书信中提起的祸事到底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老爷能不能在三天之后回到大旗庄。 纷乱之际,不管是京中的平头百姓还是达官贵人,都是竭力的往外跑,试图逃离这座充斥着混乱和危险的都城,只有老爷逆流而上,不顾一切的冲进了京师。 老爷要做什么? 这个困扰了金雀儿很久的问题终于水落石出,最后的答案已经非常明显了。 老爷要做的事情就是凭借一己之力只手擎天,这是力挽狂澜的壮举,同时也是极端危险的事情。 老爷不是手握重兵的封疆大吏,更不是名望深重的皇亲国戚,他只不过是一个乡下土财主,一个刚刚有了点势力的小财主而已。 群情汹汹之际,这么干当然需要莫大的勇气,但却绝不是光有勇气就能办成的事情,还需要大胆的筹谋和谨慎的布置。 金雀儿终于理解了。 这么多以来老爷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今天。 不论老爷想要做的事情能不能做成,必然会是惊天动地的英雄壮举。 六斤和小翠他们那一群孩子,全都被老爷培养成了忠心耿耿的死士,金雀儿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老爷一直拒绝把小翠儿她们那些女孩子撤回大旗庄躲避灾祸,就是为了倾尽全力,老爷已经不顾一切了。 这封书信就是老爷的遗书。 老爷没有妻儿,没有亲人,却把最后的遗书给了金雀儿,而遗书当做所提及的全都是她们姐妹二人的将来。由此可见,这次老爷是真的拼上了所有,已经做好了不成功就成仁的准备。 就算是李闯打破了京城,就算是大顺取代了大明朝,也不过是“王朝更替的寻常之事”,老爷依旧可以在大旗庄安安稳稳的做一个乡下土财主,舒舒服服的过他的小日子,为什么一定要拼却一切的去争呢? 金雀儿不懂,但她知道老爷这么做一定是有道理的。 紧紧的捏着那封书信,遥望着偌大的京城,金雀儿忍不住的喃喃祈祷起来:“漫天神佛啊,保佑我家老爷平安无事吧,若是三日之后老爷没有回来,那……我头上的这片天就真的塌下来了!” 第四十八章 大明末日 这个时候的皇宫早已乱成了一锅粥! 平日里谨小慎微连走路都唯恐踏错一步的宦官们公然抢掠财物,纷纷把那些个金贵的御用物件儿隐藏起来,甚至写好了书有“大顺”的字符贴身收藏着以备不时之需…… 听说皇上已经命令襄城伯率领京营的人马去抵挡了,还让宫里的侍卫上了城墙,准备“与贼决战”。 但这有用吗?李闯的百万大军已经从南北两个方向打过来了,连保定府的守军都换上了闯军的旗号,京城内外已无可战之兵,怎么可能守得住? 已经到了兵临城下的时刻,还指望打败李闯,恐怕也就只有崇祯皇帝会这么想了吧? 穿着四品武官服侍的李吴山穿过纷乱的人群,刚刚走过太和殿旁边的偏殿,迎面就遇到了老熟人路恭行。 在这个群情汹汹人心浮动的时刻,皇宫大内已成为全天下最危险的地方,路恭行怎么也没有想到李吴山会在这个时候进宫。 虽然同为太子师,但路恭行早就听说过李吴山在给殿下上课的时候说过的那些“歪理邪说”,并且对他的说法嗤之以鼻。从学术角度来看,路恭行很不认同李吴山的想法,但是现在却对他颇为赏识。无论如何,能在这个时候进宫的官员,一定是心存社稷忠于朝廷的精忠之臣。尤其是李吴山这样的武官,似乎能带来一丝天然的安全感。 奈何现在绝对不是夸赞对方的时候,连最基本的寒暄客套都免去了,直接说道:“李侍讲快去保护万岁。” 不久之前,宫里的侍卫已经被成建制派上城墙去助战,没过多久就败了下来,大多已经跑散了,连皇帝的个人安全都无法保证。在这个兵凶战危的非常时期,宫里头若是有几个心怀不轨的妄悖之徒,皇上可就危险了。 “万岁在哪儿?” “在武英殿。”路恭行一边跑一边说:“你快过我暂充值卫,无论如何都要保护万岁万无一失,我去找些侍卫马上就赶过去。” 武英殿内,崇祯皇帝正在破口大骂:“这李贼国珍误朕误国,大事全都坏在这贼的手中,其最当诛!” 也怨不得崇祯皇帝会大骂李国珍,因为他做事情实在是太难看了。 昨天下午,就在这武英殿上,崇祯皇帝把京城最后一支防卫军交给了李国珍,让他去阻击闯军。身负皇帝信赖的李国珍信誓旦旦的做出了“取义成仁”的保证,慷慨激昂的拍着胸脯子发誓一定要和闯贼决一死战。 结果呢? 结果就是李国珍直接就举旗投降了李闯,调过头来给闯军带路。闯军顺势掩杀长驱直入,已从西直门杀进城里来了。 暴怒的崇祯皇帝厉声喝骂逆臣贼子李国珍,一直到骂的没了力气,才瘫坐在龙椅上呼呼直喘。 从来就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很快就有宫卫来报,曹化淳开彰义门放闯贼进城了。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崇祯皇帝并没有继续喝骂,嘴角不住微微抽动,下意识的从龙椅上站立起来,又颓然坐下,然后再站起再坐下,一副坐立不安的神情,最终猛然一拂袍袖,将御案上的奏章、笔墨等物悉数扫落在地,顺势推翻了龙书案,象个神经质的孩子一样尖声高叫:“文臣误臣,武臣误朕,连内臣也误朕,该杀,该杀,全都该杀……” 如果说李国珍的背叛还算是可以接受的话,那么曹化淳直接打开城门把闯贼放进来,则是压垮崇祯皇帝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 因为曹化淳是潜邸的奴才,早了崇祯皇帝还是信王的时候就陪伴他读书,而且还是崇祯皇帝的内廷家奴,可以算是最亲近的那一批心腹了。 连曹化淳都投靠了闯贼,已经没有谁可以信赖了! “朕御极十七栽,何曾睡过一天的安稳觉?哪一天不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事事为祖宗的江山社稷着想,时时为天下苍生着想,怎么会落得今日这般境地?” 崇祯皇帝的勤勉和节俭去出了名的,虽然他做错了很多事情,但“懒惰荒淫”“穷奢极欲”这样的屎盆子绝对扣不到他的头上。 “朕对文武群臣无不推心置腹,朕待天下百姓视若己出,兢兢业业一十七栽,怎会落到这步田地?为何如此?为何如此?为何如此?” 一连三句“为何如此”,声音高亢尖锐,在空荡荡的大殿中反复回响。 下面几个稀稀拉拉的大臣谁也不敢接这个话题,更不知如何回答,只是半真半假的用袖子掩住脸面,走出一副擦眼泪的样子,谁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是在为大明朝哭泣。 “朕知道你们这干人存的是甚么心思,无非就是看着我大明亡了,好去投靠李闯继续你们的富贵荣华,你们从来都没有真心的为我大明着想过。” 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还能站在武英殿上听崇祯皇帝训话的,应该也可以算是忠臣了。不过现在的崇祯皇帝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只是一个劲的大骂着: “但凡你们还有一丁点的天良,就应该想我大明对你们的天高地厚之恩,就应该出去死战应敌报效朝廷……” 让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文臣出去应敌?看来崇祯皇帝真的已经方寸大乱了! 骂文臣,骂武将,连死去很多年的那些个大臣也骂了一通,反正就是想起谁就骂谁。 骂人也想需要体力的,没过多久崇祯皇帝就骂不动了,却还摆出一副皇家威严的天子至尊模样,端坐在龙椅之上,好像是在自言自语一般喃喃的念叨着:“自我太祖洪武皇帝开创煌煌大明以来,已垂近三百年。祖宗血战得来的江山若是葬送在朕的手中,朕有何面目去见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朕要和社稷同殉……” 就好像是在自己给自己打气似的,崇祯皇帝不住的自言自语:“朕意已决,定要以身殉社稷,你们这些个腌臜的东西,快快逃走去投靠李闯吧,哈哈……” 带着哭腔大笑省中,那些个衣冠楚楚的朝臣相互对视了几眼,朝着御座上哈哈大笑几近疯狂的崇祯皇帝拜了几拜,然后就默不作声的出了大殿各自去安排后路了。 煌煌大明已经走完了她的历程,到了最后咽气的时刻。 树倒猢狲散,片刻之间,那些个朝臣勋贵就走了个干干净净。 “内廷侍卫……” 连大臣都跑光了,哪里还有什么内廷侍卫? “万岁,臣……” 还不等李吴山把话说完,崇祯皇帝就已经大喊大叫起来:“内廷卫士何在?” “万岁,内廷卫士大多已经跑散了,臣再次临时充值,为的就是护卫万岁。” 在皇帝最需要保护的时候,文武大臣散的一干二净,连内廷宿卫都跑的没了影子,皇帝当到这个份儿上,又岂是凄惨二字可以形容。 就好像马上就要溺死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崇祯皇帝亟不可待的大吼着:“朕记得你,你是那个叫做李吴山的,你很能打仗。朕加封你为天下兵马大元帅,速速迎敌……” 都什么时候了,还说这种话?这个时候你就是封我做玉皇大帝都没用了! 从这番言语就可以看出,崇祯皇帝的神志已不那么清醒了。 走上前去,单手把失魂落魄的崇祯皇帝搀扶起来,朗声说道:“万岁,贼已破城,事已不可为,臣已安排下些人手,可护卫万岁撤离……” 撤? 崇祯皇帝似乎稍微清醒了一点,脸色愈发苍白,片刻之间又变得通红如火,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脸色就已几度变化,最终还是恢复到了蜡黄的样子,只是两颊之间透着一抹病态的潮红,说话的时候也有了些分寸,好像刚刚错乱的神志又恢复了一些,只是扶住李吴山的那只手还在不停的颤抖:“好,好,好……” 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崇祯皇帝的面色越来越凝重,但却终于拿出了天子应有的气度和威严:“太祖皇帝驱逐鞑虏,创下这份基业,后世不肖子孙沦落至此,把祖宗的江山社稷弄成了这个模样,朕还有何面目苟活世间?唯有以身相殉,或许还能保留几分颜面……罢了,罢了,朕已不想再撤了……” 已是穷途末路的崇祯皇帝仔细端详着李吴山那年轻的面庞,忍不住一声长叹,微微的摇了摇头,颓然说道:“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这份责任别人扛不起来,也只能由朕来扛了。” “摆驾懿安宫!” 说完这句话之后,崇祯皇帝大踏步的出了武英殿,看也不看沿途那些慌乱逃窜的宫人,一直向着北边的懿安宫走来。 李吴山紧跑几步,撵上了崇祯皇帝的步伐,仅仅只是比他落后小半个身为,手握刀柄做出一副贴身护卫的样子。 不远处,路恭行正带着三五十个刚刚召集起来的内廷宿卫朝着这边奔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大声的呼喊着:“万岁在此,万岁在此,左右速来护驾,速来护驾……” 隆隆的炮声已清晰可闻了,仿佛一声紧似一声的丧钟,嘈杂的脚步声中夹杂着隐隐的哭喊之声,总是让人忍不住的想起一场盛大的丧事…… 第四十九章 最后的嘱托 京城的春天本就多风沙,在这个纷乱的日子里,大风愈发的肆无忌惮,裹着粗大的沙粒子从低空中掠过,席卷着那些轻薄的东西,天地之间已是一片混沌,头顶的太阳已没有了往日的灼烈,变的通红而又模糊,好像一团悬在天上的血块子。 和面色凝重无比的崇祯皇帝相比,中宫周皇后则显得镇定了很多,明明知道情形已经严重到了不可收拾的程度,依旧面色如常。不失丝毫礼数的摆开一桌酒宴,旁边是崇祯最宠爱的袁贵妃。 大明朝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讲究,皇后和皇帝之间反而更想是一般的市井夫妻,显得异常随和而又亲切,说话的时候就好像普通的两口子在商量家务事一般。 “闯贼已经打进来了,就算是挣扎求存也不国苟活旦夕而已,皇后是怎么想的?” 直到现在,周皇后依旧表现的非常沉稳,颇有几分不动如山的气象:“臣妾自十四岁开始侍奉陛下,从信王妃至今已近二十年。你我先是夫妻而后才是君臣,不知万岁是怎么想的?” “我意以身殉社稷。” “臣妾亦有此意,局势糜烂如斯,唯有以身相殉,才能全了天家颜面,不堕列祖列宗的威严。”周皇后面带微笑的说道:“臣妾本是贫贱之人,平日里也没有什么德行,勉为一国之母,只有和万岁生死相随,殉了这祖宗的江山社稷,也就无怨无悔了。” “皇后大节大义,好的很!” 崇祯皇帝和中宫周皇后都没有了逃命的念头,两口子已经做好了以身殉国的准备,但旁边那位袁贵妃却显然没有这份勇气和担当。 袁贵妃的样貌眉眼都比周皇后要精致的多,颇有几分小鸟人的柔弱,只是现在已经成了暴风雨当中的雏鸟,不住的颤抖着:“不,万岁,我……事或有可为,若是召集一干忠诚猛士,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崇祯皇帝微微皱眉,亲手给这个袁贵妃斟了一盏酒,用很冷淡的语气说道:“你们袁家享受的荣华富贵已经足够多了,当此社稷存亡国祚断绝之际,应该以身殉国才是。天家的名节不容有损,饮了这杯酒就自行了断了吧。” 袁贵妃面色惨白如纸,哆哆嗦嗦的端着酒杯,犹豫了好半天,猛然将酒杯一扔,尖着嗓子大哭着扭头就跑。 崇祯皇帝沉声喝道:“违旨贱婢,斩!” 李吴山紧跑几步追上前去,一刀就把袁贵妃捅了个透心凉。 好歹也是个贵妃,身份仅次于中宫周皇后,说杀就给杀了,皇宫大内何曾见过这样的血腥场面,那几个伺候着的宫女早已吓的魂不附体,趴伏在地再也不敢抬头。 袁贵妃还没有死透,在一片血泊中痉挛着。 中宫周皇后看都没有看一眼,只是蹲身朝着崇祯皇帝行了一个浅礼,语气轻松的说道:“臣妾毕竟是一国之母,还是不要见血的好,恳请自行了断,还望陛下恩准。” 毕竟是近二十年的夫妻,这个时候还能不痛心么? 崇祯皇帝咬牙切齿,过了好半天才终于从牙缝里吐出一个字儿:“好。” 又朝着崇祯皇帝拜了一拜,周皇后起身就走。 李吴山犹豫了一下,上前阻拦:“皇后,臣还有些兵马,或许……” “李侍讲,前些日子我听太子说起过你的课程,我一直都觉得你说的不在理,”皇后朝着李吴山微微一笑,用非常得体的语气说道:“现在看来,李侍讲说的那些才是真正的道理,从来就是武力安天下,圣人的大义微言不过是些骗人的东西,只可惜太子年纪尚幼,还不明白这些道理。社稷沦丧至此,身为一国之母,当与万岁同始终。” 说完这句话之后,周皇后朝着李吴山微微一蹲身子,朝着李吴山行了一个浅礼:“若上仓见怜祖宗庇佑,若我大明国祚尚存,希望李侍讲能带着太子冲出去,以图复国再兴,大明朝能不能还有机会,就拜托李侍讲了。” 李吴山本就没有给太子上过几堂课,又京城和其他的侍讲师傅们吵的不可开交,当然会惊动东宫周皇后,周皇后也曾旁听过几次,但却始终不做点评,可见还是很有气度涵养的。 如今国破家亡之际,周皇后终于明白那些个老儒生讲的大道理全都是没有用的废话,只有李吴山的“武力至上”理论才是真正的道理,但她明白的太晚了。 周皇后离去不久,殿内就传来一片恸哭之声,两个年来的宫人背负着周皇后的尸体走了出来,嚎啕大哭:“皇后自尽殉国啦……” 周皇后的名声和人缘非常之好,她这一死,立刻引来哭声一片。 看着周皇后的尸体,崇祯皇帝的脸色愈发铁青,一脚踹翻了酒桌,眼角抽搐了几下旋即高声大叫:“令太子及所有皇子帝女前来见驾!” 时辰不大,崇祯皇帝的子女就全部到来了,总共四个人,两子两女全都是幼冲少年。 年纪最长的长平公主已十五岁了,太子十四,昭仁公主十一岁,最小的永王才还不到十岁。 毕竟是天家贵胄皇室子女,读过的书多知道的道理也多,早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听到外面的隆隆炮声和越来越清晰的厮杀呐喊之声,全都明白国破家亡的时刻就在眼前,虽然还是有些明显的畏惧和惶恐,勉强还能做到最基本的镇定。 看到血泊中的袁贵妃和周皇后的尸体之后,那份强装出来的冷静和从容顿时烟消云散。 年纪大一点的长平公主和太子脸色蜡黄,身体不停的颤抖,另外那两个年纪更小的孩子则被吓的哇哇大哭起来。 毕竟是嫡亲血脉,崇祯皇帝的目光中充满了慈爱之意,用很罕见的和蔼语气对这四个孩子说道:“你们身为天家子女,就应该有所觉悟。社稷残破,朕已决意殉国,你们也不便苟活,以免堕了我大明的威严,你们明白吗?” 长平公主和太子显然很清楚的知道父皇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是要他们去死。 但年纪更小的那俩孩子似乎还不怎么明白,只是一个劲的嚎哭不止。 “平日里你们没有衣食之忧,比寻常的百姓子女享受的太多了。你们且又不农不工,就算是活过了今日以后也活了多久,还会受尽凌辱,不如……不如……现在就了断了,还能落个干净。非是父皇心狠,只是时局如此,实在没有别的路好走了。李侍讲,送太子公主上路吧。” 让我杀了这四个孩子? 李吴山当然不会那么做,因为这与他最原本的初衷完全相悖。 “万岁,刚刚周中宫有托付,要臣尽可能带着诸位殿下突围……” “突围?”崇祯皇帝凄惨的一笑:“还突的出去么?朕已经明白了皇后的心意,她只是不想看到骨肉相残的这一幕惨剧,所以才比朕先行一步,这就是要让朕做这斩杀后裔的千古罪行。也罢……” 崇祯皇帝一把抢过李吴山手里的佩刀,一刀砍向年纪最大的长平公主。 其实,崇祯皇帝最为疼爱长平公主了,只是被局面逼迫到了这个地步,不得不做出这个残杀嫡血骨肉的举动。 身为皇室公主,一旦落入贼军的手中,必定生不如死,还不如现在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好歹也能成全了天家最后的那点体面和尊严。 但刀子终究没有砍下去,而是被李吴山一把握住了。 锋锐的刀刃划破了李吴山的手心,鲜血滴滴答答的顺着刀刃掉落下来。 李吴山大喊着:“万岁,臣愿拼死护卫诸位殿下突围,若实在突不出去,臣一定会亲手送诸位殿下上路,断断不会污了大明朝的尊严。” 亲手斩杀自己的子女,若不是被逼到了万万不得已的地步,谁会丧心病狂到这种程度? 看着已经被傻了的四个子女,九五至尊四海之主的威严再也绷不住了,泪流满面的崇祯皇帝松手放开了刀子,语气已变得平和起来,挽着李吴山的双臂说道:“朕知李卿家是一片血诚之心,也是个有意报效的忠诚之臣,本欲给你三五年的时间历练一番然后大用的,只可惜……时局沦落至此,再说这些已没有用了。当此存亡断续之际,卿还能奋不顾身的前来,朕心甚慰!” “赵宋养士三百载,才养出了一个文天祥。我大明立国垂三百年,在此倾覆之时,还有你这样的忠直臣子,朕也应该知足了。” 把李吴山比作宋末的文天祥,这个评价已经高到了天上去。 “你们几个都过来,”崇祯皇帝满地微笑的看着这四个嫡亲骨肉,长长的出了一口胸中闷气,以从未有过的慈父之态对他们说道:“朕御极十七年,终为内外奸臣所误才有今日之祸,不冤,一点都不冤,朕信赖邀功媚上之臣,任用大言无能之辈,和该就应有这样的下场,你们定要以朕为前车之鉴,切不可再犯此错。” 崇祯皇帝环视身边的诸人,语重心长的说道:“你们都给朕看清楚了,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大明的的忠贞良直之臣,都是我大明最后的精华所系。你们若是还能……还能突围出去,以后无论内外大小之事,都要悉听悉从,他日若能复我大明河山,朕也就含笑九泉了。” 这等于是把几位殿下和复国的重任全都交给了李吴山和路恭行等人,嘱托之重何止千钧? 李吴山第一个跪倒下去。 那些个侍卫、东宫官员和路恭行无比热血沸腾,全都跪拜下去。 “奉天承运,大明天子诏……” “李氏吴山者,精忠报效可堪大用,朕特旨加封护国大将军,加兵马大元帅衔,总督天下兵事。” “东宫侍讲路恭行者,封左丞相,加文渊大学士衔,领内外政事。” 第五十章 死社稷 大明朝历来就没有兵马大元帅这一说,也没有谁能真的统领天下兵马。从洪武朝之后就没有了丞相这个官职,而是分设六部和内阁,为的就是防止出现权臣。现在崇祯皇帝一下子就封出来一个大元帅和一个左丞相,并没有任何现实意义,最多只能算是表明对李吴山和路恭行的一种态度罢了。 “尔等当以朕为鉴,勿以朕为念。” “国事沦落至此,朕当死社稷!”崇祯皇帝踉踉跄跄的朝着北边去了,头也不回的朝着身后的众人摆了摆手:“去吧,你们去吧,若上天依旧卷我大明,或许还有些许希望,去吧……” 一个年老的宦官跑了过去,搀扶着步态歪斜的崇祯皇帝,和他一起继续往北而去。 崇祯皇帝决意死社稷,这是君王最后的尊严和担当,别人不便阻拦。 那隆隆的炮声就是大明朝的丧钟,从太祖洪武皇帝开国至今,煌煌大明已到了落幕的时候。 跪倒在地,朝着崇祯皇帝的背影遥遥一拜,旋即跳将起来,一把抄起崇祯皇帝丢下的那把佩刀高声大吼:“左右,听我号令。所有人,除掉外衣。” 这个时候还穿着官服,实在太不方便了。尤其是四位殿下,全都穿着宫衣,远远的就能看到,简直就是最显眼的目标。 就在众人手忙脚乱的脱下最外面的正装之时,耳畔又传来李吴山的厉声呼喊: “前门已破,贼兵必然蜂拥而入,随我走神武门。” “沿途一切阻路之人,不论是良是贼,格杀勿论。” “我等身死是小,保护殿下为重,切记!” “大明的存亡断续就在我们手中,护住四位殿下,跟着我冲出去……” 在这个王朝覆灭的最后时刻,作为帝国中枢的京城已纷乱如沸。外城早已攻破,闯军已打进了内城,正在调集火炮胡乱轰击皇城的城墙,最后残存的部分官军给内卫还在激烈抵抗,而部分找到突破口的闯军已经进入到最核心的宫城当中了。 喊杀和尖叫声此起彼伏,仿佛一曲宏大的乐章。蹿起的火苗带着扯地连天的黑色烟柱升腾起来,四面八方都是纷纷落下的余烬和四下弥漫的浓烟。 宫里的内宦们不顾一切的撬下滴水铜缸上的纯金包裙,揣着鼓鼓囊囊的包裹往外跑,刚一出去就遇到闯军的前锋部,顿时吓的魂飞魄散,哭喊着又跑了回来…… 李吴山一马当先跑在最前头,抡起佩刀砍翻了一个惊慌哭喊的太监,藏在太监怀里的金银珠玉顿时滚落在地,却看都不看一眼,只是扯着嗓子高声喊叫:“挡路者——死!” 刚刚跑过钟粹宫,这支不大的队伍就脱节了。 永王和昭仁公主不过是十来岁的孩子,根本就跑不动,跟不上队伍的突进速度,已被远远的甩在后面。那几个内廷宿卫又返身跑了回去,把他俩一把抱起来扛在肩头,没命价的跟在队尾。 已走投无路的太监们认出了小王子和小公主,哭喊着朝着这边汇集过来。 在极度的纷乱当中,这些个太监早已六神无主,只是感觉到王子和公主身边一定会有大量的侍卫保护,本能的朝着这边奔跑过来。 这支队伍的规模若是太过于庞大,一定会引来闯军的注意,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李吴山的第一反应就是冲出去,二话不说抡起刀子又是一通砍杀。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队贼兵闯了进来,挺着刀枪大声怪叫着一阵冲杀。几个侍卫根本就抵挡不住,只是死命的护着太子和长平公主往后退却,直到和李吴山等人汇合之后才算是稍微稳住了局面。 就在这个时候,从钟粹宫的西北角跑出十几个人来,其中就有三位侍讲学士。 侍讲学士是太子的“班主任老师”,原本有四位,现在却只剩下了三个,另外一个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万岁在哪?万岁怎么样了?” “万岁已决意死社稷……” 不等路恭行把话说完,这三个侍讲学士就放声痛哭起来。 这个时候的路恭行显然比这几个饱读诗书的老儒生更加果断:“什么时候了?还顾得上啼哭?万岁要我等护卫太子突围,快跟着李侍讲冲吧……” 平日里,这几位满腹经纶的“班主任”对李吴山这个“副科老师”很不感冒,尤其不认同他的那一套“唯武力论”的歪理邪说,并且因此爆发过好几次争吵。现如今却什么都不顾不得了,一个个跑的气喘吁吁,全都把李吴山当成了擎天保驾的“大救星”。 “太子安在,我大明就在,快护着太子冲出去,还能再图将来。” “李侍讲血勇无双,真乃国之干城……” 已经到了这步田地,李吴山已懒得再和这几个太子师说话,直接把身边的侍卫们召集过来,将手中还在滴答着鲜血的刀子一横,气势汹汹的说道:“生死一线的时候到了,大家猬集一处,死冲过去才有生机,跟我来……” 贼兵越来越多,形势愈发险恶,这些个侍卫早已六神无主,更不的应该往哪个方向突围,有些人甚至觉得不应该这样硬拼,而是应该利用宫中的地形稍微抵抗,然后再找机会往外冲。 关键时刻路恭行的态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虽是一介文官,但路恭行毕竟是带过兵的,又参见过“青泥河血战”,最是清楚士气的重要性。猛然扯下阻碍跑动的中衣衣襟,捡起一根“护缸提木”高声大喊:“李吴山乃是钦命的兵马大元帅,曾在青泥河格毙伪皇酋洪太,乃是不世出的无双勇士,大家跟着他,冲过去才能求存图活,请李帅下命令吧。” 路恭行的话明显起到了安定人心的作用。 就好像是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元帅,李吴山指着正北方向大声呼喊:“敌在正前,冲——” 几十个人呐喊着冲了过去。 那些个贼兵数倍之多,看起来气势汹汹。侍卫和几个文官在李吴山的带领下硬着头皮冲了过去,稍微砍杀了几下,敌人竟然一哄而散了。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并不是因为侍卫们的战斗力有多么强悍,毕竟他们只是治安力量而不是冲锋陷阵的军队,个人的战斗力或许不多但团战能力确实非常薄弱,不大可能是闯军的对手。最关键的因素就在于闯进根本就没有战斗意志。 皇城那边的战斗还在激烈进行,这些人宁可冒着巨大风险也要先冲进宫城,他们不是来打死打活的作战杀人,而是了一个“财”字。 攻破京城,那些个当官的自然是高官厚赏风光无限,底下这些个大头兵们只能找机会捞钱了。 世人皆知皇宫是全天下最富丽奢华之处,随便什么东西都非常非常的值钱,简直就是海龙王的宝库,稍微拿几件像样的物价儿,就够吃几辈子的了。 到处都是宏伟的宫殿,到处都是精美的御用宫廷器物,平日里看都看不到一眼的东西,这个时候却可以随便拿随便抢,谁要是还拼死拼活的去战斗那才是脑袋有毛病呢。 对于这些个首先冲进来的闯进而言,不顾一切的揣东西拿财物才是最要紧。至于说交战……谁爱打谁打去吧,反正我不打。 只要是不阻碍他们抢掠,随便你是谁,随便你往哪里跑,几乎没有人在意。 虽然人数众多,却没有顽强的战斗意志,满脑子想的都是发财,自然是一触即溃。 很顺利的冲出了宫城,继续沿着后殿大道一路往北。 皇城的战斗还没有完全结束,局面比宫城之内更加凶险,战斗也更加惨烈。 满眼都是晃动的蓝色身影——深蓝色衣裤是闯军的军服。 平日里,这些个侍卫相当威武,但是在这个时候反而不如一群有经验的老兵,始终处于慌乱无措的状态。跟上来的那些个官员就更加的不必说了,尤其是那几个侍讲学士,简直就是被吓破了胆的鸟雀,始终缩在队伍正中瑟瑟发抖。 这些人全都是满腹经纶的饱学之士,若是说起文章之盛妙笔生花的本事,整个大明朝也没有几个人能比得过他们,一旦到了真刀真枪生死搏杀的时候,就全都成了一无是处的废物。 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话还是有些个道理的。 后殿大道一带,多是些高官大臣的府邸,是京城最繁华的“富人区”,平日里多是鲜衣怒马的世子王孙和紫绶金章的勋贵大臣,这个时候早已没有了往日的气象,到处都是凄厉的呼喊和杂乱的人群。 闯进疯狂的砸开一扇扇紧闭的大门,一拥而入的冲进去,不顾一切的抢掠财物俘获年轻貌美的女子。昔日里权势滔天的世家大族在这场浩劫当中首当其冲,平日里积攒下来的浮财全都成了闯军的战利品…… 旧有的秩序已经被砸的稀烂,新的秩序还没有建立起来,这个时候的混乱已到了极致。 眼看着数不清的闯军散布在大街上,所有人都生出了无力回天的乏力感。 就算是冲出了宫城又能怎么样?外面还有更大的混乱和更多的敌人在等着他们。 整个京城都已经陷落了,还能逃到哪里去? “冲,继续前冲!”李吴山拼命挥舞着佩刀,声嘶力竭的大喊:“前冲三百步,到了神武门,援兵即可到来,谁要是落在后面了,我可不管他。杀……” 谎称有援兵,同样的把戏早在大旗庄的时候就已经玩过一次了,路恭行早就领教过这一招的厉害。 连崇祯皇帝都保不住了,还有个屁的援兵啊,这摆明了就是一句激励人心的谎言。 明明知道是谎言,也只能当真了,因为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了别的办法。 当李吴山第一个冲过去的时候,路恭行也只能硬起头皮往前冲了…… 第五十一章 天家骨血 六斤和小翠儿他们已扮作要饭的花子,故意做出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躲藏在廊下或者门洞等不显眼之处,一双双眼睛却时时刻刻都在等着神武门。 这三十一个孩子,本就是要饭挣命的小叫花子,根本就不用刻意掩饰也没有人会在意他们:四周都是名门望族的豪宅府邸,有无数金银财宝和美貌的官家女子刻意随意抢掠,没有谁会在意这些个破破烂烂的小乞丐,直接就把他们当成了这场混乱的背景。 “亲爹怎么还不发信号?” “进去很久了呢,怎还不出来?” “亲爹要俺们等,那就等着好了。我估摸着时候应该差不多了,都准备好……” 腊月他们几个下意识的把背在身后的黑柳破筐挪到身前,六斤的一只手一直藏在怀里,紧紧的捏住了那柄匕首,匕首已经被体温熨的滚烫。 小翠儿转过身前,从贴身出摸出折叠的钢弩,以娴熟无比的手法撑开了,五枚连珠的透甲锥全都压在驽匣当中,把钢弩掩藏在宽大的衣物之后,只要手指轻轻一扣,当即就能射出追命的铁锥,在近距离上,足以打穿铁甲。 此时此刻,天色已然昏沉,四面八方腾起的火光和弥漫的烟雾晦明晦暗,孩子们依旧在等待…… 隐隐的,神武门里边似乎传来一阵阵厮杀的声响,孩子们当即就坐不住了,下意识的朝着六斤汇集过来。 “慌甚么?”尽管心中同样紧张,作为孩子头儿的六斤依旧镇定从容:“继续等亲爹的信号……” 又过了约莫十来个呼吸的时间,猛然传来一阵短促的铜哨声。 铜哨声短促而又尖锐,穿透了嘈杂纷乱的声响在越来越昏暗的神武门附近显得极其刺耳。 这是李吴山的信号。 以腊月为首的六个背着黑柳筐的孩子就好像送来了锁链的猎狗,一蹿而起,朝着神武门那边飞跑过去。 跑了百十步之后,猛然顿住身形,硬生生的止住了前冲的惯性,从筐子里转出一根……一条……一块黑黝黝的东西。 那东西约莫有一尺五六寸的样子,通体黝黑呈现出黯哑的金属光泽,看起来就好像是一根生铁打造而成的棒槌,只是末端有一条长长的引线…… 一把扯下筐子底部的盖板,从下面扯出一条引火的草绳。草绳一直在缓慢燃烧,一点小小的火星在昏暗的天色中毫不起眼。 将引线凑到引火草绳上点燃了,在心中默默数了三个数,然后劈手就把这个东西朝着人群的密集处丢了出去。 “轰” “轰轰” 留给铁棒槌接连爆炸,腾起一团团火光,惨叫声中,聚集在神武门的人们顿时倒下一片。 这些人的身上全都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孔洞,空气中弥漫着火炮轰击过后特有的那种焦糊味道,其中还掺杂这非常明显的硫磺味儿。 这玩意是亲爹鼓捣出来的,李吴山说这东西叫做手榴弹,但孩子们还是喜欢把这种威力惊人的投掷类武器称之为“铁棒槌”。 六个铁棒槌连续爆炸,登时就将人挨人人挤人的神武门门口给清空了。 六斤他们已经冲了过来,掏出小巧的匕首毫不留情的把附近几个受伤未死的闯军直接干掉。 剧烈的爆炸引起了闯军的注意,下意识的朝着这边汇聚过来。 “小翠儿……” 还带着些许童音的呐喊声中,九个女孩子发动了。 短铳的射程虽然有些不堪,但是在这么近的距离上,几乎等于贴着脸射击,根本就不需要瞄准,直接就把刚刚冲过来的那几个家伙打了个满脸花…… “咄”“咄”的弩弦颤动声中,驽匣中的透甲锥打了出去…… 初九和六斤异口同声的高声呐喊:“往里冲——” 仅仅只是一门之隔的神武门内,李吴山正带着那些个侍卫在浴血激战。 满身满脸都是温热的鲜血,究竟砍倒了几个人,又有几个人被砍倒,已完全顾不得了。 好在六斤他们来的还算及时,爆炸的威力和远程击杀的钢弩火铳形成密集火力,将堵在门口的闯军打了个措手不及,局面为之一肃。 原以为会在这神武门前被闯军的乱刀砍成肉酱,想不到随着李吴山的一声铜哨,局面登时逆转。 谁也没有想到李吴山会早就在外面布置好了接应的队伍。 在这个人心惶惶的时刻,援兵就代表着希望,带表着李吴山已经有了从容的布置。 想不到的是,冲进来的竟然是一群半大不下的孩子。 这些个孩子好像凶猛的野兽,尤其是那些个女娃娃,如同百战勇士一般镇定自若,从容不迫的举着短铳击发、装填、再击发。在装填的间隙,另外几个女孩子则有条不紊的一次次上弦,毫不留情的射杀试图靠近的敌人。 闯军一旦围聚起来,那几个男孩子马上就丢出“铁棒槌”,纷乱危急的局面竟然被这一群孩子给短暂的控制住了。 都说李吴山是格毙洪太的无双勇士,现在看来此言不虚啊:这些个半大的孩子就有如此强悍的战斗力,干翻了满洲皇家亲卫的大旗庄名团精锐战兵一定全都是金刚罗汉的无敌勇士。 “六斤你们几个,保护太子……就是他。”李吴山直接就把太子殿下推到了六斤面前,大吼着说道:“你可以死,他不能死,明白不?” “明白!” “大旗庄民团就在两街之外,只要冲过去就有大军接应,跟着我冲……” 刚才,路恭行还以为李吴山口中的“援兵”不过是激励军心士气的谎言,毕竟他在大旗庄的时候就玩过这一手,而且把巡河营的士兵卖了个干净彻底。想不到今天竟然是真的,果然有一队娃娃兵冲了进来。 现在,路恭行是真的信了,真的相信两条街之外就有整个大旗庄民团在枕戈待旦的准备接应这些人。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不信也没有办法,只能信,而且是死心塌地的相信李吴山说出来的每一句话。 “长平公主伤的不轻,来几个人保护公主殿下……” 长平公主的腰胯之间已经受伤了,鲜血已把藕荷色的中衣染的通红,看样子伤的不轻,应该是在刚才的激战中被砍了一刀。 身边就这么些人手,专门留下几个娃娃兵保护她?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对于李吴山来说,这位公主殿下绝对没有任何一个娃娃兵更有价值:只要有太子就足够了,至于公主殿下嘛……尤其是一个受伤的公主殿下,有没有其实一点都不重要。若是让小翠、六斤他们保护长平公主,能不能把她带出去尚在两可之间,李吴山当然不会为了一个所谓的公主殿下就折损好几个娃娃兵。 “事态紧急,殿下体谅一下臣等的难处。”李吴山提着刀子就走了过去:“万岁有言在先,天家威严不容有失,臣这把刀留给殿下,以全天家名节……” 李吴山这是要长平公主自我了断。 已经伤成了这个样子,带着她走只能连累更多人,这样年轻的公主落在闯军手里是什么样的下场,不用也可以知道了,还不如直接自裁。 毕竟崇祯皇帝早就说过这样的话,而且李吴山真的没有心思去照顾一个所谓的公主殿下。 血火之前,哪里还顾得上那么许多,哪里还容得下半分温情和软弱? 行大事之人,就要有冷酷无情之心,那些个受伤的侍卫和官员,不也照样弃之不顾了么?身为公主殿下并不必别人来的高贵,而且应该有这样的觉悟。 长平公主没有想到李吴山会如此的冷酷果断,脸色苍白如纸,死死的按住腰胯之间的伤口,用哀求的语气说道:“我还能走,我不想死,求求你……” 李吴山正要有进一步的动作,旁边的路恭行已经发话了:“侍卫架起公主随众突围,不到万万不得已之时,不可抛下殿下……” 看身旁那些个侍卫的意思,分明是想带着这个血染衣裙的公主殿下一起突围。 既然你们愿意带着这个累赘,那就带着好了,反正我只要带着太子就行。到时候你们若是跟不上我的脚步,我也绝对不会回头等你们。 “腊月,金宝,水根。” “二狗,黑炭,有财。” 一连点了六个孩子的名字。 “手榴弹开路。” “是!” “珠儿,蛾子,用短铳掩护他们。” “是。” “小翠你们几个,射杀一切靠近之人。” “是!” “护住太子殿下,跟我来!” 趁着越来越混乱的局面,带着一干侍卫文官和崇祯皇帝的四个骨血子女,冲出了神武门,沿着后殿偏街朝着东北方向狂奔。 这个时候,沿途所遇到的阻力反而明显的变小了。 因为宫城已破,几乎所有的闯军都亟不可待的想要冲进最繁华的宫城之中,好大肆饱掠一番,或者是捉几个美貌的嫔妃宫女享受享受,根本无心恋战。至于那些四散而逃的人群……现在的京城已经成了烈火炙烤之下的蜂巢,到处都是慌不择路的民众,拦都拦不过来了。 闯军的主力还在内城还皇城之间激战,急于肃清残存的明军抵抗力量,根本就顾不上这一带的混乱…… 挑在高处的四盏红灯笼就好像是一座灯塔,分外的显眼,那里是“李记车马行”! 终于冲出来了…… 第五十二章 挡路者死 “李记车马行”占地极广,除了前面那个两进的院落之外,还有存放货物的货场和车廊、牲口棚子,甚至还有一间蹄铁铺和专供车马夫住宿用的排屋。当初光是为了购置这些地皮,就花费了不少本钱。 现如今,牲口棚子已经被拆了个乱七八糟,故意燃起了几堆火,又在前后门分别堆砌大量的柴草木料,一并点燃了,做出一副刚刚被抢掠过的样子,一来是为了避免贼兵大举侵入,同时大火也能够阻拦大量人群的进出。 从表面上看,“李记车马行”与相邻的货栈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真正进入到里边之后,才发现这里早已聚集了几百人之多。 这些个精壮的汉子早已经披上了战甲,手持大扎枪做好战斗准备,俨然就是一副枕戈待旦随时都可以冲杀的严整状态。 “这就是当初在青泥河血战伪清亲卫的大旗庄民兵,无一不是身经百战以一当十的悍勇之士。”虽然和大旗庄民团有点不对付,但是在此情此景之下,路恭行也只能不断的夸赞民兵们的战斗力,以起到激励人心的作用。 “集合。” 随着李吴山一声令下,早已等的不耐烦的民兵们齐集于后院东侧的货场之中。 几百杆大扎枪密密如林,身披铁甲内衬黑衣的民兵们全都默不作声,却硬生生凝聚起一股金戈铁马的肃杀之气,果然有几分虎贲强兵的样子。 看到这几百个全副武装的民兵,刚刚从宫里逃出来的人们终于有一那么一丝丝虚无缥缈的安全感:民兵的数量虽少,终究还算是小有规模,看起来好像还有点强兵的样子,又有青泥河血战的光环加持,想来还是应该有所作为的吧。 李吴山完全不理会这些人的想法,一把就将太子拽了过来,对着手下这些个精挑细选出来的民兵高声呼喊:“我大明皇帝决意死社稷,此时此刻想必已以身殉国了。这是太子,皇帝嫡血国之储君。” “国事倾颓时局糜烂,保定了太子殿下,就是保住了我大明的社稷江山。”李吴山的嗓门陡然提高了好几度,几乎是在扯着喉咙呐喊了:“你们不是总想建功立业吗?不是总想升官发财吗?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只要保着太子殿下冲出去,就是擎天保驾的不世奇功,到时候别说是封妻荫子,肯定还要留名青史。百年之后,你们的后世子孙还会念着今天的壮举。” 雀跃的火光照耀之下,李吴山就好像是一座金属浇筑而成的雕塑:“大明朝的希望就在你们的手中,就在你们的枪尖之上,全天下都屏住了呼吸瞪大了双眼看着这里,看着京城。我要的做是带着你们建千年未有的功业……” 皇帝已经决意死社稷,那么太子殿下就是事实上的大明君主,保护储君突围就是延续大明国祚,就是续上王朝气运,摆明就是霍光、郭子仪的故事,只要能够冲出去,对大明就是再造之恩,这份功劳有多大已经不必做任何解释。 最要紧的荣耀。 延续王朝气运,再造大明辉煌,这是何等的英雄壮举,又是何等的壮烈激昂,哪怕是千百年之后,后人也是要敬仰崇拜的。 民兵们早已心潮澎湃热血沸腾,一个个血脉贲张目光如火。 本是乡下的泥腿子,捏了几辈子的老锄头,忽然有了这么一个机会,怎能不让人慷慨如沸? “闯贼寇京,陛下殉国,我煌煌大明已到了危急存亡的最后关头,只有你们才能让乾坤逆转,也至于你们才能让江河倒流。挽前三百年气运,撑后五百年国祚,就在今日。” “刘三房!” 伴随着李吴山的呼喊之声,总教官刘三房越众而出,“啪”的行了一个军礼:“职下在!” “你给我……给太子殿下……不,给大明朝开路,无论一切阻碍,不管是神是鬼,全都给我杀了!” 刘三房早已热血沸腾,吼的嗓子都疼了:“是!” 来的时候,李大老爷说是要带着大家进京勤王,想不到的是局面一下子就糜烂成了这幅模样,固若金汤的京城瞬间被攻破,圣天子崇祯皇帝说殉国就殉国了,大明朝已经轰然崩塌。局势的变化之快简直眼花缭乱,让人根本就来不及反应。 这些个民兵们其实并不是很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知道忽然之间自己就成了保护着太子殿下突围的英雄,要做延续国祚气运的壮举,登时就被一股神圣的气氛笼罩,随之就热血沸腾的要出去拼杀了…… “车马。” 车马早就准备的妥妥当当,崔耀祖很清楚的知道现在就是最关键的那一刻,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生平报复全都寄托在今日。 这是底定乾坤扭转未来的大事,英雄伟业将自今日始。 “请太子上车。” 半是搀扶半是拖拽着年轻的太子殿下,将他安置在一辆双挽的篷车上。 然后又把另外三位殿下安置在同一辆车上…… 这个时候的长平公主已经支撑不住了,或许是因为失血过多的缘故,脸色白的吓人,半边衣裙已被鲜血浸染的通红。 “蛾子,你上车,给她看看伤口,若是不太严重就给她治一治吧。” 一直以来,李吴山都对太子殿下保持着最基本的尊重,但是对这位公主殿下却显得不那么在意…… 蛾子蹦上车去,毫不理会眼前这个和自己差不多年岁的女子就是金枝玉叶的公主,一把扯开她的衣裙,用布条简单的包扎了一下又在伤口上撒了一把止血粉:“没事,且死不了,最多也就是落个瘸子而已。” 将一众的少年兵拢在几辆车上,李吴山顺势跳上马车,单手扶着拦腰杆儿,长刀遥指:“冲出去,回大旗庄!” 此时此刻的京城,再也没有一国之都应有的井然秩序,已经成了暴雨浇灌之下的蚁穴。 真正小门小户的贫苦人家反而会好一点儿,只是尽可能的关闭了房门一家人躲藏在屋子里瑟瑟发抖,祈祷混乱赶快结束。最倒霉的恰是那些官宦人家和豪门大族,这些人早已成为闯军的“重点照顾目标”。 逃出家门的人们携带着金银细软和五花八门的东西,往日里那些个趾高气扬的世子王孙小姐公子们乱糟糟的涌上街头,好像汇集起来的细流一样满世界乱跑。 冲过来的闯军疯狂呐喊着、嚎叫着,见人就砍逢人就杀,杀的差不多了之后就把那些个散落在街头的财物收集起来,甚至还有人专门是尸体上搜刮首饰…… 养尊处优惯了的小姐太太们何曾见过这样的场面,除了继续象无头苍蝇一样乱撞之外就只剩下尖声嘶叫的份儿了。 很快,这些人就发现了一支挺着大扎枪的队伍。 这支队伍严整肃穆,却不追赶百姓,也不抢掠财物,而是始终保持着密集队形一路朝着东北方向而去。 从队伍当中夹杂的大量车马来看,应该是颇有些实力。尤其是布置在车马四周的士兵,战斗力卓然,遇到闯军就直接用弓箭驱散,或者是用大扎枪密集攒刺,闯军退走之后也不追赶,始终都在默不作声的赶路。 在这个纷乱的时候,惶恐万分的人们本能的朝着这支队伍汇集过来——至少这支队伍还能驱散贼兵,这就是最大的安全感。 天色已经全黑了,早已分不清哪些是闯军哪些是百姓,只要是前面出现了任何挡路之人,立刻就用弓箭驱散,若是还不肯走的话,直接就用扎枪捅刺。至于跟在身后的那一大群人,根本就不晓得有多少,也懒得理会那是些什么人,只要他们不挡路,也就听之任之了。 以四十名步弓手和一百多个长枪兵为先导的前锋部走的很快,就好像烧红的尖刀切开凝固的油脂一样,轻而易举的打破沿途一切阻碍快速突进。那些个侍卫和几个文官紧紧的跟在太子殿下的马车之后,一步也不敢落下。 隆隆的火炮声中,一团大火猛然从右手边升腾起来,硬生生的映红了半边夜空,其中还夹杂着越来越近的厮杀呐喊之声。 看样子,广渠门已经失守,闯军正大量涌入。 明显又有大量闯军进来了,刘三房很敏锐的感觉到了这一点。 前方的敌人并不算很多,但是从侧翼冲出来的却越来越多了,而且战斗力也更加强悍,而不是象以前那样至少稀稀拉拉的射几箭就能驱散,而是要经过越来越激烈的战斗才能维持整个队伍的前进速度。 又往前走了约莫五六百步的样子,接连两股闯军从街口冲了过来,前行的速度为之一窒。 黑暗当中,后面的人群根本就看不到前面的情形,只是感觉到队伍行进的速度越来越慢,就好像是一条鱼钻进了浓稠的浆糊里边,从四面八方传导过来的压力越来越大…… 李吴山就好像被固定在马车一样,用身体护住脸色苍白瑟瑟发抖的太子,佩刀始终坚定的指着前方,声嘶力竭的大吼着:“张大娃——” 张寡妇家的儿子用同样高亢的声音做出回应:“在——” “护住我的侧翼!” “是!” 狠狠的一抖丝缰,马车顿时提速,李吴山高声呐喊:“挡路者——死——” 第五十三章 开路先锋 李吴山已经冲到了前边。 他的车上还载着太子殿下。 现如今,太子就是皇帝,就是大明。对于这些人来说,不管是正在挺着大扎枪捅刺是民兵,还是那些个只知道讲大道理的文官,当然也包括残存的那些个内廷侍卫,李吴山的这辆车上就等于的承载着日月乾坤,是万万不容有失的。 李吴山驾车前冲,就等于是太子殿下亲临战阵。 已没有什么好说了的,杀! 这三百多个民兵,全都经过精挑细选反复选拔,绝大多数都是曾经参加过青泥河血战的老兵,都经历过浴血厮杀的生死考验,无一不是在鬼门关前打过几个来回的精锐,而且每一个都有了或大或小的军职,荣誉感爆棚。 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等等这些东西全都在一瞬间催生成为最直接的战斗力,不顾一切的捅刺着,一次又一次的清空眼前晃动的敌人,任凭通身浴血依旧死死的垫在李吴山的那辆马车之前。 只要是放翻了当面之敌,不管有没有死透就直接冲过去,踏着敌人和自己的险些前进再前进。 舍此无他。 精锐民兵们的奋勇拼杀打开了道路,却导致了另外一个局面的出现:这些个贼兵显然是闯军当中的精锐战兵,再也不是象以前那样一冲就散的乌合之众,在混乱当中遭遇激烈抵抗之后,并没有直接远遁离开脱离战斗,而是自发的让开前面的道路,退到两侧再次席卷。 这种情形,就好像乘风破浪的海船冲开了前面的海潮,却被两侧的海水瞬间倒卷回来,猛烈拍打着左右两侧。 如此一来,队腰部位的那些侍卫立刻就支撑不住了。 侍卫的数量本就少的可怜,不仅要保护永王和两位公主殿下,还要照看那些气喘吁吁跑的很慢的文官大臣。闯军一阵倒卷,原本还算严整的队形顿时一片大乱。 鬼哭狼嚎般的惨叫声,还有刀剑划破肌肤砍在骨头上传来的钝响,早把车上的三位殿下吓了个半死。年纪幼小的永王和昭仁公主哇哇大哭,缩在车厢里连头都不敢抬起来。年纪最大的长平公主腰胯受伤,只能勉勉强强的躺坐着,脸色煞白的看着几次三番冲击过来的贼兵,吓的嘴皮儿直哆嗦,却连尖叫的勇气都没有了。 所谓的天家贵胄龙子凤孙,也不过是寻常的血肉之躯,在这种生死交错的情形当中,未见得就比寻常人家的子女更有勇气。 “咄” 脆响声中,一柄寒光闪闪的长柄刀砍中了车辕,车夫抬脚猛踹,却被从侧前方砍过来的一刀直接削去了半个脑壳儿,温温热热的鲜血喷溅在长平公主的脸上身上,仅剩下半个脑袋的车夫顺势一歪,还在剧烈痉挛的尸体倒在长平公主身旁。 一个持刀的闯贼跳上了车子,火光映照之下,脸上的表情狰狞可怖,立刻就把三位殿下给吓傻了。 虽然早就听说过闯贼的凶悍,却从未在真正看到过。现在,长平公主终于有了这么机会,可以和闯贼脸对脸了。 蛾子扣动机括,弩弦颤抖声中凌厉的透甲锥直接在闯贼的脑门上打出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血窟窿,顺势一脚将还没有完全倒下的尸体踹了下去,顺势将钢弩丢给了长平公主,用清脆脆的嗓音高喊着:“给我上弦……” 长平公主根本就不晓得这玩意应该怎么摆弄,更不知道如何上弦,只剩下瑟瑟发抖的份儿了。 又有个贼兵跳上车来,钢弩却暂时不能用了。 蛾子掏出匕首一刺,也不晓得刺中了哪个部位,那贼惨叫一声跌下车去。 “珠儿快来。” “轰”的巨响声中,珠儿手里的短铳喷出一团火焰,将刚刚冲过来的好几个贼兵打了个满脸窟窿,局面为之一窒。 在珠儿重新装填的时候,蛾子站在车辕之上,一手捏着那柄短小的匕首,一手挽着缰绳…… 在这一刻,长平公主已经有些恍惚了。这个小女孩的年纪明明比自己还要幼小,但却毫无畏惧之色,更没有躲藏在车厢里发抖,而是奋力杀贼保护自己。那份临危不惧的气势,还有敢于在乱军之中挺身而出的勇气,简直就如同战神一般…… 同样是少女,相差不多的年岁,一个蜷缩在车厢之内,一个站立在车头之上,虽身份有异,但高下已无比分明! 和那几个慌乱的只能大喊大叫的“侍讲学士”相比,同为太子师的路恭行毕竟见识过一些场面,又有青泥河血战的经历,明显更加镇定。 也不晓得从哪里捡起来一柄白杆儿长矛,和那些手持佩刀的侍卫们一起且战且退,维持着最基本的秩序朝着三位殿下的车子靠拢过来,一边胡乱的捅刺一边高声呐喊:“精忠报国,精忠报国……” 光喊口号肯定是没用的,终究挡不住山呼海啸般的闯军。 几辆马车已经和前面的民兵脱节了,仿佛颠簸的浪潮中的小舟,随时随地都会淹没。 “轰” “轰轰” 几声惊天动地的轰鸣,贼军倒下一片,好像退潮一般矮了下去。 甩出几根“铁棒槌”之后,终于撕开了一条血路,六斤和二三十个民兵折返回来与残存的侍卫并肩作战。 好不容易赶上了前面的李吴山他们,整个队伍却再次停滞。 不是减速,而是完全停了下来。 这个时候停下脚步就是在等死,谁也不晓得前面发生了什么,那三个侍讲学士纷纷大叫: “怎么停了?” “为何止步不前?” “此地不宜久留,快走啊……” 和只会大喊大叫的同僚不一样,路恭行赶紧跑上前去,去查看前面的情形。 一看之下,顿时大惊失色,就好像一盆冰水兜头浇下,登时凉透了。 从李吴山冲击的方向和路线来看,路恭行很清楚的知道一定会走“新水门。” 所谓的新水门,其实就是在嘉靖年间修建的一座水门,有别于永定门那边的“大水门”,而且附近又有个“清埠所”,俗称“清埠门”。 新水门并非只能通行舟船,在水道的两旁各有一条一丈二尺宽的甬路,可以行走车马。 贼军破城之际,走城门显然已不大可能了,只能从水门而出,这绝对是一个无比正确的选择。 但是现在,这个正确的选择却带来了致命的灾祸。 因为水门已经堵死了。 或许是为了防止贼兵从水门潜入,“清埠所”的清埠夫们早早就落下了水闸和栅栏,并且用砖石巨木等物将两旁可以通过车马的甬路彻底封死,赌了个严严实实,别说的这么多人了,就算是老鼠也过不去。 辛辛苦苦的冲到了这里,好不容易才到了水门之前,却发现此路不通,路恭行当即就绝望了。 这个时候再杀回去? 那根本就是送死。 贼军已经蜂拥而入,不论是永定门还是广渠门,显然已经被闯军控制,还能走到哪里去? 就在这个时候,猛然听到李吴山一声大喊:“腊月——” “在!” “开路!” “是!” 开路?还怎么开路? 在路恭行万般不解之际,腊月领着几个孩子从后面的车上跳下来,每人怀里都抱着一个看起来好像是包袱的东西。 进过路恭行身旁的时候,才看到那东西的真面目:就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包裹,上面密密匝匝的捆着很多绳索,一条长长的引线延伸出来。 路恭行隐隐的嗅到了一股不太明显的硫磺味道。 这是什么东西? 那几个孩子把至少六个这样的东西堆放在在水门之下,用引火绳点燃了那条长长的引线,然后飞速退回。 “全军后退!” 前面的民兵迅速后撤,压着整个队伍不断退却。 引线滋滋的烧着,片刻之间整个队伍就后退了百十步。 就在这个时候,一团强烈的闪光猛然照亮了夜空,就好像有十个太阳同时从水门之下升起,耀的眼睛都要花了。 在路恭行的感觉当中,脚下的地面好像烤熟了饼皮一样松软,似乎剧烈颤抖了一下,旋即就是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然后……然后这个轰鸣之声就戛然而止,路恭行已什么都听不到了。 剧烈的爆炸和太过于靠近的距离,让路恭行路大人暂时失去了听觉。 水闸已被炸开,堵死道路的砖石巨木直接飞上了天,小半个水门已经轰然坍塌。 这个威力开山裂石不足以形容,只能用惊天动地来比喻了。 路恭行这辈子从未见过如此威猛如此霸道的东西,绝对比边军当中的红衣大炮还要可怕。 因为听觉还没有完全恢复的缘故,目瞪口呆的路恭行他什么都听不到,只是象个傻子一样呆呆的看着那些个民兵正从身后涌上来,很快就穿过破烂不堪一片狼藉的新水门。 如此威力强大的爆裂之物,显然不是仓促之间就能弄出来的,一定是早有准备。 难道说李吴山早就知道水门已经被堵死?要不然他为什么要准备这个东西? 从李吴山的所作所为来看,他应该是有备而来,但他又是怎么知道闯军一定会攻破京城的呢? 所有的这些问题都让路恭行疑惑不解,但已经顾不得去弄明白这些个无解的问题了。 不管怎么说,正是因为李吴山的有所准备,大家和太子殿下才有机会冲出陷落的京城,才能给大明朝创造出最有的一线生机。 只要太子还在,希望就在。 其他一切的一切,都已不重要了。 第五十四章 归来 相对于京城的繁华喧嚣,金雀儿更喜欢大旗庄的安宁和煦。在这里,可以完全放下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和锱铢必较,也不必挂着得体的微笑去逢迎应对什么人,更不用刻意的保持着不卑不亢的态度去待人处事。 只有回到李家大宅的时候,金雀儿才能真正的彻底的放松下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完全不必有任何忌惮,因为这座大大的乡下宅子就是她的家。 但是这一次,从京城回来的金雀儿却一反常态,虽然故意做出很轻松的样子,但是内心中的忧虑却让她根本安稳不下来。 “姊,你是不是有甚么心事?” “没有啊。” “不,肯定有事儿。”连素来胸无城府的银雀儿都已经看出来了,可见金雀儿的焦虑有多么明显:“自打你回来之后,就是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肯定是出事了……” 金雀儿极力做出一个轻松的笑容,对妹妹说道:“没事儿,真的没事儿,你别瞎操心……哦,对了,老爷回来没有?” “从后晌到现在,你已经问过六次了。”银雀儿说道:“老爷带着兵去京城勤王,哪能这么快回来,我估摸着怎么也得十天半个月的吧?或许一两个月也说不准呢。” 十天半月?银雀儿想的太天真了。 金雀儿离开京城的时候,闯军已经攻破了城门,天地倾覆江山易主的事情正在上演,十天半月之后就要改朝换代了,还谈什么进京勤王? 老爷给的期限是三天,现如今已经过去两天了。 再过一天,若是老爷还没有回来,那就永远都回不来了。到时候金雀儿必须按照那封书信中所交代的去做——带着妹妹银雀儿和老爷留下的钱财和武器,不顾一切的往南方逃命。 金雀儿非常清楚老爷做事的风格,一定是滴水不漏。若不是紧要到了万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会留下这封“遗书”式的书信,更不会亲自安排好姐妹俩的“后事”。 还剩下一天,只有一天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素来精明伶俐的金雀儿愈发惶恐难安坐立不宁,猛然站起身来,却被椅子绊了一下腿脚,险些栽倒在地。 直到这个时候,金雀儿才发现自己的双腿已经软了。 “姊姊,你这是咋了?” “我没事儿,”金雀儿对妹妹说道:“你去村口等着,若是看到老爷回来,马上报我知道……” “天色都已经黑了,老爷指定回不来,还是不要去等了吧?” “快去!” 一直以来,相濡以沫多年的姐姐都对妹妹和颜悦色,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厉声呵斥,银雀儿呆了一下,才很不情愿的起身出去,到村口去等待李吴山。 暮色渐渐笼罩了小山村,一弯下弦月挂在树梢之间,宁静而又安详。 屋内一灯如豆,金雀儿站在窗前,凝视着窗外的无边黑暗。 金雀儿很清楚的知道老爷在做什么事情,那必定是一场无比凶险的厮杀。 读过一些书,又在京城中历练了几年,尤其是在李吴山的精心培养之下,金雀儿的见识已经超越了绝大多数同时代的同龄人,她知道京城里正在发生什么,也知道以后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 无非就是王朝更替江山易主的老戏码罢了,这大明朝的三万里河山很快就要改姓李了。 对于金雀儿而言,不管是谁成为江山之主,都是无所谓的事情,她只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江山社稷、国家天下不过是一件非常遥远的事情,遥远的根本就不需要去关注。 在这天下鼎革的关键时刻,最要紧的就是保全自身,以后好过几天安稳的日子。但老爷偏偏在这个时候去到了京城里边,难道他不知道现在的京城已经成了全天下最凶险的地方吗? 老爷的深谋远虑让金雀儿无比钦佩甚至已经到了盲目迷信的程度,李吴山所能看到的深远程度显然超过金雀儿至少一百倍。 明明知道凶险万分,还要如同飞蛾扑火一般去弄险,究竟图了个什么? 功名富贵? 金雀儿知道李吴山是个深藏不露的雄才,随便弄点小小的手段就可以过上非常富足的日子,而且老爷素来对生活不是很讲究,也不大在意所谓的富贵荣华,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 金雀儿不懂!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露水打湿了她的脸庞,头发湿漉漉的紧紧在额前,冰凉冰凉的…… 随着一阵熟悉的脚步声,银雀儿回来了。 “怎么样?可曾看到老爷?” “老爷已经回来了,正在外面布置民团的事儿哩,说很快就回家,让我准备些吃食……” 终于回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金雀儿觉得自己都要虚脱了,全身软绵绵的提不起一点力气,甚至连站立的姿势都无法保持,却不愿意让妹妹看到自己软弱的样子,只是死命的抓住窗框,故作平淡的说道:“那你快去准备吧……” 时辰不大,李吴山就回来了。 等待李吴山归来的这两天两夜,在金雀儿的感觉当中比一百年还要漫长。看到他的那一刻,竟然生出了恍若隔世虚幻感! “老爷……一定很累了吧?” “累死老爷我了。”李吴山呼呼的喘着粗气,浑然不顾满身的露水,直接就躺倒在床榻之上:“这玩意儿真沉,死沉死沉的,快解下来让我松泛松泛……” 沉重的铁甲上有几条白痕,那一定是刀剑划破留下的痕迹,还有星星点点的血污,虽然没有亲身经历,也完全可以想象到李吴山一定遭遇过无数次凶险的厮杀。 手忙脚乱的解下最外面的铁甲,又帮他把衬在里边的披甲褪了下来…… 从京城突围出来之后,为了避开沿途的闯军,只能尽可能的走崎岖小路。经过整整一个昼夜的急行军,才终于顺利返回大旗庄。 一个晚上的厮杀,再加上一个昼夜的奔逃,中途只啃了几口干粮,体力早就支撑不住了。两条腿软的好像面条一样,还要做出英勇果断无所畏惧的样子,用来鼓舞军心士气,其实早已皮疲惫不堪,身上的虚汗出了一层又一层,把贴身的衣物打的精湿…… “老爷,饭食已经准备好……” 金雀儿赶紧将手指树在唇边,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示意妹妹银雀儿不要大声说话。 此时此刻,李吴山仰面朝天的躺在床上,早已沉沉睡去…… “老爷太累了,先让他睡一会子吧。” 银雀儿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和姐姐金雀儿一起拉过薄被给李吴山盖上,蹑手蹑脚的走出来,顺手将房门虚掩…… “姊姊,”银雀儿不解的问道:“老爷不是带着民兵们去勤王了么?为何这么快就又回来?是不是造反的贼人已经被打退了?” 打退造反的贼人?恐怕是官军被打退了吧! 李闯雄兵百万,从南北两个方向夹击京城,金雀儿回来的时候,闯军已经进城了,还谈什么打退贼兵? 不过,那些都是遥远的事情,根本就不值得关心。 只要老爷回来了就好。 李吴山的归来,让金雀儿彻底放心了,因为她知道只要老爷还在,就算是天塌了都不要紧。 “管他甚么贼兵不贼兵的,和咱们家有什么关系?” “咦?”银雀儿吃吃的笑着,笑嘻嘻的看着自己的姐姐:“刚才我看你还紧张兮兮的,现在怎么象是换了个人一样?这才是你原本的样子哦……” “啥?”听了儿子的话语之后,张寡妇惊的下巴都要掉到脚面上了:“万岁爷死掉了?你亲眼看到的么?” 张寡妇的儿子张大娃刚刚卸下甲胄,这个年轻的大旗庄民兵已经累了个半死,看到母亲惊讶的神态,赶紧捂住她的嘴巴:“别喊的这么大声,我们大帅吩咐过,这事是机密,不要对任何谈起。我能告诉你,已经是违了军令了呢。” “屁的机密,甚么样的机密连老娘也不能知道了?我是你亲娘哦,又不是外人。”张寡妇还没有完全从震惊当中回过神儿来:“皇帝……万岁爷真的死了?” “估摸着是死了吧,”张大娃说:“虽然我没有亲眼看到,但大帅却是亲眼看到的,他说万岁要死社稷,估计肯定是已经死了。” “大帅?李老爷当大元帅了?” “我也不晓得,反正别人都这么说,想来应该是真的吧。” “乖乖隆地咚,可了不得了,大帅啊,好大的官职!”张寡妇不无羡慕的说道:“戏文的里的岳武穆岳爷爷当过大元帅,李老爷又做了大元帅,可真的不得了……我早看出这李老爷是人中龙凤,将来一定会做大官儿的。所以才千方百计的让你跟着他当兵,儿子,老娘我有眼光吧!” 当初托门子走关系,给负责征兵的刘学究送了半篮子鸭蛋,又撒泼打滚的用了些小小的伎俩,才把儿子塞到大旗庄民团当中,成为一名“光荣”的民兵。最原本的初衷只不过是为了让儿子能领到些粮米贴补家用,想不到却是歪倒正着,给儿子提供了一个建功立业的绝好机会。 送儿子当民兵,绝对是张寡妇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在以后的日子里,事实会反复证明这个决定的绝对正确。 “俺饿的紧了,赶紧取俩馍馍来……三个吧。”现在的张大娃,觉得自己能吞下去一头牛。 满是疼爱的给儿子取来了食物,张寡妇说道:“慢些吃,弟弟妹妹们又不曾和你抢,吃那么快做甚?当心伤了肠胃还得给你熬汤药……” 嘴里含着馍馍的张大娃看了看日渐苍老的母亲,小声说道:“这一遭孩儿是立了大功的……” “知道,知道,刚才你就说过了,杀死了俩贼兵,想来一定会有赏钱的吧。” “杀几个贼兵算个甚?”张大娃很警惕的环视四周,把嘴巴凑到母亲耳朵边儿,压低了嗓音对自己的亲娘说道:“这一遭,俺们把太子殿下就出来了呢,就安顿在咱们村子里。” 太子殿下? 把太子殿下从乱军中救出来了? 听了这句话,张寡妇登时呆住。 万岁爷已经死了,那太子就会理所当然的成为新的万岁爷。 能在乱军中把太子救出来,还保着他来到大旗庄,按照戏文里的说法,这就是擎天保驾的天大功劳,说不得还有从龙之功呢。 张寡妇已喜的语无伦次了:“乖乖,我的儿,好本事。只要太子爷做了万岁爷,说不得要封我的儿一个大将军了呢。哈哈,到时候我张寡妇就是大将军的亲娘,这算不算是诰命夫人?” “别喊,别喊!”张大娃赶紧对陷入狂喜的母亲说道:“李大帅曾仔细嘱咐过我们这些人,说太子之事是绝密,万万不可对外人谈起,免得横生事端……” “你老娘也算是外人吗?” “反正……反正你千万不要对别人说,若是被歹人听去了,说不得会对太子不利呢。” “好的,好的,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不会对别人说起的,我的儿放心好了……” 第五十五章 南下北上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大旗庄的乡亲们就起来了。 乡民们素来就有早起的习惯,今日更是起了个绝早,却不似往日里那样在田间地头劳作,而是有意无意的在李大老爷门前晃来晃去,不时用眼角的余光朝着宅子里边瞅一眼。 张大娃对母亲说起了太子之事,别的民兵肯定也对自家的亲人们说起过,偏偏李吴山又仔细的叮嘱过要严格保密,免得走漏了风声会有宵小之徒做出对太子殿下不利的举动。 那是太子殿下啊,正经的皇家血脉龙子凤孙,大家都想看看传说中的太子长的什么模样,却又不方便明说。于是乎,每个人都觉得只有自己才知道“太子就在李老爷家里”这个绝大的秘密,其实大半个大旗庄的人都已经知道了。 可惜的是,在李家大宅门前游荡了整整一个早晨,谁也没有真正的看到太子殿下。 太子殿下,国之储君,一定会深居简出,哪里是那么容易就能看到的? 经历了京城剧变之后,在大旗庄民团的护卫之下终于逃了出来,休息了一个晚上以后总算是惊魂稍定,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在这个问题上,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国破之际,还能跟随太子一起突出重围的,必然就是国之干城大大的忠臣,纷纷各抒己见,却无法形成统一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文臣们充分发扬官场上的优良传统:吵架,使劲儿的吵,就好像谁的嗓门越大忠心程度就越高一样。 以御史程园毕为首的几个外臣建议立刻南下,去往南京。虽然北京城已经被闯贼攻破,但南京那边还有一整套的行政系统,只要太子过去了就可以顺理成章的登基称帝,到时候诏令一下,就可以利用江南的财富和百万军队反攻北方,当年太祖洪武皇帝就是这么做的。 以路恭行为首的几位太子师则竭力反对,认为现在最正确的选择就是想方设法联络镇守山海关的吴三桂,趁着闯贼立足未稳之际反攻京城,迎请太子殿下还京。 吵来吵去也没有吵出一个结果,直到最后才意识到一个很尴尬的现实:不管是南下也好,北上也罢,都需要精兵护送,要不然的话,凭着这些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臣和几十个侍卫,根本就是寸步难行。 就眼下这种情形,能够依靠的也就只有大旗庄民团了。 可惜的是,一直到了现在,还是没有看到李吴山的影子。 虽说太子暂驻李家是无奈的选择,但太子毕竟是太子,就算是还没有正式登基称帝也算是半个君主,李吴山就应该早早的前来请安问吉,主动请示太子殿下下一步的安排。 一直到了辰时末刻前后,李吴山还是没有过来。 国事衰微,正是群策群力之时,怎能如此怠慢? 众人都不想再这么干巴巴的坐着浪费宝贵的时间,让程园毕和路恭行二人来找李吴山,却被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小丫鬟给阻住了:“我家老爷正在吃饭,有甚么事情等老爷吃完饭之后再说吧。” “这李吴山也忒无礼了些!”御史大人程园毕气呼呼的大叫起来:“殿下还在等候,他却安安稳稳的吃饭,还有君臣之礼么?” “甚么礼不礼的我也不懂,只知道天大地大吃饱了最大……” “你……”程园毕本想再说点什么,但却碍于身份不好和一个小丫鬟争论,只能在一旁独自生闷气。 “好了,好了,”路恭行做出一副和颜悦色的神态,对银雀儿说道:“我们都知道你家老爷劳苦功劳,昨天肯定已累了个半死,只是兹事体大不得耽搁,麻烦这位小大姐去告诉李吴山,就说……” “我知道了,”门轴转动声中,李吴山从里间走了出来,正用一方雪白的手巾擦去嘴角的米粒子,笑呵呵的说道:“两位大人都用过饭了吧?” “都吃过了。” “这荒僻乡野之地比不得京城,粗茶淡饭还能吃的习惯吧?” “非常时期,已顾不得这些琐碎细务了。” “几位殿下久在深宫,不谙民间饮食,也不知昨晚有没有吃好睡好……” 这都什么时候了?哪里还有心思理会这些个鸡毛蒜皮的小事儿?程园毕没好气的说道:“殿下性情勤勉起居简朴,知道国事艰难,不和你计较这些个细枝末节,召你赶紧过去商讨要事呢。” “好,好,我马上就过去。” 昨天晚上睡了个天昏地暗,一觉醒来之后又美美的吃了一顿好的,疲惫之态一扫而空。神完气足精神百倍的李吴山和两位文臣一起到了左后厢,见到了太子殿下。 一来是因为现在的太子还仅仅只是太子,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君主,再者也是因为太子是李吴山的学生,彼此已经非常熟悉了,所以只见了一个浅礼,略略的寒暄了几句,就开门见山直入正题了。 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面对这个问题,李吴山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了一句:“以殿下之意,应该怎么办?” “程大人说要南下去往江南,路师傅说北上汇合平西伯,”年轻的太子素来性情平和,可以说他没有主见,也可以说成是广泛听取别人的建议,对于他的这种性情脾气,李吴山已经很熟悉了:“我也不知到底应该南下还是北上,所以想要听听李师傅的意思。” “这个嘛……”李吴山稍微沉吟了一下,好像是在犹豫似的,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南下之路无非有两条,一是过河南经淮西,渡江去往南京。二是走山东过淮扬,然后渡江。但无论河南还是山东,都是闯贼肆虐之地,殿下以千金之躯犯险,稍有不慎就会有不忍言之事发生……” 河南是中原腹地,历来兵家必争,李闯率百万大军在河南几进几出,早就把河南打的稀烂,更有好几支规模庞大的闯军在黄河两岸频繁活动,这个时候去河南就是送死。 天下未乱山东先反已经成了惯例,现如今的山东大大小小的贼兵有百十股之多,打着各式各样的旗号竞相杀官造反,早就乱成了一锅粥,根本就无法顺利通过。 太子的身份实在是太重要了,若是贸然南下的话,无论是走河南还是走山东,万一有危险发生,整个大明朝的希望就彻底断绝了,这个责任谁也承担不起。 李吴山反对南下,这让路恭行很高兴,因为他也持同样的态度。 “我意和李侍讲相同!”同为太子师,又有一致的意见,让路恭行把李吴山当做了自己最天然的政治盟友:“万万不能南下,唯今之计,只有北上去联络平西伯吴三桂,让他尽起宁远精兵趁贼立足未稳之计反攻京城……” “不,路大人,我不赞成这么做。”李吴山说道:“去投靠吴三桂显然是不智之举。” “投靠?”路恭行眉头一皱,很不高兴的说道:“平西伯乃我大明臣子,殿下乃是国之储君,怎么能说是投靠?” 这特么的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和我计较这些个言辞上的细节? “好吧,就说是诏令吧。我反对!” 反对?为什么要反对? 吴三桂手下有宁远精兵,而且距离这里比较近,显然是一个很合理很现实的盘算,李吴山为什么要反对呢? 当然要反对了。 没有谁比李吴山更清楚的知道吴三桂是个什么东西了,这个时候带着太子去投靠他,简直是就肉包子打狗。 “我反对的原因非常简单,”李吴山说道:“我信不过吴三桂。” “平西伯忠勇无双,为国镇关数十年……” 吴三桂忠勇无双?你是在说笑话吗? 特么的吴三桂要是对大明朝忠勇无双的话,李自成都敢说自己的大明朝的忠贞赤子了! “诸位好好想想,山海关到京城有多少路程?” “差不多四天的路程吧……” 李吴山当场就笑了:“原来诸位大臣知道啊,我还以为你们不知道呢。二月初,万岁下勤王大诏,命吴三桂率兵入卫。二月十九,吴三桂上疏回奏,说已做好了勤王的准备。结果呢?时至今日,可成看到吴三桂的一兵一卒?” 北京城之所以会陷落的这么快,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崇祯君臣把赌注压在手握重兵的吴三桂身上。当闯军进入山西的时候,就曾诏令吴三桂以关外之兵进京入卫,吴三桂也很爽快的答应了,结果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看到关外的一兵一卒。 京城已经万分危急了,明明只有四五天的路程,但一个多月过去了,吴三桂还在关外,这说明了什么? “那吴三桂名为大明臣子,实为割据藩镇,他做的就是拥兵自重待价而沽的买卖!”李吴山一针见血的指出了其中的关键:“他按兵不动分明就是在观望风向。就算是朝廷击退了闯贼,能把他怎么样?到时候随随便便找个借口就可以敷衍过去。若是闯贼得了天下,他一定会摇身一变投靠李闯。” 领关外精兵的吴三桂早已是事实上的藩镇,有点类似于唐末的节度使,大权在手握有重兵,谁也不敢轻易动他。 在局势还没有完全明朗之前,让吴三桂和李闯去拼命,那绝对是不可能的。因为吴三桂很清楚的知道军队才是自己安身立命待价而沽的根本,绝对不会为了朝廷就赌上最重要的筹码。 “吴家世受皇恩,满门忠烈……”路恭行还在为吴三桂分辨:“平西伯没有能够及时带兵来援,必然是有苦衷……” “他吴三桂有苦衷?他有个屁的苦衷!”李吴山毫不客气的说道:“老路啊,我的路大人。京城危急,君父危急,正是竭力报效之时,什么样的苦衷才能让吴三桂按兵不动一个多月?什么样的苦衷才能让他坐视京城陷落?若是别人这样做,会有什么样的下场?你不是不清楚吧?” 要是别人敢于做出这种事情,就是有一百个脑袋都不够砍的,但吴三桂偏偏就这么干了。就算大明朝还在,就算是京城没有陷落,朝廷又能拿他怎么样?充其量也就是不痛不痒的下旨申斥几句罢了,还能真的罢了他的兵权不成? 不管李吴山的话有没有道理,这是铁一般的事实,不容辩驳! 路恭行不言语了。 太子问道:“南下不行,北上又不行,到底应该如何?” 李吴山只说出一个字:“等!” 第五十六章 急转直下 这段时间以来,李吴山忙的脚底板打屁股,根本就没有那么多时间照看四位殿下和诸位大人们的饮食起居。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乱七八糟的问题纷纷暴露出来。 开始的时候,程园毕仅仅只是说不习惯大灶上的饮食,想要单独开个小灶。对于这种小事儿,李吴山根本就没有细想,直接就应了。 没过多久,他们又说四位殿下金娇玉贵,一定需要专人服侍。考虑到两位公主殿下有诸多不便,就专门找了俩健妇伺候着。 没过几天,问题又来了:李吴山找的这俩健妇实在太过粗鄙,不仅服侍不周,而且礼数不全,根本就不知道伺候天家贵胄的规矩,一定要李吴山再换几个仪表得体知道规矩的精细之人。 接二连三的闹了这么几回,把李吴山搞的越来越不耐烦,直接就正面开怼了: “这大旗庄本就是荒僻乡野,哪有那么多锦衣玉食?如今国事艰难,诸位还想着以前出则车食则鱼的日子?”李吴山没好气的说道:“我大旗庄民团的兵士们每日两餐,每餐只有一菜一饭,每隔五日才能吃到一次荤腥。诸位大人每日三餐,餐餐见肉不说,还有整只的鸡鸭供应。几位大人每日的饮食所需,足够制造出百十杆长枪,或者是几百支箭矢了。你们去外面看看,看看我们的兵士吃的是什么,应该知足了!” 现如今山河破碎国事倾颓,正是厉行节俭之时,这个道理他们不是不明白,只是不愿意落实在自己身上而已,被李吴山一通抢白,虽然心中不服却也说不出什么来,只能用几位殿下做挡箭牌:“我等清苦一些也就罢了,四位殿下金娇玉贵,平白堕了天家威严……” 用这些人的话说,若是四位殿下的衣食用度太过于简陋,就损了皇家的颜面。 不说这些还好,说起这个李吴山更加火大:“好个天家威严好个皇家体面,四婶子你过来……” 将伺候长平公主的那名健妇拉了过来,对众人说道:“你们可曾知道,就是这位被你们成为粗鄙不周且又不知规矩的妇人是何等身份?” 这不过是个乡野妇人罢了,能有什么身份? “这位四婶子的夫家于青泥河一役中战死沙场,壮烈之极。为了营救各位出京突围,她的儿子身披数创,现如今还躺在床上养伤。她们家父一辈子一辈的效忠大明,你们说她粗鄙,你们说她不知礼?” 李吴山越说越气:“想必诸位已经听说了京城了里边的清新,那些个紫绶金章的朝廷重臣转过头去就投了李闯,与那些个满口忠义的家伙比起来,四婶子要强一万倍。” “听说万岁殉国陛下蒙尘的消息之后,四婶子主动请缨,一文钱不拿的伺候着殿下,这才是真正的大仁大义大忠大礼。” “平日里,四婶子连一颗鸡蛋都舍不得吃,你们来了之后,已经把她家里成群的鸡鸭都吃光了!”李吴山毫不客气的说道:“民心如水,能载亦能覆,如今山河残破社稷蒙尘,终究还有光复的希望,若是寒了小民之心,那就真的再也收拾不起来了……” 程园毕知道李吴山说的在理,但他如此直眉白眼的指责几位殿下,搞的大家都很没有面子,小声的嘟囔了一句:“国朝哺养万民,如今用到他们了,就应该奉养以供……” “放屁!” 这一次李吴山是真的怒了,直接就爆了粗口:“是朝廷养着万民还是万民养着朝廷?难道你不清楚吗?” “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大道理装进狗肚子了吗?” 这已不是争论,而是直接破口大骂了。 民重君轻的大道理讲了千百年,到了自己头上就忘的干干净净,不得不说这是绝大多数读书人的臭毛病。 李吴山直接就把程园毕骂了个狗血淋头,让这位程大人很没有面子,脸色青白不定几欲发作。 眼看着二人就要撕破脸了,太子殿下却是一副“不知如何是好”的神态,年纪最长的长平公主赶紧主动站出来,朝着那位四婶子躬身一礼,万般诚恳的说道:“想不都这位……这位四婶子原是满门忠烈一心报效之人,以前多有怠慢,实在不该。现在当着李侍讲的面儿,给四婶子赔个不是……” 那四婶子本是乡野妇人,见到公主殿下给自己行礼,当即就慌了,赶紧趴伏下去不住磕头:“这怎么使得?这怎么使得?平白折了我的寿数。只要殿下不嫌弃俺伺候的不好就行,可不敢受殿下的礼数……” “如今社稷危急,能多积攒一份财力一份人心,光复河山的希望就多一分。以后的诸般供应全都依寻常兵士水准即可,我等就应该与士卒同甘共苦,太子你说呢?” “对,对,应当如此,应当如此!” 长平公主主动站出来,以很低的姿态给太子和程园毕解围,总算没有真的弄出什么风波,但却让李吴山和这些人的关系变得脆弱而又微妙。 那几个文臣甚至开始怀疑起李吴山的用心。 事情是明摆着的,从京城里逃出来已经一个多月了,李吴山既不南下也不北上,而是将太子并诸位殿下“软禁”在这个小小的山村之中,他到底是何居心? 汉末的曹孟德挟天子以令诸侯,终于在乱世之中篡汉为魏,这李吴山是不是要效仿曹孟德的故事?他是不是想做大明朝的活曹操? 到了这个时候,只有和李吴山很不对付的路恭行为他辩解了几句:“李侍讲确实跋扈了些,但他的忠诚之心还是有的,当此危难之际,不可胡乱猜忌。” 仗着有两千多民兵,就厉声呵斥大臣和诸位殿下,这已不仅仅只是“跋扈了些”那么简单,而是根本无有人臣之礼。 “这李吴山目无太子,长而久之怕是要生异心的。”程园毕说道:“唯今之计,就是尽快脱离他的掌控……不知京城那边的消息怎么样了?” 作为大臣和太子,当然不愿意久在李吴山的屋檐之下,所以早就暗暗的派遣侍卫去外面打探消息。只要外面的局势好转,马上就离开大旗庄。 可惜的是,那些个侍卫带回来的消息一个比一个更坏:先是有大量的文武大臣投靠了李闯,然后就是闯军大肆拷掠,将京城里的达官贵人皇亲国戚折腾的欲仙欲死,收敛了大笔资材。然后又听说南北两路闯军汇合…… 如此一来,反攻京城的美梦就算是彻底破产了。 几日之前,听说平西伯吴三桂投了李闯。 原本还指望平西伯吴三桂能够挥师关内击败李闯,这一下子连最后的希望都破灭了。 没过几天,又听说闯军大举北上,看样子是要和吴三桂打仗。这些个文臣们顿时就兴高采烈起来:原来平西伯投靠李闯只不过的疑兵之计,争取到足够的宝贵时间之后已经准备和闯军决战了。 平西伯世受皇恩满门忠烈,怎么可能真的投了闯贼?只要吴三桂打跑了李自成,一定会迎请太子还京,到时候大家全都是彪炳千秋的大功臣。 但这份喜悦的心情仅仅只维持了一两天,当外出打探的侍卫把最新的消息带回来之后,每一个人都目瞪口呆: 吴三桂献了山海关,投了多尔衮,现在正率领八旗辫子兵追着李自成的屁股一路穷追猛打。 “这……这怎么可能?平西伯怎么会投虏清?”听到这个消息的路恭行已经慌了,反反复复的追问着:“消息确切么?千万不要搞错了……” “千真万确,辫子兵已经进京城了,绝对不会有误!” 就在不久之前,众人还把吴三桂说成了是“忠勇无双满门忠烈”的国之干城,转眼直接就投了清廷,并且带着辫子兵入关进京,局势的变化之快眼花缭乱目不暇接,让人无所适从。 这些人还满怀希望的期待着吴三桂能扭转乾坤再造煌煌大明,结果却是这样的一番情形。 铁一般的事实在这些人的脸上甩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直到这个似乎,众人才想起李吴山的话来: “我信不过吴三桂!” 幸亏当时李吴山拦住了众人,若是当初他们带着太子去投靠吴三桂的话,后果绝对是灾难性的。 先是李闯破京,然后是八旗辫子兵进京,这一连串的变化已经让这些人慌乱的手足无措,根本就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所有能够想都的希望全都无一例外的破灭掉了,还能指望谁? “能指望的上的也就只有李侍讲了,无论如何他手里还有两千民团,终究可以算是最后的一丝希望……我这就去找他……” “连吴三桂都投了清虏,汹汹之际,这李吴山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想法,”长平公主已经说的足够委婉了,但众人还是听懂了她话里话外的意思:吴三桂这样的国之干城都投敌了,难道李吴山比吴三桂还要忠诚? 现如今国朝覆灭山河破碎,所谓的朝廷根本已不复存在,根本就拿不出能够让他效忠的筹码,若是他想要升官发财的话,直接把太子卖给吴三桂或者是多尔衮,肯定会有一场泼天的富贵。 这是一定要考虑的问题。 “如今只有动之以情,若是李侍讲还感念大行皇帝的恩宠,兴许尚有可为。如是李侍讲也要做吴三桂之事……那就是天要亡我大明。”长平公主说道:“什么都不用说了,我等与诸位大人一起去见李侍讲吧……” 第五十七章 恳请成军 “见过殿下,见过诸位大人。”依次见礼之后,金雀儿说道:“我家老爷出门办事,可能要过一会儿才能回来。诸位有什么事情,不妨先告诉婢子,婢子再转告我家老爷……” 太子和长平公主是何等身份,当然不会在意李吴山的这个婢女,更不可能和她说起国家大事:“既然李侍讲稍后便回,那就等一等好了……” “奴婢去给殿下和诸位大人看茶……” “不必了,你下去吧,我们在这里坐等即可。” 金雀儿又行了一礼,踩着小碎步退了下去。 长平公主很随意的走到书案之前,随手拿起一张纸来:纸上写的密密麻麻,从那刚硬的字迹就可以看得出来,这是李吴山写的。 这应该是一份筹军备文,写的全都是人员名单,军队制置、粮秣供应等等文字。 对于这些硬邦邦的数据,长平公主实在没有什么概念,也看不大明白,但压在下面的一张便笺却引起了她的注意: “二十三日,六侍卫出西口,二十六日归。” “初二,四侍卫出,又二人出,隔四日归。” “十二日,又六侍卫出,隔日即归。” “……” 看到这些个凌乱的记录,长平公主顿时面色一变,旋即将这张便笺交给众人依次传看。 “这……这分明就是侍卫们出去打探消息的详细记录……” 就在这个时候,李吴山迈步进门,哈哈大笑着说道:“路大人说的对,你们每次派遣侍卫外出打探消息,我都知道。” 一直以来,这些人都对李吴山不是百分之百的信任,尤其是在当前的局势之下,唯恐他成为大明版本的曹孟德,做出挟太子以令诸侯的事情来,偏偏又没有反抗的实力,唯一的能够做到的就是派遣少量侍卫偷偷摸摸的出去打探,免得连消息都被李吴山封锁住了。 原以为这事儿做的神不知鬼不觉,想不到李吴山早就知道了,而且知道的如此详细。 “李侍讲,你这是在监视我们吗?” “监视?”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我好像没有监视诸位大人和太子殿下的必要吧?” “那你为何知道的这么清楚?连侍卫外出的人数和时间都分毫不差,这作何解释?” “看来诸位还不知道,从我的家宅到沿河十三庄的外围,总共有三道警戒线,每一条出入的道路都有人分别把守,别说是几个大活人了,就算是进出一只老鼠都瞒不过我的耳目。”李吴山笑道:“太子殿下身系天下,若不做如此缜密安排,闯军早就知道了消息,也早就把这一带屠灭了。” 为了确保太子在大旗庄的消息不走漏出去,李吴山早已派遣人手把住进出通道,布置下层层叠叠的防御网,一个外人也进不来,那些个侍卫频繁进出又怎么能瞒得过他? 完全出于对太子负责的态度才这么做的,结果却被李吴山看出了他们的不信任之心,这就很尴尬了。 不过,看起来李吴山对他们的这些小动作并不怎么在意,而是笑呵呵的说道:“这位有什么事情就快点说吧,因为我很忙。” 太子殿下亲自来找你,你还说忙,这是什么态度? “你们可以说我跋扈,也可以说我无人臣之礼,但事实上我确实很忙,没有那么多闲工夫讲究这些个东西……” 为了缓解略显尴尬的气氛,长平公主故意做出很关切的样子,面带微笑的说道:“李侍讲在忙些甚么事情?若实在抽不开身子,诸位大人一定会竭尽所能为李侍讲拾遗补缺。这复国之事固然要大大的倚仗李侍讲,但太子殿下终究是国之储君,也应该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了。即便是做不好,也有李侍讲在旁指点,刚好可以多些经验……” 光复大明本就是太子殿下的使命,就应该让他参与其中,而不是让你李吴山一人独自去做这个事情。更何况你李吴山本就是太子师,就算太子没有什么经验,你也可以在一旁指导嘛。 这话说的很有道理,不仅顾全了李吴山的脸面,还可以让太子参与到大旗庄民团之中。 虽说李吴山是大旗庄民团的首脑,但太子终究是太子,只要能够参与进去,就一定可以顺理成章的掌握兵权。 李吴山笑道:“这事还真的不能让太子殿下去做,诸位不要多心,因为最近这些日子我一直在和闯军打交道。” 此言一出,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作为大明朝的臣子,作为太子最后的倚仗,李吴山竟然一直都在和闯军勾三搭四,他要做什么?是要把太子卖给李闯换取富贵荣华吗? 路恭行强做镇定,尽量保持着还算平和的语气:“闯贼破京逼死了万岁,正是我大明不共戴天的仇敌,李侍讲私下里和闯军接洽,似乎有些不妥吧?相信李侍讲一定是有难言的苦衷……” “这也没有什么不好说的,”李吴山开门见山的说道:“从上个月底开始,我就在和闯军接触了。亦无需隐瞒诸位,闯军只是要我效忠而已……” “你……李侍讲真的……答应了?” “不答应还能怎样?难道要我去和闯军拼命吗?” “闯贼百万之众,我军只有两千余人,若是逞一时之勇,必然会落个不忍言的结果。李侍讲与闯贼虚以为蛇,也是可以理解的。图的就是保存有用之身以待将来。” 李吴山笑道:“长平殿下说的对,我就是那么做的。我假意答应输些粮米钱财给他们,换取闯军不进入沿河十三庄……” 李闯的实力比李吴山强大百倍都不止,直接对抗显然不是明智的举动,假意做出一副投靠的样子,用些粮米银钱换取一时的平安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自古以来,历朝历代的治权都停留在县城那个级别,下边的乡村从来都是自制。只要大旗庄民团承认了“大顺政权”,就可以算是大顺的臣民,就可以享受自治。 从秦汉到隋唐,一直到现在的大明朝,其实都是这样的一个模式,朝廷的治理从来就没有真正下到过乡村。 虽然大家都认可了李吴山的做法,但心里还是很不踏实:这李吴山究竟有没有和闯军谈条件?到底会不会把太子殿下当做“投名状”交给闯军换取富贵功名? 虽然李吴山口口声声的说着效忠大明朝的话语,但毕竟人心隔肚皮,他的真实想法究竟是什么谁都吃不准。 从现在的局势来看,不管是闯贼还是虏清,都比大明朝更有前途,也更能拿出足够诱人的条件。连吴三桂都投敌卖国了,谁敢保证李吴山做不出类似的事情来呢? “适才长平殿下问起过我在忙些甚么,除了假意应付闯军之外,更多是在筹划组建大旗军之事。”李吴山说道:“只因事物繁杂琐碎,无暇一一报于各位知道,还望诸位殿下和列为大人见谅。” 组建一支崭新的军队,涉及到方方面面,牵扯极多,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多的让人头皮发麻,还要假意应付闯军,李吴山肯定忙的不可开交,这一点完全可以理解。 “如今吴三桂那狗贼投靠了多尔衮,闯贼又逢大败,惶惶西逃之际正是建军良机。”李吴山从书案上抽出一张写满了字迹的纸来:“这是我书就的成军陈情奏疏,诸位看看还有什么不妥之处……” 李吴山本就不是科举出身的文臣,这份疏文的文采……真的谈不上什么文采,文字功夫糟糕的一塌糊涂,遣词用句也粗鄙的很,尤其是那一手如同臭虫爬的烂字,简直难以入目。 在场的众人,要么就是当世大儒,要么就是文坛领袖,无一不是满腹经纶轮的斑斑大才,妙笔生花文章锦绣不过是最基本的功底。单纯以文字上的功夫来看,绝对超过李吴山百倍都不止。随随便便写点东西,也肯定比李吴山写的这个奏疏要华丽的多。 言辞粗鄙语句难通,甚至还有好几处明显的语法错误,看起来就好像是刚刚启蒙的小书童写的糟糕文字。 就是这么一篇稀烂的文字,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兴奋起来。 李吴山些的这个东西,虽然洋洋洒洒近千言,总而言之的核心思想却能用一句话来概括:大旗军筹备事宜已基本完成,肯定朝廷允许正式组建成军。 其实,大旗庄民团早已经过了血与火的洗礼,不论是从组织度还是从建制上来看,都已经可以算是正儿八经的军队了。并且得到了崇祯皇帝的授权有了“大旗军”的正式名号,所缺少的仅仅只是一个流程而已。 在这个时候,李吴山地上这样的一份奏陈,要求“朝廷允许组建成军”,虽然没有太大的实质意义,却有着至关重要的象征意义。 这足以说明,这支军队依旧接受大明朝廷的辖制,依旧效忠于朝廷,他李吴山依旧是大明朝的臣子。 崇祯皇帝已大行殉国,所谓的朝廷早已不复存在,这个时候,还有谁有权利有资格下达“成军”的命令? 只有太子殿下和这一群文臣了。 现在,这些人就是朝廷。 一旦大旗军组建完成,太子殿下就是一军之主。 第五十八章 最终筹备 李吴山这么干,等于是主动交出了大旗军的最高统治权。 无论是太子本人还是这些个文官,都清清楚楚的明白这一层道理,谁要是还敢唧唧歪歪的从牙缝里崩出半个“不”字,那就只能说明他的智商有问题了。 经历国破家亡的惨痛之后,太子殿下已经深深明白了“唯武力论”的精髓,只有掌握了军队才是硬道理,其他那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都微不足道。 “允,允许成军。”太子殿下以从来没有过的果断在第一时间同意了,马上又意识到自己仅仅只是太子而不是皇帝,赶紧改口说道:“当初大行皇帝还在的时候,就已有了组建大旗军的遗命,孤代表大行皇帝允许大旗军成立。几位以为如何?” 允许大旗军成立,这是皇帝的权限,但却需要经过内阁同意。 但是现在这个局势,连大明朝都没有了,哪里还有什么内阁? 所谓的内阁,也就是这几个文官了。 这些个文官当然不会在这个关键时刻说三道四,毫不犹豫的全票通过了“马上成军”的做法。 素来对李吴山持怀疑态度的程园毕朝着李吴山深深一礼,言辞恳求的说道:“前番我程园毕对李侍讲多有猜忌,实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今日方知李侍讲用心良苦,一片血诚上可昭日月苍天,中不负大行皇帝托付之重,下足对得起我等翘首以盼的臣民。当此危亡断续之际,李侍讲一副忠肝义胆足以击破一切流言蜚语。倘若以后还有什么人胡乱猜疑,我程园毕第一个不答应!请李侍讲受我一礼。” “今日方知大行皇帝识人之明,思之怎不让人感佩万千?”作为大明朝的遗臣,此时此刻的路恭行早已泪流满面语音哽咽了:“自太祖洪武皇帝立国以来,以垂三百载。社稷危亡国祚存续之际,无论如何也应出几个铁骨铮铮的忠臣良将了吧。当时大行皇帝以宋时的文天祥来比李侍讲,可见大行皇帝早就知道李侍讲的不二忠贞,我等却还在这里胡乱猜疑,真是羞愧难当……” 疾风知劲草国乱显忠臣,这话当真不假。 这个时候李吴山要是把太子等人献出去,不论是卖给新败的李闯还是气势汹汹的多尔衮,必然能换得一场泼天富贵。就算不这么做,只要死死的把太子捏在手心之中,或许也能做个一方诸侯。 现如今大明朝都已经亡了,崇祯皇帝已经死了,李吴山还记着当初的遗命,舍弃了功名富贵做出这样的举动,这份忠臣之心,真是忠的没边儿了。 长平公主和路恭行一样,也被李吴山这忠勇无双之举感动的热泪盈眶,蹲下身子大礼相参。 虽然长平公主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重要角色,终究是先皇嫡血,身份在这里摆着呢。作为臣子的李吴山当然不好直接受她这一礼,赶紧躲开:“李吴山为卑微之臣,不敢受殿下之礼。” “这一拜,不是拜你李侍讲,而是拜先皇陛下。”长平公主泪眼涟涟的说道:“先皇治世一十七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世人都说先皇最大的功绩便是继位之初以巧妙心思雷霆手段铲除阉党。现在看来,先皇最大的遗德乃是提拔重用李侍讲,,盖是因为先皇早就看出李侍讲乃是我大明柱石,这才在最后时刻负以复国之千钧重任。如此眼光如此考虑,先皇识人呐。” “乱起之时,先皇曾千万嘱托,定要对李侍讲悉听悉从,如今我才明白这句话的真正含义。”长平公主朝着李吴山再拜:“只可惜我等愚钝,竟然几次三番的无端猜忌,几寒了孤忠之臣的一片血诚之心。被李侍讲当面训斥几句丢了颜面是小,若是误了复国大计,我等全都是千古罪人了。以后若有什么当与不当之处,李侍讲无需客套,直接如前几日那样当面训斥即可……” 崇祯皇帝临死之前,把几位殿下和复国的重任托付给了李吴山,现在看来,这就是最英明的举动,等于是埋下了一粒复国的种子。 现在,这颗种子终于要破土而出了。 “虽然殿下已允了成军之事,但事务琐碎繁杂,还是有些个流程一定要走的……” 组建崭新的军队,这本身就是一件系统化的事情,不是说一句话就能办成的,其中所牵扯到的细碎之事多的不行…… 路恭行看了看太子,马上就代替太子表达了意见:“国事倾覆,局势危急,那些个旧有的琐碎章程能免就全都免了,事急从权容不得拖延,即刻成军最好。成军早一日,复国之机便早一日,为君复仇的大计就早一日。想必大行皇帝在九泉之下早已等的不耐了,我大明的历代先皇也在等着大旗军成立的那一刻。” “对,对,此时宜早不宜迟,那些个繁琐的章程全都免了,诸般杂务李侍讲可全权办理。”太子说道:“前有先皇遗命,后有我等允肯,这事就算是定下来了。” 成立一支直属朝廷管辖的军队,肯定要走兵部、吏部的流程,还要在户部和工部报备司务,内阁票拟皇帝批红才行。不过现在这个局势,真的已经顾不上那么许多了。 大旗军本就是在大旗庄民团的基础上创建,而大旗庄民团又是李吴山一手掌控,最高指挥使的身份肯定是他李吴山,而且这本就是崇祯皇帝当初的命令,这一点毋庸置疑。若是换了别人,恐怕就不能如臂使指的指挥调度了。 按照惯例,朝廷还应该派出一个监军,一来是为了监督约束军队的最高长官,再者也是为了上下通达将朝廷的旨意行之有效的执行下去。 至于监军的人选……除了路恭行真的没有别人了。 这些个人虽然知道很多大道理,能做出文采华丽的锦绣文章,却全都是文臣。只有路恭行还算是有点带兵的经验,也就是矮子里边拔高个儿,暂时内定由他出任监军一职,作为大旗军中的朝廷代表,同时他作为太子的老师也可以代表太子本人。 由文臣出任监军,同时也暗含着“以文驭武”的传统,只是没有明说罢了。 至于以下的各级军官,全都是李吴山一言而决,他说谁那就是谁了。 两日之后成军,这是李吴山的承诺。 “成军之后,必然要离开大旗庄。”李吴山说道:“清兵已大举入关,京畿一带已成我军之死地。成军之后即刻南下去往南京,殿下以为如何?” 闯贼虽然新败,还有几分实力,又有大举进关的清兵,肯定会扫荡京畿一带。为了自身的生存,舍弃大旗庄,保护太子去往南京无疑的最合适也最现实的做法。 只要到了南京,依托大明朝的半壁江山,依旧大有可为。 只不过以前李吴山曾经反对南下,现在又主动提出要带着大明朝的“流亡政府”南下,显得有些自相矛盾。对此,李吴山给出的解释是:“此一时彼一时,如今清军忙着追杀闯贼,无暇顾及地方,正是我等南下的绝好时机。若是等清军彻底剿灭闯贼平定了京畿之后,恐怕想走都走不得了。” “既然李侍讲早有筹谋,一切全凭你做主即可。” 大明失其鹿,李自成和多尔衮共逐之,不管最终是李闯得了天下还是多尔衮建立了新的王朝,都没朱家什么事儿了。大局糜烂成了这个样子,太子仅仅只带着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臣和连自保都很困难的侍卫逃了出来,大明朝的气运已经衰微都了丝缕断绝的地步,明显已是回天乏力,所谓的复国之说也不过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在这种情形之下,李吴山和他的大旗庄民团就是这些人最后的救命稻草,一定会死死的抓住再也不肯放手。 “这些个笨蛋,还真的拿着鸡毛当令箭了。”知道了组建大旗军的细节之后,崔耀祖嘿嘿的干笑着对李吴山说道:“我说李大老爷啊,你也真是的,竟然还有这份闲心和那群笨蛋们唱这么一出忠臣复国的好戏。虽说朱家还有半壁江山,当以我看来,不过是苟延残喘罢了。南边的实力派随时随地都能另立新君,随随便便就可以推举一个新皇帝出来,或者是推举几个皇帝出来也说不定。到时候不用外敌攻打,他们自己就能把人脑子打出狗脑子来……” 崔耀祖说的这番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崇祯皇帝一死,太子下落不明,南方的实力派肯定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弄一个从龙拥戴之功,随时都可以立一个皇帝出来。到时候谁还会在意一个前朝太子? 就算是李吴山把太子捧到了一个很高的位置上,难不成他还真的夺了李吴山的兵权?难道大旗军就会因为一个名义上的东西不再姓李而改姓朱了? 明显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嘛! “虽然这群人蠢的可以,但你的做法还有几分可取之处。”崔耀祖呲着大板牙笑道:“只要咱们把一国储君捏在手心之中,正好可以用太子的名义占据大义名份…… ”崇祯皇帝在临死之前封了李吴山一个大元帅的官职,让他节制天下军马以图光复大业,但当时的情形已万分危急,既没有授予印信,又没有颁布圣旨,仅仅只是一句口头上的空话罢了。而且,在大明朝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哪个官员可以真正做到“节制天下兵马”。 所谓的大元帅,只不过是代表崇祯皇帝的一种态度而已,本身并无实际意义。但是,在大旗军组建完成之后,却可以拿这个空洞头衔大作文章。 “皇帝已经死了,太子就是皇帝,就是大明。” 按照崔耀祖的说法,李吴山完全可以效仿当年曹阿瞒的故事,唱一出“挟太子以令诸侯”的好戏。 “胡说八道,你这老骗子竟然敢怀疑我对大明朝的忠贞之心?” 面对李吴山的呵斥,江湖骗子崔耀祖毫不在意,反而笑的愈发肆无忌惮起来:“在我面前,就不要再扮演大明的忠臣了吧?有意思吗?哦,对了,既然要正式组建成军了,你给我准备了一个什么样的官职?” “没有给你准备官职,真的没有。” “没有就没有吧,反正我也不在乎那个。”崔耀祖笑道:“我还真的不稀罕做他们朱家的臣子,什么时候等你甩开了朱明王朝这张老虎皮,随随便便封我个丞相什么的,也就可以了。” “到时候我封你做玉皇大帝,行不?” “我在和你说真的呢,没有开玩笑……” “都他娘什么时候了,你还有这个心思?赶紧去做你的动员准备之事吧,马上就要南撤了,要离开大旗庄了……” 第五十九章 大旗烈烈 天还没有亮,刘学究就已经起了,专门烧了一大锅热水洗了个澡,还特意用皂粉把全身上下都抹了个遍,然后万般郑重的把久不曾梳的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先用方巾裹了然后戴上一顶缎子面的文士冠。 经过一番梳洗之后,刘学究全身上下里里外外全都换上了簇新的衣物。 就算是在过年的时候,刘学究也没有穿的这么讲究过,但是今日不同以往,一定要盛装而出,因为今天是他这一辈子最神圣的时刻。 把家里那个有点缺心眼儿的婆娘和孩子们全都喊了过来,然后在祖宗牌位面前焚上三柱香,让全家人都跪在牌位面前,刘学究面色凝重肃穆: “告刘家列祖列宗知,不肖子孙穷苦半生潦倒经年,文不成而武不就,勉强混个衣食而已,实在辱没了祖宗的颜面。”说完这几句开场白之后,年过半百的刘学究突然就变得意气风发起来,就好像刚刚金榜题名考中了状元一般,脸上全都是神圣无比的表情:“我刘氏的这一支,上究六代也不曾出一个举人。今日,我便要给祖宗增光长脸,后世子孙当时刻牢记今日,我刘家的荣耀自今日始!” “天子较军,我为司仪,这般荣耀足以胜过状元魁首,百年之后一定会青史留名,特告知列祖列宗……” 怪不得平日里连一双新鞋都舍不得的刘学究会如此的衣冠楚楚,原来真的有大事发生,而且是刘学究这一辈子当中最荣耀最神圣的时刻。 崇祯皇帝大行殉国,太子殿下代替皇帝本人宣布大旗军成立。 大旗军就是大明朝的皇家亲军,受先皇遗诏而立,今天太子以及一众文武大臣代表了整个大明朝廷行建军之礼,而刘学究则在这场空前盛大的仪式中担任司仪一职。 其实就是个唱礼的。 刘学究的文字功夫显然很一般,要不然也不会直到现在都没有正经的功名。平日里他也就是在婚丧嫁娶红白喜事当中唱个礼什么的,好歹能混一份帮闲的饭食。今日却要为大明司仪,为天子唱礼,这份荣耀……绝对能让他骄傲一百年。 状元郎够风光够荣耀了,但每隔三年就有一个状元郎诞生,实在没有什么好稀奇的。 纵观史书,能为天子司大礼的文士屈指可数,更何况刘学究不过是一介寒儒,就能站在天子之前掌礼,这份风光和体面绝对胜过状元公。 满怀神圣庄严的心思,早早起来沐浴更衣焚烧告祖之后,刘学究出了家门大步流星的来到了打谷场……哦,不,现在已不能再叫打谷场了,而是应该叫做大军校场。 这个时节的凌晨时分还是有些清冽,但刘学究却一点都不觉得冷,反而胸中血沸脑袋里升腾着一股灼烈的热浪…… 渐渐的,周遭的人多了起来。 到了辰时前后,旭日高照,刘学究期盼以及的成军时刻到了。 打谷场上旌旗蔽日,两千多名兵士已然齐集,一柄柄大扎枪映着初升的朝阳,闪耀着熠熠寒光,满眼都黑色的军服。 大旗军沿用了民团时代的建制,以五五为数,只是稍加完善而已。五人一伍,五伍一旗,五旗一队。 算上队长的直属小旗,每个队有一百五十人,这是大旗军的基本作战单位。 每五队为一营,各营不再另设直属队。 除了数量不大的弓箭营和只有不到两百人的骑兵队之外,大旗军下设三个营。要是全都算上的话,战兵数量达到了两千七百人之多,真正可以直接上战场厮杀的有两千一二百之多。 金风硕气,还有千百健卒的腾腾杀气,硬生生的搅动起一股刚烈之意。 两千多手持大扎枪的士兵全都穿着黑色军服肃然而立,分列两旁的骑兵和刀盾兵虽然人数不多,却全都用巴掌宽的黑色皮带把腰身杀的细细,说不出的威风杀气。 当初青泥河一役,格毙清酋皇洪太,不久之前又从崩坏的京城中把太子等人拯救出来,这份功业和战绩足以让每个士卒都为之骄傲。 尤其是现在,奉先皇遗诏成军,由太子代替大行崇祯皇帝拜军拜旗,更是人生当中最神圣最自豪的时刻。 皇帝,多么神圣的字眼儿,多么尊崇的身份,代表着九州万方,代表着天下至尊。普通的老百姓几辈子都很难见到皇帝的真容,更别提给皇帝磕头行礼了。 百姓只能给皇帝行礼,而且要行大礼,但这并非绝对,在某些特殊的情形当中,形势会完全逆转过来,老百姓也可以受皇帝的礼,而且是大礼。 只要能成为皇帝的老师,也就是人们说的天子师,就有资格受皇帝的师礼,但那是在君臣之礼以后,先由天子师给皇帝行礼,然后皇帝才会回师礼。 这是遵循天地君亲师的次序。 但绝大多数皇帝早在登基之前就已经有老师了,所以接受皇帝行师礼的机会在历史上极其罕见。 除此之外,能够接受皇帝行礼的机会只有一个:成军礼。 大军初成,代表着至阳至刚的乾天之意,在宣布新军成立的时候,皇帝会遵循古老的周礼正式拜军。 但是,几乎所有的军队都是有番号有传承的旧有军队,而地方上的军队则没有这样的特殊荣耀,就算是建立也不会有天子拜军的礼仪。 除了王朝初建之时,这是大明朝历史上唯二能看到天子向老百姓行礼的机会。 辰时正刻,阳气升腾飞龙出渊,大旗军建军仪式正式开始。 伴随着刘学究的一声高唱,李吴山最先登上那个临时堆砌起来的土台子,其他所有人等,当然也包括太子和诸位殿下在内,全都得在侧厢等候。 “奉大行皇帝遗诏,大旗军建军之机已至,万千忠勇之士齐集此间,天地可鉴日月共证。有请太子殿下莅场临军……” 刘学究喊的嗓子都疼了:“有请太子临军。” 建军的诸般礼仪太子早已在私下里“彩排”过很多次了,听到宣礼之声,马上登上那方小小的土台子。 虽然还没有登基,毕竟也算是半个君王,李吴山和太子见过了君臣之礼。然后太子代表已经殉国的崇祯皇帝和大明朝廷,正式授予大旗军这个番号,还有早就准备好的军旗和佩刀等等礼仪用品,宣布大旗军正式建立。 “拜——军——” 在刘学究声嘶力竭的高唱声中,太子面朝台下的两千多健卒,双手前揖深躬为礼。 “太子代大明皇帝拜军了——” 台下的那些个士兵顿时热血沸腾,以整齐的节奏用大扎枪用力抵地,发出一阵阵闷雷般的“砰砰”声,等待太子礼毕之后,才单膝跪倒回礼以敬。 “拜——旗——” 随着刘学究的唱礼之声,一面玄黄的三角旗猛然抖开,上面绣着日月双徽,正中是一个斗大的“明”字。 这面军旗本就代表着大旗军,具有无尚的权威,又是中宫周皇后亲手绣制,对于天子殿下而言更有深意。 躬身为礼,拜过军旗之后,刘学究又一次高唱起来:“拜——帅——” 太子朝着李吴山行礼。 礼毕之后,李吴山还以君臣之礼。 从这一刻开始,大旗军就算是正式组建完成,李吴山成为大旗军指挥使,挂大元帅衔,他和大旗军的使命就是光复大明。 从这一刻开始,大旗庄民团成为历史名词,大旗军正式诞生! 接下来,太子按部就班的宣布几个重要的军职任命人选。 作为内定的监军,路恭行路大人肯定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这位讲经解史读书读了半辈子的文官,满脑子都是精忠报国的忠君思想,尤其是在这个神圣的时刻,更是谨记“忠孝仁义”的圣人教诲,满怀报效之念,一心想要辅佐太子光复大明。 现如今的大明朝什么都没有了,连皇帝都没有了,只有最后的这几个文臣和两千虎贲,所有的希望全都在这里了。 宣布成军和重要的人事任命之后,其实也就没太子什么事儿了,毕竟这个少年只不过是一个象征性的摆设,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吉祥物罢了。 作为监军大人的路恭行代表死去的崇祯皇帝和对那个早已不复存在的朝廷慷慨陈词:“江山倾覆社稷蒙尘,先皇大行殉国……” “前有闯贼破京之灾,后有鞑虏入寇之祸,此为三百年未有之大灾变……”说起眼下的形势,看着眼前的大旗军士兵,路恭行已忍不住的老泪纵横:“这分明就是蒙元之故事,清虏掠我百姓为奴,视我华夏为猪狗。祖宗百战而来的基业已到了危急存亡的最后关头,大行皇帝尸骨未寒,京畿已再度沦陷,犹记得大行皇帝托付的复国之重……” 路恭行终究是个文人,尽管胸中热血已沸,却很难驾驭住这样的大场面,脸上泪水磅礴却早已语无伦次了:“大行皇帝决意死社稷之时,将诸位殿下及光复河山的重任托付于李帅之手,我等不过是附骥之青蝇,唯有泼洒出颈中热血一效死力而已……” “我本是一介寒儒,无只手擎天之力,唯有将这重任托付于诸君……”这个时候的路恭行早已克制不住起伏澎湃激动万分的心绪,只是声嘶力竭的高声喊叫:“先皇血脉的安危就在诸君的枪尖之上,我煌煌大明的气运就拜托诸君了。” “我知道,监军是个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做的就是得罪人的事情。” 路恭行的这句话说的一点都不假。 一般情况下,监军都是由文臣或者干脆是由亲近的太监出任,这些个人大多和统军的将领不怎么对付,克扣粮饷拿捏军官慢待士卒已经成了“传统”,至于说平日里作威作福的摆架子就更加的不用说了。 通常情况下,监军在军队中的名声都坏的很,简直已经到了臭大街的地步。 路恭行毕竟带过兵,也做过巡河营的监军,很清楚的知道这些个乱七八糟的破事,所以毫不犹豫的当场表态:“带兵打仗非是所长,运筹帷幄亦非我所擅,只有为诸君拾遗补缺。无论何时何地,不论对错不论缘由,若是路恭行贪了一分一文,占了一丝一线,诸君可当场斩我的首级,有功无罪。若是威福自专苛对士卒,任何一人都可以当场行军法斩我……” 打仗我不行,谋划我也不行,我路恭行能做到的就是绝对不会贪墨银钱,更不会欺压士卒,要是我犯了其中的任何一条儿,任何一个小兵都可以当场砍下我的脑袋。 不论路恭行能不能做到他自己说的那些,但这一番表态确实很有份量,也充分表明了他的决心。 这位监军大人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说出这些个话语,一来是因为真的存了复国之心,再者也是为了收拢军心。毕竟这大旗军是李吴山一手打造而成,如果不能建立起极高的威望,他的这个监军也就不过是个摆设而已。他希望的就是能够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让士兵们效忠大明朝,而不是仅仅只效忠于李吴山本人。 虽然李吴山报上来的那些个人事任命全都允准了,但这个所谓的“朝廷”其实早已不复存在,不可能拿出具有实质意义的东西来让这么多士兵拼死效忠,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煌煌大明”这个大义名份罢了。 路恭行代表太子和并不存在的“朝廷”表态之后,就轮到李吴山表态了。 和路恭行慷慨激昂的尖声嘶吼完全不同,李吴山的话语更加直白,绝大多数不认字的士兵都能听的懂:“现如今的局面是什么样子诸位都心中有数,我就不多说了。” “大行皇帝将四位殿下托付给咱们大旗军,这是托孤之信。把光复河山的使命交给咱们,这是托国之重。托孤托国的重任就扛在咱们的肩膀头子上,咱们不能辜负了大行皇帝的信赖。” “闯贼败了,鞑子来了。鞑子是什么样大家早就知道,历次大掠无不是抢走无数的粮米牲口,那就是一帮子贼。如仅仅如此也就罢了,偏偏还要掠百姓为奴,不想做奴隶的全都杀了个精光……” “给鞑子做奴隶,还不如死了的痛快。”李吴山的语气越来越慢,也越来越沉重:“如今吴三桂当了多尔衮的狗,就是要把咱们全都变成他们的奴隶,子子孙孙都要世世代代的做他们的奴隶,永世不得翻身。” 李吴山的语气陡然提高:“你们要做奴隶吗?” 山呼海啸般的声音滚滚而来:“不!” “能看着子子孙孙永世为奴吗?” “不!” “那就要和他们干!就算是不为朝廷不为大明,单纯是为了你们自己和你们的后世子孙,也要和他们干到底!” “如今鞑子势大,咱们不能硬干,先要避其锋芒慢慢的找机会。” “京城已经落入鞑子手中,咱们这一片肯定是保不住了,眼下只有先行撤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慢慢的和他们周旋。” “十二天之前,撤离的总动员令就已经下到各家各户了,愿意跟着咱们大旗军一起走的,咱们的子弟兵一定会拼死保护你们。不愿意走的也不勉强,只是需做好为奴的准备。” 这个时候,就可以看出大旗军组织架构的好处了。 绝大多数士兵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或是父子兄弟或是亲戚子侄,每一个士兵的背后都有一个本地家庭。若是撤退的话,子弟父兄一定会拼死保护,若是不跟随大旗军一起撤退……父兄子弟都走了,妻儿老小留下来还有意义吗? “我知道故土难离,我也知道大家舍不得走,奈何形势逼人,不得不走。”李吴山高声叫喊着:“但我们一定会杀回来,因为这里是我们的家,无论走到哪里,都忘不了这片生我养我的故土家园。” “这里是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全都是我们的,就算是我们走了也不会留给外人,更不会留给鞑子和他们的走狗!”李吴山环指四周厉声大喊:“清野令早已告知了大伙儿,在这最后时刻,能带走的全都带走,实在带不走的全都砸烂烧光,就算是一根柴草一块砖头都不会留下!” “据我刚刚得到的消息,鞑子兵已经准备快到县城了,估计最多三日就能到达这里,时间紧迫,我们一定要快。”李吴山扯着嗓子高声大喊:“今日我们失去的,将来一定会拿回来,我发誓一定做到。你们有信心吗?” 复国之重任,家园的存毁,全在这一念之间。 台下的两千多健卒早已做过充分动员,一个个热血上脑胸中血沸,使劲儿的用大扎枪敲打着地面,形成一股怒海狂潮般的节奏 “兵威之盛,士气之雄,从未见过,看来光复我煌煌大明将自今日始!”那些个侍卫和文官们早已被眼前的激昂场面激的心潮澎湃,信心也随之高涨起来。全都觉得凭借这两千多人马就能够力挽狂澜再现大明辉煌。 连程园毕等“外臣”也开始跟着士兵们的节奏高声呼喊着。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只要路恭行微微皱眉。 李吴山说的这一番话在情在理,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只是似乎存在那么一点点的不妥:自始至终,李吴山都没有说过一句要效忠于太子的话语,根本就是提都没有提过,而是反反复复的说要效忠于崇祯皇帝。 大旗军本是崇祯皇帝允许建立的,效忠于他看似完全合理,但却有点儿不正常:因为崇祯皇帝早已大行殉国死社稷了。 效忠于一个早就死了的皇帝,这就是等于没有效忠的对象嘛! 为何李吴山没有把这份忠臣报效的心思从已故的崇祯皇帝转移到太子身上来呢? 就眼下这个形势,太子就是大明,难道李吴山不明白这个道理? 虽然已隐隐的感觉到了一点什么,但此情此景真的不好在这种细枝末节的问题上做过多纠结,只能理解成李吴山依旧心怀故主。 李吴山一直都宣誓对崇祯皇帝效忠,这有错吗? 当然没错,一点错都没有,毕竟在正式登基之前,太子依旧是太子! 越来越高亢的呼喊声中,建军仪式已到了最**,席卷在天地之间的呐喊声仿佛滚滚惊雷,一面玄黄的三角大旗高高飘扬,在越来越炙烈的阳光下熠熠生辉,所有人都热血沸腾,只有一个人例外。 站立在远处人群中的崔耀祖根本就不算是大旗军的正式成员,连穿上那身黑色制服的资格都没有。 这个阉党余孽始终站在远处冷眼旁观,就好像是个很懂行的戏迷正在观赏一出精彩大戏,虽然看的很认真却从未把真心投入进去,反而在心中暗暗评论: “李吴山这小子,演技真的很不错,一副孤忠之臣的扮相,说着慷慨激昂的台词,连我这样的老戏迷都差一点要相信了。” “什么狗屁的煌煌大明,明明已经咽下最后一口气,就差钉死棺材上的最后一颗钉子埋进坟墓了,还在这里诈尸,真的很没有意思。” “从来就没有千秋百代的王朝,更没有永不衰败的帝国,朱氏先祖开创的煌煌大明已经到了退场的时候,还在这儿吆五喝六的不肯下去。这些个笨蛋还把李吴山当做是拯救大明朝的忠臣,却不知他早已披上了大明的虎皮给自己打算了。” 所谓的大明忠臣,所谓的复国重任,不过是被李吴山高高挑起的幌子罢了,至于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崔耀祖觉得自己很清楚。 只要李吴山羽翼丰满,只要时机合适,李吴山就一定会把“大明朝”的外衣扯下来。 王朝更替江山易主本就是最常见的事儿,当年的朱洪武也没有把江山还给赵宋,凭什么李吴山就给朱家卖命? 自从听说了“十八孩儿掌神兵,泥潭之中出大鲸”的谶言之后,崔耀祖就很清楚的知道李吴山不是大明的忠臣,而是乱世枭雄。 崔耀祖敢拿自己的眼珠子打赌,李吴山一定会成为大明版的曹孟德。 至于事实究竟是什么样子,就至于交给时间去检验了! 大旗军已经成立,用不了多久,答案就会出来了。 对此,对大明朝没有丝毫忠诚和留恋的崔耀祖始终坚定的相信自己的判断…… 第六十章 最后撤离 暮色昏沉,正是倦鸟归巢的傍晚时分。 乡下人家最是节俭,从来都不舍不得点灯熬油,总是天一擦黑就上炕睡觉。今日里,张寡妇却很罕见的点了油灯,细细的抚摸着那架织布机。 小门小户的寻常百姓人家,大多过着男耕女织的日子。对于绝大多数贫寒的女子而言,织布机不仅仅只是生产工具,同时还是寄托着某种希望。 张寡妇的男人死的早,妇道人家没有那么大的力气耕田种地,家里又有好几个嗷嗷待哺的娃娃,一家人几张嘴巴基本全靠这架织布机养活。 曾几何时,张寡妇不顾辛劳的坐在织布机前挂线引梭,整天整天的织布。 在这个时代,尤其是在乡下,布匹本身就是硬通货,可以直接兑换粮米油盐和其他的生活必需品。甚至可以说,在日子过的最恓惶的那几年当中,张寡妇一家人的衣食全都来自于这架织布机! “娘,别舍不得了,砸烂烧了吧。”穿着一身黑色军装的张大娃已有些着急了,大声说道:“明天就要南撤了,带不走的东西一律砸烂烧光,这是军令!” 这架织布机体型巨大还死沉死沉的,实在不方便携带,只能毁掉。张大娃刚刚晋升成为大旗军的小队长,一定会坚定不移的执行李吴山的命令,坚决不能把任何东西留给鞑子。 这样的织布机是一定要彻底毁掉的。 “我知道李老爷的心思,也知道不能把好东西留给鞑子,但……”张寡妇还在抚摸着那架织布机,微微的昂着头回忆着当年的情形:“我的儿,你可知道这架织布机子有多么金贵?这是我当年的嫁妆啊!” 当年嫁到张家的时候,这架织布机就是最重要的嫁妆之一,全部都是槐木打造,还专门上了好几遍的红油大漆,引得大旗庄的无数大姑娘小媳妇暗暗羡慕,曾是张寡妇年轻时候的骄傲资本。 “你那死鬼老爹去的早,若不是这架织布机子,咱们一家人早就生生的饿死了,今日却要亲手毁掉,我怎么舍得?” “舍不得也不行啊,军令如山……” “我的儿,现如今你是大旗军的军官了,当然要执行军令,但为娘的却真舍不得啊。”张寡妇抬起头来,看着已居住了二十多年的房屋,泪水渐渐模糊了双眼:“这三间房,是你那死鬼老爹还在的时候盖起来的。犹记得当初我和你爹没日没夜的和泥打坯,又装坯成窑,一筐一筐的背来石炭,好不容易才烧出一窑青砖盖起了房屋。最后卖掉了我的首饰和嫁衣才有钱买来梁檩木料,结果上梁的时候你老爹却被生生的砸死了……” 这三间房,凝聚着张官府一家人全部的心血和希望,连他的丈夫都因为盖房而死,当然意义重大。平日里,若是谁敢揭下一片瓦来,张寡妇就能骂他三条街…… 但是今日,大儿子已经在房屋四周堆满了柴草,举着火把准备把这三间房和房屋里的织布机子付之一炬。 亲手毁掉家里的一切,张寡妇又怎么舍得? “宁可全都砸烂,全都烧毁,也不能留给鞑子。”火光的映照之下,儿子张大娃的神色坚毅如铁,遥指着不远处的李家大宅说道:“咱们的这点家当算个甚么?你看看李老爷家……” 李家大宅已腾起冲天大火,硬生生的映红了半边夜空。 为了做出表率,李吴山正率领家里的仆役将这座被乡民们视为“豪华庄园”的宅子付之一炬。 那么多房屋、仓库,全都是烈焰中化为灰烬,李吴山李老爷连眼皮都不眨一下,难道他就真的不心疼么? 心疼又有什么办法? 为了避免成为鞑子的奴隶,李老爷早就开始了坚壁清野的总动员,要在破坏掉这里的一切之后带着大家南下,另外建立一个新的家园。 连李家大宅都已烧起了冲天大火,那就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了。 “屋子里的东西全都取出来了么?” “娘啊,您都已经问过七八次了,全都取出来了。” “圈里的鸡鸭也全都装车了没有?” “全都装上了。” 张寡妇最后看了一眼自己的家,默不作声的取下悬挂在屋檐上的那几挂谷穗子——这是去年专门从田里选出来的谷种子,每一粒都饱满丰盈,原本是准备今年播到田里边能有个好收成,想不到局势崩坏成这幅模样…… “把这些种子带上,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种下去,依旧可以吃到老家的谷子。” 将脸贴在织布机子上,喃喃的念叨着什么,就好像是在和亲人分别一般。片刻之后,张寡妇终于下定了决心,咬牙切齿的说出一个字来: “烧!” 柴草被点燃了,火蛇四下乱蹿,转眼之间就烧的熊熊烈烈。 此时此刻,每一家每一户都是上演着同样的故事,烈焰蒸腾红光遍地。 不光是大旗庄,沿河十三庄几乎全都陷入大火之中! “毁掉一切,片瓦不存。” “咱们的东西绝对不能留给外人,更不可便宜了鞑子。” 这绝对不是一句空洞的命令,而是残酷而又惨烈的现实。 能带走的全都带走,实在不能带走的就全部砸烂焚毁,笨重的家什和房屋全都引火点燃付之一炬。各村的水井全部洒下成筐成筐的信石毒药,然后填埋封死。青泥河沿岸的水渠全都捣烂,架设在河边的水车砸的稀巴烂。然后在田地里撒上生石灰,就算是最好的水浇地也会寸草不生。 坚壁清野已经做到了极致。 这片生息繁衍的家园已成为一片死地。 因为沿河十三庄本就靠近京城,近年来八旗辫子兵数次入关大掠,这里的人们已经对满清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做到他们的到来意味着什么。 若是反抗,就会被屠灭,若是顺从就会被带走成为奴隶,连子子孙孙都会世世代代为奴,这是绝对无法接受的。 乡民们本就是八旗辫子兵非常的敌视,再加上崔耀祖刻意的宣扬,“见到男人就杀”“看见女人直接就给奸了”等等这些个话语早已深入人心,坚壁清野的命令才能执行的这么彻底。 虽然什么都没有了,至少有有大旗军。 大旗军虽然是李吴山的军队,但大旗军里边却全都是各家各户的兄弟子侄,他们一定会拼了死命的保护大家离开这里,去往另外一片世外桃源躲避战乱刀兵。 太子和大家同行,也就意味着大明和乡亲们同在,给这场惨烈的撤退增添了一抹神圣的气息…… 听说,仅仅只是听说。 听说辫子兵进了京城之后,挨家挨户的去搜刮粮米钱财,若是不给或者是给的不够多,直接就抽刀子砍人。若是家里有姿色还算不错的大姑娘小媳妇,那就更加的遭殃了…… 同样也是听说,听说京城里的旗人正在发疯一般的跑马圈地,只要是他们看上的田地就可以占有,那里的人们全都成了他们的家奴…… 乡亲们不想被杀戮,也不想为奴,那就只能跟着大旗军一起撤退。 到南方去,开辟新的家园。 “都看到了吧?”指着漫山遍野的大火,李吴山神态异常凝重:“天亮之后,这里就是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人烟,也没了鸡鸣犬吠之声,没了田地没了水源,沿河十三庄已成绝死之地。” “诸位殿下,列为大人,当牢记今日之事。”李吴山一字一顿的说道:“亲手焚烧自家的房屋,亲手毁掉这一切,其中的不舍可想而知。这是为了什么?” “全都是为了光复大明,全都是为了以图再起。” “千万不要忘记今日,不要忘记乡亲们付出的莫大牺牲。” “总有一日,终究会有那么一日,我们还会打回来!” 眼看着李吴山亲自手持火把将偌大的宅院付之一炬,眼睁睁的看着乡亲们把村庄彻底毁掉,不论是太子殿下、长平殿下还是那些个大大小小的文官,全都感动的热泪盈眶。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谁要是敢再轻飘飘的说出一句“民心可言”的屁话来,李吴山就真的敢一口吐沫吐在他的脸上。 京城里那么多的达官显贵,那么多的重臣勋贵,在汹汹危急之际,闯贼来了投闯贼,鞑子来了投鞑子,短短一个多月的光景,城头王旗已几次变换,那些个国之重臣们则毫不犹豫的改换门庭,早把大明朝忘的干干净净。 和那些个货色比起来,这里的乡亲们则显得无比高大伟岸。 就算是皇帝已死社稷,就算是大明朝已不复存在,依旧如此忠诚坚贞,只需要李吴山一声令下就亲手毁掉家园,要和太子一起,和大旗军一起撤退到一个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 什么叫做忠烈? 站立在朝堂之上空口白牙的夸夸其谈,算哪门子的忠烈?贼人一来不照样把脸一抹就换个主子继续过着富贵荣华的日子了吗? 和这些个乡民比较,那些个金章玉带出身显赫的家伙们,真的连个屁都算不上。 “当此存亡断续之际,唯又这些个籍籍无名的乡民可以依赖。”路恭行万分动容的说道:“民为贵,民为贵,我读了大半辈子的圣人文章,今日才真正明白这三个字的含义。” 连圣人都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大家也都这么说,直到这个时候才真正懂得蕴含其中的道理。 到第二日拂晓时分,包括大旗庄在内的十几个村庄已成为一片焦土,纷纷扬扬的灰白色余烬正纷纷扬扬的落下,好似下了一场大雪,天地之间弥漫着焚烧肉类的那臭气。 一切的一切全都毁了,祖祖辈辈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家园已没有了,乡亲们眼含热泪,带着大包小裹,或是拉车或是驱赶牲口,扶老携幼朝着这边陆续汇集过来。 一片黑压压的人群中不时传来鸡犬之声,男女老幼哽咽着等待最后撤离的命令。 直到东方泛起了鱼肚白,沿河十三庄的乡亲们才真正集齐。 东边的微亮天光映着李吴山坚毅如铁的面容:“乡亲们,你们的付出我永世不忘,无论走到哪里,我李吴山都会和你们在一起。保护你们,是大旗军的使命,也是大旗军存在的意义。山高水远长路漫漫,最后看一眼咱们的老家,记住这里,记住今日,我们还会回来……” 第六十一章 城头变换大王旗 一个月之前,大明王朝熄火塌架,席卷数省的李自成占据京师,颇有几分改朝换代的架势。还不等李自成过足“真龙天子”的瘾头,就被多尔衮和吴三桂杀的大败。 李自成不改流寇的本色,看情形不对马上就率领着他的那帮兄弟们往老巢撤退,比进京之时的势如破竹还要干净利索。反正京城也不是他李自成的,丢了也就丢了吧,走的没有丝毫留恋。 紧接着,八旗兵就进了京城,将“大清”的旗号立起来之后撵着李自成的屁股穷追猛打 席卷天下的百万闯军竟然如此不堪,被清军打的不敢回头,这幅情形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京城的王旗变换的实在太快了,转眼之间就三度易手,先从大明改成了大顺,然后又由大顺变成大清,乱象纷呈目不暇接,直到现在很多地方官和百姓都不清楚这天下究竟是哪一家的。 对于普通的老百姓而言,这三万里江山到底姓朱还是姓李,亦或者是改姓了爱新觉罗,都是无力改变的事情,只是认准了一个真理:乱世来了,赶紧跑。 在中华历史上,每逢到了兵连祸结的年代,就会出现“衣冠南渡”的局面,跑去南方躲避战火已经成了一种最自然最本能的反应。 不跑还能怎的?再不跑的话就真要的成亡国奴了。 为了防止百姓大规模的逃离,刚刚占据了京城不久的清廷,屁股还没有坐热乎呢就颁布了一道法令:逃人法! 所有逃离家园四下流窜的汉人,全都被视为旗人的奴隶,若是不能在指定的日期内回去,就是犯罪,只要被抓住了就会砍头。 清廷原本希望用严刑峻法尽快稳定局面,想不到这条法令更加助长了老百姓逃离的速度和规模。 晋东、鲁西和大半个北直隶一片大乱,到处都是逃难的人群。 和历史上反复出现的“流民”完全相同,这些个躲避战祸的百姓们往往会自发的抱团,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在宗族、同乡等等关系之下,形成一个又一个规模庞大的群体,仿佛躲避洪水的蚁群般络绎不绝的往南边跑。 整村整村的老百姓,还有些地方上的大家族,聚集在一起,随随便便就有上千人的规模。 逃难不是旅游,充满了苦痛和血泪,为了生存,为了夺取更多生存下去必须的物资,或者是为了防止被别人夺取,无数个规模稍小的流民群体被更大的群体吞并或者是直接杀死,以滚雪球的方式变成更大的一个群体。 进入真定府地界儿之后,已很少能够看到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股流民,那些人大多已经死在其他更大规模的流民手中,他们所携带的粮米资材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别人的战利品。 在防备山贼、土匪的同时,还要防备其他流民团伙的抢掠,伤痛、饥寒、疾病等等不可抗拒因素,反而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直到这个时候,才能看出李吴山的决断到底有多么英明:纠集起沿河十三庄的所有人口,大家集体迁徙,可以极大的确保自身安全。 除了沿河十三庄之外,还有附近的几个村落,以及开春之时没有来得及离开的饥民,总人口达到了两万四五千。 如此庞大的规模,相当于一个下等小县的半数人口,算上车马和乱七八糟的东西,整个队伍绵延十几里。足以让其他的流民团体不敢打他们的主意,就算是那些心狠手辣来去如风的土匪山贼,看到那一队队穿着黑色制式军服的士兵之后,也不敢生出抢掠的心思。 有些规模比较小的流民团体,往往会主动加入到这个群体之中,一来可以仰仗人数上的绝对优势获得一丝心理上的安全感,再者也是因为看到了大旗军的威武雄姿。 反正也是往南跑,与其形只影单还不如主动融合到这个大型团体当中,至少可以保证自己不会成为其他流民的“口中食”。 李吴山率领的这支流民队伍以滚雪球的方式一路壮大,走过定州已后,整体规模已超过了三万,人口还不断的持续增长…… 数量如此众多的人口,每个人身上都背负着保命的口粮,一眼望不到边的车队中携带着大量的资材,简直就是一群肥的不能再肥的天大肥羊。 金银财帛动人心,总是会有些自以为有两下子的贼寇异想天开的想要饱掠一把,每当这个时候,大旗军就会好好的给他们上一课。 离开大旗庄已经整整二十天了,才不过走了六百里的路程,其实这个速度已经非常之快了。 几万男女老幼,全都拖家带口,时时刻刻都要警惕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危险,能达到这样的速度已经让李吴山非常满意。 越往南走就越能清楚的明白什么叫做“兵荒马乱”。 真定府本就是闯军的南线,历经战乱之苦,社会秩序早已荡然无存。除了蜂拥而起的贼寇和各路江湖好汉,还有数不清的闯贼残部,以及清军的前置力量。所有的这些,全都是大家的敌人。 好在还有大旗军,这是大家的子弟兵,是最贴身贴心的武力,足以震慑那些个不怀好意的各方势力。若是他们愿意上来试一试大旗军的战斗力,李吴山丝毫也不介意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不知死活”。 五天,遇袭四次,每一次都打的那些个挑着五花八门旗号的家伙们哭爹喊娘。时至今日,逃难的乡亲们已经完全放心了——只要那些个穿着黑色军装的大旗军士兵还在身旁,就没有什么好怕的。 想当初,大旗庄民团在青泥河一役中,击败了满清的皇家亲卫,李吴山李大帅亲手砍下了满洲皇帝的脑袋,一时间名动天下。现如今大旗庄民团升级成为大旗军,战兵数量翻了好几倍,装备增加精良,战斗力肯定更强,当然不虚那些个不知名的山贼草寇。 虽说闯军势大,但主力已经撤到了山陕一线,留在这里的不过是些散兵游勇性质的残部,根本就不足惧。 刚到酉时,整个队伍就停止了前进,各家各户纷纷卸下锅灶准备安营。 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队伍的规模太过于庞大,若是起早贪黑的赶路,肯定无法兼顾所有人。所以只能每天辰时末刻前后启程,酉时前后就驻足不前,每天走不了多少路程。 这么做主要是为了等待庞大的队尾赶上来,免得他们掉队,同时也给侦测留出了非常充裕的时间。 相对于队伍整体的庞大规模,侦测力量实在少的可怜,总共才有不到两百个骑兵,还要留一部分出来给太子等人使用,李吴山真正能够调动的不过之后一百二三十骑。 就是这一百多个骑兵,承担着探路、侦测的重任,同时还兼职传令兵。 骑兵队的队长叫韦无病,在去年冬天走了刘三房的关系加入到民团之中,其实他本人就是个“黑户”。 这个韦无病以前曾经做过密云前卫的流星探,因为和总教习刘三房有点姻亲关系,果断逃了兵籍成了黑户,跑到大旗庄来当兵,图的就是一个温饱。 一来是因为总教习刘三房刻意关照,再者也是因为韦无病本人确实有点本事,很快就升迁为骑兵队的一把手了。 大旗庄民团根本就供养不起大规模的骑兵,而且奔驰如风的纵横冲杀从来就不是韦无病的专长,因为他只不过是勉强合格的流星探罢了。 昼夜不同的轮番出动,将队伍前后四十里范围之内的情形报告上来,这就是骑兵队的使命。 在真正的战场上,前后四十里的侦查半径根本就不值一提,但对于这支逃难的队伍而言,能够知道方圆四十里之内的风吹草动,差不多就已经够用了。 “报!”这个韦无病身上的行伍气息很浓,令行禁止言简意赅属于那种非常典型的军人作风:“侧后出现清军,距此不足三十里。约莫有四五百人的样子。” 李吴山稍微愣了一下。 现如今这个局面,清军撵着闯军的屁股穷追猛打,在这一带出现清军确实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真正让李吴山不解的是韦无病的情报竟然如此模糊。 在这之前,每天四次回报周遭的状况早已成了惯例,而老侦察兵出身的韦无病总是能够讲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这一次是怎么了?敌人已经这么近了,竟然只说出了敌人的大致数量,至于其他更详细的情报完全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打的是什么旗号?” “没有旗号。” “战兵多少?” “这个……好像没有战兵!” 没有战兵?这是什么意思? 清军只有四五百人,却没有配备战兵,难道仅仅只是一群辅兵? 这好像不大可能吧? 几百个战斗力薄弱的辅兵就敢朝着这边靠近?他们是来送死的吗? “据我观察,那些个清军甚至没有建制,根本就不象是交战之军,反而更象是捕奴的旗丁。”韦无病说道:“因为他们正在追赶一群老百姓,若他们不止步的话,天黑以后就能和咱们撞上了!” “天字营,集合!” 第六十二章 血海深仇 自十四岁从军以来,费多罗曾先后追随过老汗努尔哈赤和皇太极,身经百战战功赫赫,已历二十春秋。 费多罗和鳌拜同属镶黄旗,又都是瓜尔佳氏,虽然血缘关系已经非常淡泊,但要真正追论起来,费多罗还是鳌拜的族叔呢。 凭着身份的尊贵和自身的悍勇,费多罗屡屡升迁可谓志得意满。奈何好景不长,最近这段时间以来,费多罗的日子一直都没有不好过。 自从皇太极离世之后,两黄旗的日子就一天不如一天了,连作为标杆人物的鳌拜都被多尔衮打压的抬不起头来,下边的旗人、旗丁也就可想而知了。 这次能够击败李闯实在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谁也没有想到蜷缩在苦寒之地的满洲人竟然能够占了大明朝的京城,还要占他们的江山。 现在的闯军已成了惊弓之鸟,只要冲过去就能立功受赏,但费多罗和他的族人却失去了这个机会。 因为鳌拜和多尔衮的关系非常紧张,以至于连累了整个瓜尔佳一族,追击闯军就没有费多罗什么事儿了,而是派给他一个微不足道可有可无的任务:抓捕逃人。 这等于是把从军二十年的费多罗从军官贬成了治安头目,大好前程就此葬送掉了。 原本还在为这个任命长吁短叹愁眉苦脸,不过他很快就发现这就是一个肥差,肥的流油的美差。 只要冲过去不问青红皂白的胡乱杀几个人,再把带血的刀子一横高呼一声“蛮子献宝”,那些个老百姓就会吓的魂不附体,争先恐后的把家产奉献出来跪倒在地哀求饶命。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聚敛起几辈子都用不完的金银财富。 开始的时候,费多罗还费心费力的去抓捕那些逃跑的百姓,很快就发现这样做的效率还是不够高,索性带着手下的旗丁直接去剿灭村落。 究竟是不是“逃奴”完全由费多罗说了算,与其费心费力的追赶,还不如一个村子挨着一个村子的杀过去,所有的金银财帛和男女奴隶就全都是自己的了。 带着人将村落一围,象赶羊一样把村民驱赶出来,然后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这种事情做的多了,费多罗也就有了经验,每次都会直截了当的先杀掉一批,用血腥的场面震慑住老百姓们,让他们主动现出财物,然后再将这些“逃奴”甄选一番,太过年老或者年幼的直接杀掉。身体强壮的男丁则一绳子捆起来作为奴隶使用,至于那些个年轻美貌的女奴……那是费多罗的最爱。 这里的女人体态纤细身材婀娜,美的让人难以置信。 每次都是费多罗先行挑选中意的女奴,恭顺一些的就带回去慢慢享用,若是遇到性情刚烈的就当场奸了然后一刀砍杀,让其他那些女奴只能瑟瑟发抖再也不敢生出反抗之心。 也不知是因为什么缘故,这一次的“捕奴”行动竟然出了纰漏,追出来几十里又很是费了一番力气才算终于做完。原本就应该回去了,却忽然发现了沿途的一些蛛丝马迹。 种种迹象表明,刚刚有一群体量庞大的“逃奴”从此经过。根据费多罗的经验,这应该是从北边逃过去的一些流民,数量应该在万余上下。 一万多逃奴,哪怕不是计算那些个老幼不值钱的,光是年轻的丁壮和女奴也得有好几千之多。根据费多罗的仔细观察,通过车辙和沿途留下的种种痕迹就可以看出,这些人携带着大量的资材,绝对是一群肥羊。 万余从北边遁逃过来的流民,光是携带的财富就是一笔天文数字,还有那么多细皮嫩肉的美貌女奴,几辈子都享用不完呢。 费多罗已经暗算好了,只需追上去狠狠的杀掉一批,就能吓的他们屁滚尿流,只剩下跪地讨饶的份儿。到时候所有的资材全都是自己的,一下子就发了。 至于说这么多的奴隶如何处置,费多罗早就想好了:老的小的全都杀掉,留下些年轻强壮的让他们没日没夜的干活,要是敢偷懒就直接杀掉。然后就让他们生出很多很多的崽子,继续做家生的包衣奴才…… 如此一来,费多罗的子子孙孙就可以拥有享用不尽的财富和奴隶了。 至于说反抗……费多罗真的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根据费多罗的经验,只要随随便便砍倒几个“逃奴”,其他的那些个“逃奴”就会吓的魂不附体,别说是反抗了,他们甚至不敢看满洲的勇士们一眼。到时候一声令下,让他们自己把自己捆绑起来,就可以象赶羊一样赶回家里去。 三五个拿着刀的满洲勇士就可以赶着一个村子的人满世界的乱跑,几百个满洲勇士足以震住一座县城了,无论有多少逃奴都只不过是送上门的菜。 那么多的女子和财帛,烧的费多罗脑袋都烫了,混不顾追捕逃奴的疲惫,好像嗅到羊群味道的恶狼般一路追击下来。 昏沉的暮色降临下来,远远的看到正在准备安营过夜的人群,就好像闯进东海龙宫宝库里的叫花子一般,费多罗的眼神之中全都是贪婪之色。 好多的逃奴哇,全都肥的不行。 “不要让他们跑掉了,一个都不能放走,圈住他们,圈住他们。” 为了尽可能的抓获更多逃奴,费多罗还专门煞费苦心的做出了战术部署:包围他们。 这么多逃奴,仅仅依靠四五百个旗丁肯定是圈不住的,所以费多罗并没有急吼吼的冲上来,而是象盯死了猎物的狼那样,继续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上等待着,等待着后面的包衣奴们赶过来。 虽然携带着简陋的武器,但包衣奴根本就不是士兵,他们的主要任务是跟在主子的身后,将收获的财富装进大筐,然后用绳子把刚刚抓到的逃奴一串一串的捆绑起来带回去。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费多罗猛然发出一声压抑已久的狂吼:“抓奴哇……” 当费多罗率领爪牙冲过来的时候,猛然从左右两侧冲出来两股穿着黑服色的丁壮,这些人手持长矛队形整齐,一看就不是逃难的百姓而是真正的战兵。 当费多罗意识到不对头的时候,早已是正月十五贴门神——太晚了。 战斗进行的毫无悬念。 击溃了这几百人规模的“捕奴队”之后,竟然还不耽误吃饭。唯一有点麻烦的是那些个包衣奴见势不妙四散而逃,跑的比兔子还快,需要花费些时间去追赶…… “毙敌一百六十余人,生俘三百一十余……” 正规野战部队和治安军之间本就存在悬殊的差距,自然打的非常顺利。 旗丁虽然不是正式的战兵,还算有些个战斗力,只不过大旗军显然比他们要强的太多了,所以死伤的多是旗丁。至于那些个包衣奴,则大多就地投降,乖乖做了俘虏。 光是俘虏的旗丁和包衣奴就有三百多人,如何处置是一个问题。 不过这个问题对于李吴山来说,根本就不能称之为问题,解决的方法简单而又粗暴:全部处决! 所谓的处决只不过是一个比较委婉的说法而已,因为根本就没有宣布罪行然后行刑的过程,直接就是一刀下去身首异处,干净利索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片刻之间,一百多旗丁的脑袋就被砍了下来,剩余的那些个包衣奴早已见识过很多次这样的场面。只不过以前是他们杀死别人,这一次轮到他们被杀了而已。 为求活命,包衣奴叩头如同鸡啄碎米,前额撞在地面上“咚咚”有声,磕的鲜血横流,不住的高声大呼:“饶命啊,大老爷饶命……” “我是汉人,不是旗人,不是鞑子啊。” “我也是汉人……” “既是汉人,为何助纣为虐为虎作伥?为何还要虐杀同胞?分明就是汉人中的奸贼,一并杀了!”一刀下去,顿时人头飞起,从腔子里喷出的鲜血溅了李吴山满身都是:“以后若是遇到这些个为虎作伥的汉奸,不论对错不问缘由直接斩杀。” 既然李吴山亲自下手了,那就再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士兵们挺着大扎枪冲了过来…… 那些个包衣奴早已被这个场面吓的魂不附体,只是一个劲儿的磕头讨饶不止。 “刀下留人!” 关键时刻,谁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有人喊出这句话,最让李吴山感到诧异的是,喊出这句话的竟然是个面色白皙的文弱书生。 这人穿了一件天青色的文士衫,身形略显瘦弱,被鞑子追了几十里,早已跑炸了肺,口鼻之间伴随着呼吸不时喷出丝丝血迹。 “刀下留人?你要我放过这些为虎作伥的奸贼?” “此等奸贼罪行累累恶贯满盈,便是斩杀一百次都不嫌多。”白面书生的胸膛剧烈起伏,语速也越来越快:“楚家集七八百口子,几被鞑子屠戮一空,只逃出来我们这两百多孤魂野鬼,哪一家一人不是身负血海深仇?我楚华文一家四十二口,就只剩下我一个了。父母被活活烧死,家中妻女受尽凌辱,已被鞑子虏了去,如此血海深仇若只是一刀杀了,岂不是太便宜了他们?” “楚华文恳请大人,将这些个奸贼交于我等……”这个叫做楚华文的白面书生猛然跪倒在李吴山的脚下:“我楚华文不过是刀下逃生的孤魂野鬼,身负血海深仇却不得报,早就该羞愧而死。天幸遇到大人,恳请大人允我手刃这些个禽兽不如之辈,为家中父母妻儿复仇……” “好,允了……” 不等李吴山把话说完,那白面书生已跳将起来,扑入到包衣奴群中…… 旁边那些刚刚获救的百姓也纷纷起身,仿佛暴怒的野兽一般扑了过去。 凄厉的惨叫声顿时响彻夜空…… 第六十三章 柔弱女子 这些个包衣奴做多了丧尽天良之事,把他们交给受害者也不过是天道循环报应不爽,但是没过多久,包括李吴山在内的所有人都意识到不对头了。 原以为这些获救的百姓会把这些为虎作伥的狗东西直接杀死,但事实却不是那个样子。 这些人连刀都没有拿,而是直接扑过去拳打脚踢,好像发了狂一样撕咬。尤其是那个看起来很有几分书卷斯文之气的楚华文,简直就是凶残的厉鬼,直接就把一个包衣奴的脸皮啃下来一大块吞了下去…… 惨叫之声此起彼伏,仿佛修罗地狱。 把包衣奴的手脚全都用石头砸断,任凭碎肉和鲜血齐飞还是觉得不解恨,用指甲抠用牙齿咬,甚至把眼珠子都抠出来了。 明明已经把包衣奴打死了,还是意犹未尽,仿佛发狂的怒兽撕扯猎物一般将尸体撕碎、扯烂…… 鲜血喷溅到身上脸上,却浑然不觉,好像刚刚从血河中钻出来的索命鬼一般,楚华文已接连把几个包衣奴砸成了满地碎肉,捧着一副刚刚从腔子里逃出来的心肝,对着天空中的星月嚎啕大哭:“爹爹,娘亲,还有我那才七个月的孩儿,华文为你们复仇了……” 谁也无法想象,仇恨的力量竟然如此凶猛 旁边那些个大旗军的士兵也算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了,战场上的生死搏杀浴血而战早就已经习惯,对于鲜血和死亡已经变得非常适应,看到眼前这幅情形之后,还是有种后脊发冷毛骨悚然的感觉。 这已不是单纯的杀人,而是血淋淋的虐杀,是纯粹的泄愤之举。 这是多么深沉的仇恨才会爆发这样的凶残? 虽然很多人还在用敌人的尸体泄愤,但那个叫楚华文的白面书生已站立起来。 此时此刻,满身满脸都是鲜血和碎肉的楚华文就好像完全换了一个人,彬彬有礼的朝着李吴山等人深深躬身:“这位大人容我为家人复仇,这份恩德我楚华文永生不忘。愿为犬马以供驱使,纵是刀山火海亦万不敢辞。” 刚刚还好像厉鬼般凶残的把包衣奴打死打烂,转眼之间就换成一副斯文的模样,变化之快真的让李吴山很难适应。 “虏贼虽灭,巢穴仍在。”就好像是在谈起今天晚上的月色一般,楚华文用非常轻松的语气说道:“虏巢之中,金银珠玉堆积,粮米财帛盈仓,只在百余里之外,若大人能犁庭扫穴,楚华文愿为引路……” 费多罗的巢穴在百十里之外,必定收敛了无数钱财粮米,若是能够犁庭扫穴一定收获丰厚,但这一来一往恐怕又要耽误些时间。 就在李吴山犹豫之时,旁边的崔耀祖嘿嘿的冷笑着说道:“说什么犁庭扫穴,分明就是想借我军之力拯救你的女人,我没有说错吧?” 前番这个楚华文就曾经说过,他的老婆已经被虏走了,现在故意用金银粮米引诱李吴山去剿灭敌人巢穴,本身就有拯救他老婆的意思,崔耀祖早就看出这一点来了。 “此举固有拯救我妻之意……” “好,”李吴山很快就做出了决定:“老崔,你带些个人手和他一起去,手脚要麻利些,尽快赶上来……” 事实证明,这是一个无比正确的决定。 四日之后,崔耀祖和楚华文终于赶了上来,并且带回来五十多车财货,顺便解救了六百都被囚禁的百姓。 “这一遭算是没有白跑,”崔耀祖得意的哈哈大笑:“光是金银细软就装了六车之多,另有粮米布匹无数,能带回来的全都在这里了,不能带回来的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能够获得这么多资材,当然是意外之喜,但是在当天晚上,又有大悲之事发生。 那些个被解救回来的百姓,除了少量年轻的丁壮之外,有很大一部分是年轻女子。这些个女子落入魔掌之中,被费多罗极其走狗日夜奸淫旦夕哭号,好不容易才重见天日,竟然做出了惊人之举:集体投河自尽。 在这个饿死是小失节是大的时代,被奸污了身子就是白壁蒙尘,一百多个年轻女子,趁着夜色集体跃身于滚滚潢水之中。虽然救的及时,终究还是有二十多人葬身于波涛之内,连尸首都没能捞上来。 就算是那些个获救的,也了无生趣,根本就不想跟着大队继续前进,而是决心要以死明志,这其中就包括楚华文的妻子。 “你明明知道这些个姊妹她们要自尽投河,为何不加阻拦?” “我妻性情刚烈,为全名节不惜一死,此为壮烈之举……” “放你娘的狗臭屁!混账王八蛋!”就因为这个楚华文对这些女子集体自尽的行为采取了默认的态度,就让二十多人丢了性命,李吴山已经出离愤怒了,一口气抽了他二十多个耳光,打的这个白面书生牙齿松动口鼻冒血,依旧不依不饶的高声叫骂:“保不住自己的姊妹,保不住自己的老婆,是男人的耻辱,你却这大言不惭的在这里说什么名节有损,这是人话吗?” “若她们与人私通有了奸情,谁也无话可说,可她们是身不由己才被凌辱,如今好不容易救出来了,你却眼睁睁的看着她们投河?信不信老子先把你一刀砍了?” 保护不了自己的老婆,这就是男人最大的原罪,楚华文自知理亏,也不还嘴,眼看着李吴山抽出刀子,却做出一副引颈待死的模样。 反而是他的老婆不顾一切的扑上来,死死的拽住了李吴山苦苦哀求:“这位将军,是小女子受辱在先,为全名节不得不出此下策,与我家相公无干……” “小女子等人手无缚鸡之力,如何反抗那强暴之贼,只盼着见到亲人一面之后就以死明志……” 为了顾全名节就以死明志,在当时这绝对是大义之举,也是妇德的象征。 虽然李吴山从不把所谓的妇德当一回事,却知道这种观念早已深入人心,旦夕之间根本就改变不了什么。 面对这一大群主动寻思的娇弱女子,李吴山没有做出任何解释,而是扯着嗓子高喊了一声:“珠儿,小翠……” “亲爹!” “让这些个弱女子看看你们的本事,给我打。”说话之间,猛然将手中的刀鞘抛了出去。 旁边是珠儿和小翠儿早已掏出短铳,瞄也不瞄的朝着半空中的刀鞘扣动了机括。 轰然巨响声中,铳口喷出一团火焰,密集如雨的铁砂弹丸将半空中的刀鞘打的千疮百孔。 “这几个孩子比你们还要体弱无力,却早就有了与敌相搏的实力,并且与我并肩作战,你们怎就不能?”李吴山说道:“只要你们愿意,我就能让你们和她们几个一样强,一样拥有与敌生死相搏的能力。只要稍加训练,就能与敌之战兵正面相抗,也能拯救更多姊妹,若你们还是想着去寻思,那就去死好了。” 千古艰难唯一死,若不是实在没了法子,谁也不愿意去死。 这俩小女孩才不过十几岁年纪,就有如此手段,哪怕只学她们一半的本事,也能格杀掉几个敌人,找回自己曾经失去的尊严。 “我等本是死过两次的人了,本就不该在这世上继续苟活。只要大人能传授我们杀敌的本事,能手刃几个禽兽不如的东西,此生无憾了。” “这才像话,小翠儿,带她们下去。当初我是怎么教你们的,你们就怎么教她们,去吧。” 眼看着自己的老婆和一众女子跟着那俩小女孩儿走了,楚华文跪倒在李吴山的脚下:“身为男儿,昂昂七尺之躯,却无力保护妻儿姊妹,我早就该死了。今日听大人一言,才幡然醒悟,才知道以前读的那些忠孝仁义之书全都是骗人的鬼话,只有武力才是真正的道理。愿披坚执锐上阵杀敌……” “你想当兵?” “如今乱世,家不能全,妻不能保,只有投笔从戎才不枉这一世男儿。” “你说的轻松,就凭你这身板儿,还不配当我的兵。” 一直以来,楚华文都把功名富贵当做是自己的毕生追求,讲究的就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从来都看不起那些个粗鲁无文的丘八。想不到的是,现如今自己想当兵了,李吴山却根本不想要他。 想想也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就算是怀着一腔热血的上阵杀敌,肯定也是送死,说不得还会连累了自己战友呢。 百无一用是书生,直到现在楚华文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除了写文章之外……我好像什么都不会。”楚华文颓然长叹:“我也曾十年寒窗苦读,也曾高中过丙子科的举人,原以为可以施展平生所学为国建功,现在看来……我真的就是一个无用之人……” “你要是真有那份心,随便做点什么吧,”李吴山说道:“哪怕只是喂马拉车,帮着照看牲口,也算是出了一份力气。只要你能放下举人老爷的架子,一切从头开始,总能找到机会。连你老婆都能生出杀敌之心,我就不信你连女人都不如……” 第六十四章 大智如妖 从铜瓦渡过河,途径开封府东北部,在经过杞县地界儿的时候,李吴山派人屠了一座庄园。 庄园主是前前任的国子监祭酒曹欣直。 从万历年间开始,曹欣直就在国子监任职,到现在已经几十年了,做的一手锦绣文章,当年曾以一篇《踏月临江赋》名动天下,被称为大明第一才子。 在国子监任职这么多年,真可以算得上是门生故吏遍布天下,路恭行、程园毕等科举出身的官员,几乎都可以算是他的学生。不仅是三朝元老,还是文坛领袖,虽然已经告老还乡,却依旧很有影响力。 李吴山毫不在意这位曹老先生到底有多大的影响力,直接派了三百个士兵过去一通砍杀,然后将曹家庄园的金银粮米席卷一空……至于曹老先生本人,则被一刀砍死。 自从离开带去率领万千民众南撤以来,沿途之中打击士绅豪强的举动不是没有过,虽然对李吴山这种“暴行”颇有微词,但考虑到现在的困境,也就只能捏着鼻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忍了,但这一次却犯了众怒。 那曹祭酒桃李遍天下,素有文坛领袖之名,又是全天下文官的老师,李吴山二话不说就把已近古稀之间的曹老先生给干掉了,不仅抢掠一空还把曹家的庄子给烧了个干净,绝对的是令人发指的暴行。 对于一众文官的指责,李吴山毫不在意,只是给出了一个模棱两可的解释:曹家良田千顷资材甚巨,凭借他的那点微薄俸禄肯定置办不下这么大的家底,一定是巧取豪夺压榨民间,仗着自己的影响力在地方上作威作福。最要紧的是,近年来,李闯的百万大军在开封一带反复抢掠杀戮,地方上的富户被盘剥的苦不堪言,这位曹老先生却相安无事,要说他没有没有和闯军暗中勾结恐怕难以取信于人。 “取巧豪夺”完全就是李吴山的一面之词,并没有实打实的证据。至于“勾结李闯”的说法,那就更加的牵强了。 闯军三打河南,水淹开封,席卷整个中原,地方上的豪门大户为了生存一定会和闯军有这样那样的接触,要不然早就被屠灭了。虽然这种事情上不了台面,而且不方便明说,但却是事实上存在的普遍现象。 现如今,李吴山把“私通闯贼”的大帽子一扣,直接就派兵屠灭了曹家,还把曹家庄园抢掠一空烧成白地,这种做法比李闯还要暴烈,简直令人发指。 朝廷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是历朝历代的传统,连李闯都知道笼络地方上的豪强士绅,你李吴山这么做分明就是要与全天下的读书人为敌…… 太子殿下亲自出面,反复劝说李吴山,再这样继续下去,必然会落个“离心离德”的境地,说不得还会背上“李闯第二”的恶名。 为了给太子殿下一个面子,李吴山当面保证绝对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一定会善待士绅官僚。但事实证明,这仅仅只是一个有口无心的说法而已,李吴山根本就没有把太子殿下的“谆谆嘱托”放在心上,反而愈发的变本加厉了。 仅仅隔了六日之后,李吴山又派兵屠灭了太康伯刘永贵的庄子,抢掠一空之后再次杀人放火,简直就是“曹欣直事件”的翻版。 这一次,不仅路恭行等文官全都怒发冲冠,连太子殿下都炸了。 因为这位大康伯刘永贵是崇祯皇帝的连襟,太子殿下的嫡亲姨丈。 大旗军是崇祯皇帝钦命所创,连军旗都是周中宫亲手绣制,转过脸就把周皇后的妹夫给灭了,这事一定要有个说法儿。 “屁的说法儿!”李吴山躺坐在椅子上,对正在给他按摩的银雀儿说道:“几万口子民众嗷嗷待哺,连大旗庄的军粮都凑不齐了,我再不抢些东西回来,大家都活活饿死不成?用点力气,最近总是头疼。” 银雀儿从不关心外面的局势,她只在意李吴山一个人,万般轻柔的揉捏着李吴山的额头,轻声说道:“最近这一个多月,老爷连个囫囵觉都没有睡过,就是铁打的身子也煎熬不住哦……” “大军迁徙,万千民众相随,吃苦受累是肯定的,怎么能和当初在家里的时候相提并论?”眯缝着眼睛享受着银雀儿的按摩,头也不抬的问了一句:“粮米资材还能坚持多久?” 金雀儿用脆生生的语气回答道:“按照目前的消耗,粮食只够用十二日,就算是缩减供给,至多能撑半个月也就顶天了。老爷还需尽快想办法弄些粮食回来才好……” 所谓的“想办法弄粮食”,其实就是出去抢! 虽然早就做好了整体南迁的准备,但李吴山还是低估了各种各样的消耗,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人口太多。 时至今日,跟随大旗军一起南迁的民众已经到了六万四千,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这么许多的人口,但却很难得到补给,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已经进入了“无人区”。 离开大旗庄一路往南,越走补给就越困难,渡过黄河之后,获得粮米的渠道已彻底断绝。 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完美的诠释了“千里无鸡鸣,白骨露与野”这句话,也让人们充分理解了“无人区”的深刻含义。 李闯和左良玉在中原大地上反复厮杀,全都号称百万雄兵,虽然真实兵力肯定没有那么多,但数量也肯定不少。在纵横千里的广阔战场上,双方动员的总兵力绝对超过了一百万。 这一百万人的破坏力简直无法想象,又是翻翻滚滚的杀了好几个来回,整个中原大地早已成为一片焦土。 尽可能多的挟裹民众是闯军的惯用手法,简直就如同蝗虫一般。而官军却比李闯更甚,强行征缴物资甚至是整村整村的屠灭百姓,为的就是用老百姓的脑袋去冒充军功。 直接死于战火的老百姓不知凡几,又因为旷日持久的战乱产生了饥荒、瘟疫等等诸多灾难,死亡率高的吓人。残存的百姓大多已经逃亡南方,留在这里的仅仅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在这面灾难深重的土地上,“易子相食”绝不是一句空当而又夸张的话语,而是铁一般的残酷现实。大军行军的路途之中,哪里还有鸡鸣犬吠之声?哪里还是人烟稠密之地?一路所见全都是断壁残桓和被战火毁灭的村落,经常一连好几天看不到活人,反而是随时随地都能看到正在啃食尸体的野狗。 好不容易见到几个还活着的百姓,这些人早已饿的形容枯槁,一个个摇摇晃晃早已分不清是人是鬼了…… 在这种情形之下,不抢还能怎么办? 要不是李吴山雷厉风行的抢掠沿途的士绅大户,早就断粮了,又怎能支撑到今日? 所以,金雀儿非常理解李吴山的难处,同时也很赞同他的抢掠行为。 这是暴行? 这是为了自保的无奈之举。 老爷要带着太子殿下去往南京(为了行文方便,直接使用南京这个现代地名)登基,同时还要把几万民众带到富庶的江南去,一路之上山高水远荆棘密布,若是没有李老爷狂风暴雨的手段,不知道还要饿死多少人。 因为金雀儿一直都在帮着李吴山打理诸般琐碎事务和详细账目,她深深的知道不这么做不行。 别人可以不理解李吴山,但金雀儿却非常理解,而且理解的异常深刻。 包括路恭行等文官在内,当然也包括太子殿下在内的那些人,总是满心希望的期盼着能够尽快达到南京,好扶保天子殿下登基称帝,他们也能混一个擎天保驾的从龙之功,成为留名青史的大功臣。 但金雀儿却知道,太子已不可能到南京了。 和妹妹银雀儿不同,金雀儿不仅是李吴山的贴身丫鬟,同时还是他的“秘书”,有些个别人不知道的秘密,金雀儿却知道的一清二楚。 老爷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去南京,金雀儿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自从离开大旗庄之后,老爷就经常看那副地图,以确定将来的行进路线。 李吴山总是很详细的在地图上勾画出行进的线路,准确的计算出详细距离和所需要的物资,并且事先估算出有可能遇到的艰难险阻。 作为大旗军指挥使,带着万千民众和“大明朝廷”,前进的每一步都要经过仔细计算慎重考量,这本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在那副地图上,代表着前进方向的红色箭头在过了河南之后就戛然而止了,而是在豫皖鄂交界地带出现了一个很显然的红圈儿。 虽然李吴山总是口口声声的说着要大家去往南京的话语,但金雀儿却知道那只不过是老爷故意说给别人听的。这只队伍最终的目的地根本就不是南京,而是在那个红色圆圈标注出来的范围之内。 至于李吴山为什么要这么做,金雀儿从来也不曾问起,因为她知道那不是自己应该知道的事情。 老爷素来深谋远虑目光深远,他能看到更远的将来。 这么做的话,一定无法对太子殿下以及万千民众做出合理的交代,但金雀儿却深信李吴山早就做好了准备,她甚至有理由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一定会出现某个巨大的转变,让太子殿下和数万民众不再选择去往南京,而是一定会去到老爷用朱笔勾画出的那个红色圆圈之内。 一直以来,李吴山所展现出来的前瞻眼光都让金雀儿心悦诚服,就好像他早就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一样。一次又一次的激烈剧变,一次又一次天翻地覆的变化,总是能够印证李吴山的精准判断,并且他每一次都能提前预知并且从中受益。 金雀儿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这已不是判断准确不准确的问题,因为无论什么样高瞻远瞩的人物都不可能每一次都精准的计算出那些即将发生却还没有发生的事情。 老爷就好像拥有某种未卜先知的能力,总是能够事先知道局势的演变,并且总是会提前做好准备。 天底下真的有未卜先知能力吗?老爷真的是转世投胎的神仙? 跟着李吴山越久,知道的秘密就越多。 知道的越多,金雀儿的心中就越害怕! 因为她越来越觉得老爷不是凡人,而是个大智如妖的怪物…… “老爷,太康伯之事……太子殿下一定会过问……”黑不说白不讲的就把让太子的姨丈给干掉了,为了这事路恭行等人已经闹过一次,李吴山根本就懒得搭理那些老书呆子。想来他们一定会把太子搬出来找李吴山要个说法。 “既然他们想要一个说法,那就给他们一个说法好了。” “什么样的说法才合适呢?” “这种事情还用我教你吗?” “婢子明白了。” “外面的雨好像越来越大了,我得去巡视一番……” 每天晚上都会出去巡视,已成了惯例,早已有所准备的银雀儿赶紧取来蓑衣和方笠,送李吴山出了营帐。 看着渐渐消失在夜雨之中的李吴山,金雀儿又呆了一会儿,也不知她在想些什么…… 第六十五章 公主殿下 这个季节的雨水还不那么狂暴,却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破旧的营帐根本就容不下多少人,大部分百姓只能在露天地里淋雨,最多只是找些避雨之物临时遮蔽一下罢了,有很多人甚至直接蜷缩在烂泥之中…… 能在风雨中瑟瑟发抖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了,至少要比那些死在荒野中的“路倒儿”要好的多。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月里,能保住一家人的姓名已经是天照应了,哪里还敢奢求其他? 得亏是和大旗军在一起,完全不必担忧流贼和清军,再坚持些时日,只要到了繁华富庶的江南,日子一定会好过起来的…… 对于这些个跟着大队人马一起迁徙的老百姓而言,大旗军的武力保护是活下去的根本。最近这段以来,已经很少有敌对势力敢于靠近这支庞大的队伍了。 除了大旗军的武力威慑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这里不是主战场。 自从过了黄河之后,清军的军队越来越少见,就算是偶尔遇到也不过是小股的散兵游勇。 多尔衮把八旗主力放在西线,不顾一切的追击闯军,根本就不给李自成喘气的机会。南线虽然也有些兵力,但却属于“肃清”的治安力量,那点少的可怜的人马撒在广阔的中原大地上,就好像是在黄河里撒了一把胡椒面儿,根本就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因为旷日持久的大战,社会秩序早已荡然无存,成规模的大明官军早就被李闯打的分崩离析,现如今闯军分几路驰援陕西老巢,清军暂时还无力掌控局面,让这一带成为事实上的真空地带。除了小股的草寇山贼和地方武装之外,几乎没有成规模的大势力。 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李吴山才能带着队伍顺利通过,但行进的速度却越来越慢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加入的流民越来越多,整体规模已膨胀到六万多人,每日只能前行二十多里。要是遇到糟糕的天气,干脆就只能原地等待。 这么大的队伍,哪怕仅仅只是等后面的人赶上来,也需要一个昼夜的时间。 庞大的人口基数除了严重迟滞了行进速度之外,还带来了另外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补给严重不足。 每一个流民都是一张饥饿的嘴巴,随着流民数量的一再膨胀,原本携带的那些个粮食早就不够用了。若不是李吴山以雷同手段扫荡沿途的士绅豪门,通过抢掠得来一些粮米资材,肯定早就坚持不住了。 对此,路恭行等人提出的解决办法就是限制流民的数量。 人越多,需要的粮食就越多,要想把有限的粮食节省下来,必须限制流民数量。 对于这个看起来和合理的做法,李吴山根本就不屑于理会:在这个时代,人口本身就是最宝贵的财富,没有一定数量的人口作为支撑,大旗军不过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肯定长久不了。 这几万流民不仅仅只是几万张饥饿的嘴巴,还能提供近乎于无限的兵员。至于粮食……只要能狠得下心去,总是能够抢到手的。 这么多年以来,地方豪强士绅官僚们搜刮来的财富肯定不会凭空消失,只要下大力气打击他们,粮食的问题就一定能够解决。 所谓的流民问题,归根到底是就士绅官僚阶层搜刮到了极限的问题,是时候让他们吐出一点来了。 根据最新得到的情报,有一支规模很大的清军正从豫西一带朝着这边开赴过来,估计是刚刚在洛阳附近截击了闯军残部的那支清军。 对于这支清军,李吴山一点都不担心。 最主要的原因当然是因为距离遥远,洛阳至此虽然没有十万八千里,也隔着大半个河南呢,清军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赶过来。就算是清军真的来了,也完全不必担忧。 这一带根本就是无人区,所有的给养都几乎不可能从民间征收上来,就算是清军来了也不过是远离后方的孤军,未必能强到哪里去! 大旗军主要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至于这几万流民的内部秩序,则基本由他们自己维护:从流民挑选一些身强力壮者,在行军的同时对他们进行基本的武装和训练,就会组成一支数量庞大的“治安军”,然后再从中挑选健者充实大旗军…… 例行的巡视过后,身上已经淋了个半湿,好在乖巧伶俐的银雀儿早已准备好了一盆热水,伺候着李吴山洗脚之后就要安歇了。 正在银雀儿给李吴山洗脚的时候,长平公主来了。 平常时候,这位长公主殿下很少抛头露面,就算是有什么事情也总是和太子在一起。今日却是不同以往,是她独自一人来的,没有哪怕一个随从。 虽说这位公主殿下没有正式的职位,更没有实权,却终究是崇祯皇帝的嫡血,怎么说能算得上是半个君上了。李吴山赶紧起身,赤着水淋淋的双脚给她见了个礼。 金雀儿和银雀儿这对姐妹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漏夜踏雨而来,赶紧搬来行军木凳给殿下坐了…… “李侍讲无需多礼。”长平公主神态和蔼面带微笑,看了看李吴山小腿儿的那道疤痕,说道:“李侍讲腿上的这道疤,是在京城突围之际,为保太子万全才落下的……” “些许小事不足挂齿。” “如今这局面,如李侍讲这般一片赤诚的忠贞之臣已入凤毛麟角,得亏先皇慧眼,早早就看出李侍讲的只手挽狂澜的孤忠之臣,这才赋予托孤托国之重,将太子与我等托付给了李侍讲……” 长平公主不断的念叨着李吴山的好处,反反复复也就是那么几句话,“忠臣之臣”“大明砥柱”之类的言辞虽然动听感人,却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这大半夜的,还下着雨,你好歹也是个公主的身份,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些个废话? 肯定不是。 李吴山已经猜到了长平公主的目的:不是就因为我杀了你的姨丈太康伯嘛!上一次我杀曹欣直的时候,是太子出面的。这一次换成你这个公主了。 你这分明就是在等着我主动承认错误,然后再不轻不重的“斥责”几句,好给大家一个台阶下。 李吴山当然不会对长平公主认错,因为干掉太康伯这个事情本就没有什么对错可言,一切都是为了以大局为重,何错之有? “太康伯食我大明俸禄,却做威福地方之事,下面的百姓早已怨声载道……”说话之间,李吴山朝着金雀儿打了个眼色。 金雀儿顿时心领神会,马上取出刚刚写好的一封书信交给李吴山,小声说道:“这是闯贼权将军刘宗敏写给刘永贵的书信,他早已私通闯贼……” 在上一次的“曹欣直事件”当中,就是金雀儿鼓捣出了这么一封类似的书信,给曹老先生扣了个“暗结闯贼”的大帽子,这一次不过是有样学样故技重施罢了。 可惜的是,这份证据实在是太糟糕了:刘宗敏在这一带活动的时候是在一年多之前,但这份书信明显墨迹未干,怎么看都不可能是一两年前写出来的。 长平公主又不是傻子,当然能看出这封被李吴山视为证据的书信分明就是刚刚才写好的,但她却一点都不在意,就好像没有看到沾染在手指上的墨迹,继续面带微笑的说道:“太康伯倚仗着皇亲国戚的身份,在地方上欺诈乡民巧取豪夺,早已弄的民怨沸腾,他的斑斑劣迹早就听说过。先皇在的时候就严词申斥过他,只是碍于母后的面子没有剥他的爵位,还指望他能够幡然醒悟痛改前非,想不到他今天私结闯贼,这次为国锄奸,也是忠义之举……” 那封作为“私通闯贼”铁证的书信明明就是假的,但长平公主却装作没有看到的样子,完全肯定了李吴山的所作所为,这是什么意思? 李吴山很快就明白了,长平公主此次前来不是为了太康伯的事儿。 “近日来,李侍讲从雷霆手段,沿途震慑那些个三心二意的士绅豪富,虽有些风言风语,我与太子却最能理解李侍讲的良苦用心。” “各地士绅惯于巧取豪夺,兼并土地欺诈乡民,与地方官沆瀣一气,弄的民怨滔天,李侍讲将之屠灭,也是为了明正典刑。” “他们的粮米财帛为李侍讲所取,虽然有些个目光短浅之辈说是残暴之举,但我等却知这是为了复国大业。” “一来是那些个士绅豪富自作虐,再者也是为了我大旗军的补给。李侍讲每多弄来一粒米,我大旗军将士就能吃食一颗,恢复我祖宗基业的机会就多了一分,我大明的气运也就长了一分……” “从离开大旗庄算起,当时不过两千余兵,不足三万之民,现如今,进李侍讲一路披荆斩棘,收拢起来的民众已有六万之众,更有战兵四千余。若不是李侍讲行霹雳手段,怎么会有今日的壮大?” “我大明光复的希望就在大旗军将士的枪尖之上,只要是为了大旗军,无论李侍讲做了什么,都是为国为民的忠义之举,任何人不得指摘!” 这一路走来,不停的抢掠地方士绅和豪门大族,而且做的非常彻底,杀人放火斩草除根,就算用“暴行”来形容也不算过分。就为了这个事情,李吴山和那几位太子近臣吵的不可开交就差直接指着鼻子破口大骂了。 士绅地主是天下的根本,历朝历代都不敢和他们做对,结果就是土地兼并一日甚于一日,贫富悬殊越来越大,到了最后,活不下的老百姓肯定会揭竿而起,王朝更替的局面也就是出现了。 就在今天早上,路恭行等人还在为这个事情和李吴山弄了个“不欢而散”,怎么到了晚上风向就变了呢? 长平公主不仅肯定了李吴山的所作所为,还接受那份假的不能再假的书信,甚至帮着李吴山找到了合理的解释,这个变化也忒快了吧? 肯定还有别的事情,而且是很大很大的事儿,要不然长平公主不会有这个态度。 李吴山已经想通透了,只是不想首先揭破,而是等着长平公主首先把话挑明。 第六十六章 前朝新朝 无边的夜色笼罩天地,雨水还在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外面不时传来士卒巡夜的脚步声…… 公主殿下似乎在等着李吴山主动开口说点什么,但李吴山明显没有那个意思。 长平公主似乎也不知从何说起,枯坐片刻之后又开始老调重弹:“先帝大行之时的情形,至今依旧记忆犹新。当时父皇曾经说过,李侍讲是我大明的文天祥。” “臣愧不敢当!” “托孤之时,先帝曾经有言在先,让太子与我等对李侍讲悉听悉从……” “先皇信赖微臣如斯,臣惭愧。” “那个时候的情形,你我都很清楚,已到了千钧一发之时!一切应以大局为重。”长平公主微微的昂着头,似乎是在追忆那个万分紧要的生死时刻:“当时李侍讲不顾生死保护太子突围,还记得当时我也身受重伤……” “乱军之中,殿下确实伤的不轻。好在殿下有百灵护体,些许伤痛应已无大碍了吧?” “回想起来,那个时候我真的很怕,怕的要死,唯恐李侍讲真的把我丢下,或者干脆直接给我一刀。” 当时的长平公主已经受伤了,肯定不能让她落入闯军手中。为了保住大明朝最后的尊严,真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李吴山肯定会让她自尽,或者是干脆一刀砍死。 这个事情当时曾有很多人亲眼目睹,现在她又说起来,到底是什么意思? 长平公主笑着摆了摆手:“李侍讲不必解释,其实我早就明白其中的道理。并非是李侍讲要置我于死地,而是因为情形紧迫不得不如此。毕竟先皇早就有了这个意思,若不是李侍讲拼死挡住了大行皇帝的刀子,我早已追随先皇而去了。” 当时那个情形,崇祯皇帝本来是要亲手杀死她的,却被李吴山给挡住了。时至今日,伤痕依旧。 现在说起这个事情,已没有了当初的惊心动魄,更多的反而是一种感慨和唏嘘:“当时我若真的走不动了,李侍讲会亲手杀了我,是也不是?” “是,实在是因为……” “若是太子呢?若是太子受了重伤,李侍讲是不是也会那么做?” “当然不会。”李吴山回答的斩钉截铁:“太子殿下乃是一国之储,先皇大行之后,太子就是大明,身系国祚气运,纵是刀山火海臣也要保护太子杀出去以图将来。” “太子就是大明?” “当然!” “太子就是天下正统?” “当然。” “说的好!”长平公主猛然长身而起,那副和蔼微笑的表情一扫而空,脸上全都是肃穆和凝重:“先皇慧眼识人,所托不负。当此汹汹之际,唯有李帅还记得我大明正统所在……” 到了这个时候,李吴山终于明白长平公主要说什么了。 “原来殿下已经知道了南京那边的消息!” 长平公主微微愣了一下,旋即说道:“是的,已经知道了!原以为李帅还不知晓,现在看来……连我等都已经听说了,李帅又怎么可能不知道?” 南京那边的消息?什么消息? 当然是新朝成立的消息。 崇祯皇帝大行之后,先是闯贼窃据京城,然后就是清军入关,一连串的变化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与此同时,南京这边也没有闲着。 京师乱起,崇祯皇帝死社稷的消息传到江南之后,宗室藩王各自打起了小算盘,全都做起了“君临天下”的美梦,“国不可一日无君”的说法尘嚣日上。就在各方势力紧锣密鼓的围绕“由谁来继承大明正统”而争论不休的时候,几个军头抢先立福王为帝。 当年李自成在洛阳干掉了福王,福王世子跳墙逃命,后来荫袭了福王的爵位,现如今又被几个军头迎请进南京,堂而皇之的做起了大明天子,改元“弘光”建立新朝。 对于太子而言,这个消息简直就是毁灭性的。 一直以来,太子所能够倚仗的就是一个“大明正统”的名义,总是有意无意的给人们描绘出一幅大有希望的美好前景:京城虽然丢了,却还有南京。南京那边早就有建制齐全的整套官僚系统,只要太子殿下过去了,就能顺理成章的登基称帝。 江南半壁本就富庶,控弦之士百万,更有近乎于无限的后勤供给,又有无数忠臣良将。到时候只要一声令下,就能北伐复国收拾河山了, 但这仅仅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 谁也没有想到,福王竟然称帝了。 如此一来,“大明正统”的大义名分顿时荡然无存,最光鲜的那层外衣已经被直接扒了下来,露出太子殿下最真实的本来面目:他不过是就一个丧国丧家的少年罢了。 既然你是大明正统,为何坐在南京龙庭之中的真龙天子另有其人? 这么多人拥护着你,图的就是一个将来。现如今你连当皇帝的希望都没有了,还凭什么让别人效忠? 一旦大旗军将士知道了这个消息,还能不能继续效忠,已经成了迫在眉睫的问题。 原以为李吴山还不知道这个消息,所以长平公主才漏夜前来,就是希望能够得到李吴山的保证。 直到现在,长平公主才明白过来:连自己都能知道的消息,李吴山没可能不知道,而且一定知道的更早。 事实上,新朝建立已一个多月了,因为信息闭塞路途遥远,现在才刚刚听说。 拿着早就过时的消息,摆出一副“我绝对相信你”的态度来试探,事实上李吴山早已知晓,这让长平公主感觉非常尴尬,那种难堪让她颇为无地自容,甚至不敢直视李吴山的目光,只能故作镇定的说道:“既然李帅已知道了,那……将来做何打算?” 必须摸清李吴山的态度,这一点至关重要。 现在的太子殿下已经什么都没有了,若是再失去了大旗军的支持,就真的成了孤家寡人。 刚刚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太子顿时慌乱,路恭行、程园毕等人紧急商议对策,虽然拿出了好几个应对的办法,但却始终无法绕过李吴山和大旗军。 到了最后,那些文官和东宫学官们不得不无奈的承认:在这个事情上,李吴山的态度具有决定性意义,必须想方设法的取得他的支持,否则就真的全完了。 “殿下,你本不该来!”李吴山说道:“这事若是由太子亲自与臣说起,绝对会更好一些。” 这么大的事情,太子本人不出面,却让你个公主来和我谈,这算怎么回事? 公主的身份固然尊贵,但是在这种大变故面前,绝对无法和太子相提并论,甚至还不如让路恭行前来更合适一些。 长平公主当然知道自己过来和李吴山说这个事情确实不合适,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就在今天早上,太子等人刚刚因为“太康伯”时间和李吴山弄的很不愉快,转过脸来马上又要无视江南新朝向早已成为孤家寡人的太子效忠,唯恐李吴山有不好的情绪把事情弄的更僵,所以才由长平公主出面。 “殿下刚才说的那番话,想必用过不少心思吧?” 刚刚口口声声说的天花乱坠的“忠贞不二之臣”“先皇托付之重”只不过是为了试探李吴山的态度而已,无论说的多么恳切动容,都不是长平公主的真心话 “这……”直接被李吴山当面说破,长平公主更加难堪,但局面已经都了这个份儿上,事关太子将来和大明正统,容不得半点含糊,长平公主也就只能硬着头皮承认了:“李帅目光如炬,早已洞悉我心。非是我要用言语试探,只是兹事体大……” “你呀……”李吴山第一次没有使用“殿下”这个尊称,而是和长平公主面对面的直言你我,虽然少了君臣的上下尊卑,却多了几分亲切之意:“你小小年纪,对于世道人心所知不多,偏偏却自以为懂些驭人之术,其实不过是贻笑大方而已。若是直接问起,反而比你反复试探要好的多……” “我……我知道刚才寒了李帅的忠贞之心……” “寒心?那倒没有,”李吴山笑道:“先皇曾将你托付与我,我又曾诺与大行皇帝,就一定会遵守诺言,行光复大明之事。无论局面如何,此心依旧!” “此心依旧”虽然只有轻飘飘的四个字,却有泰山之重,长平公主虽然有些幼稚和天真,但却一点都不傻,马上就听出了蕴含在这四个字当中的深意。 这就是李吴山的正式答复。 到了这步田地,李吴山依旧愿意效忠太子,能说出“此心依旧”的话来,长平公主只感觉到一阵阵眩晕,好似已经虚弱一般全身无力,心中却是狂喜,感动的都要哭了。 强自拿捏着公主的身份,施施然站立起来,朝着李吴山深深一礼,十分恳切百分动容的说道:“李帅之心,天地可证。还望李帅能不计前嫌……” “前嫌?什么前嫌?你是在说今天早上太子和我吵架的事情吗?”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太子殿下本就是我的学生,有了不同的见解不是很寻常的事情吗?怎么就说起前嫌不前嫌的了呢?言重了,实实的是言重了。” 不管怎么说,我都是太子师,当然不会和自己的学生有什么“前嫌”。 “不要再说什么忠心不忠心的了,这个忠字金贵的很,不能总是这般轻浮的挂在嘴边念叨,忠还是不忠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李吴山看了看这个和银雀儿同样年岁的公主殿下:“下一步应当如何作为才是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还望太子殿下尽快拿出个章程来。” 对于太子和那些个文官而言,取得李吴山的效忠才是最要紧的,至于下一步应该怎么办这个最现实的问题,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过。 第六十七章 先礼后兵 “所谓的衮衮诸公,全都是目光短浅的蠢材,大明朝亡的不冤!”崔耀祖哈哈大笑着说道:“到了这个地步,竟然还做着扶保太子登基的春秋大梦,我呸!” 江南的藩王做梦都想过一过皇帝瘾,如今中枢倾覆崇祯已死,肯定会有很多人抢着做皇帝,谁还会在乎什么狗屁的太子? 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竟然还想着和太子一起去往江南做皇帝,只能说是志大才疏目光短浅,注定成不了大事。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你李侍讲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去什么劳什子的江南。”崔耀祖的言辞简直一针见血:“若你真的想那么做的话,早就派人去联络南京了,又何必等到今日?” 虽说大明朝还有江南的半壁江山,但是只要是对天下大势有着清醒的认识,就会知道太子去南京绝对是一步臭棋:南京小朝廷的军头们肯定不想在自己的头上供奉一位名正言顺的太子,一定会抢先立某位藩王先捞个拥立之功,接下来就是权臣的那一套老路数了。 仅从这一点来看,对大明朝毫无忠诚可言的崔耀祖就比满脑子“忠君报国”思想的路恭行、程园毕等人要高明的多。 对于崔耀祖的说法,李吴山不置可否,只是笑呵呵的说道:“南京肯定是去不能了,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你李大帅心中早就有了成算,还装模作样的问我?是想考考我老崔的眼光吗?”崔耀祖哈哈大笑着说道:“接下来要怎么做,这还用问吗?打颍州,肯定是打颍州。” “打下颍州之后,就等于是锁死了进出淮西的通道,进可入凤阳,虎视江淮。退可入大别山,据南北两淮之地,扼鄂豫皖之咽喉,当年朱洪武的老路数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听了崔耀祖的这一番话,金雀儿暗暗心惊,第一次对这个形容丑陋的江湖骗子有了刮目相看的感觉。 崔耀祖说的这一番大战略她并不是很懂,但她曾经看过李吴山描绘的那副地图,知道崔耀祖所说的这几个地方恰恰就是李吴山勾勒的红圈范围。 自家老爷拥有难以想象的超前目光,金雀儿早就领教过无数次了,但这个江湖骗子一般的崔耀祖却能和老爷早就制定出的大战略不谋而合,显然也是个胸怀天下目光深远的高人。 这个老东西,不可小觑啊! “那你倒是说,这颍州应该怎么打?” “颍州城高池深易守难攻,若是大军正面强取的话,凭大旗军的实力,一个月都不见得能打下来,而且必然伤亡惨重。若是用巧出奇,一日可破。” 李吴山笑了,由衷的赞叹道:“老崔呀,你还真有两下子,就凭这几句话,就足以证明你比太子身边的那些个国之干城要强的多……” “我的李大元帅啊,拿我和那帮书呆子相提并论,你这是在侮辱我吗?哈哈……”崔耀祖狂妄的大笑着说道:“别看我老崔生就了一副其貌不扬的臭皮囊,却有满肚子的真本事。雄才大略天下无敌这样的大话我不敢说,但若是比肩诸葛武侯,应该还是有富余的……” “刚夸你两句,你就吹上天了,还大言不惭的要和诸葛武侯相比肩,真是个不知羞的老东西。”李吴山笑道:“既然你已经发了大话,我就给你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听了这话,崔耀祖的双眸之中陡然放射出异样的神采,那副模样就好像是一头嗅到了猎物气息的老狼…… 如果说林叔同是忠臣的话,恐怕连他自己都会觉得脸红,但他绝对是个治理地方的能臣。 作为一个县令,这位林大人是正经的七品官,说好听一点是“百里侯”,若是说的难听一点,就是个狗屁不如的芝麻官。但是这几年来,林知县林大人一直在使用知州大人的印信,履行着五品官的职能。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匪夷所思的状况,就是因为颍州有两套行政系统。 作为一州治地,颍州城内不仅有州衙,还有县衙,但却没有知州只有知县。 前些年的时候,张大贼(张献忠)攻打凤阳,掘了皇家的祖坟。朝廷震怒之下,中都留守司一大票官员的人头落地,巡抚、巡按全都被杀头,连五省督军都被判了个斩立决。当时的颍州知州自知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不等朝廷降罪的旨意下来就悬梁自尽了。 第二任知州还没有正式到任,张大贼的军队又杀了回马枪,直接就把朝廷刚刚任命的知州大人给吓跑了。转过年去,第三任知州又被左良玉安上了一个“劳军不利”的罪名砍了脑袋。 连续三任知州,两死一逃,颍州就再也没有知州了,州衙陷入空转的尴尬局面。 好在还有知县林大人。 为了协调地方,林大人只能以七品知县的身份充当起了“代理州官”。 在这几年当中,李自成、张献忠还有各方势力轮番折腾,闹了个天翻地覆,但颍州城却始终安然无恙,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位林大人很能干。 林大人本是文官,行军打仗不是他的转长,他最大的本事就是:认怂! 林大人准备了好几套旗号,闯军来了之后不等他们攻打就主动在城头挑起闯字大旗,张献忠的军队来了换上张字大旗,然后主动献上粮米布帛等财物,换一个“不进城”的结果。 闯军也好,张大贼的军队也罢,都是号称百万之众,却从来没有真正的攻打过颍州小城,主要是因为颍州的城防系统号称“天下第三”。 颍州新城修建于元末明初,当时的朱元璋为了防范上游的陈友谅,将颍州城墙修建的非常高大,坚固程度仅次于南京和开封。前些年,林大人又征调民夫扩大了护城河,直接将颍川江变成了护城河的一部分,将颍州小城打造成为一座易守难攻的“乌龟壳”。强行攻打一定会损失惨重,还不如直接拿了东西走人,来个“相安无事”。 等到各方造反的军队走了之后,林大人就会再一次换上大明的旗号。 这位林大人的宗旨就是认怂,绝不硬拼,不管谁来了都不得罪,而是将城门一关吊桥收起,客客气气的把敌人打发走。 虽然这种做法广为诟病,却深得当地百姓的喜爱,极大的保障了他们的利益,让本地的百姓士绅免遭战火蹂躏之苦,所以对这位知县大人极是拥戴。 听说有几万流民将颍州小城团团围住之后,林叔同林知县一点都不慌乱,而是按照以往的经验关闭城门靖野清乡,将早就准备好的粮米布帛等等物资在外面摆放开来。 按照林叔同林大人的经验,这些个不具备攻坚能力的流民一定会象以前那样,拿了颍州百姓献上的东西就到别的地方去了。 现如今这局面,天下一片大乱,林叔同知道自己没有匡扶大明的本事,也没有拯救苍生的能耐,只要能守住颍州一城保一方平安也就是了。 “怎么?聚啸在外面的流民还没有走?”这个消息让林叔同林知县很意外:“我得去看看。” 登上城头亲自查看了城外的情形之后,林叔同终于放心了:虽说漫山遍野的流民就聚在城外,却没有显现出丝毫要强行攻打的意思。 按照以前的经验,在盘桓几日之后,在无懈可击的城防面前,流民一定会知难而退。 “大人,流民遣使前来,要不要放他过来?” 流民派遣了使者前来谈判?看来他们是想多要些粮米财帛。 只要不攻城就一切好说,本着这个精神,从城头上放下大筐,将流民派遣的谈判使者缒入城中。 “愚斋老弟……”这位使者一上来就高呼林叔同的表字,遥遥的打起了招呼。 直呼表字,是非常亲近的意思,而且这个使者确实是林叔同的老熟人:王宣同。 这位王宣同王大人是科道出身,当年曾经在“岁考”中考评过林叔同的政绩,按照官场上的规则,可以算是林叔同的半个上司了。 既然是老熟人,自然一切好说,王宣同开门见山的说明了来意:眼前这些百姓绝非一般的流民,而是跟随太子殿下一路南撤到这里的大明子民,希望林叔同林知县赶快开了城门,迎请太子进城。 太子? 自从李闯破京之后,就再也没有了太子的消息。连皇帝都大行殉国了,估计太子殿下已葬身于乱军之中了吧,怎么会突然出现了颍州小城? “那是因为李吴山李大帅忠贞无二,保着太子南撤到了此间。” 对于林叔同而言,太子的身份绝对没有那么神圣。南京的弘光皇帝早就登基了,谁还在乎什么太子不太子的? 就眼下这种局面,别说是太子了,就算是玉皇大帝亲临,他也绝对不会打开城门。 很委婉的表达了拒绝的意思之后,林叔同又表示,可以看在王宣同的面子上,多给一些粮米,但也就仅此而已罢了。 林叔同林知县竟然拒绝开门迎请太子,这让王宣同异常恼火,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个小小的林知县竟然非常清楚的表达出了尊南京的弘光为天下之主的意思。 这绝对无法接受。 对于王宣同、程园毕等等这些跟随太子一路南撤的文官而言,太子就是大明,大明就是太子。在南京登基的弘光帝不过是福藩而已,充其量就是在紧急情况下监理江南事物的藩王罢了,怎么能和先皇嫡血的太子相提并论? 太子才是大明正朔,才是唯一的正统,地方官们尊弘光为帝就是是非不分大逆不道。 为了捍卫太子殿下“大明正统”的地位,王宣同说的口吐白沫,争的面红耳赤…… 和王宣同比起来,林叔同显然要现实的多,他根本就无意争论谁才是真正的大明正统,只是一心一意的要保住颍州小城,避免任何一股外部势力的进入。 你说太子是正统,那就正统好了,反正我就抱定了一个宗旨:任凭你说的天花乱坠,也绝对不会打开城门放你们进来 “愚斋不听我良言相劝,若是惹恼了李大帅,到时候军令一下强行攻打,只怕会落个生灵涂炭……” 李大帅?什么鸟的李大帅?听都没有听说过。 这年月,随便拉起几百号人马,就敢拿着鸡毛当令箭打出五花八门大的吓死人的旗号,各种乱七八糟的“大将军”“大元帅”早就泛滥成灾了。 大军围城的情形林叔同早就经历过好几次了,倚仗着固若金汤的城防,根本就不怕这样的武力讹诈:“我身为地方官,就有守土安民之责,我颍州虽是弹丸之地,却也有数万忠义之民,几千能战之兵,至于宪大人说的李大帅……若是他想强取我颍州城的话,那就让他放马过来吧。” 第六十八章 空手而归 王宣同无功而返,对于李吴山来说,完全在预料当中。若是因为一番劝说就主动打开城门迎接太子进城,那才真的出乎预料呢。 “我早就说过这一套没有用,如今这局面,除了我们这些大旗军的将士之外,谁还在意大明真正统?” 李吴山话语之中的嘲讽之意非常明显,听起来有些刺耳,但却无法否认,因为事实就是这个样子。 虽然攻打颍州的大战略早就定了下来,甚至连具体的战术都已经安排好了。只有太子身边的那些文官们还死抱着“先礼后兵”的念头,他们甚至天真的认为,只要把太子的身份搬出来,林叔同就一定会痛哭流涕的出来迎请太子入城,到时候就可以不费一兵一卒兵不血刃的占领颍州。 所以在一力劝阻李吴山,要他先不要使用武力。 事实证明,这绝对是一厢情愿的天真想法。 “烦请程大人奏明太子,今夜戌时末刻入城,还请太子殿下做好准备。” 此时此刻,崔耀祖正坐在颍州城内的“来福”酒馆之中,要了一盘白切猪头肉,蘸着秘制的酱料吃的有滋有味,还时不时的饮一杯“颍州白干”…… 先礼后兵?真是蠢才。 林叔同虽只是个区区的七品知县,但却坐拥坚固城防,又有颍川军所在手,就算不是藩镇也是事实上的小军阀了。只要他牢牢的占据了颍州,谁拿他都没有办法,正可以继续观望风向待价而沽。仅仅凭借一番劝说就让他放弃这一切,真是天真的可以。 没有了武力的保证,太子的正统身份还不如眼前的这一盘猪头肉更有价值。 美滋滋的吃着猪头肉饮着白干酒,眯缝起眼睛观察着街道上的情形:因为已到了酉时末刻前后,临界的店铺大多已经上了板儿打了烊,街道上的行人显得少了很多,袅袅炊烟正从各家各户升起,空气中弥漫着焚烧稻草的气息。 虽然外面就有好几万流民,但颍州城内还算井然有序,不时有巡查的士兵列队走过。 崔耀祖早就打探清楚了,这些士兵原本是属于颍川军所,两年多以前才“移驻”到城内。按照大明朝的体制,一个微不足道的七品知县根本无权调动军队,但林叔同却另有手段,足以让这一千多士兵乖乖服从他的命令。 一来是因为林叔同几次让颍州城免遭战火声望极高,再者就是因为这些士兵根本就是林叔同养的。 大明朝的卫所兵生活极其困苦,基本上和叫花子差不多。为了加强防御能力,林叔同命令地方上的士绅富户大肆捐献,输以粮米财帛,供养着这一千两百多士兵。 吃谁的饭就服谁的管,这是千古不亘的硬道理。 这一千多卫所兵看起来颇有几分纪律,要是野战的话,肯定不够看。但若仅仅只是用来守城,基本上已经够用了。 得亏李吴山早就料到了今日的局面,早就想到林叔同不会乖乖的让出颍州城,所以才提前派遣崔耀祖等人潜入到城内。 以颍州的坚固城防,急切之间根本无法攻破。若是强行硬攻的话,必然会付出惨重代价。 坚固的堡垒总是容易从内部攻破,这是崔耀祖和李吴山的共识,所以才在七日之前就做了好种种布置…… 夜色渐浓,月亮升到了树梢之间,四盏红色的孔明灯在夜空中越升越高…… 看到这四盏红色的孔明灯,崔耀祖毫不犹豫的走出酒馆儿,哼唱着“坐看城头观山景”的小曲儿朝着城门方向走去。 街道两旁的那几个叫花子听到这个暗号,顿时转向街角…… 带着满身酒气的崔耀祖一步三摇的走了过来,负责守卫城门的士兵大声喝止:“咄,那个醉鬼,不许靠近城门。” “诺……俺来牵俺家的牛……”崔耀祖打着响亮的酒嗝,在城门处绕了小半个圈儿就离开了,径直来到旁边的匝道处。 不允许闲杂人等靠近城门,这是守城的基本常识。既然这个醉鬼离开了城门也就算了,根本就没有引起守城士兵的注意。 崔耀祖的目标根本就不是城门,而是相距不远的通城匝道!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驴车从街角之内晃晃悠悠的驶了过来,后面还跟着一群披麻戴孝的“孝子贤孙”,看起来好像是要出殡发丧的样子…… 不对。 哪有在夜里出殡的? 已经意识到不对头的士兵大声呵斥着过来阻止,还不等他们靠近,那一群披麻戴孝的男男女女猛然掏出短铳、手弩一通猛射,俄顷之间就放倒了十几个人。 城墙上的守军猛然意识到了点什么,正要冲下来的时候,正在匝道下面牵牛的崔耀祖掏出怀里的匕首,恶狠狠的在牛屁股上一戳。 平日里慢吞吞的老牛受不住如此剧痛,好像发了疯一样的跳将起来,只可惜缰绳还没有解开。 在疯牛的冲撞之下,拴着缰绳的木头立柱被直接拽断了,砖木结构的匝道轰然倒塌。 如此一来,守卫在城墙上的士兵就下不来了,只能在上面大呼小叫。虽然有些机灵的士兵已经取出了弓箭,但装扮成酒鬼模样的崔耀祖早已趁势躲在城墙下的死角之内。 正在“出殡发丧”的年轻男女们点燃了栓在驴尾巴上的鞭炮,噼里啪啦脆响声中,受到惊吓的驴子顿时发狂,拖拽着车子和车子上的棺材朝着城门狂奔而来。 在昏暗的夜色中,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棺材上面有一条细细的火线在燃烧。 那是导火索。 城墙上的士兵知道棺材里必然装满了爆裂的火药,赶紧不顾一起的朝着驴车放箭,希望能顾在驴车冲过来之前将驴子射死,免得城门被损。 虽然射中了无数箭矢,驴子的速度却没有丝毫减弱,“叮叮当当”的脆响声说明驴子身上披了密集的铁甲,根本就不惧远程的弓箭射杀。 转眼之间,驴车就冲进了城门洞。 受到惊吓的驴子似乎已经意识到冲不出去了,刚刚打了一个横,突然一抹红光闪过。 脚下的地面剧烈颤抖,一团比城门小不了多少的火球猛然冲天而起。 惊天动地的轰鸣声中,小半个城门楼直接飞上夜空,陡然闪耀的光芒映红了半边天色。 断梁烂砖刚刚落下,那些个年轻的男女就扯下了身上的葛衣白孝,一窝蜂的冲了过来,好像发了疯一样砸开提举吊桥的轮轴…… 因为颍州城的护城河实在是太宽阔了,轰然落下的吊桥猛然拍在水面上,恰好和从对岸延伸过的栈桥衔接——这本就是匠心独具的设计,让进攻的敌人无法直接靠近城墙,但是现在,却成为了进城的最佳途径。 很多守城的士兵被直接炸上了天,残存的那些人看到城门已破吊桥已经落下,就知道颍州城已经没可能守住了,干脆放弃了最后的挣扎…… 当林叔同林县令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第一反应不是马上纠集军队守住残破的城门,而是以最快的速度取来州、县两个衙门的印信,双手捧着跪倒在衙门之外,同时还象征性的在身上披了一条绳索。 在做出“迎请太子”的姿态之后,还做出“自请罪责”“甘愿责罚”的样子,演一出“负荆请罪”的好戏,无疑是明哲保身的好办法。 没过多久,太子顺利入城。 跪在一旁的林叔同马上做出痛哭流涕的样子,说了一大堆“自请罪责”的话语,表示自己并非是真的要对抗天军,而是因为不识太子,唯恐有人窃城,所以才准备先想办法辨认一下太子的真实身份再献出城池…… 虽然不费吹灰之力就攻破了固若金汤的颍州小城,但李吴山早就嘱咐过太子等人,要他们善待县令林叔同林大人。 虽然林叔同和李吴山对抗,拒绝交出颍州,但他毕竟在本地有着很高的威望,又深得民心。太子初来乍到,不好真的把他怎么样了。 太子等人做出一副“不知不罪”的大度模样,由太子亲手把伏地请罪的林叔同搀扶起来,又温言勉力了几句。 剩下的事情无非就是一些老掉牙的戏份而已,先请太子坐正堂,奏以地方军务民事,表明颍州上下四万余百姓拥戴大明正统的态度…… 第二日,几万流民如同潮水一般涌进颍州城,把林叔同林大人忙了个焦头烂额。 颍州城的本地居民只有七千来户,三万多人四万不到的样子,呼啦啦涌进来六万流民,社会秩序几近崩溃。 好在还有大旗军。 虽说大旗军不能和“冻死不拆屋”的岳家军相提并论,也算是军纪严明了,并没有发生太大的抢掠事件。 最大的抢掠事件发生在府库。 从大军进城的那一刻开始,刘三房就直接带领一队士兵占领了府库。 州、县两级衙门的府库全都被大旗军给强占了,林叔同林大人却一点都不担心,因为他知道这么干完全就是狗咬尿泡——空欢喜。 连续多年的战乱,颍州府库里边早就空的能饿死老鼠了,根本就不惧任何形势的洗劫。 连夜占领府库,最终却一无所获,让刘三房很郁闷,非常非常的郁闷! 第六十九章 菩萨阎王 连固若金汤的颍州都守不住,颍南和颍下这样的小县城就更加的不用提起,直接就不战而下了。 短短旬日光景,大旗军就已经掌控了颍州中部、南部区域。 从不久之前的朝不保夕到现在拥有三个州县之城,对于太子等人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总算是有了一块落脚的地盘,再也不用颠沛流离的满世界乱窜了。 太子及一众文官纷纷称赞大旗军的勇武,太子还亲自书写嘉文,褒奖大旗军三战三捷的功绩。 现如今已经有了些地盘,又有大旗军的几千虎贲强兵,虽然距离复国还有十万八千里那么遥远,好歹也算是看到一丝希望。 但这种乐观的情绪仅仅只维持了六天,形势就急转直下了:在占领了颍下县城之后,李吴山又马不停蹄的去攻打寿州。 这个消息把太子等人吓坏了。 寿州也是那么好打的么? 单纯从军事层面开看,寿州远不如颍州坚固,既然大旗军能攻克城高池深的颍州,顺顺当当的打下寿州应该没有多大的问题,但从政治意义上看,颍州根本无法和寿州相提并论。 凤阳是大明朝的龙兴之地,是朱元璋的老家,是朱氏王朝的祖庐之地,而寿州则是凤阳的门户,具有非常深远的政治意义和象征意义。 从现实角度考虑,寿州是凤阳总督马士英的地盘儿。 因“拥立福王有功”,马士英已晋升为江南残明朝廷的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还兼着都御史的职衔,俨然已是江南残明的首辅大臣。 中都凤阳有马士英的五万人马,李吴山这么冒冒失失的去攻打寿州,若是惹恼了马士英,到时候一定会落个吃不了兜着走的尴尬局面。 因为江南的弘光朝已经正式成立,太子的正统身份已成了摆设——你再怎么正统,也不过是个前朝太子而已,现如今南京城里边已经有了个皇帝了,难道你这个前朝太子还能比皇帝更正统? 大义正统的名分对江南朝廷毫无作用,至于说实力……刚刚占据了一州两县三座小城的太子和艰难的残明王朝相比,简直是就萤火之比皓月,不可同日而语。 颍州虽然也在凤阳府的范围之内,却因为战乱和太过于偏僻的缘故,早已是事实上的独立王国,马士英的势力和影响极其微弱,占了也就占了,但寿州不一样啊。 寿州距离凤阳极近,又是马士英经营多年的巢穴之一,李吴山直接就去攻打,等于是彻底和江南撕破脸了。 “李帅也忒莽撞了些!”程园毕急的顿足捶胸:“时下之局面,应处处谨慎事事事小心,李帅贸然攻打寿州,必然引起江南振动,到时候同室操戈……这……这可如何是好?” 程园毕的担心,也正是太子等人所担心的。 虽说太子是先皇嫡血国之储君,但江南毕竟已经建立了弘光新朝,太子和弘光朝之间的关系尴尬而又微妙。 作为前朝储君,太子当然不会承认这个江南朝廷,更不会承认弘光帝大明之主的身份,但事实偏偏就是这个样子。 若是直接否认了弘光朝的统治地位,就一定会爆发内乱,到时候江南的军队一定会最先打过来:为了皇位的争夺,父子相残兄弟反目的戏码早已屡见不鲜,更何况弘光帝仅仅只是太子的堂叔? 时局险恶大敌当前,自己人内部先打起来的话,光复大明的愿望顿时就会成为泡影,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但李吴山是崇祯皇帝的臣子,为了太子的利益扩大地盘也是完全顺理成章的事情,总大义角度考虑,李吴山这么做当然没有错。 李吴山没有做错,但却有可能引发巨大的灾难,这事就难办了。 “路恭行这个监军是怎么当的?” “李帅一介武夫,行事鲁莽操切,为了给太子一块驻足之地就不管不顾的去打寿州,那也就罢了。为何路恭行不知阻拦?” “路大人未阻李帅攻取寿州之事,确实有亏执守!” 这事既然不能怪罪李吴山,那就只能怪罪路恭行了。 那李吴山是个赳赳武夫,做事情不过大脑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你路恭行是监军啊。这么大的事情你竟然没有拦住李吴山,你这个监军是干什么吃的? 说的轻忽一些,这是有亏执守,若是说重了,这就是误国之举。 若是因为这个事情引发了太子和江南弘光朝的对立,甚至让双方兵戎相见,就等于是断送了复国大业,到时候你路恭行就是千古罪人。 说路恭行没有阻止李吴山,那绝对是冤枉他了。不是他不阻拦,而是根本拦不住。 行军打仗是李吴山的份内之事,作为监军的路恭行只负有上下通达监察督促之责,而且攻打寿州本就是为了扩大太子的地盘,李吴山这么做无可厚非。 眼看着李吴山铁了心的要打寿州,路恭行知道自己拦不住了,只能向颍州的太子奏报,希望李吴山等到太子的明确命令之后再做出决定。 但李吴山根本就不吃这一套,一句“军情如火”就给顶了回去,毫不犹豫的进攻寿州。 寿州本是淮西一带的大城,但城防却极其脆弱,光是城墙就被扒了三次。其中有两次是被大明官军给扒的。 张大贼来的时候,寿州守军自知不敌,在撤退之前毁坏了城墙。后来官军收复寿州的时候,又被张大贼毁坏了一次。几个月之前,刘良佐路过的时候,本地百姓知道刘良佐的官军比山贼土匪还要狠恶,拒绝让他的军队进城。刘良佐一怒之下派兵攻打,顺便把城墙又扒了一回。 对于大旗军而言,寿州几乎就是一座不设防的城市,与其说是攻打,还不如说是接管更贴切一些。 在寿州没有爆发大的战斗,这让路恭行稍微放心了一些,但接下来的事情,却让这位监军大人瞠目结舌。 刚刚“接管”寿州,李吴山马上派兵占了州衙,毫不客气的将地方官驱赶出去,把府库洗劫一空。然后又派兵占领了马士英的庄园,按照以前的“老规矩”大肆洗劫,将数不清的钱财粮米全都运走,又把马士英留在这里的“仓大使”狠狠的揍了一顿。 这个举动等于是公然和身为江南首辅马士英马大人撕破脸了,把路恭行吓的够呛,但李吴山却做的理直气壮: “马士英的庄园?这明明是皇庄好不好?被马士英窃据而已,收敛如此众多的民脂民膏,正好趁这个机会归还太子收为国用,有何不妥?” 凤阳是朱明王朝的祖庐之地,光是大型皇庄就有五处之多,专门供给皇家用度。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名义而已,皇庄产生的大部分收益会被地方官以各种名义截留下来中饱私囊,这几处皇庄早已成了马士英私人的钱袋子。 按照李吴山的说法,皇庄本就是朱家的,绝对可以算是太子他们家的“祖产”,我现在只不过是帮太子夺回来而已。 如果说驱赶地方官、占领庄园还能说出一些牵强的理由,那么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完全无法用道理来解释了。 拷掠豪门大户! 作为中都凤阳的门户,寿州本就盘踞着很多豪富门阀,颇有几户百年的大世家。对于这些人来说,谁做皇帝根本就不重要,甭管是张三李四还是王二麻子,只有家族的利益才是第一位的。 大旗军缺少钱粮,还有数万嗷嗷待哺的流民,偏偏这些人全都是舍命不舍财的秉性,李吴山很清楚的知道和这些人没有任何道理可讲,就算是磨破了嘴皮儿他们也不会拿出多少钱粮,干脆就把“劝捐”之事交给了崔耀祖去办理。 崔耀祖做事的手段简单而又粗暴,所谓的“劝捐”更是直接了当:先是派兵抓人,然后让这些豪门大族用大量的钱粮来赎人,稍有迟疑就动用酷刑,有些人因为打熬不住直接就死掉了。对于这些人,崔耀祖更是变本加利,直接派兵抄家,将所有的家产全部没收。那些个作威作福的大老爷们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纷纷献出大量的钱粮…… 仅二十几日光景,寿州就被崔耀祖折腾了一个天翻地覆,豪强门阀死的死逃的逃,只有崔耀祖赚了个山漫海漫,光是粮米布帛和各色财货就运送了一千多车。 这还不算完。 对于那些死、走、逃、散的豪门大户,崔耀祖索性来了个一不做二不休,将他们的房产直接充公,良田耕地重新分配,悉数分给当地的贫苦百姓。 在长达几千年的历史当中,田地从来就是最宝贵的生产资料,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很多无立锥之地的百姓凭空得到了大片田地,纷纷把白白送给他们土地的崔耀祖当做了救苦救难的活菩萨,而那些个大户则对崔耀祖恨之入骨,总是背地里咬牙切齿的将他称之为“崔阎王”! “活菩萨”也好,“崔阎王”也罢,对于这两个既然相反的绰号,崔耀祖一点都不在乎。反而是远在颍州的太子有点看不下去了…… 第七十章 劝善书 历朝历代无不善待士绅,秉承着和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宗旨,但李吴山却对那些个豪门大户非常之不客气,不仅上了绳子,还动了刀子,所作所为简直就是李闯在京城拷掠官员的翻版,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李侍讲,”虽然对李吴山的意见很大,但素来性情平和的太子依旧保持着最基本的尊重,用比较委婉的语气对他说道:“寿州之事……是不是做的有些过了?如此所作所为,李闯就是前车之鉴呐。” 就因为在京城大肆拷掠恶待士绅,李闯才会兵败如山倒,占领了北京城之后还不等屁股坐热乎就不得不退了出去。若是李吴山也跟着李闯学,迟早也会落个和李闯一样的下场。 在这个事情上,李吴山的态度非常直接,老老实实的承认了自己的做法确实有点过分,又在同时为自己的行为作出了强有力的辩解:“我这么做,也是被逼无奈。若不如此,咱们大旗军就支撑不住了。” 携带着数万流离失所的百姓千里迁徙,早已耗干了所有的储备,若不尽快找到足够的钱粮,大旗庄马上就要面临山穷水尽的窘迫境地。 事急从权,眼下形势紧迫,已顾不了那么多了。 “殿下说的没有错,我在寿州的所做所为,和李闯在京城做的一切并没有是差别,但却不必担心走上李闯的老路。”李吴山冷笑着说道:“武力决定一切,就算寿州的豪门士绅对我有所不满,只要有大旗军在那里镇着,他们就不敢动弹一下。若是大旗军败了……寿州的豪门士绅会不会反扑还重要吗?” 只要保证了大旗军的实力,一切都不是问题。若是连大旗军的实力都无法保证了,所有的问题就会全部暴露出来,到时候那些士绅会不会反扑根本就不值得考虑。 “李侍讲身为大旗军主帅,为大旗军考虑本无可厚非,却需顾忌天下人的观瞻……” 大旗军是大行崇祯皇帝钦命成立的军队,又一路保护太子南来,早已和太子划上了等号,基本等同于太子的亲军。就算是出于被逼无奈,总得顾忌一下舆论吧? 若是全天下都是知道太子的亲军是穷凶极恶的虎狼,太子的脸面还往哪里放?天下人又会怎样看到太子? “这事好办!”李吴山换上一副笑嘻嘻的嘴脸:“我早就替太子殿下想好了退路……殿下之需做出一副完全不知情的样子,把责任全都推到我的身上,严辞申斥一番,做做样子给别人看看也就是了。” 拷掠寿州的事情是我李吴山干的,太子殿下你就当做事先不知道好了。直接把所有的责任和恶名推到我李吴山的头上,严词申斥做做样子就行。 好人你来做,恶名我来承担! 如此一来,就等于是把太子摘干净了,李吴山也没有什么损失,最多落一个“纵兵抢掠”的坏名声而已。 从北京一路南来,沿途抢掠的士绅不在少数,李吴山的名声早就和凶恶挂上钩了,不在乎再多一些不好听的名声,也可以算是对地方上有个交代了。 但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这样做可以对颍州、寿州有个交代,但江南那边怎么看?天下的士人会怎么看? 堂堂太子,一国储君,连一个兵头李吴山都约束不住,还怎么树立大明正统的旗号? “这个简单,我已为殿下拟好了一份章程……”李吴山从怀里摸出一张薄薄的纸片子双手递给太子。 《劝福藩善民书》! “……太祖洪武高皇帝百战立国,其中艰辛自不待言,我大明垂拱而之天下,唯一善字尔……今遭国变,福藩从权监国,当秉承祖制,以善待天下为要……大局汹汹之际,当思祖宗创业艰难,克勤克俭,亲贤能远幸佞,宜停征选营建事……” 这是一份用太子的口吻书写的文字,大致内容就是劝告江南的弘光帝一定要时时刻刻的想着祖宗创业的艰难,千万不要奢靡,大致就是这么个意思。 这份文字根本就不提“太子”“皇帝”这些个字眼儿,而是以晚辈的身份劝慰堂叔。书文中承认“福藩”监国的事实,但却对他登基为弘光帝一事只字不提,完全避开了“谁才是大明正统”这个敏感话题,说的非常委婉,却带着几分很明显的指责:大明朝已经丢了国都,天下三失其二,你福王还在江南作威作福奢侈**,太对不起创业艰难的列祖列宗了吧? 文中所提到的“征选营建事”,就是在说福王(弘光帝)骄奢淫逸,这一点谁也无法否认,因为证据了掌握了李吴山的手中。 在抢掠寿州的过程当中,李吴山得到了大量的金玩珠玉、更有奇花异草珍禽异兽,大木巨梁不在少数,还有一百多名“秀女”,这些可不是地方府库或者是豪门士绅的东西,而是准备献给福王(弘光帝)的。 福王的性子和他老爹老福王一脉相承,最懂得享受也最会享受。好不容易从天上掉下来一顶皇冠落在他的头上,自然要变本加厉足尺加三,骄奢淫逸的秉性顿时暴露出来。 大兴土木广建宫阙,但这些是要花钱的,除了搜刮地方之外没有别的办法。 巧立名目变着法儿的搜刮民间,各种大木珍奇全都运往南京,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也统统运过去。除此之外,福王还有个好色的老毛病。 刚刚登基不久,就下了“征选”令,广征民间秀女。 江南朝廷一纸诏令,规定民间十四岁以上的女子不得出嫁,先由他进行挑选。派到各地的“征选使”在地方上闹的乌烟瘴气,只要看到稍有些姿色的女子就一绳子捆走,弄的民怨沸腾,演出了一幕幕妻离子散的人间悲剧…… 寿州的那一百多名“秀女”原本准备发往南京供弘光帝享用,却被李吴山截了下来,把那些个“征选使”痛打一顿,剥光了衣服轰走之后顺便也把数不清的金银珠宝揣入了腰包。 不仅抢掠地方,连弘光帝的东西都给抢了,而且抢的名正言顺理直气壮,抢的人人叫好满堂喝彩。 弘光帝搜刮民间征选秀女,我却代表太子抢了他的东西把秀女也解救出来,这是在为太子争取好名声呢,天下人若是知道了这个事情,当然会高看太子低看弘光。 “我这么做是为殿下争取民心呐!” 程园毕、王宣同等一众文官对于行军打仗之类的事情完全就是一窍不通,但却个个怀着忠义之心,个个为太子着想。弘光新朝骄奢淫逸,而太子善待百姓,刚好可以形成鲜明的反差,如此一来,正好可以收拾民心聚拢民望,到时候必然天下归心。 李吴山泡制出的这份《劝福藩善民书》明显就是要太子为他在寿州的所作所为背书,但也别有深意:这份书文只要明发出去,就等于是把太子的大旗树立起来了,相当于正式打出了太子的旗号。 无论这份书文的言辞有多么委婉,都没有承认弘光帝的身份,而是仅仅只是承认了他“临时监国”的地位,承认他对江南的治理之权,却不承认他是大明朝的正统,不至于和江南直接撕破脸皮。 太子暂时没有去江南和福王争夺正统的地位,当然是因为实力不够,但却披上了一个“为大局着想”“不希望出现内乱”的幌子,同时还宣告了大明储君的存在。 太子就在颍州,而且已经摆开车马,准备和江南争夺民心了。 在这些人的心目当中,民心就是决定一切的力量。 一直以来,太子的行踪都是一个隐秘的话题,从未对外公开过,现在却要正式宣告太子的存在,并且要和江南叫板了! 至少,这样的一份书文对太子身边的这些个文臣是一个巨大鼓舞。 “李侍讲的这份《劝福藩善民书》,端的是至明至理,于公于私都无可挑剔,只是这文字稍显粗糙了些,便由我稍加润色再行明发的吧。” “程大人是文中魁首,领袖群伦的宿儒大家,有了程大人的斧正,必是笔笔龙蛇字字珠玑。” 行军大战安民治理等等这些具体的实务,真不是程园毕等等这些文官们的专长,他们做擅长的事情就是做文章。单纯以文字功夫而论,这些个文臣当中随便一个人都比李吴山要强一百倍都不止。 “还有一事,需的禀明殿下。”李吴山说道:“最近在寿州多有所得,确实获了些粮米资材,但却只是杯水车薪远远不够。也只能在颍州三地筹集些钱粮了……” 一说起筹集钱粮的事情,大家就全都犯了愁。 颍州的府库已经空的能饿死老鼠了,还到哪里去筹集?哪怕就是用脚后跟想想也能知道,李吴山又要对颍州的豪门大户下手了。 李吴山筹集钱粮的手段大家早就见识过了,寿州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但那毕竟太过于暴烈,有点上不了台面啊。 “颍州是殿下的驻跸之地,我当然会有所顾忌,定会用些柔和的法子。只是这钱粮么……”李吴山笑道:“这天底下的事情,除了割肉之外就属掏钱最疼了,谁也不愿意把自己家的钱粮拿出来。所以还需殿下给些方便……” 第七十一章 自愿捐献 颍下,隶属于颍州的下等小县,与其说是县城,还不如说是一个大型的村镇更加贴切。 在颍下小城,有两样东西最为著名,第一当然是矗立在颍河边上的玄武石像。因为颍河经常泛滥成灾,位于下游的颍下城深受水患之苦,所以就弄了这么一个大的不像话的石像用来镇压洪水。至于第二……那就是齐家的藏书楼了。 这座高达六层的砖木高楼看起来就好像是一座高塔,修建时间长达十五年,内中收藏各种书卷数以万计。 藏书楼是齐家的象征,同时也是齐家的骄傲。 齐家大老爷齐图远是个典型的爱书之人,只要是他听说了哪里有什么好书,就会不惜重金买来收藏。 齐图远齐大老爷爱书如命,还专门修建了巍峨的藏书楼,但若因此就认定他是个饱读诗书的名家宿儒,那就大错特错了。 事实上,齐图远齐大老爷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是个典型的大老粗。 作为一个目不识丁的大财主,齐图远齐大老爷不惜重金修建藏书楼的行为看似难以理解,但却事出有因:和一般的大财主不同,齐大老爷的这份家业不是来自于收取地租,更不是因为经商致富,而是他大半生汗水凝聚的结晶。 颍水是淮河的支流,因为时常泛滥的缘故,河道变得越来越宽但却越来越浅,泥沙堆积抬高河床的状况越来越严重,从正德年间开始就不能正常通航了,所有借助水路运输到这里的货物必须换成吃水很浅的竹排和木筏才能顺利驶入淮河。 从十二岁开始,齐图远就撑着竹排在颍水和淮河之间运送货物,硬着凭着一根竹篙和一面竹排,再加上自己的一膀子力气和多年的辛劳,带领着齐氏家族的子弟们组成了淮西一带最著名的“齐家排帮”。 和湖广一带的排帮不同,齐家的排帮不是帮派性质,而是具有浓重的家族特征,几乎所有的成员都是齐氏家族的子弟。正是因为有这一层血缘关系,所以齐家排帮格外的团结,若是有人来抢生意,就会抄起杆子把竞争对手打跑…… 作为颍河上最大一支运输组织的领头人,齐图远齐大老爷却一点都不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风里来雨里去的,辛苦就不说了,最要紧的是没有出路。就算是做的再好,也不过是个撑船的而已,族中子弟就算是撑一辈子船,也注定不会有多大的出息。对此深有体验的齐大老爷虽然没有读过一天的书,但却很清楚的知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道理,所以坚持要族中子弟读书认字,以图将来能有更好的前程,免得世世代代都是一个撑着竹篙的船夫。 不惜重金修建藏书楼,就是出于这样的目的。 齐图远齐大老爷这个人,生的五短身材又白又胖,整日里笑呵呵的就好像是一尊笑弥勒,但是今日却愁眉不展,连带着身边的齐家子弟们也不住的长吁短叹,好像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最主要的原因是齐大老爷接到了一封“邀请信函”。 信函的抬头署名是“大明钦命大旗军指挥使李吴山致齐府讳图远尊台书”——这是李吴山写给齐图远的亲笔信,至于到底是不是李吴山亲笔书写一点都不重要,反正用的就是他李吴山的名号。 书信的内容非常简单,用词也很婉转:“……久闻齐公盛名,奈何俗务缠身,唯有图期山水。今塘中嘉荷初绽,故邀同赏……” 这几句的意思就是说,我李吴山早就听说你齐图远齐大老爷的名气,一直想和你见一面,好不容易现在有时间了,刚巧我家的荷花开了,所以专门邀请你齐大老爷前来赏花! 赏花?李吴山要和素昧平生的齐图远一起赏花?就算是齐图远的智商再降低一半,也知道肯定不是赏花那么简单。 如果说齐图远是个风华绝代的美女,邀请他一起赏花也算是有些情调,但他是一个大老头子啊,而且根本就不认识李吴山,赏的哪门子花啊? 无独有偶,颍下小城其他的几个大户人家也收到了同样的“邀请信函”,都是说去赏花。 但每一个人都清楚的知道,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李吴山李大元帅不可能有那个闲心和一群糟老头子赏花吃酒,他图的是大家库里的银子和仓里的粮食。 就在几天之前,相邻的颍南县的大户们也接到了类似的邀请函,当时说的是赏月。其实这根本就是一个借口,那些个富户豪门一到了颍州,就被李吴山威逼压迫,逼着他们捐献了很多钱粮。 这一次分明就是故技重施,只不过是把借口从赏月变成了赏花而已。 这年月这世道,谁挣钱都不容易,也没有愿意把白花花的银子和库房里的粮食白白的给了别人,但却没有办法。 颍下小城本就是李吴山的马足之下,所谓的赏花不过是一个好听的借口而已,其实就是要大家拿出粮米钱财。要是不往外掏的话……看看寿州的那些个富户门阀就可以想象到自己是什么样的下场了。 这个李吴山,素来凶残狠辣,什么样的手段都使得出来,还有那个杀人如麻的“崔阎王”做他的帮凶,大家敢不主动捐献吗? 连江南的皇贡都抢了去,李吴山根本就不在乎再多收拾几个土财主。 强行逼迫地方上的富户捐献钱粮,对于其他的地主大户来说,无非就是破财免灾而已。但对于齐图远齐大老爷来说,就有点困难了。 齐家的产业虽大,但却多用在排帮的事物上,就算是有些浮财是用来修建藏书楼和购买书卷之用了,若是李吴山狮子大开口,齐图远一时还真的拿不出那么许多的钱粮。 若是捐献的钱粮数目不能让李吴山李大帅满意的话,后果一定会非常严重…… 一想到要去见那个杀人盈野凶狠跋扈的李吴山,齐图远就有点发憷,只能东拼西凑的弄了四千两银子和六百多石米……不过这点东西好像不够给李吴山塞牙缝的,未必能满足李大帅的胃口。 原本还想着再筹措一些粮米,但李吴山规定的日期已经到了,再也拖延不得,只能硬着头皮辞别了家人,来到颍州…… 第七十二章 有钱的掏钱 齐图远到达的时候,遇到了更多颍州本地的富户。 这些个富户大多相识,就算是不认识也知道彼此的名声,都是本地很有名望的大户人家或者是大商贾、大地主。 这些个名流士绅富家大族都是地方上很有影响力的人物,今日里却全都噤若寒蝉,连一口大气都不敢喘,全都好像乖巧的孩童一般静静的等待着李大帅的到来。 这些人全都被李吴山李大帅邀请来赏花的。 所谓的邀请,不过是个比较委婉的说法罢了。全副武装杀气腾腾的士兵直接闯进家门,虽然口口声声说是“请”,但却不容拒绝必须马上前来。当然,若是有谁不识相真的拒绝了李大帅的邀请,估计那些士兵会直接把人一绳子给绑了然后押送过来,让他们和李大帅一起“赏花”。 “赏花”,多么风雅的事情,但是眼前这个局面,谁也不会天真的认为真的有什么风雅可言。 “昨天,就在昨天,城南的洪老爷捐献的太少,被李大帅留下来过了一夜,今儿早晨送回去的时候只剩下半口气了,好悬没有被打死。” “说什么赏花,分明就是逼捐。破点财算不了什么,可千万别弄出血来……” 这些个聚集在大花厅中的老爷们,全都没有见过李吴山本人,也不知道传说中的李大帅长的什么模样,估计肯定是一脸横肉的铁塔大汉吧。 当然,这些人根本就不希望见到李吴山,最好是一辈子都不见。 但是现在,却必须得见一见了。 因为是第一次见面,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带了些能见面礼……希望李大帅可以看在这些见面礼的情份上,嘴巴不要张的那么大,千万不要狮子大开口。 齐图远齐大老爷给李大帅准备的见面礼是一柄金丝嵌玉的如意,虽然不是什么极品,也算是个能拿得出手的物件儿了。 四五十号人,就这么在大花厅里溜溜的等了三个多时辰,一直到了戌时前后,天上的日头都开始西沉了,还是没有见到李大帅的身影。 已好几个时辰了,大家水米未进,早就等的不耐烦,但却没有一个人敢于离开。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时候甩袖子走人就是落了李大帅的面子,到时候就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 李大帅的罚酒也是那么好吃的吗? 大花厅里完全就是最传统的那种布置,条案前有一主一宾两张圈椅,下面左右各有两张坐器,总共六把椅子,但却没有谁敢大马金刀的直接坐上去,哪怕是站的腿肚子都转筋了,还是直挺挺的站着。 又过了约莫小半个时辰的光景,终于从里间里走出一个身材略显佝偻的老者,从服饰上来看,应该是李大帅的贴身随从。 这个颌下留着一缕鼠须的老者命令门口的士兵搬来些长条板凳和几张方桌:“我家李帅正在处理军务,可能还要诸位再候片刻,大家且先坐了吧。” 有了这句话,众人才敢在板凳上坐下来,稍稍的提着桌子上的茶壶斟了一盏子茶水,润一润干涸的快要冒烟的喉咙。 “诸位都是地方上的士绅名流,不必太过于拘泥,”那个其貌不扬的小老头说道:“大家都是在颍州一带讨生活的,可以算是我大旗军的自家人了。本不不应该收你们的见面礼。若是直接拒了又恐寒了诸位乡梓的一片赤诚之心,那我就代我家大帅先收了诸位的表礼……” 只要李吴山肯收礼就好,他收了大家的礼到时候也就好说话了。 收取了众人的见面礼之后,那个身材略显佝偻的小老头面带微笑的做了个罗圈揖:“诸位乡梓如此厚爱,我崔耀祖先代李帅谢礼了!” “啪” 脆响声中,有人失手打碎了茶壶。 崔耀祖? 这个面带微笑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小老头就是崔耀祖?就是传说中的“活阎王”? 在寿州,以血腥手段进行拷掠,无数大家门阀被逼的家破人亡,不知道多少平日里威福寿州的大人物被他用夹棍活活夹死,据说还有很多惨绝人寰根本就不敢去想的酷刑,简直比地狱里的阎罗还要可怕。 谁也没有想到眼前的这个老头就是“活阎罗”崔耀祖。 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是千古不亘的道理。崔耀祖在寿州做的那些个事情,比如说逼迫捐献,比如说先杀人再抄家,比如说动用酷刑把人折磨致死,等等等等早已传的尽人皆知。 听了他的名字之后,已经有胆小的家伙手里一抖,当场就拿捏不住茶壶,摔了个纷纷碎碎。 “国事艰难,我们大旗军将士保护太子驻跸于此,少不得要叨扰各位。按说朝廷的事情本不应该向各位开口,可是眼下……眼下这个局势大家都看到了。大旗军要打仗,粮米银钱是万万不能缺的。太子也要供养,还有几万张嘴巴也要吃饭,实在没有奈何,也就只能向各位伸一伸手了……” 早就知道所谓的“赏花”不过是个托词,根本就是逼迫大家来捐献钱粮的,只是没有想到这个崔耀祖竟然如此直接,一开口就要钱要粮。 就好像完全没有看到这些个变脸变色的地方豪强一样,崔耀祖径直走过来,端起茶壶给最前面那个穿着团字福袍的胖子亲手斟了一盏子茶水,笑呵呵的问道:“这位就是号称徐半城的徐老爷了吧?” 被崔耀祖等着的那种感觉真的很不好受,这位徐老爷很努力的在脸上挂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嘴皮儿还在不停的哆嗦:“不敢……不敢当,崔……崔老爷莫听外面的人瞎说……” “怎么能是瞎说呢?据我所知,这颍州城的典当行里头,有七成是你许老爷的生意,你还有两家铜器铺子和百十间出租的店面,从牛角胡同往东,有一半的生意都是你们家的。这个徐半城的美誉可真是实至名归呀。” “这……不敢当,真的不敢当!”徐老爷的额上已浮现出一抹细细密密的汗珠儿。 “做的这么大生意,想来一定是精忠体国之士,这次太子驻跸,徐老爷应该有所表示吧?” “自然,那是自然,”这位徐老爷早已汗湿重衫,脸上的汗水出了一层又一层,活像是刚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小人已经准备了一万缗钱……” “多……少?” 崔耀祖拉着长长的调门大声反问,皱着眉头说道:“一万缗钱?八千两银子都不到?徐老爷不会这么小气吧?还是说我耳背听错了?你再说一遍,到底是多少?” 狠毒如狼的目光吓的徐老爷六神无主语无伦次“两……三万……” “三万?给我说清楚了,到底是铜钱还是银子?” “银子,是银子。”这个时候的徐老爷腿都软了,要不是双手死死的扶着桌子角,只怕立刻就会瘫倒下去,有点神经质一般的反复念叨着:“三万两银子,孝敬给崔老爷……” 第七十三章 福祸难料 “这可不是孝敬我的,是给太子和大旗军的。”此时此刻的崔耀祖已经换成一副和颜悦色的模样,轻轻扶着这位徐老爷的肩头,很是满意的说道:“徐老爷识大体顾大局,慷慨解囊认捐白银三万两……” 转过头去,对着徐老爷身边的那个人说道:“卫老爷,城东的大片田地,至少有三成是你们家的,你是不是也得表示一下呢?” 这位超级大地主再也不敢象刚才的徐老爷那样和崔耀祖讨价还价,而是咬牙切齿的报出了一个他所能够接受的最大数字:“我愿捐献六千石粳米再加两百石精糖。” “好,痛快!” 就这样,在崔耀祖软硬皆施的情况下,几乎所有的来客都认捐了一定数量的钱粮物资,全都被崔耀祖一一记录下来,很快就轮到齐图远了。 大户豪门捐献底线是三万两银子,或者是相当于三万两银子的粮米资材,中等富户也绝对不能少于一万五,关于这一点齐图远已经看出来了。 可是自己只准备了四千两白银和几百石米,距离崔耀祖的标准相差甚远,不由得心中暗暗打鼓。 包括齐图远在内的地方士绅,之所以忍受崔耀祖的敲诈,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都是本地人。他们的产业、族人、家人和根基础都在这里,就算是跑了和尚也跑不了庙。而大旗军却是可以流动的。若是惹了大旗军的不痛快,万一他们动了刀子,吃亏的还是自己,还不如破财免灾。 “这位是……”崔耀祖皮笑肉不笑的的朝着齐图远微一拱手:“还未请教这位爷台高姓大名,上忌下讳如何称呼?” “颍下齐图远,”看着笑嘻嘻的崔耀祖,就好像看到了厉鬼一般,齐图远的手心里全都滑滑腻腻的汗水,很是心虚的小声说道:“我齐家做的是卖力气的苦工,一时凑不出许多钱粮,暂时只有四千两银子和六百石米……” 这种认捐场面,绝对不是空口说白话那么简单,自己报出来的认捐数字已经被崔耀祖记录在册。很快就会有大旗军的士兵找上门去,按照“认捐册”子上的数字索要财物,到时候若是拿不出来,那就闹笑话儿了。 谁敢和大旗军开这个玩笑? 承诺的认捐数字是一定要兑现的,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齐图远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准备的这点钱粮远远不够,根本就满足不了崔耀祖的胃口,只希望能够宽恕些时日,好慢慢准备。 还不等齐图远说出“宽恕时日容后准备”的话语,崔耀祖就抬头看了看他,不动声色的“哦”了一声,随即高声唱和道:“颍下齐图远齐老爷认捐白银四千两,米六百石,录——” 旁边的书记官记录下这个数字之后,崔耀祖竟然什么都没有说,就绕过齐图远去找下一个人了。 别人都是认捐两三万,齐图远却只捐了四千,偏偏崔耀祖却没有威逼,这是怎么回事?还不众人明白过来,从侧门处走出来两个人。 前面的那个年轻人约莫二十五六岁的年纪,穿了一袭月牙白的绫子袍,脸上带着年轻人特有的那种充满朝气的笑意,跟在他后面的那个中年人大家却是认得的:名为颍州知县实为颍州知州的林叔同林大人。 这个年轻人刚一出来,门口那四个手持长矛的士兵顿时双腿一并,“啪”的打了个军礼。 这一下,所有人全都明白过来了:此人就是大旗军元帅李吴山。 连林叔同林大人都刻意落在他的后面,此人必然就是李吴山了。 和“穷凶极恶”的崔耀祖相比,李吴山则显得非常和善,朝着齐齐起身的人们摆了摆手,笑呵呵的说道:“诸位莫要客气,坐,都坐……” 李吴山都还没有落座呢,谁敢这么不客气的先坐下? 所有人全都站着。 崔耀祖走上前去说:“大帅,诸位乡梓热心捐献,都已录在册子上了。” “好哇,好的很。”李吴山在椅子上坐了,又朝着众人摆了摆手,示意大家都坐下:“诸位乡梓捐献的钱粮,我李吴山代大旗军所有将士先谢了。今儿个是我失礼在先,按说诸位都是地方上有头有脸的头面人物,又是给我送钱粮来的,我就应该早早的扫阶相迎才是,害得诸位等了这么久,真是罪过呀……” 客气话人人会讲:“李帅军务繁忙,日理万机,多少要紧的事情都在等着李帅处理,肯定是无比繁忙,我等闲散之人多等些时候也是应该的。” “李帅能忙里抽身见我等一面,已是天大的面子,只怕耽误了李帅的时辰误了军国大事。” “我等小民,能得李帅虎驾亲临,已是实实的三生有幸了。” “李帅威名如雷霆灌耳,今日有幸一见,果然英明神武……” 没完没了的客套声中,李吴山长声说道:“今儿个借了个赏花的由头,邀诸位前来,让大家捐献,其实也是没奈何的事情。眼下这个局面,难呐……” “好在诸位士绅名流愿意认捐钱粮,好歹也算是解了燃眉之急,为表谢意,我李吴山在这里以茶代酒,敬谢各位一杯……” 端起茶杯一饮而尽,众人赶紧附和同饮。 “大家捐献了那么许多的钱粮,肯定心疼的很……” “不,我们不心疼,给李帅捐献,有什么好心疼的……” “哈哈……”李吴山笑道:“大家伙儿就不要光捡着好听的拜年话说了,往外掏钱还有不心疼的?虽然我拿了你们的钱粮,但我也不是白拿……” “回头等我会送大家一份忠义士绅的旌表金章,”李吴山笑道:“旌表是太子殿下亲书,金章是我大旗军所制。有了这个东西,诸位就是大旗军的自己人了,以后有什么事情也会多些个照应……” 捐了那么多银钱粮米,就给一个虚头巴脑的旌表金章,虽然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好歹也算是个心理安慰吧,就算是李吴山白白拿了大家的钱粮,不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嘛! “要是没什么事儿的话,诸位士绅名流就先回去吧,老崔,帮我送送诸位……” 听了这话,顿时如蒙大赦。 终于可以回去了。 就好像这里是血腥的屠宰场一般,众人早就想“逃离”出去了,片刻也不想多留。 “颍下齐图远齐老爷,请留步,我还有点事情要和你单独商议……” 第七十四章 水运专家 众人都可以走,唯有颍下的齐图远不能走。 听了李吴山的这句话,所有人都在暗暗的为齐图远默哀…… 别人都认捐了两三万,你却只捐四千,这是舍命不舍财啊。这一下肯定把大旗军得罪死了,还能有你的好果子吃? 昨日的洪老爷,就是因为捐献的太少被崔耀祖留了下来,送回去的时候已打的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只剩下半口气了,估计过不了几天就要伸腿儿瞪眼办丧事。 死抱着银子不肯捐献出来,洪老爷就是你齐图远的榜样! 你齐图远有钱修藏书楼,却没钱捐献?不知道这是关系到身家性命的紧要关头吗?在这个节骨眼上,到底是钱重要还是自己的老命重要,怎么就算不清楚这笔账呢? 众人用怜悯的目光最后看了齐图远一眼,逃也似的离开了。 虽然可以算是老江湖,也颇见过些世面,但是只有自己一个人被留了下来,齐图远也有些慌了。 “李……大帅,我齐家的钱粮实在不凑手,还望宽恕些时日……” 李吴山笑道:“家有万贯也有一时不便的时候,一时凑不出那么许多也是常情。我已经打听过了,知道你们齐家的钱财来的还算干净,真不好意思过分压榨……” 齐家排帮也做过群殴械斗欺负外来船只的勾当,但最主要是赚的一份辛苦钱,那份家当大部分都是依靠齐家的族中子弟一竹篙一竹篙的撑出来的。和那些个巧取豪夺压榨乡民的地主老财相比,齐图远的那份家业已经算是比较干净的了。 “你修藏书楼,也算是为保全中华文化做了些事情……” 中华文化? 齐图远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儿,虽然不是很明白到底是什么含义,却也隐隐约约的知道一个大概的意思,知道这是李吴山李大帅在夸他做了一件善事。 “不管怎么说,你都算是开明士绅,我也就不和你计较钱粮上的事情了。”李吴山笑道:“不过眼下这个局势实在是太难了,需要大家同舟共济,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据我所知,你们齐家排帮有三百多条船吧?” 船? 齐图远确实掌握着三百多条大大小小的竹排和木筏,但那不是船只,仅仅只能算是最简陋的渡河工具。 排筏和船都是“水上车马”,但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船只造价高昂,排筏却很不值钱。一艘五百料的中型河船,能抵得上至少五十条筏子。 对于齐家排帮而言,真正的财富从来都不是在河面上漂流的排筏,而是那些个操浆使篙的族中子弟和完整的航线。 齐家是在水面上讨生活的,家族之中个顶个都是搏击风浪的好手,就算是家里的妇人也能撑排渡水。只要有这些人在,哪怕是几百条排筏全都在一夜之间化为灰烬,也不会伤了元气。 李吴山显然严重缺乏最基本的水上常识,连船只和排筏的区别都搞不清楚,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利用河流运输就可以了。 “船只和排筏不可同日而语,这是两回事!”齐图远说道:“若是运人的话还好说一点儿……” “不运人,只运货。” “货与货不同,更不可一概而论”齐图远说道:“货物的大小、轻重、品色不同,运送的方式也各不相同,不知李帅要运送甚么样的货物……” “军资。” “什么样的军资?” 旁边的林叔同林大人忍不住的说了一句:“此为兵家秘事,你就不要多问了。” “不问不行啊,必须知道个清楚才好运送……” 具体运送什么样的物资,运送的种类和数量,这些全都是军事机密,确实不大方便让齐图远知道。但李吴山还没有糊涂到那个地步,他很清楚的知道在这种专业的问题上,一定要尊重专业人员的意见。 “主要是些营帐被服,粮秣干草之类的寻常之物,还有牲畜车辆。” “李帅要把运送多少?” “足够两千将士两月用度的量吧。” 齐图远对于军需后勤一无所知,根本就不知道两千个士兵两个月到底需要多少物资,完全没有概念,根本无法估算。 李吴山干脆取出一份找就准备的清单拿给他看:“就是这些个东西……” “这……俺不认字,李帅能不能仔细的给我说说……” “是我疏忽了,以前派人调查你们齐家的时候,曾经听说过你不认字,今日竟然忘了这个事情。”李吴山笑着把清单上的物品种类和数量一一的给他读了出来。 “不知李帅要把这些东西运到何处?” “由颍水入淮,逆流往西去往光州……” “这不可能,完全做不到。” 如此大规模的水上运送,摆明了就是有重大的军事行动,后勤给养至关重要,但齐图远却很清楚的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这完全没有可能。 “淮水上游本就河道狭窄水流湍急,运送难度很大,只能用小型排筏送到露河口,过了露河口之后就再也送不上去了……” 李吴山追问了一句:“据我所知,你们齐家排帮连息县的生意都在做,怎么会到了不了光州?” 李吴山既然找齐图远商议水面运送的事宜,事先早已做过充分的调查,摸清了齐家排帮的底细。 “莫说是息县了,就是广北县都去过,不过那只是运送竹木器和桐油,那些个货物根本不怕浸水。而李帅所说的这些东西,大多是怕水的。普通的排筏根本就用不上,只能使用双层的架排,架排吃水深,又颇为笨重,走不了那么远……” 看来自己的调查还不够精细啊,竟然忽略了这么重要的技术细节。 既然这是无法克服的技术难题,那就只能重新调整战略部署了。 稍微思量了一下,李吴山继续说道:“若是按照你的说法,只送到露河口一带,能保证……” “我保证不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崔耀祖已经有些气恼了,正要发作的事情,李吴山却笑呵呵的说道:“既然你说保证不了,那必然是有原因的,我想听听你这个专家的意见……” 专家? 又是一个从来都没有听过的新鲜词儿,想来应该是术业有专攻的意思吧。 第七十五章 英雄还是枭雄 “入淮向西,这是要进大别山啊。山水相阻,运送的若是小件儿,还能勉强可为。但李帅这是军国大事,关系到战事成败将士性命,数量又大的很,一个接济不上砍了我齐图远的脑袋是小,耽误了李帅的大计就得不偿失了。就算我能用蚂蚁搬家的法子一点点运上去,也必然会异常迟缓……” 明明知道李吴山要进行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在这种情况下齐图远根本就不敢拿大,到时候真要是耽误了事情,可就不是砍脑袋那么简单了。 军需运送不上去,看来作战计划还得调整。 李吴山站了起来,沉吟了足足有一盏茶的工夫,过了好半天才说道:“若是只到史家河和五水滩一带,你能送这些物资吗?” “只到五水滩,绝对没有问题。” “你能保证?” “能!” “兹事体大,到时候若是有了纰漏,后果严重,你得想清楚了再说。” “我敢用脑袋担保!” “好,”李吴山猛的一拍大腿:“有这句话就够了,我给你十天的准备时间。” “五日足够。” “老崔呀,把他们齐家的捐献免了,回头和他们算一算细账,该给多少运费就给多少……” 帮助李吴山运送军需,不仅能免去承诺的那四千两银子和几百石粮米,还有运费可拿,原以为是要直接征用了呢。 “给大帅做事是小人的荣幸……” 不等齐图远把话说完,李吴山就哈哈大笑着说道:“你们齐家赚的辛苦钱,我不能贪你们这点儿。再者说了,给我大旗军做事,不能没有好处,就这么说定了吧。” “李帅恩典!” 齐图远退下去了,李吴山等人开始重新规划战略部署,着手指定新的作战计划…… 与此同时,一墙之隔的后院当中,金雀儿正在仔细计算、归拢着那些捐献数字,妹妹银雀儿则在百无聊赖的嗑着白瓜子儿,面前的瓜子儿壳已经堆成了一座“小山”! “这些个有钱的富户还算是有点良心,知道老爷做的是为国为民的壮举,竟然捐献了这么许多钱粮。” 捐献? 那只不过是个好听的说法罢了,若不是有大旗军在这里镇着,又有了血洗寿州大户豪门的前车之鉴,颍州一带的富户又怎么会乖乖的出钱出粮? “寿州的事情我也听说了。”银雀儿继续磕着白瓜子儿:“我听六斤他们说,寿州的富户被折腾的够呛,还死了不少人呢。不过那全都是崔耀祖做下的恶事,咱们老爷当时早就回来了,根本就不在寿州呢,和咱们老爷没有任何关系。” 以暴烈手段压榨寿州,动用酷刑大肆拷掠,很多豪富门阀被连根拔起,场面非常血腥惨烈,崔耀祖也落下了一个“崔阎王”的恶名,成了能够止小儿夜啼的恶魔人物,这些都只不过是表象。 寿州的事情全都是崔耀祖做的,和李吴山没有一点儿关系? 这种事情完全就是银雀儿一厢情愿的天真想法罢了,若是没有李吴山的授意和指示,崔耀祖敢那么做? 退一万步来将,就算是崔耀祖是天生的恶人,若是没有李吴山的默许或者纵容,就凭崔耀祖这个既没有官职也没有军职的江湖骗子,能指挥得动大旗军将士? 寿州的事儿,摆明了就是李吴山的手笔,而且是他一手策划,只不过是借助崔耀祖之手而已。 如此浅显的道理很容易就能说透,但银雀儿却不肯相信,更准确一点来说,是她不愿意相信罢了。 在银雀儿心目当中,李吴山李老爷绝对是个心慈面软的老好人儿。 老爷根本就没有大元帅的架子,整日里笑眯眯的,对家里的仆役都很宽容,怎么会做出那么暴戾的事情呢? 肆无忌惮的拷掠大户豪门,动辄使用酷刑,活生生的把人折磨致死,这样的行径与贼寇还有什么分别?银雀儿绝对不相信李吴山是那种人。 “咱们老爷在家里确实很宽容,好像个笑面佛一样,但家里和外面是两回事,不能混在一起说。” “老爷不仅对家里的人好,对外人也好的很哩。”银雀儿说道:“以前在大旗庄的时候,老爷总是怜贫惜弱扶危济困,修桥补路行善积德的好事儿不知道做过多少,是沿河十三庄的第一善人呢。去年还开粥棚赈灾民,几千几万的灾民就因为咱们老爷的善行才活了下来,大家都一哇声的称颂老爷的恩德呢!” 李吴山是个心慈面软的大善人,这是李吴山在银雀儿心目中的形象,但姐姐金雀儿却从不这么认为。 率领民团和满洲精锐血战青泥河,一刀砍了“洪太”的脑袋,这是何等的杀伐果断! 百万乱军破京之时,率领几百民兵杀进宫中,挟持太子冲出重围,一路砍杀一路南撤,这是何等的坚定决绝! 有这样心慈面软的大善人吗? 作为贴身服侍的丫鬟,银雀儿最是清楚李吴山的脾胃性情,他喜欢什么样口味的饭食,爱好什么样的衣物,还有李吴山的作息时间甚至是一些比较**的小嗜好,都知道的一清二楚。但所有的这些不过是流于表面的生活细节,真要说起对自家老爷的了解,却远远不如姐姐金雀儿。 银雀儿天真烂漫性情淳朴,姐姐金雀儿细腻谨慎体察入微,这本就是天性的差异,又经过李吴山的亲手调教和培养,还有这几年的历练,金雀儿的眼界早已开阔了很多,看待事物的角度和深度超过妹妹千百倍。尤其是在经历了几次大的变故之后,知道了一些别人不知道的秘密,对于李吴山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 心慈面软、行善积德的老好人形象,只不过是李吴山的伪装罢了。他的骨子里充满了斩钉截铁的坚毅和杀伐果断的刚强,视天下大势如掌上观纹,心眼儿里装着日月河山,绝非一般人物。 该用强的时候,李吴山绝对不会客气,更不会有丝毫的仁慈,一出手就是雷霆万钧的霹雳之威。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甚至是不计代价。 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说还有什么人最了解李吴山的话,那一定就是金雀儿了。 作为李吴山一手培养出来的“内务总管”,金雀儿知道李吴山的很多秘密,同时也越来越清楚的看到了李吴山的真面目: “咱们老爷……是个有大本事的人……” 银雀儿耸了耸鼻子:“我当然知道老爷是有大本事的,大家都知道,根本就不消你来说。老爷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 英雄? 只怕未必! 李吴山的所作所为,反而更象是个乱世枭雄。 但“枭雄”二字存在着明显的贬意,金雀儿根本就不敢宣之于口,哪怕是对自己的亲妹子,也不敢说出来,只能岔开话题,说起了银雀儿的事儿。 “老爷和你我不是一种人,你也别对整天里对老爷胡思乱想了。” 妹妹银雀儿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把李吴山当做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喜欢的不得了,以她的身份,成为正式的“李夫人”根本就不敢想,能够成为侧室做个小妾也就心满意足了。 整日里贴身服侍,难免有些肌肤之亲,年深日久也就愈发的亲近起来。李吴山是何等精明之人,怎么会看不明白她的这点小小心思呢? 大户人家的贴身丫鬟,大多扮演着给家主老爷暖床的角色,就算是钻进一个被窝里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时至今日,银雀儿和李吴山之间依旧是发乎情止乎礼,没有丝毫逾越的举动。 金雀儿无疑比妹妹成熟了许多,知道银雀儿对李吴山的那点小心思根本就是痴心妄想,所以才做如此规劝。 第七十六章 家底儿 就在这个时候,窗外出来一阵阵熟悉的脚步声,银雀儿顿时满脸喜色,一蹿身子跳了起来,欢喜的什么似的开门迎接,叽叽喳喳的叠声说个不停:“老爷回来的这么晚,早就饿了吧?乏了吧?就是有天大事情也不能这么煎熬啊,若是累坏了身子骨儿可怎么是好?” 像往常一样洗了洗手,用手巾把子抹了把脸,旁边的银雀儿已用无比熟练的手法将早就准备好的四盘两碗两盅摆放开来…… 给李吴山装了一碗白饭之后,银雀儿就规规矩矩的垂手肃立一旁,看着李大老爷吃饭。 “你吃过了?”李吴山问银雀儿。 “没吃呢。” 用筷子头点了点她:“既然没吃还等个甚么?坐下来一起吃呀!” “哎!”喜滋滋的应了一声之后,银雀儿就老实不客气的坐到了对面儿,与李吴山相对而食。 在大户人家里头,最讲究的就是等级和秩序,丫鬟和老爷在一个桌上吃饭这种状况绝不可能出现。以前银雀儿总是在伺候李吴山吃过之后才到自己的屋里去吃,或者干脆就在伙房里吃点也就算了,可不敢乱了上下尊卑。 和李吴山同桌而食,只不过是离开大旗庄以后的事情。 在南迁的过程中,风餐露宿条件艰苦,也就没了那么多讲究,偏偏李吴山也不怎么在意那些个乱七八糟的规矩,经常和银雀儿在一起吃,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李吴山笑道:“明明准备了两副碗筷,还假模假式的在旁边等着。在等什么?等我允你上桌吗?小小年纪偏偏要学这些个装腔作势的东西,真的没有意思。哪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规矩?老爷不讲究那些个东西,以后不许这样了。” “哎!”银雀儿有喜滋滋的应了一声。 能够和老爷在一个桌子上相对而食,是最让小丫鬟心中惬意的事儿了。在银雀儿的心目当中,这已不是吃饭那么简单,而是代表着某种认可和身份的提升,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你不吃?” 当老爷问起的时候,金雀儿赶紧回答道:“我还不饿,老爷先用吧。” 所谓的不饿,仅仅只是一个托词而已。 金雀儿很清楚的记得自己的身份,她绝对不会象不懂事的妹妹那样和老爷在一个桌子上同食。 每次吃饭的时候,金雀儿都会很委婉的拒绝上桌,就是为了保持上下尊卑。不论老爷如何宠信,丫鬟始终是丫鬟,而老爷始终都是老爷。 妹妹银雀儿早就知道姐姐不会上桌,因为同样的情形已经出现过很多次了,所以才准备了两副碗筷而不是三幅。 对于这种状况,李吴山从不勉强。 既然金雀儿不想上桌,也就由她去了。 “颍南、颍下两县,总共九千四百六十八丁,计七千四百余户,核出浮田七万一千六百余亩,已全数分配完成,共计安顿三千五百余户……”像往常一样,金雀儿又趁着李吴山吃饭的时候汇报工作了:“耕牛、驴马等牲畜奇缺,种子、农具根本不济,若是在下月底之前还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今年冬天一定会死很多人……” 为了筹集最基本的生活物资,李吴山甚至不惜血洗寿州,又以“敲诈勒索”的方式残酷压榨颍州本地的士绅大户,总算是弄到手很多钱粮,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迫在眉睫的问题。 虽说颍州没有经历过大的毁坏,但这种保全也仅仅只是限于颍州城一带,下面的乡村早已饱受战火蹂躏,贼军和官兵三番五次的轮番折腾了几个来回之后,不光对生产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连最基本的人口比例都无法维持了。 “拉壮丁”是历朝历代的通病,尤其是在战乱期间,交战各方对于丁壮男子的需求已经成为一种本能。经过反反复复的几次折腾之后,颍南、颍下两县已经出现了户数大于丁壮数量的凄惨状况。 就算是按照平均数字计算,每家每户也不够一个成年的壮劳力了。 疯狂拉壮丁的行为,不仅造成了生产力的急速下降,还造成了更多人口的流失。尤其是在乡下,这种状况极其明显。 水利设施破坏殆尽,农田无人耕种,征收上来的税负几乎不够征收的成本,但也有一个比较好的方面:便于土地的重新分配。 成立死走逃亡大户人家的土地,还有乡下无人耕种的田地,更好可以重新分配给大旗军将士的家属和随军的流民。 但这种安置仅仅只是“事急从权”的无奈之举,效果犹如杯水车薪,短时间之内根本就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流民的数量太多了。 整个大旗军极其家属,还有随军南迁的流民,差不多有七万之众。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颍州本地的人口总数,就算是李吴山把本地士绅豪强的油水全都压榨出来,也养不起这么多的外来人口。 大旗军拷掠、颍州富户的“捐献”最多只能暂时一解燃眉之急,那些个钱粮资材,最多只能支撑到腊月前后。如果不急需寻找出路喂饱这七万张饥饿的嘴巴,明年开春之前一定会出大问题。 一天不死就得吃,两天不死就得穿,除了粮食之外,其他各种五花八门的物资全都匮乏无比。 只要能尽快搞到足够的种子、农具、耕牛等等生产资料,还来得及种一茬荞麦和晚禾。要是错过了最后的播种农时,就真的全完了。 李吴山之所以要大旗军急吼吼的南下西进,固然是出于扩大地盘的考虑,同时也是为了抢夺最就基本的生产生活物资。 在这个天杀的世道里,要是自己不被饿死,就的出去争出去抢。太子殿下以及程园毕等人之所以如初爽快的同意这次军事行动,就是因为他们也知道局面很不乐观,大旗军将士必须出去抢点什么东西回来,要不然的话,刚刚打下来的基本盘根本就维持不到明年。 “咱们还有多大的家底?” “算上富户们刚刚捐献上来的资材,还有存粮六万一千四百石,其中粗粮占六成二,剩余多是糙米。折算下来,相当于五万四千石米粮。按照目前的用度,最多可以支撑十一月初。”如数家珍一般的报出一个又一个精准的数字:“按照正常年份计算,等秋粮下来之后还有些收入,至多能支撑到开春前后……” “除此之外,还有银六十二万余两,钱三十八万七千缗,钞四十余万贯,另有金珠宝翠等物……” 这些东西,基本都是拷掠寿州的战利品和颍州本地大户的捐献了,杂七杂八的加在一起,价值一百几十万的样子。在正常的年份里,一百多万两银子足够这七万人口一年的用度,甚至还有富余。 但这是正常的年份吗? 这七万多人口当中,还有七千多大旗军的将士呢。 在重新分配田地的时候,当然会优先照顾军属,让大旗军的将士最先得到宝贵的田地。这种做法本无可厚非,同时也产生了另外一个状况:参军的人数激增。 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大旗军正式在编的人员就突破了七千大关。 李吴山控制的地盘只有两州两县,其中颍下小城只能算是一个比较大的市镇,只有颍州和寿州的人口数量还算可观,但也就是六千多户七千户不到的样子,把所有的流民全都计算在内,人口总算也不过十三万多一点。 这么点人口,却要养活七千军队,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全民皆兵,简直无法想象。 大旗军的花销远远超过普通百姓,不是说给一口饭吃就能行的。除了日常开支之外,兵甲器械营帐被服等等全都是用金银硬生生堆砌起来。 铠甲、器械等等这些必不可少的大件儿就不必说了,哪怕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小开支,其实也大的惊人。 比如说猪鬃吧。 正常年月里,一束六寸鬃的价钱是一百七十文。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月里,作为制作弓箭必不可少的战略物资,两缗钱都买不到正经的六寸鬃,价格保证了十几倍。而且这东西还是一次性的消耗品,需要不停的补充库存。 再比如说桐油。 和平年月里,一提桐油的价格会在一两二钱银子和一两七钱之间上下浮动,现如今四两银子都买不到了。 至于说粮食……官仓的定价是:一两四钱银子一石糙米。 这年月,官仓的价格根本就是骗人的,因为官仓里根本就没有粮,就算是有也不会往外卖。因为黑市上的价格至少已经翻了三倍,在某些极端的地区,半口袋谷子就能换一个十五六岁的黄花大闺女。 物价腾跃,已是不争的事实,李吴山手里的这一百多万两银钱,根本就不够花的,真正的购买力能打几折就只有天知道了。 “我知道了。” 当李吴山说出这句话以后,金雀儿就知道他已经有了应对。 至于李吴山用什么样的法子解决迫在眉睫的难题,金雀儿从不多问。 不该问的不问,是金雀儿的做事原则之一。 作为李吴山一手培养出来的心腹,金雀儿知道一些别人永远都无法知道的秘密,每当她对李吴山的了解深刻一分,她对自家这位老爷的敬畏就加深一分。 在很多时候的很多事情上,李吴山总是能够料事在前,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就算是问了也很难解释清楚。但金雀儿却可以通过整个事件的脉络和发展一点点的倒推出李吴山的做事手法和根据, 在最终的结果出现之前,不管李吴山的做事手法看起来有多么不可思议,但最终的结局总是能够印证出同一个结论:李吴山无比正确。 这种不可想象的智慧和对局势的掌控能力,每一次都让金雀儿暗暗心惊,虽然她很清楚的知道自家的这位大老爷就是肉眼凡胎的普通人,但却会产生一种错觉:似乎李吴山真的有某种神奇的能力,总是能够在剧变产生之前就知道事态的发展和最终结果,而且每次都能恰到好处的利用上。 老爷到底是未卜先知的神仙还是智慧如妖的鬼怪? 这个问题始终在金雀儿的心头萦绕不去…… 第七十七章 老来得子 时局纷乱,国事倾颓,正是英雄并起之时。 李吴山能有今日的局面,依靠的就是未雨绸缪的前瞻眼光和对天下大势的敏锐洞察,但有这个本事的绝非仅仅只是他李吴山一人。 汝宁总兵官罗长秋同样具备观一叶落而知天下秋的本事。 这位罗长秋罗总兵原本只是个“乡间豪客”,按照古籍中的说法就是“游侠儿”,其实就是个好勇斗狠的泼皮。只因他性情豪爽广交江湖朋友,逐渐在身边聚集起了一批人,成为地方上的一股势力。 和一般那种鱼肉乡里欺诈良善的地痞无赖不同,罗长秋颇有些眼光,早早就看出了大明朝的江山已不那么稳固,处处显露出末世的残破迹象,情知乱世将至。 早在李闯第一次进入河南之前,罗长秋就散尽家财招揽人手,拉起了属于自己的队伍。那个时候还没有团练的说法,当时的罗长秋仅仅只能算是一方豪强罢了。机会从来就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当闯军在河南和左良玉反复鏖战的时候,数不清的文臣武将纷纷逃散,一时间人心惶惶朝不保夕。看准了机会的罗长秋打出“平贼安民”的旗号,占据了一个大义的名分。 其实,罗长秋从未真正和闯军交战过,而是趁着纷乱的时局不停的兼并地方上的小股势力,一门心思的壮大自己的实力,短短几年的时光就成为汝宁府最大的一股军事力量。 闯军攻破开封之后,整个河南已成为李自成的囊中之物,审时度势的罗长秋毫不犹豫的投靠了闯军,挂了“闯”字大旗,摇身一变就从官军变成了闯军。 后来李闯进犯京师,正式改大明为大顺,从名义上完成了改朝换代的过程,作为地方实力派的罗长秋也捞了不少好处。奈何好景不长,李自成刚刚进京师没有多久就被吴三桂和八旗辫子兵打了出来,并且被兜着屁股一路穷追猛打,眼看着就已不行了,但罗长秋却依旧挂着闯军的旗号,履行着“镇守”汝宁的职责。 当清军西渡黄河的消息传来之后,罗长秋很清楚的意识到李自成大势已去,知道李自成这棵大树已经靠不住了,马上做出了对自己最有益的选择:调过头去反戈一击,攻打身旁的闯军各部,再次竖起了大明的旗号,又一次完成了身份的转换。 当时的弘光朝曾经下旨表彰罗长秋的“忠义之举”,并且赏了一个很高的爵位。其实罗长秋根本就看不上江南的残明小朝廷,因为他早就看出这个小朝廷根本就不是成大事的样子。 大明也好,大顺也罢,还有现在的江南小朝廷,全都不是罗长秋效忠的对象,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效忠于谁,而是一门心思的壮大自己的实力,想要成为乱世之中的枭雄人物罢了。 西边的闯军残部被清军打的毫无还手之力,眼看着一天不如一天,清军终于有机会腾出手来,开始调兵南下了。到了这个时候,罗长秋的军阀本性就开始显露出来。 一面和江南小朝廷周旋,一面暗中和清军接触,其实就是给自己准备好退路,到时候无论谁占据了上风,他都不会受损——其实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这是绝大多数军阀的普遍做法。 这天下是谁的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保证自己的实力。只要手中有兵,无论谁得了天下都少不了自己的好处。 但这种墙头草的做派并不能维持多久,脆弱而又微妙的战略平衡很快就被打破了。 当时的清军虽然已经制定了南下的大战略,但主攻方向并不这边。当时的清军准备入江淮下江南,反而是河南的闯军残部让清军不得不改变战略。 现如今的李自成虽已显露出明显的颓势,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尤其是在豫西和豫南一带,还存在着大量的闯军残部,而且这些人并不是闯军的嫡系人马。而是地方上的宗社会党和打着闯军旗号的地方军。 就是这些战斗力并不怎么强悍的杂牌军,竟然搅动起一股声势,甚至曾经一度攻陷陈州、郾城等地,逼得清军不得不暂时放弃直接进攻江南的战略,挥师西进接连几场大战之后,逐渐将各地的反抗军一一荡平…… 罗长秋一点都不在乎别人的死活,但却看明白了清军的战斗力,知道河南很快就会成为清军的口中食。 这个时候的罗长秋已经下定了投靠清廷的决心,设计诱杀了汝宁知府以下大大小小四十多个效忠大明朝的官员之后,第三次转换身份,正式投靠了清廷之后马上派兵攻打汝宁中西部的闯军…… 这个时候的罗长秋已经从大明朝的总兵官变身成为镶白旗的佐领。 身份每变换一次,实力就增长几分。至于家国天下和三姓家奴的名声,他一点都不在乎。 在这样的世道里,只有实力才是唯一靠谱的东西。若是清廷真的露出了颓势,被江南朝廷反攻回去,他一定会毫无心理障碍的再变身一次。 不管时局如何变化,自己的利益始终没有受损,反而在一次次变身中变得越来越强大,这就是罗长秋在乱世中的生存之道。 这一日,罗府门前张灯结彩彩旗飘飘,树起了三道纸扎的牌楼。来自各地的贺客盈充门庭,好一番热闹景象。 今日是罗府贺“周酒”的好日子。 罗长秋已近天命之年,好几房妻妾只生下三个闺女,却一直没有生下男丁。 膝下无子一直是罗长秋的心病。 做多了刀头舔血的勾当,见多了生死,对于生命也就看得淡了。“瓦罐不离井沿破”“将军难免阵上亡”是千古不亘的道理。作为一个武人,尤其是在这兵荒马乱的惶惶末世之中,说不准哪天就会因为从差踏错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既然早就有了割据一方的勃勃野心,罗长秋也就有了失败身死的心理准备。 罗长秋不怕死,但他害怕无后。 膝下无子,百年之后坟上连个烧纸的都没有,简直比死了还要难受。辛辛苦苦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才踢打出今日的地位和权势,到时候还不是便宜了外人? 其实罗长秋很清楚的知道自己两手血腥恶名累累,必然是因为这个原因触怒了神佛,所以才有了“无后”的惩罚。为了能求得子嗣香烟,罗长秋这个厮杀汉对神佛分外虔诚,已经到了见神就磕头逢庙就烧香的地步。 或许是因为他的虔诚终于感动了上苍的缘故吧,竟然真的生下了一个儿子,而且还是正室的发妻生下来的嫡子。 老来得子,绝对是件天大的喜事。 第七十八章 刺杀行动 按照当地的风俗,孩子降生的第十二天称之为“首周”,是个顶顶重要的时刻,一定要大肆庆贺。 吃“周酒”,唱大戏也是必不可少的热闹场面。 按照惯例,罗长秋要亲手撒下代表着美好祝愿的“桂子饼”和“平安糕”,吃的人越多就代表新生的小公子会得到更多祝福。 罗府门前早已聚集起了上百个要饭的花子和流浪汉,还有些不知饿了多少时日的流民,全都眼睁睁的看着大抬筐里的糕饼。 作为一个白手起家的枭雄人物,罗长秋知道自己得罪了太多的人,欠下的血债早已多的数不清了,所以格外注重自身安全,每次外出都会带着贴身的亲兵。 即便是在这个大喜的日子里,也不会掉以轻心。 穿着吉肤的亲兵吆喝着把聚集在门前的闲杂人等全都驱开,将他们驱赶到几十步开外,然后罗长秋才不慌不乱的走出来,抓起几块“桂子饼”和“平安糕”朝着大街抛洒。 “贵子平安。” “贵子平安。” 在亲兵和贺客的祝福声中,整筐整筐的“桂子饼”和“平安糕”洒了出来。 早已饿红了眼的乞儿和流民一拥而上,嘈杂混乱的争抢着滚落在地上的糕饼。 纷杂错乱人声鼎沸的争抢中,一个十几岁的乞儿好像油滑的泥鳅般从人群中挤了出来,三扭两扭之下,就从亲兵的拦阻之下钻了过来。 这个少年个头不大,满脸泥垢,臂弯里提着个破败的黑荆篮子,身上穿了一件子明显宽大了很多的黑衫,黑色的衣衫上镶嵌了两条通红的红线,从肩膀处延伸出来在胸**叉,形成一个触目惊心的红色十字图案。 这种吃不上饭的乞儿也不知道有多少,本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罗长秋毕竟是罗长秋,久经变故经验丰富,很快就意识到了一丝非常明显的不对头,猛然高喊一声:“截住他……” 一般的乞儿怎么会穿着如此整齐的衣物?尤其是胸**叉而过的那两条红线,似乎是某种专门标注出来的徽记…… 那些饿的东倒西歪摇摇晃晃的叫花子就应该不要命的争抢地上的糕饼,但这个小家伙却明显对糕饼没有任何兴趣,而是一门心思的朝着这边靠近,这就不对了。 那几个贴身的亲兵也看出了这个乞儿有些不正常,听到罗长秋的呼喊之声,本能的将他护在身后…… 就是这个时候,那个乞儿猛然从破破烂烂的篮子里掏出个黑乎乎的粗大条状物,劈手就掷了过来。 “当”的脆响声中,尺半长短粗若手腕的条状物掉落在地,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这玩意儿的末端有一截导火索在嘶嘶燃烧。 虽然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东西,但亲兵们还是看出这是某种爆裂物。 还不等他们做出有效的反应,猛然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 爆炸的轰鸣声中,火光伴随着一条黑色的烟柱冲天而起,罗府门前为之一窒。 附近的几个亲兵被炸的血肉博湖,在血泊中翻滚哀嚎。要不是身前有两个亲兵“垫”着,罗长秋早就被飞溅的弹丸和碎片打成筛子了。 谁也没有想到会有人在罗府门前公然行刺,尤其是那惊天动地的轰鸣,震的人们目瞪口呆耳鼓发麻,脑袋都是木的,连转身逃走的念头都没有了,只是呆若木鸡的看着…… 就在这个时候,又有四个穿着同样黑色衣衫的少年人跑了过来,纷纷从篮子、筐子里拽出仿佛胖黄瓜一般的爆裂物,劈头盖脸的掷了过来。 得亏罗长秋临危不乱,不顾一切的调头就跑,将身子躲藏在门板之后。 “轰” “轰轰” 接连四声爆炸过后,罗府门前为之一空,已没有几个站立的人了。 争抢糕饼的流民和罗长秋的亲兵被炸的体无完肤,满身满脸全都是冒血的窟窿,偏偏却一时死不透,在自己的血泊中不住翻滚凄惨哀嚎。 直到这个时候,喜宴上的贺客们才缓过神儿来,相互推搡着、拥挤着不顾一切的朝着后面跑去。 越是这种无秩序的混乱,就越跑不出去,反而把自己给堵在了前院。 罗长秋素来谨慎,为防有人行刺每日里都在华贵的罩袍之下穿着铁甲,今天也不例外。 要不是有门板和铁甲的双层保护,近在咫尺的爆炸绝对能要了他的老命。 毕竟是究竟风浪的人物,在经历了最初的瞬间混乱之后,罗长秋抓住喘息之机,不顾一切的大吼着:“来人,来人,杀了他们……” 更多的亲兵从两厢冲出来,举着枪矛大吼着围拢上来。 “砰” 轰鸣声中,一个黑衣少年手里的短铳腾起一股白色烟雾,首当其冲的亲兵被打了个满脸花,当即倒地不起。 能够成为罗长秋的亲兵,必然是能征善战的勇悍之辈亡命之徒,趁着这个间隙冲过来。 这个黑衣少年虽然厉害,但最可怕的只不过是篮子里的爆裂物和手里的短铳罢了,真到了短兵相接血肉相搏的时候,根本就不是这些亲兵的对手。 一矛下去,就把冲在最前面的那个黑衣少年捅了对穿,死命的用长矛顶着他那不怎么健壮的身体后退。 那少年却不惨叫,也不挣扎,而是一把扯开过分肥大的黑色衣衫,露出捆绑在胸口位置上的一个东西。 那东西就好像是一件贴身的小袄,几条交错而过的绳索捆的密密匝匝,,下面有一条细细的金属丝线和一个小小的转轮相连,转轮的下面是两片燧石…… 情知必死的黑衣少年猛然扬起手臂,扯着嗓子发出一声让人毛骨悚然的叫喊:“绝死锄奸,杀——” 尖锐的“杀”字还在耳边回响,随着他的这个动作,丝线拽动转轮,燧石落下打出一蓬小小的火星…… “轰” 轰鸣声比刚才响亮了十倍都不止,一个巨大的火球瞬间将少年吞噬,升上了半空。 剧烈的爆炸把坚实的地面炸出一个黑漆漆的深坑,强烈的冲击波席卷而过,隐隐约约听到一阵密密麻麻的“咄咄”之声。 黑衣少年已经被炸成了细小的碎肉,附近的人们全都被炸的血肉模糊面目全非,脸上身上布满了千百个细小的孔洞,全都在咕咕的冒着鲜血,飞溅到其他人的脸上身上,好似浴血一般。 另外那四个黑衣少年猛然扯开身上的黑色衣衫,他们的胸口捆绑着同样的装置。 这是有死无生的舍命搏杀,这几个少年就没有打算活着回去。 第七十九章 有死无生 如此惨烈的刺杀,让所有人都心寒胆裂,就算是那些个素来以骁勇亡命著称的亲兵,遇到这些个少年的自杀式进攻,也吓的面无人色仓惶逃窜。 一大群亲兵被几个少年追的不敢回头,就好像是被猎狗追赶的一群兔子。 自认胆识过人的罗长秋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惨烈的刺杀,这分明就是绝死一刺的死士。这种刺客谁也挡不住,能不能保住这条老命就看自己的运气了。 没有哪怕一丝的犹豫,直接调头就跑,刚刚转过头去,迎面跑过来几个丫鬟模样的小女孩。 这几个小女孩儿一把扯下身上的吉服,露出里边的黑色衣物。 通体黑衣,两条嫣红如血的红线在胸前交叉而过,形成一个触目惊心的血红色十字图案,这一身装束和门前的刺客完全相同! 看到这几个小女孩的服饰,罗长秋的脑袋里“嗡”的一声,腿都软了。不顾一切的拔出佩刀呼呼的虚虚劈砍,用已变了声调的嗓音拼命的高声喊叫:“来人,快来人呐……” 几个亲兵慌慌张张的跑过来,忽然看到那几个小女孩从怀里摸出几条同样的长条状爆裂物,顿时吓的一哄而散。 保护罗长秋是这些亲兵们的使命,但使命绝对没有自己的小命儿更加重要。 那仿佛粗黄瓜一般的爆裂之物威力强大,绝非血肉之躯可以阻挡,而且这些个刺客全都悍不畏死,若是逼的急了,就会冲上来同归于尽,简直就是索命的厉鬼。 就在这些亲兵们刚刚转过身跑出去没有几步的时候,身后的爆炸声再次响起。 在这么近的距离上,又没有任何遮蔽物的阻挡,大明版的手榴弹直接丢在人群之中,后果可想而知。 爆炸范围之内已是一片血肉狼藉的修罗地狱,碎肉和鲜血从半空中纷纷落下,好像下了一场血雨。直接被炸死还算是好的,可怜那些个没有死透的,已被飞溅起来的弹丸打的千疮百孔,全身上下全都密密麻麻的孔洞,早已不成人形了…… 到了这步田地,罗长秋知道自己已无路可走,阴狠和毒辣的性格爆发出最后的悍勇,仿佛笼中困兽一般狂嚎着冲了过去。 刚刚垫步前冲,身形猛然一顿,就好像被一方巨木猛烈撞击,低头一看,才发现胸腹之间有一截血淋淋的铁锥头冒了出来。 在罗长秋的身后,宝珠正举着一架手弩,弩弦还在微微颤动。 虽然罗长秋的罩袍之下披了铁甲,但这种手弩专门发射破甲效果极强的透甲锥而不是弓箭,在这么近的距离上,几乎是等于贴面而射了,什么样的甲胄都抵挡不住,直接就把罗长秋射了个对穿。 这是绝对的致命伤害,但却不会即刻死亡。 罗长秋知道自己完了,彻底的完了。 什么功名富贵,什么宏图霸业全都不想了,他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在自己掉下之前干掉对手,就算是死也要拉上几个垫背…… 生死交错之间的爆发力简直无法想象,刚一冲到那个小女孩面前,身后陡然传来一声爆鸣。 小翠似乎早就知道罗长秋的身上披了防御力惊人的铁甲,所以没有再攻击他的要害部位,而是直接朝着他的双腿射击。 罗长秋的腿骨被打的稀烂,前冲的惯性让人猛然栽倒在地。 就在他艰难的抬起上半身的时候,另外一个小女孩猛然冲了过来,寒光一闪,匕首掠过脖颈,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在心脏的强力泵射作用下,颈中鲜血喷溅起一人多高,落在小女孩的脸上身上。 杀死了罗长秋之后,小女孩并没有急于离去,而是一只脚踏着他的尸体,咬牙切齿的使出吃奶的力气把匕首当做割肉刀使用,很是费了一番力气才把罗长秋的脑袋“锯”下来。 很显然,这次刺杀行动经过了周密的布置和长时间的筹划,环环相扣一击必杀,目标就是罗长秋。 击杀了罗长秋之后,这些刺客并没有着急离去,而是径直冲向了后堂。 后堂之内,刚刚生产的罗夫人已抖的如同暴风雨中的雏鸟,死命的把娃娃大哭的儿子搂在怀里,向眼前那个手持短铳的女子苦苦哀求:“只要不伤我孩儿性命,无论你们要什么都行……” 这个女人就是楚华文的老婆——楚刘氏 只因身体被鞑子玷污,这个女人想要投河自尽以全名节,却被大旗军二次救起。对于出身书香门第的闺门大小姐而言,这样屈辱的活着其实和死了没有什么分别,只是希望能够多杀几个仇敌洗刷自己的耻辱。 在这几个月当中,她和其他那些曾经受辱的女子一起,跟随着小翠、宝珠、蛾子她们学习各种技巧,这是她第一次执行锄奸的任务。 临来的时候,她自认已是心智如铁一般坚毅,遇到奸贼一定会舍生忘死的搏杀,就算是拼个同归于尽也在所不惜。想不到的是,当她冲进内宅,看到罗夫人和尚在襁褓之中的婴儿,立刻就心软了。 “全你孩儿性命,谁又曾全过我的性命?”楚刘氏双手颤抖着尖声嘶喊:“我家上上下下四十余口,被鞑子和奸贼杀了个干净,既有白发苍苍的老人,也有嗷嗷待哺的婴孩。罗长秋卖国求荣认贼作父,理当斩尽杀绝,今日杀你不过是报应而已……” “我的孩儿无辜无罪……” “难道我的孩儿就有罪了?” 虽然说的义正辞严满脸杀气,却终究鼓不起下手杀人的勇气。若眼前之人是奸贼罗长秋,楚刘氏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动刀子,但面对是一个正在坐月子的妇人和一个襁褓中的婴儿。 尤其是那婴儿撕心裂肺的哭声,触动了她内心最柔软之处。 她真的下不去这个手。 罗夫人似乎已经看出眼前这个女人已经心软了,愈发不顾一切的哀求。 就在这个时候,六斤猛然闯了进来,二话不说一刀捅进罗夫人的心窝,顺势又是一刀就把那个婴儿刺死。 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连贯流畅,毫无拖泥带水,做的没有任何心理障碍,就好像这一切全都是最自然而然的事情。 斜着眼睛看了楚刘氏一眼,六斤气呼呼的说道:“认贼作父卖国求荣者,齐斩全家,这是亲爹的死命令,你忘记了?” “没有。” “那你为什么心软?” “我只是觉得这孩子无辜无罪……” “我们是绝死锄奸营的兵,执行的是大帅的命令,大帅说要齐斩全家,那就是齐斩全家,这是军令,不论无辜不无辜……回去之后再和你说,先走吧。金宝胡同那边有咱们的人接应……” 按照既定的撤退计划,相互掩护快速撤退,临走之前六斤掏出一大叠写满了自己的纸片顺手一撒,仿佛归林的飞鸟一般消散在纷乱的人群当中…… 罗府上下早已乱做一团,人们呆呆的望着仿佛雪片一般纷纷扬扬落下的纸片子,胆战心惊的捡了起来,上面全都朱砂写就的文字,通红赤艳仿佛鲜血一般触目惊心…… “罗长秋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实为认贼作父之奸,今取其首级以儆效尤。” “再有如奸贼罗长秋者,无论身在何处,必斩其身屠其族,今特周知天下……” “有杀我忠义之士者,则为我不共戴天难同日月之血仇,必报之。” “杀我忠义一,屠其家世十。杀我同胞一,举家灭之……” “淫我姊妹妻女者,举族灭之。” “……” 落款是:大明钦命大旗军绝死锄奸营! 看着纸片子上一个个嫣红如血的文字,每一个人都汗流浃背。 大旗军就在颍州,从战略上来,可以算是近邻了。虽然听说过大旗军的名号,但是在这个世道里,乱七八糟的草头王比比皆是,只要是能拉起一支队伍就能挑起一个旗号,这些人并没有太把大旗军当一回事。 想不到大旗军竟然以这种方式向他们宣战了。 能成为罗府的贺客,必然是投靠了清廷的一丘之貉,谁的手上没有点血债?要是真刀真枪的上阵搏杀,大家未必就怕了大旗军,只是这种亡命刺杀行径,实在让人防不胜防。尤其是那一个个穿着黑色衣衫的小孩子,简直就是索命的厉鬼,根本无法抵挡,真要是被他们盯上了,再唱这么一出刺杀的大戏,不管有多少条命都不够他们杀的…… 如果说这样的刺杀行动仅仅只是昙花一现的偶然为之,那也就罢了。最可怕的是,在短短的八日之内,就出现了三次。 在西平、在汝川、在周县,接连三场刺杀,连续干掉了三个投靠清廷的奸贼。这三次刺杀和在罗府发生的刺杀事件几乎如出一辙,全都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手段异常血腥惨烈,全都是无差别的屠杀,直到如同传单中说的那样“屠灭全家”为最终目标。 短短旬日之内,绝死锄奸营的名声响彻豫西南一带,成为无数卖国求荣之辈最可怕的噩梦,唯恐被绝死锄奸的死士们找上门来,全都关门闭户深居简出低调了很多…… 第八十章 人不为人 “啪” “啪啪” 李吴山左右开弓,接连甩了二十多个耳光,打的楚刘氏发髻散乱口鼻冒血,连牙齿都打的松动了。 接连抽了她几十个耳光之后,依旧怒气未消的李吴山又抬脚猛踹。 楚刘氏本是出身书香世家的名门闺秀,哪里招架得住李吴山这般凶暴的殴打,直接就被李吴山一脚给踹的爬不起来了。 “站起来!” 在李吴山的怒吼声中,刚刚站立起来的楚刘氏又被一脚踹倒。 “站起来!” 站起,踹倒,再站起,再踹倒,反反复复几次之后,楚刘氏已被打的摇摇晃晃。 李吴山从来都没有发过这么大的火气,简直就是一头暴怒的凶兽,目光狠辣犀利,死死的盯着口鼻冒血的楚刘氏厉声大吼:“下不去手?好个下不去手?你以为你是什么?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吗?” “不,你什么都不是,”一把揪住楚刘氏的衣领,李吴山声嘶力竭的咆哮着:“我早就对你说过,仁慈是最要不得的,怎么就全都忘记了?” “大帅,我错了,我知道错了。” “错在哪里?” “格杀罗长秋妻儿之时,不该心慈不该手软……” “错!”李吴山暴怒的咆哮着:“我打你,是因为你忘记了当初的誓言。加入绝死锄奸营的那一刻,你就曾立下毒誓,你忘记了吗?” “没有忘记。” “誓言的第一句是什么?” “绝死锄奸,人不为人!” 这就是每一个绝死勇士的第一句誓言。 从加入绝死锄奸营的那一刻开始,人就不再是人了,而是复仇的凶兽,是索命的厉鬼。 “为了铲除奸佞,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计代价,一切慈悲怜悯就再也和你们无缘了。”李吴山用前所未有的高亢语气厉声咆哮:“为了复仇,当有牺牲一切之决心。要敢于践踏世间的一切道德,所有那些生而为人的想法全都是狗臭屁!” “践踏世间道德”这是李吴山对每一个绝死勇士的硬要求。 “你说罗长秋的妻儿无辜无罪,所以下不了手,那他们……”李吴山戟指着楚刘氏身后的绝死勇士们,吼的喉咙都疼了:“他们的家人,他们的父母,他们的妻儿,就有辜有罪了吗?” 在楚刘氏的身后,站立着三百多名绝死勇士。 乱世之中,人命如芥,家破人亡者不知道有多少,但这些人却无力复仇,李吴山给了他们一个机会,一个复仇的机会。 只要加入绝死锄奸营,就能学习报仇的技能,就能得到战友的支援。 这三百多个绝死勇士全都身负血海深仇,只要能够为死去的家人报仇他们可以不顾一切。 “你自己有什么罪?为何还要遭受玷污?你们楚家有什么罪?为何四十多口被别人杀了个精光?你自己的孩子是怎么死的?忘记了吗?” “你说罗长秋的妻儿无辜无罪,那好,我就让你看看……”李吴山从怀里摸出一张写满了字迹的纸片子,劈手丢在楚刘氏的脸上:“罗长秋设计诱杀汝宁官员,光是七品以上的官员就杀了四十多个,每一个官员的家小全都屠的干干净净,一千四百多口子啊。光是未满月的婴儿就有十二个之多,白发苍苍的老者就不知凡几?这些个老幼妇孺有罪吗?罗长秋为什么还要斩草除根?” “既然罗长秋做了初一,我们就做十五,这与有罪无罪有辜无辜没有丝毫关系,仅仅只是报应,是他应得的报应。他杀别人的家小妻儿,我就要他家破人亡,我就要他子孙断绝,唯有如此才能震慑天下如罗长秋这般的奸贼。” “你想过没有?若是有人以罗长秋那个刚刚出生才十几天的孩儿为幌子,就能够继续打着罗长秋的旗号为非作歹。到时候五水河三城的敌军依旧是罗家军,我们的将士会有多大的损伤?” 大旗军派遣三个营的战兵西进,沿着淮河逆流而上攻取汝宁东南,只要杀光了罗长秋的全家,那一带的罗家军就会群龙无首,进攻会变得更加容易一些。若是有人利用罗长秋新生的儿子,打起为罗长秋复仇的幌子,三座县城相互支援的话,无疑会造成很大的困难。 绝死锄奸,刺杀罗长秋,绝非仅仅只是一个单纯的刺杀行动,一来是为了震慑那些个投靠清廷的汉奸,再者也是为了配合西进的军事行动。 从表面上看,绝死锄奸营并不在大旗军的战斗序列之类,而是李吴山的直属力量。而且事实上绝死勇士根本就不和大旗军将士一起训练,而是由李吴山亲自传授各种潜伏、刺探、格杀、爆破、破袭等等技巧。看起来好像和大旗军没有什么关系,而仅仅只是李吴山驯养的死士,但却和大旗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现如今的绝死锄奸营已经达到三百四十多人的庞大规模,成员复杂无比,男女老幼俱全,其中的骨干就是六斤、小翠等那批孩儿兵。 经过几个月的训练之后,这支队伍已经掌握了最基本的特战技能,并且只对李吴山本人负责,除此之外不接受任何人的指挥调动。 三百四十多个绝死勇士站成一个整齐的方阵,全都聆听着李吴山愤怒的咆哮: “从加入绝死锄奸营的那一刻开始,你们就不再是人了,而是专门为复仇而生的凶兽魔鬼,就应该摒弃世间的一切道德。” “敌人凶残,我们就要比敌人凶残十倍。” “敌人狠毒,我们就要比敌人狠毒百倍。” “敌人屠杀我们的家小,我们就灭了他全家全族。” “敌人毁我苗裔断我香烟,我们就要他断子绝孙!” “记住了没有?” 在李吴山的煽动之下,每一个身负血海深仇的绝死勇士都发出响亮的呐喊:“记住了” “没有仁慈。” “没有仁慈。” “没有道德。” “没有道德。” “只有最血腥最惨烈的报复!” 平日里,李吴山总是做出一副笑呵呵的和善嘴脸,只有面对自己一手调教出来的绝死勇士之时,才会暴露出最真实也最可怕的本来面目,他甚至可以没有任何心理障碍的喊出“践踏世间一切道德”的口号,并且让这些可怕的复仇者们将这个口号不折不扣的执行下去…… “要让我们的敌人听到绝死锄奸营的名号就瑟瑟发抖,要让他们不敢再肆无忌惮的祸害我们的兄弟姊妹,只要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可以牺牲一切,我们可以不择手段不计代价。” “在刺杀罗长秋的行动中,你的表现让我很不满意!”李吴山死死的盯着楚刘氏的双眼:“非常非常的不满意,你的软弱让我很失望。看来你还不是一个合格的绝死勇士,但我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 第八十一章 生意人 欧阳醉翁的一篇《醉翁亭记》脍炙人口流传千载,让滁州成为天下名胜。 在很多人的心目当中,滁州一定就是钟灵顶秀风景秀美的人文之地,其实《醉翁亭记》的开篇就已经点明了:环滁皆山也。 事实上的滁州绝对不是什么繁华兴盛的世外桃源,而是一个穷苦贫瘠之地。满是山岳丘陵的地形注定了滁州的贫穷,而政治上的划分又加重了贫穷的程度。 因为历史遗留原因,滁州下辖的全椒、来安两县属南京,其让各县则属中都凤阳,一州之地却被两府管辖,这在大明朝是绝无仅有的状况。 政令不一,税负重叠,造就了滁州本地百姓的艰难。 恶劣的自然环境和繁琐的政治生态,让百姓们的生活举步维艰。 穷则变,变则通! 耕田种地的日子根本就过比下去,就只能另谋生路了,而经商则成为很多滁州本地人的选择,同时也诞生了徽商当中最年轻的一个流派:金铃堂。 徽商,又名徽帮,专指徽州一带的商人。其实这是一个常见的误区,因为徽商只是一个很笼统的称呼,真正的徽商绝非仅仅只是局限于徽州一带,而且徽商本身也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整体。 时至今日,所谓的徽商其实包含三个大的流派:徽州的竹杠帮、泸州的皮鼓派和滁州的金铃堂。 全椒东南四十余里,襄水和滁水交汇之地的金铃湾就是金玲堂商帮的“总部”。 金铃湾这个地名雅致清幽,颇有些灵秀之意,有几分小桥流水的江南韵味,但事实上真正的金铃湾和这个充满诗情画意的名词大相径庭。 因为襄水和滁水的持续泛滥,夹在两条大河之间的金铃湾根本就是一片大河滩,到处都是光秃秃的丘陵和白花花的盐碱地,“晴天一身沙,雨天两脚泥”是最好的生活写照。 大水之年河流泛滥成灾,到了干旱之年就满眼黄沙,从河里汲上的水中全都是细细的沙子,若是用来灌溉的话,最多只用两年就能把良田变成沙地。 正是因为如此恶劣的自然环境,让这里的人们逐渐放弃了务农,而是选择以经商为生,同时也孕育出徽商当中最年轻的一个流派:金铃堂。 金玲堂的分号有一百多个,遍布两淮两江,北方深入豫鲁,西北达到山陕,和晋商展开激烈的商业竞争。南边则进入到两浙和闽粤之地,一点一点的蚕食着浙商的传统地盘,甚至开始做起了远洋贸易,竟然和海外的红毛鬼做起了生意。 和其他那些徽商广开分号的松散商业模式不同,金玲堂的商业架构极其紧凑,所有的分号都是垂直管理,直接归属总号管辖,每一个分号的管理人员全都是胡家的族中子弟,外人根本插手不进来。 从模式上来看,偌大的金玲堂商帮其实就是个庞大的“家族企业”,而贫瘠荒凉的金铃湾则是这个庞大商业帝国的灵魂和中枢。 而胡家大院则是中枢中的中枢。 作为这个商业帝国的“王者”,胡家老太爷拥有最高权限。 因为年事已高的缘故,胡老太爷基本上已不再过问具体的经营细节,而是把那些琐碎的商业事物交给子孙们打理,但是每逢大事,只有胡老太爷亲自拍板才会生效。 作为金玲堂的第九代家主,胡老太爷之所以能够把偌大的家族和庞大的商业帝国治理的井井有条蒸蒸日上,凭借的就是两个字:规矩。 历代先祖指定的行为准则绝对不可违背,大到价值几十万的财货,小到家里的油盐酱醋,全都依照祖宗的规矩来,是万万不会有错的。 整个胡家大院,最讲究的就是“规矩”二字。 什么时候吃饭,每顿饭有几个菜,全都是有规矩的,谁也违背不得。 但是今日,那股井然有序的气氛却荡然无存。 出事情了。 出大事情了! 本应该回来交“季账”的十几个掌柜和几十个见习掌柜全都没有按时回来。 各地的分号回来交账,这是很大的事情,关系到几百万的经营流水账目。按照胡家的规矩,哪天对账哪天销账,都会准时准点,连一个时辰都不会错过。 这么大的事情,怎么能拖延? 原以为是路途艰难,可能要晚些时候,结果一连过了四天,还是没有任何消息。 “再派些人手去接应,或许是……” 躺坐在藤条圈椅上的胡老太爷眯缝着一双肉泡眼,严重耷拉下来的眼皮抬也没有抬一下,用老迈而又含糊不清的语气说道:“不用去接应了,这是出事了,肯定是被人给劫了!” 执掌胡氏家族这么多年,什么样的风浪没有见过?好几十号精明强干的子弟,怎么可能凭空消失?这一定的被人劫持了,要不然不会出现这种状况。 “肯定是有些手头紧的江湖朋友劫持了他们,看来家里又要破财了。”胡老太爷幽幽的说着。 所谓的江湖朋友,不过是个好听的说法而已,其实就是特指那些个目无法纪的山贼草寇。劫持商家勒索钱财,本就是那些贼寇的惯用手法。 “敢动咱们胡家的人?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年轻的族中子弟已经按捺不住了,急吼吼的跳出来:“把手伸到咱们胡家了,真的活腻了!” 这话还真不是吹。 胡家的生意做的这这么大,如果没有足够的自保之力,早就成了他人的盘中餐口中食,又怎么能屹立三百年而不倒? 兵荒马乱的年月,赚钱不容易,时常遇到拦路的强人。正常情况下,都是本着“和气生财”的宗旨,主动献上些钱财买个平安也就是了。若是对方不识相做的太过分,那些个伙计随时都会抽出武器火并一场。 光是在金铃湾,只要胡老太爷一声令下,顿饭光景就能组织起五七百号精干的族中子弟,刀枪弓箭一应俱全,光是大抬杆就有三十多门。祖堂后面还摆着八门山炮,别说是山贼土匪,就是一两千正规的官军强行攻打,也未必能打破金铃湾这个小小的村寨。 因为金铃湾本身就是一座小型堡垒。 “对方劫持了咱们的人,估计也就是想要些钱财。等着他,对方一定会送消息过来……” 第八十二章 只为求财 到了傍晚时分,全椒县的五十名弓箭手和宁武兵所的五百精兵首先到了。 只要有钱,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胡老太爷虽然是白丁之身,但却可以通过自己的影响力和白花花的银子直接调动县城的治安力量和宁武所的精兵。 “先让那些个当兵的在外边驻着吧,”作为一家之主,胡老太爷依旧镇定从容:“做生意嘛,最讲究的就是和气生财。咱们为的赚钱,那些个打打杀杀的事能免还是免了的好。” “能用银子办成的事情,就不算多么了不起的事儿。” 掌灯后,终于有了消息。 有人送来了一个小小的包袱,包袱里装着几本账册。 这几本账册全都是金玲堂商帮的内账,外人做不了假。 来了,终于来了。 几个年轻的族中子弟顿时显得有些紧张,甚至有人要去外面招呼官兵,胡老太爷只是哼了一声,不动声色的说道:“慌什么?咱们是做生意的,不是为了好勇斗狠,他们不就是想要银子吗?小事儿!” “送东西的人呢?” “就在村口。” “来了了多少人马?” “只有一个人。” 胡老太爷稍微一愣,旋即哈哈大笑着从藤条圈椅上长身而起,一瞬间所爆发出来的豪气展露无余:“我就说嘛,敢对咱们胡家下手的人,一定不是平庸之辈。敢一个人孤身前来拿钱,怎么说也算是有几分英雄气概了。这么多年来,江湖上英雄辈出,我却已经老了,正好可以会一会天下豪杰,有请!” 片刻之后,在几个胡家子弟的引领之下,劫持了胡家好几十号人的“劫匪”出现在胡老太爷面前。 看到来人,包括胡老太爷在内的所有人全都目瞪口呆。 敢劫持胡家那么多人,而且还敢独自一人上门来索要赎金,原以为必然是身形伟岸胆大包天的江湖豪客,想不到竟然是个二十四五的弱女子。 这个女子穿了一身月白色的袭地长群,发髻高高挽起,看了看胡老太爷,蹲身微微一福:“小女子见过胡家太爷。” “这位……女侠……侠女……”怎么也没有想到来人竟然是个年轻的女子,历经风浪的胡老太爷竟然有些语无伦次了,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眼前的这个女子:“敢问女侠侠号。” “小女子本姓刘,夫家姓楚。” 这个女人面色如常对答得体,浑不见山贼草寇之流的匪气,反而透露几分彬彬有礼的大家闺秀气质。 很难想象,就是这样的一个弱女子劫持了胡家那么多人。 显然,在这个女子的背后,还有其他的帮手。 “不知道女侠是哪条线上的朋友,是走单线儿还走并线儿,占的是哪座山头,当家是什么名号?” “胡家太爷,您说的这些个江湖诀小女子一概不懂。”楚刘氏彬彬有礼的说道:“我的来意想必老太爷已经知道了吧?” “知道。” “你们胡家的人,总共四十六口,全都安然无恙,您大可以放心。” “承蒙女侠照料我家不成器的子孙,多谢了。” “转天我们就会放诸位掌柜和少掌柜回来,只是在这之前,需要老太爷答应我一个条件。” 放人的前提肯定是要钱,这是毋庸置疑的。 胡老太爷笑眯眯的看着这个女子,不动声色的问道:“女侠孤身前来,足见胆气豪气,果然是巾帼不让须眉,老朽佩服的很呢。我这个人虽是做小买卖儿的,却最喜结交天下朋友。都是走江湖闯码头的江湖朋友,家有万贯也有一时不便,倘若是手头上短住了,尽管来我这儿拿银子就好。我不管你们是道上的朋友还是山上的兄弟,都是为了挣一口饭吃,平白伤了和气就不好了。说吧,你们想要多少银子?” “我想老太爷一定是误会了,我们不是拦路抢劫的贼寇,也不是占山为王的土匪。”女子从袖中摸出一张纸来,不卑不亢的说道:“只要老太爷能够把这份清单上的物品送到指定地点,可保诸位掌柜少掌柜平安无恙。” 清单上罗列的物品很多:一万五千石粮米,耕牛两百头,粗布两千匹,棉花四十车,精盐四千引,粗糖两千斤,另有生油、大漆等物…… 杂七杂八的算下来,这些东西怎么也值十二三万两银子了。 价值十几万的货物,对于金玲堂而言也不是一笔小数目,这简直就是狮子大开口。 敲诈,这绝对是在敲诈。 金玲堂胡家绝对无法容忍这样的敲诈,但胡老太爷却一点都不生气,神色之间反而愈发的平和,缓缓的站立起来,转过身去朝着条案背后的供桌躬身一礼。 大凡商贾之家,多是供奉财神,但金玲堂胡家却不是这样。 条案后的供桌上,供奉着一副图画,图画上描绘着一个青衣小帽的小贩儿,肩上挑着货担,手中摇着串铃儿,那副模样分明就是正在沿街叫卖。 图画上的小贩就是胡家的先祖,金玲堂的创始人。 在蒙元时代,为了生活下去,胡家的先祖挑着担子沿街叫卖,专门兜售一些针头线脑、麻糖核桃之类的小物件。为了招揽主顾,总是摇晃着一串铃铛。日积月累之下,经过几代人的辛苦经营,当年沿街叫卖的小贩已成为执掌庞大商业帝国的巨擎,为了不忘祖先创业艰难,后世子孙将这一支命名为“金玲堂”,其实就是特指祖先用过的那串铃铛。 拜过了祖先之后,胡老太爷的语气愈发舒缓,却多了几分凝重和森然之意:“女英雄如此狮子大开口,是把我胡家当成任人宰割的肥猪了呀。老实说,你们要的这些东西我不是拿不出来,但却不能给你们。” 如此高额的“赎金”,若是就这么乖乖的交出去,金玲堂的生意还怎么做?岂不是成了任人拿捏的软柿子?到时候各地的贼寇纷纷效仿,随随便便劫持几个人就索要大笔的赎金,金玲堂的生意也就做不下去了。 胡老太爷的语气虽然平和,但话中之意却已很明显了:金玲堂绝不接受这种程度的勒索。 “我们胡家本不愿生事,从来就是本着和气生财的宗旨广结天下英雄。但若是把我金玲堂当成可以随意宰割的猪羊,那一定是打错了算盘。女英雄还是回去吧,和你们当家的再仔细商量商量……” 楚刘氏的语气斩钉截铁掷地有声:“没得商量。” 听了这句话,胡老太爷不仅没有恼怒,反而笑了:“没得商量?看来此事已不能善了,说不得要见点血了。我胡家虽是做小生意的,族中也有些能使刀枪的子弟,只要我招呼一声,不管是江湖上的朋友还是官面上的军队,总会有人捧场,到时候鱼死网破大家的面子都不好看……” “鱼死网破?”楚刘氏冷冷一笑:“你不配。” 此语一出,就表示谈判破裂,要撕破脸皮了。 堂中的胡家众人已暗暗做好了动手的准备,只等老太爷一声令下就动手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拿下。 老太爷长身而起哈哈大笑,一瞬间所展现出来的豪气弥漫开来:“好大的口气!看来女英雄还是个雏儿,不知我胡家的决心和手腕。既然女英雄是吃这碗饭的,想必一定知道十年前的秃三炮吧?” 秃三炮,本是横行淮右的巨寇,手下颇有几百号能砍能杀的亡命之徒,当年曾大肆敲诈胡家,最终却被胡家联合官兵给剿灭了。一夜之间,秃三炮的山寨就被夷为平地,几百个喽啰被悉数格杀,秃三炮本人则被胡老太爷一刀砍了脑袋…… “我知道你们胡家的底细,也听说过老太爷横刀立马手刃山贼的威名,但那没有用,真的一点用都没有。既然老太爷不愿意破财,那便没什么好说的了。”面对虎视眈眈的胡家众人,楚刘氏不慌不忙的解开外面的罩衣,慢慢的扯了下来,露出里面的一袭黑衫。 漆黑如墨的衫子上,两条嫣红如血的丝线从肩膀处延伸出来,在胸前交叉而过,仿佛两条血线般触目惊心。 看到女子身上的衣物,老太爷的那股江湖豪气就好像狂风摧折之下的晨雾一般,瞬间散了个干净,从容不迫的气势登时就馁了,一屁股瘫坐在圈儿椅上,发出牙疼一般的呻吟:“绝死锄奸营!你……你们是大旗军的人?” 绝死锄奸营,这个名字似乎有着某种可怕的魔力,让旁边那十几个准备动手的胡家子弟全都勃然色变,就好像在大白天亲眼看到了九幽厉鬼一般。 在汝宁府,在周县县衙门前,在汝川大街之上,那一声声惊天动地的轰鸣,那一抹抹触目惊心的血色,早已轰传淮河两岸。 在汝州,在周县,在汝川,在西平。 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军营中,在县衙内,绝死勇士们以悍不畏死的精神将目标一一格杀,从来没有失手过。 绝死锄奸的狠辣,同归于尽的决绝,早已让人谈之色变。 在绝死锄奸营的面前,金铃堂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毫无抵挡之力,一点机会都没有。 “我……我胡家……”就好像被呛到了一样,胡老太爷已经有些结巴了:“我金铃堂只不过是做些小生意,一心一意的求财,从未做过祸国殃民为祸世间的恶事,也没有勾结清廷卖国求荣……” 绝死锄奸营的恐怖已非言语能够形容,但却从不对普通人下手,而是专门针对投靠清廷卖国求荣的汉奸。 胡老太爷自认胡家还没有做到那个份儿,更不会招惹到绝死锄奸营。 “正是因为如此,才只取些许钱财,若是你们真的勾结清廷为虎作伥,金铃堂早已没有一个喘气的活人了。”楚刘氏说道:“临县的庄家如何?生意做的不比你们胡家小吧?但我们对庄家却没有客气……” “隔壁”的庄家也是做的好大生意,是胡家的竞争对手之一。庄家贩卖粮米资材给清军,大发战争横财,原来早就被绝死锄奸营给盯上了。 被绝死锄奸营盯上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已不言而喻。 庄家完了,彻彻底底的完蛋了! “月底之前,把清单上的资材送到指定地点,可保你们金铃堂胡家的平安,个中轻重还望老太爷仔细斟酌。” 第八十三章 小城固州 西边的太阳挂在山头上,嫣红赤艳好像一团凝固的血。 城头上遍布断刀残枪,斑斑驳驳的血迹糊了厚厚的一层,身后残破不堪的瞭楼之上插满了羽箭,让人忍不住的想起收获过后的稻田。 伤兵还没有来得及撤下去,倚着城垛子发出声声呻吟。 铠甲已经被扯开了,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勉强没有掉下来,好像一件破败的披风。廉金斗迎风站在城头,遥望着刚刚退下去的清军…… “将军,还能守得住么?” 当心腹副将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廉金斗再也没有象以往那样信心十足的哈哈大笑,而是一声长叹:“现在再说这些还有用么?” 仗打到这个程度,其实大家都很清楚,固州城已不可能守住了,陷落只不过是个时间而已。 “哎,若是当初……” 廉金斗的眉毛一跳,下意识的按住了刀柄,凌声喝道:“你想投降?” “都什么时候了?将军还说这种话?”副将无奈的苦笑着:“兄弟们若是有投降的心思,早就降了,又怎么会血战至今?咱们早就没了后路,唯有死战到底。” 小小的固州城已被围困数月之久,内无粮草外无救兵,早已成为一方孤岛,又怎么抵挡得住数倍清军的反复强攻? “罗长秋那狗贼降了清廷,捅了咱们一刀,要不然的话……有何至于此。” 固州城位于汝宁府最东南端,鄂豫皖的接壤地带,原本可以倚仗山河之险长期固守,想不到的是几个月之前罗长秋突然叛变投降了清廷,反戈一击淮滨、息县转瞬陷落,将固城置于非常险恶的境地之中。 其实这个时候的罗长秋早已被绝死锄奸营给干掉了,坟头上草都已经有三尺高,但是因为大军长期围困,内外消息断绝,这边还不知道而已。 就算是知道了罗长秋已然身死的消息也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因为罗长秋的人马已被清军快速接管,有没有罗长秋这个人其实已经不重要了。 “商城那边……” 廉金斗遥望远方,面无表情的说道:“不要再指望商城那边的援兵了,商城的情形未必比咱们好多少……” 商城是闯军的地盘,罗长秋这个反复无常的小人投靠了闯军之后又背叛的闯军,投到了清军的旗下,自然要荡平势力范围之内的闯军残部。 虽然不清楚商城那边的情形,也能推算个八¥九不离十,估计商城那边的闯军连自保都很困难了,又怎么有余力来救援固州? 更何况,固州的廉金斗根本就不属于闯军。 廉金斗不是李闯的部下,固州军也不是闯军的一部分,而是属于凌霄大王廉世生。虽然挂过闯军的旗号,但是从严格意义上来看,和起家于陕西的李自成没有任何关系,应该算是本乡本土的农民军。 “义军大会荥阳”的时候,廉金斗作为凌霄大王廉世生的代表见过李自成本人,当时的廉金斗对年轻的李自成没有什么印象,只是觉得那是一个很有想法的年轻人而已。 荥阳大会之后,虽然廉金斗的队伍挂起了闯军的旗号,但却和李自成无关,因为当时的闯王是高迎祥而不是李自成。虽然和李自成一样都是吃造反这碗饭的,但两者之间却并无上下级关系,连名义上的从属关系都没有,充其量也就是算友军而已,而且在很多时候,固州的廉家军和闯军多有摩擦。 虽然大家都在造大明朝的反,但是为了争夺地盘,相互兼并的事情从来就没有断过,大大小小的摩擦甚至直接兵戎相见一点都不稀奇。 就在今年年初,商城的闯军就曾经派兵攻打过固州,最终还是灰溜溜的撤了回去。一直到李自成兵败一片石,被清军兜着屁股打的毫无招架之力,北边的罗长秋看情形不对直接投了清廷之后,因为有了罗长秋这个共同的敌人,廉金斗才和商城的闯军有了些默契…… 眼看着对面的清军又一次集结起来,做好了再次攻城的前置准备,廉金斗就知道已到了最后关头,转身对副将说道:“鞑子又要攻上来了,你回去王府,让大家做好准备吧……” 时局纷乱英雄并起,造反的队伍不知道有多少,光是鄂豫皖交界地带就有七八家之多,而起每一家的名号都大的吓死人,随便占个山头拉起一支队伍就敢称王。当时的廉世生自称“凌霄大王”,并且将跟随自己一起造反的老兄弟们全都封了很高的官职,作为凌霄大王的族兄,廉金斗的封号是“抚民平乱大将军”。 风光的日子没有过几天,凌霄大王就死于战阵之上。廉金斗尊奉廉世生七岁的儿子为新的“凌霄大王”,率领老弟兄们继续战斗直至今日。 城中还有老营家眷,一旦被清军破城,那些人下场可想而知。从揭竿而起开始造反的那一刻开始,廉金斗就没有善终的打算,早已做好随时身死的准备。只是兄弟们的家小妻儿…… 清军早就下了血洗固州的屠城令,一旦城破必然会杀个鸡犬不留。与其被俘之后屈辱而死,还不如自行了断落个干净痛快。只可惜自己那个七岁的族侄,虽然顶着凌霄大王的名号,其实根本就是个不懂事的娃娃…… “若是大王没有决绝之心,你就代我送大王上路吧。” 心腹副将很清楚的知道已经到了最后关头,七岁的“大王”必须和兄弟们一起死,虽然有些不忍,奈何这是没有法子的事情,只好将心一横说了句“我知道应该怎么做”就跑了下去…… 号角声中,清军又攻上来了。 固州虽然有一个“固”字,其实并不是什么金汤要塞,反反复复的战斗早已让脆弱的城防千疮百孔,要不是兄弟们发了死命的拼杀,早就被攻破不知多少次了。 城破之后鸡犬不留,鞑子早就下了屠城令,兄弟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死拼到底。 这一次攻打,清军下了死命令,许以“先登城者财帛女子任取之”的诺言,刚刚归附不久的士兵们为了让新主子满意,发了疯一样的猛冲猛打,才小半个时辰的光景,就已攻上了城头。 廉金斗身上的铠甲已经系不住了,双眼通红仿佛笼中困兽一般大声嚎叫:“调老营的兄弟们上来,堵住,堵住缺口……” 作为救火队员使用的老营兄弟们是最后的预备队了,刚一填上去就发挥出惊人的战斗力,一度将清军打的退缩到了角落。奈何敌人实在是太多了,这么点少的可怜的预备队根本就是杯水车薪,很快就被反卷回来。 第八十四章 敌我不明 当城外的阵地丢失以后,完全凭借一座孤城固守的状态下,城墙一破基本就算是分出了胜负。虽然战斗还在继续,却已没有了太多的实际意义,根本就改变不了大局。除了徒增伤亡之外,唯一的作用就是体现防守一方的坚韧意志而已。 眼看着城墙已经不可能再守得住了,廉金斗只能下令撤退,命令弟兄们撤到女儿墙后继续坚守。 清军攻破城池的后果不堪设想,为了守住这座小城,城里的丁壮几乎全都征发上来,连女人和老人都上来了,手持扁担砍刀或者是擀面杖,不顾一切的进行着最后的战斗。 已经打成了这个样子,一旦城墙失守就是满盘皆输玉石俱焚的结果,左右也是个死,还不如直接战死在城头,或许还能争取到一丝胜利的机会。 廉金斗手下的这些残兵败将们的战斗经验极其丰富,虽然以寡敌众,却能依托复杂的城防和早就准备的各种设施继续抵抗,一点一点的消耗敌人的有生力量。 这样的战斗已不能称之为攻防战,而是血肉磨坊。因为战线犬牙交错,很多命令根本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只能生死有命各自为战了。 密集如雨的箭矢在这样的战场上根本就发挥不出压制效果,双方都是进行最直接的短兵肉搏。 女儿墙是城防的附属设施,完全就是用砖头和石块堆砌起来的胸墙,墙壁上满是淋漓的鲜血,却来不及渗透,顺着砖石的缝隙流淌下来汇集在低洼处,还不等凝固起来就被无数双大脚踩的稀烂。 此城一破,就是固州百姓的灭顶之时。 谁也不敢后退,只有拼死一战。 为了迟滞敌人的进攻,不得不在没有完全撤退的情况下放起大火,阻拦清军的进攻。 火海之中惨叫连连,葬身于火焰的不仅有清军,还有不少来不及撤下去的自己人。 刀刃都已经卷了,却还在机械而又麻木的挥舞着…… “再撤!” 很快,第一道女儿墙就失手了,廉金斗只能带着残存的兄弟们继续后退,一直撤到了第二道女儿墙之后。 这个时候,对面猛然爆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呐喊。 辫子兵。 这是真鞑子的八旗战兵。 这些个手持砍刀的八旗战兵骁勇异常,战斗力甚至可以用“所向披靡”来形容,全都扯下了身上的铠甲,光着膀子组成敢死队冲过来,刚一出现就打的兄弟们节节后退。 其他那些刚刚投降了清廷的士兵受到鼓舞,顿时士气爆棚,怪叫着再次趁势掩杀。 密密麻麻的人群蜂拥而上,仿佛顺势而下的洪水般势不可挡。 “顶住,死战到底!”披头散发的廉金斗已满脸是血,声嘶力竭的高叫着:“不许后退,再退就全完蛋了!” 不是兄弟们不卖力气,是真的打不过。 城墙被攻破,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堵住缺口,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越来越多的敌人冲上来,这是谁都没有办法的事情。 打生打死到了这个份儿上,大家都有了战死的觉悟,奈何总体实力摆在这里。 其实,从清军攻破第一道女儿墙的那一刻开始,固州小城的陷落就已成为不可逆转的现实了。现在的抵抗,不过是徒劳的挣扎而已。 到了这个时候,命令已经传达不下去了,只能乱糟糟的各自为战,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清军个个击破,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 明明知道这样的战斗已没有意义,大伙儿还在以死相拼,似乎只有轰轰烈烈的战死才能体现出生命的尊严和价值…… 就在这个时候,已经杀的眼珠子通红的廉金斗突然察觉到压力在减轻。 刚刚攻上来的辫子兵竟然在后退,一直退到了第一道女儿墙之后,掩护着大群的清军有秩序的快速撤退。 明明已经攻上来了,为什么还要退却? 这是疑兵之计?这是欲擒故纵? 廉金斗迟疑了! 片刻的迟疑断送了最好的反击时机。 当廉金斗意识到这根本就不是战术佯动而是真正的撤退,顿时就明白过来:援兵到了。 商城那边的援兵杀过来了,正在猛烈攻击清军的后方,要不然的话,清军不会在这么关键的节骨眼儿上半途而废。 好不容易才攻破城墙登上城头,连后续的兵力运送都十分顺畅,就算清军的指挥官是比猪还蠢,也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撤退。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形,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商城的援兵到了,并且正在和清军激烈交战,逼的他们不得不紧急回援。 虽然已经失去了最好的反击机会,但廉金斗毕竟身经百战,好歹还算是抓住了最后的一点小尾巴。 毫不犹豫的举起战刀高声呐喊:“咱们的援兵到了,鞑子退了,杀,给我杀,别让他们退下去……” 大逆转式的战斗场面让很多人无所适从,他们甚至不知道所谓的援军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但敌人的仓皇撤退是不争的事实,这个时候不杀还等到什么时候? 绝处逢生不足以形容,已经做好了战死准备的兄弟们发了一声喊,一个倒卷冲了上来,死死的兜住撤退的清军尾部…… 虽然奋力拼杀,清军的大部分还是很顺利的撤了回去。 虽然天色已经擦黑,却可以隐隐约约的看到清军正在转换队型徐徐后退。这个时候的廉金斗当然知道应该怎么做。 “开城,追击!” 乘胜追击,和援兵前后呼应,夹击苦战数月的清兵,必然会是一场辉煌大胜,一定可以彻底解除固州小城的危急局面。 只可惜,为了守护城池,廉金斗早就把城门堵死了。而且将残存的军队又防御状态转换为进攻状态是一个很大的战术动作,这一切都需要时间。 当廉金斗率领残部追上去的时候,清军早已退走。 虽然没有取得真正意义上的战果,廉金斗依旧很高兴,非常非常的高兴:“我把他就娘的,商场的兔崽子们虽然不是什么好玩意儿,好歹还算是知道唇亡齿寒的道理,没有坐视咱们被辫子兵干掉,能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来,也算是够意思了。” “就凭这一点,以前的那些龌龊咱们就既往不咎了,派些人手过去看看,看领兵的人是谁。甭管是高长腿还是大红狼,我念他们的好儿……” 固城和商城,都是造反的队伍,以前的时候为了争夺地盘彼此之间多有摩擦,好在商城的闯军还算有些眼光,知道固城失守之后下一个就轮到他们自己了,所以才赶过来支援。 彼此之间打交道已经这么多年了,既有过争斗也有过合作,可以算是老熟人,很清楚的知道对方的领军人物是谁。 不管是高长腿还是大红狼,全都“匪号”,对于商城的这两个闯军将领,廉金斗还是很熟悉的,并且愿意因为今天的雪中送炭和对方化干戈为玉帛,重新结成联盟。 就眼前这种形势,相互结盟相互支援无疑是个双赢的局面。 可惜的是,天不遂人愿。 前来支援的根本就不是廉金斗熟悉的高长腿,也不是那个狡诈的闯将大红狼,而是一个叫做刘春生的家伙。 刘春生是谁?大红狼的手下? “是大旗军的一个营官!” 大旗军?廉金斗皱紧了眉头,毫不犹豫的下达了命令:“回城,准备战斗!” 第八十五章 初次接触 对于廉金斗而言,不管是清军还是大旗军,都是敌人,对于大旗军的提防之心一点都不比清军少。 大旗军打着大明朝的旗号,尊奉的是崇祯太子,大家造的是崇祯皇帝的反,这就注定了相互之间的敌对关系。当廉金斗知道击退清军的不是临近的闯军残部而是大旗军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准备战斗。 刚刚开启的城门再次封死,做好了战斗准备。 到了拂晓时分,想象中的大旗军终于来了,但却不是千军万马的攻城部队,因为他们只有几十个人。 “大旗军丁字营营官刘春生,拜会抚民大将军廉。” 廉金斗并不知道“营官”是个什么样的官职,但对方明显不是来打仗的,而且言辞之间颇为客气,经过一番准备之后决定见一见这个刘春生。 刘春生等人是坐在大筐里缒入固州城的。 为了表现出自己的实力,廉金斗故意挑选了些雄壮的士兵,做出一副“兵强马壮”的样子给刘春生看,并且让大旗军的人报门而入。 双方见面的气氛并不怎么友好…… “不管怎么说,俺们都是来给固州解围的,兄弟们拼死拼活的给你帮忙,这就是廉大将军的待客之道?” “甭和我讲这些,你们大旗军和我们是敌非友……”廉金斗盯着刘春生看了了几眼,这位丁字营营官身材矮壮面色黝黑,满脸的络腮胡,看起来就象是个乡下的粗野汉子而不是带兵的将官:“咱们各为其主而已……” “那我们帮廉大将军解围总是事实吧?”刘春生笑道:“若不是俺们紧赶慢赶的打跑了清军,现在的固州已经失陷,廉将军应该不会否认吧?” 虽然将大旗军视为仇敌,但事实就是事实,谁也不能睁着眼儿说瞎话,更不能昧着良心的否认这一点:“我承认你们解了固州之围……” “承认就好,”刘春生呵呵一笑:“俺知道廉将军对我们大旗军多有芥蒂,不过咱们终究都是打鞑子的同道中人,同气连枝的兄弟嘛。看到你们有难,总是要援之以手的。” 同气连枝? 你们是“保皇派”,我们是“造反派”,简直就势同水火,谁和你同气连枝了?真要是说起同气连枝,恐怕也就只有商城那边的闯军残部勉强有资格这么说,毕竟大家都是造反的队伍,而且以前还有几分香火情。 “刘营官远道而来,恐怕不是为了和我套近乎吧?” “廉将军痛快,那我也就不兜圈子了。”刘春生开门见山的说道:“之所以要和廉将军见面,就是想帮我家大帅捎一句话。” “什么话?” “清军即将大举南下,固州小城绝非根基之地,就算能守一时终究不是长远之计……” 廉金斗能够带领本地的造反大军转战这么多年,无论是经验还是眼光都堪称一流,当然能看出来眼前的形势到底有多么险恶:清军大举南下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固守风雨飘摇的固州小城根本就不是长久之计。 虽然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但却不愿意承认,尤其不愿意对大旗军承认这一点。 “我固州两万雄兵,正是锐意进取之时,清军来了就是送死,有多少杀多少……” 两万雄兵?这牛皮吹的都没边儿了。真是要有两万雄兵,你还至于龟缩在城里被动挨打?还至于被打的险象环生几乎陷落?你要是能拉出两千战兵来,我就跟你的姓。 刘春生早就知道固州的虚实,却不戳破廉金斗的牛皮,而是笑呵呵的说道:“我家大帅说了,只要是杀鞑子的队伍,就是我们大旗军的朋友……” “只要你我两军不相互攻打就已是最大的善意,至于朋友吗……好像谈不上吧?” 廉金斗根本就不承认大旗军这个“朋友”。 对于廉金斗的这个态度,刘春生一点都不感觉意外,甚至懒得辩驳,而是直接说道:“廉将军不把我们当朋友,这没有关系,我们始终视廉将军为友,视固州军为兄弟之军。无论何时,也不管局势多么险恶,但凡固州有所需,大旗军必不顾一切星夜来援。” 大旗军可以单方面的把固州军当做的朋友和兄弟,甚至可以无条件的支援廉金斗。 “固州久困,必然多有艰难,我大旗军已准备了些资材,就留在城北的鬼庙之中……”刘春生道:“商城友军依旧被困,急等援兵解围,实在不便久留,这便去了,廉将军保重。” 告辞? 这就要走了? 那你是来干什么的? 就是为了和我说几句套近乎的话语吗? “恕不远送。” 冷冷的打发走了刘春生之后,经过好一阵子犹豫之后,廉金斗还是派人去城北看了看。 刘春生所言不虚,他们确实给廉金斗留下了一些资材,总共是四十车,除了粮米布帛之外,还有固州最急需的大量药品和八千枚箭镞,以及一些粗盐和粗糖等物。 对于廉金斗而言,这些东西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将军,这大旗军是什么意思?莫不是想要收编咱们?” “收编咱们?白日做梦!”廉金斗很果断的说道:“大王创下的这份基业,无论如何也不能落在外人手中。” 大旗军穿山过涧的打跑了围城的清军,又白白送了这么许多资材,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单纯的示好? 兄弟们是造反起家的,和大旗军天然就不是一路人,无论大旗军如何示好,都不可能走到一起,廉金斗等人更不可能接受大旗军的收编。 若是在以往,廉金斗肯定会毫不客气的收下李吴山的东西,然后继续把大旗军当做不共戴天的仇敌。 但是这一次,却有点不一样。 经过一番思量之后,廉金斗专门写了一封书信,准备派人送往颍州的李吴山李大帅。 在这封书信当中,只字不提“各为其主”的事儿,甚至根本就没有提起“太子”“大明”这样的字眼儿,而是以个人的名义对李吴山的仗义援手表示了感谢,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实质内容。 这封书信不代表廉金斗对大旗军有任何好感,只是形势所迫不得不有所准备。 清军大举南下已成为必然之事,固州小城肯定守不住,“鸡犬不留”是个可以预见的结局。从举旗造反的那一刻开始,大家就把脑袋掖在裤腰带上了,早就有了不得善终的心理准备。但固州还有三万多百姓,大家都有妻儿老小,真要是到了那一天,这些人怎么办? 廉金斗不怕死,他的兄弟们也不怕死,但大家都有妻小家眷,总不能眼看着他们被鞑子给屠了吧。 现在对大旗军客气一些,就等于是给固州百姓和大伙儿的家眷安排了一条后路,真到了最后时刻,还能把那几万人口撤到颍州去…… “派人把黑风渡修一修吧。” 黑风渡是露河上的重要渡口,早已毁于战火,而且固州军从来都不擅长水战,修渡口做什么? “大旗军不是飞兵,固州和颍州之间有重重大山相阻,他们只能依赖水运往来。”廉金斗说道:“帮咱们解围之后,又朝着商城方向进发,应该是去支援罗长腿他们了。不管怎么说,这都对咱们有益无害。现在把黑风渡修好,可以让他们更方便的运送人员物资,他日相见,也算是有个善缘……” 半月之后,廉金斗得到消息:商城之围已解。 清军和商城的闯军残部交战两个多月,双方全都师劳兵疲打的没了力气。大旗军四个营的生力军一到,立刻就打破了僵持不下的局面,并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击退了清军。 和廉金斗的反映几乎如出一辙,商城的闯军残部同样对大旗军抱有很深的戒备之心。 罗长腿和大红狼这两员“闯将”,全都是年老成精的狐狸,唯恐出现“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或者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局面,最担心就是被大旗军摘了桃子。在击退了清军之后,毫不犹豫的退缩到城里,摆出一副严防死守的姿态,防止大旗军趁机发动突然袭击。 好在大旗军根本就没有趁机占领商城的意思,在城东三十里处扎下营盘,在修整的同时派遣使者对商城进行了一次“友好访问”,说了一大堆看似客套却没有任何营养的废话。 四日之后,大军开拔,沿着原路返回…… 如此一来,以精明狡诈著称的罗长腿和大红狼全都懵了。 大旗军费劲巴拉的深入豫南,打生打死的接连和清军作战,最后却寸土未占就回去了。 难道说大旗军的李吴山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白白给大家帮忙却不要任何回报?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好事儿? 四个营的战兵,再加上辅兵和民夫,五千多人的队伍,穿过崇山峻岭来到豫东南。这一来一往需要耗费将近两个月的时光和无数资材钱粮,最终却什么都不曾得到,就这么两手空空的回去了? 不管怎么看,这事儿都透着反常…… 第八十六章 夫妻夜话 夜已经很深了,屋子里没有掌灯,如水如银的夜光从窗棂中泼洒进来,闪耀着朦朦胧胧的光辉。做罢了夫妻之事的刘春生还趴在老婆的肚皮上,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小声在老婆耳边嘟囔着:“孩儿他娘,再弄一回呗……” “弄,弄,就知道弄,老娘早就没了力气,通身上下软的好像面条,还弄个屁。”老婆没好气的低骂着,一脚把刘春生踹了下来:“我兄弟想要谋个好点的职位,你却一直都弄不好,亏你还是营官……” 自己的小舅子想在大旗军中谋个清闲爽利的职位,对于营官刘春生而言,只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但几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搞定,为了这个事情,夫妻已经吵过好几次嘴了。 “我刚刚晋升营官没多久,就给亲眷安排好的职位,若是传扬出去,前程可就毁了。” “你有个屁的前程。”老婆有些恼怒的低声喝骂着:“说好听一点你是个营官,实际上不过是大帅的应声虫罢了,还好意思腆着脸给老娘说前程……” 在大旗军当中,营官绝对可以算得上是高级军职了,可谓“位高权重”,但实际上,包括刘春生在内的几乎所有营官,全都只不过是执行者,而不是决策者。 比如说这次“远征”豫南,打跑了清军实现了既定的战略目标,而且伤亡极小,可以算得上是一场不小的胜利。但是在整个作战过程当中,作为最高指挥的这四个营官全都没有出彩的表现,他们所经历的每一次战斗和做出的每一个部署,都只不过是在执行李吴山事先的计划而已。 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使用多少兵力怎么样作战,李吴山早已在事先做过非常仔细的计划,营官们只需要执行即可,根本就不需要有任何天才式的精彩表现。 对此,刘春生没有任何不满,反而理直气壮:“俺是种田出身,使唤牲口耕种田地的手艺俺全都懂全都会,但要说起行军打仗……俺是真的两眼一抹黑,也只能按照李老爷的计划做事情了。” 丁字营营官刘春生是土生土长的大旗庄乡民,祖上几代全都是种田的农民,当初完全就是因为贪图良好的待遇才加入民团,成了李吴山手下的民兵。 当初加入民团的时候,还是托了刘学究的门路,走后门进来的,毕竟刘学究是他的族中长辈。进入民团之后,刘春生并没有多么惊才绝艳的表现,仅仅只是踏踏实实勤勤恳恳的完成所有的训练而已。 既然吃的是李老爷的饭拿的是李老爷的饷,就应该听李老爷的话,这是一个非常朴素的想法。 因为一直以来的踏实勤勉,逐渐被提拔到营官的位置上。 对于刘春生而言,是做营官还是做队官,并没有很大的区别,全都是在给李老爷做事情而已。直到两个多月之前李吴山点了他的将,让刘春生和其他三个营官一起出征豫南的时候,刘春生才慌乱起来。 他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平时按部就班的训练老老实实的执行李吴山的每一个命令这都没有什么问题,要他独当一面的出去打仗…… 让捏了一辈子老锄把子的农民带兵打仗,这简直就是赶鸭子上架。 那是打仗啊,兵凶战危,一个弄不好就会死伤惨重,到时候行了军法送了自己的小命不要紧,耽误了那么多兄弟的性命怎么办? 当时的刘春生无论如何也不敢接受这个任务,还是李吴山反复劝说,然后拿出全套的作战方案,他才硬着头皮接受了这个任务。 事实证明,打仗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艰难。怀着忐忑之心带兵打仗的刘春生很好的完成了李吴山交给他的任务,并且对他大加褒奖。直到现在,刘春生还清清楚楚的记得李老爷的鼓励之言: “李闯、张大贼手下的那些人,大多也是耕田种地的农人,不照样带兵打仗?好好干,我相信你一定会成为名动天下的名将!” 或许,这只不过是李吴山的随口之言,但却在刘春生心底掀起滔天巨浪,勃勃野心第一次在灵魂深处萌发出来。 原来打仗也不是多么困难,李闯、张大贼也不是天生的名将,照耀搅动天下称孤道寡,为什么我刘春生就不行? 名将,我一定要成为名将! “不仅李老爷夸我打的好,连太子殿下都说俺功勋卓著,还封俺做游击将军……” “太子算个屁,”身边的婆娘老实不客气的骂了一句:“敬着他捧着他,算是一个太子,还不是仰仗李老爷吃饭的破落户?若是没了李老爷,太子算个甚?” 太子,多么崇高多么神圣的身份,一开始的时候,这个身份确实在乡民心中有着非常高的地位,简直就是高不可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乡民对太子等人的态度也是逐渐转变。 人们已经渐渐意识到了,所谓的太子不过是一个符号罢了,不过是寄身在大旗军马足之下的一个摆设。 崇祯皇帝死了,江南的新朝廷早就建立起来,一个前朝的天子还有什么用? “太子封你的官济得了甚么事情?是给了你更多兵?还是给了你更多钱粮?” 现在的太子两手空空,除了能给出空洞的官职之外,什么都给不了。 “反正也是红口白牙的一说,我还能封你做玉皇大帝呢,顶个球用?” 老婆粗鄙无文,说出的话也粗糙的很,但话糙理不糙。 太子的光环正在渐渐褪色,这是不争的事实。 “俺也知道太子不如李老爷,早就打定了心思跟着李老爷好好干了。”刘春生翻了个身,抚摸着妻子白花花的肚皮,笑嘻嘻的说道:“今儿个前晌的时候,李老爷还对俺说了,要俺尽可能的读书认字儿,俺觉得李老爷说的在理,回头去找找俺叔儿,让他教我读几天书。不认字终究成不了大气候呢。” “有朝一日,俺成了真正的大将军,到时候你就是将军夫人。整日里吃油穿绸,每顿饭都有整只的老母鸡吃……” “吓!”老婆从鼻子里发出一个代表不屑的声音:“穿着绸子衣衫怎么喂鸡?好好的衣裳弄一身鸡屎岂不是要心疼死?就是天上的王母娘娘也不见得每顿饭都能吃一只整鸡呢。” “你这傻婆娘,等俺做了大将军,你就是将军夫人了,手下使唤着几十个丫鬟婆子,根本就不要你亲手喂鸡,让家里的仆役去剁鸡食铲鸡屎就行,哪里用你亲自动手?” 夫妻夜话,说着说着兴头就上来了。 “再弄一回!”刘春生再次趴上老婆的肚皮,正准备梅开二度再做夫妻之事的时候,不小心触碰到了身旁的娃娃。 惊醒的娃娃顿时嚎啕大哭起来,夫妻二人再也没有了“弄一回”的兴致,赶紧把孩子抱起来。 看着正在吃奶的孩子,刘春生嘿嘿的笑了:“李老爷说了,带兵打仗这种事情急不得,一定要慢慢来,有了经验就逐渐懂了,俺迟早会成为独当一面的大将军。等咱家的娃儿长大了,一定要他知道他老爹我何等的英雄了得……” 第八十七章 联弱抗强 让子孙后代缅怀父辈的荣光,世世代代传承下去,是所有人的梦想,连太子殿下也不例外。 只不过,崇祯皇帝真的没有那么多文治武功可以值得追思,否则的话煌煌大明也不会弄到现如今这个山河破碎熄火塌架的凄惨境地。 时至今日,连太子殿下本人也不得不老老实实的承认,除了以雷霆手段铲除魏忠贤之外,大行崇祯皇帝还真没有多少值得称道的功业。 本着为尊者讳的原则,本不应该如此直白的谈论崇祯皇帝的生平,就算是谈论起来也得多加粉饰,要不然的话就有点“大不敬”的意思了。 但李吴山却毫不掩饰的谈论大行崇祯皇帝的功过是非,而且是当着太子殿下的面公然谈起: “非是微臣对大行皇帝不敬,仅仅只是就事论事,为的就是……” “李侍讲不必讳言,我懂。”太子说道:“师言就是传道受业解惑,一味的歌功颂德反而是害人害己。” 和崇祯皇帝的刚愎操切完全不同,太子为人质朴性情随和,说好听一点是“广纳谏言”,说难听一点则是没有主心骨。若是在太平岁月里,一定会成为不错的守成之君,但是现在…… “国都沦陷先皇殉国,山河破碎社稷蒙尘,太子可知这是为何?” 大明朝落到今天的这步田地,作为一国之君的崇祯皇帝当然要负责任,崇祯皇帝在位的时候,也曾下过几次“罪己诏”,公开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但一句“天子失德”就把所有的黑锅全都甩给崇祯,那就有点过分了。 “还请李侍讲教我。” “以前的种种桩桩就不再赘言了,咱们之说这贼虏之事。” 不论大明覆灭的根本原因是什么,遍布天下的农民军和辽东的满清才是最直接的因素,这是谁也无法回避的现实。 “咱们先说一说贼。”李吴山坐在太子对面侃侃而谈:“所谓的贼,不过是些吃不上饭的流民。与其等着活活饿死,还不如奋起一击挣个活路……” 造反军就是饿极了的老百姓,这也是事实。 与其眼睁睁的等着饿死,还不如揭竿而起去造反。左右都是个死,造反终究还有一线生机。 “易地而处,若殿下是那马上就要饿死的百姓,会不会造反?” 虽然对覆灭了大明朝的反贼恨之入骨,但太子却不能昧着良心说瞎话。沉默不语过了好半天才开口说道:“会,若我是那些百姓,肯定也不会做安安饿殍,是一定要造反的。” “今日且不说如何平定造反的百姓,只说大势这两个字。”李吴山从来都不擅长讲那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而是深入浅出的用事实说话:“当时群贼四起,两辽征战多年,朝廷早就支撑不住了。若是能够先抚内贼再平辽患,或者是先抚两辽再专一平贼,都不会崩坏至此。” 大明朝本就空虚的可怕,又是两线作战,同时对付关内的反贼和关外的八旗,财政吃不消,兵力捉襟见肘。当时早就有过类似的说法——力求避免两线同时作战。 先用安抚的手段把各地蜂拥而起的造反军安定下来,集中实力在关外用兵。或者是先和关外的辽虏达成比较宽松的和议,把全部心思都用在平定内乱上,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不会造成大明朝的彻底崩坏。 “先皇曾有此意……”回过头去看,避免两线同时作战是当时的最优解,太子无奈的说道:“只是因为朝廷内部争论不断,在最终没有实现。” 崇祯皇帝曾经试图和辽虏议和,好腾出手来对付李闯等造反军,却因为朝廷内部的党争等等缘故最终失败。 “当时的情形便如今日一般无二……”李吴山说道:“眼下所面临的局面更甚于先皇,太子明白么?” 清军已经摆开车马正式南下,大旗军必须做好迎战的准备,这个时候实在不适合再和河南的闯军残部开战。 闯贼逼死了崇祯皇帝,太子和闯贼有不共戴天之仇,但大旗军真的无力两线作战。路恭行、程园毕等人虽然有些迂腐,好歹还能认清现实,所以并没有急吼吼的让李吴山去消灭近在咫尺的固州军和商城的闯军残部。 在这些人的心目当中,让贼虏相杀,最好趁着他们杀个两败俱伤的时候再去坐收渔翁之利才是最好的选择。偏偏李吴山没有那么做,而是协助造反的固州军和商城军击退了清军,这就有点超出他们的接受范围了。 联弱抗强,并不是多么高明的战略,选择的固州军和商城闯军残部只能勉强自保,根本就无力威胁到颍州的大旗军,也是大家都能看清楚的现实。既然李吴山已经出兵了,为什么没有直接拿下固州和商城呢? “以我军的实力,拿下这两城应该问题不大,但却无力固守。” 根本就守不住的地盘,就算是拿下了也没有用,还会虚耗宝贵的兵力。 “我听程师傅他们说,李侍讲是想招降固州和商城的贼军……” “程园毕说的对,我真的很想招降他们。”李吴山笑道:“但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不管是固州的廉金斗还是商城的闯军,都不可能投靠过来,至少我李吴山做不到。” 帮了一次忙就指望人家纳头就拜,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虽然我不能招降固州和商城,却有一人可以做到,”李吴山笑眯眯的看着太子:“只恐太子殿下放不下先皇之恨,不肯招纳两城之军。” 太子性情随和,且知眼前的局势实在凶险,听了这话毫不犹豫的说道:“只要能光复大明,先皇之事可既往不咎。” 固州军战斗力卓然,商城的闯军残部多是百战余生的老兵,若是能够投靠过来,定然是平添莫大助力,足以让太子殿下暂时放弃心中的成见了。 “只要固州和商城两军愿意弃暗投明归附我大明,一切全都好说,只是不知李侍讲说的那个人是谁?竟有如此本事能让两军归附……” “那人便是殿下你了。” 我?太子愣住了。 “只要殿下亲自去往固州和商城,晓以大义,必然能够让两军归附为我所用……” 让太子亲自去往贼军巢穴,表达出既往不咎的意思,确实足见诚意。但是……万一有什么三成两短……太子失陷的责任谁也担负不起。 要是程园毕、路恭行等人在旁边的话,一定会竭力反对。 先皇已经殉国,若是太子再有一丁点的意外,大明朝就算是彻底完了,怎能如此行险? 就在太子诧异之际,旁边的长平公主竟然笑了:“李侍讲想要我去商城招揽闯军残部,便明说好了,又何必兜这么大的一个圈子?” 太子不可能离开大旗军,更不可能去到闯军营中游说,毕竟那些个反贼穷凶极恶,要是翻了脸撕破了面皮把太子给扣下了,岂不是泼天大祸? 李吴山也不可能真的让太子去固州或者是商城,他的本意就是希望长平公主能够出面。 长平公主显然比太子殿下要聪明的多,马上就领会了李吴山的意图。 作为大明长公主,崇祯皇帝嫡血,去游说固州的廉金斗和商城的闯军残部,让他们归顺大明王师,确实有足够的份量。而且……说句昧心的话语,就算长平公主被贼军扣住了,也不要紧。 毕竟她只是个公主! “既然长平殿下愿意为国犯险,那自然是好的……”李吴山笑道:“我已为殿下准备的妥妥帖帖,可保殿下万无一失。……” “若是真的能让两军归顺我大明,便是冒些风险也值了。”长平公主面色一肃,沉声问道:“只是有一事不明,还望李侍讲说个清楚。” “殿下请讲。” “李侍讲真的以为只要我去表明诚意,固州商城两军就会诚心归附么?” “当然不能!去一个公主,说几句好听的话儿,人家的几千人马就会诚心诚意的归降,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好事儿?” “那为何……” “殿下的游说肯定不能让固州和商城归顺,但多铎能!”李吴山笑着说道:“潼关已经失守,归德的许定国率部投靠清军,多铎的十万大军已逼近漯水一线……” 听了这话,长平公主和太子全都勃然色变,惊的目瞪口呆:“潼关破了?李闯完了?这消息……确切么?” “千真万确!” 长平公主顿时明白了李吴山的战略部署,重重的点了点头:“我明白了!” 第八十八章 装傻充愣 “滚蛋,滚蛋……”一把推开拦阻在面前的几柄长矛,刘春生气急败坏的大叫着:“凭你们这群新兵蛋子也能挡得住俺?让罗长腿来见俺,大红狼也行。” 阻拦在面前的这一队士兵全都穿着蓝褂黑裤,扎着密密匝匝的绑腿,这是闯军的制式军服。他们用枪杆子把刘春生用力的往后推,却不敢真的伤了他,这么做只是不让他进城而已。 “罗长腿,你他娘的提上裤子不认人,算个什么鸟玩意儿……”刘春生本就是乡农出身,在城门口被阻拦了这么久,早就怒火中烧,粗鄙无文的秉性顿时暴露出来,指名道姓的骂起了臭街:“上个月俺才帮你们打跑了清军,这次来竟然缩进了壳子不见面儿?你不见俺也就算了,总得见一见公主殿下吧?” 是的,公主殿下。 在李吴山的授意之下,长平公主前来商城游说,丁字营营官刘春生随行 刘春生的身后还有一百多名手持长矛的士兵,全都穿着大旗军招牌式的皂色军装,后面更有一百个穿着赤色军服的士兵——那是固州军相送的军队。 长平公主最先去了固州,表达出相当的诚意。但是,任凭她说的天花乱坠,固州的廉金斗就认准了一个道理:这么大的事情,我说了不算,需要请示凌霄大王。 所谓的凌霄大王,仅仅只是个不满十岁的孩子而已,固州的军民事物根本就是他廉金斗说了算。如此推脱摆明了就是不想归顺大明太子,却又不愿意公然拒绝免得和颍州的大旗军撕破脸,干脆就用了一个“拖”字诀。 既然廉金斗不愿意投降,长平公主就只能作罢,继续西行来到商城。临来之前,廉金斗派出一百亲兵沿途护送,算是尽了点儿“地主之谊”。 当商城的罗长腿听到了“大明长公主”来访的消息之后,当时就迷糊了。 大明公主出访大顺?分明就是胡说八道。 大家相互敌对,打生打死的打了这么多年,连大明的崇祯皇帝都被逼死了,早已是冰炭不同炉的死敌,怎么会有“出访”的说法? 经验丰富的罗长腿很清楚的知道所谓的公主出访,不过是摆出一个姿态罢了,根本用意还是招降。 若是在以往,直接拒了,把所谓的“公主使团”赶走或者是索性直接扣留,但是现在……似乎不好那么做。 一来是因为大旗军刚刚帮商城解过围,就这样撕破脸皮必然为人耻笑,落个恩将仇报的名声。再者也是因为大旗军远比商城军强大,若是真的扣留了他们的使者——作为使者的公主,必然会招致大旗军的血腥报复。 扣留,不敢。 赶走,不合适。 见面……真想不出有什么好见的。 一时拿不定注意的罗长腿只能先派出一队士兵将长平公主等人拦下来,再慢慢的思索应对之法。 “真你娘的不是人呐,不久之前你们还感谢俺帮忙呢,转过脸儿去就这么对俺了?” 任凭刘春生如何叫骂,面前的士兵就是不让他们进城。 一直到了黄昏时分,太阳都要落山了,依旧留在城外。 长平公主掀开车帘子,小声的问道:“刘营官,咱们不得入城,罗长腿避而不见,这可怎么办?” “殿下……罗长腿这狗东西给咱们吃闭门羹,咱们索性就在这里安营,守着他老小子,俺就不信了,他还能一直缩在王八壳子里不出来……微臣言语无状,殿下勿怪。” 长平公主知道刘春生不是什么斯文之人,虽然他的言语实在粗鄙,也只能将就着听了。 到了天色将将擦黑的时候,罗长腿终于来了。 “哎呀呀,刘家兄弟来了,真是贵客。若早知刘家兄弟来,傻哥哥我一定郊迎三十里。”罗长腿故意用很大的声音高喊着:“刘家兄弟莫怪老哥哥出迎来迟啊,实在是军务繁忙,脱不开身子,刚刚知道了消息这不就火急火燎的赶过来了么……” 其实,罗长腿和刘春生从来都没有见过面,上次刘春生解商城之围以后,因为闯军对大旗军抱有深深的戒备之心,双方只是互相派遣了使者而已。 但这一点都不妨碍罗长腿把“自来熟”的本事发挥的淋漓尽致,就好像二人是多年未见的至交好友一般,没完没了的说着客套话。 “怎么回事?怎么不让我刘兄弟进城?不久之前就是我刘兄弟和咱们并肩作战打跑了鞑子,难道你们全都忘记了吗?回去之后看我打你们的军棍……”装模作样的呵斥着手下的士兵,转过脸儿去就换上了一副笑呵呵的神情:“刘兄弟不要和这些个大头兵一般见识,我早已排开宴席,还专门寻了几个唱曲儿的小妞,个顶个都是十分身材百分姿色的标致可人儿……” “自来熟”的本事刘春生也用的纯熟,一边和罗长腿客套着,一边说道:“吃酒听曲儿的事先不忙说,罗老哥还是先见见我家公主吧……” 其实罗长腿早就接到了消息,知道长平公主来了,但这一点都不妨碍他装傻充愣:“公主?甚么公主?哪里有什么鸟公主了?刘兄弟开玩笑的吧?” 明明知道罗长腿是在装傻,刘春生还得郑重其事的解释和引荐:“这位就是大明公主长平殿下……” 朝着刚刚下车的长平公主一抱拳,朗声说道:“大顺商城总兵官罗长庚,见过……见过朱姑娘。” 罗长庚是他的本名,罗长腿是他的“匪号” 你是大明的公主,我是大顺的将官,大家根本就不是一家人,也就没有所谓的君臣之说,抱一抱拳也就算是客套过了。 长平公主微微蹲身还了一个浅礼说道:“罗壮士安好。” 你不承认我的公主身份,叫我“朱姑娘”,我也不承认你是什么总兵官,所以才以“壮士”相称。这样的见面方式所有古怪,但却一点都不陌生,因为在固州的时候廉金斗也是这么行礼的。 相互见礼之后,罗长腿直接就把长平公主当做是空气了,甚至懒得再看她一眼,而是挽着刘春生的臂膀,以让人难以招架的热情拥着他进城了。 第八十九章 双簧 “刘家兄弟和我虽是第一次相见,却早心仪已久,上一次咱们并肩御敌仿佛就在昨日……”继续说着没完没了的客套话,宴席已经排开。 “商城比不得颍州,地瘠民贫,实在没啥好东西。不过咱们兄弟贵在交心,哥哥我身为地主,先敬你一碗……” 刘春生却没有响应罗长腿的敬酒,而是先把长平公主尊在上座,然后坐她的下首,刚刚举起酒碗正要说点什么,外面忽然出来一阵喊叫之声: “什么鸟公主?好大的胆子,真当老子的刀子不杀女人吗?” 话音未落,从庭院中闯进一个人来。 此人身材高大,脸庞狭长,颧骨高耸眉目如立,颇有几分凶残狠辣的鹰狼之态。最要紧的是,这人手里竟然提着一柄明晃晃的钢刀。 举着刀子跳进来之后,此人死死盯着长平公主:“你这小妮子就是那个鸟公主么?” “正是大明公主长平。” “吃老子一刀……” 眼看着这人扑上来做势欲砍,刘春生却动也不动一下。反而是对面的罗长腿大声呵斥:“大红狼,你要做甚?” “老子一刀剁了这鸟公主……” “休得胡为。” “大哥,咱们多少兄弟死在官军手中,我要为兄弟们报仇雪恨,用这鸟公主的脑袋给死去的兄弟们上供……” 眼看着大红狼挥舞着刀子越过桌子,罗长腿赶紧一把将他抱住:“不要胡闹,刀枪无眼……” 这两个闯军头目,一个持刀欲砍,一个竭力阻止。刘春生依旧不动声色的看着,心中暗暗发笑:“李老爷果然料事如神,早就料到这俩家伙会唱双簧,且看他们怎么唱下去……” 二人的双簧演的差不多了,刘春生和长平公主却不为所动,就好像一场精彩的演出却无人喝彩一样难受。 “收起刀子,莫误伤了刘家兄弟。” “哪个刘家兄弟?” “就是不久之前和咱们并肩御敌的刘春生刘兄弟。”罗长腿装模作样的放开了大红狼,指着刘春生说道:“这位就是咱们的好兄弟刘春生……” 和之前罗长腿的反应一样,大红狼马上就变得热情起来,张口刘兄弟闭口刘兄弟的客套个没完没了。 “看在刘兄弟的面子上,我就不与这狗屁的鸟公主为难了,要不然的话,老子一定先砍她几刀出出心头的火气。”大红狼抄起酒坛子给自己斟了海海满满的一大碗,一口气饮了个底朝天,哈哈大笑着说道:“上次刘家兄弟来到商城,只因为战事繁杂,竟然没有能够晤兄弟一面,引以为憾,今天总算是见到了。旁的大话我大红狼不敢说,我只对兄弟你说一句,在这商城地面上,只要是我春生兄弟看上的东西,甭管是金山还是银海,随便你拿,哥哥我若是皱一下眉头,就是小妈生的。” “郎家老哥,”大红狼是他的匪号,他的本命叫做郎大洪,刘春生说道:“若是两位哥哥真把我刘春生当兄弟的话,客套话就不必再讲了,咱们还是说说正事儿吧……” “我知道刘兄弟的来意,”不等刘春生说下去,罗长腿就首先开口了:“不过是想招降我们兄弟二人和商城的几千将士,让我们为她朱家卖命。他李吴山愿意做朱家的忠臣那就去做好了,我们兄弟没有吃过朱家的米,没有拿过朱家的俸,犯不着改换门庭。” 唱红脸的大红狼已收起了那副穷凶极恶的嘴脸,手指敲打桌面用不带丝毫感情波动的语气说道:“前番你们带兵帮我们解围,只不过是因为你们实力不够。若是你们有足够的兵力,早就把商城给占了。不过我大红狼还是承你刘兄弟的情,毕竟这商城三万多口子全都是因为你才能活到今日。我还是那句话,今天刘兄弟到了我们的地盘上,那便是信得过我和老罗,面子还是要给的。咱们吃了这碗酒就一拍两散,你走你的阳关道,我们走我们的独木桥。至于给商城解围的情分……他日到了战场上,我让你三十里,也就算还了这份人情……” 大红狼的言谈做派,充满了江湖中人的豪气,私交是私交,公义是公义,分的清清楚楚:我承认欠着你刘春生的情份,但是想要我们投靠大旗军,那绝对是白日做梦。 这二人一上来就把谈判的门给关死,比固州的廉金斗还要决绝,没有丝毫转圜的余地。 虽然长平公主早就准备了一大套说辞,但是对方完全不给她开口的机会,一时目瞪口呆作声不得。 刘春生却毫不在意的哈哈大笑:“两位老哥,你们对我说这些个话真是没有半点作用,我不过是个传话的,芝麻绿豆大的事情也做不了主……” “我们知道这个女人才是做主的……” “这话说的不错,但也不全对。”刘春生笑道:“公主殿下来到这儿,主要是为了表明诚意。如果两位老哥哥觉得我们大旗军的诚意已经足够了,还请看看我家大帅的这封信。” 说话之间,刘春生掏出一封书信。 这是李吴山写给罗长腿和大红狼二人的亲笔书信。 书信的内容简单明了,连最起码的寒暄客套都没有,开门见山直接切入正题,说的就是眼前的形势。 “……潼关已破,山陕已失山溪之险,李闯根基动摇,唯有入商洛经豫西而下湖广……如此河南危矣,李闯危矣……两位将军当知形势之紧迫,固不畏死,商城三万父老何如?” 开篇这些和局势有关的分析还算中肯,大红狼和罗长腿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将,知道李吴山说的这些绝不是危言耸听。 你们俩不怕死,总不能连累商城的三万百姓吧? “……若到十万不得已之时,颍州可为商城之后……” 真到了商城守不住的时候,希望你们两位能将百姓撤到颍州大旗军的势力范围之内,以免玉石俱焚之痛。 “……吴山情知二将绝非随风摇摆之辈,不敢奢求二位投靠。只为保存一粒复兴我汉家河山之种籽,断不会驱之击闯……” 我知道你们俩都不是见风使舵的墙头草,也不奢求你们成为我的部下。我李吴山这么做仅仅只是为了保存一份兴复汉家河山的力量,绝对不会让你们去攻击其他的闯军。 “……前有永嘉五胡乱华之祸,后有蒙元灭宋之灾,恳二位以天下亿兆汉家儿女为重,共抗鞑虏共锄腥膻,切勿以一家一姓之前嫌为嫌,切切,切切……” 眼下的形势,分明就是永嘉之年的五胡之乱,分明就是蒙古灭赵宋的翻版,这已不是一家一姓的事情,而是天下汉家儿女的灾祸。你们二人不要抱着效忠某个人的想法…… 第九十章 料事如神 这封书信言辞恳求条理分明,但若是仅仅凭借这点东西就要罗长腿和大红狼归顺,那就是在开玩笑了。 罗长腿看完了李吴山的亲笔信之后,面上现出古怪的表情,随手将书信讲给了大红狼。 大红狼仔仔细细的了一遍,脸上浮现出同样古怪的表情,虽然极力做出很随意的样子,但沙哑是嗓音还是暴露出他内心的真实情感:“刘兄弟,你们在固州廉金斗那里停留了多久?” 长平公主愣住了。 原以为二人会幡然醒悟投靠过来,或者是勃然大怒直接翻脸,想不到竟然问出了这样一个毫无关系的问题。 “两天。”刘春生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道:“公主殿下与我等在固州停留了两天三夜,初九清晨开固州,因为路上不太平,走了三天才来到这里……” “那你们是什么时候离开颍州的?” “初三早上。” “也就是说,李吴山的这封信是初三写的?” “初二,”刘春生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道:“我家大帅在初二晚间将书信交给我……” “原来是这样……”罗长腿和大红狼相互对视一眼,似乎已经有了心照不宣的默契:“刘兄弟远来辛苦,舟车劳顿,且先住下吧。回头我安排几个俊俏的女子服侍……” “不用……” “你不用服侍,难道朱姑娘也不用么?总不成让老爷们伺候她的起居吧?那多不合适……” “我们带着贴身服侍殿下的使女,不劳两位老哥费神操心。”刘春生说道:“咱们都是痛快人,就别兜兜转转了,这事成与不成,给我个痛快话……” “这事牵扯极大,我们再好好想想……” 这个时候,长平公主说话了。 “兹事体大,确实要思虑周全,多等些时日亦无不可……” 就这样,刘春生、长平公主等人就在商城住下了。 三茶六饭诸般供应非常及时,罗长腿甚至专门下了一道命令:长平公主居住的小院,任何男子不得靠近,违令者斩。 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对刘春生等人做任何限制。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刘春生严格约束手下的士兵,不许他们出门。 毕竟大家还是敌对的关系,要是随便出去游走打听,难免会被误认为是在刺探军情。 其实这完全没有必要,通过上一次的解围之战,已经能够大致的估算出商城的虚实程度了。大家都是带兵打仗的,在经过初步的接触之后就能知道对方的家底大概是什么样子,就算不是很准确也不会有太离谱的差距。 开始的那几天,刘春生还能耐着性子等下去。毕竟这事实在是太重大了,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关系,无论是接受李吴山的条件投靠大旗军,还是直接拒绝,都需要仔细权衡慎重考量,这肯定需要一些时间。 随着时间的推移,转眼就过了半个月,罗长腿和大红狼还是没有任何消息,就好像已经彻底忘记了这个事情。 已经有点沉不住气的刘春生实在没奈何,只能去找罗长腿,结果却吃了个闭门羹。 据守门的士兵说,罗长腿罗总兵去西山打猎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打猎?这都什么时候了。罗长腿还有心思打猎? 既然罗长腿出门了,那就去找大红狼,却又吃了一次闭门羹——大红狼郎副总兵也去打猎了。 一个人出去打猎,还能说是兴趣使然,两位最高军事长官全都出去打猎,这已不是不务正业,而是睁着眼说瞎话了。 刘春生要是信了,那就只能说明他的智商有问题。 罗长腿和大红狼肯定都在,只是不想见面而已。 所谓的打猎,不过是个闭门谢客的说辞罢了。 既然这二人避而不见,那就继续等好了。反正李吴山也没有给出具体的期限,索性一直等下去,难道罗长腿和大红狼还能一辈子不露面儿? 又过了七天,一直到了第八日头儿上,这俩人终于主动露面儿了。 “两位老哥哥让我等的好苦,今日来见,想必已拿定了主意。那就给我个痛快话儿吧,成与不成的我也好尽快回复我家大帅……” “终究兹事体大,还需再和刘兄弟仔细商议……”说话之间,罗长腿用眼角的余光扫了扫旁边的长平公主…… 长平公主是何等精明之人,马上就明白了罗长腿目光中的含义,站起身来说道:“等了这么些时日,我也觉得闷了,刚才出去透透气……” 直到这个时候,刘春生才明白过来,原来罗长腿是嫌长平公主碍眼,想要和自己单独商谈,赶紧说道:“殿下留步。临来的时候大帅就有交代,一应事宜殿下全都可以做主,大旗军本是王师,没有什么好避讳的……” “竟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了。”罗长腿再次掏出李吴山的那封亲笔信,开门见山的问道:“这封书信真是李吴山的亲笔?” “确实是大帅亲笔所书,万万不会有假。” “真是初二晚上写好初三早上交给你的?” “当然。” “这就不对了。” 刘春生当即就愣住了。 这有什么不对的呢? “刘兄弟是初三动身离开颍州,对吧?” “千真万确。” “山水遥远,路途之中多耗时日,又在固州耽误了两天,来到我商城之时,已是上个月的十二日,对吧?” “十二傍晚才到这里。”刘春生很纳闷儿,不知这二人为何一直纠结微不足道的时间问题。 罗长腿捏着那封书信,面色已是异常古怪:“不是我们信不过刘兄弟,实在是因为这事儿难以理解。我老实说吧,清军攻破潼关是在上个月的初四,一直到了十二日,也就是你们来的那一天前晌,我们才知道消息。刘兄弟难道就不感觉奇怪吗?” 因为相距遥远,通讯手段极其原始,在八天之后才知道潼关陷落的消息已经算是非常快捷的了。但李吴山却在初二就写好了这封书信,而且很明确是书信中提起潼关陷落的事情,这还不够奇怪吗? 如此重大的情报,一直到了十二日商城方面的闯军才刚刚知道,难道说他李吴山有未卜先知之能? 要不然的话,又怎么能够提前知道清军攻破潼关的消息呢? 这个让罗长腿和大红狼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在刘春生看来根本就是件不值一提的小事儿,一句话就能解释清楚:“我家大帅胸怀山河,视天下大势如掌上观纹,早就看出潼关不可守,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吗?” 少数眼光独到的智者,确实可以从微不足道的蛛丝马迹推演出大势的变化,根据闯军清军的兵力对比和战斗力差距,确实很有可能计算出某个重要战略节点的演变过程。 但这也太牵强了吧! 第九十一章 一个条件 当初第一眼看到书信上的日期之时,罗长腿和大红狼就觉得可疑:如果说李吴山身在陕西,只要拥有敏锐的眼光,就能看出潼关必然失守。但李吴山是在千里之外的颍州啊,仅仅根据一些支离破碎的情报和大致的推演,就能得出如此准确的论断,是不是有点太不可思议了呢? 李吴山能够提前知道如此重大的战略情报,难道仅仅只是依靠推断?这似乎有点不可能。 所以,罗长腿和大红狼二人才用了个“缓兵之计”,故意把长平公主刘春生等人晾了起来,其实就是想看看后续的事态发展。 李吴山曾在书信中提起清军的进攻路线和闯军的撤退路线,而事实恰如书信中提起的那样,竟然分毫不差。 李吴山的推断竟然能准确到如此地步,简直可怕。 能够提前计算出千里之外的战况,并且预先判断出交战双方的每一个战略细节,甚至连双方的进退路线都说的清清楚楚,作为经验丰富的将领,罗长腿和大红狼深知这种推演能力到底有多么恐怖。 “我家大帅算无遗策……” “刘兄弟,你就别再说什么算无遗策不算无遗策的。你我都是带兵打仗的人,都上过战场,知道打仗是怎么回事……” 两军交战,最是错综繁杂,种种机会稍纵即逝,在结果出来之前,谁也不敢断言。但李吴山却做到了这一点! 能做到这个份儿上,已不是一句算无遗策就能解释通的,因为这根本就不是大致的推演,而是无所不晓的预知! 只有妖魔鬼怪,才能知道未来之事。只有未卜先知的神仙,才能做到这一点。 李吴山是神仙吗? 肯定不是! 至少罗长腿和大红狼绝对不会相信这样的说法。 “这有啥值得大惊小怪的?我还以为是多大的事情呢,原来是因为这个呀。”刘春生哈哈大笑着说道:“我家大帅眼光敏锐心思通透,总是能够料敌先机,每次都能快人一步。开始的时候我也有过和二位一样的想法,以为大帅是能够知道过去未来的神鬼妖魔,后来见的多了,也就习惯了。别说潼关失守这样的事情了,早在闯军……早今年正月,我家大帅就已看出闯军……你们闯军一定会攻破京城,所以才能够提前布置,带领太子殿下与乱军之中突围而出……” 正月的时候,闯军的主力还在陕西呢,连李自成自己都未必能想到一定可以攻破京城,他李吴山竟然算到了? “后来,我家大帅又算出吴三桂不靠谱,知道他一定会投靠清军,也知道你们一定打不过吴三桂和多尔衮,所以才提前做好了动员,带领我大旗军南迁到了颍州……”刘春生笑道:“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事情,真心没啥好奇怪的。” 李吴山不仅算准了潼关一定会失守,甚至早就料定闯军会被多尔衮击败,而且早早就做好准备。有了这份能力,还执掌着大旗军,简直就是天下无敌的存在。 若是以前,有人说起这样的话语,不管是罗长腿还是大红狼,肯定是半点都不会相信。但是现在……却有些信了。 因为铁一般的事实,证明了李吴山的绝对正确,同时也证明了他的目光到底有多么敏锐。 至于说眼前的形势……真的不需要多么敏锐的洞察力了。 在这之前,罗长腿和大红狼还想着能够和闯军汇合,但事态的演变恰恰如同李吴山在书信当中提起的那样:从陕西撤下来的闯军主力经豫西去往湖广方向,而远在豫东南的商城则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军。 多铎率领清军以雷霆闪电之势席卷大半个河南,连手握重兵的归德许定国都毫不犹豫的投靠了清军,河南再也没有任何一股能够抵挡清军的武装了。 商城这几千甲破刀残的残兵败将,根本就不够给多铎塞牙缝儿,就算罗长腿和大红狼不为自己考虑,也必须为手下那几千个老兄弟谋一条后路了。 李吴山已经展现出了足够的诚意,是时候推心置腹的谈一谈了。 “归顺大旗军,不是不能接受。”罗长腿也是个痛快人,直接就说出了最关心的问题:“但大旗军能信得过我们么?” 这话可不是客套,因为罗长腿和大红狼是有过前科的。 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实在跑不脱就投降,然后找机会再次反叛,这是闯军早就用滥了的老套路。当年才车厢峡的时候,闯军几乎被官军彻底剿灭,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唱了一出“诈降”的好戏,不仅给自己争取了宝贵的喘息之机,还卷走了官军的大量资材,没过几天就又反叛,逐渐演变成燎原之势。 当初闯军向官军投降的时候,朝廷之中就有人提出质疑,认为他们不是真的投降。当时是崇祯皇帝力排众议,接受了闯军的投降,最终酿成国破家亡的大祸。 现在,闯军又要投降了,难道太子就一点都不怀疑?难道李吴山就不怕旧事重演? 就算我们归顺了过去,你们大旗军就真信得过我们? “前番解围,此次又有殿下亲临,应该足见诚意了吧?” 作为斗争经验极其丰富的反贼头子,当然不会因为一个区区的公主就完全放下戒备之心,将自家的生死操控与李吴山之手。 大红狼毫不客气的说道:“若想要我们归顺,需答应一个条件……” 条件? 什么条件? 无论什么样的条件都是刘春生能够做主的,因为他根本就不是决策之人,仅仅只是在李吴山的一个传声筒罢了。 好在还有长平公主。 “两位壮士有什么条件只管话讲当面,只要是于大节无亏于朝廷无碍,能做主的我就做主了,实在做不了主的也可以上请天子定夺。” “若想我们这几千兄弟归顺,需保持独立番号,不接受你们的改编!” 李吴山早就料到他们会提出这样的条件,并且已经做出允诺,只不过是借助长平公主之口说出来而已:“好,允了!” 第九十二章 小家子气 暮色低垂,天色渐晚。 银雀儿哼唱着荒腔走板的小调儿,脚步轻快的从外面进来,手里还捧着一包零嘴儿边走边吃。 “你吃的甚么东西?怎味道如此之大?” “臭豆腐干,这东西闻着是臭,吃起来能香死个人哩。”从荷叶里取出几块油炸臭豆腐干送到金雀儿面前:“姐姐你也尝尝,真的很好吃呢。” 很是厌恶的推开那臭气熏天的玩意儿,金雀儿皱着眉头:“拿开,拿开,我可不喜欢这东西。今天的功课又没有做完吧?” “我根本就没有做。”银雀儿老老实实的回答道:“看到书本我就犯瞌睡,见到那些文字就脑袋疼……” 作为嫡亲的姐姐,金雀儿最是为妹妹操心不过了。总是希望她能够读书,还专门找来书本教她认字,甚至还帮妹妹制定了一整套的学习计划:每天认十个字儿,一年之内学完《三》《百》《千》…… 可惜的是,银雀儿竟然无法理解姐姐的良苦用心,一点儿都不用功,总是偷偷摸摸的溜出去闲逛,所谓的功课完全就是对牛弹琴无有寸进。 “不读书不认字,难道你想一辈子都当个丫鬟吗?” “做丫鬟有什么不好的?”因为嘴巴里含着豆腐干的缘故,银雀儿讲话的时候显得有些含糊:“天底下的人,绝大多数都不读书不认字,不照样活的好好的么?” “不求上进!不思进取!”金雀儿用手指重重的戳着妹妹的额头,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总有一天你会后悔……” “我觉得这样挺好,为什么要后悔?”银雀嘟嘟囔囔的反驳着:“你总是逼着我读书,真不知读书有甚么好……” “不读书就不知理,以后永远都的个服侍他人的丫鬟。” “我乐得服侍老爷,乐得做丫鬟呢……” “你……” “哎呀呀,我的姐姐,我知道你的对我好,但我真心不是读书的那块料,你就不要再逼我认字了好不好?” 银雀儿虽然聪明伶俐,但是在读书这个事情上,真心不是那块料,而且严重缺乏学习文化知识的原动力,简直就是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典型。 “你又闲逛了整整一个后晌,大好时光全都给荒废了……” “我可没有闲逛,”银雀儿噘着嘴巴说的振振有词:“我是去看戏了。” “一个姑娘家家的,挤在人群中看大戏,成个甚么样子……” 银雀儿一点都不在乎姐姐的指责,反而兴趣盎然的说道:“今儿个的戏唱的可好了,姐姐你整天在书房里忙活,不知道这出戏有多么精彩,我给你说道说道……” “这出戏呀叫做《娼门义》,精彩极了,说的是……” 在姐姐看来,一个女孩子说出“娼门”这样的字眼,简直就是自甘堕落,大声对妹妹说道:“甚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要给我说,免得污了我的耳朵。以后你也别看了,若是被老爷知道……” 话未说完,窗外已响起李吴山爽朗的大笑之声:“被我知道怎么了?不就是看了一出戏的么?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银雀儿喜欢看戏尽管去看好了……” “老爷回来啦!”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李吴山的银雀儿欢天喜地的迎出门去,不停的嘘寒问暖,那副热切的神态就好像孤苦的孩子终于见到了父母。 象往常一样,银雀儿排开杯盏碗筷,坐到了李吴山对面,和自家老爷一起享用晚餐,而姐姐金雀儿依旧守着自己的身份,始终不肯和李吴山同桌而食。 “老爷这几天做什么去了?已整整三天没有归家了呢。” 每当李吴山回来,银雀儿就叽叽喳喳的问这问那。但金雀儿却没有这么浓重的好奇心,无论多大的事情,只要李吴山不说她就从不主动问起。 虽然已是事实上的“内务大总管”,但金雀儿却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只不过是李吴山的丫鬟而已,不该问的不问是作为一个丫鬟应有的本份。 “还不是廉金斗、罗长腿他们的那些个事情嘛。”李吴山用筷子头点着盘子说道:“韩师傅做的这道素丸子不错,味道很赞。固州的廉金斗,还有商城的罗长腿和大红狼归附过来,总是要忙几天的,好在终于忙完了……” 固州的廉金斗,商城的罗长腿和大红狼都是反贼,只不过现在已经“弃暗投明”,归顺到大旗军的旗下……对于这件大事,银雀儿也就知道这么多了。至于其他的细节……她一点都不关心。 固州军和商城闯军残部的归顺,确实是一件很大的事情。 其实早在一个月之前,私底下的谈判就已经开始了。把颍下和颍南两地划归为他们的驻地,允许他们保留一定的独立地位,这被就是早已商谈好的条件,现在只不过是到了执行阶段而已。 如此一来,固州的廉金斗和商城的罗长腿就成了效忠太子的军队,成为和大旗军平起平坐的“王师”,至少从名义上来看,确实是这个样子。 为了表现出“不计前嫌”“君臣和睦”的姿态,太子殿下亲自出面接受了廉金斗和罗长腿的归顺,并且以大明储君的身份正式册封固州那个还不到十岁的娃娃为“二等凌霄公”,册封廉金斗为“奉国抚民将军”。至于商城的罗长腿和大红狼,则分别得到了一个“镇国将军”和“辅国将军”的头衔。 这三个造反军头目纷纷做出幡然醒悟感激涕零的样子,信誓旦旦的保证一定会效忠大明太子,哪怕是肝脑涂地也在所不惜。 当然,这仅仅只是演一出“诚信归顺”“君臣和睦”的戏给老百姓们看看而已,走个过场罢了。其实大家都很清楚,完全就是因为清廷大军压境,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在投靠过来的。 不管是真心归顺也好,是无奈之举也罢,总之,以前造大明王朝反的军队披上了“王师”的皮,打起了大明的旗号,摇身一变就成了效忠太子的队伍。 “老爷,”又给李吴山装了一碗稀饭,银雀儿不无担心的说道:“今儿个看戏的时候,我听那些老百姓们私下议论,他们都怕那些个贼军再次造反。我也觉得他们不是真心来投靠的,万一他们再反,可怎么是好呢?” 再反? 别逗了! “固州的廉金斗驻颍下,商城的罗长腿和大红狼驻颍南,距离大旗军不过咫尺之遥,而且他们的粮饷供应全都是按量供给,还怎么反?”金雀儿说道:“只要咱们老爷把粮草供给拖延几日,他们自己就得先乱了。而且他们的家眷全都在颍州,我就不信他们敢反……” 虽说已经接纳了这两支造反的军队,但太子却找了个借口将商城军的家属留在颍州,并且以“伴读”的名义把那个不足十岁的“凌霄公”留在身边,其实就是把这些人当做人质了。 李吴山笑道:“哎呦,金雀儿竟然能看出这些门道,不简单呢。” “全都是老爷调教的好,婢子也不过是胡乱猜测罢了。” “照你这么说,只要有那些人质在手,廉金斗和罗长腿就不敢再反了吗?” 金雀儿抿嘴儿一笑:“太子这么做,只能显出小家子气,反而不利于真正收服那些人。那些人要真的想要降而复叛的话,完全可以不在乎那些人质的死活。所谓的固州之主,不过是个小娃娃罢了,还真的能阻住他们再次反叛?真是笑话。” “只要有大旗军在,他们就不敢反,也不会反。因为有共同的敌人……” 大旗军能够震得住场子,这才是根本中的根本。 当初李吴山就不同意扣留人质的做法,这么干摆明了就是对刚刚投靠过来的两支军队有些不信任,暴露出了太子等人极其虚弱的本质,而且显得不够大度。 太子身边的那些文官,做事就是这样,时时事事透露出一股小家子气。 银雀儿不懂那么多大道理,也看不出现在的局势之微妙,她只认一个道理:“反正只要有老爷在,就百无禁忌。” “对了,刚才我听你们说什么大戏……” 说起这个话题,银雀儿立刻打开了话匣子,顿时变得活跃起来:“那出戏真的很好呢,精彩极了,可惜老爷没有闲工夫去看戏……” “我也听说了这出《娼门义》的名头,听说各地的戏班子都在排这出新戏呢,各地的乡亲们都在争抢着去看,连戏里的某些台词都成了尽人皆知的流行之言,想来也是有些门道的。不过是真的没有那个闲工夫去看,银雀儿你给我念叨念叨,这出戏到底演的是什么故事?为何会引起万人空巷的效果。” 春秋高义,国家大事,等等这些个东西,银雀儿全都是两眼一抹黑,但要是说起看戏听曲儿,精神头立刻就开了。 拉了拉凳子,坐的距离李吴山更近了些,连说带比划的说起了那出精彩的好戏:“老爷且慢慢吃,我给你细细的说说这出戏。这出《娼门义》演的就是当下之事,说的就是眼巴前儿的故事,全都是真人真事儿……” “话说京城附近有座叫曲州的小城……老爷,咱们大旗庄距离京城不远呢,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地方?真有曲州这个小城吗?” 京城附近哪有什么曲州,分明就是杜撰出来的地名。但这毕竟是戏曲,不能完全当真。 “好像没有这么个地方吧,你说你的……” 银雀儿继续绘声绘色的讲述着戏文里的故事:“曲州有个公子,姓华名文楚。这位华公子出身书香世家,做的一手好文章,真个是文采卓然满腹经纶,又生的齿白唇红一表人才,当真就是潘安再世宋玉重生……” 第九十三章 手中笔掌中刀 如同绝大多数戏文里的男主角一样,这位华公子文采好、样貌佳,出身也好,反正就是各方面全都完美,偏偏却爱上了一位叫做柳如烟的青楼女子。 华公子和烟花女柳如烟情投意合,然后就是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私定终身后花园的那一套老旧戏码了。 华公子的父母知道了这事之后,大为震怒,说什么也不肯迎娶一位妓户作为儿媳妇,苦劝无效之后为了为了维护家族名誉,将华公子逐出了家门。 接下来的剧情就很简单了:华公子带着柳如烟私奔出逃,来到京城。柳如烟变卖所有首饰,吃苦受累的供奉着她的情郎,让华公子发奋苦读…… “接下来是不是这位华公子金榜题名高中状元了呢?”金雀儿问道。 “是啊,是啊,姐姐怎么知道?你也看过这出戏的么? ” “所有戏码都是这么演的,不用想也能知道一定会是这个样子。”金雀儿万般不屑的说道:“这样的故事实在无聊透顶,我根本懒得去看。最后肯定是那位华公子做了高官,而青楼女子柳如烟做了大官夫人,二人举案齐眉相伴终老……” 这确实一个烂俗而又无聊的故事,说的全都那些演绎了千百遍的才子佳人的老掉牙剧情,但金雀儿猜到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因为这个故事才刚刚开始。 “华公子高中榜首,成为状元公,正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柳如烟的时候,胡人的军队打进来了,铺天盖地的辫子兵占了京城,皇帝自刎殉国……” 一瞬间,才子佳人的文戏就变成了金戈铁马的武戏,画风陡然一变。 为了粉饰太平,胡人摄政王对前朝的状元郎十分器重,不仅赏赐良多,还加封烟花女子柳如烟为一品诰命夫人,并且要亲自给他们证婚。 新婚之际,柳如烟苦苦相劝,希望华公子不要做胡人的官员,更不要帮着外族人粉饰太平,希望他可以和自己继续浪迹天涯。但华公子却认为自己十年寒窗之苦不能就此放弃,一定要让心爱的柳如烟成为荣华富贵的状元夫人,因为这是他当年在花前月下立下的誓言。 现在誓言实现了,只不过王朝更替江山易主,天下早已遍布腥膻满是胡尘。 只要实现了自己的爱情誓言,华公子不在乎这三万里河山究竟是谁家天下,也不在乎背上一个卖国贼的骂名。 新婚之日,胡人的摄政王亲自为华公子和柳如烟证婚,并且当众加封华公子为吏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可谓位极人臣富贵之极了,并且赏赐凤冠霞帔尊柳如烟为一品诰命。 昔日被人看不起的青楼女子终于修成正果,不仅收获了爱情还成为人人羡慕的诰命夫人,真可谓是苦尽甘来。 就在这个时候,就在新婚的喜宴之上,头戴凤冠身穿霞帔的柳如烟猛然掏出早就贴身珍藏的尖刀,当场刺杀了胡人摄政王,又当场刺死了自己的丈夫华公子,然后横刀自刎。 为了抗击外族,柔弱的青楼女子不惜抛下荣华富贵,不惜刺杀自己的意中人,以最壮烈的方式捍卫了本民族的尊严,和一表人才满腹经纶的华公子形成强烈反差。因为极忠极烈,柳如烟死后化身成神,为万古传颂…… 听完了这个故事,金雀儿才终于明白过来,这根本就不是才子佳人的老旧戏码,而是宣扬忠烈抗击外族的铁血故事。只不过故事的主角不再是金戈铁马的前线将士,而是一个出身卑微向往爱情的柔弱女子。 在李吴山看来,这个故事本身就有很多剧情上的硬伤,但却一点都不妨碍故事表现出来的真实内核:抗击外族。 “这个戏文说的就是仕子不忠而娼门有义,好,好的很。”李吴山笑道:“戏文里的华公子终于爱情,但却背叛了自己的民族,这就是大大的不忠。青楼女子柳如烟为了大义,不惜杀死自己最心爱的人,这才是大节,真是好哇。” “好就好在接地气,深入浅出的讲清楚了什么才是大忠大义,就算是不读书不识字的人也能看明白蕴含在其中的道理。”李吴山放下饭碗说:“这是一出难得的好戏,应该大加宣扬,好,很好……” 李吴山很少夸什么人,今天却一直在夸赞这出叫做《娼门义》的戏文。 “回头去把楚华文找来,我想好好的和他谈谈这出戏……” “老爷是说……这个戏文是楚华文写的?” “除了他还能有谁?”李吴山笑道:“这个戏里,到处都是他楚华文的影子,若不是他写出来的那才是活见鬼了呢。” 这个《娼门义》的戏文确实是楚华文写的。 诸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是千古不变的思想观念。学而优则仕也是很多读书人的人生目标,但并非所有的读书人都能出仕为官,绝大多数读书种子都过着非常清贫的生活。为了糊口,很多读书人不得不去做些其他的营生,比如说去到富贵人家坐幕僚,或者是开办私塾教授蒙童,混的最惨的还会在街头摆个小摊帮人写信什么的。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写戏文。 唱戏唱曲儿的都是取悦他人的下九流,读书人骨子里的清高,让他们根本就不屑于去和戏子们打交道。 若是在以前,楚华文绝对不会和唱戏的产生任何交集,哪怕就算是饿死,也不会那么做。 但是现在,他已经变了。 当他见到李吴山的时候,非常直白的说出了创作《娼门义》这出戏的初衷:“李帅,我写这个戏文,并不是因为穷困潦倒已到了不写戏文就要饿死的地步。而是因为国仇家恨!” “大帅当初曾经说过,我这样的人就算是入伍当兵也不合格,事后我痛定思痛,深刻认识到以前奉为金科玉律的圣人教诲全都是一钱不值的狗屁,全都是骗人的玩意。要想为家人复仇,要想挣回我昂昂男儿的尊严,就只能讲手中笔化为刀剑……” 楚华文全家上上下下四十多口子,被八旗旗丁杀了个干净,连他的老婆楚刘氏都被奸污了。 楚刘氏已成为绝死锄奸营的死士,而他楚华文却什么都做不了,当然羞愧万分。 后来,楚华文逐渐认识到一个事实:要想复仇,不在于自己要做什么,而在于自己能做什么。 他能做的不是上阵杀敌,而是书写文章。 将笔墨化为刀剑,把文字当做箭矢,激起万千众生对清廷的仇恨,宣扬和赞美抵抗精神,这就是他所能够做到的。 最要紧的是,他已深刻认识到圣人说的那些个“子曰诗云”根本就毫无用处,老百姓们不认那一套。只有深入民间,只有接地气才能被完全大众接受。 颍州百姓争相观看,广为传颂就是最好的证明。 “你已将手中笔化为掌中刀,这出戏胜过那些花团锦簇空洞无物的书面文章一百倍一千倍。”李吴山站起身来,朝着楚华文躬身为礼:“当初我说你不配成为我大旗军的兵士,实在是小瞧你了,现在我收回这句话。” 李吴山是何等样人,竟然能对楚华文这样的文弱书生躬身致歉。一时间,楚华文百感交集,竟然哽咽了:“大帅不可如此,华文愧不敢当。当初我实在是柔弱之至,被大帅瞧不起也是应当的。若不是大帅昔日那一言,我也创不出这出戏,最多也就是个含恨郁郁的无用书生而已。” “很好,真的很好,这出戏足见功力,应该大加宣扬,不仅要编演成戏,还要做成话本广为传唱。”李吴山说道:“我打算出些钱,让颍州一带的所有戏班子都演这出戏。” “不仅咱们这边演,江南也要演,我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这个故事。” “就好像你在戏文里说的那样,娼门高义而仕子不忠。江南文采鼎盛,但却沉溺与繁华红尘之中,一心所求的全都是功名富贵。就算是有几个真性情的,大多也是些如戏文男主角那样的人物……” “我希望能够唤起全天下读书人的雄壮之气抵抗之心,”李吴山说道:“你愿意去往江南帮我宣之广之么?” “固所愿也。” “如果你想要什么官职的话,我可以给你……” “不,大帅,功名利禄在华文心中已如过眼云烟,我所思所念的全都是驱除鞑虏复我汉家河山,让全天下的兄弟姐妹不再经受我曾经经受过的苦难,其他……早已不做他想了……” “我们做的是同一件事情。” “这几天我会出钱请几个戏班子去到江南,你跟着过去就好了。”李吴山说道:“要是遇到甚么难处,就到南京甜水胡同的十方客栈,只要说是咱们大旗军的人,那边的人一定会竭力帮你。” “咱们大旗军……” “你以文字抗敌,我等以刀剑抗敌,俱是大旗军的忠诚猛士。”李吴山笑道:“虽然当初是拒了你,但是现在,我正式邀请你加入大旗军,成为我军中的文兵!” “华文……华文愿为大帅前驱,愿以手中笔杀敌。只是……只是……”楚华文支支吾吾好半天,最终还是鼓足了勇气说道:“我想在临行之时见一见发妻,还望大帅允肯。” 楚华文的妻子楚刘氏,因为受辱曾投河自尽,被大旗军救起之后加入了绝死锄奸营。因为当初楚华文坐视她投河自尽而袖手不理,夫妻二人的感情已非常淡泊。 尤其是在楚刘氏加入绝死锄奸营之后,更是和外界断绝,想要见她一面已不可能了。 绝死锄奸营是李吴山的贴身死士,不论是平日作训还是执行任务,都是绝密,外人根本就接触不到。 楚华文想趁着这个机会见一见妻子。 李吴山答应了。 有了李吴山的手令,楚华文终于进到了绝死锄奸营的营地,但却没能如愿,还是没有看到楚刘氏。 因为妻子不想见他。 不知是不是对当初的事情耿耿于怀,楚刘氏拒绝和他相见。 楚华文颇为失望,怀着失落的心绪踏上了去往南京的路途…… 第九十四章 金陵臣 江南灵秀地,金陵帝王州,说的就是南京(为了行文方便写作南京。) 六朝古都,九代金粉,钟山虎踞一江龙蟠,南京城占尽了江南之利,自古就是人文鼎盛的繁华之地。 南京雄壮,素有天下第一城的美誉,大明太祖洪武皇帝开国以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营建南京城,光是一个聚宝门就修了七年之久。 聚宝门绝不仅仅只是一道城门那么简单,而是一座坚不可摧的要塞。 三通瓮城,四道城门,更有宽阔的马道相连,至于藏兵洞、落槌台、瞭敌塔等等机关设置更是数不胜数,用一句“坚不可摧”来形容绝对不算过分。 太阳刚刚升起屋檐高低,聚宝门内已是旌旗猎猎战鼓宣天,几百名雄壮士卒齐声呐喊,竟硬生生的搅动起几分肃杀凝重的气势。若不是夹杂其中的唢呐管箫丝竹之声,人们肯定以为这是大军交战的激烈场景。 这确实是一场战斗,不过不是真的,而是演出来的。 这是大型宫舞《破阵子》的彩排现场。 几百名兵士往来奔跑分进合击,按照音乐的节奏纵横奔突,真的让人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尤其是那用诸般乐器模拟出来的动静,譬如“战阵嘶吼”,譬如“战马长嘶”,真有几分以假乱真的气象。 “住!”随着阮大钺一声令下,扮演阵前将士的宫人纷纷停住脚步,拖拽着旌旗、战鼓等等道具迅速撤离彩排现场。 “下一场,《歌盛世》准备……” 几百个披着彩纱的宫女鱼贯而入,手持各色纸花排列成歌舞队形,伴随着丝竹笙箫的吹拉弹唱开始轻歌曼舞…… 阮大钺确实是个人才,不仅写的一手好宫辞,更擅长谱曲,去年秋天,曾凭借一片《霓裳羽衣舞》的残篇乐谱,硬生生还原了盛唐时期的经典名作,让人忍不住的击节而叹,堪称一绝。 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所不通无所不精,堪称一代大家。 这位阮大钺尤其擅长大型宫廷乐舞的创作和编排,今年元宵佳节之时创作的《翩燕飞》不仅细腻婉转,而起气势磅礴,深得皇帝的喜爱。他早年间创作的《瞭春灯》《飞笺思》等曲目流传了几百年,成为乐坛经典……当然,这就是后话了。 “阮大人新作果然气势雄浑,刚柔并济,只消在佛诞节上演,必然可以哄传天下,说不得还要流芳百世呢。” 单纯从艺术角度来看,阮大钺创作的大型群体确实出类拔萃极其精彩,广受赞誉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却总有那么几个不识相的会发出些不和谐的音符:“阮大人的舞乐堪称举世无双,只是太费钱了。” 这样的大型群体舞乐,需要很多参演、伴演的人员,为了腾出场地,还转门的把镇守聚宝门的兵丁调离,仅仅是彩排一次,就消耗糜甚,开销确实很大。 阮大钺阮大人有些不悦的看了看说话之人,有些无奈的说道:“钱老大人所言不无道理,但这舞乐之事本就消耗极大,多些开销总是免不了的……” 这位钱老大人叫钱谦益,别号钱牧斋,虽已年过六旬,却保养的极好,细皮嫩肉的面皮仿佛二八少女一般,三缕长髯修饰的纹丝不乱,还专门弄了一个锦缎的髯套子将修剪的恰到好处的胡须装了进去。 钱谦益钱老大人是万历年的探花郎,做的一手锦绣文章,不仅是四朝元老,更是士林巨擎,俨然就是江南文坛领袖群伦的人物,现居礼部尚书之职。 虽然身居高位,但钱老大人却故意穿了一身清布衣袍,腰里系这一条五色丝绦,衣带当风颇有几分飘飘欲仙的飘逸感。和身旁那些个紫绶金章袍服煌煌的大小官员比起来,确实有那么几分读书人特有的卓尔不群。 故意用不同的服饰显现出自己的清高,表示自己和眼前的这些官员不是一路人,虽然有些矫揉做作,但却真的是这样。 钱老大人和阮大钺阮大人确实不是一路人,也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钱谦益是东林首脑,天下读书种子心目中的领袖人物,当然看不起阮大钺这样的“幸进之辈”。在他看来,阮大钺这样的家伙,根本就是个投机钻营的小丑。 不管怎么说,你阮大钺都是大明的兵部尚书,管的就是兵甲作战之事。但你却毫不知兵,根本就不晓得朝廷有多少兵马,更不知应该如何调动,遇到外地来的将官,甚至叫不出名字来。这样的兵部尚书,就算演戏演的再好,有个屁用? 既然身为兵部尚书,就应该肩负起戎战的责任,你却整天填词谱曲编排歌舞,天底下有这样的兵部尚书吗? “近日来,这金陵之地颇为流行一出叫做《娼门义》的好戏,阮大人不妨去看看,我觉得那出《娼门义》比你的宫廷乐舞也毫不逊色……” 作为一个酷爱音乐、舞蹈的文艺专家,阮大钺阮大人早就看过那出叫做《娼门义》的大戏了。老实说,那出《娼门义》确实有几分可取之处,但那根本就不适合给皇帝看。 给皇帝看的东西,一定要高雅,一定要宏大,要不然怎么显现得出皇家的气象和排场? “那《娼门义》固然有可取之处,但仅凭这个娼字就上不了大雅之堂……” 听了这句话,钱谦益钱老大人的胡子都要气歪了,若不是为了保持士林领袖的涵养和气度,早就一跳三尺高的指着阮大钺的鼻子破口大骂了:难道你就听不出我话语中的嘲讽之意,竟然真的和老子讨论起戏文来了,你这个兵部尚书不如叫做看戏尚书更合适些吧! 身负天下清流之风望,当然不能像阮大钺那样开口闭口的说着戏文和歌舞,那岂不成了小丑一般的弄臣? “建虏已破潼关,闯贼已是秋后的蚂蚱,覆灭之期已指日可待了。贼虽破了,建虏却汹汹而来。多铎率领十万大军南下,横扫河南如卷席一般,就算是目盲之人也能看出兵锋所指正是我江南之地。阮大人可有什么御敌的良策?” “我大明自有上天眷顾,区区建虏何足道哉?江南亿兆百姓,百万控弦猛士,可保万无一失。便是不用刀兵,光是长江天险足可御敌……” 第九十五章 一己之私 又是这一套说滥了的陈词滥调。 江南富庶粮米无缺,人烟稠密披甲百万,小小的建虏不过是跳梁小丑,根本就不值一提。更有滚滚长江作为不可逾越的天险,除非建虏的辫子兵全都长出翅膀飞过来,否则的话,他们连长江都过不了。 “上天眷顾”“百万控弦”等等这些说法完全就是不着边际的套话,说了千百遍却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真正有点内容的还是那句“长江天险”。 纵观史书,所有偏安江南的政权都极度依赖长江天险,都会把长江当做是最大的安全保障。但事实上,从来没有哪个江南政权可以依靠长江做长时间的防御,几乎无一例外都被北方的势力给消灭掉了。 长江天险最大的价值就在一种心理安慰,似乎只要滚滚长江还在,就能保得住一世平安。 “长江天险不可依靠,”钱于谦益钱老大人无奈的说道:“如今建虏气势汹汹,携平推横扫之势虎视江南,仅凭长江天险如何能让人心安?唯有调兵遣将积极备战才是正途……” 调兵遣将准备应击清军,大家都知道这是最靠谱最现实的做法,问题是兵从何来! 江南所谓的“百万控弦猛士”,不过是自我安慰的说法而已,弘光新朝能够调动的兵马极其有限,能够控制的地盘也不过是淮扬以及江下之地而已。 浙西的潞王、闽浙的唐王,全都和弘光朝面和心不合,两浙、两广以及福建的人马根本就指挥不动,能维持表面上的统一就已经很不错了,还想调集各处的军队?根本就是白日做梦。 能够派上用场的也就是江北四镇以及中都凤阳的那点人马了。 凤阳是马士英的根基之地,他肯定不会让自己的嫡系人马去和清军死磕。至于江北四镇……全都是拥立弘光的军阀,全都存着拥兵自重的心思,虽然已经组建起了所谓的江北防线,却骄横跋扈不听调度,连挂着兵部尚书衔儿的江北督师史可法都调不动他们…… “唯今之计,只有调宁南侯的军马过来,才能确保江南深固不摇之势……” 宁南侯左良玉,号称大明第一名将,至少在以钱谦益钱老大人为首的东林人士心目当中,左大将军绝对当得起这个称号。 左良玉,从崇祯初年就和闯军交战,经验丰富的很。尤其是在前几年的中原大战当中,和李自成打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至于战绩嘛……还是不要说什么战绩了吧。 作为李自成的老对手,左良玉和闯军交战十来年,说的好听一点叫做互有胜负,真实情况则是败多胜少,之所以能够名动天下,主要是同行衬托的好。 这么多年以来,负责征剿李闯的带兵将领大多陨灭,左良玉却活的好好的,而且声势越来越大。尤其是在河南大战当中,带着百万军队和李自成反复厮杀,彻底打出了自己的名号。 在这样的年月里,只要能够保证不被闯军消灭,就已经非常难得了,更何况左良玉的军队越打越多,竟然滚雪球一般达到了百万这个吓死人的数字。 在河南一地,就存在着两支百万级别的军队,而且还翻翻滚滚厮杀了好几个来回,这根本就是无法想象的事情:小小的河南怎么容得下两百万军队的厮杀?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所谓的“百万大军”到底是怎么回事。 左良玉的所作所为和李自成完全一样,二人虽互为对手,其实根本就一个路数:胁裹百姓。 每到一地,首先要做的就是强拉丁壮屠灭村落,军队会象吹气球一样规模迅速膨胀,至于这百万大军当中究竟有多少能上战场的,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虽然左良玉总是不停的报捷,却被闯军从河南打到了湖广,明明的一路败退却宣称是在高歌猛进。左良玉虽然挡不住李自成,却也没有李自成消灭,军队数量反而越打越多,俨然已成为大明第一军了。 左良玉左大将军和东林党人合穿一条裤子,一个鼻孔出气,这是全天下都是知道的事情。在这个节骨眼儿上,钱谦益钱老大人再次谈起调左良玉进江南的老旧调门,用意已昭然若揭了! 阮大钺虽然不是个合格的军事家,但却一点都不傻,尤其是在涉及到自己利益的问题上,简直精明到家了。 你钱谦益调左良玉真的是为了护卫江南朝廷吗?这样的话语连三岁的娃娃都骗不过。 这分明就是为了东林党人的私利。 崇祯皇帝殉国之后,东林党人急欲拥立潞王,而弘光新朝是马士英和江北四镇的军阀们建立起来的,阮大钺是马士英的死党,大家根本就是两个派系。 要是把左良玉的人马调来江南,到时候百万大军兵临城下,谁还能控制得住他?这江南的半壁河山还不是你们东林党人说了算?我们这些人岂不是白忙活了? 为了是不是调集左部人马进江南的问题上,阮大钺和钱谦益再次爆发了激烈的争吵,这种争吵一直延续到了次日的朝会之上。 作为江南小朝廷真正意义上的实权人物,隐然已经是内阁首辅大臣的马士英毫不犹豫的否决了钱谦益的观点。 和阮大钺这个醉心于文娱工作的家伙不一样,老谋深算的马士英不会直指钱谦益的为了东林党人的利益,而是指出一个最现实的问题:“若是调左部人马东进江南,湖广谁来守护?岂不是把荆襄之地拱手送给了李闯?若是贼军衔尾而动,流窜到了江南,这个责任谁来担负?” 左部为江南朝廷之侧翼是既定的根本国策,绝对不可轻动。 马士英的意思就是让左良玉留在湖广,继续和撤退下来的闯军死磕,最好把人脑子打成狗脑子,拼个两败俱伤才好。 “此城为太祖洪武皇帝进去天下的根基,是我大明的国本,固若金汤,就算是闯贼来了,也是不惧……” 马士英确实不怕闯军打到江南,他害怕的是左良玉的军队过来。 冒天下之大不韪,以武力拥立了名声非常糟糕的福王登基称帝建立弘光朝,不就是为了个人的功名利禄嘛!左良玉的百万大军一旦过来,就真没他马士英什么事儿了。 崇祯朝覆灭,大行皇帝殉国,江南四镇怀着私心的军头们强行拥立了福王为天下之主,改元弘光。 弘光帝沉溺酒色,绝非英主,关于这一点马士英早就看的很清楚了。 这江南小朝廷根本就没有光复大明故土的意思,弘光帝本人也没有奋发图强的姿态,这个小朝廷长久不了,迟早会弄个熄火塌架。 马士英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但却听之任之甚至在暗地里推波助澜,所求所图者当然不是家国天下,也不是为了收复故土光复大明,而是为了一己之私利。 只要能保证自己的权势和地位,哪里还管得了那么许多? 江南再怎么保不住,怎么也能维持一百年吧?就算是维持不了一百年,三五十年总是能够支撑下去的吧…… 只要为维持住局面,必然就会形成东晋、南宋的格局,和北方的建虏划江而治。 历朝历代,偏安江南的小朝廷从来就没有长久过,这是铁一般的事实。但马士英一点都不关心这些,他只在乎自己的利益。只要偏安江南的局面能够维持几十年,这就足够了。 好不容易才拥立了一个肥猪般的弘光帝,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抓紧一切机会敛财揽权,享受一辈子的富贵荣华,至于以后的情形根本就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我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 第九十六章 半壁君臣 南京皇城,赤珊宫。 这座赤珊宫是临时改建的,说起来还有个典故。 在久远的远古时代,舜帝治理天下有功,东海龙君献上一座九尺高的血珊瑚作为礼物。自此以后,血珊瑚就成为天下太平四海康乐的象征。 不久之前,弘光帝也得到了一座血珊瑚。 这座血珊瑚高有六尺余,通体嫣红如血,又用黄金美玉雕刻了一个底座儿,美轮美奂价值连城,弘光帝十分喜爱,专门修建了一做殿宇用来观赏这个宝贝。 和他老子老福王一样,弘光帝极是贪婪。把搜刮来的金银珠宝及各色珍玩全都堆在这赤珊宫中,整日把玩。 这位登基还不足一年的大明天子不仅“喜珠玉”,而且“好酒色”。 有了珍宝美玉,没有美人当然是不完美的。 广征天下秀女充实内廷,现如今的后宫之中,光是从各地征选出来的佳丽就有一万多人,可谓规模空前。 从血缘关系上来看,弘光是崇祯皇帝的堂兄弟,但生活作风却截然向相反,走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如果九泉之下的崇祯皇帝知道自己的继任者如此穷奢极欲,一定会气的从地底爬出来将这个肥胖如猪的家伙暴打一顿。 或许是因为太过于肥胖的缘故,弘光帝很少穿衣服,整日里袒胸露腹,连吃饭或者是出恭都需要好几个宫人服侍,要不然的话,光是那一身乱颤的肥肉就能把他赘趴下。 这座赤珊宫中,除了金银珠宝之外,就是数不清的女人。 弘光帝不仅爱享乐,而且会享乐。在龙榻四周堆满金珠美玉,耳畔几十名美女吹拉弹唱,丝竹之声悦耳,仿佛人间仙境。 为了满足近乎于变态的**,弘光帝命令那些个歌舞的女子仅披一层粉色的轻纱,在轻歌曼舞中斜卧在满是珠光宝气的龙榻之上,醉眼惺忪的享受着人间极乐…… 微一张口,马上就有宫女把早就准备的美酒送到嘴边儿…… 当马士英过来奏事的时候,弘光帝才老大不情愿的命人撤去了丝竹舞乐。 对于这个万岁爷的享乐,虽然有些反感,但马士英却并不准备“劝谏阻止”,而是听之任之,如果弘光帝是雄才大略奋发图强的英主,马士英就真的不放心了,好在这个肥猪一般的家伙确实是一个废物,整日里沉溺于酒色之中,反而更让马士英放心。 马士英唯一担心的事情就是:弘光帝太过于注重享乐,而且醉心弹丸之术,每天都要服用道士们贡上来的铅汞之药,那可不是什么好东西,若是吃的太多会对身体造成巨大伤害,马大人可不希望自己辛辛苦苦的立起来的这个皇帝再发生一出“红丸案”…… “陛下身系天下,千万保重龙体。” 弘光帝用鼻子发出“嗯”“嗯”的声音,也不晓得是什么意思。 “臣之所奏,不过有二。” “其一,颍州那个真伪不明的太子最近闹腾的厉害,不仅出兵豫西,还招降纳叛,很是聚拢了些人马……” 说起颍州的那个太子,弘光帝是知道的,但却并不怎么在意。 因为他知道马士英等人一定会摆平这个事情。 甭管那个太子是真还是假,马士英一党都不会承认,因为他们的权势和地位全都维系于弘光一朝。先不说那个太子尚且真假难辨,就算真的是崇祯朝的天子,马士英也绝对不会承认。而且新朝早已建立,就算是太子来了又能怎样?总不能退位让贤由前朝太子做江南的皇帝吧。 这件事儿完全不用担心。 “效忠于太子的大旗军调动频繁,似欲染指中都。” 最近这段时间,大旗军的调动非常明显,摆明就是要进攻凤阳的架势,这让马士英很担心。 中都留守凤阳府到底有多么空虚,没有人比马士英更清楚了。 那是自己的根基之地,绝对不能落在别人手中。 “臣欲调江北刘泽清部协守凤阳,一来是为了巩固江右,而来也是为了震慑大旗军,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弘光帝还是没有说话,又“嗯”了一声。 肥胖如猪的弘光帝虽然很蠢,但却一点都不傻。他知道马士英这么做纯粹就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但却不得不听之任之。 如果没有马士英的拥立之功,自己就做不到皇帝的宝座上。如果不是马士英极力拥戴,这个皇位就坐不稳。 “只是……调动江北人马,恐怕史可法会有些微词,但攘外必先安内是早就定下的方略,也由不得他史可法了。” “近日,调动左部人马东进江南的论调又尘嚣日上,东林党人还是不死心呢。” 说起东林党人,弘光帝的眼睛里终于有了些神采,毫不犹豫的说道:“不许左良玉过来。” “臣也是这么个意思,左良玉的百万大军一旦开赴过来,到时候的情形就不好说了……” 只要左良玉的人马过不来,就凭东林党的那些个家伙们,不管他们跳的多高喊的口号有多么响亮,也是不济事的,根本就改变不了什么。 关于这一点,马士英和弘光帝的意见完全一致。 “从眼下的局势来看,建虏已有了南下之意……” 说起建虏,弘光帝脸上的肥肉就忍不住的跳了几下。 这个蛤蟆天子从来都没有见过建虏的辫子兵,但却见过昔日的闯军。 闯军攻破福王府的情形依旧历历在目,他还清清楚楚的记得闯军的可怕。 闯贼的军马汹汹百万势不可挡,轻而易举就攻破了洛阳和开封这两座重镇。但是遇到了建虏的八旗辫子兵,就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眼看着李闯就要被打崩了。 闯军可怕,建虏的战斗力更强,若是真的进攻江南,恐怕这金陵繁盛之地就保不住了。 “若是建虏南侵……可有应对之法?” “江北防线固若金汤,更有四镇二十万人马,”马士英说的信心十足:“长江天险飞鸟难渡,但凡清军还有一点理智,就绝不敢进犯江南。” 江北四镇的那二十万人马给弘光帝带来了一丝底气,再加上心目当中的长江天险,终于有些了虚无缥缈的安全感:“这样最好,只是听说八旗辫子兵战力惊人……” “陛下无需担忧,江北雄兵根本就不需与建虏决战,只需将清军拖住即可。”马士英信心满满的说道:“清军主力困顿江北,贼兵必然趁势反扑。到时候陛下作壁上观,收服北地光复大明指日可待!” 这句话就是江南防御战的核心战略:贼虏相杀。 江南小朝廷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和清军决战,他们制定的战略核心就是防御。 只要把清军拖住,让他们过不了长江,必然久拖生变。 川、陕、湖广的贼军一定会趁势反扑,给建虏一个厉害看看。到时候就可以隔岸观火,坐视贼虏相杀,然后就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老套路了。等到贼和虏杀的两败俱伤的时候,就可以尽起江南之兵收复北地,再现大明辉煌了。 收复北地? 弘光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念头。 在弘光的心目当中,宋高宗就是他的偶像和人生目标:坐拥江南半壁,寿数绵长,做一个太平天子,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享尽人间富贵也就是了。 至于说光复旧都重整大明,作为朱氏子孙的弘光帝知道自己没有那个本事,也不做那样的奢望,还是等到子孙后代出了雄才大略的英主之后再说吧。 “我听说……朕听说最近城里边的读书人又闹腾起来了,还组了个什么学社,说的全都是北伐之事,有这么回事吗?” “是钱谦益说的吧?”马士英不屑的说道:“这钱谦益本就是东林党人,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做派臣早就见的多了。不过是空口大言不切实际的空谈而已,北伐……说的好听,他们也就过过嘴瘾罢了。” 东林党人空口白话的唱高调已不是一年两年了,真要是按照他们的想法去治理国家,未必能比现在更好。 那些个狗屁不懂的穷酸书生们还是高喊着“北伐”的口号,而且喊的震天响,摆明了就是不切实际的满口妄言。 北伐? 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能说出“北伐”二字,简直荒谬。 就眼下这个局势,能保住江南半壁就已经很不错了,哪里还有北伐的实力? 北伐的兵士从何处调集?所需的粮饷从哪里来?那些个家伙全然不顾这些最现实的问题,只是拼命的唱高调,早已让马士英不胜其烦了。 什么狗屁的学社,肯定是借了东林党人的势,再加上浙社等人推波助澜,肯定没好事儿。 马士英一党中人早就看钱谦益等东林党人不顺眼了,要不是多有顾忌,早就一脚将他提出朝局了。 既然钱谦益这么跳,就应该把他干掉了,至少也要把这个空口大言的老东西排挤到权利圈儿之外,免得他总是恶心人。 眼下的学社风潮,就是一个很不错的机会,稍用些手段就能攀扯到钱谦益的身上。虽说治国无能,但是构陷污蔑打击异己这种事情,马士英早已做的轻车熟路了…… 第九十七章 市井中人 江南文风昌隆才学鼎盛,自古就是文人荟萃之地,南京的府学隐然已是天下文教之中枢。 府学西边的聚星亭与魁光阁相对,取的就是一个“文魁星聚”的好彩头。以聚星亭和魁光阁为辐心,四周满是书院、文馆、裱糊铺子之类的门面,再往外围,则是数不清的茶楼、酒馆儿,仿佛众星捧月将府学围在正中。 十里秦淮,千年儒学,年深日久耳濡目染之下,贩夫走卒市井之辈也有了三分斯文气。便是那些个打杂的伙计、沿街叫卖的小贩也能吟几篇唐诗宋词出来,可见文风之盛! 在这里,时常可以看到来自各地的文坛风云人物,或是久负盛名的大儒,或是刚刚成名的后起之秀,一个个高声唱和诗词往还,带动了商业的极度发达。 如“临江楼”“颂风居”这样的高档酒楼之内,必然悬挂着历代文坛领袖的书画墨宝,以示风雅之意,就是普通的小酒馆,也有专门供文人墨客们挥毫泼墨的“题写墙。” 文人自古重才而轻利,鲜衣怒马的文人们经常做出“五花马千金裘,呼尔将出换美酒”的举动,并且引以为豪迈,留下一个又一个有趣的故事。但是,有钱人终究只是少数,绝大多数都是一文不名的穷书生。 每一个读书人都无比向往“黄金屋”“颜如玉”的美好生活,奈何兜里仅剩下的几枚铜板却让他们过的非常窘迫,别说是“出则车”“食则鱼”的水准了,就是吃两碗白芦面都得先犹豫好半天。 文人固穷,安贫乐道是先贤的教诲,穷一点确实不丢人,但文人也爱面子。明明穷的一包烂,还是每日里穿着仅有的长衫卖弄斯文,做出挥斥方遒指点江山的样子,好像明天就能中状元似的。 这种读书人从来都不招酒楼老板的喜爱,因为他们消费能力实在低下的可怜,却一个个自命不凡,几个人合伙点一盘咸味青豆,再要二两最廉价的“秦淮春”,就能霸占着座位消磨整整一个下午的时光。 每当这些穿着粗布长衫的穷酸书生上门,“谪仙楼”的伙计就会用比较委婉的方式说一句“客满”,客客气气的把他们打发走。 世事无绝对,有些个穿粗布长衫的读书人还是很受欢迎的,比如说这位楚华文楚公子。 远远的看到楚华文楚公子进了店门,“谪仙楼”的李掌柜马上迎了过来,脸上堆满了略显谦卑的微笑,用更明显带着阿谀的语气请安问吉:“楚公子安好。” “李掌柜安好。” “还愣着做甚?赶紧给楚公子选个齐整的雅阁儿……”李掌柜故意用很大的声音呵斥着跑堂伙计:“真是没眼力的,快去拿最好的毛峰给楚公子沏一壶,楚公子就好这一口儿……” 跑堂的伙计刚刚把茶水送上来,楚华文楚公子已赏下来十几枚大钱,喜的那伙计眉开眼笑,愈发的殷勤周到起来。 “楚公子想吃点什么?我马上让后厨的大师傅给您整治……”李掌柜始终不离这位楚公子的左右,热情的让人难以招架:“后面还有一尾今儿个早晨才钓上来的锦鲈,最是新鲜不过了,我琢磨着这么好的物件儿,给别人吃了平白的糟践好东西,也只能留给楚公子这样的贵客享用……这尾锦鲈是专门孝敬楚公子的,不算钱……” “锦鲈什么的就免了吧,”楚公子笑道:“咱们还是老规矩吧。” 听到这句话,李掌柜当即笑逐颜开,乐的见眉不见眼,立刻就大声吆喝起来:“前堂、后厨全都精神着点儿,楚公子包场喽,老规矩三十六桌流水席,全——开——” “谪仙楼”并不算很宽敞,开满了也只能摆三十六桌小宴。 这位楚公子从来不点菜,而是直接包场。只要他一来,必然是三十六桌齐开。 直接包下整个“谪仙楼”,绝对是大主顾当中的大主顾,最要紧的是这位楚公子每次都是直接包场。 “这是包场之资,李掌柜收好!”楚华文楚公子取出两锭中元宝放在桌子上,银光闪闪的元宝耀花了李掌柜的眼睛,却还在言不由衷的说着客套话:“楚公子还真是见外,咱们都是老主顾了,先吃喝尽性了再会钞也不晚呢,您总是先给钱……” “你们开酒楼也不容易,赚的是辛苦钱,把银子收起来吧。” “得嘞,还是楚公子体贴咱们,那我就腆着脸先收了。”把两锭元宝收起来之后,楚华文又取出几粒散碎的银豆子…… 看着这些散碎银子,李掌柜愣住了。 作为包场的费用,那两锭元宝就已经够了,这位楚公子又专门拿出些散碎银两,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李掌柜经营酒楼几十年了,当然知道这个行业的规矩:若是主顾拿出明显多余的钱财,必然是对服务不大满意,希望他们能够进一步完善。 楚公子这样的大主顾,绝对是正经的财神爷,必须小心翼翼的伺候着,若是他觉得“谪仙楼”的服务不好,很快就会成为竞争对手的财神爷。 那是李掌柜绝对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楚公子,您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嫌后厨的饭菜做的不和口味?您直说就是了,我当即就把后面的厨子给换了……” “和饭菜无关。”楚公子笑道:“我在这里包场已不是一回两回了,李掌柜也知道我的那些个朋友们是什么人……” 楚公子包下整个“谪仙楼”,为的就是宴请宾朋。至于他的那些个朋友们,李掌柜是知道的,全都是些个一文不名的穷酸书生。 “上一次包场,贵店的伙计私下说我那些个朋友们是穷酸,这穷酸二字……虽然贴切,却好说不好听,偏偏又被我的朋友们听到了,弄的很是扫兴……” 楚公子财大气粗为人和善,自然是“谪仙楼”最重要的大客户,上至李掌柜本人,下至帮灶的厨娘,全都对他殷勤客套,唯恐伺候的不够周全。但是对他宴请的那些个朋友……虽然明面上不说,私下里总是以“穷酸”相称,说他们是占了楚公子的便宜来吃白食的。 虽然这是事实,但这种话……若是被楚公子知道了,很可能会得罪这位大主顾。 听了楚华文之言,李掌柜立刻就恼了,赶紧把所有伙计、厨工全都喊了过来,急赤白脸的大吼着:“哪个乱嚼舌头了?看我不打他个半死?楚公子宴请的贵客全都是读书人,随随便便就能做出锦绣文章的国之栋梁,怎容得你们胡说八道?那些个贵客,以后都是要中进士做老爷的,说不准哪天就能中个状元、榜眼什么的。你们这些个有眼无珠的蠢材,真是有眼不见泰山……” 第九十八章 结党 “罢了,罢了,我不过是随便一说而已。”楚华文的脸上始终挂着和善的笑容,将那些散碎的银豆子塞到李掌柜手中:“想来也是无心之言,李掌柜就不必发火了。将这点赏钱分给大家,希望大家对我的朋友们尽可能的客套些。清贫乐道君子固穷嘛,但读书人好面子,希望大家多多顾忌一下读书人的脸面……” “楚公子哪次不是给你们多多赏钱?哪次要你们白白伺候了?怎么还有脸讨楚公子的赏?” “不要紧,不要紧,分了吧。” 看这位楚公子不似恼怒的样子,李掌柜才稍微放心了些,当着楚华文的面儿将那些散碎银豆儿分给诸人,再次强调起来:“楚公子宴请的全都是读书的斯文人,你们也全都给我斯文些,若是再有胡说八道的,就算楚公子脾气好不怪罪,我这边也饶不得。还杵着做甚?还想讨赏不成?” 说话之间,已有三五成群的青年学子迈步进来。 楚公子的朋友们来了! 为了表现出对楚公子的这些个客人们极其尊重的样子,李掌柜亲自到门口相迎,脸上带着很明显的媚笑:“几位爷台满身斯文之气,必然是满腹经纶的文坛巨子,连带着小店儿也沾染了些灵秀之气,荣幸之至,荣幸之至呢……雅阁儿伺候着……” 这几个年轻的读书人一看就是那种兜里没几个铜板的穷酸……安贫乐道的君子,根本就没有钱进去到雅阁儿当中,因为他们消费不起,赶紧问了一句:“楚学兄到了么?今儿个包场了没有?” “楚公子早就包下了小店儿,为的就是专门伺候如几位爷台这样的斯文人……” 听到楚华文已经包场的消息,这几个年轻的读书人顿时就有了底气,仿佛腰缠万贯的阔气老爷般趾高气昂起来,以前所未有的豪情大声说道:“最好的雅阁儿先给我们几个来一间……” “青莲阁天字间儿……您几位请,小心台阶……” 就在这个时候,楚华文迎了上来,朝着这几个年轻的读书人遥遥一揖,客套而又不失礼貌的寒暄起来:“晋文兄,守斋兄,还有愚章兄……你们来的好迟啊,华文已恭候多时了……” “本是想早来的,偶见红花报春,一时诗性大发,作了一篇《临窗观花赋》,耽误了些时辰,害得华文兄久候,真是罪过……”其中的一个读书人笑着说道:“什么时候华文兄有了闲暇,还请雅正一番……” “哈哈,守斋兄最擅作以物咏志的赋文,以小见大须弥芥子足见乾坤,这篇《临窗观花赋》一定是大开大合的雄文佳作,来日一定瞻之习之……” 说话的时候,成群结伙的读书人陆陆续续的到来,不消多少时辰,“谪仙楼”中已满是晃动的人影。 当太阳升起到屋檐高低的时候,“谪仙楼”里已人满为患了,人挨人人挤人,堵的如墙似壁,挤挤挨挨全都是穿着长衫的“穷酸们”。 这些个年轻的读书人聚在一起,谈的论的全都是千古文章事,自然也少不了略显肉麻的相互吹捧,其实这些都不过是表面文章,大家的心思都在今日的宴席之上呢。 穷文富武是沿袭了多年的社会现状,这些个读书人大多贫寒潦倒,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穷日子。很多人连早饭都没有吃呢,更有甚者,得到了要在“谪仙楼”聚会宴饮的消息之后,从昨天晚上开始就把专门把肚子空了出来,现如今早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这些个蹭饭的家伙们,明明已经饿的肚皮咕咕叫了,却还是做出一副“清高”的样子高谈阔论。好在楚华文并没有让他们等候太久,没过多大的功夫,宴席纷纷摆开,酒菜流水一般送了上来。 那些个甩开腮帮子狼吞虎咽的,全都是刚刚加入“江南学社”的新成员,蹭吃蹭喝的样子实在太明显。反观那些个已经参加过几次聚会宴饮的老成员,则摆出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细嚼慢咽,显得很有风度。 因为这些个“老成员”都知道楚华文楚学兄有的是银子,摆下的是流水宴席,可以一直吃到天黑,根本就不用那么着急。 三道“安席菜”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做东的楚华文端着酒杯长身而起:“诸位学兄学弟,今日咱们江南学社全体成员的聚宴与往日稍有不同……” 今天的聚会宴饮与别日不同?该不会是让大家摊份子钱吧? 正在诸人胡思乱想之际,楚华文说道:“今日有两件喜事,说出来让大家高兴高兴……” 说话之间,楚华文摸出一本蓝色封皮的小册子,举着这本小册子朗声说道:“这第一件喜事么……就是咱们的《江南文集》已刊印完成,三五日之内就能面世了,这是我刚刚拿到的样书……” 《江南文集》专门收录了江南学社诸位成员的诗篇作品,是本杂集性质的刊物。 对于任何一个读书人而言,能够把自己的文章刊印成书都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虽然文集属于江南学社这个集体,但是能够在书上留下名号也是万分荣耀之事,说不准自己的佳作诗篇还能流传千古呢。 自古以来,诗作成书都是名家大儒的特权,同时也是一代文豪的象征,除非是非常有有钱有地位而且很有影响力的文坛巨匠,否则很少有谁能够刊印出书。 楚华文把江南学社成员的诗作编印成册,还把他们的名字刊印在书上,这绝对是一份莫大的荣耀。 一时间,众人纷纷争抢那本蓝色封皮的小册子,急不可待翻开还泛着墨香的书页,翻找着自己的诗篇和名号…… 每一个在小册子上看到自己诗作和名号的人都变得异常激动,全都面红耳赤通身颤抖。 也怪不得他们激动,圣人有云“立言”不就是说的这个么?如今把自己做的文章刊印成书风行天下,也算是完成了大丈夫的人生目标之一,若是能够再“立功”“立德”,就可以直追过往先贤了呢。 第九十九章 带节奏 或许是因为太过于激动的缘故,一个年轻的读书人已经显得有些结巴了:“多亏楚学兄仗义疏财,为我等刊印诗集……不怕诸位学兄学弟笑话,我这几年穷困潦倒一事无成,连个像样的功名都没有挣到,早已羞愧的无地自容。有了这本诗集在手,就算是没有挣到功名也终于有脸面回家见江东父老了……” “安学兄言重了,贵作能够刊印成书,自然是因为文采卓然的缘故。安学兄的那篇《金陵怀古》真是笔笔龙蛇字字珠玑,雄浑壮阔的很,大有东坡的丈夫气概。以前诸般潦倒只不过是因为世人大多是有眼无珠之辈,无人识得安学兄这样的斑斑大才。古人有云,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安学兄有奔腾千里的才学,只不过是还没有遇到慧眼识人的伯乐罢了。怀才不遇的事情还少么?” 一句“怀才不遇”说的这个姓安的读书人心花怒放,就好像他真的是高卧隆中的诸葛亮一般:“我之与楚学兄相遇,便如伯牙逢子期,高山遇流水,知我懂我最是楚学兄了……” 这些个年轻的读书人,大多穷困潦倒,却全都自以为是怀才不遇的斑斑大儒,一个个志气高远却没有多少真本事。对于这些人,楚华文早就看透了。 因为以前的他,就是这幅模样:眼高手低,什么样的真本事都没有,只会高谈阔论夸夸其谈,事实上什么事情都做不了。 “这本《江南文集》只是第一刊,以后还要收录更多锦绣文章,还会继续刊印……”楚华文面带微笑的说道:“刊印文集,只不过是第一件喜事,还有一件喜事须告知诸位学兄学弟……” 楚华文转过身去,从屏风后面拉出一个人来,指着这个人对众人说道:“正文兄已经出狱了……” 这个人姓孙名良,号正文,是从扬州过来游学的读书人,同时也是最先加入江南学社的成员之一。 这个孙正文性情如火言辞激烈,总是针对时弊猛烈抨击江南小朝廷的种种过错。就是在前天,就是在这“谪仙楼”中,因为公然将弘光帝称之为“昏君庸主”,恰好被游街的衙役听到了,于是就一绳子捆了去,锁拿到了衙门里头。 这些个读书人虽然善于高谈阔论,但却没有解决事情的本事,除了暗地里叫骂几句之外,其实什么都做不了。只能怪孙正文太倒霉。 想不到的是,前天才被锁拿的孙正文今天就出狱了。 “孙学兄得脱牢狱之灾,幸甚,幸甚。” “今日就借楚兄之酒,为孙学兄接风洗尘。” 孙正文朝着众人团团一揖,笑着说道:“我这次能得脱牢狱之灾,全都是托了华文兄弟的福,若不是他托门路塞银子,少不得也要坐个三年五载的黑牢,哪里能这么快就出来?我这次脱灾解厄,华文兄一定花费了不少银钱吧?” “银钱事小,”楚华文做出一副慷慨激昂的样子,把胸脯子拍的山响,信誓旦旦的说道:“不管怎么说,正文兄都是咱们江南学社的人,说的也是忧国忧民之言,怎能任凭哪些个狗官拿捏?我楚华文不敢说手眼通天,至少在这金陵地面上,也颇有些门路,寻常的狗官咱们也不怕他……” 楚华文是什么来路,其实这些个穷酸并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他出手阔绰手面很大,非常尊重读书人,大家也就乐得加入他发起的江南学社,一来是为了凑个热闹,更主要还是为了蹭吃蹭喝。 想不到的是,楚华文竟然把大家的诗作刊印成书,今日又疏通了官府的门路将因言获罪的孙正文从监牢里“捞”了出来。 看来楚华文这个江南学社的发起人不仅有钱,而且有势,大家跟着他混算是找对人了。 只要有了楚华文的荫庇,平日里需要躲着走的那些个游街、衙役甚至是官府的老爷们,似乎也就不那么可怕了。 能够这么快就把孙正文“捞”出来,足以证明楚华文的实力,这些个胆小怕事的家伙们心中也就有了底气,觉得腰杆瞬间就硬挺了很多。 “之所以能够如此顺利的把正文兄捞出来,当然是因为托门子塞银子的关系,但这只是其中之一……”楚华文大声说道:“正文兄能够脱灾解厄,最主要还是因为他一身浩然正气,足以震慑那些个心怀鬼胎的宵小之辈。我已听衙门里的差役说过了,正文兄因言获罪被抓捕进官衙之后,面无惧色舌辩群丑,说的官府上上下下羞愧难当无言以对,连他们都被正文兄的这一身忠义浩然之气深深折服……” 刚刚被抓捕进去的时候,孙正文被吓了个半死,勉勉强强的说了几句色厉内荏的场面话就被一脚踢到黑牢里边去了。 其实吧,孙正文只不过是说了几句过头话而已,官府根本就不拿他当一回事,准备关他十天半月让人吃点苦头也就算了。 几句色厉内荏虚的不行的话语,被楚华文这么一说,竟然成了“面无惧色”“浩然之气”,俨然就是临危不惧的大英雄大豪杰。 读书人最好面子,听了楚华文的这几句话,连孙正文这个不久之前还在监牢里瑟瑟发抖的家伙都觉得自己成了真正的英雄,竟然做出了几分大义凛然的样子:“区区南京府衙,何足道哉?我视之如平川一般。咱们说的正言做的是正事,就算是龙潭虎穴又有何惧?” 一时间,称颂之声大起,孙正文俨然已是江南学社的大英雄。 “为敬正文兄,盛饮!” “盛饮!” 在楚华文的带动之下,众人纷纷举杯痛饮。 这读书人嘛,最喜欢的就是诗酒之事,明明只有三分酒量,却偏偏喜欢效仿李青莲、苏东坡等酒量堪豪的大文宗,几杯酒下肚之后,就喝的面红耳赤,人也随之飘飘然起来。 喝多了话就多,自然也就免不了针对时弊畅谈国事。 天下汹汹数岁,贼虏肆虐,国都沦陷崇祯殉国,真的已经到了“山河破碎风飘絮”的时候,每个热血的读书人都想成为大明国士,当然也少不了痛骂江南君臣。 江南小朝廷的君君臣臣是什么样子大家都看在眼里,就算是那些个目不识丁的贩夫走卒也会在私下里骂几句,更何况这些个胸中血热的读书种子? 于是乎,痛骂弘光君臣就成了每次聚会宴饮的“必修课”…… 尤其是在孙正文脱狱之后,楚华文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实力,足以保证大家不必遭受牢狱之灾,自然也就骂的更加肆无忌惮。 骂弘光帝,骂“内阁首辅”马士英,几乎把江南小朝廷上上下下的君臣骂了一个遍。至于如何解决问题……那已经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围。 读书人嘛,直管抨击朝政,讥讽朝廷也就是了,反正解决问题是朝廷的事情,他们无需知道如何应该怎么做,只管痛快一张嘴而已。 “如今建虏环逼……”关键时刻,楚华文开始“带节奏”了:“真若是李闯得了天下,大家干脆回家耕田种地,诗书传家不出来当官也就是了,好歹能落个明哲保身。若是被建虏得了天下,那就真的完了!” “今天下崩坏,大明河山已三去其二,唯有这江南一隅之地,正是大丈夫奋起之时。”楚华文厉声高呼:“然庙堂之上,尽是些个蝇营狗苟之辈。眼看着这三万里河山就要遍染腥膻,永嘉之祸,蒙元之灾已在眼前……” “我等读书种子虽不能上阵杀敌,亦要讲手中笔化作掌中刀,以文字诛杀国之奸佞。若有与清廷和谈之言论,即为国贼……” 不管是谁,只要是出现了与清廷和谈的言论,就是卖国求荣的奸贼,就是大明朝的秦桧,是万万不能容忍的。 这些个读书种子虽然拿不起刀枪,却还有手中如椽大笔,还有心中的千秋忠义,一定要对所有与清廷求和的奸贼口诛笔伐,一定要把他们搞臭,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可问题是……楚华文说的奸贼到底是谁呢? 马士英,绝对是马士英。 “当此汹汹之际,马贼尸位素餐不思抵抗也就罢了,竟然尽起江北之兵,欲伐淮右之军,如此亲者痛仇者快之事,即为国贼……” 在楚华文的带动下,试图调动江北军队防守凤阳的马士英就被钉在了耻辱柱上,成了大明朝的秦桧了。 这个节奏带的很好。 “我等受圣人教诲,长怀忠义之心,与马贼势不两立!” 眼看着节奏已经带起来了,楚华文猛然跳上桌子振臂高呼:“世人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我等在这小小的酒楼之中,就算是喊破了嗓子也是无用之功,不如走上街头,让宁城百姓听到外面的呼声,让朝着诸贼在我们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声中瑟瑟而抖。诸君有没有这份胆气?” 骂弘光帝都没事,骂他马士英几句又能如何? 众人本就已有了些醺醺的醉意,在楚华文的煽动之下,顿时群情激奋,一个个脸色涨的通红,在楚华文的带领下,仿佛潮水一般走上街头振臂高呼,楚华文喊一句,其他人就跟着喊一句…… “复我河山,死战到底。” “复我河山,死战到底——” “驱逐鞑虏,恢复北地。” “驱逐鞑虏,恢复北地——” 第一百章 金风玉露一相逢 短短数日,南京城中就已掀起一股风潮,“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生们纷纷走上街头,高喊着“一心抗虏,恢复北地”的口号,让抗击建虏的观念深入人心。 仅凭“江南学社”的那两百多个穷苦书生显然没有这样的力量,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楚华文煽动江南学社走上街头之后,南京城中那些五花八门数量繁多的文人组织全都看到了蕴含其中的好处。 唱几句高调,喊几声口号,就能搏一个“忧国忧民”的名头,而且没有任何风险,此等事情何乐而不为? “浙乡社”“湘学社”“白石书院”“蜀文社”等等文人组织有样学样,纷纷组织人手走上街头,没几天的工夫,就把风潮搅动起来了。 到了后来,“扬州商会”“盐商行会”“江南染行”等等商业行会也纷纷加入其中,声势迅速壮大。当“漕运总会”也发出号令,让那些个扛大包的苦力们也加入游行队伍之后,抵抗建虏的风潮已彻底席卷南京的中下阶层…… 这么多人,喊着相似甚至是相同的口号,官府根本就管不了,也不敢管。 派遣衙役们上街抓人?就算是朝廷有这样的命令,下面的官吏也不敢执行:士农工商各个阶层的人全都参与到这场风潮之中,难道把他们全都抓起来吗? 为首的自然是那些读书人,可谁又敢去直接抓捕?真要是那么干的话,立刻就会成为众矢之的,马上就会被这些文人骂个狗血淋头几辈子也别想翻身了。如此群情汹涌之际,一不留神弄出了流血事件,什么样的人都压制不住,负责执行的底层官员一定会被抛出来当替罪羊。 于是乎,官府就好像睁眼瞎一样装聋作哑,似乎完全看不到越来越汹涌的风潮,任凭越来越多的读书人从各地赶到南京却不加阻拦…… 西边的太阳已经隐没到高大的城墙之后,只留下一抹嫣红如血的晚霞。 在城墙的掩映之下,位于城西甜水胡同的十方客栈是那么的不显眼。 这座前厅后院式的客栈显得有些破败,高悬于门楣之上的金字招牌早已晦暗无光,高高挑起的商幌子有气无力的低垂着,仿佛一位行将就木的垂垂老者。 或许是因为地段不好的缘故,十方客栈的生意非常冷清,好不容易看到有人上门,正在门前招揽生意的伙计赶紧凑了上来:“客官是要打尖儿还是住店?小店整齐的很,价格也公道,单人房只要三十个钱,还管一顿饭……” “有没有单人的通铺?” 大通铺,是专门给那些个车夫、力夫等苦哈哈的穷人们预备的住宿之地,从来就是几十个人挤在一起,哪里有单人通铺的说法? 听了这句明显不符合逻辑的话语,十方客栈的伙计却一点都不觉得惊奇,反而压低了嗓子小声说道:“客官要想住单人通铺的话,一晚得十两银子。” “这么贵?十二两行不行?” “行!”伙计将手里的白毛巾往楚华文的肩膀头子上一搭,高声唱喏:“通铺客官一位,这位爷随我来……” 暗号已经对上了。 楚华文根在这个伙计的身后迈步进门,穿过前厅来到后院。 正在后院厢房里算账的账房先生看了看搭在楚华文肩膀头子上的白手巾,不动声色的说道:“这位爷是要住单人通铺的么?” “是。” “价钱可贵。” “我是文人,身上不曾带那么许多银钱,应该可以挂账的吧?” 第二轮暗号是详细印证身份。 账房先生打开抽屉,从中取出一卷如同小拇指粗细的竹筒,竹筒上的火封完好未动。 楚华文打开竹筒,从中取出一张二指宽的纸条子,上面是几行细小的字迹:我军将临凤阳,以舆论佐之。另:太子近期抵宁,民心如水,妥善引导之!” 这是李吴山的亲笔,有了这个指示,楚华文已经知道接下来的“工作重点”了。 默不作声的将小纸条凑在火烛之上点燃了,眼看着它烧成灰烬,沉吟了好半天才小声说道:“我需要一笔钱……” “多少?” “至少两千五百两。” 两千五百两银子,足够买下整个十方客栈了,但这个账房先生却没有丝毫犹豫,甚至没有问起他要这么多钱究竟要做什么,而是直接从贴身处掏出一沓子小额银票,细细的数出两千五百两,郑重其事的塞到楚华文的手中。 银票还带着账房先生的体温。 楚华文很清楚的知道这些钱是怎么来的。 这是大旗军的军饷。 是李大帅专门从军饷中调拨出来攻他使用的活动经费。 这两千五百两银子,足够打造一万多支羽箭,或者是制造出六七百杆长枪,或者是四百柄锋锐的战刀。若是用来打造铠甲的话,足够武装一个齐装满员的小队了。 这些钱,全都是大旗军从牙缝里省出来的,却交给楚华文,让他没完没了的宴请那些个穷酸书生,由着他挥霍…… “请您转告大帅,我知道这些钱来之不易,绝对会用在刀刃上。我敢用脑袋担保,从未贪墨过一分一文……” “大帅的脾气你是知道的,从来就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尽管去做你的事情吧。” 楚华文的身体挺的笔直,打了一个不大标准的军礼,揣着银票默不作声的退了出来…… 当他回到住处的时候,天色已经全黑了,正是万家灯火的时候。 楚华文住在“银米四巷”尽头的一座车马店中。 这一带是南京城有名的“贫民窟”,住的全都是穷苦人,污水横流野狗乱窜,街头巷尾全都是缩在门洞里的乞丐和流浪汉。 每日只需七个大钱就能在硬邦邦的通铺上睡一晚,低廉的价格吸引了很多贩夫走卒。尤其是那些个在码头装卸货物的苦哈哈力夫们,最喜爱这样的车马店。 楚华文的怀里揣着两千五百两银票,却舍不得给自己找个像样的住处,而是一直住在破败肮脏的车马店中,因为他知道那些个活动经费来之不易,容不得半点挥霍。 宴请江南学社成员的时候,他可以一掷千金不皱眉头,俨然就是个豪富之人,但那只不过是在人前做出来的样子罢了。到了独自一人的时候,却是孤居陋室粗茶淡饭,恨不得把一文钱掰成两半来用。 在外面跑了一整天,喊了一天的口号,早已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但楚华文却不想吃晚饭,因为车马店的晚饭是要钱的。 每顿饭至少需要花销三个铜板,要是不吃的话,就能省下这三个铜板。 若是连续一个月不吃晚饭,省下来的那点钱就足够打造两支鱼尾箭或者是一支穿甲箭,就有可能多消灭一个鞑子。 只要大旗军的将士能够多杀哪怕一个鞑子,楚华文宁可一辈子不吃晚饭。 为了降低成本,车马店里根本就不点灯。 住在这里的苦哈哈们早已累的半死不活,天色黑了就直接上炕睡觉,根本就不需要点灯熬油。 楚华文的身旁躺着好几个扛大包的苦力,他们已经睡下了。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脚臭味,楚华文躺在硬邦邦的通铺上,思索着下一步应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完成大帅交给的任务…… 诸般事情,千头万绪,一时还不知从何做起。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传来一声清唤:“敢问,楚华文楚公子是宿在这里的么?” “哪位找我?” 楚华文刚刚披上衫子,正准备出门去看,那人已经走了进来。 这是一个梳着两个朝天髻的小丫鬟,约莫十四五岁的样子,打着一盏红灯笼。 在灯笼的照耀之下,小丫鬟愈发显得明眸皓齿美艳动人,虽然年纪幼小,却已有了几分媚态,分明就是个美人胚子。 浓重的脚臭味让小丫鬟捂住了鼻子,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两步,歪着脑袋上下打量,看了好半天才用很不确定的语气说道:“你真的是楚公子?你真的就是楚华文?” “我又不是什么大人物,似乎不值得冒充吧?” “看你也是个一表人才的斯文人,怎么会住在这种地方?” “这种地方怎么了?有什么不好吗?” “也不是不好……好啦,好啦,不说这个了。你跟我来吧。” 跟你走?我还不知道你谁呢怎么可能跟你走?我要跟着你去哪里? “我家主人有请……” 你家主人请我?你家主人是哪个? 这小丫鬟皱了皱鼻子,很是俏皮的说道:“你去了自然会知道。” 我连你家主人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呢,怎么好就跟着你走呢?而且我也没有这个闲工夫! “不去。” “楚相公还真是胆小,莫不是怕我家主人对你不利?” “我不过是一介寒儒,身无长物,就算是拦路抢劫的匪类遇到我也会空手而归。”楚华文骨子里的书生意气升腾起来,哈哈大笑着说道:“堂堂七尺,昂昂男儿,有甚么好怕的?你这么说我还真想见见你家主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头前带路吧。” 那小丫鬟抿嘴一笑,挑着红纸灯笼走在前面,楚华文亦步亦趋的紧紧跟随。 二人穿大街过小巷,经过报恩寺之后一路南来,渐渐走到“黄泥埠”。 埠头上停靠着一艘大船。 这艘大船长约六七丈,连挑楼在内总共三层,船头船尾都挂着通红的纱灯笼,迎面的船帮上写着一个大大的“韵”字。 这是一艘花船! 那显眼的红灯笼就是花船的独特标记。 十里秦淮,是南京城最繁华的所在,同时也是教坊名妓们最集中的地区,载着妓家的船只都会挂上红灯笼与普通船只相区别。 “我家主人就在船上等候楚相公,请登船……” 楚华文从来都不是寻花问柳的浪荡子,当然不会上这艘花船,毫不犹豫的说道:“对不住了,我不去这种地方……”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楚华文根本懒得理会这个小丫头,调头就走。 第一百零一章 最是交情见面初 就在这个时候,船上传来一声弦音,紧接着就有个清脆脆的声音响起:“楚相公莫不是怕这船上的风尘气污了贵足?原以为楚相公不会轻视我等风尘女子,却原来也是白眼相看……” “哪有那么多讲究!”楚华文朗声回答道:“我不上船,是因为没钱。我通身上下也没有几个铜板,不敢上顾姑娘的香舟……” 顾韵儿顾姑娘,乃是江南名妓,位列“秦淮四绝”之首,船上那个大大的“韵”字就是她的专属标识。 这位顾韵儿,绝非一般的青楼女子,不仅样貌美艳而且精通音律,是无数达官贵人追求的对象。多少显赫的世子王孙不惜一掷千金,就是为了登上这艘花船,若是能听顾韵儿姑娘亲手弹奏一曲,已是非常难得的殊荣。 能登上顾韵儿的花船,无不是腰缠万贯的纨绔子弟,随便吃盏清茶也要花销几百两银子,楚华文可舍不得在这种事情上花钱。 “楚相公说笑了,韵儿视相公为高山流水之知己,再说那些个阿堵物平白辱了楚相公的高洁。还望相公登船一叙……” 既然是不要钱,那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反正我是真的没钱……” “我知道你没钱,若是你有钱的话,也不会住在臭气熏天的车马店里了。”那伶俐的小丫鬟连推带拽,拥着楚华文上了花船。 虽早就听闻过顾韵儿的大名,但却是头一次见到她本人。 作为“秦淮四绝”之首的江南名妓,顾韵儿当然生就了一副倾国倾城的绝世容颜,无论身材样貌都是红颜祸水级的美女,烟行媚视莲步轻移,果然不愧“秦淮四绝”的称号。 “宝儿,上茶。” 那小丫鬟端上来一杯茶水,楚华文却不敢饮,因为他知道这样的花船根本就是一座销金窟,这里的一切都是要花钱的,而且价格高的离谱。 “顾姑娘的茶水我却是吃不起的……” “知道你吃不起,”那小丫鬟抿着嘴儿吃吃的笑着:“这杯茶不要钱,你尽管放心的用……” “宝儿,不可无礼,带着四个戏班子来到宁城,连演一十三场精彩大戏而不辍,还组建了江南学社,楚公子怎么会是穷人?楚相公只不过是把钱财花销在有用的地方罢了。” 听了这话,楚华文的眉头一皱:“看来你真的用了些功夫,竟然把我的底细打探的这般清楚。” 带着四个戏班子来到南京,包下城中最大的戏园子,不收任何进门费用让人免费看戏,只是为了利用那出《娼门义》的大戏鞭挞投靠清廷的奸贼,颂扬抵抗精神。 楚华文从未公开过自己的身份,甚至连江南学社的人都不知道名动宁城的《娼门义》就是出自他的手笔。 “楚相公无需多疑,其实这事不难打听,只需花费些银钱,总是能够知道幕后的主使之人。”顾韵儿面带微笑的说道:“只是楚公子住的有些偏远,不大好找而已。” “可不是么……”那小丫鬟说道:“我原以为能够创作出《娼门义》这出戏本的人,一定是才情高绝的翩翩佳公子,想不到却住在那种地方,当是我真的怀疑是不是找错人了呢……” “不会有错!”顾韵儿说道:“若楚相公穿金戴银满身富贵气,反而有可能是找错人了。今日一见,楚相公和韵儿心目中的才子完全相符,也只有如楚相公这般超脱于十丈软红之外的高洁之士才能创出名动宁城的《娼门义》……” “顾姑娘,你找我来就是为了说这些?” “当然不是!”顾韵儿轻移脚步,走到楚华文身前,蹲下身子施了一礼:“漏夜劳烦楚相公移步,乃是为了表达谢意。” 谢意? “自古以来,如我等风尘中人不过是富贵豪门的玩物罢了,唯有楚公子创下这出《娼门义》,为我等苦命的女子正名。有了这出戏,纵是千百年后,我等风尘女子也有了个说法……” 这话还真的不是客套。 以风尘妓女为蓝本创作的文学作品浩淼如海不胜枚举,但却多是些才子佳人的陈词滥调,从来就没有象《娼门义》这样的作品,把青楼女子描述成为慷慨壮烈的铁血英雄。 这样的作品注定要流传千秋百代,也算是为那些个青楼女子正名了。 至少,《娼门义》中的女主角为烟花女子树立了一个榜样,一个正的不能再正的榜样。 自从《娼门义》在宁城不间断的演绎了一十三场之后,女主角柳如烟俨然已经成为青楼女子的形象代言人。 “楚相公有所不知,秦淮河上一十三家烟花地,已把柳如烟当做镇船之神了,而楚相公你,就是创造神明的昂昂伟男。韵儿代天下万千苦命的姊妹,谢过楚相公了。” “柳如烟不过是我杜撰出来的人物罢了。” “世间神明有几个不是杜撰出来的?” “把柳如烟当做神明来供奉,那也由得你们,我还有些事情,就不久坐了……” 眼看着楚华文急欲离开,顾韵儿赶紧阻拦:“请楚相公留步……” “还有什么事情?” 作为秦淮四绝之首,顾韵儿最擅长的就是音律了。一曲《半万兵》名动宁城,号称绕梁三日余韵不息,称为绝响。 可惜的是,楚华文完全没有听美女弹琴的心思。 “我不过是粗鄙之人,听不懂顾姑娘的清音雅韵,更不是什么大才子,顾姑娘实在是谬赞了。” “那些个寻章摘句做出锦绣文章的俗人,充其量也就是个书虫罢了,又怎当得起一个才字?唯有楚相公这般胸怀乾坤志在天下的伟丈夫才是真正的才子……” “我都已经穷的只能住车马店了,还说什么胸怀乾坤?若不是顾姑娘说了不要钱,我连这里的一盏茶水都吃不起呢。伟丈夫?顾姑娘真是好说笑!” “鼓琴弄弦不过是娱人的雕虫小技,韵儿这双眼睛却从未看错过。相公的所作所为,韵儿虽然看不清楚,却也能猜个十之八%九。楚相公心里装着的怕不是什么金银财物功名富贵,而是更加雄壮的东西吧?” 烟花女子阅人无数,看人的眼光也很独到,自从打听出江南学社的社手楚华文就是《娼门义》的主笔之后,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图。 楚华文最忌讳别人谈起这些个东西,尤其是这个顾韵儿,似乎能看透他的内心一般,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随便你怎么想好了,我才不在乎。实在是还有些事情需要办理,不能久留,这便告辞……” 一般的人来到这花船之上,恨不得一辈子不下去,就算是不能一亲芳泽,哪怕是多享受片刻的温柔也是求之不得,哪有象楚华文这样总是想着离开的? “韵儿知道楚相公是做大事的人,”顾韵儿说道:“既然楚相公一意要走,韵儿不敢强留。只恐以后再无相见之日,特意准备了一件儿仪程,还望楚相公收下……” 顾韵儿转过身去,抱起船桌上那尾七弦琴,双手捧到楚华文面前:“这素桐七弦琴伴随韵儿多年,今日赠与相公以作留念……” 美人赠琴,这是有讲究的。 自古美人如琴,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暗示,表示的是一种仰慕之情。 作为读书人,楚华文很清楚的了解这一点,若是别的年轻人,肯定会欢天喜地的收下这份赠礼然后就去做“才子佳人”“双宿双飞”的美梦了。 楚华文却没有收,而是拒绝了。 “华文何德何能?怎能受顾姑娘的赠仪?” 顾韵儿神情一黯,眼泪说来就来,顿时就是一副梨花带雨芍药笼烟的凄婉神态,更添了几分柔弱之美:“恐是楚相公嫌弃韵儿是烟花女子,怕这琴儿污了相公的清白。韵儿身入烟花之地,实在是因为无奈。只是这琴儿却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还望相公收下……” “我素无轻慢天下姊妹之心,之所以不收顾姑娘的赠仪,是因为已知晓姑娘的心意,但也只能心领。”楚华文正色道:“实不相瞒顾姑娘,华文早已有了家室,亦不做他想。” 我是有老婆有家室的人了,对其他女子没有任何非份之想,不能收下你的赠礼。 “原来如此,”顾韵儿低着头喃喃的说道:“楚相公之专,让韵儿深感钦佩。想来嫂夫人一定是容貌绝艳才情高绝的女子,又怎是韵儿这般庸脂俗粉可以相比?” “容貌绝艳真的谈不上,拙荆也说不上甚么才情高绝,但却是当世无匹的勇士。” 楚华文的老婆楚刘氏早已加入了绝死锄奸营,并且执行了几次任务,绝对当得起“勇士”这样的评语。 但是,顾韵儿这样的烟花女子却不能领会“勇士”二字的含义。 形容女子,大多是使用“温婉”“贤良”“惠贤”这样的词汇,楚华文却说出了“勇士”二字,真的很难理解。 “想必嫂夫人定然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中豪杰,”顾韵儿勉强做出一个微笑的表情:“看来韵儿也只能祝楚相公与嫂夫人琴瑟和鸣百年好合了。” 听了这话,楚华文的神色也是一黯。 因为当初的行径,楚刘氏对楚华文非常之冷淡,甚至不愿意和他相见,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夫妻团圆。至于说琴瑟和鸣,那就更加的谈不上了。 “承谢顾姑娘青眼相垂,华文就此别过,姑娘保重。” 楚华文头也不回的下了花船,大踏步的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那小丫鬟撇了撇嘴儿,小声的嘀咕着:“这个家伙还真是绝情,竟然连赠礼都不收就这么走了,白白浪费了姑娘的一片苦心,真是抛媚眼给瞎子看了……” 顾韵儿发出一声长叹,万般凄苦的说道:“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早就知道如楚相公这般的伟丈夫是留不住的。能有今日的一面之缘就应该知足了,我竟然还奢望更进一步。真是蠢的可以!只怕以后再也无缘相见……从我身入烟花之门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知道必然是这样的结局。人,终究是抗不过命的,我命该如此,又怎能做如此的痴心妄想?罢了,罢了……” 第一百零二章 兵锋所指 凤阳,不仅是朱明王朝的祖庐之所,同时也是太祖洪武皇帝的龙兴之地,政治意义不论怎么强调都不算过分。 从李吴山决定攻打中都凤阳的那一刻开始,太子等人就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热情。 只要能够攻占凤阳,就等于是迈出了复兴大明的重要一步,具有无比深远的意义。 为了配合这个重大的军事行动,包括太子在内的所有旧有官员全都参与到了动员之中。 短短二十几日短时间之内,就动员了一万四千战兵,还有一万八千多辅兵和民夫,浩浩荡荡的冲向凤阳府。 对于太子等人而言,凤阳志在必得。 但是,对于刘三房、刘春生、韦无病等大旗军骨干营官们,却非常的不看好这次军事行动,甚至连罗长腿、大红狼和廉金斗这样的友军将领都对这次规模庞大的作战计划表示质疑。 原因非常简单:现在的大旗军还不具备强行攻坚的实力,即便是从罗长腿和廉金斗的队伍中抽调了大量士兵,依旧很难啃下凤阳这样的硬骨头。 驻守凤阳的是马士英的嫡系军队,真要是硬碰硬的话,就算是勉强攻打下来,也一定会损失惨重,实在有点不划算。 旷日持久的攻坚战不仅会带来大量的伤亡,会极大的挫伤士气,还会引来更多的敌军。 凤阳府是江南小朝廷的地盘,若是不能够速战速决,江南弘光新朝一定会派遣大量援兵,到时候攻坚不克,又有大量敌军,弄出个进退两难的局面,那就得不偿失了。 李吴山李大帅素来精明,从来都不肯吃亏,为何在攻打凤阳这个事情上会如此的一意孤行,竟然会听从那些个文官们不切实际的想法? 甚至连路恭行都建议李吴山在这个事情再慎重一些。 作为大旗军的监军,路恭行绝对算是太子的代言人,连他都不怎么看好这个军事行动,可见确实有些操切了。 路恭行这么说并非无因。 大旗军扩张的太快了,一半以上都是没有经历过战阵厮杀的新兵,虽然人数飞速膨胀,但战斗力却下滑的厉害。而且又是和廉金斗、罗长腿等人并肩作战,各部之间能不能实现协调指挥,能不能做到无懈可击的并肩作战,真的很值得怀疑。 唯有两个人看好这次规模庞大的军事行动。 第一个当然的以“军师谋主”自居的江湖骗子崔耀祖。 “刘三房练兵还行,刘春生他们也不过是冲锋陷阵的营官,充其量也就是个将才,他们知道个屁呀!”崔耀祖一边剔牙一边说道:“多铎的二十万大军已迫近徐州威胁淮扬,一旦淮扬有失,整个江南就会门户洞开,就全他娘的完蛋了。这个时候还不赶紧把凤阳捏在手心里边,怎么打通去往淮扬的通道?没有这个通道,又如何染指江南?这些个目光短浅的家伙,又如何能看出李吴山这小子……李大帅的壮志雄心?李吴山这小子……咱们的李大帅这是要进取江南了,只可惜他们根本就看不到。也只有我老崔这般胸怀天下目视四海之人才能看透,要是没有这点本事,又怎么能当得起大旗军的军师?又怎么能成为李大帅的谋主!” 不管是不是看好这次军事行动,攻打凤阳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这是出于全盘的大局观。 另外一个看清了这次重大军事行动之人,就是金雀儿了。 金雀儿虽然冰雪聪明,却没有崔耀祖那样的眼光和大局观念。但她拥有一些别人没有的“资源”,可以知道李吴山的很多秘密。 李吴山准备了一件秘密武器,保证可以摧枯拉朽势如破竹,那是攻坚的利器。 不管是看好也罢,不看好也罢,这次行动已是如箭在弦不得不发了。 若攻凤阳,必取淮南,只有攻克淮南,才能兵临凤阳城下,这也是当年张大贼攻取凤阳的老套路了。 大旗军东进的动静弄的很大,这么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欺骗,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大旗军的战略意图:只要他们朝着东边运动,必然是要打凤阳了。在这之前一定会首先攻打淮南。 所以,凤阳守军在淮南集结重兵,就算是不能打退来势汹汹的大旗军,也肯定可以坚守几个月。从江南征发过来的援兵一到,两面夹击一定可以打的大旗军灰头土脸。 淮南守将给江南小朝廷立下了军令状,发誓一定坚守到援军到来之际。 事实却不是那个样子。 大旗军号称“五万”人马,其实真正的战兵只有一万多人,总共分前中后三个部分,作为前置力量的三个营两千多人马刚一到达预定位置,根本不等后续的主力赶上来就开始攻城了。 当作为预备队的罗长腿部和廉金斗部赶上来的时候,淮南城已在大旗军的掌控之下,整个过程只用了两天三夜,战斗就已宣告结束,两千多淮南守军几乎无一漏网,全都成了大旗军的俘虏。 这样的速度,堪称闪击战,快的让人不敢相信。 紧接着就要攻打怀远了。 这个时候的怀远守军还没有反应过来,他们甚至不知道突然出现在城下的大旗军是怎么过来的,仓促组织防御,效果可想而知。 仅仅只用了两天两夜的时间,怀远小城就一战而下,换上了大旗军的旗号。 淮南、怀远既下,凤阳城顿时就慌了。 太快了! 大旗军攻坚的速度简直难以置信。 淮南城是马家军经营多年的堡垒,虽不敢说万无一失,也绝对当得起固若金汤的说法了,就算是使用三倍的兵力强行攻打,至少也能守御百日以上,再怎么不济也能守一个月吧! 结果却只用了不到三个昼夜的时间,淮南城就落入大旗军的手中。 至于李吴山到底怎么打下淮南城,则是一个众说纷纭的事情。 有人说李吴山事先在城里安排了许许多多的细作,城外大军刚刚摆出攻打的架势,城内的细作就蜂拥而起,斩杀了城中的指挥使和十几个高级将领,瘫痪了整个指挥系统。 第一百零三章 穴攻凤阳 这个传言说的有鼻子有眼儿,听着好像真的一样,但真正的内行却对这种说法不屑一顾:要说以刺杀的手法干掉某个将领,确实存在这种可能,但要是说干掉整个指挥系统,那纯粹是胡说八道了。 要是能够这么简单手法就能够占领一座城市,谁他娘的还辛辛苦苦的训练军队?大家都是训练刺客好了。 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尤其是这样的攻坚战,说到底就是综合实力的比拼,指望行刺讨巧,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只是淮南和怀远陷落的实在太快,根本就想象不到,而且绝大多数守军都没有能够逃出来,直接做了大旗军的俘虏,至于战斗细节也就无从考证了。 当然,李吴山根本就没有留给他仔细考证的机会和时间。 在攻破了怀远之后,凤阳城已在马足之下,充分发挥兵贵神速的优势,马不停蹄毫不犹豫的掩杀过来。 在凤阳城守将的心目当中,为了避免出现久困坚城之下的局面,大旗军必然会以最快的速度用最猛烈的方式强行攻城,以实现速战速决的效果。 为此,凤阳守军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 为了防止早就潜伏在城内的细作捣乱,为了避免再次出现淮南、怀远瞬间陷落的情形,凤阳守军严密排查一切有嫌疑的外来人员。只要稍微有些不对劲,立刻就当场斩杀,免得这些不知道是不是大旗军细作的家伙和外面的大旗军来个里应外合。 但战斗的情形却和守军的想象完全不同。 根本就没有激烈的攻城战,更没有万千士兵扛着云梯不顾死伤蚁附爬墙的惨烈,大旗军就好像是在游山玩水一般,优哉游哉的象征性的攻打了几下之后就退下去了。只有在守军露头的时候,才使用大量弓箭进行压制。 这根本就不是惨烈而又血腥的攻城战,反而更像是在看戏。 凤阳守将也是个久经战阵的老手了,马上就意识到了不对头,并且很快发现了不对头的地方: 大旗军使用了大量的民夫和辅兵,要是仔细观察的话,还会发现城外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土丘”。 那些土丘在以很明显的速度增长,变得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多…… 凤阳守将终于明白了。 明白了淮南和怀远为什么会出现瞬间失守的情况。 原来大旗军在开挖地道。 攻打坚固的城市之时,使用大量民夫和辅兵挖掘地道是很常见的手段。 只要地道挖的足够深,就可以绕过护城河,甚至可以挖塌城墙。只要挖的足够远,就可以直接深入到城内,这确实是个很不错的攻坚手法,但也是个很笨的法子。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守将,有的是办法对付这样的“地道战”。 发现了大旗军在大规模的挖掘地道之后,凤阳守将没有丝毫犹豫,在第一时间征调大量民夫,做起了和大旗军一样的事情:挖地道。 先是开挖出一条“人”字型的浅道,在浅道中倒置了大量的水缸,甄选听力敏锐的士兵把耳朵贴在水缸壁上,侦听从地底传来的动静。 水缸的聚音效果可以清清楚楚的听到从地底传来的震动,甚至可以感觉这些细微的震动判断出大旗军地道的位置和深度。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顺着这条“人”字型的浅道继续开挖,敌我双方的地道相向而行。等到大旗军的地道挖过来之后,直接把内河水道里的水灌进去。到时候那些个地老鼠一般隐藏在地道里的大旗军士兵有一个算一个,全都会被淹死,辛辛苦苦挖掘出来的地道一定会被灌塌! 城外的大旗军不时鼓噪,做出一副即将强行猛攻的姿态,其实根本就是为了掩护正在挖掘过程中的地道。 凤阳城的守军也做出一副“血战到底”的样子,不停的摇旗呐喊,但真正的重心却在城内,因为里边也有上千民夫在不停的挖掘。 凤阳守将正在忙着蓄水和挖掘,只要敌我双方的地道联通起来,就会马上上演一出“水漫金山”的好戏,让李吴山铩羽而归。 双方都做出攻守的姿态,真正的心思却用来挖掘地道。 因为在布置了大量听觉敏锐之人,可以通过大水缸时时刻刻“监听”大旗军的挖掘进度,掌握他们的详细情形,所以,凤阳守军队大旗军的地道知道的一清二楚。 三日之后,那些个听力很好的凤阳士兵忽然听不到任何声音了。 大旗军停止挖掘了? 这不可能! 因为他们才刚刚挖过护城河,里边还有两道城墙,还隔着两个瓮城呢。 这个时候停止挖掘,就算大旗军可以通过地道潜入进来,也只能进入到瓮城之内。 那岂不是成了自投罗网瓮中捉鳖了么? 难道是大旗军的土工作业人员计算有误?还是说他们已经知道了城内也在针对性的挖掘?为了避免被淹死所以很明智的选择了停手? 已经挖了好几天,这个时候应该不大可能会停止吧? 难道大旗军会前功尽弃? 凤阳守将不敢大意,让士兵们继续“监听”。 没过多久,终于又听到了一些动静。 果然,大旗军没有停手,他们还在继续挖掘。 照这个挖掘速度,明天的这个时候,两个同时开挖相向而行的地道就会连同起来,到时候大水漫灌,就有好戏看了。 “准备的怎么样了?” 当李吴山问起的时候,队官韩福财拍了怕身上的土,笑嘻嘻的说道:“好叫大帅知道,四个棺材全都运进去了。” “都封闭好了?” “大帅放心,都用三合楔子卯死了,又上了钩钉,保证严丝合缝。” “哦,”李吴山又嘱咐了一句:“再查验一遍,免得象上次在怀远的时候出了差错。” 把大量的火药装进棺材里,形成一个密闭的空间,然后把装满火药的棺材通过地道塞到城基之下,一个剧烈的爆炸就可以炸开城墙。 李吴山从来就没有想过要通过地道把兵力输送到城内,而是利用火药炸开城墙。 这当然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攻城方式,但却并非百试百灵。 前几天用这个手法破开怀远城墙的时候,因为棺材的密闭性不是足够的好,而且起爆时间掌握的不够精准,几口棺材没有同时爆炸,爆破效果没有预计的那么好,仅仅只是把城墙炸塌了一小段儿,不得不让大旗军将士通过这段狭小的破口强行攻打,出现了一些死伤。 为了避免出现上次那样的纰漏,韩福财又专门下去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确认无误之后才申请起爆。 随着红色令旗倏然落下,负责遮蔽地道口的士兵们纷纷后退,一直退到了安全距离之外。 存留在地道中的民夫和士兵陆续钻了出来,清点人数确认无人落下之后,李吴山才用很轻松的语气说道:“可以点火了!” 随着一声沉闷的轰鸣,脚下的地面剧烈颤抖了一两下,城墙附近腾起遮天蔽日的大团烟尘,敌我双方的视线同时变得模糊难辨。 因为已经有了前两次的经验,大旗军的将士们早有准备,一点都不急于进攻,而是很耐心的等着冲上高空的碎砖烂瓦落尽之后,才排着整齐的队形冲了过去。 凤阳守军根本就不晓得发生了什么,只是感觉到脚下的城墙好像风中的芦席一样剧烈晃动起来,一大团烟尘随之冲天而起,根本就看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一直等到烟尘落尽,才惊讶的发现一段约莫六丈多长的城墙已经消失不见……准确的说是已经塌了。 却不是粉碎性的崩塌,那段城墙仅仅只是倾倒下来。包裹在城墙最外城的砖石外层已经被震的纷纷碎碎,失去了墙砖和条石的支撑之后,城墙夹层中的夯土层也随之垮塌,倚在后面的第二道城墙上,形成一个巨大的缓坡。 用来阻隔、防御的城墙,已经成了大旗军进攻的最好通道,如同潮水一般的大旗军士兵正顺着这个巨大的突破冲上来。 看着这个巨大的坡度,城墙上的凤阳守军无不目瞪口呆! 当守将冲过来之后,看到这幅情形顿时如遭雷击:这样巨大的坡度和缺口不同,根本无法填补。而且已有大量的大旗军士兵冲上了城墙,正在沿着城墙冲进里层。 除了马上把所有守城的军队撤下来进行巷战之外,已经没有别的法子了。 巷战? 别开玩笑了。 因为大旗军攻破城墙的速度实在太快了,从倚城而守的状态转变成为巷战状态,不是一道命令那么简单,这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战略转向,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需要很多很多的命令和协同指挥,短时间之内根本就无法完成这样的转变。 就算是能够进行巷战又能如何? 从大旗军的士兵大量登城的那一刻开始,凤阳的失守就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已绝对不可逆了。所谓的巷战除了增加伤亡证明自身的骁勇和血性之外,并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既然大局已无法改变,那就只剩下举城而降这一条路可走了。 凤阳守军毫无悬念的举城而降了。 到了未时末刻前后,太子驾临中都凤阳…… 直到现在,罗长腿才终于明白过来:“怪不得李帅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克坚城,原来是用了穴攻加火药的法子。说来还真是奇了,一直以来我都以为火药只能用做装填火铳或者是火炮,原来还有这么大的威力,竟然可以直接破城。如此一来,云梯、瞭车、攻城锤之类的东西就应该再也用不上了吧?” “这可是个好法子,不仅可以极大的减少士卒伤亡,还能快速破城,我得好好的学一学。只要学会了这个手段,天下就再也没有坚城堡垒了……” 第一百零四章 督师无奈 大旗军东犯,连克州县,引的朝廷震动,抽调江北之兵防御长江之西的命令已经下来了。 这个命令把史可法惊的目瞪口呆。 清军已逼近徐州,摆出虎视淮扬的姿态,这个时候从江北抽调兵马,辛苦经营的江北防线顿时就会漏洞百出,朝廷这么能够如此顾头不顾尾的胡乱调动? 作为江北督师的史可法连夜南下,乘船到了南京,刚刚走到观音门外正准备进城的时候,却被朝廷的宣旨天使给拦住了:史可法奉命督师淮扬,非有诏令不得还京。 根本就不让史可法进城。 面对烟波浩渺的滚滚长江,耳听得金陵古城中传来的声声晨钟,史可法凭江而立,竟然有些恍惚了。 脸庞黝黑身材瘦小的史可法穿着一身墨绿的官袍,宽大的衣袖当风,愈发显得身形消瘦。 守江必守淮是千古不亘的真理,若是没有淮扬作为屏障,仅凭一条长江就想守住江南,简直就是白日做梦。 扬州是长江之锁,配合其他几个重要的战略支撑点,共同构成了江北防御体系,这才是弘光朝真正可以依赖的东西,也是唯一的安全阀。一旦这个体系出现漏洞,整个江南就全完了。 构建江北防御体系的战略构想,毫无疑问是绝对正确的,但却一点都不顺利。 作为江北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江北四镇尤其是重中之重,但却一点都不省心,反而把史可法折腾的焦头烂额。 那四个军头全都是拥立弘光帝的从龙功臣,一个更比一个骄横跋扈,根本就不把史可法这个督师放在眼里。为了维持大局的稳定,史可法不仅真的不能把他们怎样了,还得怀柔安抚。就算是这样,四个军头依旧闹的不可开交。 作为协防扬州的重要武装力量,四镇的使命就是拱卫扬州,但却做出了一件让全天下人都瞠目结舌的咄咄怪事:发兵攻打扬州。 扬州是天下第一富庶繁华之地,简直就是一座金堆玉砌之城。这样的肥膏之地自然引得无人数垂涎,为了驻守扬州,各大军镇大打出手,甚至直接攻打扬州…… 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出现了,好不容易把四大军镇安抚下来,让他们拱卫在扬州周边。还不等史可法喘过一口气来,又出了四镇之一的高杰被诱杀的破事,不得不高杰手下的部将李柯子暂领总兵之职继续镇守徐州方向。 刚刚把江北防御体系的西北角安定下来,大旗军又摆出进犯凤阳的姿态。马士英当时就慌了,先是调淮北的刘泽清,结果刘泽清根本不为所动,又调黄得功,一连串不知所云的命令下来,把苦心经营的江北防线搅的人心惶惶…… 大型军事防务,最忌讳的就是朝令夕改频繁调动,朝廷不会连这些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吧? “说甚么朝廷调令?还不是马士英、阮大钺等人为了一己之私利做出的勾当?”伴随史可法一起南下的部将史德威恨恨的说道:“时局糜烂至此,朝廷里依旧是歌舞升平,我看着朝廷是长久不了了……” “一派胡言!”史可法转过身去,怒视着自己的心腹爱将:“你不过是一介武夫,怎能知道朝廷的难处?跟随我这么多年,就应知道为国尽忠的道理,怎能如此编派朝廷?” “督师明明知道我没有胡说……”史德威小声的嘟囔着:“如今清军虎视徐州,徐州的李柯子真靠得住?若是徐州有险,扬州可就危险了……” 史德威所的这些话虽然不中听,但却是铁一般的事实。 整个江北防御体系本身就四处冒烟破绽百出,还要统领一群骄傲不逊相互倾轧的军头,到底能不能守住江北,能不能守住扬州,史可法的心里一点底气都没有。 “朝廷之中总是有些个幸进之辈,也在所难免,我等只需抱定了为国尽忠的心思也就是了。至于成与不成,就看天数了。”时至今日,连史可法都把守住江北的使命交给了命运,本身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尽人事听天命,就是史可法的态度。 但天命似乎并没有眷顾与他,关键时刻左良玉反了。 “坐镇”湖广的左良玉统领百万大军,打起了“清君侧”的旗号,顺江而下,欲直取南京。 左良玉本就和东林党人夹缠不清,当初拥立弘光帝的时候又持明确的反对态度,被弘光朝君臣视为比建虏还要可怕的潜在敌人,随即就定下了攘外必先安内的战略,再调黄得功部迎击左良玉…… 江北四镇当中,一个摇摆不定,一个要奉命调离,还有两个骄傲不逊反复无常,这样的防御体系实在让人揪心呐…… 黄得功虽然为人跋扈,还算是敢拼敢打的猛将,是江北防御体系当中最重要的一环,眼下朝廷一定要调离黄得功部,史可法根本就挡不住,唯一的能够做到的就是面见弘光帝,晓以利害,希望朝廷能够再调拨兵马增援江北,补充失去黄部的空缺…… 但这仅仅只是史可法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 左良玉一反,史可法的地位就变得微妙起来,因为他本身就和东林党人有些牵连,朝廷对他究竟还有多少信赖之情已经值得怀疑了。 他必须面见弘光帝说个明白,但却不得进城。 如此一来,史可法就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此时正当早春时节,春花绽放绿柳成荫,鲜衣怒马的富贵王孙携带着酒乐之器,临江高歌舒展情怀,更有很多自命风流的文人带着娇艳如花的歌姬,与清歌曼舞之间筹光交错诗词往还。 这些个文人最善做的就是空口大言夸夸其谈,最喜欢的就是指点江山褒贬时政。 “听说了么?中都凤阳已经失守,太子即将饮马长江,眼瞅着就要打到城里来了。” “我听说,太子用兵如神,旬日之间连克三城。要照这样下去,下个月太子就真的能进城了呢。” “来了就来了吧,反正也是他们家的江山。就算太子再怎么不济,也指定不会比朝堂之上的那头肥猪更坏了……” 从这些个文人的闲谈末论当中,史可法才知道凤阳已经落入了太子手中。 这怎么可能? 虽然早就听说过太子率领大旗军驻守颍州,但却从未想到太子竟然会在这个时候动手。最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短短的旬日之内,竟已经连克三城,将中都凤阳占领了。 这样的攻取速度,简直不敢想象,专门让史德威问过那些人之后,才终于确定这并非空穴来风,而是铁一般的事实。 从潜意识里,史可法比较倾向于太子。 毕竟太子是正统的国之储君,比弘光帝拥有更大的法理基础,真要是在崇祯皇帝大行殉国之后南下到南京登基,未尝不是一桩好事。但眼下这个局势…… 前有建虏虎视淮扬,后有打着清君侧旗号的左良玉浮江而下,肘腋之侧的太子又急于攻取,摆出一副进取金陵的架势。弘光朝已经四下冒火处处生烟了,哪里还有余力增援江北? 这个局面,越来越糜烂了 作为史可法的心腹爱将,史德威最能明白他的心思:“督师再怎么急,朝廷也不着急。我知道督师的心思在江北,一心一意的想要守住淮扬。但眼下这个局面……说句督师不愿意听的话,怕是真的无力回天了。” 史德威名为史可法的部将,实则视若子侄,是心腹中的心腹。若是换做别人,说出这样的话语,必然会被史可法以峻言呵斥。 但是现在,史可法却知道他说的是实情。 “局面虽然败坏至斯,却也并非全无破解之法。”史德威压低了嗓音小声说道:“只要督师设法联络大旗军的李吴山……” “那李吴山是大行皇帝的遗臣,大旗军是奉大行皇帝遗命组建而成的队伍。他李吴山能够与百万乱军之战扶保太子一路南来,足见精忠赤诚之心。” “无论坐在龙椅上的是谁,都是姓朱的,太子虽然急于正了皇帝之位,想来也能看清楚眼前的形势。只要督师晓以大义,说不准就能让太子暂时放下私怨,让大旗军协防淮扬,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要是太子真的能够放下和弘光朝的恩恩怨怨,命令大旗军协防淮扬,就等于了少了一份压力多了一份助力。 据说那大旗军战力卓然,多是精诚的忠义之士,真要是能够实现这个目标,江北防线或许还能守得住。 但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军事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 不管怎么说,太子终究是太子,而且还是前朝太子。弘光帝早已登基,至少已是江南半壁名义上的共主。身为弘光朝的臣子,却要背着朝廷去和“敌对”的前朝太子求援,到时候少不了要背上一个“勾结外藩”的罪名。 若是江北实在守不住,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侥幸若是守住了,如何对待有功的太子,到时候他史可法如何自处?真到了那股时候就算他满身是嘴也说不清楚了。 明明知道这样做对眼前的局势非常有利,但史可法却终究下不了这个决心。 “私结前朝天子,是什么样的罪名,你我都很清楚。我既是新朝臣子,都尽人臣本分,这种事情……还是算了吧。” 算了? 真要算了,江北防线也就完了。 史德威非常清楚诸位都师是什么样的心思,又往前凑了一小步,低声说道:“为江南亿兆生灵计,也只有这条路可走了。职下知道督师不方便出面,愿代为前往探一探的大旗军的态度。若是他们不愿意协防,那也就罢了。若是侥幸能说服太子和李吴山,江北尚有可为。反正这不过是职下自作主张,有朝一日朝廷怪罪下来,职下一肩膀子把罪责全都担了,万万不会连累督师。” 史可法沉默良久,最终只是一声轻叹:“江北诸将,若是有一半能有你这样的担当,局势又何至于糜烂至此?辛苦你了……” 第一百零五章 李帅的破绽 自从亲眼见识了火药穴攻的威力之后,罗长腿这个家伙就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了。 “李帅,李帅,你先莫忙着走,再给我说道说道那火药穴攻的诀窍……”这段时间以来,罗长腿曾经几十次模拟炸塌凤阳城墙的实验过程。在几十次的爆破作业中,光是火药就使用了上万斤,几乎将固州军的火药库存消耗一空,但实验效果却非常的不理想。 模仿着李吴山爆破凤阳城墙的样子,做了几十次实验,弄出很大的动静,但却连三层垒的石墙都破不开,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儿。 “是不是我装填的火药不够多?还是说不得其法?”罗长腿死死的缠住李吴山:“我罗长腿知道这火药穴攻之法是李帅的法宝,但咱们都是太子的队伍,你可不能藏私哦。只要李帅教会我了这个法子,我老罗情愿送你五十匹战马……” 李吴山从来都没有亲眼看过罗长腿的实验现场,也不知道他哪里出错了,更没有时间仔细过问此事:“罗将军,这火药穴攻之法其实非常繁杂,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不会产生应有的效果。这样吧,我让行家给你看看……” “金雀儿,你陪着罗将军去看看,把那火药穴攻之法教授给他,顺便再从罗将军处给我牵五十匹战马回来……” 罗长腿知道这个叫做金雀儿的使女是李吴山的心腹丫鬟,马上奉为上宾,亲自带着到了爆破作业的实验现场。 “还请金姑娘指点。”罗长腿以为金雀儿姓金,故以“金姑娘”相称,做出一副虚心请教的样子。 金雀儿围着那口装满了火药的棺材看了看,忍不住的抿嘴儿一笑:“罗将军就是用这样的棺材做爆破实验的么?这当然不行了。” “咦?怎就不行?当初我看李吴山那家伙……李帅炸塌凤阳城墙的时候,用的就是这样的棺材……” “罗将军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你看着棺材缝,宽的都能伸进指头去了,当然不行。” “有缝就不行?” “爆破的威力,并非全部取决于装药量的多少,器皿的密闭性同样重要。”金雀儿笑道:“罗将军用这样的棺材装火药,就算是装满了也不济事。充其量就是冒出一团火焰,然后把棺材炸的四分五裂而已,却没有真正的威力。” 罗长腿走试验的时候,棺材缝里确实冒火,虽然他曾经试图用漆封填充缝隙,却没有明显的改进效果。爆破之时的情形和金雀儿说的完全一样,虽然惊天动地冒出大团的火焰,但却只能勉勉强强炸裂三层垒的石墙,要想入李吴山那样破坏坚固厚实了很多倍的城墙确实万万做不到的。 “要想摧毁坚固目标,必须将容纳火药的器皿做的严丝合缝,做到密闭良好。不仅要用卯契,还得使用铁箍。若是想要炸塌城墙,还需要在棺材内再设一层内胆。但也就仅仅只能炸塌一般的城墙,若是遇到南京那样的城墙,这个法子显然就不够看了。” 南京城墙冠绝天下,出了名的坚固厚实,想要用这样的方式炸塌那样的城墙,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照金姑娘这么说,应该是已经有了炸塌南京城墙的法子了吧?” “那需要改进火药……不过这些已超出了我的认知范畴,我只知道如何炸塌凤阳城墙……” 对于罗长腿来说,能够炸塌凤阳那种城墙就已经足够了。 按照金雀儿的指点,改进了爆破作业的种种缺陷,一试之下果然威力惊人。罗长腿顿时心悦诚服:“金姑娘看似是个柔弱的女子,实则学究天人。就凭这个火药穴攻的法子,金姑娘你就比千百战兵还要厉害……” “罗将军谬赞了,那五十匹战马……” “我老罗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吐口吐沫都能砸个坑。既然金姑娘教会了我这火药穴攻之法,那五十匹战马不会少了你的,我这就派人牵马过去……” 金雀儿能够懂得火药穴攻之法,当然是拜李吴山所赐。 当初李吴山做这个实验的时候,所有的数据和实验结果全都由金雀儿统计记录,李吴山甚至很详细的给她讲解了爆炸的原理。时至今日,金雀儿依旧牢牢的记着李吴山说过的那些话语: “所谓的爆炸,其实就是极短时间内的剧烈燃烧。燃烧产生的能力被封闭在密闭的空间之内,必然要宣泄出去。而这个宣泄的过程就是爆炸。” “爆炸的瞬间,会产生极度的高温,压力随之释放,这个过程就是爆炸威力的展现。” “爆炸本身就是燃烧物质和空气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果没有了空气,就算是堆砌一座火药山岳,也不会有哪怕一丁点的爆炸产生。” “就这种形势的爆炸其实已经达到了极限,要想威力更大,光凭改进器皿已经不够了,必须进一步改良火药本身。如果能够把火药改良成为炸药,那就真的无坚不摧了。” 李吴山说的这些话,金雀儿只能听个一知半解。至于他反复提起的那些个名词,比如说“压力”“空气”等等,她根本就没有丝毫概念,只能凭借猜测做进一步的理解。 虽然不是很明白李吴山说的这些个道理,但她却知道老爷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千金难买的铁律,是平日根本就听不到的硬道理,这才真正的本事。不管懂还是不懂,她都会囫囵吞枣的死记硬背。 先记下来再说,以后有了机会再慢慢找老爷请教。 一直以来,金雀儿都无法理解一个问题:这么渊博的学识,显然已经超越了当世的所有人。除了老爷本人之外,恐怕再也没有谁能理解“空气”“压力”等等这些个闻所未闻的概念了。 那么,这些个本事和道理,老爷究竟是从哪里学来的呢? 还是说老爷天赋异禀能够无师自通? 就算老爷真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天纵奇才,能够自己领会这些个前人从来都没有讲述过的道理,金雀儿还是从中找到了一丝破绽。 这个破绽就是炸药。 老爷曾经说过,就好像生铁可以炼成精钢一样,炸药就是火药的升级版。只要造出了炸药,就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坚不摧,也就是说,世间还没有炸药这种东西。 世界上从来都没有过的东西,老爷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既然天底下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炸药这种东西,老爷为何能对炸药的威力知道的那么清楚? 难道说,老爷真的是能够预知未来的妖魔鬼怪? 贴身服侍这么多年,饮食起居都在一起,观察的久了就会逐渐发现,李吴山根本就不是什么妖魔鬼怪,更不是转世投胎的神仙。他和普通人一样,都是血肉之躯,同样拥有喜怒哀乐七情六欲。 既然是凡夫俗子,那这些个学识和见识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因为在一起生活太久的缘故,总是难免在不经意之间暴露出一些东西。同时也是因为金雀儿冰雪聪明,能够通过细枝末节发现越来越多的疑点…… 关于自己的过去,关于这些个学识的由来,李吴山从来不说。 金雀儿也从来不问。 因为她知道那才是老爷最大的秘密…… 金雀儿相信,总有一天,终究会有那么一天,自己会看破这个秘密! 当金雀儿带着罗长腿的五十匹战马回来的时候,李吴山正在会客。 那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人,约莫三十来岁的样子,虽然穿着一身便装,金雀儿还是能够很清楚的感觉到他身上的行伍之气,那是军人独有的气息。 “将军之所言,可是史公的意思?” 当李吴山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史德威马上做出解释:“不,李帅误会了,我此次前来,只不过是代表我自己,督师全然不知。” 作为史可法手下做重要的部将,专门跑到凤阳来找李吴山,你竟然说史可法不知道这个事儿,李吴山要是真的相信了,那只能说明他的智商不在线。 “既然史公不愿意承认,那我就当是将军私下前来好了。” 事情是明摆着的,史可法肯定知道史德威来到了凤阳,只是不想承担这个责任而已,免得以后落人口实,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 “将军之意我已明了在心。”李吴山说道:“建虏环逼淮扬,大旗军断然不会坐视袖手。一旦淮扬有警,大旗军必倾巢而出,不计代价驰援淮扬,纵使战至最后一兵一卒,也要和多铎分个高下。” “李帅高义,能摒弃成见以大局为重,德威佩服的很。” “将军可回复史公,就说大旗军万千将士已做好与清军决一死战的准备,纵使全部伏尸江北亦在所不惜。” “能有李帅今日之言,督师也就放心了。” “还有一事,烦请将军转告史公,清军进犯江北势在必行,此战决不可免,千万不要有任何侥幸的打算。尤其要提防内贼……” 江北防御体系本身就很不稳定,那些个军头交横跋扈也就算了,偏偏还多是些见风使舵的骑墙派,若是清军的压力逼迫上来,谁也不敢保证有没有人会直接反叛。 对于这个局面,史可法早已心知肚明,只是没有办法而已。 他还奢望着能够用朝廷天威和忠义之情约束那些个军头们。 史德威和李吴山之间的谈话极其短暂,却是推心置腹,尤其是李吴山的态度,给史德威留下了深刻印象。 当初阵斩建虏伪酋皇皇太极之际,李吴山的大名就已轰传天下,又有在百万乱军之中扶保太子突围的彪炳功绩,更有率领万千北民南迁之德,在不足一年的时间内底定颍州,硬生生的为大明国储开辟出一方天地,怎么说也可以算是当世名将国之干城了。 这样的人物,就算是跋扈一些也是情理之中,若是柔柔弱弱那才真的活见鬼了。 李吴山的跋扈之名本就不是什么秘密,原以为这是一位如同黄得功、刘泽清之类的傲慢军头,想不到却是如此的彬彬有礼,尤其是在对待史可法的态度上,堪称恭敬。 李吴山和史可法,虽然都是大明臣子,但却不事一主,隐隐还是相互敌对的关系。但李吴山却对史可法本人保持着非常尊重的态度,虽然不使用“史督师”“史阁部”这样的官面称谓,表示不承认江南朝廷,但却始终用“史公”这个敬语,而且在言辞之间颇多推崇敬重。 虽然李吴山不大赞同史可法的政治观点,同时也对他的用兵方略颇有指摘之处,但是对他本人还是非常非常的尊重甚至是敬重的。 昭昭可法,巍巍史公,流芳千古的热血精忠之士,是这个风云激荡的时代为数不多的亮点之一。 李吴山敬的是他抵抗到底决不投降的精神,敬的是他胸中热血和千秋忠义。完全是因为爱屋及乌的缘故,连带着对史德威也非常的客气。 李吴山能有这样的态度就已经足够了,至少他已经很清楚的表明不会在这个似乎试图进攻江南,也就不必再从江北抽调人马来防御大旗军了。 至于说“倾巢而动协防淮扬”“战至最后一兵一卒”的说法,随便听听也就是罢了,又怎么能够当真。 真到了建虏环逼的时候,李吴山若是能够遣一支偏师策应牵制一下,也就算是仁至义尽了,又怎么敢奢望让大旗军为了江北而死战到底呢? 第一百零六章 你要干嘛 “李侍讲劳累奔波多有辛苦,又清瘦了许多,”太子起身,亲手给李吴山搬了个坐器,示意他坐到自己身边:“李侍讲上仰先皇遗命,中系复国之重任,下承大旗军万千将士,千万要保重身份,莫太辛苦了。” 这段时间以来,李吴山确实很忙也很累,整个人都瘦了一圈儿,稀稀拉拉的胡茬子愈发显得脸色晦暗,和往日里的神采飞扬轻松写意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 太子亲自搬椅子给他坐,还如此的温言相勉,简直就是一副君臣和睦的最好写照。但太子终究太年轻,所有的动作和言语都透着一股刻意而为的稚嫩。 这显然是那些个文臣教给他的,用来收揽李吴山之心。 对于这种小手段,李吴山觉得非常可笑,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殿下诏臣前来,应该不知是为了说这些话吧?殿下与我既是君臣亦是师徒,这一路走来历经风雨。做出这幅样子反而显得生份,有什么话还请殿下直接言明……” 在这之前,程园毕等人曾经仔细商议过,甚至早就拟好了一篇说辞,但却被李吴山一针见血的道破,太子登时就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口了。 下意识的看了看程园毕,程园毕则端起茶碗,慢悠悠的品着茶水,似乎没有看到太子的眼神儿。 当太子把目光转向路恭行的时候,路恭行很不自然的扭了扭身子,故意不和太子的目光相对。 太子当即就明白了,接下来的这句话只能由他亲口说出。 犹豫了好半天,太子才鼓足了勇气,问出了那个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这半个月以来,李侍讲厉兵秣马,是意欲何为呀?” 这段时间以来,李吴山疯狂备战,不仅把颍州各地的驻军抽调一空,还把寿州、怀远等地的大旗军进行了大规模的调动,几乎把能够抽调出来的军事力量全都集中在凤阳。更有甚者,李吴山还下达了总动员的命令:两丁抽一,三丁抽二,严禁民间私自买卖粮米以及皮革、油、漆等等战备物资,施行严格的统购统销…… 种种迹象表明,李吴山要进行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了。 这种规模的总动员,对于民间的伤害极大,不仅严重抑制了民间的商贸活动,甚至伤及到了农业根本:眼下这个时节,正是春耕备播的关键时刻,李吴山却在各地大肆抽取壮丁劳动力,若是耽误了春耕,今年的收成一定会大打折扣。 但眼下的局势却没有那么紧迫,似乎根本用不着做这样的动员。 虽说清军已经攻占了丰城、砀山一线,但那是弘光朝的江北防御体系的边角地带,正好可以坐山观虎斗,眼看着他们鹬蚌相争做一个得利的渔翁岂不是更好? 因为左良玉打着清君侧的幌子顺江南下,江南小朝廷已经慌了,急急吼吼的抽调最有可能威胁到凤阳的黄得功部南下。 眼下的凤阳,安全局势空前的好,李吴山却摆出一副紧张的战前姿态,你到底想做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李吴山毫不隐瞒,而是用最直接的方式作出了回答:“决战,臣要率领大旗军与建虏决战。” 当初路恭行问起的时候,李吴山也是这么说的:决战,我要和多铎决一死战。 现在的大旗军规模很大,算上罗长腿和廉金斗等各部人马,能够拼凑出将近两万战兵(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还没有形成战斗力的新兵),达到了一个数量上的空前规模。但战斗力却并没有显著的提升。 因为扩充的太快,训练时间严重不足,装备没有完全跟上等等缘故,现如今的大旗军就应该休养生息慢慢壮大。 而且从大局上来看,无论是江南的弘光朝还是江北的清军,实力都远远超过大旗军数倍,至于浮江而来的左良玉,更是号称百万大军。与这些个对手们相比,大旗军还是太弱太小了。 从当初仓皇逃离京城相比,现如今的太子已经有了一片还算稳固的地盘,正是应该潜心发展徐徐图之的时候,贸然做出大规模的军事行动,绝非明智之举。 连太子都能看清楚的问题,李吴山不可能不明白。 开始的时候,太子等人以为这只不过是李吴山故布疑阵,是为了恫吓来自四面八方的对手。但是现在看来,他好像是在玩儿真的。 “这个……李侍讲真的打算与建虏决战?” “淮扬一破,江南危矣,臣已下定决心与多铎拼个你死我活。”李吴山说的斩钉截铁掷地有声:“臣要在淮扬与建虏决战,不是鱼死就是网破!” “李侍讲不是在开玩笑的吧?” “此等军国大事焉能说笑?” 太子等人立刻就明白了,李吴山说的是真的。 他真的要清军决战了。 但是,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在大旗军还没有足够实力的情况下,贸然决战,绝对是一个非常糟糕的选择。极有可能会断送大旗军,甚至会彻底断送刚刚看到一丝曙光的复国希望。 太子正要开口说点什么,李吴山已经显得有些不耐烦了,摆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头,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我知道殿下和诸公的顾虑,也很清楚现在的大旗军还没有强大的能够和多铎决战的程度。但淮扬一战,关系到千秋气运,关系到华夏存亡,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局势好像还没有崩坏到那种地步吧? 如今的清军攻城略地气势正盛,正是兵锋极锐之时,甚至完全可以用横扫天下所向披靡来形容,这个时候去和多铎决战,就算是胜利也必然是一场代价高昂的惨胜。若是打败了,那就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因为大旗军一败,一切的一切就全他娘的完蛋了。 “我意徐徐图之……” 多铎已经打过来了,眼瞅着就要进攻徐州,扬州十日的惨剧就在眼前,你给我说徐徐图之? 最近的事情太多,李吴山的心头确实有点火气,显得更加不耐烦了:“淮扬一破,江南再无阻碍,天下就亡了。我不知殿下是怎么想的,但是我,我李吴山绝对不会袖手旁观坐视不理。我可以清清楚楚的告诉殿下,告诉诸位,这一战绝不可免,就算把大旗军拼光了也在所不惜!” “但是……” 第一百零七章 君臣失和 “没有什么好但是的。”李吴山那股子跋扈的劲头再次显现出来:“大旗军存在的全部意义,就在于这淮扬一战。若是能够一战而胜自然是最好,若是不幸战败,那么……有没有大旗军都已经不重要了。” “我知道殿下想阻止我行险,但这个风险一定要冒。殿下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罢,我一定会出兵,再说什么都没有用了。” 太子的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 这句话摆明了就是根本不在乎太子的感受,李吴山要抛开太子自行其是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程园毕猛的一拍桌子第一个站起来,厉声喝道:“李吴山,你在说些甚么?还有没有君臣之礼了?你心中还有没有太子?” 扬州十日的惨烈已迫在眉睫,别说是一个太子,就是崇祯皇帝在场,也不能让李吴山回心转意了。 我组建大旗军为了什么? 不就是为了避免扬州惨剧的发生么?不就是为了抵抗的精神可以延续下去吗? 扬州十日的惨烈,不仅仅在于那惨死于清军刀下的八十万亡灵,更在于整个天下都被那无边无际的血腥和杀戮打断了脊梁。 这份历史责任,谁也承担不起来。 淮扬若败,就真的要亡天下了。 “程大人,你说我心中没有太子?”李吴山冷笑了两声,猛然撩起裤管,将腿上的伤疤展露在众人面前:“当初是谁在危亡之际扶保太子与百万贼军之中突围?又是谁率领万千士民辗转至此?我一拳一脚好不容易才踢打出今日的局面,我心中有没有太子只怕还轮不到你来指责,天下亿兆子民自有公论!” 若是没有李吴山拼死拼活的折腾,别说眼下这个小小的局面了,有没有太子还是一个问题呢。 要说李吴山心中没有太子,确实难以服众。 但李吴山今日的表现,确实不似人臣,简直跋扈到了极点。 “我知道殿下以及诸位大人万分珍惜今日的局面,也知道你们舍不得把大旗军当做筹码全部押上赌桌,但是现在这个形势,已由不得我们。”李吴山说道:“诸位若是想阻止我进兵淮扬,只有一个办法……” “只需摔杯为号,唤几个侍卫出来将我拿下,随便安个什么罪名夺了我的兵权,或是直接将我当场格杀……” 拿下李吴山?那是在开玩笑。 要是真的把他拿下了,等不到今天晚上大旗军就得哗变。到时候在场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谁也别想落个囫囵尸首。 但李吴山的这几句话,说的实在是太难听了。 众人虽然质疑李吴山的战略部署,却没有质疑他的用心,李吴山却说出这种话来,当即就把程园毕气的哆嗦起来,戟指着李吴山的鼻子,哆嗦了好半天才万分恼怒的说道:“你……你也忒跋扈了,这是要置太子与不义之地,其心当诛!其心当诛!!”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儿上,路恭行再怎么不想掺和进来也不得不站出来了:“李侍讲与我等一样,同是忧心国家涉及的精忠之臣。无论他做什么,我都不怀疑李侍讲的用心。纵使言语上有些不妥不慎,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大行皇帝托孤之际,大家都在场,谁不赞我大行皇帝识人之明托付之效……” 文武不和,君臣离心,这是最大的忌讳。若是不赶紧出来救场,任凭局面这样僵持下去,刚刚升腾起来的那一丝复国希望马上就要化为泡影了。 路恭行想要做一个和事佬,好歹先把李吴山和太子之间的紧张情绪安抚下去。 “殿下!”李吴山目光炯炯,直视着眼前这个少年太子,语气沉重的说道:“殿下还信得过微臣么?” 在场的所有人都意识到了蕴含在这句话当中的份量,绝不止千钧之重!谁也不敢发出半点声息,顿时一片死寂。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太子能说什么? 说我信得过你? 那李吴山一定会一意孤行,真的要和多铎去决战了。那样的话,岂不是要断送复国的希望? 若是说信不过你?这句话一出口,就是君臣离心,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以后的局面一定会糜烂到不可收拾。 太子的脸色涨的通红,支支吾吾好半天也不知应该如何作答。 如此一来,可急坏了那些个东宫旧臣! 当李吴山这么问的时候,太子就应该在第一时间以毫不犹豫的姿态表达出对李吴山的绝对信赖,哪怕是片刻的迟疑也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偏偏太子学的都是些正经的儒家经典,那些个揣摩人心的帝王心术并不怎么精通,在这个最关键的时刻犹豫了。 “殿下不必再答,臣已知道殿下的心思了。” 说完这句话之后,李吴山朝着太子一躬身,然后就头也不会的大踏步而去了。 事情弄成这个样子,眼看着已经无法挽回,谁也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唯有一点可以确定:太子的命令再也不能约束李吴山,李吴山要独走了。 毫不在意这些人的想法,李吴山回去之后继续忙自己的事情。 或许是因为太过于劳累的缘故,没过多久就伏与案前睡过去了。 银雀儿刚刚调弄了一盏子甜粥端进来,正要开口说话之际,却看到旁边的姐姐金雀儿将手指竖在唇边微微“嘘”了一声,这才注意到李吴山已经睡着了。 小心翼翼的将粥盏放下,蹑手蹑脚的扯了条毡毯子覆在他的身上。 这段时间,老爷实在是太累了。整日里忙的脚底板打屁股,连个囫囵觉都没有睡过,人也清瘦了一大圈儿,银雀儿心疼的很呢。 在银雀儿的心目当中,老爷扶保太子一路南来,直至今日好不容易才算安稳了些,确实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但却有点得不偿失。 做一个安安稳稳的乡下土财主,虽然没有大元帅的威风,但却安稳的很,也惬意的紧。整日里吃饱就睡,甚么烦恼也没有,更不必费心费力的操劳甚么军国大事。象现如今这样,整日里累的半死不活,饭都顾不上吃几口,岂不是亏了? 银雀儿始终认为,做救国救民的大英雄,还不如做一个乡下土财主更有味道…… 刚刚睡下的李吴山似乎谁的不怎么安稳,呼吸越来越急,显然是做噩梦了。 第一百零八章 妖梦入怀 李吴山确实在做梦,而且是妖梦! 他梦见繁华富庶的扬州已是一片火海,天上乌云摧城,脚下血海无边,八十万冤魂齐声哭号,三万里河山尽染腥膻,每一个同胞的脑袋后面都拖着一条金钱鼠尾的发辫,面无表情仿佛傀儡僵尸…… 激灵灵打了个冷战,猛然惊醒过来。 李吴山的脸色赤红如火,额头上全都是细细密密的汗珠子,乖巧伶俐的银雀儿赶紧取来手巾把子,在他的脸上抹了又抹:“瞧这一脑门的细汗,老爷肯定做噩梦了吧?” 旁边的金雀儿抿嘴儿一笑,脆生生的说道:“咱家老爷是何等的英雄了得,怎么会做噩梦?” 李吴山用力摇了摇脑袋,似乎要把将残存在脑海中的那些恐怖情形全都抛出去,心有余悸的说道:“还真的是做噩梦了呢,吓得我出了一身的冷汗。” 在金雀儿的心目当中,李吴山虽然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仙,至少也是世无敌手的豪杰,应该无所畏惧才是,难道说老爷也有害怕的东西? “老爷还怕噩梦?梦到什么了?” “末日!” 末日?末日是什么样子?至于把老爷吓成这样? 能让老爷害怕的东西,一定比天崩地裂还要可怕一百倍!那已经超出了金雀儿的想象…… 银雀儿为人单纯性情淳朴,没有姐姐金雀儿那么多的心思,从来不会为了明天的事情担忧:“老爷先吃完甜粥吧,还热乎着哩……” 刚刚端起粥盏,路恭行就来了。 跟着路恭行一起过来的还有长平公主。 刚一进门,路恭行就打起了哈哈儿:“怎么?还没有用饭?为了操劳国事,李侍讲还真是废寝忘食……” 见到这二人,李吴山当即就笑了。 “路监军与长平殿下齐至,我知道你们所为何来……”李吴山笑道:“我与太子争论几句怎么了?好歹我也是太子师,就算是有些意见不合之处,还至于让你们放在心上?” 路恭行和长平公主确实是为了刚才的争吵而来。 就在刚才,李吴山和太子弄的非常僵,几乎已经算是决裂了。 这是绝对不可承受的事情。 若是李吴山真的抛弃了太子,所谓的太子根本就一钱不值,甚么光复大明收复北地,全都成了镜花水月。经过一番紧急商议之后,作为监军的路恭行就来了,其实就是为了劝说李吴山,不要因为太子的几句话就弄个君臣失和。 路恭行不仅是太子的老师和近臣,还是大旗军的监军,是李吴山以下的二把手,至少他有这个名义。而且路恭行这个监军干的非常不错,虽然没有多大的建树,却严于律己能够做到善待士卒,还能以身作则不折不扣的执行每一条军中律条。 监军能做到这个份儿上,绝对算是合格了。 或许是因为整日里和士兵打交道的缘故,路恭行也带上了一些行伍气息,而且和李吴山的私人关系还算不错,所以这个和事佬只能由他来做。 至于长平公主……纯粹就是太子的代言人。 作为先皇嫡血,而且又是唯一个上了点年纪的皇室成员,李吴山和太子闹僵了,她不出面调和还能由谁来做这个事情? 想不到的是,李吴山的态度竟然这么好,完全没有把刚才的那一幕当回事儿,这无疑让路恭行和长平公主暗暗的松了一口气。 “我是侍讲,你也是侍讲,”路恭行故意做出一副很轻松的样子,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说道:“太子殿下是什么性情脾胃,你我都清楚的很。何至于因为几句轻飘飘的话语就当场发作?” 说起太子的性情,确实可以用平和来形容,在这一点上,连李吴山也不得不承认。 “说句大不敬的话语,太子虽是你我的君上,其实不过是个少不更事的少年罢了。真要是动了心眼儿……”路恭行哈哈大笑着说道:“太子殿下若是心机深沉之人,李侍讲问出那句话的时候,太子一定会毫不犹豫的作答。不过呢……这也正说明了殿下性情淳朴,不是那胸有城府之人,李侍讲不会为了这事耿耿于怀吧?” “老路你不是外人,我就实在说了吧,当时我也是在气头上,要说一点都不气,那就是睁眼说瞎话了。”李吴山笑道:“不过事后想想,我也说了些过头的气话,确实有些不该,回头等太子的气消了,我再去赔情也就是了……” 路恭行此行的主要任务就是活跃气氛,既然话都已经说开了,接下来就应该轮到长平公主粉墨登场念台词了。 虽然李吴山的态度好的出奇,并不把刚才的争执当一回事,但最根本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太子一系的人马,全都激烈反对李吴山出兵淮扬,这个事不说清楚,今日的争吵就只不过是一个开始。 长平公主也是个冰雪聪明之人,也刚刚受过程园毕等人的指点,很清楚的知道在这个时候不能再提“能不能出兵”的事儿,而是采用了迂回的方略,避开了这个最有可能引起争执的话题,换了一个说话的方式: “要说知兵知战,李帅当世无双,大行皇帝托付之效,也是举世皆知的……”接连给李吴山戴了几顶高帽子之后,长平公主还是小心翼翼的说起了最关心的那个问题:“李帅欲出兵淮扬……” “李帅出兵淮扬,必有所图,只是太子及诸位大人暂时不明就里,还望李帅说个明白,也好让我等放心……” 你要出兵淮扬,到底是为了什么?我们这些不带兵的人看不出其中的玄妙,跟不上你的思路,所以你还是指点一下的好。 这番话语虽然婉转,其实还是刚才那个引起争吵的老话题。 眼看着李吴山就要开口,长平公主赶紧又说了一句:“李帅军务繁忙,废寝忘食之下早已清瘦不少,可以边吃边谈……” “嘿嘿,那我就在殿下面前失礼了。”李吴山老实不客气的端起粥盏子,唏哩呼噜的吃了一大口,或许是因为嘴巴里含着食物的缘故,说话的时候显得有些模糊:“殿下以为江北防线如何?” 第一百零九章 惊天豪赌 这些个军事上的事情,长平公主并不是很清楚,但也听过不少传闻:弘光朝委任史可法为江北督师,构建起了江北防御体系。但那些个军头自持功高,根本就没有史可法放在眼里,甚至发生了官军攻打扬州的千古奇事。为了抵御顺江而来的左良玉,先调刘泽清后调黄得功,如此朝令夕改,清军还没有到来,就已把江北防线折腾的漏洞百出了。 就算是清军不来,恐怕那些个军头自己就能打起来,这样的防线要是能守得住,那才真是活见鬼了呢。 “我虽不知兵,却也觉得江北需是守不住的。” “自古守江必守淮,然淮扬诸将离心离德,江北防线漏洞百出,淮扬一线万万守不住。淮扬若失则江南万不可守,若是任凭建虏得了江南财赋之地,光复大明恢复故土则成泡影……” 就在这个时候,金雀儿急匆匆的走了进来,交给李吴山一个小小的纸条儿。 李吴山看了看,猛的霍然起身:“传我的命令,让刘春生改道向东,占领虹州。若虹州不可守,则退守五河……” 直到这个时候,长平公主才知道李吴山不是想要出兵,而是已经出兵了。 原本想用一个比较柔软的身段做进一步劝说,想不到李吴山玩儿了一手先斩后奏,早已让大旗军出动了。 在未经太子允许的情况下,就调动大旗军出战,显然没有把太子放在眼里。 李吴山这么干,让路恭行非常的难堪。 作为监军,李吴山已经调动军队出发了,他竟然一点儿都不知道,还在这里纠结要不要出兵的问题,简直就是被李吴山当猴儿耍了。 虽说路恭行很有气度涵养,这个时候也有点挂不住,正准备说点什么的时候,李吴山已把那张纸条递了过来。 看到纸条上的字迹,路恭行顿时勃然色变,忍不住的惊叫失声:“徐州失守?李柯子举城而降?这……这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李吴山反问了一句:“那李柯子本就是个反复无常的小人,看到清军势大就举城而降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这……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从时间上推算,应该就是我与太子为出兵之事争吵之时……” “你是说……这是今天的事儿?” 徐州距离这里还有些路程,李吴山怎么会知道的这么快! “我早就觉得徐州不稳,在一个月之前就遣了细作潜伏进入徐州,一旦徐州有事,立刻用飞鸽传书报我知道……” 自古以来,徐州就是四战之地,扼守东西南北四方咽喉。徐州已落入清军手中,江北防御体系的外围就失去了支撑点。如此一来,不仅江淮危急,连淮右之地也在清军的威胁之下了。 这个时候,已没有了继续讨论是不是应该出兵的必要,而是应该考虑怎样迎战了。 “我已命刘春生率三个营占领虹州,卡住清军南下的必经之路。若是虹州不可守,还能退守五河香水一线……” 刚刚知道清军占领徐州的消息之时,路恭行已惊出了一身冷汗。从徐州到凤阳不过三四百里,其间并没有高山大河雄关要塞的阻隔,几乎可以算是真正的一马平川,要是清军顺势南下的话,根本就来不及组织起有效的防御。 好在李吴山玩儿了一手先斩后奏,好歹算是建立起了初步的防御姿态,要不然的话,现在的路恭行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太子马上撤离了。 “怎么办?怎么办?若是清军顺势而来,怕是抵挡不住……”眼看着辛辛苦苦踢打出来的这么一点局面就要毁在清军的铁骑之下,路恭行是真的急了:“此事十万火急,万万耽搁不得,李帅你赶紧拿个章程出来……” “此事看似凶险,却也没有那么紧迫,”和慌乱焦急的路恭行相比,李吴山则显得镇定从容了很多:“若我是多铎的话,一定会趁势席卷,经淮安而取扬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渡江作战,只要兵临南京城下,即可底定江南……” 从大局来看,这确实是清廷的战略部署,除了多铎这支军队之外,清廷还有一支偏师,取道鲁西南威胁淮安。 两路大军左右夹击,战略意图已经非常明显了:就是扬州! 只要攻破了扬州,就等于是打开了长江之锁,在这个关键时刻不去攻打繁华富庶战略地位无比重要的扬州,而是攻打淮右,显然得不偿失。就算多铎真的想这么干,多尔衮和清廷的王爷们也不会允许。 “今日之事,我这个做臣子的当面拂佞太子,必然会落个不臣的千古骂名。若我所料不错,诸位大人肯定已经这么骂过我了。但时局崩坏之快,不得不违逆孤行。我这份儿昭昭之心拳拳之意,还不是为了守住我大明的江南半壁……” “我的李帅呀,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说这些?”路恭行苦笑着说道:“事到如今,你的心思我们已经全都明白了。若说料敌先机行事果断,我们这些人算在一起也不及你之万一!别人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我路恭行还能不知道了?大行皇帝的托孤托国之重加与你我之身,又岂能顾得了那么多身前身后之名?什么也不要说了,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全凭你一言而决。太子那边自然有我去说服……” “尽起淮右能战之兵,大旗军倾巢而动,不顾一切驰援淮扬。此一战若是胜了,则是局面全新。若是败了,那就什么都不用说了,我宁可死在淮扬追随大行皇帝而去……” 拼了。 真的是拼了。 李吴山要把所有能够动用的筹码全都押在这一战当中。 这是一场惊天豪赌! “时局如此,已由不得我们退缩了,”路恭行咬牙切齿猛的一拍大腿:“是生是死就看一这一下子吧。” “这个时候,唯有上下一心,才能挣到一丝活路。我一定会竭力说服太子……” “仅仅只是说服,还远远不够!”李吴山微微昂着头,沉吟了好半晌子才幽幽的说道:“是时候让太子驾临南京了。” 让太子去南京? 那不是找死吗? 现在的太子和南京的弘光帝,就是王不见王的局面,还能勉强维持一个相安无事的局面。一旦相见,弘光君臣必然会对太子不利。 “我已拟定了一个方略,就看太子有没有这个胆色了……” 第一百一十章 荒堂之君 当年就是因为闯军肆虐,登基成为弘光帝之前的福王很是吃了些苦头,也过了一段儿颠沛流离的凄惨生活。好在时来运转否极泰来,李闯破京崇祯殉国,他反而做了个便宜皇帝。 虽说只有江南半壁,好歹也是个面南背北的大明之主九五至尊,过几天好日子应该不算过分吧?寻常的市井百姓之间手头上有了闲钱,还晓得盖几间亮亮堂堂的大瓦房呢,作为皇帝大兴土木营建宫阙当然在情理之中。 为了给自己修建宫殿,专门下旨从云贵等地征发民夫砍伐巨木,又因为没有运送的道路,不得不周转到海运之上,如此一来,就凭空多花了十几万两银子,就为了这么个微不足道的小事儿,那帮子自命清流的言官们就好像苍蝇一样吵吵了好几个月,搞的弘光帝不胜其烦。 大明以孝义治天下,自己已经当皇帝了,老娘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太后。给太后她老人家修建一座兴宁宫,才用了一百六十万两都不到,那些个言官竟然还要絮叨个没完没了,甚至有人把弘光皇帝比作荒嬉无度的桀纣之君。 弘光知道自己不是什么雄才大略的君主,但若是桀纣之君也太夸张了些吧?我弄酒池肉林了吗?我弄蛇坑炮烙了吗?好像没有吧? 和当年的嘉靖皇帝相比,我也不是很败家吗,你们怎能这么骂我? 前面有车后面有辙,嘉靖先皇比我能花钱,万历皇帝比我能征税,凭什么就说我是大明朝的败家子呢? 身为一国之君,若是不修几座像模像样的宫殿,如何彰显我煌煌大明的威仪?如何表现出我大明泱泱大国的气度? 既然你们已经这么骂了,那就干脆来个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宫阙楼阁已经建设的差不多,索性就一路做下去。 那么多的广楼高阁若是空着,岂不是成了聋子的耳朵?后宫也应该充实一下的吧? 三宫六院肯定是要有的,反正江南佳丽如云美人似雨,一定要好好的选,不选出几个倾国倾城的绝色美人来,总是有些遗憾。 选了这么多的佳丽,后宫无人统领怎么能行?皇后还是需要再仔细甄选一轮的…… 经过层层选拔之后,皇后的人选已经确定,绝对是个旷古罕有的角色美女,弘光帝本人对这位皇后非常满意,恨不得马上就行周公之礼。 迎娶皇后,当然是国之大事,连婚期都已经定下来了,户部的官员却说没有钱了。 没钱? 怎么会没钱呢? 江南这么富庶,赋税征了一轮又一轮,按说国库就应该充盈丰足才对,怎么会没有钱呢?是不是全都被下面的官员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查,狠狠的查。 弘光帝已经够贪的了,下面的官员竟然敢贪他的银子,真是要钱不要命! 查来查去,最终还是查到了弘光帝本人的头上。 除了兴建宫阙和日常开支之外,最大的一笔开支就是修建陵墓。 自古以来,修建皇家陵墓就是一件很费钱财的大事,工期动辄长达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之久,当然会出现巨大的财政赤字。 更何况,弘光帝要同时修建两座皇陵! 除了给自己修建的那座之外,还额外给他老爹——也就是老福王也顺便修建了一座。 众所周知,老福王早就死了,而且死的非常不体面。当初闯军攻破洛阳的时候,把老福王扔进了大锅,又添加了点鹿肉和各种调料,煮成了一锅“福禄羹”大家分着吃了。 这样的死法,尸骨肯定是找不见了,但陵墓不能没有。 儿子做了皇帝,追封亲爹一个体面的封号也是历史上常有的事情。于是乎,被闯军吃了的老福王也就顺理成章的有了一个尊崇的谥号——大明恭顺皇帝。 活着的和死了的皇帝,同时修建陵墓,而且弄的排场极大,再加上下面的官员趁机下手,能捞的捞能占的占,白花花的银子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消失不见了! 这种事情……还真的不好说。 当初,就是这些人顶着巨大的风险把弘光送上了龙椅宝座,现如今他做了皇帝,大家顺便捞点好处,不是很正常的吗? 君臣共富贵,这本就是当初说好了的条件,要不然凭什么让他做这个皇帝? 这些人还真的不能动,因为全都是弘光的班底,是他的基本盘。若是没了这些人,他的皇帝宝座就会动摇…… 又要娶媳妇,又要修陵墓,红白两事都要办,却没有那么多的银钱,怎么办? 抽调军费?这个法子弘光不是没有想过,但却不敢那么做。 那些个军头根本比他这个皇帝还要蛮横,从他们的饭碗里抢食吃,若是惹恼了那些个家伙,天知道他们会不会换一个听话的皇帝取而代之。 征税? 弘光帝登基刚刚一年,就已经把民间的税赋征收到了弘光四年……还怎么征? 关键时刻,身为兵部尚书却醉心于曲艺更工作的阮大钺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立刻就解了缺少银钱的燃眉之急。 这个办法就是发钞。 发行弘光宝钞! 发行宝钞这种事情,大明朝早已有之。 在这个金银作为硬通货的时代,纸质的宝钞发行之后,结果只有一个:飞速贬值。 好在以前还有朝廷府库作为保证,宝钞虽然贬值的很厉害,好歹还能流通下去。随着近百年来的白银持续流入,总算是维持住了宝钞的通行。 但弘光朝发行的宝钞却要求和铜钱等值,一贯钞就等于是一贯钱。 这简直就是抢劫,而且是公然抢劫。 山贼土匪抢劫百姓的时候,还需要一把刀子呢。弘光帝比贼匪更甚,只用一张比巴掌略大的纸片子就把整个江南给抢了。 开始的时候,一贯弘光宝钞可以买四十多斤粳米,几个月之后,就只能买半个烧饼,贬值了差不多两百倍! 时至今日,市面上的商人已懒得计算宝钞的价值,直截了当的拒收了。 敢拒收朝廷的宝钞,这还了得?当然要把这些刁猾的奸商收监入狱,让他们把牢底坐穿。 一时间民生崩坏民怨滔天。 民间骂几句也就算了,偏偏那些个言官和东林党人也跳了出来,尤其是那个自诩为东林领袖的钱谦益,更是激烈抨击:“新钞豪取民间,使得生民无计苛诈百姓,实在是前古未闻之事。长此以往,必然激起民怨……” 面对群情滔滔的言官,阮大钺马上做出了强有力的反驳:“万岁发行宝钞,本是为了富国强兵,何来豪取一说?我朝素以孝义治天下,陛下为生身之父修建陵寝,正是至善至孝之举,刚好可以教化四方,怎么到了你们这些人的口中,就成了激起民怨的恶行了呢?” 要说讲述这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根本就是东林党人的看家本事。尤其是在斗嘴的时候,钱谦益更是世间少有的高手,当时指着阮大钺的鼻子破口大骂起来:“这发行宝钞一事,本就是你阮大钺的首尾。你蛊惑圣听本就当诛,而今有为了一己之私,浑不顾小民生计,如此巧取豪夺,弄的民怨沸腾,尔不过是个卖唱谱曲的伶人之能,然窃据阁部高位,你这官是怎么来的?真当全天下人都是瞎子不知道你是个什么货色?” 这已是**裸的人身攻击了。 阮大钺也不是那么好惹的,立刻就反击了回去:“尔等空口大言之辈,以鼓弄唇舌兴风作浪为能事,何曾做过甚么利国利民为君分忧之举?你们勾结浙党,妄议废立之事,陛下还没有追究呢,你们还敢跳出来诽谤重臣,安的是什么心真以为陛下不知道?” “那左良玉打着清君侧的幌子,行的就是废立之举,有没有和左贼勾结,你们自己心中有数。” 当初拥立弘光帝的时候,钱谦益等人就竭力反对,现在又拿这个说事,再加上左良玉造反,真抓住了钱谦益等人的小辫子。 钱谦益很清楚的知道这是自己软肋,赶紧转换话题:“陛下,去岁给兵部拨银两百万两,说是要打造战船兴建水军,巩固长江防线,如今片板未曾见到,那些个银子却杳无踪迹,此事应该细细追查……” 为了巩固江防,需要打造战船兴建水军,所以给兵部调拨了两百万两的“专项资金”。时至今日,别说战船了,连一片木板都没有看到呢,那笔“专项资金”就莫名其妙的没有了,要说不是兵部上下其手中饱私囊,恐怕连鬼都骗不过。 阮大钺和钱谦益都有小辫子被对手抓住了,一个死死咬住拥立之事,一个狠狠揪住贪污军费,都希望把对方彻底打倒。 “无耻污蔑!” “血口喷人!” 双方都极力否认对方的“指控”,好似泼妇骂街一般在朝堂之上对骂起来。 自古骂无好口,两拨人互不示弱骂的兴起,竟然撸起袖子上演了一出“全武行”! 阁部堂官和御史言官之间,礼部对兵部,户部与科道,直接就动手了。 朝堂之上动手厮打,这种事情是大明朝的官场上的“优良传统”,始与嘉靖朝,发于万历朝,到了天启的时候已经蔚然成风。打的越厉害就越能证明自己的是心系国家的大忠臣,要是能打个鼻青脸肿再带点伤,那就最好了,正可以成为自己为官的资本…… 拳打脚踢,你来我往,仿佛市井街头的殴斗,打的好不热闹。 第一百一十一章 排除异己 “住手!”随着马士英的一声断喝,众人才心有不甘的停止了厮打:“朝堂之上公然殴斗,哪里还有半分朝廷重臣的样子?大敌当前,当以国事为重……” “对,对!”弘光帝使劲的点着头,引的身上肥肉好似涟漪般一阵乱颤:“今日不论其他,众位卿家还是议一议军国之事吧!”清军进犯徐州威胁淮扬,连这头肥猪都感觉到了近在咫尺的威胁,只是不知那边的具体情形,但还是本能的感到有些不安稳了,自然开始操心起来:“关于淮扬战事,诸卿可有什么说法?” 说起淮扬战事,刚才还热热闹闹的场面顿时就安静下来,众人面面相觑一个个张口结舌,谁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 淮扬那边的情形到底是什么样子,谁也不没有个准数儿,若是贸然开口被对手揪住破绽,少不得又是一场麻烦。 “江防固重!”关键时刻,隐然已经是清流领袖的钱谦益第一个开口发言了:“而今虏军进犯,臣意增援淮扬以固藩篱……” 作为一个官场上的老油条,这种模棱两可的说法根本就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但却充满了“政治正确”:敌人打过来了,朝廷派兵增员淮扬的史可法,无论怎么说都不会有错。 至于说淮扬那边的具体情形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所谓的增援又应该调何处之兵,战略如何安排,粮秣从何处筹集,等等这些个具体而微的现实问题,那就不是他钱谦益的问题了。 他只管提出一个正确无比的观点,根本就不关心具体的执行情况。 “增援淮扬为书生误国之说,”即便是这个充满了“政治正确”的观点,也立刻招致阮大钺一党的激烈反对:“江北防线大而空泛,正好可以缩阵而守……” 按照这些人的说法,就是江北防御体系铺的场面太大了,所以处处都是漏洞,还不如收缩起来进行防御,正好可以集中本就捉襟见肘的兵力守住几个重要的战略支撑点。 是不是增援扬州的问题上,马士英终于开口了:“扬州城高池深,最是易守难攻。区区七千虏兵……” 一个姓于的官员马上反驳了马士英的这个说道:“甚么七千虏兵?明明是十万大军!十万大军啊,合围扬州之势已然摆开,若不火速增援,恐江北有失……” “十万大军?你听谁说的?” “史阁部的求援文书上说的清清楚楚……” 马士英用鼻子发出一个代表轻蔑和不屑的声音:“十万大军?真是好笑!建虏总共才有多少人马?一支偏师就有十万之众,真当万岁和满朝文武都是三岁孩童?” 建虏兵少,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儿。根据这么多年的经验和粗略的估算,所有的八旗战兵都加在一起也不可能达到十万这个级别。清军在倏忽之间就占据了广袤的北方,各地都需分兵据守。更要用主力追击湖广的闯军残部,还要派兵到山东去剿灭风起云涌的抵抗力量,南下淮扬的多铎部到底有多少人马就很值得怀疑了。 按照马士英的说法,进犯淮扬的清军应该只有七八千人,说破了天去最多也就是万把人的规模而已。其他那些不过是新近投靠过去的降兵,完全就是微不足道的乌合之众,根本不足为虑。 “七八千人?马大人真是好说笑!”虽然不知江北的清军到底是什么样的规模,但钱谦益始终认为绝对不止这个数:“若真的只是七八千人,又怎能迫降徐州?又怎会吓的刘泽清不战而弃淮安?十万字数或许做不得准,但七八万人总是有的,若不紧急增援淮扬,只恐江北不保!” “就算是失了江北又能如何?建虏还能打过长江不成?” 横亘南北的滚滚长江,绝不仅仅只是隔绝南北的地理标志,同时还是所有偏安江南政权心目当中的安全阀,似乎只要有这条长江,就不必担心北方的势力打过来。 做出一副比诸葛亮还要诸葛亮的样子,马士英完全就是一副“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豪迈:“建虏汹汹而来,终究只是北兵,最不擅长的就是水战。江面上无风尚且三尺浪,平日里更是浊浪滔天,清军无有舟船,诸位告诉我,他们怎么渡江?” “就算是有十万虏兵,那又如何?”此时此刻的马士英,说的慷慨激昂:“长江天险,再加上江防水兵,本就是固若金汤的千里防线,虏兵士马雄壮也无可奈何,我就不信他们能肋生双翼飞过长江。遥想当年曹孟德率兵八十万,何等的威风,还不是被赤壁的一场大火烧了个片甲无存?投鞭断流的苻坚率领百万雄兵,是什么下场就不用我多说了吧?草木皆兵的故事诸位应该没有忘记吧?” 不论是曹操还是苻坚,都是在进攻江南的时候被打了个灰头土脸,而且全都是被江南以少胜多打来了回去,斑斑史书记载的清清楚楚。 多铎不过是个逞一时兵威的蛮夷,还能比曹奸雄更雄?还能比苻大帝更盛? “那多铎若是个识时务的,老老实实的留在江北也就罢了,若是他敢渡江,我愿率八千江南子弟迎头痛击,让建虏葬身于滚滚波涛之中,必生擒多铎献俘与阙下,效一效前朝故事,不让谢庐陵专美于前……” 要是多铎真的敢渡江,我马士英一定会象东晋的谢安一样,演一出以少胜多的大戏! 慷慨激昂的标题和引经据典的话语,终于让弘光帝放心了。 “唯今之局面,不在江北,而是湖广!”慷慨陈词的马士英说道:“建虏不过是疥癣之疾,那左贼才是心腹之患!” 率领百万大军的左良玉正打着清君侧的旗号从上游顺江而下,那才是马士英等人最害怕的。 当然,弘光帝同样害怕。 就算是江北不守,还有长江防线。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是清军渡过长江攻破南京城,大家也可以继续南退继续做皇帝。若是左良玉来了,那就可真的全完蛋了。 崇祯皇帝殉国之后,江南群臣大多倾向于拥立潞王,而弘光帝则是手握重兵的军头们强行拥立起来的。左良玉和东林党人勾勾搭搭已不是一天两天了,左部的百万大军一旦杀过来,必然会重新拥立一个皇帝出来。 到了那个时候,弘光帝的皇位保不住,马士英等人的地位和权势也就是随之而去了。 这是绝对不可接受的事情。 于是乎,朝议的重心就从抵抗清军增援江北变成了抵挡左良玉防御江西。先抵御左良玉,然后再回师增援江北,如此一来可保江南之万全! 这就是江南小朝廷的总体战略。 “自打大行皇帝殉国之后,这朝廷局面就愈发的不堪了。有些个人呐,明明已是家资万贯,竟然还钻进钱眼儿,浑然不顾国事艰难,居然挖起了朝廷的墙角……” 马士英虽然没有指名道谢的说出“挖朝廷墙角”的那个人到底是谁,其实大家都心中有数:潞王。 江南易置局原本就是为国家创收的重要部门,万历朝之后更是成为皇家的“小金库”,内库的本大一部分支出来自易置局的利润。佛郎机的红毛夷人一直都通过易置局购买中国的丝绸,每次都是十几船甚至几十船的大量采买,这样的大宗海外贸易让大明朝赚取了很大的利润,彼此之间已经算是非常熟悉的老客户了。但是,就在不久之前,佛郎机人忽然就不再通过易置局采买丝绸了,而是转过脸去和浙江的潞王做起了丝绸生意…… 就算是傻子也能看得出来,这是潞王截断了易置局的渠道,自己去和佛郎机商人做生意去了。 潞王贪财,本就不是什么秘密,但这一次的吃相实在太难看,属于损公肥私的典型。 弘光帝的名声很糟糕,潞王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根本就是半斤八两。 马士英提起这个事情,弘光帝立刻就明白了他的心意:“闯贼寇京,大行皇帝殉国,汹汹之际拥立新君本是为国之谋。但总有些人鼓噪着要立潞王。现在看来,当初没有立潞王何其之幸?”要是立了潞王,把我放在哪儿?当初能够登基称帝本就非常侥幸,所以弘光帝一直为此事耿耿于怀:“以前的事情,过去也就过去了。时至今日,依旧有些人心存不甘,和外藩之臣眉来眼去勾勾搭搭,朕早已看的清清楚楚,只是想给这些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罢了。这些人不思报效也就罢了,竟然还昧着良心做出私结左贼的勾当,置朕于何地?置我大明与何处?” 左良玉和东林党人相互勾结,终于弄出了“清君侧”的事情,钱谦益肯定脱不了干系,是时候和这些人算一算旧账了。 就算是江北的史可法也是和东林人多有来往,这也是弘光帝不愿意增援江北免得史可法做大的根本原因。 对于当初那些个一心要拥立潞王反对自己登基的家伙们,弘光帝准备和他们秋后算账了。 仅隔了一日,钱谦益就被罢官了,紧接着又一大批东林浙社中人被排挤出来,江南小朝廷已彻底成为马、阮党人的“一言堂”…… 第一百一十二章 金雀儿的疑虑 看着妹妹银雀儿拎着一把柴刀,金雀儿随口问了一句:“拿刀做甚?” “把那几丛的竹子砍了,弄几根竹竿儿挑帐子用。” 天气越来越暖,小虫子也多了起来,又到了挂起纱帘的时候。银雀儿看到前院的竹子长的笔直,专门到后院的厨房里拿了把砍柴刀,准备砍几根竹竿儿来用。 砍竹竿?前院的那丛竹子是有名的“墨竹”,相当名贵,正是应了“前竹后兰”的讲究,本身就是庭院布局的一部分,那玩意儿是用来观赏的,银雀儿却要砍下来当竹竿来用,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银雀儿可不懂那么多讲究,她只知道小虫子烦人,若是不尽快弄几根竹竿把纱帘挂起来,睡觉都不得安稳呢。 管它什么墨竹不墨竹的,不就是几根竹子么! 那几丛墨竹虽然不怎么粗壮,切韧性十足,用的力气小了根本就不济事,若是用的力气大了反而会把砍刀弹回来,很是费了一番力气才砍下来五七根,已累的银雀儿一脑门子细汗。 “瞧你这费劲的样子,把刀给我。” 银雀儿这才注意到韩福财来了。 韩福财是后厨韩师傅的儿子,早已熟识多年。以前在大旗庄的时候,这个生的五短身材敦敦实实的小伙子经常到后厨来蹭饭吃呢。 把柴刀交给韩福财,三下五除二就把那几丛名贵的墨竹全部放倒,韩福财还很仔细的把枝叶削了下来,把细细的竹竿捆扎在一起…… 直到这个时候,银雀儿才猛然记起一件事情:“咦,你怎么没有跟随老爷一起出征?” 是啊。 韩福财怎么没有跟随李吴山一起去打仗呢? 这次出征淮扬,真是下了血本,整个大旗军倾巢而动,几个州县的丁壮几乎抽调一空,韩福财怎么没走呢? 韩福财不仅仅只是后厨韩师傅的儿子,同时还是大旗军的队官,穴攻凤阳的时候亲自点燃了导火索,把凤阳城墙炸塌下来,为何还留在这里? “明天才走,”韩福财说道:“我随辛字营护送一批辎重,走的迟些。今天特意过来,和我爹商量点事情……” “是说娶媳妇儿的事吧?”银雀儿笑嘻嘻的说道:“刚才我去后厨拿柴刀的时候,韩师傅还和我说起这事儿。前几年你还到伙房里蹭饭吃呢,转过眼去就要娶媳妇了,这日子过的可真快呢……” 韩福财是大旗庄的“土著”,他爹又给李吴山做了这么多的厨子,也可以算是李吴山手下的半个“家丁”了。因为家中穷苦,韩福财经常到后厨蹭饭吃,反正李吴山李老爷有的是钱财和粮米,不在乎多一张嘴,也就由着他了。有时候被银雀儿撞见了,还会塞给他些吃剩下的零嘴儿。 正是因为这一层关系,韩福财对银雀儿知恩的很,明明比银雀儿大了足足三岁,还是将她视为大姐那个级别的人物。 当初在后厨蹭饭吃的小伙子已经要娶媳妇了! “我听你爹说,那姑娘是凤凰集的,怎么样?生的好看不好看?” “我也不晓得呢,根本就没有见过那姑娘的面……” 没见过面就要成亲,这种事情一点都不稀奇。 婚姻之事,重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至于青年男女本人的意见……其实一点都不重要。韩福财的婚事,只要他老爹韩大厨同意了,他一点发言权都没有。 说起自己的婚事,韩福财就变得扭捏起来,好像个大姑娘似的欲言又止:“那姑娘若是生的好看一些也就罢了,若是生了个夜叉鬼一般的丑相,我可就倒大霉了……” “不会吧?”银雀儿说道:“若是那姑娘生的太丑,韩师傅肯定不会允了这门亲事,他怎么会给自己的儿子找一个其丑无比的媳妇呢?” “这可说不准!”在这个事情上,韩福财对自己的老爹实在没有信心:“我爹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丑妻良田家中宝,我爹总是说好看的媳妇不安稳,丑陋女子才好过日子。我最害怕他专门给我挑个样貌丑陋的姑娘做媳妇儿……” “韩队官大可放心。”金雀儿面带微笑的说道:“你那个没有见过面的媳妇肯定是个样貌才情俱佳的姑娘。” “何以见得?” “男女婚事,最讲究的就是门当户对。提亲的媒人一手托两家,自然不会找个形容丑陋的女子与你为妻。”金雀儿笑道:“现如今你已是队官了,身上还是有战功的,再过几年升个营官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营官呢,相当于正六品的武将了,媒婆子一定会寻个大家闺秀与你为妻……” 直到这个时候,韩福财才忽然想起来自己的身份:大旗军的队官。 虽然队官没有正式的品级,但是按照大明朝的体质,差不多也就相当于七品武官了。虽说文贵武贱,七品的武官确实和七品的知县大老爷相差甚远,但韩福财的出身好哇。 他爹是给李吴山做饭的厨师,他本人又是大旗庄的娃娃,这就是一笔很宝贵的财富,甚至可以算是一个突出的资本。 现在的大旗军虽然规模庞大,但真正掌权的还是民团时代的那一批人,尤其是出身大旗庄的将领,升迁会更容易一些。 这一点,在称呼上体现的尤其明显。 后来加入到大旗军当中的,以及其他队伍投靠过来的,都用“李帅”这个很正式的称呼。只有最早参加民团并且出身沿河十三庄的大小头目,才沿用“李老爷”这个很不正规的称谓。 “李帅”和“李老爷”之间,不仅仅只是一个称呼上的不同,同时还蕴含着某种远近亲疏的关系。 比如说韩福财这种自幼就和李吴山非常熟悉的大旗庄土著,虽然现在已经成了军官,却依旧可以直入李吴山的后宅,这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在绝大多数人的心目当中,大旗军里边的“民团派”,也就是称李吴山为“李老爷”的这一批人,就是李吴山的心腹嫡系,同时也是最容易立功升迁的。 任何一个团队当中,都存着派系的区别,大旗军也不例外。 金雀儿素来精明,她说的很有道理,韩福财也就放心了,嘿嘿笑着说道:“若真如金雀管事说的那样就好了。其实吧……我家也不是什么名门大户,只不过是沾了咱们老爷的光,才混了个出身而已。大家闺秀不敢想,只要不是很丑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和银雀儿说话的时候,韩福财放的很开,想什么就直接说什么,这当然是因为银雀儿淳朴善良,给人一种天然的亲近感。但是面对金雀儿的时候,却是另外一种感受。 金雀儿这个人聪明的很,为人也很和善,但却很难让韩福财产生亲近感。明明是嫡亲的姐妹,给人的感觉却不相同,和她说话的时候总是会很小心,而且显得颇为客套。至于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连韩福财本人也说不清楚。 “韩队官,你是负责押送后续辎重的吧?” 面对金雀儿,韩福财显得有些不自在,再也没有了面对银雀儿之时的轻松,老老实实的说道:“是。” “走的哪条路线?” “沿着清流河到滁州地界,过**到仪真。” “怎么不走泗州那条线?” “泗州?”韩福财摇了摇头:“我接到的命令不是走那条线啊,你怎么想起问这个?” 金雀儿微微点了点头,不动声色的说道:“我只是随便问问,韩队官不是还要去后厨找韩师傅商量事情的么?快些去吧。” 韩福财应了一声,转过头去朝着银雀儿挤了挤眼儿,小声对她说道:“有机会就帮我打听打听我那个媳妇是丑还是俊……” 银雀儿哈哈大笑着说道:“知道了,知道了,一定会帮你打听清楚的,赶紧去见老爹吧……” 虽然和金银两姐妹都很熟悉,但韩福财还是习惯于把这种私事交给银雀儿,毕竟银雀儿让他感觉很亲近很随和…… 金雀儿毫不在意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而是快步返回屋内,以最快的速度打开李吴山常用的那副作战地图…… 地图之上,一条笔直的粗大红线直指扬州——那是整个江北防御体系的最核心,还有数不清的细小红线围绕四周,包括了大旗军的进军路线、策应、支援、后勤运送等等所有的战略部署。 先找到韩福财说的那条运送路线,然后拿出李吴山常言的矩尺仔细比对、计算,确认李吴山选择的这条补给路线路途更远之后,对刚刚抱着一捆竹竿走进来的妹妹说道:“三日之内,泗州一定会落入清军手中,我估计泗州军肯定会不战而降……” 泗州失守?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银雀儿甚至连泗州在哪儿都不是很清楚呢,对于这个问题毫不关心,甚至连知道的兴趣都没有。 “打仗的事情自然有老爷去想,什么泗州不泗州的,和咱们有关系么?” “当初制定这条运送路线之时,我就在老爷身旁伺候着,”当时的情形,金雀儿还记得清清楚楚,甚至能够回忆起每一个细节和李吴山说的每一个字:“当时我就提醒过老爷,经泗州运送粮秣辎重更加方便快捷,还可以利用运河做大宗运输,可以省下很多人力和时间,但老爷却执意要走清流河这条线……” “行军打仗的事情,老爷自然是最明白的。不管他走哪条路,当然是有道理的,怎能轮得到你来胡乱说话?” “不,不,不……”金雀儿用力的摇着头,直接否定了妹妹的观点:“给前线运送物资,这是何等重要的事情,怎么会舍近求远?老爷是何等精明之人,怎么会看不出利用水路的好处呢?” 第一百一十三章 神仙还是妖怪? “连你都能看出来的事情,老爷早就看的更加清楚了。” “对,老爷肯定比我更清楚,但他还是选择走了远路,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明明知道这个屋子里再无旁人,金雀儿还是下意识的看了看四周,压低了嗓音用一种能让人窒息的口吻说道:“老爷知道泗州不可靠,一定会落入清军手中……” 老爷能够提前判断出泗州会落入清军之手,所以刻意避开了那条线路,免得大旗军的后勤供应被拦腰斩断。在银雀儿看来,这一点都不奇怪。 在银雀儿的心目当中,李吴山就是当世第一人,既然能够成为统领大旗军的元帅,必然会有卓越的战略眼光,提前预判出一些情况,这有什么好稀奇的? 作为最高军事统帅,这不正是他本就应该具有的眼光吗? “不,不,不……这不一样。”一连说了好几个“不”字之后,金雀儿开始一五一十的讲述起蕴含其中的种种玄妙:“刘春生他们就守在五河一线,可以作为泗州的强力支撑,若我是清军统帅的话,一定不会贸然攻打泗州,那么做会把自己的侧翼暴露出来……” “当初老爷选择避开这条线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泗州一定会有事情发生。我一连想了好几天,才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泗州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攻打下来,除非泗州守将直接投降……” “刚才你也说了,行军打仗之类的事情,老爷比我强一万倍都不止,连我都能看出走泗州一线是最好的,老爷会看不出来?” 金雀儿继续做进一步的解释:“咱们老爷舍近求远,不走泗州这条线,必然是有所预见……” 按照以往的经验,每当李吴山做出一些反常的举动之时,后续的事态发展一定会证明他的正确判断,就好像李吴山能够未卜先知一般。 这种提前预判的能力,让金雀儿百思不得其解。这一次,她准备用印证一下自己的猜想:自家老爷李吴山不是真的拥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如果在接下来的几天当中,泗州守军真的不战而降,那就充分印证了自己的判断,足以说明李吴山真的可以未卜先知。若是泗州没有投降……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老爷从来都没有失误过,相信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我才懒得去想那些个费脑筋的事情呢。”在这个事情上,银雀儿完全就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咱们老爷若真能未卜先知,岂不是一件好事?” “人,怎么能真的知道那些还没有发生的未来之事?若咱们老爷真的可以未卜先知,我都要怀疑他是不是人了。” 李吴山不是人?真是个奇怪的说法,作为伺候了他这么多年的贴身丫鬟,银雀儿很清楚的知道李吴山是一个血肉丰满的人,而且是一个各方面都很正常的男人。 “我总觉得咱们老爷不是人,至少不是普通人,有时候……”说起这个话题的时候,金雀儿本能的感觉到畏惧,甚至有种毛骨悚然的惊惧感。就好像已经出去带兵打仗的李吴山依旧可以听到姐妹俩的谈话一般:“对咱们老爷的了解越深,就越让我感到害怕……” “你害怕咱们老爷?真是很奇怪呢,你为什么会怕他?我就不怕,真的一点都不怕……” “那是因为你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若是真有那么一天,咱们老爷露出了真实面目,一定能把你我吓个半死……” 听了这话,银雀儿立刻就笑了:“你把老爷当什么了?青面獠牙的妖怪还是吃人的魔王?老爷就是老爷嘛。我看呀,当年老爷就不应该教你读书认字,知道的东西多了,脑袋里乱七八糟的想法也就多了。你竟然怀疑咱们老爷是妖魔鬼怪,真是可笑……” “咱家老爷不就是眼光卓绝,能看到些别人看不到的事情嘛,这又怎么了?。”提前预知局势的能力总是让金雀儿毛骨悚然汗流浃背的感觉,银雀儿却一点都不在乎,就好像是在说起今天晚上吃什么饭那样,用非常轻松的语气说道:“就算咱家老爷真的是未卜先知的神仙,我都不觉得意外。这有什么呀?三国时候的诸葛亮还能借东风呢。宋时的包拯包青天,就能白昼审阳间案夜晚叛阴间事。咱们大明朝的刘诚意刘伯温也是天上的星宿转世,扶保太祖洪武皇帝改天换地创立大明……” 如包拯、刘伯温,诸葛亮这样的人物,在民间传说当中早已经被神话了,很多普通的老百姓宁愿相信他们是天上的神仙转世,也不愿意相信他们都是很大家一样的肉眼凡胎。 既然诸葛亮、刘伯温、包拯那些人都可以是神仙转世,为什么自家的老爷就不能呢? “你说的那些都是虚无缥缈的传说,根本就做不得准,咱们老爷的这个事儿……我却是看的越来越清楚了。”金雀儿的脸上已完全是一副心有余悸的神态了:“每当我想起老爷的本事,就感到很害怕,非常非常的害怕,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甚至……我甚至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人……” “姊姊你在胡说些甚么?你也伺候过老爷不少年头,他做事情的时候你总是在一旁学着,老爷是什么样的人你我姐妹最清楚不过了,今儿个怎么会说出这种话来?”银雀儿很不满意的看了姐姐一眼:“若你真念着咱们老爷的好儿,就应该上一柱香,祈求神佛保佑咱们老爷旗开得胜马到成功……可千万别在淮扬有啥三长两短,一想到老爷要去打仗,我这心尖子就安稳不下来……” 金雀儿微微一笑:“这个事情你还真的是多虑了呢。老爷一定会打胜仗的,对此我毫不怀疑。” 对于李吴山这种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近乎于妖怪一般的存在,就算是再有十个八个的多铎一起杀过来,都不是李吴山的对手。 因为战场是对李吴山单项透明的。 反推回来,若不是李吴山早已经预知到了淮扬一战的胜利,又怎么会拼出全部家底去打这一场呢? 不管是正推还是反推,李吴山都会取得最终的胜利,因为金雀儿无比坚定的相信,自家的这位老爷就算不是神仙妖怪,也和神仙妖怪差不了多少了。多铎再怎么厉害,遇到老爷这样的对手,也不过是来给李吴山送上一份军功罢了。 “我也相信老爷一定会打胜仗……” 银雀儿的这种信心根本就是毫无理由甚至不需要逻辑的,因为她对李吴山的迷信已经达到了盲目的程度,她坚信李吴山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雄壮的英雄,命中注定一定会力挽狂澜!一定会再造大明,成为郭子仪那样的千古名臣,注定会荣华富贵一辈子的大人物! 李吴山会成为千古名臣? 金雀儿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笑了笑…… 第一百一十四章 门户洞开 清军大营绵延百里,士马雄壮旌旗蔽日。 自从率兵入关以来,多铎一直都走的顺风顺水,破陕州克灵宝,风卷残云如入无人之境,尤其是攻破西安一战,简直可以媲美定鼎江山的一片石之役,一举捣毁了闯军的巢穴。这一战,相当于灭国,真可谓是功勋卓著志得意满。 若是能够再平定江南,将苟延残喘的南明小朝廷灭掉,将会成为大清国战功第一人。到了那个时候,就算是多尔衮也压不住他了。 挥师南进之后,接连攻克开封、归德等战略要地,各州县无不望风而降,顺利的让人不敢相信。就连兵家必争的四战之地徐州也传檄而下,简直就是望风披靡所向无敌。 现如今的多铎部,已飞速膨胀到了近十万人马的庞大规模,算上攻取淮安从东线威胁淮扬的那支偏师,整个南征军已达到十四万上下。 有了这十几万人马,踏平江南已指日可待了。 自从兵不血刃的迫降了战略要地徐州之后,已经打开了淮扬防御体系的外围,很多清军的佐领、统领都想急切进军,快速平定江南的论调尘嚣日上。 在这么好的大形势下,踌躇满志的多铎依旧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并没有趁机长驱直入的直接攻打扬州这个江北防御体系的最核心,反而是顿兵徐州进行修整。 近十万人马的南征队伍,大多是各地归顺归来的前明军队伍,方方面面都需要调整。而且战线已经拉的太长了,战场绵延千里,只要稍有疏忽,就有可能被史可法的江北大军击破某个战略支撑点,那将会引发一连串的灾难。 所以,即便是局面一片大好的情况之下,多铎依旧小心谨慎,继续很小心的扫清整个江北防御体系的外围。 而泗州,则是至关重要的节点。 作为连接东西的咽喉,卡在扬州和徐州之间的泗州就成了双方争夺的焦点。 多铎很清楚的战斗泗州就是扬州侧翼最重要的支撑点,只要占领了泗州,扬州就会成为一座孤岛。为了一战而下泗州,多铎特意收缩了战线,准备以雷霆万钧之势进行一场烈度空前的战斗,一战而下。 史可法显然也很清楚泗州的决定性作用,做出了和多铎相同的部署:抽调大量人马增援。 双方都在调兵遣将,都把泗州作为江北之战的重中之重。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泗州之战必然空前惨烈,而且一定会成为决定这场战场的转折点。 在清军和明军都在下大力气准备这一战的时候,让敌我双方都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泗州守军举城而降。 还没有正式开打呢,泗州就举旗投降了。 泗州投降了?而且是举城而降? 这个消息实在太意外,多铎甚至不敢相信,本能的认为这是一场“诈降”,第一反应就是让正在顺便攻打泗州的清军严阵以待不可冒进。 出了这种事情,别说多铎不敢相信,就连史可法都深感震惊:若是因为打不过就投降,那也不算多么意外。关键是真正的大战还没有开始呢,怎么会发生举城而降这样的事情? 直到泗州守将带着军队“迎请”清军进城的时候,多铎都不能确定对方是不是真的要投降,所以只象征性的派遣了几百个人过去。 一直到清军完全接管了泗州外围的阵地之后,多铎才反应过来:泗州军真的投降了。 不费一兵一族就战略了这个最重要的战略支撑点,多铎欢喜的都要哭了。 正在亲督大军驰援过来的史可法知道了确切的消息之后,惊的瞠目结舌,只能灰溜溜的带着援兵沿原路返回,去做固守扬州的最后准备。 失去泗州之后,清军就可以肆无忌惮的长驱直入,直接威胁扬州。而整个江北防御体系,就只剩下扬州这个核心了。当初为了长时间的固守泗州,史可法曾在这里囤积了海量的军用物资,其中包括十四万石军粮,两万多束弓箭,还有四库火药和十二门红夷大炮,其他的兵甲器械不计其数。 现在,这些东西全都落入多铎的手中。 对于清军而言,这绝对是雪中送炭。 一直到现在,多铎都搞不明白,既然泗州守军兵甲精良粮秣充足,还有大量的援兵马上就要到来,绝对拥有一战的实力,为什么会这么爽快的投降呢? 泗州降兵的回答简直无耻:“前明已亡天下归清,不敢逆天而行。” 听了这句话,多铎立刻就看清楚了江南小朝廷内部的纷争和不得人心,也看清楚了南明军队色厉内荏的本质,深深的为以前的迟疑和犹豫而感到懊恼,并且在第一时间纠正了以前的错误。 南明军队物资充足,拥有一百六十万控弦之士,看起来好像很强大,其实只不过是一头吃胖了的肥猪。 不再把南明当做是对手,而是把他们当成随时都可以宰割的肥猪,多铎很快就完成了这个观念上的转变。 懒得再等后续的两个蒙古旗和大量的明军降兵赶上来,大军倾巢而动直扑扬州! 事实果然如同多铎所料想的那样,不费吹灰之力就扫平了扬州外围。各处据守的明军毫无战意,一触即溃的已经算是强兵了,更多的则是望风而降。史可法辛苦经营的江北防线瞬间土崩瓦解。 畏敌如虎就是最好的形容。 自从入关以来,几乎没有遇到像样的战斗,各地明军争先恐后的投降归附,真正的战斗只发生在清军和闯军之间。尤其是攻克潼关一战,甚至屡遭挫折,若不是投降的明军送来了大量火炮,倚仗着火器的犀利,能不能攻破潼关尚在两可之间。 从山陕出来的时候,掌握在多铎手中的只有两个旗的八旗战兵和两个蒙古旗一个汉军旗,满打满算不过三万五六千之数。一路席卷一路攻取,各地明军望风而降,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拥有十几万人马。除了各地的驻守军之外,光是带过来的野战军就有近十万的规模…… 经山、陕、豫而到江北,几乎没有打过一场像样的战斗,完全就是不停的招降纳叛不停的接收投降过来的明军。出奇的顺利让所有人都产生了一种近乎于梦幻般的感受,所有的八旗辫子兵乐观的认为,只要把清军的大旗树立起来,就可以吓破敌人的胆子,接下来就可以威风凛凛的接收降兵了。 尤其是在顺利的占领了泗州之后,连清军中的高层都被这种过分的乐观情绪感染到了。他们甚至以为完全可以不用激烈的战斗,只要把军队开赴过去,在扬州城下列队结阵,就能把扬州守军吓的尿了裤子,史可法就会乖乖的打着白旗出来“请降”。 但事实却恰恰相反。 扬州守军收缩起来,直接放弃了外围阵地撤入城中,通泗、镇淮、临江等所有城门全部堵死,大大小小二十四门火炮全都搬在炮台之上,城墙上的滚木、巨石堆积如山,每隔八十步就架起一口巨大的油锅。 动员令已经下达,临时征召的民夫往来穿梭,不停的把各种物资和守城器械运送过来。 整个扬州城,已经成为一个蜷缩起来的刺猬,摆出的就是一副死守待援的架势。 清军长于野战却不善攻坚,又因为打了太多的顺风战,除了潼关一战之外,几乎没有怎么经历过真正意义上的攻坚战。虽说占据了压倒性的兵力优势,但是面对这样的一座坚城,也颇有点无处下嘴的无奈。 冷兵器时代的攻城战,尤其是扬州这样的大型城市,动辄就长达几个月,甚至长达几年之久,若是不能速战速决,往往会把进攻的一方拖的筋疲力竭。到时候援兵一至,可就真的不好说了。 但是,多铎却很清楚的知道扬州根本就没有援兵。 当泗州失守的消息传开之后,江南小朝廷的第一反应就是把临江一带的军队悉数撤了回去,用来巩固江防,打的就是放弃江北全力依托长江进行防御的算盘。 已经成为孤城死敌的扬州却不是那么好打下来的,从眼下的局面来看,至少短时间内打不下来,最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围城而战。 迅速攻占扬州外围,掐断水陆隔绝交通,先把扬州团团围困,然后慢慢的等后续的军队赶上来。 多铎的战略目标的平定江南而不是攻克扬州,他还需要渡江作战,必须保留相当的实力。攻城战素来惨烈而又血腥,多铎当然不会把作为主力使用的八旗战兵消耗在这样的攻坚战当中。这种事情只能用新近归降的那些个前明军队伍。 虽然阵势已经摆的十足,但多铎还是希望能够像以前那样兵不血刃的占领扬州,若是史可法能够举城投降的话,才是最好的。 所以,在清军把扬州城围了水泄不通飞鸟难渡之后,多铎并没有直接下达攻城的命令,而是开始给据守扬州的江北督师时刻的写劝降书。 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上上之计。 第一百一十五章 决不投降 “本王知道你们这些人全都是满腹经纶的才子,其中还有不少是史可法的故旧。”多铎大马金刀的端坐在椅子上,看着那一大群刚刚归降不久的前大明官员,冷冷的说道:“你们最熟悉史可法的为人,也最清楚他的想法。都给我好好的写,谁要是能把史可法招揽过来,本王重重有赏,说不得还能让他入了旗籍……” “都给我写!” 随着多铎一声断喝,这些个大明朝的斑斑大才纷纷鼓弄笔墨,俄顷之间就写好了几十份招降文书。 “念,让本王听听你们都写了什么。” “……我大清上承天意下顺民心,定鼎天下开疆立国本是天意,今豫王虎威,提兵二十万,攻取扬州一弹丸之地有若反掌之意。若是一意抵抗天威,必然落个片瓦无存,史可法者,能当雷霆一击乎?当深思之,切勿自误……” 就在这个家伙摇头晃脑的念叨着劝降书的时候,多铎已经很不耐烦了,一脚把他踹了个四仰八叉:“写的这是什么狗屁东西?若我是史可法也肯定不会归降。” 大军攻城的架势已经摆开了,史可法却针锋相对的做出了死守待援的姿态。这就说明他根本不怕武力威胁。这个时候再反复强调清军的强大,不仅不能让史可法投降,反而会更加坚定他死战到底的决心。 “再写一篇……” 那个文官颇有些才名,文字功夫当真了得,转眼之间就又写好了一片。不仅在投降书中大写特写的南明小朝廷种种斑斑劣迹,还专门用多铎的口吻作出了许诺:“……良禽择木而栖,忠臣择主而侍。督淮扬史者可法,若能幡然醒悟弃暗来投,必不吝封赏……” 还不等他念完,多铎就已一鞭子抽了过去,打了他的满脸花:“你这奴才,写的是什么狗屁文字?真把史可法当成是你们这样的软骨头了?” 从扬州城摆出的架势看可以看得出来,他根本就不是贪生怕死之辈,一个“死”字根本就吓不住他。至于说高官厚禄的诱惑……史可法本就是淮扬督师,还挂着大学士和兵部尚书的双衔儿,绝对是位高权重的朝廷大员了。大清封赏给他的官职还能比这更高不成? 一连写了七八篇劝降文书,多铎都不满意,举着马鞭把这些刚刚投靠过来的前大明官员打的鬼哭狼嚎…… 对于这些贪生怕死的软骨头,多铎根本就不把他们当人看,尤其是对这些文官,更是不假辞色,动辄就是拳打脚踢棍棒相加。以前在大明朝为官的时候,这些人还敢做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现如今却全都乖巧的如同哈巴狗一般,任凭多铎百般打骂凌辱,却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反而愈发的恭敬顺从了…… “我来说,你们来写……”多铎背着手来回踱步,旁边的那些个文官全都捏着笔等他开口。 “我率部南征,所图者江南,本无意占领扬州,仅为借道而已。” “我可以对天盟誓,只要史可法献了扬州城,大军经过之处可保秋毫无犯。若有抢掠不法之兵,必严惩之。” “渡江之后,扬州之地依旧是他的地盘,我保证不会趁机夺城自肥。” “这是本王最大的善意,若是他不识时务一意对抗,城破之日必然杀个鸡犬不留。” “我知道你是不怕死的人,但我希望你能为扬州全城的老百姓们想一想,真到了那个时候就算是后悔也晚了……” 这个无家无国不知羞耻的卖国贼录下了多铎的话语,再加以润色,写的言辞恳求而又杀气腾腾,小心翼翼的吹干纸上淋漓的墨迹将劝降文书双手捧给了多铎。 多铎看了看纸上的文字,终于满意了。 “写的很不错嘛,就这样吧。”多铎笑眯眯的看着这个家伙:“你的文采这么好,想必胆量也很不错,那就由你把劝降文书送给史可法去吧。” 听了这话,那个文官顿时面色如土,哆哆嗦嗦的不住磕头:“臣……奴才胆子小的很,还是……” “还是什么?”多铎把眼一瞪,恶狠狠的说道:“就凭这么几个字,就想在我大清混个功名富贵?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你若是不去送这份招降文书,立刻就把你的脑袋砍下来……” 此人深知多铎的狠辣,根本就不敢生出违背之心,只好硬着头皮接下了亲自给史可法送招降文书的任务。只希望史可法能够遵循“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的传统,看了以前相识的情面上,好歹留下自己的一条小命儿…… 出于多铎之口的这份招降文书,确实很有诚意,而且说的清清楚楚。为了平定江南,清军根本无意占领扬州,仅仅只是借道。只要史可法允许清军通过,扬州城就还是他的,多铎绝对不会动这里的一草一木,更不会趁机占领。要是拒绝的话,就一定会杀个鸡犬不留。就算你史可法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扬州的百十万生灵考虑一下吧。 这份言辞恳切杀气腾腾的招降文书送过来之后,史可法看都没有看一眼就撕的纷纷碎碎,然后命人把送书之人直接从城墙上丢了下去,摔成了一团血肉模糊的烂泥…… 史可法用这样的方式表达了自己“坚守到底绝不投降”的决心。 招降史可法已彻底破产,只剩下强行攻取这一条路可走了。 史可法的决绝和强硬让多铎非常的无奈,但却并不感到意外,或许他早就料到会是这个样子了吧…… 性情残暴的多铎并没有因此就恼羞成怒直接攻城,而是继续顿兵于扬州城下,一直等到后续的汉军旗赶上来,积蓄了足够的实力之后,才正式下达了攻城的命令! 为了避免作为主力的满蒙士卒出现重大伤亡,多铎专门把新近归附过来的前明军队伍作为先锋…… 血腥惨烈的扬州争夺战,正式拉开了序幕! 第一百一十六章 孤立无援 四月十一,酉时末刻前后。 扬州攻防战已经打了整整三日,可谓惨烈之极。 石头垛子上的鲜血顺着缝隙流淌下来,因为无法渗透而汇集在低洼处,形成一个又一个小小的“血池”,踩在上面滑滑腻腻的,稍不留神就会滑倒。 清兵已经退了下去,守城的伤兵却还没有来得及送走医治,半躺半坐的倚着身后的石垛,发出有一声没一声的呻吟。远远的看到一个穿着墨绿色常服的身影,伤兵们纷纷挣扎着站起身来行礼。 “勿礼,勿礼!”史可法紧跑几步上前,将为首的那个伤兵小心的搀扶着让他坐下:“诸位将士身披数创犹奋勇而战,实为我大明勇士国之干城,只是伤员太多救治不及,可法之罪也……” “大人,”为首的那个伤兵犹豫了一下,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态,最终还是鼓足了勇气问出了那个所有人都关心的问题:“朝廷的援兵什么时候才到?” 这三天来,清军总共攻城是十四次,一次比一次猛烈,甚至有好几回都已经攻上城墙了,最终还是被弟兄们死命打了回去。 在明清两军交战的历史上,素来就是败多而胜少。扬州守军面对数倍清兵,依托城防固守,能够打到现在,已经可以算是精忠奋勇之兵了。 仅仅一个下午,伤亡就有一千四百多,敌军的伤亡数字不下三千。打到这个份儿上,不是兄弟们不卖力气呀,打的有多惨大家都看着呢,实在是清兵太多了。 清军号称二十万,四面合围扬州孤城,这个局面简直凶险到了极点。 整个冷兵器时代,交战双方都喜欢夸大自己的兵力,于是就有了“号称”的说法 虽然二十万这个数字肯定存在水分,但水分应该不会很大。 这三天来,清军不计伤亡的持续猛攻,足以看出对方的兵力雄厚,根本就不在乎这样的伤亡。根据一些老兵的粗略估计,清军就算没有二十万,十万八万总是不会少的。若是再把淮安方向的清军计算在内的话,真实兵力绝对不会少于这个数字,而且有可能会更多。 扬州守军再怎么坚韧顽强,终究是血肉之躯,持续不断的打了整整三日,硬扛住了清军十四个波次的进攻,已经算是非常的尽职尽责了。 持续飙升的伤亡数字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心理压力,随着减员的进一步持续,除非朝廷的援兵能够及时到来,否则的话扬州的陷落已经成为一个必然。 扬州和南京之间,仅仅只有一江之隔,说的夸张一点,在扬州大声吆喝两嗓子,南京城里边都能听得到。 在这么近的距离上,朝廷的大军随时都可以支援过来,到时候里应外合中心开花,未必不能把清军击退。 奇怪的是,一直打到了现在,却连援兵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在没有援兵的情况之下困守孤城,最终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大家都心中有数,当下最关心的问题不是清军的攻势有多么猛烈,而是援兵什么时候才能到来。 这个问题让史可法非常的为难。 早在泗州出事之前,就把求援的书文送过江去了,朝廷那边却始终没有任何回复。这些时日以来,史可法总共给朝廷发了六份告急文书,希望朝廷尽快调集兵马紧急支援扬州,但却如同泥牛入海全都杳无音信。 但凡朝廷还有一丁点要驰援扬州的意思,援兵早就应该派出来了,扬州的局面也不会这么糟糕 朝廷很可能已经放弃了扬州,再也不会有什么援兵了。 但这种话却无法说出口。 一旦说出来,军心士气立刻就要崩溃。 “朝廷已起三万军马,正筹备渡江驰援之事,相信不日即可到来!”到了这个时候,史可法也只能用这种模棱两可的话语来维系军心和士气了。 “朝廷真的会驰援咱们?” “军国大事,岂能儿戏?诸君尽管放心,大军不日将至。” 不日到来?到底是哪一天才到? 虽然这个模糊的说法并不能让士兵们满意,却终究有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希望…… 遥望着远处黑压压的清军营盘,史可法的心绪异常沉重。 从城上下来之后,正要找史德威议事。史德威却先来了:“大人,镇淮门守军伤亡惨重,若是不尽快增援,只怕不堪再守……” 北城一带的战事惨烈异常,史可法是知道的。 士兵的伤亡极重,他也是知道的。 若是不尽快派兵增援,必然会引发严重后果,这一点他更知道。 只是现在的局面,手头上的机动兵力早已经用光了,根本就没有办法给史德威增派援兵,反而要想方设法的从北城一带抽调兵力来增援西边的通泗门一线。 这种拆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实在是被逼无奈呀。 “想办法从镇淮门一线抽调些兵力出来吧,要不然的话……我担心西线……尤其是通泗门,明日就要守不住了。”史可法对着前来求援的史德威说道:“你那边能抽调多少人马出来?” 要不是被逼的没了法子,史可法绝对不会这么干。 史德威沉吟了好半天,才终于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不说什么了。我估摸着还能抽出三百人……” “三百人只怕不够,五百吧。” “那……镇淮一线还怎么守?” “扬州府衙和提刑监中还有些罪囚,把他们提出来吧。” 把监狱里的囚犯放出来,将囚犯驱赶到城墙上战斗,确实可以稍微弥补一点兵力上的不足。但囚犯终究是囚犯,和战兵是两回事,到底能有多少战斗力也就只有天知道了。 “若是实在不行,且把府衙的巡街、站班和步快(步快不是捕快,但也差不多,基本相当于治安力量)调上去吧。” 按照大明的建制,扬州府衙拥有四百五十名治安武装人员,但这些人仅仅只是维持治安而已,要是派遣到城墙上去战斗,恐怕发挥不了多大的作用。 “如此剜肉补疮终究不是办法,朝廷的援兵不到,这扬州城始终是……始终是……” 史可法很清楚的知道这个心腹爱将想要说什么,在没有援兵的情况下,扬州必将被攻破,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现实。 在史德威面前,史可法没有再说“朝廷援兵不日将至”的谎言,而是发出一声无奈的长叹:“今时今日,也只这样了。” 听了这话,史德威的心猛然往下一沉,顿时明白过来:翘首期盼的援兵永远也到不了了。 “大人,您……您是不是应该为自己想一想……” 听了这话,史可法顿时恼怒,劈手抽出佩刀高高扬起,面目扭曲的瞪着史德威,脸色早已涨的通红,呼呼带喘的大叫着:“我生是大明之臣,死是大明之鬼,早已下定与扬州共存亡之决心,还有甚么好想的?你说出这般言语,便是乱我军心……” 以史可法的脾气,听了这话一定会一刀砍下来,直接把史德威行了军法。 但这毕竟是追随他多年的心腹爱将,始终下不去这个手,最终只是用刀背在史德威的脸上狠狠的抽了一一记,抽出一条淤青的痕迹之后,语气也变得缓和了很多:“若是换个旁人说出这句话来,我一定会行军法,你知道我的脾气。” “是,末将知道大人军法峻严,只是……只是时局如此,有些话也不得不说了。”史德威说道:“就算大人不计自身,总得为太夫人计,为环、是二妹计的吧。” 这句话,触到了史可法内心最柔软之处,微微扬起头来沉吟半晌,才无奈的说道:“老母年时已经,还有环、是二女年岁尚浅。若真到了上不能尽孝下不能抚幼之际,说不得也要让你代我而行了。” 史可法膝下无子,只有两个女儿。这史德威不仅仅只是史可法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爱将,同时还是他的义子,早在四年之前就已经录入了家谱之中。真到了不忍言的时候,也只能委托这个义子代替他照顾年迈的母亲和两个年幼的女儿了。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儿上,史德威再也说不出什么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有兵来报:清军有遣了使者前来劝降。 劝降?怎么又来劝降了? 前几波前来劝降的家伙,全都被史可法当众从城墙上扔了下去,借以表现出“与扬州共存亡”的决心。想不到竟然还有人敢来劝降。 “我不是早就说过了么?”史可法皱着眉头说道:“再有劝降者,一律扔下城头……” 今天来的这位劝降使者很不一般,叫做焦慕芝。 “焦慕芝?他怎么来了?”犹豫了好半天之后,史可法还是决定见他一见。 这位焦慕芝的来头很不简单,是史可法的师兄,不是“同年”“同榜”那种一般意义上的师兄,而是正经的正根子师兄,而且和史可法是莫逆之交。 早年间,出身微寒的史可法拜在左光斗门下读书,当时的左光斗位高权重,已是东林领袖,根本没有多少时间亲自指点史可法。学业上的事情,多承焦慕芝的教导,虽然二人都是左光斗的学生,但焦慕芝焦师兄可以算是史可法的半个老师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牺牲之决心 年轻时代的史可法家中贫寒,焦慕芝多有接济,当初史可法成亲的时候,还是焦慕芝出钱操办的。后来左光斗被阉党中人构陷入了诏狱,焦慕芝也被逮捕下狱。 在暗无天日的诏狱当中,焦慕芝尽可能的把所有罪责全都揽到了自己头上,保住了史可法的平安。出狱之后,焦慕芝以一杆如刀如剑的大笔,激烈抨击阉党的种种罪行,虽屡次下狱依旧不改铮铮风骨,被世人称之为“焦铁骨”,成为史可法心目当中的英雄。 史可法怎么都没有想到,这次前来劝降的竟然会是当年的师兄。 现如今的焦慕芝早已不复当年的英姿,须发半白体态孱弱,虽然比史可法大不了几岁,却已是一副垂垂老朽的模样了。 从进门的那一刻开始,史可法就看出了这位焦铁骨内心当中的紧张,他甚至险些被门槛绊倒。 史可法本能的想要起身搀扶,最终还是忍住了。 和以前那些个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的说客相比,这位焦铁骨焦师兄则显得有些木讷,甚至没有使用史可法的官称,仅仅只是微微一拱手行了个浅礼,然后就自顾自的在侧椅上坐下去了。 “宪之,你比以前更加清瘦了。” “守章,你也比以前老迈了不少。” 当年的师兄弟见面,还是和当年一样相互已表字相称。 简简单单的客套了一句之后,根本就不等这位昔日的师兄开口,史可法就是先说话了:“守章兄,我敬你当年的铮铮铁骨,才会与你相见。虽然你是来劝降的,我也不会为难与你,这就回去复了多铎之命吧,劝我投降的种种说辞千万不要讲出,否则的话,休怪我翻脸无情。” 焦慕芝似乎早就料到史可法会是这种态度,却一点都不在意:“宪之还是当年那副嫉恶如仇的霹雳性情,真是一点都没有变呢。我知道劝降之言对你毫无作用,也懒得耗费唇舌说那些个没有用的废话……” “宪之一心想要做大明的文宋瑞,那也由着你就是了,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功业怎么说都不会错。就算是千秋百代之后,你宪之的这一腔碧血也必然会彪炳斑斑青史。只是我这样不忠不义的贰臣却一定会留下千古骂名!” “我不过是守着一份为人臣子的愚忠罢了,又有何脸面与宋时的文天祥相提并论?” 焦慕芝的脸色一黯,身手扶了扶椅子把手,似乎想要站立起来,最终还是保持了一个蜷缩的姿势:“以孤军困守孤城,宁死不降的勇气与决心,全天下人都看的清清楚楚,就算是那多铎也对你这份心思钦佩的很,与文天祥相比也不逊色多少了。至于你说的脸面二字,我知道这是在羞我呢。我都已经投靠了建虏,早就落了个没脸面,也不在乎你的嘲讽之言了。” 史可法重重的“哼”了一声。 “宪之啊,你能做到这个份儿上,已对得起朝廷了,也算是顾全了君臣大义。就算真的举城而降谁也说不出甚么来……” “又是这套说辞,”史可法又哼了一声:“接下来是不是要以高官显爵相诱了?你就直说吧,多铎准备封我做多大的官……” “你总是这般以己意度人心,”面对史可法越来越不善的脸色,焦慕芝还是那副半死不活的口吻:“我知道你不稀罕清廷的封赏,那些个封侯封爵的话语我说不出口,也怕污你的尊听……” “既然你知道我的秉性,还是甘愿舍弃半世英名,想来清廷一定封了你很高的官职吧?” “宪之呐,你怎么就不肯改一改这幅臭脾气?”昔日的师兄微微一叹:“为了一己之私就投靠清廷,甘当万古骂名,就为了高官厚禄?你也忒小看我了。清廷根本就没有给我任何官职……” 不给官职就这么卖力的为清廷奔走,竟然还腆着脸来劝降史可法? “从崇祯十四年开始,我就已经辞官归乡了,你是知道的。我连大明的官都不稀罕?会出任清廷的官职?”焦慕芝微微的摇着头:“今天我来劝降,也是没有法子的事情。若我不这么做,清军就会把焦家庄上上下下四百多口子全都斩杀干净……” 原以为这位焦慕芝是因为贪生怕死,或者是贪图清廷的高官厚禄才来做说客的,想不到竟然是这样。 “若是你能听我一言,献了这扬州城,焦家庄四百余口老幼妇孺即可保全,若是你执意厮杀到底……清军的凶狠你是知道的,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恳请你看在焦家庄四百多条性命的情面上……” “一派胡言!”史可法怒斥道:“焦家庄四百多口子是性命,难道江南亿兆生灵就不是性命了么?孰轻孰重你分不清楚么?” “我分的清楚,分的很清楚。”焦慕芝继续说道:“我只是担心你史宪之已分不清楚了。” “弘光朝是什么样子,你一定比我更清楚。我只问你一句,这样的朝廷还值得你我效忠么?” “朝廷怎么样那是朝廷的事情,我辈只需精忠全义以死报效,尽了做臣子的本分也就是了。是非公道自有后人评说。” “建虏士马雄壮战力卓然,这话你应该不会反对吧?” 清军的战斗力怎么样,连续三日的苦战已经展现的淋漓尽致,若不是依托经营依旧的城防,扬州早已不守。 “建虏纵是能逞一时兵马之盛,也休想让我投降。”史可法说的掷地有声大义凛然:“我扬州全城军民,早已经抱定不成功便成仁之心,宁为玉碎而计,不为瓦全而想。” “好一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焦慕芝哈哈大笑着站起身来:“你史宪之一玉之碎,可换个万古流芳。扬州八十万父老何如?多铎已下了屠城令,扬言城破之后十日不封刀。到时候就真的是金玉皆碎鸡犬不留了,却只成全了你史可法一人的忠义之名,哈哈,哈哈……看来焦家庄的父老乡亲是保不住了,我也无有颜面回去,那就成全了你吧……” 焦慕芝长身而起,猛然一头撞在厅柱之上。 随着一声闷响,脑浆崩裂,昔日的焦铁骨死于当场! 若说这个焦慕芝是卖国求荣的奸贼,还真是冤枉了他,可若是让史可法投降,却也万万不能。 难道自己真的是用扬州城内八十万军民的性命成就自己的身后之名? 难道我史可法就是沽名钓誉之辈? 史可法有些迟疑了。 就在这个时候,又有客至。 这一次来的是个女人。 该女子约莫二十三四岁的样子,体态还算端正,虽谈不上标致,却也有六七分的颜色。 “这名女子是……” 还不等那女子作答,史德威就已凑到史可法面前小声说道:“这是大旗军的军使?” 大旗军? 虽然早就知道史德威曾经以私人身份联络过大旗军,但是现在的扬州城已被围的风雨不透水泄不通,这女人是怎么进来的? “我等早在两月之前就已潜在扬州城内,”那女子不卑不亢的说道:“今日收到我家大帅的书信,特将书信转交给史公!” 听了这话,史可法下意思的扭头看了看史德威。 史德威微微摇头,示意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事情,更不知道大旗军的人是怎么潜入进来的。 史可法接过书信。 书信的内容极其简短,只有寥寥数语却字字千钧: “社稷危急河山倾覆,此实为亡天下之兆。史公若有丝毫犹豫,则中华之脊梁断亦,忠义之士寒亦,唯有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死战到底。” 李吴山的这封书信,彻底扫清了萦绕在史可法心头的雾霾,顿时就清醒过来:扬州一战,不可显露出丝毫犹豫或者是软弱。否则的话,失去的将不仅仅只是江南,而是整个天下。 若是扬州的抵抗不够坚决,则中华的脊梁会被彻底打断,全天下有志抵抗的忠义之士也会失去一杆旗帜,到时候就真的再也没有谁还会有抵抗之心了。 为了扬州,史可法可以牺牲焦家庄的四百多口子。推而广之,为了整个天下,就算是牺牲了扬州城内的八十万军民,也是值得付出的代价。 “牺牲一切之决心”说的就是这个。 “我家大帅知道史公在为全成八十万军民的生死而忧,”那女子用不带丝毫感**彩的语气说道:“我军已倾巢而动,已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宁可战至最后一兵一卒,也要誓保扬州八十万生灵之周全……” 大旗军能够在这个时候来援,已经足以让史可法万分感动了。至于“战至最后一兵一卒”,最多也就是一个慷慨的说法而已。 至于说“誓保扬州百姓之周全”这种话,史可法真的不敢相信。 大旗军能有多少兵力?怎么保护扬州八十万父老的周全? 这种大话,连史可法都不敢说。 那女子似乎根本就不在意史可法是怎么想的,只是象个传声筒一样传达着李吴山的话语:“今晚,我军将沿江而进,战线由南而北,还望史公早做安排……” 第一百一十八章 无辜的船夫 隋皇洲不是什么海外大洲,而是位于江北的十几个沙洲。 说是在江北,其实也不怎么准确,因为这些个沙洲全都在靠北的江面上,仿佛一座座孤岛。 隋皇洲并非天然形成,而是人工造就,最早的时候曾经是一段江堤。 滚滚长江并非一成不变的横亘在那里,而是一直在缓慢的侵蚀着北岸的陆地。在潮汐的作用下,江水不停的朝北蔓延,年深日久,北岸的很多沿江村落现如今已在江面之下了。早在隋朝初年,因为江波淹没了大片土地,隋文帝杨坚曾修建了一条防波堤。到了隋炀帝杨广的时候,为了开凿大运河的便利,又在防波堤上修建了大量的附属设施。 时至今日,随着江水持续不断的往北侵蚀,那条曾经给北岸沿江百姓带来极大便利的防波堤早已崩塌了,只剩下十几个大大小小的沙洲土墩孤零零的矗立在江面之上。 时过境迁,短命的大隋早已淹没在故纸堆中,但当地的百姓还是感念杨氏父子的恩惠,将那十几个江中沙洲称为隋皇洲。 每到长江的丰水期,隋皇洲就会被江水彻底淹没,只有在枯水期在会显露出来。这样的地方显然无法耕种也不适合人类居住,但却因为商业活动的日渐繁荣,荒凉的江中沙洲已逐渐营建了一些水运设施,成为大运河和长江的衔接点。 位于沙洲之上的望海楼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楼阁,而是一座简易的灯塔。 正是因为有了望海楼的指引,来自东边的大型海船才能够直接驶入长江,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周转。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沿袭了千百年的生活方式,苏老三这一辈子吃的就是这碗“长江水”。 苏老三原本是在江面上讨生活的船伙,靠着撑船打桨卖力气过日子。风里来雨里去的虽然万分辛苦,日子还能过得下去。凭着一手使船的本事,娶妻生子养活一家老小,好歹也能自得其乐。 自从清军南侵开始,苏老三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清军隔绝南北阻断水陆交通,江面上顿时繁华不再,苏老三也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十几万大军把个扬州围的水泄不通,谁还敢做江面上的生意? 没奈何,只能收了自家那条赖以为生的小船,眼巴巴的等着战争过去之后再图生计。 想不到的是,清军不仅在陆地上攻城略地,还把隋皇洲给占了。很多如苏老三这种使船的惯家子都被清军强行拉去,扔给他一件号褂儿,就成了为清军服务的“辅兵”。 虽然不想给清军做事,奈何清军的刀子实在吓人,若是拒绝的话,就会一刀砍下来,脑袋立刻就得搬家。 使了一辈子船的苏老三最是胆小怕事,树叶落下来都恐砸了脑袋,又怎么敢不从呢? 原以为清军会把他遣到战场上去卖命,想不到仅仅只是让他往来行船,给驻守在隋皇洲上的士兵运送人员、物资。 在隋皇洲这一带的水面上行走了几十年,就算是在黑夜之中也好像行走在自家的院落一般熟悉,哪里有泥涡,哪里有暗滩最是清楚不过了,闭着眼睛也能也不会走错。 亥时前后,苏老三载着五个轮值的清兵上了沙洲。 沙洲上的清兵正在玩一种掷羊骨的游戏,这是他们的赌博方式,类似于掷骰子。 临时充作赌桌上的门板上堆满了铜钱、银宝,还有数不清的珠玉细软等物,那显然是清兵们抢掠来的战利品,现如今已成了赌注。 其中的一个清兵似乎已经输了很多,双手在身上反复摸索,却没有摸出哪怕一枚铜板,顺势将手中刀猛然往门板上一拍,厉声大吼着:“押了!” 其他那些个清兵则很不屑的将那柄大砍刀丢了回来,笑嘻嘻的说道:“哈察,你的刀子不值钱。若是你没钱再赌,那便散了,等明天再赌……” 这个叫做哈察的清兵急于翻本儿,却早已输了个精光,一抬眼看到苏老三,马上跳起来,一把揪住他的头发,将他的脑袋死死的按在赌桌上:“这就是我的赌本,我把这个家伙押上!” 赌博耍钱,赌的就是金银细软等等值钱的东西,哪有赌大活人的? 在清兵们的嬉笑声中,被按住脑袋的苏老三根本不敢反抗,只是强做笑容:“我还要去干活哩,这位军爷莫开玩笑……” “哪个和你开玩笑。”清兵哈察用一只手继续按着他的脑袋,另外一只手猛然扬起砍刀,在苏老三的脖颈处来回的比划着,恶狠狠的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军爷,我是苏老三呐……” “不,从现在开始,你不叫这个名字了,你叫哈察赫赫……” 在建虏的语当中,赫赫的意思就是奴隶,哈察赫赫就是哈察家的奴隶。 “军爷又说笑了,”因为脑袋被按在赌桌上,苏老三的声音显得沉闷而又压抑,活像是一只被揪住脖子的鹅:“这姓名的随着祖宗爹娘给取的,咋能说改就改哩?” “我说能改那就能改,我要你做我家的奴隶,便是你天大的福分。以后你就随我的姓,就叫哈察赫赫好了……” 姓氏随父是千年的传承,代表着血脉的延续,哪能随别人的姓?这简直就是在骂人。 虽然心中万分恼火,苏老三也不敢说什么,只是强做笑容小声的解释着:“不是小人不愿意随军爷的性,只是我姓了一辈子的苏,若是改了姓氏,怎么好见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 “大胆的奴才!”清兵哈察恼怒的大叫起来,手中刀猛然往下一按,锋锐的刀刃划破苏老三脖颈中的肌肤,顿时流出血来。 因为脑袋被按住的缘故,鲜血倒流上了脸颊,糊住了苏老三的双眼。 清兵哈察还在气急败坏的大叫着:“让你随了我的姓就是天大的恩赏,你这奴才还敢违抗?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主子了?老子砍死的汉儿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不在乎多杀你一个。最后问你一句,你到底姓苏还是姓哈察?” 清兵哈察的脸上有一道硕大的伤疤,从鼻子一直延伸到了额角,看起来触目惊心之极。尤其是在他发怒的时候,仿佛一条赤红色的蚯蚓,愈发显得狰狞可怖。 一言不和就要举刀杀人,这可不是说笑。 第一百一十九章 苏老三 清兵的凶残有目共睹世所周知,别说苏老三这种胆小怯懦的寻常百姓,就是驻守在这里的一千多前大明士兵,哪一个不怕他们? 鲜血已经糊住了眼睛,这个时候的苏老三害怕到了极点,赶紧改口道:“我不姓苏了,姓哈察,我姓哈察……” 哈哈大笑声中,清兵哈察收起了刀子,继续按着苏老三的脑袋对那些个看热闹的清兵说道:“你们全都听到了吧,这个汉儿已经成了我的奴隶,现在我把他押上,你们若是赢了就让他做你们的奴隶,我若是赢了,就要给我翻本……” 把苏老三当做是猪狗一般的私人物品押上赌桌,谁赢了就做谁的奴隶,这份屈辱早以让苏老三老泪纵横…… 若是九泉之下的祖宗知道苏老三改了哈察的姓氏,必然会不认他这个不肖子孙。 真真的是羞先人呐! 或许是因为时来运转,把苏老三当做赌注押上去之后,清兵哈察竟然接连赢了好几把,不仅把输掉的本钱悉数翻了回来,还赢了不少。 赢钱之后的清兵哈察已不那么凶狠了,笑呵呵的对神色晦暗的苏老三说道:“我哈察家曾追随老汗多年,还出个一个护军佐领,能够了随了主子的姓是你的荣耀。以后你一定要让你老婆多生几个娃娃,让你的崽子继续做我哈察家的赫赫,到那个时候你们全家就是我的包衣赫赫了……” “军爷……” “甚么军爷?叫主子?” 苏老三低着头,过了好半天才用细若蚊语般的声音小声说道:“主子又在说笑了,我家里的婆娘早已死了十几年,哪里还能生孩子……” “你老婆死了?那不要紧,真的不要紧。”赢钱之后的清兵哈察脾气也随之好了很多:“反正我有很多女奴,随便赏你一个做老婆好了。除了伺候我之外,就让你老婆多生崽子,不停的生,我最缺的就是家生的包衣赫赫了……” 一日为奴,便世世代代为奴,子子孙孙全都会成为包衣奴才。 “你还杵在这里做什么?赶紧起了船,我要去巡一趟江,快去……” “军爷……我……” “要叫我主子,记住了!”清兵哈察的脸色有些不善,“若是再叫错了,当心我用鞭子抽你。” “是!” 苏老三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成为清兵的奴隶,虽然心中万般不忿,却又不敢反抗,只能揣着忿忿的心情去解船。 刚刚下了望海楼,猛然看到几个影影绰绰的身影正从水里冒出来。 这些人手持刀剑动作极快,仿佛从水底钻出来的水鬼一般。 因为迎面走了个正着,想要躲避却已来不及了,本能的选择调头就往回跑,却被脚下的木梯绊了个仰面朝天,当场摔倒在地。 “怎么了?”从楼上传出清兵哈察的声音:“哈察赫赫,是你吗?发生什么事情了?” 那几个黑衣人明显是想冲过来把苏老三干掉,但却有十几步的距离,只要苏老三高喊一声,望海楼上的清兵立刻就会察觉。 一时间,时间就好像凝滞了一般。 黑衣人不敢贸然前冲,苏老三也不敢高声大喊,局面竟然僵住了。 苏老三和那十几个黑衣人遥遥相对,就那么僵持着,谁也没有任何动作。 局面显得诡异而又古怪。 苏老三素来胆小,这个似乎却突然就不那么怕了,就好像完全没有看到对面那十几个黑衣人,用非常轻松的语气朝着望海楼上高喊:“没事,没事儿,是我不小心跌了一跤。” 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苏老三并没有趁机逃回楼上,反而是快步上前,对那十几个黑衣人小声说道:“楼上只有七个鞑子,还有十几个在旁边的小耳仓中。你们先上楼,小耳仓里的鞑子我能对付……” 说完这句话之后,苏老三头也不回的朝着几十步开外的小耳仓跑了过去。 小耳仓中的鞑子显然已经睡熟,可以听到此起彼伏的鼾声。 就好像没事人一样,苏老三哼唱着小曲儿走了过去,在把仓门锁死的同时,摘下用来报警的铜锣丢进滚滚江水之中…… 朦朦胧胧的月色之中,可以隐隐约约的看到那十几个黑衣人已经上了望海楼。惨叫声顿时响起…… 小耳仓中的清兵听到动静,知道有敌人潜江突袭,本能的想要冲出来,但房门却早已被锁死。只能叫骂着砸破窗户…… 苏老三知道自己打不过那几个穷凶极恶的清兵,不顾一切的朝着江边飞跑。 刚刚破窗而出的清兵急切的想要找到报警的铜锣,哪里还能找得到? 那十几个黑衣人正从望海楼上冲过来,混战旋即展开…… 已跑到江边的苏老三跳上在水波中荡漾的小船,抄起系在船帮上的木浆,把舵槽砸的稀烂,然后抽出嵌在舵槽的楔轴和木浆一起丢进滚滚长江。 苏老三是在船上讨生活的老手,一辈子和船只打交道,对于这种小船的构造最清楚不过了。片刻之间就把四艘小船的转向和动力系统给破坏掉了。 沙洲上的战斗还在继续。 刚刚从睡梦中惊醒的清兵衣甲不全,有些清兵甚至是空着手冲出来的,被那十几个黑衣人杀的鬼哭狼嚎,不顾一切的朝着这边飞跑。 跳上小船之后才发现船桨已经无影无踪,连船舵都被砸的稀烂,根本就无法前行只能在江水中原地打转儿…… 趁着这个机会,那群黑衣人冲了过来,三下五除二就把残存的清兵悉数格杀。 “毙敌十八人,可以发信号了……” “十八个?不对!”苏老三大叫着:“这里总共有十九个鞑子,怎么会少一个?” 稍一思量,苏老三就明白过来,撒开两腿朝着望海楼后面跑了过去。 望海楼之后的江面上波光粼粼,连鬼影子都看不到一只。 苏老三跳上陪伴了自己大半生的那艘梭子舟,抄起船桨奋力一撑,小舟顿如离弦之箭,朝着沙洲之南驶去。 沙洲就这么大,根本就藏不住人,漏掉的那个清兵肯定是从望海楼上跳下来了,隐在滚滚波涛之中。 架着梭子舟在江面上反复游弋,在黑夜之中虽然看不清楚,但却可以听的很清楚。 就好像一个经验丰富的猎手在莽莽密林中搜寻隐藏的猎物一般,苏老三竖起耳朵仔细倾听着周围的动静…… 第一百二十章 硬气汉子 很快他就从风涛声中察觉到了一丝异样,几桨撑了过去。 江水中猛然冒出一个光秃秃的脑袋,正是清兵哈察。 正准备外出巡江之时,忽然有一大群手持刀剑的黑衣人蹿进了望海楼,经验丰富的哈察情知不妙,知道遇上了敌袭,趁着混战之时毫不犹豫的跳进江水之中逃命。 北人本就不习水性,充其量也就是会几下狗刨而下,在江流的冲刷之下到了这里。 见到苏老三,就好像见到了救星一般,双手死死抓住船帮,心有余悸的低吼着:“敌袭,敌袭,明人杀过来了,快带我走……” “我带你老娘!”叫骂声中,苏老三一脚踩住抓住船帮的那只手,高高举起船桨…… 因为手被踩住了,清兵哈察根本挣脱不得,疼的哇哇乱叫却还厉声叫喊:“哈察赫赫,你……” “老子姓苏,我叫苏老三!” 怒吼声中,一桨下去,顿时把那个光秃秃的脑壳拍的稀烂。 飞溅起来的鲜血和脑浆子糊了苏老三一脸,他却毫不在意,而是兴趣盎然的看着哈察的尸体在江面上飘飘荡荡,就好像小时候看着被自己踩死的老鼠一般,心情好到了极点。 “嘶” 尖锐的声响当中,一蓬焰火升上夜空,仿佛星辰一般璀璨。 片刻之间,远处的江面上出现了一条黑线。 是船。 是排列整齐的船队。 作为一个在江面上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行家,苏老三甚至甚至可以通过风声和水流的细微改变判断出远处的船队规模和行进速度。 不用说,这是大明的水军冲过来了。 奇袭望海楼,不过是一幕暖场的折子戏,真正的大戏是要摧毁隋皇洲后面的清军水寨,干掉清军那几百艘战船。 但这显然不是时候。 就在前天,清军在水寨外围竖起了层层水栅,还在水面之下结了“潜网”,这么直挺挺的冲过去,必然会被中途拦截。 不顾一切的划动相依相伴的梭子舟,苏老三朝着那群黑衣人高声呐喊:“别冲,千万别冲,前面还有水栅和潜网,冲不过去的……” 那群黑衣人根本就没有想到清军的水寨还有这样的防御设施,一时间竟然不知如何是好了。 这次奇袭蓄谋已久,总攻的信号已经发出去了,上百艘大大小小的船只能顺江而下,成败在此一举,又怎么能收得住? 苏老三一咬牙,高高举起船桨,不顾一切的砸碎了舱中的生漆桶子——那是保养船只的必备物品。 平日里,苏老三把这艘小船看做是自己的第二生命,最注重保养维护,要不然也不能使几十年之久。稍有磕碰就会给小船上一遍生漆,免得船板变形。 但是今日,已经什么都顾不得了。 砸碎了满是生漆的木桶,从怀里摸出火媒子点燃了。 生漆虽然可以防水,但却最是易燃,遇火之后简直不可收拾,呼的一下子就烧的熊熊烈烈,梭子舟的尾部顿时起了一蓬大火。 “我知道怎么走,我知道鞑子的船聚在何处!”苏老三遥望着身后那条越来越粗大的黑线,声嘶力竭的高声呐喊:“随我来……” 苏老三已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体力早已不比当年,今日却出奇的亢奋,全身上下有使不完的力气。拼命的划动那支使唤了几十年的老旧船桨,小小的梭子舟破开劈波斩浪顺流而下。 使了一辈子船,却从来没有达到过今天这样的速度,苏老三觉得这艘小小的梭子舟已经飞起来了。 船尾的大火烧的越来越烈,就好像是一条照亮了夜空的流星,拖着长长的尾迹朝着隋皇洲后面冲了过去。 在宁静而又略显沉闷的夜色中,带着大火的小船已经成了导航的引船。 在梭子舟的后面,上百条大大小小的竹排、木筏正在改换队形,从一条横线逐渐变成了一条纵线,仿佛一个巨大的箭头,所指的方向正是清军水寨。 疯狂的划动船桨,带领着身后的船队穿过水栅,绕过层层潜网。 水寨中的清兵早已发现了苏老三的这艘“火船”,乱糟糟的组织人手进行拦截。 耳边“嗖嗖”响个不停,已不知有多少箭矢擦身而过。素来胆小如鼠的苏老三却浑然不觉,只是拼命的把船速加持到了极限,眼看着水寨的“明栅”越来越近,最后奋力一撑,翻身跳入滚滚长江…… 小船撞在“明栅”上,发出一声清脆的轰响,顿时四分五裂偏偏破碎,还没有烧尽的生漆溅的四起,继续燃烧! 后面几百步开外的江面上,打头的是一艘双层竹排,排上的汉子们吼着整齐的号子,将堆砌固定在上层的导火索点燃,然后翻身跳进江水…… 苏老三对于水上的一切都万分熟悉,一看这种竹排就知道这不是大明水军,这是淮右一带的排帮! 排帮和江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吃的淮水那碗饭,后者在长江上讨生活,彼此井水不犯河水,从无往来。 淮右的排帮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还不等苏老三想明白,那艘巨大的双层排就已冲了过来。 轰然巨响声中,借助惯性和水流的双重作用,巨大的双层重重的撞在“明栅”上,旋即又是一声更加响亮的轰鸣。 “轰” 巨响声中,小半个明栅直接飞起来半天高,江面顿时沸腾。 潜在水中的苏老三被爆炸的冲击波及,顿时如遭雷击,好一阵子头晕目眩…… 越来越的双层排冲了过来,爆炸声此起彼伏,火光生生的映红了大半个夜空。 滚滚长江已沸腾如粥,数不清的排筏正鱼贯而来…… 片刻之间,隋皇洲一带的江面上已被此起彼伏的爆炸之声搅动起来,一片片火光升腾而起…… 这个时候,冲过来的已不是那种双层竹排,而是一条条细长的小木筏,筏子上全都是手持刀剑的士兵。 不是大明官军。 奇袭隋皇洲的根本就不是大明官军,而是大旗军。 虽然苏老三从来都没有见过大旗军,但却早已听说过大旗军的名头,那一身黑色的衣甲就是他们的独有标识。 大明水军使用的是那种很大的官船,大旗军却用了数量庞大的木筏,仿佛漂流在江面上的蚁群一般。 早有木筏子开了过来,将落水的众人捞了起来。 纷乱之际,苏老三不住的大喊着:“莫管我,先去杀鞑子,杀鞑子呐……” 苏老三就是属鸭子的,一身水底功夫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就算是在水里泡三天三夜也淹不死他。现在的苏老三最希望的就是大旗军的将军赶紧冲进去杀敌,而不是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捞自己出水这种小事情上。 尽管如此,他还是被捞上了木筏。 “我知道鞑子的船在哪儿,都在隋皇洲后边,我带你们去……” 此时此刻,短兵相接的战斗已经打响。 驻守在水寨中的清军,不管是新近归附的汉军还是数量稀少的八旗战兵,都已经乱了。 水战和陆战,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若是在陆地上,遭逢奇袭之后,还能依靠少数人的悍勇加以抵抗,争取到宝贵的时间重新组织起来。但是在水面上,根本就不存在这种可能。 黑暗之中根本就无法判断出大旗军的数量和主攻方向,更不知应该如何建立防御,甚至连胡乱奔跑的机会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越来越多的大旗军冲过来。 经过前期的短暂接战之后,在苏老三的指引之下,二十多条木筏打了一个横,稍微往南靠了靠,绕过隋皇洲之后径直向东而去…… 对于突然出现在身后的这些大旗军士兵,清军完全没有准备,虽然在数量上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但却根本组织不起来。 一路摧枯拉朽如入无人之境,以前后夹击之势迅速冲垮当面之敌,眼前就是密集如鳞的清军水师了。 清军的战船明显是临时征调过来的,大大小小几百艘,猬集于隋皇洲之后的堰港之中。 有些个战船见势不妙,在第一时间选择了跑路,免得被大旗军给一锅端了。 战船不是战马,不是说想走就能走的,短时间内很难脱离战斗。虽然还是有几艘大船不顾一切的逃了出去,但更多的则被摧毁在水道上,彻底堵死了进出的通道。 剩下的那些个战船,已成了瓮中之鳖。 如苏老三这种在水面上讨生活的人,最是珍爱船只。但是这一次,他却成为最大的破坏者。 没有谁比他更清楚船只的构造,他比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应该怎样破坏这些船只。 当大旗军的士兵还是使用凿船、放火的传统破坏手段之时,苏老三则采用了更直接也更具毁灭力的破坏方式:抽轴。 只要砸开舵台,抽出舵轴,然后用坚硬如铁的舵轴用力一撬,这艘船就彻底失去了转向的功能,没有十天半个月的功夫根本就修不好。 这一夜,隋皇洲一带的江面上喊杀之声惊天动地,火光扯地连天。 到了拂晓时分,战斗已基本结束,除了有三十几艘船只趁乱逃离之外,其余所有的船只悉数被毁,还有七十多艘直接成为了大旗军的战利品。 到了这个时候,清军水寨已不复存在。 “此一战,义士之功绝不可没。” 当这次战斗的总指挥刘三房向苏老三表示谢意的时候,苏老三嘿嘿的笑了:“啥义士不义士的,俺可当不起这个名号。只是不想被鞑子骑在脖子上拉屎罢了……” “临危不惧,指引航向,又摧毁敌船,绝对当得起一个义字了。我大旗军将士向义士致谢了!” “没啥好谢的,”苏老三说道:“这辈子素来胆小本分,树叶落下来都怕砸了脑袋。实在是鞑子欺负人欺负的太狠了。俺若是再做缩头乌龟,就是死了也无颜面见九泉之下的先人。有了今日的功劳,以后我死了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进祖坟见祖宗了,总算是没有丢了先人的脸面,我苏老三也算是当了一回硬气的汉子……” 第一百二十一章 小小缝隙 微微的夜风席卷着浓重的水汽,就好似起了一场薄薄的雾,早已把史可法的衣袍打的精湿。 “大人,回去安歇了吧,清军不会在夜间攻城……” 史可法微微的摇了摇头,继续站立在安江门的瞭塔之上,目光投向遥远的南方。 亲卫知道史可法在急切的等着朝廷的援兵,小声的劝说着:“大人,朝廷的援兵怕是……怕是一时三刻到不了。这风潮露重的天气,若是大人受了风寒,可就糟了……” 史可法还是摇头,仿佛一尊矗立在城头上的石像般巍然不动,始终目视南方。 一直到了丑时前后,南方的夜空中陡然一亮。 那抹亮光一闪而逝,就好像雷雨季节从极遥远处划过的闪电。 片刻之后,一抹火光隐隐浮现在南方的夜色之中。 史可法的身体微微一晃,双手用力抓住护栏…… 又过了约莫小半盏茶水的功夫,那边的夜空中出现了越来越多亮光。没过多久,亮光汇集成一片,硬生生的映红了半边天色。 从这边遥远的地方,就能看到那边的火光,想来那边一定起了蒸天一般的大火。 几个亲卫全都下意识的朝着南方观望,纷纷猜测着起火的位置: “应该是江口位置上起火了。” “不是隋皇洲就是桃花渡……” “桃花渡没有这么远,一定是隋皇洲……” “那里好像是清军的水寨吧?怎起了这么大的火?” “就是清军水寨!”因为过于激动的缘故,史可法的声音已变得异常沙哑,却透着一股难以用言语形容的亢奋,脸上呈现出一片病态的潮红,就好像醉心山水的丹青妙手看到了世间最绝美的风景,猛然张开双臂厉声高呼起来:“大旗军五万雄兵已破了清军水寨,正朝安江门掩杀而来……” “命姜东来、汪诚二部疏通安江门,卯时中刻出战。” “调我亲军一部,再从镇淮、通泗二处各抽一部人马……” “晓谕全军,增援之兵已到。”实在是因为太激动了,史可法的嗓音显得异常古怪:“就说五万大旗军奉命来援,已下仪真,火焚了敌军水寨,明日即可与我扬州军汇合……” “一定要把这个消息周知全军,还要周知全城百姓……” 大旗军是不是已经攻克了仪真,史可法并不知道。但是,既然大旗军已经沿江而下杀到了隋皇洲,想必一定已经把仪真给拿下来了,要不然的话根本就到不了隋皇洲。 至于说仪真到底是怎么拿下来的,又是什么时候拿下来的,这些个细节问题已经不重要了。重要是必须马上把这个消息扩散开来,让扬州军民全都知道。 现在的扬州城,太需要援兵了。 援军到来并且首战告捷的消息迅速传播开来,苦战数日的军民无不喜极而泣。 大旗军的名号他们曾经听说过,知道那是太子的队伍。虽然早就听说太子和弘光朝不怎么和睦,可眼下这个情况,只要有人来援就是好的,哪里还顾得上是谁派遣过来的? 大旗军到底有没有五万人马确实值得怀疑,但是对于扬州守军而言,这个消息就是一剂强心针,预示着某种希望的升腾…… 与此同时,清军大营之中,豫亲王多铎正在大发雷霆。 “额勒真误我!”年轻的多铎就象是一头暴怒的兽,如针一般的齐口短髯根根乍起,眉目如裂。怒吼声中猛然将书案上的杂物一扫而落,抽出佩刀猛然暴斩,只一下就把书案斩为两段。 余怒未消的多铎就好像是个脾气很坏的孩子,发狠一般挥刀猛剁,将视野范围之内的东西全都斩的稀烂,似乎还不解气,举着刀子呼呼虚劈,凶狠的目光却始终盯着跪在脚下的那些清军将官。 “自从入关定鼎以来,我大清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兵锋所至所向披靡,敌无不心寒胆落望风而降。额勒真这狗奴才,辜负了我对他的信任,竟然丢城失地搓我锐气。就算他没有战死仪真,我也要亲手把他一刀一刀的活剐了……” 额勒真本是多铎手下的一员悍将,却把仪真给弄丢了,还损失了一千五百名八旗战兵,实在是入关以来前所未有的大败。 整整一千五百个八旗战兵,就这么没了,就算是摄政的睿亲王再怎么回护,这个责任也只能由多铎来扛。 自从清军入关以来,就算不是百战百胜也是少有败绩。哪一次战斗不是追赶着数倍的敌人纵横奔突?哪一次不是平推横扫风卷残云?尤其是经山陕入河南而至淮扬的过程当中,往往只需要少量兵力就能逼迫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明军直接投降。 持续不断的胜利,让亲军的士气高涨军心骄横,颇有点天下无敌的意思。也正是凭着“百战百胜”的光环,多铎才能以四万不到的兵力横扫关中,打破李闯的老巢,建立了摧破“大顺国”的不世奇功。挥师南进之后,更是一路席卷如同狂风暴雨,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就横扫中原大地,兵锋直至淮扬。 若是能够顺顺利利的打破扬州,就可以顺势平定江南,到那个时候,女真人就可以统治天下,获得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广阔地盘,建立万世不拔的雄基伟业,把全天下的亿兆生灵全都变成他们的奴隶…… 如此宏大美好的局面,却因为额勒真的无能而出现了一个不应该出现的挫折:仪真失守。 丢失一座城池,并不算多么了不起的事情,但这一败,却击破了清军的无敌光环,打破了八旗战兵百战百胜的神话。 清军汹汹而来,号称十几二十万,但真正的主力始终是八旗辫子兵。 旗人的数量本就是有限,八旗战兵更是稀少,一战就损失了一千多辫子兵,绝对是近年来前所未有的重创。 对于手握十余万人马的多铎而言,损失一千多人似乎无关紧要,但却打破了整体的通盘布局。 仪真小城距离扬州不过六七十里的样子,几乎已经可以算是和扬州脸贴着脸了,根本就是在多铎的眼皮子底下,却莫名其妙的失守了。事先根本没有任何征兆,直到失守之后多铎才知道消息,陷落速度之快简直旷古未闻。 仪真的失守,意味着合围扬州的“铁桶大阵”打开了一条小小缝隙。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多铎马上就在第一时间意识到费尽心思拼凑起来的“水军”已经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聚集了大量船只的隋皇洲水寨距离仪真不过二十几里,吃顿饭的功夫就能顺水而下。 仪真陷落的太快,也太莫名其妙,直到现在多铎都不清楚骁勇善战的额勒真到底是怎么把仪真弄丢的,但他却知道位于隋皇洲一带的水军已经彻底完了。 敌军迅速攻占仪真,不过是为了打开长江水道,为了把扬州运河与长江重新连接起来,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消灭清军的水面力量。 这个时候再去救援隋皇洲,肯定已经是正月十五贴门神——晚了半个月。 这边的十几万大军已经打了好几天,摆出的就是四面合围的架势,还没有攻进扬州呢,身后的通道就被再次打开了,前期的攻势和这几天的战损等于是彻底化为泡影,多铎已经气的要吐血了。 清军本就不善水战,临时拼凑起来的水军又在一夜之间遭逢灭顶之灾,就算是攻破了扬州也失去了继续进取江南的机会,必须重新调整整体战略布局。一想到这些,多铎的忍不住的火冒三丈,眼神也愈发的凶狠起来。 就好像饿了整整一个冬天的野狼,多铎的目光凶残而又狠辣,恶狠狠的瞪着跪倒在自己脚下的那几个将官。 这几个人,全都是刚刚投靠过来不久的前明军将领,现如今正畏畏缩缩的趴伏在地上,好似吓破了胆的哈巴狗一般,根本就不敢抬头。 “何闻圣,蒋之介……” 听到多铎点了自己的名字,这二人就忍不住的一哆嗦。 “你二人负责营建水寨督造战船,却在一夜之间将我的水军断送了个干干净净……”多铎握紧了手中刀:“你二人玩忽职守以至兵败,当斩……” 一个“斩”字,仿佛霹雳雷霆,何、蒋二人顿时就慌了。 脑袋撞在地面上不住磕头,如同鸡啄碎米咚咚有声,磕的脑门上鲜血淋漓依旧不敢停止,只是一个劲儿的大呼饶命。 其实这何、蒋二人相当的冤枉,虽说二人统领水军,但却不是一把手。 隋皇洲的一把手是个建州佐领,是多铎的心腹。豫亲王虽然已经怒骂了他好半天,并且狠狠的抽了他的鞭子,却不会真的有太重的处罚。 战船被毁,水寨付之一炬,南征水军在一夜之间遭受灭顶之灾,这么大的责任必须要砍下几颗人头才能交代的过去。 多铎当然不会砍下自己心腹的脑袋,至于何、蒋二人的脑袋嘛……反正他们不是出身八旗,更不是心腹嫡系,正好可以“借人头一用。” “豫王,罪责不在我等,不在我等啊。”生死之际,何闻圣不顾一切的为自己辩解:“仪真既失,我等毫不知情,敌军顺江而下,根本就无从防御……” 仪真丢了,隋皇洲的水寨肯定保不住,这是最起码的军事常识。偏偏仪真陷落的速度太快,事先连一点消息都没有,根本就来不及把战船和水军撤离到安全区域…… 多铎毫不理会何、蒋二人的辩解,猛然扬起长刀…… 第一百二十二章 内因 刀子最终却没有落下,不是因为他心慈面软舍不得杀了何、蒋二人,而是他的右手被一只手给紧紧握住了。 多铎性情凶残暴烈,最是忌讳别人违了他的命令,能够阻止他并且敢于阻止他的只有一人:佟图赖! 佟图赖死死抓住那只握刀之手,脸上却带着微笑,说话的时候也没有那么多霹雳火爆的急迫,反而多了一丝云淡风轻的从容:“胜败本是兵家常事,十五贝勒怎又发这么大的火气?气大伤身呐……” 多铎早就晋了亲王爵位,手下将官多尊称其为“豫王”或者是“豫亲王”,也只有佟图赖敢使用“十五贝勒”这个当年的旧称。 一来是因为佟图赖是多铎的心腹亲信,更主要还是因为二人私交甚厚。 多铎性情火爆,佟图赖沉稳踏实,二人相得益彰互为补充,是一对相知相识多年的老搭档。在二攻宁远的时候,佟图赖曾经替多铎背了一个天大的黑锅,冒着葬送自己政治前途的风险也要保住多铎。 为此,多铎对佟图赖愈发信任,二人的关系自然也就非同一般了。 这次南征,多铎直接点名佟图赖,让他成为自己的副手。 “何、蒋二位将军虽有过失,却罪不至死。”佟图赖继续握着多铎的持刀之手,不紧不慢的说道:“看我的面子,十五贝勒就饶过他们这一次的吧。” “这两个蠢杀才断送我水军,我定要亲手砍下他们俩的狗头……” 佟图赖:“当此大战之时,正是用人之际,不如给他们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不行,我定要斩杀了这两个奴才,以正军法。” “军法么……自然是要正一正的。来人,将何、蒋二人拖出去,每人抽四十鞭子……” 趁着多铎举着刀子大喊大叫的空隙,佟图赖朝着何、蒋二人打了个眼色,二人顿时心领神会,马上怀着对佟图赖的万分感激之情跑出去领那四十鞭子的惩罚了…… “要是没什么事儿,大家就都散了吧。” 佟图赖的这句话,听在众人耳中,简直如蒙大赦。 多铎的脾气本是爆烈如火,又正在气头上,说不准会寻了谁的短处,一个弄不好就会脑袋搬家。他们早就想走了,只是没有多铎的命令谁也不敢离开。 好在佟图赖终于开了这个口,众人趁这个机会,逃一般的出了多铎的大帐…… 左右再无闲杂人等,多铎脸上暴怒凶狠的神色顿时消失不见,随手将刀子一扔笑嘻嘻的说道:“我就知道你会及时的站出来阻止我杀人,这帮蠢奴才,不好好的吓唬他们一下终究不行。” 多铎暴怒之下就要举刀砍人,佟图赖及时站出来为众将官解围,真是一出好双簧。 “仪真既失,水寨必然不可保,本也怪不到他们头上……” 作为桥头堡的仪真在旦夕之间失守,隋皇洲的水军铁定来不及撤退,关于这一点,佟图赖已经看的非常清楚了。 “我就纳闷了,仪真到底是怎么丢的?额勒真素来悍勇,又不是有勇无谋的莽夫,仪真怎么就丢了呢?” 才短短十几个时辰的时间,固若金汤的仪真就被大旗军攻陷,事前事后一点消息都没有传出来,以至于隋皇洲的水军根本就来不及做出有效反应。多铎真的想不通,不知道大旗军究竟是怎么攻破仪真的。 仪真虽然不是什么雄城要塞,防御也很得体,就算是有三倍的兵力至少也的硬攻三五天才能拿得下来,怎么会在不到一个昼夜的时间之内就被攻破了呢? “无非就是里应外合的老套路而已。”佟图赖习惯性的摸着光溜溜的下巴说道:“从仪真陷落的速度来看,必然有大量细作早就潜入仪真待机而动。外面的大军刚一开始攻城,里面的细作马上发动,里应外合中心开花,猝不及防之下,仪真失守额勒真阵亡也不过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佟图赖的猜测和事实相差无几,确实在一个多月之前就有大量细作潜入仪真,外面的主力大军刚刚摆开阵势,里边的细作就动作起来,内外夹击之下,仪真若是还能守得住那才真是活见鬼了呢。 佟图赖唯一没有猜到的是,对手并没有使用蚁附攀墙的攻城老套路,而是直接上了大量火药从里边炸开城门,然后一拥而入…… “竟然还有明军驰援,本是我们事先没有想到的意外。”佟图赖说的非常轻松:“那仪真的丢失也就不意外了。水军覆灭,虽然会迟滞平定江南的时日,却改变不了大局。反正扬州急切难下,正好可以重新督造战船重整水军,也不会耽误太久。只是江口一失,扬州重新与江南相连,再想攻破扬州恐怕就要费一番手脚了……” “江南柔弱,残明荒唐,早已民心尽丧,兵无战志官无战心,就算是前来支援扬州都改变不了什么。”佟图赖遥指北方,意味深长的说道:“十五贝勒的敌人不在江南,也不在淮扬,而是在北边啊……” “你是说……豪格那个家伙吗?”淮安方向的清军,就是豪格的部曲,现如今多铎已经开始攻打扬州了,那一支偏师却还在淮安一带磨磨蹭蹭,分明就是想拖后腿的意思。 多铎是多尔衮的左膀右臂,豪格素来和多尔衮不和,这本就是全天下都知道的秘密,豪格的手下肯定不会在多铎攻打扬州的时候提供助力,甚至还会拖后腿,这些也早在多铎的预料之中。 “我说的不是肃王豪格,而是紫禁城中的那位……十五贝勒应该明白了吧?” 多铎眉头一皱,歪着脑袋看了看佟图赖,用不是很确定的语气问道:“你说的皇帝还是太后?” “这是一回事。”佟图赖说:“皇帝也好,太后也罢,根本就是一回事。如今睿亲王摄政,大权独揽,皇帝不过是个摆设……” 这种“大逆不道”的话语,也就佟图赖敢说一说,也就在只有当着都铎一个人的时候才敢这么直白的说出来:“太后愿意如此吗?” 摄政王多尔衮是太后的小叔子,但皇帝是她的儿子。 儿子显然比小叔子更亲近,而且太后所的尊贵很威严本就是建立在儿子皇帝身上,自然会偏向于小皇帝。 摄政王多尔衮权倾朝野,把持军政大权。多尔衮欲自立称帝的传言早有之,太后不会听不到吧?必然会对多尔衮有所防范。 “那个女人……太后最多也就是刷点儿小聪明用些小手段,利用大贝勒他们牵制摄政王而已,就算她想替福林……皇帝夺权,也不敢真的那么做……”” 率领清军主力的豫亲王多铎和英亲王阿济格都是多尔衮的心腹嫡系,大军在外。多尔衮把持朝政任用亲信,揽权与内,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就算是太后对多尔衮所有不满,也不敢真的去做什么,充其量也就是在背地里搞点小动作而已。 “若是豪格投靠了太后,局面就不好说了……” 豪格投靠太后? 好像没有这个可能吧。 皇太极身死之后,为了争夺帝位,身为长子的豪格闹的很凶,和太后的关系也非常的僵,怎么可能会投靠太后一党呢? 以太后为代表的皇帝系,以多尔衮为代表的摄政王系,还有豪格系,共同组成了清廷的三大势力。这三股势力虽然维持着表面上的平静,其实早已暗流汹涌,仅仅只是因为李闯残部和江南残明这些共同的敌人还在,才没有公然撕破脸皮而已。 现如今李闯残部已是风中残烛,多铎的南征大军又打到了长江边上,平定江南已成了水到渠成之势,多尔衮一系的势力和影响空前壮大,反而让太后和豪格这两个派系的人马出现了相互靠拢的迹象。 两只相对弱小的实力联合在一起,共同对抗强大的一方,这本就是自保的不二法门。 看过三国故智的都知道孙刘联合抗曹的典故。 现如今的清廷也是这个局面。 太后党人为的是剪除摄政王的影响,而豪格存的是成为第二个多尔衮的心思,虽然各怀鬼胎但却因为多尔衮这个共同的敌人而联合在一起了。 “我敢保证,太后和豪格的眼睛都在死死盯着扬州这边,只要进展的稍微不顺,他们就有借口临阵换将。到时候一定会是豪格一系人马顶替十五贝勒行平定江南之壮举……” 不管是谁平定了江南,实力和影响都会空前壮大。要是豪格能够取代多铎平定江南,就可以和多尔衮分庭抗礼,而太后则可以坐山观虎斗,用那些小聪明小手段玩弄平衡权术。 “那……你说咱们应该怎么做?”多铎有点吃不准了。 短时间内攻克扬州的计划显然不那么容易实现,因为水军覆灭的缘故,平定江南的日期也只能再次延后,速战速决的战略基本已经破产,接下来应该这么做呢? “若我所料不错,摄政王的消息很快就要来到了!”佟图赖说道:“摄政王一定会希望我们尽快拿下扬州渡江南下……” 第一百二十三章 主战场 扬州始建于春秋时代,现如今的扬州城主体部分修建于元末。洪武皇帝开创大明定都南京之后,曾有过一次修缮,却也不过是在原有的规模上做了一些修修补补,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营建则是在嘉靖年间。 嘉靖朝修建的城区部分更加靠南,被当地人称之为“新城”。 老城虽然年代久远,但却高大坚固,充分体现出了坚城要塞的特色。几十年前修建的新城则显得低矮了不少,但却更加精巧,除了最主要的安江门之外,还有两个附属的小门一个水门。 相较于老城的坚固高大,临江的南门则更加注重火力配备,仅仅是大型炮台就有十几个之多。 在远程火力的支援下,扬州守军奉命出城而战,与从隋皇洲方向攻上来的大旗军顺利会师。 这一战,远没有想象当中的那么激烈。 合围扬州的主攻方向在西边的通泗门一线,清军仅仅只在南线布置了一个蒙古旗和六千多炮灰部队。当隋皇洲水寨失守的消息传来之后,南线的清军知道扬州守军一定会杀出来和援兵汇合,为了里面出现内外夹击的状况,选择了主动朝着西南方向收缩,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上继续保持威胁姿态。 和大旗军顺利会师之后,史可法其实是很失望的。 “五万援兵”的消息完全就是史可法杜撰出来的,仅仅只是为了鼓舞军心士气,他早就知道大旗军不可能有那么都,但也绝对没有想到会这么少。 只有不到四千人马。 对于偌大的扬州战场而言,这四千人马就好像是撒进滚滚江河中的一把胡椒面,虽然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但却根本改变不了大局。 “我家大帅恐扬州不守,特命我等来援。”带队是刘三房说道:“大帅亲率主力押后,不日即可抵达……” 这句话马上就让史可法心头的希望之火再次燃烧起来:“李吴山……你们的主力有多少人马?” “九千!” 一万三千人马,这是大旗军的全部家底儿,虽然距离史可法说的“五万援兵”还有很大出入,也算是一支强有力的援兵了。 按照史可法的安排,这三千多四千不到的援兵就应该马上进城布防,但刘三房却拒绝了史可法的提议,而是坚持要守在安江门一线。 原因非常简单——李吴山极端看重大运河与长江相连的这一段水道,并且将之视为可以起到决定作用的生命线,他甚至给刘三房下了死命令: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要守住这条线,至少要守两个昼夜。在这之前,就算是死也得把自己的尸体留在那里。 守住这条水上通道,就会有更多的援兵到来,而且还可以把原本驻守的南线的扬州守军抽调一些出来去支援最主要的西线。 四面合围的攻城战,更讲究牵制、策应、主次分明,而西线的通泗门一带显然就是具有决定意义的主战场。 通泗门外,清军大营绵延二十多里,各种各样的物资堆积如山,简直如同坚壁铁桶。 形形色色的旗帜在风中飘扬,穿着各色军服的士兵频繁调动,传令骑往来飞奔,俨然就是一副大战在即的紧张场面。 在这个战场上,清军集结起了一个汉军旗和一个蒙古旗,全都是齐装满员的精锐。如果再算上作为预备队使用的那个满洲旗,再加上一部分原属于归德的前明新附军和其他的杂牌军队,总兵力超过了五万,相当于把征南大军的一半兵力摆在了这里。 尤其那个满洲旗,全都是镶白旗的老底子,完全就是多铎的本部亲军,不仅战斗力极其强悍,而且意志顽强忠诚度很高。 多铎当然不会直接把自己的本部亲军推上去,这样的主力一定会使用在刀刃上,作为最后的攻坚力量。 为了发挥出兵力上的优势,攻击范围一再扩大,几乎涵盖了整个西线。只要任何一个环节上出现了突破的迹象,作为预备队使用的满洲主力立刻就会压上去。 连续多日的惨烈大战,几度攻防之下,交战双方已经逐渐摸清了彼此的套路。 象前几日的交战一样,最先展开攻击的依旧是作为炮灰使用的新附汉军。 “佟二哥,你觉得这次能够攻得下来么?” 二哥是佟图赖的小名儿,这是一个很亲近的称呼,而不是因为他比多铎年长几岁。 “我看有点难。”佟图赖非常直接的说道:“扬州城本就是坚固,最是易守难攻,眼下的消耗还是不够,恐不能一战而竞全功。我估摸着,这样规模的进攻再持续两日……最多三日,差不多就应该可以了。” “这一次能攻进去最好,实在攻不进去也无所谓。”多铎很轻松的说道:“我已派了阿尔音的蒙古旗到了南线,就算这边一时难下,也能牵制不少兵力,总有机会补上南边的缺口。” 兵力上的绝对优势并不仅仅只是体现在战斗力这个最直接的层面上,还可以实现从容的调度。就算短时间内无法攻破西线,也能把南线的扬州守军调动过来,到时候南边就有了机会,可以再次把运河一线的缺口堵死。 “大旗军的战斗力可能没有那么不堪,仅凭一个阿尔音怕是无法封死那边……看看吧,要是实在不行,我就过去支援一下。” “这个大旗军到底是什么来头?以前怎不曾听说过?” 能够在旦夕之间攻克仪真,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奇袭隋皇洲,行动迅速出手之果断,处处透着狠辣决绝的风格,但多铎却从未听说过“大旗军”的名号。 在多铎的心目当中,所谓的大旗军,应该就是和淮安军、徐州军差不多的性质,都是地方上的军头罢了。 “这个大旗军么……”佟图赖说道:“我也所知有限,只知大旗军本是北地人马,我军入关的时候带着崇祯太子南迁到了淮右。其首脑是一个叫做李吴山的民团头子。” 民团头子?也就是说,大旗军根本就不是正规的军队而是民团? 民团的战斗力可能会比一般的治安军要稍好一些,但却绝对无法和正规军相提并论。 仪真的额勒真和隋皇洲的水军竟然败于民团之手?这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第一百二十四章 原来是他 “大旗军虽是民团,却绝非一般,还是很有些战力的。”佟图赖说道:“据说,那个叫什么李吴山的民团头子自称格杀了我太宗文皇帝,明廷信以为真,这的授予组建大旗军之权……” “原来就是这个家伙!”虽说大清文皇帝皇太极确实死的有点不明不白,但却肯定是死于宫内,这一点毋庸置疑,怎么可能会被一个民团头子杀掉? 皇太极是不是死于李吴山之术,多铎自然心中雪亮,但却不会因此就轻视了大旗军。 本不是大明朝的正规军,却能够以闪电的速度拿下仪真干掉额勒真,然后奇袭隋皇洲,战斗力和执行力可见一斑。 自清军入关以来,一路平推横扫席卷大半个天下,不管是声势惊人的闯军还是名正言顺的大明官军,无不被打的丢盔弃甲,或是落荒而逃或是就地而降,就算是用百战百胜来形容,也不算是太过分了。在这种形势之下,大旗军还敢来援,必然是被江南的弘光小朝廷倚重的军队。 “不,十五贝勒错了,这大旗军不是江南残明的军队,而是效忠于崇祯太子……” 大旗军不鸟江南小朝廷,而是隶属于前朝崇祯太子的队伍,这就变得很意思了。 如果说大旗军是受到了江南弘光朝的命令才来增援扬州的话,多铎一定会更加看重也会更在意一些。 虽然江南残明君臣昏暗,终究还有半壁江山和百万能战之兵,真要是打定主意把清军阻在江北,就不得不认真对待了。 但大旗军却不属于江南,而是属于前朝太子,这就显得非常微妙了。 难道说是崇祯太子不甘寂寞,想要利用扬州一战打出自己的名号?并且想要借此与江南的弘光帝争个高下? “我觉得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吧,”佟图赖用不是很确定的语气说道:“要不然的话,我真想不明白崇祯太子为什么会让大旗军来扬州?” 所谓的江南残明,其实并非铁板一块,内部还存在着好几个派系,除了南京的弘光帝之外,还有两浙的潞王、唐王等等乱七八糟的宗室。这么复杂而又混乱的局面当中,忽然又冒出一个前朝太子,似乎一点都不奇怪。 “汉人的事情就是这么乱,只要拿下的扬州,江南就是囊中之物,管他什么太子不太子的,一锅端了也就是了……” 多铎已经懒得去弄清楚错综复杂的江南局面,最现实的做法就是快刀斩乱麻,以强硬武力攻克扬州,然后顺势渡江南下,到时候就算是神仙也挡不住他了。 惨烈的攻防大战已经持续了将近一个上午,通泗门一带已成血河地狱。 城墙之下全都是挤挤挨挨的死尸,因为清军不断的派遣民夫和辅兵背土挑石,宽阔的护城河已经被填的差不多了。 护城河中漂浮着数不清的尸体,根本就来不及清理,还有那些个身受重伤的士兵也在烂泥中挣扎哀嚎。刚刚冲过来的辅兵甚至懒得看他们一眼,直接就把土石杂物抛了下去,在一点一点把护城河填的越来越窄的同时,直接把那些还没有死透的士兵埋葬其中。 骄阳照射之下,扬州西墙就好像刚刚用鲜红的染料涂抹过,嫣红赤艳的颜色触目惊心。粘稠的鲜血糊了厚厚的一层,无法渗透进去的鲜血正顺着砖石外层的缝隙缓缓流淌,空气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道,被太阳一晒又蒸腾起来,让人几欲作呕。 城上的日月火纹旗已经被炮火撕扯的稀烂,好像破碎的布条,却依旧在高高飘扬,彰显着这个城市的高傲不屈。 城墙最外面的包砖层已经被打的片片剥落,露出里头的夯土层,被鲜血浸染之后,呈现出一种古怪的暗红色,仿佛冥城地狱的死界之壁! 城头之上,数不清的断刀残枪遍布脚下,成片成片的尸体以诡异而又可怕的姿势扭曲着,后面的瞭楼门板上,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箭矢,仿佛收获过后的的高粱地…… 助战的扬州百姓根本就顾不得把战死者的尸体拖下去,而是在尸体中翻找着,将伤兵找出来进行救治。因为伤兵太多的缘故,一时等不到救治的伤兵只能咬着牙把衣襟撕下来给自己包扎…… 一个年轻的士兵有气无力的倚着瞭楼的门柱子,被创多处通身浴血,最严重的伤口来自腹部:那是致命的一刀,直接剖开了他柔软的腹部,粉中带着一点点青色的肠子已经流淌到了体外,湿漉漉的暴露在空气中,引来一大群嗡嗡乱叫的绿头苍蝇。 军医也是个见惯了血腥场面的老手,正拼命的帮他把流出体外的肠子塞回去。 “不用再费力气了,没有用的……”年轻的士兵显然已经知道自己的伤势到底有多么严重,同时也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经到了尽头,但却一点没有因为即将降临的死亡而有丝毫畏惧:“去救别的兄弟吧……” 如他这样垂死的伤兵实在是太多了,根本就救不过来,虽然有些不忍,军医还是很果断的把他放弃了,转而去救治那些还有希望的伤兵。 “尔力战而死,死得其所,”史可法的声音依旧沉稳有力,隐隐透着金戈之声:“报上你的姓名,死后也可享后人供奉……” 对于这样的伤兵,史可法实在没有其他的办法,只能用“留名千古”这样的精神鼓励来做最后的安慰了。 “我叫危七,危小七,家住新城兰花巷。”因为失血太多的缘故,这个年轻的士兵脸色苍白如纸,淌坐在自己的血泊之中,嘴唇不住的哆嗦着,只是发不出声音来,眼看着已是不活了。 “你还有什么遗愿只管说出来,不论你要什么我都保证一定会实现。” 满足忠义之士的遗愿,不仅是人性的直接体现,而且还可以激励军心士气。 “大人……”这个年轻士兵的眼神已经有些涣散了,明显已到了弥留之际,声音已细不可闻。 史可法蹲下身子,将自己的耳朵凑到了这个士兵的唇边,听他交代最后的遗言! “我家里还有个守寡的姐姐……还有未出阁的妹子……” 史可法扯着嗓子大吼:“尔之姊妹即为我史可法之姊妹,但使我还有一口气在,必不相负。!” “我砍死了一个鞑子,是有辫子的真鞑子……” 史可法说的斩钉截铁:“血战杀敌,身死扬州城上,你只管放心的去,所有的封赏都会落在你家姊妹的头上。” “我已不想要甚么军功封赏了,只求大人看在我力战而死的份儿上,送我家的姊妹出城逃命去吧。这扬州城……怕是守不住的……” 第一百二十五章 险象环生 史可法的面色一窒,正要开口说点什么,那个年轻的伤兵脑袋一歪,已经去了。 最后看了这个士兵的眼,身手将那双还没有瞑目的眼睛慢慢合上,猛然站起身来高声喊道:“危小七为国杀敌力战而死,死的壮烈堪称国士。他临死之前亲口对我说,一定会在九天之上看着袍泽弟兄杀退敌军,诸位定要血战到底不负危小七一片血诚之心……” 两军鏖战,生死一线,军心士气极端重要,为了激励众人,哪怕是危小七尸骨未寒,未免军心浮动,史可法毫不犹豫的篡改了他的最后遗言…… 为了守住扬州城,史可法可以做任何事情,这只不过是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而已。 “江北沦陷,扬州已是最后孤城,是我大明唯一之土,纵是身死亦不容有失。淮右大旗军援兵已至……” 大旗军驰援扬州的消息大家已经知道了,但那么一点少的可怜的兵力能济什么大用?这扬州城只怕还是会陷落的吧? 史可法很清楚的知道大旗军的那三千多四千不到的援兵根本就不足以唤起军事士气,只能继续给士兵们画饼充饥:“朝廷的十万大军已泛与江南,旦夕之间即可来援。到了那个时候,内外夹攻,定让多铎死无全尸……诸君血战朝廷封赏必厚,只需再守一日……至多两日,即可凯旋……” 扬州的重要性已经强调了千百遍,这一战的意义大家都心中有数,但是援兵呢? 大家翘首期盼的援兵在哪? 督师大人总是说援兵马上就要到来,大家已经听的耳朵都起了老茧,但是除了大旗军的那几千人马之外,江南之兵连个影子都没有见到过。 仗已经打成了这个样子,朝廷若是真的想要支援扬州,就算是爬也爬过来了吧? 江南的弘光朝是什么样子,大家的心里早就有了计较:原本驻防扬州周边的各个军阵,以前全都是骄兵悍将,为了争夺这个肥的流油的驻防之地,不等清兵到来就开始攻打扬州了。清军一开过来,却比兔子跑的更快,有些人甚至直接就投降了清军转过脸去就打扬州,辛苦经营的江北防御体系瞬间土崩瓦解,只剩下这座孤城。 虽然史大人口口声声说援兵马上就要打来,但大家早已不对援兵抱任何希望了。 援兵根本就指望不上,只能依靠自己! 为了守住扬州,弟兄们真是卖了死命的去打,就连扬州城内的老幼妇孺也发动起来,纷纷前来助战。 灰瓶、滚木,石块,热油等等这些东西,全都是扬州的百姓们肩扛手挑弄上来的。为了尽快堵住被火炮轰开的缺口,老百姓们已经把自己的房子都拆了,毫不犹豫的把梁木檩椽运送上来。 为了补充捉襟见肘的兵力,素来有“爱民”美誉的史可法一再从民间抽调丁壮,直接就把那些没有经过训练甚至缺少基本常识的老百姓投入到战斗当中。 这样的“士兵”根本就挡不住敌人的进攻,伤亡高的吓人。有很多这样的“新兵”甚至来不及看清楚对面的敌人是什么样子,就已经被密集如雨的弓箭射成了刺猬…… 尤其是今天上午的战斗,清军攻势前所未有的凶猛,完全不顾死伤,硬顶着火炮和弓箭的轮番射击,不顾一切的蚁附爬墙。 一旦敌军有效突破,扬州就真的全完了,八十万父老即将灭顶。 谁也不敢后退一步,不顾一切的死守,但敌人实在太多了,很不就守不过来。 当清军攻上城头的时候,万般无奈的史可法只能冒险:召集了三百敢死之士隐身于屯兵洞中,不顾一切的杀出去,及时打断了清军的后续攻击,总算是稳住了局面。 可惜的是,那三百个敢死之士陷于几十倍的敌军当中,全都被砍成了肉酱,连尸体都收不回来! 眼看着对面的清军又一次摆出了进攻的架势,史可法拔出装饰用的佩剑高高举起厉声大呼:“全军准备接战,火炮准备……” 火炮,是扬州防御战中的第一功臣。 但是现在,炮台上的火炮大多已不堪再用了。 沉重而又笨拙的火炮虽然威力强大,却因为轰击的过于频繁,根本来不及自然冷却,有些火炮的内胆已经开裂,根本就无法继续使用。还有些甚至直接炸膛,将附近的清膛手和司炮手炸的支离破碎血肉模糊。 虽然库存的火药还有不少,但能够使用的火炮却只剩下最后的六门了。 除了火炮损耗严重之外,很多守城设施都出现了严重的破损。尤其是那些重型器械,损耗程度惊人。 为了抵御清军的登城车、攻城锤之类的大型器具,扬州守军专门制造安装了很多重型器械,比如说大型床子弩和庞大的起落锤,都是对付敌军重型器械的法宝。 但是现在,专供床弩使用的巨型弩箭已所剩无几,六架起落锤也报废了一半,真正可以依赖的就只有弓箭了。 但弓箭手的数量已经减少到非常危险的程度,已很难实现远程压制和杀伤效果…… “持我的手令,去找李总兵调些军马过来……”说到这里,史可法又专门补充了一道命令:“若是东线吃紧无兵可调,就去找南线的高副使……” 扬州总兵官李栖凤驻守东线,和西线的战斗比起来,那边简直可以用轻松来形容。但这位李总兵本就不是史可法的部曲,对于他的命令也不怎么理会,只是按部就班的守住自己的防区而已。虽然史可法几次想要从他那边抽调兵力增援通泗门一线,但那李栖凤却总是阳奉阴违,不仅不发援兵,甚至还派人找史可法要增援。 其实在史可法很清楚,不大可能从东线抽调得出人马,所以又补充了一道命令,希望驻守在南门的高祁凤能够增援一下。 高祁凤是马士英的人,由他担当史可法的副手,本就有牵制平衡之意。希望他能看在同朝为官的份儿上,而且南线已经有了大旗军的几千援兵,或许能够调拨一些援兵过来吧。 果不其然,这二人再次推脱,直接用一句“无兵可用”就把史可法的命令顶了回来,害得他不得不再次从北边的史德威处抽调人马。 史德威倒是能够体谅史可法的难处,二话不说就带着两百多人赶过来了。 两百多号人马,简直少的可怜,根本就不够守住一段城墙之用。 但史可法却知道这已经是史德威能够做到的极限了,再想从北边的镇淮门一线抽调更多人马显然已不可能。 “大人,这个局面真的是没有法子了……”史德威先看了看史可法,低着头小心翼翼的说道:“实在不行的话……趁着现在还有南边的水路可走,撤吧。撤到了江南去,总还有个机会……” “一派胡言!”这句话触怒了史可法,他低吼着怒视自己的义子,大义凛然的说道:“朝廷将淮扬委于我手,怎能轻言放弃?这弃土之责谁能担待得起?如今江北防线仅剩这扬州孤城,吾必不负朝廷托付,定要与扬州共存亡!” 所谓的朝廷是什么样卖相,史可法心中雪亮,甚至比史德威知道的更多,但却始终迈不过君君臣臣的那道坎儿。 皇帝昏庸,不代表整个朝廷昏庸。就算是朝廷里头奸臣当道,总还有些个忠臣义士的吧?就算是君臣全都昏庸的没边儿了,也不是自己辜负朝廷的理由。 文死谏武死战,这才是臣子的本份。只要刷新鼎革,朝廷一定会变得清明起来。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是弘光帝昏庸混蛋一辈子,他也是大明朝的皇帝啊。 身为臣子,若是弃了这扬州城,如何对天下人交代?就算是千秋百代之后,也会留下滔滔骂名! “万岁是什么样子,朝中是什么样的局面,轮不到我们这些做臣子的说三道四,斑斑青史必有公论。我等只需抱定了忠诚之心一力报效也就是了。岳武穆宁可屈死,文天祥执守宋节,正是我辈典范……” 岳飞文天祥,当然是昭昭忠魂千古传颂,但是扬州已经到了这个时候,还抱着愚忠之心就真的有用吗? 史可法明显意犹未尽,似乎还想说点什么,远处的号炮已经响起,战鼓之声滚滚而来,响的惊天动地。 “鞑子又攻上来啦!” 远处的清军如怒潮狂涛,翻翻滚滚掩杀而至。 “扬州存亡只在今日,千秋忠义昭昭烈烈,”史可法高举着佩剑,瘦小干枯的身形仿佛一尊铜像,矗立在扬州城头,发出尖锐的呐喊:“迎战……” 史德威本能的往前迈了几步,将史可法掩在自己身后,忽然却有退了回来,唤来一个亲兵,小声对他说道:“速出安江门,去城外找大旗军的刘三房,找他调些兵过来……” “大旗军能派兵过来?” 连扬州的李总兵和江北的高副使都不愿意用自己的嫡系人马来填通泗门的血肉磨坊,大旗军这样的客军肯调兵过来增援吗? “肯不肯的我也说不准,但是现在这个局面……也只能指望他们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胆大包天 作为后勤保障的一部分,当队官韩福财押送着最后一批物资来到仪真的时候,李吴山已经率领主力朝着东北方向的扬州而去了。 大旗军主力开赴扬州,按说韩福财就应该追赶上去和主力汇合,但他接到的命令却是原地驻守。 这本一个最寻常不过的命令,但韩福财很快就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整个仪真只有他这一支驻守军队。 韩福财只带着两个队的人马,拢共只有两百六十多号人。 仪真虽然不大,也有十余万人口,为了躲避战火虽然有不少死走逃亡的百姓,但是现在依旧有七八万人的样子。凭借两百多不到三百人来驻守这样的一个城市,简直无法想象。 仪真的空虚已经到了让韩福财不寒而栗的地步。 他在第一时间找到了仪真的最高“长官”——崔耀祖。 面对韩福财的强烈不安,崔耀祖却是一副无所谓的嘴脸,呲着大龅牙哈哈大笑:“不仅仅只是你们这两个队,李吴山……李帅临走的时候还给我留了一个队的兵呢……” 听了这话,韩福财已目瞪口呆! 这么大的一个城市,只有三个小队的士兵,满打满算都不到五百人,简直空虚的可怕。 仪真距离扬州不过六十多里的样子,若是清兵杀过来,别说是防御了,这点人手连维护治安都不够呢。 “够了够了!”崔耀祖信心满满的说道:“若是清军还有机会杀过来,那就说明咱们的李帅打了败仗,真到了那个时候,仪真还在不在一点都不重要。若是清军杀不过来,仅凭这点人手就已经足够。只要我老崔还坐在这里,城里的牛鬼蛇神就不敢动弹一下……” 这话还真不是吹牛皮,因为“崔阎王”的名号早已响彻仪真城,甚至已经到了可以止小儿夜啼的地步。听到“崔耀祖”这三个字,谁不心惊肉跳? 就在几天之前,大旗军采用里应外合火药爆破的方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了仪真。原本据守在此的一千多辫子兵和近三千新附军,总共四千多清军大多成了大旗军的俘虏,但接下来发生的那些个事情,却让所有人都为之战栗。 一夜之间,这四千多清军就被屠灭,杀了个干干净净。 杀光了俘虏之后,又名人把几千具尸体拖到了南门之外,堆砌成山,筑了一个大大的“京观”。 时下天气已暖,几千具尸体经过暴晒之后早已**,尸臭的味道弥漫全城! 这些全都出自崔耀祖的手笔。 屠杀战俘本就不是多么稀奇的事儿,但能做到崔耀祖这种程度的,纵观青史也屈指可数。如此爆烈的屠杀行径,把仪真百姓吓的魂不附体,甚至不敢到城南去看那座堪称宏伟的“京观”。 紧接着,崔耀祖又自行其是的颁布了一道“法令”:所有居民必须尽快撤离,若有延误者,严惩不贷。 撤离几万人口,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工程。这么多人的家业都在这里,崔耀祖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要他们离开故土,又谈何容易? 对此,崔耀祖故技重施,又一次使用了血腥的屠杀手段。 “看到那些个木笼没有?”崔耀祖嘿嘿的冷笑者,指了指悬挂在府衙外面的那一百多个木笼:“不肯撤离者,那就是下场!” 府衙外面的侧墙上,挂着两排木笼,笼中全都是刚刚砍下来的人脑袋。鲜血已经凝固刚刚开始腐烂,引来一大片绿头苍蝇,隔着这么远也能嗅到那股浓重的腐肉味道。 韩福财早就看到了那些个木笼,原以为是清军俘虏的人头,想不到却是…… “我先是动员城中的士绅大户,若是他们不愿意遵命撤离,我就先灭门再抄家,我老崔还就不信了,难道搬家比掉脑袋还要困难?” 用血腥手段进行屠杀,借以震慑众人,这一手早在寿州的时候就已经玩过了,可以算是崔耀祖的老套路。乱世之中人命如芥,干掉一些不愿意配合的士绅大户确实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真正让韩福财感到震惊的是崔耀祖的胆量:地方上的士绅大户很有能量,拥有家丁和私兵的不在少数。崔耀祖手中之后一百多号大旗军士兵,就敢这么干,万一那些士绅大户和他公然对抗,可就糟了。 难道崔耀祖就没有想过可怕的后果吗? “他们不敢!”崔耀祖不屑的说道:“他们不知道我的底细,以为我掌握着不少军队……” 仗着攻克仪真的余威,披着大旗军的虎皮行屠戮之事,玩儿的就是虚张声势。但这种把戏不可能长时间的玩下去,用不了多久这里的人们就会看破崔耀祖空虚的本质…… “这不是有你嘛!”崔耀祖大笑着说道:“你带来了两个队的战兵,我手头上还有一个队,再让那些个随军的民夫穿上咱们大旗军的皂衣,怎么着也能凑出一千多号人了。装一装应该是足够用了!” 让那些个推车运送的民夫穿上大旗军的军装,乔装改扮成为士兵的样子,在继续镇住仪真城的同时,强行安排百姓渡江南撤。 这一手瞒天过海的把戏若是玩漏了,后果不堪设想。 与其这么悬而又悬的玩弄阴谋诡计,为什么不多留下一些军队呢?哪怕是留下一个营也好哇。 “一个营的战兵?你想的美。”崔耀祖用一根细细的草棍儿用力的剔着牙缝,眯缝着如同鼠目般的一双老眼:“就这一个队的士兵,还是我好说歹说才留下来的呢。这一回,为了驰援扬州,咱们的李大帅已经命令刘春生部前来增援,又怎么肯在这里留下太多兵力?” 刘春生?他不是驻守在凤阳北部的五河一线吗? 若是把他调过来,凤阳怎么办?若是凤阳失守,颍州可就危险了! 难道大帅连以前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地盘都不要了吗? “这是定鼎乾坤的一战,若是赢了就是个满堂喝彩的局面,要是输了……那就什么都不要说了。连李吴山那小子都说出了死在扬州的豪言,还在乎个鸟的凤阳颍州!” 第一百二十七章 你们死了我上 驻守在五河一线的刘春生部是大旗军最后的家底儿,李吴山拼着丢光整个淮右根据地,也要把最后的这点力量调过来压上去,摆明就是要用整个大旗军做一次豪赌。 这个局面让韩福财不由自主的想起当年的“青泥河血战”。 青泥河一役,关系到大旗庄民团的兴废,更关系到沿河十三庄的生死存亡,不得不拼命豪赌一场。但眼下的大旗军本已经拥有了颍州、凤阳这片地盘,本应该潜心发展徐徐图之。但李吴山却把所有能够用上的筹码全都推了上去,而扬州就是他的赌桌! 为了扬州就进行这样的惊天豪赌,真值得吗? “值得,绝对值得!”崔耀祖用毋庸置疑的口吻说道:“扬州一战关系重大,只要胜了这一场,这天下就是咱们的了。” “若是胜不了呢?” “要是胜不了……那还说个屁呀,一拍两散等着做亡国奴吧!” 此时此刻的李吴山,距离扬州已不足三十里,正在做最后的战前动员。 李吴山这个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穿着一身便装,今日却很罕见的全副披挂。 大旗军的番号以天干地支排序,有天干十营和地支五营总共十五个营头,再算上两个李吴山的直属队,近一万五千人马。现如今,聚集在此的已有八千之众,超过了大旗军总兵力的半数。再算上廉金斗部和罗长腿、大红狼部,光是战兵就有一万两千多。 这已是大旗军全部的家底了。 “此一战,实为我大旗军建军以来前所未有之恶战,对面就是席卷大半个天下的鞑子兵!”李吴山站立在一架高大的冲车之上,猩红色的披风猎猎作响,他的声音在空旷无遮的原野上回响:“多铎已下了屠城令,扬言城破之后十日不封刀,八十万扬州父老即将没顶,唯有我大旗军敢于在此汹汹之际来援。” “是英雄还是狗熊就看这一下子了,扬州八十万生灵亟待救援,天下虽大舍我其谁!” “此战若胜,无论你们想要什么,我都能给得出来。想做英雄的,我保管他名流千古,想升官发财的,我予取予求……” 这个时候的李吴山,已不对自己的野心做丝毫掩饰,毫不避讳的喊出了自己的心声:“扬州一战之后,这天下就是咱们的了。这三万里河山,这亿兆生民,全都系在诸君的枪尖之上!” “我大旗军从建军的那一刻开始,就是为了今日。扬州一战有进无退,唯有血战到底,若是战败了,我李吴山就死在这里,你们也要抱定必死之决心……” “北地的剃发令都听说了吧?”李吴山脸上那副泣心沥血痛心疾首的模样还真不是装出来的:“鞑子是改我衣冠断我传承,是可忍庶不可忍……” 北地沦陷区的剃发令大家都已经听说过了,在大旗军的反复宣传之下早已经深入人心。这事就仿佛一方千钧巨石砸入深潭之中,早已激起惊涛骇浪。 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损毁不孝,这是传承了几千年的道理。 华夏之中的那个华字,说的就是华服之美,若是改了那金钱鼠尾的发式,就是弃华为夷不忠不孝。脑袋后面拖一条猪尾巴,岂不是羞死先人? “若是咱们打不过,这天下就要亡了,你们的子子孙孙就要世世代代做建虏之奴。此一战,不为朝廷,只为你我不做亡国奴,只为你我的后世子孙可以安享太平!” “此一战,有死无生。旗长战死队官顶上,队官战死营官顶上,营官死了我自己顶上去。” “不解扬州八十万父老之危急,纵使战至最后一兵一卒,只要还没有死绝就绝不收兵。”李吴山猛然握住刀刃狠狠一划,掌中鲜血顿时淋漓而下。 高高举起那只带血的手掌,任凭鲜血滴落在这片沃土之上,李吴山还在扯着喉咙的厉声呐喊:“此为血誓,天地共鉴,若有违背,断子绝孙!” 以鲜血盟誓,祭告天地,这是绝对不容违背的血毒誓言! 这番言辞举止,把下面的万千士兵激的血脉喷张,一张张年轻的面孔之上全都满满盈盈的热切表情,汹涌澎湃的求战之意蓬勃升腾。 连“不为朝廷”这么大逆不道的话语都公然说出来了,为的就是子孙后代永不为奴,这就没啥好说的了。 不是鱼死就是网破而已。 “我最后强调一遍军规!”李吴山单手抽出腰间佩刀,厉声呼喝着大旗军的军规: “两军对敌,生死一线,后退者斩!” “闻鼓不前者,斩!” “迟疑顾盼者,斩!” “前进不速者,斩!” “知令不遵者,斩!” “……,斩!” 李吴山这个人,在绝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就是一个笑面佛的形象,尤其是对于那些底层的士兵而言,这位李大帅从来都不端架子也不摆谱,整日里笑呵呵的,不管对谁都十分和善,就好像是个没有脾气的烂好人。今日却一反常态,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果断与决绝,举手投足之间全都是凛凛威严,还透着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腾腾杀气,就好像忽然换了个人! 一口气念完了“军中十三斩”,带血的佩刀遥指正前方:“战——” “战!” “战!” 万千士卒齐声呐喊,声浪仿佛滚滚怒潮惊的鸟雀齐飞。 前锋部已经开出去了,后续的部队紧紧跟进,仿佛一个巨大的箭头飞速前进…… “此一战,我大旗军打前锋,我也不求别的,只求三位护住我的侧翼就好。你们要是觉得不行,现在说话还不算晚。一旦到了厮杀的时候,若是有甚么差池,可别怪我翻脸无情,我认得你们,军法可不认得!” 作为大旗军的友军,廉金斗、大红狼和罗长腿这两部人马还保存着独立的番号和建制。廉金斗的战兵只带出来一千四五,大红狼和罗长腿的兵力稍多一些,约莫有两千五六百的样子。 故意把自己的两个直属队放在最靠近的队首位置上,作为冲锋陷阵的尖刀部队,而不是把廉部、罗部这些杂牌军顶在前面,足见大旗军的诚意。至少,李吴山没有把他们的部曲当做是一次性的消耗品,而是将他们护在稍微靠后一点的位置上。 这三个人全都是见惯了厮杀的老油条了,当然知道这样的安排是出于一片善意。 其实,李吴山未尝没有产生过把这些杂牌军当炮灰的想法,毕竟卖队友这种事情他李吴山不是没有做过。当初在大旗庄的时候,青泥河一场血战,李吴山就把巡河营的士兵卖了个干净彻底。但是这一次却没有那么做,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敢。 廉金斗部也好,罗长腿和大红狼的闯军残部也罢,据城死守的时候很还能打的象那么回事儿,但是在这样的野战当中,他们的表现到底如何,还是一个未知之数。万一他们的战斗力没有那么强,打不过清军的话,不仅会给大旗军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还会动摇高昂的士气。 因为对这些杂牌军的战斗力有所怀疑,也不敢让他们留在队腰这样的要害部位,更不敢让他们为整个队伍守尾断后,而是非常谨慎的将这两支军队垫在队肩部位上。如此一来,就算这两队人马的战斗力真的不怎么样,也好有个照应,不至于出现崩溃的局面。 “我知道大旗军是虎贲强兵,可俺们也未必就差劲儿了!”面庞狭长的大红狼嘿嘿的冷笑着:“我们兄弟不敢说身经百战,也是见过些场面的,当年开封一战……算了,俺们现在是太子的队伍,当年的事情就不提了。反正大家都不是雏儿,知道军法是怎么回事,俺就放一句话在这里,打不打得过另说,若是俺们违了你李帅的军法,只管拿刀子砍我大红狼的脑袋就是了……” “我和朗兄弟垫右肩,”罗长腿还是一如既往的沉稳,那份巍然从容的气势果然不愧闯军老将的风范,“左边就留给老廉他们吧。” 敌人在右前方,右边的压力肯定比较大。闯军残部的人数比廉金斗部要多一些,所以主动选择了一个比较困难的位置。 虽然廉部人马数量较少,但左肩战斗位置上的压力也比较小,甚至不会直接和敌军接触,只要能够顶住清军的倒卷也就也就可以了。 廉金斗这人素来寡言少语,这一次也不例外,甚至根本没有看李吴山一眼,而是始终目视前方,微微的点了点头:“那就这样吧!” 前锋队首部已经泼出去了,垫在左右队肩上的两部人马紧随其后,作为核心主力的天干四营由李吴山亲自统领,牢牢的支撑在队腰上,断后的则是按照地支排序的五个新兵营和一个天干老兵营。 最后一次调整队型很快完成,整个队伍就好像是一把锋锐的尖刀,卷起一路烟尘浩浩荡荡朝着东北方向进发…… 第一百二十八章 敢死队 一刀斩落铜锁,抬脚将箱子踢翻,二十五两一个的中元宝满地乱滚。 “我的勇士们,扬州就在眼前,”战刀遥指着远处的扬州城,多铎脸色阴沉的高声大叫:“自我大清定鼎以来,战必胜攻必克,旌旗所指无比望风披靡,今日顿兵于小小扬州城下,实为生平第一大辱。” 面前的这些人与其他的士兵绝不相同,全都身披双层甲,手持比寻常刀剑至少大了两号的重型砍刀,无一不是身形魁梧体态雄健的彪形大汉。和一般的八旗辫子兵不同,这些人没有佩戴光秃秃的平定盔,而是全都戴着高顶的熊皮帽。 这是多铎的本部亲军,号称熊卫! 这些熊卫不仅装备更好战斗力更强,最要紧的是精神状态好的出奇。 从关外而至淮扬,一路转战,罕有一合之敌。每一次出战,都是摧枯拉朽砍瓜切菜,曾在潼关一战中组成敢死队,硬顶着猛烈的炮火强行攻打,把席卷天下的闯军在雄关面前杀了个落花流水不敢回头一望。 百胜之军特有的那种剽悍和嗜血,造就了这支军队强烈的骄傲和自豪感,不仅拥有极高的荣誉感,而且对多铎无比忠诚。 这样的亲军,每战死一人都是巨大的损失,多铎从来都舍不得轻易使用。平日里总是好好的养着,不仅开双俸,还给他们配了双倍的奴兵,一直都作为压箱底的杀手锏,不到紧要关头真舍不得让他们出战。 但是这一次,该轮到他们出场了。 “我要在日落之前登上扬州城!你们能做到吗?” 熊卫亲兵用砍刀拍打着自己的胸甲,发出狂野而又整齐的呐喊: “阿非!” “阿非!” 这是一句老满洲语,同时也是这支亲军的战斗口号,意思是——熊! 每人两个元宝已经分发下去,这些只不过是寻常的“出场费”,更大的赏赐还在后头。 “我许诺你们,不管是谁,只要第一个登上扬州城,即为扬州之主!” “只要杀进城内,不论军阶高低,城中金银财帛,男女奴隶任取!” 这样的赏格空前绝后,熊卫亲兵的士气顿时爆棚,以整齐的节奏用力踩踏地面,硬生生搅动起一股地动山摇般的气势,更加用力的挥舞着砍刀拍打着胸前的战甲,战斗口号喊的更加响亮…… 动用本部熊卫亲军,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实属无奈之举。 因为多铎已经收到了多尔衮的命令。 摄政王给多铎的密信中只有一个字:速! 很显然,这里的战局已经影响到了北京的朝局,太后和豪格一系以及那些个老牌的勋贵们肯定给摄政王多尔衮施加了很大的政治压力。 扬州一战再也不能这样拖延下去,必须速战速决,哪怕是付出更高昂的代价也在所不惜了。 所以,多铎才把平日里舍不得用的本部熊卫亲军推上了这座血肉磨坊。 手中战刀遥指扬州城头,多铎的嗓音高亢而又尖锐,发出声嘶力竭的呐喊:“杀——” 熊卫亲兵仿佛滚滚怒潮倾泻而出。 随着这支生力军的加入,僵持不下的攻防局面顿时为之一窒。 这些个身披双层战甲的剽悍铁卫完全不惧轰然作响的炮火和弓箭,硬顶着往前猛冲,就好像一把烧红的尖刀狠狠的切入刚刚凝固的羊脂一般,片刻之间就冲了过去。 附近的新附近和汉军纷纷让路,早就安排好的弓箭手不顾一切的仰射,拼命压制城头上的火力,为这支战斗力惊人的主力提供火力支援。 姜东尔原本是大同军镇的副总兵,投靠了闯军之后又才去年的这个时候归顺了清军,因为肯卖命深受多铎的器重,依旧统领他的旧部,主要负责后勤方面的事物。 眼看着熊卫亲兵冲了过来,姜东尔赶紧大声呼喝:“瞭车,上,快上瞭车!” 这样的精锐主力,当然不会使用云梯蚁附爬墙,因为那么做的损失实在太大,他们攻城的手段是使用瞭车直接登城作战。 所谓的瞭车,是一种超大型的攻城器械,通过铆契把粗大的原木连接在一起,构成一个比城墙还要高的木质结构作战平台。平台的最前端有四根高杆,彼此之间有渔网相连,渔网的后面还镶了至少三层生牛皮。如此一来,躲藏在后面平台上的士兵就可以完全无视弓箭之类的远程伤害,甚至可以居高临下的直接攻击城头上明军。 每架瞭车都需要一百多名士兵的推动才能缓缓前行,顶端的平台上承载着四十名熊卫亲兵。 这样的聊天总共有八架之多。 低下的清军弓箭手拼命的拽开弓弦,泼出一轮又一轮密集的箭雨。 这些个熊卫亲兵实在是太金贵了,为了掩护他们,必须不停的射箭。频繁的拽动弓弦,根本就容不得喘息,手指早已僵硬的伸展不开,好像鸡爪子一样蜷缩着。因为体力消耗太大,有些弓箭手的手指已经被弓弦割伤了,却一刻也不敢停下。 只要他们射箭的速度不够快,披着黑甲的督战队就会冲过来,毫不留情的砍下他们的脑袋。 如此大型的攻城器械,即便是在一百多个士兵的推动下,依旧显得过于笨拙,行进速度极其缓慢。好在这东西制的足够坚固,完全可以硬顶着扬州守军的箭雨前进。 看着虽然缓慢但却一直在坚定前进的瞭车,多铎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轻松的笑意:“姜东尔的这个车子造的不错,好手艺。擂鼓助战!” 二十面一字排开的战鼓同时擂响,声势惊天动地,自有一种惊心动魄的威势。 战鼓一响就是有进无退的生死搏杀,不论将官还是士卒,若是后退半步就会被当场砍下脑袋——那两排黑甲督战队的作用就是专门执行血腥而又残酷的战场纪律。 “进旗,全军压上!” 那面一丈六尺高的镶着白边儿的大旗迅速前移,这是代表着多铎本人的认军旗帜。 此旗一出,就表示多铎已经亲临战阵了。 数万大军整体前移,仿佛汹涌狂潮。 经历了多日的试探和几度攻守之后,清军已经做好了全部压上去的准备。 扬州保卫战已经到了决出胜负的关键时刻。 第一百二十九章 熊卫 面对汹汹而来的清军,扬州守军几近疯狂。 当清军的战鼓响起的那一刻,史可法下达了同样的命令:擂鼓。 鼓点咚咚,催人奋进,沿城墙一带的战斗已达到了白热化。 眼看着有两个大铁钩钩住了城墙,几个士兵不顾一切的冲过去,举起特制的大钩枪,拼命将铁钩撬起,后面的人猛然冲过来,用一丈多长的巨木合力将登城梯推开。 登城梯绝不是一个高大的梯子那么简单,而是一种结构复杂的攻城器械。 梯子的中下部有一辆四**车,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把梯子推送过来。一旦梯子顶部的钩子钩住了城墙,大车就会顺势支撑在梯子的底部,形成一个非常坚固而且几乎不可能挣脱的攻城通道。 在几十个扬州守军的合力之下,好不容易才把撬起的钩子给“摘”下来,吼着整齐的号子将梯子推开,讲梯子上成串的敌人摔了个半死不活,却有更多的梯子“钩”了过来。 就在扬州士兵们举着大钩枪冲过来救急的时候,迎面就是一轮箭雨。 首当其冲的十几个士兵正探着身体发力之际,直接就被密集如雨的弓箭射了个正着。 根本就来不及退下去,身后的队友已经冲了过来,拼命的堵住这个缺口,却被刚刚冒出头的清军一刀斩下小半个手臂。 惨绝人寰的凄厉叫喊声中,人们已经无暇去照看这样的伤兵,而是扯着喉咙疯狂叫喊:“油……油……” 十几个士兵挥舞着大钩枪胡乱捅刺,拼命的阻止云梯上的清军登上城头。与此同时,七八个人抬来一口大锅,将锅中烧的鼎沸的热油顺着云梯泼了下去。 惨叫声顿时响起,被沸油烫了个半死的清兵好像热汤浇灌的蚂蚁一样一头栽了下去…… 不论这些攀着云梯的清军死伤有大,多铎都一点也不在意。 这些人只不过是为了吸引守军的注意力而已,真正的重点是那八架瞭车。 那才是多铎的杀手锏。 “射,射瞭车——” 呼喊声中,已为数不多的弓箭手不顾一切的朝着越来越近的瞭车密集攒射。 “砰砰”的闷响声中,就好像射中了薄薄的墙壁,坚韧的生牛皮直接就把强劲的箭矢弹开了,几乎没有任何杀伤效果。 比城墙还有要出很多的瞭车平台之后,是清军的弓箭手。 他们躲藏在生牛皮的后面,居高临下射杀毫无遮蔽的敌军弓箭手,杀伤效果惊人。 瞭车的速度一点都不快,但却势不可挡。 眼睁睁的看着瞭车越来越近,蒙在前面的生牛皮屏障猛然撤下,四十名熊卫亲兵在狂怒的嚎叫声中一跃而起,直接跳了“下”来,冲入守军群中疯狂砍杀。 扬州守军的防御虽然险象环生,还算是勉强能够抵挡得住。随着这四十名熊卫亲兵的杀入,顿时一片大乱。 交战多日的扬州守军早已疲惫不堪,在人数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根本就挡不住这虎狼一般的熊卫,俄顷之间损失惨重。 有些人甚至没有看清楚敌军的面容,就被一刀砍翻在地。 四十名雄伟好似砍瓜切菜一般,肆无忌惮的砍杀着,疯狂制造着死亡。 在他们的身后,更多的清军顺着这个缺口蜂拥而上。 “打回去,将他们打回去!” 趁着攻上来的敌人还不算很多,史可法大声呼喊着,试图将立足未稳的敌人驱赶下去,重新建立稳固防线。 但他过分低估了熊卫亲兵的战斗力。 那些扬州守军刚刚冲过去,稍微的抵挡了一下,长矛就被凌厉沉重的砍刀一刀斩断,接下来就肆无忌惮的屠杀了。 在不到二十个呼吸的时间之内,又有两架瞭车靠了过来。 因为城头上的防御状态一片混乱,这一次比上次更加轻易。 一百多名雄伟亲兵已经结成战阵,死死守住城头的一角,在不断扩大占领区域的同时,数不清的清兵正不顾一切的跳将上来。 从这一刻开始,扬州的陷落就只剩下一个时间问题了。 这个时候的多铎,终于笑了。 熊卫就是熊卫,果然没有让他失望,而且比他预想的还要凶猛。 要在日落之前登上扬州城,这个目标已经实现了,而且肯定会提前完成。 若是在野战当中,这些熊卫足以匹敌至少五倍数量的闯军或者是十倍数量的明军,虽然眼下只有八分之三的熊卫冲了上去,其实已经足够了。 扬州城本就是一个鸡蛋,只要在那薄薄脆脆的外壳上打出一个缺口,就可以等着收获胜利的时刻了。 “攻!” 随着多铎的命令,战鼓声陡然变得更加急促,数万清军倾巢而动,仿佛滚滚怒潮猛烈拍打。 连续多日持续不断的攻击,现在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其实史可法心中很清楚的知道,从熊卫登上城头的那一刻开始,守卫扬州的梦就应该醒来了。 但与城同殉的思想却在这一刻烧的熊熊烈烈。 这个时候,已不再需要指挥,只剩下最后的拼杀。 一把扯下过于宽松的袍服,举着佩剑冲了过去。 江北督师史可法亲临战阵与敌厮杀! 史德威赶紧拽住了他:“大人,撤吧……” “扬州就在这里,我还能撤到何处?”史可法的眼珠子都红了,猛然挣脱了史德威,不顾一切的冲了过去…… 就在这个时候,一队穿着黑色衣甲的士兵顺着里边的绕墙匝道冲了上来。 这队士兵全都披了整齐的半身甲,头上戴着和清军一样的平顶盔,只是头盔的顶部多出一个戟式的凸起装饰物。 手持扎枪的士兵顺着两条匝道冲了过来,稍微汇合了一下之后,听着大扎枪就垫了上来。 是大旗军。 这样的服饰,是大旗军的独门标记。 南线的大旗军终于支援过来了。 和扬州守军凌乱的战斗方式不同,大旗军的格斗技巧简单而又粗暴:整齐划一的突刺,再突刺。 熊卫亲兵狂野剽悍,大旗枪兵英勇无双。 这两支当世强兵又一次狠狠的撞在一起,登时就把最残酷的战斗呈现在众人面前。 和不住咆哮恍若巨熊野兽一般的多铎亲军相比,沉默无声的大旗军枪兵则显得更加沉稳,哪怕是眼看着沉重的砍刀在眼前呼啸而来,也没有丝毫慌乱,因为他们之后身后的战友一定会替他格挡这致命的攻击。 他们要做的能做的事情只有一个:用最大的力气突刺,再突刺,如此反复循环。直到眼前的敌人倒下或者是自己倒下! “轰!” 后续的大旗军士兵将一个又一个比黄瓜还要粗大的条状金属物隔着交战双方的脑袋抛到了后面的清军群中。 那些个冒着青烟的东西刚一落地,就在轰鸣中爆裂开来。 在如此密集的人群中丢出李吴山亲自研制的大明版手榴弹,杀伤效果简直了…… 后面的清军成片成片的倒下,身上已经被密集的弹丸和碎片打的千疮百孔,却一时不得死透,只能在自己的血泊中翻滚哀嚎。 用密集的“手榴弹”阻断了清军的后续部,前面的那些个熊卫再怎么悍勇,也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死一个就少一个,很快就露出不支的疲态。 已准备“与城同殉”的史可法终于喘过一口气来,但剩余的五架瞭车又从右手边靠了过来。 这一次,扬州守军学了个乖,没有再用弓箭做徒劳无谓的攻击,而是直接使用了火炮。 扬州的火炮是专门做防御之用的,本是安装在固定的炮台上,拥有固定且又死板的射角。为了轰击那几乎无敌的瞭车,士兵们不顾一切的砸开“炮镣子”和固定用的铁栓,吊高了炮尾…… 瞭车几乎已经贴上城墙了,在这么近的距离上,等于贴着脸轰击,根本就用不着瞄准和校对。 装填火药,夯实,装弹,点起底火…… “轰” 一团火焰伴随着浓烟升腾而起。 因为炮尾垫的太高了,这一炮兵没有直接命中瞭车中部的原木衔接处,而是打在了宽大的底座上。 负责推动瞭车的那一百多个清军辅兵在火炮的直接轰击之下,顿时血肉横飞死伤过半。但那架高大的不像话的瞭车却仅仅只是剧烈的摇晃了几下,依旧矗立在那里。只是因为缺少了士兵的推动而失去动力,只能停留在原地。 如此一来,扬州守军顿时明白了:这样的大型瞭车本身就无比坚固,直接攻击几乎没有效果。最有用的方式就攻击瞭车下面的那些辅兵,辅兵一死,瞭车就会失去动力成为趴窝在原地的靶子。 其他的几门火炮也纷纷动作起来,准备再次轰击其他那几架瞭车的底座。 就在这个时候,刚刚承受了一炮之威的那架瞭车忽然出来一阵隐隐约约的“嘎嘎”声响。 开始是时候,这种声响还不怎么明显,夹杂在沸腾的呐喊冲杀声中,几不可闻。片刻之间,“嘎”“嘎”作响的声音越来越大,随着一声让人心悸的轰鸣,好似有什么巨大的东西在一瞬间折断。 瞭车的底座猛然崩裂,就好像千斤重锤猛烈砸击下的孩童玩具一样,在密密麻麻的断裂声中轰然倒落。 第一百三十章 欲速不达 瞭车实在是太高了,也太大了。位于顶部平台上的清军弓箭手和熊卫亲兵直接从高空跌落。 在这样的高度上,到底有多么悍勇根本就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四十名百战百胜的熊卫亲兵就好像从直接从城头上扔下去的水袋子一样,摔了个四分五裂尸骨不全。 最要命的是,瞭车倒下去的角度。 这架瞭车崩塌折断,砸中了旁边的另外一架瞭车。 场面可想而知。 有了经验的扬州守军将仅剩下的几门火炮全都调转过来,专门用来对付剩余的那三架瞭车。 在近乎于贴面轰击的情况之下,推动瞭车的清军辅兵被炮火直接打成了漫天飞舞的碎肉。 好在这些剩余的瞭车足够坚固,在硬挨了火炮的一次轰击之后,竟然挺了过来,没有再次出现轰然倒塌的状况,但却全都因为失去的动力而趴窝了。 那些个推车的辅兵很清楚的知道一个事实:只要聚集过去,就会挨火炮的轰击。 血肉之躯当然抵挡不住大型火炮的硬轰,在这种情形之下,那几架瞭车已经成了火炮的重点关注对象,谁过去谁死。 明知道是死,而且会死无全尸,自然也就没有人敢过去了。 于是乎,剩余的那三架承载着熊卫亲兵的瞭车就成是一动不动的靶子。 督战队已经提着刀子冲了过来,嘁哩喀喳接连砍下了十几个人头,刚刚用血腥的战场纪律聚拢了些个辅兵,试图推动瞭车的时候,又是一炮轰了过来…… 附近的辅兵再也坚持不住了,发了一声喊,调头就跑,后面的督战队提着刀子猛追…… 瞭车附近已成必死之地,过来就是送死。 就算是勉强驱赶过来一些辅兵,应为人数不够,根本就推不动这个沉重的大物件儿,反而承受了更多的损伤。 这个时候,大旗军枪兵已经将刚刚攻上城头的那一百来个熊卫亲兵和残存的清军清理干净,险象环生的局面为之一肃。 此时此刻,多铎很及时的下达了大军中止前进的命令。 在城上没有打开缺口的情况下,数万大军根本就无从展开,就算是强行冲上去也是送死。 多铎的脸色从来都没有这么难看过。 攻打扬州已这么多天了,今天的死伤数字虽然很大,但却不是最大的一天。虽然他已经夸下了“日落之前登上扬州城头”的海口,而且这个海口已经成了泡影,让他颜面扫地,但这并算不了什么。 真正让人心疼肉疼的那几百个熊卫亲兵。 好不容易才拼死冲杀上去的那一百多,眼看着就要大功告成,却在他眼皮子底下被悉数格杀在扬州城头。还有两百多甚至没有来得及冲上去,就连摔带砸死了一大半,还有一百多只能停留在那三架动也动不了的瞭车上当靶子。虽然这三架瞭车上的一百二十个熊卫暂时还没有死,但那也不够是个时间问题而已。 眼睁睁的看着最珍爱的本部亲兵这样死去,多铎杀人的心都有了。 “姜东尔!”就在不久之前还在夸赞姜东尔造的好瞭车,但是这个时候的多铎已经翻脸了:“你弄的这是什么东西?误我勇士性命……” 自从第一架瞭车轰然倒下的那一刻开始,姜东尔就知道自己必须接受严酷的惩罚。 多铎本就凶残狠辣,且又性情多变,惩罚肯定非常严重,只希望能保住这一条老命就好。 这个时候的姜东尔,真的很后悔,后悔当初投降了清军。要不然的话,也不会落下“三姓家奴”的骂名,更不至于到了朝不保夕的境地。 “豫王……”当姜东尔看到多铎已经抽出腰刀的时候,就知道事情要糟,求饶肯定已经不管用了,只能朝着佟图赖不住磕头:“佟统领,佟大人……” 佟图赖是唯一一个能在多都面前说上话的人,而且为人和善人缘极好。每次多铎要暴怒杀人的时候,总是佟图赖为那些犯错的将领求情,而且总是能够劝住多铎。 这一次,姜东尔已将全部希望寄托在佟图赖的身上,希望他能帮自己美言几句,至少也要保住自己的性命。 佟图赖只是看了他一眼,却把头扭向了别处…… “佟大人,救……” 话未说完,刀光一闪而过。 暴起的多铎只一刀,就斩下了姜东尔的脑袋。 趁着人头飞起的瞬间一把揪住,以无比熟练的动作顺势飞起一脚,将那具还在喷涌着鲜血的无头尸身踹开。 一手拎着还在滴血刀子,一手拎着血淋淋的人头,多铎厉声大叫:“姜东尔这狗贼,督造不利,误我勇士性命,今斩于阵前,其家小发于战兵为奴。再有怠慢欺我者,这就是下场!” 这一次正面强攻,终究功亏一篑,连最心爱的熊卫亲兵也折损了好几百人,必然会对正处于巅峰状态的军心士气造成极大打击,这让多铎异常恼火。 “十五贝勒啊,汉人当中有句古语,叫做欲速则不达……”佟图赖转过头来,看了看多铎,意味深长的说道:“今日一战,非是败于我军战力不济,而是败于敌之援兵……” 熊卫亲军都已经攻上去了,不能说战斗力不行。要不是那些穿着黑色军装的援兵及时到来,局面早就打开了,又何至于出现这样的逆转反复? “速胜之计已然行不通了,唯今只有围城徐图,”佟图赖已经把眼下的局面看的非常清楚了:“大军合围扬州,抽调精锐掐断水陆交通,隔绝内外死死围困。只要把援扬之兵尽数歼灭,扬州自然可破……” 这是一个围点打援的战术安排。 只要扬州还处于包围当中,就翻不起多大的浪花。一旦消灭了外部的援军,扬州就是死城绝地,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现实。 “南线安江门一带打的似乎有些不顺……” 在多铎倾尽全力攻打扬州西线通泗门一带的时候,南线安江门一带的战斗始终没有停歇,已经打了整整两日,竟然还没有分出胜负,确实有些奇怪。 据准确的军报,南线的援军只有三几千人马的样子,分布与沿运河一线的狭长地带,按说应该很容易就能打穿,怎么现在还处于胶着状态? 就算是南线还有些扬州守军,加上前来支援的大旗军那三千人,应该不是阿尔音的对手。 阿尔音骁勇善战,是从天聪初年就为爱新觉罗家效力的老将,他率领的蒙古旗同样英勇顽强,应该不会出什么差错,或许只是时间拖的久了一点而已…… “把阿尔音换下来吧,由我带汉军旗过去接替……” “换阿尔音部?我素知阿尔音是员悍将,手下的蒙古旗也很能打……” 不等多铎说完,佟图赖的低声补充了一句:“阿尔音确实很能打,他的蒙古旗也是主力之一,但他是科尔沁人,他带的是科尔沁的兵……” 这次南征,多铎虽然掌握着十余万人马,但真正的主力却只有五个旗,将将不到四万战兵的样子,而阿尔音的蒙古旗就是五大主力旗之一。 多铎本不想撤换阿尔音,毕竟临阵换将是战场上的一大忌讳。 听了佟图赖之言以后,多铎这才陡然明白过来:阿尔音似乎没有想象当中的那么可靠,因为他是科尔沁出身,带的也是科尔沁的兵。 当今太后,小皇帝的生身之母也是科尔沁出身。 既然摄政王能把密信送到多铎手中,太后同样能把命令传达给阿尔音。 摄政王和太后表明和睦,其实内里未尝没有勾心斗角争权夺势的勾当。借着南征的机会打击摄政王多尔衮一系的势力和影响力,不正是皇太后最擅长的手段么? 虽然这仅仅只是多铎的主观臆断,但却不得不防。 “嗯,照你这么说,我也觉得阿尔音有些不靠谱了,你就把他换下来吧。把阿尔音放在我的眼皮子底下,还能稍微放心一些。”就如同所有相知多年的至交好友那样,多铎拍了拍佟图赖的肩膀头子:“大旗军的后援主力已经到了,少说也有万余兵力,你可得小心一些。” 佟图赖的汉军旗只有七千战兵,作为对手的大旗军主力正率领一万多人朝着南线汇集,从兵力上,佟图赖是很吃亏的。 但他却一点都不在意。 “大旗军主力远道而来,我以逸待劳,焉有不胜之理?”佟图赖笑道:“我镶黄旗汉军也是打出来的,当年随十五贝勒征山东的时候,在济宁府力敌三万明军尚且不落下风……” 佟图赖说的是崇祯十五年清军入关大掠的那一次,佟图赖率领镶黄旗汉军不到七千人马,死死缠住山东的三万明军主力,让多铎有机会从侧翼杀出,制造了一个“济宁大捷”。 多铎哈哈大笑着说道:“没有谁比我更知道你的本事了,只是今时不比往日,最好还是利索一点。切断水陆,阻隔援兵,需要多久?” “只要大旗军的主力上来,只需一日我就能将之打崩。”佟图赖信心满满的说道:“若是他们顺着水路逃窜,那我就没有法子了……” “能将敌之援兵击溃,堵住南线缺口就已足够了,你做事我放心!” 第一百三十一章 战斗中成长 佟图赖这个人,从来没有表现出太多的过人之处,既没有惊人的能力也没有辉煌的功绩,但却有个长处:自知。 人贵自知。 佟图赖知道自己不是雄才大略的世之英雄,更没有机变无双的智谋与韬略,所以他从不在战场追求无懈可击的布局和精细到完美的指挥,更不会玩弄那些堪称惊才绝艳的战术,而只是力求一个字:稳! 尽可能的求稳而不是奢求完美无瑕的战略战术,只要踏踏实实的打仗,不奢望比敌人更强,只求犯的错误更少,这就足够了。 分进合击、迂回包抄等等这些复杂的战术,本身就存在太多的漏洞,若是玩好了自然会搏个满堂喝彩,但稍有不慎就会被敌人抓住破绽一击而破。所以,佟图赖很少玩弄战术上的东西,而是踏踏实实的采用正战之法。 以堂堂之军破煌煌之阵,素来就是佟图赖信奉的金科玉律。 少犯错误,不玩弄花哨却不实用的技巧,正是这种务实作风,让他一步一个脚印的拥有了今日的地位和影响力。 当佟图赖的镶黄旗汉军和李吴山的大旗军主力迎面相撞的时候,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旋即展开。 对于佟图赖而言,能不能消灭眼前的对手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将对手的阵型打穿然后穿插过去,彻底截断敌军。 这是一个很保守的目标,正是因为保守显得更加务实。 守住沿运河一线,确保扬州南线的畅通,是李吴山的根本目的,绝对不容有失。 李吴山的目的同样简单而又明确。 拥有主动攻击优势的镶黄旗汉军以逸待劳士气高昂,远道而来的大旗军主力坚韧顽强誓死不退,刚一开始接战,就碰撞出激烈的火花。 和城市攻防战不同,在狭小区域内展开的野战,几乎没有任何技巧可言,完全就生铁撞顽石针尖对麦芒的硬式风格,一瞬间所展现出来的毁灭能力同时考验着交战双方的神经。 这是一场硬碰硬的战斗。 罗长腿甚至还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率领的闯军残部就已经败退下来了。 闯军残部,无不是身经百战的经年老兵,战斗力怎么样先不去讲,战斗意志可谓顽强,绝不是那种一触即溃的乌合之众。但是现在的局面,分明就是一触即溃。 作为他的副手和生死兄弟,大红狼部的情形更加不堪,要不是及时把最具战斗力的四百多名亲兵垫了上去,整个队伍的右肩部位几乎要被清军一击而破了。 只一顿饭的功夫,就产生了五百多的减员,这样的数字简直高的吓死人。 闯军的老兄弟不是不肯卖命啊,个顶个挺着刀枪往上冲,死死顶着清军的疯狂攻击,已经打的非常卖力气了,终究还是敌不过如同怒海狂潮般的清军。 要是普通的大明官军,出现这种程度的伤亡,早就一哄而散整体崩溃了。 罗长腿和大红狼部,总共才有两千四五百战兵的样子,转眼之间就死伤五百,打到这种程度竟然还能保持住最基本的队形,各项命令还能够执行下去,已经可以算是当世强兵。 和清军作战的经验不是没有,但却多是依城而守结寨而战,很少在野战当中直接与清军争锋。而且这支清军的战斗力确实强悍,一上来就吃了大亏。 大家都是造反出身的,又都不是大旗军嫡系人马,这边出现了危急状况,按说廉金斗不应该坐视不理,但廉部却始终没有过来支援。 不是廉金斗不够意思,而是为了大局着想。 廉部人马本就不多,左肩位置是薄弱环节,他要是一动,整个队形就会扭曲变形,垫在后腰上的主力立刻就会暴露出来。 “顶住,兄弟们千万给我顶住!”激烈的战斗中,大红狼举着那柄招牌式的长柄狼牙刀喊的喉咙都要破了:“再不能后退,不能后退了,援兵马上就来……” 李吴山亲自统领的主力部分就垫在队腰上,他一定会派遣援兵过来,这就是大红狼最大的底气。要不是因为这一点,他早就撤了。 过来支援的是“丙”字营。 作为民团时代的老底子,“丙”字营几乎参与过所有大大小小的战斗,不论是战斗经验和战斗意志,都是大旗军中的一流水准。 及时支援,准确列阵,从侧后方向上杀出来,把明显支撑不住的大红狼部掩在身后,这一切都做的快捷迅速,处处显露着百战精兵特有的那种干净利落。 唯一美中不足之处就在于,大旗军的建制太小了。 作为最高级的营级作战单位,只有不到八百人,面对气势汹汹的清军,显得有点不够看。 尤其是“丙”字营列出的队型,让大红狼暗暗揪心。 面对怒海狂潮般仿佛进攻的清军,为了给身后的大红狼部一个喘息的机会,“丙”字营的战线拉开的太长,仅仅只是排列出一个两层的队型横亘在敌我之间。 这样的队型,就算是有四层都不见得能够抵住清军持续不断的猛攻,两层……实在是太单薄了,很快就被冲击的扭曲变形,呈现出一个严重内凹让人揪心的“新月”形状。 两层枪兵交替攻防,拼命捅刺,死死守住防线。 他们身后的战友拽出皮带上的“胖黄瓜”式“手榴弹”,凑都腰间的引火草绳上点燃了,噼里啪啦的掷入敌阵当中。 此起彼伏的爆裂声中,当面之敌为之一空。 李吴山亲自研制的“大明版”手榴弹威力惊人,形成的溅射片状伤害简直无法抵御,但却很难形成即死效果,而是造成大面积的重伤。 因为火药工艺的落后,爆炸本身的冲击威力其实相当一般,几乎完全依靠爆裂飞溅的碎片和弹丸形成杀伤效果。 每一个落点附近的敌兵都被飞溅起来的弹丸打的千疮百孔,却一时不得死,只是浑身上下冒着血在地上翻滚哀嚎…… 士兵直接战死沙场,往往可以激励起战友的士气和嗜血精神,但是这种重伤却会对士气形成很大的打击,尤其是伤病的惨叫和哀嚎,总是会让人产生不寒而栗的惊悚感受。 用一轮密集的手榴弹阻住了清兵的继续突破之后,剩下的就是最传统的收割了。 两排枪兵急速前进,将来不及撤下去的受伤敌兵当场捅死,很快就是恢复了正常队形。 手榴弹这样的火器虽然威力惊人效果立竿见影,终究装备的数量太少,用来救一时之急还行,最主要的战斗方式依旧是沿袭了千万年的短兵相接血肉相搏! 和高喊着“兄弟们给我顶住”的大红狼不同,大旗军的营官直接参与战斗,并且战在第一排。 在大旗军当中,身先士卒绝不是一句空话,也不是什么美德,而是必须执行的纪律。 刚刚退下去的清军很快就又杀了上来,或许是出于对“手榴弹”的忌惮,再也不是象刚才那样横冲直撞,而是避开正面从两侧进攻。 进可以打击“丙”字营的两个侧翼形成包围的架势,退还可以相互交叉倒卷回来,确实是个非常实惠的战术。 刚刚一枪刺出去,清军的大刀就已凌厉劈砍下来,因为一时救援不及,旗长的右手齐腕而断,连大扎枪都拿不住了。 两旁的战友下意识的拼命捅刺,前进了五七步,将受伤失去战斗力的旗长掩在身后。 刚才这个旗长前突的时候,张大娃就应该为他提供掩护。当也不知是怎么了,热血上脑的张大娃只顾得胡乱捅刺,结果一时救援不及,害的队官丢了一只手,直接丧失了战斗力。 看着旗长腕子上喷涌而出的鲜血,张大娃已经哭了:“对不住,对不住,我真不是要害你……” “我把你个亲娘的!”旗长咬牙切齿的大骂着,抡起左手狠狠的一巴掌打在张大娃的脸上:“老子又没死,哭个鸟的丧。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旗长……” 这一巴掌可真够狠的,张大娃的脸上立刻就浮现出一个通红的手印,打的他眼冒金星连牙齿都松动了。 按照大旗军的规矩,旗长死了,下面的伍长就得按照顺序顶上去,履行职责率领整个小旗子继续战斗。 张大娃不过十几岁的年纪,还是个少年。当初能够加入大旗庄民团还是因为母亲张寡妇用了些手段隐瞒了真实年龄。完全就是因为他是大旗庄本地土著的缘故,而且入伍的时间比较早,才成为大旗军当中级别最低的军官:伍长。 和所有的军伍一下,张大娃是四个大头兵的头目,而且是本旗第一伍的伍长。 所谓的军官,其实不过是张大娃的自我感觉罢了。在大旗军当中,更高一级的旗长才是最基层的军官,他这样的伍长,说破天去也就相当于是个上等兵而已,连军官都算不上。 现在,旗长必须退出战斗了,只有十几岁年纪的张大娃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代理旗长”,将带着二十几个兄弟去战斗了。 这一刻,张大娃忽然就明白了什么“责任”和“担当”的意思,虽然他说不出这两个字眼儿,却已经领会了蕴含其中的意思:因为自己的一次错误,让旗长丢了一只手。现如今要带着二十多个兄弟去打仗了,生死一线凶险万分,容不得半点差池。 感受到了肩膀头子上沉甸甸的份量,张大娃已经长大成%人了! 已成为代理军官的张大娃根本就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去打,他只知道必须拼命去打,就算是把这条小命留在大运河畔也不是多么大不了的事情。 反正家里还有兄弟姐妹,死了也就死了,在历次战斗中,死了那么多兄弟,真心没有什么好稀奇的…… 看淡生死事,或许正是张大娃在一瞬间变得成熟起来的催化剂…… 第一百三十二章 文峰寺 用止血布条把断腕处绑了个结实,草草的处理了伤口之后,已退出战斗序列的旗长拖着那杆相依为命的大扎枪,和众多的伤兵一起礼来到了文峰寺。 文峰寺在大运河畔,背东面西,是唐时鉴真发誓东渡扶桑弘扬佛法的起点。在万历初年,有大德高僧托钵募捐,得淮扬十方善信之助,在此修建佛塔庙宇,才有了今日的文峰寺。 因为地势的便利,文峰寺被大旗军征用,成为临时的伤兵救治点。 伤兵的数量太多,医官根本忙不过来,对于旗长这种“仅仅只是”断了一只手的轻伤员完全无暇顾及,丢给他一包止血药粉之后,不仅没有帮他治伤,反而让他去协助救助其他的伤兵。 腰里挂着皮围裙的军医,一手拎着骨锯,就好像是在锯木材一样把伤兵的半条腿锯了下来,那副情形简直就象是屠夫在分割大块的生肉,场面异常血腥惨烈。即便是旗长这种见惯了厮杀的老兵也生出了毛骨悚然的感觉,根本就不敢正眼去看。 在“咯吱”“咯吱”的声响当中,锯下了半截断腿,然后抄起烧的通红的烙铁在血肉模糊的创面上反复熨烫。 这一番惨烈的治疗过后,治伤台子上血污横流,那伤兵早已疼的昏死过去。 “抬下去!”满身都是鲜血和碎肉的军医面无表情的喊了一句“下一个!” 看着那个昏死过去的兄弟,旗长忍不住的问了一句:“这……这个兄弟的性命能保得住吗?” “看他的造化了。”早已变得麻木的军医说道:“要是能挺过明天,就能活下去……你是干什么的……” “我的手伤了……”旗长抬起齐腕而断的右手给军医看了看…… “这算个毛的伤!”对于军医而言,丢了一只手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皮外伤”,他甚至没有想过要帮旗长治疗一下,而是朝着大雄宝殿后面努了努嘴儿:“去后面喊俩人过来,把这个抬过去吧……” 躺在旁边那个治疗台子上的伤兵已经没了呼吸。 粗糙的救治手段,注定重伤员的死亡率非常之高,即便是在经过治疗之后,能不能活下来也得看自己的运气。 送过来的这些个伤兵,尤其是那些重伤员,能救活一半就已非常了不起了。好在大旗军的后勤工作做的很好,为了这次大战,李吴山早早就准备了足够的药物。尤其是昂贵的止血药粉,不仅分发到了每一个士兵手中,还有大量的储备,可以让军医挥霍性的使用! 伤兵救治点,就是最后一个与死亡抗争的地方,但这里的死亡却无处不在。不论军医怎样努力,还是有很多伤兵无可挽回的失去了性命。 大战还在继续,在这里就可以清清楚楚的听到此起彼伏的呐喊和阵阵轰鸣,对于阵亡者暂时还来不及做进一步的安置,只能先把尸体集中存放容后处理。 旗长什么都没有说,更没有去喊别人帮忙,而是一把抓住那个死去战友肩上的皮纽襻,仅凭单手用力微微一蹲身,就把这具战友的尸体背负起来,朝着大雄宝殿后面走去…… “这位兄弟啊,我不知道你姓啥叫啥,也不知道你是哪里人。但咱们都是大旗军的兵,也算是有缘了。”旗长嘟嘟囔囔的小声念叨着:“今儿个我送你最后一程,只希望你泉下有知,保佑其他的兄弟能打的顺风顺水,你要是投胎的话,千万选好了时机,切莫再托生到这兵荒马乱的年月,这世道……真是没法子呀……” 大雄宝殿后面的空地上,已经排起了好几列尸体,尸体上全都覆着白布。 旗长很费力气的将背上的尸体放下来,还专门帮这位已没有了呼吸的战友摆出一个很舒服的姿势,看起来就好像是睡着了一样,然后顺手从旁边的架子上扯下一方白布,准备给死者盖上…… “且慢!”略显苍老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是一个和尚。 从服色上来看,应该是文峰寺的住持师傅。 这个和尚约莫五十来岁的样子,白白胖胖保养的相当不错,一缕花白的胡须双目炯炯有神,颇有几分高僧大德的气韵。 “贫僧慧悲,为亡者诵经,”慧悲师傅盘膝坐在死者之旁,双手合什念念有词,唱诵了一段《往生经》:“……彼有刀斧之厄加身,闻佛如沐,得大明阿育菩萨之佑,可消戾化怨,不堕地狱往生佛土……” 大雄宝殿后面的“阴墙”上,绘着一副阿育大明王菩萨的画像。 观庄严宝相,耳听佛家颂唱之声,旗长朝着慧悲师傅行了个礼:“多谢师傅为死去的兄弟们诵经……” “我佛慈悲,普度众生。”慧悲师傅说道:“在你们到来之前,贫僧也曾为清军诵经超度……” 听了这话,旗长登时就是一愣。 因为文峰寺的地理位置特殊,大旗军到来之前,曾经被清军征用为临时的伤兵安置点,慧悲师傅曾经为阵亡的清军颂唱过《往生经》,就好像现在为大旗军士卒做的一样。 这和尚,怎能为清军做事?那岂不成了通敌的奸贼么? 根本不用看旗长的脸色,慧悲师傅就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却浑不在意,而是颂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众生皆苦,我佛视天下芸芸众生皆是一般的平等,莫说是清军,便是猪羊蝼蚁也是一般,别无二至。” 佛家最讲究的就是众生平等,别说是衣冠有异的辫子兵了,就算是猪狗牛羊也是平等对待。 这是一种超然世外的出家人心态,很难说用对错衡量,但旗长的心里总是觉得有些不舒服,却又说不出什么来…… 第一百三十三章 会师 残阳如血,照耀着滔滔奔流的大运河。 激战了差不多整整一天的战场终于安静下来。 清军终于暂时停止了攻势,但却没有退走,而是停留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上,继续保持着威胁的姿态,似乎随时随地都可以再次发起进攻。 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姿态罢了,佟图赖很清楚的知道一个事实:就算是再攻打一百次,也不会有任何成功的希望。 打了一天,没有能够洞穿大旗军的防线,却出现了巨大的伤亡,让佟图赖不得不喊了“暂停”。 镶黄旗汉军是一支劲旅,原以为可以轻易就把对手的放下撕开,就算不能将大旗军歼灭,至少也能击溃或者是打退,但却事与愿违。 汉军旗的伤亡数字已达到了一千六七百,这个数字让佟图赖心惊肉跳,再打下去就已不是血肉相搏的战斗了,而是意志的比拼。 面对面的血腥搏杀,生死只在一线之间,会对士兵的心理造成强大的压力。 任何一个士兵,都是有血有肉的个体,不论多么坚强勇敢,都会产生畏惧、惊恐等等负面情绪。当己方的伤亡达到三成的时候,士兵的心理承受能力就从量变演化成质变,会达到一个临界值,到了那个时候,任何一点细微的失误都有可能引发士气崩溃,进而出现整体崩盘的局面。 原以为继续保持高烈度的进攻会摧毁对手的战斗意志,让对手自行崩溃,但大旗军展现出来的战斗力和坚韧程度超乎想象,至少从目前的局面来看,没有丝毫崩溃的迹象。 仗打到了这个地步,在很大程度上是心理素质的较量。如果敌人不能崩溃,就必须考虑自身什么时候崩溃的问题了。 镶黄旗汉军不是什么钢铁之师,完全就是倚仗以前的战绩和对对手的蔑视作为心理支撑,当他们察觉到对手的实力更强意志更加坚韧之后,在胜利越来越遥不可及的情况之下,就会士气低沉甚至产生厌战的情绪。 佟图赖很敏锐的察觉到这种负面情绪的升腾和蔓延,很明智的下了停战的命令。 再打下去,恐怕最先崩溃的就是自己了。 在这种僵持不下的局面当中,致胜的关键已不再取决于自身的战斗力,而是取决于援兵。 谁的援兵最先到来,谁就能够取得最终的胜利。 所以,佟图赖毫不犹豫的向多铎求援了,希望他能把刚刚调走的阿尔音部科尔沁战兵再调回来,共同对付南线的大旗军。 但多铎却拒绝了佟图赖的求援,只是言辞之间说的比较婉转:南线还在僵持焦灼之中,似无大碍。且阿尔音部久战师疲,需稍做修整。南线不求强胜,只需维持即可。 作为多铎的至交好友,佟图赖非常清楚他的性情脾胃,马上就从这一番还算婉转的说辞中察觉到了事实的真相:刚刚找了个借口把原本驻守在南线的阿尔音部调去了西线,转眼就又要调回来,如此毫无章法的频繁调动让多铎很没面子,所以他希望佟图赖再坚持几天。就算是暂时不能击败大旗军也不要紧,只要死死的拖住对手就行。 看这个意思,豫亲王多铎还是把主攻方向放在了西边,依旧没有对南线表现出足够的重视。 但佟图赖却已经感觉到了,南线必然会成为扬州争夺战的关键之处,而不是西线。 但这仅仅只是个人的感觉而已,在没有足够的事实和机会的情况下,不可能改变原有的战略部署。 转移战略重心,调整主攻方向,这是一个很大的动作,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更不可能因为佟图赖的一句话就做出完全不同的改变。 而且佟图赖本人也不是很确定自己的想法,也许,让多铎再试一试也好,若是他能在西线有所突破当然是最好的。实在无法形成突破,再改变主攻方向也不算晚。 反正扬州城就在这里,跑不了! 大旗军主力终于和前期抵达的刘三房部会师了,这意味着大旗军已完全介入到扬州大战之中。 在城南高高飘扬的大旗军军旗,仿佛黑暗中的一轮骄阳,让久盼援兵的扬州军民欣喜若狂。 多铎早就吼出了“城破之时十日不封刀”的屠城令,一旦扬州不守,必然会落个鸡犬不留片瓦无存的凄惨境地。几十万百姓战战兢兢的求神拜佛,就是希望援军尽快到来以解扬州之围。 担惊受怕这么久,援军总算是来了。 再也不是史大人空口白话说出来的援兵,而是实实在在的援兵。 千呼万唤的援兵就在城南,已与清军激战一日,尤不落下风,早已让很多人喜极而泣了。 大旗军正式到来,最高兴的当然是史可法。 困守孤城死战到底,唯一的希望就是外面的援兵。就在扬州城防已四下冒烟险象环生之际,大旗军的到来已不仅仅是雪中送炭那么简单,这分明就是续命的机会。 淮扬督师,东阁大学士,兼着兵部尚书衔的史可法是弘光朝的重臣,本不方便直接和李吴山见面,毕竟他是太子的人,打的是太子的旗号。弘光朝的重臣和他见面,若是被江南朝廷知道了,必然会有无数的风言风语。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史可法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只要能够守住扬州这一城之地,个人仕途前程,甚至是生死荣辱都已经彻底放下。在此兵凶战危之际千里来援,仅凭这份赤诚之心,别说是前朝太子的队伍,就算是山贼草寇之流,史可法也一定要去相见的。 “大旗军千里来援,可法并扬州合城之军民无不铭感五内。”刚一见面,史可法就行了个躬身礼:“李侍讲忠义之心可昭日月,大旗军雄壮之姿,扬州军民尽知亦……” 史可法故意不用“李帅”这个称呼,而是用了“侍讲”这个崇祯时代的官职相称,就是为了避免“你我不是一路人”“不在一条船上”的尴尬。 李吴山起身还了一礼,也不称呼他的官职,而是以“史公”相称。 李吴山这个人看起来好像是很随和的样子,其实相当的跋扈,根本就不把江南弘光朝君臣放在眼里,甚至不怎么把太子当一回事,但却对史可法表现出了足够的尊重。 “史公以孤城镇淮泗之地,独木支撑偌大江北,吴山钦佩的很。这大明的三万里河山崩坏至今,尚有史公如此雄烈之士,大明幸甚,天下幸甚!” 浅浅的客套了几句之后,二人很快进入正题。 “侍讲所率之军,总共有多少兵力?” “万余战兵。” “后续还有多少?” “没了!” 眼前的这点军队,已是李吴山的全部家底儿,已达到了他所能够动员的极限。 为了扬州这一战,他把老本都拼出来了,哪里还有什么后续之兵? 第一百三十四章 一月之期 史可法这个人,虽然有些迂腐,而且固执的不行,但眼光还是有的。 眼下扬州这个局面,仅仅只是大旗军的这一万多人,显然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最多也就是稍微缓解一下局面的紧迫罢了…… “李侍讲忠勇无双,深得大行崇祯皇帝器重,能在此危难之际来援扬州足见赤诚。只是大旗军兵微将寡,恐难有回天之力。”扬州是什么样的局面,已经不必多说了,指望大旗军的这点人马就打退多铎守住江北完全就是痴人说梦,作为两军的最高首脑,当然不必讳言。 不论史可法还是李吴山,都知道现在的局面到底有多么凶险,也很清楚的知道扬州根本就守不住。 “我意死守南线,维持水陆交通……” 李吴山的战略部署和史可法不谋而合。 只要维持住一条可以进出的通道,不被四面合围,扬州就还有机会。 “李侍讲目光如炬,正合我心。”史可法也是这么想的,他同样清楚的知道维持一条通道的重要性,不仅可以激励民心士气,避免陷入孤立无援的局面,还能通过南线的这条通道等候朝廷的援兵。 “朝廷?援兵?”听到这样的字眼儿,刚刚还彬彬有礼的李吴山顿时就好像变了一个人,当着史可法的面破口大骂:“史公你说的朝廷就是江南那蠢猪吧?他是个什么玩意儿史公一定比我更清楚。我劝史公还是趁早绝了这份念想,不会有援兵的,再也不会有援兵了。” “马、阮之流早已放弃了江北,史公竟然还在痴心于江南之援?”李吴山毫不客气的继续用最恶毒的语言高声叫骂:“江南朝廷昏庸至此,大难临头尤不自知,还能维持几天?不过是一群醉生梦死得过且过的蠢货罢了,清军真的打过江去,第一个跪地请降的就是他们……” 李吴山本就不是江南朝廷的臣子,把弘光朝君臣骂个狗血淋头根本就谈不上什么“大不敬”,偏偏他说的这些还全都是事实,就算是史可法想争辩几句也无从说起。 在史可法的内心深处,未尝不知道太子才是大明正统,但弘光帝早已登基,成了江南半壁的君主,这是既成事实。若是太子在这个时候和江南朝廷闹出了生份,于大局有百害而无一利。 好在太子还是个识大体的人,不仅没有在这个时候和弘光朝君臣争那个“大义”“正统”的名份,反而尽起唯一可以依赖的大旗军来援扬州。这份气度、这份心胸,比弘光帝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若是当初太子能够统领江南,也许局面不会糟糕成这个样子。这是史可法的真实想法,但却不好宣之于口,毕竟他是江南弘光朝的臣子…… 君君臣臣的想法,就是一道千年铁门坎,对于李吴山而言根本就不算个事儿,但史可法却永远都迈步过去。 “我大旗军万千将士浴血疆场死守运河一线,可不是为了给江南的援兵铺路,而是为了这扬州合城的八十万军民。” “扬州万不可守,未免不忍言之痛,只有尽撤扬州军民与长江南岸……” 大旗军费了这么大的力气来支援扬州,最根本就是目的并不是协助史可法守住此城,而是为了让扬州的八十万民众安全撤离这片绝死之地。 我们的支援就是为了让你撤退,而不是为了防守。 这才是扬州之战的根本宗旨。 史可法沉默了。 现在的扬州到底有多么危险,他最清楚不过。 扬州到底能不能守得住,完全取决于江南朝廷的援兵什么时候能够到来。 但援兵会来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但凡江南还有那么一丁点儿要增援江北的意思,就算是爬也爬过来了,又何至于等到今日? 若不是大旗军的及时增援,扬州城早已被攻破,但大旗军的增援却是为了撤退。 “八十万生灵啊,”李吴山反反复复的念叨着这个数字:“八十万呐,八十万……” “毋庸讳言,想必史公也早就看出扬州不可守的局面。要我说,扬州丢了也就丢了。”李吴山霍然起身,一字一顿的说道:“但这八十万军民可不能丢啊,史公有没有想过后果?” 后果? 扬州失守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史可法早就预料到了。 既然多铎已经喊出了十日不封刀的屠城令,就一定会坚定的执行下去,真到了那个时候,扬州就会成为血海地狱。 八十万军民将遭灭顶之灾。 “又何止于此?”李吴山的语气越来越沉重:“若扬州被屠,天下谁还敢强抗建虏?抵抗之勇气必荡然无存,中华之脊梁将被打断。大明国祚将止于扬州,我族气运将消与此,这不是亡大明,是要亡天下了。永嘉之乱蒙元之祸,无过于此,史公千万掂量个清楚……” 听了李吴山之言,史可法的额上已浮现出一抹细细密密的汗珠。 片刻之间,额前的那一层细汗就淋漓而下,瞬间汗透重衫,整个人已经呆坐在那里。 “史公,趁着现在还有机会,撤吧。” “只要保存了这八十万生灵,就还有反攻的机会。八十万条性命,只在史公一念之间……” “撤?”一身淋漓大汗已出了个通透,打湿的头发紧紧贴在额前,史可法无奈的说道:“八十万军民呐,哪是那么轻易就可以撤走的?” 八十万人呐,堪称天文数字,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想要撤走这么多人,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之事。 外面就是十余万凶神恶煞一般的清军,据城而守都险象环生。若是带着大量的百姓,战斗力必然衰减的非常厉害,仅凭水路输送又能撤出几人? “我已做过总动员,淮右之舟已至仪真附近,最多三日即可到达隋皇洲一带水面。” 为了把扬州的八十万军民撤到安全地带,李吴山进行了最大规模的极限动员:凤阳、颍州一带的所有舟、船、排、筏,全都在征用之列。说的夸张一点,但凡是能在水面上漂浮的东西,哪怕仅仅只是一片木板,也必须物尽其用,不顾一切的朝着仪真方向调集。 “八十万呐……”想刚才李吴山那样,史可法也在反反复复的念叨着这个让人心惊肉跳的数字:“就算是尽起天下舟船,一时三刻也运送不完。” “一个月,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我就能把扬州军民送到长江南岸……” 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最后的撤离。这就意味着扬州城必须再坚守一个月! 在这几天的攻打过程当中,就已出现了好几次险些被攻破的状况,现在的扬州还能守一个月吗? 史可法实在没有这个信心。 “守得住要守,守不住也要守,无非就是一死而已,吴山与大旗军完全将士已下定必死之决心,不完成最后撤离宁可死这儿!” 这份决心和勇气,倒是和史可法不谋而合。 “能否坚守一月尚不可知,唯有尽人力听天命吧。” 史可法同意了李吴山的意见,这意味着扬州之战的意义完全转变,固守扬州孤城已不再是为了保留这片最后的江北之地,而是为了给最终的撤离拖延时日…… 第一百三十五章 小小皇帝 对于北京城的百姓而言,春天从来就是一个最容易被忽视的季节。 呼啦啦的起了几场风沙,刚刚做好的春饼子还没有吃完,短暂的春季就悄无声息的溜走了,紧接着就是燥热难耐的炎炎盛夏。 虽然还不到最热的伏天,但那股燥热却更加难耐,还不如痛痛快快的晒几天然后再落一场豪雨来的爽利。 太阳才刚刚升起来,又闷又热的天气就来了,连一丝风都没有,停留在天地之间的那层晦暗浮沉就好像一团薄薄的雾气,除非是下一场大雨狠狠涤荡,否则的话就意味着持续好几日的闷热天气。 西阁旁的老柳树无精打采的矗立着,仿佛垂垂老者般暮气沉沉,旁边的那株野榴却开的十分鲜艳,满树都是火红的颜色,显得热烈而又奔放,彰显着勃勃生机。 已八岁的福林穿了一身轻便的绫子衫,正骑在一个老太监的脖子上,高高举起一根杆子,杆子头上是一团黏糊糊的水粉面团儿,蹑手蹑脚的靠近那棵老柳树,试图粘住正在嗡嗡欢叫的知了。却因为动作过大,把知了给惊飞了。 福林万分气恼的将竹竿一扔,气呼呼的说道:“该死,真是该死,又飞走了。抓了一个前晌,一只都没有捉到,真是好没有意思……” 贴身伺候着的那个老太监弓着身子,小心翼翼的把骑在脖子上的小皇帝放下来,脸上带着万年不变的微笑:“知了这东西最是警醒,稍微有点动静就会飞走,主子爷终究是太心急了。要想抓住这小东西,需得沉下心来一点儿一点儿的弄,可急不得呢……” 福林终究是孩子心性,做事做为操切,好似耍赖一般,揪住那老太监花白的细小发辫哭闹起来:“我不管,我不管,我就要抓住知了,你这奴才快去给我抓一只过来。” “抓知了最要紧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若是奴才给主子爷抓来,反而没有意思了……” “我就要你抓。” “是。” 那老太监笼着双手慢悠悠的走到树下,抬眼朝树上看了看,慢慢的将袍子角撩起来掖在腰里,抬脚朝着合抱粗细的树干猛然一踹。 这老太监看似弱不禁风,力气却大的惊人,一踹之下树干剧烈震动,细小的柳叶纷纷落下,纷纷下了一场大雨。 上百只栖息在树上的知了顿时惊飞而起,那老太监单足一点,整个人顿时拔地而起,好似一只巨大的鹰鸢展翅盘旋,片刻之间就又落回地面,慢慢的将右手伸出,手心里捏着一只知了儿。 这老太监在一瞬间所展现出来的爆发力和惊人的弹跳能力,年幼的福林完全不清楚这到底意味着什么,他全部的注意力都被那只知了吸引过去了。 “怎这么小?我记得以前见过知了好像要比这大很多呢,还是盛京的知了大……” “主子爷,这是麻知了,又叫小飞猴,与盛京的大知了牛不一样,用热油煎过之后美味的很呢……” 诚如这老太监所言的那样,抓知了的乐趣完全就在抓捕的过程中,真正抓住之后也就索然无味了。 “这东西能吃?” “当然能吃,汉人百姓经常抓去吃了。若是主子爷有兴致,可以让御膳房用油煎熟……” “这么小的东西,能有几口肉?还是放了吧。”将手一扬,放飞了知了。 福林这孩子,最是心慈面软,连知了都舍不得吃呢。 老太监素知福林的秉性,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微微一笑。 就在这个时候,随着一声“太后驾到”的通传之声,福林的脸上顿时变了颜色,显得慌乱而又紧张:“额娘来了,快……快着点……” 那老太监一把抱起福林,仿佛平地卷起的一阵旋风,瞬间就抱着小皇帝冲进了西阁,以闪电般的速度将一套明黄的袍服给他穿上,又在他面前摆开书本…… 小皇帝随手拿起一卷书籍,摇头晃脑的做出读书学习的样子…… 孝庄皇太后(孝庄二字,是给死人上的谥号,几十年以后才会出现。仅仅只是因为孝庄的本名太绕口了,为了行文的方便借用了这个历史名词而已——作者按。)迈步进来,看到正在读书的福林,脸上顿时露出一丝微笑,整准备夸奖两句,忽然看到小皇帝腰里的小带还没有系好,而且连书本都拿反了,顿时眉头一皱,不悦的说道:“皇帝刚刚又出去玩耍了吧?” “没……”福林想要撒谎,抬头看到母亲脸上的寒霜,赶紧改口说道:“就只耍了一小会儿,真的只是一小会儿,不曾耽搁读书学业……” 旁边的那个老太监赶紧帮着福林说好话:“万岁爷勤于学业,实在是闷的紧了,奴才才带着万岁爷在院子里戏耍了片刻。太后若有罪责,便罪奴才就好,千万不要……” “你不用替他遮掩。”孝庄太后看了看这个老太监,语气竟然显得柔和了很多:“你这人呐,总是太宠溺孩子,当初我年纪幼小的时候,便是这般宠着我……算了,不说你了。” 孝庄太后很清楚的知道这个陪嫁过来的老太监是什么样的人,竟然一句重话都没有说,反而是扭过头去小皇帝说道:“业精于勤荒于嬉,不读书不知礼,怎能做个好皇帝?如今你已是九五至尊,若是不肯好好用功,如何才能统领天下亿兆生民?如何才能掌管我大清的万里河山?” 母亲总是要求福林读书,还专门给他请了十几个师傅,但他终究年纪幼小孩童心性,想的最多的还是一个“玩”字,听到母亲又开始絮絮叨叨的讲述这些个大道理,愈发的不耐烦起来,小声的嘟囔着:“太祖武皇帝和太宗文皇帝,都不曾读过这么多的书,照样做的好皇帝,偏偏却要我整日里读书,闷也要闷死了……” “一派胡言!”孝庄太后下意思的扬起了巴掌做势欲打,小皇帝本能的逃到了那个老太监的身后躲避,就好像那老太监是他的守护神一般。 孝庄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慢慢的把扬起的巴掌放了下来,脸上露出些许慈母特有的和蔼之色:“太祖武皇帝和太宗文皇帝马上取天下,但却不能马上治天下。今时不比往日,咱们再也不是在关外苦寒的一隅之地,而是要统领九州万方的上国天朝,我大清的基业终究要在皇帝你的手中发扬光大……” 第一百三十六章 多尔衮 就在母子二人叙话之际,外面已传来阵阵沉重的脚步声。 听到脚步声的福林似乎稍显紧张,目光中流露出明显的畏惧之色。 能够不经通传候见直闯禁宫之人,普天之下也就只有一个人了:摄政王多尔衮。 即便是在这个越来越闷热的时节,多尔衮依旧穿着那套标志性的甲胄,腰悬佩刀大踏步的走进来。 目光凌然如电环视四周之后,微一叉手大声说道:“见过皇帝。” 还不等福林开口,孝庄太后就已盈盈起身先说话了:“皇帝快来见过叔父摄政王。” 面对严苛的太后之时,福林偶尔还会顶嘴,但是面对多尔衮的时候,多了几分明显的畏惧,规规矩矩的行了个礼,然后安立一旁噤若寒蝉大气也不敢多出一口。 多尔衮径直走过来,看了看案上的书籍笔墨,很是不屑的说道:“汉人的书全都无用之物,只会把自己读成个呆子。平日以诗词经要骗一骗那些个想做官的汉人也就罢了,皇帝怎能读这些个东西?读来有什么作用?还不如勤习弓马刀石……皇帝的身子骨太弱了,丁点儿英武气概都没有,如何统领万千大清勇士?” “咱们大清以弓马立国,只要力气够大刀子够锐,就是万世不拔的基业,以后不要读这些个没用的东西了……” “皇帝一定要仔细聆听叔父摄政王的教诲,多习弓马刀石,如叔父摄政王一般的雄壮,才是好皇帝。”刚刚还劝告福林多读书,现在却转了风向,太后笑着说道:“叔父摄政王是咱们大清的柱石,他的话一定不会有错。” 所谓的皇帝,不过是个傀儡而已,这大清国真正的主人是多尔衮而不是福林。 福林虽然年纪幼小,却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我府上有几个布库,全都是剽悍勇武之人,回头让他们进宫来,好好的调教调教皇帝,免得他成了骑不得马拿不起刀的软弱之君……” 多尔衮总是往宫里塞人,连宿卫都是他派来的人,就连那些个宫里的杂役们都对此颇有微词,甚至传出来不少风言风语,但孝庄太后却不怎么在意,反而下了严旨:严谨任何人私下妄论摄政王之事。 “如今我大清开疆拓土,正是锐意进取之际,多少军政大事等着摄政王处理,今日怎么有了闲暇到宫里来了?”孝庄始终面带微笑礼数周全,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般轻描淡写:“今儿个朝会上的事情,本就不是什么大事。要我说呀,皇叔父摄政王的尊号恰如其分,早就应该上了……” 现如今的多尔衮已是叔父摄政王,大清一多半的军政大权都牢牢的掌握在他的手心儿里,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都尤显不足,其实根本就是大清的主宰,眼前的小皇帝不过是摆在明面上的傀儡,就连孝庄太后也不过是个摆设而已。 近日来,有几个朝臣上了联名的折子,想要在叔父摄政王这个尊贵无比的头衔之前再加一个“皇”字,成为皇叔父摄政王。 多尔衮知道了这个事情之后,毫不犹豫的否决了这个事情。 但太后却很清楚的知道这件事背后的始作俑者就是多尔衮本人,所以才“力排众议”,以自己和皇帝名义要给多尔衮上这个尊号。 “什么尊号不尊号的,不过是个虚名罢了。”太后的态度让多尔衮很满意,默认了这个安排之后,开门见山的说起了此行的真正目的:“关于剃发令一事,太后怎么看?” 剃发令,本是经过多尔衮首肯的事情,但是现在他却有些后悔了。 剃发令一下,激起了汉人的激烈抵触,甚至有人借着这个事情搅动风潮,原本已经稳固下来的局面竟然再次波澜。为了抵抗剃发令,很多百姓纷纷加入反清的队伍当中。 虽然这些人注定掀不起多大的浪花,终究是个不小的麻烦。 多尔衮已经感觉到剃发令下的有点早了,尤其是在还没有平定江南、巴蜀等地的情形之下,这个看似不怎么要紧的法令会给统一天下的大业造成很大的困扰。 所以,他想收回剃发令,至少现在还不能全面施行。 但是,剃发令本就是他下的,现在又要把拉出来的屎吞回去,威望一定会受损。所以他希望太后能够出面,先缓一缓剃发令的执行。 “剃发易服,本是巩固我大清根本之事,纵是一时有些难行,也需坚定的执行之下。”孝庄太后依旧面带微笑:“我大清取明而代之,本就是天意,从我大清的冠服完全就是顺理成章之事。若是因为些许刁民的反抗就朝令夕改,岂不损了摄政王的颜面?如何能让八旗子弟心服?” 太后很重视多尔衮的剃发令,并且一意要坚定的推行下去。这个态度,让多尔衮有点骑虎难下,但很快就释然了:若是汉人反抗就收回法令,以后大清的法度还怎么执行下去?既然有人反对,那就把反对之人杀了。八旗雄兵可不在乎多杀几个人呢! 这事就算是定下来了,再无更改的可能。 多尔衮大马金刀的坐到了太后的对面,毫不避讳的说道:“我听说豪格那个家伙又派人进宫了?是不是又来游说太后?” 连宫里的宿卫都是多尔衮的人,这种事情又怎能瞒过他的耳目? 太后笑道:“有这回事。” “豪格说了些什么?” “不过是老调重弹罢了。”太后很直接的说道:“肃王也是忧心国事,见到豫王征南不顺,想要派兵去援……” 肃亲王豪格的皇太极的长子,年岁和多尔衮差不了多少,本就和这位摄政王不合,这是全天下的知道的秘密。多尔衮动用权势强行命令豪格去征伐巴蜀,却把富庶的江南留给了多铎,摆明了就是排挤豪格一系人马的架势。 但那豪格却阳奉阴违,始终在路途中磨磨蹭蹭,不愿意去征伐巴蜀,反而不断的派人进宫游说,想要取代多铎去平定江南。 完全就是不想多尔衮一方独大的缘故,不少老派的八旗勋贵都使出了借力打力的手段,竟然公开支持这种论调。其中的代表人物就代善和济尔哈朗。 代善是只成精的老狐狸,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公然和多尔衮做对,却始终在暗地里推波助澜。和隐忍的代善相比,济尔哈朗就显得有些咄咄逼人了。 这两个老家伙一唱一和,分明就是要和多尔衮分庭抗礼的架势。尤其是济尔哈朗,处处给多尔衮一系人马使绊子,真不是个好东西,偏偏多尔衮却无法在一时三刻动不了他们,真是头疼的很。 “其实……不光是肃王为此事忧心,便是礼亲王和庄亲王也在征南之事操劳……”宫里的事情瞒不过多尔衮的耳目,还不如主动说出来:“豫王征南,顿兵于扬州城下,天下瞩目,几位王爷多操点心,也是为了大清的万年基业着想。” 代善和济尔哈朗这两个老家伙,竟然和豪格一个鼻孔出气了。 “皇帝年纪幼小,我又是一介女流,大家理应多多帮衬才是。咱们大清的事千头万绪,总是劳烦摄政王一人,累也累死了……” “哼!”多尔衮重重的哼了一声:“多铎平定江南本就是既定的方略,到了这个时候,代善和济尔哈朗又出来扯后腿,豪格也是心怀鬼胎,难道太后看不出来?” 当初皇太极暴死,豪格和多尔衮争夺的厉害,恰恰是因为代善和济尔哈朗等老派勋贵出于平衡局面的考虑,才拥立了年幼的福林,从本质上来看,豪格应该算是太后的敌人才对。 “豪格是什么样的心思我也能猜到几分,无非就是揽权罢了。”太后做出一个云淡风轻的笑容:“我们孤儿寡母的,本无意争甚么,也无力去争。只是这祖宗传下来的基业却一定要守住,总不能坏在你我的手中,若是一味争夺,祸起萧墙之内,反而不好……” 无论太后的言辞有多么婉转,也不管她表现出来的姿态有多么柔弱,在这个问题上,多尔衮和她的意见空前一致:绝对不能为了争权夺势而让大清陷入分裂的局面。 现如今福林年幼,根本就是一个各方相互妥协的摆设儿,若是多尔衮硬来的话,必然会激起老牌勋贵的集体反弹,到时候这大清国会不会分裂成好几个部分是谁也说不准的事儿。 那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豫王能征善战,实为我大清柱石。自入关以来,屡屡摧敌破阵,立下无双战功。”简简单单的夸赞了多铎几句之后,话风陡然一转:“自关外而至山陕,又转战河洛、淮泗而至扬州,顿兵于扬州城下屡攻不克,倒也怪不得豫王……” “千里转战,师劳兵疲,便是最锋锐的钢刀也早就使唤的钝了。不如先撤回来修整,由豪格轮换顶上……” 多铎确实很能打,但却早已经疲惫成了强弩之末,不如趁这个机会撤下来修整一下,由豪格顶替他完成平定江南的大业。 又是这一套老掉牙的说辞,多尔衮已经听过好几遍了。 在平定江南这事情上,多尔衮说什么也不肯把视为左膀右臂的多铎撤下来,那只会便宜了豪格与代善等人:“礼亲王年事已高,早就没了锐气,行军打仗的事情他关心过多少?我看他更善于圈地敛财,在京里享享清福也就够了,平定江南之事……我信得过多铎,还望太后不要听信谗言……” “这是科尔沁新贡的奶砖,味道很不错,最能提神醒脑,我尤其喜欢,专门留了一些给摄政王品尝,只是恐摄政王不习惯这样的味道。”太后起身亲自斟了一碗浓浓的奶茶递到多尔衮手中。 多尔衮嘿嘿的笑了两声,端起奶茶一饮而尽,斜着眼睛看了看旁边的福林,意有所指的说道:“太后喜欢的好东西我也喜欢,真是很不错呢……还是说正事吧。” 第一百三十七章 暗流涌动 “豪格这个人,虽有些小心眼儿,却素有勇名打仗还是很不错的,若是率部平定江南,定然可以摧枯拉朽一战而竞全功……”眼看着多尔衮已经露出很不耐烦的神色,孝庄太后笑着说道:“我当然知道豪格是存了争功的心思,却也是为我大清的江山考量。” “我大清入关时日尚浅,北地臣民心怀前朝也是可以想见的事情,更何况前明尚保有江南半壁?豫王大军顿于扬州久攻而不克,这天下人的心思难免就会活泛起来,剃发令也就不那么好推行下去了……” 多铎攻打扬州并不顺利,所谓的平定江南也就成了空口白话,大清到底能不能取代大明也就成了谁也说不准的事情,万一局面出现反复大家一定会给自己留条后路,强力推行的剃发令也就更加的困难重重。 扬州之战已经和剃发令联系起来,愈发显得意义重大,也就更没有理由拖延下去了。 平定江南和剃发令都是多尔衮的手笔,偏僻这两件事都进行的非常之不顺,若是半途而废必然会极大影响到了多尔衮的威望:“这体罚易服一事,干系到我大清国本,如今我大清得了这花花江山,必然一力推行到底。那些个汉人穿了前朝的服色留着前朝的发饰,必然心存前朝不服管束。” “四川、甘陕的乱民就不说了,这几日我听苏克萨哈说,光是真定、大名各府造反的汉人就有十几处之多,且全都挑着前明的由头。虽是无关紧要的疥癣之疾,若是任由他们兴风作浪终究会落个疲于应付局面……” 说着说着,多尔衮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来:“就在昨日,鳌拜还在朝堂之上公然顶撞于我,说什么江南未平川蜀未定,不宜颁行剃发令,还搬出太宗文皇帝来压我……” 这剃发令一事并不是多尔衮的首创,早在清军入关之前的皇太极时代就曾经颁布推行,同样激起关外汉民的激烈反弹,当时的皇太极看架势不对,马上就又撤了回去。 鳌拜拿当年的皇太极说事,弄的多尔衮很没有面子。 “那鳌拜终究是个莽夫,勇猛有余而见识不足,只知道冲锋陷阵却不知朝廷大事。”和以前一样,每当多尔衮对鳌拜表示不满的事情,太后就总是替鳌拜讲几句好话:“鳌拜还是有些个忠诚之心的,又是先皇使出来的奴才,摄政王不要和他一般见识……” 当初皇太极身死,豪格、代善、多尔衮三系人马为了争夺帝位,闹的剑拔弩张不可开交,正是这个鳌拜带刀上殿,死死护住了福林,并且表示出“不立福林就血溅当场”的亡命姿态。 福林能够成为大清的皇帝,和鳌拜也有很大的关系,自然会被太后器重。 但多尔衮却不怎么在意这些,他始终把鳌拜当做是有勇无谋的莽夫:“崇德年间,太宗文皇帝没有把剃发令推行下去,是因为还有集中全力对抗明廷,不得不暂时放纵汉人,那不过是一时的权益之策。如今这局面早已不同,当然不能一概而论。若是一味的迁就汉人,如何才能彰显我大清威严?” “我大清治下的疆土,心怀前朝终究是不行的。如今我大清君临天下军马雄壮,再也没有当初的顾忌。不肯剃发的一律砍了脑袋,我倒是要看看,剃发与砍头究竟哪个更可取?” “多铎顿兵扬州城下久攻不克,天下人必定以为前明还有莫大希望,就连北地的汉人也会生出反复的二心来。只有动了刀子见了血,把头发剃了,才能断绝他们的侥幸之心,他们才会乖乖的当咱们的好奴才。” “就算是有几个不肯剃的,统统砍了脑袋去。我八旗战兵横扫天下,我还就真的不信了,区区几个不肯剃发的乱民还能比百万闯军更强?” “再用不了几日,多铎就一定可以拿下扬州。江南民风柔弱,到时候传檄可下……” 太后笑着说道:“全赖摄政王运筹之功,只要平定了江南,我大清这万世不拔的基业也就稳了。既然摄政王以为豫王能够平定江南,不妨再多宽限他几日看看。至于说山东造反的乱民,便由鳌拜去平定,免得他在京里阻碍了摄政王的大事……” 把碍事的鳌拜调到无关紧要的山东,确实可以让多尔衮更加随心所欲,自然也就应了。 这大清国的局面又一次按照多尔衮的意志运行开来,但他却知道这个暂时平稳的局面完全取决于多铎的征南大军。 若是能够迅速拿下扬州进军江南,自然一切好说。若是多铎还是拖拖拉拉的在扬州磨磨蹭蹭,必然会激起代善、济尔哈朗等老牌勋贵的反弹,到了那个时候局面可就不这么好控制了…… 八旗兵马士气正昂,摧枯拉朽一般席卷大半个天下,但这大清国却远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平稳。 闯军主力虽然已被击溃,却远没有达到让人放心的地步,巴蜀之地还没有平定,江南依旧还有前明的半壁江山。和这些外患相比,真正不稳定的因素则在这北京城的内部。 当初皇太极死的太过于突然,缺少一个能够统领全局的人物,而小皇帝福林不过是各方妥协的产物,真正执掌大局的则是各方的实力派。 多尔衮一系当然是最强的,以代善和济尔哈朗为代表的老牌勋贵也逊色不了多少。除此之外,还有豪格一系人马也不甘寂寞。 几股涌动的暗流当中,反而是以太后为代表的“帝系”实力最弱,除了作为太后娘家人的科尔沁之外,也就只有鳌拜等皇太极的嫡系死忠而已。 太后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现在的局面到底有多么微妙,她甚至知道多尔衮早就有了废掉福林的心思,并且有这个能力,所以始终做出一副谦卑恭顺的样子,身段非常柔软姿态也摆的很低,一直都在极力避免和多尔衮正面冲突。 小心翼翼的和多尔衮周旋,凭借女人特有的柔弱和聪慧,小心翼翼的游走在权利争斗的漩涡之中,借助错综复杂的局面和盘根错节的势力,把相互牵制的制衡之术玩弄的淋漓尽致…… 多尔衮已经离去,太后看了看阁角的西洋自走钟:“时辰已到了,范师傅差不多也应该来了。让无干的人等都退下去吧,免得耽搁了皇帝的功课……” 那老太监笼着手应了一声,象往常一样驱散了宫人,习惯性的站到了门外,就好像是个把门的卫兵! 范文程,皇太极时代的重臣。 在关外的时候,就多献良策,很多重大国策的指定都有他的参与。自从入关之后,却少有建树,而且自称“年迈体衰”,竟然以次为借口离开了权利中枢。 太后很清楚的知道这是范文程的自保之法。 现如今当家做主的是多尔衮,隐然已经是汉臣领袖的范文程很清楚的看到了朝局的微妙,为了避免自己卷入凶险的高层争斗,很明智的做出了明哲保身的举动。 太后深知此人的能力,所以一力挽留,虽然几乎卸下了所有的官职,却被太后强拉着做了福林的老师。 每隔五日,范文程就进宫一次指点福林的功课学业。 当然,这只不过是表面,其实范文程还是太后的谋主。 “虚与委蛇”“示之以弱”“制衡多尔衮”就是范文程帮助太后制定好的方略。 虽然范文程从不参与政争,其实早已是太后集团的“文胆”级人物了。 太后之所以对范文程言听计从,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太后本就是范文程的弟子。 太后的汉话、汉文功底全都拜范文程所赐,各种手段计谋也多是经过范文程的指点。 借着给福林指点功课的机会,其实就要进宫和太后商议下一步的方略与步骤…… 时辰不大,范文程果然如约而来。 站在门口的老太监根本就不知道太后和范文程说了些什么,只是隐隐约约的听到“蒙古”“山东”“剃发令”这样的字眼儿被反复提及…… 这些字眼到底隐含着什么样的含义,老太监毫不在意也懒得去想,那不是他应该关心的事情。 以前,这个老太监是太后的贴身之人,他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秘密。现在,太后把他派到了皇帝身边,自然要肩负起小皇帝的安全保卫工作。 约莫过了一个多时辰,房门打开了,太后很有礼貌的亲自送范文程出来。 老太监下意识的看了看里面,小皇帝福林正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很显然,范文程根本就没有给皇帝指点功课方面的事情,而是始终在和太后密谈。 至于谈了些什么,那就无从得知了。 “鳌拜要去山东了,你去告诉他。” 鳌拜要被调到哪里去,自然会有朝廷的旨意,似乎用不着多此一举。 太后甚至没有点这个老太监的名字,但老太监却很清楚的知道这事儿只能自己去办,因为宫里到处都是多尔衮的耳目,必须做的人不知鬼不觉。他甚至已经领会到了太后的意图:这是秘事,一定要让鳌拜提前知道早做准备。 久居深宫的太后势单力孤,真正可以信赖的人屈指可数,除了范文程这个“文胆”之外,也就剩下一个还算有些个愚忠的鳌拜了。 但是,不管是对范文程还是对鳌拜,太后都有所保留,并非是那种无条件的绝对信赖。政治斗争当中,从来就不存在绝对信赖的说法,一切的合作与争斗都不过是利益使然的结果。 只有这个老太监,才是真正的超然物外,是太后绝对信赖的人物…… 第一百三十八章 嫂夫人 已是深夜子时光景,正是月朗而星稀的晴好天气,一团薄薄的水汽弥漫在秦淮河上,更添了几分朦胧之美。 这个时辰,众多的士农工商早已沉沉如睡,但十里秦淮却正是花团锦簇烈火烹油的美妙时候。一艘又一艘大大小小的花船泛于河面之上,载着风姿绰约的妓家和寻欢作乐的豪客,在一片丝竹笙箫之中歌舞升平,仿佛不夜的极乐之境。 “黄泥埠”上停着一艘六七丈长的三层花船,船身上书了一个大大“韵”字。 这是“秦淮四绝”之首顾韵儿顾姑娘的独门标记。 秦淮河上艳名远播的头牌姑娘,比如说享誉天下的“秦淮四绝”“秦淮八艳”都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烟花女子,都有着自己的规矩。比如说顾韵儿顾姑娘,她的规矩就是过了子时之后就绝不待客,任凭再怎么豪阔的恩客,哪怕是搬来一座金山,也是不见的。 刚才载着几个浙东的阔佬,弹奏了几支曲子,又吃了几盏子茶水,顾韵儿姑娘就赚到了普通百姓人家半辈子都赚不到的金银。如今曲终人散,顾韵儿顾姑娘已有些乏了,卸下精致的妆装,把高耸的发髻披散下来,已准备安歇了。 就在这个时候,传来一阵阵脚步声,似乎有什么人已经上了踏板。 顾韵儿黛眉一皱。 过了子时绝不见客,这是顾韵儿的规矩,必然是又有什么吃的半醉的浪荡子趁着醺醺酒意要强行登船了。 如顾韵儿这样的名妓,自然少不了护卫的保镖,也不惧那些个不懂规矩强行登船的家伙,真要是闹将起来,自有船夫出手将他们痛打一顿然后扔进河里让他们清醒清醒。 贴身服侍的使女宝儿和很厌烦这些人,小跑着出去了…… 片刻之后,宝儿又折返回来。 因为没有听到打斗之声,顾韵儿有些不快:“怎么?你又放什么人上船了?我的规矩……” “是楚相公,楚华文相公来了!” 听了这话,顾韵儿顿时显得慌乱,猛然站起身来说道:“我妆容不整,披头散发蓬头垢面,如何能与楚相公相见?” “楚相公神色匆忙,想是有什么急事……” 唯恐楚华文再象上次那样急急匆匆的离去,顾韵儿赶紧说道:“千万要留他在首舱之中,我稍微补个妆容,马上就去与他相见,千万把他给我留住了,千万千万……” 自从上次相见之后,顾韵儿原本以为再也无缘见到楚华文了,满腹柔情全部付于流水,想不到楚华文竟然在这个时候上了韵字花船。顾韵儿喜出望外,赶紧以最快的速度补齐了妆容,重新梳起发髻,又仔仔细细的对着那面西洋来的玻璃镜照了又照,这才快步来到首舱与楚华文相见。 和上一次见面之时没有什么不同,楚华文依旧穿着那间青色的文士长袍,只是眉宇之间多了几分憔悴疲惫之色,人也略显消瘦,但却精神焕发,完全就是一副过度亢奋的样子。 “楚相公漏夜前来……”顾韵儿微微皱起了眉头,下意识的瞪了使女宝儿一眼。 这首舱之中还残留着那些个寻欢作乐之人留下的痕迹! 顾韵儿最不愿意让楚文华想到一个“妓”字,但所有的那些略显暧昧的布置,还有弥漫着的淡淡酒气,似乎是在提醒这是一艘妓家专用的花船。 好在,楚华文似乎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些,或者是他早就注意到了只是一点都不在意。 “想必顾姑娘已歇息下了,深夜打搅实在……” “楚相公深夜上船,必有紧要之事,这般客套之言就不必说了。”顾韵儿提起一个完全没有用过的茶壶,亲手给楚华文斟了一盏子茶水,慢声细气的说道:“韵儿素知楚相公不是那寻花问柳的登徒子,有什么事情只管明言就好……” “我想求顾姑娘帮个忙……” “但凡我顾韵儿能做到的,必然竭尽全力,就算是我做不到,也一定会广为周旋……”如顾韵儿这样的绝代名妓,当然会认识很多巨商大贾士绅名流,就算是朝中的官员也认识不少,一般的事情还真的难不住她。 “我想……”楚华文吞吞吐吐,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顾韵儿当即就笑了,用满含鼓励的目光看着他:“楚相公是胸怀坦荡的磊落君子,所托之事不然正大光明,还有什么不好说的呢?” “扬州的战事,顾姑娘想必是知道的吧?”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廷花,本就是出自小杜先生的《泊秦淮》,说的就是妓家不问国家兴亡的事情。 如今的扬州大战已打的如火如荼,这秦淮河上依旧是歌舞升平,恍如两个世界。就算是顾韵儿说出“我不知道扬州战事”这样的话语,楚华文也不会感到惊奇。 “扬州一战,旷日持久,韵儿虽身在风尘之中,也是知道的。” “知道就好,知道就好。”楚华文低着头,沉吟了好半晌子,才终于抬起头来,直视着顾韵儿的如水双眸:“大旗军沿河列阵,背水而战绝死拼死的事情,顾姑娘知道么?” “如今在这宁城之中江南之地,大旗军的名号便如那闹市惊雷一般,上至耄耋老者下至懵懂孩童,谁还不晓得为扬州死战的大旗军了?这大旗军三字,早已如雷贯耳,韵儿已听说过千百遍了……” 南京与扬州,不过是一水之隔,大旗军在江北打生打死,拼了个你死我活,激战这么久的时日,别说是小小的金陵之地,就算是整个江南也早就听的满耳朵都是了。 “大旗军战兵不过万余,却力敌二十万虎狼清军,挫多铎于扬州城下,壮我族声威于江北之地。所为者就是要将扬州八十万军民平安顺畅撤离绝死之城,然陆路受阻,只能走水路!” “八十万人呐,八十万呐,又岂是那么容易就能撤走的。就算是无风无火顺水而行,全部撤出这八十万同胞,至少也需要一两个月之久。每多耽搁一天,便有无数忠诚猛士战死江北,我心实在不忍,已竭尽所能招揽渡船,就是为了协助大旗军撤出扬州军民。” “奈何舟船甚少,恐不能撤离许多百姓,所以欲借顾姑娘这花船一用,往来于长江之上,接济我江北同胞。同时,恳求顾姑娘能振臂一呼,尽可能说服这秦淮河上的其他姊妹,尽可能的号召姊妹们去往江上……” 楚华文是来借船的。 而且他还希望顾韵儿能够利用“四绝之首”的影响力,广泛号召秦淮河上的花船参与到救援扬州军民的行动之中。 顾韵儿是何等精明之人,马上就知道了楚华文的真实身份:“原来楚相公是大旗军的人。” “江北同胞深陷战乱,困于水火之中,眼看着就要遭受灭顶之灾,无论是什么人,但凡胸中还有一点儿热血,断不会袖手坐视,华文不才,不过是略尽绵薄而已。” 楚华文的这番话说的很滑头,既没有撒谎否认,也没有直接承认,而是很巧妙的避开了和自己身份有关的话题。 “华文代扬州八十万父老及江北万千将士,肯定顾姑娘仗义援手……” “能让楚相公这般软语相求,我就知道一定不是寻常是小事儿。”顾韵儿嫣然一笑:“江北如何,扬州又如何,与我们这些个苦命的风尘女子有什么相干?就算是清军攻破了这金粉宁城,我们依旧是娱人的苦命之人罢了。若是官府的人来说这个事情,韵儿也懒得理会。但是你楚相公前来,我却是不能推却的。” “接应扬州军民,这是何等惊天地泣鬼神的雄壮之举?韵儿愿助楚相公成就此功。”顾韵儿笑道:“只是我这花船,也不是白白就可以借出去的,需出楚相公应允我一个条件……” 楚华文甚至没有问这个条件是什么,就直接应承下来:“只要能援扬州,哪怕是顾姑娘要了我这颗项上人头,亦绝无怨言。” “我要你的人头做甚?”顾韵儿笑道:“楚相公亦无须多心,韵儿知道相公是做大事业的伟丈夫,断不会趁机要挟。韵儿真心想不出来,是何等惊才绝艳的女子才能匹配楚相公这样的昂昂男儿。韵儿只是想见嫂夫人一面,领略嫂夫人的绝代风华,也就心满意足了! 如顾韵儿这样的一代名妓,素来就以自己的容貌风流为骄傲,从来还没有哪个男人象楚华文这样对她毫无染指之意,这就让她愈发的感到好奇了。更加的想见一见楚夫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奇女子,竟然能让楚华文如此死心塌地。 说起自己的妻子,楚文华的神色明显黯淡了一下,旋即就又亢奋起来:“我那夫人,无论是心胸气度还是坚毅勇气,都胜过我百倍千倍,我又怎能与她相提并论?若真有机会,一定让顾姑娘与她相见。如此这般,顾姑娘应该愿意帮忙了吧?” “与嫂夫人相见,不过是句玩笑话,楚相公还当真了呢。”顾韵儿巧笑嫣然愈发显得眉目如画:“就算是楚相公不允这个条件,韵儿也一定会借船于你,至于能召集到多少花船……旁的大话我也不敢说,二三十条总是有的!” “多谢顾姑娘!”端起精细的茶盏一饮而尽,楚华文又郑重的朝着顾韵儿躬身为礼,然后就大踏步的下了韵字号花船,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第一百三十九章 市井泼皮 扬州一战打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万一要是打败了,繁华鼎盛的金陵之地必然要遭受兵灾血火,到时候这大明朝的江南半壁一定会生灵涂炭遍染腥膻。甚而至于,存在了两百多年的大明朝也会就此熄火塌架呜呼哀哉。 不论是为了自己的安稳日子,还是为了社稷天下,但凡是还有那么一点良知之人,都怀着惊惧而又揪心的心思,时时刻刻关注着江北,关注着扬州。 早些时候,朝廷为了对付清君侧的左良玉,从江北抽调了一部分人马,把本就空虚的江北防线弄的更加空虚。现如今左良玉自己死掉了,被弘光朝廷视为心腹大患的百万左部大军已经过不来了,但是以前抽调出来的那些个军马却没有还回去…… 现在的江南朝廷只是一个劲的巩固江防,根本就无意增援扬州,摆明就是就要放弃整个江北的盘算。如此一来,扬州顿成孤城死敌,只有一个硬骨头的史可法率领着甲破刀残的扬州军独木支撑。 南京与扬州之间,只有一江之隔,两地本就多有往来,婚配亲眷、亲朋好友,经商务工等等乱七八糟的关系早已把两地联系在了一起。随着战事的持续,宁城百姓对扬州的关切愈发浓重。 因为距离太近,那边的情形随时随地都会传过来,但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让人愈发的揪心起来。唯一值得安慰之处,就是还有大旗军。 大旗军本是太子的队伍,却倾巢全动远道而援,是唯一一支增援江北的力量。 这个时候,无论是市井街道还是酒肆茶馆,说的念的全都是扬州之战。 “列为高朋,你们听说了不曾?大旗军的主力已经开赴过去了。与二十万辫子兵来了个硬碰硬,杀的……那才真叫是个惊天动地,打的惨呀,听说尸体把大运河都堵塞了……” “你说的这是那个年月的老皇历?大旗军主力增援扬州已是九天前的陈旧事情了。从淮右而至扬州,闪攻仪真奇袭隋皇洲,又沿运河布防,在安江门大战鞑子兵,这么大的动静就算是聋子也听了个真真切切,还轮得到你来说?” “我听人说,大旗军只用了五万人马,就硬顶住了二十万虎狼一般的辫子兵,打了这么些个时日,依旧不落下风。与那昔日的江北四镇比起来,这才是响当当的好汉子真男儿。” 提起昔日被朝廷倚为泰山之靠的江北四镇,立刻招来一片谩骂之声: “我呸,什么鸟的江北四镇,狗屎一般的东西,也配和大旗军相比?” “勒索地方压榨民众的时候,一个个赛虎狼,鞑子兵一来,立刻就成了绵羊,降的降走的走,早就把脸面当擦脚布使唤去了。都是些个什么东西!” 一番酣畅淋漓的大骂之后,人们的关注点有转移了回来:“看这架势,朝廷的援兵已经是老寡妇生儿子——指望不是上了。扬州军也打的八方冒火四处生烟,险象环生几次失守,得亏有了大旗军,要不然呐,这扬州城早就丢了。” “我听说多铎已下了十日不封刀的军令,这是摆明了要屠城呢。要不是有大旗军,只怕……只怕……我都不敢想了。” “大旗军虽然厉害,终极人数忒少了些。纵使大旗军的士卒全都铁打的金刚,又能捻几颗钉子?群狼能吞虎万蚁可噬象,大旗军五万人马硬顶二十五辫子兵,我看着事总是有点悬乎呢……” “真是好说笑,这才是懂的不言言的不懂呢。”一个短打扮的百姓做出一副“我就是知情人士”的样子,忧心忡忡的对这些议论了好半天的民众说道:“大旗军若是有五万人马,早就把多铎干翻十回八回了。大旗军只有一万战兵而已!” 一万? 大旗军只有一万人马? 不可能吧? 若只有这么点兵力,又怎么敢硬扛多铎的二十万大军? 大旗军再怎么厉害,也不是三头六臂,怎么可能打得过二十倍数量的清军? “我家内弟就是在运河上使船的,现如今正帮着大旗军运送伤兵,昨天傍晚他回来的时候,亲口对说我的,万万不会有假,大旗军真的只有一万人马!” “我也听说大旗军只有万把战兵,以前还不敢信,想不都竟然是真的。一万硬扛二十万,还打了这么些时日依旧死战不退。难道说大旗军的将士是从凌霄宝殿上下来的天兵天将?” “天兵天将肯定不是,大旗军将士与你我一样,全都爹生娘养的血肉之躯。只是那李吴山元帅指挥有方用兵如神,这才能和鞑子打的难分难解不落下风。若是换个旁人去指挥,早就损兵折将败下来了。” 说起李吴山这个名字,人们顿时肃然起敬,人群之中竟然莫名其妙的升腾起一股古怪的气氛。 刚才那个“知情人士”做出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小声说道:“我听我那内弟说,这李吴山李元帅可不是一般人等。他身高九尺,腰阔六围,站起来好似一截铁塔,坐下去仿佛半座山峰,当真就是世间罕有的彪形大汉,一顿饭能吃三斗白米再加多半头肥猪。最要紧的是,李元帅生就的一副双瞳大耳,手能过膝。他的头上还有两个三寸长的犄角,据说是天上的星宿转世……” 虽然李吴山的名头早就传遍了宁城,但南京百姓却从来都没有见过李吴山本人,也不晓得他到底长了一副什么样的尊荣。但这一点都不妨碍各种和他有关的传说四下传播! 各种五花八门荒诞离奇的传言也不知道有多少,这些个毫无根据的传言大多已经把李吴山这个人给神秘化了。以至于大多愚昧的百姓都坚信李吴山不是普通的凡夫俗子,而是诸如诸葛亮、刘伯温一般的传奇人物。还有些传言,甚至根据星象推算出李吴山就是关帝君关二爷转世投胎,或者是岳武穆岳爷爷再世为人…… 总而言之,李吴山这个名字本身就已经和历史上的大英雄们划上了等候。 更有些荒诞到了极致的说法:李吴山根本就不是人,而是天上的转世。有人说他通身的肌肤坚硬如铁,完全就是刀枪不入金光不坏之身。还有人说他头上生出了犄角,是东海龙君的第十八个儿子。甚至有些好事者,言之凿凿的说李吴山降生的那一天,红光耀日白虹贯月,还有种种天地异象…… 所有的这些传说,虽然全都荒诞离奇可笑的很,但却有一个非常明确是指向——李吴山不是一般人,肯定能够打败鞑子。 谁也不知道这些个传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更不清楚到底是哪里流传出来,只是盲目的人云亦云越传越广,短短旬日光景,就已传遍大街小巷弄的妇孺皆知了。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之际,从外面走进一个人来。 此人生的格外魁梧,一脸的络腮胡子,把小褂搭在肩上故意露出一身精壮的腱子肉和分外显眼的胸毛。 虽然大多数都不认得这人,却认得他胸前的花绣。 这人的上半身纹着九条龙,腰里扎着两巴掌宽的牛皮大带——九纹龙史二爷。 这位史二爷可是个名满宁城的人物,就算是没有见过也早就听的满耳朵了。 史二爷开了一家摔跤馆,自称是江南第一跤手,还有个响亮的诨号——九纹龙。 与水泊梁山上那位仗义疏财的九纹龙史大官人不同,这个九纹龙史二爷仗着身强力壮蛮横无理,很是收罗了一些地痞无赖,却不好好经营他的摔跤馆,而是专门聚众滋事打架斗殴,专门欺负商家收取保护费,分明就是一方恶霸却自称大侠。 九纹龙史二爷一进来,那些个吵吵闹闹的人们立刻就好像是遇到了恶鹰的小家雀,登时噤若寒蝉不敢再发一言,唯恐触怒了这位史二爷平白的惹一身麻烦。 “伙计,拿酒来,拿最好的酒,”史二爷大大咧咧的凑到人堆当中,故意用很大的声音说道:“二爷我要去过江助战去了,临行之前要饮个痛快。” 史二爷要是江北助战? 就好像唯恐别人不知道似的,史二爷刻意的做出一副江湖豪侠的慷慨之态,对这些个不相干的人说道:“我听说多铎那厮在江北嚣张的很,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只是一时抽出时间去会会多铎那龟孙儿。恰好昨日里江南学社的相公们找到我的门前,托我去江北助战……” 江南学社的相公们全都是才高八斗的斯文人,再怎么落魄也比这位自称大侠的恶霸要清贵的多,怎么会和他扯上关系? 事实上,江南学社还真的找过史二爷。 连名动宁城的江南学社的相公们都找上门来,极大的满足了史二爷的虚荣心,认为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扬名机会,马上就拍着胸脯子做了保证,一定会带着他手下的弟兄们去江北助战。 “我史二虽是江湖中人,却也知道忠义二字的份量,就算江南学社的相公们不去求我,我也要去江北和多铎那厮干一场。”史二爷一手拎着酒壶,一手遥指北方,意气风发之态溢于言表:“于公,我是大明的子民,万万不会坐视鞑子祸害扬州百姓,这于私么……江北史督师是我的本家儿,五百年前还是一家人哩,他有难处我怎么也得帮上一帮……” 第一百四十章 仗义之辈 天底下姓史之人也不知道有多少,并非全都是一家人。史可法祖籍北京,河南开封人氏,正经的北方人,而这位史二爷却是地地道道的金陵土著。虽然都姓史,但却不是一个史。 史可法和市井泼皮史二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相差十万八千里那么遥远。 但这一点都不妨碍史二爷把史可法说成是自己的本家儿,分明就是给自己脸上贴金而已。 “再者说了,连淮右的大旗军都去驰援扬州了,咱们宁城好汉也不能让他不下去。我听说大旗军在扬州城下和鞑子兵打的难分难解,这就去助李大帅一臂之力……” 一个小小的地痞头子,竟然大言不惭的说出了“助李大帅一臂之力”的话语,着实的好笑,但却并非没有道理。 江南学社的相公们每日里高喊着“抗击鞑虏”“增援扬州”的口号,联合各大学社、文馆的读书人席卷起一阵风潮,深得宁城百姓的敬佩。那些个读书种子们可不光是空口白话的叫喊,还在做着实打实的事情哩。 号召民众以一切可行的方式增援江北,每日里捧着“功德箱”挨家挨户的募捐银钱,购置药品、粮米等物资送往扬州,也算是为扬州之战出了大力气的。 尤其难得的是,各大学社、文馆的相公们,还动员了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为了尽快让扬州八十万生灵尽快撤离那绝死之地,硬生生的从“漕运总会”当中募到了一百多条船。 眼下,尽快撤出扬州民众已经成了江南学社的“工作重点”,不管是行船的船主还是使桨的水手,只要是和水面上沾边的人,他们都在反复劝说极力动员。甚而至于,连秦淮河上的妓家都被他们说动了。 三十多条大大小小的花船齐齐而动,出长江上运河,去到扬州城下血肉横飞的战场上…… 那些个花船,全都是做皮肉生意的妓家,再怎么出名的红姑娘也不过是卖笑卖肉的妓户而已。说好听一点叫做“烟花女子”,若是说的难听一点,分明就是下贱的“婊%子”。 但这增援扬州之事,是正的不能再正的忠义壮举,她们能够驱船离开十里秦淮去到大运河上接应扬州民众,一时轰传整个宁城,“婊&子”这样带有严重侮辱性质的字眼儿就再也说不出口了。 “我史二再怎么混账,也比那些个婊……那些个卖笑的婆娘要强很多吧?连她们都去扬州助战了,我史二还能闲着不成?” 或许真的是热血沸腾的缘故,史二被他自己给感动了:“江南学社的楚相公有一句话说到我的心眼儿里去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史二挠了挠头皮,终于想起楚华文那句曾把他激的血脉喷张的话语:“为国为民,侠之大者,我史二活了三十多年,今日才知道什么才知道应该怎样做一个真正的大侠。这边去扬州为国为民去了,若是我史二战死疆场,还望诸位帮我扬一扬名气,吃了这碗酒,就此别过……” 这九纹龙史二本是一方恶霸,众人都暗暗的咒他早死,今日却对他多了几分敬仰之情。有人高喊了一声:“史二爷好汉子,今日这碗酒我请了,算是为史二爷壮行!” 端起酒碗一饮而尽,然后劈手把酒碗摔了个纷纷碎碎,仿佛慷慨赴义的伟岸英雄一般大踏步的朝着北边去了…… 楚华文领导的江南学社,在宁城之内搅动起滔天风潮,让“全民抵抗”“全民增援”的观念深入人心,发动各个阶层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为扬州之战增砖添瓦,将宣教之力发挥到了极致。 和这些个只是街头巷尾酒馆茶楼议论纷纷的市井小民相比,以江南学社为代表的读书人显然调门更高,几乎把持了南京的舆论。 此时此刻,楚华文正率领江南学社的读书种子们行走在大街上,抬着孔圣人的雕像厉声高呼,把口号喊的震天响: “中原沦丧,北都失陷,今至淮扬,不日即到这金陵之地。朝中衮衮诸公不似抵抗,依旧歌舞升平,殊不知灭顶之灾已在眼前。” “江北血战至今,扬州困守孤城,未见朝廷发一兵一卒,唯有淮右大旗军一力支撑,天下尚有敢死之士乎?” “值此社稷危亡之际,九州倾覆之时,外虏入寇天下遍染腥膻。朝廷尤自醉生梦死,崖山之难就在眼前,我大明诚已到生死存亡之时,万不可再退半步!” “有轻言弃土者,即为国贼,人人得而诛之……” 与底层百姓的私下议论不同,这些个读书人公然喊出各种激动人心的口号广为宣传抵抗的信念,同时毫不遮掩的猛烈抨击江南小朝廷。 要说占据大义名份和道德制高点,这些读书人要是认了第二,普天之下就没有人敢认第一。他们的言辞更加犀利而起激烈,三言两语就能把弘光朝君臣骂个狗血淋头。 抨击朝廷的风气早已有之,仿佛口号喊的越响亮就越是忠君爱国的志士仁人,越能显现得出读书人的风骨。 如此公然破口大骂,朝廷一点办法都没有,还能为自己挣一个“仗义直言”的美名,引得更多读书人纷纷加入其中。现如今的江南学社,在短短时日之内已飞速膨胀成为长江以南最大的文人组织,光是正式加入江南学社的读书人就有两千余众。 走出门户走上街头,高喊口号沿途泼洒大量的传单信纸,这种做法是楚华文的首创,最先在这金陵之地流行,很快就传播到了整个江南。尤其是在文风鼎盛的浙江一带,那里的读书人本就看弘光君臣不顺眼,又有潞王等宗室在暗中资助推波助澜,顿时闹出一副席卷天下的声势。 一时间群情汹汹舆论四起。 但是,弘光小朝廷却对发生在眼皮子底下的这些个事情置若罔闻,继续装聋作哑…… 这种态度,更加激起士林和民间的激烈反弹,口号喊的更加响亮,甚而至于发生了一大群读书人堵住阮大铖,把他从轿子里揪出来暴打一顿的闹剧…… 第一百四十一章 排筏子弟 组织扬州民众撤离的工作早已开始,现在已是第七日了。 大旗军将士死战不退,拼命守住沿大运河一线,就是为让扬州的百姓能够顺顺利利的离开这座绝死之城。 因为已经过了丰水期,现在的大运河并不是很宽阔,但却挤满了形形色色的舟、船、排、筏,一切能够使用的水面运送力量,全都在以最高的效率往来穿梭。其中最显眼数量也最多是一种非常简陋的竹木排子。 这种排子和扬州百姓经常见到的江船大为不同,既没有船帮也没有风帆,完全依靠木桨划动,而且两头微微翘起,一看就不是长江水面上的东西,而是来自于淮河一带。 这是齐家排帮的排筏。 作为齐家排帮的当家之人,除了每年例行的“开桨庆典”之外,齐图远齐老爷已有很多年没有亲自操桨了。但是这一次,齐图远齐老爷又一次拿起了那柄伴随了他几十年的乌头木浆,站立在单层竹排的里侧不停的高声呼喊:“上来,扬州的父老快点上来,我这条排子还能再装几个人哩……” 自从史大人的撤离令一下,数不清的扬州百姓纷纷用到了安江门旁边的水门处,夫妻相伴父子相搀,带着坛坛罐罐和诸般随身之物,汇集成滚滚人流,纷纷登上五花八门的舟船排筏,尽快撤离扬州撤到长江南岸去。 这扬州孤城明显是守不住了,以前鞑子兵四面合围,想出去也出不去,想走也走不了,只能战战兢兢的等着最后的命运判决。 如今,大旗军驰援扬州,拼死拼活打开了一条生命通道,人们丝毫也不敢耽误,纷纷撤离。 因为水门实在太小总是被人群堵塞,大旗军的士兵干脆毁坏了严重阻碍运送效率的水栅,又拆除了一小段城墙,让许许多多的舟船可以直接驶进来,避免了再一次周转的繁琐,极大的提高了效率。 齐家排帮倾巢而动,再加上来自江南的那些个五花八门的舟船,运送能力已经达到了了理论上的巅峰状态,夜以继日昼夜不同的往来穿梭于大运河和滚滚长江之间。 这是八十万条性命啊,一旦扬州城破,就是玉石俱焚的悲惨境地。谁也不敢耽搁,也耽搁不起,全都拼命的运送,对于舟船的使用和人力的消耗已经达到极限程度。 即便如此,依旧不能让李吴山满意,因为运送的速度还是太慢了。 这已经是打开水门运送的第七天了,送出去的扬州百姓还不到十万。照这个速度,要想撤离扬州合城的八十万人,至少也需要两个月的时间。 不行,效率和速度一定要再提高。 齐图远深知现在的运送具有什么样的意义,为了配合李大帅的撤离行动,齐家上上下下全部动员起来,只要是能行船使桨的,不管是女人还是孩童,全都在大运河上了。 “齐家子弟听了,今日所做之事是咱们齐家排帮几代人都没有经历过的壮举,这是英雄伟业,这是活人性命的德善之举。”不断的撑着竹筏在水面上穿梭,已整整一个昼夜没有休息过,齐图远的年纪本就已经很大了,又水米未进,体力消耗已都了极限,却依旧瞪着通红的双眼死死支撑,因为过度的亢奋和虚弱,身体还在不住的微微颤抖:“只要能把八十万扬州父老送去江南,这份功德足以光耀千古。” “我齐家世世代代操桨从船,不过是赚些温饱的辛苦钱,这一次,才是真正的普度众生,是前所未有的壮举,每多渡一人,便多一份功德,就算是累死了也能即刻成神!” 齐图远齐老爷,虽然是个大字不识的使船粗人,却非常在意自己的身后之名,总是想为齐家和子孙后代留下点什么。当初不惜掏光家底也要修建藏书楼,其实也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千秋百代之后,提起齐家,不仅仅只是船夫,还收集了很多书籍,也算是为后世子孙留下了一份念想,这一辈子也算没有白白活一回,好歹也算是做了点意义并且肯定会被后世人传颂的事情。 但是,和运送扬州百姓这样的壮举比起来,修建藏书楼反而显得小家子气了。 若是能够把扬州父老运送到南岸去,就可以活几十万条性命,这份功德必然会流芳百世,就算是再修一百座藏书楼也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所以,当初李吴山找到他的时候,齐图远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并且动员了所有能够动员的族中子弟来到大运河上…… 这份功德,这份注定可以想滔滔江水一样流淌千年,却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挣到手的。 为了守住运河一线,为了守住这条唯一的生命通道,大旗军的将士们背水列阵,与鞑子兵杀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死了一批再填上去一批,一个一个全都杀成了血人,依旧奋战不退。 大旗军的将士们图的是什么? 封赏? 笑话! 大旗军又不是朝廷的队伍,不拿朝廷一文钱的军饷,哪里会有什么封赏? 名声? 更是笑话! 在这个时候义无反顾的驰援扬州,连日血战打的惊天动地,大旗军的名声早已响彻宇内了! 万千将士抛头颅洒热血,不就是为了拯救扬州合城的八十万之众么? 战斗就在沿运河一线展开,齐图远看的清清楚楚,到底有多么惨烈已不是言语可以形容。 打的那叫一个惨烈,便是说成惊天地泣鬼神也不算夸张了吧? 但运送的速度还是远远跟不上,很难在李大帅的一个月之内把全部这八十万扬州民众全都运往南岸。 扬州民众一日不撤离完毕,大旗军就一日不退兵。每多耽搁一天,就会有更多大旗军士卒血撒扬州,这是在和阎王老爷抢时间,这是在命数争时间。 作为船夫头儿的齐图远第一次为自己的职业而骄傲,虽然早已体力不支,依旧在给自己暗暗打气鼓劲儿:“这个时候还不能休息,更不能松了胸中的这一口浩然之气,再加把劲儿,一定可以比昨天多运送一次,一定可以疏送更多生灵……” 齐家的排子本就不寻常是竹排要宽大的多,载人的数量也更多,眼看着已经上满了人,狠狠的一篙子下去,高声喊起呼喊了几代人的排帮号子:“起排了呐,顺水流……” “顺风了呐,起滩头……” “合力了呐,岸在走……” 齐图远每喊一句,身边那几个相助的族中子弟就跟着喊一句。曾经唱响淮河两岸的排帮号子在大运河上依旧响亮高亢…… 顺水放排大半生,走过的水路也不知道有多少,手中桨早已成了身体的一部分,尤其是这一次,使唤的格外顺手。载满了人的偌大竹排飞速行驶,从来就没有这么快过…… 第一百四十二章 扬州不孤 与整齐有序的齐家排筏相比,苏老三的那艘“尖底快”则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 苏老三也是长江水面上的老船家了,只是因为上了年纪,又不想让儿子吃这碗风里来雨里去的辛苦饭,所以就没有把行船使桨的手艺传授给儿子。 但是,今天他后悔了。 早知道有运送扬州百姓这个事情,说什么也应该让儿子学好使船的本事,而不是让他去做个铁匠。 “快点儿,再快着点儿……”眼看着齐家的大排子都已经冲过了,苏老三焦急且又恼怒,一边用力的划着船,一边狠狠的踹了儿子一脚,气恼的大骂着:“不成器的东西,连个船都使不顺,真是丢老子的脸……” “我是铁匠不是船夫……” 儿子嘟嘟囔囔的辩解让苏老三愈发气恼:“老子在这水面上混了一辈子,到了最关键的节骨眼儿上,却被淮河的排子比了下去,还有什么脸吃江面上的这碗饭?别他娘的总是使蛮力,不管用……” 苏老三驾驶的这种“尖底快”本就是梭子舟的一种,因为船底是很尖故而得名。这种小船的承载量很少,但却胜在速度快捷,最擅长在宽阔的水面上往来穿梭。和齐家的排子不同,这样的微型小船更需要的是技巧,而不是力量。 使了一辈子小船的苏老三当然可以做到运桨如飞,用巧力就可以让梭子舟劈开重重波浪快如离弦之箭,但他的儿子却做不到这一点。 梭子舟上载了六个人,看样子这六人是一家子,而且生活条件相当优越,就算不是官宦也必然是士绅名流。 苏老三的梭子舟,最多只能装四人,这已经是超载状态了。 持续几日的往来运送,早已耗尽了苏老三的体力,现在载着这六个人,愈发感到心跳加快体力不支,两个臂膀越来越软,却依旧咬着牙死死坚持用力的划着桨。 “爹,你好像有点不对劲儿,瞧这一脑门子的白毛汗,一定的累到了,先让船泊一泊喘口气吧……” “我喘你个王八气!”早已体力不支的苏老三已经感到天旋地转了,却始终不肯休息:“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辰?这个节骨眼儿能喘气不?大旗军打成了这个样子,都没有喘气,我喘的哪门子气?” “老子素来没是什么大本事,好不容易遇到这活人性命的壮举,怎么能喘气?老子这是在给咱们苏家祖宗挣脸面呢,也是为你小子积阴德。就凭着这份功德,老子就是生生的累死了,去到阴曹地府里头,阎王小鬼也需高敬我三分,说不得下辈子还能托生到富贵人家去享福哩……” 咬着牙硬挺,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不顾一切的划船,终于把这一家六口平平安安的送到了对岸。 胡乱啃了几口干粮,摘下挂在船头的酒葫芦饮了口烈酒,原指望可以继续上船,却突然感到好一阵子天旋地转,脚下一个趔趄,竟然直挺挺的栽倒在滩头的浅水当中。 “爹——”苏老三的儿子大叫一声赶紧把他拖上了岸边。 此时此刻的苏老三翻着白眼二目圆睁,脸色赤红如火,呼吸急促的吓人。 刚刚从船上下来的那个老者马上从怀里取出一个小小的包裹,打开之后竟然是一拍纤细如发的银针! 以无比熟练的手法捻起一根针,在苏老三的耳根部位微微一戳,旋即又捻起几根,运转如飞,顷刻之间就在他头上行了九针。 最后一根针深深戳进咽喉一下的部位,这个看起来凶险之极的要命动作其实是救命的,登时就让苏老三舒出了郁结在胸中的那口闷气,一下子就缓过神来。 “你这是血气不继再加上连日操劳,一口气没有缓上来,得亏是遇到了我,若是换个别人,只怕这条命就保不住了……” 苏老三本就是扬州土著,虽然不认得这个老者,却认得这个行针救命的医术,顿时想起一个人来:“您家……您家是薛神医么?” “老朽不才,正是薛广济!” 薛广济,名动天下的神医,一手祝由十三针活命无数。作为扬州人,可以不知道扬州知府是谁,但却不可能不知道薛神医薛广济的名号。 这位薛神医,和一般的坐堂郎中不同,既不开设药铺也不坐堂治病,而是专门开设医馆传授门徒,在淮扬一带坐堂行医的郎中,有一半是他的徒子徒孙,隐然已是当世的杏林领袖。号称“鬼门关外挽性命,森罗殿里抢生魂”,一身“生死人,肉白骨”的顶尖医术,据说可以和阎罗王争抢性命,医术堪称天下第一。 在天下医行当中,素来流传着“北李药,南薛医”的名号。 北李药说的就是前朝的李时珍,因为李时珍层在北京太医院人资,又专供经典药学,被称为“北李药”。而“南薛医”说的就是扬州这位薛广济薛神医了。 能和李时珍齐名的人物,不仅医术精湛当世无双,更兼德高望重,绝对当得起“神医”二字。 “你常年行走在这江面上,肺、脾二经早已阴沉受损,再加上急火攻心又引了烈酒,一时沉闷之气郁结与喉,恐怕难得长寿了。” “大丈夫三十而立,我已经五十多岁,够长寿的了,感谢神医相救。只是眼下还要划船去往扬州继续接送百姓……” “且慢,”薛神医朝着身旁的那个年轻人抬了抬手,小声说道:“这位船工为了运送我等离开扬州绝死之地,着实费了不少力气,把我的宝贝拿出来……” 那个年轻人似乎有些不舍;“师傅……宝贝是留给您老人家在危急之时用的……” “扬州八十万父老急待救援,全赖诸位船工相救,还有比这更危急的么?把咱们家的宝贝拿出来吧……” 那个年轻人万般不舍的从包袱里取出一方锦盒。 盒子打开,里边赫然是一株参宝。 七两为参八两为宝,这一株人参足有折扇长短,顶部伞花聚集,原本色泽微红的参籽已在岁月的积淀中变成了暗红色,闪耀着微微的金属光泽。 这样的人参绝对可以是顶级的“参王”,属于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是薛神医珍藏多年的宝贝,准备在自己生命垂危之际用来吊命的。 这个时候,却毫不吝惜的将最宝贵的那两颗“参籽”挑了出来:“这东西虽小,却最能益气滋补,你吃下去吧……” 这样的参宝,就算是说成价值连城也不算很夸张了。一粒小小的“参籽”的价值绝对超过一百头牛,明明知道这是最顶级的药材,苏老三却不敢吃。 因为这东西太金贵了。 “我……薛神医还是把宝贝收起来吧,这样的宝贝给我吃了,平白的糟践了好东西……” “这株惨宝贝留给我吊命才是暴殄天珍,给你吃了才是物尽其用。” 薛神医再次上了那艘“尖底快”,对身边的几个年轻人说道:“你们去吧,去往江南吧,为师要随着这位船家返回扬州去了……” “师傅,你……” 扬州已是必死之地,大家都是争相逃离,老神医刚刚从扬州撤出来,却又要折返回去,几个亲传弟子万般不解。 “我已是风烛残年之躯,早已搏击得一世声名,还能活几天?就眼下这个局面,刚好可以将这一生所学派上用场。”薛神医遥指着滔滔长江以北,深深的出了一口气:“就在刚才,你我都已经亲眼看到沿河的大旗军将士在经历怎样的血战厮杀,连番苦战之下必然伤之者众,身为医者,此时不上更待何时?” “这个……师傅……”那几个弟子小声说道:“大旗军自然是有军医的,您老人家年迈体衰,万一有甚么闪失……” “我都已是这把年纪,还怕什么闪失?这个时候,能多救治一个将士,我扬州百姓便多了了一分机会,这天下也就可以多存留一份气运,你们几个都是我亲传的弟子,若是愿意跟着为师一起去的,这便折返回去帮助大旗军救治伤兵!”薛神医说道:“若是你们怕了不愿意回去,为师也不会怪罪,只是以后不许报出我的名号,更不许说是我的弟子……” 薛神医看着几十步开外的那几条花船,脸上已满是决绝之色:“连秦淮河上卖笑的妓家都来了,若是连娼门都不如了,又怎敢自称是杏林弟子?” 滔滔江面之上,各色的舟船密密麻麻往来穿梭,那几条花船的速度虽然不快,但那些花里胡哨的装饰却格外显眼。 连倚门卖笑的妓家都出来运送扬州百姓了,一代神医自然深受感动,决意返回扬州去协助大旗军救助伤兵。 那几个弟子稍一犹豫,旋即再次登上了苏老三的这艘“尖底快”:“烦劳船家再将我等渡回去,在文峰寺停靠……” “好嘞!”或许是因为刚刚服下“参籽”的缘故,苏老三很是有种如获新生的感觉,胸中好似有一团火焰在烈烈燃烧,轻轻的一拍船尾:“推——” 他的儿子猛力推动小船,苏老三趁势划桨,“尖底快”顿时离岸朝着北边驶去。 站立在船头之上的薛神医,眼看着千帆竞过的江面,喃喃的说道:“天下瞩目,万众来援,扬州不孤!” 第一百四十三章 树碑建庙 扬州一战旷日持久,打的异常惨烈,各种各样的支援基本全都来自民间,是江南民众的自发行为,但若因此就说没有任何官面上的援助,那就有失偏颇了。 来自官方的援助还是有的,却不是出自南京的弘光朝,而是出自浙江。 作为大明朝诸系藩王之一,浙江潞王不仅辈份最高,也是第一个公开对扬州进行大规模增援的宗室。 四万支羽箭,一千包火药,两百副铁甲,另有药材、粮米、粗糖等物若干,甚至还有四门杭州制器局生产的火炮。 这些个物资听起来好像很多,其实也没有多少,装载于一艘两千料的平底大沙船上就可以了,偏偏这位潞王却派出了整整一支船队,大大小小十几艘堪称豪华的船只行驶在大运河上,列出好大的排场。 就好像唯恐别人不知道“潞王援扬”的壮举似的,这支船队非常的张扬,不仅悬挂了许许多多书写有“潞王府”字样的彩旗,还专门弄了几个吹打班子,唢呐笙箫锣鼓喧天,一路吹吹打打好不热闹。 在大明朝为数众多的藩王当中,潞王的名声还算不错。唯一有点小小的美中不足就是太喜爱“修仙炼丹”,身边总是聚集着一大群来自五湖四海的“世外高人”,既有龙虎山的老道,也有终南山的“散修士”,每日里唱诵经文炼化铅汞,把偌大的潞王府搞的好像一座道观。 虽然潞王过于崇尚道家的做法被很多人批评,但是和喜好酒色荒淫无度的弘光帝比起来就好多了,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正人君子。 当初北都沦陷崇祯殉国之时,正当盛年且又辈分最高的潞王得到了东林党、浙党等文人的支持,本来很有希望成为大明天子执掌这江南半壁江山,甚至连潞王本人都做好了登基称帝的准备。不成想马士英伙同江北四镇的一干赳赳武夫强行拥立了福王,断送了潞王称帝的美梦…… 如此一来,以潞王为代表的两浙势力肯定和江南弘光朝不对付,明里暗里的编排职责弘光朝君臣的种种过失,甚至连楚华文主导的学社风潮都得到了浙江的暗中支持。江南朝廷不支援扬州,浙江的潞王偏偏要支持一下,借以彰显自己比弘光朝君臣更加“忧心国事”的高姿态! 一路吹吹打打,让全天下人都知道自己在支援扬州,分明就有宣传自己的意思在里头呢。 看着潞王府的船队招摇而过,九纹龙史二爷就有点后悔了,后悔自己不应该这么悄无声息的前来增援扬州。 市井恶霸九纹龙史二爷,虽然弄不出潞王府那么大的排场,至少也应该弄几个吹鼓手,然后再在身上披一条“南京史二援扬”的绶带,好让全天下的英雄好汉都知道他史二的名头,知道他来扬州助李吴山李大帅“一臂之力”的壮举…… 带着几个手下的泼皮无赖,雇了条小船渡江北上,原以为会受到大旗军的热情接待,想不到根本就无人理会,搞的这位史二爷很没有面子。 我史二好歹也是南京城有名有号的人物,这次北上助战怎么说都是英雄壮举,竟然无人理会,真是太扫兴了。 一艘艘舟船顺着大运河飞速南下,船上载着扬州的百姓父老,来自各地的民间力量在疯狂运送…… 史二爷根本就无意加入到这样的运送当中,他是来助战的,而不是来帮闲的。 运送百姓有什么意思?只有上到战阵当中去,亲手格毙一两个鞑子兵,拎着敌人的首级回到南京去,必然会受到英雄般的礼遇,九纹龙史二爷的名号一定会响彻大江南北,成为让无数江湖好汉为之仰慕的大英雄。 以前在南京的时候,史二爷京城聚众斗殴,也算是条能踢能咬的汉子,凭借着一副好身板和两膀子力气,再加上他最擅长的擒拿和摔跤技巧,干掉几个鞑子兵还是很有信心的。 当史二爷带着几个手下的市井小混混儿来到两军阵前的时候,南线沿运河一带的厮杀已经打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厮杀与呐喊之声惊天动地,面对如同浪潮一般蜂拥而来的清军,大旗军将士们比虎豹还要勇猛,不顾一切的拼杀抵挡。 身后运河水滔滔奔流,万千百姓在紧急撤离,身前已是血海地狱般的修罗场,地面上遍布断刀残枪和碎肉血污。为了守住身后这条水上通道,大旗军将士已在此厮杀了整整二十日。 沿运河一线,已成为一座巨大的血肉磨坊,任何填充进来的生命转瞬之间就化为冰冷的尸体。 在目力的尽头,一面丈六的大旗迎风招展,旗面上书着一个斗大的“李”字。 那是李吴山李大帅本人的认旗。 李大帅亲临战阵与敌厮杀。 九纹龙史二不是没有见过血的雏儿,自认也有几分亡命之徒的勇悍,当他见到真正的两军血战之时,那股子悍勇之气顿时就烟消云散了。 大旗军士兵死守方面,面对怒海狂涛般的敌军不曾后退半步,哪怕是深陷数倍敌军的团团包围当中,依旧毫不犹豫的死命拼杀。 在这样的战场上,战术、协同之类的东西已全无作用,所谓的战斗已演变成为两群野兽的疯狂撕咬。枪断了就用石头砸,哪怕是手臂被砍下来,依旧可以用牙齿从敌人的身上咬下一片肉来…… 这是在打仗? 这分明是在用人命来填血肉磨坊! 一见到这幅场面,史二爷就真的怕了,所有那些“扬名立万”的英雄梦顿时破碎,和他手下那几个泼皮混混儿一起,甚至没有来得及看到对面的鞑子兵是什么模样,就慌慌张张的退了下来。 这个时候的史二爷,已经明白了,在大旗军的奋勇拼杀们面前,自己的那点血勇和亡命精神连个屁都算不上。 刚刚往回跑了三五十步的样子,猛然从侧面冲过来一群举着大砍刀的鞑子兵。 不是汉军旗,而是真正的鞑子兵。 光秃秃的皮盔之下露出一小片乌青的脑门,脑袋后面还拖着细细的发辫,手中刀鲜血淋漓,发出毛骨悚然的尖叫堵住了去路。 一见到真鞑子战兵,史二爷立刻就尿了。 不是夸张的形容,而是真的直接尿在裤子里。 完了,全完了。 清军中的辫子兵素来残忍悍勇,杀人都不带眨眼的,一刀下去立刻砍成两半儿。 现如今被这么多鞑子兵兜住了后路,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只能等死了。 这个时候的史二爷,哪里还有半分英雄豪气,早就被吓傻了。 好在前面那二十多个大旗军士兵不是史二爷这种外强中干的怂包,马上迎了过来,不等列开阵势就展开了惨烈的厮杀…… 鞑子兵数量太多,而且来的太快,很不就来不及摆开阵型。片刻之间,就有三个大旗军士兵倒了下去…… 就好像是一错眼珠的工夫,怪叫着的鞑子兵就已冲到了眼前,那血淋淋的刀子仿佛阎罗的催命符一般可怕。 史二爷知道自己完了,这一次是真他娘的活到头了。 原指望能拎着几个鞑子兵的脑袋会去炫耀一番,想不到自己的脑袋却要被砍下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正后面猛然冲出来十几个半大的孩子。 这些个只有十几岁的孩子的身体还没有完全长开,身上的军装显得异常宽大,但却触目惊心:纯黑色的上衣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两条从肩膀处延伸出来的红线在胸前交叉而过! 绝死锄奸团。 这是绝死锄奸团的孩儿兵! 绝死锄奸团名动天下,就算是没有见过早就听说过无数次了。 这些个孩儿兵虽然籍籍无名,但他们的名号比九纹龙史二爷大了至少一万倍,足以让任何一个投递叛国的奸贼夜不能寐。 这还是史二爷第一次亲眼见到传说中的绝死锄奸团。 这十几个孩儿兵端着手弩和短铳,只放了一发之后,无论有没有杀伤辫子兵,就立刻掏出粗大如同胖黄瓜般的“手榴弹”凑到腰间的引火绳上点燃了,转门朝着人多的地方投资…… 此起彼伏的轰鸣声中,一片片敌军倒了下去。 又有一波辫子兵冲了过来。 这些个辫子兵身披重甲手持砍刀,剽悍高大如同野人一般。 那些个孩儿兵却浑然不惧,投光了“手榴弹”之后,不仅没有退下,反而一把撕开那件过分过大的军装,露出捆绑在胸前的火药包! 火药包的导火索嘶嘶燃烧,孩儿兵不顾一切的冲了过去,吓得那些个狂野如兽的辫子兵调头就跑…… “轰” “轰轰” 惊天地泣鬼神的轰鸣声中,烟尘冲天而起,随之降下一蓬灿烂如花的嫣红血雨…… 眼前成群成片的敌军为之一空! 绝死锄奸团的孩儿兵们用如此惨烈的方式与敌同归于尽,用最直接最血腥的手法威慑敌胆,哪怕是玉石俱焚也在所不惜,甚至没有丝毫的犹豫! 这个时候的史二爷终于明白过来,明白了自己的那点所谓勇气到底有多不值钱。 自己在南京城内好勇斗狠,自以为英雄了得,和这些个半大的孩子比起来,真的连个屁都算不上。 为挽一时的胜局,牺牲自身亦在所不惜,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绝死锄奸团之所以能够成为天下诸多奸贼最可怕的噩梦,这就是原因! 被这残酷的战斗方式吓傻了的史二爷终于缓过神儿来,拖着**的裤腿在地上乱爬,试图找到几个还没有死透的孩儿兵拖不起医治。 这些个孩儿兵,比那些自以为英雄了得的江湖好汉要强太多了,这才真正的死士,哪怕只挽救一人,也能为大旗军平添一份助力。 可惜的是,史二爷的努力最终宣告失败,刚刚为了给他解围冲出去的那些孩儿兵,无一幸免全部阵亡,连一具囫囵尸首都没有落下。 史二爷只找到了半件炸的稀烂的军装前襟,这半幅前襟已千疮百孔,好似被烈火猛烈灼烧过,偏偏湿润之处就是勇士残留的鲜血。 “我史二服了,”捧着那半幅破烂不堪的前襟,九纹龙史二跪倒在地不住望天而拜:“服了,我是真的服了。这一回我才知道英雄二字是怎么写的!” 这样的血腥鏖战,根本就不是史二这种人能够参与的,所谓的“助大旗军一臂之力”完全就是狂妄无知的笑话。除了添乱之外,他们什么都做不了。 深刻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史二爷再也不做“扬名立万”的英雄梦了,而是揣起那半幅被鲜血浸染的前襟,带着他的手下离开了扬州回到了南京。 虽然没有斩杀任何一个敌人,但是顺利从扬州回到南京的史二爷依旧享受到了英雄般的礼遇。 “二爷勇武过人,能在扬州血战中闯荡一个来回,这九纹龙的名号立即就得响彻天下。” “天下英雄,唯九纹龙史二爷。” 面对宁城百姓的欢呼和赞誉,素来喜好吹大牛的史二爷并没有象以往那样继续大吹大擂,而是取出贴身珍藏的那半幅前襟,在众人面前展开了。 前襟虽然残破,但血迹仍存,尤其是那两条交叉而过的红线,比黑夜里的赤色闪电还要夺人眼球。 看到这个东西,那些刚刚还在夸张史二爷的宁城百姓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天爷,我的老天爷呐,这是……这是绝死锄奸团的服饰。” “绝死锄奸团呐!我的老天,史二爷这是于我大明的绝死勇士并肩作战了。” “能于绝死勇士并肩而战,必然名动天下轰传武林!” 若是在以前,面对这如潮般的赞誉之声,史二爷必定会得意洋洋,今日却一反常态,脸色极其凝重:“说什么名动天下,说什么轰动武林?这些个玩意儿我已看的开了。就凭我这上了战场就吓尿裤子的胆量,注定成不了英雄,也做不出什么大事来。” “这挽天下气运拯救苍生的英雄壮举就交给大旗军和李大帅吧,我们这种人也就只配给真正的英雄敲敲边鼓摇旗呐喊几声而已。“” 高高举起那半幅前襟,就好像是举着多么神圣的器物一般:“这位小英雄战死扬州,壮烈到了极致,若不是他舍命一战,我史二的脑袋早就被鞑子兵砍了。我虽不知这英雄的名和姓,也得让天下人知道英雄壮烈,让这世间之人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 “我准备破家舍财,为这位小英雄树碑建庙,一来是为了感激救命之恩,再者也是为了让这英雄气浩荡千秋……” 面色郑重是那那半幅前襟小心翼翼的放在桌上,躬身一拜:“相信小英雄英灵不曾远去,一定还在天上看着扬州战场。我史二蒙英雄余荫庇护才得以苟全性命。无以为报,只有树碑建庙供奉英灵,望英灵继续庇护我宁城百姓……” 史二爷拜了那半幅前襟,其他众人也纷纷跟着拜过,片刻的沉默凝重之后,就开始商量起树碑建庙的细节:“英雄壮烈,必然化身成神护佑子孙万代,我愿捐青瓦一千片,上好的梁木两根,以为建庙之用。” “史二爷为绝死英灵建庙,实在是善善之行,我认捐白石一方,粳米十斛!” “我认捐水陆法会一场,黄绫三丈!” “……” 在史二爷的始作俑之下,世间第一座专门为了供奉大旗军阵亡者庙宇的筹备工作紧锣密鼓的展开了…… 而九纹龙史二,也因为筹建英灵神庙一事脱胎换骨,走上了另外一条完全不同的人生之路……当然这就是后话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到南京去 后院的毛杏已经熟的透了,黄澄澄的煞是喜人。银雀儿举起竹竿子噼里啪啦一阵乱打,把满树的毛杏统统打落下来,先是坐在树下吃了个饱,然后才用衣襟兜着杏子回到前院。 “姐,刚摘的毛杏儿,你也尝尝鲜儿……”刚刚迈步进门,就发现房间里不仅只有姐姐金雀儿一人,竟然还有长平公主。 正准备放下毛杏给公主殿下见个礼,长平公主却朝着她摆了摆手,示意不必多礼。 在以前,银雀儿始终认为“公主”这个身份极其神秘而且高贵,就好像天上的仙女一样,普通的老百姓一辈子都不可能见到传说中的天家贵胄龙子凤孙。但是这段时间以来,长平公主经常过来,见的多了之后笼罩在这位公主殿下身上的那一抹神秘且又神圣的光环也就逐渐消褪了。 在银雀儿的心目当中,这个与自己同龄的公主虽然身份尊贵,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了…… 长平公主似乎无意理会兜着很多毛杏子的银雀儿,而是始终把注意力放在姐姐金雀儿的身上:“扬州那边打的怎么样了?我军是否已获全胜?” “据我所知,扬州尚在激战当中,还未分出胜负。” 李吴山李大帅率领大旗军奔赴扬州,面对数倍甚至十倍的清军激战良久,实在让人揪心。 虽说大旗军是李吴山李大帅的,但这终究是唯一一支效忠太子的武装力量,一旦战败或者是折损严重,复国的希望顿成泡影,由不得长平公主不担心。 “其实殿下也不必太过于忧虑,这个时候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金雀儿笑盈盈的说道:“我家老爷的本事举世皆知,虽不敢说是战神吧,却从未有过败绩,这一次扬州之战,想来也是很有把握的。” “李帅天纵奇才用兵如神,只是敌军太多,据说那多铎也是百战百胜的悍将……”说到这里,长平公主的语气出现了一个明显的停顿,旋即就又变得亢奋起来,就好像她真的对李吴山和大旗军很有信心似的:“不过,李帅出兵援扬之举干系到我大明气运,先皇和诸位列祖列宗一定会保佑他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到了这个时候,就算是再怎么担心,也得做出一副很有信心并且坚信大旗军一定会取胜的乐观态度了。 稍微沉了一下心神之后,长平公主马上就又问起那个最让她牵肠挂肚的问题了:“有没有南京方面的消息?” 所谓的南京方面,当然不是指弘光朝君臣,而是指太子。 太子以及程园毕等人早已离开了凤阳去往南京了,开始的时候,还能不断的把消息传回来,最近着七八天来,却突然断了音讯。 太子的安危关系到大明朝的存亡断续,长平公主不可能不担心:“我知道李帅早已在南京布下了眼线,那边的任何消息都会最先传到你这边……” 让太子去往南京去做最后的争夺,本就是李吴山的主意,当初他就说过那边早就有他的眼线,一定可以保护太子的周全。 这个金雀儿看似是李吴山的使唤婢女,其实相当的不简单,很多消息都会到她这里周转、汇总,完全可以算是李吴山的“内务大总管”。 现如今,太子等人音讯全无,李吴山和大旗军又远在扬州,长平公主也就只能来找金雀儿了。 面对长平公主的质问,金雀儿轻描淡写的说道:“太子的消息我确实知道一点儿,之所以没有告知殿下,就是恐殿下忧心。既然殿下问起,那我就不能不说了,太子在六日之前就已到了南京,现正被软禁在同泰寺中……” 太子被弘光君臣给囚禁起来了?当初李吴山不是信誓旦旦的保证太子不会有任何危险吗? 看到长平公主慌乱的神态,金雀儿就晓得她在想些什么,却一点都不在意,继续保持着礼貌但却稍显客套的微笑表情,云淡风轻的说道:“既然我家老爷说过会照看太子的安全,那太子殿下就一定不会有事儿。福藩虽已软禁了太子,却万万不敢对太子有任何不利的举动,殿下尽管放心好了……” “福藩真的不会对太子不利么?你敢保证?” “殿下真是好说笑,我不过是一个区区婢女,又敢保证什么?就算是保证了又能济甚么事?”金雀儿笑着看了看长平公主,那个眼神儿就好像是在看着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太子前去南京,前期的准备工作已经做的非常充分,早就成了举世皆知之事,福藩又怎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太子下手?” 太子去南京之前,就按照李吴山的部署,先来了一个刘备招亲——众人皆知。 早早就的把消息散布出去,让尽可能多的人知道太子要去南京了。从凤阳到南京不过三百多里的路程,走快一点的话三天就可以达到,但太子一行人却走了半个多月。 之所以如此慢慢腾腾,就是因为在路途之中不断散布“太子要去南京”的消息,一路走来弄了个举世皆知。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之后,若是太子在南京有个甚么三长两短,不论是不是弘光朝君臣下的手,黑锅必然会扣到他们的头上。到时候举国沸腾舆论汹汹,弘光朝君臣就算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但长平公主还是很担心。 太子去南京,本是就为了夺嫡之事。为了皇位,父子可以相残兄弟可以反目,纵观史书这样的失去早已屡见不鲜,仅仅凭借舆论的力量,就让弘光朝君臣不敢对太子下手,是不是有些太不靠谱了?万一弘光朝君臣真的撕破了脸面,太子岂不是送羊入虎口了么? “他们不敢!”金雀儿朝着窗外看了看,似乎她的目光可以穿越山水阻隔直接看到南京的局面:“福藩登基称帝,凭的是什么?正统的身份还是大义的名分?这些他全都没有,仅仅只是凭借四镇军马的强行拥立罢了。” “现如今四镇军马走的走降的降,仅剩下一个黄得功还部署在了芜湖一带,福藩和马士英等人还有什么实力?他们若是真的敢对太子不利,大旗军就一定会返身杀回去,他们如何抵挡?凭借留守司的那点人马吗?只怕命令出不了皇宫就会被推翻了吧!” 弘光能够登基,完全就是凭借江北四镇的强行拥立,如今所谓的江北四镇早已烟消云散,弘光朝存在的基础已不复存在,现如今只不过是凭借一个皇帝的名义暂时维持。真要是对太子下了手,大旗军就会不会直接撤出扬州战场杀向南京?用留守司的那点压箱底的人马去对抗大旗军吗? 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多铎的大军近在咫尺,朝廷却因为谋杀了太子而自相残杀,这样的命令一下达,第一个要反的必然就是留守司的人马了。 反对执行“乱命”,直接就可以推翻已风雨飘摇毫无保障能力的弘光朝,到时候迎请太子登基,不仅可以落一个“奉还正统”的好名声,还能捞一份天大的“拥立之功”。 其中的种种桩桩,金雀儿已经看的非常清楚了——当然,李吴山比她更具眼光,早就看透了这一步棋,要不然他也不会极力怂恿太子等一行人去往南京。 虽然金雀儿说的如此透彻,长平公主还是有点不放心:局面要真是这么好的话,为什么太子还会被软禁起来呢? “那是因为时机还不成熟。” “时机合适才能成熟?” “只要我家老爷顺利打完扬州之战,大旗军挥师之时,便是太子殿下执掌江南之日!” “真的?” 金雀儿笑道:“就算殿下信不过我,难道还信不过我家老爷么?” 这一切的一切,所有的布置与筹谋全都是出自李吴山的手笔,到了眼下这个地步,无论是不是信得过李吴山,也只能硬着头皮相信他了。 仔细想想,金雀儿说的也并非全无道理。 只要大旗军能在打胜了扬州一战,大军马上就可以回师江南,到时候里应外合太子未必没有机会…… 这样的安排天衣无缝无懈可击,但长平公主总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头。 所有的这一切全都是李吴山一手安排的,到时候大旗军占领了南京,万一再上演一出大明版的“陈桥驿兵变”,他李吴山玩弄一出“黄袍加身”的好戏,岂不是就…… 就算是李吴山对大明朝忠诚都没边儿了,帮助太子顺利复国,长平公主还是很清楚的感觉到这一切都显得很虚,似乎缺少了点什么。 对,是功劳。 太子最缺少的就是实实在在的功劳。 当初太祖洪武皇帝驱逐鞑虏之后,并没有把江山再次交还到赵宋后人的手中,全天下却说不出什么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赵宋后人对于驱逐鞑虏恢复河山毫无尺寸之功,凭什么唾手而得天下? 如今这大明朝的局势,和当初相差仿佛,同样是旧朝灭亡外族入侵,同样是驱逐鞑虏的老旧戏码。身为前朝嫡血的太子始终在李吴山的卵翼之下,对于复国没有任何功劳。如此一来,李吴山的局面就和当年的太祖洪武皇帝一模一样,就算是篡了皇位也没有人会说什么,毕竟这江山是他血战而来的。 但是,现在的太子已经被软禁了,根本不可能有任何作为! 已经意识到局面之险峻的长平公主很快就下定了决心:到南京去! 第一百四十五章 看热闹不嫌事大 作为一个公主,她能够做到的事情并不多,但终究比什么都不做要强的多。 如果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管,而是只等着李吴山把江山送到自己那个太子兄弟的手中,不仅存在太多风险,而且非常不利于太子的名声。 作为天家子女,就应该有更高的觉悟,这是当初大行崇祯皇帝对她说过的话。 是时候去主动做点什么了。 就算是不能上阵杀敌,不能在庙堂运筹帷幄,也要在争一份民心,哪怕仅仅只是争来一丝一毫,也总比留在这里等消息要强太多了。 “我要去往南京,你应该不会阻拦吧?” 金雀儿用奇怪的目光看着常长平公主:“我不过是个小小的婢女,无论殿下想要做什么,我都无权过问更无力掣肘,我怎么能拦得住殿下呢?” 李吴山率军离去之前,并没有留下“照看公主”的言语,也就是说,无论这位公主殿下想要做什么,自家老爷都不在乎。 在长平公主的心目当中,这个婢女就是李吴山的代言人,她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李吴山…… 长平公主离去之后,银雀儿将洗剥干净的毛杏儿端了过来,姐妹二人一边吃着新鲜的杏子一边很随意的闲聊着:“姐姐,我看这位公主殿下还不如你呢。” “人家是天家嫡血,我又怎么能和人家相比?” “你看她慌乱的那个样子,真的不如姐姐你呢。”银雀儿笑嘻嘻的说道:“她去什么地方,还要问过姐姐你之后才能去,可不就是怕了你了么?” “你真以为堂堂的公主殿下会怕我?她怕的……是咱们家老爷!”金雀儿稍微想了一下,马上提起笔来蘸饱了墨,在一张两指宽的小纸条上写下四个小字:长平将至! 将纸条卷成细细的纸卷,对银雀儿说道:“从蓝色鸽笼中取一只鸽子过来……” 南京城的同泰寺历史悠久规模宏大,素有“南朝四百八十寺”魁首的美誉,始建于南朝梁武帝时期的九级浮屠塔下日夜香火不断,来自各地的善男信女匍匐而拜。从各个禅房中传出来的诵经之声连绵如潮,俨然就是一副庄严佛国的肃穆景象。 只是最近这几天来,在悠远庄严的佛家梵唱声中,多了几分嘈杂喧嚣之气,仿佛菜市场一般热闹,因为在这千年古刹当中囚禁了一位大人物——崇祯朝太子。 早在太子爷来到南京之前,消息已传的满天飞了。有人说太子是来兴师问罪的,问问弘光朝君臣为什么不肯支援江北;也有人说太子是来和弘光帝理论的,要当面问问他这江山应该由谁来执掌…… 市井百姓对于太子的来意众说纷纭,前来看热闹的也不知道有多少,但弘光朝却不管那么做,干脆就用上了最直接也最粗暴的办法:派遣一队官兵,将太子一行人拦截下来,软禁在这个同泰寺中已经好几天了。 当今的朝廷软禁前朝的太子,这种事情旷古未闻,顿时引起轩然大波,一时间整个宁城舆论滔滔,一定要弘光朝君臣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弘光朝确实给出了解释:太子南来,难辨真伪,待辨别清楚之后再做定夺。 南京城的老百姓确实没有见过太子,辨别一下真伪本在情理之中,但这么多时日过去了却依旧没有给出一个准确的说法,连太子到底是真还是假都说不清楚,那就是另外一个概念了。 辨别太子的真假其实相当简单,作为南京守军监军大太监的高起潜本就是崇祯皇帝的近侍,他肯定认得太子,找他来看一眼不就什么都清楚了嘛。 偏偏弘光朝君臣就是不肯那么做,而是一直拖延…… 随着时日的流逝,局面已经愈发的明显了,人们渐渐意识到一个事实:甭管这个太子是真还是假,弘光朝都不打算承认了。 按照常理推算,崇祯皇帝一死,这江南的半壁江山就应该是太子的。只是因为阴差阳错才被福王做了龙庭,现如今正主儿来了,一起的福王现在的弘光帝却想抵赖……见过赖账的,还没有见过赖江山的呢。 “太子难辨真伪”这个借口实在拙劣的很,就算不知道太子的真假,难道跟着太子来的那些个文臣和东宫官员,还有那一百多个宫廷侍卫也全都是假的? 弘光朝君臣摆明就是想赖掉原本属于太子的这半座江山呢,想赖在皇位上不下来呢。 弘光朝君臣实在是太不得人心了,老百姓们已经受够了,他们非常希望太子能够取代蠢猪一般的弘光帝重新执掌大明朝的这半壁江山,但同情归同情,却不敢真的有什么动作,因为马士英已经派了五百名全副武装的兵丁将同泰寺团团包围,任何人不得进出。 里边的人出不来,外边的人也进不出,彻底隔绝内外交通,谁也没有办法。 扬州那边打的尸积如山血可泊舟,太子之事引发的风潮很快就淡了下来,因为大家都在关心扬州那边的战况呢。 但是今日,原本已经有些冷淡的“太子风波”再一次被搅动起来,因为长平公主来了。 同泰寺里边囚禁着一位太子,还有个公主在外面使劲的闹腾,这幅场面听都没有听说过,自然不肯错过。 自从长平公主来到这里的消息传播开来以后,同泰寺的山门之外就聚集了成千上万的百姓,把附近的几条街都给堵了,连树上、墙头上、屋顶上都站满了人,大家都是看看这场千年不遇的大热闹。 呼朋引伴的老百姓们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瞪大了双眼,在人群中仔细寻找,不时交头接耳大声议论着:“喂,那个谁……哪位才是公主殿下?” “你的眼神儿不够用吧?那个穿了一身宫装的就是公主殿下呢……”看热闹的老百姓遥指着山门之前那个穿了全套宫装的少女:“那位就是咱们大明朝的公主殿下了。公主啊,咱这样的平头百姓一辈子都不可能见到的凤子龙孙,今日却能看个够,真是好眼福呢。快看,快看……公主殿下要硬闯同泰寺了……” 宁城百姓爱热闹,更爱凑热闹,眼看着长平公主就要硬闯同泰寺了,本着看热闹不嫌事情大的原则,一哇声的叫好起哄,就等着看一场天大的热闹呢。 作为金枝玉叶的堂堂公主殿下,本就应该在深宫之内养尊处优,而是在大庭广重之下抛头露面任人指指点点,这么做实在有失天家体面皇家威严,而且长平公主非常不适应被众人注视的那种感觉。 但她不得不这么做。 大旗军在扬州打的天崩地裂,早已成为天下瞩目的焦点。万一若是败了,什么复国的希望什么先帝的嘱托全都化为泡影,到时候就什么都不必说了。若是大旗军能够扭转乾坤打胜了这扬州一战,顿时就会成为天下第一强兵,那李吴山李大帅也会顺理成章的成为天下第一人。到了那个时候,自己的太子兄弟身无尺寸之功,有何脸面执掌大明江山? 无功而受天下,这本身就是一大罪过,还不是被军头强立起来的傀儡么?和现在的弘光帝有什么分别? 所以,长平公主决心要争一争,不仅要争功,还要争一争这民心士气。 这不仅是要代替太子和江南的弘光朝君臣争民心,也是在和李吴山争夺民心呢。 到了这个时候,甚么天家的体面甚至皇室的威严,全都顾不得了,年纪轻轻的长平公主只是绷着一张俏生生的面孔,拼尽全身的力气往前闯。 那些个手持刀剑全副武装的士兵,用来吓唬一般的老百姓肯定是够了,但却吓不住堂堂的公主殿下。 眼看着这个只有十几岁的公主硬生生的撞了过来,可把封锁同泰寺的官军把总给吓坏了,赶紧高声呼喊起来:“收了武器,全都把武器收起来,若是有哪个误伤了殿下……误伤了这女子,老子第一个就不饶他……” 刀剑无眼,长平公主又是这么不管不顾的往前硬闯,如此众目睽睽之下,真要是一个不小心误伤了她,就算是有百张嘴都解释不清楚了。到时候别说这些个看热闹的百姓会不会冲上来弄出更大的风波,朝廷肯定会把这些人丢出来当替罪羊。 现在的弘光朝,正为太子的失去焦头烂额呢,一直都在想找个替罪羊尽早了结此事,这么大的黑锅一个小小的把总怎么能背的起来? 当长平公主冲过来的时候,一众的官兵赶紧收起武器,手挽手的结成一道人墙,阻拦着长平公主不让她冲进来。 虽然真的很想冲进去,但长平公主终究体力不济,接连硬撞了几次,都被官兵结成的人墙挡了回来,几个来回之后就已累的香汗淋漓气喘吁吁了。 “公主殿下,揍他们,揍这帮孙子!”也不知是哪个爱起哄的家伙喊出了这么一句,旁边那些个看热闹的人群顿时跟着高声呼喊起来: “揍他们!” “打他们!” “俺们不敢打官军,殿下还不敢打么?” “殿下只管狠狠的揍这帮王八蛋,他们若是敢还手,宁城的百万父老都能撕碎了他们。” 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少女应有的矜持和腼腆,还有皇室的尊严都威仪全都顾不上了,只要能把天子兄弟给弄出来,别说的动手打人,就算是撒泼打滚长平公主都不在乎了。 第一百四十六章 永世不忘 长平公主久居深宫,还从来没有伸手打过人,但是这一次,她已经扬起了巴掌,脸色满是寒霜之色,对那个把总说道:“让开道路,否则我……否则本宫就要动手了……” 那把手怎么会因为她的一句话就乖乖让开道路,只是把眼一闭,静等着长平公主的巴掌落下来。 “揍他。” “反正这帮家伙也是没脸皮的,尽管用大耳帖子狠狠的抽……” 前朝的公主要动手打本朝的官兵,这样的热闹千载难逢,在一片起哄叫好声中,在众目睽睽之下,长平公主的巴掌却终于没有落下来,反而是慢慢的收了回去。 “这位军丁,我乃先皇嫡血国朝公主,今太子蒙尘被囚困于此,还望你能识得大体,放太子等人出来挽此岌岌危局,”说话之间,长平公主朝着这个把总躬身一礼:“本宫代先皇恳请于你……” 若是长平公主真的动手打人,这个把总也就只能用自己的脸皮硬接长平公主的巴掌了。反正她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女,打一巴掌也不会怎么样。想不到的是,她竟然躬身行礼,还口口声声说着“先皇”二字。 这样的礼数,一个小小的把总肯定承受不起,赶紧就地跪倒,朝着长平公主诉苦:“殿下呀,非是小人执意阻拦不让您进去,只是因为有巡防营的命令,没有马大人的手令谁也不能进出。军令如山啊,若是小人违了军令,必然会被捉去行了军法。小人上有八十岁的高堂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幼儿,实在不敢放殿下进去。还望殿下体谅小人的难处,不要为难俺们了……” 那些个把守同泰寺的官兵纷纷软语相求,如此一来,长平公主反而不好硬闯了。 事实上,她根本就闯不进去。 在如此众目睽睽之下公然抛头露面,早就把公主殿下应有的体面和矜持全都弃之不顾了,但却起不到任何作用,这一趟南京之行算是白来了。 就在她焦急万分之际,一个挎着篮子的女子从人群中挤了出来,走到长平公主面前低声说了一句话:“在此纠缠不过是徒然耗费时光,唯今之重在于扬州……” 听了这话,长平公主下意识的抬头看了看她。 这女子荆钗布裙臂挎菜篮,无论容貌身材都不是如何的出色,看起来就是个寻常的居家妇人。 但是,一个普通的居家妇人,又怎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就在长平公主不解之际,那女人手里的菜篮有意无意的往上提了提,露出里面一片黑色的衣角。 这个时节已经很是炎热了,穿着多以素淡为主,极少有人穿黑色的衣物,更少会套在里面。 联想到这女子刚才的言语,长平公主顿时就猜出了她的身份:她是大旗军的人。 而且是绝死锄奸团的成员。 在大旗军的正规编制当中根本就没有女兵,只有绝死锄奸团才有。 绝死勇士早已名动天下,那悍不畏死同归于尽的惨烈战斗方式让人毛骨悚然,虽然早就知道李吴山早已在这南京城中布置了眼下,却做梦都没有想到绝死勇士就在同泰寺外时时刻刻关注着局势。 完全就是最本能的反应,长平公主抬眼环视四周…… 人群当中,也不晓得有多少个这样的绝死勇士,更不知道哪一个才是,但长平公主可以肯定一定还有其他的绝死勇士就混迹在人群之中。 怪不得李吴山敢于让太子一行人来到南京,原来早就有所布置! 这李吴山的手段和前瞻目光,果然了得。处处料敌先机,确实厉害的很! 有了这些个绝死勇士的护卫,太子应该安然无虞。 直到这个时候,长平公主才算是真正明白过来:这场天下瞩目的风波之中,最重要的决战之地根本就不是南京,而是扬州。 只要能在扬州一战中获胜,就能把天都翻过来,若是扬州战败,一切的一切顿时就要灰飞烟灭。 弘光朝君臣之所以把太子等人软禁在这同泰寺中,完全就是因为出于对大旗军的忌惮。 大旗军才是太子安全的最大保障,同时也是李吴山的本钱。 为了江北的扬州之战,李吴山浑然不顾对民生的摧残,施行了最大程度的总动员。疯狂抽调各地的丁壮人手,不顾一切的集中所有兵力做出孤注一掷的豪赌,就是因为他早就知道真正的重点在哪里。 那大旗军,不仅仅只是他李吴山的私兵,同时也是太子唯一的助力,更是复国的最后希望。 若是扬州一战不能顺风顺水的打下来,什么嫡血储君什么大明正统,都不过是虚无缥缈的镜花水月罢了。 手中没有强兵,就想争夺皇帝的宝座,只能说太幼稚了。 所有的一切力量必须为扬州之战服务,在扬州之战面前,一切都不重要。 长平公主没有去过扬州,也不知道那边到底打的怎么样了。但却早已经听说无数人谈起过:血肉横飞,尸积如山,血可泊舟…… 大旗军将士每折损一人,这大明朝的国运就削减一分,复国的希望也就是缥缈一分…… 大旗军可千万不能败了呀,因为败不起! 只要跨过了扬州这道关卡,一切全都好说,若是迈不过去,顿时满盘皆输! 不论是太子的未来还是复国的希望,现如今只维系在大旗军将士的枪尖之上。 扬州才是决定一切的生死手! 必须尽一切可能增援扬州,否则的话,什么大明太子什么国祚正统,都是妄谈! 一瞬间,长平公主就明白过来,并且为自己的行为深深懊悔:现如今的局势已到了千钧一发之际,自己竟然还在这无关紧要的同泰寺前纠缠不休,这份见识和眼光与李吴山相比,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这个时候的长平公主心智无比坚定,因为她已经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长平公主转过身去,背对着同泰寺的山门,面对着眼前的万千民众,行了一个跪拜的大礼。 那些个看热闹的百姓根本就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是看到公主殿下跪拜下去。 千百年来君君臣臣的那一套早已深入人心,连殿下都跪下去了,谁还敢大马金刀的站着呢? 一时间,汹涌的人群仿佛退潮一般顿时就矮了下去,完全百姓齐齐跪倒在长平公主的对面。 “我大明太祖洪武皇帝应运而生,七战蒙古九伐漠北,终于建立煌煌大明,得国之正纵观史书无出其右者。” “而今京城沦陷先皇殉国,江北之地已尽染腥膻,我大明实已到危机存亡之时。” 长平公主指着同泰寺对面方向的皇宫厉声高呼:“而今朝中当道之君臣,长于党争而短于御敌,浑不知大难将至。” “一江之北,二十万虏兵进犯,扬州存亡只在旦夕之间。” “若扬州破,则长江开,这金陵之地必遭灭顶之灾!” “江北危急,南京危急,天下危急!”长平公主的声音越来越高亢,完全就是在尖着嗓子厉声呐喊:“大旗军本是太子亲军,李帅蒙先皇托国之重,以区区万余战兵独扛强敌,尤效那飞蛾扑火奋不顾身之壮举为国朝之仅见!” 说着说着,长平公主就已掉下泪来,依旧在扯着嗓子高声呼号呐喊:“恨只恨我这女儿之身,虽提不起刀枪上不得战阵,亦顾不得那么许多了。先皇大行殉国之烈犹在昨日,长平不才,愿效法先皇,宁可战死扬州行那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之事,也不甘坐视袖手。” “宁城父兄百万之众,若有志与长平共赴扬州者,恳请同行!”长平公主的声音越来越尖锐,语速也越来越快,完全就是声嘶力竭的嘶吼,竟然带着隐隐的金戈之气:“此时此刻,若长平许诺功名富贵,反而平白侮了百万金陵父兄。不论何人,只要愿与我同去扬州助战者,我长平永世不忘,使我大明宗庙尚存一日,永世不忘!天下亿兆生民,永世不忘!” 一连说出了三个“永世不忘”之后,长平公主缓缓站起身来:“长平先行一步,诸位父兄若是怜我,烦请相随于身后……” 说完这句话之后,长平公主头也不回的大踏步朝着北边去了。 那些个跪拜的百姓还没有起身,却早已心潮涌动,长平公主的话语仿佛滚滚惊雷,依旧在耳边回响激荡! 保护公主殿下,为国朝存亡而战,这是何等神圣之事? 连公主这样的弱女子都要亲自上阵杀敌去了,被她称为“父兄”的百姓们自然无比激动。 “只要能让公主殿下永世不忘俺这个杀猪的,便是死个十回八回的也值得了!”也不知哪个最先喊了这么一嗓子,同泰寺山门之前顿时人声鼎沸。 “去便去,怕个鸟。” “连公主这样的金枝玉叶都要去打仗了,咱们宁城百万之众却都是怂包软蛋不成?” “好歹俺也是个爷们儿,这便追随公主做大事业去。” “你们告诉俺娘,就说俺不回家去了,俺要个公主一起去与多铎战个痛快!” “把我也算上……” 长平公主的慷慨陈词比那些个空洞的口号更具煽动效果,人们纷纷爬起来,追随着长平公主的脚步而且。 在长平公主的身后,汇集起来的人群越来越多,没过多久就形成一股汹涌人潮,浩浩荡荡朝着北边去了…… 第一百四十七章 岌岌可危 太阳已经落下去了,西边的天空中残留着最后一丝晚霞,赤艳如火嫣红似血。 阵阵晚风不仅没有带来丝毫清凉,反而搅动起弥漫天地的血腥味道。 震耳欲聋的呐喊与厮杀之声在天地之间回响,通泗门一带的战斗正打的如火如荼难分难解。 阵亡者的尸体根本就来不及撤下去,相互堆叠着,一个个正在渐渐变冷的尸体呈现出扭曲而又诡异的姿势,层层叠叠相互枕籍,有很多还保持着生前的战斗姿势,甚至有些阵亡者的手中还捏着从敌人身上撕扯下来的皮肉…… 今日这一战,惨烈程度空前。 攻防双方都使出了全力,伤亡数字飙升到了一个让敌我双方都感觉都战栗的程度。 大旗军“己”字营已被打的取消了建制,只剩下半个“戊”字营还在勉强支撑。“戊”字营减员了差不多一半,残存下来的四百来个士兵无一不是被创多出满身是血。 西线的扬州守军早就被打残了,现在的主力已经换成了大旗军。 仅仅只是一天的攻防战,就把大旗军的两个营打掉了一个半,这样的伤亡数字简直耸人听闻。 紧急增援过来的李吴山正在大发雷霆: “不要再指望南线的兄弟们过来增援,我告诉你们,没有援兵,没有援兵了!” “队官死了营官上,营官死了我李吴山上……”李吴山在用事实践行着他曾经许下的诺言,亲自带着两个直属队增援了过来。 一把扯下披风,顺势扔下城头,举着一杆大扎枪厉声高叫:“立旗——” 一丈六尺高的三角帅旗树立起来,猩红的旗面上有一个斗大的“李”字迎风招展。 这是李吴山的认军旗,是大旗军中规格最高的旗帜,代表着李吴山李大帅本人。 这面旗帜就好像是一剂强心针,登时就让通身浴血的士卒进入到一种莫名的癫狂状态 李吴山亲临战阵与敌厮杀,没有比这更能激励士气的行为了。 现在的大旗军,主力依旧在南线沿大运河一线布防,顶着佟图赖的一个汉军旗和两日之前调遣过去的一个蒙古旗激烈鏖战,根本就抽调不出多余的兵力支援西线,只能由李大元帅率领直属队来援。 在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当中,“李”字帅旗在扬州城头迎风招展猎猎作响,彰显着抵抗者的高傲和不屈。 清军素来就没有夜战的习惯,因为这对攻城的一方非常不利。 多铎本来已经打算终止今日的战斗,看到对面树立起来的那面旗帜,顿时就改变了主意:“树旗,树我的王旗!” 三角形的旗帜在清军阵营中树立起来,遍布水纹的四爪龙旗旗面上镶了一圈白边儿。 这是多铎本人的认旗! 两面旗帜遥遥相对,好似是在叫板一般。 王不见王是棋盘上的规则,虽然两军交战从不讲究这个,却对军心士气有着巨大的影响。 打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大旗军最高级别的旗帜,这就说明大旗军的主帅李吴山已正式出现在扬州战场上。 对面的帅旗一打出来,这边立刻结束战斗,会对士气形成很大的打击,就好像多铎怕了李吴山似的。 明明知道就算是再强行发动一次攻击也不会有太明显的效果,但多铎却必须再打一场。 “系甲!” 在两个包衣奴的伺候下,多铎披上了双层战甲。 “列阵!” 最精锐的八旗战兵列队而出,腾腾杀气弥漫激荡,果然和那些个杂牌新附军有着截然不同的气象。 “攻城!” 和前几次的攻城战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依旧是让那些炮灰部队打头阵,然后由八旗战兵压上。 双方的主旗距离六七百步的样子,近的已经算是脸贴上脸了。 站在城头之上,甚至可以看到聚集在那边旗帜之下的人群和往来飞奔的传令兵。 两面旗帜隔空叫板,大战还没有正式开始已火药味十足。 “老子连皇太极的脑袋都砍过,还在乎一个小小的多铎?”李吴山举大踏步上前,和自己的战士们并肩而立:“直属一队上前,二队垫后,准备应敌!” 当初一刀砍了皇太极的脑袋,是大旗军最大的骄傲,现如今李吴山亲自披挂上阵,顿时就把士气激的鼓鼓荡荡。 这个时候的李吴山其实并没有那么热血沸腾,反而分外冷静,听着身旁将士们越来越急促的呼吸,看着潮涌而来的敌人,猛然举起大扎枪高喊了一句:“开炮……” 火炮的轰鸣声中,江北之战开始以来最惨烈最血腥的一幕出现了。 攻防双方都是最能打的精锐,战斗力就不用说,战斗意志简直坚毅如铁。 攻的勇猛,守的顽强,完全就是针尖对麦芒生铁撞顽石! 这场战斗急促而又短暂,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但却展现出了前所未见的烈度。 在小半个时辰的战斗中,李吴山的两个直属队全部被打残,连小旗长都配不齐了,只能临时用伍长来顶替,足见战斗的烈度。 至于清军……看看那一大片层层叠叠的尸体就可以知道了。 在这场为时不长的战斗中,虽然大旗军的伤亡数字远远少于清军,但却不能说是真正意义上的胜利。 在这样的攻城战中,因为防守的一方占据了天然的地形优势,攻城的一方必然会出现重大伤亡。按照一般意义来看,如果清军的伤亡数字不高于大旗军的三倍,就不算是战败。 虽然清军的伤亡数字肯定高过了三倍,但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充当炮灰的杂牌军,他们的战斗力本就不如大旗军…… 但这一战的意义却很重大,至少证明了一个事实:就算是兵力劣势的情况之下,大旗军已经具备和清军主力一较高下的实力。 这一战,极大的鼓舞了扬州本地守军越来越低落的士气,但李吴山却知道局面并没有想象的那么乐观——因为清军的数量绝对不止三倍,而是更多。 在不停的给敌人放血的同时,大旗军自身也出现了越来越大的折损,照这么下去,恐怕守不了太久了。 局面越来越凶险,守了这么久的扬州城已摇摇欲坠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最后嘱托 一弯残月爬上树梢,银白的月光被窗棂切割成为一块块规则的几何体,史可法的心思就好像倾泻进来的月光一样破碎。 史可法站立窗前,在一片昏黄的灯光中凝视着窗外的无边夜色…… 几只飞蛾反复撞击着薄薄的纱灯罩,发出一声声微响。 飞蛾扑火,焚身乃止! 史可法就好像这扑向灯火的飞蛾一般,明明知道会是粉身碎骨的下场,依旧无怨无悔…… “大人,大人……”贴身的亲随跑的气喘吁吁,隔着老远就开始高声大喊起来:“大旗军的援兵到了……” 每当看到手下人急急慌慌的样子,史可法的心就开始忍不住的紧张起来,唯恐听到什么坏消息。好在这一次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大旗军刘春生部率领三个营的兵力如期而来。 对于现在的扬州而言,这三个营的兵力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李大帅已把这三个营的兵力全都部署在南线安江门一带……” 一直以来,史可法都只承认“李侍讲”这个官职,但却从不以“李帅”相称,这固然是因为立场的缘故,他的手下人却不大忌讳这些。若是以往,史可法必然会很在意去纠正这个亲随的“口误”,但是这一次却没有。 现如今的李吴山,俨然已是扬州大战的中流砥柱,尤其是坚韧顽强的大旗军,几乎承受了清军一半以上的攻击。战斗最为激烈的西线和最关键的南线,全都是以大旗军为主力建立起来的。史德威驻守的北线和扬州总兵李栖凤镇守的东线并不是主战场。 按照史可法的本意,这三个营头的生力军就应该部署在具有决定作用的西线,但刘春生毕竟是大旗军的营官,由李吴山安排部署本就是题中应有之意。 现在的扬州已四面生烟八方冒火了,处处都需要增援,无论把援兵派遣到哪里都是正确的。南线有了这三个营头的大旗军之后,必然更加巩固,也就终于有机会从南线抽调一部分兵力去增援西线了。 这三个营的援兵让史可法看到了一丝希望,连夜调兵遣将,让南线的李栖凤把防区移交给刘春生,明日增援通泗门。 在以前的战斗中,因为兵力严重不足的缘故,每当出现危急状况,就只能拆了东墙补西墙,搞的手忙脚乱非常狼狈。但是这一次,随着大旗军三个营的援兵到来,史可法终于可以从容布局了…… 这一夜,史可法难得的睡了好觉! 奈何好景不长,到了凌晨寅时光景,一个灾难性的消息把史可法震的目瞪口呆:镇守东门的高祁凤本是史可法发的副手,却率两千多部曲出城而去投降了清军。镇守安江门的扬州总兵李栖凤率部出逃,被刚刚到达的刘春生给堵了回去,当场砍下了李栖凤以降大大小小三十多个军官的脑袋。 史可法的副手率部投降了清军,扬州最高军事长官临阵脱逃,被大旗军当场格杀! 这种事情对于军心士气的打击简直就是毁灭性的,刚刚出现的一丝转机也因为这场剧变瞬间土崩瓦解,局面已险恶到了极限。 堡垒从来就是从内部攻破的,更何况已岌岌可危的扬州早已算不上的坚固的堡垒,只能算做是一个薄薄脆脆的鸡蛋壳罢了。 这一次,史可法的真的慌了! 东边的高祁凤叛国投敌,要不是李吴山见机得快,不顾一切的抽调兵力补上了东边的缺口,扬州城早已被清军攻破了。 缺口虽然暂时补上了,但那是从最紧要的西线和南线抽调过去的兵力。 连番而战,无论大旗军再怎么强悍坚韧,也早就建破刀残疲惫不堪了,这场剧变简直是釜底抽薪,让本就捉襟见肘的兵力更加薄弱…… 在经历了最初的慌乱和震惊之后,史可法很快就冷静下来:“传史德威……” 时辰不大,史德威就急急忙忙的赶了过来:“大人,高、李二贼……” 这个时候的史可法已经无心理会叛逃的高、李二人,只是静静的看着史德威,目光之中少来了些威严冷峻,却多了几分慈爱怜惜之意,伸手拍了拍身旁的坐器,示意史德威坐到自己身边来,以非常平静的口吻说道: “扬州早就不可守了,我又焉能不知?从泗州军投敌那一刻开始,就已注定城破只是迟早而已。”史可法早就看清楚了淮扬的大局面,也早就知道扬州孤城根本就守不住,这是一个必死之局。唯一的希望就是尽可能的拖延下去,等着朝廷派遣援兵前来解围。但江南朝廷……哎,还是不必说了吧。 这个时候的史可法,早已对江南朝廷彻底绝望。 千秋忠孝,君臣大义,所有这些个君君臣臣的道德束缚,是史可法永远都迈不过去的关卡,重重天威之下,就算是君主再怎么不堪也是君主,尽忠报效则是臣子唯一能做的事情。 “观今日形势,为大明尽忠尽节的时候已经到了。唯憾忠孝不能两全。”史可法的目光异乎寻常的慈祥,面带微笑的看着史德威,只是说话的语气有些沉重:“我家中还有高堂老母,可法生不能尽孝于膝前,死不得延续血脉香烟,不孝有三我已占了其二……” 史可法年轻的时候就以孝悌著称,对于家中的老母亲事以极孝,但却不能为高堂老母继续行:孝了。而且他膝下无子,只有两个女儿,死了之后就算是断绝了香烟血脉,这是史可法平生一大憾事。 “你虽是我的螟蛉之子,终究少个名份。我意将你录入宗谱族系,替你取名效真表字复生,你意如何?” “效真”中的这个“效”字,是史可法家族中的排名专用字。 史德威本就是史可法的螟蛉义子,这个新取的名字意义非凡,意味着他将正式成为史可法的后人。 史德威素来敬仰史可法的风骨与操守,闻得此言慌忙下拜,持的是三拜九叩的父礼。 史可法老实不客气的受了史德威的全套大礼,却不把他拉起来,而是任何这个新收的儿子跪在自己想膝前,意味深长的说道:“家中的高堂老母与糟糠之妻,还有环女、是女,就托付与我儿了。” “儿敢不尽心竭力……” “扬州不守,必然天翻地覆,恐怕这天下是真的要亡了!”自古以来,所谓的长江天险就从来没有真正保卫过偏安江南的任何一个政权。作为长江之锁的扬州一旦打开,江南必将生灵涂炭,江山易主王朝更替也就成了最顺理成章的事情。 江南小朝廷不可能挡得住清军铁骑,关于这一点史可法清楚的很,所以他已经在给自己安排后事了:“若真的到了那不忍言的时刻,你就带着我的家人离开吧,或是笑傲山林避世而居,或是远走海外做大明遗民,无论怎么做全都由你做主。只是万万不能做清虏的子民,更不可出仕为官侍奉清廷。若你胆敢违了这一条,纵是在九泉之下我也不会饶你……” 史可法早就做好了与扬州共存亡的心理准备,这已是他最后的临终遗言了。 史德威不住叩头,声音早已哽咽:“儿愿与尊父大人一起,誓与多铎周旋到底,便是与尊父大人一并殉了这扬州城,亦无怨无悔!” “这朝廷,用我这一条命来报效也就够了!” 第一百四十九章 以身相殉 启明星高高悬于天际,但光明还远未到来。 在这个昼夜交替之时,史可法紧急约见了李吴山。 作为扬州之战的两个最主要长官,现如今是什么样的局势二人都心中雪亮:李、高二人的叛逃之举,不仅再一次削弱了防御的力量,而且让清军尽知扬州虚实,死守扬州已经成为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扬州已不可守,城破不过是在旦夕之间,李侍讲率部先行撤离,我于你们大旗军断后。” “史公,扬州军残破,恐支撑不了多久,还是由我断后吧……也好交替掩护一并撤离。” “我乃朝廷钦命的淮扬督师,身负守土之责,还能撤到哪里去?无非就是于城同殉罢了。”昏暗的天色之中,史可法的眸子亮闪闪的,语气却无比的果断决绝:“城亡则亡,乃可法当初之誓言。唯愿大旗军能护住这合城百姓,为我大明多保存一分元气。至于江南之事……我已顾不得那么许多了!” 与扬州共存亡,是史可法的誓言,也是他的夙愿,他已做好了以身殉城的最后打算。 “史公,江南朝廷是什么样子我就不多说了,这样做真的值得么?” 当李吴山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史可法的神态一黯,旋即又恢复正常,一声短叹过后幽幽的说道:“纵是朝廷有千万不对之处,那也是我大明朝廷,又怎么轮得到我这样的外臣指摘?身为臣子,无非就是以死相报罢了。朝廷负我,我却不能负了朝廷,是非荣辱后世自有评说……” “扬州虽已不可守,我大旗军还有一战之力,撤到江南之后,犹有机会,难道史公就不想与万千将士一起再造煌煌大明了么?” “时也命也!” 虽然仅仅只是一声长叹,李吴山却明白了史可法的心意。 如果史可法不是江南朝廷的臣子,而是如李吴山这般是太子的人,一定会撤离扬州再图将来。但他终究是江南弘光朝的臣子,这君臣之义是一定要顾全的。 “有大旗军万千虎贲,有你李侍讲这样的大义高才,我大明就还有希望。他日驱逐鞑虏光复国朝之时,以捷报做纸钱,足矣!” 史可法,还是那个史可法,一点都没有变!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或许说的就是这个吧。 如果史可法弃了扬州,那他也就不是史可法了。 李吴山没有再说什么。 拂晓时分,史可法和李吴山同时下达了最后撤离的动员令。 “城中不留一人,全部随大旗军紧急南撤。” “府库尽开,一切银钱粮秣全都紧急启运。” “来不及运走的资材,全都付之一炬” “封死所有水源,全部水井投毒报废。” “砸开新旧两城之间的水闸,任凭洪水倒灌淹没旧城区域。” “瓮城相接处的铁闸悉数落下,然后砸毁机枢,暂时隔绝内外交通。” “各处楼台馆所,不论民房还是衙门,一律举火焚烧……” 总之就是一句话,毁坏一切能都毁坏的东西,就算是一片木板一根稻草,也不能给敌人留下! 扬州府衙的所有站班、巡街、快捕,全都出来了,一个个敲着铜锣,走遍每一条大街小巷用异常沙哑的声音高声呼喊着:“父老乡亲们,撤了,撤了,全都撤了——” “所有人等,不论男女老幼,全到安江门下集合。” “若是安江门人太多,撤往南水门也行,那边有大旗军的接应!” “扬州守不住了,鞑子要杀进来了,赶紧撤呐!” “能不带的东西就不要带了,保住性命要紧呐——” 这些个差役们走遍每一处院落,最后一次动员残存的百姓撤离。确认无人之后,就将柴草等物堆砌起来举火而焚…… 当东边的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扬州城内已起了千百处火头。 临街的店铺,密集的民房,连威严的府衙都在大火中烧的熊熊烈烈,弥漫的烟尘和蒸腾的热浪滚滚而来,与东方的一轮红日交相辉映,说不出的壮观雄烈。 大半个旧城已烧了起来,噼啪爆裂之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其中还夹杂着建筑崩倒塌陷的沉闷轰鸣…… 旧城一带的建筑大多始于明朝初年,以府衙为中心辐射四周,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早已形成密集的居住区和繁华的商业区。但是现在,却全都在大火之中毁于一旦。 各级差役似乎还嫌火势不够猛烈,正不停的把油脂、柴草、木板等物扔进去…… 密密如鳞的房舍、店铺瞬间陷入火海。 视野范围之内全都是蒸腾的火焰和一道道扯地连天的黑色烟柱,四面八方全都烧的通红,大半个扬州旧城已成为反融金炼铁的天地烘炉。 刚刚顶住了一轮敌军的进攻之后,史可法下令撤退。 撤退之前,命令士兵毁坏城头上所有能够毁坏的东西。 抽出起落锤基座上的粗大铁栓,巨大的守城利器随着轰然落下,砸在早已被填平的护城河上,摔的纷纷碎碎。 仅剩下的三门火炮刚刚连续击发过,滚烫的炮声已不能经手,猛然将凉水灌进炮尾的火门之内,骤冷骤热之下,火炮内部顿时传来一阵阵清晰可闻的爆裂之声。 亲手把火炮弄成了废铜烂铁之后,又把这沉重的大家伙直接退下城墙…… “拉!” 随着史可法一声令下,八匹健马猛然发力,轰然倒塌声中,通泗门后面的上行匝道瞬间崩塌,就算是敌人已经攻占了最关键的城墙,短时间内也下不来了。 隔着蒸腾的火光,可以看到城墙上已经出现了清军的身影。 在守御了将近一个月之后,敌军终于攻进来了。 史可法手提佩剑,指挥着扬州士卒在关键的几个街口布置好了街垒和弓箭手…… 史可法已经做好了巷战的准备。 在城防体系被攻破之后,尤其是在敌军已经进城的情况下,巷战虽然可以迟滞敌人的进展,但却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虽然巷战是防守一方的最后手段,但却再也无法改变大局,死战到底的结果必然是战死,这是大家都很清楚的常识。 第一百五十章 最后撤离 已经到了这个时候,依旧愿意服从命令,依旧愿意和史可法并肩战斗的这四百来个士卒绝对是忠义无双的勇士。 “诸君,”史可法的声音显得异常高亢,瘦小的身形在火光的映衬之下反而更加伟岸:“诸君愿与可法战至最后一息,可法幸甚,扬州幸甚。今日身魂俱丧,亦可名垂青史……” “落下内闸” “堵死瓮城!” 在一道道命令声中,史可法率领最后的扬州勇士且战且退,尽可能为南线的撤离争取更多时间…… 到了未时末刻前后,各处的抵抗已基本被清军肃清,只剩下史可法这一支还在层层防御徐徐后退。 史可法的袍服都已经散了,披头散发的拎着佩剑,最后看了一眼在大火中熊熊燃烧的扬州城,再回首看看身旁的这些个精忠勇武之士,意味深长的说道:“诸君,扬州已至最后关头,可法已尽全力。哪位愿意争一条活路,可自行出城而走……” “我等愿于督师同殉扬州!” 到了这个时候,还有这么多人愿意和他一起死,值了。 史可法哈哈大笑着,笑的鼻涕眼泪齐出,朝着南方跪拜之后猛然扯下还勉勉强强挂在身上的袍服:“今日一战,有死而已,不为朝廷,不为生死,只为这安江门外的十几万父老。” “落下内闸。” “毁掉机枢。” “堵死安江门。” “诸君,与可法再拼最后一场!”从内部彻底封死了安江门之后,史可法率领众人由杀了回去…… 安江门外,大旗军正在和清军激烈鏖战。 这几天来,一直刮着东南风,这给水路撤离带来了很大的不方便,效率锐减。 前番来不及撤离的百姓挤存于此,再加上刚刚从城内过来的人员,至少还有十几万之多。 这些人全都挤在城门附近,局势异常凶险。 这么多人口,完全依靠水路运输肯定来不及了,必须在陆路上做进一步的拓展 “强击当面之敌,不计一切代价退敌至少五里。” 必须在沿江防线上打来一条陆路通道,要不然的话,这十几万人就要遭殃了。 “地支五营上前迎战!” 以地支排序的这个五个营头,全都是新兵,无论是战斗力还是战斗意志,都不能和天干十营的老兵们相提并论。但李吴山已经顾不了那么许多了,直接就把这些个新近招募的士兵调了上去。 “廉金斗……” “李大帅,甭说了,我明白!”素来以沉稳著称的老将廉金斗说道:“我知道现在是什么样的局面,我固州军就算是全都拼光了,也要护着这些个百姓撤出去……” 大运河的水面上,千百条舟船往来穿梭,不停的运送扬州百姓做最后的撤离。 “韵”字花船之上,顾韵儿遥望着远方密密麻麻的人群,毫不犹豫的说道:“把花阁给我拆了……” “这……” 甲板上的花阁装修豪华华美万分,素来就是顾韵儿姑娘招揽客人的牌面,这要是拆了,以后还怎么在秦淮河上做生意? “现在是什么时候了?这么多的百姓亟待撤离,哪里还顾得到以后?”素来温婉柔弱的顾韵儿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果断:“只有拆了这碍事的花阁,才能装载更多人口,这是在救命呐,给我拆……” 船上的花阁虽然精巧美观,却极其脆弱,只要稍微用点猛力就能踹断几根廊柱。 三下五除二就把花阁拆卸下来,那些个精雕细琢的隔板、廊柱,还有穿了金丝走了银线的帷幔、隔断等物,全都扔进水中。 如此一来,空出的地方就有可以多载几十个百姓了…… 大运河岸边的战斗就在眼前,为了打开一条陆路通道,大旗军的将士们已经和潮涌一般的清军杀的难分难解,齐图远甚至清楚的看到有好几个矮小的身影在一声惊天动地的轰鸣中炸的尸骨无存。 那是绝死锄奸团的勇士们。 为了击退当面之敌,为了保住这条生死撤离的通道,李大帅毫不吝惜的让绝死锄奸团的勇士们上场了。 这些个孩子,虽然籍籍无名,但却全都是勇烈无双的死士,轻易舍不得用,一旦用上就是石破天惊玉石俱焚的惨烈场面。 连最宝贵的绝死勇士都拿出去用了,还有什么舍不得的呢? “谁也不许休息,谁也不许!”站立在大型单层竹排之上的齐图远厉声大叫:“谁要是敢慢了半分,立刻就从族谱之中除名,再也不配做我齐家的子孙,死后不得入祖坟!” 为了尽快把聚集在此的十几万百姓运送出去,齐家排帮是真的拼出了血本。 只要是还能动弹的齐家子弟,必须全都上来操弄排筏,谁要是敢在这个时候偷懒……别说是偷懒了,就算是松一口都不行。死后入不了祖坟,比什么样的惩罚都更加可怕。 齐家子弟都很清楚的知道扬州之战已到了最后关头,这是收尾的时刻,前番持续了二十几天的运送虽早已让他们疲惫不堪,却依旧挣扎着,使出吃奶的力气操舟弄桨。 在越来越响亮越来越高亢的排帮号子声中,一条条竹排木筏已经飞了起来…… 在大型竹排木筏的间隙当中,一艘又一艘小巧灵动的“尖底快”往来穿梭。 “兄弟们,就差这最后的一哆嗦了!”苏老三的声音沙哑的好像一面敲烂了的破锣,不停的给身边的同行们鼓劲儿。 这十几条“尖底快”,全都苏老三的昔日旧友,全都是吃惯了风浪的水上好手,在苏老三的动员之下纷纷加入到这生死撤离之后,协助大旗军运送百姓。 小小的尖底快上,载着五六个人,刚刚行驶了一半的路途,苏老三就又一次感觉到天旋地转。 持续了这么多时日的紧急运送,早已经耗干了苏老三的体力,他早就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刻。 知道自己支撑不住的苏老三赶紧把那柄使唤了半辈子的木桨交到儿子手中:“划船,快,不能停……” 经过这些时日的锻炼,苏老三这个身为铁匠的儿子已经掌握了划船的技巧,接过父亲手中的木浆继续划动,小小的“尖底快”速度丝毫不减。 看着儿子越来越娴熟的划船动作,苏老三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微笑的表情。 他从怀里摸出半张早已又干又硬的面饼,刚刚啃了一小口,马上就剧烈的咳嗽起来。 揪心的咳嗽声中,嫣红的鲜血顺着口鼻流淌下来…… “爹,你怎么了?” 儿子急忙放下木浆过来,却被苏老三一脚踹开:“不要管我……” “你吐血了……” “吐血算个屁,就算是老子当即死在这里,也不要停手,只管划你的船!”随手擦了擦口鼻中的鲜血,苏老三嘿嘿的说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老子已经运送了几百个人,这份功德比修一座庙还要大很多倍,就算是死了也会成神的吧?别他娘管老子了,划你的船,快……” 第一百五十一章 兄弟情深 大红狼不是孬种,绝对不是。 自崇祯五年开始,跟随高迎祥转战川、陕、湖广,是闯军三十六营的老底子,和李自成称兄道弟的交情。打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场面没有见过?阎王鼻子都摸过好几回了,从来都没有孬过! 提起“大红狼”这个匪号,十三家三十六营的造反兄弟们谁不竖起拇指赞一声好汉子? 但是今天,在这扬州之南的大运河畔,大红狼是真的孬了。 不是大红狼怕死,而是真的打不过呀。 硬顶着数倍的清军往前冲,死伤太重了,打的也太惨了。 当初那些个追随大红狼多年的老兄弟们,一个接着一个的战死在眼前,不是兄弟们不卖命啊,只是那挨千刀的李吴山下了死命令:后退者斩! 大红狼手下这一千多号人马,大多是转战多年的闯营老底子,战斗经验极其丰富,战斗力甚至比对面的蒙古旗还要稍微高那么一点点。 打仗最讲究的是随机应变灵活机动,这恰恰也是闯军作战的主要方式,但李吴山的那一道不许后退的命令却把这一千多人置于极其危险的境地。 不许后退,也就意味着没有了闪转腾挪的余地,灵活多变的战术根本就使不出来,只能和对手硬碰硬的血拼。 原本一千三四百人的队伍,现如今已不足八百了,这样的伤亡数字让大红狼心惊胆寒。 伤亡数字超过了四成,兄弟们还在坚持抵抗,打成这个样子,绝对对得起他李吴山了,再打下去肯定会崩溃。 “兄弟们顶不住了,大哥,撤吧!”满身是血的大红狼提着已经卷了刃的战刀,好像疯了一样的大吼着:“再不撤兄弟们就要崩了,大哥你先撤,我给你断后……” 大红狼和罗长腿之间,绝不仅仅只是搭档和上下级那么简单,几番出生入死相互扶持,就算不是亲兄弟也胜似亲兄弟了。 “不能退,一定要顶住!”罗长腿的情形并不比大红狼好多少,眼珠子都杀红了的罗长腿用同样的嗓门大吼着:“咱们一退,后面的扬州民众全都得完蛋……” 在这支队伍的身后,有一条阔不及三里的狭长地带。 在那里,正有密密麻麻的扬州百姓沿着这条细细的狭窄通道做紧急撤离。 扬州城已经被清军攻破,史可法壮烈殉国,光凭水上运输根本就无法撤退这么多的民众,必须杀出一条陆路通道,才能让更多人沿着这条鲜血铺就的路径进行更大规模的撤离。 这是一条生死之路,每一步都用壮士的鲜血甚至是生命来垫补。但这条陆路通道实在是太狭窄了,稍微一退就会被清军趁势席卷,到了那个时候,将是百姓们的灭顶之灾。 所以,李吴山才下了死命令,不计后果不计损失,不论多错不问缘由,坚定死守这条细细的通道,后退一步者立刻执行残酷无情的战场纪律! 大红狼不是不知道后退的严重后果,只是因为打的太惨了。 再不及时撤退的话,兄弟们就要崩了,后果依旧不可挽回。 “大哥,咱们已经尽力了,退吧……” 还不等大红狼把话说完,罗长腿猛然暴怒,一巴掌抽在他的脸上,将头盔都打歪了:“就算咱们全都死绝了,也不过两千多人条命,身后是十几万条性命,再敢说一个退字,我先砍了你的脑袋!” 大红狼和罗长腿都是粗人,平日里经常老子亲娘的开玩笑,但却从来没有动过手。 这一次,罗长腿罗大哥当众抽了大红狼一个脆生生的耳光,直接就把大红狼打懵了! “大哥……你……你打我?” 罗长腿根本就无暇理会满腹委屈的大红狼,而是高高举起战刀,朝着蜂拥而来的清军厉声呐喊:“兄弟们,杀……” 一声呼喊过后,罗长腿一马当先,率领百十个亲兵冲了过去。 这百十来号人马,就好像扔进滚滚怒潮中的一粒小石子,刚刚激起一片水花就被彻底淹没了…… 被打了一巴掌的大红狼虽然心中忿忿难平,看到罗大哥亲自冲了上去,已顾不得委屈了,急急忙忙的招呼了些人手,去解救已陷入清军团团包围的罗长腿。 奈何敌军实在是太多了,杀都杀不尽,刚刚击退一波,就会更有冲过来,层层叠叠让人绝望。 好不容易才把罗长腿从包围之中解救出来,那百十来号亲兵却只剩下四十几个,连罗长腿本人都中了一箭。 这是一支鱼尾箭,从罗长腿的右腹部一贯而过,背后露出一截被鲜血染红的尖锐箭镞。 虽然已经很用力的捂住伤口了,鲜血还是顺着指缝流淌出来,大红狼不顾一切的高喊着:“军医,军医在哪?快他女马的来呀……” 在这激烈厮杀的战场上,每一刻都有人倒下,军医根本就顾不过来。 一个须发皓白的老者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以无比娴熟的手法捻起几枚银针,闪电一般刺在伤口四周做了紧急的止血处理。 薛广济薛神医的“祝由十三针”,号称是“生死人肉白骨”的神术,一用出来马上立竿见影,罗长腿已经感觉不到撕心裂肺的剧痛了。 “赶紧把罗大哥送下去继续医治……”看着贯穿罗长腿右腹部的那支箭矢,大红狼悔的肠子都青了。 要不是自己执意要撤,罗大哥也不会亲自冲锋,也就不会中了这一箭。 要是能够挽回的话,大红狼宁愿再挨一百个耳光。 薛神医却摆了摆手,说出一句让大红狼肝胆俱裂的话语:“已无医治之必要,赶紧交代遗言吧!” “你这老王八说的什么屁话?”大红狼真的恼了:“我大哥身经百战,什么样的红伤没有遇到过?当初在荥阳对阵洪承畴之时,连肠子都流出来了,还不照样活的好好儿的……” “已伤到了肝脏,就算是神仙再世也救不得了,再不交代遗言恐怕就来不及了……” “你放屁!” 虽然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但罗长腿却知道自己的生命已到了最后关头,因为出现在他视野中的一切全都失去了五彩斑斓的颜色,就好像是在看着一副水墨画。 作为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兵,罗长腿知道这是死亡降临的征兆。 身之将死却不自哀,而是用力的抓着大红狼的手,好像被甩上沙滩的鱼儿一样大张着嘴巴,虽然费了好大的力气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眼看着生死与共这么多年的罗大哥已经到了垂危之时,大红狼赶紧抱起他的上半身,极力将耳朵凑到他的唇边…… “兄弟,不能退呀,退不得,我先行一步,你千万保……”一个“重”字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大红狼就感觉自己的臂弯猛然往下一沉…… 罗长腿的脑袋已完全不受力气,软软的耷拉了下来。 这位征战多年的闯军大将,最终却死在扬州战场上。 瓦罐不离井沿破,将军终究阵上亡。 大红狼已见过太多的生死,但罗长腿之死却极大的刺激了他。 强忍着心中悲痛,小心翼翼的将罗长腿的尸体缓缓放平,一把抄起罗大哥的那把佩刀高高举起,眼中含着热泪疯狂嚎叫:“王八操的,老子和你们拼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收买人心 这是江北的最后一战,说什么惊天地泣鬼神,说什么尸横遍野血可泊舟,那些个空洞的形容词全都是虚的,只有扬州百姓最清楚。 积累的厮杀就在眼前,兵刃划破肌肤砍在骨头上的钝响与濒死之际的凄厉哀嚎就在耳边,所有的这一切全都听的真切看的分明。 顺着大旗军开辟出来的这条血胡同,沿着大运河急速南退,左侧就是千帆竞过的舟船排筏,上面载着万千百姓,右侧就是生死相搏血肉横飞的战场…… 大旗军将士和刚刚撤出来的扬州守军,不顾一切的维持着这条生死通道的畅通,任凭清军如从海潮一般反复攻打,依旧死战不退。 这一战会不会流传千秋万代尚不可知,但却绝对会存留于扬州百姓的记忆之中。 成千上万的辫子兵,就算不是铺天盖地至少也是漫山遍野了,仿佛兽群一般哇哇怪叫着冲了上来,即便是那些个素来以胆大豪迈著称的豪侠也吓的通身颤抖了,可大旗军却如同坚固的磐石一般,就是死守着这一条线,说什么也不肯后退半步,而是呐喊着杀了个难分难解。 激战的战斗近在咫尺,飞溅起来的鲜血几乎要落到脸上了。 这一战的惨烈,已非言语可以形容。 若非真正的英雄好汉,根本不敢在此驻足。 刚刚率领着一群忠义之士来到长江北岸的长平公主,看到这幅激战的惨烈之状,那一腔热血顿时消散的无影无踪,早已吓的面无人色了。 在南京城中高喊口号一回事,真正来到这生死交错的搏杀战场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豪迈慷慨的话语已经说出去了,这个时候的长平公主纵然是心中畏惧也不能退缩,只好强打起精神在江岸上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身后相随的这些忠义之士,可没有大旗军那样的血勇,也不敢真的上到那血肉横飞的战场。只能在靠近岸边的地方输送百姓。 成千上万的百姓拖家带口的从扬州逃离出来,身侧就是滔滔运河,面前则是滚滚长江,挤挤挨挨的簇拥在岸边急等渡江南撤。 数不清的渡船往来穿梭,各色排筏好似繁忙的蚂蚁,正不顾一切的把这些好不容易才撤离出来的百姓渡到长江南岸。 为了这最后的撤离,大旗军和各色助战人等已用上了全力,所以一切能够漂浮在水面上的东西全都拿出来了,能渡一人也是无量功德…… 一身盛装的长平公主在人群中格外抢眼,她始终都在不停的呼喊着口号:“大旗军乃太子亲军,乃我大明中流砥柱,宁战至最后一兵一卒,也要护扬州军民一个周全。” “福藩监国,却坐视江北沦陷,唯有太子不忍生灵涂炭,亲命大旗军援扬……” 八十万扬州民众能够顺利撤离,下一步必然会安置到南京一带,这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只要把大旗军援扬之功安到太子的头上,这八十万民心必然会归附太子,也一定会对太子感恩戴德。所以,长平公主反反复复的念叨着太子的名号,却不提李吴山。 现如今的太子,还被软禁在同泰寺中,根本就出不来,“亲命大旗军”这个说法就显得有些牵强了。不过大旗军确实是太子的队伍,长平公主这么说虽然存了私心,却也不算是错了。 如果说长平公主带着的这些人没有真正的参与到战斗之中,那绝对是冤枉她了,终究还是有些个血气冲天的汉子在她的感召之下来到了江北,并且真正的进行过激烈的战斗。 第二日清晨,二十多条汉子提着六个血淋淋的脑袋来见长平公主。 “殿下,我等彻夜埋伏,伏击了六名鞑子兵,全都真鞑子,有人头为证!” 这二十多个追随自己来到江北的好汉竟然干掉了六个鞑子兵,这可是一份不小的军功。 这份军功当然不能到大旗军那里去领取奖赏,因为这二十多个有功之士是长平公主带过来的,必须由她进行赏赐,才能交代的过去。 奈何长平公主身无长物,实在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来犒赏这些人,索性一把扯下腰里的云纹旭日大带,双手捧着送到那人的面前:“壮士为国杀敌,功勋卓著,这衣带本是先皇御赐之物,酬壮士杀敌之功最是恰好……” 这样的一条云纹旭日大带,是皇家专用之物,一般都是用来搭配最正式的衮服,最能彰显身份。 那人知道这条大带不是一般的腰带,而是具有非常神圣的意义,又是皇家专用之物,根本就不敢接受:“这……这等厚赏小民实不敢受,只请殿下允小民一事。” 原来,这二十多个奋勇杀敌的汉子并非是什么良善之辈,更不是安分之民,而是横行于长江之上的“水鬼”,专门做得杀人越货横行不法的勾当,抢掠过往船只勒索南北客商,是一帮子出了名的凶残水贼。 因为被官府缉拿,根本就不敢露头,这次跟随长平公主北渡长江,就是希望立下功劳之后可以洗白自身。 “好,”长平公主想也不想毫不犹豫的大声说道:“我代表太子殿下答应你们,无论你们以前做过甚么事情,凭这六个人头足以抵消所有的罪行。” 在江边埋伏了整整一夜才斩杀了六个辫子兵,凭着六颗人头马上就把自己给洗白了,这一番风险果然值得。 二十多个水贼齐齐朝着长平公主跪拜磕头,感谢公主殿下不计前罪之恩。 长平公主走过去,亲自将那条云纹旭日大带系在水贼头目的腰间:“国事汹汹,扬州危急,诸位壮士能为国而战,便是我大明的忠义之士。当此用人之际,还望诸君多多辛苦……” 长平公主公主的年纪虽然不大,终究见识过些场面,颇会使用一些收买人心的手段。 高贵神圣的公主殿下如此“礼贤下士”,将这群水贼说成是“忠义之士”,登时就把这群“忠义之士”感动的稀里哗啦,一个个指天划地纷纷拍着胸脯子表示愿意为公主殿下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有了这些“忠义之士”的协助,长平公主很快就组织起了一批人手,安抚慌乱的情绪,维持最基本的秩序,确实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尤其是长平公主本人的出现,极大的安定了那些个百姓的情绪,让整个南渡过程变得更加井然有序,效率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不少。 连堂堂的公主殿下都到江北来了,金枝玉叶都不怕死,寻常的平头百姓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一直到了第二日傍晚时分,聚集在北岸滩头的百姓才逐渐疏散干净,越来越多的大旗军和扬州军将士陆陆续续撤退了过来。 经过一个多月的运送,八十万扬州百姓已基本疏散到了南岸,扬州之战已到了最后时刻,同时最激烈的时刻。 清军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将大旗军和扬州守军三面包围,挤压在一个非常狭窄的区域之内。 “李帅,让大旗军的兄弟们先撤吧。” 史德威的这句话并非客套,不管怎么说,大旗军都是客军,理应先行撤退,残存的一万四千多名扬州军应该为他们断后。 “让扬州军的兄弟们先撤,我亲自为你们断后。” 战事紧急,根本就不是客套的时候,而且大旗军的战斗力和组织度确实比扬州军至少要强一个档次。 史德威没有做过多的客套,马上命令扬州军登船渡江。 在渡江之前,所有的扬州君全都面朝北方跪地而拜。 他们在祭拜以身殉了扬州城的史可法。 巍巍扬州,昭昭可法,当此一拜! “甲、乙、癸三营断后。” “丑、寅、卯垫腰。”李吴山下达了最后的命令:“其他各部渡江南撤……” 身披数创已经杀红了眼的大红狼执意不肯撤退,依旧要带着闯军残部和清军死拼到底,誓言要为战死的罗长腿报仇雪恨。 “罗大哥死在这儿了,我大红狼也不想苟活,左右不过这一一百多斤,索性放在这里与我罗大哥做个伴儿……” “来日方长,郎将军速退……” 几番劝说之后,终于让大红狼及闯军残部登上了渡船…… “六斤——” “亲爹,有什么命令?” “给仪真发信。” “明白。” 六斤转过身去,从背负在身后的鸽子笼中取出一只信鸽…… “小翠儿,把蓝色的鸽子放了吧……” 那个叫小翠儿的小女孩的背后也背着几个鸽笼,这几个鸽笼的颜色各有不同。 宝珠打开那个蓝色的鸽笼,将信鸽放飞上天…… 第一百五十三章 百战余生 一轮火红的朝阳刚刚在地平线上升起,将粼粼江面照耀的如同一条火河。 远处,蒸天一般通红赤艳的火光熊熊烈烈,那是正在燃烧的扬州城。 长江南岸的京口渡,一面日月火纹旗在霞光中迎风飘舞猎猎作响,旗帜之下是最后一波刚刚从对岸撤下来的大旗军将士。 持戈控弦之士历经一个多月的激战,那股百战余生的腾腾杀气弥漫在山河之间,虽巍然不动却自有一种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肃穆神圣。 如果说这煌煌大明还有虎贲强兵的话,眼前的大旗军绝对当之无愧。 骄敌汹汹之际,多铎亲率二十万大军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而来,天下虽大竟无一人可堪一战。岌岌危危之际,唯有大旗军不惧强敌,毅然决然转战江北驰援淮扬,苦战三十九日,终将扬州八十万父老顺利运送到了江南。 强兵之名,早已轰传天下名动宇内。 这个时候谁要是敢说比大旗军更强比李大帅更悍,长江两岸的百姓就能用吐沫星子淹死他。 强兵不是说出来的,是打出来的。 从尸山血海中硬生生杀出来的气势,在鬼门关前翻滚了几个来回的勇气,足以笑傲天下。扬州一座烘炉,经历了整整三十九天的锻炼捶打之后,大旗军已脱胎换骨成为百炼精钢! 每一杆大扎枪都曾痛饮过无数敌人的颈中鲜血,每一柄卷了刃的长刀都带着隐隐的血光,必任何神兵利器都更加锋锐。 那面军旗本是先皇御赐之物,由大行在天的周中宫亲手绣制,虽历经血火残破不堪,依旧高高飘扬彰显着这支军队的无尚骄傲。被箭矢洞穿了无数次的旗面上沾染了太多的鲜血,却隐隐透着摄人心魄的威严,小小的戟尖上闪耀着一般的无敌神韵。 大行崇祯皇帝的在天之灵看到今日的这幅场面,必然也会因当日的识人之明和托付之效而含笑九泉。大旗军血战三十九日,杀敌无数,无愧于大行孝节烈皇后亲手绣制的那面军旗。 对于大行崇祯皇帝的功过是非,世人众说纷纭,但有一点绝对毋庸置疑:大旗军绝对是先皇与先皇后最大的一桩遗德! 二十万清军席卷山陕纵横中原,朝着淮扬呼啸而来,摧枯拉朽势不可挡。那多铎是何等的骄横何等的嚣张,曾发出“席卷江南”的狂妄言语。但是在这大旗军面前,也没有占到丝毫便宜。 如此的绝世强军宇内第一虎贲,又有用兵如神的李大帅居中智慧运筹帷幄,这大明朝的江山未必就真的没有希望了…… 那一排排一列列手持扎枪的士卒,便是八十万扬州父老的守护神,是这江南半壁河山的底气。那多铎虽已取了江北之地,要想杀到江南来怕也不是那么容易。 李大帅的身前身后,还有上百个穿着宽大军服的孩儿兵和女兵。 这些人虽然不如大旗军战兵那么雄壮整齐,好像很不显眼但却吸引了几乎所有人目光,只因为他们有一个响彻环宇的名号——绝死锄奸团。 绝死锄奸团这个名字,本身就代表着一击必杀的恐怖之烈,在江右、在淮扬、在中原,一场又一场轰轰烈烈的刺杀,早已让绝死锄奸团的名号轰传天下。每一个绝死勇士都是索命的阎罗,他们出现的时候,必然是有死无生的绝死时刻。甭管是手握军权的诸侯还是卖国求荣的叛逆,只要是上了李大帅的“奸贼”名单,就一定会死,而且会死的很惨,往往是全家死绝无一漏网! 那舍生忘死的搏命刺杀,那惊天动地的玉石俱焚,早已让绝死勇士成为投递叛国者最可怕的噩梦,谁也敌不过挡不住。 所有的这些虎贲强兵和绝死勇士,全都愿意不顾一切的拼杀,豁出命去和清军血战三十九日之久,才终于打破了多铎的十面合围,将八十万生灵从绝死之地拯救出来。 三十多天的激烈鏖战,多少英雄魂归天国,多少忠烈埋骨在这大运河畔,什么样的华美辞藻都不足以歌颂赞扬,换来是只是一双双饱含着热泪的双眸。 此时此刻,大旗虎贲与绝死勇士全都齐集于此,统帅李吴山站立在那面日月火纹的旗帜之下,面对着万千民众大声呼喊: “江北一战,历时四十二日,厮杀三十九天,终将八十万扬州父老运送到了安全地带。” “此一战,我军折损极重,共有四千三百六十一人埋骨与江北之地,化为护国英灵继续守护这三万里河山!” 风声阵阵,涛声连连,这么多人竟鸦雀无声,全都是聆听着李吴山的声音。 “四千三百六十一忠义之士……”李吴山微微的昂着头,似乎想要看到天上的那四千三百多位护国英灵。 整个大旗军,总共才一万多人马,仅在这一战当中,就折损了四千多。 四千多条忠勇无双的豪情男儿,就这样把他们的胸中热血泼洒在淮扬之地。 这四千三百多人,个顶个都是忠义无双勇武过人的精锐,是这个民族的脊梁。也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牺牲,才换来了扬州八十万民众的安全。 若是换做别的队伍,怎能禁得起这样的考验?当年的江北四镇何等的骄横跋扈,清军一来立刻一哄而散,跑的跑降的降,也只有大旗军的勇士们…… “英灵必定未曾远去,一定还在天上看着我们,看着我们继续战斗下去,看着我们光复这三万里河山!”说到这里,李吴山的眼里已经浮现出一抹水光,一手扶着日月火纹旗的旗杆,转过头去面朝北方慢慢的跪拜下去:“四千多忠魂英烈埋骨在此,我李吴山不会忘记。勇士之壮烈无以为酬,谨有我李吴山这一拜以祭天上的壮烈英魂……” 李吴山跪倒下去祭拜战死的英烈,大旗军将士随即跪倒在长江之滨,从大礼祭拜。 多少好兄弟战死沙场,多少袍泽天人永隔,曾经并肩作战的子弟父兄就这么生死永别阴阳相阻,便是铁打的无情汉子也会热泪满襟 周遭的百姓也跟着齐齐跪拜,很多人都已热泪流淌泣不成声! 若不是这四千多勇士舍生而战慷慨而死,这几十万就会化为鞑子的刀下亡魂。这救命之恩护家之德,虽有千言万语,却都融入到这一拜之中了。 人群就好像是退去的潮水般矮了下去,只有一个站立的身影显得无比突兀。 是长平公主。 一身宫装的长平公主本就是十分扎眼,完全民众全都跪拜下,唯独她一个人还站立着,显得愈发刺眼了。 作为先皇嫡血大明公主,长平公主确实很少用大礼,一时间竟然呆住了,也不知自己是不是应该跪拜一下。 第一百五十四章 恐怖威慑 那四千多勇士战死江北,确实壮烈无双,但是在长平公主的心目当中,也不过是四千多忠良之士罢了,以她天家贵胄的尊贵身份,只怕那四千多忠魂未必就当得起她的一拜。 虽说那四千多战士的将士都是大明的忠义之士,但也仅仅只是如此罢了。大旗军本就是太子的队伍,代表着大明正统,他们为大明而死死的其所。到时候太子出一道嘉奖令,多给赏赐再给很大的身后哀荣,封妻荫子差不多也就对得起他们了…… 可是,所有的人都跪下去了,连李吴山都带头行此大礼,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站着,这个局面就非常古怪了。就在长平公主还在考虑是不是应该跪拜一下的时候,李吴山已经站立起来了。 就好像完全没有看到依旧在突兀而立的长平公主一般,李吴山继续扯着喉咙高声大喊:“鞑子占了咱们的江山,尤嫌不足,又下了剃发令,要坏我宗庙改我衣冠……” “这是要咱们做他们的奴隶,还要咱们的子子孙孙都永世为奴,”李吴山的嗓门陡然又提高了很多:“鞑子要咱们做奴隶,那我就要他们去死!要和他们干到底!” “干到底!” “干到底!” 万千百战余生的勇士齐声呐喊,气势雄壮声震四方。 “扬州丢了,江北丢了,北都也丢了,大半个天下都丢了,只要抵抗之心还在,就还有希望,终有一天,终究会有那么一天,我李吴山会带着大家杀回去,杀回老家去……” “鞑子已经下了剃发令,说的是留头不留发刘发不留头,这不仅是要灭我们的国,还要亡我们的种。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李吴山的声音中透着全所未有的果断和决绝,仿佛金铁碰撞的尖锐之声:“若是体了发,或许能够苟全一时,死后还如何面对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还有什么颜面面对后世子孙?” “剃了发就再也不是人了,而是鞑子的狗。就算是鞑子饶了他,我李吴山也绝不相饶!”李吴山的脸上透着亢奋的潮红,调门高的吓人,喊的都破了音:“今儿个我就当着大家伙的面儿,立下一个誓言,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帮着鞑子推行剃发令者,即为奸贼,是我李吴山不共戴天难同日月的生死大敌。我不管他是谁,也不管他在哪儿,一定要他死,而且要他断子绝孙。谁要是不信,尽管试试看!” 要是换一个别人说出这句话来,恐怕也没有谁会真的相信,最多也就是当做一个高调而已,但这话是李吴山说出来的,那就是另外一个意思了。 李吴山不是阎王,做不到“要他三更死就活不到五更天”,但他的这几句话绝非空言恫吓,因为大家都知道绝死锄奸团的厉害。 只要是上了李吴山的“绝杀”名单,就甭想着能够活下来,最多也就是还有点安排后事准备棺材的时间罢了。 对此,没有人会产生怀疑。 “徐州的李鹞子,投敌叛国,杀我大明义士,此等奸贼不除天理何存?百日之内,一定取他的狗命!” “归德的陈三思,背弃祖宗,为推行剃发令杀人无数早已恶贯满盈,此贼不死,何以慰天下苍生?百日之内他必须死!” “郓城的杨家财,通敌叛国,出卖义士,该死,若是容他苟活下去,何以面对天下忠义之士?此贼百日必诛” 李吴山一连点了七个投靠清廷的奸贼名号,指名道姓而且确定了最后期限,一定要取他们的性命。 这就是绝死锄奸令。 虽然这七个人全都一方豪强,但只要是被绝死勇士们盯上了,就等于是收到了阎王爷的请柬。既然李吴山当众说要在百日之内干掉他们,那就绝无可能活到第一百零一天! “诸位扬州父老,你们能从扬州逃离出来,实在不容易。但扬州城已经没有了,你们将来的生计……若有亲朋好友尽管去投靠,好歹先安稳下来再说。若是实在没有地方可去的,我大旗军一定会护你们一个周全。” 大旗军和鞑子厮杀了那么久,不就是为了保护这些人么?好不容易把这几十万生灵拯救出来,自然要保护到底。 大家出来已经有些个日子了,可还是聚集在长江边上,实在是因为没有了别的出路。 若是有亲朋好友可以去投靠,早就过去了,又何至于在这风寒露重的产江边上等候这么久? 这可不是一人两人,更不是一家一姓,而是八十万民众啊。 这么多人,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拖累,谁也没有能力收容他们,更不敢那么做。 比如说近在咫尺的镇江,看到越来越多的扬州百姓,第一反应就是直接关了城门,派遣大量士兵驻守,不仅严格禁止他们进城,而且还用弓箭手威胁。 镇江知府的说法冠冕堂皇:民众数多,良莠难辨,为防意外之乱,不许扬州民众进城,更不许他们在城下停留。 泱泱几十万之众,呼啦啦的涌进去必然会有很多乱事发生,这样的责任谁都不敢承担,也不愿意承担,最直接的办法就拒绝他们进城。 地方官拒绝他们,这些扬州民众又是在很紧急的情况下逃离出来的“战争难民”,除了最基本的口粮之外几乎什么都不曾携带,长时间暴露在荒野之中也不是个办法。 他们能到哪里去?又能去往何方?谁的心里都没有一个准数,只能等着大旗军的安排了。 一来是因为实在无路可走,再者也是因为大旗军是真信得过。 所以,这些人选择和大旗军在一起。 “既然诸位父老如此信赖,我李吴山责无旁贷,一定会给大家一个交代!”李吴山遥指西南方向,大声说道:“去南京,我李吴山带着大家去南京讨生活!” 随着李吴山一声令下,百姓们齐齐而动,从京口到栖霞山,绵延百里的江岸上,全都是涌动的人群。 直到这个时候,长平公主才终于明白过来。 带着几十万无家可归的百姓去往南京,这本就是李吴山早已安排好的“套路”,而且他早就玩过这一手了! 当初从大旗庄出来的时候,同样是万分危急的情形,同样带着数量庞大的老百姓。 在这个过程中,李吴山本人的威望和大旗军的规模一再膨胀…… 这几十万人到了南京,会是一副怎样的情形? 几十万人呐,必然会形成一股无以伦比的力量,到时候还有什么事情做不成? 长平公主后悔了,后悔自己没有主动挺身而出,后悔自己没有当众说出“我带领大家去往南京”这句话。 几十万人口,几十万民心,就这么被李吴山争取了过去…… 第一百五十五章 二人之力 亥时中刻前后,月挂中天,朦朦胧胧的月光如水如银。从江面上飘过来的水汽形成一层薄薄的雾气缠绕了树梢之间,南京城就好像是刚刚睡了一觉的贵妇人,充满了慵懒和温暖的气息。 这样的深夜,街道上已没行人,只有卖鸭血汤、桂花饼的小贩正在收拾街角的摊子,偶尔有几个晚归的醉汉路过,引得在街角垃圾堆中刨食的野狗好一阵子狂吠。 已经很晚了,店里的客人也早就走了个精光,李掌柜还是让前堂的店伙和后厨的掌勺师傅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虽说别的客人都走光了,但谪仙楼却还有一位最重要的客人:楚华文。 正是因为楚华文楚公子,生意本就比较冷清的谪仙楼才火爆起来,每天都有数不清的文人骚客来到这里,在畅谈国事抨击时政的同时,也给谪仙楼带来了非常丰厚的收入。 对于整个谪仙楼而言,楚华文楚公子不仅是最重要的主顾,还可以算是恩主,虽然只留下了他一个人,整个谪仙楼还是保持着百分之百的热情,所有人都在小心翼翼的伺候着。 忙碌了一整天,李掌柜早已疲惫不堪,却仍旧卖弄起精神亲自操弄着锡壶和酒叉子,亲自端起烫好的佳酿给楚华文把盏:“这是十八年的状元红,市面上可不多见呢,楚公子一定要多吃几杯……” “我本不善饮酒,这么好的状元红……我也品不出个好歹来,平白的糟践了好东西……” “吓,楚公子说的是什么话?就这样的状元红,也就之后楚公子喝了我算是物尽其用。换做的别的客人,无论他出多少银子我都舍不得呢。” “李掌柜客气了,”楚华文看了看窗外浓浓的夜色,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都这么晚了,我还赖在这里,害得前厅伙计和后厨的掌勺师傅都无法安歇,实在惭愧的很。” “楚公子能在我们谪仙多吃几杯酒,便是我们天大的福分,平日里请都请不来呢。” 现如今的楚华文,早已名动江南,他创建领导的江南学社亦成为规模庞大的文人群体。楚华文楚公子每日里领导者那些个读书种子们猛烈抨击朝廷,高呼“援扬”的口号,一时风头无两,早就成了妇孺皆知的名人! “心怀天下”“忧国忧民”,说的就是楚华文楚公子这种人。 这位楚公子在南京城掀起天大的风潮,隐然已是文坛领袖人物。最要紧的是,楚公子把谪仙楼当做是自己的“根据地”,每次宴请宾朋交会文友,都是在谪仙楼。 在李掌柜的心目当中,楚华文楚公子绝对是谪仙楼的活财神。 生意人,宁可得罪漫天神佛,也绝对不会得罪了楚华文这样的财神爷。 楚华文楚公子从来就不是贪杯之人,今日之所以这么晚了还在谪仙楼逗留,就是在等他的一个朋友,一个很重要的朋友。 就在这个时候,楼下忽然出来一声呼喊:“楚华文在这里的么?” 听到这个声音,早已等候多时的楚华文腾的一下站起身来,快步下楼前去相迎。 楚公子的朋友实在太多,大多是些声名卓著的文人仕子。在谪仙楼李装柜的心目当中,楚公子的朋友要么就是满腹经纶的名家大儒,要么就是声明显赫的文坛新秀,总之都是一身的斯文灵秀之气读书人,但眼前的这个人却没有一丁点儿的读书人应有的书卷气。 这人约莫五十大几六十不到的样子,生的獐头鼠目,几缕细细的胡须一口焦黄的大龅牙,还弓背缩肩,完全就是一副尖嘴猴腮的猥琐之态。 若不是楚华文亲自迎接,李掌柜怎么也不敢相信就是这么一个其貌不扬的小老头儿让堂堂的楚公子等了大半夜。 “我和朋友有些事情需要商议,不想被任何人打搅……”楚华文小声对李掌柜说道:“没有我的吩咐,谁也不要上楼。” “楚公子放心,整个二楼都已经清空。我这就去准备些酒菜和时鲜的点心……” “不用了,什么都不用,只要没人打搅就好,千万,千万……” “小人明白!”李掌柜退出了雅间,还很小心的顺手带上了房门,临走的时候还特意看了那小老头一眼儿,暗中猜测着他的身份。 这个小老头儿,看起来就不象是个读书人,或许是楚公子的乡下穷亲戚来打秋风的吧? 如果李掌柜知道这个獐头鼠目的瘦小老头的真实身份,肯定会当场吓尿。 这个小老头姓崔名耀祖。 以残酷手段拷掠士绅富户血洗寿州,又在不久之前坑杀了几千降兵,在仪真杀的人头滚滚,简直就是杀人不眨眼的魔王。更三日之前点起一把大火,把江对岸的仪真城烧成一片白地,强行驱赶着数万仪真百姓南渡长江…… 虽然从来都不曾见过崔耀祖的本来面目,但整个南京城早已听说过他的手段,这绝对是个能止小儿夜啼的可怕灾星。 崔耀祖大马金刀的坐在崔耀祖对面,抄起面前的酒壶一口气喝下去大半,直接用袖子抹了抹残留在胡须上的酒渍,开口说道:“李吴山……大帅要我们定住南京城。” 这南京城是江南半壁的核心,乃是一国之都,定住?怎么定? 他说的“我们”是什么意思? 崔耀祖捻着一根牙签,很不雅观的剔着牙花子,斜着眼睛瞅了瞅楚华文:“我们当然是指你和我,这很难理解吗?” “你和我?” “对呀!” “就凭咱们俩?定住南京城?这……这怎么可能?”这南京城就在弘光朝君臣的眼皮子底下,内中更有七八万官兵,岂是两个人就能定住的? “大帅没有给咱们派遣军马?” “就这么个小小的南京,有咱们俩就够了!”崔耀祖毫不在意的说道:“巡防营和留守三大营的军兵,我一个人就能震的他们不敢动弹,这个你不必担心。你只需把同泰寺的那一位送上龙椅就行了!” 崔耀祖说的轻描淡写,就好像是在谈论今天晚上的月色一般,但楚华文却早已经呆住了。 同泰寺中的那一位,当然是指太子。 凭我一个人的力量就能把他送上龙椅,成为这江南半壁的皇帝?这怎么可能? 这可是拥立新君的大事,凭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就能做到? 第一百五十六章 英雄救美 “凭你自己当然不行,但你的背后还有我,我的背后还有咱们的李大帅和天下无敌的大旗军!”崔耀祖从怀里摸出一方大旗军的军旗,用力拍在桌子上:“有了这个东西,就足够了。” “明日,你召集起所有能够召集的人手,齐聚在同泰寺门前,只要把咱们的这面旗子一亮就行了。剩下的事情……你也是熟读史书的人,应该不用我教你怎么做了吧?” 楚华文用不敢确定的语气追问了一句:“这样真的行吗?” “你这小子,怎这般啰嗦?我是什么人?”这个问题当然不需要楚华文回答,因为崔耀祖马上就给出了答案:“我是咱们大旗军的军师,是李大帅的谋主,天下大势全在我的掌控之中,我的命令就是李吴山……就是咱们李大帅的命令。要是连这么点小事儿都办不成,我老崔还有什么资格做大旗军的军师?” 所谓的“军师”完全就是崔耀祖自封的,这个江湖骗子一般的老家伙每每以李吴山的“谋主”“首席智囊”自居,其实根本就没有任何正式的官职。但那个“定住南京城”的命令确实出自李吴山之口,关于这一点在几个时辰之前就楚华文就已经知道了。 既然李大帅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崔耀祖,又要楚华文全力配合,自然要服从他的调遣。只是,凭借他们两个人的力量真的能够定住偌大的南京城吗? 楚华文真的一点信心都没有。 崔耀祖再次抄起酒壶,将壶中美酒喝了个精光,也不用筷子直接用手抓起几片白切肉丢进嘴巴里,吃的满嘴流油:“要说行军大战的本事,我自然比不过咱们的李大帅。但要是说起这坑蒙拐骗搅动风云的手段,我老崔要是认了第二,这天下就没有人敢认那个第一。我就是要这天下人看看我老崔改天换地的手段!顺便再让李吴山那小子心悦诚服的请我做大旗军的军师!” 想起明天要做的失去,连崔耀祖都忍不住的有些期待起来,脸上透着一抹病态的潮红,兴奋的搓着双手,嘿嘿的笑个不停:“一日之间就废掉一个皇帝,再从新立一个皇帝,这种事情……想想就觉得很有意思,我老崔早就在等这一天了!” “好了,你去准备吧,记住了,明日午时动手!”崔耀祖看了看窗外的无边夜色,默默的掐算了一下时间,小声的对楚华文说道:“我听说你和秦淮河上的一个婊¥子打的火热?有没有这回事儿?” “我与顾韵儿清清白白,只不过是借她的花船……” 不等楚华文把话说完,崔耀祖就很不耐烦的摆了摆手:“不用解释,左右不过是个婊¥子罢了,我才懒得理会你和她做过些什么。只是提醒你一句,你要是对那婊%子真的有点那个意思,就赶紧让她把花船撤回来,要不然的话……嘿嘿,恐怕就来不及了……” 听了这句话,楚华文的心中猛然一紧,下意识的追问道:“清军要过江了?” 崔耀祖笑了笑,什么都没有说,径直起身出门而去,很快就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楚华文呆了好半晌子才终于缓过神儿来,看了看天边的月色估算了一下时辰,大声喝道:“李掌柜——” “楚公子有什么吩咐?” “你能否帮我找条船?我要连夜出城去往江上!” “我家妻弟就是使船的,只是现在……这都已经过了子时,风高浪急的恐不合适夜航的吧?” “我有急事!” “楚公子稍候,我马上去准备。” 约莫过了小半个时辰的光景,楚华文终于在李掌柜的帮助下坐上一艘小船,从正阳门旁的小水门出城,很快就要进入到长江航道。 因为扬州的百姓已顺利的运送出来,这个时候的江面上已不复千帆竞过情形,绝大多数舟船都已各自散去,只有本地的几艘大船还停留在江面上。 一来是因为路途很近,不必着急冒着风险夜航,再者也是因为船只太大无法顺利通过小水门,只能等到天亮之后才能从大水门进城。 很容易就找到了那艘早已拆的面目全非的“韵”字号花船。 顾韵儿做梦都没有想到楚华文会在这个时候从城里跑出来,心中窃喜之余正要梳妆打扮一番再出来和他相见。 楚华文早已等不及了,直接就闯了进来,对着衣冠不整的顾韵儿说道:“顾姑娘快撤,速速离开江面……” “这……我的船很大,过不了小水门,需等到明日开了大水门才能进城。楚公子这般火急火燎的跑出来,是有什么急事么?” “来不及细说了,快走。”楚华文万般交集的大叫着:“船上总共有多少人?” “十二名船夫,一个厨子,四个使女,算上我……” “全都上这艘小船,全部换船,马上进城……” “这……那我的花船怎么办?” 楚华文拉起她的手,死死的盯着她的眼睛,用异常沉重的语气说道:“顾姑娘信得过我么?” “自然信得过。” “那便不要多问,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顾韵儿稍微犹豫了一下,似乎想从楚华文那焦急的目光中读出点什么来,很快就下定了决心:“楚公子深夜出城,必是有十万火急之事,韵儿信得过楚公子。” 众人弃了“韵”字号大型花船,挤在那艘小船之上,顺着原路返回…… 就在这个时候,猛然从身后传来一阵阵密集的声响,仿佛暴雨时节从远方传来的闷雷。黑漆漆的江面上顿时火光冲天,一排明亮的火线在北边的江面上出现,其间还夹杂着急促的战鼓和声声呐喊。 清军夜渡长江了。 听到动静的南京守军纷纷亮起火把,紧急关死各处水门,小小的渡船在水闸落下的最后一刻顺利进城。 小船在黄泥埠停靠,将顾韵儿等人卸了下来之后,楚华文什么话都没有说,甚至没有和顾韵儿道别,就急急忙忙的离开了。 脸上还带着一点点婴儿肥的使女宝儿抚着胸口,做出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说道:“我的老天爷呀,幸亏咱们弃了花船赶紧逃进城来,要不然的话,就要被鞑子堵在江面上了。我听说辫子兵全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凶魔,真是吓了我一个半死。幸亏呀幸亏……咦,这楚公子怎么会知道清军在深更半夜的时候要渡长江呢?” “楚公子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他的来头可不小呢,能够提前知道清军渡江的消息,我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 “这楚公子神经半夜的来救咱们……主要是救你,看来他对小姐您真的有点意思呢?” “莫要胡说!”顾韵儿幽幽的一声长叹:“楚公子是何等样人?又怎么会对我这样的女子有什么意思?” “小姐这话说的可就不对了,这秦淮河上,谁不知道咱家韵姑娘的名号?多少仕子文人巴巴的花费千百两银子不就是为了来看咱家韵姑娘一眼的么?” “那些个人庸俗之辈又怎能和楚公子相提并论?” “看这意思……”机巧伶俐的宝儿吃吃的笑着:“看着意思,你是看上人家了吧?想是动了真情……” “真情不真情的又有什么用?配不上的,不过是痴心妄想罢了!” 第一百五十七章 先行跑路 清军夜渡长江的消息,就好像一方巨石砸落进深潭之中,登时就掀起滔天巨浪,整个南京城顿时炸开了锅。 百姓们立刻就慌了手脚,本能的收拾起粮米细软想要逃到别处去躲避战乱,却惊讶的发现所有的城门都已上了锁落了闸,根本就出不去了。 南京城的内城十三门和外城十八门,全都关了个严严实实,任何人不得出入。任凭老百姓们喊破了喉咙,守城的官兵也不敢开门。 和市井民间的混乱相比,朝堂上的混乱则更加不堪。 元晖殿上,各部、堂、监、衙的官员有两百多个,仿佛热锅上的蚂蚁一般乱做一团,焦急的等待着皇帝陛下临朝议事。 昨天晚上,趁着弥天大雾月黑风高之时,多铎给弘光朝君臣唱了一出“泥马过江”的好戏。 把无数的桌椅、木板等杂物放入江中顺水漂流,然后在北岸点起大火,战鼓擂响号角齐鸣,火铳火炮噼里啪啦的乱放一气,摆出一副数万大军横渡长江的姿态。 弘光朝君臣辛苦经营的长江防线绵延百里,自从扬州之战开打之后的一个多月时间当中,时时刻刻都在提放着清军渡江。突然之间见到这样的声势,顿时就成了惊弓之鸟,不问青红皂白就打响了“轰轰烈烈”的阻击战。 各处江防火炮齐射,短短几个时辰的时间,就把储存的弓箭消耗了一半多,一直到了拂晓时分,才惊讶的发现这一切不过是多铎在虚张声势。 原本清军并没有真的要渡江,顿时就让各处江防要塞松了一口气,报功的“捷报”顿时如同雪片一般。 “击沉敌船千艘。” “毙敌万余。” “长江防线稳若磐石。” 这一类的奏报纷纷递了上来。 被清军的渡江攻势折腾出了一身冷汗的弘光皇帝看到这些奏报之后终于放心了,可惜好景不长——到了黎明时分,清军真的渡江了。 因为大雾还没有完全散去,各处守军原以为敌人又在玩弄虚张声势的把戏,并没有做出认真迎战的准备,不过他们很快就发现这一次是在玩儿真的。 仅仅只是一波强渡,就把辛苦经营的江防撕开一个口子。紧接着,“固若金汤”的长江防线就崩了。 各处的江防官兵根本就没有弄清楚到底有多少敌人,只是看到前面出现看溃败,马上就有样学样的调头就跑,部署在长江防线正面上的四万官军在顷刻之间土崩瓦解,追都追不回来。 只是一次试探性的进攻,就把让所谓的长江防线彻底崩盘,多铎喜出望外,马上下了全军南渡的命令…… 长江天险完全失效,南京城已彻底暴露在敌人的视野之中,是战是和总得拿出来个章程来吧? 两百多大大小小的官员济济一堂,等了将近一个时辰,却连皇帝陛下的面儿都没有见到。 一直到了辰时末刻,才有个小公公出来喊了一嗓子: “上不豫,不视朝!” 皇帝的身体不好,今天就不上朝了,诸位臣公该干嘛干嘛去吧。 弘光帝不上朝本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但眼下这个情况,已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怎么还不上朝呢? 有个机灵的官员拽住了那位宣旨的小公公,塞了一封银子之后,才得到一个确切的消息:皇帝陛下去孝陵祭祀太祖洪武皇帝去了,卯时动的身…… 祭祀大明开国太祖皇帝是一件大事,光是各种准备工作就需要至少一个月,而且对于祭祀的时机有着非常苛刻的要求。这个时候弘光皇帝不声不响的瞒着群臣去祭祀,而且是在天亮之前走的,这就显得有些古怪了。 这些个大臣是何等精明之人,马上就明白过里,所谓的“祭祀孝陵”不过是个骗人的说辞,真相就是这位蛤蟆天子听到了清军渡江的消息之后,在第一时间选择了跑路。 时机不对马上开溜,这是弘光帝保命的诀窍。当初百万闯军把洛阳围了个风雨不透,连老福王都被李自成扔进大锅煮成了肉粥,当时还是福王世子的弘光帝在第一时间选择跑路,这才保住了性命。这一次又故技重施,再次把“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的精髓演绎了一个淋漓尽致。 皇帝宝座虽然诱人,终究没有自己的小命儿更加珍贵。反正这个帝位也是侥幸得来的,弘光皇帝不可能与冒着生命危险做出和“宁城”共存亡的壮举,索性早早的开溜了! 外敌入寇之际,身为真命天子的弘光帝首先跑路开溜。 连皇帝都跑了,这些个做臣子的立刻就沉不住气了。 “当此汹汹之时,正是报效朝廷之时,这便回去召集家丁,誓于清军周旋到底!” “家中尚有八十岁的高堂老母和娇妻幼子,等我安顿好了家小,就回来于诸位同僚商议御敌之事……” 一个个说的冠冕堂皇慷慨激昂,唱喊着“为国尽忠”的高调,逃也似的来了个卷堂大散。 清军已经过江了,马上就要攻城,趁着现在还有机会,能跑的就赶紧跑吧,再不跑只怕连跑路的机会都没有了。 诸位臣公找出五花八门的借口纷纷逃离,片刻之间,济济一堂的两百多大小官员就已烟消云散走了个七七八八,只余下四五十人还在商议对策。 还没有看到清军的影子,各部各堂的官员就跑了一大半,把马士英的鼻子都气歪了。 他们可以跑路,但马士英却不能跑。 虽说那个好不容易才拥立起来的弘光皇帝已经跑的没了影子,但他马士英毕竟是首辅大臣,所有的权势和地位全的维系在这朝廷之上,要是象皇帝那样跑掉的话,立刻就会一无所有。 “怯懦鼠辈,无耻之徒!”气急败坏的大骂着那些个逃跑的家伙们,马士英大声高呼:“疾风知劲草板荡显忠臣,留下的诸位同僚都是国朝栋梁,日后必然加官进爵封妻荫子……” 在这人心惶惶之际,刚是空口白话的许诺封赏完全就是开空头支票,根本就起不到多大的作用,最要紧的是赶紧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来。 凡大奸大恶之徒必大智大勇之辈,马士英能够拥立一个皇帝出来,也不是寻常的怂包软蛋,在这个关键时刻马上就显露出应有的勇气和魄力:“清军苦战淮扬,又于急切之间渡江南来,必然师劳兵疲。我朝尚有巡防营和南都三大营的人马,泱泱十万之众,临江而背城,趁敌立足未稳之际发动攻击,必可一鼓而胜……” “阮大铖,你去找高起潜高公公,商议守卫之事。” “我这就去找卢九德和韩赞周……” 第一百五十八章 营救太子 南京城是国朝中枢,和一般的边防军镇不同,全都配备了太监做监军,这本就是国朝惯例。正常情况下,私调禁军就是诛杀三族的重罪,没有皇帝本人的手令,任何人都休想调动一兵一卒。但弘光皇帝已经跑里了,皇帝本人的手令根本就拿不出来,只能由马士英和阮大钺亲自去疏通一下,尽可能的调集起所有兵力来守护南京城。 高起潜虽然是个没有卵子的宦官,却是位颇为知兵善战的人物。崇祯七年和崇祯十五年的时候,曾两次对阵入关大掠的清军,深得大行崇祯皇帝的信赖,这才被委派到南京出任监军一职。 卢九德和韩赞周也是和张献忠厮杀过的老手了,当初曾率领三大营的人马在中都凤阳防御张献忠,虽不是什么绝世名将,也算是见过场面经历过厮杀的悍将! 有了这三位久经沙场的“铁血太监”,再加上十来万官军,守护南京城似乎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马士英等人去调兵了,剩下的那些个官员全都大眼儿瞪小眼儿的不说话。过了许久,户部侍郎张庆杰才终于开口:“清军在一夜之间渡江,兵锋必然既促且锐,就凭巡防营和三大营的人马,真能守得住?” 能不能守住南京,是所有人都共同关心的问题,侍郎大人一开口,众人忍不住的微微摇头。 巡防营虽然人数众多,终究是治安力量而不是正规军,本就是用来打仗的,根本就指望不上。 唯一能够保卫南京的就只有三大营的那点人马了。 “这局面……我看很悬呢。”兵部主籍司的刘良第小声说道:“三大营的兵马……说起来是有十万之众,可是到底能有多少可战之兵……要是能有五万军马,就已经顶天了。” 虚报兵额数字吃空饷,是所有军官生财的重要手段,所谓的十万大军不过是纸面上的数字,完全就是报给朝廷看的,真正有多少士兵完全就是一笔糊涂账。连掌管兵册子的主管都弄不清楚三大营到底有多少实实在在的士兵,军事制度的混乱可见一斑。 “若是如此,这南京城只怕真的是有些危险了。” “真要是能挡得住清军,早就在江北去挡了,也不至于丢了江北丢了扬州……” 南京保卫战还没有正式开始,这些个弘光朝的衮衮诸公们就已非常悲观了。 在一片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当中,户部郎中杨成栋朝着兵部主籍司的刘良第那边凑了凑小声说道:“圣人有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现如今这局面……也只有降身夺之志,才能保全身价性命……” 这位杨成栋杨大人虽然只是个正五品的小官,却因为职务之便,在“发行弘光宝钞”的过程中上下其手中饱私囊聚敛了大笔钱财。好不容易才攒下这么大的一笔财富,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呢这江山就已摇摇欲坠了,自然心有不甘,下意识的看了身边的刘良第一眼。 其他那十几个官员,也纷纷凑到刘良第身旁小声的嘀咕着:“刘大人呐,现如今这局面,你那边有没有些稳妥的门路?只要能保住咱们的一身富贵,其他的都好说……” “忠臣择主而侍,良禽择木而栖,那马士英威福擅权,咱们这位皇上……似乎也不是什么雄军英主,何必给他们殉葬?刘大人若是能拉我们一把,自然是感激不尽……” 这位刘良第刘大人虽然品级不高,却颇有些门路,因为他的堂兄就是昔日江北四镇之一的刘良佐。 那刘良佐率领数万大军投靠了多铎,清军一旦打进来,大家还指望他的门路保住这一身的富贵呢。 刘良第早就和他的堂兄刘良佐有过接触,只要他帮着大家疏通一下,就算是这南京城丢了也可以投靠清军。 大家数年寒窗苦读,本就是为了做官发财的。反正大明的官是官,大清的官也是官,只要是能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与其伺候蠢笨如猪的蛤蟆天子,还不如去伺候清廷呢。 打仗的事情就让马士英等人去吧,反正他已享受过泼天的富贵了,就算是死了也不会有人在意。现如今大家最关心的还是富贵二字…… 刘良第微微一笑,朝着众人做了个罗圈揖,神态轻松的朗声说道:“我与诸位大人同朝为官,本就应该多多照应,此地非讲话之所,有什么事情还请诸位大人到寒舍详谈……” 日头已经升起来两竹竿子那么高了,同泰寺的山门之前,又一次聚起了呜呜泱泱的人群。 在楚华文的号召之下,各大学社的文人仕子齐聚于此,高喊着各种口号,和把守同泰寺的官兵对峙着。 楚华文站立在一张桌子上,反反复复的厉声高呼:“清军已经过江,南京危在旦夕,天下读书种子恳请太子出来相见,于我完全忠义之士共商大计。” “天下兴亡,国祚断续,已到关键时候,恳请太子监国理政,于天下忠勇之军共抗强敌。” 连奉请太子监国的口号都喊出来了,这个调门唱的可真够高。 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响亮的口号罢了,却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 把手同泰寺的那五百全副武装的官兵可不是这些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能对付的。 在楚华文的带领之下,以江南学社为首,组织起了好几次冲击,试图冲破官兵的把手把太子“迎请”出来,但每一次都被挡了回去。 对于这样的冲锋,负责把守同泰寺的官兵们早已经习惯了。这些个穷酸虽然调门很高,口号也很响亮,最多也就是这个样子了,不可能真的冲进来,更不可能把软禁在同泰寺里的太子弄出去。 在他们冲过来的时候,结成人墙阻挡,顺便再狠狠的踹几脚或者是用枪杆子猛烈拍打一阵,这些个孱弱的读书人自然就会退下去,根本就掀不起多大的风浪。 秀才造反,三年不举,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把守在山门之前的那个小兵回首看了看自己的长官,小声嘀咕了一句:“这些个穷酸今天冲的可真猛,好似于前几天有些不同呢……” 今日的局面确实和以往有些不同,不仅仅只是这些文人们的口号喊的更加响亮,而且人数更多,其中还夹杂了一些乱七八糟的百姓。 这些老百姓们夹杂在众人的文人当中,跟着这些读书人一样冲击官兵们组成的人墙。 以前的时候,虽然也有些老百姓,但这些老百姓大多只是来看看热闹而已,并不会和这些读书人一起发疯。 今天这是怎么了? “都他娘机灵着点儿,”那个把总小声的叮嘱着自己的手下:“今天的情形好像有点不对头,都多长个心眼儿,别他娘犯傻。一会儿万一要有什么事情发生,可别怪老子没有提前知会你们……” 一会有事情发生?这话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明显是话里有话啊,只是小兵们职位卑微,根本就无法领会。 “头儿,你是不是听到了什么风声?” 那个把总下意识的看了看四周,小声对自己的手下说道:“咱们的万岁爷……跑了!” 跑了? 万岁爷跑了? 这是京城啊,万岁爷能跑到哪里去?为什么要跑? “别他娘的问了,我也是刚刚才得到的消息,看着架势今天一定会大事发生。”把总小心翼翼的对手下士兵说道:“这种大事不是咱们这样的小角色能掺和的,都他娘的给我活泛着一点儿,谁也别他娘的犯傻,这南京城还不知道会是谁家的天下哩……” 眼看着太阳越升越高,很快就要到午时了,楚华文愈发的焦急起来。 各大学社、文馆的读书人虽然很多,喊的口号也格外响亮,但却始终拿那把手在此的五百官兵没有办法,这可怎么办? 若是不能在午时之前搞定同泰寺这边,一定会耽误了崔耀祖的通盘计划。 实在是没了法子,楚华文决定强行硬上了 猛然从怀里摸出那面旗帜,劈手铺展开来用力的摇晃着,以前所未有的高亢声音大声呼喊:“大旗军奉迎太子殿下监国,我等……” 还不等楚华文的话音落地,身后猛然一片大乱。 那些个看热闹的百姓猛然扯破身上的衣衫,露出一身黑色的衣物。 那是大旗军的军装。 这些人就好像劈波斩浪的快船,瞬间冲破人群,朝着楚华文这边靠拢过来。 旁边那几个女子也做出同样的动作,一把扯开外面的罩衣,露出同样的黑色军装,唯一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她们的军装之上有两条在胸前交叉而过的红线。 这几个绝死勇士从菜篮子里掏出短铳、手弩,一言不发的朝着同泰寺猛冲。 看到这几个女人的服饰,守在同泰寺门前的官军魂儿都没了,立刻就炸了营! 这是绝死锄奸团呐。 天底下最暴烈最可怕的绝死勇士,甭管是玉皇大帝还是十殿阎罗都为之辟易的绝死勇士,哪个敢当其锋芒? 看到那几个女人朝着这边跑了过来,把守在山门之前的那几个小兵登时就吓了个半死,正要回头请示一下,却发现他们的那位把总大人早已跑的没了影子。 顿时想起把总大人“别犯傻”的叮嘱,小兵们立刻就回过味儿来。 锄奸团的冲击之下,谁都挡不住,连把总大人都跑了,再不赶紧跑路就真成傻子了。 五百官兵顿时一哄而散。 第一百五十九章 闯宫之变 到了这个时候,楚华文当然知道应该怎么做。 一手持着大旗军的军旗,一手指着同泰寺高声呐喊:“改天换地只在今朝,诸位心怀天下的读书种子们,随我冲进去迎请太子……” 一声呐喊之下,为数众多的文人们纷纷冲进了同泰寺。 一直以来,被软禁在同泰寺中的太子等人都急切的想要出去,真到了这个时候反而怕了。 “若是如此这般的冲出去,岂不是要和福藩撕破脸皮?”程园毕很是担忧的看了看太子:“这是南京啊,比不得别处。若是福藩恼羞成怒,派遣大军弹压,后果不堪设想……” “对,对,程大人说的是,此事理应委托,应当从长计议……” “太子万金之躯,身系家国天下,不可轻易犯险……” 一众的文官和侍卫们都这么说,连太子殿下都迟疑了起来。 在这南京城中和弘光君臣撕破脸皮,公然打出要取而代之的旗号,万一有什么三长两短,到时候可就不是软禁而是要见血了。 这些个文臣都是太子心腹,平日里在后方运筹帷幄还行,真要是到了关键时刻,反而露了怯。 太子等人的这番举动,把楚华文急的直跺脚:“殿下啊,这都什么时候了?怎能如此瞻前顾后优柔寡断?有大旗军将士在此,何惧福藩的军兵?” “可是……只有这么点大旗军将士,是不是太过于行险了?” “难道殿下已忘记了北都之事?”楚华文是真的急了:“当初闯贼犯京大行皇帝殉国之时,也不过是屈指可数的大旗军……民团忠义之士,照样能护卫太子殿下从百万贼军中杀个来回。如今普天之下都知道殿下是我大明正统,谁若是敢用军兵相阻,那便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但是……此举太过于凶险……” “再怎么凶险,还能比当日的京城更险?”已到了这步田地,太子等人还不愿意冒险,已经真的把楚华文给惹急了,再也顾不得什么君臣之礼,大声呼喊着:“来人,架起太子,随我冲出去……” 几个大旗军士兵猛然冲上前来,不管不顾的把程园毕等人推到一旁,一把架起太子,连拖带拽的拉了出去。 程园毕还要阻拦,路恭行却很及时的拽住了他,无奈的苦笑道:“时局如此,不得不犯险了。既然李侍讲如此安排,想来已有了成算,就凭你我这点人手,又怎么挡得住这些大旗军悍勇之卒?” “你……路恭行,你可是大旗军的监军,难道连你都约束不住他们?” “这是李吴山的将令,我怎么约束?”路恭行说道:“我等被困在此一个多月,根本就不知外面的形势发展成了什么样子。李侍讲素来能够顾全大局,想来此举也是因为到了不得不如此的时候。别说了,硬上吧……” 架着太子出了同泰寺,手持大旗军军旗的楚华文走在走前头,一边走一边大声呼喊:“当此存亡断续之际,唯有奉我大明正统坐镇宁城,号令天下忠义之士共挽危局面。” “先皇嫡血,国之储君在此,当继大统!” “当继大统——” “天下忠义之士,共奉太子号令。” “共奉太子号令。” 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的楚华文不停的真臂高呼,他喊一句,身后的那些个穿着黑色军装的士卒就跟着喊一句。 江南学社、同文会、浙乡社等等那些个五花八门的文人组织也跟着齐声高呼。 这个架势,分明就是要推翻弘光朝,拥立太子登基了呀。 这个时候,只要跟着喊几嗓子,就是从龙拥立的功勋,说不得就能换一成泼天的富贵荣华,自然谁也不会落于他后。 很快,就有更多的人加入到这浩浩荡荡的队伍之中,许许多多于此事无关的百姓也纷纷加入其中,跟着楚华文高声呐喊,人流如龙声浪滔天,朝着皇城正门涌了过去。 虽说蛤蟆天子已经提前跑路了,但这毕竟是天下中枢,皇宫门前还有不少守卫的官兵。 远远的看到那些个穿着黑色军装的身影,立刻就明白了这事根本就是大旗军鼓捣起来的。 直接和大旗军将士硬拼?他们肯定没有这个胆量,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赶紧关闭了宫门,拽开弓箭远远的震住众人。 “这些人要直闯皇宫了,赶紧去调巡防营过来……” “调巡防营有个屁的作用?这么多人,不仅有功名在身的文人仕子,还有太子殿下夹杂其中。就算是调了巡防营过来,他们敢上吗?” 国朝尊崇文人,素有就秉行着“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原则,若是派兵弹压文人,必然举国哗然,事后肯定要背黑锅。 而且太子殿下就是夹杂在这些人当中,连弘光朝君臣都不敢对太子来硬的,小小的巡防营就敢了? 巡防营肯定是指望不上了,唯一的希望就是马士英马首辅了。 “快去通报马大人,请马大人定夺……” 这么大的事情,弄出如此大的风潮,也就只有马士英能够拍板儿做决定了,也只有他马士英才能承担这个责任。 “马大人刚刚出城,好像是去调集三大营的人马部署防务了……” 马士英出城了。 那么……这事儿到底应该如何应对,是不是应该拦截太子,应该如何面对这样的局面,就成了一个谁也做不了主的问题。 楚华文可不敢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直接就带领着队伍冲到了宫门之前,要不是那些个官兵用弓箭在宫墙上做出威胁的姿势,人们就能直接冲进皇宫里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明显带着北方口音的声音大声呐喊起来:“奉天下兵马大元帅李吴山令,迎请太子住持大局,有阻挡者即为国贼,必斩之!” 话音刚落,那十几个绝死勇士猛然前冲,就好像完全没有看到已经完全张开的弓箭,反而摆出一副随时都要强行硬攻的姿态。 这是绝死锄奸团的勇士啊。 虽然还有一墙之隔,这些个绝死勇士未必能冲的过来,但绝死锄奸团的名号本身就由着无法抗拒的强大威慑力。 虽然已搭箭在弦,而且这些绝死勇士就是射程之内,已经近的脸贴着脸了,却没有谁敢于真的射出去。 众目睽睽之下射杀绝死勇士,等于是公然和整个锄奸团为敌,李吴山肯定会展开最血腥的报复。到时候天下虽大却无容身之处,必然会落得一个身死族灭断子绝孙的下场。 虽然畏惧锄奸团,但私自放这些人冲进皇宫也是砍头的大罪,谁也不敢真的放他们进来。 局面就这样僵持住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穿着锄奸团服色的小女孩越众而出,用清脆脆的童音朝着宫墙之上的官兵高声大喊:“肥猪一般的蛤蟆天子早就跑了,你们却在这里给他卖命,真是不知死活。我数十个数,再不开门就要硬冲了,不怕死的尽管来吧……” 小女孩一把扯开过分宽大的黑色军装,露出捆绑在胸前的那个火药包,一手持着短铳瞄着共墙上的官军,一手捏着腰间的引火烧往火药包的导火索上凑。 这样的场面虽然没有见过,却早已听说过无数次了。 这是要玩儿同归于尽的老戏码啊。 这一番话语若是出自别人之口,也不过就是个笑话罢了。但这话出自眼前这个小女孩之口,那就不是笑话了。 绝死锄奸团的名号,比森罗地狱的阎罗还要可怕还要响亮,十个数字数完,肯定会冲上来,然后就是一声轰鸣的血腥场面了! “八。” “七。” 清脆脆的童声不紧不慢的倒数着,每一个数字都象阎王爷的催命符一般让人心惊肉跳。 清军大举过江的消息早就传开了,眼巴前儿又有太子逼宫,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就没有个出事的人站出来拿主意呢? 难道说蛤蟆天子弘光帝真的跑路了? 弄出这么大的声势,轰动了整个南京城,弘光帝却没有半点动作,不会真的撒丫子跑路了吧? 若是弘光真的跑了,那还守个屁呀。 连皇帝都没有了,还守着这座皇宫,岂不是成了傻子? 弘光帝本就是不得人心,早成了神厌鬼弃的臭狗屎,宁城军民早就厌了他,只是有个君王的大义名份压在头顶,不敢公然表达出来罢了。 要说大义名份,眼前这为太子殿下才是真正的国之储君,比弘光帝正统了一百倍都不止呢。 就眼前这个形势,估计弘光帝是真的已经跑路了。 国不可一日无君,看这架势,太子登基继承大统已成了水到渠成的事儿。 京城政变另立新君,这么天大的事情可不是一群大头兵就能挡住的,这样的浑水最好不要去掺和。 都已经僵持了这么久,还是没有看到一个半个的朝廷忠臣出来,该不会是已经跑光了吧? 弘光朝君臣都不出面,天知道他们是不是全都跑路了。这个时候还给他们卖命,实在不值得。 眼看着太子就要继承大统,成为大明之主了,拦是拦不住的,还不如主动凑上前去,争取一个拥立之功呢。 “四。” “三……” 当那个小姑娘数到三的时候,宫墙上的一个守备军官终于做出了决定:“这节骨眼儿上,让咱们这些个位低职卑的小角色顶在前头,这算怎么回事?老子不干了!” “伺候谁不是伺候呢?伺候太子好歹还能混个正统的名号,爱怎么样怎么样吧,开门迎请太子……迎请万岁进宫……” 开始的时候,还是只有少数的几个人放下了武器。这种情绪就好像传染一样,很快就席卷开来,守卫宫城的士兵们纷纷放下武器,打开宫门,拜伏在两旁恭请太子进宫。 楚华文马上高声呐喊起来:“大局已定,迎请万岁进宫!” “万岁,万岁,万万岁!” “万岁,万岁,万万岁!” 一时之间,高呼万岁之声仿佛滚滚怒潮。 楚华文继续手持大旗军的军旗冲在最前面,第一个冲过宫门,在他的身后,是被大旗军士兵架起来的太子殿下…… 第一百六十章 较量 冲进皇宫就能做皇帝了? 占领了皇宫就可以号令天下? 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楚华文率领一众的读书人,在少量大旗军士兵的协助之下冲破同泰寺救出太子,并且顺利冲进了皇宫,看起来红火热闹,其实不过是走个过场而已,除了象征意义之外并没有太大的作用。 真正具有决定作用的从来都不是这些个文人,而是军队。 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南京三大营的人马完全可以打着“平乱”的幌子杀回来。大军弹压之下,顷刻之间就可以把那些刚刚冲进皇宫里的人全都当场斩杀。至于太子殿下……纷乱之中,随随便便弄一个“意外”出来,就能让这位堂堂的国之储君死的不明不白。甚至根本不需要出动军队,仅仅只是一个巡防营就能把这场闹剧一般的宫廷政变镇压下去。 这场“夺宫”之变看起来好像是大局已定,但真正的交锋才刚刚开始。 身为兵部尚书的阮大铖正准备去找三大营的高起潜去商议时南京保卫战的军事事宜,忽然听到了太子已经冲进皇宫的消息,顿时方寸大乱。 这位兵部尚书阮大人虽然不务正业,总是更更多的心思用在“文艺工作”方面,值此紧要关头,也很清楚的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太子已经冲进皇宫了,马上就要正式宣布“继承大统”的消息,这是要取弘光帝而代之。若是太子成了江南之主,自己的荣华富贵可就全他娘完蛋了。 在这一刻,阮大铖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果断,马上放弃了原本的计划,以最快的速度返回京城,径直来到兵部大堂。 “乱党聚啸,竟然冲进了宫中。调兵,快调兵……”阮大铖跑的气喘吁吁,刚一迈步进来就朝着几个兵部堂官大呼小叫:“张进,黄宏东,你们俩是干什么吃的?为什么不调兵弹压?” “马上出调兵文书……哦,不,可能来不及了,持我的手令,命巡防营进宫平乱……还杵在这儿作甚?快去呀?” 往日里,只要尚书大人一发话,整个兵部立刻就会动作起来,上上下下全都围着他打转转儿,大大小小的兵部吏员恨不得把脸都贴过来,今日的情形却有些异常。 平日里对他唯命是从的兵部吏员就好像是聋了一样,似乎完全没有听到他的话语,依旧是一副正襟危坐的模样,动都没有动过一下。 “你们……” 就在这个时候,从角落里站起一个人来,摇头晃脑的走到阮大铖面前,上下打量了他几眼:“你就是阮大铖?” 这人约莫六十来岁的年纪,没有穿官服,而是一身黑不黑黄不黄的便装,生的獐头鼠目尖嘴猴腮,一口大龅牙突出唇外,这幅尊荣实在不怎么样。 阮大铖觉得这人有些面生,好像从来都没有见过:“你……你是什么人?” 那人根本没有回答,而是背负着双手来来回回踱了几步,猛然高声说道:“传圣上口谕——阮大铖接旨” 听到这两个字儿,阮大铖本能的就要跪下,忽然回过神来:弘光帝已经跑路了,根本就不在城中,哪里还的什么口谕? 当此局面纷乱之时,这人假传圣旨,必然是为非作歹之徒,阮大铖指着那人的鼻子高喊起来:“你是何方狂徒,竟敢在兵部大堂假传圣旨,来人呐,将他拿下……来人呐……来人呐……” 接连呼喊了好几声,却没有卫兵冲进来,阮大铖马上就意识到不对头了。 就在这个时候,那人嘿嘿一阵冷笑猛然大喝一声:“阮大铖抗旨不遵,图谋不轨,罪行昭彰,给我拿下!” 话音刚落,马上从外面冲进四个穿着黑色军装的士兵,一脚将阮大铖踹了个嘴啃泥,扭住胳膊将他控制住了。 看到黑色的军装,阮大铖顿时明白过来:这是大旗军的人。 大旗军本就是太子的队伍,看来这场“夺宫”风波的背后就是大旗军在主使。 虽然已经被控制住了,阮大铖依旧拼命挣扎,扭动着身子厉声高喊:“没有兵部批文和我的手令,你们根本就调不动巡防营,三大营的人马就在城外,等马大人回来,你们这些个乱党必然……” 还不等他把话说完,崔耀祖就用更大的嗓门儿咆哮起来:“阮大铖违抗旨意,威胁朝廷,罪在不赦,斩……” 一个“斩”字刚刚出口,那个穿着黑色军装的士兵已抽刀在手,一刀看下去,顿时身首异处。 虽然早就听说过崔耀祖的凶恶之名,却怎么也没有想到他做事竟然如此狠辣,直接在兵部大堂将兵部尚书当场斩杀。 阮大铖的脑袋早已滚落一旁,尸体还在无意识的抽搐着,血腥的味道顿时弥漫开来。 上上下下十几个堂官,全都被这雷霆霹雳般的手段唬的脸色煞白,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端起桌上的细瓷茶碗,“滋儿滋儿”的喝了两口,就好像是在和至交好友谈论今天的天气一般,语气轻松的很:“这阮大铖勾结马士英,结党营私威福自专,早已怨声载道,今奉上命将此獠诛杀,实在是大快人心之事。接下来,咱们是不是应该商量点儿正事儿了呢?” 冷厉阴狠的目光环视众人,人们全都噤若寒蝉。 “黄大人,你说呢?” 坐在崔耀祖对面的就是兵部右侍郎黄宏东。 此人袍服煌煌,神色之间还算镇定,略略整了整官服里边雪白的高护领,捻着颌下打理的整整齐齐的黑须说道:“这阮贼罪行昭彰死有余辜,太子……哦,不,万岁爷方一继承大统就诛杀此国贼,上安天意下顺民心……” 太子虽然已经冲进了皇宫,但却不是真正的皇帝。 如果没有得到群臣的承认,算哪门子的皇帝?只要巡防营一动,就可以把他从皇宫里赶出来。 弘光帝跑路,太子进宫但却立足未稳,现如今的南京城正处于权利真空状态,正是各方势力激烈交锋之时。局面还没有完全明朗之前,就急于表态绝对是官场上的大忌,一个行差踏错就会葬送自己的富贵荣华甚至是身家性命。 刚刚被干掉的阮大铖就是最好的例子。 想不到的,作为兵部三把手的黄宏东竟然在这个时候将太子称为“万岁”,这样的暧昧态度,只能说明他早就和大旗军有所勾结了。 仅仅凭借十几个士兵,就镇住了整个兵部,守卫的官军却一动不动,要是没有人和崔耀祖暗中勾结,那才是活见鬼了。 其实大家早就应该想到,右侍郎黄宏东就是和崔耀祖暗中勾结的那个人。 这位黄大人本就是潞王那边的人,本就和马、阮等人不对付。当初扬州大战的时候,潞王高调增援扬州,必然已经和大旗军的李吴山谈好了条件,估计连利益交换的细节都已经谈好了呢。 正是因为有了黄宏东这个内鬼,崔耀祖这个凶狠的“外贼”才能如此容易的镇住兵部,让巡防营始终保持按兵不动的状态,任凭那些个文人簇拥着太子冲进了皇宫。 “好,黄大人深明大义,不愧我国朝血诚之臣,这兵部的事情就烦劳黄大人先拿个总吧,等圣上正式登基之后,尚书一职非黄大人莫属!” 第一百六十一章 交易 任命一个兵部尚书,本就是潞王党人和崔耀祖谈好的交换条件。只不过这种重大的人事任命一定要经过朝廷同意万岁用玺才会生效,而不是由崔耀祖这么一个无官无职的家伙随随便便一说。 但是,黄宏东很清楚的知道,眼前这个獐头鼠目连个正式官职都没有的崔耀祖才是南京城的主宰,他的话比皇上的圣旨要管用的多。 现如今的太子,虽然已经冲进皇宫甚至很有可能已经披上了龙袍,但那不过是一个吉祥物罢了,摆设而已。 天子者,兵强马壮者居之。 如果没有足够强悍的军事实力作为支撑,所谓的皇帝不过就是一个笑话而已,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别人推翻。 弘光帝就是最好的例子。 大家都知道弘光帝是怎样的一副德行,但是有了马士英和江北四镇各个军头的支持,照样可以称孤道寡成为一国之君。 太子殿下的法统显然比弘光要硬的多,又有大旗军的支持,凭什么就不能成为新的大明之主呢? “尚书大人……”崔耀祖已经将黄宏东称之为“尚书大人”了:“时局纷乱,为防不必要的麻烦,为拱卫圣上之万全,请尚书大人行文,开朝阳、正阳、通济三门……” “这……”刚刚“晋升”成为大明兵部尚书的黄宏东迟疑了。 当初和崔耀祖密谈的时候,可没有这一条啊。 控制兵部,巡防营按兵不动,任凭太子取代弘光,然后由出身潞王一系的黄宏东等人接管兵部,这就是所有的交换条件。 潞王是浙党的总后台,而且和东林党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些个簇拥着太子的文人当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是东林党人,正是因为有了他们在暗中推波助澜,才会在短时间内搅动起那么大的风潮。 这个时候打开城门,大旗军肯定会顺势冲进来。到时候大军弹压,大旗军就会控制整个大局,还有潞王什么事儿?还有东林人什么事儿? “开城门只是为了放外面的百十万百姓进城躲避战乱,我大旗军不会进城。” “真的?”黄宏东也是官场上的老油条了,当然不会因为崔耀祖的一句话就轻易相信,要是他真的那么天真的话,也就不会成为潞王在南京的代言人了:“这是李大帅的意思还是你的意思?” “这有区别吗?”崔耀祖大言不惭的说道:“我乃大旗军的军师,李大帅的谋主,大旗军的这幅家当有我一半,我的话就是李大帅的话。要是连这么点主都做不了,大帅又怎么会派我来底定着金陵一城?” “更何况把守城门的巡防营完全受你们兵部的节制,若是我大旗军食言自肥趁机进城,大可以关闭城门的嘛……” 说的也是,只要控制住了兵部,就等于是控制住了巡防营。若是大旗军真的趁乱进城,大可以把城门一关,难道大旗军还能强行攻打不成? 早就扬州之战结束之前,崔耀祖就放起一把大火,把仪真城烧为一片废墟,然后驱赶着几万百姓渡江南来。紧接着,扬州的八十万民众纷纷撤离过来,如今正陆续抵达南京附近。如果任凭他们留在城外,必然会酿成天大的灾祸,放他们进城已是势在必行之举。 “还有,皇宫的守卫,我已经安排了两千兵士……” “什么?”听了这话,黄宏东立刻就跳了起来,气急败坏的大叫着:“你……你不是说没有带大队士兵进城的么?” 崔耀祖确实没有带大队的大旗军士兵进城,因为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一千士兵进城,南京守军不可能没有觉察。 他带的仅仅只有两个小队的大旗军士兵,拢共两百多人,就是原本镇守仪真的韩福财部。所谓的两千人马完全就是信口胡言。 太子虽然已经进宫了,但只要掌控住宫廷宿卫,就可以控制住整个皇宫。按照黄宏东的打算,原本是打算从巡防营抽调一部分人马来“守护”皇宫,其实就是控制太子的意思。 想不到的是,崔耀祖已经快人一步,先调大旗军去“守”皇宫了。 如此一来,就等于是失去了对太子和宫廷的控制权。 崔耀祖没有事先告知,就这么干了,让黄宏东非常非常的气恼。 若是在这个时候直接撕破脸皮,那肯定不行。 虽然黄宏东等人可以调动巡防营,但巡防营终究是维护秩序的治安军,而不是真正的正规军队。这样的队伍根本就打不过强悍勇武的大旗军,真要的干起来的话,两千大旗军战兵确确实实就能把巡防营彻底消灭。 这个时候,还有南京三大营的大马态度未明,如果他们不支持太子的话,局面会非常非常的凶险,绝对不能自己人先内讧起来。 既然皇宫的控制权已经丢了,就得接受这个现实,唯一正确的做法是从其他方面找补回来。 “擅自率领大旗军进城,这是崔军师你违背前言在先,我无法对王爷交代,除非……除非另有补偿……” 国家大事,就这样好像做生意一样被直接摆上了台面。 黄宏东就好像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那样,直接就和崔耀祖讨价换件了。 崔耀祖是何等精明之人,知道他想要更多的好处。 这个时候,可不是装君子的时候,一定要先把局面稳住才行。 “既然黄大人你都这么说了,我就不拐弯抹角了,直接开个价出来吧,只要是我能做主的马上就能拍板,就算是我做不了主也可以当即请示李大帅……请示万岁爷。” “崔大人果断,果然不愧是大旗军的军师谋主!”到了这个地步,黄宏东也就彻底撕下了虚伪的伪装,不做任何掩饰的开出了自己的条件:“即刻清洗马士英阮大铖一党在朝廷的势力,将他们一扫而空。” 崔耀祖毫不犹豫的说道:“应了!” “用我东林人取代马士英阮大铖……只有众正盈朝才能……” 不等黄宏东把话说完,崔耀祖就已嘿嘿的冷笑出声了,就好像个最善于砍价的街头小贩那样直言不讳的说道:“你不觉得这价码太高了吗?取代马阮一党,你们的胃口太大了点吧?” “兄弟们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拼死拼活的连番厮杀,不就是为了搏个荣华富贵么?好处全都被你们占光了,我们大旗军的人往何处安放?这价码莫说我不会答应,就算是李大帅也绝对不会应。”崔耀祖从来就不是什么谦谦君子,黄宏东也是道貌岸然之辈,这个时候根本就不讲究什么仁义道德,甚至连吃相都顾不得了,完全就**裸的“利益”二字。 “兵事方面可以给你们大旗军拿总,就算是再在这兵部的当中给你们安排几个位置也不是不能考虑。到其他各部……至少要有我们的四个主官职位。内阁当中也至少有一个我们的人,其他随便!” “这个么……”捻着几缕鼠须做沉思状,想了好半天崔耀祖才用不是很确定的语气说道:“这才有几分谈价钱的样子……” 太子刚刚冲进皇宫,还没有正式继承大统,新朝还没有真正确立,关于朝局的把控和利益的划分就已经在私下里确定好了。 由东林和浙党掌控政务、监察两个要害系统,大旗军参与到军务当中,双方各在内阁中塞一个人进去,这是基本的总体框架。至于其他细节,不妨从长计议慢慢商谈。 反正还有巡防营和守备都司,再加上三大营的人马,呜呜泱泱十来万人马,不怕大旗军翻脸不认账。 “还有个小小的请求。我想要一个文华殿大学士的头衔……” 在这场风波当中,崔耀祖当场斩了阮大铖,黄宏东必然会成为新任的兵部尚书,已经是正二品的官职了,但他却还不满足。 尚书是最高的部堂官员,虽然是朝廷大员,但却没有了更进一步的空间。加一个大学士的头衔看起来无关紧要,其实是在为入阁做准备。 内阁成员本身的官职并不算高,甚至还不如这个已经被他拿在手心里的兵部尚书,但内阁毕竟是内阁,稍加运作就可以成为权倾天下的“丞相”。只有把“相权”牢牢的控制在手中,才是真正的位极人臣。 在这个关键时刻,对于自己的野心和贪婪,黄宏东不做丝毫掩饰,就好像做生意一样直接说了出来。 崔耀祖表现的相当爽快:“我还以为是多大的事情呢,不就是一个大学士的头衔嘛,我代太子……代替万岁应了!” “好,”条件已完全谈妥,黄宏东兴奋的一拍大腿:“我东林正义之士马上就会朝觐太子……朝觐万岁,潞王也必然会在第一时间承认新朝……” “痛快,黄大人果然痛快,稳定朝局的事儿就拜托黄大人和诸位东林义士了!兄弟我还有点事情,就先告辞了!” 刚刚步出兵部大堂,崔耀祖就朝着皇宫的方向去了,一边走一边小声的嘟囔着:“什么东林义士,全他娘的是狗臭屁,就这两下子还想在老子的嘴里抢肉吃,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嘴脸!以前还有高攀龙、左光斗他们几个勉强能拿得出手,现如今却全都争权夺利的势利小人……” 说起对东林复社齐楚浙党的了解,没有谁比崔耀祖这个阉党余孽更加深刻 早起的东林人士,还可以说是忧国忧民的君子,到了天启朝虽然堕落了不少,虽然有夸夸大口空谈误国的嫌疑,却还有几个不畏强权为民请命的硬骨头。但东林的堕落速度之快,简直让人不敢相信。时至今日,已成了争权夺势的群体。这些个家伙平日里满口仁义道德,总是 把精忠报国挂在嘴边儿,真到了关键时刻,什么社稷江山什么浩然正气就全都顾不上了,根本就没有为大明朝着想过,而是全都在盘算着自己的荣华富贵。 和早间年的东林人士相比,现如今的东林人连最基本的风骨都不要了,甚至连清谈朝政抨击时弊的作为都没有,只是一门心思的谋求荣华富贵。 什么“忠君爱国”什么“忧国忧民”,全都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势力小人。 “就这样一群喂不饱的鳖孙,还想和老子斗……哼!用不了多久,这些酸臭的货色就会知道老子的手段了!”崔耀祖嘿嘿的冷笑了两声,对身旁那些个穿着黑色军装的士兵说道:“进宫,去看看咱们的皇帝陛下怎么样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 吴楚帝王气 直到现在,太子还是一脑门子浆糊,还没有完全从纷乱的局面中清醒过来。 虽然身在皇宫之中,却总是有种不真实的虚幻感,就好像今天的经历全都是在梦境之中。 自己成皇帝了?真的成了这江南半壁的皇帝么? 和茫然不知所措的太子相比,那些个一路跟随的文官和百十来个侍卫还算是比较清醒,他们很清楚的知道眼前的局面到底有多么险恶。 这是宫廷政变啊。 血腥无比的宫廷政变,为了争夺皇位什么样的手段都使得出来。 这个时候,只要弘光朝反扑的话,太子等人根本就没有还手的余地。只要马士英调动三大营的人马杀回来,或者是巡防营、守备司的人马冲进来,局面立刻就要逆转。到时候可就不是软禁那么简单了,说不得所有的人全都得死在这儿。 现在这个局面,最要紧的不是登基称帝继承大统,而是调兵,马上调兵,先把皇宫守住,只有首先确保太子等人的绝对安全,才有机会谈论其他。 可惜的是,除了一个正统的身份和大义的名分之外,太子殿下一无所有。 这个时候,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大旗军,想起了李吴山。 若是有大旗军在,有李吴山李大帅在,就有泰山之靠磐石之安,根本就不必如此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可惜的是,效忠太子的大旗军虽然能打能拼,但却还在城外,短时间内根本就过不来…… 虽然这些个终于太子的文官和侍卫们做梦都想复辟正统之位,但真正冲进皇宫之后,反而全都进入了一种“不知下一步应该怎么做”的茫然状态。 虽然大家都知道应该赶紧调兵稳住局面,最起码要确保皇宫的安全,但却无兵可调。 远远的看到崔耀祖过来,就好像胆小的孩子在独自守家的时候终于见到了父母一般,赶紧迎了过去,把崔耀祖团团围住,七嘴八舌的说个不停: “调兵,赶紧调兵,先守住宫门再论其他。” “外面的局势怎么样了?福藩一党是不是去调三大营的人马了?” “巡防营和守备营是人马若是冲进来,可就糟了,赶紧想想办法……” 平日里,这些个文官们总是聚在太子身旁,经常做出一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样子,现如今却慌乱成了这个样子,让崔耀祖愈发的看他们不起了。 “王宣同王大人,你去巡防营调一些兵马过来,先守在皇城之外,没有我的命令……没有万岁的圣旨,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否则就以谋逆论处,格杀勿论!” 对,对,先去把巡防营的兵马调过来,守住皇城再说,这个时候良莠难辨就应该行霹雳手段,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 但是…… 王宣同却连动都没有动弹一下。 这位王宣同一路追随太子殿下,从北京而至南京,可以算是太子的嫡系心腹了,忠诚度自然是非常之高,但办事能力…… 他王宣同是北京的官员,而且是科道官员。北京的科道官员,怎么可能调得动南京的人马? 大明朝没有这样的体制啊。 而且巡防营的态度未明,他们是不是支持太子都搞不清楚呢,怎么好调过来保护太子? 若是巡防营怀有叵测之心,岂不是等于把太子置于极险之地?岂不是成了引狼入室? “你就是说这是万岁的圣旨,巡防营敢不奉调?谁要是敢叽叽歪歪,直接斩了就是!” 这种话,也就是崔耀祖说说而已,王宣同可没有当场斩杀朝廷命官的胆量。再者说了,太子还没有登基呢,哪来的圣旨?就算是太子已经登基了,巡防营是不是承认这位大明正统皇帝都在两可之间呢,人家凭什么听从你的调遣? 作为大旗军的监军,路恭行还算是见过一些个场面,对于李吴山的运筹帷幄有些最基本的了解。看到崔耀祖这幅信心满满的样子,赶紧追问了一句:“崔……这个……是不是已经将巡防营争取过来了?” “瞧你们这幅老鼠胆儿?怎能做出大事?”崔耀祖毫不掩饰对这些文官们的鄙夷之态:“这都快两个时辰了,你们该不会以为老子……我在外面喝茶聊天看大戏吧?我早已把巡防营定住了,你只管去巡防营宣旨即可,快去……” 听了这话,太子等人才终于松了一口气,悬在心头的那方巨石终于落在了实处。 崔耀祖已经定住了兵部和巡防营,如此一来,皇宫就暂时安全了。 “可是……我无职无权,就算是有兵部的批文,只怕也调不动巡防营啊……” 王宣同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科道官员,并非巡防营的直属上司,恐怕真的指挥不动巡防营的兵马。 不是一个系统的官员,就想调兵,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都什么时候了,还计较这些个东西!”崔耀祖已经被这个默守陈规不知变通的王宣同给气坏了,开口说道:“从这一刻开始,你就是南京府尹,这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去调兵了……” 南京府尹,是这宁城的最高行政长官,堂堂的三品朝廷命官,相当于九门提督的意思。崔耀祖上嘴皮儿一碰下嘴皮儿,就封了他一个南京府尹的官职,置太子于何地? 你崔耀祖连个正式的官职都没有,从九品都不是,凭什么越过太子封出这么要紧的职位?你这是什么意思?还有没有把太子放在眼里? 崔耀祖是何等精明之人? 虽然他确实没有这位大明正朔放在眼里,却也知道自己失言了,赶紧做出一副恭顺的样子朝着太子行礼:“殿下……陛下,时局紧要,还望陛下允王宣同暂领府尹之职……” 虽然对崔耀祖的言行举止有些不快,但眼下这个局势却不得不依照他说的话去做。 马上临时任命王宣同为府尹,让他带着太子的“手谕”去调兵。 这个时候,路恭行对着太子行了一礼:“万岁,臣观崔氏耀祖者,精忠体国办事干练,可加封个官职,也是为了便于实务……” 能够凭借一己之力就定住南京的大局,这是是实实在在的本事,眼下这个局势确实离不开他崔耀祖。偏偏这个老家伙连一官半职都没有,至今还是白丁之身呢。 加封一个官职给他,一来是为了办事方便,再者也是想把他拉拢到太子阵营当中。 就凭崔耀祖定住南京城的本事,绝对是实打实的拥立从龙之功,加封官职也在情理之中。而且此人是李吴山的心腹,给他加个官职也是拉拢招揽之意。 太子虽然心性淳朴,但毕竟是太子,马上就听出了路恭行的弦外之音:“依路师傅之意,应该加个什么样的官职为妥?” “便封个南都府丞吧。” 府丞是府尹的副手,相当于南京副市长,对于白丁之身的崔耀祖而言绝对算是一步登天了。 但是,崔耀祖对这个职位却毫不在意,甚至还在暗暗的腹诽:你这个皇帝都是老子立起来的,还在乎什么狗屁的府丞?老子要是想当官的话,什么样的官职拿不下来?还用得着你来加封? 虽然对这个官职有些“嗤之以鼻”的意思,但太子毕竟是君上,至少是名义上的君上。崔耀祖淡淡的说了一句“谢恩”的话语,就毫不客气的说道:“现如今还不是封官的时候,先以稳住局面为要。韩福财——” “在!” 崔耀祖对太子说道:“此人是大旗军之锐卒,对殿下……陛下的忠诚之下可昭日月,也是当初在北京城护着陛下从百万贼军中杀出来的勇将。恳请万岁封其为内卫指挥使!” 虽说巡防营的兵马上就会过来,但巡防营终究是外人,仅仅只是负责守卫皇城外围,这宫城之内的守卫工作一定要用最贴心最可靠的自己人。 眼下,也就只有大旗军可以算是太子的自己人了。 没有任何犹豫,马上允了。 作为大旗军的小小队官,韩福财摇身一变就成为了新朝的内卫指挥使。 和王宣同王大人不同,韩福财显然知道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也知道具体怎么做,马上就带着两个小队的大旗军士兵去召集数量众多的宫廷内卫,开始履行保卫内廷的职责。 “万岁请传旨,召高起潜觐见!” 高起潜是三大营的监军之一,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招他觐见,用意不言自明。 这是要他表明效忠新朝的态度。 “再请万岁传旨,颁安民大诏。” “再请万岁降旨,召在京各部、堂、监、司官员觐见!” 所谓的万岁传旨,其实根本就是崔耀祖的意思。 他的每一个部署都非常合理而且对于稳定局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道道所谓的圣旨传达下去,至于能不能真的贯彻执行,谁的心里也没有一个准数。 毕竟这南京方方面面的势力会不会承认这个新的君主还是一个未知数,弘光朝旧臣会不会反扑同样尚未可知。 只有崔耀祖信心满满,仿佛大局已完全在掌控之中。 没过多久,巡防营奉调而来。 有过了约莫小半个时辰,在黄宏东的带领之下,兵部堂官们纷纷前来。 黄宏东黄大人绝对是个演戏的好手,隔着老远就跪拜下去,膝行上前,匍匐在地高呼“万岁”:“臣兵部右侍郎黄宏东,久盼我大明正朔,虽望眼欲穿奈何奸佞当道。今拼着一身性命斩了奸贼阮大铖,才有机会崇拜万岁。臣等来迟,万死莫赎,臣等万死……” 说着说着,这位黄宏东黄大人就掉下泪来,声音几度哽咽渐渐泣不成声。 其他那些个兵部官员也有样学样,半真半假的哭个不停…… 明明知道这些人是在演戏,太子也不得不做出一副“感佩”的模样,亲自身手将他们逐个搀扶起来:“卿等心怀大明,尽皆良直忠效之臣,我……朕怎忍加罪于卿?平身,赐座……” 一幕臣忠君贤的好戏在崔耀祖面前演的精彩纷呈! 到了傍晚的时候,三大营监军之一的高起潜奉命进宫陛见。 高起潜本就是崇祯朝的旧臣,早在崇祯登基之前就在信王府了,和太子之间不仅仅只是君臣,还有一层主仆的关系。他能够奉命进宫陛见,本身就表明了效忠太子的态度。 三大营之一的高起潜已经表达了效忠新朝的态度,还有外面的大旗军,江南新朝一般的军事力量已经归到太子的旗下,剩下的事情不过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而已。 在高起潜表明态度之后,局势立刻就变得明朗起来。 还在观望准备骑墙的各方势力终于看清楚了风向:太子已成为大明朝这半壁江山之主了。 一时间,在京的官员纷纷连夜叩阙,跪守在宫门之外等着新皇帝的接见…… 什么虎踞龙蟠形胜地,什么两千年吴楚帝王气,不过是在老子的股掌之间罢了。宫里头的君臣相宜的好戏还在上演,崔耀祖却没有心思看那些虚伪的玩意儿,因为他知道决定这一切的根本就不是什么正统和大义,而是大旗军。 若是没有大旗军,什么样的正统大义都是鬼扯。 只有绝对是武力才定鼎乾坤的关键。 “你去告诉咱们的李大帅,就说我老崔已经把南京城拿下来了!”崔耀祖拍了拍六斤那瘦弱的肩膀:“接下来就看他的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大战伊始 听到太子继承大统的消息,长平公主顿时感觉天旋地转,好像被抽去了脊梁骨一般软软的瘫倒在地,好半天才回过神儿来。再抬头时脸上已满是磅礴的泪水。 此时此刻的长平公主早已泣不成声,又哭又笑的好像疯了一样。又过了约莫五七个呼吸的时间才逐渐恢复正常,腮旁带着亮闪闪的泪珠儿,将一身宫装整理的妥妥帖帖,,面色郑重的趴伏在地上不住的望空而拜: “先皇在上,后世子孙惶恐难言,谨告我大明列祖列宗。自父皇登基御极以来,勤勉国事抚慰臣民,事事如临渊履薄,时时战战兢兢,奈何我大明当有此劫。贼虏环逼之下,先皇壮烈殉国,祖宗百战而来的基业先是沦于贼手后又为东虏所窃。当此社稷崩坏之时,我等不肖子孙本应追随先皇同殉社稷。每念及太祖洪武皇帝创业艰难,历代先皇守业不易。虽遭奇耻大辱扔腆颜苟且偷生,隐形藏匿如丧家之犬,然胸中血气未曾有一刻消磨,时时抱定复国之坚定信念,时时谨记丧家破国之耻,不曾或忘君父之仇。自北都而沦淮右,终得方寸之地,而今转战淮扬而临南都,万千将士用命亿兆生民景从,此皆先皇之遗德余荫。” “先皇所立之国储已身登大宝,内有文武团结如一,外有忠勇强兵,民心士气已至极巅。今虏兵过江,国祚存亡气运断续在此一战,万望历代先皇保佑,击退虏兵收拾山河,再现我大明煌煌盛世……” 听说南京城里边的老百姓纷纷拥戴,文武大臣争相阙迎,自己的太子兄弟已经登基称帝,这个消息让长平公主喜不自胜,纷纷进行一场神圣庄严的意识般,祭告了大行崇祯皇帝和大明朝的历代先皇之后,毫不犹豫的在第一时间找到了李吴山,刚一见面就行了个跪拜大礼。 虽说李吴山从来就没有真的把这位公主殿下太当回事儿,毕竟是先皇嫡血,勉强可以算是半个“君上”,这君臣尊卑之别还是要顾忌一下的。 长平公主行此大礼,李吴山情知受不得,正要起身避开,却听她说道: “这一礼是代先皇拜谢李壮士托付之效。” 既没有称“李侍讲”,也没有用“李大帅”这样的称呼,而是用了一个“壮士”的称谓,看起来好像有些不伦不类,其实暗含深意。 当初崇祯皇帝大行殉国之前,曾将太子、公主等人托付给了李吴山,这叫托孤之重。 李吴山不仅保着太子在万马军中杀了出来,并且一路护送到了南京,现如今太子已经脱离险境,李吴山完成了当初崇祯皇帝的托付,保住了太子等几位殿下。就算不谈君臣的上下尊卑,仅仅只是以家长的身份,崇祯皇帝和大行中宫周皇后也应该对李吴山表示一下谢意。 只可惜帝后二人早已不在人世,长平公主就代替自己的父母表达对李吴山的感激之情了。 这一拜,李吴山受得起! 长平公主再拜。 “这一拜,是拜先皇识人之明!”直到这个时候,长平公主终于说出了隐藏在心底是那句实话:“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李大帅是跋扈之臣,今日方知大错特错。才真正知道当初先皇嘱以托国之重是何等的英明,方知李大帅是何等的忠诚良直!” 一直以来,李吴山都表现的相当跋扈,屡次顶撞甚至是忤逆太子,将权臣本色表现的淋漓尽致。包括太子和长平公主在内,同时也包括路恭行、程园毕等人,都担心李吴山会成为曹孟德那样的奸雄,担心他会做出“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勾当,但却没有一点办法。 毕竟大旗军是太子唯一可以倚仗的力量,李吴山表现的再怎么跋扈他们也只能捏着鼻子忍耐下来。 但是现在,在太子继承大统的关键时刻,李吴山却没有率领大旗军进城,更没有趁机“把持朝廷”或者是做出以武力“胁迫天子”的事情来,而是把大旗军主力留在城外,随时准备和汹汹而来的清军决一死战。 用铁一般的事实证明自己不是大明朝的曹孟德,而是扶危定难的周公旦。这份忠诚之心,可昭天地日月,也彻底打消了长平公主的担忧。 换做是旁人,早被长平公主的这番言行感动的一塌糊涂了,但李吴山却表现的非常冷淡,只是淡淡的说道:“福藩不得民心,太子为天下正统国之储君,身登大宝不过是顺应民心的事儿,我也不敢居功……” 民心? 民心这个东西说起来好像很重要,其实只不过是一个虚的不能再虚的概念而已。若是没有李吴山事先安排布置搅动风潮,哪里有什么民心?谁还记得一个前朝太子?若是没有大旗军在外苦战打下的赫赫威名,又怎么会如此轻易的登上皇帝宝座? 所谓的万民拥戴,不过是李吴山带起来的节奏罢了。如果没有强悍的大旗军,那些个弘光朝的臣子会拥戴一个毫无根基的前朝太子? 武力才是决定一切的关键。 这个时候的长平公主已经彻底理解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长平公主又要做势再拜,李吴山却有些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很不客气的说道:“我说殿下呀,收买人心的那一套做派还是收起来吧。” 长平公主对李吴山的尊重固然是出于真心发于肺腑,但这其中未必就没有收买人心的意思。 李吴山如此直白的说出来,让她显得非常尴尬。 “我知道,有些人始终认为我是大明朝的曹孟德,随便他们怎么想好了,我不在乎!而且我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辩解,是忠是奸不在于说了什么,而在于做了什么。”李吴山还是那副跋扈的嘴脸,他的言语显得有些太过于简单粗暴了:“清军已经渡江,南京保卫战一触即发,我可没有心思听殿下说这些好听的话儿,只有打胜了这一仗才是最实在的事情,其他的一切都是无关紧要!” 若是在以前,这样的话语肯定会让长平公主感到很刺耳,甚至会生出厌恶之心,但是现在反而当做是一种坦诚和直率。 眼下这个局面,南京城能不能守住不仅是一城一地的得失,还关系到大明朝的存亡兴废,这一战的意义无论怎么强调都不算过分。 这一战要是胜了,自然是局面为之一新,光复故土收拾残破的大明朝就有了一个非常稳固的基础。若是打败了……那就是真的一败涂地再也没有希望了。 亲身经历过扬州之战,见识过大旗军的战斗力之后,长平公主深知谁才是这一切的关键。 “国仇家恨全都系在这一战当中,南京虽有泱泱十万人马,但真正可以依赖者唯有李帅的大旗军。这半壁河山,还有复国之希望,就全都托付李大帅了……” “打仗的事儿你就别管了。” “长平深知李帅之能,从未想过插手军务。” “眼下还真的有点紧要的事儿……” “请李大帅吩咐,我一定会转告太子……万岁。” “其一,城外的百姓泱泱百万之众,必须尽快撤到城中,无论遇到什么样的阻力,都必须这么做。” “长平谨记。” “其二,颍州、寿州、凤阳一带的百姓必须尽快迁徙过来,那才是咱们的根基。”遥望着巍峨的南京城,李吴山说道:“虽说殿下已成为江南之主,但我总觉得还不是很稳固。一旦有变,还是咱们的自己人最可靠!” 停留在淮西的百姓,绝大多数都是李吴山从北边带过来的,忠诚度自然没得说。只要把那几万人口迁徙到南京来,才更放心。 “左翼的高起潜部虽有近四万人马,但战力恐怕不行,最好尽快把韩赞周部调过来加强左翼的防守。” 三大营的人马当中,高起潜部的人数最多,当初就被弘光帝作为江防的主力。但高起潜部的人马当中,有一半是从巡防营和守备营中抽调出来的,只能算是治安军,要是野战的话,恐怕顶不住气势汹汹的清军,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后面的韩赞周部调上去。 说起韩赞周,还有个小故事。 马士英本来是想调三大营的兵包围南京,却在半途中听到了太子“夺宫”的消息,马上改变了主意,让韩赞周率兵进城“平乱”。 虽说韩赞周是弘光朝的人,但这位大太监却严词拒绝了,而且理由非常充分:“我韩赞周奉命守江,今敌军渡江而来,当与敌决战。城内之事绝不参与,马大人也不要想从这里调动一兵一卒!” 虽然我韩赞周是个宦官,但却是军职。军人的使命就是杀敌,不参与你们的政治争斗,这就是韩赞周的态度。 其实这也正是韩赞周的精明之处:三大营当中,实力最强的高起潜是崇祯旧臣,肯定会倾向于太子。若是他韩赞周带兵进城“平乱”,有可能会引起和高起潜部的激烈火拼。到最后不论胜负如何,都会便宜了三大营的另外一个巨头:卢九德! 自己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参与到马士英和太子的政治争斗中,到了最后便宜却是别人的,韩赞周没有那么傻。还不如远离政治漩涡,不参与此事,到了最后谁也不会得罪。 万般无奈的马士英正准备再去找卢九德,还没有进军营呢就听到了高起潜奉命进城的消息,顿时就知道大势已去,毫不犹豫的带着两百多个亲信朝着南边去了……” 第一来六十四章 形势危急 虽说现在的太子一党中人已基本掌控了局面,三大营的人马也表示了效忠新朝的意思,但是和他们比起来,还是大旗军更加可靠也更值得信赖。 所以,当长平公主把李吴山的建议带过来的时候,马上就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仅仅只隔了六日,南京保卫战就正式打响了。 清军依旧气势汹汹,仍然采用了惯用的作战手法:以数万新附军为先导,用佟图赖的本部人马和半个蒙古旗为主力猛烈攻打左翼。 多铎本人率领最精锐的满洲战兵和一个蒙古旗,还有大量的新附军沿江而动,摆开一个宽大的攻击面,以雷霆万钧之势从正面压了过来。 仅仅只用了一天的时间,最先遭受攻击的左翼防线就被打的险象环生,接连有好几个重要的支撑点被清军突破。幸亏高起潜还算是见过些大阵仗的老手,接连斩了两个仓皇后退的参将,用雷霆一般的手段和血腥的战场纪律勉强稳住了局面。要不然的话,整个左翼随时都有全盘崩溃的可能。 清军打的太凶了,简直势不可挡! 两个时辰多一点的时间,清军就突进了十几里,接连攻破三道防线,很多明军甚至根本就来不及撤下来就被成建制的消灭了。 那些个新附军本来就是大明朝的官军,战斗力本不怎么样,但是投靠了清军之后却变得异常凶残,战斗力简直爆棚。跟在后面的辫子兵更是无法抵挡,好像野人一般冲过来就是一通砍瓜切菜般的劈砍…… 到了后晌申时前后,整个左翼已八方告急处处生烟了,各个营头都在要求撤退。 “退吧,再不退的话,只怕是连退的机会都没有了。”三大总兵官之一的师琮骏无奈的接受了战败的现实:“不是兄弟们不卖力气呀,实在是真的不能再打了。只有退入城中依城而守,还有几分机会,高公公,我代下面的弟兄们求你了……” 总兵大人的亲兵营都投入进去了,可依旧无法挡住凶悍的蒙八旗,只溅起一点小小的水花就被打的丢盔弃甲七零八落。 作为三大营的最高军事长官,师琮骏好歹也算是军中三巨头之一了,他可以承受战败,但却不能承受手下这几万兄弟的覆灭。 若是队伍被打散了,所谓的总兵官就是什么都不是了。保存最基本的实力,就是保住了自己的前程,这是所有军头最本能的反应。 “退不得呀,真真是退不得。”监军高起潜的嗓音本就尖锐,这个时候就好像是被赶出家门的怨妇般说话之间都带上了哭腔:“咱们的万岁爷刚刚登基,这是新朝初立的第一战,几百万双眼睛都在看着呢。三大营都没有退,咱们要是先退了,责罚必然极重,咱们兄弟还怎么在新朝混下去?” 刚刚成立的新朝,尤其是刚刚身登大宝的小皇帝对高起潜部寄予厚望,若是就这么呼啦啦的退下去,等于是在皇帝的脸上抹黑,必然会成为众矢之的,别说官职和功名富贵,恐怕连身家性命都保不住。 既然不能退,那就只有增援了。 问题是战斗打的太过于激烈,清军冲的太猛,预备队好像撒胡椒面一样撒了出去,却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 战斗刚刚开始不久,就把预备队投入进去了,还增援个屁呀。 “狗日的韩赞周,这王八羔子,他怎么就是不退呢?” 明军的主力完全在左翼,在这个侧翼战场上,部署了三大营中的两个营头,分别是高起潜部和韩赞周部。奈何清军的进展实在太快,已经把两支人马的衔接部给打穿了,让他们首尾不能相顾,只能各自为战。 这个时候,若是韩赞周部先退下去,高起潜部也就可以跟着退下去了。 偏偏韩赞周的心思和高起潜完全一样,都不想承担“首战失利”的罪名,都是硬着头皮咬着牙苦苦支撑,心中都在希望对方先退下去,然后自己再“顺水推船”的大踏步后退。 于是乎,局面就这样僵持住了。 “撑住,一定得撑住,只要撑到天黑就行!”高起潜厉声大叫着! 清军素来没有夜战的习惯,只要撑到夜幕降临,清军的攻势应该会止住,到时候就有了喘息之机。就算是退下去,也得坚持到明天再行撤离。 两个营头,好几万人马,绵延几十里的防区连一天都坚持不了,这无法对朝廷交代呀。 无论如何,也要坚持到天黑,至少也要坚持一天。 “传令,各部人马死守防线,天黑之前不许后退。”高起潜已经下了死命令:“后退半步者,军法从事!” 按说这样的命令就应该有身为军事主官的师琮骏下达,可高起潜是监军,代表着天子和朝廷,虽有越俎代庖之嫌,师琮骏也只能接受。 但是,坚持到天黑,谈何容易? 这个时节,最是昼长而夜短,到天黑差不多还有还有两个时辰呢,又如何坚持得住? “我的监军大人呐!”师琮骏都要哭了:“下面打成什么样子,高公公你不是不知道,实在是真的撑不住了。我姓师的这条命可以卖给朝廷,可下边的兄弟们不行啊。若是逼的太紧,兄弟们一哄而散可就全完蛋了……” 这位高起潜高公公虽然是个没卵子的宦官,却不是内廷中人,而是带兵多年的战将,资历比总兵官师琮骏要高的多。曾经参与过两次北京保卫战,两次淮西保卫战,两度和清军交手,又分别的李自成、张献忠这俩贼头子激烈交锋,尤其是在第二次凤阳大战中,也算是打的有声有色,是个颇为知兵善战的将才。 大明朝的军队是什么样子,他最清楚不过了。 打顺风仗的时候,大明官军还算奋勇,往往一拥而上个个争先。一旦战事不利,往往就是一哄而散争相溃逃的局面,这种情形他已经见过很多次了。 面对如狼似虎的清军主力,打了多半天还能勉强维持局面,没有出现大的溃败,打成这样已经可以算是很不错了,对得起朝廷了。在没有援兵的情况之下继续一力弹压,要下面的士兵不顾一切的继续战斗下去,局面就会变得非常凶险。 第一百六十五章 铁血宦官 当兵是为了吃粮,不是为了送死,兄弟们的一把子力气已经卖出去了,还要大家去卖命,很有可能会出现一哄而散的情形,就算是直接投降挥或者是临阵倒戈都不是什么新鲜事。 尤其是高起潜部,虽然人数众多,但士兵的质量却良莠不齐,夹杂了太多的辅兵和治安军,无论是士气还是战斗意志,都不能匹敌清军,战败本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儿。 奈何此战关系到新朝的生死存亡,朝廷绝对不会容忍首先败退下来的军队,一旦下了撤退的命令,这一身的富贵融化铁定是保不住的。 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上,高起潜也只能咬着牙硬上了。 紧了紧束腰的皮带,抄起一把刀子,咬牙切齿的说道:“我带本部人马填上去,说什么也要坚持下今天,其他的事情,你师总兵看着办!” 高起潜部本就是江防主力之一,清军渡江之后毫不犹豫的朝着西南方向退却,现如今的防区在南京城的整东偏北方向,正前方是一片狭长的丘陵缓坡地带,再远一点就是宽大的开阔平原。 监军大人高起潜带着本部人马增援过去的时候,那一大片开阔地带已完全被清军占领,南京守军主动退却到狭长的丘陵地带。 这一带的地形比较复杂,还有些仓促构建起来的工事,虽然便于防守但却存在一个很大的缺陷:复杂的地形限制了敌军的同时,也把自己给限制住了。根本无法组织起大的战术协同,只能各自为战。 各自为战的结果必然是被敌人各个击破! 虽然高起潜已经很清楚的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却没有办法:现在他已经不再奢望胜利了,只要能够坚守到天黑就行。 高起潜的到来,似乎起到某种安定人心的作用,早已被打散的明军纷纷靠拢过来,聚集在两个不大不小的山丘之间。 部将牛柱儿刚刚经历过一场厮杀,半身铠上的左肩甲被挑开了,露出一大片被鲜血染红的衬里子,也不知是敌人的鲜血还是他自己的血。 “爷,您不应该到这儿来。”气喘吁吁的牛猪儿说道:“太危险了。” “你跟着我已不是一年两年了,应该知道我的秉性,我高起潜戎马半生,什么时候怕过?亲临战争又不是第一回……” “爷,这一遭不比以往,恐怕是真的不行了!”牛柱儿指着侧前方的战场说道:“这地方肯定也不得长久,只要辫子兵再发动一次冲锋,铁定守不住,爷还是赶紧走吧。” 前面的那片开阔地,本来就是以前江防军的驻屯之地,有几条纵横的拒马沟和各种防御设施。但是现在,那些个防御工事大多已毁于一旦,只剩下几根木头柱子还孤零零的矗在那里,旁边则是早已被拉倒的营栅。 最近处的那条拒马沟附近,已是一片狼藉,密密麻麻的箭矢就好像刚刚收获的高粱地,战死者的尸体横七竖八的铺了一层,断刀残枪丢的到处都是。大几十个辫子兵的包衣奴正背着黑荆条的大筐子肆无忌惮的收割首级,偶尔找到几个还没有死透的伤兵,根本就懒得补刀,直接按在血泊之中,一手揪住头发一手用刀子割人头。 隔着这么远,依旧成隐隐约约的听到伤兵被割下脑袋之时发出的凄厉而又无助的惨叫…… 打成这个样子,还没有一哄而散的跑路,牛柱儿和他手下的那些大头兵们硬顶着清军如浪潮一般的猛烈冲击,充分利用地形的优势步步为营节节抵抗…… “爷,下撤退的命令吧!”牛柱儿抹了抹脸上的血污,很是无奈的说道:“兄弟们杀成了血葫芦,已对得起那份军饷了。不是他们不肯卖力气,实在是鞑子兵太厉害……” 这只蒙古旗虽然不是真正的八旗战兵,也是从关外带过来的老底子,不仅战斗力强悍而且战斗意志顽强。那箭射的好像下雨一样,一片白茫茫的落下来,顷刻之间就倒下一片。身后的辫子兵趁势掩杀,重型砍刀往往那把整个人堪称两半儿! 且不说这些个清军主力,就算是那些被视为杂牌军的新附军,也勇猛万分,好像吃了辣椒的猢狲一样又叫又跳,不要命的往前冲,绝大多数守军都是被这些新附军砍死的。 说来还真的奇怪,这些个新附军原本都是大明官军,战斗力极其低下。一番投靠了清军,立刻就战斗力爆棚,好像如获新生一般…… 难道说,这大明朝的气数真的到头了? 根本就不用牛柱儿多说,仅仅只是看到满地的鲜血,高起潜就能够想象得出刚才的战斗到底有多么惨烈。 “兄弟们打的怎么样我心中有数,到时候功劳簿子上少不了你们的战功,不管朝廷给出多少赏赐,我姓高的若是拿走一个铜仔儿,来世变王八!”虽然同样是宦官出身,但高起潜却和宫里头那些个捻着兰花指的娘娘腔不同,满身都是行伍气,更多的是则是一副军人作风,满口粗话早已司空见惯。 眼巴前儿这些残兵败将聚集过来,可不是为了听这些激烈人心的话。 再打下去,恐怕连小命儿都保不住,自己的脑袋有很大的可能会被对面的包衣奴割下来丢进筐子里。 现在最要紧的撤退下去保住性命,而不是谈什么军功赏赐。 高起潜很清楚的知道这些将士的心思,但却绝对不能退。 “我这人,你们需是知道的,没有克扣过你们的军饷吧?” “没有。” “没有从你们的牙缝里抠钱吧?” “也没有。” “我没有喝兵血贪银子吧?” “高公公为人敞亮,从来都不做那些个狗屁倒灶的破事儿,对得住兄弟们。” “有你们这句话,我姓高的也就知足了,我不求别的,只求诸位爷们儿对得住我姓高的就行。这么多年来,我的官职一直都不低,要说没有点家底儿那他娘的就是睁眼说瞎话了。”高起潜对牛柱儿说道:“小柱子,你去把我带来的东西取来,给大伙儿分一分,多多少少是我的一份心意……” 很快,五六个大小不一的箱子抬了过来,在众人面前堆放整齐。 一刀劈开箱盖顺势起脚,箱子里的元宝顿时散落在众人面前。 “这就是我的全部家底,也是我半辈子的积蓄。既有先皇赏下来的,也有马士英贿赂我的,还有往日里的军官们给我的孝敬,全都在这里了,每人先拿俩元宝垫垫口袋儿……” “我姓高的是什么人?是没有卵子的太监呐!”眼看着辛苦半生的积蓄就这么分发到士卒的手中,高起潜并没有丝毫吝惜之意,反而哈哈大笑着说道:“我这无根之人,连个传承血脉的子女都没有,活着是单丁死了就是绝户,到时候连个烧纸钱的都找不到,我留着这些个银子有啥用?垫棺材都嫌太硬了,不如给各位爷们儿分了去。” “既然我不曾做过对不住爷们儿们的事儿,我希望诸位也能对得起我。凡是在这儿的,凡是还能喘气儿的,都得给我卖力的厮杀,谁要敢后退一步,别怪我姓高的心狠手黑。” “若是我战死了,诸位爷们儿们想跑就跑想逃就逃,就是把脸儿一抹投降了鞑子,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说话之间,高起潜的语气就变得狠辣起来,透着阉人特有的那种阴森,就好像用生锈的铁片儿划过光滑的玻璃,自有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惊悚:“我把话放在这儿了,已说的清清楚楚,到时候哪个敢退……就算我认得你们,督战队手里的刀子可不认人!” 嘿嘿的冷笑了几声,高起潜继续说道:“参将我都斩了俩,不在乎多杀几个大头兵,谁要是不信,尽管用自己的脖子来试试我的刀利还是不利!” 一番威胁利诱之后,被清军打的心寒胆落的残兵败将终于鼓起勇气…… “小柱子,带你的人给我打头阵,”从怀里摸出一张纸来拍在地上:“这是我才城里那所宅子的房契,赏给你了!” 这一战要是打胜了,一切就还好说,若是打败了,连南京城都要保不住了,城里的宅子还有个屁用啊! 牛柱儿咬着牙瞪着眼说道:“我跟着爷已十三年了,爷从来没有亏待过我,这一回也改我报答爷的知遇之恩了。我这一百多斤就卖给爷了,只求爷照看好我家中的老爹和年幼的儿子……” “好,你若是战死了,你的儿子就是我的儿子,你的老爹就是我高起潜的亲爹!”、 从崇祯五年开始,牛柱儿就跟随高起潜,从亲兵一路提拔到了正五品,高起潜走到哪里都会带着他,绝对可以算得上是嫡系中的嫡系!这个时候,他牛柱儿必须得卖命了! “日他祖奶奶的,拼了!”狠狠的在手心里吐了口吐沫,握紧了手中刀,通红的眼珠子死死盯着越来越近的清军,猛然高声大喊:“兄弟们,随我冲——” 第一百六十六章 不奉诏 南京,虎踞龙盘之地,金粉形盛之所。 作为大明朝的旧都,南京城的规模和人口数量远超北京。 早在大明朝正式建立之前,朱元璋还是吴王的那个战乱时代,南京城的人口数量就有七十余万,再加上下辖的上元、江宁两个上等大县,总的人口规模超过了百万之数。 在这两百多年的漫长时光当中,南京城几乎没有经历过战火和大的灾难,又是江南富庶之地,人口数量逐渐攀升。到了现在,南京城到底有多少人已是一个谁都搞不清楚的事情,只能做出一个粗略的估算。 根据崇祯十四年的奏报,南京共有八十二万丁壮,由此可以得出一个大致的人口数字:绝对不会少于二百二十万。 就算是扣除下辖的县城,光是在南京直辖范围之内的人口,应该会在一百五六十万上下。 身为府尹的王宣同本就是科道出身,从来就没有治理地方的经验,尤其是在扬州、仪真等地的百姓涌入之后,面对着那些千头万绪的琐事,王宣同的脑袋都大了。 近百万外来人口突然涌入,如何应对?如何安置?已经所产生的各种问题,全都亟待解决。偏偏王宣同王府尹刚刚上任,连府衙的吏员都认不齐呢,颁布的各种命令根本就执行不下去。好在他还有一个办事得力的副手:府丞崔耀祖。 天文数字的外来人口突然涌入,必然会产生这样那样的社会问题,比如说治安状况的极恶化和飞涨的物价! 处理这个问题的办法简单而又粗暴:砍头! 盗窃、抢掠等等这些治安问题,根本就不用审判,直接用刀子说话,连续砍下上百个人头之后,恶化的治安状况马上得到了扭转。 对于那些个囤积居奇趁机涨价的商贾,采用了同样的砍头方略,效果同样出奇的好! 为了解决最基本的“吃饭”问题,崔耀祖在第一时间发布了“捐献令”。 在朝廷当中有职位的官员、吏员,以及本地的乡绅、富户,全都要捐献粮米资材,用来救助这些个外来人口。 这一次,并没有费太大的力气,南京城中的大小官吏,乡绅富户们就纷纷踊跃捐献。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的觉悟高,而是因为崔耀祖的名声足够的大。 以血腥手段拷掠寿州富户,杀的人头滚滚;在仪真一夜之间坑杀几千降卒然后一把大火将整个城市化为灰烬,又强行驱赶着数万仪真百姓渡江南来,“崔阎罗”的名声早已传遍长江两岸。为了一点粮米资材就和凶残狠辣的“崔阎罗”过不去,实在不值得。 偏偏有些个勋贵官宦觉得自己根基深厚,完全不惧崔耀祖,怀着舍命不舍财的心思做起了“刺头儿”。对于这些人,崔耀祖毫不客气,把他曾经在寿州做过的那些事情又重新做了一遍:直接上门拷掠! 不管什么样的“刺头儿”,只要把大夹棍一上,也就硬不起来了。再要是打肿脸充胖子的和“崔阎罗”叫板,到时候就不是上夹棍而是直接上刀子了。 作为崔耀祖的顶头上司,王宣同王府尹很清楚的知道这些钱粮的重要性,但却对崔耀祖的做事手法很不满意:太简单太粗暴甚至太血腥了。 不应该用这么暴烈的手段对待这些富户官僚,毕竟他们是大明的子民而不是敌人。就算他不愿意捐献,也应该好言相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么直接动夹棍动刀子,和土匪还有什么分别? “好言相劝?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崔耀祖根本就懒得理会迂腐的王宣同:“这些人知道的大道理一点都不比你王大人少,平日里也总是唱些个忠君报国的高调,但是触犯到他们的利益,马上就把那些个仁义道德抛之脑后了……” “那是以前,现如今圣天子在位,大家报效的心思极切,只要好好的和他们说道说道,一定会愿意捐献的,完全不必弄的如此暴戾血腥……” 圣天子在位了,大家就满怀报效之心的愿意捐献了?这是什么狗屁道理? 当初崇祯皇帝在位的时候,面对汹汹而来的百万闯军,号召北京城的官吏富户们捐献,满朝文武大小官员全都装聋作哑一毛不拔。等到李闯打进北京城之后,棍棒相加动用酷刑进行拷掠,竟然从那些人身上压榨出几千万两白银。 按照王宣同的说法,昔日北京城的官僚们之所以一毛不拔,就是因为崇祯皇帝不是圣天子。等到李闯登基坐殿之后就“捐献”出几千万两之巨,这是不是说李闯就是圣天子了? 崔耀祖的这番话,说的王宣同哑口无言! 不管是文官武将还是勋贵大臣,想的全都是自己的利益,宁可眼睁睁的看着大明朝灭亡也不愿意拿出一分一文——对于这个时代的官僚士绅,崔耀祖从不抱哪怕一丝一毫的幻想! “这个……崔府丞行事虽是为大局着想,终究手段欠妥。新朝初立万事以稳妥为要,如此粗暴的行径,若是民变……” “民变?你让他们变一个给我看看!”崔耀祖毫不客气的说道:“只要有大旗军镇着,我就不信他们的脖子比我大旗军的刀子更硬!” 虽然崔耀祖从来都没有象李吴山那样直接说出“武力决定一切”的话语,但他的所作所为恰恰完美诠释了李吴山的那句话。 “城里还算安稳吧?”虽然已是这江南半壁的君主,却终究没有正式登基称帝,依旧沿用着太子的头衔儿,用“监国”的名义处理军政民事。和真正的皇帝相比,也就是缺少一个登基大典而已。 程园毕还没有得到一个正式的官职,却被临时加了一个建极殿大学士的头衔,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信号。一旦新朝正式成立,他就有极大的可能成为内阁首辅。 这个内阁首辅的位子基本上已经算是内定下来了,只是还没有正式宣布而已。 对此,程园毕一点都不着急。 太子殿下都还没有正式称帝呢,内阁首辅着的哪门子急? 程园毕很就是崇祯皇帝钦定的侍讲学士,是太子殿下最亲近最可靠的班底,比侍讲教授出身的了路恭行还要崇高。山河破碎社稷危亡之际,不离不弃一路追随太子,成为内阁首辅大臣本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万岁勿忧,城中虽偶有小小风波,大体还算安稳。尤其是府衙获得众多捐献之后,已可应对泱泱百万江北之民……” “说起捐献……”太子殿下有些不放心的说道:“我听说那崔耀祖行事残暴,强行逼迫威胁索捐,有没有这回事?” “有!”程园毕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道:“此事臣早已经有所耳闻,府尹王宣同也屡次谈起……” “那……” “万岁不需过问此事!”程园毕说道:“权做不知情好了!” 在这些个一路追随太子南来的文官当中,程园毕隐然就是这个群体的领袖人物,必然要对太子负责,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事先考虑太子的利益。 从江北来到南京的百姓有近百万之众,虽说这些人全都大明朝的忠义之民,但从眼下的局势来看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光是养活这些人就有诸般难处。 好在还有一个崔耀祖。 不管他用多么残暴的手段,也不管他任何的搜刮压榨巧取豪夺,终究是在给朝廷做事,是在解决迫在眉睫的大难题。虽然手段实在过于激烈,却不失为一个快速见效的办法。 至于因此产生的副作用,比如说“残暴”“虐民”之类的坏名声,在可以用一句“万岁毫不知情”就可以全都推到崔耀祖的头上。 好处朝廷拿走,坏名声给崔耀祖留下,这就是程园毕的心思。 太子已经隐隐约约领会到了程园毕的意思,但这种事情终究做得说不得,眼下最要紧的是城外的战况。 “新朝鼎革,必然要有一番新气象。”程园毕说道:“昔日敌军纵横奔突如入无人之境,是何等是嚣张骄横!各地闻风而退者不知凡几,全都是因为福藩乱政马党专权,不得军民之心。如今万岁临朝圣君在上,前方将士敢不效死命?江南文胜之地,深受国朝教化满怀报效之心,民心之所向众望之所归,皆在我朝,自然一扫往日颓势气象为之一新。” “军民合力,上下一下,虏兵必败,正可以励精图治,只要万岁勤于国事,亲贤良远奸佞,光复北都收拾社稷就指日可待了!圣人云,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这些个话语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但仔细想想却又非常空洞,好像完全就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废话。同样的言语,程园毕等人已经在太子身边说了这么多年,确实显得空洞无物,但是今日却有了几分至理名言的意思。 虽然新朝刚刚成立,太子殿下还没有来得及举行登基大典正式称帝,但气象却为之一新。 从北京到南京,一路辗转奔波千里,沿途所见到的所听到的,全都是清军如何如何的威猛,各地的明军无不闻风而溃,就连被弘光朝君臣视为天堑的长江也被瞬间攻破,足见清军的战斗力之强。 江北四镇十几万人马看起来很有几分雄壮的样子,清兵一来就降的降跑的跑,江北防御体系瞬间崩溃……开始的时候,人们还在担心江北的状况会不会在江南重演,包括太子等人都有这样的隐忧。但是现在,他们已不那么担心了,甚至很快就变得乐观起来。因为气势汹汹渡江而来的多铎撞在了铁板上:从昨天拂晓时分开始,南京保卫战就已全面打响,而且打的有来有回,并不是想象中的一面倒。 三大营的官兵果然不负众望,顶住了清军的凶猛进攻,至今还在维持着防线。与此同时,残破的扬州军和大旗军也在于敌激战,打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清军的战斗力之强举世皆知,想要一战而胜那完全就是白日做梦,最靠谱的做法就是死守! 充分利用内线作战的优势,有针对性的打一场消耗战。清军远道而来师劳兵疲,又在扬州损兵折将,肯定不善久战。明军不需要奢求胜利,只要把战斗拖延下去,不停的消耗清军,这就足够了! 清军的补给线太过于漫长,而且还隔着一条长江,根本就打不起这样的消耗战。 大明中兴,将始于今日! 没过多久,噩耗传来。 高起潜、韩赞周两部被清军击败,不得不放弃防区仓皇溃败下来。 昨天晚上还打的很不错,突然之间就损兵折将打的大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兵败如山倒,驻守在右翼的卢九德部也支撑不住了,根本就不等朝廷的号令就开始自行撤退。 被江南倚为泰山之靠的三大营只坚持了一个昼夜,就已溃不成军疯狂溃逃,刚刚产生的乐观情绪瞬间就被冰冷残酷的现实打了个粉碎! 战斗力摆在那里,打不过就是打不过,所谓的“圣君在位”“励精图治”不过是毫无作用的自我安慰罢了。 还算稳固的局面在一夜之间翻覆过来,太子顿时就变得慌乱,不住的询问着:“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 刚才还在夸夸其谈的程园毕等人已哑口无言,过了好半天才缓过神儿来,强做镇定的说道:“命各部撤回,凭城而守……” 南京,号称天下第一雄城,临江而背山独得虎踞龙盘之利,拥有最坚固的防御体系。将溃败的军队撤回来做最后的防御,也就成了最自然而然的选择。 撤出防区凭借城池坚守的命令很快下达,早已支撑不住的各部人马纷纷回撤…… “这是谁下的命令?”正在前线督战的路恭行紧急返回,这位须发花白的老侍讲好像一头发怒的狮子般咆哮起来:“四下无援兵凭城而守,扬州就是下场!” 这个时候撤出阵地,凭借坚固城防进行防御,根本就是躺倒挨揍的形式。在没有外部援兵的支援之下,什么样的城池都守不住,扬州就在最好的例子。 当初史可法死守扬州的时候,还指望着江南的援兵,结果是什么样子看看至今还在熊熊燃烧的扬州城就知道了! 路恭行知道这一定是程园毕等人的主意,就好像是看着仇敌一般对他怒目而视,声嘶力竭的大叫着:“贻误战机误国至此,下令撤退者,当斩!” 太子身边的这些个心腹肱股之臣,全都是文臣,也就一个路恭行多少知道一点兵家战事,在打仗的事情上最有发言权。 路恭行的歇斯底里状把程园毕吓的不轻,嘟嘟囔囔好半天也不知应该如何反驳,只能无奈的说道:“反正也是打不过的,不撤回来又能怎样?我等皆是文臣,不谙兵事难免出错。若真如路侍讲所言,那就不撤了……” 既然撤退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那就收回成命,让各部人马继续死战好了。 这句话直接就把路恭行气了个半死,差点没背过气去。 这是军令啊,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怎么能说改就改? 撤退的命令已经下达,各部人马都在大踏步的撤退……准确的说是在不顾一切的夺路而逃,这个时候再收回撤退的命令,必然会引起更大的混乱,后果不堪设想。 撤退不行,不撤退更不行,那应该怎么做才对? “臣路恭行奏请万岁,恳请万岁授以总揽城防之专权……” 虽然路恭行也不是什么用兵的行家,至少比其他那些个纸上谈兵的文官要好的多,也只能把这个烂摊子交给他处理了。 马上布置溃兵进城事宜,开始着手准备凭城而守的诸般事宜。 “卢九德部从麒麟门、仙鹤门入城,巡防营负责接应。” “高起潜、韩赞周部从姚坊门进城,守备司负责接应。” “尽起所有兵力,死守观音门、小北门一带……” 当此慌乱之时,一道道有条不紊的命令马上就起到了安定人心的作用,让太子等人对路恭行刮目相看。 “哎,我哪里知道这些个守城事宜?刚才我之所言,全都是李帅亲口所授,我只不过是鹦鹉学舌罢了。” 原来这些个命令和防御方略全都是出自李吴山,路恭行只不过是负责执行而已。 太子好似想起什么似的,有些担忧的问道:“大旗军进城,谁来接应?” “大旗军不进城!” 虽然已经接到了朝廷的诏令,可以名正言顺的撤退回城,但大旗军却没有动,用李吴山的话说就是:“此乃乱命,大旗军不奉诏!” 这句话已不仅仅只是跋扈那么简单了,而是公然违抗太子的号令。好在路恭行没有直接说出李吴山的原话,好歹给太子等人保留了一丝体面。 三大营都撤了,大旗军不撤? 左右两翼全都没有了,大旗军已成孤军,又如何能敌得过凶狠凌厉的清军? “李帅说了,大旗军一撤,宁城即为第二个扬州,唯有一力死战,誓要与多铎周旋到底!” 第一百六十七章 残兵败将 从江面上飘荡过来的雾气渐渐消退,晨曦透过云层的缝隙照在人的身上,暖洋洋的说不出的惬意舒适。 随着温度的快速升高,弥漫在空中的血腥味道迅速弥漫开来…… 随着太阳的升起,战斗出现了一个短暂的间歇,交战双方就好像是两大群疲惫不堪的野兽,在吐出森森獠牙威胁着对手的同时,抓紧时间休息调整以备再战。 牛柱儿早已筋疲力尽,斜斜的靠在石头大口的喘息着。 昨夜的厮杀实在是太惨烈了。 很少野战的鞑子兵好像发了疯,不顾一切的往上冲。黑夜之中,很多兄弟都被打散,牛柱儿已记不起到底打退了敌人的多少次进攻,甚至不敢去想昨夜的战斗。那刀刀见血的厮杀,那惊天动地的战斗,就好像是一场可怕的梦魇,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一夜是怎么熬过来的。 虽然已经累的摇摇晃晃,但牛柱儿却好像是一个凯旋而归的英雄,满脸都是百战余生的骄傲和自豪:“爷,这一夜兄弟们扛过来了!” 这一夜的战斗,高起潜看的清清楚楚,兄弟们是真的卖命啊,能硬扛鞑子整整一个晚上的夜攻,对得起朝廷对得起他高起潜了:“所有人全都加双饷,当官的升两级,当兵的赏花红……” 兄弟们拿命去拼,可不是为什么那点赏赐的银子,就是为了对得起监军大人高起潜的知遇之恩。昨天高公公曾经许诺过,只要坚守一夜就行。 现如今,黑夜已经过去,太阳再次升起,到了高公公履行承诺的时候了。 “什么都不说,兄弟们对得住我姓高的,守备营的火器兵马上就要过来,接应咱们爷们儿撤退回城。” 虽然朝廷已经下了撤退回城的命令,但全军撤退是一个很大的战术动作,不是说上嘴皮儿一碰下嘴皮儿就能做到的,其中还夹杂着数不清的调度派遣,所有的这一切都需要时间。 身后的韩赞周正在带着部曲急速后退,朝廷又派遣了一千二百名守备营的火器兵前来接应…… 终于可以撤退了,这条小命算是保住了! “把兄弟们收拢起来,撤!” 部署在这里的守军原来有三千大几百不到四千的样子,经过一个昼夜的激战,死的死散的散,现如今只余下不到一千四百人,其中还包括两百多个来不及撤下去的伤员。按照一般的说法,这已经可以算是全军覆没,但高起潜却有种虽败犹荣的骄傲。 硬顶着鞑子兵怒海狂涛一般的攻击,激战一个昼夜,虽然死伤惨重但阵地依旧在自己脚下,这份血战之功死守之力可是实打实的,没有掺杂丝毫水分。 对面的清军显然已经看出了高起潜的意图,以最快的速度组织起了一次冲锋。 和以前的冲锋模式完全不同,这一回不再是杂牌的新附军打头阵,而是换上了真正的主力:八旗辫子兵。 八旗战兵的数量并不算多,不过五七百人的样子,但战斗力却高的吓人,简直就是一群发了狂的野兽,完全不顾守备营士兵手里的火铳和弓箭,硬顶着往前冲。 那一千二百守备营士兵本就不是正规军队,更不曾经历过真正的厮杀,这是他们第一次走上战场,一下子就被这血肉横飞的场面给吓住了。 中看不中用的鸟嘴铳比烧火棍强不了太多,打在敌人的重甲之上,根本就无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有效杀伤,一个照面就被砍了个稀里哗啦,成片成片的被砍翻在血泊之中。 这些没有见过血的少爷兵们一下就懵了,丢下武器撒腿叫跑。 在辫子兵的引导之下,后面的新附军战斗力爆棚,真的就好像是蹿进羊群的猛虎一般,肆无忌惮的收割着生命。 高起潜试图组织起像样的防御,就算挡不住清军至少也能迟滞一下他们的进展速度吧?刚刚顶上去一波就被杀的尸横遍野,没有几个能活着回来。 不管是高起潜还是牛柱儿,都没有想到武器装备都堪称精良的守备营竟然如此不堪一击。 被吓破了胆子的守备营根本就挡不住,只是不顾一起的夺路而逃。接连砍死十几个溃逃的守备营士兵,甚至当场砍下了带队镇抚官的脑袋,还是无法制止更大规模的溃逃。 兵败如山倒! 守备营的胆子已经被吓破了,有多少人都不管用,根本无法遏制趁势席卷的清军。 能够横扫天下,接连击败百万闯军和无数明军,八旗战兵的赫赫威名可不是用嘴吹出来的,而是用刀子硬生生杀出来的。 到了这步田地,什么样的命令都不管用,撤退直接就演变成了溃逃。 清军攻势凌厉无匹,势如破竹一般追赶着心寒胆落的守军疯狂砍杀,以摧枯拉朽之势迅速打穿了防线,就好像的追赶着一群老绵羊,一路穷追猛打。 昨天的战斗还打的有生有死互有胜负,转眼之间就一溃千里,数万大军狼奔豕突漫山遍野的放了鸭子,这是高起潜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事情。 视野范围之内,全都是溃退下来的败兵,仿佛决堤的洪流滚滚而不可阻,无论督战队怎么样的砍杀都不管用了。有些急了眼的士兵甚至直接抽出刀子,和督战队厮杀起来! 每个人都在夺路狂奔,就算是有少数还有抵抗之心的勇者,也很快被身后的滚滚洪流淹没携裹,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身后的辫子兵越追越近,拎着足足大了两号的重型砍刀见人就砍,鲜血飞溅惨叫连连,让那些本已被吓破了胆的败兵更加不敢回头,只是拼命的朝着南京城方向继续奔逃。 原本还以为有机会把这些苦战良久的精锐带回去继续战斗,现在看来,那已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结阵,结阵……”高起潜的帽子已经跑丢了,花白的发髻散落下来,还在声嘶力竭的高声呐喊:“这样跑不行,各自结阵为战……” 这个时候,别说是监军大人的命令,就算是天王老子的圣旨都不如一个响亮的狗屁。 “爷,收拾不起来了,快跑吧!”双眼通红的牛柱儿扯着嗓子大吼:“再不跑咱们爷们儿全都得撂在这儿了!” “不许……” 高起潜正要说点什么,牛柱儿已冲了过来,伙同几个士兵架起他就跑。至于身后的那成千上万的溃兵……连自己的小命儿都要保不住了,哪里还顾得了那么许多? 连拖带拽,架着高起潜不顾一切的狂奔溃逃,跑的肺叶子都炸了,终于来到南京城下。 第一百六十八章 仗义牛柱 在阳光的照耀当中,巍巍坚城仿佛蒙上了一抹金色的轮廓,仿佛传说中的天国神都。 城门下,已经聚集起了数不清的溃兵,这些从前线上挣扎着奔逃回来的士兵不顾一切的朝着里边涌,毫无秩序毫无组织之下,反而把城门堵了个如墙似壁,根本不得其门而入。 士兵们疯狂拥挤着推搡着,急不可待的往里边冲。守门兵挥动着马棒打的鲜血飞溅依旧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秩序。 拎着大砍刀的鞑子兵已经撵着屁股追上了上来,腿脚不够利索的全都被砍翻在地,哪里还顾得上什么狗屁的秩序? “鞑子兵过来了——” 不远处,一大堆溃败的明军正不顾一切的跑过来,在他们的身后紧紧跟着一大队辫子兵。 一番砍杀过后,这一队辫子兵迅速冲散明军溃兵,朝着城门方向掩杀过来。 砍瓜切菜一般疯狂砍杀着猬集在附近的士兵,濒死之时的惨叫和兵器砍破盔甲的尖锐声响交织在一起,顿时就让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溃兵们彻底崩溃。 紧接着,更多的新附军紧随其后冲了过来,从三个不同的方向斜着兜了过来,一轮箭雨泼洒而至。 密集的箭矢先是冲上高空,到了最高点之后转而向下,仿佛白茫茫的雨点子…… 数不清的溃兵就在城门之前被射的千疮百孔如同刺猬,却还在挣扎着往前爬,试图爬过城门去,却很快被从后面的清军一刀砍下了脑袋…… 就在这个时候,猛然传来一阵地动山摇的轰鸣。 城头上的火炮开始轰击了。 不分敌我,一律格杀! 这些个溃兵虽然经历过惨烈的战斗,却并没有死在敌军的刀剑之下,而是被自己人的火炮轰成了漫天飞舞的碎肉。 敌我相间良莠难辨,为了防止敌军趁势掩杀攻进城中,只有采用这种玉石俱焚的方法。 站立在城上的路恭行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远处的情形,前方的战场上,视野范围之内全都是铺天盖地的溃兵,整个战场已成为退潮的大海。 清军紧紧咬住这些溃兵的屁股衔尾追击,后面是同样铺天盖地的新附军。 若是放任清军逼近城墙,后果不堪设想! 片刻的犹豫之后,面无表情的路恭行果断下令:“开炮轰击。” “弓箭射住。” “关上城门收起吊桥!” “内外铁闸落下。” “凡靠近城门者,无论敌我格杀勿论!” 火炮的轰鸣声中万箭齐发,城头山个的路恭行明明知道下面的人群当中绝大多数都是自己人,却已顾不了那么许多了。 宁可错杀,也不能放任何一个夹杂其中的清军进城。 “嘎嘎”的轮轴转动声中,吊桥缓缓收起…… “他们要关城门啦!” 城门一关就再无生路,惊恐的呼喊声中,溃兵们仿佛跳下了护城河,抄起石头狠狠的砸城外铸墩子上的生铁轮轴。 只要砸坏了这个东西,吊桥就收不起来了。 “我日你娘的路恭行,你断了我们的活路,老子也不让你活,鞑子冲进去才好,大家一起死!” “老子给朝廷卖命,死人堆儿里滚了几个来回,却要死在你的手中,你这王八日的狗东西,老子就是变成鬼也不会放过你!” “我们是奉命撤退,为什么不让我们进城?路恭行你给我听着,老子日你亲妹子……” 关闭城门的举动惹急了这些急于求生的士兵,粗野而又不堪入耳的谩骂声听的清清楚楚。路恭行痛苦的闭上了眼睛,旋即又猛然睁开,好像疯了一样大声命令着:“所有靠近护城河者,无论是敌是我,全部射杀!” 又是一轮箭雨下去,护城河水顿时染的通红! 急于冲进城中的绝不仅仅只是这些密密麻麻的溃兵,他们的敌人也有同样的想法。 清军和大明溃军一样急切,能不能杀死这些个溃兵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抢占城门。 江南的明军已经被击溃,他们的防线已被打穿,这是残明的国都,是江南的核心。豫亲王曾经许诺过,只要冲进去,就可以女子财帛任取,这绝对是一个无法拒绝的诱惑。 江南富庶繁盛之地,这南京城更是金山银海的天堂,只要冲进去,数不清的财富就是自己的了。 江南女子娇媚柔弱,那绝对是勇士们最垂涎的战利品,掳几个回去做女奴那才过瘾呢。 这是全天下最繁华最富饶的城市,里边有数不清的金银财务,还有比天上的仙女还要美丽的女人,只要冲进去就可以随便抢掠随意掠夺,这才是勇士们梦寐以求的奖赏。 只要攻进了这座城,就等于就击败了煌煌大明,这份荣耀足以光耀千秋! 城头上的路恭行已经看的非常真切了,他甚至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砍刀掠过之后飞溅起来的血花,还可以很清楚的听到那一声声戛然而止的惨烈呼号。 这些个溃兵,刚刚经历过惨烈的厮杀,他们是为大明朝出过力卖国名的忠义之士,但最终却不得不亲手断送他们的生路。 路恭行咬着牙,恶狠狠的大叫着:“关门,快关门,快……” “火炮再轰!” “弓箭齐射!” 连续不断的“嘎嘎”声响当中,吊桥也高高收起,紧接着就听到“咣当”一声巨响,那是外层铁闸落下的声音。 吊桥收取,铁闸落下,城门已完全锁死。 进城求生之路已彻底断绝。 声嘶力竭的谩骂变成了绝望的哀嚎…… 撤退变成了溃败,溃败又演变成这个样子,高起潜不住的顿足捶胸,这南京城完了! 身旁的牛柱儿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一副情形,眼看着城头上火炮反复轰击弓箭轮番覆盖,部分敌我的进行射杀,急的眼珠子都能冒出火苗子来了。 看到一个军官模样的明军将领骑着马跑了过来,二话不说蹿过去就是一刀。 砍翻了那个明军将领之后,夺过他的战马奔了回来,亲手扶着高起潜上了战马:“爷,这里是真的待不住了,赶紧跑吧。” 身有坚城阻挡,后有追兵衔尾,还能跑到哪里去? “去大旗军的防区,去找李吴山……” 大旗素有能战之名,若是能逃到那边去,或许真的还有一丝希望。 只是大旗军的防区距离这里很远,更有清军拦阻,又怎么能冲的过去? “能不能冲过去看咱爷们儿的造化了,总比在这里等死的好。我跟着爷已十三个年头了,赚过银子嫖过堂子,吃过香喝过辣,犯过错也立过功,捞了不少好处爷还升了我的官儿,这条命就卖给爷了。”狠狠的在马屁股上戳了一刀,战马吃痛发足狂奔,接连撞开了几个人撒开蹄子跑的飞快。 “兄弟们,护着高公公,去找大旗军寻个活路!”完全不顾敌我,奋力砍翻几个在眼前晃动的人影,紧紧跟在那匹战马的后面,朝着正南方向夺路狂奔而去…… 第一百六十九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牛柱儿等人带着高起潜一路狂奔二十多里,沿途不断的收拢小股溃兵,赶到战场正面的时候,已有了两千七八百人的规模。 虽然规模可观,但却全都是被清军分割开来的残部,而且乱七八糟互不统属,根本就无法形成战斗力。只能在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恐慌情绪中不断朝着西北方向奔逃,希望尽快找到在这一带作战的大旗军。 可惜的是,大旗军的主力已经快速西移,到了战场的西北部,就在毫无安全感的残兵败将们惶恐不安之际,遇到了一群穿着黑裤蓝褂的士兵。 在高起潜的戎马生涯当中,有一多半时间都是在和穿着这种军服的对手打交道:那是闯军的军装! 和闯军交战多年,死在他手上的闯军也不知道有多少,偏偏在这个时候遇到了昔日的宿敌。虽然明明知道这些闯军是在大旗军体系之内,但却实在拉不下这个脸过去求援。 管他是不是闯军还是别的什么,只要不是清军就好,溃兵们完全不顾高起潜的顾虑,直接就靠了过去…… 这股闯军是大红狼部! 双方很快汇合,于是乎,大明朝历史上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闯军将士将大明官军掩在身后徐徐撤退,一直撤退到了安全范围之内才停下来休整! 一弯钩月刚刚升上树梢,泼洒下一片银白的月光,远处低矮的山峦在月光的照耀下显得有些模糊,呈现出一片光怪陆离的幽暗影子。高起潜坐在篝火旁边,微微的闭着双目,就好像已经睡着了似的。 从江面上弥漫过来的水汽就好像是一团薄雾,仿佛一片巨幅面纱低低的笼罩过来。 宁静的夜色中,万分激烈的厮杀和血肉飞溅的战场似乎已经远去,就好像是昨夜的梦魇。但只要去想,金戈铁马的豪迈和仓皇逃窜的惶恐就会在脑海中掀起滔天巨浪。 此一战,损失惨重。 到底有多少士卒殒命疆场,又有多少兄弟走散,根本就无从得知。江南三大营到底还保存了多少战斗力?会不会因此一蹶不振? 在火光的照耀之下,高起潜的面庞晦明晦暗,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金属光泽,就好像是一尊隐在夜色中的雕像! 闯军士兵正在给这些残兵败将们准备饭食,每人两张硬邦邦的杂和面面饼,还有一勺黑乎乎的浓稠面糊。 “爷,吃点儿吧。”牛柱儿把面饼递到高起潜面前。 “我吃不下……” “饿了一整天,好歹也得吃点儿,要不然身子骨招架不住呢。”牛柱儿嘿嘿的干笑了两声,小声说道:“我知道爷嫌弃这是闯军的饭食,可饭食就是饭食,只有吃饱了才是硬道理!” 和闯军交战多年,现在却要接受闯军的接济,高起潜的心眼儿里边肯定非常别扭,也不愿意吃闯军的饭食。奈何实在饿的厉害,犹豫了一下之后,还是拿起面饼默默的啃了起来…… 面饼很硬,还有种非常粗糙的颗粒感,可能是掺和了太多高粱面的缘故! 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还夹杂着甲叶子撞击的清脆声响——这个声音显然是故意弄出来的! 高起潜回头看了看,是个身材消瘦面目狭长的军官,看样子官职颇为不低。 “你就是高起潜?”大红狼本就生了一副凶狠的面容,眼睛眯缝起来的时候愈发显得狰狞可怖,像极了一头盯住猎物的凶狼。 “我是高起潜。” “我就是大红狼!” 二人虽然素未谋面,却早已熟知彼此了。 当年在淮右的时候,大红狼等人一路席卷,几度逼近凤阳,光是死在大红狼手上的明朝官员少说也有百八十个了。作为当时的官军将领之一,高起潜曾经率部与大红狼激战一个多月,这次相见也算是冤家路窄了。 谁也没有想到,当年杀的你死我活的生死对手,会在这种情况下相见,真是造化弄人! “你怎么没死?”这显然不是一个疑问句,而是一个恶毒的诅咒,大红狼咬牙切齿的说道:“你这老阉贼,我巴不得你早点儿死,死的越惨越好!” “我也经常这么想!”面对昔日的生死大敌,高起潜毫不客气的顶了回去:“要不是当年你跑的快,我会亲手砍下你的脑袋!” 官兵抓流寇,流寇对官兵,只要遇上就是一番大战,这没有什么好说的。 大红狼死死的盯着高起潜,目光凶狠如豺,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抽出刀来将高起潜的脑袋砍下来。 高起潜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姿势,毫不示弱的和他对视着,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姿势,但整个人却好像是柄锋锐的利剑,丝毫也不示弱。 “交出来!”大红狼尖嚎了一声:“把你的佩刀交出来!” 交出佩刀,等于是向对方低头! 高起潜冷笑了两声,抽出佩刀高高扬起:“想缴我的刀?你不配!除非从我的尸体上来拿!” “你这老阉贼,已经败成了这个样子,要不是老子接应,你的屁¥眼子都要被清军捅穿了,还有什么脸面在老子面前使横?” “你这反贼也好不到哪里去,不照样投降了我大明官军?” “放屁,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老子的旗号吧!” 虽然大红狼率领的商城闯军已经归顺了太子,却始终保留着自己的旗号和独立性,他大红狼和李吴山之间根本就没有直接的从属关系,谈不上投降! “老子和大旗军在一起,是为了打鞑子,你这老阉贼却被鞑子杀的大败,还敢爷爷面前放刁……”说话之间,大红狼猛然跳将起来,顺势就把高起潜扑倒,伸手去抢他手里的佩刀。 两个最高军事长官已经动上手了,牛柱儿等人大呼而起,抽出刀剑将大红狼团团围住。 眼看着大红狼被官军围住,他的那些个亲兵也纷纷奔了过来,结成一个更大的包围圈。 剑拔弩张,大火并似乎随时都要发生。 大红狼摆了摆手,示意自己的亲兵们退下。 高起潜也打了个手势,牛柱儿等人赶紧收起刀剑将他从泥地中搀扶起来。 第一百七十章 断刀 大红狼朝着高起潜吐了一口口水,恨恨的说道:“若不是有李大帅的命令,老子现在就砍了你。” “我的脑袋虽然不值钱,也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砍的。” 大红狼哼了一声,不再看高起潜一眼,而是仰头望着天空中的那一弯钩月,忿忿的说道:“罗大哥,今天我遇到咱们的冤家了,看在他也打鞑子的份上,没有砍下老阉贼的狗头给你上供,且容他多活几日……” 大红狼和罗长腿是一对生死搭档,从来就是秤不离砣砣不离秤,知道这个时候高起潜才知道罗长腿已不在人世。 “罗长腿死了?他是怎么死的?” “我罗大哥战死扬州,今日是他的三七之忌!”说起大哥罗长腿,桀骜不驯的脸上顿时充满了骄傲:“扬州八十万生民能活到今日,便有我罗大哥的功劳。你这老阉贼畏敌而不敢战,白披了一身的狗皮……” 扬州之战,打的惊天动地,杀的血流成河,多少英魂殒命江北,多少忠烈埋骨异乡,早已轰传天下。在那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生死大战当中,江南未发一兵一卒,早已弄的声名狼藉。 虽然高起潜是个阉人,但骨子里却是一副军人做派,自然知道这是自己的短处。 连闯贼都奔赴扬州去了,和鞑子浴血厮杀,连罗长腿这样的高级将领都身死疆场,足见战斗的惨烈程度。 高起潜沉默良久,猛然将佩刀戳进身旁的石缝之中,双手发力狠狠一拗,坚硬的佩刀顿时折为两断! 将带着半截刀身的刀柄掷在大红狼的脚下,沉声说道:“这把刀当年杀过无数闯贼,今亲手断之可不是怕了你,只是敬罗长腿为国捐躯的壮烈,我姓高的甘愿低罗长腿一头而已!” 亲手折断兵器,承认自己不如对手,这是对对手的极大尊重。 “你这老阉贼,总算是说了句人话。”大红狼的神色稍有缓和,但却绝对谈不上友好,依旧透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李大帅只命我收聚靠过来的败兵,可没有说过要我送你们回去,你们愿意跟着我就跟着,不愿意干脆一拍两散各奔东西。” 这支溃兵早就被打散了,正应该收集起来重新安置。但两支队伍根本就不属于同一个体系,更有旧恨宿怨,根本就不能在一个锅里用马勺,大红狼根本就没有想过趁机收编他们。 至于高起潜等人应该怎么做,那就不是大红狼应该关心的问题了。 穿越大半个战区回到南京城去,那显然是不大可能的事情,一个弄不好这两千多人就得全折在里边。最要紧的赶紧找到一支明军主力投靠过去,哪怕是寄人篱下也比冒险回城的好。 大红狼早就看出这群溃败之兵的窘迫,关键时刻给他们指了一条明路:“史德威部就在左近,不过十来里的路程……” 大红狼的意思,是让高起潜带着这些人去找史德威。 不管怎么说,史德威和高起潜都是弘光朝的旧臣,算上一个体系之内的队伍,先托庇在史德威军中也好有个照应,而且不会感到很别扭。 但高起潜却不想那么做,牛柱儿等人也不愿意去投靠史德威。 事情是明摆着的:当初扬州大战的时候,史德威等人打生打死的血战了一个多月,江南这么多军队却未发一兵一卒,全都缩在对岸坐视扬州陷于灭顶当中。现如今有什么脸面去寻求扬州军的庇护? “李大帅在哪儿?” “在西边,有些个路程呢,中间还有半个蒙古旗阻隔,你们要是过去的话,说不准会在半途中遭遇敌军,到时候全军覆没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们……” 李吴山的大旗军是太子的队伍,这些个官兵却是弘光朝的军队,舍近求远直接去投靠李吴山似乎显得有些不合情理,但却是最切实可行的办法。 一来是因为高起潜本就是崇祯朝的旧臣,和太子多少有些香火情,二来也是因为在“夺宫之变”初期,作为前朝的高级军官,高起潜第一个奉诏陛见过太子,等于是表达过效忠的意思,想来大旗军也会照应一些。李吴山连闯军都能收容,没有道理不收容这些个溃兵! 更主要的深层原因在在于,弘光朝已经彻底完蛋了,高起潜不得不为手下人打算。 到了这步田地,还追随在身边的这些人,大多是高起潜的心腹嫡系,混了这么多年,不能坏了他们的前程富贵,总要有一个交代。 若是投靠了史德威的扬州军,就等于没有和前朝划清界限。只要投靠了太子的队伍,牛柱儿等人就不至于丢了前程。 这一战,三大营损失惨重,更直接断送了还算不错的大好局面,逼的新朝不得不龟缩到城中做最后的死守之战。虽然最主要的原因是上面的乱命,但却必须有人负责。 死了那么多人,直接导致了大局的崩坏,这个责任只能由高起潜承担,别人背负不起这么大的黑锅。从此以后,高起潜的政治生命就已经走到了尽头,不能让手下这些个追随多年的兄弟们跟着吃挂落…… “我给你们二十个向导,其他的……就看你们的运气了!” 听了这句话,高起潜朝着大红狼抱了抱拳:“我姓高的承你这份人情,若还有机会,一定厚报!” “老子才不稀罕你的报答,只不过是看在你也打鞑子的份儿上而已!” 当天晚上,高起潜率领这两千多残兵败将连夜启程,一点一点的朝着大旗军主力方向靠拢过去。 双方相距并不遥远,直线距离不过十几里的样子。奈何战线犬牙交错,还要时时刻刻提防突进过来的清军,这么点路程整整走了一个晚上,一直到第二日拂晓时分,才真正到达目的地。 到了这个时候,高起潜才算是真正明白过来,三大营的溃败早已注定,朝廷的“乱命”不过是让这个注定会出现的结局稍微提前而已,这种烈度的战斗不是三大营可以想象的。 这里才是真正的决战之地! 只有在这里,才能看到战争最真实的本质! 第一百七十一章 老子不信 战争的的本质是什么? 运筹帷幄机变百出固然让人眼花缭乱,合纵连横攻守相易也更激动人心,但所有的这些都只不过是片面的战争外在形式,归根到底战争的本质就是赤%裸6裸的两个字:杀戮! 也只有在这片战场上,才能如此清晰而又不加任何遮掩的看到最残酷最血腥的杀戮。 这一片区域本就不怎么宽阔,随着大旗军主力的西移,带动清军随之移动,敌我双方的数万大军就挤在江岸之南的一片狭小区域之内。因为卢九德的溃败,清军沿途追击已经深入太多。大旗军抓住机会,将这多半个蒙古旗圈在长江拐弯处。 清军号称二十万,实则十三万上下,在经历了旷日持久的扬州血战之后,为了渡江又分散了一些,渡江南来的约莫有七万多人,看起来好像兵力雄厚,其实大多是一些新附军,真正的主力依旧是两个蒙古旗两个满洲旗和一个汉军旗,而且全都不满员。大半个蒙古旗精锐战兵,少说也有四千人了,被大旗军死死围住,局面似乎对清军非常不利。 但多铎根本就没有打算救援这四千人,甚至没有在那个方向上投入任何多余的兵力,反而是不顾一切的把主攻力量放在相反的方向上:大旗军和扬州军的结合部。 两个不满员的满洲旗,光是战兵数量就一万,而且只多不少,再加上一些最能打的精锐新附军,差不多三万余众,拼命攻打大旗军个扬州军的衔接地带,并且已经在事实上攻了进去。 高起潜也算是战过很多场的老手了,一眼就能看出这个战术的狠辣之处:彻底切断大旗军和扬州军之间的联系,将双方分割开来。 李吴山却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近在眼前的危险,不仅没有去支援被打的节节后退的扬州君,更没有维持固有的防线,反而是不顾一切的集中起所有能够集中的力量,直接硬攻对面的新附军。 多铎身经百战成熟老辣,从关外到关内,杀遍了大半个天下,经验何其之丰富。 李吴山也不是纸上谈兵的新手,从北京而至淮右,又在淮扬血战,今日到了江南,也可以算是百炼成钢的世之名将了。 这二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从来都没有打过败仗,都保持着始终不败的赫赫威名,都拥有一支百战百胜的虎贲强军。 这样的两个最高统帅,用处的战术几乎完全相同:都在使用最精锐最能打的嫡系,拼命攻打对方的侧翼。 扬州军挡不住精锐的八旗辫子兵,清军的新附军同样不是大旗军虎贲的对手。“取己之上驷攻彼之中驷”这是田忌赛马的核心战术,同时也深谙兵法运用之妙,看起来都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双方却都在犯下同一个错误:清军的右翼已经被大旗军堵死在江边,彻底消灭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大旗军的左翼已经被清军深深切入,最多只需要一两天就能彻底击穿、分割,也不过是个时间问题。双方的侧翼都出现了致命的漏洞,彼此的主力彻底暴露在对方的攻击范围之内。但是,不管是李吴山还是多铎,就好像完全不知道这种形式到底有多么危险,竟然对侧翼的凶险熟视无睹! 毫无战略技巧,甚至没有最基本的攻防概念,只是扑上去疯狂厮杀,天底下哪有这么打仗的? 对于任何一个智商正常的将领而言,这绝对是不可想象的事情,李吴山和多铎都他娘的疯了吗? 但高起潜却知道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这一战,关系到江南的存亡,关系到大明王朝的兴废,李吴山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发疯。 同样,征南大计已到了最后关头,清廷能不能一统天下完全取决于此战,都铎也不可能发疯。 两个人更不可能一起发疯!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李吴山和多铎都对自己的精锐部队拥有绝对的自信,都坚信自己能够在被对手击败之前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绝对的自信产生绝对的勇气,剩下的事情就已经非常简单了:杀戮,不停的杀戮,比拼的就是谁最先支撑不住。 进攻,进攻,反复的进攻,哪怕损失掉整个侧翼也要击碎敌人的正面,取得决定整个战局的关键胜利。 面前是奔流了千万年的滔滔江水,身后则是代表着大明王朝最后希望的巍巍之城。阳光照耀之下,从江面上飘荡过来的水汽已经消散的差不多了,却化作更薄的几乎难以觉察的雾气笼罩在天地之间,仿佛一匹连山垂江的薄纱荡漾在视野范围之内。 远处是激烈厮杀的战场,号角、战鼓和呐喊厮杀的声音隐隐可闻,近处则是密密麻麻的人群,放眼望去就好像是一片缓缓涌动的潮水。 这些人不是普通人,绝对不是。 他们全都是最精锐的战士,代表着残破的大明王朝最凶悍的武力。虽已甲破刀残,却自有一种百战余生的勇士所独有的剽悍和勇武,每一杆大扎枪的枪尖之上都隐隐有一层流动的光晕,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现着点点寒芒,耀的人眼睛有点疼…… “丑字营和辰字营上去了,个顶个都是好汉子,没有给咱们大旗军丢脸!”站在一架双挽高车上的李吴山整在厉声嘶吼:“现在轮到你们了!” “前面是长江,身后是宁城,这里就是江南。” “我们无路可退了,江南的亿兆生灵无路可退了,这个天下——已到最后关头。” “我炎黄后裔之神圣血脉能够绵延,在此一战!” “子孙后代会不会永世为奴,亦在此一战” “为这三万里河山而战,为你我的列祖列宗而战,为你我的后世子孙而战。” “为天下而战!” “千秋万代之气运,全都维系在咱们的枪尖之上了。” “你们的对面,就是多铎,就是横扫天下的多铎,”李吴山遥指北边吼的嗓子都疼了:“多铎席卷北地,克负淮扬,何等的狂妄,他能当得起我大旗军的雷霆一击?老子不信!” “我大旗军,为先皇之军,这军旗乃出自先东宫周后之手,这面旗子之下,乃我天下第一强兵。” “老子就是要让多铎死在这儿!”李吴山脸上的表情愈发狰狞,像极了一头凶残的猛兽,环视四周的数千虎贲,发出最高亢的嘶吼:“不管是谁,只要砍下了多铎的狗头,就是这天下第一英雄,他的名字就会被铭记一千年,一万年!” “誓取多铎狗头。” 在李吴山的煽动之下,人潮中爆发出惊雷般的怒吼: “誓取多铎狗头。” 勇士齐齐呼号,豪迈慷慨无以复加,每一个士兵都热血沸腾,喷薄而出的腾腾杀气激荡在天地之间,滔滔江水为之逊色。 大军激战之前的那股血气和勇气惊的高起潜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忍不住的轻声嘟囔了一句:“好兵……” 第一百七十二章 一起发疯 旌旗所指,大军奋勇而前。 就好像是刚刚做完一件非常繁重的体力活儿,李吴山呼呼的喘着粗气:“高大人,我这里不养闲人,也养不起……” 刚才冲出去的那支队伍,是大旗军的预备队。 连预备队都填上去了,高起潜带的这两千多残兵败将当然不可能在大眼儿瞪小眼儿的看大戏,肯定要随队冲杀的。 这些个残兵败将早被清军吓破了胆,本没有面对清军的勇气,但此时此刻却不一样了。 以前子所以被打的丢盔弃甲狼狈而逃,那不是因为败了嘛。现如今大旗军气势如虹士气爆棚,正是锐意进取之时,自然也就不怕了。 人的名树的影,自成军以来,大旗军历经大战,却始终保持着百战百胜的金身记录,本身就有一股强大的心理威慑力。 当初在扬州血战的时候,面对十几万清军,他李吴山的大旗军都能杀几个来回,还能带着八十万扬州军民顺利撤到江南,这就是实打实的战斗力。 清军渡江之后,江防部队一哄而散,三大营十来万人马都挡不住多铎的脚步,唯有大旗军依旧巍然,始终保持着昂扬的进攻姿态,这要不是强军天底下就真他娘的没有强军了! 有大旗军在身前垫着在身后撑着,还怕个鸟。 前番的溃败已经落了个没有脸面,只有奋勇拼杀一场,才能挣点面子回来,大大小小的军官们才能保住自己的前程和富贵。 退一万来将,就算大家没有大旗军那么能打,就算大家打不过清军,打打下手总是可以的吧! 几乎没有经过太多的动员,仅仅只是临时编制了一下,这两千多残兵败将就在高起潜的率领下,夹杂在大旗军的锐卒当中跟了上去…… 从远处看,作为先导的大旗军前锋部就好像一个巨大的箭头,以极快的速度切开了敌军的防线,就好像用锥子捅破一层薄薄的羊皮纸那样轻而易举。 数万新附近沿江列阵,保持着一个非常宽大的攻击型正面,仿佛无边无际的大海。 这片海洋已被大旗军彻底搅动起来,到处都是惊涛骇浪。 高起潜知道手下这两千多残兵的战斗力非常非常的一般,而且分属于不同的营头,连军官都没有配置齐全,只是临时组织起来的乌合之众,能够跟着大旗军一起冲上来就已经很不错了,很不就不敢去和清军硬碰硬。 哪怕明明知道当面之敌并非是精锐的八旗辫子兵,而是等而下之的新附军,是以前大明朝的军队,高起潜依旧万分谨慎。刻意压制住败兵们的速度,时时刻刻都在小心翼翼的维持节奏,始终和大旗军之间保持着六七百步的距离。 这是一个很安全的距离,就算是有敌军冲进来,也可以随时得到大旗军的支援,不至于出现打的损伤。在这样的距离上,因为强大的大旗军始终在视野范围之内,可以让残兵们有一个很踏实的安全感…… 作为一个久经沙场是老将,高起潜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也知道可以做什么。 跟着大旗军一起冲,却绝不脱节,保持密集队形时刻防止敌人的倒卷和反扑,要是有机会的话,就追着被大旗军打散的敌人砍杀一阵,但绝对不会追的太远。 有机会就占点小便宜,没有机会就随大流跟进,这就是高起潜的策略。 渐渐的,高起潜就觉察到了一丝不太明显的变化,手下的这些个残兵败将们竟然不那么惧怕了,甚至开始主动出击,和迎面席卷过来的新附近打的有来有回,虽然谈不上什么优势,却也实现了自保。 这种变化并不是因为有谁去可以的挑动士气,而是完全因为受到了大旗军的影响。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强悍勇武的军队并肩作战,自然而然的会感染到那股悍勇的血气和一往无前的精神,压抑在心底的斗志也就被击发出来了。 昔日的大明官军,遇到清军就一触即溃甚至闻风而逃,投靠了清军之后反而爆发出强大的战斗力,完全可以碾压昔日的同行,或许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吧。 早就被吓破了胆的残兵败将们能够展现出前所未有的状态固然可喜,但高起潜依旧有些担心,始终不敢放开了去打…… 面对数万新附军,四面八方全都是黑压压的人群,那股弥漫在天地之间的杀气仿佛有形有质,冲的越近就越能感受到这股压力,单独的某支军队再怎么悍勇,冲上去之后也会成为撞上高大山峰的一片树叶。 随着持续的深入,前面的大旗军虽然士气不减,依旧如同一把烧红的利剑般狠狠刺入,但前进的速度却已经明显慢了下来,刚刚犁开的通道瞬间就被反卷回来的敌军填补。 战斗愈发的激烈了,所有人都在不停的冲杀再冲杀,身前身后全都是声嘶力竭的呐喊和粗野的谩骂,一蓬蓬飞溅而起的血花激荡起浓重的血腥气。在越来越慢的行进速度当中,这支只有两千俩人的队伍就好像钻进淤泥的游鱼,回旋的空间越来越小…… “小柱子……”接连呼喊了几声,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高起潜的心中猛然一紧,喊的更加大声:“小柱子,小柱子去哪儿了?” “牛将军带着两队兄弟们冲上去了……” “混蛋!”高起潜怎么都没有想到牛柱儿竟然带着人冲到了最前面,和主力脱节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征兆,他很担心心腹爱将的安危,毫不犹豫的下了命令:“赶紧让他退回来,妈了个巴子的,想死也不是这么个死法……” 因为冲的太快,牛柱儿已经追上了大旗军的脚步,衔着李吴山的尾巴激战正酣。被高起潜紧急唤回的牛柱儿满脸是血,胡子拉碴的脸上的全都是兴奋的神色:“爷,杀的真过瘾,我算-是看明白了,这些个投靠了鞑子的奸贼也没有那么厉害,以前只是咱们不够勇而已。真要是冲上去,他们也不是三头六臂刀枪不入的金刚罗汉,照样一刀砍翻,我斩首两级……” “混账东西!”高起潜大骂着自己的爱将:“跟着大旗军冲了一阵,就真把自己个儿当成无敌虎贲了?老老实实的给我压阵,再敢乱冲,我亲手砍你的脑袋!” 虽然有些不忿,但牛柱儿却很清楚的知道这是对自己的爱护,高起潜很担心自己有什么三长两短。 “爷,我知道了。” 虽说冲上去的牛柱儿被高起潜唤回,却对士气形成一个很大的鼓舞。 事实证明,清军并非如传说中的那样“满万不可敌”。 大家都是父母精血所化,都是**凡胎,都长着两条胳膊一个脑袋,谁也不比谁多一条命。真要是士气上来了,所谓的无敌清军也就那么回事儿。 牛柱儿已经杀了一个来回,连层皮都没有擦破,用事实证明自己并不比对方弱小,完全永不着怕他们! “大家都是打鞑子的,以前败了是士气不行,不是咱们不能打。” “水里火里的都趟过来了,阎王鼻子也摸过几回,好歹咱也是官军,可不敢让大旗军小看了咱,兄弟们,给我杀……” 第一百七十三章 内忧外患 自宋时开始,长江就不断的整体“北移”,使得江面变得更加开阔,尤其是南岸的浅水区,在几百年的时光当中逐渐露出水面,成为一片片互不相连的堰湾。 这样的堰湾多是兔子不拉屎的荒僻之地,经过一番修饰之后,却别有一番景象。 浅浅的堰湾已被填平、夯实,又用干净的白沙仔细铺垫,还专门在最上面覆了一方大大的羊毛毡毯。毡毯的中间摆了一张硕大的嵌玉虎纹桌,还有一把带扶手的高背儿胡椅。四周点起了熏香,用来驱逐嗡嗡乱飞的小虫子。十几个大厨在旁边忙碌着,不停的将美酒佳肴送将上来。 稍远处,是几十个手按刀柄的辫子兵…… “主子,这是名动淮扬的招牌菜,有个名头叫做三套鸭,最吃刀功了,寻常的厨子做不出来,肯定对主子的口味儿……”刘良臣把细瓷碟子送到多铎面前,满脸都是谀笑:“不是奴才说大话,这样的三套鸭,只有淮扬名厨做出来的才最地道,还有这蟹粉狮子头……” 在刘良臣的服侍之下,多铎已酒足饭饱,斜着眼睛看了看垂手肃立一旁的刘良佐,面带微笑的说道:“早就听说你们汉人会享受,却想不到竟然享受到了如此地步。每顿饭都要十几个厨子和上百道菜式,真的让我自愧不如。你们要是把这点心思用在打仗上……不过你这厨子的手艺还真不赖呢!” 果然是蛮夷,当真没有见过世面。这点排场算个甚?以前镇守江北的时候,刘良佐的仆役有上千之多,这样的宴席已经算是非常简朴的了。 暗暗腹诽的同时,脸上却是一副恭敬的神色:“若是王爷喜欢,就把这些个厨子全都送给王爷。” “喜欢,喜欢,我喜欢的很呢。”多铎哈哈大笑着说道:“难得你还有这份孝敬的心思,哈哈……” 在多铎身旁伺候着的刘良臣赶紧说道:“王爷手下你的孝敬,便是给了你天大的脸面,还不赶紧谢恩?” 手下我的礼物,还要我谢你的恩?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虽然心中有些不快,还是恭恭敬敬的“谢恩”了。 刘良佐和刘良臣本就是一母同胞的嫡亲兄弟,都是崇祯朝的武将。只因际遇不同的缘故,胞弟刘良臣早在十几年前的辽战当中就投靠了多铎,而刘良佐则一路辗转成为江北四镇的四大“巨头”之一,在拥立了弘光帝之后一直到多铎率军南下才投靠。 虽然已投靠了清军,但刘良佐却很不习惯,不能像自己的胞弟那样毫无心理障碍的自称奴才。 对于刚刚投降不久的刘良佐而言,他是带着几万大军投降过来的,多铎只能算是他的上司,而不是主子。要他成为奴颜媚骨的奴才,心里总是觉得有点别扭…… 看着刘良佐乌青的脑门,多铎大笑着说道:“你们这些个汉人,总是喜欢矫情拿捏,总是放不下身段。做我的奴才有什么不好?有很多人想做而不得呢!既然你已剃了发,就是我的奴才了,若是你用心做事,主子会抬你的籍让你入旗……” 对于多铎而言,这个昔日的大明总兵官不过就是个奴才罢了,从他剃发留辫的那一刻,就已注定了这个身份。 刘良佐很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继续深入下去:“王爷,大旗军攻势甚猛,我军怕是抵挡不住。还望王爷以八旗战兵增援,或者是调汉军旗过来也行……” “你们打不过大旗军,我知道!”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多铎毫不在意的说道:“要是连你们都能击败大旗军,那大旗军也就不是大旗军了。我从来就没有指望你们能打退李吴山,只要缠住他就好……” 大旗军拼命厮杀,新附军损失惨重。激烈的战斗仅仅维持了两个昼夜,就已经出现了七千多的伤亡,若不是有督战队弹压着,新附军早就败退下来了。 每多战一日,就多损失几千人马,这样的战损谁都无法承受。 偏偏都铎却一点都不在乎新附军的死活,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要调八旗战兵或者是精锐的汉军旗过来增援。 这是在战场上,刘良佐觉得自己不应该是百依百顺的奴才,而应该是据理力争的将官:“王爷,若无增援的话,我部人马恐怕顶不住……” “顶不住也要顶,若是敢后退,我亲手砍了你的脑袋!”多铎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凶狠的光芒,旋即就又变得和蔼起来,用安慰的口吻说道:“多死几个兵算不得什么,等我拿下了南京,随时可以再补充回来……” 清军一路势如破竹,前来归降的明军数不胜数,无论死伤多少多铎都毫不在意。 但刘良佐不能不在意。 那数万士兵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如果手中没有了足够的兵力,他根本就什么都不是,随时随地都会被多铎一脚踢开。 多铎似乎已经看出了他的顾虑,依旧用一种云淡风轻的语气说道:“那李吴山打的凶猛,也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用不了几天,大旗军就会退下去,你们再坚持几日就好了!” 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也不仅仅只是为了安慰被大旗军打的狼狈不堪的新附军,而是多铎的战略安排。 在这个广阔的战场上,分布着很多杂七杂八的军队。甭管是明军三大营的人马还是扬州军,也不管是昔日的江北军还是新附军,看起来闹闹哄哄的数量很多,其实都不过是炮灰而已,真正的主力只有两个: 多铎的八旗战兵和李吴山的大旗军。 这才决定最终胜负的关键力量。 正在激烈交战的彼此都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但是,这两支可以起到决定作用的力量却没有撞在一起。 不管是李吴山还是多铎,都在用手头上最精锐的力量疯狂攻击对方数量庞大的杂牌军。 就好像新附军不可能顶得住大旗军的猛攻一样,李吴山侧翼的扬州军同样挡不住八旗战兵的凶悍攻击。 眼下的局势就是,大旗军主力已把新附军打的节节败退损失惨重,疯狂收割生命。而多铎的八旗战兵则打穿了扬州军和大旗军的衔接部,将两者彻底分割开来。 这是一场外人无法理解的战斗:双方都无视已经被打穿的侧翼,只是好像发了疯一样的杀戮对方的杂牌部队。 多铎很清楚的知道李吴山的意图。 李吴山希望用凶猛的进攻击败新附军,逼迫多铎把作为主力使用的八旗战兵抽调回来,以解南京危局。 但多铎却一点都不在意新附军的死伤,甚至不在乎大旗军有可能从侧翼截断自己的巨大风险,而是在切割了扬州军之后,命令主力疯狂攻城。 只要攻破了南京城,大旗军的悍勇就全无作用。 就算一时之间难以攻破坚固的南京城,也不要紧。只要攻城战打的足够猛烈,李吴山就一定会回援。 这不是出于战场局势的考虑,而是出于政治考虑。 他李吴山是太子的人,大旗军是太子的队伍,他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南京陷落还不回去。 只要南京城稍微出现一点凶险的迹象,李吴山就一定会回援,到时候就可以包大旗军的饺子了。 无论李吴山是不是已经看透了这一点,他都必须回援南京,而不是继续和新附军在野战中纠缠。 因为他是太子的人,在君父事急的情形之下,他想不回头都不行。 现在比拼的就是双方的承受能力! 谁最先承受不住,谁最先露了怯,谁就会落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你们继续缠住大旗军,佟图赖的汉军旗和我的主力会猛烈攻城,我估计城里的小皇帝肯定已经慌了,说不准调大旗军回援的圣旨已经出炉了,哈哈……” 这个战略确实足够大胆,但也足够凶狠,却忽略了一个事实:南京是天下第一雄城,坚固程度无以伦比,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打下来的。 多铎当然知道,而且知道的很清楚,他甚至早就知道了南京城具体的防御部署,因为他手头上就有一份非常详尽的城防图。 何处是防御重点,部署了多少兵力,甚至连每一个炮位都精准的标注出来。 早就攻城之前就已把南京城防的底细摸了个一清二楚,自然可以事半功倍。 这主要是因为城中有清军的内应! 坚固的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不久之前的扬州之战就已印证了这个道理。正因为城内的明军出降,才导致了固守一个多月的扬州快速沦陷。 南京攻防战,只不过是扬州大战的翻版而已。 大军猛攻之下,城中的内应趁势而动,来个里应外合,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攻破南京,到时候大旗军还能翻起什么浪花来不成? “刘良第做的好!”多铎的眼睛已经眯缝起来,遥望着远处的雄城,不住的微微点头:“你们三兄弟都是天生的好奴才,本王一定不吝赏赐……” “多谢主子!” 当胞弟刘良臣做出一副令人作呕的谀态之时,刘良佐抬眼看了看远处的南京城…… 外有大军环逼,内有叛乱之臣,这南京铁定是守不住了。 南京一失,整个江南顿时易手,这大明朝就算是亡了! 改朝换代江山易主,不过是史书上最寻常的事儿,刘良佐不是史可法,他绝对没有和大明朝共存亡的心思。只要能保住这一身的富贵,便是自落身价的投靠了多铎又算得了什么? 剃发衣服,虽然心里有些别扭,终究比身死命丧要强的多。 这大明朝垂两百多年,早已露出破败的末日景象,只有脑袋有毛病的傻儿才会做大明朝的孤忠之臣,刘良佐是识时务的俊杰,而不是迂腐愚忠之辈,他可不想为大明王朝殉葬! 第一百七十四章 小人物 现如今的“谪仙楼”已不是当初的那个“谪仙楼”了。 虽然门面还是以前的门面,招牌还是以前的招牌,甚至连水牌子都没有换过,却已是今非昔比。 便说“谪仙楼”的招牌菜吧,一道“水蒸刀鱼”,虽然做法未变,价码却整整提升了两倍。以前定一桌八盏八碗的酒席,算上乱七八糟的开销,就算是使用最贵的雅阁儿,招呼四个伙计伺候着,也不过二两二钱银子。现如今,同样的酒席,最少也得五两银钱,还别嫌贵。因为这样的酒席需要提前两天预订,若是没有预订的话,便是有钱也安排不上。 酒席还是原来的酒席,厨子还是原来的厨子,之所以敢于如此卖出如此的高价,就是因为食客的档次提升了。 现如今,谁不知道江南学社的名头? 江南学社这四个字就是一面明晃晃的金字招牌,多少有名望的文人仕子想要加入其中那就不用说了。往来其间的再也不是当初的穷酸,而多是些身份显赫的达官显贵或者是腰缠万贯的巨商大贾,这些人一点都不在乎菜价的高低。 为了和江南学社攀上交情,为了见楚华文楚相公一面,就算是把菜价再提高一倍,“谪仙楼”外依旧排起长长的队伍。 虽然楚华文楚相公依旧是原来的模样,依旧是个没有功名的白丁之身。但是,每一个人知道楚相公必定要是大起大用的国之栋梁。 想当初,楚华文楚相公第一个喊出增援淮扬的响亮口号,并且带领众多的读书种子们厉声高呼,这叫什么? 这叫为国为民呐。 这才是真正的斑斑大才士林领袖。 前些日子,还是这位楚华文楚相公,亲自带着文坛俊彦们冲击同泰寺,把囚困在寺中的太子拯救出来。又是他扯起一面军旗,带领太子冲进皇宫,这叫什么? 这是从龙拥立之功,天底下最大的一份功劳了。 因为太子殿下还没有正式登基,所以还没有给楚华文楚相公一个正式的封赏,但有眼睛的人都知道,就凭这份丁鼎拥立的功劳,一个二品的部堂肯定打不住,出将入相总揽朝纲都不算过分。 按照“谪仙楼”李掌柜的估计,只要太子宣布登基,楚华文楚相公就可以白鱼化龙,弄个阁臣的身份简直就是探囊取物,最不济也得先给一个大学士的头衔,然后再实授参知政事的职务,这已经是底线了,绝对不可能比这个更低。 连一个酒楼的掌柜都能看出楚华文必定会成为国之重臣,那些个善于观望风向的钻营之辈还能看不出来? 趁着楚相公还没有正式进入新朝高层的机会赶紧巴结,若是晚了一步只怕连巴结的机会都没有了。 每日里,那些个跑官的、帮闲的,想要在新朝捞个一官半职的,还有想要借机投靠新朝的弘光朝遗老,从早到晚的聚在“谪仙楼”,就是为了和楚华文楚相公见一面,最好有机会能说上几句话,要是能“顺便”送点楚相公喜欢的礼物,那就更好了。 新朝初立百废待兴,那么多空缺出来的职位全都等着人去填补,这些职位可全都失缺,只要走对了门路,立刻就可以走马上任。 还有什么比巴结楚华文楚相公更好的捷径吗? 绝对没有! 就算是见不到楚华文楚相公,见一见江南学社的其他几个重要成员,也是有机会的嘛!毕竟江南学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些个相公们必然都是要出任要职的。 现如今的李掌柜再也不会因为某些江南学社的成员衣着寒酸而又任何冷落,反而加倍的殷勤,一口一个“老大人”喊的格外亲切。 以前总是到“谪仙楼”打秋风的穷酸们,眼瞅着就要飞黄腾达了,全都是飞上这头的麻雀,马上就要变成凤凰了,自然要十分小心百分在意的伺候舒服了,毕竟这些人全都会成为紫绶金章的官员,当百姓的怎么敢不逢迎巴结? 昔日里连一碗白肉面都吃不起的穷酸们,现如今全都到了春风得意的时候,虽然兜里依旧不揣几枚铜板,却可以趾高气扬的用“挂账”的形式大摆宴席。 拥立从龙之功,这可比金榜题名要实惠的多,要不是拿捏着读书人的矜持,早就去找楚华文打听打听究竟给自己安排一个什么样的官职了。 江南学社的这些个成员,从来都没有象现在这样热切,毕竟已经有一场天大的富贵摆在眼前,只要新朝正式建立,只要太子殿下登基称帝, 楚华文可以“一人得道”之时,他们也就可以“鸡犬升天”了。 远远的看到楚华文的身影,那些个早已等的火急火燎的人们纷纷一拥而上,把楚华文团团围住,亟不可待的递上名帖,一个比一个喊的亲切: “楚相公,我乃是前盐道衙门的出官,久闻楚相公盛名……” “楚相公,我已等了三日……” “我是楚相公的同乡,特来拜会……” 每当这个时候,李掌柜和“谪仙楼”的头伙、二伙以及跑堂的伙计们就变身成为楚华文的“贴身侍卫”,大力推开那些簇拥的人群,手挽手结成人墙,好让楚相公顺利进入到“谪仙楼”里边去。 好不容易才在闹闹哄哄的人群中脱身,赶紧上了门板,除了早就用大价钱预定了座位的少数人,其他人等,只要不是江南学社的内部成员就一概挡驾,要想有机会和楚相公说几句话,请提早预约。 趁着账房在门口收取“预约定金”的机会,李掌柜小心翼翼的伴着楚华文迈步上楼。 “李掌柜呀,我听说你们这儿的价码又涨了?有没有这回事?” “客人实在太多,不涨价不行啊,再不涨的话,门槛儿都要被踢烂了。” 楚华文微微皱眉,似乎有些不悦:“我可没有那么许多的银钱……” “楚相公说的什么话?这是在打小人的脸了。只要楚相公和各位相公来到谪仙楼,便是我前世修来的福分,莫说是涨价了,便是分文不取小人也欢喜的做梦都要笑醒。谁要是敢慢待了楚相公,我第一个就不饶他……” 楚华文面色稍缓,随口说道:“今日有些要事要于学社中人商议,李掌柜应该给我预留了作为吧?” “瞧您这话说的,青莲阁就是专门给楚相公预留出来的,旁人就算是搬一座金山过来也休想占去。我已亲自打扫了五遍,还用上了楚相公最喜欢的熏香……” “不另收钱吧?” “楚相公又在取笑小人了,只要楚相公能来,便是让我倒贴银子都是求之不得呢。” 第一百七十五章 通风报信 只要把楚华文楚相公伺候好了,便有无穷无尽的好处,光是每日收取的“预约费”和“占座费”,就足以让同行们眼红无比了,又怎么会稍微慢待?对于李掌柜这样的人而言,楚华文楚相公不仅仅只是自己的财神爷,还是将来的大靠山。他宁可得罪玉皇大帝和如来佛祖,也绝对不会轻忽了这位真正的爷。 时常被楚华文当做“会议室”的“青莲阁”早就打扫的干干净净,收拾的汤清水丽。很是细心周到的李掌柜还专门买来最好的笔墨纸砚等物,给楚华文等江南学社成员免费使用。 “诸君,在议今日的正事之前,华文有几句话要讲!”这个时候的楚华文,身上那股文人特有的斯文气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锥处囊中的隐隐锋芒:“现如今新朝初立,诸位都是有功的,便是换一身富贵荣华也是理所当然之事。只是局面尚不稳固,还不是奢谈富贵之时……” 语气稍微一顿,楚华文已站立起来,声调有了显著的提高:“咱们当中有不少人,整日里想着混前程捞官职,这与我江南学社的初衷背道而驰。我可以不客气的告诉诸位,城外激战犹酣,生死存亡尚不可知,正是效力之际,现在就抱着谋取功名富贵的心思,未免为时过早。我江南学社为国为民,为的是这三万里河山和亿兆生灵,为的是日月场照青天,而不是一己之私。我话讲完,开始议正事吧。” 和往日不同,今天的议题是军务。 一直以来,江南学社以及数量众多的读书种子们,都致力于搅动风潮带动舆论,几乎从未真正参与过军务大事。 所谓的军务大事,当然不是说城外的战斗,那根本不是这群读书人能够插手的事儿,他们议的军务和黄得功有关。 这黄得功原本是将北四镇的四大军头之一,是弘光朝的拥立之臣。后来左良玉率领百万大军,打着“清君侧”的旗号沿江而下,黄得功奉命调离江北来到江南,驻守在太平府的芜湖州,扼长江咽喉,准备阻截顺江而下的左良玉。现如今左良玉已死,左部泱泱百万之众已经投靠了清廷的英亲王阿济格,调头去往湖广剿灭李闯残部了。 清军在多铎的率领下渡江之后,弘光帝弃城而逃,逃进了黄得功的军营之中。现如今新朝已立战事正酣,若能够劝说黄得功归顺新朝,就可以平添极大助力。 但那黄得功骄横乖张,又是弘光朝的旧臣,能不能效忠新朝实在有些吃不准。 “守斋兄,正文兄,可否随华文一道,去往芜湖黄得功军营之中劝说?” 平日里,这些个读书人高谈阔论口若悬河,说起这个事情的时候,顿时支支吾吾起来。 那黄得功凶悍非常,早就有“黄闯子”“黄蛮子”的诨号,哪里能那么容易就能劝说得动?万一他公然翻脸唤出刀斧手来,大家的脑袋瓜子还要不要了?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读书人劝说手握重兵的武将,从来就是很没谱儿的事。而且大家都没有受过朝廷的正式封赏,连个正经的官职都没有,凭什么去劝说黄得功? 看着二人迟疑的眼神儿,楚华文的心中非常失望:看来崔耀祖说的很对,这些个夸夸其谈的读书人根本就不是做大事的材料,平日里让他们高谈阔论一下还可以,到了见真章的时候一定会怂,根本就指望不上。 “既然如此……我便自己跑一趟芜湖好了……” 话音刚落,孙良孙正文就已站起身来,稍微犹豫了一下马上就鼓足了勇气:“正文不才,愿追随楚学弟同往芜湖,若是能够劝说那黄得功归顺新朝自然是最好,要是黄蛮子翻脸,大不了毁我这昂昂七尺之躯,总不能让楚学弟只身犯险。” “好!”楚华文击掌大赞。 既然孙正文愿意和楚华文一起去劝说黄得功归顺,完全可以代表江南学社。此事若能,江南学社的名望就会更上层楼,大家可以跟着沾光。就算是办不成,也不会危及自身,最多就是牺牲掉楚华文和孙正文二人而已。 死道友不死贫道,这是大多数江南学社成员的心思。 接下来,就应该议一议劝说黄得功的细节问题了…… 就在这个时候,“青莲阁”的房门打开了一条细细的缝隙,李掌柜从门缝里探出头来。 这个举动让包括楚华文在内所有人都心生不快,大家正在议论要紧的军国大事,你一个小小的酒楼掌柜竟然过来打搅,真是太不懂事了。 如此要紧的国家大事,岂是你这样的小人物可以掺和的? “谪仙楼”的李掌柜显然知道贸然闯入的举动非常不合时宜,根本就不敢真的走进来,而是在门口处小声喊了一句:“楚相公,外面有人求见……” “我正于诸位相公议事,无论什么人,一概不见……” “是……是顾姑娘,她说有要紧的事情,小人唯恐耽误了楚相公的大事,才禀报一下……” 顾姑娘?? 顾韵儿? 当初,清军渡江之际,楚华文曾冒着天大的风险连夜出城,才终于把顾韵儿救了回来。 一个是江南名妓,一个是文坛领袖,分明就是才子佳人的故事,这个事情早已在江南学社内部传扬开来。 在这些个读书人看来,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黑点,而是恰恰相反,是一桩值得称道的风流韵事。 对于文人而言,有几个红颜知己本就是风雅之事,更显性情风流才子本质,说不准还会留下一段佳话供后人评说…… 只不过,顾韵儿来的太不是时候了。 正在议论大事之时,楚华文可没有那份闲心。 “让顾姑娘在外面等着……” “她说有十万火急之事,一定要楚相公出去相见……” 孙正文笑道:“军国大事也不必急于一时,若是让美人苦候就太煞风景了,楚学弟还是去见一见这位红颜知己吧。” “她不是我的红颜知己……” “甭管是什么,你先去见她一见,我们接着议事也就是了……大家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在一片略显暧昧的哄笑声中,楚华文出了“青莲阁”,来到错对面的“少陵阁”。 正在“少陵阁”中等候的顾韵儿马上起身相迎,还不等楚华文开口就抢先说道:“楚相公,刘良第似有通敌之嫌……” 刘良第的兵部主籍司的官员,品阶虽然不高位置却很微妙,而且他和早已投靠清军的刘良佐本就是叔伯兄弟…… 听了这句话,楚华文顿时心中一紧,赶紧追问道:“此事确切?” 顾韵儿微微的摇着头:“这官面儿上的大事,我一风尘女子又怎么会知道确切不确切?” “那你是怎么知道这个消息的?” “我有个混迹风尘的姐妹,年前才被刘良第纳为小星,我通过那姐妹知道了这个消息……” 顾韵儿所说的姐妹,必然同是风尘女子,说白了就是秦淮河上的名妓。作为一个供人玩乐的妓家,能够嫁给官府中人做小妾,已经是非常好的归宿了。因为这个小姐妹和顾韵儿素来交好,二人时有往来。今日到刘府探望那个小姐妹的时候,在一个非常偶然的情况下听到了一些支离破碎的消息:刘良第伙同一些官员,似乎正在商议献出城门放清军入城之事。 只是因为消息非常模糊,顾韵儿不敢确定,但却知道此事关系重大,马上来找楚华文。 “有很多官员聚集在刘良第家里?都是些什么人?” “人数很多,却没有机会看得清楚,只是看到了二道门里停着户部杨成栋的轿子……” 凭借一顶轿子就能确定对方的身份,听起来好像有点匪夷所思,对于顾韵儿而言,却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 那户部的杨成栋,在发行“弘光宝钞”的过程中上下其手疯狂聚敛资材,为人贪杯好色,时常到秦淮河上寻欢作乐。作为一代名妓,认识他们家的轿子其实一点都不意外。 “这个消息极是紧要,还有谁知道?” “如此大事,我又怎敢胡乱言语?刚刚知道消息就紧赶慢赶的来告知楚相公了……” “好!”楚华文说道:“此事关系重大,我得先去处理,慢待之处还望顾姑娘海涵……” “楚相公是做大事的人,心里头装着的是家国天下,韵儿怎敢拖楚相公的腿脚?相公尽管去做应该做的事儿吧。” 在如此重大的事情面前,楚华文片刻也不敢耽搁,马上出了“谪仙楼”,登上一辆马车朝着城西去了…… “这楚相公……就这么走了?没有对姑娘说点别的什么话语?” “能说什么话?” “就是花前月下海誓山盟什么的呀?”侍女宝儿嘿嘿的笑着:“凭小姐您这花容月貌的颜色,还有阅人无数的本事,稍微用点温柔手段,那楚相公还能逃出小姐您的手掌心不成?” “切莫胡说八道,楚相公是何等样人,又怎么会贪恋温柔?若是沉迷美色,他也就不是楚相公了。”顾韵儿的脸色有些黯淡,无奈的说道:“真英雄是留不住的,纵是我千想万想,也不过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罢了,此事再也不要提了!” “今天的这个事儿……好像十分凶险,”宝儿有点担心的说道:“楚相公手无缚鸡之力,真能处理得来么?若是有什么三长两短,岂不是要让小姐您心疼死?” 对此,顾韵儿却一点都不担心,反而对楚华文信心满满,脸上闪耀着前所未有的熠熠神采:“楚相公是何等顶天立地的真英雄,当初搅动风潮只手擎旗,硬生生定住了这偌大的金陵,又立起一个大明正朔,这是何等的英雄伟业,对付几个跳梁丑辈,还不是马到功成易如反掌么?” 第一百七十六章 祸起萧墙 “妈了个巴子的,敢在我崔阎王的眼皮子底下玩儿花活,这是活腻歪了。”崔耀祖不住的冷笑着:“老子刚刚安稳了几天,手上的血还没有洗干净呢,就又有抢着送死的,好,好的很呢。韩福财,让咱们的人抄家伙,干他娘的!” 这么大的事情,楚文华根本就处理不了,他只能来找崔耀祖。但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崔耀祖竟然不做任何调查,直接就把韩福财手下那二百多个大旗军士兵给调过来了。 “有调查取证的那个闲工夫,黄花菜都凉了,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就得先下手为强,甭管是什么样的牛鬼蛇神,一刀下去我看他还怎么玩儿花活。” “要不要先调巡防营?” “巡防营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可靠,这种事儿还是用咱们自己的人才行。”杀气腾腾的崔耀祖看了看楚华文:“你要是不放心,就去知会咱们的王宣同王府尹一声,你应该知道怎么说吧?” 楚华文当然知道应该怎么对王宣同说起这个事儿,用不着崔耀祖再行嘱咐。 “然后呢?”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崔耀祖阴阴的笑着:“只管你忙你自己的事情,劝说黄得功是大帅的指令,你必须完成!” 原来,劝说黄得功归顺新朝,并不是出自朝廷,而是李吴山直接授命。 “不用为这城内之事担心,不过是几个鸡鸣狗盗的宵小而已,我崔耀祖一辈子算计别人,若是让这些个混账玩意儿把我给算计了,我这老脸还往哪里安放?” 从表面上看,定住南京城是楚华文的功劳,其实他自己心中雪亮:这完全就是崔耀祖的背后操控的结果,要是没有崔耀祖,仅凭他楚华文一人,根本就不可能打造出现在的这个局面。 既然拥有丁鼎南京的手段,应该不会出现被几个心怀叵则之人翻转局面的状况。 对于崔耀祖本人而言,这个消息就等于是在自己的脸上抹黑:江湖骗子一般的崔耀祖根本就不在乎那个府丞的官职,他真正的身份是大旗军的军事,李大帅的谋主——至少他自己一直都这么认为。李大帅率领着万千大旗军健卒虎贲在外面厮杀,打的惊天动地日月无光,若是城内出了状况,还有何颜面再见大旗军的兄弟们?还有什么脸面对李吴山? 眼看着天色已经黑了下来,崔耀祖带着两百多穿着黑色军装的士兵,仿佛一群急急匆匆的幽灵,快速穿过大街小巷,绕过朝天宫和铸剑台,直接来到杨成栋杨大人的府邸门前。 根本就不用崔耀祖吩咐,韩福财就在第一时间将杨府团团围住。 看了看悬挂在门廊之下的透纸灯笼和门楣之下书有“杨府”二字的匾额,崔耀祖微一努嘴儿。 韩福财大踏步上前,猛力拍打着门环,金属撞击声在晕晕暮色之中显得格外清脆。 片刻之后,大门徐徐打开了一条缝隙,杨府的门房从门缝里探出小半个身子:“什么人呐?怎么如此的不晓事理?我家大人已经睡下了,不见客,明日请……” 不等门房把话说完,韩福财双手就紧紧抓住门环猛力一扣,沉重的大门顿时将门房的脖子夹断,哼都没有哼一声脑袋就软软的耷拉了下来。 一脚踹开大门,一队士兵挺着大扎枪冲了进去。 “你们是什么人,怎……啊——” 带着明显怒意的呼喝之声刚刚响起就戛然而止,紧接着就是一声凄厉的惨叫。 惨叫之声响彻夜空,说不出的惊悚。 “怎么回事?” 几个杨府的仆役跑了出来,猛然看到一大群手持大扎枪的士兵,顿时就明白过来了,发了一声喊就抱着脑袋四散而逃。 几个士兵抢上前去,狠狠的几下捅刺,俄顷之间就将这些个仆役捅了个透心凉。 就好像完全没有看到甬道两旁倒卧在血泊中的尸体,崔耀祖脚步不停,直接穿过前厅来到后院。 听到动静的杨成栋杨大人正要跑出来查看究竟发生了什么,猛然撞上了闯入的崔耀祖。 看了看已经备好的轿子,崔耀祖嘿嘿的冷笑个不停:“怎么?这么晚了,杨大人还要出门?若我老崔所料不错,杨大人你应该是要去刘良第家里吧?” 杨成栋也是官场上的老油条了,经历过一些风浪,听了这句话顿时就明白事情已经败露。虽然还有些家丁,但是看到那些穿着黑色军装拿着大扎枪的大旗军士兵,还有枪尖上的鲜血,顿时就馁了,双膝一软跪了下来,叩头如同鸡啄碎米,声嘶力竭的哀求着:“崔大人饶命,都是刘良第那贼唆使,我也是被逼无奈,还望崔大人看在……” 抬脚飞踹,直接就把杨成栋踢了个仰面朝天,顺手抢过一杆大扎枪狠狠的刺了下去,直接就把杨成栋顶在地上。 被捅了个透心凉的杨成栋就好像是一只被淘气的孩子穿在草棍儿上的小虫,双腿剧烈而又徒劳的抽动着,双手死死的握住枪柄…… “为了你梦想的荣华富贵,反叛也就反叛了,勾结鞑子也就勾结了,反正叛贼多如牛毛,也不在乎多你这一个!”崔耀祖奋力抽出扎枪,好似是在泄愤一般疯狂捅刺,眨眼的功夫就把杨成栋杨大人捅成了满身都是筛子眼儿的血窟窿,在一阵剧烈的痉挛中已死的透了。崔耀祖却好似还不怎么解气,又在早就不动弹的尸体狠狠捅刺了几下,才恨恨的说道:“老子只是恨你班门弄斧孔府卖文的狂妄和自大。你也不打听打听,老子是何等样人,就敢在我老崔的眼皮子底下玩儿这个鬼把戏,分明就是瞧不起我,老子最狠的就是那些瞧不起我的笨蛋了……” 这幅血腥场面,早已把那几个轿夫唬的面无人色瑟瑟而抖,全都趴伏在地上嚎啕大哭着讨饶:“杨大人……杨贼要做什么,小人等全不之情,不干小人的事儿呐,还望大老爷明察……” 崔耀祖素来心狠手辣,根本就没有那个闲工夫去查这几个轿夫,也不在乎他们是不是知情不报,而是很不耐烦的挥了挥手。 立刻就有几个大旗军的士兵跳出来,几声惨叫之后,几个轿夫已扑倒在血泊之中…… “全都杀了,麻利着点儿……” “真的全都杀?”韩福财又追问了一句:“偌大的杨府,丫鬟婆子,仆役下人,全都杀?” 崔耀祖根本就懒得解释,或者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做出任何解释,而是毫不在意的吐出两个轻飘飘的字眼儿:“执行——” “是!” 杨府的人员数量不少,乱七八糟的家丁仆役和内宅家眷,怎么说也有一百多人了。崔耀祖一声令下,血腥的屠杀迅速展开。 一声接着一声的惨叫在夜空中回响,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成为就这次行动的祭品。 有几个家丁拼死登上院墙,跳了出来,马上就被驻守在外面的黑军装当场格杀。 惨烈的屠杀和持续不断的惨叫引来了左邻右舍的关注,这些还没有睡下的街坊纷纷打开房门跑出来观看,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片刻之间,杨府上下已没有一个活口,崔耀祖正率领韩福财等人从正面出来,遥遥的看了看四周充满惊惧之色的人群,狠狠的瞪了他们一眼,没好气的说道“看什么看?都回去睡觉。我就是崔耀祖,正是缉拿叛贼乱党,有什么好看的?” “崔耀祖”这话三个字,似乎具有一种神秘的魔力,定时就唬的那些个街坊勃然色变,赶紧退了回去关门闭户,和家人守在一起瑟瑟发动,同时还在祈祷漫天神佛保佑,让崔阎王赶紧走吧,千万别闯到自己家里来…… 听着这个动静,肯定是崔阎王在杨大人的府上大开杀戒了。 也不知杨大人撞了哪门子邪,竟然去招惹崔阎王,这种人比恶鬼还要凶残,岂是那么好招惹的? 崔耀祖毫不在意附近居民的观感和想法,率领那两百多个大旗军士兵继续东来,直奔刘良第刘府而去…… 此时此刻,刘府之中灯火通明,各色人等往来穿梭,好一派忙碌景象。 二十多个品阶不一的大小官员正聚在大花厅之中,做起事之前的最后准备。 刘良第已披挂整齐,手按腰刀大声喝问道:“咱们的人都到齐了吧?” 在这群官员当中,刘良第的官职并不是最高的,但却是真正的首脑。 一来是因为他手下有些可供调遣的士兵,更主要是还是因为他的刘良佐的叔伯兄弟,起事之后大家都是要去投靠多铎的,还需要他的照拂呢,自然以他为主。 “杨成栋还没有过来,要不要再等等?” “我等所做之事是何等的惊天动地,方方面面都已经准备妥当,又怎能因一人而的耽搁?” “杨成栋会不会……会不会去告发我们?” “那杨成栋素来胆小怕事,谅他不敢。”这个时候的刘良第确实有几分做大事的果断:“就算他去告发,也为时已晚,根本就来不及了。” “城门那边都交代好了没有?”一个户部的官员很谨慎的问道:“打开城门才是关键,一定要万般稳妥才行。” “北三门都有我的人,早已安排妥当,诸位无需忧虑。”刘良第环视众人,目光中透着几分鹰鸢般的凶狠:“我手下的私兵,还有巡防营的一百多个弟兄,再加上诸位的家丁,一千多人的队伍,都已经集合起来了吧?” “都集合好了,只等刘大人一声号令。” “好,成败生死就在今晚了,诸位把家丁和私兵都交给我指挥,我带着大家杀进宫中,生俘了新朝君臣,便是奇功一件……” 第一百七十七章 宫廷之乱 冲进皇宫去?还要生俘太子? 听了这句话,所有人全都愣住了。 自从多铎率领清军主力渡江南来之后,这些人就已经有了投敌的打算,并且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筹划和布置,方方面面都已准备妥当,在这个马上就要起事的紧要关头,才惊愕的发现这一切和自己想象中的根本就不一样。 按照原本的计划,只需要里应外合打开城门,就可以谋个献城的功劳,就能得到一身泼天的富贵。想不到的是,刘良第竟然想要冲进皇宫去。 原本的计划当中可没有这一说啊。 事先隐瞒,引诱这些人加入到反叛的阵营当中。直到现在,刘良第才公开了自己的全盘计划,就算是他们想反悔也来不及了。 反叛之事已如箭在弦不得不发,除了遵从自己的命令之外,这些人根本就没有别的选择。 总不能因为具体的计划和原计划不一样就宣布退出吧?谋国叛乱献城投敌这种事情,一旦参与其中,根本就没有退出的机会。谁要是敢表露出一丁点要退出的意思,刘良第马上就会动手砍下他的脑袋。 “我家兄长早已在密信之中说的很清楚了,豫王爷既然能席卷淮扬渡过长江,就不怕拿不下南京城。咱们献城还是不县丞其实并不是很紧要,因为这南京城迟早要匍匐于豫王爷的马足之下,献不献的已没那么重要了。” “若仅仅只是献城,我刘良第一人就可以做到,凭甚么还要邀集大家伙儿?” “辫子兵已经打上了南京城头。”刘良第大声说道:“诸位都给我好好想想,纵观史书,只要突破了长江防线,可曾有过困守南京城的先例?” 刘良第这话说的不假。 历史上的江南政权从来就不得长久,只要北方的军队度过长江,素来以坚固著称的长江从来就没有任何一次成功守住的先例。 “既然都知道这南京城守不住,我想诸位也不愿意为这大明朝殉葬吧?” “要想为咱们自己和后世子孙挣下一场富贵,不冒些风险怎么行?天底下哪有唾手而得的荣华?要想谋取大功名大富贵,便要用大手段。” “宫里的情形不必我多说,大家都心中有数。前朝留下来的内卫本就不剩下多少,又被抽调一部分去守城。咱们都很熟悉宫内的事,只要冲进去拿住了崇祯太子,这场富贵就到手了一大半。到时候挟持太子开门献城,犹如反掌之易。这平定江南的首功咱们就算是拿下来了。到时候豫王会有什么样的封赏还用我多说吗?” 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已经上了刘良第的这艘船,不论如何也只能硬着头皮一条道儿走到黑了。 眼看着大明朝的这艘破船已经千疮百孔四处漏水,谁也不想效仿史可法。左右也是为了搏出一场天大的富贵,说不得也只能拼这一回了。 “愿遵刘大人号令,共举大事。” “好,你我齐心,大事可成。”刘良第挥了挥手,命心腹之人把珠玉翡翠、金银细软等物取了出来,毫不吝惜的分给那些个家丁和私兵。 随着刘良第一声令下,早已准备妥当的各路人马在夜色的掩护下,朝着皇宫方向奔去…… 当崔耀祖率领众人赶到的时候,却扑一个空。 “这些个王八羔子,可真够快的!”因为前脚赶后脚的间隔,崔耀祖没有能够把阴谋投敌叛国的刘良第等人堵在家里。但崔耀祖毕竟是崔耀祖,没有哪怕一丁点的犹豫,马上就带着人朝着北边去了。 现在最要紧的守住城门,只要成本不失,不论那些人掀起多大的风浪,都注定只能局限在城内,不会影响到城外的战斗。 但是这一次,崔耀祖却判断错了。 这倒不是因为崔耀祖的智商不够,而是长久以来的固有思维在作怪:一直以来,崔耀祖都没有太把皇宫中的那一位当一回事儿,反而是始终把目光锁定在大局之上。 易地而处,如果换做是崔耀祖发动这场叛乱,必然会在第一时间打开城门,迎外面的清军进来。 只要大军进城,一切都可以彻底底定,这是最根本的原则。 至于皇宫和皇宫里的太子,反是等而下之了。 只要城破,太子还能插上翅膀飞了不成? 这个误判耽误了不少时间。 一直等到崔耀祖等人遇到沈周子,才意识到自己的判断失误。 沈周子活跃是长江水面上的好汉,其实就是水鬼,经常率领一帮手下做些个杀人越货的勾当。只因为在扬州大战之时曾经到江北去助战,并且斩下了六个清军的首级,这才洗白,彻底改变了水鬼的身份,成为一名光荣的“内廷宿卫”。 “有贼数百之多,自东华门冲入,我来的时候,已经杀过了文楼……” 皇宫不仅仅只是皇家的庭院,其中更有种种设置,本身就广大无比,刘良第已经率众杀到了文楼、武楼一带,按说肯定已经用了不少时间,怎么外部连一点动静都没有听到? 对于崔耀祖而言,这样的问题就算是用脚趾头想想也能找到答案:内廷侍卫当中,早就有人与刘良第勾结在一起。所以才能够在无声无息之间杀进宫中。 新朝初立,局面还未曾稳固,内廷侍卫又有不少是前朝的旧员。眼下清军攻城正急,人心浮动之下出现叛乱一点都不奇怪。 “太子现在在哪儿?” “万岁……太子等人已躲进了春和殿……” “真是佛爷也救不了寻死的鬼!”崔耀祖恶狠狠的骂了一句,马不停蹄的率领大旗军士兵来到东华门。 从表面上看,东华门秩序井然,丝毫也没有叛乱的迹象,但是从宫内传来的隐隐火光却足以说明更多问题了。 “就从这儿冲进去,沿途所遇一切抵抗者,格杀勿论!” “任何阻碍者,格杀勿论!” “有胡乱走动者,格杀勿论!” “冲进去之后,宁可杀错不可放过!”崔耀祖大声呐喊着:“这是军令!” 第一百七十八章 乱起乱平 高声呐喊着从东华门径直冲了进去,一直走到文楼之前,才发现了几具尸体。赶紧加快速度,绕过了柔仪殿。随着逐步深入,混乱也愈发的明显了。 在柔仪殿前就可以看到坤宁宫的大火,说不清的内宦、宫女、杂役和各色内廷人员,尖声哭喊着四下奔跑,还有人在试图救火。 也不知是从哪里跑出来的内廷侍卫们就好像是一大群无头的苍蝇,挥舞着着刀剑高声呼喊。 “大旗军救驾来了!”沈周子扯开喉咙大声呼喝:“是大旗军,救驾的大旗军来了。” “我是沈周子,不要乱跑,都过来,朝着我这边来……” 混乱之中,听到“大旗军”这三个字,那些个慌乱的侍卫终于感觉到了一丝底气,就好像重新找到主心骨一般,纷纷朝着这边靠拢。 宫里的情形可真够乱的。 就在不久之前,弘光帝偷偷摸摸的开溜了,楚华文等人簇拥着太子“夺宫而入”的时候,崔耀祖就已经带着人厮杀过一次了。许许多多的内廷和侍卫和内宦宫女趁机逃散,人员严重不足。这才刚刚过去几天呀,叛军就又杀进来了,然后崔耀祖又一次带着人马进宫“平叛”。来来回回的这么折腾,真是不得安宁,那些个内宦宫人早就吓破了胆…… 所谓的“平叛”,只不过是一个说法罢了。其实在混乱之中,很难分辨得出谁是叛军谁是忠良。当然,崔耀祖也懒得去仔细甄别,而是一个劲儿的带着那两百多号士兵往里闯,沿途所遇到的任何阻碍,不问青红皂白也不辨敌我,直接就下手捅刺…… 同样的举动,叛军刚刚做过一次,同样是见到人就砍,至于那些金银器皿的珍稀之物,反而没有人在意了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这大明朝的核心中枢就已几经剧变。而这皇宫大内每一次都会无一例外的成为双方争夺的焦点。 尤其是今天晚上这一次,外有清军猛攻,内有奸贼作乱,而宫里的侍卫本就严重不足,更有许多被临时抽调上了城墙去督战。猛然之间就毫无征兆的杀进来这么人,还真的招架不住。 “不必理会其他,直奔春和殿,先控制住……先保住太子殿下。”越是到了这样的关键时刻,崔耀祖就越冷静,他很清楚的知道现在最要紧的是什么:“沿途一切阻碍,都是叛军,全都格杀勿论。” “有我崔阎王坐镇宁城,竟然还有人敢在太岁的头上动土,不好好整治一番,总是有些不知道马王爷到底生了几只眼!” 一直挺进到了坤宁宫之后,终于衔上了叛军的尾巴。 叛军正是四处纵火,把皇宫搅动的犹如鼎油之沸。服色不一指挥不一的叛军并非是正规的军队,大多是一些临时武装起来的家丁,他们显然和崔耀祖一样的清醒,知道现在最要紧的就是赶紧找到太子。 奈何偌大皇宫,想要找一个人实在有点不容易。 开始的时候,因为急于冲进来,叛军的表现还算不错。但是现在,真实的嘴脸已经开始显现出来了。 挨门挨户的搜索,打着“寻找太子”的幌子大肆抢掠,宫里头的古玩字画、金银器物全都是他们的目标,甚至还有人把姿色还算不错的宫女一绳子捆起来,串成一大串儿,准备弄回去慢慢享用…… 毫无疑问,这严重迟滞了叛军的进展速度。 因为不是正规军,更没有经历过真正意义上的厮杀,根本就谈不上什么警戒,一直到崔耀祖带着人冲过之后,才猛然察觉到了敌人的到来。 厮杀过程短暂而又急促,简单而又粗暴,先是抽腰里的皮兜里抽出“手榴弹”,劈头盖脸一通轰鸣之后,然后就可以上去收割了。 直到这个时候,刘良第等叛军首脑才知道大旗军已经杀进来了。 大旗军的名号实在是太响亮了,简直如雷贯耳,刘良第疯狂的大叫着:“挡住他们,挡住他们,重重有赏,重重有赏……” 叛军的构成非常复杂,既然没有丰富的战斗经验,又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指挥体系,刘良第驯养的少量私兵已经算是最强的战斗力了,用来对付惊慌失措的宫廷卫还能打出点样子,一旦遇到正规军,也就只剩下“送人头”的份儿了。 到了这个时候,崔耀祖已经懒得再做任何指挥了。 在具体的厮杀过程中,韩福财显然比崔耀祖更有发言权。 这个厨子的儿子,早已现出对手的不堪一击,很大胆的把只有两百多人的队伍分散成为两个部分。一部分负责掩护遮蔽剿灭沿途的一切阻碍,另外一部分则直冲春和殿。 冲进春和殿之后,却没有找到太子等人。 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 难道说太子已经被叛军捉去了? 不可能! 因为叛军还在急吼吼的四下搜索,很显然他们也在找太子的踪迹。 太子到底哪里去了? 在春和殿西边的御花园中。 当叛军火烧坤宁宫的时候,太子就知道春和殿也不是什么稳妥的避难所。在二十几侍卫的帮助下,翻过高墙一路奔逃到了御花园内,现如今正躲藏在“赏秋亭”旁边的石坊之后。 为了确保太子的绝对安全,这二十几个从北京一路辗转追随太子的老侍卫全都抽刀在手,时刻堤防随时都有可能杀进来的叛军。 现在的太子很怕,非常非常的害怕,眼前的这一切总是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起闯军攻破皇宫的那一幕。 闯进破京,先皇殉国,先皇后殉国,若不是李侍讲拼死一战,率勇士们在百万贼军之中杀了个来回,太子早已成为冢中枯骨了。 天幸大明王朝气运不绝,上顺天意下应民心,更有历代先皇暗中保佑,终于在这江南之地重新建立了正朔。结果呢,还不等正式登基,还不等太子的名号改为天子,清军的杀到了城下,一时群情汹汹人人自危。 在此紧要关头,按说就应该君臣一体上下同心,合力抗击外辱,再现大明朝的辉煌才是正理。 程园毕、王宣同,还有路恭行路师傅他们都说,现在的局面一片大好,只要圣天子临朝,只要亲贤臣远小人,就一定可以打造出大明王朝的清平世界朗朗乾坤,再现一个辉煌盛世。 一直以来,太子也是这么想的。 只要自己好好的干,勤勉克己礼贤下士,轻徭薄役永不加赋,就可以成为中兴大明的雄主,就可以打造出铁桶一般的江山。 但是,自己已经这么做了,为何下面的人还是没有丝毫精忠报国之心?竟然率众反叛杀进了皇宫? 自太祖洪武皇帝开国以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功业旷古凌今,历代先皇治理天下已有两百七十多年,按说早就应该是泽被众生教化天下的局面了,为何还有那么多的奸佞贼子? 先是有无数文臣武将投靠了反贼李闯,又有更多地方大员蒙着脸面昧着良心做了清廷的奴才,现如今连身边的臣子都反了,难道说大明朝真的气数已尽? 大明朝空有三百万控弦之士,空有亿兆生民,空有近三百年的教化之功,到了最后却是这样的一番景象。 这个时候的太子已经开始有点明白了,明白了当年大行崇祯先皇帝的苦衷。 天下沦丧至此,不是当皇帝的不卖力气,是因为人心尽失早就收拾不起来了。 如果说前几天的太子还有刷新鼎革励精图治的雄心壮志,现在已经绝望了。 励精图治再现大明朝的辉煌,不过是南柯一梦。 这天底下的事情,哪有那么容易的? 宫里的大火烧的熊熊烈烈,厮杀呐喊之声越来越近,想起这一路南来的苦楚,想起中兴大明的艰难,性情本就有些柔弱的太子殿下已忍不住的潸然落泪…… 就在这个时候,远处传来隐隐约约的呼喊之声:“殿下何在?大旗军前来救驾了!” 听到大旗军这三字,太子的神色陡然一喜。 在这个时候,也只有大旗军能给太子带来一丝希望了。 要不是大旗军,太子早死在百万贼军之中。 要不是大旗军,哪里还有这丁鼎南都的机会? 就算是在气势汹汹的清军攻打南京之际,就算是三军退散的垂危之时,也只有大旗军还在一力死战。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太子才会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大旗军的重要。 市井坊间都说大明朝沦落至此,完全就是大行崇祯先皇帝的责任。现在看来,这话虽言过其实但也并非全错。大明朝现在的这个局面,曾经执掌江山十七年的先皇一定是有责任的,但先皇帝也给大明留下了一份宝贵的遗产:那就是大旗军。 即便是到了最后关头,先皇的识人之明依旧遗泽后世。不管大行崇祯先皇帝的功过是非究竟如何,至少这大旗军是先皇打造出来的。 所以,一听到大旗军的名号,太子本能的就要做出回应,但却被那些个年老而又忠诚的侍卫给拦住了: “眼下纷乱无比良莠难辨,需仔细提防。” “不知这是不是叛贼的轨迹,万岁千万不可回应,更不可现身。” “需等到时局明朗,救驾之兵到来之际,再论其他。” 这位大明正朔实在是太金贵了,千万可别处什么意外啊。 呼喊声中,太子隐隐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消颓之态一扫而空顿时喜上眉梢:“是崔耀祖崔府丞,我听出了他的声音,是他,真的是他!” 在新朝君臣的心目当中,崔耀祖的形象并不怎么好……准确的说,是非常非常的不好。 这崔耀祖素有“崔阎王”的凶名,此人嗜杀成性,做事不择手段。当初血洗寿州,后来又火焚仪真,真可以算得上是劣迹斑斑。而且此人并不是科举正途出身,更是生就了一副獐头鼠目的嘴脸,而且言语粗俗,很是被程园毕等人瞧不上眼,自然也就不得太子的喜爱了。 此时此刻,叛军环逼。 此情此景,太子蒙难。 崔耀祖在众人心目中的形象一下子就变得伟岸起来,赶紧朝着天际遥遥拜了一拜,口中念念有词:“上天垂怜,列祖列宗遗荫,这场风波终于过去了!” 绝处逢生的希望早已溢于言表,太子起身重新整理衣冠,命人去引崔耀祖等人过来…… 第一百七十九章 醉销魂 当太子殿下从藏身之处走出来的时候,完全就是一副镇定从容处变不惊的样子,看不到丝毫惊慌失措或者是畏惧惊恐的样子,颇有几分天朝君主的气象。 “崔爱卿平定逆乱,居功至伟,容后议功而赏。”太子殿下的语气不疾不徐不紧不慢,破有几分泰山崩于前而面色不改的气度。 这就是大明君主的勇气和胸襟,区区叛逆不过是跳梁鼠辈,虽能逞一时之强,终究不足为虑。太子殿下的仪态和举止很恰当的表现出了这一点。 “小小年纪,还真的挺能装!我老崔什么样的场面没有见过?竟然在我面前扮演起了英君雄主,真是可笑。”虽然太子的表现很有帝王气象,但崔耀祖还是看到了他那双已经发红的眼睛,显然在不久之前还刚刚过去,转过脸去就演起了英武无畏的君王,这样的把戏又怎瞒得过崔耀祖这样的老江湖? 虽然暗暗腹诽,但面子上却表现的还算恭顺:“殿下,逆贼乱党多已伏诛,还有些余孽尚在追剿之中,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扫荡干净……” 韩福财虽然只带了连个队的士兵,但叛军的战斗力本就不值一提,轻而易举的获胜完全就在情理之中。虽然杀死了不少叛军,但很大部分叛军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已四散而逃,逐一追剿还需要一些时间。 宫廷兵变这种事儿,最要紧的就是一个“快”字,在各方都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底定局面,一旦拖延下去必然就要面临失败的最终解决。 只要控制住……只要保护好了太子,其他根本就不足为虑。而且内务司的部分人马已经赶到,王宣同也带着一些巡防营的士兵过来了,大局已定,已翻不起什么浪花了。 没多过久,春和、柔仪二殿,以及坤宁宫一带的叛军就被清扫干净。 准确的说,是见势不妙,集体投降了。 刘良第的赏赐虽然丰厚,但大旗军的大扎枪更加可怕,再继续抵抗的话,肯定会被捅刺成筛子眼儿。很多拼死一战的叛军在顷刻之间就被刺的满身都是血窟窿,实在是太吓人了。 大家把脑袋掖在裤腰带上,冒着砍头的风险杀进宫来,是为了富贵荣华而不是来送命的。既然兵变已经失败,连刘良第都跑的没了影子,再在明明拼不过的情况之下还拿命去拼,那就是脑筋有问题了。 所以,干脆跪地而降。 “降什么降?”崔耀祖看都没有看一眼就直接下令:“犯上谋逆罪在不赦,全都杀了!” 一时间,凄厉的惨叫再次响彻夜空。 虽说太子生于深宫,好歹也算是见识到了一些战斗场面,但是崔耀祖当着他的面直接杀死了百十个叛军,这幅情形可是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的。 一百多个人呐,二话不说就这么杀了。 飞溅起来的鲜血缓缓流淌到了太子的脚下,血腥的味道从未如此浓烈。有些暂时没有死透的叛军虽然已被捅的“千疮百孔”,还惨叫着挣扎着在地上爬动,很快就补上了致命的一击,已没有了意识的尸体还在剧烈的痉挛着,好像抽筋儿一样,显得诡异而又可怕。 这样的血腥场面让太子殿下非常的不适应,本想开口说点什么,但叛军就叛军。 仅凭他们杀进宫中这一点,就如同崔耀祖所说的那样,是真的“罪在不赦”,按照律条是要凌迟的,这样直接杀死已经算是痛快的了。 但亲眼目睹了一百多人由生到死的过程,尤其是那血淋淋的场面和声嘶力竭的惨叫,简直让人头皮发麻,对于神经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一直以来,太子殿下都可以的维系着皇家的尊严,一言一行举手投足都在可以的彰显着君主应有的从容和沉稳,但是这一刻,他实在再也坚持不住了,猛然扭过头去抱着肚子当场呕吐起来。 如此一来,刚才强行装扮出来的“君王仪态”就再也维持不下去了。 看着不住呕吐的太子,崔耀祖暗暗发笑,一直等到他吐的鼻涕眼泪齐出,才慢条斯理的说道:“殿下万金之躯,见不得这血肉横飞的场面,还是请殿下移驾吧……” 这样的情形真的看不下去,移驾,必须移驾。 太子刚刚准备要走,崔耀祖就又说话了:“经查,逆党以杨成栋、刘良第等贼为首,并有其他诸多无良昧心之奸佞参与其中,臣请详查,以绝后患。” 谋逆之事,自古就是天下第一大罪,都已经杀都皇宫里来了,这事不可能就这么算了,是一定要仔仔细细的查个底朝天的。 太子殿下捂着口鼻,含含糊糊的说道:“逆贼乱党定要斩草除根,允崔爱卿所请。” 说完这句话之后,太子殿下就逃也似的“移驾”而去了。 没过多久,逆贼首脑刘良第就被搜捕擒获,押送到了崔耀祖面前。 刘良第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罪行到底有多重,根本就不做他想,更没有哀求饶命,而是做出一副视死如归的慷慨之状,不住口的大声喝骂:“成王败寇千古事,没什么好说了,要杀要刮悉听尊便,休想从我口中得到任何口供……” 刘良第本就是朝臣,他知道自己被生擒之后一定会受尽折磨,严刑拷打就不必说了,肯定还会借助自己的口供牵连很多同党出来。 “你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好像我真的稀罕你的口供一样。”崔耀祖笑道:“不过你这句成王败寇说的很有道理,深得我心,我也不想为难你,咱们做个交易如何?” 刘良第情知必死,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交易好做? 崔耀祖嘿嘿的笑着说道:“你这罪过儿大到了天上去,就不要再想着活命了。我看不如这样,只要你把和清军勾结之事说出来,我便给你个痛快,还能给你留个全尸,怎么样?划算吧?” “白日做梦!”既然早就知道了是个必死的绝句,刘良第已不做他想,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崔耀祖的要求,把脖子一挺很是硬气的说道:“我就是死了也不会说出一个字的口供。” “把我的好心全做驴肝肺,你这样就没意思了。”围这刘良第转了几个圈子,那眼神就好像是举着屠刀的杀猪匠正在仔细打量捆在案板上的一口大肥猪:“我素来敬仰硬骨头的英雄好汉,但英雄也不是那么好做的。三木之下,无论我想要什么样的口供都会得到,不管什么样的硬气英雄都招架不住刑罚的折磨。我年轻的时候,曾在镇抚司待过两年,听说过一些很有意思的刑罚。比如说有个叫做‘醉**’的勾当,不知你听说过没有?” 镇抚司,就是大名鼎鼎的“诏狱”,是阉党中人折磨异己的黑牢,曾有无数人惨死在里边,至今提起来依旧心有余悸。 “反正我有的是闲工夫,就好好的给你说说这‘醉**’吧。”崔耀祖捻着颌下的一缕鼠须,眼睛已经眯缝起来:“啥叫‘醉**’呢?就是把犯人放在蒸笼里,用文火慢慢的蒸半柱香的工夫,把全身都蒸的油光锃亮,然后用铁刷子一点一点把肌肤全都刷下来,再在身上涂抹烈酒,然后再放进蒸笼,如此反复几次,那滋味儿……啧啧,便是铁打的金刚罗汉也消受不起,简直**蚀骨,你愿不愿意试一试?” 如此骇人听闻的酷刑,绝对是生不如死,哪怕仅仅只是幻想一下那种场面,也会汗流浃背。 刘良第早已面如死灰,稍微犹豫了片刻就无奈的说道:“你真能给我一个痛快?” “天地良心,我老崔说话,从来是就一口吐沫一个坑,决不食言。” “好,你想知道些什么?” 当崔耀祖从刘良第的口中得到了想要得到的情报之后,并没有进一步为难他,而是遵守前言微一摆手,早有士兵上前一个突刺洞穿了刘良第的胸膛。 临死之际,刘良第面带微笑的朝着崔耀祖微微点头,表示感谢。 如刘良第这种罪过,能有这样的死法,倒也落得个痛快。 “兄弟们,”结果了之后,崔耀祖坐在一方虎皮石上,笑嘻嘻的说道:“这场纷乱咱们算是给定下来了,逆贼首脑……哦,不,逆贼首脑之一的刘良第抗拒天威,竟敢公然拘捕,也被当场格毙……要是有人问起,你们就这么说。不过呢,我估计也不会有人问的,哈哈……我还有些事情要去小忙一下,你们只管去去抄家……” 此时此刻,午夜已过,一轮圆月当空,静静的照耀着南京城。 蹄铁剧烈敲打着地面,在宁静的深夜留下一连串清脆的马蹄声。 马不停蹄的来到北三门的西首,崔耀祖大声吆喝着,很快就见到把守在这里的总兵官师琮骏。 “逆贼作乱?还杀到了宫中?”听到这个消息的师琮骏吃惊的张大了嘴巴:“这……太子……万岁……太子尚好吧?” “有我老崔在,那些个鸡鸣狗盗之辈就掀不起多大的浪头来,我说师总兵啊,据刘良第交代,你这里有他的同党,准备开门献城,这事儿你知道吗?” 师琮骏当然不知道。 “甭管你知道还是不知道,这事你都脱不了干系。” 这么大的事情,就算是和师琮骏没有直接的关联,至少也少不了一个“失察”的罪名。 这事可大可小。 要是往大里说,他师琮骏就有和逆贼乱党勾结的嫌疑,少不得落个重罪。要是往小里说,最多也就是一个“驭下不严”的事儿,只能算是过错,却不算是犯罪。 “师总兵,你是想让我往大里说还是往小里说呢?” 师琮骏也是官场上的老油条了,立刻就听出了这句话的弦外之音:“崔府丞,你想做点什么就直说,只要是我能做到的,且又不违朝廷不昧良心的事就行。” “好,痛快!”崔耀祖最喜欢和这种人打交道,直接说道:“我老崔可不是来兴师问罪的,而是要送给你一场功劳……” 第一百八十章 将计就计 这个时节,最是昼长而夜短,已是寅时中刻前后,在有大半个时辰,黑夜就会过去了。 刘良臣不住的看着远处的巍巍雄城,好似一头拉磨的老驴般不停的转着圈子。 用不了多久,天色就要发亮了,怎么城里头还是没有动静? 刘良第在磨蹭些什么?是不是中途出了岔子? 一直以来,刘良臣都是负责和城中的刘良第联络之事。 豫亲王早就对城内的叛军寄予厚望,并且让刘良臣亲自负责和叔伯兄弟刘良第的联络事宜。 有了前几次的接触,刘良第不断的密信送出城外。根据密信中所说,今天晚上刘良第等人一定会起事,会先擒住明朝的小皇帝,然后开门献城。 城里边有内应打开城门,这可比直接攻城要经济实惠的多,豫王多铎一直都很关心这个事情,专门给了刘良臣四个牛录的精锐辫子兵。只要城内的刘良第设法打开城门,战斗力极是强悍的辫子兵就会趁着夜色一拥而入,剩下的事情就很简单了。 这绝对是一份很大的功劳,豫王多铎已亲口许诺,只要这个事情办成了就抬他的旗籍,让他成为高人一等的旗人,并且还许诺事成之后赏他美貌女奴二十名,允他镇守南京还可以跑马圈地。 这事要是办成了,自己也就可以过一过主子的瘾,成为拥有很多奴才的主子了。 可是,城里边的刘良第一直都没有动静。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刘良臣已经等的有些不耐烦了。 在他的身后,还有一万多新附军,领军之人正是他的嫡亲兄弟刘良佐。 刘良佐不断的派人过来催问,搞的刘良臣不胜其烦,但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现在什么时辰了?” “寅时中刻已过,再有差不多一炷香的工夫,就是寅时末刻了。” 明明在密信中说好了子时动手,最迟不会超过丑时,现如今已经是寅时中刻了,怎么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该不会是刘良第出事儿了吧? 要是刘良第出了事儿,白白的等了一个晚上不要紧,里应外合攻克南京的计划就会彻底泡汤,到时候少不得要挨豫王的一通臭骂,说不准还要吃鞭子,连自己的荣华富贵都要随之化为泡影了。 明显已经超过了约定的时辰,刘良臣渐渐觉得有些不妙,本能的想要带兵离去,却又有点舍不得触手可及的大功劳和富贵荣华。 这里距离城墙太近了,完全在明军的火炮射程之内,若是被明军察觉,一通火炮轰击过来,必然死伤惨重。好在黑夜中很难从城头上看清楚这边的动向,而且那些个辫子兵隐藏的很好,宁可忍受蚊虫的反复叮咬也坚持着一动不动。 刘良臣决定再等一会儿,至少也要等到卯时初刻。到了那个时候,如果里边的刘良第还没有打出信号,他就要带着辫子兵撤回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小北门上忽然挂起了一盏红色的灯笼。 夜色中,红色的灯笼分外显眼,引得刘良臣心头剧烈跳动。 紧接着,又一盏红灯笼出现了。 来了,果然来了。 当第三盏红灯笼挂出来的,刘良臣再不犹豫,马上一蹿而起,抽出佩刀遥指前方:“城门已开,冲进去……” 三盏红色的灯笼,就是刘良臣和刘良第约定好的暗号。 这个暗号的意思就是:一切顺利,城门已经打开。 刘良臣从来都没有跑的这么快过,只感觉耳旁的风声呼呼直响,眼前朦朦胧胧的景物飞一般不断后退。 片刻之间,身后已响起呐喊之声,那是刘良佐的大部队正是快速前移。 刘良臣隐藏之处和城门之间的直线距离不过一千来步,在这么近的位置上,就算是明军已有所觉察,也早就来不及了。 一千来步的距离转身即至! 虽然同样是武将出身,但是自从在辽东投靠了多铎之后,这么多年以来刘良臣几乎没有参加过真正的战斗,完全依靠溜须拍马阿谀逢迎过活。今晚再次出战,已明显感觉到体力大不如前,跑到城门附近的时候已上气不接下气,累的几乎要瘫软在地了。 那些个精悍的辫子兵可比他要强多了,几乎没有任何停顿直接就跳下宽阔的护城河,在夜色中朝着城门摸了过去。 就在这个时候,吊桥缓缓放下,城门徐徐打开。 成了! 看到放下的吊桥和洞开的城门,刘良臣心头狂喜,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瞬间就好像年轻了十几岁,毫不费力的跳上吊桥冲了进去。 几乎于此同时,身后猛然传来地动山摇的火炮轰鸣声,还有惊天动地的呐喊声。 亲兄弟的配合果然亲密无间,刘良佐的一万多新附军已经紧随其后的压了上来,并且首先开炮压制城头的火炮。 接下来,就应该是至少三轮密集的箭雨,不是用来杀伤明军,只需要压制城上的守军,让他们抬不起头来,这就足够了。 那些个精锐的辫子兵举着重型砍刀,哇哇怪叫着冲过城门,沿途没有任何阻碍,直接就冲过了二道门。 刘良第已经在密信中说的非常清楚了,小北门这边只有三道城门和两个瓮城,只要冲过去就算是顺利进城了。 如此这般黑夜即将过去但黎明却未到来的时候,守军一定非常松懈,刚好可以杀一个措手不及。 只要南京城落入掌控之中,江南就算是平定下来了。 最大的功劳当然是豫王爷多铎的,但刘良臣觉得自己的功劳也不小,一想到那些丰厚的赏赐,尤其是可以抬籍入旗的身份改变,顿时热血上脑浑身上下都是使不完的力气。 这些个辫子兵根本就不用他去指挥,很有经验的派人守住城门,然后大部队继续前冲。 只要再冲过两道门和一个瓮城,全天下最繁华的南京城就尽在掌握之中了。数不清的金银财宝粮草资材,还有数不清的美貌女子柔顺奴隶就可以予取予求…… 忽然之间,刘良臣就感觉到了一丝明显的异样,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头。 是的,太不对头了。 已经接连冲过了城墙和二道墙,第一座瓮城也冲过来了,为何俩一个守军都没有看到? 难道说刘良第等人已经把这里的守军全都解决了? 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急促而又纷乱的脚步声中,脚下的石板路又湿又滑,稍不留神就会栽倒。 这个时节本就潮湿,又有很重的露水,这一切本就是最正常不过的事儿,但刘良臣还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 是的,他已经知道哪里不对了。 因为空气中弥漫一股浓重而又呛鼻的味道。 这股味道是从脚下散发出来的。 他蹲下身子,用手指在地面上擦拭了几下,凑到鼻端细细的一嗅,顿时就忍不住的打了个喷嚏。 火硫油,地面上的不是露水,而是火硫油。 火硫油是一种极其易燃的液体,颜色黝黑而且粘稠,若是在白天很轻易就可以分辨的出来,但是在夜晚却不大容易看清楚。 这玩意儿可不便宜,而且很难得到。 地面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火硫油? 一瞬间,刘良臣就已明白过来,发出声嘶力竭的大喊:“快撤,快撤,有埋伏……” 话音未落,一支火箭倏然而至。 火星溅落的瞬间,火硫油被点燃了。 完全就是一眨眼的工夫,地面上就腾起熊熊烈烈的火焰,几乎与此同时,二道门上的铁闸在一连串“嘎嘎”作响的金属摩擦声中缓缓落下。 中埋伏了! “撤,快撤——” 就在这个时候,猛然传来一阵地动山摇的轰鸣。 明军开炮了。 至少二十多门火炮,当然不是名动天下的红夷大炮,而是五花八门的小炮,松木炮,大抬杆子,还有短小的虎尊炮,炮口全都对准了瓮城之内。 俄顷之间,瓮城之内已是一片火海。 地面上的青石板被炮火打的纷纷碎碎,四下飞溅。 正在疯狂前冲的辫子兵被打的晕头转向,纷纷寻找遮蔽之物试图躲避炮火和密密麻麻的箭雨。 奈何瓮城之内空空荡荡,连块砖头都找不到,更没有任何掩体。 四个牛录的辫子兵,总共一千多人,虽然没有全都冲过去,也过了一多半,立刻死伤惨重。 无论多么悍勇的辫子兵,在这种情况下也只有挨打的份儿。 瓮城那么高大坚固,下边的辫子兵完全成了落入陷阱的猎物,明军甚至不需要冲下来进行面对面的厮杀。只要不停的用五花八门的各种火炮反复轰击,再用密集如雨的弓箭收割生命就可以了。 虽然刘良臣喊的声嘶力竭,无不的希望被豫王多铎视若珍宝的辫子兵可以撤出来,但前后熊熊大火相阻,后有正在落下的铁闸,想撤都撤不了。 得亏刘良臣的体力不怎么好,落在了后面,要不然的话现在的刘良臣就算没有被火炮轰成漫天飞舞的碎肉,也早就被射成刺猬了。 即便如此,因为踩踏到了火硫油,刘良臣的身上同样冒起了火苗子。 火硫油这东西最是霸烈,而且有很强的黏着性,只要沾染上一丁点儿就会一直烧下去,就算是满地打滚儿也扑不灭火焰。 不幸中的大幸就是刘良臣很清楚火硫油的特性,没有象其他那些辫子兵那样哀嚎着胡乱翻滚,而是不顾一起的扯下身上的衣衫。即便如此,依旧烧了一个满面焦黑须发不全,尤其是因为鞋子上沾了太多,小腿已经被烧出了无数亮晶晶的大水泡…… 第一百八十一章 伪造证据 等到刘良臣好不容易才扯下衣衫灭掉身上的大火之后,那道足足有万斤之重的铁闸已彻底落下,封了个严严实实,就好像幽冥地狱里的生死之门。隔着铁闸,依旧可以听到从瓮城里边传出来的声声哀嚎,凄惨无比让人毛骨悚然。 陷在里边的那些辫子兵肯定是救不出来了,现在需要考虑的不是救人,而是赶紧跑路。若是跑的稍微慢一点儿,就得全军覆没。 没有什么比自己的老命儿更加金贵的东西了,刘良臣跑的飞快,就好像是一只被猎狗咬着屁股追赶的鸭子,几乎都要飞起来了。 当他跑到城门口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让人心寒胆裂的呐喊。 两侧的藏兵洞中,忽然涌出大量明军,昏暗的天色之中也不知道有多少人。 呐喊和厮杀之声响的惊天动地,刘良臣甚至可以很清楚的感觉到有好几支箭矢擦着自己的脑袋发了过去。 多亏老天爷照应,才没有真的射中。 现在的刘良臣,脑子里已完全没有了立功受赏的念头,全部心思都是赶紧跑回去保住这条老命,至于其他所有的事情都已完全顾不得了。 夺路狂奔,跑的肺叶子都要炸了,却不敢回头观望,只听到身后的火炮在不停的轰鸣,还有箭矢划破空气的“嗖嗖”声响。 好不容易才跑了回来,终于有机会回头看一眼了。 在刘良臣的身后,只有一百多人两百不到的辫子兵跟着跑了回来,其他那一千个辫子兵全都陷在里边。 原本应该是一场里应外合的好戏,却唱成了这幅凄凄惨惨的样子,刘良臣知道自己完蛋了。 没有能够如愿以偿的攻进城中,还损失了一千多个辫子兵。 这些个辫子兵全都多铎的心头肉,若不是到了紧要关头各部舍不得派上阵去厮杀。只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就损失了一千多个,都铎的怒火可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承受的。 一想到多铎暴怒之时的可怖模样,刘良臣就忍不住的双腿发软,他甚至不敢去见多铎。唯恐怒火中烧的多铎会拔出刀子直接砍下他的脑袋,这种状况刘良臣已经见过很多次了,只是做梦都没有想到会轮到自己头上。 他决定暂时不回去了,以有伤在身为借口,先在胞兄刘良佐的军营之中避一避风头,让刘良佐帮着自己去美言几句,好让多铎消一消心头的火气。 毕竟胞兄刘良佐是带着两万多军队投过来的,不管多铎再怎么愤怒,也得多多少少的给他几分面子,而是象处置奴才那样随意砍杀…… 此时此刻,天色已经发亮了,但太阳还是没有升起来,天地之间一片青蒙,东方已越来越亮,开始显现出一片鱼肚白! “师总兵,这个功劳全都算你的。”崔耀祖哈哈大笑着说道:“此一战,斩获甚多,就算不足以抹平前番的战败之辱,也算是找补回来了一部分……” 师琮骏本是三大营的总兵官之一,原本是驻扎在城外的,却被清军打的损兵折将只能狼狈撤回,连自己的监军高起潜都没有保住,实在是生平第一大耻辱。 急于立功的师琮骏虽然很想在守城战当中有所表现,但清军的攻势实在是太猛了,有好几次都直接攻了上来,要不是准备充分说不准南京城早就不保了。 今日这一战,不费吹灰之力就斩杀千余辫子兵,可谓战果辉煌。 “今日之胜全凭崔府丞的消息及时,虽说功劳人人都爱,而且我也确实很需要这份功劳,却不能全都贪了去,我给你留一半……” “不必了,”崔耀祖已经笑的合不拢嘴儿:“既然多铎不肯老老实实的攻城,他使诈术我就来个将计就计,反正也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卖你一个人情吧。叛贼虽已平定,却还有诸多的余孽需要缉拿搜捕,且去了,且去了!” 所谓的缉拿叛党,不过是崔耀祖的说法而已,当他返回到刘良第家里的时候,韩福财早已把要做的事情做的差不多了。 逆贼刘良第早已授首伏诛,紧接着就要进行下一个步骤了:抄家! “这是从逆贼刘良第家里搜出来的财物清单,老崔你瞅一眼吧。” “瞅什么瞅?有啥好瞅的?甭管是金银玉器还丝绸细软,也不管是田产地契还是古玩字画,你们尽管拿。”崔耀祖哈哈大笑着说道:“拿下逆党平定叛乱全都是咱们爷们儿的功劳,兄弟们也忙活了不少时辰,费了好大的力气,没有点好处可不行。不管搜出什么好东西来,都是咱们的战利品。你们自己留一半,另外那一半留给还在外面作战的兄弟们……” 自古以来,抄家是一个肥的流油的差事,尤其是象刘良第这样的官宦之家,随随便便就能抄出一个金山银海来。 既然崔耀祖已经这么说了,大家也就不再客气…… 没过多久,各色财物就被搜刮一空,足足装满了六架大车。 韩福财带着几个弟兄来汇报的时候,崔耀祖正在刘良第的书房里边忙活着:“得亏老子细细的搜索,果然在刘良第这逆贼的书房里发现了证据……” 所谓的证据,其实就是多尔衮写给刘良第的密信,信中要他擒拿太子献城投降。 除了这封密信之外,还有几份名单,每一张名单上都写满了大小官员的名字。 “这些全都勾结作乱的逆党,我们只需要按照名单去抓人就好了。” 韩福财拿着那几张名单,很是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老崔呀,不是我说你,难道你就不能把证据造的稍微像样一点吗?这也忒假了点吧?” 那封密信分明就是崔耀祖自己的笔迹,而这些逆党名单还**的墨迹未干,分明就是刚刚写出来的,却成了抓捕逆党的证据。 对于这些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的作假,崔耀祖没有做丝毫的掩饰,反而哈哈大笑着说道:“刘良第这厮竟然写的一手好颜体,我真的模仿不来,咱们先去按照这个名单抓人,回头我找个精通颜体的卖字先生,好好的写一份像模像样的证据送给朝廷也就是了!” “兄弟们都拿的差不多了吧?那些个桌椅板凳粗笨玩意儿有啥好拿的?就留给咱们的王府尹王大人吧,你们他娘的若是全都拿光了,我也不好对王宣同交差。” “好了,好了,咱们去下一家。” 再次回到杨成栋杨府,这一次又搜到了一些新的证据:比如说杨成栋和清军勾结的密信,比如说杨成栋和用来收买内廷侍卫的收执等等。 不过嘛……这些证据并非是真的搜出来的,而是崔耀祖临时赶制出来的“西贝货”。 弄虚作假,伪造证据,构陷他人,这本就是阉党的拿手好戏。作为阉党余孽,崔耀祖自然深谙其道。 除了这些“过硬的证据”之外,还搜索出海量的财富。 这位杨成栋杨大人一直都在户部任职,本就是钱粮主官之一,又曾经主导过发行“弘光宝钞”的肥差,搜刮聚敛的财富数不胜数,光是二十五两一个中元宝,就搜出来十二大箱。其他散碎金银塞满了夹壁墙。除此之外,还有铜钱一库,丝绸布帛一库,至于其他那些珊瑚、翡翠、猫眼、玉石什么的,早已无法细数,统统装上车子拉走,然后把门一关封条一贴,等着王宣同王大人前来接收…… 第一百八十二章 奴才 三日之后,清晨。 刘良臣趴伏在地上不住的磕头,脑门已经撞的一片乌青,依旧不敢停下里,反而磕的更加用力。 听着“咚咚咚”的磕头声,多铎的心情似乎很不错的样子,看了看“遍体鳞伤”须发不全的刘良臣,摸着根根如针的短髯笑了笑:“别再磕了,这是做给谁看呢?” 自从损失了那一千多个辫子兵之后,自知罪责深重的刘良臣根本就不敢来见多铎,而是以伤重为借口在刘良佐的营里躲了三两天,经过刘良佐的一番美言之后,听说今天多铎的心情还算不错,这才壮着胆子回来“请罪”! 刘良臣本就被一把大火烧了个凄凄惨惨,为了做出一副可怜相,又故意给自己增添了几道伤疤。连续不断的用来磕头,已经把脑门磕出血来了,一边嚎啕大哭着一边诉苦讨饶:“都是奴才的错,中了明人的奸计,伤我勇士性命。还请主子重重责罚,便是把奴才生生的打死了,奴才心里也是千万个愿意……” “起来吧,别卖你的可怜相了。”多铎说道:“若不是看在你哥哥的面子上,我早就把你栓在马尾巴上活活拖死了。” “多谢主子宽宏,奴才……奴才真不晓得说什么才好了。” “这个事也不全都怪你,我这当主子的也有责任。” “寄希望于敌人内部的叛乱,这本就是一件不靠谱的事情。以我大清八旗战兵之能,本就应该以堂堂之师破煌煌之阵,正儿八经的攻城才是硬道理。” “有些个事情,不经历血火刀兵,汉儿心里终究不会服输,以后迟早会引出乱子,还不如一次就把他们打怕了,让他们再也不敢生出二心,只能老老实实的做大清国的恭顺臣民。” “主子所言极是,奴才偏偏就是想不明白这个道理,今天主子这么一说,便如醍醐灌顶,奴才立刻就想通了,还是主子英明。” “虽说这战败之责可以免去,但你躲起来不见我,算怎么回事?”多铎的面色陡然一肃,语气也变得森然起来,猛的一拍主子大声呼喝:“你的心里还有没有我这个主子?” “奴才……” “我可以不追究战败的责任,但却不能坏了规矩。要不让你吃点苦头,只怕你记不住奴才的本分,自己去领三十皮鞭吧。” 眼看着刘良臣要挨鞭子了,刘良佐当然不能坐视不理,正要起身帮他求情,多铎却打了个禁止的手势,不紧不慢的说道:“这事你就不必帮他说话了,虽然我答应你不追究他的责任,但这不是军务之时,而是家法。” 刘良臣是多铎的家奴,犯了错自然要执行家法,这个事情外人无权置喙。 按照满洲的传统,主子对家奴有生杀予夺的权利,仅仅只是抽一顿皮鞭,已经算是很大的恩典了。 这三十皮鞭,是一定要抽的,必须鞭鞭见血,每打一鞭子刘良臣还高喊一声“打的好”,要不然就是心有怨气,就是对主子不满。 挨过皮鞭之后,刘良臣就真的成了“遍体鳞伤”,还要专门过来给多铎看一看,若是多铎不满意,还得从新再打一遍,这是奴才应守的规矩。 多铎根本就懒得看他一眼,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 刘良臣马上很懂事的退到一旁垂手肃立,完全就是一副恭恭敬敬唯命是从的样子。 “以前我总是想投机取巧,想着用最小的代价拿下南京平定江南,现在看来,这根本就是错的。”多铎似乎是在做自我检讨,又好像是在自言自语:“不磨破靴子,就追不上肥鹿。” “这是一句老满洲谚语……” 刘良佐很不满意的看了弟弟刘良臣一眼:“我知道王爷的意思,用不着你来给我做通译。” “从明天开始,我就要发动强攻了。我看你的人马颇为雄壮,就把这平定江南的第一功留给你好了……” “还不赶紧谢谢王爷的恩典!” 当弟弟刘良臣又做出一副奴颜媚骨的嘴脸之时,刘良佐真的想狠狠踹他一脚。 平定江南第一功?你说的好听。 分明就是要我去当炮灰。 你的八旗精锐已经打了好几天,都没有攻破固若金汤的南京城,这是想要用我的人马去消耗明军的实力。 多铎打的好算盘。 虽然已经投靠了清军,但刘良佐却没有弟弟刘良臣那么恭顺,而且他从不认为自己是都铎的奴才,而应该是他手下的将官。 “王爷,我军不甚精锐,又缺少攻城器械,恐怕短时间内难以有什么成效。” “不要紧,我不着急,慢慢的攻打就好。”多铎笑眯眯的看着刘良佐,用很轻松的语气说道:“自从你率部归顺我大清以来,还没有立过像样的功勋,这就给你个机会。要是你觉得力有不及之处,我就再调拨五百八旗战兵给你,应该够了吧!” 这不是一个疑问句,而是一个陈述句。 所谓的调拨五百八旗战兵,其实就是调过去五百督战队。若是刘良佐部表现的不是足够英勇,或者他们不肯卖力气,这五百个八旗精锐马上就会让刘良佐知道督战队的厉害。 “我大清对待降臣素来宽厚,只要是实心办事忠诚可靠,从来就不吝封赏。你要是能帮我攻下南京,赏你个公侯……甚至是封王也不是没有可能。” 清廷对降臣确实还算不错,还真有封王的,比如说恭顺王孔友德,怀顺王耿仲明,智顺王尚可喜,听起来好像确实是厚待降臣,但这些个王的名号似乎不那么顺耳…… 至于说宽厚……那也得分对什么人。 刘良佐和刘良臣是嫡亲兄弟,虽然多铎多刘良佐还算客气,但对刘良臣却完全是另外一幅嘴脸:动辄打骂,视为私家奴婢,哪里有还半点尊严? 其实刘良佐心中雪亮,都铎之所以对自己还算“宽厚”,就是因为自己的手里还掌握着不少兵马。一旦手头上没有了实力,所谓的“宽厚”立刻就会荡然无存。 当初清廷对弟弟刘良臣同样还算“宽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当刘良臣的军队逐渐被消磨干净之后,也就成了彻头彻尾的奴才。 “那就先这样吧,明日本王亲自给你压阵,看着你攻城……” 当刘良臣出来的时候,弟弟刘良臣代替多铎起身相送。 “打的很疼吧?”刘良佐关切的问了一句。 “挨打哪有不疼的?”刘良臣苦笑着说道:“不过我已经习惯了。” “看你这个样子,我真的很担心……” “兄长不必为我担忧,我已摸清了多铎的脾气,只要小心的伺候着,想来也不会有什么三长两短……” “我不是担心你,”刘良臣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胸膛随之鼓胀而起,当他缓缓吐出这口的气的时候,胸膛有瘪了下去:“我是在担心我自己。我担心将来我也会变成你这个样子,奴才……奴才……以前你可不是这样的嘴脸,更不是谁的奴才……” 卑躬屈膝奴颜媚骨从来就不是什么体面的事情,听了胸中的这句话,刘良臣面有愧色,但很快就变得理直气壮起来:“不做奴才还能怎么样?这大半个天下都已成了大清国的疆土,世人多半以成了旗人的奴才。当所有人都是奴才的时候,我这样的奴才也就完全不必羞愧了。” “当我手里的人马消耗的差不多之后,想来也会变成你这个样子,依靠讨好主子才能过活,我真的不希望那样……” 刘良臣嘿嘿的笑了笑:“你以为我就想做这个奴才了?这不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么?打不过就得做奴才,要么就得死。是当死人还是当奴才,我的选择应该没有错吧?” 是啊,打不过就得做奴才,要么就得死,世间人往往会选择前者,罕有例外。 做奴才总不死了的好。 “既然已经投靠过来,就没有回来路可走了,兄长你也不必后悔……” “我没有后悔,虽然我不想给人当奴才,但我更不想身死命丧。大明朝这艘破船是注定要沉没下去的,还好我提前跳船了,要是当初我如史可法那样……就算是看留名青史,也早就死了。人都死了,留下空洞的虚名还有什么用?这大清国确实厉害,又占据了大半个天下,眼瞅着就是一副江山易主改朝换代的迹象,我又怎么会后悔呢?只是绝对这奴才有些刺耳,心里头总是有些不甘。这人呐,还得靠自己,手里没有实力就休怪他人把你当奴才来使唤……” 第一百八十三章 凶名昭著 江南新朝的官员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皇帝的奴才。 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是大明朝的根本,新朝沿袭了这个传统,对于官员的礼遇非常之高,这一点从南京的城市布局就能体现得出来。 皇宫之前的御道之南,聚集了大量的官府衙门,尤其是部堂司寺等直属衙门,几乎全都集中在御道之右,形成众星捧月之形。 一街子隔的御道之左,则是官老爷们的私人住所。 为了方便办公,同时也是为了便于往里,很多官员都居住在这一片区域。完全是为了攀附,很多富商大户也纷纷在这一带购置房产。居住在这一带的,不是豪门富户就是达官显贵,门楼子修的一个比一个更高,宅院楼宇一个比一个更豪华,俨然就是一片“高档社区”。 平日里,这一带车水马龙人流如织,往来其间全都是金章玉带的当朝权贵,或者是鲜衣怒马的仕子王孙,最起码也得是腰缠万贯的一方豪富,反正就是非富则贵,全都是鼎鼎有名的大人物。 但是这几日,这片“高档社区”却出现了明显的反常。 昔日里的高声唱和的人潮已经完全看不到了,宽阔的街道显得空空荡荡,偶尔有几个行人经过,却再也不象以前那样用很高的调门相互打招呼,而是唯恐被别人看到似的,行色匆匆的疾行而去。 以前那些个高朋满座的朱门大宅也没有了门庭若市的喧嚣,一家一家就好像商量好了似的,全都深居简出紧闭门户,唯恐招惹祸事上门。 只有一队穿着黑色军装手持大扎枪的士兵昂首阔步往来巡视。 昔日繁华热闹的“高档社区”变得死气沉沉,完全就是因为这些个穿了黑色军装的士兵们。 自从刘良第谋逆被平定之后,崔耀祖就开始大肆缉捕“逆党余孽”。 刘良第犯事儿了,都带着人杀到宫里去了,据说还勾结就清兵准备开门献城。这么大的罪过,必然身死命丧,被抄家灭族完全在情理之中,接下来肯定要缉拿他的同党,也在预料之中。 想不到的是,崔耀祖把这个事情严重扩大化了。 才过去了三日,崔耀祖就缉拿了十三名官员,全都是上门抓捕然后抄家,稍有分辨立刻就动手杀人。 比如说那府学学政王大人,大家都知道他早就与刘良第不和,不可能参与到逆党一案当中,却依旧莫名其妙的上了崔耀祖的黑名单。 王学政当然不服,刚刚分辨了几句,就被崔耀祖打上了一个“武力拘捕”的名头,大开杀戒之后,可怜王学政一家老小被杀了个干干净净,连坐饭的厨子和粗使的丫鬟都没有能够幸免。 还有那工部的粟大人,几乎和刘良第没有任何交集,照样打了一个“逆党余孽”的罪名,一绳子捆了去,至今生死未卜音讯全无。 这分明是胡乱抓人,以为崔耀祖拿出的那些个证据根本就无法取信与人。 大家已经看出来了,这个崔耀祖是打着搜捕逆党余孽的幌子,行清洗之实。大家都知道他崔耀祖是大旗军元帅李吴山的人,而李吴山又是太子的人。如今太子当朝,当然需要腾出一些位子来…… 才刚刚过去三天,就抓了这么多官员,杀了那么多人,崔耀祖的所作所为,连他的顶头生死王宣同往府尹都看不下去了,曾经在私下去劝说不要把打击面扩展的太大,更不要动辄杀人。 崔耀祖却拿出那份“逆党”名单,把王府尹的建议给顶了回去:“我这是为朝廷办事,若是不把逆党缉拿干净,再有此类事情发生,你王宣同王府尹担待得起吗?” 连府尹大人都约束不住崔阎王,大家也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正是风声鹤唳人人自危的时候,谁家敢在象以前那样高调的在街头乱晃?万一把崔阎王招惹来了说不得就是一场灭门之祸。 有了崔阎王的强力弹压,昔日无比张扬无比高调的官员们全都噤若寒蝉,纷纷关起门来在家里烧香拜佛,祷告神仙保佑,千万别让崔阎王登自己家的门槛儿…… 沉重的脚步声中,穷凶极恶的崔耀祖有带着黑衣士兵过来了,这一次,他们敲响的是礼部尤大人的大门。 开门看到崔耀祖的瞬间,尤大人的腿都软了,哆哆嗦嗦好半天,甚至想不起问一问自己究竟犯了什么事儿,就语无伦次的说道:“我……我跟你……我跟你们走,跟你们走,千万保全我的家小……” 面对早已吓破了胆的尤大人,崔耀祖已懒得再去给他安一个罪名,直接从怀里摸出一份“认罪状”,让他按上手印签上花押,然后一挥手就给带走了。 罪名?需要罪名吗? 根本就不需要。 反正这些个当官的,屁股底下全都不干净,真要是仔仔细细的插一遍,每个人都应该抓,每个人都有罪,还不如随随便便安一个罪名来的省时省力。 不把这些人清洗下去,如何给大旗军的有功人员进行安置? 他们不把位子腾出来,怎么好换大旗军的人顶上去? 真以为崔耀祖就是个心狠手辣敢杀人的屠夫?谁要是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 能被李吴山默认为“军师”“谋主”的人,怎么可能是没脑子的屠夫? 被崔耀祖拿下的这些人,全都是李吴山勾选过的,他们是不是真的参与过逆党案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某些职位必须换自己人上去。 若真是只是一味的屠杀,就算是王宣同王府尹这个顶头上司约束不住崔耀祖,难道程园毕、路恭行甚至是太子殿下还约束不住他吗? 为什么太子一党的新朝君臣都默许了崔耀祖的行为而不加任何阻拦,就是因为他们也想把弘光朝的旧臣清洗掉,至少需要清洗掉一部分。 这是出于一种需要。 带走了尤老大人之后,崔耀祖毫不停留,继续来到下一家。 这一次,是制造局的苗郎中家。 和前几次一样,上前大力拍打院门,当苗郎中从门缝里看到崔耀祖的嘴脸之时,无奈的一声长叹,朝着身后的夫人躬身一拜:“我要去了,家中一切全都拜托夫人了。” 苗夫人看了看摆在庭院里的那口棺材早已泣不成声,那是苗郎中今天才给自己准备好的。 这崔耀祖真是催命的小鬼夺命的阎王,只要是被他盯上的人家,就不会有好下场。虽然焚香祷告了一整天,期待着崔耀祖千万别敲自家的门儿,奈何神佛不佑,他还是来了。 苗郎中有些不舍的看了看低声饮泣的夫人和夫人怀中的幼子,硬起心肠整了整衣冠,迈步上前打开了大门。 “你就是制造局郎中苗凤?” “是我,”苗郎中说道:“我所犯之事与家人无关,一家老小全不知情,无论多大的罪责,我一人承担,还望崔君看在你我同朝为官的情分上,手下留情……” 又是一个主动承认罪责的。 其实这样最好,若是分辨惹恼了崔耀祖,崔阎王的凶性一上来,说不好就要血溅当场,到时候连一家老小都保住。还不如学一学隔壁的尤老大人,也不问什么罪名更不加以辩解,直接承担下来,反而最好。 崔耀祖又从怀里摸出一份“认罪状”来。 苗郎中也懒得看了,接过印泥就按上了手印,然后昂然做束手就擒状:“我跟你们走……” 崔耀祖看了看那份已经按上了鲜红拇指印子的“认罪状”,顿时尴尬的笑了。 “错了,错了,这一份不是你的。” 从袖子里摸出一张纸,递给了苗郎中。 苗郎中早已心如死灰,看也不看一眼就又要按手印。 这一下,可惹恼了崔耀祖:“苗大人,你看看这是什么东西再按手印不迟,难道就真的那么可怕?竟然把你这堂堂的朝廷命官吓成这个样子?” 苗郎中这才注意到拿在手里的那张纸根本就不是认罪状,而是一张图纸。 “你认得纸上画的这是什么玩意儿吗?” “火铳。” “说清楚点,这是什么样的火铳。” “这是仿佛郎机人的自打火长筒铳,”苗郎中在制造局的工作就是设计制造火器,而仿制红毛人的火器就是他的本职工作。 伸出手指稍微比量了一下:“这长筒铳又与佛郎机人所制有些不同,铳筒更长铳口更小,虽威力更大射程更远,却不利于速射。” “我大明火器营中有这样的火铳吗?” “没有。” “为何不制?” “因为这样的火铳只能用来打猎,却不适合用于实战。” 其实崔耀祖并不是很明白苗郎中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有一点却是非常明确的:他的回答和李吴山李大帅提前给出的答案几乎完全一致。 虽然还不明白李大帅为什么会对火器这么有兴趣,但崔耀祖必须按照李吴山的交代去做。 取出苗郎中刚刚按下手印的那份“认罪状”,双手一分撕的粉粉碎碎,然后一招手带着那队黑衣士兵扬长而去。 苗凤苗郎中已经做好了被崔耀祖带走的心理准备,想不到崔耀祖竟然放过了他,反而把苗郎中搞的无所适从,过了好半天在终于回过神儿来。 自己没事了,安全了。 转身迈步进门的时候,两条腿都是软的,好像面条一样丝毫也不受力,不知不觉之间早已冷汗淋漓。 见到他安然无恙,并没有被凶狠的崔耀祖抓起,一家人喜极而泣。 苗凤苗郎中,是第一个从崔耀祖手下全身而退的官员! 至于崔耀祖为什么独独放过了他,连苗凤自己都不知道,他甚至不敢去想。 只要是没有被捉去就好,哪里还敢去想那么多? 别说是苗凤不明所以,连负责具体抓捕事宜的韩福财都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老崔,我说崔府丞,你认识这个苗凤苗郎中?” “我怎么会认识他?” “那你为何要放过他?” “不是我要放他,是咱们大帅要放他。”崔耀祖取出那张火铳图纸,对韩福财说道:“这是昨天晚上大帅送过来的图纸,还专门让人仔细叮嘱,工部和制造局的人,只要是能回答对了这几个问题,只要他们的答案和大帅早就给出的答案一致,不管是不是逆党,都得先保下来。” “这就怪了,大帅怎么突然会火铳有兴趣了?莫非他想让兄弟们拿着火铳去打仗?” “估计不是……我真的想不明白……” “大帅的心思又有谁能想明白?咱们只需按照大帅说的去做就好了。” 作为大旗军中的“十三庄少壮派”,韩福财对李吴山的崇敬无以复加,甚至已经达到了盲目迷信的程度。只要是李吴山的命令,不管理解还是不理解,都一定会不折不扣的执行。 这主要是因为李吴山李大帅所表现出来的判断力和洞察力,都异乎寻常的准确,尤其是对于大局的提前预判,价值超凡入圣让人不得不服…… “你爹要来了。” “什么?” “我说你爹要来了。”崔耀祖说道:“明天午后,最迟不超过后天清晨,你爹就要来了。” “我爹?现在?这个时候我爹来到这儿?这不是添乱吗?兵荒马乱的,不好好的在淮右待着,跑来这里做甚?万一……” “这是咱们大帅的命令……” “哦,既然是大帅的命令,那肯定不会有错,大帅一定早就安排好了!” 第一百八十四章 生产关系 略显颠簸的马车上,银雀儿抓着一把干炒咸香豆,嚼的“嘎嘣”有声:“韩师傅,这一回的炒豆子好像没有上一次炒的好吃啊,是不是火候没有把握好?” “俺做了半辈子的厨子,掌了几十年的勺,若是连炒豆的火候都掌握不住,还有是脸面伺候咱们家老爷!”胖乎乎的厨师韩师傅从来的都是一副笑面佛的形象,似乎永远都不会发怒。只有别人质疑他的厨艺之时,这位老厨才会表现出有火气的样子来:“干炒咸香豆是要现钞现吃味道才好,你吃的这些是咱们出来的时候就炒好的,早就反潮了,当然会失了味道没了焦脆的口感,你却诬我厨艺不好,真是要把我活活气死……” 银雀儿素来就知道韩师傅的脾气,赶紧笑嘻嘻的转过话题:“韩师傅,你到过南京不?” 韩师傅做出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要说这南京城,真是龙盘虎踞帝王之地,是全天下顶顶繁华的所在。南京城里的姐儿个顶个的俊俏,哥儿们也全都是风流倜傥一表人才,而且呀,这南京城的人,全都很有钱,每顿饭都是有鱼有肉,南京的咸鸭子更是一绝……” “韩师傅,你到底去没有去过南京啊?” “没有,我只是听别人说起过……”韩师傅笑道:“要不是跟着咱们家老爷出来,我这辈子连县城都没有去过几次,一直都在大旗庄了,怎么会千里迢迢的来到南京?不过也快了,今天咱们就能去南京城仔细的看看了……” “这车子颠的,屁股都要烂掉了,还有韩师傅你带的这些个锅碗瓢盆……还有你这三把菜刀,叮叮当当的响了一路。”银雀儿嘻嘻的笑着跳下车去:“不和韩师傅坐一起了,我去前面姊姊的车上眯一觉。” “去吧,去吧,金雀姑娘的车子还舒服一些。” 金雀儿坐的是一辆四轮双挽的篷车,这样的车子空间更大,也更舒适。金雀儿不仅在车里铺设了绵软的垫子,还专门支架起一张小小的折叠桌,用作读写。 当银雀儿跳上车子以后,原本还算宽敞的车厢就显得有些狭窄了。 金雀儿看都没有看妹妹一眼,目光始终停留在书本上。 “姊姊,你看的是甚么书?怎么如此的入迷?” “《史记》!” “我听人说,《史记》可厚可厚了,三天三夜都读不完,这拿的这本却只有这么薄薄的几页纸,莫不是欺我不识字随口胡说的吧?” 金雀儿抿嘴儿一笑:“我这傻妹妹也变得聪明起来了,我读的确实是《史记》,只不过不是全本,而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叫做《秦始皇本纪》。” “秦始皇哦,我知道,就是那个很厉害的皇帝,灭了好几个国家,是那个吧?” “秦灭六国。” “你看得懂吗?” “以前看不懂,但是现在却看懂了。”金雀儿把书本凑到妹妹眼前,指着字里行间那一行行小字说道:“咱们动身的时候,我仔细收拾老爷的书房,偶然翻出了老爷以前读过的《史记》,结合老爷做的批注,也就能看懂了,而且越看越懂。” “这里头说的都是些什么故事,你给我讲讲呗……” “难得我这傻妹妹有了读书的心思,我便给你好好的说道说道。”金雀儿开始诵读起来:“秦并海内兼诸侯,南面称帝以养四海,你知道这几句话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 “意思就是,秦国统一了天下,成千古第一大帝国……” “我早就晓得这些,根本就不用看书本。” 金雀儿笑道:“我也早就知晓这些,但这《秦始皇本纪》一定需要结合老爷的批注,再行那就很有意思了。” “老爷批注了些啥?” “老爷的批注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统一已是必然,分封制一定无法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必然会完蛋。” 这句话的口吻像极了老李吴山李老爷,一听就知道是出自老爷的亲笔。只可惜,银雀儿根本就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啥叫生产力?生产关系有是个什么物件儿?老爷的这些话,我怎么全都不懂?” 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等等这些名词,金雀儿早就听李吴山说起过,但却一直都无法真正领会这两个词的含义。李吴山亲自为她批注的那本《万国舆志》当中也曾经屡屡提及过这两个名词,当时的金雀儿还是不明白。 这几天来,因为穷极无聊,开始在路途中李吴山批注的《史记》。 对于年轻的金雀儿而言,《史记》这样的史书实在没有什么趣味性,所以只是走马观花不求甚解的随意翻阅,而且是专门挑拣李吴山曾经做过批注的章节来。 随着的深入,尤其是有了李吴山的批注之后,金雀儿已察觉到一个规律:纵观几千年的历史,每当社会发生重大变革之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俩名词就会在批注中出现。 有了这么多例子,再加上金雀儿的仔细揣摩,已经渐渐弄懂了这两个词的真实含义。 “咱们老爷说的这个生产力,其实就是……就是人们生产物资财货的能力,我这么说你能明白吗?” “不能。” “好吧,那我举一个例子,比如说手里的豆子……” “我的豆子和老爷的书本有关系?” “有,而且关系很大。”金雀儿说道:“这豆子是从何而来?” “田地里长出来的。” “若是无人管理,豆子能长出来吗?” “当然不能,没有农人播种、耕耘、除草和收获,豆子就长不好,也收不了多少。” “现在用什么东西种豆子?” 对于农活,银雀儿一点都不陌生,因为在大旗庄的时候,庄子上一多半的田地都在李吴山李老爷的名下。 “种豆子当然要耧车,除草要锄头,收获要镰刀和钊刀……” “那我就以锄头为例,锄头是什么样子你应该知道吧?” 锄头?银雀儿当然知道,而且知道的非常清楚,不就是一个木柄再加上一个铁锄么。 “以前的锄头却不是这个样子,上古时代,人们还没有冶炼的能力,也就造不出坚硬的铁锄,只能使用木锄。木锄当然没有铁锄好用,一个农夫就算是累死也耕种不了多少田地,更没有好的收成。这就需要很多很多的农夫聚集起来,大家一起生产一起除草,才能稍微有些收获,这便是上古商周时代的公田制度。到了秦汉时期,铁器开始广泛使用,已不需要那么人来耕种同一块土地了,大家自然就会分开,各自去耕种自家的田地也能够吃够用,这就是生产力的发展了……” “至于生产关系。商周时代,无论是耕种还是其他……”金雀儿正说的起劲儿,忽然看到妹妹银雀儿完全就是一副双目茫然的样子,知道她根本就没有听到心里去,也知道再这么干巴巴的讲述下去,银雀儿就快要睡着了。 看到姐姐忽然住口,银雀儿才用不确定的语气问道:“讲完了吗?” “我……好吧,讲完了。” “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第一百八十五章 首至金陵 “不知道就不知道吧,”金雀儿素来就知道对于妹妹而言,书本上的这些个大义微言远远没有一把炒豆子更有吸引力,索性也就不再说下去了 但是在金雀儿的内心深处,却对李吴山有了一个更深的认识:自家这位李老爷,不仅拥有未卜先知算无遗策的能力,竟然真的能通晓过去未来之事。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却蕴含了上下五千年历史当中的所有精华。 就这么一句话,纵使那些个学究天人的才子也想不到,更说不出来。 这才是真正的斑斑大才。 虽然银雀儿对“生产力”“生产关系”这些个东西毫无兴趣,但却对李吴山本人很有兴趣…… 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银雀儿显得有些紧张,小声的问道:“姊姊,刚才我听韩师傅说,南京城里的姐儿全都美若天仙,这是不是真的哦?” “无论那里,都有貌美之人,也有丑陋之相,要说南京的女子全都美若天仙,这话肯定是夸张了。不过南方女子素来温婉可人,若是仔细打扮的话,必然要比乡野女子多出几分颜色。” “那……那……” 看着妹妹支支吾吾的神态,金雀儿就忍不住的哑然而笑:“你是不是在担心咱家老爷被南京的美貌女子迷花了眼睛?” 虽然很不意思而且非常的难为情,但面对自己的嫡亲姐姐之时,银雀儿还是点了点头,老老实实的承认了自己的担忧。 素来讲究“笑不露齿”的金雀儿忍不住的哈哈大笑,笑的后槽牙都露出来了:“我的傻妹妹,虽然你对咱们老爷有点心思,但也不至于现在就吃醋吧?咱家老爷一直都在外面打仗,从来就没有进去过南京城。就算是南京城里美女如云,也是见不到咱家老爷的,你就不必担心了。” 说到这里,金雀儿有忍不住的补充了一句:“咱们家老爷,心里头装着的东西很多,也很大,又岂是是区区美色可以动摇?” 银雀儿完全无法理解后面的这句话,但是她依旧很高兴。 原来老爷从来都没有进过南京城,一直都在外面打仗。打仗是男人的事情,根本就不必担心老爷被外面的女人迷惑。 说起打仗,喜爱热闹的银雀儿终于有了一丝兴趣,抓着金雀儿的手说道:“我听说咱家老爷一直都在打胜仗,是不是这样?” “当然。” “那咱们的大旗军是不是很厉害?” “当然。” “大旗军是不是不最厉害的?” 原以为会从姐姐的嘴巴里再次吐出“当然”二字,想不到金雀儿却毫不犹豫的说出了两个完全相反的字眼儿:“不是!” 大旗军不是最厉害的? 还有哪支军队比大旗军更能打? 清廷的辫子兵吗? 听人们说,辫子兵也厉害的很,但银雀儿却始终认为大旗军更胜一筹。这可不是单纯的盲目乐观,而是有事实依据的:当年在大旗庄的时候,青泥河一战就是最好的证明。 “只要咱们老爷还在,清军就打不过咱们的大旗军。” “那你为啥要说咱们的大旗军不是最厉害的?” “这不是我说的,是咱们老爷说的!” 李吴山说的? 李吴山会说出这种话来? 不大可能吧? 大旗军是李吴山一手打造,他又怎么会承认还有比大旗军更强的军队呢? 若是真的如此,当初就应该直接把大旗军打造成为天下无敌的第一强兵。 面对妹妹的疑虑,金雀儿不知应该如何作答。 大旗军能战,敢战,这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事实,就算是老对手多铎都不会否认这一点儿。 大旗军到底是不是天下第一强兵,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两个人最清楚。 第一个人,当然就是大旗军的缔造者,李吴山本人。 至于这第二个人么……就是金雀儿了。 但是金雀儿却不愿意谈起此事,而是很警觉的转移了话题。 “妹妹,快看,那就是南京城了!” 脑袋钻出车篷,顺着金雀儿手指的方向遥遥望去,之间滔滔江水横练眼前,这是银雀儿第一次见到长江。 滚滚江水奔流而过,和颍水比起来,只不过是大了很多倍阔了很多倍而已,却也没有什么稀奇之处。 反而是矗立在长江彼岸的南京城,从看到的第一眼开始就把银雀儿的目光牢牢的吸引住了。 但见巍巍雄城依山傍水,气势雄伟之极,尤其是那高大的不像话的城墙,即便是在这么远的距离上,依旧给人带来一种强大的心理压力,就好像那座雄城已超越了山岳江河,成为天地之间唯一的存在,时时刻刻都在彰显着雄伟壮观的独特魅力。 “好大呀——” 这是南京城留给银雀儿的第一印象。 前面的乡亲们已经开始渡江了,虽然有些嘈杂,却一点都不忙乱,因为有些士兵在维持,反而显得秩序井然。 “银雀儿!”隔着老远,韩福财就无比热情的和银雀儿打着招呼,仿佛分别许久的亲人。 看到韩福财,银雀儿也觉得非常亲切:“哎呀,你的胡子都已经这么长了,看起来象个小老头儿,哈哈……” 正准备和银雀儿说笑几句,看到金雀儿正在下车,赶紧收起嬉皮笑脸的表情,规规矩矩的行了一个常礼:“金雀姑娘一向可好?” “好,我很好,你也好吧,可比以前健壮多了。”虽然金雀儿极力表现出随和亲切的样子,但还是能够很清楚的感受到韩福财在面对自己之时的拘谨,虽然韩福财礼数周全,但却透着一种下意识的疏远。 无论怎么做,金雀儿都不能象妹妹那样给人带来自然而然的亲切感。 当韩福财朝着自己的老爹跑过去的时候,长平公主已走了过来。 “哎呀,公主殿下,这么许久没有见过你,你的个头儿可比以前高多了,”银雀儿比划着自己的头顶说道:“比我高出不少呢,以前你和我一样高呢,现在却超了我去……” 金雀儿朝着长平公主行了君臣常礼,又朝着银雀儿打了个眼色,可惜银雀儿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姐姐的目光。 “银雀儿不知礼数,殿下勿怪。” “我最喜欢的就是银雀姑娘这天真烂漫的真性情,又怎么会怪她?”长平公主挥手唤来几个宫廷侍卫,帮着众人搬运物品…… 没过多久,姐妹二人就上了渡船。 渡船从江东门进城,沿着水路直达城内…… 第一百八十六章 帅府 虽然早就知道南京城是繁华鼎盛之地,可第一次来到这里的银雀儿还是觉得眼神儿不够使唤了。 叽叽喳喳的问个不停,就好像第一次赶庙会的小孩子。 金雀儿也被南京城的庞大和繁华深深震撼,但面子上却一点儿都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很自然的问道:“清军就在城外的吧?我听说正在打围城战?” “清军的兵力不足以从外围彻底围困,只是围住了西边和西北边……” “我家老爷在北边作战?” “李帅正率大旗军在城北、城西北沿江一带与敌激战,想来已是胜利在望了……” “我从不怀疑这一点!” 对于李吴山李老爷能否战胜清军,金雀儿拥有绝对的信心。 闲谈之中,载人的舟船先是径直向西,然后有折而向南,转入南秦淮之后,两岸愈发的繁华鼎盛,处处都是林立的店铺楼堂,满眼都是江南风物。 不断的逆流而上,河道也变得弯曲起来,好在没有多过久,就驶过一个大的不像话的月亮门,来到一处园林之内。 这座园林规模宏大,绿柳成荫古桑蔽日,清凉舒爽之意扑面而来,停靠的石坊附近全都造型别致的盆栽。不远处亭台楼阁错落有致,一湾活水潺潺流淌,将琼楼玉宇广厦高门掩映在精美的风景之后,自有一番别致情趣。 “金雀姑娘,你看这座院子怎么样?” “幽深雅致,于闹市中硬生生的营造出泉林之气,真是别具匠心独具风格,深得园林之妙趣。” “那就好,那就好。”长平公主笑道:“只要金雀姑娘喜欢,想必李侍讲也一定会喜欢。” “殿下此言何意?” “这座园林,本就是元帅府的一部分,嗯……一小部分而已。” 元帅府? “李侍讲南征北战东挡西杀,功勋卓著,自南来之后少有安顿之时,实在愧对功臣。”长平公主侃侃而谈:“如今局势稍定,总算有了江南这一方立足之地,也应该给李侍讲弄个像样的住处了。” “来,来,来,随我四处看看,也好熟悉一下,毕竟这地方是给李侍讲住的,也是给你们姐妹住的……” 这座元帅府占地极广,横跨四个街区。远靠皇城,近接朝天宫,越南秦淮河而过,引活水进入,不仅园林气息极其浓郁,更有说不出的奢华。 一座座高大的牌楼,不远处就是红墙铁瓦的数座高大“摘星楼”,还专门挖掘出了一个小型的人工湖。湖中碧波荡漾绿荷满目,粉的,白的荷花开的正盛,很是有几分江南水乡的灵动风情。 在目力的尽头,隐隐可以看到搭建起来的脚手架,还有忙忙碌碌的匠人们正在施工。 “我家老爷素来节俭,为他营建这么好大的一处庄园……朝廷肯定花了不少银子吧?” “也没有花费多少,太子与我都知道李侍讲是简朴之人,最是不喜奢华,所以只是在原有规模上稍微扩建了一点点……” 这座庄园的主人是前任的兵部尚书阮大铖,也就是那个醉心歌舞曲艺的“文艺青年”。 这位前任的阮尚书阮大人,虽然既不知兵又不知战,却是园林方面的大宗师,尤其是对于南派园林,有着非常高的造诣和理解。他给自己的修建的这座庄园当然深得南派园林之要,同时又不失奢华的气派,当初修建的时候,花费了巨额银钱,还不等搬进来享受一番弘光朝就已经“寿终正寝”了。 新朝初立,太子暂时以监国的名义主政江南,索性将这座庄园赏赐给了李吴山,加以营造扩建之后成了李吴山的大元帅府。 太子还没有正式登基,外面还在打仗,城内更有百万外来民众,方方面面都要花钱,其实国库早已经空空荡荡,却还是挤出大量银钱为李吴山修建居住之地,这份恩宠,绝对可以算得上是殊恩殊赏了。 虽说这大元帅府比不得皇宫的辉煌气派,但也是相当的排场了。 长平公主换来主事的营建署官员,将“大元帅府”的详细账目和人员名册交到金雀儿手上。 从表面上看,这金雀儿不过是李吴山的贴身婢女,其实长平公主很清楚的知道,眼前的这个金雀儿可不简单。 早在大旗庄的时候,她就是李吴山的左膀右臂,更是事实上的“内务大总管”,可以当李吴山一半的家。同时,她还掌管着和李吴山的联络、沟通事宜,基本上可以算做是李吴山的私人秘书了。 这大元帅府本就是专门为李吴山修建的,既然金雀儿已经来了,自然要把这总管之权交到她的手里。 那穿着大红官袍的营建署官员捧着账目册子高声朗读:“今之大元帅府,共有五檩屋三百六十五间,七檩屋一百二十间,厅堂八十一间,楼阁十六座,仓房库所十六处,马坊三处,花房两处,另有车坊一处……” “大元帅府属下人等,设总账一名,副账三名,采办六人,门旁十二人。” “大厨四名,二厨二十四名,三厨四十一名。帮灶、厨娘闲杂人等,共计一百零六人。” “车夫八人,轿夫三十二人,花匠六人,泥瓦匠六人,杂伙、力工总共十三人。” “一等使女二人,二等使女十二人,三等使女一百四十二人……” 听到这里,银雀儿打断了话头:“这一等使女是什么东西?” “就是专门伺候李侍讲的婢女。” “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原来是这个呀,这不就是在说我和姐姐的么?” 一直以来,都是金雀儿银雀儿姐妹二人在贴身伺候着李吴山,所以银雀儿直接就把册子上的“一等使女二人”当成了她自己和姐姐金雀儿。 “不,银雀姑娘,你误会了。”长平公主笑道:“这里说的一等使女,是专门从宫里甄选出来的女官,不仅样貌出众,而且精巧伶俐……” “女官?使女还有官职品阶?” “伺候李侍讲的使女自然非同一般,当然有品阶的。” “她们伺候我家老爷,那俺们……那我和姐姐做什么?” “你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呀。”长平公主浅浅一笑:“我素知你们姐妹伺候李侍讲多年,便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以后住到这里来,就不必那么辛苦了。我专门给你们每人安排了六个二等使女,伺候你们俩的饮食起居……” “这可使不得!”银雀儿用力的摇着手,用很大的声音说道:“我本就是个伺候人的婢女,又怎么好让别人来伺候我?若是连我都需要人伺候了,还算哪门子婢女?这可不行呢。” “此一时彼一时嘛,如今不比以前……” “那也不行。” “好吧,若你不喜欢,便不要她们伺候你了。” 那营建署的官员朗读完毕之后,将花名册和账簿子全都捧到了金雀儿面前。 长平公主面带微笑的说道:“你们到来之前,这大元帅府都是由朝廷打理。既然你们已经到了,就交给你们吧,相信金雀姑娘一定会代替李侍讲照看好这份家当……” 这么大的一座元帅府,这么多的奴婢下人,好大的排场。 但金雀儿却没有接过那些个花名册和账簿子,而是对长平公主说道:“这么大的事情,我一个小小的婢女可做不得主……” “也不需要你做主,只需看管好李侍讲的帅府就行,等李侍讲凯旋归来之时,也好安安稳稳的过几天舒坦日子……” “婢子并没有听说此事,也不敢私自接受朝廷的恩赏。还是等到我家老爷回来之后再说吧,或者是朝廷直接遣使去和我家老爷说也行。” 听了这话,长平公主的面色之间现出一丝不悦的神情,却又转瞬即逝,马上做出一副笑脸:“好,好,不愧是李侍讲的贴身之人,还是金雀姑娘想的周全,那就以后再说吧。你们姐妹且先住下,安顿好了我再派人……” “不能,我们姐妹可不敢住在这种地方。”金雀儿说道:“这元帅府本就是为我家老爷修建,老爷都还没有住进来了,做婢子的有怎么敢抢先?这上下之分尊卑之别不能不要啊!” 第一百八十七章 绝不回援 扑面而来的东北风让多铎感觉十分惬意。 江南的天气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潮湿闷热的让人透不过气来,这让来自关外的八旗兵很不适应,湿疹作为最广泛的流行病一直在军中蔓延,而且有了愈演愈烈之势。 难得的凉风吹散了潮热,多铎解开衣襟裸露出健壮的胸膛,享受着难得的凉爽和舒适。 “十五贝勒,”敢当面使用这个称呼的也就只有佟图赖了:“大旗军在朝着正东方向移动,我担心……” 这段时间以来,大旗军逐渐肃清了长江大拐弯处的清军,开始整体调头,朝着佟图赖的汉军旗压了过来。 一直以来,佟图赖都在指挥着汉军旗和史德威的扬州军激烈交锋,大战已经持续了整整八个昼夜。 用不到七千汉军和同等数量的新附军,力敌近两万扬州军,而且打的相当积极主动,足见佟图赖的军事才能。若是一直这样持续下去,佟图赖有七成的把握彻底击败对手。 但是现在,随着大旗军的转向,局面就变得有些凶险了:如果没有及时进行增援的话,佟图赖将不得不面临腹背受敌的窘境。 “我知道,”对于眼下的战局,多铎始终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大旗军摆开阵势,要和扬州军一起夹击佟图赖部,这是非常明显的势态,但他却一点都不在意:“李吴山摆出的架势确实很吓人,你应该没有被他唬住吧?” 直到现在,多铎都不相信大旗军真的敢于夹击侧后方的佟图赖。 单纯从军事角度考虑,这个很大的钳形攻势确实杀气腾腾极为凶险,颇有几分直接把佟图赖一口吞下去的样子,但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刘良佐的新附军正在猛烈攻打南京城,甚至出现了在一日之内接连两次攻上城头的情形。作为攻击主力的八旗战兵始终被多铎死死的压在后面,其实就是在防着大旗军。 南京城都要被攻破了,城里的崇祯太子必定心急如焚,必然会调大旗军回援。 大旗军是崇祯太子的队伍,甚至可以算是最直接的嫡系人马,他李吴山一路扶保太子南来,好不容易才拥立了太子主事江南,就差一个登基大典了,到时候李吴山一定会有极高的封赏。在这种情况下他会坐视南京被攻破?会完全不顾太子陷入极其危险的境地而不顾? 大旗军一定会回援南京,而不是一味的在外浪战,就算是太子不调他回来,他肯定也早就坐不住了。 这是政治局面和李吴山的利益决定的事情,也是最根本的原则。 他李吴山不可能不回援。 现在的凶猛攻势,只不过是“围魏救赵”的翻版,其目的就是为了减轻南京城防的压力。 若是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多铎也就不是多铎了。 “相信我,李吴山不会攻打你部,他一定会回援南京城,到时候我就可以以逸待劳……”多铎拍着佟图赖的肩膀头子,哈哈大笑着说道:“据说,这李吴山的大旗军号称是明人的第一强兵,也确实有点厉害。只要击破了大旗军,也就没有谁敢再与我大清对抗了,江南传檄可定……” 多铎的话很有道理,非常符合现在的形势,但佟图赖还是有点担心:“若是他不回援呢?” 不回援? 多铎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大旗军不回援南京城?这绝对是件无法想象的事情。或者说,这种可能根本就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若是有人攻打北京,眼看着就要攻破了,京畿部队应该怎么做?” 面对这个问题,佟图赖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是不惜一切代价增援京城。” “对呀,大旗军在江边上,怎么会眼睁睁的看着南京陷落而袖手不理?这个朝廷可是他立起来的,是他的根本。就算是他还能沉地住气,南京的明廷也早就沉不住气了,说不准调他回援的旨意已经发出来了。” 事实恰如多铎所料。 数万大军攻城,连续激战数日,守城的三大营本就是残缺不全,又被清军吓破了胆,城防体系早已岌岌可危,告急的文书如同雪片一般积在太子的案头。 各处各营都在诉苦,都在要求尽快支援,要不然的话南京城就真的守不住了。 战事实在紧急,在王宣同把府衙的站班、巡街等治安力量拉上城头作为军事力量使用之后,太子又把少的可怜的宫廷卫调了上来,哪里还有援兵可调? 唯一的指望也就是大旗军了。 把在外野战的大旗军调回来,以大旗军的卓绝战力和对太子的无限忠诚,一定可以把南京城守的固若金汤。 开始的时候,路恭行还竭力反对此举:事情是明摆着的,大旗军在城外野战,就能逼迫清军分兵,不能集中全力攻城,间接的减轻了守城的压力。若是一纸诏令调了回来,就算是能够增强城防,也会再现扬州的局面。 困守孤城,从来就是最凶险的事情,不到万不得已不能那么干。 随着清军的攻势愈发猛烈,当清军在一日之内连续两次攻上城头以后,局面已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再不调大旗军回援,南京城就真的要守不住了。 明明知道这是一步臭棋,奈何时局险恶到了这般境地,也只能火烧眉毛先顾眼下了。 要是南京失守,一切就全都完了。为了守住南京,已经什么都顾不得了。 路恭行不得不同意太子等人的举措,觉得已经到了必须调大旗军回援的紧急时刻,而且是十万火急。 调令昨日傍晚就已经发出去了,但却没有任何音讯。 大旗军就在城外与敌激战,距离这么近,随时都可以回来,但却没有任何调动的迹象,反而一路朝着正东偏北的方向,朝着扬州军方向运动过去。 是不是局势所迫大旗军一时无法转身?还是说李吴山没有正确的理解朝廷的旨意? 南京的局面如此凶险,清军随时都有可能攻进来,这个时候可容不得任何差池。到了今日早间,朝廷又下了一道旨意,命令李吴山率领大旗军火速回援不得有误。 为了防止出现不必要的误会,同时也是为节省文书往里所需要的时间,路恭行本人又以监军的身份对朝廷的调令做出了书面解释。 但是,信使却带回来一个让新朝君臣瞠目结舌的消息:大旗军拒绝回援。 李吴山的原话是:我相信朝中诸公一定可以守住城池,眼下实无回援之必要。 第一百八十八章 朝野期待 清军已经两度撕破城防了,李吴山还相信南京城能够守得住,这根本就是在睁着眼说瞎话。什么叫做无回援之必要?是不是一定要等到新朝君臣都成了多铎的阶下之囚才算是有了回援的必要? 公然违抗朝廷旨意,已不是第一次了。 只不过,这一次没有说出“此乃乱命,大旗军不奉诏”的话语,表达的稍微婉转那么一点点而已。 “坐视君父事急而袖手不理,其心当诛!”内阁首辅大臣程园毕已经跳起来了,这老头子被李吴山的抗命之举气的呼呼直喘,指天画地的大骂着:“那李吴山自持手握兵权,素来嚣张跋扈,何曾尽过为人臣子的本份,简直……简直……简直就是目无君父……” 李吴山的态度确认让朝廷上下大为恼火,尤其是那一句“无回援之必要”,完全就没有把皇上的安危放在眼里,太不像话了。 朝廷对你李吴山倚为泰山之靠,素来厚待,经历两度变故之后的皇宫早已破败不堪,朝廷却顾不得修缮,而是先用本就少的可怜的库银给你李吴山修建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大元帅府,如此恩宠你就应该感激涕零的发奋报效才对,却说出这种话来。这是一个臣子能说出口的吗? 虽然同样因为这句话而深感震惊,同样觉得李吴山的态度有问题,而且很有问题,但却不怀疑他的忠诚,程园毕的指责明显过头了。 作为大旗军的监军,路恭行觉得有必要站出来为大旗军为李吴山辩白几句:“万岁,李帅的脾气我们大家都是知道的,就为了他那霹雳火爆的脾气而怄气的经历已不是一回两回了。说他口不择言,我认。说他嚣张跋扈,也并非全错。但要是说李帅目无君父,这就有点言过其实了。自甲申国变以来,由故都而至江南,一路辗转,一路风刀雪剑,李帅的忠诚之心已无需再行证明,刚才程大人之言……实在有些过了……” 当初闯贼寇京之时,李吴山率领区区几百人将深入百万贼军之中,受大行崇祯先皇托孤之重,肩负复兴大明之千钧重担,辗转千里一路厮杀,才到了江南。若是没有大旗军,就没有太子,就没有太子身边这些个衮衮诸公。李吴山对大明朝的忠诚之心,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得出来。 若是说李吴山不忠,恐怕这大明朝就真的没有几个忠诚之臣了。 “大旗军为我朝至强武力,又是万岁的亲军,当此艰难之时,万不可君臣相疑呐!” 不管怎么说,大旗军都是太子的队伍,这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事儿。当前这种局面,若是君臣生隙,可就不好了。 程园毕原本就是“侍讲学士”,相当于是太子的班主任老师,而路恭行仅仅只是个侍讲教授,相当于副科老师。程园毕本就比他高一级,现如今又是内阁首辅,更是地位崇高,听了路恭行之言,向来自负的程首辅也知道刚才的话语有些过火,马上就主动承认错误:“适才之言,确实有失公允,是老臣一时情急所至。不论是大旗军还是李帅本人,这忠诚之心么……还是有的,只是这绝不回援之举,也是事实吧?纵使他有千般理由,又怎能坐视君父事急南京陷落?” 在承认自己言语失当的同时,依旧在强调李吴山的错处:不管怎么样,在如此危急的情形之下你李吴山不肯及时回援,都是不对的。 “万岁……”按照惯例,皇帝驾崩之后,太子就可以用皇帝的名义执掌局面治理国家,只是因为还没有正式登基,所以只有这些亲近的内臣才会使用“万岁”的称呼,没有经过朝觐或者是书面朝觐的外臣仍然可以称之为“殿下”而不是“陛下”。路恭行说道:“万岁及诸位大人,应该还记得清军渡江之后的情形吧?” 清军刚刚渡江的时候,攻势异常凶猛,人心惶惶之下三大营抵挡不住,当时的朝廷为了保存实力下达了全军撤退的命令,当时的李吴山就曾经公然违抗朝廷旨意,拒绝撤兵,而且言辞极其激烈,甚至直接说出了“此乃乱命,大旗军不奉诏”的言语。 事实证明,这确实是一道“乱命”。 三大营的撤退演变成了溃败,要不是大旗军顶住压力没有奉命撤退,局面早已崩坏糜烂不可收拾了。 这本就是不久之前才发生的事儿,大家当然印象深刻。 “若说知兵善战,李帅胜我等太多,此次违旨抗命,必然是瞅准了机会,这军伍之事实不宜过多插手。古语有云,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也并非全无道理……” 按照路恭行的说法,就是政治的归政治,军事的归军事,不可混为一谈。李吴山没有及时回援,必然是出于最现实的军情考虑,不能为了这个事情就扯到是不是忠诚的问题上。 道理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但现实却异常残酷。 清军攻势如此凶猛,南京城岌岌可危,他李吴山不率领大旗军回来增援,那南京城怎么办?朝廷君臣的安危如何保障? 在南来的所有官员当中,也就只有路恭行是真正带过兵打过仗的,和那些个束手无策是朝廷重臣相比,至少路恭行拿出了切实可行的办法: “起勤王大诏,号令四方忠诚之军前来助战。” “号召城内军民,组织义勇协助作战。” “从巡防营和守备司以及其他的治安武装当中抽调人手,组织成为临时的军队……” 形势如此危急,已经顾不得多想了,路恭行说的这些条款马上就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认可。作为城防临时总指挥的路恭行负责具体实施…… 就眼下这个局面,不仅仅只是朝廷上下都在眼巴巴的等着李吴山率领大旗军回援,就连那些个平头百姓市井小民也早就看的很清楚了。 街头巷尾,酒肆茶楼,但凡是人多的地方,说的议的都离不开大旗军。 “辫子兵实在是太厉害,一个一个如同凶神恶煞。那大砍刀轮的,仿佛风车一般,挨上就死碰上就伤,三大营早就顶不住了。” “是呐是呐,我二舅老爷家的侄子本是巡防营的司务官,也调上城墙去打仗了。他曾亲口对我说,这南京城只怕是守不住的,除非大旗军能回来,要不然呀……嘿嘿,可就真的不敢说了呢!” 这些个贩夫走卒市井闲汉,有事没事就聚在一起议论眼下的局面。毕竟是关系到切身安危的大事,就算是那些个有正经生意做的商家,也忍不住的开始揪心起来:“都打成了这个样子,大旗军怎么还不回来?” “是啊,大旗军早该回来了。这天下第一强兵一日不出现在城墙上,我就睡不安稳。” 有些个“消息灵通人士”则在一旁做出神神秘秘的样子,小声说道:“诸位爷们儿,都别指望大旗军了。指望不上的……” 第一百八十九章 忠奸之辩 这个时候不指望大旗军还能指望谁?还有谁能指望得上? “我听在宫里头当值的亲戚说,朝廷已经下了两道旨意,想要调大旗军回来,但那李吴山却始终在外浪战,就是不肯回援,我看这南京城啊,是真的悬了……” 大旗军不回援?连朝廷的旨意都不听了?好像没有这种可能吧? 奈何这是“内部消息”,说的言之凿凿,由不得人不信。 南京城防早就被打的漏洞百出凶险之极,他李吴山不想让大旗军回来,这是什么意思? 这两年来,南京城头王旗变化局势一变再变,城里头的百姓们已经有了非常敏锐的政治“洞察力”,旋即展开丰富联想: “大旗军不肯回来是什么意思?莫不是要坐视南京陷落?没理由哇!” “大旗军是太子亲军,一路护送,好不容易才到了南京,怎么会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袖手旁观呢?” “你们这几个土包子,也不好好想想,他李吴山手里还捏着一个永王呢。” “永王怎么了?” “就算是这宁城陷落,就算是宫里头那位还没有正式登基的万岁爷被清军捉了去,大旗军照样可以立一个新皇帝出来……” “那永王也是大行崇祯皇帝的嫡血,而且才不过十来岁年纪,要是立这样一个小娃娃做皇帝,岂不是更容易控制?” “这……难道说……”说着无心听者有意,这些个市井闲汉们马上就议论纷纷起来:“要这么说,他李吴山就想要做咱们大明朝的董卓呀,以为我还以为他是岳武穆岳爷爷般的忠臣,却原来是包藏祸心,真不是个好东西……” “放屁,放你娘的狗臭屁!”叫骂声中,谁也没有注意史二爷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这史二爷,本就是这南京成立数一数二的大泼皮,又开着摔跤馆,手下颇是聚拢了不少的地痞无赖,平日里威风八面京城做些欺压良善的勾当。只是因为曾亲自去往江北助战,在他亲眼目睹了大旗军血战扬州的壮举之后,立刻洗心革面,一直都在积极筹款为战死在淮扬的大旗军将士树碑立庙,现如今也算是一号不大不小的人物了。 九纹龙史二爷双目圆睁,恨恨的瞪着那个“消息灵通人士”,拳头已经握紧:“大旗军将士是何等的壮烈,在外面杀了个尸山血海,不就是为了保住朝廷么?不就是为了让如你我这般的宁城百姓不做亡国之奴么?你这狗屎一般的杀才,有甚么资格说三道四?若你真是条汉子,便去城墙上厮杀一阵,杀一两个辫子兵回来,我史二给你磕头喊你祖宗,若你没有这个胆量,就闭上你的臭嘴。妈了个巴子的,什么阿猫阿狗的东西也敢胡乱喷粪指摘大旗军了?你也配?” “大旗军在外面杀辫子兵,和在城墙上杀辫子兵有甚么分别?”史二爷的脸色早已涨的通红:“若是没有大旗军在外面舍命厮杀,你真以为凭这一道城墙就能挡住多铎?扬州的大火还没有熄呢,你这狗杀才就忘记了扬州之痛!” 一旦大旗军撤回来,就只能困守孤城,这南京立刻就要成为第二个扬州了。 “李大帅是何等样人?那是我大明朝的岳武穆,精忠报国的都没边儿了。要说这行军打仗的事儿,我史二确实不懂,但我知道李大帅就是当世第一战神。连你们这些个腌臜杀才都能看明白的局面,李大帅会看不明白?你们是不是真的以为比李大帅更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史二爷说的在理,可……就眼下这个局面,他李吴山不回援,可就说不过去了吧?” “回援?我回援你亲娘!”史二爷大叫着:“你知道李大帅在做甚么?就胡乱说出狗屁不通的回援之语?” “老子告诉你们吧!李大帅在杀贼!”说到这里,史二脸上那副嚣张跋扈的恶霸嘴脸全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无比崇敬,甚至一脑门跪了下去朝着北方遥遥而叩:“老子昨天深夜才得到的消息,归德狗贼陈三思,已恶贯满盈授首伏诛了,这是五日之前的事儿!” 归德的陈三思,原本是明军将领,投靠清军之后积极推行剃发令,无数不肯剃发的忠勇之士残死在这狗贼手中。 这狗贼早被江南百姓骂翻了,但也仅仅只是骂几句而言,却动不了他一根汗毛。只要是因为他远在归德,又是军官,手下颇聚起了一批背起祖宗的狗奴才,实在拿他没有办法。 陈三思死了? 这个消息大快人心。 但他是怎么死的呢? “还能是怎么死的?自然是死于绝死锄奸营之手!”说起绝死锄奸营,史二早已泪流满面,不住的望空而拜:“我史二这条贱命就是绝死锄奸勇士救回来的,若是没有绝死勇士,我史二早已身死江北。我这一辈子从来都没有服过谁,但若是说绝死勇士,我是一千个服一万个服。谁要是敢往绝死勇士的身上喷粪,老子第一个就不饶他。” 史二自认是英雄好汉,亲眼目睹亲身经历了惨了血腥的扬州大战之后,才终于明白过来,和大旗军相比,和绝死锄奸的勇士们相比,自己的那点勇气简直就是一个笑话儿。 尤其是他被绝死锄奸营的勇士们救了一条命之后,对于勇士们的崇拜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所以才会散尽家财去给绝死勇士树碑立庙,简直就是当做神灵来供奉了。 “五日之前,绝死勇士格杀狗贼陈三思于军营之内,那狗贼连中七刀之后被炸的尸骨不全,狗贼的三个狗崽子并妻妾四人,全都粉身碎骨不得全尸!” 绝死锄奸营对付汉奸的手段素来爆烈,从来都不仅仅只是斩杀一人那么简单,而是要屠灭全家,从来都不留活口,这样的做法确实是绝死勇士们的风格。 那狗贼杀了多少英雄好汉,做下多少罪孽,就算是死了也不能留下全尸,这个消息实在是太振奋人心了。 在众人欢呼之际,只有史二还在嚎啕大哭:“为击杀此獠,一十四名绝死勇士魂归天国化身成神。整整十四个绝死勇士啊,就这么没了,我史二心疼啊,心疼的我哭了整整一宿……” “绝勇石碑之上,又要增添十四个名字,如此这般的勇士,全天下能有几个?死一个就少一个,天下的气运就减一分,心疼啊,心疼死我了……” 听了绝死锄奸勇士的壮举,众人无不唏嘘,纷纷望空而拜,祭奠那些已经升上天国的英灵…… 撤离扬州之后,李大帅曾经点了几个奸贼的名字,誓言百日之内取其性命。 这才过去没多久啊,就已经干掉了一个。 李吴山再次用事实证明,他说出的话就一定能办到。那些个数典忘祖投靠清廷的奸贼就一定不会有好下场,李大帅要他三更死,他就绝对活不到五更天。 绝死锄奸令,比阎王爷的催命符还要可怕! “李帅一面在城外厮杀,一面派遣勇士铲除奸贼,我们帮不上忙也就算了,竟然还在背后胡言乱语,还有没有良心?”史二爷狠狠的抹去眼角的泪水,恶狠狠的说道:“再让我见到有人朝着大旗军喷粪,休怪老子翻脸无情!” “不用二爷说,我们也晓得李大帅就是咱们大明朝的岳武穆,”众人纷纷附和:“纵是有些个不明事理的混蛋胡说八道,也决计不信。既然李大帅不回援,那自然是有不回援的道理,李大帅肯定比我们这些个吃闲饭的更知道这仗应该怎么打,不用咱们操心,只需摇旗呐喊助威鼓劲儿也就是了!” 第一百九十章 胜利在望 自打大旗军和扬州军摆开两面夹击的阵势以后,清军就彻底失去了主动权,但佟图赖并不是很担心。 佟图赖始终坚信大旗军一定会回援南京。 十五贝勒的攻势极其猛烈,南京城防早已千疮百孔,估计再有三五天的时间就可以攻进去了。 形势如此紧急,明廷一定会调大旗军回去。 现在的李吴山故意摆出这么大的阵仗,就是想要借机吓退佟图赖,好放心的去回援南京城。 虚张声势而已! 佟图赖怎么都没有想到,大旗军竟然不顾明廷君臣的死活,不顾南京的安危,根本就没有回援,而是直接打了过来。 在这么狭窄的战场上,本就没有多少回旋的空间,又因为重大误判,虽然早就觉察到了大旗军的动作却没有进行充分的准备,局面也就可想而知了。 身后的新附军数量虽多,但战斗力却只能算是二流,在大旗军势不可挡的强攻之下,只维持了一个昼夜都不到的时间,防线就宣告崩溃,被大旗军一贯而穿。 佟图赖被这个消息吓出了一身冷汗,马上就意识到了迫在眉睫的危险。 亘阻在正前方的扬州军虽然战斗力稍弱,但防御能力还算不错,而且数量不少。最要紧的是,这将近两万扬州军全都经历过惨烈的江北血战,就算没有战胜佟图赖的能力,防御经验极其丰富,就那么堵在这里巍然不动,短时间内几乎不可能击退。 前面有扬州军死死的堵着,后面又被攻势凌厉的大旗军穷追猛打,现在的佟图赖就只剩下两个选择:要么主动撤离战场,趁着合围之势尚未完全形成之时赶紧渡江北上,或许还能保存很大一部分实力。要么就是赌一把,去和多铎的八旗主力战兵汇合,若是能够尽快攻破南京城,这个局面也就彻底解开了。 并没有做过多的权衡,佟图赖就选择了后者,他决定赌一把。 大军转向,是一个很复杂的大动作,急切之间难以完成。 好在佟图赖的战斗经验极其丰富,手下的汉军旗也是使习惯了的,只要有一个昼夜的时间,差不多就可以完成这个很大的战术动作了。 但却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由谁来先行挡住大旗军的进攻?由谁来断后? 转移主力快速撤离,尤其是在没有足够广阔空间的情况之下,断后的部队必行要承受重大伤亡。 但是对于佟图赖而言,这并不算什么问题 断后事宜当然不能由自己的嫡系主力去做,而是一定会交给新附军。 新附军本就是炮灰,一次性的消耗品,现在刚好可以派上用场。 残存的新附军还有好几千,足够挡住大旗军的脚步了。 至于新附军愿不愿意充当佟图赖的血肉盾牌,根本就不在考虑之内,督战队的刀子会让他们老老实实的执行命令。 命令下达,大军转向,但负责断后的新附军却已炸了营。 “佟图赖这王八羔子,我把他个小娘的,这是要拿咱们兄弟的性命挡大旗军的刀啊!” “老子们卖身投靠,本就是没有脸面的丑事,若不是为了活命,谁他娘的稀罕投降?真当新附军的名号有多光彩不成?” “当初俺们投降的时候,就知道一定会落个没有脸面,现在还要咱们落个没有性命,这他娘还有什么意思?” “以前把咱们当做牛马一般使唤,时时事事都要给辫子兵当孙子,临了临了还要在咱们去送命。真他娘的,早知如此当初就不投降了!” “大旗军有多厉害佟图赖那老小子心里没数吗?说是要咱们断后,其实就是要咱们断命!” 硬拼,肯定打不过大旗军,更何况左近还有难缠的扬州军,这根本就是一个谁断后谁死的局面。 要是抗命的话,黑甲督战队的刀子立刻就会砍下来,到时候也是一个死。 甭管多铎能不能攻克南京城,至少这些断后的部队是肯定没有活路了。大家之所以投靠了清军,就是为了挣一条活路,现如今佟图赖把大家往死路上逼,那可就说不得了。一时间军心浮动,甚至已经有人起了别样的心思:“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还不如……” “莫要胡言,”几个新附军小头目看了看不远处的督战队,示意众人不要高声喊叫,老兵油子们顿时心领神会…… 几十个穿着黑甲提着看到的督战辫子兵走过来,“促那促那”的喊了几声,新附军赶紧象往常一样朝着这些八旗太君们行礼。待到他们走过之后,其中的一个小头目朝着督战队的背影比划出一个掐脖子的动作,然后又朝着身边的兄弟们挤了挤眼儿。 大家都是在同一个锅里喝汤的战友,立刻就明白了头目的意图:只要擒住几个辫子兵,就可以算是阵前起义了,而不是投降了大旗军,更是俘虏。到时候不仅能保住兄弟们的性命,说不准还混点儿军功…… 战斗很快开始,并且没有任何悬念。 大旗军冲的很猛,断后的新附军迅速溃败。 督战队毫不犹豫的拎着刀子扑上来,嘁哩喀嚓如同砍瓜切菜般砍杀溃退的败兵,试图重新组织起防御,至少不能败的太快。 “砍他娘的!”也不知是哪个发了一声喊,一大群新附军士兵一拥而上,反而把督战队给围住了。 督战的辫子兵虽是精锐战兵,却猝不及防,根本就没有想到平日里低眉顺目恭恭敬敬的新附军竟然敢于反抗,立刻就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督战队本就没有多少人,很快就被料理干净。 这个事件好像落在干草堆中的一个小火星,立刻就引发了燎原大火。 数量众多的新附军有样学样,纷纷斩杀了督战队,拎着辫子兵的脑袋大声高呼:“反正,我们反正了!” “举义,我们杀虏举义了” 高喊着“反正”“举义”的口号,把兵器放置的整整齐齐,然后围坐在一起,就好像是等待自己的战友一样。 原以为会有激烈的战斗,却没有想到新附军竟然成建制的直接投降了。而且投降的速度之快,简直让人不敢相信…… 大旗军士兵们挺着大扎枪把这些个投降的家伙们团团围住,扯着嗓门高声大喊:“降者免死,速速弃械……” “弃什么械?武器不就在那边摆着呢么?”新附军中的老兵油子们并没有被杀气腾腾的大旗军吓住,更没有降兵应有的觉悟,一个个嬉皮笑脸的凑上来大言不惭的说道:“这位小兄弟,把扎枪摆开一点,误伤了自家弟兄可就不好了。” “别这么虎着个脸,我们不是鞑子。” “啥叫投降免死?我们这可不是投降,我们是阵前举义,有辫子兵的脑袋为证!” “对,对,对,我们这叫举义,可不是投降啊!” 至于如何处理这些个投降过来的新附军,大旗军的战士们根本就做不来主,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只能等待上司的命令。 这个时候的李吴山绝对没有那个闲心去理会这些家伙们,甚至无心将他们收拢在一起,更没有时间押送战俘,而是下达了一个看起来无比荒谬的命令:要投降的新附军原地等待接收。 至于谁来接收他们,什么时候接收,到底定性为投降还是举义,等等这些降兵们最关心的问题,全都没有细说。 大旗军的主力直接就从他们身边过去了。 这一战,到底有多少新附军临阵举义,根本无法统计也来不及统计,只是一味的前冲,咬着佟图赖的尾巴不停的穷追猛打。 在原本的计算当中,新附军应该可以挡住大旗军至少一个昼夜。 别说了好几千的新附军,就是好几千头猪,想要一下子全都捉住也需要一点时间吧。 佟图赖怎么都没有想到,新附军会直接投降,而且投降的这么干净利索。 大旗军并没有因为过分顺利的战斗而有丝毫耽搁,甚至没有趁势收拢数量众多的俘虏,而是马不停蹄的衔尾追击。 这份果断和对战机的把握能力,以及一击必杀的决心,已彻底显露无遗。 这个时候的佟图赖很清楚的知道一个事实:自己赌输了! 输的这么彻底,不是因为大旗军的战斗力强悍到了逆天的程度,也不是因为自己的指挥失误,最根本之处就在于严重低估了李吴山的决心。 李吴山的根本目标就是剿杀江南的清军,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他甚至可以把城里的那位太子当做诱饵,吸引多铎分兵过去。 南京城只不过是李吴山摆在多铎面前的香甜之饵,却绝不是重点,重点是外面的大旗军! 从一开始,多铎就出现了根本性的战略误判,以为只要攻势足够猛烈,大旗军就一定回援。 事实证明,他错了。 错误需要付出代价。 佟图赖知道已经到了必须要付出代价的时候。 现如今的佟图赖,手上还掌管着大半个汉军旗的几千人马,真要的和大旗军扛上,虽然肯定不是对手,支撑三两天应该问题不大,问题是他已根本无法回头了。 大军鏖战和两人斗殴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不是说想回头就能回头的。从快速撤退状态转为作战状态,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需要很多命令,必须一点一点按部就班的进行,否则一定会引起极大的混乱,到时候根本就不会出现激烈的战斗,只要对手一冲就会彻底崩溃,到了那个时候想收拾也收拾不起来了。 到了这个时候,佟图赖根本就不敢回头,而是继续撤退。 哪怕是被大旗军追着打,也不能停下撤退的脚步,而是退的更快,只是在方向和角度上做出了细微的调整。 如是这样直接朝着多铎的主力靠拢过去,就等于是把大旗军带过去了,不仅没有丝毫作用,反而会冲散多铎的主力。现如今这个局面,唯一的办法就朝着外围飞奔,同时带动大旗军往那边移动。 如此一来,就能避免出现冲击多铎主力的状况发生,还可以把大旗军的侧翼暴露在多铎是攻击范围之内。只要多铎反应足够的快,及时的终止攻城战,在第一时间转入到野战攻击状态,未必没有机会。 但是,这么做同样会出现一个严重的后果:汉军旗必须承受极其惨重的损失。 从背后攻击佟图赖,对方却没有做充分准备的那一刻开始,战场局势就已出现了根本性的逆转。攻守相易局势颠倒,胜利的天平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倾斜,这个时候的李吴山已经胜券在握,唯一的区别就是战果到底能有多大而已。 “已到收获之时,胜利已尽在我手,此一战务求全歼敌军生擒多铎。” “地支各营继续追击佟图赖,不得休整,更不许停下脚步。” “天干各营随我长驱直入,猛攻多铎背后。” “侦骑范围拓展到极限,全力侦测沿江动态,有任何细微异变,立刻报我知道。” “此为决战,预备队全体压上,不留任何余力。” 一连串的命令下达了。 那多铎率部追击闯军,从关外一直到了陕西,气焰何等嚣张。又从陕西转进,挥师中原直取淮扬,一路势如破竹又是何等的狂妄。到了这江南之地,又摆出一副平推横扫的架势直接攻城,狂妄自大的已经没边儿了。 现如今,也该轮到他们吃点苦头了。 苦战多日,终于到了决战时刻,胜负即将分出,大旗军将士信心满满气势如虹,不顾一切的疯狂突进席卷起一路烟尘掩杀而来。 仅仅只隔了一个多时辰,扬州军从右翼(清军的左翼)紧紧跟上,摆出一个极其激进的宽大队型,撵着佟图赖的退却方向疯狂追击。 这个时候的史德威早已心潮澎湃泪流满面,正在望天而拜:“督师在天之灵,想必早已渴盼今日之情形。而今决战在即,必亲手斩下多铎的人头,告慰尊父之灵,祭奠我淮扬万千将士!督师佑我!” 遥祭了史可法的在天之灵,史德威翻身上马,胸中的热血已经沸腾,好像疯了一样大声呼号:“淮扬之恨,督师之仇,只在今朝。此战有进无退,不亲手斩下多铎的狗头,誓不休兵。淮扬健儿,报仇的时候到了——” 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声中,近两万扬州军倾巢而动! 第一百九十一章 千钧一发 巍巍金陵之城,龙盘虎踞之地。 长江如龙,钟山似虎,这是世间第一坚城。 高大坚固的城墙和数不清的防御设施,把南京打造成为天下第一金汤要塞。尤其是布置在城头上的大型火炮,更是犀利无匹,屡建奇功。 要不是有最坚固的城防体系和数量众多的大型火炮,南京城早已被陷落。 即便如此,依旧险象环生,南京保卫战已到了最后关头。 一个上午多一点的时间之内,因为频繁使用,西外三门一带的火炮就报废了四门。一人多高的石垛子在经受了清军的反复轰击之后,只剩下一半高度。 建于洪武年间的城墙更是千疮百孔,长宽各一尺半厚达九寸的城砖已被硬生生的抠了下来,露出了里面的夯土层。淋漓的鲜血从高处流淌而下,浸润着高大巍峨的城墙,仿佛一做鲜血之城。 城防总指挥路恭行已经连续下了四道死命令:后退半步者,立斩。 三大营的残兵败将已经拼的很惨了,真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奈何清军攻势太过于凶猛,顶着密集的箭雨和火炮的仿佛轰击硬往上冲,今日已三度冲上城头。要不是韩赞周和卢九德拼死抵抗,好像疯了一样连续斩杀了三名正五品的将官,清军就真的要攻进来了。 即便如此,西外三门一带的城防已经露出了明显的颓势。 “路大人,退守内门吧……” “不许退,后退者斩!” “路大人,你是监军,我也是监军,不是兄弟们不肯卖命,实在是拼的太狠了。”韩赞周提着佩刀,原本尖锐高亢的宦官口音已经变得异常沙哑,就好像是在嗓子眼儿里塞进了一团猪毛:“刚调上去四百弟兄,一转眼就全没了,真扛不住哇……” “你看这是甚么?”路恭行指着身后的大旗说道:“天子仪仗在此,犹如万岁亲临,不论是谁,后退半步者,立斩!” 韩赞周虽是个宦官,却也是带惯了兵的老将,知道这幅天子仪仗摆在这里是什么意思。 但是,打不过就是打不过,别说是摆一副天子仪仗,就算是那位还没有正式登基的太子亲自来督战,也改变不了什么。 激烈的厮杀就在眼前,路恭行不是没有看到,但他真心不能退。 路恭行抽出佩剑厉声高呼:“悬红,挂赏,再组敢死队,由你亲自带队顶上去。你死了我上,没有死绝之前,再有言退者,斩——” 话所说的慷慨激昂,态度也足够的坚决,但实力摆在这里,光凭空口白眼的说这些根本就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韩赞周也是被逼急了,猛然扯下身上的袍服,打着赤膊厉声高叫:“朝廷养我这么多年,荣华富贵我也享受过了,就把这条命卖给朝廷了吧。” 又一次组织起了敢死队,但这一次的规模却比上次足足小了一半,只有两百来号人。 这两百来人,其中有一多半是从监牢中提出来的囚犯,临时武装起来作为敢死队使用。 每人揣着俩二十五的中元宝,手里拎着大刀。 刚才韩赞周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只要冲过去进行坚守,只要守足半个时辰,不管他们犯下什么样的罪行,立刻脱罪为功,战后另有赏赐。 明明知道上去就是个死,也不得不拼一下了,因为不上去同样会死,而且会死的更快。 对于那些拒绝充当敢死队的囚犯,完全没有什么好说的,直接就当场砍了。 进是死,退亦是死,好不如咬着牙赌一把,若是侥幸能守足半个时辰,不仅可以脱罪立功,还能赚到两个元宝。 至于还没有机会享用这笔财富,那就看自己的造化了。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韩赞周亲自带队,刚刚垫上去,还没有来得及正式接战,忽然听到一阵阵让人头皮发麻的嗡鸣之声。 甚至没有抬头观看,四周已响起呼喊之声:“举盾,快举盾……” 清军的弓箭密集如雨,仿佛千万个细小的黑点带着隐隐的轰鸣之声升上高空,到了制高点之后转而向下,带着毛骨悚然的尖锐嘶啸,仿佛一团乌云般倾泻而下。 这么多时日以来的激烈交锋,同样的情形早已经历过无数次,明军早已拥有丰富经验,纷纷举起盾牌遮蔽正上方。而那些边边角角照顾不到的地方,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用无数人条人命换回来的宝贵经验让清军的箭雨并没有发挥多大杀伤,但大范围的压制能力还是很有效的体现出来。 密密麻麻的飞箭压的明军抬不起头来,被倚为守城利器的大型火炮随即还以颜色:先用弓箭进行三轮压制,然后步兵强行攻城,这已是清军的老套路了。根本就不必调整射界和射角,直接朝着远处的开阔地带轰击,绝对没错儿。 这一次清军的箭雨显得格外密集,连续性也保持的很好,甚至没有出现明显的间隔和波次,好似狂风暴雨般绵绵不绝持续不断…… 数不清的弓箭手硬顶着火炮的轰击,在一片尸山血海中机械的拽开弓弦,不停的把箭矢射出,掩护着他们的步兵蜂拥而上。 和前几次的攻打没有什么不同,依旧是数量庞大的新附军作为先导,精锐的八旗兵辫子兵押后。唯一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清军也组织起了敢死队。 清军的敢死队全都是战斗经验丰富战斗意志顽强的满洲老底子,一个一个甩脱了沉重笨拙的铠甲,精赤着上半身,一手提刀一手擎盾,把发辫盘在脖子里,做好了随时冲杀的准备…… 宁城巍然,但城防早已经千疮百孔残破不堪,四方生火八方冒烟。因为兵力的严重不足和持续的巨大伤亡,只能采取“拆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临时从各处抽调。 “虏兵上来了!” 伴随着一声惊悚万分的呼喊,西北角上率先被攻破,几十个清军跳上城头疯狂劈砍,在他们的身后,更多的清军好像决堤的洪水一般汹涌而入。 脆弱的城防体系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鸡蛋壳儿,一旦在某个节点上实现了有效突破,必然会引发灾难性的后果。 清军在第一时间发现了这个突破口,远处的弓箭手立刻不顾一切的朝着这边速射,掩护着密密麻麻的清兵快速靠拢!登城车、梯车等等一应的攻城器具以最快的速度朝着这边集结,源源不断的攻上来,进一步扩大战果巩固突破口。 第一百九十二章 凶僧真悟 这是一次真实有效的突破,也是清军渴望已久的机会。 三十几面战鼓在一瞬间同时擂响,急促而又沉闷的鼓声仿佛滚滚惊雷,催促着清军奋力死战。 几乎与此同时,清军的敢死队毫不犹豫的奔了过来。 完全由满洲老底子组建成的敢死队终于找到了机会,直接就丢弃了手里的盾牌,一手拎着大砍刀爬上云梯…… 清军的敢死队都是精挑细选的悍卒,临战之前又曾许下重赏:只要登上南京城头,赏年轻貌美的女奴五名;越过二道墙者,赏金银各一箱,冲到城中者,可随意抢掠十日,第一个冲进皇宫,即为此城之城主! 高的吓死人的重赏之下,八旗辫子兵势若疯狂,不顾生死的往上冲,不要命的凶猛劈砍,短短百十个呼吸的时间,就把西北角上的残存明军杀的节节败退,制造出一片更大的突破地带。 “顶住,给我顶住!”韩赞周真的急了眼,双眸赤红如火,好像发了疯一样的叫喊着:“后退者斩,后退者斩……” “敢死队,上前!”南京的存亡兴废就在这个时刻了,韩赞周毫不犹豫的亲率敢死队冲了上来:“吃肉还是吃屎就看这一哆嗦了,老子豁出去啦!” 位高权重的韩赞周韩公公亲自上阵杀敌,对士气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鼓舞,但仅仅也就是如此而已。 眼看着敢死队员一个接一个的被砍翻,身披数创的韩赞周已杀的披头散发,仿佛九幽厉鬼般高声叫喊:“援兵,快快增援……” 增援?清军已大举突破城防,要是能增援的话早就增援上来了。 转眼之间,韩赞周的身前身后就已不剩下几个人了。 完了,全完了。 南京城守不住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高大的身影猛然从韩赞周身后蹿出,不顾一切的纵身上前:“快撤,让城上的父老先撤,快——” 除了交战的士兵和临时招募的义勇之外,这一带还有数量庞大的百姓。 这些老百姓都是自发上来助战的,担土挑石运送伤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眼看着城墙已经保不住了,这南京城的陷落已成为必然,再不紧急撤退,这些老百姓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得死在这儿,谁也跑不了。 直到这个时候,韩赞周才从热血沸腾的厮杀状态中缓过神儿来:既然城防已被突破,就不能再不顾一切的亡命拼杀了,而是必须回到指挥者的位置上,进行最后的安排部署。 撤离百姓,毁掉一切可以毁掉的东西,尤其是那几门火炮,若是落入清军手中,只要调转炮口就可以直接轰击城内,必须尽快毁掉。 那身形异常高大的身影穿着赤红色的囚服,分明就是不久之前才从牢房里提出来的囚犯,但却和一般的囚犯大为不同。此人不仅体态魁梧,光秃秃的脑袋上虽已生出寸许长的短发,却依稀可见戒疤的痕迹。 这个囚犯其实是个僧人。 说起这个僧人,就不得不说几年前那一桩轰动天下的大案:凶僧案! 这僧人法名真悟,原本是凤凰山龙兴寺里的和尚。龙兴寺和大明朝有着极其深厚的渊源,大明太祖洪武皇帝朱元璋,在起兵之前就这个寺庙里当过小和尚。 在大明朝的历史上,龙兴寺可以算得上是皇家寺庙,地位非常之高,但是在崇祯十四年,却爆发了一桩惊天大案:不知何故,守寺和尚真悟击杀了当家师傅,席卷了金佛和诸多御赐之物逃之夭夭。不久之后又纠集起一批山贼草寇,竟然做起了占山为王的勾当。 此案一出,举世哗然,真悟凶僧的名头顿时响彻天下,朝廷上下大为震怒,强令留守司派遣重兵缉拿凶僧真悟。 大军弹压之下,占山为王的山贼很快就被剿灭,一应草寇全被处于极刑,唯有作为罪魁祸首的凶僧真悟没有上刑场,而是被囚禁起来。按照广泛流传于市井民间的说法,据说是洪武年间,大明太祖朱元璋曾经说过“不加罪于寺僧”的言语。为了不违背祖训,朝廷没有砍下真武的脑袋,而是决定将他永世囚禁以赎罪孽。 至于真相到底是什么样子,根本就是众说纷纭早已无从考证,但真悟却一直作为钦命要犯囚禁在大牢之中。 这真悟和尚本就生的魁梧高大,浓密的络腮胡子和鬓边的短发连在一起,遮了大半个面孔,像极了形容丑陋样貌凶顽的护法金刚。 果然不愧“凶僧”之名,真悟和尚拎着一根不知从哪里捡起来的四棱门闩,当做长枪大戟式的长柄武器使用,充分发挥力大势沉的优势,狠狠的敲在辫子兵乌青的脑门上,顿时打的鲜血飞溅脑浆迸裂。 真悟和尚手里的四棱门闩刚猛浑厚,力道巨大,挥舞起来完全就是一派大开大合的架势,将长柄武器的威力发挥的淋漓尽致。 奈何在这样的战斗中,个人的勇武所能能够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甚至已经到了忽略不计的地步。无论他何等的威猛,都抵不住清军的凌厉攻势。 辫子兵个体或许比不过真悟的凶猛豪放,但清军是真正的正规军,追求的是团体战的效果,进退协同配合默契才是根本之中的根本。 在清军娴熟的军阵战法面前,凶僧真悟根本就抵挡不了几次冲杀。 群狼可驱虎,万蚂能噬象,在清军一波又一波的凶猛攻势面前,凶僧真悟虽虎吼之声连连,却已渐渐抵挡不住了…… 在所剩无几的囚犯敢死队身后不远处,一些个穿着皂衣的官差正是破坏城头上的大型火炮。 在旷日持久的南京保卫战当中,火炮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对清军造成重大杀伤,但是现在,却不得不毁掉这守城利器,免得落入清军手中。 这种铜铁合炼的大型火炮铸造不易,本身就有几千斤的份量,而且大多固定在炮台上,看起来好像很难毁坏,其实却相当的容易。 这样的火炮本就不易快速散热,反复轰击之后,炮身早已滚烫,只需一桶凉水灌进去,里边的炮胆立刻就会因为骤冷骤然而崩裂。 唯恐破坏的不够彻底,这些个官差还把火门凿烂,将罩门和准星砸烂,又把作为射击标尺使用的小吊锤儿砸下来带走。如此一来,重达千斤甚至万斤的火炮就彻底成了废铜烂铁,再也不能使用了。 官差们使用撬杠、木棍等物,把沉重的炮身撬了起来,准备推下城墙,但却来不及了。 清军的敢死队已经杀了过来! 几十名官差不得不仓促迎战。 这些个官差,平日里威风八面,面对市井小民之时就好像凶神恶煞,一旦到了血肉相博的战场上,真实的战斗力马上就暴露了出来。 府衙里的官差,充其量也就是用作缉捕盗贼维持治安而已,别说和正规军相比了,就是连巡防营都比不上。 虽然仅仅只是治安军,但巡防营好歹还算是军人,勉勉强强还能支撑一阵子。但这些官差可就不行了。 官差只有细薄的腰刀,那玩意儿根本就不适合用到战场上来,他们又没有经过战阵训练,不知进退协同,直一个冲击就被清军打的七零八落,要不是还有些巡防营的士兵在旁边,早就抱头鼠窜狼狈而逃了。 第一百九十三章 佛门金刚 涌上来的清军越来越多,若不是因为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巩固突破口,早就杀过来了。 越来越急促的鼓点声中,数不清的清兵正顺着西北角蜂拥而上。 聚集在这一带的清兵已有六七百之多,在他们的身后,铺天盖地的清军正汇集过来。 那些个被临时充作敢死队的囚犯已被杀的所剩无几,就连素有凶悍之名的真悟和尚也抵挡不住,几次遇险早已身披数创满身是血了。要不是仗着沉重的四棱门闩远比辫子兵的砍刀更长,他早已被团团包围砍成肉泥了。 “真悟快撤!”急切的叫喊声中,几个官差挥舞着细细薄薄的腰刀冲上来,奋力往前一冲,迫的辫子兵稍微后退了几步,及时将凶僧真悟从岌岌可危的战阵之中拯救了出来。 可惜的是,这几个官差却在转瞬之间被辫子兵砍翻在地。 官差的战斗力本就很糟糕,猛然前冲几步稍微逼退的当面之敌,已是他们能力的极限,瞬间又被砍翻本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凶僧真悟抽身后退,本想趁机撤走,看到正被清兵疯狂砍杀的官差,似有不忍,再次冲上前来,拉起一名受伤的官差,就好像是拖着一条破烂口袋,不顾一切的往后退。 一直退了几十步,有了巡防营士兵的接应之后,才把那官差丢在一旁:“你这厮是什么人?怎知道佛爷的名号?” 那官差的腹部被砍刀豁出一个大大的口子,泛着青色的肠子流淌到了体外,眼看着已是不活了,只是还没有死透而已。 “当年我曾亲自杀进你的山寨,还是我亲手给戴上的枷锁,你忘记了吗?” 凶僧真悟在这官差的脸上仔细辨认,终于回想起来,顿时怒火冲天:“你这狗贼,害我吃了多少苦头,今日为何又要救俺?” “你是重犯,我是官差,你我本就势不两立。只是今日……”那官差大口的喘息着,声音却越来越小:“看你接连格毙数个辫子兵,战力远胜我等,这才拼死相救。若能救我宁城百万父老,任凭你是重罪之人,也要救你。只盼着你能奋力杀贼,无论什么样的滔天罪孽也能洗刷干净了……” “佛爷不承你的情,你也休想……”行僧真悟还想说点什么,却发现那官差早已气息奄奄,眼看着已是不活了:“佛爷我是何等的英雄好汉,不会欠人什么,更不会欠仇人的情,不就是一条命么?佛爷这就还给你……” “好,好,好,”一连说了三个“好”字,似乎已耗尽了官差所有的力气,他的声音已细若蚊语,在呐喊之声震天动地的南京城头几细不可闻:“我就在这儿看着你……看着凶僧为国杀敌……” 仿佛一声虎啸,真悟和尚拎着四棱门闩再次冲上前去…… 西北角上的缺口已被彻底撕开,经过连番血战已巩固成为一个突破口,越来越多的清军逐渐站稳了脚跟,他们已不再注重厮杀,而是极可能的维持住这个突破口,让大量的清军从这里攻进来。 从这一刻开始,南京就已经算是被攻破了。 虽然城墙上的战斗还在继续,虽然身后还有三道分子墙和两个瓮城,但是清军大举攻上的情形之下,南京的整体陷落仅仅只是最后的时间问题。 南京是新朝控制之下地盘的核心,明军一定还会组织起来进行惨烈而又血腥的巷战,但那已无关大局,除了可以证明南京军民绝不屈服的意志之外,并不能从事实上改变大局。 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谁能依靠巷战扭转局面! 完了。 南京城完了! 新朝完了! 大明朝完了!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完全无法理解的现在:正在蜂拥而上的清军突然中断了绵绵不绝的攻势,整个攻击队形竟然出现了一个极其明显的中断。 不是中断,而是撤退。 远处的清军正在大踏步的收缩、撤退。 如此一来,耗费了无数条人命好不容易才打开的突破口就等于是被放弃掉了,那些本已经冲上来的清军也就是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再也难以维系猛烈的攻击态势。 兵者,诡道也。 两军交战之时,无论使用什么样的诡诈之术都是情理之中,韩赞周的第一反应就是清军在使诈术。 但转念一想,这根本就不是不可能的。 明明已经有效突破了城防,别说是多铎那样的宿将,就算清军指挥官是一头猪,也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做了:必然是进一步攻打,趁势席卷,完全占领南京。 这个时候退下去,以前所有的人力物力全都化为泡影。 一瞬间,韩赞周就明白过来了,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狗屁的诈术,而是大旗军回援了。 能逼的清军在如此关键的节骨眼儿上中断攻势,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大旗军的攻势异常猛力,已经达到了让多铎无法招架的地步,逼得他不得不放弃已经拿到手中的战果。他要是再敢继续攻城,大旗军就能从背后捅多铎的心窝子了。 这个时候的韩赞周很是有种天旋地转的恍惚感,他觉得这一切就好像是在做梦,是那么的不真实。 或许是因为幸福来的太突然了,韩赞周的全身都在剧烈颤抖,高举着长刀用早已变了声调的嗓音高声呐喊:“大旗军回援了,回援了!” “清军已败,趁势掩杀……” “杀呀!” 所谓的趁势掩杀不过是一句空洞无比的口号而已,根本就不能化为现实。 从溃败状态转为反击状态,而且是在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形之下,根本就不可能实现,这样 的口号除了激励人心之外,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作用。 此时此刻,路恭行的心情和他手下的残兵败将完全一样:几乎都要喜极而泣了,疯狂的呼喊着“趁势掩杀”的口号,纷纷冲上前来,除了肃清那击败清军之外,也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清军从容而退了…… 凶僧真悟却没有那么激动,而是跑到第一道分子墙之下,来到那官差的面前。 血泊之中,官差的身体早已冷了。 伸出手去,将官差的眼睑缓缓合上,盘膝跌坐下来,诵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鞑子退了,南京城守住了,你可以瞑目了。佛爷给你诵一段《往生经》,助你能早登极乐早面如来……” 喃喃的佛家梵唱声中,凶悍的真悟和尚脸上竟然有了几许宝相庄严的气息,身旁却放着一条鲜血淋漓的四棱门闩…… 第一百九十四章 文坛领袖 南京城内的御道天街两旁,从来就是非富则贵的“高档小区”,居住者大多是豪门富户或者官宦人家,钱谦益钱老爷的府邸就在北首的顶角处。 前些日子,穷凶极恶的崔阎王打着“清查逆党”的幌子,一口子抄了几十个官员的家,一时间风声鹤唳人人自危,唯有钱谦益钱老爷稳坐家中不慌不乱,一点都不担心那可怕的崔耀祖找上门来。 因为钱谦益钱老爷早就已不是官场中人。 弘光朝的时候,钱谦益受到排挤,被马士英等人找了个借口罢免了官职,一直赋闲在家。 丢职罢官,没有了以前显赫的身份,这让钱老爷非常的不忿,却也正应了那句古话: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早在弘光朝的时候,钱老爷就没了官职,现如今新朝初立,所谓的“逆党余孽”的罪名肯定扣不到他的头上,反而因此躲过了一劫。 我连弘光朝的官儿都不是了,怎么会谋新朝的逆?正是因为如此,钱老爷反而过了几天安稳日子。 但钱老爷从来就不是个安稳的人。 虽然每日里都摆出一副“悠游自在”“无官一身轻”的模样,就好像他真的早就不想当官了,其实他非常想当官,非常非常的想。 寒窗苦读不就是为了出仕为官的嘛,要是没有了官职,钱谦益钱老大爷就觉得自己好像死了一样难受。 原以为新朝建立之后,朝廷很快就会主动来找他去当官,毕竟钱老爷是东林魁首文坛领袖,名望大的很。而且又是马士英的政敌,如今马士英一党已彻底完蛋了,朝廷就应该启用并且重用他。可是等了这么许久,却一点儿消息都没有,实在让人心焦。 也许,是因为如今战事正酣,朝廷还来不及委任更多官员吧? 钱谦益钱老爷无比希望局面尽管稳定下来,好有机会再次站立在朝堂之上指点江山,继续享受富贵荣华。想不到的是,清军的攻势竟然如此猛烈,眼看着这南京城就要陷落,刚刚成立不久的新朝也马上就要完蛋了,钱谦益钱大老爷的心情顿时复杂起来。 几日之前,钱谦益专门买了一口描金的柳木棺材,特意让家里的仆役抬着招摇过市,很是吸引了众人的瞩目。 钱老爷曾当众口吐慷慨之言,指着那口棺材对那些看热闹的百姓说道:“这口棺材就是为我自己准备的。我钱谦益生是大明铮臣,死是大明雄鬼,若辫子兵真的破了这南京城,我钱谦益必以死相殉……” 连棺材都已经准备好了,看来钱大老爷是真的做好于南京城共存亡的准备。 其实,他根本就没有想过真的要与宁城共存亡,更不想效仿史可法壮烈殉国。 好死不如歹活着,若是死了,这富贵繁华可就享受不到了。可他又顾及自己的身份和名声,不得不做出这般慷慨豪迈的样子…… 听说外面的战斗进行的很不顺利,南京城好像已经守不住了,急的钱大老爷如坐针毡坐立不安,不停的询问:“如何了?有没有打退清军?外面到底打的怎么样了?” 刚刚打探消息归来的贴身长随顾不得擦拭脸上的汗水,就把外面的战事如实相告了:“老爷,大事不好,清军已经攻上来了,韩赞周亲自率敢死队拼杀,都没有挡得住。越来越多的清军攻上城头,眼看着就要打进来了。老爷还是早做打算吧……” 这个消息把钱谦益唬的面色如土体似筛糠,愣了好半天之后突然就顿足捶胸的嚎啕大哭起来:“我早就说过清军不可敌,死战的结果一定会是江南沦丧天下皆亡的局面,还不如效那绍兴年间的故智……” 钱谦益说的“绍兴故智”其实就是在说宋高宗。 当年宋时的情形与今日何其之相似! 宋时有靖康之变,如今有甲申国变。宋时有扬州之败,如今有淮扬之战。好在那个时候的宋高宗很明智的主动和金国媾和,虽然有些屈辱但却保住了江南的半壁江山。如今同样是从北地过来的崇祯太子却一力主站,招惹了辫子兵,结果却连江南都保不住了。 与其这样,还不如求和,好歹还能保住江南半壁! “程园毕、路恭行等人,不过是东宫学官出身,能懂些甚么?只是被那些不懂事的家伙鼓噪着就要开兵见仗。若真能打得过,又怎么会丢了大半个天下?我早就知道是打不过的……若我还有官职,一定可以行老成谋国之举,先把多铎稳住再论其他。这下可好,辫子兵就要打进来了……” 一想到辫子兵的凶狠,钱谦益就吓的浑身发抖,不住的搓着手唉声叹气:“到时候国破家亡,可怎么好?我本是宁折不弯的铮铮之臣,饱受圣人教诲,千秋忠义终究是不能忘的,当此汹汹之际,我总不好改换门庭投降了清廷吧?” 钱谦益很怕死,怕的要死,听说清军马上就要攻进来的消息之后,早已忘记了“生为大明之臣,死为大明之鬼”的豪言壮语,已经动了要投降的心思,但那“投降”二字却始终不好意思直接说出来。 此时此刻,若是随便有什么人劝说一番,他也就顺水推舟的投降了。反正自己是文坛领袖士林魁首,名望大的很,清廷一定会给自己一个还能说得过去的官职。只要能当官,大明和大清又有什么分别? 虽然这样做会落下骂名,但总比史可法的下场要好的多了吧? 奈何在这紧要关头,却没有任何一个人帮他拿主意,更没有人劝说他“投清”,如此一来反而把他弄了个骑虎难下。 “老爷身负天下风望,定是要以死殉国的。”关键时刻,柳如是款款而出,面色平静神态如常的对钱谦益说道:“妾身素来敬仰老爷的满腔忠义一身浩然正气,而今正是践行之时。若是老爷壮烈殉国,妾身绝不苟活,必然会以此身殉了老爷……” 这柳如是本是江南名妓,是“秦淮八艳”之一,嫁给了钱谦益做小妾……其实也不能算是小妾,充其量也就是侍姬而已。 以钱谦益钱大老爷的年纪,做柳如是的爷爷都差不多了。虽然二人的年纪相差悬殊,但这种事情对于文人而言就是风流韵事,才子佳人自然会传为美谈。 第一百九十五章 乾坤逆转 想不到的是,这位秦淮河上的风尘女子,却有几分果断决绝的刚烈,知道了南京即将陷落的消息之后,不仅鼓励钱谦益勇敢面对以身殉国,而且已经做好了同殉的准备。 “老爷乃是士林领袖文坛宗师,圣人教诲忠义之理远胜妾身百倍,这个时候可不能三心二意了。” 风尘女子柳如是明显要比文坛领袖钱谦益要镇定的多,从容不迫的说道:“北都沦陷,眼看着这南都又是不保。当此天下皆亡之际,如老爷这样的斑斑大才忠义之臣,一定要以身殉国才行。唯有如此才能不负国朝恩养,才能留下百年之后的壮烈之名。若是三心二意,就算苟活一时,只怕也难逃一世骂名……” 连素来娇媚柔弱的柳如是都这么说了,钱谦益的心中更是五味杂陈,迟疑的说道:“你……你这么说,分明就是要我去死……” “不是妾身要老爷去死,而是时局如此,不得不死。更何况老爷早已说出生为明臣为明鬼的壮烈豪言,这个时候若是苟且偷生投靠了清廷,岂不为人耻笑?” “这……死字好说不好做呀!” “老爷时常耳提面命,经常教导妾身忠义之要。那文天祥是何等的壮烈,老爷不是一直都对文丞相敬仰有加的么?而今正是效法之时……” 要钱谦益去效法宁死不降的文天祥,这实在太为难他了。 “老爷本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做不出饥餐胡虏肉渴饮匈奴血的壮举,比不得精忠岳武穆。但却可以做那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宋亡之时有文天祥,明灭之际有钱谦益,前后辉映名垂千古,也是一桩佳话……” 这个时候的钱谦益已经后悔了,后悔自己不该为了邀名而当众说出“死为大明之鬼”的豪言壮语。奈何覆水难收,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被柳如是几句话堵在这里,钱谦益万般无奈,索性一咬牙高声喝道:“取笔墨来。” 柳如是看出他已经做好了以身殉国的准备,对他的敬仰之心顿时又多了几分,马上取来笔墨纸砚,以供钱谦益钱大老爷书写绝命遗书之用。 提起狼毫笔,蘸饱了松烟墨,在那口柳木棺材上写下几个大字:“大明死节之臣,苏州钱谦益之椁!” 紧接着,又挥毫泼墨,给自己写好了一份万分慷慨的“遗书”,把自己对大明朝的忠诚之心和报国之意全都写在纸上,洋洋洒洒数百言,真是字字珠玑笔笔龙蛇,文坛大宗师的文字功底果然不同凡响。 按照正常情形,遗书已经写好,就连棺材上的抬头文字都写的整整齐齐,接下来就应该做“以身殉国”的壮举了。 但是,到了这个时候,钱谦益反而显得无比犹豫。 拿起柳如是早就准备好的短刃,想要横刀自刎,却又没有自裁的勇气。看了看那条白凌,想到吊死在房梁上的凄惨景象,更加的不敢那么做。捏着那个装满了剧毒之药的青花白底小瓷瓶,始终不敢凑到唇边……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他钱谦益不想死。 “局势已万分紧迫,还望老爷速速决断!” “我……要不……就再等等吧,兴许……兴许还不到一定要死的时候呢……” 柳如是伺候钱谦益这么多年,深知他的秉性,到了这个时候竟然还能说出“再等等”的话语,还有什么好等的? 分明就是想等着清军进城之后跪地请降! 什么士林领袖,什么文坛宗师,不过是贪图富贵贪生怕死之徒罢了。 这个时候的柳如是万分失望,早已心灰意冷。一来是因为国破城亡,再者也是后悔自己所托非人,竟然嫁给了这样的一个老头子。 万念俱灰之下,拿起那条早已准备好的白凌,朝着钱谦益蹲身一礼:“奴既已委身于老爷,便是老爷的人,此时此刻多言无益,唯有先行一步,老爷千万珍重……” 钱谦益很清楚的看到了柳如是目光中的失望和冷淡,低着头什么都没有说。 柳如是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拿着那条白绫子默默的进屋。先是坐下来仔细梳妆,打扮整齐之后又换了一身素淡的衣物,将那白绫子往房梁上一挂,系了个死扣儿…… 当外面的钱谦益听到屋里传来凳子倒地的声响之时,就知道柳如是已悬梁自尽了,一时间竟然精神恍惚了……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忽然出来一阵阵嘈杂的欢呼,其中还夹杂着声声呐喊:“辫子兵退了……” “大旗军回援了,清军已退!” “城池守住了,守住了……” 听着外面的欢呼与呐喊,已顾不得辨别真伪,钱谦益猛然拿起那柄短刃横在颈项之间:“国破之际,吾绝不苟活,当以此身殉城……” 虽然做出了一副横刀自刎的样子,那些个仆役却不拦阻。大家都已经看出来了,钱老爷不过是做个样子而已。刚才他就舍不得死,听到了清军已退的消息,就更加不会真的抹脖子了。 仆役们根本就不理会惺惺作态装模作样的钱谦益,而是猛然冲进屋子里去,七手八脚将悬挂在房梁上的柳如是解救下来…… 大旗军回援,击败清军,逼的多铎不得不放弃已经拿到手的战果,当这个消息传来的时候,太子猛的一拍大腿豁然起身,手舞足蹈的大叫着:“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会是这个样子。我煌煌大明立国两百七十载,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太祖余荫之下又怎么会如此不堪?唐有李绩,宋有岳飞,我就知道大明一定会有扭转乾坤的功臣!” “日月辉耀之下,怎容虏丑猖獗?”或许是因为太过于兴奋的缘故,太子的脸上好像起了一团烈火,红的有点儿吓人:“尽起各军出城迎战,定要全歼虏丑生擒多铎!” 这次南京保卫战,真是千钧一发,要不是大旗军回援的及时,南京必然陷落。这个时候要全军出战,完全就是一个不可能的事情。 虽然太子这个人非常随和,终究是少年血热,听到清军败退的消息立刻就兴奋起来。经过程园毕的提醒之后,才强自压制住狂喜的心情,故意做出一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沉稳姿态,保持着君主的尊严和沉稳,但言语之间却还是显露出狂喜之下的兴奋心情:“怎么样?怎么样?程爱卿不再怀疑李帅的忠心了吧?哈哈……” 这个时候的程园毕面有愧色:“当初先皇对李帅寄予厚望,这托孤之重托国之任,全都委于李帅一身。现在看来,先皇的识人之明托付之效,果然不是我们这些个做臣子的所能比拟。许是先皇早就看出了李帅的满腔忠义,这才将复国之望完全寄托在李帅身上。李帅忠勇无双,不负先皇信赖,不负先中宫之信赖,果然奋起,我大明中兴有望了!至于这全歼虏部生擒多铎之事,自有李帅担纲,也无需皇上操心了!” 事实证明,在打仗这个事情上,君臣上下全都是外行,加在一起都不如李吴山。所以还是不要在军事上瞎指挥了,完全交给李吴山去做,而不是在一旁指手画脚,显然会有更好的效果。 虽然还没有拿到具体的战报,但眼下这个局面,足以说明大旗军已经对清军构成了重大威胁。要不是被大旗军一刀捅在心窝子上,多铎绝对不会放弃已经拿到手里的南京城。 南京无虞,清军将败,这个局面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来了。 既然战事无忧,那么,接下来就应该进行更加重要的事情了:登基称帝。 只要太子正式登基,竖起大明正统的旗号,才能号令四方,聚集天下忠义之士。到时候万众相随天下一心,收复北方光复大明故土完全就是水到渠成之事…… 第一百九十六章 胜负已分 从佟图赖被迅速击溃的那一刻开始,多铎就很情形的意识到局面已彻底逆转,要是不能尽快攻克南京,就会一败涂地。 直到这个时候,多铎才真正明白过来,自己中计了! 南京城完全就是李吴山故意摆在自己面前的诱饵,吸引自己分兵强攻,不仅徒然耗费了太多宝贵的时间,还造成了主力的分散。 即便是在非常不利的情形之下,多铎依旧不怎么惊慌,毕竟手中还有一支实力尚存的八旗战兵和少量的蒙八旗战兵,主力尚存。而且还有刘良佐的一万大几千新附军和其他的杂牌军,兵力上和对手相差无几,胜负谁属还分不清楚呢。 只要尽快攻克南京,局面就会再次逆转回来。 这一切的关键就在于速度。 比拼的就是谁的动作更快。 指望刘良佐的新附军,完全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攻克南京城。到了这个时候,就算是再怎么舍不得,也得拿最宝贵的八旗战兵去硬攻早已残破不堪的南京城了。 马上做出安排部署,调新附军后撤,在侧后方去拦截势如破竹的大旗军和扬州军,自己亲率主力八旗战兵继续攻城。 这本就是一个攻守兼备的战略部署,虽然谈不上无懈可击,却也算是中规中矩没有多大的破绽。 坏事就坏在新附军身上。 早就应该回来的刘良臣并没有及时回来,多铎马上就敏锐的意识到了危险的气息,马上派人去查探情况。 本应到东边去拦截的刘良佐部竟然朝着东北去了,队伍行进方向出现了明显的偏差。 刘良佐要逃! 虽然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多铎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当初刘良佐之所以投靠清军,完全就是因为多铎所表现出来的实力过于强大,为了保存实力刘良佐才投靠过来。现如今清军实力大损,又陷入前有坚城后有强敌的窘迫境地,刘良佐本就没有多少忠诚之心,他也不可能为了保护多铎而去和大旗军硬碰硬,而是选择直接逃命退出战场。 刘良佐这种人,从来就没有什么忠义之心,更不会效忠任何人,不论是大明还是大清,都不过是权宜之计,只有自身的利益才是根本。 为了自己的地位和利益,既然他能抛弃当初的史可法,就不介意再抛弃多铎一次。 刘良佐带着他的胞弟刘良臣不顾一切的跑路,甩下一部分新附军,疯狂逃到了江边,下一步必然是要占领有限的渡口和渡船,一溜烟儿的渡过长江逃到江北去…… 刘良佐直接跑路,其的新附军立刻崩溃:眼看着多铎已是秋后的蚂蚱,再也不复席卷中原横扫淮扬之时的强盛,继续给他卖命就只能断送自己的小命儿。 新附军多是无忠无义见风使舵的墙头草,当清军露出明显的颓态并且大旗军从身后掩杀过来的时候,立刻就崩了! 一触即溃都不足以形容,简直就是望风而降。 数量庞大的新附军成建制的打出了白旗,不过前来接收的却不是名动天下的大旗军,而是扬州军。 这些个新附军,有很大一部分本就是昔日的淮扬士卒,曾是史可法的手下,至少曾经有过这么一个名义。 被昔日的战友俘虏,他们并不怎么害怕,反而的腆着脸凑上来:“兄弟们,我们又……” “滚,谁他娘是你的兄弟?老子不稀得看到你们!” “别呀,大家都是当兵吃粮的穷苦人……哎呀,你干啥?真要捆绑的么?” “别绑了,我们不跑。看在昔日的情分上……算了,拿个绳子头往胳膊上一搭做个样子也就行了,以前你还吃过俺的干粮哩……” 虽然这些新附军已经做了俘虏,却顽劣的很,丝毫没有俘虏应有的觉悟,不住的在扬州军中寻找熟人,不停的称兄道弟东拉西扯攀交情。 不过扬州军却没有大旗军那么“客气”,直接就把数不清的俘虏一绳子给绑上了,然后派遣少量士兵将他们聚在一起,挺着刀枪虎视眈眈的看守起来。 即便是面对寒光闪闪的刀枪和面色不善的扬州军士兵,这些个俘虏依旧不怎么害怕,反而扯着嗓子要吃要喝:“兄弟们,俺们以前也是驻在淮扬的,给点吃的吧,饿了一整天了都……” “滚!”一枪杆子拍打过来,将叫嚷的俘虏打了回去:“就凭你们这幅嘴脸,还有脸要吃喝?只要上头的命令下来,全都敢到长江了活活淹死你们这群王八羔子……” “别吓唬人了好不好?俺们已经听说了,大旗军那边都厚待俘虏呢。连绳子都没有上呢!就算是杀俘,也轮不到你们来杀,哈哈……” 现在的扬州军根本无暇处理俘虏,因为史德威等扬州旧部的心思完全不在这些俘虏的身上。 好不容易才困住了多铎,现在最要紧的是赶紧击溃清军的主力,与八旗辫子兵决战,其他的事情全都靠边站。 为了击杀辫子兵,为了干掉多铎,史德威率领扬州军旧部,不顾一切的前进前进再前进…… 席卷而至的大旗军和扬州军一左一右,仿佛两柄尖刀直插过来。 数量庞大的新附军跑的跑死的死,还有很多一部分当了俘虏,多铎的兵力连对手的一半都不到,局面登时就逆转过来。 两军交战,最讲究的就是“气势”二字。 要是打顺风仗,自然就会气势如虹势如破竹,哪怕是面对兵力优势的敌人也会摧枯拉朽无往不利。一旦出现了明显的败象,形势立刻就会颠倒过来,出现墙倒众人推痛打落水狗的局面。 大旗军和扬州军从左右侧后杀了过来,而清军则损兵折将死走逃亡,昔日的数万大军在顷刻之间就土崩瓦解,只剩下那几千八旗辫子兵和少量蒙古旗战兵,满打满算都凑不够一万人马了。 都了这个时候,连城里的三大营都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士气和勇气,纷纷打开早已堵死的城门,一路追杀出来。 四面合围十面埋伏的形势已经形成,只要多铎还没有长出翅膀来,他就跑不了! 现在的多铎,已不是落水狗,而是一条掉进陷阱穷途末路的丧家之犬,随便什么人都想丢块石头砸死他,好先占一个天大的功劳。 战场本就是狭小,又是四面合围,简直如同铁桶一般。 到了这个时候,才能看出八旗辫子兵的凶悍之处。 虽然兵力不及明军的四分之一,战斗意志依旧顽强,不仅没有出现崩溃的迹象,反而愈发显露出困兽犹斗的坚韧和凶猛。 八旗战兵能够横扫天下,绝非浪得虚名。 连牛柱儿自己都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其实他并没有做什么,只是随着大军冲锋,迷迷糊糊就把清军给“圈”住了。直到现在,他和他手下的那两千来号残兵败将都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局面一下子就颠倒了过来。 第一百九十七章 抗旨不遵 昔日凶狠无比势不可挡的辫子兵已成了瓮中之鳖,虽已经是穷途末路,却依旧战斗力惊人。 瞪着通红的眼珠子,不顾一切的用弓箭将明军远远的隔开,一旦出现任何靠近的迹象,立刻发出恐怖的嚎叫之声。 辫子兵果然悍勇无双,就算是在被团团围困的情形之下,依旧组织起了几次像模像样的冲杀,试图杀出重围,最终还是被数量庞大的明军给堵了回去。 几千辫子兵和蒙古旗战兵被分割在四个大小不一的区域之内,虽然依旧在凶猛拼杀,但最终的覆灭已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 若是换做新附军或者是明军,在这样孤立无援的绝境之中,估计早就崩溃了,但八旗战兵依旧疯狂冲突,在一阵阵凶兽咆哮般的呐喊声中屡屡试图突围而出。 战斗意志持续到了傍晚时分,才基本肃清残敌。 此一战,共击杀敌军主力近四千,除少量逃散之外,基本已全歼清军主力。而作为统帅的多铎早已换上了普通小兵的衣物,试图蒙混过关,不过很快就被认了出来。 “老爷!”亲手擒拿多铎的张大娃早已兴奋的语无伦次了:“多铎是我拿住的,我亲手拿住的……” 生擒清军主帅,这是多大的荣耀,偏偏降临在张大娃的身上,让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兴奋的抓耳挠腮。 “是你亲手拿出的那又如何?”在这个事情上,李吴山的态度则显得异常冷淡:“若不是兄弟们一力死战,你有机会拿住多铎么?拿一条落水狗,值得如此夸耀?这份功劳不是你一个人的,而是属于我大旗军所有将士。” “是!不是我一个人的,是所有人的。” “这还差不多!” “我这就把多铎提过来,让他给老爷磕头!嘿嘿……” 在大旗军当中,不把李吴山称之为“大帅”,而是继续使用“老爷”这个称呼的那一批人,全都是当初民团时代的老底子。这批人自认是李吴山的嫡系和亲信,而张大娃就是其中的一员。 好不容易才生擒了多铎,当然要带到李吴山面前让他高兴高兴。 不过,李吴山却对多铎毫无兴趣。 羞辱一个兵败的家伙,他真没有那份闲心。 “把多铎交给史德威吧。” “明明是咱们拿住的,凭啥交给扬州军?他们一定会割下多铎的脑袋……” “这是命令!”这段时间以来,李吴山的脾气似乎越来越不好了,甚至懒得对自己的嫡系军官做出任何解释。 既然是命令,那就无需解释必须遵从。 张大娃顿时把身体挺的笔直,“啪”的打了一个军礼:“是!” 大旗军果然不负众望,真的生擒了多铎,知道这个消息之后,路恭行不顾一切的跑了过来:“李侍讲,我的李大帅,打的好痛快,而今擒了多铎,正好可以全了万岁的心意。一定要好生看管,免得多铎自杀……” 一个活的多铎,肯定比一具尸体更有意义。 到时候,带着多铎献俘于阙下,新朝的威望一下子就起来了,相关人等定然不会少了一场天大的富贵。所以一定要好生看管,尽快送到万岁面前。 眼下万岁即将登基,而一个活生生的多铎完全可以彰显出新朝的武功之隆,这绝对是献给万岁的一份大礼。 “路监军是说多铎呀。”李吴山轻描淡写的说道:“我把多铎交给史德威了!” “什么?”路恭行吃惊的张大了嘴巴,他的反应和张大娃如出一辙:“你……你怎能把多铎交给扬州军?那史德威一定会杀了他的……” “杀就杀呗,难道还留着浪费粮食不成?” “不能杀,不能杀啊!”路恭行使劲的摆着双手,那副情形看起来相当的可笑:“活多铎比死多铎要有用的多……” “我的监军大人呐,你和我说这些有什么用?若你还想要一个能喘气的多铎,就赶紧去找史德威吧,若是去的晚了,只怕是连囫囵的尸体都见不到了呢……” 此时此刻,扬州军上上下下全都在脑袋上绑了根白布条子,这是在为史可法服孝。 史德威等一众将领面朝北方跪拜在地,遥祭战死在江北的生死兄弟和督师史可法。 “尊父在天有灵,万千兄弟在天有灵,渴盼此刻久亦。”想起万万千千的同袍兄弟,想起身殉扬州的史可法,众人早已泪流满面:“我扬州军虽残,尤有战意,今终歼敌于长江南岸,大仇得报,诸君与尊父可以含笑九泉了。” “上祭!” 随着一声呼喊,几百个辫子兵俘虏被嘁哩喀喳杀了个精光。 史德威一手持着短刃,一手揪着多铎的发辫,正要行刑之际,忽然闻得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遥遥的看到这幅情形,路恭行赶紧高声呼喊:“万岁有旨,留多铎性命,史将军刀下留人……” 多铎早已被打的半死不活,连挣扎的气力都没有了,听到路恭行的呼喊,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赶紧大声吆喝起来:“莫要杀我,我还有用,我还有用啊……” 就好像完全没有听到路恭行的呼喊之声,手起刀落,斩下了多铎的脑袋,顺势一脚踹出,将还在喷涌着鲜血的尸体踢翻在地,高举着人头嚎啕大哭:“尊父英灵不灭,我扬州军战魂不昧,现已经斩下多铎狗头,为诸君上祭了!” “上祭了”的呼喊之声有若山呼海啸,无数将士眼含热泪,祭奠战士在江北的生死袍泽和浩荡千秋的督师史可法。 只有路恭行面色铁青,嘴皮儿不住颤抖,却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若是他来的太晚,来不及阻止那也就罢了。偏偏史德威已经听到了他的呼喊之声,竟然还是直接砍下了多铎的脑袋,这就有点过分了! 这说明史德威根本就没有拿朝廷的旨意当回事,在扬州军的心目当中,一个死了的史可法都比南京朝廷更有影响力。 如此公然违抗朝廷旨意,偏偏路恭行还说不出什么来。 扬州军本就是前朝的军队,不在太子的统辖之下,双方根本就不是一个体系,也就没有了“抗旨不遵”的说法。 扬州军奋战至今,没有拿过新朝一文钱的军饷,根本就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自然也就无需对新朝效忠。虽然大家都是大明朝的队伍,但太子还没有正式登基呢,凭什么要地方军镇效忠于他? 扬州军虽然残破,却还有一万大几千人马,这些人全都经历过扬州血战,又在江南杀的惊天动地,无论是战斗经验还是战斗意志,都经过血与火的生死考验,战斗力绝对在三大营之上。 这样的一支队伍,对时局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从他们的这个态度来看,明显是对新朝不怎么感冒。以后会不会接受新朝的辖制还说不准呢…… 唯一能对扬州军产生影响的也就是李吴山了。 李吴山率领大旗军在江北血战了将近两个月,是唯一一支正式增援扬州的军队,又有在南京城外并肩作战的经历,现在还把多铎交给史德威处置,双方的关系必然极其亲密。 要想收服扬州军,也只有通过李吴山了。 好在史德威并没有把事情做的太绝,他只是留下了多铎的脑袋,而是把那具无头尸体交给了路恭行。顺便把缴获的几十面清军号旗也一股脑的交给了他…… 这意味着,史德威根本就没有想过用这些东西去邀功请赏! 虽然这种冷淡的态度让路恭行很失望,并且深感忧虑,却也无可奈何,只能面对那具无头尸体不住苦笑! 不管怎么说,扬州军都是大明朝的军队,虽然他们并没有对新朝表现出任何服从,终究是自己人,或许这就是唯一的安慰了! 虽然战斗还在持续,但那只不过是扫荡残余的小事了。 此一战,除佟图赖率领少量汉军旗夺路西蹿之外,就只有刘良佐、刘良臣兄弟二人带着一部分新附军逃过了长江,清廷的征南大军几乎全军覆没,江南的局面总算是大体稳定下来,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第一百九十八章 新朝君臣 初九日,宜婚嫁,宜开市,宜祭祀,诸事皆宜,是难得的黄道吉日! 登基大典就在今日举行。 自辰时正刻开始,直至午时末刻才算正式结束。 从这一刻开始,太子正式制诰天下登基称帝,年号复隆。 这个年号完全在预料当中,很早就有市井传言,说新朝的年号当中一定会有这个复字。 这样的传言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着非常充分的事实依据:新朝本就是崇祯朝的延续,君主又是大明正朔的储君。启于北地国破家亡之时,复兴大明再现辉煌本就是题中应有之意。 这个复字,在古语当中有着重新开始的意思,代表着新一天的太阳再次升起,和现在的局面相比显得无比贴切。 隆者,龙也,除了彰显大明正统的地位之外,还有繁荣昌盛的意思。在古语中和“雷”同义,蕴含着一声春雷万物复苏的含义。 以复隆为年号,正应了万物初始重新振作的气象。 年号虽然已经确定下来,却暂不施行,需要等到来年才会正式改元,现如今依旧沿用崇祯纪年。 以前的崇祯朝太子,将在以后的日子里以大明君主的身份统领天下号令四方。 按照大明朝的体制,虽然内阁成员已经内定,还要是走一下流程,如无意外的话,追随太子一路南来的程园毕应该会顺理成章的成为复隆朝的首任首辅大臣。为了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还会增选其他几名内阁成员和备选成员。 作为大旗军的主帅,李吴山毫无悬念获得了一个高的吓人的头衔:一等忠勇公。 按照大明体制,虽然公爵的上面还有一个王爵,但那个最高的爵位从来就只是用作追封,也就是说只封给已死之人作为哀荣,而且仅限于明初那几位开国功勋。到了后来,已经没有几个活人能顶着这么高的爵位了。 除了一个高高的爵位之外,还让李吴山挂兵部尚书衔。 相对于那个一等公的爵位,这个兵部尚书的职衔儿反而显得有些寒酸了。 正式的官职和挂空衔根本就是两个概念,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样的空衔仅仅只是一个荣誉称号性质的东西。当初史可法还挂过这个衔儿呢,难道他就真的能执掌兵部了? 至于御赐的佩刀和金甲,以及诸多赏赐,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和李吴山的风光体面以及丰厚赏赐相比,作为监军的路恭行反而没有得到什么,这似乎显得有点意外…… 新朝正式成立的第一次朝会上,完全就是一派喜气洋洋的气氛。 追随太子的众人当中,除了路恭行本人自得到了一个空洞的爵位之外,其他每一个人多收获满满。 例行奏事之后,作为大旗军监军的路恭行提出了一个建议:有感于大旗军的精忠血勇,朝廷当厚加封赏。 新朝之所以能够建立,大旗军居功至伟,高封厚赏本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一众的文武大臣纷纷附和路恭行的这个建议。 只不过现在的朝廷确实面临很多困难,最现实的问题就是国库空虚,一时间拿不出那么多的赏赐。但这并不算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儿,大明朝的国库一直都很空虚,就算赏赐一时不能到位,也可以用空头支票的形式先支应着,这本就是沿袭多年的“老传统”了。 “血战淮扬,定鼎江南,多赖大旗军将士拼死血战,此番精忠血勇当世无双,盖因大旗军本就是天子亲军,这才满怀报效之心……”说到这里,路恭行下意识的看了看李吴山,旋即又把目光移开了:“臣有一请,还望万岁允准。” “路卿但讲无妨。” “臣意,改大旗军为天子禁卫军,由万岁亲自统领。” 这话一说出口,原本喜气洋洋的朝堂之上顿时鸦雀无声,气氛一下子就变得异常沉闷。 把大旗军改为禁卫军,而且是由皇帝亲自统率,这等于是把大旗军升格了。对于几乎所有的地方军而言,这都是一桩梦寐以求的好事。 变身成为天子亲军,就意味着更快的升迁速度和更好的待遇,完全凌驾于诸军之上了。 但这却意味着李吴山失去了对大旗军的绝对掌控,把自己的私兵变成了朝廷的队伍。 这李吴山素来跋扈,能把自己的根本武装交给朝廷?他能乖乖的交出兵权吗? 路恭行的这几句话,摆明就是早已商量好的,君臣上下这是在唱双簧,本意还是想夺了李吴山的兵权。 看到李吴山面色不善,刚刚登基的小皇帝赶紧按照事先排练过的那样,笑眯眯的看着李吴山:“大旗军本是忠勇公一手所创,若是改为禁卫军,只怕忠勇公舍不得……” 李吴山的面色阴沉无比,过了好半天才终于换上了一副和蔼的笑脸:“万岁既为天子,九州四海皆为万岁所有,但凡万岁想要什么,臣敢不奉上?” 原以为李吴山会激烈反对,甚至还专门准备了一套说辞,想不到李吴山如此痛快,君臣顿时大喜:给他修建富丽堂皇的帅府,还专门封了很高的爵位,其实就是想换他手里的兵权而已。 好在这李吴山还算知道君臣大义,乖乖的将兵权交了出来。 只要掌握了大旗军,以后的局面可就好说了。 “臣本就是一个乡下的土财主,素来也没有什么大的志向,其实臣早就想卸下这幅重担歇一歇了,今日刚好解甲归田安享富贵。”李吴山的脸上始终挂着最得体的笑容,不紧不慢的说道:“此事上顺圣意,下合吾心,如今江南稍定,这个时候提出来也是正当时。只是恐怕有一个人不大赞同!” 自古以来,君弱而臣强就是取乱之道,虽然大家都知道李吴山是个忠臣,但他一日不交出兵权,这朝廷上下就不敢放心。好不容易用君臣大义的名分压了骄横跋扈的李吴山,让他乖乖交出兵权,还有谁敢阻止? “连忠勇公都赞同的事儿,还有谁会不同意?谁人这么大的胆子……” 不等府尹王宣同把话说完,李吴山已经撩衣跪倒拱手向天做出遥拜的姿态:“大行先皇帝不赞同!” “这大旗军本就是奉先皇之命而创,军旗亦是大行中宫亲手绣制,万岁是要违了先皇和先中宫之命吗?” 这大旗军的名号可不是你们君臣给的,乃是崇祯皇帝钦命组建而成,连军旗都是出自周皇后之手,你现在要改大旗军的名号?先问问你爹娘的在天之灵同意还是不同意吧! 大明朝以孝道治天下,新朝刚刚成立,君臣上下就要改了大旗军的名号,分明就是有违孝道。 你这个大明正统的身份完全来自于崇祯皇帝,因为你是周皇后嫡出才被立为太子,若是违了先皇和先中宫,整个复隆新朝的法理基础就会动摇。 “犹记得闯贼寇京之际,先皇托臣以复国重任,如今刚刚在南都站稳脚跟,北地未复,神器尤窃于虏手,光复大明之任尤遥遥无期,便要从臣的手中收了这大旗一军,实在让臣心寒。”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若是万岁强要收了大旗军,臣也不敢违抗,只是这光复大明的伟业只怕就要多遭坎坷了。” “先皇殉国之际,曾命臣统领天下兵事,以谋复国。如今才现一线机会,就有人要违了先皇旨意,到底是何居心?” “出此言论者,即为国朝之秦桧,当斩之!”李吴山死死的盯着路恭行,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姿势,却散发出比刀剑更加锋利的锐气:“路大人,你是大旗军的监军,这样的乱国乱军之言,应该不是出自你的本意吧。” 被李吴山死死的盯着,路恭行觉得自己就好像是一直被猛虎盯上的绵羊,顿时汗流浃背。 从李吴山手中夺取兵权,这确实不是路恭行的本意,而是皇帝本人和程园毕一系人马的共同意志。但是在这个时候,路恭行却不得不主动背着这个黑锅,他总不能把小皇帝和首辅大臣给卖了吧! 被李吴山这么盯着,路恭行脸上的汗水出了一层有一层,头发早已被汗水打的精湿,紧紧的贴在额上,好像糊了一层厚厚的纸:“不是……是我的意思,如是有思虑不周之处,还可以细细商议……” 这个时候的路恭行最担心的就是李吴山当堂发作。 若是李吴山不愿意乖乖的交出兵权,而朝廷又想强行夺取的话,必定会激起一场大乱。只要大旗军一动,扬州军必定协从,到时候可就不是能不能夺兵权的问题了,而是新朝还能否继续维持下去的问题。 当初之所以没有加封路恭行的官职,其实就是考虑到了现在的这幅情形。 若是李吴山不想交出兵权,并且又和朝廷闹翻,就可以把路恭行推出来顶缸,让他给朝廷做替罪羊。 这一切,本就是早已谋划好了的。 “既然路监军说还可以细细商议,那我就等着商议的结果吧。” 说完这句话之后,李吴山甚至懒得理会朝堂之上的君臣,直接就拂袖而去了。 第一百九十九章 寒酸的铁牌儿 “哈哈,哈哈哈!”崔耀祖笑的前仰后合,用力的拍打着大腿,就好似听到一个最滑稽的笑话:“用些个虚头巴脑的东西就想换兵权?真以为顶着个大义的名分就可以号令四方了?真是蠢的可以!有了三大营的残兵败将,有了黄得功嘴头子上的支持,就以为能够压服大旗军了?若是这样的话,我看这朝廷也长久不了!” 现在的复隆新朝确实已经有了点实力,但却绝对不足以和李吴山叫板。 从表面上,三大营、巡防营、内卫司都是效忠朝廷的队伍,怎么说也有六七万人马,实力远胜大旗军,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 巡防营就不必说了,充其量就是治安军,而且有一小半就控制在崔耀祖的手中。真要是闹起来,他们到底会支持谁还说不清楚呢。至于说内卫司……其实就是皇宫侍卫军,本就没有多少人,又被崔耀祖借着“清缴逆党余孽”的机会大肆清洗,中上层全都换成了自己人,真正执掌内卫司的是韩福财,属于李吴山嫡系中的嫡系。连宫廷内卫都是李吴山的人,真不知朝廷哪里来的底气敢收李吴山的兵权。 至于说三大营,确实还有几万人马,不仅战斗力极其低下而且早被清军打残,根本就不具备和大旗军一争高下的实力。唯一还算能打的军队也就只有刚刚归顺的黄得功部了。 但黄得功本就是江北四镇之一,是弘光朝的旧部。楚华文去芜湖和黄得功谈判,黄得功提出了几个条件,一个是要新朝善待以前的弘光帝,允许弘光帝自去帝号,却保留了福藩的名号和相应的待遇。作为前朝旧部,保住老主子的待遇本就是一件完全可以理解的事情,朝廷也就答应了。 除此之外,黄得功还要求继续镇守太平府,事实上就是保持了藩镇的地位,仅仅只是对新朝保持一个名义上的从属关系而已。 哪怕仅仅只是这个名义上的归顺,也是楚华文促成的,而楚华文是李吴山的人。到时候黄得功会有什么样的态度这还用说吗? “我看不如这样……”崔耀祖笑嘻嘻的说道:“干脆就扯这个事情做幌子,打起清君侧的旗号来个一不做二不休,唱一出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好戏……” 按照崔耀祖的估计,只要李吴山打出“清君侧”的旗号,扬州军一定会协从,黄得功必然会按兵不动隔岸观火,仅凭残破的三大营根本就挡不住大旗军,而宫廷内卫又基本掌控在自己人手中,彻底控制南京甚至整个江南简直易如反掌。 “净扯淡!”李吴山笑骂道:“我受大行皇帝托孤之重托国之责,若是行清君侧之事,和造反有什么分别?” 崔耀祖本就是阉党余孽,对大明朝没有丝毫忠诚可言,而且从不在李吴山面前做任何掩饰。 “你还想当大明朝的忠臣?”崔耀祖嘿嘿的奸笑着:“这话也就对别人说说,反正我老崔是绝对不信的!” “什么忠诚不忠臣的,我在乎那点虚名?”李吴山笑道:“你这人呐,心思是有的,手段也足够狠辣,绝对算得上是一号人物。只是格局太小,终究上不了台面!” 凭借几百号人就定住了南京城,扶保太子登基,借着平定逆党的机会大肆清洗,光是直接死在崔耀祖手中的官员就有几十个之多,崔阎王的名声已经大到了可以止小儿夜啼的地步,李吴山竟然还说他格局太小…… 那大格局应该是什么样子? “你该不会真的想当大明朝的岳武穆吧?岳武穆是什么样的下场就不用我再提醒你了吧?” 功高震主从来就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而且大明朝素来就有诛杀功臣的“传统”,所以崔耀祖才会提醒李吴山。 “岳武穆我可不敢想,也做不来,”李吴山笑道:“应该怎么做,我心中有数,不用你这老东西来提醒!” “这事就这么算了?我可忍不下这口气!”崔耀祖冷笑道:“就算不想当曹孟德,至少也得先把路恭行洗出去,有这么个人在咱们大旗军中,我心里总是觉得别扭。” 公允的来说,路恭行这个监军还是很称职的。虽然他几乎不参与具体的指挥,但却严于律己,素来善待大旗军士卒,而且能够很好的完成上下通达以及和朝廷沟通的使命,在大旗军中的名声相当不错。 但他终究是外人,是朝廷的代言人,不把他清洗出去总是一个隐患。 对此,李吴山不置可否,只是淡淡的说道:“战事已毕,犒赏士卒的事儿也该执行下去了。你那边应该还有些钱财吧?” 当崔耀祖说出要清洗路恭行的话语之时,李吴山没有做出任何表态,崔耀祖顿时就明白了:这是默认! 只要是李吴山默认的事情,就算是定下来了,对于崔耀祖而言,这事儿简单的很,根本就无须再提,只是讪讪的说道:“每日里守着那么多金银财货,白花花的银子黄橙橙的金子,把我老崔的眼睛都耀花了,真想卷了这些个财货跑路,去做个富家翁!到头来还是过路的财神,真他娘冤!” “哈哈,别卖酸了,别人看不清你这老东西是何等样人,我还能看不明白?若这么点钱财就能乱了你的心智,你也就不是崔阎王了。” 借着“清缴逆党余孽”的机会,大肆株连,动辄抄家灭门,光是五品以上官员就被崔耀祖灭了几十个,城中豪富之门也跟着遭殃,光是崔耀祖抄出来的财货就有几百万两之多,用来犒赏有功人员肯定是足够了。 从表面上看,这一切都是崔耀祖做下来,其实只要仔细想想就能明白:若是没有李吴山的授意,崔耀祖敢这么干? “你弄的那个什么劳什子的勋章制度,是不是忒小气了些?”崔耀祖剔着牙花子说道:“咱们的将士拼死拼活的厮杀了几个月,这份功劳全天下的人都看在眼里,你却只给一面狗屁的小铁牌子,忒寒酸了!” 从淮扬而至南京,连番血战之下,终于保住了扬州八十万军民和整个江南,这样的天大功劳无论给出什么样的赏赐都不算过分。但李吴山却表现的异常小气,除了对有功人员进行嘉奖和赏赐之外,就只给了一面铁牌牌儿! 所谓的铁牌牌儿,其实就是一块巴掌大小的勋章,而且是生铁打造,用李吴山的话说,这东西的正式名称叫做黑铁勋章。 黑铁勋章总共分上下两等,功勋卓著着赐上等勋章一面,稍次者则给下等勋章一面。 虽然这玩意儿仅仅只是一个荣誉性质的东西,但打生打死拼死拼活的连番血战,你好歹也给个金章啊,怎么只给一面铁的? 是不是忒寒酸了些? “寒酸?”李吴山笑道:“我本人才得到一面上等黄铜勋章,怎么就寒酸了?” 寒酸不寒酸,是需要对比的。 李吴山李大帅本人才有一面上等的黄铜勋章,亲手擒拿了多铎的张大娃才不过是一面下等黄铜勋章,普通将士能拿到一面黑铁勋章,也就仅仅只是比李大帅本人低一个档次而已,怎么说也是一份巨大的荣耀了。 “咱有不缺那点金子银子,干嘛不把勋章弄成金银质地?” 李吴山的回答简单而又直接:“功劳不够,不配领取金银勋章!” 驰援淮扬底定江南,这是何等的功劳,大明朝这半壁江山能够维持,完全就是李大帅的功劳,但他却只给了自己一面黄铜勋章,那金章银章得需要多大的功劳才有资格领取? 崔耀祖已无法想象了。 第二百章 公务花船 气势汹汹的清军败了,多铎的脑袋被砍了下来,这江南终于安稳了。 或许是长时间的惊恐情绪积蓄的太久,一旦局面平复立刻就出现了报复性的繁荣,酒楼茶肆的生意空前火爆,十里秦淮很快就又恢复了歌舞升平的景象。 于笙歌曼舞之中纵情享乐,泛舟于秦淮河上,曾是多少文人骚客豪富之人的生平乐事,同时也喂饱了为数众多的妓家。 尤其是声明远播的一代名妓,更是有无数人趋之若鹜。 如顾韵儿这样的名妓,素来就讲究一个卖艺不卖身,花销几百两银子,也不过是去到“韵”字号花船上去吃一盏清茶,听几首弹奏而已,能和韵儿姑娘诗酒往还唱和几曲,就已经是极限了。若是想一亲芳泽,那就不单纯是钱的事儿了! 重新建造的“韵”字号花船体型更大,也更奢华,恰逢韵姑娘为了庆贺新船,众多恩客纷纷前来捧场。韵姑娘也是相当的热情,不仅当众弹奏了她的成名绝技《天火破》,还身着轻纱舞了一个《浣沙溪》。 韵姑娘的琴技当世无双,果然是余音绕梁恍若天籁,听的众多恩客如醉如痴,无不击掌而赞。尤其是那《浣沙溪》之舞,更显身材妙曼佳人绝世,秦淮四绝的盛名之下果然无虚! 这《浣沙溪》之舞虽如行云流水,却最吃体力,舞罢之后韵姑娘已是面色绯红微微气喘,更显出几分我见犹怜的娇弱之美。 在一片击节叫好的称赞声中,韵姑娘美目流盼轻启朱唇:“诸位君子都是韵儿的恩主之客,今日恰逢新船下水,诸位捧场之意韵儿铭感五内,无以为报,唯又再弹一曲《霸王兵》以酬诸君……” 端坐于琴案之前,素手调动宫商巧弄琴弦,稍稍试了试琴音,正要弹奏之时,外面进来一个人。 见到此人,顾韵儿顿时呆住,脸上浮现出一抹慌乱的神色。 来人是楚华文。 奇怪的是,楚华文再也不是以前的那副书生形象,而是穿了一身官服。 搅动宁城风云,扯着军旗在万众瞩目之下拥立太子闯宫,确立太子的地位,并且说服黄得功归顺新朝,楚华文的功劳有目共睹。 为了酬功,朝廷封了他一个翰林的头衔,另实授礼部右侍郎之职,正经的朝廷命官三品部堂大员,且又这么年轻更有大旗军在背后撑腰,假以时日必然封侯拜相,真可谓前途无量。 这楚华文和韵儿姑娘之间的种种故事,早已传的街知巷闻。 才子佳人的故事从来就最为人们喜欢,同时也是风传文坛的一段佳话。 楚华文在新船下水的时候前来恭贺,确实再正常不过,但他穿着一身官服还带着护卫亲兵前来,那就是另外一个概念了。 不管怎么说,顾韵儿都是妓家,以私人身份登上他的花船,还可以说成是性情风流,本也不算什么事儿。但你穿着官服前来,可就不合适了。 这叫“举止荒唐”,若是被有心的御史听了去,少不得要弹劾他一下。 以楚华文的精明和细致,怎么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在众人瞠目结舌之际,顾韵儿却没有想那么多,她只是感到一阵阵手足无措的慌乱。 顾韵儿对楚华文的仰慕之心众所周知,偏偏这个时候披了一层轻纱,虽更显身材妙曼体态风流,同时也暴露出了风尘女子的本质——不过是个供人玩乐的玩物罢了。 顾韵儿很不愿意被楚华文看到自己浓妆艳抹取悦他人的样子,偏偏今天就被撞了个正着,顿时就乱了方寸。本能的想要起身相迎,却一不留神撞翻了琴案,愈发显得手足无措起来…… 素来善于待人接物的顾韵儿甚至不知道应该如何面对袍服煌煌的楚华文,更不晓得应该说点什么才好,一瞬间就口吃结巴语无伦次了:“这个……楚相公,那个……宝儿,快给楚相公看座……” 早已把顾韵儿的慌乱看在眼里,楚华文笑道:“实不知今日是韵姑娘的新船下水之日,来的匆忙也没有带甚么贺礼,实在惭愧!” “知道你忙,未敢搅扰,来了就好,来了就好,楚相公能来,韵儿已……已欢喜的要哭了!” “华文此次前来,实是有公务在身?” 公务在身? 什么样的公务需要到花船上来办理? 虽然同样不懂楚华文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顾韵儿却已渐渐从容起来,客气而又不失礼貌的对那些个贺客说道:“既然楚相公是有公务的,那便不能再侍奉诸位君子了,慢待之处还望海涵……” 这是逐客令,只不过说的比较委婉而已。 在座的多是些斯文风雅之人,既然韵姑娘临时有事不便待客,那就离去好了。 就在众人纷纷离座起身之际,楚华文却朗声说道:“既然有这么多人在场,也就不必回避了,刚好让诸位知道。华文此次登船,乃是为了授勋之事。” 授勋! 这个事情大家早就听说了。 大旗军连番血战,李大帅要举办一个隆重的授勋大典,但这事儿和韵姑娘有什么关系呢? “韵姑娘心系国家,于此战出力良多功勋卓著,李帅特命我盛邀韵姑娘出席授勋大典,一来是为了观礼,再者也是为了给顾姑娘授勋!” 给顾韵儿授勋? 这是唱的哪一出? 大旗军的勋章不过是一面薄薄的金属牌子,看起来一文不值但却重若千钧,代表着极高的荣耀,只有真正的勇士才有资格领取。 按照李大帅亲自制定的授勋规则,至少要斩首三级以上,才有资格接受最低等的下级黑铁勋章。 顾韵儿虽是名妓,本质上也不过是个卖笑的风尘女子,她有什么资格得到大旗军的勋章?有什么资格和那些个浴血奋战的大旗军将士并列? 难道说韵姑娘亲手斩下了至少三个清军的脑袋? 这根本就没可能的事情嘛。 若是别人说出如此荒谬的话来,必然会引发一阵哄堂大笑,全做是玩笑谁也不会当真。 但是,同样的话语出自楚华文之后,那就是另外一番含义了。 第二百零一章 荣耀证书 由李大帅亲自授勋,这是何等的荣耀,又是何等的大事,楚华文会拿这事儿开玩笑吗?万万没有这种可能! 顾韵儿却知道这是为了通报刘良臣叛逆之事,但那只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又怎么敢去领取这份天大的荣耀? “韵儿不过是一风尘女子,纵是有些微末功劳,何德何能敢于百战余生的勇士并肩?” “大帅说你有这个资格,那就一定是有的!” “授勋大典于丁卯日午时正刻正式举行,还望顾姑娘早做准备,切莫耽搁了时辰。”说话之间,楚华文又取出一物双手捧着送到顾韵儿面前:“这是荣耀证书,内中文字乃李帅亲手书写,姑娘妥善保存……” 李吴山邀请一代名妓顾韵儿出席授勋大典,这个消息绝对是爆炸性的,瞬间轰传宁城。 授勋大典本就是为酬军功,本身就是至阳至刚至雄至烈之举,却让一女子出席,偏偏这个女人还是个妓家,这就显得有些荒唐了。对此,市井民间颇有微词,绝大多数人都觉着李吴山的做法实在欠妥,但却有另外一部分人,对此举表示极大赞同。 那就是出没于烟花柳巷的姑娘们了。 这些个出身风尘的女子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无不欢呼雀跃甚至喜极而泣。 如顾韵儿这样的烟花女,不论多么名噪一时,终究只是供人娱乐的玩物罢了,就算是能攒下不少银钱,最好的下场也不过是嫁给人做小妾,比如说柳如是那样的,能够嫁给很有名望的钱谦益,虽然年纪相差悬殊,也算是非常不错的下场了。 千百年来,给烟花女子授勋,这绝对是开天辟地第一次。除了绝大的荣耀之外,还表示对她们身份的认同:让她们与百战余生的虎贲勇士并列,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平等。 一时间,整个烟花行业为之轰动,无论如何,仅凭这授勋一事,顾韵儿就足以胜过有史以来所有的同行先辈们了。 “韵姐姐,你可给咱们这些个苦命的人儿涨了脸面。” “于万众之前授勋,与那精忠血勇的大旗勇士并肩,这份荣耀旷古未有。纵是千百年后,肯定也是要上戏文儿的。” “又何止是上戏文儿?说不得还能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与那击鼓战金兵的梁红玉相比,韵姐姐也不逞多让了呢!” “何止是不逞多让,简直是胜过一头。几千几百年来,韵姐姐也算是给咱们正名了。” “韵姐姐好英雄好气概,竟能让那战神一般的李大帅亲自授勋,这是何等的大事,咱们这秦淮河上……哦,不,整个天下的苦命女子也跟着沾光了!” 这些时日以来,总是有数不清的同行前来拜会,众风尘女子无比对顾韵儿交口称赞:“也不知道韵姐姐做了甚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才搏得如此荣耀?韵姐姐就给在咱们姐妹说说吧,这荣耀到底是怎么来的?” “你我这般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能有什么壮举?”顾韵儿很有分寸的说道:“左右也不过是李大帅抬举,我仅仅只是做了些微不足道之事,说不上什么功劳。” “估计是军国秘事,我等也就不乱说乱问了。听说那李吴山李大帅还专门给了韵姐姐一份荣耀证书?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可否请韵姐姐取出一观?也好让我们这些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开开眼界?” 提前看看那份“荣耀证书”到底是个什么样子,这几乎是所有风尘女子共同的心愿。 为了满足姐妹们的好奇心,顾韵儿先是洗了洗手,然后又专门用一方干净的手帕托着,取出了那份“荣耀证书”。就好像一个最最虔诚的信徒捧着神赐之物一般! 这东西一出来,每一个女子都神色郑重,极力的往前挤,虽然很想亲手摸一摸这个东西,却又唯恐直接触摸会“污”了圣物,只能默默观看而不敢触摸。 所谓的“荣耀证书”,不过不普通书卷大了一倍的一张纸。 用小牛皮制作的封面被涂成了全黑的颜色,和大旗军的军服完全一致。又用阴雕的手法雕出细细的纹路,充满了凹凸的立体感。 封面上是一个跃马的骑士图案,骑士手擎大旗,旗帜迎风招展,大旗的戟尖上挑起日月,日月之间是两个突出的阳雕文字:荣耀! 荣耀二字古拙质朴,愈发显现出金戈铁马的苍凉和凝重,豪迈慷慨之气扑面而来。 唯恐自己的手会弄脏了这个东西,有担心这个圣物一般的证书沾染了脂粉气,顾韵儿隔着手帕翻开封面,证书上的文字顿时呈现在众女子的眼前: “顾氏女韵者,于抗敌救国之战中,功勋卓著,荣膺忠勇之士,兹以此书为证。” 落款是:大旗军李吴山。 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全都是用炭笔写就,虽不见书法名家的绵绵底蕴,却多了几分金钩铁划的刚硬,仿佛直接用刀子刻画出来的文字,硬铮铮的昂昂之气显露无余! 虽然顾韵儿很快就把“荣耀证书”合上了,但那股雄烈的气息却在众女子心头萦绕不去,有些人已经忍不住的哭了起来: “我等轻贱之人,自古就是为供人娱笑的玩物,今有了李大帅的这个证书,终于也配得上忠义二字,韵姐姐这一辈子,值了!” “就这一页纸,千金不换。韵姐姐定要好生收藏,以待流传后世,为你我这样的姐妹正名!” 顾韵儿既是名妓,又有“秦淮四绝”的偌大名头,早已颇有些积蓄,尤其是她的那条“韵”字号花船,更是奢华无比价值不菲。但所有的这些东西加起来,都不如这份证书更加金贵。 出自李大帅之手的这份“荣耀证书”,就是顾韵儿这一辈子最大的财富,比生命还要宝贵,自然无比珍视。别说是千金不换,就是搬一座金山堆在她的面前,也绝对不会交换! 因为这不仅仅只是一份证书,还代表一种认同的态度:什么叫做“荣膺忠勇”,那就是说顾韵儿和名动天下的大旗军将士一样,俱是忠勇之士。 这个“士”字,无比高贵! 第二百零二章 授勋大典 丁卯日,午时,正刻。 授勋大典现场。 这个时节的太阳最是毒辣,白烈烈的光线能耀花人的眼睛。 人们的心情比天上的日头还要炙热。 往日里,每次见人之前,顾韵儿都会仔仔细细的梳妆打扮,为的就是给世人留下绝美的印象。但是今日,她却刻意的洗去铅华,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一概不用,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甚至连首饰都全部褪去,更不穿任何华丽的衣物,而是专门选了最素淡最不起眼的衣裳,看起来就好似一个最普通的女子。 授勋大典故意选在午时正刻,阳气最重的时候,刚好符合至刚至烈的气氛。 李大帅亲自给有功人员授勋,那些个战功赫赫的将士们一个个把身体挺的标枪一般笔直,昂昂男儿的气概喷薄而出,佩戴着那面黑铁勋章,愈发显得英气逼人。 尤其是那股百战余生的血气更是腾腾而起,弥漫在天地之间,连似火的骄阳都为之逊色。 连番血战,有功人员很多,但颁发的勋章却并不算多。 铜章仅有六面,作为统帅的李吴山得到一面最高的上等铜质勋章实至名归,本就是意料中事。而仅有的另外一枚上等铜质勋章则颁给了扬州军的史德威。 扬州军和大旗军根本就是两个系统,大旗军内部授勋其实和扬州军并没有什么关系,但史德威还是来了。 领取了那枚唯二的铜质勋章之后,史德威并没有直接佩戴在胸前,而是双手捧着朝天跪拜,语带哽咽的说道:“德威何德何能敢受此殊荣,唯代我扬州军万千将士愧领勋章,以慰尊父在天之灵……” 这枚上等铜质勋章,表面上是给了史德威,其实代表着大旗军对史可法的尊崇之意。作为史可法的义子,史德威不过是代替史可法接受这份荣耀而已。 史可法和史德威甚至整个扬州军,本就不是复隆朝的臣子,朝廷的赏赐以及对史可法的追封也不那么重要,反而是曾经千里驰援并肩作战的大旗军更加亲密。 从史德威接受这枚勋章的那一刻开始,这种关系就已经公开化了。 剩余的四枚下等铜质勋章,则颁给了功勋非常突出的人员,其中一枚就授予了战死在扬州的商城军首领罗长腿。 罗长腿的这枚勋章,由大红狼代为领取。 商城军和大旗军虽然同在太子的名义之下,分属不同的体系,到了现在其实早已经融合成为一体,就差改换名号的表面功夫而已。 在所有的六枚铜质勋章当中,只有张大娃一个人不是方面军统领。 在这之前,因为亲手擒拿了多铎的缘故,张大娃很是有种膨胀了的感觉,认为自己功劳极大。直到这个时候,才真正明白过来:自己之所以能够擒获多铎,完全就是侥幸。那点功劳和这些个军头比起来,简直天差地远。 虽然获得了一枚铜质勋章,但自己能和李大帅相比吗?能和以身殉国壮烈而死的史可法相比吗? 要说他张大娃仅仅只比李吴山差了半个等级,比史可法之差了那么一丁点儿,这种想法连张大娃自己都不敢有。 这枚勋章,领的有些惭愧呀! 大部分将士都获得了一面下等黑铁勋章,很大一部分高级一点的上等铁章则的颁给了那些战死的将士,这其中本就有追封的意思,算是一种哀荣。 “顾氏韵女者,上前受勋。” 轮到顾韵儿接受勋章的时候,她的两条腿都是软的,就好像是踩在棉花上一样,机械的走上前去,就好像是个傀儡机械一样茫然不知所措,任凭李吴山李大帅把那枚代表着极大荣耀的下等黑铁勋章佩戴在胸前,然后木然的退到一旁。 在顾韵儿的身旁,是同样领取了下等黑铁勋章的将士。 这些个将士不是大旗军的战兵,虽然穿着同样制式的黑色军装,但军装之上却多出了两条赤艳如血的红线。 这是绝死锄奸营的勇士,天下第一雄烈之士。 绝死勇士获得勋章,绝对是实至名归理所应当,全天下人都这么认为。 能和绝死勇士们站在一起,其实顾韵儿的心情和张大娃完全一样:非常非常的惭愧。 和绝死勇士们相比,自己的那点功劳不过是通风报信罢了,却愧受如此殊荣,确实无法和真正的勇士相提并论。 授勋完毕之后,按照早就制定好的流程,由李吴山亲自赐酒与所有功勋将士同饮。 端起酒碗,李吴山却没有直接喝下去,而是高声说道:“这第一杯酒,以敬天地。” “皇天在上厚土在下,共佑我中华气运绵绵不绝,虽到丝缕存续之际终不断绝。” 一杯酒徐徐泼洒在地。 “这第二杯酒,敬全天下的亿兆同胞,正是因为他们心存忠勇奋起而击,这三万里河山才没有彻底沦陷。” 又是一杯水酒徐徐泼洒。 “这第三杯酒,敬千万魂归天国的英烈。他们的在天之灵必定会保佑我等驱逐鞑虏恢复中华。” 第三杯酒亦徐徐泼洒。 李吴山端起第四杯酒:“这杯酒,敬千千万万有志一同之士,敬所有将士,敬诸位忠勇,同饮!” “同饮” “同饮” 仿佛呐喊一般的呼喊惊天动地气势雄壮,所有人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顾韵儿本不习惯这样豪饮,却被现场的雄烈气氛所感染,也是百般慷慨千般豪迈的端起酒碗饮了个底朝天。 原以为只有铜、铁这两种质地的勋章,所有人都下意识的认为上等的铜制勋章就已是最高等级,直到李吴山亲手捧出金、银勋章的时候,才知道还有更高等级的。 “这黄金、白银勋章,专为莫大功勋者所铸,我无比期待诸君能再建奇功,折此殊荣……” 那金章、银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吸引了所有的目光,同时也引发了无数猜想:能获得一枚最低等的下级黑铁勋章,已是毕生难得的荣耀。百战百胜定鼎江南的李吴山和浩气长存殉身扬州的史可法,才不过得了一枚铜章,到底需要多大的贡献才能获得银质勋章?至于那黄金勋章,则是根本就不敢想的… 第二百零三章 嫂夫人 授勋大典结束之后,顾韵儿就好似换了一个人,最明显之处就在于再也没有象以前那样浓妆淡抹衣饰华丽,而是深居简出很少见人。没过多久,她就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撤去“韵”字号花船,从此金盆洗手,彻底退出烟花行业。 自己已经获得了黑铁勋章,若是再做那倚门卖笑的妓户,平白的玷污了这份莫大荣耀。所以,她决定从此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哪怕是失去日进斗金的生意,哪怕是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市井小民,也要保住后半辈子的名声,保住那枚黑铁勋章的圣洁。 虽然有无数人苦劝,奈何顾韵儿已下定了决心,说什么也不肯再做烟花生意了。 “韵”字号花船上的华丽帷幔已尽数扯下,顾韵儿想把这艘船改装成为一艘普通的客船。 渡往行人客商本就辛苦,而且赚不到几个小钱儿,奈何顾韵儿心意已绝,任凭谁来劝说都无济于事。 “这张琴伴随我多年,只怕以后再也用不上了。”顾韵儿准备把这张价值不菲的古琴送给自己的琴师:“还是送给你吧,好歹也算是落入了行家之手,免得被外行人拿起劈做柴火烧了!” 顾韵儿那一手天下无双的琴技就是这样老琴师所授,正要无可奈何的接过古琴之时,那贴身的侍女宝儿忽然闯了进来:“韵姑娘,有客人到了!” “宝儿你真是愈发的不懂事了,我都已经不做这个生意,还有什么客人?不论来的是谁,就说我已金盆洗手重新做人……” “顾姑娘……”那个客人已直接闯了进来,竟然是个女子。 这女人的年纪与顾韵儿相差仿佛,大不了三五岁的样子,举止之间却多了几分沉稳和从容,一看就晓得必然是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 这“韵”字号花船本身就是寻欢作乐的场所,来往其间的全都是些男客,女人登上花船确实显得有些奇怪,但却并不稀奇。 那些就已经有了妻室的男子,来船上玩乐的时候,偶尔也会被家里的妻室追上来,少不得要哭闹一番,这样的情形虽不是经常发生,却也见过几次。 原以为这是哪为老爷家里的正牌妻室找上门来,顾韵儿的态度显得有些冷淡但却不失礼貌:“这位夫人想必是走错了地方吧?我这船上已不做生意了,您家里的老爷再也不会到此玩乐……” 那女子微微一笑,笑容同样显得有些冷淡:“顾姑娘真是贵人多忘事,难道已不记得我了么?” 我认识你吗? 顾韵儿仔细打量了这个女人几眼,确实感觉有些眼熟儿,却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下意识的追问了一句:“不知夫人是尊府何处?高姓大名?” “我夫家姓楚,娘家姓刘,应当是痴长你几岁,你可以叫我楚刘氏,也可以称我为刘姐姐,一个代号而已,无所谓的。” 楚刘氏? 此女看起来虽有几分眼熟,但记忆当中却没有任何印象:“刘家姐姐恕我眼拙,小妹真的想不起……你我似不相识吧?” “不认得我不要紧,我也不想被你认得。”这女子取出一个小小的物件儿,托在掌心之中在顾韵儿的眼皮子底下晃了一下子:“你总应该认得这个东西吧?” 顾韵儿觉得认得她手中的那个小物件儿,而且绝对认得:那赫然就是一枚黑铁荣耀勋章! 她马上就想起来了:前几天的授勋大典之上,并非只有顾韵儿这一个女子领取了勋章,同时还有其他的几个女人。那几个女人无一例外全都是绝死锄奸营的勇士。 普天之下,除了顾韵儿之外,以女子之身拥有黑铁勋章的,必然就是绝死勇士。 当时虽然就站在这几个绝死勇士身旁,却不好胡乱打听,更不方便知道人家的姓名,只是稍稍的看了她们几眼,有一个粗浅的印象。 见到这枚勋章,顾韵儿顿时对这个女子肃然起敬:“原来姐姐是……” 那女子左右看了两眼,顾韵儿顿时心领神会,马上对身边的闲杂人等说道:“我有些私事要与这位姐姐商议,你们先下去吧,没有我的传唤不得进来。” 绝死勇士的名头大到了天上去,尤其是绝死锄奸营的女兵,能以女儿之身行那绝死之举,刚烈无双世间仅有,视死如归的气魄和绝死锄奸的勇气,早已入如惊雷灌耳。 这些女子无一例外全都是巾帼英豪女中丈夫,顾韵儿对她们佩服的五体投地。 自己虽然也获得了一枚黑铁勋章,但这枚勋章实在来的有点虚,和实至名归的绝死勇士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 顾韵儿的这艘花船虽然曾经上来过无数大人物,但只有眼前这个看起来有些其貌不扬的女子,才是真正的英雄。 “刘姐姐……坐,我去准备茶水点心……” “不必了,还是直接说正事儿吧。”这个刘姐姐对自己的来意不做丝毫掩饰:“我听说你要撤了花船准备做点正经的生意?”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在说顾韵儿不是正经女人,若是别人这么说,顾韵儿一定会当场翻脸,但同样的话语出自这个刘姐姐之口,意义可就不一样了,而且顾韵儿绝对不会认为这是一种侮辱: “实不相瞒刘姐姐,我确实有这个打算。” “你的心思我明白的很,不过是保住后半生的清誉,是不是这样?” “诚如姐姐所言,正是如此。” “我觉得你应该继续经营下去,而且要好生经营。”刘姐姐说道:“我家大帅说了,只要心存忠义便是这世间至圣至洁之人,纵是出于淤泥而丝毫不染,以你的冰雪聪明,应该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吧?” 李吴山李大帅能够亲手给一个妓家授勋,让她和名动天下的功勋将士并列,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认可,丝毫没有因为顾韵儿的出身而有任何轻贱之意,并且把顾韵儿抬到了一个空前绝后的高度上,顾韵儿当然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若是你愿意为大帅做点事情,若是你愿意为这天下人做点事情,我家大帅可以许你一个万古流芳。”刘姐姐说道:“就看你愿意不愿意去做了!” “姐姐奋不顾身视死如归,小妹的些许声名又算得了什么?但使姐姐有任何吩咐,韵儿无不遵从。” “不是我的吩咐,是我家大帅的吩咐。” “愿遵李帅之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赴汤蹈火的凶险事情有我们这些人就够了,也不需你冒那么大的风险,而且你也做不来。”这位刘姐姐说道:“你这条线儿是楚华文搭上的,我已从他手中接手此事,以后由我和你联络即可!” 楚华文虽然是朝廷的官员,但事实上却是大旗军的人,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秘密”。 想当初,楚华文搅动风潮,身披大旗军的军旗保护着太子闯宫夺位,无论名声还是影响力,都非常之大,提起楚华文自然会非常尊敬,至少也要尊一声“楚相公”。但这女子却对楚华文没有半点尊敬的意思,就好像是在提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 顾韵儿是何等的冰雪聪明,又最善于待人接物察言观色,想起这个刘姐姐的自称,猛然就意识到了点什么,小心的问了一句:“刘姐姐早就认识楚相公了吧?” “比你任何的早,而且早的多。” “不知刘姐姐和楚相公……是甚么关系!”问出这句话的时候,顾韵儿的声音已经有些抖了。 “结发夫妻!” 这女人自称是楚刘氏,又早就认识楚华文,聪明如顾韵儿者,其实已经隐隐约约的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是楚刘氏亲口说出“结发夫妻”四个字的时候,依旧是相当的震撼,震撼的她张口结舌连话都说不完整了。 楚华文早就说过,他的妻子是刚烈勇士,原以为这只不过是一句形容之言,万万没有想到竟然不是形容,而是对事实的真实陈述。 天下至刚至烈者,无人能够胜过绝死勇士,这也是事实。 “刘姐……嫂夫人!”顾韵儿马上就改了称呼,嘴唇微微的哆嗦着:“楚相公与我清清白白,从未有丝毫逾越礼数之事,更不曾苟且……” “你不用给我解释这些,我也不想听,漫说你们俩是清白的,就算是真的有了苟且之事我也不会在意。”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儿,楚刘氏的态度异常冷漠:“我早以身许国,早已没有了家庭的概念,他楚华文做什么于我无关,你更不必如此惶恐。” 一直以来,关于楚华文和顾韵儿的风流韵事都传的沸沸扬扬,忽然面对楚华文的结发之妻,顾韵儿自然万分惶恐,甚至已经慌乱的手足无措。 想不到的是,这位结发之妻对待楚华文竟然是这样的一个态度! “不要再说这些没有用的废话了,”楚刘氏说道:“我很忙,还是先说说正经的事情吧……” 楚刘氏和顾韵儿密谈了很久,到底说了些什么,外人根本无从知晓。 只是从此以后,顾韵儿就收回了“金盆洗手”的打算,继续以“秦淮四绝”之首的身份经营“韵”字号花船,而且生意愈发的火爆起来…… 第二百零四章 上天之子 不知不觉之间,最炎热的季节就已经过去了,但接下来的日子依旧难熬。 按照往年的经验,七八月的北京城就应该连下很长一段时间的豪雨,一来可以消解暑气,再者还能滋润农田。现如今正是秋粮生长的关键时候,若是老天爷舍不得降下宝贵的雨点子,今年的收成可就要遭殃了。 虽然这几年一直都饱受干旱的困扰,但今年的旱情却格外的严重。有人说这是清廷杀了太多的人,制造了无边怨气伤了天和,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所以才一直不肯降下甘霖。 这种神神叨叨的传言只能在私下里说说,未必能够全听全信,但杀人太多却是不争的事实。 剃发令早就下了,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传言已变成了事实。为了这个剃发令,各地杀的人也不晓得有多少,据说光是京畿一带,砍下来的脑袋就堆的比前门楼子还要高。连京畿都这样了,外面的情形也就可想而知了。 虽然清廷用严酷血腥的政策来保证剃发令的执行,总是有些心怀正气悍不畏死的好汉子,不肯改了祖宗传下来的衣冠发式,宁死也不肯剃发。 据说各地都在反对剃发令,甚至已经激起了民变,各地的忠义之士风起云涌,为了脑袋上的头发奋不顾身…… 又据说,征南大军败了个一塌糊涂,在长江边上被大旗军打的近乎全军覆没,连豫亲王多铎都折在南京城下了…… 在这个事情上,清廷还算老实,承认“征南不顺”“偶遇小挫”,但是在多铎的问题上,却闪烁其词,不承认豫亲王的脑袋是被对手砍下来的,而是说成“羞愤自裁”。 因为在江南吃了败仗,多铎羞愧难当所以才横刀自刎,虽然多了几分壮烈的意思,但却难以取信于人。 就算清廷说的是真话,连多铎都已经“羞愤自裁”了,这得是多大的败仗啊,和前番说的“偶遇小挫”根本就对不上号嘛。 虽然清廷没有公布具体的战损状况,但百姓们已经感觉到了:平定江南的大军被打惨了,而且凄惨无比,说不得就真的是全军覆没了呢。 那多铎素来骄横,能把闯军打的抬不起头来,又平推中原横扫淮扬,怎么到了江南之后就败的这么惨?连自己的性命都丢了呢? 同样是据说,据说打败了多铎的那支军队非是别个,而是大旗军。 关于大旗军,北京城的百姓一点都不陌生,因为大旗军本就是出自京畿一带,这里就是大旗军的老家。 当年,大旗军还是大旗庄民团的时候,那民团头子李吴山就格毙了皇太极,引得天下瞩目。现如今又干掉了多铎,也就显得不那么意外了。当初的大旗庄民团只有几百号人马,就杀了皇太极,现如今手握雄兵背靠江南,杀一个多铎简直就象只鸡那么简单! 或许是为了转移民众的注意,也可能是为了遮掩江南兵败的耻辱,清廷准备办一场隆重的圣典,京中八旗子弟极各部官员,全都要遥祭大清国的太祖高皇帝努尔哈赤。 努尔哈赤的寝陵在盛京,按说顺治小皇帝和多尔衮等人就应该到盛京去祭拜,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多尔衮竟然选择不离开北京,而是举行一场“遥祭”! 对于年纪幼小的顺治皇帝而言,这场规模宏大的“遥祭”完全就一场热闹,他还不怎么明白这种活动的意义,只是觉得很有趣。 宫里头有趣的东西很多,其中最能引起他注意力的就是那艘来自佛郎机国的“铁船”。 说来还真是有趣的很,这艘“铁船”竟然可以不用水手就能在水里航行。 “皇帝陛下!”来华这么多年了,汤若望还是不习惯使用跪拜礼,而仅仅只是行了一个西夷的躬身礼:“我并没有在铁船里藏水手,您也看到了,这样的战船模型根本就容不下人体……” “会不会是藏了一个小孩子在里边划船?”顺治小皇帝摸着饶有兴致的说道:“铁船这么小,肯定藏不住大人,兴许是藏了一个我这样的小孩儿呢?” “没有,我的陛下,”汤若望笑呵呵的说道:“这艘模型之所以能够航行,完全就是借助机械的力量,就好像坤宁宫的那座自走钟一样!” “汤少卿,你们西夷人的奇巧之技就不要对皇上说了,他不需要知道那些东西。”旁边的孝庄太后正色道:“这些个东西终究只是匠人技艺,于治国理政毫无作用,还是多说一些你们西夷人的政事吧,我听说你们佛郎机人驾着大船纵横四海拓地万里,已是西方大国……” “尊敬的皇太后,臣是家乡在德意志,和您说的佛郎机不是一个国家。” “都差不多,都是西夷……” 在孝庄的心目当中,佛郎机和德意志都只不过是西边的蛮夷而已。大清国幅员辽阔百姓众多,作为一国之君的小皇帝万万不能沉溺于那些匠人之技当中,前朝的天启皇帝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君主,只需做好两件事就可以了:耕与战! 历朝历代,莫不以农业为根本。只要能让天下人俯首农桑,百姓必然可以丰衣足食,自然能够打造出太平盛世。只要国库充盈,以八旗兵的战斗力,完全可以横扫天下,到时候江山一统天下不过是水到渠成。 这个汤若望原本是前明旧臣,颇有些本事,但却杂而不纯博而不精,总是给小皇帝讲些历法、算学之类的微末技艺,偏偏小皇帝还很喜欢这些个东西,这就让孝庄太多对他越来越不满意了。 醉心于这些个微不足道的奇巧之技,怎么能够成为一代雄主,怎么能治理好九州万方?说好一点儿,这叫痴迷杂学,若是说的难听一点,完全就是嬉戏荒废不务正业。 “你是宏法的僧侣,就应该多传授一些治心治人之术……” 在孝庄的心目当中,汤若望这样的传教士和修行的僧侣没有太大区别。 据说这汤若望一再鼓吹西夷的什么什么“天主”“耶稣”,几十年的光景就发展出了数万信徒。这驾驭众人的本事可比那些个奇巧技艺要有用的多…… 汤若望本就是天主教的神职人员,看到皇太后陛下对耶稣这么有兴趣,顿时大喜过望,马上滔滔不绝是说了起来…… “什么?”仅只听了几句,孝庄就已经听不下去了:“你说那耶稣是上天之子?” “是上帝之子,不过……是一个意思。” “一派胡言!”孝庄怒道:“只有大清国的皇帝才是天子,旁的什么人也敢妄称天子,实实就是胡说八道……” “尊敬的皇太后,我所说的上天之子不是这个意思……” “什么意思都不行,以后不许再说这样的胡话……” 孝庄太后正准备训斥他几句,多尔衮遣人来请。 再也无心理会满口“胡言乱语”的汤若望,孝庄稍微吩咐了几句之后就急急忙忙的去了建极殿。 第二百零五章 走马换将 殿中在座的全都清廷重臣,除多尔衮之外,还有礼亲王代善、及兵部尚书洪承畴等人。 众人纷纷起身行了君臣之礼,多尔衮笑呵呵的问道:“太后来的迟了……” “还不是那个汤若望,又在皇上面前胡说八道……” 听到汤若望这个名字,多尔衮顿时皱起眉头:“我早就说那个西夷老鬼不靠谱,偏偏还有人说他学问广博。前番他住持的历法,竟然只做了四百多年,我大清国祚绵长,必然要万万年的,怎么会只有四百年?真是荒谬之极!” 洪承畴也顺势开口,但却不是说的历法之事:“那汤若望不过是一介蛮夷,就算是通晓一些歪理邪说,也绝不足为帝王之师。皇室统御万方,唯有尽心学习孔孟之道,以儒学为根基才好。” 在事关小皇帝的教育问题上,多尔衮崇尚八旗的骑射之术,而洪承畴等一众的汉臣则极其推崇孔孟儒学。虽然分歧巨大,但是在对待汤若望的问题上却是出奇的一致:全都认为那是左道旁门,根本就没有资格教导小皇帝。 “回头寻他一个错处,打法了那西夷老鬼……” 汤若望的问题绝不是此次小朝会的重点,重点是江南之事。 征南大军近乎于全军覆没,连多铎都被斩杀了,这对于刚刚入关不就的清廷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尤其是对于多尔衮本人来讲,更是一个不可承受的灾难。 作为睿亲王一系的骨干,多铎的死等于是断了多尔衮的一条胳膊,对于整个朝局而言是一个剧烈的不稳定因素。 清廷的军队并不算多,虽然有大量的新附军,但真正的机动主力却只有三支:分别是豫亲王多铎部、英亲王阿济格部和肃亲王豪格部。 多铎和阿济格都是多尔衮这个阵营里的人,多铎之死和征南大军的覆灭,等于是消灭了清廷三分之一的野战主力。仅凭一个阿济格,最多也就是只能抵消豪格的军事实力,就算是多尔衮手头上还有些力量,已不足以和以代善为代表的老牌勋贵们抗衡了。 这也是多尔衮不敢轻易离开京城的根本原因。 种种迹象表明,以太后为代表的帝党已经和豪格一系人马和流了,又有老谋深算的代善在旁边煽风点火借机渔利,若是轻易离开京城,说不准就会被他们架空。 多铎虽然死了,但平定江南的大事还得继续下去,如何组织起大量人马,应有由谁主导第二次征南行动,已成为这次小朝会的中心议题。 作为皇帝的代表,皇太后首先发言:“自我大清入关定鼎以来,豫亲王战功卓著,平推山陕横扫中原,一路摧枯拉朽势如破竹,敌无不望风而降。所部由五万扩展到十数万,这份战力与运筹帷幄之功当是出类拔萃……” 先是例行公事一般夸奖了多铎几句,紧接着话风就是一转:“豫王连番苦战,一路披坚执锐已渐成强弩之末,早已师劳兵疲不堪再战,顿足于扬州城下近两个月之久,足见战力已至极限。当时若是及时休整补充,择机渡江,定可平定江南。然……朝廷终究是太心急了,一力催促大军渡江,终招致惨败……” 这一番话,其实就是在批评多尔衮。 多铎率军转战大半个天下,一路折损甚重,一个扬州就打了近两个月才勉勉强强的拿下来,这就是最好的证明。但朝廷却反反复复的催促他渡过长江继续作战,这才导致了一场惨败。 孝庄口里的“朝廷”当然不是指小皇帝,而是特指多尔衮。 作为皇叔父摄政王,大清国的军国大事都是出自他的手笔,尤其是这平定江南消灭残明的大事,更是彻底由多尔衮主导。他死命的催促多铎进军,正是这场惨败的根本原因。 虽然太后说的都是事实,但却有失偏颇。 从大局来看,只要拿下了淮扬,尤其是拿下了扬州之后,就等于是打开了长江之锁,迈出了渡江作战做关键的一步。多铎的大军顺利渡江,都已经开始攻打南京城了,似乎平定江南已成了水到渠成之事,谁也没有想到竟然会出现这样的惊天逆转。 不仅南京城没有打下来,整个征南大军几乎尽数葬送,连多铎本人都脑袋都被砍下来了。 这个事情出于所有人的预料。 此次惨败,不仅仅只是在于军事层面,还具有非常重大的政治影响。 想当初,多尔衮曾今说出“江南民风柔弱,一纸檄文可定”的大话,摆出的就是“传檄而定江南”的姿态。但是现在,这样的话语已彻底沦为全天下的笑柄。 完全是受到江南之战的鼓舞,各地反抗军仿佛星星之火已成燎原之势,尤其是在山东、河南、淮扬一带,造反的队伍数不胜数,完全那就是一副群雄并起的局面。 没有了征南大军这根定海神针,清廷根本无法彻底扑灭各地风起云涌的义军,只能象救火一样疲于奔命,往往是东边的造反军还没有消灭,西边就又出现了一支…… 作为总揽朝局的皇叔父摄政王,多尔衮应该为这个糟糕的局面负责。 虽然太后没有明说,但话里话外分明就是这个意思。 因为实力的严重削弱,不仅太后开始指责多尔衮,连素来抱着“明哲保身”思想的代善都开始发难了: “我说老十四啊……哦,摄政王,”代善睁开那双昏花的老眼,慢条斯理的捻着手里的朝珠,不紧不慢的说道:“当初扬州大战的时候,我就看出多铎已经力乏,所以才想让豪格把他轮换下来。你只是不听,还说我是想贪占平定江南的功劳。现在可好,弄出这么一个惨败,连豫王都折在江南了。事到如今,我还是那句话,让豪格去平定江南!” 让豪格去平定江南,这完全就是为了出于制衡的考虑,多尔衮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豪格远在川蜀之地,调他去平定江南,这一来一往又要多费周章。就算调了他过去,川蜀的局面怎么办?” 川蜀那边的形势一点都不比江南好。 那川蜀之地,本就是山河纵横道路艰难,当初故意让豪格去平定川蜀,其实也就是把艰难的任务交给他,而最肥美的江南则留给自己人。 “你是摄政王,你说了算!”代善又摆出一副垂垂老朽的昏昏欲睡模样,耷拉着早已松弛的眼皮说道:“不想调豪格也行,但这江南终究是要平定的,是你这摄政王去呢?还是让我这礼亲王去?” 清廷严重缺乏能够统率一方的重量级人物,多铎一死,竟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来住持平定江南的大事了。 作为皇叔父摄政王,多尔衮本人的份量绝对是足够了,但他肯定不会“御驾亲征”。 多尔衮要是真的去了江南,就等于是把整个朝廷的局面拱手相让了,多尔衮没有那么蠢。 至于说让年老的代善去……,他的资格也肯定是够了,但多尔衮不认为这是一个好的选择。 在清廷内部的争斗之中,虽然礼亲王代善一直给人一种两不相帮的“中立姿态”,其实他本身就是老牌勋贵的代表,而且现在已经隐隐约约的和太后一个鼻孔出气了。 平定江南这个事情,不能由代善主导,绝对不能。 “若是不能尽快平定江南,就无法收拾北地的民心,那些个汉人总是觉得他们还有指望,总是想着残明能够打回来,我们必须尽快扫荡残明一统天下,这可是你老十四的原话。”代善面无表情的说道:“要我说呀,这平定江南之事不妨先缓一缓,等咱们喘过这口气,腾出手来以后再说……” “太后,诸位王爷,以臣愚见……”这个时候,洪承畴开口了:“豫王虽败,但这局面依旧在我大清手中。” “只要扬州还在我掌控之下,这渡江作战之门就始终打开着,随时可以重整旗鼓二次渡江。以淮地为进去根基,以扬州为跳板,再次渡江必可全胜。” 只要扬州还在清军的控制之下,就可以始终保持对江南的威胁姿态,洪承畴的看法是对多尔衮的一种肯定——他的意见和多尔衮完全一致,赞同尽快消灭残明,以免夜长梦多横生枝节。 太后似乎对洪承畴的观点很有兴趣,细细的听他说了许多军事上的细节,又看了看多尔衮,面带微笑的说道:“洪太保说的头头是道,不如有他主导这二次征南之事,摄政王以为如何?” 听了这话,洪承畴第一个表示反对:“臣本汉人,不宜……” “有什么宜不宜的?汉臣怎么了?平西王也是汉臣,不照样是我大清的柱石么?” 也许,用洪承畴是一个不错的打算。 至少,虽然这个洪承畴不是自己的人,却也不是代善的人,在无人可用的情况下,启用洪承畴去平定江南,应该是一个各方都可以接受的折中方案。 “嗯,洪太保对我大清是有功的,又是文皇帝使出来的老臣,我看可行。” 太后提议,摄政王允肯,代善完全就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这事就算是内定下来了。 接下来,就是商讨一些技术性的细节问题,但是洪承畴却在这个时候提出一个很关键的要求:“暂停剃发令之推行!” 剃发令早已激起各地的激烈反弹,很多人为了保住祖宗的衣冠发式,宁可被砍头也不愿意剃发,为了此事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很多本已经平定的地方,就是因为强力推行剃发令而再次有人打起了前朝的旗号起兵造反。 清廷仅仅只是占据长江以南的区域,四川、湖广还有数量众多的闯军和明军,大局还没有完全平定下来,就更别提江南的残明了。 在这个时候,依旧强推剃发令,无论是出于政治还是军事的考虑,都显得有些操之过急。 但是在这个时候,多尔衮却绝对不会罢手。 自清军入关以来,平定江南和剃发易服是多尔衮的两大政绩,现如今江南没有平定下来,反而损兵折将。若是连剃发令都被迫停止的话,他多尔衮的威望和尊严就会被彻底扒个精光,甚至会严重动摇“皇叔父摄政王”的法理基础。 这是多尔衮绝对无法接受的。 “剃发令不许停,必须强力推行。这发式是我大清国的根本,而今我大清国君临天下,自然要遵从我们旗人的规矩。若是因为一点点阻力就停下里,以后的诸多政令还这么推行下去?我大清的威严何在?我倒是要看看,究竟是他们的脑袋硬还是我的刀子利!” 第二百零六章 武穆遗风 河南,归德府,永城县。 永城是个不足五千户的下等小县,在县城的东南有个规模不大的村镇,叫做义和庄。 在义和庄的村口,树着一方石碑,碑文只有四个字:纯正不曲。 这四个字的来头大的很,乃是洪武十年时候,大明太祖皇帝朱元璋的手书。 开国君主为小小村庄题字,是因为村庄里住着一户人家。 这户人家姓岳,岳飞的岳。 义和庄岳家是岳武穆嫡血后裔,瓒忠侯霖公之后。 瓒忠侯霖公原本居住于宜兴,其后人在元末明初迁居至此,至今已传承一十三代,家主岳松乃是岳武穆的十九世孙。时至今日,义和庄的岳家祠堂里,依旧供奉着岳武穆岳爷爷亲笔手书的《后出师表》。(就是临摹的诸葛亮那一份) “精忠报国”的岳爷爷那就不消说,本就是千古忠义的化身,后世子孙也没有了岳爷爷的赫赫战功,却也家风严谨,几百年来,始终不曾堕过岳武穆的名头。 只要是从义和庄出来的人,哪怕仅仅只是一个耕田的农夫,只要是姓岳的,就算是最狂妄无知的狂徒,也会恭恭敬敬的先行一个礼,以表对岳武穆的绝大尊崇之心。 作为武穆后人,义和庄岳家这一支素来急公好义乐善好施,深得地方百姓的爱戴于尊重。 剃发令早就下过好几次了,但岳家却始终不肯体罚易服,前几次官府的人来了,作为家主的岳松岳老太爷就搬出“自宋历元而至大明大清,虽国度有变律法数更,草民一族为之例外。” 我岳家已经历过好几次改朝换代江山易主的事儿了,虽然历朝历代的制度都不尽相同,却没有人强迫我们做些什么,就算是当年的蒙元,也没有说要我们岳家剃发易服。 把岳武穆的名头搬出来,就是希望可以保留旧有衣冠,希望官府开一个“免于剃发”的先例。、 前几次,这套说法还真的有些效果,顾忌到武穆后人的身份和岳家的影响力,官府中人始终没有强迫他们剃发,但是这一次好像有点不灵了。 “剃发令是皇叔父摄政王亲自下的,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你当是说着玩儿?”永城县令秦树人嘿嘿冷笑着说道:“前几次剃发令下达之时,你们就已违了朝廷法度,本就应该砍下你们的脑袋,姑且念尔等是武穆后裔,这才允许你们拖延些时日。现如今摄政王又下严令,治下百姓无论尊卑,一体剃发留辫,若有违抗视同叛逆论处……” “别以为有岳武穆的名头荫着,你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了。现如今是我大清的天下,你们岳家人怎么了?不照样是我大清的臣民?”秦县令斜着眼睛,冷冷的看着岳老太爷:“既然我做了这永城的父母官,必然要秉公办事,不管是谁都得给我乖乖的把头发剃了,这事没的商量。看在你们是武穆后人的情分上,就再给你们一次机会,这头发到底剃还是不剃?” “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与朝廷何干?”岳老太爷说的义正辞严:“冠服之重,华夷之别,绝不可改。” “好一个绝不可改,还真是硬骨头。”秦县令哈哈大笑着说道:“连这江山都改了,还有什么不能改的?我听说这义和庄不许姓秦的人进来,我也姓秦,不也进来了吗?” 岳武穆是忠义的化身,秦桧则是奸佞的代名词,岳家和秦家本就是日月不共出冰炭不同炉的关系。绝不于秦姓交往,这不仅仅只是岳家的祖训,同时也是岳家人奉行了几百年的原则。 不许秦姓人踏入义和庄半步,这也是几百年来的规矩。 但是现在,秦树人秦县令不仅来了,还带着一群如狼似虎的辫子兵,身后更跟着十几个剃头匠,剃头匠的身后全都背着紫荆条的筐子,筐子里装着血淋淋的人头。 只要发式不符合清廷的要求,立刻就要剃去,若有反抗者以谋逆论处,当场格杀以儆效尤。 总有些迂腐的夯货,不晓得头发重要还是脑袋重要,遇到这种人秦县令根本就懒得理会,直接让辫子兵把他们的脑袋砍下来,反而更加直接爽利。 带血的刀子和成筐成筐的人头会让这些刁民懂得朝廷的道理。 这秦树人秦县令,原本是永城县的县尉,是个连七品芝麻都不如的八品小吏。以前那些年,就算是他把脸皮贴上去,义和庄岳家都不会正眼看他。清军打过来的时候,因为率先挑起一面“大清顺民”的旗子,领着辫子兵冲进县城,这才混了个县令的官职。 作为秦氏后人,他早就看义和庄岳家不顺眼了,如今世事颠倒,秦树人已成了大清官员,顶戴花翎袍服煌煌,成了县大老爷,自然要抓住机会趁机报复。 摇头晃脑的走了几步,不阴不阳的说道:“我说岳松啊,你也一把年纪了,应该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的道理。今天呢,你要是乖乖的把这头给我剃了,咱们两好算一好,也省去了我不少麻烦。若是你执意不肯剃,嘿嘿,我的刀子可不管你是谁的后人,砍下去之后就算是想后悔也来不及。” 用脚踢了踢那装满人头的大筐,用满是威胁的口吻说道:“这里头装着的,全都不肯剃发的主儿,无一不是硬骨头,却终究没有硬过我的刀子,你可得想清楚了再说话。” “嘿嘿,能亲手给你们家的人剃发,也算是了却我的夙愿。” “秦树人啊秦树人。”岳老太爷的嗓音陡然一厉,大声喝道:“你这全无廉耻的小人,纵使今日能以死相逼,有没有想过后果?” “后果?我还真的想听听,你说的后果是什么样子呢。”秦县令顺手给自己拎了一把坐器,大喇喇的坐在岳老太爷面前,翘着二郎腿说道:“我早就知道你这老东西能说会道,今天我还真的想听听,看你能不能说出一个大天来!” “我炎黄贵胄中华血脉,历经千年长盛不衰,就算是有微末断续之时,终究气运不绝。远有五华乱华之祸,近有蒙元灭宋之灾,内外六夷者,纵是能逞一时兵马之快,又有哪个落得过好下场了?” “昔日的蒙古大兵灭国无数,无敌于天下,兵威何等之盛?亦不足百年就被驱逐而走,那些个背弃祖宗的奸佞小人,就算是一时得志,终究落得个凄惨下场。莫说东虏还没有得到这三万里河山,就算是一统天下,也不过是昙花一现,终究难敌我巍巍中华,终究要落个匹马不得出关的下场。你若是把事情做绝,到那个时候定会落个死无葬身之地!” “好你个老东西,竟然把我大清说成是东虏,反了,真是反了!”秦县令阴阴的笑着:“我也是读过书的,也知道你说的这些个陈谷子烂芝麻,就算你说的有理又能怎样?如今权柄在我手中,我想如何就如何,至于百年之后……嘿嘿,我死之后哪管他是什么世道!” “剃发易服乃我是大清的国策,依律遵从者为顺民,不肯剃发者就是逆贼。我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白了,吐沫星子也费了不少,已算是仁至义尽。我只问你一句,到底剃还是不剃?” “宁死不剃发!” “好,好,好得很。” 第二百零七章 满门忠烈 秦树人秦县令转过身子,对那些辫子兵说道:“此等人绝不肯剃发,道理也讲不通,也只能用刀子让他们知道知道大清的威严了。” 辫子兵一拥而上,拳打脚踢从人群中拽出几个,用脚死死的踏住脑袋,沉声问道:“剃发不剃?” “不剃!” “砍了!” 随着秦树人一声令下,刀光闪过人头斩落,鲜血喷涌而出。 惊恐的尖叫声中,人们已被发生在眼皮子底下的杀戮震的目瞪口呆。 随手捡起那颗人头,就好像是丢弃一团垃圾般顺手扔进筐子里,然后拽住一个年轻男子的头发,倒拖着从人群中拽了出来,面目扭曲样貌狰狞的厉声喝问:“你剃不剃?” 看着还在滴答鲜血的刀子,这个年轻人脸色惨白不住颤抖。 旁边的岳老太爷微微闭上双目,朗声吟哦:“怒发冲冠凭栏处……” 岳武穆的满江红似乎拥有某种穿越时空的魔力,登时就给了那年轻男子无穷的勇气:“宁死不剃。” 手起刀落,又砍下一颗人头。 “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再斩!”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在岳老太爷的唱诵声中,族中子弟齐声唱和,一篇《满江红怒发冲冠》在此时此刻唱响,伴随着残酷杀戮和浓重的血腥,愈发显出武穆苗裔的高贵与骄傲。 接连杀了这么多人,岳家都没有屈服,秦树人也恼了脸面,顺手抄起一把砍刀猛然跃入人群,好像是想宣泄一般疯狂劈砍,转眼之间就砍翻了十几个。 即便是如此的屠戮,依旧不能让这个家族屈服,男丁们昂然而立,女眷们则为死去的子弟父兄整理凌乱的衣衫,继续唱和着那篇注定要永世流传的《满江红》。 一连砍死砍伤这么许多人,秦树人已累的气喘吁吁,抹了抹飞溅到脸上的血污,恶狠狠的说道:“这猫戏鼠的玩乐游戏我已腻了,我说岳老太爷,到了现在想必你也后悔了?何必呢?何必弄成这幅血腥的样子?你干脆就给我一句痛快话……” “不用再问,你就是再问一千次一万次,我也是宁死不剃。” 其实,秦树人早就料到会是这样的回答,猛然把砍刀抡了起来,只一刀就斩下了老太爷的苍苍皓首。 拎着白发苍苍的人头,把砍刀上的血渍在无头尸身上擦拭干净,得意洋洋的说道:“你们岳家侮我秦家这么多年,老爷我胸中的这口闷气总算是出了一些。今儿个已经杀了不少,估计也差不多了。我回都城里,把这些个脑袋挂在县衙门前,让老百姓们都看看不肯剃发是什么样的下场。你们也好好的想想,明日这个时候我还会再来。希望明天不要再让我费力气,免得大家面子上都不好看,毕竟你们也是地方上颇有名望的大户人家,应该再给你们个机会,谁让我是个心慈面软的人呢,哈哈哈……” 秦树人带着辫子兵趾高气扬的离去之后,残存的岳家族人全都没有说话,而是默默的将一具具尸体收敛起来…… 门前已是一片触目惊心的嫣红,仿佛用血洗过一般! 夜幕降临,大宅却井然有序。 残存的族人将遇难着装殓整齐之后,齐齐来到祠堂。 祠堂的顶楣之上,供奉和武穆爷爷的画像。 已过古稀之年的祖奶奶伏拜与于地,在她的身后,是一百多口子忠义后人。 面对着武穆遗相和列祖列宗的牌位,祖奶奶却没有丝毫哀伤和悲痛之意,而是气度庄严的带领满堂儿孙先行过跪拜大礼之后,才对着那副画像说道: “列祖列宗在上,容后世子孙上禀,自我十四岁嫁入此门,至今已满六十载。甲子春秋,时刻以这个岳字为荣,今族中遭逢大难,唯不敢违了祖宗教诲。” “我岳氏一族,满门忠烈,纵使这一支尽遭屠戮,亦时刻谨记忠义二字。唯恐自此以后,断了我祖宗的香火血食,然大义当前,实在说不得了。” “我瓒忠侯旁支若是就此断绝,实我之罪,只有身到九泉之下,再对列祖列宗细说分明。” “今日情形,虽头顶血刃,族中无一子弟坠了我岳家之望,死的壮烈,死的其所。无愧于祖宗教诲……” 祖奶奶没有回头,直接问道:“你们这些人当中,可有谁怕了?” “回祖奶奶,武穆苗裔,绝不怕死。” “祖宗在天有灵,想必已经听到了后世子孙的回答。”祖奶奶傲然说道:“当年风波亭之难,我岳家一门即临灭顶之灾,亦不曾有过贪生怕死之徒,今后世子孙秉承祖宗遗风遗德,一般的慷慨不惧。便是到了黄泉地府,也可以于列祖列宗相见了。” “只恨那秦树人手段狠毒,只恨我等无力对抗。只盼天日昭昭,报应不爽……” 当年在那风波亭上,武穆被秦桧构陷之时,也曾仰天长叹,说出“天日昭昭”四字,终于换来沉冤昭雪。祖奶奶再次说出这四个字,也是盼着日后能有机会报仇雪恨。 “我已是一把年纪,早已看破生死,明日就要追随老头子而去了,只是这么多年轻的族中子弟……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未免受辱,家中女眷可自行了断,男子尚能战者,可自寻武器,明日定要与秦树人那狗贼拼个死活,就算是身死族灭亦不足惜……” 女眷们早已做好了自行了断的准备,正在和父兄夫婿做最后告别。 男丁们则拿起简陋的武器,准备和秦树人死拼一场。 辫子兵身经百战悍勇无双,打是肯定打不过的,只不过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尊严和勇气罢了。与其说是战斗,还不如说是一种仪式更加贴切…… 沉沉的夜色之中,不知不觉已到了丑时前后。 几个黑影越过高墙,径直闯入内宅。 “这世道还真是变了!”祖奶奶苦笑着说道:“竟然会有梁上君子来到我家……” 在这种乡下地方,小偷小摸的事儿本就不奇怪,偷鸡摸狗的小贼也不知道有多少,但却从为有哪个贼人敢到这里来偷窃。 这倒不是说岳家戒备森严不好偷窃,而是因为那些个鸡鸣狗盗之辈也讲究“盗亦有道”的规矩,总不能偷到武穆爷爷的门下吧? 那几个黑影显然不是什么盗贼,因为他们并不象普通的小毛贼那样刻意隐藏行踪,而是直接进到堂屋之内…… “你们是什么人?” 那人也不回答,只是挺起了胸膛。 昏暗的灯火中,祖奶奶眯起眼睛才终于看清楚了。 这几个人全都穿着一身黑色的宽大衣物,两条通红如血的红线从肩膀处延伸出来,又在胸前交叉而过…… 这幅装扮,普天之下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你们……是……是……”饶是祖奶奶历经风浪,这个时候也同样激动万分,连声音都有些发抖了:“绝死锄奸的勇士?” 第二百零八章 神仙救不了送死的鬼 听闻义和庄岳家遭逢劫难,临近村庄的百姓无不痛心疾首,虽然他们没有岳家后人“纯正不曲”的勇气,更不敢公然和官府对抗,但却可以赶过来朝着岳家的大门拜一拜,借以表达崇敬之心和哀悼之意。 到了辰时末刻前后,三里五乡的百姓越聚越多,朝着岳府的大门跪拜行礼之后,竟然流连不去,而是选择留下来。 这可不是为了看热闹。 义和庄的岳氏一族本就是忠烈武穆之后,名声极大,平日里又颇多造福乡里的善举,谁也不忍心在这个时候看他们家的热闹。之所以选择留下来,完全出于莫大的同情。 武穆苗裔满门忠烈,绝对不会更改祖宗的衣冠,更不会在脑袋后面拖一条猪尾巴,必然会被杀个满门皆灭。这些人是来给岳家人收尸的。 莫说是武穆后人,就算是一般的人家,遭逢这般劫难,乡亲们也要相帮着收敛尸体办一场体面的葬礼,这不仅仅只是出于对岳家人的尊崇,同时还是最基本的人情道理。 “瓒忠侯爷爷若是知道他的后人遭逢如此劫难,在天之灵一定会痛哭悲伤……” “千秋忠义终究绵绵不绝,就算是奸佞小人能逞一时强,终究会有昭雪的那一天。千秋百代之后,这义和庄的一幕,必然能与那天日昭昭的风波亭一样为后人铭记千年!” 正在人们窃窃私语之际,一阵阵铜锣之声由远而近,略显嘈杂的人声顿时沉寂下去,气氛在一瞬间凝滞到了冰点。 秦树人秦县令来了。 这位秦县令本是会骑马的,但他更喜欢坐轿子。 被别人抬举着,那种感觉让他很痴迷。尤其是前面的衙役举着“肃静”“回避”的火牌子,后面还有几十个手持砍刀的辫子兵相随,这种前呼后拥众星捧月一般的排场,愈发能够显现出“人上人”的风光体面。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不就是为了富贵荣华的么! 只要能挣得一身富贵,只要能够威压众人,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至于说千古骂名……那终究是虚无缥缈的身后事,哪有实实在在的享受更好? 住了轿子,撩起轿帘,秦树人秦县令环视四周。 看到众人目光中的畏惧之色,愈发有种飘飘然的满足感。 “我知道你们恨我,但却拿我没有办法。” 暗暗的得意着,看了看岳府紧闭的大门,趾高气扬的高声呼喝:“四下八方的百姓们都给我听真了,剃发令是朝廷律法,遵从者为顺民,抗拒不剃者即为逆党,格杀勿论。无论是谁,违了朝廷的法度,都是要吃刀子的。本县尊不管是岳家还是别的什么大族,统统一视同仁!” 分明是存了故意在众人面前立威的心思,秦树人猛一挥手,高声喝道:“砸门!” 几个衙役冲上前去之后才发现大门并没有上闩,仅仅只是虚掩,轻轻一推就开了。 院子里,义和庄岳家所有成员站的挤挤挨挨,无一例外全都身披重孝面色肃然。 苍发皓首的祖奶奶巍然坐于正中,身后是一大溜岳家祖先的牌位,面前则是几十口棺材。 面对屠刀,依旧如此镇定从容,这份勇气和气度,就无愧于武穆苗裔的身份。 有些胸中血热的年轻人,有感于祖奶奶的浩然正气,纷纷遥遥行礼以表崇敬之意。 “哎呀呵!”秦树人嘿嘿的冷笑着说道:“我早就料到你们这些人自持身份不会逃跑,也不屑于逃跑。原以为你们会选择自行了断,想不到竟然在这里等着。看来人都是怕死的,甭管你们摆出什么样的架势,这头发终究要剃去……” “当着这么多乡梓的面,我也不好直接下手,免得有人说我不教而诛。那就最后再给你们一次机会,这头发到底是剃还是不剃?” 岳家祖奶奶依旧巍然而坐,伸手戟指,语气之中已满是森然之意:“秦树人呀秦树人,这义和庄有个规矩,你需是知道的。” “什么规矩呀?” “秦姓之人,不得踏入庄门半步。” “这规矩我还真的听说过,不过呢,昨儿个我已经进来了,这规矩也就破了……” “秦树人,你这奸贼,一朝得势便猖狂,屠我族中子弟,满手血腥早已恶贯满盈。我已是一把年纪本不愿多造杀孽,如果你现在幡然悔悟兴许还来得及,到时候我可给你留个囫囵尸首。若你执迷不悟依旧助纣为虐,须知天不藏奸,弥天大罪之下,谁也救不得你!” “救我?还是先想想怎么救你们自己吧。”秦树人哈哈大笑着说道:“这天下已不是你们的那个天下了,在这永城的一亩三分地里头,我就是天,我想要谁活谁就能舒舒服服的活着,我想要谁死,他就活不下去。你也别拿大话吓唬我,刀子在谁的手里头谁就是主子,别的都是虚的。” “你这身上已背负了多少人命,早有无数冤魂厉鬼要索你这狗贼的性命了。大祸就在眼前尚出如此狂妄昧心的言语,尔之罪就算是千刀万剐也抵不过了……” 秦树人虽然嚣张狂妄,终究不是傻子,听到岳家祖奶奶这番言语,再看看岳家子弟怒目 圆睁的神态,心里就有点虚飘了。 这些人如此豪迈,和昨天的情形似乎有些明显的不同,他总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头,却又不知究竟哪里不对。 “真是咄咄怪事儿,他们的胆子好像很大呀,似乎一点儿都不怕我呢。” 已经意识到情形不对的秦树人下意识的看了看四周。 周围风平浪静,并没有什么异常之处。 又看了看身后那几十个虎视眈眈的辫子兵,终于有了底气,阴恻恻的笑道:“我知道说不过你们,也懒得再废唇舌,既然你们不想剃发,那需是怪不得我了。” 朝着岳家众人遥遥一指,秦树人厉声喝道:“此等人刁民违抗剃发令,已是逆党,一体格杀!” 几十个辫子兵早已等的不耐烦了,齐齐的咆哮一声,拎着看到就冲了上来。 面对汹汹而来的辫子兵和已高高举起的屠刀,祖奶奶依旧巍然不动,甚至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她身边的那些个男男女女,更是丝毫不曾动弹。 第二百零九章 报应不爽 等到辫子兵冲到近前,站在祖奶奶左右两侧的那几个年轻女子猛然从衣里掏出一物,对准了如狼似虎的辫子兵。 此物长不过尺半,前端是一个黑黝黝的铁管儿,后面是一个弯弯曲曲的手柄! 是短铳。 “轰” 巨响声中,铳口喷出一团火光,带着硫磺味道的浓烟旋即升腾而起。 短铳这样的武器,虽然威力强大但却不能及远,始终无法在军中推广使用。但是在这种情形之下,几乎等于是脸贴着脸了,威力顿时发挥了一个淋漓尽致。 在这么近的距离上,冲在最前面的那四个辫子兵的脑袋全都轰成了烂西瓜,艳丽的鲜血和碎肉骨头茬子瞬间飞起。在前冲惯性的作用之下,没有脑袋的尸体顺势前扑,栽倒在祖奶奶的脚下,温温热热的鲜血流淌出来。 谁也不曾想到岳家人竟然身藏这么犀利的武器,而起事先没有任何征兆,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立刻就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几乎于此同时,房顶上猛然冒出几个人来。 这几个人全都是女子,年纪大小有异,但每个人的手中都端着一张已经完全撑开的手弩。 “铮铮”的钢弦颤动声中,一尺多长的透甲锥激射而至,还不等人们反应过来,就又射杀了六个辫子兵。 电光火石之间,就已有十个辫子兵扑倒在地。 一直以来,秦树人以残酷手段强力推行剃发令,用血腥震慑百姓,就算是遇到些反抗,也不过是说几句“宁死不剃发”的话语而已,却从未遇到过这种有组织有准备的激烈反抗,突然之间就被干掉了十个辫子兵,秦树人当即了懵了。 刚才还威风八面趾高气扬的秦县令下意识的朝着大门方向跑去,一边跑一边大喊:“反了,反了,格杀官差,真是反了!” 两个年轻的男子猛然出现在门口,顺势将大门关闭。 在秦树人的身后,还跟着一大群惊慌失措的衙役。 这些个衙役本是县衙的站班儿,平日里在胆小怕事的百姓面前抖抖威风还行,一旦遇到这样的厮杀场面,早就慌了,本能的跟着秦树人跑了过来。 虽然大门已经关闭,但守在门口的只有两个人,硬冲过去也就是了。 面对二十来个疯跑过来的衙役,那俩人猛然扯下罩在外面的白色孝衣,露出一身漆黑如墨的军服。军服之上有两条艳丽如血通红似火的火线从两肩处延伸出来,在胸前交叉而过…… 虽然这些人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服饰,却早已经听说过无数次。 这是绝死锄奸团的独门标识! 人的名,树的影! 直到这个时候,一干衙役才明白过来,这不是岳家子弟,而是让天下人闻之色变的绝死勇士! 这些个衙役的数量虽多,却万万不敢直面绝死勇士,这不单纯只是心理威慑力的问题,而是实力上的绝对差距。 别说是二十来个衙役了,就算是在万马军中,又有谁能挡得住名动天下的绝死勇士?又有谁敢挡? 别人不知道绝死勇士的厉害,这些个衙役却不可能不知道。 这永城小县本就是归德府的治下,就在上个月,归德总兵陈三思就是被绝死勇士干掉的。 想当初,李吴山曾经点了陈三思的名字,扬言要在百日之内取他的性命。那陈三思也深知绝死勇士的厉害,事关自己的性命根本就不敢掉以轻心,整天里躲在军营里不敢出来,就算是去茅房撒尿都得带着成群的护卫。 即便如此,依旧没有躲得过去。 在付出了十几个绝死勇士的生命之后,随着一声轰然巨响,陈三思被炸成了碎片。绝死锄奸团再一次用事实证明:只要是上了锄奸团黑名单的人,不管他是谁,也不管他在哪里,不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那个都必须死,绝无例外! 统率千军万马镇守归德府的总兵,在事先被点名的情况下,都逃不过绝死勇士的追杀,凭二十来个衙役就想硬拼,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在绝死勇士亮出身份的瞬间,衙役们立刻就炸了。哪里还分辨得出东南西北,只是本能的远离门口那两个人。 秦树人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招惹来真正索命的阎王,而且不是一个,是一群。 “人都是怕死的”,这句话用在秦树人自己身上,简直无比贴切。 在这个瞬间,他的脑袋里完全就是一片空白,完全是最本能的条件反射,跳起来就跑。 那两个绝死勇士根本就懒得去追,只是不慌不忙的从腰里拽出粗大的“手榴弹”,摸出系在后腰上的引火绳头,用力吹去绳头上的盖灰,将导火索点燃了。 远远的朝着衙役们聚集的方向扔了出去…… 轰鸣声中,二十来个衙役瞬间就倒下去一半。 李吴山亲自研制的这种大明版本的手榴弹其实还很原始,不仅需要用明火点燃,而且爆炸威力并不是很强。好在这玩意不是依靠爆炸的冲击破和破片造成杀伤,而是凭借内装的细小弹丸。 这东西在人群中炸响,或许不会出现太大的即死效果,飞溅而起的密集弹丸却可以让周围的敌人“千疮百孔”,就算是不是致命伤,也多会失去快速行动的能力。 衙役们的身上出现了密密麻麻的细小孔洞,很多人的腿脚都被炸成了筛子眼儿,站都站不起来,只能在血泊中哀嚎翻滚…… 已懒得再理会那些失去了大部分战斗力的衙役,六斤从小腿处拔出一柄短刃,发出一声尖锐的咆哮:“为国锄奸,挡我者死!” 呐喊声中,六斤和同伴已朝着辫子兵冲了过来。 虽腹背受敌,辫子兵终究是百战精兵,比那些个衙役强的太多。马上就有几个人怪叫着拎起大砍刀,迎着六斤冲了过来。 很显然,六斤的凶猛前冲仅仅只是一个虚招,房顶上的那几个女子已经再次搅动钢弦,随着“铮铮”几声轻响,居高临下射倒了几人。 在李吴山的亲自教导之下,经历过无数次生死大战之后,现如今的李六斤早已不是昔日的吴下阿蒙,无论是战斗技巧还是战斗经验,都远胜一往。 在间不容发之际借着前冲的惯性,猛然冲到敌人怀里,让对手的砍刀无法施展,充分利用短刃的小巧和灵活,并没有使用多大的力气在敌人的腹部一戳,然后借着身体下坠的力量顺势一划。 这一手,是李吴山亲自传授给他的致命杀招,至今从未失手过。 这一次也不例外。 第二百一十章 告天下书 那高大的辫子兵虽然没有倒下,但柔软的腹部也被豁出一条尺余长的口子。微红泛着青色的肠子顿时流出体外,因为辫子兵前冲的力道太大,一时收不住脚步,肠子落在身后被自己踩住…… 凄厉的惨叫声中,被自己的肠子绊倒的辫子兵已经倒下,他显然被自己的肠子给吓住了,拼命捞起来重新塞回体内,双手拼命的捂住巨大的伤口! 这个动作显然是徒劳的,汹涌而出的鲜血根本就止不住…… 谁也没有想到,岳家竟然如此勇烈,居然当面锣对面鼓的和秦树人厮杀当场。 听着从岳家大院里传出来的声声惨叫和阵阵轰鸣,众人无不欢呼雀跃。 时间不大,紧闭的院门打开了。 当人们看到绝死锄奸勇士的服饰之时,脑袋里“嗡”的一声。 谁也没有想到声震寰宇的绝死锄奸团竟然会出现在小小的义和庄。 想来也是岳武穆在天有灵,这才召来了最可怕的绝死勇士前来保卫瓒忠候的这一支遗脉。 虽然这些普通百姓根本就无需惧怕,但绝死勇士的名声实在是太大了,比如雷贯耳还要如雷贯耳。当绝死勇士们拎着秦树人走出来的时候,众人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段距离。 在一次又一次惊天刺杀当中,绝死锄奸团的名声虽然很大,却已被严重妖魔化了,不仅让那些个数典忘祖背弃国家的奸贼闻风丧胆,连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也深感畏惧,总是下意识的很他们保持一定距离。 这个时候的秦树人,早已没有了威风八面的模样,披头散发满身是血,瘫软在地活似一团烂泥,嘴皮儿哆哆嗦嗦,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岳家祖奶奶凌然戟指秦树人:“奸贼,你也有今日!昨天屠我子弟杀我族人的气势哪里去了?” 那秦树人跌坐在地,鼓足了硬气才开口讨饶:“饶命……饶命……” “我恨不得将你这仗势欺人的狗贼扒皮抽筋挫骨扬灰!”祖奶奶微微昂着头,几缕白发随风飘舞:“天日昭昭,饶你不得,若连你这样的贼子都能活命,天理何存?” 六斤掏出绳子,将秦树人捆了个结实,朝着身后摆了摆手,面无表情的说道:“过来几个人,搭把手,将这个家伙绑起来……” 此时此刻,秦树人早已浑身瘫软,而且腿脚又受了伤,根本就不可能逃跑,也就没有了捆绑的必要,也不知道六斤为什么还要把他捆绑起来。 “先绑结实,再吊在树上,才好更方便的剥了这狗贼的皮!” “剥皮抽筋”只不过是祖奶奶的一句诅咒之言,谁也没有想到六斤竟然真的打算这么干。 听了这句话,所有人全都勃然色变。 把一个大活人的皮活生生的拔下来,那会是怎样血腥恐怖的一副场面? 若是别人说出这样的话,大家未必会真信。但同样的话语出于绝死勇士之口,绝对没有一个人怀疑。 绝死勇士既然能说出“剥皮”的话语,那一定能做得到! 既然这秦树人作恶多端恶贯满盈,就应该用最严厉最残酷的刑罚来对待,只是没有想到会真的剥了他的皮。 秦树人早已吓的魂不附体,屎尿齐出,一股恶臭随之弥漫开来。因为腿脚受伤的缘故,早已放弃了挣扎或者是逃跑的打算,他也知道求饶无用,这是用哀怜的眼神儿望着岳家祖奶奶…… 虽然恨极了秦树人,但祖奶奶终究是心慈面软之人,实不忍心看到那副剥皮抽筋的惨烈情形,看着他那可怜巴巴的眼神儿终于一声长叹:“此贼虽罪恶滔天,终究是个生灵,便给你个痛快吧。” 听了这句话,秦树人的脸上顿时浮现出一抹感激之意:“多谢了,若有来世,结草衔环必有报答……” 还不等他把话说完,一个绝死勇士猛然手起刀落。 顺手一抄,抓住飞起的人头,抬脚踹开还在喷涌着鲜血的尸体,恨恨的说道:“若不是看在岳家祖奶奶的面子上,定要这贼好看,真是便宜他了。” 将秦树人的脑袋摆于供案之上,岳家族人放声恸哭…… “望诸位乡邻看在昔日的情分上,将殁者安葬,岳家上下感激不尽。府中一应器物可随意拿取。”岳家祖奶奶朝着众人遥遥一礼:“为免遗祸乡梓,我岳家将迁徙他处,待到驱逐鞑虏扫尽腥膻之时,必然回来与诸位好邻再聚,就此告别了!” 族中子弟纷纷朝着围拢在门前的乡亲们行礼告别,李初九才掏出一大沓子写满字迹的纸张顺手抛洒出去…… 纸上的字迹是用朱砂写就,仿佛鲜血一般红的触目惊心:《告天下书》 “但有为虎作伥之辈,即为国贼,必诛之!” “助纣为虐者,必诛之!” “背弃祖宗者,必诛之!” “虐凛百姓者,必诛之!” “屠我义士者,斩其身,夷其家,灭其族!” “正告天下群丑,作恶之前好自思量,继续为恶者,断子绝孙天诛地灭。” “若有轻忽此文者,不妨一试!” “凡抗清者,即为大旗军之兄弟,不论何等艰难,必援之。” “天下忠义之士皆为大旗军血盟,不论身在何处,纵使遭逢灭顶,亦有大旗军绝死之士代为复仇……” “忠义之亲即我李吴山之亲,必妥善照料,此为血誓天地共鉴!” 纸片上的文字看的众人胆战心惊,这分明就是一份战书! 大旗军的李吴山李大帅,已公然向全天下的奸贼宣战了:所有那些背弃祖宗的贼子,全都上了绝死锄奸营的必杀名单,是一定要锄去的。 同时,李吴山李大帅还公然宣之于天下一个重大决定:所有抵抗清廷的的力量,全都是忠义之士,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你在哪儿,甚至不管你是不是承认大旗军的地位,李吴山李大帅都会单方面的无条件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援助。那些惨遭清廷屠戮的英雄好汉,李吴山也一定会替他们复仇,并且会设法照顾他们的家人! 英雄的家属就是我李吴山的家属,英雄的子弟亲眷就是我李吴山的子弟亲眷,谁要是敢动他们一根汗毛,就是我李吴山不共戴天的仇敌,会有什么样的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 谁要是对我李吴山的话持怀疑态度,谁要是质疑我的能力,尽管试试看! 当天晚些时候,岳家族人和绝死勇士一起南下,很快就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而那份杀气腾腾的《告天下书》则不胫而走,仿佛张了翅膀一样扩散开来,很快就传的街知巷闻尽人皆知…… 第二百一十一章 操控舆论 兴魁园是南京城最大的戏园子,虽然比不上杭州的“大盛兴”那么豪华,却胜在规模更大,光是厢座儿就有七八十多个,若是客满的话,稍微挤一挤,三层楼少说也能容纳四百多人。 和杭州的“大盛兴”不一样,兴魁园不收取门票,完全依靠客人的打赏和茶水、点心钱。虽然利润很薄,却胜在人多。稍微点两壶茶水再要几品果子、点心,赚头也就出来了。 因为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进来,注定这里会成为三教九流的嘈杂之地。衣冠楚楚的豪富老爷们选择高级一点的厢座儿,那些个一身短打扮兜里却不揣几枚铜板的破落户儿则聚在大堂之中,点上一壶最便宜的茶水就能听一整天的白戏。 尤其是到了傍晚时分,行船的船家,扛大包的力夫,还有其他一些辛苦了一整天的苦哈哈们,便来到这里消遣,大家济济一堂畅所欲言,愈发显得热闹嘈杂。 台子上唱的“合胜班儿”的拿手好戏《朱仙镇》,扮演岳爷爷的武生则是江南第一名角赵合胜赵老板,一手花枪耍的那叫一个好看…… 大戏唱到精彩处,自然引得满堂喝彩,厢座儿上有钱的老爷们纷纷把铜钱和散碎的银子往戏台子上扔,兜儿里本就没几个钱的苦哈哈们则使劲的拍着巴掌大声叫好…… 最精彩的大戏唱完之后,紧接着就是一个垫场的小折子戏。一个青衣走将上来,咿咿呀呀的好像是在唱《王宝钏》的段子。 这样的小段戏文本就不怎么精彩,大家更不喜欢那诉苦的文戏,心思也就从戏台子上转移过来了。 “兄弟,刚才赵老板那一出《朱仙镇》唱的不错吧?” “赵老板的武戏自然是没话说,硬扎硬靠的功夫底子摆在这里,本就是难得一见的好戏。尤其是在这个时候,明着是在唱《朱仙镇》,其实分明就是在唱咱们的李大帅哩!” “行,兄弟,我还以为只有我自己看明白了呢,原来你也是懂戏的行家,连戏文以外的意思都听出来了!” “这事儿就是秃头脑袋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得出来。多铎已死,清军覆灭,这江南总算是保住了。接下来自然就是反手要对付李大帅。” “大旗军那么能打,不把李大帅的兵权收了,朝廷能睡的安稳?”说话的这个人恨恨的说道:“咱们大明朝的事情,坏就坏在这些人的手中。他们就见得别人好,见不得别人立功劳,唯恐被统兵的将领盖过一头去。好不容易出了个能征善战的李大帅,才刚一冒头就要夺了兵权,这帮狗日的东西……” “嘘,小声些……” “为甚要小声?许他们阴夺李大帅的兵权,还不许我说说么?这帮不成器的东西,那大旗军也是他们能带的么?就算是李大帅把兵权给了他们,他们肯定也会把大旗军给生生的祸害成三大营的那副熊样子。” “说的也是,这些个人就是眼皮子浅,容不下战功赫赫的李大帅。” “什么眼皮子浅?分明就是咱们大明朝的秦桧!” 既然人们已经在潜意识里把李吴山李大帅当成了精忠报国的岳武穆,那些想要夺取李吴山兵权的家伙自然就是秦桧了。 “哎,我大明朝本来比那满洲人强盛百倍,奈何朝廷里左一个秦桧右一个秦桧,咱们这大明朝江山迟早被他们祸害的熄火塌架……” “兄弟啊,你口口声声说的秦桧到底是哪一个?” “自然就是那路恭行了。那姓路的匹夫本是监军,眼看着李大帅立下这么大的功劳,自然想要执掌大旗军,也不知在背地里使了多少阴谋诡计。还真应了那句古话,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 “可不是怎的。李大帅能战胜多铎这样的外敌,却防不住身边的小人,哎,真要是没有了李大帅,辫子兵再打过来,还有谁来扶保这江南的半壁江山?遭殃的还不是咱们这样的老百姓?” “那路恭行就是可恨,只希望以后千万不要再唱《风波亭》的老戏码了……” 谁也说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朝堂上的国家大事竟然会在市井民间广泛流传,连村氓愚妇都知道了朝廷要夺李大帅的兵权。舆论一下子就沸腾起来,矛头直指路恭行。 千夫所指之下,路恭行的名声顿时臭大街了,不仅被老百姓们指名道姓的骂了个狗血淋头,甚至直接说他是大明朝的秦桧,要谋害功臣李吴山。 市井民间之言,本就不需要什么逻辑,更不需要证据,反正就是人云亦云,至于说是谁最先带起的这个节奏,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开始的时候,对于民间的这种舆论,朝廷并不怎么在意,但是没有过多久,对于路恭行的指责和谩骂就形成一股猛烈的风潮,就连三岁小儿都知道路恭行就是宋时的秦桧转世,是来祸害大明朝的奸臣,要不是尽快除去,大明朝就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强大的舆论压力一旦形成,路恭行到底是不是秦桧式的奸臣根本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老百姓认为他是奸臣。 没过多久,御史言官们就开始公开弹劾路恭行,和捕风捉影的民间舆论相比,这些个专门弹劾别人的御史显然更有战斗力,直接了罗列出路恭行的十大罪状,分别是:苛待士卒、侵吞军费、徇私舞弊、离间军心、弄权营私…… 御史言官本来就有“风闻奏事”的权利,既然他们已经集体弹劾路恭行了,并且罗列出这么多的罪状。虽然连复隆小皇帝本人都不相信路恭行会是这种人,但却不得不查。只能暂停了他的监军之职,命令兵部、刑部、臬司衙门,会同大理寺,查找路恭行的罪状, 一直以来,作为大旗军监军的路恭行都谨小慎微,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和影响,从来都不做欺压士卒徇私舞弊之类的破事儿,所以他问心无愧,自认是人正不怕影子歪,毫不畏惧这些个莫须有的无端攻击和弹劾。 朝廷的调查刚刚开始,还没有任何结果,对于路恭行的攻击就达到就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南京、浙江、凤阳、常州甚至是闽南的读书人,纷纷上疏,疯狂攻击路恭行。来自各地的奏章如同雪片一般堆积在复隆皇帝的案头,其中最厉害的一份出自礼部郎中孙正文之手。 孙正文的这份《请斩路贼疏》简直就是一篇战斗檄文,在这份奏疏当中,孙正文的言辞极其激烈:“……路贼躬行者,妄受先皇之恩,辜负君恩,间我将士之心,误我复国大业,其心当诛。若容此国贼,则如秦桧在朝,宋覆之灾殷鉴不远,臣请朝廷斩杀路贼躬行者,以正士气,以平民愤……” 照孙正文这个说法,他路恭行就是大明朝的秦桧,不把他杀了,就不足正军心平民愤,不把他杀了,大明朝就会走上南宋覆灭的老路子。 虽然孙正文的这份《请斩路贼疏》火力十足,但路恭行终究是从北京城一路跟随太子南来的老臣,素来深得皇帝信赖,又有首辅大臣程园毕等人的帮衬,也不是那么好拿下,所以朝廷一直都对这些言论保持压制的态度,想要保住路恭行的态度非常明显。 真正的致命一击并不是来自江南,也不是来自民间,而是来自浙江。 浙江的潞王素来对朝廷事物不怎么关心,却很罕见的在路恭行这个事情上公开表态了。 作为大明朝辈分最高的宗室藩王,而且是第一个公开表示拥护新朝的藩王,无论怎么说潞王都可以算是“德高望重”的老前辈了,影响力极大。虽然他的态度非常温和,而且说的比较隐晦,但意思却十分明显:路恭行是不是真的有罪其实并不怎么重要,但眼前的局势和越来越强大的舆论压力之下,他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大旗军监军这个职务了。朝廷必须尽快表明态度,若是继续拖延下去,无论最后的调查结果是什么样子,也必然会丧失民心,甚至有可能会丧失军心。 连潞王都是这样的一种态度,朝廷能有什么办法? 总不能任凭舆论继续发酵下去吧?真要是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可就大大的不妙了。 在强大的舆论和政治双重压力之下,路恭行自动请辞大旗军监军一职,朝廷也就是顺水推舟的答应了。 虽说再也不是监军大人,但路恭行终究是东宫旧部,朝廷还为他保留了些体面和尊严,继续保留他原本的头衔,将他“调”到了文翰馆,住持修撰国史事宜。 事实证明,这绝对是一步好棋,诏令刚一公布,盈沸滔天的舆论马上就平息了,那些个读书种子纷纷上疏称颂朝廷是“圣天子在位”“英明果断”“慧眼识奸”,大明朝的这半壁江山又呈现出一副君明臣贤上下一心的“大团结”局面。 牺牲一个路恭行,收获上下和睦的政治局面和万民称颂的良好舆论,似乎并不是什么坏事儿…… 从大旗军的二把手变成修书匠,几乎是被一撸到底,等于彻底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和远大前途。彻底远离了高层决策圈子之后,很快就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路府门前再也不复车水马龙的景象,路恭行本就为人低调,愈发深居简出,把全部心思都用在修撰国史之上。 第二百一十二章 记录者 如路恭行这种正经科班出身的儒学人士,大多眼神儿不好,多年的寒窗苦读让他的视力急剧下降,不得不多点起几盏灯火,才能面前看清楚书页上的字迹。 “老爷,李大帅来了!正在前边的小厅里候着……” 自从辞去大旗军监军一职之后,一众的同僚纷纷疏远了他,极少有外客来访,想不到李吴山会在这个时候来访。 对于李吴山的到访,路恭行并没有感到太意外,只是淡淡的说道:“李帅不是外人,引他到书房来见吧。” 作为大旗军的一把手和二把手,二人相见之时的情形显得有些平淡,既没有任何寒暄客套,也没有故作热情的殷勤接待,只有清茶一壶相对而饮。 “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路恭行放下茶盏,平视着李吴山的双眼,淡淡的说道:“我相信你李大帅是精忠之臣,却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把我踢开?” 虽然路恭行这个人有些迂腐,但却不能否认他是个正人君子,至少在大旗军监军的职务上,做的很不错,是一个合格的监军。 但是,无论路恭行再怎么迂腐,都终究不是一个傻子,这一切的背后都是李吴山一手操控,关于这一点他还是很清楚的。 从表面上看,那江南学社和大旗军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但却是楚华文一手创建,而楚华文本就是李吴山的传声筒。至于浙党、闽党、复社以及东林党,更是和江南学社之前有些千丝万缕的联系。 甚至连潞王本人,都和李吴山有着某种程度上的利益交换,朝廷可能还不是很清楚这一点,作为大旗军的监军,路恭行显然比朝廷知道的更多。 所有这些舆论,看似杂乱无章,其实全都是出自李吴山的手笔,是他李吴山李大帅在幕后操控的结果。 虽然从来都没有承认自己就是扳倒路恭行的幕后黑手,但李吴山也没有否认,而是淡淡的说道:“路大人,我承认你是一个合格的监军,而且你我之间从无私人恩怨。如果你觉得这一切都是我在背后捣鬼,我也不想否认。至于你说的……把你踢出去……这句话真的有失公允。因为不是我要把你从大旗军踢出去,而是你没有跟上大旗军的脚步,你掉队了!” “我不懂,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 “不,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哪怕从我手里夺取兵权这个事儿,我也不怪你。站在你的立场上,你应该这么做,而且一定会这么做。毕竟任何一个朝廷都不愿意看到权臣的崛起……尤其是统兵的权臣!” 李吴山站起身来,亲手把路恭行的茶盏再次斟满,就好像是面对一个多年未曾谋面的至交好友,语重心长的说道:“我不知路大人想过没有,若是我真的把大旗军交给朝廷或者别的什么人,会是一副什么样的景象?” 这显然不是一个疑问句,而是一个陈述句,因为李吴山马上就给出了答案:“就算是有大旗军这样的虎贲强兵,你们依旧不能收复北地,你们依旧不能光复大明朝。在你们的掌控之下,大旗军只会逐渐衰弱,直至堕落成为三大营那样的三流军队……” “大旗军是我一手所创,我最清楚大旗军是什么样子,也最知道将来的大旗军应该是个什么样子,而这一切,你们全都懵然不知!” 路恭行能够很清楚的感觉到这是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就好像以前合作之时的情形那样,路恭行并没有掺杂任何感情因素,而是很直接的说道:“由你继续执掌大旗军,确实可以保证战斗力,这一点我必须承认……” “当初要收我的兵权,也不是出于你的本意吧?” 收兵权的事儿,当然不是路恭行的本意,而是皇帝本人以及程园毕等人的共同意志。 但是,路恭行不能承认这一点,即便是在他已经成为朝廷和李吴山斗争的牺牲品之后,依旧要把所有的责任全都揽到自己身上。 若是承认了这一点,就等于是表明朝廷对李吴山的不信任态度,君主、朝廷和将帅之间的不信任,绝对是天大的灾难。 作为一个忧国忧民的臣子,路恭行绝对不希望出现那样的情形。 李吴山笑道:“其实,这也没什么,我早就想到了。说实话,换我做了皇帝,肯定也不会容忍一个我这样的军事统帅,这是明摆着的事儿,毋庸讳言。我能感觉到朝廷对我的忌惮,但却不得不用我。不论你信还是不信,我都不是贪恋权位之人。我比谁都更热切的期盼着,能够尽早收复故土再现太平盛世。到时候我也就可以解甲归田笑傲林泉了。做一个乡下的土财主才是真正的惬意,远比当一等忠勇公和大元帅要舒服的多……” 这是肺腑之言还是敷衍客套?路恭行已经分辨不出了。 在这之前,路恭行一直都认为自己对李吴山有些深刻的了解,但是现在,他才逐渐意识到自己并没有看清楚李吴山,甚至一直都不知道他的真实想法。 李吴山这个人,就好像是一团迷雾,始终让人捉摸不透。 “这是真言也好,虚语也罢,都已不重要了。”路恭行细细的把玩着手里的茶盏,感受着掌心里的舒适温度,幽幽的说道:“我不过是一介儒生,监军一职勉力而为,根本就是力有不逮。如今卸下责任,反而轻松了许多……以后我也就可以埋首于书墨之间,做点自己早就想做却一直都做不成的事情了。” “从位高权重的监军,成了现如今的修书匠,路兄……委屈路兄了。”不知不觉之间,称呼已经从“路大人”改换成为“路兄”,更加说明这仅仅只是不带任何官方立场的私人谈话。 “我本就是个讲经解史的学官,著书立说才是平生志向。而今刚好遂了心愿,也算是一桩快事。”路恭行笑道:“从今以后,我就可以安安稳稳的看着你展布才能,再造煌煌大明。” “从高位上下来,居于闲职,依旧如此豁达,路大人可当得起一个纯字了!” 路恭行哈哈大笑着说道:“这个纯字,还是等我百年之后追谥之时再用吧。现如今我要修撰国史,凭你李大帅的作为,有资格专列出来,这份《忠勇公纪》由我操刀最恰当不过了。” 李吴山笑道:“路大人要给我著书立传?还烦请笔伐之时手下留情……” “史书最要紧的就是秉实而录,不褒不贬公允客观,至于功过是非我辈无权置喙,只能留给后人评说。” “给活人做纪书,还真是第一次听说,我很期待国朝太史公的大作呢!” “《忠勇公纪》的开篇我已经写出来了,”路恭行从抽屉里取出一份刚刚写好的底稿:“你看看,有没有甚么谬误之处?” “……忠勇公李氏吴山者,诞于泰昌元年秋仲,籍不可考,居与京左大旗庄……” 作为史书的一部分,最要紧的就是真实详细,但时至今日路恭行都不知道李吴山的老家在哪儿,李吴山本人也从不谈起来到大旗庄之前的那段历史,就好像是突然之间凭空冒出了这么一个人。对于这种状况,只能用一句“籍不可考”来记录。 “捐武备职,而起民练……” 这是在说李吴山起家的过程,同时很明确的指出了李大帅的开端:他既不是正经的科举出身,也不是荫袭祖先,他的官职完全就是用银子买来的。 对于一个注定会留名青史的大人物而言,这样的出身其实很不光彩,但李吴山却一点都不在乎:“路兄写的不错,当初我就是用银子买了个官职,这没有什么好避讳的。” 接下来的事情完全就是流水账,说的就是李吴山的生平。这一段故事路恭行本人也是共同的经历者,所以写的非常周密非常详细,尤其是让李吴山名动天下的青泥河血战,更是记录的分毫不差。但是在斩杀皇太极这个事情上,路恭行却没有按照官方的说法来写,而是用一句“诈称斩杀伪清虏皇洪太”一语来概括。 也就是说,直到现在路恭行都不相信当初在大旗庄被李吴山一刀砍死的那个人就是皇太极本人。 “诈称”二字,旗帜鲜明的表达出了路恭行的态度。 这就表示,他始终认为对李吴山有决定作用的那场天大功劳不尽不实。 这部《忠勇公纪》是国史的一部分,是要流传到千秋百代之后的史书,路恭行却用了这样明显带着贬义的文字,对于李吴山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污点。 但李吴山却一点都不在乎,反而哈哈大笑着说道:“诈称二字……真的很有意思。” “既是史书,当然要秉实而录,当时的情形我也是经历过的,绝不相信那人就是洪太……就算你不满意,我也不会修改。” “不,不,我丝毫没有不满意的意思,史书就应该这样写,而不是一味的涂脂抹粉。”李吴山笑着从怀里摸出一方巴掌大的木匣子,轻轻的打开了,装在里边的是个单片玳瑁眼镜:“我知道路兄眼神儿不好,专门托人从泉州的红毛商人处买了这个东西,路兄先试试,看看效果如何。” 有了这个单片的眼镜,视线顿时清晰了很多,路恭行正要道谢,却听李吴山说道:“路兄秉实而录修撰国史,刚好可以让后世子孙知道我们这一辈人做了些什么。无论将来是什么样的局面,后世人都可以从路兄的史书中看的一清二楚,路兄就是历史的记录者!” 历史的记录者? 对,路恭行就是这段历史的记录者! 第二百一十三章 军校 当李吴山递上一份言辞谦恭的谢恩奏疏之后,这场“夺取兵权”的大戏就正式落下帷幕了。 大旗军依旧由忠勇无双的李大帅统领,朝廷也没有什么损失,大明朝的这半壁江山完全就是一副君臣和睦上下同心的大好局面。 只有路恭行成了这场风波的牺牲品! 对于很多人而言,李大帅绝对是大大的忠臣,之所以拒绝交出兵权完全就是因为其他任何人都无力统率大旗军这样的虎贲强兵,他还继续率领大旗军将士去奋勇作战,完成大行先皇帝的托国重任。 李大帅这样的忠臣,肯定不会和朝廷对抗,这场风波根本就和李大帅无关,而是一场平民的胜利。 正是因为来自市井民间和士林文坛的强大舆论压力,才最终扳倒了路恭行,自始至终李大帅都没有直接登场…… 民心完全站在李大帅这边,获得最终的胜利完全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民心如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复隆新朝顺从民心民意,表现的相当开明,颇有几分崭新的气象,这一切,分明就预示着大明朝的中兴之望! 刚刚登基还没有多少时日,复隆皇帝就已深刻体会到了父皇的艰难,因为他现在所面临的局面和当年的崇祯皇帝完全相同:严重的财政困难! 江南本就是全天下最富庶的地方,历来就是朝廷的赋税重地,本不应该缺钱,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国库的空虚程度已经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连“工资”都发不出来了,整个朝廷已经穷到了“要饭”的地步。 这绝不是一种夸张的形容,而是事实。 江南富庶繁华,因为没有象北方那样经历反复的战乱,老百姓的日子还能凑合着过下去,只要稍微勤快一点儿混个饱暖还是不成问题的。但民间的富庶和朝廷的财政困难根本就是两回事。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只要老百姓能过的下去,国库就一定会充盈,其实这是一个误区。 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税收,而不是直接到老百姓的手里去抢钱。 关于税收……弘光朝的时候横征暴敛,弘光帝生活奢靡下面的官员也有样学样,为了维持庞大的开支,农税已经提前预收到了两年之后,商税更是连四年之后的额度都收去了。 税收一事,最讲究的就是“税不重(读作重新的重)征”,老百姓们已经被逼着提前缴纳了两年甚至四年以后的税负,凭什么还要再缴一次税? 若是再征税的话,必然会落一个“搜刮民间”的恶名,和弘光朝还有什么分别? 江南的税赋在弘光朝的时候就已经征收过了,复隆朝不可能再征一次,国库当然空虚,朝廷哪来的钱? 没有钱就什么事儿都办不了。 于是乎,复隆皇帝就不得不采取和他老爹崇祯皇帝一样的策略:减少开支。 作为一个有志于励精图治刷新鼎革的君主,复隆小皇帝以身作则首先从自己做起:宫廷开支一减再减,大量削减宫廷人员,取消一切大型活动,皇家开支减少一半。同时暂停了在京所有官员的俸禄,先用“记账”的形式欠着官员的“工资”。 这一切举动只不过是杯水车薪,根本就解决不了最根本的问题。 官员的俸禄可以先欠着,其他那些个“公务员”总不能全都欠着吧? 各班衙役、办事人员等等那些没有品级的,根本就不能算是官,而只能算小吏,若是拖欠了他们的工资,社会状况必然混乱。江南之战早就结束了,士兵的犒赏总不能打“白条子”吧? 当兵的拼死拼活连场血战,拿不到真金白银的赏赐,却只能得到一纸白条子,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天气已经开始变冷了,从扬州迁徙过来的那八十万民众需要尽快安置妥当,这一切都是要花钱的,而且要花很多很多的钱…… 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号召江南的富户豪门进行“捐献”,其实就是捐款的意思。 新朝初立,不仅没有大量的赏赐,反而伸手朝民众要钱,于是乎,复隆新朝就得了一个“要饭朝廷”的绰号…… 古人有早婚的传统,现如今的复隆皇帝早就过了婚配的年龄,也确实应该找个老婆册封皇后。 皇帝本人的婚事干系重大,早就应该办理。 为了防止出现外戚集团,大明朝的历代皇后都是出自微寒之门,自然也就需要从民间征选秀女。这个诏令刚一出炉,立刻就招致清流言官的激烈反对。 按说皇帝娶媳妇和御史言官没有半点关系,但他们却死死揪住“国度艰难”“府库空虚”这个理由,猛烈抨击激烈反对,说白了就是一句话:国家已经穷成了这个样子,万岁爷就先不要想娶媳妇儿的事情了。 就这样,甄选皇后这么大的事情,也就因为没钱而被迫搁置下来…… 在这种情况下,李吴山李大帅又上了一份“请赏”的奏疏,他要给大旗军将士请得赏赐。 复隆新朝之所以能够建立,大旗军的功劳怎么强调都不算过分,高封厚赏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儿,但朝廷没钱呐,还怎么赏? 好在李大帅是个通情达理的人,非常体谅朝廷的难处,并没有狮子大开口的索要天文数字的钱粮,而是只要求得到城东的一处皇家庄园。 城东三树墩的那座皇庄本是前朝弘光帝的私人庄园,约莫有两千四五百亩的样子,是所有皇庄当中规模最小的一个。 对于李吴山的这个要求,朝廷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马上就下了诏令,正式将三树墩皇庄赏给了大旗军。 在这道诏令之中,朝廷耍了小心眼儿,故意把三树墩皇庄说成是对大旗军的赏赐,而不是直接赏给李吴山本人。这个意思其实已经非常明显了:朝廷已经给了大旗军赏赐,大旗军的将士们就不要再朝着皇帝要封赏了,你们要是想要的话就去找李吴山吧。 大旗军人员众多,光是战兵就有万把人,才两千多亩田地再加上一座皇庄,塞牙缝都不够呢。不过朝廷已经不必再为这个事情操心了,而是直接把这个难题甩给了李吴山。 如何分配那两千多亩土地?不够分怎么办?等等这些个问题就让李吴山去操心吧。 就凭大旗军的功劳,田地数量再多十倍都不够分的,朝廷这么做实在有点吝啬寡恩的意思,但李吴山却一点都不在意。 这么一点少的可怜的土地,确实不够分的,当然,李吴山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把这两千多亩土地分配下去,而是开始着手进行改建,将三树墩皇庄和那两千多亩土地改成了一座学校,并且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吴山军校! 第二百一十四章 报名 作为大旗军的中层军官,张大娃觉得自己前途一片光明。 首先,他是出身于大旗庄,是李大帅的嫡系,早在民团时代就已经参军了,虽然年纪不大但资历却是最老。再者,他是唯一一个曾经获得过下等铜质勋章的中层军官,又有亲手擒获多铎的功劳,在所有的中层队官当中,属于最耀眼的一员。 张大娃知道自己一定会有不可限量的前途,所以愈发卖力表现,总是和普通的小兵一起训练,每天都忙的脚底板打屁股,绝大部分时间都身在军营之中,很少有回家的时候。 好不容易才请了一天的假期,回到家里却探望家人,还不等进门呢,就听到了一阵阵“惨烈”的鬼哭狼嚎,其中还夹杂着母亲的高声喝骂之声。 对于这种声响,张大娃一点都不陌生:肯定是母亲又在打三弟了。 张大娃的母亲张寡妇,从来就不是温婉的大家闺秀,而是大字不识一个的乡野悍妇。教导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的手法素来就是简单粗暴,总而言之就是两个字:打骂。 只要孩子不听话,就先是一通臭骂,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全都是“小王八蛋”“小兔崽子”的污言秽语。若是还不解气,则会抓起笤帚疙瘩或者是鸡毛掸子直接动手,反正就是摸到什么就用什么,总是把孩子们打的屁股通红连板凳都坐不得。 张大娃小时候,就吃过不少“竹笋炒肉”,屁股上早就被打出了老茧,对于这种动静早已司空见惯。 进屋一看,果然和料想当中的情形一样,母亲正举着捣衣裳的棒槌狠揍三弟,旁边的二妹和四妹显然已被母亲的凶狠给吓住了,唯恐惹祸上身一口大气都不敢出。 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张大娃从来就是弟弟妹妹心目中的“保护神”,赶紧抢下母亲手里的棒槌说道:“我滴个亲娘啊,三弟正是长身子骨的时候,可不敢这么没头没脸的打,他皮肉受苦是小,您老人家也受累不是嘛!三娃子做了甚么错事,我这个当大哥的替您教训教训他也就是了,又何必如此大动肝火……” 被打了个半死的张三娃将脖子一挺,倔强的说道:“俺没有做错事,错的是咱娘……” 听了这话,张大娃顿时就不高兴了。 毕竟是亲生的儿子,老娘也不可能真的把三娃子打的太厉害,作为大哥的张大娃劝解几句,三娃子再认个错,就算是有天大的事情也就烟消云散了。 想不到的是,三娃子竟然不肯认错,还说是老娘错了。 天下无不是之父母,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是子女的错,就凭三娃子的这句话,这一顿好打就挨的不冤枉。 已顾不得和不懂事的三弟计较,先是好言把母亲劝慰了一番,等到张寡妇终于肯坐下来的时候,才小心翼翼的问道:“三娃子又调皮捣蛋不听话了?究竟做了甚么事情惹了母亲?” 张寡妇气呼呼的说道:“让他自己说,这顿揍该不该挨!” 张大娃摆出一副老大哥的样子,冷冷的看了三弟一眼:“三娃子,你到底做了甚么不该做的错事,竟把咱娘气成这个样子。” “我没错……” 这小子,从小就是倔强的牛脾气,就眼下这个情形,不管你有错没错,先给母亲认个错服个软难道不应该吗? 三娃子的这个态度,让张大娃甚是恼火,语气一沉肃然说道:“到底怎么回事?” “我……我要去军校报名!” 吴山军校虽然还没有正式成立,却已经开始内部招募了。作为大旗军的军属,张大娃的弟弟,可以享受到优先报名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 在这个事情上,张大娃和母亲张寡妇的态度完全一致:坚决反对。 张大娃的父亲早逝,家里只有两个男丁,张大娃不愿意再让三弟走自己的老路,而是希望他能够守在母亲身旁,再过两年之后娶妻生子成家立业…… “我不,我不想那样!”三娃子的态度极是坚决:“我要象大哥那样驰骋疆场建功立业,成为名动天下的大英雄!” 生擒多铎的功劳就不必说了,李大帅授勋之时,在所有六枚铜质勋章当中,张大娃是最年轻的获得者,这份荣耀早已让这个年轻的家伙名动天下,成为世人心目当中的大英雄真猛士。 作为嫡亲的弟弟,三娃子对大哥的敬仰无以复加,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如同大哥那样成就一番惊天伟业,也好光耀门庭留名青史。 但这仅仅只是三娃子一厢情愿的天真幻想罢了。 “驰骋疆场?建功立业?你说的轻松!”虽然年纪不大,张大娃还是摆出一副老大哥的样子:“战场上的事儿,不是你这样的小屁孩儿能想象的!” 在这个问题上,张大娃显然比弟弟更有发言权。 战场是什么?战场就是生死场! 浴血厮杀血肉相搏,顷刻之间身死命丧,血腥和残酷程度无论怎么形容都不算过分。在很多时候,明明知道冲上去会有生命危险也必须不要命的往前冲。只要上了战场,小命儿就不再属于自己了,再怎么勇武的战士也不敢保证能活到战斗结束的那一刻。 张大娃虽然年轻,却几乎经历过每一场战斗。时至今日,大旗庄民团时代的那些个战友,战死疆场的已不知有多少。他能够活下来,本身就有很大的运气成分。 尤其是淮扬血战和南京保卫战当中,虽然大旗军取得辉煌大胜,并且保存了相当实力,但那仅仅只是表面现象。 在持续不断的战斗当中,精锐战兵损耗太大,不得不从辅兵当中临时抽调用来补充。乍一看大旗军好像没有太大的减员,其实差不多已经换了一茬! 这么巨大的伤亡,可不仅仅只是在战损报表上的简单数字,每一名字的勾去,都代表着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每一个战友的阵亡,都让张大娃痛心疾首!但是,战斗这就是这个样子,谁也没有办法,从加入大旗庄民团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注定了。 对于战场,对于战斗,三娃子却有另外一种理解。 在这个更加年轻的年轻人心目当中,战场就是男子汉建功立业的地方,是豪情男儿挥洒青春的热血之地。堂堂男儿之身昂昂七尺之躯,就应该血洒疆场保家卫国,就算是死也要马革裹尸,而不是守在家里过着平平淡淡的小日子。 在这个风云激荡的时代,好男儿就应该奋起,就应该去战斗,只有这样才无愧于热血青春,才能无愧于英雄张大娃嫡亲弟弟的身份。 大旗军的名号早已轰传天下,作为大旗军的军属,作为已英雄张大娃的弟弟,注定就应该做一些慷慨激昂豪迈无边的英雄壮举。 在三娃子的心目当中,战斗本身就是一件充满了豪情壮志的男儿浪漫,是最伟烈的英雄之路! 一直以来,李吴山都是这么宣传的,大旗军的连战连捷更加助长了这种思维的形成。 兄弟二人对于战争的理解完全不同,尤其是三娃子对英雄的崇拜和敬仰,让他根本就听不进兄长的劝告,反而认为这是哥哥对自己的过分回护。 虽然知道兄长是一片好心,但那个属于英雄的梦想早已在心头扎根并且茁壮成长,他再也不想在母亲和兄长的卵翼之下,再也不想生活在哥哥的光环之下,他要走上自己的英雄之路:“大哥,我知道你是大英雄,但我不想让别人称我为你张大娃的弟弟,我要让世人知道我不比你弱,甚至比你更强。总有一天,别人说起你的时候,会说你是英雄张三娃的哥哥……” “混蛋!”张大娃早已火光,万分气恼的说道:“咱家就咱们兄弟二人是男丁,我已当了兵,你就守着这个家好了。你要是敢去军校报名,我就捶断你的腿脚!” 三娃子这样的年纪,正是逆反心理严重的时候,哥哥的家长式作风更加助长了他的叛逆之心,再也不象以前那样对兄长唯命是从,而是把胸脯子挺起半天高,毫不示弱的说道:“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要去报名从军,成为大帅的好兵!” “你敢?” “有什么不敢的?” 虽然母亲和兄长极力反对,但却阻止不了年轻的三娃子,没过几天,三娃子就偷偷摸摸的溜出家门,瞒着母亲和兄长到军校报名去了…… 第二百一十五章 军校学生 日头老爷已经落下去了,西边的天际还残存着一抹艳丽的火烧云,正是倦鸟归巢的黄昏之时。城里的店铺大多正在上门板准备打烊了,刘学究提着刚买的二两茶叶悠哉悠哉的走在贡街旁边的羊角胡同里。 君子喜清茶,小人爱酗酒。 虽然没有什么功名,更谈不上是什么君子,但刘学究始终把自己当做是高人一等的读书人,平日里几乎滴酒不沾,最喜欢捧着个小小的紫砂壶品几口茶水了。以前在大旗庄的时候,因为生活困苦光景也很恓惶,连窝窝头都吃不饱也就顾不得品茶了。现如今来到这繁华鼎盛的南京城,又因为是大旗军的“元老级”人物,已经混出了一个“书录使”的官职,每日里为大旗军书写文字掌管兵册子,好歹也有一份稳定的收入,自然也就可以享受一番品茶的雅好了。 刘学究的这个“书录使”之职其实就是个文员,但却是有品阶的——从八品。 按照大明朝的传统,七品以下根本就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官员,而只能算是小吏,充其量也就是比看守城门的头儿稍微高那么一点丁点而已。 但刘学究已经很满足了。 自己一把年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更不能象年轻人那样上阵厮杀,完全指望笔杆子过活,能够有个品阶还能赚稳定的月例银子,这就已经足够了。 拎着一小包茶叶,哼唱着熟悉的小曲儿一步三摇的行走在街道,迎面就撞到了老熟人。 “他张婶儿……”在大旗庄的时候,张寡妇就和刘学究住在同一条街上,绝对是老街坊老熟人了,按照在大旗庄时候的老传统唤了一声,笑呵呵的打着招呼:“天色已经这么晚了,还要出门去?” “可不是怎的?”行色匆匆的张寡妇驻足说道:“还不是为了我家三娃子的事儿?” “你家三娃怎的了?我看那娃儿乖巧伶俐又听话的很……” 若是在以往,听到别人夸奖自家的儿子,张寡妇一定会喜上眉梢,但今日却实在没有那个心情了:“也不知我家三娃儿中了哪门子的邪,竟然一意要是军校报名,拦都拦不住。趁我一个没留神,竟然偷偷的溜出去自作主张的报了名……” “既然是军校,肯定是要行军打仗的,我家大娃儿已经做了军官,这三娃子若是再去当兵,家里只剩下二丫头和四丫头,一个男丁都没有了。万一有个三长两端,我一个妇道人家,孤儿寡母的可怎么是好?” 张寡妇正要继续絮叨几句,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赶紧对刘学究说道:“他刘大伯,你不是掌管兵册子的么?这事儿还就找你最合适!你把我家三娃儿的名字从册子上勾销了去,不就行了?” 让刘学究徇私舞弊,直接把张三娃的名字从册子上勾销,这确实是个好办法,但刘学究却不敢那么干。 “他张婶儿?你这是说啥哩?” “我就是说……”张寡妇看了看刘学究手里的茶叶包,笑嘻嘻的说道:“只要你把我家三娃而的名字从册子上一笔勾销,回头我送你半斤上好的毛尖儿,顶顶的好茶叶哩……” 张寡妇和刘学究本就是老街坊,这种小事儿不过是举手之劳。当初张大娃参加大旗庄民团的时候,就是走了通过刘学究的关系,送了半筐鸭蛋。现如今,张寡妇又想故技重施,只不过当初是想方设法的要把大儿子塞进军队当中,现在则是相反,她不希望小儿子继续当兵了。 不一样的目的,手段却是相同的。 刘学究喜欢喝茶,但这一次却绝对不敢收张寡妇的“贿赂”:“这可不行,万万使不得!” “怎就不行了?要不然我多送你些茶叶……” “你就是搬一座茶山给我也不行!”刘学究说道:“这一次,比不得前几年民团报名的那一次,这次是李大帅亲自执掌着军校的学生册子,我根本就插不上手去……” “你欺负我没见识是吧?”张寡妇很不高兴的说道:“咱们李大帅那是多高的官呀,有多少军务大事要去办理,怎么会亲自打理军校学生报名这种芝麻绿豆般的微末小事儿?是不是你嫌我的礼物轻了不肯帮忙?” “真不是我不帮忙啊,”刘学究无奈的说道:“也不知是怎么了,李大帅对军校的事情非常上心,大大小小的杂物都要仔细过问亲自打理,外人谁也插不上手去……” “既然如此,那我就直接去找李大帅好了!” 虽然李吴山位高权重,而张寡妇仅仅只是个微不足道的乡野妇人,但她毕竟是英雄张大娃的亲娘,又是大旗庄的旧人,想要亲自去找李大帅说事也不是特别困难。 “我劝你最好不要那么做。” “为甚?” 不想让小儿子继续当兵,而是想把三娃子留在身边过安稳日子,这个想法本身就无可厚非。 就算是抽取壮丁,最多也就是二丁抽一,说破了天去也就是三丁抽二,终究要给家里留一个半个的男丁。张寡妇家里看俩儿子,总不能全都抽光了去当兵打仗吧? “三娃子已经报了名,你再去找大帅勾销了他的名字,会不会对你家大娃造成不好的影响?” 现如今的张大娃是鼎鼎大名的抗清英雄,却舍不得让嫡亲弟弟上战场,还要把弟弟的名字从册子上勾销,这确实不怎么合适。 “再者说了,上军校又不是去打仗,”刘学究说道:“军校军校,其实就是学校,现如今这军校里边已经有三四百学生了,却根本没有行军打仗有关的事情,全都是些十几岁的半大娃娃,都在军校里边读书认字呢!” 在张寡妇的心目当中,吴山军校就和当初的大旗军民团是一样的性质,只要报了名就算是参军入伍了,肯定是训练些排兵布阵行军打仗之类的事儿。想不到竟然会教那些个十几岁的学生读书认字。 这是怎么回事? 刘学究警惕的看了看四周,压低了嗓音故作神秘的说道:“他张婶儿,你不是外人,我就和你实说了吧。咱大帅弄的这个吴山军校可不一般……” “怎么个不一般法儿?” “自古以来,当兵吃粮行军打仗就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这吴山军校却教授那些个半大的孩子们读书认字,这分明就是奔着功名富贵去的……” “现在的朝廷是什么样局面,就不用我多说了吧?大明朝的这半壁江山全都指望咱们大旗军才能在江南站稳脚跟,大旗军又是万岁爷的亲军,一路相随到了江南……” “眼瞅着这江南已平定下来,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誓师北伐。到时候光复故土再现大明辉煌,咱家李老爷带着大家伙拼死拼活的打仗,能让外人把所有的好处都得了去?到时候啊,这天地的官职,尤其是那些个油水足的肥缺和紧要位置上,肯定要换上咱们自己的人……” “你想想,那得需要多少当官的呀?不用咱们大旗军的人大帅能放心吗?” “依我看呀,这吴山军校,就是在培养将来的官员,到时候不敢说全天下的官员都是咱们的人,至少也得有一半吧?” 这话说的……真的太有道理了,至少张寡妇和刘学究是这么认为的。 大旗军血战连场,平定天下之后,怎么也得给自己人安排好出路吧?要不然拼死拼上的死了那么多人岂不是百忙一场了? 打仗卖命的事儿有大旗军上,好处留给别人,李吴山李老爷不会那么傻! 到时候一定会在紧要的职位上按照绝对信得过的嫡系人手。 作为大旗庄的土著,那绝对就是大旗军的中流砥柱是李大帅李老爷最信赖的那一批人了。 原来这吴山军校是培养官员苗子啊! 张寡妇的心眼儿已经活动起来:“他刘大伯,你说的这些都是真的?是听咱们李老爷说的么?” “李大帅是何等杨人?在他那个位置上怎么可能直接说出这样的话来?不过我看就是这么个意思!”刘学究说道:“我已经帮我的大儿子报名了!” 刘学究已经让自己的儿子报名上军校了,这事就肯定是十拿九稳,要不是看到巨大的好处,以刘学究的精明,怎么会舍得给亲生儿子报名呢? 张寡妇立刻就改变了主意,喜滋滋的说道:“要是这样的话……我家三娃子报名去军校……还真是个不错的选择哩!那就这样吧,让三娃去军校读书,我已经决定了!” “你家大娃儿是名动天下的英雄,再历练几年,必然会成为李大帅的左膀右臂。到时候大娃儿是统领军马的大将,三娃是治理地方的官员,你家的光景……啧啧,生生的羡慕死多少人哩!” 不论张寡妇和刘学究这样的底层小人物对于军校持什么样的态度,至少有一个事实让他们说对了。 那就是,吴山军校目前所招募的四百来个学生当中,多是大旗军的子弟,而且并没有象大旗军民团那样进行军事训练,而是把侧重点用于读书认字。 虽然军校一直都是施行军事化管理,但却不传授阵前厮杀冲锋陷阵的那一套老旧做法,除了每日例行的基本体能训练之外,就是读书和认字。 由李吴山亲自出任校长一职,并且聘请了几十个寒酸落魄的书生,给这些十几岁的半大孩子们传授文化知识——其实就是最粗浅的启蒙教学而已,目前的任务只有一个:认字儿! 第二百一十六章 小狼初长成 《百家姓》《三字经》和《千字文》是沿袭了多年的基本启蒙读物,按说吴山军校也应该选用。但是,李吴山却很罕见的直接摒弃了传承了这么多年的《三字经》,而是只使用《百家姓》和《千字文》作为最初的教学内容。 教学任务非常简单:每天能认十个字者为一等生,认七个字为二等生,达不到这个标准全都进行体罚。 在这个时代,体罚学生是最司空见惯的事情,私塾里的小孩子们经常被先生们打手板,谁也不会觉得有任何不妥,越是打的狠就越显得教书先生“严以制学”,反而愈发的受到家长的欢迎。 但是,吴山军校的体罚手段显然更加粗暴,也更严重:直接上军棍! 违反纪律者,学习任务不达标者,全都打军棍。 好在这些个学生已不是年纪幼小的蒙童,而是十几岁的半大小子,又多是农村子弟身体还算健壮,虽然总是被打的惨兮兮,却也能够支撑得住。 而且,到了这个年纪之后,介乎于少年和青年之间,自尊心非常强烈,哪怕是被打的苦不堪言,依旧不会象小孩子那样哭爹喊娘,而是一个个咬着牙硬挺,唯恐自己露出软弱的样子被同学们耻笑。 要想不挨揍,就得严格遵守纪律,就得好好的用功学习,否则的话,就等着和军棍的亲密接触吧。 “瞅瞅,瞅瞅,都把我儿打成甚么样子了?”儿子的屁股几乎要被打烂了,郎夫人心疼的直掉眼泪,赶紧唤来一大群丫鬟婆子,又是擦洗又是抹药的好一通折腾,郎夫人还在不停的抱怨着:“当初我就说不要让我儿去什么军校,偏偏你这没良心的,一力撺掇鼓噪,说去军校有万般好处,却把我儿打的皮开肉绽,这是要生生的把我心疼死……” 大红狼的本名叫做郎大洪,大红狼只不过是个匪号而已,叫的多了人们早已忘记了他的本名。这大红狼真是人如其名,果然有几分野狼的凶悍和残忍,不仅对敌人,对自己的儿子也是一样。 看着儿子血肉模糊的屁股,大红狼却一点儿都不在意,反而哈哈大笑着说道:“不就是打几下军棍的么?屁大点儿的小事儿,还值得抹眼泪?果然是妇人之仁!想当初老子在闯王手下当兵的时候,吃军棍挨鞭子已是家常便饭,早就习惯了呢……” “咱家儿子皮肉娇嫩,比不得你皮糙肉厚,”一边给儿子擦拭药膏,一边继续抱怨:“咱家儿子还这么小,怎经受得住如此殴打?要我说呀,这军校咱不去了,在家里做大少爷岂不是强过百倍?” “小?他都十五了,还小?我十五岁的时候,都已经……” “别卖你的老皇历了,你十五的时候还在沿街要饭当乞丐呢,难不成也让咱家儿子去要饭?” 大红狼这人形容丑陋样貌凶顽,一双狭长的眼睛和尖细的下巴,像极了一头凶狠的恶狼,而且此人狡诈凶残,大红狼的诨号恰如其分。作为昔日的闯军三十六将之一,大红狼天不怕地不怕,平生就怕两个人。 第一个当然是大红狼的结义大哥罗长腿。 罗长腿为人朴实性情耿直沉稳,对兄弟们总是肝胆相照,大红狼对这位大哥是一百个服气,与其说是怕,还不如说是尊重更贴切一些。 奈何罗大哥已战死于扬州城下,早已天人永隔,时至今日,每当大红狼想起罗大哥的音容笑貌依旧忍不住的唏嘘落泪…… 第二个让大红狼害怕的人就是眼前的这个妇人,也就是他的结发之妻:郎夫人。 这朗夫人原本就是大家闺秀名门之女,因为机缘巧合的缘故,从十五岁嫁给大红狼开始,一路追随始终不离不弃,即便是在最困难的时候依旧跟着他。郎夫人性情温婉持家有道,总是能把大红狼这样的剽悍汉子驯的服服帖帖。 外人都说大红狼惧内,是个典型的“妻管严”,闯军当中那么多的将领都在富贵之后广纳小妾,大红狼却一直守着结发的妻子,曾经被人笑作是“怕老婆”,大红狼也不分辨,只是嘿嘿一笑而已。 无论遇到什么样的绝代佳人,大红狼都对老婆始终如一,这不仅仅只是因为爱情,同时还是出于对夫人的感激:崇祯九年,在绥德一战当中,要不是老婆不顾一切的拖着身受重伤的大红狼躲进山坳里,大红狼的尸骨早已烂在荒野之中了。 素来对妻子言听计从的大红狼很罕见的做出了反驳:“这小子是咱们夫妻唯一的子嗣,你是亲娘我还是他亲爹呢。看他被打成这样样子,难道我就真的不心疼了?” “心疼孩子没有错,总是一味的娇惯可就不好了。我经年在外打仗,你又对他溺爱太深,长此以往这小子必然会成为纨绔子弟花花公子。让他去军校吃点苦头多些磨炼也是好的,还能学到些本事。”大红狼语重心长的对夫人说道:“其实吧,这军棍打的一点都不厉害,真要是按照军中的那种打法,这小子可就不仅仅只是烂屁股那么简单了,说不得连腿脚都要打断。我看呀,军校里边的执刑兵还是留了情面的……” 给十几岁的军校学生打军棍,看起来好像有点耸人听闻,却也不是没有分寸。负责执刑的士兵下手没有那么狠,分寸拿捏的恰到好处,既让学生们充分“享受”到了皮肉之苦,又不会真打死打残。以大红狼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出这是手下留情之后的结果。 “再者说了,这吴山军校也不是白上的,你看咱家儿子,是不是比以前健壮了许多?” 对于这一点,郎夫人也不否认。 郎太平郎大公子以前就是个弱不禁风的小白脸儿,锦衣玉食的日子过的习惯了,完全就是一副弱不禁风的体态,才在军校两个多月,白皙的脸蛋就变得黝黑发亮,身子骨也不那么孱弱了,这全都是刻苦锻炼的成果。 “儿子,还能招架的住吗?挨打的时候哭了没有?” 若是在以前,被打成这个样子,朗太平郎大公子早就哭鼻子了,现在却是一副小小男子汉的坚强:“其他同学者都能招架得住,我也招架得住。若是掉了眼泪,还不被别人笑死?” “好小子,不愧是我大红狼的种。站起来,给我看看郎家子孙的英武模样!” 虽然屁股上疼的厉害,郎太平郎大公子还是一挺身站立在父亲面前,甚至还打了个标准的军礼。 吴山军校的学生都穿着统一的制服。 制服完全参考了大旗军军装的样式,却做的更加精细贴身,除了多出一条巴掌宽的牛皮腰带之外,还在左肩上嵌了一颗小小的银星! 笔挺的军装式制服,腰带杀的细细,身姿挺拔如同标枪一般,看的大红狼愈发欢喜,大力的拍打着儿子的肩膀,哈哈大笑着说道:“好小子,真是好小子,长大之后肯定比你爹我有出息。好好的在家吃一顿,天黑之后就返回军校去吧……” 正在说话之间,就有客人来访。 来客非是别人,正是李吴山李大帅。 当大红狼把李吴山迎进厅堂之时,朗太平郎大公子“啪”的打了个军礼,高声呼喝道:“校长安好!” 李吴山也回了个军礼,笑呵呵的说道:“你好,若我没有记错,你应该是地字班的吧?” “地字班二等生朗太平。” “嗯,今天是返校之期,切莫耽误了时辰,要不然的话又要吃军棍了。” “学生谨记。” 李吴山是军校的校长,同时也是朗太平名义上的老师,这一番对话完全就是师生之间的正常应答,却把一旁的大红狼给看笑了。 “大帅好手段,竟然能把我家这浪荡儿子调教成这个样儿,隐然已有了几分铁血强兵的气势,这军校果然是个锤炼人的好去处……”大红狼笑道:“我就不信了,大帅你这么忙,还真的给这些个半大不小的娃娃们上课?还能真的给他们当师傅不成?” “现在我还没有给他们上课,但是从下个月开始,我就的正式给他们授课传本事了。”李吴山说道:“这些个学生,才是我大旗军的未来和希望,必须手把手的教,我对他们……期望极深!” 眼下的课程,基本就是最粗浅的认字班阶段,除此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让他们适应集体生活,同时让这些个青少年深刻理解“纪律”二字的含义。 至于真正的课程,还需等到下个月才正式开始。 “我这次来……郎将军应该知道我是为何而来吧?” 大红狼微微点头,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道:“朝廷同意了?” “暂时还没有,但我会让朝廷同意的。”李吴山说道:“带上你的本部人马,我再给你一个营和一个直属队,由刘春生率领,你们一起去吧。” “我的本部人马没有问题,但刘春生……我们俩一起做事,究竟以谁为主?” 这大红狼本就是闯军旧将,他手下的军队也是闯军旧部,虽然事实上早已彻底融入大旗军,但却和廉金斗一样,都保留着独立的番号。而刘春生是大旗军的营官,已是高阶军官了,两军一起外出远征,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指挥,要是出现谁都不服谁的状况,那可就太糟糕了。 “我已经对刘春生说过了,这次以你为主,他服从你的指挥!” 听了这话,大红狼乐的一拍大腿:“要说别的事儿,咱还真不见得比刘春生那个娘娘腔更强,但要是说起我们闯军……说起他们闯军,一百个刘春生都不如我。大帅就静等着好消息吧!哦……对了,什么时候开拔?” “越快越好……自从闯王身死的消息传开之后,湖广、豫南、豫西南一带的闯军已陷入各自为战的局面,迟早会被清军各个击破,必须做紧急救援,能把他们撤退到安全地带最好,若是他们不肯撤到咱们的地盘,至少也要保持他们的存在,不能被阿济格消灭,我的心意郎将军应该明白吧?” “明白,我明白的很!” 第二百一十七章 自作主张 李自成之死的消息,还是通过清军那边传过来的。 按照清廷的说法,大顺皇帝李自成已经兵败被杀,但细节却有很多个版本,存在态度的差异甚至自相矛盾之处。有人说李自成是被清军围困多日之后拒绝投降才被力战致死,还有人说李自成是死于地方武装的偷袭,种种说法不一而足,谁也不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伪。 尤其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清廷今天没有得到李自成的尸体,缺乏最过硬的证据,这就让李自成之死的消息变得有些难以取信于人了…… 不论李自成是怎么死的,甚至不管他到底是不是已经真的死了,但接下来的局面却很好的印证了这些扑朔迷离的传言:自从陕西老巢被清军攻破之后,活跃在湖广、豫南、豫西南,甚至是川东一带的闯军,很快就陷入了各自为战的局面,并且之一被清军消灭,就算是还保存着相当一部分实力,却已经被打的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了。 种种迹象表明,曾经席卷大半个天下的李自成或许是真的已经死了,要不然闯军不会崩坏的这么迅速。 当初攻破京师逼死了崇祯皇帝,李自成本就是大明朝的死敌,现在这世间最大的反贼终于死了,也算是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只可惜他不是死于大明王师之手,朝廷也就永远的失去了为“君父”复仇的机会…… 必死了大明皇帝的李自成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死了,这让江南朝廷显得很尴尬!甚至不知道应该如何表态。 对此持肯定或者是欢迎的态度,等于是间接认可了清廷“为大明天子复仇”的谎言。若是反对或者是否定,又唯恐被天下人说成是不孝…… 关键时刻,忠勇公李吴山最先旗帜鲜明的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将李自成本人和闯军分别对待。 李自成举兵造反逼死崇祯皇帝,当然是罪孽深重,他的死完全就是天意使然。 大明朝历史上最大的罪犯李自成已经死了,那就人死罪消不再追究,当然也不可能真的去追究一个死人。至于闯军嘛……因为现在的闯军依旧是事实上抵抗清军的重要力量,只要他们不再于大明朝为敌,朝廷也就可以以某种适当的方式接纳他们…… 这可不是李吴山的胡言乱语,而是有理论依据的:当年的崇祯皇帝曾经亲口说过“贼亦赤子”的话语,也就是说崇祯皇帝承认反贼是大明朝的子民。就算他们在事实上覆灭了大明朝,朝廷对他们的敌视态度也应该在清廷之下。 清廷才是江南新朝的生死大敌,而闯军则是可以团结的对象。 尤其是在李自成已死的情形之下,适当的团结闯军共同抵抗强大的清廷,这是出于最现实的考虑。 并且,在这之前,大红狼和罗长腿的商城军和廉金斗的固州军就已经投靠过来,并且在扬州血战和南京保卫战当中屡建奇功,尤其是那曾经的造反头目罗长腿,直接就为国捐躯战死在扬州城下,这足以说明闯军极其其他的造反队伍还是认可大明朝的,还是能够团结过来让他们为国效力的。 但是,毕竟崇祯皇帝的死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儿,在李吴山的心目当中,让江南新朝承认闯军残部,必然会是一个极其艰难的事情,他甚至做好了独走的打算,并且已经在未经朝廷允许的情况之下派遣一部分人马去驰援湖广的闯军残部了。 但是,事实却大大出乎李吴山的预料,当他呈上那份“团结闯军残部”的折子之后,仅仅只过了六天,朝廷就表示了认可。 就连最敌视闯军的程园毕、王宣同等人,都觉得这是一个很现实而且很有操作意义的举动。 新朝之所以会有这种态度,当然不是因为李吴山的缘故,反而恰恰相反,是因为多铎的缘故。 南京保卫战才过去没有多久,多铎率领清军差一点就要把新朝覆灭掉了。直到现在,想起血腥惨烈而又万分凶险的南京保卫战,君臣依旧心有余悸。 江南朝廷,确实是被清军给打出了心理阴影。 清军势大,雄踞北方,若是坐视闯军残部被消灭而袖手不理,整个湖广和豫南和赣西都会落入清军的控制之下,到时候就会对江南形成合围之势。从大战略上来看,这显然是极端不利的局面。 而且,在左良玉的儿子左梦庚率领“百万大军”投靠了清廷之后,实力大涨,远远超过了当初多铎率领的征南大军,要是从江右发起攻击,也不是那么好抵挡的。 正是因为出于对清军尤其是对阿济格部的畏惧,江南朝廷才在经过仔细商议之后,采纳了李吴山的意见:只要闯军残部不再于大明朝为敌,可以适当的进行一定程度的接纳和援助。 当然,朝廷的这种态度绝对不会首先表达出来,最多只是默许,具体事宜也不会由朝廷去执行,而是交给李吴山,让他以大旗军的名义“相机办理”。 有了朝廷的默许之后,李吴山又有所动作:把廉金斗的固州军调了过去,随时准备支援豫南、赣西一带的闯军残部。 如此一来,从江南派遣出去增援闯军的人马就达到了四千多人,规模说大不大,说小也算小,但却表明了一种政治态度…… “跑跑哒哒这一整天,嗓子冒烟儿,后腰都酸了,银雀儿,你来给我捏捏后腰……”李吴山脸朝下俯卧在床上:“顺便再给我捶捶腿!” “哎!”就好像是一只欢快的小鸟,银雀儿把李吴山的后衣襟撩起来,正准备象往常那样给老爷揉捏之时,姐姐金雀儿却笑盈盈的走了过来:“我来吧。” “姐姐……” “我虽已许久不曾服侍过老爷,但这捏腰捶腿的本事还没有落下,未必就比你差劲了。”轻轻的将妹妹一推,坐在床边不紧不慢的揉捏起来。 轻揉慢捏之下,李吴山全身放松,发出惬意的呻吟之声,微微闭着双眼,有一句没一句的说道:“今天家里边没什么事情吧?” “婢子自作主张,把朝廷赏赐的那两个女官打发到前厅去了。” 第二百一十八章 别想太多 当初朝廷赏赐这座富丽堂皇的“大帅府”之时,“顺便”赏了两个一等侍女,虽说是有品级的宫中女官,其实也就是侍姬的意思。 堂堂的李大帅为国操劳,又无有妻妾家室,赏赐两个年轻貌美的女子也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儿。 但李吴山却对这两个一等侍女毫无兴趣,甚至懒得看她们一眼。 最有意思的是,这两个侍女虽然性情温婉言辞和善,而且银雀儿也是个天真烂漫胸无城府之人,但却和那两个侍女非常的合不来,动辄就吵闹起来,而且每次都是银雀儿首先到李吴山面前告她们的状…… 今天早晨,银雀儿又耍了一次小心眼儿,当着李吴山的面和那两个侍女大吵了一通。 李大帅当然没有闲心理会这种女人之间的事情,也不想掺和其中,而是很直接的让作为“内务大总管”的金雀儿“酌情处理”。 金雀儿的处理方式就是:把那两个样貌绝美性情温婉的一等侍女打发到前厅,让她们管理一些鸡毛蒜皮的琐碎杂务,不许她们踏入后宅一步。 知道了金雀儿的“处理方法”之后,李吴山没有做出任何表示,仅仅只是“嗯”了一声:“以后这样的事情不需报我知道,你自己看着办就行了。” 似乎早就料到老爷会是这样的态度,金雀儿转过头去,朝着妹妹微微一笑。 银雀儿吐了吐舌头,走出一个可爱的鬼脸,无声的笑了。 “还有,午后收到浙江的来信,是潞王的亲笔信。” “潞王说了些什么?” 潞王和李吴山之间的信件,肯定是绝密内容,但李吴山却早就知道金雀儿一定会拆开来看,而且似乎对此毫不在意。 更加要紧的是,金雀儿似乎也不觉得在李吴山看信之前自己先拆开来看有什么不妥,而是很直接的说道:“潞王在信中推荐了几个人,但他不方便出面,希望老爷能够帮忙安排几个实在官职……” 大明朝的宗室藩王,尤其是潞王这样的老牌子藩王,虽然在地方上拥有很大的影响力,但却没有实权,更不能掺和军政要事,至少不能直接掺和进来。 最严重的是,象潞王这样,竟然和李吴山“相互勾结”,本就是犯了大明朝的忌讳,绝对属于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秘事,但李吴山却一点都不在乎被金雀儿知道。 这绝不仅仅只是一种莫大的信任,而是因为李吴山深深的知道金雀儿是什么样的人。 “回头你用我的口气给潞王回信吧,就说我会尽力相助,话不要说的太死,留些回旋的余地,言辞上客套一些……我估计这些已不用我专门嘱咐了吧?” “婢子知道应该怎么做。只是……” “只是什么?” “潞王还在书信中提到另外一件事儿……” “说。” “潞王说,有一宗室女,年方十六,人品样貌俱佳……” “潞王想给我做媒?要我娶那宗室女做老婆?” 听了这话,正在开心偷笑的银雀儿顿时就变得紧张起来。 “是,潞王就是这么说的。” 李吴山哈哈大笑道:“政治联姻?还是宗室女子?你帮我拒了吧。” “拒了?那是宗室女呀,还是近支宗亲,皇亲国戚……” “哈哈,老爷做事凭的是真本事,不屑于借助联姻。” 如此直接的拒绝了潞王的政治联姻,银雀儿脸上的紧张表情顿时消散的无影无踪。 “那……婢子应该怎么说才好?” “你就说……就说皇室还没有成亲呢,作为臣子的不好占先。反正就是君臣大义或者是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那一套……” “婢子明白了。” 说完了正经的事情,享受着金雀儿的尽心服侍,早已身心疲惫的李吴山已完全放松下来,渐渐的已有了几分惺忪之态。 “老爷……” “嗯?”李吴山已经昏昏欲睡了,随口应了一声。 金雀儿稍微犹豫了一下,完全就是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态,过了片刻才终于鼓足勇气说道:“有个事儿啊,憋在婢子心中很久了,一直想问个清楚。” “什么事儿啊?” “就是老爷派大红狼援助闯军之事。” “援助闯军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地方我做的不够仔细?” “老爷做事,从来就是滴水不漏。”金雀儿的心思转的飞快,言辞也更加含蓄,语气愈发轻柔:“这一次援助闯军残部,老爷不只是调了大红狼部,还有刘春生部,是这样吧?” “是啊,怎么了?” “婢子记得的很清楚,上个月十六,老爷就把刘春生部调到了颍州,现在看来,这分明就是为增援豫南、赣西而做的事先准备。而李闯身死的消息是这个月上旬在传过来的。老爷似乎早就知道李闯已死,或者说老爷早就料到李闯会死。”金雀儿的语气依旧十分轻柔:“老爷又是怎么提前一个多月就知道李闯会死的呢?” 作为李吴山的贴身“秘书”,金雀儿几乎知道他所有的安排部署。早在一个多月之前就把刘春生部西调,以金雀儿的冰雪聪明,结合现在的局势,一眼就能看出李吴山早就有了支援闯军的打算。但奇怪的是,李吴山又怎么会提前知道李闯身死的消息呢? 从时间上推算,那个时候的李闯应该还没有死。或者说就算是已经死了,身在江南的李吴山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得到消息。 除非他真的拥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作为李吴山最亲近的身边人,金雀儿很清楚的知道自家老爷绝对是血肉丰满的凡人,而不是如外界传说的那样是无所不知的战神。 既然不是神仙,又怎么可能未卜先知?又怎么会提前知道李闯一定会死这样的意外之事呢? 这一次,李吴山没有回答。 但金雀儿还是很敏锐的感觉到李老爷全身的肌肉顿时收紧,瞬间就从完全放松昏昏欲睡的状态变得紧张起来。虽然李吴山还是保持着脸朝下的俯卧姿势,但身体却是一瞬间蓄满了力量,全身的肌肉都在一瞬间收缩起来,就好像是一张拉满了的弓。 这种来自身体的变化是最本能最直接的反应,本就做不得假,而且李吴山根本就没有必要在金雀儿面前虚张声势。 李吴山的这个反应,立刻就把金雀儿吓坏了,知道自己问了不该问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恰恰就是李吴山李老爷最核心的秘密。 “婢子该死,婢子该死!”刚才还有说有笑的金雀儿早已脸色大变,诚惶诚恐的跪在床边:“婢子不该胡乱猜疑……” 这幅情形把银雀儿吓住了,她甚至不知道姐姐到底犯了什么错,竟然会吓成这个样子 李吴山没有起身,依旧保持着原本的姿势,因为俯卧的缘故,根本就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你又胡乱猜疑什么了?是不是怀疑老爷我的这一身本事从何而来?” 跪在地上的金雀儿始终不敢抬头,就好像是顶着一座沉重的大山,不知不觉之间已是汗流浃背。冷汗出了一层又一层,被淋漓的汗水打湿的头发紧紧的贴在额头上,却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过了好半天,李吴山才重新坐了起来,看了看满头大汗的金雀儿,双眸中闪过一抹锋锐的目光却又转瞬即逝,瞬间就又恢复到平日里的和蔼模样,用一种玩笑的口吻说道:“老爷我这一身本事与生俱来,有时候哦,连我自己都觉得,或许我真是天上的神仙转世……” “肯定是这样,肯定是这样!”天真烂漫的银雀儿很认真的说道:“我听别人说,宋时的包拯包青天,就是文曲星君转世来扶保大宋朝的,所以才有一身浩然正气。想来老爷就是武曲星君转世到了人间,专门来扶危定难拯救黎民百姓的呢……” “好了,好了,前世今生的事儿谁又能说的准?时辰不早了,我要睡觉了,你们俩也下去休息吧。”李吴山又看了看神态惶恐的金雀儿,不动声色的说道:“别想的太多,要不然会睡不好觉的!” 第二百一十九章 隐喻 温柔的月光照耀之下,大帅府中一片宁静。 整理好被褥之后,银雀儿象往常一样钻进被窝,看了看还在发呆的金雀儿,笑嘻嘻的说道:“姐,你不困觉么?别熬灯油了,赶紧睡吧。” “我睡不着。”金雀儿坐在窗前,在摇曳的灯火中凝望着窗外的苍茫夜色:“你要是困觉了,就睡吧,不要管我。” “你呀……真不知你整日里在想些什么,又惹了老爷的不高兴,懒得理你,我先睡了哦。” 银雀儿这个人,素来天真烂漫胸无城府,整日里吃的饱睡的好,根本不知烦恼二字究竟为何物。 但金雀儿却和妹妹完全不同。 她很聪明,同时也知道了老爷太多的秘密,但知道的越多她就越感到害怕,就愈发感到自家的这位李老爷高深莫测,尤其是那份料敌先机未卜先知的能力,让她更加怀疑李吴山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甚至开始怀疑他究竟是不是人! 视天下大势如掌上观纹,无论什么样惊天动地的剧变,总是能够充分利用为自身谋取利益,总是能够料事如神,时时事事走在这个世界的前面,而且每逢大事,他都好像未卜先知一般提前做出准备…… 一个正常人,怎么可能做到这种程度? 难道说李吴山李老爷真是天上的神仙转世投胎?这未免也太玄了一些吧? 思来想去,却想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只能怅怅的宽衣解带上床睡觉。 没有烦恼而且从来不去想太多的银雀儿睡的很是香甜,四仰八叉的姿势就好像一头吃饱了的小猪,占据了床铺的大部分空间,而金雀儿则蜷缩着手脚,好像是一只暴风雨中的小鸽子。 “姐,你冷吗?”半睡半醒之间的银雀儿嘟嘟囔囔的问了一句。 “不冷啊。” “那你干嘛发抖?” 我在发抖吗? 是的,金雀儿在发抖,而且抖个不停。 银雀儿本能的朝着姐姐身边挪了挪,试图用自己的体温给姐姐带来一丝暖意,但她的这个动过明显就是徒劳的,因为金雀儿抖的更厉害了。 作为朝夕相处的姐妹,银雀儿很快就意识到姐姐的颤抖不是因为寒冷,而是因为害怕。 那是这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强烈畏惧。 这让银雀儿感到万分奇怪:姐姐从来就不是个胆小的人,究竟是什么事情会让她怕成这个样子呢? “老爷,是老爷,咱老爷越来越让我感到害怕了。”当金雀儿在妹妹的耳边小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银雀儿能够很清楚的听出姐姐的语气很不自然,就象是做了什么亏心事被别人揭穿之时的那种声调。 “你是奇怪,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咱们老爷那么好的一个人,我真不明白有啥好怕的。” “老爷的手段越来越厉害,总是能够未卜先知一般的预料到那些还没有发生的事情。”虽然是在被窝里边,金雀儿似乎还是担心隔墙有耳,唯恐被别人听到一般,将嘴巴凑都妹妹的耳边用一种可以让人窒息的口吻轻声说道“难懂这还不够可怕?” “这有啥呀!”银雀儿大大咧咧的说道:“很多大英雄都有这个本事,比如说岳武穆啊、诸葛武侯啊什么的,只要眼光到了一定程度,总是能够看清楚天下大势……” 但金雀儿却知道这不仅仅只是眼光敏锐的问题,而是蕴含着一个可怕的秘密,只是以她的见识和智慧,还完全无法理解,但她却知道这是老爷最大的秘密。 “这算不说这个,老爷的来历和出身,难道你就不觉得奇怪吗?” 李吴山出身大旗庄,这是世人皆知的事实,但他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大旗庄人。只是在十几年前才突然出现在那里,至于之前的来历则是一个谜团。 谁也不住的他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更不知道他的老家在哪儿。 当然,对于绝大多数来说,这一切都不算是多么了不起的问题:在这样的年月里,到处都是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只不过李吴山是个幸运儿,孤身一人来到大旗庄之后,短短几年就挣下了偌大的家业,很快就飞黄腾达成了名动天下的李大帅。现如今,人们早已忽略了他的来历和出身。 只有如金雀儿这种和他朝夕相处,并且找到他很多秘密的贴身之人,才真正明白李吴山绝不可能仅仅只是运气很好的流浪汉那么简单。 对于这个问题,妹妹银雀儿依旧毫不在意:“老爷不是说了么,或许咱家老爷真是天上的神仙转世投胎到了凡间,有些异乎寻常的本事实在是最正常不过了。” 虽说鬼神投胎之说虚无缥缈,但是实在想不通的情况之下,这就是唯一的解释。 但这个解释本身就漏洞百出经不起推敲。 就算李吴山真的是神仙转世,也一定会有父母吧?为何从里没有听他谈起过?就算是神仙转世,也不可能真的“噗通”一声从天上掉落凡间。李吴山出现在大旗庄之前的那段岁月和经历,始终是一个谜团。 所谓的“神仙转世”绝不是字面上的意思,而应该是一个隐喻,分明在暗示着什么,但金雀儿却始终想不明白。 就算这些都不考虑,李吴山头脑中那些个明显超越了这个时代的学识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老爷胸中自有天地乾坤,无论才情还是学识,只能用浩淼如海来形容。尤其不可理解的是,他竟然知道万里之外的“英吉利”“欧罗巴”的情形,还知道“气压”“爆炸参数”等等这些技术性的细节,所有的这些个学识绝不可能一撮而就,更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掌握运用…… 明明知道老爷就是血肉之躯的普通人,但金雀儿总是觉得李吴山和自己不一样,和这个时代的所有人全都不一样,就好像……就好像他根本不属于这个时代,更不属于这个世界。 世间之人,芸芸众生,却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个想法始终在金雀儿的脑子里萦绕不去。而且她从来都不相信“神仙转世”的说法! 老爷行事果断狠辣,做事不留余地,而且身上带着太多的杀戮之气,怎么看都不行是中正平和的仙佛。 料事如神,大智如妖,这简直就是妖魔一般的存在。 明明知道李吴山是**凡胎的血肉之躯,但金雀儿总是觉得在这幅普通人的皮囊之后,隐藏着一个般的可怕灵魂,尤其是那份心智,更是让人不寒而栗…… “早些睡吧,明日还要早起伺候老爷上朝哩……”银雀儿翻了个身,含含糊糊的说了一句,很快就进入了梦想。 黑夜之中,金雀儿的眼睛依旧亮闪闪的…… 第二百二十章 敢为天下先 每月初六的大朝会又名“例朝”,从洪武初年一直沿袭至今。 所谓的“例朝”,顾名思义就是一场例行公事般的“月度工作汇报”。除了阁、部、司、寺等各级在京衙门之外,也有数量不少的地方官员,算是一场比较大型的朝廷会议。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官员必须出席,有本的、有事的,以及等候朝廷裁决的才会参加,要是没什么事儿也就不必出席了。 在很多影视作品中,这样的朝会必定是场面隆重,群臣三拜九叩山呼万岁,然后一个太监站出来说一句“有事出班早奏,无事卷帘朝退”……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个样子。 三拜九叩山呼万岁那一套是满清搞出来的奴化仪式,大明朝没有这个规矩。文臣武将和皇帝之间的上下尊卑,更多是一种工作上的上下级关系,谈的也是工作上的正经事儿,没有那么多的繁文缛节。而且很多事情并不需要皇帝本人“圣意天裁”,只需交给内阁讨论即可。 第一份奏本则是出自楚华文之手,身为礼部三把手的楚华文楚侍郎说的是云贵之事:云南的沐王府本就是和大明朝休戚与共的藩臣,镇守边陲之地已有两百多年了,复隆朝刚刚成立不久,云南沐家就表示了效忠,准备带领一些当地的土司择机前来朝觐。 这也是一件大事,一定要审慎处理,毕竟沐王府是明朝的宿臣,又和朱皇天家有着悠久的臣属关系,必须认真对待。 第二份奏本是户部提出来的,依旧是以前的老问题:流民安置。 几十万扬州百姓寄居南京,直到现在都没有完成基本的安置工作,这可不是小事儿,而是朝廷的工作重心。眼看着天气已经越来越冷,必须加快进行,但眼下的朝廷实在没有那么多钱财,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第三份奏本则是出兵部,由兵部尚书黄宏东上奏。 大明朝的兵部尚书有好几个,李吴山李大帅的脑袋上还顶着个兵部尚书的头衔儿呢,当年的史可法也挂过这个衔儿,但这仅仅只是一个荣誉称号,不代表他们真的能够主导兵部事宜,只有这个出身浙党的黄宏东是实授的兵部尚书。 “三大营残破,留守司各营名存实亡,京卫司几不复存在,当重募兵士以实之……” 经过南京保卫战之后,作为江南主要军事力量的三大营当中,高起潜部已经可以直接取消建制了,韩赞周和卢九德部死的死残的残,连最基本的架子都搭不起来了,必须进一步充实重新建设。还有京卫营、留守司各营也需要做大规模的补充! 眼下,清军就在一江之隔的江北,军事力量必须进行大规模的补充,一来是为了增强国防力量,再者还有一层不方便直接说出来的原因:目前的军事方面,对于大旗军的依赖程度实在太过于严重。适当的加强三大营和其他军队,也可以减少对大旗军的依赖。 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而且确实是当务之急,但最大的问题还是一个字:钱! 上嘴儿皮一碰下嘴皮儿就能说出“重建国防”的话语,真正做起来确是千难万难:士兵从何处招募?粮秣器械、甲胄武器从何而来? 归根到底,这些东西都是要钱的,偏偏现在的朝廷最确的就是钱。 没有钱就想组建军队,而且是大规模的扩充军事力量,根本就是一句空谈而已。 明明知道很多事情已经到了不做不行的地步,偏偏就是因为朝廷穷的叮当烂响根本无法落实,只能停留在纸面上,这就是复隆朝廷不得不面对的窘迫境地。 既然暂时无法真正执行,那就只能先“留中”等待情况允许之后再说了。 “臣李吴山上奏……”李吴山恭恭敬敬的递上了自己的手本。 看了李吴山的奏折,复隆皇帝只能苦笑。 这份奏折开宗明义,叫做:《请渡江北伐疏》。 现如今湖广、赣西、川蜀等地依旧是闯军和清军激战的局面。两广、闽浙、云贵等地虽然是大明朝的疆土,但却是一种名义上的从属关系,复隆朝的势力还无法真正落实下去。也就是说,朝廷真正能够统治的地盘仅仅只局限于江南之地,出了南京这一带,连芜湖是不是愿意服从,都得看黄得功的心情。 在这种情形之下,北伐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复隆朝的法统和统治基础,完全来自于大行崇祯皇帝,大行皇帝已死在北都,江北各地尽在清廷控制之下,既然顶着大明正统的光环,就得竖起北伐的大旗。 你不北伐谁北伐? 而且李吴山在奏折中说的很清楚,大旗军愿为先锋,首开北伐之战。 在这份奏折当中,渡江作战的种种细节以及战略部署,甚至详细到战术的安排和前后波次,全都事无巨细说的清清楚楚,这简直就是一份详尽的《北伐操作指南书》。 复隆皇帝当然希望尽快北伐,一来是彰显新朝的大义和正统,再者也是为了解除近在咫尺的威胁。 清廷已经重新调集大军囤于江北,随时都有可能再次南下,若不扫清江北,新朝始终处于清军的战略威胁之下。 但北伐一事关系重大,不是说想北伐就能北伐的。 除了一个大旗军之外,复隆新朝的军事力量残破不堪,财政更是近乎于破产,在这种情形之下,怎么北伐?拿什么北伐? “忠勇公所言北伐一事,确是当务之急,然朝廷有朝廷的难处!”到了这个时候,年轻的皇帝不得不承认自己无力北伐这个事实:“北伐一事,还需诸多准备,我……朕以为可以从长计议!” 皇帝不是不想北伐,而是做不到啊。 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但却不方便宣之于口,不能那么直眉白眼的说出来,作为内阁首辅大臣的程园毕赶紧站出来帮着皇帝打圆场:“新朝初立,百业凋零民生艰难,应优先等咱们先把江南的民生搞好,等国库充足以后再北伐吧,这就是程园毕的意思。至于说什么时候才能把经济搞好,什么时候才能把民生弄的繁荣富庶起来,那就是只有天知道的事情了! 在这个事情上,程园毕的说法得到了一些老成稳重之臣的大力赞同,府尹王宣同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自古兵家之事,看似是热血健儿阵前争锋,实则为国力之考量,打仗打的就是钱粮,先民生而后北伐,臣以为是老成谋国之策,臣附议!” 自古以来,打仗从来就不单纯只是个军事问题,而是交战双方总体实力的综合比拼,到了最后一定会反映到经济层面。 只要有足够的钱粮,就可以发动大规模的战争,没有钱那还打个屁呀! 说来说去,问题又回到了原点:钱。 至于如何才能弄到钱,如何富国强兵,可不是说几句话就能办成的,需要实实在在的政策和具体的方略,但是在这个方面,新朝显然缺乏应有的魄力。 按照程园毕的说法,现在最要紧的是休养生息积蓄国力,但这些老掉牙的说法仅仅只是痛快痛快嘴而已,完全是停留在政策方面,至于具体的执行方案则一点都没有。 李吴山说道:“臣意,可参考洪承畴在江北的做法,统计人口丈量土地,重新确定税赋……” 洪承畴已经到了江北,作为清廷钦命的征南总督,洪承畴并没有象多铎那样一上来就急吼吼的展开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他的做法和新朝完全一样:优先考虑民生。 清查人口数量,丈量隐匿的土地,进行生产资料的重新分配…… 虽然洪承畴是明清之际有名的贰臣,名声早就臭大街了,但却不能否认他的谋略和大局观。站在历史上的高度上来看,这样的做法可以极大促进生产力的恢复,进而会促进军事能力的提升。 既然洪承畴的做法是正确的,复隆朝就应该效仿之。 但是,李吴山的提议遭到了几乎所有的人一致反对:众人反对的不是这种做法,而是洪承畴这个人。 “那洪承畴不过是叛国叛族之宵小,无忠无孝无家无国,实乃千古奸贼,此辈之所作所为必遭天谴……” “洪贼逆天而行,必为千古唾骂,国朝正大光明,怎可效他?” 洪承畴是大大的奸贼,是一定要遗臭万年的,我煌煌大明怎么能够学他那一套? 洪承畴的为人和名声确实烂极了,而且一定会遗臭万年,但这不代表他没有能力,也不代表他现在的所作所为就是错误的,只要是和洪承畴沾边的事情新朝就一定会竭力反对大肆鞭挞,这完全就是因人而废事。 其实,洪承畴正在江北做的事情确实可以促进民生的恢复,还可以起到富国强兵的作用,朝中衮衮诸公不是没有看到其中的好处,但却如此激烈反对,完全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纵观整个封建时代,要想实现富国强兵增加国力的目的,无非就是从农业着手,而重新分配土地也一定会是必然的举措。但江南的土地大多集中在地主豪强和地方士绅手中,这些个官员就是该阶层的代表,让他们把自己的土地分配给下层百姓,无异于与虎谋皮。 世间最艰难的事情不是移山填海,而是触动自身利益。 程园毕等人不是没有看到这一点,而是不敢那么做。 “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是国朝的根本,若是触动了士绅阶层的利益,就等于是动摇了国本。 他们不敢那么做。 也就是说,所谓的富国强兵只不过是停留在嘴上说说而已,最多也就是小范围的修修补补。 对此,李吴山早有预料。 既然如此,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臣蒙先帝恩宠,委以复国之重,今江北沦陷,臣不敢懈怠。既朝廷无力北伐,臣唯有一力担此重任!” 既然朝廷上下都不想北伐,我这个受先皇复国重任之人可不能坐视不理,就只能独走了。 独走?你李吴山准备自行其是去北伐? “不是准备,而是已经开始!”李吴山说道:“大旗军之先遣部已渡江北上,开北伐之先!” 第二百二十一章 不甘寂寞 对于钱谦益钱老大人而言,这半年以来的时光简直就是一种煎熬。 因为丢了官职,也就是没有了俸禄,偏偏这位老大人又喜欢锦衣玉食的生活,最爱讲究排场和体面,仅有的一点积蓄很快就坐吃山空,家里的情形每况愈下…… 万般无奈之下,只好遣散了数量众多的仆役,仅留下少数几个追随多年的下人伺候饮食起居。 钱谦益钱老大人的生活是很讲究的,八盏八碗是最低标准,每餐一定要有他最喜爱的“鲜鲈烩”才能吃得下去。看着桌子上凄凄惨惨的青菜豆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怎只有四个菜?还全都是素菜?为何没有我最每餐必吃的鲜鲈烩?” “今时不必以往,老爷还是将就些吧?”柳如是小声说道:“家里已没钱了,维持不住奢靡的排场……” 没钱?怎么可能会钱呢? 虽然早就被罢了官职,可钱老大人毕竟为官几十年,总应该拥有丰富的家底吧? “老爷平日里最爱风光体面,排场弄的很大,白花花的银子每日里都是大河淌水一般的流出去,以前做官的时候还有俸禄和各色孝敬银子,尚且能够支撑。如今没有了进项……早已经坐吃山空。”柳如是低声说道:“就眼下的这点过活,还是奴变卖了些衣裳首饰呢。” 听了这话,钱谦益顿时默然。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素来视金钱如粪土的钱谦益第一次体会到没钱的难处,但却毫无办法。他这一辈子都过着风光体面的生活,大半辈子出仕为官,没有了官职之后的生活真的很不习惯。尤其是到了现在,竟然还要自己的侍妾变卖首饰,真是寒酸到家了。 正在烦躁之时,忽然听到前厅的阵阵吵闹之声,愈发心情郁结,干脆放下碗筷前去查看。 却原来是家里的门房正在和管家大吵大闹。 “你们在吵些甚么?” “老爷,门房要走……” 自从钱谦益丢了官职以后,已过了大半年,却没有官复原职东山再起的迹象,家里的情形每况愈下,仆役们纷纷“离职”,俨然就是一副树倒猢狲散的凄惨景象。 连这卑贱的门房都觉得我钱谦益没了前程,真是狗眼看人低,钱谦益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没好气的说道:“既然觉得跟着我没有甚么好处,那就让他走吧。” 那门房听了这话,顿时恼了脸面,双手叉腰的大叫起来:“让我走?说的好听,先把这俩月的月例钱给我结了。你又不是我家的亲爹亲老子,凭甚么给你白白看门儿?当老子是你们钱家养的狗儿不成?就算是狗,也得给块肉吃呢?” 一个区区的门房,能有多少月例钱? 钱谦益懒得和这样的市井小人说话,很不耐烦的摆了摆手:“欠他多少月例银子?统统给他结算清楚了,省的让人看笑话,他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 堂堂的一代宗师文坛领袖,恓惶成这个样子,又是居住在最繁华的“高档小区”,街坊四邻全都官场上的头面人物,闹成这样肯定会被人笑掉大牙。 赶紧把这门房打发走,也好落个清净。 想不到的是,管家竟然面露难色,凑到钱谦益耳边小声说道:“老爷,不是我不想和他结算清楚,实在是因为家里真的没钱了,账上都已经空了!” 不会吧! 偌大的钱府,竟然连一个门房的工钱都没有了?怎么会穷成这个样子? 那门房看出了钱谦益的窘迫,更加叫嚣的厉害。旁边的管家不住低声下气的说着好话:“你跟着咱家老爷已不是一年两年了,老爷何曾亏待过你?平日里你收的红包也不少了,最近老爷落难,你怎么也得体谅一下老爷的难处……” “我体谅他,哪个体谅我?我的一家老小全指望这点银子过活哩,我那一大家子还过不过日子了?拿不出我的工钱也好,那边用器物里抵账好了!” 门房二话不说,直接摘下了悬挂在厅堂正中的那幅绘画,卷了卷夹在腋窝之下就走。 那是赵梦吉的《秋郊饮马图》,正经的名家名画,少说也值几百两银子,若是遇到行家,肯定能卖出更加的价码,却被一个门房这样拿走,几乎要把钱谦益气的当场吐血。 管家想要追上去理论,却被柳如是给拦住了:“算了,算了,还嫌老爷不够丢人的么?” 钱谦益钱老大人最爱面子,若是管家追出去,一旦吵闹起来必然弄的街知巷闻,钱老大人的落魄顿时就会成为这一带的笑柄。 “老爷,”看着门房远去背影,管家只能无奈的苦笑,然后双手捧出家里的账簿子递到了钱谦益的手上:“这是家里的总账,老爷你看一眼吧。” 账上都已经分文没有了,还有什么好看的? “还是看一眼吧,”管家无奈的说道:“老爷看过账本之后,若是没有什么问题,我也就可以交账了。” “怎么?你也要走?”连追随十几年的老管家都要离开了,钱谦益顿时勃然大怒,象个任性的孩子一样挥舞着双手:“滚,都滚吧,看我落魄了是吧?那就全都滚蛋好了。” 管家无奈的苦笑着说道:“不是我看老爷落魄才趁机落井下石,而是这个家……真的已不需要我这个管家了!” 家里的仆役几乎走了个干净,账本上一文钱都没有,自然也就不需要管家了。 虽有些伤感,但却不失礼貌的送走了老管家之后,柳如是对钱谦益说道:“老爷为官几十年,却落得如此下场,想来已看透了这官场上的人情冷暖……” 真是人情薄如纸吧。 自古以来,就是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钱谦益现在的境地恰好完美的诠释了这句话。 想当年,钱府门前车水马龙,捧着拜帖前来的文坛才子达官贵人都能踢破门槛儿了,想见钱老大人一面都非常困难,需要给门房塞几个红包才能有进门的机会。现如今钱老大人丢了官职,完全就是一副门庭冷落车马稀的境况。 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可见一斑呐! “自古长安居大不易,住在这金陵繁华之地,每日的开销都不在少数。不如变卖了这宅子会老家去,每日里粗茶淡饭也是好的。”柳如是神态淡然的说道:“老爷的年纪已经不小,还是不要再醉心仕途了,不如回家安享晚年,也好落个清净自在!” 以前的时候,钱谦益总是把“笑傲林泉”“归隐山林”挂在嘴边儿,好像他真的很喜欢那种恬淡而又平静的乡野生活。其实只不过是说说而已,他最喜欢的还是做官。 当了半辈子的官儿,早已经名声在外,如此灰溜溜的回老家,他能甘心吗? 肯定不能! 正在他犹豫着如何回应柳如是之时,门口已传来一声清唤:“敢问,这是钱文宗府上吗?” 钱文宗,是对钱谦益的一种尊称,其实就是文坛宗师的意思。 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称呼他了,听了这话钱谦益顿时喜上眉梢。 看那人一身文士装束,显然是个读书人,还用双手捧着拜帖子,显然是前来拜会的客人。 以前的时候,每天都会有无数人前来拜会,搞的钱老大人不胜其烦。但是现在,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人来拜会过他了。 进到这个书生,钱老大人喜不自胜,赶紧迎了出去,却故意不让那书生进门,而是在门口不住的寒暄客套。 这番作为,自然是虚荣心作祟,其实就是为了让街坊四邻看一看听一听,让大家知道知道我钱谦益不是无人理会的小人物,就算是没了官职,依旧是文坛领袖士林宗师,还是有人来拜会我的。 说了一大堆没有营养的客套话,钱谦益还不知道来者是谁呢:“恕老爷眼拙,敢问尊台上下如何称呼?” 那文士十分礼貌百分客套,言辞之间极的恭敬:“钱文宗事物繁杂,记不得我也在情理之中,后进学生孙正文,仰慕文宗大人久亦。” 孙正文?江南学社的孙正文? “正是晚辈!” 知道了来者的身份之后,钱谦益顿时眉开眼笑,心里早已乐开了花。 这孙正文可了不得,是江南学社的二号人物,仅次于楚华文,早已蜚声文坛,是著名的后起之秀。 江南学社那么大的名头,作为二号人物的孙正文亲自来拜门,而且执的晚辈之礼,极大的满足了钱谦益的虚荣心,故意摆出一副文坛大宗师的架子,做出一副前辈对待晚辈的态度,用很大的声音说道:“原来是正文呐,今日你来我处,有什么事情吗?” “晚辈前来,一者是因为久仰钱文宗之盛名,新作了一篇《北伐论》,想请钱文宗赏脸斧正一份,要是可以的话,还请钱文宗帮忙提个序。”说话之间,孙正文摸出连个小小的金宝一并递到了钱谦益面前。 现在的钱谦益非常的缺钱,却故意做出一副“是钱财如粪土”的清高姿态:“作序就作序,你拿这些个阿堵物做甚?” “些许润笔之资,还望钱文宗笑纳。” 几番假意推辞之后,极度缺钱的钱谦益也就笑纳了! “还有一事,需是要和钱文宗仔细商议的。”孙正文说道:“想必钱文宗也是知道的,我江南学生本是楚华文楚学兄一手创建,只是楚学兄做了朝廷官员,终日繁忙,无暇打理学社事物。学社群龙无首,缺少一个领袖群伦的人物。思来想去,也就只有钱文宗这般德高望重的文坛领袖,才能够领导我江南学社。经楚学兄推荐,经学社上下仔细商议,一致希望钱文宗能够出任我江南学社的荣誉社长!” 第二百二十二章 一心当官 江南学社早已成为最大的文人组织,影响力遍布朝野,很多成员本身就是新朝的官员,能够出任学社的荣誉社长,虽然不在官场其实也相差无几了。对于现在的钱谦益而言,简直是雪中送炭。 他本想毫不犹豫的满口答应,但却顾及身份不好答应的太直接太痛快,而是故意做出一副为难的样子:“钱某本是垂垂老迈之躯,恐怕难当此重任……” “还望文宗大人为国思谋,全我江南学子拳拳报国之心。” “我本意归隐山林,再不过问俗事……”稍微拿捏了一下,借以彰显自己文坛领袖的身份,然后话风一转:“不过呢,你们江南学社也是为国为民的热血种子,不断的为国疾呼,我若是置身事外反而有愧于圣人教诲,且入内详谈……” 满心欢喜的钱谦益引领着孙正文进了前厅,分宾主落座之后,很快就谈起了江南学社的事情。 “只要文宗大人出任这个荣誉社长,就可以领袖群伦继续鞭挞时弊为国筹谋,我等后生晚辈也好青蝇附于骥尾,多做些为国为民的实事,还望老大人万毋推却,千万不要寒了万千读书种子的一片热忱之心呐。” 江南学社的荣誉社长啊,这个职位就等于是坐实了他文坛领袖的身份,钱谦益当然满心欢喜,却还在虚情假意的推辞着:“我已是一把年纪老眼昏花,又能做出什么实事?这文坛之事还是要指望你们这些年轻人呢。” “文宗大人此言差矣,我等晚辈只有一腔热血罢了,要说这鼓于呼,还是要仰仗文宗大人这的人物。”说到这里,孙正文的嗓音稍微压低了一些:“关于老大人出任江南学社社长一事,李大帅也是首肯的,并且对老大人倍加推崇。看李大帅的这个意思,由老大人出任社长一职,只不过是个周转。只要有机会,大帅可以想办法给老大人安排个官职,虽说不敢保证一定能够官复原位,至少也是个相当紧要的实缺。到时候,众正盈朝,文宗大人和李大帅一文一武,共同扶保江山社稷,岂不是一桩佳话?” 听了这话,钱谦益已乐的嘴巴都合不拢了。 江南学社本是楚华文创建,而楚华文又是大旗军的人,李吴山才是江南学社真正的主宰,只要是稍微有点脑子的人就可以看出江南学社和大旗军之间的关系。 利用江南学社挑动舆论,为大旗军和他李吴山的所作所为张目,这就是李吴山创建江南学社的目的之一。除此之外,还要从江南学社当中选拔人才出仕为官。 毕竟大明朝素来就有“以文驭武”的传统,文官天然就比武将来的清贵,他李吴山要想把控朝局,就一定要有大量的文官为他说话,前任的社长楚华文就是最好的例子。 既然挑选自己当这个荣誉社长是出自李吴山的首肯,肯定也会给自己安排一个官职。 作为一个官场上的老油条,钱谦益深知一个道理:无论官职大小,只要还身在官场,就有晋升的机会,尤其是在背靠大树有大靠山的情形之下,升迁极其容易。 投靠李吴山,无疑就东山再起的捷径。 一心想要在官场上卷土重来的钱谦益很快就打定了主意:“李大帅身负复国之重任,当此紧要关头,老朽也只能拖着这幅残躯再出一把子力气了。李帅为国而战,老朽也不敢落于人后,必然竭尽所能。只是不知咱们学社现如今的方向……” “国家大事,唯北伐为重中之重,若是文宗大人……若是社长老大人能够为北伐大声鼓呼,唤起万众北伐之心,便是一杆大笔胜过百万雄兵了!” 李吴山已经甩来了朝廷独走,要自行其是的北伐了,自然需要先由舆论开路,江南学社的工作重心就是为北伐服务。 要说治国理政的本事,钱谦益确实没有多少,但要是说起这鼓噪舆论的文字功夫,绝对是个中高手。 满口答应之后,又是一番客套,送走了孙正文之后,钱谦益忍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 憋在胸中的那一口闷气终于释放出来,顿时神清气爽整个人都精神了许多。 “老爷为何如此大笑?” 当柳如是问起的时候,钱谦益哈哈大笑道:“世人都认为我钱谦益会从此一蹶不振告别官场,只能灰溜溜的滚回老家去做田舍翁了,现如今我就要去领导江南学社,用不了多久就要可以再次出仕为官……” 一想到自己还有机会站立在朝堂之上,一想到那指点江山的快意,钱谦益就忍不住的意气风发起来,仿佛正有一条金光大道在脚下铺展。 “以奴愚见,这江南学社的荣誉社长一职,老爷还是不要去的好。”柳如是并没有因为钱谦益有机会再次当官而欢喜,反而满是忧虑:“那李吴山虽有赫赫战功,确有扭转乾坤的非凡之举,但行事却不够光明磊落,而且此人素来骄横跋扈,我看此人必会成为国朝权臣。少则三年多则五载,必然会有朝廷起大争执,到时候少不得要有一场风波,老爷本已年迈,还是不要掺和的好。” “与其出仕为官,还不如就此退隐乡野,终究可以落得个清净!” “李大帅一意北伐,本就是光复故土的壮举,我为之鼓于呼,也是正经的事情。当此之际,自然要以天下为己任,又怎能退隐山林独自逍遥?岂不是辜负了十年寒窗苦读?岂不是辜负了圣人教诲?” “哎!说什么天下苍生,说什么圣人教诲?奴看老爷终究还是舍不得官职之位,舍不得那风光体面的虚荣与名声,只怕到了最后,连退隐山林的机会都没有了!” 虽然柳如是苦苦相劝,奈何钱谦益的虚荣之心和对荣华富贵的贪婪太过于执着,终究还是听不进去这番苦口良言:“我意已绝,你不必多言,若是你不喜欢,便自己回老家去好了。” “哎,老爷说的哪里话来?”柳如是先是一声短叹,然后又万般无奈的说道:“当初我随了老爷,便已有了生死相随之心,不论前路如何坎坷,终极是要和老爷一起走过的。只希望真到了那个时候,老爷还能想起我今日之言……哎,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是福是祸终究是天意,违不过也抗不过的,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第二百二十三章 高宗故事 醒木一响,众皆肃静,台子上的评弹先生慢悠悠的开口唱道:“千古英雄气,常伴日月辉。古今浩然情,全负笑谈中……” 四句半文半白的定场诗过后,弦声倏然一停:“今日书接上回,上回书说道那高宗赵构被金兵吓破了胆,一心一意偏安江南,早已将收复中原光复开封旧都抛之脑后,唯有岳飞岳爷爷胸怀直捣黄龙的壮志雄心,早就定下了北伐的打算……” 风行于江南的评弹,又名词话,和北方的说评书类似,是一种在民间广泛流传的曲艺形式,只不过多了弹奏和唱腔,显得更加丰富,其实本质还是一回事儿。 这《精忠说岳大传》本是最常见的传统回目,早已传唱了几百年之久,也不知是因为什么缘故,突然就又莫名其妙的风靡起来。无论是哪家茶馆,也不管是著名的驻楼评话名家还是撂地摊儿的单家儿,总是有出手阔绰的豪客花大价钱点这一出,旁人也是乐得不花钱听个热闹了。 这些时日以来,大半个江南都在说这《精忠说岳大传》,一时蔚然成风。 听的多了,渐渐也就听出一些门道来。 表明上看,这部书说的宋时故事,其实稍微咂摸一下,分明就是在说今朝。 复隆朝廷虽然已经建立,但君臣上下都不想北伐,分明就是偏安一隅的宋高宗嘛。一心一意要北伐的李大帅,总是让人们下意识的想到精忠的岳武穆。 话说,这李大帅还真的有点象当年的岳武穆呢。 一来是因为执意北伐的气势,再者也是因为李大帅本身就和岳武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义和庄的岳家后人已经迁到了南京城,虽然这仅仅只是瓒忠侯霖公那一个分支,却是正经的武穆嫡血后裔,为了抵抗清廷的剃发令宁可身死命丧,壮烈无比。幸亏李大帅及时出手,派遣绝死勇士去拯救,才终于把武穆爷爷的这一支后世子孙平平安安的送到了江南。 既然李大帅就是大明朝的岳武穆,那无心北伐只想着偏安江南的复隆皇帝自然而然就会被看做是宋高宗了…… “这人呐,一旦做了皇帝,心里的念头就只剩下享乐呢,哪里还有北伐之心?” “可不是怎的?先皇之仇未报,大半江山已失,却只想着躲在宫里吃喝玩乐,要不是还武穆爷爷支撑着,这天下呀……迟早遍染腥膻落入女真人的手中……” “岳爷爷忠则忠亦,终究是过于愚忠,既然朝廷不思进取不想北伐,干脆就甩开朝廷自己北伐好了,反正那大旗军……哦,不,反正那岳家军也是天下无敌的劲旅,就算是没有朝廷的支援也一定可以把辫子兵打的落花流水……我说的金国的辫子兵啊,你们可别多想!” 如此明目张胆的借古讽今,连茶馆的伙计都被吓住了,赶紧奉劝道:“诸位,列位呀,听书就听书,可不敢谈论国事呀!” 那些个喝茶听书的人等纷纷哈哈大笑,一个个挤眉弄眼的说道:“我们不曾谈论国事,只是在说大宋朝,可没有说大明朝啊,哈哈……” 分明就是在说当下的实事,却带着说大宋朝的幌子,这番讽刺之意谁还能听不出来了? 民间的舆论已经成了这个样子,就算是身在宫闱之内,依旧可以感受到越来越强大的舆情压力。 大明朝素来重视文人,尤其是那些个有功名的文人,总是充分考虑他们的意见和感受。偏偏这些个文人总是不能够体谅朝廷的难处,总是喜欢和朝廷唱对台戏。 自从李吴山甩开朝廷要独立北方之后,各种各样的北伐论调顿时蜂拥而立,谁要不发表几篇支持北伐的文章,就会成为“误国误民”的的庸人。谁要是敢反对北伐,立刻就会被铺天盖地的吐沫星子给淹死。 尤其是那钱谦益,一篇《援北伐将士书》不仅写的花团锦簇而且热血激昂,短短几日之内就传遍了江南文坛,其中的精彩语句被无数读书人引用,早已脍炙人口。 沉寂多时几乎要被朝廷彻底遗忘的钱谦益,因为这篇《援北伐将士书》再次回归众人视野,并且领导众多的读书人,猛烈抨击朝廷无力北伐之事,搞的复隆朝君臣非常被动,甚至一度陷入万分尴尬的局面。 这江山本就是你们朱家的江山,社稷丢了一大半之后,你们不仅不思进取不去北伐,反而要李吴山去北伐,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若是你们放任李吴山去北伐也不是不行,为什么还要仿佛的使用手段试图阻止大旗军北伐呢? 这分明就是宋高宗的故事,接下来是不是应该轮到“十二道金牌”的戏份粉墨登场了? 若是朝廷阻止北伐,就是重演“十二道金牌”的悲剧,就是要断送北伐的大好局面,谁要是做出这样的事情,谁就是大明朝的秦桧,是注定要遗臭万年的,而且一定会被万千心怀天下的忠义之士口诛笔伐,不把他活活骂死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铺天盖地的舆论压力,让复隆君臣感到十分委屈。 不是他们不想北伐,更不是想要做偏安江南的宋高宗,实在是因为有心无力。老老实实的夯实民生基础,无论怎么说都不算是错了,偏偏下层舆论毫不理会治国理政的艰难,只是把北伐的口号喊的震天响…… 舆论莫名其妙的起来了,君臣上下莫名其妙的被骂了个狗血淋头,颇有点千夫所指的趋势。在这个事情上,朝廷确实很冤枉,比窦娥都冤。 李吴山李大帅仅仅只是喊了一句北伐的口号,就把舆论带成了这个样子。事实上李吴山也是在唱高调,并没有真的看到大旗军大举北伐的迹象,却成了一心北伐收复故土的风向标,舆论完全倒向李吴山那边,朝廷却成了众矢之的…… 民心士气全都倒向李吴山,却把不抵抗的黑锅甩给了朝廷,长此以往民心焉存? 若是失了民心,这朝廷还能长久得了吗? 必须得想想办法了…… 第二百二十四章 民心如水 刚刚用过晚饭,李吴山打了个响亮的饱嗝,笑眯眯的问道:“通过最近的事端,你有没有学到点什么?” 这话显然不是对银雀儿说的,所以她毫不在意,而是继续帮李吴山洗脚。 “蒙老爷指点,婢子受益匪浅,确实学到了不少。”金雀儿神态恭敬的说道:“归根到底,不过就是一句话,叫做民心如水!” 民心如水,这句话,早就被过往先贤说滥了。 自古民心如水,可载舟已可覆舟,说的就是要统治者重视民情重视舆论的意思。 失民心往往就是王朝覆灭的先兆,这确实没有什么好稀奇的,纵观史书几乎都是这样的记载。 但是通过最近的一连串事端,又有李吴山的指点,金雀儿已经彻底明白了这句话的真实含义。 所谓民心如水,说的就是水无常形之意。 水本身并没有固定的形态,装在盆里就是盆的形状,同样的一盆水装进瓶中就是瓶子的形状,水的形状最终取决于容器的形状,而和水本身无关。 反映到民心之上,也是这样的一个道理。 只要有心人发动舆论,就可以引领民心。 也就是说,民心完全就是“塑造”出来的。 现在的民心就是支持北伐,这恰恰就是李吴山带动舆论所造成的局面。 这一手借助舆论引导民心的手段,旁人或许还看的不是那么明白,自始至终都在仔细观察的金雀儿却看的清清楚楚。 所谓的民心,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凭空制造出来。 “嗯,不错,很不错,理解的非常透彻。”很少夸赞什么人的李吴山面带微笑,朝着金雀儿频频点头:“以你的聪慧,能明白如水的道理,已比朝堂上的衮衮诸公高明很多倍了。” “婢子愚钝,还是老爷提点的好!” “用不着拍我的马屁!”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我很清楚的知道你到底有多么聪明,所以才会对你大加栽培。现在的你已超越了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再过几年你一定会成为老爷我的左膀右臂……” “婢子能学到老爷的万一,已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儿了!” 正说着,前厅下人来报:高起潜夜访。 “这么晚了,老爷都要睡下了还来夜访,管他什么高起潜低起潜的,明天再见好了……”银雀儿说道:“我这就去把他打发走……” “这高起潜漏夜前来,必定有事,我还去见一见吧。让他先在前厅候着,我马上就过去……” 换了一身见客的常服,来到前厅,刚一进来就打起了哈哈儿:“我说高老大人呐,这都已经什么时候了?还巴巴的跑到我这大帅府来,是想与我吃酒呢还是想邀我看戏听曲儿?” 高起潜同样穿了一身便装,略略的欠了欠身子行了个浅礼,用同样开玩笑的语气说道:“你李大帅要想看戏听曲儿还不简单?回头我送你个戏班子,想怎么看就怎么看,想看哪一出就看哪一出。不过今天不行,我老高是真的有事儿。” 李吴山正要招呼下人奉上茶水点心,却被高起潜给阻止了:“知道你李大帅事繁人忙,就不必闹那个客套了,我就说几句话,说完就走。” 虽然是个内宦阉人,但高起潜身上更多还是一种雷厉风行的行伍作风,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我刚从宫里出来,转脚就到了你这儿。” “高老大人进宫了?是万岁召见?” “是。” “哦。” “你就不问问万岁爷召见我是因为何事?” “不用问也知道,肯定和我有关。” “大帅慧眼。”高起潜笑道:“意你李大帅的心思,估计也能猜都我的来意,那我就直说了吧。万岁深夜召见我,还真的和你有关,准确的说是和你的大旗军有关。万岁希望我能出任大旗军的监军一职。这事你李大帅怎么看?” 虽说大旗军已经独走,但终究是大明朝的队伍,又顶着“太子亲军”的名头,必然要接受朝廷的监督和辖制,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把前任监军路恭行排挤出去以后,另行委任一个新的监军也是合情合理的事儿。要不然的话,大旗军就真的变成“李家军”了。 大明朝素来就有用太监做监军的传统,而这个高起潜本就是三大营的监军之一,又是崇祯朝的旧臣,当初是第一个表示对新朝效忠的军事将领,用他做大旗军的监军确实很正常。 “高老大人你这话说的可就不对了,什么叫我怎么看?”李吴山笑道:“委任监军是朝廷体制,无论我怎么看都挡不住……” “李帅呀李帅,你我都是行伍出身,都知道军中是怎么回事儿,咱就别闹这个虚应客套了好不好?” 军中的事情,最讲究的就是一个派系。那大旗军本就是李吴山一手创建,大大小小的军官甚至包括最底层的士兵,几乎全都是李吴山亲自带出来的,就算是说成是他李吴山的私兵也不算过分。 在这种情况下,若是李吴山不想接受朝廷委派的监军,只要稍微做出一点点的暗示,立马就能让堂堂的监军变成有名无实的摆设,毫不费力就是可以把监军这个二把手彻底架空,让所谓的“朝廷旨意”沦为一张废纸。 军中上上下下都不听你的,都不服从你的调遣,这监军还有个屁的作用? 老行伍出身的高起潜当然知道这个道理,也很深刻的明白若是李吴山不接受,自己这样的“外来者”根本就对军中事物插不上手,到时候肯定连前任监军路恭行都不如。 不管怎么说,路恭行都是参与过大旗军建军和军队建设的“元勋”了,却被李吴山毫不费力的“排挤”出去,他一个“半路出家”的高起潜算哪根葱? “今晚万岁召见,说的就是这个事儿。”高起潜非常直白的说道:“万岁爷那边,我还没有应承下来,先来问问你的意思,再去回复万岁。”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只要是万岁爷定下来的事情,就是律条,你问我干嘛?” “你又和我打哈哈?我也是老军头子了,还能不知道监军是怎么回事儿?”高起潜说道:“你李大帅若是能接受我这个监军,那我就应了万岁爷,你要是不能接受,我干脆回绝好了。看你这个态度……算了,我还是回绝万岁吧。这事谁爱干谁干,省的到时候我要受两方面的夹板气!” 高起潜能不能出任大旗军的监军一职,真正能拍板的那个人不是宫里的皇上,而是大帅府的李吴山。 要是高起潜连这一点都看不明白,这几十年的监军就真的白干了。 “别呀,”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高公公也是老监军了,到我大旗军中任职也是理所应当的事儿。而且你我又有过合作,彼此还算是熟识……其实吧,我也曾仔细考虑过,朝廷若是给我大旗军委派一个监军的话,你高公公绝对是最好的人选……” “你别和我说这个,我不是路恭行那样的书呆子,深知军中事物,此间再无旁人,你就痛痛快快的给我一句囫囵话,你自己个儿能不能接受我做监军?” “能。” 李吴山的一个“能”字,比皇上的圣旨都管用,高起潜也就不客气了,根本就不等朝廷正式委派的旨意,直接就履行起了监军的职责,第一件事说的就是牛柱儿:“牛柱儿这小子你是知道的,虽然有些小毛病,还算是敢打敢拼,也见过不少阵仗,跟着我十几年了,还有他手下的那些个爷们,不能让他们落个没下场。既然我做了监军,就得照顾他们一下,到时候把他们编入大旗军独立成营,赏牛柱儿一个不低于正五品的官职,这不算过分吧?” 在官军当中,牛柱儿的表现已经可以算是上等了,而且又是高起潜的嫡系旧部,给他们谋点福利这种事情本就是心照不宣,高起潜却如此直白的说了出来,足见直率。 “高建军你也知道,我大旗军的职位没有和朝廷官阶挂钩,谈不上品级,不过一个营官营官是跑不了的。” “大旗军中的营官已是相当不低了,就算是没有品阶也比正五品只高不低,”高起潜哈哈大笑着说道:“你李大帅说话办事都很痛快,那我就也不藏着掖着了,继续说说这北伐的事儿吧!” 李吴山喊出了北伐的口号,落了个“一心一意收复故土”的好名声,却让朝廷落下“偏安一隅”“不思进取”的坏名声。复隆小皇帝也成了“蜷缩江南”“醉生梦死”的宋高宗…… 若是李吴山真的北伐了,也就算了,偏偏他却只是唱高调,并没有实质的动作,这等于是把朝廷架在火上烤,弄的朝廷非常被动里外不是人。 大旗军的建制是公开的,总共就那么十几个营头,除了远征豫南的刘春生部之外,其他各营都在这里摆着,所谓的北伐只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 “还真的不是空话!”李吴山笑道:“其实北伐早已开始。” 你真的已经北伐了?不可能吧? 大旗军的主力全都停留在江南,就在朝廷的眼皮子底下,完全就是按兵不动,你拿什么北伐?嘴皮子吗? 事实上,北伐还真的不是一句空话,而是确确实实的开始了,只不过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大军渡江作战,而是特种战! 第二百二十五章 驰援远方 历朝历代,县都是最低的一级行政机构。天下的县治之地有很多,大小各异规模不同,但是通常意义上,衡量一个县城都有两个硬标准:第一必须有县衙,第二则是人口必须达到五千以上。 若是连县衙门都没有,算哪门子的县城?根据历朝历代约定俗成的标准,至少要有五千人口才能算是一个下等县。 但这并非绝对,邳县就是其中的一个另类。 邳县的名字当中虽然有一个“县”字,但却不是县城,从严格意义上来看只能算作是一个大型的市镇,其规模甚至超过了一个中等县:万余人口。 这么大的一个市镇,按说已经可以设置县级行政机构了,但却没有。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地域之争:在邳县的历史上,先属齐,后属吴,再属越,还有一段时间曾经属过楚。最有意思的是,甚至曾经做过一个国家的都城:邳国。 当然,这些都是春秋时期的老皇历,再也翻不得了。近两百来,邳县曾经归属过山东,后来又归属淮安府管辖,到了万历年间,干脆一分为二,北部给划到山东,南部划给了淮安,县衙也搬到了西南边的邳州,和州治平行,算是两套行政系统,而邳县也就被降格成了市镇,昔日的县衙也就顺理成章的改成了更低一级的“税所”。 混乱的行政体系给实际统治带来很大的不便,因为缺少足够的治安基础,这一带盗匪丛生社会基础极其混乱,山东的响马淮安的土匪时常“光顾”。 自从洪承畴来了之后,局面才有所缓解,社会治安大为好转。 清廷委派洪承畴坐镇淮扬,最根本的目的就是继续完成多铎没有完成是征南大业,但洪承畴这个人显然比多铎更加稳重,并没有一上来了风风火火的展开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而是首先平靖地方治安。 派遣军队驻守各地,肃清数不清的山贼土匪和五花八门的造反队伍,仅只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就逐渐稳定了局面。 持续的战乱早已让百姓们苦不堪言,随着局面的逐渐平稳和治安状况的好转,原本萧条的市面上竟然出现了几分经济复苏的迹象。 临街的茶摊儿上,七八个戴着毡帽挂着褡裢的行商正在慢条斯理的喝茶,眼神儿却不时的撇向不远处的邳县“税所”…… “韦队,兄弟们已经就位。” 扮作牲口贩子的韦无病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 韦无病原本是大旗军总教官刘三房的姻亲,以前在官军中做过流星探,正是因为这样的出身,让他成为大旗军中实力最弱同时也最不起眼的一个“营级”军官——马军营最高长官。 所谓的马军营,并不是什么骑兵,而是探马,准确的说就是侦察兵。韦无病这个所谓的营官最多也就相当于一个中下级的队官,也不过是个侦察兵的头目而已。 这一次渡江北上跨过扬州府来都邳县,就是为执行李吴山亲自部署的特种作战计划。 作为大旗军的最高统帅,李吴山当然不可能制定具体的目标,而是让韦无病他们这一波人“相机而动”。而韦无病选择的第一个特战目标就是邳县的税所。 经过连续数日的侦查和刺探,对于税所的内部情形已经知道的非常清楚,只等着下手的时刻了。 韦无病不动声色的把肩膀头子上的褡裢取下来放在桌上。 看到这个信号,几个挑担推车的“小贩”纷纷朝着税所的大门口靠拢过去。只要韦无病吹响铜哨,马上就会抽出隐匿在车上的武器动手砍杀,而早已经潜伏到税所之后的三十多人也会趁机发动…… 韦无病解开衣领,取出了挂在颈项之下的铜哨,正要凑到唇边吹响发出攻击的信号之时,忽然看到从街角拐出一大队清兵。 下意识的放下了铜哨,警惕的看了看四周,稍微沉吟片刻之后就把卖大碗茶的伙计唤了过来,故意做出一副胆小怕事的样子,小声问道:“伙计,你们这儿怎会有这么许多当兵的?那是税兵吗?” “这位爷不必担心,那不是厘金所的士兵。”卖大碗茶的伙计笑道:“是从淮安府调过来的军士。” 这小小的邳县,只有几十个巡防的治安兵和三十多个武装税丁,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军队。突然之间就出现了这么多清军,让韦无病心生警惕:难道清军已经嗅到了什么味道?要不然怎么会从遥远的淮安府直接调兵过来? “本地治安一直不怎么好,官府派遣军兵是来剿匪的。”卖茶的伙计说道:“两日之前活捉了悍匪头子鲁家成,今日要在东门开刀问斩,刚刚过去的那些士兵是去维持秩序……” “哦,原来是这样!”韦无病做出一副很释然的样子:“那些个土匪不仅祸害百姓,还总是抢掠我们这样的行商,也确实应该剿一剿了。” 正说话之间,平静的街上忽然一片大乱,从远处奔来一大群慌乱的人群。 “打起来了,打起来了……” “快跑哇……” 怎么回事?我还没有发出攻击的信号呢,怎么就打起来了,难道是埋伏在税所后面的兄弟抢先动手了? 不能够啊。 这次带出来的兄弟,全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兵,临时之时又曾受过专业的训练,怎么会出现不遵号令就直接动手的状况? “山上的马贼下来了!” “劫囚车了!” 听到百姓们的呼喊之声,韦无病才终于明白过来,原来不是自己的兄弟抢先动手,而是山上的马贼发动突袭,竟然做出了劫囚车的举动,想要把被俘的马贼头子给救回去。 马贼们和清军的厮杀之声已隐约可闻,税所的那些几十个清兵正慌慌张张的跑出来,朝着出事的方向奔了过去,看样子是想去支援清军击退马贼。 韦无病一点都不在乎马贼的生死,但却看出这一个难得的好机会:税所空虚,正可以动手! 毫不犹豫的吹响了铜哨。 听到进攻的信号,流连在税所附近的“小贩”们纷纷发动,抽出刀剑直奔税所冲了过去…… 直到这个时候,那个卖大碗茶的伙计才算是明白过来:敢情这几位不是良善的行商,而是马贼的同伙儿! 税所本就没有多少兵力,少量的武装税丁战斗力极其低下,最多也就是欺负一下乡民和商户而已,遇到精锐的大旗军战兵,又是前后夹击突然发动,毫无还手之力。 仅仅只用了一盏子热茶的时间,就基本肃清了税所的抵抗,韦无病等人趁机纵火…… 税所之内本就囤积了大量的棉麻、丝绢、粮米等物,这些东西大多易燃,只要火势一起就再也收拾不得了。 税所是囤积物资的要害之地,防火工作做的非常充分。为了防止税丁们回来救火,将几十口储水的大缸统统砸破,还把汲水的辘轳砸了个稀巴烂,顺便把水桶、井绳等取水之物全都丢进大火之中…… 并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把邳县税所付之一炬,然后快速撤离。 有了充分的准备,在清军的大后方发起突袭,这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如何安全的撤离才是真正的难点。 毕竟这不是在战场上,而是在沦陷区,安全撤离比破坏行动本身更加重要。 好在韦无病早已在北门附近安排了几十个精干的人手,应该可以从容撤退出去。 想不到的是,去往北门的通道竟然被堵死了。 在事先的侦查当中,这条道路本是畅通的,却因为一个意外出现了被堵死了:从山上下来的马贼们劫了囚车之后,被清军给堵在了这里,顺便也把韦无病等人给堵住了。 这个时候再改变行动计划显然已经来不及了,只能咬着牙硬拼。 “兄弟们,冲!” 这个时候的邳县,已是一片混乱,税所的大火还在熊熊燃烧,马贼在东边劫了囚车之后,因为战斗力实在过于低下,不仅没有能够顺利的逃出去,反而又给清军给堵截住了,不得不且战且退。而韦无病等人又趁机反动,几十号人马猛冲猛打,小小的邳县瞬间就乱成了一锅沸腾的粥。 因为战况紧急来不及砸开,刚刚被解救出来的马贼头子鲁家成身上还带着镣铐,和他手下的那些个喽啰们被清军打的抬不起头来,正在紧要关头突然察觉到前面有激烈的战斗发生,本能的以为是自己人,毫不犹豫的朝着这边靠拢过来。 韦无病这边人数虽少,战斗力却比这些个马贼至少高出两个档次,又有大群的马贼牵制了清军,很快就杀出一条血路,直奔北门而去。 悍匪头子鲁家成看出了便宜,率领着两百多个小喽啰,想都没有想就跟了上来! 大旗军先遣队韦无病部,和马贼们迅速合流,经过激烈而又短促的战斗之后,顺利的从北面出城而去,很快就消失在茫茫群山之中,只给邳县留下一片狼藉…… 第二百二十六章 我是天王 顺利的逃出邳县之后,甩脱了身后的追兵,韦无病等人趁势休整。 紧紧跟着韦无病冲出来的马贼们也赶了上来,直到这个时候,马贼头子鲁家成还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呢。 用石头砸开身上的镣铐之后,马贼头子鲁家成走过来抱拳行礼:“今日能得脱牢笼,对亏诸位兄弟相助,不知诸位行的是什么线儿,拜的是哪一尊菩萨?” 这是江湖上的黑化,又叫切口,意思就是你们是些什么人,来自哪里。 韦无病是正经的行伍出身,对于这些个江湖诀完全就是一窍不通,根本就听不懂,而且他对这些个马贼全无兴趣。 所谓的相助,只不过是误打误撞而已。 看对方没有回应,鲁家成又问了一句:“诸位兄弟好像不是本地人呀,哪个山头上的同道?当家的是哪位英雄?烧几柱香?” “你能不能说点明白话?” “我是问你们从哪里来,是哪座山上的兄弟,首领是谁?” “我就是首领!”韦无病说道:“我们和你们不一样,不是从山上下来是贼寇。” 贼寇们从来都不说自己是贼寇,这一句话就暴露了韦无病的身份:他绝对不是打家劫舍的山贼土匪之流。 这就奇怪了,既然你们不是同行,为什么要救我呢? “阴差阳错,误打误撞而已。” 韦无病实在不想和这些马贼扯上任何关系,当他收拾队伍准备离开的时候,却被鲁家成给拦住了。 面对拦路的马贼头子,韦无病面露不快之色:“你要做甚?别看你们人多,真要打起来只怕未必是我们的对手。” 你是马贼,我是正经的军人,我走我的阳关道,你走你的度独木桥,大家井水不犯河水。若是你想阻拦我们的话,说不得就得见点血儿了。 “这位兄弟误会了。”鲁家成摆出一副江湖大豪的豪迈之态,哈哈大笑着说道:“我看诸位兄弟身手颇为不错,想来也是乱世中的英豪,有心结识……” “这兵荒马乱的年月,多个朋友就多条路,你们这么好的身手,流落在外终究是可惜了,不如到我的山寨中去,大家并肩携手共举大事!” 你一个马贼头子,能举什么大事? “我们虽是人单力孤,也不屑于和贼寇为伍,你还是收取那份心吧。” 贼寇? 如果说了鲁家成是贼寇的话,还真的冤枉他了。 他还真的不是贼寇,而是义军,至少是名义上的义军。 义军? 听了这句话,韦无病认真的打量着鲁家成,试图从这个马贼头子的身上找到一丝义军的气象。 “这位兄弟不必存疑,我们就是天王军!” 天王军?天王军不是在山东吗?怎么跑到淮安府来了? 把自己说成是义军,而是还是名头很大的“天王军”,这还真不是鲁家成给自己的脸上贴金。 天下将乱,山东先反,这句话是有出处的。 自古齐鲁多豪杰,既出过孔圣人这样的大贤先师,也出过无数的英雄好汉,从来就有造反的“优良传统”。 历朝历代,出自山东的造反队伍就层出不穷不胜枚举,到了明末的惶惶乱世也不例外。 作为明末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造反军,来自陕西的闯军虽然席卷大半个北方,但却从未真正深入过山东境内。但是,这却一点都不妨碍山东出现三四十股“闯军”。 山东的“闯军”和货真价实的闯军根本就是两个概念,并不存在事实上的从属关系,最多就是彼此之间有过联络,挑着闯军的虎皮做大旗而已。比说很著名的榆园军、隗兴军,虽然折腾出了很大的声势,而且打着李自成的旗号,却是土生土长的山东“本地造反军”,和闯军一点关系都没有。 虽然绝大多数造反的队伍都号称是“吊民伐罪”“替天行道”的“正义之师”,但事实上……造反军就是造反军。 和公开表示要推翻大明朝的闯军相比,这些个土生土长的山东造反军甚至没有一个明确的政治目标,纯粹就是为了造反而造反:最开始的时候,他们是造大明朝的反。后来李闯取而代之建立大顺,派遣使者前来招降,他们又打跑了闯军的“使团”。紧接着,清军入关,这些个英雄好汉们干脆挑起“反清复明”的旗号。 原本就是造大明朝的反,现如今却又打着“反清复明”的旗号,看起来实在荒谬,但却是铁一般的事实。 这些五花八门的造反军只有一个目的:谁来了就造谁的反。 当然,他们不仅仅只是和统治者对着干,自己也互相攻伐相互吞并,都想成为主宰一方的“诸侯”,奈何时运不济而且本身又存在诸多天然缺陷,完全就是一盘散沙。除了把齐鲁大地搅的一团糟之外,并没有形成很大的影响。 清廷派遣鳌拜率领大军进入山东以后,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席卷而来,短短几个月的时光,就消灭了大部分造反的队伍,只有少量残余南撤到了淮安府地界之内继续抵抗。 鲁家成的“天王军”就是最典型的代表。 “天王军”原本是隗兴军的一个分支,隗兴军主力被鳌拜剿灭之后,只能狼狈南撤都了淮安苟延残喘,首领鲁家成干自立为王,自称鲁天王。 只不过现如今的“鲁天王”过的有些凄惨。 天王军本就是因为战败逃过来的,逃进深山之后给养困难,只要依靠打家劫舍式的零敲碎打勉强支撑,虽然顶着偌大的名号,事实上早已沦为山贼土匪之流。要不是这次误打误撞,堂堂的鲁天王就要被砍头了! 作为大旗军北伐先遣部的一部分,韦无病本就有联络各地义军的使命,想不到竟然在这种情形之下遇到大名鼎鼎的天王军。 既然鲁天王露出了收纳的意思,韦无病也就是顺水推舟的答应了。 于是乎,韦无病等几十个人和这些个马贼一起回到了山寨。 原以为可以利用天王军尽快在淮北一带打开抗清的局面,来到鲁家成的山寨之后,韦无病顿时大失所望。 所谓的天王军,早已沦落成一群半死不活的叫花子了。 山寨里头约莫有一千二三百人的样子,绝大多数都是面黄肌瘦的老弱病残,真正能够派上用场的也不过之后三几百个丁壮。 虽然实力早已所剩无几,鲁家成却驴倒架不倒,依旧自称天王,并且在那座破败的吊脚木楼式的“天王府”排开宴席,庆贺新近入伙儿的兄弟们。 “诸位兄弟,这位新来的韦老弟厉害的紧,以前曾是官军出身,手底下的兄弟们也全都是能踢能咬的惯家子……” 韦无病暂时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谎称是前大明的淮安军旧部。毕竟他带来的这些人表现出非常浓重的行伍气息,一看就知道是当过兵的,若是说成普通人肯定瞒不过去。 鲁家成虽然号称“天王”,身上却带着非常明显的江湖气息,虽然所谓的天王军只剩下阿猫阿狗三两只,架子却摆的很大。鲁天王手下共有四大元帅六大天将,甚至还有一个专门出谋划策的“丞相”。 拢共就这么一千多从山东逃过来的老弱病残,能打的不过三百人,就有四个大元帅六个大将军,这幅排场实在滑稽可笑,但却一点都不稀奇。 当时时局纷乱,五花八门的造反军数不胜数,随随便便占个山头就敢称王,拉起一支人马就给自己一个“奉天抚民大将军”的头衔。仅仅在去年一年,鲁南、、淮北一带就曾经出现过六个乱七八糟的“大王”…… 因为韦无病的带着队伍过来的,而且他手下的那几十个兄弟确实很能打,鲁天王对他格外器重,当中与韦无病“义结金兰”,并且给了一个大的吓死人的封号:中路讨虏大元帅。 所谓的“天王”“元帅”全都是自封的,反正也是自吹自擂,就算是自封一个玉皇大帝也改变不了山贼土匪的本色。 韦无病这个“中帅”的身份在与其他四位“大元帅”平行,排在六大天将之前,因为年纪比较小,在“天王军”的座次中排在第六位,被马贼们亲切的称为“六当家”! “六当家”的韦无病对于“天王军”的现状很不满意,和大旗军的精悍比起来,这简直就是一群叫花子嘛。 所谓的“天兵天将”不过是三几百个从山东逃出来的“丧家之犬”,每天除了开饭的时候显得有些精神之外,一天当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懒洋洋的蹲在墙根下面晒太阳、逮虱子。 “为何没有作训?” 好歹还顶着天王军的偌大名头,怎么能堕落成这个样子?为什么不对士兵进行例行的操练? 面对这个问题,鲁天王万分尴尬。 作为一个义军首领,鲁天王当然知道训练对军队的重要性,这不是条件不允许嘛。 天王军是被鳌拜从山东打出来的,主力早已不复存在,仅仅只逃出来这么点人手,其中的一多半是随军家属和老弱病残,根本就不敢和清军硬碰硬,只能做些打家劫舍的勾当维持生计。 粮米、油盐、布帛等等物资严重匮乏,连平时的基本口粮都无法维持,还怎么训练?总不能让兄弟们饿着肚皮训练吧? 没有粮食,确实物资……对于马贼来说,这应该不算是一个问题吧? 方圆两百里的范围之内,就有清军的四个“税所”,你们为什么不出去抢呢? 抢掠清军?鲁天王不是没有产生过这样的想法,而是做不到。 就凭这些战斗力低下的马贼,若是发动突袭的话,或许真的能够抢掠某个税所,但一定会死伤惨重。就说这一次“劫囚车”的行动吧,若不是因为凑巧遇到了韦无病等人,只怕就要陷在邳县全军覆灭了。 所以,鲁天王根本就不敢生出去抢掠清军的想法。 “不出去抢掠终究是坐以待毙,还不如冒险一搏。”韦无病用极具煽动性的口吻说道:“我意找个近一点的税所大抢饱掠一回,好歹也能弄些粮米资材回来。若是大哥你有顾虑的话,可由我的人先上,其他弟兄打打下手即可……” 第二百二十七章 情报加密 新年临近,虽然天灾**局势汹汹,但年还过的,担惊受怕辛苦一年的百姓们难得轻省,就算是日子过的再怎么恓惶,也得想方设法的弄点白面,买几斤又肥又腻的刀口肉估两壶烧酒,除了犒劳自己之外,还可以用来祭祖。 祭祖是一件大事,祖宗的牌位面前总要摆上些酒肉才会觉得心安,自己受苦不要紧,总不能让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也跟着受苦吧? 要是手里还有点余钱的话,大多会扯上几尺花布,给家里的婆娘做件子新衫——婆娘们省吃俭用吃苦受累,早就对那些花花绿绿的衣裳眼馋的很了,一年到头就算是日子过的紧巴巴,也不能让她们太失望不是吗! 在老百姓们忙活着过年的同时,腊月二十五这一天,朝廷颁布了一道旨意:新年过后就正式停用崇祯年号,改元复隆。 新朝早已建立,过年之后一定会正式更改年号,这本就是历朝历代的传统,完全在人们的预料之中。 按照惯例,腊月二十五过后,朝廷就会举行一个很小的“封玺仪式”,把各种印章、玺章全都封存起来,一直到来年的正月初五才会重新“开玺”。这就意味着在新旧交替的十天当中,朝廷不办公,而是象普通的百姓那样过一个安安稳稳的大年。 转眼已是除夕之夜,密密麻麻的鞭炮声过后,李吴山的卧房里依旧灯火通明。 “连万岁爷都要过一个轻省的新年,老爷也该歇歇了吧?”银雀儿撅着红嘟嘟的嘴巴,满是抱怨的说道:“老爷总是这么忙,也不知要忙到什么时候。要我说呀,做了这大元帅也不是啥好事。还没有以前在大旗军的时候逍遥快活……” 以前在大旗庄当小财主的时候,虽然比不得现如今的位高权重,小日子却过的相当惬意,至少不会象现在这个没日没夜的操心劳神。在银雀儿的心目当中,老爷做这个大元帅实在是太辛苦了,连个放屁的工夫都没有,简直就是在给朝廷当牛做马。 “朝廷里那么多当官儿的,全都回去过年了,这大明朝哇恐怕也就只有老爷一个人还在操劳国事了。” 正在奋笔疾书的李吴山抬起头来,用力的揉着太阳穴,笑呵呵的看着唠唠叨叨抱怨个不停的银雀儿:“老爷我不是在忙朝廷的事儿,是在给军校的学生们写课纲呢。” 军校的事情不算朝廷的事情吗?银雀儿不懂。 吴山军校早就正式开课了,所有的课纲和教学内容全都由李吴山亲笔书写编撰,每隔一日还要到军校去上一次大课,确实已经忙的脚底板打屁股了。 军校嘛,不就是为了培养打仗的士兵吗?以前组建大旗庄民团的时候,老爷可没有这么劳累过,而是把民兵训练的大部分工作都交给总教习刘三房,可比现在轻省多了。 大旗军那么多能征善战的军官,干嘛不让他们去教导军校的学生呢?银雀儿还是不懂。 李吴山问:“什么时辰了?” 银雀儿答:“丑时初刻。” 李吴山微微皱起眉头:“这一次韦无病那边的消息怎么还没有送到?你再去看看。” 按照事先的约定,每隔十天,已经渡江北上的大旗军先遣部就会发回来一次消息,向李吴山汇报特种作战的具体情况。四股“先遣特战部”当中的三支已在前天准时送来了消息,只有韦无病那一股还没有音讯,逾期了整整两日,这让李吴山非常非常的担心。 银雀儿知道老爷一直在苦苦等待消息,因为同样的事情今天他已经问过四次了。 来到鸽棚之下,用力的挥舞着白手巾,没过多久夜空中就传来振翅之声,一直铁灰色的信鸽落了下来。 以非常熟练的动作从鸽子腿上取下一管小小的竹筒,飞跑着送到了李吴山面前。 从竹筒中取出一张写满密密麻麻字迹的纸卷,看也没有看一眼就顺手递给了正在自己身旁“校对课纲”的金雀儿:“把这个译出来。” 金雀儿从书桌上拿起那本元朝大德版的《说文解字》,对照着“鸽书”上的字迹,逐一翻译过来。 因为先遣特战部身在敌后,而且距离遥远,中途难免会有意外发生,为了防止因为敌人截获书信泄露机密,李吴山专门制定了一套“加密手段”。 表面上的,“鸽书”上的内容根本就是杂乱无章不知所云,就算是被截获也不知道到底写了什么样的内容。只有经过“翻译”之后,才能看懂。 翻译的关键,就在于这本《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是市面上最常见的工具用书,只要的读书人几乎人手一本,早已经都了烂大街的地步。因为成书时间太过于久远,又经过历次修订,存在着无数个版本。现在最常用的就是宋版和大明永乐版。 因为版本的不同,文字的次序就会有很大的不同,而李吴山使用的这个元朝大德版的《说文解字》,却很少被人用到。 发过来的“密信”当中抬头的第一个字是没有经过加密的,而这个字恰恰的就是解密的核心。 通过查找这个字在《说文解字》中的位置,就可以利用平仄标注出第二个字,而第二个字又是第三个字的间隔反平仄字节,然后查找间隔四个字的正平仄字节,以此类推永不循环…… 这套加密系统看起来非常复杂,其实却是最简单的“找字”方式,对于后世五花八门纷繁复杂的加密手段而言,简直原始的可怕,但是当时却简直如同“天书”。除了发信者本人和李吴山之外,也就只有金雀儿能破译出来而已。 虽然这套加密系统是李吴山一手创立,但他却没有那份逐字逐句破译的耐烦心,而是直接丢给了自己的“秘书”——金雀儿。 很是费了一番工夫,才终于“破译”完成,将“翻译”过来的全文送到李吴山面前。 看罢之后李吴山顿时面露喜色:“咱们的六当家做的很不错,嗯……非常的好。” 隐瞒身份混杂在事实上已经成了土匪的“天王军”残部之中,混了一个六当家的身份之后,在这个两个月的时间里,不断的发动小规模的奇袭、骚扰战术,接连破坏了邳州一带的三个税所,抢掠大量物资。同时频繁截杀驿兵,破坏清军的通讯体系…… 当初派遣这些先遣军北上之前,李吴山就曾经对他们进行过一段时间的“专业培训”,专门传授“游击战”“破袭战”“骚扰战”等等敌后作战的战术和策略。侦察兵出身的韦无病对李大帅的作战理念理解作为深刻,从不和强势的大股清军做正面接触,只是把“敌进我退”“敌疲我扰”的精髓发挥出来,虽然并没有多么辉煌的战果和歼敌数字,却把当地的局势搅动起来,让清军始终处于不得安宁疲于应付的状体。 在这封“鸽书”当中,韦无病再次汇报了具体状况:因为频繁的骚扰和截杀,小股的清兵不敢象以前那样肆无忌惮的在乡下活动,只能纠集成一定规模才敢出来,或者干脆就龟缩在大型市镇。 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苟延残喘的“天王军”——其实就是一伙鲁家成领导下的马贼,已经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在取得了足够数量的粮米物资之后,兼并了临近的两股土匪,现如今已经发展成为当地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队伍。而韦无病本人则深得“路天王”的器重,差不多已经成为“天王军”事实上的最高军事首领。 只不过他们依旧是事实上的贼匪,韦无病正在想方设法的把他们朝着“抗请义军”的方向上引导…… 在四股“先遣特战队”当中,韦无病这一股是发展速度最快而且势头最好的一支。 在“鸽书”当中,韦无病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虽然现在的“天王军”已经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却依旧不具备进行规模作战的实力。他想碰一碰稍微具备规模的清军,一来是为了搅动局势,更主要还是想打出“天王军”的声威。所以他希望李大帅能够做进一步的支援。 既然韦无病的开局这么好,做进一步的支援也是合情合理,但李吴山却不同意韦无病提出的作战计划,不同意他去和规模的清军作战。 敌后作战,最重要的就是袭扰二字,韦无病已经被接连的胜利冲昏了头脑,竟然想要去碰成规模的清军,这绝对是个很坏的想法。 李吴山已经做出了决定,从自己的直属队中抽调最多两个小队的精兵,化整为零深入过去支援韦无病,同时让这些人把自己的口信捎过去:继续流动作战,只进行袭扰和破坏就可以了,万万不能产生大打特打的念头! 做完了这一切之后,已是子时前后,正是新年旧岁交替之时,本已零零星星的爆竹声顿时响成一片。 李吴山打了个哈欠:“时候不早了,我也要睡了……” “老爷,今年……不守岁了吗?” “实在乏的厉害,就不守了吧。”李吴山似乎对“守岁”这个传统没有多大的兴趣:“你们俩姐妹若是愿意守就守吧,我是真的支撑不住了,先去会一会周公再说,明天还有正经事情呢……哦,对了,我要的那两份年礼准备好了没有?” 金雀儿说道:“已按照老爷的吩咐准备妥当!” “嗯,那就好,明天拜年的时候我还要用呢……” 第二百二十八章 自行其是 新年新岁,万象更新。 大年初一,街道上满是行人。 即便是平时的日子过的再怎么穷困,今天也必定穿戴一新,就算是置办不起簇新的衣裳,也会在旧衣外面裱条新护领,一来是为了表现出辞旧迎新之意,再者也是为了讨个好口彩。 每个人都是新衣新帽,逢人就说吉祥的拜年话儿,各家各户的门前都贴着火红的春联,地上全都是鞭炮的痕迹,好一副喜气洋洋的新年景象。 但是,并非所有的人家都会在大年初一开门迎喜,还是有些个例外的。 青柳小巷的拐角处,就有一处不大的院落,不仅没有张贴红彤彤的春联,也没有挑起大红的灯笼,甚至根本就没有开门。 大门紧闭,门板上贴着一块四四方方的白纸。 江南百姓都知道这方白纸所蕴含的意义:表示这家人有重丧,即便是在这个最喜庆的日子里,依旧关门闭户守家不出。 按照江南的风俗,在过去的一年当中,若是家里有了重丧,即便是在大年初一也不会迎春纳喜,至少要等到午时过后才会开门迎客。 通常情况下,遇到这种状况,人们也就不过去拜年了。 奇怪的是,在这家人的门口,却站着一个样貌周正的年轻人。 这人手里拎着两盒点心,看样子是来拜年的,却没有穿鲜艳的衣物,而是一身肃穆的黑衣,臂膀上还系了一条黑色的丝带。 身穿黑衣,臂系黑带,这完全就是吊孝之时的穿着,和这喜气洋洋的新年气氛是如何的格格不入,也不知他到底是来拜年还是来吊唁的。 开始的时候,还只是有少数人满怀好奇的远远观望,但是没有过多久,人群就越聚越多,到了辰时末刻前后,看热闹的人群已堵的如墙似壁,生生的站满了半条街。 能引来如此众多的人群,就是因为这个年轻人的身份特殊。 他就是大旗军元帅忠勇公李吴山。 李吴山位高权重战功赫赫,只手擎天力挽狂澜,扶保朝廷定鼎江南,功劳大到了天上去,声望也是无以复加,隐然已是江南第一人。 以李吴山的身份和影响,就算是当今天子也要对他颇为客套,就算他想去到皇宫大内,万岁爷也不会让他等这么久。 偏偏这座平平无奇的小院,却始终紧闭大门,似乎完全不知道大名鼎鼎的李吴山就在外面等着。 想当初,十几万清兵都挡不住李大帅,现如今,堂堂的李大帅却被贴在大门上的那方白纸给挡住了。 住在小院里的人是何等身份?竟然能让李吴山李大帅如此苦苦等候? 李吴山似乎一点都不着急,似乎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去敲门,甚至连他身后那十来个穿着便装的大旗军士兵,都站的如同标枪一般笔直,始终一动不动。 时间一分一秒如同行云流水般划过,看热闹的人群越来越多,不仅堵死了街道,连周围的房顶上、树上都站满了看热闹的人。 众人纷纷交头接耳,纷纷猜测着这家人的身份。 能让李大帅等整整一个上午的人家,必然非同一般。 小院里住的到底是谁?难道比当今天子还要尊贵不成? 午时刚过,紧闭的院门终于打开了,从里边走出两个人来。 最前面的是一个垂垂老妇,虽然体态清瘦腰身佝偻,但精神还算矍铄,只是行走之间略显一些迟缓,似乎腿脚不是很方便。 在这老妇人后面,还有一个身形魁梧的男子。这男人满脸的络腮胡子,虚扶着前面的老妇人…… 看到这一幕,所有那些看热闹的人群纷纷跪拜,就好像退潮的大海一样顿时矮了下去,嘈杂的私语之声瞬间消失,鸦雀无声落针可闻,肃穆庄严的气氛瞬间弥漫四周。 虽然大家都不认识这个老妇人,却认识她身后的那个壮汉。 那是扬州军统帅史德威。 史德威本是弘光朝的旧将,就算是对当今天子都不怎么在意,能让史德威如此恭敬之人,普天之下只有一个:史可法之母,史家太夫人。 史可法身殉扬州是何等的壮烈,分明就是当世第一忠臣,便是于宋时的文天祥相比也不逊色,他的高堂老母便是如孟母一般的人物。这些看热闹的人群当中,本就有许多扬州父老,大家有感于史可法的忠烈,这才对太夫人行此大礼。 “诸位乡亲!”太夫人的嗓音不大,还带着明显的老迈之气,但却听的异常清晰:“老身何德何能敢受此礼数?只是腿脚不便,无法还礼。效真呐,代我还礼……” “是。” 史德威朝着众人躬身为礼,算是替太夫人还礼了。 “诸位乡亲还能记得我家,我儿必定含笑九泉。本就是大喜之日,诸位还是散了吧,回到家去与妻儿吃顿团圆饭……” 既然太夫人这么说,众人也就纷纷散去了。 李吴山走上前去,将手里的点心盒子递给史德威,转过身子朝着太夫人行了一个军礼,身后的便装士兵也用整齐划一的动作行礼: “大旗军向太夫人致敬!” “老身早就知道李大帅来了,只是家有重丧,不便开门相迎,只有等到午时过后才能……” “晚辈明白,所以才不敢敲门惊扰。” “劳烦李大帅等候这么久,老身深感愧疚,如今午时已过,还请大帅入内吃盏清茶……” 跟随着在史德威身后,进入到史家内宅。 史可法生前虽然身居高位,但却两袖清风,始终过着清贫的日子,只有寥寥可数的几个仆役也都是从老家带过来的,就算是这个小院也是租住。 迎面的堂屋之内,供奉着史可法的灵位,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烟火气,似乎刚刚焚烧过香烛纸钱…… 在这个时代,能让李吴山真心跪拜之人,绝对不超过三个,史可法绝对是其中之一。 朝着灵位拜了几拜,然后才在侧厢落座。 一个身材纤细略显瘦弱的女孩子捧着朱漆托盘奉上茶水之时,史德威下意识的欠了欠身子。 这个动作让李吴山顿时明白过来,这个奉茶的女子不是丫鬟下人,而是史可法的女儿。 完全是出于对史可法的敬重,微微起身双手接过茶盏子,朝着她略略点头。 “听说太夫人有寒腿的宿疾,晚辈已派人去清薛神医了……” 不等李吴山把话说完,太夫人就微微的摇了摇头:“我这般年纪,已是黄土屯颈之人,就算是有些伤痛也不值得医治,更无必要劳烦薛神医。我知道李大帅有要事于效真商议,我等女流之辈应对回避……” 史效真是史德威的族名,是当初史可法亲自为他取的家族名号。 “太夫人不必回避,”史德威说道:“今日要于李帅商议的不光是军国之事,还有咱们的家事,太夫人不在场,孙儿不敢做主。” 所谓的国事家事,其实都是一回事,都和史家有莫大关联。 扬州军虽已极度残破,却还拥有庞大的数量,现如今光是战兵就有一万五六,总体规模并不必大旗军小,甚至还要更大,但处境却非常的微妙。 扬州军是前朝江北诸军的一部分,虽是大明朝的军队却不在复隆朝的序列之内,甚至可以说很本朝并没有太过于直接的联系,而且扬州军对新朝的态度非常冷淡。 随着复隆朝的正式建立,前朝旧军就应该归属过来,而且极度缺少过硬军事力量的朝廷确实表现出了对扬州军的招揽之意,早就伸出了橄榄枝,希望他们能够继续效忠新朝。 朝廷此举虽然实属正常,但扬州军却有自己的考虑。 大旗军和扬州军的关系经历过血与火的考验,十几万清军合围扬州的时候,只有大旗孤军远道驰援,近两个月的生死大战打的惊天动地,并肩作战共御强敌这才是实实在在的交情。 南京保卫战当中,三大营败了个稀里哗啦,扬州军之所以敢硬顶着清军的反复攻击,就是他们对大旗军有着绝对的信心,哪怕付出巨大的代价也要把清军死死的拖住。 最后,李吴山把多铎交给了史德威,而不是交给朝廷去换取功名富贵,这也是一个很大的人情。 朝廷拉拢扬州军,本身就是为了制衡大旗军,史德威不可能体会不到朝廷的这点小心思。 若是朝廷能够拿出巨大的利益,那也就罢了,偏偏现在的朝廷穷的连裤子都穿不起来了,用士兵的话来说就是“抠门儿到死”。 在南京保卫战当中,大旗军固然居功至伟,但扬州军同样功劳不小,至少比三大营的作用要大的多,但朝廷却把有限的一点儿家底全都分给了三大营,却只被扬州军开出了一大堆“空头支票”,幻想着完全借助君臣大义的名分压服扬州军,这么做就不对了。 扬州军的根基在江北,江北早已完全沦陷,扬州城更是被扬州军亲手点起的大火烧了个干干净净,现如今已成了无根的浮萍,连最基本的补给都成了问题。 要不是李吴山拿出了二十四万银子,并且把大旗军的给养调拨一部分给史德威使用,扬州军连这个年都过不去。 在这种情况下,史德威要是倒向朝廷成为大旗军的牵制,简直就是在史可法的脸上抹黑,别说他不会那么做,他手底下那近两万兄弟也绝对不会答应。 无论是扬州军和大旗军的关系,还是史德威与李吴山人私人交情,都是在血与火生与死中凝聚出来的,想要利用扬州军牵制大旗军,制衡李吴山,纯粹就是白日做梦。 当年扬州军毕竟是扬州军,而不是大旗军的一部分,不可能总是依靠李吴山的“接济”。 扬州军要想维持下去,必须有自己的地盘儿。 所以,当李吴山提出北方的口号之时,扬州军第一个表示支持,而且是强烈支持。 只有打过长江去,重新占领江北之地,才能恢复扬州军的地位,解迫在眉睫的生存问题。 可惜的是,朝廷对北伐并不是很上心,用市井民间的小民之语来说,就是一副“偏安江南”的姿态。 在这种情形之下,扬州军也只能象大旗军那样甩开朝廷自行其是了。 第二百二十九章 先遣遗女 两支最具战斗力的军队都要独走,必然会联合到一起,至少也会形成一定的默契和配合,要不然的话就真的是各自为战了。 按照史德威的想法,完全可以不必在意朝廷的意思,反正无论朝廷支持或者是反对,都不能提供助力,索性就象大旗军那样甩开膀子单干了。 “北伐是一定要北伐的。”最先唱响“北伐”高调的李吴山,却表现的相当慎重:“洪承畴比多铎要厉害的多,需谨慎对待……” 多铎凶狠残暴嗜杀成性,又是清廷宗室,更有横扫山陕席卷中原的赫赫战功,看起来好像是真的不可一世,最终还是兵败宁城之下,连自己的脑袋都被砍下来了。 作为扬州血战和南京保卫战的亲身经历者,李吴山和史德威都很清楚一个事实,决定胜负成败的关键不是大旗军,更不是扬州军,而是新附军,是那些投靠了清廷的前大明官军。 正是这些个认贼作父的汉奸走狗,成就了江南之战的转折点。 以刘良佐部为代表的新附军,虽然人数众多但却战斗力低下,从来就被多铎当做炮灰使用,当做是一次性的消耗品。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为了保全自己,这些个走狗们才在关键时刻抛弃了多铎,选择弃战而走,这才是多铎战败的关键因素。 那洪承畴本就是投靠了清廷的明朝官员,能够深刻体会众多新附军的心理,并且充分吸取多铎的教训。成为多铎的继任者之后,不仅没有处罚那些新附军,反而用抚慰的手段收买其心。 为了避免重蹈多铎的覆辙,洪承畴善待新附军,不仅极大的提高了他们的待遇和地位,还对原有的清军做出了一项重大改革:取消八旗兵原有的独立建制,将数量本就稀少的八旗辫子兵打散,分散到各个营头,让他们和新附军并肩作战。 如此一来,高高在上的“满洲太君”就和汉奸走狗军混杂在一起了,再也不可能出现被当做是炮灰使用的情况。毫无疑问,这一定会极大的提升新附军的忠诚度和战斗意志。 取消原有的名号,无论是八旗辫子兵还是新附军,统一称为“征南军”的下属各部。这等于是抹平了八旗士兵和新附军士兵的待遇,大家不分彼此平等对待。 虽然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平等,但却表现出了这样的一个态度。 除此之外,洪承畴还对多尔衮的“剃发令”奉行阳奉阴违的态度,不再象以前那样强力推行,也不再其强迫地方上的百姓剃发。如此一来,风起云涌的抵抗情绪就不那么强烈了。 洪承畴一改多铎时期的抢掠作风,非是严格执行清廷的税赋制度,不再用军事手段强抢民间物资,而是要老百姓们照章纳税…… 所有的这些个手段,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稳定了纷乱的局势,逐渐在江北建立起了相对稳固的统治。 对于清廷而言,洪承畴的这些个做法显然是无比正确的。 敌之英豪,我之寇仇,本着原则,洪承畴已经成为一个比多铎更难对付的敌人。 如果说多铎是一头横冲直撞的野猪,洪承畴则是一头狡猾的老狐狸,而且这个老狐狸非常懂得经营之道持久之道,明白在正式对江南发动总攻之前一定要先稳定内部的道理。 洪承畴的所作所为,或许需要很多时间才能平定江南,但却更加沉稳踏实,也更具威胁性。 这才是真正的对手。 这个时候贸然渡江北伐,显然不合时宜。 所以,张宁才会发动“特战作战”,在江北极力制造混乱,反复的敌人后方袭扰,就是为了让对手无法安安心的发展。 “随着洪承畴的出现,北伐一事恐怕要演变成为一场旷日持久的对峙,现如今洪承畴的总体实力依旧胜过你我,又有庞大的北方作为大后方,而且正处于上升期,我方只能处于战略防守姿态……”这是李吴山第一次明确提出《持久战》的观点:“短期之内,不具备与敌决战的条件,所谓的北伐只不过是一个激励人心的口号而已。我所能做到的就是不断在敌后发起小规模的零星战斗,让敌人无法稳定。” 史德威不糊涂,很快就领会了李吴山的意图。 “我方虽无力和洪承畴决战,但却可以进行不间断的袭扰,疲之以敌,积小胜为大胜,不断的消耗洪承畴的战争潜力……” 这个道理并不深奥,史德威已经懂了。 “眼下,我大旗军已派遣四支先遣部深入敌后,并且小有收获,但却不足以改变局势,仅仅只一个象征性的存在。”李吴山终于说起了此行的真实目的:“我意,从扬州军中抽调忠诚精锐之士,组成更多的先遣特战小队,由我亲自进行训练之后潜入江北……” 先遣特战队这种事,扬州军具有天然的优势。 扬州军的士兵,大多出身江北,是本乡本土的子弟,不仅更熟悉形式而且有更多人脉,可以更方便的进行渗透。只要稍微做一些“培训”的工作,就可以化整为零成为许许多多的“游击队”…… 史德威完全赞同李吴山的设想,并且很快答应下来,准备抽调精干人手交给李吴山先“培训”一下,然后就可以潜入江北进行“特种作战”了。 在收复淮扬光复江北这个事情上,扬州军比大旗军更有热情而且积极性更高。 “还有一事。”史德威朝着身边那个小姑娘招了招手:“环妹子,你过来。” “我家环妹虽是女流之辈,却有尊父风骨,不愿苟安于江南,时时刻刻想着为收复扬州出力。”史德威的语气稍微停顿了一下,看了看身边的小女孩,又看了看太夫人,才又继续说都:“尊父身殉扬州,环妹誓要为尊父复仇,只是生为女儿之身,不方便上阵杀敌……闻得绝死锄奸营当中亦有女兵,愿意前往受训,希望可以成为绝死勇士当中的一员。” 史可法的女儿要做绝死勇士? 不得不说有其父必有其女,这份热切之心确实颇有史可法的遗风,同样值得敬佩。尤其是在当前这种形势之下,绝死勇士的大名早已轰传天下,俨然就是世间第一雄烈猛士,早已经被神话了。 身负国仇家恨,作为史可法的嫡血,想要加入绝死锄奸营,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看太夫人的意思,就算没有公开赞同孙女的想法,至少也是一个默许的态度,要不然史德威不会这么直接的对李吴山提起。 以李吴山和史德威的交情,还有大旗军和扬州军的友谊,李吴山不可能拒绝,但他还是拒绝了,而且拒绝的十分果断,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 这是史可法的女儿,怎能加入绝死锄奸营? 那绝死勇士,做的全都是最暴烈最危险的事情,动辄就会粉身碎骨,虽然李吴山不怀疑史环的勇气和决心,但却坚决不同意。 现在的史可法,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人了,而是一种精神象征,代表着绝不投降的抵抗精神。史可法本就无有子嗣,连史德威这个“长子”都是名义上的,其实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作为绝死锄奸的勇士,不仅要有随时付出生命的决心和勇气,同时还要时刻面对死亡的威胁。若是史可法的女儿死了,而且是顶着绝死勇士的名头死去,没法儿对天下人交代啊。 堂堂的李大帅,连史督师的遗女都保护不了,这话好说不好听,而且一定会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 李吴山如此直接的拒绝,让史环非常激动,这小姑娘的脸色涨的通红,握紧了拳头大声说道:“先父身殉扬州,孤女久受先父教导,只要能光复扬州,只要能为父报仇,只要能亲手格杀哪怕一个清兵,纵是刀山火海亦九死不悔。” “大帅也曾经说过,国难当头,每一个人都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我已做好身死命丧的准备,与其苟安江南,还不如战死江北,纵是到了九泉之下面见先父,想必先父也是含笑的……” 史可法死的壮烈,作为他的遗女,亦应存着不怕牺牲之决心。 这个想法当然是好的,而且绝对没有错,但李吴山却绝对无法接受。 “我知史公子女必然是忠烈的女中豪杰,也知道你……知道环妹子为父报仇的决心和勇气,但绝死勇士真的不适合你。” “大帅是说我怕死么?” “史公遗女怎么可能会是贪生怕死之辈?”李吴山正要说点什么,忽然就笑了:“我不是说环妹子怕死,只是觉得你做绝死勇士终究是可惜了。若是留作他用,必然能有更大效果。” “我意已绝,一定要做绝死勇士。”史环的这个脾气,还真的继承力量史可法的性格特点,从她的身上可以依稀看到史可法的影子。 “既然环妹子如此坚定,若是太夫人允肯的话……”说这话的时候,李吴山扭过头去看了看正襟危坐的太夫人。 太夫人的语声依旧不大,却带着斩钉截铁的果断决绝:“史家儿孙从不惜死,宁可战死沙场亦不愿终老床榻。李帅有什么样的想法,只管说出来就好。” “好,既然太夫人这么说了,那我就说说吧。”李吴山笑着看了看史德威:“若是把环妹作为先遣特战的一部分,潜入江北,史将军你觉得如何?” 不做绝死勇士,而是成为先遣特战兵,潜入江北的话,就凭着史可法遗女这个身份,就能引领无数英雄豪杰忠义之士,这可比一个决死勇士的作用要大的多。 史可法身殉扬州,她的遗女又杀回来了,这个旗号一竖起来,必然从者如云,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就能拉起一支队伍。 最重要的一点还在于,先遣特战队没有那么凶险,身边有很多精锐干练的士兵保护,短时间内不至于出现生命危险。 “赞!”史德威高兴的猛怕大腿:“环妹以为如何?” “只要是能打鞑子,只要是为了收复扬州,纵是粉身碎骨亦无怨无悔。” “那好,你准备准备,我也到军中挑选些精干的兄弟,你们一起到李帅那里去受训!”史德威说道:“尊父身殉扬州,环妹作为先遣代表我扬州军第一个渡江北上,分明就是天意!” 第二百三十章 重返义和 城东的西柳庄原本是个还算繁华的村落,却因惨烈的南京保卫战毁于战火。土著民大多已死走逃亡,现在安置过来的大多是扬州民众……还有义和庄的岳家。 瓒忠侯霖公的后裔就暂时居住在这里。 同样是遭逢大变,同样是在年内有重丧,死了很多族中子弟的岳家却没有象史家太夫人那样在大门上帖出一方白纸,而是象很多最普通的民众那样过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新年。 既没有过多的悲哀,也没有太多的张扬热闹,而是按照传统的风俗,在早间祭祀过岳家先祖之后,各房子孙就去给祖奶奶拜年了。 年纪老迈的祖奶奶精神矍铄,象往年一样笑呵呵给儿孙们分发了“年喜钱”,中午的时候又把各房的子侄、孙辈已经儿媳、侄媳、孙媳召集到一起,吃了一顿热热闹闹的团圆饭。 岳家虽然颇有些家业,是地方上的名族,却一直秉承着勤俭持家的遗风,素来注重节俭,从来多是一日两餐,久而久之已经成了一种规矩,就算是年节也不例外。 但是今天,却有点反常:因为第二顿饭开的太早了。 往日里,天色擦黑的时候,才有第二餐,今日才刚刚过了午时就已经用过了。 对于这个明显的反常,岳家上下却一点都不觉得奇怪,似乎早有准备。 “备几品像样的点心,一会儿有客人要来。” 到了申时前后,客人来了。 是李吴山。 李吴山是带着礼物来的。 所谓的礼物其实就是两盒糯米糕,十个大钱买六个的那种普通货色。 “来的晚了,给老祖宗拜年。”行了常礼之后,李吴山笑道:“这两盒米糕最是软糯,也最适合孝敬老祖宗。” 虽然在年内损失了很多族中子弟,连家主岳松都惨死于奸人之手,但岳家上下却没有很明显的悲哀情绪,反而一切如常,就好像并没有发生过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连祖奶奶都是笑呵呵的:“李帅这么忙,亲自前来给我百年,还带了礼物,老婆子欢喜的很。别在外边傻站着,屋里来,屋里来。” 分宾主落座之后,李吴山面前的桌子上摆着四样糕饼,也是很常见的普通货色,并不是如何的精美。 就好像是到了自己的家里一样,李吴山毫不客气的拿起一块就吃。 主座上的祖奶奶当着李吴山的面打开了点心盒子,取出一块糯米糕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不住的点头:“这江南的点心就是好,又软又糯,连我这牙口不全的老婆子都能吃的下去,只是有些天甜了……” “江南点心,大多喜欢添加过多的焦糖。” “甜的过分,有些发腻。”吃完了一块米糕之后,岳家祖奶奶还在粘在指头上的米粒子捻下来送进口中…… 这个动作,和她的身份严重不符,就好像是一个穷苦的乡下老太太,而不是名门大族的大家长。 “岳家祖训,绝不浪费一粒米,便是掉到了地上沾染了尘土也要捡起来吃下去。” “晚辈明白,这是岳家军的军规,是武穆爷爷的遗训。” 看到李吴山吃了一块糕饼就不再吃了,祖奶奶笑呵呵的问道:“吃饱了?” “吃饱了。” “好,把点心端下去,留给孩子们明天再吃。” 不浪费粮食,不仅仅只是美德,还是岳家的家规。客人吃剩下的东西绝对不能丢掉,而是留到明天自己食用。 “老祖宗准备的怎么样了?” 祖奶奶笑道:“三十六人,其中男丁二十九,女子七人。已吃过最后一顿团圆饭,早已恭候多时,随时可以跟着李帅走。” “此一去,要受训至少两个月,然后北上杀敌,我不敢保证能有多少人活着回来……” 祖奶奶哈哈大笑着,就象是一个男子那样开怀大笑:“太平盛世之时,岳家子孙会耕读传家,到了外敌入寇之际,就应该战死沙场马革裹尸,唯有如此才能无愧于这个岳字。惩奸除恶精忠报国是武穆祖训,莫说是有些死伤,就算是绝了这一支,老婆子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义和庄虽是老祖祖的故旧之地,但那里远离江南,各种支援恐怕不会太及时。又有诸多清军环绕……” “李帅你不用和我说这些,杀回义和庄本就是我的心愿,又谙恢复河山精忠报国的祖训,若是没有直捣黄龙的气势,就不配是岳家军苗裔。” 让岳家子弟和部分大旗军精兵一起受训,成为先遣特战兵,潜入到老家永城义和庄一点,发动敌后作战,这本就是特种作战计划的一部分。 河南永城一带和江北不同,清廷的统治已日渐稳固,又和江南相聚遥远,各种支援肯定不会那么及时,必定危险重重,但却有一个莫大的好处。 岳家本就是当地土著,而且拥有很高的名望,只要潜回去,一定可以很迅速的拉起队伍。最重要的是,岳家在当地有着非常良好的“群众基础”——当地百姓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岳家。而且当地的剃发令强迫推行,这也是一个很大的助力,可以激起更多人造反。 群众基础,是游击战的最大有利条件,绝对比韦无病处心积虑的招揽山贼土匪更有效果。 早已准备好的岳家子弟很快就集合起来,祖奶奶最后一次强调祖训: “此一去,你们就是军人了,应时刻记得岳家军的军规,时刻记得精忠报国这四个字。” “岳家子孙可以死,但绝不降,无论如何艰难,唯有死战到底,哪个若是降了,立刻从族谱中除名,再也不可提起这个岳字。” “潜回义和庄一带,于大军鏖战不同,或许没有那么多的金戈铁马,更多的是刺探与渗透,尔等万万不可因此就有轻慢之心。” “先祖武穆,也是敢战士(就是宋朝的民兵)出身,当初也是身在敌后(最开始的时候,岳飞不是正规军,而是敌后的民兵),终成千古伟业。” “你们这些人,全都是我亲手挑选出来的,应时时刻刻记住你们的身份,你们是岳家军苗裔,是武穆后人。” “想当年,先祖武穆力敌女真,而今女真后辈有杀过来了,又是血染山河腥膻遍地的岌岌危局,正是我岳家军后裔奋起之时。” “好孩子们,你们只管去杀敌建功,我在这里等着,等着重返中原的那一天。” “我已经这般老迈,怕是等不了太久,今生今世还能否再返中原再回义和庄看一眼,就看你们的了。去吧,别想家,这里不是你们的家,义和庄才是!” 在岳家祖奶奶的心目当中,儿孙为国而死,从来就不是一件悲哀之事,而是慷慨壮烈的豪情之举。这和哪朝哪代无关,而是为了这三万里河山和亿兆生民。 就算是死了,也没有什么好悲伤的。 虽然同为忠义,但岳家祖奶奶和史家太夫人之间存在着很明显的不同…… 第二百三十一章 专业专家 人要过年,鬼也要过年。 白日里在祠堂祭祀过先祖之后,晚上还要带着香烛纸钱一应的供品去上坟,这已是沿袭了多年的老传统了。 按照旧有的风俗,新年第一天的太阳落山之后,苗凤就带着一家老小到城南去上坟了。 在坟前摆上酒肉、果子和各色供品,点起成箱成箱的纸元宝和高香,郑重祭拜过后,天色已经擦黑了。 “这一年虽屡遭变故,终究算是安安稳稳的过下来了,还望列祖列宗继续保佑我苗家后世子孙……”絮絮叨叨的祈祷了片刻之后,苗凤就带着家人顺原路返回。 刚刚离开“苗家坟”,迎面就撞上了一队身穿黑衣手持扎枪的士兵。 是大旗军。 只有大旗军的兵才是这幅装扮,独此一家别无分号,为首之人拱肩缩背獐头鼠目,尖嘴猴腮却还有几缕细细长长的鼠须,呲着一口大龅牙。 这幅尊容正是崔耀祖。 苗凤怎么都没有想到会撞上这个煞星。 这崔耀祖心狠手辣两手血腥,利用“逆党案”大搞株连,抄家灭门搞的人心惶惶。上一次搜捕“逆党余孽”之时,苗凤莫名其妙的“侥幸逃脱”,现在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再次见到崔耀祖,心里顿时“咯噔”一下子。 他宁可遇见鬼也绝不想遇到崔耀祖,本能的避让开来想要绕路而走。 “站住!”崔耀祖的大喝声中,苗凤忍不住的打了个突,不得不停下脚步,望向崔耀祖的目光中满是惶恐和畏惧。 崔耀祖的态度还算和蔼,象征性的拱了拱手:“苗郎中,你可真难找啊。我这边有点事儿,还得烦劳你一下子。” 说话之间,遥遥一指不远处的那辆大车:“请上车吧。” “逆党案”不是已经过去了吗?怎么又来抓人? 看着苗凤的脸色,崔耀祖就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嘿嘿的干笑着说道:“我老崔的名声确实不怎么好,不过你也不用怕,这一次不是要抓捕谁,是李大帅找你有事相商,专门让我老崔要请你的!” 今天是大年初一啊,新年都没有过完呢,有什么事情不能等到初五以后吗? 可这毕竟是李大帅的请,又是崔耀祖亲自前来,别说苗凤只不过是一个从六品的制造局郎中,就算是朝中大员恐怕也不敢拒了李大帅的请吧? 实在没有奈何,只能苦笑着说道:“崔大人,我再嘱咐家人几句,然后再跟你走,如何?” “不是生死离别,用不着嘱咐什么,大帅还在等着呢,快点上车吧。” 就这样,苗凤甚至没有来得及和家人道别,就被崔耀祖“请”上了马车。 碌碌的轮声当中,车子径直来到大帅府。 苗凤到来之后才发现,这里早已聚起了六个官员,而且大多是熟识之人,其中有两个和自己一样,都是制造局的郎中。还有两个是司器所的和一个工部的正七品执事。 制造局的前身就是江南制器局,是隶属于工部的下属机构。司器所是万历年间才开设的新衙门,虽然隶属于兵部,但却和制造局的职能有些重叠,都是分管兵甲器械的技术部门。 这些人当中,职位最高的也不过是六品,而且不是行政官员只能算作是技术官僚,身在这大帅府中愈发的惶恐,谁也不晓得李大帅为何要请自己来。 要说司器所的那俩人和那个兵部的执事,还能勉强和李吴山扯上一点关系,毕竟李大帅挂着兵部尚书的衔儿,见一见自己名义上的下属也算是合情合理,但制造局是属于工部的呀,和你李大帅没有丝毫“业务往来”。新年都不让过个安稳就把我们“请”了过来,恐怕不是什么好事吧? 众人满怀忐忑惶恐心思的时候,在小花厅里等着。 李大帅并没有让众人久等,很快就现身了。 司器所二人和兵部执事赶紧躬身为礼:“卑职问大帅金安。” 苗凤和另外两个同僚也赶紧行礼:“下官见过大帅。” 李吴山的脸上带着笑,看不出丝毫要和众人为难的样子:“几位都坐吧,都坐吧,都别那么拘谨了,随意一些。” 虽然李大帅已经这么说了,但这些个小小的微末官吏谁敢真的在大帅面前随意了呢?若是惹了李大帅的不高兴,后果相当严重,到时候肯定是吃不了兜着走。 李吴山已经把众人的惶恐情绪看在眼中,脸上依旧挂着轻松的笑意:“前番的逆党案当中,诸位都有所牵涉。好在我知道诸位都是国朝的有用之才,纵是有些个小小的过错,也就既往不咎了,所以才格外用心,保下了几位的前程和身家……” 逆党一案,早就被崔耀祖扩大化了,大肆株连之下,真要是牵扯起来,谁也不敢说自己就真的十分青白。就算是有些冤枉也没地方说理,当初大肆搜捕抄家的时候,这六个人都和苗凤一样,曾经见到过崔耀祖,原以为不然是万劫不复,想不到却被莫名其妙的放过了。 现在才知道,这并不是自己的运气好,也不是因为崔耀祖心慈面软,而是大帅手下留情,专门力保他们这几个人的结果。 “多谢大帅保全之恩。” “承蒙大帅照拂,辈子感佩五内……” “好了,好了,这些个客套话就不必再说了吧。”李吴山笑着说道:“今日请诸位前来,非为其他,实在是遇到了点小小的难题,希望能够得到诸位的指点。” “这指点二字,卑职万不敢当,大帅有甚么事情,只管吩咐就是。” “好!”李吴山转过身去,从屏风后面取出一杆火铳放在桌子上:“想来诸位对这东西不陌生吧?” 这几个人全都是技术官僚,而且都是专精火器的,绝对可以算得上是当世的火器专家了,尤其是苗凤苗郎中,本职工作就是设计、督造火铳,当然对这东西不陌生。 “这是通体铳,始造于崇祯十一年,仿的是佛郎机人的直筒大铳,又参考了我朝旧有的鸟嘴铳。时至今日,制造局尤有不少库存。” “苗郎中知道的很清楚啊。” “卑职不敢有瞒大帅,当年卑职就是这火铳的设计者之一,又曾亲自督造,当然知道的更清楚一些。” 这种后装的燧发式火铳,是当时最先进的火枪,各种精巧设计都可以算得上是一流水准,但却并没有推广开来,还没有正式列装就封存了。 因为这玩意根本就是一个失败品。 虽然这种火铳的种种设计都很精巧,而且经过几次改良,却存在一个很大的缺陷:射程严重不足。 虽然这个时代的火铳还比较原始,但火铳毕竟是火铳,是武器的未来发展方向,射程绝对超过一般意义上的弓箭。 但射程是一回事,有效射程又是一回事,这根本就两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 火铳的射程还算可以,有效射程却非常糟糕。 面积式的杀伤方式,注定了这种武器的精准度远远不如弓箭,尤其是在一定的距离上,火铳的杀伤力会大打折扣,甚至降低到惨不忍睹的程度。 比如说这杆火铳,弹丸可以打出几百步之远,但精准度却糟糕的很,并没有显著的提高。尤其的对于披甲目标,杀伤力非常低下。 六十步开完七十步之内,根本就打不透重型甲胄。 在这么近的距离上,只需一个快速冲锋,敌人就能直接冲过来劈砍了,却无法对敌人的披甲目标造成有效伤寒,一旦敌人接近,这玩意真的不如烧火棍好用。 所以,仅仅只是制造了一批试验品,并没有正式列装军队就放弃了。 而且,在这个冷兵器和热兵器混用的时代,起到决定作用的依旧是冷兵器,弓箭、枪矛、砍刀仍然是主流武器。 但李吴山却知道未来武器的发展方向,也知道火枪真正的强大之处,一直都是试图找到一款最好的火铳。 经过无数次对比和实验之后,李吴山还是选择了这款半途而废的失败品。 这一款火铳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非常利于速射,而且便于保养维护,唯一的缺陷是有效射程的不足。 但这并非不能克服的技术难题。 “我觉得这款火铳颇有些可取之处,所以做出了一些改良,”李吴山取出自己亲手描绘的图纸:“诸位都是火器的行家,看看我画的图纸如何?” 大家都是内行人,一看图纸就能计算出各种技术参数。不得不说,李吴山画的这份图纸确实对有效射程做出了很大的改善,但却有利有弊。 这种技术上的细节问题,是一定要说明白的,马上就有人之处了“李吴山版”火铳的弊端:“经过大帅改良之后,确实看看提高射程增加杀伤,但……” “有话直说,千万不要拐弯抹角。” “那卑职就直说了。”兵部执事稍微犹豫了一下,尽可能选择使用更加婉转的措辞,指出了“李吴山版”火铳的不足之处:“大帅利用加长铳筒长度来增加有效射程,这本是最常见的手段,但大帅设计的这个铳筒是不是忒长了些?装填起来,是不是稍微有些不便?” 在没有膛线的时代,增加枪管的长度的延伸射程的主要手段,李吴山就是用了这个方法。 铳筒太长了? 长一点不好吗? 经过那个执事的提点之后,虽然他说的非常婉转,李吴山还明白过来了:自己亲手设计的这一款火铳还不如以前的老版本呢,虽然增加了有效射程,但却不实用,直接从军用武器沦为了一杆猎枪。 大明朝的火铳有无数个版本,但却存在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军用版本反而粗制滥造的民用版本威力更强。 猎物山民自造的猎枪,无论是射程还是威力,都远远超过军用火铳。这是因为猎枪不是标准版,可以随意提高火药的装填量,还可以把枪管弄的很长,射程也就更远。但军用品却不能那样。 猎人、山民以为的追求射程和杀伤效果,那是因为他们只需要远远的朝着猎物放一枪,然后就可以抄起猎刀或者是长矛直接冲上去,杀死被猎枪打的千疮百孔早已奄奄一息的猎物,根本就没有开第二枪的必要,但军队却不能那么干。 军用的火铳最讲究火力的连贯,必须进行不间断的速射,开了一枪之后丢下火铳抄起刀子就往前冲,那不成笑话了吗? “李吴山版”的火铳弄的太长了,超过了正常人的身高,这还怎么装填? 倒拖着装填火药和弹丸吗?那无疑会严重迟滞再次击发的速度。 别的火铳能在单位之间能开三枪,你这个因为不便于装填只能开两枪,这是一个重大的缺陷,还特么不如不改良呢。 虽然这个时代已经有了后装枪,而且后装确实是火铳的发展方向。但是,因为技术和材料的限制,因为后装的缘故,在提高了射击频率的同时,也出现了相应的密闭性不足,造成射程和穿透力的双重衰减。 在没有根本改善之前,后装火铳远不如更原始的前装式更实用。 堂堂的李大帅,亲自设计改良的火铳竟然沦为猎枪,这实在是太尴尬了。 在这样的技术问题上,李吴山一点都不恼怒,反而因此对那个执事大加赞赏…… “大帅是不是一定要提高有效射程?” “是。” “同时还要求速射?” “是。” “两者必须兼得吗?” “是。” “我倒是有个章程,其实这原本就是设计之初的想法,只是因为考虑到成本太高才没有使用。”苗凤说道:“唯一的办法就是把铳筒后移!” 铳筒后移,在不过分削减射程的情况下,可以极大所见整体长度,看起来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改良,但却涉及到整体的改变,几乎相当于重新设计了一款火铳。其中的种种细节必须重新设定,而且成本会高出很多很多。 “我不在乎成本,只要火铳好用就行,哪怕是用银子堆也要堆出来。” “要是这样,那就不难了!”苗凤苗郎中拿起炭笔,在图纸上勾画了几下,还不时的其他价位同僚仔细计算反复商议…… 一直到了初四傍晚时分,被“请”到大帅府的六位火器专家才终于被“放”了出来…… 第二百三十二章 觉醒 改元之后,按照惯例,新朝增开恩科。 每逢三年一次大考,是大明朝的例行体制,也叫例科。除此之外,新君登基或者是国家有重大喜事的情况下,就有可能会增考一次,表示施恩天下的意思,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恩科”。 对于全天下的读书人而言,这是一桩德政,多了一次出人头地的机会,非常有利于改善新朝在士人心目当中的形象。而新朝初立,急需补充和完善官僚体系,增开恩科也是出于为国选才的意思。 这次恩科大考,对于江南士林而言,是一个天大的喜事:因为这次科考的录取率一定会非常之高。 往年的科考,都是面对整个大明朝,面对全天下的读书种子,只要是符合标准的都有机会,这次却不一样。 江北沦陷,川蜀、湖广尚不知是谁家天下,所谓的“取士天下”其实基本就是面对江南、闽浙、云贵、两广而已,等于是减少了一大半的竞争对手。而江南自古文风昌盛人才辈出,一定会拔个头筹。 几乎所有的读书人都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对于这次恩科抱有极大希望…… 与此同时,李吴山也在对自己的学生做进一步的培养。 “何谓军人?”李吴山把教鞭一指:“冯大壮,你来回答这个问题。” “民族之武力。” “战争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以武力拓展民族之空间的过程即为战争之目的。” “为何要拓展民族空间?” “我族受命于天,至高至贵,理应统领四方。” 原以为民族意识的觉醒会是一个艰难的工作,事实证明远比想象当中的要简单,仅仅只是几个月的时光,就已经给这些军校生们建立起最原始最质朴的民族观念。而在觉醒民族意识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则是华夷理论。 华夷理论本是儒家思想的一部分,经过李吴山改头换面之后重新定义,给学生们灌输自己的“新思想”。 “我族高贵”的意识已经开始觉醒。 连《三字经》都不用,就是为了保持学生们思想的纯粹,李吴山更加不可能的让这些最宝贵的种子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而是利用“最终解释权”重新诠释,树立起自己的思想观念…… “郎太平。” 当李吴山点出一个名字的时候,郎太平马上起身,将胸脯子挺的高高,身形笔直,大声回应道:“在!” “何谓军人责任?” 没有任何犹豫,甚至不经过大脑,完全就是纯粹的条件反射,郎太平脱口而出:“为我族而战。” “何谓使命?” “我族之所需即我辈使命。” “何谓服从?” “我辈之最大天职,无论对错不问缘由,一律遵之。” 一连几个问题,李吴山问的很快,几乎没有什么间隔。郎太平答的更快,根本没有任何思考,完全就是最本能的反应。 郎太平的回答让李吴山非常满意,这也正是他亲力亲为教导学生所希望的结果。 作为吴山军校的校长,每隔一日李吴山就来上一节课,课程不设计任何具体而微的军事细节,全都是为了催生民族意识的觉醒,全都是为了给学生们建立统一的全新的思想观念。 现在,已初见成效了。 这些学生,大多是大旗军的子弟,对于李吴山李大帅除了敬仰之外,更多是一种年轻人特有的崇拜,一种近乎于盲目的崇拜,所以才会不加选择不加考虑的全盘接受他的思想灌输。 每一次李吴山来上课的时候,学生们都会全部前来听讲,因为人数太多,只能到大堂之中上大课。 这座大课堂虽然宽阔,却早已挤满了人,每一张年轻的面孔上都洋溢着蓬勃朝气。 数不清的竖幅挂满了大堂的四壁,在迎面的墙上,用嫣红如血的大漆写着八个触目惊心的大字:服从、荣耀、无畏、牺牲。 这八个字是吴山军校的校训! 现在的吴山军校,依旧没有任何和军事有直接相关的课程,对学生们的教育只有有三个方面:一曰体能,二曰思想,三曰纪律。 学生们所需要的一切,包括统一的服装、被服、器械等物,全都是由李吴山亲自指定,全都选用最好的。细微之处,甚至连学生们用的皮带、纽扣都是采用最后的材料请最好的匠人为他们量身打造。旁的不说,光是那一顶大檐的军帽,就价值近一两银子。 帽檐上下两条银线,帽正除镶嵌了一枚小小的银星,就这么一顶帽子,就足够普通人家两个月的开销了。 只要是军校的开销,李吴山从不吝啬,甚至还专门给学生们营建了宿舍。 每个宿舍有四张床,分上下两铺,可以住八个人。 在当时的大环境下,就不要说普通的士兵了,就算是大旗军的低级军官,都是睡大通铺的。让这些学生兵们睡板床,绝对是高到了天上的待遇。 除此之外,学生们的伙食水平简直高的吓人:每日两餐当中,必定有一餐见肉,而且全都是最油腻的老肥肉。每隔五日,还有一条鱼!至于说白面馍馍,则完全管够,可以敞开肚皮随便吃。若是达不到这个伙食标准,司务的军需官就要受军法处置。 这样的伙食水准,在当时绝对高到了天上去,就算是一般的小地主都过不上这样的日子,就更别提普通的老百姓了。 良好的伙食早就强健的体魄,更有风雨无阻的例行体能训练,让这些半大不小的小伙子们远比同龄人更加健壮。 最基本的思想启蒙已经觉醒了他们的民族意识…… 军校的生活条件确实非常之高,纪律也同样严格。 一卯不到者,十军棍。二卯不到者,三十军棍,三卯不到者,就不打军棍了,直接开除。 一训不良者,自行加训十日,二训不良者,自行加训一月,三训还是不良的话……直接开除。 军容不整者,十军棍。 口出秽言者,三十军棍…… 至于说顶撞教官、懒散敷衍,统统重罚。若是私自外出或者是逾期未归者,那就不必再回来,直接除名。 所有的这些个纪律,都是李吴山亲自制定,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纪律,就是军校的森森天条,绝对不可违背。 正是朝气蓬勃的年纪,学生们深切的感受到自己和一般人的不同,知道无比崇拜的校长对他们寄予厚望,森严的纪律和强烈的荣誉感,让他们展露出和这个时代既然不同的面貌。 每一个人都把军装式的学生制服穿的整整齐齐,看不到一丝褶皱,无论站立行走都身形挺拔,绝对不会出现拱肩缩背佝偻腰身的猥琐之姿,更不可能象街头闲汉那样吊儿郎当污言秽语…… 每一时每一刻,他们都要谨记自己的身份,作为李吴山的学生,绝对要有一股刀剑般的锐气,若是违反了纪律,就是在李吴山脸上抹黑。 “本堂课已毕,稍后你们到司务处去领取武器。” 到军校学习已经这么久了,却从来没有摸过武器,未免显得有些美中不足。 对于这些学生而言,只有拿到武器才算是脱胎换骨成为一名真正的军人。 虽然每一个人都激动万分,每一张年轻的脸庞上都洋溢着兴奋的神色,但却全都一动不动。直到李吴山说出“解散”二字,才用整齐划一的动作朝着李校长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尽管心中的激动之情难以抑制,还是保持着严整的秩序鱼贯而出,离开了大课堂去往司务处。 司务处已排起长长的队伍,司务官正在逐一给学生们分发武器。 武器是一杆火铳,样式有点象最常见的小鸟铳,却比鸟铳大了很多。簇新的火铳上挂着柔软的弹药袋和长长的捅条,枣木的手柄处用阴文雕刻着两个小字:荣耀! 除了这杆长的不像话的火铳之外,每个人还领取到一柄小小的匕首。 匕首小巧玲珑,通体不过八寸长短,刀身细长刀尖锐利,吞口处银光闪闪,刀柄上用细细的铜丝反复缠绕,更加便于掌握,即便是手心出汗也不会影响使用。 刀身的正面同样雕刻出两个文字:牺牲。 背面则是持有者的名字,很显然,这把匕首不是统一铸造,而是分别量身打造而成,雕刻在背面的名字足以说明这一切。 “这杆火铳将会成为你们最重要的武器,必须时刻保证纤尘不染,要象对待最亲密的战友那样妥善保存,它将伴随你们为我族而战,成就属于你们的伟大荣耀。”李吴山的声音显得格外响亮:“匕首名为牺牲,就是要你们时刻做好牺牲一切的准备。” “他日你们走上战场,若是遇到万不得已的情形,就要用这柄匕首维护自己的荣耀,匕首不是用来杀敌,而是用作自裁。” 火铳是用来杀敌的,匕首则是用来自杀。 若是战败,或者是遇到其他万不得已的不忍言之状况,就要用匕首自尽来维护自己的荣耀。 李吴山从怀里摸出一柄相同样式的匕首,高举过顶:“这样的匕首,我也有一把,而且和你们的完全相同。这是因为,你们是我族之菁英,可以死去却绝不能屈辱苟活,你们明白吗?” “明白!” 回答之声整齐划一,充满了年轻人特有的激昂和血性! 第二百三十三章 山雨欲来 为国选仕的恩科早就确定下来,共考三场,每场三天。 十年寒窗苦读,一朝金榜题名,是所有读书种子共同的梦想。这次恩科的录取率一定会出奇的高,又是自新朝建立以来的首次开科取士,方方面面都很重视。 随着各地应考举子陆续前来,“连魁客栈”的生意前所未有的好,甚至盖过了对面的“谪仙楼”,生意的火爆程度可见一斑。 “连魁客栈”也是一家百年老店,生意一直不温不火,说不上好但也绝对不算很坏,多多少少也能赚点银子维持生计。才能够上个月月底开始,生意一下子就火爆起来,每一天都是客满。 这么好的生意,并不是因为厨艺上佳饭菜实惠,事实上“连魁客栈”的饭菜水准至少比“谪仙楼”低了一个档次,也不是因为物美价廉价格实惠,而是恰恰相反,“联魁客栈”客栈的收费很高,相当的高。 饭菜一般,服务一般,价格却高出了至少五成,还有这么好的生意,其实一点都不奇怪。归根到底就是有一个好的名号。 “连魁客栈”中的连魁二字,实在是太吉利了! 连考连中,高占魁首,这是多么吉利的口彩啊。对面的“谪仙楼”虽然名气很大,但招牌中带了一个“谪”字,实在是太晦气了。 那么多的举人老爷们,千里迢迢来赶考,谁也不希望自己“谪”了,而是希望能够高中魁元之首。就凭着这个好口彩,哪怕是多花几两银子也值了。 这次恩科大考,共考三场,每场三天。每次考试之间还有六天的间期,一场恩科下来,差不多要考一个月。 只要好好的经营,这一个月的利润肯定超过以往大半年了。 李杉就住在连魁客栈之中。 李杉,草字子林,庐州府巢县人氏,祖上是正经的自耕农,家里也有几十亩田地和一头耕牛,和一般的百姓比起来算是不错的了,但却远远达不到地主那个层次,只能勉强算作是小康之家。 家里节衣缩食供他读书,就是希望他能够考取功名出人头第。这李杉李子林不仅天资聪慧,而且用功苦读,十五岁过试之后,一发不可收拾。毫无阻碍的连续过了府试和院试,而且全都是名列前茅,在当地被称为“神童”,前途不可限量,便是本地的县尊大老爷也对他非常的器重。 这么好的成绩,说不准哪天就能金榜题名,到时候做了高官也是县尊大老爷的“教化之功”嘛。这次开恩科,县里专门出了点银子给他做盘缠,就是希望他能一朝显达高中魁首。 对于这次恩科大考,李杉李子林很有信心。 虽不敢说一定高中状元,拿个二甲总是没有问题的,就算是再怎么不济,三甲进士绝对如同探囊取物。 三日之后,就要正式开考了,虽然对自己的学问很有信心,李杉还是闭门不出,即便是到了深夜依旧秉烛夜读,誓要把这十年寒窗之苦化为锦绣功名。 这不仅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家里人。 对于绝大部分普通百姓而言,供养一个读书人都是件很奢侈的事情。不仅家里少了一个壮劳力,还要有很多额外的开销。为了让他安心学业,各种各样的活计全都由年迈的老爹操持,老娘亲纺纱织布,辛辛苦苦赚几个银钱,也全都用来给他购置笔墨书籍了…… 说下个大天来,这次也得弄个功名回去,要不然不仅对不住自己,更对不住年迈的双亲。 只要过这次恩科大考,就可以衣锦还乡,到时候父母双亲一定会眉开眼笑老怀弥慰,整个家族也会跟着沾光不少呢…… 越是到了这个时候,就越应该发奋用功。 就在李杉勤奋夜读之时,传来一阵门轴转动之声,原以为是店家来送热水,起身一看才发现进来的是个陌生人。 深更半夜的,房间里突然闯进来一个陌生人,让手无缚鸡之力的李杉稍微紧张了一下,很快就又释然了:这是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应该不会有歹人敢做出抢掠偷窃之事。就算是真的遇见了不法之徒,他也完全不必担心。 因为李杉本就没有多少金银细软,仅有的那点盘缠还是县尊大老爷“赞助”的呢。 正要开口先问,那人却先说话了:“您家是前来应考的老爷吧?” 这连魁客栈中,住的几乎全都是应考的读书人。 李杉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咱家想和老爷做一笔生意……” 不等那人把话说完,李杉就有些不耐烦了:“我想你一定是弄错了,我是来应考的,没的生意可做……” “没错,没错。”那人不仅没有恼,反而笑嘻嘻的凑上前来,神秘兮兮的说道:“十年寒窗苦读一朝金榜题名,又哪里是那么容易的,我有心助老爷一臂之力,必然可以高中。” 这话是什么意思?李杉没有明白。 那人继续笑着:“我知道首场考试的考题,只要老爷能出五十两银子,小人便把这考题卖给老爷……” 听了这话,李杉顿时就明白了这人的身份:骗子! 恩科大考比不得寻常的考试,乃是为国选才的大事。考题一定是由当今天子亲点,而且极度保密,谁也不可能知道。 这般小人物根本就没有可能知道真正的考题。 就算他知道了,这么重要的东西,却只卖五十两银子,这绝对是在开玩笑。 提前知道考题,就可以提前准备,会极大的增加考中的概率,这样的东西就算卖一千两银子都不算贵,怎么可能只卖五十两? 作为一个正直的读书人,李杉素来就对这样的市井骗子不假辞色,毫不犹豫的说道:“出去——” “这位老爷不要急着赶小人走,我知道你一定是怀疑这份考题的真伪……” “不论你的考题是真是假,我都不会出钱去买。富贵功名凭的是真本事,凭的是满腹经纶,我不屑于做出此等投机取巧之事……” “这怎么能说是投机取巧呢?这是正经……” 李杉已不想和这人多说一句话,直接就把他往门外推。 “买卖不出交情在嘛。”那人还赖着不想走:“老爷信不过我也在情理之中,我可以送老爷一道题,等老爷上了考场辨名真伪之后,小人还会再来……” “滚——” “首场考试中必有秦穆公霸西戎论……” 李杉甚至懒得理会此人,直接就把他推出门外,顺势将房门锁死,继续回到桌前夜读去了。 三日之后,恩科大考正式开始。 一众考生按照例行的规矩入了考棚,大考按时开始。 经过主考官和两位副考官当众验证之后,确认考题封存严密,这才发放试卷。 和以前的历次大考完全一样,第一场考的就是史论,总共有五道题 看到第一道题目,李杉忍不住的心中窃喜,因为他押题押中了。 这一道题是:“武侯重伐而用申商之术,王安石行申商之本而不彰。” 用诸葛亮治理川蜀为战争服务的历史,和王安石变法相比较,这样的题目很容易押中,因为国朝现在的局面就是这个样子,既要对抗纷乱的战争形势,还要注重民生经济。 这是一道送分题,只要是用些心思,很多人都可以押对。 看到第二道题的时候,李杉的脑袋猛然“嗡”的一声,好像钻进了一百只绿头大苍蝇,嗡嗡的叫个不停,心思一下子就乱了。 第二道题目是:周时秦穆尝霸西戎以奠万世基,效与不效何以为凭? 这……这怎么可能? 三日之前的那个深夜,那买考题的人竟然说对了! 那样的市井小人,怎么会知道恩科大考的题目? 泄题了,这次恩科大考的题目早已泄露…… 李杉的脑海中一片纷乱,下意识的看了看四周。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肯定有很多人花银子买了考题,那还考个屁呀。 这样的考试根本就毫无公平可言。 朝廷开科选才,凭的就是腹中锦绣胸中学识,现如今却成了花银子就能买到的交易。必然会有很多象李杉这样正直而又贫寒的读书人不屑于用钱买考题,也肯定会有很多投机取巧之辈真的买了。 考题提前泄露,这样的考试已毫无意义。 只要花费一些银钱,就可以提前准备,就可以早早的弄出答案。 人家早在考试之前就已经有了答案,这边还是临场发挥奋笔疾书,最终的考试成绩也就可想而知了。 原以为新朝初立,必定是吏治清明,应该不会徇私舞弊之事。想不到竟然是这个样子! 把考题当做商品公然售卖,这已不是徇私舞弊那么简单,而是误国误民的惊天大案,不仅会断送很多真正饱学之士的大好前程,甚至直接就把煌煌大明的官场变成用金银交易的菜市场。 怎么办? 怎么办? 这个时候的李杉已经懵了,呆呆的看着桌子上的试卷,脸色青白不定,汗水出了一层又一层,被汗水打湿的衣裳紧紧贴着身子,滑滑腻腻的好不难受,好像是糊了一层密不透风的壳儿…… 在这三天的考试时间当中,李杉精神恍惚魂不守舍,他甚至记不起自己的怎么走出考棚的。 在这种精神状态之下,李杉知道自己已经考砸了。 什么锦绣前程什么金榜题名,早已离自己而去。 在考场之外流连了好一阵子,又低着头思考了足足两个时辰,李杉终于做出了决定。 他并没有返回连魁客栈,而是直接朝着府衙走去…… 第二百三十四章 抓现行 “什么?你说什么?恩科大考的题目早已泄露?”听了李杉的陈述之后,崔耀祖立刻就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此话当真?” “兹事体大,学生不敢妄言。” “你有证据吗?” “学生说的句句是实,却并无其他佐证。” 李杉根本就不认识那个贩卖考题之人,更没有拿到实打实的证据,仅仅凭借他的一面之词, 根本就不足以当做是证据。 “这事你对旁人说起过没有?” “学生还不曾对任何人说起。” “那就好。”崔耀祖又坐回到椅子上,捻着颌下的几缕鼠须好半天沉默不语。 李杉反而最先坐不住了,有点着急的说道:“这开科取士是为国选才的大事,怎能由着奸佞小人如此作为?府丞大人一定要为我等贫苦学生做主啊!” 这事确实很多,若是查实了,肯定会掀起天大的风波,到时候必然会有无数人头落地,却缺少最关键的证据,但这根本就难不倒崔耀祖。 若是连这么点事儿都办不好,崔耀祖也就不是崔耀祖了。 “这事我揽下来了,一会给你个说法!”崔耀祖把胸脯子拍的山响,信誓旦旦的保证着:“全天下那么多读书人,好不容易才有一次白鱼化龙的机会,绝不能任凭奸人作祟。我老崔定会一查到底,给全天下的读书种子一个满意的交代……” “但这事儿吧……确实有点难办,最主要是缺少直接证据。”故作思考状沉吟良久,崔耀祖才缓缓说道:“要想拿到证据,却也不难,但却需要你李举人稍稍配合一下。” “为己计,为天下读书人计,纵是刀山火海……” “也不需要你上刀山下火海,只要按照我的安排去做就可以了!”崔耀祖嘿嘿的冷笑着说道:“五十两银子一份考题……嘿嘿,这分明就是白给。若我老崔所料不错,那贩卖考题之人一定还会再此出现,你只需如此这般这般如此……” 按照崔耀祖的安排,李杉装作一副浑然无事的样子,再次回到“连魁客栈”,装的好像是个没事人,不动声色继续象往日那样勤奋功课,摆出一副辛苦备考的样子。 三日之后的深夜,那个贩卖考题的家伙果然真的“不请自来”。 这一回,李杉并没有象上一次那样把他赶走,而是十分客套的把他让进了屋子。 那人似乎早就料到李杉会有这样的改变,笑呵呵的说道:“小人没有拿大话诓骗这位举人老爷吧?” 李杉做出一副吃惊的样子,用非常震惊的口吻说道:“你到底是何方神圣,怎么会弄都考题?” “猫有猫道,鼠有鼠道,我到底是怎么弄到考题的您家就不要管了。”那人笑嘻嘻的说道:“举人老爷只需知道我弄出来的考题货真价实,也就足够了。第二场考试的题目我已经拿到,这位老爷若是想知道的话,咱们不妨作笔交易。” “你的考题怎么卖?” “每题三百两银子,五道题总共一千五百两!” “一千五百两?”李杉吃惊的张大了嘴巴:“这……这未免也忒贵了些吧?” “不贵,不贵,一点都不贵。”那人笑起来的样子,就好像是一个正在向主顾兜售商品的小商贩:“其实我卖的不是考题,而是一场富贵。一千五百两银子真的是物超所值……” “能否便宜些?” “小本经营,绝不二价。” 李杉故作犹豫状,过了好半天才终于下定决心:“好,一千五就一千五,题目呢?” “您家得先拿出去钱来,我才能给您看题目,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两不相欠。” 李杉从床底下的包袱里取出五个金灿灿的中元宝,那人接过金子顿时眉开眼笑,从贴身出取出一张早就写好的纸条子:“这是二考的题目,还请收好……” “有了这题目,就能考中了么?”李杉有点不放心的说道:“还有三考呢,到时候你能不能……” “老爷不必担心,只要您家准备了足够的银钱,到时候小人一定会把三考的题目双手奉上。先恭贺老爷金榜题名前程远大,小人还有些别的生意要做,先行告退。” 那人揣上金元宝急匆匆的离去了,李杉则不动声色的把原本放在桌子上的烛台挪到了窗口…… 黑暗之中,几个人影远远的跟上了贩卖考题之人。 事实证明,李杉买来的这份题目确实货真价实,和二考的考题完全一致。 也就是说,恩科大考的题目早已泄露,这并不是李杉的一面之词,而是铁一般的事实。 二考过后的第三天晚上,那个贩卖考题的家伙又一次出现了。 有了前一次“愉快合作”的基础,这人已不做丝毫掩饰,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二考的考题如何?想必没有让您失望吧?” “你的考题确实真实无误。”李杉问道:“马上就要三考了,考题带来了吗?” “小人专为此事而来,”从怀里摸出一张写满了字迹的纸片子,用充满诱惑的口吻说道:“这已是最后一场了,只要考过您就会金榜题名,为官为宦飞黄腾达指日可待。只是这价码么……还需要再稍微涨上一涨。您家已是小人的熟客了,便卖的便宜些,三千两银子就行。” “前番还是一千五,这才几天的工夫就三千了?” “这已是非常优惠的价码,您家若是不想买的话,我就要去别处了。最近我的生意很多,实在没有那么多闲工夫,所以小人希望老爷您不要砍价。” “好吧!”李杉做出一副发狠的的样子去里屋拿钱,那人得意洋洋的外屋等候。 让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从里屋出来的不是李杉,而是几个穿着黑色军装的士兵。 那人情知不妙,本能的想要抽身逃走,却哪里逃得脱? 几个士兵一拥而上,将他死死按住,很快就搜出十几份三考的考题。 “押下去,好好的给我审一审!”崔耀祖捏着那些考题,嘿嘿的冷笑个不停:“这一遭,说不得又要掀起天大的风浪了……” “哦,对了,你叫李杉是吧?” “学生李杉李子林。” “好,你做的很好,我记住你了。”崔耀祖笑道:“这次考试肯定不算数,过不了多久还要重考。只要你能进了三甲,我老崔就能保你一个实缺,有没有兴趣跟着我干一番事业?” “老大人提拔之意,学生心领就是。学生想的是凭借满腹经纶胸中锦绣晋甲考中,凭的是真本事,学生有这个信心!” 这个李杉李子林还真有几分书生意气,竟然拒绝了崔耀祖,想要依靠自身的实力去考取一份真正的功名! 第二百三十五章 科举弊案 三月二十五,小朝。 这是一次例行的小朝会,君臣人等商议的事项大多和本次恩科有关。 按照朝廷内部事先的安排,这次恩科会取士六百人上下,虽然总人数比崇祯朝有所减少,但却因为应考人数也有减少,录取率反而是比往年提高了很多。 放榜之后,会挑选其中几十个成绩最好的进行一场“复试”,由复隆皇帝亲自监考,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殿试”。到时候就可以由当今天子钦点状元、榜眼、探花了。 新朝已经成了多半年了,最缺少的东西除了钱粮之外就是人才了。 开科取士为国选才,一来是为了彰显绝不“遗贤于野”的爱才之意,更主要还是为了搭建新朝的基本班底,实现官僚系统的新旧更替。 现如今的朝廷,除了程园毕、王宣同等少数一些“太子旧党”之外,更多的则是前朝遗臣,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东林浙党人物,除此之外就是“大旗军派系”的官员了。真正的朝廷肱股之臣少的可怜。 大范围的录取,也是为了尽快的选用朝廷的自己人。毕竟通过恩科上来的这批人群都是正儿八经的“天子门生”,一旦出任官职就是皇帝的心腹嫡系,刚好可以用来进行一轮官僚系统的更替。 一朝天子一朝臣,是亘古不变的传统,若是没有一大批嫡系的官员,所谓的皇帝其实真的和光杆司令差不了多少。 商定了一些具体细节之后,这次例行的小朝会就到了“有事出班早奏,无事卷帘朝退”的尾声。这个时候,礼部右侍郎楚华文递上了一份手本。 高居于御座之上的复隆皇帝接过楚华文的手本,只看了一眼,腾的一下就从御座上站立起来,脸色早已大变。 手本上的内容非常简单,是五句很多人耳熟能详的经典之言: 第一句出自《大学》:学之道,在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之义。 第二句出自《中庸》:中立而不倚,强哉矫义。 第三句出自《周易》:使天下子民,聚天下之货,通有无易进退,各得其义。 第四句出自《孟子》: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 第五句出自《春秋》: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 这五句话,全都出自《四书》《五经》,而且已流传千年,几乎每一个读书人都烂熟于胸,实在没有什么稀奇之处。 但是,对于高居于御座之上的复隆小皇帝而言,简直就有惊天动地的效果,当即就蒙了:因为这是恩科第三场的考试题目。 这五道题目全都是皇帝本人亲笔勾选,每一道题都蕴含深意,作为本朝第一次科举的题目最合适不过了。 科举的题目异常重要,本身就有一套非常严格的保密流程,除了皇帝本身和仅有的几个重臣之外,知道这些个题目的人绝对不超过五个。 在这五个人当中,绝对不包括礼部右侍郎楚华文。 还有一个多时辰,第三场考试才会正式开始。 从时辰上估算,现在这个时间点上,考生们肯定已经入棚待考了,而试卷则在严密保护之下正在运往考场的途中。 考试还没有开始呢,楚华文就把题目直接呈给了皇上。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考试题目早已泄露出去。 皇帝最本能的反应就是想问一问楚华文:你这考题是从哪来的? 但是,这句话已经到了口边儿,却又被硬生生的咽了回去:这些个题目是皇帝亲自出的,又是你派人监管运送,出了事竟然一点都不知道,还要问检举揭发的楚华文,面子上过不去呀。 所以,年轻的皇帝问都没有问楚华文一句,而是直接下旨:取消本次考试,前两场的试卷统统作废。 这道旨意一下,朝堂之上立刻就炸开了锅。 恩科大考是何等重要的大事,怎能直接取消?这不是失信于天下读书人吗? 一时间,朝堂之上的衮衮诸公议论纷纷,谁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素来性情温和的皇帝是真的恼了,劈手就那楚华文的手本掷了下来,怒火冲天的大叫着:“考题已经泄露,此为我朝第一大丑闻……科举弊案,以至于此,朝廷体制何存?大明的脸面何在?” 听了这话,所有的文武大臣全都张口结舌目瞪口呆。 原本寄予厚望的恩科大考,竟然早就泄露了题目,这……这真的是一桩天大丑闻。 到了这个时候,皇帝已顾不上体面和尊严了,厉声喝问道:“楚华文。” “臣在。”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科举弊案,这么大的事情,不问刑部,不问当事人,而是直接询问礼部的楚华文,看起来虽然滑稽可笑,但却是无奈之举。 因为别人根本就毫不知情,只有楚华文知道内情,要不然他根本就不会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检举揭发此事。 “臣偶然得知,恩科大考的考题正如货物资材一般,在闹市之中贩卖,每一题售价三五百两不等。无数考生趋之若鹜纷纷购买,臣知此事干系重大,遂派遣得力亲信追查,终于得到实证,这才上奏天听。” 别人都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楚华文就已经察觉到了科考弊案,并且已经掌握了过硬的证据,这份本事当真不小呢。 按说,这么大的事儿,肯定要由刑部、大理寺、臬司衙门汇通办理,而且这也是大明朝的传统,但是此时此刻,连皇帝本人都不知道考题到底是怎么泄露出去的,三法司的人有没有参与其中都还说不准呢,真的不敢把这事交给有司衙门去办理。 既然楚华文最先揭露出这惊天大案,他本人一定就清白的。 所以,几乎没有做过多的考虑,皇帝就直接下了命令:“朕着你彻查此事,只要是有所牵连,无论官职大小,一律缉拿审讯,不得有误。” “臣遵旨。” “即刻调巡防营封锁考棚,在查明真相之前,所有考生不得进出。” “即刻缉拿主考、副主考及一应相干人等。” “首先从朕的书房查起,一切有可能接触到考题之人,不论内宦外官,全部先行扣押再做审讯。” “此科举弊案为我朝第一大案,无论牵扯到谁,都要追查到底,绝不姑息!” 第二百三十六章 重大影响 科考弊案一出,举世哗然。 虽然底层的老百姓还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却知道肯定出事了,而且是出大事儿了。 一个主考官和两个副考官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带走,同时封锁考场,隔绝内外交通,任何人不得出入,明显就是爆出了科举舞弊的惊天大案。 科举取仕是朝廷选拔人才的最重要手段,一旦爆出舞弊案,必然要彻查到底。 科举弊案从来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历朝历代都有发生,最近的一次发生在天启三年。虽然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很多人依旧记忆犹新。当时正是魏忠贤专权时期,利用这个事情杀的人头滚滚,光是正五品以上的官员就查出来百十来个,砍头的砍头抄家的抄家,再加上囚禁、流放的涉案人员,几乎席卷半个官场,搞的风声鹤唳人心惶惶,现在想起来依旧心有余悸。 当时正是阉党和东林党的斗争达到白热化时期,作为底层的读书人,本应该反对阉党站到东林党的阵营当中。但那些个底层的书生们却大多为阉党高声叫好,极力赞同彻查重判。 科举舞弊,等于是坏了无数贫寒学子的大好前程,触犯到了底层读书人的最大利益,他们当人会极力维护自己的利益…… 现在的局面和当初几乎完全相同,弊案一爆出来,最愤怒的就是这些读书人了。 几乎所有的读书人都选择支持楚华文,高喊着“严惩国蠹”“刷新科举”的口号,从各地来的联名折子如同雪片一般,全都是一个要求:查,一查到底,所有涉案人员一律重罚。 科举舞弊,不仅坏了很多底层读书人的前程,更动摇国家根本,要是不查个清楚,如何对天下人交代? “不管查出多少人来,我都不觉得奇怪。”崔耀祖笑嘻嘻的说道:“就这个事儿,光是扳倒几个部堂大员可不够,怎么也得洗下来一两个内阁成员来吧,你说呢我的李大帅?” 科举这么大的事情,牵扯到的利益太大也太多,肯定会掀起天大的风波。至于这桩惊天大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其实李吴山并不是很在意,他在意的如何利用这个事情来实现自己的目的。 从表面上看,恩科舞弊案是楚华文最先揭发出来的,并且由他负责清查、审理事宜,其实真正的操控者根本就是李吴山。 根本不出面,而是躲藏在幕后遥控指挥,楚华文不过是个具体的执行者而已,体现的还是李吴山的意志。 “你想办法告诉楚华文,让他给我好好的查查吏部和户部,国子监和都察院也要动一动。尤其是国子监和吏部……。” 这种事情,牵扯的范围极大,很多直接的相关衙门,不论有没有参与到舞弊案当中,都不可能独善其身。 比如说此次恩科的那位主考官和两个副考官,就算他们没有犯罪,也肯定会被一撸到底,能保住性命就算是不错的了,丢官罢职是一定的。 科考大案,考题就在闹市之中贩卖,你们却还在里边考试,这个“监察不力”“玩忽职守”的罪名是跑不掉的。 这和有没有犯罪关系不大,单纯就是因为职责所在。 再比如说国子监,虽然不是直接的相关方,但各地的考生都在地方上报给国子监,经由国子监汇同确认之后才能进考棚的,里边有那么多事先购买了考题的舞弊者,国子监还能说自己没有责任吗? 人证和物证全都捏在李吴山的手中,由是他的人负责查办此案,只要是他想把谁牵扯进来,他就跑不了,一定会和恩科舞弊案有所牵连。 关键之处就在于,李吴山到底想拿谁开刀了…… 经过几天的彻查之后,已经有了最初的结果:很多证据表明,宫里的某几个侍卫和御书房的杂役太监有重大嫌疑! 这个初步的结果,符合绝大多数人的猜测:皇帝本人出的考题,莫名其妙的就泄露了出去,必然就是身边的内鬼作祟,要是没有这些人,考题根本就出不了皇宫。 虽然这仅仅只是最初的结果,并没有完全证实,而且还有证据不足的嫌疑。但是,在李吴山的授意之下,马上就出现了扩大化的趋势。 皇帝的身边本来就有一批侍卫,这些人大多是从北京跟随太子过来的,新朝建立之后,作为太子的贴身之人当然会大加封赏成为内廷的骨干力量。趁着这个机会把这一批人清洗出去,换一批新人上来,这正是李吴山的潜在动机之一…… 二十多天之后,恩科舞弊一案已初步查明,牵扯到大大小小十四个衙门,直接参与者六十多人,卷入其中的官员在两百人以上。 如此惊天大案,皇帝是真的恼了,本着“重罚重判”的原则,一口气就钦定了三十多个死刑判决。最轻的也是一个“斩立决”,稍微重一些的则是“弃市”“腰斩”,甚至还有十三个“凌迟”。 至于说“流放”“扙刑”和因此被剥夺出身的,多的已经数不过来了。 这样的案件,历朝历代都会有非常残酷的处罚,之所以判的这么重,也是为了给天下的读书人一个交代,同时也可以趁机收拾民心。 残酷的惩罚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尤其是那些读书人,纷纷为此大声喝彩。但是,在这个关键时刻,与此事“毫无关联”的李吴山李大帅却第一次站了出来,为那些犯罪的官员说起了好话。 “我朝素以宽仁治天下,一应罪员虽是罪有应得,本着宽仁之意,臣请从轻发落。” 按照李吴山的说法,“弃市”太不人道,“腰斩”则过于惨烈,还有那十三个被凌迟的家伙,则是过于血腥。不如从轻发落一下,原本的“凌迟”改为“斩立决”,“腰斩”改为“绞刑”,“斩立决”改为“赐死”…… 如此一来,不仅可以彰显朝廷的“宽仁”,还能少些血腥。 虽然同样是难逃一死,但是死和死不一样。 “凌迟”和“腰斩”这样的惨烈死法就不必说了,那些个已经被判了死刑的官员谁也不希望自己的死的那么惨,能够改成“斩立决”至少还能少受点活罪落一个痛快的死法。至于那些被改为绞刑的,则对李吴山感恩戴德。 对于当官的大老爷们而言,被砍头其实是一个很不体面的死法,改成了绞刑之后不仅可以落个囫囵尸首,还能死的更体面些。 至于那些个被改判“赐死”的罪员,则是对李吴山万分感激:赐死就是自尽,这是所有死刑中最轻的,同时也是最有尊严的,意味着有机会和家人见最后一面,然后很体面的结束自己的生命。 接连死了三十多个大大小小的官员,但这绝不意味着结束。 除了死去的这些官员之外,还有更多的间接参与者被判处各式各样的刑罚,光是流放的就有七八十个之多。 除此之外,各堂各部,国子监、都察院都有不少人因此丢了官职。 内阁虽然和这事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出了这么大的弊案,是一定有人出面负责的。 恩科之事本就是内阁的总揽,出事之后,在舆论的压力之下,内阁次辅不得不引咎辞职,直接回老家抱孩子去了。 作为内阁首辅大臣的程园毕,不得不接连上了三份请罪的奏疏,半真半假的说出了“自去其职”的言辞,终究是内阁第一人,又有“帝师”的光环,在受到皇帝的一番书面申斥之后,终究还是暂时留任了。 虽然科举舞弊案还在清查阶段,并没有真正结束,但大的影响已经显现出来:复隆朝的官员,直接被清洗下去三分之一,别说下面的部堂衙门了,连内阁都不完整。 虽然“紧急提拔”了一部分官吏,但朝廷的总体架构已经元气大伤,在这种情况下,马上进行第二次考试已是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 现在的朝廷不仅缺钱,而且缺人,只有通过科举再选拔一批官员才行。 但第二次恩科大考却被迫延后,而且是无限期的延后了。 这样的惊天大案,不是说严厉处置一批人就可以的,虽然最大的风潮已经过去,但却余波犹存。 不彻底消除影响怎么能够再次开考? 若是再出了什么岔子,朝廷一定会颜面扫地,直接沦为千古笑柄。 原本寄予厚望的恩科大考就因为一桩舞弊案弄的熄火塌架狼狈收场,但朝廷还必须得继续运转,只能暂时提拔下层官吏先顶上去。 提拔什么样的人,提拔到什么样的位置上,虽有这些都需要仔细商议慎之又慎。明明知道其中的很多人和大旗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不得不暂时放下“制衡大旗军一系”的想法,先凑合着启用这些人了。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楚华文。 在恩科舞弊案中,楚华文的作用举足轻重,在侦办、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表现出了非常不错的能力。明明知道他是大旗军的人,也不得不本着“赏罚分明”的原则,升任礼部尚书一职。 这意味着楚华文正式成为朝廷重臣部堂大员了。 作为历史的记录者,前任大旗军监军,现在的文翰馆编修路恭行,如实的记录下恩科舞弊一案的全过程:“……复隆元年,国朝施恩开科,出舞弊大案,世皆哗然。帝委楚氏华文者侦办之,株连者众,朝堂为之空。新任吏员者多出大旗军部,或与其有旧,计有一十一人……” 第二百三十七章 拒不配合 秦王嬴政横扫六国一统天下,称始皇帝之后,不仅有书同文车同轨的功绩,更建立起遍布天下的统一的邮递系统。 “于淮之阳筑高台,建邮亭而通驿传,人称高邮”,这就是高邮地名的由来。 秦汉时期的高邮和扬州平行,到了后来才隶属于扬州。 因为湖泊密布,独得水源的天然之利,高邮自古就是江北的鱼米之乡,不仅民间富庶而且人杰地灵,英雄豪杰层出不穷。 相对于早已淹没在故纸堆中的历史人物,现如今的高邮县有两大家族:名声最大实力最强的当然是吴家。 这里是平西王吴三桂的老家。 吴三桂献出山海关投靠清廷,联合多尔衮击败了李自成,权势滔天风头无两,被晋封为平西王。老家的吴氏族人顿时“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成为高邮的大家族。 只不过……吴三桂的名声实在不怎么好,连带着吴家也被无数人暗中唾骂。 和实力雄厚但却名声极臭的吴家相比,另外一个大家族姬家虽然比不上吴家的权势,却胜在有一个好名声,深得地方百姓的拥戴。 从隋朝开始,姬家就居住在高邮素来以耕读传家,很是出了一大批名人。现如今的家主姬完夏更是饱学的宿儒,从万历三十九年开始出仕为官,半生宦海沉浮历经数朝,一直到了李闯破京崇祯身死之后才退出官场回到老家,过去了半隐居的生活。 姬家本就是高邮的名门大族,恰逢姬完夏姬老爷子古稀诞辰,自然要隆重庆贺一番。 摆开流水席面,招待四方宾朋贺客,光是戏班子就请了好几个,贺寿喜宴弄的风光体面,处处彰显着大家族的排场。 家里的子孙纷纷献上寿礼,老寿星姬完夏乐的见眉不见眼,亲自挑起一碗“长寿面”吃的不亦乐乎。 就在这个时候,随着一个人的到来,热闹喜庆的场面为之一肃,嘈杂的人声顿时消于无形,就好像一群正在叽叽喳喳的麻雀突然见到了鹰鸢一般,气氛登时就冷了下来。 这个让气氛突然大改的贺寿之人非是别个,正是“平南总督军政民务大学士”洪承畴。 洪承畴统揽江北各地的十几万大军,军民事物一把抓,还有大学士的头衔,基本就相当于是江北王了,身份显赫位高权重。 但是,今天的洪承畴却没有摆出“江北统治者”的威仪,而是一身便装,仅只带了几十个贴身的亲兵。 洪承畴的到来,让姬完夏老爷子面色一僵,堂下的子孙和一众贺客全都噤若寒蝉,热热闹闹的场面顿时鸦雀无声。 姬老爷子的神情稍微一呆,眯缝着一双昏花的老眼,用含糊不清的语气问道:“恕老朽眼拙,认不得这位尊客……” 洪承畴面带笑容,朝着座位上的姬老爷子行了一礼:“座师古稀之诞,学生洪承畴闻得,特来贺寿。来呀,摆上寿礼。” 几个亲兵抬上来十二份表礼,箱、篮、提、盒一应俱全,寿贴、拜匣、箱笼贺礼一应俱全。虽全都是些最常见的货色,却也足见洪承畴经过了一番认真的准备,是真心实意前来拜寿的。 “洪承畴?”姬老爷子微微的昂着头,似乎是在搜索脑海中的久远记忆:“哪个洪承畴?洪亨九么?” “正是学生。”洪承畴又行了一个恭恭敬敬的师礼:“三十年前,学生蒙座师恩惠,座师曾亲笔为学生写过一篇《洪扬簪花赋》,以激励鞭策学生,其中字句学生依旧记得。” 三十年前的洪承畴还是一个踌躇满志的书生,而当年的姬完夏则是主考官,正是他看中了洪承畴的文章,点了他的进士,让洪承畴走上了仕途之路。如果没有姬完夏的慧眼识才,就没有今日的洪承畴。 按照官场的规矩,姬完夏就是洪承畴的座师,他当然得执师礼了。 “你真的是洪承畴?” 洪承畴笑道:“正是学生。” “不对,不对。”姬老爷子用力的摇着头:“不对,不对,你肯定不是我的学生洪亨九。” “老师且细细的看看,”洪承畴凑上前来,语气恭敬的说道:“虽日月更替春秋如水,学生已不复当年的青葱之态,却依旧是我。” “这就更不对了,我确实有个叫做洪承畴的学生,不过他早已身坠虏兵之中为国捐躯了,又怎能重现世间。”姬老爷子皱着眉头说道:“我的学生洪承畴乃是人杰俊彦之才,大战杏山血溅章渠,于松山之地为国效忠力战而亡,杀身报国忠感天下。洪辈后生死于王事,先皇闻其死讯,痛苦三日泪满龙颜,天下臣民无不哭咽。你是哪里来的狂徒,竟然敢假托洪承畴的忠义之名里行欺诈之事?” 当年的洪承畴率领明军在辽东对抗清廷,兵败被俘之后,世人都以为他会为国尽忠不屈而死。连崇祯皇帝都亲自给他写了悼文,以王侯之礼进行祭祀。想不到的是,他转过脸去就投降了清廷…… 这事是洪承畴一辈子都抹不掉的污点。 现如今,姬完夏根本就不承认他是洪承畴本人,而是坚持认为作为自己洪承畴早已死了,分明就是讥讽和嘲弄的意思。 当面揭洪承畴的短处,搞的他神色尴尬很没有面子。 “事清之事……实在是形势所迫,座师今日重提此事,学生惭愧。”虽然心眼儿里头非常的恼火,却不得不做出一副很真诚的样子为自己辩解:“忠臣择主而事,良禽择木而栖。前明气数已尽,而今我大清君临天下,过往的陈年旧事还是不要再提了。学生此次前来贺寿,便是希望座师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享年愈久……” “自古人生百年,七十者稀,我已到了古稀之年还能活几天?”姬完夏姬老爷子神态自若,浑然就没有把洪承畴放在眼里:“这纷纷乱世,活一天算一天吧。我只希望族中子孙能够安安稳稳,也就是了,不敢奢求其他。江北尽在你的马足之下,还希望你能照看我姬家子孙……” 只要家族里的子孙晚辈能够安稳就可以了,这是姬老爷子最大的心愿。 洪承畴打着“贺寿”的幌子,其实就是来说这个事儿的:“座师心愿学生已经尽知,便是看在座师的面子上,也一定会尽力照拂。只是……我听说座师家里的人,和高邮之左的逆贼多有牵扯,还望座师多加管束,若是弄的太过于张扬,学生也不会过分回护。” “左近逆贼?”姬老爷子的眼睛有眯缝了起来:“这淮扬之地不全都是你的兵马么?不曾听说过有什么逆贼呀?而且我姬家素来家风严谨,怎么会和逆贼勾结?” 既然这老东西装糊涂,洪承畴就不得不把话挑明了:“有一股贼军盘踞高邮湖畔,聚啸者众,袭击官军截杀驿使,焚烧仓库破坏道路,官军屡剿不灭……” 有一伙从江南来的武装力量,在高邮湖一带活动频繁,遇到小股的强军就是偷袭截杀,遇到大量清兵就是隐匿逃走,搞的这一带鸡飞狗跳不得安宁。洪承畴好几次派兵剿灭,都被他们逃脱了。 在自己的地盘上,闹腾成了这个样子,要是没有本地的大家族提供支持,怎么会屡剿不灭? 有很多证据表明,姬家就和这伙贼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原来你是在说这个呀。”姬完夏哈哈大笑着说道:“这事我也听说了,不过贼逆一说,恐怕不对吧?据我所知,那挑头之人就是昔日的江北督师史可法的遗女,怎么说也是忠义之后,为何又说是贼逆呢?” 史可法以身殉了扬州,死的壮烈死的其所,在民间尤其是在这淮扬之地,名声如日中天,强行把史可法歪曲成为“逆贼”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洪承畴来到江北之后,装模作样的祭祀了史可法一次,还褒奖了他为国尽忠的壮烈,这当然为了收买人心以便于他建立稳固的统治。 想不到的是,史可法的遗女竟然来到了江北,带领一伙子武装力量四下活动。 “史家遗血”这本身就是一杆极具号召力的大旗,很快就引得许多淮扬军残部前去汇合,声势越来越大,甚至敢于在县城附近活动。 洪承畴是何等精明之人,马上就意识到了必须尽快消灭这股力量,否则的话迟早会形成燎原之势。奈何史可法的名声实在是太大了,他的女儿拥有天然的号召力,更是深得本地百姓的拥戴。虽然他们不敢明打明的支持,却在暗中通风报信输送粮草,还有不少本地人直接加入到反抗军当中。 有了本地百姓的拥戴和支持,就算是洪承畴拥有百倍的兵力优势,也是泥潭中泥鳅的局面,剿了几次都无法彻底消灭。 要想剿灭这伙人,必须掐断地方上对他们的支持,所以洪承畴才会前来拜寿。 姬家的这个态度,虽然没有直接承认对史环的支持,却明显就是一副不配合的样子,这让洪承畴更加恼怒,却又不好当场发作,只能语带威胁的说道:“既然座师的族中子弟和贼逆无有牵连,学生也就不必再有颇多顾虑,他日捉到通贼通逆者,一律于贼逆同罪。到时候座师休怪学生不年昔日情分。” “你我之间还有情分吗?”姬老爷子哈哈大笑着说道:“你堂堂的江北总督,我姬家高攀不起,不敢和你论交情。今日我做寿宴,你是贺客,还请你吃一碗长寿面,也算了全了待客之道……” 话已经说到了这个份儿上,哪里还有吃面的心思? 虽然搞了个没有脸面,顾及到自己的身份,洪承畴还是恭恭敬敬的朝着姬老爷子行了一礼:“不论如何,学生依旧恭祝座师身体康泰长命百岁,还有些军政事务要去处理,学生这就告辞了。” “恕不远送!” 原本指望着借助拜寿来收拢地方大族之心,却弄了个灰头土脸,搞的洪承畴十分气恼百分窝火,却不好公然发作,只能暗暗打定主意,找个机会狠狠的整治一下拒不配合的姬家,以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没过几天,洪承畴就找到了一个机会:高邮县县令活捉了一个逆贼头目。 这绝对是个很好的机会,只要严加审讯,一定可以撬开这个逆贼的口,只要拿到了口供,拿到地方上和逆贼勾结的证据,就可以狠狠的整治他们一番。 在高邮活动的逆贼乱党,肯定会和姬家多有勾结,到时候灭了姬家,杀鸡骇猴,看看谁还敢和我洪承畴做对,谁还敢和江南的残明勾结和大清做对! 第二百三十八章 杨疯子 高邮县的牢房是半地下结构的地窨子,低矮的墙壁全都是用大块的毛石砌成,开在上方的透气孔只比拳头略大一些,正面则是粗大的铁条围成的栅栏。 这种样式的地牢最是阴暗潮湿,杨丰正躺坐在一堆散发着霉臭味道的稻草中。 作为要犯,本应该给杨丰戴上沉重的镣铐,带却没有,因为无此必要。 在战斗中,杨丰被创数处,尤其是左腿上的伤口深可见骨,而且早就化脓了,小腿儿肿的好像一截浸过水的烂木桩,连走路都很困难,自然也就不用担心他越狱逃走了。 在近乎全封闭的地牢中,狱卒的脚步声显得格外清晰,还带着明显的回音。 “开饭啦。”老狱卒打开房门,把今日的饭食送到杨丰面前:“吃吧。” 牢饭不是那么好吃的,仅仅只有一碗高粱米稀粥和两个杂和面的窝窝头,这是县大牢里的“正常伙食水准”。但是杨丰的饭食明显超过了正常水平,竟然还有一尾六寸来长的小鱼。 “兄弟们敬你是条硬铮铮好汉子,这条鱼是我们这几个狱卒的一点心意。”老狱卒笑呵呵的说道:“也就只能这样了。” 杨丰朝着那老狱卒拱了拱手:“谢了。” 看着杨丰胃口大开的连吃带喝,那老狱卒苦笑着说道:“一会儿老爷要亲自来审,估计……你的心里要有所准备才是……” 这杨丰杨永年原本是淮扬军旧部,是史德威手下的兵,几个月之前作为北伐先遣部渡江北上执行特种作战任务,为了掩护战友撤退受伤被俘,暂时关押在高邮的县大牢中。 这里的几个狱卒虽然剃了头发留起了辫子,成了清廷的走狗,却知道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内心深处对于杨丰这样的铮铮铁汉颇为敬重,所以从来没有为难过他,反而尽可能的提供各种照料。 作为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也就只能做到这些了。 杨丰作战勇武悍不畏死,在战斗中总是冲锋在前,打起仗来很有股子不要命的劲头儿,被战友们称为“杨疯子”。 屡屡和清军做对,几次三番的发动偷袭战破坏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之内就三度截杀清军的驿传兵,早已被官府悬赏捉拿,这一次被俘必然是要砍头的。 “自打我加入先遣军渡江北来的那一天算起,就已做了身死命丧的准备。”虽身陷牢笼却不自哀,杨丰神态自若的笑道:“脑袋掉了碗大个疤,死就死了,有甚么好怕的?人生一世草生一秋,追随史大人而去,好歹也能落个英雄好汉的名头。” “杨壮士,我听说你是追随史公遗女……” 说起史环,杨疯子的脸上顿时浮现出骄傲和自豪的光彩:“环小姐虽是女流之辈,终究是督师嫡血,深入到江北屡经战斗,从来就没有怕过。环小姐说了,总有一天她会用洪承畴的狗头祭奠督师……” 作为史可法的女儿,仅只几个月的时间,史环的名声就响彻江北,虽然手底下只有几百人,却总是能够和清军周旋。这自然是因为先遣军经验丰富意志顽强,更主要还是得了“人和”的天然优势。 在淮扬一带,史可法简直有若神明,她的女儿带着队伍打了回来,虽然当地的父老乡亲慑于清军的威势不敢公然响应,但却总是想方设法的提供各种便利,这也正是史环先遣部屡剿不灭的根本原因。 “史小姐还好吧?她……没有什么危险吧?” 作为清廷官府中人,老狱卒反而希望史环能够平安无事,足见一个“史”字在淮扬的影响力只深。 “环小姐身旁全都是忠勇之士,区区洪承畴又怎么能捉得住她,哈哈……” “那我就放心了……” 正说着,传来一阵阵杂乱的脚步声。 高邮县令来了。 顶戴花翎的高邮县令可没有老狱卒这么好说话,一上来就摆出了偌大的官威:“咄,你这反贼,见了本官缘何不拜?” 杨丰不仅没有跪拜,反而扶着墙壁站立起来,满脸都是鄙夷之色的哈哈大笑:“老子上拜天地下拜爹娘,顶天立地的爷们儿。认贼作父背弃祖宗,连猪尾巴都留起来了,你算个什么东西?” 昨日的审问就是这幅情形。 自从被俘以后,这杨疯子总是破口大骂,搞的威风八面的县大老爷很没有面子。 说他“认贼作父”,虽然不冤但却有点夸大其词,这样的小人物小角色从来就没有多少忠义之心,只不过是个可怜的墙头草罢了。完全就是顺风倒,只要能保住自己的一身富贵,做清廷的走狗就走狗吧。 被杨疯子指着鼻子骂了个没有脸皮,县大老爷顿时恼火:“你这反贼,死到临头还敢逞口舌之利。你的同党隐匿何处?有多少人马?全都从实招来,若有半句不实之言,大刑伺候。” “滚你娘的臭鸭蛋,老子就没有打算活着出去,还怕你娘的大刑?有什么招数尽管使出来,爷爷若是皱一下眉头,就是大丫头生的。” 对于这些反贼,上司早就下了严令,是一定要处死的。县大老爷只不过是想撬开他的嘴巴,掏出一点有价值的情报,好用来邀功请赏。 奈何这杨疯子始终强硬,除了破口大骂之外什么都不肯说,看来也只能动用大型了。 “打,给我狠狠的打,一直打到他开口为之。自古贼心似铁官法如炉,本官还是不信了,这贼当真就是铁打的罗汉真的不惧皮肉之苦,先抽五十鞭子。” 几个衙役一拥而上,噼里啪啦的一通乱打…… 高邮县令也是官场上的老油条了,马上就意识到了不对头。 皮鞭之声虽然响亮,但是抽打在杨疯子的身上之时,却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力道。这是在用大刑吗?这特么的是在给他挠痒痒吧? 官府中人,尤其是那些个终日行走于底层的衙役,最会偷奸耍滑了。动用刑罚之时,若是他们想整治犯人,往往会打的很重,几十鞭子下去皮开肉绽都是轻的,有时候甚至直接可以把犯人活活打死。若是他们想手下留情,则就更简单了,高举轻放,看起来好像打的很凶,其实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 这叫“打花活儿”,是衙役们玩惯了的套路,县令大人不可能看不出来。 “用心打,一定要鞭鞭见血,若是打的轻了,休怪老爷翻脸无情。” 想县尊大老爷的催促之下,衙役们也没奈何,只能咬着牙用力抽打。 一番鞭打之后,杨疯子已是遍体鳞伤,不仅没有丝毫颓废之色,反而愈发的硬铮起来,骂的更起劲儿了。 “若再不招供,明日即要砍下脑袋……”县尊大人咬牙切齿的说道:“看你还能硬到几时?” 既然被捉住了,杨疯子就没有打算活着出去,虽已经满身是血依旧哈哈大笑不止:“我能活到几时不要紧,只怕你这狗官也活不了几天了。” “老子死了之后,还能落下个忠义之名,后世子孙少不了我的血食供奉。就算是在九泉之下见了我家督师,也有颜面。”杨疯子大笑道:“还是想想你自己个儿吧,你为虎作伥残害忠义,绝死勇士可饶你不得,到时候你会死的比我更惨十倍百倍,老子在黄泉路上等着你,你若是还明白些事理,就赶紧回去准备棺材吧,哈哈哈……” 听了这话,县尊大老爷的面色顿时一僵。 绝死勇士的名头,比九天惊雷还要响亮,做的就是绝死锄奸之事,是全天下所有认贼作父只奸贼的噩梦。 就凭他给清廷做官就够得上奸贼的标准了,若是再杀死先遣士兵,尤其是杨丰这样的头目,绝死勇士能放过他吗? 那些个位高权重之人,听到绝死勇士的名号都会忍不住的打个哆嗦,他这样虾兵蟹将还能不怕吗? 万一上了绝死锄奸的黑名单,就算是玉皇大帝都保不住他。到时候可就不是身死命丧那么简单了,而是举家全灭的下场。有一个算一个,谁也甭想跑。 截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说过谁能在绝死勇士的手下保全过呢。 徐州的李柯子如何?就算不是一方诸侯,也绝对是位高权重了,躲在兵营里头都没有躲过去,最终还是被捅成了筛子,一家老小上上下下被杀了个精光。他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七品知县,芝麻绿豆般的小角色,能和李柯子相比? 现如今明清交战,将来的局面是什么样子谁也不好,若是明军真的北伐了,局面真的反转了,到时候也好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正是因为有这一层的深切忧虑,那些个压抑们才不敢过分为难杨疯子,而是处处手下留情。 连手下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县尊大老爷又不是傻子,当然更是怕的要死,不敢真的把事情做绝,以免将来出现悔之晚矣的局面。 直接杀了这个杨疯子,又担心绝死锄奸勇士的报复,放他走吧又没有那个胆量…… 现在的高邮县令已经后悔了,后悔不该捉住杨疯子,现在不上不下成了烫手的山芋。除了无限期的关押之外,真的没有任何办法。 就在这个时候,县衙里的笔墨师爷急匆匆的跑了过来,凑到县尊大人的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县尊大人的脸色顿时就变的轻松了很多。 洪承畴洪总督遣人来提要犯杨丰了。 既然这个犯人是洪承畴点名要提走的人,那就交给他好了,刚好可以把这个烫手的山芋都出去,免得自己左右为难里外不是人。 “不行啊,东翁,可不敢把他交给洪总督。”书墨视野在县尊大人耳边小声说道:“他洪承畴是总督,自然不惧绝死之士的报复,可东翁你……” “东翁若是把此人交给洪总督,此人必死无疑。这人本就是史可法旧部,又是史环的手下,到时候还是少不了一个残害忠义的说法,李吴山必然要于东翁为难……” 留着这个犯人不行,杀了更不行,交给洪承畴也会招来灭顶之灾,这可如何是好? 关键时刻,素来精明的书墨师爷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既不开罪洪承畴洪总督,也不至于招惹绝死勇士…… 听了师爷的计策之后,县尊大人顿时如释重负,眉开眼笑的说道:“还是师爷老成稳重,此计甚妙,就这么办吧……” 第二百三十九章 私纵 在江北,在淮扬,洪承畴统领十几万人马,更兼管军政民务,俨然就是长江以北的土皇帝,他派遣来的使者就算不是钦差也和钦差差不多了。小小的七品县令当然得急急忙忙的前去接待一番,唯恐伺候的不够周全,急匆匆的交代了几句之后,就风风火火的离去。 县尊大人已经走了,那老狱卒慢条斯理的关上了牢门,再次用铜锁锁死,转身之际,却把钥匙掉落在牢门之外,完全就是一副浑然未绝的样子。 看着那把钥匙,杨疯子先是愣了一下,旋即显露喜色,单手扶栅栏凑了过去,微一伸手就钥匙拿了过来。 轻易的打开铜锁,为了防止被人发现又抄起一根行刑用的铁通条,强忍着腿脚上的剧痛,一步一挨的从监牢中走了出去。 以往是时候,监牢的二道门处必然会有四个当值的狱卒负责把守,就算是有人从大牢里逃出来也绝对跑不出这道门。只是今日的局面和以往有些不同。 那四个狱卒虽然都在,却没有守在门口,而是进了旁边的耳子房里。 杨疯子手里捏着铁通条,慢慢的潜了过去,隔着老远就听到了那四个狱卒的议论之声。 狱卒的议论声音很大,就好像是特意说起似的:“在头道门儿外当值的老高,他老婆生孩子,急匆匆的回家去了。” “老高喜得贵子?真是可喜可贺。” “说来还真是奇怪,也不知送子娘娘发的哪门子慈悲,不仅老高家里生孩子,外面当值的小庄家也在生孩子,都赶回去照看老婆了,哈哈……” “小庄他们一走,这偌大的县大牢就剩下咱们几个了……可得仔细着点儿……” 在头道门儿那边值班的狱卒临时有事都走了?真是天助我也。 不知是因为过分的惊喜,还是腿脚不便的缘故,一个不留神杨丰竟然碰掉了挂在墙上铁簸箕。 “当”的脆响之声在沉闷的监牢中显得格外刺耳,声音传出去老远。 “完了,完了!”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就算是聋子也能听到了,那四个狱卒一定会冲出来,少不得又要一场恶斗,杨疯子下意识的捏紧了手中的铁通条,做好了战斗准备。 奇怪的是,耳子房里的那四个狱卒似乎比聋子还聋,就好像完全没有听到外面的动静一样,不仅没有出来查看,反而愈发的大声谈笑起来…… 杨疯子不敢耽搁,强忍着疼痛走到二道门处,正准备用通条撬开铁门,却惊讶的发现牢门只是虚掩,并没有上锁! 毫不犹豫的出了二道门,直奔头道门。 头道门的情形和二道门一样,根本就没有上锁。 到了这个时候,杨疯子已经明白过来,自己之所以能逃到这里,不是因为狱卒的疏忽大意,而是因为刻意的放纵。 他们是想杨疯子赶紧逃跑。 按说杨疯子就应该尽快逃离牢笼,但他却没有那么做,而是再次返回二道门处,朝着耳子房拱了拱手,高声说道:“多谢了。” 喊的这么大声,耳子房里的那四个狱卒却充耳不闻,就好像真的聋了一样。 杨疯子再不犹豫,直接打开无人看守的牢门,拖着伤残的腿脚一瘸一拐的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确认杨疯子已经逃走之后,四个狱卒才从耳子房里出来:“赶紧去禀报老爷,就说咱们这边的事儿已经办妥,快去快去……” 几乎所有的县衙都是前堂后庭式的建筑格局,在大堂之后是县尊老爷的生活起居之所。 高邮县令就是在这里找到洪承畴派遣来的使者。 排开酒宴,没完没了的反复敬酒…… 已经吃的半醺的使者虽然收下了县尊大人孝敬的“鞋钱”,却不敢耽误了正经差事:“时候已经不早了,劳烦高邮县把要犯杨丰带过来由我提走,交由总督大人亲自审讯,我也好尽早回去交差。” “好的,好的,可不敢耽误了上差的正经事儿。”县尊大人看了看身旁的笔墨师爷:“要犯杨丰提过来没有?” 笔墨师爷礼数恭敬的说道:“回大人,要犯杨丰已经提过来了,但是……” “什么但是不但是的?赶紧把要犯交给上差大人,把移交文书办妥,好送上差回去复命。” 时间不大,几个衙役抬了一具死尸过来。 看到这具尸体,洪承畴的使者惊的目瞪口呆,醺醺醉意顿时消散到了九霄云外:“这是杨丰?” 笔墨师爷回答道:“回上差,这就是杨丰,匪号杨疯子。” “他……他怎么死了?”洪承畴的使者恼怒的大叫起来:“你……你们怎么把他打死了?” 高邮县令也不住的吹胡子瞪眼,厉声呵斥着:“我对你们说过多少次了?这杨丰是要犯,一定要留活口,怎么会死掉?” “回大人的话,这杨丰下官不是我等打死的,他是自杀。” 自杀? “这杨丰自知罪孽深重绝无活路,严刑拷打之下受刑不住,以头撞墙壁而死。”笔墨师爷说道:“您看看着伤口,分明就是一头撞死的……” 县尊大人蹲下身子,装模作样的看了看伤口,重重的点了点头:“嗯,确实是撞死的。虽然我也想留他活命掏出些有用的口供,想不到这贼如此刚烈,竟然一头撞死了……人死不能复生,死了就死了吧。上差要不要带这贼的尸体回去?” 带尸体回去有个屁用啊! 先让杨疯子“自行越狱潜逃”,等于是卖了一个人情,如此一来就不会招惹绝死勇士。再用一个死囚的尸体来糊弄洪承畴的使者,也算是有了一个交代。 这就是笔墨师爷想出来的那个“两全其美”的妙计,叫做移花接木瞒天过海。 反正那死囚的脑袋已经撞的稀烂,根本就看不出本来面目。而且县衙上下相互勾结,上至县尊大老爷下至狱卒,全都串通一气,从外地来的使者根本就分辨不出,而且毫无办法。 虽然心中万般不快,奈何杨丰已死,而且事先又拿了高邮县令的好处,这个时候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只能无奈的回去复命。 听了手下的汇报之后,洪承畴不动声色的说道:“死了?那杨丰死了?死了就死了吧,我知道了,你下去休息吧。” “是。” 使者下去之后,洪承畴一改气定神闲从容不迫的神态,猛然一脚踢翻了书案,高声大骂着:“欺上瞒下,以至于此,混蛋,混蛋!” 洪承畴是何等精明之人! 虽然没有亲眼看到当时的情形,心中却是一片雪亮,很清楚的知道这根本就是个瞒天过海的花招。 杨丰是要犯,一定会严加看管,怎么会有自杀的机会?而且他自杀的时机实在太过于微妙:早不自杀晚不自杀,偏偏要等到洪承畴提人的时候才自杀,洪承畴要是相信这套鬼话,那才真的是活见鬼了呢。 哪怕是用脚丫子想想也能猜出事情的真相:高邮县令畏惧绝死锄奸营的报复,不敢真的把杨丰怎么样了,又不敢把他交出来,索性弄出这么一个瞒天过海的计策,其根本用意就是两不得罪明哲保身。 洪承畴很清楚的知道那具尸体一定不是杨丰,真正的杨丰早已经被放走了。而且肯定不是明目张胆的放走,而是让他“越狱潜逃”。就算是真的查出来,最多也就是个“疏于执守”的罪名。这甚至算不上是罪行,只能算是过错。 前番高邮县的汇报信件之中,曾经详细提起过要犯杨丰的情形,说他的腿脚受伤不轻。 一个腿脚受了重伤的人,连走路都很困难了,却能在戒备森严的大牢里逃出去,这说明什么? 说明从中作祟的绝不仅仅只是县令一个人,而是整个高邮县衙上下串通集体作案。 对于洪承畴而言,放走一个杨丰确实不算多么了不起的事儿,但这个事却足以说明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人心向背。 这江北之地本就是明朝的疆土,又有史可法这么一尊神的巨大影响,偏偏不久之前多尔衮又强迫推行剃发令,民心不在清廷这边也是合情合理的事。自从接任江北总督之后,史可法并不急于发动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而是一心一意的做了很多琐碎细微的工作。 比如说统计人口划分土地,比如说严格约束清军,许下“不残百姓,不焚庐舍”的诺言,比如说改组清军善待数量庞大的新附军…… 等等等等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争取民心稳固江北的统治基础。 虽然江北各地普遍存在诸多零散的抗清武装,还有来自江南的数支先遣军一直都不停的打游击搞破坏,着实给洪承畴造成了不少麻烦。但这些根本就是敌我双方的较量,完全就在洪承畴的预料当中,真正让他焦头烂额的根本就不是军事问题,而是民心。 清军初来乍到,本就侵略军的身份,以前更有多铎的残暴和剃发令的血腥,民心不在清廷这边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最多是花费更多的心思和时间而已! 但是,“杨丰事件”却暴露出一个更大的问题,同时也是最大的隐患:不仅民心不在自己这边,连江北的官员都首鼠两端两面下注,这可不是小事儿,一个弄不好,就会导致灾难性的结果。 不论是出于对绝死勇士的畏惧,还是因为心怀前朝,江北的官员始终没有和洪承畴一条心,没有全力以赴的配合他。地方上的百姓更是如此,这才是那么多小股叛军在江北空前活跃屡剿不灭的根本原因…… 要想平定江南,首先就要稳定江北。 但是,现在的江北局势不仅没有稳定下来,反而呈现出逐渐恶化的趋势。长此以往,必成祸端…… 第二百四十章 殿试 随着“恩科舞弊案”的逐渐平复,到了八月份,第二次考试终于顺利进行了。 紧接着,恩科大考的最后一场,在建极殿当中进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殿试”。 其实,这次恩科的考试结果早就出来了,录取名单也早已汇总上报,真正意义上的考试其实已经结束,但却没有正式放榜公布,就是在等这次“殿试”。 殿试,顾名思义,就是在“金銮殿”上考试的意思。这次考试由皇帝本人亲自监考,意义重大。 和前三次的大考不尽相同,殿试不存在“落榜”的说法,就算是考了最后一名,至少也能混个进士出身。殿试的全部意义就在于确定最终排名。 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到底谁才是今朝的文中魁首,具体的排名需要由皇帝本人进行确认,也就是老百姓们常说的“点状元”。 二十位成绩最好的考生齐聚一堂,迎接最后的考验。 这次考试,有皇帝亲自出题,亲自监考,规格最高。对于每一个考生而言都具有改变人生的重大意义。 和前三次考试题目完全不同,这一次不考八股,也不考经史策论,考的是政经之道艺学之策。 第一道题,谓之政论:举政之道,在于重农桑富国家,使民有余财国有盈利。然后士农工商各司其职更安居乐业,然局势汹汹,富国利民与强兵备武,孰缓孰急? 到底是民生重要还是军事重要?国家应该把重点放在哪个方面?这就是该题目的核心。 第二道题谓之财论:江南富庶,自古为朝廷财赋重地。新朝初立,如何才能兴百业盈府库,盖取天下之财货为天下人所用,律法、民生之道如何辅之? 江南这么富庶,朝廷却穷的要穿不上裤子了,应该怎么做才能实现财富的有效利用,应该制定什么的律法才能在不损害民生的基础上实现国库充盈的目标? 第三道题谓之军论:太祖洪武皇帝之时,大明立国之初,行卫所制,盖为不取国家分毫而拥百万强兵。而今卫所糜烂军力不振,试详言其中得失利弊! 这三道题几乎涵盖了治国理财富民强兵的所有重点,甚至连太祖皇帝朱元璋制定的卫所制度都拿出来让学生们公开评价,说明这些全都是朝廷最关心的问题。 和前几次考试不同,这三道题全都具有鲜明的指向,全都是针对时政。规规矩矩的八股文章和堆砌华丽辞藻卖弄文采肯定是行不通的,不仅要老老实实的回答,指出治国理政的优点和缺陷,还得写出切实可行的方略。 这三道题目全都是综合题,一定要拿出实实在在的真本事才行。 能够在千万个考生之中脱颖而出,考进前二十名的,自然全都是俊彦之才国家栋梁,要不然皇帝也不会亲自主持这次殿试了。 每一个考生都清楚的知道这场考试的意义,全都使出浑身解数,或是冥思苦想,或是奋笔疾书,考场上的气氛紧张到了极致。 转眼已经到了正午时分,有些个才思敏捷的考生已经答题完毕顺利交卷了。但李杉李子林面前的考卷之上依旧空无一字。 他连一个字儿都还没有写呢,只是微微的低着头苦苦思索…… 到了申时末刻前后,所有的考生全都交上了卷子,李杉依旧坐在那里一动不动,面前的试卷仍旧是白纸一张。 到了酉时中刻前后,眼瞅着时辰已经不早,他还是如同老僧入定一般纹丝不动,面前的笔墨连碰都没有碰过一下。 “万岁,该用膳了……” 已经过了大半天,皇上还水米未进,早就饿的饥肠辘辘前胸贴后背了。 皇帝看都没有看那小太监一眼,轻声说道:“此考生也是水米未进,朕要等他把试卷答完再用膳。” 殿试的规格虽然很高,但本身并不是正规的考试流程,而只能算做是“加考”,也就不存在时间限制的说法,最后一名考生什么时候交卷就什么时候结束。 一直都了酉时末刻,日头已经落山,深邃空旷的大殿中愈发显得光线昏暗起来…… “掌灯。” 灯火燃起,殿中顿时光明,为了让那考生看的更加清楚,皇帝亲自擎起烛台走到李杉的面前,为他照亮试卷。 万岁亲自秉烛,这是何等的重视,诚惶诚恐的李杉正要起身行礼,皇帝却打了个手势示意他继续答卷。 李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拿起一管锋毫笔,蘸饱了墨开始正式答卷。 李杉李子林写是一手馆阁体,字迹娟秀清丽,干净利索毫不见拖泥带水。 前两个问题几乎是一气呵成,如同行云流水一般,果然是才情卓然胸存锦绣,对于这两道题的解答非常深刻,而且目光深远,就算谈不上是笔笔龙蛇字字珠玑,也提出了非常独到的见解。 皇帝微微倾着身子,看他解答第三道题: “夫兵者,国之武力也……前朝卫所兵制多已经崩坏,显有不合时宜之嫌……” “……强兵者,不在兵家器械,不在军制庞大,而在于战……” 这句话说的太对了。 所谓的强兵,绝不是说武器装备有多么豪华,也不是说人数的多寡。检验一直军队是强兵还是弱旅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实战! 除了实战之外,别的一切说法都是虚的! 只有真正经历过血与火的考验,真正从战场上厮杀出来的,才是所谓的强兵。没有经历过战争考验的军队,根本就是华而不实的花架子。 “……观今日之天下,宇内强兵无出于大旗军右者……” 历经甲申国变,扶保太子一路厮杀一路辗转,攻城略地百战百胜,更有血战扬州鏖战南京的赫赫战功,大旗军是当世第一强兵,绝对当之无愧。 “……令行禁止,将士悍勇,绝非泛泛之空谈,而需深入实地仔细揣摩以效其制……” 大家都知道强兵是怎么回事,无非就是令行禁止的纪律和悍不畏死的勇气,但这只不过是字面上的泛泛之谈。虽然大家都懂这个道理,但却只有大旗军这一支强兵。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知易行难,光凭嘴皮子上说一说肯定不行,还需要贴进大旗军,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最好能够照搬大旗军的制度,才能练出第二支第三支大旗军那样的强兵。 一直以来,朝廷都试图招揽地方上的军事力量,用来保卫江南,同时也可以制衡一支独秀的大旗军。 全面向大旗军学习,建造第二支大旗军那样的队伍,这种观点还是第一次有人提出来…… 第二百四十一章 大婚 热热闹闹几经波折的恩科大考终于结束,朝廷共选士五百六十一个人,和往年动辄就有八百九百个进士的科举考试相比,虽然录取的人数明显减少,却因为参考人数的限制,录取率反而是历年来最高的。 这五百多人,就是复隆新朝的新鲜血液。 二十多天以后,江南朝廷又有一桩喜事:皇上大婚之期已定。 大明朝的历代皇后大多是出于底层寒门,如此就可以避免出现外戚集团。按照惯例,皇后人选要从民间甄择,从无数品貌好出身好的女子当中千挑万选。虽然朝廷同样进行了“选美活动”,但规模却比以往小了很多,显得有些仓促。 最终,庐州翁氏女中选,只要大婚过后,就会成为统领内宫的一国之母了。 皇帝大婚,历来就是国家大事,自然引得无数人议论,连银雀儿都忍不住的念叨了几句:“那姓翁的女孩子马上就要做皇后了,成为这天底下最尊贵的女子,可真是好福气。也不住大婚之时的场面会何等隆重……” 李吴山笑道:“隆重?你想多了,现如今朝廷财政捉襟见肘,哪有那么多闲钱给皇上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婚事?” 李吴山说的,也正是目前朝廷上最关心的问题。 按说皇上大婚这种事情,肯定是能有多隆重就办的多隆重,可现在的大明朝根本就不是什么太平盛世。北都沦陷江北尽失,无论内库还是国库,都空空荡荡,连各级官吏的“基本工资”都欠着呢,根本就没有钱办一场风光体面的婚礼。 好在复隆皇帝性情随和,深刻知道国家的艰难,所以已下了旨意:婚礼的重点就是节俭二字,能少花钱的地方就一定要少花钱,能为国库省一点就省一点。 按照惯例,正式成婚之前,皇帝必须要拿出一笔“填妆钱”送给未来的皇后,让她置办更多的嫁妆。大明朝的历代皇后拿到手的“填妆钱”从来就没有少过十万两银子,老福王(就是弘光帝他爹)成亲的时候,虽只是藩王,却给了整整二十万银子作为“填妆钱”。 奈何复隆朝实在是太穷了,根本就拿不出那么许多银钱,所谓的“填妆钱”也非常之少,只给了两万缗钱,相当于一万五六千两银子而已。除此之外,虽然还有品目繁多的丝绸、布帛、珠玉等赏赐,却已经是很寒酸的了。 “我听说咱们这位未来的皇后并不怎么标致,在众多的候选者当中,样貌身材只能算做是中下等……”银雀儿酸溜溜的说道:“说不准还没有我漂亮呢……” 听了这话,李吴山忍不住的哈哈大笑:“若是这女子真是倾国倾城之貌,或许就不会被选为皇后了。” “娶妻取德,纳妾纳色”,这是连最普通的老百姓都知道的道理。作为一国之母,最要紧的是德行和性情,而不是身材和样貌。在很多时候,若是样貌太过于出众,反而是一个减分项:皇后注定是统领后宫的,不仅是内宫之主还是天下之母,太漂亮的话说好听一点叫做美艳,说难听一点则是妖冶,那是绝对不行的。 未来的皇后只要不是很丑,能看得过去就行,一副绝美的容颜还不如“圆脸大耳”更好些,因为那是“福相”,可以给江山社稷带来好运的相貌。 “这翁氏女子选为皇后,和样貌无关,纯粹就是因为出身。”金雀儿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最关键的问题:“朝廷需要这样的一个皇后罢了。” 金雀儿说的太对了。 翁氏女之所以能够在众多的女子当中脱颖而出成为一国之母,最要紧的根本就不是样貌,也不是所谓的“温良淑德”,而是因为她的出身。 一个六品学官的女儿,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可以算得上是大家闺秀,但是对于朝廷而言,实在是出身微寒,非常符合大明朝选后的标准。 但这仅仅只是表象而已,这位未来的皇后还有一个比较隐秘的身份:她的嫡亲姑姑是黄得功的发妻。 也就是说,黄得功是皇后的亲姑父。 在江北四镇当中,靖南伯黄得功实力最强也最能打,现如今镇守在芜湖一带守着南京的上游。因为楚华文的劝说,黄得功效忠了新朝,成为第一个表态支持新朝的地方实力派。 虽然他是复隆朝的臣子,但这种君臣关系更主要是名义上的,因为朝廷并不能实际控制前朝的军事巨头。 翁氏女成为大明国母之后,他黄得功就又多了一个外戚的身份,名义上的效忠也就会转变成为真正的效忠。 这根本就是一场政治婚姻。 要是没有这个内在的因素,翁氏女不可能被选为皇后。 连金雀儿都能看清楚的问题,李吴山肯定看的更加通透,但却只是笑了笑,什么都没有说。 但金雀儿却通过这场婚事看出了皇帝的心虚之处:借助联姻的手段收服地方上的实力派,这种做法虽然巧妙却显得有心信心不足。想当初,潞王曾经试图把一个宗室女嫁给李吴山,同样是出于政治联姻的考虑,李吴山却毫不犹豫的婉拒了。 这就足以说明李吴山拥有绝对的自信,不屑于采用这样的手段。 “朝廷的事情自然有朝廷去做,眼下我可没有那么多闲工夫理会这些。”李吴山说道:“明日第二批新生就入校了,你先把入校致辞给我准备好。” 最先加入吴山军校的那一批学生,已完成了最基本的思想教育,正在进行军事素养的培训。第二期七百多军校生马上就要入校学习了,这才是李吴山的工作重点。 “今天还有一堂大课……” 现如今的李吴山,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于军校方面,每天都忙的四脚朝天。正准备去给学生们上课的时刻,韩福财来了。 韩福财的李吴山的嫡系,时常出入帅府内宅,根本就用不着客套,而是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有什么事你赶紧说,我还要去军校上课呢。” 韩福财知道李吴山事物繁杂时间宝贵,直接取出一柄佩刀放在桌子上:“老爷,这是皇上赏给我的。” 佩刀装饰华贵,镶金嵌玉,尺寸却比普通的战刀小了至少两号,一看就知道不是真正的军用品,而是用做装饰的礼器。 “这好像是御用的佩刀吧?” “是的,是皇上的佩刀。” “既然是皇上赏给你的,你就拿着好了。”李吴山笑呵呵的说道:“作为内廷宿卫首领,皇上赏你一把御用的佩刀,不是很正常吗?” “除了赏给我这柄佩刀之外,还……”韩福财从来就不是个口舌伶俐之人,稍微组织了一下措辞才继续说道:“今日早晨,皇上专门把我们几个宿卫头领唤了过去,不仅温言勉励,还还有赏赐。那几个领了赏的内廷宿卫头领,全都是咱们大旗军的人。” “我总是觉得皇上专门赏赐这次东西是有别的用心,老爷明白我的意思吧?” 内廷宿卫已经经过两波清洗,原本那些从北京带过来的侍卫已所剩无几,有很大一部分侍卫是出自大旗军。 皇上这么做,用意已经十分明显:试图拉拢这些人,让他们成为真正的皇家侍卫,而不是李吴山的私兵。 皇上亲自赏赐,本身就是很大的荣耀,效忠皇上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儿,但韩福财总觉得自己是李吴山的人,这事一定要让他知道。 稍一沉吟之后,李吴山就笑了:“好了,我已经知道了。既然是皇上赏给你们的东西,就拿着吧。其实吧……这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是皇上的臣子,你们又是我的手下……至少曾经是我的手下。效忠我就是效忠皇上嘛,你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有老爷这么句话,兄弟们也就放心了。”韩福财有点迟疑的说道:“我总是觉得皇上似乎对我们这一批宿卫不怎么放心……” “你们这些人本就是军籍,出任内廷宿卫也不过是权宜之计,而且不符合以往的惯例。”内廷宿卫是皇帝的身边人,虽然没有正式的律条,但是按照约定俗成的传统,宿卫这样的要紧职位需要由内卫司专门进行选拔安排,而不是出自军队。 李吴山说道:“回头我向万岁提一提这个事情,还是让兄弟们回到大旗军中吧。你对大家说下一下,若是有愿意继续做内廷侍卫的,也不能拦着,人各有志嘛,明白了没有?” “明白。” “哦,对了,”李吴山微笑着对韩福财说道:“你要是不干内廷宿卫了,就先到军校做教官吧。做一个战术教官,教教学生们格斗杀敌的技巧……” “老爷说笑了。”韩福财憨憨的笑着:“我有多大的本事老爷最清楚不过,在两军阵前卖把子力气或许还能凑合一下,全是仗着敢打敢拼才侥幸有些微末战功,又怎么敢去做教官?那岂不是误人子弟了么?而且我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李吴山笑道:“战术教官不是教书先生,会不会读书写字并不要紧,我已仔细查过你的战绩了。在历次战斗中,总共杀敌十三,负伤两次,怎么说也是百战老兵了,把你在生死之战当中积累下来的那些宝贵经验传授给年轻人,足够了。” “既然老爷觉得我能行,那我就赶鸭子上架的试一试吧。” 第二百四十二章 抢功 六日之后,御花园中。 “忠勇公便如这满园的金菊。”复隆皇帝笑呵呵的说道:“此情此景,朕想起一句诗来。” “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 这是汉武帝在打了胜仗之后的一句诗,奈何李吴山的文采实在非常有限,根本就不知道这句诗的出处,也不知道作者是谁。既然这句话诗里提到了菊花和佳人,想来应该是小皇帝触景生情了吧。 菊本就是花中四君子之一,用来形容高洁之士,他马上就要大婚了,说出这样的诗句也很正常。 在旁边作陪的高起潜笑着说道:“汉武刘彻平定匈奴之乱,自然有气吞万里的气象,也只有万岁能观菊而生此豪迈之情。微臣见到菊花,却只想到了陶靖元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只盼着我大明光复故土之日,就可以效法陶靖元,解甲归田逍遥自在了呢。” “万岁和高监军的文采,臣素来佩服的紧,我却连一句诗词都没有想起来,真是贻笑大方了。” 这当然是李吴山的自谦之词,其实这个情节之下,他已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一句和菊花有关的唐诗: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但这句诗却不时候直接说出来,因为这是唐大反贼黄巢的名句,而且杀气太重。 “忠勇公以武见长,排兵布阵克敌制胜才是你所擅之事,寻章摘句本就是娱乐之事,雕虫小技罢了。”年轻的皇帝哈哈大笑着说道:“前番黔国公派人贡了些云南佳酿,又恰逢园子里的金菊绽放,想着二卿操劳军务难得闲暇,这才邀你们过来陪朕吃酒赏菊,也算是忙里偷闲了……” 请我来喝酒看菊花?别扯这些没有油盐的闲话了好不好? 把大旗军的一把手和二把手全都邀到御花园中,就是为了喝酒观花?李吴山要是信了那才真是活见鬼了呢。 既然当皇帝的不想挑明本意,李吴山也就索性陪着他东拉西扯,看看最后是谁先沉不住气。 果然,没有过多久,小皇帝就最先沉不住气了,逐渐说起了正经的事情:“忠勇公于四日之前上的那份奏疏朕已经看了,却留中未发,今日恰好当着忠勇公的面儿,还需仔细的问问这个事情。” 四天前,李吴山确实上了一份奏疏,奏疏的内容简明扼要:裁撤宫廷内卫。 “内廷宿卫有不少本就是出自大旗军,当初时局纷乱,为保宫闱重地之万全,为保万岁之金安,才用大旗军士卒充当宿卫。”李吴山非常直接的说道:“这本就与体制不和,时间长了难免会有人说闲话。现如今局面已日渐稳固,臣以为可以适时裁撤下来,由内卫司另择人选重新安排……” “大旗军本就是朕的亲军,这是世人皆知之事。韩福财、赵东成等人虽是军籍,然忠诚勤勉之心有目共睹,朕素来倚为心腹干城,为何要还要撤换?” 韩福财等人最先拥着太子闯宫夺门,奠定了大明正统的地位,又在平定逆乱当中建立奇功,皇帝夸奖几句也在情理之中。 李吴山道:“万岁所言极是,但韩福财、赵东成等人终究是军籍,又是臣一手使出来的老兵,本应该效力于军前。充当内廷宿卫,终究是乱了内外之别,时间久了,少不得要有人说闲话!” “你忠勇的兵不就是朕的兵么?还说什么内外之别?若是朕信不过他们,又怎么会让他们当值内廷?”充分表达了对李吴山的信赖之心以后,年轻的皇帝继续说道:“忠勇公的奏疏让朕很为难啊。若是驳回,恐寒了忠勇公一片公忠体国的热忱之心拳拳之意。若是依你之意裁换内廷宿卫,换一批新人上来,又担心会有人说你我君臣相疑,说朕不放心大旗军将士,着实的难做……” 朝廷对大旗军的态度虽然还谈不上是猜忌,但却有所顾虑。韩福财等人虽是宫廷宿卫,军籍却在大旗军那边,由外军充当宫廷宿卫,等于是被大旗军控制了宫廷,换谁做皇帝也睡不安稳。撤换韩福财等人的心思早就有了,却不好公然那么做。 在皇帝的心目当中,李吴山上的这份奏疏应该是一种试探,看看朝廷对他的态度和信任程度。 真要是直接把韩福财那一批人撤换掉了,就等于是直接表明了朝廷对李吴山的不信任,更是一副君臣相疑的局面。 这种事,一个处理不好就会埋下隐患。就算是已经有了撤换之心,却又不好说出来,所以只能留中不发,对李吴山的那份奏疏不做任何处理。 其实,这等于是把球踢回到了李吴山的脚下,等着他做进一步的表态。 今天,特意邀请他来吃酒赏菊,就是想利用这个机会逼他表态。 作为皇帝,我非常信任你的手下,表达出这个观点之后,复隆皇帝就已经占据了道义上的制高点,接下来就看李吴山是什么样的态度了。 “虽圣上万千信赖,终究还有内廷外军的分别。最近臣也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说是臣意图掌控内廷……也只有撤换韩福财赵东成等人,臣才能自证清白……” “那些个捕风捉影的传言怎能轻信?”复隆皇帝面带微笑的说道:“不过呢,终究还是要顾及忠勇公的名声,既然忠勇公执意要撤换,那就撤换吧。” 三言两语之后,皇帝并没有做过多的坚持,就答应了撤换内廷宿卫的请求。 虽然一切都在波澜不惊之中进行,却足以证明朝廷对大旗军还是有些忌惮之心。 皇帝起身,亲自给李吴山和高起潜二人斟了一盏美酒,二人赶紧站起身来虚虚相让。 “既然二卿都已经到了,刚好趁着这个机会说说别的事儿。”皇帝打了个手势,示意二人不要那么拘谨:“郎大洪在豫南赣西一带于伪清激战数月,战功卓著战果斐然,朕深以为慰,欲行封赏事。已给郎将军拟了个抚宁侯的爵位,其他各部皆有封赏……” 大红狼和刘春生奉李吴山之名,率部前往豫南、赣西一带开辟新的战场,已经过去大半年了,打的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不错而已,远远谈不上“战功卓著”,更说不上“战绩斐然”。 那一带本就靠近颍州,各种补给非常便利,而且那一带本就靠近大红狼的老巢商城,又历经多年战乱早就被打烂了,根本就不存在大规模的敌对势力,能够快速打开局面本就是预料当中的事儿。 真正能够称得上是“战功”的,也不过是占领了虎头、长岭两个关口而已。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值得一提的战斗了。 虽然大红狼和刘春生并没有经历过太过于激烈的战斗,但却打开了从赣西、湖广通往豫南的通道,这才是最有要紧的战略目标。 从陕西老巢撤出来之后,经豫西南下,闯军的主力大举进入湖广,和清廷英亲王阿济格部已经众多的新附军反复激战。开始的时候开能打的有来有回,随着李自成的身死,闯军很快就陷入各自为战的局面,生存环境极度恶化,清军的战略合围之势已经形成。 关键时刻,李吴山派遣大红狼部开赴过去,并不和清军主力直接交战,甚至没有加入到湖广战场,而是在边角处打开一个口子,始终控制着两个关口。 那大红狼本就是闯军旧将,很快就和闯军各部取得联络,让他们通过关口,跳出清军的包围圈,陆陆续续撤退到了商城以东颍州以西的“三不管地带”,避免被清军彻底消灭。 作为臣子皇帝嫡血,复隆皇帝一直都对闯军怀有深切的仇视,但是这一次,却很罕见的改弦易辙,不仅直接加封了大红狼一个抚宁侯的爵位,还对撤退出来的闯军各部大肆封赏,表现出了非常积极的招揽之意。 因为有了大红狼的“珠玉在前”,在李自成时候走投无路的闯军残部纷纷接受了朝廷的“招安”,摇身一变就从造反军变成了官军。 虽说接受招安的多是一些老弱病残和被打散的残部,战斗力到底怎么样绝对值得怀疑。但好歹还有人数上的优势,从字面上看,朝廷等于是凭空多出了一万多人马。 放下“君父之仇”,积极的招揽闯军残部,共同抵抗强大的清廷,对于江南朝廷而言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至少,他们已经放下了虚无缥缈的“意识形态”,变得更加务实。 但这事儿……朝廷做的很不地道,简直就是在和李吴山争抢功劳。 当初招揽大红狼、廉金斗部之时,就是李吴山一手而为。又派遣大红狼和刘春强率部过去解救湖广的闯军残部,也全都是出自李吴山的手笔。自始至终都是大旗军在出力,朝廷几乎什么都没有做。好不容易打开了一些局面,朝廷就用一纸空文和很多虚头巴脑的爵位和任命,把那些闯军残部变成了官军,这不仅是坐享其成还是在抢李吴山的功劳。 朝廷抢臣子的功劳,这事好说不好听啊。 所以,复隆皇帝才专门选了这样一个机会,私下里和李吴山说起。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对抗伪清,本就是当务之急,万岁如此作为,臣深以为然。” 在李吴山的心目当中,建立“抗清统一战线”才是最重要的,至于说功劳到底是谁的,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李吴山并没有和朝廷理论功劳谁属的问题,而是很仔细的说起了安置闯军残部、派遣官员治理地方上的细务,这让复隆皇帝非常高兴,甚至有那么一点点的愧疚。 朝廷对李吴山的态度,就算还没有达到猜忌的程度,至少也是颇为忌惮。掌控闯军残部当然是为了建立“抗清统一战线”,却未尝没有壮大直属武力减少对大旗军依赖的用意。 而李吴山却表现的如此公忠体国,不计较个人得失时时事事以大局为重,反而显得朝廷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第二百四十三章 前任现任 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仅仅只是在东方露出一小片笑脸,就已有万道霞光喷薄而出,那红彤彤的颜色就好像一块擦的发亮的铜。阳光照耀之下,雄城金陵仿佛喷薄着金光的天国神都。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虽然赚了不少白花花的银子,“谪仙楼”的李掌柜还是起了好绝早,首先把那面金子招牌擦拭的纤尘不染,然后又卸下了隔窗板,准备开始今天的生意。 远远的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李掌柜赶紧迎上,热情的躬身行礼:“楚相公……楚大人安好。” “李掌柜好。”楚华文面带微笑的对这个相熟已久的酒楼掌柜说道:“什么大人不大人的,你我是老朋友了,别用官称,还是叫我楚相公吧,听习惯了。” 现在的楚华文已非昨日的吴下阿蒙,位列尚书之职,正经的朝廷大员部堂高官,却依旧平易近人亲切随和。出来的时候连轿子都没有坐,仍然保持着原本的简朴本色。 “前番托李掌柜办的事情怎么了?可有些眉目?” 楚华文虽已是部堂高官,却没有一处宅院,居住实在不便,所以才专门委托“谪仙楼”的李掌柜打听打听,看看附近有没有要出售的房产,准备买下来自己居住。 “楚大人……哦,不,楚相公交代的事情,小人怎么敢怠慢?已打听了几处宅子。”李掌柜百般殷勤的说道:“御道东边有一处大宅,三进的院落,五檩的正屋总共八间,还有左右厢房十二间,后厨、马棚一应俱全……” “御道那边的房产应该不便宜吧?”楚华文皱着眉头说道:“这么好的地段儿,得需要多少银钱?” “这处宅子地段好,房子也是近年来新修的,屋主开价七千两银子。”李掌柜说道:“这个价码……说实在话确实不算便宜,但也不是很贵,行情摆在这里,就算是砍价也砍不下多少……” 御道天街附近本就是南京城的“高档社区”,居住着非富即贵,价钱自然高昂。但贵有贵的道理:那一带距离皇宫很近,是官员们买房置业的首选。 但七千两的价码,却让楚华文望而却步:“好是好,终究是太贵了,我实在买不起,还有便宜些的么?” “金角街那边倒是有处便宜的宅院,只是稍显偏远,却胜在占地广阔房舍也很不错。我已仔细打听过了,只要三千八百两就能买下来。” “三千八百两?这么贵?” 长安居,大不易,南京城的宅院房舍本不便宜,动辄几千两银子,对于楚华文而言实在是一个无法接受的价码。 “我的楚相公啊,三千八百两已经是真心不贵了,要不是那房主急于脱手,同样的房产便是四千两也不见得能买到手呢……” 楚华文苦笑着说道:“我也知道这是个实在价,只是我依旧买不起。因为我真心没有那么许多银钱……” “楚相公说笑了,谁不知道相公出手豪阔?如今又做了大官儿,怎么会缺少银钱?” 楚华文这人风光体面,素来出手豪阔,现如今又是朝廷高官,怎么可能置办不起一处像样的房产?只是楚相公为人低调不喜张扬罢了——至少李掌柜是这么认为的。 以前出手豪阔,那是因为不得不那么做,虽然大旗军给了他足够的活动经费,但他却恨不得把一文钱掰成两半来用。置办房产这样的事情,当然不能动用李大帅给的“公款”,必须掏自己的腰包。 但是,楚华文是真的没钱真的穷。 虽然已是尚书大人,但朝廷的俸禄从来都是直接“打白条子”,楚华文又不屑于贪污钱财,至今还是两袖清风一身穷命,当然也就置办不起京城的宅院了。 “李掌柜不是外人,我也就不瞒你了,其实我手头上只有千把两银子,这还是向同僚借的呢。” 千把两银子……那只能买城墙根附近的房产了,而且根本就买不了上好的大宅院,充其量也就是个买个五间旧瓦房的中等小宅而已,但那里交通不便,实在不适合楚华文这样的高官居住。 知道自己根本就买不起京城的房产之后,楚华文不得不放弃购置宅院房产的打算:“说不得也只能继续租房来住了,这附近有没有合适的租处?” “若是楚相公想租房来住的话,那就好说了。”李掌柜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家老宅就一直腾空着,若是楚相公不嫌寒酸的话,尽管搬过去住好了。” “那自然是极好的,只是这租金……” “楚相公是何等样人?绝对是天上的文曲星君转世,能住进我家里去,便是给了小人天大的脸面,说不得我家也能沾一沾相公的斯文气,子孙后代或许还能出一两个读书人呢。楚相公只管去住,租金什么的是万不敢收的。” “租房居住,收取租金本就是天经地义……” “说甚么租金不租金的,那是在打小人的脸呢。”李掌柜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家的老宅确实有点寒酸,只有里外两进院落,前三后四的正屋,连个轿房都没有。只怕楚相公安排不开呀,平白的委屈了相公的家眷……” 在李掌柜的心目当中,楚华文这样的俊彦才子,又是朝廷高官,还和大旗军有着非常亲密的关系。肯定早已是妻妾成群儿女众多,便是家里的仆役婢女肯定也有不少,那么小的一处宅子,又怎么够用呢? 听到“家眷”二字,楚华文的神情很明显的黯淡了一下,旋即又很快恢复正常:“我没有那多家眷,只有我夫妻二人,且发妻不在身边……” “哎呀呀,楚相公这般人才,想来夫人一定是绝顶标致的大家闺秀。如今相公飞黄腾达,也改让夫人来京城享福了……” “我那夫人本就是城中,只是我们已……算了,不说这个了。回头你带着我去老宅看一看,我也好尽快的搬过去……” 租住李掌柜的旧宅之事就这么定下来了,李掌柜百般热情千般殷勤的引着楚华文进了“谪仙楼”。 “李掌柜呀,你这谪仙楼的生意还不错吧?” “托楚相公的福,生意还算过得去,只是不如以前了。” “这话怎么说?” 李掌柜支支吾吾好半天,才鼓足勇气说道:“楚相公我是谪仙楼最大的恩主,小人也就斗胆直说了吧。以前楚相公领导江南学社的时候,这生意自然是好的没话说。自从楚相公不在了之后,这生意就没有以前那么好了。” “这是为何?” “哎,我这谪仙楼本就是沾了江南学社的光,按说我不该对相公说起这些……既然相公问起来了,小人就斗胆说起大嘴的话,这钱老大人可不如您楚相公好伺候啊!” 现如今的钱谦益,是江南学社的荣誉社首,差不多相当于以前楚华文的地位。但是这位钱谦益钱老大人,却很难伺候。 他总是摆出一副文坛宗师的架子,非常注重享受,稍微有些不满意就处处刁难,搞的“谪仙楼”一连换了好几个厨师,甚至还不得不按照钱老大人的意思,专门请了几个美貌伶俐的丫头换下了以前的伙计…… “要我说呀,这江南学社本就是楚相公一手创立,就不应该离开。那钱老大人虽然有文坛宗师士林领袖的名望,却不如楚相公多亦……” 楚华文微微一笑:“我今日来,就是要找钱文宗商议事情的,顺便帮你说说这些个事情也就是了。” “多谢楚相公,这全天下的读书人,若都如楚相公这般平易近人可就好了……” 在李掌柜的引领之下,楚华文来到了“青莲阁”。 这“青莲阁”一直都被江南学社当做“大会议室”使用,原来还算宽敞明亮,为了迎合一众的读书人,李掌柜还专门购置了笔墨文具供学社中人使用。 再次来到这里,楚华文才惊讶的发现,这“青莲阁”早已改头换面,不复当初的情形。 现在的“青莲阁”明显又经过一次大规模的装修,显得更加富丽堂皇。 迎面摆着一座硕大的四扇屏风,上书“为国筹谋”四个酣畅淋漓的大字,墙壁上悬挂了很多明人字画,桌子上也多了些玉器摆件,虽然尽显斯文之气,但却显得有些矫情做作。 最让楚华文感到诧异的是,原本还算宽敞的“青莲阁”正中竟然被隔成了一大一小两个隔间儿。 “钱老大人说,外面这大的一间,是用做议事之用。” “那小的这一间呢?” “也是用来议事。” 楚华文就想不明白了,既然作用相同,为什么还要分隔成一大一小两个房间,这岂不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钱老大人说,学社中人议事的时候,就用大的这一间。小的这一间,由他和几位主事的相公专用……” 钱谦益虽然已经不是官员了,却把官僚作风带进了江南学社,竟然还和学社当中的骨干分子弄出了一个“专用办公室”! 以前的江南学社可不是这个样子! 就在楚华文暗暗皱眉之际,外面已经响起阵阵脚步声,李掌柜小声的提醒道:“钱老大人来了!” 第二百四十四章 贼亦赤子 尽管已经被罢了官职,但钱谦益钱老大人却一点都不安分。尤其是在成为江南学社的名义社首之后,变得空前活跃,屡屡发出雄文,猛烈抨击时弊。尤其是在恩科舞弊案当中,接连写了几篇火力十足的“战斗檄文”,把那些个断贪官污吏骂了个狗血淋头。 随着恩科舞弊案的逐渐平复,钱谦益钱老大人很快就无事可做了。但是,钱老大人依旧每日按时来到“谪仙楼”,甚至还特意给自己弄了一个“专用办公室”!自己是士林领袖文坛宗师,现在还是江南学社的社首,就算不是正经的官员,也是个头目了,要是和那些个晚辈后生杂处在一起,还怎么显现出自己的“卓尔不群”和“首脑地位”? 虽然是学社的荣誉社首,也是就名义上的社长,但他这个社长却并不认识楚华文这个创始人。 按照钱谦益的规矩,这间“专用办公室”只有自己和少数几个学社的骨干可以进来,突然看到一张陌生的面孔,立刻就将脸色一沉,故意拿捏着文坛宗师的臭架子,捻着修理的整整齐齐的胡须说道:“你是何人呐?怎么如此的不知规矩?” 钱谦益不认识楚华文,同行的那几个文人却认识,赶紧做了介绍。 楚华文朝着钱谦益行了一个郑重的躬身礼:“后进晚辈楚华文,给钱文宗问安。” 知道了眼前这个年轻的书生就是江南学社的创始人,当朝的礼部尚书之后,钱谦益顿时就变得和蔼起来,朝着他点头微笑:“早就听说楚生一表人才,只是无缘相见,今日一晤果然盛名无虚,端的是少年英才,来,来,来,坐到老朽的身边来……” 虽然前任和现任两位社长都显得非常谦虚客套,很有种一见如故的亲热,但两人的态度却有着明显的不同:楚华文素来对人和善,那种礼貌是一种由内而外自然散发出来的天然气质,是学识和涵养催生出来的外在表现。而钱谦益的谦虚客套之中则多了几分刻意为之的意思,而且透着一种倚老卖老的架势,似乎单纯是为了表现出一副“我很知礼”的样子。 作为文坛前辈,钱谦益没完没了的嘘寒问暖,完全就是一副“关心晚辈”“提拔年轻人”的架势,说了一大堆的客套话,却没有任何实质内容。 在钱谦益的内心深处,其实相当忧虑,甚至有一种隐隐的不安和担心:他最担心的就是楚华文会回到江南学社,取代他这个荣誉社长。 事实证明,他的这种担心完全就是多余的。 楚华文很快就切入正题:“文宗前辈可曾听说闯军归顺之事?” 这么大的事情,钱谦益当然听说了。 朝廷抢占了李吴山的功劳,公然招揽闯军各部,这自然是出于建立“抗清统一战线”的需要,是一个非常务实的做法,但却招来一些非议。 崇祯皇帝是怎么死的?当然是被闯贼逼死的,大明朝就应该和闯贼有不共戴天之仇,就应该趁闯贼残破之机将其一一剿灭。 “对于此事,前辈如何看待?” 说起这事儿,钱谦益马上做出一副“义愤填膺”“嫉恶如仇”的嘴脸大声说道:“大行先皇帝尸骨未寒,朝廷不思为君父复仇,反而招揽贼军残部,这分明就是圣上听信了小人谗言,如此不忠不孝误国误民之事,我辈当一力阻止才是。” “虽说大行先皇帝之仇未报,但那李闯已然身死,也算是咎由自取。至于这闯军残部么……不论如何,终究是抗清的。而今清廷横扫天下虎视江南,既然闯军残部愿意归顺朝廷为国出力,朝廷也就应该不计前嫌不念旧怨,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说到这里,楚华文又专门用很小的声音补充了一句:“这不仅是晚辈的意思,同时也是大帅的意思。” 什么“不计前嫌”,什么“不念旧怨”,钱谦益一点都不在乎,他真正在乎的是最后一句话:这是李大帅的意思。 江南学社虽是楚华文一手创立,其实背后的真正主宰就是李吴山李大帅。所谓的江南学社千百个读书种子,不过是李吴山的传声筒罢了。 虽然钱谦益这个人有这样那样的短处,但却很清楚的知道谁的实力最强,也知道自己应该为谁出力。 听了楚华文的这句话之后,几乎没有任何迟疑,钱谦益的态度马上就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虽说贼军罪孽深重,但若是他们愿意悔过自新,朝廷也应该允他们戴罪立功。” 仅仅只是因为李吴山同意接纳闯军残部,钱谦益就立刻改变立场,让楚华文非常之惊讶。 作为老前辈,还顶着“文坛领袖”的光环,却如此的没有原则没有坚持,简直圆滑到了极点,偏偏还能找到充分的理论基础:“抵抗外辱者,皆为俊杰,当年大行先皇垂训在前,贼亦赤子嘛,我朝当然应该秉承先皇遗训……” 贼亦赤子,这句话确实出自崇祯皇帝之口。 什么叫贼亦赤子? 就是说反贼也是我大明的子民,就算他们造反了也是大明朝的反贼,应该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只不过崇祯皇帝说出这句话的是时候,李自成正被官军堵死在车厢峡,不得不暂时投降,虽然当然有很多人反对接受他们的投降,一力主张“除恶务尽”,坚持要把反贼消灭。完全就是因为崇祯皇帝的这句话,官军才接受了走投无路的闯军的投降,给了他们一个机会。 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错误的:通过诈降获得了喘息之机以后,李自成转过脸去就又反了,最终酿成大祸。 这句话原本是崇祯皇帝的一个黑点,却被钱谦益当做理论基础。 大明朝和闯贼有不共戴天之仇,但“贼亦赤子”确实先皇的遗训,而复隆朝廷的法理性完全来自于崇祯皇帝,自然应该遵循先皇的方针政策。 江南学社的幕后主宰是李吴山,不论李大帅提出什么样的主张和论点,都会无条件的支持,并且为之张目大力鼓噪。 钱谦益深知谁才是自己的“主子”,所以才会没有任何原则的直接接受李吴山的观点。 “虽说大帅和我等都是如此认为,终究还有些人一力反对……” “时局汹汹至此,正是协力同心共抗虏清之时,反对接纳归顺的闯军就是公然于天下士林为敌。”钱谦益做出一副慷慨激昂的样子:“我辈自当仗义执言,以笔为刀大力挞伐,让那些目光短浅误国误民之辈永世不得翻身……” 虽然钱谦益是个没有原则的墙头草,但笔墨上的功底却毋庸置疑,黑的都能说成白的,更何况背后还有李大帅的支持! 文人无骨,这句话虽然有失偏颇,但用在钱谦益的身上却无比贴切:鼓弄唇舌颠倒是非,党同伐异兴风作浪的本事比楚华文要厉害多了。 如此卖力的为李大帅服务,当然不是因为忠诚,因为他本就不属于大旗军这个体系,也就谈不上所谓的忠诚,仅仅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已。 早在弘光朝时代,钱谦益就丢了官职。没有了官职,就不能站立在朝堂之上夸夸其谈指点江山,对于钱谦益而言这比死还要难受,偏偏新朝成立之后对他这个“文坛领袖”完全就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态度,一点重新启用的意思都没有。好不容易得到了李大帅的垂青,给了他一个江南学社“荣誉社长”的身份,这是重返官场的最好机会,他当然要为李大帅卖力气,做李大帅的吹鼓手…… 在江南学社社长这个位置上,楚华文是钱谦益的前任,但是在官场上,钱谦益则绝对是楚华文的老前辈。 现在的楚华文,是正经的部堂大员,正式的官职是礼部尚书,而这恰恰就是钱谦益以前的职位,绝对算得上是楚华文的前任。 有了这一层复杂的关系,钱老大人对楚华文的态度就愈发亲近了,说完正事之后,当场挥毫泼墨些了一篇《同尘赋》,赠送给楚华文。 文人之间,相互馈赠墨宝,本就是最常见的事儿。虽然钱谦益钱老大人的人品实在不怎么样,却是当世的书法大家,他的手书绝对是真正的墨宝。从表面上看,这篇《同尘赋》讲述的为人为官之道,其实暗含深意。 同尘,谐音同臣,就是在暗示楚华文,你我不仅是一条船上的人,都是为李吴山李大帅做事情的。同时还是在说,你现在的礼部尚书,我以前也是礼部尚书,大家都是同朝为官,应该彼此提携相互帮衬。还有更深的一层意思,却不大方便直接宣之于口:你楚华文这个晚辈都当官了,我这个老前辈还是白身呢,能不能找个机会给我也弄个一官半职,咱们俩好同殿为臣,一起为大明朝鞠躬尽瘁。 楚华文是何等精明之人,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却没有做出任何回应,只是面带微笑的看了看身旁那两个样貌精致体态玲珑的女子。 江南学社之中并无女子,这俩漂亮的妞儿是专门用来给钱谦益伺候笔墨、茶水的。以前这些活儿都是由“谪仙楼”的伙计来做,钱谦益做了社长之后,却换成了两个美女,这让楚华文心中暗暗不快,却由不好直说,只好用非常委婉含蓄的语气说道:“文宗前辈还真是好雅兴,竟然专门要了这两位美人伺候……” “哈哈,红袖伴读本就是一种境界,才子终须要由佳人来配才更添风流。”已须发花白的钱谦益根本就没有领会到楚华文的心意,而是哈哈大笑着说道:“我听说楚生你也有个红颜知己,乃是秦淮四绝之首的顾韵儿顾姑娘,还专门给她弄了个勋章,哈哈……” “我与韵姑娘清清白白,天地可证……” “我没有说你们俩不清白呀?”钱谦益大笑着说道:“才子风流美人相伴,也是一段佳话嘛。” 钱谦益的侍妾柳如是,本就是“秦淮八艳之首”的美人,当初也是诗词往还清清白白,最终还不是成了他的侍妾?想来楚华文也有这方面的雅好吧! 第二百四十五章 物尽其用 大红狼本就是闯军旧部,归顺了朝廷之后各方面的待遇还算不错,由他负责招揽那些从湖广撤出来的闯军残部,自然有事半功倍的效果。立冬以后,从湖广、赣西一带撤出来的闯军已有三万多人,全都归附了朝廷。 在这个事情上,朝廷表现的相当大度,不仅没有计较他们的旧罪,反而做出一副“诚心接纳”的高姿态大加封赏,光是伯爵就赏出了七八个,还有许多有名无实的“将军”封号。 其实这些归顺的闯军旧部,早就被阿济格打残了,完全就是因为走投无路才选择归顺朝廷。本身就没有多少实力可言,真要是实力雄厚兵多将广也就不会给朝廷伏低做小了。 根据刘春生的报告,这三万多人里头,大多是些老弱病残和随军家属,真正能上战场的战兵最多也就是五千多人的样子,而且分数好几个乱七八糟的营头,完全就是一盘散沙。 虽然这些闯军旧部的实际作用非常之小,但却具有非常重大的政治影响。 这足以表明复隆朝的态度,只要是抗清的队伍,就可以不计前嫌的进行支持。 虽然还是有些人提起崇祯皇帝的“君父之仇”,但很快就被铺天盖地的舆论给压制下去了。 不得不说,钱谦益确实是一个带节奏的高手,不管是谁,只要反对接纳闯军,就会被扣上一顶“目光短浅”“误国误民”的大帽子,骂个狗血淋头。 来自民间的舆论很快就影响到了朝堂,就算还是有些人反对,也不敢直接讲出来了。 接纳闯军残部,渐已成为定局…… “大帅,那钱谦益钱文宗实在是……”对于钱谦益的才学,楚华文是非常佩服的,但若是说起人品、操守,则是很看不上眼:“他在江南学社的所作所为,真不知说他什么好了。” 李吴山当然知道钱谦益是个什么样的角色,而且他是站在历史的高度上,以“盖棺定论”的方式来看待他,自然会得出更加清晰更加准确的结论:“这个钱谦益嘛……确实有不少毛病,胆小怕事、沽名钓誉、反复无常、贪恋权势……” 楚华文就想不明白了:既然李吴山知道钱谦益是这种人,为何还要用他?江南学社有的是人才,不如说以前给自己当副手的那个孙正文就很不错,还有今年年初才加入的黄宗羲,也是很有担待的新秀,偏偏李吴山却选了钱谦益。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李吴山轻描淡写的说道:“钱谦益虽有诸多的短处,终究还是个士林领袖文坛宗师,用他也算是比较合适了。再者说了,谁还能没有些缺点呢?你看看咱们的崔府丞,不也是一身的毛病么?” 崔耀祖朝着李吴山撇了个白眼,很是不屑的说道:“别拿钱谦益那样的怂包货色和我老崔相提并论,我丢不起那个人。” 崔耀祖的名声确实很不好,心狠手辣手段凶残,做事不留余地,无论是在朝堂还是在民间,崔耀祖留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两手血腥的酷吏。 现在的崔耀祖和楚华文都是朝廷命官,不好公然和李吴山这样的军事统帅过多接触,所以最近这段时间以来见面的机会很少,象现在这样聚在一起商议事情的情形并不多。 既然都是自己人,也就不必使用官面上的称呼了,虽然楚华文的官职比崔耀祖要高的多,却还是对他很是尊重:“老崔做事确实过于暴戾狠辣,但出发点终究是好的,无论别人如何说他,终究是在做为国为民的实事。那钱谦益何曾做过一件实实在在的事情?不过是空口大言夸夸其谈罢了……” 李吴山李大帅做事素来滴水不漏,怎么会把钱谦益这样的一个角色摆到了江南学社社长的位置上,这让楚华文非常的不理解。 对于楚华文的疑惑,李吴山只是笑而不语。反而是旁边的崔耀祖非常直接的一语道破 其中玄机:“什么狗屁的文坛宗师,不过是咱们大旗军的一条狗罢了。” 这话虽然粗鄙,却异常贴切。 在崔耀祖的心目当中,钱谦益这样的士林领袖不过是李吴山的一条狗,让他咬谁就要谁。 “老崔这么说可就有点过分了哦。”李吴山笑道:“不过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罢了,不管什么样的人都必定有自己的用处,关键在于怎么用。” 这句泛泛之言还是让楚华文无法理解。 “你们这些个读书人啊,就是榆木疙瘩死脑筋。”崔耀祖毫不客气的指出了事实的真相:“作为江南学社的创始者,你当然希望能有一个精诚忠义满腹经纶的饱学之士继续领导江南学社,可你想过没有?那样的人物会更心甘情愿的给咱们大旗军做吹鼓手吗?” 胸怀忠义之心,一身浩然之气的人,肯定会时时处处为朝廷考虑,又怎么会甘愿成为李吴山的鹰犬走狗? 只有钱谦益这种没有节操没有原则而且名气很大的人物,才会心甘情愿的为李吴山做事。 钱谦益这个人确实不是最好的,但却是最合适的。 就算是一坨狗屎,只要用在合适的地方,也一定会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这就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深受圣人教诲的楚华文还是第一次听说如此这般的用人之道,但崔耀祖却一点都不陌生,而且早已用的纯熟。让钱谦益接替楚华文,就是当初崔耀祖提出来的建议。 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不过是一个比较好听的说法而已,而真正的事实恰如崔耀祖所言,钱谦益就是李吴山的走狗。 如果钱谦益是走狗的话,那我是什么?我也是一条狗吗?这个问题始终在楚华文心头萦绕不去,毕竟才是江南学社的创始人。 看到楚华文面色阴沉,崔耀祖就忍不住的笑了:“不消开口我老崔也晓得你在想些甚么,为何不直接说出来?” “若是没有大旗军,我早已不在人世,大帅对我的恩情华文自然铭记在心。只是……有个问题想要问个清楚……” 李吴山面带笑容,盯着楚华文的眼睛,不紧不慢的说道:“我知道你想问什么,老崔,你告诉他答案吧。” 崔耀祖哈哈大笑着说道:“咱们的楚尚书当然不是狗,而是大旗军的门面!” 以前的楚华文不过是个怯懦的书生,唯一值得称道的作为就是写出了《娼门义》这出戏本儿。就连创建江南学社也是受到了李吴山的指使和暗中支持。至于说搅动天下风潮,手持军旗带领太子闯宫夺门,看起来好像功勋卓著,其实这一切都是李吴山在幕后操控,他只不过是一个执行者而已。 楚华文能够成为部堂高官,并不是因为他真的具有经天纬地之才,而是因为他的身后站着一个李吴山。 让他在朝廷里做大旗军的门面,其实就是代言人的意思,李吴山则隐在幕后影响大局。 “别以为门面就是贬义,我老崔也不过是一把刀而已……” 堂堂的尚书大人,仅仅只是一个门面,虽然这是事实,却让楚华文有点黯然。 “你不必如此低落,”李吴山已经站了起来,脸上的微笑已一扫为空,取而代之的无比的刚毅和决绝,烛光的照耀之下,就好像是一尊钢铁浇铸而成的金属雕像:“咱们大旗军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地位,都要为之努力。” “旁人说我有做权臣的野心,嘿嘿,若我真的想要做大明朝的曹孟德,当初宫廷内乱之时,让你们稍微去晚一点儿,让咱们的皇上被刘良第杀死,这好像一点都不困难吧?到时候你们再杀了刘良第等叛逆,我直接就可以拥立永王成为这半壁江山的新皇,我也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成为江南之主了。” 刘良第率领叛军攻进皇宫的时候,局面确实十分凶险,要是李吴山真的想“挟天子以令诸侯”,想要成为大明朝的李孟德,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皇帝死了之后借着平定叛乱的余威,拥立年纪更小的永王成为新的皇帝,程园毕、路恭行、王宣同等人也一定会被“顺便”清理出去,甚至会被李吴山用借刀杀人之计,通过叛军之手干掉他们。如此一来,他就会顺理成章的成为江南半壁河山的主宰。 年级有效的永王同样是崇祯皇帝的嫡血子孙,而且年级幼小更加容易控制,但李吴山终究没有那么做。 所以,楚华文绝不相信李吴山的目标就是掌控朝局成为曹孟德式的权臣! 如果李吴山真有这样的想法,他早就那么做了,又何必等到现在? “权臣,我不屑为之,我要做的事情就是改天换地,为这三万里河山为这亿兆同胞打造出一个从来过的局面。” “历史会因为我们而改变,我们所做的事业前所未有的宏大,门面也好刀子也罢,终究是为了我族的千年气运。只要我族长兴,无论是身前之利还是身后之名,都值得付出而且必须付出。” 凝望着窗外的苍茫夜色,李吴山的声音有些低沉,但却更有力度:“前路坎坷,我也不过是一枚探路的石子而已!” 连李大帅本人也不过是一枚探路的石子,楚华文这个门面的地位其实已经不低了! 第二百四十六章 继承者 现如今的大旗军,已不单纯只是一支军队那么简单,而是一个越来越庞大的体系。从广义上来看,这个体系涵盖了固州军、商城军,规模同样很大的扬州军其实已被纳入体系之内。除了这些军事力量之外,还有以楚华文和崔耀祖为代表的一批朝廷官员,更有江南学社这样的外围组织。 大明朝的政治局面素来就存在着党系的说法,比如说当年的东林阉党和东林党,都是举足轻重的政治理论。因为李吴山是这个这个庞大军政体系的绝对首脑,所以有些人在私下里将他们称之为“李党”。 从表现上看,“李党”的核心就是大旗军,这是绝大多数人的认知。或许却确实是一个事实,因为现在的大旗军依旧是江南朝廷的主要武装力量。 但是,对于李吴山本人而言,吴山军校才是承载着他全部希望的载体,甚至可以说军校才是他的未来。 现在的李吴山李大帅,已把自己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了军校建设和学生的教育工作上。 “你们是这个时代的菁英,是民族的至强武力。” “你们每一个人都是肩负着神圣的使命,我要带着你们开天辟地,做前人从未做过的壮举。” “你们应运而生,这个时代属于你们,这个世界也一定会属于你们” “炎黄贵胄泱泱五千年,而今北地沦丧天下汹汹,区区清廷以十万部民统治北方亿兆同胞,改我衣冠易我发式……我族高贵无比,却沦为奴隶被人欺压践踏。有人选择忍辱偷生,但你们不能。你们必须是一个战士,一个骄傲的战士。流尽最后一滴血,也要捍卫这个民族的尊严和高贵。” “你们的父辈、祖辈为了几亩田地几升粮米而辛勤耕耘,这没有错,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活下去。当年还有一种东西比活下去要重要一千倍一万倍,那就是荣耀。” “在淮扬,在江北,在中原,在湖广,各处都是清廷的军队,他们跑马圈地,他们追捕逃人,他们欺压百姓,他们辱我姊妹,他们横行霸道,他们肆无忌惮。他们看到我们的同胞,就会轻蔑的翻起白眼,说那是我们的奴隶……” “我族所遭受的耻辱只有用鲜血才能洗刷,只有昂然反抗的战士才是最高贵的,那些个忍辱偷生者全都怯懦的怂包。” “你们要记住,尊严和荣耀不会凭空掉下来,敌人更不可能给你。需要你们自己去争去抢。仁慈和软弱是最要不得的东西,因为虎狼从不会对绵羊将什么温良恭俭让。虎狼不讲道理,他们只认识刀枪,你们的责任就是用你们手里的武器,杀光世间所有的禽兽。” “你们是一个集体,一个密不可分的集体,每一刻人都必须随时做好为这个集体牺牲一切的准备。总有一天,我和你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会倒下。但是我希望我们不是老死床榻,而是战死沙场,只有这样才能践行我们的誓言,为我族流尽最后一滴血。” “服从、荣耀、无畏、牺牲。”李吴山再次重复着校训,振臂高呼:“我族万岁!” 这些个学生,是李吴山的心血凝聚出来的精华,淳朴的民族意识已初步觉醒,相对于这个时代的其他人而言,已经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象往常一样,李吴山不停的给他们灌输“我族高贵”的思想,却从不提起任何与“朝廷”“大明”有关的字眼儿…… 每一个年轻的脸庞都彰显着勃勃朝气,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喷薄欲出,用整齐划一的动作举起右臂,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呐喊:“我族万岁!” 看到这幅情形,刚刚成为战术教官之一的韩福财无比惊诧:万岁?不是只有天子才能称万岁的么? 大帅对学生们训话的时候,根本提都没有提起过“皇上”二字,却如此当众高呼“我族万岁”,这是不是有点不合适? 作为一个大旗庄民团代的老兵,韩福财很清楚的记得那个时候大帅是怎么练兵的,当时可没有“我族高贵”“我族万岁”的说法…… 韩福财很明显的感觉到了这些学生和普通士兵的不同,这不仅仅只是体现在思想和观念的差异,就算是其他方面,也体现的非常明显。 和普通的士兵比起来,这些学生拥有更好的纪律性。 大旗军已经算是当世第一强兵了,军规森严令行禁止是硬标准。与其他的明军相比,大旗军的军规军纪显然更好,只要队官一个命令下去,在十个呼吸的时间之内,整队的大旗军士卒就会集结完毕处于待命状态…… 在韩福财的心目当中,大旗军就是天下第一强兵,但是这些学生兵却对他的这个想法产生了强烈冲击。 “集合”的命令一下,正是四处自由活动的学生们纷纷奔跑过来,只用了六七个呼吸的时间就已列队完毕。 “报告教官,一期天字班集合完毕,应到六十五人,实到六十五人。” “报告教官,一期黄字班集合完毕,应到六十六人,实到六十六人。” “报告教官,一期宙字班集合完毕,应到五十八人,实到五十八人。” 作为一个老队官,列队的情形已经见过太多,但眼前这三个班的学生所排出的队列,却透着一股让人惊叹的严整。 横平竖直整齐划一,就好像是事先标在墨打了线一样,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成行成列,就好像是专门摆放在固定位置上的旗子。 这些学生不仅队列严整,军容都整齐的让他挑不出一丁点儿的毛病。大檐帽的高度和角度就好像事先用尺子量过一样,每一个人的制服都没有哪怕丝毫的褶皱或者是不洁,腰带杀的细细,高筒皮鞋擦的纤尘不染,自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气势。 和洁净整齐的军容相比,学生们所展现出来的精神面貌也好的出奇,一个个庄严肃穆,全然没有年轻特有的那种顽劣,更看不到丝毫散漫或者是懈怠。 李吴山专门挑选了十几个经验丰富的大旗军军官,给学生们传授最实用的战术理论,这些东西都是无数次生死考验的宝贵经验。 作为战术教官之一,韩福财并不怎么称职,因为他本人大字不识几个,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自然也就是无法进行系统化正规化的授课,只能根据自己的亲身体验和无数次战斗中摸索出来的一些窍门,给学生们传授战斗经验而不是战斗理论。 但是,这些个学生们还是很好的领会了。 这并不是因为韩福财讲的好,而是学生们的天赋高。 和一般的大旗军士兵相比,这些学生的底子高出了很多倍,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 首先,他们本就是大旗军的子弟,耳濡目染之下已经对战斗有了基本认识。而且他们还了最基本的文化基础,又经过李吴山一年的调教之后,很多东西只要稍微提一下就可以融会贯通…… 一个时辰的课时很快就结束了,当韩福财和其他那十几个临时的战术教官下去休息的时候,立刻就被宿舍的情形惊的目瞪口呆:整洁,实在是太整洁了。 被服用具等物,全都整理的纹丝不乱,宿舍里干净的看不到一丁点的尘土,就连个人用的碗筷都摆放成了同一个方向…… “这……这还是军营吗?”军营是什么样子,大家都是非常清楚的。 即便是在以军规森严著称的大旗军里边,对于内务的要求也是很稀松。被褥不整用具乱放,还充斥着浓重的脚臭味…… 军营里本就应该是那个样子,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反正军队是用来打仗的,只要是士卒悍勇服从命令也就是了,根本就不注重内务的整理,也懒得在这方面给士兵们“找麻烦”,士兵们也就是懒得收拾了。 想不到,军校里边竟然是如此的整洁。 那些个学生们是大旗军的子弟,是李吴山李大帅的兵,以后肯定是要上战场的。就算是被褥整理的再怎么整齐,又有什么用呢?这玩意对打仗有帮助吗? 对于韩福财等人而言,杂乱无章的营帐本就是军队中的正常状态,除了盔甲和武器总是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之外,至于被服、杂物根本就毫不在意,眼前这过分整齐的宿舍反而让他们很不适应。原本想要躺到床上休息一下,却又担心弄乱了折叠的整整齐齐的被褥,一时间弄了个手足无措:“就是新郎官的洞房怕也没有这么规整吧?真不知道大帅是怎么想的,有这个闲工夫,还不如让那个娃娃们好好的睡一觉,好歹也能养一养精神……” 内务打理的如此整齐,肯定要花费不少心思和时间,还不如把这么些心思用于训练,或者是干脆睡大觉,也比折腾这些没有用的东西要好的多吧? “兄弟们,你们有没有觉得这些学生和咱们这样的老兵的不同之处?” “嗯,确实有点不同。” “以前咱们在民团当兵的时候,虽然也要练兵,却不是这么个练法。” 这十几个战术教官都是民团时代的老兵,当初李吴山是怎么训练他们的,至今依旧记忆犹新:无非就是跑步、负重,增强体魄,然后就是练习队列和基本拼杀技巧而已。 训练新兵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但是,军校生的训练却有了天壤之别,和韩福财等人心目当中的训练方式完全不同:操场上,年轻的士兵们端着长长的火铳,踩着清亮的竹哨节奏,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进行着战斗操训。 每当响起一个急促而又尖锐的铜哨声,最前排的学生们就驻足射击一次,后排的学生则继续前进越过队友,在铜哨声中再次射击。 没有惊心动魄的冲锋,更没有激荡人心的呐喊,一切的一切都井然有序,透着一种难以用韵形容严谨和秩序,一点儿都不象是集体战斗训练,反而更是象是一架严丝合缝的精密机器,正在按照常规运转,每一个学生都是组成这架机器的螺丝钉…… “我总是觉得,这些学生们虽然秩序严整纪律森严,却没有了咱们大旗军的血气和勇气。”韩福财昂着头,回忆着自己所经历过的每一场战斗:“咱们这些老兄弟们,哪一个不是身经百战?哪一个不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咱们大旗军之所以能够百战百胜,凭的是敢打敢拼的血勇之气,凭的就是一往无前的精气神儿。只要大帅的命令一下,咱们这些个老兄弟们,哪一次不是嗷嗷叫着争抢着往前冲?” 两军鏖战之际,人人奋勇个个争先,那股不怕死的精神,确实就是大旗军百战百胜的关键。但是,作为大旗军的子弟,作为大旗军继承者和未来,吴山军校的学生们似乎过分的强调纪律二字,却没有能够继承父兄们的悍勇精神和无双血气。 这一点,在训练当中已经表现的非常明显了…… 第二百四十七章 你们和我们 “大娃子,”张寡妇面带喜色的看着自己的儿子,早已笑的见眉不见眼:“我已仔细打听清楚了,那姑娘是工部郎中邢文成的侄女,家里是开染坊的,不仅有三百多亩上好的水田,染布的生意做的很大。家资万贯日进斗金,牛马成群,光是大架子就有十几辆之多,家里的奴仆婢女也足供使唤,是个顶不错的人家。” “最要紧的是,那姑娘人品好德行也佳,而且读过书还做的一手好女工,”张寡妇喜滋滋的说道:“我瞅了机会看了看那姑娘,身材健壮屁股也大,肯定是个能生养的,我已替你做主,应下了这本亲事……” 若是放在以前,以张寡妇家那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恓惶光景,想给儿子找个老婆实在比登天还难。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张大娃是大旗军的军官,还是铜质勋章的获得者,鼎鼎大名的扛清英雄,前途不可限量,说不准哪天就能成为大将军呢,自然不愁讨不到老婆。 多少富贵人家的女儿争抢着要嫁给张大娃,作为母亲的张寡妇自然要好好的挑选一番,最终还是看上了邢家的女儿。 若是能把邢家的女儿娶过门,就有了一门当官的亲戚,而且未来的亲家家资甚巨,有钱有田有生意。最要紧的是未来的儿媳妇无论人品样貌都属上佳,那女子还拥有一副膀大腰圆的健硕身材,必定容易生养,以后肯定多子多孙。 在张寡妇的心目当中,这样的闺女就是儿媳妇的不二人选,所以毫不犹豫就的替儿子答应了这门亲事。 张大娃却很郁闷,因为他还没有见过未来的媳妇是什么模样呢,母亲就已经替打答应下来了…… 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婚姻之事自古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身为当事人的张大娃根本就没有发言权。只要母亲同意了,就算是定下来了。 “那邢家女儿真的好么?样貌如何?是不是标致的美人?” “要那么标致的美人有个屁用?”张寡妇摆出一副过来的人神态语重心长的对儿子说道:“脸蛋儿再怎么好看也不能当饭吃,讨老婆最主要是为了传宗接代,只要好生养也就是了。丑妻良田家中宝……” “可是……” “没有什么好可是的,我是你亲娘,还能亏了你不成?”张寡妇笑呵呵的说道:“你老娘我保了这么多的媒,眼光自然没的说,到时候把那闺女娶进我家的门,我的儿你就偷着笑去吧……” 连未来的老婆的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呢,老娘就已经做主了,这事……确实让张大娃很不开心,却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也只能选择相信母亲这个老媒婆的眼光了。 “香味已经出来了,鱼肯定已经炖好,盖开饭了了吧。”张大娃看了看身旁早已馋的口水直流的四妹子:“二妹和四妹都等不及了呢。” “再等等,等三娃子回来再吃。” 三弟在军校之中,难得回来一次,刚好张大娃也回家了,一家终于再次团聚,张寡妇专门准备一桌丰盛的饭菜,准备吃顿团圆饭。 这人呐,就是经不起念叨,说话之间张三娃就进屋了。 “哎呦,三娃子你这身军装真不赖呀。”看着三弟英姿飒爽的模样,张大娃很是喜欢:“过来给我好好的瞅瞅……” 听到大哥的夸奖,张三娃愈发的骄傲起来:“看便看,却不许上手摸……” “不就是一身新衣裳么?还以为是皇帝的龙袍了?怎就摸不得?” “天知道你有没有洗过手,摸脏了咋弄?” 张大娃哈哈大笑着说道:“也就是这样的新兵蛋子,才会把军装当宝贝,我还不稀罕呢。吃饭,吃饭……” 一家人围坐在一起,有说有笑其乐融融。 因为家里的两个男丁全都是在李老爷手下当兵的,这话题自然会扯到兵事之上,张大娃很有兄长风度的给三弟夹了一大块鱼肉,笑呵呵的说道:“我听韩福财他们说,你们军校已经开始做战术训练了?” “是。” “你们的训练……好像就是排着整齐的队伍打火铳,是这样吧?” “是。” “哈哈,三娃子,等真正到了战场上,你就会知道这样的作训根本就没有多大用处。”张大娃说道:“真要是到了两军阵前,比的还是谁更能打,需要的就是快速冲杀。而且呀,你们那些火铳……其实比烧火棍强比了多少……” 火器兵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大明朝的官军当中就有相当数量的火器兵。 但是,火器兵的战斗力实在不怎么样。 无论是新式的鸟嘴铳还是老旧的三眼铳,也就是远远的放几枪,看起来好像声势很大,但杀伤效果却非常低下。因为装填繁琐而且威力太低,很多火器兵直接就把火铳当做重头锤使用,论起来大力猛砸。 因为真实的杀伤效果不行,大明朝的火器兵一直作为辅助兵种存在,从来都不在战斗主力。 只有真刀真枪面对面的生死搏杀,才是杀敌致胜的关键。 “咱们大旗军为马上能百战百胜?就是因为敢打敢拼敢见血,快速突进穿插迂回……”在打仗这个事情上,张大娃虽然年轻却是经验丰富的老兵了,所以一上来就摆出了一副“老前辈”的姿态:“不过李老爷这么训练你们,也是对的。毕竟你们是咱大旗军的子弟,不好让你们直接冲锋陷阵,当做辅兵用一用,好歹混点军功以后也好出去做官……” 在张大娃的心目当中,吴山军校就是一个“镀金”的地方。 军校里的学生大多是大旗军子弟,只要有了这个“履历”,以后也就可以更加方便的让他们出去当官了。李老爷成立吴山军校,肯定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其实,不光只有张大娃这么认为,同时也是很多大旗军老兵的真实想法。 用火铳打仗?别逗了好不好? 打仗就是拼命,比的勇气和血性,要是远远的放几下火铳就能杀敌的话,还用刀枪弓箭做什么?又何必拼死拼活的生死相搏? 当初百万闯军合围北京城的时候,大明朝的三千火器兵刚一出城,就被李闯的乌合之众打了个稀里哗啦,那就是最好的证明。 张三娃的嘴巴里含着鱼肉,嘟嘟囔囔的说了一句:“你们已经过时了。” “你说甚?刚才你说甚?” 面对兄长的追问,张三娃大声说道:“你们已经过时了。” 过时? 对于张大娃而言,这是一个很新鲜的名词,在这之前他从来都没有听说过,更不晓得是什么意思。 “校长说了,你们的那种战斗方式已经落伍,注定要退出历史舞台。”张三娃那张过分年轻的脸上充满了骄傲之色:“校长说,火器毕竟主宰整个战场,主宰战争,在火器的面前,一切冷兵器都注定会被淘汰。这是历史的潮流,谁也无法改变。” 虽然还是不大明白什么叫做“淘汰”,但张大娃已经听出了三弟的意思,吃惊的张大了嘴巴:“你说啥?你说我们大旗军不能打?” 大旗军,当世第一强兵,就算是敌人也不敢说出这样的话吧? 要是连大旗军的战斗力都值得怀疑了,还有谁才算是真正能打的? “我没有说大旗军不行,只是说你们不行。”张三娃毫不客气的对自己这个英雄的兄长说道:“我们才是真正的大旗军,我们才是大旗军的希望,你们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退出历史舞台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放屁!”这一次,张大娃是真的怒了,猛的一拍桌子就跳了起来,吐沫星子直接溅到了三弟的脸上:“是谁扶保太子一路南来?” “当然是你们。” “又是谁血战扬州底定江南?” “依旧是你们。” “老子……”,因为当兵的缘故,本就粗鄙无文的张大娃忍不住的爆了一句粗口,但很快就意识到和自己的亲弟弟说起“老子”这样的字眼实在是太口不择言了,赶紧改口说道:“哦,不,你大哥我亲手活捉了多铎那狗贼,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不行?” 对于张大娃而言,可以说他憨,甚至可以说他是个二愣子,但要是谁说他不能打,恐怕全天下都人不会认同。 亲手活捉了多铎,铜质勋章的获得者,绝对的战斗英雄,要是连他都不能打了,还有谁能打? “大哥,你说的这些不过是以前的功劳,不代表以后。将来是属于我们的……” “胡说八道,”被嫡亲的弟弟这么说,张大娃真的出离愤怒了:“我大旗军将士百战百胜从无败绩,别说是你这样的小孩子了,就算是北边的多尔衮,听到我们大旗军的名头也得吓尿了裤子,你信不信?” “我信!”看着脸色通红吹胡子瞪眼的大哥,张三娃面色沉静,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一般,云淡风轻的说道:“你们这些大旗军的老兵,当然是英雄,也是我们的前辈,但也就仅仅如此罢了。校长说了,我们的战斗力是你们的五倍,至少五倍。” “这话真是李老爷说的?” “当然。” “这不可能。”张大娃已经撸起了袖子:“老爷不过是用这样大话鼓励你们而已,真到了对敌厮杀之际,凭的还是敢打敢拼的精神和生死相搏的勇气,你要是不服,咱们就出去比划比划。我能打的你爬不起来,你信不信?” “敢打敢拼,血勇无双,这是你们的长处,同时也是你们致命的弱点,”张三娃的面色依旧沉静,说出了一句李吴山曾经说过的话语:“在绝对的火力面前,越是勇猛冲锋的敌人就死的越快。悍勇不过是一道催命符而已,你们这样的旧势军队还不知道我们到底有多厉害……” “打仗,从来就不是依靠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的血勇,在绝对的火力面前,那根本就毫无意义。只有秩序和纪律,才能保证最高效率的屠杀……” 张三娃仅仅只是吴山军校的学生,甚至还不能算做是一个正式的士兵,却对自己这个百战百胜名动天下的兄长讲述什么才是战争,这确实非常可笑。 “你连战场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有什么资格对我说这些个道道儿?”张大娃已经恼了脸面:“你要是不服,咱们就出去打一场……” “打什么打?还吃不吃饭了?”眼看着兄弟二人就要动手了,作为母亲的张寡妇用力的敲打着桌子,及时制止了张大娃和张三娃的争吵:“好不容易吃顿团圆饭,你们这俩小王八蛋却吵成这个样子,当老娘死了还是怎的?都给我好好说话,谁要是敢再吵闹,老娘需不饶他!” 在母亲的“强力弹压”之下,兄弟二人很明智的结束了争吵,但团圆的气氛却变得非常冷淡。 兄弟之间,因为认识的不同和立场的不同,产生了巨大的分歧,要不是有母亲弹压着,恐怕真的会吵的不可开交。 虽然表面上保持了兄弟和睦的样子,其实已经产生了些隔阂。 这种隔阂来自于两个称谓:你们和我们。 弟弟张三娃说的你们,从表面上看是指兄长,其实涵盖了现在的大旗军。而他口中的“我们”,不仅代表他自己,还代表着吴山军校的所有学生,代表着未来的大旗军。 新的大旗军还没有登场,旧的大旗军依旧是主导者和绝对主力,但其中的分别已经开始显现了…… 第二百四十八章 有生之年 “老爷,韦无病来信。”作为贴身的秘书,金雀儿把刚刚收到的“鸽书”恭恭敬敬的递给了李吴山。 看罢了韦无病的书信之后,李吴山哈哈一笑:“咱们的这位六当家还真是出息了,竟然做了齐王,哈哈……” 韦无病本就是北伐先遣部的一支,加入到鲁家成的“天王军”之后,把游击战、袭扰战发挥了一个淋漓尽致,将淮安中北部和鲁南一带搅成了一锅粥,把当地的清军闹腾的焦头烂额。 在这将近一年的时间当中,在得到了李吴山的四次支援之后,韦无病所在天王军已经飞速膨胀到了“十万”这个级别。 所谓的“十万天兵”当然是绝不可信之言,而是鲁天王鲁家成在自吹自擂。 如鲁家成这种造反起家的,最喜欢吹大牛,随便占个山头就敢称王,拿着鸡毛当令箭,而且一个个的口气全都大的吓人。 因为韦无病战功卓著,鲁天王给了他一个大到天上去的封号:齐王! 于是乎,韦无病摇身一变就从昔日的“六当家”变成了齐王,名头比李吴山还大。其实这种自封的“王爷”根本就不能当真,反正也是关起门来吹法螺,别说是一个齐王了,就算是封个玉皇大帝也改变不了土匪头子的本质。 但是,现在的天王军确实已不是昨日的吴下阿蒙了,实力扩张了好几倍,所统辖的人马已经超过了两千。 当然,这两千人马根本就不是鲁天王鲁家成直辖,而是分属好几个山头,根本就不是正规军,是“歃血为盟”的好几股山贼土匪。 现在的韦无病已经成了天王军中仅次于鲁天王的二把手,能够调动的人马达到了两千,活动范围遍及淮安中北部和鲁南一带。随着实力的飞速膨胀,韦无病准备打一场大战:攻打邳县县城。 总是东一笤帚西一簸箕的零敲碎打,做一些截杀小股清兵偷袭地方驻所的小规模战斗已经不能再满足韦无病的胃口了,他想直接攻打县城,并且制定了详细的作战方案…… 李吴山看都没有看那份攻打县城的作战计划,就直接否定了:“给韦无病回信……” “如今之局势依旧不允许进行大规模作战,攻打县城之计划必须放弃,继续分散作战,流动作战。保持存在比取得战果更加重要,没有我的明确命令,不许集结,不许盲目强攻任何大型目标……” 敌后游击战的精髓就在于飘忽不定让敌人疲于应付,贸然集结力量倾尽全力攻打县城,绝对是游击战的大忌。 在所有的八股北伐先遣小队当中,韦无病发展的最快实力最强,但这也催生了他盲目进攻的**。虽然远在四五百里之外,但李吴山却能比韦无病更清醒的看透邳县一带的形势。 天王军之所以能发展的这么好,自然少不了韦无病等人的功劳,还有李吴山的四次支援。正是因为支援过去的那些后续人手,才让韦无病有实力降服其他的土匪山贼,让残破不堪苟延残喘的天王军一跃而成为当地的造反军领袖。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清军内部的不和。 驻守江北的洪承畴代表着清廷当中的汉臣,手下多是些新附军。而山东的清军则是鳌拜的镶黄旗战兵,代表着清廷老牌勋贵和顺治小皇帝。这两者之间多有不和,有时候还会产生摩擦。为了约束彼此,洪承畴和鳌拜都尽量避免军队进入对方的势力范围,在剿匪的时候就显得束手束脚。 而韦无病所在的天王军,则夹在这两股军事力量之间,洪承畴派大军围剿的时候就北蹿到鲁南一带。鳌拜的八旗辫子兵追赶上来了,就又逃回到邳县附近继续流蹿,就好像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强。 天王军能够发展壮大,不是因为自身的实力真的很强,而是因为清廷内部的利益之争。 若是贸然攻打,暴露了实力,一定会引起清军的警觉,到时候洪承畴和鳌拜相互沟通相互协同,反掌之间就可以让韦无病化为齑粉。 保持存在比贸然攻击更加重要。 “让韦无病继续等待时机,在明年开春之前,不要轻举妄动。” 和韦无病比起来,其他那几股北方先遣军小队的声势虽然没有那么大,但却让李吴山更加放心。 扬州东北部的那三个小队就不必说了,完全秉承了李吴山的游击战理念,专门找不起眼的地方下手,有机会就打一下子,打了就跑,清军根本就追不上。若是派大军围剿又得不偿失,反而出于非常安稳的发展状态。 活跃在高邮一带的史环部虽然没有那么强的流动性,始终把活动范围局限在高邮以北的小片区域,却拥有一个得天独厚的巨大优势:声望。 作为史可法的遗女,史环把反抗清廷的旗号一打出来,那些个散落各处的淮扬军残兵纷纷过来投靠。尤为难得的是,当地的百姓对史环部持一种暗中支持的态度,通风报信就不必说,甚至有很多百姓都在半公开的给史公遗女输送最紧缺的粮米、药材等等重要物资,极大的保证了史环部的生存状态。 最有意思的是,当地的官府中人,都因为史可法的巨大影响力而对史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往往清军还没有出动,史环就已经知道消息了,早就跑的没了影子,根本就无法将之剿灭! 无论是装扮成地方上的土匪也好,打着扬州军旧部的幌子也罢,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下去。在所有的北伐先遣小队中,只有返回义和庄的岳家不做任何遮掩,直接就竖起了反抗的大旗。 岳武穆后人,本身就是一面旗帜,根本就无需借助任何外来的名义,直接就喊出了“收拾旧山河”的口号,并且马上付诸行动。 “岳家军”的旗号有着天然的号召力,很快就得到了四方豪杰的响应。 义和庄岳家,原本是瓒忠侯霖公的后裔,是岳武穆的嫡系传人之一,绝对有资格打起“岳家军”的旗号。 这一支先遣小队数量最少,只有几十个岳家子弟和一百多个大旗军精兵,满打满算不到两百人。而且距离遥远,支援和补给非常的不便,困难和艰苦可想而知。但他们的行动最为激烈,承受的压力也最大,却收获了巨大的影响力。 当初的武穆爷爷和女真人打的难分难解,现如今岳爷爷的后人又和女真后人摆开车马真刀真枪的干上了,古今辉映之下是何等的壮烈雄伟。尤其是那句“收拾旧山河”的口号,简直就是一剂强心针。 四方豪杰,八方义士,纷纷聚拢过去,归入到岳家军的麾下,虽然伤亡极重但却始终屹立不倒。 岳家军啊,多么响亮的名号。和武穆后人并肩作战,又是何等的荣耀。 在荣耀和千秋忠义的驱使下,很多忠义之士前仆后继丝缕不绝。 这支打着岳家军旗号的先遣军小队之所以能够屡经挫折而不灭,一来是因为岳家军的名头实在太大了,具有无以伦比的号召力。那些个残存在河南的闯军和乱七八糟的造反队伍,原本的名声就不怎么样,投靠过去之后立刻就翻身洗白了。还有些大明官军的散兵游勇,也趁势聚拢过去…… 除此之外,这支先遣小队还得益于河南的大环境。 早在清军入关之前,李闯的百万大军和左良玉的百万大军就在河南杀了几个来回,各级军政系统早就被打烂了,地方上基本处于各自为政的局面。后来清军到来,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却河南在短时间内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统治,这就给了先遣小队很大的机会…… 派遣先遣小队深入敌后,让清廷无法建立稳固的统治,保持着反抗力量的存在,关于这一点金雀儿已经看的很清楚了,但却有一个问题让她无法理解。 “消灭了多铎之后,江南已日渐稳固,北地的诸多抵抗背后又有大旗军的幕后控制和强力支持,老爷为何不效那赵匡胤的旧事?” 现在的李吴山已经拥有了很强大的军事实力和政治资源,而且还有很大的影响力,难道说他真的对皇位没有一点兴趣吗? 作为大明朝的臣子,崇祯皇帝托孤的重臣,直接造反取而代之显然不大好听,以臣篡君的名头终究是个很大的黑点。 但李吴山完全可以不必那么明显的去篡位,当年的宋太祖就是最好的例子。 玩弄一出“黄袍加身”的戏码,半真半假半推半就的披上黄袍,凭借显赫的军功和大旗军的战斗力,应该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儿吧? 到了那个时候,作为江南主要武力的三大营根本就抵挡不住大旗军,而扬州军肯定也不会横加阻拦,基本会保持中立作壁上观。只要李吴山再装模作样的表示善待复隆君臣,这江南的半壁河山不就姓李了么? 这么做,根本就不能算作是篡位,更不是造反,而是被手下的士兵推举上去的,同样的大戏赵匡胤已经唱过一次了,而且唱的满堂喝彩,唱出了大宋朝的三百年国祚,为何李吴山不有样学样的再唱一遍老旧的戏码呢? 如果说李吴山没有看到这个机会,那绝对是在侮辱李大帅的智商。若是说李大帅对大明朝绝对忠诚,真的是愚忠的的忠臣,金雀儿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你为什么不自己做皇帝?为什么不直接改朝换代?这样的问题也就只有金雀儿能问得出来。 那位她根本就不是大明朝的臣子,而是李吴山的私奴。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对李吴山有着最深刻的了解,那一定非金雀儿莫属。 “改朝换代我自己做皇帝?”李吴山笑了笑,“这样的机会不是没有,也不是我做不到,而是不能那么做。” 就好像是在谈起一个很简单的学术问题,金雀儿说的非常轻松:“请老爷指点。” “这大明朝和后周不一样,局面也不相同,最主要是不合时宜。”就好像是在给自己的学生讲解一道简单的题目那样,李吴山很有耐心的说道:“扬州血战的情形你还记得吧?” “婢子当然记得。” “那个时候的长平公主率领众多忠义之民赶赴江北助战,虽然他们对战事并无太大的帮助,但却说明了一个问题。”李吴山道:“说明民心尚存,在老百姓的心中,大明朝依旧是正统王朝。” “但老爷也说过民心如水,民心是可以引导甚至是可以凭空制造出来的。以老爷的手段,这应该不难吧?” “操控民心,只是一时的权术,终究不得长久。你的目光不能只看到江南的这点小小局面,应该看的更远一些。” “芜湖的黄得功,云南的沐王府,还有浙江的潞王,甚至是闽浙的郑家,为何纷纷对新朝表示了效忠之意?” “这就是因为大明朝还没有走到民心尽失的那一步,这君君臣臣的门槛依旧有着强力的影响力。” “底定江南,弄一出黄袍加身的把戏却没有太大的困难,但之后呢?”李吴山说道:“我披上黄袍之后,这天下必然会分崩离析,各方势力一定会趁势而起,无论他们打着什么样的旗号都会出现一个军阀混战局面,到时候天下大乱,反而会便宜了清廷。” “这个民族的气运已经到了丝缕断绝的地步,再也不能这么折腾了。” “这不是汉末,也不是唐末,已不能再用军阀割据然后再收拾局面一统天下的手段,而是要尽力维持一个统一的王朝,因为……因为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收拾纷乱的局面,首先要把清廷当做是最大的敌人。” “清廷?现如今清廷虽然势大,但是以老爷的本事,穷十年之功应该可以战胜清廷吧?” “十年?人这一辈子能有几个十年?”李吴山第一次再金雀儿面前表现出了自己的无力和软弱,他甚至无可奈何的发出了一声长叹:“用十年之功才能击败清廷,那将是我最大的失败。因为我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击败清廷只不过是第一步而已,我最大的担忧不是来自于北边的清廷,而是来自于我自己。” “我最担心的是就是自己可能活了那么久远,就算是用尽这一生一世的时光,恐怕也做不完想做的事情。” “如果我不能在有生之年做完想做的事情,以后就没有机会了。因为很多事情别人是做不来的……” 和历史上的那些野心勃勃之辈完全不同,李吴山对皇位并没有太过于热切的追求,那么他的终极目的究竟是什么?还有比当皇帝更宏大的事情吗?值得李吴山要用一生一世的努力去争取? 纵是聪明如金雀儿者,也想不出了…… 第二百四十九章 江北总督 作为钦命的江北总督,洪承畴可谓位高权重,但却从不摆总督的架子,总是笑呵呵的,给人一种和蔼可亲的感觉。 今日的洪承畴穿了一身便服,还戴了一顶八瓣儿的圆皮帽,看起来就象是个生活富足的财主,而不是统领江北各军的总督。 面对着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官员,洪承畴并没有急于开始正式的“工作会议”,而是命令手下开启了一坛好酒,给在座的众人每人斟了一小杯。 “诸位觉得我这酒怎么样?” 总督大人赐酒,当然得说了,更何况这酒确实不错,入口绵甜唇齿留香,众人纷纷盛赞。 “看来各位都是懂酒的行家啊。”洪承畴把玩着酒杯,笑呵呵的说道:“这酒本是山西的姜总兵给宫里贡的御用汾酒,太后又赏给了我四十大坛,还专门用驮马送给这里来,足见皇恩浩荡。可惜呀,可惜我是个外行,根本就品不出这绝品佳酿的好处。与其平白的糟蹋好东西,还不如给诸位拿去享用。一会儿议事完毕之后,你们每人带一坛子回去喝了吧……” “多谢洪督恩赏,下官等有口福了。” 洪承畴哈哈大笑着说道:“什么恩赏不恩赏的,左右也是用太后的东西做水顺的人情罢了。虽说这绝品佳酿是赏给我的,可诸位都是实心用事的同僚,还不是赏给咱们大家的么?” 作为江北总督,洪承畴的使命就是平定江南,但他的做事风格却和多铎完全不同。 同样是带着平定江南的使命,多铎性情乖张喜怒无常,动辄就要杀人立威,而且从不把归顺过来的新附军当人看,搞的这些新附军头目和地方官员战战兢兢敢怒而不敢言。相较于暴戾狠辣的多铎,洪承畴简直就是一位笑面菩萨。 他从不摆“总督大人”“钦命大臣”的架子,也很少动用刑罚,哪怕是对一些微末小吏,也总是面带笑容耐心和蔼,给人一种平易近人的亲切感。 这绝对不仅仅只是故意做做样子而已,事实上,自从洪承畴成为多铎的继任者以来,确实推行了很多改良性质的政策:重新统计人口丈量土地,招揽流民分配田产,对于尽快稳定江北局势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和只知道横征暴敛的多铎比起来,无疑高明了很多。 在对待新附军的态度上,洪承畴也更加务实。最重要的一个举措就是进行军事改革:取消八旗战兵的种种特权,把很多分属不同营头的新附军统一改组成为征南军,虽然还是有很多事实上的不平等,那些个“满洲太君”依旧高高在上,但却从制度上实现了军人之间的平等。 现如今的征南大军当中,有不少就是当初多铎的手下,而刘良佐部则算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 洪承畴从不把最近投靠过来的新附军当做是自己的奴才,而是把他们视为手下,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当初南京保卫战的时候,刘良佐等人看到情形不对,直接就抛弃了多铎选择跑路自保。抛弃主帅私自撤出战场,这本是一项大罪,但洪承畴却没有追究,反而替刘良佐等人百般遮掩。 在多铎那个时代,数量众多的新附军完全就是慑于清军的强大才不得不归顺,至于有多高的忠诚度那就只有天知道了。到了洪承畴主持江北局面的时候,因为种种措施的推行,极大的收复了新附军之心,忠诚度明显提高了很多。 他洪承畴本就明朝的大将,却投靠了清廷,大家都是半斤八两,都是改换门庭的贰臣,没有了主子奴才的区别,反而没有那么多的心理障碍。 “汉生啊,”洪承畴亲切的呼喊着一个新附军头领的表字,笑呵呵的说道:“我听说你又纳了一房姬妾,还是远近有名的美貌女子。你的年纪已不小了,可得保重身体啊,别到时候没有被对手打倒,反而倒在女人的肚皮上……那可就好说不好听了哦……” 在一片哄笑声中,那个叫做汉生的新附军将领尴尬的笑了笑:“我是什么样的人,洪督最清楚不过了。我这人没有多大的出息,就是有点好色……” 以洪承畴的身份和权势,适当的和手下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反而更能促进上下级之间的和睦关系。 “自古英雄爱美人嘛。”洪承畴面带笑容,说的云淡风轻:“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大丈夫三妻四妾本就是常有的事儿,喜好美色也是人之常情,终究不能沉溺其中,毕竟咱们还是有正事要做的……” 气氛已经掌控的恰到好处,在一片上下和睦的情绪之中,终于说起了会议的重要议题: “现如今的江北局势是什么样子,我就不必多说了。最要紧的当务之急无非就是两个字——剿匪!” 作为清廷一方在江北的最高军政长官,洪承畴当然不会承认“北伐先遣”的概念,也不说那些四下出击的小股武装是造反军,而是称之为“匪”,无形之中凸显了清廷的统治地位。 “匪乱频繁,地方不靖,具体的情形诸位都是知道的,我就不再赘言,现在就想说一说如何才能剿灭贼匪的事宜。” 剿匪行动已不是一次两次了,但却从未在根源上彻底解决“匪乱”的问题,反而越剿越乱,“贼匪”越来越多,已渐进呈现出星火燎原之势。 在这个问题上,洪承畴没有象多铎那样大骂属下无能,也没有把责任推到新附军的头上,而是首先做了自我批评:“既然朝廷将江北军政都委于我手,没有能够尽快平定地方,首要责任在我而不在诸位。” 会议刚刚开始,洪承畴就主动把责任揽到了自己的身上,给诸多的新附军头目吃了一颗定心丸。 “匪乱屡剿而不灭,而战之罪,问是因为地方上颇多刁民与贼匪勾结……” 这句话一针见血,算是说到了关键之处:北伐先遣各部再怎么厉害,终究人数稀少,而且又是在敌人的大后方作战,天时地利都没有优势。单纯从军事角度来看,北伐先遣各部无论是规模还是战斗力,都不能和正规的清军作战部队相提并论。之所以屡剿而不灭,不能把责任推到军队的身上,因为这确实不是一个军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 当初多铎在淮扬一带横征暴敛残酷杀戮,虽然以征服者的姿态占领了淮扬和整个江北,但却没有能够收服人心。尤其是在南京兵败身死之后,因为江南残明的存在,江北的百姓大多还是心怀大明,对于清廷有着本能的抵触心理,所以总是倾向于那些“贼匪”,甚至有不少地方官吏都觉得江南残明有打回江北的可能,所以做了三心二意的骑墙派,在给清廷做事的同时不敢把事情做的太绝,往往是阳奉而阴违,这就注定了无法彻底剿灭贼匪的局面一定会出现。 只要不能尽快平定江南,江北的百姓就始终三心二意。若是想平定江南,就必须稳定江北,看起来这好像是一个无解的死循环,但洪承畴已经找到了破解的办法。 “诸位反复剿匪,却总是被贼匪牵着鼻子走,往往会弄师劳兵疲但却徒劳无功。”洪承畴面带微笑的说道:“我的意思呢,是让兄弟们先撤下来好好的修整修整,为平定江南养精蓄锐做好准备。至于这匪乱么……佟将军,就要有劳你了。” 佟图赖一叉手,表示了遵从之意。 “佟将军带你的镶黄旗汉军剿匪,我再抽调从正白旗和镶黄旗中抽调十一个牛录的八旗战兵给你,应该够了吧?” “足够。” “那就这么定下来吧。” 派遣精锐的八旗战兵去剿匪,这是一个重大的改变。 八旗战兵是清军当中战斗力最强的那一部分,人数非常稀少。在以往的时候,尤其是在多铎时代,八旗战兵一直都被当做是进攻的主力,不到决定胜负的时候根本就舍不得使用。往往都先利用数量庞大的新附军去消耗敌人,最后才让精锐的八旗战兵去进行收割。 如洪承畴这样,把最精锐最能打的八旗战兵派出去剿匪,去和散落各处的山贼土匪作战,以前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这样的部署。 用八旗战兵剿匪,用数量庞大的新附军作为平定江南的主力,这样的部署蕴含着洪承畴的深意。 江北的新附军本就是明朝旧部,而且有很多本就是出自以前的淮扬军。而那些个“贼匪”之中又有不少淮扬军旧部,作战的时候难免会有些顾虑,甚至会出现手下留情暗中沟通的状况。 把八旗战兵派出去剿匪,则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也不必理会错综复杂的地方军政关系,只要倚仗强悍的战斗力一路平推过去就可以了。 “具体的作战计划我已经拟定出来,大家都帮着参详参详……” “一切但凭洪督做主,我等无不遵从。” 洪承畴呵呵一笑:“朝廷把江北托付给我,我又不是三头六臂的神仙,还不是要倚仗诸位协力同心?这江北之事不是洪某一人的,而是需要大家一起扛起来。我先说说剿匪的具体方略,大家帮着看看有没有什么疏漏,也好拾遗补缺的嘛……” 和独断专行的多铎完全相反,洪承畴很重视手下这些带兵将领的意见,总是把作战计划拿出来一起讨论,充分听取一线作战部队的意见和建议。 “这个作战计划,最核心的部分就是用精锐的八旗战兵占据几个重要节点,利用彼此之间的联络将贼匪限制在固定区域之内,让贼匪无法流蹿不能相互沟通。然后充分利用我军的战斗力优势扫荡地方,将其逐一剿灭……” “还有,这不仅仅只是兵事,地方官府也要配合。对于诚心归顺我大清的子民,应重加赏赐,至于那些个私通贼匪心怀不轨的刁民,则要重重惩处,以彰赏罚分明之效……” 第二百五十章 艰难困苦 把精锐的八旗战兵当做治安军来使用,让数量庞大的新附军做好平定江南的准备,这一手实在是太厉害了。 北伐先遣各部的战斗力大多依赖少量的大旗军精锐,其他多是些投靠过来的散兵游勇,甚至干脆就是些江湖上的英雄好汉,战斗力参差不齐,根本就不是八旗战兵的对手。 没过多久,严重的后果就开始显现出来。 原本异常活跃的北伐先遣小队连连受挫,两个在扬州东北一带活动的小队被直接剿灭了。史环部的活动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低潮,甚至连远在淮安北部一带活动的韦无病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不得不一再收缩活动范围…… 自从李吴山派遣多支北伐先遣小队去打游击之后,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但却因为洪承畴的重新部署,遭受了重大挫折。 对于李吴山而言,洪承畴玩儿的这一套战略一点都不陌生,甚至可以说任何一个后世的中国人都非常熟悉,这分明就是“囚笼政策”的翻版。这套战术的核心其实只有两个字:封锁! 这一手,用来对付在敌后活跃的游击力量非常有效,抗战时期的岗村宁次就玩过这样的伎俩。 用精锐的军事力量卡住重要节点,限制先遣小队的活动范围,将他们锁死在狭小的区域之内,然后逐一剿灭…… “囚笼战术”确实很厉害,尤其是在这个通讯不畅交通不便的时代,几乎无解。 继续从大旗军各营当中抽调人手,进行第五个波次的支援。命令各北伐先遣小队尽可能的避免和敌人的正面接触,甚至可以暂时偃旗息鼓,以保存自身的存在为第一优先目标。同时想方设法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支援…… 重重封锁之下,北伐先遣小队的生存状况极度恶化,以史环部最为严重。 其他那几支先遣小队大多在清军的边角地带,或者象天王军那样依托复杂的地形持续流动,史环部却没有这样的优势。 因为距离扬州太近,非常便于清军的快速围剿。尤其是洪承畴派遣精锐辫子兵替换了以前的新附军之后,史环部先遣小队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 这个小队之所以能够发展下去,并不是因为自身的战斗力,而是因为能够得到当地百姓的支持。而囚笼政策,不仅封锁了交通,还掐断了外来的支援,尤其是物资给养,几乎处于断绝状态。 作为“囚笼政策”的一部分,除了军事封锁之外,洪承畴还施行了严格的“行禁制度”:在各村落之间设卡,所有出入本乡的百姓必须持有当地官府发放的“路引”才能够通行,若是没有“路引”,本地人走不出去,外乡人也进不来…… 这个举措非常厉害,直接就掐断了史环部和当地百姓的联络,很快就让他们陷入到补给断绝的窘迫境地。 为了避免被强势的精锐八旗战兵一网打尽,史环部不得不化整为零,分别潜伏。但却因为交通断绝联络中断,被分割成了好几个部分。 现如今的史环已被清军封锁在高邮湖东畔的张家沟一带。 这个时代高邮湖,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湖泊,而是一片水系的统称,主要包括大大小小五个淡水湖泊和十几条水道,部分与大运河相连,形成一片交错纵横的密集水网。 若不是因为水网纵横河道密布的复杂地形有着天然的掩护作用,八旗辫子兵早就杀过来了。 史环部的营地就在湖畔的一片芦苇荡当中。 已进了腊月,正是一年当中最冷的时节,对于早已断绝补给的先遣小队而言,寒冷的天气极其难熬。连老天爷也不做美,阴沉了几天之后竟然落下雪来,愈发冷的厉害。 从两个月之前开始,这个小队就没有得到过真正意义上的补给,即便是在这滴水成冰的天气当中,依旧穿着单衣。为了抵御严寒,战士们不得不花费很多时间,用来收集芦花,把芦花当做棉花使用填充到夹衣当中,好歹还能起到一个点棉衣的作用。 和寒冷的天气相比,饥饿则是一个很难克服的困难。 这个小队已经断粮很久了。 仅有的一点粮食根本就舍不得吃,那是专门留给病号和伤员的,其他人则只能挖掘芦根,或者是砸开封冻的水面钓取一些鱼虾,熬煮出“鱼汤”来充饥,若是偶尔能够猎到些小兽,就算是过年了。 饥寒交迫、缺医少药,出现了不少减员。因为得不得有效的医治和必要的补给,很多伤员和病号已永远的离开了…… 刚刚埋葬了四个逝去的战友,望着面前的那四个小土丘,史环已是热泪盈眶,目光却依旧坚定:“四位兄长化身成神,想必已在天上与尊父团聚了。在天之英灵一定会继续保佑我等杀敌建功……” “环妹子……”望着史环脸上的冻疮,杨疯子无奈的说道:“洪承畴的这条毒计可真够厉害的,一下子就掐断了咱们的给养。这样可不行啊……” 因为给养断绝,严重缺少最基本的补给,战士们的身体每况愈下,昨天就已死了两个,今天又死了四个。若是任凭这种状况持续下去,根本就不必清军过来攻打,仅仅只是饥寒和疾病,就能让这支小队土崩瓦解。 “得想办法弄点粮食过来!”杨疯子说道:“我想带几十个弟兄到张家沟去……” “清水潭”“张家沟”“鹿儿湾”都是地名,从这些地名就可以看出是典型的水乡,而张家沟就在运河河畔,依托航运的便利,很是富庶。 张家沟那边有几个大家族是这支先遣小队的“关系户”,以前曾经送过几次粮米。随着囚笼政策的施行,别说是暗中运送物资了,就算是正常的人员往来都变得非常困难,所有的联系也就彻底断绝。杨疯子想过去弄些给养回来,好缓一缓现在的困境。 “现如今清军在各处设卡,就算是能把资材粮米带回来,那几户人家也必定会暴露。到时候一定会被清军斩尽杀绝,反而是害了他们。若是清军顺藤摸瓜,很有可能会找到这里来,就不要再去了……” “若不尽快弄来粮食,兄弟们坚持不了多久……恐怕连月底都支撑不到了呢……” 史环看了看杨疯子:“李大帅说要给咱们支援,我估计支援快到了吧……” “我的环妹子啊,各处路口都被卡死了,江南的支援怎么能送得过来?”杨疯子用很大的声音说道:“总是说给咱们支援,都已经过了两个多月,支援在哪儿?若是死等江南的援助,咱们就真的支撑不下去了……” “你动摇了吗?” “环妹子你素知我杨疯子的为人,自打我跟着环妹子渡江北上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没有打算活着回去。”杨疯子说的果断决绝掷地有声:“跟随环妹抗击清虏,这是何等的英雄壮举,便是死了也值。只是不能这么个死法呀。”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奋起一搏,就算是战死沙场也能落得壮烈二字,活活的饿死在这荒僻的水泽之地算哪门子的英雄好汉? “我不许你那么做。”史环很坚定的拒绝了杨疯子:“只要咱们这个队伍还在,洪承畴就睡不安稳,这一带的百姓就还有个指望。只要我们还能存在下去,就是胜利。” 保持存在,就可以极大的牵制清军,就能让百姓们心中的希望之火不至于熄灭。 作为这支先遣小队的旗帜,史环并不直接参与战斗,每一次偷袭、骚扰都是由杨疯子他们这些战斗经验丰富的老兵负责选择目标、制定计划和具体的执行。史环仅仅只是一个精神领袖而已。 作为一个象征性质的人物,史环对包括杨疯子在内的战士们非常尊重,素来将大家视为兄长。但是这一次她却很罕见的坚持己见,严格禁止他们出去作战。 无法取得史环的理解和支持,这让杨疯子非常沮丧,但却毫无办法。 西边的太阳渐渐隐没到地平线以下,寒气愈发的重了。 几口大锅蒸腾着热气,今天的晚饭已经煮好。 所谓的晚饭,就是一大锅捣烂的芦根和几尾小的可怜的小鱼儿,其中还夹杂着几粒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粮食的颗粒物。 杨疯子把自己碗里那块指肚大小的鱼肉放进了史环的木碗了,史环朝着他投来一个感激的眼神,却没有舍得吃,而是又把这块鱼肉放回了大锅。 芦根这东西,吃起来有些微甜的味道,却没有多少营养,反复咀嚼之后依旧如同老棉絮一般难以下咽。 能够在如此艰难的条件下依旧坚持抗清,始终和战士们同甘共苦,颇有史公遗风,这本身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凝聚力。 能够和史公遗留并肩作战一起吃苦,也是战士们这一生当中的宝贵精神财富…… “呜……喳喳……呜……”随着一阵有节奏的水鸟叫声,正才吃饭的众人以最快的速度放下木碗侧耳倾听。 “喳喳……喳喳……呜……”两短一长的鸟叫声就是信号,这个信号的意思非常明确:已发现正在靠近的危险。 史环下意识的抄起一把短刀:“有敌逼近,准备战斗——” 第二百五十一章 高僧大德 这一带水网密布芦苇丛生,原本就是最好的隐蔽之所,怎么都没有想到敌人竟然会迫到这里来。 作为经验丰富的“游击队员”,杨疯子马上就做出了最恰当的部署:尽快疏散病号和伤员,兵分两路,一部分掩护伤员撤退,自己和史环则带着一部分战士在芦苇荡中穿行,循着鸟叫的方向迎了上去…… 四面八方都是密密匝匝的芦苇荡,雪白的芦花漫天飞舞,与地上的积雪浑然一色,弯弯曲曲的“狐道”上,有两个人影由远而近。 这两个人带着很常见的那种三角笠,分别牵着两头毛驴,一前一后的从远处走了过来。 从他们来的方向看,肯定是从高邮县城那边过来的。 若是没有官府出具的路引,他们根本就走不到这里来。 这两个人到底是不是清军的探子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两头毛驴。 这两头毛驴,够大家吃好几天的了,若是熬成肉汤省着点吃,半个月都用不完。 就在杨疯子准备动手截杀这两个人的时候,史环却突然制止了他:“不要动手,这是自己人?” 自己人? 搭在毛驴北上的粗布褡裢上,用红色的丝线绣着一个交叉的十字。 这是一个只有先遣队员才认识的独门标记,专门用来识别敌我。 为了谨慎起见,杨疯子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确认,先让手下的几个兄弟用弓箭遥遥的瞄着那俩人,然后猛然从芦苇荡中钻了出去。 杨疯子站在“狐道”的正中,将手中刀一横,恶狠狠的说道:“此山我是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这是山贼土匪们剪径之时惯用的江湖诀,早已流传了几千年。听到这样的话语,对方就知道是遇到了拦路抢劫的贼寇,要么调头就跑要么乖乖留下些银钱,或者是直接与杨疯子厮杀一场,不论出于何种选择,都是最正常的反应。 但是,为首的那人却一点都不慌乱,更没有因为畏惧杨疯子手里的利刃而调头逃跑,而是瓮声瓮气的说道:“母在江之南,儿在江子北!” 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有些不伦不类,却让杨疯子大喜过望,他赶紧回了一句:“来家不面母,咫尺犹千里!” 这两句话都是出自史可法的诗篇,是史环部和江南的联络暗号。 暗号已经对上了,足以说明对方就是从江南来的自己人。 当二人摘下三角笠,除下蓑衣之后,才意识到这两个人竟然全都是和尚。 为了便于在敌后活动,乔装改扮也是很常有的事儿,但眼前的这两个和尚却是不是装扮出来的,而是货真价实的出家人。其中有一个还是当世有名的大德高僧:文峰寺的慧悲禅师。 四十年之前,史环曾经和慧悲禅师有过一面之缘,却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位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佛门高僧竟然是大旗军的人。 慧悲禅师已经近古稀之年,都已经快七十岁了,虽然身体还算清健,终究是为古稀老者,又是名动天下的佛门大德,早已不再过问凡尘俗世的世间种种,又怎会成为大旗军的人了呢? “阿弥陀佛,你我虽僧俗有别衣冠相异,有一点却是相同,那就是你我都生而为人。”再怎么样的大德高僧,首先也是一个人,然后才是一个佛家弟子:“老衲原以为身在空门,就可以不问世事,只需一心事佛就能修个大圆满。奈何善心动不了恶魔……” 作为文峰寺的方丈大师,慧悲禅师当然是满怀佛心,无论是达官显贵还是猪狗蝼蚁,在他的心目当中都是一样的生灵,这本就是最纯粹的“众生平等”的佛家思想。所以,他也没有明朝、清廷的概念,当初多铎攻打扬州的时候,清军就曾经把文峰寺当做伤兵救治之地,而慧悲禅师也曾用心用力的救助过不少清军的伤兵。 到了后来,大旗军血战扬州,文峰寺又顺理成章的成为大旗军的临时伤兵救治所。 出家人嘛,最讲究的就是普度众生慈悲为怀,却因此招来滔天大祸。 在扬州血战近两个月之久,损兵折将之后却只得到了一座被烧成废墟的空城,这让多铎异常恼怒,浑不念当初曾经救治过很多清兵的恩德,说他们私通残明就是于大清为敌,竟然将历史久远的千年古刹给屠灭了。 上百个不问俗世的僧人被屠杀,偌大的文峰寺只剩下少数几个和尚,直到这个时候,曾经救治过清军的慧悲禅师才终于明白了“善心动不了恶魔”的真意:清军根本就不是人,甚至连猪狗牛羊都不如,而是杀戮滔天的恶魔。 除魔即为行善,在经历了思想的转变之后,慧悲禅师遇到了另外一个和他截然不同的佛门弟子:凶僧真悟。 真悟和尚并没有加入大旗军,而是作为“义士”响应北伐号召,到江北联络各方豪杰。 凶僧真悟很快就说服了慧悲禅师,托“弟子”之名,暂时记挂在文峰寺。 洪承畴取代多铎之后,为了收拾人心,拨出些钱财重修了被多铎大肆破坏的文峰寺,并且委任慧悲禅师为“僧录师”。 这是一个官职,负责宗教事务的官职,虽然出家人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却在无形之中拥有了很多便利之处。 有了这个身份,即便是在重重封锁之下也可以畅通无阻。 所以,凶僧真悟才接受了大旗军和扬州军的双重委托,借着护送“禅师”北上“宏法”的机会,来到这里见到了史环。 一个恶名卓著的凶僧,和一个慈悲普度的大德,就这样走到了一起,做起了同一件事情。 “褡裢里有些精盐和粗糖,还有这头驴也会给你们留下……” 有了这些东西,确实可以缓一口气了,尤其是那两头驴,足够吃一阵子的。 但是,这些只不过是杯水车薪,根本就解决不了大问题。 “这些东西济多大的事?就只有这么点支援?” 先遣小队极度缺少补给,物资严重匮乏,仅有少量的盐糖和两头毛驴,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需要补给,需要支援,需要很多东西……” “还有一封信。”凶僧真悟对杨疯子说道:“刀子给我。” 脱下僧衣,袒露出左臂,露出前上臂出的一道伤口。 擎刀在手,轻轻一划,顿时鲜血流淌。 就好像完全感觉不到疼痛一般,从鲜血淋漓的伤口处抠出一粒比指肚略小的蜡丸。 把书信用蜡丸封存,然后埋在血肉之中,无论嵌入还是取出都需要承受莫大的伤痛,这样的保密方式,足见这封书信的重要程度——这是绝密信件。 杨疯子接过那枚还带着鲜血的蜡丸,顺手交给了史环,从衣襟上扯下布条帮真悟包裹伤口。 史环知道这封书信必然极端重要,马上捏碎了蜡丸,从中取出一个小小的纸团儿…… 看罢了纸团上的文字之后,史环将那纸团再次卷起,丢进口中吞咽了下去,朝着凶僧真悟躬身行礼:“大师冒险来援,小女子感佩莫名。大帅之安排我等已尽知……” 这个绝密的消息虽然带在身上多日,但那蜡丸中的字条上到底写的是什么,他根本就不知道,也没有必要知道,因为他只是负责送信的信使而已。 在杨疯子的帮助下,左臂上的伤口已包扎起来,凶僧真悟重新穿上僧衣,对身旁的慧悲禅师说道:“师傅,咱们该走了,莫耽误了宏法的时辰。” “阿弥陀佛!”颂了一声佛后之后,慧悲禅师并没有急于离去,而是看了看那两头毛驴,开始喃喃的颂唱经文: “……是故无智人中,莫说是经正观正念……果坠于地狱,彼此敬重得正解脱,往生阿弥陀佛国……” “……善男子善女子正信者是经,慈悲是经,普度是经……无论出生阿修罗,悉皆往生阿弥陀佛国……” “……是故信者灭后受持正法,与法末恶世中广宣流布,不堕地狱不入轮回,即我佛之真弟子……” 这是《往生经》的经文。 佛家尚生而戒杀,两个出家人留下的这两头毛驴一定会被史环他们杀死吃掉,这本就有违佛家宗旨,但却不得不为。 慧悲禅师慈悲为怀,视天下芸芸众生为平等,正在提前为这两头毛驴唱诵《往生经》,希望它们早脱困苦,来世可得菩提之佑。 两个僧人刚一离去,众人就马上动了刀子,直接就把这两头毛驴给宰了。 在如此艰难困难的环境当中,这两头毛驴无异于雪中送炭。 杨疯子已经计划好了,驴血和驴皮都要好好的煮一煮,熬成汤水大家分着喝下去。驴子的内脏和驴骨头可以和难于下咽的芦根一起煮,有限供应伤员和病号。 至于驴肉嘛……暂时还舍不得吃。先分割成小块儿冻起来,天长日久慢慢的吃,要是省着点用,半个月之内每顿饭都能喝上肉汤了! 艰苦的条件下,天知道下一次的补给什么时候才能送到,必须尽可能的节省,尽可能的为将来更加艰难的日子做好打算。 “不用那么省!”史环自言自语的说道:“今天好像是初四吧?能坚持到初九就行!” 初九?这是不是说五天之后还会有补给送过来? “让兄弟们多吃些,尽快补充体力!”史环笑道:“五日之后,咱们就不需要再苦苦的等候给养了!” 第二百五十二章 默契 “尽道隋亡为此河,至今千里赖通波,若无水殿龙舟事,共禹论功不较多。”这首唐诗道尽了大运河的故事,流传至今。 强盛一时的大隋王朝为此河而灭,这话虽然有失偏颇却也并非全不道理。隋朝和大运河的关系千丝万缕早已说不清道不明了,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在隋后的历代王朝当中,大运河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沟通南北,变天堑为通途,不得不说这是隋炀帝的一桩功绩。 世人都说这连通数省的大运河是隋炀帝杨广修的,其实不然:大运河的修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几百年的岁月里,历朝历代都在大运河上下过功夫。 唐、宋、元、明,都在不停的完善这条重要的水运大动脉,和隋朝时候比起来,现在的大运河早已不是当初的模样,变得更加完善便利,作用也愈发凸显。 但是,这条大运河并不是一直都处于畅通的状态,偶尔也会出现“栓塞”的状况。 尤其是从扬州以北都鲁南的这一段儿,从嘉靖年间的出现了严重的淤积,河床越抬越高,水面越来越浅,通行也越来越困难了。 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湖漕相济”! 星罗棋布的湖泊和密密麻麻的河流水网体系,携带着大量的泥沙,在漫长是岁月里逐渐填充到了运河里边,就出现了通行不畅的状况。 早在万历年间,朝廷就曾经提出过“湖漕分离”的治河方案,准备把湖泊和运河分离开来。从技术角度来看,这绝对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但大明朝的事情……好事不一定就能有好的结果。 张居正主政的时候,曾经试图践行“湖漕分离”的治河方案,调拨了大量银钱征发了很多河工。工程刚刚开始不久,随着张居正的死也就是人亡政息了,反而滋生出大量的贪官和一连串**案,最终不了了之。后来,大明朝的日子就是王小二过年——一天不如一天,这事也就耽搁下来了。 时至今日,因为战乱,这一段河道的通行状况越来越糟糕…… “漕运,漕运,根本就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高邮县尊大人不停的抱怨着:“往来费用全都由我这个小小的县衙来出,弄出了亏空还是我的责任,我找谁说理去?” 这个时候的江北,还没有建立起直属的漕运衙门,一应的物资运送都需要地方官来操持。身为高邮县的父母官,县尊大人只能亲自出马,押送一批粮食经运河北上。 好在这一趟运送还算是顺风顺水,虽然耽搁了不少时日,终究还是送过去了。现如今正是承着空船沿原路返回,准备第二波次的运送。 “邬先生,你好好的算算,这次运送咱们到底贴了多少银子?” 姓邬的笔墨师爷本不主管钱粮事,但这位高邮县尊大人刚刚上任还不到一年,没有齐备的刑名、钱粮主管师爷,只有他这么一个跟随多年的笔墨师爷,完全就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事情都要担起来。 “东翁吧,这一趟怎么也得两千多两银子吧?” “嘶!”高邮县令发出了一声好似牙疼般的轻响:“这么多钱?” “一来一往,人吃马嚼的,还能少了?尤其是上去的时候,那四百多个纤夫……” 这段运河淤塞严重,必须使用纤夫,乱七八糟的开销加起来,竟然有两千多两,而且这些银子只能由县衙贴出来。偏偏这还不算完,这样的运送需要持续四次,零零总总的算下来,差不多要贴出去万把两的银子。 对于一个小小的县衙来说,这绝对是笔巨大的开支,而且是额外开支。 “邬先生,你说这笔钱洪承畴……洪督会不会给咱们报销?” “东翁啊,您就不要想着洪督能给衙门报这些银钱了。”笔墨师爷苦笑着指了指在河面上缓慢航行的这九艘大船:“洪督没有让咱们自行组织船只运送就已经很不错了……” 虽然县尊大老爷和一应的随行人员就坐在大船之上,但这些大船却和高邮县衙没有任何关系——这些船是洪承畴找来的。 既然是洪承畴组织起的水面运送,那运费当然得找他去要,反正高邮县尊大人绝对不会给船工们一个铜板。 用地方衙门的钱补贴漕运,还想要我们掏运费?想不要想! “我估计呀,这笔钱不要好要啊!” “洪督根本就没有打算给!” “啊——”县尊大人很惊讶的说道:“他不给钱?那这些船工可怎么办?别到时候找咱们要银子……” 笔墨师爷呵呵的笑道:“这个就不必东翁老大人担心了,洪督自然有办法。据学生所知,洪督是用盐引作为漕粮的费用……” 这是一个很高明的办法。 因为持续的战火,淮扬一带已经被打烂了,税收根本不足额,但朝廷的漕粮是一定要送上去的。于是乎,洪承畴就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既然征收不来那么多的粮食,就把这事交给地方商户去办理,但他却不给钱,而是用盐引来支付。如此一来,既可以解决粮食很难及时筹集的问题,又能省下很大一笔银钱。 当然,这么大的事情一般的小商小贩肯定做不来,也只有金玲堂胡家敢接下这笔生意。 作为徽商当中的实力派,金铃堂的分号已经开到了京城,遍布大半个北方。他们组织人力物力,帮助洪承畴运送漕粮,虽然本身赚不到钱,但却可以通过垄断官盐的方式找补回来。 不管是对于金玲堂胡家,还是对于洪承畴,这都是一个稳赚不亏的生意。 而高邮县令,只不过是负责这一段的督运而已。在他的辖区之内,一切额外的开销都由县衙支取。 洪承畴怎么样,漕粮怎么样,根本就不是一个小小的七品芝麻官应该关心的事儿,县尊大老爷更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运送一次,就是两千多两的亏空,这可吃不消啊……” “东翁不必发愁,学生已想好了应对之策。”经验老道的笔墨师爷笑着说道:“这笔银子虽然是由县衙来出,但东翁却可以把这笔账挂起来,反正也是有出处的,就留给您的后任好了,至于到底挂多少……还不是由着老爷的心思么?” 把财政赤字留给下一任地方官,然后巧立名目虚开账目,把财政赤字弄的更大,不仅把洪承畴交代的差事办好了,自己还能趁机浑水摸鱼捞一笔…… 啧啧……这才是为官之道啊。 正准备夸奖师爷几句,县尊大人忽然意识到了点什么,看了看舱外问了一句:“怎么回事?船怎么停了?” 船确实已经停下来了,不仅九艘大船全都停下,连前后的引船和护船也全都停了下来。 这个船队,就这么静静的停在暮色之中的河面上一动不动。 没过多久,消息传来:因为操作不当,前面的引船倾覆,来了个底朝天,横着倒扣了下去。 这一段运河本就淤塞严重,北上的时候因为承载重物吃水太深,还专门动员了几百个纤夫。现如今虽然是空船轻载,吃水没有那么深了,但前面倒扣了一条引船,后面的船只根本无法通行,只能停下来等待。 “需要等到什么时候?今天晚上还能回去么?” “这可说不好。”姓邬的笔墨师爷说道:“学生已派人问过金铃堂的人了,他们已经开始打捞沉船清理航道了,至于什么时候才能弄好,就不大好说了……” “这些做生意的就是不靠谱。”县尊大老爷满腹牢骚:“送漕粮的时候都是顺风顺水平安无事,怎么现在空船轻载了反而翻了船?真是晦气……” 运河东边的芦苇荡中,杨疯子他们已经埋伏了整整一天。 也许是李大帅的情报上说起过,所以史环坚定的相信今天一定会有漕船从此经过。事实果然如此,从高邮县出发的漕船虽然回来的晚了一些,却终究还是来了。 袭击漕船?开始的时候杨疯子是这么认为的,其他的弟兄们也是这么想的。 但是很快,大家就发现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根本就没有水面作战的力量,更严重缺少弓箭等远程武器,怎么袭击水面上是漕船? 虽然船队行的不算快,但是凭借这点人手根本就无力拦截。 “漕船一定会停,肯定会停下来,到时候咱们就有机会了!” 漕船会停下来,真的吗? 铁一般的事实再次证明了史环的绝对正确:黄昏时分,船队突然就莫名其妙的停止不动了。 天色昏暗,漕船不动,确实的发起攻击的最好机会,但史环却始终没有下达进攻的命令,而是以空前的耐心继续等待。 有过了约莫一个多时辰,天色早已漆黑一片,又升起了团团雾气,只能隐隐约约的看到船上的灯火…… 这绝对是一个发起突袭的绝好机会。 “你们看到了没有?倒数第三条和第四条船。”史环指着那两条大船说道:“靠过去!” 虽然这些船明显是空载状态,但是能够袭击清军的运送船只,也是不小的战功。 可惜的是,史环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发动攻击,而是很直接的说道:“前行游凫上船,不要动武,更不能伤害任何人!” 不伤人?那还怎么突袭? 突然之间,杨疯子等人明白过来:史环的目的根本就不是袭击,而是上船。乘坐清廷的漕船跳出清军的包围圈! 船队之所以在这个节骨眼儿莫名其妙的停下来,就是故意制造事端拖延时间,在等他们。 而史环则知道那艘船上有自己人在接应,她一直都在等这个信号的出现。 那两条船看起来和别的船只没有任何分别,只是灯火的数目有点细微的不同:船头五盏航灯,船尾则是三盏。 前五后三,这是吴山的谐音,也是李大帅在密信中提到的暗号。 只要是挂起这个标志,就是自己人。 在夜色和大雾的掩护之下,一行人跳进冰冷的水中,慢慢靠近了那两艘船…… 第二百五十三章 回笼觉 这个时节,最是夜长而昼短,漫漫长夜最是难熬。 一直到了丑时初刻前后,才终于疏通航道,船队挑起整整齐齐的航灯继续前行。 第二日,辰时光景,船队终于顺利回航,高邮县令终于松了一口气:不管怎么样,总算是圆圆满满的把这趟差事给办下来了,虽然耽误了不少时间,好在没有出现任何差池,也算是对洪承畴有个交代了。 不过,这还不算完,因为这样的运送至少还有四次之多,估计要持续到新年以后了。 “给洪承畴办差肯真不容易,连个年都过不安稳。” 县尊大老爷正准备打道回府,却被笔墨师爷给拦住了:“东翁,不能这么回去啊。” “还有什么事情吗?” “您还没有确认下一次运送的日期和具体事宜呢。” “到时候洪承畴……哦,不,洪督会给把行文发到衙门里,根本就不必担心。” 尽职尽责的笔墨师爷说道:“等到行文发过来的时候,少不得又要手忙脚乱一番,还不如现在就问问金玲堂的人,他们应该知道具体的日期吧。早做准备总临时抱佛脚要好些。” “嗯,你说的有道理!” 本已经下了船的县尊大人又登上了船,去找金玲堂的负责人去问清楚。 “具体日期我等也不知晓。”金玲堂的负责人说道:“我等还需继续南下,到扬州洪督处去装载,具体下一次路过贵县是什么时候真的说不好。不过以我估计,多则九日少则七日,应该还要烦劳县尊大人。” 下一次运送,应该是在七天到九天之后。 有了这些时日的准备,应该会更从容一点,而不是如这一次那样手忙脚乱折腾了个臭够,还白白花了不少冤枉钱。 “多谢相告,多谢多谢。”对于金玲堂这样的巨商大贾,县尊大人还是比较尊重的。 船队的负责人也对县尊大人颇为客套,临走的时候还专门送了一小箱沉甸甸的“土特产”。 所谓的土特产,当然是黄白之物。 金铃堂的生意能做的这么大,最主要是会做人会做事,和地方官府之间处理好关系,自然会更加便捷顺畅。 和地方关系相处融洽的最好方法就是直接送银子。 在这次运送当中,高邮县衙确实贴了不少老本儿,收一点贿赂也是合情合理的事儿,所以县尊大人就虚情假意的推辞了几句之后,就笑呵呵的说着“却之不恭”的客套话,老实不客气的手下了那一小箱“土特产”。 下船的时候,县尊大人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身影确实很熟悉,却又想不起到底在哪里见过,而且那人的动作很快,一错眼珠的工夫就消失不见了…… 刚刚收下“土特产”的县尊大人当然不好再次回到船上去找,看看那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到底是谁,而且他也不在意这种小事儿。 高邮县本就是他的治下之地,看到某个熟悉的身影完全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儿,完全不值得深究! 协助运送漕粮是个苦差事,天气又这么冷,县尊大人必须好好的休息几天补补元气。回到县衙之后,县尊大人什么事情都没有做,先是美美的洗了个热水澡,把全身都泡舒坦了,然后才一觉躺倒睡了个天昏地暗。 一直到第二日的凌晨,县尊大人才从睡梦中醒来,准确的说,他是被剧烈的敲门声给惊醒了。 看了看外面蒙蒙亮的天色,正是太阳还没有升起的拂晓时分。 这个时候扰人美梦,真是恼火的很。 县尊大人没好气的大声问道:“哪个” “东翁,学生有急事。” “天塌了吗?什么样的急事不能等到天亮?” “东翁且快快起床,出大事了!” 披了件衫子,踢踏着鞋子打开房门,打着哈欠说道:“连个囫囵觉都睡不安稳,赶紧说到底出什么事情了?我好回去睡个回笼觉。” “北郊的木货厂遭袭……”邬师爷指着北边的天空说道:“学生刚刚得到的消息,木货厂于昨夜被袭,贼人点起大火,听说还杀了不少官军!” 此时此刻,天色还未完全放亮,北边的天空一片赤红,仿佛蒸天一般红艳,硬生生的照亮了半边天色,隔着几十里的距离竟然还有如此的威势,足见火势之熊。 位于县城以南的木货厂原本是属于高邮县的治理范围之内,却被洪承畴硬生生的划走了,成了清军直接管辖的“军管区”,只要是为了打造战船。 洪承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平定江南,这就注定一定需要大量的战船,否则他就无法渡过长江。造船,尤其是打造战船,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化工程,需要很多个部门的协同配合。而北郊的木货厂就是造船厂的“上游企业”,专门提供合格的原材料和基础的板材、料材。 望着北边的冲天火光发了一会而呆,县尊大人似乎有点走神儿了,过了好半天才问的:“这又是杀人有放火的,知道是什么人所为吗?” “这还用问吗?自然是……”邬师爷朝着南边指了指:“当然是从江南来的贼逆所为。” 夜袭木货厂,屠杀官军,然后放起一把大火,一般的山贼土匪绝对没有这么大的胆子。想都不用想,就知道一定是江南的北伐先遣小队干的! 木货厂虽然距离扬州还有些距离,却是清军的直辖“军管地带”,等于在是洪承畴的眼皮子底下打锣鼓唱大戏,这么干分明就是在叫板! “贼逆所为?”县尊大人似乎猛然记起了些什么:“你这么说,我到是想起一个人来……” “东翁想到何人?” “我想到……算了,算了,我还是回去睡个回笼觉吧。” 听了这话,邬师爷顿时目瞪口呆。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县尊大人还有心思睡回笼觉?难道他不应该赶紧过去看看吗? “我过去看什么?”县尊大人振振有词理直气壮:“木货厂是洪督的直辖之地,当初就是从我的地盘上硬生生划出去的。那里出了事儿,自然由洪督善后处理,和本官有什么关系?” 木货厂是你洪承畴的,那片区域也是归清军管辖,和我这个地方官没有半点关系。 那是军管之地,我是主政的官员,军事和政务各部就互不统属,我凭什么要过去看呢? “就算是把天烧出一个大窟窿,也和咱们高邮县衙无关,随便他烧去吧。” 说完这句话之后,县尊大人就理直气壮的返身进屋睡大觉去了。 邬师爷稍微呆了一会儿,也就无可奈何的走了。 重新躺回到温暖的被窝里,想着木货厂被焚毁的情形,县尊大人竟然忍不住的笑了,自言自语的说道:“那杨疯子还是知道些人情世故的,终究还念着我的好处,要不然呀这把大火就要落在我的辖区了。” 县尊大人知道火烧木货厂屠杀官军的“罪魁祸首”是谁:必然就是杨疯子。 这是他刚刚才想到的。 就在刚才和邬师爷说话的时候,他猛然记起来了昨日白天看到的那个熟悉身影。 昨日因为匆匆忙忙,虽然在船上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却始终没有想起是谁。 知道了木货厂被焚的消息以后,他已经想起来了:那个略显腿瘸的身影就是杨疯子。 县尊大人不仅知道木货厂的事是杨疯子干,还知道杨疯子是怎么从北边突然出现在背边的木货厂:他是坐船过去的。 杨疯子是专门和清军做对的“贼逆”,是史环手底下的悍将,他竟然能够坐着清军的漕船到了南边,要说船上没有他们的内应,那才真是活见鬼了呢! 金玲堂的船队中有杨疯子的内应,而县尊大人则刚刚坐着金陵堂的大船回来不久,想起来真的有些心有余悸。不过这种后怕并没有持续多久,县尊大人就释然了。 不管怎么看,杨疯子都是个懂得江湖道义之人,而且颇有些知恩图报之心。要不然的话,凭杨疯子那股胆大包天的劲头,早在船上的时候就想方设法的把县尊大人的脑袋砍下来了。 杨疯子敢在洪承畴的鼻子底下杀人放火,还不敢砍一个七品知县的脑袋吗? 他之所以没有那么做,而是任凭县尊大人全须全尾安然无恙的回到高邮县衙,就是因为还有些香火情。 想当初,县尊大人捉住杨疯子的时候,并没有直接杀了他,也没有把他交给洪承畴处置,而是神不知鬼不觉的玩了一手李代桃僵瞒天过海的把戏,把杨疯子给放走了。 或许就是因为感念着这点“情谊”,杨疯子才没有把县尊大人杀死在船上,也没有在他的辖区杀人放火大闹天宫,而是直接找上了洪承畴。 如果杨疯子在自己的辖区折腾起来,又是杀人又是放火的,自己的顶戴花翎就保不住了。 既然杨疯子给自己留了情面,县尊大人也不想把这事捅出去,反正他们要对付的是洪承畴,和我没有一丁点的关系,反而可以左右逢源两面讨好。到了明清决战的时候,不论谁胜谁败,也不管这个天下到底是姓朱还是姓爱新觉罗,自己都不会吃亏,至少能留下一条稳妥的后路! 两不得罪,不把事情做绝,既不会公然违抗上头的命令,也不会死心塌地的跟着洪承畴一条路走到黑。圆滑做人长袖善舞,这才是持恒保泰的为官之道啊,县尊大人已经尝到这么做的甜头了…… 第二百五十四章 叫板 木货厂的大火已基本熄灭,只有远处还有些零星的火头儿,浓重的黑烟笼罩之下,空气中弥漫着焚烧肉类的味道,其中还夹杂着隐隐的香甜气息——那是水硝油燃烧之后的味道。 木货厂并不是木料堆放的场所,而是木材加工厂。 打造大船所需要的木材,完全不同于梁、檩、椽等建筑用木材,和制作家具也截然不同,而是需要专用的大型木料,每一块木板都需经过精细加工,需要耗费无数工时。尤其重要的是要做好防水,这就注定要存放大量的水硝油。用木板上反复刷水硝油,一遍又一遍的阴干,才能成为合格的造船板材。 但是,水硝油这玩意儿最是易燃。 昨夜的一把大火,就把木货厂大半年的存料烧了个七七八八,虽然还有些“幸存”下来的板材、料材,却已成了废料。造船对于材料的要求极其苛刻,被高温炙烤过的木材肯定会出现扭曲、开裂的迹象,是万万不能用的。 经过焚烧之后冲上高空的灰白色余烬正在徐徐落下,好似下了一场灰色的雪。 虽然损失惨重,但却远远没有达到“伤筋动骨”的程度,因为这样的木货厂还有好几个,这仅仅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洪承畴尽可能的保持着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神态,用一种轻描淡写的态度问道:“昨夜袭击的贼逆有多少?” 那个木货厂的管事已被大火烧的须发不全满脸焦黑,不人不鬼的样子实在可笑,要不是因为灵机一动趴伏在地上装死,早就变成真正的尸体了。 “幸免遇难”的管事被昨夜的情形吓坏了,哆哆嗦嗦的说道:“回洪督,奴才亲眼看到有一大群贼逆冲了进来,见人就看还四处纵火,好大的一群……” 一群?七个八个是一群,百八十个还是一群,这样模糊朦胧的回答不可能让洪承畴满意。 “到底有多少贼匪?” “黑夜之中情形纷乱,奴才也不曾看的十分清楚,估摸着得有两千人吧……” 听了这话,洪承畴顿时火冒三丈:两千贼匪?这简直就是睁眼说瞎话。若真有两千贼匪的话,早就直接去攻打县城了,还用得着偷偷摸摸的袭击一个木货厂? 如果洪承畴真的信了这种话,只能说明他的智商有问题。 虽然心中极怒,却不得不继续保持着总督大人的仪态和气度:“两千贼匪?不会有这么多吧?” “那……一千总是有的……” 对于这位木货厂管事而言,贼人的数量越多他的责任就越小,所以总是尽可能的夸大敌情。 一千?你当我洪承畴是傻子吗? 一千贼匪,那么多人,怎么可能会突然出现了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而毫无觉察?敌人深夜突袭,必然是寡兵轻进,人数一定不会很多,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据实而言,到底有多少贼匪?” “七八百……奴才觉得应该有五六百人……” “真的有五六百吗?”洪承畴的眉头一挑,沉声说道:“老实回答” “应该不会少于四五百人。” 四五百人,这个数字应该差不多了,但还是有些夸大。 通过大致的伤损数字,就可以推算出一个概述:偷袭木货厂的贼匪绝对不会超过三百人,要不然的话就不仅仅只是杀死七八十个驻守的士兵,而是把整个木货厂杀个精光了。 对于洪承畴而言,损失一处木货厂并非是不可承受的灾难,死了七八十个驻兵也不是多么重大的损失。真正让他愤怒的是贼匪的嚣张气焰! 这座木货厂是扬州和高邮之间,方圆五十里范围之内驻扎着好几万大军,他们却敢于深入进来折腾了个天翻地覆。这说明什么? 说明贼匪根本不怕数量众多的几万新附军。 木货厂就在洪承畴的眼皮子底下,还敢这么折腾,这是在向他洪承畴公然挑衅,这是在叫板呢! “大人,又有新的发现。”贴身的亲兵走上前来,低声对洪承畴说道:“从残留在现场的痕迹来看,昨夜的战斗并非强行攻打,而是里应外合……” 这些个亲兵是追随洪承畴多年的老兵,比那个狗屁的管事高明了一百倍都不止。通过种种残留的蛛丝马迹,很快就大致的还原了昨夜的偷袭过程:在贼匪偷袭木货厂的同时,木货厂内部曾经发生过激烈的战斗,栅门是从内部打开的。也就是说,木货厂里边有内鬼,而且数量不少。至少可以拖住驻守的军队,让外面的贼匪有足够的时间冲进来玩一手内外夹击。 木货厂人员众多而起极其繁杂,除了少量的驻军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匠人、木工和力夫。现如今这些人大多已死走逃亡,死的死逃的逃,到底谁才是内鬼,根本无从查起。 “最近的一次招募是什么时候?” “上个月十二,曾经招了一批力夫。” “有多少人?” “五六十个……百十来个吧。” “把那些人的书证拿给我看。” 洪承畴极力限制人口流动,百姓外出需要路引,没有路引就寸步难行。除此之外,还给百姓们制作了“大清良人书证”,就是类似于“良民证”性质的东西,有了这个东西才能证明自己是“安居乐业”的顺民,而不是贼匪。 “一应书文已毁于大火……” 这话就说的有点不老实了。 因为这位管事知道最近招募的那些人根本就没有“大清良人书证”,完全就是贪图工钱便宜而已。在人数上做手脚,利用主管的身份上下其手中饱私囊,损公肥私的事儿就不必那么较真了。 反正人已死了,没有死的也逃的不知去向。就咬紧牙关说一切都是按照正规流程去做的,洪承畴要查看相应的文件,就说文件已经被焚毁,就算是洪承畴精明似鬼,他能有什么办法? 洪承畴当然知道这个管事说的不尽不实,但他却不准备深究:不是他不想追责,而是因为实在无可奈何。 一场大火过后,人员死走逃亡不在少数,相应的文件就算是没有被贼匪烧掉,也肯定早就被木货厂的管理人员烧掉了。如此一来,就是死无对证,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大人,在阴房后发现了几具尸体……” 一场偷袭过后,死尸到处都是,一点都不稀奇,但这个亲兵却专门提起阴房之后的尸体,洪承畴情知有异常,马上过去查看。 拢共十一具尸体,全都是驻守在此的兵士,尸体摆在雪地上早已冻的硬邦挺直。 这十一具尸体摆出了一个“史”字的造型! 就好像唯恐洪承畴不知道这个事是谁干的,专门用这种方式作出提醒:是我史环做下的! 不仅不做任何隐瞒,反而特意表明自己的身份,摆明了就是要和洪承畴唱对台戏呢。 面对如此的挑衅,洪承畴早已怒火中烧,却还是做出一副镇定从容的样子沉声说道:“这些士卒力战而死,厚葬!” “是!” 就在不久之前,洪承畴还很高兴的宣布了一个消息:作乱一年之久屡剿不灭的史环部,已被锁死在高邮湖一带,只需继续收紧包围圈,就可以一点一点的将其彻底剿灭。 想不到的是,原本应该被围困在高邮湖的史环部竟然出现在这里,而且还在洪承畴的眼皮子底下杀人放火毁了偌大的木货厂。 这不仅仅只是挑衅,同时还在一种嘲弄和讽刺:你不是在高邮湖一带部署了众多的八旗精锐战兵吗?你不是要用囚笼政策么?我们不在那边,你根本就在白费力气,我们就在你的鼻子底下搞事情。你洪承畴又能奈我何? 洪承畴相信这事就是史环干的,而不是别人冒充。 因为在扬州一带不可能存在这么有行动力的贼逆,必定的史环部流蹿过来。 但是,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他们是怎么过来的呢? 囚笼政策最要紧的核心就在于“封锁”二字。 若是有零星的贼匪从封锁圈中跑出来,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几百人之中,有组织有计划的从北边跑到了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好弄出了这么大的声势,那就有点匪夷所思了! 就算是想破了脑袋,洪承畴也不知道史环等人是怎么跳出包围圈的! 囚笼政策破产了吗? 既然史环部已不再高邮湖附近,是不是应该把那里的八旗战兵撤回来? 不,不能那么做。 囚笼政策必须坚持下去。 虽然怒火中烧,但洪承畴还没有丧失理智,依旧保持着对局势的情形认识。 史环部跳出包围圈,直接运动到了自己的眼皮子底下,烧了木货厂杀了大几十个官军,难道就是为了挑衅?就是为了和自己叫板? 肯定不是。 这是一场早有预谋的军事行动,具有明确的军事目的:焚烧木货厂不是史环部的第一目标,而是“捎带”性质的顺手作为,他们真正的目的是和隐匿在木货厂的同伙汇合! 最近招募的那批力夫、木匠必然就是从江南来的,是专门支援史环部的人马。 史环部肯定费了不小的力气,才从高邮湖一带的包围圈中跳出来,赶到这里就是为了和援兵汇合。 冒着巨大的风险,在洪承畴的眼皮子底下做这种事情,说明史环部的实力已大不如前,急切的需要援兵。 也就是说,囚笼政策还是有效的,应该继续坚持下去,而不是草草收场半途而废。 当天夜晚,洪承畴又得到一个让他惊讶不已的消息:万寿船厂遭袭。 这次夜袭的损失并没有木货厂那么大,仅仅只是损失了两艘正在建造当中的大船,贼人同样放起了一把大火。好在船厂那边的人手众多,大火很快就扑灭了,并没有出现“火烧连营”的状况…… 现在火焚木货厂,气都没有喘过一口,就又夜袭船厂,这史环实在是太嚣张了! 第二百五十五章 殊途同归 “诸位卿家听说了没有?”复隆皇帝的心情似乎非常不错,笑呵呵的对着一众的文武大臣说道:“江北烽烟四起,各处义民义军纷纷而动,将洪贼承畴折腾的夜不安眠疲于应付……” 江北的事儿,闹腾的那么大,就算是聋子也早就听说了。 “我大明治世垂三百载,各地百姓心向我大明,纵使江北沦陷,依旧奋起而攻。就算是暂时无力和洪贼决战,如此这般作为也足以彰显我大明之威了。” “万岁洪福,英明爱民的名声早已传遍天下,各地义民无不心向往之。这才纷纷奋不顾身,击贼乱贼。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想那洪贼必然已是焦头烂额时日无多了……” 蜂拥而起的敌后游击战,确实起到了很大的鼓舞作用。似乎眼前的形势一片大好,北地沦陷区的民众依旧心向大明,时时刻刻都在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在和洪承畴做斗争。只要朝廷的官军开赴过去,就一定会箪壶食浆喜迎王师,光复北地收复故土完全就是水到渠成之事。 这样的唱诵之言也就是听听而已,却是万万当不得真的。因为复隆皇帝很清楚的知道那些活跃在敌后的小股武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如果没有大旗军的强力支持,那些小股武装根本就生存不下去,早就被剿灭过无数次了,又怎么会弄出星火燎原的势头? 游击战,尤其是敌后的游击战,一定需要强有力的正面支撑和及时的支援,否则的话根本就无法维持下去。 “北地能有群起而效的局面,忠勇公居功甚伟。”年轻的复隆皇帝笑呵呵的对李吴山说道:“自忠勇公倡导北伐以来,屡屡派遣先遣之部渡江北上,搅的伪清不得安宁无暇南顾……” “臣不过是做了些应做之事,实不敢当万岁如此盛赞之言。”虽然这话说的很谦虚,其实李吴山的内心深处还是非常骄傲的:你们这些个君君臣臣的,全都缩在江南,只有我大旗军的先遣小队在江北奋战,虽然遭逢不少挫折,牺牲也很大,但却让敌人异常狼狈,始终保持着坚决抵抗的高傲姿态。 复隆皇帝早就知道李吴山会是这样的一副态度:外面谦恭,内心独傲。 “大旗军之先遣各部,确有奇功,然朕也不好让忠勇公专美于前了!”或许是因为内心实在太过于激动的缘故,复隆皇帝忍不住的从御座上站立起来,脸上全都是满满的兴奋:“朕已钦派得力之精兵渡江北上,以奇袭之姿捣毁敌之万寿船厂,斩获甚丰……” 偷袭万寿船厂的事儿,是皇帝干的? 这个消息李吴山早就知道了,只是一直都不晓得到底是谁干的。 自从火烧了木货厂之后,和援兵汇合的史环部就已朝着东南方向运动过去,万寿船厂根本就不是他们的目标,而且方向也不对。 开始的时候,李吴山还以为是本地的小股抵抗军所为,想不到竟然是皇帝做的。 “沈周子克敌制胜,于万寿一战中战功卓然,着加封镇抚,领千户衔!” 一个六品的实封,再加上个五品的空衔,这就是皇帝给的奖赏,其实已经非常不低了。 万寿船厂一战,其实是复隆皇帝的手笔——虽然和他本人没有任何直接的联系,但却和皇帝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更准确一点来说,这事基本就是长平公主一手策划。 那沈周子本是活跃在长江两岸的“水鬼”,手下颇有些深谙水性的喽啰,自从追随长平公主到江北助战之后,因为曾经斩下六个鞑子的脑袋,被当场洗白。摇身一变,就完成了从水鬼到英雄的转换,成了长平公主的“亲卫”。 李吴山早在一年多年就开始派遣小股的北伐先遣小队深入到江北各处,甚至远至河南、山东等地。虽然从来就没有过大规模的战斗,但却始终保持着抵抗的姿态,积小胜为大胜,让敌人无法安稳。 但是,这些事儿全都是出自李吴山的手笔,主要是由大旗军对各地的抵抗力量提供各式各样的支持,和朝廷并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朝廷甚至不知道其中的细节。 这三万里河山是大明朝的,是老朱家的,朝廷不去战斗,却要外臣李吴山专美。虽然李吴山是大明的臣子,但这种事情终究好说不好听啊。 于是乎,经过一番思索和周密的准备之后,长平公主派遣自己的“嫡系心腹”沈周子,招揽了一大群水鬼,全都委以官职高封厚赏,然后才有了“长寿大捷”。 所谓的“长寿大捷”,其实不过是朝廷给自己脸上贴金而已。复隆皇帝说是“捣毁了长寿船厂”,其实仅仅只是凿沉了两艘正在建造过程当中的大船,至于他说的“斩获甚丰”,也不过是模棱两可之言,根本就没有具体的数字,至于到底杀死了多人清军,那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事实上的“长寿大捷”并没有听起来那么辉煌,仅仅只能算做是一个战术性质的微小胜利,但意义却极其深远。 这足以说明,烽烟四起的江北并非只有大旗军和他李吴山一个人在支撑,朝廷也是有作为的,这不就弄出了一场“长寿大捷”么! 虽说这事儿是长平公主策划,沈周子实施,但长平公主代表的不就是皇帝嘛,所以把这个功劳安在皇帝本人的头上,也不算是撒谎。 所谓的“长寿大捷”,无论是规模还是实际效果,军事意义并不算大,最主要是政治影响。 象征意义大过实际意义而已。 李吴山完全立刻理解朝廷的心情,这是不希望自己占据所有的功劳和抵抗清军的名声。 也正是因为自己屡屡派遣北伐先遣小队,在北方搅动起一场又一场战斗,这才“逼迫”朝廷不得不有所作为,终于第一次派出了直属于朝廷的先遣队,并且取得了一点可以拿到台面上来说的成绩。 但是,朝廷的先遣小队和李吴山的先遣小队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因为缺乏事先的充分准备,完全就是临时发动,沈周子他们那些水鬼根本就不敢深入到辽阔的敌后,因为他们不具备那个条件,也没有经过有针对性的训练和战术指导,仅仅只能在距离很近的沿江一带活动。 李吴山派遣出去的先遣小队就不一样了,不仅遍布江北影响淮扬,而且还敢和洪承畴公然叫板。甚至远在河南、鲁南都有先遣小队的踪迹…… 虽然朝廷的出发点不是出于军事目的,而是出于政治影响的考虑,但却和李吴山的战略意图不谋而合。 所以,在这个事情上,李吴山是绝对的支持态度。他甚至提出,可以和朝廷进行“情报共享”! 敌后的游击战,最重要的就是“情报”二字,一份准确及时的情报,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史环部才能化险为夷跳出八旗战兵的囚笼合围重新打开局面。 但是,所谓的情报共享是有限度的。真正的具有核心价值的绝密情报,李吴山是绝对不会和朝廷共享的,不如说和金铃堂有关的那些情报。 金铃堂胡家的生意遍布大半个北方,和清廷的接触很多,能够让他们配合,仅凭“朝廷大义”之类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肯定不行,而是要拿出实实在在的交换条件。 金铃堂的作用实在是太大了,一旦暴露出去,必然损失惨重。比如说这次史环部能够转危为安,金铃堂就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让金铃堂胡家继续和清廷做生意,才能继续发挥无法估量的作用。 任何一支先遣小队,都无法和金玲堂直接联络。和金铃堂胡家的合作方式与联络方式,只有两个人知道…… “老爷,这是从金铃湾传过来的收据……” 金雀儿拿着一张密密麻麻的提货单,交给李吴山验看。 “我就不看了,你自己核对一下吧。” 金雀儿恭恭敬敬的说道:“昨天傍晚,韦无病从台庄发回了消息,我已经核对过了,准确无误。” 因为淮安的形势以前那么好了,在韦无病的“建议”之下,鲁家成鲁天王率领天王军匆匆北上,流蹿到了山东境内。如果那边的情形依旧不怎么好,还会继续流动。 通过金铃堂开设在当地的分号,进行物资补给的运送和提取,这么做的成本非常之高,而且风险很大。最要紧的是,金铃堂承受着这么巨大的风险,却根本就拿不到钱。 因为天王军根本就没有钱。 当然,胡家也没有打算从韦无病手里拿到货款,而是直接找李吴山“报销”。 “根据韦无病提供的消息,这笔补给价值四千三百两银子,我们需要支付给胡家两万多两货款!” 简直四千多的货物,却要支付两万多的货款,看起来好像有点难以理解,但却实属正常。 高出正常市场价格五倍,这并非是胡家坐地起价,而是李吴山必须支付数额远远超过货款本身的“风险金”。 在清廷的地盘上给抵抗军送货,其中的风险可想而知,不仅需要上下打典各级官府,还要有很多额外的费用。一旦被查出来,金铃堂在北方的生意就会被彻底铲平。 什么样的生意人也不敢冒这么大的风险,但胡家敢。 金铃堂胡家之所以如此胆大包天,并非是因为什么“国家大义”,而是足额的利润。 作为一个成体系的商业集团,只要有足够的利润,他们会做一切事情。 风险越高,利润越厚! 五倍的利润,就算是扣除杂七杂八的额外开销,至少也有三倍的利,足以让金铃堂去冒险了。 但是,这事必须绝对保密,具体细节只有李吴山本人和金雀儿知道。 “但是……老爷,我们恐怕已经没有那么许多银钱,支付不了胡家的货款!” 虽然李吴山的家底很大,但这种事情的开销同样大的惊人,根本就不是三瓜俩枣能解决的问题。 为了维持数量众多的先遣小队继续存在下去,已经掏空了李吴山的家底儿,他已经没有那么多余钱支付给胡家了。 但这种事情,必须的现钱兑现货,绝对不能赊欠。 “我得想想办法弄点钱儿,你也帮我想想……” 第二百五十六章 文武并进 对于大明朝的军民而言,火器从来就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事实上,不论是在民间还是在军队当中,大明的火器保有量都非常之高。按照国家制度,官府并不禁止民间拥有火铳,反而对铠甲和军用弓弩有着非常严格的限制,一旦发现私自持有罪同谋反。不禁火器而禁铠甲和弓弩,对于后世人而言有些可笑,但却非常符合当时的社会现实。 因为技术条件和制作工艺的限制,民间制造的火铳,大多粗劣不堪,最多只能当做打猎工具使用。所以,在当时的观念当中,火铳这玩意儿,尤其是民间采用土办法生产的火铳,根本就不算是武器,而是生产工具。 在人们的心目当中,狭义的火器专门特指火炮。威力强大射程极远的大型火炮,在历次战争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尤其是在守城战当中的作用无可取代,朝廷特别的重视。 火炮,尤其是大型火炮,是当时火器发展的主流方向,但李吴山却反其道而行之,专门制造了一批小型火炮。 当时的火炮大多是对红夷大炮的仿制,体型庞大笨拙无比,动辄几千斤甚至上万斤。只有两千多斤的“纺锤炮”就已经算是轻型火炮了。 相对于大明朝的制式火炮,李吴山制造这种火炮只有三百六十斤,绝对属于超“轻型”,甚至可以算作是袖珍型的了。 这样的袖珍型火炮,无论是威力还是射程,都很一般,但去拥有无法想象的机动性。 三百多斤的重量,按上行轮之后,只需一头毛驴就能实现灵活机动。极端的情况下,一个普通的士兵就能实现快速移动。 牺牲了威力和射程,极大的加强机动性,就是因为这种袖珍型火炮不是安放在高高的炮台上,而是专门用来野战。 在野战当中使用火炮,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无论是当年的闯军和大明官军,都曾经在野战部队中装备过火炮,但却从来没有象李吴山这样做大规模的列装。 吴山军校的学生兵虽已有四千多人,但一半多是刚刚入学的第三期学员,他们还停留在思想改造的阶段,并没有进行战事技能训练。也就是说,真正进行军事训练的只有前两期的一千多人。 一千多人的队伍,就装备了六十多门这样的袖珍火炮,相当于二十多个人就平均占有一门炮,在当时这的绝对是一个无法想象的密度。 之所以会制造这么多的火炮,当然是因为价格低廉,可以大批量列装,再者也是因为李吴山对于火力的追求达到了近乎于疯狂的地步。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这八个班都是吴山军校的第一期学员,无论是民族意识还是基本的战术素养,都接近完成,是李吴山心目当中的“种子”,而炮兵骨干则专门从这些“种子”当中挑选。 每一个“炮兵”小组四个人,作为组长的“炮长”一定是经过仔细挑选反复训练的第一期老学员。 这些学生们多是大旗军子弟,他们的父兄经历过多次战火的洗礼,耳濡目染之下对于火炮一点都不陌生,有很多学生虽然从来都没有实际操作过,却知道火炮使用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 但是,李吴山对炮兵的要求却格外的严格:必须严格按照他亲自编派的每一个动作进行训练,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标准化! 就位、摆炮、装填、开炮、清膛……如此往复循环,每一个步骤都会拆分、细化,取出一切不必要的东西,一切个性化的东西必须祛除,只保留最基本的动作。每一次开炮的过程都好像流水线般按部就班整齐划一。 因为仅仅只保留了最基本的动作,经过长时间的训练之后已成为一种近乎于本能的习惯,所以每一次开炮所需要的时间极其短暂,开炮间隔被压缩到了极致。 这样做的目的单纯而又简单:速射。 和大型火炮的标准完全不同,李吴山从不要求精准度,而是反复强调轰击的速度和连贯性。 密集的火力和持续不断的火力才是克敌制胜的关键,不奢求打得的多么精准,只要求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把火力倾泻出去,就已经足够了。 精挑细选出来的这些学生司炮手已经完成了基础训练,正在做延射训练,这是步炮协同的根本。 在清脆的竹哨声中,学生们端着火铳,排着整整齐齐的队伍,踩着竹哨的节奏,沿着炮火打出来的“通道”,以一成不变的速度进行前进、击杀等等一系列的战术训练。 步炮协同这事虽然说起来简单,但却很难做到。在这个时代,只有吴山军校的学生们可以实现,这就是因为绝对的纪律和秩序是必要结果。如果稍微有一点点混乱,炮火就很有可能会砸在自己的步兵头上…… 眼看着火铳兵方阵已经可以在炮火的指引下做出战术协同,李吴山心中非常得意,但这还远远不够: “我们的先遣小队在无比艰难的情形之下,在敌人的腹心之地进行战斗。他们给养困难,他们深陷重围,他们时时刻刻要面对极大的风险。这是因为什么?” “他们在等,我也是等,等着你们尽快成长起来,等着你们走上战场的那一刻。” “你们是这个时代最先进的武力,你们代表着未来的战争方向。从你们登上战争舞台的那一刻开始,战争将因你们而改变。你们……专为战争为生,为我族而战,为我族的气运长存而死,是你们最大的荣耀……” 吴山军校已经成立两年多了,在这两年的时间里,热血激昂的少年们无比的渴望能够走上战场去取得属于自己的荣耀,去为我族而战。但李吴山却从来都不提“打仗”这样的字眼儿,今天,校长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提起“上战场”这三个字,立刻就激起了少年心中的热血。 在李吴山的反复思想灌输之下,他们知道这个时代究竟属于谁,也知道未来属于谁,他们时刻铭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 百战百胜天下之强的大旗军,只不过是以往的光荣,是属于父兄那一辈的荣耀而不是属于他们。从他们登上战争舞台的那一刻开始,全新的战争形式将会呈现在世人面前,他们讲接替自己的父兄,创造自己的未来,给这个时代带来前所未有的巨大改变! 一个个慷慨激昂,每一张年轻的脸庞上都洋溢着热切的期待表情…… 今天的例行操训让那个李吴山很满意,事实证明他亲自教导亲手培养出来的学生军远比想象中更加合格,无论是思想还是民族意识,不管是战术素养还是整体实力,都接近甚至达到了最佳的理想状态,他们将以全所未有的姿态登上历史舞台…… “今儿个老爷的心情好像很不错呢。”金雀儿笑呵呵的送上一盏茶水:“这是从浙东送过来的新茶,老爷尝尝味道如何?” “浙江就只给了点茶叶?应该不会吧?” 金雀儿抿嘴儿一笑:“当然不是只有茶叶,还有些丝绸,一万四千匹丝绸。” 不管是茶叶还是丝绸,都是浙江的潞王送过来的。 现在的李吴山手头很紧,不得不想办法筹集钱财,而浙江的潞王府就是他最大的债权人。 浙江的工商业本就发达,自从撬了朝廷的生意之后,潞王府已经主导了和红毛鬼的外贸生意。仅仅只是丝绸一个项目,光是从红毛佛郎机人手里接下的订单就有近六十万匹之多。李吴山又很“及时”的向潞王提供了一点“海外情报”,让他们知道了佛郎机人和英吉利人之间的竞争关系,充分利用这些有效情报,潞王府在对外的大宗贸易当中狠狠的赚了一笔。所以,当李吴山表示手头比较紧的时候,浙江方面马上有所表示。 作为宗室藩王,当然不能直接和李吴山这样的实权军头牵连过深,所以采用了一个遮脸的小手段:专门弄来一批茶叶和丝绸,委托李吴山在江南销售。 这种代销的方式,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利润,但所谓的代销,不过是一个说法而已,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些东西就是白白送给李吴山的,子不过是为了规避朝廷的制度而已。 而这些丝绸、茶叶,原本是朝廷的“出口物资”,潞王挖了朝廷的墙角之后,就“出口转内销”,落到了李吴山的手中。 在整个封建时代,除了金银等贵金属之外,还有很多种其他的“硬通货”。粮食、布匹、棉麻、盐糖等等这些东西,都可以直接用来交易,还可以当做硬通货使用,尤其是在战争年底,这些东西比金银和朝廷发行的通宝还要硬。虽然茶叶和丝绸比不得粮食、布匹那么硬,只能算做是二等通货。但是,这玩意儿就可以拿出去直接交换,本身就是通货的一种,给东西也就相当于是给钱了。 当然,潞王的这些东西并不是白给的,还有一个比较隐晦的条件:作为浙江利益代言人的黄宏东虽然已位列尚书之职,而且是位高权重的兵部尚书,但影响力终究还是有些局限。潞王希望李吴山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再“帮个小忙”,让黄尚书在仕途上更进一步。 尚书已经是高官了,再往上升的话……潞王的意思是在内阁里头塞人,塞一个自己的利益代言人进去。此番送过来的这些东西,虽然价值不菲,却不够买一个内阁成员的位置,仅仅只是定金罢了。 只要李吴山能在这个事情上有所“帮助”,浙江方面肯定还会有所表示…… 在内阁里头塞人进去,可不是那么简单的,需要等到何时的时机,好在大家都心知肚明,并不急于一时。 手头上有了钱,吴山军校的学生兵也训练的有模有样,李吴山终于可以腾出手来做点别的事情了。 “那本书怎么样了?” “初期刊印了四千册,已经按照老爷的吩咐分发都各地去了。” “才四千册?怎么说得刊印一万册吧?再给我多印一些。” “是,老爷。” 对于和书本有关的事情,银雀儿毫无兴趣,但最近这段时间以来,老爷已经和姐姐为了此事说起过好几回了,终于唤起了银雀儿的好奇之心:“啥书啊?要一下子印那么多?” “小孩子家,别问这种事儿?”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免得你学坏了!” “书不都是教人向善的么?又怎么会学坏?” 对于这个问题,李吴山只是哈哈大笑却不回答,金雀儿的脸色则显得有些尴尬:“莫问了,那不是什么好书,也没有什么圣人教诲……” 不仅要用武力对抗清廷,还要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而这本书就是其中之一! 第二百五十七章 永福秘事 天下的书籍浩淼如海,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本。纵是再怎么狂妄之人,也不敢说自己读过全天下所有的书籍。 汇总先圣之学,开启后世之思,传承文明记载历史,这就是书。多到不可计算的书籍,大多分为四类,分别是《经》《史》《子》《集》,其他的则归到杂学当中。 作为四大门类之一,《史》书必不可少。光是这一个《史》字,就泱泱如海,不知凡几,通史、断代史、传记、志史等等,其中又衍生出无数个版本,真的是灿若星汉烟波浩渺。 如《史记》《唐书》《宋史》等等统称为“正史”,代表着比较客观的史学家观点。除此之外,还有不那么正统的“野史”。 野史虽然不那么正统,有时候还缺少足够的依据和佐证,但也可以作为正史的有效补充,起很多的记载都是出自于野史。因为时代的不同和学术流派的差异,有时候野史甚至可以当做正史来使用,渐渐的,正史和野史之间的界限也就开始模糊了。 除了正史和野史之外,还有两种史书,就显得不那正规了:秘史和艳史! 所谓的秘史,大多是以某个人物或者某个单独的事件为理论基础,勾勒出一幕隐秘的历史故事。至于艳史嘛……那就更加不用多说,一般都是说的宫闱之内闺房之中的香艳故事,虽然存在荒诞不经的弊端,却往往会依附与某一段历史或者某个历史人物,也并非全都空口大言的胡说八道。 和正统严肃的史书相比,秘史和艳史就显得不那么正规了,却因为人们的好奇心和猎奇心,反而更能吸引眼球,这也是秘史和艳史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 总的来说,正史、野史、秘史、艳史这四个门类,涵盖了素有的史书范畴,只要是和历史有关的东西,全都脱不出这四个种类。 最近一段以来,有一本史书风靡天下,阅者极众。 这本史书说的并非是什么春秋大义圣人教诲,却涵盖了正史、野史、秘史、艳史的全部范畴,书名叫做《永福秘事》。 从立论和描述手法里看,这本《永福秘事》应该算是糅合了野史和秘史两种书写方式,其中还有不少正统的历史记载,隐隐有着正史的架构……但是,这种书谁他娘的看那些个东西呀?大家都是当做香艳读物来的。 众所周知,当今大清国的太后,也就是顺治皇帝的亲娘,以前就是住在永福宫里头的,这本书说的就是当今太后的故事。 书中从太后十四岁进宫开始说起,开始的时候有点象是言情,描写的是一个单纯而又美丽的科尔沁少女进宫的故事,然后就是一连串勾心斗角的争宠剧情,把后宫的争斗描述的淋漓尽致,各种各样的算计和阴谋层出不穷让人忍不住的想读下去,简直欲罢不能。 宫闱争斗,尤其是涉及到后宫争宠的女人之间的争斗,自古以来就是最隐秘之事,这本书却毫不留情的揭示出来,极大的满足了人们的好奇心和偷窥欲,第一次把宫闱秘史用最直观的方式展现在人们眼前。 紧接着,就写到太后被皇太极宠幸,其中又穿插了太后和多尔衮之间的暧昧之情,书中虽然没有明确提起,却几次三番的屡屡做出一个暗示:当今的大清天子,顺治小皇帝不是太宗文皇帝皇太极的儿子,而是多尔衮的种。 这样的情节这样的故事,无论背景还是人物,都是当今之人当世之事,而且又有宫闱之秘,很快就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再加上其中有很多香艳的细节描述,自然会引得无数人趋之若鹜一读为快。 大清皇帝一晚上需要临幸几个女人,嫔妃们又是如何在床上伺候皇帝的,等等这些细节全都写的非常生动香艳,再加上说的是皇家宫闱秘事,瞬间就火爆起来。 从表面上看,这本《永福秘事》好像有些荒诞不经,但却对清廷的官制、法度和人物关系掌握的非常清晰,甚至连内宫里的情形都描述的一清二楚,说明作者肯定是个知道内情的人。就算书中描述的不全都是真人是事,肯定也有所依据,不可能全都是假的。 这本书瞬间风行南北轰传天下,清廷也很快就知道了消息,立刻就做出了反映:封禁。 将《永福秘事》立为**,严谨刊印、买卖、,有违反者,以大不敬论处,并且责令各级地方官府严查此书,一旦发现立刻收缴焚毁,相应人等一律严办。 禁则佳。 越是官府大张旗鼓要禁止的东西,民间就越为流行。开始的时候,一些人还把《永福秘事》当做是单纯为了吸引眼球的胡言乱语,朝廷如此大规模的封禁,反而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也许,这本书里说的人和事都是真的,要不然朝廷为何要如此大力度的进行封禁呢? 随着朝廷的禁令,很多原本不知道这本书的人也就知道了,顿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虽然市面上已经没有了这本书的存在,但私下里却有更多数量的手抄本开始流传,无数人人挑灯夜读,尤其是看到那些香艳处,更是心痒难耐大呼过瘾…… “砍了,全都砍了!”怒火中烧的多尔衮暴跳如雷的大叫着:“崇贤书案,一应案犯不必再审,全都枭首示众!” 崇贤书案,本不是多么重要的案件,只不过是因为查出崇贤书店贩卖**《永福秘事》,书店老板一家老小,还有伙计、最近到书店里买书的主顾,有关无关的人等一百多个,不论青红皂白,全都砍头示众。 光是在京畿一带,这样的案件已是不是一起两起了,而是达十几起之多。每次都是株连无数,全都是杀身之祸。 脏水都泼到当今太后和摄政王的身上了,这还了得?如不严刑峻法,岂不是要反了? 说当今天子顺治小皇帝是多尔衮的私生子,这样的言行绝对是重罪。 但多尔衮做的有些过分了。 除了查抄相关的书店和砍杀相关的人员之外,多尔衮又下了一道命令:市面上现存的书籍文字者,必须全部收缴焚毁,就算是《三字经》《论语》这样的常用读物,也不例外。 所有的书本,必须经有朝廷重新审定之后才能刊行买卖,否则就是图谋不轨居心叵测…… 这道命令的打击面实在是太大了,一时间舆论哗然。 传承了千年的圣人书竟然成了**,立刻就得罪了全天下的读书人。 对此,多尔衮并不在意:“读书人不满意有能如何?他们念叨几句朝廷的法令就不施行了么?前番的剃发令,他们也是不满意的,现如今不照样乖乖的剃了头发留起了辫子做了大清国的顺民?” “用科举拴住读书人的心思,让他们白首穷经的做一辈子学问,乖乖的做大清国才奴才就好。平日里可以装出一副尊重读书人的样子给天下人看看,却不能真的在乎他们的意见。前明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 明朝的灭亡,就是因为太过于重视读书人,以至于读书人结成朋党左右朝政,亡国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永福秘事》一书,直接就把孝庄太后(再次重申,孝庄二字是死人的谥号,这么写只是为了行文方便,毕竟孝庄二字比她的本名布木布素有更高的识别度。)描述成为水性杨花、阴险狠毒的女人,简直就是在世的红颜祸水狐狸精,就差直接说她是亡国的苏妲己了。在这个事情上,太后本人绝对是受害者,她的名誉遭受了巨大的损害。 聪明如同孝庄者,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盆脏水是从哪里泼过来的:江南。 哪个读书人会吃饱了撑的没有事干,冒着抄家灭族的危险编造当今太后的谣言?还专门花费银钱刊印成书,摆明了就是早有预谋,也只有江南残明才能做出这种事情来。 孝庄甚至已经隐隐的猜到了这事的幕后主使到底是谁:一定是李吴山,就算是不他也必然和他有关。 这盆脏水就是李吴山泼到她头上的。 事情是明摆着的:不管怎么说,江南的复隆朝廷也是大明正统,传承的是崇祯皇帝的法统,做事还是讲究些体面的,不大可能用出这么下三滥的招数。 这种事儿,只有他李吴山做得出来,也只有他李吴山才能快速的把这本书散发到北方来。 作为一个受害者,孝庄太后已经在心里把李吴山骂了几百遍,如果是在几百年之后的二十一世纪,肯定要和李吴山对簿公堂,告他一个名誉损害,要他登报道歉顺便赔偿一大笔名誉损失费。但是现在……她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李吴山花费这么多心思,就是为了给败坏一个女人的名声?事情绝对没有这么简单。 随着事态的发展,太后已经越来越清楚的感觉到了李吴山的真实用心:借助这个事情挑起清廷和读书人之间的严重对立。 《永福秘事》这本书一出来,清廷必然会大力封禁,一定会株连很多人。作为另外一个最主要的受害者,皇叔父摄政王一定会把这事扩大化,大兴文字狱堵读书之人的嘴巴也是完全可以想象到的结果。 如此一来,读书人就会站到清廷的对立面上,这才是李吴山的险恶用心。 多尔衮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在按照李吴山安排的剧本进行,连连掀起大狱,诛杀众多的读书人……多尔衮越是这么做,就越中李吴山的下怀。 虽然早就看清楚了隐藏其中的这些个关键,孝庄却不准备说出来,更不想劝阻多尔衮,因为她有自己的考虑。 封禁舆论,株连众多,这些事儿全都是多尔衮做的。自从多铎战败身死之后,多尔衮的实力已经得到了明显的削弱,让他站到读书人的对立面上,正可以产生进一步的制衡效果,进一步的削弱多尔衮,以免出现多尔衮独大的局面…… “这些读书人胡说八道,竟然编排起你我来了。”多尔衮气呼呼的说道:“归根到底还是多铎的错,若是他当初能够顺顺利利的平定江南,哪里还有这么许多了乱七八糟的破事儿?” 正是因为多铎没有能够顺利平定江南,让残明获得了宝贵的喘息之机,现在竟然有了逐渐稳固的姿态,才会有这么多人心怀故国,去相信《永福秘事》一书中说起的那些个事情。 如果不能尽快的消灭江南半壁,人们就始终不能心甘情愿的做大清国的奴才,他们总是怀着残明可以恢复故土的梦想,始终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就算是把头发剃了也是三心二意…… 消灭残明平定江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虽然多尔衮屡屡催促,但洪承畴却始终拖延,不愿意和渡江去和南京决战。虽然这让多尔衮非常的恼火,更多的还是无可奈何:洪承畴说的是事实,他还不具备一举消灭残明的实力,不能贸然渡江作战,否则的话……多铎的败亡就是前车之鉴。 按照洪承畴的说法,他只能维持住江北的局面不会进一步恶化,却无力渡江平定江南。除非……除非湖广的阿济格能够在战略上进行配合。 到时候阿济格的几十万大军从上游顺江而下,洪承畴就有机会有把握平定江南了。 “阿济格在湖广已磨蹭了一年,应该催一催他了……”多尔衮说道:“拟旨——” 第二百五十八章 鹰狼 自古以来,河南就是九州四方的中心,而狭义上的“中原”就是专门特指河南,至少在唐宋时代,河南依旧是天下的中心。 靖康之变以后,随着中原政权的向南迁徙,长江流域获得了极大的发展。经济、政治、文化日渐繁荣,人口规模和土地的开发程度逐渐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尤其经过元、明两个时代的持续开发和商业活动的日渐活跃,经济和文化中心开始不断的南移…… 到了明末,九省通衢的湖广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天下正中”,而黄河流域的河南则成为“北方”。 扼长江之中,居天下之中,西为长江上游的天府之国,东为富庶繁华的两江之地,南接云贵,北连中原,湖广一带不仅成了地理意义上的“天下正中”,同时也是世人瞩目的焦点。 在这个风云激荡的时代,无数农民军蜂拥而起逐鹿天下,开始的时候中原河南是各方最主要的竞技场,轮番厮杀翻翻滚滚几个来回。到了后来,湖广则成为真正的决战之地。 李自成的闯军曾经两次进出湖广,张献忠张大贼的“西军”也两度进出,旷日持久的轮番大战早已把湖广弄的千疮百孔百业凋零。尤其是在清军入关之后,因为清军势大,张大贼的西军主力不得不撤出湖广,撤退到巴蜀一带继续抵抗。从山、陕经河南撤退下来的闯军也到了湖广,而英亲王阿济格率领的清军也衔尾而至,局面简直乱成了一锅粥。 经过两年多的大战之后,湖广的闯军和西军主力大多已被消灭,,虽然还有不少残部,但却多被分割在几个狭小的区域之内各自为战,除了东北一带的部分造反军通过大红狼打开的缺口撤回到了豫南一带之外,大多数都在面临这给逐一剿灭的危险局面。 现如今的英亲王阿济格,手握重兵占据了这“天下至中”之地,威胁赣西豫南,虎视云贵,死死的掐住的江南复隆朝廷的上游,占尽了地利的天然优势。 阿济格是努尔哈赤的子孙,顺治小皇帝的叔父,身份绝对比淮扬的洪承畴更加尊贵。就算是和四川的豪格相比,他是实力也强了很多。尤其是在多铎覆灭之后,隐然已是清廷当中实力最强的一支。 和骄傲不逊凶残暴戾的多铎不同,虽然已经掌握了庞大的地盘坐拥雄厚实力,阿济格很谨慎,尤其是对待朝廷钦差的态度,反而愈发的恭敬起来。 “臣和硕英亲王,钦命靖远大将军,爱新觉罗阿济格恭请圣安。” 在阿济格的率领之下,远征湖广的一种文臣武将纷纷跪倒行礼。 作为钦差大臣的苏克萨哈高声回了一句:“升躬甚安。” “再请皇叔父摄政王金安。” “摄政王亦安。” 例行的君臣正礼之后,钦差大臣苏克萨哈开始宣旨:“奉天承运,大清天子诏曰……” 这道是用顺治小皇帝的名义发出来的,其实根本就是多尔衮的意思,圣旨本身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无非就是询问湖广的战事和地方政务,在督促阿济格尽快平定贼乱的同时,还多有勉励之言,都是些早就听麻木了的陈词滥调,和以前的那几道圣旨大同小异毫无新意。 宣旨完毕之后,阿济格跪拜接旨。 刚刚宣毕圣旨的苏克萨哈已是满脸堆笑,用非常明显的阿谀姿态把阿济格搀扶起来,顺势跪了下去:“奴才给主子请安。” 刚才阿济格的跪拜,行的君臣之礼,因为圣旨代表着大清的顺治皇帝和摄政王多尔衮。现在钦差大臣向阿济格行礼,则是主仆之礼。 苏克萨哈是多尔衮的奴才,作为多尔衮的同母嫡亲兄弟,也就相当于是苏克萨哈的半个主子了。 “主子还真的忠勉,”苏克萨哈用讨好的语气说道:“当今万岁还是主子的子侄,摄政王又是主子的兄弟,本可以站着听旨的……” “君臣尊卑终究不能乱了,家是家,国是国,公私分明嘛,该有的礼数总是不能少,要不然如何彰显臣子本分。”阿济格笑道:“山高水远的,你来一趟也不容易,我已备下酒宴,专门款待你这个钦差大臣。” “奴才这个钦差大臣不过是宣旨而已,本应该给主子送上一份见面礼,怎么敢吃主子的宴席?” 阿济格哈哈大笑着拍了拍这位钦差大臣的肩膀:“论家礼你是我的奴才,不过你终究是带着圣旨来的,我又怎么敢怠慢?若是你回到万岁的身边,说我几句坏话,我可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奴才不敢。万岁信赖,摄政王信赖,谁活腻了敢在京城进主子的谗言?”苏克萨哈媚笑着说道:“既然主子赏了一顿酒席,奴才就不敢推却了,只好腆着脸吃一顿了。” 这顿宴席早已准备妥当,美酒佳肴自是不必多说,还有乐曲舞蹈相伴,吹拉弹唱极是热闹。而且规格很高,作陪的都是阿济格的心腹嫡系。 宴席之上,顶戴花翎者众,除了阿济格亲自作陪之外,还有两个统领和两个将军,以及众多的高层将领。 能得到阿济格这样的重视,苏克萨哈感到很有面子,不断的说着奉承话儿…… 酒过三巡,菜割五味,阿济格不动声色的问道:“摄政王还好吧?” “自从豫王兵败之后,摄政王愈发的忙碌了。” “哦,”阿济格微微点了点头:“咱们大清国可全都指望着摄政王呢,我想他一定非常非常的忙。哦,对了,太后还好吧?” “太后倒是清闲,整日里指导万岁读书,很少过问朝廷之事。” 摄政王为国操劳,太后勤于教导年幼的小皇帝,完全就是一副君臣和睦上下一心的团结局面。 略略的问了几句看无关紧要的闲话之后,众人纷纷敬酒。 阿济格的这些手下,无论权势还是地位,都不比苏克萨哈低,而且全都是阿济格的心腹,苏克萨哈当然不敢拒绝,全都是酒到杯干,只几轮下来,就已喝的面色潮红有了五七分的醺醺醉意。 那几个轻歌曼舞的舞姬身材妙曼体态柔媚,看的苏克萨哈心猿意马,眼神儿总是在不经意之间往她们的身上瞟。 这般神态,早已被阿济格看在眼中,笑呵呵的问道:“怎么?你对这几个女人有兴趣?” 听了这话,苏克萨哈顿时脸色尴尬,赶紧说了几句遮脸的话儿:“这……奴才不过是随便看看而已,不做他想……” “你这个家伙,就是不老实。”阿济格故作豪爽的的大笑着:“男人嘛,有几个不好色的,心里想女人了就直接说出来,才是大丈夫本色。遮遮掩掩的反而显得矫揉做作的小家子气了,老实说吧,这几个舞姬全都是我最喜欢的,平日里只伺候我一个人,只因你不是外人,才让她们出来娱乐一番。” 原来这些舞姬是阿济格本人的侍姬,作为奴才的苏克萨哈对主子的女人流露出垂涎之态,那显然是非常失礼的事儿。 苏克萨哈慌忙起身告罪,表明自己毫无垂涎之意,只是因为吃多酒才有些失态而已。 阿济格却毫不在意,反而十分慷慨百分豪迈的哈哈大笑:“哪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礼数?女人么,不过是娱乐之物,既然你喜欢,就赏给你好了。” “奴才不敢。” “这有什么敢不敢的?”阿济格故意做出不高兴的样子,用调侃的口吻说道:“你还敢不要主子的赏吗?” “那……那奴才就是却之不恭,愧而受赏了。” “哈哈,这才痛快嘛。”哈哈大笑声中,阿济格完全就是一副好色之徒的嘴脸,凑到苏克萨哈身旁,对着那几个舞姬指指点点:“看到那个美人没有?她的肤色最白,娇嫩的能掐出水儿来,最要紧的是百依百顺温柔娇媚,简直迷死个人,酒宴罢了之后你会体会她的好处,哈哈……” 既然英亲王说出这种半荤半素的话来,苏克萨哈也就放下了钦差大臣的严肃嘴脸…… 酒宴一直持续到了深夜,已喝的醉醺醺的苏克萨哈确实高了,阿济格命人送他回去,同时命手下的心腹把那些舞姬给他送了过去…… 时间不大,送舞姬过去的那个心腹就折返回来。 “怎么样?苏克萨哈还满意吧?” “回王爷,苏克萨哈没口子的念叨王爷的恩典。” “他睡下了没有?” “暂时还没有,估计已陷入舞姬的温柔乡里了。” “苏克萨哈的随从都已经打过赏了?” “已按照王爷的吩咐,每一个随从都重加赏赐,每一个都塞了大红包。” “那就好!”阿济格一把手,醺醺醉态顿时一扫而空,整个人都散发出一股比刀剑还要锋锐的气息,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姿势,却自有一股睥睨虎视的鹰狼之态。对着他的这些心腹手下,阿济格已不做任何伪装,语气中满满盈盈全都是雄霸之气:“总算是把苏克萨哈这奴才给打发了,咱们也应该说一说正事儿了……” 第二百五十九章 狮子大开口 作为大清太祖武皇帝努尔哈赤的儿子,阿济格的出身比太祖文皇帝皇太极还要高贵(因为努尔哈赤根本就没有正式称帝,也就没有所谓的皇后,皇太极的生母叶赫那拉氏那个皇后的尊号是后来追封的。),因为他的母亲是大妃阿巴亥,按照中原王朝的说法,这叫嫡子。就凭这一点,他就自认比皇太极要尊贵的多,只是因为各种原因,才没有能够继承皇位。 阿济格于多尔衮、多铎二人是一母同胞的嫡亲兄弟,但要是说战功,阿济格远超现如今的摄政王多尔衮,至于已经死掉的豫王多铎,更难望其项背。 阿济格比多尔衮大七岁,比多铎大九岁。他十四岁开始,就追随父亲努尔哈赤,多次参与征服蒙古的战争,当初能够降服察哈尔部,击败蒙古大汗林丹,就是他的功劳。 那个时候的多尔衮还在玩泥巴呢,而多铎干脆还在奶娘的怀里撒娇。虽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其实阿济格相当的看不起多尔衮和多铎,但这仅仅只是个人的想法,却不会因此产生某种具体的作为。 事实上,阿济格深知兄弟团结的重要性,一直都在维护大清国整体利益,并且始终作为摄政王多尔衮的左膀右臂。 摄政王多尔衮之所以能够权倾朝野,成为大清国事实上的主宰者,阿济格的支持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为多尔衮的兄长,多尔衮成为皇叔父摄政王之后,阿济格曾经试图讨一个“叔王”的封号,借以凌驾于其他宗室亲王之上,却被多尔衮严词拒绝,这让阿济格非常非常的郁闷。 你多尔衮已经是“皇叔父摄政王”了,凭什么我就不能成为“叔王”? 虽然因此心中有些芥蒂,但却无可奈何,而是继续为大清国统一天下的大业卖力气,并没有因此就有丝毫懈怠。 事实上,阿济格的表现确实非常好,从山西到山西,再到河南而至湖广,一直都在不折不扣的执行皇叔父摄政王的战略,并且执行的非常好。 但是,这种局面并没有维持太久,在多铎败亡之后,就产生了非常明显的变化。 多铎平定江南失败,不仅自己身死命丧,还断送了偌大的征南大军。 多铎的败亡,是一个重大的转折点,不仅让偏安江南的残明朝廷有了宝贵的喘息之机,还让清廷的实力大幅削弱。 大清国击败了李闯定鼎天下,看似兵威强盛世无敌手,其实真正的八旗战兵数量极少,满打满算也就是十来万的样子。除了分散在各地的驻守军之外,主要的机动兵力只有三支。 一支就是多铎的征南大军,另外一支则是阿济格的队伍,最后一支则是豪格的部曲。 现如今多铎已经死了,征南大军损失惨重几不复存在,大清国等于是少了三分之一的实力,也等于是断了多尔衮的一条臂膀。 在四川剿灭贼逆的肃亲王豪格就不必说了,他本就和多尔衮有着非常尖锐的利益冲突,又得到了代善等老牌勋贵明里暗里的支持,更被太后视为制衡多尔衮的主要力量,肯定和多尔衮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而淮扬的洪承畴从来就不是清廷的嫡系,也不被多尔衮视为“自己人”,让他主导平定江南事宜,本就是各方势力相互妥协的产物。用阿济格的话说,洪承畴子不过是朝廷内部个派系争端的一个缓冲而已,注定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多铎死后,镶黄旗和正白旗损失惨重,多尔衮真正可以倚仗的也就只有阿济格的这一部分实力了。 在这种情形之下,阿济格对自己的弟弟还有多少忠诚,就值得商榷了。 人从来都是自私的,最先考虑的永远都是自己的利益。 多铎死后,阿济格很敏锐的意识到了局面的细微变化,自然也就有了些这样那样的心思。 既然自己已经有了独一无二的实力,何必还要在头上摆一尊大菩萨? 给多尔衮伏低做小,哪里有自己掌权来的实惠?多尔衮能做皇叔父摄政王,凭什么自己就不能? 虽然早就有了这样的想法,但阿济格毕竟是在外统兵的将领,不如多尔衮那样直接在京城控制朝局更加方便。所以,他就开始为自己打算了。 不再那么积极的剿灭闯军残部,而是开始做起了隔岸观火的打算。以阿济格的精明,当然不会做的那么明显,而是下意识的控制战争的节奏,既保持着继续追杀闯军残部的势头,又不会一下子就把对手消灭干净。 这么做,其实就是在拖延时间。 他在等,等着局面的改变。 在阿济格的潜意识里,以太后为代表的“帝党”和以多尔衮为代表的“摄政王党”一定会撕破脸的时候,到时候就自己就可以待价而沽,甚至有机会成为第二个多尔衮。 所以,他才放缓了战争的节奏,变得不那么积极主动了。 现如今,阿济格最要紧的任务就是整合左梦庚部。 左梦庚是左良玉的儿子,当初左良玉打出了“清君侧”的旗号,准备杀回江南去,却病死在进军的途中,他的儿子顺势接管了左部人马。当阿济格杀过来的时候,左梦庚毫不犹豫的投降了。 作为大明朝实力最强人数最多的军队,左部人马号称百万,虽然这个数字水分很大而且多是些乌合之众,但毕竟有相当规模。 把左部人马整合到自己的体系当中,就可以拥有群天下最雄厚的实力,偏偏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苏克萨哈带着圣旨来了。 所谓的圣旨,当然不是顺治小皇帝的旨意,而是摄政王多尔衮的意志:多尔衮要求阿济格顺江而下攻击江南,在战略上牵制残明,为洪承畴大军南下做出有力的策应。 如果是在以前,如果平定江南的主导者还是多铎的话,阿济格自然没话说,就算是有些不情愿也一定会按照多尔衮的意志去执行。 但是现在,局面已经不一样了。 “要王爷策应洪承畴那奴才,”作为阿济格的心腹,勒克德坤心腹忿忿不平的说道:“真不知摄政王是怎么想的!那洪承畴不过是王爷的手下败将,有甚么资格要王爷去给他打下手?” 洪承畴原本是明朝大将,在崇祯十五年的松山大战中被阿济格俘虏,这才投靠了清廷。 给昔日的俘虏打下手,从心理上来说,确实有点别扭。 大家在湖广打的好好儿的,隐然已经是湖广王了,凭什么要离开辛苦经营已久的地盘去给洪承畴打下手? 若是一举而胜,这平定江南剿灭残明的功劳肯定是洪承畴的,若是不幸战败,少不得还要背起黑锅扛起一部分责任。 这种为他人做嫁衣裳的事儿,不仅阿济格不愿意做,他的手下也不想做。 但摄政王的命令却不得不遵,至少不能公然违抗。钦差大臣苏克萨哈已经带着圣旨来了,总要给他一个说法才好。 几日之后,苏克萨哈拜见阿济格:“奴才还的回去复旨,这圣旨上说的事情,王爷考虑的如何了?” 阿济格走出一副为难的样子:“我说苏克萨哈呀,你也不是外人,我就和你直说了吧。现如今这湖广的局面,朝廷也是知道的。虽说李闯已死,然闯贼残部依旧肆虐各处,追剿已到紧要关头,若是半途而废必定死灰复燃,到时候再想剿灭少不得还要费一番手脚。” “还有,连年征战,各部人马多已甲破刀残粮饷不济……” 阿济格不停的摆困难,其实就是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不是我不想支援洪承畴,而是现实当中的困难太多。除非朝廷能给出足够的粮饷,要不然的话恐怕没有余力去策应洪承畴。 掏出一份早就准备好的清单塞给了苏克萨哈:“这是我部急需之资材,只要朝廷能够尽快将清单所列之物送过来,我部随时可以顺江而下,平定江南指日可待。” 看到清单上罗列的那些物资,苏克萨哈惊的目瞪口呆: 粳米二十四万石,银一百二十万两,布帛十万匹,箭三十万支,其中穿甲锥至少四万支。甲一万四千套,战马六千匹,挽马不少于一万匹,车具不少于四千辆…… 除此种类繁多的军用物资之外,还需要丝麻、油漆、皮革、药材、营帐被服等物。 这么许多的粮饷物资,简直就是狮子大开口! 现如今的大清国刚刚建立不久,一直处于战争状态,家底非常之薄。就算是咬着牙给了阿济格这些物资,国库一定会被直接掏空! “这……王爷要的东西是不是太多了?” “多吗?一点儿都不多吧?”阿济格笑道:“我想摄政王应该知道我的难处,他一定会给我的。” 苏克萨哈仅仅只是一个传声筒,朝廷会不会给阿济格这么大的支持,他无权置喙,索性也就不再说了。 临行之际,做事豪爽的阿济格又专门送给苏克萨哈一箱沉甸甸的“土特产”,并且亲自礼送钦差大臣苏克萨哈出城北返…… 第二百六十章 皇商 已是深夜亥时中刻前后,范鹤年还没有睡下。 对于一个已近古稀之年的老者而言,他的精力已经严重跟不上了,和家里的年轻人一起熬夜让他有点吃不消,下意识的拿起烟袋狠狠的抽了两口。 烟草的强烈刺激之下,萎靡的精神顿时为之一振,却引发了一阵阵剧烈的咳嗽。 堂下的子弟纷纷劝告:“老祖宗且先去安睡吧,等账目算好了之后呈给老祖宗过目即可……” “这笔账目不算好,我睡不踏实啊。”剧烈的咳嗽折磨的范鹤年直不起腰来,无奈的苦笑着:“这烟草虽能提神醒脑,却有害无益,族中子弟不可嗜此物。” 烟草这东西,早在几十年前就已传到了大明朝,开始的时候只是在边军之中流行,后来才逐渐扩散到了民间,范鹤年就是最早的一批“烟民”。 在断断续续的咳嗽声中,又过了约莫一个时辰,账目终于计算完毕。 看了看最终的数字,范鹤年的精神终于好了一些:“七年才能收回成本,时间有点长啊……” “英亲王要的钱粮太多,没有七八年的工夫,连本钱都赚不回来。当初……当初老祖宗就不应该接下这笔生意……” 打着策应洪承畴的幌子,阿济格狮子大开口,索要数目众多的钱粮物资,这些东西不到位他就不能配合洪承畴进攻江南。 这批钱粮物资多尔衮一定会给,但却不准备掏自己的腰包,而是“外包”了出去,转手交给范家去做。 支持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所需要的钱粮物资近乎于天文数字,普天之下有这个能力的家族屈指可数,太原府范家绝对是其中之一。 作为晋商龙头,长显堂范家有这个实力。 范家的家主范鹤年看起来只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干瘦老头子,而且身体孱弱病痛缠身,完全就是一副老迈的模样,其实此人相当了得,其影响力涵盖军民政务各个层面,和清廷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 这是因为除了晋商龙头老大的身份之外,长显堂范家还有一重身份:大清皇商。 采办物资供应皇室宫廷,内务府所需种种财货都要由“皇商”经手办理。供应宫廷和内务府,这绝对是肥的流油的生意,就算是说成日进斗金也不算夸张了。 但皇商并非只有范家一家,而是有八家之多,却只有范家实力最为雄厚,不论是在地方还是在朝廷,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哪怕是权势滔天的摄政王多尔衮,对范鹤年也是相当的客气。 这是有原因的。 晋商和清廷之间的关系千丝万缕由来已久,清廷的建立和崛起和晋商有着非常深厚的关系。早在三十年前,大金国(清朝的前身,历史上的后金)刚刚建立之时,范鹤年就带着族中子弟和一些货物经由蒙古深入抚顺,突破重重封锁去和当时的大金国做生意。 当时的大金国还很弱小,物资极度匮乏,范鹤年等晋商的到来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为了鼓励内地物资的输入,努尔哈赤亲自接见了范鹤年等人,不仅许诺了很多丰厚的条件,还亲自制定各种物资的价格,保证他们可以获得很高额的利润。同时许诺,只要是在自己的地盘上,不管是人员还是货物,只要出现了损失,努尔哈赤就会兜底赔偿,绝对不会让他们吃亏。 十年前,出于现实的需要,皇太极又一次亲自接见了范鹤年,并非颁发了“特别通行证”。有了这个“特别通行证”,范家的货物就可以畅通无阻,更加顺利的输送到关外各处…… 长显堂范家和清廷可以算是“患难之交”的关系,现如今爱新觉罗家族定鼎天下,自然不能忘了范家,赐田赐产,成为皇商,隐然已是天下第一巨商。 除此之外,以范家为代表的晋商还很广泛才参与到战争之中。 清军在前边打仗,他们在后方组织、输送军需财货,大发战争横财。 只是这一次,阿济格要的钱粮货物实在太多了,范鹤年才亲自出马坐镇湖广。 范家是做是生意的,追求的就是利润二字。这么多的财货物资,折算下来是很大的一笔金钱,不可能白白送给阿济格,清廷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多尔衮给的条件就是:盐茶专营权。 当时高利贷盛行,同样的本钱拿出去放贷,最多四年就可以收回成本。而这笔银钱却需要至少七年才能收回来,而且操心费力,怎么看都是亏了,还不如直接去放高利贷赚安稳钱。 作为生意场的老狐狸,范鹤年却看的更加长远,因为他已经看到了蕴含其中的巨大利益:垄断! 专营权就是垄断权。 浅浅的抽了一口自家生产的“小兰花儿”,缓缓的吐出一口烟雾,透过烟雾范鹤年的脸庞显得有些扭曲,但那双眼睛却亮闪闪的:“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你们的眼皮子还是太浅了!” 垄断湖广的盐茶经营,长远来看一定会获得源源不断的利润,只要清军统一了天下依照这模式推而广之,就可以把全天下的盐茶专营权捏在手中,蕴含其中的利益已不能单纯用银钱来计算了。 只要天下人还吃盐饮茶,长显堂范家就能赚钱,虽然下了很大的本钱,却可以谋取长远利益。但事情并没有范鹤年想象的那么一帆风顺。 既然范家有了湖广的盐茶专营权,其他的同行就成了“非法经营”,完全可以动用官方的暴力手段竞争者排挤出去。 查抄、关闭其他的盐茶店铺,利用清军打击“私盐”“私茶”,让自己成为“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的独家经营者,自然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但很快就招来了同行的报复。 盐茶两项,素来就是官府专营,但官府的东西定价太高,而且质量太次,所以才私货盛行。私盐贩子、运茶马帮比比皆是,不仅比官府指定的“专门店”价格更低,而且质量上好,要不是被逼的实在没有办法,老百姓们不可能花冤枉钱去买“专卖店”的垃圾货,而是专门找“黑市”去交易,这也是“私盐”“私茶”大行其道的根本原因。 自古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范家打着专营的幌子大肆打击同行,试图垄断盐茶生意,同行们当然不会坐以待毙,纷纷进行反击。 小门小户的小商小贩当然拿范家这样的商业巨鳄没有办法,但天底下有实力的商贾绝非只有晋商,还有徽商和浙商。 徽商本就靠近湖广,湖广一直都被徽商视为自己的“后院”,被范家这么一搞就断了财路,当然要做出强有力的报复。 你范家有清军撑腰,我们徽商也不是吃素的。 以金铃堂胡家为首的徽商很快就联合起来,在事先得到了李吴山的默许之后,出钱出粮给大红狼提供“赞助”,让他想方设法找范家的麻烦,尽可能把失去的市场份额抢回来。 堂堂正正的和阿济格硬碰硬,大红狼显然不具备这样的实力,但要是说找范家的麻烦,他还是能够做到的。 大红狼的手下,本就有很多刚刚从湖广逃出来的闯军残部,这些人刚好可以派上用场。 反正他们也是人地两熟,在靠近鲁南一带的湖广打仗,就和在自家的后院一样。而且这一带多高山大河,非常利于小股游击部队的潜入。在给范家找麻烦的同时,顺便联系散落在何地的闯军,一举两得两全其美。 在四十多天的时间之内,就掀翻了范家的三条盐船,将几千石盐巴倾倒进滚滚长江。在陆路上,截杀范家的商队,把茶叶、布匹等货物付之一炬…… 这种小规模的游击战最难防范,那些闯军残部神出鬼没有机会就上,若是遇到大股的清军就一哄而散跑的无影无踪。 面对接连的损失,虽然范家焦头烂额,阿济格却暗暗心喜。 在这之前,闯军残部大多已销声匿迹隐藏起来,现在却愈发的活跃了,这还怎么派遣大军去配合洪承畴平定江南?若是大军一走湖广的闯军残部就死灰复燃,那就得不偿失了。 阿济格本就不想去给洪承畴打下手,如此一来就有更加充分的理由继续拖延了。 “剿匪”已成了阿济格的“主要工作”,配合洪承畴平定江南之事,则需要湖广的局势基本稳定之后才能付诸行动。至于说什么时候湖广才能基本稳定,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如此一来,湖广的局势就变得非常有趣:纷乱的局面完全就是因为商业因素,不管是晋商还是徽商,都在借助军事力量打击自己的商业对手。反映到军事层面上,活跃在长江两岸的闯军残部并不把清军当做主要对手,而是始终把目标锁定在范家身上。作为湖广一带的决定性军事力量,阿济格的“剿匪”则是雷声大雨点小,他甚至希望“匪乱”可以继续蔓延下去,如此一来,他就有足够的借口继续经营湖广,把这里打造成为自己的“基本盘”,而不是去给洪承畴那狗奴才打下手…… 第二百六十一章 商业援助 “一点小小的心意,还望大帅笑纳。”胡老太爷微一摆手,贴身的长随随即将礼单奉上。 “锦袍四领,表里二十四份,茶二十石,胭脂香米二十石,战马五十匹……” 礼单上的东西说轻不轻,说厚重也不算多么厚重,不过是些最寻常的馈赠之物,只有那五十匹战马算是一份厚礼。作为宝贵的战备物资,战马这玩意普通人有钱都买不到, 随手将礼单交给金雀儿,李吴山面带微笑的说道:“胡老先生不是外人,咱们也就闹这个客套了。还是直接时候正事吧?” 作为金铃堂的当家之人,胡老太爷轻易不会离开滁州,这次专程来到南京拜会李吴山,早在两日之前就递了拜帖子,所为何来已在拜帖上说了个大概。 胡老太爷来找李吴山,是来商议大事的,而且是天大的事情。 下意识的看了看旁边的金雀儿,李吴山顿时心领神会,哈哈大笑着说道:“此女是我心腹之人,胡老只管话讲当面就好,不必有任何避讳。” 既然这个婢女是李吴山的心腹,那就可以开门见山的直入正题了。 “大帅,这湖广之事……前番在拜帖中已经提起过了,不知大帅作何打算?” 作为徽商当中的龙头老大,金玲堂的经营范围绝不仅仅只是在安庆、徽州一带,而是遍布天下,甚至在山东、淮扬等敌占区都有他们的分号。 在敌占区做生意,并不意味着就是资助清廷,这就好像晋商一样。 晋商还把生意做到了浙江呢,难道说晋商就是心向大明? 生意场上的事情,本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不可能因为政治分的太清楚。不论是徽商还是浙商,若是因为清廷的干系就放弃广阔的北方市场,那才是真正的愚蠢呢。 虽然商场上的事情始终都受到政治局面的深刻影响,但他们更在乎的是能不能赚到钱。能从敌占区赚取利润保持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保持对敌占区的经济渗透,那才是真正的本事,这个道理李吴山很明白。更何况,金铃堂胡家还在暗中对北伐先遣小队提供了不少支持…… 湖广原本就在徽商的“商业版图”之内,素来被徽商视为自己的“后院儿”。随着长显堂范家的“专营政策”,徽商原本的商业势力几乎被一扫而空,连鲁南、赣西等地也成了范家的“商业地盘”。 竞争对手都已经打到家门口了,这种事儿绝不能忍。 开始的时候,徽商出钱出粮,给大红狼提供“赞助费”,支持他去打击范家的势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却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做生意的根本是为了赚钱,而不是给对手找麻烦,仅仅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袭击范家,并不能让他们重新夺回原有的商业地盘。 所以,经过徽商的集体商议之后,得出一个结论:要想夺回原本属于自己的地盘,彻底消灭晋商咄咄逼人的进攻姿态,只有一个办法——军事胜利。 范家肆无忌惮的使用暴力手段打击商业竞争对手,不就是倚仗阿济格的清军吗? 范家和清廷的关系深厚,徽商也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他们在第一时间想到了大旗军。 他们准备出一笔钱,资助大旗军西进。 击败阿济格重新夺回整个湖广,这么大的目标他们不敢想,只要大旗军能够把清军的活动范围限制在九江以西,让他们无法继续朝东扩张,也就可以了。 在以前的书信往来中,胡老太爷就很明确的提到了这个目标,李吴山愿意和他一晤,就说明这事已经有了些眉目,要不然的话根本就不可能有今日的会面。 “我等只是些做小买卖的生意人,知道大帅的难处,也知道朝廷的当务之急是防范江北的洪承畴……” 江南朝廷最主要的对手是江北的洪承畴,这个时候调动大旗军去湖广打仗,难度之大可想而知。所以徽商根本就不指望李吴山能够真正的调动整个大旗军去和阿济格拼命,只要调一支偏师过去,遏制一下清军的扩张也就可以了。 任何一个规模庞大的商业集团,都不可能是单纯的商业组织。和晋商、浙商一样、徽商同样在朝廷里边有自己的代言人,只要李吴山愿意在军事上配合一下,他们的代言人就会想方设法的当朝廷同意李吴山的做法。 想要大旗军帮他们打仗,不付出点代价肯定是不行的。 “打仗打的就是钱粮,我辈虽是锱铢必较的商贩,也知道这个道理。”胡老太爷非常直接的说道:“四十万缗钱,十万石糙米,另有箭镞六万枚,甲四百套战马五百匹,全做援军之资。” 四十万缗钱,基本相当于三十万多一点的白银,还有十万石粮食,以及其他的物资,林林总总的折算下来,相当于七十多万银子。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李吴山笑了。 “九江一带,不过是些战斗力低下的新附军,不足为虑。胡老先生下这么大的本钱,我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李吴山面带微笑的拍着自己的大腿:“胡老先生给我帮不少忙,还真的不好意思趁机狮子大开口的压榨你们。钱粮之事不着急,等我先做到了再说吧。不过呢,仅仅只是打到九江还真的没什么意思……” “我看不如这样,我先把试试手,你们再给我兑现钱粮。若是我能锁死长江,这价码是不是应该再稍微提一提呢?” 锁死长江? 这个目标……实在是太大了,大的超出了胡老太爷的想象。 长江是东西贯通的命脉,连阿济格都不敢说这样的大话,偏偏李吴山却说出来了。 “大帅……这锁死长江之言……想必不是开玩笑的吧?” “你看我象是开玩笑的吗?”李吴山依旧面色不改:“当初,我说要砍下多铎的狗头,就有人不愿意相信,事实如何?还用我多说吗?” 大旗军虽然百战百胜,并且有过战胜多铎的辉煌,但要是说锁死长江的话……阿济格一定会和李吴山拼命。到时候,就算是加上扬州军、闯部残军,整个大旗军体系全都压上去,才有实力和阿济格一较高下。 若是李吴山调动大旗军体系之内的所有力量,虽然总体实力依旧不如阿济格,但却有了争个高低分个长短的可能。但是,这种话也就是说说罢了,不可能真的化为现实。 整个大旗军体系全部西进湖广,去和阿济格拼命的话,江南就彻底完蛋了。 李吴山带着整个大旗军体系倾巢而出的话,江南将会空虚的可怕,到时候洪承畴就可以轻易渡江,随时随地都可以占领江南。 到时候连朝廷都没有了,还打个屁呀。 漫说李吴山不会为了区区的一点商业利益就这么干,就算是他真想这么干,朝廷还有江南的亿兆生灵也绝不允许。 “我怎么做那是我的事情,胡老就不必为我操心了。”就好像是一个最善于讨价还价的小商贩一样,李吴山笑呵呵的说道:“我真要是锁死了长江,你们徽商是不是也得表示一下呢?” “若大帅真能说到做到,刚才所提到的那些个钱粮资材,全都当做是定金。” 按照当时约定俗成的商业规则,定金只占三成,也就是说,如果李吴山真的那长江锁死了,徽商这个集体愿意再拿出一百多万两的钱粮资材作为军援。 大话谁都会说,反正吹牛也不上税,哪怕是李吴山说直接冲进北京的皇宫里边揍的多尔衮满地找牙,也没有谁会在意。 但是这种事情,不是光说几句大话就可以的,而是一定要实现的诺言。 既然是诺言,那就得有个期限。 “不知大帅所说之事,何时才能看到?” “一年之内。” 一年之内就能锁死长江?让阿济格的百万大军困在湖广出不来?这种话胡老太爷真的不敢相信,至少不敢信的太实,却又不敢不信。 毕竟这话是出自李吴山之口,如此的军机大事,怎么也不可能是玩笑之言吧? 想当初,大旗军以区区一万余众驰援扬州,血战近两个月,终于把扬州的八十万父老带到了江南之地。这事虽然有些夸张,毕竟当初还有江北的好几万人马,还有史可法和扬州军,而且又是打的防御战,能够顶住多铎的凶猛攻击虽然确实是一个奇迹,但也并非完全不能做到。 和当初的扬州之战比起来,锁死长江之言就显得有些夸张……不是夸张,而是不像话、 “我知道你不信,”李吴山笑道:“这种事,普天之下没有人会相信,你直管回去准备钱粮就好,到时候必然会让你大开眼界。” 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儿上,不管胡老太爷信还是不信,都必须不折不扣的去做准备工作了。 送走了胡老太爷之后,金雀儿嫣然一笑。 “你这丫头,在笑些什么?” 金雀儿笑道:“看样子胡老太爷还是不大相信老爷的话呢。不过婢子却是相信的。” “你真的信我能锁死长江?” “婢子当然相信,”金雀儿微微的昂着头,望着遥远的天际,幽幽的说道:“看这架势,老爷是准备用出杀手锏了。” “对。” “婢子一直都想看看着带着未来的天下第一强兵到底是何等的厉害,这一次终于有机会了。”金雀儿说道:“世人都说百战百胜的大旗军是天下至强的武力,以前婢子也是这么认为的。不过后来在老爷的指点之下,已渐渐的明白了,大旗军不过是二流的军队,再怎么强盛终究也是有一个上限的。只有军校的那些学生,才是可以让乾坤扭转让江河倒流的至强武力……” “军校里的学生们全都是我的亲传弟子,他们代表着未来,肯定胜过天下所有的军队。他们到底能发挥出多大的威力,还有待检验,刚好可以借这个机会检验一下他们的成色,试试他们的锋芒到底有多么锐利!” 第二百六十二章 从谏如流 国之大事,唯祀与戎。 对于“受命于天”的王朝而言,祭祀是比军事还要重要的大事,历朝历代莫不如此。 每年都要举行的“三大祭”当中,除了祭祀祖先的“年祀”要在太庙举行之外,“春祀”和“秋祀”则要在社稷坛举办,无论是规模还是程度,都更加隆重。 “春祀”,又叫“皇天祀”,期盼的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秋祀”又叫做“厚土祀”,最大的功能就是感念天覆地载之恩,哺育万物之德。 作为一年当中最重要也最隆重的祭祀活动,皇帝本人必须亲自出席亲自主祭。 十几个宫人围着复隆皇帝忙的团团转,伺候着大明天子穿上很少穿的“大兖服”。 在很多民间传说当中,皇帝穿的衣裳就是龙袍,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在绝大多情况下,皇帝只是穿常装,即便是在朝堂之上穿的那一身也不过是最普通的“工作服”。只有这套“大兖服”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龙袍”,却只有在登基或者是出席重大场合的时候才穿的。 宫人们服侍着年轻的皇帝戴上九冕朝天冠,穿上全套的“大兖服”,皇帝本人则张开双臂任凭宫人们给他穿衣戴帽:“你代忠勇公上的条陈朕已经看过了,他不能来就不来吧。” 忠勇公李吴山临时有事,不能出席“厚土祀”大典,所以专门委托高起潜给他上了一个“请假条”。 李吴山既不是宗室也不是相应的人员,并非一定要出席这样的活动,对于他的缺席皇帝并不怎么在意,而是比较在意他请假的原因: “条陈上说……朕估计那条陈是你代忠勇公拟的吧?” “万岁慧眼。” “你说忠勇公要去商城?” 商城,是大红狼的驻扎地,那里聚集了不少刚刚打起大明旗号的闯军残部。 作为大旗军的监军,李吴山的副手,高起潜有必要对他的这次缺席做出合理的解释:“李帅率领军校的学生们去了商城,为的是让那些学生见识一下真正的战场,为他们以后从军入伍做好准备。” 对于吴山军校,朝廷上下严重缺乏最基本的关注,始终认为那是一个练兵的地方。李吴山练兵当然是为了补充大旗军,毕竟在经历了淮扬血战和南京保卫战之后,大旗军已经折损甚重,有必要做一定的补充。 只不过,朝廷上下对吴山军校并不怎么看好。 事情是明摆着的,雄兵健卒最需要的就是身体强壮孔武有力的壮汉,稍加训练就能上阵杀敌。而吴山军校则只是招募了一些少年子弟,看起来虽然齐整的很,终究有些中看不中用的嫌疑,和朝廷心目中的强兵有着很大的差距。 在大旗庄民团时代,训练几个月的民兵就可以抄起武器去打仗了,但吴山军校的学生们已经训练了两年多快三年的样子,还不知道真正的战场是什么模样。 或许,李吴山也意识到了光靠纸上谈兵远远不够,所以带着学生兵们去了商城,去观摩真正的战斗。 对于这件事,皇帝本人完全持一个无所谓的态度。甚至觉得李吴山有点小题大做了:不就是让学生们看看真正的战场是什么样子吗,随便委派一个人带队前去也就可以了,堂堂的李大帅又何必亲力亲为呢? “忠勇公这一去,何时才能回来?” “多则三月,少则两月,即可回转。” 皇帝轻轻的“哦”了一声,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旋即又问道:“忠勇公不在的这些日子里,大旗军又谁统领?” “自然由臣统领大旗军。” 李吴山外出了,统率之权自然要落到监军高起潜的身上。 这让皇帝感到非常意外。 大旗军是李吴山安身立命的根本,怎么会如此轻易的把最高权限交给高起潜? 交给高起潜,不就等于是把大旗军的最高指挥权交给朝廷了吗? 皇帝回过头来看了看高起潜,追问了一句:“也就是说,现在你就可以号令大旗军上下?” “是的,万岁。” 一直以来,大旗军都是李吴山的私兵,想把大旗军变成朝廷的禁卫军是复隆君臣的夙愿,如果趁着李吴山不在的时候做点什么,这绝对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高起潜似乎已经看出了年轻的皇帝在打什么样的算盘,赶紧抢先说道:“臣确实可以号令大旗军,但也仅仅只是限于常规指挥而已。” 我只能做日常的指挥和调动,大规模的改变根本就不行。 大旗军是李吴山一手创建,上上下下全都是他的嫡系,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改变大旗军的属性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儿。 想当初,路恭行仅仅是提出了一个改组大旗军的建议,就被清洗了出去。为了这个事情搭进去了一个路恭行,高起潜绝对不希望自己成为第二个路恭行。所以,他才用非常明确的态度告诉朝廷,最好不要再有那样的打算,以免弄的自己里外不是人。 皇帝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太不现实,稍微思量了一下就又说道:“朕欲给大旗军将士加饷,你意如何?” 下一道旨意,给大旗军上下增加军饷,必然可以极大的笼络大旗军将士。等李吴山回来之后,若是他同意了,将官士卒就会感念朝廷的恩德。若是他不同意,大家则会归罪于他李吴山。反正大旗军是李吴山的私兵,这笔钱需要掏他的腰包,朝廷还能趁机收买军心,何乐而不为? 对于这种幼稚的想法,高起潜只能苦笑:“加饷一事,万岁千万不要提起。” “为何?” 施恩收买之意太过于明显,连臣都能看的出来,忠勇公及大旗军上下又怎么会看不出?以臣愚见,一切遵照前例就好。” 扶保太子南来之时没有加饷,包围南京之时也没有加饷。忠勇公刚一走,朝廷就要加饷了,这是什么样的用心连三岁的娃娃都能看得出来,真当别人都是傻子吗? 李吴山虽然走了,但还是需要按照他的规矩继续统领大旗军,别弄这样那样的幺蛾子,否则的话很可能会画虎不成反类犬,到时候又惹出一场风波。 “忠勇公虽然把大旗军主力留给臣统率,但他却带走了两个直属队和一个己字营(原本的己字营已取消建制,这个是因为特殊原因后来新建的,后文中会有所交代)。以臣愚见,忠勇公很可能会带着那些学生们打一仗。到时候无论胜负,忠勇公都在前敌奋战,后方还是稳妥一些的好……” 这话虽然说的很委婉,复隆皇帝还是听懂了:不管怎么说,虽然没有带多少人马,李吴山都是出去打仗的。李大帅在前方杀敌,朝廷却在后方谋取他的大旗军主力,这种事情好说不好听啊。若是朝廷真的这么干了,必然会被舆论骂的狗血淋头。更何况,李吴山虽然走了,但大旗军体系却完成的留了下来。不管是崔耀祖还是史德威,都不是聋子瞎子,稍微有点什么风吹草动,李吴山马上就会知道…… “老奴斗胆,还是希望万岁能更稳妥些,不可太过于操切……” 指出皇帝的短处,而且说的这么直接,绝非是臣子应有之言。但高起潜不仅仅只是复隆皇帝的臣子,还是他的家奴。 作为一个宦官,而且还是崇祯皇帝提拔起来的宦官,高起潜和复隆皇帝之间的关系,主仆多过于君臣。 奴仆,这是一个很私人的关系,而且更加亲密,有些话连程园毕那样的贴身臣子都不方便说,高起潜却可以直言不讳的讲出来,就是因为有这一层关系。 现在的高起潜,更象是一个对年轻的家主尽职尽责的老仆人,而不是大明朝的臣子。 复隆皇帝本就是个随和的性子,可以说是从谏如流,也可以说是没有主心骨。对于下面的臣子而言,这样的皇帝非常容易相处。 对于高起潜的忠告,复隆皇帝还是能够听进去的。 虽然李吴山这个人跋扈的很,而且还有诸多违抗命令的前科,但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大局着想。所以,复隆皇帝并不象程园毕等人那样对李吴山有很深的成见,虽然有时候李吴山确实把他弄的下不来台,但事实总是会证明李吴山的正确性。 或许是天性使然,性情随和的天子总是觉得李吴山是一个忠臣,先皇的识人之明毋庸置疑,不应该对他有太多的怀疑。 君臣和睦同始同终不是更好吗?为何总是要怀疑忠勇公呢?虽然程园毕等人的想法也是为了朝廷好,为了避免出现一个尾大不掉的权臣,但皇帝总是觉得他们是在杞人忧天,完全没有那个必要! 当然,这种话也就只能对高起潜这样的私奴说一说,若是对程园毕等人说起,必然又要招来一大堆早已说滥了的大道理…… 虽然皇帝本人不喜欢李吴山的做事风格,却不怎么怀疑他的忠诚度。同样,皇帝也不怀疑程园毕等人的忠诚之心,但却觉得他们有些无事生非了。 不管是程园毕这样的内阁大臣,还是李吴山这样的军事巨头,都是一路追随过来的东宫旧人,是皇帝的肱股之臣,但这文武之间却并不怎么和睦,这种状况让皇帝有些烦心…… “朕总觉得,应该找个机会,让忠勇公和程园毕他们开诚布公的谈一谈,免得总是相疑文武失和……” 给文臣和武将做和事佬,让他们变得更加和睦,这个想法的初衷自然是的,但却太过于幼稚。 李吴山和程园毕之间的分歧,不是因为个人性情和做事风格,而是因为治国理政的观念不同,根本就没有说和的可能! 关于这一点,高起潜已经看的很清楚了。 “万岁还是不必如此了吧?”高起潜说的更加委婉:“不管是程首辅还是李大帅,老奴相信他们都是国朝干城,只不过是理念不同而已。只要是出于为国为民的初衷,尽可以让他们放手施为。到了最后不管谁对谁错,都对国朝有百利而无一害……对万岁更加的没有害处……” 复隆皇帝看了看高起潜,高起潜却没有继续深入的说下去。 这是帝王心术,高起潜实在不好明说,就看年轻的皇帝能够领会多少了…… 第二百六十三章 父子之间 “我说大帅呀,咋不让娃儿们进城?”大红狼哈哈大笑着说道:“早就接到了大帅的消息,知道你要带着娃儿们过来,我还专门准备了住处,你却让娃儿们露宿在城外……” “这也是为了锻炼他们。”李吴山说道,“真要是到了战场上,露宿荒野的时候居多,哪里有那么多早就准备好的住处?” “大帅说的也有道理!”大红狼道:“这些个娃儿们,总是在军校里边,吃的好住的好,应该让他们吃点苦头,要不然就全成娇生惯养的大少爷了,就应该这么锻炼一下才好。哦,对了,我家里那个兔崽子在哪儿?可有些日子没有见过那小子了。” “郎太平他们在后营,我陪郎将军过去吧。” “不用,不用,大帅你忙你的就好,我只是去看看儿子罢了。” “那好,郎将军请便。” 就在大红狼迈步要走的时候,李吴山忽然想起什么,赶紧对大红狼说道:“后营的口令是服从!” 口令?啥口令? 大红狼稍微愣了一下,旋即哈哈大笑起来:“大帅还真行,竟然弄的好像真的一样,对这帮娃儿们就应该如此严格。” 在几个亲兵的陪同之下,大红狼来到后营。 虽然时间还早,后营的营盘已经扎下来了,还竖起了三层营栅,并且挖出了两道拒兵壕,看起来很象那么回事儿。 当大红狼靠近的时候,临时搭建起来的哨塔上猛然传出一声呐喊:“止步,口令。” 大红狼笑呵呵的说道:“是我,大红狼,郎太平他爹……” “口令!” 看着哨塔上那两个过分年轻的学生兵十分认真的样子,大红狼笑道:“我是……” 还不等大红狼把话说完,其中的一个学生兵猛然吹响了竹哨,尖锐的竹哨声显得极其刺耳,另外一个学生兵则直接开火,朝着大红狼面前几步远的空地放了一枪,用更大的声音高喊着:“这是最后一次警告,口令!” 虽只是警告性的开火,也把大红狼吓了一跳,他怎么没有想到那学生兵竟然会真的开枪。 “口令是……是服从。” 说出了正确的口令之后,那个端着火铳的学生兵依旧不允许他靠近营栅,而是仔细问过了姓名和来意之后,让他们在原地等待…… 时间不大,郎太平快步跑了出来和父亲相见。 “我的儿,又长高了不少,还比以前壮实了很多。”父子二人已一年没有见过面了,如今在商城“老家”相逢,自然欢喜的很。 和父亲的热切态度相比,郎太平则显得有些冷淡,甚至带着些埋怨:“父亲也是老行伍了,应该知道进出军营要对口令的规矩吧?” 这个规矩大红狼当然知道,为了的避免闲杂人等或者是敌方的细作潜入,但这根本就不是在两军阵前,而是在大后方,根本就没有必要使用口令。 但儿子说的却一点都没有错。 “你这小兔崽子,居然教训起老子来了。”大红狼笑骂着,身手去摸儿子的脑袋。 这本是一个很亲昵的动作,郎太平却下意识的闪开了:“父亲有什么话就尽快说吧,我还有事情要去忙呢。” “你能有什么正经的事情?” “挖沟。” “挖沟?”大红狼愣住了:“挖什么沟?” “排水沟啊?否则的话,若是下雨岂不是要泡起来?” 营盘内外一定要有相互连通的排水沟,这是基本常识。但是……大红狼看了看头顶火辣辣的太阳,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这火爆晴天的,怎么可能会下雨?挖的甚么鸟水沟?吃饱了撑的吧?” “军规就是军规,不会因为客观条件而有丝毫改变。” 儿子说的这句话大红狼并不是很明白,估计是在说不论晴天还是雨天这排水沟一定要挖。 虽然大红狼也赞同严格治军,但这些孩子们这么干,把军规当做神圣不可更改的金科玉律,则就显得有些过分了。因为过分的真实,反而显得有些虚假了,就好像是在演戏一样。 大红狼很明显的感觉到了儿子和以前的不同,这种不同不仅仅只是体现在郎太平的体态和外表上,更多是一种内在的变化。具体这种变化到底是什么,大红狼却又说不清楚,只是觉得儿子对自己的态度比以前要冷淡的多。 原本准备了一肚子的话,但儿子的这个样子却让大红狼有种不知从何说起的尴尬,只能没话找话的说道:“你们来的人好像不多吧,干嘛还要扎前后两个营盘……” “这是军事机密,不可对外人提起。” “我是你老子,不是外人。” “非我营中之人,即为外人,还望父亲理解。” “你……你这孩子……”大红狼无奈的苦笑着:“上了两三年军校,你小子竟然成了这个样子……我专门准备了些你最爱的吃食,不过看你这个样子,应该不会跟着我回城去了吧?” “孩儿此时此刻的身份是军人,不能擅自离营!”说出这句冷冰冰的话语之后,郎太平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态度过于冷淡,有可能会伤害到热心的父亲,态度稍微有所缓和:“我知道父亲是好意,但孩儿已和以前不一样了,还望父亲体谅。孩儿此来,专为杀敌,父子团聚之事……来日方长,不妨以后再说。” 我们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杀敌。这话说的虽然很硬气,却把大红狼给逗笑了。 杀敌? 就你们这帮半大不小的学生兵?你们知道战场是什么样子吗? 看你们一个一个穿着笔挺的制服,装腔作势好像真的军人一样,其实根本就是来游山玩水开阔眼界的。 我知道你们此行的目的,不过是你们的李校长咱们的李大帅知道你们全都是些纸上谈兵的娃娃,想借机然你们看看真正的战斗。 还没有上过战场呢,就说出杀敌的大话来了。 杀敌可不是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能做到的,需要真刀真枪的生死相搏,那是血与火的考验,是在死人堆里翻滚的事儿,不见识一下百战老兵的悍勇,不见识一下战场上的残酷和血腥,这些个娃儿就永远只是学生,而不是兵。 “你老子我,还我有的那些兄弟们,不敢说真的身经百战,大大小小也打过七八十场了,下次打仗的时候,一定带上你们,让你们看看老子的厉害,到时候别被吓尿了裤子就算你们是条汉子!” 面对着百战余生的父亲,郎太平的神态虽然还算礼貌,但却缺乏应有的那种崇敬:“我知道父亲和各位叔伯都是百战余生的豪杰,我们将踏着父兄们留下的足迹继续前进。但你们真的已经不行了,不论你们接受还是不接受,这都是不可逆的事实。”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大红狼,要不是强自压制,以他霹雳火爆的脾气,大耳刮子就已经呼到儿子的脸上了:“你说甚?我们不行了?老子十四岁开始当兵打仗,十六岁晋队首,二十一岁那年率领兄弟们冲阵,什么样的场面没有见过?你罗伯父和我在绥德大战三万官军,激战半个月……” 郎太平很有耐心的听着父亲又一次说起他的辉煌历史,这并是因为他想听这段早已经被说起过无数次的往事,只不过是出于礼貌罢了。 一直等到父亲把话说完,郎太平才终于开口:“父亲说的不错,您和我罗伯父,还有那么多的叔叔伯伯们,确实能打能拼,这是事实谁也否认不了,孩儿也从未否认过,并且以次为荣。但这毕竟已是过去的事情了!在全新的战斗模式面前,如父亲这样的冲杀除了送死之外毫无意义。真正的战争就不应该是这个样子……” 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的儿子,对身经百战的父亲说出这样的话语,已经把大红狼给气笑了:“好,好,好,你说老子不知道战争是什么样儿?那你小子给我说说,战争到底是什么样儿吧?” “还是不要说了吧,因为就算我说出来父亲也理解不了。我只能说,父亲所经历过的那些所谓的战斗,不过是两群人之间的械斗而已。” “械斗与战斗,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以父亲的固有思维,真的无法理解新式战争,不过您很快就要看到了。到时候父亲自然会明白!” “以后,打仗的时候,父亲最好不要冲的太靠前……” 大红狼原本已经被儿子气了个半死,听了这句话之后顿时心头一暖,因为同样的话语他的夫人经常提起,要他不要傻乎乎的往前冲。毕竟兵凶战危,冲的太靠前了难免会有所伤损。 这是一句只有最亲密的家人才会说出来的叮咛之言。 原来以为这是儿子对自己的关切,听了郎太平后面的半句话之后,大红狼差点没有当场气死:“以后的战斗会以全新的形式出现,父亲的舍命冲杀不仅毫无意义,而且完全没有必要……” 老子的舍命冲杀毫无意义?全无必要? 要不是老子舍命冲杀,哪有你小子的存在? 大红狼正要臭骂儿子几句,后营中传来两声悠长的哨响,郎太平赶紧说道:“哨声即军令,孩儿必须要去集合了,父亲千万保重……” 说完这句话之后,郎太平就头也不回的跑了回去,只留下大红狼还在原地呆呆发愣…… 第二百六十四章 无需动员 “见到郎公子了吧?” 当李吴山问起这事的时候,大红狼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见到了,那小王八蛋真是太不像话!” 就算是没有亲眼目的父子二人相见之时的情形,李吴山也知道自己的学生是什么样子,所以只是微笑不语,旁边的大红狼却在不停的发牢骚: “我家那小王八蛋,自以为跟着大帅学了几年,就不知天高地厚狂的没边了,连我这当老子的都不放在眼里!”大红狼十分恼火:“大帅这次带他们出来见见世面,还真是及时呢。” “少年人嘛,总是以为厮杀很容易。”李吴山笑道:“我这次带他们出来,也是为了让他们增长见识,看看真正的战场是个什么样儿。哦,对了,以我军之力,应该能把麻县打下来吧?” 这次李吴山亲自坐镇商城,还带着一个直属队一个己字营,虽说是为了让学生们增长见识,终究不是来游山玩水,一定要打一场的。 这早就在大红狼的预料之中。 “打麻县当然没有问题,只是守不住。” 麻县县城距离商城只有两百里,距离长岭关前线才六十几里,敌我之间的情形早已摸的很清楚了:哪怕是不用刘春生那三个营的大旗军配合,单纯只是依靠大红狼部的实力,也能把麻县县城打下来,但却万万不可能守住。 因为麻县的后面就是清军主力。 阿济格的本部北大营,距离麻县只有一百七十里,旁边还有左梦庚的部分人马。麻县就是一个马蜂窝,捅一下子就得赶紧跑,而且一定要跑的飞快。否则的话,一旦被敌人缠上,就是左右夹击的危险局面。 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大红狼等人才始终没有正式和湖广的清军开战,而是反复的派出小股“游击队”进行反复袭扰和破坏。 反正长岭、松子两道关口在自己的掌控之下,而且那一带山高林密地形复杂,不适合大军展开,只要保持自己的存在,始终不远不近的威胁着也就可以了。 “我准备打一下麻县。”李吴山说道:“郎将军也做一下准备吧,十天的时间够吗?” “十天肯定不行。”大红狼直言不讳的说道:“我这边的情形大帅需是知道的,看起来好像有几万人马,但真正能拿得出手的却不多。” 仅仅只是在商城到长岭关一带,就有几万人马,而且全都归属大红狼统辖,其实这只不过是一个表象。 所谓的几万人马,其实根本就是从湖广逃窜过来的闯军残部,分属好几个不同的营头,仅仅只是保持着对大红狼名义上的服从,应该算是联军的关系而不是他的部曲。在这近三万多人马当中,绝大多数都是毫无战斗力的老弱病残和残兵败将,真正能派上用场的战兵,能有四千人就已经很不错了。 就算是这四千战兵,也是营头混乱建制不同,要想拉他们上战场,必须要有充分的准备。 之内完成所有的战前准备,这根本就不是可能的。 “十天不行就二十天。”李吴山笑道:“这事不着急,我先让刘春生他们带两个营过去打打前站,然后我再过去坐镇,郎将军尽管慢慢的整理各部,到时候赶上来也就是了。” 虽说这一带是闯军的地盘,但李吴山的意思已经非常明显了:依旧是大旗军作为主力,大红狼的本部人马和那些个乱七八糟的闯军营头只不过是辅助力量。 闯军残部的战斗力本就不怎么样,由百战百胜的大旗军充当进攻麻县的主力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儿。 六日之后,刘春生带着两个营先行开拔。 “兄弟们!”穿了一身黑色军装的牛柱儿已经把他手下的那些个队长、旗长召集到了一起,说的口吐白沫:“李大帅亲自带队去打麻县,先锋部已经开出去了,具体的情形我已说的很明白!” “这是咱们加入大旗军以来的首战,说什么也不能孬了!”牛柱儿声嘶力竭的大吼着:“临来的时候,高大人已经说过了,我还得再说一遍,这一战,无论如何都得打出个样子来,别丢了高大人的脸!” 和其他的大旗军营头不一样,这个“己”字营虽然在大旗军的在战斗序列之内,却不是李吴山的本部人马,而是监军高起潜的嫡系。 在原本的战斗中,因为伤亡太重,“己”字营已取消了建制和番号。在南京保卫战当中,因为收容了高起潜部的残兵败将,而高起潜又成了大旗军的监军,才重新建立了“己”字营。 在大旗军所有的营级建制当中,“己”字营规模最大,光是战兵就有两千挂零,除了部分高起潜的旧部之外,还有些是从三大营的败兵中收拾过来的散兵游勇。 虽说李吴山一直将他们平等对待,但这些人总觉得自己是“后娘养的”——其他营头都是李吴山一手创建一手打造出来的嫡系,只有这个营头是监军大人高起潜的人马,就算是没有收到明显的排挤,也有种矮人一头的自卑感。 偏偏这一次,又要和大红狼部并肩作战,而大红狼和监军大人高起潜的关系不怎么和睦,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所以,这一回一定要打出个样子来,就算比不过李大帅的直属队,也绝对不能让大红狼比下去。 “高大人待我牛柱儿不薄,我这一百多斤的卖给高大人了。”牛柱儿粗野的大叫着:“只要是奋勇杀敌玩命冲锋的兄弟,我牛柱儿把他当亲爹一样敬着,哪个要是怂了丢了高大人的脸面,我牛柱儿认得你,军法可不认得!” 大军开拔之前,牛柱儿做了最后一次战前动员。 和“己”字营同行的学生兵们却没有做任何动员,更没有“奋勇者赏,怯懦者罚”的言语,而是直接拔营启程,平静的好像是要出门走亲戚一样,竟然没有丝毫剑拔弩张的战前气氛…… 当天午时,李吴山率领自己的直属队和“己”字营正式开拔,两千四百多名学生兵紧随其后…… 第二百六十五章 按部就班 虽然大红狼本就属于闯军,但是整合那些乱七八糟的闯军残部依旧让他焦头烂额,勉勉强强将这些人捏合在一起,拼凑出四千二百人马,终于赶了上来。 按照既定的安排,大红狼部并不参与攻打麻县县城的战斗,而是部署在麻城正东稍微偏南的方向上,准备阻截来自平湖方向的清军。 这次深入到湖广地面上,李吴山动员的总兵力接近九千,包括刘春生的两个先锋营一千六百人,“己”字营两千多人,大红狼部和闯军各个营头四千多人。虽然还有一个李吴山的直属队,但那只能算是保卫力量,而且人数太少,没有计算在内。 至于那两千四百个学生兵……大红狼本部就没有把他们计算在战斗序列之内。 那些个穿着整齐制服的娃娃们,就是来增长见识开阔眼界的“旁观者”,根本就不指望他们参与战斗。 近万人马,攻打一个小小的县城,绝对是重锤砸蚊。真实的战略意图绝不可能是麻县,而是这带的清军。 典型的围点打援式,这一手大红狼一点都不陌生。 正统的“围点打援”,就应该是先行猛攻敌人的一个重要战略节点,然后用主力截杀对手的援兵。而且李吴山显然也是有同样的想法,因为他已经把“己”字营和直属队部署在大红狼身后二十几里处,看样子这次行动的主要目标是来自平湖方向的清军。 如果大红狼是这次行动的最高指挥,肯定也会这样部署安排:因为平湖方向上的清军最多,而且战斗力最弱。 柿子要捡软的捏嘛。 平湖的清军隶属于左梦庚部,是以前左良玉的人马。 作为大明朝的太子太傅平南侯,左良玉是当世第一军头实至名归,这并不是说这位侯爷有多能打,而是他的军队最多——号称百万大军。 虽说“百万”之数肯定有不少水分,但数量众多却是不争的事实,至于说这么多的军队是怎么来的,看看李自成就知道了。 左良玉的手法和李自成如出一辙,最大的本事就是两个字——胁裹。 每到一处就强拉壮丁摧毁村庄,把当地的人口变成自己的士兵。至于说这样的军队究竟有多少战斗力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反正规模已象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 前几年,左良玉的百万大军和李自成的百万大军,在河南翻翻滚滚杀了几个来回。在河南就有两股百万级别的军队反复厮杀,破坏力可想而知…… 在弘光朝,左良玉本是要打着“清君侧”的旗号进攻南京的,却病死在路途之中,他的儿子左梦庚继续统领“百万大军”,转过脸去就投降了清军,现已成为清军的一部分。 百万大军向阿济格的两万多人马投降,这事听着都玄乎,但却是事实,同时也说明左部人马的战斗力确实低下。 战斗力底下的军队并非就是一无是处的窝囊废,要不然早就被消灭无数次了。 左部人马的生存秘诀就是:打呆仗。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从不追求灵活多变的战术变化,而是用死板僵硬的战术的和对手打消耗战,一点一点的磨,借助人数上的优势逐步堆死对方 大红狼部的战斗力虽然稍高一些,却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一来是因为他的兵力远不如对方充分,再者则是因为除了他的本部人马之外,这四千多人完全就是临时拼凑出来的,自然无法做到如臂使指的灵动指挥。 打了整整四天之后,呆仗就演变成了烂仗。虽然双方打的有来有回几度攻守,其实都整个的战术部署已经彻底糜烂。双方都在拼消耗,都希望对手最先崩溃。 攻守战变成了纯粹的消耗战,仗打成了这个样子,战斗本身已毫无亮点可言,胜负的关键取决于谁的援兵最先到来。 早已习惯了这种战斗方式的大红狼毫不犹豫,马上向身后的李吴山求援,希望他能把作为预备队使用的直属队和“己”字营投入战场,尽快解决当面之敌。 李吴山马上做出反应,亲率队伍火速来援。 “准备战斗吧。” “是,校长!” 和以往的战斗完全不同,没有任何阵前动员,连一句鼓舞士气的话语都没有说过,李吴山甚至没有做任何部署安排,而是直接把具体的指挥权下放到学生们的手中。 炮兵班班长郎太平吹响了竹哨,伴随着竹哨声,四个炮兵小队瞬间展开: “第一矩阵已就位。” “第三矩阵已就位。” “首次标注击发完成。” “第二矩阵延射准备完毕。” “第四矩阵备射准备完毕。” 因为有前面火铳兵方阵的阻隔,郎太平根本就看不到战场上的情形,事实上他根本就不关心那些,只是静静的等待着总攻命令的下达。 这是郎太平的第一次实战,他显得有些期待,又有点兴奋…… 就在这个时候,那面代表着校长本人的一丈六尺高的旗帜猛然一伏,旋即又高高竖起。 这是校长本人发出的命令:开始攻击。 “第一矩阵,射!” “第三矩阵,射!” 两轮炮击之后,稍微停顿了一下,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前面的火铳兵方阵,当他看到前面的升起了一面红色的三角小旗之时,马上用竹哨发出一个悠长的音节: “前方导引旗三个刻度,延射两轮……” “定位、延射交替一轮。” “第一第三矩阵做延射准备。” “第二第四矩阵前进两个基准距离!” 学生兵们用完全标准化的动作,瞬间就完成了两轮炮击,分成两个部分的四个炮兵矩阵交替一轮。 一切一切都有条不紊,透着工匠般的严谨和秩序。 没有慌乱,甚至没有紧张的情绪,完全按照平时训练的那样开炮就可以了。 至于前面的情形是什么样子,他们根本就看不到也不需要知道,他们的任务就是配合前面的火铳兵。 很快,前面就又升起了一面蓝色的三角小旗。 这是前面的火铳兵给出的信号:敌人已进入炮火的最大射程之内。 就如同条件反射一般的本能,郎太平甚至没有做任何思考,就直接下达了命令: “标示最大刻度。” “第二第四矩阵齐射。” “第一第三矩阵齐射!” 两轮齐射之后,第一个炮火循环正式完成。 第二百六十六章 极度混乱 李国英,原名李狗儿,原籍山东,是左良玉的旧部,现领黄州府剿防使之职,率部驻守平湖,最主要的任务就是阻止豫东南一带的闯贼乱窜。 左良玉虽死,但他手下的部将还有不少,比如说卢光祖、徐恩盛、郝效忠等,都是有名的大将。和这些人比起来,李国英显得有些过于平庸,但却是左部的嫡系,素来被左良玉视为心腹之人。 这主要是因为李国英是左良玉的儿时伙伴,是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交情。 左良玉幼年丧父,在他两岁的时候母亲改嫁他乡,在亲戚的抚养之下吃百家饭长大的。当时的李狗儿家境稍好一些,总是从家里偷些干粮饼子给左良玉吃。年纪稍长以后,二人一起给私盐贩子做挑夫,在一个锅里抡马勺,是一个饼子掰成两半吃的交情。 后来左良玉飞黄腾达,自然不能忘了以前的老兄弟们,李狗儿投靠了左良玉谋了一个军职,成了大明的军官。 虽说李狗儿这人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却胜在老实本分,而且对左良玉极度忠诚,自然被视为心腹,不仅提拔的很快,而且左良玉亲自给他取了一个正式的名字:李国英、 从崇祯元年至今,李国英始终追随左良玉,已二十一年了。在左良玉身死之后,继续追随左梦庚,绝对属于左家军当中的元老。 对于左梦庚投清这件事,李国英没有任何意见,既不同意也不反对,而是抱定了一个想法:做大明的军官也好,给大清效力也罢,都和他无关,他只对左家人效忠。 李国英是个典型的乡民,斗大的字儿认不了一箩筐,什么家国天下什么春秋大义全都不在乎。只是单纯觉得当年的左良玉对他不薄,自己就应该给左家人卖命。 正是出于这种简单的报恩想法,在收到左梦庚的命令之后,李国英一刻也没有耽搁,马上率部出战。 李国英的作战手法和他这个人完全一样:呆板、僵化,虽然显得非常保守,但却异常谨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因为深知自己不是什么绝世名将,所以从不玩弄那些眼花缭乱的技巧,也从不适用复杂的战术,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那个本事。 老老实实的执行上司的命令,“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他的作战思想。打呆仗打烂,一点一点的磨,打消耗战,然后利用人数优势把对手活活堆死,这是李国英用老了的手法。 这次也不例外! 大红狼是闯军旧部,他率领的人马大多出自闯军。这对于李国英而言是一个优势:因为闯军是他的老对手了,早就习惯了闯军的作战手法。 用熟悉的战术和熟悉的敌人交战,对于李国英而言完全就是轻车熟路,就算是闭着眼睛也知道应该怎么打。 事实恰如李国英所料想的那样,按部就班老老实实的打了几天呆板的让人乏味的战斗之后,毫无亮点可言的攻防战就逐渐变成了消耗战,最终的胜负不是取决于谁的智慧更灵动,而是取决于谁的人数更多。 大红狼的援兵已经到了,这完全就在李国英的预料当中,但他却一点都不担心,因为他的援兵也在陆陆续续的赶过来。双方都把援兵投入战场之后,依旧要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消耗战。 打消耗战,是李国英的拿手好戏。 反正时间在自己这边,又是内线作战,甚至不需要战胜对手,只要持续不断的消耗下去,对手就会知难而退了。 当自己的右翼(敌之左翼)出现了新的敌人之后,李国英马上就把预备队增援了上去:你拱卒我也拱卒,你增援我也增援,反正我能调动一万多人马,占据压倒性的数量优势,那就耗呗,谁怕谁? 仅仅过了一个多时辰,李国英就得到了消息:左翼溃败。 刚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李国英根本就是一头雾水,第一反应就是消息有误。 左翼原本就有两千多人马,加上刚刚增援上去的一千六百人,差不多四千人马呢,占据了总兵力的三分之一,可谓兵力雄厚,怎么可能会败下阵来? 虽说早就听说大旗军英勇顽强战力剽悍,在那个方向上却只有两千多人。以四千对两千,怎么也不会败吧?就算大旗军真的是天兵天将势不可挡,也不可能败的这么快呀! 从时间上推算,战斗不过刚刚打响,要想分出胜负怎么也得三五天的时间吧?怎么可能刚一接战就败了个稀里哗啦? 这完全不符合常理嘛。 所以,李国英坚持认为是军情有误,而是不是整个左翼已打穿了。 又过了大半个时辰,军情战报如同雪片一般纷纷而来:左翼败了,而且败的非常之惨。近四千人马被敌人打的丢盔弃甲,正匆匆忙忙朝着这边溃败下来。 李国英不是没有打过败仗,但这次却是真的懵了,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兵力最雄厚的左翼到底是怎么败下来的。 从时间上推算,左翼的溃败几乎是在一瞬间产生,能够出现这样的效果,说明对手在这个方向上投入了至少两倍甚至三倍的兵力。 但对手的总兵力都不到一万,而且主攻方向是在麻县,平湖一线只不过是分战场,不可能有太多的敌军。 大军团作战,不是捉迷藏,不可能做到彻底的掩饰和隐藏,更不可能把一两万人马凭空出现在某地。 难道说对手把所有的兵力全都压在左翼上了? 这就更加的没有可能了,因为李国英已经和大红狼在正面战场上打了好几天! 最先败退下来的溃兵说,他们遭遇的是小股敌军,也就是一两千人的样子…… 这一次,李国英已经对自己的军情系统完全绝望了:这他娘的不是睁眼说瞎话吗,一两千人就能瞬间击败四千人?难道说对手全都是三头六臂的天兵天将? 不可能,绝对没有这种可能。 唯一的解释就是:对手在左翼方向上埋伏了大量人马,突然杀出来才会有这样的效果。 不论如何,左翼的溃败都是不争的事实,战斗经验丰富的李国英当机立断,毫不犹豫的把最后一千多预备队全都投入左翼,希望可以稳住局面。 奈何事与愿违,这压箱底的一千多预备队败的更快,还没有看到对手是什么样子,就直接败下来了。 这第二波支援,根本就没有达到左翼战场,就和己方的溃兵迎面相遇了。 兵败如山倒可不是一句夸张的形容,而是对事实的真实陈述。败兵如同潮水一般,好像是一群被猎狗追赶的鸭子,根本就收拾不起来了。 四千多人当不能稍微阻挡对手,这一千多援兵还能掀起多大的浪头?干脆直接撤了回来,免得被己方的败兵冲散,到时候局面就会更加糟糕。 到了这个时候,就算李国英是一头猪,也知道败局已定了。 收拾败兵重整战线?只有没有上过战场的雏儿才会有这么天真的想法。 几千败兵呼啦啦的败退下来,光是那股惯性就势不可挡,一旦出现这样的局面,就算是武侯再世军神重生也只能徒呼奈何了。 为了避免败兵冲散自己的阵线,李国英做出了一个虽然说不上精明但却绝对中规中矩的选择:带着自己的本部中军飞速撤退。 撤退和溃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这种情形之下这无疑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先行脱离接触,撤退到安全距离之外再行收拾人马重整旗鼓,以图再战…… 如果在正面对敌的大红狼能在这个时候抓住机会,死死咬住李国英的尾巴,不给他从容撤退的机会,必然会是一场辉煌大胜。可惜的是,大红狼的战斗经验和李国英一样丰富。 打了好几天,都是难分难解的局面,当面的对手李国英并没有呈现出明显的败相,忽然就莫名其妙的全军撤退了。大家都是千年的老狐狸,居然还玩弄这样的鬼花招,大红狼要是上当那才真的活见鬼了呢。 大红狼本能的认为李国英是在玩弄“诈败”的花招,才没有在第一时间下达衔尾追击的命令。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给了李国英宝贵的喘息之机。 虽然早就知道李大帅会攻击敌人的侧翼,但大红狼也算是大旗军的一员,知道大旗军的战斗力。就算是李大帅再怎么勇猛,毕竟兵力摆在那里,仅有一个不算大旗军嫡系的“己”字营和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直属队,能够起到一定的牵制作用就已经足够,完全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击败对手。 在同一件时间上,敌我双方都出现了重大误判:李国英过分低估了对手的战斗力,而大红狼则认为是李国英在耍花招,绝不肯上当。 但是,没过多久,大红狼就觉察到事情有点不对头了:李国英撤的太匆忙了,直接就甩下了单薄的右翼,慌慌张张的调头就跑,这不等于是把犹豫白白送给大红狼了吗? 完全是出于谨慎的考虑,大红狼还是没有敢于贸然进攻,而是派人去找李吴山核对确认。 “报将军,敌之侧翼已被李大帅击败,正仓皇撤退。大帅正率人马沿途追赶……” 怪不得李国英跑的如此匆忙,原来是侧翼已经被李大帅打崩了。 李大帅不愧是李大帅,果然是人的命树的影,大明战神的盛名之下果然无虚,仅仅只带着一个“己”字营就“闪崩”了李国英。 “报将军,己字营还在原地未动!” “己”字营还在原地?听了这话,大红狼登时就懵了。 如果“己”字营按兵不动的话,那对手的侧翼是被谁打崩的? 李吴山李大帅再怎么厉害,也不能象传说中的赵云赵子龙那样单枪匹马直闯军阵吧?那种事情只会出现在戏文里头,两军交战的战场上永远都不可能出现。 “己”字营根本就没有参与战斗,而是作为预备队继续等待李吴山的命令,现在还停留在原地。 那么,现在正在追击李国英的是谁呢? “李大帅正率火器营与敌激战。” 火器营?大旗军中根本就没有这个建制,哪里来的什么火器营? “就是那些学生,大帅率领学生们穷追李国英部,已前突二十余里了……” 听了这句话,大红狼的脑袋里就好像钻进了一万只苍蝇,顿时就炸了,一跳三尺高的破口大骂:“我把你个亲娘的牛柱儿,我日你八辈儿祖宗。我早就知道老阉贼的人不靠谱,老子要活剐了你……” 这事本和牛柱儿无关,大红狼之所以如此咬牙切齿的大骂牛柱儿,就是因为牛柱儿在如此紧要关头按兵不动。 那些个学生只是来“观摩学习”的,虽然不是游山玩水也和游山玩水差不多了。虽说那两千多年轻人都是大帅一手培养的,终究不是士兵而是学生啊。 大帅都带着毫无战斗力的学生们冲上去了,牛柱儿却按兵不动作壁上观,这他娘已不是违反军令那么简单,这是要害死李大帅啊。 那两千多学生根本就没有上过战场,也没有见过血,怎能是李国英的对手?一定是牛柱儿故意拖延,想要借李国英之手置李大帅于死地。 那牛柱儿本不是大旗军的嫡系,“己”字营也是高起潜的旧部,和大帅不是一条心也是完全能够想象到的事儿,却没有想到他们会如此下作。 这分明是想害死李吴山李大帅,然后高起潜那老阉贼就可以顺势接管大旗军了。 这个时候的大红狼恨不得把牛柱儿大卸八块,但却已经顾不上了。 现在最要紧的是去拯救李大帅和那些学生们,至于如何泡制牛柱儿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起兵,尽起所有兄弟,追上去,救大帅!” 这个时候的大红狼是真的炸了,以最快的速度集合起队伍,连辅兵都甩下了,直接就率部冲了上去。 “我的大帅呀,你可千万坚持住啊,千万不要有什么三长两短……”从来不信神佛的大红狼竟然喃喃的祈祷起来:“甭管是哪尊菩萨哪位大仙儿,千千万,万万千,说甚么也得保佑我大红狼这一回哦。就算你们保不住李大帅,好歹也要保住我家太平啊。我郎家四代单传,就这么一根独苗苗,我的儿若是有甚么三长两短,漫说我郎家历代祖先不能饶我,就算我那夫人也能把我生吞了……” 第二百六十七章 战争机器 唯恐李吴山和自己的宝贝儿子有什么三长两短,大红狼玩儿了命的追赶,一口气突进十几里。因为速度太快,几千人的队伍已经拉扯成为一条弯弯曲曲的“直线”。 这是兵家大忌,大红狼不是不知道这一点,却已经顾不得了。 “我的李大帅啊,李国英这一手明摆着就是诱敌深入,连我都已经看得很清楚了,你怎么还会上他的恶当?” “牛柱儿这王八羔子也是该死,竟然如此下作……” “兄弟们,再加把劲儿,追上去把咱们大帅救出来……” 不仅是大红狼,连那些和他在一起的闯军将领也看出了这是诱敌深入之际,这么简单的伎俩李吴山竟然上当了,实在不应该啊。 这个的时候的李吴山一定被李国英团团围住,正在急等救援呢。 就在这个时候,李吴山的传令兵到了。 那是六个头戴大檐军帽脖子里系着三角巾的学生,一身笔挺的制服愈发映衬出少年人特有飒飒英姿:“校长命令你部由此折而向南,至横水渡口一带,截断敌南蹿之途,务求全歼敌部。” 这个命令简明扼要,非常容易理解,但大红狼却愣住了。 截断敌人北蹿的途径?还要全歼敌军?难道不应该尽快赶过去救援李吴山吗? 要不是因为印信俱全,大红狼一定会认为这是一个假消息,但他还是很不放心的追问了一句:“大帅的命令真的是南下阻截敌军?而不是要我部去增援?” “你部?增援?”那个年轻的传令兵皱起眉头:“增援什么?” “当然是增援你们……增援大帅!” “敌之主力已被击溃,无需增援!”这话传令的学生兵胸脯子挺的半天高,脸上全都是骄傲和自豪的神色:“你们只负责收拾敌之溃兵即可,这是校长的命令!” 李吴山的这个命令很简单,但大红狼却更加的难以理解了:李国英部有一万多人马,就算分散不少,当面之敌应该不会少于七千。 别说是七千人马了,就算是收拾七千头肥猪,也得需要些时间吧?我这边的援兵还没有赶到呢,李国英的主力就已经被击溃了? 这事听着怎么就那么玄乎呢? 大红狼不敢相信。 军令就是军令,无论能不能理解,都必须执行。 大红狼率部紧急转向,于第二日凌晨到达指定地点。 为了等待后续部队,大红狼部耽搁了一些时间,以至于行进速度落后于对手,当他达到之时李国英部已摆开了阵势,最好了迎战的准备。 只有渡过河去,才能摆脱身后的追兵,这个时候的李国庆摆出一副背水而战的架势,分明就是要和大红狼拼命。 一路溃败之下,李国英部损失惨重,死走逃亡之下所率兵力只有四千余,和大红狼部基本上是旗鼓相当。 虽然人数锐减,但李国英部的战斗力反而有了显著的提高。 兔子急了还能咬人呢,更何况是几千名久经沙场的士兵?只有渡过河去才能摆脱身后可怕的追兵,偏偏又有大红狼挡道,穷途末路之下爆发出来的战斗力相当可怕。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剩下的这些清军,大多是李国英的直属部队,其中还有一部分是他的家丁。 送宋代开始,因为“兵由将有”的缘故,带兵的将领往往会特意培养出一支自己直属的“家丁队伍”,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本部亲兵。 亲兵的数量或许不会很多,但却拥有最好的装备和最严密的组织度,不管是福利待遇还是军粮军饷,都拿最高的一份,而且仅仅只对直属的将领本人负责。 这样的亲兵战斗力更强也更忠诚,是整个军队当中的中流砥柱,不到紧要关头根本就舍不得拿出来。 这一次,李国英不仅悬出重赏组织敢死队,还亲自带领亲兵上阵拼杀。其他的那些个杂牌士兵也知道这个坎一定要迈过去,否则的话就真的全完了。 最高统帅亲自上阵杀敌,大起同仇敌忾之心,大红狼部又是立足未稳,虽然几度拼杀,却难有寸进。 眼看着敌军已经做好了渡河的准备,接连两次强行突击都被打了回来,大红狼也杀红了双眼,猛然扯下身上的甲胄,打着赤膊高举着佩刀厉声呼喊:“商城的老兄弟们,随我冲——” 大红狼的手法和李国英如出一辙:亲自率领自己的本部亲军冲锋! 到我双方都把压箱底的实力使了出来,而且全都是最高统帅亲自带队冲杀,就好像两股相向的洪流狠狠的撞在一起。 战斗的惨烈程度旋即上升了一个等级! 激烈的战斗中,大红狼的右肩被“咬”了一箭,强忍着剧痛折断箭杆,单手持刀继续拼杀。 双方的战斗力难分伯仲,战斗意志同样顽强,伤亡数字直线上升…… 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成了一条钻进粘稠胶液中的游鱼,哪怕是用尽全身的力量也很难前进分毫,四面八方全都是层层叠叠的敌人。 劈砍,捅刺,仿佛野兽般撕咬。 刀子划破肌肤砍中骨骼的钝响伴随着尖利的嘶吼声,还夹杂着谩骂和呐喊之声,打的难分难解…… “轰” “轰轰” 炮火声中,十几道黑色的烟柱在敌之侧翼升腾而起,正在浴血拼杀的清军就好像是一群听到了虎啸之声的绵羊,刚刚还很顽强的战斗意志瞬间崩溃,如同潮水一般退了下去。 “后退者斩!” 在李国英的怒吼声中,督战队抽出刀子,连连砍翻了二三十个溃兵,才勉强收拾起局面。 一杆黑色的大旗由远而近,旗面上书了一个斗大的“李”字。 直到这个时候,大红狼才终于明白李国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溃败,而且败的这么不可思议。 所有的答案全都在那些学生们身上。 作为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将,大红狼不是没有经历过炮火,但却从未见过如此密集的炮火。 持续不断的轰鸣声中,铺天盖地的炮火把河滩打的碎石飞溅。根据大红狼的估计,要想维持如此密度的炮火,而且持续不断,至少需要百门火炮。 达到百这个级别的火炮数量,在这个时代是一个完全无法想象的事情。 当年鏖战河南的时候,偌大的开封城能在一个方向上摆出二十四门火炮,就已让闯军损失惨重,号称锐不可挡。若不是李自成掘开黄河水淹城池,能不能打下来开封城还是要个未知之数呢。 在野战当中,出现如此密集的炮火,已经完全超出了大红狼的想象力。 而且,那些炮火明显具有非常高的机动性,好像长了眼睛一样,总是能够准确无误的砸开挡路的敌人。 若单纯是倚仗密集犀利的火炮,倒也没什么,最关键是那些端着火铳的学生们。 这些学生拍着整整齐齐的队伍,分成四个大小不一的密集方阵,踩着竹哨的节奏迈步向前。 这些学生们亲近的速度并不算快,只是一般的行进速度,却自有一股无可阻挡的凛凛气势。 就好像完全没有看到不时射至的箭矢,始终保持着一成不变的节奏,用整齐划一的步伐和速度,在竹哨声的指挥之下,射出一轮又一轮排枪。 “砰砰”的火铳声实在是太整齐了,明明是千百杆火铳,但却发出同一个声音。 李国英是真的拼出了血本,不顾一切的率领敢死队和亲兵们舍命狂攻,刚刚冲过去就被成排成排的放倒,好像退潮的海水一般瞬间就矮了下去…… 两次冲锋都被排枪打的有去无回,李国英还是试图组织起第三次冲锋,还不等他正式发动,长了眼睛的炮火就倾泻下来…… 密集的炮火砸在密集的人群中,瞬间就是一副血肉横飞的情形,仿佛末日一般。 大红狼已经看出来了,由火炮和火铳构成的双重火力网简直无可匹敌,敌人冲的越猛就死的越快。 把火铳兵密集排列,组成一面火力之墙横推过去,展现出来的杀伤力大的可怕。仅仅只是片刻的交战,所造成的杀伤就超过了大红狼部一个多时辰的厮杀。 这根本就不是势均力敌的战斗,而是一面倒的屠杀。 学生们所展现出来的杀伤效率高的吓人,简直就是在宰羊,而且是一群一群的宰杀,成片成片的放倒…… 当火器足够密集的时候,杀伤力确实惊人,这一点都不难理解,只要亲眼目睹了学生们的战斗方式,很快就能够明白。 真正让大红狼感到震撼的不是已尽收眼底的屠杀,而是学生们展现出来的那种气势。 和以前所见过的任何战斗都完全不同,这些个年轻的学生们始终保持着密集的队形和一成不变的节奏,不管面前的敌人是多还是寡,都用固有的速度往前推进推进再推进。 没有声嘶力竭的呐喊,没有夺人心魄的怒吼,一切都在沉默之中进行,除了清脆的竹哨和火炮的轰鸣之外,端着火铳的学生们始终一言不发,也没有象最勇悍的士兵那样奋勇前冲。 在这个时代,衡量士兵是不是足够勇武,有一个硬标准,那就是在两军交战之际敢不敢顶着敌人的攻击冲在最前。 面对敌军,敢往前冲的就是雄健之兵,就是铁血勇士。 但是,却没有哪怕一个学生脱离队形往前冲,就好像每一个方阵都是严丝合缝的整体。 这些学生们虽然在一瞬间就给敌人造成了巨大的伤亡,并且在片刻之间就把敌人打崩了,却没有大红狼早已熟悉了的那种悍勇气势和亡命精神。 这些学生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就好像作为个体的那些东西已经被彻底抹去了,一切都按部就班。每一个学生都和其他的同伴相互咬合严丝合缝,就好像是……就好像是一架精密的机器。 这是一架专为杀戮而生的战争机器! 第二百六十八章 夸海口 在这些学生面前,李国英竟毫无还手之力,一瞬间就被打的闪崩。亲眼目睹了学生们的战斗力之后,大红狼已心悦诚服,没口子的夸赞着:“不愧是大帅一手调教出来的兵,行,真的行,硬是要得!” 面对大红狼的盛赞,李吴山只是微微一笑:“郎将军谬赞了,他们还只是学生,不能算做是兵。此一战不过是牛刀小试,算不得甚么。” 一上来就把李国英给打崩了,就这还是牛刀小试?李大帅可真够谦虚的。 这还真的不是谦虚,而是事实。 在大红狼看来,这绝对是一场辉煌大胜,对于李吴山而言,真的算不了什么。 学生们拥有压倒性的火力优势,而且启用了全新的战斗模式。敌我双方的差距已不可以道里计,而是存在至少一个代差。 领先整整一个时代,出现碾压效果不足为奇,这样的战绩完全在李吴山的预料当中,却彻底颠覆了大红狼对战争的认识:“啧啧,可真是厉害,直到现在才算是明白了我家太平说的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冲的越猛就死的越快……” 在绝对密集的火力面前,如旧式军队那样奋勇前冲,用血肉之躯去扛火器,绝对是在送死。那一阵阵密集的排枪,士兵的悍勇已经成了一个笑话。因为这已不再是战斗,而是排队行刑! 看到学生们的火器如此犀利,大红狼当然见猎心喜:“不能再让兄弟们拎着刀子上去拼命了,我也得想法子弄点枪炮什么的……” “郎将军不是外人,我就对你说点实在的东西吧。”李吴山说道:“学生们之所以能够速胜,火器犀利自然是一个重要原因,但却不是决定因素……” 拿起火铳就是新式军队了?哪有那么简单! 大明朝本就有成建制的火器营,但实战效果却非常不堪,甚至还不如披坚执锐的老式军队。崇祯十六年的时候,大明总兵李建泰就曾率领三千火器兵和闯军厮杀,当时的大红狼就是带队的将领之一,照样把李建泰打的鬼哭狼嚎大败而归。 由此可见,学生们的战斗力并非是来自于火器,至少不完全是。 火器本身的犀利果然重要,但绝对的秩序和严整的纪律都是维持战斗力的关键因素。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大红狼永远都不可能明白:火器的使用不仅极大的提升了战斗力,还是对战争模式的颠覆。从学生们走上战场是那一刻开始,一种全新的战斗模式随之产生,而战斗模式的更新则彻底改变了战争…… 也就是说,新式军队的出现,不仅仅只是表现在杀敌数字上,还会有更加深刻更加广泛的影响。 “这事不妨以后细细说起,”李吴山笑道:“眼下的当务之急,则是清扫李国英的残部,此事就拜托郎将军了。” 李国英的总兵力约莫一万四五的样子,真正可以拉出作战的也就是将将万余人马,连续两次激战,被学生们干掉了三千多,虽然还有大量的残部,事实上已经算是被全歼了。(这一段话是废话,原本不想写的,只是为了回复某些读者的议论,同时顺便做一下历史科普。在整个冷兵器时代,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全歼,而且事实上也做不到这一点。就以李国英之战为例子说明一下:李国英部的总兵力有一万五上下,但他必须驻守平湖到横水一线,这就需要至少四千多的驻军,可以调动的机动兵力最多也就是有一万而已。这一万的机动兵力还需要分成三个部分,分别是李国英的本部中军和左翼军,还有预备队。至于少量的警戒附属部暂不计算在内,粗略的估计中军在四千多人的样子。只要他的中军一败,基本上就算是被打败了。而打败他的中军,只需要将伤亡数字积累到三成,也就是一千多死伤,就可以造成中军的彻底崩盘,进而引发整个战场的闪崩。在整个冷兵器时代,三成的伤亡数字就是一个硬标准,同时也是分水岭。当伤亡数字达到三成以后,军队还没有崩溃,命令还能够执行下去,就可以算是当之无愧的强悍之兵了。所以,面对总兵力达到一万五的李国英部,只需打死打伤一千多人,胜负就已经分出来了,所以李国英才会毫不犹豫的撤离做第二次部署。在千百年的漫长时光当中,因为通讯技术和指挥体系的落后,只要击溃敌之中枢,就可以奠定胜局。只要能够杀死杀伤敌人机动兵力的三成,就算是全歼。至于说敌人有一万人马就砍下一万个首级这种事情,从来都不存在……当然,弄虚作假或者是杀良冒功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著名的萨尔浒之战,就是最好的例子,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看,网上的资料很多就不在这里赘言了。) 李国英的残部虽然数量很大,却已是无头之鸟,在失去了组织度之后完全就是一盘散沙可以随意收割了。 在这个时代,最大的战果从来就不是直接出现在战场上,而是出现在战后的清剿过程当中。失去了指挥并且被吓破了胆的敌之残部才重要的“送人头的源泉”,追剿敌之残部肯定会比战斗本身的收获更大。 在战场上打死几千人却在大战过后俘虏几万人的战例比比皆是,不仅不稀奇反而成为一种常态。 虽然人头就意味着战功,但大红狼却更加希望和李大帅并肩作战:真英雄好汉子从来都不屑于跟在别人的屁股后头“捡人头”,想要功劳就得真刀真枪的去争取才是。 “我素知狼兄高洁,不稀罕投机取巧贪占别人的功劳,”先给大红狼戴了一顶高帽子之后,李吴山笑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这事狼兄不去做就没有人去做了……” “不是还有牛柱儿那王八羔子的么?” 牛柱儿还在身后磨蹭,这“捡破烂”的活儿刚好可以交给他去干。 “己字营已于昨日奉命南下……” 在大红狼率部“增援”学生兵的同时,几乎是前脚赶后脚的功夫,李吴山就已命令“己”字营南下了。 南下?现在的牛柱儿最应该做的事情无非有两件:要么赶过来和李吴山汇合,要么回过头去配合刘春生攻打麻县,南下做什么?又能南下到哪里去? “黄州,两日之内,必须拿下黄州!” 当李吴山说出自己的战略意图之时,大红狼当即就被吓傻了:攻打黄州?李大帅你是不是还没有睡醒? 黄州可不是麻县,更不是平湖,那是府治所在之地,被阿济格视为湖广的战略支撑要地,驻扎着七万清军。 虽然七万这个数字肯定是吹出来的,必然有很大的水分,因为左部人马素来就有夸大兵力的“优良传统”。可那毕竟是一府之地呀,就算不可能真的有七万大军,打个对折三四万人马还是有的吧? 就凭牛柱儿那两千多人马,再加上李吴山的这两千多学生兵,就要去打黄州? 这根本就不是能不能打胜的问题,而是李吴山有没有睡醒的问题。 就算这些学生战力卓绝,全都是三头六臂刀枪不入的天兵天将,黄州距离此地的直线距离还有一百来里,若是顺着道路走的话,则是一百五六十里的的路程,就算是急行军,也得走两天。 到时候光是赶路,就能累的爬不起来,必要的修整也是需要时间的,怎么可能在两日之内拿下黄州? 这种事儿,大红狼想都不敢想,难道说这就是李大帅说的全新的战争模式? “是的,这就是一种新式战争,以后狼将军就会明白。” 新式战争,新式战争,这个新词儿大帅已经提起过好几次了,大红狼还是无法理解。 打了几十年仗在战场在翻翻滚滚大半生的大红狼,在李吴山面前,觉得自己越来越无法理解战争了,就好像是一个从来都没有上过战场的新手雏儿…… 第二百六十九章 急行军 按照正常人的步行速度,一天行走一百二十里路程,并没有很大的难度,如果考虑路况的话,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毕竟平坦的水泥大马路和崎岖难行的山路不可同日而语,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在很多人的心目当中,急行军的速度一定更快,其实这是一个很严重的误区。事实上,在摩托化运输方式和发达的路网出现之前的古代,军队的行军速度远比单个人的步行更慢。 在几乎整个冷兵器时代,关于步兵的急行军有一个千年未变的标准:日行三十里。 每天行进三十里的路程,也就是十五公里,就可以算是急行军了。这看似有点不可思议,却是一种常态。 行军和步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作为一个正常人,只要尽快赶路就行了,但真正的行军却是不是那样样子,除了赶路之外还需要考虑很多其他的因素。 侦测前方道路,防止敌人突袭,而且整个队伍不能拉的太长,否则就会有很多人掉队。同时还要时刻保持和辎重后勤的距离,免得出现脱节的现象。寻找水源地和宿营地,布置警戒岗哨,接应斥候游骑等等等等这些繁琐的细碎事物都需要时间,会严重耽搁行军速度。 在很多时候,只要发现合适的水源,哪怕天色还不算晚,大队人马就必须停止脚步准备宿营了。因为谁也不敢保证继续前行的话就还能在天黑之前找到水源。而且,寻找一块合适并且足够安全的宿营地也并非易事…… 虽然有时候会行进四五十里甚至更多,但平均计算下来,只要能够保持日行三十里的速度,就已经在水准线以上了。 关于急行军,大明朝有一个典故,那是发生在崇祯十七年二月的事情。 当时闯军摆出了进攻京畿的架势,朝廷匆忙调集京北的官军入援,在急行军的状态之下,九十多里的路程整整走了十一天,每天行军不足十里。按照正常的思维,如此贻误战机就应该直接把带兵的大将推出去砍头以正军法,但那个带兵的将领却理直气壮:粮草不足,不得不在沿途临时征调,所以才耽误了时辰。 在现代人看来,这绝对是一个笑话,只有九十里的路程,走快一点的话可以朝发夕至,一日就能到达还要个屁的粮草啊!但朝廷却不得不捏着鼻子认可了这个将领的说法,这是因为在当时的军队中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开拔银子。 大军开拔是要给钱的,不给钱士兵们根本就不愿意离开驻地。奈何当时的崇祯朝已经到了最后关头,根本就拿不出这笔银子,所以当兵的就只能自己想办法——其实就是在沿途大肆抢掠百姓!所以才会耽误了行军速度…… “牛将军……”在大旗军当中,并没有将军这个头衔,牛柱儿的正式军职是“己”字营营官,但他的手下多是三大营的残兵败将,早已习惯了这个称呼:“兄弟们跟着你出来打仗,一个铜板的开拔银子都没有见过,二话没说就开赴过来了,对得住那俩饷钱儿了吧?不给开拔的银子也就算了,偏偏还要这么费劲巴拉的赶路,就算兄弟们是四条腿的驴马,也不能这么使唤呀?” 当初跟着牛柱儿出来的时候,两千多弟兄镚子儿没拿,连银毫子都没有看到,只一道命令就开赴出来了。两千多弟兄这么痛快的跟着牛柱儿离开繁华富庶的江南,来到这鸟不拉屎的湖广打仗,绝对够意思,相当对得起牛柱儿了。 不给开拔的银子就不给吧,毕竟大旗军从来就没有开拔银子的说法,既然大家做了大旗军的兵,就得守大旗军的规矩。 可是,兄弟们已经赶了六十多里的山路,牛柱儿还要大家继续前进,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这一带的道崎岖难行,高峰险涧随处可见,可比不得在平原之地行军那么舒服惬意。 行军不是散步,不仅要携带大量的粮草辎重营帐被服,还要看扛武器和沉重的甲胄,遇到艰难路况,马匹、车具就只能用人拉肩扛的方式“运”过去,艰难程度可想而知。 在这种情形,兄弟们还能行进六十余里,是真的卖了力气而不是偷奸耍滑的找借口。 要是在以往的时候,兄弟们早就直接躺倒在地,就算是军官用马鞭抽打也绝对不会再走了。单纯是因为加入了大旗军,自认为比普通的军队更优秀一些,才如此卖力的赶路。 牛柱儿这个人,虽然粗鲁了些,而且骂人的时候总是捎带着老子亲娘的一起骂,却总是能够和底下的士兵打成一片,而且人缘非常好,就算是小兵和他对骂也不会真的恼了脸面。 既然牛柱儿对下面的大头兵相当不错,当兵的弟兄们也的给他些面子,这才在不到一日的时间之内赶了六十多的路程。 如此这般,已经算是超常发挥了。 但牛柱儿还要大家继续赶路,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脚底板都起了血泡,两条腿都已经木了。走了多半天,眼瞅着天色就要擦黑了,一顿饭都没有吃过呢,都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脊梁了,哪里还有力气赶路? 再不抓紧时间安排宿营埋锅造饭,别说是赶路了,只怕连站都站不稳。 牛柱儿接到了李吴山的死命令:必须在初八太阳升起之前赶到指定地点,违令者军法处置。 虽然牛柱儿比李吴山和那些学生们启程更早,但却路程更远。除非是撒开丫子不顾一切的往前跑,否则的话,根本就无法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到达。 按照牛柱儿的计算,今明两天,必须保持日行百里的速度,才能准时到达。 但路况却远比想象当中的更加艰难险恶,尤其是那些连绵起伏的山岭,不停的上坡下坡事实上等于是延长了路程…… 虽然很想继续催促弟兄们赶路,但部队早已人困马乏也是铁一般的事实,必须休整一下才好继续赶路。 “速速埋锅垒灶生火做饭,吃罢了饭食之后继续上路……” “我说牛哥,我的牛将军,你是不是疯了?”一个和他相熟的士兵头目笑嘻嘻的说道:“兄弟们都已经累成了这个驴样子,就应该好好的睡一觉,等到天亮之后神完气足才好赶路。不是兄弟们偷懒,你自己看看,现在还能赶路吗?” 高强度的行军,已经耗尽了士兵的体力,很多士兵已累的摇摇晃晃,直接就躺倒在地呼呼大睡了,还有些人则趁机脱下鞋子,用棘刺挑破脚底板上的血泡…… “我知道弟兄们已经乏的不行,奈何这是大帅的军令!” 军令不容违背,既然下达就必须执行。 “别说是李大帅的军令,就是玉皇大帝的圣旨都不管用了。”那士兵小头目笑嘻嘻的说道:“你看那天上的云彩,黑的活像是一团墨,指定是憋着一场豪雨呢。只要雨点子一下来,除非咱们长出翅膀,否则的话根本就走不了路。李大帅也不是神仙,他自己都赶不到指定地点,还怎么强行命令咱们兄弟赶到?” 牛柱儿看了看天上的乌云,心情愈发的沉闷了。 黑云向南,平地起船,这是连三岁的娃娃都知道的谚语。 从乌云的移动方向来看,必然会有一场大雨。 这个时候下雨,道路更加泥泞,行走在险峻的山路上,说不准还会有危险发生,看这个样子已经不可能准时赶到指定地点了。 “牛哥,不用去想大帅的命令了。你想一想,若是大帅赶不过去,光凭咱们己字营这两千多弟兄赶过去有什么用?送死吗?那是黄州啊,几万清军驻扎之地……” 这番话并非全无道理。 这次急行军的目的就是为了奇袭黄州,如果大帅都赶不过去的话,仅仅只是“己”字营这两千多人马,就算是赶过去了也是送死。 虽说李大帅那边的路程近了几十里,但他启程更晚,既然自己都无法准时达到,李大帅没有长出翅膀,肯定也是到达不了的。 连李大帅都做不到的事情,总不能让牛柱儿去做到吧? “好,就近寻个宿营之地,咱们不走了。” 考虑到今天晚上很可能会有一场大雨,宿营地的选址非常严格:当然不能在山上,那不利于取水。也不能在山腰,若是大雨引发山洪,冲刷之下就是一场灾难。山脚下更不行,一场大雨就会宿营就会变成一片泽国,到时候就真的会上演一出“水淹七军”的好戏了,只不过被淹的是自己而已。 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宿营地就在河边,却又不能距离河水太近。如此一来不仅便于取水排水,还可以避免因为河水暴涨而发生意外。 夜色如墨,在天地之间徐徐渲染,突兀高耸的群山渐渐变成一片光怪陆离的黑影,模糊而又猛烈…… 牛柱儿端着木碗,坐在一副马鞍子上,顺着碗边儿吸吮着浓稠的“杂粥”。 行军过程中的伙食当然不能和军营相比,一切都是为了方便快捷,而“杂粥”就是大旗军的标准行军伙食。 所谓的杂粥其实就是把五色米炒熟了研磨成粉,用热水一冲就能成为稠粥状的米糊,吃的时候拌上厚重的羊油和肉末儿。这玩意儿满是腥膻的味道,还夹杂着很粗糙的颗粒,口感糟糕的不行,但却非常扛饿,是很实惠的行军饭食。 虽然带着干粮,但不在这个时候吃:因为干粮定量供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战时的“单兵口粮”,只有在交战过程当中才会使用,不打仗的时候谁也不会傻到去吃自己的保命口粮。 随着一阵凉风吹过,憋闷了很久的雨水终于落了下来,砸在人们的身上脸上,同时砸在牛柱儿的饭碗当中…… “这贼老天真是不做美,偏偏在这个时候下雨……”牛柱儿嘟嘟囔囔的骂了一句粗话,端着饭碗大叫起来:“看架势,这场雨小不了,都把油苫准备好,别他娘都淋成落汤鸡。别光顾着遮掩你们自己,战马可经不得雨水……” 突如其来的大雨说来就来,铜钱大小的雨点子落了个噼里啪啦,士兵们匆匆忙忙的放下饭碗准备避雨。 一道道妖冶的闪电划破夜空,夹杂着惊雷的轰鸣,雨水越来越大,瞬间连绵成片,天地之间一片苍茫…… 就在这个时候,撒出去的游骑带回来一个让牛柱儿瞠目结舌的消息:“大帅来了。” 李吴山李大帅当然不会真的来到牛柱儿的军营当中,而是带着那些学生们从河对岸经过。 漆黑如墨的夜色之中,只见一条火龙顺着河岸由远而近,仿佛一条蜿蜒的火线。 那是学生们打着火把冒雨行军! 双方的斥候游骑短暂接触之后,李吴山就带着学生们在一河之隔的对岸快速经过,很快就消失在茫茫雨帘当中…… 稍微呆了一下之后,牛柱儿马上厉声高呼:“都他娘的给我起来继续赶路,要是被那些个学生娃娃比下去了,咱们爷们儿的脸就真成擦脚布了……” 连番激战之后,大帅并没有任何停歇,完全不顾糟糕的天气,带着学生们强行军,甚至越过了提前启程的牛柱儿。 连大帅都没有因为下雨而止住脚步,大家也就别睡觉了。 既然那些个年轻的学生娃娃们不怕路况艰难,大家还有什么好怕的? 要是被那些年轻的学生们比下去,大家的脸面还往哪里搁? 亲眼目睹了李大帅率领学生们雨夜强行军之后,“己”字营受到了极大的激励,连夜收拾营地,继续冒雨前行…… 第二百七十章 夜雨苍茫 前进的队伍停止下来,李吴山却没有询问原因,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学生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做出解释。 “报告校长,”狂风席卷着雨点子往嘴里灌,“天”字班副班长孟少林的声音显得有些断续,但却依旧宏亮:“因山洪冲刷山石坠落,部分车马受损,暂不能通行,需等到道路清理完毕之后才能继续前进。” 为了尽快赶到黄州,杀敌人一个措手不及,李吴山专门选择了一条捷径。 所谓的捷径,其实根本就是一条“猎道”,是山民们蹚出来的山间小路。虽然可以极大缩短路程,但却更加险峻艰难,本不适合大军通行。尤其是在下大雨的情况下,山高路险泥泞不堪,稍不留神就有坠落山涧的危险。 因为雨水冲刷的缘故,大量山石坠落,将道路堵住,车马根本就过不去了。 面对这种状况,李吴山并没有给自己的学生一个明确的答案,也没有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做,而是大声高喊:“孟少林,此次行动的目的是什么?” “奇兵突袭。” “奇袭战的核心是什么?” “快速性,突然性。” “你知道应该怎么做了吗?” “学生知道。”啪的打了一个标准的军礼之后,十九岁的孟少林毫不犹豫的返回前队,以和他的年龄极不相称的果断大声呼喊:“卸炮,拆炮,人力负荷。” “将受损的车马推下山崖,继续前进!” 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犹豫,学生们纷纷上前,直接就把受伤的牲口和受损的车辆退下山崖摔了个稀烂,把原本由牲口拖拽的袖珍型火炮拆卸成为一个个零部件,完全依靠手拽肩扛的人力越过阻塞的道路。然后将那些完好无损的牲口和空载的车辆解下来,连推带拽度了过去…… 吴山军校的炮兵,不仅仅只是会用火炮轰击,还能熟练的修缮、保养自己的武器。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把一门火炮拆成零散的部件,然后再装配成为一门完整的火炮,并且马上可以投入战场。 这次任务的重点就是奇袭,而奇袭的前提是快速。 为了实现快速前进,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并没有耗费多少时间,整个队伍就越过了阻挡的障碍,继续在山林之间穿行…… 莽莽群山,茫茫夜雨,雨水顺着大檐帽流淌在每一张年轻的脸上。虽然每一个人都筋疲力尽气喘吁吁,但却没有一句怨言,更没有任何一个人产生休息一下的念头。 一夜的强行军,仅仅只休息过一次,吃过一顿饭,体力的消耗可想而知。 除了要携带武器弹药和最基本的口粮之外,其他的一切物资辎重,营帐被服干草饲粮等等等等,全都抛之荒野,尽可能的实现轻装前进,所图者就是快速二字。 鞋子里灌满了污水和泥浆,每走一步都会发出“噗嗤”“噗嗤”的声音,绑腿都已经散开了,戴在头上的大檐军帽水淋淋的,头发被完全打湿,紧紧的贴在脸上滴答着冰冷的雨水。几乎所有人的脚底下,都有几个甚至成片的血泡。 但却无人掉队。 因为校长曾经说过,这一战,是他们的毕业之战。 只有通过这次考验,才算是正式完成学业,才算是真正毕业了。掉队者,就是不合格! 两年多近三年的学习和培养,能不能摆脱学生的身份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完全取决于能够通过这次考验。 千里无轻胆,即便是很轻巧的干粮袋,因为吃饱了雨水和体力急剧消耗的缘故,仿佛有千钧之重。 按照吴山军校的标准配置,每一个学生都有一块四尺五寸见方的“防雨布”,外层涂蜡内层抹油,其实就是简洁版的雨衣,下雨的时候可以系在身上。 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个学生真的把这件简陋的“雨衣”披在身上,他们全都下意识的用这唯一的防雨之物包裹自己的武器和弹药袋! 强行军的目的就是为了战斗,只有保护好自己的武器才能战斗。 在这个时候,武器绝对比自己的身体更加重要。 他们宁可被淋的精湿,也绝对不会让武器受潮遇水。 这些学生,大多是耕田种地的农家子弟,父兄多是大旗军中当兵,有着艰苦朴素吃苦耐劳的天性,经过两年多的训练和针对性的培养之后,已把对命令的绝对服从和纪律性深刻的铭刻在骨子里了。 在这个时代,这两千多年青的学生是唯一觉醒了民族意识的群体,他们无比深刻的知道自己的使命是什么! 为我族而生! 为我族而战! 为我族而死! 这就是他们存在的全部意义和最大的荣耀。 这个群体,从不注重个人的勇武,而是把集体意识深入骨髓。虽然存在上下级的关系,但每一个个体之间都是绝对平等的。永远都不会出现头目骑着高头大马而小兵卖力奔跑的情形。 所以还能用的牲口,全都用来驮负重物,而不是给当官的坐骑,就连李吴山本人也不仅仅只是发号施令,而和他的学生们一起冒雨前进。 不管是班长还是副班长,都必须和其他的同学一样背负着武器弹药,甚至还要帮助体力稍弱的同学分担一部分负荷! 作为火炮班四大班长之一的郎太平,不仅和其他同学吃一样的食物走一样的路程,还要自发的拖拽着沉重的火炮…… 上至校长本人,下至卖力拖拽的学生,都是平等的,都是一样的。 因为他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集体,有着相同的目标和同样伟大的志向:为我族之兴而流尽最后一滴血! 一直到了拂晓时分,狂风暴雨电闪雷鸣的糟糕天气才终于有所好转。 大雨过后的黎明,空气清新极了,东方的天空已经隐隐的亮了起来。 走在最前面的旗手突然停止了前进,身边的同伴还以为他实在走不动了,正要过去搀扶,旗手却大力的甩开那双同样冰凉的手,用力的摇晃着那面旗帜。 这是一个信号,因为着他已经发现目标。 李吴山拿起胸前的“千里眼”,观察前方的情形: 在放大了八倍的视野当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奔腾咆哮的滚滚长江,在山阳水阴之处,一个城市的轮廓已清晰的浮现在眼前! 一个昼夜之间,不惧山水险阻,顶着风雨雷电强行军一百三十多里,终于顺利达到指定地点。 看着那些已累的摇摇晃晃的学生们,李吴山甚至没有说出哪怕一句安慰或者是勉励的话语,而是直接下达了命令:“目标,黄州右营,准备战斗!” 第二百七十一章 书法家 徐恩盛,字学友,黄州本地人氏,现居黄州防剿总兵官之职。 要是论起出身,徐恩盛可比左良玉清贵的多:天启三年的二甲进士。 三十多岁中进士,在当时已经可以算是少年得志了(六十多岁的童生比比皆是,二十几岁中进士的虽然也有不少,但那只能算是奇才,不具备普遍性。)。早年间的徐恩盛也是挥斥方遒的俊彦之才,历任兵部主事、员外郎、郎中等职,但却从来没有真正飞黄腾达过,最高也就是一个正五品的部门官员而已。 这个履历是不是看起来有点眼熟? 是的,徐恩盛的履历和崔耀祖几乎完全重合,而且都是出自同一个部门:兵部。 徐恩盛和崔耀祖,都是当年的阉党中人,不仅履历相似官职雷同,甚至连人生经历都如出一辙。 崇祯皇帝登基之后,第一个就干掉了阉党的头号大将,当时的兵部尚书崔呈秀,然后才慢慢收拾魏忠贤。 崔呈秀倒台之后,崔耀祖和徐恩盛都受到牵连,因此下了大狱。而这场牢狱之灾却成为二人这一辈子最大的转折点。 差一点把牢底坐穿的崔耀祖开始了颠沛流离的生活,先是投靠了闯军,最后投靠了李吴山,现在成为南京府丞,相当于首都副市长那个级别。 徐恩盛同样被关进黑牢好几年,因为他不是象崔耀祖那样完全依靠裙带关系,没过多久就重新启用了。作为有污点的“罪员”,就算是重新启用也肯定不会受到重用。当时的徐恩盛去了辽东,在孙承宗手下负责督运砖石木料,完全就是一个微不足道甚至可有可无的小角色。就是在这段时间当中,他遇到了一个很重要的人:左良玉。 当时的左良玉只不过是个副将,还没有自己的班底。看中了徐恩盛的进士出身,很快就把他招致麾下……在以后将近二十年的岁月当中,徐恩盛始终作为左良玉的“文胆”式角色,差不多相当于参谋长的样子。 左良玉死后,左梦庚率领左部的百万大军投降了清廷,徐恩盛也就是顺便降了。 黄州防剿总兵官,绝对是一个武职,但徐恩盛徐大人却总是以文人自居! 自打赵匡胤玩了一出“黄袍加身”的好戏之后,充分吸取唐末和五代的教训,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其他的军头玩同样的把戏,制定了“以文驭武”的国策。自从宋代开始,文官的地位空前提高,始终凌驾于武将之上。明朝沿袭了这种制度,并且“发扬光大”,利用文官集团驾驭武将不只是一种政治生态,而是逐渐发展成为社会风气——文贵武贱。 文官天然就比带兵的武将来的高贵,不仅所有的内阁高官必须是文官出身,还对带兵的武将形成巨大的碾压优势。明朝的党争屡见不鲜,最多也就是文官集团内部的利益之争,到了晚期才发展出一个阉党集团,最终还是被连根拔起,造成文官集团独大的社会现状。 在五花八门的党争当中,从来就没有出现过“文武之争”,因为武将受到的压制太大,根本就不能形成真正的政治势力,而是始终作为文官集团或者是阉党集团的附庸。 文官集团把武将看做是走狗鹰犬也就罢了,就连阉党中人也只是把武将当做低人一等的执行者而不是决策者。纵观有明一朝,从来就没有出现过某个武将把持朝政的局面,这就是最根本的原因。 一个七品的御史,或者是科道文官,就敢指着四品武将的鼻子骂个狗血淋头,偏偏那武将还得赔笑脸,这种现状在大明朝的官场一点都不稀奇。 所以,正经科举出身的徐恩盛徐大人,最忌讳的就是别人把他当成是统兵的武将,总是把自己和武将们区别开来,最喜欢和文人在一起。 事实上,这位徐大人确实有这个资本:在左部一系的众多人马当中,他是为数不多的一个正经科举出身的人,自然要比那些个带兵的丘八更清贵。除了这个出身之外,徐大人还是当世的书法大家。 和那些带兵打仗的粗鲁将领不同,徐大人风雅的很,尤其是那一手颜体字,堪称冠绝宇内独步天下。 为了彰显自己的文人身份,徐大人并没有住在黄州城内的署衙当中,而是在成为一处风景绝佳之地修建园林另起了一处宅子,还专门取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名号:大象斋! 大象斋可不是饲养长鼻子大象的动物园,而是一处园林式文斋,同时也是徐大人的办公场所。 因为徐大人写的一手绝妙的颜体字,为当世第一书法大家,而颜体字最典型的特点就是丰裕浑厚气势恢宏,以“大象斋”为名,取的就是大气凛然气象万千之意。唐代的书法家颜真卿的书室叫做“象斋”,他取这个名字就是超越颜真卿的意思。 大象斋内竹林掩映风景绝美,还专门开掘河道引得一条活水,溪水潺潺竹影婆娑,真是风雅极了。 徐大人为官清廉,不贪财不好色,若是那些个找他办事之人送上金银美女,一定会被他言辞拒绝。但若是夸赞他的书法,则正中徐大人的下怀。久而久之,一些钻营之辈就知道了徐大人的痒处,再也不提送礼行贿之事,而是专门捧着成箱的金银来到大象斋,为的就是求取一副徐大人的墨宝。 如此一来,就不是行贿了,而是叫做“润笔”,不仅光明正大而且风雅高尚。 每日里,大象斋前车水马龙,全都是前来求取墨宝的“风雅之士”…… 挥毫泼墨,刚刚写就了一副《临江仙》,立刻招来一片赞誉之声: “好一副《临江仙》,果然是字字珠玑笔笔龙蛇,深得颜文忠公之精髓。” “勾划饱满结体宽博,笔锋遒劲字骨凛然,完全将大唐盛世蕴于笔墨之中,这份功力已远超颜文忠公了。” “徐大人的笔墨书法,兼收盛唐繁盛,并蓄宋元气概,成其高博其长,蕴其远,终成徐之广。以后这颜刘之说,怕是要改成徐柳才更贴切了。” 颜真卿、柳公权都是唐代的大书法家,对后世影响很大,合称“颜柳”。这些人却认为徐恩盛徐大人的书法造诣已经超过了颜真卿,可以取而代之了。 看着墨迹淋漓的书法,明明知道这是赞誉之词,徐恩盛徐大人却颇为受用,偏偏还要做出一副谦虚的样子来,笑呵呵的说道:“谬赞,诸位谬赞了,徐某于书法一事,不过是初窥门径,还远没有达到登堂入室的境界,又怎敢自夸超远颜文忠公?” “徐大人过谦了,”那人捧着这幅墨宝,就好像是捧着九世单传的独子一般:“徐大人亲笔所书的这幅《临江仙》,卑职拿回去之后一定会妥善收藏流传子孙,作为镇宅之宝。千秋百代之后,必然和王右军的《兰亭序》一样,并列为行楷至宝。” 王羲之的《兰亭序》是天下第一行书,而徐恩盛刚刚写的这副《临江仙》却被说成是天下第一楷书。 能和书圣齐名,有这样的赞美虽然有点夸张,却挠到了徐恩盛的痒处,虽然没口子的说着谦虚的话语,其实正中下怀,早已笑的见眉不见眼…… 正在这个时候,手下的兵丁来报:“禀总兵大人,有要紧的军情!” 书室之内全都是高冠峨服的鸿儒,都是斯文人,闯进来一个大头兵,实在是大煞风景。当着这么多斯文高雅之人,把徐恩盛徐大人称为“总兵”,虽然这确实是他的官职,还是惹了他的不高兴——因为武将的官职显得有些有辱斯文了! 徐恩盛很是不悦的说道:“何事?” 那个大头兵看了看周围那一大群所谓的“斯文人”,并没有开口。 这些人全都阿谀奉承之辈,打着“求取墨宝”的幌子,其实就是来行贿送礼的。如此紧要的军情,怎能当着这些人的面说出来呢? “此间多是我的文友,有甚么事但讲无妨。” 那个大头兵根本就不晓得“文友”是什么意思,既然徐大人都说“但讲无妨”了,那就索性直说了:“江防右营遭袭!” 黄州扼长江中游之咽喉,是武昌的门户,最主要的武装力量就是江防部队,分为左右两营,约莫三万人马的样子。 右营遭袭,这个消息把徐恩盛吓了一跳,但却故意做出一副“镇定从容”的姿态,不紧不慢的问道:“什么时候的事?” “今晨卯时前后。” 听了这话,徐恩盛当即就怒了:凌晨前后遭受袭击,这都已经快要中午了,才把消息报告给我,贻误军机以至于此,这还了得? 徐大人火大,那报信的兵丁却理直气壮:不是我们知情不报贻误军机,是你徐大人不好找哇。 你若是在江防署衙,自然会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但你根本就不在署衙,甚至不在黄州城里,还要跑二十多里来到这“大象斋”,偏偏开门的门子知道徐大人正在和一群斯文人搞“文友联谊会”,说什么也不肯放报信的兵丁进来,耽误了不少时辰费了一番手脚才终于把消息送过来。 报信士兵的一番抢白,搞的徐大人很没有面子,却故意摆出一副不慌不忙的“儒将”气度,缓缓的放下手中的狼毫笔,镇定自若的说道:“既有敌袭,便让右营兵士出战即可……” 敌人搞袭击已不是一回两回了,让右营的军队出动把敌人打退也就是了,何必如此大惊小怪? “右营已败,正朝黄州城内撤退……估计现在已经撤进城中了……” 什么?江防右营已经被击败了? 听了这个消息,徐恩盛脸色大变,强做镇定的说道:“到底是怎么回事?细细讲来” 第二百七十二章 朝令夕改 湖广是闯军活动的“重灾区”,这一年多以来,黄州曾屡屡遭受袭扰,却从来没有什么大的损失。 毕竟闯军已是秋后的蚂蚱,没几天蹦跶的日子了,而且上游就是阿济格的主力,随时可以顺江而下过来增援,所以闯军的袭扰完全就是小打小闹的游击战,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但是这一次,却明显严重了很多,竟然敢于直接攻击江防右营,说明敌军势力很大。 “敌从北来?”听了这句话之后,徐恩盛赶紧又追问了一句:“消息确实否?” “确实!” “这不可能!”徐恩盛猛的一拍桌子,打翻了墨池,墨水飞溅顿时一片狼藉:“本官从军二十载,虽是文官,也是知兵知战的,敌不可能从北而来!” 北边的豫南一带确实有大量闯军活动,但却不敢过松子关口,一直都在朝着北方撤退。虽然几天前就知道了有小股闯军进犯麻县,但那边有李国英的一万多人马挡着,闯军根本就过不来。 作为合作多年的老同事,虽然徐恩盛很看不起李国英这种出身乡野的平庸之辈,却知道李国英做事素来沉稳,就算没有什么大功也不会出现这么大的疏漏,不可能把闯军放到长江边上。 李国英打仗的风格就是一点一点的硬磨,不打一两个月根本就分不出胜负。 昨天的军报还在案头,那是李国英发过来的,他还在和闯军激战,敌人怎么可能在一夜之间就来到黄州? 就算是李国英被打败了,也不可能败的这么快! 退一万来讲,就算是李国英真的吃了败仗,敌人也不可能这么快就突进的长江边儿上。大军行进这种事,根本就做不到真正的隐瞒,又是山水阻隔,难道说敌人长了翅膀直接越过李国英部飞过来了不成? 徐恩盛的第一反应就是军报有误。 但这么大的事情,整个江防右营都被瞬间击败,是不可能有假的。 稍一思量,徐恩盛就笑了。 既然敌人不可能从北边飞过来,那必然就是本地的流寇,或者是掺杂了闯军残部的小股敌军,发动了一次出其不意的袭击,造成了相当规模的混乱。 就好像是温酒斩华雄的关云长一般,徐恩盛朝着那一群斯文人微一拱手,笑呵呵的说道:“些许流寇作乱,本不足为虑,只是搅了诸位的雅兴,实在可恶。本官这就去将之剿灭,片刻即可回转,诸位稍候即可……” 既然是突袭,就说明敌人的数量肯定不会很多。在徐恩盛的心目当中,这根本就是流寇作乱性质的战斗,只要自己一过去,马上就可以收拾军心将作乱的流寇尽数剿灭,然后就可以回来继续和鸿儒斯文之士谈论书法风雅了。 “不是流寇,是大旗军!” 大旗军? 那是完全没有可能的。 虽说鲁东南一带确实有大旗军的活动迹象,但却不过是少量的“散兵游勇”,根本就不敢直接个清军对阵。至于说大旗军的主力……全天下都知道大旗军的主力在江南呢,不可能来到湖广之地。 “不过是些许流寇打了大旗军的旗号而已,虚张声势罢了,此等微末伎俩不值一提!本官亲提大军,便如巨锤砸蚊,反掌之间即可剿灭。诸位且等本官凯旋的消息……” 辞别了一众的文友,出了“大象斋”,上了一顶“四人抬”,带着百十个亲兵,却没有直接去往战场,而是不慌不忙的去了黄州…… 作为总兵官,当然不可能亲临敌阵,而是坐镇江防署衙居中调度指挥作战,于谈笑之间“樯橹灰飞烟灭”,那才是真正的儒将风采。 虽然已经听说了“战火再起”的消息,知道江防右营那边在打仗,但黄州府城却没有战时应有的那种恐慌气氛,反而是平静如常,就好像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似的。 沿街的买卖店铺照样开门做生意,普通的市井百姓依旧居家过日子。 黄州百姓之所以没有拖家带口的躲避战乱,而是继续平常的生活,原因只有一个:他们已经麻木了。 这几年当中,黄州经历了太多的战争,多的都已经数不过来了:先是张献忠张大贼杀过来,然后官军打回去。然后就是李自成李闯王杀过来,又被官军打回去……没过多久同样的套路又循环了一遍,紧接着阿济格就带着辫子兵来了…… 截止到目前为止,黄州已经历过九次大的战争,城头上的王旗变换了也随之变换了九次之多。现在江防右营遭袭,一点都不稀奇,甚至毫不在意:至少这一次仅仅只是突袭,还没有打到城里来,和前九次相比,完全就是毛毛雨,根本就不值得惊慌。 和城里平静安宁的气氛相比,江防署衙则完全就是一团混乱。 除了知道江防右营已被敌击溃之外,徐恩盛对于外面的情形几乎是一无所知。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并不是因为缺少基本情报才对局势茫然无知,原因恰恰相反:他得到的战报太多了,各个情报不尽相同甚至完全相反,让他无所适从,根本就不晓得哪一份战报是真哪一份是假。 开始的时候,江防右营送过来的战报说,只有三两千敌军。 对于这样的战报,徐恩盛是绝对不信的:这根本就是在侮辱他的智商! 江防右营有一万多人马,怎么可能会被三两千敌军瞬间击败? 没过多久,更加精确的战报传来:敌军约莫有六七千人,从两个方向发动了突袭。江防右营在腹背受敌的情况下,因为准备不足才不得不仓皇撤退。 和第一份战报相比,第二份则显得比较靠谱儿:敌军有六七千之众,又是同时在两个方向上奇袭,确实有可能打出这样的局面。 虽然徐恩盛从来没有单独指挥过任何一场战斗,而是一直都以“参赞军务”的“参谋长”身份出现,毕竟拥有二十年的从军经验,马上就做出了部署:收拢江防右营的残兵败将,同时调江防左营驰援过来。 这样的部署算不上多好,但也不坏,只能算是中规中矩。 到了第二日清晨的时候,第三份战报传来:敌军约有万余,兵分三路,呈一个品字形朝着黄州城掩杀过来。 看到这三分完全不同的战报,徐恩盛已经懵了,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应该相信哪一份。 敌军到底有多少?究竟是三两千还是一万多?敌军到底有几路人马?到底是一路还是三路? 本着料敌从宽的原则,为了不低估敌人的实力,徐恩盛徐大人选择相信“三路敌军一万多人马”那份战报,命令齐装满员的江防左营不要轻易冒进,而是在黄州城下列阵准备应敌,同时把刚刚收拢起来的右营作为城防力量的一部分,严防敌军攻城。 依城而守,这也是一种比较稳重的战术安排。 但是,还不等他的部署彻底执行下去,第四份战报就已经传来:敌军不是三路,而是四路,数量在两万上下。 四种战报,却有四个完全不同的版本,徐恩盛徐大人彻底懵了! 这么多敌军,到底是从哪来的?为何事先一点消息都没有? 看这个架势,李国英肯定已经败了,而且败的很惨,要不然不会有这么多敌军蜂拥而来! 至于敌军到底有多少人马,又是从几个方向扑过来的?等等这些最重要的情报已经无暇去仔细分辨了,只能选择相信最新的那个版本。 最新版本说敌军有两万多人马,兵分四路而来,那就按照这个做准备吧。 又一次调整战术,重新布置防线…… 短短两天之内,就把战略部署改变了三次,如此频繁的调动和改换,让下面的士兵和军官们彻底进入到一种茫然不知所措的状态。 其实,这四份战报,全都是真的! 李吴山率领学生们最先打响战斗,以凶猛的火力快速攻破江防右营的正面,所以才会出现右营遭袭的那份战报。 紧接着,牛柱儿率“己”字营前脚赶后脚的到了战场,从侧翼夹击江防右营,这就是第二份战报。 隔了一日之后,轻易占领麻城的刘春生率领大旗军的两个营加入战场,这是第三份战报反映的情况。 当天晚些时候,匆匆忙忙清剿了李国英残部的大红狼部最后赶到黄州东北部,这才有了第四份战报。 四份战报不存在虚假的说法,都是真的,只是在数量上有些夸大而已。 四路人马加在一起,也不过万把人马,根本就没有两万那么夸张。 终于拿到了准确的情报,知道了敌军的数量和大致进攻方向之后,徐恩盛徐大人再次调整战略部署:改防御为围歼。 敌部穿山过涧长途奔袭,必然是轻兵冒进不曾携带大量的粮草辎重,要不然速度不会这么快。 从平湖一带到长江边上,这么远的距离这么短的时间,肯定早已师劳兵疲,一场措不及防的奇袭过后,早已成了成了强弩之末。己方以逸待劳不仅占据了主场作战的优势,而且完全可以实现内线的灵活调动,又有兵力上的绝对优势,就不能象李国英那样打的太过于保守,而是应该更积极一点。 改层层设防为积极进攻,布置一个大型的口袋阵,将来犯之敌团团包围聚而歼之,才是最好的做法…… 第二百七十三章 拙劣的表演 江防的左右两营和黄州本地驻军,都是昔日的左良玉部,虽然战斗力非常一般但却战斗经验丰富,经历过无数次大大小小的战斗,绝对可以算得上的久经沙场的老部队老底子了。还没有正式开打,就首先被徐恩盛徐大人折腾了一个臭够。 反复调整战略安排,两天之内总体部署就变动了四次,每隔几个时辰命令就变化一次,比朝令夕改还要朝令夕改。下面的士兵频繁调动,上一道命令还没有真正落实下去,就又一道完全不同的命令,还得继续调动,早已被折腾的苦不堪言。决战还没有正式打响,就已经被徐恩盛折腾的筋疲力尽,不少底层军官纷纷找到署衙,向徐大人陈述频繁改变命令的害处。 “兵者,诡道也!国之大事,生死之地,存亡知道,不可不察也。”作为文人出身的军职官员,徐恩盛徐大人振振有词的说道:“取胜之道,一曰天时二曰地利三曰人和,经五事,校七计。将听吾计可胜,不听者不胜……” 徐恩盛说的这一大套话语,全都出自兵家圣典——《孙子兵法》,是武圣人孙子的话语。 可惜的是,他手下那些带兵的家伙却多是粗鄙之辈,根本就不晓得这些之乎者也,也不大明白徐总兵究竟是在说些什么。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将莫不闻,知之者胜!”又引用了《孙子兵法》当中的一些名句,手下带兵的将官们反而更加的迷糊了。 虽说徐恩盛徐总兵从军二十载,但却一直都是以“军中幕僚”的身份出现,并没有亲自上过战场,也没有真正的独当一面,而是始终献计献策充当左良玉的参谋。 这一次,他作为总兵官,依旧是遵循着兵法上说的那些个条条框框,只可惜的是,他手下那些真正带兵的将领们多是些大老粗,根本就不没有听说过这些文绉绉的话语,他们只想知道徐总兵的具体指挥方略是什么,这一仗到底应该怎么打? “利而诱之,乱而取之……” 对于以“儒将”自居的徐恩盛而言,他可以把《孙子兵法》倒背如流,开口闭口就是《孙子兵法》当中的经典语句。 但他手下的那些人显然没有这样的文采,也不晓得他在说些什么:“我说徐大人,您家别再说这些之乎者也了好不好?您就给我们一个痛快话儿,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部署,可千万不要再有变动了……” 因为频繁的命令改动,下面的兄弟已经被折腾惨了。 徐恩盛还是瞧不起这些粗鄙无文的丘八,连《孙子兵法》都听不懂,真不知他们以前是怎么打仗的。 “我意是以三面合围之势将来犯之敌团团包围,一举歼之!” 来犯之敌沿长江运动,只要三面包围就可以一举全歼。 这是一个非常正确的废话。 把敌人团团包围然后打一场歼灭战,就可以大获全胜,这是连三岁的娃娃都知道的道理。问题是这场歼灭战到底应该怎么打! 让敌人乖乖的钻进你早就布置好的“口袋大阵”,就可以形成合围之势,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敌人终究不是傻子。 明明知道要被包围,敌人还肯钻上当吗? 敌人当然不会轻易上当被围,但徐恩盛徐当然却自有办法。 若是敌人不肯上当,就以利诱之。这是武圣人的教导,当然不会有错,只要老老实实的按照兵书上的方法去做,敌人就一定会上当,一定会乖乖的钻进包围圈。 至于如何上敌人上当,徐恩盛已经有了计较:“尔等不必多言,只管各尽其职奋勇作战即可,本官会亲自诱敌!” 一直以来,徐恩盛都以文官自居,和这些个粗鄙的兵头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怎么和睦。既然总兵大人想要亲自诱敌,想必早就有了各方面的安排,大家只管按照他说的“各尽其职”好了。 又是一番匆忙操切的调动之后,战斗很快打响。 因为长途奔袭的缘故,又刚刚打过一场,虽然很顺利的用非常快的速度击溃了江防右营,但实际的战果并不大……右营溃败的速度于远比想象中更快,一万多人马看到架势不对,立刻就来了个卷堂大散,逃进黄州城去了。害得李吴山和牛柱儿只得到一个空荡荡的军营,却没有多少实际的斩获。 因为学生们和“己”字营长途奔袭体力消耗很大,不得不暂时轮换下来稍事休整。黄州之战的先锋则由大红狼部充当,由他率部打响了“第一枪”。 战斗刚一开始,大红狼就觉察到不对头了。 “徐恩盛那老小子在所甚?怎么败的如此之快?” 当面之敌是徐恩盛的本部亲军,虽然人数不是很多,却多是左部人马当中的老兵,战斗力还算可观,至少不在大红狼之下。奇怪的是,在双方都没有取得明显优势的情况之下,徐恩盛的本部人马忽然就撤退了。 我还没有用力呢,你就已经倒下去了,这分明就是“技术性假摔”。 大红狼这种经验丰富的老将当然不会轻易上当,更没有贸然率部追击,而是及时的遏制住进攻的势头,准备等到敌情明朗之后再做打算。 看到大红狼没有追赶上来,徐恩盛故技重施,又演了一次“诈败”的好戏。 和上一次相比,这一回演的很象那么回事儿。 双方刚一接触,徐恩盛的三千多人马就退潮一般呼啦啦的“败”了下去。为了吸引大红狼追击,还故意做出一副“丢盔弃甲”的样子。 大红狼身经百战,还是头一回遇到这样的战斗:在胜负未分的情况下,对手就接连“败下去”两回。尤其是第二次“败退”,演的太夸张太过火,怎么看都不象是真的。 大红狼很清楚的知道败军是什么样子,但徐恩盛的“败退”迹象太浮夸了:士兵们纷纷解下头盔甲胄,丢的满地都是,还把武器胡乱抛洒…… 在两军交战的战场上,就算是真的被打败了,士兵们也不会主动丢下兵器,更不会如此轻易的扔掉昂贵的甲胄! 很显然,一直都习惯于出谋划策却从来没有真正上过战场的把徐恩盛,把“丢盔弃甲”这个形容词当做是名词了。 面对如此浮夸的表演,大红狼本能的感觉到这里头必然有猫腻,更加的不肯贸然追击。 连续扮演了两次“败退”的大戏,对手就是不肯上当,不肯追着自己钻进早已布置好的包围圈中,徐恩盛也有些着急了,索性又足尺加三,把“败退”的假象演绎的更加“淋漓尽致”。 丢盔弃甲的同时,还命手下的士卒沿途抛洒布匹、丝绸、甚至是散碎的银子和大把大把的铜钱。 丢弃物资和钱粮,不顾一切的逃命,这是大多数书本上描述的败军迹象。 看到这幅拙劣的表演,大红狼气的火冒三丈:“徐恩盛这老小子,真以为老子是傻儿不成?这老东西必然是前面设下伏兵等着我上套呢!” 大红狼敢拿自己的眼珠子打赌,对手一定在前面布下埋伏,等着他一头钻进去呢。如果说以前仅仅只是猜测的话,现在已经证实了:因为徐恩盛的表演太浮夸,太过火。 虽说军队中确实会有很多的布帛和粮草,吃了败仗之后沿途丢弃也是很常见的事儿。但军队当中的作战部和后勤部是两个概念,谁见过战兵随身携带这么多布帛钱粮的?有些时候为了组织敢死队,确实会悬红挂彩,但徐恩盛的士兵几乎每一个人都揣着散碎银子和大把的铜钱,难道说他们全都是拿了赏钱的敢死队?要不然怎么会随身携带这么多银钱? 这分明就是在引诱自己去追赶,然后中了他的埋伏。 要是连这么简单的阴谋诡计都看不出来,大红狼早不知死过多少回了! 任凭你怎么卖力的表演,老子只抱定一个宗旨:就是不上当! 徐恩盛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军事将领,而只能算是军中的文职人员,而且从来都没有独当一面的指挥过任何一场战斗。他对于战斗的认识完全出自于五花八门的兵法和战策,又战斗很多古往今来的战争典故平时给主帅出谋划策贡献几条计谋,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真到了战场上的时候,完全生搬硬套书本上的那些“经典计谋”,则显得非常荒诞。 纸上谈兵和真正的大军交战,完全就是两回事儿,却被徐恩盛当做了一回事儿,局面也就可想而知了。 整整一个上午,交战双方都在反反复复的上演着“诈败”的戏码,徐恩盛连续“败”了三次,偏偏大红狼就是不肯上当。 这个时候,最着急的根本就不是徐恩盛徐总兵,而是李吴山李大帅。 大红狼在前面磨蹭什么?为何不全军压上尽快解决对手? 当李吴山知道了这边的情形之后,鼻子都要气歪了:很显然,徐恩盛是把戏文、书本上的东西当真了,竟然想要用这种手段引诱大红狼追击。 而大红狼却和这么一个低级的可笑的对手浪费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 “把学生们调上来,速速击破当面之敌!” “大帅,不能追呀,这摆明了就是有埋伏的!”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花招都只不过是一个笑话。”李吴山说道:“我的学生们会给这老东西上一课,让他知道什么才是战争! 第二百七十四章 兵法有云 徐恩盛率领的这些人马,本就是用来吸引敌人的“诱饵”,而军校学生们的火力又异常猛烈,双方交战之时的情形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一触即溃! 听闻自己的士卒被敌方击败的消息,徐恩盛不仅没有恼火,反而欣喜万分。捻着修建的整整齐齐的胡须,胸有成竹的说道:“贼匪无谋,中吾计亦,全军速退,引敌来追!” 徐部人马本来就挡不住军校学生的凶猛攻击,在得到“全军速退”的命令之后,没有任何犹豫调头就跑。 李吴山不是大红狼,根本就不理会对方到底是不是“诈败”,直接就追了上来。 “贼匪追我?”徐恩盛抚掌大笑不止,完全就是一副比诸葛亮还要诸葛亮的神态,似乎一切尽在掌握:“退不可追,速不可及,连这最基本的道理都不知道,贼匪覆灭之期近矣!” 退不可追,速不可及,这是《孙子兵法》上的原话,对手却不懂这个道理,摆明了就是有勇无谋之辈。我稍微逗引一下,对手就追了上来,如此粗莽操切,覆灭的危险近在眼前却不知道,说明对手根本就不明白“上兵伐谋”的兵家教诲。 在徐恩盛的命令下,本部人马飞速后退,而军校的学生们则继续衔尾追击。 退了一段距离之后,徐恩盛手下的那些将官们已意识到有些不对劲儿了:对手的攻势太过于猛烈,各部人马损失惨重,而且有很多士兵直接就跑散了,再不收拾一下,恐怕会有全盘崩溃的危险。 敌军各部人马好像一群凶猛的猎犬,咬住徐恩盛部穷追猛打,伤亡大的不可承受,这到底是在诱敌还是在送死? 对此,徐恩盛却毫不在意,反而得意洋洋的说道:“敌虽众,可使无斗。形之而知生死之地,角之而知不足有余之处。示敌以弱,骄敌以强,可制必胜。” 这也是《孙子兵法》当中的原话,大致的意思就是:我就是故意这么干的,让对手觉得咱们很弱小,给他们一个自以为强大的幻觉,然后就可以把敌人引进包围圈中,实现最后的胜利。 那些个粗鲁的丘八不知道《孙子兵法》的厉害,所以才会产生慌乱的情绪,只需要老老实实的按照兵法上说的去做,就一定可以获胜。 兵法上说的道理,是万万不会有错的。 明明被敌人打的惊慌逃窜,局面非常之不利,但徐总兵却说这是好事儿。虽然那些个基层的带兵将领们根本就看不出这事到底好在哪里,却也只能按照徐恩盛的部署继续撤退。 于是乎,汤浇蚁穴火燎蜂房的局面就再也收拾不起来了。 几千人马就好像是被一群猎狗追赶的鸭子,漫山遍野的逃散开来。 开始的时候,虽然出现了非常明显的败迹,各项命令还能执行下去,最起码还能按照事先安排好的路线进行撤退。但是,没过多久,撤退就演变成了溃败。 接连“后撤”了十余里之后,溃败的情形已彻底无法收拾。到底损失了多少人马,其中又有多少被敌人击杀,有多少自行跑散,根本就无法统计。 徐恩盛甚至不知道自己手边还有多少可供调动的人马。 到了这个时候,徐恩盛依旧是一副“胸有成竹”“智珠在握”的姿态,要是手里再拿着一柄鹅毛扇的话,简直就是诸葛孔明再世了:“昔蜀魏交兵,武侯诈败十几场,败退百里,终于将那司马懿引入上方谷……” 徐恩盛说的是三国话本中的故事,是诸葛亮火烧司马懿的那一场戏:为了把司马懿引入埋伏圈,诸葛亮命魏延等人一败再败,连连后退百十里,这才让沉稳谨慎的司马懿放下戒心中了埋伏。 效仿先贤故智,引用历史旧例,而眼下的情形和当时完全相同,一定可以把这出“诈败”的大戏唱的满堂喝彩。 但是,徐恩盛却忘了一件事情:话本不过是娱乐之言,根本就不足信。按照戏文话本里的故事去打仗,只能说他的智商有问题。 真实的战场和戏文话本里的描述根本就是两码事,不可一概而论。 诸葛武侯确实用兵如神,但却多是后世夸大了的传说,甚至已经被严重神话了。所谓的“连败十余场”“败退百里”这种事儿,根本就不可能在真实的历史上出现。 虽然历史上不乏“诱敌深入”的战例,但却仅仅只是局部的“引诱”,而不是溃败。别说是“败退百里”了,就算是败退十里,军队的组织度就会被打散,一旦组织度出现问题,这支军队就算是崩了。 尤其是在通讯手段落后的冷兵器时代,命令的下发和执行基本都是依靠“传达”二字。所谓的传达,就是一级一级传递通达贯彻执行的意思,整个命令链条是以“串联”的方式执行的。比如说徐恩盛这个总兵官的命令,就必须先传达给自己的直属手下,然后才能一级一级的传递下去,而不是直接传达给第一线的作战部队。 当队伍被打散以后,各部联络不畅,命令就成了空头文件。军官找不到士兵,士兵找不到当官的,各部混杂在一起,甲部的士兵不可能同从乙部军官的命令,乙部的军官也管不到甲部的士兵,命令根本就无法贯彻执行,军队就会成为一盘散沙。 早在大明朝开国之前,因为战事不利,大将军徐达不得不率兵徐徐后退,后退了将近二十里还能收拢一半败兵,就已经算是军事史上的奇迹了,被称之为军神。 象徐恩盛这样快速撤退的闪崩局面,败了个稀里哗啦,还想把残部收拾起来,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就算是军神再世也做不到。 偏偏他却自我感觉良好,以为自己是绝世名将,后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按照徐恩盛的盘算,就算是本部人马败的再怎么凄惨都不要紧,只要能把敌人引入早就布置好的包围圈,就可以底定大局奠定最终的胜利。 一直以来,徐恩盛都希望在合适的地点打一场合适的战争,他以为一切都会按照自己的预估进行下去,但事实证明,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 在“诱敌”的过程中,徐恩盛的本部人马剩下的不足一半,直接被对手击杀的只是很小一部分,大多数是自行跑散的。这个损失……简直大到了天上去。 不幸中的大幸就是敌人还在追击,并且已经一头扎进了早就布置好的“包围圈”。 跑的气喘吁吁的徐恩盛依旧非常乐观:“贼匪少谋无识,已尽入吾之罄中,四面合围一鼓歼之……” 既然对手已经钻进了自己的“口袋阵”,就可以发动四面合围的歼灭战了。 齐装满员的江防左营有万余人马,经过重新修整的右营也有七八千,再加上部分黄州本地驻军,汹汹两万多人马,又是合围之势,此一战可制必胜。 可惜的是,客观事实从不以主观愿望而转移。虽然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数量最多战斗力最强的江防左营确实已经上去了,但却出了一点点意外:敌军并没有全部进入包围圈,双方发生激战,导致“袋子口”无法扎紧,所谓的合围根本就没有形成围拢之势。 想包围就包围,只能说太天真。 敌人又不是傻子,怎么会眼睁睁的看着你包围上来。 相对于合围之势没有彻底形成相比,对手的凶狠和突进速度让徐恩盛大为吃惊。 按照徐恩盛徐大人的主观想法,虽然包围圈没有彻底合拢,至少当面之敌肯定已经被包围了。在这种情况下,敌人就已经惊慌失措,就应该象戏文里的演的那样“狼奔豕突”“慌不择路”,但对手却一点都不惊慌,甚至没有任何突围的打算,而是继续保持高速追击的凶猛姿态,依旧死死的咬住徐大人的尾巴穷追猛打。 你们都已经被我包围了,为什么就不惊慌失措呢?为什么还有心思来打我呢?剧本不是这么写的呀,你们为什么就不肯老老实实的按照剧本来演呢? 徐大人完全无法理解! 到了这个时候,徐大人已顾不了那么多了,只能硬着头皮带兵迎战——因为他已经退到了长江边上,已无路可退了。 纠集起一千多人马,徐大人披挂整齐,举起佩剑高喊着“四面合围”“一鼓而歼”的口号,在长江边儿上与敌激战! 所谓的激战,不过是做个样子,用来鼓舞士气而已,堂堂的总兵大人,怎么可能真的冲锋陷阵呢? 作为一军之主,他只需要稳坐中军帐,负责各方面的协调指挥也就是了。 “敌虽凶顽,不过是逞困兽之斗罢了,各部务需奋力杀敌,吾必不吝封赏!” 直到这个时候,徐恩盛还以为自己的对手不过是笼中困兽,根本就不足为虑。 端起一盏热茶,还没有凑到嘴边呢,忽然听到前面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二十多个亲兵蜂拥而入,用带着哭腔的声音高喊着:“败了,败了,快跑吧,老爷快跑……” 这些个亲兵大多是徐恩盛的家丁,也是他的嫡系心腹,战败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把徐恩盛救出去,免得落个玉石俱焚! 败了? 不可能! 这么大好的局面,怎么会败呢? 徐恩盛依旧做出一副镇定从容的样子,大声呵斥着那些个亲兵:“鏖战之际,尔等自当人人奋勇个个争先,却怎又折返回来?若不是顾念在尔等效力多年的情面上,这不战而逃的罪名就需是要行军法的……”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传来一声轰鸣。 中军大帐之前猛然腾起一团火焰,瞬间沙土飞溅。 火炮! 是敌人的火炮! 火炮都已经打到这里来了,再稍微靠前一点,就能直接让徐恩盛徐大人坐“土飞机”了。 这一下子,立刻就把徐恩盛给吓傻了,再也做不出那副镇定从容的高姿态,早已目瞪口呆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幸好他手下的那些个亲兵还算是忠诚果断,纷纷涌上前来,架起徐总兵徐大人就往外跑…… 第二百七十五章 初露峥嵘 火炮都已经打到营前了,徐恩盛根本就不知道敌人为何会靠的如此之近。刚才那一炮,若是射程再远些,老命都要保不住了呢。 被亲兵们架着跑出来,亲眼看到外面的情形,徐总兵才知道大势已去。 隆隆的炮声越来越近,四下里都是惊慌失措的败兵……对于发生在眼前的溃败,徐恩盛完全无法理解:不管怎么说,那都是一千多士兵啊,刚刚派上去,还没有正式接战呢怎么就呼啦啦的败下来了呢? “掌我的旗,收拢败兵……” 徐总兵依旧心存侥幸,想要竖起自己的认旗,让四下逃散的败兵们靠拢过来。 这几十个亲兵显然不徐总兵更知道眼下的形势到底是什么样子,不仅没有竖起旗帜,反而一刀斩断认旗上的索子,任凭那面代表着徐总兵本人的认军旗飘落在地,架起徐总兵夺路而逃。 敌人的火炮就好像长了眼睛一样,专门朝着人群聚集之处轰击。若是徐恩盛的认旗一竖起来,必然会引来败兵聚集,说不准就会招致敌人的火炮密集轰击,那岂不是在等于送死? “上马,请大人上马!”一个亲兵头目将脑袋上的发辫盘在脖子里,发狠一般的大叫着:“小人这一身的富贵都是徐大人给的,是时候报答大人的恩德了。我这就率领些弟兄们前去阻敌,大人快走……” 敌人都已经冲过来了,甚至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那些头戴大檐军帽手持火铳的家伙们正排着整齐的队伍稳步前进,这个时候再想逃显然已经为时太晚,必须有人前去阻敌。 作为徐大人恩养多年的家丁,这个亲兵头目呼喊着纠集起百十号,发了一声喊,迎着敌人冲了过去…… “砰” “砰砰” 沉闷的火铳声中,那百十个亲兵就好像狂风之下的芦苇,瞬间就矮了下去! 悍勇的亲兵根本就没有机会接近对手,就被成排成排的放倒。 那亲兵头目也是个出了名的亡命之徒,又生出以死相报的决心和勇气,拎着刀子狂吼着:“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脑袋掉了碗大……” 随着一阵排枪,视死如归的呐喊声顿时戛然而止…… 一百多人啊,全都是最悍勇的亲兵,连个水花儿都没有溅起就折损了个干净。徐恩盛早已吓破了胆,不顾一切的打马狂奔,头也不回的朝着东边去了…… 对于这些军校生而言,徐恩盛本人从来都不是他们的目标,徐总兵是不是跑掉了根本就无所谓,他们真正的目标是数量众多的江防营! 战斗的目的简单而又纯粹,归根结底只有两个字:杀人! 因为阵线已被打穿,所谓的四面合围就被分割成为两个战场。 迅速击溃了徐恩盛的本部人马之后,他们甚至懒得追赶漫山遍野放了鸭子的败兵,而是马上转身,去攻击身侧的江防左营。 大红狼的“闯部联军”和牛柱儿的“己”字营人数最多,现在还有六千多人的样子,正在与残破的江防右营激战。李吴山甚至没有理会他们,而是直接命令自己的学生朝着刘春生靠拢过去。 当郎太平看到一蓬赤红如火的烟花升上高空的时候,就知道已经到了决战之际: “定位矩标三,最高矩标五。” “全体协同延射,打光所有弹药!” 作为李吴山亲传的炮兵,在以前的战斗中,不管火炮的作用有多大,也不管郎太平等四大炮兵班长的指挥有多么精妙,都不过是最基本的常规操作,现在这一波才是真正的看家本领——步炮协同。 炮火的威力虽然很大,但是在决战之时,真正能够奠定胜局的依旧是火铳步兵。 跟随前方的火铳兵前进,始终把炮火砸在火铳兵前进的道路之上,不管前面有什么,全都轰个稀巴烂。 这事说起来简单,在无线电发明之前,却是一个最吃技术也最考验训练水准的活儿。 为火铳兵开路,提供火力支援和持续不断的火力掩护,在当时代表了炮兵理论上所能够达到的最高水准。 对于敌人来说,则是一个噩梦,甚至可以说是毁灭。 不论士兵有多么勇悍,也不管他们的战斗意志有多么顽强,血肉之躯终究挡不住火炮的持续轰击。 战斗意味着必须硬顶着对手的密集火力往前冲,偏偏敌人的炮击还能够跟随着火铳兵前进的步伐持续延射——这才是最要命的。 炮火本身能够实现多大的杀伤效果,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让敌人始终无法大规模集结,同时让己方的步兵出于一种短时间的“无敌状态”,这是对炮火一个全新的定义。 面对伤亡的敌军,学生们既没有热血上脑的发力猛冲,也没有高声呐喊的激动和亢奋,而是始终保持着一成不变的速度和节奏,将穿过炮火冲上来的对手成排成排的收割。 用李吴山的话说,这就叫做排队枪毙。 仅仅只用了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整个江防左营一万多人马,就被打崩了。 和前几次的战斗一样,真正出现在战斗过程中的伤亡其实很少,直接被学生们打死打伤的清军连两千都不到。完全是慑于势不可挡的其实和快到让人不敢置信的进展速度,造成了敌人军心士气的崩溃,尤其是在徐恩盛本人下落不明的情形之下,清军的崩溃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这样的速度,连刘春生这个大旗军老将都惊的目瞪口呆。 大旗军已经够强的,可哪次胜利不是浴血苦战?大帅的这些个学生们怎么就这么厉害? 一万多人马,说崩就崩了?这也太神奇了吧? 当刘春生率领大旗军两个营的士兵和学生们一起回援大红狼的时候,才算是见识到了这些学生们的厉害。 没有声嘶力竭的呐喊,也没有让人血脉喷张的浴血杀死,那些学生们仅仅只是排着整齐的队伍打排枪,却自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严整和肃穆。 纪律,绝对的纪律创造出绝对的秩序。 没有热血沸腾的格杀场面,只有井然有序的收割和屠戮,如暴雨狂风般将敌人成排成片的放倒,杀戮的效率高的吓人! 学生们始终默不作声,就好像是一个个严谨的工匠,不折不扣的执行着每一个作战细节。就好像是……就好像是一架精密的战争机器,没有情感,完全就是为了杀戮而存在。 在这架由李吴山亲手打造出来的战争机器面前,一切个人的勇武都毫无意义,最强悍的最不怕死的敌人一定会死的最快。 这不仅仅只是火器取代刀枪带来的改变,刘春生甚至已经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了,一种全新的战斗方式正在登上历史的舞台…… 只有亲眼见过学生们作战的人,才能有这样的震撼! 他们或许已经知道了一点军校学生的犀利之处,但却没有真正懂得其全部意义。 在这个时代,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李吴山本人才真正懂得军校学生们存在的意义…… 第二百七十六章 父与子 以长途奔袭的方式,在很短的时间内击溃了黄州军和江防营,黄州已成为“不设防”的城市。 按照李吴山的估算,两日之后,上下游的清军就会赶上来,所以动作一定要快。只有用最快的速度,才能收获尽可能多的战果。 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就攻破了几乎无人守卫的黄州城,大军进城之后,饱掠一番旋即撤出。 对于大红狼和那些个乱七八糟的闯军营头而言,这一战的收获颇为丰厚:黄州府库的油水很足,各种各样的资材堆积如山,银钱粮米不在少数。只要是能够带走的全都带走,实在不方便搬运的则点起大火付之一炬,反正就是不能给阿济格留下任何东西。 这一战的战利品绝不仅仅只是大量的钱粮资材,还有将近四千俘虏。 在这个时代,俘虏本身就是非常宝贵的战利品。但是,大红狼已永远都不可能得到这些俘虏了,因为俘虏已被屠杀一空。 三千大几百将近四千俘虏,在不到两个昼夜的时间里就被杀了个精光。 更让大红狼不敢相信的是,近四千俘虏竟然是被自己的宝贝儿子给杀死的。 俘虏们被分批驱赶到江岸上,用火炮轰击,用火铳齐射,或是直接死于屠杀,或者是溺毙于滚滚波涛,场面血腥惨烈。 密密麻麻的尸体布满江岸,江水被鲜血染的通红,空气的血腥味道夹杂着尸臭,让人作呕。 在战场上杀敌和战后杀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就算是如大红狼这种几次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将,看到那密密麻麻的尸体也有种毛骨悚然的惊惧。 他真的不敢相信,如此可怕的事情,竟然是自己那个宝贝儿子亲手做出来的。即便是事实就在眼前,他依旧不敢相信,或者说他不愿意相信。 “杀俘不祥啊……大帅为什么要杀了俘虏?为什么?” “这不是校长的命令,是我的主意。” 事实上,这确实不是李吴山的命令。 自从战斗结束之后,李吴山就和大红狼、牛柱儿他们去攻打黄州城了,根本就不在这里。 杀俘一事,完全就是郎太平自作主张。更准确一点来说,是学生们的一致意见。 但是,如果说这事和李吴山一点关系也没有,那纯粹就是睁眼说瞎话了。 若是没有李吴山的同意,学生们敢这么干? 当时,李吴山原话是“妥当处理俘虏”,并没有具体说如何处理。 郎太平认为,把俘虏全都杀死就是最妥善的处理方式。而他的这个观点,又得到了同学们的一致赞同。于是乎,他们就下手了。 两千多学生,在不到两个昼夜的时间之内,就屠杀了将近四千俘虏,而且没有出现任何混乱,一切的一切都井然有序之中进行。 杀光了这么多的俘虏之后,郎太平等学生们却没有丝毫的罪恶和愧疚感,更没有屠杀之后的那种疯狂和亢奋,甚至看不出丝毫的情感波动,就好像是做了一件无关紧要根本不值一提的小事儿。 至于说为什么要杀死这些俘虏,在郎太平看来,父亲的这个问题简直可笑。 “据孩儿估算,清军主力会很快从长江上下游赶到这里,带着这么多俘虏,我军无法快速撤离,只能将之消灭……” 消灭? 对,郎太平说的是消灭,而没有使用屠杀这样的字眼儿。 或许,在他看来,这根本不是屠杀,而是消灭。 消灭是一个只应该出现在战斗过程当中的字眼儿,但郎太平始终坚定的认为,杀死俘虏就是战争的延续,本身就是战争的一部分。 杀了几千人,竟然还是一副如此淡然的态度,这还是那个有些懦弱的公子哥儿吗? 大红狼第一次深刻意识到,自己好像已经不认识这个儿子了。 “这么多人,说杀就给杀了?你们怎么能……” “父亲,您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是率军撤离,而不是纠结于这样的小事。” “这是小事儿?” “难道不是吗?”郎太平轻描淡写的说道:“一切的一切都应该为战争服务,任何不利于我军的因素,都应当消灭之。父亲也是老行伍了,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吧?” “但那是人命啊,几千条人命……” “我只知道那是敌人。” “你……” 就在父子二人争吵之时,李吴山李大帅来了。 “报告校长,俘虏总计三千八百一十四名,已妥善处理完毕,我部已处于待命状态。” 对于眼前这幅尸积如山血可泊舟的可怕场面,李吴山似乎也有那么一点点的不适应,不过他还是微微的点了点头:“你们做的不错,准备顺原路撤离吧。明天早晨,把此战的作战报告和总结交给我。” 郎太平身体挺的笔直,如同一般标枪,啪的打了个军礼:“是。” 做的不错,这就是李吴山对杀俘一事的态度。 对于李吴山的这个态度,大红狼深感震惊。 学生们太过于年轻容易冲动,所以才会做出杀俘这么极端的事情来,你李吴山怎么也是这样的态度? 这分明就是纵容! “山高水深,路途艰难,携带这么多的俘虏确实不利于我军的撤离,关于杀俘一事,郎将军不必太过于在意。”李吴山似乎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多说什么:“阿济格的主力已顺江而下,左梦庚率四万人马逆流而上,还是尽早撤退吧!” 关于杀俘一事,大红狼始终耿耿于怀。 若说这事是李吴山的命令,他的心里还会多少好受一点。但李吴山并没有给出非常明确的命令,郎太平和他的同学们就把俘虏给杀了,而且杀的毫无心理障碍,而是按部就班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屠杀之事,整整杀了两天才杀完。 这根本就不是一时冲动,而不是头脑发热,而是学生们在非常冷静的情况下,经过集体协商做出的事情。 这些学生,年纪最大的才二十出头,最年轻的才刚刚十七岁,就有如此狠辣的手段,着实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别人是什么样子,大红狼不知道,但他却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儿子以前是什么样子。 儿子郎太平素来娇生惯养,基本就是个公子哥,平日里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虽然算不上是纨绔子弟,也不是什么心狠手辣之人。厨子杀鸡的时候他都不敢看,家里的阿猫阿狗死了都要掉眼泪哭鼻子,绝对是一副懦弱的性格。 原本还指望儿子能够更加坚强一点,别总是那么柔柔弱弱的象个小姑娘,想不到的是,在军校这两年多的时间,竟然会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其狠辣程度让大红狼这个见惯了厮杀生死的老将都为之汗颜。 真不知他在军校里头究竟学了些什么,竟然会变成这个样子! 第二百七十七章 收为己用 “大清和硕英亲王,靖远大将军敬启:贼匪犯黄州,职部闻讯,亲率大军七万,水陆并进以击贼……上仰万岁齐天洪福,中承靖远大将军调度有方,下赖将士用命死战,于丙寅日克复黄州,今地方睦净军民欢腾,特此报捷!” 这份捷报的落款是:提督江右诸省军务总兵官左! 这是左梦庚发来的捷报。 随同捷报一起发过来的还有一份有功人员名单,并贼匪首级两千余。 捷报和战功人员俱全,还有战获的首级,足以证明左梦庚率部和进犯黄州的贼匪展开激战,并且取得了辉煌大胜。 但是,阿济格终究是不傻子,他若是相信了这份捷报,只能说明他的智商有问题。 这份捷报,连一个字都不能相信! 黄州是左梦庚的防区,黄州大战打响之后,左梦庚确实亲提两路大军水陆并进,汹汹七万多人马沿江而上,旗号遮天蔽日战船阻塞江流,场面可真是不小。 但也就仅仅只是摆一个场面而已,事实上左梦庚的数万大军根本就不可能“与敌激战”,因为时间不对。 早在八日之前,进犯黄州的“贼匪”就已撤离了,而左梦庚的大军是在四天之前才开赴过去的。也就是说,是李吴山、大红狼等人离开黄州四天之后,左梦庚才到达。 双方根本就没有碰面,那还“激战”个屁呀! 至于说那两千多“贼匪”首级,哪怕是用脚丫子想想也能知道真相:杀良冒功。 杀死一些老百姓,把脑袋砍下来送给朝廷,说成是斩获的首级,借此邀功领赏。反正死人也不会开口喊冤,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杀良冒功是左部人马的“优良传统”,早在十余年前他们就这么干了,在河南的时候又充分发扬光大。在和闯军在河南大战的时候,虽然左部人马败多胜少,但每次都能斩获很多首级。至于这些首级是从哪儿来的……那还用问吗? 必然是斩杀百姓而来! 明明知道捷报和首级全都假的没边儿了,阿济格却并不怎么在意,甚至懒得揭穿而是直接转发给了朝廷。 若是朝廷无法辨明真伪,肯定会颁下赏赐,到时候少不了他的一份。若是朝廷慧眼如炬看出了捷报的虚假,那也是左梦庚的事儿,和他阿济格无关。 同时,阿济格又写了一份奏疏,派人急递给“皇叔父摄政王”多尔衮。 阿济格的奏疏主要是摆困难,大意就是湖广、鲁南、赣西的闯贼未灭,今又有残明卷入的迹象,大有死灰复燃之势。宜继续追剿就地消灭,否则的话必然会成为心腹大患…… 这份奏疏的弦外之音就是:我需要把主要的精力放在长江中游,根本就无力去配合洪承畴平定江南。 对于阿济格而言,黄州一战的损失完全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虽然大红狼、李吴山等人击溃了黄州江防两营,并且把府库洗劫一空,还点起大火,将府衙、军所、码头等要害之处付之一炬。但是,这点损失并不足以让阿济格伤筋动骨。 真正的影响不在于黄州,而在于整个长江中游。 黄州一战的意义,就在于“闯李合流”。 李吴山用事实证明,他拥有足够的实力可以深入到长江边上,在给敌人造成麻烦的同时,还能全身而退。受到黄州之战的鼓舞,本已陷入低潮的闯军各部纷纷趁势而起,但却不是以前那种四处点火各自为战的局面,而是沿长江两岸活动,始终把活动范围局限在大旗军的作战半径之内。 虽然大旗军并没有和长江中游的闯军残部结盟,但却已经取得了战略上的默契,相互之间开始协同起来。 对于湖广的清军而言,这是一个坏的兆头。 虽然阿济格占据了绝对优势,但却存在一个明显的短板:兵力不足。 从湖广西边的岳州,一直到赣西之地,全都是阿济格的地盘,一条长江横贯而过。 作为当时最重要的交通运输动脉,长江的意义怎么形容都不过分,所以才会出现敌我双方都沿江列阵的局面,其实就是为了争夺长江的控制权。 仅仅是这一段长江,蜿蜒曲折纵横几千里,仅凭阿济格手下的那点八旗战兵,分散到各处简直就好像是在大海里撒了一把胡椒面,根本就不会起到多大的作用。 事实上,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统帅,阿济格绝对不会把自己的主力分散开来,而是派遣少量精兵守住几个重要的节点。至于漫长的江防军务,就只能交给数量庞大的新附军了。 作为长江中游的主宰,从表面上看阿济格控制的地盘很大,但真正可以直接控制的范围却非常之小。大部分区域,都是由新附军直接掌控的。 新附军对英亲王阿济格就是忠心耿耿绝对服从吗?只怕未必! 当初黄州之战刚刚打响的时候,按照常理推算,阿济格就应该亲提八旗主力战兵火速驰援,因为他驻守的武昌府距离黄州很近,而且是顺江而下,非常的方便快捷。 但他却没有那么做,而是任凭慢吞吞的左梦庚好像乌龟爬一样逆流而上。 之所以如此舍近求远,一来是因为他不敢轻易带领主力离开武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敌情不明。 直到现在,阿济格都不知道黄州遭袭的详细过程,至于敌军有多少人马,兵力如何部署等等技术性细节,更是因为严重缺乏第一手的战报,根本就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 不管是李国英还是徐恩盛,战事一起就会本能的向自己的“少主”左梦庚求援,战败之后甚至没有给阿济格打报告,直接就去找下游的左梦庚去了。 虽然左良玉早就死了,但李国英和徐恩盛他们这一批人,还是把左梦庚当做是自己的“少主”,而不是直接效忠于阿济格本人,这让阿济格很无奈。 当年的左良玉号称“百万大军”,左良玉死后他的儿子左梦庚继承了这笔遗产。虽然左部人马绝对不可能真的有百万之众,林林总总的拼凑一下,二十几万还是有的。 虽然左部人马的战斗力是出了名的低下,终究有这个规模打底,若是善加利用,未必就不能开创出一个全新的局面。正是出于利用左部人马的考虑,阿济格并没有因为黄州一战的失利太过于苛则,而是对左梦庚的捷报持默认的态度。 只是左部人马并不直接向阿济格本人效忠,这是一个很大的障碍,阿济格一直都在处心积虑的想着把这些人马收为己用,却苦于没有机会…… 第二百七十八章 有样学样 此次深入湖广,李吴山所能够调动的兵力只有一万上下,却创造出歼敌一万的战果,真可谓是辉煌大胜。 大旗军的主力还在江南,仅仅只是带着区区几个营头和一众的闯军残部,就打出这样的局面,顿时震惊朝野。 在不使用大旗军主力的情况下,就能歼敌一万,这说明什么? 说明李吴山李大帅指挥有方用兵如神,随随便便就能打出旁人想都不敢想的胜仗。 “大明军神”“武穆重生”“武侯再世”等等溢美之词铺天盖地而来。 “万岁,湖广之战绝非如外界传言的那样,更不是因为忠勇公真的用兵如神!”作为大旗军的监军,又有牛柱儿这样的心腹全程参与了湖广之战,高起潜显然比其他人更清楚蕴含其中的奥妙,并且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李吴山获胜的关键:“此胜,全赖那些个学生兵!” 李吴山的用兵方略确实有很多可圈可点之处,但要说他是旷古凌今的“军神”,那就显得有些夸张了。 李吴山的指挥水准虽然在及格线以上,但却距离“军神”二字还有十万八千里那么遥远。 他之所以能够在湖广打的这么漂亮,并非是因为李吴山本人有多么厉害,而是因为那些个学生兵。 作为高起潜的心腹嫡系,牛柱儿把每一场战斗的经过都做了详细汇报。 牛柱儿是大旗军的营官,高起潜是大旗军的监军,这本无可厚非。但高起潜却发现取胜的关键不在于李吴山,也不在于大红狼等人,而是完全取决于那些学生们。 吴山军校的学生们所展现出来的战斗力,让牛柱儿无比震撼,回来之后马上对高起潜做了详细汇报。 虽然高起潜也不大相信一群学生能够有如此犀利的战斗力,但是通过牛柱儿的描述和他自己的复盘,很快就得出了一个不容置疑的答案:军校学生的战斗力远远超过大旗军的精锐营头,不是超过多少的问题,而是超过了多少倍的问题。 李吴山之所以敢于率领一群杂七杂八的乌合之众深入湖广,之所以敢于在阿济格的眼皮子底下杀了一个来回,就是因为他早就知道这些学生的战斗力到底有多么强悍。 虽说大旗军是李吴山的私兵,终究还顶着一个“太子亲军”的名头,是由大行崇祯皇帝钦命组建的队伍,至少还能用君臣大义压住大旗军。 但是,这些学生根本就不在大旗军的战斗序列之内,甚至连军队都算不上。 他们只是学生,并且仅仅只是李吴山的学生。 朝廷根本就调动不了。 李吴山对军校学生的控制,远在大旗军之上,朝廷连一点插手的可能都没有。 “据老奴所知,吴山军校的学生之所以如此善战,最要紧的就是火器二字!”高起潜并没有亲眼目睹学生们的战斗,只能凭借牛柱儿的汇报再加上自己的推测进行描述:“在犀利的火器面前,敌军几无还手之力,完全就是任人宰割的鱼肉……” 虽然这些学生们是李吴山的私人武装,但是复隆皇帝却不认为这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他李吴山能组建军校,我堂堂的大明天子为何不能? 既然火器这么厉害,干脆就组建一支类似的火器军不就可以了吗? 李吴山仅凭两千多使用火器的学生,就能打出黄州大胜的局面,若是以朝廷的名义组建更大规模的火器新军,想必一定能够取得更大胜利。 “恕老奴斗胆直言,这恐怕不行!” “为何不行?” 大明朝不是没有火器兵,也曾有过成规模的火器军,但实战效果……想当年,京城的火器营在李建泰的率领下去阻击闯军,却被刘宗敏打的满地找牙,李建泰被俘之后投降了闯军…… 随便招募些人手,配备火器之后就是百战百胜的军队了? 真要是这么简单的话,大明朝又何至于被李闯和清廷轮着番的折腾? “老奴愚见,吴山军校的学生们之所以如此势不可挡,必有内因!” 作为一员老将,高起潜深知强兵的根本。 所谓的强兵,虽然武器装备是一个重要原因,但却不是根本原因。三大营就是最好的例子。 作为京畿防御的主要力量,三大营的装备和待遇无疑的最好的,但却被多铎杀了个稀里哗啦,至今都没有恢复元气。 强兵的根本在于人! 真正的虎贲强兵,绝不仅仅只是因为武器装备的良好,人的因素才是最重要的。 仅仅只是经过两年多的训练,李吴山就把几千孱弱的少年变成了无敌的军队,这里头一定有原因。 既不能调动吴山军校的学生,也不能直接组建一支现成的火器军,也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李吴山出风头了。 高起潜和复隆皇帝之间的关系,既是君臣又是主仆。早在“闯宫夺门”之时,作为南京三大军头之一的高起潜就第一个对当时的太子表示了效忠,绝对算是皇帝的心腹肱股之臣。若不是有这一层关系,也不会把“大旗军监军”这个至关重要的使命放在他的身上。 高起潜虽是个身残的宦官,但却和那些只知道夸夸其谈的文臣绝不相同。 朝中的文臣,大多是空口白话,就算是有些个耿直能谏之臣,最多也就是指出时政弊端。高起潜却不一样! 他不仅能够看到问题的关键所在,还能提出解决的办法。 “既然你提起此事,想必已有了应对的方略吧?”复隆皇帝面带微笑的说道:“朕素知你忠直的能臣,又是先皇简把起来的内臣,最是公忠体国。有什么法子你就说出来!” “老奴以为,军校学生能有如此战力,根本之根本还在于一个教字!” 军校学生以前不过是普通的少年子弟,经过李吴山两年多近三年的调教之后,就成为战力无双的军队,只能说明李吴山传授给他们很多独到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外人是无法了解的。盲目的鹦鹉学舌,必然会画虎不成反类其犬。 只有深入学习,才能明白忠勇公练兵的独到之处。 “以老奴之见,朝廷若想练出强兵,只需一个字!”高起潜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缓缓的说道:“学!” 学? 向李吴山学习! 这不仅仅只是一个态度,也不是简单的政治口号,而是要认真执行深入贯彻。 按照高起潜的说法,就是派遣一批绝对信得过的人手,深入到吴山军校里边,去学习李吴山的练兵之法。等这些人学成之后,再以他们为骨干组建一个类似于吴山军校的军校,编练出一支由朝廷直属的火器新军! 第二百七十九章 迥异之处 丁亥日,路恭行家的大门上贴出了一方白纸,这表示家有丧事。 路恭行的老婆死了。 因为是被李吴山排挤出来的官员,成了一个修书匠之后,路恭行虽然顶着学士的头衔,还有天子师的身份,日子过的非常恓惶。 朝廷的俸禄一直都是以“打白条”的方式拖欠着,路恭行又不屑于舞弊贪墨捞银子,所以发妻的葬礼显得非常寒酸。 临时搭了一个灵棚,一口柳木棺材,又雇了个吹打班子,仅此而已。 路恭行没有子嗣,只有一个临时过继来的族侄扶灵主丧,灵堂之下还跪着几个近支的族中晚辈,显得异常冷清。 “宾至——” 在司礼人的高声呼喝声中,李吴山来了。 “礼祭——” “还礼——” 规规矩矩的行了祭礼之后,李吴山奉上了一百两封银。 路恭行为人正直,绝不肯借着办丧事的机会收取礼金,就算是有几个寥寥可数的“修书同僚”送来礼钱也全都婉言谢绝了,但却老实不客气的收下了李吴山的封银。 “路兄节哀。”李吴山说道:“嫂夫人了断尘缘驾鹤西去,也算是解脱了!” 路恭行之妻害的是疾痨,这种病痛苦万分,简直生不如死,且又无药可医,在当时算是绝症,如今撒手尘寰也算是一种解脱吧。 毕竟几十年的夫妻情分,结发之妻的逝去对路恭行打击很大,眉宇之间颇多凄苦之态,却强做平静的说道:“人生一世草生一秋,生老病死本是寻常,只是这人情冷暖……哎,不说也罢。” 路恭行是大旗军的首任监军,在大旗军中是仅次于李吴山的二把手,又不畏艰险追随太子一路南来,并且在南京保卫战当中有着非常不错的表现,也算是位高权重了。当时多少趋炎附势之徒阿谀奉承之辈围绕左右,自打被李吴山使用种种手段排挤出权利核心之后,成了一个有职无权的修书匠,顿时门庭冷落车马稀,家里办丧事也不见昔日的同僚前来吊唁,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可见一斑! 但是,利用种种手段把他从大旗军中排挤出来的李吴山反而来了。 看着路恭行凄苦的样子,李吴山动了恻隐之心,不过很快就又硬起心肠:路恭行是个合格的监军,而且本人的操守素来纯良,单纯以德行而论绝对可以算是正人君子。但是,他的愚忠思想是最要不得的东西,必须把他排挤出去。 于公而言,二人立场相对。若是于私,就算不是好友至少也是相互欣赏。 “我想给嫂夫人讨个封诰……”路恭行妻子的葬礼实在有些寒酸,所以李吴山想帮路恭行的亡妻讨个封诰。 毕竟封诰是给死人的荣誉,不过是为了彰显哀荣的体面罢了。一般情况下,朝廷都不会拒绝这样的请求,而且会封的很高。按照路恭行的资历,给他的亡妻封一个三品诰命夫人应该没什么问题。只要李吴山提出来,估计也不会有人反对。 路恭行却摇了摇头:“李侍讲的好意我心领就是,拙荆素来淳朴不大在意那些个虚名,封诰一事还是免了吧……还有一事需劳烦李侍讲……” “路兄请讲。” “两日之后的内廷小宴,李侍讲需是要出席的吧?” 早在几日之前,复隆皇帝就下了一道旨意,说是要举办一场小宴。这是一场非正式的廷宴,受邀者全都是当年追随太子一路南来的东宫旧臣。但路恭行却不在受邀之列! “是,我会出席。” “能否烦劳李侍讲帮我递一份奏事疏文?” “举手之劳而已,愿为路兄代转。” “李侍讲随我来。” 引着李吴山来到书房,擎笔在手稍一沉吟,就写好了一份《请筹北伐诸事疏》。 路恭行本就是讲经解史的学官出身,文字上的功夫胜过李吴山百倍都不止,这篇《请筹北伐诸事疏》更是引经据典条理分明,深入浅出的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朝廷绝不能偏安江岸,一定要尽快筹备北伐事宜。 在这份奏疏当中,路恭行一针见血的指出了当前局势的关键之处:伪清在北方的统治基础日渐稳固,长此以往必然会形成南宋和金国隔江对峙的局面,大明朝也一定会逐渐沦落成为偏安江南的“小朝廷”,收复故土光复北都的梦想只会越来越遥远,朝廷必须尽快北伐,以收拾民心。 和那些只会唱高调的文官不同,路恭行不仅指出了北伐的紧迫性,还做出了详细的安排:速速整合残破的三大营,想方设法的拉拢扬州军,以这两支队伍为主力,以大旗军为先导,就算不能一举光复故土,至少也要兵进淮扬,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江南的稳固。 守江必守淮,从传统的观点来看,这个战略绝对正确。若是按照路恭行的说法,复隆朝廷确实有可能组织起一支像模像样的北伐大军。但是,但是李吴山却知道朝廷一定不会接受他的这份奏疏。 因为现在的朝廷根本就没有这么大的魄力。 “我只能把路兄的奏疏递给朝廷,至于说……朝廷纳与不纳,那就无能为力了。” 路恭行苦笑着说道:“尽人力听天命吧!” 已经被一撸到底,一丁点的实权都没有了。发妻过去,如王宣同、程园毕等等这些昔日的同僚根本就不理不睬,甚至连这次聚会性质的“小宴”都没有想起要邀请他,足见朝廷早已把他给忘了,路恭行却还想忧心北伐之事。 已经成了修书匠的路恭行根本就无权过问军国大事,更没有直递中枢的取道,只能通过李吴山转递这份《请筹北伐诸事疏》按照当时的眼光,绝对可以算是纯直忠臣了。 李吴山从不否认路恭行本人的操守和德行,也知道他是大明朝的纯忠之臣,但他越这样就越要把他排挤出去,以免他的人格魅力变成影响力继续影响大旗军。 虽然路恭行和李吴山在很多事情上都有共同点,但是在效忠对象这个问题上,却有着不可弥合的巨大分歧。 路恭行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型忠臣,即便是朝廷已经把他给忘了,依旧在忧心国事,但他效忠的对象不过是一家一姓罢了。 李吴山可不一样。 李大帅一点都不在乎这三万里河山是不是姓“朱”,甚至不在乎登基坐殿称孤道寡的皇帝到底是张三李四还是王二麻子。 若是普通的王朝更替改朝换代,李吴山甚至懒得费这番力气,说不准现在还在大旗庄舒舒服服的当他的乡下土财主。 但这明清交替绝非一般意义上的江山易主,而是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李吴山不得不奋起,不得不拼命。 因为他的目标只有一个,而且从未动摇:为了我族利益,可以不择手段,为了我族之气运,不惜牺牲一切! 任何有碍于此者,不管是奸佞凶顽还是正人君子,都必须扫平,容不得丝毫犹豫! 第二百八十章 兄弟之间 在柔仪殿和御花园之间,有个叫做“簇兴苑”的园林式建筑。 所谓的“簇兴苑”,既不是宫殿也不是观所,而是一个“烂尾工程”。 “簇兴苑”最初开始修建于建文三年,是建文皇帝和文人仕子们吟风赏月诗词往还之地。刚刚修建了一小半,燕王朱棣的“靖南”大军就从北方打了过来。燕王从亲侄子手中夺了过来,建文皇帝不知所踪,没隔多久,就迁都北京,“簇兴苑”就成了无人理会的烂尾工程,而且一烂就是两百多年。 时至今日,“簇兴苑”才稍加整理,稍微有了那么一点点皇家园林的样子。 这次宫廷小宴就在“簇兴苑”中举行,赴宴者全都是当年追随太子一路南来的东宫旧臣。 或许是为了彰显自己没有忘却当年的艰苦,宴会的标准很低,完全就是一场由皇帝本人发起的小型聚会。 在这场聚会当中,不仅复隆皇帝本人穿着常服,王宣同、程园毕等朝廷大员也全都穿着便装,议论的话题也不是什么军国大事,反而更象是一场“忆苦思甜”大会。 “朕至今还记得当初的情形,百万贼兵寇京,大行先皇殉国,江山倾覆乾坤崩殂,幸有诸卿奋不顾身起于汹汹之时……”复隆皇帝笑呵呵的看着李吴山:“今日不论功劳,只说当时当日的情形。若不是忠勇公血勇无双,焉能有朕之今日?” 当时把太子从纷乱的京城里带出来,这份功劳有目共睹,是铁一般的事实谁都抹不去,而且在场的诸人全都亲生经历过那场天翻地覆的剧变,当然知道李吴山的功劳。 “老臣至今还记得忠勇公一手挽缰一手持刀的神武英姿,当时殿下……哦,不,陛下就在那辆马车之上,我等附于车马之后,忠勇公披荆斩棘势不可挡,我等君臣在终于杀出重围……”内阁首辅大臣程园毕眯缝着一双老眼说道:“忠勇公固然居功至伟,也是万岁百灵护体,历代先皇在天护佑之下,我大明气数不绝之故!” 作为当事人之一,长平公主笑道:“于公而言,忠勇公身负先皇托付之重,于私而论,忠勇公当时是太子师。我记得当初力战之时,忠勇公腿脚被创,这伤疤至今犹存……永王应该还记得当初的情形吧?” 永王,崇祯皇帝和周皇后的嫡子,复隆皇帝的弟弟,当时才十岁多一点,现在却已十四虚岁了,想起当时的情形,永王还是心有余悸:“怎会不记得?但是我害怕的很,只是蜷缩在车子上,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忠勇公可千万不能倒下,要不然就全完了……” 在一哇声的赞誉声中,李吴山的表现稍显冷淡:“永王严重了,我大明自有天命相加,纵是经历些坎坷也必然会浴火重生,又怎么会因臣一人而兴而废?” “今日你我君臣之聚,仅为闲谈不论政事。”复隆皇帝摆了摆手,笑呵呵的命宫人取出美酒:“这是桂王新贡的百叶酒,朕已品过了,着实不错,诸卿都尝一尝……” 自从崇祯皇帝殉国之后,这大明朝的江山就甭了。虽然福王在军头的拥立之下在南京做了皇帝,但是很多宗室和地方实力派都暗中不服,有些甚至公然拒绝承认弘光帝的合法性。 反正大家都是太祖皇帝的血脉,你福王能自行拥立做皇帝,别的藩王凭什么就不能有样学样呢?于是乎,一时间风起云涌,大有为了争做“大明天子”而大打出手的架势。 后来,在李吴山的运筹帷幄之下,立起了太子这个正统,底定了江南,才勉强维持住一个“半壁江山”的局面。 但这江南半壁并不稳固,洪承畴的十几万大军就在江北,谁也不知道这位复隆皇帝会不会步弘光帝的后尘,会不会转瞬即灭。大家还存着以前的心思,随时都准备只要清军杀过长江复隆政权崩溃之后就是抢先宣布“登基称帝”“执掌大明”的消息。 直到黄州之战以后,李吴山用事实证明了复隆朝廷不仅有自保的能力,还有余力发动主动远征,至少在短时间没有不变出现转瞬覆灭的情形。 正是因为李吴山主动展示武力,一直都在装聋作哑对江南朝廷视而不见的桂王才终于上书纳贡,承认了复隆皇帝的正统地位和江南政权的统治地位。 不论桂王的臣服是真心实意还是虚情假意,至少维持了一个表面上的统一,这对于江南君臣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胜利。 也让他们第一次真正意识到了黄州之战的巨大影响。 只要闽浙一带的唐王再承认了复隆朝的正统地位,就可以完成名义上的统一,成为一个完成在“南明”,而不是江南小朝廷。 虽然有言在先不论政事,但君臣相聚不可能总是说些风花雪月的闲话,话题最终还是要牵扯到军国大事之上:“在黄州一战中,忠勇公一手调教出来的军校学生表现卓然,很是有几分强兵的气势,以寡兵临敌境,震动湖广,面对数倍敌军犹能一战而胜……” “万岁谬赞了,他们不过是些学生罢了,连军队都不是,谈不上什么战力……纵是侥幸有些小胜,也是将士用命血战而来!” 我的学生都不是军队,何来战斗力一说呢?黄州之战的胜利,完全就是大红狼和闯军各部,以及刘春生、牛柱儿等人通力合作浴血奋战的结果——这是李吴山的说法。 “朕听闻学生们极是厉害,”复隆皇帝笑着说道:“国有能战之士,这是好事,忠勇公又何必藏拙?军校学生的忠勇公的亲传,朕亦是忠勇公的弟子,真要是论起来,他们与朕还是同门呢……” 军校的学生们是你教出来的,我这个皇帝也是你的学生,从这一层关系来看,军校学生们和我这个皇帝还算是同门师兄弟呢。 学生们打的很精彩很漂亮,这么大的事情不可能做到完全意义上的隐瞒,总是藏拙终究不行。 李吴山说道:“臣所设之军校,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想要训练一支崭新的军队出来。虽然学生们有些小小表现,终究还是学生,还没有完全肆业,还无法派上大用场,更谈不上什么战斗力……” “忠勇公的学生自然皆是神勇无双的能战之兵,还没有肆业就已如此厉害,若是学成之后得了忠勇公的衣钵真传,必然更加的神勇无敌。”长平公主不动声色的拽了拽永王的衣襟,笑呵呵的看着李吴山:“若我生为男儿之身,必然要投入忠勇公门下,纵是学个皮毛,也好为国效力……” “只可惜殿下是女儿身,等臣的军校开始了女子班之后,殿下若是有兴,可以去观摩一二,就只当是解闷游玩好了……” “又何须等到以后?”长平公主道:“忠勇公看永王如何?” 这个时候的李吴山已经知道长平公主要说些什么,却故作不知的说道:“先皇嫡血,自然是人中龙凤!” 这话说的非常滑头,根本就不说永王这个人怎么样,只是说他的身份高贵。反正你问的含糊笼统,索性我就答的模棱两可。 长平公主的铺垫工作已经做的差不多了,复隆皇帝这才说明自己的真实意图:“一入军校,区区少年即为栋梁之才,此番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忠勇公当世无双。朕意让皇弟入了军校,由忠勇公调教一番,一来多些历练,而来长些本事,也好为国效力。” “臣已尽知万岁之心,只是……只是怕有不妥,恐于国朝体制不和……” 这话可不是李吴山推脱,而是事实。 虽说永王是皇帝的嫡系兄弟,但毕竟是宗室皇亲,只是因为现在的年纪还小所以还没有出藩。过几年之后,必然是要出镇地方做藩王的。按照大明朝的传统,藩王仅仅只是一种身份,而不代表权利。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朝廷都是把藩王当猪养,以免出现强大的地方藩王。 就算是“德高望重”的潞王,也仅仅只是借助自己的影响力来做事,而不是直接干预军政大事。 现如今大家所在的这个“簇兴苑”为什么会成为烂尾工程?不就是因为燕王打着靖难的幌子赶走了建文皇帝嘛! 自成祖朱棣之后,藩王虽享尽荣华富贵,却不掌兵不理政,已成为一种传统。 虽然李吴山没有明说,众人却已心领神会明白了他的意思。 对此,复隆皇帝却是毫不在意,哈哈大笑着说道:“忠勇公所言确是实话,却也并非绝对。洪武太祖皇帝百战而来的江山,除了要得武文众臣的倾力辅佐之外,朱氏子孙也不能置身事外。远的不说,就说大行先皇,也是深受悊皇帝信赖,早在潜邸之时就曾参与军国大事之谋划……” 复隆皇帝说的是他的老爹崇祯和大伯父天启两个皇帝之间的事:崇祯是天启皇帝的弟弟,兄弟之间的关系非常和睦。当初天启能把皇位传给崇祯,兄弟情深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大明朝的皇位传承,除了父死子继这个传统的方式之外,还有兄终弟及的说法,而且并非崇祯这一个例子。 连皇位都可以在兄弟之间传承,为什么就不能信任自己的嫡亲弟弟呢?复隆皇帝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永王不仅是复隆皇帝的同母兄弟,还是一起历经变故的患难兄弟,交情自然非同一般。 既然皇帝都说没事了,按说李吴山就不应该再行反对,但他的态度却异常强硬:“纵是万岁允肯,这……永王入吴山军校学习一事,还是不行!” 第二百八十一章 新收学生 复隆皇帝希望自己的弟弟能到军校之中学习,李吴山却推三阻四,就是不肯同意,而且说的振振有词: “既是陛下对永王寄予厚望,自当严选饱学之鸿儒为师,臣本纠纠武夫,怎敢为永王之师?” 大明朝素来就有“文贵武贱”的传统,既然你希望永王以后能有所作为,干脆就是他找几个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大学士做老师好了。我这样的武人能教授他什么本事?就算他学了些军事方面的学问,也不可能真的出去带兵打仗吧? “岂有文章兴社稷,从来武力定乾坤!” 当复隆皇帝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所有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尤其是程园毕,手捻胡须的看着李吴山,笑呵呵的对他说道:“李侍讲应该还记得这句话吧?哈哈……” 李吴山当然知道这句话,因为这话本就是出自他的口中。 早在崇祯朝的时候,李吴山就是太子的老师,所以才有了一个侍讲的身份。当初,李吴山的教学方法和就是同为太子师的程园毕等人大为不同,一直都认为所谓的千古文章事根本就没有多大的作用,只有武力才能决定一切。 用李吴山原话来堵他的嘴,李吴山确实无话可说,但却依旧反对。 程园毕呵呵的笑着说道:“若说这行军打仗的本事,忠勇公胜过我等良多,就不要再藏拙了吧?” 这话的弦外之音就是:我们大家都知道你是有真本事的人,一味的推三阻四,是不是不想把真本事传给永王呢? “万岁容臣一言,非是臣不愿收容永王,而是……永王乃先皇嫡血陛下御弟,臣不敢胡乱教导……” 永王的身份太高贵了,我可不敢当他的老师。 听了这话,复隆皇帝顿时大笑起来:“忠勇公曾是太子师,如今又是天子师,还有什么人是你教授不得的呢?” 你曾经是我的老师,连我这个昔日的天子现在的皇帝都是你的学生,你就不能做永王的老师了吗? “非是臣敷衍推脱,实在是因为那军校之中和东宫之内不是一回事。”李吴山说道:“臣以军法治校,以峻法管理学生,与东宫教学截然不同。旁的不说,单说这校规,一卯不到就是要吃军棍的!” 当初我做你的老师,所谓的师生仅仅只是一个名份,其实还是君臣。所谓的教授其实和辅佐差不多,而且传授的都是一些理论上的东西,多是课本教学。军校可就不一样了,先不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光是动辄就打军棍这一条……永王就受不了。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是永王能忍受军校的严苛纪律,谁又敢真的拿着军棍去打他呢?若是没有了纪律,军事化教学还有什么意义? “原来忠勇公顾虑的是这些。”复隆皇帝稍一沉吟就开口说道:“忠勇公不必在意永王的身份,一视同仁即可。” 一视同仁?你说的好听,这么高的身份摆在那里,怎么可能走到真正的一视同仁? “臣有一个条件,”李吴山说道:“只需万岁允肯,永王入吴山军校一事臣便应了。” “讲。” “永王入校之时,改换名姓,以普通身份入校,唯有如此才能一视同仁。” 让永王改换姓名,以普通人的身份入校,一切都要遵照军校的规章制度,我就收下他。否则的话,就凭他这个身份我就不敢收。 “允了。”复隆皇帝很痛快的答应了,紧接着就又说道:“朕还专门挑选了些宗室子弟,总计一十三人,与永王一起入了忠勇公的军校,忠勇公应该不会反对吧?” “只要遵守校规,臣自然不反对。” 作为这次宫廷小宴的一个插曲,这事儿就算是定下来了。 复隆皇帝还亲自为永王去了一个别名,叫做朱季兴。 季者,三也,刚好应对了永王的排行,季兴,继兴的谐音,蕴含和大明王朝继续兴盛昌隆的美好祝愿。 趁着这个机会,李吴山取出了那份《请筹北伐诸事疏》:“这是路恭行的疏文,专门委托臣代呈……” 直到这个时候,众人才想起当初一起追随太子南来的众人当中,还有一个路恭行,要不是李吴山提起,大家都要把他给忘了。 皇帝接过文本随手翻看,随口问道:“朕已有些日子没有见过路侍讲了,他如何了?” “路侍讲新近丧妻,心绪不佳颇有些颓意。”李吴山说道:“但路侍讲依旧忧心国事,足见拳拳报效之心……” 请朝廷北伐的折子早不知看过多少,言辞多是大同小异,复隆皇帝甚至没有认真这份饱含着路恭行一片苦心的奏折,就随手交给了程园毕。 程园毕看都没有看一眼就笑呵呵的说道:“路侍讲忧心国事确是好的,终究有些书生意气。这北伐一事牵扯何其之广?需慎之又慎,怎能操切为之?” 北伐的事情太大,路恭行只是唱着北伐的高调,虽然初衷是好的终究是书生意气。 不论路恭行的奏疏中的内容是对还是错,朝廷君臣的这个态度就让李吴山替路恭行不值,若是路恭行在场的话,必然会彻底心灰意冷…… 关于北伐一事,确实牵扯到方方面面,而且有很多现实且又无法克服的困难,不是说想北伐就能北伐的。但路恭行已经充分考虑从都了这些,并且在奏疏中详细说明一一指出了具体的操作方法,奈何根本就没有引起君臣的重视,而是把这份奏折当做是书生意气之言…… “路侍讲之妻是怎么死的?” “死于痨病!” “路侍讲可有妾室?” “路侍讲与发妻关系极睦,没有妾室。” “那路侍讲可就有些凄苦了。”复隆皇帝说道:“回头朕赐路侍讲宫女一名,服侍伺候他吧。” 赐给路恭行一个宫女,对于复隆皇帝而言,就算是全了君臣之义,至少能够说明皇帝还记得他,还在关心他的日常生活。 除了皇帝本人的这点表示之外,其他人则根本没有任何表示,要不是李吴山提起,他们甚至不知道路恭行家正在办丧事。 有朝一日,就算是路恭行本人病死了,恐怕他们也不会知道吧? 想当初,路恭行和李吴山一起受崇祯皇帝托付之重,追随太子一路南来,所经历的艰难困苦就不用说了,现如今却是这样的被人遗忘…… 能赏给路恭行一个女人,小皇帝的做法已经算是“仁至义尽”,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君主未必还记得如路恭行这样的旧臣! 君君臣臣的关系,被路恭行看的极重,其实……也不过如此罢了! 第二百八十二章 考卷 午夜时分,正是月朗星稀的大好天气,一轮冰盘高悬中天,如水如银的月光倾泻而下,一切都显得朦朦胧胧。 李吴山还没有睡,而是俯首案前。 一般情况下,李吴山都习惯于把文字工作交给自己的“贴身秘书”金雀儿来处理,但是这一切他却没有那么做,而是亲自上阵。 因为眼下这点文字工作金雀儿根本就处理不了。 堆积于书案之上的文字,是吴山军校学门生的毕业考卷。 作为学生们的终极大考,考题只有一个:以黄州之战为参考,各项条件不变,如何实现最大战果? 将已经过去的黄州之战作为蓝本,兵力、后勤、地形、敌我形势等等各项条件全都不变,怎样做才能实现最大的战争目标。 和普通的考试不同,这次结业大考没有试卷,就只有这么一个考题,而且是开卷考试。 学生们可以自行答题,也可以集体商议,结合在军校学习的基础和实战经验,拿出各自的设想,并且要制定一整套完备的作战计划。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虽说这些学生都是李吴山的亲传弟子,但却对黄州之战有着不同的看法,制定出的战略战术也迥然相异,有的沉稳厚重有的灵动机变,甚至还有很多天马行空的战术安排,其中的一份试卷引起了李吴山的极大兴趣。 这份试卷的题目叫做《论黄州之失》。 从题目上就看得出来,这份考卷主要是针对黄州之战的不足之处:首先,黄州之战的事先准备工作严重不足,无论是后勤供应还是兵力部署,都有诸多缺陷,导致了战果的天然局限。然后,战争目的不够明确,整个战略安排太过于保守。具体到战术使用和指挥方面,李吴山显得太过于保守,始终没有放开手脚,更不应该在击溃了江防两营之后去洗劫黄州……总之就是一句话,黄州之战打的束手束脚,太过于保守。 被外界视为辉煌大胜的黄州之战,在这份试卷之中,却说成是漏洞百出的败笔,之所以能够取得最终的胜利,完全就是因为敌人太烂的缘故。 由“大明军神”李吴山亲自指挥的黄州之战,却被说的只比一钱不值好那么一丁点儿,无论怎么看都是狂妄之言,很有点夸夸其谈的意思。 但是,在李吴山看了试卷的后半部分之后,却忍不住的拍案而起,大赞了一声:“好,答的好,这个李林信是个人才……!”! “老爷极少夸赞什么人,能被老爷认为是人才的,必然是有独到之处。”金雀儿笑道:“只可惜,婢子不懂这排兵布阵之事,根本就看不出这份试卷好在哪里……” 李吴山从来就不是那种喜形于色之人,这次却喜的抓耳挠腮,不住的哈哈大笑:“这个李林信,若说他是将帅之才,都显得有些委屈了。这小子……假以时日必名动天下成一代名将!” 李吴山又仔仔细细的把那份试卷细细的看了三四遍,越看越喜:“这份试卷的价值……至少相当于一万大军!”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就算这李林信真是惊才绝艳之人,也是老爷教导的好!” “虽然我知道你是在拍马屁,不过我喜欢!”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这普天之下,也就只有我能看出这李林信的本事,若不是我,恐怕他也就只能埋没于乡野了。” 李林信的试卷能够让李吴山如此满意,原本已是一个很大的惊喜,想不到的是,在接下来的“审卷”过程中,李吴山竟然接连发现了四十多份类似的试卷。 这些试卷和李林信的那一份大同小异,但却绝不可能是抄袭。 因为这是开卷考试,允许学生们私下里商议,甚至允许他们动用集体的智慧联合答题,根本就谈不上抄袭不抄袭的说法。 就好像是个叫花子捧着金元宝一般,李吴山抱着那四十多份试卷哈哈大笑不止,笑的鼻涕眼泪齐出都止不住:“二十一世纪……哦,不,最宝贵的是什么?人才呀!一下子能涌现出这么多人才,也不枉我的一番心血。” “这些家伙们,全都是我的宝贝,就算是给一座金山都不换!” “婢子虽然不懂这行军打仗的事情,却也知道老爷亲手调教出来的学生,必然个个不同凡响。毕竟,他们才是天下第一强兵!” 李吴山早就说过,百战百胜名动天下的大旗军,只不过是二流的队伍。这话若是别人说出来,绝对就是一个笑话。 被江南倚为泰山之靠,保持着不败金身的大旗军是二流队伍?那天底下还有谁敢称强兵?这不是开玩笑就是在说胡话! 但金雀儿却知道这是事实。 大旗军固强,但却有一个天然的限制。 而吴山军校的学生们,才是被李吴山当做至强武力的天下第一强兵。 很早之前,李吴山就曾经说过一句这样的话语:如果说大旗军是凶猛的狮虎,那些学生们则是精密的机器,他们存在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杀戮。 而黄州之战,就是一方试金石。 在黄州一战当中,学生们所展现出来的效率,远远超过大旗军,甚至超过这个时代的所有军队。 在动用同等资源的前提之下,学生们的杀伤效率至少三倍于大旗军,极端情况下甚至能够达到五倍! 更准确一点来说,大旗军进行的是战斗,而学生们则是非常高效的屠杀。 战斗和屠杀,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更不可同日而语。 战争的本质是什么? 机变百出的阴谋诡计?还是纵横捭阖的攻守相易? 不,这些只不过是战争的外在表现形势而已,而不是本质。 战争的本质单纯而又直接:屠杀! 从学生们正式走上战场的那一刻开始,战争的会撕下遮掩了千百年的面纱,以最直接最震撼的形式呈现在世人面前,露出血淋淋的本来面目! 这是一个跨时代的巨大变革,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旧式战争将被更加残酷更加惨烈的新式战争完全取代,不仅仅在于武器的更新换代,而是在于战争模式的彻底颠覆,而这四十多份考卷,则直接指出了这一点:绝非战术层面的改变,而是对战争本身的重新定义! 第二百八十三章 高徒 三树墩,吴山军校。 当李吴山走进校长室的时候,早已等候在这里的四十二名学生马上以整齐划一的动作站起身来,齐刷刷的打了一个军礼: “校长安好。” 李吴山回了一个军礼:“大家好。” 校长室本就狭小,一下子涌进来四十多人,显得有些拥挤,但却井然有序。 虽然没有刻意的队列,学生们还是下意识站的笔直,隐隐之间透着军容的严整和秩序。 “地方小,大家就这么站着说话吧。”没有任何起承转合,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正题:“你们的考卷中,全都提到黄州之战的种种弊端,看来你们对黄州之战很有些想法呀。李林信,你说说吧。” “是,校长!”李林信往前迈了一步…… “这不是正式的考核,仅仅只是随意之谈,可以畅所欲言。” 校长的目光中分明充满了鼓励的意思,这给了李林信很大的勇气:“黄州一战,我军所获大胜,终究不是全胜。战术细节上存在诸多缺陷,譬如,我军飞兵而临黄州,击破江防右营之际,就不应继续与敌缠斗,而是应该绕过黄州持续深入,顺江而下攻击蕲州,或者是直接渡江去攻窦口……” “当时的情形是孤军深入,己字营极大红狼并没有跟上来,要是按你这样的打法,是不是陷进去太深了?若阿济格从上游追击,左梦庚从下游拦截,岂不是自绝后路了么?” “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战前准备不足。”年轻的李林信侃侃而谈:“我军在平湖击溃李国英部之后,校长就应该急调刘春生部协同。以我部为先锋,刘春生二营和大红狼部为两肋。如此一来,前后两部最多只有两日间隔,击破江防右营之后可左右展开,就算不能缠住从上下游而来的敌军,至少也能迟滞清军速度,然后我军就可以继续突破……” 对于李林信的这个观点,李吴山不置可否,而是又点了一个学生的名字:“洛晴天,我看你的考卷和李林信有些雷同,你也说说吧。” “学生附议李林信的观点,认为洗劫黄州是此战的败笔,我军不应进城,而是继续突破。” “继续突破?突破到哪里?突破的路线如何安排?” “沿长江突进,目标为九江。” “从黄州到九江,三百多里的路程,能突破吗?” “能!我军保持飞兵突进的态势,在敌反应过来之前行大穿插战略,仅仅只攻击敌之支撑节点,沿途一切全都甩给协同部队,我军只是前进前进再前进,始终保持高速冲击。如此一来,敌军就算再多十倍百倍,也根本集结不起来,最多也就是追着咱们的队尾奔跑罢了。” “校长经常教导我们,侵略如火迅捷如风,以时间折叠空间。” “沈从文,你也这么认为吗?” “是,校长。” “若进军途中遭遇敌之顽抗,无法在短时间突破,岂不是有孤军深入之嫌了?” “在黄州之战中,校长打的太过于保守,己字营和直属队几没有任何作用。学生以为,重要实现第一次突破之后,就可以马上把所有兵力全都投入进去,不留预备队,倾尽全力攻击敌军。” 不留预备队?那还是打仗吗?那是孤注一掷的豪赌! 面对自己的学生如此激进甚至是极端的战术,李吴山依旧不做评价而是又点了一个学生的名字:“东方旭,说说你的想法吧。” “黄州一战,我军的火力优势并没有得以真正意义上的施展。尤其是四个炮班的使用,束手束脚过于保守。按照校长的教诲,火力才是战斗力的直接体现。若此战由学生指挥,当把四个炮班集合在一起,单独成为一个战斗序列,在最短的时间内倾泻出最大的火力……” 那么多的火炮,所展现出来的威力堪称惊天动地,但学生们却说这样的战法远远不够。若是被别人听去了,必然会笑掉大牙! 李吴山是“大明军神”,却被自己的学生用自己传授的本领说的体无完肤,却说有些滑稽。 “你们说的这些,不论是对是错,都值得表扬。”李吴山笑道:“不屈从于权威,有自己的观点,这是好事,但我觉得你们还是有些幼稚,我给你们半个时辰的讨论时间,再好好的想一想,拿出一个完整的意见来。” 半个时辰之后,经过充分的讨论和权衡,这四十二个学生得出一致意见:依旧认为校长的战略战术存在太多不足之处,始终显得有些放不开。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太保守了! “这是你们所有人的意见吗?” “是,校长!”李林信说道:“这是我们集体讨论之后的结果,我们一致认为黄州之战本应该打的更好。我们的威力并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发挥。” 哈哈,哈哈哈! 李吴山仰天大笑,笑的极是开心。 仔细审视着眼前这一张张朝气蓬勃的面孔,李吴山问了一句:“你们是不是觉得已经超过我了?是不是以为我不知道以上种种不足之处?” “校长曾教导我们,就事论事,不屈从于权威……” “很好!”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你们说的这些,我全都知道,现在我就告诉你们答案!” “长驱直入,侵略如火、迅捷如风,以时间折叠空间,等等这些全都是迅雷战法的精髓。最忌讳的就是保守二字!”李吴山凝视着自己的学生们:“但我舍不得呀,舍不得让你们折损。” “若是按照我平时传授给你们的迅雷战法,固然可以迅速突破,实现大迂回大穿插的战略,但你们的折损一定会非常之重。” “当今之世,你们就是最精锐的力量,是我族的未来,每折损一人都是我族的巨大损失。算是用一百个清军的生命来交换,都是亏本的生意。因为我相信你们一定会更多的用途。” “你们不是说我打的保守吗?那是因为我希望你们的损失可以降到最低,哪怕是少收获一些战果也是值得的。” “我为什么舍不得把预备队压上去?就是为了在出现意外的时候让他们保护你们,让预备队承受本来应该由你们承受的伤亡。” “我为什么没有把火炮四班单独作为一个战斗序列?同样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包括“己”字营和直属队在内的预备队,其实就是学生们的“保姆”,一旦战事进行的没有想象之中的那么顺利,立刻就会压上去保护他们,承受本应该由学生们承受的伤亡。 宁可减少战果,也要保护学生们的绝对安全,这才是保守安排的根本原因。 若是换做是那些个传统的军队,被最高统帅如此重视,肯定会感动的一塌糊涂,也必然会生出效死之心,但学生们没有应有的感动,而是用整齐划一的声音回答: “为我族牺牲一切是我们的最高荣耀!” “还不到你们牺牲的时候。”李吴山很快就结束了这个话题,转身从抽屉里取出一个桑皮之纸袋交给了李林信:“你们这四十二个人所表现出来的战略眼光和战术素养,都很合格。你们分成两个组,分别利用这份资料制定出一个详尽的作战方案,十天之内交给我!” “是,校长。” 桑皮纸袋的封皮上用朱笔写着一个“壹”字:这表示纸袋中的资料是一级绝密内容。 按照吴山军校的规则,这个等级的文件绝不可外传,不仅不能带出去更不可私下讨论,只允许在规定地点由经过特别的人进行。 打开牛皮纸袋,从中抽出四页写满字迹的纸张。 《攻略湖广筹备事宜》! 作战代号:西江月 作战目标:击溃阿济格部主力为最低战略目标,将大旗军的势力范围拓展到长江中游,控制长江航运为重心。 作战方略:以学生军为主力,配备不少于十个炮班,三千六百到四千二百火铳兵。协同部队包括廉金斗部一千二百战兵,大红狼部以闯军各部不少于四千战兵。另有大旗军的一个直属队和五个营,其中有三个是战斗力稍微弱一些的地支营,两个小型马队。 后勤给养包括一千二百辆车具,挽马不少于三千匹,动用的随军夫子不多余九千人,以及数量庞大的各种物资。 有可能出现在战场上的友军:芜湖黄得功部六千战兵,大型战船二十艘上下…… 作战日期:自明年二月开始,六月初结束,最迟不超过七月底! 所有的这些人员和物资,达到了李吴山动员能力的六成甚至更高,光是战兵就有一万三四千多,绝对规模庞大,而其中的主力就是大旗军的一个直属队和五个营头,还有四千学生兵。 而这四千学生兵,是李吴山所能够达到的动员极限。 现在的吴山军校,真正完成战术培训的只有前三期的两千多人,这些人已经可以直接上战场接受血与火的考验了。李吴山显然认为这点兵力还不是很充分,所以准备在明年开春打响湖广之战——那是吴山军校第四期学院完成训练的时间节点。 “黄州之战,不过是个暖场的折子戏,这才是真正的大戏。能不能唱一个满堂喝彩,就看你们的了!”李吴山说道:“我相信,你们一定不会让我失望!” 第二百八十四章 校规和家法 把最具战略眼光和战术素养的四十二个学生分成两个小组,让他们分别制定攻略湖广的作战计划,其实就是把他们转变成为自己的参谋。 作为最高统帅,李吴山只负责总揽全局的战略部署,至于战术层面上则完全交给自己的学生去筹划,这是一个简陋的参谋制度雏形。 被李吴山寄予厚望的第四期军校生,已进入到最后的实战演练阶段:在完成阵型作训之后,已开始接受拼刺训练。 说起拼刺,其中还有一个小故事:在最开始的时候,李吴山曾经希望给自己的学生们装备刺刀,但是事实证明,这完全就是异想天开,根本就行不通。 为了增加射程,军校生使用的火铳比一般的大明制式火铳稍长一些,看起来这并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是在实际的作战过程中却暴露出一个很大的缺陷:无法装备刺刀。 因为火铳的重心靠后,枪管变的更长,带来了一个看似微不足道但却影响深远的“小问题”:捅条也随之变长了。 因为火铳必须使用捅条才能装填,若是直接按照李吴山设想的那样装备刺刀的话,必须先卸下捅条。虽然仅仅只是多了一个技术性的动作,但却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经过无数次验证之后,李吴山不得不放弃了原本的打算,改刺刀为刺枪! 在一尺二寸长的枪头上加一个套筒,套筒上有卡环,可以直接套旋在火铳之上当做刺枪使用。如此一来,使用火铳的学生们就具备了近身肉搏的能力。同时还有一个现在看起来有点微不足道但却具有长远影响的改变:学生们的属性! 众所周知,大旗军战兵的主武器是大扎枪。加装了刺枪的学生们用的也是枪矛类型的武器,冥冥之中似乎更加彰显了学生们的传承——他们就是大旗军的加强版。 这个象征性的的小小改变现在看不出什么,以后却可以发挥出无比深远的影响…… 作为吴山军校的战术教官,韩福财非常适应这种改变,这不仅仅只是因为枪矛类武器是他们的专长,还在于学生们的近战方法完全承袭了大旗军。 穿上藤甲进行捅刺类型的训练,这一切本就是韩福财等教官们最习惯的事儿,自然是事半功倍…… 在第四期军校生进行近战训练的同事,第五期学生已经入校了。 和前四期学生不同,从这一期开始,吴山军校的教学模式出现了一些细微的调整:不再使用外来的教官,而是直接从第一期、第二期学员当中甄选优秀者出任教官,由他们管理军校的日常事务,并且对新的学生进行培训。 从第五期军校生开始,吴山军校就变成了一个完全意义上的闭合体系,变得一个外人都没有,无论是日常管理还是学生们的操训,全都是军校内部之人。 作为创始人和校长,李吴山本人基本退出了军校的日常管理,成为一个精神领袖式的人物…… 对于化名朱季兴的永王而言,加入军校的第一个月,简直就如身在地狱。好不容易等到月底,趁着放假的机会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找复隆皇帝哭诉。 “皇兄,皇兄,那军校真不是人待的地方,我不去了……” 毕竟是患难与共的嫡亲兄弟,看着泪眼连连的永王,复隆皇帝自然会大生恻隐之心,赶紧问道:“怎么回事?可是军校之中太苦?” “若仅仅只是受苦也就罢了,还时常挨打,把我的屁股都要打烂了!” “时常挨打”这句话,还真不是他瞎说,而是事实。 作为金娇玉贵的亲王,过惯了呼奴喝婢的生活,刚刚入校的时候肯定适应不了,接连受罚好几次——李吴山以军法治校,最低程度的惩罚就是十军棍。 细腻嫩肉的永王怎经受得起军棍的“摧残”,每次挨揍都被打的鬼哭狼嚎。 虽身在深宫之内,复隆皇帝却很清楚的知道弟弟在军校之中过的什么日子:因为有李吴山的“汇报”! 永王每违反一次纪律,就挨一次揍,李吴山就会准时的向皇帝汇报一次。所以,皇帝总是能够知道自己的弟弟在军校之中的情形。 从加入军校的第一天开始,永王就挨揍了:原因是一卯不到。 集合点名的时候迟到,必然受罚,这是军校雷打不动的规矩。 在刚刚吃了十军棍之后,第二天就又吃了十军棍。 这一次,永王没有迟到,之所以挨打是因为军容不整。 因为习惯了奴婢服侍的生活,习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深宫生活,连自己穿衣戴帽都做不到,导致集合的时候军帽没有戴整齐,大方巾落在宿舍,绑腿都没有扎好就去集合了…… 对于永王而言,严苛的军校生活真的无法适应,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最有意思的是,连续两次受罚根本就不是结束,而是噩梦的开始。 在接下来的二十多天当中,他隔三差五就犯一次错,每次都被打的惨兮兮…… 按照吴山军校的规矩,连续三次受罚,是要被开除的。 和永王一起加入军校的那十三个宗室子弟,连一个月的新生阶段都没有熬过去,就被开除了四个。 永王之所以没有被直接开除,完全就是因为李吴山的“特殊照料”。 复隆皇帝本就不是心志如铁的铁血君主,性子最是绵软随和,看着凄惨无比的弟弟,心中的恻隐之情已不必多说,真的很想把永王从军校之中唤回来,却一直拿不定主意,而是始终捏着手里的那张纸片子犹豫不定。 那张纸片子是李吴山昨天递进宫的奏陈,说的是永王在军校之中的情形:二十七日,永王点卯迟到,再次受罚,若非臣安排人手辅佐之,本月永王必被开除。 “二十七那天,你是不是又被打了?” “是。” “二十八那天呢?” 想起二十八那天的情形,永王依旧心有余悸:“二十八这天,差一点就又要受罚。” 说到这里,年纪最长的长平公主不动声色的问了一句:“永王所在的新生小组之中,是不是有个叫做陈茂的人?” “姊姊知道陈茂?他是我的小组长,幸亏他照应我……就说二十八这天吧,若不是陈茂组长及时唤醒了我,说不得又要点卯不到了,到时候一定还得吃军棍呢!” 长平公主看了看复隆皇帝,姐弟二人用目光交换了一下想法,不约而同的微微点头:看来李吴山奏报之事完全属实。 在李吴山的奏报之中,曾经提到过陈茂这个学生。 小组长陈茂,就是李吴山专门给永王安排的“贴身保姆”。 要不是有这个陈茂的照料和及时提醒,就凭永王的那个做派,早不知被开除过多少回了。 由此看来,李吴山不仅没有刻意刁难永王,反而在暗中颇多照顾。 即便如此,永王依旧无法忍受苛刻的军校生活,一门心思的想着回到深宫降服。 自从崇祯皇帝和周中宫大行之后,身为大姐的长平公主隐然已是永王和小妹昭仁公主的半个家长了。在这个事情上,必须拿出家长应有的胸襟和气度。 “军校生活比不得宫里,让你去军校学习不是去享福的,纵是吃些苦头也在情理之中。别的学生能吃苦,你身为天家子弟为何就不能?”长平公主摆出一副“家长”的样子,苦口婆心的对弟弟说道:“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挨打的我是,又不是你,你自然站着说话不腰疼,我的屁股却是疼的……” 听了弟弟的抱怨之词,长平公主顿时脸色一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请家法——” 听到这三个字,连复隆皇帝的脸色都变了,赶紧帮永王说情:“皇弟年幼,口无遮拦,还是不要……” “请家法!”长平公主高声大叫着:“今日我就代父皇和母后教训教训他,让他知道知道我朱家家法的厉害……” 虽是天家,也是有家法的,而且家法甚严。 这个家法的规格极高,乃是一根棒槌。 这根棒槌的来历大到了天上去,甚至比天还高:这玩意是孝慈高皇后之物(马氏),后来被太祖洪武皇帝当做家法使用。想当年曾经用这个东西打过太子朱标——成祖皇帝的大哥,建文皇帝的父亲。同时还打过开国之初的秦王、晋王,甚至连永乐大帝朱棣都被这根棒槌打过! 这根棒槌收藏于深宫之内,自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之后一直珍藏在南京,作为一种家法威严的象征,已经两百多年没有动用过了。 这个家法代表着开国太祖皇帝的无尚权威,一请出来连复隆皇帝也不敢说什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姐姐长平公主先对家法行了大礼,然后继续眼睁睁的看着左右宫人把永王当场按倒在地。 长平公主高举着家法,浑不念姐弟亲情,把年幼的永王打了个鬼哭狼嚎,却连躲都不敢躲! 毕竟是亲生的姐弟,看着被打的凄惨无比的弟弟,姐姐长平公主的心里也很不好受,但却不得不硬起心肠:“也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挨这家法的,需只有骨肉至亲才行!” 这话说的一点都没错。 能挨这个棒槌打的人,必定是天家至亲骨肉,迄今为止也就是只有洪武年间的太子、秦王、晋王和燕王朱棣亲自品尝过这根棒槌的厉害——因为这四个人不仅是朱元璋的长子、次子、三子和四子,更重要的一点是他们四人全都是孝慈马皇后亲生的儿子,绝对是嫡出,其他的皇子就是想挨这份打,也没有那个资格。 靖南之后,燕王朱棣夺了侄子建文的皇位,属于典型的篡位。并且当时有很多人质疑朱棣的身份,认为他不是孝慈皇后马氏的亲生儿子。 永乐大帝朱棣到底是不是马皇后亲生的儿子,这确实是一桩历史悬案,至今依旧众说纷纭。但朱棣却要死了一个道理,坚持认为自己就是孝慈马皇后的嫡出儿子,以此彰显自己的身份,最大的一个证据就是他曾经挨过这根棒槌的打。 众所周知,孝慈高皇后马氏为人谦和性情醇厚,对待别的皇子都很和善从不打骂,只有对自己的亲儿子才严加管教。太子朱标和秦王、晋王都吃过这根棒槌的苦头,我燕王朱棣同样也品尝过这根棒槌的滋味儿,这就足以证明我朱棣就是孝慈高皇后的亲生儿子! 朱棣这一番言辞的潜台词就是:你可以质疑我,难道你还质疑孝慈高皇后和太祖皇帝不成? 长平公主的用意和永乐皇帝朱棣显然是一样的:“我大明朝的江山乃祖宗百战而立,历代先皇创业艰难守业更难,为我大明社稷江山计,就算是有再多的苦楚也要忍受,你明白吗?” “不远怎么说,忠勇公都是有真本事的,又受父皇和母后托孤之重,打你是为了让你长本事。”长平公主的目光已温柔了很多,苦口婆心的对弟弟说道:“只要能学到统兵打仗的本领,受些皮肉之苦又算得了什么?和大权旁落比起来,你就应该忍辱负重,否则就是朱家的不肖子孙,你明白了么?” 不论永王有没有真正体会到长平公主的良苦用心,在这种情况之下也能不住的点头:“我明白,我明白了,真的明白了……姊姊还是把家法收起来吧……” 复隆皇帝似乎还想劝慰永王几句,长平公主却说道:“时辰已差不多了,忠勇公和高起潜还在等候陛见,万岁且先去忙军国大事吧,永王之事我自会处理。” 第二百八十五章 保密工作 就算是李吴山这样的国家重臣,也不是说什么时候想见皇帝就能见到的。 和高起潜一起,在偏殿等候了小半个时辰之后,才见到复隆皇帝的面儿。 “二卿请陛,所为何事啊?”复隆皇帝摆了摆手,示意宫人搬来坐器:“今日陛见不是朝会,二卿不必拘束,坐吧。” 明朝和清朝不同,不是重大场合不使用三拜九叩的君臣大礼,君臣私下相见仅行常礼,毕竟臣子就是臣子,而不是奴才,尤其是在有专事陛见的时候,更多是一种上下级的工作关系。 二人落座之后,高起潜首先开口说明来意:“臣之陛见,为的是北伐之事。” 北伐的口号已经喊了这么久,事实上却并没有什么大动作,最多也就是派遣了许多先遣小队深入敌后去高高破坏和偷袭而已。但是这一次,却是动真格的了。 忠勇公李吴山是真的要北伐了。 在陛见之前,李吴山已经和高起潜仔细商议过和北伐有关的一应事宜。包括人马的调动,后勤的筹备、运送,以及其他所有的相应事宜,都已经做了安排。这次陛见,就是来和皇帝通气并且最终拍板的行为。 所谓监军,就是代表天子监督诸军,除此之外,监军的最大的职能就是负责军队和朝廷之间的上下通达,这事儿由高起潜最先提起,显然是再合适不过了。 “这是臣与李帅拟定的北伐细务章程。”高起潜取出那份早就准备的“文件”,恭恭敬敬的递给了皇帝。 对于这些个东西,皇帝远不如高起潜这个老行伍在行,只是象征性的随意翻看了几下就说道:“既然你们都已仔细商议过,想来应该无误。朕以为,北伐之事干系重大,牵一发而动全身,务必慎之又慎,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兵凶战危,自古无必胜之理,以臣估算,只要照章而为,就有六成胜算!” 打仗这种事,谁也不敢说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有六成胜算已经算是很乐观了,值得去打一打。 “若朝廷能依照臣等所列之清单,给予大力支持,胜利应在七成之上。”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监军,高起潜说道:“至今所欠缺之钱粮资材,臣粗略的算过,有一百二十万两差不多就够了。” 洪承畴的清军就江北之地,是江南朝廷最大的威胁,若是花费一百多万银子就能将其击败收复江北之地,绝对是非常非常便宜的了。 可惜的是,朝廷没钱。 大旗军出人出力,朝廷出点钱粮就能收复江北,这么便宜的好事却做不到,因为朝廷真的很穷。 “一百二十万两……是不是太多了些?”人穷志短马瘦毛长,这话说的一点都没有错。这个时候的复隆皇帝,一点都不象是君临天下的九五至尊,反而象是个斤斤计较的街头商贩,竟然和高起潜讨价还价起来:“四十万两可以吗?朕至多只能拿出四十万两,或者还能筹集些许的粮米资材,但应该不会很多……” 朝廷只能给四十万两,距离一百二十万相差太多,别说李吴山不答应,就是高起潜也不答应:“臣至多朝廷用度艰难国库空虚,已极力压缩预算,这一百二十万已是最少的底线。四十万两……别说是大军之资,就算是造船都不够呢。” 渡江作战,肯定需要大量的战船,而造船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开支,这笔钱朝廷根本就拿不出来。 但是,北伐这么的事情,不可能总是依赖大旗军,朝廷必须有所表示。要不然的话,若是战败了这个黑锅就一定是朝廷的,就算是一战而胜,那也是大旗军和李吴山的功劳。 朝廷既不出人也不出钱,凭什么占据北伐的天功?这种话好说不好听啊! “既然造船和水军是开支的大头,朕倒是有个章程。”复隆皇帝说道:“芜湖靖南公那里,就有现成的战船和水军,直接调过来使用也就是了,又何必重新再造?” 芜湖黄得功手头上就有现成的水军和战船,拿过来用就行,就不必再花很多银钱去重新打造战船编练水军了。 芜湖黄得功部是弘光朝的旧臣,后来才对新朝效忠,和大旗军平行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这事儿只能由朝廷居中调动,李吴山和高起潜可调不动黄得功。 “若是黄得功愿意助战北伐之事,确实可以省下一大笔银钱,还能得黄部之力,是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虽说黄得功已是事实上的地方藩镇,但是在皇帝大婚之后,这个关系就变了。 复隆皇帝的皇后翁氏,是黄得功的殷勤晚辈,从这一次关系上来看,黄得功已经算是外戚了。而外戚从来都是依靠皇帝本人的,由皇帝下诏调动黄得功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黄得功已经归顺新朝这么久了,在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也应该好好表现一下。 只要战船和水军的问题解决了,剩下的事儿就比较好说了。 “北伐关系到我朝根本,定要慎重才行,明日朕就把此事交由内阁讨论,然后会同部堂拿出一个总章程,二卿以为如何?” 北伐这么大的事儿,不是说李吴山想北伐就能北伐的,一定要江南朝廷上下一心,有力往一处使,将江南的人力财力拧成一股绳才行。 先由内阁讨论,通过之后再给兵部、户部、工部等部堂分组讨论,这也是大明朝的运行机制,本就应该如此。 在大方向定下来之后,一直都沉默不语的李吴山终于开口:“北伐之事,重在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此事定要保密,切不可宣扬,以免敌提前知晓有了准备,会平添不少困难。” 虽说复隆皇帝不是军伍出身的马上皇帝,却也知道保密的道理,笑着说道:“此事忠勇公但可放心,朕知这是极大秘事,不会宣扬出去的。 ” 秘密准备北伐之事,绝不可对外宣扬,就算不用李吴山专门叮嘱,皇帝也知道其中的利害,自然会重视保密工作…… 第二百八十六章 疑兵之计 关于北伐,朝廷的态度基本上是赞同的,但却有一个要求:务求必胜。 对于江南朝廷而言,北伐的意义举足轻重,所以一定取得胜利。 李吴山和高起潜制定的那个作战计划,经过内阁和部堂的讨论之后,认为大体上还是可行的,但却有个美中不足之处:太过于激进,不够沉稳。 经过十余日的充分讨论之后,前任的兵部尚书现在身为内阁大臣之一的黄宏东对李吴山的作战计划作出了一些调整,提出了一个更为稳妥的作战方案:先设法清扫淮扬外围,然后主力渡江作战,一举光复扬州,进而横扫江北。 这个作战方案说不上多好,但却中规中矩,其实就是多铎作战计划的一个翻版,只不过颠倒了过来而已。 既然多铎能用这个方案横扫淮扬,曾经战胜过多铎的大旗军比猫画虎,肯定能够克敌制胜收复江北。 又经过一连串的商业和论证之后,最终决定采用黄宏东这个更加稳妥的作战方案。 作为北伐大计最主要的执行者,李吴山表示服从朝廷的安排,会按照这个方案进行具体的筹划和部署…… 没过多久,芜湖的黄得功对北伐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并且开始了紧锣密鼓的准备…… 与此同时,李吴山频繁给活跃在了沦陷区的先遣小队发号施令,让他们一改往日的蛰伏状态,尽可能的给清军造成更大的麻烦,尽可能的把各处驻军死死拖住,让洪承畴无法将之转变成为可以灵活调动的野战部队。 江南的军事力量出现了明显的调动迹象,大旗军先是分遣三个营头去往凤阳的方向,隐隐摆出一副威胁泗县灵璧一线的姿态,这是进逼徐州掐断淮扬外围的关键节点…… 最近这段时间以来,淮扬、淮安一带的造反大军风起云涌,四下出击的先遣队搞的清军焦头烂额。 从本质上来看,这些造反的军队并不能掀起多大的风浪,充其量也就是搞搞破坏或者是偷袭零星落单的清军而已,但却很难剿灭。 若是动用的兵力太少,那些个来去如风的先遣小队很快就会逃走,若是动用大量兵力的话,洪承畴又不允许,这就让先遣小队变得空前活跃起来。 尤其是在扬州西北一带活动的史环部,经过大半年的蛰伏之后,竟然又一次竖起了史家军的旗号,纠集起六七百人之众,做出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奇袭城门堡。 城门堡,从这个名字就可以看得出来,这是一处军事设施,但却不在扬州府的辖区之内,而是在天长县的北边不远处。 因为清军支援的及时,而且城门堡本身就有近千的清军战兵,综合这两个重要的不利因素,这次奇袭作战计划并没有成功,也没有造成很大的损失,但却传递出一个非常明显的信号:蛰伏了大半年的江北“贼匪”又死灰复燃了。 尤其明显的是,远在淮安北部的天王军,第一次开始直接攻打县城。虽然同样没有成功,但却打出了天王军的气势,首开先河,成为鲁南、淮安一带第一次攻打有清军驻守之城的战例! “洪督,看着架势残明是要准备渡江作战了。”佟图赖不无担忧的说道:“职下浅见,江北之兵应速速集结,以备迎战之需。” 江北各地的抵抗武装突然就变得空前活跃,必然是得到了江南残明的命令,分明就是为了搅动局势拖住清军,为渡江作战创造更好的条件。 如此反常的迹象确实已经引起了洪承畴的注意,但他还是有些拿不准:“佟统领忧虑的是,各地贼匪本就是江南残明的骚扰之军。最近这一个多月以来仿佛袭扰,确实别有所图。但若因此就断定残明是要渡江攻我,恐怕还言之过早吧?” 尽可能的利用先遣各部把江北的局势搅乱,然后趁势渡江,这样的迹象已经非常明显了。但洪承畴总觉得这事似乎有点玄,不大相信残明会真的渡江攻击江北。 “洪大人,我看残明是要真的渡江了!”和仅凭推测的佟图赖相比,刘良佐拿出了实打实的证据,那是一份誊抄的谍报:“这是残明渡江作战的部分军务安排,是我在江南的细作花了大力气才搞到手的。” 敌我之间,相互派遣细作之类的谍报人员,进行渗透,刺探军情,本就是常有的事儿。刘良佐的细作能够拿到这么重要的情报,却可以从一个侧面证明清军对江南的渗透已经达到了一个非常可怕的程度。 虽然仅仅只是部分军务部署的情报,但是却可以从中推演出很多更有价值的战略情报,对于统帅的战略判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无论是从残明内部获取的情报,还是空前活跃的抵抗力量,都预示着江南的渡江作战计划已迫在眉睫。作为江北总督,洪承畴就应该尽快做出相应的军事部署。 但他却没有。 因为他还对这个渡江作战计划保持相当程度的怀疑。 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还可以掌握主动权。尤其是在复隆朝从名义上统一了大明王朝的内部之后,一场军事上的胜利不仅可以解除近在咫尺的军事威胁,还能收获巨大的声望。无论从哪个角度考虑,渡江作战计划都势在必行。 若是其他的军事统帅,必然会调兵遣将准备抵御来自江南的大反攻,但他却犹豫不决,始终没有那么做,就是因为他看到了隐藏其中的一个巨大破绽:残明反攻江北,必须倾尽全力才能够做到。 若残明真的打算反攻江北,无论能不能击败洪承畴,江南朝廷就会面临灭顶之灾。 使出全力攻击洪承畴,位于上游的阿济格一定会趁机攻取江南。 以江南朝廷的实力,主动攻击江北都显得非常吃力,又怎么能够挡住顺水而下的阿济格呢? 明明不具备两线同时开战的能力,偏偏却要摆出一副进攻江北的姿态,而且架势拉的这么大,难道江南的残明君臣一点大局观都没有?难道说他们已经把上游的阿济格给忽视掉了?难道他们就不怕前门去虎后门进狼? 易地而处,如果洪承畴是江南残明的统帅,在没有解决掉阿济格的威胁之前,绝不敢轻易提起收复江北的事儿。 洪承畴不相信江南君臣这么愚蠢,所以他不相信对手会真的渡江北伐。 如果说这仅仅只是一个战略欺骗,却又有点不象,因为洪承畴想不出对手要欺骗自己什么。 麻痹自己好去进攻赣西和湖广?残明想要打阿济格一个措手不及? 那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和上一个问题是同一个问题。 如果残明去进攻阿济格,洪承畴就可以趁机进攻江南,而且灭亡残明朝廷的速度一定会更快! 在完全摸不清对手战略意图的情况之下,洪承畴准备再等等看,而不是茫然而动!至少要的看到一个明确的信号,才能做出进一步的打算:那就是大旗军! 作为江南残明的主要军事力量,扬州军虽然依旧拥有相当规模,但却只能用来守成,进攻之力明显不足。若是反攻江北,大旗军必然会作为主力。 大旗军的动作,就是江南大规模军事行动的风向标! 第二百八十七章 假戏真做 一冬无雪天藏玉。 今年的天气实在邪乎的厉害,眼看着都已经进腊月了,还没有下过一场雪,温度却低的吓人。 穿上簇新的棉袍之后,虽然身上暖了,心里却反而冷的厉害。尤其是揣在怀里的那份清单,就好像一块坚冰,让他通体生寒。 那份清单是朝廷拨发给大旗军的钱粮资材,却被大旗军拒收了。 拒收的原因非常简单:清单上所罗列的钱粮资材和朝廷以前许诺的数字相差太多。 为了北伐,朝廷曾经亲口许诺,答应会给出足够的钱粮资材作为支援,并且对李吴山所列出的物品清单满口答应。 结果呢,朝廷只给了十六万两白银和二十万缗钱,另有四万石糙米和其他的各色财货……比以前曾经许诺的数字减少了将近四成。 明年开春就要北伐了,现在已经是腊月初九,这么大的物资缺口,一定会严重影响到北伐大计,主管操训和后勤的刘三房当然会拒。 朝廷也想大力支持北伐之事,奈何已近年关,方方面面都要花钱,实在拿不出太多的钱粮财货。可是以前又曾经满口答应过李吴山,事到临头却拿不出那么许多的真金白银,这就尴尬了。 继续和李吴山讨价还价?实在有失朝廷体面,奈何囊中羞涩,真的拿不出钱来。就想了一个折衷方案:让大旗军先收下这点钱粮,缺口部分以后再补。 所谓的以后再补,不过是个遮脸的说法而已,因为朝廷根本就没有明说具体什么时候才会不足这部分物资缺口,估计也就是随口说说,有极大的可能根本就不会“再补”了。 北伐在即,朝廷却在钱粮的事情上扯后腿,偏偏这事儿还是皇帝本人满口答应过的,现在又弄这么一出…… 李吴山的脾气大家都知道,素来嚣张跋扈,公然违旨的事情都做过好几次了。这一回又占了理,说不得又要“大发雷霆”甚至干脆“借题发挥”,谁也不想触这个霉头,干脆就让刚刚上任不久的李杉李子林去办理。 于是乎,李杉就硬着头皮来到了大帅府,却扑了空,因为李吴山不在帅府,而是大旗军军营。 李吴山的心情似乎相当不错,笑呵呵的打着招呼:“是哪阵香风把李探花给吹过来了?” 对于李杉这个人,李吴山并没有什么印象,也不曾打过交道,但却记住了这个名字:李探花! 在殿试当中,李杉李子林被钦点为一甲第三名,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探花郎。 李吴山之所以能记住这位“李探花”,就是因为这个名字会让他不由自主的想到某个武侠的主人公…… 因为李杉和李吴山文武有别,自然不能方便使用“职下”这个称呼,而且李吴山并不是他的直属上司,使用“下官”自称的话也显得有些不合适,所以就只是含糊的称呼李吴山的爵位了:“考功郎李杉问忠勇公安……” 考功郎,这就是这位新晋探花的正式官职。 虽然仅仅只是一个七品小官,但却和同为七品芝麻官的县令不是一个概念。 七品的县令是地方官,而考功郎是中枢直辖。县令必须接受上级的审核和考察,而考功郎是专门审核考察别人的官员。 按照现在的说法,他这个官职就相当于组织部的副处级,比治理地方的七品县令要清贵的多,而且因为是中央直辖更容易升迁。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王宣同。 现如今的南京府尹王宣同以前就做过考功郎。 当然,这也就仅仅是对同级的地方官而言,和李吴山这样的军中巨头国朝元勋相比,各部就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 “忠勇公军务繁忙,不敢耽搁……”李杉硬着头皮把那份清单交给了李吴山,“朝廷的情形忠勇公需是知道的,实在有太多难处,府库空虚用度艰难,北伐所需之钱粮财货,还有些小小缺口……” 和预想中的数量相比,足足少了四成,这个缺口还小吗? 看到李吴山面露不悦之色,李杉赶紧掏出几十张空白的告身:“大军未动粮草先行,朝廷也是知道的,且能体谅忠勇公的难处。钱粮财货或难在急切之间筹集妥当,为激励将士,朝廷专许了二十四份告身,其中正六品四份,正七品八份……” 朝廷虽然拿不出那么多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但却能够封赏官职。 这二十四份告身全都经过吏部用印签压备案,而且全都是空白的,只要李吴山随便填上谁的名字,那个人立刻就可以当官儿。 对于朝廷而言,这也可以算是对北伐的一种变相支持了,应该可以抵消钱粮缺口。 为什么不是兵部或者户部的人来找李吴山?而是一定要李杉来?就是因为这些告身。 虽然告身是吏部出的,但却需要中枢的最终确认,李杉做的就是最后一道手续,所以也就只能由他硬着头皮来找李吴山了。 李吴山看了看那一沓子空白告身,苦笑着把清单交给了高起潜:“我的高监军呐,你也看看吧……” 北伐之事已经准备的八久(知道是错别字)不离十了,朝廷许诺的物资支援却没有到位,别说朝廷觉得难堪,连高起潜都觉得万分尴尬。 作为监军,高起潜代表的是朝廷利益,一定会尽可能的为朝廷着想。但他还是一个军事将领,深知物资不足对即将发起的大规模北伐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不管他帮着谁说话,都会落一个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朝廷有难处,北伐大计又耽误不得……这事儿我就不说了……”高起潜深知在这个事情上无论自己说什么都是错,干脆来了个一言不发。 监军不发表意见,不做肯定或者否定,那就意味着李吴山完全可以一言而决了。 “我估计这点东西也是把国库打扫干净之后才凑出来的,就算是我再怎么索要,朝廷也拿不出更多了。”轻轻的拍打着桌子上的清单和告身,李吴山说道:“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回头我知会刘三房一声也就是了。希望户部、兵部、工部尽快把清单所列之物送过来。至于欠缺的资材,我估计朝廷也不打算给了,还是我自己想办法筹集吧。” 李吴山的这一番话,让李杉大喜过望。 传说的李大帅跋扈嚣张……但那毕竟是传说,事实上李大帅并不是那么难说话,没有在这个事情上揪住不放。 忠勇公如此体谅朝廷的难处,真不知那些说传言是怎么起来的? 好不容易才把这事儿办成了,就好像是唯恐李吴山会随时反悔一般,李杉赶紧逃一般的告辞而去…… 只要李吴山收下了这批严重不足的物资,李杉的差事就算是漂漂亮亮的办成了。但是,监军高起潜却知道事情绝对没有这么简单。 打仗打的就是钱粮,物资不足那还打个屁呀! 李吴山没有继续追着朝廷索要物资,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必然有其他的渠道可以筹集钱粮。 “高监军猜的没错,我手头上确实还有些钱粮……” 作为监军,高起潜深知大旗军的底细,但他却不知道李吴山说的那批钱粮究竟在哪? 大军作战,所需的物资一定是海量的,如此大数量的物资根本就藏不住,更不可能瞒过高起潜这个监军。 “那些钱粮还在商城大红狼手中,是洗劫黄州的战利品。暂时还没有入账……” 原来还在大红狼手中,怪不得高起潜不知道这事儿。 黄州之战已经过去这么久了,战利品就应该运到江南来为北伐之用。 对此,李吴山并不着急,只是含含糊糊的说道:“此事我已在办理了,完全不必担心。刚才高监军说的牛柱儿之事……” 这次北伐,是新朝成立以来的第一次战略反攻,意义重大。所以高起潜希望牛柱儿率领的“己”字营作为第一波攻击主力,以先锋的姿态参与到北伐之战当中。 牛柱儿是高起潜的心腹爱将,重建的“己”又多是高起潜的旧部,让他们参战就意味着有更多的立功机会。 “哦!”李吴山笑道:“既然高监军对牛柱儿和己字营寄予厚望,这个人情是一定要给的。那就让牛柱儿给扬州军做侧翼吧。” 天干十营是大旗军的主力,虽然“己”字营在这个战斗序列之内,但战斗力却远远不能和其他的那九个营头相提并论。 一来是因为“己”字营是取消建制之后从新建立的,再者这个营头本身就不是大旗军的嫡系,而是有昔日的三大营残兵败将临时拼凑出来,战斗力当然会等而下之。 扬州军的战斗力比不过大旗军,防守战还能打一打,若是作为强攻突破的先锋,就显得有点不够看了。所以,高起潜希望自己的心腹爱将能给“甲”字营“丙”字营这样的一流营头打配合,而不是去给扬州军打下手,彼此之间也好有个照应。 “也好,那就让己字营配合丁字营吧。” 丙丁两营,是北伐的急先锋,现如今正在进行渡江强攻演练,牛柱儿给这两个营头打配合,绝对是最合适不过了。 “我承认,这样的安排是出于私心,我老高承大帅的这个情……” 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谁又能没有点私心呢?只要是为国为民,纵是有些私心也不过是人之常情!” 在李吴山和高起潜很认真的商议着渡江北伐之时,吴山军校的“参谋部”当中,四十二名参谋正在制定西征的具体作战细节…… 除了这四十二个年轻的参谋和李吴山本人之外,谁也不知道所谓的北伐不过是一场假戏真做的战略欺骗! 第二百八十八章 腐败迹象 再过几日,就是老爷的寿辰了。 李吴山这个人好热闹,以前在大旗庄的时候每年都会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寿宴。对于大旗军本地的百姓而言,李吴山李老爷的寿宴已经成为了一个节日。自从成立了大旗军之后,寿宴就再也没有办过。现如今这局势已安稳下来,应该给老爷办场像模像样的寿宴了。 现如今的李吴山,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乡下的土财主,这寿宴的场面也必定更加隆重…… 虽然四天之后才是寿宴的正期,大帅府却已开始忙碌起来,写着“寿”字的大红灯笼早早就挂了起来,光是彩纸扎成的牌楼就竖起来十几个,一直绵延到了大街上去,显得喜庆而又祥和。 银雀儿正指挥着帅府的下人们搭建戏台子:以前在大旗庄的时候,老爷做寿从来都讲究就一个好戏连台的彩头,请四五个戏班子一起唱大戏也是常有的事情。虽说老爷曾经叮嘱过“一切从简”,但大戏却必不可少,而且不花李吴山的钱。 因为这场戏韩福财送的。 韩福财的年纪不大,但却是大旗军中资格最老的那一批人,而且是出身大旗庄,绝对是大帅的嫡系。 韩福财的老爹是李吴山的厨子,因为这个缘故,早在韩福财当兵之前就经常到后厨来蹭吃蹭喝,早已和银雀儿混的熟了:“我请的是京城最后的合胜班儿,担纲的是赵合胜赵老板儿,第一名角呢,唱的可好了。尤其是硬扎硬靠的武戏……啧啧,好的没话说……” 银雀儿这个人本就好热闹,尤其喜欢看戏听曲,当然听过赵合胜赵老板的名头,当然乐得借这个机会凑凑热闹:“咱们老爷忙的很,未必有看戏的闲工夫,却便宜了我,嘿嘿……” 在韩福财的心目当中,李大帅就是李老爷,能使用“老爷”这个称呼的人,无疑就是李吴山最亲近的嫡系人马。 “咱们老爷看不看的,都不打紧,只要银雀儿妹子看的欢喜就行。”说话之间,韩福财往银雀儿的手里塞了一个物件儿。 那是一串珠链。 对于首饰,银雀儿并不怎么在行,却也能看出这串珠链必然价值不菲。 每一颗珍珠都浑圆饱满,闪耀着诱人的光泽,必定值不少银子。尤其难得的是,所有的珍珠都是一般的大小,传成项链之后愈发难得。 “这……这是送给我的?” “当然是送给银雀妹子的,我一个大男人家要这玩意做甚?” “这得值不少银子吧?”银雀儿说道:“好端端的就送了出来,若是被你老婆知道了,可如何是好?” 不久之前,韩福财成亲了。 既然已经有了妻室,这价值不菲的首饰就应该送给老婆才对,却为何又偷偷摸摸的送给银雀儿呢? “把这玩意送给银雀儿妹子,还是我老婆的主意呢。”韩福财嘿嘿的干笑着说道:“就是想要银雀儿妹子再帮我央一央咱们老爷……” 韩福财是吴山军校的教官,不过他这个教官干的一点都不开心。 整日里教授学生们练习近战技巧,和教书匠有什么分别?哪有阵前厮杀来的爽快? 眼看着北伐就要开始了,只有离开军校回到大旗军,才能有更多建功立业的机会。若是一直在军校里头当教官,岂不是要错过很多军功了么? 战友们都在为即将到来的北伐摩拳擦掌,只有韩福财这一批人还在军校里浪费时光,当然是不甘心的。 所以,韩福财希望银雀儿帮自己说说情,希望老爷可以“高抬贵手”,让自己重新回到大旗军中去。 虽然银雀儿用一个自认为很巧妙的方式提起过这个事情,却被李吴山给拒绝了。 “你的那个事儿,我已对老爷说过了,老爷不同意。”银雀儿看了看那串珍珠项链,有些不舍的还给了韩福财:“事情没有办成,不能收你这么金贵的东西……” 韩福财原本就是个淳朴的乡下人,肚子里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而银雀儿又是天真烂漫的性情,偏偏又和韩福财很熟。于是乎。这种托人情“行贿”的把戏自然没有那些个官场老油条们玩弄的好,直接就摆到明面上来说了,简直就好像是孩子们过家家的游戏。 “老爷不同意?那……那你以后找机会再帮我说道说道……”韩福财嘿嘿的笑着,把珍珠项链重新塞回到银雀儿手中:“送出去的东西哪有讨要回来的道理?反正我家里还有不少这样的首饰,回头我再选几件像样的送给你。” “你家里有很多值钱的首饰?是你老婆的嫁妆么?” “不是,是我自己的。” 是你自己的? 银雀儿满是狐疑的看着韩福财。 韩福财家境贫寒,以前连饭都吃不饱,经常到李老爷家的后厨蹭吃喝,银雀儿京城给他些剩饭馍馍什么的,怎么可能会有许多值钱的金银首饰? “确实有不少。”好像做贼一样下意识的看了看四周,韩福财小声说道:“不过也不是什么好来路,是我抄家抄出来的……” 在平定刘良臣叛乱之时,崔耀祖大肆株连,以残酷而又血腥的手段血洗官场,不仅杀的人多,抄没家产的事也有不少。 当时的韩福财等人跟着崔耀祖一起,抄没了很多官员的家产,虽然上缴了一部分作为军费,却也隐没了不少。 抄家这种事情,从来就是发大财的捷径,到底有多少不义之财“凭空消失”,根本就是一笔糊涂账。在经过了崔耀祖的默许之后,韩福财等人到底捞了多少油水,也就只有天知道了。 韩福财比划说道:“这么大的一个箱子,装满了金银细软,和我一起抄家的兄弟们,差不多每人都弄了一箱……” 银雀儿想象着那个箱子的大小,早已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我的天爷,那得值多少钱啊?老爷知道这事吗?” “吓,”韩福财小声说道:“又不是多么体面的事情,怎能让老爷知道?只有我们这批人知道,老崔也是知道的。你的嘴巴要严实些哦,千万别告诉咱们老爷。啥时候你要是缺钱了,只管到我家里去拿,不需偿还的哦……” 借着抄家的机会大发横财,隐匿部分浮财不往上报而是揣进自己的腰包,这种事当然是不对的。但要因此就说韩福财中饱私囊借机敛财,还真的有点冤枉了他。 跟着崔耀祖去抄家的那一批人,全都发了大财,这种事根本就瞒不过去,毕竟人多嘴杂,终究会泄露一些风声出去。 知道了韩福财等人发了横财之后,大旗军中的弟兄们纷纷找他们这一批人来借钱。 所谓的“借”不过是个遮脸的说法罢了,根本就没有想过偿还。有些爽快的战友,甚至连这个“借”字都懒得说了,直接开口索要,而且要的理直气壮! 反正这钱来的容易,散的也就轻忽了。 大家都是在一个行军锅里吃饭的兄弟,连生死性命都能托付,区区钱财身外之物还能舍不得? 只要张口借钱的兄弟,一定是有求必应,于是乎,这笔钱财就在大旗军内部如同涟漪般扩散开来。 时至今日,隐匿下来的大笔钱财已经散的差不多了,但韩福财却一点都不心疼,用他自己的话说,这就叫做肉烂还在锅里,就算这笔钱财不在自己手中,却没有跑到别处去,还在大旗军内部呢,也没有便宜了外人…… 对于这种状况,包括韩福财本人在内,谁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反而认为这是一种“福利”。甚而至于,韩福财他们这一批人因此收获了很好的名声。 重义轻财够意思,发财了也没有忘记生死与共的兄弟,这才是真正的战友! 若是韩福财他们自己吞了这些浮财,银雀儿就一定会认为他们做的不对。但韩福财并没有全都装进自己的腰包,而是把财富散布开来,惠及众多的大旗军兄弟。对于这种事儿,连银雀儿都觉得没有什么不对的。她甚至觉得,就算是老爷知道也不打紧……但是,最好还是不要让老爷知道了吧。 “原来是这样啊。”银雀儿笑嘻嘻的说道:“你给留几件的首饰,回头我去拿。反正就算我不去拿,你也会给了别人……” 韩福财笑道:“行,我一定给你留几件好的。不过你得快着点呀,你也知道我这个人,手松的很,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其他兄弟拿光了呢!哦,对了,怎一直没有见到咱们老爷?” “老爷在里厅那边和人商量事情呢。” “和谁商量?高监军吗?” “不是,是三个老头子,还有个油头粉面的年轻人。” 三个老头和一个年轻人?什么来路? 银雀儿满不在乎的说道:“是徽商,这不是要北伐了么,钱粮上面还有不少缺口,老爷正在向徽商们借钱呢。” 好似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银雀儿说道:“你们发了大财,咱老爷却在为钱粮的事发愁。这次做寿,你定要奉一份厚礼才行。若是礼物太薄了,忒也对不住咱们老爷……” 第二百八十九章 赌国运 银雀儿说的那个“油头粉面”的年轻人姓祝,名叫祝之彦。 祝之彦这个名字或许不是很响亮,若是提起兰心堂的名号,则是无人无知无人不晓,尤其是在士林之中,绝对是如雷贯耳。 徽州兰心堂,从唐末开始就专门制墨,生产的兰心墨曾被宋室选为御用的供品,名气大到了天上去。除了制墨之外,兰心堂还经营笔、砚、纸张、书籍,号称天下第一“文商”。时至今日,经营范围已经扩大了许多倍,不仅生产文房用具,更有桐油、大漆、染料等拳头产品,用后世的眼光来看,兰心堂其实已是大明王朝最大的“化工集团”。 而这个“油头粉面”的祝之彦,就是兰心堂新晋的大东家。 虽然银雀儿说他是个年轻人,其实一点都不年轻,已三十有六,只是生的面嫩而已…… 至于那三个老头子,除了金铃堂的胡老太爷是真的苍老之外,其他的二人并不是如何的老迈。 比如说庐州的江和翁,还不到花甲之年,生的魁梧高大一脸的络腮胡子,看起来很有几分形容丑陋样貌凶顽的架势,其实是专门做女人生意的:灌海堂江家专门经营胭脂水粉和绫罗衣衫,绸缎庄遍布九州四海,全天下的胭脂水粉,有一多半都是出自江家之手。按照李吴山的看法,灌海堂江家就是化妆品企业,同时还经营高档时装。 另外一个身材修长看起来好像是个私塾先生的老者,那就更了不得了:休宁承山堂的皮宗茂,专门从事开矿、冶炼等“重工业”。承山堂皮家出产的锡器成色最好,冠绝宇内,他们自行铸造的平字号银锭可以比肩官府的库银。 至于说偷偷摸摸的开采铜矿、冶炼贩卖铜器,那就是见不得光的“黑道生意”了,获利更加丰厚。 这四个人全都是徽商的龙头,他们的家族和家族产业,几乎可以代表大半个徽商群体。 “近闻大帅寿辰已近,仓促之间来不及准备像样的贺礼。我等锱铢必较之辈,面前凑了点微薄的仪程,还望大帅笑纳!”金铃堂的胡老爷子把一沓子毛边的桑皮纸放在桌上,笑呵呵的说道:“千里送鹅毛礼轻人意重,东西虽少终究是我等商贩的一点小小心意。这是二百万两钱票子,是十七家徽商凑出来的……” 二百万两钱,好大的手笔。 崇祯年间,朝廷一年的军费,折算下来才一千多万两。而这四个人代表的十七家徽商,一下子就拿出来二百万两,绝对是下了血本儿! 当然,钱票不能直接和现银划等号。 钱票不是银票,虽只是一字之差,却有着天壤之别。 众所周知,银票可以直接兑换等值的金银,但钱票却不能。 仅仅只是拿着钱票的话,连一个铜板都兑换不出来,因为这东西根本就不能直接兑换金银。 所谓的钱票,就是大型商号的内部票据,只能在特定的情况之下在内部流通。 明末的商业活动已经非常活跃,而且出现了资本运作的雏形。比如说金铃堂,在各地开设的分号、联号有几百家之多。货物和资金的往来非常频繁,因为本就是属于一个集团内部的分公司,不可能总是动用现银,所以就发明了这种钱票子。 所谓的钱票子,就是集团内部核账销账用的票据,让大额资金的运转变得更加方便快捷,不用在成箱成车的使用大量铜钱和银子,只要集团内部做票据的核销就可以实现资金和货物的二次流通。 在电汇出现之前,钱票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而且这玩意根本就不怕造假。 因为钱票是一式三份,必须经过分号和总号的二次确认才能当银子使用。否则的话,就算是有再多的钱票,也相当于是废纸。 这二百万两的钱票,虽然不能在市面上兑换出哪怕一枚铜板,但却可以在不使用金银铜钱等货币的情况下,在相对应的商家直接提货。 也就是说,哪怕李吴山一文钱都没有,只要找到这十七家徽商,就可以拿到价值两百万的物资。 “两百万呀,解了我的燃眉之急。”用手指轻轻的敲打着厚厚的钱票,李吴山深有感触的说道:“有了这两百万,至少可以增加两成胜算!诸位的拳拳之心,吐血反哺之意,让我钦佩!” 被银雀儿说成是“油头粉面”的祝之彦面带微笑:“大帅言重了,其实这些钱票并不值那么多,还有我们的赚头在里边呢。充其量也就是一百六七十万的样子……” “经商讲究的就是赚钱,若是赚不到钱,谁还会做生意?”李吴山笑道:“一百六十七万也好,两百万也罢,这些财货白白给了我,诸位肯定是要亏的,而且是血亏……” “做生意图的就是一个长远,”灌海堂江和翁说道:“王师用我们这十七家的货物,大军所到之处,就是我们的卖场,仔细计算的话,也不算是亏。大帅旗开得胜之日,就是我们的货物行销天下之时,到时候根本就不需刻意的排挤,竞争对手也只能把市场拱手相让给我们徽商了!” 果然不愧是做大生意的,果然眼光独到,李吴山甚至已经从灌海堂江家的身上看到了后世另外一个超大型企业的经营理念:可口可乐。 可口可乐能够行销世界,就是因为始终伴随着美军的步伐,想不到的是,早就在四百年前,徽商就已经有了这个思想。 “江总柜说的不错,若我大旗军真的能够击败清军,你的货物必然会行销天下。”李吴山的语气稍微一顿,语气变得有些低沉:“若是能够打败清军,诸位自然会跟着沾光,可要是我们战败了……诸位岂不是血本无归?如此力度的支持,是不是太冒险了呢?” 能把生意做的这么大,早已经过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漫长积累,最要紧的就是一个“稳”字。不奢求一夜暴富,而是追求稳重,这才真正的大商家的持恒保泰之道。突然之间就给出了这么大力度的支持,明显已经严重违背了他们的经营原则。 “大帅虎威!”胡老太爷笑呵呵的说道:“以寡兵临敌境,震动湖广,我辈虽是锱铢必较之商贾。其中的厉害也能看得出来,黄州之战,虽是千军万马,然真正的主力却是那两千学生兵。” “能以两千未曾成军之学子,击破数万汹汹之敌,斩杀数千清兵,这份战力虽不敢说旷古未有,也足以让我等看出些什么了。”胡老太爷很有把握的说道:“这样的无敌精兵,也不许太多,只要有三五万人马,必可光复我煌煌大明。” 商人的眼光最敏锐,对于局势的改变也最为敏感,能够从细微的风吹草动中看出大势,要是没有这点眼光,他们的生意不会做的这么大,也不会经历几百年的风风雨雨而长盛不衰。 三五万学生兵就能光复大明?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夸大之言,而是低估了学生们的厉害。 如吴山军校那样的学生兵们,只要有一万,李吴山就有横扫天下的把握。要是真有三五万人的话……在这个时代,完全可以打遍世界无敌手。 “看来诸位对我的学生们很有信心呢。” “信心满满。” “万一……我是说万一,万一我要是败了呢?”李吴山笑眯眯的看着这四个商业巨头:“打仗的事情,谁敢轻言必胜?万一我若是败了,诸位岂不是亏的很大?” “万一大帅不胜,那也是没有法子的事儿。”胡老太爷眯缝着眼睛说道:“若是连大帅都败了,这天下就真的要亡了。就算不是马上亡天下,也不过是迟早的事情。我辈商贾素来讲究一个稳住,绝不赚取冒险的钱财。但这当今之世……已说不得了。” “我们不仅赌的是大帅必胜,而是在赌国运。”胡老太爷的语气并不高亢,甚至显得有些沉重,却自有一种斩钉截铁的果断决绝,大商人的气势在一瞬间展露无遗:“我还就不信了,我泱泱华夏五千年的气运就会在这个时候断绝。晋商敢赌清廷的气运,我们就敢赌大明的气运。左右不过是放手一搏,接下来就看我中华气运是不是会绵延千古了。” 作为一个典型的商人,最大的本钱绝不是经营之道,而是气运。 当年的吕不韦赌的是国君,赌赢了之后是什么样的局面就不必多言了,史书上早有记载。 徽商这个群体比最成功的商人吕不韦赌的还要大,他们赌的是国运! 和赌国运相比,两千年的吕不韦孤注一掷的赌一个国君又算得了什么? 只要这一把赌对了,以后就算是卖大碗茶都能富可敌国,若是赌输了……那也无话可说! 事实上,徽商的衰败也正是因为赌国运的失败,明清交替之际的豪赌失败之后,没过多久就被晋商排挤出去,逐渐衰落了下去,成为一个历史名词。 赌国运这三个字,真的说道了李吴山的心坎上,猛的一拍桌子:“说的好,既然诸位愿意陪着我李吴山赌这一把,说什么也不会让诸位失望……” “虽然这场豪赌的盅盖还没有揭开,最终的胜负尚未可知,但我等却早已看出大帅已稳操胜券了。这一把豪赌,我们想输都难。” 听了这话,李吴山顿时就笑了:“看来诸位对我很有信心呐。” “不是信心,而是事实。”胡老太爷笑道:“两百万的钱票不是一个小数字,换做是货物必然也有很多。我等徽商的根本就在安庆、徽州、庐州一带,大帅却不要求我等启运,分明就是就地提货的意思。在淮右之地提货却不用大规模运送,恐怕大帅的兵锋所指不是淮扬吧?” 商人的嗅觉最敏锐,而且又是事实上参与其中,通过种种蛛丝马迹已经觉察到了点什么…… 李吴山当然明白胡老太爷说的是什么意思,却不承认也不否认,而是正色道:“军国大事,诸位最好不要胡乱猜测……” “我等之身家性命,子孙后代的希望都系此一战,大帅尽管放心,有些话就算是带到棺材里,也绝对不会对任何人提起。”年纪最小的祝之彦神色郑重的说道:“行军打仗和经商其实是一个道理,最讲究的就是一个秘字了,这其中的轻重利害,我等心中有数!” 第二百九十章 不需报答 明修北伐之栈道暗度湖广之陈仓,这个大战略连徽商们都有所觉察,偏偏身在其中的明清双方却依旧深信不疑,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李吴山太能演了! 首先要欺骗自己,然后才能欺骗对手,这才是欺骗的最高境界。 新年过后,江南残明的水面运送力量得到了明显的加强,来自芜湖黄得功部的战船开赴到了西江口一带。浙江和闽浙的上百艘战船陆续抵达江阴,水军的操演变得空前频繁,种种迹象表明,北伐已迫在眉睫了。 对于所有这些非常明显的北伐迹象,洪承畴并不是很在意,因为所有的这些个东西都是表面现象,完全可以虚张声势。 作为江北总督,他一直都在密切关注着最核心的东西:大旗军! 大旗军的主力和扬州军都摆出了渡江作战的姿态,这个是做不了假的。 大军调动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如果算上前期筹备和各项准备工作,至少需要两到三个月的时间才能做到从容不迫。 从目前的局势来看,在天气转暖之前,作为主要进攻力量的大旗军,还有主要协助力量的扬州军,肯定无法转移目标。 他们的目标就是江北。 在确认了对手的意图之后,洪承畴当机立断,马上进行战略部署,并且给清廷发去了六百里加急的书文:江南残明渡江在即,为一战而竞全功,希望朝廷马上知会湖广的阿济格,让他做好从侧翼出击的准备。一旦明军渡江北上,湖广的十几万清军马上顺江而下,击破空虚的江南…… 大规模的军事调动,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隐瞒,洪承畴的渗透和情报刺探工作做的非常出色,得出的结论也很正确:大旗军的主力确实就在江南,而且是沿江布阵,摆出了一副随时渡江北上的姿态。而将近两万人马的扬州军也做了收复淮扬的动员工作…… 与之相对应的是,舆论开始发酵。 收复北地的口号喊的震天响,请朝廷发兵北伐的调门唱的一个比一个高,无论是民心还是士气,都对北伐充满了期待! 在铺天盖地的北伐口号声中,发生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正月二十九这一天,吴山军校第四期学生毕业了。 这是迄今为止数量最多的一批军校生,总人数达到了一千七百多人。在举行了一场简陋的惨不忍睹的毕业典礼之后,这些学生突然就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热热闹闹的吴山军校变得冷清起来,只剩下正在接受思想启蒙的第五期新生。 作为第五期军校生的一员,化名为朱季兴的永王已渐渐适应了军校生活,并且有了最基本的民族概念。 对于莫名其妙消失的学长们,朱季兴确实很好奇:“陈组长,四期学长们去哪了?” 作为小组长,陈茂不仅性情温和,而且对朱季兴颇多照顾之处,很有几分组长的威严和兄长的和蔼,不仅仅只是朱季兴的顶头上司,同时还被他视为异姓的长兄。 “我也不知道,就算是知道也不会告诉你。”象个大哥一样的陈茂小声说道:“此事涉密,不可过问,这个规矩你应是知道的。” 不过问涉密事宜,这是军校校规的一部分。 第四期的学生们去了哪里,这好像是一个很普通的问题,怎么会涉密呢? 对此,小组长陈茂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既然得不到答案,又违反校规,朱季兴也就不再追问了。 “今日你的实战作训科目没有过关,尤其是速射和齐射,连小组考评都过不了。以后大队考评的时候肯定不达标,趁我现在有点时间,就陪你多练一练!”陈茂抄起火铳就往外走:“快些跟上来,咱们一起去操场上补训!” 在小组考核当中,朱季兴的速射和齐射还没有得到要求的标准,作为他的小组长,陈茂不得不开一个“小灶”,对他多加指点并且陪着他刻苦训练。 这位兄长一般的小组长虽然只比朱季兴年长两岁,却颇为稳重,而且做事沉稳老练,时时事事“表率在前”,不仅得到了所有组员的敬重,也让朱季兴相当佩服。 “举铳,后手压铳……” “抵铳,卸捅条……” 料峭的寒风当中,昏黄的夜色之下,小组长陈茂陪着朱季兴补训了多半个时辰,几乎把所有的私人时间都用来给朱季兴“补课”了。 “再补训五七日,估计你也就能通过考核了……”甩了甩略显酸麻的手臂,陈茂说道:“这几日一定要持之以恒,千万不能中途而辍,唯有如此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士兵!” “组长,你对我很好,我很感激,若是陈大哥不弃,小弟愿与陈大哥义结金兰……” 作为大明亲王,和一个普通的军校生义结金兰兄弟相称,确实有点荒谬,但这是永王深思熟虑的结果,而不是一时头脑发人脱口而出。 小组长陈茂为人厚重性情温和,对永王照顾的很,无论是品行还是操守,都无可挑剔,深得永王的敬重,所以才想要和他结为异姓兄弟。 “什么大哥小弟的?咱们学校不允许这个!我是你的组长!除此之外,你我没有任何关系!”陈茂说道:“我帮你补训,不是因为私人交情,而是不想整个小组受到你的拖累。” 如此直白的拒绝了“义结金兰”的请求,这让永王非常失望,但还是有点不死心:“我……我只是敬重陈大哥……组长你,没有别的意思。” “我希望你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战士,仅此而已。” “就算组长不愿意做我的大哥,我也会把你当做是兄长一般敬重……”永王小声的嘀咕着:“等我从军校毕业了,一定会好好的报答你。” “我们的使命是什么?” 答案脱口而出,朱季兴毫不犹豫的大声回答:“为我族战,为我族而死,为我族流尽最后一滴血!” “这是你的使命,也是我的使命,是我们所有人的使命,只要你能牢记使命,就是对我最大的报答。除此之外,我不需要其他任何东西!你明白了没有?” “明白。” “大声点,我没有听到。” 朱季兴扯着喉咙高声大喊:“明白!” “很好,”看着西边已隐没在地平线之下的那一抹嫣红,小组长陈茂的神情变得温和了许多,拍着永王稍显瘦弱的肩膀说道:“你的身子还是不够健壮,晚饭要开了,记得多吃点……” “是!” 第二百九十一章 骗人骗己 “《西江月》已定稿,请校长审阅!” 李林信把一份厚达四十多页的“稿子”交给李吴山。 《西江月》是湖广作战计划的代号。 这个计划总共有两个方案,每一个都经过数次改动,最终李吴山还是选定了李林信他们这个参谋组制定的版本,并且让他们再一次做出微调。 对于一个庞大的作战计划而言,哪怕仅仅只是最细微的调整,也必定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每一次修改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化工程…… “嗯,很好,后续作战部分的给养输送得到了明显加强。”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之后,李吴山说道:“誊抄二十份,分发给一线的同学们。” 作战计划分发到一线学生的手中,这意味着攻略湖广的详细作战方案已最终完成,接下来就是具体实施阶段了。 “这一次你们做的不错。”看着自己的学生,李吴山很有种满满盈盈的成就感,目光显得柔和了很多,就好像是和蔼的父亲看着整在渐渐长大的孩子:“给你们两天假期,假期结束之后去和腊月他们一起出发,亲自观摩实战过程。” “是。” “你转告洛晴天,他们那个参谋组休假结束之后马上返校,准备战备值班。” “是!” 湖广作战计划的最终出炉,让李吴山一身轻松。但高起潜高监军的心情却异常沉重…… 眼看着北伐已迫在眉睫,距离渡江作战的日期越来越近,高起潜已经坐不住了。 作为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将,越到这个时候就应该愈发的沉稳从容,但高起潜却怎么都从容不起来,因为北伐的物资至今都没有到位。 作为主攻的大旗军八个营头,还有扬州军一万四千多人马,再加上临时从三大营中抽调出来的七千人和数量众多的辅兵、民夫,泱泱几万的队伍已基本部署到位,到各项作战物资却严重匮乏,这简直就是一场无法想象的疏漏。 黄得功部已经在西江口一带摆开阵势,光是大型战船就有二十多艘,再加上小型运兵船和给养船,舰船的总数量足足有一百四十多条,更有五千多不到六千的兵士,全都枕戈待旦做好了渡江的准备。 在下游江阴一带的水面上,闽浙支援过来的船只和水军已基本就位,就等着一声号令就可以强渡长江了…… 北伐之事已如箭在弦,到了这个火烧眉毛的时候,原本早就一个运送过来的物资给养却迟迟没有到位,高起潜早已急的火上房了。 “我说李帅啊,这后勤给养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何还没有运送过来?再耽搁下去是要误大事的呀……” “什么给养?”李吴山笑问道:“我怎么听不明白?” “你……这种事情可开不得玩笑!” “不是,我真没有听懂,高监军说要运送什么给养?” “就是你许诺的那部分资材啊,大红狼处的那些钱粮!” 这次北伐,后勤给养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由朝廷供给的那一部分已经落实并且早在半个月之前就已经到位了,李吴山曾经承诺的另外一半却杳无音信。 几个月之前,因为洗劫黄州得到了很大一笔钱粮资材,还有徽商们许诺的那价值七十万两的财货,全都已经兑现,并且囤积在商城,暂时由大红狼掌握。 李吴山早就说过,让大红狼尽早把这部分钱粮资材运送过来,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久,高起潜又催过好几次,大红狼那边却一点动静都没有,他能不着急吗? “原来高监军说的这个,”李吴山打着哈哈儿说道:“这事你就不必操心了,我自由安排!” 前几次催促给养的时候,李吴山也是这么说的。 但是现在,继续这么敷衍塞责肯定是不定了。 再有十几二十天,北伐就要正式开始了。给养还不到位的话,必然要生出大乱,甚至会直接导致北伐的最终失败。 这么大的责任,谁也扛不起来,必须说个清楚,而是任凭李吴山随口一说就真的不再操心了。 “再过五七日……我估摸着大红狼就应该把那些钱粮资材运过来了吧……” 再过几天,大红狼就会把物资运送过来,你完全不必操心。这种话,哄哄外人还行,却哄不了高起潜。 从商城到南京,路途遥远,就算是现在启用,至少也得花费七天时间。如此庞大数量的物资,不是说运过来就完事了。好必须进行一致性的统筹和分发,这些都是需要时间的。 作为大旗军的监,高起潜很清楚的知道李吴山根本就没有把这个事情放在心上,只不过是随口一说而已。 就算是物资真的运送过来了,为何不见大旗军内部的调配准备事宜? 拿这种空话糊弄高起潜,真把这个监军当傻子了吗? “李帅啊,这北伐之事儿戏不得……”话未说完,高起潜就已经意识到不对头了。 北伐这么大的事情,其重要性无论怎么形容都不算过分,他李吴山最清楚不过了,怎么会拿这种事前开玩笑? 在必要的后勤给养严重匮乏的情形之下,作为北伐急先锋的大旗军必然会遭遇重重困难,甚至很有可能会导致最终的失败,连三岁的孩子都明白的问题,作为一代军神的李吴山会看不出来?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高起潜已经对李吴山起了疑心:“李帅你肯定不会拿将士们的生命开玩笑,我估摸着你一定早就准备好了足够的物资给养……” “哈哈,”李吴山大笑着说道:“那么大规模的物资出入,怎么可能瞒得过你这个监军?” “也就是说……你根本就没有做后勤方面的准备?” “真的没有。” 听了这话,高起潜立刻就炸了。 腾的一下跳将起来,戟指着李吴山的鼻子,正要厉声喝问之时,李吴山却面带微笑的那面前那本《西江月》递给了他:“我的监军大人,稍安勿躁,先看看这部西江月再说吧。”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哪里还有看《西江月》的闲情逸致? “别说是这些个乱七八糟的诗集了,你就是给我一本天书我都看不下去,我要给养,北伐的给养在哪儿?” “不要再说什么给养了,根本就没有。”李吴山依旧面带笑容神态轻松,就好像是在和至交好友谈论一个无关紧要的话题:“更准确一点来说,连北伐都不会有!” 没有北伐? 这句话高起潜没有听懂,他愣住了! “事到如今,已无需隐瞒了,”李吴山站起身来说道:“所谓的北伐,不过是瞒天过海之计,事实上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北伐!,而是西征!” 西征? 什么西征? 北伐之事从筹备开始,已经历了几个月之久,而且是李吴山和高起潜二人最先发起的。 当初,为了北伐之事,二人曾无数次商讨过相关的战略和战术,各项措施都计算的很仔细,为的就是击败洪承畴收复江北之地,怎么事到临头又变成西征了? 盯着李吴山看了好半天,确实他不是在开玩笑之后,高起潜以非常郑重的态度问道:“你真的没有打算北伐?” “真的没有!” “真要西征?” “当然要西征而不是北伐!”简明扼要的说明白了西征和北伐的利弊之后,李吴山笑道:“做出北伐的姿态,不过是为了麻痹欺瞒我们的对手,我真实是目标不是江北的洪承畴,而是上游的阿济格!” 直到这个时候,高起潜才恍然大悟:李吴山之所以迟迟不肯把战备物资运送过来,就是因为他根本就不打算运送,而是把商城当成了攻略湖广的后勤基地。 说好了北伐的,对手就是江北的洪承畴,突然之间就换成了湖广的阿济格,玩笑不是这么开的吧? 战略目标的确认,这是总体部署的头等大事,怎能说换就换? 把战略方向从江北转移到湖广,这已不是重大改变的问题,而是彻底颠覆把一切都推倒重来…… “西征一说……绝不可能是临时起意,想必早已筹谋良久,不知李帅究竟隐瞒了多少……” 面对高起潜的质疑,李吴山什么都没有说,而是把案头上的《西江月》往前一推:“这是西征的作战计划,也该给高监军看一看了!” 一把将那份看起来好像是诗集的《西江月》抢在手中…… 高起潜也算是见过大场面的军中老将了,看过详尽的作战方案之后,顿时什么都明白了:“李帅瞒的我好苦!” “若是连自己人都骗不过,又怎能骗得过洪承畴那只老狐狸?” 若想在大战略上欺骗敌人,首先就要骗过自己人,这个道理高起潜不是不明白,但李吴山的假戏做的太真了,若不是亲眼看到这份作战计划,高起潜根本就不敢相信。 “此事还有谁知道?” “史德威史将军也是知道的……刚刚知道不久……” “就是说,你和史德威合起伙来坑我?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李吴山笑道:“高监军这么说就不对了,这怎么能说是坑呢?这叫战略欺骗。” “我有一种预感,我这个监军迟早会被你坑死。”高起潜苦笑着说道:“事已至此,多说无益,还是想想怎么对朝廷解释吧!” “我是统兵之人,只负责行军作战之事,”李吴山笑道:“你高大人是监军,如何与朝廷沟通那是你份内的事情……” “事到如今,还说这些个空话有意思吗?”高起潜的语气有些沉重:“直到现在你才向我吐露实情,不就是希望我能扛起欺瞒朝廷的责任吗?” “若是坑了我高起潜就能换来一场辉煌大胜,这个黑锅背的也不冤!”高起潜说道:“想必李帅早已经把车马都准备好了吧?” 李吴山笑道:“我知道高监军一定会急着进宫面见万岁,车马早已准备妥当!” 现在最要紧的根本就不是战术细节和战略改动,而是必须对朝廷做出解释! 第二百九十二章 又坑队友 谨身殿之后,就是后廷,是天子和嫔妃们的生活起居之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后宫。 复隆皇帝的后宫没有那么多的嫔妃,也不象“我大清”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讲究,更不会出现“翻牌子临幸”的情形。 虽然贵为天家,皇帝皇后的私生活和普通的夫妻并没有太大分别,用了些“晚点”之后,小两口又说了会子闲话也就安歇了。 刚刚宽衣解带,左右服侍的宫娥还没有退下去,就传来高起潜和李吴山有紧急军情奏请面见的消息。 按说已经这么晚了,皇帝肯定不会接见。但是在这一点上,复隆皇帝很象他的老爹崇祯,很是有点勤勉国事的风格。 李吴山和高起潜一起奏请面见,必然是有十万火急之事,是万万不能耽搁的。 “让他们进宫……”都已经这么晚了,索性直接在寝宫中召见:“让他们二人直接在前堂候着,朕马上就过去。” 已经上了床榻的复隆皇帝赶紧起身,连常服都没有穿,只是披了件子夹氅,很随意的用束带一扎就急匆匆的来了。 “搅扰万岁清宁,臣有罪……” “二卿此时奏请面见,必有急事,你我君臣之间无需客套,还是直接说吧,到底发生了甚么?是洪承畴渡江南征了么?” 洪承畴的十几万大军就在江北,是朝廷的心腹大患,复隆君臣最担心的就是清军突然渡江南下。李吴山和高起潜二人深夜前来,难道是为了这个? “江北暂无异动……”说到这里,高起潜下意识的看了看李吴山。 李吴山目不斜视,一副正襟危坐的样子,似乎完全没有看到高起潜的眼神儿。 作为监军,与朝廷沟通本就是他的责任,既然李吴山摆出一副闷嘴葫芦的神态,高起潜也就只能先开口了…… “甚么?西征?”听都这个消息之后,复隆皇帝的反应和不久之前的高起潜完全相同:震惊,无比的震惊! 好半天才缓过神来的皇帝还处于一种茫然的状态:“不是要北伐的么?怎又改做西征了呢?” 高起潜又看了看李吴山,李大帅依旧是一副眼观鼻鼻观心的姿态,仿佛老僧入定一般。看这架势,他是不想开口讲话了。 高起潜只能自己做出解释:“伪清廷之首要目标既在江南,洪承畴部为其重中之重。若贸然北伐,则清廷必命湖广阿济格部来援。若攻湖广,则洪承畴不敢轻动……” 这个战略分析无疑是正确的,但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 自古以来,大力倡导北伐的主战派都深得民心,当年的岳武穆就是最好的例子。一直以来,李吴山都把北伐口号喊的震天响,俨然就是主战派当中的核心人物,早已成为国朝的李武穆了。 朝野上下,方方面面都在为北伐做准备,可转眼之间北伐就成了西征,老母鸡变鸭了。这么大的战略改变,以前你怎么不说?偏偏要到北伐即将正式开始之时才紧急上奏?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这一切全都是李吴山的手笔,高起潜根本就不知情。 若是高起潜知道的话,作为监军,他一定会对朝廷提起。 复隆皇帝虽然为人宽和厚道,但却不是傻子,立刻就明白过来,登时就火了:“这么大的事情,朕竟不知情,你这监军是怎么当的?” 监军是朝廷的代表,出了这么大的变动,到了这个节骨眼上高起潜才对皇帝提及,这已不是失职不失职的问题了,更不是昏庸无能你们简单,而是和李吴山串通一气欺上瞒下,把朝廷当猴儿耍了! 高起潜很委屈,他觉得自己比窦娥都冤。 李吴山这么干,摆明了就是要往死里坑他。 如果李吴山一直瞒着他高起潜,这事反而就好办了,到时候还可以把所有的责任推到李吴山身上,毕竟他确实不知情,最多也就是一个昏聩无能的失察之罪。偏偏到了这个节骨眼上,李吴山对他说了实话,告诉他所谓的北伐不过是瞒天过海之计,分明就是要把他牢牢的绑在自己的战车之上,逼迫高起潜承担责任。 这个时候高起潜要不紧急面见皇帝的话,那就不是“昏庸无能”或者“玩忽职守”了,而是“欺君误国”,这个罪名可就严重多了,就算是高起潜有一百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而李吴山把实情告诉了高起潜,也就等于是告诉了朝廷,所有的责任推卸了个一干二净。 这一手就叫甩锅,而背黑锅者则就是高起潜了。 到了这个时候,李吴山就不能象没事人一样继续装聋作哑了,因为这个责任太大,高起潜根本就扛不起来。 “万岁容禀。”李吴山知道自己必须开口了:“北伐改西征一事,其实早在三个月之前,臣就曾与高监军仔细商议过不下二十几次……” 这当然是在睁着眼说瞎话,高起潜也是刚刚才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李吴山要不这么说的话,高起潜就真的完蛋了。 李吴山的目的是让这位监军大人背锅,而不是让他直接完蛋。 按照李吴山的胡说,早在三个月之前,高起潜就知道这个事儿。所以,他不是玩忽职守,更不是昏庸无能,监军大人依旧对大旗军中的内部事务有着非常强的掌控能力,而且和李大帅合作的非常愉快——这就是李吴山要传达的意思。 这种话也就是听听而已,复隆皇帝未必就会真的相信。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是高起潜这个监军早在三个月之前就知道真相,为何不对朝廷提起?你这个监军是干什么吃的? 这分明就是和李吴山串通一气欺瞒朝廷? “非是臣等有意欺瞒,而是迫不得已!”李吴山说道:“北伐一事,干系重大,万岁真的以为已做到了滴水不漏的绝密?恐怕不能吧?” 李吴山说都:“若臣所料不错,北伐事宜洪承畴早已知晓,甚而至于,兵力部署、进攻方向、开战时间,等等这些细节,早已摆在洪承畴的案头了!关于这一点,从洪承畴的种种部署就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这一段时间以来,洪承畴屡屡调兵遣将军马调动非常频繁,而且具有非常明显的针对性,足以证明清军早就知道了北伐之事,而且知道的非常详细。 “那洪承畴老奸巨猾,不大容易对付,为了骗过你贼,也只能连朝廷和万岁一起骗了……” 按照李吴山的话说,既然我能把自己人都骗的团团转,洪承畴必然上当。 为了欺骗对手,不惜连皇帝本人都骗一骗。 “欺瞒朝廷,蒙蔽圣聪,实为臣与高监军之过也。”李吴山只承认这是自己和高监军的过错,却不认为是一种罪行,而且说的理直气壮:“但使能击败清廷,纵是惹了万岁的不快,招致朝廷非议,也不得不为之了!” 我和高监军之所以瞒着朝廷,就是单纯出于战略欺骗的考虑,而不是刻意欺骗皇帝。我们为的是击败对手为的是光复北地,就算我们骗了朝廷,也骗的心安理得理直气壮! 明明是被李吴山坑了个半死,高起潜却不得不和李吴山一起唱双簧:“我朝不具备两线作战之能力,且长江防线过于漫长,最是易攻难守,唯有优先接触上游阿济格之威胁,方可保江南之固” 若是于江北洪承畴开战,湖广的阿济格一定会顺水而下,向江南新朝发出致命一击。 换一句话说,若是江北的洪承畴受到攻击,湖广的阿济格一定会从战略上进行策应,到时候的北伐就必然会出现两线作战的局面。 江南拥有同时在两条战线上开战的能力吗? 当然没有! 若是主动攻击阿济格呢? 因为平定江南是清廷的最优先目标,洪承畴不可能放弃这个目标,也就不可能倾尽全力的去策应湖广。 从具体的战术上来看,放任近在咫尺的洪承畴,反而去攻击远在湖广的阿济格,绝对是一个败笔。但是,从战略上考虑,却是最稳妥的。 虽然复隆皇帝不是带兵出身的马上君主,但也看出了这个战略当中存在一个重大隐患: “攻略湖广,必然要抽调大量兵力,到时候江南空虚,若是洪承畴趁虚而入率军渡江……” 你们把主攻方向放在湖广,到时候洪承畴看到机会一定会趁势渡江。到时候江南兵力空虚,岂不是更危险? “万岁多虑了。”李吴山笑道:“大旗军主力和扬州军,全都沿江列阵,何来兵力空虚的说法?” 大旗军的主力战兵,还有扬州军全都是江南,怎么能说是兵力空虚呢? 大旗军和扬州军曾经在江南打过多铎,并且大获全胜,有了这两支人马,确实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但却带来了另外一个问题: 既然最主要的机动兵力都在江南,那你李吴山拿什么去攻击湖广呢? “攻略湖广,有军校的学生就已足够。”李吴山说的信心满满:“再加上大红狼部和闯军残部人马,已经廉金斗部和大旗军的几个二等营头,一万三四千人马,够用了……” 李吴山的那些学生们,确实非常厉害,就算是不能击败阿济格,至少还能抵挡一阵,而且又是大奇袭的战术,想来应该还是有几分把握的,要不然的话,李吴山也不敢这么干。 事已至此,复隆皇帝就算不答应也得答应了,难道他还能彻底否定了李吴山的西征战略再来一次大的改动不成? 时间上根本就来不及! 李吴山和高起潜一起进宫,其用意绝不仅仅只是用既成事实胁迫皇帝承认西征,也不只是为西征争取了一个合法性,还是为了让皇帝本人为西征一事背书。 你这个当皇帝的不仅要承认并且支持西征,还得和我们一起继续玩弄瞒天过海的欺骗战略。 复隆皇帝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忠勇公的意思是……是不是要朕和你们一起撒谎?诓骗所有人?” “这是战略欺骗,不是撒谎……不过确实是那么个意思……” 关于西征的所有战略部署都已经就绪,就差李吴山的一道总攻命令了。到了这个时候,欺骗战略不仅不能停止,反而要足尺加三,由皇帝本人出任这场惊天骗术的主角,继续假戏真做而且要把戏份做的更足…… 第二百九十三章 皇帝站台 无论是出于最现实的需要,还是单纯为了保持神秘感,历朝历代的君主大多都是深居简出,很少走出深宫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当中。虽然也有“巡视天下”的先例,但那毕竟是少数。 对于普通的老百姓而言,高高在上的真龙天子是很难看到的,一辈子能目睹一次“龙颜”就已是非常奢侈的事儿了。但是,这一次,江南百姓却有机会看到当今天子的“龙颜”了。 早在几日之前,朝廷就颁布了大诏,说皇帝本人要亲临“前线”,自然引得无数人争相观望。 初九这一天,辰时刚过,在一顶明黄伞盖的指引之下,浩浩荡荡的御用仪仗出了皇宫,在观音门外诏见北伐诸将和一应的将士代表。 北伐在即,皇帝本人亲自召见作战的将士,一来是为了彰显对北伐的重视,同时也是为了鼓舞军心士气。 这一次召见,不仅动用了天子仪仗,还特意让几个近支宗室随行,愈发显得隆重浩大。除了大旗军、扬州军和助战的三大营首脑之外,还有参战的军官两百多人,以及黄得功派来的代表,更有江阴和闽浙的水军代表人员参与了这次“御前召见”。 皇帝本人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战前动员,表示一定会大力支持北伐,并且不吝封赏,希望诸军通力合作共同光复北地,一定要击败清军收复故土…… 明明知道所谓的北伐并不存在,为了欺骗对手,皇帝本人不得不按照李吴山的安排,做了一次骗子,而且是史上身份最高地位最尊的超级大骗子。 他不仅欺骗了对手,同时还欺骗了数万将士和江南的亿兆百姓。 最有意思的是,始作俑者李吴山和早已知道真相的高起潜全都把北伐的口号喊的震天响,信誓旦旦的保证一定会把洪贼承畴的脑袋砍下来献给皇帝,说的比真的都真。 皇帝本人只能陪着这两个家伙唱双簧。 所谓的御前召见,不过是为了鼓舞士气,其实根本就是一场仪式性质的召见,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至于说效果……规模庞大的北伐根本就不存在,还需要谈什么效果吗? 明明是假的,还得假戏真做,演的好像真的一样。 两三百个大大小小的军官,全都把胸脯子拍的山响,信誓旦旦的保证一定会英勇作战。 就在一众的参战人员慷慨激昂的表决心之际,出现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 “臣以为,北伐之事当慎之又慎,不可操切为之……”说话的这个人叫做阎应元,官职不大,仅仅只是典史,是江阴派来的代表:“臣愚见,当以首先击破湖广为首要……” 大家都在士气高涨的准备北伐的时候,这个阎应元却提出更应该开辟湖广战场,气氛一下子就尴尬起来。 若是在不知道北伐是假的情况下,皇帝本人一定不会理会这个微末小官的奏陈,但是现在的皇帝已经知道了西征的真相,知道阎应元说的很对,却又不能承认,只能故意做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说道:“忧心国事确实不错,但北伐方略既定,已不得更改,湖广之事容北伐之后再议!” “攻略湖广为当务之急,臣已拟了一份手本……” 这个阎应元,还真是很执着,不仅当众提出了攻略湖广的提议,还专门写了一份详细的手本! 作为皇帝,尤其是在已经知道了北伐的实情之后,复隆皇帝真的很想看看阎应元的手本上写了些什么。但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为了保证欺骗战略可以继续施行下去,只能硬气心肠斥责道:“尔不过是微末小吏,此等军国大事怎能容你胡乱指摘?退下!” “臣……” “退下!” 把阎应元呵退之后,这次由皇帝本人亲自主持的战前动员大会已渐渐到了尾声…… 朝廷好不理会自己的建议,这让阎应元很无奈,意兴阑珊正要离去之时,却遇到了李吴山。 “阎公留步!” 这四个字,把阎应元吓了一跳。 “公”这个称呼,是非常尊贵的,能让李吴山动用这个字眼儿相称的,也就只有史可法而已,而阎应元则是第二个。 李吴山不仅位高权重,而且名动天下,俨然已是大明第一军神,不论爵位还是官职都比阎应元高的多。 被堂堂的李大帅称之为“阎公”,让阎应元万分惶恐:“公之一字,应元实不敢当,李帅有何指教?” 阎应元当不起这个“公”字? 他绝对当得起,至少在李吴山的心目当中,是当之无愧的。 “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明三百里江山”,说的就是他。 在原本的历史上,这个阎应元在江阴抗清,打的惊天动地气壮山河,在完全绝望的情况下困守孤城给清军造成了数万人的伤亡,最终被俘不屈而死。如果说扬州的史可法是明末第一孤忠之臣的话,这个阎应元就是这个时代第一英雄。 给这个绝望的时代增添了一抹亮色,在数不清的奴才和叛贼之中昂然而立不屈而死,注定是要名垂青史的大英雄真豪杰。 面对历史上的第一抗清英雄,素来跋扈的李吴山表现出了少有的尊重:“指教二字吴山是不敢当,只是想告诉阎公一句话。” “李帅请讲,应元洗耳恭听。” “阎公且不忙离去,稍后万岁肯定要召见你。” “召见我?” 明明已经讨了皇帝的不喜欢,自己这样的微末官吏又怎么会得到皇帝的私下召见? “阎公所言湖广一事……算了,万岁回对你提起的,我就不多说了!” 听了这话,阎应元的面色一呆,旋即狂喜,顿时就明白过来。 “事为绝密,万岁不得不如此,还望阎公体会万岁的良苦用心。此事万不可宣扬……” 连皇帝本人都要假戏真做,足见此事的绝密程度,事关何等重大,阎应元又怎么会对别人提起? “李帅放心,应元知道其中轻重。” “那就好,我估计用不了多久,万岁就要召见你了。” 说完这句话之后,李吴山就离去了。 一直以来,李吴山都凭借着超越历史的超前眼光做事,而且从来都是无往而不利。一直以来,他都认为自己的智慧和见识远远超过这个时代,认为这一手瞒天过海的战略可以骗得过全天下人。但是,阎应元的出现,证明古人的智慧和眼光一点都不差,至少不必他李吴山差太多。尤其是在北伐还是湖广这个战略大方向的选择问题上,阎应元的眼光非常独到。 对于这样的人才,而且是历史上有名的扛清大英雄,要是李吴山不想招揽到自己的阵营当中,那就纯粹是睁眼说瞎话。 但李吴山却没有表露出哪怕一丁点的招揽之意,因为他知道有些人是永远都不可能招揽过来的。 比如说这个阎应元。 钱谦益同样是历史名人,但阎应元和钱谦益是绝不相同的两种人。要说战略眼光和行动力、执行力,崔耀祖也是有的,但阎应元不是崔耀祖,甚至和崔耀祖完全相反。 从本质上来看,阎应元更像史可法。 这种人,无论是功名富贵还是别的什么诱惑,都动摇不了他们心中的信念。 阎应元胸怀浩然正气,心存家国民族,而且无所畏惧,这种人注定只能为朝廷所用,却不能为自己所用。 事实果然如同李吴山所说的那样,没够多久,皇帝的贴身内侍就来找阎应元了…… 作为一个官职很低的微末小官,能被皇帝用这样的方式召见,激动之情已难用笔墨形容。和得慕天颜的荣耀相比,更让阎应元激动的是皇帝的安排。 在明面上呵斥,在私下里召见,足以说明皇帝已经认可了他的西征建议。从刚才李大帅的话语之中,阎应元已听出了一丝弦外之音:北伐很可能只是一个幌子,朝廷的真实主攻方向就是湖广! 这边的北伐大戏演的愈逼真,就越说明西征湖广的战事已迫在眉睫,说不得一夜之间湖广大战就要打响,到时候必然是天下皆惊! 满怀着激动和兴奋之心,在外面等候陛见。 这个时候的复隆皇帝,正是接见闽浙水军代表郑袭。(郑袭是郑成功的兄弟,这就不必多介绍了吧。) 当然,这个时候还没有郑成功这个名字,历史上的郑成功,在这个时候叫做郑森,而且他本人还没有正式成为一方军事首领。 闽浙郑家的出身不怎么好,但却拥有很大的实力,而且和复隆朝廷之间并不存在事实上的君臣关系。郑家所代表的势力始终在明清之间摇摆,之所以这一次下定决心依附大明朝,而不是倒向清廷,一来是因为江南朝廷的局势日渐稳固,并没有象平行时空中那样迅速崩坏,表现出了很强的生存能力。再者也是因为钱谦益。 钱谦益钱老大人的个人品行和操守虽然乏善可陈,但是招揽闽浙郑家这个事情上,却是出了力气的。 郑家本就是海寇出身,和江南朝廷之间的君臣关系相当淡泊,这次之所以下大力气派遣水军助战,参与到北伐之战,少不了钱谦益居中穿针引线的功劳。 郑袭的兄弟郑森(就是历史上的郑成功,为了便于,以后就使用郑成功这个名字吧)和东林党人关系很深,尤其是和钱谦益本人有着非常深厚的私交。 郑森表字大木,熟人都叫他郑大木,而大木这个表字就是钱谦益取的,由此可见一斑。 连郑家这种游离在大明朝体系外围的势力集团都向朝廷靠拢了,复隆皇帝当然不能轻忽,专门接见郑家的代表,除了表示拉拢之外,还有些象征意义的赏赐…… 约莫过了大半个时辰,郑袭离去之后,阎应元才得到了皇帝的接见…… 第二百九十四章 皇上圣明 “臣,江阴阎应元叩见万岁……” “平身,赐座。”复隆皇帝尽可能让自己显得更加从容一些,面带微笑的说道:“你的攻略湖广方略朕已经看过了,颇有见地。只是上的有些不是时候……若行攻略湖广之事,首要在于蒙蔽江北洪贼承畴,使敌首尾不能相顾,方可行各个击破之计……” 阎应元不过是提出一个模糊的战略,但皇帝说的却更详细,几句话就说清楚攻略湖广和北伐之间的差别,而且很多细节和具体的战术安排都说的头头是道。 要是攻略湖广,必须先想方设法把洪承畴死死拖在江北,让两股清军不能合力,这是湖广战略的核心前提。 皇帝把天下大势攻守之要看的如此清晰明了,让阎应元非常之震惊,除了一句“皇上圣明”之外,什么都说不出来。 其实,所有的这些话语,全都是李吴山曾经说过的,现在只不过是复述李大帅之言而已。 “你能看出这北伐和西征的先后,确实有几分眼光。便是于部堂重臣相比,也不逊色了。”阎应元十分震惊的表情,极大的满足了皇帝那点小小的虚荣心:“只是这攻略湖广之计,还不到明示天下的时候,需继续诓骗江北洪贼,你明白么?” “臣已尽知万岁之良苦用心,定会守口如瓶绝不敢泄露只言片语……”或许是因为实在太过于激动的缘故,阎应元的声音已有些哽咽了:“万岁英明神武算无遗策,我煌煌大明必可中兴再起,臣……臣已惶恐难言……” “朕知你是个用心实事之人,我大明的中兴之望全都在你们这些能臣身上,你明白朕的意思么?” “臣明白。” “明白就好,待到恢复河山之后,你我君臣于天下万民共享太平……” 阎应元再次起身行礼:“我大明天子英明神武天纵奇才,恢复河山必指日可待,臣虽不才愿效死力,唯有肝脑涂地以报国朝之恩养……” 阎应元告退之后,复隆皇帝的心情好的出奇。 明明是被李吴山给骗了,但是现在的皇帝却自我感觉良好,愈发认定西征是一步绝妙的好棋。他不仅给李吴山的行为背书,还专门弄了这么一场高规格的“北伐动员大会”,其实就是为了继续欺骗敌人配合李吴山的西征战略。 有了这次“北伐动员大会”,就等于是把西征的主导权从李吴山手中转移到了皇帝本人的身上,他甚至可以对天下臣民说西征是他一手安排的宏大战略。 只要西征能够获胜,哪怕仅仅只是实现了最低限度的战略目标,一个“英明神武”的名声肯定是跑不掉的。到时候,程园毕、黄得功等一众的文武大臣必定惊的下巴掉一地…… 如此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永远都不可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滴水不漏。松子关一带的闯军和少量大旗军出现了明显的集结迹象,并且开始频繁骚扰武昌府的北部。廉金斗部和大旗军的几个地支营已从淮右运动到了赣西北的长江边儿上,摆出的就是一副要进攻湖广的架势。 面对这幅局势,阿济格反而是高兴的,并且马上致书多尔衮: “……江南残明自知力弱,凭借长江天下龟缩而不出,我部反复诱敌,终使其主力西进。今江南空虚,正是图取之际。可遣洪承畴部即刻渡江南下,以竞一统宇内之功,成我大清万世不拔之基业……” 这封信的意思就是:我知道平定江南才是重中之重,朝廷和摄政王总是希望我去配合洪承畴。我已经按照摄政王和朝廷的意思去办了,经过反反复复的引诱之后,江南残明终于上了我的当,派遣主力人马西进。这个时候的江南一定非常空虚,刚好可以让洪承畴去攻打。只要灭了江南残明,就可以一统天下…… 所谓的“反复诱敌”,只不过是阿济格的说法,事实上他什么都没有做,始终按兵不动。之所以有这一番言辞,完全就是借机向清廷表功。 与此同时,阿济格命令驻守在九江一带的左梦庚部锁死长江,封锁湖广的进出通道,同时命令何洛会率领近万人马驻守麻县。 明军的进攻是从两个方向发起的,他们不可能大摇大摆的沿江而动,摆出一副掐断长江水运的架势其实不过是虚张声势,真正的重头戏应该是在麻县一线。 这条线是明军上次进犯黄州之时走熟了的,这一次必然会沿着上一次的路线来犯。因为这条路最近,而且明军部署在这个方向的人马最多。不仅包括少量的大旗军,还有大红狼部和杂七杂八的闯军残部,差不多有六千战兵的样子。 事实证明,阿济格的推断相当正确。大红狼、刘春生率领几千人马出了松子关,沿着黄州之战的老路再次进犯湖广。 只不过这一次清军早有准备,悍将何洛会率领部分八旗主力和大量新附军,还有不久之前被李吴山打败的李国英残部,汹汹一万多人马,给了大红狼和刘春生迎头一击。 在三天两夜的时间内,双方总共进行了两**的战斗,但却打没有打出一个结果来。 大红狼和刘春生的兵力明显居于劣势,而且有一多半人马的闯军残部构成的杂牌军,根本就不敢和清军硬碰硬,而是一触即走。 何洛会本就是久经沙场的宿将,一眼就看出了对手的意图:分明是想把优势的清军吸引到麻县以北,利用复杂地形限制清军的兵力优势。 因为湖广根本就不是主战场,仅仅只要能够拖住明军主力给洪承畴创造攻击江南的机会就可以了,所以完全没有冒险的必要。 作为副将的李国英又是出了名的稳妥,从来都只擅长打死板的呆仗。上一次吃了大亏之后,更加的不敢贸然进攻,而是死抱着阿济格的命令:至少拖住敌人就行。 一个极力想要引诱敌人,一个坚持“绝不上当”,于是乎,就形成了一个僵持不下的局面。 一直到了第五天,虽然战斗还在继续,但规模和烈度却已经削弱了很多,仅仅只是保持着频繁的小规模试探和袭扰,双方的主力人马几乎是在大眼瞪小眼的干看着。 麻县方向上的战斗已经成了消耗战,天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分出胜负。 在另一个方向上,作为湖广之战的分战场,东线的战斗则完全相反。 快如闪电般的攻取速度让敌我双方都没有反应过来:在不到六个时辰之内,就击溃了湖口的四千清军,打死打伤一千多人,剩余的残兵败将纷纷朝着九江溃逃。 近四千学生兵甚至没有踏足湖口县城,不理会任何和直接战斗无关的一切事宜,一刻也不停留,紧紧咬着溃兵的尾巴穷追猛打,朝着九江直扑过来。 廉金斗带着本部不到两千人马,还有四个地支营直接摘取“胜利果实”。先是一把火烧了近在咫尺的清军水寨,然后清理府库接收降兵…… 第二百九十五章 压箱底 “败了?” “湖口已失守,明军正杀奔而来,少爷快想想办法!”驻守湖口的徐育贤名义上是个统兵的大将,其实不过是左良玉的私奴,就好像大旗军中的嫡系不使用“李帅”或者“忠勇公”这样的官称,而是称呼他为“老爷”一样,徐育贤还是象以前那样称左梦庚为“少爷”。 对于徐育贤的战败,左梦庚并不是很意外。 驻守湖口的那几千人本就是二流的杂牌,打不过名动天下的大旗军确实没有什么好稀奇的。 真正让左梦庚无法理解的是:败退的速度。 湖口驻守着四千士兵,就算是战斗力再怎么低下,好歹也是四千人呢,怎么连一天都挡不住就兵败如山倒了呢? 早在两日之前,左梦庚就察觉到明军要攻击湖口,他知道那边的军队不大稳妥,所以专门准备了大量援兵……但湖口驻军败的太快了,完全就是一触即溃,根本就没有等到援兵到来就败了个稀里哗啦! “少爷,明军凶悍的很!”想起战斗之时的情形,徐育贤依旧心有余悸:“那排子枪打的……冲上去多少死多少,火炮扯地连天,还没有上去呢就被轰成渣子了。得亏老奴跑的快,要不然只怕是再也见不到少爷了!” 怪不得徐育贤会败的这么快,原来是大旗军当中的火器兵。 在黄州之战当中,李国英和徐恩盛就曾经吃过火器兵的苦头,全都被杀的大败而逃,并不比徐育贤好多少。 虽然没有真正接触过火器兵,左梦庚却知道这支火器军的厉害,绝不可等闲视之。 在左梦庚的安排当中,原本已准备了一万一千人马前去增援湖口,结果徐育贤败的太快,援兵还没有派出去呢,就被打垮了。 徐育贤败的这么快,足见火器兵的战斗力之强。 左梦庚觉得,那一万一千人马似乎有点不够稳妥,必须再次调兵遣将增添人马才行。 不论火器兵有多么厉害,终究数量有效,反正自己拥有绝对的兵力优势,完全可以用数量把对方活活堆死——利用数量优势硬填,这是左部人马打仗的老套路了。 在整个明末,不论李闯还是张大贼,也不管是明军还是清军,虽然都号称兵力雄厚,事实上真正可供调遣的人马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多。能够随时抽调出上万人马去打仗,也就只有巅峰时期的李闯和左部这两家了——当然战斗力如何那就是另外一个改变了。 随时都能拿出“万”字级的军队填上去,这就是左梦庚的本钱,也是他最大的本事。 左部人马,号称百万之众,但“号称”这个词实在水的很,所谓的百万人马完全就是吹出来的。 历经连年战乱之后,湖广的男丁总数都不见得能有一百万,怎么可能存在一支百万级别的军队?退一万步来讲,就算左部真有这么多人马,用什么来养活这么多军队呢? 别说左梦庚了,这个时代的清廷的总兵力,还得算上留守在关外的老弱病残,加在一起都不可能有这么多,因为根本就养不起。 就算是把阿济格的裤子都卖了,也拿不出那么多银钱养百万大军,就更别提武装他们了。 “号称”二字从来就当不得真,关于这两个字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典故:成祖朱棣年间,当时作为藩属国的缅甸受到越南的攻击,向作为宗主国的明朝紧急求援。 当时的越南号称七百万征缅大军——听起来真的能吓死人。 那个时代的越南连娃娃和女人都算上,总人口都没有七百万,攻击缅甸的越南大军究竟有多少就只有天知道了。反正当时的明朝根本就没有出动正规军,云南沐王府派过去了一千七百多私兵,就把拥有“七百万大军”的越南人杀了个稀里哗啦。(关于越南征缅的七百万大军,有些史书说是七十万……别说七十万了,在当时的条件下七万都不可能!) 虽说左良玉的脸皮没有越南人那么厚,但牛皮照样吹的很大。 所谓的百万大军肯定是不存在的,在巅峰时期二十万应该还是有的。但是在左良玉死后,左梦庚投降了清军之时,有部分人马散到了豫西各处,还有一部分驻守在陕西与河南的交界处,事实上算是另立门户了,现如今名义上属于左梦庚的人马约莫在十二三万左右。 这个时代绝大多数“私家军”都存在一个通病:人数越多战斗力就越水。之所以出现这个原因,最主要是因为很多士兵都是临时拉来的壮丁,不仅没有经过完整的训练,甚至连武器装备都不齐全,战斗力也就可想而知了。数量众多的“左家军”也不例外! 但这并不代表数量庞大的“左家军”就全都是战斗力低下的窝囊废,若真是这样的话,这支队伍早就一哄而散了。 左家军当中同样拥有一部分精锐。 无论是战斗力还是忠诚度,这部分精锐都是最高的,全都是由当年的老底子组成,这才是左家军的核心部分。 “金四叔,这次就由你带队吧。” 被左梦庚称为“金四叔”的这个人,叫金声桓,本是贼匪出身后来投靠了左良玉,被左良玉左大帅视为左膀右臂。这个人是左部一系人马当中最能打的一员悍将,颇有几分亡命之徒的本色,手下更有两千四百披甲重骑,是十几万左家军中最具战斗力的部分。 想当年,李闯席卷中原的时候,左良玉被李闯打的非常狼狈,每一次都是由这个金声桓“力挽狂澜”,始终扮演者救火队员的角色。 两千四百骑兵,在这个动辄几万甚至十几万兵力轮番登场的时代,看起来好像有点微不足道,其实恰恰相反。 在整个明末,能够排出两千多骑兵的武装集团绝对屈指可数。而且这个金声桓的骑兵不是那种蒙古式的轻骑,而是披甲重骑。 啥叫披甲重骑? 就是重型装具骑兵! 手持大型骑枪,配马刀,每一个骑手都身披铁甲,连战马都装备了全套的马铠,冲杀起来简直就是一座快速移动的堡垒。 这样的骑兵当然犀利无匹势不可挡。 李闯同样拥有一支数量不少的骑兵,“墙式冲锋”战术曾杀的无数明军鬼哭狼嚎,但是对上金声桓的披甲重骑却从来都没有讨到过便宜。 这样的骑兵固然犀利,但却无法大量装备——因为成本太高。 一个重型披甲骑兵,加上战马和所有的装具,算上平时的保养维护,对于银钱和后勤的消耗差不多相当于一个普通的步兵小队。 这样的重型骑兵,完全就是用银子硬堆起来的。 平日里,左良玉宁可克扣其他士兵的口粮和军饷,也要优先更供应这个压箱底的“宝贝疙瘩”,为的就是在关键时刻派上大用场。 金声桓是个面色黝黑的矮胖子,此人素来目中无人,连左梦庚见他都要执子侄之礼:“我总是听李国英和徐恩盛他们念叨,说大旗军的火器兵如何如何的厉害,早就想会会他们了,也好让他们知道金四爷的厉害……” 第二百九十六章 痴傻对手 李国英这个不知道变通的家伙是个只会打呆仗的榆木脑袋,徐恩盛则是个纸上谈兵的怂包,金声桓根本就羞与这样的货色为伍。 黄州之战,并不能说明火器兵多么强悍,只能说明李、徐二人太烂。 当初要是由我去打黄州之战,一定能把大旗军打的丢盔弃甲狼狈逃窜。 这并非的盲目的自信,因为金声桓确实有这样的本钱。 掌管着这个时代“硕果仅存”的一支重型骑兵,就是金声桓最大的资本和骄傲。 在老子的铁甲重骑面前,不管什么样的火器都只能当烧火棍使唤? 当年李闯的“墙式骑兵冲锋”够犀利了吧?还不是被老子打了个人仰马翻?仅着轻甲的火铳兵遇上我的铁甲重骑,根本就只有送死的份儿! 湖口到九江,直线距离只有八十里,旦夕之间即可到达。两军又是相向而行,相当于把路程缩短了一半。在这样的战场上,如此近的距离已经相当于是脸贴着脸了。 在这样的距离上,根本就不存在使用阴谋诡计的说法,不管是战术迂回还是分兵合击,都只不过是纸上谈兵,事实上根本就来不及施展。 从一开始,双方就进入了彼此的侦测范围,敌我之间的侦骑斥候进行了一次短暂而又激烈的截杀之后,就全都很默契的偃旗息鼓——因为已经没有了继续截杀的必要。 这样的战场,这样的距离,注定就是一场生铁撞顽石的生死大战,纯粹就是硬碰硬的架势。 在两军相遇之间,金声桓耍了一点滑头:故意压住行军速度,以期在自己选定的地带与敌交战。 湖口到九江之间的距离虽短,但却湖泊密布水网纵横,非常不利于大军展开。所以金声桓才没有一味的催促队伍前进,而是专门选定了一个视野开阔之地,这一带的地形对自己最有利。 拥有多出对手两倍的兵力,而且是在自己选定的战场上以逸待劳,金声桓信心满满。 此战必胜! 象以往那样,金声桓把最精锐的重装骑兵排在正面稍微靠前的位置上,后面垫着数量庞大的步兵,两翼靠的非常紧凑且微微向前突出,这是一个经典的内弯残月阵型。 “披甲!” 一声令下,辅兵们纷纷上前,把背负的沉重铠甲解下来,帮助骑兵披挂在身,同时给战马披上了通体的马铠。 “上马!” 这样的载具骑兵,光是两层铠甲就重达七十多斤,虽然防御力极强但却异常笨拙,所以每一个骑手都配备了至少两个辅兵,若是没有辅兵的搀扶和帮助,连最基本的上马动作都很困难。 “持枪!” 在辅兵的帮助下,骑兵们抄起了一丈六尺长的骑枪。 这样的骑枪比大旗军常用的大扎枪足足大出了两个号码,不仅枪身更长而且更加沉重,只能借助腰力用胳膊夹着使用,看起来就好像抱着一根硕大的旗杆。 这玩意虽然沉重笨拙,但却异常勇猛,在战马自身速度的加持下,可以直接贯穿披甲目标,是冲锋陷阵的利器。 “准备!” 随着金声桓的一声令下,骑兵并没有快速前冲,反而是缓缓后退,一直退到了斜坡的顶端! 骑兵的战斗力其实就是冲击力,和速度成正比,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借助地形的天然坡度,为骑兵加速,这是金声桓专门选定的地形。 两千多骑兵,按照纵队排列,一个个全都披着黑铁战甲戴秃顶的生铁盔,面罩放下之后只露出一双眼睛,简直就是武装到了牙齿。除此之外,每一匹战马都罩上了连体的马铠,战马的前胸还专门用没有经过鞣制的生牛皮作为防护,防止战马受到箭矢类的伤害。 在整个明清交替之际,这样的重型装具骑兵不敢说独此一家,但也绝对是屈指可数了。 两千多重装骑兵列队完毕,黑压压的一大片,仿佛一堵坚固的墙壁,颇有几分惊心动魄的威势。 凝重、沉稳,仿佛山岳一般巍然不动。 虽然敌我双方都已经进入了彼此的视野范围,但金声桓却并没有急于冲杀,而是下了一个看起来有点匪夷所思的命令:命令前突的两翼射杀仓皇逃窜的湖口败兵。 从湖口方向逃出来的部分败兵,被学生们一路穷追猛打,早已跑的筋疲力尽,好不容易才看到己方的援兵,就会本能的朝着这边靠拢过来。 但金声桓给他们的不是保护和遮蔽,而是一阵密集的箭雨。 一阵箭雨过后,败兵们死伤惨重,留下满地尸体,不顾一切的朝着两侧散逃。 毫不留情的射杀自己人,看起来有些残酷,但却一点都不稀奇,而且绝对正确:若是不射杀他们,这些败兵就会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靠拢过来,到时候自己的队形就会被冲散,对手也很有可能借机直接冲过来。 用残酷的杀戮让败兵们朝着两侧散开之后,敌我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阻碍,彻底呈现在对方的视野之中。 能够在不都一个昼夜的时间之内打崩湖口驻军并且迅速突进到了这里,原以为的多么强悍的精兵猛将,亲眼看到对手之后,金声桓却大失所望。 对手的兵力并不算多,粗略的估计也就是几千人的样子而已,看起来和当年的闯军有些相似:紧凑的队形还算整齐,从远处看这些戴着大檐军帽的明军和戴着方笠的闯军非常相像,而且仅披轻甲,只是把蓝褂黑裤换成了通体的黑色军装。除此之外,最大的差异就是这支军队使用火铳而不是枪矛。 对于曾经几度和闯军对战的金声桓而言,面对这样的军队很有几分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受。 但是,眼前的明军显然没有闯军更有经验,至少闯军最大怎么应对可怕的重装骑兵。 重型装具骑兵虽然犀利威猛,但却并非天下无敌,当年的闯军就曾经研究出很多种对付重装骑兵的方法。 用骑兵对付骑兵,这是最简单的办法:直接利用同样的重装骑兵对抗,相互厮杀,这是最粗暴也最行之有效的战术。如果没有重装骑兵的话,就充分发挥轻骑兵机动灵活的优势,极力牵引拉扯重骑兵,然后找机会一点一点的磨死对方,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风筝战术。 在没有骑兵或者骑兵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必须充分利用地形优势。若是没有占据有利的地形,还可以人工设置障碍物,迟滞骑兵的速度是以步战骑的不二法则,最经典就是战术就是当年戚继光的车兵大阵,同样可以对付这样的重装骑兵。 若是以上的条件全都不具备,就只能利用步兵的数量优势,用人命硬填了——当年闯军当中的刘宗敏就用过这一招。 有这么多对付重装骑兵的方法,但眼前的对手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首先,对手没有成规模的骑兵,无法与重装骑兵直接对抗。而且对手没有或者根本就不准备制造出人工障碍物来迟滞骑兵的速度,甚至对手的兵力太少,根本就不足以形成用人命硬填的架势。而是始终保持着一成不变的速度,不紧不慢的压了上来。 没有任何犹豫,金声桓直接下达了攻击的命令! 在最有利于骑兵冲杀的开阔地形中,直接用步兵对抗骑兵,只能说明对手的脑袋有问题。湖口军竟然被这样的傻子队伍击败,真是蠢的可以! “我们的对手一定是个傻子!”收起单筒望远镜之后,张三娃嘟囔了一句:“为什么就没有一个像样的对手呢?真是便宜了郎太平那小子!” 四千学生兵当中,并不存在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指挥官”,如郎太平和张三娃这样的统兵人物,仅仅只是几个名义上的“指挥者”之一。 大军无主,没有具体到人的最高将领,这简直就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情。这不就是传说中的群龙无首么? 这个外人无法想象的事情,恰恰就是这四千学生兵的状态。 因为他们不需要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最高指挥者,他们所需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个:执行。 按照早就制定好的战术安排打仗,这就是他们的使命。 这次西征的胜负成败,仅仅只需要对校长李吴山本人负责,而李吴山根本就不在这里,不参与具体的指挥,只是给他们提供了一个非常详细的作战方案。 仅此而已。 剩下的就看他们的自由发挥了。 早在两年多之前,张三娃和他的同学们就曾经受过李吴山的军事素质养成教育,知道一个铁一般的事实:这样的重型装具骑兵早就应该退出历史舞台,现如今唯一的用途是充当仪仗队。 这么一个老掉牙的东西,竟然敢于直冲这个时代最先进的武力,难道他们的指挥官连一点最基本的军事常识都没有吗? 望着风驰电掣冲击过来的重装骑兵,张三娃的目光和神态非常值得玩味,没有丝毫紧张或者是兴奋,甚至没有喜怒。就好像是个拎着开水壶的淘气孩子看着脚下一群密密麻麻的蚂蚁:平静中略略的带着一丝恶作剧得逞的期待…… 第二百九十七章 狰容初露 在金声桓的心目当中,单薄且又数量稀少的步兵对阵重型骑兵就是愚不可及的自杀行为,而张三娃等年轻的学生们则坚持认为这个老掉牙的兵种早就应该被淘汰。 双方都坚信自己才是战场上的强者。 到底孰强孰弱? 关于这个问题,战斗本身就是最好的裁判,并且马上就给出了结果。 当隆隆的炮声响起之时,金声桓并没有感到意外,因为他早就知道对手拥有火炮。并且做出了具有强烈针对性的部署:重型骑兵排成六个大的纵队,发起最经典的墙式冲锋。 这个战斗方式可以极大的减少骑兵的横截面,将火炮的威胁降到最低。 对于火炮,重装骑兵一点都不陌生,在山西、在河南,与闯军无数次鏖战当中,就曾经经历过“炮火的洗礼”,早已习惯甚至适应了。 但他们很快就发现,今天的炮火与想象当中完全不同:密集程度超乎想象。 以前的老对手闯军使用火炮的方式是列成一个横排,把火炮当做是加强版的弓箭,一轮齐射之后紧接着就是步兵对冲。 但是今天,却不是那么回事。 铺天盖地的炮火当头砸落,瞬间遮蔽战场,视野范围之内全都是闪耀的火光和腾起的漫天烟尘。遮天蔽日的烟火之中,顿时人仰马翻。 骑兵的杀伤力,几乎完全来自于自身的速度加持。高速冲击状态中的骑兵,一旦从马背上掉落,就会毫无悬念的被身后的队友踩踏成为肉泥,生还率几乎接近于零。 明明看到前面的队友被炮火从马上打落在地,却不敢闪躲,因为战马的速度已经展开到了极限,闪避动作会让自己被身后的队友直接撞飞。 承受了一轮火炮的轰击之后,继续保持高速冲锋状态,踩踏着队友的尸体挺着硕大的骑枪继续前冲。 骑兵的战斗方式,大多是驰射和劈砍,但这种重型骑兵根本就没有装备弓箭,长长的马刀仅仅只当做副武器使用,他们最主要的武器就是那杆骑枪,战斗方式就是冲击和撞击。 直接撞开对手的步兵队形,然后贯穿之,简单粗暴直接有效。 只可惜,当这种简单的攻击方式遇到火力这个全新的战斗概念之时,一往无前的冲杀就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送死。 第一轮炮击仅仅只具有试验性质,根本就不是为了杀伤,更多是为了调整炮击诸元,最多只过了三个呼吸的时间,第二轮炮击开始了。 和上一次不同,这次炮击最先砸在火铳兵的步兵方阵之前,然后依次为基准开始延射。 火炮的轰鸣持续不断,而且具有明显的“机动性”。 上百门火炮分成四个波次,反复延伸循环,绵绵密密源源不断。 “火力延伸”这个概念第一次以最直观的方式呈现在所有人的面前。 持续不断的炮火就好像一个遮天蔽日的滚筒,不断的向前延伸,说过之处沙土飞溅烟火四起,仿佛世界末日。 轰鸣的炮声把平坦的地面打的坑坑洼洼,从地底翻出的新土蒸腾着腾腾的白色烟雾,每一个落点附近都遍布人马的断肢残骸,星星点点的殷红血迹触目惊心。 谁也没有想到世间还有如此密集的炮火,因为历史局限了他们的想象力。 不管多么坚固的铠甲,在循环往复的炮火面前都会变得毫无意义,有没有披甲都是一样的结果。 六个纵队的墙式冲锋瞬间被打的稀烂,虽然后面还有更多的重装骑兵不顾一切的冲过来,但那只不过是徒增伤亡的无奈举动罢了。 看着前面的队友被打的人仰马翻血肉飞溅,那种最直观的视觉冲击力会对每一个人形成强大的心理压力,但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躲避? 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作为一个个体,骑兵若是想躲避的话,就一定会被后面的对手直接撞飞然后踩踏成为血肉模糊的一团。整体转向的话,那就更不可能了,只有不熟悉骑兵的人才会生出这样的想法。 作为一个整体,提过重装骑兵集体撞向躲避炮火,势必会把自身横在对手的面前。在战场上,这个动作简直就是送死,等于是主动成为对方的靶子。 明明知道冲过去会被轰成渣子,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加速。 但他们却永远都不可能真的冲到对手面前了。 阻拦他们的不是对手,而是自己人。 被轰倒的前排骑兵会形成障碍,当这个由血肉堆叠起来的障碍物还很单薄的时候,还可以借助战马的冲击力直接踩过去。当倒下的骑兵瞬间飙升到一个可怕的数字之时,就会形成阻冲锋的最大障碍。 一层又一层的战马绊倒了后面的战马,形成了多米诺骨牌效应。 从远处看,就好像是骑兵们在争先恐后的主动栽倒,显得滑稽而又可笑。 其实,这个情形一点都不可笑,反而充满了残酷的杀戮和浓重的血腥味道。 因为那些手持火铳的步兵并没有停留在原地看笑话,而是始终保持着一成不变的速度,迈着整齐的步伐,“追”着延伸的炮火不断前进。 “砰” “砰” 因为击发的动作整齐划一,众多的火铳声汇集成一个更大的闷响,就好像是暴雨时节从远方的山谷中传来的雷声。 对于披了重型铠甲的目标而言,火铳的杀伤力会大打折扣,但这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战斗,而是最后的收割。 当重装骑兵落马之后,引以为骄傲的铠甲会成为他们死亡的最直接原因——重达七十多斤的铠甲就好像是个随身的活棺材,让他们根本无法战斗。 从战马上落下来的瞬间,本就摔了个半死不活,很多人直接摆同样半死不活的战马压住了身体,连动都动不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年轻的火铳兵不紧不慢的走过来,仿佛行刑一般对着面罩猛砸几下…… 谁也没有想到战斗会演变成这个样子。 这根本就不是战斗,而是杀戮。 连一盏热茶都不到的时间,两千多重装骑兵就倒下了一小半,剩余的那些则不顾一切的在炮火中打了一个横,将自己彻底暴露在对手的火力之下,又承受了一次惨重的伤亡之后,好像发了疯一样朝着两翼狼狈奔逃。 虽然直接被学生们杀死的重装骑兵并不算多,还保留下来相当一部分,但是对于战场形势而言,这两千多被金声桓视为杀手锏的重装骑兵已不复存在了。 没有了队形和步兵的辅助,不顾一切的四下逃散,短时间内根本就收拾不起来。 没有任何停留,甚至不屑于去追杀逃杀的重装骑兵,十二个火铳兵方阵迈着整齐的步伐,朝着后面的清军主力运动过来。 远处的金声桓看的目瞪口呆手脚冰凉,脑海中升腾起一个念头:完蛋了,全他娘的完蛋了! 重装骑兵只不过是急先锋,责任就是撕破对手的防线让贯穿对手,真正的主力是后面这一万多步兵。 在骑兵冲锋之时,步兵已经做好了接战的准备,并且用很快的速度朝着学生们“掩杀”过去。 虽然步兵的数量依旧庞大,但金声桓却很清楚的知道战斗已经结束——还没有正式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接下来的战斗只不过是打扫战场式的清理而已。 大军交战,不是两人斗殴,不是说想跑就能跑的。 上万人的队伍,会形成一个非常宽阔的战场和一个极其宽大的正面,单个的士兵发现形势不妙之后或许还有逃跑的机会。作为一个整体,一个上万人的整体,想要集体脱离战斗转身逃跑,除非他们全都是会飞的天兵天将,否则的话就绝对没有这种可能。 在亲眼目睹了“火力”二字的真实场景之后,眼睁睁的看着重装骑兵在一瞬间被打崩,当面的清军瞬间心理崩溃,第一反应就是调头就跑。 但他们根本就跑不了。 身后的“雄厚兵力”就是最大的障碍。 后面的清军还不是完全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前面的士兵就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浪潮,呼啦一下子翻卷回来。 局面顿时一片大乱…… 直到这个时候,战场的真实面目才完全呈现出来。 毫不留情的残酷屠杀才刚刚开始。 四千学生组成的十二个密集方阵,共同组成了一个宽阔的正面,每一轮齐射都会形成一片“火力之幕”。 吴山军校的火铳兵从不要求精准二字,因为他们不是狙击手,没有必要保证每一次击发都会产生真实有效的杀伤。 密集队形保证了火力的密集程度和连贯性,这就足够了。 “砰”“砰”的火铳声每响起一次,就会有成排成排的清兵倒下。 这些被火铳击杀的清兵大多数不会即刻死亡,而是在被打的千疮百孔之后倒在自己的血泊中翻滚哀嚎…… 凄厉的惨叫声中夹杂成惊恐的尖叫,发生在眼前的死亡以最直观的方式让心理防线瞬间崩溃。 在极短的时间内,直接被火铳和火炮打死打伤的清兵最多只有一千四五百上下,但这已经足够了,足够让对手整体崩溃。 绝大多数清军根本就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看到前面的战友忽然就不受战场纪律的约束,好像受惊的羊群一般漫山遍野的乱跑,就会本能的选择弃战而逃,更大规模的混乱随之产生…… “上刺枪!” 当一线指挥官察觉到对手已不再拥有组织度之后,几乎在同一个时刻下达了同样的命令。 学生们最标准的动作从左腰上抽出一尺八寸长的刺枪,套在火铳上用力一旋…… 这不是血腥惨烈的近身肉搏战,而是行刑式的屠杀! 真正的战果就是在这个时候产生的。 对于心理崩溃四下逃窜的清兵而言,迈着整齐步伐结成密集队形的学生就是催命的恶鬼。 雪亮的刺向瞬间就被鲜血染红,濒死之时的惨叫声可怕而又惊惧,随着刺枪的一个致命突刺,瞬间就又戛然而止…… 第二百九十八章 溃流 漫山遍野的溃兵就好像是一副巨大的灰色毯子,每当炮声响起,落点附近就会腾起一道粗大的黑色烟柱,就好像在这巨幅灰毯上烧灼出来的一个孔洞,但转瞬之间就又被后面的溃兵填满。隆隆的炮火翻翻滚滚,仿佛一副宽大的死亡之幕以摧枯拉朽之势碾压而过。 被炮火犁过之处,沉闷的轰鸣声此起彼伏,地面被炮火硬生生的凿出一个又一个不太规则的深坑。每一次轰击,就会腾起一片血雨。 如此猛烈的炮火没有丝毫停顿,就好像有生命一样滚滚向前。几千名黑衣黑衫的学生端着集合等同于他们身高的火铳,毫不留情的收割着鲜活的生命。 在趁胜掩杀的过程中,制造出来的杀伤数字远远大于激战。在整个冷兵器时代,出现在两军鏖战当中的死伤从来都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伤亡数字都是出现在溃败的过程中。 这一次也不例外。 按照大旗军的战斗方式,这个时候一定会趁势掩杀疯狂收割,仿佛下山的猛虎一般摧破敌阵,在雄壮的呐喊声中砍瓜切菜收获战果。 在同样的情形之下,学生们的表现和他们在大旗军中的父兄完全不同 学生们并没有因此敌人的溃败而出现士气陡然高涨的情形,更没有不顾一切的疯狂前突肆意追击砍杀,而是始终保持着相当紧凑的队形,甚至连速度都一成不变,继续迈着坚定而又整齐的步伐前进前进再前进。 没有声嘶力竭的呐喊,没有粗野亢奋的喊叫,学生们始终一言不发,既不紧张也不兴奋。依旧保持着严整的秩序,就好像是一个个没有情感的机器。 如果说以前的大旗军是凶猛虎狼,这些由李吴山亲手培育出来的学生们则是纯粹的战争机器。 在沉默无声中进行杀戮,始终保持着高度的冷静而不是亢奋,按部就班的把最前面的散兵线扩展开来,面无表情的用刺枪捅死一个又一个敌人。而两翼的火铳兵方阵则叠的更加紧密厚实,利用一阵阵整齐的排枪放倒一片又一片聚集的敌人…… 所以的这一切都充满了一种冷酷而又机械的美感,无论是敌人的惨叫还是轰鸣的炮声,都充耳不闻,就好像他们根本不是在杀人,而是在做例行的日常草操演。 学生手里的火铳虽然经过改良,但是从本质上来看,和这时代最常见的军用制式火器并没有质的改变,但却爆发出如此强大的杀伤力。最根本的原因不是武器,而是对战斗模式的彻底颠覆。 首先利用强大而又持续的炮火摧毁对手,然后用纪律和秩序把组成密集的火力输出,完全突破了以往倚仗士兵个人勇武的战斗方式,进化成为真正意义上团体作战模式。 虽然火铳兵的总人数始终落后于对手,但这种方式却让他们始终在局部保持数量优势。在这个枪械还非常原始的时代,密集的队形始终是火力输出的关键。 密密麻麻的火铳击发之声形成一片,仿佛死神之镰,以最高的效率收割着生命。密集如雨的弹丸打出来的血花在阳光的照耀显得鲜艳而又诡异,一团又一团的在眼前呈现出来。 每当一阵排枪响起,那些穿着灰色军中带着红缨圆笠的清兵就会倒下一排。在炮火的延射作用之下,还不等他们爬起来就被轰成血肉碎片四下飞舞,残存的散兵游勇则被刺枪直接捅死。 学生军的前进速度并不怎么快,但却坚定而又势不可挡,就好像是一把烧红了的尖刀轻而易举的切入一大块凝固的油脂,仿佛一个个宽大的箭头深入到清军的人群当中。 一条条血胡同就这样被火力硬生生的犁了出来! 毫不理会惊慌失措四下逃窜的溃兵,甚至明明已经看到敌方的部分高级将领带着一簇骑兵飞速逃走都毫不在意,而是继续保持着极高的效率循环着重复着正在进行的屠杀。 斩将夺旗? 不! 只有老式的军队才会对斩将夺旗这种事情趋之若鹜,连大旗军都不例外。 斩杀敌方的高级将领,亲手砍下对方的军旗,这不仅是一种荣耀,同时还可以彻底摧毁对手的心理防线,造成更大的混乱,奠定最后的胜利。 作为一支崭新的武装力量,学生们对斩将夺旗这种事儿毫无兴趣,甚至懒得去截杀那一簇逃跑的军官。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收割更多生命,制造更大的死亡。 尽可能的斩杀地方的有生力量,这句话完全可以凝结成为最简单易懂的两个血淋淋的字眼儿:杀人! 一直以来,竹哨声都响得不紧不慢,就好像一首节奏鲜明的乐曲,学生们则始终在竹哨的指挥之下进行着有条不紊的战斗。 到了这个时候,竹哨声猛然一变,短促而又鲜明的节奏变成了三个悠长的音节,最后还有一个急促的短音。 这是一个信号,表达的意思清晰而又明确:清理! 战斗进行到这种程度,已不能再称之为战斗,而是彻头彻尾的一面倒的屠戮,已到了最后收尾的阶段。 清扫残敌,消灭一切可以消灭的对手,对于这些学生们而言,根本就不能称之为“杀敌”,而是用一个更加贴切但也更加冷酷的词汇来表达:那就是清理! 散兵线进一步扩展开来,呈现出一条近乎于笔直的粗大黑线,仿佛一堵移动的墙壁平推过去…… 此时此刻,日已西斜。 天边的夕阳殷红赤艳,仿佛一团凝固的血块儿,虽然红的鲜艳红的耀眼,却没有什么温度,无力的照耀着激斗过后的战场。 战场之上,刀枪旗帜丢弃的满地都是,那一片片嫣红是如此的触目惊心,早已受伤但却没有死去的战马发出阵阵哀鸣。阵阵微风吹散了弥漫在天地之间的硝烟气息,但却吹不去越来越浓重的血腥味道。 战斗已基本结束,学生们正在对战场做最后的清理。 以班为单位散开,将战场从新“梳理”一遍,对于地上的尸体进行“二次处理”。只要是还保持完整的尸体,不管是不是已经死去,或者敌人根本就是在装死,他们都毫不在意,而是走上前进行最后一轮“补刀”…… 稍远处,刚刚收拢过来的俘虏已聚集在一起,正在惶恐和畏惧当中等候着命运的最后裁决…… 第二百九十九章 新老交替 “你们来的太慢了!”李林信的脸上写满了“不满意”的表情,对刚刚赶上来的廉金斗说道:“廉将军也是老行伍了,当知兵贵神速的道理,却在后面磨磨蹭蹭……” 以廉金斗的资历和年纪,就算是李吴山也要对他客气一些,但是现在却被李吴山这个不到二十岁的学生象教训孩子一样教训了几句,这让老将廉金斗非常的不快。 若是在往日,就算廉金斗没有直接指着这个毛头小子的鼻子破口大骂,也肯定会说出“老子打仗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之类的话语,毕竟在军队当中还是非常讲究资历的。 但是现在,被这个做自己儿子都嫌太年轻的李林信这么数落,廉金斗却连一句反驳之言都说不出来。 因为他确实来的太慢,等人率领本部人马和大旗军地支营的部分人马赶过来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 廉金斗确确实实的来晚了,但若说他“磨磨蹭蹭”,那就真的冤枉了。 攻克湖口之后,那么多的事情需要处理,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赶上来,廉金斗自认已经算是非常之快了,却还是没有追上学生们的脚步。 在湖口之战的时候,廉金斗就曾经亲眼见识过学生们的效率,知道李大帅的这些“亲传弟子”拥有极其强悍的战斗力,摧破敌阵如同卷席真不是夸张之词,而是对事实的真实描述。 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学生们的效率竟然高到了这种程度,别说的敌人无法想象,连他这个自己人都跟不上了。 作为支援策应的后续部队还没有赶上来,敌人就已经被击溃,甚至连战场都清理完毕了,这也忒快了吧? 廉金斗已经听说了,学生们遭遇的金声桓的重装骑兵,那绝对是个非常强劲的敌人。除此之外,还有一万多左部人马! 在任何一个时代,一万多人马都是一股绝对不可忽视的力量,两军相遇必然会爆发激烈而又持久的大战。若不是亲眼目睹,廉金斗绝不敢相信学生们已经把对手打了个稀里哗啦 昨天击败湖口驻军,还可以用“措手不及”来解释,但这一次怎么说?总不能还说是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把金声桓给奇袭了吧? 不到两个昼夜的时间之内,连战连捷,每一次都是瞬间破敌,而且始终保持着快速突进的姿态,这样的战斗闻所未闻,做梦都梦不到。 能打出这么漂亮的仗,就算是被一个年轻的娃娃责备几句,廉金斗也说不出什么来。 “那个谁……郎家……郎太平他们……” “郎太平学长已跟随大队去追击敌军了……因你部动作迟缓,实在等不及了,由我在此等待。”李林信不是一线作战人员,而是被李吴山派来现场观摩学习的“参谋”,和郎太平等人没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所以才使用了一个很不正式的称呼,把一期学员郎太平称为学长:“按照作战计划,你部应在明日拂晓之前赶到九江之东,于郎太平部汇合……” 这不是命令,因为李林信根本就不是廉金斗的上司,他无权命令廉金斗做什么。 对于李林信这样的参谋而言,这种事儿根本就不需要命令,大家只需要按照作战计划完成自己的使命就可以了。 “这……你们要打九江?” “作战计划就是这样安排的。” “可是……不需要修整吗?” 听了这话,李林信忍不住的皱起眉头:“难道廉将军没有仔细看过作战计划?” 代号为《西江月》的作战方案,本就是李林信他们这一组参谋人员制定出来的,对于其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了然于胸。按照作战计划的安排,就应该用最快的速度一鼓作气直取九江。只有真正摧破九江这个重要的战略支撑点之后才会进行一轮修整,廉金斗竟然提出在这个时候进行修整和补充,显然是没有深刻理解《西江月》作战计划。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破对手,突然兵临九江城下,用速度折叠空间,迅速击破敌之战略节点,这是迅雷战法的精髓与核心。 廉金斗当然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但他还是抱着传统的战场思维,认为在接连经历了两次大战之后,学生们就算还不是强弩之末,也早就筋疲力竭必须进行修整和补充了。 就算作战计划当中没有提起,也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做小的修整嘛。 作战计划是死的,人却是活的,灵活执行不是更好吗? “以我军之力攻克九江,至少要锁死江面,然后我们的第一波补充才能顺利到达。”整个作战计划环环相扣密不可分,必须保证每一个最低限度的任务目标准确实现,整个作战计划才能顺利进行下去。一切的一切必须为《西江月》作战计划服务,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情形,绝不可以私自改动。 廉金斗又一次哑口无言了…… “寅”字营的营官廖武伟原本是个小手艺人,在颍州参军入伍加入了大旗军,因为在南京保卫战当中表现不俗,才被提拔成为营官。 在大旗军的战斗序列当中,因为组建的时间比较短,地支各营只能算是二流的队伍,但这仅仅只是针对天干各营的精兵猛将而言。其实地支营的战斗力并不算低下,至少不逊于大明朝的正规军。 廖武伟刚刚带着“寅”字营的士兵们追杀了些零星落单的清兵,顺便打扫了战场,他小声对廉金斗说道:“廉将军,总共收敛四千四百多具敌军尸体,又俘虏了一百多逃散的清兵……” 学生们的总人数勉勉强强都凑不到四千之数,却在旦夕之间斩杀了四千多敌人,而且自身战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这样的战果简直无法想象。 直接击杀相当于自身数量的敌军,绝对是当之无愧的辉煌大胜。 在整个冷兵器时代,从来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全歼,更不会出现把敌人全都杀死的情形。真正的杀敌数字和对敌数字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 干掉四千多敌人,就说明对手的兵力至少在一万以上,甚至有可能更多。 以四千破一万以上的敌军,这就是典型的以少胜多。 杀死和杀伤也是两个概念,一般情况下,在汇报了杀敌数字之后还应该说一下俘虏的数字。 但廖武伟却没有提起任何和俘虏有关的字眼儿。 “多少俘虏?” “没有俘虏!” 没有俘虏?这样的大规模战斗,又是如此的辉煌大胜,敌军必然心寒胆裂成建制的弃械投降,怎么可能会没有俘虏呢? “全都赶进长江杀了。”事实上是参谋而不是一线战斗人员的李林信毫不在意的说道:“张三娃他们提起过,把俘虏赶到长江边上集体射杀……” 杀俘从来就是为人诟病的暴行,杀俘不祥也是战场指挥官们信奉的原则,杀俘的将官从来都不会留下好名声,坑杀了几十万赵卒的白起就留下了“人屠”的恶名,这就是最好的例子。 杀俘不仅会带来很不好的名声,也会产生现实中的影响。在整个冷兵器时代,俘虏本身就是宝贵的资源,完全可以转换成为自身实力的一部分,怎么能如此简单的直接杀掉呢? 那岂不是太残暴了? “《西江月》已说的很清楚了,此战重在一个速字,速战才能速胜,根本就没有时间整合收编俘虏,更没有那个必要。”李林信说的轻描淡写:“还不如索性直接杀死,以绝后患!” “你们……你们杀了多少俘虏?” “又不是我下令杀的,我怎会知道?”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李林信用云淡风轻的口吻说道:“我估计连张三娃他们都不清楚到底杀了多少俘虏吧,差不多有一千多……或者是两千也有可能,廉将军为何要纠结这种事情?” 在李林信看来,既然杀俘是出于战争的现实需要,那就没有必要统计出一个具体的数字。杀一个也好,杀一千也罢,都是为了战争服务的举动,纠结于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本身就没有任何意义可言! 廉金斗虽不是出自大旗军嫡系,但他本身就是久经沙场的老将,除了还挑着固州军的旗号之外,其实已经融入到大旗军这个集体当中了,当然很清楚大旗军的风格。 李大帅一手打造出来的大旗军,凶猛顽强,用连番血战打出了天下第一强兵的名号。能够融入到这个集体当中,廉金斗从来都没有后悔过,甚至以此为荣,他无比的期待大旗军可以再创辉煌。 一直以来,他都认为吴山军校的学生们就是大旗军的天然延续,作为出自大旗军中的子弟,这些学生们就应该继承大旗军的一切,继续发扬大旗军的传统,创造出更大的荣耀,恢复中华打出一个太平盛世。 李大帅创立吴山军校,亲手调教出来一期又一期的“嫡传弟子”,不就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吗? 学生们做爆发出来的战斗力比大旗军更强,直接就提升了一个很大的档次,无愧无大旗军子弟的身份。但是,廉金斗却有感觉到这些学生和大旗军之间存在非常明显的差异。 大帅亲手培养出来的学生,和大旗军存在很大的不同,只是究竟哪里不同,他又很难用一两句话清楚的表达出来。 虽然学生兵多是出自大旗军,可以看做是大旗军的子弟和晚辈,甚至可以直接当成是继承者,但他们却和大旗军出现了太多的差别…… 旁边的廖武伟摆出一副老大哥的样子,苦口婆心的说道:“阵前杀敌是一回事,战后杀俘又是一回事儿,一两千人呐,就这么被你们杀了……照这个杀法,有伤天和呀。当年的诸葛亮火烧藤甲兵,杀的太厉害,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这才损了他的寿数,引以为戒呀……” 听了这话,李林信愈发赶到老一辈的大旗军是真的过时了! 杀气太重有伤天和?这是一个军人应该说出来的话吗? 我族即天,我族之所需即为天道,用我们手中的武器消灭我族之敌,这是我们最崇高的使命,为了这个使命可以牺牲一切,又怎么会有上天和? 校长说的很对,老一辈的大旗军勇则勇亦,但他们只属于过去,虽然值得尊敬但却已不露出了老式军队的疲态。 这种疲态不是体现在战斗力层面上,而是体现于精神状态和思想认知…… 第三百章 军阀 虽说左梦庚已经投降了清军,但若因此就把他看做是阿济格的奴才,未免有失偏颇。 左梦庚和洪承畴不同,从本质上来看,他依旧是一个旧式的军阀。 衡量奴才和军阀的标准,从来就不是掌握了多少军队和资源。比如说江北的洪承畴,拥兵十几万之众,控制着淮扬、淮安等广阔的地盘,但他依旧是一个最典型的奴才,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能够得到主子恩宠的奴才罢了。 虽然左梦庚的总体实力确实不如洪承畴,政治手腕和军事素养也比洪承畴相差甚远,但他却用一个洪承畴永远都不可能拥有的东西:自己的体系。 洪承畴手下那十几万清军,全都是属于清廷的,洪承畴只不过是代管而已。只要清廷下一道诏书,随时都可以剥夺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左梦庚手下的队伍虽然多是不堪一击的乌合之众,但却是属于自己的队伍,他还有自己的地盘和行政体系,这才是真正的本钱。 赣北、赣西,一直到武昌府东部,名义上是阿济格的辖区,实际上却是左梦庚的地盘儿,各级官僚多是“左部”出身。尤其是驻守长江沿线的数量庞大的军队,几乎全都是“左家军”,这让他带上了浓重的军阀属性。 就凭这一点,左梦庚就有资格看不起洪承畴。 很随意的扬了扬洪承畴送来的那封亲笔信,用一种明显带着嘲弄口吻的语气对他手下的将官和幕僚说道:“他洪承畴算个什么东西?竟然想要我为他火中取栗,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 洪承畴本是出身于书香门第,年纪轻轻就连捷登科是正经的科举进士,文字上的功夫当然胜过左梦庚百倍都不止,这封书信写的相当客套: “九江左帅敬启:愚洪久闻左帅赫威之名,让江岳迢迢,徒期山水而未曾一晤……” 清廷并没有正式的大元帅官职,洪承畴称左梦庚为“左帅”不过是个客套的恭维之词,大致的意思就是:我洪承畴早就听说过你左梦庚的大名,知道你是一个能征善战的将帅之才,但咱们相距太远了,我的心思穿过重重山水却没有和你正式的见过一面,实在有些遗憾…… 例行公事般的客套话过后,就开始逐渐进入正题了:洪承畴希望左梦庚能够尽快整顿人马,尤其是要组织起长江水军,只要江南残明发动北伐,立刻就顺江而下去攻击空虚的江南。到时候一战而竞全功,一定会得到高封厚赏…… 在这封书信当中,洪承畴还提到了明军的动向:种种迹象表明,明军在赣西北发动的攻势完全就是虚张声势,是为了避免两线作战才采取的主动防御。明军之意看似是要打开赣西攻取湖广,其实根本就是剑指江北,希望左梦庚不要被明军的声势所惑…… 书信中的言语虽然恭敬客套,但用意却十分明显:赣西和湖广的明军只不过是偏师,仅仅只是为了牵制,真正的主力还在江南,一旦明军的北伐开始,就让左梦庚迅速击破对手率领长江水师去配合他作战。 江南残明不具备两线同时作战的能力,江北的洪承畴才是残明近在咫尺的威胁,这个局面大家都是很清楚,根本就不用洪承畴啰啰嗦嗦的说这么一大通废话。 至于说去配合洪承畴作战……根本就想也不要想! 我凭什么要去配合你?你洪承畴一封书信我就替你卖命?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到时候平定江南剿灭残明的功劳算谁的? 就算是左梦庚已经剃发留起了辫子,顶戴花翎成为清廷的官员,但他身上依旧带着浓重的军阀属性,最先考虑的还是“左部”这个体系的利益。 至于说洪承畴能不能平定江南,和我有什么关系? 作为“左部”这个体系中的文胆和“首席智囊”,在黄州被打的大败的徐恩盛虽然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本事,却最善于出谋划策。 摇头晃脑的读罢了洪承畴的书信之后,徐恩盛做出一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神态,面带微笑手捻长须,活脱脱就是一副诸葛重生的架势:“这洪承畴做一个征南大计,右一个大局为重,还不是想利用咱们去给他打下手?未免也太精明了些……” “他有一点说对了,那就是一定要整编长江水师……”才刚刚开春不久,天气稍微暖和了那么一点点,徐恩盛却手持一把描金的折扇,不紧不慢的摇晃着,颇有几分军师谋主的姿态,连说话的口气都很象是戏文里的诸葛亮:“整编长江水师之后,却不忙着出击,等洪承畴和江南残明拼个你死我活两败俱伤之际,我们再行出兵。到时候千军万马顺江而下,这平定江南的功劳就是咱们的了!” 徐恩盛的这个盘算,几乎代表了左部绝大多数人的心思:凭什么去给洪承畴打下手?最好的办法就是隔岸观火坐山观虎斗,等到洪承畴和江南残明都杀的没了力气之后,再沿江而下收拾残局。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这么简单的道理,大家都心知肚明。 按照徐恩盛的设想,肯定会出兵攻击江南,但却不是现在,更不可能跟着洪承畴的指挥棒行动,而是等洪承畴先和江南残明拼个你死我活之后再行动! 徐恩盛提出的这个“渔翁得利”的总体战略不仅代表了左部人马的想法,同时和英亲王阿济格的设想如出一辙。 不论是阿济格还是左梦庚,都不想“为他人做嫁衣”,尤其不希望给洪承畴打下手。 消耗自己的实力去和江南硬拼,然后被洪承畴摘取胜利果实……反过来还差不多! 虽然阿济格没有明说,但却曾不止一次的对左梦庚做出过非常明显的暗示:先和来犯的明军缠斗,做出一副正在激烈交战的姿态,却不急于歼灭明军,而是尽可能的把战争拖延下去。一直等到洪承畴和江南残明决战之后,再倾尽全力攻占江南灭亡残明,趁机摘取胜利果实,让洪承畴干瞪眼! 在左梦庚和整个左部体系的心目当中,来犯的明军根本就是虚张声势,根本不足为虑,只不过是为了起到一个牵制的作用,他们的战略目标一定是北边的洪承畴而不可能是西边! 正是因为这个思想,他们对正在发生的战斗并不是很在意,至少没有提起足够的重视,始终认为那不过是一场大规模的袭扰。当金声桓战败的消息传来之时,所有人都没有被惊的目瞪口呆,不少人甚至本能的认为这是一个错误的战报。 战场距离九江不过三十多路,这场战斗相当于发生在眼皮子底下。 金声桓的重装骑兵虽不敢说天下无敌,也绝对是一支强悍的劲旅,怎么可能会在自己的家门口被轻易击败? 谁也不敢相信金声桓已经败了,至少不应该败的这么快! 当战败的消息得到确认之后,所有人都惊的目瞪口呆。 金声桓的战斗力大家都是知道的,竟然连一个天都没有支撑下来就被打崩了,这个消息来的太过于震撼,以至于左梦庚等人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因为对金声桓抱有绝对的信心,左梦庚始终认为那几千明军一定会被金声桓打的灰头土脸,根本就没有做出大规模的战争动员。 敌人的进展速度之完全始料未及,这个时候再做大规模的动员显然已经来不及了。按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传统思维,左梦庚做出了最本能的反应:紧急调动九江城北的郝效忠迎击来犯之敌。 命令刚刚下达不久,战败的金声桓就回来了。 仅仅只带着六七百亲兵逃回来的金声桓再也没有了往日的狂妄和自大,而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变得极其怯懦和软弱:“不能野战,不能野战啊!” 依靠数量上的巨大优势活活堆死对手,这是冷兵器时代最常见的战争模式,同时也是左部人马用惯了的打法。亲眼目睹亲身经历过全新的战斗模式之后,那遮天蔽日的炮火和可怕的排枪已经把金声打出了心理阴影:“明军战力极强,火炮打的惊天动地,不管多少人马填进去都不管用……” 在猛烈的炮火面前,人数上的优势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包括左梦庚本人在内,根本就无法理解“火力”二字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们对于刚刚登上历史舞台的学生军缺乏一个最基本的概念。 好在还有徐恩盛。 曾经吃过一次大亏的徐恩盛甚至学生军的厉害,认为城北郝效忠的九千人马未必能挡得住对手,为了稳妥起见,应该再加派兵力进行堵截。 虽然徐恩盛和金声桓都领教过学生军的厉害,但却是如何应对这个问题上出现了巨大的分歧:徐恩盛认为只要兵力足够的多,就一定能活活的把对手耗死。自己在黄州之所以被击败,就是因为兵力不够。 在这个问题上,金声桓却持另外一个观点:坚决避免与敌野战,应该把所有的兵力全都收缩回来,打一场城市攻防战。 这两个迥然相异的观点各有千秋,很难说谁对谁错,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徐恩盛的观点:加派更多兵力去拦截敌军。 其实这根本就是无奈之举,同时也是出于最现实的考虑:敌人来的太快,根本就来不及进行总体的城防部署,城市攻防战本就是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那么干的。反正左部人马数量众多,光是九江一带驻扎的兵力就有四万挂零,就算金声桓的那一万多人马已经被打散,还有两万多呢。 敌军突进速度这么快,必然是轻兵冒进,而且有接连经历过两场大战,就算是再怎么强悍也早就成了强弩之末,以两万之众迎击,无论怎么看都可稳操胜券…… 第三百零一章 拱手相让 作为《西江月》作战计划当中第一个战略级别的目标,九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只要占领了九江,就可以掐断长江,让湖广的清军失去长江航运的天然便利条件。 在李林信参与制定的作战计划当中,充分估算了九江之战的惨烈程度,并且将之视为打开湖广门户的一把钥匙。 但是,战斗还没有正式打响,李林信就已经知道九江已是囊中之物了。 作为一个随军观摩的参谋,李林信并不参与到具体的战斗当中,甚至不参与一线指挥作战,但他却看出了这一战的结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对手太稀松! 从战略上来看,即便是在击溃了金声桓之后,现在的九江依旧保存着大部分实力,若是正确运用的话,很可能会对学生军造成极大的麻烦。 九江正东偏北方向上有部分左部人马,正南靠后位置上还有数量更多的驻军,这两支人马完全可以以九江城防为依托,形成一个巨大的钳形攻势。 事实上,左梦庚确实是这么部署的,他的意图就是利用人数上的巨大优势打出一个左右夹击的局面,让快速突进的学生兵腹背受敌! 这个战略虽然谈不上多么精妙,但却中规中矩,可惜的是,左梦庚的指挥手法太糙了! 南北两支军队没有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协同,当学生们和城东北的清军开始接战的时候,另外一支清军还在二十里之外。 如此一来,钳形攻势就出现了一个很大的空当,这个空当不仅仅只是体现于空间位置上性,同时还存在有时间意义上先后之别。 在军事层面上,最讲究的就是“静若处子动若雷霆”,要么不打,一旦开战必然倾尽全力。但这个空当却把左右夹击变成“添油战”,足以说明对手的愚蠢和战术素养的极端低下! 其实,左部人马并没有李林信想象的那么不堪,作为一支存在了很多年并且久经考验的武装集团,如果真这么低能弱智的话,早就被灭掉不知道多少次了。 在很多时候,明明已经制定出很不错的战术,但是到了执行的时候总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纰漏,在跨距离的通讯技术出现之前,这是经常出现的状况。 一来是因为学生们的突破实在太快,敌方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更主要还是因为当时落后的军事体制,尤其是沿袭了千百年的古老动员能力。 真实的战场,从来就不是电脑上的即使战略游戏那么简单,不是说稍微动一下鼠标就能把军队直接调动过去,在这个过程中牵扯到太多的东西。 若是早已做好了战争动员和战斗准备的话,确实可以实现随时随地的快速支援。在没有经过实现动员的情况下,仅凭一个临时的命令就想让数以万计的军队抵达指定地点,还需要太多的时间和多到让人头皮发麻的准备工作。 按照传统的战争模式,想要把上万军队从驻守状态转变成为备战状态,至少需要整整一个白天的时间。至于说什么时候才能开赴过来真正参战,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僵化的军事体制和姗姗来迟的战前动员,造成了军队的极度缓慢和迟钝,但是在这个时代却是最常见的事情,参战的双方都是这个样子,也就无所谓快慢了。 没有了激烈的厮杀和最直接的血肉相搏,以纯粹的火力摧破敌阵,然后快速穿插和分割,在新式的“迅雷”战法面前,这种老旧的战争模式显得极不适应。 因为突进的速度太快,当张三娃率领他的同学们冲杀过去的时候,城北的清军还没有完全做好战斗准备,只能仓促迎战…… 崭新的战斗模式已经粉墨登场,正已摧枯拉朽之势涤荡着一切老旧过时的东西…… 作为左部一系人马的大本营,九江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左梦庚等人整整一夜没有合眼,正在焦急的等待着来自前线的消息。 隆隆的炮声和频频闪光的亮光从未停止,说明大战正打的如火如荼。 到了寅时初刻前后,吴学礼急匆匆的进城了。 吴学礼的出现,让正在为战事揪心的左梦庚等人大吃一惊:按照原本的部署,吴学礼就应该带着他的人马去和城北的郝效忠汇合,从南北两个方向共同夹击对手…… “败了,败了,郝效忠已经败了!”本应该在战场上与敌激战的吴学礼带着哭腔说道:“我部还没有赶到,郝效忠就已经败了,现如今已漫山遍野的放了鸭子!小公爷早做决断!” 吴学礼本应该去配合城北的郝效忠去打仗,现在却跑了回来,这是临阵脱逃的大罪,如此公然违抗军令是要行军法的,但吴学礼却没有丝毫愧疚,反而表现的理直气壮:我火急火燎的率部增援过去的时候,郝效忠早已被打的溃不成军,所谓的钳形攻势自然也就无从谈起了。 连金声桓的重装骑兵都打不过的对手,我吴学礼要去硬着头皮去打的话,必然损兵折将。正是因为我早早的察觉到情形不妙,这才当机立断带着队伍及时撤出战场,为咱们这个体系保留下来很大一部分实力,此举不仅无罪反而有功! 钳形攻势的战略显然是很正确的,吴学礼能够在不到一个夜晚的时间内把队伍动员起来,也是堪称神速,每一个环节都没有出现问题,最终却是这样的结果。 问题究竟出在哪儿? 只能说对手的动作太快了。 在寻思击破金声桓之后,马不停蹄不做修整就去攻击城北的郝效忠,并且在短短几个时辰之内就把郝效忠打崩了。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吴学礼垫上去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要是照这么说的话,吴学礼的“临阵脱逃”确实有功无过。 城北郝效忠到底败的有多惨,还值不值得抢救一下,等等这些问题已全都顾不上,只能火烧眉毛先顾眼下了。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在基本肃清了九江外围的对手之后,明军一定会猛烈攻城,眼下的当务之急必须做出一个很关键的选择:是应该集合所有的人马守卫九江?还是见机不对马上撤离? 在这个最关键的问题上,包括左梦庚本人在内的所有人马上就做出了空前一致的选择:撤离,必须尽快撤离,而且要撤的毫不犹豫! 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当然是因为对手的连战连捷和快速突破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威慑力,在如此犀利的对手面前能不能守住城池真的没有把握。 除了这个最现实的顾虑之外,马上撤离还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 左梦庚的本质就是一个军阀,而军阀存在的基础就是手头上的实力。为了守住清廷的地盘就不顾一切的和对手拼命,这不符合他们的利益。若是能击败对手还好说一点,若是被对手击败的话,一定会实力大损,到时候会丢掉更多筹码。 及时撤退的话,还能保存相当一部分实力,就可以继续做割据一方的草头王。大半个长江沿线都是左部人马,就算是丢了九江阿济格也会出于投鼠忌器的心理不会真的把他怎么样了。 而见机不妙马上跑路恰恰就是从左良玉时代就传承下来的“传统”,若是当年的左良玉不顾一切真和李闯硬碰硬的死拼,早就被消耗光了,哪里还能有今日的地位? 完全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左梦庚马上下达了撤离的命令,将九江拱手相让了…… 第三百零二章 溃局 一阵阵的火铳声响的此起彼伏,好像铁锅里的爆豆,在黑夜中听的尤其清楚。火炮的闪光在起伏不大的山坡地带腾起一团又一团的闪光。 呐喊之声响彻天地 在整个左部体系当中,李国英呆板,徐恩盛迂腐,金声桓狂妄……真可谓是各有特色,而郝效忠则人如其名,以忠诚著称。 和当时的很多将领一样,郝效忠的出身并不怎么光彩,他条山东大汉原本是个私盐贩子,因为一个很偶然的因素流落关外,成了打家劫舍的土匪头子。当时的左良玉是辽军中一个不大不小的头目,在剿匪的过程中收复了郝效忠,后来一路追随至今。 时至今日,郝效忠的身上依旧存留着浓重的江湖习气,在军中和手下的将士称兄道弟,与手下的兄弟们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很是有几分豪迈的样子。到了打仗的时候,总是亲自率队冲杀,颇有点旧式军官那种身先士卒的精神。 当官的直接冲在战斗第一线,确实可以发挥很大的鼓舞作用,但是这一次,却吃了大亏。 在一阵阵排枪声中,在密集的火炮轰击之下,最具亡命精神的士兵好像狂风中的稻草一般纷纷倒在这个平缓的土坡地带,临近坡底处,尸体堆的层层叠叠,伤兵的哀嚎和濒死之时的惨叫声毛骨悚然…… 作为一员久经沙场的老将,郝效忠深知第一波冲锋的重要性。 只要第一波攻击能打出彩儿来,基本就算是胜利了一半儿,所以他才把几乎所有的精锐都集中起来,孤注一掷般的做了一场豪赌。 他不得不这么做。 能在一瞬间就把金声桓打崩的队伍,战斗力必然极其强悍,很有可能就是生平第一劲敌! 金声桓战败之后,对手一定会沿着长江一路推进,而不是直接去攻打九江的城池。 掐算长江航线,绝对不占据一座城池更有战略价值,而自己必然会首当其冲。 无论是对敌人的重视还是对战场形势的预判,郝效忠都是正确的,在良莠不齐的左部体系当中,算是非常难得的一个人才了。 但是,战场上从来就是用实力来说话的。 打不过就是打不过,说别的都没有用。 郝效忠亲自率领一千二百多精锐的亲兵为先导,还有差不多三千的杂牌军垫在队腰上,两个大的战斗部四千多人马,相当于总兵力的一半,组成了一个相当厚实的正面,发动了惊涛骇浪的冲锋。 在这片宽不足四里的江边坡底上,反反复复的主从冲击敌军展现,一波未退一波即至,伤亡数字急速飙升。 在不到一个时辰的接战过程当中,一千二百最精锐的亲兵就折损了至少五百。 这是一个难以想象的伤亡数字,若是别的队伍,早就一哄而散了。亲兵们还能维持着最基本的战斗体系,命令还能够执行下去,已可以算是整个左部体系当中当之无愧的敢战之兵了。 冲在最前的精锐清兵都被打残了,那些个杂牌军的伤亡可能会略少一些,但绝对不会好到哪里去。 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死了这么多,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如果不能尽快扼住对手前进的势头,后果不堪设想。 到时候不论能不能击败对手,自己都要首先面临全盘崩溃的局面。 一上来就打的这么惨,明明知道已是凶多吉少也只能硬着头皮撑下去。 胜利? 郝效忠已经不再奢望能够战胜对手了,他只能把全部的希望都放在对友的身上。 只要吴学礼能尽快从侧翼包抄上来,形成左右夹击的钳形攻势,这仗就还有的打! 郝效忠的脸色焦黑,那是被炮火的硝烟熏出来的,右臂上被火铳“咬”了一下,刚刚撒了些药粉草草的用白布包裹了一下,鲜血却暂时还没有完全止住,很快就把白布浸的通红。 上嘴唇裂开了一个大口子,鼻子也在冒血,那是被炮火掀翻之后硬生生跌出来的伤口。 狠狠的一抹口鼻处的淋漓鲜血,郝效忠发狠一般的大叫着:“今儿个这局面,就是有敌无我,有我无敌,没有大网逮不住大鱼,没有大鱼就撞不了大窟窿,咱爷们儿是吃肉和是吃屎就看今天晚上了。都他娘的给我顶住,吴学礼的大军马上就到……” 一把扯掉歪歪斜斜的甲胄,左手持刀,好似压上了所有筹码的赌徒一般疯狂大叫着:“敢死队——” 两百多亲兵组成的敢死队已列队完毕,一个个全都扯去披甲光着膀子,单手抱着大砍刀站的整整齐齐,在他们的面前摆着两样东西:上百颗血淋淋的人头,那是督战队刚刚砍下来的逃兵的脑袋!还有几个黄铜镶边的大木箱子,箱盖子早已打开,露出里面的银锭。 五十两一个的大元宝,全都是十足的官锭!(含银量在百分之九十八上下,被视为成色最高的硬通货。) 郝效忠咬牙切齿的大叫着:“我这脾气兄弟是知道的,谁要是怂了,这些脑袋就是下场。跟着老子冲的,一人两个大元宝先揣上垫垫底儿。打成了什么样子兄弟们都亲眼看到了,我也就不说那些个没有油盐的扯淡话了,全都是狗屁。只要再撑一阵,撑到吴学礼赶到什么都好说,哪怕是让我爬在地上喊他三声亲爹都成。谁要是撑不下去了,老子认得你们,军法可不认得……”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小军官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尖声嘶喊着:“大人,撤吧,不能再冲了。咱们的老兄弟已经死伤过半,打成这个样子对得起左帅对得起大人您了……” 敢死队都已经组织起来了,士气可鼓而不可泄,这个时候有人出来诉苦,郝效忠顿时就恼了脸面,狂吼一声:“乱我军心者,砍了!” 砍人的命令虽然已经下达,却没有人动手,身旁的亲兵一个个面面相觑,就是不肯上前砍人。 那个小军官先是愣了一下,旋即跳将起来,一把扯掉破破烂烂的衣甲,气急败坏的大叫着:“大哥,你要砍我的脑袋?想当初在辽东的时候,是我为你挡了一箭,这伤疤还在,大哥你忘了吗?在孟县,面对四千闯军,是我冲锋在前。桃花潭一战,要不是我拼死冲杀,大哥你早被闯军淹了。我怂过吗?砍我的脑袋?我看谁敢动手!” 郝效忠的面目已极度扭曲,脸色青白不定几度变化,最终还是渐渐缓和下来:“老三呐,你的功劳我没有忘,这一辈子都忘不了,只是这一回比不起从前……谁他娘的也不能怂……” “我没有怂,是兄弟们打的太惨了,大哥就不能念在你我老兄弟的情面上,给咱们留下点种子吗?” 留下军队的种子,何其之重要。只要作为骨干的种子还在,就算是损失再大也总有东山再起的机会。若是种子没有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就算是打败了,咱们还能退都城里去,咱们这些老弟兄才是大哥的根本……” 还不等这个小军官把话说完,郝效忠猛然暴起,一刀砍了过去…… 一脚踩着还在喷涌鲜血不住扭动的身体,顺势又补了一刀,直接就把脑袋斩了下去。 用受伤的右手拎着人头,声嘶力竭的咆哮着:“老三,你跟着我二十多年了,咱们兄弟生死与共肝胆相照,别怪大哥我心狠手黑,只是这一回真的不行,你安心上路去吧!” 这个小军官已追随郝效忠几十年了,二人是拜把子的金兰兄弟,今日却砍下了他的脑袋,足以证明郝效忠是真的杀红了眼。 “就说老三是力战而死,回头好生安葬。”说完了这句话之后,郝效忠的声音陡然变得好像女人一样尖锐:“兄弟们,揣上银子,和老子一起冲……” 这一回,郝效忠拼出了最后的一点本钱,他已经赌上了一切,硬顶着猛烈的炮火强行冲击,让连战连捷的学生们第一次见识到了老式军队的亡命精神。 但所有的这些努力,全都是徒劳白费。 最终,击败郝效忠的根本就不是整齐有序的排枪,也不是铺天盖地的炮火,而是自己人。 “吴学礼跑了!” 这个消息完全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瞬间演变成为一场毁灭性质的灾难。 吴学礼能够及时来援,是郝效忠最后的精神支柱,当这个消息传来之后,刚刚鼓舞起来的士气瞬间崩溃。虽然敢死队和最精锐的亲兵已经冲上去了,但身后那些数量庞大的杂牌军却选择调头就跑…… 整个冲锋队伍的队腰都已经散了,冲出去的前锋部立刻就成了无源之水 这个时候的郝效忠已经很清楚的知道大势已去,本能的想要逃走保命,但却为时已晚。 当端着火铳的学生们在炮火的掩护下,拍着整整齐齐的队伍压上来的时候,那些个极具亡命之徒本色的敢死队和最精锐的亲兵就好像浪潮猛烈拍打之下的沙雕,瞬间就矮下去一片…… 左冲右突,在百十个亲兵的护卫之下,郝效忠试图转向侧翼逃命,迎面就撞上了刚刚兜过来的廉金斗部…… 战斗惨烈而又短暂,在一片震耳欲聋的呐喊和惨叫声中,这百十个人的队伍很快就被淹没了! 郝效忠被砍了一刀,温温热热的肠子拖在身后,因为失血过多,他已经感觉不到疼痛,甚至连精神都恍惚了,用一个很舒服的姿势躺在自己的血泊之中,脑子里想的是不久之前才被自己砍死的那个拜把子兄弟:要是能听进他的话,及时撤退就好了…… 当一个大旗军士兵走过来的时候,郝效忠甚至已经没有了挣扎的力气,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小兵一枪捅在自己的胸口,弥留之际还能听到这个小兵万分欢喜的呼喊之声:“这好像是个大官儿呢,应该是个大官儿吧?我立功了,立功了……” 第三百零三章 胥吏 郝效忠败了。 黑暗当中,到底败的有多惨,谁也不知道,几千士兵只是本能的四下奔逃,漫山遍野的放了鸭子。 只要把溃兵堵在长江边儿上,就可以收获很多“人头”,但学生们并没有那么多,而是火速调换方向,不做丝毫耽搁,直接兵临九江城下。 在原本的计划当中,在九江城下必然会有一场异常惨烈的大战,为了避免一场旷日持久的攻坚战,必须要快,在敌人完成城防部署之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过去。 学生们的动作很快,连一点时间都没有耽误,但却扑了个空。 因为左梦庚的速度更快。 见势不妙,撤的毫不拖泥带水,跑的飞快。 自古以来,老百姓就是战争最大的受害者。战火绵延生灵涂炭,绝不仅仅只是一句空洞的话语,而是血淋淋的事实。 城外的隆隆炮声让九江的百姓们全都提心吊胆,一个个关门闭户身居不出唯恐受到战火波及。身强力壮的男人们全都找地方躲藏起来,唯恐被拉壮丁的拉去做炮灰。女人们则纷纷换上破破烂烂的衣裳,还专门用烟尘和锅底灰把漂亮的脸蛋抹的三分象人七分象鬼,免得被入城的丘八们给糟践了…… 战战兢兢的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以后,到了第二日清晨,才惊讶的发现战争已经结束了。 并没有想象中那种旷日持久的惨烈大战,也没有你死我活的争夺,不知不觉之间,城头已换上了日月火纹为底的大明旗号。 九江已经光复,重新纳入大明版图。 这一切都进行的异常快速,连老百姓们都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结束了。 官府的差人们正在重要的街口张贴安民告示,还不停的敲打着铜锣沿街叫喊:“……王师收复九江之地,各家各户需配合官军清缴残敌,遇巡街之兵士,不必慌乱……有举报敌众者,赏钱十缗,糙米五升,隐匿不保着同罪……为繁荣市井,各色店铺不得私自歇业……” 对于这样的安民告示,九江的老百姓们早已经习惯甚至麻木了。 在这短短的几年当中,九江城头的大王旗几度变换,各方势力轮番登场。九江城每一次易手,都会出一份这样的安民告示,而且每一次都大同小异:我们的军队多么多么神勇,老百姓们却不变害怕,因为我们是解民倒悬救民水火的王师。你要是在街上遇到巡逻的士兵,绝对不可惊慌失措的胡乱走动,而是要乖乖的站立的道路左侧接受检查。谁要是举报了藏起来的敌人,就可以得到很多赏赐,要是敢窝藏的话就是很重的罪行。新的占领军到来之后,一定会强行要求店铺开张营业,就算是没有生意可做也不能关门谢客,为的就是彰显市面繁荣…… 这一套做法,老百姓已经见过很多,早就已经听的麻木了。只是那些个官差显得很有意思,引起了老百姓们的阵阵窃笑:为了迎接王师,为了彰显对大明朝的忠贞之心,官差们纷纷把刚刚留起来没有多久的发辫剪了去,却留着一块乌青发亮的头皮和脑后的一小块头发,为了遮丑只能裹上一方头巾再戴上帽子。 官差们还没有新的制服,只能把以前官府给的青布大褂子反穿了,露出里边灰白色的趁里子,配合着脑袋上的头巾,显得滑稽而又可笑,要是再往鼻子上抹点白,就可以直接登上戏台唱丑角戏了…… 刚刚部署了“安定百姓”的工作之后,廉金斗这个造反出身的家伙就以“九江最高行政长官”兼“暂领九江府事”的身份召见了召见了一大群胥吏。 众所周知,“吏”比“官”低一个档次,就是特指正七品一下的那些不入流的小官儿,不如说“库管”,“仓大使”“城门守”等等职位卑微的人员。而“胥”则更低了一个大的等级,基本上就是后世的“科员”“办事员”等等差役的性质,人们习惯上将“胥”和“吏”并称,称之为“胥吏”。 这一批人已经在事实上形成了一个阶层,对于民间的压榨和欺压大多由他们执行,名声已经到了臭大街的地步,但却不得不用他们。 官府的各种命令和举措,不可能由真正的官员去亲力亲为,只能借助胥吏之手。久而久之,就流传下来一句俗语,叫做“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 这句话当中的“衙门”并不是专指官府的办公地点,而是特指这些办公人员,也就是“胥吏”! 当左梦庚带着他的队伍撤出九江的时候,一应的大小官员也随着脚底抹油跑了个干净,但这些胥吏却跑不了。 他们的宗族、家庭和产业都是这里,根本就跑不到,而且他们也不想跑。 因为他们一点都不怕“大明王师”。 不管城头的大王旗如何变换,总是有人要做官的,而官老爷一定需要“胥吏”这个阶层去执行他们的命令和方针。 除了拜见廉金斗这个新来的“临时知府”之外,这些胥吏竟公然向廉金斗索取奖赏。 “一朝天子一朝臣”是经典名言,按照常理推算,廉金斗没有把这些个前朝人员一扫而空就已经算是客气的了,他们怎么还敢索取奖赏呢?而且说的如此理直气壮? 因为他们有功。 “小人等甘冒奇险,拼死保住了粮仓和府库……” “左帅……左贼撤军之际,命我等焚烧船坞、船埠及一切可焚之物,说不能给大人留一块木板……”那个小吏摇头晃脑说的振振有词:“小人素怀忠义之心,知王师将至。这才拼着一家老小的性命与不顾,把这些东西保存了下来以献大人……” 左梦庚撤走之前,确实有一道这样的命令:搬走一切可以搬走的东西,实在不能拿走的则干脆付之一炬,宁可烧成灰烬也不能留给对手。 因为撤退的太过于匆忙,除了库银和少量的粮米资材之外,其他的物资根本就没有时间运走,唯一的办法就是付之一炬。 数量庞大胥吏执行了左梦庚的命令,纷纷点起大火……等候左部人马一撤,他们又扮演起了“消防队”的角色,赶紧救火,极力保存众多的物资和重要的设施…… 这些年来,九江城已经易手好几次了,对于这种事情他们早已做的轻车熟路,反正谁占领了九江就服从谁的命令…… 不得不说,在保存物资和重要设施这个方面,这些人确实发挥了不小的作用,让廉金斗收获满满。 数不清的粮米资材和大量的战备物资,仓房、库房甚至是一个基本完整的船坞和四个船埠,都保存了下来,差不多等于是得到了一个完整的九江,为后续的攻略湖广计划提供了极大的助力。 但是,廉金斗深知这些人的本来面目,他们这么干可不是因为怀有忠义之心,而是为了自保,免得大军进城之后第一个找他们秋后算账! “好,好,好……”一连说了几个“好”字,廉金斗笑呵呵的说道:“诸位都是我有功之人,等局面平稳之后一定会议功论赏,眼下还需各安其位恪尽职守,这九江一府之地,还需各位与本官齐心协力共同治理……” 要想行之有效的治理地方,官府就离不开胥吏,廉金斗的这个态度给这些个朝秦暮楚的家伙们吃了一粒定心丸,让他们更加的放心了。 什么叫做“各安其味恪尽职守”?就是原本的人员和保留不动,让他们继续为官府效力! 其实,廉金斗的真实内心是:老子手底下那么多的弟兄,凭什么要把职位和好处留给你们这些个狗东西?等学生们把九江周遭平定下来之后,等老子腾出手来,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找你们秋后算账…… 第三百零四章 二子 春分已经过了,眼瞅着就是清明时节,天气越来越暖,但早晚之间还是有些凉意,阿济格习惯性的拿起暖帽,却又放下了,取过一顶凉帽戴在头上。 “天气虽暖,还需当心春寒,阿玛还是要在意些的。”旁边那个略显瘦弱的少年很贴心的拿起阿济格放下的那顶暖帽给他戴上,把凉帽替换下来:“这湖广之地比不得关外,潮气重的厉害,阿玛千万保重身体才是。” 阿济格哈哈大笑着说道:“我的儿还真是贴心,却是多虑了。关外的冰霜,蒙古的风雪,什么样的场面我没有见过?我这身子骨虽不敢说是铁打的,也比你强健了许多,些许潮气算得了什么?” “历松山之冰霜,经蒙古之风雪,阿玛之雄伟身姿儿至今记忆犹新,只是今时不比往日。阿玛这身子骨已不是自己的了,是咱们大清国的,可千万不出什么差错。”少年人说道:“孩儿临来的时候,摄政王还仔细叮嘱过,要父亲一定要保证身体,和他一起把咱们大清国的江山扛起来……” 和阿济格对话的这个少年人其实已经二十六岁,在这个时代已不算年轻,但却生就了一副白皙的面皮,细皮嫩肉极是面嫩,远比他的实际年龄更加年轻,仿佛少年人一般。 这人名叫合度,是阿济格的儿子,而且是嫡长子。 合度是从京城过来的,昨天晚上才到的武昌。 和他一起来的还有阿济格的次子,兄弟二人千里迢迢来到了这里。 “老二呢?还不曾起么?”阿济格有些不快的说道:“你们这个年纪,可不能睡懒觉,平白虚度了大好时光……” “阿玛又冤枉我了,我可没有睡懒觉……”人还未到,洪亮的声音已经传来。 沉重的脚步声中,一个身材魁梧体魄如熊的人迈步进来。 此人就是阿济格的次子傅勒赫 傅勒赫面色黝黑满脸的络腮胡子,活像是一截铁塔,说话之时声若洪钟。而他的兄长合度却生的斯文白皙娇娇弱弱,活像是个女子一般。 这兄弟二人的面容都和父亲阿济格不同,只有那双略显狭长的眼睛酷似阿济格。 “昨儿个来的太晚,还没来得及给阿玛请安,今儿个先补上……” 口中明明说着要给父亲请安,却只是虚虚的打了打马蹄袖,眼珠儿却看着阿济格。 阿济格笑骂道:“此间无有旁人,就别给你爹闹这个虚礼客套了,免了,免了……” 傅勒赫顺势站直了身子,嘿嘿的笑道:“既然阿玛说免了那就免了吧……” 身形瘦弱面色白皙的长子合度却一甩马蹄袖,规规矩矩的打了个千儿:“给阿玛请安,问阿玛吉祥!” 还不等阿济格做出免礼的手势,弟弟傅勒赫就已经把兄长合度一把拽了起来,笑嘻嘻的说道:“阿玛明明已经说过免礼了,大哥还要请安问吉,岂不是显得我不知礼数了么?” “礼不可废。” “都是自家人,哪有那么许多的礼数?” 合度挽起马蹄袖,轻轻推了傅勒赫一把:“二弟呀,你还是这般顽劣的模样……” 作为嫡长子的合度从幼年开始就在阿济格身边,稍微长大一点之后就开始参赞军务,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样子,却最是心机深沉手段狠辣。次子傅勒赫勇猛顽强,十几岁的时候就曾经亲历战阵。 大凡世家大族,多存在家庭内部争斗,为了争夺家产为了争权夺势,兄弟手足斗之间表面上一团和气,暗地里斗的你死我活,这种事情屡见不鲜甚至成了很多名门大族的通病,但这兄弟二人却是一个例外。 长子合度与次子傅勒赫虽然样貌迥异性情差异极大,做事的风格也相差十万八千里,但这兄弟二人却非常和睦。 合度早年丧母,没有了母亲的荫庇之后,作为嫡长子的合度必定会受到继母和兄弟们的排挤,但这种最常见的现象却没有出现,而是恰恰相反,与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傅勒赫之间相处的非常融洽…… 兄友弟恭和睦融洽,这让阿济格非常的满意,愈发的对这两个儿子喜爱有加。 阿济格端起一盏羊奶,又赏了两个儿子一盏。 出自傅勒赫坐在阿济格的下首,仿佛牛饮一般一口气就喝了个精光,旁边的长子合度却始终保持着规规矩矩的站立姿势,端着那碗羊奶细细品尝…… “京里的情形怎么样了?” “京城里边还是老样子,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只是岳托被调去了西大营,护军营也有些人事调动……”傅勒赫又给自己斟了一个碗羊奶,再次一饮而尽,抹了抹嘴儿说道:“京城里边看起来风平浪静,但每一件小事儿都牵扯很大,还是让大哥说吧,他最清楚……” 说起这个事情的时候,看起来比弟弟还要年轻的合度却表现出了和实际年龄绝不相符的敏锐,一针见血的指出了京城的真实局面:“摄政王正在走下坡路!” 作为京畿卫戍部队,西大营和护军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以前全都由摄政王多尔衮执掌,现如今却被把岳托调了过去,这说明什么? 岳托是礼亲王代善的儿子,这说明以代善为代表的老牌勋贵正在蚕食多尔衮的势力范围。 多铎的兵败身死,对于多尔衮是个极大的打击,相当于断了一条臂膀。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以前表现相当恭顺的代善等人开始不那么低调了…… “摄政王虽然没有以前那么强势,依旧牢牢占据上风,代善和豪格等人的亲信虽然蠢蠢欲动,却不敢直接和摄政王争锋……”合度不做任何掩饰的直接说道:“倒是太后……不得不防啊!” 太后? 那个科尔沁女人的地位虽然尊崇,却只不过是个摆设,既无兵又无权,充其量也就是玩弄一下权术平衡,保住他们母子的富贵而已,还能掀起什么浪头不成? “阿玛切莫小看那个科尔沁女人。”说起太后的时候,合度竟然没有丝毫应有的尊敬,单纯是一种对劲敌的那种重视:“摄政王做事如同燎原烈火,于大开大合之间咄咄逼人,确实强势的很。但那个科尔沁女人且着实不简单……” “自从豫王兵败身死之后,这三年来,那女人看似毫无动作,却一刻都没有消停过。于波澜不惊之中潜移默化细细渗透,既不争强也不赌胜,完全就是一副润物细无声的姿态,充分利用豪格、代善等势力,于不动声色之间就已能制衡摄政王了。以孩儿之见,长此以往,摄政王必不是这个女人的对手,一定会被她掀翻!” 在明清交替的这个时代,多尔衮就是一座绕不过去的坎儿,尤其是对于清廷而言,皇叔父摄政王就是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山。 孝庄太后孤儿寡母,实力弱小,在多尔衮面前表现的非常恭顺。但每一个人都知道,作为帝党代表人物的太后和权臣多尔衮之间的关系绝不可能融洽和睦,双方之间必有一战,要么是多尔衮行那曹阿瞒的故事,彻底掌控局面设置直接废了顺治皇帝取而代之,要么就是太后找机会铲除多尔衮,让顺治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皇帝而不是一个傀儡…… 因为还有诸多的外敌和种种制约因素,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才没有彻底计划,但暗中的争夺早就已经开始了。 太后势弱,从不和多尔衮正面挣雄,而是因时而变因势而变,灵活顺通,以非常低调的姿态,在水波不兴之间一点一点的布局…… 一直以来,阿济格就是多尔衮的人,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就是这个样子。 自从多铎死后,阿济格的心思就活动起来,他想自立门户,甚至有了取多尔衮而代之的想法。 这个想法,只有他最亲近的人知道,比如说他的这两个儿子。 “从长远看,摄政王必不是太后的对手,阿玛要有这个心理准备,一定要早做打算。”合度说道:“朝廷里边的局面和这湖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洪承畴若是能够顺利平定江南残明,则太后的实力就会顺势大涨……” 洪承畴不是多尔衮的人,而是太后的人。 众所周知,洪承畴之所以投降清廷,太后是出了大力气的,这一次他能够取代多铎主导平定江南的事宜,也是太后的一力举荐。 要是洪承畴平定了江南剿灭了残明,多尔衮的优势就会进一步丧失,变得更加被动…… 若是多尔衮的优势不那么大,局面就会出现一个微妙而又脆弱的平衡状态,到时候阿济格的态度就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儿子能够把整个局面看的如此清楚明了,让阿济格非常的满意。 “那我就继续拖延,等到那个平衡的时刻出现,然后再决定如何作为吧。” “阿玛的这个想法固然是好的,恐怕有些一厢情愿了!”合度说道:“不论是摄政王还是太后,都不会允许这种情形出现,他们一定会主动逼迫阿玛表态……” 主动和被动,虽只是一字之差,却迥然相异。不管是多尔衮还是孝庄,都是万分精明的人物,他们绝不会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眼巴巴的等着阿济格表态,这等于是把自己的生死成败托于他人之手,多尔衮或者是孝庄没有那么蠢!他们必然会想方设法的让阿济格先表明态度,只有这样才能占据大局层面的主动权。 就在这个时候,九江失守的消息传来了…… 第三百零五章 那个女人 “……敌部汹汹,两万四千余人马,水陆并进……因敌之突袭,虽经力战,接连受挫……为保存实力以图将来,我部暂退至瑞昌、富池一线沿江列阵,以阻敌进犯腹心之地……” 四千学生兵,加上廉金斗部和地支营,总兵力只有一万上下,却被左梦庚说成两万多,固然是为自己的战败找借口,至于“保存实力以图将来”根本就是一种委婉的说辞,但也未必全错。 对于整个湖广大局而言,守卫长江航线绝对比一个九江要重要的多。 不管如何粉饰这份水分严重的战报,却无法改变九江失守的事实。 虽然早就知道左部人马金玉其表败絮其内,但阿济格做梦都没有想到左梦庚会败的这么快。 总共不到四天的时间,明军就占领了九江! 这样的攻取速度,就算不是突然袭击也完全来不及支援。就算是在提前知道消息的情况下把“九江战役”重新再打一遍,也改变不了战败的结果。 光是九江一带就有四万多的左部人马,说话之间就败了?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作为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将,阿济格很清楚的战斗九江之败的根本,不是因为左部的战斗力太过于低下,而是敌军的速度太快了。 能用这么快的速度,以雷霆万钧之势发动突袭,必然是江南最精锐的力量。否则的话,别说是四万多人马,就是算是四万头猪也够对手忙活一阵子的了。 阿济格的脸色铁青,捏着那份战报久久沉默不语。过了好半天,在如同火山喷发一般破口大骂:“混蛋,蠢货……” “四万多人被两万对手打的丢城失地,这左梦庚确实够蠢的,简直就是个窝囊废……” 合度微微的摇了摇头,小声说道:“阿玛骂的不是左梦庚,而是洪承畴!” 阿济格口中的“混蛋”确实不是左梦庚,而是江北的洪承畴。 左部的人马战斗力到底是什么样子,阿济格早就心中雪亮,平时让他们倚仗庞大的数量优势驻守一方还能勉勉强强的做到,若是遇到精锐武力的突然袭击,一定会被打个丢盔弃甲措手不及。 同样的突袭作战方式,就算是让阿济格带领着自己的精锐人马去打,估计也能把左梦庚打个惨兮兮。对于阿济格而言,这次的九江之败并不算很夸张,而且远远没有达到伤筋动骨的地步,真正让他出离愤怒的根本就不是左梦庚而是洪承畴。 九江失守,意味着自己被堵死在湖广,既出不去也进不来了,战略上的主动权瞬间就丢了个干干净净,而罪魁祸首就是洪承畴! 洪承畴在江北,和湖广之间山水阻隔,九江之败和洪承畴似乎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完全驴唇不对马嘴。 但阿济格却坚持认为九江失守的责任必须有洪承畴里承担。 一直以来,江北的洪承畴都和湖广的阿济格保持着名密切的联系,就在七天之前,洪承畴还专门派遣使者携带他的亲笔书信来过一次。 洪承畴在书信中说的非常详细:残明的主力就在江南,随时都有可能发动北伐作战。希望英王阿济格做好顺江而下的准备,等到明军大举北伐之际就趁虚而入一举平定江南。 为了避免阿济格产生“打下手”的想法,洪承畴的言辞非常谦恭,并且说自己一定会死死缠住明军的北伐主力,让江南变得更加空虚,只要阿济格的大军一到就可以剿灭残明,到时候阿济格就是首功。 现在看来,洪承畴的说法根本就是胡说八道……比胡说八道更加严重,根本就是故意欺瞒误国误军! 你洪承畴口口声声说明军的主力就是江南,现在在湖广四周活动的不过是小股的偏师,这根本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偏师?偏师能在四天之内就把左梦庚的四万人马打崩?偏师就能瞬间攻占九江锁死长江航运? 这分明就是明军的主力,而且是最精锐的主力。 几万主力人马长途奔袭九江,这种事情不可能做的滴水不漏!江南残明本就兵力空虚,没有多人可供调动的机动兵力。对手一下子就抽调出这么精锐人马,江南残明的机动力量必然被抽调一空! 你洪承畴和残明只有一江之隔,你口口声声说江南的情形尽在掌握,为何连这么重要的情报都不知道? 洪承畴是只成了精的老狐狸,这么大规模的人马调动就发生在你的眼皮子底下,你敢说不知情?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你洪承畴真的不知情,最多也就是个庸碌糊涂的失察之罪,当年你却反反复复的对我说残明主力一直在江南,那么把左梦庚打的丢城失地的那支军地就是从哪里来的?天兵天将吗? 再退三万步来讲,就算明军真的神出鬼没,你洪承畴是干什么吃的?对手的主力人马明明就在九江,距离江南山高路远,你为什么不趁江南空虚之际马上渡江攻打? 所有的这些问题汇总到一起,就只有一个答案:攻破九江的明军主力是洪承畴故意放过来的! 这是唯一的答案,也只能有这个答案了! 若是你洪承畴没有和残明朝廷取得相当高的默契,江南敢把绝大部分机动兵力都掉到我这边来?难道他们就不怕你洪承畴趁机渡江吗? 这个问题若是继续深入下去的话,那就显得有些恐怖了。 他洪承畴不过是个执行朝廷号令的奴才,就算是他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私自和残明勾结,他之所以敢这么干,一定是得到了更高级别的默许,甚至很有可能是朝廷直接给他下达了“攘外必先安内”的命令! 看着脸色铁青的父亲,合度开口说道:“经此一败,想必阿玛已经把局势看的很清楚了吧?为了扳倒摄政王,咱们的这位太后还真是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呀!” 儿子久在京城,最清楚朝廷里边的明争暗斗,合度的说法愈发印证了阿济格的设想:九江失守的罪魁祸首就是洪承畴,而背后的主使这人很有可能就是太后本人。 自从多铎死后,阿济格就成为多尔衮最为倚重的外部力量,打击阿济格就可以间接的打击多尔衮,可以极大的削弱多尔衮的实力。而洪承畴本就是太后的人,又是太后一力举荐他住持江北局面,自然对太后言听计从。 或许,洪承畴已经在太后的授意之下,和残明达成了某种程度的利益交换,至少给了他们一个安全保证。否则的话,残明不敢将主力倾巢而出攻打湖广方向,除非他们不要命了! 为了打击多尔衮,竟然和敌人暗中勾结,这已经突破了政治斗争的底线,这是在拿爱新觉罗家的江山成就那个科尔沁女人! “阿玛所言虽然有理,却没有实打实的证据,仅仅只能算做是一种推测,根本就拿不到台面上。仅凭阿玛的一面之词,根本就动不了那个科尔沁女人一根寒毛。” 证据?这种事情要怎么拿证据? “山雨欲来呀。”合度说道:“局势的变化之快超出了孩儿的预估,看来摄政王和那个科尔沁女人的争斗已经到了摊牌的最后时刻!”合度沉吟了好半晌子,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缓缓的说道:“阿玛远在湖广,对于朝廷局势鞭长莫及,当年这也并非全都是弊端,其实也是一种好处!” “这九江之败,很有可能就是那个科尔沁女人在逼迫阿玛表态。”合度说道:“朝廷的局势究竟会如何变化,还需进一步观察,越是在这个紧要关头,阿玛就得越沉得住气。还要死死钉在湖广,只要掌握了可战之兵,不管将来的局势如何变化,咱们家都不会吃亏!” “我的儿,你认为阿玛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死守湖广坐以待变!”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合度面带微笑:“至于这以后应该怎么做,就看阿玛是怎么想的了……” “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若是阿玛想做个享尽荣华富贵的王爷,只需在局势明朗之后,选择联强击弱即可,这么做最为安稳。” 等到孝庄和多尔衮之间的进一步明朗之后,联合占据上风的强者共同打击弱者,就可以保证世世代代的富贵荣华。 世代的荣华富贵,对于一般人而言确实极具诱惑力,但是在阿济格看来却意义不大。 他本就是地位尊崇实力强悍的亲王了,荣华富贵早就有了,这点好处对他来说确实算不了什么。 阿济格没有说话,而是把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用略带鼓励的目光看了看自己的儿子。 阿济格的目光让合度马上就意识到了点什么,身上的那股孱弱气息顿时一扫而空,凛凛霸气透体而出:“若是阿玛想更进一步的话,一样需要继续等到局势更加明朗,然后联弱抗强,这么做虽然有些凶险,却……收获更大!” 阿济格本就是实权亲王,在宗室当中的地位仅次于多尔衮和代善,更进一步是什么意思还用明说吗? “想当初,太宗文皇帝驾崩之时,若是没有我的助力,就没有今日的多尔衮。若不是因为我的一念之仁,那科尔沁女人和福林早就去辽阳故都喝西北风了!”阿济格猛的一拍桌子:“我这一辈子南征北战东挡西杀,全都是为了咱们大清国,这江山也有我的一份,容不得他们这么胡乱祸害!” 第三百零六章 架空 清明节过后的这段时间,正是一年中最难熬的时候。 天气虽然已经转暖,米缸却已经空了,新粮还远远不到成熟的季节,青黄不接之际,只能薅点野菜撸几把柳芽糊弄糊弄瘪瘪的肚皮,所以民间才有“鬼过清明人过关”的说法。 大明的开国太祖朱元璋本就是出身微寒,当过乞丐做过和尚,爹娘死去的时候连口棺材都置办不起,属于最典型的“无产阶级”。即便是在开创了大明朝做了皇帝之后,也没有忘记少年时代的苦日子,尤其是那段经常饿肚皮的岁月。 每年的这个时候,宫里都会专门蒸些野菜饼子,用来表示不忘民间疾苦的意思。 久而久之也就成了传统。(就是民间传说《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故事蓝本。) 只不过……宫廷御用的野菜饼子和民间老百姓吃的那种野菜饼子绝对是两回事。 御膳房弄出的野菜饼子,虽然确实用了地地道道的野菜,却充分发挥粗粮细作的功夫,先把野菜在浓浓的肉汤里煮熟,再用鱼肉羹细细的搅拌均匀,然后擀成薄薄的面皮,包裹蜜饯果子或者是其他的馅料,用油煎的外焦里嫩,最后辅以数不清的佐料和蘸料,就成了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 每年的这个时节,御膳房多会精心烹制出几千份这样的野菜饼,除了给皇室成员和宫里的人尝鲜儿之外,还当做点心分发给文武大臣。 若是认真的品尝一下贫苦百姓家里的野菜饼子,尝尝那苦涩难咽的味道,或许真的能够想起民生的艰难和创业的不易。这样的野菜饼子色香味俱全,还散发着肉汁的浓香和蜜糖的甜糯,这么好的吃食真能让他们体会民间疾苦? 只怕未必吧? 纵观大明朝两百多近三百年的历史,也就只有开国的太祖皇帝朱元璋知道民间是什么样子。后来的皇帝们多是生于深宫,早不知真正的野菜饼子是什么味道了…… 复隆皇帝虽然性情平和为人宽厚,但是对于民间的事物依旧一无所知,充其量也就是个脾气好一点的“公子哥儿”罢了。 自从经历了甲申国变之后,在大旗庄短暂生活过一段时间。也正是那段时间,让他见识到了乡野百姓的真实生活,真正明白老百姓到底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所以,当御膳房做出色泽金黄还散发着油脂香味的野菜饼,顿时“龙颜大怒”,当场严厉呵斥内务总管大臣,命令他们重新去做真正的野菜饼子。 “今年的菜饼不同以往,朕已经细细的品尝过了,味道果然不同一般!”复隆皇帝对自己的几位肱股大臣说道:“你们也好好的尝一尝吧。” 原汁原味的野菜饼子,墨绿的色泽中带着些黝黑,因为掺杂了麸皮和米糠的缘故,还泛着一层让人恶心的土灰色。吃到口中,滑滑腻腻中带着明显的颗粒感,就好像是在啃一块从烂泥中捞出来的腐朽木头。 野菜特有的草腥味中带着浓浓的苦涩,还有麸皮和米糠的霉变味道,让早已习惯了锦衣玉食的国之重臣们几欲作呕。 若是在往日里,紫绶金章的大人们肯定会直接把这连狗都不吃的东西扔出去,奈何这是皇御赐之物,只能咬着牙闭着眼吞下去…… 勉勉强强吃一块饼,强忍着翻江倒海的呕吐感,内阁首辅大臣程园毕恭恭敬敬的说道:“这野菜饼虽小,却能让臣等不忘我大明太祖皇帝创业之艰,不忘民生之难……” 程园毕说的这些话不过是例行公事的走走过场而已,说几句场面话而已,至于他是不是已经真正体会到了老百姓生活的艰难,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不久之前才晋升次辅的黄宏东黄大人附和了程园毕的说法,并且做出了更进一步的阐述:“臣等居庙堂之高,已渐疏远民间。陛下及时赏赐菜饼,让我等体民间艰难,用心之良苦臣已尽知。我大明治下亿兆百姓吃着这样的东西,竟然还有人要加赋税,浑不念升斗小民的死活……” 朝廷最大的难处就是没有钱,国库空虚的可怕,国家没有钱了自然就要加税,要不然如何恢复故土?如何中兴大明王朝? 作为浙党中人,黄宏东的理念和东林党一脉相承,总是把“永不加赋”的高调唱的震天响。 绝不增加赋税,不给老百姓增添负担,无论什么时候都是绝对的政治正确,还能收获一大堆“爱民如子”的好名声。吃了正宗的野菜饼子之后,黄宏东再次提起这个话题也就有了更加充分的现实基础。 问题上,不加税就没有财政收入,国家没有钱就什么事情都做不了,所谓的收复北地中兴大明也就成了空口白话…… 朝廷的很多官员都习惯于说这种理论上无比正确但却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废话,至于具体的难题如何解决,那就不在他们的能力范围之内了。 复隆皇帝未尝不知道这个局面,但是连他自己都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法。长此以往,民生一定会越来越艰难,国家也会越来越穷,谁也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或者说有人知道却不敢说出来…… 好在现如今的朝廷已经做了点事情,让“中兴大明”的宏图伟业不再仅仅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这个事情就是收复九江! 复隆皇帝故意做出一副轻描淡写的样子,云淡风轻的说道:“虽说民生艰难国库空虚,终究还是有些个忠臣良将能做点事情,比如说这克复九江……就是一个很不错的开始嘛!” 听了皇帝的这句话,在场的所有大臣全都愣住了! 什么?克复九江? 朝廷已经收复九江了么?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为何我们一点消息都不知道呢? 收复九江的捷没报文书有经过兵部和司务司,而是由李吴山直接向皇帝本人汇报。所以,眼下的京南君臣当中,暂时还只有皇帝本人知道这个消息。 “前日深夜,王师三战三捷,收复了九江,九江以东已重归我大明了。”虽然心中万分得意,还是拿捏着皇帝应有的气度,强忍着心头的极度狂喜,故意表现出一副很沉稳的样子,慢慢的取出那份战败,就好像是炫耀一般说道:“这是昨天下午的战报,诸卿家都看一看吧。” 收复九江到底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呢,怎么就三战三捷了呢? 众人纷纷传阅那份战报。 看罢了战败之后,这些个国之重臣才知道了湖广方面的消息。 在部堂大员和内部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之下,王师就三战三捷顺利克复九江重镇,掐断了长江航运,消除了来自南京上游的巨大威胁,这绝对是一场空前大胜! “如此大胜,实在可喜可贺。” “与无声处行雷霆手段,俄顷之间收复九江,我大明军威之盛可见一斑。” “清廷不过是跳梁小丑,覆灭将从九江始……” “收复故地已见成效,我大明中兴有望……哦,不,是已经开始中兴了!” 一时间,称颂道贺之声汹涌如潮,仿佛这不是一场战斗的胜利,而是整个战争的胜利。 只有程园毕、黄宏东等几个内阁大臣沉默不语,显得有些冷淡。 纵观整个封建时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只不过是一句空话,事实上则是皇帝和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局面。自从太祖洪武皇帝朱元璋用血腥手段废黜了丞相一职之后,相权就已经在事实上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日渐成熟的内阁制度! 虽然内阁只是皇帝的执行机构,但是在很长一段历史当中,内阁都是国家大政方针的具体制定者。关于这一点,万历年间的事情就是最好的证明:万历皇帝几十年不上朝,根本就不理会国家大事,但是在内阁的住持下,国家依旧运行的非常平稳,甚至比皇帝亲自掌控局面的时候还要好一点儿…… 从某种意义上看,明朝的中晚期,都是内阁主导政局管理国家。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内阁大臣的本身的品阶虽然很低,但权力和影响却空前提高,等于是把宰相从一个具体的人变成了一个决策机构,同时还避免了宰相做大,不会出现相权影响君权的情形。 但是,这一次,局面却出现了明显的改变。 九江大捷,一定是派遣了大量的人马,同时还用了海量的物资,这么大的事情竟然在内阁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已经完成了,等于是架空了内阁。 作为内阁成员,程园毕和黄宏东的心里肯定很不是滋味儿! 但这毕竟是一件好事,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按照程园毕的猜想,这事一定是李吴山鼓捣出来的。 收复九江,把阿济格堵死在湖广让十几万清军无法威胁江南,本身当然一点问题都没有,但这个事情的流程和程序合法吗? 若是不合法的话,就一定要阻止,至少不能再次出现这样的情形。要不然的话,他李吴山的影响力将不仅仅只是军事层面上,很有可能直接越过内阁影响到政治层面。真要是出现了这个状况,李吴山就有可能成为集相权和军权于一身的大权臣。 那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九江大捷是李帅一手主导的吧?” 面对程园毕的疑问,皇帝显得很不高兴:这一战是本朝成立以来的首次大捷,同时也是第一次收复具有战略意义的大型城市,影响力举足轻重。我好不容易才把这个功劳揽到了自己身上,你们怎么又提李吴山呢? 难道我这个当皇帝就不能打出一场辉煌大胜吗?还是说你们真的以为我这个九五至尊就不如李吴山? 复隆皇帝甚至懒得分辨,直接就把《西江月》作战计划书甩了出来:“这是西征的总体战略略,从筹备开始,一直到现在打出九江大捷,每一件事朕都尽知。李帅虽居功至伟,也不能说朕就一无是处吧?” 这句话已经说的相当重了,带着非常明显的不满情绪。 作为一个君主,最忌讳的就是被臣子轻视了。凭什么一打了胜仗你们就会想到李吴山?难道这九江大捷不是应该属于我这个皇帝的吗? 虽然西征确实是李吴山提出来而且也确实是他一手运作的,但我事先已经知道了这个事情,并且配合李吴山演了一场瞒天过海的精彩大戏,把老奸巨猾的洪承畴骗的团团转……无论怎么说这场胜利也有我的一半功劳吧? 他李吴山只不过是一个执行者,执行的就是我的意志,善战者无赫赫之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难道你们这些国之重臣连这个浅显的道理都不明白? 仔细看过了代号为《西江月》作战计划之后,众人才算明白过来:看来这事皇帝本人早已知情,并且和李吴山一起把天下人全都给骗了,不仅骗过了洪承畴那老贼,还骗过了满朝衮衮诸公。 当初在观音门外的那一场“北伐战前动员大会”,就是皇帝本人和李吴山一起演的好戏。 复隆皇帝不仅配合李吴山,还亲自出面给他站台背书,谁还能反对? 谁还敢反对? 面对这种局面,程园毕也只能接受现实,但有些话他却不能不说:“万岁,这九江大捷固然是一桩好事,但……但这份作战计划,万岁应让我等提前知晓,至少要让内阁知道。也好做出更多准备……” 不提起这事儿还好,听程园毕这么说,复隆皇帝顿时大怒:“让你们内阁知道?那就等于让全天下人都知道了,朕还不如直接把这份绝密的作战计划送给洪承畴和阿济格!当初朕说要北伐的时候,是怎么对你们说的?朕屡屡告诫你们,这军国大事一定要保密,千万不可泄露出去,否则的话就难有奇袭之效果。结果呢?北伐还没有开始,洪承畴就已经知道了!得亏北伐是假的,若朕真的以举国之力行北伐之事,必然丧军战败,朕还敢提前告诉你们吗?” 皇帝的这几句话说的虽然极端,但也并非全无道理。 当初说要北伐的时候,就曾经千叮咛万嘱咐,说这绝密之事一定要保密保密再保密。结果呢?每当江南的大军有什么动静,江北的洪承畴就会做出相应的部署和安排,明显是已经知道了北伐的种种细节,北伐还怎么进行下去? 被朝廷视为绝密的战略计划还没有开始执行呢,对手就已经知道了其中的细节,那还北伐个屁呀! 这几句话说的很重,就差直接说出“我不信任你们”了。 程园毕、黄宏东及在场的众人纷纷跪拜下去,一个个说着请罪的言辞,原本那一副君臣相宜的和睦气氛顿时就变得异常沉重。 所有的国之重臣都已经跪下了,立刻就让皇帝意识到刚才的话语确实说过头了,赶紧补充说道:“非是朕信不过你们,只是这西征之事实在干系重大,为了谨慎起见不得不如此。你们也不必太在意了……好了,好了,朕已有些乏了,你们退下吧……” 程园毕和很多虽然同为内阁大臣,却有些政见不和。平日里代表着东宫老牌官员利益的程园毕和身为浙党利益代言人的黄宏东少不了明争暗斗,但是这一次,二人却不约而同的生出了同一个念头:这种事情必须彻底杜绝,否则的话,用不了多久,内阁就会被他李吴山给彻底架空了。这一次,有皇帝本人为李吴山出面背书,还有九江大捷的支撑,真的不好做些什么。以后若有机会一定不能让李吴山的手伸的太长了…… 看着吃了瘪的部堂大员们灰头土脸的纷纷告退,复隆皇帝的心中暗暗窃喜:一直以来,都是你们这些老臣教导我应该怎么做,就好像我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似的。有了这次九江大捷,也好让你们知道我的厉害,知道君主的威严。 我要做大明雄主,而不是任凭你们摆布的三岁顽童! 第三百零七章 洪贼承畴 正是桃红柳绿的大好时节,瘦西湖(暂时就用这个后世的名字吧,考据党退散)的长堤之上柳丝婀娜轻舞如烟,平添了几分春韵。 “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说就的是扬州十丈软红当中的市井繁华,只是在经历战火之后,如今早已繁华不再。 扬州军和大旗军血战扬州,打的惊天动地,撤离之际放了一把大火。大火经月不熄,把繁华鼎盛的扬州烧了个满目疮痍。 自从洪承畴主政江北以来,不断的搬迁民众,现如今的扬州已经有了些人烟,但却再不复当年的人声鼎沸和喧嚣热闹。为了粉饰太平,洪承畴专门邀请了一些无骨的文人,借着品茶的名头共赏扬州美景。 “在扬州三十六景当中,这长提春柳名列前茅,盛名之下果然无虚呀!”捻须微笑的洪承畴就好像是一个热情而又周到的主人,给这些本地人介绍当起了“导游”,他指着一棵绿荫浓密的参天大树,笑呵呵的说道:“当年隋炀帝畅游扬州之时,亲手栽下了这棵柳树,并赐国姓为杨,所以后世人才称之为杨柳,千年之后我等后辈之人在这杨柳荫下,怎不唏嘘感叹……” 洪承畴本就是文人出身,关于“杨柳”的典故早就烂熟于胸,说起来头头是道很象那么回事,只可惜他事先的准备工作做的不是很充分,竟然弄错了。 这棵参天耸立绿荫蔽日的大柳树根本就不是当年隋炀帝亲手栽种的那一棵,旁边那棵已经歪道到湖边的才是正宗的隋皇杨柳。这是每一个扬州人都知道的事儿,明明是洪承畴弄出了张冠李戴的笑话却不自知。 旁边那些扬州本地的士绅名流文人雅士虽然知道事实,却不敢指出洪总督的谬误之处,只能尴尬的赔笑。 在那棵被洪承畴错认为是隋皇杨柳的大树之下,支开了桌椅,摆上碗盏,沏上了香茶…… “这是今年的新茶,诸位都是品茶的行家里手,都来尝尝味道如何……” 洪承畴亲持茶壶,给众人一一斟茶,平易近人礼贤下士的姿态演绎的淋漓尽致 在场诸多文人雅士,在如此风雅的环境当中,有茶岂能无诗? 洪承畴挑头即兴赋诗一首,在一片阿谀奉承声中,其他人全都“诗兴大发”,纷纷当场赋诗…… 江北总督洪承畴与民同乐,这是何等的风雅之事,顿时谀声如潮,就好似眼下真的是太平盛世一般。 在一片称颂声中,一个亲兵走过来,附在洪承畴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什么。 洪承畴的脸色顿时大变,却还在强做镇定,故意做出一副云淡风轻的神态:“今日诸贤相聚瘦西湖畔,本应尽兴而归。奈何军务繁忙琐事缠身,只能先告个罪了……” 洪督临时有事,看这个架势好像还是很要紧的急事,谁还敢拦着? “洪大人请自便。” “公事要紧,洪大人请便。” 洪承畴急匆匆的离开了…… 能让洪承畴如此匆忙的抽身而走,当然是有大事发生:九江失守了! 九江是湖广的门户,就算是九江失守,最着急的应该是左梦庚和阿济格,与他洪承畴没有一文钱的关系。 但洪承畴却知道此事关系重大,再也顾不得假惺惺的和那些个士绅文人逢场作戏,急急忙忙的赶回了总督府。 仔仔细细的看罢了从湖广传过来的战报,知道了九江失守的大致过程,脸色愈发的难看了。 “明军主力逆江而上攻取九江,锁死长江航道?这不可能!” 九江明明已经失守了,准确的战报就捏在他的手中,但他却始终不敢相信。 利用一场出其不意的突袭,战胜赣西的左梦庚部攻取九江,从理论上确实有这种可能。但要说那是明军主力,洪承畴是绝对不信的。 几万人马去攻击九江,这一定会涉及非常大的军事调动,而残明和他不过是一江之隔,还有无数的奸细细作时时刻刻都在注视着明军主力的动向,他怎么会一点消息都没有听到? 那是几万正规军呀,不是几百个流蹿的贼匪,怎么可能一下子就从江南到了湖广赣西一带?真要是有这么大的动作,只要洪承畴不是聋子瞎子,就一定会提前得知。 但是这一次,他却全然不知。 虽然他不相信,但九江的陷落却是铁一般的事实,阿济格不可能拿这种事情开玩笑! 让洪承畴万般不解的是,明军主力确实就在江南,并且摆出了一副枕戈待旦即将北伐的姿态,这事做不了假。 作为北伐的急先锋和最主要的攻击力量,大旗军的主力和扬州军已经把阵势摆到了长江边上,洪承畴曾经无数次的仔细观察过,又怎么可能突然跑到湖广那边去了呢? 天兵天将不成? 上个月,复隆皇帝还在南京城外召开了“北伐战前动员大会”,这就说明北伐是江南残明的重大战略方向。如果说攻击九江的部队真是明军主力的话,那一定就是大旗军。 攻取九江锁死长江,这是何等重大的战事,李吴山不可能不去前线亲自指挥。让洪承畴完全无法理解的是,就在昨天李吴山还巡视了即将渡江北伐的部队,洪承畴手中甚至还有李吴山的“演讲稿”。 为了激励将士,李吴山在长江边上公开发表了演讲,演讲的内容已经被细作抄录下来送到了洪承畴手中,这也是事实。 李吴山还在江南,大旗军的主力也在江南,扬州军和史德威本人都在那里…… 那么……攻占九江的明军主力到底是谁呢? 三大营? 别逗了,就凭三大营的那点战斗力和组织程度,不等他们开出南京城洪承畴就已经知道消息了。 黄得功? 那就更加的没有这个可能了。 黄得功的水军在西江口一带集结已经很久了,几十条大型战船至今还摆在那里,时时刻刻都在洪承畴的“视野范围”之内,不可能有机会去攻击九江! 就算洪承畴精明似鬼,这个时候也彻底懵圈了! 作为一只成了精的老狐狸,洪承畴深知现在最要紧的不是弄清楚九江到底是怎么丢的,而是必须尽快做出解释。 虽说九江是阿济格的地盘,但阿济格一句“明军主力突袭九江”,就把洪承畴架到了炭火之上,让他如坐针毡。 洪承畴不止一次的说明军的主力就在江南,他们的意图就是渡江北伐。现如今却攻陷了九江,在阿济格的屁股上狠狠的捅了一刀,凶狠的阿济格会吃这个哑巴亏? 只要阿济格咬死了说那就是明军主力,就算是洪承畴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前番你洪承畴要阿济格配合你平定江南,并且信誓旦旦的保证明军的主力就在江南,现如今明军主力突然攻破了湖广的门户……几万明军主力啊,几乎等于是江南残明所有的机动力量了,他们到底是怎么过去的? 这事往小了说,是洪承畴疏忽失察,但是作为一个重要的军事统帅,连这么大的事情都能失察,只能说明他根本就不配做这个总督。要是往大了说,与敌勾结的屎盆子都能扣到他的脑袋上。 若不是你洪承畴故意放纵,明军主力怎么可能会突袭九江? 这事若是弄不好,洪承畴就很有可能被多尔衮从淮扬最高统帅的位置上一脚踢下去。 就算是用脚丫子想想也可以知道,这个时候的阿济格肯定已经向北京朝廷发出了奏报的疏文,一定会把九江失守的责任推到他洪承畴的脑袋上。 这个时候,最要紧的是马上向朝廷向太后做出解释,只有太后才能保住他。 “……洪本明臣,败于松山,蒙太宗文皇帝不弃,委以自新。臣时时怀战战兢兢之心,事时如临渊履薄……” 我洪承畴原本的明朝的臣子,战败之后投降,一直都谨小慎微,洪承畴给朝廷的“自辨状”开边的几句话说的全都是过往之事,是众所周知的事情。看来了好像是虚应客套之词,确实却暗含深意。 这是在向太后表忠心呢! 我洪承畴为什么投降?(当然是因为贪生怕死),当然是因为太宗文皇帝皇太极的真心诚意感动了我,所以我投降了大清甘效犬马。 左一个太宗右一个文皇帝,奈何皇太极早就挂掉这么多年,他的这番言辞当然不是说给死人听的,而是说给太后的。 太后的地位和影响力,还有顺治小皇帝的地位,全都是继承自皇太极。皇太极死后,洪承畴就会顺理成章的想太后和顺治小皇帝效忠,以报答太宗文皇帝当年的知遇之恩再造之德。 而且,洪承畴能够担纲平定江南的重任,也是太后一力举荐的结果,洪承畴希望太后能够一如既往的信任自己…… “臣愿以性命担保,残明之主力,确于江南。攻取九江之敌,绝非残明主力,其中原委望朝廷明察……” 我敢用自己的老命担保,明军的主力还在江南,九江的敌人绝不可能是残明主力,只要朝廷明察秋毫,就一定可以证明这一点。 先是表了一番忠心,然后又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的判断绝对没有错,总之就是一句话:九江之败和自己没有半点关系! 第三百零八章 导火索 和长江流域的春暖花开不同,北京的春天通常都意味着漫天的风沙。 从口外来的大风席卷着滚滚黄沙,带着摧林拔树的威势从低空掠过,弥漫在风沙中的太阳早已失去了耀眼的光芒,就好像是一团风干的血迹。 狂风吹起杂物,猛烈拍打着窗棂子,把薄薄的窗户纸震的瑟瑟而抖。 暴怒的咆哮声不时从殿内传出,还夹杂着瓷器摔碎的脆响…… 多尔衮就象是是个脾气很快而且非常任性的孩子,将所有能够打碎的东西全都打的纷纷碎碎:“洪承畴误国误军,以至于此,你们竟然还帮着他说话!” 就算是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礼亲王代善却充耳不闻,始终是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过了好半天才把那双昏花的老眼睁开一条小小缝隙,用含糊不清的声音说道:“我只是为大清国说话!” 放任明军主力西进,以至于九江失守,把十几万清军堵死在湖广,洪承畴不仅没有上请罪的折子,反而上了一份自辩的疏文,将所有的罪责推的一干二净。 洪承畴的那份自辩书让本就火冒三丈的多尔衮怒火冲天,早就撕成了满地的碎纸片子。 按照多尔衮的意思,就应该把洪承畴一脚踢开,再换了一个淮扬总督住持江北局面和整个平定江南的大局,但却招致了所有人的一致反对。 多尔衮怒目圆睁,死死的盯着昏昏欲睡的代善,目光中充满了比刀剑还要锋锐的气息,就好像是一头发狂的怒兽:“好个为了大清国!这分明就是冲着我来的!” 多尔衮的口水几乎溅到了代善的脸上,但这位年纪最高的礼亲王去依旧是一副还没有睡醒的样子,就好像完全没有听到那暴怒的咆哮。 在是否撤换洪承畴的这个问题上,多尔衮和代善、太后等人产生了巨大的分歧,进而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场面一度紧张到剑拔弩张。 “摄政王还是小声些吧,”躺坐在圈椅上的代善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不紧不慢的说道:“瞧你把万岁吓成什么样了?君前失仪终究不好吧?” 旁边的顺治小皇帝被多尔衮的狰狞面目吓的瑟瑟发抖,躲在太后的身后根本就不敢抬头。 不管多么位高权重权势滔天,摄政王终究是摄政王,是群臣之首,如此咆哮确实有君前失仪的嫌疑。 多尔衮马上就意识到自己的变现有点过于激烈了,赶紧装模作样的朝着顺治小皇帝行了一个礼:“皇帝不要怕,没你什么事儿……” 国家大事没有皇帝什么事儿,这话虽然荒谬滑稽,但却是事实。 顺治小皇帝只不过是一个傀儡,是个摆设而已,没有人在乎他的想法。 太后轻声安慰了小皇帝几句,对身旁那个拱肩缩背的老太监说道:“先带皇帝去读书吧。” “嗻!” 老太监牵着小皇帝的手出去了。 太后看了看那几个捧着唾筒子的小苏拉,微微的摆了摆手。 几个小苏拉赶紧行礼告退,逃一般的倒退着退到门外,顺手将殿门掩上了。 殿内只剩下了多尔衮、代善、济尔哈朗、太后、索尼、遏必隆等人,却无任何一人开口说话,沉闷的气氛无比压抑,尤其是在火龙还没有熄的情况之下,暖融融的温度让每个人都觉得很是燥热。 “遏必隆,湖广的情形你最熟悉,就由你给我们说道说道吧。”孝庄太后神色和蔼眉目带笑,看着汗如雨出的遏必隆,随手递过来一方羊毛帕子:“这宫里头的地龙早就该熄了,只是担心倒春寒才烧到了现在,瞧把你给热的,先擦一擦……” “谢太后!”遏必隆接过羊毛帕子在脸上抹了两把,借着抹脸的机会看了看右首的多尔衮,稍微犹豫了一下才说道:“既然是太后要听,那我就说道说道,这湖广之局,总的来看贼军已逐渐平息,就算是有些个余孽也不过是疥癣之疾。英亲王统帅十几万大军,可制万全。就算是有些袭扰,应无大碍……” 遏必隆是镶黄旗的人,既不属于多尔衮一系,也不是太后一党中人,地位超然,算是比较中立的了,但这种中立的姿态已出现了明显的改变,变得倾向于太后一党了:遏必隆原本是在阿济格手下效力的,和阿济格共事两年多,去年的这个时候才回到了京城,他那个“议政大臣”的身份其实很虚,真正的实职是领侍卫内大臣。 多尔衮一直都希望可以直接掌控宫廷,但遏必隆却做了领侍卫内大臣,这等于是从多尔衮的口中抢走了一块肥肉。虽然遏必隆和多尔衮本人并没有爆发直接的冲突,但却因此被多尔衮视为政敌。 根本就不等他把话说完,多尔衮就已经咆哮起来:“这国家大事哪有你插嘴的份儿?湖广怎么样阿济格不比你更清楚?轮的到你来胡说八道?” “摄政王,我说的都是……” “滚,滚下去,什么时候等我们这些人全都死光了,才轮的到你……” 多尔衮的暴躁和跋扈仅仅只是一个表面现象,其实是在借力打力,意思就是说遏必隆没有资格参与国家重大决策的制定过程。 总的来说,遏必隆确实没有这个资格,不仅只是体现在他的官职上,还在于他的身份。 遏必隆是努尔哈赤的外孙,代善、多尔衮等人都是他的舅舅(当然不是嫡亲的舅舅),他的辈分很低,和顺治小皇帝算是表兄弟的关系。 连皇帝都出去了,你遏必隆还在这里指手画脚,你有这个资格吗? 既然遏必隆已经倾向于太后一党,干脆就不给他开口的机会。 遏必隆首先开口,当然是得到了太后某种程度的授意,但是在这种情况之下,他真的不希望卷入这场争斗之中,尤其不想卷入的太深。否则的话,一个不留神就会出现“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状况。 借着这个机会,故意做出一副不大情愿的样子,“无可奈何”的退了出去。 礼亲王代善虽然老眼昏花,但却心中雪亮,知道这是遏必隆明哲保身的举动。在应该示弱的时候绝不逞强,这个遏必隆滑头的很呢。 当多尔衮把目光转向索尼的时候,索尼就知道自己不能再装聋作哑的了,必须站出来说点什么:“攻取江南平定前明,此为一统天下的前提,洪承畴在江北的日子已不少了,应该已做好了渡江的准备。奴才以为,应该让洪承畴尽快渡江南征……至于说湖广么……不论英亲王所遇之敌手是不是主力,朝廷还是应该重视以来,若是贼军趁势而起死灰复燃,岂不是前功尽弃?” 这个时候的索尼还是比较中立的,不管是对于多尔衮还是对于太后,都是一个可以接受的人物,所以他才会出现在这样的场合:当初是他劝说多尔衮拥立了年幼的福林,事后又主张由多尔衮摄政,可以说是左右逢源两不得罪 这一次,他依旧充分发话官场不倒翁的风格,说了大堆听起来很有道理,其实一点实际意义都没有的废话:洪承畴应该快点平定江南,同时一个给与阿济格更大的权限和支持力度…… 这番滑头到家的话语,让多尔衮非常的不快,因为他事先曾经和索尼透过些风声,并且做出了一些非常明显的暗示,要他给自己帮腔。想不到的是这个贼鬼滑溜的家伙竟然还打着两面讨好算盘,这让多尔衮觉得有种被耍弄了的感觉…… “我知道你不愿意到盛京去守卫昭陵,想借助一番花言巧语留在京城……”多尔衮毫不客气的说道:“我大清要的是沉下心思做事实的人才,而不是你这样的滑头,滚下去好好守为文皇帝守陵去吧!” 因为犯了一个不小的错误,索尼被“发配”到盛京去给皇太极守陵,但他却不想走,一直都拖拖拉拉。按照多尔衮的本意,只要这次他能以比较鲜明的姿态站在自己的阵营当中,一定会把人留在京城,想不到这个滑头还做着两不得罪的美梦,自然也就对他不客气了,索性就打发他去给皇太极守陵好了,最好是守一辈子,永远都别回来…… 遏必隆、索尼这种不是很坚定的人,被多尔衮以强硬手段打发了,但是洪承畴可不一样。 洪承畴是太后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可以直接掌控的领兵统帅,要是被多尔衮拔掉了,刚刚扳回来的一点局面立刻就会颠倒过来,好不容易才能取得的一点优势也会荡然无存。 但是,放任明军主力去攻击湖广的阿济格,这个事真的不好洗。唯一的办法就是和洪承畴一样,咬死了牙关就是不肯承认攻击九江的明军是真正的主力,而只是一支偏师。 阿济格说那就是明军的主力,洪承畴打死也不肯承认,发生在九江的战事深刻应到了京城的政治局面。 多尔衮极力主张因此撤换难当大任的洪承畴,而太后、代善等人则死保洪承畴。 两股势力为此展开了激烈的争吵…… 一直以来,面对强势的多尔衮,太后和代善等人都会极力避免和他产生正面冲突,但是这次却一反常态,决不让步。 最终,气急败坏的多尔衮直接拂袖而去! 这么大的事情,这么多重量级的人物,竟然没有取得一致意见,足以说明双方的矛盾已经到极其尖锐甚至不可调和的地步…… 第三百零九章 世外高人 北京城的“三大内”包括俗称“大内”的紫禁城、被称之为“西内”的西苑,还有“南内”。 所谓的“南”其实就东苑的一部分,曾今是大明宣德皇帝的潜邸,后来又在这里囚禁过明英宗——就是土木堡之变的那位。 现如今的“南大内”已被改进成为睿亲王府,成了多尔衮的府邸。 这座王府原本就是皇家园林的一部分,曲径通幽竹林片片,还专门开凿出一大一小两个人工湖,深得林泉之妙。自从多尔衮搬过来之后,又进行了一番扩建改建,新增了箭围子和马场,还修建了几座高高的箭楼。军事化的设施和泉水叮咚的园林风格极不协调,却又彰显出赳赳武夫的独特气息…… 淅淅沥沥的春雨中,几树梨花皑皑的一树雪白,潮湿的空气中弥漫着花朵特有的香甜气息。 在西后厢前的人工湖旁,一个披着蓑衣的中年文士正在垂钓。 方竹笠,旧蓑衣,垂钓于湖畔,颇有几分自在逍遥的韵味。 “方师傅好雅兴,也不怕淋湿了身子……” 被称为“方师傅”的垂钓之人也不回头,而是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用手指了指湖面。 多尔衮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面带微笑的看着这位“方师傅”。 时辰不大,一尾青鳞上钩了。 方师傅微一扬手,将鱼儿提出水面,一把抓住了之后小心翼翼的取下鱼钩,却又顺手将那尾青鳞抛入水中…… 再一次在鱼钩上挂了鱼饵,又一次开始等鱼上钩,完成了所有的动作之后,才微微欠了欠身子朝着多尔衮拱了拱手:“给摄政王见礼!” 这人的头上戴着遮雨的斗笠,根本就看不到发式,却是回首之间露出了鬓角! 剃发留辫是多尔衮用血性手段推行的政令,大清子民必须按照规定的样式剃头,所有男子全都是标准的“金钱鼠尾”,就是光秃秃的脑袋,只有脑后拖着一条细细的发辫。(清初的金钱鼠尾和中晚期的阴阳头完全不同,几乎要把头发剃光,而不是仅剃前额——作者按。) 这个方师傅的鬓角有发,说明他根本就没有剃头。 身在睿亲王府,却不剃头,只有一种可能:此人是个道士。 只有出家人才可以不受剃发令的约束! 佛家弟子就不必说了,早就斩去三千烦恼丝,根本就用不着剃头。道家弟子虽然挽着发髻,也可以不剃头。 能公然留发而不受限制的,只有道家弟子。 这位方师傅确实是道门中人,本名方成,自号方成子。 方成子虽是出家之人,却不驻宫观不在庙宇,而且和爱新觉罗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爱新觉罗家信佛,但太宗皇帝皇太极却和这个道家出身的方成子私交甚厚,经常听到讲解玄妙道法,后来还让他做了多铎的老师。 年轻的多铎顽劣不堪,而且和皇太极合不来,对这个老师也很不以为然。方成子也没有心思真心教导多铎,索性也就由着他的性子去做了,自己反而能落个清净,做个挂名的老师。 随着年龄的增长,多铎越发感觉到这个方成子的厉害之处,尤其是对天下大势的洞察力,简直如同掌上观纹,对他也就愈发的重视起来。 后来多铎的儿子过继给了多尔衮,多铎一再推荐这位方成子,让他给自己的儿子(其实就是多尔衮的继子)当老师。 和方成子接触过几次之后,多尔衮也被他的独到眼光所折服,不仅非常礼遇而且视为化外高人,经常咨以时政之事。 “是不是王爷压不住太后了?” 这句非常突兀的话语让多尔衮当场愣住。 和“后党”的争吵就发生在两个多时辰之前,方师傅素来深居简出,竟然能够知道宫里头的事情,果然眼光敏锐。 “王爷忙于军政日理万机,难得到这西厢来一趟,这次过来想必是遇到了烦心事。”方成子说的不紧不慢,目光始终盯着波光粼粼的水面:“王爷权倾天下,能让王爷烦心的也就只有太后一人了……” “方师傅好眼光!” “这种事本是寻常,不需要什么眼光,王爷只不过是当局者迷罢了。”如丝的细雨当中,方成子的目光就好像悬浮在水面上的那团水汽,朦朦胧胧的看不清楚:“吾本是化外之人,这些年来受王爷的好处不少,着实的享了几年清福,有句话本不当讲,但却不得不说……” “方师傅请讲。” “王爷就要大祸临头了,却尚不自知,可悲!可叹!!” 听了这话,多尔衮的身子微微往前一倾,很快就又重新站好,用反问的语气问道:“大祸临头?” “古往今来,这权之一字最是诱人,为了一个权字,父子可以相残,兄弟可以反目。何况叔嫂?” “太后隐忍王爷已久,时时事事都在布局谋划,虽然力弱却胜在持久,又是一番润物细无声的水魔功夫,水滴石穿绳锯木断,不知不觉之间已渐渐扳平了局面。接下来,必然是雷霆闪电般的致命一击。” 多尔衮虽然始终占据优势,但是这几年来他的优势越来越小,对于局面的掌控能力也越来越弱,连他自己都感觉到了。但要因此就说太后想要对自己动手了,多尔衮绝对不信。 “若是豫王还在的话,太后就只能继续隐忍继续等到机会,豫王死后,王爷的局面就已非常不利了。” “英王虽然是王爷的嫡亲兄弟,但却……想必王爷比我更清楚。” 豫亲王多铎和英亲王阿济格是多尔衮最得力的手下,堪称左膀右臂。 多铎的死,不仅仅只是断了多尔衮的一条臂膀,同时还废了他的另外一条胳膊。 多铎死了,多尔衮就只能更多的依赖阿济格。而阿济格也吃准了这一点,变得更加贪权。有时候,多尔衮明明知道阿济格的很多要求其实非常过分,但却不得不答应下来。为的就是继续维持和阿济格之间的关系,免得让人看出他的外强中干。 阿济格早就在为自己打算了,而不是象以前那样忠心耿耿,关于这一点,多尔衮已经越来越明显的察觉到了。 “英王迟早会自立门户,眼下王爷还能压制得住太后吗?”方成子说道:“没有了强力外援,仅凭京城里的这点实力……须知那些人多是见风使舵的墙头草,一旦王爷露出丁点的颓势,必然会倒向太后,因为太后代表着皇帝!” “自古以来,权臣和皇帝的争斗就是败多胜少,就是因为助力极少,一旦实力不够就是万劫不复的局面,而皇帝却可以长时间隐忍慢慢的找机会,这种例子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王爷最大的错误就是当初没有果断行雷霆之举,以至于才有了今日的隐患!” 方成子说的是当年用力顺治小皇帝那件事。 当初若是多尔衮狠下心来,不顾一切的自立为帝,哪有这么多的破事儿? “当初……也是形势所迫,不得不做出让步……” 多尔衮之所以是摄政王而不是皇帝,不是因为他不想当皇帝,而是当皇帝的代价太大,大到了他难以承受的地步:当初皇太极死了之后,多尔衮要是强行称帝的话,大清国就会爆发一场难以想象的内讧! “大势如洪,怎会因人而成因人而废,王爷就错在没有看清楚大势……” 要是早知道李闯会攻进北京城,要是早知道吴三桂会献出山海关,说不得多尔衮就真的自己做皇帝了,而不是在妥协的情况下弄出了顺治这个傀儡。凭着攻进关内定鼎天下的功劳,多尔衮足以压制代善、济尔哈朗等反对者,确立自己的绝对统治地位! 只可惜,时过境迁,就算是再怎么后悔也没有没有用了。 “既然太后敢于和王爷争,那就说明她已经完成了布局,只差最后的一击了。太后一直引而不发,并非是不想对王爷对手,而是找机会,找一个代价最小的机会罢了。”方成子说道:“这一击必然极其凶狠凌厉,而且绝对致命,王爷要小心了……” 方成子说的轻描淡写,多尔衮听的汗流浃背。 凡大奸大恶之徒必大智大勇之辈,能做大事成大事的人从来就有过人之处。多尔衮不是莽夫,更不是傻子,能够掌控局面这么多年,无论心智还是见识都是一时俊彦人物。听了方成子的这话之后,立刻就意识到了局面的凶险和紧迫。下意识的问了一句:“如何能够解开这个局面?还请方师傅指点!” “指点不敢当,只是就事论事罢了。就眼下这个局面,退一步就是万丈深渊,王爷已没得退了更不能退。若是铤而走险反而会和太后斗个两败俱伤便宜了别人,唯一的办法就是强大自身,让太后不敢动手。先把局面稳住,然后再徐徐图之……” 退一步是什么意思? 铤而走险又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做便宜了别人? 多尔衮是个聪明人,很快就领会了蕴含在这番话中的机要之处:“方师傅说的对,眼下也只能这么办了。” “方外之人,本不应牵扯这些个正正当当的凡尘俗世,只是不忍看王爷英雄一世最终却落个淮阴侯的下场!” 大汉王朝之所以能够建立,淮阴侯韩信居功至伟,最终却死于吕后之手。 方成子把多尔衮比作韩信,那吕后是谁? 当天晚上多尔衮写了一封密信,派人连夜送往锦州…… 第三百一十章 珍珠项链 “别总是在我眼前晃悠,眼晕!” “姐姐,你看我今日和以往有甚么不同?”银雀儿故意把鼓鼓囔囔的胸脯子挺了挺,让垂到胸前的那串珍珠项链更加显眼一些:“是不是比以前更好看了?” “更好看?没有吧?”金雀儿很敷衍的随口说了一句,就继续忙自己的事情了。 姐姐漫不经心的态度让银雀儿很不高兴,转过身子面朝着李吴山,故意摆出一个自认为非常优雅的造型,用很明显的炫耀口吻笑嘻嘻的问道:“老爷看我是不是比以前更漂亮了?” 李吴山头也不抬的说道:“嗯,嗯,比以前漂亮多了……” 今日银雀儿加意的打扮了一番,不仅用了些胭脂水粉,还专门换了件子粉色的罩裙,然后特意佩戴了韩福财送的那串珍珠项链佩。 女为悦己者容。 银雀儿原本是想给老爷留下一个惊艳的印象,想不都李吴山根本就没有正眼看过一下,这让她非常的失望,很是有种抛媚眼给瞎子看的感觉。 好在李吴山很快就察觉到了她的这种小情绪,终于抬头看了她一眼,好像哄孩子一般笑呵呵的说道:“确确实实比以前漂亮了很多,活脱脱就是国色天香的大美人呢……” 银雀儿虽然不丑,最多也就是六七分的颜色,充其量也就是个中人之资罢了,绝对谈不上“国色天香”这样的评语。尤其是在刻意装扮的情况之下,反而失了那种淳朴天真的自然之美:胭脂抹的太厚,那件新裙子也显得过于艳俗,反而有种东施效颦的滑稽。 但凡是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都喜欢别人的夸赞,顿时就欢喜起来。辛辛苦苦的打扮了一番,不就是为了得到老爷的这句夸赞么! “你这个珍珠项链……” 老爷终于注意到这串华贵的项链了,银雀儿心中暗喜,卖弄炫耀着说道:“这个项链好看么?” “好看,很好看。”李吴山不动声色的说道:“这东西雍容大气华贵的很,少说也值五七百两银子,应该不是你自己买来的吧?” 银雀儿每个月只有八份银子的例钱,一年到头都的总收入都不到十两银子,这个收入在大户人家的丫鬟里头已算是相当高的了。而且她又不善于理财,总是买些乱七八糟的零食,根本就攒不下什么钱。就算李吴山会是不是的赏给她一点小玩意儿,这串珍珠项链也远远超出了她的正常消费水准。 单凭她自己的收入,一辈子都买不起这样的项链。 “吓,五七百两银子?这么值钱哦!”银雀儿虽然知道项链的价值不菲,却怎么都没有想到会值这么多钱:“韩福财那个家伙还真是阔绰,五七百两的东西说给就给了,竟然一点都不心疼……” 银雀儿天真烂漫胸无城府,不知不觉之间就吐露出了珍珠项链的来历。 “是韩福财送你的?” “是呀……” “他为何要送你这么名贵的首饰?” 听到这句话,正俯首案前从事书写工作的金雀儿忍不住的抬起头来,因为她已经察觉都老爷的语气已变得有些沉重了。 但银雀儿却没有察觉到,依旧毫不在意的说道:“他托我办事情……其实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就是想要我帮他说道说道……” “还是以前那个要回到军中的事儿?” “就是那个事儿,我明明已经告诉他老爷不同意了,他还是送了我这个东西。韩福财也不是外人,我就收了……” 韩福财确实不是外人,早在他从军之前就经常出入李老爷的内宅,早已和银雀儿混的厮熟。成了大旗军的军官之后,又总是以李大帅的心腹嫡系自居,确实可以算是地地道道的自己人。 “这个韩福财……还真是大方的很呢。他什么时候这么有钱了?” 对于手下军官的正常收入,李吴山最清楚不过了。 比如说韩福财,每月的饷银只有八缗钱,这算成银子也就是六两多一点。就算是还有些额外的粮米补贴,每个月的正常收入也绝对不可能超过十两。在当时看来,这样的收入已经非常高了。仅凭韩福财一个人的收入,差不多就相当于一个普通的四口小康之家六七年的进项,绝对属于高收入阶层! 但是,这样的珍珠项链韩福财依旧买不起。 这么昂贵的奢侈品,随随便便就送给了银雀儿,足以说明韩福财的富裕程度! 李吴山开始追问珍珠项链的事情,并且牵扯出了韩福财,足以说明这个事情的严重性,但银雀儿还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反而笑嘻嘻的说道:“这算个啥哦,我听韩福财说,他家里还有不少赚钱的好东西呢,乱七八糟的金银细软还有一箱子呢……” 韩福财已经富裕到了这种程度?这让李吴山非常吃惊,非常非常的吃惊,第一反应就是韩福财搞贪污了。 但这个念头很快就被打消,因为韩福财不可能贪污。 作训银子、军资军费都是刘三房主管的,他韩福财想贪污都不没有那个机会。至于说吃空饷喝兵血,那就更加的没有可能了。 大旗军的军饷和何种补贴都是直接发放到具体士兵,和队官、营官没有任何关系。虽然军官们还有很多五花八门的敛财手段,但李吴山不相信大旗军会堕落的这么快! 正要开口说点什么,金雀儿已站起身来:“老爷,这事儿是银雀儿做错了,还望老爷念她年幼无知,看在她初犯的情面上,饶过她这一次……” 作为老爷私人的奴婢,私下里接受军官的财物,为他们请托说话,这事虽然不大但却非常严重。若是李吴山真的追究起来,银雀儿一定会受到很重的惩罚。 李吴山的面色确实非常浓重,转瞬之间却又换上了一副笑呵呵的表情:“说什么饶不饶的,哪有那么严重?不就是韩福财送了她点东西么?到底是怎么回事现在还说不清楚呢,回头我仔细的问问韩福财,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很明天,老爷是要追查这个事儿了。 金雀儿赶紧给妹妹打了个眼色,奈何银雀儿太过于憨直,没有领会到姐姐的意思。 金雀儿不得不开口直说了:“还傻愣着做甚?赶紧把项链摘下来给老爷……” 直到这个时候,银雀儿才隐隐约约的意识都自己好像真的做错了,怯生生的看了李吴山一眼,赶紧把项链摘下来放到桌子上,就好像是丢开一块烧红的铁…… 第三百一十一章 临时客串 第二天,乙亥日,宜行走,宜起灶,宜婚嫁,忌破屋,忌凿井。 按照传统的观点,今天就是典型的黄道吉日,尤其适合婚嫁红喜之事。 南京四羊巷,一支送亲的队伍正敲敲打打由远而近。 两套吹打班子,锣鼓唢呐滴滴答答,八个身形魁梧的壮汉挑着竹竿子上的红皮鞭炮噼里啪啦的响了个热闹。穿着大红鞋子的媒婆在“大旗庄第一媒婆”张寡妇的率领之下,沿途泼洒喜糖、果子、核桃、花生等零食,引得无数馋嘴的孩童流连不去。 走在最前面的那个汉子单手着持一丈二尺长的“开路牌”,牌子上贴着大红的“囍”帖子,胸前挂着嫣红艳丽的丝绸大扎花,为整个送亲队伍开路。 按照传统的风俗,走在送亲队伍最前面的这个“引路喜童”一定要找童真未破满身阳刚之气的童男子,为的就是用自身的纯正阳气冲开有可能出现的牛鬼蛇神,防止妖邪作祟破坏了冲天的喜气。 给这支送亲队伍充当“引路喜童”的不是别人,正是丙字营营官张大娃。 张大娃还没有婚配,正经的童男子,又是名动天下的超级战斗英雄,铜质勋章的获得者,一身至刚至阳之气充盈弥漫,无论遇到什么样的牛鬼蛇神都可以百无禁忌,绝对是“引路喜童”的不二人选。 张大娃是大旗军的营官,又是著名的战斗英雄,能让他充当“引路喜童”,足以说明这支送亲队伍的级别已经非常之高了。 这支送亲队伍确实非常高级,从其中的成员就可见一斑:在那顶八人抬的花轿周围,有四个重量级的人物,分别是大旗军总教官刘三房,丁字营营官莫田基,卯字营营官杨树林和辛字营营官汤江流。 这四个人全都披红挂彩,手持桃树枝,按照民间的说法,这叫“护喜天将”。 能排出这么大的场面,坐在花轿里的新娘子一定身份尊贵家世显赫,其实不然。 事实恰恰相反。 花轿里的新娘子既不是什么显赫的世家大族子女,也不是什么勋贵大臣的千金,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乡下女孩,她的名字叫做刘小蛾。 从这个名字就可以看得出来,新娘子一定是最普通的乡野女子。 刘小娥大字不识一个,根本就不什么大人物,但能排出这样的场面来,也是有原因的。 因为刘小娥和大旗军有着极其深厚的渊源,她的父亲叫做刘力田。 刘力田曾是“己”字营的营官。 在扬州血战当中,刘力田战死沙场为国捐躯,整个“己”字营打的异常惨烈伤亡极重,最后不得不被迫取消了建制。至于说牛柱儿领导的那个“己”字营,则是后来重新组建的,根本就算不上是大旗军的嫡系营头。 刘力田本就是大旗庄的土著,膝下只有这么一个独生女,他死了之后女儿出嫁的场面绝对不能寒酸,否则的话刘力田刘营官的在天之灵一定会寒心。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刘力田昔日的战友们才故意把排场弄的很大,使劲儿的随份子,光是“填妆钱”就有上万两之多,大家凑出了一份极其丰厚的嫁妆,并且亲自送亲出嫁,其实就是把刘力田的这个遗女当成自己的亲人看待了。 刘小娥的夫家也不是外人,而是嫁给了“戊”字营营官李绍的儿子。 前任“己”字营营官的女儿嫁给了“戊”字营营官的儿子,其实这就是一场大旗军的“内部婚礼”! 负责唱礼的也不是外人,同样出自大旗军内部——“常务唱礼官”刘学究! 单纯从官职上来看,刘学究只能算是个不入流的小吏。(按照民间的传统观点,正七品以下就算是不入流了。)但却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请得动他。 现如今的刘学究虽然官职极低,但却自视极高。毕竟是曾经为天子唱礼的人物,大旗军建军之时他就是唱礼官,除非是大旗军内部人员,要不然的话就算是五品的朝廷命官想请他去唱礼都请不动! 这次婚礼正是大旗军内部的喜事,那刘力田和刘春生一样,都和刘学究有着宗族亲缘关系,所以才会出现在这里,为自己的晚辈后生唱礼。 按照习俗,只要花轿到了门前,刘学究就可以高声唱礼然后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的办喜事了,但是这一次,刘学究却没有扯开喉咙高声唱和,而是稍微等了等…… 已经到了门前的花轿也停了下来,虽然吹打班子已经在卖力的敲打着,但婚礼的流程却出现了明显的停滞,显然是在等待什么…… 片刻之后,一个小厮走过来,凑到刘学究身旁小声说道:“大帅来了,可以开始了!” 早了多日之前,李吴山就受到了喜帖子,这场婚礼他是一定要出席的。只是因为琐事缠身来的稍微晚了些,好在没有耽误了吉时。 作为这场婚礼最重要的宾客,李大帅一来,就可以正式开始了。 刘学究扯开了喉咙,用抑扬顿挫的腔调高唱起来: “天姻至喜盈门——” “地缘来门盈喜——” “天地同喜,迎新妇喽——” 一时间鞭炮齐鸣锣鼓喧天,喧嚣热闹如同烈火烹油,紧接着就是开中门跳火盆那一套沿袭了千年的婚礼流程。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因为新娘子的生死早已战死在扬州城下,在这种喜庆的场合摆一个牌位出来有显得有些晦气,所以才专门把李吴山请了过来。 原本是想请刘春生的。 作为新娘子刘小娥的族叔,在这种情况下以长辈的身份临时充当一下她的“父亲”也是常用的事情,奈何刘春生还在麻县和清兵打仗,实在回不来,干脆就把李吴山李大帅请了过来。 李吴山本就是大旗军的主宰,年纪比刘小娥的父亲刘力田小不了太多,临时充当一下新娘子的父亲也是可行的。而且李大帅身份尊贵地位崇高,更能彰显婚礼的规格,还能显现出对战死者的重视。 就这样,这一对刚满十五岁的新婚夫妇朝着李吴山行了跪拜大礼…… 第三百一十二章 翻旧账 这场婚礼虽然异常隆重,而且风光体面,但却充斥着浓重的“乡土气息”,完全就是一场强化版的乡村婚礼,显得有些庸俗,只是出席婚礼的人员身份更高而已。 但是,无论是娘家人还是婆家人,都非常习惯这样的场面,因为他们本就是出身微寒的乡下人,而不是什么传承悠久的世家大族。 在这场婚礼当中,李吴山又找到了昔日在大旗庄的那种感觉,尤其是面对数不清的熟人之时,愈发有种自由自在的畅快。 “你们别总是给我敬酒啊,李绍才是喜家翁,为什么不灌他酒?” “大帅……哦,不,老爷已受了新人的大礼,就是李绍的亲家翁了,不敬你敬谁?” 在场的这些人几乎全都是出自大旗军,能被安排到主席上的人员,无不是大旗军的嫡系,全都是“沿河十三庄”的人物,全都是一路追随李吴山走到今天的铁杆儿,甚至可以说是李吴山的基本班底。 平日里,这些人就把自己视为大旗军的嫡系,和李吴山之间的关系比别人更加亲近,到了这样的场合愈发有恃无恐。 别人畏惧李大帅的虎威,这些人可不怕,尤其是在喝的面红耳赤之际,轮着番的敬酒,就差直接把李吴山按在桌子上揪着耳朵硬灌了! 这样的情形,虽然少了几分应有的敬重,但却多了不少亲密感,也只有这批大旗军的嫡系将领才有这样的资格。 连吃了两轮“敬酒”之后,李吴山实在招架不住了,不得不高声喊叫起来:“并席,赶紧并席——” 一桌接着一桌的敬酒,李吴山真的吃不消,只能临时提议把几个宴席并在一起,好少吃一些大酒! 大家原本就是乡里乡亲的关系,自从追随了李大帅之后又成了祸福与共生死相托的战友,索性把几个宴席并在了一起,泱泱三十多号围坐在李吴山身旁。 “席已经并了,这酒还是要吃的……”韩福财端起酒碗笑嘻嘻的说道:“俺知道老爷酒量不行,就体谅老爷些个,老爷饮一碗,我饮三碗,如何?” “滚你的,一人一碗我就是三十多碗,你想撑死我不成?” “谁让老爷做了一回喜家翁呢?别说是三十碗,就是三百碗今日也要吃下去……” 在一片哄笑声中,李吴山苦笑着说道:“我这个喜家翁不过是赶鸭子上架,临时客串而已。我自己都还没有孩子呢,怎么好真的做新娘子的父亲?” 作为真正的喜家翁,李绍已看出李吴山吃了不少酒,已有了三五分的醉意,赶紧岔开话题,笑呵呵的说道:“要我说呀……这事还是要怪老爷了。你看看我,我的年纪比老爷相差无几,如今儿媳妇都娶到家里来了,过不了几年就会儿孙满堂……” 古人早婚,十四五岁就成家属于正常状态,更有甚者十二三岁就娶老婆的也不稀奇。象李绍这种才刚刚过了而立之年就娶儿媳妇的不在少数,反而象李吴山这样的属于绝对的另类。 李吴山已经二十九马上就要三十岁了,别说儿媳妇,连儿子都没影子呢。 他根本就没有妻室,哪里来的儿子? 李绍扯起了这个话题,众人纷纷附和: “老爷的年纪已经不小,应该娶个婆娘了。”韩福财笑嘻嘻的说道:“我家里的婆娘都已有了身孕,老爷还是孤身一人,这可怎么好?” “是啊,老爷还是赶紧找个女人吧,最好先生个儿子出来,到时候咱们大旗军也就有主了……” 在这些人看来,娶老婆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尤其要紧的是生儿子。至于说感情基础这样的说法,在这个时代纯粹就是扯淡。 什么样的女人才是最好的老婆?能不能生儿子就是一个硬标准。 尤其是以李吴山现在的身份,要是没有儿子的话,就等于是大旗军没有将来,这些个年轻的将官们根本就不知道以后向谁效忠。 自己是李吴山李大帅的人,等李大帅百年之后或者是有了儿子之后,就应该继续向他的儿子效忠,这是当时最传统也最正常的思维方式,比如说左梦庚和整个左部体系就是这个样子。 若是李吴山没有儿子,大旗军就没有将来,大家也不能安心。 虽然这种思想看起来有点匪夷所思,但却是当时最正常的情形。 “你们以为我不想讨老婆生儿子?”李吴山故作为难的说道:“实在是因为手头紧呀,办不起像样的婚事。” 这话说的……听起来好像有点虚伪,毕竟李吴山已是堂堂的忠勇公,还能娶不起老婆么? 但在场的这些嫡系将官却深信不疑,因为他们知道李吴山的艰难。 仅仅是为了维持大旗军,就是一笔天文数字的开销,还要行军打仗,处处都要花钱,偏偏朝廷根本就提供不了那么多钱粮,更多还是由李吴山自行筹集。 供应军队,还要保持很高的战斗力,就算是有一座金山都不够用的。 虽然李吴山手头上却有些钱粮资材,但那是属于大旗军的,而不是他李吴山的“私房钱”。 私人开支不能动用军费,这是最基本的原则! “原来老爷不讨老婆是因为缺钱,这事好说!”韩福财把胸脯子拍的山响,信誓旦旦的保证道:“太大的牛皮我也不敢吹,好好的凑一凑万把银子还是有的,老爷但有所需,只管去我家里拿,不需偿还的……” 李吴山本就是借着这就机会好好的说道说道这个事儿,想不都自己还没有开口呢,韩福财就已主动承认了,并且大包大揽的要给李吴山提供“万把银子”的私人赞助,而且不需要偿还。 万把两银子,在当时绝对是一笔巨额资金了。 “吹牛的吧?我不信,你哪来的那么多钱?” “这种事我能吹牛皮么?”韩福财笑嘻嘻的说道:“老爷只管放心,我的钱绝不是贪墨舞弊所得,是当年平定逆党之时抄家抄出来的!” 当初刘良臣叛乱之时,查抄了很多官员的家产,这事儿李吴山是知道的。 “当初你们抄家的时候,不是把抄没的资材银钱给了我么?” “没有全都给了老爷,我们私下里也分了一些……”韩福财之所以敢于直接当着李吴山的面说出这个事儿,并不是因为他真的胸无城府,而是他始终认为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儿。 “你们到底私分了多少?” “不知道,不记得了!” “老崔,这事儿你应该知道吧?” 当李吴山把目光转向崔耀祖的时候,老家伙显然比韩福财敏锐的多,也警觉的多,立刻就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这事知道的人很多,但却不适合让李吴山知道。不过韩福财已经说出来了,那就没有再行隐瞒的必要:“抄没罪员家产本就是我住持的,我当然知道。当时我们确实私分了些银钱资材,至于有多少,早已说不清楚了。” “那你自己分了多少?” “现钱差不多有三万挂零吧,还有些杂七杂八的珠玉细软和古玩字画,总价值不会低于五万!” 五万两银子啊,相当于一万多石米,竟然被崔耀祖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崔耀祖是何等精明之人,不等李吴山继续往下追问就知道他在想些什么,非常干脆的说道:“这些银钱资材确实是我默许他们私分的,到底分了多少现在真的说不清楚了。但我却能说清楚这些钱的去处……” 当初到底捞了多少钱,已经成了一笔糊涂账,但崔耀祖却可以很清楚的说出这些钱的具体开支状况:“十方客栈那个点儿,总共支了七笔四万三千多两,其中最后两笔是我用这笔钱垫上的。江南学社的开支有四十多笔,其中有十几笔是也从这里出的,账簿子还在,肯定能和楚华文兑得上……” 我老崔确实私分了不少银子,但我却没有把那些钱装进自己的口袋,而是用在了正经的事情上。要不然的话,当年的学社风潮是怎么起来的?真以为那些读书人全都忠君爱国之人?要是没有银子开路,他们能乖乖的做咱们大旗军的吹鼓手? 崔耀祖说的这番话,李吴山绝不怀疑,甚至不用把江南学社的账簿子找出来查旧账,因为他很清楚崔耀祖的为人:他不在乎钱财,甚至不在乎官职,仅仅只是想证明自己的能力! 既然“罪魁祸首”崔耀祖都已经坦白了,其他人也就不再隐瞒,索性来了个竹筒倒豆子。 当时私分钱财的只有韩福财他们那两百多个人,他们确实发了大财,具体捞了多少钱连他们自己都很难说清楚。 但是,他们的情况和崔耀祖大致相同:我不知道自己具体捞了多少,但我知道那些钱的去处。 两百多个人私分了一大笔钱财,这种事根本就隐瞒不过,没过多久就弄的“人人皆知”。好在韩福财他们这些不是一毛不拔的守财奴,不仅非常豪爽的“借”给了前来打秋风的战友,还做了不少实实在在的事儿。 比如说,救助孤寡。 当然,韩福财他们所说的孤寡,仅限于大旗军内部。 那些战死者的家属虽然会得到一笔抚恤,但他们始终觉得那些抚恤太少,不足以让战友的遗孤们维持体面的生活,所以在这个事情上表现的异常大方,总是大手笔的给战死者的遗孤进行捐赠,动辄就是上百两银子,远远超出了大旗军规定的数额。 时过境迁,当年私分的这笔银子,已如同涟漪般扩散开来,惠及了很多人。 真要是追查下去的话,半个大旗军都会受到牵连…… “老爷若是认为我们做错了,那……那我就把剩下的钱财全都给了老爷,连刚刚置办的宅子也变卖了……”韩福财已经察觉到了李吴山的异常神态,渐渐明白了这事儿的严重性:“我娶媳妇也用了不少,彩礼钱就是从这里出的……” “我也置办了宅子,买了新家什,平日里胡吃海喝的花销了不少,就算还剩下些也没有几个钱了。老爷要是让俺全退的话,就算是砸锅卖铁也退不出那么许多了呢。” “我用那笔钱买了几间店铺,大不了店铺盘出去,把银钱退给老爷也就是了。” “还有今日吃喜酒的红包也是从这笔钱里出的,总不能把给新娘子和新郎官的红包也要回来的吧?” 第三百一十三章 小题大做? 夜色低垂,大帅府中依旧灯火通明。 数不清的珠玉珍宝古玩字画金银元宝,还有一大堆叫不上名字的细软就那么散乱的堆放在李吴山面前。 在京队官级别以上的军官,泱泱一百多人,全都象是做错了事情的孩子一样低头不语,只听到李吴山那愤怒的咆哮:“只有这么点儿了?” “原本还是不少的,只是被我们花销了很多,就只剩下这么点儿了!”根本就不敢和李吴山的目光相对,韩福财始终低着头:“兄弟们把剩下的全都拿出来了,真的只有这么点了。要是老爷不相信,可以派人去搜……” “私分钱财,这是多大的事情你们不是不知道,竟然敢这么干?”李吴山是真的发火了,拍桌子拍的巴掌都疼了:“就凭这个事儿,我就可以砍下你们的脑袋瓜子!” 在今日的婚宴之上,李吴山实在不好当堂发作,但也说了几句重话。韩福财等人赶紧把剩余的那部分财物凑了凑,送到了李吴山面前,算是亡羊补牢了吧。 李吴山治军极严,真要是揪住这个事情不放,在场的这些军官们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要吃军法的。 李吴山很少发火,这还是第一次对自己的嫡系心腹们动了真火,连“砍脑袋”的话都说出了口。 “这事怪我……”作为始作俑者的崔耀祖首先展开自我批评:“当时也是我让兄弟们分钱的……” “老崔呀老崔,你怎么就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呢?这是违反军法的事儿?就应该第一个砍下你的脑袋,你不知道吗?” “知道,”在这个问题上,崔耀祖直言不讳:“我当然知道大旗军的军法,但……兄弟们吃苦受累流血流汗,一路从北到南的打过来,总不能两手空空的吧?在这个事情上,确实我的一时糊涂,当初就应该把这些钱财全都上缴给你,然后再由你给兄弟们分了……” 在私分钱财这个事情上,直到现在,崔耀祖都不认为自己做错了。至少他做事的目的绝对没错,只是手法有错而已。 这么多弟兄,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跟着你李大帅南征北战东挡西杀,总不能一点好处都不给大家吧?要是说吃空饷喝兵血那样的恶劣行径,崔耀祖绝对不敢这么干,也不会那么做。但这些全都是不义之财,就算是拿了,大旗军也不会受到任何损害。当李吴山问起这个事情的时候,大家全都毫不隐瞒的直接承认,甚至还把没有花完的这一部分给李吴山送了回来。 这个不算是贪污,因为这些钱自始至终都没有跑到别处去,全都是大旗军内部散开了,这就叫做肉烂了还在锅里。 大家都不是视钱财如粪土的圣人,在没有贪墨舞弊的情况下私分一点浮财,真不算什么事儿。 唯一做错的地方就在于,当时崔耀祖没有这些钱财一股脑的交给李吴山。毕竟是“恩出于上”,由李吴山亲自把这些钱财分给大家,才能显出大帅的威严和恩宠。 在崔耀祖看来,自己最大的错误就是越俎代庖,自己做了水顺人情。 “我老崔做的这个事儿确实欠考虑了,我有错,你要想罚我那就罚吧,我无话可说……” “你是府丞,是朝廷命官,是不是罚你,怎么罚你,那是王宣同的事情……” 王宣同是南京的府尹,是崔耀祖的顶头上司,而且抄家这个事儿本就是南京府衙的责任。 还不等李吴山把话说完,崔耀祖就已经笑了:“王宣同算个鸟,老子都不稀罕正眼看他。他最多也就是把我这个府丞的官职给撤了,老子才懒得伺候他……” 虽说崔耀祖是朝廷命官,是府尹王宣同的下属,但崔耀祖从不把那个所谓的朝廷放在眼里:“抄家抄出来的钱财山满海满,别说是我老崔私下里给弟兄们分了,就算我当着他的面儿这么干,他敢多放一个屁?这事他王宣同未必就真的一点都不知道……” 崔耀祖的手段何等惨烈!当初大肆株连抄没了那么多官员的家产,绝大部分都揣进了大旗军军官的腰包,却只给王宣同留下些汤汤水水的残羹剩饭,身为府尹的王宣同不是傻子,一定早就猜到一些内情,但却不敢声张。或者说他早已在私下里把这个事情对朝廷做了汇报,但已经过了三年,朝廷始终装聋作哑,就当做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这是为什么? 因为朝廷对大旗军的依赖太过于严重,不敢过分追查这个事儿! 要不是当初的崔耀祖率领两百多大旗军的兄弟定住南京城,太子就还是太子,甚至连太子都不是,哪里还能登基坐殿的当皇帝? 这边刚刚拥着你做了皇帝,回头就要因为一些钱财的小事算后账,以后谁还敢给朝廷卖命? 崔耀祖这么说,其实就是在提醒李吴山:你李大帅是英明神武的大人物,心里装着家国天下三万里河山,给你卖命的这些人和你不一样,他们是最一般的普通人,不给他们一点好处,凭什么要大家给你卖命? 凭借严明的纪律?凭借你李大帅本人的威望? 团体的纪律和威望固然有用,但却不是根本。 作为一个团体,维持这个团体最根本的凝聚力就是利益二字。要让这个团体的成员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大旗军这个团体才能始终凝聚在一起。真要是一板一眼的按照规矩和律法做事,那些个抄家抄出来的不义之财就应该交给朝廷! 把天文数字的钱财留给大旗军,当然是为了这个团体的利益考虑,但私下里把这笔钱财给分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只有李吴山本人知道此事到底有多么严重。 若仅仅只是一两个人或者是少数几个人,李吴山一定会行雷霆手段,狠狠的处罚,但是参与其中的人数实在太多了。 光是队官以上级别的,就有一百多人,而且韩福财、李绍、杨树林他们这一批,全都是李吴山的嫡系,是大旗军的基本盘。真要是追查下去的话,不知道会卷入多少人。到时候一定会严重影响到大旗军的战斗力,半个大旗军都会受到牵连…… 虽说大旗军是李吴山一手打造出来的私军,但是在这个事情上却让他有了投鼠忌器的感觉,同时也让他深刻意识到了大旗军的本质:不管这些人对自己有多么忠诚,也不会他们多么英勇善战,始终都是一支传统意义上的老式军队,和这个时代的其他队伍相比,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私份财物,就算你们有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李吴山那凶狠的目光韩福财吓的打了个突,让所有人都噤若寒蝉,但接下来的话语却又让他们顿时就轻松起来:“你们这些个家伙,有一个算一个,全都记大过一次,减两级军功,若有再犯者,严惩不贷,到时候别怪我翻脸无情!” “若有再犯严惩不贷”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就是下不为例呀! 也就是说,此事到此为止,李吴山不准备再追究下去了。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这样的手法当然不高明,只能算是一个非常无奈的不是办法的办法。 揪住此事不放彻查到底当然是最好的办法,但那会严重动摇大旗军的根本,李吴山不敢那么做,所以才不得不向现实低头,做出了妥协和很大的退让。 李吴山的这个态度,立刻就让韩福财等人放心了:“俺们知道行差做错了,得亏老爷宽宏,没有和俺们计较。老爷放心吧,这事以后肯定不会再有。俺们一定在打仗的时候更加的卖力气,尽早把老爷减去的军功找补回来也就是了……” 对于这些军官而言,记过这样的处分根本就不算什么。至于说减两等军功,那就更不叫事儿了。只要再多打几个胜仗,多杀几个辫子兵,很快就能把减去的军功赚回来。 相对于朝廷的正式职位,其实大旗军的营官级别很低,但这个身份才是根本中的根本。这意味着自己还是大旗军的骨干和中坚,是李吴山李老爷的直属手下,是嫡系中的嫡系! 被自己花销的那份钱财已经追不回来了,剩下的已经全都上缴给李吴山,大家还挨了李吴山的训斥又正式认了个错,这事也就算是过去了。 在整个过程当中,最揪心的不是这些个营官,而是崔耀祖。 崔耀祖一直都在担心李吴山揪住这个事情不放,他要是真的做出“挥泪斩马谡”的事情来,真的狠狠处分这批人,无疑会动摇大旗军的根本。好在李吴山还和清醒,没有真的那么干,也就让老崔放心了。 看着众人如释重负的表情,李吴山的心情不仅没有因此而放松,反而愈发的沉重起来。 相对于私分钱财这个事情本身,更让李吴山感到震惊的是这些人的态度。 韩福财他们这些人,根本就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充其量也就是犯了点微不足道的小小过错而已,事后补救一下再认个错也就算是过去了。哪怕是李吴山把大家召集起来郑重说起,也显得有些小题大做了! 实实在在的好处是维系团体的关键,不能奢求每一个人都是无欲无求一心报国的苦修者,这个道理李吴山不是明白,但却因此清清楚楚的看到了大旗军和学生军的本质区别。 同样是自己一手打造出来的团体,这两者之间却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差距不是体现在武器装备和战斗模式上,而是体现在思想层面上。 大旗军依旧没有挣脱老式军队的范畴,充其量也不过是比同时代的军队更加忠诚也更有战斗力而已,但却没有本质的突破。 所谓的本质,只有两个字:信仰! 大旗军和吴山军校的学生们有着不同的信仰,注定了他们的思想不在一个层面上。 信仰的建立,绝非朝夕之功。李吴山已经暗暗下定了决心,找机会给大旗军树立起更加纯粹也更加坚定的信仰! “这次把大家集合起来,除了这个私分钱财的事儿意外,还有个很要紧的事情!”李吴山铺开桌子上的地图说道:“湖广战事,你们都已经知道了吧?” 第三百一十四章 拒绝参加 占领了九江之后,仅仅只休整了两日,做了第一波补给之后就迅速清缴周边的清军,并且在六日之后又爆发了一场“大战”! 南昌府派遣七千多人马,气势汹汹的扑向九江,试图趁学生们立足未稳之际重新夺回。但这股清军明显不敢和气势正盛的学生兵硬碰硬,进行了一场小规模的接触战,撂下了一百多具尸体之后很明智的退回到了修水一线。 赣西、赣西北一带的清军大多是左梦庚残部,早就被学生们如同电闪雷轰般的攻势吓破了胆,根本就不敢硬碰硬,只是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上摆出威胁的姿势,其实就是在等待阿济格的主力辫子兵上来。 说起那边的战事,沉闷而又压抑的气氛顿时变得活跃起来,众人纷纷发言: “娃儿们打的不赖呀,不愧是老爷一手调教出来的好兵!” “一直顺着长江打过去,就能捅阿济格的腚了。” “不愧是咱们大旗军的种儿,就凭这个气势就能吓的阿济格那狗贼睡不安稳。” “咱们大旗军的子弟,又是老爷亲手训出来的队伍,自然是没话说……”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要是咱们这些人过去了,和娃娃儿们并着膀子打,那才有意思,却白白便宜了廉金斗那货!” 在这些嫡系军官的心目当中,廉金斗虽然不是外人,终究也还是疏远了一些,至少他不是大旗军本部人马出身。学生们打的那么漂亮,却让廉金斗捞了不少战功,总感觉有些吃亏。 学生们虽然不在大旗军的战斗序列之内,却和大旗军有着最天然的“血缘关系”——因为那些学生基本上全都是大旗军的子弟。 在众人的心目当中,廉金斗只不过是“盟友”,最多算是志同道合的战友,但学生们不一样啊。 学生们绝对算得上是大旗军的“亲儿子”,可比廉金斗亲近多了。 “阿济格的主力辫子兵已开始集结了,必将爆发一场血战!”李吴山表示出了自己的担忧:“我的学生……娃娃们虽然锐不可当,终究人数太少,就算是大红狼死了命的牵制,也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听了这话,众人忍不住的发出“心领神会”的哈哈大笑:大红狼的儿子郎太平就在学生们的首脑之一,为了减轻儿子的压力,大红狼就算是打的吐了血也一定会拼命牵制清军。 大红狼和廉金斗不分远近,都是大旗军的“盟友”,但大红狼的儿子是学生兵,这就显得比廉金斗亲近了许多。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说的在理。”李吴山笑道:“咱们大旗军的子弟,当然得由咱们大旗军护着才能放心。莫田基,杨树林、汤江流……” “在!” “做好增援麻县的准备,四日之后开拔。” “是!”当众人习惯性的称了一声“是”之后,才猛然意识到有点不对头:难道不是应该去增援九江方向的学生们吗?怎么要去增援麻县?麻县那边不是只负责侧翼的牵制吗?有大红狼和刘春生,还有乱七八糟的闯军残部,应该足够了吧?为何还要增援? 李吴山笑道:“学生们虽然攻势犀利,终究是初生的牛犊儿,真正到了关键的节骨眼上,还得是咱们大旗军的老底子!” 利用大旗军的部分主力营头去增援麻县的大红狼和刘春生,这本就是《西江月》作战计划的一部分…… 由李吴山亲自带队,率领四个主力天干营和一个直属队去增援麻县,而不是直接甩出一份作战计划让他们去执行,这是大旗军早就习惯了的基本作战方式! 老式军队习惯于由主帅带队,更加便于协同指挥,也有利于士气的提升和鼓舞,但学生们则完全不需要这一套做法! 这也是新旧两种军队的不同之处! 三树墩,吴山军校。 从昨天开始,年轻的学生们就显得有些兴奋和期待,因为他们终于要走上战场了。 走上战场,并不意味着直接参战,而是通过观摩在实战中学习战争,亲身体会战争。 首先观摩战争,然后才正式参与战争,前几期的学长们都经历过这个过程。 既然是抱着“现场学习”的态度,规模肯定不会很大,对于人员的数量有着严格的要求:仅有四百个名额。 谁有资格到真正的战场上观摩学习,完全取决于各自的学习成绩:思想养成、战术素养和实战操训,这三项必须全都达到“优异”才能取得这个资格。 化名为朱季兴的永王满脸都是兴奋的神色,就好像是捡到金宝的叫花子一样兴奋的手舞足蹈:“组长,我的速射评了优异,速射考评通过了!” 速射一直都是朱季兴的弱项,之所以能够在这个关键的考核中取得“优异”,在很大程度上他的小组长陈茂反复给他开小灶不停的给他补训的结果。 所以,拿到这个成绩之后,朱季兴第一个就来向自己的小组长陈茂来报喜了。 “很好,干的漂亮!”明明比朱季兴年长不了几岁,但陈茂却远比这位凤子龙孙更加沉稳:“我一直都在担心你在速射项目上吃亏,终究算是通过考评了,恭喜你!” 朱季兴的脸上洋溢着难以掩饰的成就感:“多亏了陈组长一直帮我补训,我记得你的好处,来日一定厚报!” “你怎么又说这些话语?”陈茂皱着眉头说道:“你是我带的新生,帮你补训是我的职责所在,以后不要再说报答之类的话语了。” “是,组长。”喜不自胜的朱季兴说道:“我已有了去九江观摩实战的资格,我已报了名,这是我的遗书,请陈组长帮我递给校务司……” 对于任何一个新学员而言,能够去九江观摩学长们的战斗,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认可和莫大的荣耀,所以朱季兴才亟不可待去报名。 虽说仅仅只是观摩而不是真正参战,但那毕竟是战场,所有人员必须事先写好一份遗书,做好为国捐躯的准备。 朱季兴已经做了所有的准备,连遗书都写好了,但最终的结果却让他无比失望:校务司拒绝让他去往九江观摩实战,遗书也退了回来。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我的三项考核都是优异,为什么不让我去?”朱季兴大叫着:“为什么别人能去而我却不能?这是为什么?” “我不知道,”陈茂很平静的说道:“这是校务司的安排,没有任何解释!你的考核成绩明明已经合格了,我也不明白这到底是因为什么,但你必须遵从!” 朱季兴已经大致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陈组长,我想请个假。” “什么假?” “事假,我有急事要回宫……回家一趟,真是很急。” “何时返校?” “不会误了今天晚上的点卯。” “好,那就准你半天假,千万不可逾期!” 第三百一十五章 效忠对象 “不让我去九江,是皇兄你的安排吧?”临时请了半天假的永王刚一回宫就急吼吼的大叫起来:“我知道一定是你们的安排。” 看着昔日那个瘦弱的弟弟越来越强健,身条也扯开了,已经长的和复隆皇帝一般高低,比年纪最长的长平公主还要高出半个头去,复隆皇帝心中甚喜,面带微笑的说道:“朕确实曾经嘱咐过忠勇公,不会让你去犯险……” “犯险?我不是去打仗,是观摩,仅仅只是观摩啊,不会有危险……” “但那毕竟是战场,”作为大行崇祯皇帝年纪最大的孩子,长平公主笑着说道:“兵凶战危刀枪无眼,万一有什么不忍言之事……还是不去的好。” “不亲眼见识到真正战场怎能成为合格的士兵?”永王的调门很高:“好不容易才有这次机会,千万不能错过呀?” “永王也不必太在意,你去军校只是学那行军布阵之法,又不是真的要去冲锋陷阵。只要学会了忠勇公练兵的精要之处,以后就可以组织起一支由皇家直属的禁卫军,这就可以了……” “亲历战争和纸上谈兵怎能混为一谈!”素来怯弱的永王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坚持,“宰相必起于州郡,将帅必发于卒伍,这是连最寻常的小兵都知道的道理,皇姊和皇兄怎会如此糊涂?不亲历战阵仅仅只是学习纸面上的东西,又能济多大的事情?若不是观摩实战的作用巨大,忠勇公又怎会如此重视?又怎么会专门组织学生们去观摩?” “我朝立国垂三百载,自太祖,成祖以来,国势日渐衰颓,再不复建国之初的兵强马壮,因为什么?”这当然不是一个疑问句,而是一个陈述句,因为永王马上就给出了答案:“就是因为太祖和成祖是亲历厮杀的皇帝!生于深宫长于大内,能见到什么世面?我煌煌大明若想再现太祖成祖之时的军威之隆,必须亲自经历战争,在厮杀中成长啊……” 这番话一说出来,连复隆皇帝和长平公主都深感惊讶。 坚持要是九江观摩实战,说的有理有据,而不是以前那种孩子式的固执和任性,足以说明永王已真的长大了! 以前是永王虽然很乖巧很随和,但却绝对说不出这样的话来。 宰相起于州郡将帅发于卒伍,确实是一个真理,不亲身经历实战就永远只是纸上谈兵的赵括,这个道理复隆皇帝不是不明白,只是舍不得。 “为我大明计,永王的说法或许真是对的。”关键时刻,长平公主对永王表示了极大的支持:“总是一味回护终究不好,经历些风雨未必就是错。或许真的应该让他去九江走一走看一看,而不是仅仅只留在军校里边,皇帝以为如何?” 永王本就说的在理,又有长平公主这个大姊的支持,皇帝也就默许了:“看来忠勇公还真是有些手段,仅仅只是一年多的时光,就已把永王从一个孱弱的少年调教成为如今的这个样子,朕心甚慰!朕这就派人去给忠勇公传旨,让他允了永王去九江的事儿吧。” 既然复隆皇帝已经答应了,永王也就满意了,急匆匆的就要出宫返校…… “这就要回去?也太快了吧?” “我只请了半天的假,晚上还要应卯呢,可不敢耽误了。” “那也不必如此火急火燎的回去呀,难道回来一趟,”长平公主说道:“怎么也得吃个饭再走,放心吧,误不了你应卯!” 马上吩咐御膳房准备了一桌宴席,又把年纪幼小的昭仁公主喊了过来,难得相聚的兄弟姐妹四人吃了顿“团圆饭”。 “永王在吴山军校已一年多了,学的如何了?” “在军校的这一年多当中,所学胜过以往十年……至少二十年!”狼吞虎咽的永王说道:“臣弟已经明白了火器之要。这火器之所以如此犀利,不在乎火器本身,而是在于全新的战斗模式。尽可能的实现的火力的瞬间爆发,在一个点上达成突破,就可以借助火力的威猛瞬间摧破敌阵,这样的话,就等于是永远在局部或者是一个方向上实现了兵力优势……” 说起对于火器的运用,仅仅只是学了一年多的永王绝对可以算是个“行家”了,至少在复隆皇帝和长平公主面前,可以把火器的运用之法说的头头是道:“虽然火器早已有之,但以前却没有这样的战法。火器果然犀利,但战法更加重要。这种全新的战斗方式,可以对冷兵器形成碾压效果,尤其是前置的远程杀伤,几乎是无敌的。就说这个火炮的延射吧,只要实现了步炮协同,就等于是在自己的前面铺开了一片火力网,再怎么强悍的敌人,就算是强行突破进来,也肯定早已死伤惨重,再用密集的火铳方阵,纵是千军万马也不过是土鸡瓦狗,完全不堪一击……” 看着十几岁的永王能有这般见识,复隆皇帝和长平公主忍不住的暗暗欣喜,愈发认为当初送他去军校学习是一个无比英明的决定。 “永王只需好好学,再过一两年,差不多就可以学到忠勇公的真传了,到时候组建皇家禁卫军,定然可以再现我大明的无敌军威……” “如果单纯只是学习战法,再有两年应该可以学个差不多,但……这打仗的事儿么……归根到底还是在于人而不是在于器!”永王放下筷子,深有感触的说道:“火器新军的核心就是纪律和秩序,只有铁一般的纪律和绝对的秩序才是根本。除此之外,最核心的东西就是……就是思想……” 永王说出了太多的新名词,有些名词复隆皇帝可以听懂,有些则只能听个大概,还有些则是完全不懂,那就只能靠猜了:“思想……是不是说建立起绝对效忠的想法?”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但也不完全准确。” “不论大旗军和吴山军校,都是忠勇公的私兵,必然会被训练成他的死士,能让人效忠至此,这忠勇公手段了得……” 让手下人效忠的手段虽然很多,归根到底无非就是赏罚分明四个字而已。高封厚赏与霹雳雷霆并举,赏功罚过言而有信,才是强军的根本。自先秦时代的商鞅以“百金立木”的手段强秦以后,这种法子已经沿袭了两千年,并且被事实证明是绝对行之有效的。 “大旗军是什么样子,臣弟不知,但军校里边的情形……皇兄确是错了的!”永王说道:“在军校当中,从来就没有效忠忠勇公的说法,也没有人会那么想!” 吴山军校的学生不对李吴山效忠?这句话让长平公主和复隆皇帝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李吴山一手创建的军校,一手培养出来的学生,却不对他本人效忠,这怎么可能? 服从、荣耀、无畏、牺牲,这八个字就是吴山军校的校训,确实没有“忠诚”这两个字儿。更没有向李吴山效忠的说法,李吴山也从来没有向学生们灌输类似的思想! “你们……我……朕是说军校里的学生们不对忠勇公效忠,那对谁效忠?” 这是一个连皇帝都无法理解的问题! 永王站起来说道:“为我族而战是我们的使命,为我族而死是最大的荣耀,校长从来就没有说过要我们效忠于他,从来都没有!” 不管是一支军队还是一个团体,必须要有一个效忠的对象,哪怕是推而广之到更大的层面上,也是这个道理。就拿大明朝来说吧,全天下都要对皇帝效忠,这才是正统的意义。 但吴山军校的学生们却不需要对一个具体的人效忠,这简直就是无法想象的事情。 若是没有了效忠的对象,辛辛苦苦的训练又是为了什么? 天资聪慧的长平公主已经隐隐约约的意识到了点什么,但却不敢确定,用很迟疑的语气问道:“这是不是说,整个吴山军校的效忠对象就是你口口声声说的那个我族?” “当然!”永王的脸上现出一丝明显的亢奋,用很大的声音说道:“为我族流尽最后一滴血,是我们最大的荣耀,也是我们存在的意义!” “忠勇公为何不要你们……不要学生们效忠于朕?” “皇帝不也是我族之一吗?” “朕即天下!”复隆皇帝很有气势的说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朕即国家!” “国家和我族不是一回事……” “那就是说他李吴山要学生们不效忠于朕?” “也不能这么说,因为皇兄你也是我族的成员啊,我们大家都是!” 对于刚刚才觉醒了民族意识的永王来说,很难用一两句话解释清楚皇帝和民族的关系,他只是朦朦胧胧的感觉到皇帝和民族不是一回事,这两者之间有太多的重叠之处,虽不矛盾却不相同…… “其实我也只是刚刚懂得一些皮毛,还不是很明白,以后真正弄懂了再给皇兄说吧。”只一口就吞下了一整块糯米桂花糕,又专门包了一大包精致的宫廷点心:“时辰不多了,我得赶紧返校,若是误了应卯需是要吃军棍的。这些东西味道很赞,我给陈组长他们带些回去打牙祭……” 隔了一日之后,校务司允了第五期学员朱季兴的申请,他和其他入选的学生们一起成为观摩团成员去往九江战场…… 第三百一十六章 星星之火 红土山不是山,而是一片起伏不大的丘陵地代。 蜿蜒曲折的石渠河穿流而过,将这片丘陵地带切割的支离破碎之后注入高邮湖,史环部就在这一带活动。 现如今的史环部已发展壮大到了近五百人的庞大规模,其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当年的淮扬军旧部。在敌占区保持这么大规模的存在,不得不化整为零,分散成为十几个大大小小的部分。小股的只有十几二十个人,规模最大的也不过百十号人马。 在敌后作战,尤其是在洪承畴的眼皮子底下活动,生存的艰难可想而知…… 现在的史环,早已不是什么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而是能使唤刀枪上阵杀敌的老手,为了继续生存下去,一个昼夜之间转移一百多里早已成了家常便饭。 腰里挎着一柄没有鞘的刀,手里捏着一封书信,良久沉默不语。过了好半天才对杨疯子说道:“把兄弟们召集过来,我有事要说。” 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头目纷纷靠拢过来,围聚在篝火之旁,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刚刚取得了一次补给,按照往日的经验,接下来必然要有一场大的行动。 这大半年来,北伐的口号喊的震天响,估摸着江南的各项准备工作早已安排的妥妥帖帖,大规模的北伐马上就要开始,正是豪情男儿建功立业之时,大家早就期盼着这一天了。 望着眼前一个个熟悉的面孔,看着这些和自己生死与共的昂昂男儿,史环没有做任何隐瞒,而是直接把史德威的书信交给了杨疯子:“杨家兄长看一看吧。” 杨疯子并没有直接接过那封书信,而是笑呵呵的说道:“与江南的联络从来都是妹子你的首尾,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将军的书信我们就不看了……” “还是看一看吧,大家都看看。” 杨疯子这才拿起书信,仔细之后脸色顿时变得异常沉重,却什么话都没有说,而是把书信交给下一个人传阅! 所有人全都看过了之后,史环将那封书信投入到篝火之中,眼睁睁的看着书信在烈焰中化为灰烬。 在这封书信当中,史德威已经说的很明白了:所谓的北伐不过是瞒天过海的战略欺骗,现如今的大旗军主力已经西调去往湖广方向,不日将于阿济格决战。老奸巨猾的洪承畴很快就会回过味儿来,到时候一定会竭尽全力清缴江北义军,为了安全起见,希望史环尽快返回江南…… 喊了这么久的北伐竟然是假的!日夜期盼的江南主力竟然不来了! 这个消息来的太过于震惊,所有人都有种茫然无措的失落,大家全都沉默不语。 “诓洪承畴而击阿济格,从大方向上来看确实一步妙棋。家兄的书信中已经说的很明白了,我江南主力已击溃左梦庚部,锁死了长江,局面一片大好……” 锁死长江之后,等于是消除了来自上游的威胁,对于整个江南而言确实是一片大好局面。但是从战术的细节来看,尤其是站在史环的立场上,局面则变得空前危险。 只要洪承畴察觉到了这一点,就有机会腾出手来,到时候必然会对江北数量众多的各股义军发动大规模的清剿,对于身在敌后势单力孤的史环部而言,生存环境必然会极端恶化,那将是一场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 “我部本就是四面受敌八方来攻,哪一天不是在危险当中度过?但凡能够光复江北驱逐鞑虏,纵是九死又有何妨?”身为女子的史环说的斩钉截铁:“只要击败了阿济格,到时候两路大军夹击狗贼洪承畴,定可以看到那狗贼的覆灭!” 这种战略层面的东西也就是说说而已,现如今这个局面大家更关心的还是自身的安危。 杨疯子用眼神和兄弟们交换了一下意见,故作轻松的说道:“咱们这帮兄弟,围绕高邮湖活动已经好几年了,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没有见过?何曾怕过洪承畴那狗贼?妹子你尽管放心的回去江南等着兄弟们的好消息,总有一天,老子会亲手砍下洪承畴你贼的狗头以祭督师的在天之灵……” “是,咱们都是督师的兵,就算是督师不在了,这仗也得打下去。纵使形势再怎么险恶,何曾惧过?妹子你且先回到江南图个安稳……” “不,我不回去!”史环轻轻的摇了摇头:“这江北之地,寄有先父之灵,但使这淮扬之地还有一个清兵,我就绝不回去,就算是死也要死这里!” “妹子,你还是回去吧。只有你回去了,将军才能放心,兄弟们才能无有后顾之忧……” “有死而已,诸家兄长都不惧死,我又有何惧?”雀跃的篝火照耀之下,史环的脸上似乎闪耀着一抹闪亮的金属光泽:“先父在天有灵,想必一定希望我能留在这里,继续和诸位父兄奋战到底……” 杨疯子等人还想劝解她回去,史环却很坚定的摆了摆手示意众人不必再说:“我与诸位父兄奋战经年,岂能临阵脱逃?大家都不必说了,我已下定决心继续留在江北之地!” “妹子,我们这些个兄弟们都知道你不怕死,督师的后人从来就不怕死。但……万一你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等就是死去到了阴曹地府,还有何颜面去面对九泉之下的督师?” 杨疯子等人确实不怕死,但他们很怕危险降临在史环的头上。 “只要有妹子你这杆大旗在,就算是咱们这些兄弟全都死光了死绝了,还能再召集义士继续奋战。若是这杆大旗倒下了,可就全完了……” 对于这支敌后游击队而言,史环本人的意义极其重大。与其说她是一个战士,还不如说是一个精神象征,是一杆飘扬大旗。 只要史可法后人的这杆大旗还在,就算是被剿灭了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若是这杆大旗倒下去了,后果不堪设想…… “立在江北的才是大旗,才能号召天下忠义之士,回到江南算什么?享福吗?”史环笑道:“我知道诸位父兄是担心我,其实完全不必,这几年来,咱们什么样的场面没有见过?哪一次不是化险为夷?我意已绝,不必再说了。眼下最要紧的是尽可能发起大的攻势,继续麻痹洪承畴,营造出北伐在即的假象,就算是能多争取一天的时间也是好的……” “那……那给将军的回信应该怎么写?” “不用回信,家兄自然会明白我的心意!”用一根木棍轻轻挑动着炭火,史环轻描淡写的说道:“只愿你我都是这通红的火星子,能在江北点起燎原之火!” 第三百一十七章 大梦初醒 洪承畴的案头摆着两封书文,一份出自多尔衮,一份出自当今太后。 多尔衮在书文中严厉斥责洪承畴,说他“敷衍塞责”“当进不进”,以至于“耗兵糜饷”“拖延日久”,用词非常的不客气,几乎等于是指着鼻子破口大骂了。 太后的那一份则婉转的多,基本没有谈及任何和军事有关的话题,而是用比较隐晦的方式向他诉苦:比如说财政日渐艰难,朝廷入不敷出,连宫里的用度都一减再减,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不得不动用了专门给旗人准备的旗饷,希望洪承畴能够充分体谅朝廷的艰难和良苦用心…… 这两封书信虽然言辞各不相同,但却是同一个意思:赶紧进兵,速战速决平定江南残明。 多尔衮的破口大骂也好,太后的旁敲侧击也罢,都是在催促。对此洪承畴只能苦笑。 平定江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呐! 江北之兵汹汹十几万之众,但却分属三个不同的“派系”:以佟图赖的汉军旗为代表,包含新增的部分蒙古旗,其实是多尔衮一系的人马。萨哈林是礼亲王代善的儿子,代表着清廷当中的老牌勋贵。以刘良佐为代表的那部分杂牌军则代表着新附军的利益,再加上杂七杂八的地方驻军,关系错综复杂,偏偏就没有直属于洪承畴本人的队伍。 调和各个派系之间的关系就已经让洪承畴焦头烂额了,再加上风起云涌的十几股义军不停的折腾,渡江南征哪里是那么容易的? 面对江南日渐高涨的北伐呼声,洪承畴早就注定出了一个“诱敌深入”的总体战略,将手头上的三股主要武装力量渐次铺开层层设防,以期达到消耗明军活活磨死对手的战略目的。 “大人,这两封信应该怎么回?” 洪承畴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面带微笑的看着这个人,笑呵呵的说道:“恩同呐,我记得你今年好像是五十七岁了吧?” “回大人的问,卑职癸巳年生人,属小龙的,和大人一样的年岁,只是比大人小了一个月!” 说话的这个人叫冯成章,字恩同,祖籍漳州,算是洪承畴的半个老乡。早在崇祯三年洪承畴出任延绥巡抚的时候,就是洪承畴的私人幕僚了。 “你跟着我也有小二十年了,有没有想过要当官儿?”洪承畴笑道:“要是你真有这个想法,就老老实实的告诉我,帮你谋个一官半职……” 按照当时官场上的传统,幕僚完全就是一种雇佣关系,算是大半个私人秘书,和朝廷没有任何关系,仅仅只对洪承畴本人负责。这冯成章虽是洪承畴的心腹,却是白丁之身,至今没有任何官职。 从山陕到辽东,从辽东到京城,再到现在的江北,不管洪承畴事明还是降清,这个冯成章都是一路跟随。就凭这份资历,想要做个官儿的话,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 “大人抬爱,学生心领就是了。”冯成章笑着摇了摇头:“这么多年来,学生跟随大人一路辗转,吃过苦也受过罪,好处也落下了不少。不瞒大人说,光是下面孝敬的各种供奉,就已够学生几辈子的吃穿用度了。学生已到了这个年纪,早就绝了出仕为官的打算。只等平定江南之后就向大人请辞,到时候就可以做个富家翁了……” 宰相门前七品官,如洪承畴这样的方面大员,作为他的大半个“秘书”,就算冯成章不去刻意的捞钱,很多灰色收入也不在少数,最难得的是他敢于直接向洪承畴承认这一点。 “老爷是属小龙的,学生也是,只想附老爷之尾,图个安安稳稳的富贵也就是了,官场上的事情学生早已看的通透,真没有那个心思去做官了。” “小龙……小龙……”洪承畴苦笑着说道:“说好听一点是小龙,不过是条蛇罢了。还是冬月之蛇,注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你能告老请辞回家去做富家翁,我却不能。想想那纵情林泉笑傲山野的逍遥,真是让我羡慕啊!” 冯成章已事洪承畴近二十年,老了之后还可以请辞回家,但洪承畴能请辞吗?作为他的私人幕僚,冯成章当然知道蕴含于这句话当中的深意:“如今摄政王和太后表面和睦,实则暗斗不止,怎么看都不象是平稳之兆。老爷最好还是超然一点,不可卷入这场争斗,以免受到池鱼之殃……” 多尔衮和太后之间的争斗越来越激烈也越来越公开化了,迟早会有爆发的那一天。到时候必然是石破天惊,哪怕稍微受到一点点波及也会是滔天巨浪,稍有不慎就是粉身碎骨万劫不复的境地,关于这一点洪承畴已经看的很清楚了。 不参与这场争斗是最好的选择,只有超然物外才能不受波及,但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不论洪承畴是不是太后的人,别人都会这么认为,也不管他有没有参与到清廷高层的争斗之中,都不可避免的会被卷入其中,这是他完全无法左右的局面…… 就眼前的这个局面,若是以太后为代表的“帝党”一系最终落败,他洪承畴第一个就要多尔衮拿下,到时候必然是万劫不复的凄惨局面。若是不能顺利平定江南,也一定会被当做是最大的替罪羊。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是太后战胜了多尔衮,他洪承畴也不会落什么好下场:用过了的擦脚布毫无价值,肯定会被一脚踢开,能保住身家性命就算是不错了…… “别看我现在位高权重,这些全都是虚的,只要朝廷一纸书文就能剥夺我的一切……这些话也就只能对你说说,”洪承畴发出一声无奈的长叹:“罢了,罢了,现如今再说这些还有什么用?你替我回摄政王和太后的书信吧,还按以前的老方略回复他们即可。” 老办法就是拖延。 多尔衮和太后都在催促他尽快平定江南,但那完全是出于政治的考虑,军事上根本就不可行。 虽说洪承畴控制着十几万征南大军,但那只是纸面上的数字,真正可以拉到战场上的军队还需大一个很大的折扣,洪承畴实在没有平定江南的把握,为了避免重蹈多铎的覆辙,只能采取防守反击的办法,极力避免在敌人的内线作战。 时至今日,洪承畴依旧不相信湖广方向上的明军就是江南的主力,那只不过是战略牵制的偏师而已。虽然九江已经失守,更多的迹象证明明军已经把大量精锐部署在西边,但洪承畴依旧相信自己的判断。 在湖广打仗的是明军主力?这种把戏也就只能骗一骗战场上的雏儿罢了,却是骗不过洪承畴的。 作为明军野战主力的大旗军和扬州军,就部署在沿江一带,虎视眈眈的盯着江北,不可能去到湖广。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那李吴山和史德威演了一场瞒天过海的好戏,已在神不知鬼不觉之间把主力调到了湖广方向,但有一个事实却骗不了人:动员。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是千古不亘的道理,要想支撑主力作战,必定需要海量的钱粮资材。大规模的动员永远都不可能在悄无声息的情形之下完成,残明最重要的后勤动员能力几乎全都在洪承畴的眼皮子底下,明军会在没有完成后勤动员的情况下去和阿济格决战? 绝对没有这个可能。 明军的主攻方向必然是江北,北伐才是他们的最终目标。 就在这个时候,贴身的亲卫送来一份书信。 书信来自湖广。 是左梦庚的亲笔信。 和前几次的来信一样,内容并无新奇之处,还是在催促洪承畴尽快进攻江南,以缓解赣西和湖广的军事压力。 左梦庚的人马战斗力低下,甚至可以说是不堪一击,除了数量众多之外几乎毫无亮点可言,被明军的偏师击败并不算很意外,所以他才着急的催促洪承畴赶紧发动攻势,好分摊他们的压力。 这封书信多是说过好几遍的陈词滥调,但末尾的几句话却引起了洪承畴的注意: “……李吴山已亲临九江,正率部西进,沿途给养舟船自池湖入江,绵延十数里……” 看到这句话,洪承畴的神态陡然一僵,旋即脸色大变,猛然站起身来,因为动作太大,把圈椅都给带翻了,撞倒了矮几上的茶盏,弄的汁水淋漓好不狼狈。 “好一招瞒天过海,好一招瞒天过海……” 这一次,洪承畴终于反应过来,他知道自己被骗了,而且被骗的死去活来。 湖广方向就是明军主力,连李吴山本人都已经过去了。 作为主力移动风向标的后勤补给,根本就不是起于江南或者是大旗军的老巢颍州,而是发自安庆一带。 就地补给,就近运送,看起来好像很简单,但却需要事先进行非常周密的部署,还有地方上的全力配合,没有几个月的准备时间根本就不可能实现。 也就是说,早就在很久之前,李吴山就已经动了进攻湖广的打算,并且早就开始部署了,却把洪承畴骗了个团团转。 阿济格和左梦庚说的是真的,判断失误的是他洪承畴。 这是战略大方向上的误判,除了军事影响之外,还有巨大的政治影响,事后洪承畴一定要为这个重大失误负责。 为了弥补损失,洪承畴必须趁江南空虚之际马上发动攻势,若是能够顺利平定江南或许还有些补救的余地。若是征南计划失败,那就真的是万劫不复了。到了那个时候,就算多尔衮不责罚,太后也一定会把他抛出来当替罪羊。 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洪承畴当机立断马上下令:“火速召集诸将军议……马上给鳌拜去信,快……” 在进攻江南之前,必须彻底摆平后顾之忧:不计代价的剿灭身后的各路造反军,尽快为平定江南的总体战略铺平道路。 那些小股的造反武装虽然飘忽不定,但只要用海量的兵力压上去,一定可以快速消灭。只是淮安以北的天王军有些麻烦,需要山东的鳌拜进行配合才行…… 就好像大梦初醒,洪承畴总算是反应过来了! 第三百一十八章 百座书楼 九江之所以叫做九江,就是取了一个“九水归江”的意思,单纯从这个地名上,就可以看出这里的地形了。 从安庆府出发,经息水而入龙湖,进长江后逆流而上,这就是湖广方向的物资补给路线,全程都是走的水路。 在铁路出现之前,水路一直是大宗物资的重要运输方式,不仅成本更低而且受到路况限制更小。 九江的学生们就是依靠这种蚂蚁搬家的方式维持着源源不断的给养运送。 作为三条水运路线之一,齐家排帮出动了一百四十多条竹排,而且全都是结构复杂的双层排。 齐图远高举着那一块小小的黑铁勋章,迎着江风高声呼喝:“这个东西胜过一百座藏书楼,只要有这东西在,纵是千秋百代之后,咱们齐家也能有个说法,最不济也能落个为国为民的忠义之名!” “咱们齐家行排走筏,几代人都吃水面上的这碗饭,这几十年来,也就挣了点衣食。扬州一战,我齐家名动天下,不论是在淮水还是在长江,见到咱们齐家的招牌谁不敬咱们三分?别的大话我也不敢说,只是这内河水运,咱们齐氏排帮已是天下第一家了!” 在扬州血战之际,齐家排帮不惜一切代价的拼死运送,保全了无数扬州父老,就凭这一点儿,齐家排帮的名头就大到了天上去。 新朝定鼎金陵之后,在授勋大典当中,齐图远得到了一面上等黑铁勋章。 这一面小小的铁牌子就是整个齐家最大的荣耀,有了这个东西,在内河航运这个行业当中,简直就是无敌的存在。 什么样的信誉和保证都敌不过大旗军授予这面黑铁勋章,这就是齐家排帮信誉和实力的象征,分明就是航运第一家了。 如今这攻略湖广之战,是大明朝第一次的反击战,作为水上运输的一支重要力量,齐家排帮当然不能落于人后,一接到李大帅的命令马上就排出了最“豪华”的阵营。 从安庆到长江的这一段水道,虽然是在长江水系之内,但却被行业内称之为“下淮路”,算做是“淮运”的一部分,对于齐家排帮而言,相当于是在家门口的内线作战。 按照排帮的规矩,使用双层排就意味着运送的货物极其重要,万万不能沾水。事实上恰恰就是这个样子,因为他们运送的是军用作战物资:每个木箱之内都封存着十二杆火铳,还有六十多门小型火炮和大量的弹药以及弓箭、皮革、军用口粮等等,这些东西都是绝对不能沾水的。 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东西都应该始终舟船运送,而不应该使用排筏这么简陋的水面工具,但排筏有排筏的好处,因为排筏的速度更快,通过性能更好。 “咱们运送的全都是杀敌的利器,要是出了一丁点的差池,不等大帅处罚,我先用家法把他给办了。”齐图远高举着那块代表着毕生最高荣耀的上等铁质勋章,好像个热血沸腾的少年人一般高声呐喊:“我已是这般年纪,还能活几天?齐家以后怎么样就看你们这些后世儿孙的了。你们这四房都是我齐家最精干的子弟,不管是谁,只要做的最好,我就把这面勋章传给他……” 如同绝大多数“家族企业”一样,齐家排帮同样面临着“继承人”的问题。 老家主齐图远年事渐高,而齐家排帮的规模越来越大,必须选一个优秀的接班人。四个儿子都很不错,很难说哪一个更优秀,也很难做出选择。 这一次,齐图远已经有了计较:利用这次湖广之战的后勤运送,选出最合适的接班人继续执掌排帮和整个齐家。 谁能得到老家主手里的这面勋章,就等于是坐实了下一任家主的位置…… 做的是为国为民名留青史的壮举,比的是水面运送的看家本领,四个儿子无比胸中血沸摩拳擦掌…… 站立在头排之上,用悠长的曲调唱起了传承了几百年的水排号子:“放排喽——” “浪靠边——” “下排喽——” “水在前——” 齐图远每唱一句,齐家子弟就和一句,虽不是什么优美的曲调,却自有一种质朴和雄浑的古拙之美。 一条条双层大排逆流而上,登时便是一副百柯竞流的宏大场面。 激荡的江流在下层排中飞溅,双层排的特殊结构就好像是一艘镂空的大船,却比任何大型的运货舟船更加快捷,一路劈波斩浪穿湖过水,在江面上驰骋开来…… 过了九江府的江面之后继续逆流而上,渐渐的,已能听听隐隐的炮声。 大战早已经开始,齐家排帮运送的这一批物资根本就不需任何周转,必须直抵最前线。 到了这个时候,排筏比舟船的优越性就显露出来了。 简陋的排筏根本就不需要专门的港口和船埠,就算是在滩涂也可以装卸货物,方便快捷机动灵活的优势充分体现出来。 早已在此等候的辅兵们纷纷上前卸货,齐图远趁机询问前线的战况:“小兄弟,前边打的如何了?” 负责搬运的辅兵并不是很清楚前线的情形,也很难得到“第一手”的战报,只能说个大概:“左部的兵将早就败了,现如今对阵的是阿济格的主力辫子兵。至于打的如何那就不清楚了……” “有大帅亲自坐镇,自然无往不利……” 包括齐图远在内的很多人,对于李吴山有一种盲目的迷信心理,似乎只要李吴山出马就一定可以旗开得胜马到成功。当初血战扬州的时候,局面比今日险恶了百倍都不止,还能杀个通透最后照样砍了多铎的脑袋。现如今是主动进攻,那阿济格并不比多铎强,一定可以摧枯拉朽获得胜利。 “我都没有见过大帅呢。”搬运的辅兵小声说道:“大帅刚来的时候,我只是远远的看到了他的认旗,后来就再也没有见到了,据说大帅他们已经到了鸦嘴湾一带,这已是两天前的消息了,现如今是什么样子真心不晓得……” 鸦嘴湾距离此地还有不到二十里的路程,李吴山已经冲过去了?而且是在两天之前?是不是冲的太快了些? 大规模的军团作战,不是街头斗殴那么简单,最讲究的是分进合击协同配合那一套,冲的太快未必就是好事,很有可能是孤军深入。 到底是快速突进还是孤军深入,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谁也说不清楚,完全是出于对李吴山的盲目迷信,齐图远无条件的相信李大帅必定是前者,他一定正以势不可挡摧枯拉朽之势攻击对手。 毕竟李大帅是大明第一战神,连齐图远都能看明白的局势他李吴山不可能看不出来。敢于如此快速突破,必然是有十足的把握。 齐图远微微的昂着头,虽然什么都没有说,心中却在暗暗祈祷:满天仙佛过往的神灵,定要保佑李大帅呀,可千万别处什么岔子…… 第三百一十九章 绝对自信 在整个冷兵器时代的军团级别战争史上,战场从里就不可能是一个点,而一定是一个面。 从浔阳江上游的程子口,到宫河的入江口一带,方圆百里范围之内,全都是战场区域。 在这片区域当中,有四万二千多清军。 虽说左部人马占据了一多半,汹汹近三万之众,但左部人马的战斗力低下战斗意志薄弱是不争的事实,阿济格从来就没有指望左梦庚的乌合之众能够击败对手,真正被他当做主力的还是八旗辫子兵。 一万两千八旗辫子兵是整个湖广的绝对主力,还有一个不满员的蒙古旗,总兵力也就是一万六千多战兵的样子,这才是阿济格真正的主力。 当初,就是用这支主力和大量的新附军,逼降了十倍数量的左梦庚,占据了整个湖广和赣西赣北一带。 阿济格的用兵方式和多铎如出一辙,就好像多铎利用新附军做炮灰打头阵一样,阿济格沿用了这种战法,让数量庞大的左部人马充当“肉盾”挡在自己的前面。 左部人马一触即溃,阿济格一点都没有感到意外。如果左梦庚的人马真的强悍到可以正面对抗明军精锐的话,当初也就不会那么“顺利”的向自己投降了。 真正让阿济格感到奇怪的是,李吴山竟然敢于一路穷追猛打,完全无视规模庞大的清军,直接就朝着这边冲了过来。 “这李吴山当初曾干掉了老十五,怎么说也就是人物了,怎如此的急躁?难道说他没有看出这是一个口袋阵?” 长子和度沉吟了好半天,又倒背着手在军用地图前看了好半天,才用不是很确定的语气说道:“阿玛布下的这个口袋阵分明就是三面合围的架势,连我都已经看出来了,那李吴山也是个久经战阵的宿将,又是此战的主帅,不可能看不破。以儿愚见,李吴山之所以如此不顾一切的前进,只能说明他对自己的军队有着绝对的自信……” 阿济格的长子和度从来都不是什么凶猛的悍将,反而更加侧重于谋略,而且眼光敏锐。和多铎、阿济格他们在血与火中厮杀出来的老一辈相比,虽然少了几分勇武剽悍之气,却多了几分阴柔,尤其是他的洞察力,连阿济格都深感佩服。 稍微愣了一下,阿济格才明白儿子说的“绝对自信”是什么意思,登时就恼了脸面:“你是说……这李吴山视我军如一触即溃的土鸡瓦狗?他根本就没有把这几万大军放在眼里?” “阿玛或许不愿意相信,但事实就是这个样子。”与恼羞成怒的父亲相比,身为儿子的合度反而心平气和:“无论是上一次的奇袭黄州,还是不久之前的九江之战,大旗军的火器兵都是肆无忌惮的平推横扫,从来就没有遇到过一合之敌,对于我军的轻慢之心也是可以理解的!” 黄州和九江两场大战,李吴山都胜的非常轻松,把占据压倒性兵力优势的左梦庚各部打的落花流水,一路高歌猛进如入无人之境,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阿济格虽然不希望儿子涨他人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但还不会糊涂都拒绝承认事实的地步。 大旗军火器兵的厉害,黄州和九江就是最好的注脚,阿济格知道对手很厉害,但却绝对没有达到超越自己的地步,他有这个自信:“瞬间击败左梦庚各部,看起来虽然夸张,其实也不是很难……” 以少量兵力击败规模庞大的左梦庚,真不是什么奇迹,阿济格本人就有这个能力。要不然的话,左梦庚又怎么会向他投降呢? “李吴山率部速进,这不是孤军深入,而是掏心战法!”合度的手指指着地图上的那个黑色箭头说道:“若孩儿所料不错,李吴山一定会甩开沿江列阵的左部人马,直接朝着咱们这边扑过来。” “这是因为他不认为左部人马会对其构成威胁,所以才敢于主动钻进三面合围的口袋大阵,直取核心中枢!”合度很有把握的说道:“眼下最好的办法就是避免与其决战,阿玛应该率部后退……” 只要作为“口袋底”的八旗辫子兵主力不断的后退,利用广阔的空间形成拖拽效应,就可以一点一点的消耗对手的进攻惯性,直到对手师劳兵疲锐气尽失,到时候就可以利用兵力上的绝对优势活活的磨死对方。 作为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将,阿济格当然知道这是最稳妥的战术,儿子能有这份眼光,确实有点强爷胜祖的意思,让人感觉非常欣慰,同时也有些失望。 “我的儿,你的眼光还是窄了!不能总盯着对手,应该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别处!”阿济格缓缓的站起身来,就好像是好最有耐烦心的老师在给学生讲解一道难题般,手把手的教授儿子这场仗应该怎么打:“单纯从战术上来看,我军确实应该以退为进拉扯对手,若此战是在关外,我一定会那么做,但这不是关外而是湖广,你明白了吗?” 合度心思最是聪慧,马上就领会了父亲的心意,听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如果此战发生在关外,不管是在辽东还是在辽西,身边的战友一定是非常强悍的辫子兵,或者是蒙八旗的人马也可以,就算是战斗力稍弱的汉八旗也可以那么干。但在这湖广之地,却没有那么可靠的战友。 父亲信不过左梦庚,不认为他们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 左部人马的战斗力和有目共睹,在整个明清交替之际,就算不是最烂的,也绝对可以排得进倒数之列。如果阿济格的八旗主力一退,战斗意志薄弱的左部人马必定瞬间崩溃,所谓的口袋大阵立刻就会土崩瓦解。 只有把主力顶在他们的后面,才能让他们充当炮灰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在某些情形之下,兵力多并不一定就是优势,反而会在特定的情况下成为累赘,阿济格所面临的就是这种状况。 为了维持左部人马的战斗意志和大局,不得不把自己的主力钉死在这儿,反而失去了机动灵活的优势。 这当然是一个很大的劣势,但阿济格却并不怎么在意,因为他和李吴山一样,都对自己的士兵拥有绝对的自信。 一万六千主力战兵当中,七成是从关外带出来的八旗精锐,剩余的部分蒙古旗战斗力同样强悍,而且是从关外一路追杀闯军,战斗经验异常丰富战斗意志极其坚韧,这才是阿济格真正的底气和实力。 虽然何洛会抽调了差不多四千,依旧有一万多精锐战兵。崇祯十七年冬,在豫西大战当中,就是这一万多战兵击溃了闯军四万多人马。 无论大旗军的火器兵再怎么强悍犀利,也肯定挡不住一万多八旗精锐。 主场作战的阿济格甚至不需要彻底击败对手,他只要打出一场胜仗,遏制住对手的进攻势头基本上就可以奠定最终的胜利局面,兵力优势就可以得到淋淋尽致的发挥。 左部人马的战斗力确实不怎么样,甚至可以说是乌合之众,但毕竟是有组织的军队,最基本的战斗力还是有的。这样的军队一旦受挫就会一哄而散,哪怕仅仅只是小小的失败也会演变成为不可收拾的大溃败。若是他们发现了胜利的希望,则会一拥而上,爆发出前所未有的战斗力,到时候三面合围可制全胜。 “阿玛是想用八旗精锐挡住对手的凶猛攻势,然后利用左部人马堆死对手?虽不见得高明,却相对可行……” 阿济格哈哈大笑着说道:“我八旗健卒是当世第一强兵,击明破闯所向披靡,未逢一败!左部连连败北之下,正可以让他们看看我的锋锐,让他们心甘情愿为我驱使而不敢生出二心。” “这一场不仅仅只是为了湖广,也是为了给京城里的摄政王和太后看一看,到底谁才是大清的中流砥柱!”阿济格的话语虽然有些狂妄,但却没有失去理智反而更加清醒:“傅勒赫……” 次子傅勒赫大声应道:“在。” “此战为父亲自上阵,你给我督着蒙古旗,垫在我的侧后,当我与敌激战之际趁势杀出……” 这样的安排,其实就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儿子。 苦战之事由身为父亲的阿济格亲力亲为,到了收割的时候就让儿子上阵,好一番良苦用心! “只要这一战能打出彩儿来,也好给你们索个贝勒……” 阿济格一直都想给自己的这两个儿子弄个像样的爵位,但摄政王却在这个事情上显得很小气,总是推三阻四说着“再历练历练”之类的敷衍之词。要是儿子能打个漂漂亮亮的胜仗,有了实实在在的军功,也就好理直气壮的索要封爵了。 有了贝勒的大帽子,再有军功垫底,这俩儿子就会成为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凭什么他代善的儿子就能封贝勒而我阿济格的儿子就不可以? 不管是为了大清国,还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这一场是必然是要打的,而且一定要打出辉煌大胜。 阿济格有这个信心! 第三百二十章 生铁撞顽石 无论是在多么广阔的战场上,真正决定胜负的永远都是最关键的那一个点。不管拥有多少兵力,真正具有扭转乾坤之力的永远都是少数的核心精锐。 当战斗双方的核心主力相遇的那一刹那,彼此之间都已心中雪亮:真正的对手就在眼前。 已是辰时末刻光景,太阳已经升起来两竹竿子那么高了,或许是因为“假阴天”的缘故,天上的日头显得有些昏暗,就好像一个奄奄一息即将熄灭的火球。虽然温度在逐渐升高,但却自有一种肃杀的阴冷之气。 这种冷不是来自于阳光的照射,而是来自于内心。 没有温度,死一样的阴冷,就好像是深处一个巨大的坟墓,天上的日头则更象一盏虽然能够带来光明却没有丝毫温度的长明灯。 整个战场就仿佛是个巨大的墓穴! 大战在即,彼此已完全进入对方的视野,在这种脸贴着脸的距离上,不管什么样的阴谋诡计都注定只是一个笑话,只有最单纯的战斗力才是胜负的关键。 不需要运筹帷幄,不需要机动灵活,只需要直接碾压过去,消灭对手。 战斗已经到了最直接最粗暴的程度。 一路摧枯拉朽主动杀入重围的明军不到八千人马,分成两个相聚极近的部分。清军的兵力稍多一些,约莫一万一千上下,首当其冲的是近八千主力辫子兵,还有个不满员的蒙古旗垫在后腰上。 单纯从兵力上来看,双方可谓旗鼓相当,就算是清军人数略多,也没有多到哪里去。至于说分布在前后左右四面八方的左部人马,根本就没有计算在内。 对于真正的精锐而言,那些乌合之众根本不值一提。 狮虎相搏之际,旁边的兔子根本就不敢上来。 阿济格一眼就看出了对手的主力,那些排在正前方的火铳兵才是明军的精锐核心,至于侧后那些同等数量的明军,则明显逊色了很多。 三四千人马,在面对强敌之时,竟然没有丝毫调动的迹象,而是始终保持着一成不变而且不紧不慢的速度,持续往前压制,这就说明对手早已做好决战的准备。 几千人马,这不是一个小数字,却没有明显的声音发出来,就好像是一座沉寂的山峰,光是这份沉稳和从容就足以证明对手的心理素质已坚韧到了何种程度。 对手真正的主力只有四千不到的样子,己方的主力辫子兵则有近八千之数,倍数与敌人,足够了! 以前的战斗虽然错综复杂让人眼花缭乱,但那不过是暖场的折子戏,真正的大戏才刚刚开锣。 “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这么强劲的对手了,这必然就是残明最后的精锐!”自言自语般的嘟囔了一句:“光是这个军容,就比昔日的关宁铁骑要厉害的多……” 大明虽已腐朽没落,终究是个老大帝国,三万里河山亿兆生民,就算是烂到了骨子里,终究还会有些精华部分保存下来,也许这就是大明帝国最后的辉煌了吧。 这支军队能以摧枯拉朽之势屡屡摧破左部人马,对于阿济格来说一点都不稀奇,因为他曾经打出过比这更辉煌更夸张的战绩。(在整个明清交替时代,几千人马追赶几万对手的战例比比皆是,且不说多铎、阿济格这样的清廷主力,大汉奸吴三桂就曾经有过以少胜多的例子。) 时至今日,阿济格对眼前的对手已经不再陌生了,甚至早就知道了对手的套路:从表面上,这样的对手只不过是倚仗火器的犀利,其实那只不过外行的说法。 阿济格不是没有遇到过明朝的火器兵,真心没有什么好稀奇的,真正的强兵从来就不在于器而在于人,强兵的基础是纪律严明令行禁止,强悍且又坚韧的士兵才是取胜的根本。 对手的士兵很强,绝对超过所见过的每一支明军。 阿济格看了看自己的队伍,这同样是一支百战百胜的强兵。 按照清军的建制,一个标准旗的辫子兵在七千二百到七千五百之间,八千人的规模已经把自己的亲卫队计算在内了。 这八千人马,全都是从关外带过来的老底子,无一不是最杰出的战士,击明破闯身经百战,无论是装备还是士气都是上上之选。 最要紧的是士气。 这八千人马当中,有四千五百人出自当年的镶黄旗,其中甚至还有少数努尔哈赤时代的老兵,都是从关外的尸山血海中翻滚过几个来回的精锐…… 乌黑油亮的辫子已盘到了颈中,带着那种老式的满洲软盔(其实就是挽檐皮帽),着皮甲持砍刀背负弓箭,这才是传统关外健儿的标配。至于说多铎那种披重甲的战兵,则是后来变异出来的军种了。 和多铎军中的主力辫子兵相比,这样的士兵虽然防御力稍弱,但却更加机动灵活,充满了咄咄逼人的进攻**。 只有乌龟才会反复堆砌防御能力,狮虎从来就不在乎防御。 腾腾杀气弥漫开来,充斥四面八方,天地之间一片肃杀…… 阿济格下意识的握紧了手中刀。 这把是他十六岁那年亲手打造出来的武器,虽然不怎么沉重但却比一般的砍刀更加狭长,看起来就好像是蒙古样式的斩马刀,带着一个明显的弧度。在他十九岁那年,因为征战蒙古有功,父汗努尔哈赤曾经赏了他一柄金刀。那把刀镶金嵌玉十分华贵,但阿济格还是觉得自己亲手打造的这把刀更顺手,用的更习惯。 这把朴实到了极致的战刀确实平平无奇,缠绕在刀柄处的铜丝因为长年累月的持握和汗水的浸润,已变得象金子一样闪亮…… 这把连鞘都没有的战刀,与其说是阿济格的武器,还不如说是他的伙伴,是一种心理安慰。那种无比熟悉的手感总是能让他感到万分平静,就好像一个生死相随的伙伴。 虚虚的劈砍了几下,刀刃斩破空气产生的细微之声让阿济格再次找回了少年时代的热血,他深深的吸了口气,猛然把战刀高高扬起,发出了高亢的战斗命令:“瓦速促那……” 在老满洲语当中,瓦速是全部的意思,同时包含着“一切”“所有”的寓意,促那则只有一个最单纯的含义——杀! 这一声呼喊仿佛惊雷,瞬间就把沉寂肃穆的气氛撕破。 数千名跃跃欲试的辫子兵,就好像是一群松开了锁链的猛兽,纷纷涌动起来。 “促那——促那——促那——”呼喊声此起彼伏,在空旷无遮的天地之间激起阵阵回响。清兵以整齐的节奏用武器拍打着薄薄的胸甲,万千人齐吼,声势惊心动魄。 一上来就猛冲猛打,勇则勇亦,却不是最实用的杀伐之道。 阿济格的这支精兵,并不急于前冲,而是保持着一个非常缓慢的速度,就好像面对猛虎的狮子一样,谨守着自己的节奏…… 阵前冲锋,体力至关重要,对于路途长短的把握需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 冲的最快并不意味着最强。 在最合适的机会发动最合适的冲锋,才能实现最强大的杀伤。 阿济格仔细计算着,在计算对方火炮射程的同时,也在计算自己的弓箭射程,从中选择一个最优的机会…… 高高举起的战刀猛然落下,爆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乌颜——”(老满洲语,闪电的意思。) 与此同时,苍凉的牛角大号猛然吹响。 这个声音就好像打开了一个阀门,缓慢前进的清军顿时就成了滚滚向前的洪流,迈开大步不顾一切的向前冲锋! 最多只间隔了三个呼吸的时间,悠远苍凉的牛角大号声中猛然出现了一个清脆的音节。 那是竹哨的声音。 清亮而又短促的哨声,就好像是在宏大的交响乐中添加了一个不和谐的音符,显得有些突兀却一点都不刺耳,还带着沁人心腑的余韵。 余韵未消之际,猛然传来一阵阵轰鸣。 就好像是从遥远而又空旷的山谷中传来的闷雷,夹杂着隐隐的嗡鸣。 开炮了! 一百多门火炮依旧分成四个矩阵,却是一次早就标注好开炮诸元的齐射。 这个时代最密集的炮火第一次以最直观的方式呈现在世人面前。 沉闷的轰鸣瞬间变得尖锐,旋即化为一片密密麻麻的爆鸣,在低空中拖拽出一条条浅色的轨迹(其实是原始火炮击发之后,不可能即时看到),在落地的瞬间又化为一道黑色的烟柱冲天而起! 冲锋陷阵是最直接的血肉相博,之前必须悬红挂彩。在这种事情上,阿济格从来都不吝赏赐,金银珠玉男女奴隶之类的传统赏格就不必说了,还公然做出承诺,只要是冲过去,哪怕没有斩获敌人首级,也可以跑马圈地世世代代享受富贵荣华。 高的让人头晕目眩的赏赐不过是锦上添花的玩意儿,真正起到决定作用的依旧军心士气。对于这些最精锐的辫子兵而言,百战百胜的骄傲才是他们最大的本钱。 一路席卷横扫大半个天下,几无一合之敌,集体荣誉感和非常高亢的骄傲本身就是战斗力的一部分。 在经过刻意的提振之后,士气已满满盈盈的爆棚了。辫子兵们知道所遇到的是一支劲旅,而不是以往那种一触即溃的草包。这是真正的对手! 狮虎相搏之际,完全就是针锋相对,一上来就打出了生铁撞顽石的刚猛。 雄壮的呐喊声汇集在一起,仿佛千万只从远古时代走出来洪荒猛兽在同时咆哮 因为早就知道对手的火器犀利,尤其是以炮火开路的前置攻势异常猛烈,阿济格专门作出了具有强烈针对性的部署:楔形阵线! 将最具攻击力的辫子兵排列成为三个巨大的楔形,而不是传统样式的横队或者是密集方阵,如此一来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炮火的杀伤力。 虽然对手的火炮密集连绵,但真正的杀伤效果却大打折扣。 在这个时代,四百多近五百步的直线冲锋距离已经算是非常漫长了,会对辫子兵的体力形成很大的消耗,但却在承受范围之内。延长攻击半径,可以在更远的距离上发动冲锋,这就是轻甲步兵的好处了,而多铎的重装步兵则完全不可能在这样的距离上直接发起冲锋,那意味着必须承受更多的炮火。 四百多步的直线距离其实并不算远,整个接近过程完全可以压缩到十个呼吸的时间之内。硬顶着猛烈的炮火奋勇前冲,就算是有人被轰成了漫天飞舞的碎肉也毫不在意,八旗辫子兵的战斗意志之顽强可见一斑。 四五百步的直线距离并不需要完全通过,当双方的间隔在一百二十步以内的时候,就已经算是正式撞上了,因为这不仅仅只是弓箭的覆盖范围,同时还是短兵相接之前的最后时刻。 冷兵器时代的战场上,刀枪并举面对面的砍杀永远都是最主流的战斗方式,直接呈现在眼前的生死瞬间会对每一个士兵形成强大的心理压力。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到了这个时候。一支军队的战斗力到底如何就会完全显现出来。 人毕竟不是极其,是有感情的,当敌人举着看到冲过来的时候,产生畏惧心理是最本能的反应,会不会因为惊慌而产生混乱完全取决于战场纪律对每一个个体的约束程度。 即便是在这样的距离上,面对如同怒潮一般冲锋而来的辫子兵,那些过分年轻的学生们依旧不为所动,就好像那根本就不是生死立盼的可怕对手,而是微不足道的和风细雨。 学生们的队形没有丝毫散乱,甚至没有哪怕一丁点的惊慌,而是依旧迈着整齐的步伐,保持着一成不变的速度,用整齐划一的动作端起了火铳,对准了疯狂冲击而来的敌人…… 没有惊天动地的呐喊,没有震耳欲聋的咆哮,一切都在沉默中按部就班进行,就好像是一个个没有生命没有情感的机器——专为杀戮而生的机器。 “好兵!”远处的阿济格通过千里眼把这一切都尽收眼底,忍不住的暗暗赞叹了一句。 随着一阵密集的好像一个声音的枪响,学生们已经完成了首轮的抵腰齐射。 在过了不到两个呼吸的时间之后,密密麻麻的弓弦颤动之声汇集成一个可怕的嗡鸣,冲上高空的箭矢仿佛绵绵密密的雨点子,爬升到了极限之后又瞬间落下,白茫茫的箭镞闪耀着吓人的寒光倏然而至…… 密集箭雨,亡命冲锋,配合默契浑然一体,这就是整个冷兵器时代最传统的战斗方式! 作为这个时代最强悍的军队之一,八旗战兵和刚刚粉墨登场的新生力量相互撞击,迸发出最璀璨也最亮眼的火花…… 第三百二十一章 向我开炮 矛与盾,分别代表了进攻和防守两种方式,当敌方进攻的时候己方则进行防守,每一轮攻守算是一个回合,这是最常见也最普通的战斗模式。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防御力量总是稍显滞后,代表着进攻的矛总是领先于代表着防御的盾。在绝对的进攻能力面前,从来就不存在绝对无懈可击的防御。所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衡量一支军队强弱的标准从来就是进攻的突破能力,而不是防御能力。 眼前的战斗则完美的诠释了这个准则。 双方好像有了默契一般,都在试图无限制的加强自身的进攻能力,不约而同的采用了“以攻代守”的方式——只有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 在激烈的战场上,远程前期攻势从来就不是为了杀伤,而是为了压制。想要利用弓箭取得胜利就是异想天开,真正具有决定作用的永远都是最直接的砍杀。 双方都在极力压制对手,弓箭和火炮正在进行最直接的交锋。 在几乎所有人的心目当中,从石器时代就开始使用的弓箭代表着“原始”,其实事实恰恰相反。 在经过了千万年的使用之后,在千万年的猎杀、作战过程当中,弓箭本身已经过了无数次改良,发展出数不胜数的品种和类型。到了冷兵器时代的末期,反而进化到了理论上的最高阶段。 从木弓到角弓,再到反曲弓、踏张弓、时至今日,军用弓大多使用了体型更小的梢弓。 梢弓的威力和射程都不是最好的,穿透能力也很一般,但却非常利于速射,对于弓箭手自身的要求也不是那么严格。 在经过了一次又一次改良之后,在经历无数次战争的实际考验之后,梢弓能被选做制式武器,自然是千百次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 不要求精准,而是要求在单位时间之内射出更多的箭矢,这才是根本。 因为梢弓的使用,随之衍生出了相对应的战斗方式,武器和战法一直在进化。 和弓箭相比,这个时代的火炮才是真正的原始! 不追求威力和射程,而是反复强调机动性和速射能力,这才是野战火炮的发展方向。这个时代的火炮还不能作为主要的杀伤兵种,同样是为了压制和阻断。 双方的战术几乎如出一辙,都在一开始选择使用前期远程攻势拼命压制对手。 最精良最先进的原始弓箭,和还比较原始但却代表着未来方向的火炮开始了最直接的较量,一上来就把各自的特点和优势用最淋漓尽致的方式展现出来。 作为四大炮兵队长之一,郎太平至今都没有经历过传统意义上的“战斗”。他总是带着自己的同学们“躲藏”在火铳兵的后面,在根本看不到敌人的情况下操弄火炮。没有了血肉横飞的最直接视觉冲击,一切都按部就班有条不紊,更象是一个严谨的工匠而不是铁血的战士。 但郎太平知道自己的身份,他就是战士。他也很清楚自己的使命:竭尽所能为前面的火铳兵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火力遮蔽。 在炮火的延射作用下,保持着固有的速度前进,然后火炮跟上,这是郎太平已经习惯了的战斗方式。 但是这一次,队伍却出现了明显的停滞,这让他有些不安。好在这种不安的情绪很快就消散的无影无踪,因为他坚信自己就是这个时代最强悍的武力,拥有势不可挡的威力。 不论什么样的强兵,也挡不住炮火的轰击。一个又一个如郎太平这样的炮兵已经对自己的火炮有了一种近乎于迷信的心理。 队伍的停滞,说明前方遭遇了顽强的抵抗,而不是象以往那样摧枯拉朽平推横扫。但郎太平坚信,所谓的完全在炮火和火铳面前根本就不值一提,对此他毫不怀疑。 当前方那面红色的三角小旗忽然倒下的时候,郎太平的心里猛然“咯噔”了一下:那面旗帜就是火炮的眼睛,指引着炮火的方位和距离。 郎太平之所以心头剧震,并不是因为他担心火炮的眼睛被打瞎,而是很清楚的知道负责指引炮火的那位同学已经倒下了。 那面小旗就是指引者的生命,如果不是那位同学已经倒下,小旗绝对不会从视野中消失。 这意味着又有一位同学用他的生命践行了为我族流尽最后一滴血的誓言,死亡,并不可怕,因为那是一种荣耀! 和郎太平想象当中的情形完全一样,在不到两个呼吸的时间之后,那面红色的三角小旗再次竖起高高飘扬,挥动的频率和方向就是最直接的命令: “两个刻度,延射!” “两个刻度,延射!” “一发装填完毕,开火!” “二次继射,开火!” 四大炮兵队长纷纷下令,早已装填完毕的一百多门火炮瞬间怒吼,声势地动山摇。 一轮延射过后,前方的箭雨明显稀疏了很多,说明这次延射效果很好。 “我们的火炮就是未来的方向,弓箭应该退场了!”事实证明,弓箭根本就不是火炮的对手,郎太平忍不住的想起了校长李吴山的教导,并且暗暗得意:“什么最精锐的清兵,也不过如此罢了,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他们之所以能呼啸席卷,不是因为他们太强,而是对手太弱……” 就在这个时候,作为炮火之眼的那面红色三角小旗往下一落,旋即又高高竖起,如此反复两次。在经历了两个呼吸的时间间隔之后,又开始循环这一套动作。 郎太平稍微呆了一下,手里虽然依旧举着那面红色的小令旗,但却迟迟没有落下。 司炮手、装填手,甚至连清炮手都下意识的停止了动作,全都把目光投向了郎太平。 明明已经装填完毕,却迟迟没有开炮,这个现象绝对反常,而且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只有前方的红色小旗还在反复循环着刚才的动作。 那是一个非常浅显的命令:向我开炮! 如果不是前方的战事已经到了异常激烈,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不会有这样的命令。 作为炮火之眼的小旗已经把这个命令重复了四遍,绝对不可能有误。 眼泪瞬间涌出,顺着脸颊流淌下来,素来镇定从容面无表情的郎太平已激动的难以自制,任凭泪水肆意流淌,用尖锐的声音高声呐喊:“撤后栓!” “前栓最小刻度。” 泪水已经流淌到了下巴上,郎太平依旧举着那面小小的令旗,吼出的每一个字完全就是硬生生从胸腔里硬挤出来的:“七阵准备……” 七个矩阵,三十五门火炮,全都标注出了击发诸元,目标就是那面指引旗! 声音前所未有的尖锐,郎太平疯狂的大叫着猛然挥落令旗:“开炮——” 第三百二十二章 自我牺牲 火炮、火铳构成的双层火力网是这个时代最密集杀伤力,但并不是绝对的无敌,更不是什么金刚不坏之躯。 在这个冷热兵器交替的时代,因为新型武器的原始和落后,当旧式军队发挥到极限之后,依旧有放手一搏的机会。 利用具有强烈针对性的排兵布阵方式,极力削弱炮火的实际杀伤效果,再以最具亡命精神的悍勇之兵为先导,强行突破对手的火力网,事实证明这是非常有效的办法。 阿济格从来就没有指望密集的箭阵能够造成多大的杀伤,而仅仅只是为了进行一定程度的压制。 弓箭不如火炮,直接对敌的话必然死伤惨重,这些训练有素的弓箭手一定会成为火炮“优先照顾”的目标,并且很快就会被密集的炮火砸的稀烂——阿济格早就料到会是这样的局面。 这一战至关重要,为了实现最终的胜利,阿济格毫不犹豫的采用了“丢车保帅”的战法:故意没有用一个非常快的速度把弓箭手撤下来,而是把他们用作吸引对手炮火的靶子。 刻意利用后排的弓兵吸引火力,给前面的步兵减少压力,借以实现最终的突破。 事实证明,这一招是正确的。 虽然学生们的火力威猛势不可挡,终究太过于稚嫩,尤其是勇于取舍敢于放弃这个事情上,和老的阿济格相比,还是显露出了明显的不足。 趁着这个难得的机会,强行突破了炮火覆盖区域,对手最强大的前置远程攻势被撕开了。 虽然只有一个纵队冲了过去,这就已经足够了。 冲破炮火和火铳双重封锁的这个纵队人数并不算多,却好似是一把烧红了的利剑,从弥漫的硝烟中硬生生的犁开了一条通道,直接杀到了对方的面前。 在脸贴着脸的贴身肉搏当中,轻甲辫子兵就是无敌的,这已是用无数次战斗证明过的真理。 冲过的那个纵队就好像是一群咆哮的野兽,呐喊声震天动地,和惨叫、咆哮声混杂在一起狂奔突进,将一切阻碍碾为齑粉。 “成了!成了!”阿济格知道这是一次真实有效的突破,绝对可以给对手造成极大的混乱。 这一战的胜负将很快分出! 没有任何犹豫,马上下达了全军压上的命令。 战场形势牵一发而动全身,最错综复杂瞬息万变,但却是万变不离其宗,终究脱不去那几条最基本的规则:该上的时候就应该毫不犹豫的扑上去,一旦发现机会立刻就把所有筹码全都推上赌桌!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将,阿济格已经把战略战士和具体的临阵指挥发挥到了极致,而各部的配合同样达到了理论上的最佳状态。 对于这个时代而言,仅仅只是一个瞬间的攻守,就已是最精妙的微操,就算是军神转世,也不可能比阿济格做的更好了。 一个节点上的突破,马上就引发了更大的变化。 察觉到了左翼的混战之后,张三娃毫不犹豫的大声下令:“上刺枪!” 敌人已经冲都了近前,正在用他们最擅长的方式战斗,必须进行最血腥的贴身肉搏了。 当张三娃这个步兵方阵放弃了远程射击,放弃了排队行刑的优势而是采用“刺刀见红”的战斗准备之时,整个大局顿时就变了。 宁可承受相当大的伤亡,宁可舍弃弓兵,也要和对手近身厮杀,这就是阿济格的核心战术。 这里就是对手的薄弱环节,这是敌人的软肋!只要在这个节点上继续突破,就可以实现最终的胜利。 所有的纵队都在朝着这个方向靠拢,傅勒赫的那四千蒙八旗士兵也毫不犹豫的朝着这边扑了过来。 在侧后方观战的李吴山显然已经意识到了战场上的细微变化,脸色变得异常沉重,猛然放下千里眼(单筒望远镜),高声大喊着:“所有人,准备战斗!” 包括朱季兴在内的四百个学生已经看到了前面的战斗,都在为学长们而揪心,随着校长的一声令下,完全就是条件反射一般的本能,在不到十个呼吸的时间之内进入到待命状态。 生死相搏血肉横飞的战场就在眼前,前来观摩的学生们已经做了投入战斗的准备。 “持旗,前进——” 这是李吴山亲自下达的战斗命令。 第一次走上战场的四百个年轻学生端起了火铳…… 就在这个时候,铺天盖地的炮火倏然落下,猛烈的火力毫不留情的倾泻下来,将那片区域完全覆盖。 不分敌我,进行无差别的火力轰击,小半个左翼顿时成为一片火海…… 身在远处的李吴山和那四百个新生,都被这一幕惊的目瞪口呆。 火炮的轰鸣还在耳边回响,视野范围之内完全被弥漫的硝烟和腾起的烟尘所覆盖,根本就看不到血肉横飞的场面,但每一个都忍不住的泪流满面! 为了胜利,可以牺牲一切。 学长们正在用自己的生命践行这句诺言。 狂轰滥炸之中,玉石俱焚,敌我同毁! 军校学生就是李吴山的心头肉,是最宝贵的心尖子,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嫡传弟子们用这样的方式进行战斗,李吴山是真的心疼! 这些学生,全都是觉醒了民族意识并且已经具备了优秀技能的佼佼者,是这个时代的骄子,是民族的希望和种子,每倒下一个都是这个民族的巨大损失,怎么能不心疼? 虽然心中悲愤万分,依旧要做出一副铁石心肠的冷酷神态,咬着后槽牙大声呼喊:“看到了吧?这就是我吴山军校出来的学生,这就是你们的学长,这就是民族的希望。只要还有他们在,这个民族就一定会长盛不衰,纵使民族气运到了丝缕断绝之际,也一定会前仆后继继往开来。” “全军压上!”这句话已经都了喉咙边,最终却没有喊出去,而是努力经汹涌的心潮平复下去,重新拿起千里眼继续观战。 李吴山身兼大旗军最高统帅和校长的双重身份,但他却在极力淡化“指挥官”的身份,而是把具体的指挥事宜交给自己的学生。 不可能做到事必躬亲,而是要把权利进一步下放,让自己的学生成为替代者,而李吴山本人则只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定。 事实证明,他的学生们正在渐渐褪去身上的青涩,变得更加成熟,对于战场形势和战斗机会的把握也更加自如。 一面主认旗和三面方面认旗同时摇动,这就是全军压上的命令。 作为“翼肋”的廉金斗部和地支营马上相应了这个命令,以最快的速度突进。 学生们指挥大旗军,这就是李吴山试图极力实现的改进方式…… 连续三轮不分敌我的猛烈炮击过后,原本已显露出混乱的半个左翼顿时为之一空,突破进来的辫子兵与仓促迎战的学生军玉石俱焚,生还者不足半数。 牺牲,不仅仅只是高悬于吴山军校的两个空洞字眼儿,还是最果断的行动。 在敌人突破进来的时候,为了维持整体的稳定,左翼的学生们不惜采用这种同归于尽的方式,果断命令后方的炮火进行无差别的轰击,这份坚毅决绝令人心颤! 亲眼看着朝夕相处的同窗付出了这么大的牺牲,给所有学生们进行了一次洗礼,用鲜血浸染的洗礼,同时也让他们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战场。 战场上从来就容不得丝毫的浪漫,更不是充满了荣耀的男儿豪情,还要随时随地做好自我牺牲的准备。 同学们的牺牲不需要任何礼赞,只能铭记心头铭刻于灵魂之上。 眼含热泪的张三娃口中衔着竹哨,身形挺直如同一柄标枪,端着火铳战在队伍的头排,朝着左翼快速移动填补空白,重新列队之后马上吹响了竹哨…… 三短一长的竹哨声就是命令:“列三横队形,向我靠拢!” 这个命令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信号:总攻! 三面嫣红如火的三角小旗同时摇晃,给身后的炮兵们指引着方向。 看到这个信号,冯生民、楚天生、邓继贤、郎太平四大炮兵队长同时下达了炮火延伸的命令…… 孤注一掷式的火力覆盖重新变得井然有序,按部就班的层层递进,就好像是开路的铁犁一般绵绵密密持续不断,沿着火铳兵前进的脚步在他们的前方铺开一张火力网…… 本已残缺不全的清军纵队在炮火的摧折之下还在做最后的挣扎,他们悍不畏死他们前仆后继,呐喊着咆哮着不顾一切的前突再前突。刚刚被火炮砸烂的队形瞬间又重新聚拢,再次发起强有力的冲击。 和惊心动魄喊杀之声震天的清军相比,学生们始终不发一言,沉默的好像是一架没有生命的机器,静静的看着辫子兵怪叫着冲上来,被成排成片的放倒。 一阵阵整齐的排枪过后,刚刚冲上来的清军就好像退潮的海水一样矮了下去,很快又重新涌上来,然后被再次放倒…… 战斗进行到了这种程度,已不能再称之为战斗了,而是一种单方面的屠杀,行刑式的屠杀。 屠杀的效率已经发挥到了极限,每时每刻都有人倒在血泊之中翻滚哀嚎…… 屠杀的制造者却分外宁静,既没有因为局势的彻底扭转而欢呼,也没有趁势士气高涨一往无前,始终保持着一成不变的速度和节奏,紧紧的抿着嘴唇制造着死亡。 与静宁无声中宣泄着死亡,展现着可怕而又沉默的威力。 新旧两种无力,就以这样的方式进行着最终极的对决,这不仅只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战斗方式的较量,也不仅仅只是两个民族的生死相搏,还是两个时代的交替…… 旧的时候已经到了谢幕的时刻,而新的时代则象初生的婴儿那样发出了第一声响亮的啼哭…… 第三百二十三章 灰飞烟灭 十四岁跟随父汗努尔哈赤参战,十六岁亲手砍下敌人的头颅,到了十九岁的时候,阿济格已成为抵挡一面的方面统帅,阿济格这一生,可谓是峥嵘戎马杀伐天下。 他胜过,也败过,有过辉煌大胜的荣耀,也有过困顿不起的这幅,整个人生更是几起几落,绝对算是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的人物。不管是在最凶险的时刻,只要刀在手,就从来都没有怕过。 从刀柄上传来的触感依旧如昔,沉稳而又熟悉,就好像是握住了一个生死兄弟的手,那种无比亲切的厚重和沉稳就好像是肢体的自然延伸,就好像是生命的一部分。 但是,此时此刻,阿济格却开始担心自己连刀都握不住了。 他很紧张,手心里全都是滑滑腻腻的汗水。 他从未如此的紧张过,那种忐忑和惶恐的感觉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起第一次狩猎之时的情形,那一年他才十二岁,面对一只发了狂的山猪。虽然那只山猪很快就被皇太极一箭射死,但那种面对巨大的超乎想象的危险事物之时的感觉让他至今记忆犹新。 刀柄已经被手心的汗水浸湿了,滑腻腻的好像一条刚刚从淤泥中捞起来的泥鳅 “冷静,冷静一点儿!”理智的声音一直在脑海中回响,但不知不觉之间,阿济格的脑门儿上已出了一层细细密密的冷汗…… 战场上是厮杀还在继续,最精锐的本部辫子兵正在不停的砍杀,即便是在这么遥远的距离上,依旧能够很清楚的听到惊天动地的呐喊,但那些曾经带给他无数荣耀的满洲勇士们却再也冲不动了。 虽然每一个辫子兵都无比悍勇,但却寸步难进,锐不可当的攻击惯性已经消耗殆尽,就好像一条猛力冲击的大鱼突然钻进了浓稠的胶水当中,挣扎的力量越来越小也越来越弱…… 阿济格怎么都没有想到,对手竟然把铺天盖地的炮火完全倾泻在纠缠混乱的右翼(敌之左翼),进行部分敌我的毁灭式无差别覆盖。 玉石俱焚同归于尽的方式彻底断送了那一次真是有效的突破,并且迅速填补空白重新反推了回来。 作为远程压制和支持力量的弓兵方阵已损失惨重,那些个被炮火砸的稀烂的弓箭手们根本就来不及退下来,仓促之间只能把队友的尸体拖拽过来形成一个个建议的“掩体”,躲在掩体之后拼命拽开弓弦…… 弓箭和火炮最大的区别不在乎杀伤范围的大小,而是在于弓箭手本身。 开弓放箭对于体力的消耗极大,就算是最优秀的弓箭手也只能在一个冲锋距离上最多射出五支箭(按照当时的标准,能三射就已经算是合格了。)不可能持续不断的放箭。当体力快速消耗之后,弓箭手很难真的把弓弦拉满。若是强行那么做的话,很可能会被弓弦“切”下手指。 尤其是在弓箭手大量死伤之后,根本无法保证箭雨的密集程度和连贯性,稀稀拉拉的箭矢毫无威力可言…… 没有了远程支援,最悍勇的八旗精锐只能硬扛对手的火铳和炮火,往往第一个波次的冲杀结束之后就被打断,形成事实上的“添油战”。 尽可能的凶猛,不顾一切的倾尽全力,才能实现最猛烈的进攻,但现在已经做不到了。只能一波一波的冲上去,那等于一批一批的去送死! 傅勒赫已经率领着那部分蒙古旗冲了过去,这个步骑混合的“预备队”在两三百步之外就成了火炮的靶子! 前后两股力量根本无法汇合,被硬生生的打断了,垫在火铳兵后腰上的队伍正在飞速前冲,从一个非常尖锐的角度斜插过来,横亘在两者之间…… 傅勒赫素来勇猛,但这区区两三百步的距离,却成为永远都无法突破的天堑。能打的千疮百孔的蒙古旗刚一聚拢,马上又是一通密集的炮火轰然落下。傅勒赫大张着嘴巴,似乎是在厉声喝止躲避炮火的蒙古兵,但却毫无效果,不得不抽刀砍人,一连砍翻了好几个心寒胆裂的蒙古兵,才勉勉强强的重新建立起最基本的战场纪律,但却错过了最佳的时机…… 前面的辫子兵还在狂吼着,试图再次组织起来和敌人做近身肉搏,但他们的范围和人数正在飞速缩减…… 对于清军而言,战场局面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劣势。在这种情况下,精锐的本质立刻就凸显出来。 虽然已经经历了极限距离的“长途冲锋”和几次拼杀,体力消耗大的惊人,但精锐终究是精锐,不仅没有丝毫疲态,反而被近在咫尺的死亡和血腥击发出了全部的战斗意志。 这些辫子兵仅着轻甲,根本就没有配备盾牌,全都是一水儿的大砍刀,就算是被火铳打的满身是血,依旧如同发了狂的山猪一般疯狂咆哮,疯了一样挥舞着武器。 这样的亡命攻击不仅没有丝毫效果,反而加剧了死亡的降临。 竹哨声愈发清脆,节奏也更加明快,就好像是一架开动起来的机器,尽情的展现屠杀的效率。 成排成排的冲上来,然后成排成排的倒下。每一个倒下的辫子兵都被火铳打成了筛子,却没有立刻死去,而是在自己的血泊中翻滚哀嚎,直到那些手持火铳的学生们不紧不慢的赶上来,从容不迫的把他们一一捅死,凄厉的惨叫才会戛然而止…… 再怎么顽强的战士,都有一个心理承受的极限,他们不是不会崩溃,而是崩溃的上限更高一点。都伤亡数字突破了这个极限之后,整体崩溃的局面就一定会出现。 每一次舍命狂攻都会演变成为徒劳无谓的送死,刚刚还悍勇无比的队友在一阵排枪过后就倒在血泊之中,来自视觉和听觉的冲击会神经形成巨大的考验,会对心理形成莫大压力。 虽然极其亡命精神的辫子兵还在抵抗,但却意义不大,仅仅只是最后的困兽之斗罢了,崩溃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阿济格手脚冰凉,目瞪口呆的看着远处的战斗,脑海中升腾起无数个念头。 作为一员身经百战的老将,即便是在如此不利的局面当中,依旧没有陷入绝境,其实他还有很多个选择。以阿济格本人的性格特点,他一定不会就此放弃,有很大的纪律会做出孤注一掷的选择:亲自率领三百多个亲卫冲上去,重新唤起士气做最后的挣扎。 几度权衡之后,他放弃了这个打算,而是下达了全军撤退的命令。 这个命令等于是放弃了那几千个在正面浴血拼杀的八旗精锐,而是选择保住战斗力稍逊一筹的蒙古兵。 如果他不这么做的话,对手一定会分兵拦截,到时候蒙古兵就会进退不能。 连最精锐的八旗战兵都可以舍弃,几千蒙古兵又算得了什么?但是这一次不同。 之所以做出这个明显错误的决定,就是因为傅勒赫。 他绝对不希望自己的儿子陷在里边,这么做与其说是选择了蒙古兵,还不如说是选择了自己的儿子。因为,在这种情形之下,一旦撤退的命令下达,傅勒赫就可以转身逃走,快速撤离战场。 只不过这么做的代价太大。 当那面由两个士兵抬着的巨大铜锣敲响之时,傅勒赫毫不犹豫的率领蒙古兵撤退了。而那些正在苦战的八旗精锐则在顷刻之间崩溃。 在激烈厮杀的战场上,“杀光敌人”只不过是一句激动人心的口号,事实上根本就做不到,也不不需要真的杀死每一个敌人。 只要对手崩溃,失去了最基本的组织度,就足够了。 虽然辫子兵的数量依旧不少,但后路的断绝和支援力量的撤离让他们陷入到了绝望的境地,立刻就土崩瓦解,各自逃命去了。 虽然还是有不少中低级的军官组织起了抵抗,在做最后的困兽之斗,却早已无力改变大局…… 但廉金斗部和地支营的四千多人腾出手转过身的时候,几千辫子兵就彻底成了网中之鱼瓮中之鳖。 接下来的战斗已不再是战斗,而是有组织的队伍对各自为战的对手进行最后的清理。 眼看着学生们已经沿着敌军撤退的方向追了上去,李吴山的嘴皮儿动了好几下,最终却什么都没有说。 按照《西江月》作战计划,击溃敌军主力之后一定要死死咬住敌人的尾巴穷追猛打,事实上学生们正是这么做的,但这个时候的李吴山却后悔了。 他真的很想喝止住自己的学生,让他们放弃追击就地休整。即便他很清楚的知道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却好几次想要主动去犯这个错误。 直到这个时候,李吴山才真正明白后世的那个魔王为什么会在敦刻尔克下达了一个错误的命令,放任三十万敌人在自己的眼皮子溜走。 因为舍不得。 舍不得拿自己最宝贵的精锐再做消耗,即便是有巨大的胜利这个诱惑,依旧舍不得。 此一战,虽然击溃了阿济格的主力,但学生们的伤亡状况高的吓人。在不是齐装满员的情况下再去和敌人拼命,就算是能够取得更大的战果,李吴山也难以接受。 胜利可以来的晚一些,战果可以小一点,但损失已经很大了,李吴山舍不得让学生们再去拼杀了。 小胡子在敦刻尔克犯下的错误不能再重演,绝不给对手喘息的机会!最终,李吴山还是硬起心肠,没有做出任何“干涉一线指挥”的举动,而是任凭甲破刀残的学生军去追击敌人。 此一战,阿济格的主力已荡然无存,湖广大局已定,剩下的不过是收拾残局而已。 一战而胜,可谓辉煌,但李吴山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学生们的伤亡实在太大了。 至于杀伤了多少敌人,李吴山一点都不关心,他只关心一个问题:学生们的伤亡到底有多大。 “直接战死五百六十二人,伤七百四十一人,其中重伤两百三十九人……”拿到最初的伤亡数字之后,李吴山的手都是颤抖的,却不得不做出一副心如铁石的样子,以前所未有的果断和决绝的说道:“不惜一切代价救治伤者,四百观摩新生补充进去……” 第三百二十四章 扛把子 这个时节最是煎熬。 虽然还不到最炎热的季节,太阳也不是特别的毒辣,却最是闷热难熬。日头刚一出来,江面上泛起一团隐约可见的水汽,登时就把整个码头变成了一座巨大的蒸笼。 身处蒸笼之内,明明热的都要想吐舌头了,憋了一身的汗水却发散不出来,全身上下都湿漉漉的反而更加的潮热。尤其是那些个在码头上扛大包的苦哈哈们,一个个早就打起了赤膊,扛着沉重的货物在颤巍巍的栈板上来来回回,身上的汗水出了一层又一层,只留下满身满脸白花花的盐花子。 扛爷的年纪并不算很大,刚刚过了不惑之年,却是这一带的“把头子”。 所谓的把头子,并不是什么官职,而是一个带有黑道背景的“包工头”。作为码头上的头面人物,扛爷也是典型的苦出身,以前就在这个码头上扛大包,因为为人狠辣且又手段圆滑,最近这些年混的风生水起,逐渐从苦哈哈的力夫变成了“把头子”,垄断了码头上所有的装卸业务。 作为“把头子”,扛爷不仅仅只是残酷压榨那些个苦哈哈们,同时还做一些统筹之类的工作,最主要是负责承揽“业务”,然后把这些业务分发给年轻力壮的力夫们,借以从中渔利。 明明出身微寒,在积累了些钱财和人脉之后,扛爷逐渐褪去了劳动本色,总是把自己收拾的汤请水丽,总是穿着一身清爽透气但却有些俗气的绫子长袍,用来彰显自己和那些苦哈哈的不同身份。 和往日一样,扛爷端着一把紫砂小茶壶,躺在凉伞之下一边慢悠悠的品着茶水,一边给手下的苦力们派活儿:“老规矩,卸四装五……” 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里,能用繁重的体力劳动赚到一碗饭吃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早就知道今天还还要大干一场,每一个精壮的汉子都卯足了劲头…… 在这个又潮又热的晌午,干瘪的肚皮早已饿的咕咕叫了,刚刚灌下去的凉水很快就化作汗水蒸了出来,懒洋洋的不想动弹,但是想到家里空空荡荡的米粮口袋和妻儿饥饿的肚皮,纷纷强打精神作出一副很强壮的样子。 扛爷斜着眼睛看了看面前排起的长龙,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那个熟悉的面孔,顿时笑逐颜开,朝着那个年轻人摆了摆手:“初九,你过来……” 那个被扛爷称为初九的年轻人毫不客气的推开面前的众人,脸上带着明显的谀笑:“爷,有什么吩咐?” “这几条船要在天黑之前装卸完成,你们能干吗?” “瞧爷说的这是什么话?俺们兄弟就是吃这口力气饭的,只要爷把这个活儿给了我们,咱还是老规矩……” “好,带着你的人去干吧,天黑之后我给你结钱。” “好喽,多谢扛爷关照……” 扛爷把装卸的业务给了这个叫初九的年轻人,别的那些个苦哈哈顿时懊恼的直跺脚,有些骂骂咧咧的小声嘀咕着,更多的则是垂头丧气的离开了。 扛爷之所以如此爽快的“装卸业务”给了这个叫初九的年轻人,就是因为这么做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 和那些个干完活就拿钱走人的本地力夫不同,这个李初九非常“懂事“”,每次带着他的弟兄们干完活之后,都会主动“上缴”三成工钱,算作是对扛爷额外的孝敬,每装卸一个大包,扛爷就能额外得到三个钱,当然要“优先照顾”他们。 对于李初九和他手下那一百多个弟兄,扛爷根本就不清楚他们的来历,也懒得去弄清楚。只知道他们是在去年冬天来到黄州讨生活的穷苦人! 在这样的世道里,吃不上饭的穷苦人比田里的野草还要多,扛爷给了他们一碗饭吃,自己还能落下不少好处,何乐而不为? 李初九已经带着他的兄弟们上去了,几艘大型货船在被力夫们用纤绳强拉着靠了岸,原本还算宽敞的码头顿时就变得拥挤起来,栈板搭了上去,李初九他们则纷纷上前,开始装卸货物……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扛爷见惯了的正常流程。 扛爷眯缝着眼睛躺在凉伞之下,看着那群帮自己赚钱的苦力们,认不得的哼唱起了不成曲调的戏文:“我本是……卧龙岗上闲散的人呐……” 作为典型的黄州土著,扛爷对于去年的战火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明军打清军也好,清军打明军也罢,管他城头王旗如何变换,扛爷最关心自己的小日子。 在扛爷的内心深处,他非常感谢去年的那场大战。 若不因为去年明军攻破了黄州城,一把大火烧毁了东边的临江大码头,他这个码头也不会如此的繁忙。自从临江大码头毁于战乱之后,这个不大不小的码头就成了进出黄州的最主要通道。 南来北往的船只都要从此经过,只要有装卸货物的事情发生,就有银钱进入扛爷的口袋…… 不知不觉之间,一壶茶水已喝了个干净,扛爷想都没有想就直接喊了一句:“宝珠,续水……” 一个十七八岁最多十九的女子擎着大茶壶走了过来,不声不响的在扛爷的紫砂小壶中续满了沸水。 这个叫宝珠的女子也是去年来到这里的,和另外一个叫小翠儿的同龄女子在码头上支架起一个小小的茶摊儿,一个铜钱管饱的那种低劣茶水最适合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苦哈哈们享用。 作为码头上的“霸主”,扛爷喝茶从来都不给钱,外乡来的弱女子也不敢象他要钱。 当宝珠转身的时候,扛爷猛然身手,在她的屁股上摸了一把…… 宝珠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轻薄而又无礼的举动,却一点都不恼,而是轻轻的在扛爷的手上打了一下就转身离去了,自始至终都没有开口。 作为一个从最底层爬上来的“把头子”,扛爷从来都把这个码头当做是自己的地盘儿,在压榨力夫的同时,也在极力维护这个群体的利益:如果有其他的帮派来收取“保护费”,或者是这里的苦哈哈们受了外人的欺负,他一定会出头平事儿,就算是当场持械殴斗都不在话下。 虽然卖凉茶的宝珠不是扛爷的手下,但毕竟在是扛爷的地盘儿上讨生活,对于一些轻薄无力的举动也就采取了忍让的态度。 事实上,扛爷谨守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江湖规矩,对于码头上那些个女眷,最多也就是说些荤素不忌的笑话,或者是摸一把而已,绝对不会有更加出格的举动了。毕竟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把这个码头好好的经营下去,他是这里的把头子而不是欺男霸女的恶棍。 一想到今天又有一笔还算不错的收入,扛爷就忍不住的得意起来,随着一阵难得的凉风吹过,扛爷忽然意识到了一点点不对头的地方:正在装卸货物的那条大船竟然起锚了。 货物还没有装卸完成,工钱都还没有结算呢,怎么就起锚了? 这是要赖了扛爷的工钱跑路?绝对没有这种可能。 码头上还堆放着大量的货物,船主不可能在这个时候离开。 扛爷虽不是什么凶神恶煞一般的人物,江湖上也是有一号的,敢赖了扛爷的工钱,除非他是不想吃这条线上的那碗饭了…… 已经察觉到不对劲儿的扛爷刚从藤条躺椅上站起身来,刚刚被他轻薄过的宝珠已经到了近前,将一个硬邦邦的物件儿顶住了他的脑门,用很温柔的声音说了一句话:“不想死就别动!” 扛爷是个见多识广的老江湖,一眼就认出了那玩意儿:这是一把短铳。 机括已经张开,只要宝珠的食指轻轻一扣,他的脑袋立刻就会被打成好几十瓣儿? 作为一个老江湖,持械斗殴的事情已是家常便饭了,就算是被短柄火铳顶住了脑门儿,扛爷依旧不慌不乱,至少还能做出得体的应对:“宝珠……女侠是哪条线儿上的?都是江湖同道,不要伤 了和气,有话好说,有话好说。若是撕破了脸,我保证你走不出这个码头……” 一直以来都是逆来顺受的宝珠单手扯开身上的罩衣,露出里边的黑色军装。 通体漆黑如墨的制式军装,从双肩出延伸出来的两条红心在胸前交叉而过,如血如火触目惊心:“绝死锄奸在此办事,拒不配合者以通敌论处……” 人的名树的影。 扛爷虽然从来都没有亲眼见过绝死锄奸的勇士,却早已对这个名动天下的字号如雷贯耳,看到那一身装束的瞬间,立刻就傻了。 精巧玲珑的紫砂茶壶瞬间掉落在地,摔了个纷纷碎碎,滚烫的沸水溅到了脚面上却浑然不觉。全身抖的如同风中黄叶,一股热流顺着裤腿淌了下来。 虽然天气依旧闷热难当,扛爷却如坠冰窖,全身上下都凉透了,无意识的软软瘫倒在躺椅上,嘴皮儿动了好几下才发出几个面前能够分辨的音节:“宝珠……女侠……勇士饶命啊,饶命,我上有七十岁的老母,下有……” 只要是上了绝死锄奸勇士的黑名单,就等于是收到了阎王老爷的催命符,甭管是手握重兵的将帅诸侯还是方面大员,也不管是在天涯海角还是躲进了老鼠窟窿,都逃不过去,绝对是必死的结局,而且一定会死的很惨。 市井传言,只要绝死锄奸勇士们想对谁下手,就算是玉皇大帝都就不得。 绝死锄奸,例无虚发,从无侥幸的说法。 这大半年来,扛爷对宝珠和小翠儿多有轻薄无礼的举动,却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两个卖凉茶的女子竟然就是传说中绝死锄奸的勇士! 虽说扛爷大小也算是一号人物,但是和绝死锄奸的勇士们相比,连个屁都算不是上,要了他的小命儿比捻死一直臭虫还要简单。 以前持械殴斗的时候,面对几十条手持棍棒的壮汉扛爷都没有怕过,这一次却是真真的怕了,怕到了骨子里。 扛爷这样的小虾米当然不值得绝死勇士出手,更不值得整个绝死锄奸营倾巢而动,他们显然有更大的目标。 和以前那个刚烈无比视死如归的绝死勇士相比,宝珠变得更加成熟,行事更加老练,微微用力将短铳在扛爷的脑门儿上顶了一下,用一种轻描淡写的口吻说道:“我听说扛爷是个不怕死的英雄好汉……” 不怕死?那只不过是自吹自擂的说法而已。 人哪有这不怕死的? 就算是有,谁还能比绝死锄奸的勇士更不怕死? 这是世间第一暴烈的死士,谁也不敢在绝死锄奸勇士面前逞强! “我……小人怕死,小人怕的要死……” “知道怕就好,”保住不动声色的将那柄短铳掩在宽大的罩衣之下,却依旧面带微笑:“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立刻把你打死……” 于热闹的码头当场杀人,若是别人说出这句话,扛爷肯定不信,但同样的话语从宝珠的嘴巴里说出来,他却丝毫都不怀疑。 别说是在码头上杀人了,就是在清军大营之中都敢这么干,杀一个小小的把头子还不是易如反掌? “我选第二个!” “扛爷够聪明!”宝珠笑着说道:“据我说知,扛爷和衙门的老爷们很熟悉,每逢年节都要送上一份大礼……” 仅仅只是凭借敢打敢冲的硬汉作风,肯定成不了大气候。每一个如扛爷这样的人物,都必定和官府勾结,才能“毒霸一方”。 “是,是,小人确实去过衙门几次,也不算很熟……” “我们已经备下一份厚礼,希望扛爷能帮一个小忙,协助我们把这份礼物送过去……” 所谓的厚礼,必然是一场血腥惨烈的搏杀,对此扛爷心中雪亮,但却不敢不答应…… 宝珠微一招手,从旁边的货栈中走过来几个人,甚至还有对面“浆洗铺子”里边的那俩洗衣娘…… 这些人全都是宝珠的同伙儿。 在自己的地盘上,到底埋伏了多少绝死锄奸的勇士? 这些人推出了一辆小车,车上装着用彩纸包好的礼品盒子,大大小小有三十几个,但扛爷却知道盒子里装的绝对不是寻常的礼物而是要命的玩意儿,但却已经由不得他了…… 当宝珠“带着”扛爷前去衙门“送礼”的时候,那条已经起锚的大船已经慢慢的转过了船身,横在本就狭小的进出口上,还不等众人明白过来,猛然传来一声沉闷的巨响,震的码头附近的窗户纸不住晃动,就好像刚刚经历了一场小型的地震。 一个硕大的火球从货船内部升腾而起,在一阵阵毛骨悚然的折断声中,货船的龙骨一分为二,化为左右两个部分硬生生的撕开了,汹涌的江水倒灌进来,断开的船身出现了一个可怕的倾斜角度…… 断为两截的大型货船缓缓下沉,在一片充满了哭喊和尖叫的混乱当中,又有两艘大船驶来,在众目睽睽之下撞上了正在下沉的货船…… 三条大船在一瞬间被毁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沉入水底,彻底堵死了船只进出的咽喉,里边的出不去,外面的也进不来。 不知何时,李初九已出现在长长的栈桥之上,穿着一袭和宝珠同样款式的黑色军装,两条艳丽如火的红线从胸前交叉而过:“奉大帅令,绝死锄奸之士在此办事,有阻挡者格杀勿论!” 绝死锄奸这四个字,比刚才那一声惊天动地的大爆炸还要来的震撼十倍,场面顿时一片大乱…… 第三百二十五章 壁虎断尾 正是月朗星稀的大好天气,远处的山河在月光的照耀之下全都变成了一连串光怪陆离的黑影,影影绰绰的看不分明。 “阿玛呢?” 正在解下战甲的傅勒赫根本就没有回头,瓮声瓮气的回了一句:“巡视城防去了,还没有回来,估计还要好大一回子,你要是乏了就先睡吧。” 合度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默默的在桌前坐了下来,象个思念情郎的少女那样双手托腮,注视着眼前的灯火,良久不语,过了好半天才说了一句话:“退守黄石根本就是一个错误……” 没头没脑的这么一句话,显得格外突兀,傅勒赫正要开口询问,阿济格已挑帘子进来:“错在哪里?” “错在大局。” “什么样的大局?”阿济格打了个手势,旁边的傅勒赫马上站起身来,上前帮助父亲卸下沉重的战甲:“傍晚军议之时,我就看你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态。阿玛知道你是咱们家里最聪明的人,左右已无乱耳之人,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出来吧。” “咱们只有不到四千人马了……” 这个时代的战斗,最大的伤亡从来不是出现在战斗过程当中,而是在战后。 刚刚溃败下来的时候,阿济格的手头上那半个蒙古旗还有相当数量,再加上一些零散的八旗战兵,拼凑出六七千人根本就不是什么难题,完全有机会杀一个回马枪,给同样甲破刀残疲惫不堪的学生们当头一棒。 但这仅仅只是一个理论上的可能,事实上却永远都不可能化为现实。 真实的行军作战从来就不是网络游戏,不是说动动鼠标就可以的。 不成建制的溃兵完全就是散兵游勇,根本就不具备抵御强敌的能力,从溃败的状态转为反击,虽然不敢说绝对没有这种可能,但这种可能的几率无限接近于零。 这和军队的数量无关,只和组织度有关。 失去了最基本的组织度之后,就算是军神重生武侯再世也收拾不起来了。尤其是在无法实现即时通讯的时代,完全没有这种可能。 所以,阿济格只能率领数量庞大的败兵一路溃退,被只有一半数量的学生们撵着屁股穷追猛打。 作为一方统帅,阿济格还算清醒,为了防止身后的敌人追上来,不停的做出“壁虎断尾”的举动,连续两次派遣心腹嫡系进行拦截…… 在这种情况之下,拦截的作用微乎其微。 连主力都被击溃了,派遣少量人马进行拦截,负责拦截的部队基本上就是一触即溃,唯一的作用就是迟滞对手的追击速度,避免对手直接追上来。 沿长江一线进行撤退,非常便于对手的及时补给,却对于阿济格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可以以最快的速度与前来增援的人马进行汇合。 一路溃退一百六十多里之后,终于进入到了黄石城。 这个时候的阿济格,手头上的人马已经连四千都不到了。 短短的一百多里,把本就残缺不全的人马又缩减了一半。这绝对不是因为战损,而是跑散了。 几千人的溃败队伍,早已成了惊弓之鸟,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沿途不停的甩下部分人马,用壁虎断尾的方式进行自保。在没有后勤给养和支援策应的情况之下还能剩下一半人们,看起来凄凄惨惨,其实已经算是一个奇迹,足以证明阿济格本人的统率能力。 在撤退的过程当中,合度和傅勒赫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若是没有这两个精明强干的儿子,阿济格退到黄石的时候很有可能就真的变成光杆司令了。 退守黄石之后没有片刻耽搁,马上着手进行城防部署,准备打一场攻防战,遏制住对手的突进速度,同时等待来自上游的增援。 但素来精明敏锐的长子合度却说这是一个错误。 “阿玛真的以为黄石能守住吗?”合度尽量用一个比较恰当的方式表示出了自己的担忧:“我知道阿玛还在等左梦庚部汇合过来,但……我估计左梦庚根本就不会来了。” “左梦庚不来?他敢……” “有什么不敢的?”合度一针见血的指出了那个最核心的问题:“左梦庚凭什么向阿玛效忠?不就是因为咱们的八旗战兵天下无敌么?” 左梦庚之所以投靠了清廷,当然是因为畏惧清军的强盛军力,但是现在……多铎是征南大军已经全军覆没,阿济格的主力又被击溃,数量相当庞大的左部人马还会不会听从阿济格的调遣,他们是否还愿意给八旗战兵充当一次性的消耗品,就真值得怀疑了。 “左梦庚要是还想着赶过来支援的话,今天后晌就应该到了,他们却迟迟不到,分明就是做好了观望的准备……” 左梦庚不是阿济格的奴才,而是一个事实上的军阀。作为一个军阀,尽可能的保存实力才是生存下去的根本,当阿济格没有了强力压制的实力之后,他们的忠诚度绝对值得怀疑。 “你是说左梦庚会叛我?只怕他没有这个胆子!”虽然刚刚遭逢一场大败,阿济格依旧对自己充满信心:“武昌府那边还有两千多八旗战兵,麻县的何洛会还有四千精锐,再加上现在的力量,他左梦庚不敢……应该不敢那么做吧?” 原本斩钉截铁的话语已经说不下去了,变成了一个疑问句。因为阿济格说的这些个精锐力量完全就是动弹不得的死棋,而不是随时都可以调动的机动兵力,就算是左梦庚真的想做点什么,他也无力应对。 何洛会那边的兵马就不用说了,早已被大红狼死死拖住了两个多月,根本就抽调不出来。至于说阿济格手头上的这点人马,早已被逆江而上的学生们咬住了尾巴。 眼下,也就只剩下驻守武昌府的那两千多八旗战兵了。 “若我是左梦庚的话,这个时候一定会按兵不动,对阿玛的命令阳奉阴违继续观望,一番黄石不守就马上转换门庭投靠残明……” 投靠残明? 左部人马本就是明军,后来投靠了清廷,若是再复投回去,岂不成了笑话?就算左梦庚真的有了投降的打算,江南朝廷会不会接纳他还是一个问题呢! “残明一定会接纳左梦庚,一定会,阿玛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对于一个乱世中的军阀,所谓的忠义根本就是一钱不值的垃圾,只要能保住一身富贵和整个团体的利益,他们可以向任何人投降。至于说体面和尊严……和左梦庚这样的人物谈论尊严,这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现在的江南,急于收复失地,对于愿意反正的地方实力派,是一定会接纳的,而且一定是高封厚赏树立成了一个标杆式的人物,以形成千金市马骨的效果。 “不论左梦庚还对我们有多少忠诚之心,从九江陷落的那一刻开始,就已不重要。”合度已经站起来虚虚的划出长江的大致轮廓:“左部最大的作用就是守护长江,从九江锁死长江航道之后,左部人马的意义就已不大了。”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是左部人马真的是忠心耿耿,又有什么用?” “咱们的主力全都被死死的拖住了,就算明军不来攻打,遍布湖广、豫西、川东的闯军必然会死灰复燃,到时候处处烽火一片大乱,这湖广已不在咱们的掌控之下了……” “湖广的局面牵一发而动全身,只要阿玛兵败的消息传到京城,朝廷一定会下旨要阿玛死守长江一线……” 阿济格微微的点了点头。 湖广位于长江中游,是连接川蜀和淮右的中枢,进可顺江而下直取江南,退可衔接川蜀和豪格汇合,是万万不容有失的必争之地,朝廷下达死守长江的命令完全就在情理之中。 “若是阿玛真的死守长江,那就真的完了,全都完了!”合度遥指着北方,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死守长江的旨意一下,就是摄政王的死期……” 听到这句话,阿济格的心头剧震,顿时就明白了儿子的心思。 湖广之局的关键不在于湖广,而是在千里之外的京城。 阿济格和多铎是多尔衮的左膀右臂,自从多铎战死江南之后,多尔衮就开始走上了明显的下坡路,阿济格再败的话,多尔衮的局面就非常不妙了。 虽然阿济格早就有了自立门户的打算,但他终究算是“摄政王一党中人”,若是多尔衮倒台了,他阿济格绝对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覆巢之下无完卵! “那个女人应该不敢对他下手吧?毕竟多尔衮……毕竟摄政王的实力强大影响深远,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十四叔已无牌可打了,他还有什么力量抗衡代善和那个女人?”虽远在千里之外,合度却对京城的局势了然于胸,好似掌上观纹一般清楚明了:“若是阿玛能维持住湖广的局面,那个女人就不敢对十四叔怎么样,最多也就是分庭抗礼不上不下的局面。否则的话……十四叔就真的很危险了……” “也不见得吧?老十四……真是有那么急切,多尔衮还可以调锦州的吴三桂入关!” 吴三桂本是追随阿济格追杀闯军的主力,但他毕竟不是“自己人”,关宁铁骑实力不弱,颇为清廷所忌惮,所以早已把他调到了锦州,美其名曰是驻守“根本之地”,其实就是在防着他。 一直以来,吴三桂都被看做是多尔衮的人,若真有什么急事,多尔衮完全可以把吴三桂调入关内弹压大局。 “若十四叔真的调了吴三桂入关,那就彻底的万劫不复了……”合度的担忧已写在脸上:“吴三桂不是韩信,这种见风使舵之辈不可信!” 若是京城真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剧变,阿济格的处境就真的非常危险了。 “弃黄石,走武昌,汇合所有人马北上……” 当合度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不仅阿济格万分诧异,连傅勒赫都深感震惊。 这等于是把整个湖广拱手相让了,朝廷肯定不会答应!这么大的责任,就算是阿济格也扛不起来。 “存地而失人,则人地皆失。存人而失地,必人地皆存。” 这句话的道理非常浅显,不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尽可能的保存有生力量,就算是一时局面不顺,终究还有卷土重来的可能。否则的话,就是人地皆失的可悲下场。 “只要咱们的实力还在,就算丢了湖广又能如何?”合度说道:“摄政王会怎么处罚阿玛?最多也就是装模作样的申斥几句而已。或许现在的十四叔正期盼着阿玛这么干呢,好集中全力对抗那个女人。” 现在的多尔衮早已不复往日的强盛,作为摄政王一党中最强力的奥援,无论阿济格做的多么过分,都不会真的做出“自毁长城”的愚蠢举动,而是一定会想方设法的为他开脱。或许,对于越来越势单力孤的多尔衮而言,阿济格的回撤正是一个增强自身实力巩固中枢统治的大好机会。 至于说那个女人会不会同意放弃湖广,那根本就不重要。 那个女人最大的愿望就是把阿济格死死的拖在湖广,最好和对手拼个两败俱伤。 “真的要回撤吗?” “现在还不着急,但阿玛一定要做好放弃湖广的准备。”合度说道:“局面还远没有达到必须放弃的程度,不妨再看一看,若是黄石能够守住,就还大有可为。若是连这黄石都守不住了,阿玛就必须做出决断了……” 当天深夜,黄州遭袭的消息传里了。 虽然仅仅只是小规模的袭击,但却端掉了黄州府衙,府衙上下一百多个官吏无一幸免,全都被杀死在府衙之内。知府何宝珍被活活吊死的府衙的门前…… 最要命的是,黄州码头被彻底摧毁,一百多个细作凿沉了大船封锁了江面,短时间内从武昌府方向发过来的援兵根本就到不了这里…… 绝死锄奸勇士们奇袭黄州的本意是掐断从上游过来的支援,迟滞对阿济格的支援,顺便营造出混乱的气氛,但却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收到这个消息之后,阿济格马上就意识到西边的支援不可能及时赶到了。这一次他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就采纳了儿子的建议,放弃黄石城,放弃对长江一线不切实际的奢望,改走陆路不顾一切的朝着武昌府方向退却…… 第三百二十六章 你老了 太阳出来了,洒下万道金光,给雄伟的金陵蒙上了一层亮闪闪的轮廓,仿佛梦幻之中的天国神都。 武英殿上,复隆皇帝高居御座之上,气色好的出奇,颇有几分英明神武的君王气概,连讲话的声音都变得异常洪亮: “黄石已重新归我大明版图,着内阁拟一份嘉奖文书即刻明发……” 瞬间克服九江,兵不血刃占领黄石,攻城略地所向披靡,立刻就让复隆皇帝有了底气,真正体会到帝王的尊严。 若是所有的这些个战果是朝廷上下协力同心的结果,还好说一点,偏偏整个攻略湖广的计划都是皇帝“一手操办”,事先还对群臣保密,愈发显得皇帝本人英明神武。 在一片歌功颂德声中,程园毕、黄宏东等四位内阁大臣全都脸色晦暗,装模作样的说了几句“王师威武”“光复湖广指日可待”的场面话之后就集体陷入了沉默。 事情是明摆着的,当初李吴山制定这个计划的时候,就没有通过朝廷,而是自行其是,虽然当初大家都没有说什么,心中却早把李吴山当成了跋扈嚣张的权臣。 这样的军国大事竟然不通过内阁,不给部堂知道,还刻意隐瞒这个朝廷,用既成事实逼迫朝廷承认,这已违反了基本的政治体制,早就招致很多人的不满。程园毕等内阁大臣虽然在事实上不得不接受,但却未尝没有秋后算账的小心思。 现在可好,连皇帝本人都参与进来了,和李吴山一起把整个内阁一脚踢开,难不成还能算皇帝的“秋后账”? 自洪武太祖皇帝开国之后,又经历了成祖皇帝的永乐朝,履行着相权的内阁才是真正的国家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这种最基本的政治架构已沿袭了两百多年,现如今打破了君权和内阁之间的平衡,等于是把整个内阁都架空了,内阁大臣们要是能高兴得起来那才活见鬼了呢。 虽然现在的内阁依旧有很大的权利,但是在西征这个事情上,却已经沦为草拟嘉奖令的秘书机构了。 复隆皇帝当然能够理解内阁老臣们的心思,在他的内心深处却因此暗暗得意:作为一个少年天子,自从甲申国变崇祯皇帝殉国以后,时时事事都在一众老臣的卵翼之下,事实上并不能做出太多主张,而是一个精神偶像般的摆设。 没有那个雄才大略的君主会心甘情愿的放弃自己的权利,即便是在明明知道这些老臣都是公忠体国之人,依旧非常的心不甘情不愿。 把所有的权利都归于帝王一身,才能建立宏图伟业,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能让一众的老臣吃瘪,能够用一连串的胜利证明自己的“英明神武”,对于这个结果复隆皇帝是非常满意的。 “兵不血刃克服黄石,固然是我大明王师兵威无双吓破了伪王阿济格的狗胆,却也不能不看到其中的利害……”就好像是一个身经百战目光敏锐的前敌总指挥一样,复隆皇帝对着殿下的文臣武将侃侃而谈:“伪王阿济格放弃黄石改走陆路,朝武昌方向撤退,这份当机立断的决绝就比当年的多铎要高明的多,却也不过是以空间争取时间的老旧伎俩,雕虫小技不值一提……” 阿济格直接放弃了黄石和半条长江航线,其实是以退为进的战略,真正的核心就是用空间争取时间,为固守武昌做打算。这种隐藏在表象之下的核心战略皇帝本人是看不出来的,他所说的这一套不过是截取了李吴山奏报之上的原话,却更更加凸显圣明天子的敏锐洞察力,愈发显得“万岁圣明如炬”“明察秋毫”。 “拟旨,调黄得功部沿江而进驰援湖广。” “再拟旨,令郎大洪部尽快扫平当面之敌,与忠勇公合兵一处齐攻武昌……” “再拟一道明旨宣示四方,湖广、河南、川蜀等各地贼军残部,只要是抗清者,前事既往不咎,若有为国出力者,朕亦视为忠义肱股之士,必不吝高封厚赏……” 在一片“万岁圣明”的唱诵声中,内阁大臣的脸色愈发难看了。 他李吴山甩开内阁本就犯了众怒,现在皇帝居然步了李吴山的后尘,同样把内阁一脚踢开直接下达命令,甚至没有在事先和内阁成员商议一下就这么干了,这是一个对内阁非常不利的信号。 虽然心中万般不愿,但却一点办法都没有,这几位内阁重臣甚至连一句话都说不上来。 因为整个西征计划完全就是李吴山的首尾,皇帝还不停的出面给他背书,试图把所有的功劳都揽到自己身上。明明知道这种做法违反了政治体制,却也无可奈何。 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湖广的战事应该怎么打,甚至连最基本的善后事宜都无从着手,完全就是多说多错不说不错的局面。 把西北方向上黄得功的水军调去打湖广,这么大的事情皇帝一个人就“乾纲独断”“圣意天裁”了,还可以说黄得功是番外之臣,是外戚头子,由皇帝本人直接调动是为了方便快捷。但“赦免贼罪”可是关系到天下根本的大事,竟然连一点商量的意思都没有,皇帝就直截了当的自己做主了,这就有些过分了……非常过分! 大明朝就是亡于贼手啊,大行崇祯皇帝是怎么死的?那是被闯贼逼死的呀,怎能这轻易的就“赦免贼罪”了呢? “咳……”故意发出一声轻咳之后,程园毕终于站了出来:“臣以为赦免贼罪一事,还需从长计议……” 以前赦免大红狼、廉金斗等人的罪行,把他们的军队招到王师的阵营当中,那是出于最迫切的现实需要,是不得不为的事情。现如今的局势已逐渐安稳,怎能一道旨意就赦免了他们呢? “此赦免之举同样是出于最现实的需要,是为大局考虑。”以前那个唯唯诺诺的少年以罕见的强硬否定了程园毕的说法,并且说出一大套合情合理的说法:“湖广之胜,重在一个速字,我王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破强敌,看起来局势一片大好,实则是敌强我弱,本无力占据湖广腹心之地……” 这句话说的太对了。 不论李吴山的攻势如何凶猛,也不管战场上的形势是怎样的摧枯拉朽势如破竹,从大局来看,湖广的局面依旧是敌强我弱。 仅凭李吴山的那点人马,就算是再把黄得功填进去,也不足实现对湖广的有效占领。若是阿济格稳住了武昌,必然会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战。 洪承畴十几万大军就在江北,随时都有可能渡江南下,必须尽快解决湖广问题,否则就一定会出现两线作战的不利局面。 湖广之战,最要紧的就是一个“快”字。仅仅凭借少量精锐肯定不行,必须让陷入低潮的闯军和张大贼的西军残部再次活跃起来。 利用李吴山的少量精锐在摧破关键节点,然后由大量散落各地的闯军残部分兵占领,这才是底定湖广的关键。 “程首辅,朕问你。”作为程园毕的学生,复隆皇帝的神情就好像是一个循循善诱的老师:“就算是忠勇公克复武昌,他能把主力用来占领武昌吗?若如此的话,江北的洪承畴趁虚而入,该当如何应对?” 程园毕哑口无言。 能让身为内阁首辅的老师吃瘪,复隆皇帝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在程园毕的身上找回了帝王应有的尊严,就愈发的得意起来:“程首辅之顾虑,固然是老成谋国,终究是有些迂了,战事如火如电瞬息万变,机会稍纵即逝,怎容得按部就班慢慢梳理?非常之时当有非常之举,程首辅再好好想想吧……” 皇帝本人的这一番虽然婉转,但却说的极不客气,就差直接说出那句“你已经老了,不能再适应瞬息万变的局势了”这句要命的话来。 所有这些对于战场形势和战略大局的分析,完全就是出于李吴山的奏报书文,却被皇帝直接引用…… 这些深谙大局的战略分析和预判,完全就是李吴山的意思,只不过是借助皇帝之口说出来而已。其实不光是这些,就连刚才那三道圣旨,同样是出于李吴山之手。 作为帝师,还是内阁首辅大臣,程园毕当然知道自己的这个“天子学生”到底有多大本事。要是说从谏入流性情和顺,那是绝对的,但要说起这军国大事,这位天子学生真的是个门外汉,所有的这些必然就是李吴山意志的体现。 “臣……老臣也想问万岁一句,这些真是万岁的本意吗?还是忠勇公的意志?” 听了这话,皇帝顿时怒火万丈,若不是顾虑到程园毕的老资格和首辅大臣的身份,必然会当堂发作。强行按捺住心头怒火,故意做出一副毫不在意的神态,拿捏着帝王的从容气度反问了一句:“忠勇公的奏报之中确实提起过这些,朕深以为然。程首辅认为有什么不妥么?” “军国大事,终究不能任凭外臣拿捏……” “那你以为应该由谁来拿捏?应该由谁来做主?” 不同从李吴山的意思听谁的?听你们这些部堂高官的吗?那还是由着你们拿捏?难道这大明朝的江山我这个皇帝就不能做主了? 皇帝的语气当中表达出了明显的怒意,所有人都听出来了。 关键时刻,作为内阁次辅的黄宏东本想给首辅大人帮腔,最终却缩了回去,继续装聋作哑一言不发。 在大明朝的历史上,怼皇帝一点都不稀奇,一个区区的七品御史就敢于直接和皇帝硬怼,还能落下“直言敢谏”的美名。当年的嘉靖皇帝何等强势,却被海刚峰怼的踢了桌子,却不能真的拿海瑞还怎么样…… 作为内阁首辅大臣,直接顶撞皇帝本人,真不算什么事儿,因为这是正常的工作关系。尤其是在崇祯一朝,这样的场面早已屡见不鲜,几乎每一次都是皇帝首先低头服软…… 越是到了这个时候,程园毕就愈发的强硬:“臣遵循的是我大明体制,并无丝毫对万岁不敬之意,仅仅只是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 程园毕硬怼复隆皇帝,皇帝就算是再怎么不快也说不出什么来,因为确实是在谈论国家大事,而不是针对皇帝本人。 但恰恰是这句“对事不对人”彻底惹毛了皇帝。 “好一句就事论事!”沉稳从容帝王气度一扫而空,复隆皇帝高声大喊着,就象是个脾气很快而且非常任性的孩子:“你们总是防着忠勇公,无论他做什么都要说三道四指摘一番,内阁是做事的不是挑错的。你说是对事不对人,为何总是针对忠勇公?” “这光复故地中兴大明的宏图伟业朕一个人做的过来吗?朕不用忠勇公还能用谁?让你程首辅是收复湖广吗?” “你们这些人,忠则忠亦,但……”到了这个时候,皇帝已经意识到不能继续再说更加过头的话了,已经到了口边的那句“但你们什么事都做不成”的重话不得不又咽了回去,态度也有所缓和:“程首辅也要体谅朕的难处……” 一场本应该皆大欢喜的朝会弄了个不欢而散。 第二日,程园毕请了病假,自称年迈体衰经历枯竭,需要静养。 “静养”了几日之后,程园毕又上了一份请罪折子,在折子里说自己“年事渐高,恐无力继续效力陛前,深愧于先皇托付之效个万岁的信赖倚重之情”,然“春秋不饶岁月无情”,实在真的是太老了,所以自请辞去内阁首辅的职位,请万岁另觅贤能。 对于程园毕的这份“辞职报告”,皇帝直接驳回,不同意他辞职,仅仅隔了一日之后,程园毕又上了一份内容基本相同的奏折,还是坚持要辞职。 和上次一样,皇帝再次驳回了他的辞职请求,而且在批复的时候温言勉力,希望他能够继续为国效力,并且派人给程园毕送去了一柄玉如意和几匹绸缎,还专门派遣御医去帮他调理身体…… 在皇帝的一再挽留之下,程园毕终于奋起“老骥伏枥”之心,继续担纲大明内阁首辅大臣,继续为大明朝发挥余光余热! 师生之间君臣之间又变得和睦起来,似乎朝堂上的那场争执根本就没有发生过…… 第三百二十七章 强爷胜祖 大红狼的本质就是个造反起家的反贼头子,所谓的戎马半生不过是比较好听的说法,其实就是有几分冲锋陷阵敢打敢拼的血勇而已,以前罗长腿罗大哥还在的时候,总是习惯于听从罗大哥的号令,指到哪儿就打到哪儿,从来就没有怂过,也不晓得“怕”字怎么写,但这一次他却显得有些畏首畏尾。 不是说堂堂的大红狼怂了,而是因为他还不适应身份的转换。 现如今的大红狼早已今非昔比,已成为事实上的一方统帅,按照传统的说法,已经从天不怕地不怕的闯军头目转变成为“大元帅”了。 作为《西江月》作战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北线的战事比东线要靠前的多,早在九江之战以前就已经打起来了。 和东线的以寡击众完全不同,大红狼这边则是以多打少,占据了兵力上的绝对优势。 除了大红狼的本部人马以外,还有刘春生的三个营以及后来增援过来的三个营,汇集了大旗军近四成的主力,再加上去年就汇集在商城一线的闯军残部,光是老牌子军队就有一万四五千人马。开春之后,随着麻县大战的铺开,德安府、承天府甚至远在襄阳一带的闯军残部纷纷过来投靠,还有刚刚从信阳那边过来的“叫破天”也靠拢了过来,再加上乱七八糟的“游击队”,大红狼的“部曲”一下子就膨胀到了三万六千多的规模。 看起来完全就是一副兵强马壮的气势,其实战斗力……相当的不怎么样。 信阳的“叫破天”算是大红狼的“老兄弟”了,一下子就带过来两千多人马,却多是些老弱病残,到底能发挥多大作用谁也不敢保证。至于说那些杂七杂八的“游击队”则根本就来混饭吃的。 反正他大红狼本就是闯将出身,就算是投靠了明廷摇身一变成了官军,依旧拥有独立的番号。在被清军打的凄凄惨惨的闯军残部心目当中,他大红狼还是“自己人”。你大红狼兵强马壮粮草充足,怎么也不能忘了当初的老弟兄,大家过来帮忙帮闲顺便再打打秋风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事儿。 这些一人过来,第一件事就是要粮要饷要装备,还有不少人直接开口索要官职,搞的大红狼不胜其烦却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应付。 最要命的是,襄阳西北的刘体纯和岳州西边的郝摇旗也派来了使者,全都带着亲笔书信,希望大红狼看在往日里同是闯军同道的情分上,挥师西进猛攻武昌…… 刘体纯和郝摇旗是闯军的重要成员,尤其是在李自成死后,已成为为数众多的闯军继承者之一。只不过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始终被阿济格压着打,不得不躲进深山。好不容易熬到了明军大举反攻湖广的关键时刻,这些昔日的闯军将领们都希望大红狼能够“拉兄弟一把”。尤其是那个刘体纯,甚至制定了一个“虎踞川蜀”的计划,希望大红狼做出配合…… 猛攻武昌? 对于这种奇思妙想式的战略构想,大红狼根本就是不屑一顾的态度,不是他不想“拉兄弟们一把”,而是根本就做不到。 “我把他娘的,老子连麻县都打不下来,还打武昌?刘体纯是不是还没有睡醒?”骂骂咧咧的吼了几句粗口,大红狼对刘春生说道:“刘老弟,杨树林、莫田基他们准备好了没有?” “准备好了,随时可以作战。” “只要他们准备好了我就有底气,这一回定要把何洛会的屎打出来!” 大红狼已经在麻县打了两个多月,战果……几乎为零。 开始的时候,为了尽可能的牵制清军,大红狼始终采用避实击虚的战法,坚决避免与敌人的主力决战。随着队伍的飞速膨胀,对手全盘“抄袭”了他的战略战术,何洛会坚决不和他决战,开始牵制大红狼了。 这个何洛会也是老将了,虽然兵力不多,却也有一万多人马,和后来增援过来的左部人马成犄角之势,死守麻县一线。 何洛会的这一万多人马当中,有四千真正的八旗战兵,相当的凶悍,是块难啃的硬骨头,打了好机会都没有讨到任何便宜。尤其是在面对坚城壁垒的攻坚战之时,数量庞大的闯军战斗力实在低下,又不敢轻易拿大旗军的主力去硬填攻城战的血肉磨坊,结果就演变成了相互对耗的僵持不下局面。 与之相对应的是,东线的李大帅率领一群数量稀少的学生,在廉金斗的掩护之下追着阿济格主力的屁股一路死咬,据说已经过了黄石。而大红狼这边还是没有寸进,实在有些交代不过去了。 大红狼知道自己的身份,所谓的方面统帅不过是一个象征意义,最主要还是为了借助这个身份招揽散落在各地的闯军残部,真到了做出重大决定的时候,还是要和刘春生、杨树林他们这一批大旗军“嫡系军官”商议,而不是直接发布命令。 在经过充分协商之后,众人取得一致意见,决定硬攻麻县,把战线推到猪笼河一带,摆出一个很大的架势继续牵制清军,好减轻李大帅那边的军事压力。 为了攻取一个小小的麻县,大红狼做了大规模的总动员,注意去和那些乱七八糟的闯军兄弟们商议,一个一个的安排部署,光是这项工作就花费了好几天的时间。 好不容易才摆出一副“千军万马合攻麻县”的雄壮气势,在正式发动大战之前却突然收到了一个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消息:何洛会跑了! 收拢全部人马,直接放弃了守御两个多月的麻县县城,和正东方向上的左部人马跑了个干干净净。 何洛会的主力战斗力相当不弱,而且并没有出现太大的战损,怎么会突然弃城而走呢?一定是何洛会那狗贼使诈。 这是清军的奸计,绝对不能上当。 经过整整一天的核实之后,大红狼终于得到了最确切的消息:何洛会真的撤了,撤的非常果断。 “我把他个亲娘的,一定是大帅那边打了大胜仗,逼的阿济格不得不从这边抽调何洛会过去救火……” 因为通讯技术的落后,对于另外一个战场上的消息会出现严重的滞后,直到这个时候大红狼才终于反应过来,一定是李吴山带着学生们把阿济格打惨了,要不然何洛会不会撤的这么干脆。 主战场已经获胜,阿济格的主力已被击败,湖广的大局已定,那就没啥好说的了。几万人马铺开一个宽大的正面,直接就平推了过去。 湖广战场上虽然活跃着很多闯军,却不是闯部人马的主力,真正的主力是在鄂西与鄂西南一带,刘体纯和郝摇旗他们那一批才是后李自成时代的闯军主力。至于说大红狼这边的闯军残部,多是些杂牌军和本地的义军,不仅建制杂乱装备奇缺,而且战斗力低下,在这些人的心目当中,所谓的军团级大会战就是“一拥而上”。 夹击武昌,痛打阿济格,在这个激动人心的口号鼓舞之下,竟然爆发出前所未有的高昂士气和极大热情,浩浩荡荡杀奔武昌…… 别人不清楚这支庞大军队的战斗力,大红狼却是心中雪亮,指望这样的军队把武昌打下来,那根本就是白日做梦! 武昌城高池深水陆交错,最要紧的是一座江城,在没有水军支援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对武昌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威胁。 还不等大红狼率领浩浩荡荡的大军正式进入武昌府的地界儿,就爆发了一次规模空前的“大战”:左梦庚亲率近两万人马横亘于武湖一带,双方很快就打的不可开交。 左部人马的战斗力出了名的低下,但他的对手却更加的不值一提,几万人马围绕武湖展开激战,看起来红火热闹,事实上却毫无建树,打了整整两天,彼此都有些伤亡,却远远没有达到伤筋动骨的境地。 原以为左梦庚就是个不堪一击的菜鸡,想不到自己比对手更菜。这一战让那些乱七八糟的杂牌军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弱小,不得不老老实实的等着后面的主力开赴过来。 对于左梦庚而言,这是一场翻身仗,不仅打出了自己的威风,还把极度低落的士气扭转过来。 以前的历次战斗,左部都是屡战屡败,好不容易在兵力不占据优势的情况之下顶住了,自然而然就会生出几分兵强马壮的信心。 但这个信心仅仅只维持了两日,当刘春生等人率部投入战场之后,局面立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旗军主力,大明第一强兵,这个名头绝不是吹出来的,而是用无数次的血战淬炼出来的精锐。 在兵力不占优的情形之下,面对气势汹汹的大旗军主力,左梦庚很明智的选择了撤退,主动让出战场一直退入武昌城下二十几里处…… 在这之前,合围武昌只不过是一个可笑的说法,大红狼从来都不相信。让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竟然真的兵临武昌城下了,这个滑稽而又可笑的目标竟然在没有经过激烈厮杀的情况之下实现了。 这一切真的好像做梦一样。 但是,大红狼还没有被莫名其妙的胜利冲昏头脑,反而更加的冷静:最多也就是摆出一个架势而已,尽可能的前置更多清军才是他的核心战略目标。至于说凭借这点人马就想干翻阿济格,那就真的是异想天开的笑话了。 要是真的能够这么轻易就击败阿济格,那阿济格也就不是阿济格了。 现在的阿济格,还有七千左右的八旗战兵和三千上下的蒙古旗战兵,再加上从各地汇集过来的左部人马,还控制着湖广的绝大部分地盘,依旧是块难啃的硬骨头。 大红狼在等,等着他的儿子。 “好小子,真真的好小子,能把阿济格一路从九江打回武昌,不愧是我大红狼的种。你们什么时候啥过来,我就什么时候发起总攻,到时候一定生擒阿济格,咱们爷们一起名垂青史……” 大红狼曾经亲眼见识过学生们的厉害,知道那才是这个战场上真正的主力,是可以让乾坤逆转江河倒流的可怕武力,而他的儿子郎太平就是其中的一员,而且是四大炮兵队长之一! 郎太平已成了大红狼的骄傲。 只要儿子能打胜仗,比大红狼自己取得辉煌大胜还要开心…… 强爷胜祖无过于此,大红狼对儿子充满了希望! 第三百二十八章 乌云压城 北京,紫禁城。 十二岁的顺治小皇帝好奇的打量着眼前这个奇怪的东西,不解的问道:“这的甚么物件儿?” “禀万岁,”身后的那个老太监躬着越来越佝偻的腰身,恭恭敬敬的说道:“这是九穗禾,又叫稷麦。” 九穗禾这个名字顺治很熟悉,书上说这是祥瑞,只有圣天子在位的时候才会出现,预示着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吉祥之物。 在顺治小皇帝的心目当中,传说的祥瑞之物九穗禾就应该是个闪闪发光的宝贝,但眼前这个物件分明就是个用很多麦穗扎起来的大扫把,还有彩纸和绸缎反复包裹,显得无比艳俗,实在难以和想象中的“祥瑞之物”联系在一起。 “这就是九穗禾?” “这就是九穗禾,万岁爷!” 大失所望的顺治小皇帝忍不住的嘟囔了一句:“就这么个破东西,也敢说是祥瑞?好生无趣,一点儿都不好玩……” “胡闹。”不知何时,孝庄太后已走了过来,不假辞色的呵斥着小皇帝:“这九穗禾是祭天之用,乃是天下第一宝贝,怎能如此胡言乱语?” 小皇帝还不是很明白这个东西的重要性,只是习惯性的向素来强势的母亲低头认错:“额娘,我错了,我不该说这是破东西,其实……这是个好东西,真的很好……” 完全就是孩子式的回答,仅仅是为了认错而认错,作为母亲的孝庄微微的摇了摇头,指着那九穗禾对皇帝说道:“这是天下的根本,是亿兆生民的根本……” 所谓的九穗禾,其实就是地方上专门采集饱满的麦穗,扎成一个硕大的“扫把头”,进贡上来作为祭祀天地的礼器。这个东西本身一点用处都没有,却具有非常浓郁的象征意义。 农为天下之本,只要处理了农业问题,其他的问题就都不算是问题。只要天下人都吃得饱穿得暖,就一定会出现太平盛世,而这个九穗禾就是一个期盼着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礼器。 “咱们大清国之所以能够取代大明,是因为什么?” “是因为咱们的八旗战兵很厉害……” “皇帝错了,”这个时候的太后更象是一个循循善诱的老师:“是因为前明不能让老百姓吃饱饭,人们饿的狠了就会闹事,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造反。我大清一定要深刻吸取前明的教训,时时谨记农为天下之本这一万古不亘的真理。只要人人有饭吃有衣穿,人人得饱暖,就是铁打的江山……” “孟子曰,不饥不寒,养生丧死无憾,谓之王道之始也。” 听到儿子说出这句话,太后的脸上顿时就是一片惊喜之色:“皇帝说的对,说的太对了,圣人的教诲就是这个道理。” 只要天下生民俯首农桑潜心耕织,国力就一定会愈发的强盛,一个“农”字不仅仅只是历朝历代的根本,还是天下的基础。 皇帝这么小的年纪,就能明白这个道理,与其说是顺治小皇帝天资聪慧,还不如说是老师教导的好——这些东西都是范文程交给顺治的学问。 “范师傅说,农为天下之本,只要全天下的老百姓都安居乐业俯首农桑,就能打造出太平盛世。却又说天下大事唯祀与戎,我反而糊涂了,也不知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根本……” 听了这话,太后笑了,伸手把孩子揽到身前,很有耐心的解释道:“所谓的祀,就是祷告上天,期盼风调雨顺,才能五谷丰登。这戎么……说的就是打仗的事儿。咱们都八旗战兵打遍天下扫平宇内,消灭了所有逆贼乱党,百姓才好安居乐业,农与祭、戎都是顶顶重要的事情,只是皇帝的年纪还小,等你再长大一点儿,亲政之后自然也就明白了。” “亲政,亲政,可这国家的军政大事不都是由摄政王打理的么?若是我亲政了?摄政王岂不是要闲下来了?”顺治的年纪终究太小,看待事物还很肤浅,歪着脑袋看着自己的母亲说道:“我听别人说,摄政王最不希望我亲政……” 随着皇帝的年纪逐渐增长,亲政的话题越来越多,虽在深宫之内皇帝也听到了不少这样的闲言碎语,正准备在这个问题上继续说下去,却发现目前的神态有些不善:“额娘你怎么了?是不是我又说错话了?” 孝庄太后沉吟了一下,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对身边的那个太监说道:“海富,你平日里都在做些什么?怎能让皇帝听到这些没有用的传言?” “奴才万死……” “别总是说万死万死的,这样的废话我不想再听到了,以后把内廷治理的严苛一些,别总是让那个下面的奴才乱嚼舌头根子,这样的闲言碎语若被是摄政王听了去,少不得又是一场风波。谁要是敢在宫里乱说乱讲乱传闲话,统统把舌头割下来。” 老太监一打马蹄袖:“嗻——” 或许单纯就是为了岔开话题,太后故意换上一副和蔼的面容,笑呵呵的对儿子说道:“皇帝还记得慧敏姐姐么?” “甚么慧敏姐姐?” “去年曾经到宫里来过的,我还赏了她四十匹缎子和几本书,皇帝不记得她了?” 顺治小皇帝想了好半天,才终于记忆那个穿着蒙古长裙踩着皮靴的那个坏脾气小女孩:“我想起来了,就是皇舅舅家的那个慧敏姐姐吧?” “就是她。”太后笑道:“过几天她就要来了,我准备让他给你当皇后……” “我不喜欢她……” “为何不喜欢慧敏姐姐?” “因为她脾气很快,还不读书……” 太后笑道:“不要紧,我会教导她,让她变得更好一点……” 皇帝用怯怯的眼神了看了看自己的母亲:“不让她做我的皇后可以吗……” “不可以,满蒙一家是既定的国策,她一定会成为你的皇后。” 母亲素来强势,作为皇帝的儿子年纪幼小,性情又有些怯懦,虽然很不喜欢这个慧敏姐姐,却又不敢公然反对母亲的安排,只能用沉默来作为一种无声的抗议。 给顺治皇帝选的皇后其实根本就是内定的。 满蒙一体确实已成为一种国策,就连太后本人都是出自科尔沁蒙古,而她为儿子选的皇后同样来自科尔沁,并且是她的嫡亲侄女。 因为皇帝本人年纪幼小,她的婚事完全由太后和摄政王一手操办,并且早已内定,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 这当然的一桩政治婚姻,因为未来的国丈就是太后的嫡亲兄长——科尔沁大贝勒吴克善。 借着送女儿进京的机会,让兄长带领四千多蒙古精兵赶过来,与其说是为了皇帝的婚姻,还不如说在加强自己的力量——当然,这种深层的考虑绝对不会对皇帝本人说起,但皇帝长大以后会明白母亲的良苦用心。 (在古代,姑舅至亲结成婚姻虽然绝对是近亲结婚,但却很常见。另外,慧敏是一个封号,而不是一个正式的名字。为了行文方便和的顺畅没有使用哪个钟木娜多伦这个拗口的名字,直接用了封号。) 尽快让皇帝大婚,也是为了给多尔衮制造更大的压力——一般情况下,只要皇帝成婚,就应该亲政了。 当然,这些也不会对皇帝本人谈起。 “可是……我真的不想让慧敏姐姐做我的皇后,我也不想看到她……” “皇后的事情你就不要多想了,有时间多读读书吧。”太后又一次岔开话题,对身边的那个老太监说道:“海富,一会儿范师傅来的时候,你把我屋里的那副《山溪渔趣图》送给他。” “嗻!”这个被太后成为海富的老太监面带微笑的说道:“范师傅是满腹经纶的大儒,又深谙治国之道,实实的传授了万岁爷不少的本事。” 把一副元代的名画赏给范文程,就是对他这个“帝师”的极大认可。 这人呐,最是经不起念叨,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正在说话之间,范文程就已经到了。 范文程曾经做过太后的老师,太后的汉学就是范文程给她开的蒙,现在又教授小皇帝,足以证明太后对他信赖之情。 和以往那个从容不迫的名家大儒形象相比,今日的范文程显得有些急躁:“太后,臣听说了一些消息……” 说到这里,范文程做出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态。 老太监和知趣的告了一声退,躬着身子站到了远处。 “吴三桂已率关宁军离开了锦州,估摸着最晚到明天晚上就要过山海关了!” 听了范文程的这句话,太后的脸色顿时变得无比僵硬,微笑的表情彻底凝固,就好像是在脸上抹了一层厚厚的蜡! “消息确实么?” “确实!” 太后一言不发,面色凝重如霜,双眼直勾勾的,似乎不是为了看见什么,显得无比空洞,就好像是个死不瞑目的尸体。 非奉调而私自离开驻地,这本身就是大罪,更何况吴三桂还带着广宁铁骑,从锦州直扑山海关。无论是按照哪个时代的律法,都可以不论对错不问缘由直接把吴三桂的脑袋砍下来。 私自调兵进关,你吴三桂想干什么?是不是要造反?无论有什么样的理由,一个图谋不轨的罪名都是最起码的。 都快要到山海关了,太后才知道这个消息,按照大清律条,完全可以用朝廷的名义发一道圣旨,让关宁军返回锦州,同时让传旨的太监把吴三桂的脑袋带回来。 但天后却没有那么做,因为她知道那根本就是无用功,吴三桂和洪承畴不一样。 洪承畴总督江北,率领十几万大军,看起来好像真的威猛如虎不可一世,其实不过是只纸老虎罢了。因为洪承畴带的全都朝廷的军队,只需要一道圣旨就可以剥夺他的一切,而吴三桂却没有那么好对付。 吴三桂拥有自己的军队和完整的体系,关宁铁骑称雄一时,要不是因为对他颇为忌惮,也不会把他调到关外的锦州“雪藏”起来。 吴三桂这个人虽然狡诈,却不是有勇无谋之辈,他之所以敢这么干,一定是奉了多尔衮的密令,因为他吴三桂本就是多尔衮的人。 当初吴三桂投靠大清,整个过程全都是多尔衮直接策划实施,也正是多尔衮接受了吴三桂的投降,并且联合吴三桂在一片石击败了李自成,这才有了后来的清军入关定鼎天下,才有了现如今的大清王朝。 摄政王多尔衮和太后等人的明争暗斗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彼此之间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事情早不知经历了多少个回合,但却始终保持着斗而不破的局面,双方都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但是,随着吴三桂的到来,这个默契被彻底撕开了,大清政治层面上的微妙平衡也随之被打破。 以前,无论大家怎么争,都始终局限在政治层面上,都极力避免做出有损大清国国体的举动。 现在,多尔衮却主动把关外的吴三桂调了过来,这就意味着曾经被双方共同遵循的那个底线被突破了,意味着争权夺势的较量可以不择手段,也可以毫无底线。 对于大清国而言,吴三桂始终是一个外人,而且是一个必须极力提防的外人,此人绝不可信。 但多尔衮却为了一己之私利,把他从关外弄到了关内,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 “要不要火速调岳托的西大营去拦截吴三桂?” 太后微微的摇着头:“已经来不及了!你吴三桂必然率军疾进,一定会在岳托赶到之前入关,做出一个既成事实。而且岳托的西大营不能轻易离开,要不然我担心会有更加可怕的事情发生……” “那怎么办?”多尔衮都已经开始调动吴三桂的兵马入关了,这说明摄政王一党和太后一党的争斗已经都了短兵相接的白热化程度,一个弄不好就是血溅京城的场面。到了这个时候,长于筹谋短于拼杀的范文程就露出了文人特有的怯懦本色,他已经有点慌了:“这可如何是好?要不就是去找礼亲王商量商量,终究要拿一个主意出来才成……” “慌甚么?”这个时候的太后反而显得异常冷静,颇有种泰山崩于前而面色不改的大将风度,巾帼不让须眉的气势让范文程自愧不如:“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罢了,不必去找代善,我估计他已经知道了消息。现在任何想要拦住吴三桂的举动都是白费力气,反而会让他看出朝廷的虚实……” 现在的清廷,表面上完全就是一副攻伐天下的强盛姿态,其实却是外强中干,内部更是纷争不休,已经非常虚弱,在这个节骨眼上吴三桂突然挥师关内,绝对居心叵测。 太后之所以敢放心大胆的启用洪承畴,就是因为洪承畴不错是一条只能仰大清鼻息的丧家之犬,毫无威胁可言。而吴三桂却是一头野心勃勃的狼,他之所以还臣服于大清,就是因为想的大清还绷着一个军威强盛的壳子,让人不敢不敢露出森森獠牙。一点吴三桂察觉到了朝廷的虚弱,很难说会有什么样的举动! 当年他能够先叛明后背闯,足以证明此人就是个大奸大恶之徒,一旦局势逆转就算他再次背叛大清,太后也不会赶到惊奇。 随着一阵阵习习的凉风吹过,原本晴好的天气突然就变得阴沉起来,满天乌云翻翻滚滚从东北方向席卷而至,不大的功夫就笼罩在京城上空,低低的压在头顶,分明预示着一场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 “如吴三桂之辈,畏威而不怀德,只要咱们表现出一副强大的姿态,他就只能俯首帖耳的装出一副忠心耿耿的家犬模样。”太后微微的昂着头,看着漫天乌云,以女人特有的敏锐直觉幽幽的说道:“这天……恐怕是真的要变了……” 第三百二十九章 狼子野心 当年献出山海关,引辫子兵入关,联合多尔衮在“一片石”与李自成激战。时隔经年,再次来到山海关前,以前所经历的种种仿佛昨日之事依旧历历在目。 只不过,现在的吴三桂根本就没有感慨唏嘘的心思,而是一手挽着丝缰对身后的心腹说道:“朝关上喊话,就说我有摄政王之调令,是奉命入关,若拒不开关放行,半个时辰之后我就要强行过关!” “强行过关”绝不是虚言恫吓,更不是随便说说。吴三桂猛一挥手,几万关宁军迅速摆出攻击队型,分成大大小小十几个方阵,马、步、弓箭错落有致,沉稳肃穆的杀伐之气让人呼吸为之一窒!(注,虽然无所谓的军队确确实实是当年两辽明军的老底子,而且是以关宁军为基础,但关宁军这个名字是明朝的,现在再使用这个称呼其实很不严谨,应该称为吴家军更贴切,但关宁军这个名字却使用的做多,作者沿用了这个错误的称呼,读者君不必在意。) 夕阳照耀着雄伟的山海关,同样照耀着不动如山的关宁军…… 只等了片刻,吴三桂就已有些不耐烦了,用马鞭遥遥指着山海关大声呼喝:“上前!” 得道命令的关宁军发出一声整齐的的呐喊,声若惊雷震的倦鸟惊飞,一个个箭上弦刀出鞘迈步向前。步兵斜挺着长矛,排头的骑兵已经冲到了关前,纷纷催动战马来回游走。 密集厚实的长枪方阵缓缓前进,长枪密集如林,方阵沉稳似岳,完全就是一副大军攻取的气势,纷纷一扇巨型的磨盘缓缓的压了上来。 只有身经百战的精锐才有这般雄壮肃杀的气势。 这一番动作把山海关的守将吓的心惊胆寒,虽然他们并不是很担心吴三桂会真的强行攻打,但只要有一矢落下来,就是重大的政治事件:作为清军一部分的关宁军竟然要强行过关,这边却不肯放行,到时候追究起来必然有很多人的顶戴花翎被打落在地。 吴三桂确实持有摄政王的手令,但大军入关这种事情不是说只有摄政王的一道手令就能可以的。 必须有朝廷的调令和兵部的批文,否则的话就是私自入关,这是绝对是一件了不起的政治事件,一旦出了纰漏,谁都担待不起。 经过仔细权衡之后,守关之将知道这种事不是自己这样的小角色能够掺和的,索性就随波逐流了:“开关,放行!” 大军入关之后,守关的将官马上前来“拜会”吴三桂,其实就是要趁机索要一个“奉命入关”的书面“凭据”,而且一定要吴三桂亲笔签字。只要有了这个东西,万一以后有什么**,也好当做证据使用。 吴三桂却懒得理会守关将官的这点小心思,因为他在筹划更大的事情。 “全体将士休整一夜,明日卯时开拔。” “六日之内必须赶赴京城,若有延误者,斩!” 作为吴三桂手下第一心腹爱将,夏国相忧心忡忡的说道:“王爷,千里行军不败也败,是不是应该在滦州或者是开平休整一下再去京城?” 从锦州驻地到山海关,四百里的路程只走了五天,这对于庞大的军队而言真可谓是神速了。从山海关到京城还有六百里的距离,继续保持高强度的急行军,就算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战斗力必然会衰减的不成样子,最合适的做法就在半途之中休整一到两次。 这个最现实的考虑却遭到了吴三桂不容置疑的拒绝:“京城大变在即,必须尽快赶到,六日之期不可延误。” “是。” “湖广那边有没有新的消息传来?” “暂时还没有湖广的最新消息,一切只能推测,末将以为黄石必然不保。从时间上推算,明军必然正在攻打黄州,说不准已经把黄州打下来了呢。” “打下黄州?”吴三桂站起身来,看着悬挂在面前的那副军用地图,虽山水阻隔远在三千里之外,目光却穿透了空间看到了湖广的局势:“若本王所料不错,明军的前锋已经到了武昌府……这武昌是万万保不住的……” 阿济格远在长江边上,无所谓却在东北,之所以能做出这样精准的判断,并非全都是依靠推测,而是由着非常充分的事实依据。 英亲王阿济格挂大将军衔,横扫河朔平吞江夏,一举占领湖广,甚至威胁淮、赣一带,一时兵锋极锐,但这么广大的地盘其实根本就不是阿济格打下来的,真正的功臣应该是吴三桂。 当年,在陕西击败了李自成的主力之后,继续沿途追击,虽然主帅是阿济格,但真正的执行者却是吴三桂——当年的吴三桂就是阿济格的副手。 转入荆襄进逼武昌,沿长江进军一路向东进入九江,死死的控制住整个长江中游,随时都可以威胁下游的江南,这个战略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就是吴三桂本人。 当时的清军兵分两路,分别从长江中游和淮扬方向威胁江南,一统天下的大势已成,各种政治势力和军事局面都对清廷非常有利,各地的前明官员和地方实力派纷纷望风而降。在局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清廷对吴三桂这个“前明重臣”的猜忌之心也越来越重,虽然屡屡加官进爵其实却是外示恩宠心存忌惮,当局面变得非常有利之后立刻就把他从前线召回,把他从南方调到了东北的锦州,美其名曰“藩屏龙兴之地”,其实就是对他的一种提防和戒备。 自从这以后,清军凌厉的攻势也就出现了明显的回落,紧接着就是多铎战死江南,又有了现如今的湖广之败。 “听说明军中的领军人物是个叫做李吴山的?你对此人知道多少?”作为前明的重要军事首领,整个明朝能征善战的将官吴三桂都很熟悉,但是对这个李吴山却没有多少印象,就好像那是一个凭空出现的人物。 “回王爷,据末将所知,这个李吴山本就京畿一带的民团头子……” “原来如此,怪不得我不知道这个人呢。”吴三桂说道:“这个李吴山也算是个有本事的,但也就仅此而已罢了……” 攻克九江直逼武昌,打的阿济格狼狈万分凄凄惨惨,对于吴三桂而言,其实也不过如此,因为这一套战略根本就是他的翻版。 首先攻取九江,掐断顺江而下的可能,然后沿长江一线猛烈攻打,这一套最基本的战略和当年吴三桂攻占湖广的战略如出一辙,只不过是反过来而已,甚至连其中的很多细节都多有雷同之处。 对于吴三桂而言,湖广的局势怎么样,那李吴山又是个什么样的人,全都遥远的事儿,不值得投入太多的注意力。 手指在地图上虚虚的划着,从山海关一直延伸到了京城,然后在京城的位置上重重一戳,登时就把厚厚的地图戳出一个大窟窿:“这里才是核心!” 夏国相说道:“此次王爷奉摄政王之命入关,却没有朝廷的旨意和批文,怕是还有不少麻烦……” 吴三桂哈哈大笑起来,声音洪亮直震动屋瓦:“大变在即,哪里还顾得上那些个繁文缛节。我你之辈,同万千将士蜷缩于锦州苦寒之地,这分明就是兔死狗烹鸟尽弓藏之故事。只有这次进京才是天赐良机,说不得就是一场泼天的富贵,这天下大势尽操于我等之手……要说这个机会,还是那李吴山送上来的……” 若是没有李吴山的犀利攻伐,若是清军败的不是那么惨,吴三桂就只能老老实实的继续怂下去,继续留在锦州。在接到多尔衮的密令之时,他明明知道这么干有违朝廷制度,还是当机立断毫不犹豫的率兵开拔。 凡大奸大恶之徒必大智大勇之辈,吴三桂虽然是天下第一大汉奸,但却是个目光如炬的能人,最擅长把握机会,当年献出山海关投靠了清廷就的最好的说明。 现如今,朝廷内部纷争不休,已都了决出胜负的关键时刻,作为一支关键的力量必须要出现在京城这个决战之地。若是弄好了,就会局面一新,或者是有更大的局面也说不定呢。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当此明清交替之际,正是英雄辈出之时,吴三桂若是仅仅只满足于一个区区的王爷,当时直接死心塌地的投靠李自成就好了,又何必冒天下之大不韪顶着第一大汉奸的骂名改换门庭投靠外虏? 不管是明朝还是清廷,当然也包括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李自成,对于吴三桂而言都只不过是一个机会而已。 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要终于任何人,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和机会主义者。 什么千古骂名,不过是过眼云烟,投靠清廷的人多如牛毛,还不是贪图一身的富贵? 好名声管什么用?清军动辄屠城,还不是照样定鼎天下了? 在这样的世道里,忠孝节义只不过的骗人的鬼话,只有兵强马壮才是硬道理! 只要拳头够硬,只要刀子够锐,抓住机会,未尝就不能效一效隋文、宋祖的当年故智,这天下到底是谁的还说不准呢…… 第三百三十章 乱臣贼子 当吴三桂率领数万关宁铁骑突然到达京城的时候,朝野一片哗然。 没有经过朝廷的允许,就私自带兵进关,而且就驻兵于城东北六十里处,历朝历代都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除非是想谋反或者是要“清君侧”,其实这两者根本就是一个意思。 虽然民间议论纷纷舆情如潮,但官方却很罕见的保持了沉默,就好像是真的瞎了聋了一样,竟然没有对此事表态。 吴三桂说是奉命入关,奉了谁的命令?肯定不是朝廷的! 奉摄政王多尔衮的命令带兵入关,这已是个完全公开的秘密了。 摄政王一党和太后一党之间的明争暗斗由来已久,早已屡见不鲜,但吴三桂的到来却撕开了以往那个“斗而不破”的局面,变得彻底公开化,也突破了原有的底线。 这足以说明,这场争斗已经到了刺刀见红的地步,或者说已到了决战的最后时刻。 高层之间的争斗,不是一般的官员能掺和的,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状况,为了明哲保身,绝大多数官员都极力避免卷入其中,一个一个装聋作哑全当没有看到城外的数万大军,其实就是在观望风向,等局势进一步明朗之后再表明态度。 只要少数心思热切的幸进之辈,怀揣着“一夜暴富”的心思,或者是彻底倒向多尔衮,纷纷向摄政王献媚,或者是做出一副“大清忠臣”的嘴脸连连上疏,要求朝廷严惩吴三桂…… 所有的这些动作,其实都是在提前站队,好搏个富贵荣华。 一路疾行,不顾一切的突进到京城,真正兵临城下之后,吴三桂这个把京城的局势搅动起来的始作俑者反而突然就变得规矩起来:先是下令关宁军只驻守城外,绝不允许有一兵一卒进城,更不许有骚扰地方霍乱百姓的事情发生,否则的话就一定会军法处置严惩不贷。同时分别上疏朝廷和摄政王,为自己的行为作出解释。 按照吴三桂自己的说法,是因为接到了摄政王的调令,唯恐京城不稳,这才急切入关。所有的这一切全都是“事急从权”的无奈举动,希望朝廷和摄政王充分理解他的“一片血诚之心”和“拳拳忠诚之义”,若有责罚,“三桂愿甘领之”。 连三岁的娃娃都知道这些冠冕堂皇的套话都是毫无意义的废话,你带着大兵过来了,还怎么责罚? 尤其是在摄政王和太后之间的争斗还没有分出胜负的情况之下,谁也不会公然得罪这支非常重要的力量,全都在暗中布置筹谋,在波澜不惊的表象之下早已暗流涌动,就差一个偶然事件作为导火索引爆这个大雷了…… 和前几日疯狂赶路之时的情形完全不同,到了京城之后,吴三桂反而彻底的清闲下来,整日里躲在军中,完全就是一副悠闲从容不问世事的姿态,就好像他真是个与世无争的“隐士”。 正在有一口没一口的品着茶水,哼唱着他最熟悉的扬州吴曲儿,多尔衮就来了。 吴三桂专门换上了一身簇新才官府,顶戴花翎袍服煌煌,亲率部将随从远迎二十里。 远远的看到多尔衮的身影,踩着小碎步紧跑了几步,一大马蹄袖跪拜下去:“奴才吴三桂请摄政王金安……” 按照官场上不成文的规矩,只有满人出身的官员才会自称“奴才”,汉官则是自称为“臣”,但吴三桂却在多尔衮面前使用了“奴才”这个称呼,虽然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但却别有一番心意蕴含其中。 吴三桂已经来了整整四天,却没有去拜会摄政王“聆听教诲”,反而让摄政王来找他,早已让多尔衮有些恼火,但却不得不做出一副十分热情的样子,双手虚虚一扶,故意用很大的声音发出爽朗的大笑:“平西王一路风尘远来辛苦,还请的哪门子安?免礼免礼,坐了,坐了吧。” 虽然多尔衮已经说过了要他“免礼”,吴三桂还是规规矩矩的行了个全礼,然后才“谢座”。却又不敢坐实了,只是用半个屁股虚虚的“落”在坐器之上。 这个姿势非常非常的辛苦,不一刻就腿脚酸软腰身发麻,满头满脸都是淋漓的大汗。 看到吴三桂这幅诚惶诚恐的模样,多尔衮心中甚喜,摆出一副“主子体贴下人”的和蔼神态:“平西王并不过于拘谨,自在些随意些才好。” “奴才不敢在摄政王面前孟浪。” “平西王啊,我这里来呢,一来是为了看看你,再者也是为了送些劳军之物。大军远来不易啊……” (有些人说现在的吴三桂还没有平西王这个称号,所谓的平西王其实是在攻占云贵以后才获得的,其实这是错误的。早在一片石大战之前,多尔衮就给了这个平西王的封号,入关之后立刻就正式加封了。当然,现在的平西王还没有“世镇天南”之时那么强大,还不具备直接挑战清廷的实力。) 所谓的劳军之物,除了传统的酒肉仪礼之外,还有专门调拨出来的一笔钱粮。凭着多尔衮的手令,可以到有司衙门去领取。 这分明就要吴三桂长时间驻守的意思。 “这一回把你从关外调到关内,奔波来回,辛苦你了……” 听到这句话,吴三桂赶紧站起身来打了个千儿,满脸都是忠贞无二的表情:“奴才愿为摄政王效犬马之劳,虽肝脑涂地亦万死不辞……” “我知道你的忠心,要不然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把你调回来。”摄政王故意做出“我和信赖你”的样子,拉着吴三桂是手说道:“肝脑涂地就免了吧,只要是实心用事的人,我一定会让他世世荣华代代富贵,我大清的天下,还全都指望你们这些人呢。” “摄政王如此恩宠,奴才……奴才感佩莫名不知如何是好……” “起来吧,起来吧。”多尔衮说道:“你这次回来,朝廷里边有些个非议,说什么的都有,你不必在意那些有的没的流言蜚语,用心做好你的事情就行了,我不会忘记你的忠诚之心……” “但凡摄政王知道奴才的这一片忠心,就算是全天下人都胡乱编排又能如何?奴才只知道效忠摄政王,摄政王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多尔衮等的就是这句话,闻之大喜:“还记得谁才是你的根本,谁才是你的主子,这就很好。不要理会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且先在这儿安安稳稳的驻着,什么时候我要调你了,自然会派人送我的手令过来……”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别管是什么人,你都不要理会,更不许调动。只有我亲自出手令才有效,你才能按照我的意思调动。 “奴才唯摄政王之令是从,别的什么东西一概不理。” “很好,很好。朝廷里边还有的事情,我就不多留了,免得又有人乱嚼舌头……” 多尔衮起身要走,吴三桂赶紧相送。 多尔衮的身形本就不怎么高大,却比吴三桂高出很多,这是因为吴三桂是一个矮子。 在很多人的心目当中,无所谓这样的乱世枭雄,一定就是身材魁梧体态健硕的军中硬汉,起身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 吴三桂虽然生就了一副好皮囊,穿便装就是一个翩翩佳公子,穿军装则是英姿飒爽,但却一点都不魁梧更没有丝毫勇猛,此人面白无须,属于典型的“小白脸”面容。按照当时的审美观,绝对可以算是“美男子”,但却不是硬汉。 “隆准大耳面若皎月”说的就是吴三桂的好样貌,“不甚伟硕”只不过是个婉转的说法,其实就是在说他个是矮子。 和吴三桂这个典型的矮子比起来,多尔衮那种五短身材都显得有些高大了。 极尽恭顺姿态,充分表达出自己“只效忠于摄政王”之后,客客气气的送走了大放宽心的多尔衮。刚一回到军中,脸上那副阿谀迎合的奴才嘴脸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瞬间就换成了一副鹰视狼顾之态:“升帐……” 夏国相、马宝、李本深、王辅臣等十几个心腹部将齐聚一堂。 “京城里边有什么消息?” 部将马宝说道:“回王爷,京里还算平静,民间多是一些对王爷不利的说法,朝廷则是讳莫如深……” “宫里有消息吗?” “暂时没有宫里的消息。” “湖广那边呢?阿济格……英亲王有没有守住武昌?” 部将吴之茂回道:“禀王爷,根据兵部内线的回报,明军从北、东两个方向合攻武昌。英亲王手握重兵七万,武昌固若金汤。” 阿济格极力收缩兵力固守武昌,明军面对坚城暂时无力在短时间内攻克,而且武昌是水陆杂陈的要冲之地,要想实现全面包围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从大的发展趋势来看,阿济格完全有实力守住武昌城。 但吴三桂却不这么认为。 作为真正底定湖广局势的那个人,没有谁比吴三桂更清楚的知道湖广是一个什么样的局势。 收缩兵力守住武昌,根本就无关大局,越是这么做就越代表着湖广局势的糜烂已到了不可收拾的境地。 把绝大部分兵力堆砌在武昌这一个点上,其他地方的闯军必然趁势而起,立刻就是烽烟处处的糟糕局面。且不说携新胜之威的李吴山,刘体纯、郝摇旗一定会死灰复燃,再加上数不清的闯军残部,局面必然糟糕的很。 阿济格不仅失去了主动权,还失去了对湖广的全盘掌控能力…… 这个时候的吴三桂,最希望发生的事情就是阿济格被击败,败的越惨越好,不管是明军还是闯军只要能打败阿济格,京城里的局面就对吴三桂更加有利。要是能杀死阿济格那就更好了…… 就算是不能干掉阿济格本人,也一定要重创湖广清军,至少也要把阿济格困在武昌,让他无法脱身! 如此一来,吴三桂就成了京城最具决定影响的人物! 第三百三十一章 大棒恫吓 作为内廷三宫之一的坤宁宫,素来就是皇后的居所。 在传统的国学当中,乾代表天,坤代表地,坤宁二字取的就是“地得一以宁,万物以生”的意思。或许是真的应了那句“宁”字,自从紫禁城修建完成之后,虽然各大宫殿都发生或火灾、雷击等等诸多天灾,但坤宁宫却一直都平静祥和,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那样的幺蛾子,这种奇特的现象一直维持了两百多年。 自从大清定鼎之后,坤宁宫就成了太后的居所。也不知是因为福缘太浅还是真的伤了天和,这个科尔沁女子搬过来没有几天,就发生了一场大火,几乎将坤宁宫毁于一旦。 重新修缮过的坤宁宫已面目全非,完全照搬了盛京清宁宫的格局与风格,虽然依旧富丽堂皇,却终究不复原本的宏大气势,显得有些小家子气了。 这几年来,住在坤宁宫的太后一直都觉得有些不舒坦,毕竟这是给皇后住的地方,而她这个太后却是母凭子贵,事实上她从来就不是皇后。 后宫中流传着一些风言风语,说她命浅福薄享受不了这么大的排场,所以才会烧起大火…… 虽然这样的传言未必可信,但总是觉得有些别扭。刚好皇帝的大婚已提上了日程,借着这个机会,太后就从坤宁宫中搬了出来。表面上是说把坤宁宫从新装修一下留给未来的大清国母居住,其实根本就是太后想搬家想挪挪窝了。 从坤宁宫搬出,迁居慈宁宫,太后终于觉得舒坦了。 这慈宁宫原本是仁寿宫,明朝的两代太后曾在此居住,全都寿享绵长。居住在这里不仅更能彰显太后的尊贵,还是一个很好的彩头。 正式搬迁之后的第一日,文武百官宗室勤王全都上了恭贺的表文,祝贺太后的“乔迁之喜”,就连顺治小皇帝本人也上了一份贺文。 孝庄太后根本就无心理会那些满是陈词滥调的表文,而是不动声色的看着拜伏与下的吴三桂,用不带丝毫感**彩的语气说道:“难得呀,还真是难得。难得你平西王还记得我们孤儿寡母……” 自从摄政王多尔衮不惜“屈尊降贵”亲自去面见了吴三桂之后,吴三桂就愈发打定了待价而沽的算盘,等着朝廷去主动和他联络。 现如今摄政王和太后斗法,虽然吴三桂当着摄政王的面表现的绝对恭顺,而且非常直接的表达了效忠多尔衮的意思,其实这并不是他的真实想法。 吴三桂不准备向任何人效忠,不论是多尔衮还是别的什么人,除了他自己之外,他不对任何人负责。 既然太后和摄政王斗的厉害,摄政王已经来过了,还送来就几十万两银子和相对数量的粮米,想来太后也会有所表示,以表拉拢之意。 想不到的是,一直过去了十多天,朝廷里边没有任何动静,对这个突然带兵入关的吴三桂不闻不问,直接就把他晾起来了。就在四天之前,岳托的西大营突然东调,和吴三桂关宁军遥遥相对。紧接着科尔沁蒙古的吴克善大贝勒与喀尔喀的纳颜大贝勒也来了,分别率领几千蒙古精兵驻扎在关宁军的左右。 这是什么意思? 老奸巨猾的吴三桂早已心中雪亮,登时就明白了:朝廷对他的防范与戒备之心极重,这是在防着他呢。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吴三桂打的就是这个主意,最好的局面就是双方同时拉拢,让他得到诸多好处。左右逢源是吴三桂的基本方略,在局势没有彻底明朗之前,绝对不会倒向任何一方。 想不到的是,以太后为代表的“帝党中人”竟然没有丝毫拉拢的意思,反而把敌视的态度表达的如此明显。 吴三桂不是谁的孤忠之臣,而是个典型的投机者。察觉到自己的形势有点不利之后,已经在京城之外驻扎了十几天的吴三桂一改对朝廷不理不睬的态度,趁着太后“乔迁之喜”的机会上了一份贺表。 朝廷对他的态度极其冷淡,连一句宽慰或者勉励的客套话都没有,而是让他进宫觐见。 按照吴三桂的的本意,他是绝对不会在局势明朗之前进城的,更何况是进宫? 但若是不进宫觐见的话,就等于是和太后一党中人彻底撕破了脸皮,等于是把自己绑定在多尔衮的战车之上了。 经过一番审慎的权衡之后,无所谓还是进宫来了。 听到太后这句不冷不热但却夹枪带棒的话语,吴三桂赶紧做出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伏拜于地:“臣吴三桂累受皇恩,时时事事都想着皇上,想着太后……” “这些个抹了蜜糖的拜年话儿说的可真是好听,我们孤儿寡妇的,怎敢劳动平西王惦记着?既然你已经攀上了高指儿,就别拿这些个动听的言辞搪塞了。” “我大清亿兆臣民,无比视太后为母,臣惶恐。” 太后似乎不想给吴三桂一点好脸色看,慢悠悠的摘下脑袋上的旗头,端起奶茶饮了一口,继续不冷不热的说道:“人心隔肚皮呀,口中所言与心中所想并非一致,口是心非的人儿我已见的多了……” “臣一片忠诚之心,天日可鉴。臣恨不得把心肝剖出来给太后看看……”拜伏在地的吴三桂头也不抬的表达着自己的忠诚之意,言辞恳切声泪俱下,连他自己都差一点就信了。若是大清国也设个奥斯卡表演奖的话,吴三桂肯定能得一座小金人。 “忠诚不忠诚的不是说出来的,”太后背过身去,慢悠悠的问了一句:“哀家就是想问问平西王,你这次入关带了多少兵啊?” 听了这话,吴三桂赶紧把身体伏的更低,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诉起来:“臣所带的兵将,全都效忠我大清的忠诚之士。臣自知此次带兵入关必然招致非议,所以才不敢入城,一来是为了避嫌,再者也是为了等圣旨。若无朝廷的旨意,臣不敢动一兵一卒……” 明明已经把军队从关外带到了北京城下,还在说着“不动一兵一卒”的鬼话,脸皮之厚可见一斑。 “我知道你是奉了摄政王的命令,哀家也不怨你。”太后说的轻描淡写:“摄政王也是我大清的柱石,你服从他的命令也没有什么。哀家知道你的手下多是些骄兵悍将,凭我一个妇道人家根本就调不动你,遇到紧急的事情也只能想办法到娘家搬救兵了,好在娘家人还算照应,又有礼亲王、庄亲王他们一众宗室皇亲愿意帮衬我一下,勉勉强强还能凑出些人手……” 这几句话说的云淡风轻,但却暗含杀机,分明就是在向吴三桂示威:我知道你的关宁军厉害,但我也不是只能红口白牙的说大话,科尔沁蒙古和喀尔喀各部,还有察哈尔六部,几万蒙古精兵都是支持我的,更有代善、济尔哈朗等老牌勋贵的支持,我的实力一点都不比你弱小,甚至还在你之上。你要是真的敢乱来,大家就拼个你死我活,到时候你吴三桂未必就能讨到好果子吃。 既然多尔衮能把你调过来充门面,我就能把娘家人拉过来助阵。相对于满蒙一体的蒙古军而言,吴三桂这个外臣反而显得更加疏远了。 你的关宁军虽然厉害,也打不过小半个蒙古吧? 和多尔衮的拉拢手段完全相反,太后用的手法是威慑和恫吓。 吴三桂这种人,最是畏威而不怀德,太后早就看透了他的本质。 吴三桂对谁都不忠诚,纯粹就是个投机者,他想的就是借助混乱的局势为自己捞好处,在他的心目当中,忠诚二字一钱不值。 对于这样的狼子野心之辈,若是一味的用好处去拉拢,就如同以肉饲狼,只会把他的胃口养的越来越大,说不准哪天就会露出对主子森森獠牙。最有效的做法是让他看到主子手里的大棒,让他不敢露出爪牙。 这个时候的吴三桂,更多倾向于多尔衮阵营,但若是说让他为了多尔衮拼尽全力,那就纯粹是一个笑话了。吴三桂此人,最擅长的就是见风使舵,一旦多尔衮露出明显的颓势,他一点都不介意扑上去撕咬几口! 说起对关宁军的了解,太后或许真的不如多尔衮,但要太后更加深刻的知道吴三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就足够了。 “我听说平西王还尊奉前朝的崇祯皇帝为故主,依旧心怀前明,是不是有这回事啊?” 虽然吴三桂已经降清,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还和明朝保持着联系,甚至还接受过江南弘光朝的“军费”,弘光帝还给了他一个公爵的封号。而吴三桂当年也说过“绝不以一矢相加故明旧主,只愿击破闯贼为君父复仇”的话语。 这些屁话当然是为了彰显自己的风骨,确实得到了一些士大夫阶层和江南弘光政权的赞赏,却成为他被雪藏在锦州的一个重要因素。 清廷对他外示恩宠内存猜忌,处处提防事事防备,吴三桂心知肚明,渐渐不再提“故主”这样的说法,就是为了表明自己已彻底洗心革面效忠清朝的意思。只是始终没有得到新主子的彻底信赖,若不是因为高层的争斗已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他根本就没有机会重新回归到政治舞台。 “臣只知有清而不知有明,臣虽肝脑涂地……” “对于平西王的言语,哀家只能听一听也就是了。到底应该怎么做终究勉强不得,哀家乏了,你告退吧。”自始至终太后都没有回头再看吴三桂:“回去之后好好的思一思想一想,别把自己个儿给耽误了……” 第三百三十二章 各有心思 吴三桂回到军营之后,他手下的那些个心腹部将终于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悬在心头的那方巨石终落在了实处:“王爷去了这么久,我等好不担心……” “有什么好担心的?”吴三桂冷笑着说道:“担心宫里埋伏下了刀斧手?只要太后摔杯为号就会一拥而上把我给剁了?” 夏国相笑道:“王爷还真的说着了,我们兄弟真的担心王爷进宫之后就再也出不来了呢,我已急的让军队待命了。若是天黑之前王爷还不回来,就杀进城里去把王爷抢回来……” “没有那个必要,想要对我下手,她还没那个胆子!”吴三桂口中的“她”到底是指谁,自然不用明说:“只要你们在外边,她就不敢真的把我怎么样了。要不然的话,这京城的天就得翻过来。” “太后对王爷说了些什么?竟然耽搁了这么久?” 吴三桂好整以暇的坐了个稳稳当当,身形虽然矮小,却自有一股大马金刀的枭雄气概:“还能说什么?无非就是虚言恫吓而已。把岳托的西大营和蒙古各部的人马一个摆在我的眼前,想要把我吓住,嘿嘿……这个女人,心思还是有的,但却终究只是个女流之辈,格局太小了!也就是玩弄一下权术平衡的手段而已。” 在看待孝庄太后的问题上,吴三桂和李吴山的观点出奇的一致:这个女人本身并没有什么实力可言,最擅长的不过是借力打力的小手段,玩弄一下权术耍点自以为是的小聪明,却严重缺少深邃悠远的大局观。 用西大营和蒙古各部的那点人马来吓唬吴三桂,想要实现军事层面上的平衡状态,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 岳托的西大营,看起来好像很有几分威武雄壮的样子,说破了天去也不过是地方驻军而已,又怎能和身经百战的关宁军相提并论? 野战军和地方驻军,有着本质的区别,两者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至于说那些杂七杂八的蒙古精兵,不过是互不统属的散兵罢了。若是吴三桂被这么点小局面给吓住了,他也就不是吴三桂了。 “不过呢,我进攻这一趟也不算白费力气。”吴三桂的嘴角勾了起来,愈发显得脸色阴沉:“太后虽然没有把我吓住,却让我看的更加清楚了……” 是的,对于京城里边波谲云诡的局势,吴三桂看的更加分明。 虽然太后虚张声势,摆出了一副对吴三桂冷眉相对高高在上的姿态,至少她还有点底气,还能拼凑出一点实力,又有君臣大义的名分压着,显然比多尔衮更有优势。 现在的多尔衮,虽然还没有到山穷水尽末路穷途的窘迫境地,但手里却已没有几张牌可打了。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如此不顾一切的把吴三桂调回来。 从大的方向来看,以然后为代表以代善老牌勋贵为支撑的“帝党”,比多尔衮的摄政王党要稍微强了那么一点点,但却不足以形成绝对优势。 双方还保持着一种微妙而又脆弱的平衡。 到了这种境地,吴三桂的地位就变得更加重要了。 相对于京城的平衡局面而言,吴三桂已经在事实上成为“助楚楚兴,助汉汉胜”的韩信,无论他倒向哪一方,都会彻底打破平衡,让胜利的天平出现明显的倾斜。 但吴三桂终究不是韩信,他从来就不打算“帮楚”,也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助汉”,他的算盘就是另起炉灶,成为这盘棋局中的棋手,而不是一枚棋子。 再怎么重要的棋子都不如棋手。 因为棋子只是任人摆布,棋手却可以参与到博弈之中主宰自己的命运…… “摄政王那边先好好的支应着,无论他说什么都先答应下来,然后想方设法的摆出一大堆难处。至于说太后那边……夏国相你想办法给走走代善的门路,给他们塞些金银珠玉之物……” “王爷,贿赂礼亲王真的能成?” “当然不能!”吴三桂笑道:“我只是做一个样子出来,让他们以为我想要改换门庭效忠朝廷,仅此而已。” “末将明白了。” 对摄政王多尔衮,继续大表忠心,不停的索要种种好处。对以太后为代表的帝党一系,则干脆做出一副“我真的被太后给吓住了”的嘴脸,不停的走门子托关系大肆贿赂,就好像他真的想要投靠太后似的…… “我不管是哪一方的势力,到了关键时刻一定会有求于我,到时候怎么做还需继续观望。” “观望什么?” “观望湖广,只要湖广的那边有了结果,这京城的局面也就有了结果。在这之前,我们依旧要保持两不得罪的姿态。” “我们是外来之兵,恐怕无法长久逗留,王爷不宜长时间等待……” 吴三桂摸着下巴笑了笑:“不会等太久,若我所料不错,不日之内湖广就会有消息传来。” “王爷何出此言?” “那李吴山以少兵临湖广,只有速战速决一途可走,他不敢拖延,也拖延不起。要不然的话洪承畴趁虚而入,江南就真的要完蛋了!” 江南的复隆新朝同时面对湖广和江北两个方向上的军事压力,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解决一个方向,然后才能腾出手来倾尽全力解决另外一个方向上的敌人。若是拖延日久必然生变,一定会面临两线同时开战的窘迫局面,到时候就真的危险了。李吴山一定会拼尽全力,就算不能顺利的攻克武昌府,也一定会想方设法的锁死长江,然后驰援江南。 这是大局,无法改变的大局。 京城的局面取决于湖广的局面,而湖广的局面则取决于李吴山,这是一连串的反应方程式,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 “能不能守得住武昌,其实并不要紧,关键是阿济格还能拥有多少实力。若是他依旧保有相当实力,这京城里的局面就还能维持得下去。若是一场大败损兵折将,这京城的立刻就要掀起滔天巨浪,会在一瞬间分出胜负……” 部将马宝说道:“摄政王与太后斗法已这么多年了,估计还会持续一段时间,慢慢的磨一阵子才能分个高低出来……” 吴三桂意味深长的说道:“一旦局势有变,必若电闪雷轰,旦夕之间已底定大局,且等着吧,等湖广那边有了消息,这边就只需要一个偶然事件了……” 第三百三十三章 真空地带 狭义的武昌是一座城,专指府治之地,广义上的武昌则包括一江之隔的汉口、汉阳,涵盖上游的东江口和下游的白鹿矶,是一片广大的区域。 在和方圆一百多里的范围之内,敌我双方投入的总兵力已经超过了十万之数。(总兵力和可以直接上战场厮杀是战兵是两个概念,读者需要区分开来。) 随着各路兵马的陆续到来,光是大红狼部就有四万之众,还有左梦庚的三万多人马,光是北线了有七万人马在对峙,但北边从来就不是主战场。 大红狼也好,左梦庚也罢,都仅仅只是对峙罢了,并没有发生惊天动地的大战。因为彼此之间都很清楚的知道,这么多人马不过来“凑热闹”“打秋风”的,真正的决战一定会发生在东线。 东边由李吴山亲自率领的学生兵才绝对的主攻力量,阿济格也把何洛会的近四千辫子兵和武昌的两千多精锐全都压在了东线…… “阿玛,吴三桂进京了,还带着关宁军。”穿了一件薄薄绫子衫的合度更象是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轻轻的摇晃着一柄白纸扇,颇有几分斯文儒雅之气:“是奉摄政王之命入关的,没有朝廷的圣旨也没有兵部的调令。这京城已是剧变在即,阿玛需早做打算。” 吴三桂抵着军队进京了?什么时候的事儿? “十三日之前。” 山水阻隔南北相亘,还要穿过好几个战乱区域,北京那边的消息传到湖广已滞后了十几日之久。 对于阿济格而言,这个消息简直就是石破天惊的一声炸雷。 就算是政治嗅觉再怎么迟钝,听到这个消息也能察觉到一点什么了。 若不是摄政王多尔衮被挤压到了无计可施的地步,绝不会走这一步棋。 “还是我儿机敏,早早就看出蕴含于京城之内的风雨。若是没有我儿辅佐,这一次就真的要手忙脚乱了。”素来能征善战见多识广的阿济格越来越倚重于自己的儿子,他已不再把长子合度视为后生晚辈,而是把他看做是自己的大脑:“以我儿的心思,下一步应该怎么走?” “摄政王与太后的恶斗,已到了刀刀见血的程度,说不得胜负马上就要分出来了,阿玛应该急速北上。”合度轻轻的摇晃着白纸扇子,说的从容不迫:“吴三桂一到,双方必然会做出激烈反应,到时候无论胜负谁属,都对阿玛非常不利。只有提军北上,震住京城才能保住咱们的利益。” “带着军队回京城?这好像不合适吧?” “吴三桂回京难道就合适了?已到了非常之时刻必须要有非常之手段,阿玛切不可墨守成规束手束脚。” 京城里的高层恶斗,牵扯到的利益极大。若是多尔衮胜利了,吴三桂就会空前膨胀,而阿济格就一定会被边缘化。要是太后最终战胜了多尔衮,就只能说明吴三桂叛变了摄政王转投到了太后门下,到时候第一个要对付的就是阿济格了。 无论如何,都要快速北上,就算是鞭长莫及不能回到京城,也一定要把军队撤退到黄河以北,对京城保持强大的威慑力和影响力。只有那样,才可以完全不管摄政王和太后之间的胜负,随便找个“回京平乱”之类的消息,行“清君侧”之实。到了那个时候,阿济格就是第二个多尔衮了。 当初没有和李吴山决战,就是为了保存实力,以做好随时应对京城乱局的准备。事实证明了合度的目光极其深远,要不然的话,现在的阿济格应该正在和李吴山死拼,不论能不能战胜李吴山,最后一定会实大损,再也无力影响大局了。 现在的阿济格依旧拥有相当的实力,若是一心一意固守武昌,还有很大的机会,但却一定会失去对中枢的影响力。若是直接放弃武昌,则有可能行“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故事,成为多尔衮的继任者,或者更进一步也不是没有可能。 丢掉整个湖广,与丢掉大清的控制权相比,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代价。 自从撤离黄石之后,阿济格就已经有了全盘放弃湖广的打算。现如今极力收缩兵力,做出一副固守武昌在姿态,其实就是为了放弃湖广做最后的准备。 他必须带着浩浩荡荡的人马回去,要不然的话就毫无意义。 在这个纷争不休的局面当中,军队就是根本,实力决定一切。 吴三桂进京这个事件,给了阿济格极大的刺激和心理压力,让他更加清醒的意识到局势已紧迫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这一次他没有丝毫犹豫:“好,此事就交给你去办吧。” 合度这个人,看起来有些阴柔隐忍,做事的手段却是雷厉风行。在得到了父亲的同意之后,马上开始着手办理。 先是用阿济格的名义召集何洛会、左梦庚等人进城“军议”,然后突然提出“放弃武昌”“提军北上”的战略计划。以半胁迫的方式逼着众人不得不遵从…… 湖广的清军主力本就聚集在武昌一带,调动起来非常方便快捷,仅仅过了四天就已准备妥当。 第五日,清军主力近五万人马,从汉口出发,经孝感朝着随州方向进发,浩浩荡荡北上了。 作为断后的李国英部率领一万多人马紧紧跟随…… 在几乎所有人的心目当中,关系到湖广大局的武昌之战必然血腥惨烈旷日持久,谁也没有想到阿济格会在还有一战之力的情况之下这么“爽快”的直接放弃武昌。 这一手,连素有战神之名的李吴山都没有料到。 阿济格又一次主动放弃了地盘,让刚刚清扫完外围的李吴山扑了个空。 “阿济格如此急匆匆的朝着西北撤退,绝不是因为军事原因……”现在的李吴山根本就没有那个闲心思去理会阿济格的动作,他甚至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去追赶,更没有正式进入武昌,而是直接下达了转向的命令。 亲率学生兵、廉金斗部、地支营,包含东线所有的人马折而向北,与大红狼汇合。 四日之后,从北线抽调出三个天干营主力和一个直属队,浩浩荡荡顺江而下…… 《西江月》作战计划提前四十多天完成,李吴山李大帅挥师东进,目标一定是江北的洪承畴。 至于湖广……则留给了大红狼、刘春生等人。 李吴山从来就不在乎一城一地的占领,甚至不在意能不能对湖广实现有效占领,他的目标只有一个:尽可能的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也就是杀人! 就如同大部分人所料想的那样,阿济格和李吴山这两支具有决定作用的主力军一走,湖广就成了军事真空地带,局面一下子就逆转过来,各地的闯军再次变得空前活跃。整个湖广完全成为大红狼、刘体纯、郝摇旗三分天下的局面,其中以大红狼部气势最盛,形势又一次回到了清军到来之前的样子 第三百三十四章 壮烈时刻 “杀——”杨疯子是真的疯了,不顾一切的挥舞着长矛,将眼前的敌人捅的鲜血喷涌。或许是因为用力的太猛的缘故,矛头卡在敌人的身体上,竟然拔不出来。 索性丢掉长矛,顺手捡起一把长刀继续疯狂劈砍。 杨疯子,果然名不虚传,真的发起疯来就好像一头下山的猛虎。 奈何敌人太多了,杀都杀不完。 “过来,过来,结阵……” 声嘶力竭的叫喊声中,生死与共的兄弟们纷纷朝着杨疯子靠拢过来。 看着最后的这四十多个人,杨疯子的眼珠子都红了,举着那把已砍的卷了刃口的砍刀厉声高呼:“王八日的,拼了……” “不能硬冲,撤……环妹子要紧呐!” 这一句话,登时就让杀红了眼的杨疯子清醒过来:“撤,往东南撤,拖住这帮狗日的……” 杨疯子不怕死,就算是面对十倍甚至几十倍的敌军,也不会皱一下眉头。但是现在他肩负着一个比杀敌重要一百倍的使命:掩护史环。 就算把眼前这些数不清的敌人全都砍了,也比不上环妹子的安危更加重要。 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和湖广的全面胜利相比,江北的形势则恶化到了全所未有的危险地步。 在完全洞察了李吴山的“瞒天过海”作战计划之后,洪承畴马上亲尽全力发动了对各地义军的清剿。 因为不再担心所谓的“北伐”,洪承畴终于有机会腾出手来,调动大军清剿此起彼伏的义军和先遣队。 在江北、在淮扬、在淮安等等各地活跃的义军登时就面临灭顶之灾。 无论这些义军如何的英勇,终究只是小股的“游击队”,当洪承畴调集大军过来之后,以巨锤砸蚊之势十面张网四方合围,彻底堵死了义军活动的空间,一步一步把他们收缩到网中,接下来就是最惨烈的“清理”式作战了。 仅仅只是高邮之东,就有一万两千多清军,虽然多是些战斗力比较低下的新附军,但合围之势已经形成,曾经在此活跃的史环部已到了生死存亡的最后时刻。 为了掩护史环本人往南撤退,杨疯子和他的兄弟们将区区几百人分成三个大小不一的部分,全都向北移动,做出一副有佯动的姿态,其实就是为了吸引清军的注意力,给史环的突围创造机会。 杨疯子这一股,只有一百六十几个人,却要们面对两千多清兵,相差十倍以上的悬殊兵力对比,并没有让杨疯子有丝毫畏惧,反而越战越勇。 连续两场血战过后,一百六十多人的规模只剩下四十几个了。敌军却越来越多,层层叠叠铺天盖地,始终穷追不舍。 “追吧,使劲追你爷爷吧。”杨疯子提着刀哈哈狂笑:“但凡老子还有一口气在,就和这群王八日的周旋到底。老天爷,开一回眼吧,俺不求能活过这条命,只求你保佑我家环妹子这一回。但使她能逃出去,就是让俺横死一百回都心甘情愿……” 为了吸引更多的清兵,为了掩护环妹子脱险,已有一百都个兄弟身死江北,活着的这四十多个虽然个个带伤,却愈发的顽强坚韧。 “跑,往北边跑,快……” 杨疯子等人不顾一切的朝着北边“逃窜”,钻进密密匝匝的芦苇荡。 这一带是高邮湖沿岸的滩涂地带,到处都是荒凉的盐碱地和起伏不大的丘陵,并不适合大军展开,却给杨疯子等人提供了最天然的掩护。 喊杀之声惊天动地,清军的包围圈正在快速收紧。 到了傍晚的时候,杨疯子他们的活动范围已被压缩到一片狭窄的丘陵地带,四面八方都是缓慢突进的清兵,每一处晃动的芦苇从中都是清军的身影。 杨疯子等人已无路可走,被迫撤到了一处“铡刀口”上。 因为这一带多是起伏不大的丘陵和沙土岭,少数突兀的山峰形如铡刀仿佛突兀而起的高崖,所以当地人就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所谓的高崖,其实一点都不高,充其量也就是十几丈的高度而已,对于见惯了高山雄岳的杨疯子而言,这只能算是一道土崖。 当恰恰是这道土崖,已成了最后的死战之地。 死战必然会战死,这是个没有任何悬念的问题。 “狗日的冲上来了!”看着压下蠕动的人群,又看了看西边通红如血的落日,杨疯子握紧了手中的残刀:“咱们已无力可退了,就是这儿了,能和这么多好兄弟同生共死,这一辈子值了。只求老天爷开开眼,保佑咱们的环妹子杀出去,终有一天环妹子会带着千军万马,再回到这江北之地,为咱们兄弟报仇雪恨。” 眼看着清军已经冲了上来,杨疯子略略的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衫,朝着南边遥遥而拜…… 其他兄弟也随着杨疯子一起向南跪拜,在这江北之地遥拜祖庐和远方的亲人。 孤军深入敌境,奋战经年,终于要死在这里。在这生命的最后时刻,每一个人都坚毅如铁无怨无悔! “从我来到江北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有了面对今日之局的准备,大丈夫有死而已,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 “好兄弟,好汉子,能和诸位兄弟死在一起,不枉了。” “我死之后,家中父母妻儿必有人照料,早已心无牵挂,恨只恨不能亲眼看着环妹子突出重围……” “环妹子是史公嫡血,自有百灵护体,一定可以逢凶化吉遇难成祥,兄弟就放心吧!” 前有追兵,后是悬崖,已到了末路穷途。 “捉活的,抓住活口去领赏钱……” “上面的反贼听着,放下武器束手就擒,可饶尔等不死……” 耳听着清军的叫嚣之声,早有兄弟射出箭矢——这就是他们的回答。 “嘿嘿,让老子投降?怕是打错了算盘。老子是顶天立地的汉家儿孙,不是洪承畴那样的狗贼……” 杨疯子正要提着刀子冲过去厮杀,旁边的那个兄弟却给他递过来一个眼色,朝着他微微点了点头。 杨疯子顿时心领神会,马上高喊道:“想要我们投降,你们先退下去……” 这句话登时就让下面的清兵欣喜若狂,以为他们真的动了投降的心思,不仅没有退下去,反而上冲的更急! 眼看着一群清兵已经到了四五十步的距离上,众人猛然爆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呐喊,仿佛下山的猛虎一般冲了过去。 投降是不可能的,反正也是个死,完全就是打起了杀一个够本儿杀俩有赚头的心思,以诈降的方式让清兵麻痹一下,让他们暂时不泼出密集的箭雨,好有机会尽心最后一轮厮杀。 当一个人把生死置之度外之时,爆发出来的力量简直惊人。 卷了刃口的长刀轮圆了,只一下子就把清兵的红穗圆檐帽斩成两片,顺势一刀砍中了无情的脑门儿…… 杨疯子整个人都跳了起来,把全部力量和自身的体重全都叠加到刀子上,劈头盖脸一斩而下。 从来都没有把刀子运用的这么酣畅淋漓,他甚至可以很清楚的听到战刀斩破空气发出的轻微爆鸣,这一刀绝对势不可挡。 从脖颈处砍入,自右肩之下切出,那个清兵的动作顿时戛然而止,他的身体就好像是吃饱了水的泥巴雕塑一样,头部和大半个肩膀竟然从躯干上滑落下来,鲜血顿时喷涌而起…… 接连斩杀了两个清兵,杨疯子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赚了,老子又赚了俩……” 虽然每一个人都势若疯狂,奈何敌人实在太多,狭窄的铡刀口高崖之上瞬间血流成河。 战斗短促而又激烈。 片刻之间,就已砍翻了几十个清兵,四十多个弟兄只剩下最后的十几个人,还被逼的不断后退。 有个兄弟手里的长矛已经折断,刚刚拿起一块棱角尖锐的石头就被对手一枪捅了个对穿,虽收到了致命伤害,依旧是厉声喝骂…… 几个清兵一拥而上,乱刃相见,登时就把这个兄弟砍成了就几块! 一个又一个兄弟倒下去了,只剩下最后的三人。 三人相互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 望着汹涌而来的敌群,杨疯子突然哈哈大笑,猛然一个转身,朝着身后的高崖一跃而下。 强烈的失重感让他有种头晕目眩的感觉,但头脑却异常清醒,他甚至还在暗暗发笑:“老子就算是摔成了碎片,也不让你们得到尸体,不管是生还是死,你们都休想抓住老子……” 高崖之下就是碧波万顷的高邮湖,崖底乱石丛生,流水在石头的缝隙中缓缓流淌。 在落下的最后时刻,杨疯子分明看见又有两个熟悉的身影从上面一跃而下。 最后的那两个兄弟已经条下来了,这才是真正的同生共死。 真是好兄弟! 当这个念头从心底一闪而过只是,猛然听到一声剧烈的撞击声,杨疯子直接落入巨石之间的缝隙,飞溅起一团巨大的水花…… “跳下去了,跳下去了,反贼跳下去了,快派些人手下去搜捕,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好歹还能换几个赏钱……” 第三百三十五章 获救 脑袋里好像埋进了了一根尖锐的针刺,隐隐的疼,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仿佛宿醉的那种感觉。 当杨疯子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脑筋还是有些不甚清醒,呆呆的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房间。 这间屋子还算宽敞,只是略略有些陈旧,头顶上的天棚似乎刚刚裱糊过不久,隐隐约约还有股子浆糊的味道。床头处摆放着一个很大的“四八吉庆柜”,柜子旁边还有个“纹石面”的圆桌,桌下摆了几张坐器…… 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儿? 在杨疯子的脑海之中,厮杀呐喊之声还在轰鸣,他还清清楚楚的记得自己从高崖上一跃而下跌进高邮湖中之时的窒息感…… 仔细想想,自己应该还没有死,而是被什么人给救了。 全身上下酸疼的厉害,就好像是用力过猛之后的那种虚脱,挣扎着要做起来刚刚弄出一点动静,猛然从吉庆柜旁边露出一个人来。 这是个约莫五六岁的小女孩,还没有床头高呢,但生的白白胖胖圆头圆脸,柔顺的头发梳成了个小小的羊角髻,挂着个翠绿的肚兜儿,愈发显得粉雕玉琢煞是可爱。 这个小女孩正蹲坐在吉庆柜旁边的蒲草团子上逗弄地上的蚂蚁,听到了杨疯子弄出来的动静,赶紧颠儿颠儿的跑了过来…… “小囡儿,这是哪儿?” 小女孩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面带喜色的看了杨疯子一眼,旋即就用清脆脆的童音高声大喊起来:“阿爷,阿爷,这人醒了,快来看呀,这人醒了……” “笃笃”的脚步声中,从外面进来一个老者。 这人约莫六十来岁的年纪,也有可能更老一点儿,黝黑的面庞之上皱纹深如刀刻,写满了岁月的痕迹。稀稀拉拉的胡须多已花白,一条细细曲曲的发辫拖在脑后,穿了一件色灰扑扑的开襟小褂,露出瘦骨嶙峋的半个胸口。 这幅模样,分明就是一个耕作多年的乡农。 “娃儿,”老者的口音有些生硬,目光却极是慈祥:“醒了就好,醒了就好。我早就说过三天之内你一定会醒来,娃儿你好命大呀……” 原以为老者口中的“娃儿”是指那个白白胖胖极是可爱的小女孩,却原来是在说自己。 这老者比杨疯子的亲爹年纪还要苍老许多,称他一声娃儿也在情理之中。 “老人家,我这是在哪儿?” “在我家里呀。”老者笑了笑,示意想要起身的杨疯子继续躺下:“填湖的时候发现了你,看你还有一口气在,就把你从水里捞出来。你已昏迷了两天三夜,总算是挣回了一条命……” 所谓的填湖,就是填湖造田之意。高邮湖一带的乡民一直都在做这样的事情,先筑出一条堰堤,排空堰堤之内的湖水之后填上从湖里挖出来的淤泥和塘土,隔年就能化为良田可以耕种庄稼了。 因为杨疯子史环等人多在高邮湖一带活动,对于这种填湖造田的方式一点都不陌生。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那老者呵呵一笑:“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还说什么报不报的?总不能让人死在烂泥潭上吧?佛爷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这也算是给自己积了点阴德……哦,对了,娃儿,我听你的口音好像不是本地人呢?” “我……我是从南边过来的经商的,因为……路遇强贼,不仅被洗劫了财货,随行的一众兄弟也尽遭屠戮,若是不是老人家相救,早已上了黄泉路……” “嗯,这世道乱的很,贼匪多若牛毛,处处烽烟路路草莽,老百姓的日子不好过,你们这样的行脚商贩更加艰难……” 淮扬一带连接南北,自古以来就是重要的商途,杨疯子自称是个小商贩,老人家自然深信不疑。 “听老人家的口音,好像也不是本地人吧?” “我是从北边过来的。” 淮扬大战之后,人口凋敝,平南总督军政民务大学士洪承畴从四方移民填充,现在的淮扬之地多是从和几年才迁居过来的外地人,不是本地口音实在是最正常不够的事情。 “娃儿你姓甚?大号叫啥?” “我姓……”杨疯子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报出了自己是真名实姓:“我姓杨,杨树的杨,单名一个丰字,丰富的丰……” “反正我也不认得字,什么杨什么丰也不分清楚,知道你的名字就行,以后也好称呼……” “老人家全我性命,还望老人家告知上下名讳,将来也好一力报答……” “我姓佟,他们都叫我独臂佟五伯……你叫我佟伯就行,喊我老佟也可以……”老人爽朗的笑着:“大家都这么喊我。” 因为侧着身子的缘故,杨疯子根本看不到佟五伯的右半边身子,直到他说出“独臂”这两个字的时候,刻意的歪了歪脑袋,才看到他那条空荡荡的袖筒。 原来佟五伯是位独臂老人。 “乖女,去告诉你娘,让她炖一锅湖鲜给……”上了年纪的人总是健忘,佟五伯已不大记得杨疯子的名号,专门又问了一句:“刚才你说叫啥名字来着?” “晚辈杨丰。” 佟五伯以手加额,不好意思的憨笑着:“对,对,是叫这个名字,瞧我这记性。乖女,让你娘炖煮一锅鱼塘给丰哥儿吃吃,那东西最补身体了呢……” 时辰不大,一个女人捧着一罐滚烫的鱼汤进来。 这个女人就是佟五伯的女儿,那个小女孩的母亲。 和绝大多数乡野女子一样,佟五伯的女儿也不是什么艳丽姿色的美娇娘,而是个粗手大脚的农妇,虽不讲究什么仪态,却最是淳朴善良,给杨疯子盛了海海漫漫的一大碗。 “多谢佟大姐。” “慢些喝,”这位佟大姐又专门取出一小撮细盐,仔仔细细的撒在碗里,粗声大气的说道:“多吃点咸盐才能力气……” 在上千年的历史当中,盐巴和粮食一样,不仅可以直接作为硬通货使用,而且是最重要的物资。这玩意儿绝对比鲜肉的价格还要高昂,一般的贫苦人家都舍不得多吃盐,却专门在杨疯子的碗里添加了精盐,足见是个热心肠的好人。(想想后世富可敌国的扬州盐商,就可以明白盐巴的金贵程度了。) “多谢大姐……” “你这人,总是谢来谢去的,哪有那么许多的客套?”佟家大姐抿嘴儿一笑:“赶紧把鱼汤喝下肚,好好的养一养身子骨儿才是正经,罐子里还有不少,你自己盛来吃吧,我要去干活了……” 第三百三十六章 恩仇 一场豪雨下了多半天,到了第二日清晨才雨住云收。 大雨过后的早晨清新极了,细细的雨水顺着瓦檐滴落在窗前不知名的盆栽之上,晶莹的水珠儿滚来滚去,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香水汽。 这些时日,杨疯子一直在佟家将养身体,左肩上的那处刀伤已经开始结痂了,又疼又痒好不难受,却也只能忍着。 从窗外飘来一阵阵略微有些呛人的烟气,在佟家的这些日子,杨疯子已经习惯了这种为味道,那是佟大姐在熏鱼。 如佟家这样的小门小户,除了耕种之外,最大的收获就是从高邮湖中捞取一些鱼虾。却轻易舍不得吃,而是经过晾晒和烟熏之后弄成鱼干儿,拿到集市上换点银钱,用来购买各种生产生活用品。 因为昨天下了一场大雨,好不容易等到雨停了,得抓紧时间把杂七杂八的鱼虾熏制出来,要不然的话就变成一钱不值的臭鱼烂虾了。 感觉身上的伤势已不大要紧,杨疯子挣扎着爬起来,扶着墙挪动到了门口,在门口踩水玩儿的小女孩看到了他,笑嘻嘻的说道:“丰哥儿终于不赖床了……” 正在院子里用稻草熏蒸鱼虾的佟家大姐见到杨丰下床,赶紧说道:“你的身子骨不行,身上还带着伤,应该老老实实的在床上静养,怎就起来了呢?若是崩了伤口可不好……” “不碍的,不碍的。”杨疯子笑着说道:“只是皮外红伤,算不得甚么,以前我受过的伤比这厉害多了……不,我是说……我的伤以后愈了,真心不碍事,总不能一直躺在床上……” “那贼匪还真是心狠,砍在你身上的那一刀很深,真真的心狠手辣……” 那是战阵厮杀的刀伤,而不是贼匪砍出来的,杨疯子不敢说实话,只是嘿嘿的干笑着。 “丰哥儿,你来和我一起玩水好不好?”小女孩扯着杨疯子的衣袖,奶声奶气的说道:“一个人玩,好没意思,咱们一起玩吧……” “乖女,真不知礼,丰哥儿也是你叫的么?” 乡下的小女孩,哪里知道什么礼数,只是见外公和目前“丰哥儿”“丰哥儿”的那么称呼杨疯子,也就有样学样的跟着这么喊了。 “你应该喊他丰叔,或者是丰舅也行。” 杨疯子笑着说道:“只要孩子高兴,随便喊我什么都可以。哦对了,这娃儿叫什么名字?” “女娃家家的,哪有什么正经的名字?”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佟家大姐说道:“丰哥儿既是个生意人,想来应该是能写会算的吧?不如就给乖女取个正经名字,也好省下几升米粮。” 女子不顶家,尤其是乡下的贫苦人家,家里的女娃娃只是有一个随口称呼的小名而已,很少有人给家里的女娃娃取正经名字的。因为乡民大多不识字,若是给孩子取正式的大号,还得专门找识文断字的先生,少不得又要给人家几升米粮做“取名费”呢。 杨疯子虽然不是什么满腹经纶的先生,但给孩子取名字这种小事还是没有做到的。 “我看着小囡伶俐可爱,将来一定是个有福之人,不如取个寻月的大号,小名就唤作月儿,怎么样?这个名字还算顺耳吧?” 民间素来就是有“临星纳喜踏月寻福”的传统说法,给小女孩取名寻月分明就是一个有福气的美好祝愿。 “好名字,以后乖女就叫寻月。”佟大姐把孩子唤了过来,嗔怪道:“真是个不懂事的娃儿,丰叔都给你取名字了,还不赶紧搬个坐器给丰叔坐下了?” 小女孩笑嘻嘻的搬来一个蒲草团子,杨疯子坐下之后随口问道:“怎么见不到五伯?他做甚去了?” “里长有事,唤他过去了,想必要过些时辰才能回来呢。灶上还有些锅贴,我去取给你吃……” 这样的乡下农户,最是淳朴,杨疯子也不和她客套,接过食物大口吞咽。 吃饱喝足之后,想要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好心肠的佟家大姐却千万个不肯,唯恐劳作会弄崩刚刚愈合的伤口,一定要他老老实实的在门口坐着。 就这样,杨疯子坐在门口的晨曦当中,看着忙忙碌碌的佟家大姐忙里忙外,一时间竟然有些恍惚了。就好像这佟家人是相熟依旧的街坊,一切的一切都那么淳朴自然。 这种熟悉的感觉非常奇怪,渐渐的,杨疯子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有几分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好像他早就来过这里…… 熏好了鱼,喂过了鸡鸭,粗手大脚的佟家大姐又把堆放在墙角的稻草翻出来晾晒,很仔细的从中寻找落下的稻穗…… 农户分家就是这样,一点都舍不得浪费,将那些零零散散的稻穗放进簸箕里,一点一点的用手搓着,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杨疯子聊着闲话:“丰哥儿,你知道吗?官府又剿灭了一股贼匪……” “什么贼匪?” “那贼匪还真的凶悍的紧,竟然和官军打了好几场,好不容易才捉住了那贼匪头子。通说那头目还是个女的,叫做什么环的……哦对了,叫做史环,好像还是名门望族的大家闺秀。我就奇怪了,明明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好好的不肯享福,却出去做贼匪……” 环妹子被捉住了? 听到这个消息,杨疯子的脑袋里“嗡”的一声,完全是条件反射一般的本能反应,腾的一下站立起来。因为动作过大,膀子上刚刚结痂的伤口立刻崩裂开来。 “环妹子被清兵活捉了,被活捉了……”这个念头就好像一声声炸雷,在他的脑海心头反复轰鸣着,根本就感觉到伤口的剧痛。 “咦……丰哥儿你怎么了?脸色怎如此的难看?是不是伤口疼的厉害?早就说让你在床上好好静养的么,偏偏要走出来……” 此时此刻的杨疯子,全身的热血都涌上了脑袋,心脏剧烈跳动,咬牙切齿面目狰狞如鬼,已把佟家大姐给吓住了。 杨疯子的第一反应就是冲出去救史环,哪怕是身死命丧亦在所不惜,但理智还是压住了狂涌的情绪,他故意做出一副旁若无事的神态,就好像是在有意无意随口闲聊一般的说道:“那个叫什么环的……贼匪头子真的被清兵……被官府捉去了,真的么?该不会是谣言吧?” “隔壁的六叔亲眼看到的,很多官兵押着那史环,应该不是谣言。” “那……那其他的兄……其他的贼匪呢?” “听说全都被歼灭了,”佟家大姐说道:“听格毙的六叔说,湖西的那些个贼匪凶的很,全都不肯投降,已被官军清缴干净……” 负责护卫环妹子的那些兄弟全部战死无一幸免,环妹子已被清军生擒,看来这事应该是真的。 一想到那么多生死与共的兄弟被清军尽数屠灭,一想到环妹子被清军俘虏,杨疯子的心就好像被硬生生的撕裂了一般,暗暗的咬着牙继续追问:“大姐知道不知道那环妹……那女贼头子被押到哪里去了?” “估计是押送都扬州去了吧,谁知道呢?丰哥儿很关心这个吗?” “不……我只是随口问问而已。” 正要再询问些什么,外出的佟五伯终于回来了。 佟五伯的行色匆匆,面色非常的不好,进门之后先灌了一大瓢凉水,又是一番唉声叹气:“哎,又要打仗了……这天杀的世道,总是这么打来打去,何时才得安宁?” “爹爹,你听谁说的?真是又要打仗了么?” “里长拿着官府的公文,说是一个叫李吴山的凶神恶煞,从凤阳出兵,已于大前天打下了徐州,正马不停蹄的朝着这边赶来,到时候一定会杀个鸡犬不留,要咱们赶紧撤退呢,若是撤的慢了,怕是要遭杀劫了……” 李吴山从湖广腾出手来,并没有直接顺江而下发动北伐,而是途径凤阳直接攻占了徐州。 自古以来,徐州就是四战之地,只要牢牢控住了徐州,就能实现进可攻退可守的从容。李吴山从这个方向上发起攻击,分明就是沿袭了当年多铎的老套路。 李吴山率领部分大旗军和学生兵从徐州方向攻击淮扬,部分大旗军之力和扬州军从江南北上,两面夹击,这是要把洪承畴锁死在江北。 期盼了这么多年的北伐,终于开始了,并且打出了一个开门红。若是在这之前听到这个消息,杨疯子一定会欢天喜地。但是现在,他真的欢喜不起来。 对于杨疯子个人而言,环妹子被生擒活捉,这是绝对无法承受的损失。无论什么样的辉煌大胜,都不足以弥补。 “哎,可惜田里的晚稻才刚刚扬花,就要被迫离开。他们打他们的,为何总是让老百姓遭罪?”佟五伯还在不停的长吁短叹:“这才刚刚安稳没有几天,就又要撤离了,这该死的仗什么时候才能打完呐?” 自古以来,人口就是最宝贵的财富,就好像当年李吴山一定要带走扬州的八十万百姓一样,洪承畴听到了徐州失守的消息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撤离人口。 对于官府而言,撤离不过是一道必须执行的命令。但是对于普通的百姓来说,却意味着刚刚安稳下来的日子又要充满血火刀兵,以前的所有努力瞬间化为乌有,不得不背井离乡再次迁居…… “打仗是那些个将军元帅的事儿,谁又想过咱们这些老百姓的苦?”佟五伯无奈的摇着头:“两日之内就要开始撤离了,若是走的慢,说不得要被凶狠的李吴山砍去了脑袋。哎,赶紧收拾收拾吧,把鸡鸭全都笼起来,那窝猪崽儿也捉住装上车子,还有囤里的稻谷……哎,……走吧……” 兵凶战危,老百姓们不知道那么多的春秋大义,他们只在乎自己的生活是不是安稳富足,却又不敢违抗官府的命令,只能无奈的再次迁徙。 乱七八糟的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必须全都带走,窝里的鸡鸭圈里的猪崽儿,还有桌椅板凳锅碗瓢盆,只要是能带走的东西,必须全都带走,要不然的话就算是搬到了安稳的地方生活也会很不方便…… 杨疯子一言不发,只是默默的帮着佟家人收拾家什,不知不觉已是暮色昏沉的傍晚时分。 粗重的家具和鸡鸭已经全都装上了车子,还有些杂七杂八的零碎儿物品…… 那个吉庆柜太过于笨重,实在不方便携带,只能放弃,但柜子里的衣物却全都取了出来,用四角包袱包裹起来。 当杨疯子帮着佟家大姐拎起包袱装车的时候,脚下一滑险些栽倒,包袱顿时掉落,包袱里的衣物散落了一地。 看到包袱里的东西,杨疯子的脑袋一下子就炸了:那是一顶旗头,还有一个镶着红缨的圆顶凉帽。 旗头是旗人女子独有的头饰,那顶红缨凉帽则是清兵的制式头盔。 杨疯子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虽然极力做出轻描淡写的样子,不知不觉之间已是杀气腾腾,就好像是一头从洪荒秘境中蹿出来的远古凶兽一般,眼神比刀子还要锋锐,连说话的语气都已经变了:“你们……你们一家都是旗人?” “是啊,以前是正蓝旗的,崇德年间正蓝旗没落了,专到了镶白旗……丰哥儿,你的眼神怎么这么凶?伤口又疼了么?” “没事儿,没事儿!”虽然尽力做出不动声色的模样,杨疯子的面目已极度扭曲变形了,他快步走到门前,把院门闩的死死,一把抄起他亲手挂在车辕外侧的斩草刀…… “丰哥儿,你要做甚?”佟五伯已察觉到杨疯子神色不善,看到他咬牙切齿面露凶相,又拿起了刀子,赶紧喊道:“你要干什么?” 一脚就把佟五伯踹了个滚地葫芦,双手高举着寒光闪闪的斩草刀,腾腾杀气顿时充满了整个小院儿:“你们是旗人……老子真是瞎了眼,竟然没有看出你们是狗鞑子。我要干什么?老子要为死去的兄弟们报仇……” 第三百三十七章 复仇之火 生死相依祸福与共的兄弟们都被清兵给杀了,连环妹子都被捉了去,怨毒与恨意早已填满胸膛,知道了佟家人的身份之后,杨疯子登时就恼了脸面,举刀砍向佟五伯。 佟家大姐怎么都没有想到和善的“丰哥儿”竟然如此凶狠,眼看着老爹就要惨死于刀下,不顾一切的扑将上来,抢夺杨疯子手里的利刃。 虽说佟家大姐是个粗手大脚的健妇,终究只是辛苦劳作而已,若是说起战斗经验,和杨疯子相差甚远,又怎么是他的对手? 斩草刀顺势斜撩,立刻血光迸现。 血珠子顺着刀尖滴落在地,佟家大姐的脸上已现出一条半尺多长的伤口,从眉脚一直延伸到了下巴处。 若不是因为斩草刀实在不顺手,而且膀子上有伤,这一刀立刻就要斩下佟家大姐的半个脑壳儿。 刚刚被杨疯子取名为“寻月”的小女孩子被吓坏了,“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再哭,老子一刀砍了你……” 那小女孩登时就被杨疯子的凶相吓的不敢做声了。 直到这个时候,佟五伯才算是明白过来:“你……你就是湖西的贼匪?” “老子是淮扬军旧部,不是贼匪。” “既然你是明军,就应该去与官军厮杀,为何要为难我们这样的百姓?” 百姓?好一个百姓! 杨疯子拎着刀子,目光凶狠如兽,指着佟五伯厉声大叫:“我一直都觉得这里有些眼熟,现在才终于想起来,这里原本就是姬老爷家的田庄,却被你们给占了。若我所料不错,姬完夏姬老爷一家早就被你们这些旗人给杀了吧?” 佟家的建筑和格局总是给杨疯子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就好像曾经到这里来过似的。当佟家人的旗人身份暴露之后,他才能让记起一件事情:两年多以前,他确实来过这里。 因为这里原本就是姬完夏姬老爷的田庄的一部分,以前曾经有几座谷仓和一处牲口棚子。因为姬完夏姬老爷同情义军,经常在暗地里接济史环部先遣军,偷偷摸摸的输送过不少粮食、药物等物资,杨疯子本人曾经在某个夜黑风高之时到这里取过粮米。现如今那些个谷仓已和牲口棚子已经拆除,但大致的格局也还存留着,所以才给杨疯子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 洪承畴曾想过拉拢姬家,奈何姬老爷胸怀大义始终不为所动,并且对洪承畴冷言讥讽。事后洪承畴寻了个由头,将姬家和附近几个和史环部暗通的大户连根拔起一举荡平,断了杨疯子他们就近补给的渠道…… 这里是姬家的庄园,田产也是姬完夏老爷的,现在的姬老爷已经没有了,庄园和田产却到了旗人手中,其中到底经历了怎么样的变故这还用说吗? “甚么姬完夏?我从来就没有听过,只是从北地迁来的时候,官府就把房屋和田产分给了我家……” 鸠占鹊巢! 不论姬家的最终覆灭是不是佟家有关,至少他们是既得利益者,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就凭他们的旗人身份,就应该不问缘由的直接一刀砍死。 “你们这些个旗人,杀了我们多少兄弟姐妹?你这老东西的手上必然沾满了同胞的鲜血……” 佟五伯已经被杨疯子的狰狞嘴脸给吓坏了,抖的如同风中黄叶,哆哆嗦嗦的不住讨饶:“我……我这条胳膊已断了二十多年,还怎么去杀人?” “你说你是本分的百姓,那顶军帽是怎么回事?” 红缨的圆顶凉帽,是清兵的制式头盔,寻常的百姓家里怎么会有军用之物? “那是我家女婿的,是乖女他爹的遗物,我家姑爷早四年多前战死在山西了……” 佟家大姐的男人确实是清兵,战死在山西之后她就成了寡妇,那个小女孩就是当年的遗腹之女。 既是清兵,不论是死在山西还是死在别的什么地方,都是杨疯子不共戴天的仇敌,真心没有什么好说的。 国家大义民族大义摆在这里,杀了这三个清军的家属完全合情合理。 “就算你们不是两手血腥的清兵,也是清兵的家属,若你们觉得冤屈,那就到阴曹地府去喊冤吧……” 杨疯子再次举起了刀子…… 那个小女孩满脸泪水,却又不敢哭出声来,只是用哀怜的眼神看着杨疯子不住的磕头求饶:“丰哥儿叔,丰哥儿舅,莫杀我阿爷和阿娘,莫杀他们……” 佟五伯一声长叹:“罢了,罢了,这两国交兵遭殃的还是我们这些个老百姓,你若杀那便杀吧,我只当是救回了一条吃人的狼……” 杨疯子心态坚定意志坚决,但他终究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虽然恨极了旗人,但这一家旗人终究救过他的性命,还对他悉心照料了不少时日,终究还是有些感情的。 若他们真的是清兵,那自然没有什么好说的,直接一刀砍过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而已。 佟五伯是个只有一条手臂的垂垂老者,佟家大姐又是女流之辈,还有个不懂事的娃娃,想到这一家对自己的恩情,杨疯子真的狠不下这个心也下不去这个手…… 恩将仇报和民族大义面前,杨疯子第一次软弱了! 咬牙切齿的发狠,终究还是没有硬起心肠,杀人和饶恕两种念头在心头脑海仿佛交锋,脸色几度变化,看着引颈等戮的佟五爷和满脸是血的佟家大姐,还有不住啼哭的小女孩,他心软了。 走上前去,一把揪住佟五伯脑后的发辫,一刀削了下来:“你们救过我,我斩下你的辫子饶了你的性命,也算是报答过了。今日且饶过你们一家,他日相逢你我就是不共戴天的死敌,休怪我恩将仇报……” 说完这句话之后,杨疯子把血淋淋的斩草刀往后腰里一插,打开院门扬长而去,只留下在鬼门关前走了个来回的佟家人。 出了佟家门之后,杨疯子立刻就后悔了,本能的想要折返回去将那手无寸铁的祖孙三人杀个干干净净,在门前来来回回的走了好几趟,最终还是没有进门…… 到底应该杀了佟家满门,还是放过他们,这是一个无解的难题。 但这个难题很快就被另外一个难题所取代了:环妹子怎么样了?我应该如何是救他? 这几年来,杨疯子和他的兄弟们始终在江北奋战,虽然条件艰苦但却从未动摇。事实上斩杀敌军的具体事宜基本都是杨疯子他们具体负责,史环本人虽然是这支先遣队的绝对领导者,但更多却是这一种精神领袖的性质。 这几年来,和江南的联络颇为困难,杨疯子他们这一帮人会自觉不自觉的把史环当做是全部的希望和精神寄托,甚至将史环本人当做是一种信仰。 但是现在,曾经活跃的先遣队已全军覆没,连史环本人都失陷被俘,所谓的扬州先遣队已烟消云散了,但他们的功绩不容置疑。 正是这些在敌后战斗的先遣队,给洪承畴造成了很大的麻烦,给江南争取了宝贵的时间。但却在反攻之前的最后一刻倒下去了,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但杨疯子却不接受这个事实,因为史环部先遣队还没有死绝,还有他。 只要还有一个人,就要战斗到底。 江南大军是不是反攻江北,淮扬之地到底能不能重回大明版图,以前他们最关心的这些问题都已变得不重要了。 重要的事情只有一个:救回环妹子!若是环妹子遭就洪承畴的毒手,那么,亲手干掉洪承畴为环妹子和所有战死的弟兄们复仇,就是杨疯子最后的使命! 复仇的火焰在胸膛之中烧的熊熊烈烈,杨疯子的脑袋嗡嗡响个不停,揣在怀里的斩草刀已被体温熨的滚烫…… 第三百三十八章 劝降 阿济格直接放弃了武昌和整个湖广,竟然带着残存的数万大军跑了,这是洪承畴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情形,但却完全可以理解。 阿济格弃守湖广选择北上,他是要去争权。如今朝廷里边高层恶斗,阿济格必然是有了这样那样的想法,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但凡是野心勃勃的权臣,就一定会这么做,和掌控大清中枢核心相比,湖广完全值得放弃。 但洪承畴不是权臣,更没有近支宗室的身份,朝廷里边的高层再怎么争斗,他都没有资格参与,而是只能老老实实的守在江北,完成大清朝廷交给他的使命。 阿济格放弃湖广提兵北上,对于洪承畴非常的不利,等于是直接把他架在火上烤了。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阿济格一定会把湖广失守的屎盆子扣到他洪承畴的脑袋上,就算摄政王知道了实情,也会接受阿济格的这个说法。因为阿济格是摄政王一党中人,多尔衮无论如何都会死死保住阿济格。 湖广一失,江南就可以全力北伐了。 更让洪承畴没有想到的是,李吴山的动作会这么快。 阿济格走后,李吴山竟然完全不顾湖广那么大的局面,既没有趁势清扫残余彻底占领湖广,也没有在当地驻军,而是在第一时间把湖广的乱局甩给了大红狼、刘春生和数不清的闯军残部,马不停蹄的带着最精锐的主力回师了。 在洪承畴的心目当中,李吴山一定会走顺利,沿着长江顺流而下,从正面发动大规模的北伐。但李吴山的举动却让他大惊失色:大旗军主力调动向东之后,仅仅只走了半个水路就直接下船北上了,在凤阳府的“老根据地”稍事休整,就在第一时间发动了徐州之战。 从接到徐州有警的那一刻开始,洪承畴就知道徐州必然守不住了。 一直以来,洪承畴的主要传略方向就是江南,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御,都是面对江南。他怎么都没有想到李吴山竟然如此大胆,直接攻取徐州。 既然李吴山能击败阿济格的主力战兵,必然能够轻易夺取徐州这个最重要的战略要地。 “守则九江,攻则徐州”这是沿袭了千年的战略核心,九江扼守长江咽喉,徐州则是四站之地,分别是水路和陆路的核心节点。 在事先误判的情况下,又没有经过充分的动员和准备,察觉到对方的战略意图之后再去支援,根本就来不及。所以洪承畴根本就没有去增援徐州,而是任凭李吴山占领了徐州,他的选择是退而求其次,派遣大量人马去增援作为第二道防线的泗州一线。 这个做法和当年的是史可法如出一辙。 而李吴山的战略攻击达方向简直就是多铎南征的翻版。 只不过攻守之势已完全颠倒了过来。 这个时候的洪承畴已经非常清楚的意识到自己的局面到底有多么危险了,一个弄不好就要重走当年史可法的老路,但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撤离显然是最恰当也最现实的做法,但朝廷不可能允许他那么干,毕竟他是洪承畴而不是阿济格。他只是一个执行者,而不是决策者,很多大事他根本就不能做主。 他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不停的调兵遣将,尽可能把江北打造成为一个坚不可摧的堡垒…… 忙外了那些让人头皮发麻的细碎军务之后,洪承畴终于有了一点闲暇,他决定是看一看曾经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的史公遗血——史环。 史环并没有在监牢之中,而是被囚禁在一处独门独户的小小院落。 院门之前有重兵把守,没有洪承畴本人的手令,任何人不得出入,违令者斩。 洪承畴打了个手势,把守的清兵打开了院门。 在迈步进去之前,洪承畴故意大力咳嗽了几声,就好像是个唯恐打扰到主人安宁的不速之客那样,用一种不好意思的语气说道:“洪承畴来访了,史小姐方便否?” 随着洪承畴的呼唤之声,从里边走出来两个健妇。 活捉了史环之后,洪承畴马上下令从府衙女监中调了十几个女看守,专门负责“照料”史环这个重犯,并且下令,任何男子不得进入这座小院,若有违反者以军法论处! 和一般意义上的重犯不同,史环身上没有带着沉重的镣铐,而是用细软的绦子捆住了双手,这当然不是怕她做出什么暴力的举动,而是担心她自杀。 对于洪承畴而言,一个活生生的史公遗女绝对比一具冷冰冰的尸体要重要的多。 装模作样的呵斥旁边的那几个健妇看守:“我一再对你们说过,史小姐不是囚犯,乃是我的故人,怎么还捆绑上了?松绑,赶紧松绑。” 解开束手的丝绦,史环活动了一下酸麻的手臂,洪承畴则假惺惺的做出一副很关切的模样问道: “她们没有让贤侄女受苦吧?若是受了委屈就对我说,我一定重重责罚她们……” 这是史环第一次亲眼看到洪承畴本人:“你就是洪承畴?” “正是,当年洪某曾与令尊同殿为臣,崇祯八年还曾有过一面之缘。只可惜如今天人永隔,不复见史公的风采了……” 按照官场上的资历,洪承畴比史可法要稍老一些(古代的资历不是看官职的大小高低,而是从出仕算起,更严格一点来说,是从考中科举算起。),可以算是史环的长辈了。 总的来说,洪承畴和史可法的“交情”还算不错,因为洪承畴住持江北局面之后,还公开祭奠过战死扬州的史可法,也算是有那么一点点所谓的香火情了。 但史环却不这么认为。 “和先父有过一面之缘?先父一生清清白白,也就只有这么一个污点了!” 在史环的心目当中,父亲史可法曾经和洪承畴见过一面都是人生中的污点,对洪承畴的态度可见一斑。 洪承畴早就料到史环不会给自己什么好脸色,故意做出一副宽宏大度的嘴脸,“毫不在意”的说道:“我与史公虽事二主,却是英雄相惜,今日能见史公后人,也莫大机缘所致……” “家父不是英雄,只是心怀忠义良知的读书人罢了,只要你么……奴才而已,有甚么资格与先父相提并论?若你是来劝我投降,趁早省下那份心思,免得浪费唇舌!” “奴才”二字就好像是一柄锋锐刀子,直接戳在洪承畴的心坎儿上,他的脸色顿时一僵,马上又换上一副和颜悦色的神态:“两国交兵,不过是各为其主罢了,也是没奈何的事情。” “你刚才不是还说和先父同殿为臣的么?音犹在耳怎有成了两国交兵各为其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望细说分明!” 刚才你还说和我父亲的同殿之臣,话音还没有落干净呢就成了各为其主,你到底是哪边的人? 这绝对是在讽刺洪承畴叛明降清的事情,以洪承畴的聪明不会听不出来。 万分尴尬的洪承畴只能嘿嘿的干笑了两声,马上转过话题:“我不是来劝降的,史公遗女又怎么会投降呢?” “你知道就好。” “只是看在令尊的情面上,有些话却不得不说。”洪承畴做出一副语重心长的姿态,就好像是个慈祥而又关心下一代的长辈:“虽然我有心回护,奈何朝廷有朝廷的法度,终究还得把贤侄女押送……护送都京城。到时候少了审讯刑罚之时,或许会受些皮肉之苦……” “严刑拷打而已,不用说的这么委婉动听。” “贤侄女正是如芳年华,恐受不了那惨绝人寰的酷刑。我也不忍心让你去受那份折磨,只要你给史德威写一封信,我就能把你留在江北之地,好歹能保个万全……” 史环笑了。 “家兄是何等的英雄,家国大义面前纵使牺牲我这个区区的女子又算得了什么?家兄一定会率领我扬州健儿渡江北伐,到时候是什么样的局面还用我多说么?”史环面带微笑的看着洪承畴:“据我所知,李大帅已在湖广大获全胜,不日即将挥师东进与家兄合兵一处,我就不信你不当年的多铎更厉害,好好想想吧。” 因为通讯不便的缘故,又失陷被俘,完全断绝了外界的消息。现在的史环还不知道李吴山已经攻下了徐州,史德威已经从开始渡江作战了。 “你说这是各为其主,我也就将就着听了,若你效汉时徐庶的故智,也算是被逼无奈,然你却率兵江北,已是没得救了!” 你洪承畴为了保全性命投靠了清廷,也不是不能理解。你完全可以如千年之前的徐庶那样“身在曹营心在汉”,或者是干脆不再过问世事不给清廷效力也可以,但你却甘愿为外族人充当鹰犬,竟然带着兵来攻打江南,这只能说明你的骨子里就是个背弃祖宗认贼作父之辈。 “你的名声到底有多臭就不消我多说了吧?天地君亲师,哪个不以你为耻?” 这句话就好像是一柄利剑,直接戳在洪承畴的心窝子上了。 在整个明清交替的历史上,吴三桂的名声固然可以顶风臭二十里,但洪承畴的名声更烂,已经到了羞于提起的地步。 不管怎么说,吴三桂还打着“借虏兵为君父复仇”的幌子,事后又造反,可以说他是个野心家,但却还没有到众叛亲离的地步,一直都“三藩之乱”的后期,无所谓身边都有很多心腹嫡系。 洪承畴有什么? 虽然洪承畴找了借口干掉了姬完夏,但姬完夏终究算是他的老师,这是欺师灭祖的人伦大罪。就不要说外人了,连老家里的亲娘都不认洪承畴这个儿子,宗族之中已把他这个人从族谱中除名了。 这叫什么? 这就是典型的众叛亲离! “既然你与家父有过一面之缘,我就给你指一条明路。”史环说道:“即刻反正,向我大明投降,或许还有得挽回,至少还能落个迷途知返。若有片刻犹豫,等到家兄与李大帅提兵杀过来之后,只怕你连投降的机会都没有了。” 扬州本就是淮扬军的老家,这一次杀回来,军心高涨气势爆棚,两战连捷,连“拒绝接受降兵”的口号都喊了出来,一定要把江北的清兵一鼓荡平。 徐州的李吴山也喊出了“活剐洪承畴”的口号,两路大军真的杀到了扬州,绝对不会有洪承畴的好果子吃。 洪承畴就是来劝降的,结果却成了被劝降的那个人,气氛顿时就变得尴尬万分。以洪承畴的精明和经验,当然已经看出局势对自己非常不利,却只能硬撑:“说什么北伐,也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我十几万江北之军,定然可以战而胜之。只是恐怕会耽误了贤侄女……既然不听我的良言相劝,那也就罢了。只希望贤侄女好自思量好自珍重,却莫自误……” “我知道你担心我会自杀,放心吧,我这条命金贵着呢,我一定会好好的活下去!”史环象个粗犷的男人一样哈哈大笑起来:“我还要亲眼看到你的好下场呢。这句切莫自误的话语,还是留给你自己吧!” 第三百三十九章 苍天为证 “四战之地,独得南北东西之要,天下有变,则为兵家必争!”虽然还是拿捏着帝王应有的从容气度,但复隆皇帝还是显现出了几分年轻人独有的亢奋和浮躁,不断的重复着这句虽然被奉为金科玉律其实他自己并不是很明白的话语:“自古以来,九江是长江之锁钥,徐州为天下之前驱,是兵家必争之地。如今九江与徐州已尽在我手,大明中兴指日可待!” 《西江月》作战计划,几乎遭到了文武百官的一致反对,最终还是复隆皇帝直接甩来了内阁和部堂,全力支持这个庞大的战略计划。虽然这个计划本身是李吴山提出来并且负责具体实施,但铁一般的事实却证明这是一个无比大胆也无比成功的计划。 虽然当初皇帝本人并没有看出这个计划的可取之处,仅仅只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被动接受,但却营造出一个“英明神武”的帝王形象。 时至今日,连复隆皇帝都觉得这个计划是“圣天子”无比英明的最好证明。 攻占了徐州之后,下一步必然是横扫淮扬。除了太祖洪武皇帝和成祖永乐皇帝之外,大明朝还从来没有过这么大的军事胜利。 身负复国重任的复隆皇帝第一次真真切切的看到了成功的曙光,在群臣们一片歌功颂德声中,愈发志得意满。 “我大明王师所到之处,势若雷霆,攻无不取战无不胜,武功之隆天下震动……” 一连串的军事胜利,确实给了这个年轻的皇帝极大的成就感,似乎只要大手一挥,就真的可以中兴大明了再现太平盛世了。 自从永乐朝之后,在对外战争中大明朝一直都是败多胜少,尤其是在甲申国变崇祯皇帝大行之后,三万里河山已三去其二,天下汹汹大明危急,实已到了丝缕断绝的存亡之秋。人心惶惶天下汹汹之际,终于奋起,打出了湖广大胜和徐州大胜的漂亮仗,憋闷了两百年之后终于扬眉吐气了一回,当然会极力夸耀。 原本只是战役级别的胜利,已经变渲染成为战争级别的空前大胜。 在复隆皇帝的心目当中,如此辉煌的军事胜利虽然还不敢自比横扫**的秦皇和驱逐匈奴的汉武,但却觉得已经非常接近中兴刘氏王朝存续汉家江山的光武帝刘秀了。 古往今来,雄才大略的君主不过是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等少数几人,汉光武就算不是其中最顶尖的,至少也是一流的君主。 同样是国破家亡,同样是江山易主,同样是再造辉煌中兴社稷,比肩汉光武刘秀应该比较贴切吧! 最难得的是,复隆皇帝是崇祯先皇的嫡传太子,这个身份比汉光武刘秀要正统的多,而且他的年龄也比刘秀年轻的多。 假以时日,必然可以把大明打造成为远迈汉唐的强大王朝。对此,复隆皇帝充满了信心。 在皇帝“龙颜大悦”的情形之下,歌功颂德之声滚滚如潮,只有一个声音显得有些另类。 “这徐州之捷固然是因为陛下洪福齐天,上苍眷顾所至,”高起潜的声音完全没有阉人的那种阴柔,反而异常宏亮:“却少不了将士用命之功兵卒血战之力,攻取湖广克服徐州,收复淮扬指日可待,如此战功朝廷当有厚赏!” 前方的将士血战连场,杀的惊天动地,连战连捷,朝廷一定要有所赏赐,一来是为了激励士气,再者也是为了彰显赏罚分明之效。 高起潜是大旗军的监军,代表着朝廷,不仅负责大旗军个朝廷之间的上通下达,还在李吴山外出征战的情况下主导着江南大旗军的局面。渡江北伐战役就是由他和史德威二人作为最主要的统帅,史德威的扬州军已经率先杀到了江北,并且顺利光复了新江口和仪真两地,大旗军驻守在江南的那几个营头马上就要跟进了,高起潜必须在军队正式开拔之前把朝廷的赏赐讨要过来。 作为监军,这是他份内的职责。 高起潜刚一说起“封赏”,原本热热闹闹的文武百官顿时成了闷嘴儿的葫芦,全都不说话了。 因为朝廷根本就拿不出像样的赏赐。 国库已经空的可以饿死老鼠了,这次北伐作战,皇帝本人连内帑都捐出来了,根本就拿不出像样的赏赐。 前线战功这种事情,比不得寻常,各种赏赐一定要兑现,绝对不能再“打白条子”了,否则的话就会让前方的浴血奋战的将士寒心,甚至有可能会影响到军心士气。 这一次,皇帝再也没有如往常那样向户部、盐课司、市舶司等等这些有钱的衙门身手,因为他知道要了也是白要,这几个油水最多的衙门同样穷的叮当烂响,而是当场抛出了一套“赏功”方案: 方案一,拿出一百多个正五品以下的空白告身,直接发给李吴山和史德威以及其他的有功人员。 既然国库空空如也,既没有银钱也没有米粮,那就赏赐官职吧。 反正湖广、淮右、江北的地盘主要是李吴山打下来的,由他任命一些中低级的官员,也可以作为一种赏赐。 这是个没有办法的办法,也是眼下唯一能拿得出的“赏赐”。 对于这个“赏功方案”,老成稳重的程园毕有很大的意见。 那是一百多张空白告身啊,虽然都是些正五品以下的官职,却等于是把地方的治理权官员的任命权全都给了李吴山。如此一来,“李党”的势力必然更大,并且会从军事层面延伸到各级地方。如此一来,除了税收的权限之外,李吴山已经和唐末的藩镇势力没有任何分别了。 程园毕很想提出反对意见,但是这一次却很罕见的沉默了。 因为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只提出问题,却始终无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皇帝对内阁的意见。 内阁不是御史台、都察院,不能只知道挑毛病找错误,最关键的是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手段。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内阁还有什么用? 虽然皇帝连续两次驳回了他的“辞职报告”,依旧让他在内阁首辅大臣的位子上留任。但程园毕却很清醒的知道自己已“圣眷不在”了,和皇帝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在无力解决这个的问题的情况之下,程园毕只能选择沉默,以免触怒了皇帝再次引起君臣之间的“不愉快”。 方案二:修建“功高楼”,纂刻有功人员的名字,悬挂战功卓著者的画像,同时赏赐显赫爵位。 爵位这东西不过是荣誉称号,和官职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也不代表实打实的权利,无论赏出多高的爵位都不会影响到政治格局。依照大明朝的传统,外姓不可能封王,一个公爵就已经到头了。至于说本人死亡之后追封的“王爵”,则更无实际意义。 至于修建“功高楼”,则基本是抄袭了汉光武的“云台阁”和唐太祖的“凌烟阁”,不过是个虚名罢了。 唐太宗在“凌烟阁”上书写着功勋卓著者的名字,悬挂着他们的画像,让他们闻名于世,“凌烟阁二十四功臣”早已传为千古佳话。光武帝刘秀中兴汉室之后大封功臣,著名的“云台二十八将”享誉后世。 凌烟阁二十四功臣和云台二十八将,都是史书上的美谈,复隆皇帝修建“功高楼”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除此之外,修建“功高楼”还有另外一层更加深刻的意思:当初汉光武刘秀之所以能够在存亡断续之际中兴汉室,就是因为名臣如云猛将如雨,有无数忠臣猛将的辅佐才终于成就了宏图大业。汉光武刘秀不仅大封功臣,还对功臣们作出了“皆保福禄,无诛谴者”的承诺。 创建汉朝的汉高祖刘邦和创建大明的明太祖朱元璋,虽然都是开国的君主,但却有一个共同的污点:大肆诛杀功臣。 汉高祖刘邦不仅把他封赏的那些个异姓王杀的干干净净,还把当年一起打天下的老兄弟们斩了个七七八八。至于说本朝太祖洪武皇帝朱元璋,则做的更绝,几乎可以算是有功臣元勋给杀绝了。 诛杀功臣,是绝大多数开国皇帝的惯用手段,只有汉光武刘秀是一个例外。(虽然东汉和稀罕都是汉朝,其实东汉和西汉的关系不是很深,刘秀本人则是血缘关系非常远的远支宗亲,已经远到了八竿子打不着的地步。) 建这个功高楼,就是为了借此表明自己的心迹:绝对不会苛待功臣,而是要象汉光武刘秀那样和功臣同始同终。 “功高楼上的题文朕已经写好了,诸卿可以先看一看……” 复隆皇帝微一摆手,贴身的宫人马上取出皇帝早就写好的“功高楼”题文给文武百官传看: “此楼提名者,皆为社稷勋臣,有奇功与大明。朕与其指天盟誓,但使黄河如带,泰山如黍,明有宗庙,尔无绝世,除谋逆外,永不加罪……” 区区百十个字,却字字千钧。 这是皇帝立下的血誓,大致的意思就是:只要在功高楼上留下名字的人,都是有大功与社稷江山的勋臣。皇帝向天发誓,无论世事变迁还是沧海桑田,哪怕黄河变得象丝带那么细,泰山变成了米粒那么小。只要大明朝的宗庙还存在,就绝对不会诛杀那些人。只要不是谋反,无论犯下多么重大的罪行都可以直接赦免。就算是有朝一日真的造反了,也会遵照前面的誓约,最多只是囚禁起来但却绝对不会杀害! 皇帝的誓言,苍天为证,何其之重! 第三百四十章 知府人选 “臣考功司李杉……” 正在吃饭的复隆皇帝摆了摆手,示意李杉不必多礼:“李爱卿还没有用过晚饭吧?一起吃点……” 皇帝召见,必须提前进宫等候,随时最好陛见的准备。正常情况下,等几个时辰都不算什么,有时候从早等到晚,最后却因为皇帝“事物繁忙”“无暇召见”,只能回去另行安排时间,白白等一天都是很常有事情。 从午时进宫,一直等到掌上了灯火,才终于见到皇帝本人,这已经算是“高效率”的了。 和“我大清”的宫廷御宴不同,明朝的皇帝没有那么多讲究,所谓是晚膳很是寻常,只有八盏八碗十几道菜式。按照当时的标准,已经算是非常节俭了 完全是受到了大行崇祯皇帝的影响,复隆皇帝的宫廷生活素来崇尚简朴,不仅撤去了宴饮之时的宫廷舞乐,还一再削减规格和排场。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皇帝都和皇后一起吃晚饭。 大明和大清不一样,素来就不讲究三拜九叩的大礼参拜,也没有那么多的繁文缛节,所谓的御赐宴席,不过是在旁边支开一张矮几,传过来几道菜式而已。 对于进宫陛见的李杉而言,所谓的御赐晚膳,其实就是一顿工作餐罢了。 “徐州大捷的消息,李爱卿已知道了吧?” “回陛下,臣已知晓。” 复隆皇帝朝着李杉打了个手势,示意他可以一边吃一边说。 “徐州一战举足轻重,四战之地重归我大明版图,则江北……甚而至于整个淮扬,则全在我王师马足之下……” 徐州大捷的意义绝不仅仅只是占据了一座城池,而是在于可以直接影响到整个淮扬地带,为扫平江北的清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年多铎大举南下之时,也是先取了徐州,占据了一个极其重要的战略支撑点,然后才敢发动大规模的淮扬战役。 “淮扬局面已日渐明朗,光复北地中兴大明已指日可待。”复隆皇帝一边吃一边说道:“朕有个成算,已是心中筹谋良久,却从未对人提起过。今日召见李卿,就是为了这个事儿。朕欲遣李爱卿出知徐州,你意如何?” 所谓的“出知徐州”,其实就是让他去做徐州知府的意思。 按照大明朝的体制,知府一职是四品官,在所有的地方官员当中已经算是非常高的了,再往上升就可以算是方面大员。 虽然名义上左右的知府都是四品,但知府和知府不一样,本身就有高低上下之分。 比如说南京府尹王宣同,其实就相当于南京知府,但一国都城的知府和地方上的知府肯定不是一个概念。而且徐州知府这个职位本身的“含金量”就非常之低。 从建制上来看,徐州府属于南直隶的管辖之下,是正经的“府”级行政单位。但徐州府的管辖面积太小,人口也太少了。 “府”一级行政单位下面还有“州”级,再下面才是“县级”。但徐州府下面却连一个“州”级行政单位都没有,而是直接管辖丰、沛、萧、砀四个县。从现实意义上来看,徐州根本就是个“州”,而不是“府”。 仅仅是因为战略地位特殊,才专门划分出来,作为一个单独的“府”级行政单位存在着。 也就是说,正四品的徐州知府,其实就相当于一个从五品的知州。 按照历朝历代的传统,京官天然就比地方官员来的高贵,正七品的京官基本相当于从五品的地方官。把李杉从考功司调出来出任徐州知府,单纯从行政级别上来看确实是升职了,其实差不多就是相当于平级调动。 靠近皇帝,靠近皇权,靠近皇城,这三个条件自古以来就是升官的捷径,所以才有那么多人削尖了脑袋想做京官儿。尤其是象李杉这种通过科举正途出身的官员,又有“探花郎”的光环加持,虽不敢说一定能平步青云,却绝对算是走在升官的快车道上。 若的外调到了地方上,所有的这些好处就全都没有了! 但李杉却毫无怨言,非常爽快的接受了这个任命:“臣欣然授命!” 李杉的这个态度让皇帝非常满意:“很好,朕这就着吏部出任命的书文,好让你尽快上任……” 李杉的“原单位”考功司本就是吏部的一部分,具有“组织部”的部分职能,对于官员调动的种种流程最是熟悉不过了:官员调动可不是吏部出一纸书文那么简单,还需要部堂审核,内阁签署认同才会正式生效。但皇帝却不打算经过内阁,直接让吏部出具任命文书,这就显得有点不合规矩了。 虽然不是什么阁臣,但李杉还是或多或少的听到了一些官场上的“小道消息”,据说万岁爷似乎对内阁有些不满,在很多事情都上甩开了内阁,往往是“乾纲独断”“圣意天裁”,喜欢一个人说了算…… 当然,这些说法不过是捕风捉影的传言,到底是真还是假,就不是李杉这样的小角色能够知道的了。 “李爱卿啊,这徐州知府一职虽然不高,却极是紧要,到任之后如何施政,民、政、财、赋等等琐碎事物如何办理,一定要好好想想……” “臣不必细想也能知道徐州知府的责任。”李杉非常直接的说道:“眼下这局面,唯战事做为紧要,无论民政还是财赋,必须让步于前方战事。” 这话说的真是太精辟了,简直一针见血。 知府的责任就是安民治理净绥地方,但那只是太平时机的状况。就现如今这个情况,什么民政什么财赋,全都不是最要紧的,当务之急就是为前方的战事服务,一切的一切都必须以“打胜仗”为核心思想。 这句话深得皇帝之心,登时就欢喜起来,愈发觉得李杉就是徐州知府的最佳人选:“李卿之言,深谙朕意。既然你已明了,朕就不多说什么了。只是还有一事需再多叮嘱……” “忠勇公的脾气……有些急躁,”忠勇公李吴山的脾气何止是“急躁”那么简单,甚至完全可以用跋扈来形容,硬怼内阁,顶撞皇帝的事情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了,当然不会把一个区区的知府放在眼里,为了防止李杉和李吴山之间弄出“不愉快”的场面,皇帝不得不千叮咛万嘱咐:“忠勇公此人,忠则忠亦,做事有些激烈,往往不管不顾不留情面,你需小心在意……” “忠勇公乃我国朝柱石之臣,纵使有些不合体制之事,也必然是为了前方战事考虑。臣到任之后,定会以大局为重。” 只要前方能打胜仗,不管忠勇公多么跋扈多么蛮横,我都听他的,这就叫以大局为重。 忠勇公李吴山这个人虽然跋扈,而且多有蛮不讲理的时候,但却毕竟比一个小小的知府高出太多了,不大可能直接和李杉产生什么冲突。皇帝最担心的是李吴山手底下那些个骄兵悍将…… 大旗军可不光仅仅只是一支军队那么简单,而是一个体系,李杉这样的外人出任徐州知府,那些个骄兵悍将一定会找他的麻烦,皇帝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顾虑,完全是事出有因。 既然徐州已经打下来了,朝廷必然会派遣官员去治理,而内阁提出的人选根本就不是李杉,而是崔耀祖。 最先提出让崔耀祖出任徐州知府的那个人,就是崔耀祖的顶头上司,南京府尹王宣同王大人。 作为王宣同的副手,身为“‘南京副市长”的崔耀祖实在太强势了,丝毫没有把王宣同这个顶头上司放在眼里,早就让王宣同不满意了。仅仅只是因为崔耀祖和大旗军有着非常深厚的渊源,实在不好说什么,最让王宣同无法忍受的,崔耀祖竟然把手伸到了巡防营。 一个强势的二把手,死死的压着弱势的一把手,还掺和最要紧的京城防务,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所以,王宣同就想借着这个机会把崔耀祖调开,让他远离权利的核心。 内阁首辅大臣程园毕和王宣同都是当年的东宫旧臣,自然一拍即合,马上就同意了,但却被皇帝给硬顶了回去。 这并不是皇帝故意找内阁的麻烦,而是有自己的考虑:江北全都是大旗军的势力,朝廷在江北的影响力几乎为零,若不抓紧时间在关键位置上安插自己的人手,以后还怎么控制江北的局面?总不能把江北全都交给大旗军吧? 大旗军打下一片地盘就成了自己的,这种情形朝廷绝不接受。 探花郎出身的李杉,是正经的天子门生,又有“天子秉烛”的佳话,绝对可以算是肱股之臣,唯一的缺陷就是资历太浅,刚好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历练一番。 “万岁不必多虑,只要臣将财赋民事朝着战事倾斜,谁又能说出什么来?” 只要能为战事服务,大旗军要钱要粮我就想方设法的筹集,他们要丁壮民夫我就拼了命的去征调,总之就是他们要什么我就给什么,这样总不会找我的麻烦了吧。 “战事要紧,一切都需以大局为重,李卿能明白这个道理,朕就放心了。”复隆皇帝做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讲话的语气显得有些低沉:“朝中诸臣,虽是朕之肱股,终究老迈……你在外面好好的历练一番,以后可堪大用……” 老迈的肱股之臣说的是谁,早已不言自明,看这个样子皇帝要提拔新一批的年轻官员了。 宰辅必起于州郡,将帅必发于卒伍,这是历朝历代的传统。京官外放也可以看做是一种历练,只要机会合适就能调回来,到时候就要大用了! 这样的话语出自君王之口,已经算是非常的浅显,就差直接说出“你很有前途”这句话了。 李杉赶紧伏拜于地:“圣意天心,臣已尽知,虽肝脑涂地必不辜负!” 第三百四十一章 左膀右臂 塘里的荷花开的正艳,挤挤挨挨满眼碧绿,水榭之内凉风习习好不惬意。 “好大的一尾。”真的很难想象,如银雀儿这种极度缺乏耐烦心的人,竟然真的能把塘里的鱼儿钓上来。手忙脚乱的按住了那尾金鳞,喜的银雀儿眉开眼笑:“肥成了这个样子,少说也有三斤十二两,或者四斤也说不定,足够熬煮一大锅鱼汤了,贴了黄米馍馍才是香甜,我这就给韩师傅拿过去……” 姐姐金雀儿看了看妹妹,嘴角勾起一个微笑的弧度,却什么都没有说。 被银雀儿钓上来的那一尾大鱼是有明堂,唤作“金背银丝雀舌鲤”,是非常名贵的观赏鱼类,其价值超过市面上的一筐鲤鱼。把观赏用的名贵鱼类拿去熬煮鱼汤,这种焚琴煮鹤大煞风景的事情也就只有银雀儿能做的出来。 虽然搬到这奢华的大帅府已好几年了,但银雀儿依旧保持着在大旗庄之时的那种“乡土”作风,经常做出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举动,就好像是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小丫头。 但是金雀儿却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小丫鬟了,连她自己都能清楚的感觉到那种日新月异的成长。 和以前相比,现在的金雀儿更加成熟,变得更加内敛,从表面上看起来颇有几分大家闺秀的仪态和气度。然而真正的大变化则是来自内心。 自从老爷率兵出去打仗之后,虽然每日里都有很多消息在这里汇总,通过金雀儿再次传达出去,但她却愈发的清闲了。 作为李吴山的“私人秘书”,金雀儿做事的手法愈发熟练,绝大多数事宜已不需要再请示李吴山,直接就可以自己做主,做出最正确的判断。 随着工作效率的提高,她逐渐拥有了大把的空闲时间。 和妹妹银雀儿不一样,有了闲暇的金雀儿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读书。 《论语》、《志书》、《经史》之类最常见的传统书籍,她根本就不屑于翻看,更没有心思去看那些天马行空的奇谈怪论鬼怪妖狐,而是专门李吴山李老爷的手书。 比如说她现在正在的这本《国族论》,就是出自李吴山的手笔,同时也是吴山军校的高级课本。 “夫国家者,实为统治阶级统治民众之暴力工具,律法为统治阶级之意志体现……” 短短几句话,一针见血的指出了国家的本质。如“阶级”这样的新鲜词汇,金雀儿还不是完全理解,但却能够猜出一个大概。 什么是国?就是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所谓的国法律条根本就不是为了公平公正,而是为了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 “夫民族者,国之根本之要也,国家如履民族如足,从来以履适足而不可削足适履……” 民族和国家的关系,就如同脚和鞋的关系,国家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民族和便于民族的发展,当国家和民族之间的关系变得不那么合适的时候,就应该改变国家,而不是改变民族。 这样的言论,明显就是属于当时被称为“屠龙术”的范畴,一般都是不传之秘,但李吴山却把这些个理论当做是一种基本的东西,在整个吴山军校推广。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却蕴含深意,钻之弥深仰之弥高,越想越有道理,偏偏这些个道理在那些满是圣人教诲的经典书籍当中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古往今来的圣贤们真的不明白这个道理?还是说他们不敢这么直白的说出来?亦或者是别有用心? 金雀儿已经很清楚的感觉到了,她已经看到了这个时代的真相,看清楚了国家运行的根本…… 这些道理绝不可能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一定需要极其深厚的积淀和极其广博的见识,偏偏写出这个东西的李吴山李老爷却不是什么经世的大儒,而仅仅只是一个乡下的土财主。 这种东西,这样的言论,这样的见识和深邃目光,是一个乡下土财主能够拥有的吗? 每次李吴山的文字,金雀儿都有一种打开了新世界大门的感觉,李吴山说的那些话全都给她一种焕然一新的醒悟,就如同佛家经常说的“醍醐灌顶”。 现在的金雀儿,已经拥有了远超这个时代的学识和见识,但她却知道自己脑海中所有的那些东西,全都是在李吴山的潜移默化之下得来的。和李吴山相比,就如同萤火之比皓月涓滴之比汪洋,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李老爷胸中的学识必然浩淼如海,对此金雀儿绝不怀疑。 也只有如金雀儿这般和李吴山极度亲近,并且贴身追随多年,更有李吴山的可以栽培,才能真正体会到这些知识到底有多大的作用。 就凭老爷的胸中所学,治国安邦展布经纬根本就是最顺理成章的事情,以他现在的条件,就算他想实现江山更替王朝改换的目标也不过是易如反掌。 北方的清廷,阿济格也好,多尔衮也罢,和李老爷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没有丝毫可比性。至于说顺治小皇帝,用李老爷的话来说,那只不过是个小娃娃。甚至连孝庄太后,都被他说成是“只会玩弄权势平衡”的小角色,所有的手段都是不值一提的雕虫小技,根本就不能称之为对手。 哪怕是被称之为大明中兴之望的圣天子复隆皇帝,也不过是李吴山树立起来的一个傀儡而已,至于说程园毕黄宏东之流,最多只能算是个老派的官僚。只要李吴山愿意,完全可以把他们一扫而空,别说是权倾朝野,就算李吴山自己想过一过皇帝的瘾,也不是没有机会。 但李吴山却始终没有那么做,并没有让这朱家天下变成李家王朝,这其中的根本原因只有金雀儿一个人最清楚了。 这是一个成本问题…… 相对于金銮殿上的那张龙椅,李吴山更看重“民族”二字。 也只有这两个字,能够完全凌驾于李吴山之上。至于说其他一切的所有,包括生前身后之名,包括皇权霸业,和民族比起来,全都微不足道甚至不值一提。 因为他只对民族负责。 至于说李吴山的最终目标是什么,金雀儿的心目当中已经有了一个影影绰绰的轮廓,但却无法清除的表达出来,她知道李老爷的心很大,大的超出了她的想象力…… 随着一阵踢踢踏踏的脚步声,金雀儿根本不需抬头,就知道来者是谁。 是崔耀祖。 一定是崔耀祖。 只有崔耀祖能够在不经通传的情形之下直接走到这里来,若是换个别人,根本就不能深入到大帅府的核心之地。 对于崔耀祖这个人,银雀儿极度的不喜欢,也从来不给他好脸色看,私下还总是称他为“江湖骗子”。 心狠手辣、狡诈凶残,做事不留余地,而且生的形容丑陋样貌凶顽,长的好像是一只成了精的大老鼠,崔耀祖几乎具备了坏人的所有典型特征,但却是唯一一个可以直接走到金雀儿面前的人。 因为他是李老爷的重要亲信。 这个老东西总是以李吴山的“谋主”大旗军的“军师”自居,看起来好像有些狂妄,但李吴山李老爷却很器重他。 “崔耀祖这个人,无论是手段还是心智,都是上上之选,差不多已经可以算是乱世枭雄了,唯一的缺点就是格局太小。” 这是李吴山李老爷对崔耀祖的评语。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谁对李吴山本人最了解的话,第一个当然要首推朝夕相处的金雀儿,金雀儿之下就得是崔耀祖这个老家伙了。 老家伙总是自称可以当李吴山一半的家,做他一半的主,这话还真的不算是夸张。外事不决之际,崔耀祖这个老家伙确实可以做主。 至于说“内事”,金雀儿也能替李吴山做一半的主,算是她的内务大总管兼贴身秘书。 这两个人都能做李吴山一半的主,凑到一起必然是有要紧的事儿。 金雀儿虽然没有任何官职,而且她的身份仅仅只是李吴山的丫鬟,但却地位超然,就算是韩福财、杨树林、刘春生他们那些高级军官对她也颇为客气,只有崔耀祖这个老家伙对金雀儿一点都不客套。 既不见礼,也不寒暄,一屁股坐到了金雀儿对面的水榭栏杆上,没有任何开场白,单刀直入直接从怀里摸出一张纸条子。 “大姑娘,你看看这个东西,很有意思呢。” 纸条上写满了字迹:“……朕与其指天盟誓,但使黄河如带,泰山如黍,明有宗庙,尔无绝世,除谋逆外,永不加罪……” 金雀儿是何等聪慧之人,根本就不需任何解释,一看这个字条就明白了个大概,抿嘴儿微微一笑:“这应该是皇上的话吧,说的好慷慨好动听!” “嗯,是咱们那位皇上昨天在朝堂上亲口说的,我已抄录下来,要不要提前送到徐州去?” 只有金雀儿才能直接联络远在徐州作战的李吴山,皇上要修建功高楼还说出了这么重要的誓言,是不是应该让李吴山提前知道? 皇上指天盟誓,说一定会善待功臣,这么重要的话语又是在那么重要的场合当中说出,亲耳听到这些话语的文武百官自然胸中血沸大生效死之心。 金雀儿却一点都不在意,随手就把那张纸条扔进人工湖当中,轻描淡写的说道:“这样的空口之言没有必要给老爷看,而且我相信老爷一定不会在相信这些个废话。” 皇帝的誓言何其之郑重,到了金雀儿的口中,却成了毫无作用的废话! 作为李吴山事实上的左膀右臂,崔耀祖的态度和金雀儿完全相同:对于皇帝的誓言,半个字都不信。 连他们都不信的东西,李吴山怎么可能会相信? “这些个空口大话,就算是说的口吐白莲天花乱坠又能怎样?”崔耀祖斜着眼睛很是不屑的说道:“当年的朱洪武可比咱们现在这位万岁爷说的好听多了,连免死牌都颁发了四十二面,还不是照样放了狗屁?” 崔耀祖说的是历史事实:大明朝的开创者,太祖洪武皇帝朱元璋,在建立大明朝之后曾经大肆屠戮功臣,弄的人心惶惶。在屠杀的过程中,为了安定人心同时也是为了不引起意外的变故,朱元璋铸造了四十二面免死牌(正式的称呼是丹书铁券)。把自己善待功臣与功臣同始同终的誓言铭刻在生铁之上,这叫做铁誓。 结果呢? 没过几年,那些拿到免死牌以为平安无事的四十二个功臣,被朱元璋杀了四十一个。唯一一个幸免者并不是因为朱元璋不想杀他,而是因为在朱元璋动手之前就自己先病死了。 在崔耀祖的心目当中,什么样的誓言都是狗屁,朱元璋连免死牌都发下去,还不是照样想杀就杀?甚么指天盟誓,都是骗小孩儿的玩意儿,要是真信了只能说明自己的智商有问题。 “自古功高镇主者,从来就没有好下场。”崔耀祖说道:“好在李吴山那小子……咱们的李大帅有大旗军在,有吴山军校在,这才是真正的护身符。若是我老崔,早就自己去做皇帝了,哪有这么多的麻烦?咱们大帅却是顾虑太多……” 李吴山为什么不逆而夺取篡而上之,最根本的原因金雀儿显然比崔耀祖更清楚,她不想在这个问题上说的太过于透彻,因为崔耀祖不懂。 有些超过这个时代的见识,就算是如崔耀祖这样的人杰,也是不明白的,因为他也受到了时代和历史的局限。 “看来咱们这位万岁爷是真的拿不出什么东西了,只能用这些个虚言来让臣民将士效忠。”用一句概括性极高的话语结束了这个话题之后,金雀儿问道:“崔先生来找我,恐怕不仅仅只是为了这个东西吧?” “哈哈,我就喜欢崔先生这个称呼,听着就舒坦,也只有你大姑娘能看出老崔的胸中锦绣,”崔耀祖捻着那几根稀稀拉拉的鼠须笑的见眉不见眼,就好像是在对多年的至交好友说起家长里短的小事儿一样,轻描淡写的说道:“皇帝甩开了内阁,任命李杉为徐州知府了。” “什么时候的消息?” “昨天晚上,估计这几天会正式公布,那李杉很快就要去徐州上任了。” “不是说徐州知府的人选是你崔先生么?怎么又换成了探花郎?”金雀儿笑着说道:“看来,咱们的这位万岁爷还是对老爷有些戒备提防之心呢。他已不是第一次踢开内阁自作主张了,看这个架势,咱们的万岁爷越来越强势,分明就是想成为雄才大略的英主呢。” “哪个皇帝不想成为一代雄主?汉献帝不想?唐哀宗不想?光想有个屁用?”崔耀祖随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细细的牙签,用很不雅观的姿势剔着牙花子:“我老崔还想当玉皇大帝呢,当得成?” “大姑娘你尽快把这个消息发出去。”崔耀祖朝着碧绿的湖水吐了一口口水:“说实话,我真的不稀罕什么徐州知府,我也不想去做这个知府。老老实实的留在京城多好,说不准哪天局面一变,我老崔还要再次大显身手呢……” 第三百四十二章 暗流涌动 热,难熬的酷热。 一丝云彩都没有,毒辣的日头老爷孤零零的悬挂于中天,肆无忌惮的张扬着灼热的温度。热闹喧嚣的北京城就好像“净了街”一样,道路上连一个行人都没有。道路两旁的小叶杨已打了蔫儿,翠绿的垂柳一动不动的耷拉着柔软的枝条,仿佛苟延残喘的病夫…… 在这样的天气里,除非是有要紧的事情,要不然不会有人顶着可怕的温度出门。就连街边卖甜水的小贩也失去了吆喝的劲头,无精打采的缩在屋檐之下。虽然拼命的摇晃着大蒲扇,但只能扇出一阵阵热风,刚刚灌下去的一大瓢凉水就好像没有经过肠胃,直接就化作热腾腾的汗水又发散出来…… 刚一走进慈宁宫,多尔衮就摘下了脑袋上的大帽子,旁边的宫人赶紧安排坐器。 摄政王刚刚坐下,孝庄太后就亲手给他斟了一盏子冰镇莲子羹,面带微笑的说道:“瞧这个热乎劲儿,生生的要热死人哩。摄政王还穿的这么正式做甚?左右既无旁人,还不赶紧把朝服褪了凉快凉快……” 酷热难捱的时节,多尔衮依旧顶戴花翎袍服煌煌,穿的非常正式,早已热出了满头满脸的淋漓大汗。 两个老宫女走上前来,要服侍着多尔衮脱下朝服,多尔衮却很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喝退了她们,义正辞严的说道:“太后面前,又当着皇帝的面,就算是热死了也不能失仪……” 君前失仪,确实不好,但以前的多尔衮可不是这个样子,穿着便装进宫已不是一回两回了,也不知为何今日忽然想起了自己的臣子身份,竟然拿捏着不肯脱下朝服。 这当然不是因为多尔衮真的要在君前保持臣子的应有的仪表以表尊重之意,而是这一身朝服真的脱不得。真要说臣子本分的话,他腰里的佩刀又作何解释? 腰悬利刃虽然是多尔衮的特权,但是在小皇帝和太后面前带着刀子,就是人臣之本分了吗? 在煌煌蟒袍之下,他还穿着一身沉重的铁甲。 最近这段时间以来,京城里的局势越发险恶,多尔衮对自己的安全保卫工作也愈发重视。完全是出于最现实的安全考虑,每次进攻都会携带大量的亲卫,并且暗披铁甲刀不离身。 对于太后的防范已经到了这种地步,足见双方的明争暗斗已经到了最后时刻,就差直接摊牌了。 “夏狩之事已经准备妥当,在京的宗室子弟全部随行,明日就要开猎了,特来奏明皇上,两日之后出发……” 所谓的狩猎,其实就是在专门圈定的皇家猎场去打猎,这已是从努尔哈赤时代沿袭下来的老传统了。 皇家的狩猎,当然不是为了获取猎物那么简单,而是一种仪式。 大清以弓马立国,所谓的狩猎其实就是为了让宗室和八旗子弟保持勤习弓马的尚武本色,免得他们因为优越的生活条件荒废了最根本的骑射之术,而狩猎则是一种“军事演习”性质的活动。 这本没有什么好稀奇的,但这场狩猎的时机却不怎么合适。 按照传统,这样的狩猎活动一般都是安排在开春或者是秋后,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春猎和秋猎,在如此炎炎盛夏出去打猎,而且要所有的在京宗室和很多八旗子弟随行,还真是头一回出现。 太后端着一盏子冰镇莲子羹,纯银的调羹碰撞轻薄的瓷盏和盏子里的冰块儿,发出清脆的细微声响。太后不紧不慢的饮了一口沁人心脾的莲子羹,不疾不徐的说道:“以往都是二月底和九月初才去狩猎,这天气这时节……好像不合适吧?” “最近这几个月来,各地的战事都很不顺利,无非就是因为我大清定鼎之后八旗子弟已生出了轻慢之心,不愿意再费力气练习祖宗的骑射根本,总是想着吃喝玩乐,长此以往必然养出一大堆的纨绔子弟。由皇帝亲自出猎,让宗室和八旗子弟随行,也好让他们重新拾起祖宗的骑射之术,不忘我大清的尚武气概。此为我大清计,越快越好,怎能按部就班的等候秋后?狩猎事宜我已安排妥当,不可延误……” 多尔衮说的这些确实是实实在在的事情,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 自从定鼎天下以来,以往那些个吃苦耐劳能征善战的八旗兵丁全都吃起了旗饷,由全天下供奉起来,什么都不用作也能坐享铁杆庄稼,自然而然的也就懈怠懒惰了。尤其是年轻一辈的八旗子弟,早已没有了父辈的悍勇铁血之风,一个个全都成了无所事事的“花花公子”,整日里提笼架鸟散漫轻忽不干正经事儿,除了看戏听曲儿就是喝茶玩乐。若仅仅只是如此也就罢了,偏偏这些人还喜欢无事生非,倚仗着旗人的身份挑起事端。 按照大清的制度,旗人犯了罪,只能交给宗人府或者是旗主处置,地方官府根本无权过问,这就愈发助长了旗人的嚣张气焰,完全就把国法律条视作儿戏,一点都不当回事儿。 旗人的堕落,从顺治二年就已经开始了,虽然还远远没有清末那种抽大烟骂大街的地步,却已经显露出了非常明显的苗头。 这几年来,八旗兵的战斗简直就是雪崩式的下滑,清廷不得不更加借重各地的汉军和新附军。 八旗是大清的根本,出现这种状况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适时安排一场军事演习性质的狩猎活动,由皇帝本人和摄政王亲自主持,好歹也能杀一杀这股歪风邪气,重振八旗的尚武精神。 从本质上来看,却确实是一件为国筹谋的事儿,而旗务恰恰就在多尔衮的责任范围之内。 所以,这个事情太后无法反对,也反对不了。 “说起战事,还有个事不得不对摄政王念叨一下。”太后喝完了冰凉舒爽的莲子羹,又亲手给多尔衮斟了一碗,依旧用那种不紧不慢的语气,说的云淡风轻,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英亲王放弃湖广大局,直接北撤,这事摄政王知道的吧?” 阿济格放弃固守武昌的打算,直接带着军队经襄阳绕河南一路北撤,这个事情多尔衮真的不知道,至少在事先他完全毫不知情。 阿济格先撤军,然后才向多尔衮打报告,这是典型的“先斩后奏”,是在逼着他接受既成事实。说的重一点这就是误国误军之举,按照军法是要掉脑袋的大罪。 但多尔衮不得不出面提阿济格背书,就算是捏着鼻子也得认可这个事情。 因为阿济格是他唯一一个能够顶得上大作用的党羽了,若是他不竭尽全力的保下阿济格,就会丧失最后一股强有力的外部援助力量。 “这事我是知道的,只是因为事态紧急,来不及对朝廷细说。想必太后也知道,兵部和朝廷里的书文往来需要耗费很多时间……自古救兵如救火,怎能总是那么从容不迫按部就班?既然湖广已不可守,索性撤回来稍事休整以图再起……” 湖广的局面已经糜烂的不可收拾,还不如先撤出来,再慢慢的想办法重新恢复,这就是多尔衮的说法。 对于这个说法,太后极不认同:阿济格撤离湖广之后,马不停蹄的一路北撤大踏步后退,过了南阳府之后已经撤到了汝州府,还没有止步的意思。再撤的话就要撤退到黄河以北了?这有一丁点东山再起再战湖广的意思吗?分明就是想带着大军回来吧! 在朝廷没有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带兵回来,说的轻了这叫“违抗军令”,说的重了就是“图谋不轨”,无论哪一条都是掉脑袋的重罪,但朝廷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阻止阿济格北撤?拿什么阻止?朝廷的一道圣旨吗? 现在的阿济格还在乎圣旨? 就是因为看破了朝廷内部的虚弱,知道朝廷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阿济格才敢于如此明目张胆。 再者说了,眼下这么干的又不是只有一个英亲王阿济格。 远在四川的肃亲王豪格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撤军。 自从听说了阿济格撤兵的消息之后,远在重庆府北部清缴大西军和闯军残部的豪格连一点都没有耽误,只用了十几天的时间就把主力撤到了北边的保宁府一带,其前锋走的更远,现在已经撤到汉中了。看这个架势,豪格也是回来。 豪格的说法和阿济格如出一辙:“山水烟瘴,师劳兵疲,暂退休整,以备再战。” 四川这边的地理形势不好,这样的季节流行病高发,军队已疲惫不堪,先撤一下休整一番再继续追剿残敌。这样的说法连三岁的娃娃都骗不过。 休整?真要是需要休整的话,有必要从四川撤到陕西进行休整吗? 肃亲王豪格也好,英亲王阿济格也罢,他们撤兵都不是出于军事层面的考虑,而是因为政治因素。 京城里局势越来越不稳了,在双方摊牌的前夕,各方势力都心思活动,想着从中渔利火中取栗,都打起了“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算盘,以免被自己的竞争对手占据了先机和大义的名分。 阿济格回撤,肯定会撤到京城的半径范围之内,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儿。 太后之所以没有联合代善等老牌勋贵在这个事情上大作文章,就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打算:阿济格撤回来之后,多尔衮的声势和实力一定会超过太后一党,这个时候的豪格虽然不算是“自己人”,却绝对不是多尔衮的人,本着敌人就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原则,才默认了豪格的举动。 用豪格平衡阿济格,这就是太后的打算。 既然朝廷能默许豪格撤退,当然不能再拿阿济格的撤退说事儿。 “英亲王斩杀孙志茂的事儿,摄政王怎么看?” 这是刚刚发生的一个政治事件:英亲王阿济格把汝州知府孙志茂一刀给宰了! 英亲王阿济格给出的解释是:孙志茂劳军不力,屡次敷衍塞责,且又多有出言不逊之举,斩之以儆效尤。 这样的杀人借口,实在太牵强了。 那孙志茂是河南汝州的知府,阿济格是湖广的统帅,本就没有为阿济格筹集钱粮的丁壮的任务,大军所到之处随随便便拿出一点钱粮意思一下也就可以了,何来“劳军不力”的说法?而且你阿济格才刚刚撤到汝州,怎么就“屡次”敷衍了呢?时间上也不允许啊!退一万步来讲,就算孙志茂对你这个亲王不是足够的尊重,你最多也就是喝骂他几句也就算了,怎么能够直接一刀给杀了呢? 这种事儿,只要稍微有一点点脑子就可以知道,必然是因为阿济格撤退的太过于匆忙,后勤给养严重不足,不得不勒索地方,不得不强行命令地方官员筹备钱粮。在时间仓促准备不足的情况之下,小小的汝州知府根本就拿不出足以供应几万大军的后勤给养,于是乎阿济格就把府库给抢了。 纵容士兵哄抢地方官府的府库,孙志茂肯定急眼呀,于是冲突就产生了,阿济格索性直接把孙志茂给宰了,随随便便安一个罪名而已。 一个小小的知府,怎么敢顶撞阿济格?又怎么会公然得罪一个带兵的实权亲王? 孙志茂死的冤啊!死了之后还被阿济格扣上一个罪名…… 在当前这种大形势下,太后当然不会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区区知府就和阿济格撕破脸,还得强忍着内心的不快为他开脱:“既然那孙志茂对英亲王不恭,杀了也就杀了吧……不过那孙志茂终究是朝廷命官,擅自斩杀终究需要一个说法……” 在太后的口中,擅自斩杀朝廷命官,已从极大的罪行变成了轻飘飘的罪过,其实就是希望多尔衮以摄政王的名义斥责阿济格几句,意思意思也就算了,好歹能给朝廷一个台阶下,要不然朝廷的威严何在体面何在? 但是,多尔衮连装模作样斥责阿济格的表面工作都不想做,他需要极力维护阿济格的利益,因为现在的阿济格对他太重要了。但阿济格愈发的跋扈,也越来越不理会多尔衮的观感,但多尔衮却不得不借助他的力量。 在这个事情上,多尔衮不好直接替阿济格辩解,只能拿洪承畴说事儿:“英亲王湖广之败,罪魁祸首在于洪承畴……” 阿济格败的这么惨,撤的这么快,就是洪承畴的责任。 当初就是因为他的战略误判,才导致了湖广的大局瞬间崩坏,要是他能够在第时间进攻江南,就可以极大分担湖广的军事压力,阿济格就不可能会战败。 真要是追究到根子上,还得所是洪承畴那狗奴才的罪行。 你要追究阿济格,我就追究洪承畴。这根本就不是就事论事,也不解决问题的态度,纯粹就是为了为何自身的利益。 堂堂大清的两个最高统治者,竟然象街头的市井无赖一般开始扯皮了! 第三百四十三章 惊雷 多尔衮绝不允许以太后代善等人为代表的“帝党中人”动阿济格,哪怕是稍微对他一点不利都不可以,而太后又要死保洪承畴,最后只能彼此心照不宣的不再“谈论”这些烦心事,全当做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彼此各退一步,先保住自己的基本盘再说。 “围猎”之事已经定了下来,多尔衮一刻都不肯过多停留,急匆匆的出宫而去了。 太后看着存留在桌子上的那盏冰镇莲子羹,纠纠沉默不语。 虽然热的大汗淋漓,但多尔衮却碰都没有碰过那盏莲子羹。 这是担心太后趁机下毒啊! 多尔衮的提防之心已经达到了这种程度,距离最终的撕破脸皮就差最后一层窗户纸了。 躲藏在里间的范文程走了出来,和太后一样沉默了好半天,才终于幽幽的说道:“看这个架势,这最后一战已势不可免,太后早做决断吧。” “范师傅有何良策?” 范文程什么都没有说,而是沉吟了好半晌子,是幽幽的吟出一句话来:“春秋之际,吴王诸樊传位于二弟夷,夷之子僚自立为王……” 范文程说的是《史记》当中的一段故事,说的是春秋时代吴王之事。 吴王死后,传位给自己的二弟,按照传统二弟死后就王位就应该回到吴王的儿子手中,但二弟的儿子僚却自立为吴王,改变了以往的王位传承秩序。原本应该得到王位的吴国公子光很弱势,和方面的形势都对他和不利。万般无奈之下,找到了一个叫做专诸的刺客,在鱼肚里藏着利刃,刺杀了僚得到了王位。 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专诸刺王僚的故事,这个故事被太史公收入刺客列传当中,《战国策》中也有记载,传承了千百年之久早已耳熟能详了。, 范文程说起这个故事,到底是什么意思,太后早已心中雪亮,但却始终下了不那个决心。 刺杀多尔衮不是没有机会,但杀了多尔衮以后呢? 多尔衮的身后还有个体系,仅仅诛杀人本人,一定会引起极大的混乱,到时候如何收场? 这是一个难题,很大很大的难题。 从大局来看,刺杀多尔衮绝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因为这会导致已经出现了明显颓势的大清国更加混乱不堪,甚至有可能引发一场你死我活的大火并。 太后虽然长于谋略,但却短于决断,在大问题上总是习惯于深谋远虑而不是仓促行动,或许这也是女人的通病吧。 “我再想想,或许不必使用如此爆烈的行径,我想再等等看,说不准还有其他的机会。” “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范文程说道:“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形势已到了水火夹攻的紧要关头,容不得继续拖延了。” 京城里的形势,连远在千里之外的阿济格和豪格都看的清清楚楚,正在想方设法不顾一切的往回赶,到时候各方势力杂陈,局面会更加错综复杂,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在当前这种形势之下,虽然多尔衮的实力明显削弱了,但太后的势力却没有因此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同样被削弱了。 最明显的就是,作为重要外部力量的洪承畴,已经连连上了两封秘奏折子,奏报的内容完全相同:撤兵。 虽说洪承畴是认贼作父之辈,人品烂的没话说,但战略眼光却非常敏锐,超过当年的多铎十倍都不止:江南已发动了大规模的北伐,李吴山的大旗军又从徐州方向步步环逼,这个局面比当年的史可法还要凶险,淮扬不可守是铁一般的事实。 洪承畴看出了战略大格局的不利,想要撤兵,但却不能象豪格和阿济格那样想撤就撤。因为江北的清军不是属于他洪承畴的,而是属于大清国的,他根本就下达不了战略撤退的命令,就算是下达也没有任何作用。 江北的清军虽然有十几万之众,但却分别属于三个大的派系,佟图赖的汉军是多铎旧部,算是多尔衮一系的人马,以刘良佐为代表的新附军根本就不可靠。还有部分蒙古旗和代善的两红旗辫子兵,各方势力都有,偏偏就没有他洪承畴本人的直属部队。 所以他什么都做不了。 江北总督一职可谓位高权重,事实上却是“不当家不做主”,没有朝廷的允许他根本就不可能调动人马,这才是洪承畴的真正尴尬之处。 从江北撤兵?又谈何容易? 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还有不少人从中作梗,撤出淮扬这个命令不是那么好下达的。 至少,多尔衮一定会把洪承畴死死的拖在江北,估计豪格也会有这样的打算,到时候只把洪承畴这么一个光杆司令撤回来有什么用? “洪承畴必败,到时候就更加的难做了。”连范文程都看出了洪承畴的窘迫形势,足以证明江北的大局已经糜烂到了何种程度:“眼下唯一的办法就是抢先下手,在江北彻底糜烂之前底定大局,尚有可为,若是晚了,恐怕就是个满盘皆输的局面,太后一定要早做决断……” 虽然范文程已经把眼下的形势说的非常清楚,但太后终究是一个女人,缺乏当机立断的决绝,总是想着使用“借力打力”“平衡权术”的那一套阴柔做法。事到临头反而迟疑不决了:“要不要再和礼亲王庄亲王他们商议一下?” 到了这个地步,太后还想借助代善、济尔哈朗等人的力量,其实就是想继续玩弄平衡术,继续维持着脆弱而微妙的平衡状态。 “庄亲王也好,礼亲王也罢,虽反对多尔衮,其实还是打着骑墙观望的算盘,让他们牵制多尔衮或许可行,但若是让他们直接和多尔衮翻脸却是千难万难,因为他们不是最大的受害者,太后千万要想清楚了……” 作为老牌的勋贵,无论太后和摄政王的争斗最终的个什么样的结局,代善等人都不会受到太大的伤害,他们之所以选择倾向于太后,就是不希望多尔衮独揽大权,完全就是联弱抗强的考虑。若是易地而处,如果太后一党实力大增,形成大的优势,他们也一定会联合多尔衮! “兹事体大,我再想想,再想想吧!” 太后的优柔寡断,让范文程很是失望,但却毫无办法。 他的身份只是太后的“私人幕僚”,没有决策权,最多也就是出出主意而已,真正做主的还是太后本人。 太后不拍这个板儿,谁也没有办法。 范文程走了,太后已经沉思不决。 不知不觉之间,日已西斜,那可怕的温度终于出现了消退的迹象,外面的玉兰树发出阵阵沙沙的声响。 风来了。 阵阵凉风透窗而过扑面而来。 六月的天就是孩子的脸,说变就变。 刚刚才刮起来的习习微风很快就变大了,嘶吼着咆哮着,猛烈拍打着偌大的紫禁城,席卷起一阵阵遮天蔽日的沙尘,竟有摧林拔树的威势,就好像撒了泼一样刮起了大风。 风生则云起,只顿饭光景,乌云就遮蔽了半边天色,黑压压的悬浮于低低的空中,似乎一伸手就能够摸到天…… 虽然已经明显凉快下来,但太后却是一副燥热难耐的模样,不知不觉之间额上已浮现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光洁的额头反射着幽幽的光泽,仿佛是座上了一层瓷釉的雕像。 或许是对于那个脚步声太过于熟悉的缘故,太后竟然没有回头,只是用自言自语的口吻轻轻嘟囔了一句:“你觉得我是不是太优柔寡断了?” “奴才不知道。”正在关窗户的那个老太监恭恭敬敬的说道:“奴才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知道。” “我知道范师傅说的那些话你全都听到了,帮我拿拿主意吧。” “这是大事,奴才能拿甚么主意?还不是太后做主?”老太监似乎永远都是一副拱肩缩背的老迈模样,就好像一阵大风就能把他吹走似的:“从小你就是这个样子,有什么心事从来都不会对别人说起……” 能够知道太后儿时的情形,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个老太监不是旗人,而是蒙古人,而且是从太后童年时代就常伴左右的贴身之人。 “你总是把全部的心思都憋在身上,有时候你做事,虽然看起来很高明,其实却充满了孩子气……”老太监微微的仰着头,似乎是在追寻那遥远的记忆:“什么朝廷大事,什么富贵荣华,我都不去想了,只是以这残破之身保住你和万岁爷的平安也就是了。奈何我已是这般年纪,还能保你们几天?连我自己都说不准。若是太后想用的话,就不要再拖延了,我这身子骨越来越不行,说不得哪天就蒙长生天的召唤去了……” 如果说太后还有一个可以绝对信赖的心腹,那一定是这个老太监,而不是范文程或者别的什么人。 迟疑不决的情形之下,也不知是她想通了,还是老太监的话语给了她极大的刺激,太后猛然站起身来,以前所未有的果断和决绝说道:“我想要你帮我做点事儿,可能会有些危险……” “无论太后想奴才做什么,奴才一定竭尽所能……” 越来越昏暗的天空中猛然划过一道闪电,妖冶的电光瞬间就把昏昏沉沉的紫禁城照耀的如同白昼,旋即又重归黑暗。 紧着一声惊雷猛然炸响,雷声隆隆直动九天…… 第三百四十四章 两道圣旨 倏然而至的大雨涤荡着京城,将白日里的燥热一扫而空。 大雨整整下了两天两夜,沟渠溢满墙倒屋塌,各处河水暴涨,汹涌的河水倒灌进来,偌大的京城竟成泽国。 驻扎在城外的吴三桂终究是老行伍出身,当初就特意把营盘扎在高处,好不如的话就真的变成落汤鸡了。 即便如此,这场豪雨依旧给关宁军带来不少麻烦…… 好在到了第三日后半夜,狂暴的风雨终于停了。 “禀王爷,”心腹爱将夏国相满身是泥,身上还滴答着雨水,显得极是狼狈:“宫里来人了。” “什么人?” “天使!” 所谓的天使不过是个好听一点的说法,其实就是宣旨太监而已。 “这个时候来宣旨?”吴三桂看了看外面黑漆漆的雨夜,小声问了一句:“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卯时不到。” “有没有说是什么样的旨意?” “说的有紧急军情。” 什么样的紧急军情不能拿到朝堂上去说?偏偏要冒雨漏夜前来? 吴三桂的眼睛已经眯缝起来,嘴角挂着一丝冷笑:“今天好像是摄政王外出狩猎的日子吧?” “是!” “我明白了。”吴三桂长身而起:“开中门,摆香案,放炮,接旨!” 所谓的圣旨,其实只不过是一个口谕:让吴三桂马上进宫,去商议紧急军情。 紧急军情?这种话也就是骗一骗无知之辈罢了,却骗不过吴三桂这条老狐狸。 “臣奉上谕,稍事准备之后就进宫觐见万岁……” “不行啊,平西王,耽搁不得。”宣旨的那个老太监似乎非常着急:“军情紧急,容不得拖延,必须马上进宫……” “好,我这就去准备车马,随几位公共一同进宫。” “平西王快着些,上面催的很急……” 趁着准备车马的机会,夏国相、马宝、王辅臣等几个心腹部将纷纷围拢上来:“王爷,这么急着要您进宫,恐怕事出有因,要不要我们陪着您一起去?也好有个照应……” 吴三桂哈哈大笑着摆了摆手:“什么狗屁的紧急军情,这是太后要动手的信号。咱们关宁军现在就是京城的定海神针,不把咱们安顿好了,谁也不敢轻举妄动。放心吧,这是太后要拉拢咱们呢。你们好好的等着,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回来。” “还是带着军马的吧,万一有个三长两短……” 吴三桂这人素来谨慎,稍微思量了一下之后就下了一个补充命令:“全军进入临战状态,人不解甲马不卸鞍,若是天黑过后我还没有回来,你们知道应该怎么做吗?” “王爷放心,我们清楚的很。” “那就好。”吴三桂深深的吸了一略显冷冽潮湿的空气,故作轻松的说道:“咱们的机会来了,纵使有些风险,也绝对值得尝试,我这就去了,你们一定要把这里给我死死的钉住,这几万关宁军才是咱们安身立命的根本。” 仔细叮嘱一番之后,吴三桂马上启程,和那几个宣旨太监一起,连夜朝着京城方向进发。 雨过天晴之后,一轮艳阳高照万道金光播撒,市井小民纷纷把漏进屋子里的雨水舀出来,顺便爬上屋顶翻修一下四处漏水的屋瓦…… 空气中弥漫着肉类**的气息,就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发霉变臭的那种味道。 从神武门入(就是以前的玄武门),绕角楼,从进入内廷的那一刻开始,吴三桂就愈发坚定了自己的判断:所谓的紧急军情不过是掩人耳目的说法,真要是有什么紧急军情的话,一定会在前殿商议,到内宫后廷来做什么? 今天一定会有大事发生,说不得就是要摄政王和太后这两个派系要进行最后的决战了。 吴三桂不是那种没有见过大世面的雏儿,自认已经修炼到了泰山崩于前而面色不改的境界,但这个时候却依旧有点紧张。 或者说是兴奋更加贴切一些。 无论太后想要做什么,一定会先把吴三桂稳住,而这是需要代价的。不管最终胜负谁属,摄政王战胜了太后也好,太后扳倒了摄政王也罢,都要先把吴三桂安顿好,一定要先给他莫大的好处,才能取得他的支持和默认。 在知道太后的具体条件之前,无所谓已经打定了主意,绝不出出头鸟,一定要等到最合适的机会才能决定自己的阵营,只有如此才能得到最大的收获,才能把利益最大化。 除此之外,吴三桂的内心深处还有个非常强烈的念头:最后是让多尔衮和太后斗个两败俱伤,然后自己就可以左手渔翁之利了。真到了那个时候,局面就会焕然一新,谁是主子谁是奴才还说不准呢,就看谁能笑到最后了。 太后高高踞坐与上,吴三桂一打马蹄袖行跪拜大礼:“臣吴三桂……” 还不等他把话说完,太后猛然一声断喝:“将此贼拿下!” 话音未落,猛然从左右抢出二十几个雄壮的宫廷卫。 吴三桂怎么都没有想到太后会直接把他拿下,脸色顿时大变,完全就是最本能的反映,下意识的去摸藏在靴子里的那边匕首。 手到已经摸到了匕首的手柄,却又缩了回来,任凭宫廷卫将他按倒在地,却做出一副茫然不知所措的样子,束手就擒不做任何反抗。 “逆贼吴三桂,你可知罪?” 当太后喊出这句话的时候,吴三桂反而更加的镇定了。 我的关宁军就驻扎在城外,在这个节骨眼上把我拿下,就算你不怕我的关宁军杀进来,难道你就不怕关宁军彻底倒向多尔衮? 太后没有那么傻,更不会如此的鲁莽。 诓骗进宫一举拿下,只不过是苦肉计罢了。 在大势面前,什么样的手段都只不过是自以为是的小聪明,若是连这一点都看不清楚,吴三桂也就不是吴三桂了。 虽然被宫廷卫死死按住,但他却尽力保持着恭敬跪拜的姿势,不慌不忙的说道:“臣惶恐,不知所犯何罪?” 面无表情的太后微一招手,早就准备的那个太监马上取出一份圣旨当场宣读:“朕视吴者三桂若心腹肱股,恩宠之隆当自知。尔浑不念天恩浩荡,竟昧心欺良,率兵犯京,尔意欲何为?图谋不轨此罪一也……” “……拒不觐叩,无人臣之礼,实为大不敬,此罪二也……” “前明既灭,自当事于忠,尔狼子野心,尤称前明为故主,目无君父,此罪三也……” 那个太监用吟哦的腔调说的抑扬顿挫,总共列出了吴三桂的十条罪状,任何一条都是掉脑袋的重罪。 “……吴者三桂,欺心欺德,罪行昭昭,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正国法,本当凌迟处死株连九族,念其曾有微末功劳,特恩加之斩立决,夷灭三族……” 你吴三桂的罪行是要千刀万剐株连九族的,念在你还有些功劳,所以格外开恩,只是斩立决和夷灭三族,这已经算是从轻发落了。 “臣冤枉,天大的冤枉!”明明知道这就是一场苦肉计,也知道朝廷不敢真的把他怎么样,吴三桂还是竭力做出一副“我不窦娥还冤”的姿态,大声呼号喊冤:“臣一片血诚之心,满腔拳拳之义,时时刻刻想着万岁想着朝廷,还望太后明察,明察呀……” 踞坐与上面无表情的太后似乎对吴三桂的反映非常满意,摆了摆手,那些个人高马大身材魁梧的宫廷卫立刻就把他放开了。 吴三桂连滚带爬,膝行上前,一把抱住太后的腿脚,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嚎啕大哭:“这一定是小人诬陷,臣纵死也不认罪,太后一定不能受了奸佞蒙蔽,万不可自毁长城做出亲痛仇快之事,臣忠心耿耿扶保大清……” 太后身手就从桌子上拿起了另外一份圣旨,展开之后亲自宣读:“奉天承运,大清天子诏,曰:平西王吴氏三桂者,克忠克诚,体国事君,纯直有家,实有大功于社稷……着赏三眼花翎赐平乱大将军衔,王爵荫子嗣,再堪大用……” 连续两道圣旨,意思却截然相反,一个罗列了他的十条重罪,还要把他杀身灭族。另外一个道却说他是大大的纯直忠臣,有大功于社稷,还有众多恩赏。 吴三桂早就想到会是这样的情形,却故意做出一副茫然不解之态,就如同真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样。 “吴三桂,”太后面带微笑的看着他:“这两道圣旨都是给你准备的,是身死族灭还是永享富贵,就看你怎么选了!” 一个要死要杀,一个富贵荣华,这还用得着选吗? 吴三桂终究是吴三桂,并没有直接选择后者,而是做出一副精忠血诚的嘴脸,已头抢地不住的叩首,额头撞在硬邦邦的地面上,发出“咚咚”的沉闷声响:“恩出于上,臣是生是死全都凭太后做主……” 望着吴三桂脑门上淋漓而下的鲜血,太后笑了,再也没有直接喊他的名字,而是以爵位相称:“平西王,好的很,果然没有看错你,有你平西王在,我大清的江山就稳如磐石了。你这就写一份手令……” 虽然已经猜到了太后的意图,但吴三桂还在装傻充愣:“不知太后要臣写什么样的手令?” “命令你的军队,驻扎原处。除非是有圣旨,否则不许动弹一步,有胡乱调兵者,以谋逆论处!”“臣从来就没有军队,所率之军全都是朝廷的兵,当然要唯朝廷之命为命,臣这就按照太后的意思写……” 太后很随意的把那份墨迹淋漓的手令交给身边的太监,朝着吴三桂笑着说道:“哀家早就听闻平西王棋艺精湛,难得清闲,就不要急着回营了,与哀家手搏一局,如何?” “臣敢不从命?” 第三百四十五章 最肥的猎物 南海子不是海,而是永定河畔的一片天然湿地,又名南苑,从辽金时代就成为皇家专用的猎场。 这一带视野开阔泉林密布,羊獐狼狐遍地走,燕雀鸭鹅满天飞,是优良的天然猎场。 虽然野生动物数量众多,但经过几个朝代好几百年的猎杀,尤其是从元代开始,因为黄金家族总是频繁的进行大规模的狩猎活动,各种飞禽走兽逐渐稀疏,数量越来越少,不得不专门设置了一个衙门,用来饲养各种各样的动物,等到狩猎的时候再投放到猎苑之内供那些个皇亲国戚达官贵人猎杀取乐。 自从摄政王决定狩猎之后,有司官员抓紧时间进行布置,先是在猎苑一带进行戒严,驱赶所有闲杂人等。然后投放大量的跑獾走狐,大雁野鸭等飞禽走兽…… 在南苑猎场的北端的,刚刚积蓄起来的雨水已形成一个不大不小的“湖泊”,湖畔地带的树木杂草被砍伐一空,泥泞的空地上垫上了新铺的粉土,然后夯实压平,又专门铺上了羊绒毡毯,还搭起了一座蒙古样式的开口帐篷。 帐篷的前后用栏杆高高挑起,四下通透视野良好,中间支开了几张餐桌,旁边左右并排摆着两张马凳式的坐。远处烟气缭绕,那是小苏拉们提前点起的熏香,用来驱散密密麻麻的蚊蝇虫蚁…… 稍近处,二十几个御厨和百十个帮灶正在忙忙碌碌,把刚刚送过来的猎物制成新鲜的美味,外围则站立着一队队手持刀枪弓弩的侍卫! 数量众多的在京宗室和八旗子弟,拿出了看家的本领,一个个纵马奔驰往来呼啸,卖弄着自己的骑射之功,每杀死一只猎物就会兴高采烈的高喊着“为皇上和摄政王献礼”的口号送过来。 所谓的狩猎,更多是一种军事演习性质的集体活动,最大的作用就是彰显尚武精神,重振八旗骑射之功。每一个猎手都希望能在皇上和摄政王面前一展风采拔个头筹,一来是为了给家族增光添彩,再者则是为了给皇上和摄政王留下一个好印象。 顺治皇帝的年纪太小,又是第一次亲自参与这样子的围猎活动,充满了好奇心,总有种跃跃欲试的冲动,尤其是那些堆积如山的猎物,让他越发的冲这场狩猎满怀信心。 和皇帝的态度完全相反,摄政王多尔衮却对那越来越多的猎物毫无兴趣,甚至嗤之以鼻,用非常不屑的口吻说道:“瞧瞧都是些什么玩意儿?跑不掉的兔子,飞不起来的大雁,几只杂毛狐已算是大型猎物了,真是丢人现眼……当年我和太祖武皇帝出猎的时候,杀虎豹猎猪熊,那才真的有意思……” 多尔衮这话说的太对了,现在的狩猎和当年在关外之时的狩猎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为了讨和这些个身份极其尊贵的“猎人”们,有司官员会特意在猎物身上先做点手脚,然后再投放到猎场之内。比如说事先扭断兔子的一条腿,或者是剪下野鸭、大雁翅膀上的长翎,种种手段不一而足。最根本的宗旨就是让行动敏捷的猎物既跑不快也飞不高,好让猎人们轻而易举就能“满载而归”。 除了在猎物身上做手脚之外,还专门准备了许许多多的绳扣、猎网等专用工具,把猎物们驱赶到一个狭小的区域,然后才让那些兴致勃勃的猎手们去随便补几箭…… 每一个猎手都是全副武装,骑乘快马手持刀弓,甚至还有很多随从,一个个牵着成群的猎狗架着海东青,这还是打猎吗? 这样的打猎方式一点考验性都没有,和直接钻进鸡窝杀几只老母鸡有什么分别? 在多尔衮小时候,深入茫茫群山,纯以刀弓猎杀熊虎,不仅能够锻炼人的体魄和勇气,还能训练处分进合击逗引埋伏等等作战技能。 多尔衮完全有资格看不起这些年轻的猎手。 辰时末刻前后,数以百计的猎手们终于发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型猎物:整整一窝子山猪。 或许是因为母山猪刚刚产仔的缘故,性情极其是凶暴,在咬伤了一个猎人和好几条猎犬之后,竟然在几十个人的围攻之下逃脱掉了…… “留下那畜生的性命!”多尔衮慢悠悠的把玩着那枚碧绿的扳指儿,面带微笑的看了看身边的顺治小皇帝:“最大的猎物当然要留给皇上去猎杀……” 最大最肥的猎物留给身份最尊贵的人,这本就是历年来形成的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所以,当多尔衮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人们不仅没有反对,反而发出阵阵欢呼之声。 “不可,不可,摄政王不可。”老太监海富慌慌张张的说道:“万岁连马都骑不稳当,可不敢去……” “你这奴才,说的什么笑话?我大清以弓马骑射立国,皇上怎能不会骑马?” “皇上是真的不会……” “皇上不会骑马,难道我还不会吗?有我在,皇上定是万无一失。”多尔衮把眼一瞪,目光凌然,斥退了老太监海富,大声命令道:“来人,备马,皇上要亲自行猎……” 一声令下,早有人把战马牵了过来,多尔衮认镫上马,先小步快跑了一圈儿,然后猛然策马奔腾到了皇帝面前,猛的一勒马缰,战马顿时人立而起,多尔衮却端坐在马背上稳如泰山。 “皇上,上马吧,我保护着你,咱们一起去猎杀最大的猎物……” 早有服侍的下人搬过来了马凳,顺治小皇帝终究是孩子心性,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喜滋滋的跑了过去。但他确实不会骑马,虽然站在了马凳之上,还是够不到。 多尔衮一伸手,就把顺治小皇帝整个拎了起来,将他放在自己的身前,一马双跨奔腾而去。 摄政王多尔衮操控着战马纵横奔驰,守护着大清国的小皇帝追赶猎物,这本身就是一个很的寓意,分明就在彰显多尔衮对小皇帝的辅佐之功。 乱七八糟的宗室和数量众多的八旗子弟纷纷跟随,浩浩荡荡纷纷万马奔腾,但每一个如很小心在意的控制着马速,始终落在多尔衮的后面。 摄政王扶保着皇上去追杀最大的猎物,谁敢冲到他的前面去? 偏偏就有那么一个人冲的飞快,竟然把多尔衮保持着平行。 这个人就是皇帝的贴身太监,内廷副总管海富。 多尔衮并没有对这个海富有过多的注意,他的心思主要放在那只不知跑到哪里的山猪身上。仅仅只是用眼角的余光扫了和他只有五六步距离的老太监海富。 这个老太监,看似垂垂老朽弱不禁风,但驾驭战马的本事却极是精纯。尤其是他微微缩着身子的那种姿态,只有经验丰富久经沙场的骑兵才能做得出来。 一个老太监,能有这么精纯的骑术,确实有点反常,但多尔衮很快就释然了。 因为他已经想起来,此人是太后的陪嫁之奴,是很多年前从科尔沁与十四岁的孝庄太后一起过来的。作为一个蒙古人,骑术精湛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嘛。 南苑猎场早已封锁,那头负伤的山猪肯定跑不出去,这么多人一起追赶,猎犬无数,很快就找到了它。 多尔衮已经摘下了猎弓,扶着顺治小皇帝的一只手,搭上一支鱼尾箭,慢慢的拽开弓弦,看起来就好像是小皇帝亲手开弓一样。 微微一瞄,胳膊肘稍微用力一撞,撞开了顺治小皇帝的那只手,免得皇上的手指被弓弦割伤。与此同时猛然松开了弓弦…… 嗡嗡的弓弦颤动声中,箭已离弦射出,前面已跑脱了力气的山猪顿时应声而倒。 多尔衮哈哈大笑着高声呼喊:“皇上亲猎,猎获山猪一头……” 众人纷纷围拢上来,在欢呼“万岁”的同事,录事的官员赶紧把“皇上于某年某月某日猎获山猪一头”的事迹记录下来…… 皇上的身子骨终究是太过于孱弱,这一番跃马奔腾折腾的他几乎当场呕吐,要不是多尔衮保护着,早就从战马上摔下来不知多少回了。 不住的咳嗽声中,皇帝的眼泪都下来了,哪有丝毫英明神武的君王气度? 在一片“万岁”的欢呼声中,多尔衮愈发志得意满,只有老太监海富躬着身子走上前去,似乎想要把已经被颠簸了个半死不活的皇帝从马背上抱下来。 似有意似无意,他手掌如同闪电一般触碰到了多尔衮的手腕。 在多尔衮的感觉当中,似乎被蝎子狠狠的蛰了一下,从手腕处传来的剧痛让他猛然缩手:“你……” 借着搀扶福林小皇帝的机会,用皇帝的身体作为掩护,手掌一翻,就好像是在搀扶多尔衮似的,在他的肋下摸了一下。 更加剧烈的疼痛刚刚传来,瞬间就有种麻痹的感觉,那种疼痛和刀砍斧剁完全不同,更加尖锐也更难以忍受,就好像是有一根烧红了的钢针猛然此进了脏腑之中。 多尔衮是何等精明之人,顿时就明白了眼前的情形:这个老太监是太后派来的刺客,要对自己下毒手了! 虽然多尔衮对太后的戒备之心极重,但却多是忌惮太后在宫中或者是上朝的路上埋伏了刀斧手,或者是在饮食中下毒,怎么也没有想都她竟然会在这样的场合,在众目睽睽之下对自己动手。 下意识的推了这个老太监一把,伸手就去摸腰里的佩刀…… 但这个动作却好像被定格了一样,多尔衮的右手保持着拔刀的动作,却再也都过不了。 因为他的整个又半边身子已完全失去了知觉,就好像是失去了半个身体一样。 半身麻痹的多尔衮就好像是一座被推倒的雕像,以一个非常诡异的姿势从马背上直挺挺的摔了下来。 近在咫尺的老太监海富再也顾不得搀扶小皇帝,而是改为顺势去托扶多尔衮,再次出手如电,在多尔衮的颈项之间狠狠的刺了两下,然后手掌一翻,把手心里那枚三寸多长的毒针藏进袖中…… 就是这个简简单单的突刺动作,老太监已经苦苦练习了一年多,不仅快如闪电而且稳准狠,绝对一击致命。对此,老太监有绝对的信心。 那根针已经淬过剧毒,哪怕仅仅只是轻轻一次,也能放倒一头牛,海富已经实验过无数次了。 “摄政王,摄政王,你怎么了?”在别人还没有反映过来的时候,老太监海富已经用带着哭腔的声音高喊起来:“摄政王这是怎么了?你说话呀,来人,来人……御医,快传御医……” 摄政王突然坠马,早已把那么多的宗室和八旗子弟给吓坏了。万一摄政王有什么三长两短,就是撇不清的责任,人们乱糟糟的涌了上来,场面顿时一片大乱! 这个时候的多尔衮还是很清醒的,他知道眼前的这个老太监就是刺客,这一切都是太后早就安排好的。 他想大声的呼喊,但脖子上中的那两下,却让他根本喊不出来。虽然多尔衮极力的大张着嘴巴,却只能发出“呼哧”“呼哧”的声响,而不能发出任何一个有意义的音节。 他已不能讲话了。 毒手,这是一击致命的毒手,那个女人竟如此狠辣,这是要取自己的命啊! 多尔衮知道自己已经没救了,他大睁着眼睛,怒视着这个弱不禁风的老太监,左手慢慢的举了起来,用尽全身的力气戟指着这个凶手。 纷乱当中,老太监急的都要哭了:“御医,有御医没有?快来,摄政王摔的不轻啊……” 似乎完全就是一个无意的举动,老太监轻轻一按,就按下了多尔衮指向自己的那只手,还在焦急的大喊着:“别乱,都别乱,快想法子送摄政王回去,快……若是耽搁了时辰,你们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谁也别想好过……” 就好像最贴心的仆役那样,老太监很是周到的按着多尔衮的左手,不住的安慰着:“摄政王莫慌,奴才们这就送您回去……” 这个时候的多尔衮眼珠儿已经不动了,瞳孔正在慢慢扩散,脸色白的吓人! 人们七手八脚的把多尔衮抬上马车,在一片混乱当中,老太监悄无声息的退了回来,小心翼翼的牵着马缰绳,对马背上已经吓的面无人色的顺治小皇帝说道:“万岁爷,咱们回去吧,别让太后等急了……” 注:本段剧情写的是多尔衮之死,按说历史争霸文不应该出现这种带着演义性质的剧情,但这个剧情却是有出处的。在真实历史的记载当中,多尔衮是坠马而亡,也有病死的说法。但这种说法本身就不可靠。多尔衮正当盛年,平时也没有大病的记载,又是征战出身的武人身体肯定相当健壮,怎么可能在狩猎过后突然就从战马上跌下来?而且是直接跌死了呢?据作者的分析,肯定是受了暗算。根据受益最大之人就嫌疑最大的原则,多尔衮的死,孝庄有洗不清的嫌疑。至于经典史学的记载,因为屡次修改早已面目全非,不足为信。 作者始终认为,不管是皇太极还是多尔衮,都死的不明不白,很有可能是死于谋杀!当然,读者可以有自己的分析,嘛,又不是史书,不必太较真儿了! 第三百四十六章 导火索 太后本是蒙古女子,棋艺相当粗浅,最多也就算是入门级别,平日里用做消遣还行,若真是遇到国手大家,一定会败的相当狼狈。 虽然吴三桂是个军汉,但却一点都不粗鄙,虽不敢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年轻的时候也算是个“风流才子”,棋艺一道还是有些功底的,但他却不敢真的赢了太后。 一盘棋下了很久,虽落子甚多,棋盘上的局面却杂乱无章,完全就是随手应付。 好在执黑的吴三桂和执白的太后心思都不在棋盘之上,各有各的算盘,也就无所谓了。 反正有的是时间,那就慢慢的耗呗。 当老太监海富带着顺治小皇帝回来的时候,太后顿时心中雪亮,却明知故问:“怎回来的这般个早法?” “回太后,原说是要晚些才能回来的,也不知怎的,摄政王突然从马上跌了下来,场面有些乱,唯恐出什么差错,就先带着万岁爷回宫来了。” “摄政王坠马了?”太后手捻棋子,故作平静的“随口”问道:“摄政王有没有受伤?伤势如何?” “摄政王体魄强健,想来应无大碍……” “嗯,”太后发出一个很随意的声音,就好像她真的很关心似的:“摄政王是我大清柱石,身系家国天下,纵有微恙也是大事,让太医院去帮忙瞧瞧……哦,对了,我这里还有半支没有用完的百年老山参,再取一副熊胆,一并给摄政王送过去……” “嗻!”老太监躬着身子应道:“奴才这就去办。” 好端端的怎么会从马上跌下来?若仅仅只是寻常的坠马,又何至于急急慌慌的把皇帝带回来?肯定是出大事儿了! 吴三桂心中雪亮:一定是太后抢先动手了,唯一不清楚的就是现在的多尔衮到底怎么样了,他的伤势到底严重到了什么程度…… 就在吴三桂心思电转之时,太后继续说道:“礼亲王、庄亲王他们知道消息了么?” 老太监还是那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估计还不知道吧?要不要奴才去通知他们?” “告知两位亲王一声也好,若真有什么事儿也好帮衬一下……” “嗻!” 这个时候的吴三桂已经知道应该怎么做了,毫不犹豫的投子认输:“太后技艺无双,臣甘拜下风……” 太后微微一笑,气度从容的看了看那盘残棋:“哀家素知平西王是当世国手,怎么如此轻易就投子认输了呢?看来你这心思不在棋局之上吧。不过这样也好,身为国家重臣,就应把更多的心思用在朝廷大事之上,这棋艺手谈不过是做个消遣,万不可沉迷其中……” “臣铭记太后教诲。” “哀家也乏了,你告退吧,回去之后好好的思一思想一想,哀家还想着能和你平西王同始同终呢。” “太后恩宠之隆,纵臣肝脑涂地粉身碎骨难报万一……”当太后端起面前的茶盏之时,吴三桂赶紧躬身告退…… 吴三桂刚一离去,太后马上站起身来问那老太监:“多尔衮到底怎么样了?” 似乎永远都是那副畏畏缩缩的样子,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老太监海富笼着双手说道:“已死。” “他……他……真的……真的死了?你确定吗?”,刚刚还从容不迫的太后紧紧抓住老太监的胳膊,似乎只要一松开他就会溜走似的,活像是个闯了大祸的孩子:“你真的确定他已经死了吗?” “千真万确。” “那就好,那就好……”太后的双手在不停的微微颤抖,脸色有些苍白,仿佛大病初愈:“你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吧?” “奴才做事素来滴水不漏,太后还并不放心吗?” “放心,放心,你做事我最放心。” “不要再纠缠这些细枝末节的小问题了,接下来才是真正艰难的时刻。” 以刺杀暗算的形式杀掉多尔衮,并不是一个很大的难题,最要紧的是如何应对接下来的狂风暴雨。 多尔衮不仅仅只是一个单独的人,而是一个集团一个体系。多尔衮已死的消息一旦传播开来,必然掀起滔天巨浪,这才是真正的决战时刻。 在经历了最初的慌乱之后,太后很快就镇定下来,脸上透着一抹病态的潮红: “委任大贝勒吴克善暂代九门提督之职,接管京城防务,隔绝内外交通,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出。” “诏苏克萨哈进宫!” “命索尼即刻返回,不得有误。” “八百里加急,命鳌拜立刻率兵回京……” 太后不停的调兵遣将,一道道命令发布下去,将自己所能够调动的资源全部调动起来…… 片刻之后,礼亲王代善和庄亲王济尔哈朗紧急进宫,也不知和太后商议了些什么,就又急匆匆的离去了。 “刚刚得知”摄政王多尔衮“病情危急”的太后亲临王府去“探望病情”,亲眼看到多尔衮早已僵硬的尸体之后放声大哭…… 老成持重的礼亲王代善在悲痛之余,本着“稳定局面”的考虑,严密封锁消息,只是对外界说摄政王多尔衮“偶染微恙”“并无大碍”。与此同时,驻守西大营的岳托已经赶回来,带着上千名全副武装的士兵连夜搜捕,据说是在缉拿“乱党”…… 一直过了十几天,真正稳住局面之后,才公布了多尔衮的死讯。 按照朝廷的说法,多尔衮是因为“积劳成疾”“暴卒而崩”。 顺治小皇帝一身缟素亲往吊唁,太后抚棺材痛哭几度晕厥。 又经过几日的紧急商讨,有感于多尔衮的“固基柱石”之功,在太后和礼亲王等人的一再要求之下,朝廷给了他极大的哀荣:追尊摄政王多尔衮为义皇帝,多尔衮的大福晋为义皇后,配享太庙,治丧规格按照帝王之礼筹备举行。同时由多尔衮的继子(就是多铎的儿子,过继给了多尔衮)承袭亲王爵位,俸禄和一应的供给增加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三倍,举国哀悼之…… 国丧其间,吴三桂和他的手下始终驻守在城外,一动都没有动过。因为他很清楚的知道,多尔衮的死只不过是一个导火索,虽然太后等人稳住了京城的局面,但真正的狂风暴雨才刚刚开始…… 第三百四十七章 自我意识 “多尔衮死了?” 这个石破天惊的消息,一点都没有让李吴山感到惊讶,就好像这件事完全在他的预料当中,甚至缺乏应有的关注。 虽然清廷一再宣称多尔衮是“暴卒而崩”,不仅英明神武的李大帅不相信,就连民间市井的升斗小民愚夫愚妇都不相信,一时间众说纷纭谣言四起。 有人说多尔衮是在狩猎之时中了埋伏,被一对扮作盗贼的蒙面士兵当场格杀,身中几十箭又被砍了几十刀,最后用铲子才把破碎的尸块收拾起来。还有人说是太后在慈宁宫中埋伏下刀斧手,然后深夜召多尔衮进宫议事,“摔杯为号”唤出刀斧手,当场砍下了多尔衮的脑袋…… 谣言这个东西本就不靠谱儿,而且越传越夸张越来越邪乎,尤其是社稷到宫闱秘事朝廷争斗,更是引得老百姓们分外关注,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很多所谓的“知情人士”都言之凿凿,甚至有人说自己亲眼看到了多尔衮的尸体,一个个说的有鼻子有眼儿,比真的还要真。 虽然这些传言和事实相距甚远差距极大,而且绝大部分谣言根本就经不起推敲,甚至不符合常理,但是老百姓却津津乐道,总是在私下里偷偷摸摸的谈论着…… 乱七八糟的谣言非常离谱,而起衍生出很多个“版本”,说法各有不同,观点千差万别,但有一点却是所有造谣者和传谣者的“共识”:多尔衮之死一定和太后有关。 几乎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太后! 时至今日,李吴山依旧用不惯毛笔,还是使用他最习惯使用的炭笔给金雀儿回信:“……多尔衮之死,必是遭了伪清太后的毒手,你自行想办法以此事为基础推波助澜,掀起风潮扩大影响为要……” “另,崔耀祖之言行不必再报我知道……” 作为李老爷的“内务大总管”兼“贴身秘书”,金雀儿不仅仅只是负责汇总江南的消息,同时还把崔耀祖、楚华文、钱谦益等人的言行举动事无巨细的给李吴山打“小报告”。 在金雀儿的报告中,着重提到了崔耀祖的言行。 “……崔耀祖对朝廷不恭,言谈之间不做任何掩饰,恐有赵普之心……” 崔耀祖什么时候对大明朝恭敬过? 这个老家伙对大明朝没有丝毫忠诚可言,对于李吴山而言本就不是什么秘密,金雀儿也是很清楚的。之所以很郑重的专门提起这个事儿,就是希望引起李吴山的注意,因为她觉得崔耀祖会打乱李老爷的步骤和盘算。 不论李吴山本人对大明朝有没有忠诚之心,也不管他是不是想做大明朝的忠臣,至少现在还是一副“赤胆忠心”的样子。金雀儿最担心的事情就是:崔耀祖会象当年的赵普那样,强行给李吴山披上一件龙袍,玩儿一出陈桥兵变的老旧戏码。 崔耀祖到底有没有这个心思?李吴山心中有数。 肯定有。 要是崔耀祖真这么干的话,一定会把李吴山的全盘句话打的纷乱。 但崔耀祖终究不是赵普,陈桥兵变的大戏不是独角戏,在没有李吴山支持或者默许的情况下,光凭老东西一个人,就算他有天大的本事也唱不起来。 李吴山并不担心会重演陈桥兵变的老套路,其实金雀儿也看清楚这一点,她是在提醒李吴山,要他注意大旗军中,尤其是大旗军高层的内在思想变化。 虽然大旗军是李吴山李大帅一手打造出来的,而且大旗军就是彻头彻尾的“私兵”。但是,现在的大旗军已不是当年的大旗庄民团时代那么单纯了,而是逐渐演变成为一个越来越庞大的体系。 大旗军体系,又被很多人在暗地里称为“李党”,这个体系虽然还被李吴山牢牢的掌控着,但却已经萌生出了“自我意识”,也就是说这个体系已经拥有了自己的思想。 大家跟着你李大帅拼死拼活的这么折腾,出生入死连番血战,图的是个什么? 在大旗庄民团时代,还可以说是为形势所迫,大家不得不抱成一团在乱世之中挣扎求存,不使劲挣扎不拼命踢打就活不下去。 现如今大旗军已经成了朝廷最倚重事实上也最能具战斗力的军队,拥有了自己的体系。淮扬之战就不用说了,恐怕洪承畴自己也清楚的知道这一战不会有什么悬念,只要碾压过去就可以大获全胜。到时候江南的威胁彻底解除,不仅生存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还有光复故土的功劳,怎么也得稍微喘口气了吧? 既然多尔衮已经死了,清廷内部肯定会爆发一场大的内乱,一定会走下坡路,光复北都中兴大明也不是多么遥远的事情。 但朝廷所能够给出的东西却十分有效,这就有些没有意思了。 你李大帅愿意做大明朝的“岳武穆”,你李吴山想成为流芳千古的大忠臣,可兄弟们没有你那么高的觉悟。大家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这么拼死拼活的厮杀,还不就是图个荣华富贵吗? 朝廷给不了的东西,你李吴山李大帅不能不给,因为我们都是你的人呐,是你的基本盘。 南征北战东挡西杀,图的就是个升官发财封妻荫子,只要你给了我们这些个东西,你就是想黄袍加身也一定会往死里支持。 若是你李吴山不想更进一步的话,我们就把你抬到更高的台阶上去。 这样的思想,在大旗军内部不是没有,也不是刚刚开始萌发,而是早已有之,并且大有市场。 自从攻占了徐州之后,李吴山的攻势就出现了明显的缓和,虽然一直保持着强大的军事压力,却没有继续强行攻打下一个目标:泗州。 作为扬州的门户,泗州的战略地位举足轻重。取徐州而下泗州,直接进逼扬州,当年的多铎就是走的这条路线。 就好像当年的多铎南下之时泗州不战而降一样,现在的泗州守将又故技重施,既然在暗地里派遣使者来和李吴山谈条件。 两个昼夜攻下徐州,闪电一般的攻取速度让清军极为恐慌,只需要看一看徐州那残破的城墙就可以明白大旗军的攻坚能力到底有多么强悍了。 眼瞅着这淮扬的局面一日不如一日,多尔衮又死了个不明不白,煌煌“我大清”说不准哪天就会分崩离析,谁还会死咬着洪承畴的屎饼子? 只要条件谈妥,泗州就会集体“反正”,重新竖起大明的旗号,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 “再有两天时间,若泗州还要推三阻四,我就要强行攻打了!”虽然泗州已成为案板上的肉,但李吴山却不想浪费太多时间,更不可能允许泗州的清军反反复复的要条件。 只要打通了泗州通道,洪承畴就是彻底歇菜了,要是他精明一点,就会马上跑路,若是他死守的话……恐怕连洪承畴自己都很清楚死守扬州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抽调的丁壮已经到了。” 大军作战,一定需要海量的辅助人员,在当地临时抽调丁壮也是常有的事情,而这个事儿通常是由地方官负责。 作为徐州知府,刚刚上任不久的李杉李大人确实尽职尽责,不管是后勤保障还是运送通畅,都做的很不错,始终抱着“为打胜仗不惜一切”的想法,和大旗军的合作相当愉快。 “咱们的这个探花郎还算是有些本事,至少不是夸夸其谈空口大言的花架子,他做的很不错……” 毕竟李杉是朝廷的人,不在大旗军体系之内,李吴山原本是想当面夸奖他几句,到时候军功簿子上稍微提一下他的名字,好让他能捞到一点实实在在的功劳。 想不到的是,当李吴山看到这位探花郎知府的时候,却发现他鼻青脸肿满脸是血,一看就刚刚挨过一顿胖揍的狼狈模样。 “这是……这是怎么回事儿?” “是下官不小心从马上跌下来,给跌伤了。”李杉支支吾吾的说道:“下官不擅骑乘,马匹又劣,不小心给跌了一下……” 骑马跌伤的? 北边的多尔衮骑马跌死了,怎么你也跌了一下? 这样的伤势,明显就是被人打的,一眼就能看的分明,绝无可能是落马所至。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在李吴山的追问之下,这位探花知府才语焉不详的说出了实情。 李杉被打了,而且打的不轻,打人者就是大旗军的士兵。 当中殴打朝廷命官,这可不是什么小事儿,李吴山继续追问:“哪个打的你?” 虽然挨了一顿打,但到底是谁打了他,他却说不出具体的名字来,只知道是辛字营的一个队官。 对于李吴山来说,这事极其简单,马上把辛字营的营官汤江流喊了过来。 是谁负责接洽丁壮事宜,一问便知。 很快,那个殴打李杉的队官就过来了。 “你打了李知府?” 面对李大帅的质询,那个队员直截了当的承认了:“回大帅,是我打的。” “为何要殴打李知府?” “大帅,他送来的丁壮数目不对。” 丁壮数目这种事情,真的不能较真儿,因为丁壮不可能一下子全都送过来,需要分批分次慢慢征调才行。 但那个队官却严格按照人员名单,一定要求李杉交出足够数量的丁壮。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儿根本就说不清楚,最后就只能通过最简单最直接的手法来解决问题了:把李杉暴揍一顿,让他知道军务之严,长一长记性。 其实,挨揍的不光是李杉本人,还有随行的几十个官差,全都挨了打。 当众殴打朝廷命官,无论哪朝哪代都是大罪,更何况是在重文轻武的大明朝? “参与殴打者还有谁?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到军法处去领军棍……” “只是我一个人打的,不管其他兄弟是事,大帅责罚我一个人好了。” 大旗军内部,本就有各种各样是私人关系,或者是同宗或者是同族,还有很多同乡,彼此之间多有关照。出了这种事儿,这个队官根本就不是说出其他的“凶手”,而是想自己把责任扛下来。 这样的江湖义气让李吴山很生气,正要发怒之际,反而是探花知府李杉主动为打人者开脱:“大帅息怒,此事不能全怪这位兄弟。罪责在我,就算他们……就算他一时情急,亦情有可原。大战在即之际,切勿动军法。还望大帅看在下官的面子上,给他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只要能多杀一两个辫子兵,下官的这点皮肉之苦又算得了什么?” 身为顶头上司的汤江流趁机说情,先是装模作样的训斥了自己手下那个胆大妄为的队官,又让他当面向李知府赔情请罪…… 既然李知府都已经这么说了,李吴山也不好再过分追究,让那个队员自己去领五十军官,也就算了。 这本就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处理过后也就算是过去了。 当天晚上,李吴山李大帅亲自寻营的时候,又刚巧不巧的看到了那个殴打李知府的队官。 队官虽然刚刚受过五十军棍,却一点都不象受过刑的样子。 对于这种情形,李吴山心中雪亮:军法处徇私了。 同样是五十军棍,若是狠狠的打下来,足够受刑者躺半个月的。若是有意徇私,其实就和挠痒痒差不多。 对于军法处而言,李杉不是大旗军的人,打了也就打了,轻描淡写的训斥几句,再李装模作样的处分一下,做做样子有个交代也就可以了。怎么会真的下狠手处分自己的兵? 那个刚刚受过军棍的队官全都没有所谓的处分当回事,正在得意洋洋的吹嘘着:“这江山还不是咱们大旗军打下来的?若是没有咱们兄弟南征北战东挡西杀,皇帝的龙椅就坐不稳。一个狗屁浪荡的知府算个鸟?老子想打就打,他敢多放一个屁……” 这种说法得到了旁边那些个大旗军的附和:“咱们是李大帅的兵,只服大帅的管。别人……鸟毛都算不得一根,敢在咱们面前充大老爷,打掉龟儿子的狗牙!” “哈哈,哈哈……” 哄堂大笑声中,态度愈发有恃无恐,真的有了几分骄兵悍将的意思! 李吴山微微皱眉,却什么都没有说,不动声色的离开了。 “李大帅的兵就只服李大帅的管。别人都是狗屁”这是几乎所有大旗军将士的真实想法。 对于这种状况,李吴山也很无奈,他知道所谓的处分根本就是治标不治本,这种状况是几乎所有老式军队的通病。 将团体利益置于最高程度,除了服从“自己人”的约束之外,几乎可以肆无忌惮,而且不对除“主公”以外的任何人负责,根本就没有民族的概念,也没有为民族“流尽最后一滴血”的觉悟。 上一次韩福财等人私分了天文数字的钱财,这一次又弄了这么一出闹剧,这样的事情对于老式军队而言其实最正常不过了。很多将帅,尤其是那些具有军阀属性的统帅,还会在暗地里推波助澜,助长这种风气。 这种状况,愈发坚定了李吴山的想法:大旗军的基本成员原本就一群握锄头把子的乡民,不指望他们有多高的思想觉悟,必须进行彻底的思想改造,觉醒他们的民族意识,才能摆脱旧式军队的桎梏,成为真正属于这个民族的力量…… 第三百四十八章 小兵心思 泗州,因泗水而得名。 泗水河形成的扇形冲积平原,带来了肥沃的壤土,孕育出了“淮泗胜江南”的鱼米之乡,在哺育万民的同时,也给这一带的百姓代理了深沉的苦难。 从元代开始,黄河屡次“夺泗入淮”,泽国千里水患严重(古代的黄河流向和现在不同,从前是注入黄海而不是渤海。黄河改道不是一回两回,每一次都会爆发大规模的灾难)。一直到了明初的洪武年间,肆虐的洪水才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这里是老朱家的祖庐之地,是朱元璋家的祖坟所在之处。为了避免祖坟被淹,泗州的河工持续不断的修建了四十多年,历洪武、永乐两朝,终于打造出大明朝历史上最坚固的堤坝:唯一的一条全砖石结构河堤。 众所周知,治理黄河的最根本手段是疏导而不是修建堤坝,冠绝宇内的堤坝并不能长久。随着大明朝的财政状况越来越糟糕,治河修堤渐渐力不从心,黄河的河床则越来越高,其高度逐渐超过了堤坝,后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从万历元年开始,一直到万历二十年,在二十年的时光当中,随着黄河的泛滥,泗水河决口十八次,几乎每一年都有严重的水灾。到了崇祯三年的时候,因为黄河再次“夺泗改道”,爆发了一场骇人听闻的大洪水。 滚滚河水直接越过城墙淹没了城市,鱼虾游于树梢之间,舟船行走于屋顶之上,百姓伤亡不计其数…… 相对于被对手攻破城池的恐惧而言,泗州的守军更担心对手掘开河堤玩一手“水淹七军”,所以一定会沿河列阵,在保护城市本身的同时死死守住河堤。 如此一来,泗州的清军就分成了两个部分,一半人马守城,另外一半则专门用来守河。 从河面上飘荡过来的水汽让皎洁的月光显得有些朦胧,但却更加温柔。篝火快要熄了,微弱的火苗仿佛风烛残年的老人无力而又虚弱,灰白色的余烬落的满地都是。 倚着长矛打瞌睡的小兵桑德子被嗡嗡乱叫的大脚蚊子叮咬的难以入眠,看了看身边那几个正在呼呼大睡的同伴儿,有些不大情愿的站起身,抱来了一大捆潮湿的艾草扔进火堆。 焚烧潮湿的艾草,不是为了取暖,而是为了驱散让人恼火的大脚蚊子,顺便驱一驱潮气。 “又偷懒睡觉……”这个声音就好像是尖锐的碎瓷划过生锈的铁片子,刺耳的很,但却非常熟悉。 说话的这个人穿了一件子铁质的半身铠,是个小小的哨总,一只独眼在缭绕的烟雾中闪闪发亮。 小兵桑德子赶紧做出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拿起了脚边儿的长矛,做出正在值守的模样。旁边的那几个老兵却毫不在意,稍微睁了睁惺忪的睡眼,嘟嘟囔囔的笑骂着:“老独眼儿,刚当了鸟毛的狗屁不是的哨总就开始拿大了?滚你娘的。老虎还有打盹儿的时候呢?都值守大半夜了,就让亲爹们眯一会儿眼还不行了?” “老子是你亲爹还差不多,每天都和你娘钻一个被窝。”独眼的老哨总笑骂着朝那几个本应该值守但却呼呼大睡的士兵们踢了几脚:“得亏是老子来查哨,若是被八旗兵看到你们偷懒,少不得又要吃鞭子。” 被士兵们称为“老独眼儿”的哨总,其实一点都不老,约莫四十来岁的样子,或者更年轻一点也说不定。大家之所以在他“独眼儿”的绰号之前加一个“老”字,其实和年龄无关,而是因为他真的姓老——这是个很罕见的姓氏。 老独眼儿不久之前才提了个哨总,虽然职位卑微好歹也算是个军官了。但那些相熟已久的老兵们却不拿他当军官,依旧象以前那样老子亲娘的满口粗言秽语。 军伍当中多是粗鄙的汉子,随口笑骂几句也是常有的事情。 那些值守的老兵很不情愿的爬起来,揉着惺忪的睡眼打着呵欠,懒散的沿着河堤巡视了一圈儿,很快就又跑回来,聚坐在篝火之旁聊闲天儿。 “老独眼儿,我听说上面在和对面……”一个老兵朝着河对岸的大旗军军营方向指了指:“在商量投降的事儿,到底有没有这个风声?” “胡说八道什么?”老独眼儿哨总下意识的看了看身旁的新兵桑德子,满脸严肃的说道:“当一天吃一天粮,别总是乱嚼舌头根子说这些个没有油盐的淡话,若是被鞑子兵听了去……被八旗兵听了去,是要掉脑袋的……” 那个老兵笑嘻嘻的说道:“桑德子是我的族侄,不是外人。咱们几十个人在一个锅子搅马勺都十几年了,你要是听到什么风声,就提前告诉兄弟们,免得耽误了兄弟们的性命……” 值守的哨兵多是常年征战经验丰富的老兵,和老独眼儿一起出生入死十多年,交情非同一般,要不然也不会直接问起这么隐秘的问题。 既然这个新兵不是外人,老独眼儿哨总也就放心了,一屁股坐在篝火旁边的马鞍子上,故意压低了嗓音,用很神秘的语气说道:“京里出大事了,你们怕是还不知道吧?” “瞧你这絮絮叨叨的娘儿们嘴脸,有话就说有屁就放,京城里边哪天不出大事?” 对于这些远在泗州征战的新附军而言,京城比另外一个世界还要遥远,根本就懒得关心。 “多尔衮死了!” 听到这句话,对京城的消息毫不关心的老兵们顿时就警醒起来,纷纷围拢过来七嘴八舌的议论着:“多尔衮死了?真的么?” 老独眼儿哨总说道:“千真万确。” “怎么死的?” “据说是外出狩猎的时候从马上跌落,一下子就给跌死了……” “狗屁!”老兵们完全不相信这个说法,而是言之凿凿的说道:“我敢拿这个月的饷钱和你打赌,多尔衮一定不是好死,定然是被太后给杀了。” “嗯,肯定是这样!跌死了?糊弄鬼呢吧?连鬼都不信。一定是给太后给……”那个老兵横掌在刀,在自己的脖子里虚虚一划,做出个杀人的姿势。 其他的老兵纷纷点头,附和了这个说法,并且引申开来:“太后和摄政王的事儿……乱着呢。多尔衮想掌权,太后为了儿子的皇位,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平日里,还能相安无事,好的都能钻一个被窝了,一旦撕破了脸皮,就要了姘头的命,可真是” “多尔衮钻太后的被窝?你看见了?” “虽然我没有看见,男女之间还能有什么好事不成?” 宫闱里头的花边新闻从来就是底层小人物最津津乐道的事情,而且多尔衮和太后之间的“绯闻”早已有了些捕风捉影的传言。自打《永福秘事》这本书横空出世之后,顿时轰传天下,弄的沸沸扬扬妇孺皆知。 这些个大头兵们,一个个的脸上全都带着暧昧的坏笑,说的兴高采烈吐沫星子四下飞溅,按照自己的设想说着摄政王和太后勾搭成奸的种种细节,不怀好意的猜测着顺治小皇帝到底是谁的种儿…… 连千里之外的底层士兵都不相信多尔衮是跌死的,阿济格、豪格等清廷会作何感想这还用说吗? “阿济格已经过了黄河,正不顾一切的往京城赶。豪格到了山西,也在望京城方向跑,这大清眼瞅着就要乱起来了……” 多尔衮死的不明不白,阿济格当然会借机闹事,毫不理会朝廷的旨意,打着“为摄政王服丧”的幌子,分明就是想回去接替摄政王的位子,成为第二个多尔衮。 从来就和多尔衮不对付的豪格自然不会放弃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自己给自己找了个“进京辅政”的借口,也要带着兵回去。 两大主力全到往回跑,这淮扬之地的局面也就可想而知了。 南边的史德威已经打红了眼,一定要手刃洪承畴,扬州军和佟图赖的汉军这一对老对头已激战四日,打的惊天动地难分难解。 西线战场上的大旗军锐不可当,两日下徐州,一战就击杀了近两千泗州守军,打的四周清军魂飞胆落,不得不把镶红旗的两千多辫子兵调上来稳一稳局面。 刚刚增援上来不久的新附军夹在当中,早已有了自己的盘算,竟然秘密派遣使者和大旗军“和谈”。 在大兵压境的情况下,所谓的“和谈”,当然就是投降。 这种事情,泗州守军早已轻车熟路,当初多铎汹汹而来的时候他们就不战而降了,这一次只不过是故技重施而已。 反正已经投降过一回,再投降回去也算不了什么。 之所以迟迟没有谈出一个准备的结果,就是因为双方的价码还没有谈拢。 但是,对于底层的士兵而言,这是一个天大的秘密。 “老独眼儿,到底有没有投降这回事儿?你就痛痛快快的给兄弟们一个准信不行吗?” “投降?投什么降?胡说八道!”老独眼非常严肃的否认了这个事情,紧接着又对自己手下这些心腹小声说道:“是战是和又岂是咱们爷们儿这样的小角色能够知道的?只是兄弟们一定要多留几个心眼儿,到时候别犯傻,耽误了自家吃饭的家伙那就是蠢蛋儿了……” 这句话一说出口,那些个奸猾似鬼的老兵痞子顿时心领神会:向大旗军投降这事千真万确,至少老独眼儿已经听到了一些风声,要不然不会说出这样的话语。 “再有两天就要轮岗了吧?”老独眼儿哨总说道:“别总是想那些有的没的,更不许胡说八道,好好的守完你们的哨,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胡乱走动,明白了没有?” 这样的话语,或许新兵桑德子还不能完全领会,但那些老兵油子们却心中雪亮。这句话透露出来的意思就是:投降的事儿就在这两天之内了,在这两天的时间里,这一波人绝对不接受任何调动,只服从老独眼儿的命令! 第三百四十九章 反正 第二日。 虽然天色已经全黑了,但那股子潮热却始终萦绕不去。 闷热难当之下,新兵桑德子寻了个背人处,脱下衣裤跳进浅水擦洗起来。 河水中的含沙量极高,搓洗身子的时候发出沙沙的摩擦声。正洗的痛快,忽然听到几声低低的呼唤:“德子,小德子,是你么……” “阿叔,我在这儿……” 夜色当中,一个黑影急急慌慌的跑了过来,正是新兵桑德子的族叔。 参军多年的族叔似乎异常恼火:“不是早就嘱咐过不要乱跑了么?” “实在是热,下河洗涮洗涮……” “洗涮个屁,”族叔没好气的低声喝骂着:“小兔崽子,差点误了大事,赶紧上来!” 跳上河岸,还不等穿好衣裤,就被族叔拉着一路飞跑…… “这小子是下河洗澡去了,没有去告密……”族叔小声的向那些个老兵油子们解释着:“小德子是我的族中晚辈,啥事都听我的,是个好后生,不可能去告密的……” 桑德子这才注意到平日里那些个嘻嘻哈哈吹牛打屁的老兵们全都改换了脸色,一个个面容郑重神态严肃,似乎有什么大事发生。 “咋了,是不是有啥事儿?” “没事!”族叔丢给他一方白色的新手巾:“把这东西扎在脖子上……” “又不冷,扎手巾干啥?” “让你扎你就扎,哪那么多屁话?我是你叔,还能害你不成?” 桑德子这才注意到,身边的这些个老兵全都在脖子里系上的白手巾,看到族叔面色不善也不敢多问,只是老老实实的把手巾系在颈项之间! 就在刚才,老独眼哨总已经对大家说了:投降的事情已经商谈妥当,今晚就举大事。大家先干掉驻守在东边的那四十多个辫子兵,然后举火为号,引领河对岸的大旗军过来。 大家已经商议好了所有细节,并且做好了一应的准备,才猛然发现新兵桑德子不见了。 这一下,把大家吓出了一身冷汗:若桑德子去向八旗兵告密,可就全他娘的完蛋了。 他的族叔坚信桑德子没有去告密,这倒不是说桑德子有什么忠义之心,而是族叔很清楚的知道桑德子根本就是个怯懦胆小的少年,根本就没有告密的胆量。 经过一番寻找之后,才发现桑德子是下河洗澡去了。 虚惊一场! “该说的我都已经全说了,谁要是后悔了,我也不强求,人各有志嘛……”哨总的那只独眼儿当中闪过一抹凶狠的神色:“不想参与的,就留在这里别动,要是敢去告密,休怪爷们儿翻脸不认人……” “老独眼儿你别他娘的婆婆妈妈了好不好?真以为咱们兄弟愿意给鞑子卖命还是怎的?汉奸的名声不好听,若不是被逼的实在没了法子,谁愿意做这种羞先人的营生?” “投了大旗军咱们也就是王师了,以后也能堂堂正正的做人。” “别废话,该怎么干全听你的,谁要是怂了就是大丫头养活的。” “好,好兄弟。”老独眼做出一个手势,示意大家稍安勿躁:“且先在这里等待,等时辰到了咱们就动手……” 直到这个时候,新兵桑德子才算是真正明白过来:原来老独眼哨总要带着大家杀了鞑子兵,去投降大旗军。 那些个鞑子兵凶狠之极,平日里桑德子总是远远的避开他们,一想到要和八旗兵厮杀,就忍不住的颤抖起来。 族叔似乎察觉到了桑德子的畏惧之心,不动声色的扯了扯他的胳膊,小声说道:“辫子兵不是铜头铁臂,怕个鸟,从容些。一会厮杀的时候跟在我的后面就行……” 就在这个时候,传来几声沉闷的火炮声。 对于这样的炮声,桑德子早就不陌生了。 这些时日以来,大旗军有事没事就放几炮,摆出一副要猛攻泗州的架势,大家早就习惯了。 只是今天的晚上的炮声有些反常,不似前几天那么稀稀拉拉,而是分外密集。 不大的功夫,泗州城方向就燃了几处大火,火光冲天而起,生生的映红了半边夜空。 桑德子下意识的朝着那边看了看,身旁的族叔似乎看出了他的慌乱,轻描淡写的说道:“那边爱怎么打就怎么打,关咱们屁事?就算是打破了天,照样和咱们没有一根毛的关系!” 泗州的清军,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守城,包括桑德子在内的这一部分则沿河列阵,一来可以保护提防避免大旗军掘开堤坝水淹城池,二来还可以在关键的时刻赶去驰援,以免出现困守孤城的窘迫形势。 又过了一会子,附近另外三个哨岗的新附军陆续赶到,刚好是一个齐装满员的大哨,一百四十四个人。 这些人和老独眼儿哨总一样,脖子里全都系着白色的手巾。 “人都到齐了,动手!” 随着老独眼儿的一声令下,一百四十几号人拎着刀枪,悄无声息的沿着河堤朝东北方向进发。 四十几个八旗兵就驻守在东北不到三里处,转眼的工夫就已到达。 “我们去办事,你在这里等着。”族叔很关照的对桑德子说道:“别乱跑,千万不要乱跑!” 桑德子心中雪亮,所谓的“办事”,就是要去杀辫子兵了。但他却没有那些老兵的悍勇之气,还从来没有见过血,族叔知道他性情怯懦,专门把他放在后面。 在老独眼儿哨总的带领之下,十几个老兵哼着小曲儿大摇大摆的走了过去。 “咄,什么人?” 呼喊声中,老独眼大声的回了一句:“我,是我,老独眼……” 为了让哨塔上的辫子兵看的更加清楚,老独眼哨总特意用火把照亮了自己的脸。 老哨总的面容非常奇特,辫子兵一眼就把他认了出来,站在高高的哨塔上骂了一句粗口,从哨塔上走下来。 躲在远处的桑德子根本就没有看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叫。 惨叫声在夜空中显得格外刺耳,让他忍不住的打了个哆嗦,还不等他反映过来,惨叫声就又戛然而止了。 他清清楚楚看到族叔他们几个人冲上了高高的哨塔…… “上。” 呼喝声中,人们顿时从藏身处跑出来,发了一声喊就冲了过去。 桑德子的腿脚根本就不听使唤,只是盲目的跟随着身边的人奔跑。当他跑过去的时候,战斗早已进行的如火如荼。 这是桑德子第一次走上战场,却不是和敌对的军队厮杀,而是一场内讧。 这个时候的桑德子完全不知道应该做点什么,只是象本能的朝着人数最多的地方跑。 八旗战兵的军事素养果然强悍,虽然是在混乱的黑夜当中遭逢突袭,却并没有因此就瞬间逃散,而是以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做出有效反应,抄起刀枪展开厮杀。 好在这次袭击具有极强的突然性,绝大多数八旗战兵都是在睡梦中猛然惊醒,根本就来不及披甲,直接就光着身体跳了出来。还有些甚至没有趁手的武器,随便摸到棍棒或者是石块就地抵抗。 凄厉的惨叫声和愤怒的咆哮接连响起,桑德子清清楚楚的看到身旁那个老兵被砍去了半个脑壳,温温热热的鲜血溅在他的身上脸上,登时就呆住了。 那个仅剩下半个脑壳的老兵,在几个时辰之前还吃过桑德子的半张黑面饼,眼瞅着就直挺挺的倒下去了,连惨叫都来不及喊出一声就那么死了。 近在咫尺的死亡把桑德子吓的面无人色,象个受到极度惊吓的小女孩一样扯着嗓子尖声大叫。 他是真的怕了! 这倒不是单纯的怕死,最主要还是因为贴身肉搏生死交错的战场气氛对心理形成的极大心理压力,尤其是来自视觉的直接冲击,以及熟人随时都会死亡的那种惊悚,直接就把他震慑住了。 “堵住门口!”激烈的厮杀当中,老独眼儿哨总高声喊叫着。 几个老兵经验丰富的老兵一拥而上,将那座临时搭建的茅草屋死死堵住。 茅屋里的十来个辫子兵是真的拼出了老命,硬顶着密集的攒刺不顾一切的砍杀,接连被捅伤了好几个之后,终于杀了出来。 在桑德子的视野当中,眼前的一切都失去了颜色,就好像是置身于一个完全由黑白两色构成的世界。甚至当辫子兵的大砍刀劈头盖脸的砍过来之时,他都没有躲闪。 他只是呆呆的看着,甚至没有生出躲闪的念头。 “当”的脆响声中,族叔用枪柄架住了呼啸而下的大砍刀,不顾一切的大喊着:“快跑——” 辫子兵的战术素养堪称精湛,虽然砍中了枪杆,却不手刀,而是顺势一荡,顺着枪杆就把老族叔的几根手指削了下来。 族叔的呐喊就好似当头棒喝,桑德子立刻就情形过来,完全是最本能的反应,想要直接调头逃跑,跑的越远越好…… 但是,族叔的惨叫声却让他改变了主意,象个坏脾气的孩子那样,哭喊着挺起了手中的长矛,发了疯一样的狠命一捅。 倾尽全力的一记捅刺,登时就把那个精光光赤条条的辫子兵捅了个对穿。 若是一个老兵的话,在刺中的敌人之后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收回武器,防止敌人最凶狠的临死反击。但桑德子不是老兵,也没有这样的战斗经验,完全是在一腔热血的作用下,狠命的挺着长矛,硬顶着已穿在长矛上的对手,用带着哭腔的声音疯狂叫喊着,顶着敌人退了十几步。 没有任何抽回长矛的动作,直接把敌人钉在茅草屋门前的立柱上。 在这个敌人最有可能做出绝死反击的时候,他反而松手放开了自己的武器,扑上去拳打脚踢,就好像是一头发了狂的凶兽! 第三百五十章 英雄辈 “行了,行了……他早就死透了!” 族叔的声音就好像是从极遥远的天际传来,终于让桑德子从癫狂状态下恢复过来。 被自己亲手钉在门柱上的那个辫子早已死的不能再死了,面皮已经被桑德子打的稀烂,活像是好熟透了的烂柿子,却还挂在长矛之上没有倒下。 因为疯狂的殴打敌人的脑袋,桑德子的拳头早已鲜血淋漓,却感觉不到丝毫疼痛。 刚刚缓过神儿来的桑德子呆呆的看着面前那具狼藉不堪的尸体,看着被打烂了的脑袋和从胸口喷涌出来的鲜血,又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的同样鲜血淋漓的双手,先了愣了一下,就好像不相信自己能够杀死一个辫子兵似的。 “好小子,够勇……” 还不等族叔把话说完,桑德子的腹内猛然一阵翻江倒海,弯下腰身狂吐不止。 血腥的味道和满身满脸的血污,直接就让桑德子当场呕吐了。 新兵第一次杀人,尤其是用这么惨烈的手法格杀敌人,一般都会出现各种而已的不适反应,但却很少有象桑德子这么剧烈的反应。准确的说,这样的呕吐根本就不是生理反应,而是来自心理的强烈不适应。 战斗已经基本结束,族叔老兵直接把断了几根指头的手掌在地上抹了抹,沾了一层泥土,然后扯下五云大褂子的衣襟,潦潦草草的稍微包扎了一下。(在古代,人们有一种迷信的说法,地表土可以起到很好的治疗效果。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因为这很有可能引发更大的感染。如果强要说这么做还有一丁点的作用的话,那么唯一的作用就是快速止血了。)在桑德子的后背轻轻拍打了两下:“以后你就是老兵了——” 老兵和新兵之间的区别,绝不仅仅只是在于参军入伍的时间长短,还有一个约定俗成的“’硬标准”:有没有杀过人! 只有杀过人的,才是算在真正的老兵。没有见过血,没有亲身经历过生死考验者,就是一般意义上的雏儿。 新兵和老兵,待遇是不一样的,这倒不是军饷的多寡,而是旁人对他的态度。 上官更加厚待老兵,事实上老兵在战场上的作用比新兵要强大的多。除此之外,战友们对待新兵和老兵的态度也有很大区别。 虽然大家都是底层的炮灰,如桑德子这样的新兵蛋子却是底层中的底层,平日里有什么脏活累活都是指使他去做,在很多时候,他还是大家恶作剧的目标。 杀过人之后,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老兵,别人才会把他视为可以相拖生死的战友,而不是需要保护的雏儿,更不是可以随意取笑的对象。 一直以来,得到大家的平等对待,都是桑德子最大的心愿,但是现在,除了抱着肚皮狂吐不止以外,他的脑海中一片空白。 直到把肚子里那点少的可怜的“存货”全都吐干净了,吐的鼻涕眼泪齐出,才渐渐恢复正常。 原来,所谓天下无敌的辫子兵也不是那么可怕,照样是一捅就死,他们也不比别人多一条命。 这是杀人之后桑德子内心当中最真实的想法! “要不是阿叔舍命相救,我这条小命儿就搭在这里了……” “别说这种废话……”这不是族叔和他客套,而是已在军中沿袭了千百年的“老传统”:在生死瞬间的战场上,不管谁救了谁,都不能说出那个“谢”字。因为大家都坚信,说出了这个谢字之后,就代表着一段缘分的结束,那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这绝不仅仅只是一个迷信的说法,还代表着一种深沉和内敛:谢与不谢的,全都藏在心里,表现在行动当中,而不是挂在嘴皮子上! “以后咱们爷们儿俩并肩作战,阿叔我也就多了一份保障。” 这倒是一句实在到了极致的话语,也是族叔老兵的真实想法。 作为同一个宗族中的两辈人,已可以算是“父子兵”了。这样的关系带到了战场上,注定会相互支援祸福与共,等于是多了一个可以看绝对信赖的战友,彼此之间可以有更多的相互照应。 在战场上,很多情况之下,多一个小小的关照就可以保住性命,若是少了这点照拂,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真的成了他乡之鬼。 “点火,点火!” 老独眼哨总的呼喝声中,呈品字形排列的三堆火焰燃的熊熊烈烈。 这是一个约定好信号,发给河对岸的明军。 火光的映照之下,老独眼儿哨总的面貌愈发清晰,他受伤了,而且伤的不轻:左半边的半个脸颊好像被棍棒之类的钝器狠狠的砸了一下,半个面皮被砸的稀烂,颧骨好像也陷了进去,原本遮住那只盲眼的眼罩早已不翼而飞。 脸上受了一记重击,满脸的血污还没有凝结,大的吓人的伤口把五官都扯的偏离了原位,愈发显得形容丑陋样貌凶顽,总是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起九幽地狱中的血河恶鬼。 奇怪的是,脸上受了这么严重的伤害,老独眼儿哨总却好像个没事儿一样,甚至还有闲心自我解嘲:“也不知是烧了哪门子的高香,老天爷竟然如此的照应,这一棒子若是敲在右边,眼珠子肯定会被打爆。好在是左边,没有眼珠子可打,哈哈……” “小德子,听老桑说你也杀了个辫子兵?” 还不等桑德子回答,他的族叔就主动用炫耀一般的口吻念叨起来:“小德子真是勇的可以,单枪匹马干翻了一个辫子兵,要不是他这么能踢能咬,我老桑已到阎王老爷家里去喝稀粥了。” 作为一个并不被老独眼儿哨总看好的新兵,桑德子能够如此勇武,老独眼儿马上向他投来一个充满嘉许之意的微笑。只是他的这个笑容太过于狰狞可怖,足以把小孩吓哭…… 桑德子正要开口说点什么,远处已出现一条黑线。 这条黑线缓缓的移动着,过了河堤之后陡然加速,片刻之间就已冲到了近前。 那是一队士兵。 黑暗当中,穿着黑色军装的士兵与夜色浑然一体,直到他们上了河堤之后才察觉到。 老独眼哨总大声呼喊着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语:“万流归海,万流归海,万流归海……” 对方有人回应了一句“海纳百川”之后,老独眼儿哨总马上迎了上去:“你们可算是来了,原大明大河卫百户老成良,率部反正,已格杀辫子……清军巡河四哨四十四人,有人头为证……” 原以为只要反正了,又有四十多个辫子兵的脑袋作为凭证,就可以摇身一变从新附军成为大明王师,但事情远不是桑德子想的这么简单。 刚刚渡河过来的那一对穿着黑衣的明军,明显对他们抱有很强烈的戒备心理,虽然没有收缴他们的武器,却让桑德子等人聚集在一起,不得胡乱走动,并且还派遣了人手负责看管。 这种做法让老独眼儿很不满意:“这位大兄弟,你这是什么意思?信不过我们爷们儿还是怎的?我们这可不是投降,而是反正,我们也是有功的……” “知道,知道,我也没有说你们是俘虏啊,这不是没有下你们的刀枪么?”负责接洽的那个士兵笑嘻嘻的说道:“完全就是因为我是带着军令来的,不得不如此安排,看你也是个老行伍了,应该明白,就不必我多说什么了吧?” 如此模棱两可的说法,让老独眼儿颇感无奈,只能老老实实的回到原处,在大旗军士兵的“看护”之下等着。 至于说到底在等什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那些个刚刚登岸的明军仅仅只是派了些人手把老独眼儿他们这一哨反正的士兵看管起来,然后就不理不睬了。他们甚至没有快速进军,而是返回河岸处好像是在搬运什么东西。 这个时节,总是昼长而夜,卯时不到,天色就已经大明大亮了。 到了这个时候,已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远处的情形。 一队又一队的黑衣士兵渡河而来,渐渐布满视野,眼帘中全都是晃动的黑衣人影。 桑德子瞧的很清楚,“高悬于头顶”的河堤之上,整整齐齐的排列着一大溜火炮。 桑德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火炮,这要是轰下去,怕是能直接把城门楼子给轰上天了吧? 如此数量的火炮,不仅让桑德子这个新兵看的目瞪口呆,连所有的老兵全都瞠目结舌:“乖乖,好大的阵仗,得亏咱们反正了,要不然的话……咱们还不被轰成肉渣子?” 终究还是老独眼哨总见多识广:“咱们……哦不,这边才有多少人马?沿河列阵的才一万两千不到而已,还是分布在十四五里的漫长防线上,值得出动这么多火炮?” “嗯,我估计这火炮也不是用来打人的。”族叔老桑微微的点了点头:“怕是要轰击开整条河堤的吧?这要是把河堤轰烂了,泗州城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得喂鱼!” 要想攻破泗州,最简单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打破河堤引河水漫灌。 “李吴山……李大帅要是这想水淹泗州的话,早就开炮了。”老独眼儿哨总一针见血的指出了问题的关键之处:“这李大帅还是颇有几分仁慈之心呢,要不然的话……” 要不然怎么了? 如果李吴山仅仅只是为了军事上的胜利,就算是他没有直接打破河堤饮水漫灌,依旧可以用这么多的火炮强行攻城。 泗州小城,不可能招架得住这样的强攻。 李吴山之所以舍得浪费时间和泗州内部的部分守军进行接触,并且接受他们的投降,最根本是原因就是他想得到一个完整的泗州,尽可能的保全这里的人口。 “泗州的百姓算是免去了一番刀兵之灾,有福了……” 正在众人唏嘘感叹之时,一大队大旗军的士兵走了过来。 看到其中一个隐约是首领模样的军官,老独眼儿哨总赶紧高声大喊:“这位将军,这位将军……” 那个年轻的军官朝着这边看了看,又问了问身边的人,走过来之后对老独眼儿说道:“你们就是反正的清军……前清军?” “不是,我们是前明军!已经反正的明军。” 明军反正,还是明军,这话听起来好像有点自相矛盾,却是实情。 老独眼儿他们这一哨人马,以前就是大明的官军,后来投降了清军,现在又投降……反正了回来,算是重归大明王师阵营了。 “我不管你们以前的身份是什么?既然弃暗投明,我也不会苛待你们,马上随我军出发,去攻打泗州城……” 攻打泗州?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呀。 老独眼哨总从自己的上司处得到的说法就是:反正之后,成为地方驻军,待遇和大明官军看齐,而且保证既往不咎。 若是去攻打泗州的话,一定会被顶在最前面充当“人体盾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炮灰”。 进行攻坚战之时,强行把俘虏列在前排,用来抵挡和消耗敌人的炮火矢石等远程前置伤杀力,早已成为一种处理俘虏的方式了。 让老杜眼儿他们跟随着一起去攻打泗州城,必然也就是这个意思。 “这位将军,贵军曾答应过我们……” 还不等老独眼儿哨总把话说完,那个大旗军的军官就已显得很不耐烦了:“我当然还记得曾经答应过你们什么。让你们一起过去,不过是为了便于识别清军军官,同时可以作为向导使用。区区的一个泗州,我张大娃根本就没有放在眼中。若是我真的想要强行攻取,泗州真能挡得住我?” 张大娃? 眼前这个年轻的军官就是传说中的张大娃? 血战扬州,生擒多铎,铜质勋章获得者,军功仅只比大明第一战神李大帅低一个级别而已。张大娃这三个字早已名动天下,如果说李吴山是当时第一英雄的话,张大娃则是他麾下的第一猛将。 虽说大旗军的军职普遍偏低,但毕竟有“张大娃”这个名号摆在这里。 人的名,树的影。 “原来将军就是生擒多铎的张大娃,英雄之言我们信得过!” 张大娃的诺言,自然是重若千钧,绝无可能反悔! 就好像是得到了某种庄严的保证似的,老独眼儿他们这一哨人马顿时就放心了! 连张大娃自己都没有想到,原来自己的名声已经这么大了,竟然能有这么大的作用,连这些个(以前)敌人都心悦诚服。 原来我已是个名动天下的大英雄了,张大娃心中暗暗得意,竟然有些飘飘然了…… 第三百五十一章 英雄兄弟 当张大娃率领军队进城的时候,万千泗州父老夹道欢迎,一个个箪壶食浆以迎王师。 泗州的地方官吏,全都自褪了顶戴花翎和清朝的官服,一个个青衣小帽,象征性的在身上搭了一段绳子头儿,手捧印信和籍册跪伏于道旁。 看着这幅情形,张大娃心中极是得意,他甚至有点后悔了。后悔不应该这么仓促的进城,而是应该搞个像样一点的入城仪式,用来彰显自己的威风…… “张将军神勇盖世,区区虏丑怎当将军雷霆一击?罪员等自知有负朝廷守土之责,甘领责罚,绝无二言……” 这些人原本就是大明朝的官吏,当初多铎南侵之际投靠了清廷,现如今大明王师收复泗州,他们绝对是有罪的。这希尔之所以还自称“罪员”而不是“罪人”,就是因为这原本就是投降之前谈好的条件:既往不咎,不算秋后账,继续保持他们的官员身份和待遇。 在李吴山不准备反悔的情况之下,这些条件还是需要遵守的。 只是张大娃一直习惯于在阵前厮杀,还不知道具体应该如何对待这些刚刚投降过来的墙头草,稍微犹豫了一下,张大娃才说道:“行了,行了,都起来吧。” 起来?只要跪拜下去哪里是那么容易就能站起来的?真正的主角李吴山李大帅还没有露面呢,他们怎么敢站起来?听说李大帅的脾气不怎么好,若是惹了李大帅的不高兴,后果极其严重…… “我家老爷……我家大帅不来了。” 什么? 李吴山不来了? “大帅还有要紧的事情,哪里顾得上理会你们?” 直到这个时候,那些个“罪员”们才终于明白过来:李吴山李大帅根本就不准备进城,估计是要提兵打仗。 至于说李吴山是不是要直接攻打扬州,那就不是这些“罪员”们应该关心的事儿。眼下最要紧的事情就是伺候好这位张大娃张将军,因为他才是泗州城真正意义上的主宰者。 “将军虎威。” “将军神勇。” “将军大名如雷贯耳,罪员等仰慕已久,今日一见果然相貌堂堂威风凛凛,这一战根本就不消打,宵小群丑见到将军的威仪就已吓的屁滚尿流溃不成军了……” 明明知道这是在拍马屁,不过这马屁确确实实拍的很舒服很受用。 张大娃哈哈大笑着说道:“你们说的这些个话儿也忒夸张了,战场争胜就是因为我家老爷……李大帅是真的厉害……” “李大帅运筹帷幄当然宇内无双,若是没有张将军这样的猛将终究不过是纸上谈兵罢了……” 这句拍马屁的话语却拍在了马蹄上,虽然张大娃粗鄙无文,却也知道“纸上谈兵”不是什么好词儿,脸色顿时一沉:“你说什么?说我家老爷是纸上谈兵?” 那个官员自知说错了话,赶紧找补:“是奴才……是罪员失言了,李大帅之能全天下都是知道的,小人何德何能竟然妄评李帅?岂不是贻笑大方?张将军的勇武天下也是知道的,当年力拎虏首多铎,是何等的盖世奇功……” 生擒多铎,是张大娃人生当中的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他最喜欢别人说起这个事儿。而且这泗州官员又是刻意的赞美,短短几句话就把张大娃捧的通体舒泰,浑身上下舒舒服服。 一片如同潮水般的阿谀奉承当中,在泗州大小官员众星捧月之下,很顺利的就把完成了交接。 按照这些个“罪员”的安排,原本还有一场分外隆重的“庆功宴”。 虽然张大娃已经被他们吹捧的五迷三道晕晕乎乎,也知道现在不是喝酒庆功的时候。奈何“罪员们”实在太过于热情,充分考虑到张大娃张将军“军务繁忙”的事实,索性就把庆功的宴席摆在了“张府”。 “张府?你也姓张么?” 当张大娃问出这句话的时候,那些个“罪员”一个个面带微笑:“将军误会了,这座宅子是送给将军的。自然应该叫做张府,或者就叫将军府也更贴切……” 这么大的一座豪宅,竟然直接送给自己,泗州地方官好大的手面。 “这府中的房舍、车马,还有奴仆,俱为馈赠将军之物……” 张大娃再怎么糊涂,却还记得自己的身份,知道不能收受这样的馈赠。 “将军误会啦,这座府邸极上下仆役,原本属于城中的一个富户……” 这座府邸是百姓的房产?那就更加的不能收了。 “将军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还有下文,且容下官细说分明……”不知不觉之前,自称就从“罪员”变成了“下官”:“这富户素来久仰将军的大名,心甘情愿将这座府邸赠与将军。这分明就是本地百姓爱慕英雄一片赤诚之意,将军若是托却,反而会寒了忠义之民的一片血诚之心……” “就算是本地百姓心甘情愿的送给我,我也不能收哇……” “将军是不是收下这座府邸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儿,就算将军只是短暂居住几天,也足够那富户光耀门庭的了。若是另行给将军安排住处,还会平添很多麻烦,不如且先住在这里,收与不收以后再说……” 在一片附和声中,那些个泗州官员簇拥着张大娃,仿佛众星捧月一般,左一个“将军”右一个“英雄”,简直把他捧到了天上去。 众人轮番敬酒,吃的脸红耳热之际,又唤出了舞乐助兴。 丝竹声声仿佛天籁,悦耳且又肉麻的吹捧排山倒海,张大娃很快就招架不住了。 尤其是那两个舞姬,不仅身段可人而且舞姿优美,仅披了一层轻纱,将一身细皮嫩肉衬托的恰到好处,半遮半掩之间愈发显得身材妙曼,充满了极大诱惑。 张大娃仅仅只是多看了那两个舞姬几眼,那舞姬竟然走上前来,身旁的泗州地方官也很“懂事”的让开了座位。 两个舞姬一左一右,竟然坐到了张大娃的腿上…… 这一下,顿时就把张大娃给吓坏了。 大旗军军法森严,严禁调戏妇女,截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谁敢于违反这一条铁一般的军规。 完全就是最本能的反应,张大娃直接就把两个舞姬给推开了。 那些个曲意迎合的泗州官员也吓了一跳,以为张大娃嫌她们的姿色不够,赶紧请罪:“泗州荒僻,难觅绝色之女。若是将军嫌弃此二女是庸脂俗粉,下官等马上更换陪侍之人……” “不,别换了!”张大娃大声说道:“我大旗军军法森严,又是战时,我在这边抱着女人吃酒,是违军规的事儿……” 原来如此。 听了张大娃之言,一众官员顿时就放心了。 “大旗军军法如铁,下官等素来钦佩。但这却不是什么声色娱乐,而是……” 稍微朝那两个舞姬打了个眼色,舞姬度顿时心领神会,马上做出一副娇滴滴柔弱弱的样子,巧语魅声的说道:“奴奴本是良家女子,素来钦佩将军之虎威,才特来献舞,别无他意……” “自古美人爱英雄……”在一片哈哈大笑声中,有他提议:“既然你们两个仰慕张将军已久,那就陪将军吃几盏子酒,也算是一段佳话……” 就在这个时候,随着一声门轴响动,从外面走进一个人来。 此人约莫十**岁的年纪,或者更年轻一点也说不定,穿了一身黑色的军装,头上戴着一顶硬质的大檐军帽,腰里还带着软牛皮的火药囊和短铳。眉宇之间依稀和张大娃有六七分的相似,只是神情更加冷峻。 “三娃子,你来啦。”张大娃朝着刚刚进来的这个人招了招手,示意他坐到自己身边来,同时对那些个“罪员们”说到:“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三弟,你们就叫他三娃子就行了……” “原来是将军的兄弟,果然少年俊彦一表人才。” “虎兄豹弟,俱在大帅账下效力,少年英雄啊。” 滚股如潮的赞誉声并没有让张三娃飘飘然然飘飘的迷失了自我,反而愈发的清醒,强忍着心头的恶心和反感,彬彬有礼的说道:“我有事要与家兄商议,能否请诸位回避一下……” 这句话虽然说的比较客套,但言下之意却一点都不客气:我有事要和我哥哥说,你们识趣些赶紧滚蛋! 这几个官场上的老油条还想拉拢张三娃,一个个眉眼带笑的凑上前来:“小将军……” “我不是什么将军!” “就算眼下不是,以后肯定是……” 张三娃极度反感这些官僚的嘴脸,再也懒得和他们说一句废话,抬手摘下腰里的短铳,以无比娴熟的动作用拇指扳开铳机,食指轻轻一扣,一团火焰喷涌而出。 “砰” 轰然巨响当中,桌子上的碗盏杯碟瞬间破碎,连华贵的八仙桌子也被打的千疮百孔。酒浆和羹汤四下横流,场面万分狼藉。 谁也没有想到张三娃的脾气竟然如此暴烈,直接一枪打在桌子上。震耳欲聋的轰鸣吓的那几个泗州官员本能的抱住了脑袋,一个个面色惨白瑟瑟发抖。 那俩娇媚的舞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般场面,好像被踩住尾巴的猫一样发出吓人的尖叫…… “滚——” 一个“滚”字出口,谁也不敢再说一句废话,甚至忘记了向超级大英雄张大娃告辞,直接就慌慌张张的夺门而去了…… 第三百五十二章 暗隙 原本热热闹闹的一场宴席,竟然被弟弟搅和的一团糟,张大娃颇为恼怒:“三娃子,你这是做甚?” “哥,我是在帮你。” “放屁,”张大娃指着稀烂的宴席说道:“你就是这么帮我的?” “这帮人是什么货色?大哥你不会不知道吧?朝秦暮楚见风使舵,趋炎附势之辈阿谀逢迎之徒,你怎能与这些人搅和在一起?”张三娃痛心疾首的说道:“我的大哥呀,别忘了你的身份。” “我当然知道这帮人不是什么好货。”张大娃说道:“但是,治理地方还用得着他们,接受他们的投诚也是大帅的意思,我只不过是按照大帅的吩咐做事而已?” “吃吃喝喝,这是校长的吩咐?还有两个狐狸精,也是校长的吩咐?”张三娃说道:“你不是说按照大帅的吩咐做事么?你做了什么?是吃吃喝喝还是和女人勾勾搭搭?” 身边出现了女人,这是军中大忌,对此张大娃真的说不出什么来。但是,身为大哥,被弟弟这么当面指责,脸上却是挂不住,有些强词夺理的说道:“要是我违反了军规,自然有军法治我,还轮不到你来说。” “校长临走的时候是怎么吩咐的?你全都忘记了吗?” 李吴山就是压在张大娃头顶的一座高山,无论他再怎么膨胀再怎么狂妄,都越不过这座高山:“大帅要我做好战斗准备,四日之内开拔。” “你做好战斗准备了吗?你什么时候开拔?” “大帅说的是四日之内,又不是今天,只要不耽误日子就行。” 这句话,让张三娃相当的无语。 李吴山给的期限确实是四天,但那是最后期限,而不是一定要等到最后时刻才完成。 战事如火兵贵神速,这些全都是最基本的道理。按照张三娃的做事风格,修整军队、抽调人员,搬运物资等等这些战前的准备工作,只需要两天最多两天半就能够完成,差不多可以节省出一天都两天的时间。 但张大娃的宗旨却不是“尽可能的快”,而是“不耽误四日的期限”就行。 这是典型的官僚作风,偏偏却不违反军令。 严重缺乏主观能动性,只要不违反军令什么事情都可以做,“没耽误事就行”这是张大娃的思想。 尽可能的为战争服务,一切的一切全都要充分调动起来,尽可能的发挥出最大的效率,这是张三娃的想法。 这就是新旧两种军人的思想差距。 当这两种思想体现在两个人的身上,并且针锋相对的时候,就会形成极其强烈的反差。 这一点,在张家这一对兄弟的身上表现的尤其明显。 张三娃明明有一肚子话想对哥哥说起,但却又不知应该怎么说,看着狼藉的宴席沉默良久,态度终于有所缓和,扶正了两张翻倒的坐器,兄弟二人相对而坐。 “哥,你还记得当年李闯进京之时的情形么?” 当年之事,张大娃至今记忆犹新。 闯军号称百万,分两个大的战略方向进犯京城,汹汹之际,李吴山率领民兵们孤军深入,受了大行崇祯皇帝的托国之重和周中宫的托孤之任,把昔日的崇祯太子今日的复隆皇帝,还有其他几位殿下救了出来,这才有了现在的复隆一朝。 这是扶危定难擎天保驾的功劳。 当年的张大娃就曾经亲自参与其中,经历过那血与火的考验,这也是他的另外一个荣耀。 说起当年之事,张大娃顿时满脸兴奋之色:“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我拿着扎枪给老爷在前面开路,硬生生的冲了出来。现如今的新兵蛋子们哪里知道当年的情形……哦,三娃子,我是说你哦……” 张三娃微微一笑:“哥,你是个英雄,这我知道。你是咱们家的骄傲,这我也知道。若不是因为你,我也不会加入军校,你一直都是我的偶像……” “偶像”这个词对张大娃来说有些陌生,却很容易理解。来自嫡亲弟弟的崇拜才最单纯!没有夹杂任何其他的东西! “今天说起当年的事,不是为了追忆战功和荣耀,只是想问大哥你一句,你知道当年的李闯为什么打不过吴三桂和辫子兵么?” “因为闯军太废……”当年的李闯刚刚得了京城,就和吴三桂和多尔衮在一片石大战,被打的凄惨而回,这也是闯军从巅峰滑落的标志性转折点。 “这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更重要的是,闯军在京城拷掠了很多钱财,上至李自成本人,下至每一个士兵,腰包里全都揣的鼓鼓囊囊,他们都以为江山已经打下来了,应该好好的享福了。谁也不想再卖命打仗,当年的锐气已丧失殆尽……” 关于李闯在一片石的战败,张三娃只能说出这些个极其粗浅的道理,但大方向却没有错。 “咱们大旗军,可不能步李闯的后尘呀。” 虽然弟弟说的不是很明白,遣词用语也不是很准确,但他的意思张大娃还是听懂了。 毕竟是嫡亲的兄弟嘛,在很多事情上根本就不需要多说就没有领会。 “你是说我如当年的李闯?”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我看大哥你已经生出了轻慢骄纵的心思,一定要当心呐。” “我做什么啦?既没有收敛钱财也没有欺压百姓,不就吃了一席酒么?多大点事情?你就是这么说我?”张大娃笑道:“三娃子,你的意思我已经明白了,我知道你是好意,却也未免小题大做了些……” 吃一席酒确实算不得什么,更不能因此就断定张大娃已经没有了当年的锐气,但张三娃却知道自己的担心正在慢慢的变成现实。 “我不是说大哥吃的这一席酒,而是说你的想法……” 真正的轻慢和骄纵不是来自于张大娃的行动,毕竟他所做的一切还有大旗军的军法进行约束。张三娃最担心的是他的思想已经开始出现了某种程度的蜕变。 “旁的且不去说,就说这泗州一战吧?虽说校长让你暂领泗州事物,但你也不能真的把这一仗当成是自己的功劳吧?” “这是所有兄弟的功劳,我啥时候说全都是我一个人的功劳了?” “虽然你没有这样说过,但你却有这样的想法。” “就算我有这个想法,又能怎样?这么点芝麻绿豆的功劳,我还不在乎呢。” 泗州的清军本来就三心二意,又有相当数量的“投降派”与大旗军相互勾结,本身就不具备固守的可能。 泗州一战,没有任何悬念。对于张大娃来说,有没有这点小小的功劳,根本就是一件无所谓的事儿。 “我不是说这个……”张三娃毕竟不是李吴山,在很多时候,虽然他很有想法,但却很难用合适的语言表达出来:“地方惯例和士绅,对大哥的吹捧,我是亲眼看到的……” “那也是他们的一番心意,不单纯是因为畏惧咱们的强盛军威。就算我知道他们是在拍我的马屁,总不能一点情面都不给吧?毕竟老百姓们还是很欢迎我的……” 泗州百姓箪壶食浆以迎王师,这是那些官员和士绅的说法。 但张三娃却不这么认为。 清军占据泗州已经好几年了,本地的百姓已经剃了头发留起了发辫,虽然不能因此就说老百姓们忘记了大明朝,但有一点却毋庸置疑:相对于接受清朝或者明朝的统治而已,老百姓们更在乎的是自己的生活。 连年征战,天下思安,新的战斗结束之后,箪壶食浆迎接王师不错是迫不得已的举动,是官府强行逼迫他们去做的,不代表他们对大旗军的真实态度。 一定要求老百姓们胸怀大义那根本就是最不现实的事儿。 “大哥明明知道士绅和官员是在吹捧,而不是真心之言……别的咱就不说了,他们称大哥你为将军,据我所知,大旗军中好像没有将军这个职务吧?” 大旗军的军衔普遍偏低,根本就没有将军这一说。就别说是将军了,连参将、部将之列的说法都没有,只有伍长、旗长、队官、营官四个级别。 “人家称我为将军,不过是句奉承话而已,你还当真了?”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防微杜渐呐。虽然只一个无关紧要的称呼,却能让人生出骄纵之心。” “哈哈,就算我真的想当将军也没有什么不对吧?”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张大娃的话语就是这个意思。 但张三娃却有另外一种理解:“我们的目标不是当将军,也不是留名青史,是为我族而战,为我族流尽最后一滴血,要有牺牲一切之决心……” “鬼扯,”张大娃笑道:“当初若不是为了让咱娘和你们碗里多一口吃食,我根本就不会当兵。现如今我已经有了些根底,自然要想着富贵荣华公侯万代,为咱们老张家涨一涨脸面,你也能恨着沾光不少呢……” 关于张大娃入伍参军的初衷,对外人说起的时候肯定会说出“心怀忠义”“报效朝廷”这种冠冕堂皇的说法。但是面对自己的嫡亲兄弟,则完全不必说那种没有油盐的废话。 当年之所以加入大旗庄民团,就是为了贪图李老爷的那点粮米和饷钱,让守寡多年的母亲和弟弟妹妹们活的更舒坦一点。 现如今这个目标已经实现了,张大娃已经有了更高的追求:以他现在的年纪和名声,只要不犯大错,熬个十年八年的就算是封个真正的大将军也不是没有可能,荣华富贵肯定是跑不掉的。 这种想法错了吗? 绝对没错! 但却和张三娃的思想迥然相悖。 张三娃的心中怀有一个堪比金铁的思想:一切为了我族。 为我族生,为我族而战,为我族而死。为了我族,可以不择手段可以牺牲一切的一切。利于说荣华富贵功名利禄,包括生前身后之名,都可以浑然不顾。 这是李吴山的教导,而且仅仅只是教导的一部分。 还有一句话,是李吴山专门对军校中少数精英特意强调过,有资格聆听校长这句教诲的人,在英才济济的吴山军校当中都不超过一百个:“但凡我族利益之所在,完全可以践踏世间一切道德和最基本的人性!” 连最基本的人性都不要了,这句话疯狂到了极致,若是换个寻常人说出来,充其量也不过一句疯话而已。但这句话出自李吴山之后,却自有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战栗感。 但是,这句话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听到的。 所有亲口听过李吴山这句话的人,都被他内定为菁英中的菁英,是种子级别的人物。只有这一批人才有资格接受李吴山的亲自教导,接受吴山军校的“高等教育”。 这也是李吴山第一次展现出自己的真实内心世界。 这句话,就算是亲如兄弟,秘如父亲,都不会提起,张三娃当然不会对自己的大哥谈及。 而且他坚信,就算是说了,大哥也不会明白这句话到底蕴含着什么样的意思。 他只能使用大哥能听得懂的语言:“当初授勋的时候,勋章共有金银铜铁四级,分上下八等,大哥才不够获得了一面下等的黄铜勋章,这就到头了?应该继续保持当年的锐气,争取拿一面白银或者赤金的勋章回来才好……” 白银勋章和赤金金章? 那根本就是想也不敢想的事儿。 生擒了多铎,才不过是得到了一面黄铜勋章,而且还是下等的,这已是张大娃此生最大的荣耀了。黄铜勋章总共才有几枚? 史可法的那一枚就不用说了,那是给死人的,本身就暗含着追封的意思,更是为了拉拢扬州军,不具参考意义。扶危定难一路扶保太子登基,再造大明王朝,这是多大的功劳啊,李大帅才不过给了自己一面上等的黄铜勋章。 连李大帅的勋章都是铜的,别人还想得到金的银的?那根本就是没可能的事情嘛。 任凭你功高盖世,作为大旗军的一员,还能高得过李吴山本人不成? 在几乎所有大旗军成员当中,不仅只包括大旗军的将士,同时还包括这个体系的其他成员,都认为金银两种勋章只不过是悬在驴子面前的那根胡萝卜,是用来激励军心的东西,事实上永远都不可能有人得到。 “说你年轻你还不服气。”张三娃笑道:“金银勋章就是大帅悬出来的想头而已,让大家想着却得不到。就是为了激励军心鼓舞士气弄出来的虚头巴脑的东西。你好好的想一想,所有的功劳才能超过大帅本人?这可能吗?没可能的……” 那个曾经被自己视为英雄和偶像的哥哥真的已经老了。 这个念头再一次在张三娃的心中升腾起来。 不是说哥哥的年纪老了,而是他的思想已融入到这个时代,变得和所有的旧式军人一样——躺在以前的功劳簿子上,故步自封不思进取。 “我们要开创一个崭新的时代,不管是谁,只要掉了队,我绝不会停下来等他。”这句话同样出自李吴山之口。 披荆斩棘勇往直前的大旗军,虽然依旧英勇无畏,却只能作为一个精神继续传承下去,他们代表着父兄辈的荣光,值得尊敬而且必须尊敬。 在已破壳而出的第一代大旗军人面前,父兄辈们已经到了谢幕的时刻,全新的一代已经粉墨登场,接下来的压轴大戏有他们俩担纲主角,一定可以唱的满堂喝彩…… 第三百五十三章 降不得 最近这段时间以来,洪承畴的心情非常烦躁。 因为天气炎热的缘故,他不得不把原本应该系在脑门上的白布条子挂在脖子里,松松垮垮的好像是条拴牛的缰绳。 国丧其间,举国哀悼,洪承畴是在为多尔衮服丧。 虽说天高皇帝远,真的不需要很在意这些细节,身为江北一把手的洪承畴不得不装装样子。 摄政王崩殂的消息已经传来好一阵子了,这个消息让洪承畴非常非常的沮丧。 这倒不是说洪承畴对多尔衮有多么忠诚,他本就不是摄政王体系的人,多尔衮是死是活和他一丁点的关系都没有。真正让他感到无法理解的是,太后竟然会选择在这个节骨眼上下手。 虽然正式的书文上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多尔衮的失足坠马暴崩而卒,算是死于意外,但洪承畴却一点都不信这个连鬼都糊弄不了的说法。 多尔衮之死,根本就是秃子脑袋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情。 哪怕用脚丫子想想也能得出一个最接近事实的答案:多尔衮就算不是直接死于太后之后,也必定和太后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把多尔衮的死归咎于太后,她一点都不冤。 “糊涂啊,糊涂!”洪承畴不住的摇着头,用自言自语的语气反反复复的念叨着:“太后不该这般糊涂啊!” 在洪承畴的心目当中,太后是一位才情高绝的奇女子。 洪承畴当年叛明投清,就和太后本人有着说不清的关系(无论正式还是野史,都承认这一点。) 对于太后自然有一种别人无法理解的深厚情感。 以太后的精明,就应该继续和多尔衮保持着斗而不破的局面,维持一个微妙的平衡也就可以了,为什么一定要下这个狠手呢? 太后和多尔衮之间必有一战,这是洪承畴早就看破了的局面,也是大势所趋不可避免,但却不能在这个最不合适的时候动手啊。 自从多铎战败身死之后,大清国就失去了势如破竹的锐气。 以少兵临大国,若是不能一鼓作气平推横扫,一旦中途出了意外,很有可能导致最后的崩盘。若是能够维持着湖广的局势,从上游牵制江南,江北的洪承畴再潜心发展五七年,恢复了元气还可以卷土重来,未尝不能实现一统天下的局面。 但是,因为战略误判,阿济格弃湖广而走,洪承畴立刻就被“孤立”了。 公允的说,就算没有战略误判,只要听到了多尔衮身死的消息,阿济格也很有可能会放弃湖广。就算他不放弃,也不可能再和江北的洪承畴“联动”了。 此种情形之下,最要紧的就是稳住局面,而不是对多尔衮下手。 干掉了多尔衮,不仅没有能够收拾局面,反而搅的更糟了。 多尔衮一死,野心勃勃的阿济格和同样心怀异志的豪格立刻就坐不住了,全都急急慌慌的往回来,还不是想成为多尔衮第二? 原本尚能维持的湖广和巴蜀顿时反复,曾经被压制的喘不过气的闯军、大西军纷纷死灰复燃,整体局面一下子就退回到了几年的。 这几年的征战之功在一瞬间付诸东流化为乌有。 更糟糕的是,江南残明的统治日渐稳固,再也没有了弘光朝的仓皇和不安,还出现了一支可怕的大旗军。 明清之间的总体实力对比,已经反转过来了。 “太后心急了,实实的是心急了,就算是真的忍无可忍,也要等到大局底定之后再动手不迟……” 正在洪承畴唉声叹气之时,私人幕僚冯成章急匆匆的从外面小跑着进来,还被门槛绊了一下,险些当场栽倒。 冯成章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做事素来沉稳,慌张成这个样子,一定是有大事发生。 “是不是又有什么坏消息?” “东翁,泗州降了!” 洪承畴的脸色顿时僵住,片刻之间就恢复了自然,故作轻松的说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拦不住的事儿。如之奈何?” 冯成章原以为洪承畴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会勃然大怒,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是这样一幅无所谓的态度。 泗州虽然不大,却是要冲之地,扼守进出淮扬之地的咽喉,原本就有一万四千人马,后来洪承畴又派遣了七千五百援兵,虽然不敢说固若金汤万无一失,怎么也能抵挡一阵了。却不成想仅只一战,就转过脸去投降了。 若是泗州守军能够顽强抵抗,哪怕最后是个全军覆没的结果,也可以给洪承畴争取很多宝贵的时间。直接就投降了,立刻就让扬州的局面变得窘迫非常。 现在的洪承畴,终于体会到了当年史可法曾经体会过的那种心情了。 当年是史可法,同样是率领一群三心二意互不统属的军队,同样是望风而降,同样是困守扬州。现如今的洪承畴虽然面临同样的境地,局面还不如当年的史可法。 史可法还有江南作为大后方,虽然江南的弘光朝没有派遣援兵,至少有一个虚无缥缈的指望,洪承畴却连这个指望都没有了。至少在史可法最危急的时刻,还有大旗军的支援。洪承畴呢?他唯一一支能够指望得上的军队就是山东的鳌拜了,而鳌拜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急匆匆的走了。 原本还想着北边的鳌拜能够过来帮衬一下,事实上鳌拜确实和洪承畴联手作战,专门用来剿灭在淮安一带活动的“贼匪”,并且给屡剿不灭的义军造成沉重打击。但是在最关键的时刻,鳌拜忽然莫名其妙的撤军了,原本已经被压缩到生死边缘的义军顿时抓住机会趁势而起,跑到了山东去…… 鳌拜为什么会突然撤退,洪承畴心中雪亮:一定是太后召回去的。 为了维持京城的政治局面,不惜牺牲淮安的军事局面,让洪承畴的剿匪计划功亏一篑。 从鳌拜带着军队离开的那一刻,洪承畴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当年的史可法虽然困守扬州孤城,却还有一支相当不错的劲旅——扬州军,就算江北四镇全都烟消云散,还有最后的扬州军可以为他一效死力。 反观洪承畴,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直属部队! “佟少保那边有消息了没有?” 现在的洪承畴,也就只能指望一下佟图赖了。 就在多尔衮的死讯传来之后,朝廷突然给了佟图赖一个少保的头衔,算是格外的恩赏。其实不过是为了拉拢而使用的老套路罢了。 佟图赖的地位虽然比较中立,但却被多尔衮一系中人,如今多尔衮突然死了个不明不白,为了防止佟图赖做出极端的激动,如同对待很多多尔衮的党羽一样,先以加封加恩的形势稳住他。至于说以后会不会秋后清算,那就是只有老天爷才知道的事情了。 “佟少保说,淮安至宝应一线紧张的很,他的汉军旗调不过来,让东翁再想想别的办法吧。” 泗州既失,扬州的门户已经大开,但北边的佟图赖却拒绝向洪承畴靠拢。 按照洪承畴的战略构想,极力收缩兵力,死守扬州重地,集结所有能够集结的力量,尚有一战之力,从军事角度来看,这个战略构想有很强的可执行性。 但是,死守扬州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军事问题,而是成了政治问题。 作为多尔衮一党的佟图赖,从朝廷给他加了这个少保的头衔之后,凭借敏锐的政治嗅觉,立刻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危险境地。为了防止朝廷秋后算账,他一定会死死是握住手头上的汉军旗,只要军队在手,朝廷就不敢贸然对他怎么样。把最后保命的筹码送给洪承畴去填扬州的大坑,要是佟图赖真的这么做了,只能说明他的脑袋有坑。 除了佟图赖之外,高邮的那一个蒙古旗和半个镶红旗就成了矮子里的将军,还算是拥有相当的战斗力。但洪承畴却不敢打蒙古旗的主意。 若是把他们从高邮调过来,就等于是主动断了自己的后路。到时候大旗军直插而入,直接就把淮扬切割成两个部分,洪承畴插翅难飞。 除了汉军旗和高邮的蒙古旗、镶红旗之外,洪承畴能够调动的也就只有以刘良佐为代表的新附军了。 一直以来,洪承畴都对新附军的战斗力持严重的怀疑态度,现在却不得不倚重他们。 但是,新附军的忠诚度更加值得怀疑,要是哪天突然传来刘良佐“反正”的消息,洪承畴都不会感到太意外。 江北所谓的十几万大军,其实真正能派上用场的并没有几个。 洪承畴没有自己的直属军队,这是最大的缺陷。 到了这个地步,连身为幕僚的冯成章都看出了洪承畴的窘迫:“东翁难道就没有想过别的法子?” 洪承畴看了看这个追随自己大半生的幕僚,苦笑着说道:“别的法子?你是想说要我向江南投降吧?” “万般无奈之下,不失为可行之方略。”冯成章说道:“那史环还在在东翁手中,若是东翁有此心意,学生愿意代为奔走……” 在大的战争局面面前,别说是一个史环,就算是有十个史环也绝对会报不犹豫的牺牲掉。想要利用史环换取史德威网开一面,冯成章还没有天真到这种程度。他的意思是用史环作为谈判的敲门砖,想办法和江南取得联系,换一个可以接受的投降条件。 “恩同啊,这话也就只能你在我面前说说,若是换做别人,我早就将他行了军法。”洪承畴说道:“如此局面之下,谁都可以投降,唯有我……降不得!” 第三百五十四章 千古恨百年身 抛开人品、德行、操守等等,单纯以对大局的深刻理解来看,洪承畴可以算是一时俊彦之才了,尤其是敏锐的洞察力,绝对远超多铎、阿济格之辈。 无论是事明之时提出的“剿闯”战略,还是在投清之后的提出的总体战略,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在整个明清交替之际,虽然英雄豪杰层出不穷,却很少有人如洪承畴这样从历史的高度上看待问题。 以少兵临大国,一定需要电闪雷轰一般的攻取速度,迅速击贼破明,尽可能的追求一个“快”字。在军事上充分利用错综复杂的各方势力为前驱,在政治上拉拢敌后豪强和地主阶层,把民族矛盾转化成为阶级矛盾。底定大局之后,接受中原王朝的统治模式,把清廷由一个外族政变转变成为传统的统治政权…… 这一手,软硬兼施,相当的毒辣,若是清廷真的按照这一条整体战略老老实实的执行下去,未尝不能一统天下,成为继宋元明之后的又一个王朝。 但是,多铎的覆灭,则成为这一切的转折点。 征南大军的覆灭和多铎的身死命丧,不仅仅只是一个巨大的军事失败,同时彻底改变了整体的局势,让清廷无力在短时间内消灭对手,江南残明得到了宝贵的喘息之机,整体局面从绝对的进攻进入到战略相持阶段。 多铎之死,极大的削弱了多尔衮的优势,改变了清廷内部的力量对比,为后来的内讧埋下了一个巨大的隐患,最终导致了太后对多尔衮下手。 多尔衮的死,对于大局而言并不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从当时的局势来看,以多尔衮为代表的摄政王一党,与以太后为代表的帝党必有一战,这个矛盾不可调和,迟早会有一个总爆发。最终的结局要么是多尔衮彻底架空帝党,或者是逆而篡夺也不是不可能。要么就是帝党最终干掉多尔衮,为真正意义上的皇权扫平道路。 太后干掉多尔衮也好,多尔衮干掉太后也罢,这本身并没有任何区别,具有相同的意义和影响,而且一定会出现这样的局面。 唯一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下手的时机不对。 在战略相持阶段高层爆发的内讧,一定会引起内部的极大混乱,甚至有可能引发最终的整体崩盘。 现在,这个恶果已经显现出来了…… “太宗文皇帝奠定的基业……毁于一旦呐!”洪承畴发出一声长叹:“一代人杰,千秋功业,付之流水了……” 现在的洪承畴,已对清廷的未来极度悲观,因为他已很清楚的意识到一个事实:太后干掉的不是一个多尔衮,而是大清国的根基。 “我大清”的太宗文皇帝皇太极,最大的功业就是建立一套相对完整的政治体系,既包含了八旗制度也容纳了封建王朝的基本要素。若是皇太极多活几年,哪怕只是活到入关之后,格局一定不是这个样子。 太后虽然精明强干,和皇太极比起来,却有着天壤之别。这个女人精于权谋善于玩弄平衡术,终究是格局太小了,不具备大的全局观,选择在这个时候下手,只能说是头发长见识短。 在洪承畴的心目当中,太后应该是一个精明的女人,但这种精明却被事实证明不过是小手段小聪明。 “或许,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作为私人幕僚而不是大清的官员,冯成章的地位更加超然一点儿,有些话也可以当着洪承畴的面儿直接说出来:“或许是太后迫不得已,她若不是这么做,说不定摄政王就会抢先下手。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也许太后是有苦衷的……” 就眼下这个局势,也只能这样自我安慰了。 “唯今之计,只有马上和谈。”洪承畴无奈的说道:“一统天下,已成南柯一梦,若是尽早和谈,或许还能保住半壁江山……哎,也只能如此了! 在给朝廷的秘奏当中,洪承畴曾经不止一次的提到过“和谈”这样的字眼儿,按照他的规划,可以适当的放弃一部分利益和地盘,与江南的残明朝廷进行和平谈判。以阿济格主动退出湖广为代价,换取战争结束,在事实上形成划江而治的南北朝局面。 对于当时的江南而言,这显然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条件,很有可能达成。洪承畴的目的就是适当的收缩战线,打着和平的幌子腾出手来平定西北、川蜀的局面,然后再积聚实力南下,实现一统天下的梦想。 只可惜,这个战略构想根本就不被太后接受,因为那会极大的触动多尔衮的利益,阿济格多尔衮等人一定不会同意,甚至连代善等老牌勋贵也不接受。 现如今,明军不仅击溃了阿济格的湖广主力,还打过了长江,再提划江而治的和谈条件,就成了隔年的老皇历…… “现如今这个局面,虽然极是不利,依旧可以和谈。”洪承畴无奈的说道:“哪怕是退到黄河以北,也未尝不能接受……” “东翁,朝廷的事儿……不那么好说,如今就是火烧眉毛只能先顾眼前了……” 听到这句话,洪承畴只能苦笑。 冯成章这句话的意思其实就是在说:你想的再怎么周全也没有用,因为朝廷根本就不会听你的,还是先想想怎么保全自己吧。 以史德威的扬州军为主力,汇合了闽浙的部分人马,还有江南复隆朝廷的明军,正在大举北伐。若不是刘良佐等新附军数量众多,早就打到扬州城下了。西边的大旗军一路势如破竹,攻占了泗州之后,扬州已在大旗军的攻击半径之内,那李吴山马不停蹄的提兵东进,威胁宝应—高邮一线,若是再进一步的话,洪承畴就真的成了瓮中之鳖,到时候必然插翅难逃。 依为强援的鳌拜毫不犹豫的回去“拱卫京畿”,北边的佟图赖早就看破了这个局面,始终不肯用自己的嫡系人马来填扬州这个大坑,洪承畴现在所面对的局面,远比当年的史可法更加险恶…… “东翁真的不想和南边接触一下么?”冯成章似乎很不愿意提起这个话题,低着头小声说道:“大势所趋,泥沙俱下,识时务者为俊杰……” “恩同呐。”洪承畴面带微笑的看着这个跟随了自己几十年的心腹,不动声色的说道:“看样子,你已经和南边接触过了吧?” “东翁,学生没有,但……若东翁有这个想法,学生可以代为奔走……” 公然劝解洪承畴和江南私下接触,其实就是商量投降的条件,按说洪承畴就应该直接把他拉出去砍了,但他却没有那么做,因为他知道这个幕僚是真心为了他好,这种话也就只有冯成章可以说出来。 但洪承畴是不会投降的,绝对不会。 不是他不想,而是做不到。 洪承畴本就是个奴才,而不是军阀,没有隶属于自己的直属部队,对于江南而言毫无价值。就算他投降了,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这就是奴才的悲哀! “我已判明降清,不想再改换门庭了。”洪承畴说道:“你跟着我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能让你落个没有下场。我知道你一直都很喜欢那副《临江法贴》,拿去吧,还有些金珠玉器,你也一并带走。回到漳州老家之后,置办些田产,做个富家翁应该是够了……” 主仆一场,洪承畴对待冯成章已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私人幕僚,冯成章完全可以体会到洪承畴的一片良苦用心,此情此景之下想要说点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谈起,只能一躬到底:“东翁待学生不薄,岂有中途而弃的道理?学生愿与东翁同始终……” “同始终?”洪承畴仰天长叹一声,旋即又哈哈大笑起来:“我这样的人,外面是什么样的名声想必你也是知道的,还能有什么终?千秋百代之后,必然会成为宋时秦桧一般的千古罪人,为后世人所不耻。若是这大清能够一统天下,或许还能落个生前的富贵。如今这局势……说什么都没有用了,我已自误,不能再误了你。走吧,走吧……” 洪承畴很清楚的知道自己会是什么样的下场,不是说生死之事,而是指千秋之名。 他洪承畴洪亨九一定会成为秦桧那样的卖国贼,注定会被口诛笔伐千百年,永远都别想洗白。就算是“我大清”真的一统天下,或许还能保住生前的富贵。在他死后,哪怕仅仅只是出于维护统治的需要,清廷也一定不会给他什么好名声。 有些东西,比如说忠诚,比如说坚贞,这些最基本的美德,就算是江山易主王朝更替,也绝对不会改变。(事实上,清廷确实没有给洪承畴好名声,他就是《贰臣传》中的头一号。) 一失足千古恨,再回首已是百年身,有些错误一辈子只能犯一回,却绝对不会有悔改的机会,因为他洪承畴犯的错太大。 要说不后悔,那绝对是睁眼说瞎话了,现在的洪承畴确实有些悔意,后悔当年因为心志动摇而背明投清。铸下大错,以成今日不可挽回的局面。 但洪承畴从来就不是一个活在后悔情绪当中的人,在明明知道无路可退的情形之下,反而愈发的坚定。 这就叫贼心似铁死不悔改。 为了防止新附军再次重演“泗州之变”的局面,为了防止数量庞大的新附军直接投降,他命令刘良佐等新附军直接放弃扬州外围,收缩回来在他的严密监视之下。 同时,他还下了另外一个命令:把囚困已久的史环押解到京城去。 这么做,等于是主动放弃了和史德威接触的可能,断绝了投降的机会,进一步表明了死战到底决不投降的决心…… 第三百五十五章 小官难当 “这世道,最难的就是当官了!”高邮县令不住的抱怨着:“说好听一点我是个县尊大老爷,实则就是条跑腿的狗,偏偏谁都得罪不起,南来的北往的,什么样阿猫阿狗都都喊一声爷……” 怨不得高邮县令如此的抱怨,这段时间以来他确实很难做。 淮扬大战已经开始,洪承畴不停的调兵遣将,而高邮又是连接南北的要地,隔三差五就有军队从此经过。那些个军官们可不是好惹的,而且一个个全都霹雳火片的性情,索要钱粮、丁壮之类的事情就不必说了,一个伺候的不够周全,张口就骂抬手就打,他也只能陪着笑脸继续小心翼翼的伺候着。 就不要说那些个军官了,哪怕是那些通传的驿使和传令兵,也全都骄横跋扈,一个个好像玉皇大帝般颐气指使,反反复复的敲诈勒索,搞的县尊大人不胜其凡。 就在今天早上,县尊大人又接了个烫手的苦差事:接待从扬州来的一辆囚车。 若是寻常的囚犯,当然可以不用理会,但这个囚犯却了不得。乃是史可法史公之遗女,曾率领义军血战经年的史环史大小姐。 洪承畴当然知道史环到底有多么重要,不仅专门派遣精干人手一路押送,还专门命令沿途的地方官吏小心伺候,不管是在谁的地面上出了差错,轻则打去顶戴花翎拔了这一身官皮,一个弄不好就是掉脑袋的罪过儿。 史环呐,那是史环呐。 当年史可法史公的遗女,这身份特殊极了。 史德威的扬州军早就过江了,和清军打的天崩地裂,这边却要押着他的妹子去北京城,史德威能袖手不管? 随随便便派遣一支小队过来,就不是他一个小小的县令能对付的了的。 这事可不是随便说说而已,而是有先例的。 就在昨天早上,押送史环的囚车刚一出扬州地界儿,就遭到了伏击。几十条不知从哪里来的好汉沿途设伏,和负责押送的清军打了一场狠的。虽然最终全军覆没,却也让押送的清军损失惨重。 高邮县令一想到这个时候,就忍不住的后脊生寒:“敢深入到这里还解救史环的,不消说也知道全都是悍不畏死的亡命之徒……” 他的笔墨师爷邬先生说道:“这是肯定的,洪承畴……哦,不,洪督抓了史德威的妹子,史德威能不发狠吗?这一路押送,肯定不会太平,说不得就是一路厮杀一路血腥!” 这是事实。 史德威已经放出话来,说的杀气腾腾,“伤吾妹毫发者,扬州军必杀之。” 他史德威之所以能够统领扬州军,就是来自于史可法,连他史德威本人都不过是史可法的螟蛉义子,现如今史可法的亲生女儿深陷牢笼,史德威能不拼命吗?估计眼珠子都红了吧! 这一带是扬州军的老地盘,也不知道有多少扬州军的精兵强将潜入了进来,昨天的那场厮杀就是最好的证明。 作为扬州军最亲密的盟友,在史环的这个事情上,李吴山李大帅和史德威保持了绝对的一致,说出的话更狠也更吓人: “史者环女,史公遗血,忠义之后,天下忠义之士姊妹也,若有伤损加身,必斩其身屠其家灭其族,此誓人神共鉴!” 谁要是敢伤害史环,那就是伤了天下忠义,我李吴山什么样的手段都使得出来,杀多少人我都不在乎。 李大帅的话,可不是说着玩儿,谁要是不当回事儿,到时候想哭都找不到坟头。 这个时候的高邮县令无比的气愤,跳着脚的骂洪承畴:“你押解就押解好了,早干什么去了?偏偏在这个时候押解,还要途径我的地盘儿,这不是把我架在火上烤吗?” 这个时候的李吴山李大帅就在南阿和北阿之间,大军排开,距离高邮不过四十多里,就算是明天就传来大旗军进入高邮县城的消息,县尊大人都不会感到意外。 指望一万四千多新附军就挡住李吴山,这他娘的就是在说笑话。 泗州的两万多人马都死的死降的降,这一万多人还不够给李吴山塞牙缝的呢。 要是北边的佟图赖能支援一下,或许要有的打,但佟图赖按兵不动,连洪承畴都指挥不动他,那还打个屁呀。 根据高邮县令的估计,这一仗根本就打不起来,说不准什么时候那一万多新附军就象泗州军一样投降了呢。到时候一个小小的高邮县城还能挡得住李吴山吗?凭什么去挡?凭县尊大人手下的那五十个步弓手?还是凭一干的站班衙役? 高邮县明显是保不住了,县尊大人连大明的旗号都准备好了,还有当年用过的明朝冠服也从箱子底翻找出来,只要大旗军一来,立刻就摇身一变“喜迎王师”。 和其他那些朝三暮四的清廷地方官吏相比,高邮的这位县尊大人更加倾向于直接投降,因为他有别人没有的优势,一点都不担心大旗军把他打成“贪官污吏”“国家叛贼”。 当初私纵了杨疯子,史环带领义军转移的时候他还刻意隐瞒消息知情不报,就是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就算是大旗军已经进城了,他也不怕。只要说出“我早就知道金铃堂的商队中有大旗军的义士,我不仅没有举报反而装聋作哑”,就足以说明他是位“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忠义之臣。 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押解史环的囚车到了高邮,真的让他伤透了脑筋。 解救史环,他没有这个心思也没有这个胆量,若是极力配合押送的清军,有担心史德威和李大帅这两尊大神给他拉清单。 “大人,咱们都是小角色,就不要想那么都了。”笔墨师爷邬先生完全能够理解县尊大人的难处,无可奈何的说道:“大人能够做到的,就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先支应着吧,支应一天算一天,啥时候大旗军杀进城里来了,咱们也就轻省了。不过呢,在这之前,还是大清的官儿,一定要好好的接待押送的那些丘八,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先打发走了再说。还有一事千万要紧,一定不能恶待史环,最好是两不得罪……” 恶待史环?一个小小的县令,真的没有那个胆儿。 就眼下这个局势,恶待义军首领,苛对史公遗女,那就是老寿星上吊,真的是活腻歪了。 第三百五十六章 怕啥来啥 带着一干衙役随从,还有些钱粮补给之物,高邮县令接待了押送史环的队伍。 每个当兵的先给两缗大钱,算是“鞋钱”,当官的则直接封一包银子塞过去,另有米粮干粮酒肉等物,着实花费了不少,只求这些个骄横无比的丘八不要让自己难做。 “只这么点钱?打发叫花子呢?”一个带着红缨帽的清军大叫着,“格老子的,爷爷们跑这么远的路,两缗钱够喝风的么?这可是洪督点了名的要犯,要你们地方官通力协同,你就这么协同的?爷昨儿个才经历了一场厮杀,好悬没有当场丧命。反正我们这些人也所有今天没明天的主儿,说不准哪天就吃了刀子,老子什么都不怕……” 押送的清兵也知道这是个危险的差事,奈何有辫子兵弹压着,不敢不做。只能往死里压榨沿途的地方官员,好歹也能落下好处。 “贼丘八,最好让那些解救史环的亡命之徒把你砍死,做个流落异乡的路死鬼!”心中暗暗大骂着,脸上却做出一副小心伺候的神态:“这两缗钱是给诸位军差压口袋的,只要差事不出差错,到时候还有点小小的意思……” 眼看着手下的士兵闹事,那个清军头目却始终一言不发,也不来阻止,分明就是在纵容。 没奈何的情形之下,高邮县令只能答应再给些银子。 作为官场上的老油条,县尊大人很清楚的知道不能直接给他们现银,要不然的会他们还会没玩没了的敲诈勒索,说不准真的会把囚车放在高邮县的地界之内。 关押史环的那辆囚犯,简直就是一个炸弹,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爆一下子,在自己的辖区多停留片刻也会有莫大的风险。 为了尽快让囚车通过,县尊大人不得不咬着牙一再价码,答应这些押送的贼丘八,只要出了高邮县界,就会兑现银钱和诸般好处。 终于摆平了这些贼丘八之后,高邮县令亲自率领五十名步弓手和衙役们,与清军一起押送史环沿高邮湖的东岸继续北上。 似有意似无意,县尊大人故意放慢了脚步,找个机会凑到囚车之侧,看了看囚车里头的史环。 虽然已经打过“交道”,但这却是县尊大人第一次亲眼看到史环本人。 和想象中的完全不同,这个史环既不是传说貌美如花倾国倾城的大美女,更不是五大三粗孔武有力的男人婆,而是一个面色黝黑的寻常女子,看起来普通的很,就好像是个最常见的乡下农妇。 史环率领义军在扬州一带活动,已经好几年了,她的特殊身份和极大的名头,自然会引来无数的猜想,关于史环的传说早就妇孺皆知了。 所有那些五花八门乱七八糟的传言,基本上全都是无知的愚夫愚妇凭空想象出来的,他们按照各自的想象勾勒出了史环的形象:有人认为,史环就是个娇滴滴的大小姐,不仅身材绝妙而且容颜俊美,是个顶级的大美人,而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最要紧的是外柔内刚心怀忠义。还有人说,史环生的豹头环眼魁梧健壮,一顿饭能吃两升白米三斤牛肉,手使一口三十多斤的大砍刀,简直就是女子版的张飞张翼德。 这两种猜测都是有根据的。 前者是因为她的身份,毕竟是史可法史公的嫡血,一定是斯文俊美的大家闺秀。后者则是因为她的事迹,若非能打能杀的男人婆,又怎么能够统领那么多的忠义之士血战经年? 事实证明,这两种猜测全都错了。 史环既不是什么形容俏丽的千金大小姐,也不是什么孔武有力的男人婆,她身材瘦小面色黝黑,反而更象是个寻常的乡野女子。 “史……史环呐……”终于找到机会叙话的高邮县令很想称她为“史小姐”,感觉又不合适,急切之间只能直呼其名了。 面容憔悴的史环扭过头来看了他一眼,却又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把目光投向满是青色芦苇的高邮湖,那是她和兄弟们战斗的地方,无数忠义之士埋骨其间,此情此景怎能不心生感慨? “下……”高邮县令想自称下官,但这明显不是一个合适的自称,赶紧改口说道:“兄弟姓慕,慕天颜,知高邮县……” 史环又看了他一眼,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你……渴了么?” 史环那已经干裂的嘴皮儿动了几下,依旧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的摇了摇头。 “你……饿了么?” 史环仍然摇头不语。 县尊大人能做到的也就还有这么多了,既然史环不想说话,他也无话可说,只是伴随着囚车一路前行。 就在这个时候,县尊大人慕天颜似乎听到了“艘”的一声轻响,还不等他明白过来,第二支箭矢已倏然而至,正中囚车前面那个清军的后心。 凄厉的惨叫声几乎震破慕天颜慕大老爷的耳膜,在经历了瞬间的呆滞之后,慕县尊顿时就明白过来:有人要劫囚车。 从扬州到京城,路途何止千里,有人劫囚车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若是能够无风无火平平安安的到达目的地,那才真是不正常了呢。 虽然慕天颜慕大老爷是官场上的老油条,却生就了一副老鼠胆儿,当场就吓傻了,第一反应就本能的往后跑。 事实证明,这是一个极端错误的选择。 因为身后正有十几条汉子从芦苇荡中钻出来,一个个手持雪亮的钢刀,正不顾一切的朝着这边跑。 虽然早就料到会有人沿途拦截,却怎么都没有想到会从背后下手,场面顿时一片大乱。 那些人到底是怎么冲过来的,他们以前埋伏在哪儿?为什么刚才没有发现?等等这些问题全都不是慕天颜慕大老爷能够理解的,他只是象个被吓坏了小女孩一样尖声嘶叫着,抱住脑袋再次调头跑了回来,一头扎进囚车底下,只露出一个硕大的肥屁股。 这个时候的慕大老爷脑海中一片空白,仅剩下唯一的一个念头:“老天爷,观音菩萨,还有所有过路的神灵仙佛,一定要保佑我慕天颜平安无事,千千万万万千要保住这条小命儿……” 惨烈的厮杀已经开始,虽然看不到外面的情形,却能够听得出来:这是一场前后夹击式的伏击战,显然预谋已久。 一直都期盼囚车能够顺利通过自己的治理区域,千万不要出任何差错,结果却是怕什么来什么,还是出事儿了。 第三百五十七章 老熟人 呐喊声,怒吼声,还有兵器划破肌肤砍在骨头上的那种钝响,把慕天颜慕大老爷吓的魂不附体,他最担心的就是有人发现了他的存在,随手戳一刀或者是扎一枪,那就真的要命了。 他象是急于往窟窿里钻的大老鼠,拼命的往囚车的车板下面挤,但那肥硕的打屁股却死死的卡住了,让他无法完全把自己隐藏起来,始终把半个身子暴露在外。 “噗通” 闷响当中,好像有什么东西狠狠的撞了囚车一下,随着一阵剧烈的摇晃,一颗人头滚落过来。 那人显然是史环的同党,被一刀斩下了脑袋,虽然已经死透了却没有闭眼,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睛正对着慕天颜慕大老爷,直勾勾的瞪着他。 四目相对,高邮县尊慕大老爷直接就吓尿了,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呼喊之后,又担心呼喊之声把自己暴露出去,只能死死的咬住自己的拳头,不让自己继续发出声音来。 就在这个时候,好像有什么人踩着了他的脚丫子,虽然疼的钻心却不敢发出任何声响。就在他极力忍耐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的身体在往后移动。 有人在拽他的腿脚。 我暴露了,有人发现我了! 这个发现吓的他头发都立起来了,好像发了疯的拼命踢蹬。 “是我,是我啊老爷……” 这个熟悉的声音……是邬师爷。 县尊慕大人终于放心了。 邬师爷和几个衙役一起,拽住县尊大老爷的腿脚,好像拖一头死猪,把他从车底拖了出来。 直到这个时候,堂堂的县尊大人才终于有机会看到战斗的情形。 这场围绕囚车展开的生死大战已经到了尾声,虽然短暂但却惨烈无比。 那些个穿着便装扮成乡民的亡命之徒已经被砍翻了十几个,还有十来个依旧在奋勇拼杀。 负责押送囚车的清兵就有一百多,还有四五十个八旗战兵,除此之外更有慕大老爷带来的五十个步弓手和衙役,泱泱近三百人的规模。对方却只有三十来个的样子,竟然敢于下手! 他们的胆子太大了,已大到了天上去。 这才是真真的亡命之徒啊,一点儿虚的都没有。 谩骂呐喊之声还在继续,最后的那十来个亡命之徒不仅还在负隅顽抗,甚至还在不停的朝着囚车这边靠拢,分明就是想把史环救出去。 救史环?那已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那群亡命之徒似乎已经意识到了这次行动的失败,猛然发了一声喊,在付出三条人命之后,竟不顾一切的朝着这边冲了过来。 这般悍不畏死的舍命搏杀,真把慕天颜慕大老爷给硬生生的震慑住了。 囚车上的史环眼睁睁的看着那些“亡命之徒”一个接一个的倒下去,猛然爆发出一声呐喊:“死则死尔,不必枉费性命救我,不值——” “已不可为,诸位父兄速退,速退——” 在这种情况下,能舍生忘死拯救史环的,不消也可以知道,要么就是史德威手下的死士,要么就是曾经和史环并肩作战的兄弟。 这一批人,一个一个全都满腔热血,前仆后继,早把生死置之度外。 但这么死,有些不划算。 每倒下一人,史环就心如刀绞,不停的高声呼喊着:“不值,速退——” 或许是真的领会了史环的心意,最后残存的那几个“亡命之徒”忽然改变了冲击的方向,竟然分成前后两个部分。 前者不顾一切的朝着两旁的芦苇荡退散,后面的那三个人则疯狂砍杀,拦截追击的清军。 几十个清军围歼三人,注定断后的这三个人会身死当场。 “忠义常——” 那人已经被砍断了一条腿,明知必死却毫无畏惧之色,呐喊声中,至少十柄砍刀劈头盖脸的落了下来,登时就把他斩成了碎肉。 就在这生死之际,明明已经逃到道旁的那个“亡命之徒”,又朝着囚车这边看了一眼,刚好和慕天颜慕大老爷的目光对上。 这人的面容依稀有几分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慕天颜却想不起他是谁。 那人一转身,钻进芦苇荡中去了。 看着他逃离之时的姿势,看着他那略显瘸拐的步伐,慕天颜慕大老爷猛然记起一个人来:杨丰,杨疯子。 那人分明就是杨疯子,绝对不会有错。 杨疯子已是慕大老爷的老熟人了,他记的非常清楚。 “追——” 听到邬师爷的喊出来的这个“追”字,慕天颜慕大老爷真恨不得一巴掌抽在自己这个师爷的脸上。 追杨疯子?你他娘是不是疯了? 眼瞅着大旗军就要打过来了,你该敢追杨疯子?这不等于是把史德威和李大帅一起给得罪死了么? 慕天颜慕大老爷正要开口阻止,却发现邬师爷正在用力的朝他挤眉弄眼,拼命的打眼色。 县尊大人瞬间心领神会,立刻就明白了师爷的精明之处。 刚才的战斗中,慕大老爷带来的这批人,事实上并没有参与到战斗之中。 衙役和步弓手仅仅只是治安力量,不是正规军,肯定打不过这样的亡命之徒。 但你毕竟是高邮县尊啊,毕竟有沿途护送囚车的责任,这边都已经杀成了血葫芦,辫子兵死伤那么多,你却“按兵不动”的“看热闹”,还吓的躲藏到囚车之下,这可没法儿交代。 毫不理会身后清军的呼喊之声,也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勇气,刚刚还吓的屁滚尿流的慕天颜慕大老爷竟然“身先士卒”“一马当先”,带着一大群步弓手和衙役们就冲进了芦苇荡…… 哪怕只是稍微有那么一丁点儿的常识,也不会把县里的步弓手带进芦苇荡中,若是敌人还有埋伏,或者是杀个回马枪,步弓手完全就是来送死的。 谁他娘见过在密密麻麻的芦苇荡中射箭的?这不是瞎胡闹吗? 还真的不是瞎胡闹。 因为县尊大人从来就没有想过要经历厮杀,所谓的追赶也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 要是他真的想追上杨疯子,确实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因为杨疯子已经受伤了,而且伤的不轻。 只要循着倒伏下去的芦苇,就能追上杨疯子,他一个人而且腿脚不是很灵便,肯定跑不远。 没走多远,就发现了一滩新鲜的血迹。 这是杨疯子留下的。 又往前“追赶”了一段距离,又发下了更多的血迹,血迹与血迹之前的间隔越来越短,说明杨疯子就在附近。 慕天颜慕大老爷并不是很在意前面的情形,而是下意识的往后看了看。旁边的那个巡街快捕似乎知道县尊大老爷在想些什么,很直接的说道:“老爷放心,这里只有咱们自己人。” 这句话然慕天颜慕大老爷万分尴尬。 这足以说明他手下的衙役们早就看出了他的心迹。 上一会私纵杨疯子,虽然县尊大老爷做的非常隐秘,连洪承畴也拿他没有办法,但官场上的规矩素来就是讲究一个“瞒上不瞒下”,县尊老爷是怎么想的,这些个衙役们早已心知肚明,今天只不过是第一次公然戳破这层窗户纸罢了。 “老爷的心思兄弟们都明白,这世道还说不准是什么样子呢,谁还能不给自己留条后路了?” “是啊,是啊,以前咱们和史环也算是有过香火情,得亏是老爷没有犯轴。就算他李大帅杀过来了,咱们也不怕,说不得还是一桩功劳呢。” “老爷啊,咱们不管这天下的清还是明,老爷您只管做您的县尊大老爷,兄弟们只管办差听喝儿。老爷吃肉我们喝汤,大家的日子还得过下去不是么……” “你们这些家伙……”慕天颜指着这群衙役说道:“这是太懂事了,既然大家都明白事理,我就不多说什么了。再往前追一追,做个样子就回去……” 又往前追了约莫有五七里的样子,包括慕天颜慕大老爷和邬师爷在内的所有人,全都下意识的停住了脚步。 因为他们看到了一个一瘸一拐的身影。 是杨疯子。 他似乎受伤不轻,正躲藏在一出坳凹中裹伤。 杨疯子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群追兵,一把抄起了钢刀,分明就是想扑上来厮杀的样子。 明明已经看到了杨疯子本人,但县尊大老爷和这一干衙役并没有冲过去,而是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彼此交换了一下眼神之后,好像没事人儿一样大呼小叫起来:“那贼人不在这边,肯定是跑到别处去了……” 杨疯子就在眼前,却睁眼说瞎话,说他跑到别的地方去了。 听到这样的言语,连杨疯子都愣住了。 彼此之间就这么对峙着,相互打量着。 慕天颜慕大老爷不住的朝着邬师爷摆手,语气已是十分交集:“东西呢,赶紧把东西拿出来。” 邬师爷还没有明白过来,不知道县尊大人在说些什么:“什么东西呀老爷?” “哎呀,笨,就是给史环……史小姐准备的那些个东西。” 邬师爷终于明白过来,赶紧把背在身上的包袱递到县尊大人手中。 包袱里有些肉干和点心,以及少量的红创药粉,格外还有一个木塞铜水壶,里边装着用蜜汁调过的米汤。这些东西原本是给史环准备的,想找个机会向史环示好。但是史环似乎不想搭理这个“清廷的鹰犬”,刚好现在可以派上用场。 大力把包袱丢了过去,慕天颜慕大老爷就带着一干衙役去别的地方“追击贼匪”了。 但他又有些不放心,走出二三十步以后特意回头看了一眼。 杨疯子已经大开了那个包袱,顿时就明白了县尊大人的心意,却什么话都没有说,这是朝着他遥遥的一抱拳。 “值了!真他娘的值了!” 杨疯子在向我表示感谢呢。 有了这个事儿,以后就算是这世道真的变了,我慕天颜也是“心怀大明的忠义之臣”了。就凭杨疯子的这一抱拳,这身家性命和功名富贵就算是保住了。 不管这天下谁属,这三万里河山是姓朱还是姓爱新觉罗,我这个县大老爷的官位就是铁打的。不论是李大帅的大旗军来了,还是史德威的扬州军到了,我都是有功无罪之人! 第三百五十八章 江湖之远 南京。 观音门外的燕子矶,高高直立于江面之上,凌空而悬江,仿佛一直展翅高飞的燕子,故而得名,又被称为万里长江第一矶。 燕子矶头,矗立着一座碑楼,碑座乃是用整块的玄武岩堆砌而成,护栏则用了洁白无瑕的汉白玉。石碑高七尺二寸,阔三尺六寸,暗谙天罡之数。石碑的正面上方用阳刻的手法雕刻出日月图案,下面则是云纹托底,正中书写了两个斗大的正楷字体:忠义! 这座“忠义碑”的一砖一瓦全都出自民间,和官府一丁点的关系都没有。是九纹龙史二爷号召江南百姓一钱一铢募捐出来的钱财,才终于建成这座“忠义碑”。 按照传统,刚刚建成的石碑就应该用红布遮盖,但却没有,而是在石碑的左右挂起了两条胳膊粗细的彩带。彩色的带子用五色丝线交错,大大小小打了八个接扣。 这东西,是有讲究的,正式的名称叫做“聚义同心绳”,是聚集江湖同道的一种工具。按照流传了千年的江湖规矩,无论哪个门派帮会,只要在门前挂出这个东西,就表示有大事发生,号召南北各地的江湖同道前来帮衬。 碑楼之前,已聚起了泱泱三百多人,这些人南腔北调形态各异,有男有女有僧有俗,却大多携带着五花八门的兵器,一看就知道是出身草莽的江湖好汉。 本地的响水帮,江东的黑虎帮,名动天下的丐帮,甚至是西北的华山派,和山西的同福镖局,乱七八糟的掌门、帮主来了一大堆,还有不少声名不显却急于扬名立万的“大侠”“少侠”…… 作为江湖中人,九纹龙史二爷借着这次树碑的机会广撒“英雄帖”,号召天下英雄齐聚于此…… 侠以武犯禁,这是自古以来的说法,也代表着官府的态度。所谓的“英雄好汉”“江湖豪杰”其实大多带着黑帮的性质,动辄就当街殴斗拔刀相向,官府非常不喜欢这一类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秉承着打压的态度。象今天这样公然进行大规模的聚会,是非常罕见的事情。 “诸位江湖同道,南北豪侠,南京史二这厢有礼了。”史二爷做了个罗圈揖,朝着三百多江湖好汉行了个江湖礼,众人纷纷回礼。 大家都是直来直去的豪情男儿,史二也就不客套了,直接开门见山的说明了自家的心思:“这座忠义碑为何而建?已不必多言,诸家兄弟都心中有数……” 为什么修建这座忠义碑?当然是为了纪念那些为了国家民族抛头颅洒热血的江湖好汉。 在这几年当中,山河破碎国祚蒙尘,多少英雄豪杰泼洒出胸中碧血,多少慷慨男儿前仆后继,一桩桩英雄壮举,可歌可泣。 “现如今是什么样的世道,诸家兄弟都清楚的很,我就不再浪费唇舌,只说这座忠义碑。”史二转过身去,面朝忠义碑背对着身后的三百多江湖豪杰和黑压压的南京百姓,面色郑重的朝着石碑拜了一拜,重新又转过身来朗声说道:“这忠义碑,是江南百姓一砖一瓦捐出来的,说明了甚?说明老百姓心里装着为国为民的好汉们,记得英雄们的慷慨壮举……” “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就大打出手,为了一点点虚名就好勇斗狠,那不叫英雄也不是好汉。真正为国家为民族的,才是顶天立地的汉子,是真正的英雄。为国为民侠之大者……” “刻在这石碑上的名字,无一不是心怀家国天下的真英雄硬汉子,”史二动容的说道:“江南第一刀卫齐敏卫大侠,当不当得起这个侠字?” 所谓的江南第一刀,当然是自封出来的,这位卫齐敏虽然自称大侠,其实本质上和以前的史二差不多,不过是个好勇斗狠的刀客,为了争夺江南第一刀这个名号,动辄就和人打斗比武,血溅当场的事发生过很多次,却引以为豪迈。 事实上,他的刀法只能说是一般,江南第一刀的名头本就有很多人不服气,甚至有人早就向他下了挑战书,约定在某个地点进行决斗…… 但是现在,谁也不会否认卫齐敏这个“江南第一刀”的名头,提起他的名字之时也一定会冠以“大侠”二字,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大的转变,就是因为卫齐敏卫大侠做了一桩惊天动地的大事。 为了救出史公遗女史环,卫齐敏卫大侠率领十几个江湖好汉,在半途之中截杀清军,虽然最终行动失败身死命丧,但这英雄壮举却在一瞬间轰传天下,成为侠义精神的象征。 如卫齐敏卫大侠这样的英雄好汉还有很多,比如万马庄的马庄主,旋风山的厉帮主,黑风岭的司马帮主…… 总之就是一句话,在押送史环的过程中,类似的拯救行动从来就没有断绝过,囚车走到哪里,哪里的英雄豪杰就奋身而起,一次又一次的截杀,一次又一次的拯救,前仆后继永不停歇。 一路押送,一路厮杀,碧血泼洒一路,多少英雄豪杰奋不顾身,多少豪情男儿血洒当场。 每倒下一人,忠义碑上的多出一个名字。 只要是上了忠义碑,那就是让天下人称颂的真英雄,真豪杰,虽死犹生。 “史公遗女,便是天下英雄的亲姊妹,谁要是敢动她毫发,天下英雄就要他死无葬身之地。”史二声嘶力竭的高叫着:“我史二今天就把话放在这儿了,清廷若是乖乖的放了史环妹子还则罢了,若是不放,就没个完!诸位兄弟,你们说是不是?” “是。” “史家妹子就是我的亲妹子,怎能沦于敌手?清廷一日不放人,我们就搅的他一日不得安宁……” 江湖草莽人士发起的拯救行动,看似有些可笑,但却有例可追。 当年蒙元灭宋之时,比今时今日的情形要严重的多,大宋丞相文天祥失陷被俘,在几年的时间当中,无数仁人志士屡起屡灭,不停的发动各式各样的拯救行动,希望能把文天祥救出来,好再次举起抗元的大旗。(这是史实。) 虽然文丞相最终壮烈殉国不屈而死,但却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绝唱。那些曾经为了拯救文丞相而死的豪侠,也全都成了江湖中人心目的偶像和传奇人物。 拯救文天祥文丞相,和拯救史环,虽然时过境迁,却是相同的背景相同的意义,自然引得无数豪情男儿胸中血沸。 “今日能应我史二之邀礼来到这燕子矶的兄弟姊妹,俱为忠义之士,全都怀着救回史家姊妹的壮志雄心。此举千难万难,一个弄不好就是身死命丧的结果,诸位兄弟怯了没有?” 在史二的呐喊声中,几百个江湖豪侠齐声呼喊:“怕个鸟。” “只要救出史家妹子,纵是九死又有何妨?脑袋掉了碗大个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也好让清廷看看我汉家儿郎的气概。” “好,好,好!”一脸说了三个好字,史二猛然转身,朝着右侧大喊一声:“上礼!” 早有人抬出准备好的一个樟木箱子。 众人原以为箱子里装的是金银黄白之物,打开之后才知道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箱子里装的不是金银,而是书籍。 九纹龙史二什么都没有说,而是直接把书籍给一众的英雄好汉分发了下去。 这些江湖草莽之辈,大多是舞刀弄剑的狠角色,此情此景却弄出一箱子书来,确实显得不伦不类格格不入。但是看到书籍之后,却无不动容。 血红色的封皮上,写着五个大字:《草莽英雄传》。 这本书只有薄薄的二十几页纸,但却装帧精致,翻开封皮,扉页上的一篇序文顿时跃入眼里:……甲申国变,时年汹汹,社稷遍染腥膻,山河破碎蒙尘,率兽食人之族窃据大器……终有奋起之士肩扛日月力挽狂澜,我辈圣人门徒心向往之…… ……奋不顾身之勇,胸怀天下之志,神往亦昭日月,虽化身成神,侠名长存天地,浩然正气永留乾坤,漫撒天下之泪,常忆英雄之名,歌之颂之以彰后世……文生楚氏华文记之! 这一篇序言出自楚华文的手笔。 楚华文是什么样的人物,就不必多说了 当朝的尚书大人,更曾组建江南学社,身披大旗闯宫夺门扶保太子登基称帝,绝对是文人当中的偶像级人物了。 大明素来重文轻武,文人看不起武人乃是常态,更何况这些个江湖草莽之辈? 但是现在,楚华文却为这部《草莽英雄传》写了序言,极力歌颂那些抛头颅撒热血的江湖好汉,称之为英雄,具有非凡的意义。 书的正文总共十三篇,第一篇叫做《卫齐敏列传》:卫氏者,讳上齐下敏,芜府卫家庄人氏。少好武,颇有侠义古风……闻史公女落难之讯,眉目欲裂,行截杀之状以拯之……呜呼,大侠卫公者,以壮举身死,烈昭千古…… 第二篇叫做《马雄列传》…… 这是江南学社的相公们专门书写的英雄志书! 为江湖辈著书,还专门写了列传,这样的待遇相当于太史公给荆轲、专诸的标准了,注定是要名垂千古的。 文人给江湖好汉们写书,从太史公之后,这还是第一份。 这是现实意义上的“留取丹心照汗青”了,这样的待遇绝对比什么虚头巴脑的名声高出了一万倍都不止。 纵观千年史籍,能在书本上留名的总共才有几个?千秋百代之后,还有一个“侠”字为后人敬仰歌颂,又岂是“赣州铁拳”“湖州第一枪”之类的江湖诨号能比的? 就在众人深感震惊之际,史二又搬出一个超重量级的人物。 此人是个老妇,约莫六十几岁的年纪,身材矮小弱不禁风,满头华发似难当江风之重。 当史二恭恭敬敬的介绍了这个老太太的谁之后,那些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江湖好汉草莽英雄们无不大惊失色,纷纷行礼。 这是史家太夫人,史公可法的老母亲,史环的祖奶奶。 这是一尊连朝廷都请不动的大神,谁也没有想到,史二竟然有这么大的能量,居然把史家太夫人给搬出来了。 这要是能和太夫人说上一句话,都足够在江湖上吹嘘半辈子的了。 “苏州王炳彪见过太夫人。” “丐帮郭成城见过老祖宗。” “黑虎帮成黑虎问太夫人金安……” “白鱼会江蛟见过老祖宗……” 太夫人虽已老迈,却礼数周全,哪怕是面对这么多的江湖好汉,依旧一一还礼,礼毕之后却没有坐下,而是遥望着江北。 太夫人不开口,谁也不敢大喇喇的先讲话,气氛显得有些沉闷。 过了好半晌子,太夫人才终于开口:“环儿被俘,也不算什么,却要劳动诸位,老身心中实是不安。老身已经听说了,为救我家环女,天下英雄奋不顾身,死伤者众,不值当的,真心不值当的。谁家不是父母精血所化,谁家不是妻儿老小?这事就算了吧,诸位的心意老身心领就是,切在这里谢过天下的英雄……” “我家环儿可以不救,也不值得去救,但这英雄气却不能短了。还望诸位英雄留得有用之身,再做为国为民之壮举。如此,纵使环儿不在了,亦可含笑九泉之下……” 虽然太夫人已经表明了态度,为了救一个史环不值得付出那么大的牺牲,但这仅仅只是一个态度而已,还能真的就此罢手不再去营救了? “老祖宗放心,环妹子就是我的亲妹子,别说是北都了,就算是虎穴龙潭也要闯一闯。” “鞑子若是对环妹子不利,老子……小人一定会带着兄弟们闹他一个天翻地覆。” “谁要是敢动我家妹子一根寒毛,就是看不起我黑虎帮上下两百四十二号兄弟,定要让他不得好死……” 充满江湖气的豪言壮语声中,太夫人只是微微一声叹息…… “太夫人身子骨不好,”搀扶着太夫人的那个使女小声说道:“诸位的心意太夫人已经知道了,且先送太夫人回去……” “恭送太夫人。” “恭送老祖宗……” 第三百五十九章 四海皆兄弟 对于真正的上位者而言,这样的聚会根本就是瞎胡闹。但是,对于这些江湖好汉们来说,却是一桩了不起的大事。 天下英雄齐集一堂,共商拯救史公遗女的壮举,当然个个脸上平添了几分光彩。一个个说着豪迈慷慨的话语,仿佛全都是心怀天下的江湖大豪。 在忠义碑前的聚会,充斥着草莽气息,虽然慷慨豪迈,却终究难脱俗套,斩鸡头烧黄纸歃血为盟的场面一定会出现。 好在史二爷也是江湖中人,早就做了万全的准备,当场摆设香案烛火等物,与这么多的英雄豪杰一起,结成了一个“忠义盟”。 所谓的“忠义盟”,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帮会,而是个非常松散的组织,更多是一种名义上的联合,其实依旧是自行其是,各干各的。 既然有了“忠义盟”这个组织,一定会推选出一位“盟主”,按照江湖上的说法,就是要有一位带头大哥。 一般情况下,“带头大哥”的人选必然是实力最雄厚的那个人,奈何这些个江湖大豪来自四面八方芜湖市,很难说谁比谁更强,没有一个很重可以服众的领袖。在这种情况之下,九纹龙史二爷这个发起人就会得到大家的推举,成为“忠义盟”的带头大哥。 但史二爷却坚辞不受,说什么也不肯做这个“带头大哥”。 “自古道,蛇无头不行,鸟无头不飞,这带头大哥非你莫属,就不要客套了。” “是啊,你九纹龙在江湖上也是有一号的,且又得过大旗军的勋章,资格肯定是够了!” 当初李大帅授勋的时候,九纹龙史二曾经得到过一面下等黑铁勋章。虽说是最低级的勋章,却是一份莫大的荣耀。到了江湖上,则会直接转化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虽然连史二自己都知道这面勋章的水分太大,但却珍视万分,就算是以他喜爱炫耀的本性也不会轻易那出现显摆。 大旗军的勋章,那是要留给后世子孙的资本,自己死后一定会供奉到祠堂里的。 “咱们忠义盟最要紧的事情就是拯救环妹子,你又是史家的族人,咱们忠义盟的头一把交椅一定要你来才行……” 听了这话,连史二爷自己都觉得脸红。 扬州大战之时,史二爷确实说过这样的话,他自称是史公可法的族人,其实那根本就是自吹自擂在给自己脸上贴金,套用后世的说法,就是“蹭热度”。 史可法的老家在河南,他九纹龙算是土生土长的金陵土著,虽然都姓史,却是八竿子打不着,根本就不存在任何血缘上的关系,连远支宗族的扯不上。 他的这个说法,对于金陵本地的百姓而言,根本就是个笑话。但是,有了今天的这个事儿,反而成了事实。 你史二肯定和史公可法存在宗族关系,说不准还是近支哩。要不然的话,你怎么会费心费力的为营救史环出这么大的力气? 就算是你心怀忠义之人,那史家太夫人是何等样人?岂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请出来的? 要不是你九纹龙和史家有很亲近的关系,深居简出从不露面的太夫人会出来给你站台? 史家太夫人能够出席今天的这场“盛会”,确实“惊世骇俗”,唯一的解释就是史二真的是史可法的族人,甚至有可能是子侄辈的近亲都不是没有可能。 只有史二本人知道真相,他之所以能“请”得动太夫人,不是说他史二的脸大面子足,而是李大帅之功。 能够请动太夫人的人物,不敢说绝对没有,但也一定屈指可数,而他李吴山李大帅一定是少数几人当中之一。 史家太夫人露面,完全就是李吴山在背后运作的结果。 但是,“江湖同道”们说起这个事情了,史二也不可能自打自脸把以前的牛皮吞回去。 江湖好汉,最讲究的就是言出必行一口吐沫砸个坑。 虽然不可以否认,但史二却另有说法。他朝着众人团团一揖:“不受这带头大哥之位,不是我史二和大家客套。如此为国为民之事本应当仁不让,但我史二却知自己德行不够威望不足,不敢居此位子,到时候我自己丢人现眼是小,误了大事就不好了。” 史二坚持不肯做这个带头大哥,但却不能没有个主事之人。对于这种情况,史二早有准备。 “我推举一人,想必诸位兄弟一定会首肯。” “二爷推举何人?” “李吴山李大帅,做咱们忠义盟的带头大哥,应该够了吧?” 李大帅? 不论是身份地位还是影响力,甚而至于名头,那才真的是如雷贯耳,肯定是足以胜任忠义盟的带头大哥。若是由他住持忠义盟的事物,当然也可以跟着沾光不少呢。 问题是,那李大帅是何等样人,怎么会理会这江湖草莽之事? 对于这些乱七八糟的“大侠”“少侠”“帮主”“寨主”而言,一个“带头大哥”的名头可以给自己增添不少威望,但对于李吴山却是“自降身份”了。 “李大帅早有书信在此!”关键时刻,九纹龙史二爷取出了李吴山的亲笔信。 与其说这是一封书信,还不如说是一篇檄文,上面却用的是李吴山的私人印章,虽然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但却绝对是真的。 “……近闻忠义相聚之事,吴山不才,不敢落于人后。奈何军务缠身不能亲往,唯有转书信一封以明心迹。与会者,皆忠义之士侠肝义胆之雄……” “……英雄相聚,共商义举,吴山视天下英雄为兄,共举大义之旗。待到光复河山天下太平之时,吴山定与诸位盟兄把酒言欢……辱弟吴山手书!” 李吴山的这封信并没有什么具体的内容,多是一些客套话,但却被九纹龙等人视为瑰宝,直接就扯旗了李吴山的虎皮做大旗了。 李大帅说我们这些“英雄豪杰”是他的兄弟,虽然这是一句典型的客套话,却被史二给具体化了:“不若就让李大帅做这个带头大哥,诸位意下如何?” 这还用问吗?肯定是一千个同意一万个同意。 于是乎,几百人乱糟糟的举行了一场歃血为盟的隆重仪式,共同推举李吴山为忠义盟的“带头大哥”,遥尊李吴山为“忠义盟”名义上的首领和精神领袖。 能和李大帅扯上关系,正是这些江湖好汉们求之不得的事儿。 虽然这事本身就是顺水推舟半真半假,但是有了李大帅的这份亲笔信摆在这里,以后大家也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和李大帅称兄道弟了。 “李大帅是我大哥,我们曾一个头磕在地上。” “我和李大帅义结金兰,是异姓的兄弟!” 这得是多么体面的事情啊! 一场战乱但却热闹的“结拜仪式”过后,李吴山就又多了三百多个“异姓兄弟”。 “忠义盟”得到了史家的支持,还有李吴山在背后撑腰,偌大的名头,让这些大侠好汉们觉得脸面上有了光彩,腰杆儿也硬了很多…… “咱们老爷还真是别出心裁呢。”金雀儿把刚刚看完的那张字条丢进炭盆之中,看着纸条子在火焰中卷曲起来很快化为灰烬,笑呵呵的说道:“和江湖好汉们义结金兰,这种事我真的想不出来。” 那张字条,是史二通过大旗军的外围渠道转过来的,详细叙述了今天的事情。 忠义碑前忠义相聚,这事固然是李吴山的授意,但却是金雀儿具体策划实施。要不然的话,仅凭一个史二不可能弄出这么大的声势。 对于银雀儿来说,这完全就是一场热热闹闹的大戏,她尤其喜欢那些个“江湖好汉”,并且充满了好奇心。 “我听别人说,江湖上的高手,全都厉害的很,一个人最少能打十个,什么谭家拳、五虎断门刀,都是顶顶厉害的武术。” 江湖好汉全都是武林高手,高来高去的轻功,隔山打牛的拳法,摘叶飞花的暗器,等等这些江湖传闻让银雀儿无比神往。尤其是那些个“侠女”们除暴安良的故事,她早就听过无数遍了,甚至经常幻想自己和某个功夫高绝的名门正派的少侠行走江湖的故事…… 这种事儿,也就只有天真的银雀儿才会信以为真,金雀儿却是一丁点都不信。 什么样的武林高手也挡不住正规军的冲杀,一个江湖好汉或许真的能匹敌一个战兵,但一百个江湖高手绝对打不过一百个战兵。 协同配合冲锋陷阵,这些个东西不是江湖好汉们能够匹敌的。 要是江湖好汉们真的那么厉害,国家还养那么多的正规军做甚? 江湖传说大多不靠谱,多是些夸大甚至神话了的东西,最多也就是骗一骗银雀儿这样的无知之人罢了。 但这不代表他们没有影响力。 他们的影响力不是体现在战斗力层面,而是体现在舆论层面。 所谓的江湖好汉,多是地方上的帮会组织,对于下层的影响力很强。 李吴山之所以做这个“带头大哥”,就是看中了他们的对下层的这种影响力。 庙堂之上的衮衮诸公,对于江湖人士大多秉承一种深恶痛绝的态度,却忽视了他们的影响力。若是运用得法,这将是一股很大的力量…… 第三百六十章 组长 一弯残月高悬于天,东方的启明星分外明亮,这个季节特有的雾气朦朦胧胧的缠绕在树梢之间,沾染是身上渐渐化为冰冷的水珠儿。面前的篝火已经燃尽了,细小的火苗子有气无力的跳动着,有些不甘心似的渐渐熄灭,仿佛刚刚咽下最后一口气的老人,那一堆灰白色的余烬就是他的尸体。 天色还没有完全放亮,黑夜还没有彻底褪去,天地之间全都是一片青蒙蒙的颜色,就好像是隔着一道轻薄的青色幕布,视野中的一切都微微泛着青光。 水边的鸟儿展开翅膀,扑棱棱的飞了起来,不知名的小虫儿在叫了大半夜之后似乎终于累了,四周一片寂静。 辅兵取水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大半夜没有睡好的朱季兴刚刚打了个短暂的瞌睡,很快就被惊醒。 “战前检查。” 随着这个熟悉的声音,朱季兴条件反射一般的跳起来,仔仔细细的检查过了自己的铅弹囊和火药囊,又把火铳、捅条检查了一遍,确认一切都已经准备妥当之后,按照平日里训练之时养成的习惯,大声汇报着:“检查完毕——” “朱季兴。” “在!” “出列。” “是。” “枪套不对!”组长陈茂指了指朱季兴腰间的枪套子,用很严厉的语气说道:“你这样挂枪套,会导致刺枪无法用最快的速度取出来,真到了近身相搏的时候,这个小小错误很可能会让你丢掉性命!” 朱季兴赶紧调整枪套,达到标准程度。 “以往训练的每一个细节,都至关重要,若是因为你一个细微的失误而倒下,会导致队形的空缺,至少需要三个战友才能弥补,弥补了吗?” “明白!” “大声一点,我没有听到。” 朱季兴扯着嗓子大喊:“明白!” “很好,归队!” “是!” 朱季兴他们这些新兵已列出三个大小相同的队形,随着连续两声悠长的竹哨,组长陈茂自行归队,下意识到站到了朱季兴的前排,回头小声对他说道:“一会上阵杀敌的时候,别慌,按照平日的作训服从哨声的节奏就可以了。” 这两声长哨,是最后一次战前准备的信号,约莫十个呼吸的时间过后,就要投入战斗了。 这并不是朱季兴第一次参与真正的实战,早在湖广的时候,他就已经历过一次真正的战斗了。 但他却没有任何斩获,完全就是怀着紧张的心情开了几枪,然后就是一场莫名其妙的胜利。他甚至不知道胜利到底是怎么来的! “这次战斗,敌军准备充分,必然会有箭雨覆盖,说不能还有骑兵冲阵。你不要怕,也不必理会他们,开枪就好了。” 小组长陈茂,更象是个贴身的保姆,无微不至的照顾着朱季兴,同时也象一个兄长或者是老师,处处对他加以照看。 “清军的箭雨或许会很密集,但不要紧,他们最多能射一到两轮,就会被我们的炮兵打烂……” “陈大哥我不怕……” “不要叫我大哥。” “是,组长!” “等你回去之后,我就再也不是你的组长了。” 学生兵当中没有组长这个资格,只有吴山军校的内务处才有。陈茂这个组长,更多是为了照顾新生。回去之后朱季兴就再也不是新手了,自然也就不再需要这个贴身保姆式的组长。 这让朱季兴有些伤感,正想说点什么,猛然响起一声短促的竹哨,紧接着又是一声。 谁也没有说什么,整个队伍齐齐而动,沿着湖畔的路径出发了…… 当东方终于现出一抹鱼肚白的时候,战斗已经打响。 对于朱季兴他们这一队新兵而言,前面的战场到底是什么样子根本就无所谓,那是郎太平张三娃他们应该关心的事。 这一队新兵总共三百来人,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沿着前面的学长们开辟出来的路径一路往前,打退敌人从侧翼方向发起的反击和倒卷,顺便清理残敌。 隆隆的火炮声连绵不绝,密集的闪光就好像暴雨时节的闪电,把青蒙蒙的天色照的通红。 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硫磺味道,一阵微风吹过,血腥的味道随之弥漫开来。 对于那些零星的敌兵,朱季兴他们这三个小队毫无兴趣,也不会去追杀,因为那根本就是徒劳无谓的挣扎,地支营撒开的展现更加宽广,会收拾他们的。 对于学生们而言,他们不需要知道总体战略和具体的战术,只是如同一架严丝合缝的机器那样配合前面的主力就好了。 新式军队,不需要塑造出张大娃那样的“战斗英雄”,他需要的是一颗又一颗螺丝钉。 就如同事先分析的那样,刚刚被前面的主力打散的清军,在经历了最初的失败之后,再一次集结起来,从侧翼发动了攻击,试图倒卷回来抄张三娃他们的后路。 和其他的同学们不一样,朱季兴是带着使命进入吴山军校的,他始终在用心的揣摩这个全新的兵种和前所未有的战斗模式。 火器新军的战斗方式虽然很精致,但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迅速突破。 利用猛力的火力和绝对的秩序,在最短的时间内撕开敌人的防线,快速前途深入进去,摧毁敌之主要核心部分,穿插、切合就完全成了水到渠成之事。 火力一定要猛,在一瞬间倾泻下去。 突破一定要快,不用理会牵制、策应等等,直接突进去,这是最基础的东西。 朱季兴已经开始学到了一点真正的本事…… 竹哨声猛然一促,完全就是最本能的条件反射,朱季兴下意识的端起了火铳,做好抵腰射的准备。 这是长时间训练的结果。 从斜面上冲过来的清军,约莫有四五百人的样子,或者更多一点,分成左右两个部分。 完全就是因为集结的时间不够充分的缘故,这两部分清军根本就来不及做出更加细致的部署,只能仓促的发起攻击。 就在这个时候,朱季兴猛然听到一阵地动山摇的轰鸣声。 火炮最先发威了。 这个时候的朱季兴突然有些懊恼,因为他忘记了计算火炮轰击的准确时间点,到底是应该在四百步之外还是更近一点儿?这是一门学问,在实战中学到的东西绝对有用,但他却忘记观察和计算了。 “你在做什么?” 当陈茂的声音猛然响起的时候,朱季兴才意识到自己走神儿了,他的火铳口竟然撞上了陈茂的后腰。 赶紧收起杂乱的念头,重新进入到临敌战斗状态…… “砰” 前面陈茂组长他们那一排最先开火。 在竹哨的有节奏的指挥之下,朱季兴他们这一排越过前排,成为最前方。不需要瞄准,只要有一个大致的方向,密集的火力会自然而然的形成杀伤。 就在朱季兴扣动机括的时刻,清军的反击几乎同时出现。 敌人的第一轮箭雨比预估的要稍晚一些,而且稀稀拉拉,并没有大军厮杀的那种可怖密度。 并不怎么密集的箭雨已经升上了高空,在视野当中就好像一群黑头苍蝇,爬高到了极限之后倏然落下,划破空气带着嘶嘶的轻微尖啸之声,带着白茫茫的寒光…… 朱季兴不知道自己的同学们是不是怕了,至少他确实有那么一点畏惧,本能的抬起头想要躲闪,但是在军校中所经历的严格训练让他没有那么做,而是对落下的箭矢“熟视无睹”…… 一个循环的射击之后,前面的清军已倒下去一小半儿。 清兵正挥舞着刀枪,哇哇怪叫着往前冲,他们太急于展开势均力敌的近身肉搏了,以至于队形呈现出一个宽大的正面,这等于是把自己暴露在对手的火力范围之内。 他们是在送死! 事实却是如此,当陈茂组长再次“循环”到了朱季兴前面的时候,只一阵排枪就打的清军矮了下去。 一切的一切都是按部就班,身后的那五门支援性质的火炮已经开始延射了…… 这样的战斗简直就好像是在训练,是在打靶,只不过不是打木靶,而是活靶! 朱季兴觉得自己已经适应了这样的战斗节奏,就好像是在军校当中的作训一样,尽然有序的再次越过组长陈茂。 就在这个时候,一支箭矢斜喇喇的飞了过来,直接钉在陈茂的胸口。 陈茂的身体稍微一歪,就好像盲人走路的时候撞在墙上的那种感觉,身子猛然一僵,打了个趔趄。 “陈大哥……”尖叫声中,朱季兴下意识的搀扶住了陈茂。 那支箭插在陈茂的胸口,尖锐的箭镞已完全没入身体内部,鲜血流淌出来,把黑色的军装染成了红褐色。 “陈大哥受伤了……” 这是朱季兴第一次亲身经历近在咫尺的伤亡,他真的慌了,拼命的托着陈茂的身体,不顾一切的捂住伤口,就好像这样真的能够止血似的。 这当然是个徒劳无谓的动作,鲜血顺着他的指缝流淌下来,根本就止不住。 “陈……” “啪!”面对朱季兴变声变调的呼喊,陈茂直接甩给他一记脆生生的耳光。 “队型,队型,傻玩意儿,队型……” 只有保持密集的队形,才能实现最大效率的杀伤,这是最基本的常识。朱季兴去试图搀扶陈茂的举动会造成队形的空缺,这需要至少三个战友才能填补。 这是陈茂对胡吉祥曾经的叮嘱。 我的死活无关要紧,你的使命的战斗,而不是救人。 这就是陈茂想要表达的意思。 这一记耳光没有白挨,虽然打的脸颊火辣辣的疼,眼泪都被打出来了,却终于记起了自己的使命。 放下陈茂,又一次端起了火铳,以无比娴熟的动作从火药囊肿“舀”出黑色的粉末,装填、举铳、射击,整套动作一气呵成毫无拖泥带水之处,就好像平时的训练那样连贯、流畅…… 第三百六十一章 我族长兴 “组长……”因为太过于牵挂陈茂的伤势,战斗方一结束,朱季兴等人就急不可待的跑来探望。 陈茂的伤势远比他想象中的情形更好,虽然裹在胸口处的白布已经被鲜血浸的通红,精神却很不错,看到朱季兴等人之时,面带微笑的问道:“打胜了?” “是,组长,我们胜利了。”朱季兴又专门补充了一句:“我格杀两名敌军,是我亲手杀的。” “好,很好。”平躺着的朱季兴向他投来赞许的目光,看着他脸上还没有完全消退的巴掌印子,笑呵呵的说道:“打疼了吧?我向你道歉……” 陈茂的这一记耳光,还真够重的,不仅抽的朱季兴口鼻流血,连牙齿都显得有些松动了。按照吴山军校的规矩,这是一个错误的举动: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虽然可以处于严厉的体罚,但却必须按照校规来执行,长官私自打人耳光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这已不是朱季兴第一次挨打了。 当初他受不了吴山军校的生活之时,就曾经被长平公主狠狠的打过一回,那是代表大行崇祯皇帝和周中宫行的家法,是以家长的身份打他。 正是因为那一次被打,朱季兴才从真正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有了后来的军校生涯,开始了一段和以前迥然相异的人生。 这一次,陈茂一记耳光打在他的脸上,和当初长平公主的那一次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让他真真切切的明白了新式战斗方式的精髓和最核心的东西。 作为一个全新的兵种和一种前所未有的战斗方式,火铳步兵之所以能够屡屡摧破强敌,并不是因为火器本身的犀利,而是在于绝对的纪律和绝对的秩序。 步兵方阵中的每一个火铳兵,都是一颗螺丝钉,千百个由生命构成的螺丝钉共同组成一个精密的战斗机器。那样情感也不需要情感,只是按部就班的前进前进再前进,只有做到真正的心无旁骛,才能把绝对是纪律转化成为直接的杀伤能力。 决定胜负的不是勇猛拼杀,而是集体协同。个人的生死和情感,必须彻底摒弃掉。 这是关键之所在。 “一点都不疼!”朱季兴故意做出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组长这一巴掌算是把我给打明白了,让我真正知道火铳兵应该怎么样去战斗。等组长的伤势养好了,再打我几巴掌,肯定能明白更多道理……” 在一片哄堂大笑声中,陈茂笑道:“当时我也是因为情急才打了你……” “我也是请急才挨了打。” 虽然都是情急,但却含义不同:陈茂所说的“情急”,是因为他很清楚的知道方阵的队形必须坚定的保持下去,不能因为某个人的死伤就出现空缺。而朱季兴说的“情急”,则是因为过分在意陈茂的伤势,以至于违反了战斗纪律。 虽然含义各有不同,但战友之间的情份却表现的淋漓尽致。 一番闲话,让气氛显得轻松活跃了很多,最终还是说起了陈茂的伤势。 朱季兴用一种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口吻说道:“当时看到组长胸口中箭,我还以为……以为组长要荣耀了呢,着实吓的不轻……” 在吴山军校当中,牺牲被看做是一种最后的荣耀。 “我不会那么轻易就荣耀了,”陈茂用同样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语气说道:“民族大业未竞,阎王怎敢收我?不过是区区箭伤而已,就只当是被蚊子叮了一下,转过天去我就又能活蹦乱跳了。” 一箭射中胸口,生死只是瞬间,当时确实把朱季兴给吓坏了。好在陈茂的伤势并没有想象当中的那么严重,那枚要命的箭镞卡在肋骨之间,并没有伤到脏腑。 陈茂的气色看起来很不错,让朱季兴和其他的同学愈发放心了不少,气氛变得更加轻松活跃…… 就在这个时候,几个军医走了过来,很不耐烦的推开围拢在陈茂身旁的朱季兴,劈头盖脸的问了一句:“出发之前,你已写好遗书了吧?” “是。” “遗书中是否已写好所有未竞之事?” “无。” “因为战争顾,你身死之后,尸体可能不会带回去,而是就地安葬,你同意吗?” “同意。” 好端端的怎么就说起这个了? 出发之前每一个人都写好了遗书,本来就是吴山军校的例行规矩。但陈茂的气色明显很好,似乎并无大碍,为什么要说“安葬”“尸体”之类的字眼儿? 难道说这也是例行的规则? 但是,朱季兴等人很快就发现并非如此,其他的伤兵病没有这样的“待遇”,而是仅仅只问起陈茂一个人。 这是怎么回事? 朱季兴赶紧拽住那个军医:“陈组长的伤势很重?” 军医面无表情的吐出两个字儿:“闷膛!” 这两个字,似乎有着某种可怕的魔力,登时就让朱季兴手足冰凉如坠冰窖,脸色顿时变得惨白如纸。哆哆嗦嗦的拽住军医不肯放手:“……闷膛……还有得救么?” “听天由命吧。” 听到这句话,朱季兴感觉自己的脊梁骨被抽走了,整个人软绵绵的好像一团烂泥,脑袋里好像钻进了一万只绿头苍蝇,嗡嗡的响个不停。 要不是死死的抓住了什么东西,他都要瘫倒下去了。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在终于缓过神儿来,嘴皮儿哆嗦着说道:“组长……你……你为何不告诉我们?” 与失魂落魄的朱季兴相比,陈茂反而显得无比从容,脸上甚至还带着一丝笑意:“我也是怕你们担心,不想对你们说起……不过现在你们已经知道了……擦干你的眼泪……” 朱季兴终究还不是一个心志如铁的决绝之人,知道了陈茂的真实伤情之后,早已忍不住的落下泪来。 所谓的“闷膛”,就是大规模的内出血。 一般的外创红伤,都被统称为“皮外伤”,只要没有伤及脏腑就不算什么大事儿。事实上并非如此,在很多情形之下,因为贯穿伤害或者是钝器打击,就会引发“闷膛”。在当时的技术前提之下,这是一个完全无解的医疗难题。 因为大量的内出血灌进胸腔,必然会引发剧烈的内感染,也就是中医常说的“内溃”。在抗生素出现之前,这是非常致命的伤害。 偏偏这种致命的伤势外表却一点都不显,更不是即刻死亡,而是要经历几天甚至十几天的漫长煎熬。伤者先是出现低烧,然后体温越来越高,逐渐陷入昏迷状态,最终在没有知觉的情况下步入死亡…… “哭什么?作为一名战士,可以流血但却不能流泪!”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儿,陈茂说的轻描淡写:“再者说了,我这不是还没有死么?闷膛又不是一定会死,说不得我能熬过去呢……” 不是即刻死亡的伤势,总有熬过去的可能,但是这个概率微乎其微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按照一般的说法,出现了“闷膛”的状况之后,只要能熬过七天的时间,就算是挺过来了。当然,这仅仅只是经验之谈,不具备参考意义。 事实上,真正能够熬过七天而不死的人,十不存一。 刚刚抬手抹去眼泪,泪水就又模糊了眼睛,朱季兴死死的握住陈茂的手,已哽咽难言:“组长,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尽管说出来,我一定会帮你实现……” “唯愿我族长兴!” 到了这个时候,陈茂竟然没有任何私人的心愿。 虽然陈茂的年纪比朱季兴大不了几岁,却展现出了一个纯粹的军人应有的气魄和心胸。他的形象在朱季兴心目当中顿时变得更加高大。 唯愿我族长兴! 唯愿我族长兴!! 陈茂的心愿质朴无华但却宏大无边! 金银钱财,功名富贵,宏图霸业,等等那些个东西,在“我族长兴”的心愿面前,全都变得一钱不值甚至毫无意义。 帝国兴衰更替,王朝轮换无常,唯有我族长兴才是至高无上的追求,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可以付出一切可以牺牲一切,这就是李吴山想要对自己的学生们传达的信念,这就是李吴山的思想精髓。 在这个瞬间,朱季兴忽然就明白了,明白了一个事实:吴山军校的学生们之所以能够平推横扫所向披靡,犀利的火器和全新的战斗模式,都只不过外在的表现形式。 大明朝不是没有火器兵,但却每一次都被打的大败,说明这根本就不是武器装备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 在生死交错之间一往无前,宁可牺牲也要保持最基本的队列,这样的纪律和秩序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李吴山一直都在说这是一支全新的力量,现在的朱季兴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所谓的全新,不是说的武器装备,也不是说的战斗模式,而是全新的思想。 学生们将牺牲视为荣耀,不是为了钱财权势,不是为了富贵荣华,而是一个无比崇高无比坚定的信念——唯愿我族长兴! 他们已经把这个信念至于最高地位,成为坚不可摧信仰! 信仰,才是一切的核心! 第三百六十二章 我是卧底 “都准备好了没有?”高邮县令慕天颜不住的抱怨着:“平日里一个个滑溜的很,怎到了这节骨眼儿上就扯后腿呢?都给我快着点儿……” “差不多了,准备的差不多了!”县里的步弓手和三班衙役都换上了大明官差的服色,正拎着大剪刀把脑袋后面的那条“猪尾巴”剪下来。 慕天颜慕大老爷把那个素金顶子的管帽随手一丢,身后的邬师爷揪住他的发辫,一剪刀下去…… “嚓” 轻响声中,发辫落地。 为了掩盖光秃秃的脑袋瓜子,县尊大老爷专门戴上了一顶软帽子,看起来好像是个戏台上的小丑,但县尊老爷却一点都不觉得丑,反而意气风发的大喊了一声:“来呀,打起老爷我的大旗来……” 站班的衙役头目赶紧打出一杆七尺多高的大旗。 赤色旗面上写着一行大字:大明知高邮县事慕! 按照常理,只要穿上袍服戴上顶戴大家就知道他是县大老爷了,根本就不用再画蛇添足的弄这么一面大旗。 县令打旗,旷古未有,但却是高邮县出现了,但却没有办法的事情,虽然慕大老爷真的很想换上一套大明朝的官服,但却很难在急切之间找到。为了彰显自己的身份,只能打出这样的大旗了。 清军已经败了,李大帅很快就要进城了,以前那些为清廷效力的官员胥吏不无战战兢兢,唯恐触犯了李大帅的虎威惹祸上身。 李大帅这人,素来嫉恶如仇,最为痛恨认贼作父之辈,光是听到李吴山这个名字,就让那些曾经背叛了大明投靠了大清的人们哆嗦个不停了。 慕天颜慕大老爷却一点都不怕,唯恐不够招摇,不仅公然打出了自己的“旗号”,还专门找了吹打班子,锣鼓唢呐一路敲敲打打,热热闹闹好似娶媳妇一般。 大军克复高邮,按说这些“清廷的鹰犬走狗”就应该自缚了双手,老老实实的拜伏与城门之前,但这位慕大老爷却弄出了很大的排场,一点担心害怕的样子都没有。 不仅慕大老爷本人毫无畏惧之色,甚至连他手下那些负责治安的步弓手和衙役、站班、快捕(可以理解成人们常说的捕快)都一个个面露喜色,就好像是在办喜事一样…… 当李吴山骑着高头大马进城的时候,两旁的大旗军士兵纷纷行礼,慕天颜慕县令也在行礼。 他的这个礼节有点特殊,不是跪拜,而是如那些个穿着黑色军装的大旗军士兵一样打了个军礼。 一身不伦不类的装扮,脑袋上还戴了一定软帽,身后打着一杆大旗,竟然还行军礼,立刻就引起了李吴山的注意: “你就是伪高邮县?”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你就是给清廷效力的狗官高邮县令吗? 慕天颜大声说道:“下官正是大明知高邮县事慕天颜,下官见过忠勇公……” 听了这话,李吴山立刻就愣住了。 这幅口气,不象是个纳城而降的清朝县令,反而更象是个请功讨赏的自己人。 以慕天颜的身份,就应该自称“罪员”才对,他却自称下官,只有同一个体系中的人才会使用这一的称呼。但大明朝和大清楚绝对不是一个体系,这是什么意思?而且他应该在李吴山面前表现的更加惶恐一点儿,至少应该称李吴山为大帅,而不是直接称他为忠勇公。 李大帅和忠勇公,虽然都是特指李吴山本人,但意义却大不相同。 这是个什么狗屁浪荡的东西?也敢在大帅面前放肆? 张大娃只一挥手,立刻就有几个兵丁上前。 对于这样的狗官,根本就不用客气,尤其是在大军进城的时候,你有什么资格这样的和李大帅说话? 能在官场上混的,无一不是成了精的老狐狸,这个狗屁县令,而且还是伪清的县令,做出如此反常的举动,必然事出有因。 果然。 “下官有重要军情上报忠勇公……” 这高邮县都已经打下来了,还有什么重要军情? “说。” “是关于杨丰的……他还活着……” 杨丰是史德威的人,曾和史环等人一起接受过李吴山的“先遣特训”,对这个人印象深刻。 在史环部被洪承畴剿灭的史环,原以为这个人已经死了,想不到这个狗屁县令却说他还活着。 “你认得杨丰?” “下官不止认得他,还屡次相助史环部杀敌建功……” 听了这话,连李吴山都愣住了。 史环部先遣小队,是专门杀清军的,而你却是清廷的地方官,怎么可能相助史环和杨丰等人?若有这样的事儿,我早就应该知道,为何从未听说过? “下官虽身在高邮,心中时时刻刻都在牵挂着朝廷,为我北伐大计不得不隐忍至今,今日我大明王师终于兵临江北……” 这一番说话的口气,就好像他不是清廷的官员,而是大明朝的卧底一样,就差直接讨要封赏了。 我是大明卧底,这种事不是空口白话随便说说的,一定需要实打实的证据才行。 要想证明他的身份,其实非常简单,只要杨丰站出来说句话,也就可以了。 但是杨丰却不知所踪! “下官可以自证清白。” 慕天颜慕大老爷的意思是:我自己就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证明我不是投靠了清廷的罪员,而是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大明孤忠之臣。 “你如何自证?” 慕天颜从袖子里摸出一页写了字迹的纸来,毕恭毕敬的用双手捧着高举过顶。 在杨疯子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这一页纸就是慕天颜保住身家性命和一身富贵的宝贝,也是他的底气。 这是县尊大老爷的自辩书。 自辩书洋洋洒洒,写的就是当初史环部被洪承畴的“囚笼政策”困在高邮湖,利用金铃堂给山东清军转运物资回航之际,登上了船只,顺利跳出了洪承畴的天罗地网,转移到了高邮之南,奇袭了木货厂的事儿。 这个时代,不大可能存在“无间道”的说法,而且李吴山也不相信这个清廷的县令会是史环的盟友,但这个自辩书却可以证明一点:慕天颜肯定知道史环等人转移的详细过程,而金铃堂参与其中这是一个绝大的秘密,事先连史环都不知道。 当初史环等人能够顺利的转移出来,虽然不能说明慕天颜真的帮助了先遣小队,却可以就说明他没有告密,这至少是一个同情的态度。 在没有胆量反抗清廷的情况下,也不敢得罪江南,而是首鼠两端两面下注,这就是典型的墙头草。 李吴山稍一沉吟,马上把慕天颜的自辩书收了起来,脸上挂着和蔼的笑容:“高邮县之事我已经知道了,你做的不错……” 将他称为高邮县,而不是伪高邮县,虽然仅仅只是少了一个字,却意义重大。 李大帅说他是“高邮县”,那他就是“高邮县”,李大帅的认可绝对比江南朝廷更加真实有效。县尊大人的位子绝对是保住了。 “不过是下官份内之事,不敢当忠勇公金口一赞。”继续端着“我就是大明忠臣”的神态,装模作样的说道:“高邮方复,忠勇公必有万千细务,下官率县衙上下人等,恭候忠勇公差遣……” 忠勇公的差遣,无非就是出榜安民、清理府库,绥靖地方等等这些事物罢了。 李吴山刚刚进城,慕天颜就主动表四处“恭候差遣”,其实就是在强调他这个县尊大人的身份。 李吴山已经看破了他的这点小小心思,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好,若有所需,军中自会有人去找你,切要小心在意周全办理才是。” “下官万不敢懈怠……” 李大帅多忙啊,哪有那么多火星时间和这样芝麻绿豆的小角色逗咳嗽? 恭送李大帅离去之后,一众的压抑等人和邬师爷顿时就爆发出一声欢呼。 李大帅没有和大家为难,而是承认了大家都是“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大明忠义,这官职和差事就算是保住了,不论时局如何变换,却能否始终屹立不倒,这就是本事。 这样的小角色,不可能做出称雄称霸的事情,只要能保住就的那点利益就已经非常非常的知足了。 “老爷果然厉害,面对李大帅,竟然可以气不长出面不该死,小人是真真的服了。” “李大帅果然虎威凛然,我都不敢抬头去看,老爷却可以侃侃而谈,本事,这就是本事。” “这一回不仅没有落罪,还保住了前程富贵,全都仰仗老爷了!” 在一片歌功颂德声中,虽然慕天颜真的很想继续做出一副意气风发的姿态,但却还是怯了,抹了一把额头上的细汗,心有余悸的说道:“说什么面不改色,都是虚的。其实我这心里怕的紧,唯恐一个应答不对惹了李大帅的不高兴,到时候别说是保住富贵,只怕是连脑袋瓜子都保不住了呢。我这两条腿呀,早就抖的不成样子……” 李大帅确实虎威凛然,刚才面对他的时候,慕天颜始终感觉到一股极其强大的心理威慑力,但却说不清楚到底是在害怕什么。 虽然一口一个“下官”的说着,看起来好像是镇定从容,其实早已汗透重衫。一层又一层的冷汗早就把衣裳打透了,滑滑腻腻的紧贴着身子,好像包裹了一层密不透风的壳,好不难受…… 第三百六十三章 大清柱石 “传圣上口谕……”宣旨的太监拖着长长的尾音,用吟唱般的腔调说道:“英亲王乃我大清柱石朕之叔王,这次非奉调而离重地,你究竟想做什么?” “吊唁摄政王。” 宣旨太监早已把每一句话都背的滚瓜烂熟,模仿着顺治小皇帝的口吻说道:“那你为什么要带这么多的兵?” 你唁祭摄政王就唁祭好了,为什么还要提兵北上,都已经到了真定府地界了,你做何解释啊? “摄政王新丧,唯恐朝廷不稳,故而提军。” 摄政王多尔衮死了,朝廷里一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变故,为了大清国的稳固,我才带着大军回来,其实就是想帮着朝廷稳住局面。 “有礼亲王郑亲王他们,朝廷安稳的很,朝廷已经调了肃亲王的兵,英亲王不必忧虑……” 这是拿正红旗和镶蓝旗压我呢,是在想我示威。至于说调了肃亲王豪格的兵,这样的言辞阿济格连一个字儿都不信。 豪格带着兵跑回来,分明就是存了和阿济格一模一样的心思,都是成为第二个多尔衮。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利用豪格来制衡阿济格。 虽然阿济格和豪格都不会听从于现在的朝廷,但太后却可以利用他们之间的根本矛盾,让他们相互牵制…… 借力打力玩弄权术,实现局面的再平衡,这是太后惯用的老套路了 “遵旨!谢恩……” 阿济格的恭敬态度,让宣旨太监暗暗的松了一口气,悬在心头的那方巨石终于落在了实处。 这次从京城出来给阿济格宣旨,其实就是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的危险举动。 阿济格带着大兵一路从湖广跑回来,他是来做什么的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这个时候给他传达万岁爷的口谕——其实就是太后的口谕,万一阿济格打起了清君侧的幌子一个弄不好就要血溅当场,宣旨的太监们一定会被阿济格砍了做祭旗之用。 英亲王阿济格都已经带着大军到了真定府,再往前一步就是京城的范围了,根本就不在乎杀一个传旨的太监。 传达了万岁爷(太后)的旨意之后,宣旨太监赶紧过来,做出一副奴颜媚骨的神态:“英亲王的忠诚之心万岁爷和太后都是知道的,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只是摄政王新丧,京城里边的局面有点乱。这个时候,难免有些风言风语。不过嘛,万岁爷和太后还是一如既往的信赖王爷……” 明明已经剑拔弩张就要刀兵相见了,还在上演着君贤臣忠的老旧戏码。 阿济格稍微打了个手势,早有人把准备好的一封银子塞到了宣旨太监的手中。 “这……奴才怎么敢要英亲王的赏?” 嘴巴上说着客套话,却老实不客气的先把银子收下了。 这倒不是说宣旨太监有多么贪婪,而是他不敢不收。 拒绝了英亲王的银子,就是拒绝了英亲王,那绝对不是闹着玩的,说不准就再也回不去京城了呢。 “烦劳公公给万岁带个话,就说我一定会遵照万岁的旨意,一定会原地驻守等候朝廷安排,但唁祭摄政王之事却不好耽搁……” “是,是,奴才一定把英亲王的话带给朝廷,一定一定……” 用比较客套的言辞把宣旨太监打发走了,从屏风后面走出来一个年轻人。 是阿济格的长子合度。 “你们说,朝廷会相信我的话吗?” 没有任何犹豫或者是迟疑,合度直接说道:“不会,就刚才阿玛说的这些话,太后和礼亲王他们,连一个字都不会相信。” 你阿济格都已经把大军从湖广带到了真定府,在这一多月的时间里对朝廷的旨意充耳不闻,在这个时候反而会遵从朝廷的旨意停下脚步?太后根本就不会相信,老狐狸代善更加不信。 “既然他们都不信,你为何还我这么说呢?” “他们根本就不会相信阿玛,只会相信现实。”合度很有把握的说道:“他们以为,豪格一定会对阿玛形成强有力的牵制,而且他们一定会用尽种种挑拨的手段,让阿玛和豪格斗个你死我活两败俱伤……” 摄政王多尔衮一死,阿济格就不顾一切的往回跑,以此同时豪格也在怀着同样的目的做着同样的事情。 以现如今朝廷的实力,根本就无力同时应付阿济格和豪格,唯一的办法就是充分利用这二人的野心,极尽挑拨离间之能事,就算不能豪格和阿济格自相残杀起来,也让他们相互忌惮相互牵制,形成一种平衡的状态,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只有这样才能继续维持着京城的局面…… 这确实是太后的手段,却早被合度看的一清二楚了。 “那接下来应该怎么做?”阿济格越来越倚重于他的长子了:“咱们总不能真的在这里停留不动吧?” “先把朝廷稳住。” “怎么稳住朝廷?” “孩儿自有办法。”合度笑道:“只要在唁祭摄政王的细务上做文章,总能争取些时间出来。到时候阿玛就可以直接鳌拜了!” 打鳌拜?为什么要打鳌拜? 阿济格无法理解。 “这鳌拜是我们的心腹大患,不击破他,始终不能稳稳的掌控局面……” 鳌拜是太后的铁杆拥护者,当年在拥立福林的事情上是出了死力的。他率领两黄旗的部分人马,在山东以南、淮安以北一带,最主要的任务就的剿灭此起彼伏的义军,同时作为洪承畴的强力后援。 当多尔衮把吴三桂从关外调进关内的时候,太后就已经动了调鳌拜回来的心思,多尔衮死后为了稳住京畿一带的局面,更主要是为了牵制阿济格,特意给鳌拜下了秘旨。 现在的鳌拜,已经带着大军从鲁南运动到了高唐一带,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上威胁着阿济格。 鳌拜确实是一员虎将,但阿济格却并没有把他放在眼里。至少在湖广大战之前,他有绝对是实力蔑视鳌拜。 在湖广之战当中,阿济格直属的主力八旗战兵被李吴山的学生兵打的凄凄惨惨,死伤惨重,实力大不如前,不得不更加倚重左部人马。 虽然左部人马的数量众多,占据了绝对的兵力优势。但鳌拜手中的是精锐的八旗兵,真要是打起来,阿济格的信心并不是很充足。 “一定要打鳌拜。”合度很有把握的说道:“阿玛想一想,当我们去打鳌拜的时候,豪格会做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阿济格根本就不用去想,直接就给出了答案。 “豪格一定会来个捷足先登!” 在阿济格和鳌拜大战的时候,豪格一定抢先一步控制京城,毕竟“挟天子以令诸侯”这种事正豪格的目标。 没有了阿济格的前置之后,野心勃勃的豪格一定会这么做。 “孩儿就是希望豪格这么做。”合度大笑着说道:“到时候,豪格一定会和礼亲王他们抖个你死我活……” “就凭豪格那点人马,怕是打不过太后吧,吴三桂就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礼亲王、郑亲卫,还有西大营的那点人马,看起来人数好像不少,其实根本就是驻军,战斗力远不如正规野战军。真正值得顾虑的是吴三桂的关宁军。 若是吴三桂出手的话,豪格未必能讨到好处。。 “阿玛放心啊,吴三桂不会动的,孩儿可以断定,就算豪格真的打进京城去,吴三桂也会按兵不动。”合度说道:“他要的是利益,而不是为了谁去拼命。而且这吴三桂也是个野心勃勃之外,就如同躲藏在草丛中的毒蛇,只有瞅准了机会才会发出凌厉的一击,没有绝对的把握,他不会出手。如我是吴三桂,一定会这么做。” “让豪格先和太后去拼,这固然是好,但是……我真的没有把握击破鳌拜,至少在短时间内做不到。”阿济格忧心忡忡的说道:“到时候要是吴三桂见风使舵,就算他按兵不动,岂不是让豪格掌控了京城和朝廷?” “阿玛又错了,”合度遥指南方说道:“阿玛根本就不需击败鳌拜,更不必和他拼命,只要把他堵住,压着他往南退,自然会有人收拾他。” “你……你是说李吴山?” “就是李吴山。”合度的眼睛已经眯缝了起来,眼角的弧度就好像是一只刚刚偷吃了肥鸡的小狐狸,略略的有些残忍,更多的还是狡诈:“那李吴山是个心思敏锐的豪杰,洪承畴已是瓮中之鳖,早一天晚一天而已,他跑不了。只要阿玛在前面一堵,李吴山就会调转方向,挥师向北。到时候阿玛占据了大义,鳌拜也就只能和佟图赖一起,去和李吴山拼命了!不消一个月,大势可成!” 对于李吴山的战斗力和强悍程度,阿济格心中雪亮。 当初在湖广的时候,作用八旗主力和数量庞大的左部人马,都打不过李吴山。有他在前面堵着,后面的李吴山一定能把佟图赖和鳌拜的屎打出来。 对此,阿济格毫不怀疑。 这确实是一个杀气腾腾的毒计,暗算了豪格又出卖了鳌拜,等于是把淮安和鲁南直接让给了李吴山。 这是在出卖大清的利益。 但却符合阿济格本人的利益。 作为大清国的开国元勋之一,这让阿济格的心理感觉到和别扭。 “阿玛,难道你还没有看出来么?”合度说道:“若是说十五叔死了之后还有那么一点点机会的话,摄政王的死,则已非常明显了。天命不在我大清,一统天下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 “闯军、西军屡剿不灭,李吴山锐不可当,仅只丢失淮扬、淮安、鲁南之地恐怕远远不够,只怕豫南、鲁南也是守不住了。只要能维持住山陕、京畿一线就已是天照应了。若是不能尽快收拾局面,说不得还要退守关外……” 眼下这个局面,对于大清确实非常的不利,尤其是高层之间的内斗,更是雪上加霜,让大清仅剩下的这么点实力无法团结起来…… 退守关外,那就意味着这几年的辛苦全部付诸流水,大清还要回到原来的起跑线上,一统天下只不过是南柯一梦罢了。 对于阿济格而言,这并非绝对不可接受。 毕竟这天下来的有点侥幸,退回关外就退回关外吧,只当是百忙一场而已,事实上并没有损失太多。 作为一个开创局面的勋贵亲王而言,这样的情形确实让他很不甘心。 几十年来,一直都蜷缩在关外的苦寒之地,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而且打出了大好开局,最好的时候这三万里河山已三占其二,最终还是被打回了原型,他又怎么会甘心呢? “阿玛也不那么悲观,维持住山陕燕赵之地还是有机会的。”合度再一次展现出了远超阿济格的战略眼光:“不管那李吴山有多么厉害多么能打,他都不是明皇,而是臣子。他打下的这些地盘,还有他的大旗军,会乖乖的接受明廷的辖制?我看不可能吧?他是要做取而代之的隋文也好,是做黄袍加身的宋祖也罢,和江南明廷之间必有一战。不管是权臣逆而夺取,还是明廷诛灭了权臣,咱们的机会就来了。” “到时候,阿玛若是能够顺势而为,未尝就不是一个开国奠基的局面!” 自古功高不赏,明朝又有诛杀功臣的传统,一旦局面稳定下来,李吴山和明廷之间必有一番争斗。到时候君弱而臣强,和现在的大清有什么分别? 大清国的强盛局面不就是因为君臣之间的争斗才开始逆转的么?只要明廷的局面稳定下来,也一定会出现同样的情形。至于说最后是李吴山篡夺大位改朝换代,还是复隆皇帝铲除权臣中兴大明,对于阿济格来说都是一样的。 大清也好,大明也罢,其实都是形同的形势!只不过有先有后而已。 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了子孙后代的利益,大清国的利益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好,就按你说的办。”阿济格猛的一拍桌子,终于下定了决心:“只等傅勒赫把粮草筹集妥当,就开始动手……” 第三百六十四章 全面失控 “不日英亲王将进京悼祭,着礼部好生办理,不得懈怠。” “嗻。” “一应供给从内府(就是后来的内务府)调拨,规格就高不就低,不要想着省钱。” “嗻。” 在这个炎热的季节里,太后的心情难得象今天这么好。 英亲王阿济格同意按照朝廷的安排,已让大军就地驻守,只带少量的贴身随从进京悼祭多尔衮。对于大清朝廷而言,这是一个巨大的政治胜利。 “英亲王的心里装着大局,就算以前有些过头的举动,也不宜再深究下去了……”当太后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礼亲王代善连连表示赞同。 所谓的“过头举动”,说的就是阿济格擅杀朝廷命官,强抢地方府库的事儿。 阿济格的数万大军离开了湖广之后,一路急速北上,沿途之中勒索地方哄抢府库,甚至还直接杀了一个知府,各种参奏的折子铺天盖地朝堂之上无不哗然。 好在英亲王还算知道大局为重的道理,终于同意了只带少量随从进京悼祭,这是一个巨大的转变,等于是向以太后为首的帝党人物低头服软了。 虽然阿济格是典型的“摄政王党”,但现在的朝廷绝不会追究他的罪责,反而会大加拉拢,因为太后和皇上太缺少这样的硬实力了。 只要阿济格愿意服从朝廷的调遣,就可以不必再担心野心勃勃的豪格,也不必再机会态度晦暗不明的吴三桂。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转变,当然不是因为阿济格有多么“公忠体国”,而是因为实力使然。 朝廷虽然虚弱无力,终究还能凑出些兵马,更有太后的英明,很及时的调动了鳌拜,形成对阿济格的极大牵制,让阿济格深感顾及不敢轻举妄动,不得不向朝廷低头。 只要他不带着大军继续北上,只要他愿意只带少量随从进京,以前的那些个过错都可以既往不咎。 在英亲王进京这个事情上,朝廷格外重视,但却有一点点小小的风波。 因为朝廷已追封摄政王为“义皇帝”,葬礼按照帝王规格举行,这就牵扯到一个礼仪的问题:在外征战多年的阿济格回京之后,到底应该先悼祭多尔衮,还是先拜见顺治小皇帝。 一般情况下,当上一任的老皇帝死去之后,本着“国不可一日无君”的原则,新皇帝会马上继承大统。外藩和外官们则需要先来拜见新皇帝,然后才能去祭拜老皇帝。但顺治皇帝已经继位好几年了,还要不要先来拜见他呢? 这个礼仪上的问题虽然有些麻烦,却不是很难解决,秉承着对摄政王多尔衮的尊重,朝廷决定先让阿济格去祭拜多尔衮。 这个问题解决之后,阿济格又提出一个问题:拜谒梓宫之时,应该使用什么样的礼仪? “义皇帝”中的那个“义”字,就是替代品的意思,也就是说多尔衮并不是真正的皇帝,仅仅只是享受皇帝的规格而已。悼祭一个不是皇帝的皇帝,在大清国的历史上从来都没有过,应该使用什么样的礼仪是一定要好好研究一番的。 鸿胪寺和礼部的人又专门弄了一套“仪注”…… 书文往来之间,已经过了不少时日,但口口声声说着要进京悼祭的阿济格还是没有真的到来,而是反反复复的各种细枝末节的小问题上纠缠个没完没了,不知不觉之间已经耗费了整整十天。 到了第十一天的时候,猛然传来一个石破天惊的消息:在高唐一带的鳌拜遭受了攻击。 阿济格的次子傅勒赫并部将何洛会,突袭鳌拜。 阿济格说,他已经掌握了鳌拜“图谋不轨”的证据,当此非常时刻,来不及细奏,只能以非常手段击败鳌拜,粉碎他“图谋不轨”的“狼子野心”…… 这个消息仿佛砸进深潭的一方千钧巨石,登时就掀起轩然大波,引得朝野一片哗然。 清廷内部的争斗,并没有因为多尔衮之死而烟消云散,反而更加激烈更加极端,从朝堂、宫廷范围之内的政治较量,转变成为最直接的军事冲突。 争权夺势已彻底公开化,连最起码的遮掩都不顾了。 “无耻!”劈手好把一碗热羊奶丢在墙上,天青细瓷摔了个纷纷碎碎,汁水淋漓而下。暴怒的太后就象个脾气很坏的孩子,把视野范围之内的杯盏碗碟全都砸的稀巴烂,好像发了疯一样把桌椅板凳踢翻,顺势将帷幔幕布撕扯下来,不停的用最粗鄙的言辞破口大骂:“反了,反了,阿济格这个混蛋王八羔子,我要杀了他,把他栓在马尾巴上活活拖死……” 原以为还能够一步一步的和阿济格进行博弈,太后甚至早就想好了如何按部就班的让阿济格就范。想不到的是,阿济格根本就不准备和她一个回合一个回合的较量,也不理会那些权谋,而是采用了最直接最粗暴的方式:武力解决。 这恰恰是太后最不擅长的方式。 所谓的权术,在最直接的武力面前,竟然如此的苍白无力。 阿济格把太后给耍了,把朝廷上下全都给耍了 在这十几天的时间当中,原本她还是有些机会的,至少能够做出进一步的防范,但却没有。太后不是没有想到阿济格有可能会诉诸武力,而是不愿意相信。 在很多时候,人们会习惯性的鲜血他们愿意相信的事情,会本能的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看待问题。 恼羞成怒的太后疯狂的打砸着,一个个宫女内宦伏身跪拜噤若寒蝉,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老太监海富摆了摆手,示意众人退下。 宫女太监们如蒙大赦,躬着身子倒退着出了慈宁宫…… 这个老太监依旧拢着双手佝偻着腰身,毕恭毕敬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一棵经历无数风雨的歪脖树! 没有任何劝解,只是面无表情的看着太后疯狂宣泄,一直等到她累了,气喘吁吁的瘫坐在地上,才微微的摇了摇头,无奈的说道:“当初干掉多尔衮,或许根本就是一个错误,很大的错误……” 那确实是个错误。 干掉了多尔衮,还有谁能压服得住各方势力? 太后么? 这个精于计算善于玩弄权术平衡的女人根本无力面对纷乱的局面,局势已经失控。 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实力,仅仅只是依靠权术,分明就是在玩火,一个不慎就会引火烧身。 以前的多尔衮虽然跋扈,却能够维持住局面,还能始终以大清国的大局为重,什么事情都不会做的太过分。但阿济格不一样。 阿济格不是多尔衮。 阿济格想的是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大清国的利益,做事更加肆无忌惮,也更加的没有底线。 当阿济格点起第一把大火的时候,她连一点办法都没有。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有什么用?”太后就象个任性的小女孩,用尖锐的嗓音嘶喊着:“你是在抱怨我么?是在看我的笑话么?” “奴才不敢!” “我要杀了阿济格,一定要杀了这个狗东西……” 杀了阿济格?不过是一句激愤的话语罢了,却不可能实现。 拿什么去对抗阿济格? 西大营那边还有不少人马,但却动不得,那是用来牵制和平衡吴三桂的。若是贸然调出去,万一吴三桂怀有叵测之心,那就真的全完了。 “太后也不必太着急了,虽然西大营动不了,不是还有礼亲王和郑亲王的么……就眼下这个局面,他们应该不会袖手旁观……” 就好像即将没顶的溺水之人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太后赶紧说道:“马上传旨,招礼亲王和郑亲王他们进宫议事……” “太后太心急了。”老太监低声说道:“这个时候就火急火燎的召见两位亲王,反而会显出自家的虚弱,不如沉住气,再等等……” 就在这个时候,郑亲王济尔哈朗最先到了,说是有急事要和太后商议。 “不着急,不着急,让郑亲王先在前面等着,”老太监唤来几个内宦太监,打来了洗脸水,伺候太后重新梳洗打扮。 拿着象牙的小梳子,亲手把太后略显散落的头发梳理整齐,挽了个标注的发髻,又戴上了旗头,小声对太后说道:“越临大事,越要沉稳从容,切切不可让人看出你心里头的慌乱……” 重新装扮一新的太后显得雍容华贵镇定从容,完全就是一副胸有成竹腹有乾坤的神态,从镜子里看着神态恭敬的老太监,不动声色的说道:“海富啊,你伺候了我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想要什么,甭管是金子还是银子,只管开口对我讲……” “对!”老太监笑道:“就是这样的口吻,这才是太后应有的样子。” “别让礼亲王他们等久了,你随我去前边看看……” “嗻。” 太后伸出一只手臂,老太监赶紧搀扶了,不紧不慢的出了慈宁宫…… 在前面等候的济尔哈朗早已等的不耐烦了,远远的看到太后的身影,赶紧迎了过来:“太后,出大事儿了……” “慌什么?”太后依旧面带微笑:“不是英亲王的事么?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罢了。我估摸着礼亲王已听到了消息,等他过来之后咱们好好的议一议。咱们大清国的事儿,不能总是让我和皇上操持着,你们这些老成的宗室王爷也应该分担一些才是……” 果然,没过多久礼亲王代善就来了。 作为宗室皇族当中资格最老年纪最大的亲王,素来沉稳老练的代善带来了一个更坏的消息:西边的豪格斩杀了朝廷的监军,打出了“奉天平乱”的旗号,兵进山西宁武关…… 第三百六十五章 野心膨胀 “我们和你们不一样,我们崇道尚佛,不信你说的这些个东西。”吴三桂哈哈大笑着说道:“我估摸着,你们佛郎机人信的上帝,应该和我们这边的佛祖、玉皇差不多。” “尊敬的王爷,这不一样,上帝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坐在吴三桂面前的这个人金发碧眼眉高而目陷,是个老子佛郎机国的传教士,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洋和尚”,但却顶戴花翎袍服煌煌,穿了一身大清的官服。一口汉话虽然略显生硬,却还算流利顺畅,至少能够听懂。 这个洋和尚的叫埃文斯,音译成汉名之后就叫安文思,是耶稣会的传教士,来到中国已十几年了,是汤若望的“同事”,曾经和汤若望一起制定历法研究天学。 自从汤若望被多尔衮定罪之后,这个安文思也受到牵连。因为和豪格走的很近,托了豪格的关系才洗脱了罪名,继续在钦天监任职,专门负责编撰星历。 和很多外来的传教士一样,这个安文思虽然是钦天监的七品官,但他的“主营业务”却是传教。尤其是在多尔衮死后的这段时间,京城里的洋和尚们空前活跃,纠集起一帮子信众竟然在宣武门外盖起了什么劳什子的教堂,逢人就是说“信天父”“得永生”的鬼话…… 若是在以往,吴三桂根本就不会拿正眼看他一下,更不可能听他说这些不着边际的鬼话。 我吴三桂是何等样人,连佛祖和玉皇大帝都不相信,会信什么鬼的上帝? 吴三桂当然不是吃奶念佛的善男信女,之所以还在听洋和尚说这些没有油盐的淡话,就是因为他知道这洋和尚根本就是豪格的“使者”。 “安教士不会是专门来劝我信你们那个上帝的吧?” “当然不是,尊敬的王爷阁下,鄙人是受了上帝的指引,同时还有肃亲王阁下的委托,来找尊敬的平西王商量帝国大事……” 上帝的指引?说的很真是好听,分明就是豪格的指引嘛。 这个洋和尚,说话未免太直接了,一点儿都不婉转,这让吴三桂有些不适应,但却非常高兴,因为他不想浪费唇舌。 “尊敬的平西王阁下,您对帝国的建立做出了卓越贡献,阁下的功劳有目共睹……”在这种事情上,传教士安文思的说话方式充满了佛郎机特有的直率和坦诚,完全就是胡同里赶猪——直来直去:“摄政王阁下升入天国之后,作为前任皇帝的儿子,而且是年龄最大的儿子,肃亲王阁下有责任维持帝国的稳定。如果由他出任新的摄政王,尊敬的平西王阁下应该全力支持他……” 原来豪格是想当摄政王,成为第二个多尔衮。 对此,吴三桂一点都不意外。 虽然豪格素来与多尔衮不和,但他却想成为多尔衮那样的人,在事实上执掌大清国的江山社稷。 若是换个别人来说,一定会尽可能的含蓄和委婉,但这个洋和尚却说的非常之直接。 在安文思这些欧洲人的心目当中,摄政王死去之后,就应该由大王子豪格成为第二个摄政王,维护帝国的利益和小皇帝的安全。 只有这些洋鬼子才能大言不惭的说出“你应该支持豪格王子”的话语,在吴三桂的心目当中却全然没有这样的概念。 什么是应该?什么是不应该?我凭什么要支持豪格? “三桂蒙朝廷恩宠,理当为国尽力,然三桂自知才疏学浅见识浅薄,如此朝廷大事,不敢妄加议论……” 这句话听起来没有任何营养,完完全全的就是谦虚客套之言,若是换做别人,立刻就能听出这几句话的弦外之音:你他娘的不给点好处就让我支持豪格?凭什么?当我是豪格的走狗不成? 这是在要好处谈条件呢。 如此简单明了的心意,安文思却没有听出来:“尊敬的平西王阁下,你的军队很能打仗,对于帝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请你不要太过于谦虚……” 谦虚?我这是谦虚吗?我这的要好处呢,这该死的洋和尚,竟然完全不懂! 就这样的一个愚昧蛮夷,还敢掺和到如此重大的事件当中,到时候只怕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吴三桂毕竟位高权重,不适合直接张口索要好处,那洋和尚却是个“不解风月”的蛮子,竟然还在口口声声的夸耀着吴三桂的忠诚:“在帝国建立的过程中,尊贵的平西王阁下就曾经做出过无可估量的贡献。肃亲王阁下希望平西王阁下保持原有的忠诚,用阁下的忠诚为帝国的长期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忠诚? 这样的字眼儿用在吴三桂的身上不仅可笑,简直荒谬。 吴三桂才不在乎什么帝国的稳定,对大清没有丝毫忠诚之心,就好像他对大明一样。 如果强要说什么忠诚的话,他只对自己有那么一点点忠诚之心。 “肃亲王阁下已经得到了上帝的指引,全世界都认为肃亲王阁下应该称为新的摄政王……”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京城一带那好几千信奉上帝的教民全都支持豪格。 在对待传教士的问题上,豪格确实比多尔衮更加的开明,他不仅对从西方来的传教士没有抵触心理,而且对西方的天文、算学、机械等知识称赞不已,并且和欧洲的传教士来往密切。 (在真实的历史上,豪格对于传教士的态度比较友善,尤其是在多尔衮的衬托之下,简直就是传说的天使了,埃文斯当年甚至不止一次的想要他成为上帝的子民。) 什么狗屁的上帝,吴三桂根本就不当一回事。至于他说的那几千个信了传教士的愚妇村氓,就更加的不在意了。 权势的争夺,最要紧的是兵强马壮,说别的都是虚的。 这个洋和尚始终不开窍,说话不得要领,这让吴三桂有些不耐烦了,轻轻的咳嗽了一声。 身旁的心腹爱将马国相顿时心领神会,知道自己必须把吴三桂不方便开口说出来的话语说出来了:“安大人,不是我家王爷不想支持肃亲王,只是……只是我们的兵卒缺衣少粮,连武器都不齐备,恐怕无力支持肃亲王……” “据我所知,平西王阁下的骑士们应该是最精锐的,怎么会缺少武器?” 这个安文思,真他娘的笨到家了,难道你就听不出来我这是在要好处谈条件吗? 既然安文思不开窍,夏国相就不得不把话说的更加透彻一点了。 “肃亲王想要得到我家王爷的支持,必须付出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代价,要不然的话,恐怕我们的兵卒无法发挥作用……” 这一次,安文思终于明白过来了:“你们想得到什么?” 和洋和尚讲话,就不能拐弯抹角,一定要直来直去他才能听得懂。 夏国相取出早就准备的一份清单…… 清单上罗列出的物资写的海海满满,包括至少三千匹战马,不少于七千套甲胄,另有海量的银钱和粮米,以及其他种种物资…… 在这种事情上,吴三桂是绝对不会和豪格客套的,一定会狮子大张口的漫天要价。 就凭清单上的这些东西,就算是把国库掏空,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凑齐。 “平西王阁下要的太多了,”洋鬼子完全不习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的道理,非常直接的说道:“这足够重新武装一支军队,肃亲王阁下不可能拿出这么多的东西。但他可以给平西王阁下另外的补偿。” 这么多物资,别说是豪格了,就算是多尔衮在世,急切之间也拿不出来。所以吴三桂很想知道豪格能拿出什么样的条件来打动自己。 “肃亲王阁下的意思是,可以用帝国的名字给平西王一块封地,一块很大的封地。” 封地? 那就意味着列土封疆,是真正的诸侯了。 这一次,吴三桂终于动心了,他微微的看了看夏国相。 夏国相顿时心领神会,马上问道:“什么样的封地?” “尊敬的肃亲王阁下保证,只要他成为帝国的摄政王,就会把黄河以南的广大土地封给平西王阁下……” 黄河以南全部归吴三桂所有。 这个条件确实充满了诱惑力,简直不可拒绝,但那是以前,现在却不过是平地抠饼望梅止渴的空口白话而已。 虽说黄河以南的广大地盘确实还在大清的版图之内,但是只要眼睛不瞎,就可以看清楚眼前的局势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徐州就在李吴山的掌控之下,扬州的洪承畴已是瓮中之鳖,还能活几天完全取决于李吴山的心意。只要解决了洪承畴,李吴山一定会进取中原,到时候别说是河南了,能不能守住黄河一线还是未知之数呢。 把黄河以南的地盘封给吴三桂,分明就是让他为大清国火中取栗。先不说豪格是不是言而有信,就算是真的。怎么过阿济格这一关? 吴三桂颇为失望,但脸上却一点没有显现出来,只是默默的端起了面前的盖碗儿,不动声色的饮了一口微微范冷的茶水。 这是没有谈成的意思。 夏国相赶紧对安文思说道:“封疆之事只有万岁才能做主,怕是肃亲王说了不算的吧?” 在洋和尚看来,这根本就是一笔交易,既然谈不成那就不谈了。 “既然平西王阁下对黄河以南的土地没有兴趣,那么,肃亲王阁下希望平西王阁下能够恪守中立,对此,肃亲王阁下不胜感激。” 恪守中立?吴三桂稍微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 豪格希望吴三桂按兵不动。 只要关宁军作壁上观,豪格就有很大的把握击破岳托、代善等人,毕竟他执掌的是征蜀的野战军,而是京城一带则多是治安军,战斗力层面上有着本质的差距。 让我按兵不动?这就完了? 难道你不应该拿出点是实实在在的条件吗? 这一次,夏国相没有继续和洋和尚客套,直接就又取出一份清单来,非常直率的对安文思说道:“只要肃亲王把清单上的物资送给我家王爷,我家王爷一定会按兵不动。” 这一次,安文思非常非常的吃惊。 在他的心目当中,按兵不动就是什么事情都不做的意思(事实上确实是这个意思)。既然吴三桂什么都不做,凭什么还敢索要这么多的物资?凭什么还要肃亲王豪格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我们大清国的事儿,你不懂,但我相信肃亲王一定会很明白。”夏国相毫不客气的说道:“你只要把我们的心意告诉肃亲王就可以了,他知道应该怎么做。我家王爷还有事要忙,送客……” 安文思似乎还想说点什么,却已没有机会了。 送走了安文思之后,夏国相说道:“王爷,豪格会答应您的条件吗?” “一定会。” “您真的打算按兵不动坐山观虎斗了?” 吴三桂冷笑了两声:“这笔买卖,明明可以赚一两银子,为什么只赚半两?” “王爷的意思是……”夏国相稍一沉吟,旋即笑道:“职下明白了,王爷是想再吃朝廷一道。” “宫里的那位,还有代善他们,对我的提防之心很重,但是这一次,却由不得他们了。”吴三桂看着窗外的天空,过了好半天才说出一句话来: “大清国完了!”就好像是在谈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吴三桂轻描淡写的说道:“本王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局面,只是没有想到会来的这么快!” 从接到多尔衮的入关密令那一刻开始,吴三桂就知道这大清国必然会有一场大乱,但却没有想到乱世来的如此之快如此之猛! 甲申国变天翻地覆,大明朝轰然倒塌,吴三桂成了平西王。 这一次,大清楚又露出了明显的崩塌之势,就好像当年不会给大明朝殉葬一样,吴三桂绝对不会给大清朝效忠,而是要局势利用到极致,尽可能给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惶惶乱世之中,什么忠孝节义都不过是骗人的鬼话,只有拳头够硬才是真正的道理,汹汹之世,大丈夫当有大作为。 明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当年的李自成都过了过当皇帝的瘾,一个造反头子都能称孤道寡开国建朝。一个蜷缩于关外的小小清朝都能趁势而已生出一统天下的心思,凭什么我吴三桂就不能? 这天下未必就不能姓吴! 第三百六十六章 敲诈勒索 慈宁宫中,顺治小皇帝高坐于上,太后侧坐于旁。 “臣吴三桂奉旨觐见,叩请万岁金安,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顺治小皇帝的声音显得有些遥远,轻飘飘的没有什么力度:“平西王起来吧。” 反而是太后的声音听起来非常真切,虽然软绵绵的却自有一份沉稳从容:“赐座。” “谢座。” 在场的约莫有二十几个人,无一不是国家勋贵朝廷重臣,除了代善、济尔哈朗、索尼和岳托等人,还有兵部、户部的几个堂官,甚至还有内务府的人。 不久之前,豪格打出了“奉天平乱”的旗号,大同总兵姜骧则惺惺作态的“保持中立”,任凭豪格的大军突入宁武关,席卷起一路烟尘朝着京城方向呼啸而去…… 谁也没有想到,大清国的内部争斗会演变的如此激烈如此极端,这已不再是简单的内讧,而是彻头彻尾的内战。 对此,顺治小皇帝一定要表态。 自从多尔衮死了之后,在太后的一力倡导之下,朝廷举行了一个“亲政仪式”,国家大事军政民务全都交给大清天子顺治皇帝来处理。 从表面上看,顺治皇帝已经亲政了,但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国家事务基本还才操持在太后和几个宗室亲王手中,所谓的亲政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 正式朝会的时候,太后会隐坐于御座之后,垂下帘子进行训政,这是大清朝最早的“垂帘听政”制度,与后世的那位“圣母皇太后老佛爷”如出一辙,可谓古今辉耀相映成趣。 因为今日不是正式朝会,也就不必拿捏着摆那个架势了。 随着太后的一声清咳,大清天子九五至尊的顺治小皇帝开始发表长篇大论: “……豪格者,太宗文皇帝长子也,朕之骨血嫡兄,然此辈浑不念祖宗创业艰难,骄纵无度,辜朕心意,肆意妄为毁法而欺君……朕为大清天子,岂能徇私而废法乎?我大清国法何在家法何在……” “……皇叔父摄政王尸骨未寒,豪格者竟声背逆之心,行败国欺君之事,凌兵戈于社稷,狼子野心显露无遗……” “……朕敬天法祖,上仰天意,下顺民心,着革豪格肃亲王爵,罢靖远大将军之职……黜其子妇者五十有二人,交宗人府依律处置……” 朝廷已经对豪格的“奉天平乱”这个事情定性了,就是图谋不轨要造反。皇帝已经罢免了豪格的亲王爵位,革去了他的军职,把他的妻妾子女都给抓了。 这一番话,本应该凛然有力掷地有声,唯有如此才能显示出朝廷的威严。但顺治小皇帝却说的没有起伏,也不夹杂一丝情感,干巴巴的就好像是在背课文一般。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出自皇帝之后的这些话,不过是早就准备的文字,交给皇帝背诵熟了当众说出来而已,就是做做样子走做过场的意思。 昨天晚上,顺治小皇帝反反复复的背诵了一个多时辰,才能一字不差的用金口玉言说出来…… “……豪格行此悖逆之举,哀家很痛心呐,他也是太宗文皇帝的骨血,却被猪油蒙了心,举兵反叛,纵是我有心宽待而不得了……” 太后一开口,众人纷纷大骂豪格,说他是狂悖无知的宵小,是贪心不足的小人。朝廷已经对他这么好了,他还是狼子野心的造反,是一定要千刀万剐的…… “我大清的江山容不得这般损毁,既然那豪格反迹已现,朝廷定然行雷霆手段……” 所谓的雷霆手段,就是武力解决的意思,这是要出动大军去和豪格厮杀了。 吴三桂虽然一言不发,但却愈发感受到了“大清国”的虚弱。 现在的大清国,还拥有半壁江山,带甲控弦之士号称百万,其实不过是个徒有其表的架子而已,内里头早已空虚的可怕了。 所谓的百万清军,不过是毫无根据的“号称”而已,真正能打的还有几个? 豪格竖起“奉天平乱”的旗号已经好几天了,若是朝廷还有一点真正的实力,早就调兵遣将和豪格真刀真枪的厮杀去了,又怎么会白白耽误好几天的时间? 这几天当中,朝廷做什么了? 无非就是权衡而已。 所谓的“奉天平乱”和“清君侧”有什么分别?都是造反! 豪格和大同的姜骧已经公然造反了,朝廷却没有在第一时间表现出强硬的态度,而是反复权衡之后才敢向豪格宣战,内部的空虚已可见一斑了。 太后和代善等人,不停的调兵遣将,光是都统就出动了三个,五花八门的番号让人头晕目眩,其实不过是京畿一带的治安军,也不知有几分战斗力。 大清国的家底到底还有多少,难道多尔衮不清楚吗?如果清廷真的还有能够拿得出手的军队,当初的多尔衮又何必把吴三桂调进关内? 吴三桂已经很清楚的感觉到了风雨飘摇的大清国到底虚弱到了何种程度,他觉得自己只要用力在爱新觉罗家的墙上踹一脚,这座破房子就会轰然倒塌…… “平西王……” 当太后点了他的名之后,吴三桂才赶紧收慑心神,做出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臣在!” “这个事情你是怎么看的?” 这个事情,说的就是豪格谋反之事。 “太后的看法就是臣的看法。” “你的兵驻在京城已有些日子了,总这么闲着也不是回事儿,我的意思呢,是想给你个建立军功的机会,礼亲王他们也是这个意思。就是想问问你,还想不想为我大清继续出力啊??” “臣惶恐!”吴三桂大礼跪拜:“臣受朝廷厚恩,当此国家所需之时,定当一效死力,虽肝脑涂地亦在所不辞。只需太后一道旨意,臣及万千虎贲愿一效死力,虽九死而不后悔……” 只要太后你一声令下,我吴三桂就会拼死作战,太后你指到哪儿我就打到哪儿! 这话说的……真是十分激昂百分慷慨,吴三桂的一片血诚之心已显露无遗,简直感染肺腑催人泪下! “好,很好,哀家早就说过了嘛,你平西王的忠心一点都不比八旗子弟少,都是国家干城朝廷柱石。”太后对吴三桂的态度非常满意,面带微笑的说道:“回头朝廷出一道旨意,加封你为平乱大将军,先为朝廷把豪格给平了去吧!” 豪格自称是平乱大将军,朝廷又封了吴三桂一个平乱大将军的名号,这场战争竟然是两个平乱大将军在打。至于哪个是真哪个是伪,就需要用最后的胜负来检验了。 “听闻朝廷有事,万千将士无不奋起,一个个摩拳擦掌枕戈待旦,就只等着朝廷的启用圣旨了。”体面的话儿差不多已经说完,紧接着就要切入正题了:“然我军自关外辗转而来,诸般兵家器械多不充分,缺少衣被钱粮。兵士们吃些苦也不算什么,若是一战不胜,落了臣的脸面是小,耽误了朝廷的大事是大……” 吴三桂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一定会趁着这个机会狮子大开口,索钱要粮要兵甲要器械,战马车具种种物资,只要是能够想到的,他一定不会和朝廷客气。 对此,太后和代善等人早已有了充分的估计,并且早就预料到了。 他吴三桂若是二话不说就直接带兵出征,那他也就不是吴三桂了。 “朝廷不差饿兵,这个道理哀家也是知道的,专门准备了二十万的开拔银子。待到平西王凯旋归来,必有高封厚赏……” 二十万两,这还只是开拔的银子,已经相当不少了。 但是,这绝不能满足吴三桂的胃口,他想要的东西比这多的多。 取出早就准备的那一份清单,恭恭敬敬的递了上去:“若要一战而胜,还需些许资材,望朝廷尽快准备落实,也好尽早出征尽早凯旋……” 看到这份长长的清单,太后的脸色顿时就变得青白不定,却没有说什么,而是把清单转手交给了代善。 代善看罢之后,依旧什么都没有说。 除了普通意义上的钱粮资材之外,吴三桂还索要大量的战马、甲胄、箭矢等等军用物资,以及不少于两万四千的民夫丁壮…… 这些东西,足够重新武装一支军队了。 这不是私自大开口,而是要把国库彻底掏空,把大清国仅剩下的一点家底儿全都拿走。 在出具这份清单的时候,吴三桂已经有了非常精细的考虑:自己的要价几乎等同于朝廷的承受极限,可以恰到好处的把朝廷掏空,却不会突破大清国的承受能力。 这样的漫天要价,分明就是在要挟。 但吴三桂知道朝廷一定会满足他的要求,因为大清国没有别的选择。 要么满足我吴三桂,要么就等着豪格杀过来。 太后、代善等人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吴三桂早已心中雪亮。 这是要挟,是敲诈,是勒索! 太后和礼亲王代善频频交换眼色,最终还是咬着牙答应了这个条件:“平西王要的东西可真不老少,不过这行军打仗么,本就是打的钱粮,这些个东西,朝廷给了!” “朝廷的信赖之心体恤之情,臣粉身碎骨难报万一,必竭尽所能与那豪格周旋到底!” 第三百六十七章 讨价还价 李吴山看了看那副镶金嵌玉华贵无比的马鞍子,呵呵的笑着说道:“一见面就送出这样的厚礼,手面儿当真不小哇。” 刘良臣非常得体的回答道:“大帅说笑了。” “行了,行了,东西我收下了。”李吴山很随意的摆了摆手:“你回去告诉刘良佐,就说我接受他的归降……” 刘良臣是刘良佐的嫡亲胞弟,同时也是他派过来的“密使”,代表刘良佐本人和李吴山商谈投降事宜。 现如今这局面,清廷的颓势已经显露无遗,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 大清国完了! 作为军法,刘良佐从来就没有打算死心塌地的效忠于大清,更不可能为风雨飘摇的清廷殉葬。从大旗军攻破高邮宝应一线开始,淮扬的局面就已无法挽回,关于这一点,刘良佐已经看的非常清楚了。 想当年,为了保住自己的实力,连多铎都能毫不犹豫的果断放弃,又怎么会在乎一个区区的洪承畴? 对于刘良佐这样的新附军而言,这天下到底是属于大清还是属于大明其实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保住自己的权势和地位。 在拥立了弘光帝之后又背叛了弘光朝,投降了多铎之后又背叛了多铎,根本就不在乎再背叛一次洪承畴。 在大势已去的情况下,和大旗军死拼到底,这个选项绝对不在刘良佐的选择范畴之内。 派遣嫡亲胞弟前来,美其名曰“商谈大事”,其实就是来试探一下投降的可能性。 在刘良臣的心目当中,作为江南明廷最重要的统帅,李吴山一定是个威风凛凛的人物,想不到竟然如此随和。并没有因为他是来投降的故意摆“胜军之帅”的架子,更没有任何刁难之处,而是非常爽快的同意了。 “我接受你们的归降。”这句话简直爽快极了。 听到这句话,刘良臣反而愣住了。 两军交战之际,双方的高层能够直接见面本身就很不容易,为了掩人耳目刘良臣花费了不少力气才终于见到了李吴山本人。原以为还是一场异常激烈的谈判,想不到李吴山竟然这么直截了当的同意了。 我都还没有开出条件呢,你怎么就“接受”了呢? 转瞬之间,刘良臣就明白过来:敢情你李吴山是要我们无条件投降啊! 无条件投降,那就等于是把自己的生死完全交给了李吴山,绝对没有这种可能。 虽然现在的大旗军和扬州军占据主动,而且拥有很大的战略优势,但刘良佐终究不是个软柿子,不是说谁想拿捏就可以拿捏的。 这个李吴山,真是狂妄的可以,竟然要我们无条件投降! 虽然心里早已把李吴山的祖宗十八代都骂翻了,还是做出很有耐心的样子,不卑不亢的说道: “李帅,关于两军事宜,临来的时候家兄有过交代,还有几个克己的小小条件,想必李帅一定不会反对……” “条件?”李吴山做出一个很明显的皱眉动作,用非常不快的语气说道:“投降就是投降,怎么还要讲条件?” 这不是废话么? 不谈谈条件,不给点好处,就要我们投降,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我军愿与贵军化干戈为玉帛,以消士卒伤损之苦生灵涂炭之灾。届时以通扬河为界,归我两军分驻东西,我军改旗易帜归顺大明,仿大红狼、廉金斗之旧例……” 刘良佐想要得到通扬河一带的地盘,其实就是想保住现在的辖区。同时不接受大旗军的改编,而是继续保有自己的军队和独立属性。 这个条件完全有章可循,当初的大红狼、廉金斗就是这个样子,刘良佐不过是想多要一块地盘而已。 这个条件应该不算过分。 可惜的是,李吴山严重缺乏足够的耐心,他根本就不想听刘良臣这个“特使”继续把话说完,就很不客气的打断了他的话头:“够了,够了,这个金马鞍你先带回去,帮我保管好了,旬日之内我自会去取……” 你先把刘良佐送给我的金马鞍带回去,帮我好生保管千万不能有遗失损毁,因为过不了几天我就要带着队伍重新拿回来! 这话虽然说的无风无火,却杀气腾腾,分明就是不加任何掩饰的威胁。 作为刘良佐的特别使者,刘良佐当然不会被李吴山的这句话给吓住,在尽可能的把自己不卑不亢的态度表现出来的同时,针锋相对的怼了回去:“大旗军确实勇武,但我们兄弟也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两万健卒控弦带甲,总要挣一个局面出来……” 这句话还真不是吹牛,毕竟双方的实力都在对手的眼皮子底下,大吹大擂毫无用处。 刘良佐确确实实有两万人马,甚至有可能更多。但那是以前…… 史德威已经和刘良佐打了两场,虽然没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却给对手造成了很大的损伤。至于说现在的刘良佐究竟还有多少兵马,那就不大好说了。 其实,李吴山并不在乎刘良佐到底有多少兵力,而是对刘良佐的实力持相当的怀疑态度。 想当年,江南大战之时,刘良佐见势不妙就抛弃了多铎,带着四五千人马仓皇而逃。回到江北以后,在这个基础上飞速膨胀,转眼之间就又恢复到了原来的规模。 空有很大的规模,战斗力却乏善可陈,这是几乎所有新附军的通病。 就算是用脚丫子想想也知道,所谓的两万人马大多是强拉来的壮丁,无论是组织度还是忠诚度都比不上以前的老底子。 虽然规模依旧,但战斗力却下滑的非常严重,要不然也不会被史德威的一支偏师打的只有招架之功却毫无还手之力了。 “现如今是什么样的世道想必你们比我更清楚,争着抢着过来投降的都要踢破门槛了,多你们一个不多,少你们一个不少。你们没有资格和我讲条件,送客……” 大旗军的士兵可没有李吴山本人这么客气,所谓的“送客”就是把刘良臣等人赶了出来,顺便把那副镶金的马鞍子扔在地上。 按照常理,谈判破裂之后,刘良臣就应该灰溜溜的回去,但他却没有。 作为刘良佐的胞弟,刘良臣很清楚的知道长兄的境地到底有多么窘迫。事实上恰如李吴山所说的那样,和大旗军私下接触的绝不可能只有刘良佐这一家。 江北的十几万大军不过是洪承畴的说法,根本就是“号称”。当年的多铎号称大军二十万,其实也不过是十三万上下,真正可以用到战场上的机动兵力连一半都没有。 现在的洪承畴,号称十三万,事实上总兵力只有八万不到的样子,真正的主力也就是一万七八,连两万都到不了。其中主要包括佟图赖那个不满员的汉军旗,还有从两红旗和镶蓝旗中抽调出来的六千多八旗战兵,再就是原本就驻守在扬州的那半个蒙古旗了。 除此之外,就是数量庞大的新附军。 冷兵器时代的军队,基本都是这样的构成模式。 少量的精锐作为主力,五花八门乱七八糟的军队作为补充,看起来好像兵力雄厚,其实真正能打的仅仅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佟图赖早就“另起炉灶”了,根本就不理睬洪承畴这个“江北总督”。自从大旗军攻破了高邮——宝应一线之后,就等于是把佟图赖和洪承畴切割开来,汉军旗已不能再计算在内了。 虽然洪承畴手中还有点精锐,却只能用在扬州这个最关键的节点,根本就不敢轻易调动。整个淮扬,主要还是依靠杂七杂八的新附军。 李吴山的大旗军从西而东,以扬州军为主的北伐大军从南而北,广阔的战场绵延几百里,六万新附军就好像撒进滚滚江海中的胡椒面一样分散各处,根本无法形成合力。 泗州降了,宝应降了,连高邮都降了,这一幅望风而降的情形和当年多铎进取淮扬之时何其相似? 你刘良佐可以和李吴山死战到底,别人未必有这样的决心和勇气。既然你刘良佐都不想给洪承畴殉葬了,凭什么要别人给洪承畴垫棺材底? 连你刘良佐都要和大旗军私下接触,凭什么别人就一定要傻乎乎的去和大旗军拼个鱼死网破? “争抢着投降”这句话或许有些夸张,但绝不是空穴来风。 别人都投降了,摇身一变就从新附军变成了“大明王师”你刘良佐却要做清廷的孝子贤孙,要铁了心的汉奸,真到了那个时候,大家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刘良佐群起而攻之,刚好可以用来证明自己对大明朝的“忠诚之心”。 大家都是几降几叛的新附军,彼此之间有多大的家底早已心中有数,就算打不过洪承畴的精锐主力,难道还打不过你刘良佐? 正是因为深知局势的险恶,知道自己已经到了悬崖边上,刘良佐才会派遣刘良臣前来和李吴山接触。 要是因为李吴山的强硬态度就真的回去了,就一定会把刘良佐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刚才的“不卑不亢”和“据理力争”,只不过是想要一个更加优厚的条件而已,而是说不想投降。 在外面徘徊了一阵子之后,刘良臣又腆着脸回来了。 这一次,李吴山可没有刚才那么客气了,而是直接把他“晾”了多半一天,一直到了暮色昏沉的掌灯时分,才再次和他见面。 与之相对应的是,刘良臣的身段儿变得极其柔软,态度也不似刚才那么“钢直”,他再也不谈自己想要什么样的条件,而是首先开口询问李吴山能够接受什么样的条件:“还望李帅看在我们兄弟及万千健儿心怀故国回望祖庐的面子上,给兄弟们一条出路。我家兄长曾私下对我说过,改旗易帜之后……” “不是改旗易帜,是投降,若你还没有弄明白这一点,就回去好好想想,什么时候想清楚了再来。”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终究形势比人强,刘良臣咬着牙说道:“好吧,是投降,是我们兄弟在向大帅乞降。” “这才是真正的态度嘛,认清了这一点,以后也就好说了。” “归降之后,我们兄弟定会唯大帅马首是瞻……” 这可不是一句没有营养的客套话,而是蕴含深意份量十足,一个充满诱惑力的条件。 什么叫做唯大帅马首是瞻? 这句话绝不是没有营养的废话,而是蕴含深意份量十足。真正的意思就是:我们投降的对象是你李吴山李大帅,而不是江南的朝廷。 虽然李吴山就是复隆朝的代表人物,但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而且区别很大。 李吴山是何等精明深远之人,当然会听懂这句话的真实含义,但他却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刘良臣继续说道:“不知大帅有什么样的条件?” “这就对了!”李吴山的脸色终于有所缓和,不再那么冷冰冰的拒人千里之外:“你就应该先听听我的条件,而不是向我讲条件。” “仿大红狼、廉金斗旧例,这不可能,你们想也不要想,我一定会把你们打散进行重新改编……”“有兵就是草头王”是刘良佐信奉的宗旨,但李吴山的这个条件却彻底推翻了他的这个宗旨,不准备让他继续保有属于自己的军队。 “作为交换,我可以保证你们兄弟以及相应人员的性命,想要钱的我可以让他做个富家翁。想要当官的我也能帮人谋个一官半职,品级不会比现在低……” 以李吴山的影响,给投降过来的刘良佐等人谋个官职确实易如反掌,至于他对官职高低的保证,根本就是无所谓的事情。 按照大明朝的体制,并不说品阶高就可以了,而是要看实际拥有的权利。比如说内阁成员不过是个五品的职务,基本相当于一个知州。但知州和内阁之间,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这样的条件,已经击穿了刘良佐所能够接受的底线,刘良臣当然不会答应。 “李帅的开价太低了,能否再稍稍的抬一抬?我们兄弟及万千将士一定不会忘记李帅的好处……” “这个条件么……其实已经很不错了,至少能保住你们的性命,你们竟然还想奢求更多,真是贪心不足……”李吴山脸色阴沉的说道:“既然你又回来,说明还是有点诚意的,我也不好把事情做的太绝。你们想要更好的条件,也不是不可以,但却需要你们去争取……” 第三百六十八章 噩耗连连 “大清国完了!” 就象个神经质的精神病人一般,洪承畴反反复复的念叨着这句话,一直到他连自己都烦了的时候,却又跪拜于那尊观音像之前,仿佛老僧入定一般。 洪承畴素不信佛,因为他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即便是现在,他也没有想过让神佛降下任何奇迹,只不过是寻求一种心理安慰罢了。 从军事层面来看,整个江北的局面已到了糜烂崩坏的程度,就算是诸葛重生武侯再世也收拾不起来了。 但是,洪承畴心底还有那么一丝虚无缥缈的希望,他希望最后的奇迹赶快降临。 所谓的奇迹,就是京城的太后。 只要太后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大清国的局面,尽快的结束内战,或许还有一丝转机。 对,是内战! 虽然大清国早就露出了明显的颓势,但洪承畴却做梦都没有想到,局势会崩坏成这个样子。他更没有想到,局势的剧烈变动竟然如此之快。 仅仅只是两个月多一点的时间而异,大清国就已风雨飘摇岌岌可危了。 阿济格突袭鳌拜,豪格率领大军威胁京城,自己人都要把人脑子打成狗脑子了,还如何抵挡江南的北伐?如何抵挡气势汹汹的大旗军? 难道说天命真的不在“我大清”? 大清国的迅速崩坏,还真的和那虚无缥缈的“天命”没有一丁点的关系,纯粹就是自己作死。因为上天曾经给过大清国一次机会,而且还好的把握住了。 李闯寇京,崇祯殉国,吴三桂献出山海关,这样的机会一千年能够遇到一次,已是非常奢侈非常侥幸了。 事实上,大清国确确实实的抓住了这次机会,并且唱出了一个满堂喝彩的“开门红”:击闯破明,攻山陕河朔之地,取河南中原腹心,进川蜀而下湖广,兵锋直指江南,最近的时候曾经登上过南京的城墙。 局面一片大好,一统天下指日可待,但却戛然而止。 虽然很多人都觉得大清国由盛转衰似乎是命中注定,毕竟大明太大而大清不过是崛起于苦寒之地的蛮夷,能够进关已经是天大的侥幸,不可能真的一统中原,逞一番兵马之强以后自然就会失败。 但洪承畴却不这么认为。 让大清有盛而衰的不是什么天命,而是大旗军。 正因为大旗军顶住了多铎的猛烈攻击,没有出现“一波流”的平推横扫,彻底打碎了一统天下的美梦。 李吴山打造的大旗军虽然厉害,但却远远没有真的达到天下无敌的地步。 世人都认为大旗军是天下至强的武力,在李大帅的率领下百战百胜所向披靡。但是,洪承畴却看的非常清楚:当初在扬州的时候,若是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大旗军的身上,而不是把大量实力虚资在扬州城下,当时的多铎完全有可能击破大旗军。 大旗军不是天兵天将,但李吴山确实是个不是出的人才。 只有洪承畴这条成了精的老狐狸,才能看出大旗军真正的厉害之处:大旗军的战斗力并不比最精锐的八旗劲旅更强,真正厉害的是李吴山本人而不是大旗军。 大旗军只不过被李吴山摆在期盼上的那一枚棋子,充其量也就是一个“车”而已,虽然可以平推横扫,但棋子终究是棋子。能够发挥出多大的作用,完全取决于棋手的水准。 李吴山总是能够在最恰当的时候把这一枚棋子用在最恰当的地方,总是能够卡住整个棋盘上最关键的那个“点”。如此一来,已到了尾盘的残局死棋就活过来了! 这才真正的国手! 如果太后也是这样的国手,大清国就还有机会,未尝不能把局面扳回来。 “大人,京里的邸报到了。” 洪承畴一直都在密切关注这京城的消息。 “平西王率部迎战豪格……” 看大这个消息,洪承畴的脑袋“嗡”的一声,顿时面色如土,失魂落魄般瘫坐于地,发出梦呓般的呻吟:“完了,大清是真的完了!” 在这个之前,如果说大清国还能期盼什么奇迹来扭转乾坤的话,这个消息就是钉在大清国棺材上的最后一颗钉子:大清国连一点希望都没有,彻彻底底的死透了,连诈尸还魂喘一口气的机会都没有了! 吴三桂是什么样的人? 那就是一条喂不饱的狼,只要机会合适他一定会露出森森獠牙。 朝廷对他百般提防千般戒备,平西王吴三桂的阴险狡诈连摄政王多尔衮都深感忌惮,最终还是因为一己私利做出了“引狼入室”的举动。 现如今,太后等人竟然启用了吴三桂,还让他带着大军和朝廷的最后一点家底去迎战豪格! 这是一步臭棋,而且是导致最后崩盘的那一步臭棋。 真不知太后是怎么想的,竟然会把吴三桂这条野狼当走是俯首帖耳唯命是从的忠犬! 当年的大明朝如何?在闯军寇京之计,在崇祯皇帝发出“全城死守以待吴卿”的最后时刻,吴三桂回去救援了吗? 在李闯灭明之后,吴三桂表面顺从暗地里勾结多尔衮献出了山海关,导致了李闯的最终败亡。 吴三桂的什么样的人,朝廷应该已经看的很清楚了,为什么还要在这个最关键的时刻用他?难道说京城里的局面已经到了不得不启用吴三桂的地步?要不然的话,就算太后犯了糊涂,老谋深算的代善等人也不应该犯这个天大的错误! 洪承畴甚至已经想到了将来的情形:带着朝廷全部希望的吴三桂一定让朝廷彻底绝望,他根本不会和豪格对阵,而是在双方之间反复摇摆,左右逢源前后通吃…… 在这之前,洪承畴觉得李吴山很有可能会成为大清国的掘墓人,现在看来,他真的错了。在大清国的棺材板上钉上最后一颗钉子的很有可能就是吴三桂而不是李吴山! 大清国之兴,来自于吴三桂。 大清国之灭,很可能也是来自同一个人。 这真是成也吴三桂,败也吴三桂,冥冥之中似有定数。 在这个瞬间,连洪承畴都有些迷茫了:难道说这一切真的是天意?真的早已注定?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巧? 作为一方统帅,这个时候的洪承畴已彻底放弃了最后的幻想,他再也不期盼奇迹的出现,而是必须为将来更加糜烂的局势做好准备。 虽然李吴山已经卡在高邮一线,但是现在的洪承畴依旧手握几万大军,真要是不顾一切做出“壁虎断尾”的举动,彻底放弃淮扬不顾一切的回撤,未必就没有机会,只是付出多大代价的问题罢了。 收拢所有能够收拢的人马,集合一切可以集合的力量,适当的放弃一部分地盘,选择强力的断后队伍,最好强行突破大旗军防线的准备…… 洪承畴知道自己必须突围了,要不然的话,恐怕用不了多久就连突围的机会都没有了。 谋定而后动,素来就是洪承畴的老习惯。 先是通盘考虑了一下整体计划,然后又仔细而又慎重在内心中敲掉一个个细节,推演出整个过程。 按照洪承畴的估算,要是想实现突围北上的总体战略,至少要付出上万甚至两万士兵的生命,肯定还有失散更多,但这个代价绝对值得付出。 唯一的阻碍就是扬州城内的那两个八旗副都统和一些佐领统领。 这些人虽然是洪承畴手下的猛将和主力,同时也有监督的职能,在没有朝廷明确命令的情况下放弃江北选择撤退,必须先经过他们的同意。 若是这些人反对,洪承畴根本就什么都做不了。 好在现在的局势已经崩坏如斯,想来这些“满洲太君”们已看的很清楚了,应该不会太过于反对吧? 七天,最迟不能超过十天,一定要做好所有的准备工作,再行延误的话,只怕就真的来不及了! “尽起府库,不做存留。” “各部各军死守防线,援兵不日即临。” “不惜一切代价阻断运河交通,隔绝史德威追击之虞。” “命泰东刘良佐部向我靠拢,四日之内完成……” 到了这步田地,洪承畴已什么都顾不得了,一条条命令发布下去…… 到来了第二日清晨,各部已开始执行起了洪承畴的命令,为最后的撤退做起了准备。 唯一让洪承畴放心不下的竟然是部署在东边的刘良佐部。 刘良佐部是最大的一支新附军,虽然肯定没有号称的“两万人马”,一万多还是有的。 一万多人马啊,不是一股小力量,虽然还算不上是一方诸侯,肯定也是个实打实的军头了,洪承畴相当的重视。 在正常情况下,都了这个时候,刘良佐那边就应该做出回应,至少要“回报”一下。 但是,派往那边的人却如泥牛入海,至今杳无音信。 这让洪承畴愈发的担忧,隐隐约约的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 为了不浪费时间,洪承畴马上就又派遣人手去那边找刘良佐联络。 这一次,消息传回来的很快:刘良佐反了!正率领上万大军猛攻泰县…… 听到这个消息,洪承畴的脑袋就好像炸开了一样,一个踉跄险些当场栽倒。 他的双眼睁的很大,却空洞无神,似乎不是为了看到什么,仅仅只是为了睁着而睁着,口中还在喃喃的念叨着:“完了,完了……” 第三百六十九章 求名得名 短短几年之内,刘良佐就三度攻打扬州城。 第一次,是在他拥立了弘光帝之后,作为江北四大军头之一,为了争夺富庶的扬州作为自己的驻地,竟然以大明军官的身份带兵攻打扬州。在史可法的反复奔走斡旋之下,才终于收兵。 第二次,是在他背叛的大明朝投靠了多铎之后,作为新附军的一部分攻打史可法和李吴山守护着的扬州城 第三次,就是现在了。 重新竖起大明旗号的刘良佐,在清军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在洪承畴柔软的“下腹部”狠狠的捅了一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下泰县,只用了三天多一点的时间就拿下了泰州,现已经兵临扬州城下了。 与此同时,赵孟虎、吕思良、何君利等等新附军各部,纷纷“改旗易帜”,扯下大清的金龙水纹旗,换上了大明朝的日月火纹旗帜。 仿佛是在一夜之间,江北的局面就彻底颠倒过来,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就好像是在做梦一样。 “先湖广而后江北,当初程首辅是竭力反对的,说这是行险侥幸之举。”朝堂之下,复隆皇帝看着内阁首辅大臣程园毕,笑眯眯的问道:“如今,程首辅还有何话说?” 谁也没有想到江北的局面会变化的如此之快,原本还需要小心提防认真对待的洪承畴,竟然被困在扬州出不来了,成了真正的瓮中之鳖。江北的十几万清军你,转眼之间就土崩瓦解,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已成了“大明王师”,正在卖力的攻打扬州呢。 当初的《西江月》作战计划公布之后,程园毕确确实实的竭力反对的,说根本就是一个刀头舔血的行险方略,太过于凶险不够稳重。 现在看来…… 程园毕恭恭敬敬的说道:“臣愚钝老迈目光昏聩,我主万岁英明神武天纵奇才,与汹汹之际看破虏军破绽,一击而胜,昔秦皇汉武无过于此……” 虽说整个《西江月》作战计划完全是出自李吴山的手笔,但却离不开复隆皇帝的大力支持。 能够给李吴山很大的支持力度,替他分担很大的政治压力,足以说明复隆皇帝确实是个目光如炬英明神武的雄才大略之君。 一连串的军事胜利,尤其是在朝廷上下大多竭力反对的情况下,还能给予李吴山大力支持(虽然是被动的),这让复隆皇帝非常得意,非常非常的得意。 如程园毕、王宣同他们这一批人,虽然确实很忠诚,但他们终究太老了,做事的时候竭力追求一个“稳”字,却没有大的建树…… 所有的这些胜利,最终都要归功于皇帝陛下的英明和睿智,在臣子们尤其是程园毕他们这一批老臣的面前展现自己的雄才大略,让复隆皇帝“龙颜大悦”。 事实证明,甩开内阁乾纲独断圣意天裁就是完全正确的,若总是中规中矩的听从这批老臣子的意见,哪里还会有现在的辉煌大胜和良好局面? 刚才的那一番话,除了可以用来证明皇帝本人的英明神武之外,还可以适时的敲打他们一下。 在这半年左右的时光里,程园毕这个内阁首辅大臣非常非常的低调,总是把“臣昏聩老迈”“万岁圣明如炬”这样的话语挂在口边,几乎成了他的口头禅…… 他确实已经很老了,身子骨也越来越不行了,隔三差五的告一次病,总是“请病假”。每一次皇帝都会念在他是“东宫旧臣”的情分上准了他的告病,并且每一次都会很贴心的送医送药,把君贤臣忠的好戏演的淋漓尽致。 其实,不管是程园毕还是复隆皇帝,甚至包括绝大多数朝臣,都已经看的很清楚了:这一对君臣之间早已离心,程园毕正在慢慢的交出手中的权利,皇帝本人越来越不在意内阁和这个内阁制度了。 程园毕的倒台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而且一定会太久。唯一的区别就是,他毕竟是当年的太子师,现在又是帝师,还是一路追随皇帝从北都走过来的东宫旧臣,就算是真的倒台了,皇帝也会顾全他的脸面,不会让人很难看。 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复隆皇帝总是隔三差五的颁下赏赐,对程园毕好的都没边儿了,要么是赏金玉要么就是赐田产,前几天还专门赏了他两个年轻貌美的宫娥,据说是为了更好的“服侍照料”程老大人。 走位当年的东宫旧人,崇祯皇帝亲自给太子选出来的老师,不论程园毕的能力如何,品行操守和个人风骨肯定没的说,绝不是贪财好色之辈。 以前的时候,虽然皇帝也有些赏赐,程园毕程老大人总是以“国事艰难”“府库空虚”为由坚辞不受。毕竟国家很不富裕,身为内阁首辅大臣,应该做出清正廉明两袖清风的榜样和表率。 但是,这几个月以来,程大人却一改往日的作风,把皇帝给的所有赏赐全都老实不客气的收下了。 “臣有事上奏……” “赐座,让程首辅坐着说话。” 这是复隆皇帝对待大臣的一种态度,虽然程园毕还没有老到那种地步,却还是一点都不客气的坐下了。 “功高楼已初具规模……”程园毕说的不是什么军政大事,而是修建“功劳楼”这个事儿:“以臣观之,这功劳楼还有些许的美中不足之处……” “这功劳楼本就是为了铭鼎录功之用,专门收录光复故土血战阵前的将士,本就是题中应有之意,却未免有失偏颇。”说起这事儿的时候,程园毕根本就没有丝毫“老迈昏聩”的样子,反而是条理分明侃侃而谈:“阵前杀敌果然是有功于社稷,然后方安民勤于政务亦是大功。古人云,善战者无赫赫之功……” 修建“功劳楼”,本就是为了酬功,为了让军中将帅士卒没有后顾之忧,表明皇帝对他们的绝对信赖之心。当初皇帝还真的没有想过别的,现在却被程园毕提出来了。 在前方打仗是功劳,难道在后方筹集钱粮稳固局面就不是功劳了么? 这个说法,立刻就获得了所有文官的一致支持:功劳不能只是属于武将的,文官也应该有一份儿,而且绝对不能比武将们少了。 “程首辅所言极是,想必已有了相应的章程和解决之法了吧?” “当初唐太宗修建凌烟阁同样为了酬功,但那凌烟阁却分为两个部分,一曰‘功高侯王’,乃是为酬战阵杀敌之功。一曰‘功高宰辅’,则是为酬治理辅佐之功,如此文武益彰,方显文治之盛武功之隆。臣意,我朝之功高楼,可以效仿之……” 只要是上了功高楼的名字,肯定是要流芳百世名垂千古的,这样的机会绝不能只是留给赳赳武夫,素来清贵的文臣也一定要有这样的待遇。 当然,这只不过是程园毕表面上的说法,现在的他已无心为整个文官系统争名夺利了,他想的仅仅只是自己的身后之名罢了。 什么叫做“功高宰辅”?不就是在说他自己嘛! 复隆皇帝顿时就明白了他的心意,也明白了这位程师傅迟迟不肯让出首辅位置的根本原因 原来他还想要一个流传后世的好名声。 这也是绝大多数人的梦想。 事实上,程园毕有这个资格。 当初李闯寇京之时,作为为数不多追随太子一路南来的文臣,程园毕虽然没有太过于突出的贡献和大的建树,却还算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至少在忠诚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始终立场坚定。或许这样的一个臣子还不足以流芳百世,但却足以得到一个好下场了。 在整个明朝晚期,宰辅很少有能够善始善终的,张居正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到了崇祯朝,内阁首辅大臣走马灯一般的轮换,十七年的时间里就换了十几个首辅,还杀了其中的两个,罪了好几个,很少有好下场的。 虽然说这和当时的大局有关,但也看出皇帝对重臣的态度了…… “程首辅之言大善,是朕思虑不够周全了,就按程首辅之言办理吧,在功高楼上设功高宰辅部分,专门为酬治理稳固之功。”说到这里,复隆皇帝特意看了看程园毕,目光在他的身上逗留片刻,别有深意的说道:“我朝建于汹汹之时,程首辅拥立辅佐之功举世皆知,作为百官之首,是必然要荣这功高宰辅之名的……” “老臣何德何能?怎敢居如此天功?岂不贻笑后世?” “朕说你有功,那就是有功。功高楼建成之时,李吴山为武人之魁,你程园毕就是文官之首,你二人的名字定会与我大明同始终……” “臣惶恐,万岁如此恩宠,老臣感佩莫名……” 仅仅只隔了一日之后,程园毕就又“请病假”了,并且在给朝廷的“请假条”中附上了一份辞呈,表示要辞去内阁首辅大臣的职务。 复隆皇帝当然不同意,一再挽留,希望他能继续为大明朝奉献余光余热,并且表示对他的工作非常满意,他就是最好的首辅大臣人。要是他辞职了,真不知道以后应该怎样应对纷乱的局面…… 程园毕知道这是皇帝的客套话,是在给自己留脸面呢。 这一次,他是真的铁了心的要辞职,辞职报告打了一次又一次,一连上了七份辞呈。 最终,皇帝看实在“挽留不住”,这才勉为其难的同意让他辞职…… 复隆朝的第一任内阁首辅大臣就这样退下来了,退出了大明朝的政治舞台…… 第三百七十章 大帅学徒 刚刚爬上树梢的月亮又大又圆,泼洒下温柔的光芒。不远处的稻田中刚刚收获过,在月光的照耀下,堆砌起来的稻秸子仿佛一个又一个的小型营垒。 空气中弥漫着焚烧稻草的味道,这种味道让桑德子感到熟悉而又亲切,以前在泗州老家的时候,每到这样的时节,就会和父亲一起拎着“鞭拍子”通宵达旦的在打谷场上忙碌——晚稻收获之后,一定要尽快脱离、晾晒、储藏,若是遭逢一场大雨,可就遭殃了…… 父亲挥动着“鞭拍子”捶打稻穗的形象在桑德子的脑海中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那有节奏的捶打声仿佛还在耳边回响着…… 贫寒的家庭养不起闲人,作为家中的长子,从小就跟随父亲下田耕种,尽可能的分担生活的压力。这也是农村最基本的生活状态,男孩子上了十几岁之后就必须开始沉重的劳作,只有少数少年能够继承父辈的手艺,成为泥瓦匠、铁匠或者别的工匠。若是能够到县城里去做学徒,则有可能成为一个做买卖的生意人,不过那终究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事儿。虽然桑德子真的很希望自己可以成为走州过县的商人,最终却事与愿违阴差阳错的成为了一名士兵。 参军入伍绝不是桑德子的本意,但却是没有法子的事儿。官府的差人要抽丁,作为家里的长子,桑德子有必要顶替父亲来服役。 “好铁不打钉”“好汉不当兵”是最传统的观念,若不是被逼的实在没有法子,谁也不想做丘八。在这兵荒马乱的世道当中,说不准哪天就战死沙场身死异乡了,说不得连个囫囵尸首都落不下呢。 好在桑德子的运气还算不错,在军伍当中遇到了本乡本土的老兵,而且是同姓之人,桑德子赶紧和这个老兵攀起了交情,尊其为“族叔”,得到了不少的关照…… 但是现在,他却必须“关照”一下这位“族叔”了。 当初“泗州兵变”的时候,“族叔”老桑受伤了,被削下了三根手指头。虽然不是多么严重的伤势,却会对战斗力形成很大的影响。一般情况下,这种人会被转为辅兵,不仅要从事更加艰苦沉重的劳作,各方面的待遇也会急剧降低…… 作为在一个锅里使马勺的兄弟们,众人都在竭力帮着族叔老桑隐瞒受伤的事儿。但是这种事情根本就瞒不过去,能隐瞒到月底就算是很不错了。 作为这一群降兵的首领,老独眼儿已经帮他想好了一条不错的出路:“老桑啊,只要坚持到月底,我就有办法给你报一个因战负伤,到时候就好说了……” 族叔老桑的手指头确实是在和辫子兵激战的过程中被削下来的,这是事实,但是他受伤的时机不对。 他受伤的时候,还没有正式投降,应该算是清军而不是明军。大明朝的王师凭什么给一个清军“因战负伤”的待遇?若是再打一场的话,就说是在归降之后受的伤,待遇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月光照耀之下,老独眼儿那半张满是伤痕的脸孔显得有些恐怖,但大家却觉得分外亲切,他正在小声的叮嘱着手下的降兵们:“洪承畴已是笼中之鸟瓮中之鳖,扬州那边早就打的不知道谁是谁了,我估摸着洪承畴一定不会坐以待毙,肯定会想办法往咱们这边跑……” 洪承畴能不能顺利的突围,淮扬大战的最终结果究竟是什么样子,都不是这些人应该关心的问题,他们只关心一件事而,那就是老桑的待遇问题。 “老桑这后半辈子能不能过的安稳,就看咱们爷们儿的嘴巴是不是足够严实了。”老独眼沉声说道:“老桑受伤的事儿,谁也不能说出去,只要再打一场,咱们就咬死了说是新伤,好歹给老桑挣个因战负伤的待遇,我听说大旗军的待遇……那是相当的不错呀……” 大旗军对待死伤将士的待遇确实相当的不错,简直堪称“奢侈”。最大的问题是,老独眼、老桑、桑德子他们这一批人直到现在都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属于大旗军。 作为以前的清军,投降过来之后算不算是大旗军呢?这是一个问题! 上面到底是怎么安排的?我们这些人到底是不是属于大旗军,还是说只能算做是反正的清军?至今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 好在最底层的厮杀汉们从不关心这个大问题,因为他们根本就影响不了什么,也改变不了什么,只能被动接受…… 一轮圆月升上了中天,鼾声渐起,降兵们进入了梦乡…… “寻营,寻营……” 睡眼惺忪的桑德子是被老独眼一脚踹醒的,急急忙忙的披上号褂子跑出来列队,连绑腿都顾不得扎好…… 外面已经列出了好几支队伍,全都和桑德子他们一样衣甲不整,有些甚至连武器都没有拿就跑出来了。 桑德子远远的看到一群人举着火把,好像还有几个当官儿的…… 当那几个穿着军官服色的人走过来的时候,老独眼儿他们纷纷行礼,桑德子也跟着打了个军礼。 当官的巡营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儿,常例而已,不过是说几句“战备期间,人不解甲,马不卸鞍”之类的套话,或是训斥或是嘉奖几句而已。 但是这一次却有些不同。 那个当官的走到族叔老桑面前,看了看他握枪的那只手,专门问了一句:“负伤了?” 因为太过于匆忙,来不及做过多的遮掩,老桑手上的伤还是被发现了。 所有人的心里都“咯噔”了一下,心中暗道:“完了,全他娘完蛋了,老桑要被打发去做辅兵了……” “回上官的话,皮外伤不要紧……” “把手伸出来,给我看看。” “长官,真的不要紧……”老桑不仅没有伸出手来,反而下意识的往后躲了躲。 旁边的那个新附军参将立刻就大吼起来:“大帅让你伸手,这是军令!” 大帅?这个年轻人是大帅? 能用这个称号的,也就只有李吴山李大帅一个人了。 降兵们根本就不认得李吴山,也没有机会见到这位大旗军的缔造者,直到现在才知道面前的这个人就是名动天下的忠勇公李大帅。 “李大帅”这三个字,似乎有着某种神秘力量,登时就让包括老桑在内的所有人都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心理压力,就好似顶着一座高山,那股无形的气势压的他们根本就不敢抬头看李吴山一眼…… 通身的汗水一下子涌出来,族叔老桑就好像是个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下意识的伸出了那只受伤的手掌…… “什么时候的伤?” “长官……大帅,”老桑不敢撒谎,甚至没有生出撒谎的想法:“在泗州反正的那天晚上,与辫子兵厮杀所致……” “断了三根手指,丙级伤残,报上去没有?” “没……还没……” “尽快报上去吧,不要耽搁了……”李吴山的态度和蔼的让人不敢相信:“不论你在哪个营头,只要是为国杀敌,都是有功之人。按照我的规矩,你能得一顷四分的次等田,你若是还想在军中效力呢,可以录功一级,转入内务营寻个差事……” 一顷四分,相当于二十亩,虽不是上等的水浇地而是次等的沙壤田,若是用心耕种差不多也足够一个人的衣食用度了。 在这个时代,田地本身就是最宝贵的财富,绝对比赏赐些银钱更具诱惑力。 二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是几千年来所有升斗小民的梦想,同时也是最理想的生活方式。这样的待遇,虽然算不上是一步登天,也可以算是“步入小康”了。 这样的条件,还犹豫什么?当然会立刻答应下来。 老桑跪拜于地,已激动的语不成声:“谢大帅,多谢大帅……” “这本就是你应得的东西,谁都不用谢。”说完这几句话之后,李吴山又看了看老桑身旁的桑德子,很随和的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回大帅的问,我的大号就桑有德,大家都叫我桑德子,十七了。” 李吴山面带微笑的看着年轻的士兵,神态和语气愈发的随和了:“以前是做什么的? “以前我就是当兵的……” “军户?” “不,大帅误会了,我……我以前是清兵……是鞑子兵……在泗州反正了。”说完这句话后,桑德子赶紧又专门补充了一句:“我杀过一个辫子兵,亲手杀的……” “迷途知返为国杀敌,好兵。”李吴山笑着说道:“家里是做什么的?” “种田的,冬闲的时候就烧窑出砖……” “原来还是个良家子。”李大帅依旧面带微笑:“认字吗?” “不认字,但俺能算账,俺爹出砖的时候都是俺算的细账……” “不用这么拘谨,”李吴山很随意的拍了拍桑德子的肩膀,“家里还有什么人呐?” “俺爹俺娘俺奶奶,还有两个弟弟和三个妹妹。” “你是长子?” “是。” “那怎么想起出来当兵了?” 若是个有心计的,面对这个问题,一定会说出些冠冕堂皇的豪言壮语,但桑德子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更不敢在恍若神明般的李大帅面前撒谎:“官府抽丁,俺顶了俺爹的名额……” “原来是代父从军,是个孝子啊。有没有想过以后做什么?” “以后?”桑德子是个直肠子,怎么想就怎么说了:“等俺的役期满了,就回去种田,跟着俺爹烧窑出砖……” “就没有想过别的出路?” “”咋没想过?俺想做点小生意,却没有本钱,而且嘴拙人笨,没有人愿意收俺做学徒……” 对于桑德子这样的农家少年而言,除了耕田种地之外,学一门手艺也是条出路,至于说成为商人,则就有些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李吴山笑道:“没人收你做学徒?那是他们不识货!你愿不愿意做我的学徒哇?” 做李大帅的学徒?这是什么意思? 李大帅有什么手艺吗?还是说他会做生意? 看着少年桑德子迷茫的眼神儿,李吴山笑着说道:“江南有一座吴山军校,多是些你这样的少年人,那里边全都是我的学生。你要是愿意去呢,可以报个名……” 从吴山军校里边出来的人,全都是李大帅的学生,是嫡系中的嫡系精锐中的精锐,想不说那些学生个顶个都是以一当十的好汉,光是不可限量的前程就足以让很多人羡慕嫉妒恨了。 时下这个世道,要是出人头地,就得寒窗苦读,虽不敢想金榜题名那种事情,中个秀才举人什么的,对于一般的老百姓而言也是顶顶了不起的人物了。就好像科举是文人最好的出路一样,吴山军校隐然已是武人心目当中的“圣地”。 吴山军校在整个大旗军体系当中占据着极端重要的地位,只要是从里边走出来的人,必然会得到重用,前途不可限量。但吴山军校却不是那么好进去的。 只有大旗军的子弟,或者是父兄辈在大旗军体系之内的人,才有资格进入,旁人想进去学习也没有那个机会。 桑德子虽然很憨,但却一点都不傻,立刻就意识到自己正在面临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没有哪怕片刻的犹豫,直接跪倒在李吴山的脚下:“大帅,大帅,俺愿意做您的学徒,只要能进军校,大帅让俺做啥俺就做啥……” “起来,起来,”李吴山的神态依旧十分和蔼:“想做我的学徒,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具体的你可以到军务司那边去问个明白……” “是,是,小人一定去问。” 李吴山李大帅离去之后,不仅桑德子进入到了一种莫名的亢奋状态,连老独眼他们也全都兴奋异常:“大帅对咱们不赖呀。” “老桑有了好结果,小桑也有了希望……” “泗州反正,或许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对的一件事儿。能遇到这样的长官,是咱们这些个丘八最大的福分!”老独眼儿说道:“明儿个大家都是军务司那边帮着问问,若是桑德子真的能进了吴山军校,不光是咱们咱们这些人的脸面,说不得以后还要跟着沾大光呢……” 第三百七十一章 集体力量 这个时节本就多雾气,附近又是湖泊纵横水网密布的复杂地形,早晨的一场弥天大雾实在是最正常不过了。 弥漫天地的大雾当中,视野受到了极大的阻碍,三四十步开外只能看到一个朦朦胧胧的影子,更远处则根本看不到了。 老独眼和他手下的降兵们就驻守在清水潭的边儿上,已守了两个夜晚和一个白天,为的就是堵死洪承畴东北方向逃窜的路途。 轰隆隆的火炮声就好像从空旷的山谷中传来的闷雷,一阵接着一阵响的此起彼伏,隐隐约约还能听到密密麻麻的火铳声,除此之外就什么都听不到了。 主战场不在这边。 因为和主战场相距太远,那边到底打成了什么样子谁也不清楚,只是遵照命令埋伏在这一带。 “来了,来了……”一骑传令兵跑的飞快,大声的呼喊着:“敌军已近,各部准备接战……” 因为大雾的缘故,敌军到底在哪儿,有多少人马,等等这些最基本的信息完全一无所知。作为最底层的士兵,他们也不需要知道这些,只需要服从命令就可以了。 “咱们可是想说好了的。”老独眼用力拔起戳进泥土中的长矛,压低了嗓音对自己的这几十个心腹小声说道:“这一阵,不管别人是不是真心实意的往上冲,咱们肯定得往死了的拼杀一场,说甚么也要斩两个人头回来……” 桑德子不住的作揖行礼:“各位叔伯大哥,拜托诸位了……只要我能真的进到吴山军校,一定不会忘了大家的恩情……” 战斗还没有正式开始,就已经定下了至少斩两个人头的目标,桑德子还不住的对众人说好话,完全就是因为事出有因。 对于桑德子而言,进入吴山军校已成为他的人生目标,但却不那么容易。 想做大帅的嫡传弟子的人不知凡几,必须立下一个标准。 四天前,桑德子老独眼儿他们专门到军务司仔细的问过,确确实实有军校招募这回事儿,但名额却极少,只有区区一百个。 以前的吴山军校,仅仅只是面对大旗军内部进行招募,好不容易才扩大了招生范围,能放出一百个名额已经很难得了。 面对江北招募一百个军校生,其中还有些是留给地方上的有功人员,光是高邮姬完夏姬家就占了四个名额。姬完夏姬老爷子心怀故国,曾多次支援史环部,虽然老爷子已经惨遭洪承畴的毒手,族中子弟还有一些,专门给他们家留出几个名额,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除了地方上的有功人员要占据一些名额之外,真正能够分配到新附军当中的不过五六十个而已。 军务处报名的人群,都能挤死人了,完全就是一副僧多粥少的局面。 但是,要想成为一百幸运儿当中的一员,却非常的困难,因为军校招生的标准定的非常高,简直高到了天上去: 第一,必须是良家子出身,政治面貌一定要清清白白。事先举义反正的可以报名,事后投降的则暂不在接受之列。 这一条,就卡住了很多人,好在桑德子算是举义反正,而是被迫投降,这一条他算是合格了。 第二条就是年龄限制了,不得低于十四岁,更不能超过十八岁。 在当时的军队里头,尤其是在新附军当中,因为很多所谓的士兵完完全全就是从民间临时抽调出来的丁壮,十几岁的少年比比皆是。虽然桑德子也符合这一条标准,但竞争者实在太多。 第三条就有些苛刻了:必须有一级军功垫底,军功更高者优先录取! 大旗军的军功体系比较复杂,但最简单最直接的依旧是传统的“记人头”方式。一个人头铭功一次,累积三个人头晋军功一级。 这一条把桑德子给卡死了。 战场的军功大多产生于经验丰富的老兵,十几岁的新兵能生存下来就已经很不错了,急切之间很难捞到人头。李大帅说他在泗州反正之夜杀死的那个辫子兵是有功的,也就是说可以计算在内,但却只有一个人头。若是假以时日,或许真的能够累积到三个人头晋一级军功,但时间已经不允许了。 军校报名的最后截止日期将近,凭借桑德子一个人的力量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累积到三个人头晋朝军功一级,非常非常的难,但不代表没有机会。 凭他一个人的力量做不到,凭借整个集体的力量还是很有可能的。 老独眼儿已经对大伙说的很明白了,这次上阵一定要死了命的拼,好歹拿到俩人头,然后把人头让给桑德子,计做他的一个人的功劳,如此一来就满足了进入军校的最基本条件…… 大伙拼死拼活的厮杀一场,全都是为了桑德子能够进入吴山军校,这份人情比天都大。 桑德子早已感动的语无伦次,不停的说着感激的话语…… “别他娘絮叨这些没有用的屁话了,先把俩人头赚到手再说。若你真的进了军校以后飞黄腾达起来,别忘了咱们爷们就行……” “我……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大家的好处……” 桑德子还想说点什么,冲锋的命令已经下达。 “抄家伙,上啊……” 随着老独眼的一声呐喊,四十多个降兵跟着发了一声喊,猛然冲了出去…… 弥漫天地的大雾当中,根本就看不到前面的情形,只是撒了泼一般的猛冲。 兵器碰撞声,呐喊惨叫声响的此起彼伏,当桑德子、老独眼儿他们冲过去的时候,战斗早已开始。 在这样的天气里,作为主要前置攻击力量的弓箭几乎没有任何作用,稀稀拉拉漫无目的的放了几箭,就开始了惨烈而又血腥的贴身肉搏大战…… “结阵,结阵……”关键时刻,还得说是老独眼儿这样的老兵油子,他深知团体作战的巨大优势,高声叫喊着让和四十多个降兵结成三个大小相当的“扁阵”,举着长矛奋力捅刺…… 对方的武器和他们一模一样,都是长矛。 相互拍打着、捅刺着,这是最传统的作战方式,看起来打的乒乒乓乓热热闹闹,但彼此之间还保持着一段“距离”。 但老独眼儿很快就意识到了今天这一战和他以往所经历过的战斗有着明显的差别,对手竟然一直在往前“涌动”。 作为新附军出身的老独眼儿,非常清楚新附军的战斗模式,他们不应该有这么主动的战斗**,除非他们的身后有非常强力的援兵…… 当这个念头刚刚在老独眼儿心头升腾起来的时候,答案已经出来了: 两队步兵突然从两翼杀出,一个个打着赤膊把辫子盘在颈项之间,拎着足足比正常刀剑大了两号的大砍刀,仿佛下山的猛虎一般合围上来。 是八旗战兵! 完全由八旗战兵组成的敢死队! 新附军的战斗力本就比不上八旗战兵,并且对他们种绵羊见了老虎一般的心理畏惧,当然抵挡不住,片刻之间就被杀的不住败退。 虽然大家都想帮桑德子挣俩人头回去,谁也没有想到会碰上凶悍的八旗战兵,长久以来的畏惧心理,让他们本能的选择后退…… “退就是死!”老独眼儿大吼着:“都他娘的往前顶,顶不住全都得完蛋……” 见势不妙就要后退,想要撤回去保命,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 战场上的绝大部分伤亡都不是直接产生于战斗过程当中,而是出现在溃退之中,真是要因为一时胆怯就退了,只能被对手兜着屁股的穷追猛打,连一点还手的机会都没有了。 “顶……”呐喊声只来得及发出一半就戛然而止,刀光一闪而过,身旁的那个战友的身体一僵,整个脑壳和小半个肩膀登时就飞了起来。在心脏的强力泵射作用下,鲜血溅起来一人高低。 只有十几个人的“扁阵”因为一个人的倒下而出现了明显的空当,精锐的八旗战兵经验最是丰富不过了,马上抓住机会,由两人份左右荡开斜刺过来的长矛,突入到战阵之内…… 都说是一寸长一寸强,但是在敌人真正贴近的时候,长矛的劣势顿时凸显。 仓促之间谁也无法倒转长矛做这样的近身搏击,最外缘的那个人似乎想要做出一个攻击的动作,还不等这个动作真正成型,大砍刀已劈头盖脸的斩落下来,一条手臂顿时被斩断。 那个受伤的战友发了狠,把自己的身体当做是武器,不顾一切的迎头撞了上去…… 老独眼儿真是拼出了全力,趁着辫子兵疯狂劈砍伤者的机会,猛然虎吼一声“上”,一个垫步牙突,趁着辫子兵举刀格挡的机会荡开一个空隙,一拧身竟然从这个缝隙中强行钻了过去。 得亏是老独眼的战斗经验分丰富,若是换做别人,回手的那一刀肯定会把他拦腰斩成上下两截儿,而不是仅仅只是在他背后划出一道尺余长的伤口。 此举虽然极度冒险,但却打断了辫子兵的继续突破,勉勉强强维持住了“扁阵”的基本形状,保存了继续战斗的机会,却把自己置身于万分危险当中了。 桑德子不顾一切的大吼着,疯狂刺出长矛,象条疯狗一样咆哮着,朝着曾经让他无比畏惧的辫子兵发出强有力的威胁之声。脑子里没有任何多余的想法,完全就是最本能的举动,拼命的驱开那几个试图靠近过去砍死老独眼的辫子兵…… 第三百七十二章 入学资格 老独眼儿的背后中了一刀,腰胯部位还有一刀,浑身上下都是淋漓的鲜血,仿佛就是一只从地狱血河中钻出来的鬼怪。他的那杆长矛已经断了,也不知从哪里捡起一柄弧度很大的蒙古式弯刀,疯狂的挥舞着。 战斗还在继续,却已到了尾声。 辫子兵冲的太猛了,一个个光着膀子不要命的往前冲,没过多久就把埋伏在这里的对手冲的七零八落。 老独眼他们的三个“扁阵”早已残缺不全,不得不相互靠拢,组成一个大的“扁阵”,就好像是个遇到危险的刺猬一样,把受伤的几个人护在正中,外援则是锋锐的长矛…… 四面八方都是蜂拥而来的清兵,他们试图朝着另外一个“扁阵”靠拢过去,却被打了回来,同时付出了三条鲜活的人命。 “老独眼,突不出去了。” “这就是咱爷们儿的葬身之地……” “放屁!想要老子死也没有那么容易!”浑身是血的老独眼儿就象是一头发了狂的野兽,用并不怎么趁手的弯刀割下已经被挑散开来的绑腿,免得把自己绊倒:“都给我顶住,以后咱爷们吃肉还是吃屎就看这一遭的了……” 虽然深陷重围,面对战斗力极其强悍的对手,而且对手的数量极多,但却远远没有到绝望的程度。 若是在以前,作为新附军,打到这个地步要么就是一哄而散,要么就是直接跪地投降。之所以还没有崩溃,并不是因为老独眼儿他们这一波人真的很强,而且心中还有希望。 他们的希望就是那隆隆的炮火。 开始的时候,火炮的声音还很远,随着战斗的持续,炮声越来越近…… 这说明大旗军的主力就在附近,而且正在朝着这边快速移动。 只要主力赶过来,甚至只要炮火延伸过来,立刻就是乾坤逆转江河倒流的大翻盘局面! 关键是时间。 就看他们能不能撑到主力到来了! 心中有希望,就有无穷的动力。 “嘶……轰……” 炮火落地之前的尖啸声让人毛骨悚然,听在老独眼他们的耳朵里却仿佛天籁,比七仙女的歌唱还要悦耳动听。 轰然巨响声中,一团火光冲天而起却又转瞬即逝,化为一道扯地连天的黑色烟柱。 火炮的落点附近,遍布断肢碎骨,血肉狼藉仿佛修罗场。 “来吧,轰吧!” “来吧,快点来吧——” 就好像最虔诚的信徒在祈祷神迹降临一般,桑德子和老独眼儿他们无比热切的希望炮火快点到来。 “轰轰——” “轰轰轰——” 很明显,刚才的那一记炮击仅仅只是标注性质的试射,真正的炮火很快就倾泻下来。 铺天盖地的炮火,就好像是一面用烟火和死亡交织而成的死亡之毯,先是在正前方出现,然后迅速铺展开来,所过之处山石飞迸血肉横飞。 不管多么悍勇的敢死队,也不论多么能打的战兵,在这铺天盖地的炮火面前,并不比案板上的肉好多少! 在绝对的火力覆盖之下,鲜血、生命等等这些,顿时就变得全无意义。 抵抗、英勇,就好像是一层窗户纸,被瞬间捅破。 这样的战斗模式,本身就是对战斗这个词汇的重新定义,甚至可以说是彻底的颠覆。把厮杀演变成了摧毁,冷酷无情的摧毁。 “砰砰”的排枪声中,一队黑衣火铳兵穿过弥漫的雾气和硝烟,出现在视野范围之内。 有条不紊的排枪,总是可以成片成片的放倒对手,这幅情形让桑德子不由自主的想起自己用阔口镰刀割倒稻草之时的景象…… 对,就想是在割草,不过不是用镰刀,而是用火铳。 这样的战斗根本就不能再称之为战斗,而是收割。 之所以是收割而不是屠杀,就是因为辫子兵的战斗意志比想象中还要顽强。 明明已经一片一片的倒下去了,还是咆哮着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锋,他们的抵抗意志还在,并没有因为战场上的劣势而精神崩溃! 既然还在抵抗,那就不是屠杀而是战斗! 冲上去一波就倒下一波,冲的越猛死的越快。 当这些举着火铳的黑衣士兵踩着竹哨的节奏不紧不慢的越过他们这些人的时候,所有人都脸色苍白大汗淋漓,就好像刚刚磨完了五斗麦子的病牛一样大口的喘着粗气,彼此对望着,发出“劫后余生”“大难不死”的笑声。 不知是因为过度的虚脱,还是失血过多的缘故,老独眼已经瘫倒在地上,却还在关心着这一战的情形:“赶紧数一数,咱们还剩下多少人?” 四十四个当中,死去了七个,伤了十九个,全须全尾的不足半数。 “给桑德子的人头应该凑够了吧?” 肯定是够了! 虽然还没有细数,但至少干翻了七八个辫子兵,全都是货真价实的八旗战兵。 虽然打出了一比一的交换比,看起来好像和八旗战兵拥有同等的战斗力,其实不然。 别人不明白,老独眼儿还能不明白吗? 所谓的一比一,不过是自我安慰甚至是自欺欺人的说法罢了。若不是主力及时的支援过来,包括自己在内的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谁也别想活着回去。 就在众人相互查看伤势的时候,才惊讶的发现桑德子这个家伙竟然在发呆。 桑德子呆呆的望着渐渐远去那些黑衣少年们,目光之中充满了羡慕和敬仰,那副神态就好像是一直笨鸭子在仰望着在天际翱翔的雁阵:“他们太厉害了,怎么会这样厉害?” 几乎不可抵挡的辫子兵,在这些黑衣少年的面前只有送死的份儿,效率真高速度之快,让人目瞪口呆瞠目结舌! 世人都说吴山军校的学生们有多么多么厉害,而且桑德子曾经亲眼看到过那密密麻麻的火炮,但他做梦都没有想到战斗竟然会是这个样子。 没有你死我活的厮杀,没有惊天动地的呐喊,全程不发一言,就好像是一架精密的机器,专事收割生命的机器。 那徐徐铺开的炮火之毯,那整齐有序的排枪,还有按部就班的协同,处处彰显着一种涤荡心灵的秩序之美! 发生在眼前的这场战斗,彻底颠覆了桑德子对战斗这个词的理解。 “别看了,有了这么多的人头,晋两级军功都够了,进到军校去成为和他们一样的人。”老独眼儿指着正在远去那群黑衣少年说道:“看来我们是真的老了,这以后哇就看你们这些年轻人的了……” 直到这个时候,桑德子才终于缓过神儿来,收回了满是羡慕的目光,重新打量着眼前的这些人。 包括老独眼儿他们这些人,对桑德子并不怎么好,经常指使他去做没有人愿意去做的脏活累活,甚至还经常恶作剧捉弄人,有时候还会把他当成是出气筒。 但是现在,桑德子却对他们充满了感激。或者说不仅仅只是感激,而是一种近乎于家庭成员之间的那种亲情。 在桑德子的心目当中,这些个举止粗俗、形容丑陋的人们就好像家里的爹娘一样亲切。 他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应该从何谈起,只是默默的放下手里的长矛,趴在地上磕了个响头…… “老子还没有死呢,磕个鸟的头。” “老子不是你亲爹,不要折了老子的寿数……” 在一片粗鄙的哈哈大笑声中,老独眼儿朝着桑德子摆了摆手,示意他走到自己的身边来。 那只独眼儿看着桑德子,目光中充满了期待、鼓励、平和,以及其他很多桑德子暂时还无法理解的感情:“小德子,如了军校之后,你就和我们不一样了。” “只要进了军校,就是李大帅的学徒……” “是学生,不是学徒……”旁边的一个人大声的提醒着老独眼儿。 老独眼儿根本就不在意这种字眼儿上区别,继续对桑德子说道:“甭管是学生还学徒,都是师从李大帅的人,以后你就是李大帅的弟子了。” “啥叫弟子?啥叫师傅?”这显然不是一个疑问句,而是个陈述句:“虽然我连我自己个儿的名字都不会写,却知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道理,我希望你也记住这个道理” “你做了李大帅的弟子,以后就是李大帅的人了,你要死死的记住这句话。” “以后李大帅说啥就是啥了,甭管对错,你都要听他的。要不然就是欺师灭祖,是要被逐出门墙的。” “你进军校不容易,咱们爷们儿搭出去七条性命,还伤了一半,才算让你有了这个资格,千千万万要珍惜呀。若是在军校里边不守规矩做了错事,可以认打可以认罚,千万不能被逐出门墙,要不然你怎么对得起死去的爷们儿?” 就好像是父母在嘱咐要外出求学的孩子那样,素来爽利的老独眼很罕见的婆婆妈妈起来,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车轱辘话,其实反反复复就那么几个意思:你要好好的学,一定要听从大帅的教导。这个入学的资格来之不易,千万珍惜! “大帅的本事你只要学到一半……哪怕是学个皮毛,也就对得起咱们爷们儿了……” 这一战,老独眼儿等人拼死厮杀,终于成全了桑德子,让他获得了进入吴山军校的那张门票。 谁也没有想到,今天的事儿会对后世造成多大的影响,更不会想到,这个桑德子会成为唯一的金质勋章获得者。 当然,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第三百七十三章 宁死不降 在扬州城的东北,高邮县城的东南方向,有一片水泽,当地人称之为“湖口”,又叫“下湖口”。 天下以“湖口”为名的地方有好几处,江西有一个,湖北有一个,边陲的云南也有一个。虽然好几个湖口分布东西南北,却有一个共同点:无不是临近江河湖泊的水泽之地。 淮扬的这个“湖口”也不例外,夹在扬州和高邮之间形成一个等边三角形。 根据地方志书记载,至少在隋末唐初,这里还是一片水波粼粼的湖面,是南高邮湖的出水口。伴随着高邮湖的一再收缩和长达几百年的围湖造田,这里已成为一片因为过度开垦而形成的盐碱荒滩,只留下“湖口”这个名字,却再也没有了当年水波荡漾的景色。 洪承畴就被困在这片长不足五里阔不及千步的狭小区域之内。 死守扬州死战到底的结果一定是战死,洪承畴早就看清楚了这个结局,所以他根本就没有守,而是直接放弃了扬州城,兵分四路进行突围。 几千主力八旗战兵一定会成为李吴山“重点照顾”对象,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洪承畴很明智的没有跟随主力朝着西北方向撤退,反其道而行之选择走最东边的这一路。 连续激战两个昼夜,一路厮杀才终于强行突破到了这里,却再也走不动了。 原本的近两千人马,只剩下一半左右,辅兵和奴兵都已经丢光,只剩下几百个来自镶红旗的八旗战兵和少量蒙古旗士兵,再就是洪承畴本人的那点亲兵卫队了。 从侧前方堵截过来的是吕思良,一路衔尾追击的是刘良臣。 在不久之前,这二人还是洪承畴的手下,是清军的一部分。转过脸去就投降了李吴山,摇身一变竟然成了“大明王师”,直接就对洪承畴下手了。 但凡是投降的军队,为了表示出自己的“忠诚”,同时为了向新主子邀功,就一定会非常的卖力气。就好像当初投降了清军之时那样,刚刚“反正洗白”成为“大明王师”的新附军们战斗力爆破,死死的咬住洪承畴穷追猛打…… 东北方向上的吕思良号称“两万虎贲”,虽然肯定没有那么多,七八千人总是有的。在身后衔尾追击的刘良臣也有四五千人的样子,在他的身后,刘良佐正率领主力急匆匆的赶回来。 “已经咬住了洪承畴的尾巴”,这个消息让刘良佐无比的亢奋。若是能够生擒了大汉奸洪承畴本人,自己身上这个大汉奸的恶名也就可以洗的差不多了。 吕思良肯定也是怀着这样的心思,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悬出了花红重赏,为的就是抢在刘良臣、刘良佐兄弟之前把洪承畴给解决掉,好在新主子李吴山面前邀功请赏,顺便洗白自身。 两路大军,十倍的兵力,把这一带围成了铁桶一般,就算是肋生双翼,怕是也飞不出去了。 越是到了这个时候,才能愈发看出八旗战兵的凶悍顽强。 就算是深陷重围,兵力连十分之一到不到,八旗战兵依旧抵抗的非常猛烈,战斗意志不仅没有崩溃,反而愈发的坚韧。 虽已甲破刀残疲惫不堪,几百个八旗战兵依旧咆哮着,瞪着通红的双眼,死了命的拽开弓弦把试图靠近的对手远远的驱赶开来,一旦有人突破进来,立刻拎着刀子扑上去…… 这个时候的八旗战兵最为凶残,就好像是掉陷阱中的猛兽,虽然已满身是血气喘吁吁,依旧在不停的怒吼着,让那些数量众多的敌人不敢轻易靠近。 明明已经把对手包围了,一时三刻却拿不下来,若不是倚仗着绝对的人数优势,那几次凶猛万分的冲锋,说不得就真有可能突出去去呢。 辫子兵的凶悍让士兵们不敢过分靠近,大家都看出他们已经发了疯,拿出了你死我活以命相搏的气势,谁也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去和他们硬碰硬。 好几千人,围住了不足一千对手,却硬是啃不下来,这让刘良臣愈发的心急如焚。 他并不担心洪承畴会跑脱,在如此的重重包围当中,洪承畴已是煮熟了的鸭子,飞不起来了。他最担心的是被吕思良这个老滑头抢了先,到时候自己就只能喝汤了…… “格杀一名敌兵,赏银五十,生擒洪承畴者赏千金……” 悬红挂彩是新附军激励士气最常用也最有效的老套路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一次也不例外。 高的吓死人的赏格,顿时就让畏缩不前的士兵们士气爆棚,一个个举着刀枪冲了过去,惨烈的大混战旋即展开…… 一蓬蓬飞溅而起的血雨,一声声毛骨悚然的惨叫,身在其中自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悚然…… 但洪承畴却依旧镇定从容,面无表情的看着近在咫尺的厮杀,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士兵倒在血泊之中。 没有死守扬州而是选择主动突围,这是一个绝对正确的战略。 没有跟随主力突围,而是身在最东线的偏师之中,这也没有错。 其实,洪承畴心中雪亮,知道所谓的突围不过是最后的困兽之斗,若是能够突围出去纯粹就是侥幸,或者说是运气使然。若是没有突出去,实属正常。 兵力相差太过于悬殊,又是在大势已去的情形之下,新附军有一多半转投到了李吴山的麾下,这淮扬的局势早就弥烂而不可收拾了。 虽然是带兵的统帅,而且不是第一次带兵出征,但洪承畴从来都不是一个武将,而是典型的文官。这当然是因为他的出身,更主要还是因为他没有一支真正属于自己的军队。 没有直属的队伍,算什么武将? 直到现在,洪承畴依旧穿着文官的服饰,顶戴花翎袍服煌煌,他甚至没有拿起武器亲自率队冲杀,而仅仅只是在腰里挂了一柄装饰性多过适用性的佩剑。 他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的厮杀,就好像是在看一出早已知道结局的大戏。 八旗战兵确实相当的“悍”,虽已身在绝境之中,依旧不顾一切的奋力冲杀,竟然硬顶着层层叠叠如同怒海狂涛一般的攻击,又前进了约莫千步左右,才真正丧失继续向前的惯性和冲击力。 视野范围之内,全都是嫣红赤艳的鲜血,就好像是一副用红色颜料随意涂抹的画布。喊杀声、怒吼声和惨叫声,还有兵器碰撞传来的脆响与伤兵的呻吟,仿佛一出大戏的最**部分,却无人喝彩! 断开的长矛和卷了刃口的刀子随处可见,尤其是在洪承畴面前不远处,最后的厮杀之地,八旗战兵和新附军的尸体层层叠叠交错分布,早已难辨敌我,嫣红的血迹肆意流淌,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道…… 最后的时刻到来了。 洪承畴抽出佩剑,一把丢掉剑鞘,剑柄倒转,把剑刃横在自己的颈项之间 从剑刃上传来的那种冰凉的感觉和锋锐的气息,反而让洪承畴愈发的情形了,他拿捏着“朝廷重臣”的姿态,猛然大吼一声:“洪承畴在此!” 眼前的洪承畴就是会走动的金银,眼看着他已经做出了拔剑自刎的姿态,众人唯恐他真的一剑割下去自行了断,都想着生擒活捉好得到最高等级的赏格。 在一片呐喊声中,各部人马不顾一切的冲上来,好一阵捅刺劈砍,将所剩无几的八旗战兵冲的七零八落,铁了心的要捉活的。 这个时候的洪承畴,只要轻轻一划,就可以真的自刎而死了,让那些急于立功受赏的家伙们只能得到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洪承畴的身体挺的笔直,颇有几分“从容就义”的气度,还在不停的高喊着:“洪承畴为国捐躯,今力战至此,力竭死国……洪某一片赤胆忠心,皇天后土共鉴之……” 慷慨激昂的话语说了一遍又一遍,佩剑早就横在脖子上了,却始终没有轻轻划动一下。 “兵败至此,非战之罪,洪某已尽力了,俯仰天地无愧于心,这就去了……” 口口声声的说着“我就要自刎”了,表现的十分壮烈,但却没有具体的行动。 现在的洪承畴,真要是想死的话,其实容易的很,之所以还在婆婆妈妈的说这些废话,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还不想死,却又不愿意落下个“贪生怕死”的身后之名。 他还在等,等着那些士兵冲过来。 就那么直挺挺的站立着,“横剑自刎”的架势拿了个十足,连他的手都有些麻了,那些新附军才终于冲了过来。 十几个士兵一拥而上,将他手中的长剑打掉,同时把他死死按住。 “我捉住洪承畴了……” “是我捉住的……” “明明是我的功劳……” 在一片混乱的谩骂声中,洪承畴拼命的扭动着挣扎着,努力的伸出手去,似乎还想摸到那柄佩剑,声嘶力竭的大吼着:“士可杀不可辱,有死而已,洪某宁死不降,宁死不降啊……” 宁死不降? 真要是这么想的话,早就血溅当场了,又怎么可能会被生擒活捉?不过是假惺惺的故作姿态而已,刻意的表现出一副“为国捐躯”的“大义凛然”之状,彰显自己的气度和风骨罢了。 直接投降过去的软骨头,对手肯定会看不起,只有这种“宁死不降”的忠直之人,才会得到对手的重视,说不得还会用心招揽呢。 这些都是洪承畴的老套路,早已烂熟于胸,同样的戏码当年在松山就演过一次了。 现如今,只不过是故技重施而已! 第三百七十四章 秦王谈话 高邮的起源和秦王嬴政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横扫**一统天下以后,大秦始皇帝在此筑高台置邮驿,故而得名高邮。时至今日,当年始皇帝筑造的高台早已不复存在,当地的士绅大族在原址上修建了一座园林,依旧沿用当年的名字——秦王台。 自从克服高邮之后,秦王台就成了李吴山李大帅的临时驻地。 因为刚刚下过一场小雨的缘故,空气清新极了,两旁花圃之中姹紫嫣红争奇斗艳,中间的甬路完全由圆润光洁的石子铺设而成,几杆翠竹掩映之下,花香水汽鸟语虫鸣中竹影婆娑,别有一份意境蕴含其中。 矮几上一把红泥的陶壶,两个细瓷茶杯中正蒸腾着徐徐的热气。 如此深幽景致,如此天然意境,若是邀上三五鸿儒诗词往还一番,才不辜负。 但却没有什么鸿儒,只有两个赳赳武夫。 李吴山和史德威相对而坐,却相对无言。 史德威和李吴山之间,谈不上是什么至交好友,却自有一种外人无法理解的默契。早了多铎攻击淮扬之前,史德威就曾经和李吴山私下接触过。有经历了扬州血战的生死与共和南京保卫战的协力同心,如今终于首辅了江北旧地,自然感慨良多,但却不知应该说点什么。 最终,还是史德威首先开口打破了沉寂的气氛:“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茶凉了,我给你换一杯。”更换了新茶之后,就好像刚刚意识到史德威的问题,李吴山反问了一句:“什么怎么想的?” “以后你有什么打算?” “什么意思?” 李吴山肯定明白自己的心意,但却不想正面回答,不知他是没有想好,还是早就想好了却始终在回避这个问题。 “我不信你会把江北之地拱手交给朝廷。” “我是大明的臣子,光复江北之后当然要……” 不等他把话说完,史德威就已露出不悦的表情,不是说他对李吴山的回答不满意,而是对李吴山的态度不满意。 史德威知道他没有说真心话。 “你我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吗?一定要这样所废话吗?我想知道你的真实想法。” “把江北交给朝廷,这就是我的真实想法,但是……”李吴山笑了笑:“这江北之地是我大旗军和你扬州军血战而来,就这么平白无故的给了朝廷,只怕下面的人会多有不服。有功的将士如何安置?朝廷何以酬功?刚好我手头上还有不少的空白告身……” 这一次,史德威听懂了。 江北之地,名义上属于大明朝的,但李吴山一定会大量安插自己的人手,把江北变成自己的地盘儿。 “那湖广呢?淮西呢?” “都一样。” 史德威明白了。 李吴山要的不仅仅只是一个忠臣的名号,而是实实在在的利益,他根本就不想让出现有的地盘给朝廷。 对于手握重兵而且功勋卓著的军事统帅而言,谁都不会把已经到了嘴边的肥肉让给别人,这才是最正常的举动。 “然后呢?” 这个只有仨字的疑问句有若泰山之重,其中的含义只有相对而坐的李吴山和史德威本人最清楚。 北边的清廷自己已经打成一锅粥,一场内战打的如火如荼,风雨飘摇之势已经十分明显,只要大明朝继续北伐,清廷根本无力抵挡。光复北地中兴大明已不再是就空话,而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现如今的大明朝,真正有能力发动大规模北伐的也就只有一个李吴山了,史德威勉勉强强可以算半个。 击败了清廷光复了北地之后,怎么办?这才是史德威真正想知道的答案。 李吴山的功劳已经够大了,再光复了北地,必然功高盖世…… 自古功劳不赏,大功臣鲜有什么好下场,更何况是君弱臣强的大局面,真到了那个时候,李吴山会怎么做? 是逆而夺取改朝换代?还是急流勇退解甲归田去做个安乐公呢? “我受先皇托孤托国之重,一片赤胆忠心……”类似的这些话语不过是随口说说而已,真到了李吴山这样的高度,个人的忠诚与否其实已经非常的无关紧要了,更多的还是大势所趋。 到了那个时候,功高盖世赏无可赏,君臣之间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利益争夺,李吴山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可就真的说不准了。 这天下,北边的顺治小娃娃可以做九五至尊,当年的李闯可以面南背北,凭什么我李吴山就不能? 这三个字说的更直白一点,就是:你到底有没有想过要行改朝换代之事? “想过!” 取大明朝而代之,就是说我有这样想法! 这种事情都可以如此直白的讲出来,而且不做任何掩饰,偏偏史德威却一点都不觉得奇怪,依旧正襟危坐面不改色。 “皇帝的位子谁不想坐一坐?你不想?”李吴山的这句话说的有些儿戏,却是实实在在的真心话。 皇位的诱惑到底有多大,已不必细说。为了争夺皇位,多少兄弟反目骨肉相残的事情,史书上早已不胜枚举。 什么天命所归?什么真龙天子?纯粹就是糊弄愚妇村氓的鬼话。 什么得人心者得天下,也不过是一句自欺欺人的说法罢了。要照这个说法,是不是说李闯比当年的崇祯皇帝更得民心顺天意?而清廷能击败李闯就证明多尔衮也是得人心的真龙天子了么? 到了李吴山和史德威这样的高度,只相信两个字:实力。 天子,兵强马壮者得之,这是万古不亘的硬道理,其他那些所谓的至理名言都是虚的! 能不能当皇帝,就看有没有压服天下的实力,仅此而已。 现如今的李吴山,或许还不具备凭借一己之力压服天下的实力,但五年之后呢?十年之后呢? 学生兵的可怕之处已经显露无遗了,只要吴山军校源源不断的培养出一期又一期的学生,这个世间还有谁敢称敌手? “我当然想做皇帝了,但却做不成。”李吴山笑道:“一来是大明朝还没有把路走绝,更主要还是因为……这个时候说改朝换代之事,会伤了我族的元气……” 李吴山慢慢的端起细瓷茶杯,撒手松开,随着一声脆响,顿时化为偏偏碎瓷,茶水泼洒一地。 “这天下就好似茶杯,我族的元气为杯中水,杯为用水为本。杯子碎了可以换一个,若是水撒出去就再也收不回来了……” 民族的利益高于一切,与之相比,皇位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东西。 在这明清交替的汹汹之际,民族元气大伤,再来个改朝换代的故事,必然群雄并起天下纷争,就算李吴山最终能够脱颖而出,也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更重要的是,这需要时间,非常非常漫长的时间。 而时间,恰恰就是李吴山最紧缺的东西。 他心目当中的那个目标,穷一生之功都未必能够实现,已没有那么多时间再打破局面重新塑造了。 “只要不是把我逼到了无路可退的地步,我会老老实实的做个忠臣,我想这正是你想要的答案吧?” 史德威没有回答,只是重重的点了点头,又沉默了好半天,似乎是在思索一件多么紧要的事情。 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 和上一次一样,依旧是史德威最先开口:“家里来信了,老夫人咳的厉害,整宿整宿的咳,还时常咳出血来……” 突然之间,话题就从军国大事转到了家长里短,李吴山却一点都没有感到意外,他甚至已经隐隐约约的猜到史德威的真实目的了。 “是女的信里说,老夫人……只怕过不了这个冬天。” 史德威口中的老夫人,说的就是史环之母,史可法之妻,史德威名义上的母亲。 虽然老夫人的年岁还不是很大,但身子骨儿却一直都很不好,早就有肺痨的老毛病。虽经过多方医治,病情却在持续恶化之中,已到了咳血的地步。 是女,就是史环的妹妹,小名是女。 在给史德威的书信当中,详细说明了家里的状况:不仅老夫人的身体堪忧,连太夫人的身子骨都一天不如一天,时常幻听幻视精神恍惚,早不复往日的康健。 家里两个老人,一个孤女,唯一的顶门之人史德威却在外征战。虽说自古忠孝难两全,但史可法本人已经对大明朝尽忠了,这尽孝之事一定要由史德威来做。 这也是当年史可法对他的嘱托。 “太夫人的意思,是要我把一家人接到扬州,老夫人也是这个意思……” 把两个老人全都接到扬州来,当然不是为享福。以史家的地位和影响力,在江南就可以享福了,又何必舟车劳顿来到这江北之地? 但老夫人和太夫人却是一定要来的,这是为了缅怀。 扬州,是史可法以身相殉的地方,这江北是史可法魂牵梦绕之地。 虽然史可法已经不在人世,但老夫人太夫人却想来到这里继续陪伴史可法的英灵忠魂。 这一家人,老的老小的小,而且还全都是女流之辈,唯一一个年岁相当的史环至今还身陷囹圄,家里一定有个顶门立户之人,一定要有个传宗接代的希望。 无有男丁何以为家? 让史德威守家,这个意思就是……放弃兵权,放弃富贵荣华,全心全意支撑起这个凋零破败的家庭。 “老夫人和太夫人,已时日无多,我不能违了她们的心意。尊父未曾尽过的孝道,则由我来完成……” 让史德威代替自己在老母亲面前尽孝,支撑起这个家,正是史可法当年收史德威为子的初衷。多铎已死,尊父史可法的大仇已报,江北重归大明版图,史可法的心愿已了,史德威已萌生出了退隐之意。 “既然你已表明心迹,我也就可以放心的把扬州军两万兄弟托付给你了……” 扬州军和大旗军,本身并不是什么盟友,也没有任何盟约性质的东西,但却早已经历过血与火的生死考验。就算扬州军还不在大旗军的体系之内,也绝对不是外人,在很多重大抉择面前都保持了相当高的默契。比如说,若是没有李吴山在财货方面的大力支持,扬州军早就维持不下去了。再比如说,这次北伐,虽然是由扬州军指导大旗军主攻,但北伐大军之中本就掺杂了大旗军四个营,由高起潜负责,服从史德威这个“北伐总司令”的具体指挥…… 早在扬州血战之后南京保卫战之前,史德威就表示过这个意思,现在又一次正式提起。 这才是本次“秦王台茶话会”的真实目的。 两军合并,让扬州军成为大旗军的一部分,这么重大的事情,史德威既然如此郑重的说出来,必然早就和扬州军上上下下做过沟通。 至于说由此产生的程序问题,以及朝廷方面有可能出现的反对意见,对于李吴山而言,那还算是一个问题吗? “一视同仁善待扬州军兄弟们,这样的废话不消我多说。”史德威端起面前那杯由李吴山亲手给他斟满的茶水一饮而尽:“你做事,我放心,你说的话,我信得过,只盼你能谨记今日之言……” 把扬州军交给李吴山进行合并,史德威本人确实很放心,唯一的担忧的问题只有一个:李吴山会不会造反?会不会行改朝换代之事取大明朝而代之。 这扬州军虽然是史德威的,但他的法理基础完全来自于史可法。 作为纯直忠臣,九泉之下的史可法绝对不希望在自己身死之后,扬州军会做出对大明朝不利的事情。 既然李吴山已经直截了当的说他不会造反,只要朝廷不把他逼上不造反就活下去的情形,就绝计不反,史德威也就放心了。 其实,在史德威的真实内心当中,李吴山会不会造反根本就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事儿,他并不怎么在乎这些。 这只不过是为了完成史可法的夙愿而已。 话已至此,再也无话可说。 史德威已经站起身来,就要转身离去之时,却有回过了头专门叮嘱了一件事情: “环妹之事,你要代为周全。不是说我舍不得这个妹子,只是担心……若是环妹有个三长两短,怕老夫人和太夫人撑不住……” 第三百七十五章 破事一箩筐 “洪承畴不吃饭?想要绝食而死?”李吴山冷笑着说道:“放心吧,他且死不了呢。” 要是说起对于洪承畴这个人的了解,只要真正站在历史高度上的李吴山最为深刻。 有人时候他是奸贼,有人说他是无奈事清,也有人说他是个认贼作父的败类,所有的这些说法都对,但却不全对。 洪承畴这个人有些本事和眼光,但事实上他却什么都做不了,他就是奴才而已。剥离明清交替的时代大背景,单纯从他个人的角度来看,反而会看得更加清晰,也能得出一个更准确的答案: 洪承畴,就是一个贪生怕死的趋炎附势之徒,“乱世枭雄”这样的名号他还远远不配。 贪生怕死这话虽然说的难听,但却是人的本能,原本也算不得多么重大的罪行,但他的做法却严重脱离了底线。 若仅仅只是因为怕死才投降了清廷,并非绝对不可原谅,毕竟在当时的大背景下,投降的远不止他一个。但是在投降之后,他并没有成为“一言不发”的徐庶,反而积极献计献策,把自己的那点本事用来讨好新的主子,不管他做出多么清高的样子,本质上还是为了邀功请赏,是为了荣华富贵。 而他本人则清清楚楚的知道,他的所作所为会对国家对民族造成什么样的伤害,却还是那么做了,这就绝对不可以原谅。 明明已经是个大汉奸了,还要沽名钓誉故作清高,骗一骗别人还行,想要骗过李吴山,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因为李吴山李大帅完全是站在历史的高度上看到某一个人物所扮演的角色,自然可以看的更加通透而又深刻。 绝食而死? 你洪承畴要是真有这个想法的,当年就死在沈阳“故宫”的大牢之中了,又怎么会全须全尾活不了的出现在江北? 当年他就玩过这一手现在,现如今不过是故技重施而已。 这种人,最是怕死,被俘之后所有的表演都是为了活下去。 被俘之前曾经试图自刎?你要真的自刎还能被活捉? 你要是真宁死不降,干脆一头撞死在俘虏营中好了,假惺惺的弄什么绝食的把戏? 不过是为了沽名钓誉表现自己的气节而已,但却忘记了最根本的问题:一个背叛了国家民族背叛了祖宗的汉奸,还装个狗屁的气节? 这个洪承畴,其实就是在等着李吴山去见他。 李大帅好言相劝,他却宁死不降,最后实在是因为李大帅“言辞诚恳”,“怜惜其才”,洪承畴才会做出一副老大不情愿的样子投降过来,继续给李大帅效力——这就是洪承畴希望出现的情形。 这种人,李吴山的态度只有一个:有多远滚多远! 洪承畴确实有点本事,但他的那点能耐真的已经过时了,李吴山根本就看不上。 在李大帅的心目当中,单纯从军事能力来看,洪承畴的那点所谓的本事,并不比洛晴天、沈从文、李林信等那一批学生参谋更好。 吴山军校当中,光是已经成型的参谋人才就有好几十个,正在培养逐渐成熟起来的则数倍于此,而且全都是觉醒了民族意识的菁英,真可谓人才济济高手如云,还会在乎一个洪承畴? 这样一个毫无用处的小人,他的生死李吴山一点都不在乎,偏偏吕思良、刘良佐等人出于证明自己洗白自身的考虑,才把他活捉了过来。 至少,在“秦王台会谈”之前,李吴山是这么想的:洪承畴这个家伙,爱死不死。 但是,在和史德威的私下密谈之后,李吴山改主意了,因为他发现洪承畴还是有些用处的,而且用处不小: “这次活捉洪承畴,诸位都是有功的……” 活捉洪承畴,到底应该算是谁的功劳,到现在都没有掰扯清楚呢。 洪承畴本人,是吕思良送过来,按说这就应该算是他的功劳,但刘良佐刘良臣而兄弟所什么都不干。按照他们的说法,洪承畴是由刘良臣捉住的,但却被吕思良硬抢了过去窃为己功! 明明已经捉到手的俘虏,还能被别人抢走?这事听起来好似天方夜谭,却真实发生了。 能从军队中硬生生的把有价值的俘虏抢走,只能说明一件事:这两支军队曾经大打出手。 根据李吴山的调查,事实就是:洪承畴确实刘良臣的人捉住的,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并肩战斗的吕思良竟然直接下令抢夺,措不及防之下已经咬在口中的肥肉就这样被吕思良这个老混蛋硬抢走了,还伤了好几十号人,险些当场火并。 吕思良承认洪承畴是他刘良臣捉住的,但却绝不承认是被自己抢过来的。 按照吕思良的说法,是有一股清军强行冲突,把洪承畴救了回去,他亲自率部猛冲猛打,这才重新把洪承畴捉住,若不是他见机得快当机立断,说不得就让洪承畴那狗贼跑掉了呢。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是怎么回事则各执一词。 因为关系到自己将来的地位和利益,谁也不肯相让,差一点就当着李吴山的面儿当场爆发群殴。 新附军已经弥烂成了这个样子,让李吴山很不以为然。 “此事我会仔细调查清楚,是非功过等一切水落石出之后再做定论。”明明已经做过调查了,知道了大致的真相,却要再做调查,未尝就没有其他的心思。 有了李大帅这个态度,众人也就散了,李吴山却专门把刘良臣留了下来。 虽然已经投降过来了,但刘良佐刘良臣兄弟二人的地位至今未定,之所以急吼吼的“反正”,就是因为当时的形势所迫,按照李吴山说的那样“有多大的功劳就给多大的好处”。 但李大帅说的好处都现在还没有落实。 接下来是不是就要打散自己的军队了呢? 刘良臣完全吃不准。 “此次光复扬州,你们兄弟二人也卖了力气的,我心中有数……” 这次光复扬州,还真的没有大旗军什么事儿。基本上就是史德威的扬州军和各路“反正举义”的新附军在群殴洪承畴,大旗军主力和少量的学生兵根本就没有参与扬州之战,而是始终把注意力用来清扫外围,再就是在最后洪承畴突围的时候击溃了西路的八旗战兵主力。 “你们的队伍可以先保留着,”李吴山先给他吃了一颗定心丸,紧接着又说道:“至于说驻军之地么……我还没有想好……” 没有想好在哪里驻扎?那岂不是说没有属于刘家兄弟的地盘儿了? 光有军队没有地盘,那军队还怎么养?用不了多久就要一哄而散了 “驻军地点我还需再考虑考虑,你们着急也没有用。”对于刚刚归顺过来的这近四万新附军,实在让李吴山头疼。 收编的话,真心养不起这么庞大的规模,而且李大帅完全看不上他们的军纪和战斗力。若是当做地方治安军使用,又担心他们把地方上搅的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肯定会大力缩减新附军的规模,然后再慢慢的想办法安置。 李吴山可以不紧不慢的想办法,但刘良佐和刘良臣不行。 一万多的军队啊,每天刚是人吃马嚼的消耗就是一个天文数字,李大帅的给养却迟迟分配不到位,长此以往真的支撑不起。 但是李吴山现在不想谈这个问题,专门把刘良佐留下来,说的是另外一件事:“你以前是跟多铎的吧?” “回大帅,天聪八年……哦,不,崇祯七年,我到了镶黄旗下,哦,是汉军镶黄旗。后来抬了旗贯……上了贼船……” “不用在意言辞,我不在乎这个。” “是,”刘良臣老老实实的向李吴山汇报着自己的“履历”:“到了崇祯九年的时候,我才做了豫亲……多铎那狗贼的属下……” “你投靠过去的挺早啊,从最开始算计,已有差不多二十年了吧?” “至今已二十一年了,真是惭愧……” “想别忙着惭愧,我不是和你计较这个。”李吴山沉声说道:“按照你这个资历,在清廷那边应该有不少门路吧?” “末将已决意归顺大明,再无二心,早已和清虏划清界限再不往来,他日战场相见必然杀个你死我活……” 看着刘良臣急于表忠心的样子,李吴山笑了:“看来你还不熟悉我的脾气性情,我这个人素来就是对事不对人,既然你投过来了,以前种种就可以既往不咎,你也不必太在意了。今日专门问起此事,就是想要你帮我做点事情。” 刘良臣也是就精明之人,马上就反应过来:“大帅想要招降谁?” “这个你最好别问,”李吴山笑道:“我知道你在那边颇有些门路,曾专门结交了伪清很多的王公大臣,甚至和很多勋贵都说得上话,是个长袖善舞左右逢源的人物……” 这是在夸赞还是在讽刺?刘良臣有点吃不准了。 “我希望你帮我牵个线,和那边接触一下。” “不知大帅想要接触谁?” “无所谓,级别不要太低,最好能在宗室里头说上话的那种。” “大帅不说是怎么回事,我怎么牵线?这事儿有些棘手哇。” “这个你最好不要知道,对你没好处!” 刘良臣顿时就明白过来,这是非常私密的事儿,马上就不再追问。 在很多时候,知道的太多并不是什么好事儿,尤其是刘良臣现在的这种身份,知道的越少越好 “我帮大帅想想……应该是有办法的……” 第三百七十六章 摇摇欲坠 最近这两个多月以来,京城屡遭剧变,先是摄政王多尔衮死了个不明不白,紧接着英亲王突然发现了鳌拜“图谋不轨”的证据,打了个不亦乐乎。还不等人们明白过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豪格突然就竖起了“奉天平乱”的旗号带着军队往回跑。紧接着朝廷就宣布豪格是率部反叛,是大清国的逆贼,再然后就派平西王吴三桂去平乱了。 按照人们最朴素最单纯的想法,不管怎么说豪格都是皇室宗亲,是自己人呐,就算大清国真的有什么叛乱,那叛贼也一定是吴三桂才对。为何身为宗室的豪格就成了反贼了呢?又为何让吴三桂这个外人去打自己人? 老百姓们完全看不懂了,却本能的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大清国肯定是出事儿了,世道又要乱起来了。 人们就好像嗅到了暴风雨气息的蚂蚁,京城中弥漫着惶惶不安的情绪,市井之间不仅没有因此而萧条,反而透着一种近乎于病态的繁荣。 今朝有酒今朝醉,不知明昔是何年的心理作用下,大多数选择了“鸵鸟”心态,对越来越恶化的局势视而不见,反而抱着“有今天没明天的心思”抓紧时间享乐,纵情声色犬马流连于青楼酒肆之间,就好像是不赶紧花完家的那点积蓄明天就没有机会了一样。 这一点,在旗人的身上体现的尤其明显,甚至还有不少旗人正在以“挥泪大甩卖”的方式疯狂抛售田地、房舍、店铺等不动产。这些东西根本带不走,只能贱卖了换做能够随时带走的金银钱财…… 这大清国的江山已到了风雨飘摇的时刻,摇摇欲坠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熄火塌架,还是早作准备的好,有了这么多的银钱财物,就算是大清国真的完蛋了,也可以到关外继续享福! 相较于下层的惶恐情绪,大清高层则只能用苦苦支撑来形容了。 自从吴三桂卷走了朝廷的最后一点儿家底之后,果然就率部出征了,但却极不顺利。吴三桂走的比乌龟还要慢,一路上磨磨蹭蹭,光是到居庸关这么一点距离,就走了整整十一天。好不容易才在那边驻扎下来,又没完没了的索要钱粮供给…… 所有人的都看的很明白,吴三桂这是在趁机敲诈,但却无可奈何,只能勒紧裤腰带想方设法的满足他。到了上个月月底的时候,吴三桂又开口了,这一次他向朝廷索要四万六千石军粮,十二万“伙菜银子”,并箭矢十四万支,甲胄两千四百套…… 如此没完没了的“敲诈勒索”,终于彻底击破了朝廷所能够忍受的极限,经过太后和代善、济尔哈朗等人的商议之后,一致认为不能继续纵容吴三桂,而是应该给他一点“颜色”看看。 征发近五千旗丁,组成一支临时的军队,同时调岳托甩西大营的七千多人马,去“协防”居庸关,其实就是为了监督、促使吴三桂尽快和豪格开战。 这已是大清朝廷唯一能够拿得出手的机动兵力了。 不用说,这一手还真的效果显著立竿见影,岳托带着军队过去之后没过多久,奉命平乱的吴三桂就和同样打着平乱旗号的豪格展开了一场激战…… 捏着刚刚送过来的战报,素来“从容不迫”的太后已气的浑身颤抖,早已说不出话来了。 战报一共有两份,分别出自岳托和吴三桂之手。 岳托的那一份,把吴三桂骂了个狗血淋头,说这位身负朝廷平乱重任的平西王把他给卖了,坐视西大营受到豪格的猛烈攻击而按兵不动,分明就是和豪格暗通款曲。西大营本就是治安性质的军队,打不过豪格精锐的野战军本就在意料之中,派过去不过是为了督促吴三桂,让他卖点力气去打豪格,本质上就是督战队的意思。 想不到的是,吴三桂直接就把岳托的西大营给卖了。 此一战,西大营死伤近半,早已溃不成军,岳托正在率领残兵败将急匆匆的往回跑。豪格率领几万大军正在他的身后穷追猛打,很快就要打到京城来了。 吴三桂的那份战报写的非常委婉,却根本不提任何和战争有关的字眼儿,而是用非常恳切的言辞表示:肃亲王豪格本是太宗文皇帝的长子,又是大清国的柱石之臣。朝廷罢了他的爵位,把他当做反贼,这里边一定有什么误会。为了大清国考虑,吴三桂愿意充当和事佬调停此事,好让朝廷和肃亲王化干戈为玉帛,消除误会重修旧好,共同扶保大清国的社稷江山,再造大清的太平盛世。 爱新觉罗家的争斗,却要吴三桂这个外人来调停,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再也顾不得太后的仪态和气度,象个泼妇一样用非常尖锐的声音破口大骂:“无耻至极!无耻至极!” “我早就看出吴三桂不可靠,当初太后却一意要启用他,却弄出这么一个局面,怪得谁来?”济尔哈朗很不满意的嘟囔着:“当初我就说不要用吴三桂,你们是怎么说?” “怪我?”济尔哈朗的抱怨让太后愈发火冒三丈,继续用更加尖锐的声音大叫着:“豪格反了,阿济格也反了,不用吴三桂还能用谁?现在可好,反而怪起我来了。这大清国若是亡了,是不是也得推到我们孤儿寡母的头上?让我们母子做这个千古罪人?你郑亲王是辅政大臣啊,你做过什么?就会说说风凉话的指摘么?” 越来越严酷的局势,让以太后、代善、济尔哈朗为首的“帝党”内部爆发了激烈的争吵,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情形。 “够了,已到了这个时候,还有什么好吵的?”年纪最大的礼亲王代善眯缝着眼睛,大大的眼袋愈发明显,看起来就好像是还没有睡醒一样:“还是先想想怎么应对吧!” 豪格已经率领“奉天平乱”的大军杀奔京城而来,都已经到了昌平,再不赶紧想办法,大军就真的要进城了。 “调兵,我要调兵,打豪格,打吴三桂,打阿济格……”太后好像有点恍惚了,神经质一般的反复念叨着这几句话,双手举的高高不停挥舞着:“这大清国的江山是皇上的,是我儿子的,谁也别想夺走……” 调兵去打豪格和吴三桂?还要打阿济格?这种话不过是一种情绪的宣泄而已,却永远都不可能化为现实。 因为朝廷已无兵可调了。 当中枢的实力无法压服强势的藩王之时,所谓的朝廷不过是个摆设罢了。 实力决定一切,朝廷已衰微成了这个样子,内忧外患之下,各种政令甚至是皇上的圣旨,只要出了京城根本就一钱不值。 此情此景,就算是有些强力的地方势力,也肯定不会遵从朝廷的旨意去和豪格拼命,作壁上观才是明哲保身之道。 “事已至此,与豪格谈一谈亦不失为明智之举……” 所谓的“与豪格谈一谈”不过是个好听的说法,其实就是妥协的意思,太后已经听懂了。根本就不等代善把话说完,她就吵闹着反对起来:“当初讨伐豪格你礼亲王也是同意了的,事到如今又要谈了?左右不过是牺牲我们母子而已,不必说的这么好听……” “不谈又能怎样?”代善那双金鱼眼又眯缝起来,无可奈何的说道:“太后若是还有别的法子,我一力遵从就是了……” “打,京中还有数万誓死效忠皇上的八旗子弟,还有步军营,你们家的西大营还有不少人马……” 数万八旗子弟和数万大军根本就是两个概念,至于说步军营……让他们去和豪格的野战精锐硬拼,只怕还不等走上战场就一哄而散了。至于说残破不堪死伤近半的西大营,虽然有那么一点点象征性的实力,代善却不敢更不肯再拿出去填这个大窟窿了。 岳托是代善的儿子,虽然“你们家的西大营”这句话有些夸张,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作为代善最后的一点本钱,说什么也不肯再白白的消耗掉了。 以后的局面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子呢,手中一点实力也没有终究是不行的。 “郑亲王,你还有……” “打不过的……”济尔哈朗站起身来无奈的说道:“还是谈谈吧,若是豪格不是太过分,这场纷争还是极快平息下来的吧,如若不然,大清国就真的完了……” “若是豪格要废了万岁,他自己做大清国的皇帝,你们也要和他谈吗?”太后是真的恼了:“到了这个时候,你们都要谈了,敢情你们是铁帽子王,无论谁做皇帝都能保住一身富贵,我们母子怎么办?” “太后,我估摸着那豪格也不敢行篡夺之事,最多也就是做第二个多尔衮……做多也就是想当摄政王罢了,这皇位还是福林的……还是万岁的,你怎说出这种话来?” “敢情大清国的摄政王是谁想当就能当的?还要皇上做什么?干脆就把我们母子废了岂不是更好?” 现在的太后,已进入到歇斯底里的状态,完全不可理喻。 虽然代善和济尔哈朗都不想对豪格妥协,奈何形势比人强,总要想过了这一关再说嘛。 “太后再好好想想吧!” 说完这句话之后,济尔哈朗就拂袖而去了,代善似乎还想说点什么,最终却没有开口,紧赶了几步追上济尔哈朗一起离开了。 望着两位铁帽子亲王离去的背影,太后猛然就暴怒起来,好像发了疯一样又叫又跳,咒骂着砸烂一切可以砸烂的东西,闹腾了很久一直到筋疲力竭,才颓然瘫坐在地,目光空洞的看着远方。过了好半天才终于重新站立起来,精致的面容已经有些扭曲了,好像发狠一般的诅咒着:“好哇,都想牺牲我们母子,都想保住自己的富贵,反正也没有人在乎这大清国了……你们不让我们母子好过,那就都别想过安稳日子了……” 第三百七十七章 摄政王 仅仅只隔了两日,豪格的大军就已兵临城下了。 代善等人联合了其他的几个宗室,代表朝廷恢复了豪格的亲王爵位和原本就属于他的一切。对于以前的那些事情,则甩出几个无关紧要的倒霉蛋做替罪羊。 京城保卫战?不,根本就没有是京城保卫战。 朝廷受了小人的蒙蔽和挑唆,冤枉了肃亲王,好在还有“老成谋国”的礼亲王和郑亲王等人,及时纠正了朝廷的错误,帮豪格洗刷了冤情…… 至于真相到底是什么样子,那就不是底层的老百姓们应该关心的事儿了。一场天大的风波能够在波澜不惊之中得到化解,已经算是个不错的结局,至少避免了一场兵刀血火之灾。 只要不打仗,日子还得继续过下去…… 但太后和福林小皇帝的日子却已经过不下去了。 审批铁甲腰挂战刀的豪格正在厉声喝问:“九门提督一职是何等的紧要,怎能委任一个蒙古人?如此乱命难道就没有一个人反对吗?” 面对气势汹汹的豪格,小皇帝福林早已经被吓坏了,支支吾吾好半天却说不出什么来,下意识的看了看身边的母亲。 “吴克善大贝勒亦是皇亲,做九门提督有何不可?”看了看外面那些面孔陌生的御前侍卫,太后强做镇定的说道:“在万岁面前如此的大呼小叫,这就是你肃亲王的人臣之礼吗?反正兵在你的手里,刀也在你的手里,你想做什么就做吧,谁又能挡得住你了?” 在彻底控制了京城的局面之后,豪格用最快的速度拿下了九门提督吴克善,用自己的心腹之人取而代之,现在只不过是缺少一个正式的任命而已。 意识到自己的态度确实有些过火之后,豪格稍稍往后退了两步,神态之间已有所缓和:“万岁,这吴克善终究是蒙古人,外戚干政素来就是亡国之道,咱们大清国的江山可不能这折腾。罢免吴克善另行任命九门提督的条陈我已经写好了,只等万岁用玺……” 有没有皇帝的批准,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只是豪格想要一个好听点的说法,不想让自己的吃相太过于难看而已。 连宫廷宿卫都换成了豪格的人,皇帝敢不答应?就算他不答应,又有什么用? “还有一事,那多尔衮本就是欺君罔上的狼子野心之辈,既然他已经死了我也就不再追究他的罪行。但是现在……”豪格的调门陡然提高了很多:“他的棺椁就停敛在乾清宫,这算怎么回事?乾清宫是什么样的地方皇上不会不清楚吧?” 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皇帝死了之后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会进入寝陵,在这之前,棺材要停放在乾清宫一段时间,表示“寿终正寝”的意思,同时这也是只有皇帝才有的待遇。 多尔衮不是皇帝,当然不应该享受到这样的待遇。 “追封义皇帝?这也是出自太后之手吧?”豪格虎视眈眈的盯着太后:“他多尔衮何德何能?竟然要追封皇帝?说——” 最后的那个“说”字,说的锵锵有力声振屋瓦,把太后吓了一哆嗦。 太后终究是个女流之辈,平日里躲在幕后玩弄一下权术平衡还可以,一旦面对这样的局面,立刻就被吓住了,竟然不知应该怎样解释这个问题。 身旁那个慈宁宫管事太监也算是个有忠心的,小声的回了一句:“当初这事太后曾经和礼亲王他们商议过,大伙儿都是同意了的,却不是太后一人做主……” “国家大事什么时候轮到阉宦奴才插嘴了?”豪格厉声说道:“既然太后管不好自己的奴才,那我就代太后管一管。拖下去,杖毙了……” 几个如狼似虎的士兵一拥而上,拽住那个太监就往外脱。 太监登时就怕了,不顾一切的叫喊着:“太后救命,太后千万救奴才一救……” 太后脸色苍白,连一句话都不敢说。 对于内廷违反了规矩的内廷宦官,大多是用棍棒活活打死,而不是直接砍头。也不知道豪格是为了故意立威,还是他手下那些士兵不知道规矩,拖到堂下抡起棍棒就打。 凄厉的叫喊声中,顺治小皇帝被吓的面无人色瑟瑟发抖,太后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却始终一言不发。 一声戛然而止的惨叫传过来之时,就好似受到惊吓一般太后又忍不住的哆嗦了一下。 “多尔衮的尸体停敛在乾清宫,成个什么样子?”看了看噤若寒蝉的众人,豪格似乎非常满意:“一定要彻查,看看多尔衮还有多少党羽,不管查到谁,全都严惩不贷……” 对多尔衮的追封已经死后哀荣,都是出于稳定局面的考虑,其实太后早就打定了主意,一旦形势稳定了,必然会追查多尔衮的罪行,也肯定会清算摄政王一系的党羽。 虽然豪格和太后不是一条船上的人,但却有一个共同的敌人:多尔衮。 从多尔衮死的那一刻开始,太后和豪格之间的协作关系就因为共同敌人的消失而瞬间崩塌,转变成为最直接的敌对。 “还有,”豪格的目光有些阴冷,就象是一头盯上了猎物的狼:“太后不好好的慈宁宫享福,竟然在朝堂之上垂帘听政,这算怎么回事?” “皇上冲龄年幼,无力单独处理国事……” “皇上年幼,不是还有辅政大臣么?身为太后,坐政垂帘,我大清国还没有过这样的先例。以后哇,军国大事就不烦劳太后操心了,回头我再多调几个奴才过来,尽心尽力的伺候着,太后就在慈宁宫里多享些清福吧。”豪格说道:“既然皇上无力单独理事,我这个当哥哥的自然不能袖手坐视,太宗文皇帝传下来的江山还得由太宗文皇帝的子嗣来守着,以后我会尽心尽力的辅佐皇上,治理好大清国的江山……” 罢掉太后垂帘听政的权利,同时派遣心腹党羽控制住宫廷和太后本人,改由豪格“帮助”顺治小皇帝治国理政,其实根本就是想当第二个摄政王。 大清国的摄政王,已经成了政治舞台上的猎物,谁的实力最强谁就能当这个摄政王,就能成为大清国事实上的主宰,至于说皇帝……重要吗? 当初的多尔衮权势滔天,之所以没有最终废掉福林取而代之,其实就是为了平衡各方利益,维持着大清国的整体局面。多尔衮死去之后,权利的天平已经倾斜到了豪格的这一边,平衡随即被打破,现在的豪格之所以还没有废掉顺治自己做皇帝,完全就是因为时机不到的缘故,至于以后他会不会这么做,谁又能说的准呢? 豪格离去之后,顺治小皇帝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大哭起里:“额娘,我怕……” 这个时候的顺治小皇帝,已经懂些事理了,深知现在的自己到底有多么危险。 就凭豪格的这个做派,还不如以前的多尔衮呢,篡逆之事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豪格如此咄咄逼人,素来与太后一党的礼亲王代善和郑亲王济尔哈朗竟然不露面,明哲保身的意思已经十分明显了。就算是豪格做出更加出格的举动,他们也一定会继续装聋作哑。 现在的皇帝和太后已成了真正的孤儿寡母了。 虽说福林和豪格是兄弟,但是纵观史书,为了皇位兄弟之间骨肉相残的事情不胜枚举。当年皇太极死的时候,豪格就是皇位的强有力竞争者,只是因为多尔衮势大,又在其他宗室的斡旋之下,才确立了福林做皇帝。 顺治皇帝,本身就是各方妥协的产物,一旦均衡的局面被打破,这个皇帝的存在基础就动摇了。 “额娘,咱们就把皇帝的位子让给他们吧,或许还能换个平安……” 福林这个皇帝本就是个摆设,为了换取母子平安,他已经动了让出皇位的心思。 这句话让太后莫名的心酸起来,看着已经长高了很多的儿子,微微的摇着头:“皇帝你已经读过很多书了,应该明白一些道理。古往今来哪个废帝能善终?又有哪个废帝是有好下场的?” 千百年的历史当中,被废掉的皇帝从来就没有好结果,整日里担惊受怕郁郁而终就已经算是很不错的结局了,绝大多数还是被掌权者利用这样那样的借口干掉,秦汉唐宋莫不如此。 “不要怕,万事有额娘呢,”太后的声音很轻柔,就好像是在哄婴儿入睡一般,“他们长久不了的,咱们且忍着,总有一天会看到他们的好下场。” “我是真的怕了,我怕豪格会带着兵冲进来把额娘和我一起杀了。大清国的江山不要了,皇帝也不做了,只要能换额娘和我的平安,怎么样都行……” 现在的豪格只是想做第二个多尔衮,暂时应该还不会更进一步,至于以后那就说不准了。 不过太后不会给豪格这个了,她已经打定了主意要做一件事情。 “这江山是文皇帝传到你手中的,就算是败了这份家当也轮不到别人。”太后的声音愈发轻柔,却自有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果断决绝:“反正大清国也支撑不下去了,那就拼个鱼死网破,谁也别想好过……” 第三百七十八章 千钧重托 仅仅只隔了一日,豪格就在文武大臣即诸多宗室的“拥戴”之下成了继多尔衮之后的第二任摄政王,郑亲王济尔哈朗与礼亲王代善则继续保留辅政王的职位和待遇,然后就是共写誓书昭告天地的流程了。 就这样,大清的局面又一次“稳定”下来,诸位亲王贝勒一起扶保顺治小皇帝,继续打造大清的“盛世江山”。 成为多尔衮的继任者之后,豪格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多尔衮进行大规模的清算。 昔日的政敌和豪格的党羽纷纷跳出来,揭发多尔衮的种种罪行,一些墙头草也随声附和,短短几日之内,就给多尔衮罗列出四十二条罪状。索尼、苏克萨哈等偏中立的大臣看准了风向,纷纷投入都豪格的阵营之中,对多尔衮进行更有深度的揭发和检举…… 正式宣布了多尔衮的几十条大罪之后,不仅追多了所有封赏,还把正在给多尔衮修建的帝王级别的陵墓捣毁,停敛在乾清宫中的尸体则直接抛于荒野之中。 多尔衮的党羽接连获罪,或是抄家灭族,或是贬籍为奴,昔日的“摄政王一党”瞬间土崩瓦解。 在清算多尔衮的过程中,豪格还对旗务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恢复正黄、镶黄两旗的崇高地位,重新把正蓝旗归入“上三旗”之中,而正白旗则降格为“下五旗”之一。同时大肆任用亲信排除异己,很快就掌控了政局…… 接下来,就要铲除心腹大患阿济格了。 同时,还要想方设法的提防吴三桂,这是一头喂不饱的狼,豪格绝不会再犯太后曾经犯过的错误…… 是的,太后已经犯下了很多错误,最大的一个就是不应该置多尔衮于死地,这导致了整体局面的彻底崩盘,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作为他的继任者,第二任摄政王豪格甚至还不如多尔衮。 以前多尔衮还在的时候,太后还可以参划朝局和军国大事,虽然多尔衮对小皇帝缺乏必要的尊重,起码还有个人臣应该有的样子。退一万步来说,至少多尔衮没有让太后在慈宁宫里“享清福”。 所谓的“享清福”当然就是软禁了。 甚至比这更严重一点,基本上就是“囚禁”,和坐牢差不多。 除了每日例行的请安问吉之外,顺治小皇帝根本就见不到太后。宫中已遍布豪格的爪牙,宫廷宿卫几乎被彻底更换了一茬,没有豪格的特许,任何人不得进出,等于是把宫城和皇城彻底隔绝了。 就不要说是外面的文武百官了,就算是太后的三茶六饭与日常用品,都要由豪格的人送过来…… 整个慈宁宫,除了仅有的几个贴身宫女和少量的内宦之外,全都是豪格的眼线。 太后的饮食全都是豪格派人送过来的,她却不敢轻易食用,而是小心翼翼的找了银器来试毒。虽说豪格要想干掉太后有很多种手法,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别试了!”老太监海富说道:“有些毒,用银器根本试不出来。” 这老太监,本就是个用毒的高手,当初用一根小小的尖刺就干掉了身强体壮的多尔衮,就是因为尖刺之上淬了剧毒,那种毒不可能用银质物品检测出来。 从袖子里摸出一张面饼,双手捧着送到太后面前:“吃这个吧。” 珍馐美味不敢用,因为担心已经被下了毒,反而拿起又干又硬的面饼啃了起来,因为面饼肯定是安全的。如果说此时此刻还有谁能得到太后的绝对信赖,也就只有这个老太监了。(这个桥段是历史事实,只不过不是发生在清朝,而且发生在崇祯继位之初,为了提防魏忠贤投毒暗算,崇祯皇帝根本就不敢食用宫里头的饭菜,而是偷偷摸摸的啃干饼。由此可以看出宫廷斗争的阴险和狡诈之处,同样是发生在宫廷里的事情,从崇祯身上搬到了孝庄的身上,应该不算很过分吧。) “外面的情形怎么样了?”太后抹了抹嘴角的干饼渣子,关切的问道:“豪格在做些什么?” “他从吴三桂那里抽调了些人马,看样子是要去打阿济格了。” 阿济格是豪格的心腹大患,不除掉阿济格他这个摄政王的位子就坐不安稳,却又要提防吴三桂,所以他用了一个非常聪明的办法:从关宁军中抽调些人马出来,和自己的本部人马一起去打讨伐阿济格。 这个办法虽然不怎么高明,但却非常实用,既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吴三桂,又加强了自身。 当初太后没有想到这个办法?还是说太后不如豪格精明? 这根本就不是精明不精明的问题,而是实力的问题。 巅峰强盛时期的大清国,总共有三股最主要的机动兵力。多铎的那一股在江南葬送了一大半,阿济格的那一股又在湖广遭受李吴山的重创。单纯从军事角度来看,豪格的实力最强,因为他拥有一支近乎于完整的野战军,还有数量相当庞大的新附军,以及诸多“党羽爪牙”。 正是有这些实力垫底,豪格才有足够的底气让吴三桂抽调一部分兵力给他。若是吴三桂不答应的话,豪格的第一个目标立刻就会从阿济格的身上转移到他吴三桂的身上。 吴三桂暂驻居庸关,到时候大同的姜骧和豪格两面夹击,关宁军会是什么样的下场这用说吗? 吴三桂此人,最是畏威而不怀德。对于真正有实力的强者,他从来就是规规矩矩言听计从,最多也就是打一点小算盘耍一耍小滑头罢了。至于说太后那种有名无实的人物,则可以尽情的玩弄于股掌之间,欺骗压榨无所不用其极。 “阿济格需是打不过豪格的!” 这事儿是明摆着的。 阿济格的军队数量虽多,却没有稳固的根据地,而且刚刚在不久之前的湖广大战中遭受了大旗军的重创。虽然依旧维持着数万战兵的规模,却多是左部人马,到底还剩下几分战斗力也就只有天知道了。 更严重的是,阿济格还在和鳌拜激战,同时在他的侧后方还有一个态度未明的佟图赖…… 正是因为看准了对手的极大劣势,豪格才敢于直接向他的叔叔阿济格宣战,并且马上付诸行动。 太后看了这个老太监一眼:“你能出得去么?” “能,”老太监说道:“奴才以为,这个时候不应该离开太后,若是奴才出去了,万一有什么意外,奴才鞭长莫及……” “都已经到了这步田地,还能惨到哪里去?若不当机立断,只怕就没有以后了。” 太后这个人的性情,素来就是多谋而寡断。心思和主意很多,却缺少决绝果断的大气魄。 今天,太后很罕见的当机立断了一次。 取出早就准备好的一条白布……好吧,那不是白布,正式的名称叫做“绶领”,是宫廷服饰的一部分,与旗头、步摇一起,被称为宫装三大件。 这玩意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用的,只有被正式册封过的妃嫔才有资格使用,而且样式与用料有着严格的区分,用来彰显主人的身份和地位。 虽然这个“绶领”的等级并不算很高,但是太后手中的这一条却是独一无二,乃是天聪初年皇太极封她为西侧妃之时的凭证之一。 提笔在手,在雪白的“绶领”之上奋笔疾书…… 写完之后,太后既没有署名,也没有用自己的私人印玺,而是咬破手指在上面按了一个血指印。 “绶领”洁白如雪,嫣红的手指印触目惊心。 看着“绶领”之上的字迹,老太监的脸上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情感波动,有些木讷的说道:“真要这样么?” “只有这样了。” “如此一来,这大清国就真的再也收拾不起了,你最好想想清楚再做决定。” 老太监既没有象以往那样自称“奴才”,也没有使用“太后”这样的尊称,而是直言你我,虽然确实了等级分明的上下尊卑,却多了几分亲近之意。 “大清国早就完了,这一次我绝不后悔。”太后说道:“你想办法把这个东西送出去吧,千万保重。” “奴才明白。”自称已经从“我”换回到了“奴才”,老太监的脸上依旧没有任何感情:“奴才就是死了,也不会弄丢了,这个东西比奴才的性命还要金贵。” “我母子二人的性命全在你的手中,千万千万。”太后朝着老太监微微顿时一福,郑重说道:“我知此事万分凶险,却不得不为,说什么万千赏赐荣华富贵,平白污了我蒙古勇士的高洁……” 老太监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就好像是个慈祥的父亲在看着自己的女儿一般:“对,你就应该这么说……” 听了这句话,太后的稍微一呆,旋即面露尴尬之色,轻轻的摇着头说道:“这么多年来,我都快要忘记我自己是谁了,竟然对你都动起了心眼儿……” “先托之以重,而后捧之以高,方生效死之心,这些本就是很多年前我教给你的揣摩人心之术,用来驾驭下属最为有效……用在我的身上也算不了什么……奴才这就走了,太后保重。” 如何揣摩人心,又应该如何让别人为自己效力,这些个小手段,本就是这个老太监传授给她的。这么多年的宫廷生活,习惯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自觉不自觉的把这种驭人之术用在了老太监的身上…… “鳌拜那边好说,只要见到这个东西,一定会按太后的旨意办理……”老太监海富还是有点不放心:“只是阿济格那边……” “阿济格最是个利己之人,此事对他有百利而无一害,他一定会奉旨而行……” “我不是说这个。难道太后就不不担心阿济格会成为第二个多尔衮……第二个豪格吗?” “一定会,”太后笑了笑,只不过她的这个笑容显得有点凄惨:“阿济格的野心素来极重,本就是个鹰狼之辈,以前多尔衮……摄政王还在的时候,他的夜心就已有所表现了,只是不敢做的太过分而已。他这次湖广北上,图的是个什么?还不是打着和豪格一样的心思么?” 事到如今,太后已经把局势看的很清楚了,尤其的对每一个的内心,理解的更加深刻。 什么忠臣良将国之干城,全都是骗人的鬼话,其实豪格也好、阿济格也罢,他们全都在觊觎着最高的权利。为了争权夺势,可以不顾一切可以不择手段。同样还把包括吴三桂,未必就没有这样的心思,只不过大环境使然,他一个汉人还不敢公然表现出对大清社稷的那份野心。 只要外部条件允许,吴三桂一定会跳出来,太后对此毫不怀疑。 为了权势和利益,宗室亲王勋贵忠臣都可以置大清国的生死存亡于不顾,太后又能怎样。既然大家都在使劲折腾,那索性就折腾个天翻地覆吧。 短短几年之间,大清国就从极盛巅峰走到了风雨飘摇的地步,时也?运也?还是人之过也? 无论是什么样缘故导致了大清国的迅速崩坏,亡国之际,这个责任一定会推到太后和皇帝这一对母子身上。 但这是太后和皇帝的责任吗? 顺治小皇帝就不必说,冲龄年幼,国家大事还不能做主,但是国家灭亡王朝倾覆的责任却一定要皇帝扛起来。 怎么扛? 无非就是逊位身死或者是成为大明的阶下囚而已,还能有比这更糟糕的结果吗? 既然这已经就是最糟糕的结果了,那为什么不用力的挣扎一下子呢? 太后写在“绶领”之上的文字虽然很多,归纳起来之后两层意思:第一,要求鳌拜马上停止和阿济格的军事冲突,哪怕是做很大程度的让步,也要结束和阿济格之间的战争。 第二,晋封阿济格为护国平逆大将军王,授权他代表爱新觉罗氏和皇帝本人,兴兵讨伐忤逆乱臣豪格。 阿济格早就不服从朝廷的节制了,太后的这个“授权”看起来好像无关紧要,其实意义重大。 在这之前,虽然阿济格突袭了鳌拜,但朝廷却没有正式宣布他是在“造反”,而是把豪格称为“反叛”。有了太后的这个“授权”,就有了一个光明正大的名义,做起事更加得心应手。而且还能让他从鳌拜的战争中腾出手来,一心一意的对付豪格。 虽然豪格的总体实力超过了阿济格很多,但多是鳌拜突然从侧方杀出来,他会帮谁这还用说吗? 至于说侧后方的佟图赖,他本就是多铎的人,属于多尔衮阵营。豪格大规模清算多尔衮余孽,佟图赖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这场战争,汇集了大清国仅剩下的所有实力,到底鹿死谁手尚未可知,但有一点却在胜负分出之前就已经显露无遗了:不论谁胜谁负,大清国的会遭受灾难性的破坏! 难道太后不清楚这一点吗? 她心中雪亮,却不得不为! 第三百七十九章 蝴蝶之翼 李吴山李大帅之所以被称为大明第一战神,固然是因为大旗军百战百胜从无败绩,同时还是因为大帅本人料事如神。 每逢剧变,他总是能够料敌于先,提前做好准备,早早的在“前面”等着对手往自己的枪口上撞,仿佛天下大势尽在掌握,就好像这三万里河山真的装在他心中一样。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无过于此,也就是只有三国之时的诸葛孔明有这个本事了。 因为一次又一次的准确预判,人们已经习惯了对李大帅“持续正确”,尤其是在大旗军内部,已经形成了对李吴山本人的一种盲目迷信。不论他的命令看起来有多么离谱多么荒谬,随着局势的发展总是可以在最后证明他的绝对正确。在很多时候,大旗军的将士已经越来越依赖李吴山的精确判断了。 只要是李吴山的命令,那就一定是对的,根本就不需要解释,直接去执行就可以了,就好像他真的拥有未卜先知的神力一般。 李吴山真有这么大的本事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来自于他对历史的熟知,而不是他真的有多么厉害。 作为穿越者,最大的优势从来就不是跨时代的技术,而是对历史的提前预知,简直就如同开了挂一般的存在自然可以无往不利。 久而久之,连李吴山自己都有些膨胀了,竟然真的开始相信自己就是无敌的,就是绝对正确的,可以完全凌驾于这个时代之上。 但是,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却如同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的抽在他的脸上,将李吴山心中的狂傲打了个粉粉碎碎。 长久以来,一直都无比正确的李大帅,第一次判断失误了。 直到现在,李吴山还是有点懵,还没有完全缓过神儿来: “这特么到底是怎么回事?”低低的爆了一句粗口之后,李吴山还在自言自语:“老子竟然错了,而且错的如此离谱,到底是哪儿出问题了呢?” 习惯了从一个胜利走向另外一个胜利,习惯了永远正确之后,李吴山犯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错误,而让他犯错的却不是别人,正是他的老对手阿济格。 当初阿济格攻打鳌拜的时候,让李吴山敏锐的意识到清廷内部的争斗已经演变成了内战,这一点没有错。 阿济格凭借兵力上的优势压制鳌拜往南移动的时候,分明就是想借大旗军之手干掉鳌拜,这一点李吴山也看出来了。 当时的李吴山,完全就是抱着一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心思,真心希望阿济格和鳌拜拼个两败俱伤,最好把人脑子打成狗脑子。当豪格率领大军“奉旨讨伐”阿济格的时候,李吴山就更高兴了。 按照大帅的估计,阿济格肯定打不过豪格,因为他的主力在湖广损失很大,虽然拥有数量上的优势,却多是战斗力极端低下的左部人马而已。真要是打起来,阿济格一定会秉承着“见势不妙调头就跑”的风格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想不到的是,阿济格根本就没有跑,而是和气势汹汹的豪格硬碰硬的打了起来。 正在二人杀的难分难解之时,本来和阿济格“势如水火”的鳌拜猛然从侧翼穿插上来,打了豪格一个措手不及。 鳌拜一直都在被阿济格压着打,趁着这个机会他就应该站到豪格的一边痛打落水狗才对呀,怎么会帮助阿济格呢? 更让李吴山李大帅想不通的是,一直都是极力避免作战尽可能保存实力的佟图赖,也在突然之间出手,率领仅存的几千汉军和部分新附军从侧后包抄了上去。 随着鳌拜和佟图赖的加入,“二虎相争”变成了“三英战吕布”,打了个乒乒乓乓热热闹 闹。 这样的局势,李吴山李大帅就真的看不懂了。 原本的“混战大乱斗”变成了“群雄殴豪格”,这特么到底是怎么回事? 佟图赖站到了阿济格的阵营当中,还算能够说的通,毕竟他们两个都属于多尔衮一系,而豪格却大力清算多尔衮余孽,二人联手揍豪格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鳌拜是怎么回事? 鳌拜和阿济格明明是冰炭难同炉的关系,他应该帮着豪格打阿济格啊,怎么会反过来呢? “这里头肯定有什么原因,但我却想不出来……” 这个时候的李吴山,是真的没有想到这一切都是太后在背后搅动风雨。毕竟太后已经被软禁了起来,还能够搅动出这么大的局面,完全出乎李吴山的预料。 如果说清廷内部扑朔迷离的局势和李吴山没有多大关系的话,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大旗军错失了一个很大的机会,竟然让佟图赖和鳌拜给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溜掉了。 克复江北之后,消灭佟图赖已是当务之急,进一步打击鳌拜,扫清淮地、山东的清廷实力,就可以长驱直入一路向北了。 为此,那些学生参谋们已经制定出了一个代号为《射天狼》的作战计划。 但是现在,随着局势的突然转变,鳌拜和佟图赖全的转移了方向,《射天狼》作战计划也就因此作废了。 鳌拜和佟图赖竟然和阿济格联合起来,失去了各个击破的良机,这是一个不小的损失。 对于李吴山本人而言,笼罩在他身上的那个“算无遗策”“料事如神”的光环第一次被打破。但大旗军上上下下的将士却始终坚定不移的相信,他们的李大帅依旧智珠在握,天下大势就装在李大帅的胸中,这一切都在他的运筹帷幄之中,所有的局势转变完全就李吴山的预料范围之内…… 虽然李吴山依旧做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其实心中清楚的很:这个时代已经因为自己而出现了巨大的转变,本应该灭亡的江南残明政权不仅没有消亡,反而日渐强大,展现出一副收复河山中兴大明的架势,而本应该一统天下的清廷则迅速崩坏,内战打的如火如荼。 李吴山这只小小的蝴蝶扇动着翅膀,终于席卷起一场狂风暴雨,历史的走势已经有了巨大的改变,而这种改变其实早就出现了,从多铎身死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显现出来。时至今日,历史已经脱离了原本的轨迹,划出一个尖锐而又陡峭的弧度,走向了另外一个方向,呈现出一个截然不同的走势。 这个时代已经和自己记忆中的历史完全不一样了,再也不能凭借对历史的熟知而处处占尽先机,接下来就要看自己的真本事了,而不是象以前那样总是倚仗穿越者的绝对优势。 从这一刻开始,李吴山已经和这个时代的其他人一样,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历史就这样改变了?”这种感觉让李吴山有些不适应,但却雄心万丈:“就算以前的那些优势用不上了,我依旧是这个时代的最强者,我还会彻底改变这个时代,让这个世界和这个民族变成我理想中的模样……” 第三百八十章 秘密天大 南京,大元帅府。 银雀儿正百无聊赖的把玩着手中的毛笔,面前的白纸上写着“赵钱孙李”“周吴郑王”等十几个歪歪扭扭的字迹,仿佛蒙童的信手涂鸦,几难以辨认。 《百家姓》是孩子们开蒙的基本读物,这几天来,金雀儿正在教妹妹银雀儿读书写字。 仅仅只是十几个最简单的常用字,就花费了三四天的时间。虽然银雀儿已勉勉强强能认出几个字儿了,但却写不好,若是仿照字帖还能比猫画虎的“描绘”出来,默写却是万万做不到的。 “韩,韩师傅的韩……”就象个私塾先生那样,金雀儿拿着一根小竹指大喊着:“韩字怎么写?就是韩师傅的那个韩字……” “韩师傅我知道,但这个韩字……”都要把笔头子咬烂了,银雀儿还是默不出那个韩师傅的“韩”字。 “伸手……” 看看姐姐严厉如霜的面容,银雀儿怯怯的伸出手去…… “啪啪”两声脆响,早已打肿的手掌上顿时新添两道淤痕。 为了教妹妹读书认字,金雀儿是真的发了狠,每次都是真打。 这几天来,光是“竹笋炒肉”就吃过不知道多少回了,手掌被打的象个发面馍,连笔杆子都握不住了。 “休怪我心狠,这是对你好,若不认字便是睁眼瞎,以后终究是没有出路的……” 银雀儿的眼里噙着泪,小声的嘟囔着:“为啥一定要我读书认字?这韩怎么写和我有甚的相干?韩师傅都不会写呢,干嘛一定要我来写……” 伙房的韩师傅,就是韩福财的老爹,根本就是个不认字的大老粗,不照样可以做个厨子么?而且还吃的白白胖胖,怎么能说是没有出路呢? 连韩师傅本人都不会写这个“韩”字,凭什么一定就要我会写呢? 这个说法几乎把金雀儿气的要发疯了,本能的举起手里的竹条,看到妹妹畏惧的眼神之后却又不忍心真的打下去,只能坐到她的身旁,完全一副苦口婆心用心良苦的口吻:“读书认字肯定是有用的,要不然的话,那么多的读书人十年寒窗苦读又是为了什么?不是就为了以后的出路么?” “我又不想考功名中状元,读书做甚?”银雀儿理直气壮的说道:“咱们大旗军当中,不认识的人多了去,不照样是威风凛凛的大英雄么?” 说起大旗军的时候,银雀儿总是习惯性的加上“咱们”这个前缀,就好像整个大旗军根本就是她的私人武装。其实这也是很多大旗军军属最本能的想法:大旗军是属于我们这些人的 不管大旗军到底属于谁,至少有一点银雀儿没有说错,那就是大旗军中的很多军官都和她一样不识字。 不识字照样可以打仗立功,照样可以成为名动天下的大英雄,由此可见,将来有没有出路和认字与否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大旗军中人才济济英雄辈出,军功卓著者多如江中之鲫,这是事实。 但是,金雀儿却知道另外一个事实:大旗军的士兵全都是三头六臂的英雄好汉?还是说大旗军的将官都是英明睿智的战神?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作为李吴山最贴身的人,金雀儿经历了大旗军从创建到崛起的全部过程,对于大旗军的底细知道的最清楚。 什么天下第一强兵,什么大明无敌虎贲,都只不过是外在的光环罢了。剥去这层光环直接看本质的话,大旗军的将士基本上就是最寻常的乡农、手艺人,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是李吴山带领着他们完成了身份的转变,把他们打造成为报国抗清的英雄。 从本质上来看,大旗军所取得的所有胜利和荣耀,全都应该归功于李吴山这个人。 “若是没有老爷,韩福财、张大娃、杨树林还有李绍他们这些人,不够是捏锄头把子的乡农而已,他们的一切都是老爷给的。若是没有老爷,他们就什么都不是……” 银雀儿顶了一句嘴:“那就永远跟着老爷好了。” 这句话把金雀儿噎的说不出话来,过了好半天才终于说道:“难道你就一辈子跟着老爷么?” 女孩子,终究是要嫁人的,总有自己的家庭,怎么可能永远活在李吴山的阴影之下? 古人早婚,按照当时的传统观点来看,银雀儿的年纪已经高到了山梁上,象她这般还没有出嫁的女孩子简直就是个“老剩女”。同龄的女子孩子都生出来几个了,她还是李老爷的一个小丫鬟而已,以前就是这个样子,现在依旧如此,并没有任何改变。 天真烂漫的银雀儿性情随和脾气憨直,无忧无虑的从来不为将来打算,但精明细致的金雀儿却不能这样。 若是老爷真的收了银雀儿,无论是做个侍姬还是小妾,都是可以接受的。对于一个丫鬟来说,这已可以算是个不错的出路了。 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李吴山却从来都没有碰过银雀儿一下,这就让姐姐金雀儿更加的为她担忧了。 自家老爷是什么样的人,普天之下恐怕没有谁比金雀儿了解的更加深刻。老爷的心中装着多么宏伟的抱负,也就只有金雀儿能稍微知道一点点儿。李吴山李老爷这个人,不是一句盖世英雄就能概括得了的,而是要改天换地做前无古人之事。 相对于李吴山来说,当世豪杰这的算不了什么,更何况是一个小小的丫鬟? 李吴山的大,反衬着银雀儿的小,无论是心胸气度还是地位影响,两者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偏偏银雀儿还在做着一个美梦,一个痴心妄想的美梦。 她想成为老爷的女人。 在金雀儿看来,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儿。 所以,她才希望妹妹读书认字,好赶紧找个不错的男人嫁了,相夫教子成就家庭。 有些话,只有嫡亲姐妹之间才能说得出来,金雀儿觉得有必要戳破银雀儿的美梦了,免得她总是做白日梦:“咱们老爷是大元帅,是顶天立地的英雄,便是皇帝见了他也要客气三分,你算个甚?端茶倒水的下人而已,还想着匹配老爷?根本就是痴心妄想……” 和李吴山之间的关系,这是银雀儿的逆鳞,碰不得的。 就算是姐姐,也不行。 银雀儿的脸色登时就涨的通红,仿佛咆哮一般的嘶吼着:“我就是想做老爷的夫人,还要给老爷生娃娃,怎的了?” 刚才就已经被妹妹给气坏了,听了这句话,金雀儿已经被气傻了,竟然被妹妹的野心给吓到了,一时张口结舌言语不能。 能够成为侍姬就已经很不错了,若是能给李吴山做个小妾,那简直就是老天爷的格外照顾。夫人?这已不是什么痴心妄想,根本就是白日做梦胡说八道。 以自家老爷现在的身份和地位,天下的美貌女子还不是随意挑选?将来的“李夫人”要么就是出于名门望族,要么就是生于王侯将相之家,凭银雀儿也想当正牌子的“李夫人”,真是异想天开的可以。 当初,浙江的潞王想要给李吴山做媒,让他娶个身份高贵的宗室女,李吴山都懒得搭理。若是娶了个丫鬟做原配夫人,岂不成了全天下的笑柄? 就算是开玩笑也不是这么个开法。 但银雀儿对不认为自己的这个想法有多么离谱,她信心满满的说道:“老爷说过,一定会给我一个将来……” 李吴山李老爷确确实实对银雀儿说过这句话,但老爷却从来都没有说过要娶银雀儿做夫人啊。从现实角度来看,这件事根本就是没可能的。 “老爷说过要给你一个将来,也没有说过要娶你,你误会老爷的意思了!” “我没有误会!”银雀儿大吼了一声,旋即就又压低了声音,做出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说道:“老爷对我很好,他就是这个意思,我能感觉到他的心意……” 李吴山确实很宠银雀儿,但要是说起这种事……根本就是银雀儿的白日梦。 “说起对老爷的了解,恐怕没有谁能胜过我……” 金雀儿说的这句话一点都不假,作为李吴山的贴身丫鬟和私人秘书,他知道李吴山的很多秘密,对于李吴山的了解程度最高。 但是,妹妹银雀儿却第一次反驳了她的这个想法:“不,姊姊,你错了,老爷最大的秘密连你都不知道,我却是知道的。” “老爷所有的秘密我全都知道……” “姊姊知道老爷的来历么?” 听了这句话,金雀儿的表情顿时呆住,眼睛瞪的溜圆,就好像是活见鬼了一般,死死的盯着妹妹银雀儿,下意识的追问了一句:“你知道?老爷是不是对你说过什么?” “我当然知道,这是老爷最大的秘密,除了老爷之外,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秘密,比天还要大的秘密!”银雀儿洋洋得意的说道:“这个秘密,只有和老爷最亲近的人才有资格知道……” 一直以来,李吴山的来历就是一个无解的谜团,谁也不晓得他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在绝大多数人的心目当中,李吴山李老爷的出身非常清晰,他就是来自京畿附近一个叫做大旗庄的乡村,一个普普通通的乡村。 但金雀儿却知道老爷的来历绝对没有这么简单。 那些旷古凌今的本事,那些闻所未闻的学识,还有未卜先知般的神鬼之能,所有的这些充满了神秘气息的东西,归根到底都指向了同一个问题:李吴山的来历! 自家的这个李老爷,到底是还是仙佛,究竟是何方神圣,一直都是金雀儿始终都想不明白的问题,她也知道这就是老爷最大的秘密。 金雀儿怎么都没有想到,如此重大的秘密,天真烂漫的妹妹竟然会知道。 答案即将揭晓,金雀儿呆呆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感觉通身上下的八万四千根汗毛都已倒立了起来,不知不觉之间,全身都已被汗水湿透了。 她本能的想要直接问起,却突然奔出门去,用略带颤抖的声音高喊了一句:“来人。” “在!” 从月亮门出闪现出一个影子,那是一个手持长矛的大旗军士兵。 这大元帅府,戒备森严,明哨暗哨无数,还有流动岗哨和执勤的卫兵,全都是最忠诚可靠的老兵,而且全都是出自大旗庄,是可以绝对信赖的嫡系。 “清空这里的所有人,封锁前厅后院所有出入口,以我这里为核心,百步之内绝不允许有任何人靠近。” “是。” “若闲杂人等试图接近这里,不论他是谁,不必报我知道当场格杀即可。” “是”。 “小翠儿。” 一个身材瘦小的女孩子应声而出,仿佛一个凭空出现的幽灵。 这个叫小翠儿的女孩是第一批绝死锄奸勇士之一,绝对的忠诚死士。 “守住这道月亮门,五十步之内不许有人靠近,否则的话格杀勿论,不论他是谁,直接杀掉,千万不可以留下活口。” “明白。” 彻底清空了这座房子半径百步之内的所有人等,连续布置了两道封锁线,谁也不可能听到这里的只言片语了。但金雀儿还是有点毛骨悚然般的惊惧感,唯恐被别人偷听了去,关闭了窗子闩上了房门,又神经质般的仔仔细细的看了看所有有可能藏人的地方…… 确认了绝对安全之后,金雀儿的脑门上已经出了一层细细的汗水,反射着烛火的光芒,闪耀着瓷釉般的光泽。 就好像是一条被抛上沙滩的鱼儿,金雀儿完全是在用嘴巴呼吸,她甚至可以清清楚楚的听到自己的心脏砰砰响的那种声音,太阳穴处的血管疯狂跳动。 她觉得嘴巴又干又涩,嗓子里好像塞进一团硬渣渣的猪鬃,她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大口大口的粗喘着,说话的声音不仅变了腔调,而且语气极其古怪:“你真知道老爷最大的秘密是什么吗?” “当然知道。”银雀儿重重的点了点头。 “快……快告诉我……” 银雀儿歪着脑袋看了看自己的姐姐,忽然“噗嗤”一声笑了:“老爷曾经说过,这是他最大的秘密,绝对不能告诉任何人……” “连我也不能知道吗?” “老爷说你可以知道,但是在我把这个秘密告诉你之前,老爷让我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真的想知道吗?” “我当然想知道,你快告……”话说了一半,金雀儿突然闭嘴,因为她已经意识到了,老爷要妹妹银雀儿为的这个问题就是:你真的想知道啊? 这个问题看似是画蛇添足的废话,但却蕴含深意。 你真的想知道我最大的秘密吗?你已经做好准备了吗?你能承担知道这个秘密的后果吗? 在很多时候,知道的太多并不是什么好事儿。 金雀儿很清楚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也明白这句话的份量,就在答案即将揭晓的时候,她反而怕了。 因为她知道后果必然极其严重,自己还没有做好承受这个后果的心理准备,事到临头她又退缩了:“你想不要告诉我,我还没有想好到底要不要知道这个秘密,我应该再好好的想一想,你千万不要对别人乱说哦……” “这是老爷的秘密,就算是把我打死了,我都不会说出去!” 金雀儿犹豫了好半天,最终还是打开了房门,朝着远处高喊了一句:“解除警戒!” 第三百八十一章 都有证据 第二日,当银雀儿来到姐姐的房间之时,才惊讶的发现金雀儿竟然还没有起。 金雀儿素来就有早起的习惯,从不赖床睡懒觉,今天之所以反常,根本就是因为整整一夜没有合眼。 自己到底应该不应该知道老爷的最大秘密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她,让她辗转难侧难以成眠。 因为心神恍惚,金雀儿根本就懒得梳洗,披散着头发,瞪着一双不满血丝的眼睛发呆。 象往常一样,银雀儿很随意的把早餐放在桌上,那是两碗八宝碎米粥,素粥,还有几角蒸饼和两碟素菜:“我先开吃了哦……” 银雀儿素来不讲究什么仪态,专门选了那碗放了粗糖的粥,端起饭碗唏哩呼噜的喝下去一大半,顺手抄起蒸饼子卷了点青菜,吃的不亦乐乎。 呆呆的看着妹妹吃了个欢畅,听着她唏哩呼噜喝粥的声音,金雀儿只能暗自苦笑:妹妹就是个胸无城府的人,什么事都不往心里去,总是能够快快乐乐,从来就不知道烦恼为何物。就算是偶尔遇到些烦心事儿,只要睡一觉也就烟消云散了…… 等等…… 金雀儿的心头忽然划过一道闪电,她似乎意识到了点儿什么! 妹妹银雀儿是什么样的人,老爷应该最清楚不过了。她天性随和天真烂漫,最要紧的是胸无城府,绝对不是保守秘密的最佳人选。 就算银雀儿对李吴山绝对忠诚,绝对不会把老爷的秘密说出去。但是对她这么单纯的人而言,想要知道李吴山的那个秘密,总是会有很多办法的。 若是老爷这的想保守这个秘密,干嘛还要告诉银雀儿呢?谁也不告诉不是更好吗? 既然银雀儿能知道这个秘密,想必老爷早就知道她保守不住这个秘密,也就不介意自己知道了。 想通了这一点儿之后,金雀儿顿时心情大好,颓废之态一扫而空,很是利索的从床上翻身坐起。头也不梳脸也不洗,披头散发的坐到了银雀儿的对面,端起饭碗开始享用早餐。 “好了,我想好了,你可以把老爷的秘密告诉我了。” 再也没有如同昨天晚上那样的如临大敌戒备森严,而是在吃早饭的时候漫不经心的问起,就好像这原本就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 就好像是作贼一样,银雀儿下意识的看了看四周——虽然房间里并无第三者的存在,这完全就是条件反射般的下意识动作。 银雀儿用筷子头指了指头顶。 金雀儿有些茫然,她没有明白这个动作的含义。 把声音压的极低,细微到了几不可闻的地步,银雀儿神秘兮兮的说道:“天上,老爷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神仙!这个秘密只有我知道,老爷说最多只能让你知道,别人是万万不能知道的。” 李吴山李老爷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神仙?这个说法只能骗两种人:第一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第二种就是如银雀儿这般心思单纯的人了。 反正金雀儿是决计不会相信的。 不管老爷的来历到底有多么神秘,他都是一个很正常的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关于这一点,作为贴身丫鬟服侍了李吴山好几年的金雀儿最清楚不过了。 虽然金雀儿不是绝对不信鬼神的唯物主义者,但虚无缥缈的鬼神之说本就不足为信,至少李老爷本人就从来不烧香拜佛也不相信那些个东西。 一个不信神的人,会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神仙?还有比这更滑稽的事情吗? 金雀儿终于了松了一口气,神态轻松的对妹妹说道:“我还以为老爷真的告诉了你什么天大的秘密,原来是在和你开玩笑。不过呢……知道的太多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老爷真的是从天上下来的神仙,真的是。”银雀儿急赤白脸的说道:“我有证据!” 证据?什么证据?证明李吴山李老爷是神仙的证据? 神仙也可以用什么东西来证明的吗? 当然有! 金雀儿心头剧震:“证据在哪儿?” “我这就拿给你看。”银雀儿起身离座,打开墙角处的那座双鱼雕花枣木立柜,从中取出一个物件儿来:“这就是证据。” 那是个侉筒衫,又叫侉筒子(就是贴身背心的一种。)却多出了一个衣领。或许是因为穿着太久的缘故,袖口和手肘部位已经出现了明显的磨损。 原以为妹妹银雀儿会拿出个金光闪闪的聚宝盆或者是别的什么宝贝,用来证明老爷真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神仙,没想到却是这么一件最常见的衣衫,而且是很寒酸的衣衫。 拿起侉筒子看了看,却没有看出丝毫的出奇之处,只有胸前部位的图案引起了金雀儿的注意。 那个图案是五个颜色各异的圆圈儿,上三下而彼此相连。 一般的贫寒人家根本就懒得弄那些个花哨,直接就套在身上穿了。有些富贵人家会在贴身的衣物上刺绣或者的描绘各种吉祥的图案,比如说三阳开泰、比如说五子登科,其实不过是一个美好的寓意罢了。 但这五个圆圈儿是什么意思?金雀儿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古怪的图案。 在这五个圆圈儿的下面,还有几个红色在字,写的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最下面还有几个稍小的字体:北京奥运志愿者协会。 虽然不知道这些图案和字体到底是什么意思,但金雀儿却知道这一定就是李吴山李老爷的东西。 一直以来,李老爷都习惯于使用炭笔而不惯于用毛笔,他写出来的字体能简则简,和这件夸筒子上的字体有着七八分的相似…… “这东西是哪里来的?我怎从未见过?” “老爷说,这东西是他刚刚从天上掉下来之时的贴身之物,一直都小心珍藏,除了我之外谁都没有见过……哦,现在你也看到了,这个是很大的秘密,只有咱们两个知道,千万不能说出去……” 这个东西就能证明老爷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神仙? 恐怕不能吧! 神仙这么会穿这么寒酸的衣物? 金雀儿愈发的不信的了:“我还以为是多么了不起的证据呢,原来不过是这么个东西。一定是老爷在和你开玩笑呢。” 银雀儿却不这么认为,她始终坚定的相信老爷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她也相信这件看起来很寒酸的侉筒子是个很重要的宝贝。 关于李吴山的“来历之谜”暂时就这样过去了,和往常一样,用过早饭之后的金雀儿又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所谓的工作,其实就是汇总和处理各种文字工作,把应该报给李吴山的消息尽快发出去,把他发给南京的命令转给应该转的人,顺便继续监督银雀儿的“学业功课”…… 和前几天的情形并没有任何不同,看到书本拿起毛笔银雀儿就开始走神儿或者是打瞌睡。趁着姐姐不注意的时候,虽然做出一副认真书写的模样,其实根本就是在纸上画小猫小狗…… “哈哈哈,哈哈哈……”安安静静的房间突然传来一阵大笑之声,显得极是突兀,把银雀儿吓了一跳。 抬眼望去,姐姐金雀儿正在哈哈大笑。 她笑的声音非常之大,没有丝毫女孩子应有的矜持和腼腆,更不是那种不露齿的浅笑,而是肆无忌惮的开怀大笑,象个粗鲁的男子那样咧着嘴巴哈哈大笑。 “你笑什么?” 金雀儿笑的前仰后合,肚子都要笑痛了,还是止不住。 过了好半天,才勉强止住笑声,拿起一份刚刚送过来的书文说道:“阿济格打败了豪格……” 原来是行军打仗的事情,银雀儿对此毫无概念,也不觉得有任何可笑之处。 银雀儿无法理解,不知道姐姐为何要笑成这个样子:“这有啥好笑的?” “当然好笑了。”金雀儿说道:“你知道啊,以前啊,老爷总是认为阿济格会被豪格打败,但事实却恰恰相反,阿济格把豪格打败了。” 阿济格和豪格,那不是清廷的人么?谁打败了谁又有什么要紧的?和我有一丁点的关系吗? “你知道阿济格是怎么打败豪格的吗?是他故意在正面吸引豪格的主力来攻,然后鳌拜和佟图赖突然杀了豪格一个措手不及死伤惨重……” 八旗自己人打自己人,不管谁输谁赢都很正常,这不知有啥可笑的。 “这个老爷以前的判断完全相反。” 银雀儿用很无所谓的态度说道:“相反就相反呗,又什么要紧的?只要咱们大旗军没有败就可以了。” 在银雀儿的心目当中,不论战争的过程是什么样子,最终的结果都是早已注定了的:一定是老爷率领大旗军以摧枯拉朽之势平推横扫,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结果。 “不,我的傻妹妹,这不一样。”金雀儿笑呵呵的说道:“这说明什么?说明咱家老爷并不是真的能够未卜先知,他也和别人一样犯错,也有判断失误的时候。”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战场上是什么变?” “战场形势瞬息万变?你是不是想说这句话?” “对,就是这句话。战场上的事情变化很快,就算是诸葛亮也有失街亭的时候,老虎还会打盹儿呢,咱家老爷偶尔错了一次,又算个啥?” 不管是阿济格击败了豪格,还是豪格打败了阿济格,这都是清廷的内战,注定会进一步削弱清廷那所剩无几的实力。虽然因为误判了形势损失了歼灭佟图赖和鳌拜的机会,让《射天狼》作战计划作废了,但是从大局上来看,李吴山依旧占据了很明显的优势,最多也就是重新调整一下布局重新制定一份作战计划而已 但是,对于金雀儿而言,此事的意义举足轻重。 这次判断失误,证明李吴山同样会犯错,也就可以间接的证明李老爷是一个人,而不是全知全能的神仙。 一直以来,李吴山那种未卜先知般的能力,简直就是如同一般的存在,给了金雀儿极大的精神压力。事事料敌于先,处处快人一步,就好像天下大势全都在他李吴山的掌控之中。 当年甲申国变李闯进京,这么大的变化,李吴山李老爷都预料到了,并且早早做出了准备,这才从京城里头把太子了抢了出来。 这份对局势洞若观火的敏锐洞察力,当初的金雀儿还无法完全领会。后来才渐渐明白,其实老爷早就在为那场惊天剧变默默的布局默默的应对了。 后来吴三桂献出山海关,李闯败走清廷入关,李吴山又一次展现出了他那让人惊叹不已的能力,就好像清廷在做这个事情之前提前告诉他一样。 谁能想到吴三桂会投靠多尔衮?谁能想到小小的伪清可以席卷天下? 李老爷就想到了,而且一直在为这个局面做着准备,这才有了后来的南迁和复隆朝的建立,才有了今日的局面…… 这样的本事,这样的能耐,只能用神鬼莫测来形容,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有些时候,连金雀儿自己都迷茫了,她甚至开始相信自家的这位大老爷真的是转世或者是仙佛投胎。要不然的话,又怎么会如此的厉害?又怎能把局势的变化掌握的如此精准? 如果李吴山说自己真的是神仙转世,或者是其他更加虚无缥缈的说法,金雀儿肯定会深信不疑。 越是接近李吴山,就知道更多的秘密,而李吴山的所作所为,也愈发的让金雀儿感到了越来越强大的压力. 在很多事情上,“李吴山就神仙”似乎就是唯一的解释,也是唯一能说得通的说法。 但是,通过这一次的误判,证明了李大帅同样会犯错,也证明了他根本就不是神仙。 以为神仙永远都不会错。 李吴山是一个人,一个真真正正的人。 在金雀儿的心目当中,笼罩在自家老爷身上的神秘光环正在渐渐消退,李吴山的真实面目也在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但是,银雀儿依旧对李吴山的话深信不疑,她始终坚信老爷就是神仙,而那件侉筒子就是证据——虽然连她自己都看不出那件寒酸的衣衫到底可以证明什么。 金雀儿知道老爷不是神仙,更不是什么妖魔,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这一次的判断失误就是最好的证据。 姐妹二人对李吴山的认识完全相反,都以为自己是有证据的,至于真相到底是什么样子,只有李吴山一个人最清楚…… 第三百八十二章 私心杂念 “改名儿?”李吴山觉得很奇怪,不解的看着张大娃:“为啥要改名字?” “老爷,”张大娃故意不称“大帅”,而是依旧使用多年前在大旗庄之时的老旧称呼,因为他觉得这也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我觉得吧,俺原来的名字忒土了些。大娃大娃的,一听就晓得是乡下的泥腿子。所以就让刘学究帮俺取了个响亮的大号,叫做张鹏程……” 如张大娃这种出身乡野的农家子弟,大多没有正式的名字,都是按照在家的排行随口叫个名字也就是了。更有甚者,秉承着“歪名好养活”的传统观点,父母总是故意给孩子取个很难听的名字,在大旗军中,诸如“狗蛋儿”“丑郎”这一样充满了乡土气息的名号也不的有多少,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习惯了。 现在的张大娃早已不是当年的吴下阿蒙,不仅是大旗军中的高级军官,还是名动天下的超级战斗英雄,他总是觉得“张大娃”这个名字太过于土气,所以就请刘学究帮他重新取了个响亮的名号——张鹏程。 这个名字取得就是“鹏程万里”之意,预示着会有一个非常远大的前程。 张大娃非常喜欢自己的这个新名字,因为他知道宋时的武穆爷爷就是姓岳名飞字鹏举。 岳武穆叫做岳鹏举,他张大娃叫做张鹏程,都有一个“鹏”字,古今辉映前后比肩,以后自己定然可以成为武穆爷爷那样的大英雄。 除了名姓之外,还应该有一个字。 刘学究说了,大人物的字号都有非常重要的含义,如张大娃这样的英雄,又是李大帅的嫡系,最好让李大帅亲自给他取一个字,才能更加彰显身份和荣耀。 “老爷就帮俺取个字号吧,最好响亮一点儿,体面一点儿……”张大娃嘿嘿的笑着说道。 张大娃的这番作为,让李吴山很不高兴,却又不好说什么,提笔在手写了两个字交给他。 “忆本?”张大娃捧着李吴山写的这俩字哈哈大笑:“俺以后也是有名有字的人了,百年之后上了史书也更光彩,忆本,忆本,还是老爷取的名号好……” 李吴山反问道:“好在哪里?” “老爷给俺取的名字,当然是好的。至于说好在哪儿,那俺就不晓得了。” 张大娃的文化水平,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粗通笔墨”,其实那根本就在给自己脸上贴金,和很多出身大旗庄的年轻人一样,他不过是稍微认识些字而已,这还主要是拜刘学究所赐。 以前在大旗庄的时候,每年的冬闲时节,作为村子里唯一的“知识分子”,刘学究就会办“义学”。 刘学究办“义学”的根本目的当然不是为了给同村的孩子们传授文化知识,而是为了贴补家用。 作为家中的长子,张寡妇对张大娃寄予厚望,每年都咬着牙拿出几升谷子送给刘学究,好让张大娃去读书认字。 虽然刘学究总是把自己标榜成为“清流斯文”的读书人,其实不过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半吊子水准,为了赚取几升谷米黑豆而教出来的学生是什么水平也就可想而知了。 张大娃认得“忆本”这俩字儿,若要说出这个两个字的含义那就真的为难他了。 “这两个字的意思,就是希望你能不忘根本,明白了么?” “明白,明白,”张大娃嘿嘿的憨笑着:“俺的根本就是老爷您呐,俺的一切都是老爷给的。俺这一辈子就跟定了老爷,等俺以后有了子孙后代,就让俺的儿子跟着老爷的儿子,让俺的孙子跟着老爷的孙子,这就是根本……” 张大娃的想法,几乎代表了大半个大旗军,尤其是当初出自“沿河十三庄”的那一批嫡系元老:我们就是你李吴山李老爷的人,我们是追随你李吴山一起打天下的,以后的荣华富贵自然就应该落在我们这一批人的身上。我们的子子孙孙和你李老爷的子子孙孙永享富贵…… 这是最传统的想法,单纯而又现实。 这样的想法不能说就是错了,但却和李吴山的期望相去甚远。 “忆本”这两个字的初衷,就是希望张大娃能不忘自己的出身,你原本就是一个出身寒苦的乡野少年,不要因为有一点名声就忘记了自己的本质…… 现在的局面大好,光复北地中兴大明仅仅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到时候必然是要酬功封赏。以张大娃为代表的这些人,已经开始想以后的高官厚禄甚至是身后之名了——这是几乎所有老式军队的通病。 在经历了艰难困苦和挣扎求存之后,随着局势的好转就开始追求富贵功名这些个东西。没有坚定信仰的军队,无论多么忠诚,都始终跳不出这个范围。若是如此的话,现在的大旗军和当年的闯军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人都是有私心的,张大娃他们这些人的想法不能说就是错的,只能说是没有达到李吴山的要求,没有跟上李大帅的脚步而已。因为李吴山要的不是功成名就,也不是王侯将相,而是更加宏大的东西…… “老爷,”因为李吴山亲自给他取了个表字的缘故,张大娃愈发的感觉到自己就是李老爷的嫡系心腹了:“看这架势,是要和清廷决战了吧?” 就在两日之前,留守在吴山军校的部分四期生和部分五期生到了高邮,顺便还带过来九十多门炮和一应的补给,几乎把军校里边能够用于参战的人员抽调一空。 现在的形势如此大好,根本就用不着再行抽调人马,仅凭江北的这点兵力就足以击败清廷了。那些学生们是李大帅的心尖子,刚刚走出学校就走上战场,就算傻子都可以看出来了。 这是要决战呐。 一举扫平整个清廷,彻底光复河山。 不论是战略格局还是兵力对比,李吴山都占据了很大的优势,大家都对未来的战争持一种非常自信的乐观心理,都在潜意识里当做是建功立业的机会。 “我的忠心老爷是知道的,能踢能咬能砍能杀,只要老爷让我做先锋,一定玩儿了命的打,一直打回老家去……” 张大娃的老家在大旗庄,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想第一个打到北京城,先占住这光复故都的第一功。 李吴山就应该把这肥的功劳留给如张大娃这样的嫡系,在他看来这完全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儿。 “这事儿我还没有想好,想好了再说不迟。” “想好不想好的不打紧,只要老爷想着俺就行了……” 李吴山笑骂道:“我有多少事情要忙,哪有那么多心思想你?赶紧滚蛋。” 张大娃这样的高级军官,威严渐重,平日里已有了些“将军”的架子,也就只有面对李吴山的时候还象个毛头小伙子,嬉皮笑脸的说道:“老爷骂俺几句,也是不羞的,那俺就想滚蛋了,千万不能把这事儿交给别人哩……” “滚蛋,滚蛋。”笑骂声中,象赶鸭子一样把张大娃给赶走了。 张大娃前脚刚走,李吴山马上召开军议。 这次军议的规模很小,除了李吴山本人之外,只有七个人。 这七个人,全都是吴山军校第二参谋组成员。 “《天枢》计划需要再次修改……” 天枢,北斗七星之一,在星相学当中代表着中枢和皇权,以此为作战计划的代号,用意已经十分明显了:这个作战计划的目标就是故都北京。 “是,校长。”作为第二参谋组成员之一,洛晴天甚至没有问起原因:“校长想要修改哪些细节?” “把《天枢》计划的最高执行者修改为我本人。” 虽然仅仅只是修改一个具体的执行人,但是对于庞大而又精细的作战计划而言,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变。仅仅只是纸面做出的微调和修改就需要好几天的时间,再牵扯到其他的具体事务,庞大而又繁杂。 攻取北京的《天枢》计划本已确定下来,却不得不再次修改,这意味着这个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又要延后不少时日了。 在原本的作战计划当中,具体负责纵览全局的根本就不是李吴山本人,而是由洛晴天、沈从文他们七个组成的这个参谋小组。 单纯从军事角度来看,这个参谋小组足以胜任这个任务,但是现在看来,还是不行。 不是说第二参谋小组的能力不行,而是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 现如今北地残破,清廷内战打的如火如荼,基本不可能会对大旗军构成太大威胁。在这种情形之下,李绍、汤江流等人早就找过李吴山了,都是主动请缨毛遂自荐,其实就是为了争夺光复故都的天大功劳。 今天张大娃又专门提起这个事儿,抢功的迹象已经出现,这让本不打算亲自率队出征的李吴山不得不临时改变了计划。 只有他李吴山亲自出征,才能平息大旗军内部的“争抢军功”行为。否则的话,不管换做是谁,都不可能让张大娃、杨树林、汤江流等人心服口服,说不得就会横生枝节。 如张大娃他们这一批高级军官,多以“大旗军元老”“李大帅嫡系”自居,又怎么会心甘情愿的服从几个学生的指挥调动?万一闹出什么争端来,就真的耽误事儿了。 在这种情形之下,只有李大帅亲自率队出征,才能压服住已生出骄纵之心的老部下们。 以张大娃为代表的大旗军军官们,完全就把这次光复故都的军事行动看做是给自己建功立业的机会,他们的心思已不是那么单纯了。 与他们这一批人相比,沈从文、洛晴天等学生参谋们则单纯的多,他们完全是从战争的角度看待问题考虑问题,不掺杂哪怕一丁点儿的私心杂念。李吴山只用了一句话,就剥夺了他们建立功勋的机会,却没有丝毫怨言,甚至没有多问过一句。 战场不是名利场,战争只为民族利益服务,舍此无他,这才是纯粹的军人。 第三百八十三章 唯命是从 将星璀璨,大将云集,在李吴山面前的这几十个人无一不是大旗军的中流砥柱。 “整个作战计划就是这样,你们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当李吴山李大帅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张大娃第一个站出来发言:“老爷,我想……” “这是军议,没有什么老爷少爷。” “是,大帅!”已经更名为张鹏程的张大娃赶紧换了一个称呼:“我认为,由我与刘三房负责中路,比李绍更加合适。” 《天枢》作战计划虽然庞大繁杂,但最主要的轮廓却非常清晰:兵分三路,光复北地。 在这个作战计划当中,作为大旗军总教官的刘三房和李绍他们的几个营,被放在中路,而张大娃和汤江流则被部署在东路,作为支援和策应。 东路是经淮安到山东,明显就是一支偏师。 对于这个安排,张大娃根本难以接受,连汤江流都是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神态。 攻取北地光复故都,这是多大的功劳啊,大家都是担纲主攻方向,谁他娘愿意做偏师?都是打仗,凭什么别人的捞取很大的军功,而我张大娃却只能在边边角角的地方吃残羹剩饭? 若是中路由李吴山本人坐镇指挥,那谁说不出什么来。就算这些军官们再怎么骄纵狂妄也不敢生出和李大帅本人抢功的心思。 这叫水大漫不过船,再怎么大的功劳,还能和李大帅去争抢不成? 偏偏在中路的是李绍。 他李绍能和我张大娃比吗?甚至连汤江流都比不了吧? 张大娃就不必说了,大旗庄出身,是李大帅从小看着长起来的,是嫡系中的嫡系,又是曾经生擒过多铎的战斗英雄。他李绍虽然也是元老,参军入伍的时间却比较晚,论资格论名望都比不过张大娃。甚至比不过汤江流,好歹人家汤江流还是出自“沿河十三庄”的呢。 张大娃不想做东路的偏师,他想在中路主攻,最好一口气打进北京城出,活捉了清廷的伪皇帝,那得是多大的荣耀啊! 对于这个作战计划,不仅张大娃有意见,连韩福财和莫田基他们都表达了不满的意思。 丁字营营官莫田基被部署在西路,接受李吴山本人的指挥,而韩福财则负责指挥李大帅本人的两个直属队。 别人都放出去独当一面,做方面军的指挥官了,这二人却还要在李吴山的手下做事,发挥空间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谁不想独当一面啊! 李吴山什么话都没有说,而是默默的看着自己一手培养起来的军官们议论纷纷。过了好半天才慢悠悠的说出一句话来:“看来,我还真的指挥不动你们了!” 此言一出,嘈杂的议论声顿时消散到了九霄云外,军议现场鸦雀无声一片死寂。 刚才还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高级军官们全都傻了眼,张口结舌做声不得,谁也不敢说话了。 “指挥不动你们”这句话虽然说的轻描淡写,却重若泰山。 “老爷……” 张大娃似乎想要说点什么,却迎来了李吴山的一记耳光,暴怒的咆哮声振屋瓦:“叫大帅——” 这一巴掌直接就把张大娃给打懵了,他呆呆的站在原地,茫然的看着愤怒的李吴山。 这个时候的李吴山,就好似一座喷发的火山,吐沫星子直接飞溅到了张大娃的脸上,他以手戟指众人,就好像是一头发怒的狮子:“你们这些混蛋,把我这儿当什么了?闹市街头吗?这是军议之所!什么时候大旗军的军令都可以讨价还价了?” “你们真以为比我还要厉害了吗?连我的命令都不遵了?谁给你们这么大的胆子?你们又是仗了谁的势?” 李吴山确实被气坏了,愤怒的狂风暴雨席卷开来。 早已生出骄纵之心的高级军官们没有一个敢开口的,好像做了错事的孩子一样低着头,根本就不敢看他一眼。 “你们是不是以为我李吴山没有了你们就不是李吴山了?”李大帅依旧在咆哮:“谁要是这么想就站出来给我瞧瞧,我给他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你们不是有很多话要说吗?说,都给我说——” 一直以来,作为大旗军的缔造者,李吴山李大帅都是神一般的存在,是永远都无法逾越的高山。就算他这个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威势,却自有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强大压力。即便是这些个身经百战的军官们,也全都噤若寒蝉一个个冷汗淋漓。 “张大娃,你不是对我的安排不满意啊?那我就给你一个机会,说说你自己的安排,看看比我高明多少……” “老……大帅!”张大娃从未见过李吴山会愤怒成这个样子,脑门上的冷汗出了一层又一层,已经把头发打湿了,紧紧的贴在额前:“我……我真的没有……我生是大帅的人,死是大帅的鬼,大帅指到哪儿我就打到哪儿?我这一切都是大帅给的,从来就没有二心……” “我把你部署在东路,你好像意见不小哇。” “我没有意见,绝对没有,大帅让我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混蛋,那你为什么叽叽歪歪?” “我……大帅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以后再也不敢……” 就好像是刚才的那场爆发消耗了他全部的力量,李吴山无力的瘫坐在地上,呼呼的粗喘着…… 看大帅的怒火已不似刚才那么狂暴,众人才终于稍微松了一口气。 在大旗军中素有“老好人”之称的刘三房壮着胆子走过来,轻声的安慰着:“这帮混球就没有一个晓得事理,大帅不值得和他们动真火,气大伤身呐……” “他们就是想活活的气死我,好去做朝廷重臣……” “我心里只有大帅,没有什么鸟的朝廷。”汤江流趁势凑上前来:“刚才是职下一时糊涂,大帅就只当我是被猪油蒙了心,我这就去自领二十……五十军棍……” 李吴山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缓缓的吐出来,努力平复了一下激动的情绪,冷冷的看了看张大娃。 张大娃赶紧说道:“我也去自领五十军棍,只要老……大帅别生气了就行。若是大帅的火气还没有消,就再打我几巴掌……” 李吴山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把你部署在东路吗?” “不用知道原因,服从乃我辈军人之天职……” “现在你想起天职了?”李吴山冷笑着说道:“好在你终于想起来了,那我就告诉你吧。” “我知道你一直都想占光复故都的这个功劳,但功劳有个屁用?”李吴山语重心长的说道:“我让你在东路,就是为了让你去收拾山东的局面,让你把山东给我牢牢的占住,你明白吗?” 张大娃明显愣了一下,忽然抬起手来左右开弓,接连抽了自己十几个脆生生的耳光,打的嘴角鲜血流淌才终于罢手,却早已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了: “大帅之恩天高地厚,我明白了,这一回是真真正正的明白了。我这条命就是大帅的,谁敢踏进山东一步,我拿命去和他拼……” 鳌拜跑去打豪格了,山东本就有韦无病他们那一支在活动,只要把大军开赴过去,轻而易举就能掌控于手心之内。 什么叫做“牢牢的占住”? 别人不明白,作为李大帅的嫡系还能不明白吗? 大帅这句话的意思,分明就是不准备把山东“归还”给朝廷了,而是要张大娃行占领之实。 我把山东给你了,以后你就是山东王! 这是什么意思? 这就是要裂土封疆啊,诸侯才有的待遇。 就算你战功高到天上去,朝廷能给你个行省吗? 但李大帅能。 一个小小的乡野之人,成为掌控一方的诸侯,这是何等的信赖? 偏偏张大娃就是不理解,竟然把李大帅给的金饼子当成了屎片子,李大帅能不寒心吗? 李大帅自己都还没有稳固的地盘呢,就先把山东“给”了张大娃,这份崇信这份恩情也就只能用天高地厚来形容了。 “你还有什么可说的么?” 当李吴山问起这句话的时候,张大娃的嘴角还在淌着血呢,却顾不得擦拭一下,慌慌张张的跪了下去:“大帅说啥是啥,我……都怪我脑袋笨,不知道大帅的良苦用心,惹的大帅动了肝火……” “李绍,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把你放在中路吗?” 对于这个问题,李绍是真心不知道,但他已经不想再问了:“大帅的安排必然就是最好的,我不需要知道原因,只有服从,绝对服从……大帅若是不信,我……我把老婆儿子,还有新娶的儿媳妇,全都压在大帅这儿,我用一家老小的脑袋担保……” “我要你一家老小做什么?”李吴山苦笑着说道:“看来你还是不明白呀,你的中路实力最弱,且又是直取北京故都。攻坚克难怕你多有损伤,就算攻下了京城也会实力大损,这才把你放在中路,为的就是有个照应。你也是咱们大旗军的元老,克服京师之后应该知道怎么做吧?” “唯大帅之命为命。” 只有你李大帅的命令才是命令,其他任何人的命令……我就只当他是放狗屁了。 “高监军若是命令你做什么事情,你怎么办?” “我只知道有大帅,不知道有什么鸟监军!” 东、西、中三路大军当中,东路几乎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对手,中路则是为了做出攻克京城的架势,真正的重点在西路。 由李吴山亲自统率的西路军,几乎包含了整个北伐大军的四成主力和扬州军的半数,还有两万多近三万的新附军,除了这些之外,李吴山已经把所有的学生兵全都放在了西路。 一举荡平吴三桂,截断吴三桂西窜的通道,这才是西路军的战略核心。至于说攻城略地反是等而下之了。 消灭敌之有生力量,才是重心中的重心。 全面铺开的北伐,对于大旗军自身而言,就是打着光复北地的幌子行占领地盘儿之实。 一场军议下来,让李吴山筋疲力竭,这种疲惫感不是来自于**,而是来自于精神。 穿越者就能号令群雄?凭借巨大的威望和缔造者的身份就可以让手下人心悦诚服?只要自己一指手下的将士就会热血沸腾不顾一切的去拼命?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这是真实的战争,而不是电脑游戏,不是说鼠标轻轻一点手下人就会无条件的去厮杀。大旗军中上到高级军官下到低级士兵,全都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有灵魂的个体,而不是工具。他们一样有自己的私心,有自己的**,同样会追求富贵荣华的实际利益和名垂千古的生前身后之名。尤其是在经历了最初的艰难求存之后,随着大环境的逐步好转,早已不似当年那支心思单纯的队伍了。 为了让这支队伍继续前进,李吴山不得不使用了权谋和驾驭人心的手段。 无论如何,都要先把这三万里河山给恢复了,然后再找机会慢慢的改造大旗军吧。 大旗军旧有的将士,勇气和坚韧程度都毋庸置疑,绝对属于这个时代所有军队当中的佼佼者。无论是血战淮扬还是保卫江南,都是属于他们的荣耀。他们拥有一切,但却确实未来,因为未来不属于这样的群体。 无论大旗军曾经有过什么样的辉煌,都已是午后的太阳,就算依旧耀眼却失去了上升的势头,并且在朝着下方滑落,若不加管束,势必会堕落成为这个时代其他军队的那种状态,这仅仅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而军校里的学生才是初升的朝阳,他们才是希望和未来 旧有的大旗军必须接受思想改造,必须把民族意识上升到最高地位,只有装备了思想武器的军队才能做到真正的无敌,才能继往开来再创辉煌。 至于最终能不能把自己一手缔造出来的大旗军改造成为心目当中的状态,连李吴山自己都没有多大的把握。 能够改造的更好一些,当然是他乐于看到的情形,若是实在无法改造,李吴山也绝对不会停下来等他们,他不会等任何人,因为时间紧迫。 在为民族而战的过程中,如果有谁掉队了,李吴山最多会拉他一把,但却绝对不会停下脚步…… 第三百八十四章 老崔故智 兵强马壮的豪格竟然败了,这是个谁都没有想都的结局。 最开始的战场是真定府与河间府的交界处,交错纵横的战线绵延几十里。大体上来看,摄政王豪格占据了很大的优势,阿济格一度被打的后退一百多里。让豪格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原本就和阿济格打过一场的鳌拜竟然会在这个时候从侧翼杀出来,联合了阿济格共同攻击豪格。 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的豪格虽然吃了大亏,却胜在兵力雄厚,马上转移就战略重心,开始重点攻击“反复无常”的鳌拜。在这个时候,一个更加出乎意料的情形出现了:原本按兵不动的佟图赖突然来了个长途奔袭,从“侧后方向”捅了豪格一刀。 至于,三英战吕布……三英战豪格的局面基本形成。 这个时候的豪格,原本还有一战之力,但阿济格却突然调转方向,仅仅只用了四天的时间就从被动防御的挨打局面转变成了攻击姿态,迅速撕破豪格的右翼,从无极和晋州之间穿插而过…… 这一手,把豪格吓出了一身冷汗,唯恐被兜了后路,赶紧做大范围的战略撤退。 在易水河畔,双方进行了一场激烈的厮杀,战斗持续了四天四夜,杀的难分难解。当鳌拜第一个赶上来增援的时候,豪格的必败之局就已经注定。 无力回天的豪格还算是聪明,没有任何犹豫马上朝着西北方向撤退…… 至此,豪格的势力被赶出京畿一带,没过多久曾经苦战豪格的“三位英雄”就回到了京城。 这段时间以来,京城的局面真的只有用“王旗变换”来形容了。 如日方中的皇叔父摄政王多尔衮莫名其妙的就从马上跌下来,直接就给跌死了。太后开始垂帘听政,没过多久肃亲王豪格就杀了回来,囚禁了太后成为新一任的摄政王,开始把持大清国的军政大局。还不等豪格把摄政王的位子坐热呢,就又被阿济格击败…… 局势变化之快,可谓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但真正的明眼人早就看透了,这大清国的京城就是一块肥肉,不管是谁只要拳头够硬刀子够利,就可以把这块肥肉划拉到自己的碗里。 就在众人以为阿济格要成为第二个豪格或者是第二个多尔衮的时候,大清国的这位英亲王却表现出了一副“我就是超级大忠臣”的姿态,竟然没有象豪格那样直接带兵进城,更没有趁机清除异己把持朝政。 太和殿上,文武百官分列左右,刚刚被“迎请”回来继续“垂帘听政”的皇太后坐在皇帝的御座之后,隔着一道珠帘,用高贵而又威严的声音说道:“合度啊,你阿玛……英亲王为什么不进城啊?” 阶下的合度态度恭敬礼数周全,双手捧着朝珠上前几步,一打马蹄袖伏拜于地:“启奏万岁,启奏太后,臣父未奉旨,不敢进城……” 其实阿济格早就想进城了,但却被合度一力劝阻,晓以利害之后阿济格才没有进城,而是率领大军老老实实的驻扎在城外,仅只是把儿子合度派过来作为与朝廷之间的“联络人”。 这一手,无疑比直接带兵进城的豪格高明了很多,既彰显了自己的忠诚,又那种了鳌拜。 鳌拜是“帝党”中的铁杆人物,当年为了拥立福利都敢拔出刀子指着多尔衮,现如今又因为看到太后的“衣带诏”就马上采取行动,很有几分愚忠,阿济格对他还是很忌惮的。 历朝历代都不允许在外的将领带兵进城,在未奉诏的情况下私自回来都是大罪。 我父亲没有接到万岁的圣旨,不敢进城,这话说的……比唱的都好听。 “你阿玛是我大清忠直之臣,又是宗室亲王,本不必在意那些个繁文缛节……” “臣父说了,朝廷的制度森严如铁,祖宗的规矩不能破。所以只能驻守城外,让臣把奏折送过来……” 现在的朝廷,全都指望阿济格呢,他的奏折其实和圣旨差不了多少。 阿济格的奏折说了几件的重要的事情: 其一,就是恢复皇叔父摄政王的封号和典荣,释放被豪格冤屈的一众国家重臣。 其二,宣布豪格为叛逆,追夺封赏,革出宗籍,追究其罪。 其三,就是举朝廷之力,继续剿灭西蹿的豪格,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在经过太后的首肯之后,顺治小皇帝一一应允了阿济格提出的所有建议,并且马上施行。 多尔衮已经死去这么久了,却还不能入土为安,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先是停敛在乾清宫享受“义皇帝”的绝大哀荣,没过多久又被豪格推翻,尸体被丢出去喂了野狗,连还没有完工的寝陵都被捣毁。 这才过去几天呐?局面就又有了反复。只不过多尔衮的尸体再也找不回来了,只找回几块骨头,也不知道是多尔衮的遗骨还是别的什么人的骨头,收敛了起来再行供奉,又一次停敛在乾清宫。被捣毁的寝陵又一次开工重建……… 多尔衮的葬礼又举行了一次,而且更加隆重,封号比上一次更高。 上次追封的“义皇帝”,仅仅只是一种礼仪,还不能算是真正的皇帝,毕竟这个“义”字本身就有“临时假冒”的意思。这一次则直接把“义皇帝”改成了“景皇帝”,还上了一个正式的庙号:清成宗。 巩固鼎革曰成,哪怕是对于皇帝来说,这也是一个很高的封号了。 被豪格杀掉的多尔衮党羽全部平反,下狱的全部释放……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说当年的多尔衮一系党羽又复活了。 对于豪格的口诛笔伐已经开始,就好像不久之前豪格对付多尔衮那样,现在的朝廷追夺了豪格的所有爵位和典荣,还把他革出了宗籍,不承认他是爱新觉罗的子孙,也不承认他和太祖武皇帝努尔哈赤及太宗文皇帝皇太极有任何关系。 成者王侯败者贼,这是千古不亘的老旧戏码,一遍又一遍的上演着。 既然豪格打了败仗,自然就是大逆不道的贼逆之徒,而打了胜仗的阿济格则摇身一变成了大清国的救世主。 “合度啊,你的年纪也不小了,又在军前效力,”从珠帘之后传来太后满是祥和的声音:“连个正式的爵位也没有,未免忒不成样子。也应该仔细的议一议了,就算是封不了亲郡,加个贝勒总是应当应分的嘛……” “臣无尺寸之功,怎敢贪此厚赏?”合度很谦逊很有风度的说道:“国家正是用人之际,待臣建功立业之后,再行封赏,一可彰显赏罚分明之效,再者臣也就受之无愧了。” “真看不出,你小小年纪,竟然这么懂事,我大清国若多几个你这样的青年俊彦,这江山是铁打的一般。” 合度和太后的这一番对话,听起来好像真的中规中矩无懈可击,其实暗含深意。 一个贝勒的爵位确实不低了,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的高。但是现在这种局势,光有爵位有个屁用?就算是直接封出个和他爹一样的亲王,还能真的顶饭吃不成? 做要紧的就是实权。 “无尺寸之功”看起来是合度的自谦之词,其实就是在暗示太后:你还没有给我封官呢! 太后最擅权谋之术,早就听懂了。 “你也确实应该担个正经的职务了,也好为朝廷分忧。现如今呐,出缺儿的地方不少,你想做个什么样的官啊?” “臣怎么敢挑三拣四?只要能一展才能为国效力,无论官职高低都是好的。”说到这里,合度的语气稍微一顿,片刻之后就又继续说道:“唯今之计,朝廷的要务无非有二,一曰追罪,二曰平乱……” 追罪的意思就是追查豪格的党羽,一定要把那些攀附豪格为非作歹之人清理干净斩草除根。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当初豪格是怎么追最多尔衮党羽的,只要有样学样比猫画虎也就可以了。 至于说平乱么……其实就是继续追杀豪格,将他彻彻底底的干掉。 但是这事儿……朝廷真的是空有其心而无其力。 经历了一连串的内乱之后,朝廷已经衰微到了极限,哪里还有力量去对付虽然战败却还拥有相当实力的豪格? 这事儿也就只能继续“拜托”英亲王阿济格了,只能让他去继续追剿叛逆之贼豪格。 “自古以来,前方兵士固然是因将士勇武,然打仗打的就是钱粮……” 打仗打仗,打到最后一定会反映到经济层面上,打仗打的就是钱粮,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却无可奈何,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朝廷真的很穷。 最后的一点家底都被吴三桂给敲诈光了,豪格又来搜刮了一次,连国库里面的地皮都要被豪格刮光了,哪里还有那么的钱粮去支持阿济格的大军? “臣有个成算,既可以不动用国库,还能支撑前方战事,望万岁和太后允之……” 不花朝廷的钱,就能剿灭豪格那逆贼,还有这么好的事情? “讲。” “臣之所言及的追罪与平乱之事,本就是一而二二而一,大可一并办理……” 满朝文武根本就不大明白合度在说些什么,但若是崔耀祖在场的话,肯定早就听懂了,而且必然会一跳三尺高的破口大骂:“合度啊合度,你小子说了这么多屁话,不是就想抄袭我老崔的做法么?” 第三百八十五章 小辫子 与当年崔耀祖在南京平定“逆党案”的所作所为一样,合度在京城的做法简直如出一辙,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打着“追罪”的幌子罗织罪名大兴讼狱,广为搜捕各级官僚,不仅手法雷同,连细节都是在照搬崔耀祖的那一套:先抓人,再定罪,定罪之后才进行审判,紧接着就是抄家灭门的那一套暴烈行径了。 严刑拷打之下,想要什么样的口供都可以拿到,就算是没有口供也可以直接定罪。没有证据?那就更简单,随随便便就可以伪造出任何想要的证据。 才不过短短九日光景,就抓捕了大小官员一百四十多家,斩杀近九十人…… 这还不算完,仅仅只是一个开始,大肆株连之下肯定还会有更多官员席卷进来,弄的大清官场风声鹤唳人人自危。 至于说具体的罪行,那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站错队,只要不是阿济格阵营中人,就注定不会有是好果子吃。 这是“追罪”吗?当然不是,而是彻头彻尾的排除异己,是对官场的一次大清洗,狂风暴雨式的血腥清洗。 光是抄家所得的钱财就有六百多万两,另有各色财货不计其数,这些个东西当然不可能交给朝廷,而是全都给了阿济格,据说是充作“军资”了…… 作为一个六品的巡道,班仰辰甚至不能算做的京官,充其量也就是个在京的外官而已。以前的时候还算是个很肥的实权官吏,现如今早就今非昔比了——因为他是江西巡道。 所谓的巡道,主要是负责地方官员的“风评”“政声”“绩考”之类的考核工作,基本就是属于那种管理官员的官员。这个官职虽然不高却是众多地方官员争相巴结的肥差,每年都能收到不到“孝敬”,但那已是隔年的老皇历,再也翻不得了。 江西已经被大旗军打下来了,归入了大明朝的版图,哪里还有什么官员给他“考核”,他这个肥差也就彻底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 就这么一个闲官,也被牵扯到了“豪格谋逆”的大案当中,成了朝廷重犯。 至于自己到底犯了什么罪,又是怎样被牵扯进来的,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连番审讯拷打言行逼供之下,实在打熬不住,只能按照审讯者的意思,人家要他承认什么他就承认什么了。 对于这样的一条低级小杂鱼,他的死活本无关紧要,但是合度却亲自提审了他。 班仰辰根本就不认得合度,原以为坐在自己面前的这个看起来很斯文的年轻人是个寻常的小吏,知道了他的身份之后顿时吓的魂不附体脸色大变。 光兴大狱大肆株连,稍有不从就严刑拷打,这番残酷手段早不知把多少顶戴花翎的官员活生生的折磨致死了。合度这个名字,就是让无数官员谈之色变的恐怖人物,简直就是可以直接和催命魔王划等号了。 “大人,奴才是冤枉的,冤枉的呀……” 冤枉?每一个受审者都这么说,也许有些人确实是冤枉的,但那重要吗? 以合度现在的身份和权势,本不必亲自过问这些细节,更不需要亲自提审一个个小小的闲职六品巡道,但他却知道此人很重要,必须亲自来审。 在这场天翻地覆的官场风暴中,冤枉的肯定不少,但这个班仰辰却一点都不冤。 以为合度已经掌握了他的“犯罪证据”,铁一般的证据。 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这个倒霉鬼早已被打的浑身是血不成人形了。 漫不经心的看着班仰辰的“供状”,轻描淡写的说道:“你就是班仰辰?” “奴才是班仰辰,奴才冤枉啊……” “天聪六年抬的旗籍,为我大清效力很多了年啊……” 听到这句话,班仰辰赶紧说道:“奴才伺候过太宗皇帝……” “两朝元老了?”合度冷笑着说道:“那你为何还要通敌叛国?” “奴才是受了豪格那贼的蒙蔽,逼不得已才……” 上层的争斗,对于这样的小杂鱼而言根本就是无力抵抗的“天灾”,只能随波逐流,谁来了就听谁的。 合度微一奴嘴儿,贴身的长随马上取出几封早就准备好的书信,展示给他看。 看到这些几封书信,班仰辰顿时面如死灰,连喊冤的心气儿都没有了。 原来合度说的事儿根本就和豪格无关,也不是说他“勾结叛逆”“图谋不轨”的罪行,而是说他“通敌叛国”。 那几封信是他和刘良臣的往来书文,是抄家的时候从非常隐秘的地方搜获的罪证。 刘良臣曾追随豫王多铎,今年在淮扬和他的胞兄刘良佐一起投降了李吴山,摇身一变就从大清的官员变成了大明的臣子。 这几封书信的内容几乎都牵扯到一件事情:史环。 刘良臣在信中说,现在的局势对大清已经非常不妙了,希望他做一个识时务的俊杰,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大旗军那边希望能够用洪承畴换回史环,若是他能够代为奔走,将来天翻地覆之时亦不失为一条退路,至少到时候也有个说法…… 班仰辰和刘良臣是同一年投靠的清廷,也算是有点交情了,所以刘良臣才通过非常私密的渠道和他去的联系。 用洪承畴换回史环,这么大的事情凭借一个小小的六品官当然办不成,但官场上自古就是盘根错节,刘良臣之所以联系他班仰辰,就是因为他有一个非常方便的渠道:他是萨哈林的奴才,而萨哈林则是礼亲王代善的儿子,岳托的弟弟。 人托人,能摸到天,通过班仰辰可以联系上代善。 私下里和敌国联系,通敌叛国的罪名比勾结叛逆豪格还要严重,又有铁一般的证据,他根本无从抵赖,为了避免再受皮肉之苦,只能竹筒倒豆子,全都给招了。 直到这个时候,合度才终于确认了一件事:深居简出的礼亲王代善早已和大旗军方面取得了联系。 但他却不动声色,按部就班的让班仰辰在认罪书上签名画押,然后非常严厉的说道:“尔之罪百死莫赎,原本应当处死以正典刑,不过礼亲王为你求情了,看在礼亲王的面子上,就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只要是被合度盯上的官员,就算是没有具体的罪行都可以活活的折磨致死然后再扣上一个大罪,象班仰辰这种证据确凿的确实绝无侥幸之理,连他自己都抱定了“只求速死少受折磨”的心思,想不到竟然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直接就给释放了。 不得不说,还是礼亲王的面子大。 不过话说回来,走位资格最老年纪最大的宗室,便是当年的皇叔父摄政王多尔衮对代善也颇为客气。既然礼亲王都已经出面为自己的奴才求情了,身为晚辈的合度还能不给礼亲王这个面子? 刚刚从监牢里放出来的班仰辰很是有种“劫后余生”的欣喜,暗暗庆幸自己有一个好主子。出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到礼亲王府是叩拜…… 以他的身份和地位,当然不可能直接见到代善本人,他的“本家主子”萨哈林见了他一面而已。 连萨哈林自己都不清楚这个奴才是怎么从合度的魔掌中逃出来的,简简单单的说几句场面话就把他给打发走了。 萨哈林原本并没有太放在心上,一直到了第二天晚上,见到自己的父亲礼亲王代善的时候,才说起此事:“还是阿玛的面子大,只一句话就让合度那小子乖乖的放人了。” “你在说些什么?我的什么面子?合度放了什么人?” 看着父亲满脸都是疑惑的表情,萨哈林这才说道:“就是孩儿的那个奴才,叫做班仰辰的那个,阿玛以前还见过的呢……” “他是不是被合度捉去了?” “是,昨天才放出来,那班仰辰已经来谢过恩了。要不是阿玛给他讲情,他就要死在监牢里边了……” 听了这话,代善沉吟半晌,良久不语。 察觉到代善的面色不善,萨哈林赶紧追问道:“阿玛,怎么了?” “我根本就没有见过合度,更没有给班仰辰说情……” “啊——”萨哈林吃惊的长大了嘴巴:“那……合度他这么做……想是要卖阿玛个情面……” “你看那合度是个讲情面的人么?他为何要卖我这个情面?”代善抚着光洁如玉的椅子把手,过了好半天才问了一句:“当初洪承畴那个事儿,就是这个班仰辰在牵线吧?” 洪承畴的事,说的就是用洪承畴交换史环。 “是,是他,他牵的是刘良臣那边的线……” “我明白了。”手指头轻轻的敲打着椅子把手,发出有节奏的“嘟嘟”声,代善那双带着大大眼袋的金鱼眼已眯缝了起来:“这个事情合度已经知道了……” 合度看似斯文实则最是心狠手辣,既然他已经知道了这个事情,就等于是揪住了礼亲王代善的小辫子,若是揪住不放追查到底,少不得又是一场风波。 但他却把班仰辰放了回来,对此事只字不提,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还能是什么意思?不过是想攥住咱们家的把柄,让咱们为他奔走罢了。”老辣的代善一针见血的指出了问题的关键:“他爹阿济格到底还剩下多少实力,别人不清楚他们自己还不清楚吗?能打得过大旗军么?他合度的心思其实和我一样,都是想利用这个机会让两国展开和谈……” “和谈?阿玛不是说和谈完全就是妄想么?” “当然是妄想,那李吴山兵锋正锐,正是平推横扫之时,在这种情况下,最不愿意和谈的就是他李吴山了。” 眼看着最终的胜利就在眼前,三路北伐大军已经出发,这个时候和谈?李吴山绝对不会同意。 “和谈大抵是谈不成的,无非就是拖延时日,以拖待变罢了。”代善说道:“若是能趁着和谈的机会彻底击败豪格收服吴三桂,阿济格就还有些机会,说不得真能力挽狂澜。若是做不到这些……到时候所有的黑锅就只能由我来背了……” 合度想利用史环事件促成一次明清两国的和谈,最好谈成宋辽或者是宋金的那种局面,先把形势稳定下来再说。好让阿济格有充分的时间去击败豪格收服吴三桂,完成大清国这半壁江山的内部整合。 这个筹谋无疑是正确的,至少可以给阿济格争取不少时间,但却一定要建立在对方愿意和谈的前提之下。如果明朝根本就不想和谈,那么,合度绝对不会承认这个事,而是一定会撇清责任,把“通敌叛国”的罪名直接扣在代善的脑袋上。 但是,代善是只成了精的老狐狸,而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第三百八十六章 和议 “吧嗒”一声轻响,那道六百里加急的军情急报从珠帘之后丢了出来,紧接着就传来太后怒不可遏的声音:“五天,五天就把开封丢了,谁之过也?” 在两旁伺候着的宫女太监纷纷跪爬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太和殿上文武百官更是噤若寒蝉,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垂帘听政”的太后直接从后面走了出来,指着那几个官员厉声喝问:“就在昨日,你们还信誓旦旦的说开封固若金汤,至少能守半年,今天就丢了,你们作何解释?” 开封雄城,城高池深火炮众多,其坚固程度号称天下第二,仅次于宁城南京,是北方的第一坚城要塞。这个名号可不是吹出来的,而是经过了实战的检验。 当年李闯的“百万大军”三次围困开封,打了几个月之久都没有打下来,若不是最后掘开黄河玩儿了一手“水淹七军”,能不能攻占开封还真的说不准呢。 既然当年的明军能在开封守几个月之久,现在的清军怎么说也能守半年吧?虽然大旗军确实很能打,终究人数有限,兵力远不能和当年的李自成相提并论,守住开封半年的时间已经算是比较保守的估计了。 谁也没有想到的是,仅仅打了五天,开封城就陷落了。 若说是守将无能,那就是睁着眼说瞎话了。开封守将阿尔斯楞是个科尔沁人,还算是太后的半个娘家人呢,素来勇武剽悍足智多谋,崇祯三年的时候就跟着太宗文皇帝南征北战了,绝对是一员身经百战的悍将,却战死在开封,连尸首都没有抢回来。 自从大旗军开始大举北伐以来,丢城失地的状况屡见不鲜,比如说重镇淮安,只用了两天一夜的时间就丢了,朝廷也并没有感到很意外。毕竟淮安兵备空虚,佟图赖走了之后几乎已成军事真空地带,轻而易举的被张大娃占领并不是多么稀奇的事儿。 但开封不一样啊。 开封是黄河枢纽,是大清国非常重要的战略支撑点。开封丢的这么干净利索,不仅仅只是在于失去了对黄河一线的控制权,更重要之处还在于彻底打乱了清廷的通盘部署。 开封一丢,黄河以北顿时门户大开,既无险要的山河阻隔又无雄峻的关卡可守,大旗军完全可以长驱直入。 “皇上……太后……不是下面的人太无能,是大旗军太能打……” 这就话根本就是“不是皇军太废,而是八路太狡猾”的翻版,气的太后真想直接冲过去给他一耳光。 开封为什么会失陷的如此之快,原因自然有很多,但说法更多。 有人说是因为军制杂乱,当初为了固守开封,在仓促之间调集了很多人马,彼此之间互不统属,兵不知将将不知兵,完全没有上下一心同仇敌忾的气势,焉有不败之力? 也有人说是后勤不足给养受限,究其根本就是因为各级官员上下其手中饱私囊,导致粮草供应出现了问题,士兵们没有拿到足够的卖命钱,自然不肯一力死战到底。 还有人把开封的战败归咎于“友军的支援不利”,若是封丘、延津等地的清军及时支援,肯定可以把大旗军尽数歼灭与开封城下…… 一个个说的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其实全都是事后诸葛亮,他们连开封大战的具体情形都不知道呢,就开始满嘴放炮胡说八道了。 “臣以为,当今之计唯有退守。”就在众人说着没有营养的废话之时,合度终于说了点有用的:“开封一失,全线皆崩,只有速速退守黄河以北。” 作为重要战略支撑点的开封都丢了,其他的地方肯定守不住,还不如主动收缩兵力,退守到黄河北岸。 “以延津至陈桥一线,组织防御……”在群情惶惶之际,合度却是一副从容不迫胸有成竹的镇定神态:“大旗军数日即下开封,必有大量败兵蜂拥北退。杂乱无章辎重全无,毫无约束之下,打砸地方署衙哄抢民间财物之事定然不少,河北诸地一定会伏乞救援之师。不若遣一精干稳重切又足以服众之人前往,一来是为了稳定局势,再者也可以收拢败兵溃师以图再战。情状若有所峙,尚能稳住黄河一线……” 开封的陷落,必然引起河北清兵的极大震动,会产生很大的心理压力,为了稳住局面,确实应该派遣有能力有威望的人前去住持局势。 “臣举荐一人,必可胜任。” “谁?” “礼亲王之子萨哈林。” 这萨哈林是代善的儿子,努尔哈赤的孙辈,征蒙古伐朝鲜,颇有能战之名,无论是身份还是地位,肯定足以胜任“河北总司令”一职。 “就是不晓得礼亲王舍不舍了?” “有何舍不得?”在这个问题上,礼亲王代善表现出了非常宽广的胸襟和气度:“咱们大清的江山当然要由太祖的子孙还守,纵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亦是莫大荣耀。当此朝廷用人之际,自当奋勇……” 说了一大堆慷慨激昂的话语之后,代善的话风忽然一转:“当此内忧外患之际,朝廷府库空虚,国家兵力捉襟见肘,一味求战终究力不从心。臣以为,攘外必先安内,内忧不出则外患绵延……” 内忧指的就是豪格,其实就是在暗示阿济格应该尽快去和豪格决战,而不是始终驻守在城外按兵不动。 就在众人以为代善要对阿济格横加指责的时候,老奸巨猾的代善再次转了风向:“英王始终不敢轻易去平叛,不敢贸然与逆贼决战,想是出于稳固京师根本之地的考虑……” 大旗军已经到了黄河边上,说不准哪天就会兵临北京城下了,到时候阿济格怎么办? 所以,要想让阿济格放心大胆的去平定大清国的内乱,就必须先想方设法的稳住大旗军。 “近日,大旗军遣使与臣秘密接触……” 大旗军的手能伸到北京城?竟然和代善秘密接触了? 这句话就好像是一颗炸弹,把所有人都震懵了。 代善却面色不改的侃侃而谈:“大旗军言及之事,不过是为了换回史环……” 既然合度已经知道了这个事情,索性不再保密,而是直接公布出来,让他抓不住自己的小辫子…… 史环这个人,作为钦命的要犯,太后是知道的。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那李吴山竟然要把她换回去,而且是用洪承畴来做交换。 虽说史环史可法的遗女,名气很是不小,但她能有洪承畴更重要吗? 李吴山用洪承畴换史环,岂不是亏了? 或许太后还很看中洪承畴,但是对于代善他们这些人来说,洪承畴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小角色罢了,他的死活其实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抓住这个机会,利用史环作为敲门砖,尽快展开和谈。 虽然连代善本人都不看到所谓的和谈,但这毕竟是个很不错的机会。要是能够谈出个结果来自然是最好,只要能保住大清国,就算是做很大的让步也并非不能接受。就算是和谈最终失败,也可以为大清国争取到很多宝贵的喘息之机…… 总之,只要开始和谈,无论最终的结果是什么样子,都对大清国有百利而无一害处。 对于太后本人而言,能够把洪承畴这个铁杆的心腹换回来,也是个很不错的结果。 “礼亲王所言俱是老成谋国之见,不过这合议之事终究关系重大,还要顾及到朝廷的体面,需择一稳重之人才行……” 都在主动开始和谈了,却还在口口声声的说着“朝廷体面”,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说法罢了。 “以哀家之意,这两国合议之事,就交给礼亲王办理好了,皇帝以为如何?” 坐在龙椅之上的真命天子虽然摆出了一副气度庄严的帝王架势,其实完全就是个应声虫,想也不想的直接说道:“允。” 自从豪格进京之时,代善把太后甩开之后,太后对代善的观感就差了很多,再也不复以前的信赖和倚重,仅仅只是维持着一个面子上的“政治联盟关系”,其实这个联盟早已破裂,不过是自说自话而已。 刚才那么痛快的答应了合度的建议,让代善的儿子去收拾黄河以北的局面,看起来好像是对代善的莫大信任,其实根本就是借机削弱他在中枢的实力。其实太后的内心深处,甚至很期望代善的儿子能够死在战场上…… 相较于越来越恶化的局势,太后反而更关心洪承畴本人,她真的很希望可以用一个小小的史环把洪承畴换回来。 毕竟洪承畴是她的一条忠犬,可以放心大胆的用他且又不必担心会遭到反噬。 现如今,帝党一系早已离心离德,出现了非常明显的裂痕,太后手边严重缺乏能用的人手。要是洪承畴能够回来,必然会更加的感恩戴德卖力报效,虽然不能从事实上改变什么,总比回不来要好的多吧? 就这样,和议的框架基本确定,紧接着又开始商议具体的细节,仅仅只隔了两日之后,就派遣了一支由三十多人组成的“遣明使团”,试图用外交手段解决明清之间的争端…… 第三百八十七章 醉翁之意 清遣使团访明,这个消息传来,整个江南立刻就炸开了锅,民情舆论一下子就被点燃了。 “当年伪清得势的时候,多铎带着二十万大军气势汹汹的杀过来,咱们死了多少人?全都是顶天立地的汉子,杀的长江水都是红色的,现在招架不住了,就过来乞和?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 “都说这宁城的城墙是天下第一,若是与那清廷的脸皮比起来,终究还是薄了!” “老子活了几十年,自认阅人无数,见过脸皮厚的,却从未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一枪扎下去都见不着血,你们说这脸皮到底有多厚?” “这不是脸皮厚不厚的问题,而是还有没有脸的问题。” “老子我还真得长一长见识了,到时候看看这使团中人到底是些什么货色。” “必然全都是厚颜无耻之徒,老子根本就不瞧他们,怕是脏我的眼珠子……” “这些人还敢来?我倒是想看看,得多不长眼的王八蛋才敢接他们……” 按照一般的外交礼仪,外邦的使者来访,必然要有人接待。现如今,整个江南都把眼珠子瞪的溜圆,就想看看是谁去接待了。 谁要是接待了清廷派遣过来的使团,立刻就会被老百姓的吐沫星子活活淹死,汉奸的大帽子八辈子都别想摘下来。 江南学社的相公们更是趁势而起,纷纷挥动如椽大笔,写就一篇又一篇慷慨雄文,破口大骂清廷的厚颜无耻: “彼伪清者,本茹毛饮血之辈,无礼无伦无纲无常,故称蛮夷。一朝逞兵马强,纵祸于中原,窃我神器据我故都,何云为邦?祸我中华之地乱我纲常之伦……” “……今四海旗聚,王师北定,天下共伐之际,气壮山河硕冲霄汉,犁庭扫穴巢穴倾覆之时,竟做摇尾乞怜之状,告天下同胞,勿忘腥膻遍地之仇,勿忘山河破碎之恨……” “……斩尽最后一兵之前,有擅妄言和者,即为国贼,天下共讨之……” 得势就猖狂,失势就想起了合议,没那么便宜!谁要是敢说一个“和”字,就是大大的国贼,就是当朝的秦桧,全天下人就能骂的他永世不得翻身。 作为江南学社中领袖群伦的人物,若是说起别的本事,钱谦益钱老大人或许真的不怎样,但要说去这文字上的功夫,绝对是当时的顶尖高手之一。一篇《汴京祭》写的妙笔生花,真个就是笔笔龙蛇字字珠玑。 在钱老大人的这篇《临安祭》当中,说的非常明白:赵宋何以丢了半壁江山?何以有靖康之耻?就是因为内有奸贼。现如今李大帅已经把北宋故都开封打下来了,谁要是敢在这个时候接受清廷的和谈,就是最典型的卖国贼。他钱谦益就一定会把自己的眼珠子抠出来挂在观音门外,等着看清军再次攻打江南,等着看大明朝最后的灭亡。 “以吾目悬于北门,以观清军灭明尔!” 这句话说的慷慨激昂掷地有声,大明朝血忠之臣的形象入木三分跃然纸上! 两国交兵不斩来使,早就成了古代的外交基本原则,骂归骂,必要的外交程序还是要走下去。 就在大清使团来到南京城外的时候,却发生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变故。 也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五七名壮汉,一个个手持明晃晃的钢刀,突然冲了过去。 几个人就想砍杀大清的外交使团,这当然是一厢情愿的天真幻想,那两百多个随行的清军全都是雄健之卒,也不是吃素的,纷纷上前迎战。 就在众人以为会发生“血溅当场”的事件之时,那几个壮汉猛然收起了刀剑,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暗器”砸了过去,顿时恶臭传来。 原来,所谓的暗器不过是裹着粪便的纸包。 在大清的外交使团身上淋粪,这比直接上前砍杀还要解气,顿时换来老百姓一阵阵铺天盖地的叫好声。 虽然这几个壮汉很快就被清兵捉住,然后按照外交礼仪交给了在城外驻守的明军士兵,但那几个壮汉全无畏惧之色,一个个好像凯旋而归的大英雄般哈哈大笑…… 前来接待的“官方人氏”不是别个,正是复隆朝的第一位状元公。 状元公姓利名中字青扬,当年开恩科之时,曾以一篇《民自富论》力压群伦,摘取科举魁首高中状元。 谁也没有想到,代表朝廷接待清国使团的人竟然会是当朝状元公,无不为之叹息。 作为本朝第一位状元公,利中利青扬不仅前途远大不可限量,而且出身极好。 所谓的出身好不仅仅只是说他是天子门生,更主要是说家世好。 利出李姓,利中利状元本是楚地人氏,远祖乃是大名鼎鼎的道家祖师老子,却接了这么一个倒霉的差事,虽说是朝廷的委派,却很有可能会因此断送了自家的大好名声。 状元公利中很清楚的知道这个差事会毁了自己的一世清名,却不得不遵照朝廷的旨意来做这个谁也不愿意做的事儿。 被临时任命为礼部(从)五品员外郎的状元公一刻也不想耽搁,只想尽快办完这破差事。接洽事宜刚开始的时候还算顺利,但很快就起了争执。 争执的原因在于那两百多个清兵。 按照利中利状元的说法,可以允许包含清兵在内的使团进城,但他们必须放下武器除去铠甲。 这些个清兵是外交使团的随行护卫人员,放下武器除去铠甲虽然也不会真的有什么危险,但这绝不是外交礼仪的一部分,清廷使团自然不答应,肯定会据理力争。 大清遣明使团的主使是一位宗室贝子,连汉话说的都不怎么利索呢,这“据理力争”的使命就落在了“副使”的身上。 这位清廷“副使”也是大有来头的,他的身份和利中利状元完全相同,也是一位状元公:大清顺治三年的状元。 大明朝的状元,碰上了大清朝的状元,而且是在这样的场合这样的情形之下,立刻就撞出了火星子。 “利兄能高中魁元,必是博古通今之大才,听闻利兄是楚人,想必一定知道晏子使楚的故事……” 所谓的晏子使楚的故事,说的就是春秋时期齐国大夫晏子出使楚国,拒不接受楚国人的侮辱,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自己的国家争取尊严,基本上就是这一个故事。 大清状元何洪森就是想借助“晏子使楚”的故事表明自己的心迹:你们在我的身上淋粪,我可以忍了。但你想让我放弃大清的尊严,那是万万做不到的,因为我代表的是大清国。 作为状元公,当然饱览经史,面对来自敌国的“同行”,绝不能在这个时候露了怯,立刻做出反驳:“齐楚两国本就是周天子治下诸侯,行的是周礼,尊的是周王。你所尊奉者不过是蛮夷之酋罢了,有何脸面在我泱泱上国惶惶大明面前自称为国?” 明朝一直都拒绝承认清的地位,正式说起的时候总会在清的前面加一个定语:伪! 按照大明朝的说法,所谓的清国,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地方政权,而且是绝对没有法统的地方政权。 大清状元何洪森当然不会承认这个说法,而是振振有词的说道:“我大清太祖高皇帝龙兴关外……” 他刚刚作出一副慷慨陈词的模样,利中利状元就很不客气的打断了他的话头:“且不说伪酋努尔哈赤是不是皇帝这根本之事。据你们事先递上的书文表明,你本是山东人氏,努尔哈赤远在关外,怎么就成了你的太祖高皇帝了呢?” 这句话虽然说的比较委婉,其实相当的不客气,等于是指着大清状元何洪森的鼻子破口大骂了:你小子就是个认贼做父的小人! 那何洪森也是个牙尖嘴利之辈,自然不会承认这样的“侮辱”:“江山易主王朝更替,本是寻常之事。我本是明人这不假。然崇祯年间天下纷乱生灵倒悬,我大清起于关外,奉邀入关击贼,为崇祯明皇复仇……” 辫子兵入关是为了打李自成,是为了给崇祯皇帝报仇,这个说法在明末清初很有市场,曾经蒙蔽了很多人。 但却骗不过利中利状元。 “照你这么说,伪清入关是为了我大明好?” “当然。” “这我就无法理解了,既然你口口声声说的大清是为大行崇祯皇帝复仇,那打走了李闯之后为何不走呢?为何还要占据我大明的疆土?”利中很不客气的说道:“这就如同你家里着火了,来了些人把火焰扑灭然后把你的家给占了,你说这是不是贼寇行径?象你这样的是,是不是认贼作父的无耻之辈呢?” “好,说的好!” 也不知是谁最先挑头喝了一声彩,人群之中顿时爆发出一阵阵叫好声。 这出大明状元公对决大清状元公的好戏,可比戏台子上那些咿咿呀呀锣鼓唢呐的唱段好看太多了。 “良禽择木而栖,忠臣择主而事,你我各为其主罢了。我身在北地当然事清,就如你在南疆事明一样。若事清者皆为贼,衍圣公同样剃发留辫,你又怎么说?” 所谓的衍圣公,其实就是山东曲阜的孔子后裔,秉承着儒学治天下的理念,历朝历代都会封圣人后裔为衍圣公,世袭罔替永不断绝。 在读书人的心目当中,孔府衍圣公就是至高无上的存在,称之为“圣”,也就仅仅只不“神”低一个档次而已。 连孔圣人的都留起了辫子做起了大清的衍圣公,作为读着《论语》长大的儒生,你怎么不去说他呢?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取义成仁者方为圣人门徒,背弃者,皆为贼,衍圣公亦如是……” 杀身成仁舍身取义,这才是真正的孔孟之道,而不是让你为了功名利禄就数典忘祖的,你和山东的衍圣公在我的心目当中,都是一样的货色! 这一句话直接就把读书人心目当中直追神佛的衍圣公给骂了,当真就如同石破天惊,所有人都惊的目瞪口呆,场面顿时一片死寂。 “说的好!”在城头上看热闹的崔耀祖用力的拍着巴掌:“这些话我早就想说了,只是你们状元公说的这么明白,,哈哈……” 稀稀拉拉的掌声逐渐逐渐变得热烈起来…… 崔耀祖笑嘻嘻的对躲藏在城头瞭哨之后的楚文华说道:“这个利中是你下面的属员,能说出这句话来,足见是个有真才实学的人物,想不到你们礼部衙门里头还有这样的人才……” 衍圣公投靠清廷,确实让全天下的读书种子们颇为恼火,但却无可奈何,出于为尊者讳的缘故大多选择回避这个话题。今时今日此情此景,这位读着圣贤书的状元公却把孔圣人的后人给骂了,而且是当中大骂,确实有几分热血的架势。 “这样的人物,大帅一定会非常喜欢。”楚华文苦笑着说道:“咱们的大帅,就喜欢这样的人。” 如果李吴山李大帅在场的话,一定会为利中利状元的言行大声喝彩,按照李吴山的说法就是:在我族面前,衍圣公算个屁呀,早就该骂了! “我族”这两个字就是李大帅的天,就是最至高无上的存在。与这两个字比起来,一切都等而下之。 “这样的人物,不进军校……真的有点可惜了!”崔耀祖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懒洋洋的看了看还在城外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的两位状元公,又斜着眼睛瞅了瞅楚华文:“好大的一场热闹,其实也没有什么意思。不能在战场上拿到的东西,就永远别想在谈判桌上拿到。你说清廷上下真的不明白这个道理么?” “所谓的合议肯定成不了,他们当然心中雪亮,我估计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楚华文说道:“老崔,对于合议,你是怎么看的?” “我估计应该不是单纯为了争取时间喘过这口气,应该还有别的图谋,怕是要利用合议进行挑拨了!” 作为大旗军中的内部人员,楚华文当然知道崔耀祖在说些什么:“大帅私下里和清廷那边接触,这已犯了很大的忌讳,清廷故意如此大张旗鼓的来论和,分明就是要挑拨大帅和朝廷的关系。大帅也真的是,聪明一世为何糊涂一时?一个小小的史环真的这么重要?值得这么干?” “值得!”崔耀祖很确定的说道:“要是我,也会这么干。因为大帅必须要给扬州军一个交代,至于说朝廷会怎么看……都已经到了这步田地,朝廷的想法还重要吗?” 第三百八十八章 谈判闹剧 “大清国圣皇帝致大明国圣皇帝敬启……” 只看到抬头的这个署名,复隆皇帝就已万分恼怒,劈手就把这封所谓的“国书”丢了下来:“我太祖洪武皇帝文成武德应天合人,开创煌煌大明,功及尧舜,御极八荒,实乃天命所属,法统传承已历三百载。爱新觉罗氏不过边陲之地一伪酋尔,焉敢自称皇帝?狂妄之心以至于此……” 复隆皇帝在金殿之上怒斥“大清使节”,说的慷慨激昂,左右的文武百官纷纷大骂不止,历数清廷种种“大逆不道”之举…… 这样的情形,就好像在城外们的唇枪舌剑一样,虽然热闹非凡,一个个说的义正辞严,却无法触及根本,不过是微不足道的题外话而已。 作为大清国派遣的使者,大清的状元公何洪森相当的能说:“……为解民倒悬之苦,为免苍生兵火之灾,我大清皇帝这才致信大明皇帝陛下……” 大清国承认大明朝的地位,成为复隆皇帝的至尊身份,所以这番话他是跪着说的:“我大清皇帝陛下天性仁厚,不忍前方将士受苦,不忍天下黎庶遭受无妄之灾……愿于大明国永世修好,结为兄弟之邦……” 站立在朝堂之上的衮衮诸公,虽然没有什么别的本事,但这嘴皮子上的功夫却是相当了得,一个比一个厉害。一时间,众人纷纷慷慨陈词,恨不得能用唾沫星子把大清使臣活活淹死。 动嘴皮子永远都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战场形势就是永远都绕不过去的坎儿,最终还是得回到这个根本原则上来。 为了表示诚意,为了免去天下亿兆百姓的无妄之灾,何洪森代表大清国表示可以做一定程度的退让。 所谓的退让虽然说了很多,归根到底无非就是三点: 第一,大清国以国礼送还崇祯皇帝和周中宫的遗椁,以表对大明天子的尊重之意。 第二,大清国尊大明国为“兄国”,顺治皇帝尊复隆皇帝为“兄皇帝”,每年赠四百万岁币。同时,每年遣使来朝,还优选贤良淑德的宗室女子送给大明兄皇帝为妃,以表两国永世修好之意。 第三,大清国愿意退到黄河以北,将黄河以南全数割让给大明国。从此两国恪守各自的边界,永不动刀兵…… 若是在弘光朝,别说是以黄河为界了,就算是以长江为界,江南残明也肯定会屁颠儿屁颠儿的答应下来。奈何今非昔比,这样的合议条件复隆皇帝是一万个不答应。 复隆皇帝之所以做了皇帝,所有的法理性完全来自于他是大行崇祯皇帝嫡传太子的身份。崇祯皇帝是死在北京的,北京才是大明朝的国都,现在的南京不过是临时驻跸之地而已。包括北京在内的北方还在清廷手中,若是他答应下来,统治基础顿时荡然无存,立马就成宋高宗了。 这样的条件,不要说复隆皇帝本人不可能会答应,就算是那些个武将们也绝对没有答应的可能。 作为北伐的东路军,张大娃的前锋已经突入到了山东境内。而李大帅率领的西路军则干脆利索的攻占了开封,接下来只要顺势横扫,黄河以南就是自己碗里的肉,还用得着清廷来“割让”吗? 眼下这种战争局势,不要说是黄河以南,就算是黄河以北都不能满足大明朝的胃口了。 这个时候,就轮到武官们说话了,而这些武官们显然比文臣说的更加直接: “什么黄河以南黄河以北,全都是我大明故土。也不需伪清割让,直接光复就好” “朝廷是发于礼才见了你们,若我说呀,根本就不需要有什么合议,战场上见真章才是最实惠的。” “李大帅奉旨北伐,必直捣黄龙,到时候生擒了伪清酋福林,献俘于阙下,何必在此浪费唇舌?” 因为战场形势一片大好,文武百官对李吴山充满信心,满朝文武完全就是异口同声的一个论调:主战,强烈主战,在收复故土之前,在光复大明之前,谁要是敢说一个“和”字,就是天下头一号的卖国贼,立刻就会被打个永世不得翻身。 “大明皇帝陛下不念苍生疾苦,一力要战,我大清不得不被迫自卫。”颠倒黑白的话语被何洪森说的冠冕堂皇:“我大清控弦之士百万之众,猛将如云,谋士似雨,兵马之强旷古未有……” 都已经被打的主动来议和了,还在说这样的大话,这本身就是一个笑话,立刻就引发了一片嘲讽之声: “你们八旗拢共才多少人?也敢号称带甲百万?当年的多铎也算是一员大将了吧?他的脑袋在哪?阿济格如何?还不是被打的狼狈逃窜?江北的洪承畴现在已成了阶下之囚,竟然还有脸自称兵马强盛?” 清廷提出的议和条件大明绝不接受,而清廷本身就是想利用议和拖延时间,这样的所谓和谈注定就是一场打着外交幌子的扯皮行为,也一定不会取得任何实质意义上的结果。 到了最后,复隆皇帝做了总结性的发言:“若伪酋福林者真能怜悯天下苍生,当弃兵卸甲以礼来降,朕可以允他一个公侯之位。若是冥顽不灵抗拒天威,朕必兴雷霆之兵,到时候落个身死族灭匹马不得出关,已悔之晚矣!” 这句话说的相当霸气:你们要是能尽早投降,就还能保住些富贵。我就用大明天子的身份封福利个公侯的爵位。要是继续打下去,就别怪我不客气了,一定会把你们全都消灭光,到时候可没处买后悔药。 这话听起来确实很霸气,有几分雄主的气势,但却严重缺乏外交斗争的技巧,一下子就暴露出了大明朝可以接受的底线:只要恢复到甲申年以前的情形,只要清廷退到关外,大明朝就有可能会接受下来。 这样的条件,不是一个小小的使者可以答应下来的,就算他当场答应了也没任何作用,必须要清廷全盘接受并且真的退到关外才行。 作为副使,何洪森表示已经知道了大明皇帝的心意,一定会把大明皇帝陛下的话带给大清皇帝陛下。 按照常理,这场闹剧一般的和谈进行到这种程度,就应该算是结束了,至少是一个阶段性的结束。但是,何洪森又提出一个额外的“小问题”: 关于交换史环的那件事儿。 所谓的和谈,不过是史环事件的衍生品,连李吴山都没有想到,清廷会抓这个机会发展成为一场外交性质的和谈。 既然大明朝廷才是和谈的主体对象,何洪森当然要把这事对大明朝廷“说一下”。 对于洪承畴这个人,朝廷并不怎么在意,就算是李吴山一刀把他宰了,都不会过问一下。但是现在,李吴山却要用洪承畴去换史环,这就显得有些微妙了。 史环是史可法的遗女,在江北苦战多年是抵抗军的领袖人物之一,想方设法的营救本无可厚非。哪怕是洪承畴去换她回来,也不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但李吴山这么做缺乏一个程序。 当初,他要是事先告诉朝廷一声,请示一下,朝廷应该还是会满口答应的。毕竟李吴山是收复江北的功臣,这么点小小的要求不算过分。 但李吴山却在私下去做了,这就不对了。 作为带兵在外的统帅,在朝廷不知道的情况下秘密和敌方接触,这已犯了很大的忌讳。当年的袁崇焕的怎么死的? “通敌”就是袁崇焕的罪名之一,难道他李吴山不知道吗? 若是因为就怀疑李吴山和清廷暗自勾结,复隆皇帝还没有这么傻。现在的清廷已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只要李吴山一直打下去,光复故都中兴大明的功劳本身就大到了天上去,而清廷能给他什么? 虽然不怀疑李吴山的忠诚度,但这事却让复隆皇帝心里很不舒服。 这么大的事情,你李吴山根本就没有和朝廷说一下,就自作主张的去办了,难道你不知道这件事的严重程度?还是说你根本就不在意朝廷的处罚? 大战正酣之际,复隆皇帝还没有蠢到在这个节骨眼上对去怀疑李吴山的程度,但心里却埋下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疙瘩…… 最有意思的是,洪承畴这个战俘竟然不在朝廷这边,还捏在李吴山的手心儿里。 到底是不是应该用洪承畴去交换史环?若是交换的话具体应该由谁去执行,等等这些问题都让朝廷犯难。 “此事朕自有主张,望尔等顺天应民早日来降,若再抵抗天威,雷霆一击之下,朕实不忍言之……” “恭祝大明风调雨水国泰民安,恭祝陛下龙体康泰万福金安……” 一场注定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和议就这么草草收场了,就好像是晨间的薄雾一般很快就烟消云散,似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但复隆皇帝却始终对李吴山的所作所为无法释然,虽谈不上耿耿于怀,但心里总是觉得有些别扭。 要说因此就生出见疑之心,还远远谈不上,只是觉得李吴山有点太不把自己当回事。 这个时候的复隆皇帝真的很希望能够收到李吴山的一份奏折,哪怕是作为事后的补充,李吴山也应该对朝廷做出解释。就算是单纯为了表示对朝廷的尊敬,他也应该这么做。 但是,一直过了去十几天,皇帝都没有收到李吴山的任何奏折,反而是高起潜的奏折先到了…… 高起潜在奏折当中,对这次和谈完全就是一种反对的态度,认为和谈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无论伪清廷在和谈之中说了什么,都不足为信,朝廷切切不可上当,更不能给对手喘息的机会。 只有在战场上拿到的东西才真实可靠,指望和谈根本就是缘木求鱼。 我们在前面打生打死,朝廷却在后方与敌和谈,这对前方将士的士气伤害很大。 到了这个时候,连复隆皇帝都有点后悔了。 仔细想想,十几天之前的那场和谈确实不应该发生,根本就应该用非常明确和强硬的态度拒绝和谈,而不是在和谈的过程中放几句狠话。 在这份奏疏当中,高起潜提到了用洪承畴交换史环的事情。 按照高起潜的意思,朝廷就应该在这个事情上装聋作哑,就当没有这回事,最真实的目的就是摆出一副绝不和清廷有任何官方往来的强硬姿态。 大明朝根本就不承认清朝的合法性,那还有什么好谈的? 高起潜的这番说辞,让复隆皇帝深感惊诧。他完全能够理解高起潜的意思,但他专门给李吴山张目,那就显得很耐人寻味了。 高起潜这个监军不是用来排兵布阵行军打仗的,而是代表朝廷在大旗军的一种存在,既然监军大人都已经知道了这个事情,那就表示朝廷已经知道了,至少李吴山早就对高起潜通过气了。 但事实真是这个样子吗? 只怕未必吧? 要是李吴山真的早就对高起潜说过这个事儿,高起潜一定会及时的告知皇帝本人。一直到现在他才说,明显就是一种事后的补救措施…… 不论这到底是不是高起潜在帮着李吴山补救,至少程序上已经做的滴水不漏了。就算是皇帝心中有些小疙瘩,也只能暂时放下。 又过了两天,李吴山本人的奏疏终于递到了皇帝手中。 在李吴山的这份奏疏当中,所使用的言辞和他想表达的态度几乎和高起潜如出一辙,都极力否定和谈,认为这本就是一个很大的错误,对于前方的军心士气伤害极大。同时,李吴山很明确的指出了一个问题:私自和清廷方面的接触确实是有,因为他真的很想把史环营救出来,这对军心士气的提升以及朝廷的形象有着极大的帮助。但清廷却利用了这个事情,把私下里的交易变得公开化了,其实这根本就是一种挑拨,以圣天子的慧眼,应该不会上这个当…… 同时,李吴山表示出了一种认错的态度,承认自己在这个事情上做的有些欠妥,并且表示不会再和清廷有任何接触,而且一定会马上掐断沟通渠道,想其他办法继续营救史环。 既然理李大帅都已经认错了,复隆皇帝的心情顿时就好了许多,马上做出了“批示”:“朕早知敌之险恶用心,此等挑拨之伎俩,徒增笑料尔。朕身在宁城心系战事,待卿凯旋之期,君臣齐聚功高楼相贺之……” 虽然我这个当皇帝远在金陵之地,其实非常关心前方的战事,就等着你们光复河山之后与你一起在功高楼上庆功呢…… 转眼之间,就又是一副君臣和睦上下同心的样子了! 第三百八十九章 豕突冲锋 奔腾咆哮的黄河曾经造成无数次洪灾水患,同时孕育出了灿烂辉煌的中原腹心地带。从黄土高原冲刷下来的泥沙逐渐沉积下来,经历了千万年的地质演变之后,成为以沙壤土为主的扇形冲积平原。经过历代先民的耕种和改良,已成绵延千里的广阔沃野。 中原肥膏之地,历来就是兵家之必争。 “冲啊……” “杀呀……” 前面的战场上,山呼海啸般的呼号之声响的惊天动地,巨大的声浪翻翻滚滚,席卷了整个旷野。 沙坡口位于延津和封丘之间,是一片因为过分开垦而退化了的土地,只能长些豇豆、荞麦之类的作物。就是这样的一片微不足道的贫瘠地带,却成为清军无法逾越的“天堑”。 几个起伏非常小的丘陵,共同组成了这条方向的支撑点。在这两天的时间里,萨哈林组织了整整十一次冲锋,每一次都碰的头破血流,却始终无法突破这片区域。 自从受命以来,萨哈林以雷厉风行的作风收拢从黄河以南溃退下来的败兵,以两千多八旗战兵为基础,集结于此。接到李吴山率部猛攻延津的消息之后,萨哈林毫不犹豫的率领一万四千人马前去增援,却遭遇了顽强阻击。 萨哈林率领的这一万四千多人,来自于很多个地方,除了从开封方向退下来的残兵败将之外,还有从彰德府带过来的部分当地驻军和部分蒙古旗人马,以及从京师带出来的子弟兵——两红旗战兵 临时从各处调集的物资堆积如山,身后还有强行抽调的几千壮丁,再加上地方官府征发的“民兵”足足有两万多人。 绵延数里的战线上,高高飘扬的全都是清军的旗帜。 这样的千里沃野,就是最好的战场,最适合纵横奔突大军厮杀。 就是这片无险可守的平原地带,让萨哈林整整打了两天,至今依旧没有尺寸之进。 延津正在遭受大旗军的猛攻,若是不能尽快赶过去增援,黄河以北的局面就很难收拾得起来了。 大旗军虽然兵锋极锐一路势如破竹,终究是大军远征客场作战,虽然精锐却很难持久。只要稳住局势,就算是硬耗也能耗死他们了。 打一场消耗战,一点一点的磨,把大旗军的锐气和进攻惯性全都消磨干净,以后也就好说了,这就是萨哈林的整体作战思想。 整个黄河以北,约莫有六万多人马的样子,但这只是兵力上的数字对比,不代表真实的战斗力。那些个被大旗军吓破了胆的新附军到底是什么德行,萨哈林清楚的很。指望他们一点一点和大旗军拼消耗,根本就是一个笑话。新附军要是真能抵挡大旗军的哈,又何至于被李吴山从黄河之南打到黄河之北? 此一战,关系到黄河以北大局,还牵扯到朝廷内部的势力消长。若是打胜了,父亲代善就能够崛起成为一方单独的势力,和阿济格分庭抗礼也不是没有可能。若是打败了,那就真的什么都不必说了。 不用说也能够知道,朝廷上下全都把眼珠子瞪的溜圆,死死的盯着这边的战况呢。不论是太后还是阿济格,都指望能够通过一次胜利来缓一口气,大清国也等着这口气开吊命呢。 朝廷早就被吴三桂给掏空了,合度又打着平乱的幌子大兴讼狱抄家灭门,其实就是在给阿济格凑军费呢。此战若是不胜,大清国怎么样先不去说,至少正红旗肯定是完了。 这已是代善最后的一点家底,作为筹码全都交到了萨哈林的手中,让他去做孤注一掷式的豪赌。 谁也没有想到,由萨哈林亲自率领的这一万多大军竟然增援不上去,被死死的卡在沙坡口了。 “不许后退!” “后退者斩!” 在督战队狂怒的咆哮声中,萨哈林就知道这一次进攻又失败了。 萨哈林所在的位置是一处地势较高的缓坡,代表着他本人的认旗在微风中高高飘扬,前面的不远处却是一片兵败如山倒的溃退景象。 广阔无遮的战场上,还升腾着火炮犁开松软的沙壤土之后的漫天沙尘和一道道黑色的烟柱。穿着深青色衣裤的清兵连红缨凉帽都顾不得捡起,就好像大水冲灌之下的蚁穴,又象是烈火焚烧中的蜂巢,正翻翻滚滚的仓皇后退。 和前几次完全相同,负责在这里打阻击战的对手并没有趁势掩杀,他们似乎不在乎能给清军造成多大的杀伤,仅仅只是拦阻在这里。 横在萨哈林面前的是一支混编的军队,约莫有三千多人的样子,其中有一小半是不久之前才归顺过来的新附军……现在不能再把他们成为新附军了,而是应该叫做大明王师。 另外那一半,则年轻的有点过分。 这不到两千人的队伍才是这次阻击战的核心战斗力,他们和大旗军一样,全都穿着黑色制服,却没有使用大旗军招牌式的武器——大扎枪,而是一水儿的火器。 吴山军校的学生兵。 如果说李吴山率领的西路军是北伐主力的话,那么,这些学生兵则是最锋利的刀刃最尖锐的枪尖。 萨哈林知道这些学生兵很厉害,也听说过他们的威名,但心中依旧不服。 再怎么坚韧顽强的军队也是由人构成的,大家都是血肉之躯,谁也不比谁多长几个脑袋。八旗战兵同样的威名赫赫的虎贲强兵,同样横扫天下,明明拥有数倍的兵力优势,偏偏就是打不过去,还真他娘的邪门儿了! 萨哈林手下的亲兵们已经撒了出去,在那个小小的丘陵之下结成一个弧度很小的半圆,一个个手持钢刀利刃,迈着整齐的步伐,迎着溃败下来的士兵往前推,就好似是一道阻挡浪潮的防波堤。 “后退者斩”。 被当做督战队使用的亲兵大声呼喊着,在败兵的浪潮中奋力劈砍,尤其是那些个带头往回跑的军官,不管他戴的是什么顶子,也不论品阶高低,全都毫不留情的一刀砍翻,然后再把脑袋剁下来,高举着人头继续重复着残酷的战场纪律:“后退者死……” 从远处退下来的溃兵涌了过来,到了这里之后已不敢再退,却又生不出调头回去继续战斗的勇气,越聚越多乱糟糟的挤成了一团,呼喊、谩骂之声响成一片。 十一次进攻,能用的法子全都用上了,但每一次的结果都出奇的一致:被打回来。 不敢是孤注一掷式的全军压上,还是分出波次和梯队的浪潮式进攻,都是这样的结果。 拥有数倍的兵力优势,而且是在对方只守不攻的情形之下,都折损了这么多的人马。若是在兵力对等的情形下双方放手厮杀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萨哈林已经不敢去想了。 延津明明近在咫尺,却被卡在这里就是增援不上去。若再这么拖延下去,延津铁定完蛋,就算是突破了对手的阻击也会变得毫无意义。 关键是时间。 若是在天黑之前突过去,明天拂晓前后就可以形成对延津的有效支援,继续磨蹭的话,就真的不必再打下去了。 “传我的令——” “站在队前冲锋者,开双饷。” “不论是谁,只要冲过去了,汉人抬旗籍,旗人赏年轻女奴一名。” “刀上见血的,赏大元宝一个。有斩获者,当官的先升两级,当兵的我赏他一个七品过过当官的瘾!”说到这里,萨哈林猛然把脑袋上的脑子摘下来,狠狠的摔在地上,一把扯开衣衫,打着赤膊把乌黑油亮的大辫子往脖子一盘,大吼一声:“刀来——” 亲兵送上一口大号的砍刀。 擎刀在手,萨哈林高声叫喊着:“老子亲自带你们冲,想升官发财的随我来,活腻歪了不想要脑袋瓜子的尽管往后跑……” 作为一军之统帅,亲自带队冲锋,这种事儿似乎只会出现在戏文当中,但萨哈林却真的这么干过。天聪年间二伐朝鲜的时候,正是数九寒天的隆冬时节,他就甩了个光膀子亲自带队冲杀,很有几分亡命的劲头,并且因此搏了个“拼命三郎”的名头。 残酷的战场约束着,还有升官发财的莫大诱惑,更有最高统帅亲自随军冲杀的鼓舞,原本低迷颓废的士气顿时就被鼓舞起来。 依旧还是用烂了的老套路,先用少量的蒙古轻骑兵从两翼包抄,吸引地方的火力,然后大军压上,三轮密集的箭雨过后,萨哈林挥舞着大砍刀高声狂叫:“奋勇前进者赏,裹足不前者斩,给我冲——” 牛皮大鼓响的惊天动地,大军前压如同怒海狂涛,猛烈拍打着弯弯曲曲的狭长防线。当前锋部越过第一道拒马壕的时候,隆隆的火炮声随之传来。 火炮并没有象前几次那样砸在前沿,而是打在队肩处,顿时血肉横飞一片狼藉。 因为距离落点太近,萨哈林甚至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人体碎片在半空中飞舞的样子,那股血腥的气息扑面而来。 就好像是发了疯的野狗,萨哈林拎着刀子大踏步上前,刀尖遥指前方:“想升官发财的,都给我冲——” 第三百九十章 铜墙铁壁 “主子,赶紧撤吧,打不得了!” 萨哈林的眼珠子通红,就好像是个输光了所有筹码的赌徒。赤条条的上半身满是血污,可以清楚的看到肚皮上有几个小小的孔洞,正是涔涔的渗出鲜血。盘在脖子里的发辫不知什么时候散落下来,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打断了,隐隐约约有股子焚烧毛发的焦臭味道! 这是在打仗么?这个时候的萨哈林甚至有些恍惚了,他觉得这完全就是在送死,就好像是自己正驱赶着一群兔子往河沟里填。 那两条拒马壕已经成为不可逾越的禁地,不管多少人填进去都始终填不满填不平。 在两道拒马壕之间的空地上,简直就是一片尸山血海。十几次冲锋所产生的伤亡几乎全都集中在那一带,数不清的尸体层层叠叠密密麻麻,根本就看不清地面最原本的颜色。在稍远一点的地方,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一面低矮的胸墙。 这道胸前原本并不存在,是躲藏在壕沟里边的学生兵在战斗间隙临时构建起来的,那是一面血肉之墙:把清军的尸体拖拽过来,叠砌成一道用尸体构成的墙。一来是为了更好的掩护自身,再者也是为了震慑敌军。 这一次冲锋,萨哈林已用上了全力,把吃奶的劲头都使出来了,甚至不惜把最高贵的八旗战兵垫在身前,但最终的结果却和前几次没有任何不同。 无论八旗战兵有多么悍勇,也不管新附军的数量有多么庞大,仿佛浪潮一般呼啦啦冲过来之后,就好像撞上了铜墙铁壁,片刻之间就支离破碎了。 抬眼望去,兵败如山倒的景象以最直观的方式呈现在眼前。 督战队还在砍杀着溃败的士兵,但溃败的士兵越来越多,一群又一群的聚集起来,让督战队不敢那么肆无忌惮,显得有些畏首畏尾,唯恐遭到大量新附军的集体反噬。有些骑在马上的将官正疯狂的催动战马,撞开挡路的人群,随即招来一片喝骂之声。更多的士兵则直接跟在后面,根本就顾不得抢回倒地的伤兵。 随着一声声火炮的嘶吼,在慌乱的人群中炸出一片片鲜红的血色,受伤或者是受惊的战马疯了一样的狂奔,不少人被后面汹涌的人潮直接推倒在地,想要挣扎着站起来,却被一双双脚丫子或者马蹄子踩踏而过…… 自己亲自率领的舍命狂攻,依旧是如此的脆弱,如此的不堪一击。 上万人溃败的场面堪称雄伟壮观,萨哈林死死的握紧了手中刀,脸色苍白如纸,好像还没有完全睡醒一般的自言自语:“这是怎么了?怎么就败了?督战队,给我砍……” “主子,别打了,打不下去了。”几个亲兵在他的身旁扯着喉咙大声喊叫。 这个时候,一声轰鸣猛然炸响,刚刚落下的炮火瞬间就把几个亲兵撕的粉碎。 忠诚的亲兵嗯下意识的凑到了他的四周,把他护在中心位置上。(这个时代,还没有卧倒躲避枪炮的概念。这个概念的形成是在19世纪晚期。真正的普及开来则是更晚的抗战时期了。) 就在这个时候,在萨哈林的侧前方猛然传来一阵更大规模的呼喊之声。当神情呆滞的萨哈林把目光转过去的时候,才发现整个侧翼已经崩溃,就好像是山洪倾泻一般,清军在疯狂溃败,在他们的身后,隐隐约约出现了一些黑色的身影。 在经历了整整十二次的被动防守之后,对手终于开始反击了。 仅仅只是某个方向上的反击,而不是全线大反攻,但却对清军的心理构成了灾难性的摧毁作用。 一直以来,学生们都只守不攻,这就给清军造成了一种心理上的错觉,以为对手根本就不会反击,他们仅仅只是想守在这里。 但这种错觉破灭之后,溃败简直就是灾难性质的。 而整体崩溃的这个侧翼,正是八旗战兵的主攻方向。 被大清国引以为骄傲的立国之本八旗战兵其实也就那么回事,他们的战斗经验和顽强程度确实比新附军要强出很多,但却远远没有达到传说的无敌状态。 在绝对的火力面前,不存在无敌的说法。 晃动的人影和嘈杂的嘶喊声似乎正在远去,萨哈林感到一阵头晕目眩,眼前就景物顿时失去了原本的颜色,变成了单纯的黑白色。 “主子,退吧,再不退就来不及了!” 亲兵万分焦急的呼喊声,终于把萨哈林从“神游天外”的恍惚中拉回了现实。他面色如土的看着这幅大溃败的景象,就好似是在自言自语一般的念叨着:“完了,全完了,大清国完了……” “主子,赶紧拿个主意!” “完了,全完了……”虽然理智上是清醒的,但萨哈林的精神状态似乎还没有恢复过来,好像行尸走肉一般反反复复的念叨着这俩字儿:“完了,完了……” 火炮越来越近,正在徐徐铺开,有条不紊的收割着鲜活的生命。 唯恐对手的大反攻会兜上来,亲兵们再也顾不得请示,直接就把萨哈林架了起来…… “闪开,闪开!”喝骂声中,亲兵们不挂不顾的撞开纷乱的人群,有阻挡者就直接下手砍杀,硬生生的在败军浪潮之中破开一条道路,好歹算是把萨哈林活着弄下来了。 这个时候的萨哈林终于完全清醒过来,但却再也没有了刚才带队冲锋之时的悍勇和亡命精神,就好像死了独生子的老寡妇一样万念俱灰,眼睁睁的看着对手的排枪把成片成片的清军打倒在地,却已没有了哪怕一丁点的痛心感受。 “大清国完了!”随着一声凄厉的哀嚎,萨哈林痛哭失声。 沙坡口这一战,不能说当兵的不卖力气,萨哈林的指挥也没有任何问题。尤其是各方面的协同配合,甚至是后勤的运送以及对于战机的把握,虽不敢说已经到了完美无缺的境地,却让这些身经百战的老兵们挑不出一点儿毛病。 战术的运用和对战机的精准把握,都是对的,甚至连萨哈林都已经亲自带队冲锋了,却一点机会都没有。 若仅仅只是一次战败,还可以用侥幸或者是运气不好来形容。但这是一次吗? 整整十二次啊,而且对手根本就是只守不攻,却无法突破那条狭长的防线,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是真的打不过。 不是战术问题,也不是意志问题,而是真的打不过呀。 能说八旗的勇士们贪生怕死吗?可再怎么勇武剽悍之人也架不住火炮和火铳的轰击呀。 在火力面前,精锐战兵和杂牌军的区别已被模糊了,仅仅只是能够支撑的更久一点而已。 不论别人有没有看懂,至少萨哈林已经看的很清楚了,他手下的这些亲兵也感觉到了。大清国最精锐的子弟兵尚且打成这个样子,其他那些杂牌军会是什么样的情形这还用说吗? 若是寡不敌众也就罢了,偏偏却是众不敌寡,以数倍的兵力优势都打的如此凄惨大败,真到了决战之时还怎么打? 京城里的太后和王爷贝勒们,一个一个还沉浸在八旗战兵天下无敌的旧梦之中。礼亲王代善和朝廷还希望能在黄河以北稳固一下,好有机会让阿济格击败豪格收服吴三桂,然后就可以腾出手来对付大旗军了。 现在看来,这个战略构想是何其之可笑,简直就是夏虫语冰。他们根本就想象不出大旗军到底有多么厉害,因为这样的战斗方式不是他们那充满权谋的脑袋能想象出来的。 这还仅仅只是西路军的一支阻击部队而已,而不是对手的全部的主力。这样的军队也不需要有太多,只要上了万,别说是风雨飘摇的大清国,只怕这世间根本无人能敌。 在这个时刻,萨哈林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情:英亲王阿济格之所以那么直截了当的放弃了整个湖广,看起来好像是为了返回京城去争权夺势,其实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知道自己打不过大旗军,所以才选择避战而逃。 大旗军到底有多么厉害,阿济格是很清楚,就算是收服了吴三桂也肯定打不过现在的李吴山,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那么,阿济格还整天叫嚣着要“重振大清”的口号,摆明了就是在睁眼说瞎话,他到底想做什么…… 代善好不容易才拼凑起来的这点家底已经丢的差不多了,却连一个小小的沙坡口都过不去,还怎么增援延津?还怎么稳固黄河以北? 大旗军一旦突破了黄河沿岸这一带,就可以长驱直入大举北上了,广阔的平原地的根本无险可守,当年的崇祯皇帝是什么样的局面,现在的大清顺治皇帝就是什么样的局面,历史惊人的相似。 沙坡口一战,给了萨哈林极大的心理震撼,彻底颠覆了他对大旗军的认识,同时也粉碎了他的梦想,让他真正意识感受到了绝望。 再也没有任何犹豫,再也不想去增援延津了,萨哈林以前所未有的果断下达了脱离战斗的命令,同时也放弃了固守黄河以北的打算…… 第三百九十一章 二期生 西边的太阳和地平线相连,斜斜的照耀着中原大地的千里沃野,将视野中的一切都笼罩在一片红彤彤的颜色当中。 旌旗残破,孤马哀鸣,断刀残枪丢的满地都是,浅褐色的沙壤土已被鲜血浸染成了斑驳的深褐色,还没有散尽的硝烟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道。 战斗已经结束,最后的清理正在进行当中。穿着黑色军装的学生兵们已排出两条松散的兵线,在横七竖八的尸体堆中做最后的补刀。 那些个装死的和没有死透的敌人,全都被刺枪直接捅死。做这个事情的时候,学生兵们并没有丝毫胜利之后的喜悦,更没有因为杀戮而产生的那种亢奋,一切都在沉默中有条不紊的进行,平静的就好像是一群精细的工匠正在做最熟悉的操作…… 对,这是一群工匠,而不是士兵,这是学生兵们留给老独眼等人最深刻的印象。 作为“大明王师”的一部分,老独眼他们这一批战斗经验丰富的“反正举义”人员被临时编入了“酉”字营,作为大旗军地支营的一部分参与了沙坡口之战的全过程。 这场阻击战需要面对数倍的敌人,开始的时候老独眼儿他们这一批人确实有点“忐忑”,随着战斗的持续,他们很快就发现悲观心理毫无必要,因为作为阻击主力的学生们打的太稳了。 事先掘出的五道半环形拒兵壕交错排列,却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护城河”,而是一种非常简陋的作战体系。将火炮矩阵排列在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二条拒兵壕之间,火铳兵则踞守正中的那一条,将前面的两条主动让出来。 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阵地,却成为一座坚不可摧的血肉磨坊。上万清军整整打了两天,都没有突破进来,反而损兵折将死伤惨重。 在老独眼儿他们这一批人的心目当中,那只不过几条并不怎么宽阔的“沙沟子”,一个冲锋就能打过来。随着战斗的持续,经验丰富的老独眼儿已渐渐看出了其中的玄妙。 这几条拒兵壕不仅仅是为了掩护自身,同时还是能够与火炮相得益彰,无论清军冲过来多人人马,都一定会被打断,无法形成源源不断绵绵不绝的攻势。然后火铳兵就可以利用简易攻势的掩护,以密集的排枪进行收割。 一切都按部就班有条不紊,火铳兵根本就没有发起气势如虹的冲锋或者是反冲锋,甚至没有受到战场气氛的影响,仅仅只是一轮又一轮的排枪打出去…… 就是这么简单的作战方式,却构成了一道铜墙铁壁,让清军的十几次冲锋全都化为泡影。 没有热血沸腾的冲杀,没有惊心动魄的呐喊,一切的一切等候充满了工匠式的精密和严谨,就好像一扇巨大的磨盘,不紧不慢的吞噬、搅碎,以极高的效率制造着死亡…… 如老独眼这样的兵油子,几乎已经可以算是年老成精了。他曾经打过李自成的闯军,击过张大贼的西军,崇祯七年和崇祯十五年还作为“勤王之师”参与过两次北京保卫战,投清了清军之后还打过明军,现如今有“反正”回来继续打清军,几乎经历了这个时代所有具备典型意义的战争,真可谓是身经百战见多识广了。 在战场上,什么样的战斗他都见过,一溃千里疯狂逃命的败战,他见过不少。乘胜追击士气如虹的胜战也见过很多,甚至经历过几次深陷重围的舍命搏杀的死战。但是,如沙坡口这样的战斗全是第一次见到。 那些个学生兵和以往所见过的士兵完全不同,既没有面对强势敌人的颓废和悲观,也没有因为胜利而有丝毫兴奋的表现,反而处处透着一种近乎于变态的冷静,哪怕是在他们杀人的时候,也保持着一种无动于衷式的绝对冷静。 就好像这不是生死立现的战斗,而是一群技艺娴熟的工匠在盖房子,按部就班条理分明,各司其职不慌不乱…… “您家可真厉害,这一场打的漂亮,让我们开眼了!” 身旁那个学生兵约莫二十来岁的年纪,甚至有可能更年轻的一点,军帽的帽檐遮住了他的额头,看起来远比实际年龄更加成熟,身上却洋溢着年轻人特有的朝气和活力,但说话的口吻却没有年轻人应有的张扬:“谈不上漂亮,很一般,最多也就是完成任务而已。” 如此的辉煌大胜,却是如此的低调,丝毫没有得胜之军的那种骄傲心态。 “您家过谦了,能打死打伤这么多的清兵,怎么说是天大的军功……” “清兵很多吗?”那个年轻的学生兵根本就没有看他一眼,而是掏出一方雪白的棉布仔仔细细的擦拭着那杆火铳:“这点敌人算不了什么,若不是出于稳妥的考虑,根本就不必出动这么多同学……” 在大旗军内部,自有一套衡量兵力对比的算法:在常规战当中,面对四到五倍的敌人,算是兵力持平。在这样的阵地战当中,七到十倍数量的敌军才算是旗鼓相当。 这并不是说学生真的能以一当十,而是充分考虑到了双方的组织结构。只要击溃了对手的核心主力,其他那些乱七八糟的杂兵就算数量再多也不会构成重大威胁。 “老式的冷兵器军队和你们打阵地战,就是在送死!”这是李吴山的原话,每一个学生都深信不疑。 因为时间仓促的缘故,只能临时构建起非常简陋的防御工事。若是有充分的时间事先做足够的准备,做进一步的纵深防御或者是布置的更加精细一点,这些学生兵足以硬扛两万老式军队的疯狂攻击…… 沙坡口这一战,显然还没有达到学生们的承受极限,对他们来说,何必就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血战,连考验都算不上。 就好像是孩子们摆弄着玩久了的玩具那样,这个年轻的学生兵很数量的火铳的枪机、燧轮等零部件拆卸下来,擦拭的一尘不染,连火门处的“烟子”都很小心的擦去了。更换了全新的燧轮之后,以无比数量的手法重新装配成为一杆完成的火铳。 做完这一切之后,年轻的学生兵从贴身出摸出一把早已被体温熨热了的短刃。 那柄短刃看起来就象是把短剑,但却比短剑小了至少两号,而且还是单刃的,更像是一把匕首,却比匕首稍显宽阔一些。 短刃通体锃亮,缠绕在手柄处的铜丝呈现出一种柔和的红色,那显然是经过千万次抚摸的结果。 “您家这短刀当真不错,给我看看……” “别碰!”就好像是触电一般,学生兵飞快的把手缩了回去:“牺牲之刃,谁也碰不得!” 吴山军校的学生们,人手一把这样的短刃,上面刻着自己的名字。 此物名为“牺牲”,不是用于杀敌,而是用于自尽。若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就用这把短刃结束自己的生命! 对于每一个学生而言,这把短刃都具有“刃在人在”“刃毁人亡”的的意义,代表最后的牺牲和最大的荣耀,完全就是一件圣物,自然不允许他人触碰。 作为一个外人,老独眼儿完全不晓得短刃的神圣意义,只是觉得这个年轻的学生兵对自己的态度有点冷淡。完全就是出于拉近关系的缘故,他用一种炫耀的口吻说道:“有个以前跟我的小兵,年岁和你差不多,也被选入军校了,就是不久之前的事儿,他叫桑德子,你听说过吗?” 年轻的学生兵摇了摇头:“不久之前?那应该是扩招的六期生,我是二期的!” 吴山军校的学生众多,大致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二三期都是面对大旗军子弟进行内部招生,是李大帅手把手教导出来的嫡传弟子,算是最早的那一批人。到了第四期,因为扩招的缘故,人数开始大幅增加,不少的外围人员开始加入,算是中期的那一部分。至于说第五期和第六期的学生,则人数更多,出身也不那么单纯了…… 现在的学生军,就是以前三期为主力,有部分第四期学生,虽然还有些是五期生,却仅仅只是观摩学习,并不参与到实战当中 最新的第六期,已不能算是李吴山的“嫡传弟子”了,而只能算做是“再传”…… “既然能够入选第六期,必然是个可堪造就的人才……” 哪怕只是刚刚入学不久的新学员,也被说成是“人才”,这就是学生们内心深处的骄傲。 从吴山军校里走出的每一个学生,都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和世间的芸芸众生有着很大的不同。与那些浑浑噩噩活着的人们不一样,他们懂得自己存在的意义,知道自己的使命是什么,对于这个世界的本质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 他们知道自己为何而生,也明白自己在为何而战,至于最终目的则无比的清晰明确:我族长兴! 为了实现这个终极目标,一切付出和牺牲都微不足道! 第三百九十二章 校园生活 夕阳已经落下去了,天边的火烧云红的耀眼。 天气已经明显转凉,带着一丝尚可忍受的微微寒意,水塘里的小叶莲已经开的败了,挑着孤零零的莲蓬布满水面,不远处的那两排毛白杨长的可真快,当年军校成立之时栽种下去还不过手腕粗细,现在已有小桶那么粗了。 随着一阵清脆的铜锣之声,学生们从操场、课堂朝着伙房涌了过来。 插筷子不倒的杂色米干饭,碎肉炖萝卜,一小份咸菜和一段干熏鱼,这就是桑德子的晚餐。 有荤有素干饭还可以随便吃,这样的伙食水准让桑德子在很短的时间内就长胖了好几斤。 当一个穿着同样制服的学生坐在这张长桌上的时候,这条桌子上的所有人包括桑德子内全都下意识的站了起来,打了个标准的军礼:“学兄好!” 那人还以军礼,朝着众人微微一笑…… 吴山军校的制服都是完全相同的,根本无法通过服饰来区分学龄的高低,但却可以看通过饮食看出来。 这位学兄至少是五期生,甚至有可能是少数在校的四期生之一,因为他的晚餐就是一个硬邦邦的杂和面窝窝头和一碗稠粥一样的糊糊。 这样的伙食显然不如桑德子他们这些新生,却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吃的。 那是真正的战阵单兵口粮,只有马上就要参战的学生才有资格食用。 把面粉炒熟之后,混杂羊油和肉屑,再下重盐重油,用热水浸泡之后看起来就好像是一团还没有完全融化的动物油脂,佐以米子粉窝窝头,就是一顿战饭。 为了让尽快适应那种腥膻的味道,每一个被选拔出来即将走上战场的学生都会提前半个月来适应这样的伙食。 能走上战场,就意味着这为学兄各方面都已经合格了,即将接受战争的洗礼。 为我族而战,是学生们的使命,也是他们的荣耀,当然值得尊敬。 “什么时候我才能吃上这样的战阵口粮?什么时候我才能为我族而战?” 这个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很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因为桑德子知道刚刚走进军校的自己还要经历漫长的学习,三年之后可以毕业已经算是比较快的了…… 象往常一样,桑德子飞快的扒光了碗里的每一个米粒子,然后把冲洗干净了的碗筷放回到木架上,摆放的整整齐齐,就好像用墨线打过一样。 这个时候天色已经全黑了,当铜锣声再次响起的时候,三德子撒开两条大长腿,一路跑进了课堂…… 因为这一期的学生太多,每一座原本非常宽敞的课堂都显得有些狭窄了,学生们挤挤挨挨,却没有一丝杂声。 “我姓陈,叫陈茂,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由我接替宋教官,成为你们‘星’字班的思想教官。”明明是第一天开始上课,但陈茂所表现出来的沉稳和从容,却好像是个经验风度的老教官:“星字班班长,点名。” “是!” …… “报告陈教官,本次晚课,星字班应到八十四人,实到八十四人,完毕。” “好,开始上课!” 晚课是教学内容的一部分,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觉醒这些新生们的民族意识,为他们树立一个全新的三观。 这是一堂大课,历时一个半时辰,一直从夜幕降临讲到月挂中天…… “世间之族多如漫天星辰……”陈茂手头上的那本教材就是出自李吴山的亲笔,经过他深入浅出的讲述变得更加通俗易懂:“天竺、波斯、南洋诸族,西洋诸族,欧罗夏人,佛郎机人,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到了明朝的这个时候,随着远洋贸易的开展和西方势力的东渐,国人中的有识之士已经对这个世界有了些基本的了解,真正知道了世界之大民族之多。佛郎机人就不必说了,一直都在和大明贸易,是大明朝最大的丝绸进口商之一,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贵金属来援地。广义上的佛郎机人不仅包括伊比亚半岛,还包括现在法国的一部分。至于陈茂提到的欧罗夏,并不是“欧罗巴”的谐音,而是特指包含意大利半岛在内的中南欧一带。而天竺和波斯就更加的不用说了,都是大明子民耳熟能详的概念,虽然不是和准确但大致不错…… “天下之族何止千万人口益增,然天下之资材有数,势必争夺……”陈茂用很平静的语气讲述着这个概念:“天下间最宝贵的财富是什么?金银?珠玉?全都错了。金珠之物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真正的财富只有一个,那就是土地!” 这个道理很容易理解,尤其是对于这些来自底层的年轻人,简直就是不言自明。 金子银子珍珠翡翠虽然宝贵,对于国家对于民族而言,却不是根本。根本的根本就是土地! 有了土地才能耕种出粮食,才能兴建村落城郭。千百年来,国人对土地的迷恋已经根深蒂固。哪怕是乡下的土财主也会尽可能的购买田产而不是储存金银珠玉。 有了土地才会有粮食,有了粮食才能繁衍更多人口,这样的道理简单极了。 “然,天下的土地本有定数,各族争夺势必引战……” 世界只有这么大,土地只有这么固定不变的这么些,一个民族占的多了其他的民族就占的少了,一定会引发战争。 这个道理就更容易理解了,根本就不必引申国家民族的高度。 为了争夺土地、水源等等这些最基本的生存资源,村落与村落之间,甚至宗族与宗族之间都能打的不可开交,又何况国家民族? “当年的蒙元灭国无数征战四方,打下大大的疆土,为的是什么?就是为了让阳光普照之下的每一寸土地都变成蒙古人的牧场,让所有的生民都成为他们的牧奴。当年的宋室为天下正统,而蒙古则为蛮夷,蒙元灭宋说明了什么?” “说明正统未必就能绵延下去,蛮夷亦有崛起之时。衡量一个民族是否强盛的根本在于武力!” “赵宋为泱泱华夏天下正统,却惨灭与崖山,这是一个血的教训。若不为是大旗军奋起,清廷灭明就是蒙元灭宋的重演……” “我族之所以能够绵延至今,正是因为有无数英雄奋起前仆后继……” “……” 作为民族意识的启蒙,陈茂成为教官之后的第一堂课基本结束,接下来进入到提问阶段:“结合这堂晚课的内容,我随意问几个问题,看看你们能不能回答得上来。” “第一问,任何一个民族存在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张鹤松,你来回答。” “报告教官,是生存。” “很好,你答的很对,生存是民族存在的基本前提。” “第二问,当今之世,各族并立,这是天定之数吗?冯延年,你来回答。” “报告教官,不是天定之数。当世之各族,必有消亡。” “为何会消亡?” “自身不够强大,就一定会被别的民族灭亡。这与对错无关,与善恶无关。” “很好,”陈茂用鼓励的眼神看了看他:“民族的生死存亡无关对错,也与正邪善恶无关,仅仅只和强弱有关,你理解的很透。” 在千百年的历史长河中,无数个民族曾经辉煌灿烂,但却烟消云散,最典型的历史就是被蒙古人灭掉的西域诸过,其文明程度远远超过蒙古人,但还是被蒙古人灭掉了,就是因为他们不够强。 弱小就是最大的原罪,就应该灭亡。 “自炎黄以来,经尧舜而历夏商周秦汉,我族已绵延了几千年,还能绵延多久?”陈茂朝着桑德子随手一指,“你来回答这个问题。” “报告教官,我族必定长盛不衰,与天地同在,与日月同辉……” 陈茂朝着他笑了笑:“你叫什么名字?” “报告教官,我叫桑德子。” “桑德子,你的愿望很好,但却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陈茂说道:“没有那个民族可以长盛而不衰,永恒的存在下去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幻想。民族的生存绝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儿,而是经历过无数次生死考验挣扎求存,一次次的跌倒一次次的爬起来,民族的生存之路荆棘密布处处是血。若每个人都象你这样,认为我族天然就应该长久的存在下去,那就真的危险了……” 陈茂强调的是危机意识。 一个民族的存在,从来就不是侥幸,更不是理所当然,而是从血火之中跌跌撞撞的闯过来的。若是没有了“我族随时都在面临灭顶之灾”的危机意识,那就真的非常危险了。下一次危机到来的时候,很可能就是真的万劫不复灭顶之灾。 “桑德子,《民族论》中的“危机篇”你理解的还是不够透彻,没有树立起我族时刻岌岌可危的思想,回头我会专门给你重新讲述“危机篇”……” “是!” “好,这堂课就上到这里,隔日的这个时候,我会给大家讲述《民族论》中的“生存篇”。” 结束了这堂长达一个半时辰的晚课之后,陈茂竟然有种虚脱无力的眩晕感,这是那次“闷膛”之后留下的后遗症,总是莫名其妙的感动一阵阵的头晕目眩。 那一次的“闷膛”之伤,让陈茂昏迷了好几天,虽然最终还是奇迹一般的从鬼门关前爬了回来,却早已元气大伤。将养了很长一段时间身体都没有完全康复。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和以往的表现,并没有让他归队,而是留在军校之中成了一名思想教官…… 踏着月色回到教官宿舍的时候,才发现门缝中搁着一封信。 捡起书信推开房门,点起了灯火之后,才发现这封信竟然朱季兴写的。 “闻陈组返江南之讯,欣喜若癫狂状,图期山水恨不亲晤……” 从日期上来看,这封信是三十四天之前写的,通过军驿转过来的。当时的朱季兴通过多方打听,知道陈茂已经脱离了危险返回江南去了,为此他非常非常的高兴,恨不得马上就回来和陈茂相见。在嘱咐他一定要把身体养好的同时,还暗示自己的家族颇有几分势力,认识很多显达的大人物,若是陈茂因为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服役的话,他可以帮陈茂安排个不错的出路,就算是混个一官半职也不是很困难的事情…… 朝廷早就有了组建新式禁卫军的打算,一直都想仿照吴山军校的模式打造出一支只属于皇帝本人的无敌铁军。短时间之内陈茂明显已不适合再上战场了,只要他肯退役为朝廷效力,可就不是“一官半职”那么简单了。 就凭陈茂这样的新式人才,就算不是出于“千金市马骨”的想法,也肯定会大力招揽,高封厚赏肯定少不了…… 这个时候的陈茂并不晓得小兵朱季兴的真实身份,也从来都没有退役的打算,根本就没有多想什么就直接回信了: “汝信已阅,吾已返校任教职,勿念,袍泽之情铭记在心。”用简简单单的几个字表达了战友情谊之后,马上话风一转单刀直入的说起了最重要的事情:“使命为竞,不做他想,吾与汝共勉之,共励之!” 你的来信我已经收到了,我现在返回军校走了教官,你和战友们挂念着我,我也始终没有忘记我之间的战友情谊。但是你说的那些事情,虽然我知道你是一片好意。但却只能心领。因为我们的使命还没有完成,所以不考虑任何人个问题。这句话不仅适合我,同时也适合你,希望你把全部的心思都用与自己的使命,而不是牵挂包括我在内的任何人。 使命是什么? 这个问题无需回答,以为陈茂和朱季兴的心里都万分清楚。 在使命完成之前,不要考虑个人荣辱得失,至于说个人前程,那就更加的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了! 写好了给朱季兴的回信之后,早已筋疲力竭的陈茂并没有睡下,而是翻开由李吴山亲自撰写的《民族论》,逐字逐句的进行批注…… 出自李吴山之手的《民族论》,总共有十一篇,作为军校的基础启蒙课本来使用确实最合适不过了。但李吴山写的太过于空泛,完全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概念。对于文化水平极低的学生们而言,显得过于深奥。 完全是出于便于讲解便于学生理解接受的缘故,陈茂开始逐字逐句的进行批注,大量引用人们耳熟能详的例子作为注解和佐证,把李吴山提出的种种概念变得更加深入浅出,也更容易听懂…… 不论是《民族论》的原作者李吴山,还是正在批注的陈茂本人,都没有意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在不久的将来,陈茂把李吴山的《民族论》完善、升华成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和理论基础,而陈茂本人则因此成为仅次于李吴山本人的二号人物…… 第三百九十三章 求和 太和殿的御座之上,顺治小皇帝正襟危坐,但却面无表情,就好像是一座没有生命的泥塑雕像。 下面的文武百官却是一副凄惨悲切的模样,一个个全都低着头不说话。 不管是朝中重臣还是宗室的王爷贝勒,虽然一大杆子人,其实谁也没有想明白,他们甚至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局面竟然会崩坏的如此之快。 萨哈林在黄河边上的那场大败,让大清国根本就来不及做出周密有效的防御,只能被动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大旗军打到就在哪里被动防御。 这才几天呐?大旗军的前锋就到了顺德(想想也不可能是广东的那个顺德,而是顺德府,现在的邢台)。匆忙之间,朝廷只能极可能的调动四周的人马,准备利用坚固城池进行打一场防御战,就算是打不过至少也得拖延一阵子吧。结果呢,根本就没有等到大旗军正式攻打,仅仅只是一个支前锋部队挑着军旗露了一小脸儿,包含六千多战兵在内的一万多清军就“举义”了,直接把上至提督大人下至普通旗人在内的两千多口子当做了“投名状”,挂起大明的旗号,就这么直截了当的把脸一抹,竟然投降了。 顺德是府治之地呀,不是一般的小县城,就这么直接投降了,在李吴山“未发一矢”的情况下重新归入大明版图。 府治重地都毫不犹豫的投降了,下面的州县村镇会是什么样子,也就可想而知的了。 事实上,自从过了黄河,打败了萨哈林之后,这天下大势就已经成了秃子脑袋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情。就算是瞎子也能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这大清国是真的没救了! “这里要调兵,那里要增援,哪个为我大清出力死战了?”太后的声音愈发尖利,还带着点声嘶力竭的意思:“哀家原本还以为,咱们大清国终究会有那么一个两个的忠义血性之臣,总能够挽狂澜于既倒之大厦之将倾。堂堂的府治之地,竟然不动刀兵的降了,朝廷的体面何存呐?” 都什么时候了?还在时候朝廷的体面? “哀家知道那大旗军能打,但他们也不是三头六臂的金刚罗汉,怎就把你们吓成这个样子?”太后的调门儿陡然提高了很多:“有谁?还有谁能去为国御敌的?事到如今哀家也不奢求他能力挽狂澜了,只要能把那李吴山挡住,就是大清国的恩人,封王封侯什么的随便他选……” 已经到了这步田地,还想着挡住大旗军,无异于白日做梦。 就算是真的有那么一两个能够逆转乾坤的奇才,终究也无力回天了! 在大势已去的情况之下,指望奇才和奇迹来扭转败局,根本就是个不切实际的想法。因为大清国早就无兵可用了。 大清国立国的基础就是八旗战兵,但是现在的八旗战兵……除了阿济格和豪格手里的那部分之外,还有吗? 八旗的总人口才有多少?所谓的八旗战兵又能有多少?打到现在早就不剩下几个了。就算是还残存着一些,也好像撒胡椒面一样撒的到处都是,根本无法形成强大的力量。 各地的军事力量,大多是新附军,他们本就是前明的军队投靠过来的。现如今大清国的局势已经糟糕到了这种程度,那些新附军们早就不把朝廷当回事儿了。只等着大旗军一到就争先恐后的“举义反正”呢。 眼瞅着大清国这条破船已经四下漏水,马上就要沉没下去了,谁会傻乎乎的还死抱着不放?真要是派遣朝廷重臣或者是宗室贝勒去统领这些个新附军的话,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被他们当成是送给李吴山的“见面礼”,顺德府的提督大人就是前车之鉴啊! 现如今这局势,所有都知道已无法挽回,却没有哪怕一丁点的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局势一天比一天更加恶化。很多人已经在想方设法的通过各种渠道给自己安排后路了…… 就算是太后本人,也知道时局崩坏如此,肯定是无力回天了,但她却不晓得到底错在哪里,为什么一统天下的局面就会瞬间变成这个样子。 若是摄政王多尔衮还在的话……若是当初多尔衮不死,说不准就能维持下去,至少不会出现这雪崩一般的情形。现在的太后真的后悔了,后悔当初不该干掉多尔衮,让大清国这艘破船少了一块极具分量的压舱石。 奈何世间根本就没有后悔药,现在再考虑这些早已毫无意义。 “让英亲王去打李吴山,让吴三桂去打李吴山,只要他们能保住大清国,哀家就许他们与国同休,与我大清同始终……” 这样话语只能算是一句牢骚,不具备任何可行性。 阿济格是怎么离开湖广的?那是被李吴山打出来的呀。李吴山到底有多么厉害,恐怕也就只有他阿济格最清楚不过了。这个时候让他去李吴山拼命,根本就是缘木求鱼。 至于说吴三桂,那就更加的不用指望了,反而还要格外的提防着他。 吴三桂和的关宁军距离京畿这么近,赖在那里不动,打的什么算盘就这的值得怀疑了。天知道他会不会把脸一抹再去做会大明的臣子,要是他这么有这个想法的话,第一个打到京城的很有可能不是李吴山而是他吴三桂了。 “局势崩坏至此,都是那萨哈林不肯力战的缘故,当初若是能够守住黄河以北,趁大旗军立足未稳之际把他们推回去,阻敌于黄河一线,局面尚可维持。请皇上速速发一道旨意,将他正法于军前。唯有如此才能鼓舞军心重振士气,事情尚有可为……” 到了这个时候,出什么主意的都有。竟然还有人在说黄河一线的事,甚至还有不少人纷纷附和,同时下意识的把目光朝着代善这边撇过来…… 用萨哈林的脑袋来提振军心士气,真亏他们能想得出来。漫说这根本就是胡说八道,就算是真的有用代善也绝对不会断送了自己儿子的性命不是吗。 重重的咳嗽了一声之后,代善朝着那些满嘴胡言乱语的家伙们狠狠的瞪了一眼:“万岁,太后,以臣愚见,应付当今的局面不外有二……” 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代善还有应对之法,而且还是两个办法,足见姜还是老的辣呀! 虽然太后和代善之间早已经貌合神离,这个时候也不得倚重这位德高望重的老亲王了。 “其一,调关外之兵进京入卫,先巩固京畿为要。” 关外不仅是大清国的根本之地,还是龙兴之所,他们原本就是从关外过来,眼看着关内守不住了,直接从关外调集精锐过来显然就是最直接的办法。 这个办法太后不是没有想过,她甚至想过要从蒙古各部调集人马过来,但是这有用吗? 在多尔衮入关之前,为了击败李自成的闯军,把吃奶的力量都使出来了。对包括八旗在内的满人做了最大程度的动员:十四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男子必须从军出战。 这样的动员程度,对于人口基础和当地的民生完全就是灾难性的,好在一片石大战清军打胜了,这场豪赌他们赌赢了,得到了万里河山。 当年的多尔衮完全就把满清的潜力抽干了,这才有机会打败李自成。入关之后,这天下就是大清国的了,谁不想到繁华富庶的关内来享福?谁不想享用铁杆庄稼?谁不想跑马圈地当主子? 这几年来,关外的人口大量流入,本就人口稀少的关外真的不剩下多少人了。(在真实的历史上,一直到了乾隆年间关外的人口才出现了正增长,在这之前清朝统治的一百年间,关外的实际人口数量从来就没有恢复到皇太极时代的规模……) 本就是地广人稀的关外还怎么抽调?就算能抽调出三五只阿猫阿狗有能管多大的作用? 更主要之处还在于,大旗军的进展太快,连就地组织防御都来不及,还怎么从遥远的关外临时抽调人马?根本就是缓不济急嘛! 正是因为深刻认识到这是个极度不现实的做法,所以太后更加的注重代善的第二个方略。 “这其二么……就是和议了!” 和议,这个想法其实早就有了。 明明打不过,那还打个屁呀?内忧外患的大清国要是不想灭亡,就只能和议,哪怕是接受丧权辱国的条件,也得先把战争停止下来,要不然的话就真的连和议的机会都没有了。 历朝历代,言和者都是卖国贼,只有强力主战者才是血忠之臣。而且这江山是满人的,不是汉人的。汉人奢谈言和,误国误民的大帽子肯定会扣在脑袋上。 虽然大家都想言和,但这个“和”字却始终不敢说出口来,唯恐触怒了满朝的宗室和众多的王爷贝勒。 现在代善亲口说出这句话来,意义就不一样了。 代善开了这个口子,众人顿时附和,纷纷跪拜下去,做出一副为国筹谋的样子:“万岁,太后,和吧,和了吧……” 第三百九十四章 末世景象 春夏秋冬四季轮回,本就是天地常理,但是对于北京城的老百姓们而言,这一年到头也就只有两个季节:夏季和冬季。 北京城的春天来的特别晚,且又多风沙。在人们的印象当中,春天就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时节,刮了几场莫名其妙的大风,吃了几口沙子之后这春天神不知鬼不觉的过去了。紧接着就是燥热难熬的炎炎盛夏,好不容易熬过了能热死狗的夏天,秋高气爽的秋季就好像兔子尾巴一样,好不等人们明白过来,天气就又由凉转寒,似乎只是一眨眼的光景,能冻死狗的冬天就又来到了。 北京城的春秋两季短暂的让人不敢相信,稍不留神就错过去了。 从塞北来的大风席卷着昏黄的沙土,呼呼的从早刮到晚。都说狂风怕日落,可眼瞅着天色就要擦黑了,却还是没有一丁点儿要止住的意思,反而越挂越大了。把轻飘飘的稻草杆和碎纸片之类的东西刮了半天高,好像发疯了婆娘一样猛烈的拍打着窗户纸,肆意宣泄着天地之威。 在这个的世道里,眼看着大清国的江山就要熄火塌架,一时间传言四起。有人说大旗军的前锋已经打到了真定府,还有人说李大帅已经在晋州一带和清军大战,不知真相的老百姓们根本懒得分辨消息的真伪,他们宁可相信谣言。就好像嗅到了暴风雨气息的蚂蚁一样,在惶恐不安眼睁睁的等着战争的到来。 平日子不怎么关心国家大事的升斗小民似乎不那么迟钝了,反而变得格外敏感,时时刻刻都在关注着局势,但却缺乏最基本的消息来源,只能听信真伪难辨乱七八糟的谣言,再加就凭借“丰富的经验”来做出应对。 这几年来,京城的变化实在是太快了。垂三百年的大明朝说完蛋一下子就完蛋了,大明改成了大顺,朱家王朝改成了李氏天下。还不等李自成的屁股捂热金銮殿上的那张龙椅,大顺王朝就已更快的速度吹灯拔蜡,紧接着爱新觉罗家的人就来了,大顺又改成了大清。这才几年呐?大清国就又玩儿了完,大明王师就又打回来了…… 城头王旗变换的速度也忒快了些,眼花缭乱让人目不暇接。老百姓们并不怎么关心这天下到底是何家何姓,只是很单纯的想要过安稳日子。奈何时局纷乱,总是天不遂人愿。 在这兵荒马乱的世道当中,经历了太多变故的老百姓们已经知道了最基本的“自保手段”,战乱到来之时,会以条件反射般的本能做出种种躲避战乱保护自身的举措: 有钱的富户会尽可能的往乡下偏远的地方跑,这叫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管你打成什么样子,我就躲在乡下不出来,等到局面平稳之后再说。 普通的小康之家则只能打开后院的地窖,把粮米油盐和其他生活必需品储存起来,等着熬过最艰难的战乱时期。 在这个群情惶惶的时候,反而是那些个一文不名的贫苦户和闲汉们显得非常“潇洒”。反正本就是破落户,根本就不在乎大军洗劫,本着一天不死要吃两天不死要穿的精神,打起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算盘,把仅有的一点积蓄拿出来,用来购买平日子舍不得购买的酒肉:在这个的乱世当中,小人物们只能抓紧时间享乐一番,要不然的话,一旦大祸临头,就连享乐的机会都没有了。 和老百姓们相比,最难熬的则是那些个平日子作威作福的皇亲国戚达官贵人。 这个阶层的人们全都身价不菲一身富贵,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脱身的,想跑都跑不了。偏偏他们有着非常准确的消息来源,对于眼下的局势有着更加清醒的认识。到了这步田地,不得不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不得不尽可能的安排好退路…… 不少官员已经偷偷摸摸的让家里人翻找出大明时代的衣冠,甚至写好了“大明义民”的条幅,只等着李大帅率兵进城光复大明的时候就挂出来,然后把辫子一剪就可以去“喜迎王师”了。 如果说京城上下各个阶层已经做好了迎接“大明光复”的各项准备,在煎熬中等待着战争的到来,那么京城里的旗人们则只能被动面临最后的末日了。 旗人,是大清国的基础。 按照大清国的体制,旗人不农不工,更不许经商做生意,全都由朝廷供养,什么都不做也可以坐享衣食,而且社会地位极高。当年入关的时候,全天下的旗人约莫有二十几万的样子,其中男丁五万五千余,这是构成八旗战兵的基础。这几年来征战不休,八旗战兵死的死散的散,事实上已不剩下几个了,只留下一个庞大的旗人阶层。 这些剩下的旗人大多是老幼之辈,入关之后养了这几年,骑射弓马的家底儿渐渐荒废,反而养成了一群不务正业无事生非的败家子,整日里提笼架鸟养鸽子斗蛐蛐的玩乐,再不复八旗战兵的精悍,堕落的速度之快也就只有几年前的闯军可以相提并论了。 眼瞅着大旗军就要打过来了,能打的旗人早就被抽调一空,剩下好几万老弱病残或者是游手好闲之辈,就算还有少数奋勇之人,也掀不起什么浪花了。 大敌当前,连爱新觉罗家的自己人都在忙着内斗,他们自己都不珍惜这江山社稷,旁人还会傻乎乎的卖命吗? 既然局势已经崩坏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索性就不挽回了。反正大家也是从关外过来的,享了几年福也捞了很多好处,既然这大清国已经保不住了,干脆撂了挑子回到关外去好了。 金银细软什么的可以带走,但有些东西终究是带不走的。于是乎,紧急处理带不走的财产,变卖一切能变卖的东西就成了当务之急,至于说“保卫大清国”的事儿……谁他娘想做大清国的英雄就做吧,大家也不拦着,最要紧的赶紧把自己的腰包装满,就算是回到了关外还能享受大半辈子了…… 虽然已是午后,大街上到处可以看到旗人晃动的身影,或者是到牙行去贱卖房屋田地,或者是守着一大堆杂七杂八的家什沿街叫卖,到处都是一副惶惶末世的景象。 “郑头儿,郑头儿……”一个旗人高声喊叫着:“郑头儿留步,留步留步……” 那个被成为郑头儿的人回头看了看,立刻堆起满脸笑容,一个千扎下去行了个常礼:“给苏爷请安!” 这位苏爷其实不姓苏,他的这个苏姓和苏东坡的那个苏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儿。苏爷本姓苏尔乌,正经的满姓,正经的旗人,而且还是正蓝旗的。 苏叶原本是八旗战兵,只不过那已是十几年前的老皇历了,早了皇太极早期的时候,在入关之前就因伤退出了兵籍。进关之后混了个仓大使的职位。 虽说这仓大使只是不入流的九品官,但却异常丰厚油水十足,稍微伸一下手就能捞数不清的银子,早就攒下了偌大的家底儿。只不过现在的时局不好,他已经打定了赶紧变卖家产返回关外的打算。 而这位郑头儿,则是宣武门的城门首,从八品的官职,手下有十几个看门的大头兵。 虽然郑头儿这个从八品本身比苏爷的九品官要高那么一点点儿,但架不住苏爷是旗人呐,天然就比汉人来的高贵,自然要抢先行礼。 若是在往常时候,身为旗人的苏爷根本就懒得拿眼皮夹他一下,更不会正眼看他。但现在这局势…… 以往高高在上的苏爷很在意的把郑头儿拉到了街边的茶馆里,叫了一壶好的:“郑头儿,我听说你在踅摸宅子?” “苏爷好耳朵,我确实想买处合适的宅院。苏爷也知道,现在的局势不怎么好,各处的宅院都落价了,就动了心,想趁便宜置办点家当……” “你看我那出宅子怎么样?” “苏爷的宅子我需是知道的,三进院落七间正房,还有前面的五间五间临街铺面,正经的好宅子。怎么?苏爷想要出手?” 苏爷把大辫子甩到了身后,无奈的说道:“郑头儿刚才也说了,这世道确实不怎么好。还是换做金银稳妥些,若是苏爷有意我那处宅子,这价钱方面么……好说,好说……” 很多旗人都急于脱手宅院房产,虽然价格低廉但却有价无市:乱世藏黄金是最基本的保命之道,可以随身携带的硬通货才是真正的硬道理,谁会在这个时候置办不动产呢?因为严重缺乏买家,所以京城不动产的价格一落千丈,偏偏还很难卖出去。 “苏爷的宅子肯定是不错的,要是苏爷愿意割爱的话,我还真的想买下来,只是这价钱么……”郑头儿朝着苏爷的身边凑了凑,小声说道:“苏爷也是知道的,现在的宅子行情不怎么好,怕是卖不出好价钱,不如再等一等……” 等?这还能等吗?若是等到大旗军打进北京城,就什么都落不下了。 脱手,必须尽快脱手落袋为安。 已经打定主意要卖掉宅院的苏叶撮起右手,比划出一个“七”的数字:“七条小黄鱼儿,这价钱够实惠了吧?” “七条小黄鱼儿?老实说,苏爷开的这个价钱确实公道,就凭您的那个宅子,若是换到好的年月里,十条小黄鱼儿都不见得能买到手……” 听了这话,苏爷顿时喜上眉梢:“这么说,你对这个价钱很满意了?” “当然满意,本就不贵么!”郑头儿笑呵呵的说道:“可我满意有什么用?我没那么多钱呢?苏爷不是外人,我也就不瞒您了,我手头上只有四条小黄鱼儿,您要是舍得割爱呢,我就买下来。若是您觉得这个价儿太不像话,那就再等一等,等到转过了年去,我荷包里再丰厚一些,顺便再找兄弟们筹措筹措,或许能把钱凑上……” 开价七条小黄鱼儿,郑头儿却只给四条,差不多等于是把价钱砍下去一半儿了 这么砍价,砍的苏爷心肝子都疼了。犹豫了好半天,才猛的一拍桌子,咬牙切齿好似是在发狠一般的说道:“四条就四条,我应了,什么时候给钱?我要现的!” 就凭眼下这个局势,带不走的房产是必须要脱手的。等?他真的等不下去了。至于郑头儿说的等到转过年去,那根本就是在开玩笑。 转过年去,有没有大清国都还说不准呢,一个小小的旗人怎么可能等那么久? 只要不是月会(月会就是分期付款的意思。分期付款不是现代金融的产物,早就有了,尤其是在社稷都田地、房产这样的大宗交易当中,至少在北宋时期就已经有了。),只要能拿到硬邦邦金灿灿的小黄鱼儿,腰斩就腰斩吧,认了! “苏爷是个痛快人,但这四条小黄鱼儿我去不能现在就给。” 之所以如此“挥泪大甩卖”,就是为了尽快拿到现钱,听到不能马上对现这句话,苏爷的脸色立刻就变了…… “苏爷不要误会,我不是想趁机杀价儿,而是官府的书凭契证还需要些时日,少数也得十天半月的吧?” 不动产的交易,不是说买卖双方同意就可以,还得到官府去交税做凭(其实就是公正确保的意思,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不动产登记那一套。)。官府是什么样的德行大家都是知道的,吃拿卡要稍微拖延一下,十天半个月能办下来已经算是快的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这是很正常的要求的。 苏爷把胸脯子拍的邦邦做响,信誓旦旦的保证着:“这个你放心,只要我过去,契凭所的那几个狗杀才要是敢拖延,老子当场就把契凭所给他砸个稀巴烂。敢耽误老子的事儿,老子立刻就打他个满地找牙……” 旗人本就喜好无事生非,殴打公务人员不过是家常便饭。此事又关系自身利益,苏爷顿时就拿出了“二杆子”的做派! 在苏爷的“强力催促”之下,契凭所果然不敢怠慢,仅只隔了一日,就出具了官方的凭证,而苏爷也理所当然的拿到了那四条小黄鱼儿。 就这样,那出三进七间的宅子就成了郑头儿名下的产业。 虽然原主已经搬了出去,但郑头儿却没有马上搬进去居住,而是带回来一大群陌生人。 这些陌生人几乎全都操着外地口音,有男有女,据说是临时招募来的力工和匠人。 新买的宅子,肯定要重新装修一番,粉刷一下墙壁,翻新一下顶棚什么的都是题中应有之意,临时招募些人手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儿,绝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就算是左邻右舍,也不觉得这事儿有丝毫异常之处。 “各位,还有什么吩咐?”作为东家的郑头儿象个下属一样,对这些力夫、匠人执礼甚恭:“若有任何用到郑某之处,请尽管吩咐就好……” 为首的那个匠人年纪不大,约莫二十来岁的样子,但举手投足之间却没有丝毫匠人应有的谦卑和恭顺,反而有种隐隐的杀伐之气:“你做的不错,我们会记得你的功劳……” “为大帅效力,不敢居功。” “明天早上,会有四辆马车从你执守的宣武门经过,车上有我们的标记,只要把车马放进来,就是一功。” 第三百九十五章 内应 所谓的城门首,最主要的职责并不是看守城门,那是步军营的职责范围。身为城门首的郑头儿只是负责盘查过往行人,其实是隶属于厘金所,虽然拿着刀枪,从本质上来看他们连治安军都算不上,而应该算是差役,归属到税务人员的范畴。 郑头儿的大号叫郑肃,因为手下有十六个兵,是宣武门的小头目,所以才被称之为郑头儿。 第二日。 天刚蒙蒙亮,天地之间一片日出之前的青色。因为昨天的那场大风,街道上干净的很,古老的石板路光洁整齐。远远望去,高耸的宣武门就好像是一头张口大嘴的巨兽,而旁边那两个还亮着灯火的耳子房就是巨兽的双眸。 推开耳子房的房门,一股汗臭混杂着臭脚丫子的味道扑面而来,郑头儿笑骂了一句:“又他娘吃了一夜的酒,怎不醉死你们这帮狗日的?” 鸡骨头花生壳丢的满地都是,桌子上的两个“倒提篓”酒坛早就空了,值了夜班的那八个手下已喝的醉醺醺,横七竖八的歪倒在板床上。 守城门的差事,需要一个昼夜才会轮换一次,值一天班后休息一整天。不过在绝大多数“夜班时间”当中,都没有什么具体的事情可做,要么就是吆五喝六的吃大酒,要么就干脆躺倒呼呼大睡。 “郑头儿今天来的可真早……”几个手下笑嘻嘻的凑过来:“既然郑头儿来了,我们也就可以下值了吧?” 按照正常的规矩,还不到“下夜班”的时候,不过郑头儿这个人很好说话,从不计较这些个细枝末节的小事儿,而是大笑着说道:“滚,都他娘滚蛋吧,趁着天还没有亮,滚回到各自的狗窝里去,还能抱着婆娘谁个回笼觉……” “还是郑头儿体恤咱们兄弟,在这儿睡哪有在家里抱着老婆睡的舒坦?那郑头儿就先值守吧,兄弟们赶回家去再睡个回笼觉……” 转眼之间,八个上夜班的手下就走了七个,只剩下最后一人扭扭捏捏的不想走,完全就是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态。 “老六,你是不是又输钱了?” “这个……郑头儿,我……哎,最近手气背到家了,总是走霉运,好不容易领了点饷钱儿,一时手痒就……就输了个精光。家里的米缸早就空了,这一家四口可吃什么?总不好喝西北风的吧?” “你……可让我说你是什么好?我都嘱咐过你多少回了?别赌,别赌,你总是听不进去,迟早把你自己输进去算拉倒。”就好像兄长数落不成器的小弟那般,郑头儿很无奈的从腰里摸出几粒银豆子塞到他的手中:“按说我就懒得理你,但弟妹和家里的娃娃总不能饿肚子,这点钱先拿回去买些粮米,把家里安顿好……” “郑头儿,”那个小兵感动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上回借你的钱……还有上上回,都还没有还上呢,怎么好意思……” “和我还客套个鸟?赶紧滚蛋。再让我见到你烂赌,剁下你的狗爪子……” 值夜班的士兵全都走光了,只剩下郑头儿一个人,他站在耳子房的门口,不住的朝着南边张望,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 东方已现出了一抹鱼肚白,第二波当值的八个士兵陆陆续续赶到…… 没过多久,太阳就出来了,洒下万道金光,行人渐渐多了起来。 如同往常一样,在城门口支架起一张小小的木桌,桌子上摆着笔墨,桌子旁边是一个黑荆条的大筐——那是收取厘金的工具。 八个士兵在收取厘金的同时,半公开的把部分钱财揣进了自己的腰包,对于这种事儿郑头儿早已司空见惯,只要他们不是做的很过分,索性就睁一眼闭一眼只当是没有看到了。 碌碌的轮声当中,四辆马车从南而北由远及近。 车上装着桌椅板凳衣柜之物,还有两口棺材,看样子应该是某个木器行进城送货的车队。 挑担的菜饭,提篮的村妇,本就没有几个油水,只有过往的商家才有机会敲诈些银钱出来。 就好像嗅到了血腥味道的鲨鱼,八个士兵一窝蜂的涌了过去,把这四家马车团团围住,一个个大呼小叫的吆喝着:“检查,检查——” 那几个赶车的把式和随行的伙计似乎被吓坏了,哆哆嗦嗦的掏出一张纸条子,畏畏缩缩的说道:“在外门处已经检查过了,还缴了进城税,怎又要检查?” “外城是外城,这里是这里,你在外面缴的税到了老子这里不管用……” “都是给朝廷缴的税,怎么到了这儿就不认了呢?还有没有王法?” “老子们就是厘金所的人,税是税,厘金是厘金,这就是王法……” 吵闹声中,一直都坐在桌子后面的郑头儿豁然起身,大踏步走上前去,一眼就看到了里手(左边)车辕上的那五颗大铆钉,赶紧绕到了外手处又了看另外一条车辕。 果然有三颗铆钉。 车辕是车具中最主要的受力点之一,为求稳固,一般都加大型铆钉固定,但通常情况下都是用四颗铆钉对称排列,这架马车却有些奇怪,一边用了五颗,另一边却用了三颗。 五十三,正是吴山的谐音。 郑头儿知道这就是自己在等的人了。 抬起头看了看那个随着的年轻人,故意做出一副相熟的样子,用略显夸张的语气说道:“哎呀,这不是小山子么?” 那个年轻人看着郑头儿,猛然做出恍然大悟状,完全就是一副“真没有想到在这儿遇到你”的神情:“是五表舅么?” “可不是我么……”暗号对上之后,郑头儿哈哈大笑着说道:“你这小子还真是出息了,竟然把生意做到京城来……” 这几辆车竟然认识郑头儿,还是他们家的亲戚? 那八个士兵顿时就不再纠缠了。 就好像所有“久别重逢”的亲戚那样,郑头儿和那个年轻人不住的寒暄着,说着“很多年不见,家里人还好吗?”这一类的话语。 “五表舅都已经当官了呢……” “狗屁的官,就是个看城门的,”郑头儿哈哈大笑着说道:“等你把生意安顿好了,一定要到我的家里去坐坐,你舅母经常念叨起你们……哦,对了,我置办了个新宅子,就在绿柳胡同,头一家就是,你们直接过去,等我下了值咱们好好的聚一聚……” 既然这几辆车和郑头儿有亲戚关系,那还查个屁呀?当然就是直接放行了呗! 望着远处的四辆马车,其中的一个士兵满脸狐疑之色,有些不放心的问道:“郑头儿,你家这亲戚真是做木器生意的?” “怎么了?” “若是往城里送木器的,马车不应该沉重成这个样子。尤其是那两辆拉棺材的车,车护板都要压到车轱辘上去了,棺材肯定不是空的……” 一口薄薄的木板空棺材能有多大份量?怎么会把马车压成这个样子? 里边肯定装了东西。 郑头儿很不满意的看了他一眼,有些不悦的说道:“就你他娘的屁事多,里边装没装东西我心里能没数吗?滚一边儿去,老子就不告诉你!” 故意把其他七个士兵召集过来,独独撇下这个多事的家伙,和那七个人交头接耳了一番…… “郑头儿刚才对你们说了些啥?” 当多事者问起的时候,其他那七个士兵全都笑而不语,脸上挂着一幅“我们全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不告诉你”的那种表情。 多事的士兵愈发疑惑,追着郑头儿的屁股问了好半天,郑头儿才有些不情愿的对他说道:“小山子……就是刚刚过去的那个人,我的一个表外甥,他们家也不是做木器生意的……” 拉着那多桌椅板凳,还有油漆未干的棺材,竟然不是做木器生意的? “那他……郑头儿家的亲戚是做啥生意的?” 郑头儿朝着他招了招手,他马上就明白过来,知道这是非常私密的事儿,赶紧把耳朵凑了过去。 郑头儿的声音显得有些古怪,只说出了一个字:“盐!” 自古以来,盐铁等物就是官府专营,只有官府出具的盐引才能行盐卖盐,私自贩卖是犯法的勾当。正是因为这种垄断造就了富可敌国的盐商群体,想想盐商的富裕程度就可以知道盐的价格了。 暴利催生了一个相关的行业:私盐贩子。 躲避官府的关卡,贩卖私盐谋取暴利,赚的银子可不是一般的多。(现在人很难想象古代的盐会金贵到什么程度,直到二战时期,盐都可以直接作为硬通货使用,而且在千百年的历史当中,哪怕是价格比较低廉的私盐,也绝对比肉的价格要高的多。盐比肉贵,是历史常态!) 听到这个“盐”字,多事的士兵才终于恍然大悟。 原来郑头儿早就和做私盐生意的亲戚勾结好了,故意走这个关口,为就的是逃避检查。 “那……钱的事儿……” 有正式盐引的官商都大量贩运私盐,京城百姓吃的盐巴至少一半是来自非法渠道,要是能从中分一杯羹的话,这笔好处可就大了去了。 这么大的走私行为,不能白白的送人情吧? “你个狗娘养的,老子什么时候吃过独食了?那一次没有分好处给你们?”郑头儿佯做恼怒的大骂着:“钱的事还用你操心吗?是不是要老子把收了多少好处也告诉你才行?” “不,不,郑头儿,小的不是这个意思,真心不是这个意思……” 郑头儿做事素来敞亮,从来不吃独食,对兄弟们多有照顾,人缘好的没话说,兄弟们绝对信得过他。 “这事的好处,我会给大家都分了。”郑头儿对众人说道:“可有一样,谁他娘要是敢在外面胡言乱语满世界的瞎嚷嚷,坏了老子的好事是小,砸了兄弟们的饭碗是大。谁要是敢说出去,别怪我不拿他当兄弟……” 只要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就能拿到一笔好处费,若是说出去不仅会得罪了郑头儿,还会坏了大伙儿的好处,这种吃力不讨好里外不是人的事当然不会有人去做。 “以后,我这个亲戚送货进城,你们知道应该怎么做了吧?” 众人齐齐点头,脸上全都是心照不宣的笑意。 以后怎么做还用说吗?肯定是直接放行呗! 第三百九十六章 大凶之兆 还是那座充满了熏汗和臭脚丫子味道的耳子房,依旧是天色未明的拂晓时分,本已经应该下班的士兵们依旧守在这里。往日里总会姗姗来迟的轮换士兵却很反常的来了个绝早。 该走的没有走,不该来的却来了,一个个全都是心不在焉的样子,眼巴巴的等着什么。 好在他们并没有等太久,片刻之后,让他们翘首以盼的郑头儿就来了。 “郑头儿,您来的可不晚呢……” 郑头儿笑道:“都在等我?” “可不是怎的?昨天头儿说要我们等着,兄弟们哪个敢走,全都在这里巴巴的等着哩。” “怕不是等我吧?你们这群狗东西在等什么,当我不知道么?”郑头儿从怀里摸出一个黑布的小口袋,解开袋子口的绒线绳扣,从口袋里倒出十六个元宝。 十二两一个小的小元宝,十足的关平银,在灯火的照耀下闪烁着诱人的光泽。 大家都是伸手去拿,却又拿捏着不好意思的神态。 “都不缺银子是吧?那就算了……” 话音未落,十六个人齐齐伸手,抓起小小的银锭捏在手中,嬉皮笑脸的说道:“银子这玩意,谁不缺呀?既然郑头儿给了,那兄弟们就却之不恭受之有愧了,哈哈……” “钱都已经拿到手了,我还得嘱咐两句,首先……小六子,你要是再敢拿钱去赌,老子就真把你的狗爪子剁下来。银子拿回去之后交给你老婆,好好过日子,知道了吗?” “头儿,我一定听你的,保证不再赌了,回去之后就把银子给了婆娘,让她也高兴高兴……” “嘱咐好弟妹,别让她满世界乱说去……” 这钱是怎么来的大家都心中雪亮,根本就是私盐贩子给的好处费,这种事若是传扬出去,不仅断了自己的财路,还会让大家吃不了兜着走,连郑头儿都要吃挂落呢。 “放心,放心,大家都明白,不会乱说的。” 这几天来,每天都有几亮辆马车承载着沉重的“空棺材”从这里路过,大家只是装模作样的过去看看,然后就直接放行了,根本不会打开棺材看一眼。因为大家都知道里边装的东西不能看,那是私盐啊,怎么可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呢? 有了连续几日的接触之后,大家已经认得郑头儿的那个表外甥了,知道他是专门做贩运私盐的勾当。反正这京城里的盐巴有一多半都是私盐,多这点不多,少这点不少,大家还能落下实实在在的银子,这就够了。 披着一身官皮看城门,辛苦一年能有几个钱?就算平日里贪占些厘金,也不过是三瓜俩枣没有几个钱,哪有整锭的元宝实惠? “还有个事啊,需给兄弟们说道说道,我那个亲戚……就是那个叫小山子的家伙,以后想常走咱们这个关卡,兄弟们看我的面子……其实也就是看银子的面子,大家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明白,真是太明白了。 那个私盐贩子想要把生意做的更大,贩运更多的私盐进来,希望大家可以继续配合,继续“高抬贵手”,以后有的是好处,有的是银子拿。 只要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有白花花的银子拿,还能在郑头儿面前落个好人缘儿,谁要是反对的话就真的成傻货了。 “漫说人家是给了银子的,就算是一个大钱都不给,看郑头儿你的情面,兄弟们也知道应该怎么做,不用嘱咐不用嘱咐……” “行,兄弟们够意思,那我就把规矩定下来了。”郑头儿说道:“小山子对我说,以后就按照这一次的规矩来,每运六次货物进城,咱们这边就有一锭元宝拿,逢年过节还有额外的酒肉钱,由我从中作保,兄弟们要是信得过,咱们以后就这么办了。” 把配合走私做成长久的生意,就意味着源源不断的银子,这才是真正的持久之道啊,当真就是个很不错的财路。 这世道,兵荒马乱的,大清国说不准哪天就要熄火塌架了,谁不抓紧时间弄点钱?万一世道颠倒了,也好有个安身立命的根本。 在这样的年月里,没有什么比白花花的银子更实惠的东西了。 自古以来,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谁要是把大家的饭碗砸了,就是所有人的仇敌。 众人纷纷诅咒发誓,绝对不会把这事暴露出去,大家一起闷声发大财! 商定了继续放行继续赚钱的“发财大计”之后,八个士兵揣着银子喜滋滋的回家去了,另外那八个士兵同样揣着小元宝,和郑头儿一起继续当值。 和前几天的情形一样,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私盐贩子”小山子的马车就又准时准点的来到了宣武门关卡之前。 和前几次不同,这一次总共是六辆马车,其中的四辆还是装载着棺材,另外两辆则是装了几口大缸,护板依旧压的很低,明显份量很重,而且随行的人员也多出了十来个。 和前几次没有什么区别,郑头儿主动走过去和那个叫小山子的家伙寒暄着,负责检查的士兵们心照不宣的围着马车转了一圈儿,就算是检查过了,然后掏出带有“阅检”字样的签黑票往车上一帖,表示已经检查完毕。 “私盐贩子小山子”朝着众人微微点头致意,大家也朝着他发出一个会心的笑容…… 就在这个时候,城头上步军营的士兵们忽然大声喊叫起来。 突如其来的呼喊之声,让郑头儿和他手下的那八个士兵忍不住的紧张起来,“私盐贩子小山子”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两步,一直退到马车旁边,手已经伸到了衣衫里边,似乎要掏出什么东西似的。 所有人都以为是步军营的士兵察觉到了什么异常,但很快就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步军营的士兵和周围的老百姓根本就没有朝着这边看,而是全都昂着脑袋瓜子往天上看。 刚刚升起来的日头才一竹竿子高,红不红白不白的,正是大好晴天,也不知是怎么了,天色竟然莫名其妙的黯淡了下去。 天上的太阳就好像是被是担心咬了一口似的,出现了一个明显的缺口。 出现在太阳上的这个缺口还在不断的扩大,天色也愈发的昏暗起来。 渐渐的渐渐的,缺口就是扩大到了半个太阳大小,就好像太阳只剩下了半个似的。 天狗吃月亮的情形大家不是没有看到过,但这不是月亮,而是太阳啊,难道说天狗不仅吃月亮,也太阳也能吃下去? 就在众人狐疑之时,太阳已经完全没有了,只剩下一个细细的圆形轮廓。 再也没有了喷薄四射的那种耀眼,暗淡的就好像是一个小小的光环。 这是一种很正常的天文现象,叫做日环食。 明清交替时期的科技条件并不是很原始,对于日食月食之类的天文景观已经有了很清醒的概念,钦天监甚至可以对日食或者月食做出正确的解释。但那毕竟是钦天监的说法,老百姓还是更愿意遵循古老的传统。 在最传统的观念当中,不管是月食还是日食,都是大凶之兆,是上天降下的警示。 出现了月食,就表示要有大的灾祸发生。若是出现了日食,则表示灾祸的程度非常之大,尤其是这样的环食,完全可以理解成为上苍降下的“严重警告”。 “这……这该不会是老天爷在警告咱们吧?” 正在放行私盐贩子的时候,就发生了这种事情,难道说这是老天爷降下的警告?难道不该和私盐贩子相互勾结? “你想什么呢?就凭咱们这点事,值得老天爷看一眼吗?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啊。”郑头儿若有所思的说道:“我估计老天爷的警告不是给咱们的,而是给……” 说到这里,郑头儿朝着皇宫的方向指了指,众人顿时心领神会。 就凭配合私盐贩子走私这种屁大点儿的事情,怎么会引起老天爷的注意?肯定是当今万岁无德,老天爷这是在警告皇帝呢。 皇帝是啥?是天子啊。 何谓天子? 就是老天爷的儿子啊。 既然儿子不学好,老天爷就得警告他一下。 早就应该有这样的警告了,说不得不仅仅只是警告,还会有灾祸发生呢。 就眼下这个世道,大清国眼瞅着就要完蛋了,老天爷适时表明一下自己的态度,不是很正常的事儿么? 听说大旗军已经打到了真定府,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能打进北京城呢。这个时候在京城出现了残日的景观,足以说明老天爷对清廷的统治非常的不满意。 连老天爷都不满意了,那么,这大清国的江山还能安稳吗? 还记得崇祯十六年的时候,发生了日食,当时同样是谣言四起民心浮动,崇祯皇帝赶紧写了一份《罪己诏》,向老天爷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自己做的还严重不够,一定会好好干,结果呢…… 七个月之后大明朝就完蛋了,崇祯皇帝就吊死的歪脖树上了。 这一次的天狗食日比那一次要严重的多,也厉害的多,肯定是惹的天怒人怨,这是大凶之兆啊,大清国还能支撑七个月啊? 恐怕已经够呛了吧…… “这世道怕是这都要大变了呢,赶紧让小山子他们多贩些私盐,咱们也好都弄点银子,万一世道乱了,也好有个安身立命的保障……” 这是几乎所有人的共同心声。 但是,那个叫小三子的家伙,往京城运送的真是私盐吗? 第三百九十七章 清醒的痛苦 “他们不会答应和议,不会答应的。”萨哈林用力的摇着头,发出梦呓般的痴语:“不会答应的,不会答应的……” 自打萨哈林从前线回来之后,就好像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整天整天闷在屋子里闭门不出,一个人在里边写写画画,还自言自语的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语。若是旁人问他一句什么,就会惹得他大发雷霆…… 素来喜好整洁的萨哈林已不知有多少时日没有梳洗过了,原本油光水滑的大辫子生生短了一大截,乱蓬蓬的好像一把干巴巴的稻草。脸上结了一层晦暗的垢气,双眼布满了血丝,眼角还糊着厚厚的眼屎,胡茬子已经生出了半寸长短,似乎一下子就老了十多岁。 和憔悴的容颜相比,精神状态的改变反而更加明显。 自从战败回来之后,就再也没有了以往那股精明干练的精气神,整个人变得神神叨叨,还总是说些谁也听不懂的东西。有人说是因为他在黄河边上败的太惨,承受不住这么大的打击,一时气急攻心还了疯魔病。也有人说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疯魔病,而是在外面遇到什么了不干净的东西,肯定是撞邪了。 萨哈林到底是害了疯魔病还是撞邪了?谁也说不清楚,索性双管齐下,请了几个颇有道行的法师做了个水陆道场,还在他的房间里贴满了祛除邪祟的符文。然后又请宫里的太医开了方子,熬制成药汤…… “我没有病!”万分恼怒的萨哈林劈手就把汤药碗打了个粉粉碎碎,好像疯子一样挥舞这手臂,将左右伺候他的下人全都赶出了房间:“滚,都滚出去……” 眼瞅着儿子成了这幅模样,代善忍不住的暗暗悲伤,小声对身边的仆人说道:“再请法师来一趟吧,这邪气不轻呢……” “阿玛,你也认为我疯了么?” “不,我儿只是偶感病恙,怎么会是疯子呢?”代善小声的安慰着儿子。 “我这的没有疯也没有病!”萨哈林大声的分辨着:“我从来都没有象现在这样清醒过……” “是的,我看出来了,你很情形。”代善说着言不由衷的话,暗暗的打出一个手势,示意家里的奴才快去请法师,然后故作轻松的说道:“阿玛还要忙朝廷里的事儿,我儿好好的静养……” “我又没有病,静养什么?”萨哈林的目光如同火焰一般炙烈,那直勾勾的眼神儿看的代善心里有点发毛:“我知道阿玛一定是在忙和议的事,没有用的,他们不会和,根本就不会和,别指望了。大清国完了……” 代善还想说点什么,萨哈林却一把拉住他的手臂,因为用力过猛,将年老体衰的代善拽了一个趔趄。但萨哈林却浑然不顾,“拖”着代善进到了里屋。 里屋的墙壁上,已经被萨哈林涂画的一团糟,若是细细观看的话,就会发现那根本不是发疯之时的胡乱涂画,而是两军交战的详细示意图。 “阿玛你来看,这就是沙坡口之战的情形。”萨哈林指着墙壁弯弯曲曲的黑线说道:“当时敌在这里,我部在这里,我已经仔仔细细的计算过上百次,结果都是一样的,必然是惨败!” 原来,这段时间萨哈林并没有发疯,更没有害病,而是还原了沙坡口之战的情形,经过反反复复的从新推演,在经历了上百次的复盘之后,得出一个铁一般的结论:无论怎么打,就算是把战术、指挥发挥到了极限,就算各方面一点瑕疵都没有,就算己方的所有条件全都达到了理论上的完美状态,最终的结果依旧不变,仍然是惨败收场。 沙坡口一战,萨哈林自然指挥上没有出现大的失误,士兵们的表现也不是很糟糕,但却是一场惨败,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双方实力上的差距。 那场战斗根本就不对称,完全就是狮子搏兔,虽然自己占据了绝对的兵力优势,但却不是战场上的狮子,而是那种被狮子吃掉的兔子。 双方的实力而不就不在同一个水平线上,存在本质的差距,就好像兔子挑战狮虎一般,无论他怎么努力,也不管他使用了什么样的战术,都改变不了最终的结局。 重新分析当初的战况之时,萨哈林说的有理有据,各种数据无比准确,推演严丝合缝,绝对不是疯子应有的状态,反而显现出一个冷静而又睿智的统帅应有的风采。 代善终于明白了:儿子并没有疯,也没有病,反而处于一种前所未有的冷静状态,对于战争有着最深刻最清醒的认识。 “经过上百次的推演之后,我已得出了一个结论。”萨哈林说道:“那李吴山的火器军并非真的就是天下无敌,有两个办法可以击败他……” 儿子找到了击败李吴山的办法?代善顿时满面惊喜之色。 “第一,以至少十倍兵力硬填,而且必须全都是纪律严明悍不畏死的八旗精锐才行。” 用十倍的精锐战兵硬填李吴山的火器新兵,用人数上的绝对优势抵消火力的优势,这是一个笨到家的办法,却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但却绝对无法做到。 李吴山有多少兵力? 三路北伐大军号称十万人马,虽然到不了这个数字,但也不会相差太远。光是李吴山亲自率领的西路军就有四万上下,这就意味着仅仅是在西路,就必须拿出四十万精锐的八旗战兵才能堆死他。 “四十万?不,用不了那么多,李吴山的火器兵虽然厉害,应该不会很多,我估计也就是五七千人而已,绝对不会超过一万……” 火器兵才是西路的核心战斗力,其他的那些数量庞大的军队反是等而下之了。 就算只有一万火器兵,也是绝对无法抵挡的,按照萨哈林的说法,就得拿出十万精锐的八旗战兵才能打个平手。 十万八旗战兵?对于大清国而言根本就是一个无法想象的天文数字。 八旗总共才有多少人口?就算是在巅峰时期,把所有的丁壮都抽调一空,充其量也就是五六万人马而已,真正的精锐战兵不过一半上下。 现如今的大清国内忧外患,精锐的八旗战兵几乎都已经打光了,最大的一股还是豪格的手中,真正的八旗战兵也不过是六千多人而已!而且那还是朝廷的敌人而不是帮手。 至于说阿济格那边,能剩下四千就很不错了,更多的则是战斗力低下的左部人马。 朝廷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鳌拜那一部分了,仅仅只有三千多八旗战兵,再就是乱七八糟的新附军了。 十万精锐的八旗战兵,那是永远都不可能出现的天文数字。 这就意味着,用精锐战兵的血肉之躯硬扛李吴山的火力,是一个不可能做到的事儿。 “第二个办法,就是编练同样的火器新军……” 用火力对抗火力,而不是象以前那样使用冷兵器军队去送死。单纯从这个思路来看,萨哈林的分析无疑是正确的,但却非常的不现实。 全新形式的军队不是说有就能有的,需要准备器械抽调人手,重新组织建制,然后进行长时间的训练,三五年的时间能够出具规模已经算是神速了。 但是,现在的局势,大清国能不能支撑三五个月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哪里还能等三五年那么久? “你明白了吗?阿玛!”在整个大清国,只有萨哈林一个人能够清醒的认识都军事上的巨大差距,这种差距不是相差多少的问题,而是最本质的区别,狮虎和兔子之间的那种区别:“打是打不过的,无论怎么打都打不过,就算是把大清国都打光了,也毫无意义……” 经过萨哈林的仔细计算和认真分析,他认为,只有李吴山手中拥有一万上下的火器新军再配合他的大旗军,就可以把巅峰时期的大清国打崩,对此他毫不怀疑。 现如今的大清国就好像是一座四面漏风的破房子,只要李吴山过来轻轻一推就会轰然倒下,根本就不存在军事对抗的可能。 连萨哈林都看的这么清楚了,他李吴山会不明白吗? 明明能够轻而易举的干翻对手,为什么还要和议?明明可以在战场上直接拿到的东西,为什么还要浪费唇舌去谈判? “如果我是李吴山,一定会直接打过来,绝不接受和议,绝不接受!”萨哈林一针见血的指出了局势的关键之处:“不要再指望和议了,行不通的,那只会浪费时间!” 作为唯一一个对当前的局势有着深刻认知能力的人,萨哈林的内心其实非常痛苦非常矛盾。作为少壮派,他真的很想为大清国去争取一点什么,但却无力回天,这种痛苦折磨着他,让他精神恍惚,让他越来越颓废,真的就快要疯了。 打是肯定打不过了,和议又不可能实现,那还能怎么做? “降吧,降了吧。”虽然真的很不愿意说出这个“降”字,但这却是唯一能走通的道路,时至今日,萨哈林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个结果了:“只有投降,才能讨个活路,而且一定要尽快投降,若是等到李吴山真的兵临城下,只怕连投降的机会都没有了……” 代善知道大旗军的厉害,也知道现在的大清国根本就打不过李吴山,所以才会主动提出和议。但他却没有萨哈林这么悲观: “就算是打不过,就算是和议不成,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最多咱们不要这京城了,再退到关外去……” 反正这花花江山也是侥幸得来的,既然守不住就不守了呗。退到山海关以外,回到甲申年前的那种局势,就只当是百忙一场而已。 这是绝大多数清廷人员是普遍想法。 听到这句话,萨哈林早已面如死灰,他真的绝望了:“不能退啊不能退,阿玛,真的不能退啊。要是退到了关外,就真的全完了,全完了……” 此时此刻只有萨哈林一个人看到了退守关外的可怕之处,这根本就不是自保之道,而是在自取灭亡。 真到了那个时候,完蛋的将不仅仅只是一个大清国,而是整个族群! 虽然他有着最清醒的认识,但是在这样大战略面前,他根本无力改变什么,甚至连代善本人都改变不了什么…… 清醒不仅让他更加痛苦,也让他更加绝望了…… 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这句话就是对萨哈林的真实写照。 当初在一片石血战,萨哈林也是出了大力气的,为了大清国的开拓进取奋不顾身。好在上天眷顾,这时运终究降临到了大清的这一边,有惊无险的战胜了李闯,顺顺利利的进入关内,然后就是定鼎天下一统河山了。 在入关之初,或许真的是天命在清的缘故,一切的一切都无比顺利,就好像是开了挂一样。击闯破明所向披靡,兵锋所指无不望风而降。克山陕,平中原,取湖广下江南,一统天下的大势已成。 这个时候,包括萨哈林在内的高层普遍存在一种极度的乐观心理,很多象他这样的少壮派已不满足于一个区区的大清国,而是要成就大清王朝,打造铁桶一般的江山社稷,建立万世不拔的千古伟业。 随着多铎征南大军的覆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不确定因素,而多尔衮的死又进一步放大了这个因素。随着阿济格被迫撤出湖广,锐意进取席卷天下的势头已经被一棒子打断,而高层之间的内斗也演变成了内战,天命就已不在清廷这边了。 随着内战的延续和李吴山的崛起,天下大势越来越明显,大清国的国运越来越颓废,时至今日已经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 大清国肯定是保不住了,保卫大清国早已成了一个伪命题。 大清国的存亡断续,萨哈林已经不在去想了,因为那根本毫无意义。现在,他最担心的就是女真人这个群体的存在(满是皇太极时期才逐步形成的概念,在初期还是有很多人使用女真这个旧称。)。 如果朝廷真的打算和议不成就放弃京城退守关外,那才真的是到了亡国灭种的时刻。 若是李吴山不满足于打下北京城,而是一路追击打到关外去,还有谁能挡得住他?到时候女真人的根本之地就彻底完蛋了,这个族群将会被连根拔起不复存在。 那才是真正可怕的事情! 萨哈林想要阻止这场灾难的发生,他想力挽狂澜,却做不到。 对局势的清醒认识让他的痛苦转变成了绝望,却不知应该怎么挽回…… 第三百九十八章 十万天兵 相对于李大帅亲率的西路军一路势如破竹的突飞猛进,东路的张大娃反而显得有些进展迟缓。 这并不是说张大娃的东路军遭遇了顽强抵抗,事实上反而恰恰相反,一直到现在东路军都没有经历过真正意义上的战斗,而是在不停的“剿匪”。 自从鳌拜撤出了鲁南一带之后,齐鲁大地就成了军事上的真空地带,山东这边的局面一下子就退回到了崇祯十七年之时的那种状况。 天下将乱山东先反,这句话虽然不怎么准确,却也是有出处的。 山东的响马不是历史名词,而是真实存在,各路好汉们有着造反的优良传统。 当初到大明朝还没有轰然倒下的时候,山东就已经先乱了起来,乱七八糟的宗社会党,五花八门的地方豪强,随便占住一个山头就敢称王,手下聚起几百号人就会竖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和历史上几乎所有的自发性质的义军一样,这些根本分不清谁是谁的造反大军们,严重缺乏一个明确的政治主张,甚至没有清晰的意图,反正就是反了。 至于说他们到底是在造谁的反,恐怕连他们自己都说不清楚,他们也懒得弄清楚这个问题,而是本能的选择为了造反而造反。 甲申年间,崇祯皇帝大行殉国,大明朝轰然倒下,紧接着就是大顺王朝的建立。当时李自成曾经派人来“接管”山东,但却被那些打着“闯军”旗号的本地义军给拒绝了,设置出现了“闯军”打“闯军”的滑稽场面。没过多久,李自成在一片石被多尔衮和吴三桂打的大败之后仓皇撤离,山东的局面也就彻底顾不上了。在李闯败退之后,山东的义军繁荣呈现出“全面开花”的形势,一下子就涌现出好几十股造反大军。 有名的“魁兴军”“榆园军”“枣林军”就是这个时候崛起的。一个个打着“替天行道”“奉天抚民”的旗号,出现了许许多多五花八门的“大将军”“大元帅”,甚至还有好几个直接就自封为王了。 当清军打过来的时候,他们就又本能的和清军作战,其实在这个事情,这些造反的武装们根本就没有“反清复明”的心思,而是抱定一个念头:谁来了就打谁。 山东的义军们,先是造大明朝的反,然后又拒绝李闯的招安,接着又开始打清军。当张大娃率领东路军进入鲁南的时候,又毫无悬念的和他干了起来。与此同时,他们自己还打了个热火朝天,局面乱的已经到了分不清谁是谁的地步! 就如同历史上数不清的造反队伍一样,这些根本没有明确政治主张甚至没有清晰战略意图的“造反大军”们注定成不了多大的气候,根本就不是张大娃的对手,很快就被打了个抱头鼠窜。 最有意思的是,大多数义军都经历过低谷时期,都承受过强大的军事压力,最善于死灰复燃,根本就是一群打不死的小强。这边刚刚扑灭那边就又复起,虽然掀不起什么浪头,却不胜其烦让张大娃始终处于一种疲于奔命的状态。 当初在清军势大的时候,鲁家成鲁天王和他的弟兄们都在坚持抵抗,从来都没有怂过,现在的局势比以前好多了,自然更加的不怕张大娃那小子了。 按照鲁天王的说法,这齐鲁之地就是我的,一定要把张大娃那小子打出去。 现在的鲁天王已非昨日的吴下阿蒙,手下有“十万天兵”,更有骁勇善战的六大元帅,九大将军,和十三太保,实力膨胀了很多倍,成了鲁南一带的“诸侯”了。 但是现在,天王军的聚义厅中却是一副异常诡异的情形。 五花八门的“将军”“元帅”“十三太保”,还有鲁天王钦封的几个“军师”“丞相”,全都一言不发,眼珠子瞪的比牛眼都大,呆呆的看着韦无病,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鲁家成鲁天王就好像好没有睡醒似的,痴痴的盯着韦无病:“老六,你说啥?你是在和我开玩笑吗?” “天王,我没有开玩笑。”韦无病特意用很大的声音重复着刚才的话语:“其实,我就是大旗军马军营的营官,当初作为特战先遣队潜过来的!” “你……”这句话来的太过于震撼,以至于鲁天王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他的手指哆嗦着,指着韦无病的鼻子再次问道:“你……你真是大旗军的人?” “是。” “你和张大娃是一伙的?” “是。” 鲁天王一下子就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按住韦无病的肩膀头子死命的摇晃,声嘶力竭的大吼着:“亏我如此信赖于你,把十万天兵全都交到你的手中。你竟然是张大娃的人,你竟然叛了我。小六子,当初咱们是喝过血酒的结义兄弟,你还记得当初的誓言么?背信弃义是要三刀六洞的,你全都忘了么?” 同鲁天王的这番话语之中就可以听得出来,所谓的天王军根本就不是正规军队。而是如同梁山好汉一般斩鸡头、烧黄纸,一起喝了血酒然后歃血为盟,义结金兰排过座次的山贼土匪。 鲁家成鲁天王虽然气急败坏,但他说的一点都没有错,他对“六弟”韦无病那是相当的信任,不仅把自己的小姨子嫁给了他,还把天王军的指挥大权都交到了韦无病的手中。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深得自己信赖的“六弟”竟然是大旗军的人。 面对鲁天王的职责,韦无病却·一点都不生气,而是转过身去,朝着供奉在“聚义厅”正中的那尊关二爷雕像磕了个头,然后才站起身来说道:“当年咱们兄弟在关二爷面前喝过了血酒,发过了血誓。大哥你好好想想,兄弟我可曾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儿?我做过对不起兄弟们的事?” 对不起鲁天王的事儿?凭良心说,韦无病真的没有做过。他不仅不做背信弃义的勾当,反而居功至伟。 就凭鲁天王那点本事,只剩下阿猫阿狗三两只的天王军早就被清军剿灭过无数次了。正是因为韦无病正规化的军事才能,才让天王军在险恶的敌后斗争中存活下来,并且有了明显的发展壮大。 现在的天王军,完全就在以韦无病带过来的那支先遣军为骨干搭建起来的,而且每次作战韦无病他们这一批身先士卒奋勇冲杀,这是铁一般的事实,谁也不能昧着良心说瞎话 所谓的天王军,本质就是占山为王的草寇之流,这样的队伍不存在组织、建制、思想教育之类的说法,能够“领袖群雄”完全就是凭借个人威望。 虽然韦无病一直尊鲁家成为天王,其实现在的天王军早就姓韦了,鲁天王只不过是一个摆设儿罢了。 鲁天王虽然没有什么真正的本事,却知道不能效仿瓦岗寨的翟让和李密,更不可嫉贤妒能,对于韦无病在事实上掌控天王军也没有什么疑心,反而觉得这是一种兄弟意气,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好汉作风。 虽然你韦无病没有做过背叛忠义的事,但你终究不是天王军的人,而是大旗军的人,这才是根本矛盾所在。 “大哥,还有诸位兄弟,你们好好的想一想……”韦无病理直气壮的说道:“这几年来,咱们天王军走过了多少坎坷?经受了多少磨难?其他的队伍都坚持不下去散掉了,为啥咱们能坚持下来?还不是因为有大旗军的支援么?” 在敌后作战,最困难的不是直接的军事压力,而是无法获得补给,时间一长就坚持不下去,队伍也就散了。但韦无病总是能够奇迹一般的获得各种各样的补给,这是因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有金铃堂的秘密资助么? 若不是有大旗军的秘密指令,金铃堂会吃饱了撑的没事儿干冒着巨大的风险支援这股土匪? 知道现在,鲁家成才知道那些雪中送炭的补给并不是因为“小六子”的本事大,而是因为有大旗军在背后的支撑。 凭良心说,若是没有韦无病,鲁家成当年就死在邳县了,若是没有韦无病,天王军早就被剿灭至少七八回了。 “好,我承认你小六子的功劳的,但公是公,私是私,想要我投降了张大娃那小子,就是白日做梦。就算我答应了,咱们手下这十万兄弟也不会答应。看在昔日的情分上,我不为难你,你想投靠张大娃就去投靠吧……” 能做到这个份儿上,鲁天王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就算是以后这事传扬到江湖上去,他鲁天王也对得起韦无病了。 这就是典型的草莽做派。 至于他口口声声说的“十万天兵”,那根本就是自吹自擂。要是真有这么多人马……别说十万了,就算是有五万,早就朝着北京城打过去了,还至于困守在鸟不拉屎的犄角旮旯里边不敢出去面对张大娃? 天王军就是游击队,以前连生存都是个问题。虽然现在的局面好了很多,好歹算是有了一点点小的可怜的地盘儿,但天王军控制之下的总人口都没有十万那么多,哪来的十万天兵? 虽然现在的天王军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壮大,总兵力也不过只有三千来号,可以直接控制的直属队伍就只有山寨的这两千多人,真正能拉到战场上去也就七八百号丁壮而已。其他的两千多则是来自附近几个山寨的“盟军”——其实就是另外几股稍微有点规模的山贼草寇。 鲁天王要是总动员的话,能发动三千左右的人马,其中直属的就有七八百之多,虽然和大旗军比起来真的不算什么,在地方上也是一股不小的势力了。当然,战斗力到底怎么样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想要他把脸一抹投降了张大娃,他自己的心里就过不去这个坎儿,肯定也不会那么做。 虽然他这个天王是自封的,好歹也是个“王”啊,他张大娃才不过是个营官,凭什么向他投降?还有他手下的那些个“将军”“元帅”“军师”“丞相”什么的,一个个的身份和名号都大的吓死人,投降过去做啥?给张大娃当大头兵么? 完全出于江湖义气,鲁家成才不想和韦无病为难,事实上他也动不韦无病,毕竟现在的天王军骨干全都是韦无病的人,其他那些个真正能打的士兵也是人家韦无病带出来的。 按照鲁天王的想法,既然你韦无病是大旗军的人,我就和你割袍断义,兄弟情分到底为止,你走的你的阳关道我走的我独木桥,以后大家互不相认,你去投靠张大娃,我继续做我的天王。 作为草莽英雄,鲁家成他们这些人确实缺少眼光和格局,也没有杀伐果断的枭雄潜质,能做到“好聚好散”还真的就算是对得起韦无病了。 “大哥的心意六弟我明白的很,大哥没有唤出刀斧手把我的脑袋砍下去,已经对得起这忠义二字对得起关二爷了……” 鲁天王看了看他,最终还是把“刀斧手都是你人我怎么召唤”这句话咽了回去,而是重重的“哼”了一声,就转过身去,用后脊梁对着韦无病,完全就是一副“我不想搭理你”的架势。 韦无病看了看在座的那些个“将军”“元帅”和“军师”“丞相”,先是冲着众人一拱手,然后又朝着转过身去鲁天王作了个揖,用江湖好汉特有的口吻说道:“关二爷在上,诸家兄弟在上,我得分辨一句。” “鲁大哥你说我瞒下了大旗军的真实身份,这事儿我任,但大哥所要我去投靠张大娃,这事儿我是万万不认的。” “他张大娃算个鸟?当初在大旗庄选拔马军的事情,因为那小子不会骑马,被我给剔了出去。就算现在他独当一面了又能如何?我依旧不拿正眼看他。” “他张大娃是营官,我也是营官,还是马军营的营官,虽不敢我比他高了,却也一点都不比他低,他有是资格让我去投靠?” 无论是军衔还是具体的军职,韦无病都和张大娃是一样的,至少是平起平坐的等级,谁也不比谁更高。也就是说,韦无病无须服从张大娃的命令,张大娃也指挥不动他。 不管是马军营官还是先遣队队长,这两个身份都是直接服从李大帅本人的辖制,和他张大娃没有一丁点的关系。真要是从资历上来看,韦无病的资格比张大娃老多了。 张大娃虽然出身大旗庄,韦无病虽然是个外来者,但是在大旗庄民团时代,他张大娃不过是个大头兵,是后来才逐渐升上去的。而韦无病从一开始就是马军营营官,是总教官刘三房的人。 “兄弟我不敢说比他张大娃高,却也一点都不低,兄弟不是让大哥和诸位去给张大娃伏低做小,也不是让大家去投靠他张大娃,而是要大家投靠我,天王听明白了吗?” 第三百九十九章 改旗易帜 听了这一番话,鲁家成鲁天王马上就转过身来了。 韦无病已经说的非常明白了,咱们天王军不投靠张大娃,因为那太没有面子也太掉价了,而是投靠我韦无病本人。 向张大娃投降和向韦无病投降,绝对不是一个概念,至少在这群草莽英雄的心目当中,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虽说天王军姓鲁,可终究是人家韦无病一手带出来一手发展起来的,而且这韦无病又是大家的“六兄弟”,这可就不一样了。 “好叫天王和诸位兄弟知道,我是直接和大帅联络的,这也是张大娃为啥没有攻打咱们天王军的原因……” 张大娃的东路军要这是打天王军的话,肯定如同巨锤砸蚊,但却迟迟没有对天王军下手,就是因为韦无病不同意他那么做,用“鸽书”请示过江南“总部”之后,得到了“总部”的许可,允许他自行解决天王军的事。 自从李大帅许诺把山东给了张大娃之后,张大娃这小子就真把山东当成了自家的“自留地”,绝不允许那些乱七八糟的地方武装存在下去,唯独这天王军是个例外。 张大娃再怎么骄横,对于李大帅的忠诚却没话说,李大帅说不先不让他碰天王军,他就真的碰过一下。 “只要咱们把旗号一改,就算是向大帅投降了。”韦无病说道:“我说句兄弟们可能不愿意听的话,向李大帅投降,这不丢人。” 投降张大娃可能会觉得很落身价很没有面子,但是投降李吴山李大帅,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李大帅是何等的英雄好汉,血战淮扬保卫南京,击破湖广一路横扫,眼瞅着就要打进北京城了,绝对是天下“英雄谱”上排名第一的人物。 若是如韦无病说的这样,既不接受改变也不接受任命,仅仅只是改换一下旗号,成了李大帅的部曲,那就……那就相当于是和横扫淮安府打进山东地界的张大娃平起平坐了啊。 这还真的不丢人,反而隐隐是一种脸面。 “大帅亲自许诺,只要咱们天王军改了旗号,大帅那边就给咱们一个营的建制,天王要是愿意继续和兄弟们在一起,那这个天王营的营官就是大哥的。若是大哥厌倦了厮杀,想享几天清福,大帅可以许给大哥一个三等伯的爵位,朝廷要是不给,他就把忠勇公的爵位让给大哥你来做……” 所谓的把公爵之位让给鲁家成鲁天王,那纯粹就是开玩笑的话,但这些草莽之辈却非常习惯这样的讲话方式。 其实,在大明朝的晚期,爵位这个东西非常非常的虚,而且存在明显的虚高。大明开国的时候,只有那些战功赫赫的大将才封伯爵,到了晚期,尤其是在南明时期,因为朝廷拿不出真正意义上的封赏,就只能给个虚头巴脑的爵位,而且一个比一个高,到了永历时期,异姓王都出来了。虽然现在因为李吴山的出现历史走势有了明显的不同,但爵位虚高这种事却依旧存在。 朝廷正式册封的爵位和自封的天王,当然不是一个概念,大家都很清楚这一点。 “三等顺义伯,只要咱们把旗号一改,朝廷那边立刻就会封赏下来,其他诸位兄弟的封赏。包在我身上。”既然连正式的爵位名号都已经有了,看来这事应该不是假的。 既然能做正式的伯爵谁他娘还愿意当土匪呢?真以为这山贼草寇是那么好做的么? 而且李大帅给的条件十分宽裕,想享福就是江南做伯爵,不想离开热土也不勉强,依旧可以继续留在这儿和以前的老兄弟们在一起。 最关键的是,他们没有拒绝的本钱。 那所谓的“十万天兵”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自己心里没数吗? 凭借千儿八百个兄弟,就是阻挡大旗军?大旗军要是真这么容易就能挡住的话,多铎还至于死在江南?阿济格还至于退出湖广? 这天下以后肯定是李大帅的了,李大帅已经给足面子,找个台阶下来给自己安排个不错的退路也就够了。 “江南那么远,去了也没啥意思,还有这么多的兄弟们……”鲁天王是真的不想离开故土,最主要还是不放心那些和他一起出生入死这么多年的老兄弟,这也是大多数草莽英雄的情怀:“真要如六兄弟你说的这些,那我也就应了。兄弟们跟着我这么些年,出生入死的走过来,不容易,不能让他们没有下场。” “大哥高义,便是关二哥在世,顾全了忠义顾全了兄弟。” “这天王营营官的名号我就先担着吧,说起来还好听一点,你也知道我的本事不怎么样,具体的事还得由你来干……”虽然说的大义凛然,但鲁天王终究还有点小人物特有的狡黠:“我就一个儿子,不想他继续做这刀头舔血的勾当,能不能让大帅给我那不成器的儿子安排个官职什么的?不求高官实权,只要轻省就行,也算是有条出路……” “大哥的儿子就是我的侄子,这事包在我身上,要是低于正七品我就把眼珠子抠出来赔给大哥你。” …… 又经过一番商议之后,鲁家成鲁天王自祛“天王”名号,摇身一变就成了大旗军天王营的营官,从山贼土匪洗白成为大明王师了。 昔日的天王军改旗易帜,竖起了大旗军的旗号,其他那附庸山寨也纷纷改换旗号。 有没有这个“天王营”对于大旗军本身而言,其实意义不大,但政治意义却极其深远。 哪怕是从最现实的影响来看,天王军改天王营这个事,迅速成为一个标杆儿。那些个五花八门的“义军”纷纷效仿,争先恐后的改旗易帜,让烽烟四起草莽处处的山东乱军很快就平稳下来。 对各地的扛清义军尽可能使用怀柔手段,而不是倚仗大旗军的兵威彻底清扫,对于迅速稳定局势有着立竿见影的效果。 “接收义军”确实是李吴山的命令,韦无病没有撒谎,但他却隐瞒了李吴山的另外半句话:改编他们! 不仅仅只是原封不动的接收,必须做出大刀阔斧的改编,至于说到底怎么改编,那就不是这些草莽英雄们能够决定的事情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出身草莽的英雄们终将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这是李吴山完全没有料到的事情。在这些山贼草寇当中,会崛起一批真正的英雄,他们会用上等银质勋章去打张大娃的脸,让下等铜质勋章获得者张大娃心悦诚服自愧不如! 当然,这就是后话了…… 第四百章 罪不可恕 “职下代平西伯见过忠勇公……” 看着眼前这个五短身材的壮汉,李吴山面带微笑的问了一句:“你就是马宝? “回忠勇公,正是马宝。”一身便装的马宝从贴身出掏出一封书信,双手捧过头顶:“此为平西伯手书,请忠勇公亲阅。” “大明镇山海关总兵官,钦封平西伯吴,致北伐讨虏大元帅,敕忠勇公李:三桂者本名臣,世受皇恩代承宠爵位,统镇山海关。时李贼猖獗聚啸百万,横行于天下而寇京师,致使天下纷扰民不聊生。天下恣乱宗庙崩殂,先皇信公生灵涂炭,悲哉何可言……” 这个时候,吴三桂派遣心腹来给李吴山取得联络,并且送上了一封亲笔信,李吴山一点都不觉得意外。眼瞅着着大清国就要熄火塌架了,吴三桂若是没有什么想法的话,那他也就不是吴三桂联络。 这封书信的开头并没有什么新意,说的就是当年甲申剧变崇祯殉国的那件事儿,紧接着话风一转就开始诉苦了: “夫三桂者,独镇属外藩屏之关,甲破而刀残矢尽而粮穷,锥心泣血痛心君父之仇,誓必手刃闯贼之……” 李闯攻破北京崇祯皇帝殉国的时候,我在外边的山海关守着,当时的情形非常非常的不好,既无粮草又无供给,听到国破君死的消息伤痛欲绝,发誓一样要为崇祯皇帝复仇。说完了这些废话之后,紧接着重点就来了:君父之仇切,三桂暂借虏兵而击贼,入关斩余,正欲献首与太庙,以谢先帝英灵,再行择立储君以兴大明之际。不预虏者伪清狡诈,逆天背盟,趁我内虚之时窃据故都,占我神器变我衣冠。三桂方知前门驱虎后庭入狼之痛,行此抱薪救火之误。虽刺心沥血,然追悔莫及…… 这一番文字,其实就是在甩锅,把清廷入关取代大明的责任推了一个一干二净,只承认自己的战略失误,却不承认自己的狼子野心。用吴三桂的说法,就是:听说了大明灭亡崇祯皇帝殉国的消息之后,因为急于光复大明为皇帝报仇,在一世情急之下听信了多尔衮的谎言,借了清兵去打闯贼。虽然打跑了李自成,但是在我准备拥立太的时候,却没有想到清廷竟然趁机占了大明朝的江山,改明为清了。直到这个时候我吴三桂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不应该借清兵打李闯,虽然现在后悔的肠子都要青了,却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韬光养晦‘“以待天时”,其实我时时刻刻都记着自己的本是明臣的身份,每天都想着光复大明朝呢。 既然太子已经在江南做了皇帝,这大明朝就还会存在下去,作为昔日的大明臣子,我吴三桂责无旁贷,手下的数万虎贲之兵枕戈待旦,趁着讨虏大元帅李吴山北伐的机会,想要“秘图恢复”。 就是说,我要对清廷下手了,希望你李大帅配合一下。只要能“振奋我大明雄威”“再现煌煌盛世,”我吴三桂的一番良苦用心和多年的隐忍就物有所值了。 吴三桂这种人,最是反复无常,毫无忠义可言,见过能扯的,却没有见过这么能扯的。 明明是认贼作父,却说的大义凛然,就好像他才是大明朝的孤忠血诚之臣似的,这一番表白有很强的迷惑性。 故意没有使用“平西王”这个清廷给他的封号,而是使用昔日崇祯皇帝封的那个“平西伯”和山海关总兵的职务来自称,其实就是在套近乎呢。 别人不知道你吴三桂是什么样的货色,我还能不清楚吗? 就凭你献出山海关,就凭你甘为清廷走狗的所作所为,那是“一时失察”“遭虏蒙蔽”的过错吗?若是轻飘飘的几句话就想把滔天大罪揭过去的话,全天下的汉奸就都可以洗白了。 虽然很清楚的知道吴三桂的这封书信完全就是被形势所迫,而且通篇谎话,但李吴山却毫不在意,反而对他的使者马宝很是周全: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既然平西伯心存大义,终究还是要给个自新的机会。但这事儿光凭一纸书信恐怕难以取信天下人吧?” “我家王……吴伯欲兴兵讨虏,克复京城,到时候天下人自然会明白吴伯的一片苦心。” 让天下人明白你吴三桂的良苦用心?别逗了,你不过是要我李吴山相信你而已,这是在给自己安排后路呢。 以为是站在历史的高度上,没有谁比李吴山更清楚吴三桂的真实用心了。 “当此北伐光复之际,正是国家用人之时,若吴三桂真能迷途知返,我这边……好说。” 这种层次的接触,仅仅只是确定李吴山的态度,至于吴三桂什么时候才能“光复故都”,具体的细节是什么样子,还需进一步的接触才能确定下来。 李吴山很明确的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只要你吴三桂真的去打清廷,我这边一切好说。 这样的答复让马宝非常满意,短暂的会面之后,他就心满意足的离去了。 至于吴三桂说的那些话,李吴山连一个字都不信,并且马上把一众的心腹召集过来,很快就做出了部署:“大军转而向西移动,隔绝吴三桂的西蹿之路!” 吴三桂写了一封书信,李吴山就信了?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事儿。 就算他吴三桂真的要“光复故都”,李吴山也肯定要对他下手,而且是下死手,这一番军事部署就已经足以说明一切问题了。 “有些事可以犯错,就算是犯了也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有些事儿……”李大帅说的掷地有声:“联合外**害我族的这个事情上,我不管他是谁,也不管他有什么样的借口,只要是犯了这一条,那就决计不饶。这是规矩,是铁律,是雷池,碰不得!” “这个规矩得立起来,你们这些人,全都给我听清楚了,这是绝不可犯的森森铁律。你们跟着我这么些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但凡是犯在别的事情上,我还能想方设法的保住你们。谁要是犯了这一条,就算是上天饶过了他,我也会要他身死族灭,永世不得翻身,都给我记死了,死死的记住!” 李大帅这人素来随和,脾气好的很,尤其是在自己的心腹面前,很少摆大帅的架子,这一次却说的斩钉截铁不容置疑,而且杀气腾腾,那股追究到底的架势瞬间显露无遗,连面目都显得有些狰狞了,活脱脱就是一头从远古洪荒秘境之中钻出来的凶兽。 “都记住了没有?” “记住了,老爷。” “记住了,大帅!” 第四百零一章 肘腋之变 局势崩坏成了这个样子,大清国的风雨飘摇之势已经明显到连瞎子都能看出来的地步。大明的三路北伐大军气势汹汹,一路势如破竹平推横扫,简直势不可挡。 到底怎样才能挡住大旗军?要是挡不住的话还能不能和议? 对此,绝大多数人都持悲观态度,几乎所有的旗人都在做着放弃京城回到关外躲避战火的打算,京城附近已是一片惶惶难安的末世景象…… 这世道,就算是神仙都不能挽回了。 自从多尔衮死了之后,局面就几经剧变,虽然这大清国还拥有广大的国土,其实早就崩了。作为实力做雄厚的一支,豪格成了大清国的“反贼”,踞于山西的“老三关”一带,和大同总兵姜骧遥相呼应,摆出的就是一副割据西北的架势。 英亲王阿济格虽有几万人马,但却不敢轻易离开京畿,毕竟吴三桂的态度未明,还需小心提防。 凛冽的风好像撒了泼,猛力的抽打着慈宁宫的窗棂子,虽然隔着厚厚的毡帘,还是能听到大风掠过低空的“呜呜”声。 慈宁宫的地龙烧的正旺,暖烘烘的让人闷了一脑门子的细汗,虽然很多王公大臣聚在这里,却全都一言不发,仿佛守陵的孝子贤孙一般把脑袋耷拉下来。 顺治小皇帝似乎想要说点什么,却又不知应该从何说起,完全是受到压抑情绪的影响,面无表情的坐在那里,活像是一尊被人供奉的雕像。 太后没有戴旗头,只是很随意的挽了个发髻,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和她本人完全无关的小事儿,漫不经心的说道:“局势呢就是这么个样子,在座的诸位都是朝廷的肱股之臣,还有什么法子尽管拿出来,好与不好我也就一并听了,总比一丁点的法子都没有要强一些吧?” 都已经到了这步田地,还有什么好说的?只不过是被动的等着石破天惊的那一刻罢了。 “既然你们都不想说,那哀家就说道说道。”不紧不慢的饮了一口马奶,太后说道:“前番上苍降警,你们说这是皇上失德,才导致局面崩坏。哀家就听了你们的,让皇帝上了一份《罪己诏》。如今这《罪己诏》已经下了,又免了来年的赋税,怎么说也是体恤黎庶了吧?怎么还是不管用?” 几天前的那场日食,对舆论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大家都是这是皇帝干的不好,老天爷才会降下警示。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已经亲政事实还是一个摆设的顺治皇帝马上弄了一个《罪己诏》出来承认错误。与其说是向上苍自请罪责,还不如说的为了平息舆论。 所谓的《罪己诏》不过是走走形式而已,并没有什么具体的内容,除了表示自己一定会“勤政爱民”“以慰上苍”之外,就是大兴祭祀,唯一可以算得上的实际举措的事情也就是老掉牙的那一套而已:重审诉狱清理冤案,大规模削减民间赋税…… 清理冤枉这种事,没有半年八个月的时间,根本就见不到成效。至于说大清国还能不能支撑到那个时候,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至于说削减赋税……现在朝廷能够统治的地盘儿已所剩无几,行政命令根本就出不了京城,所谓的削减赋税不过是一纸空文罢了。 这些既不华丽又不实惠的举措,肯定平息不了上天的震怒,局势自然不会有任何好转。 宗室亲贵国家重臣,一个个全都做了闷嘴葫芦,完全就是一副束手无策的样子。一时间,连太后都心灰意冷意兴阑珊起来。 既然无力回天,那就这样吧,这大清国真是没的救了。 再也懒得看亲王贝勒们的颓废之态,太后无可奈何的说道:“你们无话可说,哀家也乏了,都告退吧,明儿个也不必再来了……” 看着太后要转身离去,本朝的状元公何洪森很是急切的大喊了一句:“太后,留步……” 以何洪森的身份和地位,本无资格来到这里和众多的勋贵在一起商议国事,但是他却是被众人推举出来的“和议使者”,也就勉为其难的参与了。 太后回过头来,看着这位状元公,无可奈何的苦笑着:“和议的事儿,你们自行商量着办理吧,哀家是真的乏了, 想好好的歇一歇……” 这位状元公,竟然还真的有几分忧心国事为国筹谋的架势,一打马蹄袖跪拜下去,用很大的生意说道:“局势忧扰至此,只有太后才能住持大局,可不敢歇着啊……” 太后停下了脚步:“何状元,那你说还有什么法子?” 何洪森依旧保持着跪拜的姿势,但却昂着头,脸上已浮现出一抹病态的潮红:“和议之事,本不可为,就眼下这个局势,就算朝廷这的想和,那李吴山也是决计不允的。所谓和议依旧是缓兵之计,只希望能拖延些时日,迟滞李吴山的进逼速度。给朝廷以喘息之机而已……” 连这个被大家推举出来的“和议使者”都坚定的认为和议肯定是谈不成的,所谓的“合议”最大的作用就是缓一缓李吴山的进兵速度,为朝廷争取一点点时间。 但这有用吗? “有用,趁着这个机会,朝廷可以将保定府并天津卫的军队调过来,全力固守京城……” 把京畿附近的兵力全都收回来,放弃层层设防被动抵抗的战略,仅仅只是固守京城这一个支撑点。 “胡说八道。” “一派胡言!” 根本就不等何洪森把话说完,旁边那些个王公大臣就已经纷纷指摘起来:“要照你这么说,这仗再也不必打下去,不如把大清国拱手让给李吴山好了。” 直接放弃各地,其实也是个不是办法的办法,总比把有限的一点兵力象撒胡椒面一样散落各处要好的多,至少还能形成一个像样的支撑点。 但是,这弃城失地的责任是一定要有人来承担的。 他一个小小的状元,而且还是个汉人,肯定承担不起这个责任,到时候就由大家来背这个黑锅了。 虽然众人都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他的这个办法值得一试,但却没有人愿意承担这个责任,所以才对他大加呵斥。 作为年纪最大的宗室,礼亲王代善并没有直接呵斥何洪森,而是很不高兴的说道:“保定府和天津那边的兵一旦撤回来,就等于是把那些地方让给了李吴山……” “就算不让,能守得住?” 这句话把礼亲王代善噎了个半死:因为他说的很对,不论是不是撤兵,那些地方都注定是守不住的,还不如主动撤回来保存有限的兵力,并且可以稳固京城的局势。 虽然他说的很有道理,但代善却不能赞同。若是他对何洪森表示出一丁点的支持,事后这弃城失土的黑锅就一定要他礼亲王来背了——反正一个小小的状元根本就背负不起这么大的责任,你礼亲王不背谁背? 代善素来奸猾,当然不会主动扛起这份责任来,所以他表示出了极大的反对:“真是书生之见,就算是把周遭的兵都撤回来,就一定能守得住?坐困孤城是所有的局面,你不会不知道吧?” 把所有的兵力全都集中在一个点上,集中在京城,等于是主动放弃了外围的防御。真到了那个时候,会是什么样的情形这还用说吗? 大旗军一定会四面合围,把北京城围成铁桶一般。 困守孤城,从来就没有真正能守住的,最后一定是城破人亡,这不仅仅只是经验之谈,而是最基本的常识。 对于这一点,连何洪森都很老实的表示了认同:“困守京城肯定是守不住的,但若是把京城与蓟州、遵化连成一线。以京城为桥头堡,以蓟州、遵化为连线,后踞雄关之险要,尚有可为。若是直接退回到关外,就真的满盘皆输万劫不复了!” 还有英亲王阿济格的几万人马,吴三桂虽然三心二意,有阿济格弹压着应该还不至于有太过于出格的举动。汇合了吴三桂之后,这京城还能尝试着守一守。若是侥幸能守住那当然最好。真要是到了守不住的时候,就直接退回关外,是很多宗室权贵最后的退路,反正这江山社稷也是侥幸得来的,既然守不住那就退回到关外老家去好了。 走一步看一步,这就是基本战略! 在这样的大局面前,虽然何洪森极力反对,但他一个小小的汉人状元根本就是人微言轻,起不了什么作用。他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为这个极其糟糕的战略做一些有限的修补,仅此而已。 说什么也不能直接退回去,山海关就是最后的底线,绝对不可突破,若是直接退到更北的地方,就彻底完蛋了。 何洪森是这个观点让代善有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他已想起来了,自己的儿子萨哈林也是这样的想法:坚决不能退。宁可现在直接投降,也不能退,因为后退的结果就很的是万劫不复了。 现在投降,无非就是大清国灭亡,重新回到甲申年之前的情形。若是直接退回去,李吴山一定会穷追不舍,到时候灭亡的就不仅仅只是大清国了,那是要灭族亡种的啊! 虽然何洪森的观点和萨哈林有些差距,但最核心的东西却是相同的:指望退到关外就平安无事,纯粹就是痴人说梦,而且一定会引发更加恶劣的严重后果。 但是,何洪森的这个观点却不为人所接受。 “布防蓟州、遵化,亏你说的出口,那就不如直接守京城了。这是要在葬送我大清国,太后切切不可轻信呐……” “若是守住了,就是你的功劳,若是守不住,反正死的是我八旗子弟,到时候你大可以拍拍屁股投降了李吴山,你这汉人存的是什么心思真当我们不知道?” “你这奴才,不过是我们大清国的一条狗罢了,有什么资格说三道四?” 铺天盖地的指责已经演变成了谩骂,一众的王公大臣亲王贝勒本就瞧不起这个只会耍笔杆子的狗屁状元,这个时候就好像是找到了宣泄的对象一般,不仅直接说他是“狗”,还撸胳膊挽袖子的动起手来。 众人纷纷上前,拳打脚踢,当着太后的面儿动起粗来。 就好像不打他几下就无法彰显自己的身份似的,十来个人围着何洪森一通乱奏,转眼之间就把他打的口鼻冒血满脸淤青。 愈到末世之时,就愈有荒诞之事发生,众人齐心合力当着皇上和太后的面殴打当朝状元,这一幕就这么活生生的出现了。 “啪”的一片脆响声中,太后已把桌子上的杯盏碗碟统统扫落在地,摔的粉粉碎碎,一时间汤水四溅碎瓷狼藉。在旁边看热闹的内宦、宫女纷纷跪下,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太后已经气的说不出话来了,戟指众人哆嗦了好半天,似乎想要大发雷霆,却又早就没了那个心气儿,憋了好几个呼吸的时间才颓然说道:“好,好的很,好一群国家栋梁,当堂殴打朝廷命官,你们的眼里还有没有皇上?有没有我这个太后?这大清国就是被你们祸害成这个样子的,还要闹到什么时候?是不是一定要等到李吴山杀进京城?是不是一定要等到人家的刀子架在你们脖子上的时候,才肯团结起来?要真是这个样子,这大清国就活该亡了!” “你们好好的想一想,若是这大清国真的亡了,你们能有什么好处?史书如铁,那个亡国之臣有好下场了?” 连这种话都说出来了,众人纷纷罢手,装模作样的口称“奴才该死”的请罪。 说着说着,太后的声音竟然呜咽起来:“以前太宗文皇帝还在的时候,咱们大清国上下一心,虽然局面不好,终究能一步步打熬出来。怎么到了我们娘儿俩的时候,就成了这个样子……” 纷扰的局势,内部的争斗,已经快把这个女人给逼疯了。 “局势成了这个样子,还是不能同仇敌忾齐心协力,光凭我一个女人,还能把天翻过来不成,好好想一想吧!哀家也懒得再说什么,反正这大清国的江山也不是只属于我们母子,还有你们这些个亲贵宗室,都人人有份,你们不出力我能有是法子?都告退了吧,以后不必再来了……” 局势都已经这样了,还能坏到哪里去?现在的太后真是心灰意冷,不做他想了。 但局势的发展永远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就是众人以为“再也不会坏到哪里去”的时候,一个更坏的消息传过来了: 左梦庚举旗反叛,率领他的左部人马反了。 就在刚才,左梦庚和他手下的李国英、金声桓等人突然发难,几万大军突袭英亲王阿济格部。阿济格寡不敌众,正率领四千多人马且战且退! 听到这个消息,太后当即就呆住了,过了好半天才终于反应过来,却没有做出任何应对的举措,而是象是在发泄一般的尖叫起来:“反了,都反了吧,都反了才好……” 这个消息仿佛落入深潭的千钧巨石,让那些个勋贵重臣慌乱起来,慈宁宫中顿时一片大乱…… 第四百零二章 一错再错 都说咬人的狗不叫唤,这句话用在左梦庚的身上还真是贴切。 一直以来,左梦庚都表现的服服帖帖,似乎完全就是个“刘阿斗”式的人物,哪怕是当初阿济格胁迫着他离开湖广北上的时候,都没有太大的反应,始终都对阿济格很是恭顺。 而阿济格的所谓“数万大军”,其实大部分都是由左部人马构成,真正的直属部队也只有何洛会的那几千八旗战兵和少量的蒙古兵。 一直以来,阿济格都对吴三桂多有戒备,千万防范的同时,试图收服吴三桂,让关宁军成为自己的力量。 要是说忽然听到吴三桂造反的消息,谁都不会觉得很意外,毕竟大家早就已经有了这样的心理准备。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吴三桂还“老老实实”的待着呢,一直都服服帖帖的左梦庚反而先反了。 这左家军本就是阿济格部曲的一部分,突然造反立刻就打了阿济格一个措手不及,在毫无防范的情况之下,差一点就把阿济格本人陷在里边。好在他的次子傅勒赫表现神勇拼死作战,终于掩护着阿济格从乱军之中冲杀出来…… 阿济格原本还想着朝西北方向靠拢,去和佟图赖汇合,父子二人率领残兵败将走到半路上,另外一个更坏的消息随之传来:吴三桂反了。 要是没有吴三桂的支持和蛊惑,就凭左梦庚的胆量和瞻前顾后的性格,根本就不敢反! 直到这个时候,阿济格才真正明白过来,左梦庚早已和吴三桂暗通款曲了,这二人虽然先后造反,其实根本就是一回事儿! 吴三桂手下的关宁军相当强悍,就算是联合了佟图赖那几千汉军,肯定也打不过吴三桂的关宁军。阿济格当机立断,马上改变了主意,不再去找佟图赖,而是直接率领残兵败将返回京城。 左梦庚反了,被朝廷倚为泰山之靠的阿济格损兵折将,一直态度未明的吴三桂终于表明了态度:重新竖起大明的旗号,竟然打起了“驱逐鞑虏”“为君父复仇”的幌子,气势汹汹的朝着京城杀奔过来。 吴三桂的关宁军是京畿一带实力最强也最能打的军队,他的反叛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直接就宣判了大清国的死刑,而且是立即执行的那种。 这局面可真够乱的,但若是因此就认为大戏已到了**部分,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真正的混乱才刚刚开始,好戏还在后头呢。 当阿济格返回京城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 进城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进宫陛见天子。说好听一点,这是陛见,其实就是来做最后的准备工作。 左梦庚和吴三桂先后反叛,显然蓄谋已久,必然和李吴山有所勾结,这京城是铁定守不住了,必须马上撤离,撤到关外去。 阿济格当然不能自行撤离,他必须带着整个朝廷一起撤。 这叫挟天子以令诸侯,只有胁迫着皇帝和太后,还有一众的宗室勋贵和文武百官,就算是撤到了关外,他阿济格依旧是大清国事实上的主宰者。 当佩刀戴甲的阿济格进宫之时,已是深夜亥时前后,宫门早已经关了。经过一连串的通传,又让焦急万分的阿济格等了许久,才终于进到慈宁宫中,获得了太后的“召见”。 和想象之中的情形完全不同,太后并没有因为深夜召见而衣冠不整,反而穿戴的整整齐齐,完全就是一副正襟危坐的模样。 这让阿济格感到了一丝意外,但却已顾不了那么多了,连最基本的礼节都没有,而是非常直接的说道:“战事危急,京城即将不守,马上召集文武百官和在京的宗室,商议朝廷大计……” “这深更半夜的,有什么事情不能等到明天再说?”面无表情的太后不紧不慢的说了这么一句,忽然话题一转:“英亲王不在外面抵御反贼,反而无旨进城,终究是个罪过儿……” 若是左梦庚没有反的话,阿济格还能带着自己的“数万大军”抵挡一下子,但左梦庚都已经反了,所谓的“数万大军”顿时就成了反贼,他还怎么抵御? “太后应该让鳌拜去打……” “让鳌拜去打,那你呢?你做什么?” “我护卫太后和万岁撤离京城,返回关外……” “护卫我们母子?说的好听,只怕是要效那曹孟德的故事,唱一出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好戏吧?” 听了这话,再看看太后正襟危坐的模样,阿济格已经觉察到了一丝不对劲的危险气息,他立刻就后悔了,后悔不该在这个时候进宫,本能的去摸腰间的佩刀。 就在这个时候,猛然听到“啪”的一声脆响,太后已经把手里的茶杯摔了个粉碎。 与此同时,两边厢突然涌出大群的士兵,一个个刀剑身披甲胄,为首之人正是本是鳌拜。 鳌拜本应该率领正黄旗的部分战兵在外面和反贼激烈交锋,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深宫之中? 到了这个时候,就算阿济格是个白痴也应该明白过来了,不顾一切的抽出佩刀大吼一声朝着太后冲了过去…… “反贼找死!” 虎吼声中,体型雄壮的鳌拜一跃而起,手持利刃护卫在太后身前。 那些个士兵纷纷挺起刀枪,和状若疯狂的阿济格展开激烈厮杀。 无论阿济格再怎么勇猛,终究寡不敌众,很快就被打倒在地,几把雪亮的刀子架在他的脖子上。 朝廷和太后之所以对阿济格颇为倚重,并不是倚重他这个人,而是倚重他掌控的军队。现如今他的军队大多已烟消云散,就算还有些个死忠终究也是少数,鳌拜的那点人马足以抗衡。 阿济格是什么样的人,他怀着什么样的心思,不管是太后本人还是那些个文武大臣,其实都心中雪亮。 他就是第二个豪格,他的心思就是想要成为第二个多尔衮,他想做的事情就是把持大清国,甚至有可能更进一步,就算他废掉了福林自己做了皇帝,也不是多么意外的事情。 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儿,但局势实在太坏了,虽然对他百般忌惮但却不得不倚重于他。 现在,他的军队已经没有了,也就失去了最根本的价值。不管朝廷是不是要撤回到关外去,都不能成为他的傀儡。 所以,太后知道了左梦庚造反的消息之后,马上就给鳌拜送了一道秘令,让他紧急率兵进城,准备平定阿济格可能造成的威胁。 这场宫廷厮杀,不过是最后的收尾而已。 “合度威福自专,混不把我和万岁放在眼里,不过是仗了你的势,早已秘密收监。以前我百般隐忍,全都是为了大清国着想,奈何你却是狼子野心不思悔改,竟然还要胁迫朝廷,实在容你不得,待明日仔细议过你的罪行,再……” 还不等太后把话说完,鳌拜已跳将起来,狠狠的一刀捅进阿济格的胸口! 阿济格惨叫着,鳌拜却不管不顾,好像疯了一样挥刀狂砍了十几下,转眼之间就把阿济格砍死在血泊之中了。 “反贼就是反贼,议是罪?阿济格反迹早现,太后和朝廷都是知道的,只是一时拿他没有办法而已。如今杀了这贼,刚好绝了那些三心二意之徒的念想,也好让他不敢再生二心!”将刀子上的血在靴子底上蹭了蹭,鳌拜举着刀子大声说道:“这局面真是越来越乱了,可得仔细着些。你们这些人千万保护好太后的周全,我去皇上那边照看着,免得有小人趁机作乱……” 鳌拜竟然直接就把阿济格给杀掉了,剧本不是这么写的呀。 按照太后的安排,在秘密逮捕了合度拿下阿济格之后,就应该把他关押起来,然后在朝堂之上议过他的罪行,按照律条处置也就可以了。 鳌拜素来恭顺,又是皇太极时代的忠臣,当初拥立福林做皇帝的时候也是出了大力气的,一直都被太后和皇帝视为心腹,是最得信任的臣子之一。 但是这一次,鳌拜却没有遵从太后的旨意,而是直接把阿济格砍死了。 堂堂的一个宗室亲王,就这样死于鳌拜之手,到时候说起来,这个责任一定会推到太后的头上。毕竟大家都知道鳌拜就是太后手里的一把刀,他只是服从太后的命令而已。 只是……这把刀似乎用的不那么顺手了。 直到这个时候,太后才算是真正清醒过来,鳌拜根本就不是自己手里的工具,当自己失去了与身份地位相匹配的实力之后,不仅不能再掌控这把锋利的刀,反而会受到他的反噬! 鳌拜以前那么服从恭顺,不过是因为局势的限制,一旦外部条件允许,鳌拜的真面目也就露出来了。 什么叫做护卫太后的周全?不过就是控制太后而已。至于鳌拜说的去皇上那边看看,分明就是要控制皇上,这个阿济格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算盘有什么分别? 所谓的太后,所谓的皇帝,不过是有能力之人手中的棋子罢了。 大家都想通过掌控皇上来控制控制大清国,以前是多尔衮,后来是豪格,接着就是阿济格了,现在又换成了鳌拜。 各方势力,你方唱罢我登场,轮番上台表演,都是为了一己的私欲和滔天的权势,谁又曾真正的为大清国着想过? 和多尔衮相比,曾经软禁了太后和皇上的豪格做的太过分。 和豪格相比,利用儿子肆无忌惮清洗朝堂,甚至想使用武力威胁整个朝廷的阿济格就更过分了。 和阿济格相比,鳌拜直接当场杀人,毫不掩饰“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意图,则更进一步。 把所有的这些野心家放在一起做比较的话,反而是当初的摄政王多尔衮更温和,也更能接受。但多尔衮已经死了,而且是被太后给干掉的! 现在的太后,是真的后悔了,后悔不该杀死多尔衮。 但是,世间却无后悔药! 看了看身旁那些个手持刀剑的士兵,又看了看阿济格那在血泊之中的尸体和死不瞑目的眼神儿,太后颓然瘫坐在地…… 太后长于权谋,善于玩弄权势平衡,借力打力是她最习惯的斗争方式。但却因为缺少总揽全局的大眼光,和对自身安危的极度紧迫感,这才一错再错,终究酿成今日之局面。 对于太后本人和顺治小皇帝而言,干掉权臣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正确的举动,毕竟主少国疑君弱臣强不是长久之道,君臣之间绝不会和睦相处,至少不会长时间的和睦相处。 不管谁向谁下手,都是迟早的事儿,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历史上的鳌拜恰恰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而太后的一连串过激举动则给了鳌拜很大的机会,让他的真实嘴脸提前暴露出来。 鳌拜的所作所为和前几任没有任何分别,先是代表太后和皇帝宣布了阿济格的几十条罪状,表示已奉旨“诛灭了反贼阿济格”,并且“奉旨”抄没家产,然后又判了合度一个“斩立决”,宣布还在城外打仗的傅勒赫是“反贼”…… 紧接着,就又按照前几任曾经做过的那样,大兴讼狱大肆株连,只要是能对鳌拜构成威胁的话,或者是他认为不够恭顺的,全都打成“阿济格叛党”的罪名。抓捕问罪又杀又关,相干人等近二百人。 除了利用“阿济格谋逆”案清洗朝廷官员大肆排出异己之外,鳌拜比当年的多尔衮、豪格、合度等人做的更加肆无忌惮也更过火,直接就对宗室下手了。 除了一些远支宗亲之外,还有几个爱新觉罗氏的近支也被牵扯其中,不由分说就进了大牢。这些人的罪名不仅仅只是包括“勾结逆贼阿济格”,还有“勾结逆贼豪格”“勾结逆贼多尔衮”,反正只要是和这些人扯上关系的,都得牵扯进来。 一时间风声鹤唳人人自危。 除了这些血腥的清洗之外,还发生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摄政王多尔衮的寝陵在经过几次破坏几次重修之后,又一次停工了,接近完工的寝陵被再次捣毁,所谓的多尔衮遗骨再一次被丢出去喂了野狗…… 做的最好的多尔衮,都已经死去这么久,还被一次又一次的折腾,真是死了都不得安宁。若真有在天之灵的话,也不知会作何感想。 与此同时,吴三桂和左梦庚这俩大汉奸,全都打起了反清复明的旗号,正在朝着京城发动猛攻…… 第四百零三章 筑炮台 发生在京城的种种变故比戏台子上演的还要精彩,谁也想不到已经要死了的大清国在最后的弥留之际又唱了这么一出大戏。虽说天子脚下的老百姓们历经风雨见多识广,可这么频繁的变化还真是头一回听说。时至今日,连最底层的市井小民都糊涂了,根本就弄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带着辫子兵入关的吴三桂把脸一抹,竟然竖起了“反清复明”的旗号,联合了左梦庚,带着好几万人马攻打北京城,搞的好像他们才是正经的“大明王师”。 这出大戏**迭起精彩纷呈,真不是一般的热闹。 虽然外面打的热火朝天,但老百姓的日子还得过下去,比如说郑头儿在绿柳胡同口置办的那所新宅子,“重新装修”的工作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就算是站在街道上,也能看到里边高高的脚手架,看样子这所宅子的新主人是准备重新砌起一道“隔院墙”。 虽然热心的左邻右舍很想看看里边到底装修成了什么样子,奈何大门总是紧闭着,众人也就不好过去打搅了。 又是一个暮色渐浓的黄昏时分,郑头儿故意用很大的声音哼唱着小曲儿,一步三摇的来到自家的新宅子门前,轻轻叩了三下门环,稍微停了约莫一个呼吸的时间之后,有叩了两下。 紧闭的大门从里边打开了一道小小的缝隙,探出一个人来。 那人先是环视四周,郑头儿朝着他微微点了点头,小声说道:“就我一个人。” 郑头儿进去之后,大门再次紧紧关闭,还专门上了两道门闩,一副戒备森严的情形。 院子里满是散落的砖头、石板、灰粉等物,木镐、铁锹、手锄等工具随处可见,几个匠人模样的人正在紧张忙碌的干着泥水活儿。就算是有人进来了,看到这幅情形也绝对不会生出疑心,因为这里完全就是一副正在装修的样子。 作为隔院墙的主体建筑之一,两个门垛子已经砌起来了。只是这俩门垛子大的有点过分,比正房还要高出六七尺,看样子是准备架设“人”字梁了,其中的一道梁已经用绞车安放了上去,那条粗大的“木梁”用一方红布遮盖着。 上梁是件大事,在吉时到来之前一定要用红布遮掩,这本就是传承了千百年的老传统,图的就是一个吉利的好兆头。 郑头儿从来不过问具体的“装修”事宜,也没有在意那道用红布遮掩的“大梁”。当他绕过高大的脚手架,看到“工匠们”正用力的转动绞车,把第二道“大梁”提举起来的时候,脑子里猛然一声嗡鸣。 虽然天色昏暗,但郑头儿却看的很清楚,那根本就不是什么大梁,而是一门火炮。 这门火炮长约六七尺,炮身粗大,虽然比不上名动天下的红夷大炮,也没有“国产”的神威铜炮那么庞大的体型,但却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这是一门“蛤蟆炮”。 “蛤蟆炮”,俗称“坐地虎”,属于城防火炮的一种。因为口径大藏药量足,外形酷似蛤蟆故而得名。 郑头儿什么都没有说,也没有问,而是下意识的看了看拿到已经安放在门垛子上被红布遮盖的“大梁”:不用问也可以知道,那根本就不可能是真正的大梁木,而是一门火炮。 这俩门垛子,完全就是架高了炮台。 原以为这些人去执行潜伏、刺探之类的任务,想不到他们竟然在这里筑起了炮台,甚至已经安放好了一门火炮,用不了多久,第二门炮就会安放完毕了! 这是京城啊,这些人竟然把火炮弄进来了,他们要干什么? 虽然郑头儿真的很想问一问,但他却知道这不是直接应该过问的事儿! “老郑,家眷都转移出去了吧?” 当“私盐贩子小山子”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郑头儿赶紧说道:“老婆孩子都送到了齐家庄……” “那就好,李绍他们会派人在齐家庄接应,你大可以放心。” 郑头儿忍不住的又看了看那两座高耸的炮台,笑着说道:“你们做事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郑肃郑头儿虽然可以算是清军,但却和大旗军有着非常深厚的血缘关系:他就是中路军指挥李绍的妻兄,是李绍的大舅子。 大旗军本就发源于京畿一带的大旗庄,其中的骨干多是出自沿河十三庄一带,在京城里边找几个信得过的“关系户”,实在是件非常简单的事儿,轻而易举就能取得联络。 小山子说道:“明天,宣武门一带可能会比较乱,你最好不要去当值了……” 一直以来,郑头儿都不知道这些人到底要做什么,他也从来不问,只是知道这些人全都是出自大旗军,提前潜入到京城里边来,肯定是要做惊天动地的大事情。 自从小三子要郑头儿把家眷送出城之后,他就意识到这些人要动手了,却没有想到会这么快。 既然小山子这么说了,看来他们动手的时间就选在明天。完全可以想象得到,明日在宣武门一带必然会有一场激烈的厮杀,为免殃及池鱼,还是早早避开的好。 但郑头儿还是有些不放心。 他不放心自己的那些个弟兄们。 在宣武门当值的兄弟们可不知道这个事情,到时候一旦打起来,虽然兄弟们不是真正的士兵,肯定也不能置身事外,到时候岂不是…… “山子兄弟,我那边的几个弟兄,能不能……能不能提前知会他们一声?也好提早有个准备……” “不行,这是绝密之事,谁也不能知道……”小山子似乎对郑头儿点不放心:“今天你就不要走了,留在这里吧……” 在动手之前,不让郑头儿离开,当然是出于保密的考虑。虽然郑头儿是自己人,但这么大的事情,绝对不能允许有任何提前泄密的机会。 这个道理,老郑懂,但他还是有些牵挂那边的弟兄们。 “小山子”似乎看出了他的担忧,微微一笑:“你要是实在牵挂,明天我和你一起过去一趟,只要你的那些弟兄们不妨碍我做事,我决计不会和他们为难。” “弟兄们都听我的,绝对不会妨碍你们。” “那好,明天咱俩一起过去,把局面稳住也就是了,真的不用担心……” 第四百零四章 反锁大门 这段时间以来,京城的局势越来越不安稳,各种谣言就好像长了翅膀一样,在以惊人的速度扩散传播…… 虽说在宣武门的这些个人披着大清**兵的号褂子,本质上也就是求个衣食丰足的老百姓,他们同样在为局势忧心忡忡: “我听说,大旗军已经到了紫荆关一带,眼瞅着就要过拒马河了……” “你说的那是隔年的老皇历,昨儿个我三姑家的一个亲戚路过涿县的时候,就见到了大旗军的队伍,刀枪锃亮,炮筒子老长了。队头已经过了琉璃河,队尾还没有出涿县县城哩……” “我的天爷,这得多少人马呀?怎么说也得有二三十万吧?” “二三十万?我三姑家的那个亲戚说了,最少五十万,这还仅仅只是中路军,要是连李大帅亲自坐镇指挥的西路军都算上,少说也有一百万,您还别不信,我三姑家的那个亲戚看的清楚着呢。” “乖乖,百万大军呐,就算是一个吐口唾沫,也能把京城给淹没了呢……” 李绍的中路军确实已经过了琉璃河,但那仅仅只是前锋部。其实中路军是三路大军当中最薄弱的一支,并没有多少人马。至于人们说的三五十万、甚至是百万大军之类的说法,完全就彻头彻尾的谣言。 但是,在眼下这个局势当中,连三岁的娃娃都知道这大清国是铁定保不住了,至于大旗军到底有多少人马反而不重要,人们宁可相信真有百万大军气势汹汹的朝着京城杀奔而来。 李吴山李大帅的百万大军,和当年李闯的那百万乌合之众肯定不一样,必然就是百战百胜的虎贲之师。当年这京城连李闯都挡不住,还能挡住李大帅? 笑话! 真相到底是什么样子,李大帅究竟带了多少人马,都是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大家只是很清楚的知道一个事实:京城肯定要完蛋,这大清国的丧钟已经敲响。 对于这些底层小人物而言,这天下到底是大清的还是大明的,都和自己没有多大的关系,只是期盼着战争尽快过去,最好让李大帅在一夜之间就把清廷打败了,也好赶紧结束这兵荒马乱的年月,好尽快过上太平日子。 饷钱已经拖欠了三个月,那三瓜俩枣的饷钱估计大清是永远都不会发下来了,唯一能指望的就是那点“外快”了。 按照以前的“约定”,私盐贩子小山子每从这里通过六次,就会给大家分润一个元宝的好处。前一阵子确实是这么执行的,大家也都拿到了那人见人爱的元宝,但是这几次的银子却还没有给呢。 在这样的世道里,只有银子才是硬邦邦的道理,大家都惦记着那点钱呢。 虽然心里一直都在惦记,但这事儿是郑头儿的首尾,由他从中作保,就算大家再怎么心急,也不好意思去找郑头儿索要,就好像信不过人家似的…… “昨儿个,我去郑头儿家里,发现铁将军把门,早就落了锁。问了问街坊才知道,郑头儿的老婆孩子已经搬走了。该不会是……该不会是郑头儿卷了大家的好处跑路了吧?” 如今这局势,跑路的大有人在。那些个达官贵人们看到局势不好,逃的逃散的散,早不知跑了多少人,到衙门里办事都找不到人手了。郑头儿若是卷了大家的那点好处跑路,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儿。 “胡说八道。”小六子很有信心的说道:“你们这些个狗日的,别在背后乱嚼郑头儿的舌头根子。咱们这位头儿仗义着呢,不是那种人……谁要是再说这种话,别怪老子翻脸……” 这个小六子,受过郑头儿的不少恩惠,自然极力维护郑头儿的声誉。 “说什么呢?这么热闹!”在天色将明未明之时,郑头儿推开了耳子房的门,笑呵呵的看着他的这些个兄弟们:“刚才我连连打了三个大喷嚏,认识是你们这群狗日的在背后说我坏话……” “没有,没有,我们就是随便闲聊而已,真的是随便闲聊……” 众人笑呵呵的迎了上去,直到这个时候才发现郑头儿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人。 这人大家都是认识的,正是小山子。 贩私盐的那个小山子。 因为已经打过几次交道,彼此之间已经算是相熟了。见到此人,众人无不眉开眼笑,纷纷上前打招呼。 郑头儿把带来的一坛子酒和两只荷叶烧鸡放到了桌子上,面带微笑的说道:“趁着当夜值的兄弟还没有走,大家都凑齐了,有个事需和弟兄们念叨念叨。这些个酒菜是小山子会钞买来的,大家彼此认识一下,以后也好方便。” 贩私盐的小山子买来了酒菜,还和郑头儿一起过来,摆明就是来“结算”的,把前几次的好处费一并给了大家。顺便再和众人攀攀交情,以后好更方便他贩私盐。 就在郑头儿拍开坛子上的泥封给众人倒酒的时候,贩私盐的小山子已取出十几个元宝,全都是十二两一个的小元宝:“承蒙诸位兄弟的照顾,最近做的比较顺,这是以前委托老郑答应下来的好处……” 这小山子,每日都要从这个关卡贩运好几车“私盐”,也不知到底赚了多少银钱,给大家分些好处也是为了维持这条“走私通道”的意思。 “山子兄弟见外了,你是郑头儿的亲戚,我们怎么也得照顾一下。” “什么钱不钱的,都不打紧。反正就算是收税查扣,我们也落不下什么好处,还不是要给了朝廷?索性做个顺水人情……” 虽然一个个都是说着客套话,但眼神却始终不离桌子上的银元宝,一副想要伸手去拿却又不好意思的神态。 “都别拿捏着做出一副重义轻财的鬼样子了,老子看的恶心。”郑头儿笑骂道“既然小山子都已把银子拿出来了,你们就收着,若是再装腔作势,这笔钱就归了老子算球……” 这话一出,众人纷纷伸手,每人揣上了一个银元宝,笑嘻嘻的说道:“郑头儿是我们的老大哥,骂几句也不羞……” “最近确实手头紧,家里的老婆孩子一大杆子人,桌椅板凳地面天棚,穿衣吃饭都要钱,那就却之不恭受之有愧了,哈哈……” “让山子兄弟见笑了,见笑了,见笑了……” 等到众人把银子分完之后,小山子又说了一句话:“其实呢,我的真名不叫小山子,大家以后就不要叫我山子兄弟了。” 小山子不叫小山子? 这话看似诡异,却很容易理解。 这贩私盐的营生本就不是什么正经的勾当,虽然可以收获暴利,终究是犯禁的事儿,若是被官府捉去了,轻则要吃官司蹲大牢,重的话说不定还要掉脑袋呢。 哪个私盐贩子肯用自己的真名实姓? “敢问山子兄弟尊姓大名?” 这句话刚一出口,旁边的那个人就用胳膊肘重重的捅了他一下,递过来一个眼神儿:既然小山子已经用了假冒的名号,肯定不是想别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更不好问起这个。 但小山子却一点都不在意,反而哈哈大笑着说道:“不要紧,不要紧,就是把我的真实姓名告知各位也是无妨的。我呢,姓李,就是李吴山李大帅的那个李,本名初九。” 李初九,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名字。 “原来是初九兄弟,以后咱们就算是熟了,再走盐的时候,哪怕不用你亲自来,只要报一下初九兄弟的名号,必定是一路顺畅一路通行。” 李初九朝着众人拱了拱手,笑呵呵的说道:“诸位误会了,其实我不是贩私盐的。” 不是贩私盐的? 所有人都愣住了。 郑头儿说你就是私盐贩子呀。 若你不是贩私盐的,哪有这么丰厚的利润?怎么会花费大笔的银钱买通关卡? “初九兄弟的车上装的不是私盐?” “不是。” “那……不知初九兄弟做的是哪门子生意啊?要是方便的话,就对兄弟们说一声,要是不方便就算了……” “没有什么不方便的。”说话之间,李初九已扯下了身上的罩衣,露出掩在罩衣之下的那一身黑衫。 这件黑色的衫子显然已经穿了很多年,人长布缩的缘故显得有些小,不怎么合身。 这一身黑衫,还有从两肩处延伸出来的那两条红线,在胸前交叉而过,怎么看都觉得有些眼熟。 这不是…… “我是绝死锄奸营的。” 当李初九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在场的所有人全都目瞪口呆,好像傻了一样呆呆的看着他,下意识的把目光转向了他们的老大哥——郑头儿。 郑头儿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重重的点了点头。 一瞬间,所有人的脑袋里都传来一声嗡鸣,感觉头都炸了,全身的汗毛瞬间倒立起来,最本能的第一反应就是跳起来往外逃。 绝死锄奸勇士的名头比天都大,那是世间最暴烈最残酷的勇士,是李大帅手下的死士。大家都穿着清军的号褂子,这绝死锄奸的勇士一定是来要自己小命儿的…… 无论什么样的汉奸卖国贼,只要是被绝死锄奸勇士盯上了,就没有好下场。迄今为止,还没有听说过哪一个汉奸能在绝死锄奸勇士的手下全身而退,无一不是身死族灭的凄惨结局。 不知何时,李初九手里已经多了一柄短铳。 铳口指着众人,铳机都已经张开了,只要稍微动下一手指,马上就会传来一声轰鸣然后脑袋开花血溅当场。 “都别动!” 这句话比孙猴子的定身法还要管用,十六个大头兵顿时被“钉”在原地,谁也不敢动弹一下。 “我……我上有高堂老母,下有不满一岁的娃娃,爷爷千万饶命……” “勇士饶了我等,这银子我们不要了……” 能够开口讨饶的已经算是胆大包天之辈了,更多的则是被吓的脸色惨白,嘴皮儿哆嗦个不停,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李初九依旧用短铳指着众人,做出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示意众人不要喧哗,然后微微的后退了两步,一直退到了耳子房的门口,有意无意的堵住了出去的唯一通道:“把衣服脱下来,快……” “快脱,快脱。”郑头儿手下把自己的号褂子和坎裤还有红缨大帽子祛除下来,众人有样学样,纷纷把军装脱了下来。 李初九朝着外面招了招手,走进来几个人换上了清军的衣物…… “只要你们合作,就什么事都没有,”李初九很从容的说道:“还需委屈列位片刻,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出来,否则的话,若有误死误伤那就不好了……” 说完这句话之后,李初九就把耳子房的房门反锁了,将郑头儿和他手下的十六个兄弟全都锁在里边。 那是绝死锄奸勇士啊,比阎王爷还要可怕的天下第一死士,谁还能真的不怕了? 眼看着他们已经换上清军的衣物在外面做出一副当值的样子,耳子房里的每一个人都清清楚楚的意识到必然会有惊天动地的大事发生。 只要这些个绝死锄奸的勇士到底要干什么,他们已经无暇去想了,只想保住自己的这条小命儿! “头儿……大哥!”小六子素来胆小,早已吓的尿意频频,舌头都打结了,讲话之时带着明显的颤音:“他们……他们不会真的要了咱们的命吧?” 十几个人全都被反锁在屋子里边,若是从窗外丢一个爆裂之物进来,这些人全都的被炸的粉身碎骨,早就怕的要死了。 “笨蛋,”郑头儿的神态还算正常,“你们也不想想,就凭咱们这些个杂鱼小虾,值得绝死勇士大动干戈么?” 绝死勇士们潜伏了近一个月,他们的目标一定很大。至于说被反锁在物资里的这些人,平日里最多也就是狐假虎威的敲诈一下过往的小商小贩,顺便贪墨些厘金税钱什么的,应该不算是罪大恶极罪不可恕的汉奸吧?根本就不值得绝死勇士们出动。 “再者说了,我还在这里呢,你们怕什么?” 这话就好像是一剂强心针,登时就让这十六个大头税兵不那么怕了。 事情是明摆着的嘛,这些个绝死勇士根本就郑头儿招来的,连他都被反锁在这里边,应该不会有太过于血腥的场面。若是绝死勇士真的想从窗户里丢一个火药雷进来,岂不是把郑头儿也杀死了吗? “京城是待不得了,这事过去之后兄弟们就赶紧跑吧。”郑头儿小声的叮嘱着他的这些手下们:“往乡下跑,越偏远的地方越好,要是实在没有去处的,就跑去京南的齐家庄,过去之后报我的名号,会有人接应你们……” 第四百零五章 雷霆救兵 东方刚刚露出一片鱼肚白,太阳却还没有升起,已明显变得冷冽的空气弥漫在天地之间,刚刚落下的一层寒霜就好像是下了场浅雪。 北京城的天气就是这样,明明还不到最寒冷的时节,却已冷的伸不出手了。 因为时间还早,且局势非常的不好,外面还在打仗,市面上愈发萧条。街道上根本就看不到几个人,只有些无家可归的乞丐在大户人家的门洞里蜷缩着,还有几个彻夜不曾回家的醉汉晃晃悠悠的街上瞎逛。 刑部大牢之前的那个小贩已经支架起了馄饨摊子,却没有什么生意,有一声没一声的吆喝着:“大馅馄饨,大馅馄饨,千里香的馄饨,一口香个跟头喽……” 对过那个买豆腐的小贩似乎已经走累了,放下豆腐挑子在薄薄的晨曦当中休息,眼角的余光却总是有意无意的朝着刑部大牢的门口那边撇…… 碌碌的轮声当中,两辆送水的桶车一前一后的走了过来,却没有象往常那样把桶车停在街角处,而是停在了刑部大牢的“丁字侧墙”边。 两个水夫子尽可能的把桶车死死的抵住墙壁,朝着不远处那个卖馄饨的小贩微微点头示意。 小贩旋即扯着嗓子高喊了一声:“馄饨,出锅了……” 随着这一声高喊,买豆腐的,在街上倒净桶的,全都快步往后退。原本蜷缩在门洞里边的乞丐们则下意识的又往后缩了缩身子,那些满身酒气的“醉鬼”似乎在一瞬间就醒了酒,竟然急急忙忙的跑过来,和乞丐们挤在一起…… 水夫子摸索着从桶车里头拽出一条仿佛细绳一般的导火索,不紧不慢的点燃了之后,调头就往后跑,一脑门子扎进深深的门洞之中。 越来越轻薄的晨曦当中,导火索“嘶嘶”的燃烧着…… “轰” “轰” 两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就好像是同一个声音,打破了这个清晨的宁静。 就好像是经历了一场地震,地面剧烈颤抖,四周店铺的门板疯狂抖动,不少隔窗板承受不住这种力度的震颤,在一片“噼里啪啦”中掉落在地。 两团火焰瞬间腾起,弥漫蒸腾的烟尘夹杂着浓重的硫磺味道冲上高空,一阵阵重物砸落的声响当中,破碎的砖瓦从半空中掉落下来,砸碎了周遭民房的瓦片和店铺门前的天棚。 这场剧烈的爆炸显然经过仔细的测算,刑部大牢的正门已经不见了,还有一丈多长的高墙在爆炸中飞上了天。 还不等硝烟散尽,躲藏在门洞子里的乞丐们就从纷纷从破破烂烂的棉衣里边抽出刀剑,再也不复刚才畏畏缩缩的模样,一个个杀气腾腾,呐喊着直接就从已经被炸烂了的刑部大牢冲杀进去。 刑部大牢不是军事场所,也不仅仅只是隶属于刑部,而应该算是三法司衙门的派出机构,以内自身的特殊属性,也是有驻军的。 正是拂晓时分,驻守在这里的几百个清兵在将醒未醒将起未起之时,谁也没有想到会在这个时候遭受突袭,立刻就被杀了个措手不及。 直接用最暴烈的手段炸开正门,然后一窝蜂的冲进来三十多个人,这才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那些人从挎篮子里掏出“手榴弹”,凑到腰间的引火绳上点燃了,挨着个的从每一个房间的窗户里丢进去。将聚在里边的清兵和官吏炸的鬼哭狼嚎,若是遇到一两个刚从房间里冲出来的,则直接掏出手弩或者是短铳,贴着脸就来那么一下子…… 一声声爆炸,一声声轰鸣,厮杀、呐喊、惨叫之声响做一团,场面顿时一片大乱。 这些人冲进来之后,并不急于突破,而是始终把重点用于格杀有生力量,也就是杀人。 一个清兵连衣裤都来不及穿戴整齐,抄起一杆长枪就冲了出来,刚一出门就又仰面朝天的倒了下去,脸上钉着一枚透甲锥。 在这么近的距离上,一尺长短的透甲锥直接就把脑袋打透了,尖锐的锥头从脸上打进去,从后脑冒出来,还带着红艳艳的鲜血和灰白色的脑浆子,说不出的惊悚吓人。 就在刑部大牢内部的厮杀已经开始的时候,街面上还是一片平静,人们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更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心惊胆战的打开了临街的窗户,朝着这边看了一眼,见到那浴血厮杀的场面,顿时就吓的把脑袋缩了回去,顺便把门窗关的死死的。 “老天爷,有是在劫狱,在劫刑部大牢呢。” “胆子大的都能包住天了,连刑部大牢都敢劫,真是不要命了。” “也不知是什么样的人物,竟然值得弄出这么大的动静……” 在老百姓们关门闭户胡乱猜测的时候,刑部大牢西边的街口拐角处,几辆车子却停在那里。 车上装着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之类的东西,却不是武器而是演戏用的道具。还有大大小小的戏箱子,车子上挑旗上还有“成家班”的记号。 这好像是一个转场的戏班子,或者说一个伪装成了戏班子的组织。 杨疯子就在这个戏班子里头,还有三十个来自忠义盟的英雄好汉。 早在两个多月之前,“忠义盟”的好汉们就打着“成家班”戏班的幌子潜入京城,但却一直默默潜伏,没有任何动静。 直到前天晚上,他们才接到了“带头大哥”李吴山的信号:确定了动手的准确时间和具体地点,并且有了非常详细的行动方案。 其实,这些江湖好汉们虽然满腔忠义之心,做这种严重精细化专业化的事情,真不是他们的专长。只能被动的等待来自于“上线”的秘密指示。 杨疯子已经知道了环妹子就压在刑部大牢里头,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动手。但那是刑部大牢啊,戒备森严,也不是那么好下手的。就凭这些心怀忠义的草莽之士,虽然他们有一腔热血,却肯定是不够的,也不足以成事。 一想到环妹子在大牢里头要忍受严刑拷打,杨疯子有种感同身受的痛苦。若是真能把环妹子救出来,哪怕是当即死在这里他也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但他必须等,而这一等就是两个多月! 两个多月的煎熬,已经让杨疯子真的快要疯了,好不容易才终于等到了动手的指示,他的眼珠子瞪的溜圆,死死的盯着十字路口。 和计划当中的描述完全相同,反应最快的就是京城的步军营。 步军营,这个名字虽然很象是军队,其实和后来的步军统领衙门不是一回事,甚至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军队,而是更接近于治安保障性质的武装,纸面上的兵力有六千多人,分散于十三个驻所,根据辖区的大小和重要程度,人数多的约有七八百人,少的也有三百上下,虽然人数不多,但带队的军官却全都是参领级别。 因为距离最近,这个驻所的清兵反应最快,第一批支援过来。 见到清兵,所有人都下意识去摸藏在车上的武器。 这一帮人的任务就是拦截清军的援兵,虽然杨疯子真很想上前厮杀,但他毕竟是出身行伍的老兵,知道命令的重要性。 完全就是最本能的反应,杨疯子朝着拐角处的“望风楼”看了看。 “望风楼”上却没有任何动静,没有下达攻击的命令。 在没有命令的情况之下,只能继续伪装成戏班子转场的样子,而不是直接上去攻击。 那一队士兵急匆匆的走了过去,却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就在这个时候,十字路口“望风楼”猛然打出了一面红色的三角小旗,小旗按照一定的规律左右摇动…… “轰!” “轰” 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两团浓烟在清军队伍中升腾而起。 火炮! 是火炮! 因为杨疯子他们这批人和李初九他们那一批人都是独自行动,之间完全就是通过内线单独联系,并不知道对方的具体情形,也不知道在这次行动之中竟然动用了火炮。 前去支援刑部大牢方向的清军刚刚听说了消息,青天白日之中朗朗乾坤之下,竟然有人敢在天子脚下强攻刑部大牢,这本就够骇人听闻了。原以为不过是巷战厮杀,做梦都没有想到在这样的战斗中,对手竟然动用了火炮这样的大杀器。 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之下,一下就被打蒙了,一时间死伤惨重。 谁也不知道炮火才才从哪里打过来的,更不知道到底有多少火炮,顿时乱做一团。 被火炮打死打伤的清兵横在街头,谁也不敢轻易上去相救,而是下意识的分散开来,避免再一次出现“因为密集队形而死伤惨重”的情形。 “坐地虎”式的火炮,远不如吴山军校的那种袖珍型小炮射速快,装填比较麻烦,而且非常不便于移动,但却胜在射程远威力大。 清军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正是趁机寻找火炮的位置。 连续两次炮击,火炮的位置很快就被发现了:街口第一家的里边出现了两个高高的“炮台”式的建筑,还能看到那边冒出的尾烟。 清兵乱糟糟的转过头来,朝着那边冲了过去…… 那边有自己人,就在杨疯子和那些个忠义盟的英雄好汉们犹豫着要不要过去支援的时候,斜对过的“望风楼”上猛然挑出一面天蓝色的三角小旗,小旗直立不动,旗尖遥指着远处的刑部大牢方向。 这是一个命令:不必理会其他,只管朝着刑部大牢冲过去。 见到这个期盼已久的信号,杨疯子觉得全身上下的热血全都涌上了脑袋,太阳穴处的血管疯狂跳动。以前所未有的敏捷跳上车子,一脚踢开戏箱,抄起一把蒙古式的细长弯刀,咬牙切齿的大喊着:“兄弟们,随我来……” 这个时候的情形其实非常有意思,那伙支援过来的清兵已经发现了他们,但却不知是不是应该过来来接这支原本是用来拦截他们的队伍,还是应该继续围攻那所很大的院落,好消灭院子里的两门火炮! 在这一瞬间的犹豫当中,杨疯子和忠义盟的好汉已经冲过了路口,呐喊着朝着刑部大牢掩杀过来! 从两个多月之前就开始筹划的这次行动,代号“雷霆”,动用了四百多号人,包括七十多个绝死锄奸的勇士,一百多个视死如归的扬州军健卒,三十多个军校的二期生,还有大旗军的一百多精锐老兵,以及所有能够利用上的人脉关系。 两个多月的潜伏,侦查、策划,一次又一次修改行动方案,四百多置于死地而后生的英雄,目标简单而又明确:彻底放弃利用外交手段营救史环的可能,用最直接最粗暴的方式把史环救出来。 支援、策应、吸引清军注意,主攻,撤退路线,等等等等所有的这些行动细节,都曾经过无数次的推演和实地考察,最终由李吴山亲自拍板,才确定了这次“雷霆”行动。 在当时的历史环境当中,这种糅合了几乎所有特种作战的方式是完全无法想象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都会导致行动的最终失败,后果不堪设想。 这样的行动本身就充满了巨大的危险性和不确定性,但好处却同样明显:打击的突然性和不可预防性,清廷完全不会提前预知到这样的行动。如此暴烈的行动必然会对舆论和对手的心理形成巨大冲击和深深震撼,而这种影响则一定会体现在政治和军事层面。 当所有的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之后,从李吴山亲自拍板确定最终的行动时间那一刻开始,其实就已表明这场行动的成功概率已经非常高了。 只要足够的大胆,只要事先的保密工作做的很充分,只要人员方面不出什么问题,这个行动基本基本上就算是成了。 事实上,这次行动的每一个细节都计算的基本准确,所有的配合与衔接都堪称天衣无缝,当杨疯子他们冲过去的时候,发生在刑部大牢内部的厮杀已经接近了尾声,残敌已基本肃清,连牢门都已经打开了…… 一切的一切都按部就班,可以称得上非常顺利。但是,这场行动本身却忽略了一个细节,或者说这个细节根本就不在考虑范围之内:阿济格的长子合度,也关押在这里! 第四百零六章 绝处逢生 “恭贺老爷大喜了!”牢头把一个朱漆托盘放在合度面前,托盘中有一碗白米干饭,一块整方的闷炖老肥肉,一条巴掌长的小鱼,还有两个素菜和一碗汤,除此之外还有一壶酒。 在大牢之中,还能有这样的伙食,并不是因为合度享受到了特殊的照顾,而是因为这是人生当中的最后一顿饭——断头饭。 按照传承了千百年的规矩,无论犯下什么样的罪行,也不管身份高低,在行刑之前都能享受到这样的一顿饭食,走在黄泉路上也能落个饱死鬼。 自从知道了左梦庚造反的消息之后,合度就知道事情要糟,毫不犹豫的选择出逃,但太后的动作更快,马上就将他“缉捕归案”锁拿下狱。 按照太后的本意,还需要经过一场审判,至少要做出一副审判的样子来遮一遮脸,好给天下人一个交代。想不到的是,经过一场血腥惨烈的宫闱事变之后,鳌拜直接就把阿济格给宰了。然后以先判后审的方式,先定了合度一个“斩立决”,然后才按上十几二十条大罪。 在历朝历代当中,“斩立决”从来就不是直接上去把脑袋砍下来,那么做叫做私行。所谓的“斩立决”还需要由臬司衙门走一走流程,装模作样的“验明无误”之后,又刑部上奏朝廷进行最后的“勾绝”,然后才能正式行刑。 当然,因为合度是政治斗争的失败者,而掌权者恰恰是他的政敌鳌拜,既然连阿济格都当场杀了,这个“验明无误”和最后“勾绝”的过程肯定相当快。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一般情况下,都会“隔月”。 也就是说,上个月判了“斩立决”的犯人,都会等到下个月才会拉到菜市口上去,一来是为了腾出足够的时间走完流程,二来也是为了选一个黄道吉日,将凑到一起的人贩做集体行刑,可以节省行政成本。 但是,鳌拜似乎已经等不及了,把合度“凑”到了这个月。 望着桌上的饭菜酒肉,合度始终面无表情,既无人之将死的绝望,也没有临死之前的歇斯底里,反而是感受到一股莫名的悲哀。 自从被抓捕之后,合度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结果,这一点都不意外。如果他是鳌拜的话,肯定也会这么干。 成王败寇不过如此,没什么好说的。他不仅知道自己完蛋了,还知道这大清国也完蛋了,一点点的希望都没有了,彻彻底底的死透了。就算是那李吴山马上撤兵停止北伐,大清国也没救了。 在这几天的时间当中,他很难得的做过最彻底最深刻的反省,逐渐得出一个越来越清晰的概念:大清国之所以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头就是从席卷天下的极盛巅峰,走到这风雨飘摇的最后时刻,完全就是因为自身的因素。 以少兵临大国,最关键的关键就是一个“快”字。若是当初多铎能够一鼓作气荡平江南,说不准这大清国就会真的变成大清王朝,奠定万世不拔的宏图伟业。一旦中途受挫,席卷天下的势头变成了僵持,就完蛋了。 大清国的政治结构和根本制度,注定了打不起消耗战,被对手反推回来也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至于说多尔衮的死,以及多尔衮死后的迅速崩坏,则是完全无法避免的。 无论阿济格是不在主动撤出湖广,都不能避免最终的覆灭。若是阿济格当初没有撤出湖广,而是不惜一切代价的进行坚守,反而会死的更快。但这泱泱大清国却可以多坚持几年。 若是阿济格留在湖广的话,豪格会更快的控制朝廷,用“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方式,强行命令阿济格进行徒劳的抵抗,在牺牲了阿济格之后或许还能把战线维持在黄河一线,能给大清国吊一口气,但仅仅只是吊一口气罢了,却无力改变大局。 时间拖的越久,残明就可以倚仗江南的人力物力积蓄起更大实力,而清廷则死的更彻底。 无数次的推演,无数次的复盘,都是这样的结局。唯一能够阻止这场灾难的办法只有一个:在多铎攻占了扬州之后,马上进行明清和议,而不是推翻猪一般的弘光朝。 让昏庸**而又不思进取的弘光朝维持下去,对于大清国有百利而无一害。 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反思,也是最无用的马后炮。 就算当时的合度及时提出这个战略,也不会得到任何人的支持,因为当时的情形对大清国实在是太好了,大家的野心已经极度膨胀,早已忘记了自身最大的缺陷:异族统治无法持久,一旦兵锋受挫就会形成战略转折,进而引发全盘崩溃。 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但是现在,痛定思痛的考虑已变得全无意义,现如今这局势说什么都没有用了。 连自己的脑袋瓜子都保不住,还在想这个国家大事,有用吗? 死到临头,合度早已无话可说。 从来都不饮酒的合度默默的给自己斟了一碗酒,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辛辣的滋味不仅没有起到麻醉的作用,反而让他更加痛苦。 他剧烈的咳嗽着,抄起酒壶喝了个精光,然后又好像发狠一般,把米饭和酒菜吃了个干干净净,连那碗汤都喝的涓滴不剩,然后就用一个很舒服的姿势躺了下去,仰望着不足一尺见方的小小天窗,望着窗外青蒙蒙的天色,努力不让自己去想那些可怕的情形。 “这酒一定兑水了,要不然我怎么连一丁点的醉意都没有呢?” “应该快要出监了吧?我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马上就要和阿玛去相见了,也不知傅勒赫那小子怎么样了,有没有逃出去?” 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死刑犯一定会在太阳升起之前被押出监牢押赴刑场,这叫做“不见三光”,据说可以让死者的生魂无法凝聚。然后在刑场等待一阵子,到了正午时分阳气最烈的时候开刀问斩,这叫“冲煞”…… “也不知道鬼头刀砍下脑袋的时候是不是会很疼……” 就在合度满脑子都是古怪的念头正是胡思乱想之际,忽然感觉到脚下的地面剧烈颤抖了一下,旋即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 半地下结构的牢房猛烈的颤抖着,顶部的积尘速速落下,顿时沙尘弥漫。 怎么回事?地震了么? 紧接着,就听到从外面传来一阵阵厮杀呐喊之声。 有人劫狱。 劫刑部大牢,这得是什么样的手面? 一瞬间,合度的心底就生出了莫大的希望,他的脑海中生出了一个念头:是傅勒赫。 一定是弟弟傅勒赫带着人马杀回来了,这是要把自己救出去呢。 这个天真而又幼稚的想法仅仅只是存在了一个瞬间,就马上从脑海中消散的无影无踪。 眼下这个局面,傅勒赫是不可能杀回来的,他没有那个能力。退一万来讲,就算是弟弟傅勒赫真的拥有了逆转乾坤的神奇能力,真的击败了鳌拜、左梦庚甚至是吴三桂等等厉害的对手控制了京城,完全可以光明正大的把自己释放出去,而不是采用袭击刑部大牢这样的方式。 听着外面此起彼伏的呐喊声和惨叫声,合度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不晓得到底发生了什么。 “轰轰”的闷响声传来之时,合度知道那是火炮在轰鸣。 这场面可真不是一般的大呀,竟然动用了火炮,而且不止一门。 得是什么样的人物才能弄出这么大的场面? 就在合度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关押在监牢的那些个犯人早已闹腾起来。 关在刑部大牢的人贩,无一例外全都重罪,小偷小摸偷鸡摸狗之类的破事没有资格囚禁在这儿。外面劫狱的动静已经闹腾成了这个样子,所有那些本已万念俱灰引颈等死的囚犯顿时全都升腾起了莫大的希望,一个个活像是困在笼子里的凶兽一般呼喊着喧闹着…… 时间不大,牢门突然毫无征兆的“扑倒”,不是从外面打开,而是直接扑倒,显然是用什么巨大的力量直接把牢门拽开了。 一群手持刀剑的人冲了进来,将蜷缩在二道门的狱卒毫不留情的悉数斩杀之后,将左右两排监牢全部砸开。 重刑犯们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面带狂喜的从监牢里冲了出来,随手抄起棍棒或者是砖瓦石块,就和那些人站在一起,做出了厮杀的准备。 和合度一样,其他那些囚犯也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完全就是出于求生的本能选择和这些劫狱者成为同一个阵营,共同与清兵厮杀。 合度捡起了一杆断了的长矛,拿着不足四尺长的“短矛”专门往人多的地方跑。 都已到了这个时候,劫持刑部大牢的到底是何方神圣根本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自己终于有机会逃出生天。在这样的场面当中,选择一个人逃生根本就是自寻死路,只怕还不等走出去就会被一刀砍死,只有坚定的和这些人在一起,才有生还的机会。 奇怪的这些是,这些人却并不急于逃走,而是继续搜索。 很显然,他们还没有找到真正要救的那个人,不找到那个人他们绝不会离开。 自从高邮湖兵败史环被俘之后,杨疯子等人曾发起过无数次舍生忘死的拯救,却全都以失败告终。这一次动用了无数人力物力,才终于把环妹子给救了出来。 时间不大,一群人从“四号”监中簇拥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子冲了出来,沿途还在高声呐喊着:“找到了,找到了……” 远远的看到那个身影,杨疯子就真的疯了,不顾一切的冲了过去,一把就将史环负在背上,扯着嗓子厉声呐喊:“环妹子,咱们冲……” 上百个出自扬州军的健卒更是不顾生死,纷纷汇集过来,拥着史环且战且退。 到了那个被整整两桶车火药炸出来的缺口处,随着一声呼啸,几十个把守在此的小商贩和流浪汉纷纷扯下外面的伪装,露出一声整齐的黑色军装,军装上的两条红线红的鲜艳红的热烈,用整齐划一的声音大声呐喊:“绝死锄奸,挡路者死——” 直到这个时候,合度和那些个重刑犯们才明白过来,攻破刑部大牢的人竟然是大旗军! 第四百零七章 撤离 晨曦差不多快要散尽了,太阳马上就要露头,东方的天空通红如火,就好像是一块擦的发亮的红铜。 听着远处的轰鸣和此起彼伏的爆炸声,宣武门耳子房里边的郑头儿和他手下的兄弟们无不胆战心惊。 听着这动静,分明是用上了火炮。 这是天子脚下啊,竟然敢这么闹腾,这帮人的胆子真是大到了天上去。 不过话又说回来,毕竟是绝死勇士,当初在徐州格杀李柯子的时候,在军营里就闹腾过一场,又怎么会把京城放在眼里? 在绝大多数的心目当中,绝死勇士就是拥有无敌金身的可怕存在,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们不敢做的。就算是哪天忽然听说了绝死勇士们冲上金銮殿的消息,也不会有人感觉很意外。 绝死勇士,曾是无数升斗小民市井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说起这些死士之时并没有多少惧怕之心。这是因为绝死勇士只对恶贯满盈的汉奸卖国贼下手,一般的平头百姓,真心犯不到那个地步,也决计不会招惹他们。 但是这一次,传说中的绝死勇士就在门外,还穿上了清军的衣物“替”他们值守,近在眼前的那种感觉真让人直冒冷汗 好在还有郑头儿,要是没有他的话,大家早就被吓尿了。 那些个心情忐忑的手下相比,郑头儿还算是镇定,至少从表面上看不出丝毫的慌乱,就好像是个没事儿一样看着窗外。 就在这是时候,一群人蜂拥而至。 看到这群人过来,也不知李初九他们那些人从哪里搬来几个大大的“包裹”,很“随意”的堆放在宣武门后面的枢闸处。 直到李初九点燃了导火索,郑头儿才陡然明白过来:那些个“包裹”就是传说中的“火雷包”,据说这玩意是攻坚克城的神 这些手持刀剑弓弩之类的武器,走的很急。他们满身是血,有些人还带着伤,显然刚刚经历过一场激烈的厮杀。器,最是爆烈万分。 郑头儿下意识的用双手死死的掩住了耳朵…… “轰” 惊天动地的轰鸣声中,郑头儿清清楚楚的看到碾盘大小的生铁枢闸飞起来城门楼子那么高,然后重重的落在街心,在地面上砸出一个坑。 在枢闸被破坏的瞬间,因为没有了链条和齿轮的牵引,宣武门的大铁闸完全不受控制,“当”的一声猛然落下,瞬间封死进出通道…… 如此一来,里边的人出不来,外面的也别想出去,除非是绕道而行。 这是为了隔绝追兵! 目送这些人离去之后,李初九等人却不急于逃离,而是走到耳子房这边,不慌不忙的打开了反锁的房门,朝着耳子房里惊魂未定的众人说道:“让诸位受委屈了,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儿,不得不如此啊。” “我们的事情已经做完,大帅马上就要杀过来了,是继续给清廷卖命还是顺势而为,何去何从诸位好自思量。他日相见之时,希望还能把酒言欢,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后会有期……” 说完这一番话之后,私盐贩子小山子……哦,不,绝死勇士李初九一招手,带着他那几个穿着清军服色的人钻进了小胡同,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耳子房里的这十几个清兵还呆若木鸡,不知如何是好呢。 能从绝死勇士的手下保住性命,已经是满天神佛发了慈悲,是老天爷保佑的结果,万分庆幸之余,脑子唯一的一个念头就是:以后该怎么办? 连火炮都用上了,在京城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朝廷必然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追查到底。虽说大家伙都是被胁迫的,终究在事实上配合了绝死勇士的行为,一旦追查下来,有九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虽然绝死勇士放过了他们,但清廷决计不会轻饶。 怎么办? “跑!”郑头儿用万分压抑的声音低吼着:“这得多大的事儿啊,天要塌了,都别他娘发呆了,趁着混乱赶紧回去收拾收拾,带上老婆孩子赶紧跑吧。若是跑的慢了就等着挨刀子吧……” 对,对,郑头儿时候的对。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就别想着蒙混过关了,更不能有任何侥幸的心理,得赶紧跑,有多快跑多远,有多远就跑多远,先找个地方避避风头,等大旗军打进京城江山易主王朝更替之后再回来。 继续留在京城,就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可是,又能往哪里跑呢? “往南边跑,有亲的投亲有友的靠友……”看着兄弟们茫然无助可怜巴巴的眼神儿,郑头儿的心又软了,无奈的说道:“要是你们有谁实在没有稳妥的去处,就跟着我,咱们一起去齐家庄……” 郑头儿用一种足以让人窒息的语气说道:“那边有咱们的人接应……” “快去准备,快点儿,一个时辰之后在骡马市上汇合,我最多只能等你们一个时辰……” 这句话透露出很多信息,大家都听懂了。 郑头儿说的“骡马市”是一个集合地点,很有可能就是最后的集合点,那边早就安排了人手,早就有了接应,只要在一个时辰会内赶赴过去,就有办法出城。 出去之后,还有人接应,而且肯定是早已约好的可以绝对信赖之人。 那些人必然就是大旗军的内应。 而郑头儿反复提起的“齐家庄”一定就是大旗军安排在京城附近的一个据点! 至于说那边到底会有什么样的安排,接下来应该怎么做,根本已经顾不上了。 十几个大头兵一哄而散,急急吼吼的跑回家去,把隐藏在床下、箱子底的金银细算草草收拾一番。不由分说就拽起父母妻儿,朝着城西南的骡马市汇合过去…… 当十几个大包小裹拖家带口的大头兵来到骡马市的时候,戒严已经开始了。 骡马市不是一个市场,而是一地名。这个地方原本是一处贸易场,形成于元朝中晚期,是各地的胡人交易骡马牲口的场所。因为频临“米粮市”,贸易活动非常频繁。到了明朝的中期才逐渐兴盛,逐渐成为一个比较稳定的商业区。 和普通的住宅区不一样,位于外城的骡马市的居民多不是京城土著,而是一些来自于五湖四海的胡人,其中多是带着皮帽子的蒙古人,还有些贩货的波斯人和南洋商人,甚至还有不少金发碧眼的佛郎机人。 前些年,传教士们开始在这一带发展信徒,光是尖顶的教堂就建了好几处。 因为落后的组织架构和通讯方式的天然限制,戒严不是说把城门一关就可以了。内城那边可以关闭城门隔绝内外交通,城外怎么办? 那就只有驱散人群,然后慢慢盘查了。 成群结队的清兵大声吆喝着,不问青红皂白把正在进行牲**易的人群全部驱散,防止人员聚集。 趁着混乱,郑头儿等人夹杂在一群贩卖牛马的牲口贩子当中,直接就被赶出城去了。 一大群“牲口贩子”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被驱散,却没有就近安顿,而是一路南来,走了整整一天,才在城南的齐家庄止住脚步…… 第四百零八章 听天由命 震怒。 除了震怒还是震怒。 朝廷大为震怒。 公然袭击刑部大牢,把还史环这么顶顶重要的人犯给救了出来,这等于是公然在大清国的脸上抽了一记脆生生的耳光,将“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的谎言彻底戳破。 连刑部大牢都可以自由进出了,大旗军的兵已经可以肆无忌惮的在京城之内活动了,还掌控个屁的局面? 但朝廷也就是震怒罢了,除了震怒之外,事实上什么都做不了。 今天还能能来上朝的官员只有稀稀拉拉的四十多人,更多的则是“告病轻甲”,还有些则是直接消失,就好像从人世间凭空蒸发了一样,再也看不到人影。 吴三桂和左梦庚联起手来攻打京城,朝廷却拿不出像样的军队,远处还有更加可怕的三路北伐大军。这已不是风雨飘摇,而是覆灭在即了。 也许,当明天的日头升起来的时候,这大清国就熄火塌架了。 已到这个地步,谁还愿意为大清国殉葬,谁还不给自己安排一条后路了呢?这个时候还能来上朝的是,绝对可以算的上是大清国的纯忠之臣了。 其实,所谓的上朝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并没有什么实打实的事情可做。不过是相对无言的唉声叹气一番,然后就草草收场罢了。 事实上,太后和顺着小皇帝根本就做不了主,无论下面的臣子说什么,都只是很淡然的回一句“朕知道了”,却没有任何行之有效的举措。 大家都在等,等着石破天惊的那一刻。 在这个最后的时刻,作为大清国事实上的主宰者,鳌拜却没有出现,因为他很忙。 他在忙着做最后的撤离。 鳌拜是身经百战的宿将,早就看出这京城是绝对守不住了,他也没有真的打算象自己信誓旦旦保证的那样“与京城共存亡”,而是在秘密进行着撤离。 放弃京城,撤退到关外的老家去,凭借关隘之险把战线维持在山海关一线,然后就可以舒舒服服的在关外做大清国的“主宰者”,用“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手法控制整个关外。 从前天晚上开始,鳌拜就已命心腹之人把空空荡荡的府库又重新洗劫了一遍。昨天又带着兵直接闯进禁宫之内,把印玺、冠冕、仪仗等诸多物品全都封存装车,顺便又把内库给洗劫了一遍。 鳌拜的做事手法充满了浓重的个人风格,粗糙而又暴力,他手下的兵也是这个样子,趁机大肆抢掠。宫里头的丝绸锦缎、金银玉器,还有细瓷茶碗等御用之物全都抢掠一空,甚至连慈宁宫门前的那八口大铜缸都给搬走了。 对于这种事情,太后只能佯做不知。 就算她知道又能怎么样?她能阻止鳌拜吗? 身旁的小宫女怯怯的说道:“那些个兵已去了太庙,估计又是去抢东西了……” “抢就抢吧。”事到如今,太后已经看透了,什么太后之尊什么真龙天子,全都是骗人的鬼话,只要手里边有兵就是真正的主宰者,就可以为所欲为。 昔日的多尔衮虽然很跋扈,但却能够为这大清国的整体利益考虑。豪格虽然不是东西,却还是做不出洗劫皇宫内库的勾当。阿济格至少还能保持着对朝廷对太后和对皇帝陛下表面上的尊重,但这鳌拜呢…… 这么多的角色轮番登场,却一个比一个更加过分,真是黄鼠狼生耗子一代不如一代了。 主弱而臣强,就活该是这个样子。 这大清国,亡的一点都不冤枉。 大清国的生死存亡,太后已经懒得去想了,那根本就不是她能够左右得了的事情。 现在,太后只关心自己母子二人。 看这个样子,鳌拜是不打算守京城了,而是要带着太后、皇帝和一众的宗室人员撤到关外去。 对于其他人来说,这是唯一的一个选择。 但是对于太后和顺治小皇帝而言,却是一个开始,灾难的开始。 在这京城里边,鳌拜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了,若是撤退到了关外,由着他从容布置,到时候这天家的母子二人一定会更加凄惨,说不得连性命都保不住了呢。 只要鳌拜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把顺治小皇帝废掉,而这个借口鳌拜甚至不需要去找,现成的局势直接就可以拿去用了:丢地了大清国的江山,你福林还有什么脸面做皇帝,还有什么资格继续做大清国的九五至尊? 大清国灭亡的责任,只有皇帝才能扛得起来。 若是因此就废掉了皇帝,所谓的太后也就没有了。 到时候会是什么样的下场,这还用说吗? 历史上有哪个废帝是能善终的? 以鳌拜的秉性和做事手法,只要是到了关外,必然会对这一对母子下手,这是想都不用想的事儿。 “太后,这是大贝勒的密信。” 当老太监海富从衣底取出一封书信的时候,太后亟不可待的接了过来。 大贝勒,不是指大清国的大贝勒,因为那是礼亲王代善以前用过的名号,至今还在用。老太监说的这个大贝勒特指一个人:吴克善。 科尔沁蒙古大贝勒吴克善,太后的嫡亲兄长,当今天子福林小皇帝的亲娘舅。 事到如今,屡遭变故的太后已经信不过其他人了,当然她已无人可用。唯一可以派的上用场的就是自己的娘家人:蒙古人! 大贝勒吴克善的密信中说的很清楚,几千蒙古骑兵已在长城外做好了准备! 蒙古兵准备什么? 当然是截杀鳌拜! 把最后的一点兵力用于自相残杀,而不是齐心合力抵御外敌,这当然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但这个错误太后不得不犯。 明明知道这是一错再错,却不得不这么做。 这会把大清国最后的一点元气损失殆尽,却已顾不得了。 大清国会是什么样子,那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和儿子的安危。 宁可亲手断送了这个大清国,也绝不能便宜了鳌拜那狗奴才。 撤出京城,经蓟州过遵化,出了长城碍口之后继续向北,这是一条捷径,比走山海关要近的多。而在这中间,要经过一段属于蒙古人的地盘…… 吴克善不仅是顺治小皇帝的嫡亲娘舅,还是当今皇后的父亲。和太后既是兄妹又是儿女亲家,属于典型的外戚,而外戚能够以来的就只有太后和小皇帝了。 吴克善打的是什么算盘,太后已经隐隐的感觉到了:既然大清国的灭亡已是板上钉钉的事,索性一锤子砸到底,利用现在的局势和血缘关系彻底把大清国变成大蒙古国,趁着这个机会接收关外,把大清国的遗产变成大蒙古国的基业。 广阔的草原再加上关外之地,本就不属于大明朝的实际控制范围,大旗军再怎么厉害恐怕也无力发动那么大规模的远征。到时候以长城为界,只要喘过这口气,未尝就不能效仿当年的铁木真,昔日给黄金家族做牧奴的科尔沁人,未尝就不能成为新的黄金家族! 野心啊。 在这惶惶乱世之中,每一个人都揣着极度膨胀的野心,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己打算! 嫡亲兄长的算盘,太后不是不知道,但她还有别的选择吗? 乱吧,那就来一场最彻底的混乱吧。 哪怕这天下人杀的尸横遍野沃血千里,只要能保住我们母子的平安,随他去吧,也只能走一步说一步了,哪里还顾得上其他? 把吴克善的密信扔进炭火盆中,有些呆滞的看着写满了野心二字的纸张在火焰中很快的卷曲起来,迅速化为灰烬,太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用一种不带丝毫感**彩的语气说道:“何洪森怎么说?” 到了这个时候,太后一点都不在乎满朝文武的意见,也不在乎他们到底在做些什么,反而开始关心起这个汉人状元何洪森。 那是因为何洪森做了一件事:这位汉人状元公,明明既无实权又不掌兵,却在私下里联络了一批满腔热血的下层八旗子弟,准备刺杀鳌拜,行“剪出权臣”“归大政于皇帝”的壮举。 通过非常隐秘的渠道,何洪森把准备起事的人员名单送进了慈宁宫。 但太后却把那份至关重要的名单给烧了。 无论太后再怎么糊涂,都知道何洪森的举动完全就是书生意气,根本就改变不了什么。就算他们真的能拼死刺杀鳌拜,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只怕到时候京城会陷入无法挽回的混乱,连撤回关外的机会都没有了。 太后不同意他们这么干,但却意识到了何洪森等人的忠诚之心,通过老太监海富给他们传递出了一个消息,要何洪森等人暂时隐忍,待到局面出现转机的时候再做考虑。 至于所谓的转机到底是什么,什么时候才能出现,太后则只字未提。 老太监还是那副拱肩缩背的畏缩模样,就好像是一个最谦卑的奴才:“大贝勒那边如何回复?还请太后示下。” “不必回复了,由着他们去做吧。”太后显得有些意兴阑珊,或者是早已心如死灰了。除了母子二人的安危之外,她什么都不在乎了。 不回复,就等于是默许,吴克善和太后都很明白这一点。 “你说,我做的对吗?”太后苦笑着说道:“我已做错了太多,一错再错……” “这一次是对的,”老太监袖着说道:“至少,老奴认为,这一回太后没有做错什么。至于说将来会是什么样子,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第四百零九章 使命 “如果说我们还有一个盟友的话,那就是你们手中的武器。”李吴山在咆哮:“除此之外,我们没有盟友,绝对没有。” “任何势力,任何军队都是我们的敌人。” “我们的任务消灭他们,冷酷而又无情的消灭他们。”李吴山环视众人,目光中全都是腾腾的杀气:“你们还有任何疑问吗?” 这一番话,是对最近一些传言的回应。 因为吴三桂和左梦庚全都打起了“大明王师”的旗号,正在卖力的攻打京城,这让有些产生了疑虑,甚至连中路军的李绍和高起潜都专门派人来询问过这个事情: “是不是应该和左、吴二人形成一定的战略默契?哪怕是稍微克制一下进取的速度也好,这样就可以形成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局面。” 而大旗军,刚好可以做这个渔翁。 李吴山用非常强硬而又明确的态度做出了回答:我们是在孤军作战,视野范围之内的所有人都是敌对关系,必须消灭,毫不留情的消灭。在这之前,因为吴三桂曾经派遣手下的心腹爱将马宝和李大帅做过沟通,说起过“反清复明”这件事。 当时李吴山的态度是默许,承认吴三桂的行为就是“举义反正”“反清复明”。如此一来,吴三桂和与他联合在一起的左梦庚似乎在一夜之间就洗白了,变成了“大明王师”的一部分,并且马上发动了对清军的攻势。 但是现在,李大帅不再承认吴三桂和左梦庚的合法性,而是将他归属到敌人的范畴之内,并且以不容置疑的态度表示一定要把他们坚决消灭。 出尔反尔也好,卖队友也罢,反正他李吴山的实力最强,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李吴山曾经做出过卖队友的破事儿,至于说吴三桂和左梦庚……那真不是他的队友,卖起来更加的肆无忌惮。 这番表态,不仅把左部和吴部视为仇敌,还很清楚的表明了一个态度:北方不允许有其他的势力存在,这是我们的地盘儿! 关于这一点,对大旗军将士尤其重要。 这等于是表明了一个事实:我们不是在为朝廷打仗,而是在为我们自己作战。 大旗军已经自成体系,第一次公然喊出了要拥有自己地盘的口号。 大战在即,自从北伐以来,李吴山第一次把所有的学生们召集起来,发表了一次激动人心的战前演说: “扫除腥膻光复北地之使命已到最后关头,你们所能看到的都是敌人,你们的使命就是消灭他们,为我族长兴扫平一切障碍。” “唯有铲除这样横亘在我们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才能踏上新的征程。” “你们全都是我的学生,全都是我的弟子,将继承我的衣钵,为我族奋斗终生。” “一直以来,你们都是学生,以前是,现在也是,但以后就不是了。” “你们的先辈父兄,曾在大旗军编组成军。我会大旗庄,在我们大旗军的摇篮,那你们编组成军,以后你们就不是学生了,而是战士,为了我族可以牺牲一切的战士。” “光复北地,克复故都,这不是结束,而是一个开始。” “我相信,你们和我一样,都很清楚自己的肩头的责任,都知道自己的使命是什么。我们前进的路途还有万里之遥,路途之上必然荆棘密布伏莽处处,但你们已经长大,将以战士的昂昂之姿登上这个时代的舞台。” “我知道你们的力量,你们也知道。但这个世界还不知道。” “现在,就让这个世界知道你们的强大,让这个世界明白你们的坚强。” “太平盛世不是凭空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用自己的双手拼出来的。此一战,必须打出我族的威风,让九州四方在百年之后听到你们的名字都为之颤抖。” “五千年的生聚,五年前的荣光,全是你们的身上。” “扫平一切敌人,用最彻底的方式消灭他们,这是我族崛起的第一步。而你们——就是为我族披荆斩棘的利刃!” “此生再无他想,唯愿我族长兴。” 当李吴山振臂高呼只是,一张张年龄的脸庞之上全都洋溢着狂热的喜悦,因为他们马上就要完成从学生到战士的转变。 这不仅仅只是身份的变更,还意味着使命的延续和发扬。 喷薄欲出的狂热扑面而来,每一个学生都跟着李吴山的呼喊振臂高呼: “我族长兴!” “我族长兴!” 冯生民、楚天生、邓继贤、郎太平、张三娃等等无不热血沸腾,因为他们都很清楚的知道,万里征程才刚刚开始,克复北地光复故都只不过是征程的第一步。 能够在父兄先辈成军的地方完成从学生到战士的转变,代表着一种传承,代表着一种精神的延续。 这个世界和这个时代,将在大旗军的摇篮之地完成一次更迭,结果先辈手中的旗帜,继续为我族长兴的终极使命而奋斗终生。5 身为几千学生当中的一份子,化名为朱季兴的永王同样热血沸腾心绪澎湃,和其他的同学们一起高声嘶吼着,振臂高呼着。 但他终究不是一般的学生,他的身份太特殊了。 当一切结束之后,沸腾的热血渐渐冷却,朱季兴忽然意识到一个非常值得深思的问题:自己和同学们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成军? 在这之前,无论学生们的表现有多么惊艳,也不管他们战胜了多少敌人打出过什么样的辉煌大胜,真正的身份都是学生,忠勇公李吴山的学生。 克复北地收复故都之后,最主要的敌人肯定已不复存在,为何还要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把最能打的学生们编组成为军队呢? 难道说,忠勇公李吴山还要扫平四方?或许真的是这个样子吧。 毕竟西边还有虎视眈眈的豪格,也许李吴山李大帅在光复了故都之后还要进一步的收复关外之地,毕竟那里曾经是大明的奴儿干都司嘛。也许他还要进兵漠北,六伐大漠九征蒙古的壮举大明朝不是没有做过,太祖皇帝和成祖永乐皇帝都是那么做的,曾经打出了大明朝的赫赫威名。 李大帅再做一次也是说得过去的。 但是,朱季兴还是有点无法理解:凭借他李吴山现在的军事实力,足以横扫天下了。就凭这几千学生,就能把吴三桂的几万关宁军打的找不到北。不仅仅只是李吴山本人有这个信心,连朱季兴这样的学生都对此充满信心。 既然有这些兵力已经足够,为什么吴山军校那边还在培养更多的学生? 第六期军校生的规模最为庞大,竟然有两千多人,听说还在准备招募第七期学生,或者说已经开始招募了。 按照李吴山本人的说法,从吴山军校里边走出来的学生,只要有一万人,就能横扫天下。事实上根本就用不了那么多,但为何还在不停的扩充规模呢? 第四百一十章 狭路相逢 李大帅亲自率领的西路军整体越过拒马河之后,并没有直扑京城,而是朝着朝着西北方向进发,沿长城一线推进,摆出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包抄姿态。中路军则沿卢沟(永定河的下游段)一线北上,所指的方向同样不是近在咫尺的京城,而是西山一带。 到了这个时候,只要吴三桂不是傻货,就能看出大旗军的意图了:他们的目标根本就不是京城,这是奔着我吴三桂来了。 大军迫近,这是一个非常不友好的姿态,但吴三桂还是有点不敢相信,他不相信李吴山会直接对自己下手,但这个局势却已十分明显。 疑心极重的吴三桂马上命令军队保持警戒状态,同时派出使者去和李大帅联络,希望双方可以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一直等到第二日晚些时候,派出去的使者还没有回来,而大旗军的两路大军则马不停蹄的从两个方向包抄上来。 到了这个时候,吴三桂已经彻底明白过来:李吴山要撕毁“盟约”,直接对自己下手了。虽然局势对自己很不利,但吴三桂却并不是很担心,因为他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 现在的关宁军兵精粮足,有三万余众,光是精锐的战兵就有近两万,其中有三成多是甲胄齐全的骑兵。 这可不是左梦庚那种用数量取胜的乌合之众,而是真正的精锐部队,是大明朝用几十年的时间养出来的虎贲强兵。自甲申国变之后,关宁军一刻都没有闲着,始终处于战斗状态,一路西进转战南北,击闯军破山陕,转战中原进取湖广,全都是战斗经验丰富的老底子。哪怕是在锦州蛰伏其间,深知军队才是安身立命根本的吴三桂也从来没有放松过,时刻厉兵秣马加强训练,关宁军的规模有所扩充。 放眼天下,关宁军就算不是当世第一强兵,至少也是强兵之一了 所以,吴三桂并不怎么害怕大旗军,而是马上做出了正确的反应:先下手为强。 既然大旗军明显不怀好意,那就把他打回去,让李吴山领教一下关宁铁骑的厉害。 在战术的运用上,吴三桂显然不会犯下任何错误,而是选择了最正确的做法:让左梦庚垫在西线、卢沟之北一带,自己则率领关宁军主力向西移动,准备率先击破李吴山的西路军。 只要击败了李吴山的主力,在广阔的北地,他吴三桂就是最强大的存在。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这就是吴三桂的想法,不知李吴山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念头。 吴三桂深知兵贵神速的道理,以前所未有的果断和电闪雷轰般的速度,抢先越过永定河的中上游,并且毫不犹豫的率先发动了进攻。 于是乎,北伐过程中最激烈的战斗打响了,决战不是发生在明军和清军之间,而是在大旗军和关宁军之间爆发。 大明朝的北伐大军与挑着“反清复明”旗号的关宁军展开激战,战线绵延数十里,而决定成败的决战则发生在一个叫做田头庄的小地方。 在这片长不足七里,纵深只有两千多步的狭小区域之内,双方都毫不犹豫的把自己最具战斗力的精锐投入进去…… 在这个最关键的时刻,李吴山却犯一个明显的错误:他分兵了。 把大旗军的主力分离出来,留下一部分兵力踞守田头庄一线,自己则亲自率领过半的大旗军老兵继续沿长城迂回,准备去抄吴三桂的后路。 正常来看,这样的部署虽然谈不上惊艳,却也中规中矩,完全符合正面坚守侧翼用奇的兵家思想,但他却忽略了关宁军的战斗力。 关宁铁骑,大明第一强兵,面对这样的对手,必须倾尽全力认真对待,但他却在这个时候分兵,等于是主动削弱了自家的实力,给对手以各个击破的机会,这是兵家大忌。 踞守田头庄的兵力有一万一千多人,看起来人数好像不是很少,但其中有一半的原本在淮扬一带归顺过来的新附军,这些人的战斗力和战斗意志都很成问题,偏偏李吴山却把这样的鱼腩不对部署在了最关键的节点上。 李吴山不知道自己正在犯一个巨大的战术错误吗? 他当然知道,而且知道的非常清楚,他之所以敢这么做,原因只有一个:他对田头庄那另外一半守军拥有绝对的自信。 五千四百多名学生还两百二十多门火炮,全都摆在了田头庄一线,这是李吴山压箱底的宝贝。 五千多学生构成的阵地绝对是最坚固的,在这个时代,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更强的武力了,绝对没有。 五千多被李吴山当做种子的学生们,若是连吴三桂都挡不住,干脆就把吴山军校解散算球了。 这么多年来,吴山军校培育出来的菁英全都摆在这里,就算是硬碰硬的正面作战,也能和吴三桂拼个难分高下,又何况是学生们最擅长的阵地战? 李吴山有这个信心,他的学生们更是信心爆棚。 吴三桂显然已经意识到了对手的错误,而他绝对不会犯这样的错误。集中所有能够集中的优势兵力,用最凶猛的姿态猛烈攻击对手的支撑节点,毫无疑问这是绝对正确的作战手法。 吴三桂没有犯任何错误,而且速度足够的快,但却始终无法突破,反而损兵折将。 在经过一个上午的激战之后,老独眼和他手下那三十几个新附军丝毫也没有意识到这一战的意义,也不知道这一战注定会成为新旧两种战斗方式的经典战例而载入史册,作为一个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了很多年的老兵,他甚至对眼前的大战持一种相当无所谓的态度: “铜墙铁壁,他吴三桂也敢冲阵?真是蠢的可以,冲的越猛就会死的越快……”因为有了沙坡口一战的经验,即便是面对数倍的关宁军,老独眼却毫不在意,反而不住的摇着头:“都说关宁铁骑天下无敌,我看也就那么回事儿。说什么世之名将,盛名之下其实难负啊!” 在老独眼和“酉”字营的士兵们的心目当中,所谓的关宁铁骑完全就是一群不知道死活的蠢货。甲胄再也怎么精良,还能抵得住火炮的轰击不成?密集的排枪面前,悍不畏死的精兵猛将与乌合之众没有任何分别,结局都是一个“死”字。乌泱泱呐喊着冲击学生们的阵地,一阵排枪就倒下去一片,还不要命的往前冲,这是在打仗?根本就是送死嘛! 都说吴三桂是能征善战的世之名将,却为何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看不破? 吴三桂真有那么傻吗? 当然不是。 对于吴三桂本人而言,他的战术安排没有任何缺陷,在最短的时间内集合起所有的优势兵力猛冲对方的薄弱环节,无论什么时候这都是一个正确的决定,而且他必须这么做。 真正的区别就在于老独眼他们深信学生们的阵地坚不可摧,无论冲上来多少人都不够是送死而已。同样,吴三桂也深信他的关宁军就是无坚不摧的力量,一定可以冲破敌人的阵地。 在同一场战斗中,之所以会出现如此截然相反的看法,就是因为敌我双方对于战斗本身的理解存在巨大差异。 作为冷兵器时代的劲旅之一,无论是吴三桂本人还是关宁军,都固执的坚持着原本的思维方式,对于战争完全就是传统的理解方式。 在崭新的战斗模式出现之时,他们还不能适应甚至不能理解。他们依旧以为可以凭借人数上的优势和士兵的勇武剽悍就能取得胜利。 这当然没有错,只是过时了而已。 火器的使用不仅仅只是武器的更迭,更多还是对战斗方式的一种颠覆,对于杀伤概念的重新定义。 但是,吴三桂和他的手下还没有完成这种转变,甚至没有意识到战争早已经不是他们想象中的样子,而是将眼前的敌人当做是和自己一样的对手,这是一个执行的错误。 “王爷,冲不动了!”王辅臣的头盔早已不知丢在了什么地方,举着一把没有鞘的刀,用带着哭腔的语气说道:“是真的冲不动了!” 连续两次冲锋,都被打了回来,损失了千把号人,是真的把王辅臣打的心寒了。 但吴三桂却不为所动,他依旧面色如铁:“两军阵前,后退者斩。” 铁一般的战场纪律面前,王辅臣只能咬紧牙关,好似发狠一般的大吼着:“得令!” “夏国相。” “末将在。” “率你的人马顶在王辅臣后面,我亲自为你督阵,若是不能在天黑之前杀过去,提头来见。” “是。” “马宝。” “末将在。” “你部从侧翼迂回,包抄上去。” “是!” 吴三桂不停的调兵遣将重新部署,很快就做好了再一次冲击的准备。 冲锋陷阵浴血厮杀,这不正是关宁军最熟悉的战斗方式么? 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是不变的真理。 虽然大旗军真的很强,但关宁军从来都不弱,对此吴三桂绝不怀疑。 关宁军不是没有打过艰难的硬仗,当初在一片石,在潼关,都打的异常惨烈,却获得了最终的胜利,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他觉得,这次一定要冲破对手的坚固防线,将这股顽强的守军一口吞下去。 在一片铺天盖地的呐喊声中,远远的看到关宁军又要发起冲锋,老独眼儿用一根干枯的草棍剔着牙花子,毫不在意的说道:“又来送死了,真以为自己个儿有九条命?就算真有九条命,也架不住这么糟践啊……” 第四百一十一章 鏖战京畿 底层的新土被炮火硬生生的翻了出来,蒸腾着灰白色的热气,被点燃的荒草熊熊燃烧,空气中充满了硝烟的味道。 满地都是横七竖八的尸体,已无下脚之处。松软的泥土被鲜血浸入,变成一片触目惊心的嫣红色。在大军冲杀过的路径之中,尸体相籍交错,仿佛修罗地狱。 猛烈而又密集的炮火已经改变了原有的地貌,平坦的空地变得坑坑洼洼,火炮的落点附近呈现出焦黑的颜色,里边却是热气腾腾的新土。士兵们早已被打散,只是机械而又僵硬的拽动着弓弦,拼命射出一支支箭矢…… 王辅臣摇摇晃晃的站在一处土坡子上,看到不远处接连腾起的一道道烟柱,看着手下的士兵们惊慌失措的败退下来。裹在胳膊上的白色布条早已被鲜血浸透了,他却还在用力的挥舞着佩刀,高声狂叫着:“后退者斩,后退者斩……” “真的冲不动了!撤吧——” 亲兵的哭喊声把王辅臣从歇斯底里的状态拉回到了现实,他看了看四周,四百多个亲兵只剩下最后的六七十人,其他那些已不知填充到哪里去了。 这一次冲杀,不是王辅臣不卖力气,也不是他贪生怕死,而是真的冲不动。 连最得力的亲兵都填进去了,王辅臣本人亲自率队冲杀,却好像撞上一座高山,勉勉强强冲过了两道拒兵壕之后就再也冲不动了。 两千多弟兄啊,就在这片狭小的区域之内被炮火犁了一遍,随着对手的一阵阵排枪,好像退去的潮水一般瞬间矮下去一片。 王辅臣知道已经冲不过去了,但他不能退,若是再退下去的话,吴三桂一定不会轻饶,说不得就要当场执行战场纪律了。 他只能咬着牙硬顶:“冲,继续给我冲,王爷一定会派人里增援……” 夏国相的增援很及时。 当援兵汇集过来的时候,王辅臣猛然甩脱了松松垮垮的半身甲,提着刀子往前跑了几步,高声呐喊着:“援兵来了,王爷就在后面看着,兄弟们,跟我冲……” 此起彼伏的呐喊冲杀声中,对手那单薄的阵地就在眼前,简简单单的夯土胸墙似乎只要一脚就能踹倒。对手的人数并不多,但却仿佛铜墙铁壁,任凭王辅臣发动了一次又一次如同怒海狂涛般的猛烈拍打,始终屹立不动。 王辅臣的本部人马已经死伤过半,若不是有夏国相的及时增援,战斗本已无法维持下去。 这一战,汇集了关宁军所有的精锐,吴三桂已经赌上了自己的一切,却始终无法突破这个小小的阵地。 必须尽快突破,若是拖延的时间太长,对敌人的各个击破就变成了腹背受敌,那将会是一场灾难。 王辅臣是真的拼了…… 他跑的很快,冲的很猛,突然之间,他好像听到了一个尖锐的声响,视野范围之内突然暗淡了一下,旋即变得万分耀眼,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刚刚走出一个密不透风的黑屋子里然后再抬头看天上的太阳,一瞬间就被耀花了眼睛。 脚下的地面就好像突然消失了一样,紧接着就是一阵强烈的眩晕,就好像是一脚踩空猛然从高楼跌落下去的那种失重感,他甚至听到了亲兵们熟悉的呼喊之声…… “砰” 当飞起来的王辅臣重重摔落地面的时候,他竟然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甚至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是看到无数双大脚在自己的身边踩踏而过。 王辅臣用力的挥舞着双手,刀子还在手中。 他本能的想要站起来,却感觉不到双腿的存在,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终于发现了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状况:自己的下半身竟然消失不见了。 整个人就好像被巨大的刀锋拦腰斩断,腹部以下的腰部和双腿莫名其妙的消失了,鲜血和脏器在地上缓慢的流淌。 这个发现把王辅臣吓的几乎当场昏死过去,事实上这本就是致命的伤害,他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他还想说点什么,却连一个句完整的话都讲不出来了,伴随着呼吸的动作,一股血沫子瞬间汹涌上来。徒劳无谓的挥舞着手臂,视野范围之内的一切都失去了应有的颜色,就好像这本就是一个单纯由黑白两色构成的世界。 厮杀和呐喊声正在离他而去,变得越来越微弱也越来越遥远。 很快,一切都归于平静。 王辅臣死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他是被火炮直接轰死的,亲兵们看的清清楚楚! 作为吴三桂手下的悍将,王辅臣就这么死了,但战斗还在继续,而且愈发的血腥惨烈。 大家都知道这一战的意义,对于关宁军而言事关生死存亡,当官的好像发了疯,不顾一切的发出凶残的咆哮之声,驱赶着手下的士兵们继续前冲,硬顶着对手的火力往前冲。 激烈的战场上,生死瞬间,刚才还是奋力拼杀的士兵,在俄顷之间就会倒在血泊之中,谁也不敢保证可以活到下一个瞬间 枪炮的轰鸣和呐喊厮杀之声已经汇集在一起,仿佛天地之间宏大的背景音。关宁军翻翻滚滚,如同怒海狂涛,涌动着掀起一波又一波滔天巨浪,凶猛的拍打着冲撞着。 暮色渐渐降临下来,天色显色有些昏暗,战场上的形势和细节却看的更加清楚了。 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闪光,雀跃的火焰尤其显眼。因为火铳过于古老,很低的初始射速形成的弹道在低空中划过一条条火线,千万条致命的火线交织在一起,形成一道道一片片密不透风的大网——死亡之网! 汹涌狂攻的关宁军太多了,密集的弹雨根本无法穿透,就好像跌进深潭之中的雨点子,虽然密密麻麻却很快消与无形。 排枪的声音已经响的不紧不慢,似乎永远都不会因为战场形势而有任何改变,依旧保持着一成不变的节奏,显得井然有序纹丝不乱。一片又一片弹丸仿佛狂风暴雨般倾泻,在怒海狂涛一般的浪潮中打出一个又一个小小的缺口。但对手的数量实在太多了,也不知吴三桂下了什么样的死命令,关宁军竟然如此的悍不畏死,好像发了疯一样拼命往前冲。刚刚打出来的缺口瞬间就被后面的人潮填补完整…… 两军野战的情形壮观而又血腥,仿佛一副用鲜血描绘出来的画卷,却不是“工笔”或者是“没骨”那样的精细化作,也不是一笔一划细细勾描,而是泼墨大写意的画卷,虽然细节处显得有些模糊不清,但整体氛围却愈发凸显的淋漓尽致。 鲜活的生命瞬间即被摧毁,化为漫天飞舞的碎肉或者是倒卧在血泊中的尸体。 当关宁军的大队人马压到了第三道拒兵壕之前三十几的距离之时,在瞬间闪过的火光中,已经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对手的面孔了。 就在这个时候,身后的火炮不再试图打断对手的进攻节奏,而是把火力全都倾泻在自己的阵地前沿。 在这么狭小的区域之内,如此密集的炮火,简直就是一张徐徐展开的火焰之毯,充满了暴力而又壮观的残酷美感。 老独眼儿下意识的抄起倚在壕壁上的长矛,用很轻松的语气说道:“哥儿几个,收拾收拾,要往后退了。” 因为有了沙坡口之战的经验,又经历过今天一整天的战斗,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兵,老独眼已经看出了些门道,并且早就适应了这样的战斗节奏。 当敌人的攻势太过于猛烈,或者是迫近前沿的时候,学生们会主动放弃前面的阵地,在炮火和后方火铳兵的掩护下撤退下去,在下一道拒兵壕处重新组织起防线。 前后列阵,不仅仅只是为了加强防御纵深,更重要之处还在于可以实现滚筒式的攻防,彼此之间相互掩护相互协同,源源不断往复循环。 “这他娘攻的有点猛啊……” 老独眼看了那个士兵一眼,很不屑的说了一句:“只要还没有让咱们上阵厮杀,就算不了什么。” 这句话一针见血,说的太对了。 包括老独眼所在的“酉”字营在内,这好几千新附军从来都不是主力,而是配合部,一直都当做辅兵使用。他们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在学生们攻防的时候做出配合,但是,战斗进行到现在,他们还没有接到上阵厮杀的命令,这是说明战况并没有那么激烈,完全不需要让他们登场。 也就是说,学生们始终认为局势完全在掌控之中,不需要别人的协同配合,仅凭他们自己就足以应对眼下的局面。 事实果然如同老独眼儿料想的那样,当清脆的哨声响起的时候,学生们在炮火的掩护之下后退了约莫有七八十步的样子,在下一道拒兵壕处得到了“同学们”的接应之后,继续朝后撤退,一直到了第三道拒兵壕才止住脚步,重新布防。 有条不紊,不慌不乱,一切细节都透着工匠般的严谨和秩序。 “啧啧,这李大帅果然名不虚传,他教导出来的学生就是厉害。”老独眼儿放下了长矛,甚至没有认真的做好战斗准备:“也不晓得桑德子那小子咋样了,若是他能得到李大帅的真传……” 光是这些学生就能扛住关宁军排山倒海一般的凶猛攻击,而且还显露出一副尚有余力的姿态。若是大帅亲自坐镇指挥的话,岂不是早就把吴三桂肚子的屎给打出来了么? 李大帅不在这个战场上,而是带着西路军迂回过去,去抄吴三桂的后路了。 包括老独眼儿他们在内,对于李吴山这个人有一种近乎于迷信的盲目崇拜,他们始终认为要是李大帅亲自指挥这场战斗,一定会有更加惊才绝艳的表现,一定可以打出更辉煌的胜利。 其实李吴山本人清楚的很,在战术指挥层面上,他的这些学生一点都不比他本人逊色,甚至已经有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苗头。 就算是由李吴山本人亲自坐镇指挥,最多也就是打成这个样子而已,不可能更好了。 和大旗军不同,这支完全由学生构成的军队,已开始走向成熟,甚至完全不需要李吴山这个人了。 在绝大多数学生的心目当中,李吴山本人只不过是一个精神领袖,他所能做到的就是之明大的方向。具体应该怎么做,已不需要他李吴山再指手画脚了。 这些学生们不仅仅只是战争机器,同时还是民族的种子。当他们生根发芽之后,外面的狂风暴雨会让他们更加茁壮,而不是一直在李吴山的羽翼之下…… 如果李吴山想要成为一个军阀,或者干脆他想过一过做皇帝的瘾,就一定会把这支无敌于天下的力量死死攥在手心里,成为如同绝死勇士那种只效忠于自己的绝对武力。 但李吴山不想那么做,从来都没有想过。 割据一方的诸侯,亦或者是统率天下的雄主,看起来好像志向远大,其实真的没有什么意思。 因为李吴山想要的不是这些,而是一个更加广阔的世界。 “我族”这个概念虽然抽象,显得很不具体,却可以完全凌驾于李吴山这个具体而微的人物之上,是最神圣也绝对不可动摇的信念。 当“我族”面临危难之时,当外敌入侵自己,李吴山会玩儿了命的去为“我族”而战,虽九死而不悔。当我族需要侵略四方的时候,他也会做出同样的举动,而且绝对不会有哪怕一丁点的犹豫或者迟疑。 什么正邪什么善恶,全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根本不屑一顾,只有我族的利益永恒! 也许,现在的学生们还不能完全领会这个核心思想,但他们终究会明白,并且会一以贯之的执行下去。 总有一天,学生们会明白会理解,到了那个时候,每一个学生都会成为一个全新的李吴山。 千万个李吴山共同努力,为了“我族长兴”的目标而前仆后继。只有到了那个时候,李吴山本人的历史使命才算是真正完成! 光复河山,只不过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而已! 第四百一十二章 骑兵冲阵 已过了午夜时分,战斗已经在持续。 吴三桂仍然保持着正襟危坐的姿势,在灯火的照耀之下,坚毅的脸庞竟然反射着一抹奇妙的金属光泽,就好像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尊用铜铁浇铸而成的塑像。 强硬坚毅的外表之下,吴三桂的内心在悸动,在粗喘,他已经怕了,但却不能让手下人看出来。 远处的战场上的闪光此起彼伏,根本就不用去看,吴三桂也能想象出前方战场上的情形。 必然是一副尸积如山血可泊船的凄惨景象。 他知道大旗军很强。 若是如左部人马那样只能打顺风仗,稍微遭遇强敌就会一哄而散,那大旗军也就不是大旗军了,根本就不配做他吴三桂的对手。 但吴三桂怎么也没有想到,大旗军竟然会强悍到这种程度。 原以为大旗军应该是和关宁军不相上下的世之强兵,所以在白天的进攻当中吴三桂其实留了余力,因为他必须保证还有足够的力量用来对付正在朝着这边迂回的李吴山,而不是把全部的力量都耗费在这个小小的战场上。 但铁一般的事实正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整整一个白天的进攻,不仅没有能够顺利突破,反而折损了两千多人。对于整个关宁军而言,这样的损耗虽然还远远达不到伤筋动骨的地步,却让吴三桂第一次真正意识到了对手的强大。 他不得不使出了全力。 时间可以决定一切,他不敢再这么纠缠下去了。 在一个傍晚加上半个夜晚的战斗当中,关宁军在阵前堆砌出是伤亡飙升到了五千,这是一个让人心寒胆裂的数字。哪怕是当年硬攻大顺门户潼关的时候,都没有出现这么庞大的伤亡数字。 不管吴三桂下达什么样的死命令,也不论关宁军有多么剽悍,最多也就是能够突破三条防线,前进五六百步的距离,却始终无法将敌人贯穿,更没有形成哪怕一次真实有效的突破。 关宁军的兵力是对手的两到三倍,却打成了这个样子,真的让吴三桂不敢相信。 关宁军还是以前的那个关宁军,打的够卖力气了。 王辅臣战死,马宝轻伤,夏国相虽然前进了四次,却有第四次被打回来。 持续了将近一个昼夜的血战,早已把关宁军的锐气和信心给打光了,现在只不过是在苦苦支撑而已。 听夏国相说,第一道拒兵壕和第二道拒兵壕已经士兵的尸体填平了。 吴三桂不相信对手是绝对无敌的铁军,打了这么久无论是士气还是体力,都应该所剩无几。在吴三桂的判断当中,对手应该和自己一样,都是咬着牙苦苦支撑着,因为他们知道时间不在关宁军这边。 对于关宁军而言,时间比这场战斗本身更加重要。 若是不能突破障碍,用不了多久,李吴山的西路主力就会从侧后方扑上来,到时候就是腹背受敌的局面。 到底是应该继续保持高强度的进攻,倾尽全力再尝试一次,看看能不能击破同样疲惫不安的对手?还是趁着现在还有时间和机会赶紧撤离战场,以免被李吴山包了饺子? 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凡大奸大恶之徒,必大智大勇之辈,如吴三桂这种人,所谓的“用兵如神”之能,“运筹帷幄”之功,其实都不过是细枝末节,真正知道称道之处,还是在于每逢大事的决断能力。 在面临重大抉择之时的果断,才是最重要的枭雄潜质。 “停止进攻。” 吴三桂果断下达了停止进攻的命令,但这绝不是撤退,而是要稍作调整,以备发动最具威力的一击。 其实关宁军的基本建制和大旗军有些类似,都是采用了“小营”制,对接明朝时期的军官制度。(稍微解释一下,明朝时期的卫所和边军的建制并不完全相同。卫所的编制比较大,一个同等级别的军官管辖的士兵数量偏多。但这仅仅只是纸面上的数字,和实际兵力相差很大。而正规军尤其是关宁军这样的的野战军,虽然编制比较小,但纸面兵力和实际人数相差不大,而和也是朝廷的官军和军阀的私军之间的明显差异。) 刚刚从前方撤退下来的十几个营头伤亡很重,七零八落的聚在一起,士气显得有些低落。尤其是那些苦战了大半夜的士兵,甚至连唉声叹气的力气都没有了,而直接守着篝火抱着武器呼呼大睡。残存的军官大多带伤,见到吴三桂的到来,强打精神站立起来,正准备把那些呼呼大睡的士兵喊醒,吴三桂却做出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士卒昼夜苦战,早已人困马乏,不得惊扰。” “是。” “凡今日作战之兵士,开双饷。” “是。” “伤兵后撤,调李本深部上来吧。” “马军从左翼突破,步军居中,辰时开战。” “开战之前,把军中的金银珠玉都赏下去。” 抛开民族立场,单纯从带兵的角度来看,吴三桂确实是一个不错的统帅,对待士卒绝对没得说。而关宁军虽然是名义上的朝廷队伍,其实本质上就是两辽将门集团的“私兵”,自然爱护有加,这也是关宁军战斗力强悍战斗意志顽强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初吴三桂勾结多尔衮的举动,分明就是对大明朝的公然背叛,但这支绝对却选择跟着他一起投靠了多尔衮,也可以看出这是一支事实上的私人武装,所谓的大明边防军不过是一个幌子罢了。 第二日。 艳阳初升,霞光万道,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适合厮杀的好天气。 昨天打了那么久,死伤那么重,却无尺寸之功,对于军心士气是个极大的伤害,但吴三桂显然知道应该怎样挽回。 没有刻意的悬红挂赏,而是直接把数不清的金银珠玉分发到士兵的手中,让他知道主帅对他的殷切希望,自然士气高昂。 辰时初刻,在一片难得的和煦阳光之中,第二日的战斗旋即展开。 今天的战斗和昨日有了很大的不同,吴三桂第一次把视若掌上明珠的骑兵拉了出来,并且让他们打头阵。 在整个冷兵器时代,从来就不存在纯粹的骑兵。从一般意义上来看,只要骑兵的数量达到总兵力的三成,就可以称之为骑兵队伍了。 关宁铁骑,这个名字足以说明一切。 吴三桂的关宁军,本身就是步骑混合的军队。 而这部分骑兵,则完全是用银子硬生生堆出来的。 当年在一片石大战当中,要不是这支骑兵,到底是吴三桂和多尔衮的联军获胜,还是最终李自成的闯军取得最终胜利,还真的说不准呢。 放下手中的“千里眼”,吴三桂微微的摆了摆手,用很沉稳的语气说道:“开始吧。” 随着吴三桂本人的认旗一阵摇晃,战鼓之声顿时响的惊天动地。 沉闷而又悠远的鼓声催人奋进,仿佛这个战场的心跳,骑兵就好像打开闸门的洪水,瞬间“泼洒”出去。 开始的时候,骑兵的速度并不算很快,仅仅只是翻开蹄子的小步慢跑,当从侧后冲出来的骑兵越过本部的步兵之后,立刻展开速度。 短短两百步的距离,就已经把速度展开到了极限。 每一个骑兵都尽可能的蜷缩着身子,把自己隐藏在马颈的后面,虽然他们不懂什么叫做空气动力学,但这么做却可以让战马跑的更快,而且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开敌人的弓箭等远程杀伤武器,这是无数次生死大战积累下来的宝贵经验。 利用骑兵冲阵,然后步兵跟上,这就是吴三桂的战术核心 在很多人的心目当中,骑兵的作战方式就是利用加速度展开的拼杀,或者如蒙古骑兵那样的驰射。其实这个是一个误区,真正把骑兵当做突破力量的时候,最惯常使用的进攻方式既不是驰射也不是劈砍,而是撞击。 最原始最野蛮的方式,往往会发挥出最大的效果。 为了避开敌方猛烈的炮火,骑兵排出六个纵队,彼此之间保持着很大的间隔,活像是六支巨大的箭头,又好像是六柄锋锐的尖刀,朝着学生们的阵地直插过去。 和预想当中的情形完全一样,猛烈的炮火再次响起。 因为有利的队形,虽然炮火打翻了很多骑兵,但却远远达不到轰击步兵那种立竿见影的效果。 在高速奔驰的战马上落下来,就算是没有当场摔死也一定会被身后的战友踏成肉泥,生还的几率微乎其微,但却没有人在意。 当战马的速度完全展开之后,骑兵所能够做到的只能是向前向前再向前,就算是明明知道前面是刀山火海也无法停止下来。 随着一阵阵排枪响过,虽然排头的那部分骑兵毫无悬念的应声落马,但他们的速度太快了。 速度,永远都是骑兵的第一战斗力。 后面的骑兵根本就“刹不住车”,哪怕他们已经看到了一排排整齐的火铳,也只能硬着头皮撞上来…… 随着骑兵纷纷落马的同时,战马在前进的巨大惯性冲击之下,翻翻滚滚的跌入拒兵壕中,在他们的后面,正有更多的骑兵迎面猛撞…… 第四百一十三章 神仙日子 把精锐的骑兵当做一次性的消耗品使用,去硬撞对手的防线,这绝对是孤注一掷式的赌徒手法。 吴三桂是个赌徒,而且是个凶狠的老赌徒。 当他看到骑兵连续撞开两道拒兵壕的时候,立刻就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毫不犹豫的把手头上所有的筹码推上了赌桌:“擂鼓,全军压上!” 发现机会就是押上身家性命,只有这样才能赢的更大,这个时候绝不能畏首畏尾瞻前顾后。 铺天盖地的呐喊声中,惨烈的田头庄血战终于到了最**。 指引炮火的红色三角小旗不停的上下起伏,楚天生、邓继贤、郎太平毫不犹豫的下达了命令: “目标我方前沿,一发装填。” “取消仰角,刻度零,开炮!” “所有矩阵,覆盖我方前沿!” “最小距离,齐射……” 当二百多门火炮朝着同一个方向同一个区域进行火力覆盖的时候,毁天灭地式的火力顿时以无比清晰无比直观的方式呈现在眼前。 铺天盖地的炮火从天而降,肆无忌惮的倾泻着,淋漓尽致的诠释着“火力”二字的真实含义。 前沿阵地已成为一片火海。 密集的炮火砸在更加密集的人群之中,就好像一蓬又一蓬的小火星飞溅到了密不透风的浅褐色毡毛地毯上,迅速“灼”出一个又一个小小的孔洞,硝烟弥漫炮火横飞,生命仿佛最不值钱的东西在被成片成片的摧毁。 四大炮兵队疯狂倾泻火力的同时,张三娃、安雨声、田志国、魏虎子四大火铳班长几乎同时吹响竹哨。 学生们一跃而起,迅速结成双层基本队形,班组与班组之间保持六七十步的间隔…… “寅”字营,“亥”字营,“戌”字营纷纷列队,垫在学生们的右翼稍微靠后的位置上。 双方在抢攻,都是掌控主动权。 对于老独眼儿他们这些不久之前才投靠过来的新附军来说,其实很不适应这样的战斗节奏。 以往的时候,不管是作为大明官军还是作为清军,只要攻击的命令下达,就应该奋不顾身的玩儿了命的往前冲。冲的最快的有赏,若是在后面畏缩不前则罚。 冲锋陷阵不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嘛。 但是,这一次的战斗却和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 不论这些人是不是真的想要奋勇作战,他们都冲不上去。 不是说面前的关宁军有多么强大,真正阻止他们奋勇拼杀的力量却是来自“己放”。 如同天河倾泻般的炮火在面前徐徐展开,如果他们冲的太快,就会被自己的炮火砸中。那些作为攻击主力的学生们并不急于往前冲,而是保持着不紧不慢的速度,排列着整整齐齐的双层队形,维持着一成不变的节奏往前突进。 轰鸣的炮火始终按照火铳兵推进的速度徐徐前进,就好像是在为他们开路一般。 炮火开路,这是一个跟简单也很浅显的战术,看起来没有什么稀奇之处,但是却蕴含着步炮协同的精髓。在通讯技术落后的情况下,这是当时所能够做到的极限,隐含其中的技术含量达到最高程度。从本质上来看,这是一次攻击方式的巨大转变,从以炮火为主转变成为以步兵为主。 即便是到了几百年后的二十一世纪,在拥有及时通讯的情况下,非洲某些落后国家的军队依旧做不到这种程度的步炮协同,往往会因为冲的太猛而被自己的炮火误伤,或者是因为冲的太慢而出现步炮脱节的状况。 只有绝对的纪律和绝对的秩序才能把节奏掌握的恰到好处。 这是个技术活,含金量非常高的技术活。当今之世,只有这几千学生能够做到,同时也体现出了“无战场核心”的巨大好处。 在这个战场上,并不存在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最高指挥官”,而是直接把指挥权限下放到一线战斗人员手中。若是如大旗军那样的传统军队,一定需要李吴山或者是某个方面军将领的坐镇指挥,命令的下达和执行之间会出现一个短暂的时间间隙,反而会扰乱步炮协同的节奏。 当然,对于老独眼儿他们来说,这些暗含其中的战术精髓是完全无法理解的,他们也不需要理解那么多东西,只是踩着自己的炮火尾迹,保持一个不紧不慢的前进速度就可以了。 密集如鳞的关宁军步兵被炮火打的千疮百孔,队形根本无法维持,只是被动的被身后更多的人推挤着,在冲击惯性的作用下往前涌动…… 当排枪响起的时候,整个冲击队形的最前沿瞬间就矮了下去,然后又是一轮排枪。 前面的人想要退下去暂避锋芒,但后面的人却不停的涌上来,推着他们去硬扛此起彼伏的排枪。偏偏对手冲的一点都不快,仿佛一座巨大的磨盘,一点一点的挤压、碾碎…… 退不下去,攻不上来,只能被动挨打,真正的伤亡就是在这个时候产生的。 刚才还是身边呐喊的同伴瞬间就被打的浑身冒血,惨叫着倒了下去,一时却没有死透,而是在血泊中翻滚哀嚎,这种最直接的感官冲击对于神经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当死亡越来越近伤兵越来越多的时候,后面还在不停的传来“后退者斩”的呼喊,混乱随之产生。 伴随着混乱的持续,战斗演变成了一边倒的屠杀,局部的崩溃也是自然而然的出现了。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就是这个样子,不论还有多少人马,一个点或者一个面上的崩溃,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用更大的胜利来弥补的话,势必会演变成为雪崩式的整体崩溃。 虽然关宁军的伤亡数字还没有大到不可承受的程度,但持续的伤亡却成为催化剂,让各种命令无法有效的转化成为具体行动,总体的大崩溃随即出现。 到了这个时候,就算吴三桂真的是头猪,也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没有哪怕丝毫的犹豫,当机立断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勇于取舍从来就成大事者的基本要素,为了防止对手的衔尾追击,吴三桂果断带领人马撤退,甩下那些尚在激战之中的队伍,以最快的速度朝着正北方向撤离。 随着关宁军的仓皇撤退,田头庄战役已到了最后的首尾阶段。 学生们正是剿灭战场残余,更准确一点说,这根本就不是剿灭,而是顺势清理。 就好像是在清扫垃圾一样,把陷入其中无法逃脱的残敌一一击破,有条不紊的追杀着四散而逃的残兵败将。 真正让老独眼儿他们无法理解的是,击退了吴三桂的主力之后,学生们却没有乘胜追击,仅仅只是对残余的敌人进行了有限度的剿灭,然后了又退回到了原有的阵地上。 趁势掩杀从来就是扩大战果的基本做法,面对仓皇而逃的敌人大喝一声“兄弟们,杀呀……”曾是无数将领最得意的时刻,但学生们并没有那么做,而是很快就下达了“清理战场”的命令。 虽然老独眼儿完全无法理解,但他却觉得这个做法一定就是对的。 在给学生们打下手的这段时间当中,老独眼愈发感觉自己以前的用无数次生死交错积累下来的战斗经验并非全都是正确的,学生们表现出了越来越多让他难以理解的东西。但事实总是会证明这么做就是对的。 熟悉的战场,熟悉的战斗,似乎变得越来越陌生。 也许,以后的战争将不再是自己熟悉的形势,这些年轻学生们的出现,不仅改变了战场形势,还在以更深刻的方式改变着战争本身…… “我们这些人是真的老了,变得越来越不中用!”对于老独眼儿来说,当他渐渐察觉到自己已越来越不适应战场的时候,却没有丝毫的悲哀,也没有生出“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慨,反而有一种如释重负般的轻松感受,就好像背负着沉重行囊走过了千里之遥的旅者终于看到了家乡一般:“这以后啊,行军打仗之类的事情就不属于我们这些人了,而是属于这些年轻的士兵。也不晓得桑德子那小子在军校里边怎么样了……” “干掉一个敌人就是二十亩次等田,今天我已挣了二十亩地……”在老独眼儿的心目当中,总是习惯性的把斩杀的敌人数量换算成为田亩数,这让他感觉很舒服,就好像自己是个乡下的土财主一般。 “反正以来,我总共干掉了四个敌人,其中有两个是货真价实的辫子兵,”追上那个正在逃跑的伤兵,一枪把他捅了个透心凉,老独眼儿低低的嘟囔了一句:“又有二十亩次等田到手了……” 此一战,斩获很大,地上是尸体层层叠叠,贫瘠的土地上糊了厚厚的一层血污,丢弃的刀枪和破碎的铠甲随处而见,很多受伤的战马哀鸣着被士兵们干净利索的杀死。 在战场上,虐待俘虏是一件很正常也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对于受伤的战马,千百年来一直都遵循着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则:若是战马受伤很重,就当场杀死给它一个痛快。那些仅仅只是轻伤的马匹,则尽可能的收拢起来进行医治…… 此一战,关宁军中的骑兵死伤过半,虽然还残存着一些,却早被打散,跑的无影无踪。就算是吴三桂手中上还有少量的骑兵,关宁铁骑的称号也可以取消了。 学生们根本无意追击仓皇败退的吴三桂,那不是他们的任务,他们也不需要用更多的首级来证明自己。只要完成自己的任务,就可以了,至于剩下的事情,自然会有李吴山李大帅去做。 “阻敌于田头庄一线,毙敌五千一百余,伤者无算,俘获生口两千四百余,敌已北退,我部待命……” 当随军参谋洛晴天、沈从文等人在书写战斗报告的时候,老独眼儿也在给自己算一笔账: “自打反正以后,我已干掉了五个敌人,其中有两个的真鞑子,这算成土地足足有一百亩了,已差不多够用了。光复了故都之后,俺就退役回老家去,把这一百亩的次等田换做六十七亩上等的水浇地,我自己种二十几亩,再佃出二十亩,然后卖掉二十亩,买一头牛和一辆架子车,再讨个能生养的婆娘,啧啧,这小日子生生的赛过神仙哩……” 就在老独眼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的时候,那些个学生们则在默默的擦拭着手中的武器…… 第四百一十四章 推心置腹 当吴三桂还在田头庄血战的时候,位于卢沟一带的战场上出现了一副诡异的情形:数万左部大军沿河列阵,与只有一万挂零的中路大旗军隔河对峙。 在对持的这四天时间里,虽然双方都是大呼小叫着,并且不时的做出一副“我马上就要渡河去打你”的姿态,其实双方都没有动弹过哪怕一下。 好几万人马,就这么隔着一条浅浅的河沟子,既不打也不退,你死死的瞅着我,我死死的盯着你,完全就是一副大眼瞪小眼的形势。 西路打的惊天动地,中路却无“一矢相加”,完全就是一场静坐战争。 四日之后,当吴三桂兵败的消息传来之时,更加让人不敢相信的状况随之出现:驻守在卢沟一线的李国英和金声桓打出了白旗。当监军大人高起潜代表中路大旗军接受了他们的投降之后,当他晚上,左部的核心人物左梦庚就正式投降了。 仿佛一夜之间,总数量将近四万的左部大军就投降了,在这个过程当中,连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战斗都没有发生,就这么直接了当的投降了。 连吴三桂都败了,关宁军已经被李吴山的大旗军从两个方向上兜住了,那还打个屁呀。 一直在观望风向的左梦庚马上举旗投降,反正这也不是他第一次投降了。 当正在追杀关宁军的李吴山知道了这个消息之后,顿时勃然大怒,一气之下当初掀了桌子,并且马上派人给李绍送去了一封书信。 在这封书信当中,李吴山毫不客气的破口大骂,毫不掩饰的指出李绍违反军令,并且表示他这个中路总指挥的职位已经被免去,由副总指挥莫田基接替,而且这事还不算完,事后一定会追究他的责任,甚至说出了“依律当斩”这样的重话。 李吴山会真的杀了自己的嫡系爱将?会真的砍下李绍的脑袋瓜子吗? 不管别人信不信,至少李绍本人是决计不会相信的,不过他知道事后李大帅一定会有更加严厉的惩处 其实连李绍自己都很清楚,李吴山的雷霆之怒不是冲着自己来的,至少不完全是。 李吴山之所以发这么大的火儿,最主要还是因为监军大人高起潜,这分明就是冲着他高起潜来的。 “高监军,这是大帅的亲笔,你也好好看看吧。”李绍把那封书信摔在高起潜的面前,毫不客气的说道:“我的前途算是毁在你高大人的手心里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李吴山之所以如此大发雷霆,最根本就是原因就是一件事:不该接受左梦庚的投降。 在李吴山原本的战略当中,吴三桂的关宁军和左梦庚的人马是一定要消灭掉的,而且他已经具备了这样的能力。 西路大旗军主力正在和关宁军激战,西北方向上的学生们已经赶赴过去完成了对关宁军的夹击之势,眼看着吴三桂就要吹灯拔蜡玩儿完了,你们中路军却自作主张接受了左梦庚的投降。 这已违背了李吴山的战略意图,必须做出严厉的惩处。 按照常理来看,用一万多人马逼降了近四万的左梦庚,无论怎么说都是一场辉煌大胜,但李吴山却为此大发雷霆之怒,不仅不以为功劳,反而要追究他们的责任。在这个节骨眼儿上,直接就把李绍这个中路总指挥给撸下来了,足以证明李吴山是动了真火,是真的怒了。 接受左梦庚投降这件事,高起潜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若不是他拼了老命的弹压着,李绍他们早就按照李吴山的命令直接打过去了。 现如今接受了左梦庚的投降,却违反了李吴山的命令,这个责任李绍绝对不肯背负,必须找高起潜讨要一个说法。 “李指挥……” “您家别,别叫我李指挥了,我已不是指挥了,现在的总指挥是莫田基不是我。”李绍毫不掩饰自己的极度不满:“当初我是怎么说来着?直接打不过去,把左梦庚干翻。你高监军是怎么说的?这个责任不在我吧?不能让我替你高老大人背这个黑锅吧?反正我是不敢去见大帅了,我怕大帅砍下我吃饭的家伙……” “这个责任在我……” “我的高老大人,你说的倒是轻省,一句话就完了?反正被撸的是我不是你……” 眼看着就要打进北京城了,这光复旧都可不仅仅只是一场天大,注定还是要名垂青史的,却因为当初高起潜执意要接受左梦庚的投降,断送了李绍名垂青史的机会,说不得还有其他的处罚,这事落在谁的脑袋上也会气个死去活来。 “李大哥莫要火大……” 前任的中路军总指挥和监军大人弄的相当不愉快,作为现任终于总指挥的莫田基想要劝解几句,但李绍却没有给他这个面子,而是直接拂袖而去了。 为了这个事情,不仅李绍和高起潜的干系弄的很紧张,连莫田基都觉得万分尴尬,就好像他是在抢李绍的功劳似的,原本的一对至交好友弄成了这个样子,莫田基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把目光投向了高起潜。 弄到了这种地步,再闹下去就是将帅失和了。作为监军高起潜很清楚的知道那会引起多么严重的后果。 “这事需由我去找大帅分说。”高起潜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大帅那边若是真的无法交代,便是有天大的责任我也一肩膀子扛了,绝不会连累你们……” 两日之后,高起潜去到西路,见到了李吴山,并且对此事做出了解释: “李帅,接受左部投降,是我的首尾,与李绍等人无关……” “我就知道是你,若是没有你高监军,李绍不敢违抗我的命令。” “李指挥……李营官也挺难的,一面是你的命令,一面是我的压制……” 李绍有什么难处,李吴山能不知道吗? 他当然知道,若是李绍直接和高起潜翻脸,完全拒绝执行李吴山的命令,就等于是公然和朝廷撕破脸皮了。虽然大旗军早就有了这样的心理准备,但这种事只有李吴山本人才能做得出来。 “左梦庚是什么样的人,高监军不是不知道,若是就此受降饶过了他们,天下的汉奸卖国贼必然生出侥幸之心……” “我知道,我知道,左梦庚的罪行就是死一百次都不算多,但我是监军啊。”高起潜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最关键的东西:“我代表的是朝廷,得处处为朝廷考虑……” 这话说的,相当的诛心,将朝廷对大旗军的防范之心毫不遮掩的说了出来。 击败了吴三桂之后,从江北到京城,就都是大旗军的人了。朝廷对这些地方的实际控制能力几乎为零! 李吴山和高起潜都是聪明人,“为了减少士卒伤亡”“避免生灵涂炭”这话冠冕堂皇的客套话完全不必讲,而是单刀直入直指核心。 接受左梦庚的投降,就是朝廷为了扩大在北地的影响力,同时也是为了制衡大旗军和他李吴山。 高起潜如此开诚布公的说出最真实的想法,却一点都没有让李吴山感到意外。因为左梦庚的投降,根本就不是军事事件,而是政治事件。 对于现在的局势而言,左部人马是不是会抵抗到底,根本就是一件无所谓的事儿,李吴山一点都不在再付出一点伤亡将其彻底消灭。 “李帅,我相信你是大明朝的忠臣,相信万岁也是相信的。”高起潜的话好像绕口令,却非常容易理解,而且他说的十分直接:“只要光复了故都,这收复河山中兴大明的功劳就全都是你的,任谁也抢不去。到时候你想要什么样的封赏都不过分,哪怕你想封王,若是朝廷不给你一个王爵的话,我老高第一个就不答应。金银美女,田产爵位,这些个东西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只是这裂土一事,却是万万做不得啊!” 光复故都中兴大明已是板上钉钉的事了,而且一定在这几天出现。真到了那个时候,哪怕是李吴山想要打破大明朝的惯例,直接要一个王位,朝廷都必须给。 到了李吴山这样的地步,所谓的爵位、封赏、金钱美女之类的东西,真是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他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地盘儿,是对大明朝的掌控能力。 这才是高起潜最担心的。 大旗军打下的地盘就是你李吴山的,不再归还给朝廷,这等于是在事实上把大明朝给分裂成了南北两个部分。 “现如今是什么样的局面,李帅你比我更清楚,我也知道你想的是什么,但我希望你不要那么做。”高起潜忽然就哈哈大笑起来:“你要是真的那么做了,凭我一个六根不起的阉人又怎能挡得住你?只不过我已是这般年纪,不打算再改换门庭了。你若是愿意砍了我的脑袋祭大旗,或者是如同对付路恭行那样对付我,也随便你……” 高起潜的这一番,直接就说出了李吴山内心的想法。 你要是真的倚仗天大的军功和大旗军的军威要分裂这大明朝,我高起潜知道自己挡不住你,但我也不想投靠你,大不了被你一刀砍死。或者是如同前一任的大旗军监军路恭行那样,被你用软手段排挤出去。 路恭行是个君子,对于这一点李吴山从不否认。正因为他是个君子,所以才主动承担起了责任,“引咎辞职”辞去了大旗军监军的职务。 高起潜不是路恭行那样的传统君子,但他也绝对不是见风使舵的势力小人,真要是到了那一步,他一定不会卖身投靠李吴山。 以李吴山现在的权势和影响力,也就只有名义上给他做副手的高起潜可以这么和他讲话了。 李吴山沉默良久,过了好半天才说道:“老高啊,我要是真的想做皇帝,想篡夺这大明朝的江山,我早就做了,你信吗?” “我信,你有这个能力。哪怕是你现在就竖起反旗,我相信绝大多数大旗军士卒都会听你的,他们返过身就会朝着江南杀回去。” “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做一个封疆裂土的诸侯王,你信吗?” “我也信。”高起潜说道:“但我是监军,不得不这么做。我也希望李帅能更明白一点,江南、闽浙、云贵、两广之地还是朝廷的,若你真要挑起战火,就算是你有六成胜算,到时候必然是会是一个生灵涂炭山河破碎的局面。” “三思啊李帅,千万三思,想想先皇的托付之重,想想天下苍生的福乐安康,我老高求你了,若真是迈了这一步出去,你李帅就是千古罪人……是名垂千古还是遗臭万年,全在李帅一念之间,千万三思……”高起潜已说的声泪俱下:“只要李帅应了这个,旁的什么事情,我都应你。不管你想讨要什么样的封赏,都行……就算是你真的想要这个天下,也要等到我老高闭眼之后,求你了我的李大帅……” “我日你娘!”李吴山突然就破口大骂起来,活像是个市井无赖一般的骂着粗话:“当初你是怎么说的?这行军打仗是我的事,上下通达是你的事儿。你忘记了么?” “我没忘。” “不接受任何人的投降,这是朝廷给我的权利吧?” “是。” “那你这老阉贼凭什么越俎代庖?凭什么越过我去做?这是你该做的事儿吗?” “我不该做!”耳听着满口污言秽语的大骂着,高起潜不仅没有恼,反而带着笑,完全就是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是我错了,我一定会自行向朝廷请罪!” “我也会给朝廷上折子,还会让朝廷砍了你这老阉贼的脑袋,以正军法。” “我就知道你李大帅不是那目光短浅之辈,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明白我老高的良苦用心。我代先皇代万岁,代天下苍生谢过李帅。就凭你李帅这份纯直之心,就对得起先皇的重托,对得起朝廷的信赖……” 不再说那些大局上的事情,而是纠结于高起潜个人的“越权”,这就说明李吴山不打算做最让高起潜担心的事,而是要追求他个人的责任。 对此,高起潜万分欣慰。 到了李吴山和高起潜二人的这种境界,很多事情不会明说,就已经能够领会了。 只要能把李吴山暂时安抚下来,就已是高起潜所能够做到的极限,至于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也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高起潜有信心,毕竟江南的朝廷是大明正统,又有君君臣臣的千年铁门坎,他李吴山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跨过这一步的。 只要先把李吴山稳住了,朝廷就可以用水磨功夫一点一点的收拾局面,虽然其中必然会有争斗,却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只要李吴山还是大明朝的忠勇公,朝廷就占据了大义的天然优势,逐渐消除李吴山的影响不过是个时间问题而已。 能做到这一步,高起潜就是朝廷的第一功臣。 “行了,老高,你先别忙着得意,这事还不算完呢。我一定会上奏朝廷,让朝廷狠狠的办你。” “雷霆娱乐皆是君恩。” “还有一事,我想还是告诉你一声比较好。”李吴山说道:“据刚才的军报,鳌拜已带着清廷的逃离了京城,伪太后及伪酋顺治,并文武大臣宗室人等,跑了个干干净净……” 局势已经崩坏成了这个样子,清廷来了就卷堂大散直接退出了京城,本就是预料当中的事情,高起潜并不觉得有多么意外。 若是清廷不顾一切的死守京城,那才真是活见鬼了呢。 吴三桂已经朝着西北方向败退,左梦庚已经降了,清廷跑路,京畿已成权利真空。除了确实一个辉煌隆重的入城仪式之外,这大明朝的故都其实已经算是光复了。 现在,只要李吴山骑着高头大马,威风八面的走进城去,这一番光复北地收复故都的功劳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 “我已给李绍和莫田基他们下了令,不许他们进城。” 高起潜笑道:“这第一个步入京城故都之人自然应该是你李大帅,应该由你……” “我也不会进城。”李吴山说道:“我还要忙着追剿卖国的奸贼吴三桂,哪有时间进城去?” “我给李绍、莫田基他们下的是死命令,七日之内,谁要是敢进城的话,我砍了他的脑袋!” 只有尽快进城才能在第一时间稳定局势,但李吴山却让已经到了京城边上的中路军驻守在外,而且还有一个七天的时间限制,这是什么意思? 当高起潜反应过来的时候,竟然有种毛骨悚然的惊惧,他呆呆的看着李吴山,下意识的问了一句:“真的……真的要这样么?这么做……是不是太残忍了些?” “残忍吗?我不这么认为,只不过是他应该付出的代价而已。”李吴山面无表情的说道:“山河破碎生灵涂炭,多少仁人志士战死沙场。毁我衣冠坏我宗庙,想要一走了之?天底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 “凡内外六夷,敢称兵仗者,这就是他们下场,欠下的债总是要还的,岂能一走了之?” 第四百一十五章 灭顶之灾 今年的天气还真是邪性,明明才刚刚交了九,天气就已经冷的很厉害了,水缸都冻裂了,偏偏老天爷就是不肯下雪,只是不停的抽冷风。尤其是清晨时分,嗖嗖的冷风好像小刀子一样,穿两层棉衣都不济事,不停的往骨头缝里钻,真让人招架不住。 清晨中的京城好像被整个的冻住了,所有的生灵都失去了往日的活力,就连街边的癞皮狗都懒得动弹一下,只是尽可能的蜷缩成一团。 从屋檐上垂下来的冰溜子有一尺多长,尖锐如锥,看一眼都会觉得冷,忍不住的想要打个寒战。 不知谁家的大公鸡发出有气无力的啼叫之声,在这个宁静的造成传出去很远,在空空荡荡的低空中反复回响,就好似是这个城市唯一的活物,其他的一切都已经死透了似的。 总昨天早上开始,最后一波清军带着很多人和很多车辆紧急撤出了京城,一直到了晌午前后,老百姓们才终于知道了确切的消息: 太后,还有大清国的皇上,在鳌拜的护卫下撤离了,随同一起离开的还有不少朝廷重臣和皇亲国戚。 鳌拜带着皇上和太后跑了! 这大清国……已经不复存在了! 在经历了最初的震撼之后,人们纷纷涌向了皇宫,幻想着能够从宫里拿点金银珠宝或者是别的生命稀罕物件儿,毕竟是从宫里出来的东西,就算是粗鄙一些也能值很多钱呢。 但是,这些发财心切的家伙们很快就被随后赶到的衙役们给驱散了,当场还见了血,据说被打死十来个人。 在京的大官们逃的逃散的散,只剩下些中下级的官员和胥吏。这些曾经为清廷卖命的人无处可去,只能尽可能的保住皇宫,到时候把一座基本完整的皇宫献给大旗军,也算是一桩功劳,不仅可以洗白自身,说不准还能因此得到富贵荣华。 哄抢皇宫的算盘落空之后,人们纷纷把目光转向了城中的富户和名门大族。 开始的时候,多是些市井无赖纠集在一起,趁着没有官府约束的机会敲诈勒索或者是小偷小摸,并不敢做的很过分。但是,没过多久,人们就发现大旗军并没有进城,而是始终驻扎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上。 京城里的局势本就沉闷枯燥,大家都在无助的等待着战火的降临。随着清廷的主动撤离,想象中惨烈的攻城大战并没有出现,大旗军也没有进城。 整个京城,已经成了无法之地。 如同一潭死水的京城瞬间就沸腾起来,压抑在平静、沉闷表象之下的暗流顿时喷薄而出,就好像是一座蓄力良久的火山,猛然喷发出强大的破坏力。 官府已经没有了,法律随之失去作用,除了最起码的一点道德之外,所有的约束瞬间消失,社会秩序顿时荡然无存。 在开始的时候,仅仅只是哄抢富户打砸店铺,能拿到什么就拿什么,能抢到什么就抢什么,充满了末日般的混乱。但这种状况并没有持续多久,就进一步升级了。 混乱的哄抢变得有组织有目的,已不再是单纯的抢掠财物,而是出现了一个明确而又清晰的目的:复仇。 这几年来,旗人骑在大家的头上拉屎撒尿作威作福,他们跑马圈地,他们抓人为奴,当街打死人的事情屡见不鲜。更是勾结官府诬良为盗,欺男霸女无恶不作,这个时候正好可以复仇。 有仇的报仇有怨的舒怨,新仇旧恨刚刚可以趁机一笔一笔的算个清楚。 一双双满怀着仇恨的眼睛已经通红,一张张脸庞因为兴奋而变得扭曲狰狞,人们自发的组织成为或大或小的队伍,各自朝着心目当中的目标而去。 报复的火山一旦喷发出来,炙热的岩浆必然会四下流淌,就再也控制不住了。 只多半天的时间,京城就已经成为一个充斥着仇恨的报复之地。 自从朝廷突然撤走之后,旗人们就知道大难临头了。为了阻止狂暴的百姓进行血腥的报复,纷纷抄起弓弩刀枪,甚至筑起了街垒。 这一番抵抗,愈发激起了人们的怒火,十倍、百倍的老百姓们纷纷聚集成更大的队伍,同样拿起了简陋的武器。 家庭、宗族、街坊邻里,甚至是互不相识的人,只要是汉人就会自发的形成一个共同的信念:报仇。 以前所受过的欺凌与屈辱,必须讨还回来,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就是朴素到了极点的因果循环。 俗称报应! 现在,报应来了。 仇恨的怒火在蔓延,整个城市已熊熊燃烧起来。 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街垒,很快就被汹涌的人潮彻底淹没,手持刀枪的旗人被活活打死,又被愤怒的人群撕扯成为碎片。 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所有旗人有组织的抵抗就被全部摧毁,而真正的混乱才刚刚开始。 人们好像咆哮的洪水,逐一砸开一扇又一扇紧闭的大门,从地窖里,从柴堆中,把躲藏起来的旗人揪出来,先是由受过他欺负的苦主历数罪行,然后就是血腥惨烈的私刑场面了…… 在最初的三天时间当中,这样的报复还存在着明天的目的性和针对性,比如说某个旗人曾经打死过某个家族成员,或者是曾经受过他们的欺负,就一定会找上门去,讨个公道回来。而讨还公道的结果大多是把旗人活活打死,然后泄愤一般把尸体倒吊在门前,还在尸体旁边张贴告示,向众人说明这个旗人曾经犯下什么样的罪行,得到这样的结果完全就是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仇恨的烈焰一旦点燃,就再也收拾不住了。 到了第四条,局面变得更加混乱,有目的性和针对性的报复行动进一步失控,变得盲目起来…… 不在乎旗人是不是真的犯下什么具体的罪行,也不在意他的身份,只要是旗人,那就肯定是罪恶的化身,是一定要被消灭的。 局势发展到这个程度,针对某个特定个体的报复行为,已完全转化成针对特定群体的泄愤之举。 已经被吓破了胆的旗人们再也不敢公然抵抗,而是尽可能的躲藏起来。把粪堆掏空,或者是藏在马槽下面、柴堆当中,阴沟之内,素有能藏得住人的地方都是暂时的避难所…… 几百人规模的老百姓们,提着棍棒、草叉、擀面杖、菜刀等物,刚刚结束了对这条胡同的搜索,确实再也没有一个活着的旗人之后,终于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约莫六七岁的小女孩追上了他们,举着手里的半包糖果,用清脆脆的童音敌人们说道:“我家的旱井里还藏着旗人,有四个,他们给我糖,不要我说出,但我知道他们是坏人。我引你们去……” “看到了没有?连吃屎的娃娃都知道他们的坏人,是害人精。” “这就叫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好孩子,还丫头,带我们去,把那四个畜生找出来!” 小女孩满脸欢喜,就好像是过年一样,高高兴兴的引领着人们来到自家的后院,翻开掩映在旱井井盖上的柴草,有些费力的拉开木头井盖,指着躲藏其中的那四个人说道:“他们在这儿,就在这儿……” 从旱井的底部仰望着上面的人群,看着那一双双被仇恨的怒火烧红了的眼睛,四个女子纷纷讨饶:“大爷们,我们……我们是汉人,去年才抬了旗籍……” “我们没有作恶,也不欺负别人,左右的街坊可以为我们作证……” “饶命啊,饶命……” “天底下就没有不吃屎的狗,就没有不吃肉的狼,贱婢还入旗籍肯定不是什么好货色……” 众人已经懒得再去问一问这四个旗人女子到底有什么样的罪行,其实就算是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她们是青白的,至少可以证明她们罪不至死,但这有用吗? 谁还会听他们的辩解? 当雪崩产生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句话或许不对,但却是对现实的真实写照和最好的诠释。 一个人随手捡起一块半截砖,劈手就砸了下去,登时就把那个说话的女子砸了个头破血流。 这种事,只要开始了,就不会结束。 人们纷纷找来砖石瓦块,朝着井里边猛砸,一时间砖石如雨。 开始的时候,还能听到凄厉而又尖锐的惨叫,没过多久,惨叫声就越来越低沉轻微,很快就寂然无声了…… 人们却还是不肯罢手,几条壮汉合力搬来半个破开了的石碾,狠狠的砸了下去…… 这绝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具有普遍意义,类似的事情到处都在一遍又一遍的重演着。 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当中,残存着京城里头的旗人境地十分悲惨。 到了第八天,大旗军中路军终于开赴进来,开始恢复最基本的社会秩序。 对于那些侥幸躲过了灭顶之灾的旗人而言,基本的社会秩序绝对是个天大的好消息,但这并不意味着结束,而是另外一场灾难的开始…… 第四百一十六章 交情 光复故都之后,郑肃郑头儿他们是最早一批回来的人,一来是因为他本就是京城土著,再者也是因为他在距离京城很近的齐家庄躲避战火。 回来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手下那些个弟兄们聚在一起,好好的吃一顿压惊酒。 京城几经变故,如今日月常照,又成了大明天下,战乱总算是过去了,当然值得好好庆贺一番。 虽说他手下那十六个弟兄以前都曾经给清廷效力,但他们却一点不担心大旗军会找他们秋后算账,反而做好了领功受赏的准备。 “哎呀呀,我的郑头儿,我的郑大哥,我这一碗酒你说什么也得吃。”小六子笑嘻嘻的端起酒碗:“郑大哥以前对我的照顾那就不必说了,就算是亲生的哥哥也不过如此。要不是因为郑大哥你,我还在给清廷……给伪清做走狗呢。” “是啊,是啊,我们大家伙儿都沾了正郑头儿的光,你永远都是我们的大哥,是我们的头儿,这碗酒说啥也得给你敬上。以后我们还得多多仰仗郑大哥呢。” 作为雷霆行动当中的一员,郑肃郑头儿曾经是一个内应,在拯救史环的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一个忠义英雄的名头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儿,只要局势稳定下来,说不得还要封官呢。 郑头儿为人厚道又讲义气,对待手下的弟兄们是好的没话说,大家都愿意继续跟着他干。 “来,兄弟们一起敬咱们的英雄一碗酒……” “我算哪门子英雄?”已经有了三五分醉意的郑头儿站了起来,手里擎着一碗酒,对身旁的杨疯子说道:“咱们这位杨家兄弟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就算是敬酒也应该先敬他一碗……” 郑头儿等人和杨疯子相识,那是撤退到了齐家庄以后的事情。因为大家都是“雷霆行动”的成员,对于拯救史环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又是意气相投,这才走到一起来。 郑头儿在家里铺开的这场宴席,原本还想邀请一些更有份量的人物,不如说李初九他们那些个绝死勇士。 但勇士们很的很忙,无暇参与这样的酒宴。李初九本人虽然婉言谢绝了郑头儿的邀请,却送了一坛子三十斤的好酒。 能吃上绝死勇士送的酒,这本身就是天大的面子,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是对郑头儿的一种极大认可,众人自然是要一醉方休的。 虽然没有能够请来绝死勇士,但另外一位超重量级的人物却表达了对郑头儿的谢意:史环。 史环史大小姐啊,不仅是史公遗女,还在江北孤军苦战了好几年,多大的名头啊。 史环毕竟不是大旗军的人,为了表达对各方的谢意,专门让杨疯子来到郑头儿家里一再致谢。一来是因为杨疯子和郑头儿已经是熟人了,再者二人都是雷霆行动的参与者。 这样的场合,史环当然不可能亲自来,派遣杨疯子过来意思一下,已算是相当的客气了。 “杨家兄弟就不必说了,和环妹子一起厮杀了多少年的英雄,区区几百人在江北闹腾的天翻地覆,让洪承畴那狗贼吃不安稳睡不踏实。环妹子失陷之后,杨家兄弟奋不顾身,千里营救,一路上厮杀了十三场,出生入死十三回,这才是顶天立地的真英雄真好汉……” 和史环一样,杨疯子同样不是大旗军的人,但谁也不能否认他的忠义之心,在江北孤军奋战多年那就不必说了。为了营救史环,一次又一次奋不顾身的厮杀,早已名动天下。 什么叫做忠义?想想杨疯子这几年的经历就可以知道了。 当年的关二爷为了护送两位嫂子,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自然是名垂千古,成了忠义的化身。这位杨疯子杨家兄弟为了营救环妹子,追踪三千里,厮杀了三千里,从扬州一路杀到了京城,就算比不上当年的关二爷,也相差无几了吧! 自从把史环营救出来之后,杨疯子的心情就好的出奇,整日里笑呵呵的,乐的好像个傻子一样。 面对众人如同潮水一般的恭维,杨疯子笑着站立起来,虽然端起了酒碗,却没有饮下去,而是笑着说道:“我杨疯子何德何能,怎敢自比关二爷?只是环妹子是史公遗血,那是一定要救的,便是搭上了我这条小命,也算不得甚么?为了营救环妹子,多少英雄好汉埋骨异乡?这是为何?还不是因为兄弟们有关于史公的忠义么?史公虽然不在了,但环妹子却是全天下所有心怀忠义的英雄好汉的妹子,大家说是也不是?” 史环是天下忠义之士的妹子,那是当然要救的,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是一定要救回来的。 听了这句话,众人轰然叫好。 “来,咱们同饮了这一碗酒,以敬全天下所有的英雄好汉!” “同饮。” “同饮!” 在一片豪爽的赞和声中,众人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大明故都已经光复,正是普天同庆之时,忍不住的就多吃了几碗。等到酒宴结束之时,杨疯子已经了五七分的醺醺酒意,连脚步都有些踉跄了。 郑肃郑头儿赶紧帮他招呼了一辆车,准备送回去,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皂衣吏走了过来,万般小心的问了一句:“哪位是杨丰杨大爷?” 这些皂衣吏是京城当中的官差,原本是为清廷效力的,现在则为大旗军效力,做一些细碎的杂务事情。 “我就是,”杨疯子看了看那皂衣吏,应了一声说道:“何事?” 因为这皂衣吏是刚刚归顺大明的,可能知道杨丰的名头,态度极为恭敬,先是朝着他行了个礼,然后很小心的说道:“小人是顺天府的司狱,贱姓程。” 司狱是不入流的微末小吏,连个正式的品阶都没有,说白了就是牢头而已。 “好叫杨大爷知道,”那皂衣吏说道:“近日,在清理旗人之时,有一户旗人,姓佟的,叫做佟五,镶白旗的。说是杨大爷的故人,小人的上官不知真伪不敢胡乱处置,所以才让小人找杨大爷问一问,是不是真的认识一家叫做佟五的镶白旗旗人……” 还不等他把话说完,众人就不高兴了:“咄,你这人到底有没有长眼睛?杨家兄弟是何等的英雄好汉,怎会认识什么狗屁的镶白旗镶黑旗?” 素来稳重的郑肃郑头儿笑着对那皂衣吏说道:“这位小兄弟,你也忒不会做事情了,我杨兄弟是顶天立地的英雄,他杀的鞑子比你见过都的多,怎么会和旗人有交情?定然是那旗人胡乱攀扯,这也需要专门来问问?” 那皂衣吏说道:“小人素来知道杨大爷的威名,本也不敢相信,只是那佟五说的有鼻子有眼儿,小人这才……原来是那厮为了保命就胡乱攀扯的,小人这就回去狠狠的办他,让他知道知道官法的厉害……” 杨疯子是何等的英雄好汉,怎么会是旗人的故交?一定是那佟五胡乱攀扯! 杨疯子的脸色非常难看,面带寒霜,咬牙切齿的说道:“我还真的认识一个叫做佟五的旗人!” 这句话说的非常生硬,就好像是硬生生从胸腔子里挤出来的一样,那种声音活像是尖锐的碎瓷划过生锈的铁片子,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杨大爷真的……真的认识他?”那皂衣吏显然很吃惊,用一副不敢相信的眼神看着他:“真的认识那佟五?” “真的认识,”杨疯子咬着牙说道:“只是我还没有看到他本人,也不知是不是我认识的那个佟五……” “这个好办,小人这就引杨大爷过去看看,请杨大爷移步……” 杨疯子竟然真的和旗人有交情,这也太……太那啥了吧。 郑肃郑头儿等人面面相觑,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相互对视了几眼,又看了看已经半醉的杨疯子,唯恐他是因为酒醉而有些不清醒,赶紧跟着他和那皂衣吏一起朝着往外走。 在江北经年作战,千里拯救史环的战斗英雄,竟然和旗人有交情,这事儿若是传扬出去,杨疯子的英雄之名就会毁于一旦。 至少,在这个事情上,郑头儿等人是万万不敢相信的。 每一个人都晓得此事关系重大,又担心其中有些什么误会,很是放心不下。 “杨兄弟,你真的和那个叫做什么佟五的旗人有交情?” “嗯”,昏暗的天色之中,杨疯子微微的点了点头:“我确实认识一个叫做佟五的旗人,那还是在江北作战的时候。当时我差一点就把他们一家人给杀了……” 作为一名先遣军战士,杀死个把旗人本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儿,因为种种缘故,当初没能杀得了那个叫做佟五的家伙,同样也是很正常的。 在郑头儿等人的心目当中,那个叫做什么佟五的镶白旗旗人,一定是在战场和杨疯子相逢过的,很有可能还经过一场激烈的厮杀。 这是仇敌关系啊,怎么能说是交情呢? 郑头儿本能的想要问个清楚,但他却知道此事太过于重大,很明智的选择不再过问。 碌碌的轮声当中,并没有用多少时间,马车就出了城,来到了南海子…… 第四百一十七章 恩怨情仇 南海子就是南苑,原本的皇家猎场。 现如今这个时节,天寒地冻草木萧萧,满眼都是枯黄的肃杀之色。 昔日的皇家猎场已经成为一座巨大的监牢,京畿一带的旗人全部被强制着驱赶到了这里,又官府派遣人手进行“看管”。 来自各地的旗人约莫有两万多,在经历了持续数日的血火,早已成了惊弓之鸟。 在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战争中,杀戮和破坏从来都不仅仅只是局限于战场,而是两个民族最直接的冲突。无论老幼妇孺,都会成为战争的牺牲品,却没有人认为有任何不妥。 非吾族类其心必异,这是最质朴的观点,同时也导致了很多极端的现象。 当初清廷刚刚入关的时候,对于旗人而言就是一场狂欢,或者是肆意抓捕奴隶,或者是跑马圈地,与官府勾结欺压良善,种种恶行不一而足。现如今大清国已经轰然倒下,报复的烈火熊熊燃烧,不分军民一律格杀的声音喊的铺天盖地,不把旗人彻底杀光就绝不罢休,并不是什么骇人听闻的说法,而是很多人的共同心声。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还有比这更朴素的观点吗? 自从大旗军进城之后,混乱的局面很快结束,但是对于旗人的最后处置才刚刚开始。 官府下了明令,严禁任何人使用私刑,更不允许他们自行打杀旗人。而是把逃散到各处的旗人全都驱赶到了南海子进行集中安管,抽调人手细细甄别进行审判,有罪的当然会依照相应的律法进行处理,该杀的杀该流的流。若是真的可以证明自己清白无辜,也会毫不犹豫的当场释放。 这个时代的旗人,大多都能追究出具体的罪行,真正清白无辜可以当场释放的,十中无一! 在皂衣吏的带领之下,众人很快就来到南海子的东北端,在这里见到了那个叫做佟五的旗人。 南海子本就是一片荒野,又是隆冬时节,天寒地冻,身处荒野的凄惨情形也就可想而知了。 佟五伯一家人正蜷缩在一个临时挖出来的土坑当中,用荒草遮掩着用做避寒保暖之用,身上的衣裳早已被扯破,脸上还有些已经结痂的伤疤,显然吃了不少的苦头。 “佟五——” 随着皂衣吏的一声呼喊,佟五伯下意识的站立起来,目光茫然的看着他。 直到这个时候,郑头儿等人才真正意识到事情不是自己想的那么简单,因为这个佟五是个年纪很大的旗人,须发大多已经花白,还缺了一条胳膊。 很显然,这个佟五不可能是八旗战兵,而是一个风烛残年的独臂老人。 “杨大爷,就是这个佟五了。您真的认识他吗?” 在看到杨疯子的瞬间,佟五伯的脸上露出一丝狂喜之色,待他看清楚杨疯子那已经有些扭曲的面容之时,顿时就又恢复到了茫然的状态。 “我认识他。”对那皂衣吏说过这句话之后,杨疯子站到佟五伯的面前:“当初我没有杀死你们一家,就曾经说过,你我之间他日相见就是生死之敌,你还记得么?” “我……死便死了吧,我也不想多说什么。”寒风吹过,几缕散乱的白发随风飘舞,佟五伯早已万念俱灰,神色凄苦的说道:“我本不想说出你来,只是……娃娃还小,终究要挣条活路。便是我等有天大的罪孽,娃娃终究清清白白……” 覆盖在土坑上的荒草一阵抖动,从里边钻出两个女人,却是粗手大脚的佟家大姐和那个小女孩。 小女孩的衣衫还算完好,脑袋上还戴着一顶小男孩们才会佩戴的虎头帽,却早已冻的小脸通红,拖着长长的清鼻涕,眨巴着一双大眼睛看了看杨疯子,怯怯的说了一句:“丰叔,丰舅,我好冷……” 就在这个时候佟家大姐突然就给杨疯子跪下了,抱着他的小腿嚎啕大哭:“只求你救一救月儿,千万要救一救啊,她还是个吃屎的娃娃,甚么事情都不知道,也从无恶行……” 小女孩名叫寻月,这个名字还是杨疯子为她取的呢。 杨疯子迎风而站,始终一言不发,似乎完全没有听到佟家大姐的哭喊之声。 杨疯子的脸色几度变化,时而温和时而狰狞,也不知他在想些什么。 良久之后,杨疯子脱下身上的黑面子棉袄,然后蹲下身子把棉袄裹在小寻月的身上。 当他再次站立起来的时候,脸上完全就是一副平静的神色,头也不回的说道:“把你的上官唤过来,我有话说……” 时辰不大,一个从八品的小吏踩着小碎步颠儿颠儿的跑了过来,二话不说先行了个礼:“卑职魏长生见过杨大爷……” 杨疯子依旧面无表情,语气平静的方法一潭深水:“佟五一家人确实于我有救命之恩,若是没有他们,我早已死在高邮湖中了。这一番功劳,应该能抵他们的罪过了吧?” “什么功不功罪不罪的,还不全都是杨大爷一句话的事儿?” “功就是功,罪就是罪……” “是,是!”小吏魏长生连连点头:“既然杨大爷说他们有功,那就是有功的……” “可曾查实他们的罪行?” “这……暂时还没有。” 这么多旗人,根本就不可能一一细审,至于他们到底犯下什么样的罪行,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的身份。 旗人这个身份,本身就是大罪。 所谓的“绝不冤枉一个无辜者,也绝不放过一个有罪者”,不过是一句冠冕堂皇的话语罢了,哪个旗人敢说自己绝对清白无辜?也不大可能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细细询问仔细求证,只是把他们圈在这里,继续等待上头的最终处置而已。 “我想放他们走,还需要怎么做?” “杨大爷想放人那就放呗,只需在这里签个押录个名,走走过程也就是了。” 这么多等待审讯的旗人,又是在这样的天气里,因为饥寒和疾病的缘故,每天都会有人死去,少几个人根本就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儿,根本就不会有人在意。 就算是有人在意也不要紧,杨疯子都已经签押了,证明佟五一家三口有功无罪。 杨丰本人的保证,绝对比任何证词都更有用。 随手在那张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纸上签了押,却再也懒得看佟五一眼,而是头也不回的说道:“当初的救命之恩,我已经还了,从此以后,你我之间的恩怨一笔勾销两不相欠!” 以杨疯子的身份,竟然承认了佟五对他的救命之恩,对于一个名动天下的战斗英雄而言,和旗人有任何交集都是一个巨大的污点。如果他矢口否认,就算佟五一家人再怎么说,也毫无作用。 是相信旗人的话,还是相信杨疯子的话,这还用说吗? 只要杨疯子说出一句“我不认识他们”,自然可以免去很多麻烦,保住自己英雄好汉的名声,但他却没有那么做。 有恩就是有恩,有过就是有过,恩怨分明不昧本心,这才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子。 对此,郑头儿愈发的高看他。 “杨家兄弟做的好,老郑我是真真的佩服,男子汉大丈夫恩怨分明。了结了这个事情,也算是还过那佟五的情了,以后再无牵挂……” 救下了佟五伯一家三口,就真的把恩怨情仇一笔勾销了? 只怕未必吧? 佟家祖孙三代三口人,一直都跟在杨疯子的身后,在南海子中穿行而过。 在旗人们充满了战栗和恐惧的目光中,佟五一家人能够被别人带领着离开这里,自然会引来无数羡慕的眼光。 也不知这佟五烧了哪门子高香,竟然可以平安无事的离开这里…… 出了南海子之后,佟五一家三口依旧跟在杨疯子的身后,就好像是他的尾巴一样。 “你们的恩情我已还过了,现如今你们已是自由之身,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为什么还是跟着我?” 年迈体衰的佟五伯没有说话,抱着孩子的佟家大姐哭丧了个脸,很是无奈的说道:“这天下虽大,却已没有了我们的立足之地。若不跟着你,怕是活不过明日……” 在这京畿一带,有数以百万级的汉人,那几百万双仇恨的眼睛喷出的怒吼就是毁灭一切的力量,这个世界已经变成了充满仇恨和杀气的汪洋大海。这一家三口早已被那持续数日的血腥报复吓破了胆子,根本就不敢离开杨疯子。 若是没有了杨疯子的遮蔽,一旦被老百姓们发现了他们,几乎可以百分百的断定,必然会被人们活活打死。 就眼下这个局势,官府根本就懒得过问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儿”。 杨疯子觉得自己已不欠佟家什么情分了,根本懒得再去理会他们,而是自顾自的走在夜色之中,就好像完全没有看到身后的那三个人。 绿柳胡同第一家,那是一处三进的院落,二道门处还残存着当初修建起来的那两座“炮台”。 杨疯子就住在这里,史环等人也住在这儿。 当佟家三口人紧紧跟着杨疯子走进来的时候,曾经参与过“雷霆行动”的人们看到这三个旗人,无不充满了惊讶。本能是想要问点什么,却看到杨疯子神色不善,终于没有开口。 自从进了大门之后,杨疯子就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而是自顾自的推开东厢的房门,迈步走了进去。 佟家三口人也跟着进来了。 屋子里没有点灯,黑的伸手不见五指,四下里一片宁静,只有小女孩寻月抽鼻涕的声音和一声低语:“好黑,我怕……” “嘘,别说话。”佟家大姐似乎是在轻声的安慰着孩子。 过了好半天,杨疯子才吹着了火媒子,点起了一盏油灯。 昏暗的灯火不仅带来了些许光明,还有那么一丝丝的暖意。 衣衫褴褛的佟五伯呆呆的站立着,脸上全都是茫然的神色,佟家大姐紧紧的抱着孩子,孩子的身上还裹着杨疯子的黑棉袄…… 房间里的这四个人,都不说话,气氛沉闷而又压抑,好像凝固了一样。 并没有过多久,沉闷的气氛就被一阵脚步声打破了。 进来的是一个女子,约莫二十挂零的年纪,或者更年轻一点也说不定。因为她没有梳妆,脸色也有点黑,看起来就好像是个最寻常不过的乡野女子。 但杨疯子却下意识的站立起来,他的嗓音已异常沙哑:“环妹子……” 环妹子? 佟五伯和佟家大姐全都下意识的把目光转向了这个女子。 在这个世界上,能被杨疯子成为“环妹子”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史环。 史公遗女,率领义军在江北苦战多年,在十万清兵当中连番血战,被俘之后宁死不降,引得天下英雄奋不顾身,最后把京城闹了一个天翻地覆才终于营救出来,这就是史环。 和杨疯子这条英雄好汉相比,史环的名头更大影响力也更加深远,她这个人本身就是一面旗帜一种精神,宁折不弯的精神。 史环并没有理会杨疯子,她的目光从佟家三口人身上扫过。 史环的目光竟不锐利也没有锋芒,明明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却自有一种强大的力量,让佟五伯和佟家大姐下意识的低下了头,根本就不敢和她的目光相对。至于年纪幼小的小寻月不知畏,用杨疯子的黑棉袄袖口擦了擦鼻涕,笑嘻嘻的看着史环。 “杨大哥,这是怎么回事?” “环妹子,是这样……”杨疯子尽可能用简练的话语说起当初的事情,把高邮湖畔的经历基本诉说清楚。 “原来这一家人救过杨大哥的性命。” “是。” “当初你没有杀了他们,已算是仁至义尽。今日又把他们从南海子那边捞出来,便是再有什么恩情也应该还完了,对得起良心也就是了。为何还要把他们带到这里来?” “若我不带他们来,他们一定会死,救与不救还有什么分别?” 如是不给佟家三口人一个安全的避难所,他们几乎不可能见到明天的太阳,这是事实。 “男子汉大丈夫,有恩有报恩,有仇报仇,这本没有错,小妹素来敬仰杨大哥的风骨。但杨大哥应该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知道,这是督师英灵暂居之地!” 史可法临死之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光复故国的事儿,如今终于光复了大明故都,一定会在这里安放史可法的灵位,让巍巍史公可以看到“王师北定”“收复故国”的盛况。 安放史可法灵位之地,怎么能有旗人的身影? 这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 “环妹子,我错了,我这就把他们带到别的地方去……” 就好像是不认识杨疯子一样,史环呆呆的看着他,过了好半晌子才终于开口:“杨大哥,你还记得先父是怎么死的?” 史可法以身殉了扬州城,死的何等壮烈,天下之人哪个不知哪个不晓? “督师千古,杨丰怎会不记得?” “那你为何……”史环看了看佟家三人,却什么都没有说,而是直接迈步出门,杨疯子赶紧追了出去…… 第四百一十八章 钻空子 当天夜晚,杨疯子离开了绿柳胡同,托人另寻了一处仅有三间正房的小小院落,将佟家三人暂时安置下来。 第二日清晨,杨疯子又专门送来半口袋黄米和一包盐巴,还有一串铜钱,默默的放在门口,自始至终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佟五伯和佟家大姐也没有讲话,只是默默的拿起东西,目光中却充满了感激。 小女孩寻月还裹着他的那件黑面子棉袄,笑嘻嘻的说道:“丰叔丰舅,俺娘说,你是个好人……” 杨疯子想要做出一个和善的笑容,最终也没有能够笑得出来,而是蹲下身子帮小寻月紧了紧那件松松垮垮的棉袄,从怀里摸出一团东西塞到小女孩的手中,用异常沙哑的声音说道:“你们就在这住着,若是有人来捣乱,就拿出这个东西给他们看……” 说完这句话之后,杨疯子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小寻月满是好奇的打开那团东西,才发现那是一团破布,依稀还能辨认出原本的颜色和形状。 这是一块红色的三角形布片,衬在外缘的流苏和镶边儿已经快要掉光了,还有好几处破洞。因为年深日久的缘故,赤红的底色已不那么艳丽,隐隐约约还有几处深褐色,那显然是被鲜血浸染的颜色。 布片的上方刺绣着日月图案,中间书有“大明”二字,下面还有几个模糊难辨的小字儿: “……北……先……遣……” 因为破损的缘故,只剩下这几个字了。 这是一面军旗,扬州军的军旗,是北伐先遣特战小队的军旗。 这面旗帜,在江北之地,在群敌环伺之中,虽几经磨难虽几经血火,却始终屹立不倒。哪怕是在整个北伐先遣小队全军覆没的情形之下,杨疯子依旧把这面旗帜贴身珍藏,早已成为他灵魂的一部分。 佟五伯和佟家大姐都很清楚的知道这面旗帜的意义。 虽然现在的扬州军已经不复存在,成为了大旗军的一部分,虽然北伐先遣小队同样不复存在,但他们的战斗精神却永世长存。 这面小小的三角旗,就是这一家人的护身符,无论是民间的仇怨还是官府的缉捕,都可以用这面旗帜来化解…… 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这就是保命的东西。 佟家大姐赶紧小心翼翼的把这面小小的三角旗折叠的整整齐齐,旁边的佟五伯还在呆呆的看着杨疯子远去的背影,神色之间有些木然,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利用简陋的锅灶熬煮了些稠粥,一家祖孙三代捧着黑瓷碗,喝着滚烫的热粥,终于有了一丝比较踏实的安全感。 这些天来,所经历的一切,就好像是场可怕的噩梦。 汉人的血腥报复就不必说了,现在想起来依旧心有余悸,若不是因为住的比较偏僻,若不是因为及时的躲藏到菜窖里头,一旦被愤怒的人群搜索出来,必然会被活活的撕成碎片。 在那几天的时间当中,就好像是身在地狱,一家人在心惊胆寒的同时,也在不停的喃喃祈祷。他们希望漫天神佛可以保佑,拯救他们的苦难,让他们离开这片灾难的土地。 也不知是不是真的有一个救苦救难的仙佛在冥冥之中保佑着他们,让他们很侥幸的躲过了那场狂暴的灭顶之灾。就在他们以为灾难已经过去终于可以安稳下来的时候,更大的灾难却才刚刚开始。 官府开始有组织有计划的搜捕散落各地的敌人,把他们从躲藏处驱赶出来,在众多差役的“护卫”之下,被送到了南海子那边。 随着时间的推移,南海子的旗人越来越多,很快就聚起了万余之众。 隆冬时节的荒郊野外,冷的滴水成冰,却没有足够的住房,连口粮都少的可怜。时间一天一天过去,被聚集到南海子的人越来越多,灾难也就自然而然的产生了。 饥饿和寒冷,引发了伤寒病的大爆发,在严重缺少医药的情况之下,体弱多病者根本就扛不过去,悲惨的死掉了。 那些活下来的人们,也不过是在苟延残喘罢了,因为他们已安全看不到任何希望。 官府的审讯等于是宣告了灾难的降临。 按照官府的标准,几乎每一个旗人都是有罪的,不少人被直接拉出去砍了头,还有些被判了流放或者是劳役,可想而知必然万分悲惨。能够被官府认为是清白无辜的旗人,虽不敢说绝对没有,但却百中无一。 就是算是被官府认为是无罪的而当场释放,那又能怎样?还不是照样被愤怒的老百姓们活活打死么? 有罪固然是个死,就算是真正清清白白的无辜者,也同样难逃一死。 大雪崩发生的时候,没有哪一片雪花可以置身事外。 每天都有人死去,每个清晨都会有大板车把冻的硬邦邦的尸体拉出去,一车一车的拉到化人场。 面对随时都有可能降临的死亡,他们已经麻木了,但心里始终还存留着一个希望,他们希望可以有奇迹发生。这样的希望虽然虚无缥缈,终究是一种自我安慰的方式。虽然并不能在事实上改变什么,却能让自己在面对死亡之时显得稍微从容一点儿。 在这处小院当中,至少还有热粥吃,至少不必忍受那要命的严寒,更不会担心突然被官府的差人拉出去审讯。 和南海子的饥寒交迫相比,这里简直就是一座天堂,这是杨疯子为他们建造起来的天堂。 吃完了最后一口热粥,佟五伯却还是舍不得放下饭碗,依旧用手感受着黑瓷碗的余温,这种感觉让他很舒服。 “你四大伯、六叔他们……还在挨饿受冻。”佟五伯说:“尤其是你四大伯,早就有咳喘的老毛病,这天寒地冻的时节,怕是撑不了多久……” 虽然一家三口已经被杨疯子救了出来,但佟五伯还在为南海子那边的亲朋好友揪心。 “你四大伯接济过咱们家不少,如今咱们安稳了,不能不顾别人呐。我得想个法子,把他们也救出来……” 就眼下这个局面,能保住这一家三口已经算是老天爷开眼了,如何还有能力去救别人? 当佟五伯把目光投向那面早已折叠整齐的三角小旗之时,佟家大姐稍微愣了一下,旋即伸出手去,赶紧把那面小旗收了起来,有些畏惧的说道:“阿玛,这不行,绝对不行。你不能打这东西的主意,这是咱们的护身符啊……” 这面残破的军旗,就是一家三口最大的生命保障,当然不能让佟五伯拿出去冒险。 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别人救不出来,还会把这一家三口给搭进去。 一想到南海子那边的凄惨情形,佟家大姐就怕了,说什么也不能让老爹拿一家人的护身符出去冒险。 “闺女啊,你也看到了,那些人对杨丰还是很畏惧的,而且他们一点都不在乎几个人的死活。”佟五伯说道:“而且他们已经知道咱们一家对杨丰有救命之恩,我再拿着这旗子过去,想来他们也不会认真的去查,应该可以把你四伯一家,还有你六叔他们一家人全都救回来……” “那也不行,这太冒险了。若是他们稍微一查,就全露馅了,到时候救不出别人,还会把我们陷进去。” “你四伯一家五口,你六叔一家四口人,九条人命啊,九条人命,我能忍心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等死?” 毕竟是至关紧要的亲戚,佟家大姐不说话了…… 当天晚上,佟五伯再次来到了南海子,找到了那个小小的官吏魏长生。 他哆哆嗦嗦的取出那面小小三角旗,极是谦卑的说道:“魏老爷,杨丰杨大爷派我过来领几个人回去,都是良善的百姓,这面棋子是杨丰杨大爷给的信物,您家看看吧……” 对于一个从八品的微末小吏而言,杨疯子绝对就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了,而且这里有数不清的旗人,每天都会有人死去,多几个或者少几个本就是件无所谓的事儿,根本就毫不在意。更何况他知道这佟五一家是杨丰的救命恩人,又有扬州军先遣队的军旗为证,自然也就懒得再去多事,漫不经心的让佟五伯把他那几个亲戚给领走了。 眼看着老父亲把九个亲戚从南海子领了回来,悬在佟家大姐心口的那块石头终于算是落到了实处,赶紧生火做饭,熬煮了一大锅米粥给刚刚脱离了苦海的亲戚们充饥御寒。 能够把这几个亲戚救出来,完全就是在打着杨疯子的旗号在钻空子,本身就已非常侥幸。好在还算是有惊无险,总算是把人给带回来了。 但是这种事情,一旦开了口子,就再也说不住了。 亲戚还有亲戚,亲戚的亲戚还有亲戚,大家都不忍心让亲朋好友继续在那里等死,既然佟家有救人的能力,就应该救出更多的人。 一时间,大人哭孩子闹,苦苦哀求,让佟五伯继续去救人。 明明知道这么做很危险,却实在招架不住众人的苦苦哀求,而且佟五伯本身就有救出更多人的打算…… 于是乎,他一而再再而三的打着杨疯子的幌子,拿着那面旗帜去南海子“捞人”。经他之手救出来的人越来越多,才不过短短六天的时间,这个小小的院落里就塞进来五十多个旗人。 危险在逐渐积累,已都了悬崖边儿上。对于迫在眉睫的威胁,佟五伯不是不知道,他只是还有一丝侥幸心理,希望这一次还能蒙混过关,还可以救更多人出来。并且向前几次那样,暗暗的在心里打定了主意:运气不可能总是关照我,这绝对是最后一次了,救出了这几个人之后,我就再也不冒险了…… 殊不知,这一次却会把一切都葬送掉…… 第四百一十九章 东窗事发 大清国算是彻底完了,朝廷跑了个干净,只剩下这些来不及撤走的旗人,成了战争的牺牲品。 对于南海子那边的旗人来说,饥饿、寒冷和疾病并不是最可怕的东西,真正让他们感到恐惧的则是对于未来的彻底绝望。 每天都在死人,每一天的清晨都会用大板车把冻的硬邦邦的尸体拉出去,那副情形比噩梦还要可怕。然而,比这更可怕的则是那些捕风捉影的谣言。 有人说,对于旗人的最终处置命令已经下来了,到时候会有军队开赴过来杀个鸡犬不留。还有人说会在这里挖出一个大坑,把成千上万的旗人全部坑杀…… 虽然谣言有很多个版本,细节也有很多差别,但最终的结果却大致相同:毁灭,终极的毁灭。 这里的旗人都别想活着走出去。 对于这些可怕的谣言,大多数人们选择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毕竟当初入关的时候屠城之类的事情做过不少,杀死的汉人不可计数。现在人家报复回来,也不过是因果循环而已。 几十万清军都打光了,还在乎多杀些旗人么? 整日里生活在大屠杀的阴影之下,恐惧的气氛比饥寒和疾病更加可怕,但却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等着末日的降临。 在这绝望的情绪当中,也不知什么时候,被圈禁在南海子的这些旗人竟然升腾起了一丝希望,因为他们听到了一个消息,一个让人振奋的消息:有个叫佟五的老旗人,正在不停的往外捞人,而且已经捞出去了很多人。 佟五是谁?他凭什么能把这里的人捞出去?所有的这些问题全都没有答案,但这个消息很快就被证实了。 绝望之中的好消息给很多旗人带来了莫大的希望,他们偷偷的议论着,期待着…… “佟五捞人”的消息,就好像长了翅膀一样不胫而走,迅速传遍每一个角落! 当佟五再次来到这里的时候,随着一声“佟五伯”的呼唤,就好像在地狱里忍受煎熬的冤魂突然看到了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场面顿时失控。 近处的人们已经涌了过来,远处的人们还在朝着这边疯跑,整个人群涌动着,以佟五伯为核心围城一个巨大的圆圈。前面的人们奋力张开双臂,阻拦身后涌动的人群,但后面的人却越来越多…… “五伯,救救我们。” “五爷,说甚么也要救一救我家,我们是正蓝旗的,以前我还见过你哩……” “我还私藏了些金子,只要能把我老婆孩子救出去,全都给了五伯……” 更多的人则的直接跪下来,死死保住佟五伯的腿脚苦苦哀求:“我们大家都知道您家是有门路有关系的,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只要把我的一双儿女救出去就行,给五伯做丫头做奴才那是他们的福分……” 前面的人跪拜下去苦苦哀求,后面的人也紧跟着跪了下去。 “救救我们,千万要救一救啊。” “我死了不要紧,可娃儿们还小哇,总要给条活路。佟五爷行行好,把我家的三个娃儿带出去吧,为奴为婢都行,只要活一条命,来世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佟五爷的大恩大德……” 哀求的声音此起彼伏,嗡嗡作响汇集成一片声浪。 偷偷摸摸的捞几个人出去,这已是佟五伯能力的极限,面对这么多等待救援的人,他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唯恐被这里的官差看到,佟五伯赶紧小声说道:“我想办法,我会想办法多救几个人出去,别这样,快起来,若是被官差看到就全完了……” 好像逃一样从汹涌的人群中挣脱出来,再次找到小吏魏长生: “魏大人……”佟五伯用一个略显夸张的动作举着那面红色的三角小旗:“杨大爷说,还要带几个人出去,名单都在这里了,给魏大人验看……” 小吏魏长生随手接过那份名单,象征性的扫了一眼,不动声色的问道:“既是杨丰杨大爷说的,这个面子自然是要给的。你且在这里等着,我去海子里提人……” “是,麻烦魏大人了。” 这一回,小吏魏长生却没有如前几次那样直接把他交给佟五伯,而是小声的对几个手下叮嘱了几句,然后拿着那份名单,骑上快马火速进城…… 看在杨丰的面子上,私放几个旗人,本就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儿,根本就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但佟五伯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来“捞人”,而且他既无官文又无印信,仅仅只是凭着一面扬州军先遣队的军旗和杨丰的个人名号,这就值得怀疑了。 就算魏长生再怎么玩忽职守,也能察觉到其中的猫腻了,只是看在杨丰这二字的面子上,不想真的去追查罢了。 想不到的是,佟五竟然又来领人了,而且要一次性带走十几个人。 已经明显意识到不对头的魏长生果断采取行动,先让佟五伯在原地等候,自己则拿上名单去找自己的顶头上司,准备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魏长生问过了自己的顶头上司,他的顶头上司又问过了更高一级的上司,就这样一级挨着一级的请示下去,谁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这样,这件事最终还是落到了莫田基手中 作为中路军的总指挥,这样的小事原本不值得惊动他,但毕竟牵扯到了杨疯子,等于是牵扯到了史环,所以莫田基非常慎重,并没有当场给出任何答复,而是亲自去找史环本人核实此事。 只要史环承认了这个事儿,别说是区区几个微不足道的旗人,就算是再大十倍百倍的事情,这个面子也得给。 对于史环,莫田基相当的客气,用非常委婉的语气说明了来意:“南海子那边的旗人,良莠不齐,审判事宜恐还需要些时日。史小姐在江北苦战多年,和旗人有些渊源也不是多么稀奇的事儿,只要列个名单出来,我这就下令放人……” 听了这句话,史环当场了愣住了,脸色瞬间涨的通红:“莫指挥你在说些甚么?我与旗人有不共戴天难同日月的血海深仇,怎会有甚么渊源?我只恨他们不死,放人之事从何说起?” 看来,史环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事儿。 想想也是这个样子,作为史可法的遗女,怎么可能做出拯救旗人的事情来? “贵属杨丰从南海子那边往外领人,史小姐知道么?” “有这事儿。”史环很痛快的说道:“当年江北血战,那三个旗人对杨大哥有过救命之恩。杨大哥为了报恩,已把那一家三口领了出来。这事儿我是知道的……” 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正是男子汉大丈夫的磊落行径,对于莫田基这个中路总指挥而言,这完全就是件不值一提的小事儿。但史环的说法却和事实严重不符:“杨丰只领出来三个人?史小姐确定吗?” “我亲眼所见。” “这就不对了,”莫田基面带微笑的说道:“据办事的差人来报,杨丰总计分六次从南海子那边领出去五十多人,这一次又要带十几个人出去……” “这不可能。”史环说道:“近日来,杨大哥始终在我左右,从未外出过,怎会几次三番的到那边去领人?此事必有蹊跷,莫指挥一定要严查……” 莫田基之所以亲自来拜访史环,就是为了验证此事。如果说史环知道这个事儿,莫田基根本就不会多问一个字,不就是几十个旗人么?无足轻重的小事,这个面子是一定要给的。 但史环却矢口否认了这个事情,微不足道的小事顿时就成了惊天大案。 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捞人,打着扬州军的旗号欺诈大旗军,这事必然要追查到底绝不姑息。 “我会问问杨大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用,不用,”莫田基笑道:“我相信杨丰一定不知情,必然是有人打着他的幌子胡作非为,我马上派人去查。打着英雄的旗号救旗人,这是在杨丰杨兄弟脸上抹黑呢,查个水落石出之后一定会还杨兄弟一个清白……告辞,告辞……” “莫指挥请留步。”史环说道:“若是莫指挥信得过,就把此事交给我。” “史家妹子这是说的什么话?你我之间便是比嫡亲的兄妹还要亲近三分,还说甚么信得过信不过的?回头我派些人手过来,供史家妹子调遣也就是了……” “不用,”史环说道:“既然这事是杨大哥引出来的,我就不能置身事外,一定会查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也好给莫指挥一个交代。” “什么交代不交代的,谈不上,不就是几十人旗人么?多大点事儿啊?既然史家妹子要查,那我就不查手了。”就好像刚刚想起什么似的,莫田基笑着说道:“光顾着说话了,差点把正事给忘了,这次光复故都,偶得了几株好货,找懂行的人看了看,说是上百年的老山参,我着身子骨也用不着,听说老夫人和太夫人身体欠佳,专门送过来找机会捎到扬州去……” 对于莫田基来说,那几十个旗人的生死真心不值一提,反而是把新近得到的那几株老山参送给史环才算是正事儿。 “多谢莫指挥了。” “自己人,谢啥呀,哈哈……” 第四百二十章 报以涌泉 前几次来“捞人”的时候,总是顺顺当当,很快就能把人带出去,但是这一次……足足等到了天色擦黑,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佟五伯越来越揪心了。 他已经本能的意识到出事了,肯定是出事了,要不然不会耽误这么长时间。 这种事情其实很容易查出来,只要稍微核对一下,后者是仔细确认,就能够得出真相。一想到东窗事发的严重后果,佟五伯就忍不住的打了个寒战。 一旦被查出来,就是万劫不复的灭顶之灾啊。 到时候就不要说往外捞人,只怕已经捞出去的那些人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等的时间越久,佟五伯就越担心,他已经后悔了。后悔自己不应该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来冒险,哪怕是稍微有那么一丁点儿的闪失,后果不堪设想啊…… 一想到自己的女儿和外孙女,还有那几十个已经捞出去的人,佟五伯就有种脊背生寒的惊悚感受。 眼看着天色已经黑了,却还是看不到效力魏长生的身影,佟五伯的心揪的更紧了…… 这个季节本就是夜长而昼短,一直到了亥时中刻前后,小吏魏长生才晃晃悠悠的出现在佟五伯面前。 “你怎还在这里?” “我……”听了这句话,佟五伯那个已经悬到了嗓子眼的心才终于落到了实处,但他的嗓音却显得异常古怪,沙哑而又生涩:“没有魏大人的命令,小人不敢离开,只能在这儿等……” “知道就怕就好。”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之后,小吏魏长生说道:“我已知会过下面的看守,你去领人吧。只是让你等了这么许久,真的不会意思呢。” 只要是还没有东窗事发,只要能把人捞出去,哪里还敢在意等候时间的长短? “小人代杨大爷谢过魏大人了。” “也就是看杨大爷的面子,要不然的话,哼……”重重的哼了一声之后,小吏魏长生说道:“赶紧去领人吧,别耽搁着了。” “是!” 因为魏长生已经打过了招呼,并没有用多少时间,佟五伯就顺顺利利的把名单上的那十几个人领了出来。 这深更半夜的,还能一下子领走十几个人,其他那些在绝望中挣扎的旗人们愈发认定佟五伯就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再次将他团团围住,不住的哀求着…… 虽然真的很想把更多的人捞出去,但佟五伯很清楚的知道那根本就不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而且今天他真的怕了,已经打定主意再也不会冒险做这样的事儿。 硬起心肠推开那些饥寒交迫的绝望之人,带着那十几个“幸运儿”急匆匆的出了南海子…… 又一次顺顺当当的捞出了十几个人,佟五伯简直成了众人心目当中的大救星。刚刚从南海子那边出来的这十几个人对佟五伯无比感激,不住的跪拜。 就好像前几次一样,人们又一次把更大的希望寄托在“大救星”的身上,希望他能救出更多的人来。 但是这一次,佟五伯却言辞拒绝了:“这一次能把你们十几人捞出去,已是天大的侥幸,再也不可去冒险。一个弄不好,就是万劫不复的场面。” “再者说了,这里已有六七十口子人,养不起了……” 这些旗人,虽然丢了财产,但却是事先私藏了不少的金银细软,想方设法总能找一部分回来,倒也不至于真的饿死。但眼下这个形势,旗人购买大量的米粮本就容易让人起疑,更重要的是,今天的事情让佟五伯真的怕了。 虽然最终还是顺顺利利的把人捞了出来,但是整整一个白天的等待让他本能的嗅到了一丝毫危险的气息,再也不敢去捞人了。 能救出好几十号人,已经是天大的功德,他再也不敢冒险了。 奈何众人还是对他期望太深,不住的苦苦哀求,就在这个时候,外面猛然传来一阵阵急促的砸门之声。 这深更半夜的,突然有人砸门,而且弄出的动静很大,登时就把这几十号早就成了惊弓之鸟的旗人给吓了个半死,一个个噤若寒蝉再也不敢出声,房间里顿时安静下来。 佟五伯还算是比较镇定,一边让众人躲藏在暗影之中,一边取出那面用来保命的红色三角战旗,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把大门打开了一道小小的缝隙。 外面站着七八个人,一个个打着火把手持明晃晃的刀枪,一看就知道来者不善。 还不等佟五伯开口,对方就先开口说话了:“佟五?” “正是小人。” “你是旗人?” “小人……”佟五赶紧取出那面旗帜,慌慌张张的展开了:“小人虽是旗人,但却清清白白,有杨丰杨大爷可以证明,这是杨大爷给是信物……” 那人接过红色的三角小旗,仔仔细细的看了好几遍,在佟五伯万分惊惧的目光中微微点了点头:“是咱们的旗,东西是真的。” 听了这话,佟五伯终于暗暗的送了一口气,正要伸手把那面护身符讨要回来的时候,那人却小心翼翼的三角小旗折叠的整整齐齐揣进了贴身处。 “大爷,这面旗子……是小人之物。” “放屁!”那人陡然就暴怒起来,抬手一拳就把佟五伯打了个趔趄:“这是我们扬州军特战先遣队的战旗,甚么时候成了你的?” 佟五伯刚要开口分辨,一柄明晃晃的钢刀已经指定了他的脑袋,那人顺势一脚拆开大门,高声呐喊着:“搜!” 七八个人冲进院子里。 小小的院落之中,肯定藏不住几十号人。 躲藏在这里的旗人们很快就被发现了,一个一个的被揪了出来。场面顿时一片大乱,仿佛汤浇蚁穴火烧蜂房一般,纷纷四下逃窜。 就在这个时候,从墙上猛然射出一轮箭矢,黑夜之中看不分明,只听到一阵阵凄厉的惨叫之声。 片刻之后,四周的院墙之上已经出现了许许多多的身影,四下还有密密麻麻的脚步声。很显然,这里早已被团团围住,连一只老鼠都跑不出去。 一支又一支的火把打了出来,残存的几十个旗人早已吓的魂不附体,一个个被押到了院子里。 雀跃的火光之中,佟五伯看到了一个女子,比自己的女儿似乎还要年轻一些,虽谈不上俊美,却自有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气势。 这个女子佟五伯需是认识的:史环。 “擒活口四十九人,射杀十三人,后院还有几个伤者……” 听了手下兄弟的报告,史环只是不动声色的“嗯”了一声,表示已经知道了。 她接过手下的弟兄递上来的那面红色小旗,仔仔细细的看了看,然后来到佟五伯面前,语气一点都不凌厉,神态之中亦无丝毫凶残狠恶,很平静的问道:“你应该知道我是谁吧?” “小人知道,小人知道。” “这面旗子是哪里来的?” “是杨丰杨大爷给的……” “胡说八道……”神态平静的史环登时勃然大怒:“这面战旗乃我先遣军之军魂,杨大哥视若生命一般,怎会给了你?定然是你们从杨大哥身上偷盗而来,是不是?” “不是啊,真是杨丰杨大爷……” “还敢胡说!”喝骂声中,一棒子扫在佟五伯的腰上,瞬间扑倒在地,额头撞上了硬邦邦的地面,顿时满脸是血。 “我再你一遍,这旗子是不是你从杨大哥处偷盗出来?” 摇摇晃晃的站立起来,望着史环的眼睛,佟五伯忽然就明白过来,赶紧说道:“是,是,是小人趁杨大爷不备偷窃来的……” “杨大哥把你们一家子救了出来,本是一番好意,你们却偷盗他的旗子,真是连畜生都不如了。要我说,杨大哥就不该心软,就不该救这个狗鞑子……” 那人越说越气,忍不住要抡起了大棒子做势欲打。 史环却摆了摆手,阻止了他:“你们这一家子都是我杨大哥救出来的,是也不是?” “是。” “当初你们救过他的性命,现如今他救了你们一家人,欠下人情应该也还清了吧?” “还清了。” 对于佟五伯打着杨丰的幌子捞人这件事儿,史环自始至终都没有提起过。其实她和莫田基的心思几乎是一样的,根本就不在乎这些人的死活,只是单纯的想把杨丰“摘出来”,免得杨疯子和此事扯上任何关系。 “既然人情已经还了,那就各不相欠。是你自己不知珍惜,还想着让更多旗人逃脱惩罚,此事需怪不得我那杨大哥吧?” “是,怪不得杨大爷。”满脸是血的佟五伯早已心如死灰,面色凄苦的说道:“杨大爷本给了我们一条活路,是我自己不知足,谁也怪不得。” “好,”史环说道:“大家都听清楚了吧,此事与杨大哥再无任何关系,我们也撒手不管了。应该如何惩治他们,自然有官法可依。将他们送往官衙,应该如何处置那就是官府的事情了……” 原本在南海子的时候,就已是凄惨万分的等死,现如今打着杨疯子的旗号欺瞒诓骗官府,更是罪加一等,一送到官衙之内,必然会马上就被砍下脑袋以儆效尤。 剩下的这几十个旗人纷纷趴伏在地上,大声讨饶,史环看了看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和妇女孩童,神态之间却异常平静:“你们这些人,多是老幼妇孺,按说我本不该把你们逼上绝路,奈何是你们自作孽。当初清兵入关的时候,整村整村的杀人,屠城的事也不是没有做过。我族多少老幼妇孺惨死于屠刀之下,何曾有人怜悯过他们?” “若是当初清兵仅仅只是在战场上争锋,而没有屠孽百姓,没有欺凌天下的汉人,说什么我也会救你们一救。但你们做的孽太多了,这血海深仇不是几句讨饶的话语就能揭过去的。就算我是有心饶恕你们,苍天也不会饶恕。” 当初的旗人若是少作孽少杀人,仅仅只是在战场上争个生死胜负,也就不会有今日的凄惨景象了。奈何世间从无后悔药,既然大错已经铸成,那就说什么都完了。 “你们这些旗人的身上衣裳口中食,全都沾着汉家儿女的血,”平静的语调突然变得高亢起来:“饶恕不得!” “我恨不能手刃尔等,但我是人,不是畜生,不能做下那滥杀无辜的恶行。”史环转过身去再也不看他们一眼,而是用力的摆了摆手:“福祸生死都是咎由自取,将这些人送交官府处置吧!” 众人回答的声音分外响亮:“是!” 血债血偿,就是最简单的道理。 所有的人全都被集中到了前院,推推搡搡和低沉的喝骂声中,史环等人要把佟五伯他们押送到官府里去。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身影从迈步进门:“饶过他们吧,环妹子,就看我的面子,再饶过他们这一回……” 是杨疯子。 杨疯子的脑袋上还冒着腾腾的热汗,显然是一路奔跑过来的。 杨疯子的腿脚本就是战斗中受过伤,一路狂奔之下,早已吁吁的喘不过气来,痛苦的弯着腰身双手扶着膝盖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就……就看我的面子吧,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杨大哥!”史环走过去,小声对他说道:“此事我已经料理干净,和杨大哥你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对,杨大哥,环妹子都已办妥了,你就别管啦。” “我也不想管。”杨疯子抬手抹去额头的细汗,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此时把他们送去官衙,他们必死无疑。毕竟他们救过我,好歹我也的全了他们的性命。大丈夫最讲究恩怨分明,我不能看着他们去死……” 史环的眉头微微一皱,盯着杨疯子看了好半天,才终于说道:“好,既然杨大哥这么说了,那就再依你一次,将佟五一家三口留下,其他人等送去官衙……” 这已是第二次拯救佟五一家三口人了,就算是秉承着“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的传统,也算是还清了当初的恩情。 佟五伯稍微呆了一下,赶紧跪拜下去,磕头如同鸡啄碎米:“多谢杨大爷全我一家性命,多谢杨大爷……” 佟家大姐也跟着跪了下去,使劲按住小寻月的脑袋:“快给杨大爷磕头,快磕头。” 小女孩寻月一边磕头一边用清脆脆的童声说道:“谢谢丰叔,谢谢丰舅,我给你磕头了……” 第四百二十一章 疯子发疯 只有这些被佟五伯捞出来的旗人,才知道真正的救星是谁。 眼前的这个杨疯子才是货真价实的大救星,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而佟五伯只不过是打了他的幌子而已。 只因为杨疯子的一句话,佟五伯一家人就第二次获救,足以证明杨疯子的实力。 一时间,众人纷纷跪拜,大声哭嚎着:“杨大爷救命啊,千万救我等一救。” “我等永远铭记杨大爷的恩地,下辈子做牛做马也是要报答杨大爷的。” “救命啊,杨大爷救命……” 大人哭孩子闹,声嘶力竭的求救声中,人们纷纷磕头,乌青的脑门儿用力的撞击着硬邦邦的地面,几下就磕出了血,却不敢停下,反而更加疯狂的磕头求饶。 “带走!” 随着史环的一声呼喊,众人齐齐上前,拽起这些人就往外拖…… “杨大爷,救命啊!”一个披头散发的旗人女子拼命的拽住门框,死也不肯松手,用凄厉的声音大叫着:“杨大爷救我,我不想死啊……” 杨疯子什么话都没有说,而是扭过头去不再看她。 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那女子好像发了疯一样的挣脱了众人的拉扯,跑过来跪倒在杨疯子的脚下,死死的抱住他的小腿儿,就好像即将淹死的溺水之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声嘶力竭的疯狂呼喊:“救我啊杨大爷,我才十七岁,我不想死啊……” 杨疯子低头看了她一眼,目光流露出一丝不忍之色…… “蛮夷之辈,最是畏威而不怀德。他们屠我兄弟辱我姊妹,定要十倍百倍的讨还这笔血债!”史环的脸色依旧平静,平视着杨疯子的双眸,意味深长的说道:“杨大哥还记得这句话吗?” “记得,这就是当初我对你说过的。” “好,杨大哥果然还是当初的杨大哥!”史环说道:“依旧是我扬州军的精锐,是我先遣小队共同的杨大哥,来人,押他们走……” 上来两个人用力拖拽那个女人,女人却死死的抱着杨疯子的小腿再也不肯松手。 哭喊声中,杨疯子的嘴皮儿动了几下,却最终没有开口说话,而是昂首向天,看似是在仰望漫天星斗,其实他早已闭上了双眼。 “救我呀杨大爷……” 凄厉的呼喊声中,杨疯子猛然睁开双眼,一把将那旗人女子拉了起来,双眸之中已隐隐浮现出一抹水光:“环妹子,你就再给一个脸,给我点面子,饶过他们这些人吧,好不好?” 杨疯子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让史环深感震惊,她呆呆的看着杨疯子,那种眼神儿就好像看着一个陌生人:“杨大哥,你在说些甚么?” “我说,让你饶恕了他们。” “凭甚么?”史环的眼睛睁的很大,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姿势,但却自有一种凛然的威势:“他们何曾饶过别人?杨大哥,你千万不要被他们的可怜相给骗过去了。若是他们一朝得势,必然还会杀我弟兄辱我姊妹,这样的事情还少么?你全都忘记了?” “我没有忘,那全都是禽兽不如的恶行,我永远都忘不了。我只是觉得,咱们这么做和他们有什么分别?” “血债血偿,有错吗?” “当然没有错,但我还是希望环妹子能看在我的面子上,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若是我不给呢?”史环的目光在黑暗中亮闪闪的,但却万分坚定绝对不容置疑:“若我一定要他们死,杨大哥是不是就要强行阻止我了?好哇,那也简单很呢。”史环猛然抽出一把短剑,双手持着剑尖,将剑柄朝向了杨疯子:“擒贼先擒王,这还是杨大哥教我的呢。若你铁了心的要和我作对,那就拿起这把剑,将剑横在我的颈项之间,救他们走吧。” 杨疯子用力的摇着头,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就好像那柄短剑散发着某种不祥的气息:“我杨丰这一辈子,永不可能强要环妹子做什么事情,万万没有这种可能……” 当初在高邮湖的时候,为了掩护史环撤退,杨疯子浴血奋战,故意吸引大量清兵追击。史环失陷被俘之后,他又追杀三千里,经历了无数次出生入死的血战,怎么可能把“擒贼先擒王”的那一套用在史环的身上呢? 他宁可自己死了,也绝对不会强迫史环做任何事情,关于这一点,所有人都很清楚的知道。 “我只是希望环妹子你能放过这些人,就再放他们最后一次。若环妹子不肯,我也没有别的法子。”杨疯子慢慢的从贴身出掏出一把同样款式的短剑,倒转剑柄将剑刃横在自己的颈项之间:“若是环妹子执意送他们去死,需得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 “你……”史环的手抖的很厉害,下意识的上前一步,却又很小心的退了回来:“杨大哥,你先把剑放下……” “环妹子,我是什么样的脾气你最清楚了。从我口中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 “你这是逼我!” “我知道这么做不对,但我实在没有别的法子了,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只求环妹你大发慈悲,放过他们吧。”杨疯子的手同样抖的很厉害,锋锐的剑刃在剧烈的抖动中已在他的颈项之下划出一条红线,细细的血线顺着脖子慢慢的流淌下来。 “杨哥,你这是做甚?怎能这样逼迫环妹子?为了几个狗鞑子,不值当得……” 当几个扬州军的士兵试图上前劝解之时,杨疯子却很警惕的大吼一声:“后退,都退出这里,要不然我就是一剑划下去……” 谁也没有想到,杨疯子竟然会有这样的举动,一时间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全都下意识的把目光转向了史环! 史环最清楚杨疯子的性情脾气,知道在这个时候绝对不能来硬的。要不然的话,这几十个旗人的生死是小,若是真的误伤了杨疯子的性命,那就太不值得了。 “杨大哥,我不逼你,但我希望你好好的想一想,想想自己在做什么?”史环说道:“这里全都是咱们的自家兄弟,连一个外人都没有。只要杨大哥放下了剑,我就只当这件事从来都没有发生过,咱们还是生死与共的好兄弟……” 杨疯子依旧把短剑横在颈项之间,完全就是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 “杨大哥,你想想先父是怎么死的?你想想我们的兄弟,有多少兄弟战死江北?我知道杨大哥是心存忠义的大英雄,只是一时想不开……” 如果仅仅只是杨疯子护着这些个“罪该万死”的旗人,就把他说成是汉奸卖国贼,别说史环等人不相信,恐怕全天下都不会相信。 当初,为了营救史环,杨疯子连命都不顾了,这能是汉奸能是卖国贼吗? 肯定是他一时糊涂了,或者是受了狗鞑子的蛊惑,才会失去理智做出这样的举动。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要给他一点时间,让他好好的想想,相信他一定能够想的通。到时候大家还是好兄弟,他杨疯子还是大英雄。 “走,退出去,退出这个院子!”就好像是真的疯了一样,杨疯子咆哮着:“不想让我死的话,就全都退出去,快……” “杨大哥,你再好好的想一想,我们大家会一直等着你,直到你想通为止……” “退出去……” 史环摆了摆手,众人纷纷退了出去。 佟五伯赶紧快步上前,将院门死死的闩上了。 史环的声音已经传了过来:“封锁四周的街道,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出入。” “今天晚上的事儿,关系到杨大哥的名声,谁也不许说出去。” “若是有鞑子想要私逃,只要出了院墙,格杀勿论。” “调集人手,守在这里,一直等着,直到杨大哥想通为止。” 杨疯子依旧保持着横剑的姿势,就好像是尊雕塑般一动不动,过了好半天才终于放下了那柄短剑,整个人好像虚弱了一样软软的瘫倒了下去。 “杨大爷!”低呼声中,那个女子赶紧将他搀扶住了,早已哭的泪流满面:“多谢杨大爷的救命之恩,我永远都忘不了……” 刚刚救下她的杨疯子似乎真的疯了,一把将那个旗人少女远远的推开,声嘶力竭的大吼着:“滚,滚开……” 那女子踉跄着栽倒在地,呆呆的看着杨疯子,不知到底应该怎么做才好? 杨疯子的眼神空洞的可怕,就好像是什么都看不见似的,给人一种呆滞木讷的感觉,就好像他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而是一个没有生命没有灵魂的傀儡。 过了好半天,杨疯子才终于缓过神儿来,呆呆的看着那个旗人女子,似乎想要开口说点什么,整个人却好像失去了所有的力量似的,软软的倒了下去。 “杨大爷!”佟五伯赶紧抢过去,将虚弱一般的杨疯子揽在怀里,才发现杨疯子已经全身瘫软,好似完全不受力了。 佟五伯不顾一切的大喊着:“急火攻心,这是急火攻心,还愣着做甚?等死不成?快抬杨大爷进屋……” 众人纷纷上前,七手八脚的抬起了杨疯子,小心翼翼的的把他抬上了火炕。 “生火,赶紧生火,可千万别冻着了……” “五伯,咱们已没有柴火了……” “拆房子,拆门窗,只要是能烧起来的,立刻拆下来,快……” 第四百二十二章 神的诞生 不知是因为急火攻心还是情绪太过激动的缘故,杨疯子病倒了。 第一天他还能勉强站起来走动,似乎并没有什么大碍,但他却总是发呆,而且脾气很坏,总是厉声喝骂那些伺候他的旗人。到了第二日深刻,情形突然急转直下,在发了一会儿呆之后,杨疯子突然直挺挺的摔倒在地,可把众人给吓坏了,赶紧七手八脚的把他抬到火炕上去。 到了第三条清晨,杨疯子还在昏迷当中没有醒来。他的身体偶尔会无意识的剧烈痉挛,好像很冷的样子,身体却滚烫如火,两颊红的吓人,嘴唇都已经干裂了。 众人不敢走出这个小小的院落,也就无从寻医找药,除了在悉心照料的同时蘸着温水涂抹他那干裂的嘴唇之外,唯一能够做到的事情就是祈祷了。 “天神在上,请降下神的垂怜,救一救杨大爷吧。” “我愿用我的阳寿来换杨大爷的平安,只求天神能听到我们的声音。” 女真人发源于靺鞨一族,他们笃信萨满教和原始的图腾崇拜,关于这个民族的起源,和绝大多数民族一样,有一个美丽的传说,而这传说和汉族的起源——女娲造人基本大同小异: 早在天地诞生之前,世间一片混沌,有一个伟大的天神开创了天地,创造了日月星辰和山川河流,又制造出了所有的飞禽走兽和花鸟鱼虫,然后用木头和泥土仿照自己的样子创造了人类。这位天神睡去之后,从他的身体里飞出来三位女神,这三位女神分别代表生存、毁灭和时间,在这三位女神之下,又有很多五花八门的神灵…… 这样的民族起源故事显得太过于粗糙,而且严重不成体系,但却和绝大多数民族起源故事基本相同,代表了那个时代淳朴而又原始的信仰。 伊勒佳——就是杨疯子救下来的那个十七岁的旗人女子,一边虔诚的喃喃祈祷着,一边看着火炕上的杨疯子,小声对身边的人们说道:“你们知道吗?已经连续两次了,每天晚上我都会梦到阿布卡,阿布卡从天上来到了这里,阿布卡说一定会拯救我们,让我们没有饥寒没有灾难……” 伊勒佳口中所说的“阿布卡”就是太阳神的意思,有时候也特指太阳。在女真人的信仰当中,太阳神有好几个之多,分别代表不同时间段的太阳,比如说叫做阿姆赫的太阳神就是一位慈祥的老妇人形象,她代表着夕阳。而代表正午骄阳的沃勒多则是一为脾气暴躁的中年大汉,而她说的“阿布卡”则代表着冉冉升起的朝阳,翻译成准确的汉名字就是曙光之神,也绝大多数情况下,阿布卡这三个字就是特指清晨的曙光。 “阿布卡?” “阿布卡!” 众人下意识的抬起头来,看着火炕上的杨疯子。 早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在他的身上,被窗棂分割成为一个个整齐的几何图案。 不知是心理作用的影响,还是某种神秘力量使然,人们的心中竟然升腾起一个虽然荒诞但却可以起到极大心理安慰的念头:阿布卡真的降临了! 十七岁的少女伊勒佳下意识的朝着火炕跪拜下去,早已泪流满面:“阿布卡来了,阿布卡从天上来救我们了,阿布卡,阿布卡……” 杨疯子本是仇敌,死在他手中的清兵也不知道有多少,却因为机缘巧合的缘故救下了佟五伯一家人,这本身就有点“冥冥之中自有天定”的神秘气息。那天晚上,他又突然和史环以及生死与共的兄弟们反目,就是为了救下这几十个旗人,这种事情根本无法用常理来解释,只能习惯性的认为是神灵的力量发挥了作用。 既然伟大的阿布卡已经给伊勒佳托梦了,而伊勒佳恰恰就是杨疯子亲手拯救出来的,整个事件严丝合缝,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阿布卡显灵了! 在巨大的灭顶之灾面前,在强大的心理压力之下,人们会习惯于相信鬼神之说,希望神灵可以展现奇迹摆脱灾难实现救赎。 于是乎,一尊现世的神灵就这样诞生了。 在晨曦的照耀之下,几十个旗人满脸都是庄严神圣的表情,纷纷站立起来,象他们的祖先那样在火炕之前跳起了古来而又原始的舞蹈,用缓慢低沉而又整齐划一的声音低声吟唱着古老的歌谣: “阿布卡来了!” “我们就暖和了!” “阿布卡驱散了黑夜和寒冷!” “阿布卡会把我们带到温暖的林间草地上,那是水草丰美的圣地,是没有灾祸的神之天堂……” 或许,冥冥之中真的有什么伟大而又神秘的力量,也可能完全就是一种巧合,昏迷了一天一夜的杨疯子竟然在这个时候幽幽醒转过来。 “阿布卡显灵了。” “阿布卡醒了!” 在一片欢呼声中,众人纷纷上前。 杨疯子根本就不知道“阿布卡”是什么鬼,刚刚醒来的他还有点迷糊,脑袋里好像埋进了一根针,疼的非常尖锐,就好像是喝多了烈酒之后的那种宿醉感。 看着满面狂喜表情的旗人们,他稍微愣了一下,过了一小会儿才终于想起自己在哪儿,想起不久之前发生过的那些事情。 对于这些旗人,杨疯子的情感非常复杂。 不知是出于怜悯,还是其他什么缘故,他确实不希望把数量庞大的旗人全都折磨致死,或许这是他内心深处的一道底线,所以才会出手相救。但要是活因此就让人喜爱这些人,却是万万做不到的。 他很厌恶这些人,厌恶之中还带着明显的敌意。 “滚——”杨疯子的脾气依旧很坏。 这一声低沉的吼叫,似乎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让他再次无力的躺倒下去。 众人下意识的想要过去扶他起身,却有担心他再次发火儿,一个个怯怯的始终不敢上前。 小寻月捧着一碗热粥,小心翼翼的走过来:“丰叔丰舅,你吃粥……” 杨疯子想要再度发火,看到小女孩那稚嫩的脸庞,终于还是忍下来了,无力的摇了摇头:“我吃不下,你吃吧。” 小寻月舔了舔嘴唇,最终还是没有舍得吃下那碗粥。 这里还有几十号人,但粮食已经所剩无几,谁也舍不得吃,更不敢吃,宁可饿着肚皮也要把那点少的可怜的黄米留下来,那是准备给杨疯子吃的。 若是杨疯子有什么三长两短,这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谁也别想看到明天的太阳。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只有不顾一切的保住了杨疯子,就算是保住了所有人。 杨疯子挣扎站立起来,有两个旗人试图上前搀扶,却被他很用一个很生硬的动作推开了,因为身体虚脱的缘故,这个动作险些让他当场栽倒。 杨疯子打开了房门,冷冽的空气呼的一下子灌了进来,让他产生了一种天旋地转的眩晕感。 初升的朝阳照射过来,只能看清楚一个闪耀着金光的人体剪影,愈发显得神圣庄严。 摇摇晃晃的走出房门,身后跟着一大群旗人。 费了一番力气,才打开大门的门闩…… “阿布卡……” “杨大爷……不要离开我们,不要离开我们!” 杨疯子回头看了看众人,什么话都没有说,而是直接迈步出门 门前的大街上,早已堵的如墙似壁,站满了看热闹的人群。 杨疯子刚一露头,马上就传来一阵阵山呼海啸般的浪潮:“杨大哥出来了。” “杨大爷出来了。” “我就知道杨大爷一定会想明白。” “那是自然的,杨大爷是何等的英雄好汉,怎么会护着狗鞑子?只是被鞑子的可怜相一时蒙蔽住了而已,终究还是想明白了。” 十来个穿着皂衣的官差飞步跑过来,抢人一般架起杨疯子就跑…… “杨爷,小人奉命在此值守,已等杨爷两天了。”说话的这个人穿着从七品的官服,看样子是这群人当中的头目。 “你奉了谁的命令?” “当然是府衙的命令。” “环妹子不在这里么?” “杨爷说笑了,小人职位卑微,哪有资格直接领史小姐的命令?” “你街道的命令是什么?” “若是杨爷出来,就护送杨爷的周全。” “就这一句话?没有别的命令了吗?” “还有一道补充命令,只要杨爷出来了,我们就杀进去……” “哦,原来是这样!”杨疯子没有再说什么,而是转过身子,摇摇晃晃的朝着小院走了回去。 进门之后,顺势上了门闩。 谁也没有想到,已经从小院里走出来的杨疯子竟然又走了回去,在一片瞠目结舌的表情之中,人们开始交头接耳的议论起来…… 在这个小小的院落之中,欢呼声已经响起。 “我早就说过,阿布卡不会离开我们,我早说过,”就好像是得到了保证似的,那个叫做伊勒佳的十七岁旗人少女满面欢喜的诉说着:“现在你们相信了吧,伟大的阿布卡不会抛弃我们,阿布卡与我们同在!” 与此同时,远处传来更大的欢呼声。 李吴山李大帅终于进城了。 按照李大帅本人的意思,原本不想搞所谓的入城仪式,而是要尽可能的低调,尽可能的一切从简。但是,收复北地光复故都这么重大的事儿,就算是再怎么低调也低调不起来。 在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中,李大帅只能被动的享受着老百姓们的欢呼,看着“箪壶食浆”“以迎王师”的热闹场面。 在经历了甲申国变崇祯殉国之后,再经历了清廷定鼎之后,原本就是出自京畿一带的李大帅又带着他的大旗军杀了回来,意义何等重大。 就算是说成再造煌煌大明,也不算是夸张了。 驱逐鞑虏恢复中华,此为天功,自然士气高涨万民归附。 从李大帅正式进城的那一刻开始,就代表着战争已基本结束,剩下的不过是扫尾而已:山西的豪格已经朝着西北方向撤退了。在连续经历了两场惨败之后,吴三桂带着他的残兵败将一路后退,从古北口一带撤退到了长城以北。只要李大帅一声令下,大旗军的雄兵健卒就可以追上去剿灭他们,只不过这需要花费一些时间而已。 现如今的李大帅手握十万大军,虽然绝大多数都是战斗力低下的新附军,但大旗军的辉煌战绩就摆在这里,绝对是北地最为强大的力量。 从大旗军民团建立的那一刻开始,至今已历九个年头,在八年多一点的时间里从几百个民兵成长为一个庞大的大旗军体系。南征北战东挡西杀,无数士卒奋勇作战,抛头颅撒热血,多少义士战死沙场多少忠魂埋骨他乡,才终于光复了煌煌大明。 这一番英雄伟业真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大明第一战神实至名归。 在几乎所有人的心目当中,李吴山本人就已经被严重神话了,俨然就是关云长岳武穆一般的存在,有很多人甚至信誓旦旦的说着“李大帅就是精忠岳武穆转世投胎”的话语,偏偏这种子虚乌有虚无缥缈的传说还大有市场…… 经历了短暂而又热闹的“入城仪式”之后,李吴山就把他手下的那些心腹营官们甩开了,由着他们继续享受百姓的欢呼,极大的满足了他们的虚荣心,自己则躲起了清净…… 收复故土光复故都,仅仅只是一个阶段性的胜利,还有的忙呢。 西路军和中路军在京城会师,作为大旗军灵魂的李吴山和高起潜这个名义上的二把手则忙的不可开交。 民政二务本就不是李吴山的专长,而且他缺乏足够的耐心,好在高起潜等人还算是把好手,一切都处理的井井有条。 在光复故都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重新收敛大行崇祯皇帝和周中宫的遗骨,以帝王之礼重新安葬,而且场面一定要隆重,规格一定要最高。根据最初步的估算,光是这场葬礼就至少需要两三百万两银子,或者会更多。 在这个事情上,素来“吝啬”的李吴山第一次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奢侈:“大行皇帝和周中宫的仪礼安排不能寒酸了,若是钱不趁手,就管朝廷索要,江南有的是钱财,这笔钱不能省!” 第四百二十三章 最终处置 江南本就富庶,经过这几年的休养生息,朝廷的财政状况大为改善,已不似当年那么窘迫了。 复隆皇帝确实不是骄奢淫逸的君主,虽然江南的国库已渐渐充盈起来,还保持着节俭的作风,在财政开支上能减则减,颇有几分当年崇祯皇帝的做派。 在别的事情上可以省钱,但是在崇祯皇帝夫妇的葬礼这个事儿上,那是万万不可以吝啬的。 你亲娘亲老子的葬礼,还能省吗? 复隆皇帝的法理地位完全来自于崇祯夫妇的传承,在这个事情上,江南朝廷必须出钱,而且要出一大笔钱。 之所以如此隆重的办理崇祯皇帝和大行周中宫的葬礼,一来是为了彰显大明朝的体面,二来则是李吴山存了私心。 就好像复隆皇帝的统治法理来自崇祯皇帝一样,大旗军存在的基础同样来自早已死去很多年的崇祯皇帝。 大旗军是在危难之际奉崇祯皇帝钦命组建成军的,在建军仪式上曾经立下誓言,会誓死效忠崇祯皇帝,连那面军旗都是周皇后亲手绣制。从本质上来看,早已死去多年的崇祯皇帝和周皇后才是大旗军最高的主宰者和创建者,而李吴山不过是奉命行事而已。 大旗军从来就没有说过要效忠于复隆皇帝,他们的效忠对象是崇祯皇帝夫妇——只不过大旗军的效忠对象早就死去很多年了。 也就是说,大旗军早就没有了具体的效忠对象。 大肆操办崇祯皇帝和皇后周中宫的葬礼,等于是在强调大旗军的合法性与法理地位。 除了这个具体的事情需要仔细办理之外,还有个很有意思的事儿:早就仓皇撤离逃往关外的伪清朝廷又爆发一场惨烈的内战。 在几乎所有人的心目当中,伪清的实力早已荡然无存,能够撤到关外去已实属侥幸,本应该抱成一团挣扎求存。但事实却恰恰相反,他们不仅没有团结在一起,反而又一次自相残杀。 科尔沁大贝勒为首的蒙古兵在半途之中设伏,袭击了鳌拜,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正打的如火如荼。因为通讯技术的落后,暂时还不知道谁胜谁负…… “满蒙一体”曾是清廷的立国之本,现如今却演变成了“满蒙互殴”,实在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但李吴山却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无论什么样的王朝或者是帝国,到了末期最大的危险不是来自于外部的军事压力,而是产生于内部。内讧和纷争往往的王朝覆灭的最主要因素,在这个问题上,连大明王朝都不能免俗。在正常的历史轨迹当中,面对清军的强大军事压力,尚存半壁江山还有一战之力的大明却爆发了内战,唐、鲁、桂之间不仅没有任何配合与默契,反而使劲扯后腿甚至相互攻打,造成了最终的灭亡。 这一点都不奇怪,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经过一而再再而三的内讧之后,清廷那点所剩无几的实力必然会被进一步削弱…… “我老高服了,时至今日才真正明白李帅的高瞻远瞩之处!”高起潜笑道:“要说这运筹帷幄之能,李帅绝对当世无双,得亏当时没有把张大娃部提上来……” 三路大军同时北伐的时候,按照高起潜的意见,就应该让张大娃的东路军火速北上而不是让他在山东和乱七八糟的义军们纠缠,毕竟兵贵神速是颠扑不破的用兵真理。如此一来,就有可能堵死清廷撤退的道路,甚至很有可能直接擒获整个清廷。 但李吴山却没有那么做,而是可以的放开了东路,这才让鳌拜有机会带着残破的大清国朝廷撤到关外去。 在还没有真正进入绝境的时候,清廷内部一定会爆发内讧自相残杀,事实又一次证明了李吴山的绝对正确。 其实李吴山根本就没那么神,不可能总是正确,他本人和他这个人的能力已经被严重神化了。事实上李吴山虽然会料到清廷内部还存在不稳定因素,但却没有料到会是一场“满蒙互殴”。其实到底是“满蒙一体”还是“满蒙互殴”,李吴山并不是很在意,他在意的是清廷的存留。 没有把清廷一网打尽,而是任凭他们撤退到了关外,这就留下了继续北伐的前提条件:天无二日国无二主是最淳朴的观念,既然清廷还没有被剿灭,那就一定要把战争继续进行下去,而不是仅仅只是维持甲申年以前的状况。 收复东北,收复蒙古诸地,这才是李吴山的真实意图。 “行军打仗是我的事儿,老高啊,你的责任就是……”李吴山笑道:“使劲管朝廷要钱要粮要封赏……” 保持大旗军和朝廷之间的上通下达,本就是高起潜这个监军的责任,也是他的份内之事。光复故都这么大的战功,朝廷必然要有高封厚赏颁布下来的行。,除了犒赏军功之外,还有大行崇祯皇帝和周皇后的葬礼,都需要大河淌水一般的银钱,而这些钱恰恰就是朝廷应该给的。 “还有一事,”李吴山说道:“如今这北都已经光复,天子守国门乃是我国朝的传统,是不是应该迎请万岁来京呢?” 既然京城已经光复,就应该把复隆皇帝请到北京城,同时把整个朝廷搬过来,这本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儿,但这个事儿却让高起潜犯了难。 朝廷会离开江南来到北方吗?这种可能……微乎其微。 “我只能把李帅的意思上奏朝廷,至于朝廷是否同意北迁,我就做不了主了。” “让万岁和朝廷北上,怎么就是我的意思了呢?难道不应该是这样吗?”李吴山很严肃的说道:“当初我大旗军成军之际,曾经立下誓言,一定会光复故都扶保大明,当时万岁也在场的……” “此一时彼一时,现如今这形势,你李帅不是不明白,却给朝廷出这样的难题……” 李吴山正要反驳之时,手下的亲兵来报:史环候见。 “全天下人的环妹子来了,我得去见一见她,老高你先琢磨琢磨朝廷北迁的事儿……” 虽然史环本人没有什么具体的正式官职,但是在大旗军和扬州军已经合二为一的情况下,李吴山和史环则是两军的精神象征,两个人之间的私人关系那是一定要保持融洽的,而且必须融洽。 “李帅……我本不该来找你,只是遇到了一点点小小的难事,不知应当如何办理……” “你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尽管说出来即可。” “是关于杨大哥的事情……” 杨疯子不在大旗军的战斗力序列之内,他的事儿其实应该算是史环的“私人事务”,和李吴山并没有什么关系。李吴山仅仅只是知道这个人,并且在几年前的先遣特训中见过杨丰本人几次而已。 听史环说出了杨丰的事情之后,李吴山沉默了很久,却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反而是先问了史环一句:“你打算如何处理此事?” “我不知道,但我绝不相信杨大哥是卖国贼。” 这个问题根本就不用回答,杨丰这个人肯定不是卖国贼,而是一位满怀忠义之心的战士。但他的所作所为实在让史环无法理解。 但李吴山却可以理解。 人都有两面性,这不是立场的问题,而是人性的问题。包括他李吴山在内,同样有两张面孔,不如说和他朝夕相处多年的银雀儿,就只看到了他其中的一张面孔…… 杨丰对于那几十个旗人的回护,或许是出于怜悯,或者是动了恻隐之心。对于大局而言,无论如何这都不算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至少对于李吴山而言就是这个样子。 但是对于史环而言,却是一件大事。 她绝对不希望自己心目中的杨大哥和旗人扯上任何关系,只不过此事已经弄的满城风雨妇孺皆知,偏偏那杨疯子就是不肯低头,搞到现在已无法收场了。 “对于旗人,就应该血债血偿,在他们全都死光之前绝不轻言宽恕。”这是李吴山一直以来都在强调的论点,他甚至已经在暗地里制定了一个针对旗人的“最终处置方案”。因为那个方案太过于残酷血腥,一直都没有对外公布,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核心人物知道这个“最终处置方案”是真实存在的。 虽然史环不知道这个“最终处置方案”,但她的意见却和李吴山空前一致:追究到底绝不宽恕。 史环不在乎旗人的死活,但她很在乎杨疯子,非常非常的在乎。 “环妹子,把杨丰的事交给我处理,你放心么?” “李帅亲自处理此事,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我只是想知道李帅要怎么处理?” 李吴山笑了:“看来环妹你还是有点放心不下啊,那我就对你说说吧。” 站起身来,朝着外面喊了一句:“来人!” 贴身的亲兵应声而出:“在!” “以这里为核心,方圆五十步之内不许任何人员逗留。” “是!” 或许是屋内周围的士兵和亲随都已被完全清空的缘故,想得特别安静,甚至可以清清楚楚的听到微风抚摸树梢拍打在窗户纸上的那种轻微响动。 “我有个不成熟的想法,说出来和环妹子一起参详参详……”李吴山说道:“以下谈话,只有你我二人知道,绝不可泄露,环妹子明白吗?” 第四百二十四章 除名 天气愈发的冷了,坚实的地面已被冻出了一条条裂缝,尤其是在清晨时分,简直滴水成冰冷的伸不出手去。 伊勒佳爬上窗台,正费力的把窗棂踹下来,然后小心翼翼的把破碎的木条收集起来…… 为了给杨疯子取暖,桌椅板凳之类的东西已经烧光了,除了杨疯子居住的那件房屋之外,其他几间房子的门窗和门框都已经拆卸下来。 因为缺医少药,甚至连最基本的口粮都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杨疯子的身体每况愈下,一天不如一天了。昨天晚上,他不停的咳嗽,还总是睡不着,这让旗人们万分揪心…… 若是杨疯子闭了眼,那这里的人就全都可以闭眼了。 但是,伊勒佳却坚定的相信一定可以熬过难关,因为杨大爷就是从天而降的阿布卡,一定会带领他们脱离苦难走向光明,走进一个没有饥寒和灾祸的天堂。 当她从窗台上跳下来,捡拾起散落在地的木条之时,看到不远处的情形,顿时吓的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叫喊。 佟家大姐火急火燎的从房间里跑出来,大声呵斥着他:“杨大爷刚刚睡下,你喊什么?你不知道他整宿都没有睡好么……” 伊勒佳颤抖着,哆哆嗦嗦的指着不远处。 看到那副情形,佟家大姐顿时大惊失色,一下子瘫坐在冰凉的地上。 不远处的民房之上,已经出现了很多穿着黑色军装的士兵,他们已经架起了八门火炮,黑洞洞是炮口从不同的方向不同的角度指着这座小小的庭院。 还有越来越多穿着同样军装的士兵正爬上隔壁的房顶,一个个拽开弓箭遥遥的指着这边! 虽然心中始终怀着一个希望,但最终降临的却不是奇迹,而是毁灭。 火炮轰击,弓箭攒射之下,这座小院会在顷刻之间化为齑粉,这才是真的片瓦无存鸡犬不留。 几十个旗人全都走了出来,呆呆的看着那黑洞洞的炮口,看着那些引弓搭箭的黑衣士兵,顿时心如死灰…… 完了,全完了。 前几天驻守在这里的是些官府的差役,他们奉了史环的命令,仅仅只是驻守,却不会攻进来,这完全就是看了杨丰的面子。现如今官差已经换成了军队,连火炮都架上去了,这是什么意思还用说吗? 从来没有见过火炮的小寻月似乎也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她本能的跑会到那间温暖的屋子里去,把刚刚睡下的杨丰唤醒了:“丰叔丰舅,开出去看看,他们在房顶上弄了很多大东西,大家都很害怕……” 杨疯子的身体很虚弱,就好像是踩着棉花一样,晕晕乎乎的走出了房门,看到外面的情形,顿时清醒过来,知道最终的结果已经出现了。 以前那些曾经熟悉的兄弟们都走了,换成了大旗军的士兵。 这究竟意味着什么,杨疯子心中雪亮。 就在这个时候,紧紧关闭了好几天的院门瞬间破开,连低矮的门楼子都崩塌下来,破碎的砖瓦和门板四下乱飞,一辆攻城车出现在视野当中。 横截面为“人”字型的攻城车的锤摆在还晃动,这样的大型器具一般都做用强攻坚城要塞,用来撞开一扇小小的院门,简直就是巨锤砸蚊。 外面有整整两队的黑衣人,杨疯子知道那是大旗军的兵。一个个箭上弦刀出鞘严阵以待,分明就是一副上前厮杀的架势。 街道上已经沾满了看热闹的人群,墙头子上,树杈上挤挤挨挨都是晃动的人影,但却安静的出奇,一点点的杂声都没有。 但一个人绕过前面的攻城锤车走进校园的时候,杨疯子顿时就明白了,明白为什么会如此的安静。 是李吴山。 李吴山的身上似乎天然就有一种强大的威慑力,谁也不敢在他面前大声喧哗。 “李大帅……” 李大帅?这个看起来和年轻的人就是李吴山李大帅?听到这个名号,所有的旗人都忍不住的打了个寒战,下意识的往后退了几步,就好像是畏惧什么似的。 披挂整齐的李吴山面若寒霜,语气比天气还要冷,似乎可以在一瞬间就把杨疯子这个人彻底冻僵:“你不是我的兵,我也不是你的大帅。我为什么过来,想必你已经猜到了吧?” “我……求大帅给他们一条活路……” 李吴山并没有接这个话题,而是自顾自的说道:“当初在江南的时候,特战先遣小队受训之时,我给你上过几次课,也算是有些交情,当时我就看出你一定是忠义之士栋梁之才。后来你们在江北苦战数年,出生入死的功劳我全都记着呢,不愧是史公余部,没有给扬州军丢脸。” “后来史环失陷,你有追杀三千里,血战十一场,无愧于英雄之名。所以,在最后的雷霆行动之中,我才专门点了你的名字,让你参与其中……” “现如今,你的所作所为让我万分不解,但我依旧相信你是个英雄,是个顶天立地的昂昂男儿,只要你离开这里,所有的这一切我只当从未发生过,你依旧是我大明的英雄……” 杨疯子却依旧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还要回护这些个旗人么?” “不是回护,只是希望大帅能给他们一条活路,毕竟他们多是老幼妇孺,素无大恶……” “好,好,好!”一连说了三个好字,李吴山忽然就哈哈大笑起来:“我李吴山素来看人奇准,今天却栽在你这里了。我承认我看错了人,竟然把你当做是英雄好汉,没什么好说的了……” 李吴山猛然摘下大旗军的制式尖顶头盔,随手往后一抛,早有亲兵伸手接住。他又解下身上的甲胄和佩刀,仅穿了一件单薄的白色中衣,在寒风中和杨疯子相对而立。 “我已除去了甲胄,不再是大明朝的忠勇公,也不是大旗军的李大帅了,我就是我,我就是李吴山,你明白吗?” “明白!” 话音未落,李吴山猛然跳将起来,一记凶狠的“冲天锤”,重重的砸在杨疯子的胸口。 这一拳可真够重的,杨疯子的体力很就极度衰弱,踉踉跄跄的后退了三四步才仰面朝天的倒了下去。 李大帅亲自下手打人,这样的场面绝对闻所未闻更见所未见。不过话又说回来,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被李大帅打的。 “站起来!” 在李吴山的大喝声中,杨疯子摇摇晃晃的站立起来,旋即又被李吴山一拳打倒。 “站起来!” 这一次,杨疯子已经站不起来了。 李吴山大踏步上前,拽住杨疯子的衣领将他拖了起来,抬手就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刚才那两拳是我代全天下的兄弟姊妹和当今万岁打你,这一巴掌是代史公打你!” 杨疯子虽然曾经在吴山军校短暂受训,但他却不是大旗军的兵,更不是李吴山的下属,两者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但是,他是汉人,又是大明子民,代天下的同胞和当今天子打他,也算是理直气壮了。尤其是最后这一巴掌,是代史公可法打的。 他杨疯子曾是史可法的旧部,做错了事情当然打得,而且理由极其充分。 “当年扬州血战,你还记得吧?” 虽然已经被打的口鼻冒血,杨疯子还是尽力站的笔直,毫不犹豫的回答道:“记得,永世不忘。” “啪”的脆响声中,又是一巴掌。 “史公是怎么死的,你还记得吗?” “永世不忘!” 紧接着又是一巴掌。 “那你为何还要护着狗鞑子?” “是因为他们全都是些可怜的老幼妇孺……” 这一巴掌打的更加响亮了,李吴山已经咆哮起来:“清兵动辄屠城,屠灭的村落也不知道有多少。他们何曾怜惜过我们的老幼妇孺?何曾手下留情过?如今我杀了他们,也不过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大家说是不是?” “是!” “大帅说的对!” “杀光狗鞑子!” “杀光他们!” 山呼海啸般的怒吼声形成一股浪潮,那几十个旗人早已吓的面无人色只能瑟瑟发抖。 “听到了吧?看到了吧?这就是人心,这就是我族同胞的心愿。你现在悔改还来得及……” “我,我恳求大帅放过他们,求求大帅了……” “我凭什么要答应你?就算是我答应了,千千万万的同胞也不答应!” 愤怒的力量会有什么样的破坏力,早已经展示过一次了,杨疯子呆呆的看着李吴山,又看了看周围的人群,慢慢的跪倒下去,朝着四方连连叩首:“我是杨疯子,想必诸位父兄多是知道的,我不敢说自己是个英雄,好歹也是有些个功劳的,诸位父兄不会否认吧?” 杨疯子是有功的,这是无法抹杀的事实,谁也不能昧着良心否认这一点。 “我愿意用的功劳做交换,给他们换一条活路出来……” “我承认,你颇有些军功,但你却用军功换鞑子的活路,我真的想不明白,你到底是不是汉人?” “我是汉人。” “那你为什么要这么干?” “大帅,鞑子屠我同胞,若是我们也那么做的话,与鞑子还有什么分别?” 听了这句话,李吴山的面容顿时扭曲起来,变得狰狞可怖,腾腾杀气顿时弥漫开来,咬牙切齿的说道:“要照你这么说,鞑子杀过来的时候,我们就得温良恭俭让的由着他们杀。若是我们反击,就成了禽兽不如的鞑子,是不是这样?” “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告诉你,现在他们做出一副可怜相,一旦得势,必然反扑,到时候会有一个旗人象你这样护住我们的同胞吗?” “大帅,我保证他们不会再作恶了,绝对不会了。” “你的保证一钱不值。”李吴山咆哮着:“你应该庆幸不是大旗军的兵,要不然的话,我会亲手砍下你的脑袋。” “当初先遣之前,你曾立下誓言,会誓死保护环妹子,你是环妹子的人,应该如何处置自然有环妹子做主……” 时间不大,史环来到了现场。 史环掏出一方棉布帕子,很小心的擦去了他嘴角的血迹,轻声说道:“杨大哥,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千万想清楚了……” 看到史环眼眸中的泪光,杨疯子同样眼含热泪,犹豫了好半天才终于说道:“求环妹发发慈悲吧……” 听了这话,史环愣了一下,旋即一声长叹,凑到杨疯子面前低声说了一句什么。 因为距离太远,而且史环的声音极是细微,谁也不知道她到底说了什么,只是看到杨疯子的脸上完全就是一副万分惊诧的表情。 史环转过身去,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高声说道:“扬州军江北先遣队,再无杨丰其人,他被除名了。” 仅仅只是这一句话,就把所有的荣耀全都剥了个干干净净。 杨疯子似乎还没有从震惊之中清醒过来,依旧是一副呆呆的表情。 “大帅,这杨丰虽然已被除名,终究在我失陷之时一力营救,他对我有恩,还望大帅看在我的面子上,全他性命,也算是我还过他的恩情了。” 说过这句话以后,史环转过身去,注视了杨疯子很长一段时间,过了好半天才大声说道:“杨大哥,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叫你。我已为你求情了,你我之间的情分已一笔勾销,从此以后你我再不相识,你也不要再提起我家尊父的名号,记住了么?” “我……” “既然环妹子为你求情,我也不好为难你,”李吴山说道:“只是这京城是我大明的京城,没有鞑子的立锥之地。等到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若是我发现还有鞑子在这京城之内,有一个我杀一个,有两个我杀一双,滚——” 说完这句话之后,李吴山和史环调头就走。 杨疯子似乎刚刚明白过来,回头看了看身后的那几十个旗人,跟在史环的身后,头也不抬的走出了这座小小的院落。 在他的身后,几十个旗人亦步亦趋的紧紧跟随。 因为李吴山和史环走在最前,人们自发的让出了一条道路…… 第四百二十五章 复隆新政 腊月,乙丑日,金銮殿上。 大明天子复隆皇帝正襟危坐,虽极力克制终究难掩喜悦之色,却还拿捏着帝王的沉稳,故意用一种比较平淡的语气说道:“朕有个好消息……” 已经到了年末岁尾,能有什么好消息? 虽然皇帝还没有正式说起,但文武百官已经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必然是光复了故都。 从大的局势来看,光复北京城完全就是顺理成章,不过是个时间问题罢了。 在经历了一连串的内讧之后,伪清早已没有了还手之力,李大帅率十万王师兵分三路横扫北地,光复大明故都完全在预料之中。 其实,大旗军攻占北京城的消息早就传过来了,监军大人高起潜的中路军轻而易举占领京师的事儿大家早就知道了。但是,只有李大帅亲自进城之后,才算是底定了局势,现在就等着大帅的一份报捷文书了。 看皇帝的这个神态,应该是李大帅的捷报已经传来了吧。 事实果然如同所料想的那样。 皇帝终究还是不够沉稳,兴奋的说道:“忠勇公率部开赴故都,万千百姓箪壶食浆以迎王师,我大明故都已复……” 虽然早就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经由皇帝本人正式宣布之时,朝堂之上顿时一片称颂之声: “万岁洪福,天命所归,扫荡虏丑,平定宇内,天下为之贺……” “北地万千翘首以待,盼我王师恢复,而今光复故都上应天命下顺民心,诚我国朝之喜。” “万岁运筹帷幄,将士用命死战,区区虏丑怎当我王师雷霆一击?败亡也不过是顺天应人而已。天命在我大明,自然无往而不利。” 明明知道这是称颂之词,复隆皇帝依旧十分激动,他已忍不住的站起身来,用异常洪亮的声音说道:“自甲申年以来,贼犯国都,先皇考壮烈殉国,社稷蒙尘,三万里河山竟遍染腥膻。朕于汹汹之时南迁,平淮右而战扬州,定鼎江南之地。时时不忘国恨家仇,屡思奋起光复之事。而今终于光复故地,一赖上天眷我,二赖天下忠义之士前仆后继,三赖亿兆黎庶俯首农桑,才终于再现我大明煌煌盛世……” 想起昔日的艰难困苦,再想想今日的大好局面,复隆皇帝已忍不住的热泪盈眶…… 内阁次辅大臣黄宏东出班奏道:“万岁以圣德治天下,龙兴而凤举,以虎贲忠义之兵战扬州定江南,斩贼收多铎于城下,摧阿济格于湖广。以有道伐无道,威震四海席卷宇内。攘除祸乱与前诛灭虏丑与后。而今之世,九州底定四海升平,继先皇之余列,正可以修文治武功与当下。社稷存复日月更辉,德功无二以冠前朝,直追继汉之光武尤有胜之……” 黄宏东的这一番说辞,把所有的功劳全都归属到皇帝一个人的身上,虽然有些肉麻,但却深的复隆皇帝的欢喜,这一番拍马屁的功夫真是登峰造极炉火纯青了。 直接就把复隆皇帝比作开创东汉维系汉家江山的光武帝刘秀,甚至说他比汉光武更胜一筹,虽然明显已经有了阿谀逢迎的成分在内,但也不无道理。 当年王莽篡汉,刘秀奋起光复汉朝,虽然是同样的功业,但那汉光武刘秀终究只是汉室非常偏远的宗室,虽然不是外人终究也不是近枝直系。从这一点来看,复隆皇帝确实比光武帝刘秀要强一些。 不管怎么说,复隆皇帝都是大行崇祯皇帝亲立的太子,正经的先皇嫡血。被老子弄丢了的江山,经由儿子之手再弄回来,名正言顺理直气壮的很呢。 “涤荡天下洗净腥膻,兴继祖宗启承后世,我大明的江山社稷必日月常照,万岁之功业远迈光武!” “我主万岁有尧舜之德,有禹汤之功,再兴大明,必为千古一帝。” 在一片歌功颂德声中,连复隆皇帝自己都有些飘飘然了,颇有几分雄才大略伟皇帝的得意,好歹他还算是比较清醒,知道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而不是一味沉浸在“光复北地收复故都”的喜悦当中。 “而今故都已经收复了,虽还有些许残敌,终究不过是跳梁丑辈已不足为虑。众卿应仔细的议一议,这接下来应如何作为?” 最主要的战争已经结束,虽然还有些残破的散兵游勇,却已不值一提,顺手扫平就是了。最要紧的是接下来的国政大计应该定下一个大的方向。 “天下汹汹数岁,家室残破百业凋敝,正应行黄老之法,颐爱民修养,方能巩固国本!” 黄宏东说的这一套,基本上算是对的:李自成等反贼和清虏轮着番的折腾了这么多年,已经伤了天下的元气。老百姓遭受了不少苦难,方方面面都有待修补。现如今最应该做的就是与民休养生息,大兴轻徭薄赋的爱民举措,才能让国库充盈才能让老百姓们安居乐业,这是国家稳定的根本,而且是根本之中的根本。 总的来看,黄宏东说的这一番话真心没有错,但却是毫无营养的废话,虽然充满了政治正确,但却没有什么真正的价值。 经历过连年的战争之后,大家都知道应该休养生息,这是一个不变的大方向,也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但具体应该怎么做,才能兼顾老百姓的感受和朝廷的利益呢? 在这个事情上,利中利大状元最先拿出了一个比较具体的方略:减负和开源! 所谓的减负,不仅仅只是减少民间的赋税,而是要大刀阔斧的进行整治改革,最要紧的就是裁减官吏,削减庞大的官僚体系,极力避免以往臃肿的政治架构,减少朝廷的负担。同时,开始着手削减兵员数量,朝着精兵的方向发展,而不是一味的增加军队的数量,这就是减负的主题思想。 从大局上来看,年轻的利中利状元说的这些都很有针对性。 臃肿庞大的官僚体系极大的恶化了大明朝的财政状况,按照朝廷体制,一个中等县的县衙里头应该只有四到五名官员,这些人都是有编制的,吃的是国家的俸禄,足以应对一个中等县的事物。但是事实上,一个中等县的县衙里头往往有二十多个正式的“在编人员”,严重超编的状况在繁华富庶的江南体现的尤其明显,一个衙门里有三四十个大大小小的“老爷”而且全都是有品级的,一个小小的税所就能安插进七八个九品的税吏,这种状况屡见不鲜。 这些人不仅仅只是吃国家俸禄,还大肆搜刮地方,绝对是大明朝的一大弊端,是时候做一番改革了。 革除弊端,精简人员,这是个得罪人的事儿。而且不是得罪一两个人,是要得罪全天下的基层官员和胥吏,也就只有利中利大状元这种热血青年才敢于主动提出来。 至于他说的改革军制,同样是大明朝的“老大难问题”。 大明朝的军队制度早已老旧过时,而且规模极其庞大,号称三百万控弦猛士,其实有很多根本就是纸面上的数字,事实上根本不存在,完全就是军官们在吃空饷而已。就算是真正拥有的实际军事力量,真正能打的也没有几个。被李闯的百万乌合之众打的丢盔弃甲甚至丢了半壁江山,就已经足以说明一切了。 维持复隆朝的存在,甚至是整个北伐大计,基本上都是由大旗军来完成。大旗军总共就那么一点点兵力,却能打出一个满堂喝彩的局面来,这说明什么? 说明兵贵精而不贵多,真正的精兵只要维持很少的数量就已经足够了,乱七八糟的军队只会弥兵耗饷,根本就起不了什么作用。 虽然复隆皇帝还没有表态,但是对于这个事情,他是极力赞同的。 一来这确实是大明朝的军政弊端,确实需要改革,再者也是可以趁这个机会把皇权散布到全天下,而不是仅仅只是体现在江南一隅之地。 国家改革军政制度,不是针对大旗军,根本就不需要得到李吴山的认可,就能趁着改革军事的机会对大旗军做出一番改造。要不然的话,整个长江以北都是他李吴山的实际控制地盘儿,朝廷连一根针都插不进去,假以时日必生祸端。 “利卿所言极是,朕已知晓这减负之意,你继续往下说。” “臣以为,减负之外,还需开源。”利中利状元面对皇上和群臣侃侃而谈:“皇上为天下之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而今之世,战乱方休民生凋敝,正可以重新确定田亩以利万民……” 这“确田”二字虽然说的轻飘飘,但却重若泰山,比刚才说起的“军政改革”还要份量十足。 他虽然说了很多,但核心思想只有四个字:重新分配。 在战乱的过程当中,很多百姓逃亡,家室空荡田地荒芜是普遍现象,正可以利用这个机会重新统计人口数量,重新丈量田地,来一次重新分配。 这个思想和李自成起家的“均田”制度完全就是一回事儿。 之所以说这是一个份量十足的举措,就是因为这个制度会极大的触动整个士大夫阶层的利益。 自赵宋王朝以后,就是皇室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基本格局,动士大夫阶层的利益会动摇国本,这种话也就少年血热的利中利状元敢于说出来,那些“老成持重”的官员是万万不会说的。 因为土地兼并,老百姓实在活不下去了才不得不造反,这个道理连崇祯皇帝都知道的很清楚。士大夫阶层占有了全天下近半的土地田亩,却享有不纳税的特权,为了剿灭叛乱只能把沉重的赋税转嫁到老百姓的身上,老百姓的生活愈发困苦,造反的也就更多,这是一个无解的恶性循环…… 复隆皇帝已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言论了,早在他还在北京城当太子的时候,在钟粹宫中,那个时候的李吴山还不是李大帅而是李侍讲,当时的李吴山就曾经很明确的指出过这个问题。那个时候身为身为太子的复隆皇帝还不是很明白,对于这个问题的感触也不是很深,自从经历了甲申国变之后,逐渐看到了民间的疾苦,知道了灾难的根源,也曾经有过这样的心思,但他始终没有敢于真的去那么做。 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这么做会彻底得罪整个士大夫阶层,会动摇国本! 现如今,携光复北地之威,皇权的影响力得到了极大的加强,也许可以趁这个机会做一做以前不敢做的事情了。 虽然已经有了这个想法,但毕竟兹事体大,牵扯的范围太广,又深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所以皇帝并没有对此发表任何意见,而是淡淡的说道:“利卿所言不无道理,然干系重大事关国体,还需慎重思量……” “万岁……”利中似乎还想说点什么,复隆皇帝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而是很快转移了话题:“此事容后再议,还是先说说酬军之事吧。” 所谓的酬军,其实就是特指如何犒赏大旗军。 光复北地收复故都这个事,虽然是北伐军做出来的,但北伐军的主体就是大旗军和扬州军,早在很久之前,李吴山就以“便于协同”为借口,事实上把扬州军给合并了,而朝廷又严重缺乏对扬州军的事实掌控,也就只能听之任之保持了一个默认的态度。 大旗军的功劳,不管怎么说,都不容抹杀,谁也贪不去。 如此天大的功劳,肯定要有高封厚赏,但到底怎么赏呢? 这是一个难题。 封官? 虽然大明朝从来就没有“天下兵马大元帅”这个说法,但这个称呼是当初崇祯皇帝钦封的,不承认也得承认。 作为一个武人,还有比这更高的官职吗? 给爵位的话,李吴山那个忠勇公的爵位已经算是到头了,再往上加封的话,就真的只能封王了。 按照大明朝的体制,从来就没有异姓王,只有宗室才能封王,李吴山显然不符和这个条件。虽然在大明朝的历史上确实封过几个异姓王,比如说徐达、常遇春那一批开国元勋,虽然封了王却是追封而不是实封。 异姓王,只有功勋卓著者死去之后,才有这样的待遇。 反正人已经死了,又不能传承世袭,就算是个封个玉皇大帝也不过是个哀荣罢了。 到底应该怎么封赏李吴山,确实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 第四百二十六章 天家觉悟 回到寝宫之后,复隆皇帝惊讶的发现七八个太医正在忙碌着,顿时心中一紧,赶紧问道:“皇后怎么样了?” “回陛下,怕是要临盆在即了。” 翁皇后早已身怀六甲,但距离预产期还有些时日,估计会等到新年之后才会生产,想不到竟然提前了。 难道是动了胎气?不应该啊。 自从翁皇后有孕之后,照顾的非常周到,保胎安胎的汤药吃了不老少,应该不至于动了胎气吧?但种种迹象表明,皇后确实已临盆在即,马上就要生产了。 皇后生产,又是头胎,这是一件大事,好在宫中早在几个月之前就做足了准备。 四个接生婆子很快到来,一大群宫女忙忙碌碌,宦官们纷纷把方形的红布挂在坤宁宫各处。根据千百年来的传统,女人生产之时在门窗上、房檐上、树杈上挂起红布,可以驱邪避厄,保佑母子平安。(传统是一回事,到底有没有实际效果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女人生孩子确实是个麻烦事儿,尤其是皇后生产,顿时就惊动了整个内廷。偏偏翁皇后就是生不下来,这倒不是说难产,而是一直折腾个没完没了,从午后一直到了傍晚,依旧没有生下来。 “皇后必然顺利生产。”刚刚赶过来的长平公主很有信心的说道:“我已在佛堂上了香,并且许下三牲大愿,皇后自有百灵护体,漫天神佛定会保佑……” 也不知是因为忙中出错,还是有什么别的缘故,竟然有一头梅花鹿跑到了坤宁宫之前。 坤宁宫旁边就是春和宫,,春和宫的侧后方就是御花园,御花园圈养着不少珍禽异兽,有一头鹿跑出来本不是多么稀奇的事儿,但它跑出来的时机太不合适了。 坤宁宫中的翁皇后正在生产之时,若是受到惊扰,那还了得?得亏这是一头鹿,若是跑出来狮子老虎什么的,那得是多大的乱子? 复隆皇帝性情宽厚脾气随和,但这个时候却真的怒了,正要大发雷霆之时,长平公主却说话了:“陛下不必恼怒,或许……或者这是天意……” 天意?什么天意? 长平公主指着那头梅花鹿说道:“自古以来,鹿为福寿之意,说不得这也是个好兆头呢……” 说来还真是凑巧,就在这时候,折腾了好半天的翁皇后终于顺利诞下一名男婴。 “恭喜万岁,贺喜万岁!” 在一片恭贺声中,初为人父的复隆皇帝忍不住的看了看那头梅花鹿,心中竟然升腾起一个古怪的念头:难道说冥冥之中真的有什么天意?要不然的话,这头鹿怎么早不出来晚不出来偏偏在这个时候出来呢? 吉兆啊,天大的吉兆。 就算是普通的百姓之家,也会记住孩子的生辰八字,遑论天家? 根据钦天监的算法,复隆皇帝这位嫡长子的命格好的出奇:腊月正是辞旧迎新的前夕,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兆头。更让人啧啧称奇的是,这孩子的生日竟然是乙丑日! 按照“甲子乙丑海中金,丙寅丁卯炉中火”的传统算法,这位嫡长子不仅是富贵之极的金命,而且是金属性命格当中最好的“海中金”。一出生就注定会得到汪洋大海的恒久滋润,这就意味着会有得到很多文臣武将的辅佐…… 皇后生了儿子,既是嫡出又的长子,这就是嫡长子啊,意义何其之重大。 不用说,肯定会对翁皇后的娘家大加赏赐…… 一直忙到了亥时光景,才终于安稳下来,但皇帝却没有安寝,还在想着今天在朝廷上的那些事儿。 以前,如同这样的国事,他总是习惯于和程园毕等人商议,现如今程园毕早已“退休”,他又不想让内阁分享皇权,而是想做个乾纲独断意天裁的帝王,国家大事也就只能由他一个人做主了。 “姊姊……”完全就是因为曾经共患难的缘故,复隆皇帝对长平公主公主相当尊重,有什么事情习惯于和她商量一下,虽然未必会听从她的意见和建议,却总是把这位皇姊当做是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 “高起潜的捷报之外,还有一份疏陈,今日在朝堂之上我没有对群臣说起,不过我估计他们已经想到 。高起潜的疏陈说的是先皇和母后的春秋大仪……” 崇祯皇帝和周皇后全都死在北京城,虽然李闯和多尔衮都以帝王之礼进行了安葬,但那毕竟是贼和虏,是敌人。如今光复了故都,说别的都是虚的,最要紧的当务之急就是对崇祯皇帝和周皇后的重新安葬问题。 复隆皇帝和整个江南朝廷,所有的合法性完全构架于崇祯皇帝的基础之上,一个“孝”真的比天还要打,若不赶紧筹备葬礼、陵墓事宜,就属于典型的不孝,到时候全天下的唾沫星子就能皇帝活活淹死。 作为周皇后亲生的儿女,隆重安葬父母,这是复隆皇帝和长平公主最基本的伦理纲常。这事不能回避,也回避不了。 “高起潜是怎么说的?” “收敛,兴建梓宫,修建陵墓,种种开销,至少要三百万两。” “三百万两?”长平公主皱着眉头说道:“也不算很多吧?” 皇帝和皇后的葬礼同时举行,不是说挖个坑埋掉那么简单,这事花费的银子简直就是大河淌水,而且绝对不能省,三百万两真心已经算是非常保守的预算了。 这笔钱,肯定不能让李吴山拿出来,必须掏复隆皇帝的腰包。哪有自己的亲爹亲娘的葬礼让别人花钱的?天底下就没有这个道理。 以复隆朝现在的财政状况,这笔钱不是拿不出来,按照复隆皇帝的设想,就算是再超支个百八十万两的,也不算很过分。 最关键的问题,根本就不是钱的事儿。 先皇和先皇后的葬礼,身为嫡血子孙的皇帝和长平公主,还有永王和昭仁公主,那是一定要去的,而且必须出席。他们要是不去,葬礼还有什么意义? 去北京参加葬礼确实很简单,那葬礼以后呢? 葬礼结束之后?皇帝还回来吗?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也是最核心的问题。 北京才是大明朝的都城,这金陵宁城不过是临时的驻跸之地,按照常理就不应该回来,而是应该把整个朝廷全都搬回去。 既然国都已经光复,朝廷还不应该搬回去吗?绝对应该。 但是,从长江以北算起,一直到长城一线,全都是他李吴山的实际控制范围。若是过去了,会不会出现“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局面呢? 就算他李吴山对大明朝的忠诚之心天日可鉴,也不能把皇室的安稳和朝廷的安危系于个人忠诚之上,那太危险了。 不去肯定不行,去了就更不行,无论怎么选都是错的。 在这之前,复隆皇帝还奢想着可以一点一点的消除李吴山的影响,收回他手中的权利,但是随着故都北京的光复,大行崇祯皇帝和周皇后的葬礼必须尽快举行,让复隆皇帝不得不在没有任何准备和保障的情况下提前面对这个问题。 “不去是不行的,若是不去,何以对天下百姓?何以对幽幽众口?”长平公主说道:“去,是肯定要去的,但也不能就这么直接过去……” “我这有个方略,皇帝可以参详参详……”长平公主说道:“先找个借口,把李吴山调回来,先看看他敢不敢回来,看看他怎么回来……” 葬礼的事情肯定拖不了几天,必须直接面对。若是皇帝真的就这么过去了,到了李吴山的控制范围之内,到底会出现什么样的状况谁也说不准,但却可以先试探一下。 随随便便找个借口,把李吴山调回来。 李吴山和皇帝和朝廷之间的关系已经极其微妙了,他李吴山不可能察觉不到,只不过现在的李吴山不仅位高权重,而且还牢牢的利用一个“孝”字,把复隆皇帝给死死的拴住了。 去北京参加葬礼,那是肯定要去的,但却必须探明李吴山的态度。 在这种微妙的局势之下,若是他李吴山敢回来,就足以说明他的忠诚,朝廷也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做一些部署和防范准备工作。若是他也随随便便的找个借口不回来,而是等着皇帝和朝廷过去,那就和说明问题了,而且问题很大。 若是李吴山真的不敢回来,朝廷有的是办法对付他,最起码还可以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把舆论压力转移到他的身上。 若是他回来了呢? 李吴山真的回来了,朝廷又应该怎么办? 削除他的兵权?那等于是公然和李吴山撕破了脸,到时候无论有没有李吴山这个人,必然会面临刀兵血火,甚至很有可能直接引发南北分裂的局面。 和整个大旗军体系进行最直接的对抗,江南朝廷的实力……真的堪忧哇! “君臣名分才是最要紧的,只要这个名分还在,万岁就始终占据上风。现如今的忠勇公,只能抚。”长平公主说道。 抚?还怎么抚?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继续抚下去的话,只会让李吴山越来越强大。现在的李吴山早已有了伟大不掉的架势,再做进一步的安抚,到时候这江山到底是姓李还是姓朱就这的说不清楚了。 “我说的这个抚字,行的是长久之计,穷二十年之功方显成效。”长平公主盯着复隆皇帝的双眼说道:“我早就想到了一个长治久安的法子,只是以前不到时候,现在应该拿出来用了……” 听了长平公主说出的一番话之后,复隆皇帝惊的目瞪口呆:“这……真的需要这样么?” “身为天家人物,就应有这样的觉悟。”长平公主神色淡然的说道:“甲申年,李闯犯京之计,父皇大行之前曾经对我说起过这句话,直到现在我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第四百二十七章 手法粗糙 “哭,都给我使劲的哭!” 就在大明复隆皇帝喜得麟儿的同一天,在北边的锦州城,鳌拜正在大发雷霆。 这位大清国的悍将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戟指着那一大群宗室,气急败坏的大叫着:“别假惺惺的干嚎,都给我把眼泪哭出来!郑亲王死的那么惨,为什么我看不到你们的眼泪?” 郑亲王济尔哈朗死了,死于乱刃之下,死相惨的很,都已经被大卸八块了,他的尸体是用袋子装回来的。 自从鳌拜带着整个清廷紧急撤出北京城之后,走遵化那条线越过长城碍口仓皇北蹿,开始的时候还算顺利。却是女儿河与小凌河之间遭遇了蒙古人的突袭。 吴克善纠集了五千多蒙古骑兵和大量的奴兵,对鳌拜发起了一次突如其来的袭击。 从最开始的遇袭,经历了且战且退的过程,在十一天的过程中,总共发生了四次大规模的战斗。素来“满蒙一体”的双方爆发了惨烈的大战,双方都死伤极重。好在鳌拜见机得快,毫不犹豫的甩下了部分残兵败将,又有义州的部分辫子兵及时支援,总算是把吴克善给打退了。 但郑亲王济尔哈朗却战死了。 说来还真是奇怪,济尔哈朗死的太奇怪了。 堂堂的郑亲王当然不是断后的部队,却莫名其妙的遭遇了“敌人”的“袭击”。而且“敌人”似乎对他的撤退路线和兵力知道的非常清楚,在一个非常“恰到好处”的机会,在一个“绝妙”的地点把他给堵住了,然后就是一场谁也说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的激烈战斗。堂堂的郑亲王济尔哈朗就这样“战死沙场”,惨遭蒙古人的毒手,只有极少数的几十个亲兵拼死杀出重围…… 济尔哈朗死的太奇怪了,刚刚赶过去“救援”的鳌拜只来得及给他收尸。很多人都在私下里猜测,济尔哈朗根本就不是死于蒙古人的袭击,而是被鳌拜给“干掉”了。但这仅仅只是一种猜测,却拿不出实打实的证据。 老奸巨猾的代善和萨哈林知道了这个消息之后,毫不犹豫的抛弃了太后和福林小皇帝,只带着一千多点的军队继续朝着东北方向撤退,与鳌拜的大队伍分道扬镳了…… “蒙古人怎么会知道郑亲王的撤退路径?又怎么会知道的那么清楚?必然是有内奸!”鳌拜拔出刀子,呼呼的虚劈了几下,气势汹汹的说道:“我知道内奸就在你们这些人当中。你们看着我大清国不行了,就想卖身投靠蒙古人,这是白日做梦!一旦我查出是谁是内奸,让我知道是谁害死是郑亲王,我绝不轻饶,一定会把他栓在马尾巴上活活的拖死,我要亲自拖死他……” “都给我哭,谁哭的不够卖力气,谁就内奸!”站起身来一脚踢翻了椅子,器物倒地的声响之中,鳌拜虎视众人,目光凶猛杀气腾腾仿佛一头择人而噬的远古凶兽。 片刻的宁静之后,上百名宗室子弟顿时嚎啕大哭,也不知他们到底是在为济尔哈朗的惨死而伤痛欲绝,还是因为自身的悲惨境地而哭泣? 大清国已经完了,皇帝和太后完全控制在鳌拜的手中,他甚至用一种极其粗糙的方式干掉了济尔哈朗这样的勋贵亲王,还在乎多杀几个不配合的宗室吗? 刀子握在谁的手里,谁就是主宰者,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含义被鳌拜演绎的淋漓尽致。 鳌拜这个人,原本是皇太极的亲卫,做事素来粗暴,吃相也很难看。与他相比,不管是多尔衮还是豪格,当然也包括后来的阿济格,都算是比较温柔文雅的了,至少他们的吃相不会这么难看,也不会如此的肆无忌惮。 鳌拜冷笑着看了看这一大群宗室,重重的哼了一声:什么皇亲国戚,不过是一群仰人鼻息的可怜虫罢了。有兵就是草头王,谁的拳头硬谁就是主子! 不再理会这群可怜虫,径直来到后堂。 气势汹汹的鳌拜,把福林小皇帝吓的不轻,他下意识的朝后躲了躲…… “皇帝,你为什么不哭?”鳌拜很不满意的大叫着:“郑亲王死了,难道你不应该哭吗?” 也不知道是因为悲伤,还是被鳌拜的凶狠给吓到了,福林的嘴巴扁了一扁,猛然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声。 “鳌拜,这就是你对主子的态度吗?” 当太后用近乎嘶吼的声音怒斥之时,鳌拜却一点都不在意,反而用更大的声音吼了回去:“什么主子?你吗?吴克善是怎么来的?真以为我不知道?” “吴克善就是你这女人招来的!”鳌拜已不再把太后当做是太后了,气势汹汹的抽出刀来:“我大清国的江山就是败在你的手中?你还勾结吴克善害死了郑亲王,你们科尔沁的蒙古兵就是城外四十里处,要不是老子拼死作战,早已和郑亲王一起死在你这女人的手中了!” 大清国已到了这步田地?原来都是我的缘故? 郑亲王济尔哈朗的死,也是我害的? 太后已经懒得解释了,因为她知道分辨根本毫无作用,现在能够发挥作用的东西只有一个:刀子! 刀子在鳌拜的手中,所以他说的话就是真理,就这么简单。 “代善那老东西倒是跑的快!”鳌拜恨恨的说道:“要不然的话,哼……” “你……”鳌拜指着皇帝说道:“马上给我写一道圣旨,封我为……封我做什么呢?我还没有想好……摄政大臣吗?这好像不合适,那就封我一个总理大臣吧!” 福林小皇帝已经被鳌拜给吓傻了,哪里还敢反对? 哆哆嗦嗦的拿起笔来,刚刚蘸饱了墨,却因为抖动的太过于剧烈,一团墨汁滴落在纸上,搞的一塌糊涂。 “废物!太宗文皇帝怎么会生出你这样的废物儿子?亏我当初还拥立过你!”鳌拜直接把福林一把推开,提笔在手自己给自己写好了一份“圣旨”,然后从怀里摸出皇帝的印玺…… 吹干了墨迹之后,看着这份自己亲手泡制出来的圣旨,鳌拜终于笑了。 这份“圣旨”的内容很简单,大致说了两件事:第一,因为鳌拜功勋卓著忠诚体国,特加封为大清国总理事务大臣,执掌诸般军政民务。 第二,代善临阵脱逃,置太后和皇上之安危于不顾,致使郑亲王济尔哈朗遭袭身死,只身前往故都辽阳,分明就是图谋不轨,故剥其王爵追夺出身,以“大逆”“叛国”论处! 干掉了济尔哈朗之后,又要宣布代善是“国之大逆”,虽然鳌拜的做事手法粗糙的惨不忍睹,但却掌握了根本:太后和皇帝在他的手中,还有大清国的大半个朝廷也在他的手中,他说谁是叛逆谁就是叛逆。 这番作为,完全就是把“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精髓发挥到了极致,足以让当年的曹孟德汗颜到无地自容的程度。 “按说我就应该杀了你这个女人为郑亲王复仇,可谁让你是太后呢?”鳌拜很不客气的说道:“你最好老实一点儿,别惹我的不高兴,要不然的话……为了大清国,什么样的事情我都做得出来。我知道你是个聪明人,但你那点小聪明对我没有用,不要给我耍手段,要不然你会后悔!” 如此直白的威胁,连最起码的掩饰工作都懒得做了。 一直以来,太后都被昔日的摄政王多尔衮当做是头号敌人,但是现在看来,与鳌拜相比,多尔衮简直就是一个天使。 鳌拜做事没有底线,而且肆无忌惮,也懒得使用什么权谋,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直接上刀子,用最赤%裸%裸的杀戮震慑众人。 对于这样的一个魔王,太后最擅长的权术平衡根本毫无作用。现在的局面就是鳌拜说了算,她习惯于使用的“借力打力”“牵制平衡”的手法已彻底玩儿不下去了。 从多尔衮到豪格,从豪格到阿济格,又从阿济格到鳌拜,诸方人物轮番登场,一个个使劲的折腾,一个更比一个野心勃勃。做事的手法越来越粗糙也越来越暴戾,真是一个不如一个。 到了现在,连太后和福林小皇帝的人身安全都受到了重大威胁,仔细想来,鳌拜说的也并非全都是错的。 至少,当初干掉多尔衮就是一步典型的臭棋。 因为没有了多尔衮这个强势人物的强力压制,本就是临时撮合起来的大清国立刻就维持不下去了。从多尔衮死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注定了最终的分崩离析,只是没有想到局势会崩坏的这么快,会恶劣成这个样子。 原以为,就算是丢到了关内,还可以撤到关外继续维持着,最多也就是甲申年前的形势而已。现在看来,这样的想法实在是太幼稚也太天真了。 代善为什么会跑?就是因为他已经看清楚了鳌拜的真实嘴脸,为了免于步济尔哈朗的后尘他才跑掉的,这绝不是什么临阵脱逃,而是无奈的自保之举。 接下来的局面,太后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占据了锦州的鳌拜一定会尽可能的利用辽西的资源,和辽阳的代善展开一场生死大战。胜利者将最终成为这关外两辽之地的主宰者,成为真正的主子。 这个大清国,还有人在乎吗? 至于说太后和皇帝……根本就是任人摆布的傀儡而已,早就不重要了! 第四百二十八章 裁军之事 “……社稷绵延国祚传承,兹事体大书文难竞,朕意面晤商之……” 这些内容不是出自圣旨,也不是正式的官样书文,而是皇帝以私人名义写给李吴山的一封“私信”。在复隆皇帝的这封书信当中,对于光复北地收复故都之事大加赞赏,占用了很大一部分篇幅,但那根本就不是重点,重点只说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当然就是大行崇祯皇帝和周皇后的葬礼,皇帝本人基本同意了李吴山的意见,但具体的规格和细节还需进一步商议。至于第二件事嘛……则是在说册立国储。 翁皇后喜诞麟儿,复隆皇帝做父亲了。这个孩子的出生,对于整个大明朝而言都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正宫皇后剩下的这个男婴,就是复隆皇帝的嫡长子,若是没有什么意外的话,这个孩子很有可能被立为太子,成为国之储君本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是这个时候,绝不是谈论此事的最好时机。 按照国朝传统,一般会在孩子十几二十岁的时候才册立太子,哪有刚刚出生几天就册立太子的说法?但复隆皇帝还是动了“早立嗣君以安天下”的心思。 册立太子就是为国储君,本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是,把一个尚在襁褓之中的婴儿册立为太子,这就显得有些古怪了: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子嗣众多的情况下,为了避免皇子之间出现纷争,才会确立太子人选,用来稳定局势。或者是皇帝本人年事已高,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才会着急立一个太子出来,好随时做好继承大统的准备。 但是,复隆皇帝年纪轻轻,而且只有这么一个子嗣,却急急吼吼的要“早立嗣君以安天下”,明显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 但皇帝的这封书信却说的极是诚恳:到底要不要册立太子,这是国家大事,关系到江山社稷的传承和大明朝的未来,我这个做皇帝的始终拿不准主意,所以想和你忠勇公私下商量商量。毕竟是这么大的事情,书信往来实在很难说清楚,万一文字有误岂不是要耽误了整个大明王朝?所以你还是回来一下吧。 “哎,咱们的这位万岁爷真是小气了!”李吴山笑着对高起潜说道:“想要调我回去,直说就好了,偏偏要玩弄这样的小聪明小手段,真是贻笑大方。老高啊,你说这是万岁爷的意思还是朝廷的意思?” 朝廷想把李吴山调回去,这分明就是一种试探,连高起潜都看出来了。但却使用如此幼稚可笑的借口,确实显得欲盖弥彰,对此高起潜只能苦笑:“我估摸着是万岁爷的意思吧,若是程园毕他们操作这个事情,断不会如此的轻忽儿戏……” 程园毕这个人,虽然对李吴山的戒备之心很重,甚至可以算是李吴山的政敌,而且严重缺乏应有的眼光和魄力,却胜在做事沉稳老成持重,一定会找个像模像样的借口,而不是想这样拿册立太子来说事儿。自从程园毕“被退休”之后,虽然复隆皇帝已经在事实上甩开了内阁的牵绊,却也暴露出急功近利操切毛躁的短处。 “既然万岁想要我回去,那我就回去一趟吧。”李吴山笑道:“这一次我不能空着手回去,得给咱们这位万岁带一份见面礼。老高啊,你帮我草拟个条陈……” “什么条陈?” “裁军!” 听了这话,高起潜稍微愣了一下:“李帅真的要裁军?” “真的。” 作为北地事实上的主宰者,李吴山最为江南朝廷所忌惮的就是他手中的兵权。历朝历代的权臣都会想方设法的加强自己的军事力量,只有如此才能确立自己的地位和影响力,但李吴山却主动提出裁减军队,足以证明他根本就没有倚仗军力割据北方的意思。 “万岁似乎想要推行新政,大刀阔斧的裁减军政人员,在这个事情上,我怎么也得做个表率,支持一下咱们的万岁爷吧?” 裁减军政人员,缩减官吏数量,精兵简政这个大方向绝对是正确的。作为一方统帅,远在北地的李吴山能够知道江南朝廷还没有确定下来的施政方阵,这一点都不奇怪。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皇帝本人在这个事情上有些畏首畏尾,所以李吴山才在这个时候唱起了“裁军”的高调,表示对新政的大力支持。 “裁减之事从我李吴山做起”,这个调门可真高。 现如今的大旗军,光是在编的战斗部就有十万之众,而且只多不少,出了北伐的三路主力之外,还有湖广的一部分,确实已成为一个庞然大物了。 在李吴山的心目当中,军队的数量和战斗力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乱七八糟的乌合之众就算是有十万之数,也掀不起多大的浪花。还不如趁机精简人员缩小编制,走“精兵”的路子。 按照李吴山一贯的宗旨,如吴山军校的那些学生们,只要有一万正式的野战军,就足以扫平天下了。就算他还有更大的目标,有三几万主力精锐,也就可以了,根本就没有必要真的养活一支数量上了十万规模的队伍……养不起! 主动裁减军队数量,而且是大规模的裁减。一道命令下去就把军队解散,那不是裁减而是典型的“卸磨杀驴”! 打天下的时候在前方拼死拼活,故都光复了之后就把队伍解散,这不是卸磨杀驴又是什么? 所以,所谓的裁军并不是一哄而散,必须要有一整套的安置方案。军官可以转化为地方行政人员,有功的士卒可以转化为地方上的治安力量,就算是最低级的辅兵也要给出相应的的待遇,或者是分配田地或者是给出一笔遣散银子,反正不存在一哄而散的说法! 至于种种的安置细节,那就需要进一步商榷了…… 这笔安置费用当然得走朝廷的财政渠道,不可能由李吴山自己掏腰包,事实上他根本就拿不出这么许多钱财。 李吴山曾经做过粗略的估算,裁撤军队重新安置的这笔费用完全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就算是朝廷的财政状况已大为好转,恐怕也拿不出来…… 第四百二十九章 根本大计 李大帅奉旨北伐,转战千里终于光复故都,如今凯旋归来,场面极是隆重。用彩纸扎就的花牌楼每隔两百步就有一座,一直从长江边延伸到城内,黄土垫道净水泼街,万千百姓夹道欢迎。 天子不仅亲率文武百官出城郊迎,还动用了一套大仪仗。 吹打班子敲敲打打,奏响了《得胜曲》……总之就是既体面又隆重,只是显得有些喧嚣吵闹而已。 “臣李吴山,奉旨北伐,今故都已复,北地重归我大明版图,代万千将士缴旨……”因为李吴山代表的是完全将士,又有甲胄在身,这个时候不需要行跪拜大礼,仅仅只是行军礼而已。 “朕知之……自甲申国变以来,正值无妄之世,天下遭兵火之厄。朕委李氏吴山者,兴王师而扫清虏,首复与淮扬,再战于中原,涤荡凶顽剿除丑类。王师顺疾风而纵烈火,如当空之日扫朝云也。卿谋算而后动,既定而行师。上和天意下顺民心,故无不陷之垒无一合之敌。而今凯旋归来,应万民之期暇,建不朽之元功。我国朝方得海清河晏日月升平,朕心甚慰,不胜之欢,与尔共享太平……” 这一番说辞其实都是出自楚华文的手笔,复隆皇帝事先早就背诵的滚瓜烂熟。 迎接在外征战凯旋归来的将帅,原本就有一套约定俗成的礼仪,甚至连这些话语都是现成的,完全就是走个过场而已。 如此一来,就表示北伐的使命已经顺利完成,李吴山可以缴旨了。 正式缴旨之后,李吴山这才对复隆皇帝行了跪拜的君臣大礼。 先受了李吴山的大礼,然后做出一副很亲近的样子,亲手把他搀扶起来不停的“嘘寒问暖”“连道辛苦”,再然后就是君臣和睦其乐融融的那一套老掉牙的戏码了。 皇帝当场赏万金,赐白壁十副,珍珠一斛,锦缎六百匹,日月纹的金甲一套,金刀一柄…… 所有的这些赏赐,看起来好像很热闹,其实不过是仨瓜俩枣的意思意思而已。 所谓的“万金”当然不可能真的是一万两黄金,而是一万缗铜钱,差不多相当于八千两银子。至于说白壁……那玩意仅仅只是一个象征意义,是给李吴山篆刻印章用的毛坯材料。珍珠、锦缎什么的,还有盔甲和金刀,完全就是礼仪的一部分而已,本身并不值钱。 这是一整套从周朝流传至今的礼仪,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程序,当年的周天子赏赐诸侯,就是这么做的! 过场走完之后,基本也就没什么事了,至于说正式的封赏,那是朝廷的事儿,不可能在这种情形之下出现。 当天下午,李吴山就提出了进宫陛见的陈请,并且马上获准,在第一时间“觐见”到了皇帝本人。 在外领军打仗的将帅,回京之后一般都会有一次非正式的“会晤”,为就的是和君主商议各种事项,比如说战后的安置和对有功人员的犒赏等等,早在把事情拿到朝堂上讨论之前,就基本上已经商量好了。 这是历朝历代的“潜规则”,大家都心中有数,所以复隆皇帝一直在等着李吴山呢。 到了李吴山这样的地位,当然知道所谓的“郊迎”不过是走走过场,是做给老百姓们看的,具体的问题和要求则是在这个时候基本敲定,这才是重头戏。 “万岁,先皇殡礼事宜,朝廷已经有准备了吧?” 这事早就提起过,而且势在必行,当然没得说。 “皇考殡礼已着楚华文办理,朕已经看过了他的条陈,又经阁部审过,基本上算是定下来了。” 按照皇帝本人的意思,崇祯皇帝和周皇后的葬礼,宁可多花些银钱,也绝对不能寒酸了,三百万两的预算肯定不够,四百万都不一定打得住呢。 葬礼本身花费并不是很多,真正花钱的地方在皇陵那一块。 崇祯皇帝和周皇后的寝陵肯定会选在长寿山,因为那是大明朝历代皇帝后妃的“祖庐吉壤”之地,除了开国太祖朱元璋之外,其他的明朝皇帝全都葬在那里,基本上可以算是祖坟了。 帝王的寝陵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三五年的工期已经算是很短的了,就算是修建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不算夸张…… 别的地方都可以省,这些开销是万万不能省的。 既然皇帝本人和朝廷都已经有了具体的计划,并且调拨了“专项资金”,那就不用李吴山操心了。 “臣所提及的裁军一事……想必万岁已经知道了吧?” “朕已经知道了!”复隆皇帝说道:“若说这识人之明,朕难望先皇之项背呀,忠勇公的这份心思,朕是明白的。” 这虽然不是一句正式的夸奖,却远胜过那些辞藻华丽的夸赞之词。 就凭李吴山现在的实力和功劳,割据北地和江南平起平坐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儿。但是,只需要皇帝的一封私信,他就只带着四百多个亲卫回到了江南,并且主动提出裁减军队的主张,足见一片血诚之心。 也就只有当初的崇祯皇帝看出了李吴山的忠心,所以才将托孤托国之重任放在他的肩头。如今北伐成功,复隆皇帝可以冠冕堂皇的对老百姓说这是天命所归,但其中至少有八成的功劳是属于李吴山的,难道皇帝不清楚吗? “臣之所以想要裁减兵员,一来是因为如今天下初安,已用不到这么许多的军伍之兵,徒然弥兵耗饷已没有必要。再者……再者也是因为臣听到了一些传言,不得不自证清白……” “李吴山手握重兵”“早有割据之心”“朝廷不得不防”这一类的说法不是没有,李吴山又不是瞎子聋子,怎么会听不到呢? 凯旋之后我就主动裁军了,应该可以证明我的清白了吧? 就算是皇帝本人,未尝就没有这样的想法,要不然他又何必把李吴山召回来呢? 但是现在,皇帝绝对不会承认这一点,而是面带微笑的说道:“纵是如周公者,尚且有恐惧流言之时。就算是有些人乱嚼舌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忠勇公也不必在意。朕明白你的心思,朕还想着要和你同始终呢,朕还想着与忠勇公成为君臣的千古表率呢。” “对了,功高楼已经修建完成,这镇国将帅自然是你忠勇公为首……” 功高楼分为两个部分,武人当中的第一功勋当然是李吴山,而“佐国宰辅”的文臣当中,排在第一位的则是早已退休了的程园毕。 “忠勇公还记得当年之事么?” 李吴山正准备说点什么,忽然听到这么一句没头脑的话。 “当年的忠勇公还是武侍讲,在钟粹宫中曾对朕谈起天下田亩之事。”复隆皇帝没有看李吴山,而是微微的昂着头,似乎是在回忆着什么:“当年朕尚年幼,有些事情还不是很明白,也没有看透,只是隐隐约约记得李侍讲曾经说过,我大明富有四海,这天下的田亩所产本应是够天下子民衣食所需,还会有盈余才对。却不知为何要弄到民不聊生的地步?不造反就活不下去了……” “这几年来,朕时常夜不成寐,总是在想这个问题。尤其是到了江南之后,曾仔细查阅过黄库……” 所谓的黄库,就是大明朝的“数据库”,兴建于洪武年间,位于玄武湖畔,里边储存着大明朝的各项数据和详细资料。 “我大明盖有丁数五千七百万,生民数应有一万四千万,就算是再加上番籍和奴籍,一万六千万人口已经算是多的了……” 大明王朝的人口统计数字,只包括十四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男子,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丁壮数量。虽然缺乏一个总的人口数字,却能够用丁壮数字得出一个大致的总人口数,约莫也就是一亿四千万。按照传统,西南一带的少数民族不是统计范围之内,也就是朝廷说的藩籍,另外还有部分卖身为奴者同样不统计,这就是奴籍。但这些不在统计范围之内的人口终究是少数,直接加两千万上去已经很宽裕了。 这个大致的数字,是崇祯三年统计出来的,在这二十年的时光当中,因为旷日持久的战争以及其他的天灾**,人口数量会减少很多,绝对到不了这个数字。 虽然人口会减少,但土地却不会出现大规模的减少,因为南方没有受到战火的波及,对于土地的开垦一直都没有停止过。也就是说,田亩数应该是持续增加的才对。 “我朝共有税田二十二万万亩,其中一等田八万四千万亩……” 所谓的税田其实就是私田,不包括宗室和勋臣以及功名者不纳税的那部分田产。 李吴山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位大明天子竟然会做如此细致的统计工作,这太出乎预料了。 “北方的上等田产谷三石七斗,折米三百四十斤。下等田产谷三石一斗,折米二百八十七斤,稷粟之类不计……” 复隆皇帝算了一笔细账,把南方和北方的粮食产量计算的清清楚楚,而且只是计算的主粮,至于说黑豆、荞麦和其他的杂粮根本就没有计算在内。 北方本已可以做到两年三熟,干脆按照一年一熟计算,而南方则统一按照一年两熟计算,这已是一个非常保守的计算数字了。 得出的答案就是:大明朝田地之中出产的粮食,平均分摊下来,每个人应该有七百多斤甚至八百斤的的主粮保有量。 一个正常人男子的一年的粮食消耗量几乎是固定的,四百五十斤主粮应该是足够的,再加上菜、蔬、瓜、果,以及许许多多的杂粮作为补充,这个数字肯定可以维持一个正常人的正常生活,而且还会有两三百斤的结余。 一个人就有两三百斤的粮食剩余,一个普通的四口之间每年就应该剩下一千斤左右的粮食。 虽然还要纳税,但大明朝的田亩税其实一点都不重:这算下来,每亩只有九斤多一点儿,一个四口小康之间的纳税总量也就是二百来斤而已。 要照这样计算的话,从崇祯三年到现在,二十年的时光当中,朝廷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不停的新建、扩建仓库。因为大明朝的开支没有那么大,而老百姓缴纳的赋税又太多了,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结余,不修建仓库根本就容纳不下。 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在整个崇祯朝,朝廷已经穷的连官员的基本工资都发不下去了,国库里空的能把老鼠饿死。 一亿五六千万老百姓辛辛苦苦一年到头,汗珠摔八瓣的干活,所生产的社会财富总量必然是一个天文数字。但朝廷却穷的过不下去,老百姓也吃不上饭,不得不揭竿而起,冒着生命危险去造反。 于是乎,问题就来了:老百姓们生产出来的财富绝不会凭空消失,既没有进入老百姓的腰包,也没有进入国库,那么,这些财富到底哪里去了? 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只要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就可以实现富国强兵的梦想,就能让全天下的老百姓安居乐业,从根源上做到“民无输匮之劳,兵无征战之苦”的理想状态,大明朝就会成为国泰民安的地上天堂。 老百姓吃的饱穿的暖,每年还有三分之一的结余,二十年下来得是多么大的一笔数字啊! 要是有这么多的财富,老百姓会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在造反?真当造反是那么好玩的吗? 要是大明朝有这样的国力,就算是再有三五个大清国,也在翻手之间就灭他七八回了。 什么李闯的百万大军,什么清廷的无敌八旗,在这个问题面前,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儿,甚至不值一提。 “这个事情不想清楚,这大明朝的江山就稳不下来。朕就食不知味夜不成寐,长此以往,迟早还会有张自成王自成出来造反呐。”复隆皇帝很是忧虑的说道:“当年在钟粹宫的时候,李侍讲就曾经提起过这个问题,现如今朕已明白了此事攸关生死,还望李侍讲再给朕上一课……” 第四百三十章 找个媳妇 土地问题是每一个封建王朝的病根,土地兼并造成了百姓生存环境的恶化,而等级制度又放大了这种恶果,到了实在活不下去的时候就只能造反了。 大明王朝的覆灭,追究到根源上,不是因为李自成,更不是因为多尔衮,那只不过是外部诱因,真正的核心问题只有一个:土地兼并。 复隆皇帝竟然在暗地里下了这么细致的水磨功夫,真的出乎李吴山的预料。 真要是能把这个问题解决了,什么样的文治武功都等而下之,绝对有资格成为千古一帝。 李吴山很愿意在这个问题上再给他上一课: “臣不会讲什么大道理,只能对万岁说说我自己的经历。” “毋庸讳言,臣本出身微寒,原本就是大旗庄的一个小地主。名下有三处店铺,三处房产和两座作坊,这些东西从何而来?当然是土地!” “臣在大旗庄的时候,实有上等田七百二十余亩,多半是上好的水浇地。另有此等的沙壤田八百余亩,还有开荒地四百多亩,总田产数在两千亩上下。” “臣孤身一人,肯定无法耕种这么多的田地,于是就是佃给了庄子上的其他人,只管坐收地租!” “万岁知道臣收多少地租么?”还不等皇帝发问,李吴山就主动给出了答案:“五成,臣不事庄稼不事劳作,每年就能拿走一半的收成。” 十指不沾泥的地主大老爷,什么事情都不做,却可以拿走一般的产出,这才是真正的暴利,简直就是吸血鬼。 “不,万岁错了,其实臣在大旗庄的名声非常好,素有李大善人之名,万岁知道这是因为什么吗?” “因为我的地租已经算是非常少的了,旁的地方且不去说,仅在是沿河十三庄一带,普遍的地租就是六成五……” 六成五的地租,相当于直接拿走了田地出产量的三分之二,辛苦耕种的老百姓们可怎么活? “六成五的地租高吗?真心高到了天上去,但这毕竟是在京畿一带,是天子脚下的首善之区。六成五的地租好歹还不至于饿死人,终究给百姓们留下了一条活路。臣听说在山陕一带,甚至有八成的地租!” “只要稍微用些手段,佃户辛辛苦苦干一年,不仅一粒粮食都得不到,反而还会倒欠地租。那就只有借贷了……” 民间借贷,利息高的惊人,基本上都还不起,最后只能倾家荡产,或是卖儿卖女或是铤而走险,愈发加剧了社会动荡,一个又一个的造反者就这样出现了。 “臣坐拥两千亩田产,每个税季应缴的农赋不到二十石,加上杂税和替代役,折算成银钱也不过是一百二十几两银子,折合一百五十几缗钱,一年下来也就是三百吊而已。这确实微不足道,其实臣连一个铜板的赋税都没有缴过。” 名下有那么多的田地,却一文钱的税都不缴纳,在复隆皇帝看来这完全就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情。在李吴山看来,其实相当的简单:与官府勾结。 地方士绅和衙门里的人勾结在一起,用其他方式“报销”一部分衙门的开支,说白了就是行贿,总会有许许多多的法子免去税负…… 如此一来,财富就落到了地主和官僚的手中,国家的税负收不上去,老百姓吃不上饭的局面就出现了。 财富并没有凭空蒸发,既没有落入百姓之手,也没有进入国家府库。老百姓越来越过不下去,国家也越来越穷,只是肥了士绅和官僚而已,就这么简单。 “臣所说的这些,不过是最基本的常态,还有很多五花八门的手法,想必万岁也听说过一些,比如把田产挂靠在士绅名下,将部分赋税缴纳给士绅而不是国家。或者干脆勾结官府隐匿田产,或者是故意把有产者作为奴籍,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李吴山说的这些,可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大道理,而是他的亲身体会,是在大旗庄十年的“经营之道”,显然更具说服力。 这一套古老的手法,李吴山已经算是比较“客气”的了,更多的则是敲骨吸髓压榨致死…… 原来这煌煌大明的光辉表象之下,竟然隐藏着这么多见不得人的勾当。官逼民反烽烟处处,岂不是很正常的么? “朕欲革除弊政,为我大明打造出一个人人保暖的太平盛世!”复隆皇帝显得有些激动了,站起身来说道:“利中曾言及土地田亩之事,却没有李侍讲说的这么通透。朕知此事干系重大,必然阻力重重,当时没有敢应他,其实心中早有此念头……” 真命天子九五至尊,就算是皇帝也有不敢做的事情,比如说这田地之事。 这事太大了,牵扯到士绅官僚和整个士大夫阶层,就算是皇帝也不敢轻易去做,而是非常小心的先和李吴山做一下沟通。 “统计人口,丈量田地之事,乃打造万世不拔雄伟基业的基础,朕早欲为之。”复隆皇帝说道:“如今北地克复,正好借此余威推行之……” “毕竟兹事体大,这江南之地盘根错节,定会阻力重重,朕想着先在北地试行之,以观后效。” 北方经历了旷日持久的战争,先是大顺又是大清,现在大明光复,以前的社会关系已经被基本打算,正可以大破大立,推行新政的阻力无疑会小很多。 更主要的是,北方是李吴山的实际控制范围,说难听一点就是他的地盘。李吴山李大帅的威望极高,各地的新晋官僚不是大旗军的人就是和大旗军很亲近的那一批人,李吴山的命令可以更好的执行下去。 之所以想要在北方先推行新政,除了以上这些好处之外,还有一个不方便说的原因:万一新政失败,黑锅就由他李吴山背负起来,而不会引发官僚地主阶层和朝廷之间的对抗。 “此为富国强兵之根本,臣愿为陛下做这颗探路的石子!” 推行新政的大反向基本已经定下来了,至于细节问题还需进一步商榷、筹划,李吴山正准备说一些军务上的事情,复隆皇帝就又把话题引向了别处: “李侍讲啊,”没有使用忠勇公这个称呼,而是沿用了当年的旧称,复隆皇帝的心情似乎很不错:“你我君臣之间,已很久没有这么推心置腹的交谈过了,今日且不说那些恼人的国家大事……” 说到这里,复隆皇帝回头对贴身的太监说了一句:“朕有些饿了,想必李侍讲亦有同感,传膳吧,朕要与李侍讲边吃边聊……” 皇帝竟然“留饭”了。 因为不是正餐,仅仅只是宵夜性质的“加餐”,所以显得有些简单。 六道菜式当中,竟然有一半是汤汤水水的东西,只有一碟子糯米饼算是“硬货”。 君臣二人分成两桌,复隆皇帝用糯米饼卷了些煨肉羹,一边吃一边说道:“朕有儿子了,李侍讲是知道的吧?” “朕这个儿子,还未取名,却先得了个小名,叫做长生……” 古代人的名字,尤其是正式的名号,都是有传承的。比如说信王系(崇祯系)的子嗣,到了复隆皇帝这一辈,都有一个“慈”字,按照老百姓的说法就是“慈”子辈,其实应该算是“心”字辈。他们的下一代,则应该是“土”字辈了,名字当真一定要有个土字,或者是带有土的偏旁部首。 虽然还没有取出正式的名号,却先得了个“长生”的小名儿,也是有出处的。 这个孩子出生的时候,一头“神鹿”跑了出来,而鹿是祥瑞之兆,代表着多福多寿的美好寓意。又有“仙鹿授长生”的说法,所以才取了这么一个小名儿。 “这孩子出生的时候,有鹿相引,鹿者路也,寓意顺畅通达,上下人等都说是吉祥之兆。”说起这个儿子的时候,复隆皇帝就忍不住的眉开眼笑,根本就不象是个天子,反而更像是一个最普通的父亲:“这些日子里,总是有人谈论册立太子的事。要我……要朕说呀,这也未免太早了些,再过十年二十年的也不算晚嘛……” “最可笑的是,连黄得功都上折子了,建议朕考虑一下太子人选……” 复隆皇帝就这么一个儿子,根本就不存在“人选”的问题。黄得功本是外臣,之所以如此亟不可待的在这个事情是上首先表态,其实就是希望复隆皇帝能够尽早的册立太子。 虽然现在不大可能真的册立太子,那肯定是以后的事情,但册立的越早,就对黄得功越有利。 毕竟他是翁皇后的娘家人,是最大的外戚,太子就是他将来最大的指望。 就算复隆皇帝以后还会有其他的子嗣,但这是长子啊,立的越早就越能体现出年龄优势。 除了长子之外,这个孩子还是皇后亲生的,正经的嫡长子身份,只要没有什么意外,册立他为太子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而下。 那么多的臣子,在这个明显不恰当的时候提出册立太子,其实他们自己也知道这就是不可能的事,怎么也得等到十几年之后才会真正册立成为太子。现在就这急急吼吼的建议皇帝立太子,与其说是“为国筹谋”,还不如说是在为自己打算。 这个孩子机会有七成以上的可能会成为大明朝的储君,复隆皇帝百年之后就会顺理成章的做皇帝,当初最早那一批提议册立太子的人,必然就会成为“功臣”。 只需要说句话就能当功臣,这么大的便宜当然有无数人趋之若鹜,更何况还有黄得功这样的地方实力派“姑舅公”的鼎力支持! “李侍讲如何看到这册立太子之事?” 李吴山是真的不想掺和这个事儿,很委婉的说道:“这是万岁的家事,臣不好随意置喙。” “随便说说即可,李侍讲不必在意。” “那臣就随便一说,万岁随便一听好了。”李吴山放下碗筷说道:“无论是立嫡还是立长,小殿下都占住了,并非不能立。只是现在为时尚早,也不忙于一时,再过十几二十年也不为迟……” “朕也是这么个意思。”复隆皇帝摆了摆手,示意宫人把碗筷杯盏等物撤下去,笑呵呵的说道:“李侍讲的年纪可不小了啊,至今尚无家室,这是何故啊?” 我这个做皇帝的虽然比你年轻的多,却连孩子都有了,你李吴山已经三十多岁了,为什么还不娶妻生子啊? “以李侍讲之功,封妻荫子光耀门庭已是必然,这公爵之位岂能没了传承?” 若是别人听到这句话,早已惊喜万分的跪下去谢恩了。 爵位的传承不仅仅只是一个荣誉称号那么简单,代表后世子孙的荣华富贵。把功名利禄世世代代的传承下去,是多少人的梦想啊! 家族才是最稳固的依靠,而子嗣则更是根本中的根本。 李吴山连老婆都没有呢,哪里还的子嗣? 关于这个问题,不仅皇帝在为他操心,连大旗军中的那些个心腹嫡系都始终牵挂。 李吴山没有儿子,大旗军就没有将来。等到李吴山百年之后,下一代的大旗军成员应该向谁效忠?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对于李吴山个人而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也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这……”在这个问题,李吴山真的没什么好说的。 “以前呐,李侍讲不成家,还可以说是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现如今天下初安北都光复,也应该考虑考虑家室了吧?”复隆皇帝笑道:“若是李侍讲心仪哪家女子,朕于你做个媒保,也可以算是我朝的一桩佳话……” “万岁取笑了,臣常年在外征战,身边总是些厮杀汉,说句粗鄙之言,就连身边的马都是公的,哪有什么心仪的女子?” 这句话把皇帝逗笑了:“英雄配美女才子配佳人,李侍讲功劳爵显声名显赫,一般的庸脂俗粉匹配不得,自然也就看不上眼了。待到有了闲暇,朕为李侍讲觅一良配,也好成全一番佳话。” 皇帝想给我找个媳妇儿? 算了吧,皇帝给自己的找的媳妇,不用说也是属于政治婚姻的范畴,李吴山对此毫无兴趣。 虽然这个时代不讲究自由恋爱的那一套,李吴山还是愿意自己找媳妇,而不是让别人“帮”自己找…… 第四百三十一章 战后事宜 昏沉的暮色当中,愈发冷的厉害。 站在门前的银雀儿穿的很厚,活象是个臃肿的绒娃娃,不时把手凑到嘴边呵一下,偶尔还会踮起脚尖朝着远处张望,看样子是在等候着什么…… 远远的看到几辆车马,顿时就欢喜起来,喜滋滋的小跑着迎了上去:“老爷回来啦,老爷回来啦……” 大帅府的下人们纷纷涌了出来,又是请安又是问吉的好不热闹,仿佛众星捧月一般簇拥着…… 进到内宅里屋之后,银雀儿接过李吴山的披风说道:“老爷忙活了一整天,肯定早就饿了,我这就去招呼韩师傅,赶紧开饭……” “我在宫里头吃过了,你们且去吃吧,我还要商量点事情。” 崔耀祖和金雀儿就在书房里等着,这二人相对而坐,一个相貌奇丑形容猥琐,一个容貌艳丽气质端庄,形成极其强烈的视觉反差,但神态之间却出奇的一致:除了平静还是平静,而不是象银雀儿那样充满热情。 这二人甚至没有出去迎接李大帅,就这么大马金刀的坐等着。 这幅做派,也反应出了他们和李吴山之间的关系:谁也不是谁的奴仆,反而更多是一种单纯的工作关系。 尤其是金雀儿,虽然她确实是李吴山买来的丫鬟,属于奴婢的身份。但是这几年来,她的身份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转变,反而更象是个幕僚或者是秘书之类的角色…… “皇帝对你说了些啥?”崔耀祖用一只手端着茶碗,慢悠悠的饮了一口:“我先猜一下,一定又在说君君臣臣的那一套说辞……” “老崔呀,这一次你真的猜错了。看样子,咱们这位皇帝陛下是要励精图治施行新政了……” “分配田地?重立税赋?好大的手笔!”崔耀祖嘿嘿的了冷笑着:“这样的新政也就是痛快痛快嘴而已,根本就施行不下去。” 触动整个官僚士绅阶层的利益,会有多大的阻力完全可想而知,所以崔耀祖极不看好这个事情。 “新政必然阻力重重,但若是真能付诸现实,那就真的改天换地了,至少能为这大明朝再续一百年的寿数,这一招很厉害……” “镜花水月有个屁用,等真正施行开来再说吧。” 金雀儿从一大堆文字当中抽出一封信来,递给了李吴山:“这是张大娃的信,一个多时辰以前才刚刚到的……” 张大娃的文化水平也就仅限于“粗通书信”的程度,他的这封书信写的极是直白: “我已经替老爷把山东的局面稳定住了,原有的官僚吏员该杀的杀该罪的罪,现在的山东和淮北一带,已全都换上了咱们大旗军的人。我在山东捞了不少浮财,有些是直接抄没的,还有些是前伪清官员送上来的‘保护费’,更有不少地方上的士绅豪强的‘孝敬’,光是现钱就有近三百万两,另有粮米资材尚在统计之中……” 因为曾经在这种事情上犯过一次错误,所以这一回张大娃极其谨慎,一个铜板都没有碰,全都封存起来等候李吴山的指示。 张大娃提到的这些状况,基本可以看做是一次“工作汇报”。除了这些个正事儿之外,他还用几乎一半的篇幅向李吴山表忠心。 如张大娃的文字水准,实在说不出太过于冠冕堂皇的话语,反反复复就是那么几句车轱辘话:俺张大娃一家,全都是李老爷的人,老爷让俺干啥俺就干啥,老爷让俺打谁俺就打谁,绝对没有二话。张大娃还在信中发下了毒誓:要是哪天我做出对不起李老爷的事情来,一定会断子绝孙不得好死! “这个张大娃呀……”李吴山微微的摇着头,已不知说什么好了:“老崔你也看看,这小子都说了些甚么……” 一目十行的扫完了张大娃的这封书信,崔耀祖咧嘴一笑:“张大娃不是在表忠心,这是劝进表哇……” 现如今的李吴山,位高权重,北地已尽在他的马足之下,有些人就开始揣摩起了李大帅的心思:既然已有半壁江山在手,索性更进一步才好,开国立朝称孤道寡有什么不可以的?或许是李大帅舍不得“大明忠臣”的名头,或许是忧心天下舆论。这个时候,作为李吴山嫡系的张大娃就得表示一下了。 若是李吴山真更进了一步,他张大娃也就可以水涨船高了,就算封不了“齐王”“鲁王”什么的,也绝对是实际控制山东的一方诸侯了。 从一个乡下的娃娃到位高权重的诸侯,这样的诱惑张大娃无法抵御,所以才专门写了这么一封书信。 这封信的意思只有一个:我是你李吴山的铁杆心腹,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无条件的支持,你要是想做汉高祖,我就是你的韩信,你要是想做宋太祖,我就是石守信。若是你想做曹操的话,那我张大娃就是张辽徐晃夏侯惇…… 这张大娃的这封书信凑到烛火上直接给烧了,然后铺开纸张用炭笔给张大娃写了一封回信,却只有三个字:知道了! “咱们当初那些人,现如今已不那么单纯了,已有了这样那样的心思……” “他们有什么样的心思都不足为奇,关键你是怎么想的?”崔耀祖说道:“我今天来就是问问这个事儿。” “我会和万岁一起去到北方……” 崔耀祖没有说话,而是等着李吴山继续说下去。 “然后万岁会回到江南……” “其实……我觉得若是强留的话,就能把皇上和朝廷留在北方。” “这大明朝的路还没有走绝,还到不了那个地步呢。”李吴山说道:“而且这次的新政,基本符合我的心中所想,还是再看看吧。挟天子以令诸侯的那一套……看看清廷是什么样就知道了,我可不想让这个天下再次卷入战火,我想……不,是我必须保持这大明朝的完整……” 李吴山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那个目标太大了,只有一个完整富强的国家才能支撑的起来。 “有一件事情是必须要做的,军校一定要搬迁,这个事情必须尽早着手。” 吴山军校,是李吴山的重中之重,不仅仅只是他的心血,同时还是他的未来。把吴山军校搬迁到北方,这是一个很明显的信号:战略重心已经从江南转移到了北边。 “湖广那边……” 当金雀儿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李吴山完全就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这个不着急,就让大红狼和刘春生他们去谈吧……” “大红狼顾及闯军的情份,刘春生有是蔫货,要不然我去一下,如何?”崔耀祖说道:“谈了快一年了吧?甚么都没有谈出来,干脆让我过去,连吓带骗的搅和一竿子,说不准就能谈成了呢……” 虽说北地光复清廷退走,但湖广的大局依旧没有任何变动,仍然是一副“三分天下”的局面。 刘体纯、郝摇旗这两支闯军余部依旧掌控着湖广的西部和南部,而大红狼则掌控武昌一带的东北部。 大红狼本就是出身闯军,早就洗白成了大旗军的一部分,是名正言顺的“王师”。按说另外那两支闯军就应该效仿大红狼,但事实却没有那么乐观。 因为豪格的退走,大半个的川蜀尤其是渝、蓉等长江上游,几乎完全在闯军和大西军的控制范围之内,拥有一个很广阔的大后方,和当初的局面相比,已是一片大好。当然不会投靠过来! 好在彼此之间并不是绝对的敌对关系,尤其是李吴山对闯军的态度素来就比较友好,所以湖广三大家的谈判一直在进行当中,虽然没有谈出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结果,却还没有达到使用武力的地步。 最有意思的是,川蜀的闯军和大西军反而不那么融洽,虽然没有爆发大的战争,小型的摩擦却从来都没有断过。在李自成和张大贼的残部彼此提防的同时,这两支造反起家的队伍竟然也打起了“北伐”的旗号,出川入陕,走汉中那一条线去清剿西北的清军去了…… 闯军和大西军所谓的“北伐”,其实就是打落水狗,与其说是军事行动,还不如说是为了政治影响,分明就是做给天下人看的:我们也是抗清的同道中人! “就算是你不着急,也不能总是这么拖延下去吧?” “不会拖延太久,到明年的三月份之前,应该就会有一个结果了。” 崔耀祖已经明白了:李吴山已经做好了对西北用兵的准备,到时候用强大的武力促使对手做出选择! “那我呢?还留在江南当这个狗屁浪荡的官?” 李吴山笑道:“要是把你挪到北方去的话,王宣同王大人肯定会欢喜的放鞭炮庆贺。但我还是希望你留在江南……” 响鼓不用重锤敲,崔耀祖是何等精明之人,顿时就领会了李吴山的意图:“那我老崔就继续给你做钉子吧。” 李吴山转过头去,对金雀儿说道:“我要约见的人,都已经约好了么?” “已遵照老爷的吩咐准备妥当。” 第四百三十二章 医者之心 人生百年,七十者稀。 从当时的人均寿命来看,七十多岁的老人绝对可以称得上是“高寿”了。 虽然早就过了古稀之年,薛广济的身体还算硬朗,虽已须发花白却耳聪目明精神矍铄,只是略略显得有些清瘦,但却步伐稳健,根本无需搀扶。 薛广济方一拱手,李吴山已经抢先行了个礼:“晚辈见过薛神医。” 虽然李吴山的官职很高,而薛广济仅仅只是一介平民,但终究年纪大了。按照礼法,到了他这样的年纪,就算是在金銮殿上也可以“免礼”,体现的就对长者的尊重。 “李帅无需客套,还是直接说正事吧。” 薛广济和李时珍并称“神医”,素来就有“南薛北李”的说法。现如今这位薛神医的年事已高,问诊治病的事情大多是由门下弟子去做,他已很少亲自过问。这次应邀来到大帅府,也不是为了给什么人看病,而是另有原因。 “那好,晚辈就直抒胸臆了。此次邀薛神医前来,其实就是想要薛神医到军校之中任职……” 吴山军校名动天下,专门培养能征善战的勇士,而已过古稀之年的薛广济是悬壶济世的医者,两者之间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其实却有着莫大关联。 李吴山想要在北地重建吴山军校,而且规模会更大,门类也更加齐全,而且还会专门开始一所分校:医学院。 医学院分校可不仅仅只是为了培养军医,更主要的作用还在于培育出一大批基层的医者,为天下人祛除病患。 “李帅能有这份心思,实在是天下苍生之福。”薛神医捻须微笑:“天下康乐实为我辈杏林弟子之本分,奈何老朽已是这般年纪,黄土囤颈之人,血竭力尽,恐难承李帅的美意了……” 这还真的不是推脱之词,而是事实。 医学这个行当,不是说一两年就能学好的,穷十年之功能教授出一个合格的郎中已经算是很不错了。薛神医已经七十多岁了,说不准哪天就会撒手人寰,实在不适合再收门徒。 就算薛神医还能再活十年二十年,终究已是体力衰弱的老人,哪里还有那么多的力气去传授技艺呢? “晚辈明白薛神医的心意,也曾仔细考虑过。”李吴山说道:“其实也不需薛神医殚精竭虑的教导门徒,只需提纲挈领的把握好方向,那些个细务可以交由年轻的弟子去做……” “晚辈素知道薛氏医馆门徒众人,可谓桃李满天下。就是想要薛神医推荐些堪为师表的医者,也好教授出更多的杏林弟子,为天下苍生谋福!” “原来李帅是要老朽举荐些人选,这个不难……”薛神医笑道:“淮南李宝柱,苏州卫亭之,都是老朽的弟子,常怀忧国忧民之心,此辈者尚有十余人,若是李帅用得到,只需老朽一封书信即可。” 我的弟子当中,还有十来个可以随时派上用场的,我可以把他们喊过来,到李大帅的医学院中却任教职。 李吴山笑了:“薛神医所荐之人,必是杏林大才,只是太少了……” “晚辈的医学院,开春之后就要招募生员,第一期预备招募一千到一千四百人,以后每年的招生数量不会少于这个数字……” 第一年就要招募一千多个医学生,而且是每年招募……直到这个时候,薛神医才算是真正明白了——李吴山所说的医学院,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医馆,更不是师傅传承的那只能传统模式,而是要比这大的多。 医者郎中和其他的行业不一样,学习期非常漫长,动辄就是十几二十年,一个老师根本就带不出几个学生。哪怕如薛广济这样的绝世神医,真正的亲传弟子也不过只有几十个而已。 一年就需要招募上千学生,十年之后到了毕业的时候,数量肯定上万了,区区的几个老师肯定是不够的。 到哪里去找这么多医术专精的老师呢? “我想广为发动天下医者,出高薪厚酬……但这传道受业之事,一定要优选之……” “晚辈是个粗鲁的厮杀汉,对于这医道上的事情实在是两眼一抹黑,所以想要请薛神医帮着晚辈把把关,为学生们优选出足以为人师表的师傅。” 李吴山要开大型的医学院,严重缺乏师资力量,这才想请薛广济进行甄别优选,选拔一批合格的老师。 “薛神医年事已高,本不该劳烦,奈何此事干系重大,还望薛神医勉为其难,这薪酬一事么……好说,好说,只要薛神医开个口,无论多少我都应了……” “我都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就算是给我一座金山又有什么用?难不成我还能把金子银子带到棺材里去么?”薛神医哈哈大笑着说道:“金银钱财我也不缺,还不如留着给前方的将士们添双鞋子更好。” “薛神医应了?” “应了是应了,不过我却有个条件!”薛神医竟然显得有些扭捏了:“我希望李大帅兴建的这个医学院,能以广济为名……” “广济医学院?” “然!” “薛神医曾助战扬州,救助过我大旗军将士无数,莫说只是一个区区的名号,便是再有所有的条件也一并应允。” “只这么一条就够了!”薛广济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按说我这般年纪,早就应该不受名缰利锁之牵绊,不应该如此的沽名钓誉,只是老朽素来有个心结……” 薛广济与李时珍并称“南薛北李”,为当今之世的两大神医,看起来好像是并驾齐驱难分伯仲,其实那不过是比较客套的说法而已。连薛广济自己都知道根本就比不过李时珍。 早在薛广济成名之前,李时珍就已著出了注定要流传后世的《本草纲目》,并且很快就成为天下医者重要的参考书籍,“药圣”的名头实至名归,早已和孙思邈、华佗比肩了,把他薛广济远远的甩开了好几个身位。 虽然薛广济确实是个神医,但你这个神医自己都用着人家李时珍的药书呢,还怎么比? 青壮年时代的薛广济曾经发下宏大志愿,一定要和李时珍分个高低上下,但他却没有机会了。 李时珍比他年长好几十岁,早在万历年间就已经不在人世了,还怎么超越人家呢? 恨不能早生几十年,与李时珍一较高下,这就是神医薛广济的心结。 但是现在,他却有了一个机会。 李时珍凭借一本《本草纲目》成为药圣,成为天下医者之师。我薛广济照样可以教授出成千上万的弟子,照样能够惠及天下苍生,百年之后,从医学院出去的学生们一定会遍布天下,不论是不是亲传,他们都是我薛广济的弟子。 如此一来,就真的可以和李时珍比肩而不落下风了。 希望李吴山能用自己的名字来给医学院命名,虽然确实有“沽名钓誉”的嫌疑,但做的确实为民谋福之事,李吴山当然不会不答应。 “老朽这就传书诸弟子,要他们齐聚江南……” “薛神医误会了,晚辈所说的医学院,选址不在江南,而是北都。” 医学院不是建在江南?而是要在北京? 薛神医下意识的看了李吴山一眼,似乎想要说点什么,却很快就释然了,很是爽朗的大笑起来:“我杏林弟子,只知治病救人祛除疾患,至于这世事如何变迁,于我辈无关,秦汉也好唐宋也罢,悬壶济世终究是不会错的。” “医者仁心,晚辈钦佩莫名。” 事情基本上已经算是定下来了,已过了古稀之年的薛广济竟然又生出了少年人的热血,准备大为施展一番,也好名垂青史享誉千年。 李吴山亲自送他出来,明明已经到了帅府门口,就要上车离去的时候,这位薛神医突然又有些后悔了:“李帅啊,我总觉得今天的事儿有些小气了,用我的名字来命名医学院,终究是太过于贪恋虚名。当年李频湖著成《本草纲目》的时候,也没有命名为《李本草》,我这么做终究是落了下乘,百年之后,会不会有人说我是沽名钓誉之徒?” “薛神医真是多虑了,我辈中人做事素来就是讲究论迹不论心,这普惠天下疾患的事是万万不会有错的。就算是薛神医真的有些求名的私心,又算得了什么?”李吴山哈哈大笑着所到:“这天下人,谁又没有几分私心呢?就算是那无欲无求的大德高僧,虽不在乎功名利禄,终究也不是真正的无欲无求,求解脱得圆满的心思不照样是一份私心么?” “那……终究是不好的。医学院之事老朽定然尽心竭力不负所托,但这命名的事儿……还是算了吧,李帅只当我从里没有提起过好了!” “薛神医不必如此在意,大功大德必须流传后世,这不是为了求个虚名,而是为了激励后来者。若是世人全都无欲无求了,谁还有做事的心力?就比如说我们这些粗鄙的军伍之人,阵前厮杀固然那是为国杀敌,难道就没有求个功名富贵的心思了么?杀敌建功者就可以不行高封厚赏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薛神医不必耿耿于怀,但可放开心胸坦然行事也就是了!” 第四百三十三章 情报人员 昏暗的夜色之下,桨声灯影中的秦淮河就好像是一个刚刚欢好过的妇人,透着一股慵懒而又奢靡的气息。 一条条花船在“吱吱呀呀”的木浆摇水声中缓缓行驶,船上的灯笼和水中的灯影相映成趣,伴随着丝竹管乐之声,偶见一个个窈窕倩影仿佛一撇之惊鸿,浑不知这是人间还是仙境。 这个时辰还不到最繁华鼎盛的时候,但很多花船却已挂起了象征着“客满”的四排灯笼,不紧不慢的在河面上穿行,不时传来阵阵娇笑之声。 作为“秦淮四绝”的头牌红姑娘,顾韵儿的“韵”字号花船早早的就“客满”了,却不知何故竟然还没有离港,而是静静的停泊在黄泥埠头。 “韵”字号花船之上,确实已经“客满”,挤挤挨挨的有七八十号人,看起来韵姑娘的生意不是一般的红火。 但若是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一丝明显的异常。 以往的时候,来到这花船之上寻欢作乐的客人,要么就是鲜衣怒马的世子王孙官宦子弟,要么就是腰缠万贯的豪富商贾,最不济也是诗词唱和自命风流的读书人。今天的客人却不是那般模样。 在这七八十号客人当中,有男有女,有老人也有年轻人。最奇怪的是,竟然还有很不少穷苦人。 那些人一身短打扮,蓬头垢面的样子,一看就晓得是卖苦力的贩夫走卒之辈。 “韵”字号花船本身就是一座销金窟,随随便便一盏子茶水都要好几两银子,什么时候连卖力气的苦哈哈们都成了韵姑娘的恩客了?他们消费的起吗? 奇怪的是,顾韵儿姑娘并没有把这些粗鄙之人赶下船去,当然也没有拿出惯有的待客手段,既没有抚弄赖以成名的琴弦,也没有招呼任何一个人,她的脸上甚至没有一丝足以颠倒众生的微笑,而面色肃穆神态凝重。 其他那些人的表情,几乎和顾韵儿姑娘相同,无论是穿着华服长袍的富贵者,还是一身短打扮的苦哈哈,全都不苟言笑正襟危坐。 船上的气氛沉闷而又压抑。 随着船身一阵轻微摇晃,从外面传来一阵阵脚步声,随之就是一声轻唤:“开船——” 在花船行驶的晃动中,帘子挑起从外面走进一个人来。 这人穿着一件子时下很常见的斜襟棉袍,光头无冠。与顾韵儿经常见到的读书人相比,此人明显少了几分书卷斯文之气。和那些个腰缠万贯的富商们相比,却又多了几分不怒自威的气魄…… 虽然早就知道此人来要,但是在亲眼看到他的那一刻,顾韵儿还是有中莫名其妙的眩晕感,就好像眼前的一切都是假的,仿佛身在梦中一般的那种虚幻感受! 所有人全都下意识的站立起来,异口同声的说道:“大帅……” 李吴山摆了摆手,事宜众人全都坐下,但他却没有坐,而是转过头去朝着门口的那个女人问了一句:“都到齐了吧?” 楚刘氏将身体挺的如同标枪一般笔直,大声回答道:“报告大帅,应到七十二人,实到七十二人。” “好,叫号吧。” “是。”绝死勇士楚刘氏是楚华文的老婆,由她具体负责江南的情报网络,这边的情报全先由她收集、传递然后由金雀儿进行汇总。 这里的七十二个人,每个人都代表着一个情报小组,出于绝对保密的缘故,彼此之间全都是单线联系,谁也不知道谁的姓名和真实身份,只有一个简单的代号。 “赵字!” “到!” 一个大腹便便看起来好像是个富商模样的人应声站了起来。 楚刘氏把一套黑色的军装交到他的手中。 那个仿佛富商的情报人员双手捧着军装退了下去。 “钱字!” “到!” 又一个脚夫打扮的汉子应声而起,领取了一套同款式的黑色军装。 每当楚刘氏喊出一个代号,就会有相应的人领取一套军装。 “蒋字。” 这是顾韵儿的代号。 她觉得自己的嗓子有些哑了,大声的回应着:“到。” 从楚刘氏的手中领取了一套军装之后,就好像九世单传的老头子捧着刚刚出生的亲孙子那样,面色郑重的回到了原本的座位上…… 这些情报人员的代号是用“百家姓”来命名的,和本人的真实姓氏没有任何关系。 七十二套军装很快就分发完毕,李吴山开始讲话了: “诸位本不是我大旗军士卒,却为我大旗军效力多年。斩出奸佞诛杀国贼之壮举,皆因诸位在背后辛苦奔走,滴滴涓流汇集汪洋,功不可没,我李吴山代前线的万千将死与亿兆汉家儿孙谢过诸位了……” 李吴山深深的鞠了一躬。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不是大旗军,但却和大旗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年来,他们一点一点的收集汇总,和大旗军一起共同构成一张无孔不入的情报网,金雀儿得到的情报,至少有三成是出自他们之手。 李大帅亲自鞠躬致谢,让每个人都油然而生出一种荣誉感,觉得这些年的付出总算是得到了莫大的回报。 “诸位功勋卓著,但却不能显扬于世,你们的名字注定无人知晓。” 情报人员不是战斗人员,就算是有了很大的功劳,也不能对外公布,只能默默无闻。 比如说顾韵儿,虽然大家都知道她曾经获得过由李大帅亲自颁发的黑铁勋章,但那只不过是为了酬谢她的“平叛之功”。又有谁知道她早已接受了楚刘氏的指挥?又有谁知道她一直都在利用身份的优势在为默默的收集各方面的情报呢? 达官贵人、文人仕子们寻欢作乐之时,或有意或无意透出里的消息和动向,本身就具有情报的属性,收集汇总之后就是真正的情报了。 “外人不知道你们的功勋,但我知道,大旗军知道。”李吴山说道:“适才给你们的军装都有独一无二的编号,可以用来证明你们的身份。只要我还在,只要大旗军还在,你们就凭借这个标记去领军功。无论你们遇到什么样的艰难险阻,只要拿出这个标记,就可以得到大旗军的支援……” 这一套军装,不仅代表着对这些人身份的认同,还是一种荣耀,同时也是一种紧急联络方式——只有高级情报人员才有这样的待遇。 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李大帅和整个大旗军体系都会尽可能的为他们提供帮助。 “诸位无一不是心怀忠义之士,相信诸位一定还能做出更大贡献。为此,诸位有必要做进一步的训做,将由我为诸位传授专业化系统化的情报技巧。” “至于在何时何地学习,诸位的军装之内已有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我话讲完,诸位还有是不明白的没有?” “没有。” “那好,解散!” 在秦淮河上兜兜转转的“韵”字号花船渐渐停靠,李吴山最先下船,紧接着众人纷纷下船,很快就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了。 发了一会儿呆之后,顾韵儿这才把贴身的小丫鬟唤了过来:“宝儿,我要做点要紧的事儿,不许任何人打搅……” “是。” 掩闭了舱门之后,还专门上了两道闩,就好像是最虔诚的信徒捧出神赐的圣物一般,顾韵儿呆呆的看着那套黑色的军装。 就好像唯恐亵渎了什么似的,看了看好半天却舍不得穿在身上。 突然之间,她好像想起了什么,把身上的华贵衣衫和手势全都褪了下来,还专门用铜盆弄了些热水,仔仔细细的把脸上的精致妆容全都清洗下来,展露出最朴素的本来面目,然后才小心翼翼的抖开那套黑色的军装…… “啪嗒”的轻响声中,一本薄薄的小册子从折叠整齐的军装之中掉落出来,随之一同掉落出来的还有一张四指宽的字条。 字条上写满了字迹:贰肆九六,贰肆伍参,百十陆玖…… 每一个字顾韵儿都认识,但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因为这些全都是数字,偶尔夹杂单个的汉字,也和上下文没有任何联系,仿佛天书一般。 因为实在看不懂,只能先放下字条,拿起那本只有四十多页的小册子。 小册子是线装的,封皮上只有简简单单的五个正楷字体:情报学基础。 翻开扉页之后,正文内容顿时跃入眼帘:《密码篇》 顾韵儿本就是聪明绝顶之女子,稍微通读了一下,马上就明白过来,赶紧重新拿起那张小小的纸条,按照上面是数字和这个小册子一一对照,不停的反动书页,逐行逐字的进行查找…… 足足用了将近一个时辰的时间,顾韵儿才终于把人生当中所遇到的第一篇加密文字翻译了过来:蒋字,由水路北上,抵大旗庄参训,正月十六日前必达,阅后即焚。 这是一道经过加密的命令,命令的内容就是:顾韵儿秘密北上,到大旗军的发源之地大旗庄去接受专业化的情报培训,必须在正月十六之前报道。 其实这样的命令本无需加密,只不过是为了让她对于密码学有一个粗浅的基本认识而已,很容易就能翻译出来。 但是,这个小小的细节对于顾韵儿本人而言,则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从这一刻开始,她已经开始认识到情报人员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了。 情报员,不仅仅只是细作,还是一个隐身的战士。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将那套明显有些肥大的军装穿在身上,又用四指宽的军用皮带把腰身杀的很细,就好像过新年时候终于有了新衣裳穿的小女孩子那样,仔仔细细的抚摸着,在那方照身的“红毛玻璃镜”之前欣赏着。 这个时候的顾韵儿已不再是一个风尘女子,而是一个战士了。 顾韵儿的这一身军长,和吴山军校的学生们基本相同,甚至还有一顶大檐帽和一双硬底的牛皮军靴。如果强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则是在细节处。 这身黑色的制式军装没有代表职位的肩章,而是有一枚鸡蛋大小的铜质胸章。 胸章是红铜打造而成,上面有一个残月的徽记,徽记之下用阴刻的手法雕刻出一个小小的“蒋”字——那是顾韵儿的代号。 在这个代号的下面,还有一个编号:七甲。 这个编号肯定是大旗军内部核对身份用的,或者还有什么别的含义,顾韵儿就无从得知了。 当然,现在的顾韵儿各部就顾不上去想那么多,而是端坐于桌前,开始仔细那本只有四十多页的小册子…… “夫情报者,大至天下之形细至琐碎事物,皆可分析利用,谓之曰情。传递、储存、检索以至汇总,谓之曰报。山川地理、兵家行伍者为情报,舆情细碎、柴米油盐者亦为情报……” 由李吴山撰写的情报学共分六篇,除了《概论》之外,还有四个大类一个通则部分。 《密码篇》,《目标篇》、《传递篇》、《隐匿篇》这四个大的章节构成了这本小册子的主体内容,除此之外的通则部分则是对于一些情报学的基本知识。 所有的这些内容,全都是最粗浅最基本的东西,真正的学问和技巧还需要到北方的大旗庄去学习。 就是这些看起来最基本的东西,对于顾韵儿而言却仿佛打来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让她第一次真正意识到情报人员的巨大作用和最基本手法。 原来,所谓的情报人员并不仅仅只是留意别人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还应该有目的有针对性的主动刺探,包括持之以恒的潜伏和润物细无声的水磨功夫。 什么样的任务应该接近什么样的人物,应该如何刺探,然后如何加密情报,又如何传递出去,等等等等,所有的这些都是一门高深的学问。而最重要的,则是如何保证自身的安全。 如无绝对之必要,宁可放弃一部分情报,也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这是《情报学》《通则篇》中反复强调的重点内容。 顾韵儿穿着那套黑色的军装在桌前坐了整整一夜,如饥似渴的反复那本薄薄的小册子,一直到了拂晓时分…… 隔了一日之后,顾韵儿忽然就从秦淮河上消失了,据她贴身的小丫鬟说,韵姑娘老家发生了变故,她急着回去处理,至于什么时候才能回来,那就真的说不准了…… 第四百三十四章 我的学生 “夫民族者,存乎于世之首要前提即为生存,生存之要无过于土地。我族长兴目标之实现,则为地盘儿,我辈之使命就是为我族之生存拓地阔疆……” 这是一堂大课,主讲者为军校的思想教官陈茂,下面是挤挤挨挨的两百多七期军校生,而军校的创办者和灵魂人物李吴山第一次旁听陈茂的课程。 经过近一年的开蒙和启迪之后,这批学生已经觉醒了最基本和粗浅的民族意识,接下来的课程就显得有些深入了:我们的使命是什么? 以李吴山的《民族论》为基础,为便于理解同时也是为了便于教学,陈茂对《民族论》做出了进一步的阐述,用更加浅显易懂的语言和方式做了深入浅出的说明: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非常明确清晰,那就是为民族拓展生存空间,占领很多的地盘。 “世间之族何止万千,存亡盛衰不过是自然而然,然土地却不加增,那就只剩下唯一的一条道路可走——争夺!” “为民族之生存空间争夺地盘,无所谓正邪善恶,一切都只是为了生存繁衍,为了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后代去战斗……” 陈茂已公然喊出了“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就是战斗,战斗的意义就是为了争夺生存空间”,这是民族繁荣昌盛的基础,是这一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是最大的荣耀。 “其他民族断不会将疆土拱手相让,对于生存的争夺必然血腥惨烈,所有曾经消亡衰败之民族,不是因为邪恶或者不义,而是因为弱小……便如狼吃羊而羊吃草同理,狼不吃羊就会死,羊不迟早也会死,这本是天命所属,无关正邪善恶,只是最单纯的竞争,一切都是为了生存和发展,只有强大的民族才有资格生存于天地之间。” 弱小就是最大的原罪,就应该灭亡,陈茂的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强者生存,弱者灭亡。 这些话语当中已经包含了最质朴的“物竞天择”之理念,是对李吴山《民族论》的阐述和进一步升华,以更加鲜活易懂的方式重新解释了民族和竞争的含义,揭露出了民族生存的残酷真相。 “各族为了生存而展开的竞争旷日持久,往往会绵延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但结果从来不变——强者生存弱者灭亡。在这漫长的竞争过程中,事关生死存亡容不得温情脉脉,容不得温良恭俭让,一切都是血淋淋的争夺,我辈必须不惜代价不择手段,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 在这之前,这样的思想启蒙从来都是由李吴山亲自来做,随着陈茂他们这一批早期学生的逐渐成熟,基本已经接替了李吴山,成为第二代启蒙者。 这也标志着吴山军校的日渐成熟,就算没有李吴山这个人,也可以正常运转下去。 作为第一代的启蒙者,陈茂他们这一批教官全盘接受了李吴山的民族思想体系,并且做出了进一步的诠释,甚至还有明显的升级。 如果说李吴山是第一代原型机的话,陈茂他们这一批则是得到了加强和完善的2.0升级版。因此而产生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变化:和前四期由李吴山亲自教导出来的学生不同,后来的这几期学生思想更加单纯,民族热情更加高涨,甚至出现了一丝狂热和极端。 如果说以前的民族思想仅仅只是一种启蒙的话,那么,现在陈茂他们这一批年轻的教官们,已经把这种思想完善成为一个可以自我闭合的体系,甚至已经升格成为一种明确的信仰。 而这些更加年轻的学生们,则是这种信仰的忠实信徒,而且明显比张三娃、郎太平他们那些老学员们更加坚定更加狂热…… 直到这个时候,李吴山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事态的演变比自己的想象更快,自己的学生们一代比一代坚定,这很可能不是什么单纯的好事。 但他却不准备阻止,因为他需要这股力量来涤荡一切,这正是他最想要的东西,虽然这是一柄双刃剑,但李吴山相信自己可以掌控一切,尤其是这些把自己视为精神图腾的学生们。 因为他们全都是李吴山的学生,是他的继承者和发扬者,是这个民族最宝贵的种子…… “你讲的很好,比我还要好。” 面对这样的夸赞,陈茂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谦虚,因为他始终认为那完全没有必要,而是就事论事的说道:“校长的《民族论》固然一针见血,但却有些空洞艰涩,所以我自作主张做出了一些引申,有些观点做了重新的解释和定义,若有谬误之处,还望校长指正。” “把你讲课用的契领提纲做一份手本交给我,我汇总之后刊印成书,以后就按照你的版本进行授课吧。” “是。” “哦,对了,新教材的调整和校对就由你和我一起来做吧,以后每天晚上你到大帅府去找我,咱们两个一起参详确定最终的课本内容。” “是。”陈茂很直接的说道:“对于原本《民族论》的引申和重新定义,并非是我一个人的事情,还有其他几个教官,都是一二期的……” “带他们一起来。” “是。” “军校要搬迁了,新校址就在大旗庄,年后就开始搬迁,动员工作进行的怎么样了?” 陈茂说道:“基本已经就绪,随时可以搬迁。” “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能尽早开始搬迁,你们这些人员最好先过去。时间就定在正月初六吧。” “是。” 军校整体搬迁的风声早就放出来了,动员工作进行的非常顺利。 在绝大多数学生和教官的心目当中,位于三树墩的吴山军校本就应该搬到北方去,因为江南的整体气氛似乎和学校的气氛并不怎么相符。大旗庄是大旗军的发源地,作为大旗军的子弟和继承者,天然就应该回归大旗庄,那是一方更加广阔的天地,具有某种虽然不好说出来但大家都很明白的神圣意义。 在接下来的几天当中,陈茂他们这些教官每天晚上都会准时准点的去往大帅府,和李吴山一起重新确定课本内容,逐渐制定出一套升级版的教学课本。 这意味着李吴山的民族思想正式成型,作为一种非常接近于信仰的思想体系确定了下来…… 第四百三十五章 神的使命 “二十六,割猪肉。”这不仅仅只是一句谚语,同时还是沿袭了千百年的老传统。 每年的腊月二十六,都是各家各户集中采买年货的重要日子,尤其是鸡、鸭、鱼、肉和誉满京师的老烧锅酒,更是年节的必备品。 每逢这样的日子里,四九城的肉铺就人满为患,生意好的没话说。 新年是顶顶重要的节日,有钱的大户人家肯定要大肆庆贺。就算是一般的平头百姓,不管平时的日子过的多么恓惶,也会在这个时候难得的“奢侈”一回。虽然买不起整只的鸡鸭,好歹也拎一刀肉回去,尤其是那些肥厚的刀口肉,颤巍巍的满是肥油和白膘,简直馋死个人。 新年时候买肉的数量多寡,往往是衡量一个家庭财政状况的硬标准,只要日子还能稍微过得去,总要割下三五斤肉回去。就算兜里实在没有几枚铜板,不能整斤整斤的买,好歹也得买十二两。要不然的话,家里的娃娃一定会哭闹个没完没了,自己的面子也不好看…… 对于比较贫寒的老百姓而言,十二两猪肉,再沽半斤最廉价的“高粱烧”,然后再扯上几尺花布给孩子们缝件新罩衣,也就算是能够交代过去了。 在大人们忙着过年的时候,孩子们也没有清闲下来,而是守着家里的老人,虽然一双双小手早已冻的通红,还在拖着长长的清鼻涕“搓药”。 “错药”又叫“割药”,是制造火药的重要流程。对于日子紧巴巴的家庭而言,实在没有那么多的闲钱去买烟花爆竹,索性自己生产。 火药的制作技术早就烂大街了,是个人都会弄。以粗糙的惨不忍睹的技术条件自行鼓捣出了一大簸箕火药之后,家里上了年纪的老人则开始“卷筒”,装填火药之后用泥巴“封夯”一下,然后一边搓着药捻子(导火索),一边在炉灶旁边把湿漉漉的“鞭炮”烘烤干燥,旁边则是一大群娃娃们在眼巴巴的等候着…… 在现代人看来,完全用手工制作火药,而且工具和技术都简陋到了难以相信的地步,绝对是件无法想象的事儿。其实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很正常。一大群老人孩子守着火炉制作鞭炮,还拿到炉边去烘干,危险程度可想而知。但是当时的人们看来,根本就是司空见惯,而且乐此不疲,本身就是过年的一部分! 空气中弥漫着火药的味道,更多的则是从各家各户厨房中飘荡出来的油炸丸子的香气,新年的祥和气氛弥漫在天地之间…… 但是,并非所有人都沉浸在新年的喜庆气氛当中,也不是所有人都怀着欢天喜地的心情。 从辽金时代开始,南海子就是皇家专属的“猎苑”,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会在春秋两季进行大规模的“狩猎”。牵狗架鹰,纵横奔突的打猎,原本就是重要的娱乐活动。 尤其是到了蒙元时代,从大草原上来的蒙古人会狩猎,干脆把南海子一带圈了起来,严禁百姓私自进入猎杀,更不许开荒耕种,而且还有专门的兵丁把守,将这一带彻底变成了皇家专属的“禁区”。 现如今,南海子依旧是一片“禁区”,只不过圈在里边的已不是黄羊野猪直接的猎物,而是数以万计的旗人。 昔日的皇家猎场边缘地带,随处可见白纸黑字的告示,上面还加盖了官府的大印:内中旗人,有敢出此圈者即为谋反,当场格毙有功无罪。 旗人只能生活在这片草莽丛生的“禁区”之内,若是敢走出禁区,所有人就可以直接把他们打死,而且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割下脑袋到官府去领赏。 这里不仅生活着数以万计的旗人,还有一个汉人,一个昔日的英雄:杨疯子。 杨疯子带着佟家三口和几十个旗人来到这里,被那几十个旗人奉为神明,称之为“阿布卡”。或许是因为这里的人们太过于绝望,急切的需要一种心理安慰,没过几天,经过口口相传之后,几乎所有人都相信杨疯子就是降临在凡间的曙光之神。 这位现世的神明确实为旗人们做了不少事情:比如说,正是因为阿布卡杨疯子的努力,驻守在这里的士兵终于撤走了。没有了那些手持刀枪的士兵,这里的旗人们终于有了一丝虚无缥缈的安全感,至少不用担心随时随地会把拉出去审判然后砍头。 虽然迫在眉睫的危险已经远去,但新的灾难却又降临了。 虽然官府的差役和大旗军的士兵撤走了,却将这里化为禁区,任何一个旗人只要敢走出划定的范围,就会被视为谋反,那是要当场格杀的。 官府或许已不会对他们执行集体屠杀的行动,而是把他们死死的限制在这片狭小的区域之内,任其自生自灭。 这里没有住房,没有粮食,连御寒的衣物都严重匮乏,至于说药品、油盐之类的生活必须之物,根本就是无法想象的奢侈品。 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每天都会有人死去,饥饿、寒冷和疾病,已成了最大的威胁。 有很多人直接就冻饿而死了,根本就来不及收敛,而是任凭出没的野狗啃食。早已经饿红了眼的人们则设下陷阱,趁机捕杀野兽,用狗肉填饱饥肠辘辘的肚皮。 作为昔日的皇家猎场,狡狐山兔林獾野猪之类的猎物本就有不少,但这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那些东西根本就不够塞牙缝的。 随着时日的延续,猎物的数量越来越少,几乎已经到了濒临灭绝的地步,捕杀的难度越来越高。为了生存,人们不得不转移了目标,不再奢求得到大型猎物,而是在这个地冻如砖的隆冬时节,硬生生的挖开地面,挖出芦根或者是别的什么根茎来充饥,若是运气好的话,偶尔还能捉住一握地老鼠,或者是找到冬眠的蛇类,那绝对是一顿大餐…… 但是,这些东西根本无法填饱这么多人的胃口,因为饥寒和疾病而死的人越来越多,极度虚弱的生者根本就无力掩埋,或者是他们根本不想掩埋,而是打起了这些尸体的主意。 人竞相食,绝不是一句空洞的话语,而是曾经发生过无数次的残酷现实。 在饿极了的情况下,在不吃东西就会冻饿而死的时候,什么样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你们要干啥?吃人吗?”杨疯子好像真的疯了,声嘶力竭的大叫着:“你们要是吃了人,就再也不是人了,而是野兽,是虎豹豺狼一样的野兽……” 这位昔日浴血沙场的英雄早已不复当年的慷慨豪迈,而是泪流满面的大叫着,为“你们还是不是人”的问题而大叫着。 昔日专门杀鞑子的英雄,却成了鞑子最后的守护者,已被视为现世的保护神,是唯一能够在毁灭的狂风暴雨中保护他们的最高存在。 据说,外面的汉人已经把杨疯子当做了汉奸和卖国贼,昔日的英雄沦落到了这步田地,确实很难理解。唯一具有说服力的解释就是:他真的就是阿布卡的化身,是来拯救大家的,这一切全都是天意。 化身成神的杨疯子不仅把他们从屠刀之下拯救出来,还带领他们斩草伐木,建造出一座座简陋的茅草屋,要不然的话一定会有多人活活冻死。 同时,杨疯子还极力协调旗人之间的种种内部矛盾,以免他们因为一只死兔子或者是一窝地鼠而大打出手…… 渐渐的,数以万计走投无路的旗人开始接受了杨疯子的领导,承认了他的神圣地位。总是把收获的猎物和大堆的草根等等可以吃的东西全都交给他,然后再有公正无私的阿布卡进行统一分配。 若是没有杨疯子对于食物的分配,这里的老幼妇孺一定会饿死大半,只剩下那些身强体壮的旗人。 杨疯子存在的意义,不仅仅只是带来一丝心灵的慰藉,同时还维持了这里的秩序,没有让这里堕落成为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 在十一天之前,杨疯子命令所有人交出隐藏财物,包括私藏在身上的首饰和金粒子,以及小孩子的长命锁等等。 杨疯子带着这些财物走出了南海子,两日之后换回来几车杂色碎米和一些宝贵的药物…… 旗人若是走出南海子半步,就只有死路一条,只有杨疯子这个汉人能有机会走出去,把最急需的物资采买回来。若是没有那几车碎米和药品,这里至少还要死好几百人…… 于是乎,人们愈发认定他就是曙光之神阿布卡的化身,但他所能够做到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这些时日以来,南海子的生存环境并没有因为这位神灵的庇护而产生更好的转变,反而进一步恶化了。 那是因为有更多的旗人来到了这里。 随着北伐大军对各地的追剿,各地残存的旗人大多被押送到了这里。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随着北伐军对西北一带的军事行动,京北、京西北,甚至是晋东一带的旗人已成了无路可退的丧家之犬,只能主动逃到这片方寸之地来避难。 随着人数的暴增,饥荒已成为最大的威胁,以至于已经到了人竞相食的地步。 “阿布卡在上,”一个还算强壮的旗人满面怒容:“这里的人越来越多,一定是大旗军把附近的旗人全都驱赶了过来,但他们却不给我们食物。这是要把我们活活饿死啊,这和直接用刀子杀人有甚么区别?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时间越久死的人就会越多,迟早会全都饿死。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放手一搏。我已纠集起很多人,大家商量好了,一起冲出去,找附近的村庄抢掠一番,然后就往北跑,跑到长城外面去……” “你……”杨疯子似乎怒极,嘴唇哆嗦着,完全就是一副大发雷霆的样子,最终却没有发火,而是很无奈的说道:“看来你是真的活够了,若是你自己急着寻死,那就真的谁也救不了你了,谁也救不了了……” “我们在这里也是在等死,与其这样屈辱的死去,还不如冲出去拼个你死我活。阿布卡在上,我们所有人都知道你是个战士,一个伟大的战士,一个让汉人都敬仰的战士,你很清楚我们的敌人是什么样子,只要你带着我们往外冲,总有些人能冲出去,也好过在这等死……” “你要是真的有这样的勇气,那也随便你。”杨疯子说道:“我是汉人,不是旗人。你们若是想继续与汉人为敌,那就只能先把我杀了,踏着我的尸体冲过去……” “伟大的阿布卡,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我绝对没有这个想法……” “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的,我只能告诉你一个事实,如果你真的这么做了,大旗军马上就会冲进来杀个鸡犬不留,谁也别想活下去……” 说到这里,那无奈的口吻陡然变得尖锐起来,就好像是在嘶吼一般:“谁也别想活!” 外面的亿兆百姓对这些旗人是什么样的态度,根本就不需多言,归根到底只有一句话:恨不得他们全都死绝。 完全是因为杨疯子这个人,才没有放手屠杀,要不然的话,这里早就没有存在任何一个活人了。 杨疯子的身体很虚弱,而且他的腿脚还有毛病,因为生活条件的艰苦,不得不拄着一根拐杖。但他终究是一个战士,即便是虚弱到了扶墙而立的地步,那股战士特有的锋芒依旧掩饰不住,足以让任何一个比他更加强壮的旗人都不敢直视其目光,这本就是一种那威势: “你们没有出去过,不知道外面的情形。南海子四周至少有六个军屯点,不要所是冲出去抢掠村庄,这里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大旗军的耳目。只要你们一动,立刻就会有千军万马杀进来,而且我可以断定,领头之人就是李绍!” “大旗军到底有多么厉害,我比你们任何一个人都更清楚。根本就不需要千军万马,只要有一个营头,就可以把你们全都杀光……” 大旗军的战斗力毋庸置疑,一个齐装满员的营头,至少可以对战两千新附军。这里的旗人虽多,终究不是军队,又怎么可能是全副武装的正规军的对手? “就算是你们一个个全都是铁金刚,就算你们能杀出去,又能如何?” “你们还能越过京城吗?你们还能越过长城吗?” “就算你们神勇无敌什么都可以做到,就算你们逃到了北边,依旧是一个死。” “你们还不知道吧,蒙古人早就和你们满人反目成仇了,吴克善早就袭击了你们的军队。” “你们若是逃到了北边的草原上,会是什么样的后果?自己去想吧。” “就算你们还能打败全副武装的蒙古军队,就算你们可以越过千里草原回老家去,就真的可以高枕无忧了?” “我告诉你们,这根本就是异想天开,是自寻死路。” “你们从京城脚下杀回去,大旗军会饶过你们吗?你知道李大帅有多么厉害吗?” “当年的多铎如何?十几万大军合围扬州,气势汹汹进攻江南,结果是什么样子就不必我多说了吧?” “你们的朝廷已经没有了,你们的皇帝必然就是李大帅的下一个目标。到时候,两辽之地一定会成为地狱。” 撤退到了关外的大清国还能不能挡住李吴山,这个问题连三岁的娃娃都看的很明白了。 全盛时期的大清国都不是李吴山的对手,如今的李吴山已经比当年强大了很多倍,而大清国则经历了一连串的失败,还有内讧内讧再内讧,所谓的八旗战兵基本上已荡然无存,他们拿什么去挡李吴山? “若是你们真能的逃离了这里,全天下的满人就会被杀的一个不留,会被杀个精光。你们的老家会被彻底毁灭,除了尸体和灰烬之外,什么都不会留下。” “你还不明白什么叫做毁灭,那是不是死多少人的问题,而是彻底的灭绝,就好像舀干池塘里的水然后再捉鱼那样……” “可是……我们已经活不下去了,哪里还顾得上那么许多?” “大旗军就在暗处观察着你们,他们一直都在等着你们做错,只要你们稍微一动,这里就会成为地狱,我能感觉得到……” 这句话让早已成为惊弓之鸟的旗人们顿时产生了草木皆兵的惊悚,本能的朝着四周观望,似乎那萧萧的草木深处真的隐藏着一双双充满了仇恨的眼睛,正在死死的盯着这里…… “现在我给你们两个选择。”杨疯子伸出两根手指:“第一,你们冒险冲出去,不论结果是什么样子,我都不会再管你们了。这是因为……神仙救不了该死的鬼,这是你们自寻死路,谁也救不得。” “第二,听我的话,再忍耐几天……” “这里就是最后的避难所,也是你们最后的机会,若是活下去,就绝对不可以出去。眼下的困难……”杨疯子说道:“眼下你们确实有困难,每天都在死人,我已经看到了,我也在着急,我会帮你们想想办法,我会想办法的……” “我话讲完,你们自己选吧!” 第四百三十六章 恩断义绝 年末岁尾,正是一年当中最冷的时节,但却因为清廷的撤走而显露出了明显的太平景象。 家家户户都在忙着蒸年糕贴春联,早已等的不耐烦的孩子们捏着香头子,点燃了家里自制的鞭炮,恶作剧式的专门往人群里扔,总是惹得大人们一阵怒骂,然后把这些淘气的孩子打个屁股开花。 郑夫人正在蒸枣糕,在掀开蒸笼的那一刻,甜糯的气息顿时弥漫庭院。 “您家……” 郑夫人循声望去,看到了一个蓬头垢面的叫花子,此人衣衫单薄披头散发,还瘸了一条腿,正倚在大门口朝里张望。 郑夫人素来就是个心慈面软的,又是信佛之人,当即拿起个热气腾腾的枣糕走过去。 把枣糕塞在那个瘸子的手中:“这眼瞅着就要过年了,给你个新蒸的枣糕,我这里还有几文钱,也一并给了你,好歹也过个年……” “这……我不是要饭的花子。”那人说道:“我是来找郑肃郑头儿的……他在家么?” 郑头儿这个人素来交游广阔,三教九流什么样的朋友都有,想不到他还认识这样的乞丐。 郑夫人朝着堂屋那边高声呼喝了一嗓子:“当家的,有人找……” 正在屋子里写春联的郑头儿应声而出,一眼就看到了大门口的那个“乞丐”,稍微愣了一下,旋即大踏步的走了过来,一把拉起“乞丐”的手:“杨大爷?您怎么来了?这冷天时候的,别在门口傻站着了,赶紧到屋子里暖和暖和……” 十分热情的拉着“乞丐”进了堂屋,郑头儿那个十几岁的孩子看到父亲把一个乞丐拽了进来,心中颇有不悦,忍不住的皱起了眉头。 郑头儿早已经把儿子的神态看在眼中,顿时勃然大怒,劈手就是一巴掌打了过去:“你这小兔崽子,怎一点礼数都不懂?这位就是顶天立地的英雄,连我见了都要喊一声爷,赶紧给杨大爷行礼。” “罢了,罢了!”杨疯子摆着手说道:“都是自己兄弟,说什么大爷不大爷的,平白折了我的寿数……” “看这样子,杨大爷还没有吃饭呢吧?”郑头儿朝着他儿子喊道:“别他娘的愣着了,赶紧去温酒,把我刚买的那坛子老烧锅开了……” “孩儿他娘,家里有甚么好吃食全都拿出来,我要招待贵客。” 谁也不晓得这位杨大爷是什么样的贵客,看郑头儿这幅热情的样子,想来一定是很要紧的客人,一家人马上就忙碌起来…… 时间不大,整块的刀口肉和整只的鸡鸭就摆上了桌,郑头儿招呼着杨疯子一起脱鞋上炕,在小小的炕桌前坐了下来。 “杨大爷,今儿个你算是来着了,这一坛子老烧锅是正经的窖藏真品,六年份儿的,要不我和酒坊的东家有旧情,寻常人可吃不到这么醇厚的好酒呢,”从热水盆中拿起锡酒壶,试试了温度确认美酒已经热的恰到好处之后,这才亲手把盏,为杨疯子满满的斟了一杯:“杨大爷尝尝咱们京城的老烧锅味道如何,到底地道不地道!” “郑兄,我今天来不是为了吃酒……” “我的杨大爷啊,你什么都不要说,若是瞧得起我郑肃,就先吃了这杯酒。” 郑肃郑头儿的热情简直让杨疯子无法招架,只能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郑头儿也赶紧陪了一杯。 “我找你有点事情……” “就算是有天大的事儿,也不能耽误了咱们吃酒……” 连连饮了三大杯之后,郑肃又扯下两条鸡腿儿:“这卤鸡是我老婆煮的,火候那叫一个赞,杨大爷先吃个痛快再说……” 实在招架不住郑头儿的热情好客,只能先吃了那两个鸡腿儿。 酒也饮了,肉也吃了,终于可以开口说正经事情了。 “郑大哥,我找你确实有事,最近……最近我遇到一点困难,还望郑大哥能施以援手……” 还不等杨疯子把话说完,郑头儿就已经猛的放下了筷子:“杨大爷,您这是说什么话?啥叫施以援手?干嘛这么见外?有啥事您尽管开口,只要是我郑肃能办到的,莫说是一件,就是一百件也绝对没有二话。” “我想拖郑肃大哥帮我弄点粮食,要是在弄到些药物,那就更好了。” “我还以为是多大的事情呢,原来就是这个呀,不算个事儿,真心不算个事儿。粮行米店的东家我就认识好几个,别的大话我也不敢说,但区区的一点粮食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郑肃郑头儿笑着说道:“既然杨大爷亲自来找我了,莫说是些粮食药材,就是你要我这颗项上人头,我都会割下来送给你,若是我说半个不字,我这个郑字儿就倒着写……” “郑肃大哥愿意帮忙,杨丰感激不尽……” “杨大爷的事那就是我自己的事儿,说什么感激不感激的,那就是没有把我当兄弟呀。”郑肃说道:“杨大爷交代的事情,我一定会尽心尽力,就算我办不到也会想法子办到,只是想问问杨大爷,想要多少粮食多少药材?” “当然是越多越好,至少也要千儿八百石的,若是实在弄不到,三五百石也能先凑合。。只是我现在没有现钱,得赊欠一阵子……” “什么钱不钱的,说这个就没有意思了,不就是几百石粮食么?还不至于让我为难。”郑肃郑头儿把胸脯子拍的山响,信誓旦旦的保证着:“我手头还有些积蓄,钱的事情就不劳杨大爷操心了。” “如此,多谢郑大哥了。” “且不忙着谢,我得多嘴问一句,杨大爷你要这么多粮食是给谁吃呢?” “这……” “我已猜到了杨大爷采买粮食的用意,也知道你要给谁吃。”郑肃郑头儿说道:“若是你杨大爷自己吃,别说是区区的几百石粮米,就算是你要吃我的肉,我都立刻拿刀子割下来给你炖熟了。这是因为我敬你是个英雄,是条好汉。可若拿去给鞑子吃,那就对不住了……” “我宁可把粮食喂狗,或者是一股脑的倒进河里,也绝对不会给鞑子一粒米!”郑头儿咬牙切齿的说道:“我恨不得把全都活活的饿死,到时候我请戏班子唱连台的大戏,因为我高兴啊,只要是鞑子死了,我就痛快,最好全都死绝才好呢!” “这……郑肃大哥,这事我不能说瞎话,也不能对你撒谎,我委托你弄粮食就是给南海子里边的人吃。那边早就断粮了,惨呀……” “杨大爷,我对你如何?” “郑肃大哥对我自然是没话说。” “这兄弟之情,这朋友之义算是勉强尽到了吧?” “当然,郑兄的轻易杨丰铭记在心。” “那就好。”热情好客的神态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此时此刻的郑肃郑头儿已是满面寒霜:“兄弟之情已了了,朋友之义已尽了,你赶紧滚蛋……” “郑肃大哥……”杨疯子做梦都没有想到郑头儿变脸的速度竟然这么快。 “不要提我的名字,也不要我大哥,我的兄弟全都是顶天立地的英雄,是响当当的好汉子。”郑头儿咬牙切齿的说道:“我确实有个兄弟叫做杨丰,他是不世出的大英雄,但他已经死了,你只不过是汉奸,是个卖国贼而已。我这家门绝不允许你这样的狗贼踏足半步,赶紧给我滚蛋,否则的话,别怪我不客气……” “那边确实急需粮……” 还不等杨疯子把话说完,郑头儿就已经翻脸了,抄起酒壶狠狠的砸在他的脑门上,顺势一记“冲天炮”,一拳砸在杨疯子的脸上。 杨疯子的身体往后一扬,后脑撞在后面的炕厢子上,上半身一歪就从火炕上摔倒下来。 郑头儿恼怒的大叫着跳了下来,狠狠的踢了他一脚,咬牙切齿的说道:“若不是看在昔日的情分上,我就要动刀子了,赶紧滚蛋……” 万般无奈的杨疯子只能一瘸一拐的离开了郑家,这个时候天色已经开始擦黑了,仰面向天的时候,脸上竟然有零星的冷意。 下雪了。 憋闷了整整一个冬天的雪花终于飘落下来。 杨疯子在街头徘徊了很久,最终还是来到绿柳胡同…… 见到他的身影,胡同口第一家的大门顿时“砰”的一声关了个严严实实。 他抬头看了看院子里那两座高高的塔楼,那是以前的炮台,然后就默默的离开了。 这一夜,飞雪飘零天寒地冻,杨疯子在一片零零星星的鞭炮声中,仿佛游走在雪夜中的孤魂野鬼。 大雪下了整整一夜,到了第二日还没有停歇的意思。 外出求援的杨疯子一无所获,一粒米都没有找到,甚至连当初的战友和史环都不愿意和他相见,只能万般无奈的返回了南海子。 当杨疯子回到南海子的时候,已是第二日的黄昏时分了,下了一天一夜的大雪终于停歇,地上的积雪已有尺余。 在南海子的入口处,黑压压的一片人群,远远的看到他的身影,数以万计的旗人们自发的让开一条道路。当他走过来的时候,人群就好像退潮一般瞬间矮了下去。 那个十七岁名叫伊勒佳的少女用古怪的腔调高声呐喊了一句:“阿布卡——” 一瞬间,所有的旗人全都匍匐在地,用整齐划一的声音高喊着:“阿布卡——” “阿布卡——” 直到这个时候,杨疯子才注意到昏暗的天光之下,在南海子入口的旁边,停放着两排板车,车上满载着麻袋…… “阿布卡找来粮食了。” “粮食是阿布卡找来的……” “我们有救了!” 少女伊勒佳眼含着热泪跪倒在雪地之中,用万分虔诚的语气声嘶力竭的高喊着:“阿布卡与我们同在……” 第四百三十七章 自力更生 这里的人们,在饥饿的折磨之下,已经到了“人吃人”的地步,简直就是一群饿疯了的野兽。现如今终于有了粮食,却没有哪怕一个人冲上前去哄抢,而是老老实实的等待着杨疯子的分配。 在他们的心目当中,杨疯子不仅仅只是一个现世的神灵,同时还是公平和公正的化身。他总是尽可能的照顾那些老人和孩子,尽可能的照顾到每一个人。 在杨疯子的身上,汇集了人类所有的优点,本身就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同时还有慈悲、怜悯等等世间的一切美德。完美无瑕的人性,就算是他不是真神,也是一个可以媲美神灵的圣贤级别人物了! “把车子推进来吧。” 装在车子上的真是粮食吧?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至少不完全是。 装在麻袋里的,根本就是麦稻粟米之类普通意义上的粮食,而是粮食的副产品,其中有一小半是豆饼,那是榨油之后的副产品,还有些干燥的豆渣,已经碾米坊筛出来的碎米…… 这些东西,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粮食,而是粮食加工过程产生的副产品,通常都是作为饲料使用,偶尔也会拿去酿造价格低廉的劣酒。除此之外,就只有那一车黑粉可以勉勉强强算做是粮食了。 所谓的“黑粉”就是在麦子加工成面粉的过程中,介于面粉和麸皮之间的产物,这东西确实可以拿来吃。但是在更多的时候,则是一种“工业原料”,尤其是广泛应用于纺织业和造纸业。 把这样的黑粉掺杂碱土煮沸之后,经过稀释后涂抹在布匹的背面,就是印染行业当中的“挂浆”工序,染色之后再洗下来。用于造纸的话,则可以让纸张显得更加挺实更有韧性…… 就是这些不能算做是粮食的粮食,成为这万千生灵的保命口粮。 当人们欢天喜地的卸下这些“救命物资”的时候,十七岁的少女伊勒佳却弄来些热水,用柔软的麻布蘸着热水擦拭他脸上的血污,那副小心翼翼的神态仿佛是在擦拭整个世界一般:“伟大的阿布卡,他们……他们打你了?” “没……没有……是我自己不小心跌了一跤……” 雪杨疯子的腿脚本就不怎么利索,再加上雪厚而路滑,确实很有可能栽倒。 但是,栽倒和挨揍的伤痕有很大的分别,杨疯子脸上的污血和淤青明显就是被人暴揍过一顿,这让伊勒佳愈发的感同身受,恨恨的诅咒着:“以恶语对神,必口舌生疮溃烂而死,打过神的手一定会烂掉,我诅咒他们身在地狱永世受苦……” “我不是什么神,也不知道这世间是不是这的有神。就算是真的有,神也一定是宽容的……” 听了这话,伊勒佳先是呆了一下,很快脸上就升腾起无比虔诚的神态,目光却愈发的柔和了。 宽恕一切可以宽恕的,这才是神佛应有的胸怀和气度。她愈发坚定了自己内心中的那个念头:眼前的这个人确确实实就是曙光之神的化身,就是现世的阿布卡。 她喃喃的念叨着,用歌唱一般的语气吟唱着古老的歌谣:“神说,阳光普照。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会照耀在每一个人的身上,不论他是善良还是邪恶,也不管他有什么样的罪行……” “神会替愚昧的人们扛起罪恶,洗净他们,让我们可以安详的升上天堂,我们死后会永远的停留在神的身旁,那里没有饥寒没有灾祸……” 这些救命的“口粮”给了他们极大的希望,但是,直到现在杨疯子都不知道这些东西是谁送过来的。 “是一个姓郑的人,他说是阿布卡的朋友,但以后再也不是了。”伊勒佳说:“那个姓郑的人还说,他之所以送这些东西过来,完全就是看在杨……看在阿布卡的面子上,是为了全以前的兄弟情分,从此以后他就和阿布卡恩断义绝形同陌路了……” 姓郑的人?那一定就是郑肃郑头儿了。 自己过去求援借粮的时候,郑头儿不仅严词拒绝,甚至还动了手,怎么又在事后送东西过来? 很显然,这绝得是郑头儿的本意,而是得到了更高级别的授意。真正“雪中送炭”的那个人不愿意和此事扯上一丁点的关系,所以才假借郑头儿之手。 杨疯子很清楚的知道背后主使之人是谁,但他却不能说出来…… 如同地狱一般的南海子终于升起了炊烟,人们开始象正常人那样生活做饭。 这里没有整齐的房舍,只有低矮的窝棚,一群又一群衣衫褴褛的旗人们虽然经历了灾难,却终于得到了他们最想得到的东西,比如说安全和最基本的粮食。 在这里,杨疯子的意志就是圣旨,就是神谕,他说每个人每天只有二两的口粮定额,那就真的只有二两,谁也不能违背。未来的日子还很漫长,必须尽可能的节省。 每天二两的口粮定数,当然不足以维持正常的体力消耗,尤其是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仅仅只是饿不死罢了,但人们有的是办法。 把草根和榆树皮之类可供果腹的东西撕扯烂了,放进锅子里猛火熬煮,虽然只有一丁点的粮食,却能够煮出一大锅稀粥一样的糊糊,足够一家人吃好几顿的了。 “丰哥丰舅,开饭喽……” 小女孩寻月碰这一个大大木碗,给杨疯子送饭来了。 早已饥肠辘辘的杨疯子朝着小寻月做出一个善意的微笑,端起木碗正准备吃的时候,才惊讶的发现自己的碗里不是烂泥一般的稀糊糊,而是真正的粮食。 满满的一大碗黑豆,已经煮熟了,其中还有些红褐色的高粱粒子。 这是纯粹的粮食,没有掺杂一丁点草根树皮之类的“填充物”。 在这里,只有杨疯子才有这样的待遇,只有他才有资格食用粮食。 “这东西……这碗饭是哪儿来的?” 小寻月似乎被杨疯子的焦急神态给吓到了,小声说道:“是我娘煮的,我娘说只有你才可以吃这样的饭……” 杨疯子二话不说,端起饭碗就冲了出去。 佟家大姐和佟五伯正在捧着热气腾腾的饭碗“享用晚餐”,杨疯子劈头盖脸的就问了一句:“黑豆和高粱是哪里来的?” “杨……阿布卡,是这样的……”佟家大姐说:“我们卸下车上的东西之时,才发现每一辆车的车底下都藏着一个黑布口袋,口袋里装着黑豆、绿豆和高粱,还有些谷子。” 佟五伯说道:“我们商量了一下,认为这是您的朋友送给您吃的,所以专门把这些东西储存起来,用来给你一个人吃,别人都不许碰……” “东西在哪儿,快带我去看看!” 这些真正的粮食和其他的粮食副产品完全不同,全都装在黑色的口袋里,其中多是些豆类,豇豆、黄豆和黑豆为主,还有些红豆和绿豆。除此之外就是一些谷子、高粱和荞麦之类的东西了。 如果郑头儿真的希望能够吃到粮食的话,就应该送来黄米或者是高粱米,而不是弄这些没有脱壳的东西。 为什么一定要使用黑色的口袋…… 杨疯子已经明白过来了:“这些东西绝不能碰,连一粒都不许吃。” “我们当然不会吃这些金贵的粮食,全都留给你一个人吃……” “这是种子!是种子,你们明白吗?” 这里的一把谷子,只要撒到地里去,经过春耕夏播之后,到了秋季就能收获半口袋或者是满满的一口袋黄米。 种子就是希望,种子就是未来!种子的意义,无论怎么强调都不算过分。 “你的身体太虚弱了,我担心……”佟家大姐忧心忡忡的说道:“你可千万不能有任何意外啊。若是你倒下了,天就塌了,吃的好一点谁也不会说什么……” 杨疯子的身体状况早已大不如前,再也不复以前的雄健和强壮,完全就是一个弱不禁风的病夫,连走路都必须拄着拐杖,哪里还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还不如佟五伯的身子骨更硬朗呢。 万一要是杨疯子有任何三长两短,就全完蛋了。 所以,大家一致认为,应该让他吃的更好一点,身体更强壮一点…… “饿死爹娘,不吃种粮,不能吃种粮啊。”杨疯子反反复复的念叨着这句话“这里的每一粒种子,都不许吃,谁都不许,等到天气转暖之后,要撒播到地里去,只有这样才能有收获……” 饿死爹娘不吃种粮是一句很通俗的谚语,足以说明种粮的重要性了。这个道理佟五伯等人不是不明白,但却没有办法。 虽然已经有了一些粮食,但这里的人口实在太多了,无论再怎么节省,那点粮食都不足以支撑到新粮收获的季节。唯一的办法…… 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杨疯子再次去城里借粮,不论如何他都是汉人的大英雄,总是有机会借到些粮米的…… 但杨疯子却知道那种可能已绝对不存在了。 眼前的这点不是粮食的粮食,就是最后的支援,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对方送来了种子,就足以说明以后不会再有任何类似的援助了,他们必须自力更生,或者说是自生自灭。 对于这一点,少女伊勒佳极度反对让杨疯子再次外出借粮,她的理由极其充分:“为了这点吃的,阿布卡已经被打成了这个样子。若是再出去借,若是阿布卡被打死了……阿布卡再也不能出去了,再也不能,他必须和我们在一起……” 杨疯子说道:“眼下的这点口粮肯定不够,但却可以支撑一阵子。大家都是有手有脚的人,怎能总是指望借粮过活?从现在开始,每个人都必须劳作……” 所谓的“皇家猎苑”其实不过是一片荆棘密布草莽丛生的“蛮荒地带”,既没有良田可供开垦也没有工具可供使用,更是严重缺乏必要的原材料,看似无法从事任何生产活动,但却拥有一个别处不具备的巨大优势:劳动成本。 这有的是人,而且劳动力的成本几乎为零。 为了现在的身上衣衫口中食,为了以后的长远打算,不论男女不分老幼,全都动员起来。 身强力壮的男人们用原始的工具挖开一处处斜坡,建造出一个又一个简陋的土窑,然后砍伐树木烧薪为炭。或者是砸开冰封的河面,从冰冷的水底捞出一块块胶泥,用最原始的工艺仿佛揉搓制造出简陋的泥盆、泥罐,再用柴草煅烧成为可以勉强凑合着使用的陶制器皿…… 女子们则在树林中找到荨麻或者是藤麦,把表皮剥离下来,一点一点的搓制成绳,然后割芦苇编草席,或者是割藤条编制匾、筐、篮等常用器物…… 老人和孩子们则专门找到那些“寸草不生”的盐碱荒滩或者是“红泥坑”,不厌其烦的收集“碱土”和“红泥”,然后用大量的清水反复淘洗,最后蒸干就可以得到少量的“土碱”和“土硝”了…… 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自然资源,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不管这样的生产方式有多么原始,也不论生产效率有多么底下,在劳动力价格为零的前提之下,数以万计的男男女女昼夜不同的劳作着,所爆发出来的生产力相当惊人。 所有的这些东西,基本上全都是用来交换的商品,旗人们只能从事生产,作为唯一一个可以走出这里的人,杨疯子天然就是最终的销售者。 这些所谓的商品,其实并不怎么好,却胜在价格低廉。一斤谷子就可以换三个荆条筐或者是四个黑条提篮,一把剪刀再加一把绣花针,就能换到三十六斤上好的白炭,如此低廉的价格总是可以吸引到一些商人。 在完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杨疯子终于联络上了京城的几家杂货铺,第一笔交易就在南海子边上顺利完成。 七十车上好的白炭和一百多车杂炭,再加上四千多丈麻绳和许许多多的草绳、苇席等物,以及两袋子“土碱”和少量的“土硝”,以低的让人不敢相信的价格销售出去。换回来四百多石“黑面粉”和一些的碎米,以及锄头、镰刀、砍柴刀、针线、铁钉等生产生活用具。最要紧的是,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第一次拥有了食用盐…… 自力更生,终于初见成效! 第四百三十八章 如获新生 用自己的劳动换来最基本的口粮和生产生活用品,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同时也让这里的人们看到了希望。 只要好好干活,就能活下去! 铁质的工具无疑会极大提高生产效率,而盐巴则是最金贵的物资,至于说油调味品则是完全不敢想的奢侈品。布匹暂时也不去想,反正最寒冷的时节已经过去了,天气会越来越暖和,最紧迫的饥饿和寒冷已不再是压在头顶的重大威胁,只要能活下去就好,谁也不敢生出“做一件新衣裳”这样的奢侈想法。 原以为只要辛苦一点,日子就会逐渐好转,但这种想法显然太过于天真了。 当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将军”带着一大队全副武装的士兵出现在南海子的时候,这里的人们立刻就炸了。 原以为屠杀的阴霾早就已消散,想不到还是没有躲过去。 人们再也顾得生产,好像嗅到暴雨气息的蚁群那样疯狂的东奔西跑,一个个躲藏到密林深处或者是“土窑”之内,胆战心惊的等候着最后的判决。 大人喊孩子哭,早已慌乱成了一团! “阿布卡,阿布卡……”伊勒佳好像发了疯一样的奔跑着,破破烂烂的鞋子都跑掉了一只,却不敢停下来,一直跑到了杨疯子的门前,才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嘶喊着:“官兵来了,官兵杀进来啦……” 这个消息让杨疯子的心中“咯噔”了一下,却故作镇定的说道:“大家都不要害怕,有我呢,没事儿,没事儿,我这就出去看看……” 顺手抄起用做拐杖的那根小木棍儿,一瘸一拐的出门而去。 官兵确实来了,一个个箭上弦刀出鞘杀气腾腾,在入口出分成两列纵队,分左右从两侧包抄。手持刀枪的近战士兵顶在正前方,两翼的弓箭手稳步推进…… 杨疯子是何等样人,一眼就看出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进攻队形。 对于旗人的最终处置方案下来了吗?末日到了吗? 他不知道! 几个皂衣吏敲打着铜锣,一边敲一边高声呐喊:“南海子所有人等,不分男女老幼,全部出来集合,有隐匿者格杀勿论……” “所有人,举起双手站好到我出集合,有胡乱跑动者格杀勿论,高声叫嚣着格杀勿论,不遵号令者格杀勿论……” 隐藏在各处的旗人被驱赶了出来,乱糟糟的挤成一团,仿佛一群待宰的老绵羊。 一群士兵冲了上来,用刀背好长矛杆子用力的拍打着他们,大声的吆喝着:“女人站右,十四岁以下六十岁以上者站中,男丁站左,不要磨蹭,快着些……” 当杨疯子小跑着走过来的时候,人们顿时把目光投在他的身上,仿佛地狱之中等待救赎的冤魂一般,却没有人敢于说话,目光中却充满了畏惧和企盼! 虽然这些人全都穿着大旗军的黑色制式军装,但杨疯子却能一眼看出他们的来路:他们就是原本的扬州军。 大旗军的简直偏小,而扬州军的简直则大了很多,这一个队三百五十六人的标准简直,相当于大旗军的小半个营了,两个队再加上卫兵,虽然抵不上大旗军的一个营,也相差无几了。 而且,大旗军的战兵用的是大扎枪,扬州军还是习惯于刀兵和枪兵混合使用,这是一个明显的区别。 作为扬州军旧部,杨疯子当然能轻易看着这两队士兵的身份。 他甚至认得那个为首之人:宁行健宁长官。 这位宁行健宁长官以前就是个“营总”(相当于六品的千总,千总是个正式的称呼,营总是军中常用称谓。所谓的千总,可以大致的理解成为手下有一千个士兵,差不多相当于团长,但这个职位本身不代表什么,因为明军的营和营相差很多,有千把人的标准营,也有三百来人的小营,也就是相当于一个稍微大点的队而已),算是杨疯子的“老领导”,曾经有一段时间,还是他的直属上司。 当然,这些都是扬州血战之前的老皇历了。 虽然这两队士兵的人数并不算很多,毕竟是战斗经验丰富的正规军,而且是全副武装,杨疯子很清楚的知道他们拥有什么样的杀伤能力,用来屠灭手无寸铁的旗人,没有一点儿问题,片刻之间就能让这里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剑拔弩张的气氛之下,腾腾而起的杀气早就把人们吓坏了。 杨疯子朝着慌乱的人群说道:“大家都不要乱跑乱动,听从长官的吩咐。更不要怕,还有我呢……” 杨疯子的安慰似乎起到了和强的作用,人们的惧怕和惶恐情绪已平息了很多。 “宁长官,”杨疯子大声的和“老领导”打着招呼:“你这是做什么?这里的旗人从来没有踏出过南海子一步,更没有任何恶行,为何还要带着兵过来?” “检查!”昔日的老上司拿出一张加盖了官府印信的纸片子晃了晃:“大明天子不日抵京,我奉命安定周遭,以免有宵小作乱。” 作为大明朝的都城,光复之后,身为大明天子的复隆皇帝一定会来,这完全就是一件合情合理而且本就在预料之中的事情。 天子到来,这是一件大事。 因为经常曾是清廷盘踞之地,治安保障工作一定要做好,万一有图谋不轨之徒铤而走险,那就真的了不得了。而南海子一带聚集了太多的旗人,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不稳定因素,所以一定要做出妥善处理。 “我奉命来此,遣散聚啸人等……” 天子驾临故都,这么多的旗人必须遣散,因为他们是旗人。 因为同样的原因,这些人一旦离开了南海子,一旦离开了这片最后的避难所,会是什么样的凄惨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 这些旗人聚在一起,还能勉强过活,若是分散到了各处,或者是被官府集体“看管”甚至是“关押”,那将是一场灾难。 “宁长官,这恐怕不行。” “行与不行你说了不算。” “但是……官府曾经许诺,这里是我们的地盘……” “哈哈,”宁行健宁长官哈哈大笑着说道:“你的地盘?这天下全都是大明的地盘,什么时候变成你的了?” 宁长官大喝一声:“三人为聚,必须遣散,违令者斩。” 杨疯子张开双臂,拦阻在宁长官的战马之前…… “杨丰,你要做甚?你想挡住我么?”宁长官猛然抽出刀来,呼呼的虚劈了几下:“你可认得这是何物?” “这是我扬州军的战刀。” “你知道我这把刀曾经痛饮过多少鞑子的颈中鲜血?”百战勇士的杀气仿佛有形有质,扑面而来:“在扬州,老子血战月余,督师曾亲口夸赞过我。” “我知道,当时我就在宁长官的麾下,曾有幸亲眼目睹。” “在江南,老子冲阵七场,杀敌无数……” “这我也知道。” “我这把刀,便是为了杀贼锄奸,就凭你这样的汉奸卖国贼,我本可以一刀砍下你的脑袋瓜子。”宁长官气势汹汹的说道:“看在你曾是我扬州健儿的面子上,看在你曾血战江北的情分上,只要你乖乖的滚开,老子就饶你一命……” 杨疯子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用力的摇着头,依旧保持着展开双臂的拦阻姿势。 “闪开——” 杨疯子没有动弹。 “好,不愧是我扬州军的种,不愧是督师带出来的兵,好小子。这以为我舍不得杀你么?”怒吼声中,猛然一催坐骑。 战马猛然前冲,刀光一闪而过。 “阿布卡——” 整齐的惊呼声中,杨疯子只看到一抹亮光倏然闪过,脸上好像被什么东西狠狠的撞了下,旋即整个人都飞了起来。 这一刀实实在在的砍中了杨疯子,而且砍的是面门要害。只是没有用锐利的刀锋,而是用了刀身狠狠的一拍。 即便如此,依旧把杨疯子的鼻骨给打裂了,战马的撞击之下,好像一直折断了翅膀的鸟儿重重的摔落在地。 “阿布卡——” 凄厉的叫喊声中,伊勒佳不顾一切的跑了过来,身手去搀扶杨疯子。 鼻血长流,胸口一阵锐痛,也不晓得是不是肋骨被撞断了,杨疯子剧烈的咳嗽着,鲜血滴滴答答掉落在残存的积雪之上,触目惊心嫣红之极。 谁也没有想到,杨疯子竟然真的不做闪避,若刚才是用刀刃直接劈砍的话,他早已身首异处了。 宁长官呆一下,面色顿时狰狞起来,咬着后槽牙硬生生从腔子里挤出一句话来:“好,好个杨疯子。” 他从战马上跳下来,大步流星走到杨疯子身旁,拽住他的衣领双手猛然用力一分,顿时就把破败的老棉袄给撕开了,展露出他那瘦骨嶙峋的胸膛。 宁长官指着胸腹部那条触目惊心的伤疤说道:“你还记得这疤是怎么来的吗?” “扬州血战,我与宁长官奉命坚守通泗门一线,清兵攻上城头,力战负伤。” “好,好,好,还好你竟然没有忘记。当时你通身浴血死战不退,我都为你竖大拇指。” “你还记得督师是怎么死的吗?” “督师以身殉了扬州城,忠存千古可昭日月。” “原来你都记得,我还以为你是被猪油蒙了心,全都忘记了呢。既然如此,你就应该记得当年的多铎到底有多么凶残吧?” “记得。” “那就好,我扬州健儿恨不得杀光天下的鞑子,这可不是我嗜杀成性,只不过是天道轮回好报应而已。” “天道如此,没有错吧?” “天道,天道……”杨疯子有些神经质的念叨着这两个字,他已经知道这位宁长官要做什么了。猛然“噗通”一下跪倒在地,一脑门子扎了下去,不住的朝着宁长官磕头:“就算是天道这的要这些旗人去死,还有人情呢,我只求宁长官看在昔日的情分上,放过他们,给他们一条活路,万千条性命啊,这得是多大的杀孽?” “我去你娘的杀孽,只要能杀光狗鞑子,老子宁可永世不得超生……” “我求求你,求求宁长官了。”因为不住的用力磕头,砰砰的撞着坚硬的地面,额头已经撞出了血:“他们都愿意做我大明的顺民,我可以保证,他们不会再作恶了……” “你的保证有个屁用,老子奉的是军令!”宁长官扬起长刀一声断喝:“兄弟,动手驱散鞑子,有违逆者当即格杀……” “是。” 当士兵们提着刀枪冲过来的时候,人群顿时就慌了。 军令绝不可违,身为军人的杨疯子当然知道这两个字的份量。 “我知道军令不可违抗,不敢奢求宁长官违抗军令,只求宁长官能给我留一点时间,我去找人说情,总是能够挽回的……” “只求宁长官给我一天的时间,我好去京城找人说情,若是明天这个时候我还没有回来,再动手不迟啊……” “我等不了那么就,但我可以给您几个时辰的时间,如果天黑之前你还没有回来,那就什么也不要说……” 听到这句话,杨疯子以前所未有的敏捷猛然一蹿而起,以极其熟练的动作扳鞍认镫翻身上马。 剧烈的马蹄声中,战马奔驰如风,朝着京城方向去了……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那些旗人站立在寒风之中瑟瑟发抖。 “额娘,我怕……” 一个妇人安抚着又冻又饿还万分恐惧的孩子,轻声说道:“孩儿不要怕,阿布卡会保佑我们,阿布卡一定会保佑我们……” “若是连阿布卡都救不了我们……”孩子的目光中充满了惊恐:“那我们会死吗?会被这些人杀了吗?我好怕……” “如果连阿布卡都不能再保佑我们了,那么……”带着孩子的妇人扬起头来,用一种难以相信的平静语气说道:“那这个世界就真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了,额娘会和你一起去到一个再也没有饥饿和灾祸的地方,再也不用受苦了,到那个时候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太阳已经西斜,夜色渐渐降临,最后的时限已经到了。 所有的旗人都在低声的祈祷着,低沉的祈祷声逐渐变得整齐,在昏暗的暮色中越来越响亮,竟然汇集成一片嗡鸣之声。 “得”“得”的马蹄声中,杨疯子终于回来了。 也不知他曾经怎样催促战马,那片体态神骏的战马跑的满嘴白沫,肩下和肋腹之间的毛片全都被汗水打的精湿。 杨疯子的脑袋上蒸腾着腾腾的热汗,却顾不得抹一把,而是疯狂的摇晃着手里的一张纸片子:“我求回来了,命令已经更改,命令已经更改……” “宁长官快看,这是更改的命令,您快看呐……” 宁长官拿过那张纸片子看了又看,狠狠的瞪了杨疯子一眼,又用凶狠的目光环视众人,然后才很不甘心的说了一句:“全队撤回!” 宁长官带着他的兵撤出了南海子,所有人都如获新生,仿佛浪潮一般朝着杨疯子涌了过去。 杨疯子的脸上带着心满意足的笑意,似乎想要说点什么,身体好像不受力似软软的倒了下去…… 第四百三十九章 同始同终 三月十八,庚辰日。 大明天子率文武百官及宗室人等,驾临故都北京城。 崇祯十七年,甲申年,就在这一天,李闯攻占了京城。 多年之后,崇祯皇帝的太子又在同一日回来了。 很显然,这个日期是经过特选的,具有重要意义。 进城之后,没有做任何停留,天子及天子仪仗直接进到宫中,直奔乾清宫而去。 乾清宫已经成为大行崇祯皇帝和周皇后的梓宫,他们的椁阙就停敛在这儿,已有不少时日了。 所有人等全身披重孝,以复隆天子为首,手抚大行崇祯皇帝和周皇后的椁阙恸哭失声伤痛欲绝。 崇祯皇帝的这四位骨血全都亲身经历过甲申国变,后来远走江南,历经磨难终于恢复了江山社稷,这份心情很容易理解。 而且,哭恸乾清宫本就是帝王葬礼的一部分。 任凭复隆皇帝长平公主等人哭了近一个时辰,旁边的文武百官陪着哭泣不止,然后才在司礼官的唱和声中上前相劝: “万岁龙体要紧,千万保重。” “国事沉重,万岁保重龙体,千万不要哭坏了身子。” 如此这般,历经四哭四劝之后,皇帝及诸位殿下这才止住了悲声,但却不能闲下来,因为还有更加的重要的一个程序:告太庙。 大明朝的江山倾覆,崇祯皇帝以身殉国,如今社稷光复大明存续国祚绵延,必然要祭告大明朝的历代先皇,把这番情形告诉给列祖列宗…… 其实,乾清宫和太庙早已经过了一次浩劫:当年李闯撤走的时候,曾经放了一把大火,将宫阙烧损了很多。后来清廷入驻,曾经修缮过一次,不久之前朝廷朝江南调拨银钱,又专门重新修缮布置过一番,虽然还是没有恢复到从前的景象,却也勉勉强强可以凑合着用了。 哭恸乾清,祭告太庙之后,还要亲巡皇陵,就是去看一看大行崇祯皇帝和周皇后的寝陵是不是符合规格。 因为时间仓促的缘故,寝陵其实还没有完工,不过这也是仪式的一部分,是一定要做的。 遵照传承了千百年的礼仪和固有的传统,一套又一套程序走下来,已经是第七天了。 正式的祭唁过后,确定最终发丧的日期,还有各地官员和宗室的祭祀活动,一转眼就又过去了旬日光景。 接下来才是葬礼的重头戏,但那些早就有了固定的流程,只要按部就班的进行下去也就可以了。 虽然给崇祯皇帝的谥号和庙号早已确定下来,还得走一走“广询天下”的过场,做出一副和众人商议的样子来。 等到大事基本完成之后,已到了四月下旬,马上就要进入五月份了。 “李侍讲,”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复隆皇帝暂居钟粹宫,这是当年他做太子之时住过的地方:“如今北都光复天下初定,李侍讲居功至伟。” “臣受先皇托国之重,怎敢居功?” “有功就是有功,这是不消说的。” “臣已命李绍并杨树林二人西征,去剿灭盘踞西北的豪格部。同时启四千火器新兵继续北伐及大旗军五个主力营继续北伐……” 所说故都已经光复,但距离天下太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盘踞在西北一带的豪格虽已经是秋后的蚂蚱,终究还有几分实力,那是一定要剿灭的。 所有人都对西征抱有非常乐观的态度,因为豪格早就成了落水狗,大旗军赶过去定然会如同秋风之扫落叶,一定会轻而易举的剿灭豪格残部。 这是因为豪格一直在打仗,不仅是在和地方上的大小军法激烈交战,还在和由川蜀如秦地的闯军和大西军在打。 豪格早已时日无多,成了人人喊打的落水狗,本着墙倒众人推的精神,早已成为众矢之的,大旗军赶赴过去也就是清理一下局面而已。甚至不需要多少兵力,意思意思也就是了。 相对于西北方向上的豪格,北伐才是重头戏。 四千火器新兵,再加上五个营的大旗军老底子,还有部分近年来归附过来的“王师”,一万四千多人马,早已越过长城深入草原去打仗了。 虽然很多人都建议走山海关那条线,一举荡平两辽,彻底清除还在关外的伪清,但李吴山却极力反对这种方式,而是一力主动由正北方向为突破口,先扫平蒙古,然后再堵死伪清。 无论的北边的北边的蒙古还是东北的伪清,早已大不如前,完全就是风雨飘摇的状态,到底应该怎么打,本就不是一件很要紧的事情。而且这事本就是大旗军的首尾,没有人会在军事问题上和大明第一战神李吴山顶牛儿。 先伐蒙古再平两辽的战略就这样顺顺利利的开始执行了。4444 “这征战之事,还是应该多听听李侍讲的意思。”复隆皇帝似乎不想在这问题上继续深入下去,而是用一个比较生硬的方式转过了话题:“当年就是在这里,李侍讲给朕上过课程,如今再临故地,怎也不让人唏嘘感叹?” “但年先皇大行之前,曾对李侍讲郑重嘱托,也对朕万千叮咛,言及要对李侍讲之言悉听悉从之,朕顺先皇之意,果然光复我煌煌大明,想来也是天意。” 当初崇祯皇帝临死之前,曾经嘱咐过我,说你李吴山是大大的忠臣,一定要我对你言听计从。我就是按照先皇的嘱咐去做的,什么事情都听你的,什么事情都依着你,果然就光复了大明朝。 这也足以证明,你李吴山李侍讲确实是个大大的忠臣,对我本人和大明朝都是有恩的。 “有功则赏。”复隆皇帝站了起来,却又坐了下去,故意拿捏着帝王的沉稳气度,不过还是显露出了一丝不怎么自信的样子:“议起李侍讲之功,众人都说可以封王,朕却以为不妥……” “我朝素无封异姓王的例子,就算是有也是追封的哀荣,实在不适合实封。”复隆皇帝说道:“朕以为,加个太保衔还是可以的,李侍讲以为如何?”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臣怎敢……” “这里没有旁人,李侍讲就不必那这样的客套话搪塞朕了,就凭你李侍讲的功劳,裂土封疆都不算过分,朕也不能只拿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糊弄人,”复隆皇帝面带微笑,只不过他的笑意显得有些不那么自然:“朕有多大的家底,你李侍讲是清楚的。你想要什么只管说,只要是朕能给的出来,就绝不会吝惜。朕还想与你做君臣的千古典范,希望与你同始终呢……” 第四百四十章 匹配天家 李吴山笑了笑,很是谦恭的说道:“臣身负先皇托国之重,自当尽心竭力。如今天下稍安终于不负先皇托付之重,纵使臣即刻身死到了九泉之下,面对先皇之时也能俯仰无愧了……” 当年崇祯皇帝把你们兄弟姐妹托付给我,把复国的重任托付给我,我就应该竭尽所能的去做。如今终于完成了先皇的临终嘱托,就算是我死了也可以坦然面对九泉之下的先皇和先皇后了。 这话说的……冠冕堂皇之极,大义凛然之极,谁都挑不出毛病,但却是没有营养的废话。 费了这么大的力气,终于光复故国再造大明王朝,到了最后却什么都不要?你李吴山比周公还要周公比圣贤还要圣贤? 复隆皇帝要是真的信了,只能说明他的智商有问题,他还没有幼稚到这个地步呢。 “你我君臣之间,不必如此客套,”复隆皇帝说道:“此间只有你我二人,无论说些甚么都不会再有旁人知晓。无论李侍讲想要什么样的高封厚赏,只要朕还能拿得出就断无相拒之理……” “既然万岁如此言,那臣也就不藏着掖着了。”李吴山说道:“我想要一笔钱。” 钱?多少钱? “六百万两……应该差不多就够了。” 六百万两白银,相当于近八百万钱,这确实是个天文数字,毕竟崇祯皇帝和周皇后的身后事才用了三四百万的开支。 但是,这笔钱却一点都不多,而且少的可怜。 如果仅仅只是用钱就能把李吴山给打发了,这点钱真的不算什么。 虽说江南富庶,复隆朝廷的财政状况大为改观,但毕竟刚刚办了一场大事,朝廷不可能一下子拿这么多钱出来。 但这笔钱却是一定要拿的,就算是砸锅卖铁也得给。 因为这笔钱是用来酬功的。 用六百万两银子买一个光复北地的结果,简直便宜到家了。 毕竟李吴山控制着长江以北的大部分地盘,总体实力一点都不比江南朝廷弱小,甚至还要凌驾于上。若是李吴山真的裂土割据,形成一个事实上的“南北朝”局面,和朝廷分庭抗礼,江南也不能真的就拿他怎么样了。 哪怕是李吴山要一大堆官职,也比直接要钱好的多,但他还是要钱了…… 李吴山绝不是贪恋钱财之人,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复隆皇帝的心中登时就冒出两个字来:自污! 自古功高不赏,李吴山真的已经到了功高震主的程度,早就赏无可赏了。其总体实力已隐然超越了江南朝廷,尤其是军力,更是无敌于天下。在这种情形之下,他竟然开口要钱? 这是典型的“自污”,其实就是为了表明自己是个贪恋钱财的目光短浅之辈,是个满足于富贵钱财的庸碌之人,借此来麻痹朝廷,然后再用这笔钱壮大实力,到时候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就真的不好说了。 “这个……光是钱财何以酬功?何以彰显赏罚分明之效?”复隆皇帝面带微笑,说的云淡风轻:“以李侍讲之功,什么样的高官显爵都不算过分,就算是封妻荫子世袭罔替也是应当的。有个事情朕已思虑良久,该是时候办理了……” “当初李侍讲率数百忠义之士,受先皇托孤托国之重,迎朕等由北而南至今底定天下已历数个春秋。李侍讲因公而废私,子嗣绵延之事耽搁至今,朕心有不忍,专以为李侍讲寻一良缘……” “李侍讲胸有乾坤腹存锦绣,更是忠诚无双,定是要于国同存于国同休的,寻常女子自然匹配不得。”复隆皇帝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浓:“朕欲将皇姊下嫁,于李侍讲匹配良缘,如此你我虽有君臣之名,实为家国一体,岂不美哉?” 听了这话,李吴山当时就愣住了。 你要把长平公主嫁给我?那我岂不成了皇帝的亲姐夫?岂不成了大明朝的驸马? 按照朝廷体制,驸马不得干预军政民事,除非是另有委派,比如说崇祯朝的李国贞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李吴山一点都不担心江南朝廷以此为借口拿下他手头上的权利,毕竟自己的实力在这里摆着,就算是公然对抗也不虚。 真正让李吴山吃惊的是,朝廷竟然想出这样的办法,也不知这位大明天子是怎么想的,真以为我稀罕一个公主吗? 别说了公主殿下了,就是天上的仙女又能如何?不过是个女人罢了。 李吴山笑了:“臣不过是个粗鄙的厮杀汉,长平殿下乃是先皇嫡血金枝玉叶,臣怎敢痴心妄想匹配天家?” “李侍讲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你我君臣结亲,一来是为了彰显家国一体,再者也是我了将来考虑。假以时日,李侍讲之子嗣就是朕的甥辈,到时候封王封爵光耀门庭,必可传为千古佳话……” 因为你姓李,所以不可以封王,但你的儿子就不一样了。 你的儿子就是我的外甥,虽然姓李但却是我朱氏的近亲,就算是真的封王也是很有可能的,而且一定不是空虚的头衔,而是真正掌控一方的诸侯。 在这大明朝,这是有先例可循的。 洪武年间,太祖皇帝朱元璋大肆屠戮功臣,把当年一起打天下的开国元勋杀的干干净净,唯独对自己的亲外甥李文忠另眼相待,不仅委以重权还封为公爵,死后更是追封王爵,那就是一个异姓王。 除此之外,还有云南的沐家,那是朱元璋的义子,同样世袭罔替做到了于国同休。 只要李吴山和长平公主缔结婚姻,只要生出个儿子来,最低也是沐家那样的待遇,而且肯定还会更高。到时候就算是真的成为掌控一方的诸侯,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你的子孙后代已经可以世袭罔替与大明朝同始终了,你就应该不会再生出和朝廷对抗的心思了,毕竟就算是李吴山怎的造反,收益也并不比这好多少,还会留下篡逆的恶名,未免显得有些不划算…… 李吴山没有回答。 既没有欢天喜地的满口答应下来,也没有公然反对。 复隆皇帝还在等着他最后的答案。 无论皇帝做出多么镇定从容的模样,其实他的内心已万分紧张。如果李吴山断然拒绝,那就意味着他最终还是会和朝廷翻脸,这已是摆在明面上的事情了。 李吴山一直沉默,气氛顿时就显得凝重起来。 过了好半天,李吴山才终于抬起头来,脸上却已没有了刚才的微笑,而是显得非常郑重:“臣想私下见一见长平殿下,还望万岁允肯。” “允!” 第四百四十一章 个人之小 既然复隆皇帝已经提起这个话题,其实就相当于是正式提亲了,按照传统,男女双方不可以直接见面。但这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男女婚配,毕竟事关重大…… 按说在这种情形之下相见,就应该有更多的羞涩或者是难为情,但却没有,反而是异常坦率,坦率的让人有点无法接受: “联姻的事肯定不是出于群臣之口,也不是万岁的主张,若我所料不错,应该就是出自殿下的手笔吧?” “果然什么都瞒不过李侍讲。” “殿下与我都知道这婚配之事所谓何故。”李吴山说道:“此事朝廷无关,而是万岁对我的提防之心,其实大可不必。” “我知道殿下的心思,绝不是出于倾慕之心,而是为大明的社稷江山考虑。”就好像是在和至交好友商谈一件并不怎么重要的事儿,彼此相对而坐,李吴山给公主殿下和自己分别斟了一盏茶:“说句大逆不道的话,这江山易主改朝换代的事儿不是殿下能够左右的,事实上,我的手下确实有这样的心思……” 这很容易理解。 当初太祖洪武皇帝开国之前,那时候还仅仅只是一个“吴王”,就有很多心腹纷纷“劝进”,明明已经有了“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大战略方向,朱元璋还是不得不登基称帝了。 兄弟们跟着你出生入死这么多年,不就是图个功名富贵的么?你不当皇帝兄弟怎么能做王侯将相? 在很多情形之下,当实力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是不是称王称帝其实自己根本就做不了主,不得不考虑整个团体的感受和利益,这恰恰就是当年的朱元璋称帝的一个重要原因。 现如今的李吴山,实在早已超越了当年还是吴王的朱元璋,就算是有人“劝进”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儿。 “如果我真的想那么做,现在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现如今的复隆皇帝和大半个江南朝廷就在京城,随随便便弄出一场“意外”,比如说“伪清余孽铤而走险”,刺杀了复隆皇帝,然后李吴山再打着“追查”的旗号行清洗之实,改朝换代不过是件顺理成章的事儿。 朱家天下立刻就会成为李氏王朝,这很困难吗? 当着长平公主的面,如此直白的说起这些话,比大逆不道还要大逆不道,但李吴山有这个资本,这是谁也无法回避的现实。 但长平公主却一点都不恼,反而始终面带微笑,就好像那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儿:“李侍讲能如此开诚布公的说起这个,足以说明李侍讲是我大明的忠直之臣,绝不会辜负先皇之托付。” “忠臣不忠臣的,还是别说了,连我自己都不敢保证永远都是忠臣。至于说先皇……希望殿下以后不要再拿先皇说事了……” 长平公主口口声声说的“先皇”已经“寿终正寝”,现如今早已物是人非,还翻以前的老皇历有什么用。若崇祯皇帝真的还活着,当然可以压制住李吴山,毕竟先皇是大明共主,而现在却不是了。 这江山本就是李吴山打出来,连复隆皇帝都是他立起来的,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说实话,当皇帝的想法不是没有,但却不可行。” 长平公主马上竖起耳朵仔细倾听,因为她知道这句话才是重点中的重点,他就是想知道真正让李吴山顾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到了李吴山的这个层次,说什么功名富贵说什么留名青史都是虚的,就算是封一个一字并肩王有什么用?哪有自己做皇帝而且开国皇帝来的畅快? 携开国之威,什么样的舆论压制不下去?同样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功劳,当年朱元璋曾经做过的事情凭什么李吴山就不能再做一遍? “以我现在的实力,直接返身打过长江去,我就不信朝廷真能挡得住我!” 若是李吴山真的过一过当皇帝的瘾,直接打过去就是了,江南朝廷拿什么挡? 黄得功挡得住大旗军?还是说两浙的潞王与闽浙宗室?到时候恐怕他们不仅不会“勤王”,而是要忙着自己称帝了吧! 当年的多铎都能横扫中原平推淮扬,打的弘光帝弃城而逃,比多铎强大了很多倍的李吴山就做不到了? 这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我之所以安安分分的保持着和朝廷的君臣关系,不是因为我做不到,也不是我想留下一个忠臣的美名,而是因为我不想出现南北大战的局面,这天下纷争日久汹汹二十栽,早已元气大伤。若我为了争夺金銮殿上的那把椅子就再度挑起战火,就算是我真的做了皇帝,这天下的元气必然也会大伤,没有十几年的时间根本就恢复不过来,我等不了那么久……” “而且,万岁准备大力推行的新政,让我对陛下另眼相看。我可以放一句话在这里,只要新政可以推行下去,这大明朝的江山就是铁打的,再有十个八个的李闯和多尔衮也掀不起什么风浪,再有多少个李吴山也不会产生任何威胁。” “在这之前,我一直在犹豫,但这新政之事让我断了这个念头。” “或许万岁和殿下还不是很明白新政的意义和影响,但有一个人懂,永王一定明白。” “此新政,我乐见其成。我话讲完,若是殿下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就回去好好的问问永王吧。不论如何,永王都是吴山军校出来的,可以算是我的弟子,应该会明白我的心思,他应该也知道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李吴山的这一番话已经说的非常明白了,但长平公主还是有些不懂,她始终弄不明白李吴山为什么就是不想做皇帝。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已经知道了李吴山对皇位没有什么兴趣,也不准备把朱氏天下改换成为李家王朝,这就足够了。 至于其他那些细节,就如同李吴山所言及的那样,直接去问永王岂不是更好? “只要天下一统,李侍讲之功就如同日月,我谨代先皇和万岁谢过李侍讲了。” “哈哈……”李吴山大笑起来:“我说殿下呀,你呀……可让说你什么好?别总是把家国天下放在自己的肩膀头子上,那个担子太重,你扛不起来。还是回归本真做一个真实的自己吧。在我眼中,你就是一个小姑娘,早就应该嫁人了,相夫教子才是你的归宿……” “身为天家血脉,就应有天家的觉悟,一己之私已顾不得了。” 天家,天家,多么高贵的身份,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光环罢了,而不是她自己。 真实的长平公主其实就是一个小姑娘而已,至少李吴山就是这么看待她的。 “将生死存亡之事托于一女子之手,指望用联姻来化解难题,当年我可没有这样教导过万岁……” 这话虽然说的有些狂妄,却也不无道理,毕竟李吴山是大行崇祯皇帝亲自给当今万岁找的“老师”,用“教导”一次也不算过分。 “虽然我没有听过李侍讲的课程,却也知道李侍讲的一句话……”长平公主笑道:“实力决定一切。” “对,就是这句话,希望万岁还能记着这句话。”李吴山说道:“新政是唯一可以增强实力的方法,是万世基业的基础,这个基础要是扎牢了,就什么都不怕了。” 李吴山反反复复的提起八字还没有一撇的新政,但长平公主却不知道这个新政到底意味着什么,但她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影影绰绰的概念:新政极端重要,而且事关生死。 “还有个事儿,我估摸着万岁不会在京城久留,应该很快就回去了吧?或者说已经做好了回到江南的打算……” 虽说这北京城是大明朝的故都,而金陵宁城则是临时的“驻跸”之地,但整个北方都在他李吴山的马足之下,朝廷肯定不会搬回来,是一定要回去的,而且是越快越好,免得夜长梦多横生枝节。 长平公主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沉默了。 这等于是默认。 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就在李吴山起身告退之时,长平公主却又喊了一句:“李侍讲留步……” “殿下还有什么吩咐?” “我只是想问问,李侍讲对于自己的终身大事是怎么看的?” 李吴山又笑了,那种笑容就好像是在看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这才是殿下应该问的问题,被我拒绝之后就应该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才女孩子应有的模样。” “娶妻生子绵延血脉,这是人伦根本,我肯定会娶妻生子,并且已经有了打算……” “也不知是什么样的女子才能匹配李侍讲这般人物?”长平公主的话语之中竟然有些酸溜溜的意思:“我想,那女子必然风华绝代倾国倾城,或者是英姿飒爽不让须眉的巾帼英雄……” “哈哈,没那么复杂。只要彼此之间能看上眼就行,”李吴山笑着说道:“娶妻娶妻吃饭穿衣,只要能过日子也就可以了,婚姻就是婚姻,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越单纯越好。臣希望殿下也能更单纯一点,日后才好觅一良配……” 第四百四十二章 天下之大 “你们……你们竟然……这怎么可以?”永王的脸色涨的通红:“皇兄啊,万岁,你怎么会想出把皇姊嫁给李吴山的念头?真是……这是滑天下之大稽!” “若是事先能和我商议一下,也就不会碰一鼻子灰了。” 李吴山竟然拒绝了这桩婚姻,确实是碰了一鼻子灰,搞的整个皇室很没有面子,但却不是没有收获。 毕竟李吴山已经做出了承诺:不会造反,也没有染指江南的意思。至于说他不想娶一个公主做老婆,落了皇帝的面子,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二弟,那李吴山说过,若是有什么不明白的,就问问你,他说你一定会明白。那你就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们竟然担心李吴山想造反做皇帝?”永王真不知道是应该哭还是应该笑了,在他的心目当中,自己的皇帝哥哥和公主姐姐简直就是个没有见识的乡巴佬,始终把自己家里的那点坛坛罐罐当做是宝贝,却浑不知天下之大也。 “若我是李吴山,也一样不稀罕做什么劳什子的皇帝……” 在皇帝这个特有的称谓面前加上“劳什子”这三个字,显得极不恭敬,好在他是永王,是皇帝的嫡亲兄弟,而且是曾经共患难的一奶同胞。要不然的话,就凭这三个字,就可以治他一个大不敬的罪名。 “既然你明白,那就好好说,”长平公主又摆出一副“我是大姐我就是大家长”的神态。 但是现如今的永王,早已不是当年的吴下阿蒙,也不是那个被长平公主用家法打的鬼哭狼嚎的小孩子了。 他曾在吴山军校受训,并且接受过李吴山的教导,是所有皇室成员当中唯一一个可以理解李吴山可以看清楚天下大势的人。 连李吴山都对永王另眼相看,足以说明他知道的更多,至少比复隆皇帝和长平公主要懂的多,而且是多的多。 “好吧,好吧,那我就给你们说道说道……给万岁和皇姊说道说道……” “什么是天下?你们知道吗?你们懂吗?” 什么才是天下,对于普通人来说确实个大问题,但是他面对的是当今天子,对着皇帝问出这个问题,就显得非常荒诞了。 但永王却一点都不觉得荒诞,而是感觉到了可悲,为他的这位皇兄而可悲。 “大明朝的三万里河山就是天下了?不,不是那个样子,你们错了,而且错的很厉害。”永王说道:“青天之下厚土之上才是天下,大明不是天下,仅仅只是天下的一部分,很小很小的一部分。” “这天下有四海五洲,我大明不过是一洲之地的四分之一罢了,连全天下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以整个天下之比大明,就如同以大明之比州县,何其之小?” 泱泱天朝巍巍上国,是很多人的固有思维,只有从吴山军校出来的人才知道天下之大。 按照吴山军校的说法,天下即世界,那是一个广义上的天下,而不是传统意义上从京北到广南那一片区域。 李吴山心目中的天下,是整个世界。 他已把这个“大”的概念灌输到了每一个学生的心目当中。 “李吴山之志,在于大天下,而不是区区大明一隅之地。” 素来就是“煌煌大明”,复隆皇帝和长平公主还是第一次听到“区区大明”这个说法,而且这个概念还是出自永王之口。 大明朝并不是完全的闭关锁国,对于世界之大有着一个比较朦胧的概念,至少他们知道荷兰人和佛郎机人,而佛郎机则是大明的重要贸易对象,但也仅此而已。 但永王显然知道的更多。 “那李吴山的志向便如当年的蒙古人一般么?” 要太阳照耀之下的每一寸土地都成为蒙古人的牧场,这是黄金家族的志向,并且曾经灭国无数拓地万里,建立起空前庞大的蒙古帝国,称雄一时。 “倚仗兵马之盛逞一时之强,蒙古人就是下场……” “不,你们错了。”永王没有使用“万岁”或者是“皇兄”这样的称呼,而是直言你我:“李吴山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建立帝国,至少在我知道的范围之内根本没有这个说法,他的目标只有一个——我族长兴。” “我不知道他会怎么做,但我知道这是个坚定不移的目标,从未改变而且永不改变。” “我族”的概念第一次在皇帝面前提起,但是,复隆皇帝显然不明白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 “我族的利益凌驾一切,高于一切。国家只兴废,王朝之更替,不过是我族为了适应局势变化之变而变,唯有我族长存……” 因为没有接受过专业化系统化的民族启蒙,不管是复隆皇帝还是长平公主,都不明白蕴含在这一番话当中的深刻含义,而且他们也不关心这些。 “是不是说,李吴山对皇位没有兴趣?” “当然,不仅是他,任何一个军校生都是完全相同的想法。” 原来如此。 复隆皇帝终于放心了。 但永王却不放心,很不放心,并且表示出了极大的担忧:“所谓皇帝与大臣,不过是统治阶级建立起来的统治秩序,他们代表着一个阶层。从来就没有永世长存的阶层,只有万古不亘的民族……” 对于复隆皇帝而言,这几句话就更加的难以理解了,但永王接下来的那句话他却听懂了: “当皇帝与官僚不能为我族之繁盛而出力的时候,甚至变成了民族发展的阻力,那么,就一定会被推翻。” 推翻皇帝和官僚,这不就是造反吗?不就是第二个李自成了么? “不,这不一样,李自成推翻的是我大明,而民族的需要不是推翻哪一个皇帝,也不是终究哪一个王朝,而是改变成为另外一种形式。至于那种形式究竟是什么,完全取决于民族的需要。或者是另外一个帝国,更大的可能是则是……根本就不会有什么皇帝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样的话早已深入人心,而且非常容易理解。 天子,兵强马壮者为之,这一句话也不难懂,反正就是实力至上呗,谁的拳头大谁就是皇帝。 但是,没有皇帝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若不是为了做皇帝,干嘛还要造反?那不是吃饱了撑的又是什么? “有没有皇帝,完全取决于民族之所需,也就是说,皇帝并非天命,而是出于民族的需要。当皇帝的存在不再是一种必要的时候,那就完全没有必要存在下去了。” 这句话好像是绕口令,复隆皇帝听的似懂非懂,他觉得自己好像明白了点什么,但却抓不住要点,显得有些虚无缥缈…… “好吧,朕问你一个问题,若是没有了皇帝,这天下是谁的?” “天下属于我族。” “那总要有个当家做主之人吧?总要有个说话算数的人吧?” “那个人是谁其实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属性,他必须是民族利益的代言人,仅此而已。” “你说的这些朕听不明白,难道吴山军校里边就传授给你们这些东西吗?” “这些才是真正的精髓。” “好吧,好吧。”对于这些完全无法理解的问题和概念,复隆皇帝只能选择回避,只能开启了另外一个话题:“那你给朕好好的说说,李吴山为何如此看重新政?” “我不知道,”永王的回答直截了当:“但我知道一点,新政必然是对民族有利的,这是根本中的根本。只要抓住了这一点,就抓住了问题的核心。一切对民族有利的事情,李吴山都会鼎力支持,反之则会竭力反对,甚至会不惜兵戎相见。” “虽然我不知道新政的好处,但我却看到了李吴山的雄心。”永王说道:“你们没有见识过那些学生的厉害,根本就无法想象那到底是一支什么样的力量。以李吴山面前的实力,很不就不需要出动大旗军的一兵一卒,仅仅只是那几千学生,就能击败任何对手……” “若是真到了兵戎相见的时候,官军不可能是学生们的对手,完全不可能,真的完全没有这种可能。”身为皇家血脉,却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一个事实:“现在的吴山军校,总共有八期学生,人员近万,真要是放手一搏的话,尽起天下之兵也不是他们的对手。” 吴山军校的学生们确实很厉害,这是天下共知的事实,但却想不到已经厉害到了这种程度,简直就是无敌的存在。 “若是李吴山仅仅只是想改朝换代,他的实力早就够了,但吴山军校却一直在招募更多学生,足以说明他所图者大。” 如果学生们真的那么无敌,确实堪忧啊。唯一的办法就是赶紧兴建一所属于朝廷的军校,仿照李吴山的学生军建立一支禁卫军式的军队,才能与之抗衡,这也是当初让永王去军校学习的初衷和根本目的。 “不,这根本不可能。”永王说的斩钉截铁:“用学生军式的禁卫军去对抗学生军,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为何?” 在复隆皇帝看来,自己身为大明之主,占据了天然的大义名份,自己一手打造出来的军队就是最可靠的武力,但永王却毫不客气的戳破了他的幻想。 “学生军之所以无敌于天下,固然是因为火器犀利战法全新,最根本还是因为思想。” “他们不效忠于任何一个人,甚至不对李吴山效忠。同理,以此培养出来的禁卫军也必然不会效忠于皇帝,而是如学生军一样,一定会效忠于我族,并且只对我族负责。” 耗费无数人力物力,花费无数的时间和心血,培养出来的人才打造出来的军队却不效忠于皇帝,而是只对我族效忠,这和李吴山的学生军没有任何分别,根本就不可能成为拱卫大明的武力,反而会成为心腹大患。 武力对抗是绝对走不通的,有样学样的培养自己的队伍,注定是一条死路。 那应该怎么做? “只有尽可能的做些于我族有利之事,让李吴山和他的学生们看到皇帝是有用的,这是唯一的办法。”永王无奈的说道:“其实我并不看好这个法子,但这已是唯一可行的方略了。从长远看,皇帝的存在很有可能已不再是一种必要了,也许,在我的有生之年,会看到一个没有皇帝的世道……” 连永王都持这样的一种态度,确实是个莫大的悲哀。 “事在人为罢了,当年太祖洪武皇帝起于微寒之中,扛强暴蒙元缔造大明天下,同样成就无法想象之伟业,我辈自当奋发图强,绵延大明国祚……”复隆皇帝已打定了发愤图强的主意,立志要成为雄才伟略的中兴之主:“此番回到江南之后,朕就着手准备,富国强兵再现我大明盛世……” “你们回去吧,我不打算回去了。” 永王竟然不打算回到江南去,这句话让复隆皇帝和长平公主深感震惊,同时更加的无法理解。 “你必须回去,我们兄弟同心携手共创伟业,朕还要倚重你编练新军……” “不,我不回去了,我要留在这里……”永王说道:“军校北迁已基本完成,会精选一部分人员进行高等训做,我就在精选之列,还有更多东西可学……” 以前的时候,因为实在忍受不了军校内部严苛的制度,永王哭着喊着的要退学。现在却颠倒了过来,说什么也不想再回到江南做王爷了,而是要继续以学生的身份接受更高等级的培训。 “先皇只有你我兄弟二人,朕的江山还不是就是你的江山?” 这句话还真不是一句空洞的客套话,当年的崇祯皇帝的因为兄终弟及的缘故登上了皇位。虽然复隆皇帝现在已经有了儿子,但兄弟之间的却感情甚笃,还想着兄弟二人齐心合力的执掌大明江山呢。 在复隆皇帝的心目当中,作为弟弟的永王已经有了行伍经验,并且深知吴山军校的精髓,就应该回去执掌江南军马,但他却不想回去了。 “真不知李吴山到底给你灌了多少**汤,竟然让你如此的神魂颠倒……” 皇帝正要发怒,年纪最长的长平公主却摆了摆手,做出一副苦口婆心的姿态,语气柔和的对永王说道:“二弟,你为什么不想回去?有什么原因么?”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我越来越不习惯江南的生活……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说,我觉得以前在江南的时候,完全就是浑浑噩噩的虚度光阴。只要在军校中,和我的同学们在一起,才能实现……实现人生的价值。也许你们不懂什么叫做人生价值,但我懂。我觉得你们是在虚度此生,而我不是!” “我们这一代人,就应该为我族流尽最后一滴血,就如同飞蛾扑火,焚身乃止!” 李吴山不仅觉醒了永王的民族意识,还给他树立了一个全新的价值观! 身为先皇嫡血,放着好端端的王爷不做,却要去当一个学生,然后成为一名战士,简直无法理解。 连永王都这样了,其他那些军校的学生是什么样子,也就完全可以想象得到了。 对于永王个人而言,这是一种浪漫,只属于觉醒者的浪漫,外人无法理解,也不需要他们的理解…… 第四百四十三章 迁都之事 对于北京城的百姓而言,一年到头似乎只有冬夏两个季节,春天比兔子的尾巴还要短暂。先皇的殡仪过后,家里的春饼子还没有吃完,就急匆匆的溜走了,紧接着就是炎炎盛夏。 还来不及体会春暖花开的惬意,夏天就又一次如约而至! “休正月,赖二月,迷迷糊糊到三月”素来就是京城的传统,就好像完全没有反应过来似的,夏天就已经来了。 似乎是在一夜时间,垄上的红石榴花就开了,水塘里的野荷顶着花骨朵含苞待放,田里的麦子已经开始发黄,有些人家已经挂上了凉帘子和蚊帐。农人们则开始忙碌起来,用石头碌碌在地头上反复碾压,将松软的土地平整、夯实,准备作为打谷场使用…… 城里的风流才子们纷纷换上轻薄的绫子衫,拿着描金的折扇,约上三五好友高谈阔论诗词往还,煞是热闹。 郑肃郑头儿身穿官袍腰胯单刀,迈步走进“水月轩”。擎着大铜壶的伙计随即小跑着过来,殷勤的打着招呼:“郑大官人清闲,今儿个如何安排?还是老规矩么?” “老规矩。” “好嘞!”提壶伙计殷勤的递上手巾把子,给郑头儿抹了把脸,旋即朝着里边高唱了一嗓子:“烧饼三通,福盛酱菜一叠,小份儿的卤煮一份儿喽……” 水月轩,从名字当中就可以看得出来,这是一处茶馆。 如同这个时代几乎所有的茶馆一样,水月轩虽然也卖茶水,但茶水从来都不是最主要的经营项目,在很多时候甚至完全就是免费的。 江南的茶馆除了供应茶水之外,更多的则是各色细致点心,还有说书唱曲儿的消遣,所谓的茶馆其实就是休闲场所。北京城的茶馆则更进一步,更加的象是饭馆了。 小龙包子、吊炉烧饼,双味蒸糕是必备的品种,而烧饼配卤煮,再搭上一碟子店家自制的免费酱菜才是真正的主打“品牌”,也是最主要的赢利点。 除了不办酒席不做花式繁多的菜式之外,如“水月轩”这样的茶馆其实和饭馆没有多大的区别,基本上就是一家大明版的“快餐店”。 而郑头儿则是水月轩的老主顾! 只是今日和往常有了些许的不同,烧饼还是以前的烧饼,卤煮还是以前的卤煮,伺候的人却换了,不是以前的那个伙计,而是水月轩的掌柜。 水月轩的掌柜比伙计还要殷勤,伺候的愈发体贴周到:“郑爷,这碗油焖锅贴是小店专一孝敬给爷的……爷一直都照顾鄙号的生意,权做小小的心意……” 掌柜亲自端茶倒水,还专门奉送了一份油焖锅贴,按照行业内部的潜规则,这就是表示“有事情”了。 郑头儿最熟悉市井民间的世道,登时就明白了水月轩掌柜的意思,摸出一锭二十五两的中元宝,轻轻的放在桌角,笑呵呵的说道:“这眼瞅着就要到五月节了,也该给你们结账了,得亏是掌柜的提醒,要不然我还真的要忘记了呢……” 郑头儿虽然是水月轩的老主顾,但他吃饭从来不掏钱,这倒不是说吃霸王餐,而是当时一种很正常的社会状况,按照后世的说法,就是“签单”。 无论所有的生意字号商铺买卖,都是允许赊欠的,而赊欠者多是相熟已久的老主顾,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熟客”,平时吃饭不必支付现钱,挂账即可。这个时代还没有“财政年度”的说法,也不是说只有到了年末岁尾的结算一次。 事实上,这个时代每年有三次结算的机会:端午、中秋和年关。 眼看着就要到端午节了,按照生意人的传统,是要做一次大账的,会尽可能的把“应有款项”收回来,以利于盘活资金清理账目。当然,对于郑头儿这样的老客户,绝对不会直眉白眼的说:“您的欠账已经不少,应该给我们结算了”这种得罪人的话,而是采取一种很委婉的手法。 掌柜的亲自端菜伺候,还专门奉送了些菜式,其实就是在提醒郑头儿:您应该给我们结算了。 郑头儿这样的市井中人,最是明白这一番举动的含义,也知道端午前结算是例行的规矩,所以他才毫不犹豫的掏出了一锭元宝。 郑头儿直接就把钱放在桌子上,掌柜的当然明白是什么意思,但却故作不知的客套着:“郑爷这是做甚?是嫌小号伺候的不够周全么?” “我在你们水月轩吃了好几个月的白食,镚仔没有拿过,这眼瞅着就要过节了,也应该给你们算一算账目……” “郑月这是在打小人的脸呢,郑爷是何等英雄,能到我们水月轩来吃饭,就是给了小人天大的面子,别家请都请不去呢,说什么银钱?” 京城里的爷们儿就是会说活,尤其是生意人,这一口生意口诀说的滴水不漏,不仅和清晰的表达出了“要账”的意思,还能顾全郑头儿的脸面,怪不得生意能做的这么好。 “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把账目给我结一结,要不然我以后还怎么过来吃?” “那小人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掌柜的赶紧取出账本:“郑爷在我们这总共吃过九十七顿,另加送四十六次……” 郑头儿笑道:“你就不必对我说这些细账了,直接说多少钱吧,一个元宝够不够?” “瞧郑爷说的,鄙号是打开门做生意的,又不是拦路抢劫的贼匪,哪敢胡乱开价?总是十八两四钱五分银子,郑爷体恤小人,给十八两四也就清了账目了……您这一个元宝,还有不少找头呢!” 这一个二十五两的中元宝,在市井民间就是一笔巨款,差不多相当于一个普通百姓四年的家庭收入。郑头儿再怎么能吃,几个月之内肯定也吃不了这么多,那是他和手下兄弟们的总账。 一个中元宝肯定是够了,根本就花不完。 郑头儿笑道:“也甭管多少了,就这一个元宝吧……” “那剩下的银两是存在柜上还是……” “剩下的都是赏钱。” 所谓的赏钱其实就是小费。 一下子就打赏了好几两银子,在这样的小店之中堪称豪富阔绰了。那掌柜的早已欢天喜地,却还是说着客套话:“这不是小人急着要账,郑爷是何等样人,怎么会在乎小店的这点饭钱?实在是……” 郑肃郑头儿笑道:“甭说了,我都明白,这样吧,你再给在座的爷们每人上弄一碗卤煮,也就是了……” “谢郑爷的赏!”既然郑头儿要请在场的诸人吃一碗卤煮,他自然愿意做这个顺水的人情,眉开眼笑的吆喝起来:“前堂后厨的都听真了,郑爷请的卤煮,每位都有喽……” 郑肃郑头儿请水月轩所有客人吃卤煮,不仅带动了水月轩的生意,还收获了一大片叫好之声。 “谢郑头儿的赏。” “沾郑爷的光了……” “郑爷好手面,当真是个敞亮的人儿……” 这位郑肃郑头儿,原本是宣武门的一个城门守,绝对是个芝麻绿豆般的基层小吏。但那毕竟是前朝老皇历,再也翻不得了。现如今的郑肃早已今非昔比,已是从六品的副提举。 京城之中,素来就是“勋贵满地走,紫衣多如狗”,三品大员满大街都是,根本就不足为奇。一个区区的六品税官,而且是从六品,确实算不了什么。但郑肃郑头儿这个从六品的官职却含金量极高。 据说,郑头儿是有大功的,所以才连升三级,从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吏成为从六品的税官。最为难得的是,因为郑头儿在“雷霆行动 ”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大旗军特意颁下赏赐,据某些“消息灵通人氏”说,光是大旗军赏给郑头儿的元宝就有满满的一大箱子,另有宝石珠玉无数。现如今的郑头儿,虽然不敢说是豪富,也绝对是正经的有钱人了,这辈子都衣食不愁逍遥快活了。 虽然郑头儿升官了,却还是以前的那副老样子,整日里嘻嘻哈哈,一点官老爷的架子都没有,反而愈发的亲近了。 “郑大人……” “滚!”郑头儿笑骂道:“谁要是喊大人,就是打我的脸,我郑肃不过是个看城门收厘金的,四九城的爷们都知道我的底细,我怎么好充大人?” “哈哈,还是郑头儿爽快!” 众人纷纷凑上前来攀起了交情,无非就是一些“恭贺高升”之类的客套话,说着说着就开始说起了眼下的时政:“我听说朝廷马上就要离京南返了,有没有这回事啊?郑头儿你是官面儿上的人物,能不能给我们一个准信儿?” 郑头儿笑道:“大行崇祯皇帝和周皇后的殡仪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朝廷当然要回到江南去。若是不回去,乌乌泱泱一万多人呢你管饭吗?” 事情办完了就要回去,看起来似乎一点毛病都没有。但若是仔细想一想的话,就能察觉到不对头了。 不管怎么说,这四九城都是大明朝的国都,而江南的金陵宁城不过是一个暂时的“驻跸之地”,既然大明朝的江山已经光复了,朝廷也就应该顺理成章的搬回来了,干嘛还要走呢? 是不是真的如市井传言所说的那样,是因为朝廷信不过李大帅,不敢在李大帅实际控制之下的北方逗留呢? “胡扯什么鸟毛的淡话?朝廷若是信不过李大帅,会从江南来到京城?”郑头儿说道:“李大帅是什么人?乃我大明第一功臣,当初甲申年的时候,那是受过先皇托孤托国之重的国之干城。连大行崇祯皇帝都信得过李大帅,把孤苦伶仃的皇子公主们托付给他,把这复国的重任放在他的肩膀头子上,你说崇祯先皇会看错人吗?” “而今北地光复收复故都,李大帅早就给朝廷上了折子,希望朝廷能够搬回来,这叫天子守国门,正大光明的很呢。” 李大帅希望朝廷能够北迁回来,而朝廷和皇帝又对李大帅十分信赖,那就干脆搬回来好了,干嘛还要回到江南去呢? 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还是说有什么不足以为外人道的隐情? 作为官面儿上的人物,郑头儿肯定消息灵通,必然知道一些普通老百姓无法知道的内情。 京城的百姓最为关系时政,也最喜欢打听这些事儿了。 对此,郑头儿果然做出了回答:“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一个屁大点儿的从六品那知道些甚?不过呢,我也听到了一些消息,想来应该是靠谱的……” “什么消息?郑头儿给我们说道说道,也好让我等张张见识呗。” “朝廷北迁,是一件大事,不是象你搬家那么简单,这里头牵扯到的事情多了去了……”郑头儿做出一副“我就是消息灵通人士”的神态,对这些好奇的老百姓说道:“你们仔细想想,朝廷从江南搬到这里来,得有多大的影响吧!” “这第一,朝廷北迁,江南的京营可就不是京营了,当兵的当官的好几万人马,应该怎么安置?” “这边得有个新的京营吧?人马从何处调度?钱粮从何处筹集?” “京师衙门要不要搬?还是要废掉一个再重新建立一个?这是开府建衙的大事情,不考虑周详了,国家岂不是就乱了?” “再者说了,就算朝廷搬回来了,万岁和那些个国家勋贵住在哪里?宫阙要不要修缮?得修缮到什么时候?银子从哪里来?这些都不考虑,就搬回来?难道要万岁爷住到你家去不成?” 相对于那些朝廷大事,最后这一点反而更容易理解:皇帝和内廷的安置问题。 皇帝和皇后已经整个内廷必然是要住在紫禁城的,但是现在的紫禁城…… 李闯撤离京城的时候,就放了一把大火,把紫禁城烧了一大半,虽然清廷入关定鼎之后曾经做过修缮,但那毕竟是伪清啊。 堂堂的大明天子,怎么能住进伪清曾经住过的地方? 这紫禁城必须进行大规模的修缮和重新建设,最起码也得重新装修一遍,然后皇帝才能搬回来。只要皇帝回来了,大明朝廷也就可以回来了。 “万岁和朝廷啥时候才能回来? 郑头儿说道:“朝廷什么时候才能从江南搬回来,我也说不准,但我估摸着,怎么也得等到京城重整完毕焕然一新之后吧……” 只要京城重新建设一番,大明天子和大明朝廷也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回到北京了。但是,这也意味着短时间之内朝廷肯定是回不来了。 皇城和宫城的大规模装修营建,绝不是朝夕之功,也不是说如同普通老百姓那样粉刷一下墙壁裱糊一下天棚就可以了,而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对此,北京的老百姓们有着比较清晰的印象,因为同样的事情在明朝的时候就曾经发生过一次。 当初燕王朱棣起兵,打着奉天靖难的旗号把建文朝廷推翻了,重新建立了永乐王朝。明成祖永乐皇帝朱棣的基本盘就在北方,所以才打定了主意要把大明朝的都城从金陵宁城迁到过来。 对于历朝历代而言,迁都都是一件大事,不仅牵扯到许许多多的利益纠葛,还有多到让人头皮发麻的琐碎事物。就算是当初的永乐皇帝,从决定迁都到最终迁都,也足足用了十九年的漫长时光。 虽然这一次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迁都,而是“回迁”,中间却经历了“大顺”和“大清”两个王朝的阻断,还有更多的利益纠缠,只怕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迁回来的。就算用不了十九年那么久,肯定也会需要很多时间。就算是一切顺利,三五年已是一个非常乐观的估计了,若是稍微出点什么岔子,十年八年都是有可能的…… 人们总是比较健忘,真要是再过十年八年,谁还会记起今天的事情?朝廷是不是会把都城迁回来,恐怕也就没有几个人会在意了。 至少,郑头儿就对此事表现出一副不怎么关心的样子:“迁都不迁都,什么时候迁都,自然有万岁爷和朝中的大臣去操心,那都不是你我这样的小人物应该关心的事儿。不过呢,眼下却有个事情值得关系一下……” “吴山军校已经从江南迁到了京城,就在大旗庄那边,如今正在招募新生呢。” “一路北伐,真正的硬仗大多是学生们打的,那些个学生们全都是大帅的弟子,一个个悍勇无比那就不必说了,更要紧的是全都得了大帅的真传。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本事,乖乖,当真就是天下绝响,厉害的紧呢。千万不要小瞧了这些学生,假以时日,这些人里头必然英雄辈出,也不知会涌现出多少将军呢……” 只要是从吴山军校走出来的,就一定是人才,而且是非常了不起的人才。就算是没有得到李大帅的衣钵,哪怕仅仅只是学了个皮毛也相当的了不起了,以后做个军官什么的,绝对不在话下,出将入相都不是没有可能呢。 大家都知道吴山军校就是学生们前途远大不可限量,但吴山军校却不是那么好进的。 首先,年龄上就是一个很大的限制,只招募十几岁的年轻人。其次,对于学生的身份有着近乎于苛刻的限制,一般人还真的进不去。 但是,这一次却不一样了。 吴山军校的第九期学生,对于学生出身的限制不再那么严苛,也不仅仅只是这对大旗军子弟做内部招生,而是面对所有人。 除此之外,还扩大了招生规模:第九期学员,预计招生四千人。 这是吴山军校第一次正式对全社会做出的大规模扩招! 郑头儿说道“若是诸位想着自家的子弟能有出息,以后有个好前程,可以去大旗庄那边去报名,说的能够被军校录取了,可就真是祖坟冒青烟算是抄上了……” 第四百四十四章 课堂秩序 大旗庄原本是就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村庄,却因为大旗军而蜚声四海。 想当年,清军入关之后,李吴山率领大旗军一众的乡民断然南撤,离去之前坚决执行“焦土”政策,破坏掉一切可以破坏的东西,所有带不走的全都销毁。封堵水井,在天地会中泼洒白灰粉,将沿河十三庄全部破坏。 虽然可以重新开凿水井,但田地却遭到了摧毁性质的破坏,没有几十年到底漫长时光根本就恢复不过来,也绝对不适宜耕种。 但是用作建设军校,却一点问题都没有。 军校的建设工作从年前开始,时至今日差不多已有半年之久,虽然还远远没有完工,最基础的设施已经投入使用了。 大旗庄的吴山军校,比江南三树墩的那一所更加庞大,光是占地范围就扩大了四倍有余。 和以前的军校相比,现如今的吴山军校不再仅仅只是培养军事专用人才,而是成为了一所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学校。其中又分出四个分支:思想院、军事院、装备院、后勤院。 和以前的军校们完全不同,第九期第一批学员当中极少有十几岁的少年,而多是些三四十岁甚至已到了不惑之年的“老家伙”,光是这些人就有七百多,分成了十六个班。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就是因为九期第一批学员根本就不是从外部招募来的,而是出自大旗军内部……更准确一点说,根本就是大旗军的人。 只要不是前线作战部队,必须到吴山军校来做“轮训”,上至高级的营官下至最继承的伍长,都要接受“二次教育”,必须接受思想启蒙和民族意识的唤醒教育,而给他们授课的则是一些嘴唇上刚刚冒出一抹绒毛的“小年轻儿”。 王守成,这名字听起来好像很几分老成持重的意思,其实他相当的年轻,才刚刚二十二岁,是三期的军校生,曾经与陈茂一起,参与过新版《民族论》的编撰和整理工作,现如今正以思想教官的身份给大大小小的大旗军军官们上课。 不过呢,这些个军官们可没有心思听到讲述“民族之形成”“民族之自我识别”“民族之兴衰”等等这些个空虚的概念,一个个听的晕头涨脑昏昏欲睡…… “王教官,你就甭给我们说这些个虚的玄的,俺们也不想知道啥啥的民族,几千年以前的事俺们也不想知道,你就给俺们好好讲讲打仗的事儿吧。” “按照课程安排,必须先接受思想启蒙,然后才能传授军事技能……” “这什么劳什子的思想课还得讲到什么时候?” “初级思想课程,共计大课六十六堂,小课二百二十堂,约莫需要一年的时间才能学完,最终依据两次考试结果而定。考试合格之后才能到军士院去学习战略战术极作战技能……” 光是这枯燥乏味的思想课程就有几百堂之多,需要学习至少一年,而且能不能通过考试还是件没准儿的事儿,这不是瞎耽误工夫么! “思想可能极是重要,必须认真学习方能觉醒民族意思,然后而习兵事,方可事半功倍……” “你可拉到吧,”那人说道:“当初俺们血战青泥河的时候,你还在玩尿泥呢。俺们跟随大帅出生入死这么多年,早不知经历过多少回生死大战,可没有闲工夫听你掰扯这些个没有用的东西……” 吴山军校的校规最是森严,丝毫不容违背,王守成王教官顿时脸色一沉:“搅乱课堂秩序,三十军棍……” 早有士兵冲过来,将这个不好好听讲的家伙拖了下去,不由分说噼里啪啦一通军棍打下去。 当兵的吃军棍,本就是一件很寻常的事儿,军棍就是军规是最基本的常识。吃几十军棍本不算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但堂堂的大旗军军官被二十来岁的毛孩子打一顿,**上的伤痛尚在其次,最要紧的是落不下这个脸面。 “格老子的,俺为大旗军立过功,当年俺在大旗庄民团的时候,你小子还光屁股呢,敢打我?王守成,我日你姥姥……” 民团时代的老兵,就算是一点功劳都没有,熬到这个时候也肯定早就熬成军官了,毕竟资历摆在这里。所以他一点都不怕,反而愈发的叫骂起来。 校规森严,王守成王教官还是头一回遇到这么“剽悍”的学生,连军棍都治不住他了,越打他就越发骂的厉害,种种污言秽语层出不穷。 “不服管教,再加三十军棍!” 六十军棍打下去,屁股早就开花了,两股之间全都是淋漓的血迹,那军官却更加叫骂的厉害了 对于这种情况,王守成王教官确实没有什么好办法。 若是其他的军校生,敢如此大骂教官,就可以直接开除了。但这些所谓的学生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学生,而是大旗军的军官,是来接受“轮训”的,也就不存在开除不开除的说法。 惩治不了,又无法开除,搞的王守成王教官很是无奈,偏偏其他那几十个“学生”还很抱团,纷纷上前求情: “王教官啊,算了算了,他就是这么一副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驴脾气,打几十棍子意思意思也就行了。” “再打的话,怕是会真的伤了筋骨,到时候他的面子不好看,你王教官也不好交差……” 打了其中的一个军官,其他的几十个军官纷纷求情,这幅情形让王守成目瞪口呆:真正的军校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校规,教官要打谁的军棍,根本就没有“说情”的说法,必须老老实实的挨完棍子才可以,谁敢上来求情? 这些人不仅纷纷上前求情,还有不少人直接跑到了外面去,把正在挨揍的那个军官给“救”下来了! 军棍还没有打完,人就已经被搀扶着弄下来了,在吴山军校之中从未发生过此类事件! 王守成王教官从未见过这样的情形,顿时面色铁青,咬着牙说道:“校规森严如铁,讲情者一律同罪,给我打,每人六十军棍!” 七八十号大旗军的军官,每个人都要挨军棍,王守成的这句话顿时就犯了“众怒”。 “妈个巴子的,还真给你脸了,老子血战扬州的时候,你在哪?有什么资格对我们指手画脚?” “这江山都是俺们打下来的,叫你一声教官,那是给了你天大的脸面,其实你算个屁呀,哪个敢动老子一根汗毛,老子拿大扎枪捅了他!” “老子是营官,素来就只有打别人的份儿……”那人把军帽一甩,直接就冲到了讲台上,一把就将王守成推倒在地,抢过王守成手中的教鞭,噼里啪啦的一通乱抽,一边抽打一边高喊:“这军校里头本就是俺们大旗军的子弟,打你一顿好让你长长记性,让你小子晓得什么叫做礼数!” 就在这个时候,猛然听到一声冷笑。 就好像是聒噪的鸡群突然听到了鹰鸢的鸣叫,乱糟糟的场面顿时鸦雀无声,所有人的动作在一瞬间停止,就好像是中了孙猴子的定身法。 谁也没有注意到李吴山的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口的。 七八十号大旗军的军官纷纷挺起胸膛,“啪”的行了一个军礼:“大帅!” 李吴山看都没有看他们一眼,而是咬牙切齿的说道:“你们有资历,有军职,教官就打不得了?那好——” 李吴山一伸右手,断喝一声:“军棍!” 李吴山李大帅亲手持着军棍,不管是张三李四还是王二麻子,在场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是乒乒乓乓的一通暴打。 这一次可就和刚才不一样了。 想挨李大帅的军官,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不是随便什么阿猫阿狗的角色就有这个资格! 李吴山都已经亲自动手了,再也没有一个人敢开口讲话,全都直挺挺的站着,哪怕是被李吴山一棍子打倒,也会飞快的重新站立起来,再次将身体挺的笔直! “不成器的东西,”一个人打几十个人,就算那些人全都摆出一副老老实实挨揍的样子,也把李吴山累的够呛,很快就气喘吁吁了。 “大帅,保重身体……” “啪”的一棍子下去,身体顿时一矮,旋即又站的标枪一般笔直。 似乎已经打的累了,但李大帅依旧余怒未消继续大发雷霆:“打,每人一百,给我打!狠狠的打!” 不管这些个军官们有多么骄横跋扈,见到李吴山就好像耗子见了猫,全都恭顺的如同老绵羊,根本就不等士兵前来拖拽,很配合的摆出了受刑的姿势。 于是乎,吴山军校成立以来最为盛大的一次“打军棍”的场面就出现了。 七十多号人全都趴的整整齐齐,甚至连军棍打在屁股上的声音都整齐划一,还有人旁边计算数字。 这一百军棍下来,就算是铁打的汉子也支撑不住了,屁股和大腿被打的稀烂那都算是轻的,有些人根本连爬到爬不起来了。 打完了军棍之后,按照惯例给这些人涂抹药剂,然后就应该拉下去修养了,但却没有。 随着李吴山的一声令下,士兵们又把这些被打的惨兮兮的军官全都拖回到了课堂之上。 “不管是谁,也不论他是什么样的老资格,更不论是什么样的军职,到了这里就全都是学生,谁要是不服自然有校规治他。”李吴山的目光极是凶狠,看来李大帅是真的动了真火:“都给我坐好,哪个要是坐的歪斜了,拉出去继续打。” 屁股早就被打烂了,却不敢违抗李大帅的军令,强忍着剧痛,双手死死抓住桌子角,摆出有正襟危坐的姿势来。 “王教官。” “在!” “讲到哪一篇了?” “报告校长,已讲到《民族论》之《兴衰篇》。” “好,王教官先休息一下,我来替你讲完这堂课。” “是!” 李吴山走上讲台,看都不看那七十多个军官一眼,而是直接开讲:“任何一个民族,能够生存于世,都不是上天注定,而是经历过无数次生死争斗的结果。没有那个民族是天然就应该生存于世界的,生存权不是民族理所当然的东西,而是用血和火争取来的。所有那些已经消亡的民族,虽然各有不同,但却存在一个绝对的共同点——弱小。” “弱小的民族就应该灭亡,不论正邪善恶,都应该灭亡,这个世界不存在弱小民族的生存空空间,他们没有生存的机会。我族若要长久的存在下去,就必须变得既强且大。有朝一日,如果我族灭亡了,杀死我们灭绝我们的敌人一定不会有丝毫的怜悯和同情,他们还会指着我们的尸体对他们的后世子孙说道——看,这就是弱小者的下场。” “民族必因强而存因弱而亡,若是不想灭亡,就必须强大起来,而武力则是民族强大的最直接体现。我辈之使命就是消灭其他的民族,然后指着他们的尸体对我们的子孙说:看看吧,弱小者就是这样的下场,他们就应该灭亡。” “这无关善恶,仅仅只是为了生存,因为这个世界就是一个角斗场,只有不停的战胜一个又一个敌人,才有资格存活下去。失败者就得死,就活该灭亡……” “作为民族之一员,民族兴则我辈兴,民族衰则我辈亡。满人只衰落,不是因为天命不眷,因为从来就没有什么天命,而是以为他们战败了。” “如果他们战胜的话,那么,我则就得灭亡,我辈以及后世子孙,就会成为奴才,而他们根本就不会有任何怜悯,而是会把自己当成主子,压榨我们欺辱我们,这样的情形你们全都知道,就不必我多说了。前有五胡乱华之祸,后有蒙元灭宋之灾,强分天下四等,我族则为最末一等。蒙元这么做本身并没有错,以为他们是高高在上的第一族,而我们则成为最低贱之族,就算是打死了最多也只是赔偿一头驴子。” “我们要做的就是通过我辈子努力奋斗,成为至高无上之族……” “好,这一堂课就讲到这里。四日之后,关于《民族论》之《兴衰篇》,会有一次考试。考试合格者继续学习,不合格者五十军棍然后补考,三考不过者革除军籍……” 第四百四十五章 附加题 在军伍当中,犯下过错或者是立功受赏都是很常见的事儿,被打军棍也没有多么稀奇,尤其是被李吴山李大帅亲自打军棍,真的不丢脸,反而隐隐是一种荣耀和身份的证明:能被李大帅擎着打棍子打一顿,寻常人没有这个资格,除非是嫡系。 但是这一次去不相同,大伙儿是真的怕了。革除军籍可比打军棍要厉害的多,也可怕的多,那就意味着再也不是大旗军的人了,这绝对是不可承受的惩罚。 为了避免这样的惩罚真的降临到自己头上,骄横跋扈的军官们全都变成了乖巧顺从的“小学生”,认真听讲努力学习,并且很快就迎来了人生当中的第一次考试。 所谓的考试,不过是一次例行的小考,每人一张纸,纸上有五十道考题,而且全都是选择题,每道题目之下都有甲乙丙丁四个选项,勾选一下也就可以了。 对于这些军官而言,这次考试就是一次考验,那五十道选择题比五十个敌人还要难对付。 考试比战阵厮杀还要艰难,面对这五十道选择题,一个个急的满头大汗,把笔头子都咬烂了,也不知道到底那个选项才是正确的。 因为拿不准正确答案到底是什么,很多人在做出选择之后又反悔,于是乎就反复涂改,把试卷弄的一片狼藉,全都是黑漆漆的墨疙瘩,几无法辨认。 好不容易等到考试结束,监考的王教官把试卷收走之后,每一位“考生”都怀着听天由命的忐忑心情,等待着考试成绩的公布。 按照规矩,五十个题目全部答对即为优,答对四十题者为良,对三十题目为中,以下为差。至少要取得一个“中级”以上的考试成绩,也就是说最少要答对五十道题目中的三十道题,才算是勉强合格。 在成绩公布的那一天,场面极是热闹。 “哈哈,哈哈,天照应,果然是天照应。”答对了三十一道题,刚好在及格线之上,顿时如蒙大赦欢天喜地:“今年是老子的本命年,运气好的出奇,逢赌必赢,果然就考试过了,也不亏我在考试前的那一晚专门给菩萨烧了一炉子高香,哈哈,果然就考过了,老子考过了,哈哈……” 把考试成绩寄托于给菩萨烧高香,这简直可笑,也只有这些老旧的大旗军军官们才做的出来,军校的正式学生们当然不会这么干,他们也不需要这么干。对于那些正式的学生而言,这样的考试绝对属于“小儿科”,那五十道选择题简单到家了。 但是,对于这些前来“进修”的大旗军军官而言,那五十道选择题堪比五十只穷凶极恶的拦路虎,真是太难对付了。 所谓几家欢乐几家愁,通过初考者自然欢喜万分,没有通过的则是一片愁云惨雾唉声叹气,不得不面临更加险恶的局面:补考。 三考不过,那是要革除军籍的呀,可不是开玩笑…… 与此同时,同是在吴山军校之中,桑德子同样面临一场考试。 和那些前来军校“轮训”的军官们相比,桑德子他们这些正式的军校生所面对的考题则要艰深的多,他们的考卷除了少量的选择题和考试题之外,更多的则是论述题和实际应用题,尤其是占分很重的论述题,不仅理论难度更高,而且篇幅更大,虽不能媲美朝廷的科举大考,估计也相差不多了。 “昔蒙古帝国衰亡论,拓地万里灭国无数,东灭宋室西霸胡国,骑射之功天下无双,何以崩亡之?尝以蒙古立场论之!” 这是一道附加题,如果答的好会有很大的加分,打错了也不影响最终成绩。 这道题的题目就是:当年的蒙古帝国何等强大,屠西夏灭金国终于颠覆赵宋,更是西边灭国百余,将冷兵器时代的骑射之功发挥到了极致。如此强大的武力,最终却迅速走向衰亡。如果你是一个蒙古的统治者,应该做出怎样的改变? 关于蒙古帝国的兴起和衰败,一度作为重要的历史依据进行反复讲解。兴起的过程和原因就不必说了,关于衰亡,则众说纷纭。即便那是在吴山军校内部,也存在很多种观点。 比较主流的说法就是:在建立起了庞大的帝国之后,黄金家族没有能够吸收中原王朝大一统的思想精髓,而是采取分封制,为以后的相互攻伐埋下了祸根,这是出于大局和政治层面的考虑。 更加具体一点来说,比如强分天下四等,比如对征服地区的横征暴敛和残酷压制,比如说对于色目人的重用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最终的衰亡成为一种必然…… 面对这一道很常见的题目,桑德子却沉思良久,既没有如同其他的同学那样旁征博引奋笔疾书,罗列出许许多多的篇幅,更没有在重重早已盖棺定论的细节上做无意义的纠缠,甚至没有按照考试格式先立论,然后用一条条论据做出具体的分析和解释,而是把所有的答案都归结为四个字…… 在吴山军校内部,存在一个非常明显的状况:越是入学比较晚的学生,思想就愈发的激进。就好像军校生们大旗军当做是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老人那样,这些从来没有上过战场而且完全由教官们培养出来的六期生、七期生,八期生,比李吴山亲手带出来的前四期学生要激进的多,而且越来越激进,他们甚至已经把有意无意当中把前四期的学长们视为老旧且又传统的那一批人了…… 也许冥冥之中真的有一只看不见摸不着的命运之手在操纵着这一切,为桑德子阅卷的恰恰的思想教官陈茂。 桑德子的考卷只能算是中规中矩,说不上多好也谈不上多坏,这个学生甚至没有怎么引起过陈茂的注意。但是,看到那道附加题的答案,连陈茂都犹豫了。 别人的答案都是长篇大论,立论清晰论断严密,层层递进符合逻辑,但桑德子的答案却只有四个字。 这四个字非常非常的扎眼,却那四个字却如同四柄尖锐无比锋利万分的大扎枪,刺的人眼睛都疼了。 这样的答案和答题方式,仿佛江南的东林人物,很是有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意思,不仅立意模糊而且任何论据支撑,看起来完全就是为了追求一种眼球效果。 这样的答案,陈茂本可以直接给他一个零分,但陈茂却没有那么做,而是恰恰相反,给出了一个满分,并且将桑德子的答案作为这道题的标准答案公之于众。 第二日,课堂之上,陈茂将桑德子的考卷给所有的同班同学传阅:“这道题目,你的答案就是最好的,上前来讲述一下吧。” 桑德子的答案已经被陈茂列为标准,如同往常一样,作为分数最高的人,三德子走上讲台,面对全班同学讲述起了自己在这个问题上想法…… 这个时候的桑德子,还显得有些害羞,或者可以说是腼腆吧,尤其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完全放不开,不仅当场弄了一个大红脸,连说话之时显得有些结结巴巴语无伦次: “……蒙古人的骑射之功,在当时是最厉害也最先进的武力,军事征服的一连串胜利原本没什么可说的……无论是平西夏还是灭金国,甚而至于倾覆赵宋,以及在西域灭国无数拓地千里,兵威骑射已至极限……” “……蒙古人屠灭了无数城市,灭亡了无数国家,但民族终不消亡……” “只要民族主体还在,就算城市被摧毁依旧可以重建,就算国家灭亡仍然可以再起,世间之众多民族无不经历几起几落,无论是**还是低估都是很正常的。” “蒙古之崛起也忽焉,灭亡也速焉,和其他民族的兴衰起落没有本质的分别。强分天下四等、残酷压榨其他民族,不过是些细枝末节的问题,没有讨论之必要……” 在桑德子的心目当中,所有那些曾经深刻影响历史的大政方针完全就是微不足道的细节问题,根本就不值得拿出来正式讨论,而是直接抛出了自己的核心论点: “……世间所有民族,无不经历起伏兴衰的过程,若我是蒙古帝国的最高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民族长兴的目标,只有一条路可走……” “为了避免其他民族日后的崛起,最根本的做法就是彻底将之消灭,只要民族主体不存在了,就再也不会崛起,再也不会威胁到本民族的生存。” “弱肉强食本就是生存法则,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不是狼与羊的关系,而是狼与狼的关系。为了生存,必须不顾一切的撕咬,而消除威胁最根本的手段就是将竞争对手彻底毁灭……” “横征暴敛和残酷压榨,固然是为了自我的利益,但却做的远远不够,没有触及根本。” “如果当初的草原帝国不是征服,而是将对手彻底毁灭,就不会有日后的消亡,以为视野范围之内已不存在对手了。蒙古帝国有没有这个能力那是另外一回事,从一开始他们就错了。” “蒙古帝国的最终衰亡,不是因为他的残暴,而是因为还不够残暴,如果他们能够早早的意识到这一点,如果他们能够杀光所有人,未尝不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他们犯下的错误,给自己埋下来了祸根,同时也给了世间其他民族崛起的机会。我辈绝不可重蹈其覆辙,更不能有任何妇人之仁,应该充分认识到民族竞争本身就是一个血淋淋的过程,没有丝毫温情可言,对竞争对手的任何软弱都是对我族的最大残忍。只有杀光他们,才是确保我们生存下去的最优选择……” 桑德子说的这些话,完全符合他在试卷上留下的答案。 他的答案简明扼要直接了当,只有四个字:杀光他们。 第四百四十六章 瞠目结舌 作为军校的创建者和精神偶像,其实李吴山本人已很少参与军校的具体管理,而是尽可能的放手放权,把军校的建设和培养工作交给那些个教官们去做。 现在的李吴山,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对大旗军的改造方向,让各地的军官来军校进行“进修和轮训”就是最主要的手段。 统一老派大旗军的思想,觉醒他们的民族意识,这是目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那那些如同浑金璞玉般的学生不同,这些军官大多经历复杂思想也不那么单纯,对于他们的思想改造进展缓慢,让李吴山并不是很满意,却又无可奈何…… 现在的吴山军校本身就一个规模庞大的群体,已分出了四个大的分支,另外还有一个“广济医学院”。 刚刚成立不久的“广济医学院”,是有史以来最大的医科学校,光是正式在编的老师现在就有三百多人,全都是经过薛广济薛神医亲自考试亲自挑选出来的世之名医。 和后世越来越细化的医学不同,这个时候的医科还只是很简单的分为“内”“外”两个大的学科。 这个时代还不存在细分出来的专属门类,眼耳口鼻喉等等,其实就是老百姓常说的“疙瘩瘤子疮”,和骨、创等全部化为外科。其他的全部划入内科…… 除此之外,而且还存在“医药不分”的现象…… 虽然这个广济医学院本身就有很多不足之处,但那多是因为历史的天然局限,不可能出现跨越历史的巨大进步。 这所医学院本身就保留着旧时代医学堂的诸多主要特征,除了拥有一个前所未有的庞大规模之外,唯一可以称得上是里程碑式进步的则在于对人才的培养方式。 不是以前那种师徒关系,而是把口传心授的收徒方式变成了流水线式的批量培养。 这么做,绝对可以培育出一大批医生(郎中),却很难培育出最顶尖的医科人才。或许,在庞大的基数当中,可以出现少数几个最顶尖的人才吧。 现在的广济医学院,已经有用了两千多名在册的学生,虽然薛神医几乎不参与具体的教训,但这两千多人却可以自称是薛神医的弟子…… 现在的李吴山很忙,忙的四脚朝天不可开交,虽然他早就知道自己的那些学生们一个比一个激进,但却不知道军校生的激进已经超出了尺度,朝着极端的方向发展了。 如果李吴山可以亲自看到桑德子的试卷,可以亲耳聆听一下桑德子的对于那道题目的论述,必然会被吓出一声冷汗,而且一定会出手干涉,只可惜……他太忙了。 历史总是因为无数个偶然而出现偏差,而这种偏差最终会朝着“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方向演变。或许,桑德子真的就是一个偶然,但这个偶然却不是偶然出现的,吴山军校不仅继承了李吴山的民族思想,同时更了进一步,孕育出桑德子这样的人物或许真的一个偶然,但桑德子式的思想一定会出现,这是一个绝对的必然。 桑德子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代表着一种思想,当李吴山没有及时的遏制住这种思想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失控了。至于说以后会发展成什么样子,那就真的只有天知道了…… 与此同时,江南朝廷则爆发了一桩惊天大案:铜器案。 这个案子其实从去年年底就已经显露出来了,当时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注意力,因为这原本就是一件和常见的案件:铜从来就不是一种单纯的金属,历朝历代都和金银一样,本身就是硬通货。 既然铜就是钱,具备了金融属性,自然而然就会有人弄虚作假,把不值钱的铅、锡混杂在铜器之中换取货真价实的铜器,以此谋取暴利是最常见的犯罪手法。因为利润丰厚,而且手段粗暴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总是有很多人铤而走险的做,历朝历代都有过这样的案子,真心不稀奇。 正常情况下,该抓人就抓人,该砍头就砍头,重罚重判杀鸡骇猴,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也就可以了。但是这一次却不同寻常,规模大的吓死人。 以为海外白银的持续输入,而且大明朝总是习惯于在大宗货物的进出口贸易中保持着巨额的“顺差”,总是习惯于输出各种货物赚取白银,白银的价格其实是一路走低的,也就出现了银贱铜贵的现象,官方的银铜兑换比例基本维持在是五比四上下,就算是有些浮动也是越来越低。 但是,随着铜器案的爆发,太多的“假铜”流入民间,竟然导致银铜兑换比例失调,复隆朝的银子和铜出现了剧烈的价格波动。 能够影响到一个国家的货币兑换比例,这是典型的“金融大案”,那是一定要追查到底的。 这种事前其实很容易查清楚,只要顺藤摸瓜就能追查到根源。查来查去,几乎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一个人:潞王。 作为大明王朝目前辈分最高的宗室亲王,潞王是神宗万历的侄子,比崇祯皇帝还要高出一个辈分呢,按照民间的说法,浙江的潞王就是江南复隆皇帝的“二大爷”。 这个案子一出,顿时舆论哗然:堂堂的宗室亲王竟然使用如此手段盘剥民间,更有甚者,直接用“含铜量”严重不足的铜器套取金银,这已经相当于是明抢了,和拦路抢劫的盗贼有什么分别? 毕竟潞王的身份太过于敏感,而且又是复隆新朝成立之初第一个表示了拥护的亲王,并且曾经参与过扬州血战和扬州收复战,所以在这个案子的时候朝廷异常谨慎。 先是反复追查,有了确凿的证据之后,并没有几乎公布潞王的罪状,而是先掀起舆论风潮。 也不晓得是不是受到了李吴山这个“老师傅”的影响,复隆皇帝在处理这个案子的时候完全照搬了李吴山的手法:先掀起舆论搅动风潮,利用民间的舆情形成强大压力,然后要潞王做出解释,再严旨申斥,再要他解释,然后再用证据进行反驳…… 种种迹象表明,复隆皇帝要对潞王下手了。 其实,这根本就是一个大家早就料到的局面。 这几年来,随着局面的逐渐好转,江南朝廷愈发稳固。尤其是有了“收复故土光复故都”的丰功伟业之后,复隆皇帝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愈发显现出雄才伟略的架势。 甲申国变之后,崇祯皇帝殉国,当时的潞王肯定有取而代之的想法,毕竟他的辈分最高嘛。事实上他确实有过这样的准备,想要登基称帝成为大明朝这半壁江山的主宰,奈何阴差阳错被肥猪福王抢了先。然后就是复隆朝的建立…… 复隆皇帝占据了法统和大义名份,潞王只能表示臣服,但这种臣服更多是一种象征意义,其实两浙早已经被潞王打造成为“自留地”了。 借着这个机会打击潞王的势力,实际掌控两浙,这就是复隆皇帝的算盘。 我收拾不了李吴山,还收拾不了潞王吗? 收拾了潞王之后,江南的实力就会迈上一个新台阶,复隆皇帝当然要对他下手。 削除强大的藩王,加强中枢实力,这一套削藩策大家都懂。 因为小辫子已经被复隆皇帝给攥住了,潞王相当的被动,局面对他非常之不利,马上就想到了一个强大的外援:李吴山。 李吴山和潞王虽然从未谋面,却是事实上是一种“准政治盟友”的关系,很有些大事上保持着一个“心照不宣”的默契。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潞王肯定要极力寻求李吴山的支持。 “卑职谨代我家王爷问大帅金安。”说话的这个人是潞王府的一个詹事,为了掩人耳目当然要穿便装。拿出一个很精致的匣子,恭恭敬敬的双手捧过头顶:“我家王爷给大帅准备了一份薄礼,还望大帅笑纳!” 按照大明朝的体质,严禁宗室藩王和地方官吏来往,尤其是潞王这样的角色,竟然私下和李吴山这样的地方实力派私下沟通,那更犯了很大的机会,就凭这一条,就是个不小的罪名。 但是在这个时候,潞王显然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直接就派人来找李吴山,显然是已经被逼急了。 到了潞王和李吴山这个层次,很多事情根本不需要明说,彼此之间早已经心照不宣:潞王就是为了寻求李吴山的支持。 这个很精致的木匣之中,一定装了非常厚重的礼物。按照李吴山的估计,很有可能是一大沓子银票。(潞王和浙商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多浙商开办的钱庄其实就是潞王的产业,可以看做是当世的金融大亨。) 只要能帮我度过难关,多少钱都是小事儿——至少李吴山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他对那个木匣子并不是很在意,甚至没有碰过一下。 反而是那个作为潞王特使的王府詹事做出一个很不寻常举动:他竟然主动把那个木头匣子给打开了。 看到装在匣子里的物件儿,李吴山顿时惊的目瞪口呆:匣子里根本就没有银票,也没有什么金主翡翠之类的财宝,装在里边的是一个手榴弹! 这玩意儿本就是李吴山“研制”出来的,早就大规模列装于大旗军了。 因为工艺和技术的落后,大明版本的“李吴山式手榴弹”和真正的手榴弹有着很大的不同:并没有手柄,足有一尺多长,看起来就好像一个肥大的铁黄瓜,尾部还有一条长长的导火索。 以为没有以印象,只能想点燃炮仗那样凑到引火绳上去点燃,然后丢出去实现杀伤。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这玩意儿还很原始 一般情况之下,送这样的东西过来通常都是不怀好意,甚至可以直接理解成为是一种威胁。 但李吴山却知道潞王绝不是那个意思 因为这个大明版本的手榴弹根本就不是铁的,而是铜的。 铜本身就是货币,可以直接兑换金银,谁会使用铜质的手榴弹呢? 而且潞王派人送过来的这个手榴弹的尾部并没有那条长长的导火索,黄铜打造而成,金灿灿的反而更像是一个工艺品。 “贵使送这个东西……是什么意思?” “大帅容禀!”潞王府詹事很恭敬的说道:“此物就是防止于大旗军之物,只是稍稍做了些改良,我家王爷说大帅一定会非常喜欢,所以专程命小人送达!” “此物专为演示用,请大帅找一个试爆场所,一看便知!” 直到这个时候,李吴山才算真正明白过来:这枚手榴弹不是什么工艺品,而是真家伙! 你把我研制出来的东西送给我,还弄成了一个铜的,这是什么意思? “好,那就请贵使演示给我看看吧。” 很快就找好了一个可以演示使用手榴弹的合适场所。 “请大帅暂避,小人要使用这爆裂之物了……” “这玩意我见多了,不用管我,你直接演示给我看吧!” “遵命!” 那是从木匣子中拿起手榴弹,又躬身朝着李吴山行了一礼,紧接着就做出一个让李吴山瞠目结舌的动作:他竟然在手榴弹的尾部打开了一个小小的铁皮盖子,从中抽出一个拇指大小的圆环儿,轻轻一拉,手榴弹尾部就冒出阵阵烟雾。 这…… 这是拉燃式的手榴弹啊,几百年后才会出现的东西。 虽然这样的手榴弹外形显得很古怪,看起来相当的原始,却已经具备了手雷的基本特征,光是直接拉燃而不是凑到引火绳上去点燃,这个技术含量就已经超越了李吴山。 这个时候,连李吴山自己都有些恍惚了:难道说潞王和我一样,都不是这个时代的土著吗?潞王也是穿越过来的?不会这么巧吧? 潞王府詹事举着那枚冒烟的手榴弹,不紧不慢的扔到沙袋之后,随着一声不怎么响亮的轰鸣,手榴弹爆开了,旋即腾起一片烟雾沙尘…… 李吴山早已目瞪口呆。 他很清楚的知道,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手榴弹,与之相比,自己给大旗军列装的那种简直原始的可怕。 拉燃式的手雷类型武器,对于这个时代而言,简直高到了天上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四百四十七章 你想多了 对于李吴山而言,超越时代的历史眼光才是他最大的优势,但技术优势同样是一柄利器。 比如说火炮、火铳,包括手榴弹的实际应用,就是一种技术碾压,但是现在,他这种优势被一枚更加先进的手榴弹打了个粉碎。 领先几百年的技术优势,竟然被这个时代的土著给碾压了,这让李吴山对潞王产生了很大的怀疑,甚至一度怀疑潞王和自己的意义,都是来自另外一个时代。 那个潞王府詹事显然不知道李吴山的真实内心,依旧保持着恭恭敬敬的态度:“大帅,大帅……” 一连唤了好几声,李吴山才从魂游天外的状态恢复正常,看待詹事的眼神却已经变了:“好东西啊,真是个好东西,潞王爷还真是个能人,让我刮目相看……” 那个詹事当然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而是跑过去捡起早已经被炸烂了的手榴弹残片回来,展示给李吴山看:“大帅请看……” 和显然,这枚货真价实的手榴弹是专门为了演示而生产的,根本就不是用来杀伤,所以威力严重不足。其实这件简单,只要增加装药量就可以提高爆炸威力,就可以直接作为杀敌武器使用了。 因为爆炸威力不足,所以没有产生太多弹片,仅仅只是把手榴弹炸成了四瓣而已。 但那位詹事显然不是在强调这个东西,而是极为恭敬的把其中的一部分捧到了李吴山的面前:“我家王爷说,大帅目光敏锐,只要一看这个东西,就知道我家王爷是蒙受远冤屈的了!” 直到这个时候,李吴山才明白了他的意思:不是在说这枚手榴弹本身的技术含量有多高,而是在特指别的东西。 被炸开之后,才能真正看清楚,这根本就一个铜质的手榴弹,以内里边根本就是生铁的,仅仅只是镀了一层“铜光”而已! 确实是镀的,而不是在外面包裹了一层铜皮,以为铜铁之间没有任何镶嵌的痕迹,早已浑然一体了。 里层的生铁被镀了一层“铜光”之后,显得更加细润关光滑,看起来就好像是纯铜的一样,若不是因为炸开的缘故可以看到里边,真心看不出这根本就是生铁打造! 电镀工艺……这比拉燃式的手榴弹要高明一百倍都不止啊。 大明朝出现了电镀工艺?这个发现彻底颠覆了李吴山的三观。 在这个瞬间,他甚至产生一种时光错位的荒诞感。 虽然李吴山不知道电镀工艺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却知道这是集科学技术之大成者。 “镀金”这个说法虽然和很简单,却包含了材料学、金属加工、酸碱化工等等诸多的技术,对于李吴山原本的那个时代确实不算什么,但这是大明朝啊! 扣除所有这一切技术障碍不算,这个技术需要一个前提:电力。 电镀电镀,顾名思义,就是需要使用电力的,而且需要很大规模的配套电网。 在大明朝,这绝对是无法想象的事,连做梦都不敢想。 若是有什么人真的掌握了这样的技术,并且已经形成了电力、化工、金属材料等等可以随意生产的地步,推平整个世界都不过是分分钟的事儿。 怎么可能一直默默无闻? 这里边一定有什么问题! 就算是真的有人和自己一样,不属于这个世界和这个时代,也肯定不可能达到电镀的水准,绝对不存在这种可能。 因为先天条件受到了严格限制。 “大帅……” 又一次走神儿的李吴山已恢复了正常,面带微笑的对这位潞王府詹事说道:“你远来不易,就在这里多住几天吧……” “小人承大帅的美意,却只能心领。我家王爷还在等候小人的回报呢,不敢久做逗留……” “既然你急着回去,那就回去吧,一会你去支二十两银子。”李吴山说道:“潞王爷与我虽从未谋面,却仰慕已久了,只是南北相隔无法相见,实是一大憾事。回头我会备下一份厚礼,专程派人送往潞王爷处!” 既然是潞王派过来的特使,必然就是个心思聪慧之人,立刻就听出了这一番话的弦外之音:“小人一定会将大帅之言一字不漏的报给我家王爷知道,大帅军务繁忙,小人先行告退。” 客客气气的把潞王府詹事给打发走了,李吴山马上下令:“刚才爆裂之物,所产生之残骸,全部清理干净,就算是最细小的残片也不能落下,全都收拾起来,送到我的书房之中……” “是!” 裂成四瓣的残片还有那个铁拧盖儿,全都送进了书房。 李吴山捏着这些个东西逐一查看,仔仔细细就好像是在绣花。 正在从事文字工作的金雀儿感到很奇怪,从未见过李吴山对某个东西如此的在意如此的上心,忍不住的问了一句:“老爷……” “不要讲话。” 李吴山继续查看那些个弹片,却看不出什么端倪来。 难道说真有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来到了这个世界?竟然把电镀工艺都鼓捣出来了? 这个念头始终在李吴山脑海中翻腾着,但很快就又被自己推翻,因为那根本就是绝无可能的事儿 要是大明朝有了电镀工艺,还有李自成和清廷什么事儿?这样的技术代差,根本就不需要什么战略战术,直接一路碾压过去就可以推平整个世界了。又何至于因为一桩铜器案而向我求援呢? 如果对方的真实身份和自己一样,那么,这枚手榴弹就不是求援,而是在示威。 这是在向我展示更高的技术水准呢。 这不是一个代差的问题,而是无数个代差的悬殊比较。如果说李吴山的火器兵在技术上领先了半个时代的话,那么,这枚手榴弹所包含的技术工艺,就好像是李吴山在用火炮和石器时代的人打仗,一点悬念都没有了。 “金雀儿!” “老爷有什么吩咐?” “你……”李吴山刚要说点什么,却又扭过了头去:“银雀儿。” “干啥呀,老爷!” “把我给你的宝贝取出来。” “是。” 银雀儿取出了那件侉筒子(t恤衫),上面还有奥运五环标致和“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奥运口号。 抓手就把这个东西交给了金雀儿:“我有一件要紧的事情,必须交给你去做。” “你带着这个东西去见潞王……” “见潞王……老爷是要对潞王援手了吗?这好像不好吧?而且于朝廷体制不和,若是被朝廷知道了,少不得又是一场麻烦。虽然老爷不怕麻烦,终究不好,而且奴婢认为老爷不应该卷入这个事情当中……” “铜器案是怎么回事,我比你更清楚。私下联系藩王是什么样的后果我也很清楚。但我的事情更大。” 这几年来,其实李吴山非常尊重金雀儿的意见和建议,但这一次却根本不听她的:“你必须去往两浙,而且必须面见潞王。” “既然老爷已经想清楚了,想必是另有打算,奴婢定然会遵从吩咐。” “我想你应该已经知道这件衣衫的意义……” “是,妹妹对我说起过。” “此事关系重大,绝不容有失,我会派遣几个绝对信得过的人和你一起去,宝珠和小翠……算了,他们不顶事,你还是自己去吧。” 宝珠和小翠,都是绝死锄奸的勇士,却被李吴山说成了“不顶事”,这样的情形还是第一次出现。 如果潞王真的和自己一样,那么,真的要是有什么事情发生的话,几个死士根本不会起到丝毫作用。 退一步来看,若真是这个样子,对方应该不至于为难金雀儿。 如果对方真的和自己一样都是来自另外一个时代,并且已经掌握了电镀技术,就足以说明他的实力了,肯定不会在乎一个小小的婢女,也不至于真的把金雀儿怎么样了。 “我估计此行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若是真的出现了你无法处理的状况,就把我的这件衣裳拿给他看,或许会有些作用。但我估计应该不至于到那个地步,有备无患吧。” “奴婢明白了,此事一定万分重大。到底应该怎么做,还望老爷示下。” “你去到两浙之后,多听多看,少说少做,绝不可自作主张,所有的事情都要等到你回来之后由我亲自处理。” “奴婢明白。” “铜器案本身不算什么,你可以对潞王表达出我倾向于他的意思,以你的办事能力,我相信你一定会把握好。” “是。”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要弄出清楚两件事情!” “哪两件事?” 一个是拉燃式手榴弹,一个是“电镀”工艺,这是一定要搞清楚的。 这两个问题不弄清楚了,李吴山睡觉都不能安稳。 因为有些话不能明说,所以只能千叮咛万嘱咐! 金雀儿笑道:“奴婢已不是第一次离开老爷自己去做事了,老爷不必象父母嘱咐小孩子一样……” “这一回和你在京城开办车马行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虽然没有什么凶险,对我却很重要。非常非常的重要,若是你弄清楚了一定要马上返回,千万不可耽搁。” “婢子明白!” 第四百四十八章 点石成金 潞王给金雀儿的第一印象就是谱儿很大。 作为宗室王爷,摆谱是件很正常的事,要不然如何彰显王爷的体面?但潞王爷摆的这个谱儿却不是那种前呼后拥的场面,也不是说如何的奢华排场,而是另外一种形式。 潞王爷身披鹤氅足踏云鞋,头上戴着一顶四方桂月冠,三缕长髯修剪的整整齐齐,手里抱着一柄一尺六寸长的玉如意,看起来根本就不象是个王侯,反而更象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道士。 潞王爷崇道,这是天下皆知的事儿,连他的居所都被称为“太一观”,潞王爷自称“太一真人”。 虽然一身道士装扮,但潞王爷这个道士和别的道士绝不相同,他既不供奉三清道祖,也不信奉龙虎山正一派,和武当道门亦没有任何关联,而是信奉道门罗浮派,供奉的是葛洪葛天师。 随着一声悠扬的玉罄声响,闭目静修良久的是太一真人潞王爷才幽幽睁开双眼。 “婢子金雀参拜潞王爷……” 潞王爷保养的极好,面皮白皙娇嫩仿佛妇人一般,手上的指甲有四寸多长,专门用指甲套子保护着,微微的看了看金雀儿,用一种“世外高人”特有的口吻说道:“本王素来讲求清静无为,视天下苍生为一体,无论是大罗金仙还是市井之人,在本王眼中都是一样的,你也不必拘于礼数,自然就好。” “我家老爷本欲亲自来拜会王爷,奈何朝廷体制……只能由婢子代为通传。” “地方大臣不得结交藩王,这也是没奈何的事,我也听说你,知道你是李帅的心腹之人……” “王爷被俗务牵绊,我家老爷定然不会坐视袖手,愿与王爷共进退。” 潞王和李吴山的地位,注定很多事情根本不必明说,只要用恰当的方式表达出一个态度,也就可以了。 “本王原本在浙地静修,不想掺和那些个乱七八糟的凡尘俗世,奈何身在这十丈软红之中,总是有些小人把脏水泼到本王的身上。虽然本王素不在意身外之名利,终究是脱不开的,这一番是非,又要误我不少修为……” 说完这句话之后,一身道士装扮的潞王拿起玉杵轻轻敲打玉罄。 “叮”。 悠扬而又清脆的声响当中,潞王又闭上了双眼。 两个十几岁的小道童走过来,小声对金雀儿说道:“真人要做功课了……” 金雀儿赶紧再次朝着“闭目静修”的潞王行了个礼,轻手轻脚的退出了静室。 早已在外等候多时的王府詹事右手虚虚一引:“姑娘请这边来……” 此人正是去往北京的那个潞王府使者,当初就是金雀儿接待了他。 李吴山和潞王之间的关系并不能算什么盟友,只不过是在各取所需的同时保持一定程度的默契而已。这种事情,作为高层的李吴山和潞王只需表个态,剩下的细节问题自然有心腹之人来处理。 “姑娘为我家王爷之事奔走,实是辛苦了,些许薄仪不成敬意,全做给姑娘把玩……” 那是一只纯金打造的鸟雀,虽然不大却栩栩如生,捏在手里沉甸甸的,怎么也有几十两了,这算成白银要好几百两呢。 把纯金打造而成的金雀送给金雀儿,显然早有准备。 “殷管事客气了,我本是为老爷跑跑腿儿而已,怎么好收如此重礼?” “算不上是礼,就是个小玩意儿罢了,只要金雀姑娘喜欢……” 金雀儿早就对这种事情习惯了,微微一笑就将那个纯金的小玩意儿收了起来,微微环视了一下左右…… 殷管事顿时心领神会,马上说道:“左右尽皆王爷心腹之人,姑娘不必有任何顾虑……” “好,那我就有话直说了。”金雀儿知道这才是真正谈事情的时候,也就没有了任何无谓的寒暄和客套,而是单刀直入的直接发问:“这铜器案,是不是真的和王爷有关?” “是。”殷管事非常直接的承认了:“假铜确实是出自两浙。” 铜器案和潞王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然潞王府是绝对不会承认的,而是极力撇清,把自己的洗的清清白白。但朝廷已经调查过了,证据确凿,不是说潞王想否认就可以否认的了。 潞王府可以对外界说“与我无关”,但那只不过是一个遮掩脸面的说法罢了,连朝廷都不信,自然也就没有了对李吴山撒谎的必要 “殷管事能否告知详情?也好让我家老爷早做准备……” 殷管事这才说起了“铜器案”的来龙去脉: 早了弘光朝之时,潞王府就“研发”出了制造假铜的技术,当时只是利用这项技术进行“掺杂使假”,用含铜量严重不足的铜器在民间套取真金白银。利用这项技术,潞王府对民间的搜刮近乎于抢劫,迅速积累了了大量财富,但却在两年前出了点差错…… 不知是因为泄密,还是有人走漏了风声,假铜器技术竟然外流出去。于是乎,越来越多的假铜充斥于市井之间,竟然有胆大妄为之徒用假铜去套取江南的金银,引发了剧烈的金融动荡,直到被朝廷察觉,这才有了现在的“铜器案”。 总所周知,铜器是从铜矿之中冶炼出来的,这玩意儿也能造假吗? “我家老爷曾对我说过,一定要搞清楚这个事儿,如果方便的话,还请殷管事说说这假铜之事。” 既然李吴山答应在这个事情上帮忙,肯定要知道具体的细节,而且制造假铜的技术早已流传出去,再也不是什么“天字第一号”的绝大秘密了。 “这种事情我也说不清楚,只需姑娘虽我去丹房一看便知。” 所谓的丹房其实就在潞王府的后山,是两大列联通的排屋,据说是潞王和方士们炼化丹药的地方。 潞王崇信道教,又是信奉葛天师,属于道教中的“丹鼎”流派,最擅长炼制丹药。 所谓的炼制丹药就是制作长生不死的药丸,虽然历史上从来没有是真正的成功过,但却长盛无衰,无数人趋之若鹜,甚至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正式的流派。 在绝大多数人的心目当中,丹房就必然是清幽宁静充满了鸟语花香的人间仙境,事实上潞王府的丹房则是另外一种情形。 隔着很远就嗅到了一股呛鼻的恶臭,那种味道就好像是什么东西发霉变质了,却更加剧烈难闻,从排屋排出的废水积聚成潭,乌黑如墨愈发恶臭难当,废水附近的草木早已枯萎…… 若是李吴山在场的话,立刻就可以看出这是强烈的化工污染,甚至可以通过那股恶臭的味道断定废水潭中一定含有大量的酸性物质。 丹房之内,光有两排八个大的储水池,看起来就好像是酿酒作坊里的发酵池,但却大的多。池子里储着蓝色的液体,旁边还有竹管在缓缓注入色泽微黄的浑浊液体。 空气中弥漫着让人作呕的臭气,几十个匠人把池子里的水舀进一口口大锅里头,下面炭火煨着,同时将早就准备的锡制、铁质器皿投入其中…… 这是李吴山曾经重点交代过的事情,金雀儿格外上心,看的非常仔细。 锅子里的锡器铁器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着一种神奇的转变:一层黄橙橙的光芒渐渐出现。 这一幕,看的金雀儿瞠目结舌,这简直就是在变戏法,直接把铁器变成了铜器。 “古有点石成金,今有化铁为铜,真是好手段。” “金雀姑娘谬赞了,其实也没有那么神奇,这仅仅只是最简单的蒙一层表铜而已,真要是做出个样子来,至少需要四天的时间才行……”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铁器怎么会变成铜呢? 殷管事笑道:“我也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些都是方士们弄出来的……” 潞王笃信道家,尤其喜好葛天师一派的丹药之说,总是不惜花费重金请各地的“修士”过来,就是了炼制丹药。 炼丹是个古老的行业,人们总是希望能够炼制出长生不死的药物,或者是点石成金的“仙方”。这显然是个永远都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但却误打误撞的找到了一种制造假铜器的方法,并且以此牟利…… “果然不会是求仙问道的高深学问,竟然如此神奇,也不知道这些个药水是甚么东西,要是再炼制下去的话,就算不能造出让人长生不死的仙丹,至少也能弄些强身健体的仙药吧……” 当金雀儿去摸“炉鼎”旁边的那些液体之时,旁边的殷管事赶紧阻止:“不可,那东西碰不得!” “那是火矾油,最能侵肌蚀骨!” 火矾油,民间又叫“恶鬼油”,据说是来自冥河地狱的可怕之物,不管多么凶狠之人只要是掉进“恶鬼河”中,就会神魂俱灭,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就算是生铁也能化为乌有,最的可怕不过了。 这东西虽然可怕,却仅仅只是存在于传说当中,谁也没有真正见过。当然,这只不过是民间传说而已,其实这种东西已经可以人工制造了,方士们称之为“火矾油”! 当天晚上,金雀儿就将在潞王府的所见所闻详细记录下来,作成一封加密信件火速北递…… 第四百四十九章 化工之母 看到了金雀儿急递回来的书信之后,在暗暗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李吴山忍不住的哑然失笑。 原以为真的出现了电镀技术,看来是自己想多了,那确实是不可能的事。 铜器案中出现的假铜根本就不是镀上去的,而是用了一种化学方法:置换反应。 金雀儿在书信中说起的蓝色液体,必然就是硫酸铜溶液,另外那种色泽微黄的浑浊液体到底是什么,李吴山还推算不出来,但那已不是他关心的重点了。 他甚至不关心潞王府的假铜到底是怎么弄出来的,因为那根本就不是重点,重点是制造假铜过程中出现的副产品:火矾油。 火矾油一定就是硫酸——h2so4! 这是化工之母! 作为一个穿越者,反而在技术上被这个时代的土著给超越了,这确实有些可笑,同时也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这个时代的科学技术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原始,至少他们已经能够制造出硫酸了。 可惜的是,不管是潞王还是他手下的那些个“修士”们,都没有意识到他们所做的事情具有多么重大的影响,并没有在这个基础上更进一步,反而是利用这项技术来做最简单的牟利。 这就好像火药产生之初仅仅只是用于生产烟花爆竹,而不是用来制作火炮。 从本质上来看,虽然烟花爆竹和火炮是同一种东西,却有天壤之别。 事实上,被西方称为炼金术师的方士们恰恰就是化学的奠基者,早期的化学成就几乎无一例外的来自于这批人,是他们拉开了化学的大幕。 当然,这些术士的初衷大多是为了炼制长生不死的丹药,或者是为了找到点石成金的手法,却在无意之中打开另外一扇大门:化学。 既然制造假铜的技术已经外流,只要拥有足够多的原材料,李吴山自己也能生产出硫酸。可惜的是,他没有。 液态的硫酸铜虽然确实存在于自然环境当中,但却非常稀少,几乎可以算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也不知道潞王撞了哪门子大运,竟然得到了那么多。也许,在两浙之地存在至少一处硫酸铜矿呢…… 马上给金雀儿回信,具体指示她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转眼已是五月底了,知了叫的没完没了,天气愈发闷热,但金雀儿却在潞王府中过起了逍遥自在的日子。 金雀儿是李吴山的秘使,一直在潞王府中深居不出,潞王府对她极为客套,各方面的供应颇为周全。为了避嫌,专门划出一出院落供金雀儿极其随从使用,每日三餐六茶周到的很,还时不时的有小礼物馈赠…… 二十七这一天清晨,刚刚下过一场好雨,却又转瞬即晴,一道彩虹高悬于天,空气说不出的清新。 如同往日那样,殷管事准时准点的来了,还带来了十几匹上好的锦缎和一些胭脂水粉金银首饰等物品! “殷詹事忒客气了,婢子受之有愧。” 就如同金雀儿是李吴山的心腹一样,这位殷詹事同样是潞王的心腹之人。这二人待人接物的本事都是一般的纯熟,全都是长袖善舞之人。只不过金雀儿显得更加温婉,而殷詹事则多了几分江湖气。 就好像前些日子一样,二人很随意的先聊着一些虽然很有趣但却没有任何价值的话题,似有意似无意之中,金雀儿说道:“虽说北地已经光复,终究难免有些宵小作祟。偏偏就有些胆大妄为之辈,竟然用假铜器欺瞒百姓。此等祸国殃民之徒,我家老爷必然是要严审的,眼下已审出了些眉目。事才刚刚收到老爷的书信,好像是说此事和潞王有关……” “哦!”殷詹事是何等精明之人,马上就知道要说起正题了:“北方也有假铜器?真是不知死活,竟然犯到了李帅的手中,想来是一定要严办的吧?” “我家老爷已命李绍剿了不法之徒的巢穴,查抄出不少假冒的铜器。审讯过后,那些贼子却说这制假之法是出自两浙。此事干系重大,还望殷詹事禀明潞王爷,把原委细细的说个清楚,免得有人横加指摘,侮了王爷的清名可就不好了……” 听了这话,殷詹事立刻就知道应该怎么办了。但他却一点都不着急,而是面带微笑的说道:“此事早有风传,竟然扯到了王爷身上,若不是李帅剿了贼子的巢穴,纵使说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本无需分辨,终究是舆论汹汹,好说不好听啊……” 说话之间,殷詹事就从衣底摸出一大沓子银票,显然是早就准备好的:“虽说剿灭宵小是李帅的本分,然此事终究牵扯到了我家王爷,如今水落石出,还王爷青白……些许意思,就给辛苦的将士们买双鞋子吧。” 金雀儿当然知道这笔钱是什么意思,那是给李吴山的“好处费”,但她却看都没有看一眼,而是笑道:“前番殷詹事带去的那爆裂之物,我家老爷很有兴趣,说那是个好东西,若是用于杀敌之战场,必有奇效……” “不够是个奇巧之技罢了,只要李帅喜欢,好说的很呢……” “还有一事,我家老爷想要一些恶鬼油,越多越好,如是殷管事能把恶鬼油的制作之法告知,我家老爷必感激不尽。” 恶鬼油这东西,从来就是毁尸灭迹的好东西,作为北地之雄,肯定会有很多见不得光的东西,索要恶鬼油和制作方法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恶鬼油这东西不过是制造假铜过程中的副产品,根本就不值一提,当然不会在这样的小事情上拂了李大帅的心意。 二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当天晚些时候,金雀儿等人离开了潞王府,一切的一切都在波澜不惊之中进行,就好像根本没有来过一样。 只要潞王不是傻子,就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办了。 先是上一份折子自请罪责,把铜器案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当然他绝不会承认潞王府这的大肆制造假铜谋取暴利,而是避重就轻承认了这制假之法是从潞王府流传出去的。 因为朝廷手里有确凿的证据,这是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潞王不能这件大案和自己没有干系,而是把最主要的重大责任抛开,仅仅只是承认一些微不足道的过错而已。 潞王崇道,喜好炼制丹药,这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事情,虽然不值得提倡但却绝不违法。当年的嘉靖皇帝就有这方面的嗜好,而且做的更加过分,朝廷也不能拿这个说事儿。 在无意中得到了制造假铜的方法,但潞王却没有以此牟利,至于说这方法最终还是流传了出去,并且造成很大的损失,虽然根源还在潞王这里,但那仅仅只是一个过错,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失察”而已。在潞王主动承认的情况下,再抛出几个替罪羊,也就可以交代过去了。 最要紧的是,李吴山在北地端掉了制假的“窝点”,干掉了很多不法之徒,只要把这个情况给朝廷反映一下,立刻就可以把潞王洗的干干净净。 至于说缴获的那些个假铜……早就装在金雀儿的车上送过去了,那就是不法之徒的罪证。 这是一出双簧戏。 这么做,也许会引起某些人的怀疑,但他们没有证据。 德高望重的潞王的请罪折子,再加上李大帅的配合,绝对比捕风捉影的传言更有说服力。 并没有用多久,朝廷就默认了这个结果。 虽然铜器案闹的满城风雨,但潞王却成功的“避重就轻”了一回,只承担了很少的一部分责任:减供一年,罚款十二万缗! 不过是相当于减少了亲王的“两年供给”罢了,对于财大气粗的潞王而言,不过是九牛之一毛罢了。 对于潞王而言,这件事就算是过去了,漫天乌云消散的干干净净,总算是“平安着陆”了。但是对于李吴山来说,却没有那么轻忽。 地方官员和藩王勾结……别说是勾结了,就算是私下联络都是犯了朝廷的大忌,就在朝廷想要利用铜器案狠狠的整治潞王的时候,北方的李吴山却和两浙的潞王配合无间,在恰到好处的时机用一个敲到好处的手法帮潞王解套了。 这么干的性质及其恶劣,影响极坏。 朝廷不是傻子,就算是没有实打实的证据,也能猜出点什么了。 李吴山在和潞王一起唱双簧。 就算是现在的朝廷不能真的拿李吴山怎么样了,也必然会起很大的疑心。 李吴山早就料到此事的严重后果,这一次他采取了主动,直接就对监军高起潜说明白了这个事情:“我知道朝廷一定会怀疑我和潞王勾结,而且肯定会问起此事。我估摸着你老高应该已经收到朝廷的秘旨了,万岁肯定会让你查实此事……” “我没有收到秘旨,真的没有。” “有也好,没有也罢,我今儿个来找你,就是为了说清楚这个事。”李吴山笑道:“我得承认,在铜器案中,我确实是在和潞王唱双簧……” 李吴山不仅没有否认,更没有做任何遮掩,而是老老实实的承认了这个事实。 高起潜似乎想要说点什么,最终却没有开口,因为他知道李吴山一定会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第四百五十章 小小物件 五月二十六,戊戌日。 大旗军监军高起潜返宁。 这是自北伐开始以来,高起潜首次返回江南。 被北京到南京,两千里的路程只走了八天。 风尘仆仆的高起潜刚一进城,马上就紧急进宫陛见,复隆天子旋即召见。 这个时候的复隆皇帝,内心非常复杂。 早在三日之前,就收到了高起潜六百里加急的信件,知道他要回来江南奏报要事。按照高起潜在奏疏中的说法,这次返回江南只不过是一次例行的“工作汇报”,但事实上却不可能那么简单。 真要仅仅只是常规的“工作汇报”,书文往来也就可以了,为什么还在奏疏之中说明还要千里迢迢的往返一趟呢? 必然是有书信中难以说明的大事! 复隆皇帝那操切急躁的性情和他的老爹崇祯皇帝非常相像,直接就问起了他最关心的那件事情:“李吴山……在铜器案中,李吴山是不是真的和潞王勾结了?” “老奴这次返回江南,就是为了说明此事。”高起潜取出李吴山委托他带回来的那份上疏,恭恭敬敬的双手捧给复隆皇帝:“陛下,这是忠勇公的疏文,还请陛下……” 复隆皇帝一把将李吴山的奏折抢在手中,仔仔细细的看了起来。 在这份奏折之后,李吴山以让人不敢相信的直率态度,承认了自己和潞王曾有过私下的沟通,并且在铜器案中给他打过配合。他知道这么做非常非常的不对,却不得不那么做,至于个中原因,身为大旗军监军大人的高起潜会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复隆皇帝望向高起潜的目光之中全都是古怪的表情。 高起潜知道这事解释起来非常非常的麻烦,好在李吴山早就帮他做好了万全之准备。 “万岁,奴才带来一柄武器,还望万岁允准带入殿中……” 未经允许,带武器进殿,就是图谋不轨,是十恶不赦的大罪。 “允。” 有了皇帝的允许,高起潜才命人把放置在外面的东西带进来,那是一把匕首。 这把匕首寒光闪闪,除了手柄略短刀身更显狭长之外,和普通的匕首没有任何不同,若是仔细观看的话,就会发现这柄匕首的手柄处有一个小小的半螺旋卡环。 “这不是普通的匕首,而是枪刺,李帅取名为刺刀。” 匕首的刀身狭长,端口尖锐,一看就知道是长于捅刺而短于劈砍的近身武器。 但这玩意儿和铜器案有什么关系?高起潜为什么要专门把这个东西带过来给皇帝看呢? “万岁不知,此物并非用于贴身近战,而是专门用于野战搏杀。” 野战搏杀? 野战之中,最好的武器就是长枪大戟之类的长柄武器,大旗军的大扎枪就是最经典的代表性武器。清军习惯于使用的看到总是会造的很大很长,同样是出于野战的目的。 这么短小狭长的匕首,如何野战? “万岁请看,诀窍就在这个小小的卡环之上。”高起潜说道:“有了这个卡环,就可以将这刺刀安装于火铳之上……” 火铳兵在打白刃战的时候,会使用刺枪,其实就是加 一个套筒子的矛头而已。 在火铳上使用套筒矛头作为白刃战的主武器,本身就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但当时的技术工艺太过于落后,实在制造不出兼顾火铳远程杀伤和白刃进展的武器。 因为冶炼技术的落后,钢铁的硬度不够,打造出来的刺刀又大又厚,无法安装在火铳之上。就算是临时安装,也会因为材质的硬度不足,在格斗中出现断掉或者脱落的情形。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李吴山只能放弃刺刀,选择使用加装了套筒的刺枪,同时格外给学生们配备了一把匕首作为副武器。 有了硫酸之后,就可以对材质进行精加工,可以把钢铁之中的杂质去除干净,在不叠加长度和厚度的情况下打造出应该足够硬度的精钢。 虽然这不是什么天翻地覆的本质进步,而仅仅只是细节上的改良,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作为化学工业之母,硫酸的出现极大的促进了钢铁的改良,这种改良不仅仅只是让刺刀出现了,更大的作用还在于对火炮的精加工。 “以老奴亲眼目睹,新造的火炮可以不做任何停歇的击发十五次,不需要冷却,极限可以达到二十二次,炮身才会出现裂痕……” 火炮这玩意,虽然可以反反复复的使用,但却必须进行适当的冷却,否则的话就会炸膛,轻则炮身开裂无法继续使用,重则人炮俱毁。 一般情况下,因为铸造过程中无法祛除的杂质,使得重型火炮可以连续击发四到六次,就必须停下来“休息”一下。如李吴山使用的那种小型火炮,如无绝对之必要,不允许连续使用九次以上。 利用硫酸改进了冶炼工艺之后,火炮的击发频率提高了五成,极限使用的情况下,则直接翻倍了。 就算复隆皇帝不是什么火器专家,也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了。 硫酸以及硫酸的衍生物,在李吴山的运用之下,首先让冶金行业提升到了一个全所未有的技术高度。除了对于武器的改进之外,还造出了另外一个小东西。 弹簧。 铅酸和弹簧,看似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种事物,但是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这是唯一可以造出钢性足够的钢丝之途径。 将钢丝卷曲起来,走进一步的处理,就会成为弹力十足的弹簧。 按下去之后,稍微一松手,立刻就会弹起,看起来没有太大的技术含量,其实已经领先全世界了。 宫中的大型自走钟,那是红毛鬼所产的物品,其中就大量使用了弹簧。不过那个时候产自西洋的弹簧是钢片结构,而李吴山这个却是钢丝。虽然作用大致相同,意义却不一样。 这就好像当时的强弓和火铳之间的比较,好几种大型弓箭的射程都超过了火铳,熟练的神射手甚至拥有在一百多步之外射中靶子的能力,但却不能因此就说弓箭比火铳更厉害。 火铳一定会取代弓箭,这是发展的大方向。 “忠勇公说,有了这个小东西,就可以鼓捣出……就可以制造出更多实用的工具和武器,奴才还带来了吴山军校刚刚制造出来一种新式武器,叫做遁地雷,简称地雷……” “所有的这些东西,都是以前无法制造无法生产的,现在之所以能够制造出来,就是因为那恶鬼油的缘故。”高起潜说道:“如来传法佛魔同得,制造假铜的手法同样可以用来富国强兵,只是看如何运用而已。据忠勇公所言,他现在还不能大量制作,就是因为缺少原材料。” “忠勇公说,恶鬼油制作不易,原料难寻,估计两浙必定存有相应的矿池,只有找到那些矿池,才那制作更多的恶鬼油,才能源源不断的制作各种利器,所以他希望朝廷能够暂时隐忍,切莫因小失大……” 若是朝廷现在就对潞王下手,不管是出于毁灭证据的缘故,还是被逼到了狗急跳墙的地步,潞王一定会毁掉硫酸铜的矿池,那将是一个很大的损失,等于是断送了化工和冶金技术进步的一次机会。 如来传法,佛魔同得,这句话说的太对了。 在无意之后通过炼丹的方士得到了一种技术,潞王想的是如何赚取钱财谋取私利,而李吴山想的则是如何利用这项技术富国强兵,高下立判! 潞王造假铜套取真金白银,李吴山则制造武器工具,这其中的区别已不言自明了。 李吴山和潞王唱双簧,并不是为了沆瀣一气,而是出于长远的打算。他不想袒护潞王,只是不希望朝廷现在就对潞王下手而已。 一桩造假的丑闻,竟然还能牵扯出一次技术革新,只有李吴山才能意识到这其中的意义和影响,其他人却没有这样的觉悟和先见之明,李吴山不愧是李吴山。 “奴才此次前来,还带来了四十万两银子,作为供给内库之用……其实这些钱就是潞王给忠勇公的好处……” “忠勇公的心思朕已经明白了,朕会慎重处理此事。” “忠勇公希望万岁尽快批复,一份让我带回去给他,一份留作存档,他日若是两浙有事,他也好有个分辨处……” 关于铜器案,我不管朝廷对潞王是个什么样的态度,必须给我一个准确的答复。而且必须是一式两份,皇帝本人批复的正本由高起潜带回去交给李吴山,另外一份副本则交给朝廷存档。则到了朝廷给潞王秋后算账的时候,那就是铁一般的证据,证明我李吴山是清白的,而且皇帝本人也知道我是清白的。 “忠勇公还真是好心思,好算计,朕这就给他回复。”复隆皇帝提笔在手,在李吴山的奏疏之上朱批了四个字:“朕已知之”。 然后加盖印玺,交给了高起潜。 只要有了这个东西,李吴山就可以把自己撇的干干净净。哪怕日后朝廷和潞王再弄出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来,已和李吴山没有任何关系了。 “你说的那个什么遁地雷?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物件儿?朕很想看一看呢。” “万岁,那遁地雷最是爆烈非常,威力惊人,轰然巨响声中十步方圆之内片瓦无存,需找一开阔安全之地才行……” 第四百五十一章 离家出走 “轰” 伴随着一声巨响,仿佛九天狂雷轰然落地,黑色的烟雾冲天而起,原本平整的地面上出现了一个硕大的深坑,树在周围的隔板被打的千疮百孔。 一颗几十斤重的“遁地雷”竟然有如此威力,复隆皇帝早已惊的目瞪口呆。 “奴才听忠勇公说,这遁地雷早就可以制作了,只是以前尚无法做到即触即发,而这根小小的弹簧才是关键……” 地雷本身并没有多么高深的技术含量,哪怕是用最简陋的“土办法”都可以批量生产。但那种拉燃式的启爆方式不适合大规模使用,李吴山曾经试图使用燧轮引爆,但效果非常不理想。有了弹簧做为“卡扣”之后,在压缩与弹起的过程中就可以实现“二次点火”,成功起爆的概率增加了一倍,这才是本质上的改变。 一根小小的弹簧,所蕴含的技术含量远远超过地雷本身,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就好像底火之于子弹的到一样。 某个技术细节的突破,往往会产生很大的技术改进…… 虽然李吴山曾经仔细解释过强力弹簧的巨大作用,但高起潜终究是个官僚,最多只能听个一知半解。而复隆皇帝则就知道的更少了,他只是在亲眼目睹了地雷的威力之后,深感震撼而已。 在宫中引爆了一颗地雷,弄出这么大的动静,谁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一大群内宦和廷卫纷纷奔跑过来…… 刚刚听到动静的永王也跑了过来…… 知道了刚才那惊天动地的声势就是吴山军校最新研发出来的武器之后,永王并没有因此而欢喜,脸色反而愈发的难看了。 “万岁,臣弟再请回到军校去……” 当初在北京的时候,永王执意不想回到江南,他是被复隆皇帝和长平公主强行带回来的。 虽然他屡屡请求回到军校,复隆皇帝却是执意不允,这一次也不例外:“是否回去军校还需从长计议,回头朕再好好的考虑考虑……” “万岁总是这么说,臣弟知道这是推脱之词,就算是再过一百年,万岁也不会允许臣弟再回去了……” “你的事儿还需要认真考虑,以后再说吧”这样的说辞当然就是推脱之词,永王已经听的耳朵都要起茧子了,愈发的不耐烦起来:“前番在北京之时,万岁就是这么说的,都已经好几个月了,还要考虑,完全就是耗费时光。臣弟后悔万分,后悔当初听信了万岁之言,后悔当初没有不顾一切的留在北京……” 永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是被你和长平公主给骗回来的,当初你们说让我回到江南过一阵子,然后就可以重返军校,我被你们给骗了。 当初确实是连哄带骗把永王弄回来的,这是事实,为此永王已经闹腾过好几次了。为此,兄弟之间闹的很不愉快。 “这大明朝的江山是祖宗传下来的,你要与朕一起守好这份基业,朝廷之事千头万绪,纵是朕有分身之术,也忙不过来,你不多帮衬一些,难道朕还指望外人么?” 这话说的相当恳切:咱们老朱家的江山还得朱氏子孙来守着,仅只有你我兄弟二人,我不指望你还能指望谁? 皇帝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足见信赖之深,若是别的什么大臣听到这句话,早已感激涕零伏地而拜了,但永王却不领这个情,而是很不客气的说道:“朝廷之事千头万绪,说的还真是好听。又能真的有什么事情了?不过是没完没了的扯皮,为了些不知所谓的烂事勾心斗角,除了固权就是党争,长此以往,这大明朝的江山不需别人来抢,自己就要熄火塌架了……”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复隆皇帝,顿时“龙颜大怒”:“放肆!” 这复隆朝廷的事儿,有很多确实就是在扯皮。而复隆皇帝的心思又是想要成为一个雄才伟略的君主,想着废掉内阁集所有大权于一身,他甚至已经打起了藩王的主意。如今这复隆朝廷的局面,就是皇帝和大臣之间的争斗,是皇帝和藩王之间的较量,这种迹象已经越来越明显了。 争权,还是争权,这个以前的党争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只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而已。 “难道我说的不对吗?你连我的话都听不进去了,竟然还下了纳言令,别人的话又怎么能听的进去?不过是故作姿态罢了……” 说起江南朝廷的“纳言令”,确实是一桩善政,为的就是广开言路听取更多意见,但是在永王看来,这只不过是做出一个姿态而言,复隆皇帝根本就没有打算听取别人的意见,也不需要出现反对的声音。 这句话触到了复隆皇帝的逆鳞,立刻勃然大怒,以手戟指着永王,气的都打哆嗦了:“狂悖无状,忤逆之极,还有没有君臣之礼了?你心中还有没有朕了?” 皇帝都已经气成了这个样子,若是换做别的臣子,根本就不需要皇帝下令,宫廷卫士们早就动手把这狂悖之徒拖下去打了,但这是永王啊,皇帝的嫡亲兄弟。 那些个卫士们不知如何是好,一个个全都大眼瞪小眼的干看着,高起潜却不能那么做。 虽然高起潜是大旗军名义上的二把手,绝对是国之重臣,但他的实质却不是大明朝的臣子,而是家奴,这个时候他必须说话,而不是任凭这兄弟二人继续争吵下去: “万岁暂熄雷霆,永王也是忧心国事这才言语无状,冲撞了陛下。”一边安抚着皇帝本人,一边朝永王大打眼色,示意永王赶紧请罪。 永王无奈的跪了下去…… 复隆皇帝和永王是嫡亲的兄弟,又是一起从战乱中走过来的,兄弟情分极厚,绝对没的说,甚至比当年的天启悊皇帝和大行崇祯皇帝之间的兄弟情分还要深厚的多。当年的天启帝能把江山传给崇祯,就足以说明一切了。说句昧心的话,如果现在的复隆皇帝象当年的天启帝一样,身子骨真的不行了,肯定不会把皇位传给自己年幼的儿子,而是一定会沿用兄终弟及的方式,让永王成为大明之主。 天家兄弟之间,能到这个份上,真的已经可以了。 就算是永王顶撞了他,也不可能真的治罪,只要他认个错,最多也就是装模作样的训斥几句也就算了。 可惜的是,现在的永王已不是当年的那个永王了。 虽然他已经跪下了,但神态之间却没有丝毫认错的意思,而且他也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依旧在顶着脖子据理力争:“我没有错,也不需要认错,我做所以跪下,就是因为你是大明朝的皇帝。” “我希望皇兄您好好的想一想,我真的说错了什么吗?难道因为有了君臣之分,就没有了是非对错?” “永王,莫说了……”高起潜还在规劝,但永王却好像完全没有听到似的,反而用更大的声音说道: “当年,你我兄弟同甘共苦相濡以沫,好不容易才从艰难困苦之中走了出来。当初,是皇兄把我送进了吴山军校,让我去学本事,我不想去还挨了打。现如今怎么就变了呢?皇兄啊,你越来越象是一个皇帝,而不象是我的兄弟了。我知道你想的是江山是社稷,我也知道你想做雄才大略的千古帝王,但你的眼界不够哇,你眼中只有那可笑的皇权,实在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与只想守住一亩三分地的愚昧乡农有什么分别?这天下比你想象中要大的多,可以做的事情也有很多……” 如此直白的说皇帝目光短浅,等于是直接在皇帝的脸上狠狠的抽了一记脆生生的耳光,登时就让复隆皇帝脸色大变! 高起潜已经看出皇帝是真的怒了,赶紧扯了扯伏拜于地的永王:“与万岁讲话,怎可直言你我?永王千万在意人臣之礼呀……” 于皇帝讲话,那是要万分谨慎的,虽然你是皇帝的嫡亲弟弟,毕竟君臣之名在先兄弟之情在后哇,这么简单的道理永王应该明白呀! 永王当然知道这“君臣”二字的份量,恭恭敬敬的一个头磕在地上,原以为他会就此认错服软,想不到他却一挺身直接站立起来:“刚才给万岁磕头,已全了君臣之义。现在我以兄弟的身份于你讲话……” 君臣的名分不要了,现在我们就是单纯的兄弟关系,你也别拿皇帝的名头来压我了。 高起潜知道这句话极其严重而且相当无礼,正要开口说点什么,脸色铁青的复隆皇帝已经大吼起来:“让他说,朕就是想听听他还能说出什么天大的道理!” 皇帝就是天,难道你的道理比天还大吗?这一层意思,高起潜已经听出来了,也不知永王有没有听懂。 永王显然没有听懂这一层意思,或者时候他虽然已经听懂了但却一点儿都不在乎:“我之所以想要回到军校,就是因为军校之中可以畅所欲言,而不必顾忌任何人的任何身份。校规虽然森严,却无上下之分。只论对错不问身份,只要说对了做对了,别人就会听你的就会敬重你,而不是因为你有多么高的身份。” “无论是北伐还是西征,其实都不是李吴山这个人在做什么,而是大家在做。所有的战略部署根本就不是出于李吴山,而是出于那些学生们。李吴山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身份就掺和进去,反而是一再放权,任凭学生们施展才华。因为他知道学生们做的很对,只要是对的事情他就支持,而不是因为自己的身份就命令别人做什么。在很多大事情上,李吴山反而会听命于参谋部,江南做不到,兄长你也做不到。” “在吴山军校当中,大家心往一起想力往一块使,自然有志一同无往不利。” “除了这遁地雷之外,还有很多东西是外面没有的,为何?军校当中日新月异,江南朝廷何曾有过丝毫改变?故步自封能有什么进步?” “在军校里头,没有人去想富贵荣华,也没有谁会在意功名利禄,大家的目标都是相同的,只是为了我族之长兴。而这大明朝仅仅只是一家一姓之天下,别人怎么会真正的卖力气?李闯席卷之时伪清入寇之际,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望风而降?就是因为这天下根本就不是他们家的,凭什么要为不是自己的东西去死?” “而我族则是共有,属于每一个人,虽万千人却如一人,这是以一家一姓对抗整个天下,如何能敌呀如何能敌?” “我亦为先皇血脉朱氏子孙,难道我不想让我大明朝江山永固与天地同存日月同辉吗?但那是不可能的。从来就没有不衰的帝国也从来没有不灭的王朝,而我族则会永存。如同强汉如同盛唐,哪一个不是煌煌于世?今又何在?就算你真的强如唐宗汉武,又能如何?还不是灭亡了吗?” “他们说你是万岁,你就真的以为自己是万岁了?秦皇汉武如何?唐宗宋祖怎样?哪一个真的万岁了?他们说你圣明,你真的圣明了吗?圣明在哪里?是开疆拓土了还是国泰民安了?不过是众多皇帝之中的一个罢了。若你不是出于先皇而是生于寻常的百姓之家,你还这的以为自己圣明如炬吗?” “重重天威之下,谁敢说出这样的真心之言?” “皇帝的存在与否完全取决于民族之需要,当民族不再需要一个皇帝的时候,什么样雄才大略的君主都挡不住浩浩荡荡的天下大势啊。我到军校中去,就是为找到一条能够兼顾民族与皇室的两全其美之策。我才是真正为了朱氏一脉考虑的那个人,而不是你……” “你说完了没有?” “没有……” “不用再说了!”复隆皇帝脸上的青筋暴起,面色通红如火,气急败坏的大叫着:“左右,拉下去,给我打,狠狠的打!” 那些个宫廷侍卫全都面面相觑不敢真的去拉扯永王。 复隆皇帝愈发恼怒起来:“反了,真是反了,尔等心中还有没有朕这个皇帝了?” 万般无奈之下,一众的侍卫只能走上前来,先对永王告了个罪,然后将他按到在地,抡起大棍子噼里啪啦一阵暴揍…… 永王却不呼痛,也不挣扎,而去咬着牙硬挺着,完全就是一副倔强不服的神态…… 他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了,自己已完全无法和皇帝哥哥沟通了,自己刚才说的那些话完全就是鸡同鸭讲,皇帝根本就听不进去。 或者说,就算他真的听进去了,也听不明白。 自从接受过吴山军校的教育之后,永王和皇帝已经在事实上成为两种人,成为截然不同的两种人了。 看着嫡亲弟弟倔强的眼神,复隆皇帝愈发气恼,连连大发雷霆之怒:“今天朕还真的不用君臣大义压你,就代先皇教训教训你这不肖子孙,给朕狠狠地打,打死不足惜……” 这种话也就是痛快痛快嘴而已,怎么可能真的把永王打死呢? 兄弟之间,君臣之间,闹成这个样子,高起潜不能不劝。 在高起潜的连番劝阻之下,复隆皇帝也就只能顺水推舟就坡下驴了。 永王被打了个半死,赶紧拖下去好生医治,原以为他就算是不能马上洗心革面也会有所收敛,想不到的是,仅仅只隔了一日之后,永王就跑了。 永王以兄弟的身份给复隆皇帝留下了一封“告别信”,然后就“离家出走”了…… 第四百五十二章 不给面子 受点委屈就离家出走,这是小孩子们的做派,想不到的是堂堂的皇弟也离家出走了,简直旷古未闻。 复隆皇帝捏着那封“告别信”,气的直打哆嗦:“荒唐,真是荒唐,马上给我追回来!” “罢了,罢了,万岁还是不要理会此事的好,就交给我来处理吧。”长平公主说道:“以官兵或者是廷卫去追赶,反为不美……” 挨了一顿打,然后就负气离家出走,放在寻常的百姓之家,这确实不算什么大事儿,但这是永王啊。 永王跑了,然后官兵去追,一旦传扬开来,岂不成了天下人的笑柄?所以,这事绝对不能公开,而是要尽可能的低调,尽可能的淡化处理。更不能当做是国事来办,而是一定要局限于“家务事”的范畴之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长平公主做事沉稳,而且是兄弟姊妹当中年纪最长,由她出面做这个事情显然比皇帝本人更加合适。 “许是朕打的太狠了,这也是爱之深责之切,你都不晓得他胡言乱语说了些什么……” 长平公主笑道:“就算是没有亲眼目的当时的情形,我也能想出永王说过些什么才会惹得万岁如此大发雷霆,他素来就是这个脾性,万岁也不必太在意了……” 永王留下的“告别信”洋洋洒洒近千言,写了好几页纸,稍微花费了点时间看完之后,长平公主忍不住的苦笑道:“这一次,只怕是追不回来了……” “告别信”中说的很明白,这次离家出走绝非是因为“负气”而一时冲动,而是早就有了这个打算。以为他觉得江南根本就不适合他,而是一定要到北方去,回到吴山军校中去。这么做绝不是因为皇帝揍了他一顿,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吴山军校那边日新月异飞速发展,必然会壮大成为扭转乾坤的力量,或者说现在已经有了这个成立。只有到了那边才会大有作为,他不愿意做一个庸庸碌碌的逍遥王,而是想展布才能经纬天下。不管皇帝理解还是不理解,他都会这么做,因为他觉得这么做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大明朝都有百利而无一害。 “吴山军校日渐强盛,永王这么做或许……未必就是错的,至少多了一条出路,也不一定要把他劝回来……而且,他心志如铁,估计根本就劝不回来了。” “那怎么做?就由着他的性情胡闹么?”复隆皇帝怒气冲冲的说道:“虽说朕打的确实有些狠了,他就可以如此这般的一走了之?朕还想着对他委以重任,还想着给他一块封地或者直接开府建衙呢,永王辜负了朕……” “既然他都已经走了,万岁就不必再说这些了吧?”长平公主笑道:“我会派人在途中护卫,若是能把他劝回来自然是最好,若是实在不行,就由着他去吧。永王已不是当年的小孩子了,知道深浅轻重……” 永王不是当年那个懦弱胆怯的小孩子了,这句话对复隆皇帝的触动很大。 都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一切都在变化。 复隆皇帝看了看长平公主,完全就是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态,过了好半天才犹豫着说道:“永王不是小孩子了,皇姊年纪也不小了……” 长平公主微微的摇了摇头:“我知道万岁想要说什么,罢了,罢了吧。” 以长平公主现在的年纪,若是在寻常的百姓之家,早已为人妻为人母了,说不得孩子都已生出好几个了呢。现在的她却依旧是孑然一身,按照当时的传统眼光来看,绝对属于“大龄剩女”。 复隆皇帝的儿子都有了,比他年纪更大的长平公主却还没有出嫁,这确实一个问题。 作为曾经一起患难过的嫡亲姐弟,复隆皇帝非常关心长平公主的婚事。以前还可以说是局势动荡顾不上,现在呢? 长平公主曾经主动提出嫁给李吴山,毋庸置疑这是一桩政治婚姻,但也可以从中看出长平公主对李吴山这个人还是很满意的。可惜的是,在经过二人私下的亲自商谈之后,这桩婚姻无疾而终。 自此以后,复隆皇帝曾数次为姐姐物色好的婆家,无一不是勋贵子弟或者是青年才俊,并且每一次都会在事先征求长平公主本人的意见,但她却无一例外的拒绝了。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本是天理伦常,真不知长平公主是怎么想的,自己的婚事竟然拖延到了现在! “我暂时还无意婚配之事,等我有了这个想法再说吧。”长平公主说道:“万岁也不必再为此事操心,我实无此意呢。” 长平公主明显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下去,很快就转移了话题:“旱灾持续,求雨之事……万岁还需慎重啊!” 近几十年来,旱灾频繁发生,往往就是一副细河断流池塘干涸彻的景象,赤地千里不为过。但是在以往的年份里,旱灾大多是初夏在北方,尤其是山、陕、鲁、豫等地最为严重。但是今年的出现了明显的反常。 虽然北方同样在承受干旱的折磨,但旱情却不是特别严重,偶尔还有些零星的雨水。江南这边也算是能够凑合下去,好歹也下过一场像模像样的大雨,尤其是沟壑纵横水网密布的地理形势,注定就算是有旱情也能扛过去,最要紧的是江西、淮右、淮南等地,竟然爆发了前所有见的大旱灾,整整九十多没有下过一次透雨。 如此一来,必然会造成粮食减产,甚至连人畜饮水都成了大问题。 在小冰河时期,干旱是多年的主要天灾,并且出现了很明显的南移迹象。 既然发生了大规模的旱情,肯定是要求雨的,并且已经求过了两次了。 先是组织地方官员求雨,却没有任何效果,紧接着又组织宗室子弟祈雨,老天爷依旧不给面子。不少官员纷纷上疏,建议由皇帝主持一场祈雨活动。 作为上天之子,这种事必须由皇帝出面,方能显现出隆重之意,才能体现出皇帝顺天爱民之心。 从道理上来看,由皇帝出面举办祈雨仪式原本就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儿,但复隆皇帝却迟迟不做理会,不是他不希望下雨,而是因为他有很深的顾忌! 求雨好说,但若是求不来雨水,那就不好说了。 作为真龙天子,若是同样求不到雨水,那是就是老天爷不给面子,到时候如何收场?是不是应该再上一份《罪己诏》了呢? 复隆皇帝不怕求雨,怕的是求不来雨水,那将是一场不大不小的政治灾难。 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皇帝才迟迟不肯表态,不愿意亲自去求雨。 所谓的真龙天子不过是糊弄老百姓的说法,如果皇帝真的有那么神奇,哪里还会有那么多的天灾**?除非是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否则的话,皇帝不会亲自去求雨,毕竟那是一场很大的政治冒险。 但形势比人强,随着旱情的持续,要求皇帝亲自出面求雨的呼声越来越高涨,要是再畏缩闪躲的话,就显得不那么亲民爱民了。 万般无奈之下,复隆皇帝只能硬着头皮颁布诏书,准备上顺天心下合民意的亲自去求雨了。 按照古老的周礼,天子求雨一定要到山阳水阴之地才能进行,所以复隆朝的“祈雨坛”设在观音门外的北郊。所谓的“祈雨坛”其实就是临时堆砌起来一个方形土堆,土堆上有一个圆坛,暗合“天圆地方”之意。 一大清早,复隆皇帝就率领文武百官并宗室子弟等人来到了,虽然天气炎热,大明天子还是非常罕见的穿上了全套的大衮礼服,头戴珠冕手持玉圭,在一片鼓乐声中当场宰杀三牲贡品,然后献上白壁锦帛等物。按照礼部考据出来的礼仪,点燃了一大堆柴火,把三牲贡品的鲜血淋于火中,然后三次献酒,将五谷杂粮和盐巴等物大把大把的抛洒出去…… 在所有的礼仪当中,祭天礼的规格最高,丝毫马虎不得,也容不得丝毫差错。 这个时节正是盛夏,到底有多热那就不必说了。偏偏还要穿着全套的大礼服,把自己包裹的好像是个粽子,尤其还在站立在火堆旁边亲自宣读祭文,简直就是活受罪。 片刻之间,复隆皇帝就已汗如雨出了,却不得不用很大的声音继续宣读: “玄黄高天在上,漫天神佛听真,雷电风雨并四方龙神,大明天子谨代万民泣血以告知……” “今春以来,历百日而无雨,旱魃之灾生灵哀嚎,致使百姓惶惶黎庶难安。帝天降罪非是无因,若因朕似的上干天和下积民怨,则灾及朕身,于民何罪耶?” 老天爷不下雨,致使天下大旱。若是因为我这个做皇帝的做错了什么才惹得上天震怒降下灾祸,还请老天爷把所有的惩罚都降临到我一个人的身上,不要连累老百姓们活受罪了。 “下闻民以食为天,禾粟垂丰而骄阳不雨,亿兆生灵倒悬,帝天视之高远岂无闻乎?朕斗胆以询帝天,禾枯而苗槁,田干而地旱者何也?” 旱情已经这么严重了,老百姓还在受苦,想必老天爷已看在眼中了吧?禾苗枯萎田地干旱,我这个当皇帝的应该怎么办? “民务于弄,将丰而败,雨泽苍生,搏利其哉,朕已凉德而祈上苍,疾告于帝天,立驱旱魃而许生民,以造万民之福,大明天子肯祈之……” 洋洋洒洒的求雨文书念完之后,放在火堆上烧了,就算是给老天爷打了一份正式的“求雨报告。” 至于说老天爷会不会这个面子,是不是会大发慈悲的降一点雨水下来,那就得看老天爷的脸色了。 此时此刻,一轮红日初生,洒下万道金光,分明就是个万里无云的好天气,怎么看都不象是要下雨的样子。 看来,老天爷是不准备给复隆皇帝这个面子了…… 第四百五十四章 话桑麻 黄河,孕育了伟大的中华文明,在千万年的时光当中,已从一个地理标识演变成为某种精神象征,狭义上的黄河流域从甘、凉之地一直延伸到了黄海之滨(那个时候的黄河注入黄海而不是渤海。),而广义上的黄河流域则基本涵盖在大半个北方。 黄河不止一条,光是在开封府的地界上,就有三条之多。 除了那条真正的黄河之外,还有两条“小黄河”。所谓的“小黄河”其实就是黄河的支流,但是现在却连支流都算不上了。从元末开始,因为泥沙淤泥和战乱的缘故,这两条支流就已和真正的黄河“分离”开来,在三百来年的岁月里,逐渐成为典型的季节性河流,即便是在丰水期,水量也少的可怜,根本就无法行驶舟船。到了枯水期,干脆就断流了。 随着近百年的开垦和持续的断流,位于开封府中东部地区的这条小黄河几乎已完全消失,只有在连续暴雨的时候才有那么一点点水。 虽然日已西斜,但余威尚存,依旧热的让人无法忍受,稍微动弹一下就会汗流浃背。 辛勤的农人们不顾炎热,以疯狂热情在贫瘠的沙地上进行着掠夺式的开垦。年长者扶犁,身强体壮的年轻人拽绳牵引,身体绷成了一条直线,几乎要和地面平行,挥汗如雨的耕种着。女人和孩子们而从远处把掐下来的秧苗搬运过来进行扦插…… 对于勤劳的农人而言,只要有了土地,就会不畏辛劳的进行耕种,这是传承了千万年的优良传统,也是民族兴起的基础。 远远的,从东南方向走来了一个人。 是永王。 自从“离家出走”之后,永王就孤身一人北上了,离开了繁华富庶的江南一路向北,终于走到了中原腹地。 抬头看了看已渐渐落下的夕阳,舔了舔几乎要干裂的嘴唇,朝着这家正在耕种的农人走了过来:“老丈,我是途经路过之人,走的口渴了,想讨一口水喝……” 正在耕种的老农放下手中的犁杖,从地头上拎起一个黑陶瓦罐,直接就把瓦罐递给了永王。 和这些庄户人家打交道,没有那么多讲究,直接拎起瓦罐口对口的喝了个痛快。 “敢问老丈,这里距开封还有多远?” “开封?远着哩。”这为农人已经很老了,眼窝子深深的陷了进去,眼睛虽然很小却炯炯有神,古铜色的脸庞之上爬满了仿佛刀刻一般的皱纹,微微的佝偻着腰身,一件不知穿了多少年的汗衫子上补丁摞着补丁,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他那瘦骨嶙峋的胸膛:“俺这辈子都没有进过城,也不晓得到开封到底有多远,我估摸着……少说也得走三天吧?” 对于一个从来没有离开过村庄的老人而言,村庄之外的世界就和天涯海角一样遥远。 “再问老丈,这附近可有客栈?” “客栈?”老农笑了,露出残缺不全的牙齿:“大地方才有客栈哩,俺们郭家村可没有。你要是找客栈呢,至少还有走一天,而且要走的快一些,到了朱仙镇就有客栈了!” 朱仙镇,原本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却因为岳武穆而名动天下。那场惊天动地的大战虽然已过去了几百年,却依旧在历史的时空中回想着。 还有走一天才能到朱仙镇,永王已经对自己所处的位置有了一个大致的轮廓。 “后生,别再往前走了,前面没有宿头了,一会儿跟我回家,咱们爷们就宿在一条炕上凑合一夜,明天再走吧。” “如此……就多谢老丈了……敢问老人家高姓大名?” “我姓郭,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姓郭,郭家村嘛都是姓的,没有旁姓,耕田种地的哪有什么大名?大家伙都叫我郭大,年轻的就叫我郭大伯,小孩子们就叫我郭大爷……”这个老人很健谈:“你叫我郭大伯就行了,哦对了,你这后生叫什么名字啊?” “我姓朱,我叫朱季兴。” “真是条好后生,你在地畔子上歇一歇脚,等俺们种完了这一拢,咱们就回家去。” 老人又拿起了犁杖…… 朱季兴当然不会在低头歇着看郭大伯一家人忙碌,而是顺势抄起了犁绳搭在肩上…… 和其他的天家子弟不同,在军校里头朱季兴也吃过不少苦头,就算不是什么吃苦耐劳的彪形大汉,至少也不是身娇肉贵的纨绔子弟了。但这耕种之事真不是他的所长,拉着犁绳才走了一个来回,肩膀子就疼的厉害,累的呼呼直喘了。 “罢了,罢了,你这后生一看就不是种地的出身,没有吃过这样的苦头吧?” “郭大伯说对了,我确实没有耕田种地的经历。”好在朱季兴的年纪很轻,还能咬着牙坚持下去:“郭大伯,你家种的好像不是麦稻之粮啊,这是种的甚么庄稼?” 虽说朱季兴不是那种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天家子弟,却知道这个时节不适合耕种麦稻。他根本就不认得郭大伯一家正在扦插的植物到底是什么东西。 “果然是不知农事啊,”郭大伯笑道:“这是葛麻呀,种的是葛麻。” 原来这种叶子仿佛人的手掌的植物就是葛麻。 葛麻确实不是粮食,却是北方尤其是黄河以南非常重要的农作物,其重要程度甚至超过了江南的桑林。 华夏当中的这个华字说的就是“花服之美”,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特指丝绸锦缎。绸缎之属都是抽丝剥茧的蚕丝制成,而丝绸终究是有钱人才穿的起,绝大多数老百姓还是穿的棉麻纺织品。 棉花虽然已经广为种植,但这个时代的棉花产量极低,只能算做是一种辅助类型的农作物,真正的主体依旧是葛麻。 全天下的衣衫被服,至少有四成是麻布制品,真的可以算是“衣被天下”了。 “我听说现在种棉就很不错,郭大伯为何不多种棉呢?” 郭大伯嘿嘿的憨笑着:“种棉确实可以多卖些银钱,但种棉太吃功夫,不如种麻简单省事。而且这葛麻比棉更耐旱,也能容些功夫……” 棉花本身就是耐旱的作物,但葛麻更耐旱。尤其要紧的是,棉花对于劳动力的需求太大,不如葛麻便于打理,更简单更省事……唯一的缺陷就是这玩意远远不如棉花值钱。 当初,复隆朝曾经试图推行“改稻为桑”的政策,就是因为桑田可以出产生丝而丝绸价格更高,这当然是为了增加朝廷和各级官府的收入,但这项政策却在民间遭遇了极大的阻力,老百姓们根本就不愿意种植那么多的桑田,而是习惯于继续种植早已熟悉了稻谷。 朝廷一直都无法理解,既然种桑的收获更大,老百姓们为什么就是不肯执行“改稻为桑”的政策?唯一能够说得通的解释就只有两个字:愚昧。 老百姓们太愚昧了,不知道朝廷和官府是在为他们好。 现在看来,真正愚昧的不是老百姓而是官府。 在农事上,一个目不识丁的老农绝对胜过一大群夸夸其谈的官府大老爷。任凭你弄出了多少政策,都不如实际操作更有说服力。 种桑的收益或许真的更大一些,但却非常吃劳动力和工时,超过了普通农家的承受范围之后,那不过是一纸空文罢了,若是强行推广就是典型的恶政,不仅起不到国强民富的作用,反而会适得其反。 郭大伯一家人宁可选择耕种葛麻也不种植棉花,就是最好的例子 居庙堂之高,却脱离了实际,这是万万不行的。 朱季兴忍不住的想起里身居内宫的那位皇兄,他在禁宫之内,就算是操碎了心,真的知道民间是什么样子吗? 恐怕未必吧! 那些个满腹经纶口若悬河的朝廷重臣,真能明白棉麻这二者的区别吗? 同样未必吧! 治国理政,富国强兵,绝不是仅有一腔热情就可以的,没有脚踏实地的深入民间就是空谈误国,和纸上谈兵的赵括有什么分别?焉有不败之理? 来来回回耕了四拢之后,天色已经擦黑了,郭大伯一家却干劲十足:“干劲抢着把苗种下去,这一方地就是咱家的了……” 听了这话,朱季兴忍不住的一愣:敢情费了这么大的劲,这片荒滩根本就不是你们郭家的田地呀。 难道是佃来的土地?不可能啊。 郭大伯刚才已经说了,只要把苗种下去,地就是他们家的了,这是怎么回事? 郭大伯笑道:“这一方荒滩还真不是我家的,但苗子种下去之后就是了。俺们这是在和李大帅抢地呢!” 李大帅? 天底下的李大帅只有一个,那是忠勇公李吴山。 一个乡下的老农,怎么会和李大帅抢地呢?这是什么意思? 这就不得不说起北方正在推行的“均田”政策了。 从四月底开始,李吴山首先在河南推行新政。所谓的新政的重点,就是统计人口丈量土地进行重新分配。 为什么会首选河南,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河南已经被打烂了,而且不止打烂了一次。 李闯三打河南,将大明朝原有的社会秩序打了个稀烂,然后和左良玉的百万大军在河南轮番鏖战,打的那叫热闹。紧接着清兵又来打了个通透,没过几年大旗军就又反推了回来,这中原大战都已经打的不知道谁是谁了,地方士绅和官府跑的跑散的散,原有的社会秩序基本已不复存在,在河南推行新政的压力最小。 李吴山的新政简单到了极限,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按照人口数量分配土地。 我不管你是士绅还是豪强,也不管你有多么强大的背景,所有的土地全部“收归国有”,河南地界之内不存在“私人田亩”的说法,所有的土地全都是国家的。 然后根本各家各户的人口数量进行重新分配,不论男女老幼,只要能点出人数来,就按照每个人口十四亩的方式进行计算,每十亩上等田折合成为十二亩次等田。 如此一来,那些少地或者是根本就没有田地的贫苦百姓自然是欢天喜地。而那些原本占据着大量土地的士绅豪强则极力反对。 但他们的反对毫无作用。 当年的李闯如何?横扫天下的多铎如何?还不是照样被大旗军给灭了!不管什么样的士绅豪强,在李大帅面前连个屁都算不是,大旗军的将士会让他们明白谁才是真正的主宰。 整个河南的老百姓都同意了,李大帅和大旗军也同意了,你发对?你他娘的算老几?有什么资格反对? 谁要是闹事,就会进行血腥清洗,反正这里曾经的清廷的统治范围,一顶“汉奸卖国贼”的大帽子扣下来,那就不田地多少的问题了,而是会砍下多少颗人头的问题。 除军功赏赐的田地之外,一律按照人口数量为基础重新分地,这就是李吴山用强力推行的“均田”政策。 想当年,李闯也曾喊出“均田”的口号,但却没有真正施行下去,现在的李吴山继承了李闯的做法,并且真正那么做了。 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田地全都分配到了老百姓手中,仅仅只是对一等田和二等田进行统计分配而已。其他那些边边角角的荒地和沙地根本没有计算在内,象郭大伯他们一家人正在辛苦耕种的沙滩那就更加的不用提起了。 不对这样类型的田地进行统计,是历朝历代的传统,李大帅似乎不知道这一类型田地的存在,而是采取了放任的态度,按照官府政令的说法,这就叫做:耕田者有其田。换成一句通俗易懂的话,就是说谁种上就是谁的。 所以,刚刚获得了土地的农人们纷纷对荒地、沙地进行掠夺性质的开垦,不管怎样先种上再说,只要种上了就算是占住了,就算是成了自家的私产,就算是从李大帅手里把田地抢过来了。 只要把苗种下去,这一大片荒滩就是郭大伯自家的“自留地”,不仅不用纳税,还可以世代传承下去。 没有比田地本身更加宝贵的财富了,所以郭大伯一家人才会起早贪黑的在这片贫瘠的沙滩上进行耕种…… “我们家七口人,拢共分到了差不多一百四十亩次等田……” “郭大伯为何不要上等田而要次等田呢?” 一般情况下,大家都喜欢肥沃的上等田,但郭大伯却全都要成了相对而言比较差的次等田,这完全就是典型的小农式狡黠心理:“上等田虽好,终究给的太少,若是换做次等田,每十亩就能多出二亩来呢。不管什么样的次等田,只要用心耕种,不出十年就会变成肥沃的上等田,这是占便宜了呢,哈哈……” “那也不对呀!”按照郭大伯一家七口人计算,就算是为了多分田地而全都换成稍差一点的二等田,充其量也就是一百二十亩不到的样子,怎么会有一百四十来亩呢?多出来二十多亩,这是怎么回事? “那是因为我家祖先有德……当然也是因为我家儿媳争气,三月里刚刚诞下第四个娃娃,多出来的那些田地是李大帅赏的!” 除了均田之外,李吴山在北方推行的新政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项目,那就是奖励生育。 一对夫妇要是能生出四个孩子,就会得到额外的奖励:从第四个孩子算起,额外多奖励一人份的田地。除此之外,地方官府还会奖励粗布一丈二尺,盐六斤,谷子十二升。不论诞下的婴儿是男是女,奖励都照样执行。 古人素来就讲究个“多子多福”,最喜欢的就是儿孙满堂,唯一的担忧就是怕养不活那么多人。所以,李大帅才颁布了奖励生育的政策!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伴随着这个政策的长久推行,必然会出现一个生育高峰,曾经因为天灾**而锐减的人口必定会很快恢复。 李大帅推行的新政全都是惠民善民之举吗?也不全是。在赋税方面,则是非常沉重。 最典型就是农税了。 每亩上等田必须上缴农税,折合成糙米就是近二十升的样子,每亩地近四十斤的农税呀,一个人头就要上缴五百多斤的粮食税,这简直是无法想象的沉重税负,相当于拿走了七分之一的产量。 这样的赋税,是大明朝的四倍多,这已不是与民争利的问题,而是要把老百姓活活逼死呀。 税负沉重,太沉重了,已沉重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 “沉重?怎么会沉重呢?”郭大伯哈哈大笑的说道:“我老郭种了一辈子的田,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轻省的税负,这是大便宜呢,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大便宜!” 明明承担着数倍的赋税,老百姓就应该怨声载道叫苦连天才对,为什么反而认为是占了很大的便宜呢? 永王搞不明白! 李吴山推行的新政,尤其是在赋税方面沉重吗? 当然沉重,而且是非常沉重,但老百姓们却大为欢迎,就是因为其中有一个非常关键的东西:地租。 这河南的所有田地都是李大帅的,李大帅已成为全天下最大的地主,河南的所有农人都是耕种他的田地,全都是他的佃户。 佃户种地主的田,肯定要缴纳地租,那才是老百姓的主要负担。 历朝历代,百姓们承受的最主要负担从来就不是赋税,而是地租和徭役。徭役就是免费的劳动力,而地租…… 要是只收六成地租的话,就已经算是大善人类型的地主了。土地的拥有者直接拿走一多半的出产,这才是关键。 当李吴山成了天字第一号的地主之后,首先就取消了徭役,然后就取消了地租。 没有地租的说法,白白给百姓们耕种土地,只需要缴纳四十来斤糙米或者是可以折合成同等数量的东西就行。 “这是天大的便宜啊,”很健谈的郭大伯抬头看了看天色:“时辰不早了,已看不清地拢了,回家去吧,回到家里我再好好的给你算一算这笔细账……” 第四百五十五章 耕读传家 “一亩次等田能打出三百多斤粮食,差不多也就是三百二十斤的样子。地租就按照六成计好了,那就是近二百斤,再加上朝廷的税,中间还要折算,还要出损耗,平白的就少了二百二十斤,一亩田能落下一百斤粮,就算是天照应了……” “我们一家有一百四十亩田,每年能落下一万多斤粮食,按说也够用,但徭役是要服的,服徭役就要请人,那是苦差事,一个弄不好就会送命。我们家出两个役夫,服役两个月,怎么说也得花费十五石吧?还能剩下百十石……我说的是好年景,若是光景不好,连一半都剩不下……” “七口人,要想吃饱,一年到头少说也得三十来石粮米才够用。还要扣除种子和请短工所需的粮米,再加上一年的用度,够吃就已很不错了,连灯油都不敢买多少……” 郭大伯掰着手指头给朱季兴算这笔细账:“旁的我也说不清楚,但这田地里的事情就算是京城里的万岁爷也没有我更懂。给大帅做佃户是不需要地租的,一粒米的地租都没有,这就等于是每亩田多出了两石,这是实打实的东西呦。我们一家人一百四十亩田,一年就多出二百多石的进项。一年下来就等于是多出四间大瓦房或者是两头耕牛再加一辆架子车呢……” 谁真的给了实惠,谁搜刮的更厉害,只有这些目不识丁的老百姓们心中最清楚。 他们说不出什么春秋高义,也不动什么圣人教诲,但心中却有一杆秤,谁好谁坏早就分的清清楚楚了。 “爹,朱兄弟,吃饭了!” 因为儿媳妇刚刚生产不久,不方便出来见外客,所以这顿晚饭是郭大伯的儿子张罗的。 一锅子半稀不稠的高粱米粥,黑乎乎的虽然有些天然的甜味,但却稍微有些硌喉咙,好在已熬的稀烂,倒也不是那么难以下咽。一笸箩杂和面的窝窝头就算是最主要的干粮了,窝窝头是深褐色的,明显掺杂了干菜之类的东西。 当时生产力低下,普通的百姓能够吃饱就已经算是很不错的光景了,这样的饭菜已经算是丰盛。尤其是难得的是,竟然还有一道菜式。 所谓的菜式,其实就是刚院子里采摘下来的几根黄瓜。 黄瓜本就是乡野之间最常见的东西,既是菜蔬又是水果,本不足为奇,真正称得上是待客之物的是那一小碟子咸盐。 生黄瓜蘸咸盐,在现代人的心目当中简直寒酸到家了,但是当时却足以显现出郭大伯一家的热情好客。 咸盐这玩意金贵的很,一年到头也吃不到多少。按照民间的传统,无论什么样的菜式只要是下了重盐的,都算是“硬菜”。 因为儿媳妇的肚皮很争气,刚刚生下第四个孩子,所以官府奖了六斤精盐! “托了李大帅的福,大半年不用买盐了!”郭大哥从锅里捞出两个鸡蛋,送到朱季兴的面前:“俺们乡下人家,也没有啥好东西招待客人,卧了俩鸡卵……” 这俩鸡蛋可把朱季兴给吓到了。 作为皇弟,别说是鸡蛋了,就算整只的鸡鸭都早已吃腻了,但这不是锦衣玉食的皇宫大内,而是在普通的贫苦百姓之家。 对于任何一家普通百姓而言,家里饲喂的鸡鸭所产下的蛋都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做换取银钱。尤其是郭家这样的,儿媳妇刚刚生产不久,那是用来给她补身体的宝贵物件儿。 就算朱季兴再怎么不知民间疾苦,也晓得这俩鸡蛋到底有多么沉重的份量,那是万万不敢吃的。 “我这么大的人了,吃甚么鸡卵?给嫂子留着,给嫂子留着吧……” 郭大伯、郭大伯的儿子和朱季兴一起吃罢了晚饭之后,离开了饭桌,然后才轮到家里的孩子们上桌吃饭。 郭大哥端了一碗饭和几个窝窝头拿去里屋,给不方便出来见生人的媳妇去吃,郭大伯则带着朱季兴来到侧厢房之中。 “今儿晚上啊,你就睡在这屋里吧,咱们爷儿俩睡一条炕。”郭大伯笑道:“这屋子虽然有点漏风,只要不下雨就没事儿,我去给你那铺盖……” 这个季节,不存在冷的说法,朱季兴和客气的说道:“能容身就可以了,用不到铺盖。” “不用就不用,反正也是六月的天,冷不着人,只是需提防恼人的小虫子!”郭大伯拎起一条粗大的艾草辫子,擦着火点燃了,屋子里顿时烟气缭绕,显得有些呛人。 账户人家很少有置办蚊帐的,也买不起蚊香那样的“奢侈品”,而是习惯于在睡前先用艾草熏一下借以驱赶蚊虫。 月色撩人,也不需要点灯,其实大部分普通百姓都不怎么点灯。 朦朦胧胧的月色之中,郭大伯将床铺收拾了一下,给朱季兴腾出了一个睡觉的地方,却在无意之中打翻了抗台上的一个木头匣子。 木头匣子掉落在地,装在里边的东西散落出来,朱季兴俯身捡起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文房四宝。 笔墨纸砚从来就是文人所用之物,这郭大伯一家是正经的农人,估计连那个“郭”字都不会写,怎么会有这个东西呢? “郭大哥是读书人么?” “屁!”郭大伯笑道:“他读的什么书?和我一样,都是耕田种地的粗人” 连灯油都舍不得买,却置办了文房四宝,确实有点难以理解。 “那是给我大孙儿准备的!”郭大伯笑道:“我们这一家子,祖祖辈辈就没有出过读书人,如今这日子好过一点了,也该让娃娃去读书了。” 大多数老百姓都不读书,不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读书认字的重要性,而是因为读不起。 现在的日子终于有了希望,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供养出一个读书人。 “郭大伯思虑的对,耕读传家才是根本,养个读书人出来,以后求取功名也好……” 还不等朱季兴把话说完,郭大伯就已哈哈大笑起来:“有功名的老爷都是天上的文曲星转世,咱这样的人家是不敢想的。我也不指望娃娃以后能考秀才中举人什么的,只要能认识几个字,不做睁眼瞎也就好了。而且眼下就是一个好机会……” “此话怎讲?” “还不是托了李大帅的福么!”郭大伯笑呵呵的说道:“李大帅办了义学,每个村子都来了一个先生。无论是哪家的娃娃,只要是愿意读书认字的,都可以到义学里去……” 说到这里,郭大伯的语气稍微低沉了些,笑呵呵的说道:“最要紧的是,这义学不收钱,还白给一套书具,这笔墨纸砚都是义学里白给的……” 白给书具和笔墨,白白教授孩子们读书认字,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善政了,自然大受欢迎。 拿起那几本书的时候,根本就不需要看到上面的字迹,那种熟悉的感觉顿时油然而生,仅仅只是凭借触觉,朱季兴就知道这三本是什么书了。 《百家姓》《千字文》和《民族论》。 这三本书,是每一个军校生的基础读物,尤其由吴山军校内部刊印的这个版本,早已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只要拿在手中,根本就不需要用眼去看,也可以立刻就辨识出来。 广办义学,传授吴山进行的基础思想,以后会是什么样的场面,这还用说吗? 这一手,比分田地还要厉害,等于是把整个北方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吴山军校,只要是接受过这种教育的孩子们,就会拥有和军校生一样的思想。 假以时日,全天下的年轻人都高喊出“我族长兴”的口号,到时候会是一副什么样的场面,那将是一股什么样的力量? 真到了那个时候,江南朝廷……根本就不需要李吴山去推翻。 作为一个从吴山军校走出来的人,朱季兴当然知道李吴山的志向,也很明白他将来会做什么。但他终究是大行崇祯皇帝的嫡血子孙,是复隆皇帝的亲弟弟,虽然已经清清楚楚的看到了历史的潮流,也知道那是无可阻挡的天下大势,无论是谁,在这浩浩荡荡的潮流面前都不过是螳臂当车,根本不值一提。若是强行阻挡的话,必然会被历史的车轮碾的粉碎。 他知道这些,但却因为身份的缘故,不得不为朝廷考虑,不得不为自己那个做皇帝的兄长考虑,也不得不为朱氏王朝近三百年的基业考虑。 所有的矛盾都集中在他的身上,这才是痛苦的根源。 “郭大伯,你觉得朝廷怎么样?” “朝廷?哪个朝廷?” 普天之下,不是只有一个朝廷么? “当然是江南朝廷了……” 郭大伯摸出烟袋子,舀了一锅子自制的碎烟叶,凑都艾草辫子上点燃了,狠狠的吸了一大口,吐出一团白色的烟雾:“后生,你吃烟么?” 烟草传入大明已经有几十年之久了,最先在边军之中流行,很快就传入民间并且迅速流传开来。只不过当时的烟草大多是自制自用,味道……呛人的很。而且不叫做吸烟,而叫做吃烟。 “我不吃。” “这玩意不错,提神的很呢,还能解乏哩,吃点呗!” “我不吃。”朱季兴再次问起刚才的那个问题:“郭大伯觉得江南朝廷怎么样?比北边的李大帅如何?” “这我可说不好呢。”郭大伯的烟锅子在黑暗之中就好像是一团小小的火星,晦明晦暗:“朝廷到不了这里,好不好的也轮不到咱们说道!” 虽然没有对江南的复隆朝廷做出任何评价,但这句话已经可以说明很多东西了。 复隆朝廷好也罢不好也罢,那都是和北地百姓没有任何关系的事情,因为太遥远了。 这里是李大帅实际控制的地盘,几乎所有的政令全都是出自李大帅之手,又和江南有什么关系呢? 虽说李大帅是复隆皇帝的臣子,那也不过仅仅只是一个名份罢了,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的东西了。 “其实吧,朝廷不朝廷的也就那么回事儿……”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儿,郭大伯很随意的抬起手来驱赶蚊虫,轻描淡写的说道:“这么多年来,先是大明,然后是大顺,接着就是大清,现如今又是大明了。走马灯一般的换来换去,苦的还不是俺们?” 王朝变换战火连天,最受苦的还是百姓。 “甭管是谁,甭管是哪家天下,反正我是不关心的。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才是正经,说别的都没用。” 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才是根本,最底层这的不在乎谁才是真正的天下正统。 当年的崇祯皇帝够正统了吧?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了吗? 李闯也号称是“解民倒悬”,事实上反而让百姓更苦。 大清自称是“天命所归”,他们做了些什么?有眼睛的人都看着呢。 至于说现在的江南朝廷,也是很正统的正统,但那又济公什么事了?给过老百姓一丝一毫的好处吗? 什么天命所归,什么大义正统,都是嘴皮子上说的,听起来好像很有效果,其实老百姓才不在乎呢。 昏暗之后,郭大伯的眼睛亮闪闪的,却透着历经沧桑所积淀出来的睿智:“谁能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谁就是正统,扯别的都是糊弄人。” 这句话简答直接,又朴实到了极致,但却不能否认这就是颠扑不破的硬道理。 “要是……要是李大帅和朝廷打起来,郭大伯支持谁?” “我当然支持李大帅了?” “为啥?” “这还用说么?我家里的田地就是李大帅的,若是李大帅败了,朝廷还会给我白白的耕种么?” 虽然朝廷确实是正统而且拥有大义名份,但却没有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凭什么支持你? “后生啊,你就放心吧,李大帅和朝廷之间根本就打不起来。” 一直都在为李吴山和皇帝兄长之间的关系而忧心忡忡,但这位老农却表现的极是乐观,这让朱季兴万分不解:“为什么打不起来?” “这还不简单?朝廷的兵有很多就是江北的人,到时候若是他们真的大败了李大帅,他们家里的田就会被收回去!担着丢命的风险去打仗,就算是打胜了最后也会丢田失地,那还打个屁呀!那得傻成什么样子才会和李大帅去打?疯了不成?” 均田政策马上就要在长江以北全面铺开了,朝廷的军队之中有很多本就是江北之人,他们分到了田地,还要去和李大帅打。先不说能不能打得过了,就算是这的击败了天下无敌的李大帅,能落下是好处?到是连到手的田地都保不住,还有什么好打的呢! 朱季兴顿时就无语了。 朝廷的军队当中,有一小半是江北人,他们得了李大帅的好处,要是不打的话还能把这些好处给占住了。要是真的打了,就算是胜利到时候好处也会全都丢光,这一批人肯定不想打。剩下的那一大半虽然是江南人士,但他们肯定会希望江南朝廷推行李大帅的政策…… 朝廷的每一个士兵都不想和李大帅打,要是这的下令开战,只怕不等战争打响,朝廷的军队就会一哄而散。这还是一个比较乐观的结果,要是真的打起来,朝廷的军队枪口冲着谁都说不准呢…… “真要到了不得不打的时候,那索性就快着点,三天两后晌就打完那才好呢,可别打久了,要不然俺们又要遭罪了……” 连年征战,旷日持久,人心思定,老百姓是真的不想再看到战火重燃的情形了。 就这样相安无事不是更好吗? “蚊子已经熏的差不多了,还是睡觉吧。”郭大伯说:“明儿个还要去井队帮工哩,很费力气的哩。” “什么井队?” “就是打井队呀!”郭大伯在炕沿上轻轻的磕打着烟锅子,将烟灰清理干净了:“井架子都已经进村了,每家每户都要出人工去帮忙,总不能全都指望老天爷下雨吧?” 旱情还在持续,江河密布水网纵横的江南还好一点,这中原腹地也在忍受煎熬。不过他们没有求雨,也没有指望老天爷,而是大量派遣人手,组成了一支支打井队。 凿井取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无论到了是时候农田基本建设都是丰功伟绩。 “听旁村的人说,那井架子是从军校出来的,树的有三层房那么高,据说了用了啥子了不起的新手段,四天就能出一眼井,好用的很呢,只是需要很多人帮忙才行……” 吴山军校里边有专门的技术部分,主要是负责武器装备的研发,连遁地雷那么神奇的东西都弄出来了,研发一些效率更高的大型农用工具根本就是轻而易举。 由官府出钱和工具下到乡野之间,由本地人出劳动力,开凿水井灌溉田亩,迎战旱魃,而不是指望老天爷开眼,这确实就是李吴山的作风。 同是为了抗旱,江南在求雨,北方在打井,高下立判! 面对同样事物之时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做法,或许也能稍微反映出彼此之间的区别了。 朱季兴整整一夜都没有合眼,躺在炕上思前想后,一直到了拂晓时分,才蹑手蹑脚的爬起来,摸出一小锭银子放在郭大伯的枕边,然后轻轻的打开房门,在微微的晨曦当中离开了郭家村继续朝着北边去了…… 第四百五十六章 人心思定 天色已晚,环顾四周,却连个村镇的影子都看不到。 原以为可以在天黑之前赶到朱仙镇,想不到却身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野之中。 朱仙镇在哪儿?难道是走错了路径? 又往前走了约莫半个时辰,远远的看到一团火光,便深一脚浅一脚的靠了过去。 那是一堆篝火,火堆子上架着铜壶,十几个脚夫打扮的人正在闲聊着什么。 “借问诸位大哥,朱仙镇在哪儿?” “朱仙镇?”其中一个约莫四十来岁的壮汉先是一愣,旋即哈哈大笑起来:“你这娃儿,想是走错路了吧?” 永王确实走错了,最主要的原因当然不是郭大伯指错了方向,而是他走错了。 拂晓时分从郭家村出来的时候,仅仅只是悄无声息的放下了一小锭银子就往外走,却没有顾得上细细询问,而是顺着小黄河一路而来,结果出现了很大的偏差。 因为小黄河早已断流快一百年了,很多河道已变成了良田,结果出现了偏差,朝着西北方向偏出了二十多路。 朱仙镇,在正东二十多里以外呢。 郭大伯原本就是一个辈子都没有走出过村落的乡农,他指的道理虽然大方向是对的,但距离上却有很大的出入。偏偏朱季兴又偏离了正确的方向,结果就弄错了。 好在他的目标并不是朱仙镇,而是要到北边的京师,有这么点小小的偏差也无所谓。 “大半天水米未进,可否请诸位大哥行个方便,我付钱……”朱季兴摸出了十几枚铜板。 那壮汉倒是个豪迈之人,哈哈大笑着丢过来一个折叠的凳架给朱季兴坐了:“四海之内皆兄弟,相逢就是有缘人,说啥子钱不钱的……” 吃了两块又干又硬的薯粉饼,连连喝了两大碗热水,出了一身的透汗,疲惫顿时消散大半,忍不住的和这些人攀谈起来: “几位大哥是走生意的商家吧?” “商家谈不上,贩货之人罢了。” 这些发风尘仆仆,旁边的架子车上还转满了麻袋,一看就晓得是长途贩运的行商。 “几位大哥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一般情况下,素不相识之人,不应该问的这么细,尤其是在对方携带着大量货物的情形之下,这么直白的问起显得有些不礼貌。朱季兴全部的社会经验全都来自于深宫和军校,严重缺乏这样的常识。直接问起人家的底细,显得有些不懂事。 好在那人性情豪爽,不怎么在乎这些:“我们来自郫县,要去往京师。” 郫县?那是成都府的治下之地啊,把货物贩运到京师,路途何止千里,可真够远的。 “不远怎么赚银子?俺们这货物就得远一点才能赚钱……” 原来,这些人贩运的货物很特殊:是香料。 所谓的香料,其实就是大茴、丁香、麻椒、蜀姜、陈皮等调味品,其中还有一种川蜀的特产:卤锭。 卤本身有毒,是制盐过程中出现的副产品,若是运用得法,就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比如说豆制品的制作过程中,就一定会用到这东西。 所谓的卤水点豆腐说的就是这个东西了。 因为川蜀之地盛产井盐,所以会大量的产卤,凝结之后就是石头一样硬邦邦的卤锭了(这是最早的化工产品)。 在当地,这些东西基本上就是农产品和副产品,运到北方之后就成了价值高昂的香料,存在很大的差价,所以才有利可图。唯一的缺陷就是路途太过于遥远,人吃马嚼的会让成本变得很高。 天南海北的闲聊之中,渐渐就变得熟络起来,彼此通报了姓名,那个讲话粗声大气的壮汉姓巴,叫做巴国栋:“朱家小兄弟,你到京师去做甚?” “家里的哥哥姐姐总是希望我能在家守着那点祖产,我却想着要外出闯荡,闹了些生份,家里待不下去了,去京师投靠故旧,寻个正经的营生。” 朱季兴实在适应不了江南的氛围,总是觉得在江南没有什么前途,这才“离家出走”去往北方,准备去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 “好男儿志在四方,如今北地开阔,正是个好去处,咱们一路同行,以后也可以多个伴儿了。”说到畅快处,这位巴大哥取出牛胃皮囊:“这是我自酿的米酒,朱家兄弟也尝尝吧。” 川蜀米酒的味道本是甘甜纯净,但这位巴大哥自酿的米酒却少了几分绵软,多出几分刚直爽冽的气息,口味更接近北方的高粱酒,一口下去就把朱季兴呛了个半死,顿时面红耳赤咳嗽连连。 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朱季兴忍不住的问道:“既然巴大哥是从郫县那边出来的,为何不走山陕那条线?” 从成都出来,经汉中过潼关而去往京师,路途更进一些,为何还要绕这么大一个圈子呢? 长途贩运对于路线的选择极为重要,为何这些人要舍近求远? “西北不是在打仗呢么!” 在川蜀盘踞多年的闯军和大西军残部早在年前就出了朝着那边运动过去,去打豪格了,大旗军也开赴了过去,按说早就应该打下来了,怎么还在打? “豪格那小子早就被打跑了!” 豪格本就是一条丧家之犬,光是大旗军就能轻而易举的把他拿下,三家一起攻打必然是摧枯拉朽势如破竹,被打的狼狈北逃完全就是预料之中的事儿。 自从豪格被打跑了之后,山陕一带就成了闯军、大西军和大旗军对峙的局面。虽然大家都摆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局面却安静的出奇,都是等最终的谈判结果。 同室操戈,尽可能用和平的手段解决问题,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轻易使用武力,这是李吴山的基本方针。李吴山对那些造反的队伍素来宽厚,能不打就尽量不打,这是早就定下来的方略,朱季兴是知道的。 “据我所知,大旗军应该不会为难过往的商贩吧?” 交战双方都希望尽可能多的财货输入,而巴国栋他们是带着货物去往京城的,大旗军应该不会为难他们,还会尽可能的提供方便,为什么他们还要避开那条线路呢? “我们担心的不是大旗军,而是西军!”巴国栋一把抹下了脑袋上的头巾,故意转过了脑袋,直到这个时候朱季兴才看到他后脑上的伤疤。 后脑明显凹陷下去一大块,触目惊心的伤疤一直从颈部延伸到了耳根处,似乎是皮肉和破碎的骨头糅合到了一起又重新愈合的样子,那显然是某种锤斧之类重型武器猛烈打击留下的疤痕 如此严重的伤势,而且是在后脑和颈部的连接处,受了这么重的伤害居然还能活下来,而且还是一副生龙活虎的样子,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奇迹,生命的奇迹。 这样的伤势,只会出现在激烈的战斗之中。 “巴大哥是行伍出身?” “我是盐工出身,崇祯十六年被西王拉壮丁给拉去了,就当了兵,加入了天授军。因作战得利成了曹总,后来在金山一战中受伤……” 巴国栋巴大哥说的“西王”个朝廷说的张大贼都是同指一个人:张献忠。 天授军是大西军的番号之一。 张献忠的人生轨迹和李自成几乎如出一辙,都是先造反再称王,然后称帝,很快就又被清军扑杀。就如同李自成死后闯军残部依旧坚持战斗一样,西军也是这个样子。张献忠死后他的部曲仍然在打仗,不仅和清军打,同时还和明军打,更和地方武装进行激烈战斗,甚至闯军和西军之间也打了个不亦乐乎,只是近年来才有了一些联合的迹象而已。 如果说前期的农民起义军是为了生存而战的话,到了这个时候则完全就是“大乱斗”的情形了。 巴国栋他们这些人之所以不敢走山陕那条线,就是因为他们是逃兵。 任何一支武装力量,对于逃兵的处罚都是非常严厉的。 巴国栋和这十几个人全都是逃兵,若是在通过战区的时候被发现了,说不得就要掉脑袋。 这就是他们舍近求远的根本原因! “以前是实在活不下去,不造反就没有活路。打了这么多年,闯王和西王都死了(闯王和西王是旧称,毕竟这二人都称过皇帝),鞑子也玩了完了,打来打去的还有什么意思?”巴国栋巴大哥笑道:“我已是死过一次的人了,最能体会活着的重要,好好过日子才是正经。奈何我人微言轻说话不管用,却又不想妄自送了性命,干脆就找了些兄弟逃回老家去,本本分分的做点小生意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岂不是更好?” 大明朝被这些造反的家伙们弄的分崩离析,大行崇祯皇帝就是被造反的李闯给逼死的。以前朱季兴曾经对这些个造反者恨之入骨,恨不得将他们挫骨扬灰。但是现在,他却恨不起来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尤其是在军校中度过了几年之后,已渐渐明白了些事理:造反这件事,无所谓对错。 被逼活不下去了,要么造反要么等死,实在没有第三条路可走,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是显而易见的。就算是换做朱季兴本人,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肯定也会走上造反之路。 奈何他的父亲是崇祯皇帝啊,这是一个极其矛盾的问题。 在很多时候,朱季兴选择逃避,尽量不让自己去想这些问题,因为他不敢面对也无法面对…… “朱家兄弟,瞌睡了么?”巴国栋巴大哥看到朱季兴在走神儿,还以为他犯了瞌睡:“你若是瞌睡了就早些睡吧,只是要当心露水和蚊虫……贼娃子们都睡了,也不晓得苫好货物,若是受了潮,铁定是要亏钱的呢……” 香料和卤锭这样的货物,最怕受潮。因为疲倦的缘故,同行的伙伴们早已躺倒在地呼呼大睡了,巴国栋巴大哥站起身来,扯开油布逐一将货物苫了起来。 朱季兴帮着他遮蔽货物,仔仔细细的将每辆架子车都一一盖好…… 此时此刻,正是月朗星稀的大好天气,旷野之中寂然无声,只有不知名的小虫子有一声没一声的鸣叫着。 巴国栋巴大哥铲了些草木灰,洒在架子车之下,又在上面铺了一方麻布:“朱家兄弟,你就睡在这里吧。” 长途贩运最是辛苦,风餐露宿是常有的事儿。他们又是做的小本生意,准备不是很充分,根本就置办不起帐篷等物,只能睡到车底下。 上面有架子车的遮蔽,身下还垫着干燥的草木灰,虽是在旷野之中露宿,却也还算是舒坦,只是显得有些拥挤。 大明朝的皇弟和昔日的大西军士兵头足相抵,睡在同一辆架子车之下,不得不说是因缘际会天意使然。 “这早走货赚了钱,就买头牲口。”巴国栋巴大哥说道:“我已经想好了,就买一头走骡,虽然骡子确实吃的多了些,却比驴子更能拉货,农忙时还可以下田挽犁……” 朱季兴问道:“为什么不买马?” 骡子虽然体型大力气大,比驴子强的多,但却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不能生育。 若是买一匹挽马,不仅可以运货拉车,还有生下小马驹子呢。 “马?买不起,买不起,忒贵了……” 虽然同为大型牲畜,但马却比骡子贵的多。战马那就不必说了,不仅买不起更养不起,那是典型的战略物资,属于是有钱都买不到的“非卖品”。就算是一般的家用型挽马,价格也高的吓死人,普通的小门小户人家根本就不敢想 “把这趟货物贩卖了,回去的时候再捎些北方的皮货和毛毡,若是能搞到些大漆什么的,赚到的银子差不多就够买一头走骡了。有了牲口以后贩货就会轻省很多……” 巴国栋巴大哥已经不再关心“大明”或者是“大西”这些问题了,而是把全部心思都用在怎样多赚点银钱怎么过好日子上。 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战争会渐渐远去,就算以后不是太平盛世肯定也要过几天日子了,老百姓们不知道那么多的家国大义,也无需知道,他们只想丰衣足食安居乐意,哪怕是辛苦一些终究有个盼头。 民心思定! 不论是郭家村的郭大伯一家人,还是从川蜀远道而来的这一群贩货壮汉,都是一样的心思。至于说这天下到底是属于江南朝廷还是属于北边的李大帅,他们一点都不在乎…… 第四百五十七章 黄河渡口 寒冰渡,即便是在炎炎夏日,听到这个名字也能感觉到一丝凉意。 事实上,这个地方确实和寒冰有关。 早在五代时期,这里还没有村庄,为了供应消暑用的冰块儿,皇家专门派遣人手在此取冰。在黄河封冻时期,凿开冰面将冰块切割的整整齐齐,然后储存起来,到了炎炎盛夏就可以供给宫廷使用了。 随着一场“黄袍加身”的好戏上演,赵匡胤取代后周定都开封建立了宋室王朝。开封的繁荣和宋时愈发繁盛的市井文化,让“储冰行业”更加繁荣,成为很多小民养家糊口最主要的手段,于是乎村庄就形成了,久而久之竟然成了开封以西最重要的商业枢纽。 时至今日,“取冰储冰”依旧是这一带的“特殊产业”。 当朱季兴和巴国栋等人一起推着架子车赶到寒冰渡的时候,看到渡口处的情形,心中立刻就凉了半截:人太多了。 等待渡船的队伍在渡口处排起了长龙,弯弯曲曲的队伍一直从渡口排到黄河堰下,足足有两三里那么长。又是人又是货,其中还夹杂着大量的车辆和牲畜,也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渡的完。 寒冰渡只是个小渡口,尚且拥挤了这么许多的人,开封大渡口那边的情形也就可想而知了,必然更加拥挤。 北伐的时候,朱季兴曾经渡过一次黄河,当时哪有这么多人? “大家都知道战争要结束了,南下北上探亲访友的也就多了。日子安稳了,谁不想着赚点钱?这南来的北往的商人比茅坑里的苍蝇还要多……”巴大哥哈哈大笑着说道:“你们且在这里等候,我去前边换了渡筹……” 所谓的渡筹其实就相当于是“船票”,需要提前购买,按照人员、货物的多寡计算钱数。 巴大哥去前面够买渡筹,朱季兴等人则在原地等待。 天气本来就很炎热,人挨着人人挤着人,很快就热出了一身臭汗,却又没有个遮阴的地方,只能在毒辣的太阳底下敞开了衣襟儿搓着汗泥。当地的小商贩们挑着包裹了棉花的木桶,好似泥鳅般在人群中穿梭,不停的向人们兜售着本地的特产:“冰水儿,甜丝丝的冰水儿喽,三个小钱儿一大碗,一碗解渴两碗消暑,三碗下肚塞神仙了哦……” 实在热的难耐,朱季兴花了几十枚大钱,买来半桶冰水,给大家分了。 在如此炎热的季节里,喝着冰凉的甜水,嘎嘣嘎嘣的摇着还没有完全融化的冰块子,那股舒坦劲儿……简直了,燥热顿去通体舒泰。 永王坐在车辕上,叉开两条腿,解开衣襟袒胸露腹,就好像是个粗鲁的乡下汉子……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视野之内。 朱季兴马上就认出了那个人,下意识的从车上拿起一顶草编的凉帽扣在脑袋上,并且把帽檐压的很低,几乎遮住了大半张脸。 但那个人还是看到了他。 是沈周子,长平公主的近身侍卫沈周子。 沈周子原本是水鬼出身,因为在扬州大战的时候砍下了几个辫子兵的脑袋,立刻就洗白了身份,成为了长平公主的近侍,现如今已是从五品的御前带刀卫了。 永王负气“离家出走”,长平公主放心不下,让沈周子等人暗中追赶。 沈周子也是老江湖了,不会象个傻兔子一样直接去追,而是命人守在几个黄河渡口处以逸待劳:永王离家出走的目的地肯定是北京,而且肯定是大旗庄那边的吴山军校,只要他是往北边去,就一定会渡过黄河,守在黄河渡口就必然能够见到他。 当沈周子大踏步的朝着这边走过来的时候,永王就知道自己暴露了。 驻足于永王面前,稍微犹豫了一下,沈周子小声说道:“殿……” 永王猛然抬起头来,用很大的声音说道:“是我大哥让你来捉我回去的么?” 沈周子这样的老江湖,只需一句话就能明白永王现在的处境:不想暴露身份。 “那倒没有,只是让我等劝……劝您回去。” “若是我执意不回去呢?” “那也由你。”沈周子凑到永王面前,压低了嗓音说道:“卑职等人奉命在此等候殿下,若是殿下不想回去,卑职会一路护送。” 沈周子说的是“奉命”,而不是“奉上谕”,足以说明这是长平公主的意思。 “我离家以来,已走了一千多里,一路顺畅平安,无需护送。” 虽然永王说的很明白,根本就不需要护送,但沈周子等人领的命令就是沿途护送,所以他们根本不会就这么离开…… 就在这个时候,到前面换取“渡筹”的巴国栋巴大哥回来了,看到朱季兴被几个人围着,以为是出事了,赶紧围拢过来询问。 “无事,无事,是家里派人来劝我回去的,我只是不想回去而已。” 弄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之后,巴国栋巴大哥朝着沈周子拱了拱手,笑呵呵的说道:“季兴小兄弟又不是三岁的娃娃,出门闯荡闯荡也不算得什么,家里人无需太过担心。我等于他一路同行,彼此之间多有照应,几位兄弟就放心吧。等季兴兄弟到了京城,再给家里报个平安……” 沈周子笑道:“既然如此,我家主人也就放心了,有劳诸位,有劳了……” 客套了几句话之后,沈周子就走了,但朱季兴却知道他并没有真的走远,必然就是在附近继续执行“沿途护送”的使命。 “真没看出来,季兴小兄弟还是大户人家出身,想必家里一定很有钱吧?” “有钱?也不过是个空架子而已,其实内里早就虚了,偏偏兄长要希望我和他一起守着那点祖产,好生没有意思……”朱季兴不愿意继续谈论这个话题:“巴大哥已经换取了渡筹,什么时候才能度过黄河?” “子时前后差不多就可以上船了。” 这一段黄河虽然没有那种汹涌咆哮的气势,但那毕竟是黄河啊,无风都有三尺浪呢,所以很多人不愿意冒险夜渡,不过巴大哥他们不在乎这些,只想着尽快过去。若是不进行夜渡的话,天知道还要等多久,进行夜渡还能剩下一笔店伙钱呢…… “让开,让开……”呼喝声中,原本就弯弯曲曲的渡河顿时顿时一片大乱。 回首望去,只见很多人正驱赶着大量的马匹朝着渡口而来。 这些马匹身形矮小,毛色偏长,显得有些瘦弱,但经验丰富的巴国栋巴大哥一眼就认出来了:“是滇马!” 川蜀之地本就是茶马古道的途经之地,时常会有马帮托运着货物经过,故而认得。 滇马虽然矮小,不适合用作冲锋陷阵的战马,却胜在耐力持久,而且非常适应粗饲,对于复杂地形的通过能力极强。长距离运送的话,滇马必然会成为首选的脚力。 这种牲口的卖相虽然不怎么样,严重缺乏高大神骏的模样,却很实用,所有很有市场。 这么多的滇马,少说也有三五百屁了,能做这种大买卖的必然是腰缠万贯的巨商大贾。 但是,人们关心却不是这些,而是渡河的速度。 如此炎热的天气,一个个热的半死不活了,这些滇马却没有在后面老老实实的排队,而是插队直接到了最前面,立刻就引发了公愤,有些火爆脾气的已经开始大声喝骂起来。 “聒噪个甚?这是李大帅采办的马匹,由云南沐王府专人运送,耽误了李大帅的军机大事,你们哪个吃罪的起?” 吼了一嗓子之后,负责押送马匹的官差就趾高气扬的排到了最前面。 刚才还骂骂咧咧的场面顿时安静下来,谁也不敢出声了。 在北地,李大帅的命令比圣旨都好使,既然这是军马,当然拥有渡河的权利,别人再怎么着急也只能干瞪眼了。 李吴山在云南大量采购滇马?听到这个消息,朱季兴顿时就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战争恐怕不会结束,而是要进一步扩大了。 以前在军校的时候,朱季兴就学习过这方面的知识:学生们的战斗力虽然惊人,但却并非真正的无敌于天下,而是存在一个非常突出的缺陷,就是后勤问题。 猛力的火力需要庞大而又及时的后勤补给能力作为支撑,在内线作战的情况下这个问题还不是很严重,若是进行长距离的远征,就会成为一个重大问题。必须使用大量的骡马才能维持后勤给养的顺畅和及时,要不然的话,学生们的作战半径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 豪格已经被打跑了,深入蒙古的大旗军主力营连战连捷,打的吴三桂溃不成军,只要顺势转向进入辽西,彻底扫平盘踞在东北方向的伪清残余不过是顺手之事。 对于李吴山来说,放眼天下,视野范围之内根本就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对手。 海内已无敌手,李吴山却还在疯狂扩充军备,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大肆招募军校生,五花八门的新式武器层出不穷,他到底想做什么? 朱季兴知道答案,他知道李吴山要做什么。 远征,真正意义上的远征,估计很快就要开始。在朱季兴的估算当中,沈从文、李林信、洛晴天等人应该已经正在拟定远征的具体作战方案,甚而至于两大参谋部已经将详细的远征方案放到了李吴山的案头…… 大明朝的东方就是烟波浩渺的汪洋大海,北边则是苦寒之地,残破的蒙古和摇摇欲坠的伪清根本就不值得如此大动干戈,那么远征的方向就只剩下两个了:西和南。 若是李吴山想要南征的话,根本就不需要跨越千山万水把云南的滇马运送到北方,如此一来,答案就只剩下最后一个:西征。 西征的目标绝不是甘、凉一带,而是更遥远的极西之地,李吴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了…… 巴国栋巴大哥当然不晓得这些内情,他只关心自己的货物什么时候才能渡过黄河去。 渡船的速度本就不快,而且还需要把对岸的人员和货物运送过来,就愈发要耽误不少时间。最让人无奈的是,前面还有那么多的滇马需要渡河,光是这些马匹天黑之前就运不完。 看来,夜渡黄河的打算已经泡汤了,只能等到明天了。 “天大地大也没有李大帅更大,谁也争不过李大帅,咱们还是先找个宿头,过一夜等明天再说吧……” 第四百五十八章 一面之缘 当夜色再次降临下来的时候,黄河岸边已点起一堆堆的篝火,和天上的点点繁星交相辉映。 大家都是出远门的,早就习惯了风餐露宿的生活,为了不耽误排队渡河,更主要还是为了省下一笔店伙银子,索性不去客栈投宿,而是就地等待。 推迟渡河的人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的聚在一起,或是烧汤或是煮饭,准备在黄河岸边度过一夜。 其实,聚在这里的人们也不全都是等待渡河的人群,还有少部分是刚刚从黄河北边过来准备南下的,反正天色已经晚了,干脆就在河边凑合一夜,等天亮之后好继续赶路。 比如说旁边的那个戏班子就是这样的情形。 反正这是一个昼长夜短的时节,刚刚下了渡船就已是子时初刻了,在原地休息两个多时辰天色就会大明大亮,已没有必要再去投宿客栈。 给挽马添加了夜料之后,二十几个唱戏的凑了过来,就着篝火煮了些汤水…… 出门在外就是这样,能凑合也就凑合了。 闲谈末论之中,彼此很快就相熟起来,相互客套着寒暄着,海阔天空的闲聊着一些有意思的话题,共同等待黎明的到来。 这个戏班子的班主姓戚或者是姓齐,因为他的口音和重,朱季兴并没有听的很清楚。 反正也是萍水相逢,不需要问的那么清楚。 戚(齐?)班主性情爽朗和巴国栋巴大哥一样健谈,显然是个长走江湖的:“你们跋山涉水长途贩运不容易,我们这些个唱戏的也不轻省,这碗饭也不是那么好吃的。唱戏的是下九流,本就不讨人喜,若是遇到爽快的东家,还能凭本事赚些辛苦钱,若是遇到难伺候的主儿,别说赚钱了,挨打都是常有的事儿……” “不过现在终究是好一些了,再也不用看别人的脸色吃饭,只要拿李大帅的补贴银子就行……” 这些唱戏的,和李大帅有什么关系? 既然戚(齐?)班主提到了李吴山,原本不怎么在意的朱季兴就忍不住的关切起来:“甚么补贴银子?你们又不是给李大帅唱堂会,李大帅怎么会给你们银子?” “小哥儿不是北方人吧?” “老家金陵。” “怨不得你不知道呢!”戚(齐?)班主笑道:“从四月开始,李大帅就下了令,招募了一百六十多个戏班子,到各地去巡演……巡演这个词想必你也没有听说过,就是到各个地方,甭管是县城还是市镇村庄去演戏,每演一场地方上就会报备一次,然后我们就可以拿着地方官府出具的凭据去领银子。虽然银钱不多,却胜在每天都可以唱,细账算下来比唱堂会可强的多了呢。” 戏班子不是每天都有人请,也不是每天都有银子赚。但这“巡演”就不一样了,到一个地方就开始演,根本就不必计较价格的多寡,到时候直接到官府去领演出的费用,不必再磕头作揖的给别人陪笑脸,更不必受人欺负了。 “李大帅还真是个好人,掏自己的腰包请全天下的老百姓白白看戏。”巴国栋巴大哥笑道:“俺们以前只听说过舍粥放饭的,还头一回听说放大戏的呢,可真有意思。” “可不是怎的!”戚(齐?)班主笑的见眉不见眼:“我们这梨园行是什么时候这般红火过?真是托了李大帅的福,每天都能有戏言,也不亏我们梨园弟子这一身唱念做打的真功夫……” 由李吴山出银子对戏班子进行大规模的补贴,请他们到各个地方去演出,这样的事情旷古未有,但朱季兴却知道这里边蕴含着深意,绝非仅仅是为了让老百姓们白白看戏那么简单。 “你们都唱些什么曲目?” “以前的曲目都不许唱,比如说《金玉满堂》《二龙山》《大拜寿》这些唱老了的大戏都不许唱了,唱了也是白唱,李大帅是不会给钱的。只有去唱李大帅选定的曲目才能拿到补贴的银子。” “李大帅都选定了些什么戏?” “全都是刚刚编派出来的新戏,武戏有《战扬州》《擒多铎》和《京师复》,文戏也有不少,《娼门义》那是必演的,《均田会》和《投笔从戎》也不能少……” 无论是《战扬州》还是《擒多铎》,不用想也可以知道必然就是红火热闹的全武行大戏,肯定是在讴歌大旗军的英雄事迹,极力颂抵抗精神。至于说《京师复》这个曲目,从名字就可以看得出来,一定是在为李吴山和大旗军歌功颂德。 《娼门义》是早就演老了的旧曲目,这个出自楚华文手笔的大戏看起来说的是才子佳人之故事,其实最为刚烈,比那全武行的武打大戏还要惊心动魄,作为必演的曲目完全在情理之中。 《均田会》和《投笔从戎》这两出戏就更加的不用细说,光听名字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均田会》一定是在为土地新政张目,用这种老百姓们最容易接受的方式宣传均田政策,让均田二字深入人心,,让老百姓们知道均田政策的具体细节和注意事项。而《投笔从戎》嘛……故名此意,必然是号召年轻人参军的戏目,宣传的就是保家卫国的理念和为我族而战的思想…… 不管是兴办义学堂,还是眼下这种“送戏下乡”的方式,其实都是是灌输李吴山的思想,长此以往,天下人就会接受李大帅的思想,民族意识一定会被快速开启,进而蓬蓬勃勃的发展兴盛。 到时候,黄河南北长江两岸,九州四海范围之内,就会变成一个巨大的“吴山军校”了…… 思想启蒙和铺天盖地的宣传,比李闯的百万大军要厉害的多,但却更加柔和也更加有效! 这是一番水磨的细功夫,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力量就蕴含其中。 朱季兴接受过全套的思想启蒙教育,知道这股力量到底有多么强大:十年,二十年之后,下一代人当中,会涌现出千千万万个“张吴山”“王吴山”。到了那个时候,会有数以千万计的人拥有和李吴山相同的思想和意识,等于是变化出了无数个分身! 这才是大场面,这才是大手笔,只要持之以恒的推行下去,这天下…… 于李吴山相比较,江南的那位真龙天子做了些什么?包括复隆皇帝在内的整个朝廷真的已经看懂了吗?、他们知道这股力量有多强大吗? 恐怕他们还不知道吧? 就好像蜉蝣不知什么叫做“挟泰山以填北海”是个什么样的概念,就好像夏蝉不知寒冬的冷酷,江南君臣完全而又彻底的无知,偏偏却又自以为是占据了大义掌握了正统。 在这股力量面前,什么样的正统什么样的大义都只不过一个笑话——彻头彻尾的笑话! 李吴山大有作为,一刻都没有停止过,江南朝廷却还活在“泱泱天国”“煌煌大明”的梦幻之中,这场争斗还没有正式开始,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在“离家出走”的这些日子里,朱季兴渐渐见识到了更多的东西,也想到了更多,但他却愈发的悲观了——对于江南朝廷,对于朱氏江山,无比的悲观。 局势已经成了这个样子,自己的那位皇帝哥哥却还在担心李吴山会不会造反? 真是可笑到家了。 李吴山还需要造反吗?早就不需要了。 他根本就不需要称帝,就可以大展宏图,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改造这个世界。 “皇帝只不过是统治阶级的代表,在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皇帝可以促进民族的发展,当皇帝的存在不再是一种必要的时候,那就不应该继续存在下去……” 这是吴山军校的课本内容,朱季兴很清楚的理解这几句话当中所蕴含的真理。 可惜的是,他那位皇兄还不明白,甚至完全一无所知! “把我的那包好茶叶取出来,给大家尝尝……” 在戚(齐?)班主的呼喊声中,一个小厮躬着身子取来一包茶叶,或许是因为不留神的缘故,竟然踩中了朱季兴的小腿儿。 “对不住,对不住……”那个小厮满脸都是惶恐的神色,一叠声的陪着不是。 朱季兴笑了笑,很随意的摆了摆手:“没事,不打紧,你也是唱戏的么?” “我?我不是,只是走投无路蒙班主收留,跑跑龙套搬搬抬抬做些粗活儿而已,混一口饭吃罢了。” 朱季兴并没有对这个小厮有过多的在意,随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何杜清!” 这个在戏班子里打杂的小厮何杜清,真名合度,乃是大清国英亲王阿济格的长子。 雷霆行动不仅拯救了史环,同时也阴差阳错的把他从刑部大牢中放了出来。 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度过了这半年的时光,也不晓得他是怎么混进了戏班子。 现在的合度,早已没有了当初的模样,蓬头垢面其貌不扬,辫子早就剪下去了,原本光秃秃的脑门儿已长出了几寸长的头发,根本就看不出原本的身份。 谁也不记得他,就好像他已完全从人世间凭空蒸发了似的。 江山易主王朝更替,昔日翻云覆雨的合度已成了这般模样,他在想些什么,他要做些什么,外人根本无从得知。 第二日清晨,戏班子离开了寒冰渡,何杜青也跟着戏班子一起南下了。 这是身为大明宗室的朱季兴与曾是大清宗室的合度的首次相逢,也可以说是一面之缘,只是彼此之间都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 第四百五十九章 全新路途 在这个火热的季节里,巴国栋巴大哥等人终于到了最终的目的地:京师。 崇文门附近的商市一如既往的热闹,这一带是很重要的商业区,最主要的交易品种是布匹、丝绸和酒,如巴大哥他们带来的这些个“香料”则属于典型的“小众商品”,不能不那么容易脱手,好在还有“坐商行”。 “坐商行”是从“牙行”里边脱胎出来的,但却和传统的牙行不同,除了具有中介性质之外,还提供一些其他的服务,有点像是大明朝版本的“阿里巴巴”。虽然收费很高,但胜在方便快捷,马上以“寄售”的方式成交了。 因为收取了高额的“服务费”,“坐商行”的效率极高,马上就进行联络约好了几个蒙商,当天下午就开始交易了。 因为有“坐商行”从中作保,信誉完全不成问题,唯一可以称之为问题的问题就是双方的沟通问题:那些留着大胡子和满头发辫的蒙古商人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淳朴,一个个精明似鬼,用半生不熟的汉话不停的和巴大哥讨价还价,有些难懂的字句还得需要“坐商行”的通译人员进行翻译才能听懂。 “他说的太快了,没有听懂,这厮到底在说什么?”巴大哥问道。 通译说:“这位蒙爷说,他的皮子是全蒙古最好的顶级货,你们出的价格太低,是对他的侮辱。” 巴大哥登时就急了:“放屁,狗屁的顶级货,完全就是睁眼说瞎话呢。皮子上都已经被虫子蛀出窟窿眼儿了,当我是瞎子不成?分明就是虫蛀鼠咬的破烂陈货,这个价已是很高了,多一文钱我都不要……” “坐商行”的通译一字不改的把巴大哥的话翻译了一遍,那蒙古商人立刻就恼了,撸胳膊挽袖子,神态激动用非常快的语速大声吆喝起来,似乎是在赌咒发誓的保证自己的货物确确实实就全蒙古最好的顶级货,而不是如巴大哥说的这样是扔在街上都没人要的破烂货色…… 看着巴大哥等人和一群蒙古商人唇枪舌剑的进行“商业谈判”,你来我往互不相让,为了一捆毡或者是一卷皮的价格而激烈争论,尤其是那些个蒙古商人气势汹汹的样子,朱季兴真的很担心他们会因为一言不和而当场打起来。 在“商业谈判”的过程当中,无论争论的多么激烈,彼此双方必然都是为了最终的成交而努力。约莫过了小半个时辰之后,那几位“蒙爷”似乎答应了巴国栋提出的价格,神态顿时就和蔼起来,和巴大哥等人勾肩搭背的连连大笑。 看样子,双方已经接受了彼此,算是正式成交了。 如此一来,跋涉几千里的长途贩运终于有了一个满意的结果,巴大哥等人把带来的香料和卤锭卖给了“坐商行”,然后又通过他们在蒙古商人处采购了毡、毛、皮货,再把这些北方的货物带回到川蜀之地进行二次贩卖。 “刚才那些蒙古人叽里咕噜的又说了些什么?” 巴大哥笑道:“他们说我们是非常好的商业伙伴,邀我们去吃酒呢,朱家小兄弟一起去吧。” “原来是这样,那我就不去了。”朱季兴说道:“既然生意已经谈成,那我……我也就应该去找我的朋友了。这一路上,多亏诸位大哥的照拂,旁的客套话我也就不多说了,以后再来京城,便到大旗庄去找我,只要提起朱季兴这个名字,会有很多方便……” “大旗庄……”巴国栋巴大哥的眼神儿立刻就变了:“那你……难道朱家小兄弟是吴山军校的人?” “是!” 来自川蜀的这十几个人顿时满脸崇拜之色:“我说呢,怨不得朱家小兄弟满身英气,原来是吴山军校的少年英雄,佩服、佩服,若是哥哥我再年轻二十岁,肯定也会到军校里边去,才懒得做这锱铢必较的营生呢。” 吴山军校,已不是一个具体的东西,而是升华成为某种象征,具有极其神圣的气息。 在普通的老百姓心目当中,那就是英雄的摇篮,每一个进入军校的年轻人都是社稷干城国之栋梁。 “诸位大哥谬赞了,我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学生而已,还没有正式肆业呢。” “只要是能进军校的,都很了不起,这是佩服的紧。能认识朱家小兄弟,这一遭就算是不赚钱也不算是白跑,值了,真是值了!” 虽然外界早已把吴山军校严重神圣化了,作为军校的一员,虽然朱季兴也应为这个身份而颇感骄傲,却不认为自己是什么英雄,只是很含蓄的笑了笑。 “据说军校的规矩就有不许饮酒这一条,那俺们就不强拉你了,只希望季兴兄弟大展宏图,山高水长后会有期……” 千里相伴,终有离时,朱季兴和巴国栋巴大哥他们这些人互道珍重就此作别。 巴国栋巴大哥他们这些人,原本是大西军中的逃兵,却做起了生意,虽然过的艰苦但却胜在安稳,而朱季兴的军校学习生涯还没有正式结束,以后肯定还会成为军伍之中的一员。 两种不同的人,完全不同的人生轨迹,在这一刻交错而过。 目送他们和那些蒙古商人勾肩搭背的渐渐远去,朱季兴甚至有一种恍若隔世的错觉:作为大明皇室成员,蒙古一词几乎等同于敌对势力的代名词。虽然大明军中本就有不少蒙古兵,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蒙古人都是大明朝的敌人,而彼此之间的贸易活动从来都是作为一种“恩赏”的形式存在,并且时断时续。 但是现在,北边的蒙古人带着大量的货物来到了大明的京城,与从川蜀远道而来的巴国栋做起了生意,南北东西的货物在这里交汇,然后好像涟漪般扩散到了四面八方。 在大旗军还在蒙古草原上打仗的时候,后方的贸易活动却已如此司空见惯,真的让朱季兴有点理解不了。 其实,早在几个月之前,就已有大量的蒙古人南下了。 几百年前,蒙古人带着刀枪和弓箭呼啸而来,灭亡了赵宋征服了半个世界。和几百年前的军事对抗不同,这个时候的蒙古人则带着大量的货物来做生意了。 无论是黄金家族统治的蒙元时期,还是后来的明蒙对抗时期,蒙古都仅仅只是一地理名词而已。事实上,草原上的诸多部族并没有形成真正统一的团体,彼此之间多有攻伐,对于大明朝的态度也各有不同。 尤其是在清廷撤到关外之后,虽让大旗军的队伍还在草原上打仗,但商业活动却最先出现了活跃的迹象。 蒙古人和其他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一样的,对于普通的百姓而言,什么王朝霸业什么帝国兴衰都是虚的,只有自家的小日子才是真正实惠的东西。随着大旗军势如破竹的军事胜利,从套北到口外的蒙古各部纷纷归顺……其实那也不能算是归顺,只能说是为了生存而做出的必然选择。 眼看着清廷已经要咽下最后一口气了,去年蒙古人都已经和他们打的热火朝天,现如今草原上的局势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乱。 北上逃过到草原上的吴三桂和豪格在相互攻打,同时蒙古各部也是趁机大打落水狗,而且还在和大旗军打仗,大家各打各的,完全就是一副大乱斗的局面。 漠南和察哈尔各部先是保持中立,严禁各方势力进入自己的地盘,但他们很快就发现这根本不管用,但却无力阻止战火的蔓延。在大旗军占据了绝对优势的情形之下,“内附”就成了必然的选择。于是乎,就出现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惊掉下巴的情形:大旗联军。 蒙古各部纷纷向大旗军北伐主力大军示好,并且象征性的派遣军队助战,而且堂而皇之的号称“大明王师”。 如此匪夷所思的变化在这之前是完全无法想象的,毕竟大明朝和蒙古各部敌对了这么多年,现如今却“并肩携手”了。 强者为尊是草原上通行不变的唯一规则,大旗军的日渐强盛注定了这种局面的出现。 在北京新建的大元帅府中,就有好几波蒙古使者,正是商谈“内附”的具体事宜呢…… 所有这些变化虽在预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这个世界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一切都在变,无论是军政大局,还是市井民间,都是积极适应着这种变化,唯一不变的只有江南朝廷。 朝廷还是那个朝廷,依旧沉浸是“光复故国”的欣喜之后,当今天子复隆皇帝还在“励精图治”,决心要成为雄才伟略的中兴之主,看起来好像很有抱负,其实也不过是众多帝王当中的一个罢了。 大明朝会成为什么样子,或者说大明朝还能存在多久,这些问题始终在朱季兴脑海中翻腾,让他的内心无法平静。 京城还是那个京城,但大明却已不再是从前的大明了。尤其是对于北方而言,所谓的大明朝其实已不复存在,更多只是一个为了维持统一的名分,是一个心理意义上的符号。 仅此而已! 朱季兴用力的摇了摇脑袋,似乎要把所有的这些私心杂念全都从脑海中甩出去,他努力的不让自己去想这些个东西。因为他已经很情形的意识到,这是一个全新的时代,是一个剧烈变革的时代。 如果不能适应时代,就必然会被时代抛弃。 这是吴山军校中经常用到的话语,其中的深刻含义,朱季兴很清楚的知道这句话当中到底蕴含着什么样的真理。 几乎没有犹豫,朱季兴离开了京城,朝着大旗庄方向走来。 这是一条全新的路途,会通往一个全新的时代。 第四百六十章 应对之法 “你看看,你看看这成个是什么样子!”复隆皇帝很是不悦的把一份奏折丢给了长平公主:“未经朕之允许,没有部堂议政,他李吴山竟然越过朝廷直接封王了。天知道这个所谓的下剌纳部落是哪座山上的猴子……” 长平公主根本就不用,就知道那份奏折说的是怎么回事,因为这份奏折原本就是由她整理并且亲手递给大明天子的。 “我已经查过了,下剌纳部是个很小的蒙古部落,以前是依附与东察哈尔部的,部众只有三千余,虽然这是万历朝的事情,时过境迁或许下剌纳部有多扩大,但也不会大到哪里去,充其量有四五千而已。” 和只会发脾气的复隆皇帝不一样,长平公主做事更为仔细周全,当复隆皇帝还不是所谓的下剌纳部是“哪座山上的猴子”之时,长平公主已经调阅了资料,调查出了这个下剌纳部的底细。 四五千的总人口数量,还不如江南的一个大型村镇,竟然要求封王,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最让人惊掉下巴的是,李吴山竟然同意了这个要求,而且代替皇帝封了下剌纳部部落首领一个“首义王”的名号。 “蒙古王与我大明的王爵不同,没有那么重,万岁也不必太在意了。”长平公主笑着说道:“今日调阅资料的时候,才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万历十年以后的三十几年当中,光是套北一带,自封为王的蒙古首领就有十几个之多……” 因为政治架构和社会基础的不同,蒙古草原上乱七八糟的王爷有很多,听起来名头确实很大,其实真的没有多少含金量,甚至还有自称为“万马之王”的蒙古首领,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在很多时候,这些杂七杂八的蒙古王根本就不能算是正式的封号,而是一种“江湖诨号”之类的东西,根本就不能当真。 “再者说了,忠勇公封蒙古小部落首领为王,也是为了起到千金市马骨的效果……” 所谓的“首义王”,其实就是第一个投靠了大旗军的部族首领,故意封出一个高的让人头晕目眩的“王爵”,其实就是为了起到一个标杆的作用,让更多的蒙古部落投靠过来内附大明王朝。 这个道理复隆皇帝当然明白,真正让他气不过的不在于此,而在于李吴山的独断专行。 你李吴山的封号不过是个忠勇公,属于公爵,连你自己的都不是王呢,凭什么给别人封王。 就算你私自封王的举动确实是出于安定蒙古的战略需要,而且绝对合情合理,但却不合法。好歹你也应该事先给朝廷打着招呼,然后由朝廷派遣宣慰使深入蒙古,再给一个正式的封号,这才符合应有的法律流程嘛。 李吴山不仅仅只是封了一个“首义王”,还封了好几个“贝勒”“大贝勒”,然后才给朝廷“汇报工作”,这等于是逼迫朝廷为他的行为背书,逼迫朝廷承认他的举动。 战事如火,出于战争的现实需要,封几个有名无实的王爵和贝勒,真心不算什么大事,但这事是应该“恩出于上”,应该有朝廷正式册封,而不是由他李吴山私相授受。 无论什么样的爵位,都是朝廷的恩赏,你李吴山随便给别人,这算怎么个意思? 就算是李吴山的理由再怎么充分,这事毕竟违反了正常的操作流程。虽然朝廷不得不接受这个结果,却不能白白的咽下这口气,按照复隆皇帝的意思,一定要下旨申斥一番。 虽然李吴山根本就不在乎朝廷的申斥,但朝廷却不得不这么做。 毕竟你李吴山还是大明王朝的臣子,不重重的申斥几句,皇帝的威严何在?朝廷的体面何存? “不管怎么说,这十几个蒙古部落内附,都是在为大明朝开疆拓土,就算是小节有失,朝廷也不好申斥的。”长平公主笑道:“不如默认了此事,然后再给忠勇公一个事蒙古宣慰的头衔,以后也好方便行事……” 出了这个事情,复隆皇帝想的是维持朝廷的体面,具体的做法就是申斥李吴山,并且做一些只具有象征意义的惩罚。但长平公主的想法却是这个样子。 随着大旗军的军事胜利,必然还会有更多的蒙古部落内附大明朝,李吴山肯定还会对那些投靠了大旗军的蒙古首领做出封赏,到时候怎么办?是不是还要申斥? 最合适的做法就是委任李吴山为事蒙古诸事宣慰使的头衔,如此一来李吴山做事就可以更加的名正言顺,更要紧的顾全了朝廷的体面。 反正蒙古那边的事情江南朝廷根本插不上手,还不如顺水推舟做个人情,给他一个正式的头衔。这样的话,就意味着李吴山是奉朝廷之命去处理蒙古事物,至少维持了一个君臣的名分,就算是民间说起这个事情,蒙古各部的内附也是朝廷的“运筹帷幄之功”,虽然这仅仅只是一个虚名,但是除了虚名之外,朝廷还能真的约束李吴山不成? “还是姊姊想的周全。”虽说长平公主是臣子,但是在私下的时候,她更多是一种“家庭大姐”的身份。在这之前,这种大姐的身份仅仅只是体现在日常生活当中,在祈雨被淋之后,复隆皇帝大病一场,身体状况一日不如一日,已没有那么多体力和精力再象以前那样处理政务了。 因为复隆皇帝想要成为太祖洪武皇帝那样的君主,而太祖皇帝朱元璋为了废黜相权,消除相权对皇权的影响和制约,必须掀起大狱大肆株连,而且直接取消了宰相、丞相等等这些类似的职务,避免了权臣的出现。这几年来,复隆皇帝做的事情和朱元璋曾经做过的事情几乎如出一辙,唯一的区别就在于朱元璋用血腥和暴戾干掉了相权,而复隆皇帝则是用相对温和的手段,正在一步一步的把内阁从决策机构坚城一个有名无实的秘书机构。 这一套手法,当年的明成祖永乐大帝就曾经做过,复隆皇帝只不过是有样学样而已:不立内阁首辅大臣,把内阁架空成为自己的附庸…… 任何一个雄才大略的君主,都会极力集权,把所有的权利都收到自己的手中。 但是,复隆皇帝过分的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尤其是在经历了一场大病之后,他的身体状况已不允许他那么做了。 虽然他就极力想要提拔永王,奈何永王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这边,甚至弄出了“离家出走”的闹剧。所以,他才不得不让长平公主帮他处理政务,这是他唯一可以绝对信赖的人。 “李吴山在北边搞的均田之事声势很大,颇得民心!”统计人口重新划分土地,虽然极大的打击了士绅地主阶层,但却收获了底层的民心,对于社会稳定有很大的作用。 说来还真有趣,这均田政策根本就不是李吴山的首创,而是“复隆新政”的重要内容,最先由状元公利中提出来的,当时的复隆皇帝曾经想过要在江岸推行,但却因为有太多的顾虑而迟迟不敢付诸现实,却被李吴山抢了先。 想当初,李吴山就曾经很正式的对复隆皇帝说起过这个事情,由他在北方先行推行,见到成效之后再由朝廷在全国正式实施,这本就是商量好了的事儿。 既然均田制度这么好,理应在全国进行大范围的推广。 “我以为,此事还需慎重些才好!”在这个事情上,复隆皇帝表现的有些急躁并且过于操切了,而长平公主则显得更加沉稳,颇有几分老成谋国的架势:“均田固然可以收获民心,也能在短短几年之内国力大增,但这是一柄双刃剑,一个弄不好就会伤及自身!” 均田制虽然极大的笼络了底层百姓,却把士绅地主和士大夫阶层给得罪死了,这可不是小事情,而是事关国体的根本大计。 在很多时候,皇权只是一个象征,真正统治地方的则是士绅地主阶层。李吴山之所以敢这么干,就是因为他有一支无敌的军队。 大旗军早已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局对 ,而是一个庞大且又完整的体系,干掉地主士绅阶层,不惜以血腥手段进行大清洗,然后由大旗军体系完成一次替代,等于是把统治基础从下而上的换了一茬。 朝廷有这样的实力吗? 就算是朝廷有这个实力,干掉了地主士绅阶层之后,拿什么进行替换?新一茬的地主啊?那还不如不换呢! 李吴山敢得罪整个地主阶层,朝廷可不敢,这就叫做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地主士绅这双鞋子,大明王朝已经穿了几百年,早就与血肉融为一体,已经脱不下来了。 均田制度属于复隆新政的一部分,并且确确实实的江南朝廷最先提出来的,却迟迟不敢真的推广,就是出于最现实的考虑。 除了这些个现实的顾虑之外,长平公主还想到一个更加的长远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恰恰就是均田制度的软肋,同时也是致命缺陷:暂时性。 天下的田地只有那么点,几乎就是一成不变的数字。随着战争的结束,人口必定会飞速增长,而李吴山又大力推行奖励生育的制度。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大明朝的人口数字一定会出现一个爆炸性的增长。 人口飙升而田地却不加增,在短短几年之内就把田地分完了,那么后来人口怎么办? 他们没有田地,怎么活下去?若是再来一轮均田政策的话,再次重新分配土地,必然会得罪现在的这些农民,毕竟谁也不想把已经出到嘴巴里的好处再吐出来。 单纯依靠均田制度,虽然能够很快的提升国力凝聚民心,但是长久来看,却为将来埋下了隐患。 这一点,只有长平公主看出来了。 复隆皇帝完全没有想到这个问题,也没有想的那么长远,听罢了长平公主的分析之后才意识到均田制度并没有想象当中的那么完美。他轻轻的放下单片眼镜,用力的揉着有些麻木的额头,长久沉默不语。 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复隆皇帝的身体状况不仅大不如前,连视力都越来越不好了,无论看什么东西都迷迷糊糊,有时候还会出现“重影”的状况。按照宫中太医的说法,这是气血两虚的缘故,所以玩儿了命的补,药补食补的法子用了不少,人参、阿胶之类的补品不知道吃了多少,反而越补越不行,不得不从红毛商人那里买来了几幅单片眼镜。 关于皇帝陛下戴眼镜这个事情,还引起过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好几个老臣,都觉得万岁戴眼镜不可取。大明天子总是戴着蛮夷番邦的奇巧之物,这成何体统啊? 自古以来,就没有皇帝戴眼镜的先例。 所以,即便是视力再怎么模糊,复隆皇帝也绝不在大庭广众之下使用眼镜,只有在很私下的时候才佩戴,比如说和长平公主一起处理政务的时候! “皇姊说的在理,一直以来,朕都以为忠勇公算无遗策,他做的事情天然就应该是对的。现在看来,忠勇公李吴山也没有传说的那么神奇,这均田制度就显得有些短视了!” 长平公主微微的摇了摇头,用不是很确定的语气说道:“忠勇公目光深远,尤其是在大势的预判上,从无败绩,连我都能看清楚的事儿,忠勇公怎么会看不明白?” “他终究不是神仙,就算是诸葛武侯都有失街亭的时候呢?他李吴山就不能犯错了?以朕来看,以如此激烈之手段推行均田制度分明就是饮鸩止渴,注定长久不得,迟早会生出乱子来……” “均田制度确实能在短期内收获奇效,但却不可长久。以忠勇公之能,我估计他肯定早就看的非常之清楚了,他之所以不在乎,就是因为……”长平公主抿着嘴唇,稍微犹豫了一下才说道:“就是因为他早就有了应对之法,我甚至可以断定,这应对之法应该在均田制度出现之前就已经有了!” “甚么应对之法?” 第四百六十一章 时间赛跑 长平公主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将面前那一盏子参汤往前推了推,示意皇帝先喝了它,然后才慢悠悠的说道:“万岁还记得永王经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吗?” “哪一句?” “就是永王从军校里学来的那句话,经常说的那一句。” “也不知道李吴山给他灌了多少**汤,总是说些不知所云的话语,朕哪里记得那么多?” 长平公主拿起勾批奏折的朱笔,在清水中洗干净了,不紧不慢的把笔帽扣上,轻轻的说出一句话来:“以我之血为我族开辟田土,此为我辈之天然使命!” 永王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总是充满了自豪感,虽然长平公主是复述永王的话语,却说的平平淡淡,完全没有那种激昂的气势和强烈的使命感,就好像是在鹦鹉学舌一般。 “你这么一说,朕确实想起来了,永王说起过这句话,而且不止说过一次。”浅浅的吃了一口参汤,就把盏子放下,微微的摆了摆手,示意宫人将没有饮完的参汤撤下去:“这句话和均田制度有甚么干系吗?” “当然有,而且关系很大!”长平公主微微眯缝着眼睛,似乎已经看到了遥远的未来:“人口不断增长,而田地却不加增。长此以往必然就会激发动荡,甲申之变不就是因此而来的么?” 这么多年过去了,就算是作为事后诸葛亮的马后炮,也能看清楚当年崇祯皇帝之死的根本原因了。现在的均田制虽然惠万民,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长此以往必然会出现土地兼并的事情,社会矛盾还会再次机会,到时候很难说会不会出现第二个甚至是第三个第四个李自成。 这是大明朝的教训,血淋淋的教训,李吴山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现在的李吴山,所做的一切都是围绕这句话进行。” “人口激增,而田地却不加增,若是他还想维持下去,办法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用强大的武力为基础,到外面去争,去抢……” 用武力去为我族争夺地盘和田地,无论这句话说的有多么冠冕堂皇,其中必然包含着难以想象的血腥和惨烈,长平公主还说不出“对外扩张”和“输出战争”这么准确的言辞,但却已经看到了这个局面。 大旗军只不过是击败清廷维持基本盘的工具,在大势已经底定的情况下,李吴山还在大肆招募学生,不停的扩充军校规模,这分明就是一副整军备战的架势。 他要打谁呢? 肯定不是江南,因为以李吴山现在的实力,根本就不需要更加强大的武力,就可以直接平推江南了。 李吴山疯狂备战,分明就是要对外输出战争了。 在所有人都以为战争已经结束,即将迎来和平的时候,长平公主已经看到了将来的局面:战争还会持续,而且规模会更大,烈度会更强。 从李吴山持续扩大军校规模,就可以看得出来,将来的战争必然是以学生军为主力来进行。 学生们的战斗力早已经被证明过了,到时候会是怎样的一副情形,那还用说吗? 对外输出战争,不是均田制度的应对之法,事实恰恰相反,均田制底是为战争服务,在稳定内部的同时积蓄战争潜力,这个因果关系很少有人能看清楚。 作为大旗军体系之外的人,长平公主是第一个看清楚这个因果关系的。 在这个时代,还没有真正明白对外输出战争究竟意味着什么,而是习惯性的认为那是“封狼居胥”“远征万里”的辉煌壮举,是再现强汉盛唐的英雄故事,甚至连复隆皇帝本人都对这样的战争充满了期待。 “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这是一句多么激动人心的口号,是多么慷慨激昂的壮举,怎不令人神往? 虽然长平公主已经看出了李吴山要对外扩张的本质,但是在历史的天然局限之下,她根本分不清楚李吴山的所作所为究竟和汉武帝远征匈奴到底有什么样的区别,她和复隆皇帝一样,都认为这是无比状况的英雄故事…… 只有李吴山本人才真正明白自己要做什么,也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太慢,太慢了!”李大帅的脾气越来越不好了,对于正在推行的均田制度和种种全新举措,他显得越来越没有耐心:“如果各地的士绅地主不愿意配合,就想办法让他们配合,真以为我已经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告诉刘良佐,如果他想向那些个士绅地主示好,不愿意使用强力手段推行均田制,我会换一个更得力的人去做……” 在推行均田制度的过程中,大旗军将士不遣余力,雷厉风行的推广着,谁要不配合自然会想办法让他配合,而最主要的办法通常就是使用暴力。 在清算的过程中,把“汉奸卖国贼”的大帽子一扣,一绳子把人抓走,或者是直接动刀子,简单而又粗暴,只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太多的流血事件。 但大旗军是均田制最大的受益者,很多军功都需要用田地作为酬劳,作为李大帅一手打造出来的军队,作战的时候自然英勇无比,到了摘果子拿好处的时候也绝对不会手软。 反而是那些个新附军,显得有些过于软弱,他们似乎不大愿意使用太过于激烈的手段,还想着两面讨好。 这种首鼠两端的做法激怒了李吴山,直接就给刘良佐下令:如果你下不去手,我就换一个能下得去手的人来做。 换人,就意味着会丢掉自己那一点点小的可怜的地盘和很大的一部分利益,刘良佐肯定会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保全自己的利益! “告诉大红狼,如果在八月份之前还不能谈出一个让我满意的结果,我不介意让他们看一看的我的实力。顺便命令刘三房,可以适当的打一场,让他们知道我的耐心并没有那么好……” 现在的大红狼和刘春生,还在湖广,而湖广依旧是一个“三家分晋”的局面。 关于湖广的局面,谈判已经进行了一年多,但却无尺寸之进,这让李吴山越来越不耐烦了。 一直以来,李吴山都尽可能的避免对闯军和西军都造反队伍使用武力,尽可能的秉承着能谈就谈的方略,希望可以将那些造反的队伍收为己用。 但是,那些造反的队伍还是抱定了割据的心思,虽然答应可以对大明朝保持一个名义上的君臣从属关系,并且愿意与李大帅和李大帅的大旗军和平相处,但却拒绝交出自己的地盘儿,无论怎么谈都不接受这一点。 李吴山的耐心已经消磨的差不多了,他不介意适当的展现一下武力,让对手明白自己的决心和意志。 “明年开春以前,必须底定蒙古局势,必须消灭盘踞在两辽的清廷残余势力……”李吴山说道:“我已经等的不耐烦了!” 对于现在的李吴山而言,同时对西北反向的造反军于东北方向上残余的清廷政权开战,根本就不是一个军事意义上的难题,只不过是付出多少代价的问题罢了。 事实上,盘踞在东北方向的清廷——其实就是披着大清这张皮的鳌拜政权,已经不止一次的对李吴山提出了和谈的请求。 鳌拜是个厮杀出身的武人,他很清楚的知道就凭现在的“大清国”那点实力,李吴山只需一只手就能碾碎他们。踞险而守不过是个自欺欺人的说法罢了,凭借山川之险根本就挡不住李吴山,要是生存下去就只有和谈。 称臣纳贡,遣使来朝,派遣宗室为质,等等这些条件鳌拜全都提过了,他甚至主动提出,可以自去大清国的国号,主动降格为藩,奉大明为宗主或者是奉李吴山为宗主都可以接受,还可以交出一些重要人物作为“战争罪犯”给李吴山审判,只是为了换取一个条件:结束战争,以山海关为界,恢复到甲申年以前的军事分界线和实际控制范围。 如果李吴山一定坚持的话,他任何可以主动迎请少量的“大明王师”过去,作为驻军保持一个象征性的存在。 这连“儿皇帝”都算不上了,充其量就是一个藩属,都已经说到了这个份儿上,对于大清国而言,绝对可以算是丧权辱国之举了。 即便是如此屈辱的条件,依旧不能让李吴山满意,他给鳌拜的答复只有一句话:无条件投降,而且必须在年前投降,过了这个期限,就连无条件投降的机会都没有了。 “老爷,”一一记录了李吴山所有的命令之后,素来只知道遵从却很少提出任何意见的金雀儿,作为李吴山的“私人秘书”,以非常罕见的态度说了一句话:“老爷的这些个举措,是不是显得太操切了?是不是太急于求成了呢?” 适当对闯军和西军残部展现一下武力,确实不算什么,但是在对待清廷的事情上,李吴山做的有些心急了。 只要是从侧翼包抄上去,保持强大的军事压力,已经退守关外的清廷根本就无力阻挡,而且和有可能会激发出进一步的内讧,到时候收复两辽之地就会更加的轻而易举。 若是往死里逼迫,会不会让他们生出同仇敌忾的心思? 虽然退到了关外的清廷早已不是一个军事上的问题,但是在有机会付出更少代价的情况下,为什么要这么着急呢? 李吴山做事,已经没有了当年的沉稳和不疾不徐,反而显得越来越急躁和迫切,作为他的贴身之人,金雀儿已经很清楚的感觉到了这种变化。 “我知道确实操之过急了,但这是没有法子的事情,因为我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没有那多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李吴山无奈的苦笑着:“到了这个地步,最大的敌人就是时间,而且这是一个无法战胜的敌人,我只能和时间赛跑,尽可能做出更多的事儿……” 第四百六十二章 君子协定 “老刘呐,我这是第四回来找你了,无论如何你得给我一个痛快话儿!”因为天气炎热,大红狼干脆就把甲胄给卸了,仅只穿了一件无袖的汗衫,依旧热的满头大汗:“从武昌到襄阳,来回一趟就一千多里的路程,我已经跑了四次,足见诚意了吧?你要是再拿那些个有的没的话客套话搪塞我,我调头就走,这辈子只当是从来没有认识过你……” 作为后李自成时候的闯军主帅之一,刘体纯虽然是正经的武人,但却和大红狼不一样,没有丝毫的锋芒和锐气,看起来就好像是个有些木讷的乡农。但若是真把他当成是没有见识的乡巴佬,那就大错特错了。 李自成死后,刘体纯尚能联络各方,维持住湖广西部和川东一带的局面,并且能在清军的连番绞杀之下保持抵抗,足以证明确实有几分真本事。 大红狼本就是闯军旧部,和刘体纯谈判的事一直都是由他主导,已经谈了整整十五个月,低级别的磋商不下几十次,光是亲自跑到襄阳来找刘体纯就已经是第四回了。 虽然大红狼是昔日的闯军兄弟,大家都是跟着闯王混饭吃的,但那毕竟是以前的老皇历,现在的大红狼事实上已经成了大旗军的人,是大明王师,已和以前的老兄弟不是一路人了。 每次大红狼来到襄阳,刘体纯都非常非常的客气,好吃好喝好招待,每次都会唤来一大群当年的老兄弟陪着大红狼,那股子热情的劲头儿简直了……但是在正经事情上从来都是用一个“拖”字诀,连句完整的话都没有说过,只是一味的用“再考虑考虑”“再商量商量”这种模棱两可的话来打发大红狼。 “郎兄弟你放心,等我再和虎帅(李过)好好商量商量……” “我的刘军师啊,你总是拿这种话堵我,好有意思吗?”大红狼是真的急了:“我知道你信不过我,所以我从不要你到武昌去找我。每次我都是带着一百多个兵到你这儿来谈,够意思了吧?该说的我都已经说完了,最后我只能告诉你一句话,如果这一次还谈不出个结果来,只怕以后就真没的谈了……” 刘体纯听出了这句话当中的威胁之意,但他却一点儿都不恼,反而愈发的沉稳了:“郎兄弟,大旗军厉害、能打,这不假。可要是想把我们闯营吃下去,怕也没有那么容易……” “看来刘军师和虎帅还是舍不得这点家当啊。”大红狼无奈的说道:“那我就实话实说了吧,大帅是真的等不下去了。已经下了命令,若是还谈不成,说不得就要刀兵相见了。不管怎么说,我都是从闯营出来的人,是真的不忍心和当年的老兄弟们翻这个脸,好歹还能想法子拖一拖,但西北那边我就真的无能为力了。六天前我家大郎送来了消息,本月二十八,他们就会从风陵渡那边过黄河打潼关,兵力约莫是三千二百到三千五百人上下,除此之外,还有大旗军的四个二等营,总人马差不多有五千战兵吧……” 听了这话,刘体纯马上就愣住了。 要想守住地盘和李吴山分庭抗礼,光凭谈判肯定解决不了问题,最终还要依靠武力争锋。和大旗军之间必有一战,这是刘体纯等人早就预料到的事儿。而西北方向上很有可能会打响第一枪,这也在预料之内,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大红狼竟然会如此直白的说出来。 大红狼不仅告诉了他李吴山要打潼关的消息,还把具体的时间和行军路线,已经详细的兵力部署都直接告诉了他,这是什么意思? “别人不晓得你刘军师是什么人,我却最清楚不过了,我知道你心思多脑筋活,肯定信不过我说的这些个话,那也没有办法。我家大郎是从军校里边出来的,军规森严呐,以往的时候,这些兵事上的东西他连一个字都不会对我说起,这一回之所以说的这么详细,其实就是李大帅的意思。”大红狼毫不掩饰的说道:“我家大郎说了,大帅之所以一直想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并非是他打不过你们,只是不想打而已。既然你们根本就不想谈,那就让你们看一看他们的实力。李大帅想和你刘军师定一个君子协定,只要你们能守住潼关,只要你们能守三天,大帅就再也不会染指你们的地盘。若是你们连三天都守不了,那了老老实实的赶紧把事情谈好,切莫再耽搁下去了。” 潼关为西北第一险要之地,独得地利山河之险,当年的多铎、吴三桂率领数万大军,损兵折将攻打了十几天才打下来。虽然早就知道李吴山手下的学生兵厉害非常,但要是说仅仅只凭几千人马就想攻破潼关,无异于痴人说梦。 守三天,刘体纯有这个信心。 不论大红狼说的这个事儿是真还是假,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精神,刘体纯一定会仔细应对。 “既然李大帅想要试试我们闯营的成色,那也好,这个君子协定我应了。”刘体纯说道:“郎将军且先回到武昌去,到时候无论成败,我刘体纯都会到武昌去找你……” “拉到吧,光是晕船就快要把我折腾了,反正只是十天八天的光景,一来一回就要一千多里的路程,我也懒得再走一趟水路了,干脆就在你这等着好了。”大红狼说道:“刘军师啊,不是我说你,你就是那种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主儿……” “咱们……我们闯营老底子的成色你是知道的,虽然比不上李大帅的虎贲,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守住潼关三日,我有这个信心。只是担心你的那个李大帅又要玩弄别的什么花招……” “你有信心?”大红狼毫不掩饰自己的骄傲神态:“光有信心有啥用?我家大郎有多厉害你却是不晓得。旁的大话我也不敢说,若是三日之内我家大郎打不下潼关,我把这双狼眼珠子抠出来送给你……” 当初打湖广的时候,大红狼父子齐上阵,一个打主攻一个打策应,顺着长江逆流而上一路打下来,打的阿济格狼狈逃窜根本就不敢回头。对于自己的儿子,大红狼有绝对的信心,而这种信心已渐渐成为一种盲目的迷信。 儿子郎太平是最早一批从吴山军校出来的学生,是李吴山的亲传弟子,在大红狼这个当爹的心目当中,儿子郎太平绝对是当世名将,其战斗力就算是比不过传说中的天兵天将,肯定也是世无敌手,打潼关必然就是手拿把掐易如反掌。 大红狼本就是个狂傲之人,这辈子只服一个人,那就是已经战死沙场的罗长腿罗大哥,但是这个“服”字仅限于对罗大哥的人品和操守,要是单纯说能打,他觉得如果是李吴山李大帅是天下第一战神的话,那自己的儿子郎太平肯定就是第二。 对于儿子的战斗力,大红狼服的不行。莫说是一个小小的潼关,就算是铜墙铁壁也能一炮轰个稀巴烂! 既然儿子敢在李大帅面前夸下海口,敢用这种方式和刘体纯对赌,那必然就是有十足的把握,绝对不会给他爹大红狼丢脸。 老子英雄儿好汉,那是我大红狼的种,厉害着呢! 事实证明,大红狼没有返回武昌,而是在襄阳就地等消息,确实就是一个无比英明的决定。 十一天之后,刘体纯就主动来找他了,一见面就哈哈大笑着说道:“果然是虎父无犬子,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呀。郎将军生出了一个好儿子。” “潼关那边有消息了?” “令郎果然攻破潼关,少年英雄啊。看来咱们这些老家伙真的应该解甲归田回去种地了。” 只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郎太平等学生军就强行攻破了潼关,打开了进入秦地的门户。攻破潼关之后,那几千人马并没有乘胜追击,而是就地待命,看样子根本就不打算玩弄什么花招,他们依旧希望可以通过谈判来解决最根本的问题。 在动用了两倍多不到三倍兵力的情况下,实现知道了对手的所有细节踞险要之关而守,却连三天都坚持不下来,潼关就易手了。 这说明什么? 说明双方的战斗力就不在一个层面上,根本就不是相差多少的问题,而是如同狮子搏兔一般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在不到两天的战斗中,闯军就伤亡了好几千人,战斗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李吴山已经用事实证明了他的能力,同时也证明了他的诚意:如果他真想用强的话,不管是闯军还是西军都不是他的对手,若不是因为他真的不想大动干戈,又何必耗费时间进行谈判呢? 潼关之战,让闯军对李吴山的实力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同时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弱小,根本就不具备割据的可能。尤其是在潼关失守之后门户已经被打开,李吴山随时都可以挥师席卷…… 在很多时候,好心好意未必就会有好的结果,适当的展现自己的实力,反而可以很快打破僵局。 大红狼谈了一年多,一点作用都没有,而他的儿子只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就让刘体纯老老实实的回到了谈判桌上…… “虽然我家大郎打了胜仗,我也不会坐地起价,条件还是以前的那些个条件,章程依旧是以前说起过的那些个章程,小事儿可以再商量,但大方向却是早就对刘军师你们说过的,已无更改的可能。”大红狼说道:“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如婆婆妈妈的妇人那样讨价还价了,成与不成的,你就给我个痛快话儿吧!” 第四百六十三章 戴罪立功? “小民范鹤年,问姑娘的吉。” 看着眼前这个身形瘦小其貌不扬的老头子,金雀儿起身离座,脸上始终挂着客套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范老爷子已是这般年纪,小女子怎敢受老人家的礼?真是折煞我了。” 微微蹲了蹲身子,算是还礼了,然后既然用礼貌但却稍显冷淡的态度说道:“世人都说你们范家财雄势大,盛名之下果然无虚,三百二十万贯犒军,好大的手面儿……” 三百二十万贯钱,折合白银二百五十万两白银,这笔钱财足以支撑两场中等规模的战争,相当于崇祯年间四分之一的军费还要多,简直就是一笔天文数字,但范家却毫不犹豫的拿了出来,岂是一句大手面可以形容?简直富可敌国。 长显堂范家,晋商八大家中的龙头,当年清廷钦定的最大皇商,能拿出这么多银钱确实不奇怪。但这笔钱最真实的目的,仅仅只是为了和金雀儿见一面。 两百多万白银啊,堪称是有史以来最昂贵的“见面费”了。 和金雀儿见一面就需要这么多的银钱,当然不是因为金雀儿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而是因为她身后还站着一个可以决定范家生死的大人物——李吴山。 作为大清国的皇商,作为曾经见过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两代清廷最高统治者的人物,就算是用“人杰”来形容范鹤年,也不算过分。 春江水暖鸭先知,作为长显堂范家的掌门人,目光自然没得说,其实早就去年的这个时候,他就已经看出大清国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清廷被打了个没头没脸,就算是关内不守还可以撤到关外去,但长显堂范家和其他晋商的根基和家底大多在关内,他们根本就跑不了。 他们当人不愿意与大清国这艘破船一起沉没,而是一定会想方设法的自救,为了逃避大旗军对晋商团体的清算和打击,托门子送银子,走关系跑门路,种种能用得上的法子都用上了,但却效果不大。 整个北地都是李大帅的马足之下,当年曾经大力资助过清廷的晋商会是什么样的下场,大家都心中有数,谁也不敢在这个事情上犯了李吴山的忌讳。 随着战场上的节节胜利了,对于晋商的打击和清洗随之开始,查封店铺、查抄物资,追查出逃的资金,种种措施不一而足,分明就是要秋后算总账了,曾经富可敌国的晋商团体顿时就成了风雨飘摇之势。 为了自保,范鹤年直接砸出三百二十万贯,交给了大旗军西征部,作为犒军之资,才终于换来和金雀儿见一面的“门票”。 砸出去三百多万贯,相当于两百多万银子,却连李吴山的面儿都见不到,只能见到李吴山的一个丫鬟,但范鹤年却觉得这笔钱花的一点都不冤,而且物超所值。 商人用巨资劳军,从来就是统治者的大忌,当年明初时候的沈万三是什么样的下场,大家都是知道的,范鹤年更是心知肚明,但他却不得不冒这个险,为的就是见一见金雀儿,其根本目的就是想要知道李吴山对晋商的态度和最终处理结果。 “小民世代经商,薄有些积蓄,如今大旗军光复故土,我等锱铢必较之辈虽无力上阵杀敌,终究也要略尽绵薄……”作为一个超级商人,范鹤年很清楚的知道现在不是卖弄功劳的时候,而是要认错,非常诚恳的认错,用一个很好的“认罪态度”换取李吴山的宽大处理:“小民不敢自居一个功字,只要能稍微弥补以前过错之万一,也就心满意足了……” 清廷的崛起固然是有很多个方面的原因,但晋商对满清几十年来资助却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这是典型的资敌行为,可不是小小的过错,而是很大的罪行。 以李吴山的脾气,对于这些人绝对不会手软。 作为李吴山的贴身之人,同时还是他的“内务大总管”,金雀儿当然知道老爷对晋商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金雀儿始终礼数周全面带微笑,但她的微笑明显完全就是出于礼仪的需要,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含义:“小女子知道范总柜的心思,也明白你所为何来。其实吧,商人逐一利本无可厚非,就算你们做的过分一点儿,也并非完全不能理解……” 听了这句话,范鹤年顿时心中一喜,却显得更加恭敬了:“姑娘能够体会我们这些个商贩的难处,小民实在感激……” “但你们却犯了一个很大的过错,这个过错不单纯是说你们的资敌行为,毕竟那是有据可考的事,你们到底资敌几何,用不了多久就能查的清清楚楚。我家老爷最恶的就是你们无家无国之心。” “诚如你们之所言,不管是伪清的银子还是大明的银子,都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分别。生意没有界限,但做生意的人应该有。” “你们本是我族之人,却为了一己之私以我族之物力资助敌人,这是我家老爷万万不能忍的。” “小民糊涂,被银钱蒙了心,而今已知道错了,愿为此大错付出代价……” “这根本就不是钱的事儿,无论你们再拿多少钱出来,都抹不平这个错处!”金雀儿依旧用云淡风轻的语气不紧不慢的说着:“浙商勾结西番,挖朝廷的墙角,徽商也屡有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劣迹,作为商人,他们并不是干干净净洁白无瑕,这些事儿我家老爷都可以忍,甚至可以既往不咎,就是因为他们还有底线,就是因为在最关键的时刻,他们敢于站在我族的立场上去赌国运,就是因为他们相信我族一定会度过艰难再度中兴……” 天下乌鸦一般黑,并不是说徽商和浙商就是洁白无瑕的白莲花,事实上为了赚钱他们同样劣迹斑斑。但他们是有底线的,知道有些事情绝可触碰的雷池。更要紧的是,在天下汹汹之时,他们依旧站在我族的阵营当中,敢于倾尽全力的去赌一把国运。 如今他们赌赢了,哪怕是完全出于政治需要,也必然会大力打击晋商,为他们清除竞争对手,因为这是他们赢来的利益,也是他们应该得到的利益。 “姑娘能说的如此直率,小民万分感激,既然小民已经犯了一次大错,理应为此付出代价。”愿赌服输,接受现实是范鹤年的原则,现在不是后悔的时候,而是应该如何补救:“小民只是想问问,李大帅能否高抬贵手,给我等罪民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既然你们已经犯下了大罪,理应重重惩治以儆效尤,这不仅是法度,还是天道。”金雀儿说道:“据我所知,你们长显堂范家并没有大规模的资金出逃迹象,看来范总柜还算是明白人,没有糊涂到一错再错的地步……” 大清国已经完蛋了,为了避免清算和保存实力,很多晋商都在想方设法的转移资金和家底。但范鹤年却没有那么做,因为他知道那根本就是无用功,而是很配合的接受大旗军的调查。 那么多的银钱和家底,几百年的积累,短时间内只能转移出去很小一部分。就算是转移出去了又有什么用?难道真的要给已经躺进棺材里的大清国殉葬吗?已经退到关外的大清国必然李吴山扫平,这已是连瞎子都能看清楚的局势了…… 还不如老老实实的认罪服输,表现出一个很好的认罪态度,或许还能换一个宽大处理。 店铺被查抄,资金被截扣,多年的往来账目全都被收缴,清算才刚刚开始,曾经不可一世的晋商即将面临灭顶之灾。这看似是不可承受的毁灭,但范鹤年却并不是很在乎。 对于一个真正的商人而言,资金、货物、账目等等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都是小节。最关键的东西根本就不是这些。 银子没有了可以再赚,店铺被封了可以重开,只要范家的商业人才还在,只要原料场地和商路还在,就可以维持市场占有率,十年、二十年之后,最多用两代人的时间就可以再次弥补回来。 范鹤年最怕的根本就不是查抄、罚款、追罪等等这些具体的清算手段,真正让人不寒而栗的是李吴山会把晋商的根基拔掉。 把包括长显堂范家在内的晋商连根拔起,断了他们的根基,那才是真正万劫不复的毁灭,眼下正在经历的这些不过是一场大灾难而已,还不至于断了范家的命脉! “若是别人来问,我也懒得理他,范总柜毕竟一把年纪,又为此事辛苦奔忙了几个月之久,实在不忍心如此为难一个古稀之前的老者。” “感谢姑娘之悯,小民万分感激。” “我家老爷说了,你们所犯下的罪行,应该怎么追查就怎么追查,应该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有罪的当然不会放过,无罪的也绝不会枉屈。范总柜还是回去吧……” “还望姑娘看在小民一把年纪的情分上,给个戴罪立功的机会,范家上下永感大德。” “范总柜,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机会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要自己争取。”自始至终,金雀儿脸上的微笑都没有减少分毫,而是始终彬彬有礼:“若是真有戴罪立功的表现,当然可以从轻发落……” 金雀儿说的这一番话滴水不漏,每一句都很有道理,但每一句都模棱两可,完全就是没有任何营养的废话。 但是,作为当世少有的聪明人,范鹤年还是从这些废话中听出了一些弦外之音…… 这三百二十万的见面费没有白花,这就够了! 第四百六十四章 我愿尝试 “伊勒佳,你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 “阿布卡在上,我的名字在满语中就是花儿的意思。” 杨疯子的心情还算不错,遥望着远处正在收获的人群,笑呵呵的问道:“什么花儿?” 女孩子的名字多取自花朵,比如说名字中带有兰、梅的女子比比皆是,但杨疯子却不知道“伊勒佳”这个名字到底是特指哪种花朵。 “阿布卡在上,伊勒佳就是花儿的意思,并不是专门指哪一种花朵。” 杨疯子终于明白了,伊勒佳这个名字的意思就是泛指所有的花朵,而不是特指哪一种。比如说这个出自叶赫氏名叫伊勒佳的女孩子,她的名字翻译成汉字就是叶赫花。 伊勒佳端起那一碗专门添加了粗糖的羊奶,又专门捻了一小撮细盐,用木勺细细的搅拌均匀,双手捧到了杨疯子的面前:“阿布卡在上,羊奶已经温好了,请您喝下去吧。” “哦,不,伊勒佳,你不用这么恭敬,其实我和你一样,都是普通人,而不是什么阿布卡。” “是,伟大的阿布卡,您的话就是真理。” 伊勒佳总是把杨疯子当成代表着光明和温暖的曙光之神,就象个虔诚而又狂热的信徒一般,小心翼翼的伺候着他的饮食起居。 杨疯子的身体状况不怎么好,但毕竟是出身伍军,还没有到需要专人照顾的那种程度。但这个伊勒佳却不认为这是在照顾他,而是一种供奉,信徒对神灵的那种供奉,这不仅是她存在的意义,还是最神圣的使命。 不仅伊勒佳把杨疯子当成了现世的神灵,其他的绝大多数旗人同样怀着这样的心理,就算是没有伊勒佳这么虔诚,至少也会把杨疯子本人看做是一个救世主。 在这里,杨疯子的意志就是所有人的意志,必须遵从,不需要解释,也不需要强调。 “整个夏天都没有下过透雨,我估摸着秋收之后的这几天很有可能会落下雨来,成熟的粮食一定要尽快收获、晾晒,储存起来。” “是,伟大的阿布卡。” 现在的南海子已不是那么荒凉了,已经有了稀疏的农田和大量的鸡鸭猪羊等牲畜。 在杨疯子的庇护和带领之下,这些旗人以极其原始的手段进行着辛勤的劳作,用熬煮出来的树胶,用编织出来的筐、篮,用搓出来的麻绳等物换来更多的种子和一些最基础的工具,用刀耕火种的方式从事着简陋而又原始的生产,维持着艰苦的生活。 他们饲养鸡鸭猪羊,他们砍伐树木清理杂草,把种子撒播下去…… 为了对抗干旱,用泥盆用陶罐一点一点的把水浇灌到每一棵禾苗上。 虽然耕作如此原始,却终于迎来了第一个收获的季节。 南瓜长的很大,但现在却舍不得摘下来,这东西可以长到立冬前后,还能长的更大一点儿;立夏之后孵出来鸡雏和小鸭子们已经长的大,正在杂草从中啄食着草籽和小虫子。便宜的山羊已经怀上了羊羔,再过些日子就可以得到更多的小羊了…… 近处的男人们大多打着赤膊,抬着沉重的木夯一点一点的把平整出来的地面夯实,好作为打谷场使用。女人们则捏着用小铁片打造而成的简陋钊刀,把沉甸甸的谷穗“钊”下来,小心翼翼的堆砌在一起。 已经收获过的高粱秫秸不能丢弃,弄的齐整之后还可以扎成捆,卖给纸扎店铺。 更多的旗人则挥舞着短柄镰刀,卖力的收割着刚刚成熟的豆类。 黑豆、黄豆比较耐旱,是这里的重要农产片和经济来源。这些东西不仅可以榨油或者是做豆腐,产生的豆渣依旧是旗人们的重要口粮。 虽然生活依旧难以想象的艰苦,但却看到了希望。 这些旗人们已经开辟出了田地,并且有了第一次收获。随着艰辛的劳作,物资虽然依旧匮乏但却不似以前那么严重,至少已经没有了冻死饿死的危险。 尤其是难得的是,有些人已经意识到了这些旗人的最大用途:廉价劳动力。 这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少劳力。 尽可能的压榨他们,当做牛马使用却能做牛马做不了的事情,这就是旗人的最大价值。 开始的时候,仅仅只是几个很小的棉纺作坊尝试着做一些“来料加工”的业务,送来纺车和棉花,约定好“加工费”让他们进行最简单的加工。 纺线,是女人们都能干的活儿,虽然“加工费”少的可怜,但能体现出劳动力的价值。 这里的女人们夜以继日的纺棉为线,在约定好的交货日期把棉线交给对方,然后带回来更多的棉花,同时得到一些最基本的生活用品。 最多的时候,有几百架纺车同时转动,一个昼夜之间就可以产出一百多斤棉线。 到了后来,实力更强的“坐商行”加入了,他们开启了大规模使用廉价劳动力的先河,专门借助廉价的劳动力从事人员密集的加工业。 比如说打造船钉,比如说造纸,再比如说搓麻(这里的搓麻不是说打麻将哦,而是麻纺织业的前置加工工序。),这些都是需要大量男子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只要劳动力价格低廉就一定有利可图。而女人们则开始从单纯的防线转型升级为纺织、印染全部流程…… 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出卖劳动力,通过艰辛的劳作换取微薄的收入,维持着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 佟五伯他们那些老人,则整日里“削杆子”,将粗细大小适中的树枝加工成为木材。 这里没有闲人,也养不起闲人。 虽然每天都累的腰酸背痛,但生活却在一天比一天好转起来。时至今日,这里的人们已经拥有了基本的生活器具,甚至还能食用到一点点油脂作为奢侈品偶尔犒劳一下自己。 在整个南海子,杨疯子拥有唯一的一顶蚊帐,除了哺乳期的妇女之外,他是唯一一个可以吃到糖和奶的人。 阿布卡的身体必须强壮起来,他必须吃最好的食物,别说是羊奶和粗糖,就算是他想得到更好的生活条件,都不会有哪怕一丁点的反对之声。 生活越来越好,一切都在逐渐的好转。 当一个皂衣吏走进南海子的时候,那种虽然艰苦但却充满了希望的气氛顿时被打断。 在这些旗人的心目当中,皂衣吏就是乌鸦一般的存在,他们总是会带来灾祸。 在惶恐和忐忑之中,所有人都停止了劳作,下意识的朝着阿布卡这边涌了过来。 好在这个皂衣吏并没有象以前那样做出什么让人无法忍受的举动,也没有带着全副武装的军队过来,只是很简单的和杨疯子交谈了几句就自行离去。 皂衣吏肯定不会带来什么好消息,所有人都仰望着杨疯子,希望他可以继续庇护这里的人们。 作为杨疯子的贴身随从,伊勒佳用最简单的语言公布了皂衣吏带来的那个消息:开战了! 大旗军主力已基本完成对蒙古各部的征服,正式讨伐盘踞在两辽之地的伪清。 这是最后的战争,必然要把不肯投降的伪清鳌拜政权彻底消灭。出于为战争服务的目的,这里所有十四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男子必须随军出征,用战斗来证明他们确实已经悔过自新了。 只要在战争中建立军功的人,就可以得到完全意义上的赦免,还可以得到田地和相应的待遇。对于那些有战功的人,大旗军不会再把他们视为敌人,而是视为百姓…… 所谓的随军出征,其实就是充当炮灰的意思。至于说军功,那根本就不用想,想了也是白想。 这里的人口虽然很多,却没有正式的军人,到了战场上必然会成为一次性的消耗品,属于典型的炮灰儿。 没有经过训练而且不是军人的这些人,随军出征的话就是去送死,这是秃子脑袋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儿。若是拒绝……他们能拒绝吗? 就是算普通百姓拒绝兵役,都是大罪,何况这些朝不保夕的旗人? 去打仗就是去送死,不去打仗就是在等死,这是一个无解的死局。 唯一的希望就是伟大的阿布卡,阿布卡一定可以象以前那样再次庇护他们,这是大家共同的心愿。 但是这一次,如同现世神灵一般的阿布卡却让他们失望了。 看着那些充满了崇敬和希望的目光,杨疯子很无奈的说道:“逃脱兵役是大罪,既然已经开战就绝不可免,出征是一定要出征的,但我相信出征之后你们一定会最先死在战场上……” 这个问题根本不必解释,若是他们奋勇向前去厮杀的话,必然会被自己的族人砍死。若是他们畏缩不前也一定会被督战队当场执行战场纪律。 战是死,不战亦死,这本就是一个死局。 非吾族类其心必异,京城附近存在这么多的旗人,李吴山不放心,一定会送他们下地狱。 “好不容易才有今日的局面,好不容易在挣扎着活到了今天,我不会让你们去送死!”杨疯子说:“但这是李大帅的命令,他的命令……绝不可以违抗,除非…… “除非根本就没有战争!” “只要鳌拜无条件投降,战争就不会出现,你们就不必白白送掉性命。”杨疯子说:“我知道鳌拜不会无条件投降,但我愿意试一试……” 无条件投降,鳌拜肯定不会接受,但杨疯子说的试一试是什么意思? “我会劝鳌拜投降,我会尽力劝他……” 听了这句话,伊勒佳最先反应过来,尖着嗓子高声大喊起来:“不行,这绝对不行。” 这当然不行,凭杨疯子一个人,就去劝说鳌拜无条件投降,无异于与虎谋皮,鳌拜不可能答应,而且肯定会杀了杨疯子。 “阿布卡在上,那鳌拜根本就是一只狼,他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阿布卡不能去他那边……” “不能去,我们宁可去死,也不让阿布卡去冒险!” 在此起彼伏的呼喊声中,杨疯子微微的摆了摆手,目光中虽然多了几分温存与祥和之意,但却无比的坚定:“这个风险值得去尝试一下,不光是为了你们,也是为了你们的子孙后代……” “若是能过劝说鳌拜投降,就是大功一件,到时候你们就会被视为大明的子民,再也不会战战兢兢的蜷缩在这片方寸之地。” “李大帅已经做出了承诺,可以用军功换一个待遇,一个普通百姓的待遇。对于你们来说,这是一个机会,一个走出南海子的机会。” “这样的机会不常用,一定要珍惜!” “你们不能总是这么活下去,一定要象其他人那样成为大明的子民才行。”杨疯子的语气极其平淡,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我会先去找找官府的人,向他们保证鳌拜一定会听从我的劝说,然后我会去到两辽之地……希望我能把握住这次机会……” “阿布卡在上,这太冒险了。” “是有点冒险,但却值得一试。”杨疯子微笑了一下:“如果真的有神灵的话,我希望神灵可以展现奇迹,保佑我,保佑我们。” “但是……如果鳌拜不听您的劝告,那……那您……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不知道,但我希望鳌拜能听得进去我的劝告。”杨疯子举起了拐杖,示意众人肃静,随着他的这个动作,他的身边顿时安静下来,就好像时间已经在这一刻凝固了似的:“你们就在这里等着我的消息,田里的庄稼要尽快收割储存,鸡鸭也要照看好,还有那些加工的活儿,也不能耽误了工期……” 就好像要出远门的父母在叮嘱家里的孩子,杨疯子千叮咛万嘱咐,片刻之后就在拄着拐杖出了南海子。 在他的身后,数以万计的旗人簇拥着,亦步亦趋的紧紧跟随,一直到了“门口”却再也不敢往前走一步。 所有人都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个一瘸一拐的身影渐行渐远。 伊勒佳早已泪流满面,忍不住的朝着杨疯子的背影跪拜下去,在连连磕了几个头之后,仰面朝天双手合什的喃喃祈祷:“行走于天地之间的神啊,保佑阿布卡吧,当清晨的第一缕曙光照耀世间的时候,同样照耀在他的身上,给我们带来光明和温暖……” 突然之间,喃喃的祈祷声就变得尖锐高亢起来,伊勒佳声嘶力竭的大喊着:“阿布卡——” 随着这一声尖利的呐喊,万千个声音仿佛汹涌的海潮,竟然汇集成一个整齐的声音: 阿布卡—— 第四百六十五章 狗屎运 犁庭扫穴彻底剿灭苟延残喘的鳌拜政权,是李吴山的既定方针,但是在这个事情上,最热心也最卖力的却不是李大帅,而是张大娃。 走位大明第一战斗英雄,张大娃一直都把自己当成是李吴山最亲近的人,是嫡系当中的嫡系心腹当中的心腹,要不然的话大帅怎么会把山东封给他呢? 现如今的张大娃,早已不是当年的那个吴下阿蒙了,虽然他仅仅只是大旗军中众多营官之一,但却是事实上的“山东王”,就算是说成一方诸侯也不算很夸张了。 从一个屁都不懂的乡野少年,只用了十年的时光就成为名动天下的人物,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大帅给的。没有李大帅,他张大娃真的连个屁都算不上,李大帅就是他张大娃的根本,他始终牢记这一点。 作为事实上的“山东王”,张大娃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幕僚机构和一些心腹手下。和当年的那个乡野少年相比,现在的张大娃已经明显膨胀了,骄横、跋扈、目中无人等等这些臭毛病一样都没有落下,唯一不变的就是对大帅的绝对忠诚。 今年三月初,曾经有个自以为是的幕僚象张大娃献计,建议他不要把一切都压在李吴山的身上,最好适当的向江南朝廷表示一下自己的忠诚之心,为的就是在江南朝廷和北京的李大帅之间做一个骑墙派,好从中捞取更大的好处。 张大娃毫不犹豫的砍下了这个幕僚的脑袋,并且亲自派人把这颗人头送给了李大帅,借此表示自己绝无二心,一定会死心塌地的追随李吴山。 八月下旬的某一天,张寡妇千里迢迢从江南来到了北京。 现在的李吴山,早已不是当年的那个土财主了,而张寡妇也不是当年大旗庄的那个乡下农妇,作为“山东王”的亲娘,身份高贵着呢。 但是,张寡妇和李吴山相见之时的情形,依旧如同在大旗庄之时一样,并没有丝毫的改变,张寡妇甚至还专门送给李吴山半筐咸鸭蛋:“老爷,这是俺亲手腌的鸭卵,保证个顶个都是红心的,最能下饭了……” 李吴山笑道:“大嫂怎不在山东享福,为何还要跑到京城来呢?” “大娃是儿子,三娃子也是儿子,何况大娃子已经大了,又有了出息,已不需我再为他操心。老骡子老马都得回老家呢,俺在江南这么些年,也应该回到咱们大旗庄了。三娃子就在这边,我这个当娘的总是不放心,所以才专程回来……” 就好像张大娃素来就把自己视为李吴山的嫡系心腹一样,在李吴山面前张寡妇也从来没有拿自己当外人,很多不方便直接说起的事儿反而开门见山的说了出来:“我家大娃子说了,现在的他不比以前了,他一个人在山东,怕是老爷不放心,所以……” “所以就把你送过来给我做人质,是不是这样意思?” “对头,对头。”张寡妇竟然毫不掩饰的承认了这一点:“我是他亲娘,把我押在这里,老爷也就可以放心了……” 张大娃把自己的亲娘当做了“人质”,押给李吴山了,用意不言自明:我把自己的亲娘都送过去了,足以证明我张大娃没有忘本,绝对是誓死效忠李大帅的。 张大娃虽然作战勇武而且绝对忠诚,但是对于李吴山而言,他的这点小心思就好像是孩子们的小聪明一般,李吴山根本就不会放在心上,更加不会真的把张寡妇当做人质。 “这小子,哪来的这么多小心眼儿,我若是不放心他,又怎么会把山东交给他,又怎么会让他独当一面呢?” 张寡妇笑道:“我也是这么对大娃子说,大娃子本就是老爷一手调教出来的,就是老爷的亲信,怎么会信不过?我敢拿自己的名节担保,俺家大娃子对老爷的忠心绝对没得说……” 一个寡妇,用自己的名节来起誓,这是相当重的誓言了。 但李吴山却只是微微一笑:“张家大嫂不要听那小子胡说八道,你若是喜欢留在大旗庄,那就留下,若是想回去找张大娃享福,那就回去,咱们都是本乡本土的乡亲,谁还能信不过谁呢?” 张寡妇摸索着从贴身处取出一封还带着体温的信件:“这是俺家大娃子给老爷的信,他说有很重要的事情,一定要俺当面交给老爷,千万不能给别人看……” 这封信字迹娟秀用词严谨,一看就知道不是出自张大娃本人的手笔,而是他手下的幕僚代表之作,看完了书信的内容之后,李吴山的脸色顿时就变得很难看。 “啪”的一声就把书信重重拍在桌子上:“张大娃这小子……胡闹!” 虽然李吴山威严日渐,但是在当年的老乡亲面前却从来都是一副和蔼可亲的面容大,当着张寡妇的面儿就勃然大怒,这是有原因的。 张大娃竟然自作主张,抢先一步抢在李吴山之前开始“征辽”了。 李吴山曾经允诺过张大娃,把山东封给他,让他做“山东王”。按照常理来看,这本身就是莫大的信任,张大娃就应该老老实实的经营着山东的局面,保证李吴山的侧翼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就算你张大娃真的是山东王,也不应该插手“征辽”的事情,抢在李吴山之前对辽东下手,彻底扫平盘踞在辽东的清廷残余,这于李吴山的整体战略严重不符。 张大娃虽然没有什么大的见识,毕竟也应该知道“大局为重”的道理,你私自出兵要去征伐辽东,这算怎么回事? 不管张大娃再怎么膨胀,也不敢和李吴山抢夺“平定两辽”“剿灭清廷”的功劳,他这么做还真的有点道理。 在李吴山的心目当中,辽东是辽东,山东是山东,二者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八竿子都打不着,一丁点儿的关系都扯不上。 其实,这只不过是李吴山的固有思维,在当时很多人的心目当中,辽东和山东确实就是一回事,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偏差,就是因为当时大明朝的行政制度。 在大明朝的行省划分之中,从辽东半岛的旅顺口一直到沈阳、铁岭甚至更北边的昌图,包括西边的宁远、锦州、关宁等地,整个辽东都司都属于山东的行政管辖范围。 按照这个行政划分,山东半岛、渤海、胶东,包含山海关以北到四平(使用这个地名单纯是为了行文之方便和便于读者理解)以南,都属于山东。 如果按照这个行政划分的话,从山东到朝鲜半岛的这个范围之内,其中还渤海湾和辽东湾,已经被张大娃视为自家的“自留地”了。 既然李吴山李老爷把山东给了我,那我就有责任干掉这片区域之内的所有敌人。 在张大娃的心目当中,山海关以外的整个东北地区,除了四平以北和朝鲜半岛之外,都应该是他的。 这可不是一时突发奇想心血来潮,而是早就有了这样的打算。这一年多来,张大娃没有参与任何战争,但他却一刻都没有闲着,而是厉兵秣马准备发动“征辽行动”。 如果按照当时的行政划分,张大娃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但他心目当中的那个“大山东”版图是两个部分,分别是山东本部和辽东部,中间还隔着一个渤海湾呢,若是走陆路的话,则隔着一个京师。 张大娃当然不敢带着兵“借道京师”,为了收复自己另外那一半的“版图”,他只能走海路,跨越渤海海峡在旅顺口一带登陆。 在这之前,张大娃曾经表达过这样的意思,但却并没有引起李吴山太大的注意,以为他只不过是为了给自己打配合而已,想不到这小子竟然已经膨胀到了这个地步,利用一年的时间征调船只,做好了跨海作战的准备。其先遣部已经从登州扬帆起航,登陆了鹅头岛,距离旅顺口只有三十多里了…… 张大娃在书信中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他已调集了近两万人马,准备了四百多艘战船,完全可以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横扫辽东,他一定会在过年的时候把鳌拜的人头以及清廷的皇帝和太后全都带回来,作为新年礼物送给李吴山李老爷。 这样的行为,除了说明张大娃的极度膨胀之外,就只能说是无知者无畏了。 在山东的大旗军确确实实有一万多人马,但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新附军,真正的主力只有张大娃率领的三个天干营和两个地支营。张大娃的近两万人马,肯定是融合了太多当地杂七杂八的地方武装,战斗力绝对值得怀疑。 更为严重的是,张大娃根本就不明白跨海远征的难处和危险性。而是按照自己的理解,认为只要坐船过去就可以打仗,而且一定会打胜仗。 跨海作战和陆地作战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而不仅仅只是把骑马换成坐船那么简单。虽然张大娃已经用了一年的时间进行准备,但却远远不够。 造船是一件大事,不是三天两后晌就可以完成的。张大娃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拥有了四百多艘“战船”,不用想也可以知道所谓的“战船”必然就是临时征调的渔船! 近海渔船和大行战船是一回事吗? 万一有什么三长两短,后果不堪设想,也只有张大娃这么膨胀的家伙,才会做出如此“无知者”的无畏之举。 “张大娃这小子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怎能如此胡闹?”李吴山很生气:“马上下令,让他停止行动,没有我的命令,不许他下海。这小子擅自行动,不重重的惩罚看来是不行了……” “老爷,老爷,大娃子不懂事,打也打得骂也骂得,那是帮他长本事呢。”作为乡野妇人,张寡妇当然不知道这里边的事情到底有多么严重,只是单纯看到李老爷读了大娃子的书信之后就勃然大怒,本能的以为是大娃子说错了什么话惹了李老爷的不痛快,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儿:“回头我让大娃子来给老爷请罪,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想怎么骂就怎么骂,免得他总是惹了老爷的不高兴……” 张寡妇虽然已经是“山东王”之母,但她的本质已经是个没有见识的乡下妇人,丝毫也没有认识到这事的严重性。 这种事儿,是狠狠的骂一顿再打几棍子就能解决的么? 在送往登州的书信当中,李吴山毫不客气的把张大娃骂了个狗血淋头,并且让他马上停止所有行动。 足足过了十四天,张大娃的回信才送了过来。 作为李大帅的心腹手下,张大娃以非常诚恳的态度接受了李老爷的训斥,并且表示愿意接受任何惩罚,只是“停止行动”这个事情他办不到,因为他本人早就不在登州而是已经到了海上,因为联络不畅,所以书文往来浪费了很多时间。现在的张大娃本人就在去往鹅头岛上的海面上,他的“征辽大军”前锋部已经正式登陆胶东半岛了…… 看到张大娃的回信,气的李吴山当场就掀了桌子:“张大娃混蛋!” 近两万人马的调动,远征辽东这么大的事情,竟然没有经过李吴山的事先允许,张大娃就自行其是了,性质何等严重! “立刻下令,撤去张大娃东路军指挥职务……” “老爷,这似有不妥吧?”作为贴身秘书,金雀儿很谨慎的提醒着李吴山。 “怎么?他还敢不遵我的命令不成?” “张大娃再怎么狂妄无知,也断然不敢违抗老爷的命令,但是……”金雀儿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用一个最直接的方式表达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不认为张大娃的所作所为有什么错处!” 包括金雀儿在内,当时的大明朝确实把辽东视为山东的一部分,除了李吴山本人之外,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既然你已经把山东封给了张大娃,他就有责任去剿灭辽东的清廷,这事没有错。 而且张大娃的做法已经充分考虑到了李吴山的感受,宁可费时费力的走海路,也没有带着东路军从京师一带通过。 因为历史原因,只有李吴山才把山东和辽东分的那么清楚,在当世之人的眼光当中,这二者其实就是一回事。当年的山东巡抚就可以辖制辽东,凭什么身为“山东王”的张大娃就不可以? 如果强要说张大娃有什么过错的话,无非就是没有在事先征得李吴山的允许。但是在这之前,张大娃在山东的所作所为不也是这样的吗? 至少,在金雀儿看来,张大娃这么干并不是多么重大的错误,甚至完全合情合理。 李吴山之所以会有如此激烈的反应,就是因为他的心目当中,山东就是山东,和辽东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张大娃并没有偷换概念,只是和李吴山对于这个概念的理解不同而已。 若是因此就把张大娃那个“东路军指挥”的职务给扒下来,就算是张大娃接受了这个惩罚,他本人心中必然也会不服气,其他人估计也不会心服口服! 仔细想想,确实是这么回事。 李吴山对张大娃的不满意,并不是因为怀疑他的忠诚之心,而是对他擅自率军征辽的愤怒。但是,张大娃毕竟不是真正的军阀,更不是什么诸侯,李吴山对他的辖制是毋庸置疑的,只需要一句话就能够剥夺他的一切。但是退一步想想,近两万人马,其中还包括大旗军的解主力营头,大家都没有反对此事,那就足以说明大家都认为辽东本就是山东的一部分,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那么张大娃的“跨海征辽”之事就完全合情合理! 真要是计较起来的话,只能怪李吴山当时没有山东的范围解释清楚,以至于造成了今日的局面。 “希望张大娃千万别出什么事儿!” 近两万人马在没有充分准备的前提下进行跨海远征,也就只有张大娃这种初生牛犊才会无所畏惧。深知其中险恶的李吴山却对此心怀忐忑,唯恐有什么三长两短弄出一个不可收拾的局面。 这种担心绝非多余,因为李吴山很清楚的知道在这个时代进行跨海作战的困难程度和危险性。没有水师的护送,就敢在大规模的在海面上投送兵力,心得有多大啊!万一遇到对手的武装战船,或者是遭遇风浪,就他娘的全完蛋了! 事实证明,张大娃这小子确实很有几分狗屎运,竟然在没有经过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完成了连李吴山都不敢想的事情:无风无火顺顺利利的跨过了大海,走完了两百多里的海路,毫无惊险的顺利登录辽东半岛,并且初战告捷,一举拿下了旅顺,建立起了稳固的“滩头阵地”之后,又马不停蹄的朝着金县进发了。 曾经让李吴山忧心忡忡的跨海征辽行动,就这样开始了,并且顺利的让人不敢相信。 只有李吴山知道这种顺利单纯就是因为侥幸,是因为张大娃这小子走了狗屎运,而不是说张大娃已经真的具备了跨海远征的实力。 不仅张大娃没有这个实力,李吴山也没有,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李吴山还不具备跨越大海的能力…… 第四百六十六章 巍巍雄关 在满语当中,索罗的意思就是坚硬的牛皮,通常用于男名,蕴含身体强壮如牛的意思。 人如其名,乌鲁索罗确实很强壮,壮的好像是一头公牛。 乌鲁是个典型的小姓,这个氏族出自海西女真,所以身份并不怎么显赫,但乌鲁索罗却凭着个人的勇武建立功勋,逐渐成为一名战功卓著的将官 乌鲁索罗的经历和鳌拜有着太多的雷同之处,都是皇太极时代的御前亲卫出身,因为积功而快速升迁。 事实上,早在大金国时代,在征战朝鲜的过程中,乌鲁索罗就已经和鳌拜相识了,绝对可以算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他和鳌拜不仅经历相似而起脾胃相投,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乌鲁索罗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军人,对于政治毫无兴趣。 对于鳌拜挟持了太后和皇帝这个事情,乌鲁索罗颇有些微词,但却无可奈何,他只能完成自己的使命:坚守山海关。 在乌鲁索罗的心目当中,虽然八旗事实上早已不复存在,但若是能够尽心尽力的死守山海关,并非全无机会。可惜的是,这大清国早已被内战折腾的半死不活了,仅剩下的那点实力大部分用于自相残杀。 听说锦州的鳌拜“奉旨征剿”叛逆代善,双方在双台子河一线打的天昏地暗,弄了个两败俱伤…… 大清国已经残破到了这种程度,为什么还是不能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呢? 大旗军的主力已经和蒙古兵一起从西边杀过来了,听说还有很多士兵从旅顺那边登陆,鳌拜和代善都面临着大旗军这个老对手,他们在分别于大旗军作战的同时,还在自相残杀! 敌人左右夹击已经杀到家门口了,还在你争我夺,就凭这一点儿,这大清国就亡的不冤! 仅凭手头上这几千临死拼凑起来的兵力,就想守住山海关,无异于痴人说梦。 山海关可不仅仅只是一个关口那么简单,而是包含一连串成体系的防御地带,只有区区的几千军队,而且还是战斗力非常低下的奴兵和极少数的战兵,怎么可能守得住? 唯一的办法就是如同输红了眼的赌徒那样,孤注一掷的把所有兵力全都部署在最前线。 这么做就等于是失去了广阔的纵深,一旦山海关被攻破就好像是打破了外壳的鸡蛋般不可收拾了。 当由李绍率领的大旗军朝着山海关开赴过来的时候,乌鲁索罗只能咬着牙把所有可以调集的兵力全都部署在最前方…… 这样做真的有用吗? 答案早已不言自明了。 就算是拼尽全力,也不可能守得住山海关,不论怎么样的拼死一战,最终的结局必然就是战死,舍此无他。 大势如潮,凭这几千虚的不行的兵力,怎么可能挡得住来势汹汹的大旗军? 但乌鲁索罗没有别的办法,作为一名典型的军人,他只能拼死一战,至于最终的结果是什么样子,早已经置之度外了。 悲观绝望的情绪就好像传染病一样在军队中蔓延开来,每天都有人开小差,每天都会有几颗天兵的脑袋高高挂起,但却依旧无法阻止更多逃兵的出现。 还没有正式开战,军心士气就已是这个样子了,开打以后会是所有的局面那还用说吗? 杨疯子就在这种情形之下过来的。 乌鲁索罗从来都没有见过杨疯子,但却早就知道了这个名字。 关于杨疯子的故事,就如同秋风一样传遍了各地。 在大明子民的心目当中,杨疯子早已不是昔日那个让人仰望的战斗英雄,而是一个数典忘祖的汉奸。若不是因为他好有些微末的功劳,李大帅早已亲手砍下了他的脑袋。 在满人的心目中,杨疯子就是一个无法理解的神奇存在,他拯救旗人的事迹,经过口耳相传之后被一次又一次的神话了。 巅峰时期的旗人也不过二十多万(旗人和满人不是一个概念),因为杨疯子而存活下来的旗人就有一万多近两万的样子,等于是十分之一的旗人总人口,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那还用说吗? 大清国十分之一的旗人因为杨疯子的善行而得以保全,就算他不是真神也已经和救苦救难的救世主划上等号了! 在这个时代,这样的事迹总是会被无限夸大,尤其是越来越绝望的局势当中,人们宁愿相信他就是传说的阿布卡,是光明和温暖的曙光之神。 当杨疯子来到山海关前的时候,他对这里的清军说:“投降吧,没有别的路可走了。” 谁也不知道杨疯子是怎么走到这里来的,因为腿脚不便,他只能拄着拐杖,蓬乱的头发在越来越冷的秋风中飘舞,脚上的鞋子早已经走烂了,勉勉强强的挂着在脚丫子上,单薄的衣衫难当风寒,似乎只要秋风稍微再大一点,就可以把他吹倒似的。 就是这么一个弱不禁风之人,孤零零的站在雄伟的关口之前,面对着关上的清兵,虽然没有丝毫的雄霸之气,却自有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气势。 那不是威严,而是悲悯,就好像高高在上的神灵在云端俯视芸芸众生。 “你们投降吧,现在投降还来得及。”杨疯子说话的时候没有丝毫杀气,更没有任何威胁的意思,反而更象是一种用心良苦的规劝:“若是等李绍他们杀过来,就连投降的机会都没有了。” 清兵对杨疯子是什么样的态度?他能够毫发无损的穿过关前阵地来到这里,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连自己的士兵都相信这个瘸子是救星,是传说的神灵,不仅没有人阻拦他穿过军事禁区,反而一路放行,直接让他来到了这里。 乌鲁索罗从不相信那些虚无缥缈的鬼神之说,也不相信杨疯子就是所谓的神灵,但他却知道这个人的出现会对本来就已跌进谷底的军心士气形成毁灭性的打击:士兵们把希望寄托在这个瘸子的身上,而不再想着拼死一战的念头了。 面对着这个瘸子,最现实的办法就是一箭把他射死,然后砍下他的脑袋给士兵们看,用来证明他是普普通通的血肉之躯,而不是什么神灵。 只要摘下弓搭上箭,取杨疯子的性命不过是弹指之间的小事儿,曾经杀人无数的乌鲁索罗却不敢真的那么做。 若是自己杀了杨疯子,南海子那近两万旗人同胞立刻就会死无葬身之地,而且一定会死的很惨。那些同胞不会怪罪屠杀他们的人,反而一定会把所有的怨念全都集中在他乌鲁索罗的身上。 杀了杨疯子,就等于是断绝了和谈的可能,到时候关外的满洲人一定会被杀的干干净净,等于是亲手给大清国的棺材板上钉上了最后一颗钉子! 甚而至于,若是他真的朝杨疯子射出这一箭,手下那些三心二意的士兵马上就会对他下黑手…… 杨疯子是大旗军的人,至少是为大旗军的利益服务的,不管别人怎么认为,乌鲁索罗都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他根本就不是神灵,更不是什么所谓的救世主,而是大旗军的化身,是另外一种存在形式,是大旗军的软刀子。 就算是乌鲁索罗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又有什么用呢? 一点作用都没有。 因为现在的大清国基本上已经死透了,不可能挡得住大旗军,唯一的区别就在于什么时候咽下最后一口气,能不能得到一个可以接受的结果,仅此而已。 “让他过来,我想知道他要说些什么。” 在乌鲁索罗的命令之下,清兵们放杨疯子进入了山海关。更准确一点来说,那根本就不是“放行”,而是“迎请”。 虽然乌鲁索罗一点儿都不信杨疯子是什么所谓的救星,但他手下的士兵却信的实实的,就好像是在迎接非常了不起的贵宾一样,对他非常非常的客气,礼数周全的很,甚至还专门搀扶着他…… 这幅情形让本打算决死一战的乌鲁索罗顿时心如死灰,很明显,这里的清兵没有丝毫为大清国战死沙场的觉悟,而是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所谓的救星身上了。 山海关本就不可守,这样的军心士气当中,所谓的死战到底也就真的只是一句口号罢了,根本就没有人会相信。 山海关毕竟是山海关,天下第一雄关绝非浪得虚名,虽然兵力严重不足,但李绍若是强行攻打的话,必须付出很大的代价。但是,仅仅只是杨疯子一人,就让数千守军的士气荡然无存了。 “你就是这里的首领吧。”杨疯子还在重复着刚才的那句话:“投降吧,赶快投降吧,没有其他的路好走了。” “我必死战到底,为朝廷尽忠。” “就算你死战到底又能如何?真能守得住啊?恐怕你的心里早已有了答案吧?”杨疯子轻轻的用拐杖顿着地面,用满是悲悯的语气说道:“你想为你的朝廷尽忠,为何还要拉上这么多人?谁不是父母精血所化?谁没有妻儿老小?他们若是死了,他们的家眷如何?就算是你们全都英勇战死,你们的大清国就真的可以保全了吗?” 不知是因为腿脚不便,还是太过于疲倦,杨疯子坐在一块石头上,微微的喘着粗气。 旁边的清兵马上搬来一张折叠凳,还专门在凳子上垫了个软垫子,好让杨疯子坐的更舒服一点儿。 没有乌鲁索罗的命令,对于这个前来劝降的人竟然如此礼遇,而且那个搬凳子的清兵还是自己的亲兵,足以说明人心所向了。 乌鲁索罗想要呵斥亲兵,最终却默认了他的这个举动,不管杨疯子是大旗军的软刀子还是真正的神灵,就凭他拯救了一万多近两万旗人这个事儿,就有资格享有任何待遇。 山海关根本就守不住,被大旗军攻破只不过是一个时间上的问题罢了,只不过是付出多大的代价而已。 两路大军夹击之下,代善和鳌拜各自为战,还在相互厮杀,现如今第三路大军朝着山海关汹汹而来,这大清国铁定是完蛋了,不存在任何悬念。这些守军的结局早已注定,要么投降要么死亡,不存在第三个选项。 随着杨疯子的到来,战死的可能已经非常之小了,看来自己的士兵更加倾向于投降,好换取一条活路。 “就算是投降了,大旗军也必然会大加屠戮。”大旗军杀俘,从来就不是什么秘密,若是投降的话,就等于是把生死操于仇敌之手,同样是个死,乌鲁索罗说道:“战是死,不战也是个死,还不如拼个鱼死网破……” “不要再用这种话骗你自己了,你根本就不是网中之鱼,而是釜底游鱼。”杨疯子的话一针见血,毫不客气的指出了眼前的局势到底有多么险恶。 落入网中的大鱼确实可以拼尽全力,换个鱼死网破的结果,但这不是一张密不透风的大网,而是已经架在火上烤的铁锅,锅里的水正在升温,马上就要沸腾了,包括乌鲁索罗本人在内,这里的所有守军全都是锅子里鱼,马上就要被煮熟了。 “我能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军人,我也是,至少以前是。我能理解你的想法……”杨疯子说道:“战死沙场马革裹尸,那是军人的荣耀,但你真的想死吗?别人会和你一样心甘情愿的为了早已死去的大清国殉葬吗?如果你真的已经做好了以身相殉的打算,我也不会阻止你,我只是希望你能给自己的士兵留一条活路,为这里的人们留一条后路,投降是你唯一的选择。” “投降之后呢?”乌鲁索罗目光炯炯,逼视着杨疯子:“你能保证大旗军会宽待我手下的兄弟们?你能保证他们可以活下去吗?” “我什么都保证不了。”杨疯子毫不避讳的说道:“我无权命令大旗军做任何事情,也阻止不了他们做任何事情,所以我不做出任何保证。我不想骗你,这是实话。” 既然你什么都保证不了,凭什么要我投降? 以大旗军的秉性,就算是真的投降了,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必然是斩尽杀绝永绝后患。 “承诺无法做到的事情,那就是欺骗,”杨疯子微微的摇着头说道:“我不会骗你们,因为我确实无法让大旗军做出任何承诺。” “但是,我可以给你一个我自己的保证,我仅只代表我本人向你们做出一个保证。” “我保证我自己会尽一切可能保全你们的生命,我希望你们都明白我的意思了,我说的尽一切可能,而不是说一定会保全你们的生命,因为我也没有那么大的把握。” 以私人身份做出保证,而且这个保证仅仅只是说“尽力完成”,而不是一定会实现,这样的保证其实完全就是一句空话。而且杨疯子还很清楚的告诉了这些守军一个事实:我就是在说空话,你们可以相信也可以不相信。 连空头支票都无法保证,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乌鲁索罗脸上的颜色稍微缓和了一些:“你能如此直白的说出这些,而不是骗我们投降,这让我很钦佩。不论你是什么样的人也不管你是什么样的身份,毕竟有万千旗人因你而得以保全,我很感激。我是军人,守在这里是我的使命,至于能不能守住那就另外一回事儿了,你曾经也是一名出色的军人,我想你会明白我的想法……” “是的,我很明白。” “好了,你走吧。” “你真的已经想清楚了吧?”杨疯子从来就不是那种口若悬河夸夸其谈的说客,他的话语总是坦率而又直白:“几千条性命啊,你真的想清楚了吗?如果你执意如此,我希望你能让那些不想死的人跟着我走,我会尽力的……” “送他出去……”乌鲁索罗大声的命令着。 乌鲁索罗明明已经说出了“送他走”的命令,但那几个亲兵却没有遵命而行,反而是一窝蜂的涌上来,七嘴八舌的争论着: “大人,三思啊。” “大人,再好好想想,阿布卡……毕竟阿布卡已经答应尽力了,阿布卡信得过……” “大清国已经完蛋了,鳌拜挟持了朝廷,或许万岁和太后也想着投降呢,只是咱们无法知道万岁的真实想法而已。我估摸着死守山海关不过是鳌拜矫诏而已,皇上和太后的命令肯定不是这个样子啊。” “如真是为了大清国而战,那死也就死了,但鳌拜做的破事儿,大人您真的不知道吗?兄弟们早就在下面议论过无数次了呀,大人,咱们可以为大清国战死,但却不想为鳌拜战死啊,他算个什么东西,凭什么要这么多人为他而死?” 连亲兵们都拒绝执行乌鲁索罗的命令,下面的情形也就可想而知了。 仅仅只是一个弱不禁风的杨疯子,就把军心士气彻底粉碎,让拼死一战的豪言壮语化为泡影。 “兄弟们跟随大人不是一年两年了,水里火里出生入死的这么多年,这一回大人千万想清楚了呀。” 听着亲兵们的规劝之言,乌鲁索罗只能苦笑着看了看杨疯子,无可奈何的说道:“三言两语就弄成这个样子,你可真厉害,胜过千军万马。能否容我再好好想想?” “李绍的大军旦夕将至,你和我的时间都不多了,我希望你尽快做出决定。” 乌鲁索罗凄惨一笑:“不会用很多时间的,我很快就能想清楚……” 很显然,他那个死战到底的决心已经动摇了,说完这句话之后乌鲁索罗就返身进到了房间里边,似乎要去做最后的部署和准备工作…… 过了很久,乌鲁索罗都没有出来,房间里也没有任何动静。 狐疑不定的亲兵们又等了一会子,还是不见乌鲁索罗出来。 轻轻的推开房门,只见全幅披挂的乌鲁索罗端坐正中,那柄用了二十年的战刀透胸而过,把自己死死的钉在椅子上,鲜血满地流淌,早已气绝多时了。 乌鲁索罗不想投降,又不想连累这么多曾经和他一起同生共死的兄弟,只能用这种方式逃避现实。 在一片恸哭声中,亲兵们簇拥着杨疯子走了过去。 在李绍的大军到来的前一天,山海关数千守军不战而降,只不过不是向大旗军投降,而是向杨疯子这个人投降。 天下第一雄关,在兵不血刃的情形下易手,进出关外的门户已经洞开…… 第四百六十七章 烟消云散 山海关失守! 作为大清国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太后反而是最后一个知道此消息的人,但她仅仅只是刚刚知道了一个很模糊的消息,知道那边的清军献关而降,却不是投降了大旗军,而是投降了一个叫做杨疯子的人。 那个杨疯子,据说是现世的神灵,是满人最后的救星。 所谓的救星,其实和大旗军是一回事,太后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山海关一破,大清国最后一道屏障已荡然无存,虽然山海关仅仅只是心理意义上屏障,但却影响深远。 就凭眼下这个局势,能不能守住山海关已不具大的现实意识,光是从西边打过来的大旗军就抵挡不住,山海关的失守不够是加速了局势的崩坏程度而已。 大清国还能不能存在下去,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灭亡,这些个重大问题早已全无意义,太后早就不关心了。她只关心一个问题:母子的安危。 如果说以前的鳌拜还可以玩弄“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把戏,太后和皇帝还有那么一点点意义的话,那么现在,这种意义已经完全不存在了。 三路大军齐攻,大清国算是死透了,所谓的皇帝和太后已变得一钱不值,彻底事情了最后一点利用价值。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就算是用脚丫子想想也可以猜到了。 鳌拜必然会对太后和皇帝下毒手,然后把大清国灭亡的罪责推到他们母子头上。 已到了生死存在之关头,太后最好了最后的准备。 她的怀里揣着一把刀,一把只有七寸长短的银子割肉刀,虽然她真的很想用这把刀狠狠的戳进鳌拜的胸口,但她却知道那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毕竟鳌拜是身经百战的勇士,一把小刀子根本奈何他不得,太后甚至没有出手的机会。 这把刀是留给她自己的。 她宁可自行了断,也不想再任人摆布了。 唯一让她顾虑的是,皇帝怎么办? 若是自己死了,福林怎么办? 有些时候,太后甚至想一刀把自己的儿子戳死,然后再自我了断,但却始终下不去这个手。 所谓虎毒不食子,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作为一个母亲又怎么忍心? 局势如此险恶,就连那几个贴身服侍的宫人也全都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了末日的临近,半真半假的哭泣着…… “你能不能把福林送出去?” 当太后问出这句话的时候,那个贴身的老太监似乎没有听懂,反问了一句:“送到哪里去?” 是啊,能把皇帝送到哪里去呢? 四面八方全都是敌人,大清国的天子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已无路可逃了。 路路断绝,真的已到了万劫不复的时刻。 “只要能把福林送出去,不管送到哪里都行,只要他能活下去,我就心中无憾了。” 这句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只要能让儿子活下去就可以,太后本人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所谓的最坏打算,不过是一个“死”字而已。 “或许还有机会。”老太监说:“据我所知,何洪森等人似乎是在密谋着什么……” 在大清国生死攸关的最后时刻,那些个宗室重臣死的死散的散,能跑的早就跑的没了影子,实在跑不掉的也摄于鳌拜的淫威不敢有任何动作,却只有何洪森这个汉人状元依旧不死心,还在秘密联络大清国的“仁人义士”们,做着“铲除权奸”“迎请万岁”的打算。 但是,在眼下这种情形之下,这样的一点忠诚之心已变得全无意义。 大旗军的西路军已经顺着小凌河攻占了大胜堡,距离锦州不过二十多里,其前锋部已经和锦州城外的清军展开激战,连外面的火炮之声都可以听到了。 就算是诛杀了鳌拜,还能逃出大旗军的天罗地网不成? 太后已经彻底绝望了。 “不,真的还有机会。”老太监的目光转向了南方:“那个杨疯子就是最后的希望,只可惜他还在一百多里之外,恐怕鳌拜马上就要动手,已等不到杨疯子的到来了……但这终究只是一个希望,就算是只有万分之一那么渺茫,也必须努力争取。” 老太监的目光前所未有的坚定! 据说那个杨疯子用私人的名义做出了保证,他保证一定会尽力保全每一个满人,虽然他的保证本身就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保证,而仅仅只是一句空话。但是在眼下这种情形之下,就算是一句空洞的保证也比什么都没有要强的多。 “干掉鳌拜,向南跑,去迎杨疯子,这是最后的一线生机了……” 对于太后而言,鳌拜不是一个单纯的人,而是一个体系一个团伙,在自身不具备任何实力的情况下,能不能干掉鳌拜本人其实意义不大。 毕竟鳌拜掌管着军队,就连身旁的侍卫都是他的人,想要干掉他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冒险。 但太后还有别的选择吗? 她似乎动心了,正要开口说点什么,鳌拜就来了。 和往常一样,鳌拜全身披挂一声重甲,手里提着明晃晃的刀子直闯进来。 “大清国沦落至此,太后需为此负责。”鳌拜的脸孔有些狰狞:“为了我大清国的颜面,皇帝绝对不能做敌人的俘虏,应该以身相殉社稷,只有这样才能激励将士们奋勇作战,再图光复的机会。” “来人,送太后和万岁上路!” 伴随着一声呼喊,鳌拜的几个亲信大踏步上前,一把就将早已吓的面无人色的福林小皇帝拽了过来…… 福林生性本就懦弱,早已吓的浑身颤抖,声嘶力竭的哭喊着用力挣扎,却早被鳌拜的心腹揪住了辫子,猛力往后一拽,顿时摔倒在地。 “住手!”凄厉的尖叫声中,太后好像疯了一样猛扑上去,用拳头打用牙齿咬,却早被身强力壮的侍卫一脚踹开了。 “你们……你们的心中还有没有大清国?还有没有万岁?万岁是太宗皇帝的嫡血,是你们的主子,就算是死也要有个体面的死法……” 太后哭喊着,膝行上前,死死抱住鳌拜的小腿苦苦哀求:“你也是追随太宗皇帝的人,怎能如此逼迫万岁?就真的不能给我们母子留一条活路么?” “大清国就要亡了,都是你这女人所致,你还有什么脸面活下去?” 听了这话,太后顿时面如死灰,一边哭喊一边哀求:“那就连个全尸都不能留下了么?” “不管怎么说,你都是主子,好歹我也要给你留个全尸!”鳌拜的脸孔愈发狰狞如兽,顺手扯下身旁布幔之上的一条装饰用的布条子,将布条在太后颈中一绕勒了个死死的:“奴才亲自送主子上路……” 双手用力,死死绞住太后的脖子,太后却不做任何挣扎,仿佛已经彻底任命。 随着布条的逐渐收紧,太后大张着嘴巴,却已说出话来,只是本能的探手入怀,摸到了藏在贴身处的那柄小小银刀。 猛然一刀刺出,重重的戳在鳌拜的胸腹之间。 这一刀,凝聚了太后所有的力量,凶狠而又毒辣。 但这把刀子太小了,鳌拜又身披重甲,刀子戳中了甲叶子就再也刺不进去了。 “混蛋!”怒吼声中,鳌拜一脚就将太后踢开,顺势拔出了腰刀高高举起。 就在这个生死交错之际,一溜黑影仿佛行走在白昼的幽灵倏然而至。 老太监出手了。 鳌拜毕竟是鳌拜,生死相搏的经验何等丰富,根本就不用回头就已经知道了来自身后的危险,顺势反手一刀斜劈。 身在半空中的老太监就好像是一直巨大的鹰鸢,竟然在无处借力的情形之下陡然转向,仿佛索命的幽灵一般伸出了瘦骨嶙峋的手掌,手心里的那一枚尖刺闪耀着蓝汪汪的寒光。 若是说大开大合的阵前厮杀,鳌拜堪称世间少有的勇武之人,但是在这种贴身肉搏的情形之下,反而不如一身小巧功夫的老太监了。 腰刀太过于巨大,动转不灵,千钧一发之际只能顺手丢弃,狠狠的一记“闷心肘”把“飘荡”过来的老太监重重撞开了。 几乎与此同时,老太监不顾一切的疯狂欺近,宁可硬扛鳌拜的凶狠撞击,也要发出致命的威胁。 一巴掌拍中了鳌拜的手臂! 在鳌拜的感觉当中,就好像被蝎子蛰了一下,撕心裂肺的剧痛顿时传来:那枚尖刺之上有毒,而且是剧毒! 因为事先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个弱不禁风的老太监会有这么好的身手,更不曾料到这个手无寸铁的老东西竟然深藏剧毒之物,一下子就中了招。 顺势飞起一脚,重重的踢在老太监柔软的下腹部,不顾一切的大喊着:“杀了他,杀了他……” 被一脚踢飞的老太监就好像是在光滑的冰面上滑行,借助这一脚的巨大惯性,顺势撞到了一个侍卫的怀里,手中的那枚毒刺狠狠一戳之后,如同蜻蜓点水般迅速撤开…… 趁着老太监和侍卫缠斗之时,鳌拜俯身捡起自己的腰刀,似乎想要加入战团亲手宰了这个老东西,但他的动作却出现了非常明显的僵直…… 整个左半身竟然提不起一丝力量,左边的那条臂膀就好像消失了一样,根本就感觉不到胳膊的存在。 好霸烈的毒性,竟然发作的如此之快。 虽然半边身子已不能动弹,但鳌拜的意识却格外清醒,知道这是致命的一击,也知道自己要完蛋了。 他还在疯狂的大吼着:“杀了这个奴才,杀了他……” 疯狂的呼喊中,太后抄起那把小小的银刀扑上来,再没有犯刚才的那个错误,不再选择胸腹之类有重甲保护的部位,而是从背后下手,一刀戳在鳌拜的颈下。 生死交错之间的那种感觉让鳌拜本能的反手一刀劈出…… 若是在正常情形之下,就算是反手刀,依旧可以把柔弱的太后砍成两半,奈何他早已中毒,半边身体无法动弹,动作也显得过于迟缓,虽然砍中了太后,却没有形成即死效果。 太后虽然应声倒下,但很快就有站立起来,从肩到肋出现了一条触目惊心的伤口,鲜血喷涌而出把小半边身子都染红了。 虽然击退了太后,但鳌拜却没有好到哪里去。 那柄六七寸长的割肉刀已经戳进了他的颈项,直没入柄,在心脏的强力迸射作用下,鲜血喷溅起来老高。 鳌拜踉踉跄跄的又往前冲了几步,终于轰然倒下。 太后猛然跳起来,骑到他的身上,一把拔出已经刺入鳌拜颈部的小刀,好像疯了一样反复捅刺,瞬间就把鳌拜的脑袋刺成了血葫芦。 凶狠的搏杀就发生在一众宫人的眼皮子底下,电光火石之间鳌拜就已经死了,所有人都吓傻了,一个个目瞪口呆的干看着,谁也不敢上前。 将压抑在心头的愤怒和怨恨化作凶狠的捅刺,把鳌拜刺的千疮百孔,浑身是血的太后捏着把柄还在滴答着鲜血的小刀子,厉声高叫起来:“何洪森已经率勤王之军赶到,你们还在做什么?等死吗?杀了这些犯上作乱的奴才……” 何洪森在哪儿?太后说的那些勤王之军又在哪里?这些真伪难辨的问题都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太后这么说了,并且已经杀死了鳌拜,这就够了。 诛杀鳌拜,显然早有预谋,或许真的存在一支勤王大军也说不定呢。 鳌拜素来残暴,而太后又占据了君臣大义的名分和制高点,这个时候再不做点什么,说不得就要被打成鳌拜一党了呢。 直到这个时候,那些宫女和太监们才反应过来,猛然发了一声喊,抄起五花八门的器物涌了上去,和鳌拜的那些亲信们厮打起来。 越来越多的宫人闻声而来,事实上他们并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听到“鳌拜伏诛”的呼喊之声越来越响亮,就本能的选择站在太后这边。 片刻之间,就已有几百人簇拥过来,追打、格杀之中,局面一片混乱。 刚刚格杀了一名鳌拜亲信的老太监换浑身是血,好像一只煮熟了的虾子那样佝偻着腰身…… “你怎么样了?” 看着太后关切的目光,老太监极力做出一个微笑的面容:“接下来应该怎么做,想必太后已经知道了。去找杨疯子,不管是他不是神,都要把他当成的神,这是唯一的机会了……” 太后想要点什么,老太监却惨然一笑,摆了摆手示意太后什么都不要讲:“老奴再也不能伺候你和福林了……” 这一次,这个老太监没有再使用“太后”和“万岁”这样的尊称,反而是直呼其名:“我不行了,我要回到腾格里长生天的怀抱了……” “你不会死,你武功高强一定不会死……”太后尖着嗓子大叫起来。 就好像是面对一个任性的小女孩,老太监把手伸到背后摸了一把,手掌之上全都是嫣红的血迹:“刚才这一刀已伤到了肝脾,我是真的不行了。” 老太监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经进入到了最后时刻,唯恐不能交代完最后的遗言,老太监的语速很快:“顶住西边,往南跑,越快越好,他投降杨疯子,这是唯一的出路……” 因为肝脾受损,老太监的脸色极是苍白,无力的瘫坐在地上,软软的倒了下去。 太后用力的扶起他的上半身,早已泪流满面。 “李吴山应该不会和你为难,更不会为难福林,我知道你心高气傲,但一切都过去了,做个普通人吧……” 一语未完,太后只感觉到臂弯里猛然往下一沉,老太监的脑袋已完全不受力了,软软的耷拉了下去…… 太后最信赖的那个人,死了!但她却没有嚎啕大哭,而是狠狠的擦去脸上的泪水,高声喊道:“鳌拜一党中人,若有愿意反正者,一切罪行当即赦免……” “传旨,内外人等不得随意走动,有违旨者以大逆论处。” “调集宫人守卫万岁。” “传何洪森火速来卫……” “传旨,鳌拜一党只要是愿意悔悟着,朝廷可以既往不咎。只诛首恶不问胁从……” 早已经历过无数次变故的太后显然很清楚的知道应该如何应对眼下的这种局面,一道道旨意火速传达下去…… 虽然鳌拜的亲信们大多是能征善战的兵士,终究人数太少,而且在鳌拜已死的情况下显然大势已去,若是真的有一支勤王之军,那就很危险了。这些人根本无心恋战,且战且退…… 鳌拜的亲信已经被打跑了,看似已经平安度过了最大的一场危机,但是太后却十分清醒,她知道干掉鳌拜只不过是第一步,真正的凶险和危机还远远没有过去! 当何洪森带着上百个宗室子弟赶过来的时候,马上做出部署:保护太后和皇帝的安全,同时调集所有能够调集的力量赶过来稳住局面,然后传旨给那些在前方战斗的兵士,说鳌拜已然授首伏法,所有人等不可轻动,若有违抗者与鳌拜同罪。 原本属于鳌拜的部曲,会听从太后的调遣吗? 或许会,或许不会,或许还会激起更大的内乱,但他还有最后的一记杀手锏:“太后已经和阿布卡取得了联络,,阿布卡承诺一定会提供保护,马上撤退,朝着山海关方向撤退,因为救星就在那里!” 第四百六十八章 绝望之途 在战争状态下主动脱离城市的保护,选择朝南撤退,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度仓促的决定。 匆忙之中,到底有多少人撤出了锦州,又有多少人没有来得及撤出,早就无法统计也没有必要统计了。 面对凶猛的大旗军,锦州不可能守得住,到时候必然是玉石俱焚的毁灭结局,唯一可以逃避终极毁灭之灾的方法只有一个:向南撤退,朝着山海关方向撤退,去找阿布卡,那是唯一的救星。 傍晚时候,太后和皇帝以及一些宗室人等最先离开了锦州,随行的还有众多的旗人。开始的时候,还有些组织度,还可以做到虽然仓促却不慌乱。随着紧急南撤的命令,越来越多的旗人加入了这个队伍,局面变得越来越混乱。 因为担心大旗军的西路军会随时攻破城池从背后杀过来,慌乱的情绪迅速蔓延,到了后半夜的时候,局面彻底失控。 仓皇撤离的人群拉成了一条长达几十里的曲线,互相争抢着,仿佛洪水漫灌之下的蚁群不顾一切的朝着西南方向撤退……其实,撤退二字根本无法形容当时的场面,因为人数太多,事先有没有做任何准备和动员,仅仅只是一道命令,在缺少必要组织和动员的情况下,无论发生多大规模的混乱都不足为奇了。 谁也不晓得到底撤出来多少人,只是象受惊的鸭子一样疯狂朝着西南方向逃离。 军队? 军队已经没有了,唯一的一点军队全都留在锦州为朝廷和旗人们断后,以免大旗军沿途追杀。听后面赶上来的人说,锦州城已经被攻破,大清国最后的勇士们正是进行舍生忘死的战斗,为了给这些撤退的人群争取时间,他们正在利用每一条街道每一座房屋和大旗军展开惨烈而又血腥的巷战,不让他们追上来。 从巷战开始的那一刻,锦州的陷落就已经注定,所谓的巷战除了可以证明他们的决心和勇气之外,根本就不可能在事实上做出任何改变,更不可能改变大局。 作为大清国最后的忠勇之士,他们的下场已经不言自明:全军覆没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对于这些紧急逃离了锦州的皇室成员和普通其他旗人而言,离开了锦州并不意味着远离了灾祸,而是另一场灾难的开始。 沿途的汉人们不断的对他们发动攻击,这些被欺压了太久的人们终于盼来了黎明,当旗人们亡命奔逃的时候,立刻就展开了毫不留情的攻击。 瓜尔佳是大姓,族中基本都是在旗的,老赫颜已经快六十岁了,早年曾经追随老汗努尔哈赤南征北战,在二征蒙古的过程中受了点伤,却由此因祸得福,进入了内府(内务府的前身)。虽然仅仅只是一个正八品的司库大使,但却油水十足,就算不用刻意的捞钱,刚是各方面的“孝敬钱”就多的花不完,着实享了几年清福。尤其是甲申年大清定鼎之后,更是水涨船高,虽然官职始终没有升上去,却落下了不少实惠。买房子置田产,家里的几个子女虽然官职同样不高,却全都是肥的流油的实缺,日子过的相当惬意。 奈何好景不长,没过几年这大清国就熄火塌架了。 对于一个普通的中层旗人而言,大清国亡了也就亡了吧,那是没奈何的事情,反正老赫颜一家也捞够了油水,带着金银细软回到了关外,几辈子都吃不完呢。 花无百日红,世事无常,就算是撤到了关外,也没有如同老赫颜想的那么安稳,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大旗军的打过来了,局面顿时急转直下。 老赫颜一家原来有二十三口人,现在却只剩了一个零头:三个人。 差不多有一小半的家族成员被大贝勒代善带走了,剩下的男丁又被鳌拜抽调去打仗了,至今生死未卜,眼下只剩下年近花甲的老赫颜带着一个孙子一个孙女。 因为撤离锦州的命令太过于仓促,根本就来不及做出仔细的准备,就随着纷乱的人群跑了出来。为了防止年纪幼小的孩子走散了,老赫颜专门找了条绳子,把孙子和孙女栓在自己的腰上。 听说是要去山海关那边,去找一个叫杨疯子的人。 杨疯子的名号早已传遍天下,尤其是旗人的心目当中,简直就是现世的神灵,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是可以带来光明和温暖的阿布卡。据说,这位降临凡间的阿布卡已经拯救了一两万旗人,并且山海关那边的守军已向他投降了,并没有遭到想象之中的屠杀。 很多人都相信,只要到了山海关,只要见到了阿布卡,就可以从灭顶之灾中解脱出来。 老赫颜并不怎么相信这样的传说,但他却不得不信,而且比人一个人都更加坚定的相信这一点。 哪怕仅仅只是为了这个孙子和孙女,他也必须信。 除了相信可以得到阿布卡的宽恕和救赎之外,其他全都是彻彻底底的绝望,这已是最后的希望了。 “阿祖,我走不动了。”孙女九岁,孙子七岁,正是调皮捣蛋却又稍微懂些事理的年纪,虽然这两个孩子并不是很清楚现在的时局到底有多么险恶,也不知道即将降临的灾难到底意味着什么,但却本能的感觉到惶恐和畏惧,似乎正有一场巨大的灾祸在迫近,并且月越来越近…… 好像稍微大声一点就会招致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年幼的孙子怯怯的看着老赫颜:“真的走不动了,歇一歇吧,就歇一小会子,好吗阿祖?我肚子疼的厉害……” 孙儿的身上还穿着锦缎的马褂,但却满是灰尘,也不知是肚子里压住了冷气,还是喝了太多凉水的缘故,一直都叫嚷着肚子疼。 孩子虽然年幼,但身子骨还算不错,应该不至于是害了病,想来因为走的太急太累的缘故吧,因为老赫颜也有同样的感受。 就好像是吞下了一团刚才从油锅里捞出来的猪毛,胸腹之间又烫又燥,还硬扎扎的疼。大人尚且如此,又何况是孩子呢? 若是能有一碗热腾腾的姜烫水,喝下去肯定会大为好转,或者更干脆一点儿,好好的睡一觉应该也会好的,但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兵,知道了紧急撤离的命令之后,老赫颜毫不犹豫是舍弃了积攒了几十年的万贯家财,金银绸缎等物全都弃若敝履,丢弃的时候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因为他知道那是最无用的累赘。 尽可能的背起粮食口袋和一小袋子盐巴,在有挎上了一把腰刀,然后就带着孙子和孙女出门了。 在这样的混乱局面当中,带着大量的金银财宝完全就是自取灭亡,只有携带粮食和武器才是最精明最现实的选择。 孙儿似乎真的腹痛难忍,已经疼出了一身冷汗,老赫颜实在于心不忍,不得不停下了脚步:“乖孙,那就歇一歇吧,但咱们不能歇的太久,若是掉了队,就完蛋了……” 在这样的紧急撤离当中,追兵随时都有可能从身后出现,更有沿途的汉人频繁袭击,必须紧紧跟随大队伍才能保证安全,若是掉了队,那就意味着死亡。 祖孙三人顺势坐在道旁土沟之中,随手扯过些荒草铺垫在地上,临时消息一下。 仿佛汤浇蚁穴火燎蜂房,数不清的旗人好像潮水一般沿着这条大道一路往南。从锦州到山海关,有三四百里的路程。正常情形之下,三几天就可以到达。 但是,人群的数量和行进速度从来就是反比,人群越多规模越大,行进的速度就越慢。更何况这些人多是老幼妇孺,一个个拖家带口扶老携幼,携带着乱七八糟的坛坛罐罐和无数的家当,根本就走不快。 已经从锦州逃出来两天了,为了争取一线虚无缥缈的生存机会,人们拼命赶路。老赫颜不止一次的亲眼看到有人倒下去却再也没有站立起来,但却无人理会也没有人在意。 灭顶之灾已经降临,要命的追兵随时都有可能出现,自己的家人能不能保全都是一个未知数呢,谁还会在意其他的陌生人? 虽然时时刻刻都有精疲力尽的人倒下去,但紧急南撤的人潮却越来越庞大,杏山、连山的旗人纷纷加入其中,今天早上在宁远又有数不清的同胞加入了这个撤离的队伍。 现如今,到底有多少人奔走在这条求生的路途之中,估计谁也说不清楚了。 在这两天多一点的时间当中,到底跑了多远,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前面的路程之中还有多少凶险,更是无人得知。至于说什么时候才能跑到山海关再见到阿布卡,那就更不好说了。 乐观一点的估计,三天之内应该可以达到,至于说悲观的说法……眼下的情形已经够悲观够绝望了,还是不要再说更悲观的话语了吧! 在路旁的道沟中休息了片刻,老赫颜这个要对这俩孩子说点什么,忽然听到一阵杂乱的哭喊之声,其中还夹杂着一声声的尖叫。 “汉人杀过来了,快跑——” 不知是哪个喊了一嗓子,虽然没有看到汉人的身影,但老赫颜还是以于他的年龄极不相称的敏捷猛然跳起来,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抱起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不顾一切的往前跑。 不跑不行啊。 以前对汉人欺负的太狠了,现如今局面颠倒,汉人会放过他们吗? 大打落水狗,趁机袭击撤退的人群,是沿途很多汉人的必然反映。 在经过杏山的时候,也不知从哪里冲出来的一大群汉人,手持棍棒、草叉、柴刀和最简陋的弓箭,将落在队尾的旗人杀的凄凄惨惨。老赫颜都挨了一棒子,若不是他跑的快,肯定会被当场打死。 只要听到了汉人袭击的消息,不必细细查看,直接起身跑路才是最好的选择。 旗人们已经成了惊弓之鸟,伴随着一声“汉人来了”的呼喊,顿时乱作一团。嘈杂的人群之中,撕心裂肺的呼喊声此起彼伏。老赫颜抱着两个孩子跑的飞快,越过惊慌失措的人群,玩儿了命的往前跑…… 越过一道满是荒草的沙土丘子,站在高处回首远望,只见百十个汉人正举着木棍铁棒之类的武器,呐喊着冲了过来…… 虽然汉人的数量很少,但却把局面搅的纷乱,那些个恐惧万分的旗人根本就不敢抵抗,而是心寒胆裂,仿佛听到了狼嚎之声的羊群一般尖叫着哭喊着四散而逃。 老赫颜已经跑不动了,却死死拽着腰里的绳子头,连拖带拽的拉着孙子和孙女继续向前……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身后的尖叫声似乎已渐渐的远了,老赫颜累的筋疲力竭,完全感受不到腿脚的存在,腰身好像折断了一般疼的厉害。 好像一头刚刚磨完了五百年麦子的病牛,老赫颜呼呼的喘着粗气,不知不觉之间一股热流顺着鼻子流淌下来。 下意识的伸手擦拭了一下,手上满是嫣红的血迹。 这是跑炸了肺。 “阿祖,你淌血了……”年纪稍大一点的孙女用袖子帮他擦拭血迹,老赫颜呼呼的粗喘着说:“不妨事,真的不妨事,稍微喘一喘就会好了……” 只要还没有被沿途的汉人打死,只要还能追随者大队伍走下去,就有希望,就算是跑炸了肺又算得了什么呢? “他们为啥要打杀我们?我们又不认识他们?” 当孙女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老赫颜甚至不知道应该回答。 从来就没有无缘无故的仇恨,汉人对旗人的这个态度是有原因的。 但这个原因不方便说出来,尤其是不方便对自己的儿孙讲出来。 当年,老赫颜曾经是战兵,被他亲手杀死的汉人早不记得有多少了。尤其是在努尔哈赤时代,整村整村的屠灭汉人都不是什么稀罕事儿,老赫颜曾今参与过好几次。 当时他并不觉得悲惨,即便是听着汉人们凄厉的惨叫,也没有感觉到什么,反而有种胜利者的骄傲。汉人软弱,打不过骁勇的八旗战兵,那就应该被奴役被屠杀,这没什么好说的。但是现在呢? 局势颠倒了过来,轮到自己被屠杀的时候,老赫颜同样无话可说。 就算是老赫颜被刚才那些个汉人活活打死了,他也并不记恨谁,因为这一切只不过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罢了。 他享过福吃过苦,曾经两次在死人堆里爬出来,虽不敢说是身经百战,却已见多了死亡,对于生死二字已经看的很淡了。 他唯一的牵挂就是眼前这两个孩子。 只要孩子能活下去,他什么都不在乎。 什么狗屁的大清国,什么狗屁的皇上,全都是扯淡,只有自己的家人才是顶顶重要的。 他这一生,杀过人,做过恶,两手血腥,注定不会有是好下场,能够活到现在已经是天照应了。 对于沿途这些百姓的袭击,老赫颜并不觉得很过分。这些老百姓明显就是临时起意,单纯为了泄愤为了报复在发动了袭击。就算他们能够打死一些掉队的旗人,也不会造成很大的杀伤,只要注意一些,应该可以逃脱。 真正让老赫颜担心的不是沿途这些百姓的袭击,而是身后的追兵。 不管这些沿途的百姓对他们怀着什么样的滔天仇恨,都比不上身后的追兵。 军队和百姓之间最大的区别不在乎战斗力和武装程度,而是在于严密的组织和秩序。 拥有组织和秩序的军队,一旦追上来,那才是真正的屠杀,那才是真正的灭顶之灾,作为一个曾经的八旗战兵,老赫颜非常清楚的知道真正的屠杀应该是什么样子。 大旗军素来就以纪律严明敢打敢杀著称于世,各级的协同配合堪称完美,那才是真正的可怕之处。 一旦大旗军扫平了锦州城内的抵抗,必然会以最快的速度追赶上来。到了那个时候,也不需要太多的兵力,三个营头就可以杀光这里的所有人,而且速度更快效率更高。一旦出现那样的情形,就彻底完蛋了。 严密的组织,严整的纪律,堵截冲杀等等等等,完全不是这些普通旗人可以应付的了,他们不可能逃出去,一丁点儿的机会都没有,那才是真正的毁灭,万劫不复的毁灭! 以军队屠杀平民,是什么样的情形,老赫颜心知肚明,因为类似的事情他曾经亲手做过,而且不止一次。 在组织起来的军队面前,就算是十倍数量的平民也毫无作用,数量根本就是一个无所谓的概念,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想当年,就在身后不足百里处,就曾经发生过那样的大屠灭。一千四百多名八旗兵杀死了几万百姓,并且被当做“辉煌战功”! 若真有什么神灵的话,神灵会宽恕这个两手血腥的人吗? 估计不会吧! 据说,就算是见到了阿布卡,也要追查以前之过往,到时候自己一定会被追罪。 死就死吧,但这两个孩子可不能死,只要他们能活下去,老赫颜什么都不在乎。 若真有神灵的话,就请神灵把所有的灾难都降临到我的身上,宽恕这两个娃娃吧。 老赫颜不指望自己能够获得神灵的宽恕,他知道自己就算是死了也没有资格上天堂,只希望神灵能够保佑这两个孩子,也不知道这个念想是不是太奢侈了一些,毕竟当年他没有宽恕过任何人…… 如同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一样,拖拽着俩孩子继续前行,夜色再次降临下来。 或许是黑夜能够给人们一些虚无缥缈的安全感,或者就是因为单纯走的太累了,筋疲力尽的人们纷纷停住了脚步,极力寻找着走散的亲人。那些没有走散的则聚在一起,吃几口干粮,然后抓紧时间休息一下。 老赫颜的年纪已经很大了,连日的奔逃早已把他的体力消耗一空,一旦停住脚步反而更加的疲惫,心脏好像疯了一样的狂跳,嗓子又干又热,呼吸的时候胸口就疼的厉害。身上的虚汗出了一层又一层,明明天气还不算冷,却抖的如同风中黄叶,一身老骨头似乎随时要散架的样子…… 就在这个时候,远处传来一阵隐隐约约的闷响,难道是打雷了? 人们下意识的抬头看天,夜空之中月朗星稀,正是一副好天气,连一丝云彩都没有,怎么会打雷? 老赫颜根本就没有象别人那样四下观望,而是下意识的把孙子和孙女揽到怀中,加意的抚摸着孩子稚嫩的脸蛋儿,虽然什么话都没有说,却早已老泪纵横…… 作为一名老兵,老赫颜很清楚的知道那阵阵闷响并不是从天上传来的闷雷,而是远处的骑兵正在飞速迫近。 大旗军还是杀过来了。 最后的审判终究不能避免,万劫不复的灾难还是降临了下来…… 第四百六十九章 大清亡了 最先追赶上来的并不是大旗军,准确的说并不是大旗军的本部人马,而是蒙古轻骑。 强者为尊,是草原上通行不变规则,随着大清国的覆灭,满蒙一体的局势早已经打破,早在去年蒙古人就最先对大清国发起了攻击。当大旗军深入草原之后又很快接受了李吴山的“册封”,成了大旗军的马前卒子。 不论是蒙古骑兵还是大旗军主力,都是敌人。 蒙古骑兵的出现,立刻就让这些早已成了惊弓之鸟的人们炸了营,惊慌失措的胡乱奔跑。老赫颜却一动不动,因为他知道灾难终究不可避免,该来的还是会来,在这种情况之下,不可能再有任何机会了。 无论跑的多快,还能快得过奔驰如电的轻骑兵吗?不要是这些毫无组织甚至连体力都已经被榨干了的民众,就算是巅峰时期的八旗战兵,在这么近的距离上如果实现没有经过周密的准备,也不可能挡得住骑兵的冲杀。 尖叫和跑动只不过徒劳无谓的挣扎,一点作用都没有。 事实果然如同老赫颜料想的那样,刚刚跑出队伍的慌乱人群马上就被纵横奔突的骑兵“兜”了回去。与此同时,从身后追赶上来的蒙古轻骑迅速调整队形,呈现出一个巨大的“人”字型,从左右两侧突出,沿着人群的边缘继续向前狂奔而去,拉出两条长长的斜线…… 这就是骑兵包围步兵的常用做法,经典的如同兵家教科书一般。 看这个架势,大旗军分明已经动了赶尽杀绝的心思,一个都不放过,而是要先把他们“圈”住,等待后面的步兵赶上来,然后就是最后的末日了…… 在空旷无遮的狂野上,面对数万手无寸铁的旗人,两股蒙古骑兵不慌不忙的把队线拉的更长,形成一个不怎么规则的椭圆形包围圈…… 只要这两股骑兵合拢起来,那就全完蛋了。 老赫颜早已万念俱灰,只是紧紧的抱着俩孩子,轻声的安慰着他们:“不要怕,快了,快了……” 完全是被周围惶恐的气氛所感染,七岁的孙子怕的不行,用畏惧的眼光遥望着那些蒙古骑兵:“阿祖,神会来救我们吗?” “我们很快就要去天堂了,马上就可以见到神了……” 最后的希望已经破灭,投奔阿布卡的最后一丝幻想已经粉碎了,阿布卡终究没有可怕的敌人来的更快。 和老赫颜一样,所有的人都已心如死灰,不做他想了。 就在这个时候,前方又传来一阵阵急促的马蹄声。 马蹄急促拍打着地面,席卷起一路烟尘,竟然从那个狭小的缺口处钻了进来,还不等老赫颜明白是怎么回事,前方已传来一阵阵山呼海啸般的欢呼之声。 同样是一支骑兵,但规模却小了很多,约莫只有三几百人的样子。 这一支骑兵和蒙古轻骑采用了完全相同的队型,但却跑的更快。 第二支所到之处,人群中立刻就爆发出欣喜万分的欢呼。 老赫颜已经看的很清楚了,那不是可怕的敌人,而是自己人,他们穿着清军的制式衣甲,好像发了疯一样的朝着这边奔跑。 我们的骑兵。 虽然这些骑兵的数量已经少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但是在如此绝望的气氛中,简直就如同神兵天降。 这是我们的军队! 一瞬间,老赫颜的心中就又升腾起了莫大的希望。 他甚至已经来不及去想这些清军是从哪里过来的,浑浊的眼泪已忍不住的流淌下来。 骑兵一边奔跑一边扯着嗓子高喊: “奉阿布卡之命……” “阿布卡在前……” “阿布卡命令你们,原地等待。” “原地等候,这是阿布卡的命令……” 阿布卡这三个字,就好似拥有某种神奇的魔力,似乎拥有让乾坤逆转江河倒流的伟力,仿佛普度众生的仙佛一般,让惶惶的情绪顿时就安定下来。 人们已经不在畏惧不再害怕了,而是遵从阿布卡的命令,原地止步,静静的等待着。 阿布卡的命令就是末日之中的救世之音,那是绝对不可违抗的神谕。 晴朗的夜空中繁星点点圆月高悬,月光如水如银,温柔的播撒下来,好像母亲的手一样轻柔,笼罩着空旷无遮的旷野,照耀在每一个人的身上,同时也无私的照耀在老赫颜的身上。 这个时候的老赫颜并没有其他人那样的狂喜,心中一片宁静。 已经到了这个时候,真的不需要再担心什么了。 无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是毁灭的灾难还是救世的福音,他都可以坦然接受了。 仓皇离开锦州一路奔逃,为的就是投靠阿布卡,现在阿布卡已经来了,他们的目的已经达到。至于说生死二字,早已置之度外。 如果连阿布卡都不能阻止毁灭的降临,那就足以说明这场毁灭是命中注定的,是不可避免的惩罚。 不知不觉之间,老赫颜对阿布卡的态度已经从半信半疑转变成为全部接受…… 这个时节的夜晚本就不长,在人们的感觉当中,却仿佛有一百年那么漫长。 这注定是一个难眠之夜,大人们一边亲生的哼唱着摇篮曲,哄着孩子们进入梦乡,一边焦虑的左右观看,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 在孩子们沉重而又有节奏的呼吸声中,黑夜在他们的睡梦中逐渐退去,黎明终于到来。 秋寒露重,浓重的露水早已把大人们打的精湿,脸上凉凉的满是秋露,天地之间一片苍茫。 东方已经现出了大片的鱼肚白,一轮火红的照样刚刚才地平线上露出半张笑脸儿…… 在太阳的方向上,一大片昏黄的烟尘正在升起,渐渐映入眼帘。 作为一名老兵,老赫颜知道那是什么。 那叫做“战云”。 大队人马急速前进之时,踩踏起来的沙尘弥漫在低空中,经过阳光的折射作用,从遥远的地方观看,就好像是升起了一团云彩。 大旗军的主力战兵赶上来了。 这意味着大旗军已经彻底剿灭了残存在锦州的清军,已经朝着这边掩杀过来。 但是,老赫颜却一点都不害怕,而是坦然面对! 不知是因为什么,前面忽然传来一阵阵嗡鸣,听起来就好像是盛夏季节从极其遥远的深谷中传来的闷雷,甚至还带着隐隐的回声。这个时节当然不会有闷雷,那是万千人窃窃私语之声汇集到一起形成的声浪。 因为距离太远,老赫颜什么都看不到,也不知道前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渐渐的,渐渐的,他看到了。 最先映入眼帘的一面旗帜,大清国的旗帜:水纹龙旗。 这面旗帜代表着大清国,老赫颜曾经无数次在这面旗帜的引领之下奋勇冲杀,但是今天所见到这面水纹龙旗和以前稍微有些不同:旗面倒挂着。 通常情况下,倒悬旗帜就意味着投降。 大旗军拒绝接受大清国的投降,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因为他们一定要斩尽杀绝,在杀死最后一个旗人之前绝不会收起刀枪。 那么,大清国是在向谁投降呢。 忽然之间,老赫颜就明白过来,一下子就激动起来。 因为过分的激动,老赫颜已忍不住的颤抖起来,而且抖的很厉害,就好像是羊癫疯发作的病人。 和其他那些旗人一样,老赫颜下意识的站立起来极目远眺。 随着那边倒卷龙旗越来越近,前面的人群顿时就涌动起来,本能的朝着那边奔跑,但很快就又停止了下来,就好像退潮的海水一样渐次矮了下去。 似乎真的存在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强大力量,在没有任何命令的情况下,人们用整齐划一的动作跪拜下去。 一个拄着拐杖的身影出现在视野当中! 刚刚从睡梦中醒来的两个孩子依旧睡眼惺忪,迷迷糊糊的看着远处那个身影:“阿祖,那是谁?” “那是……神!” 在朝阳的照耀之下,杨疯子的身体蒙上了一层灿烂的金光,只能朦朦胧胧的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身体轮廓,但却看不清楚面容和五官,却自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神圣和庄严。 ‘那是……阿布卡吗?’ 虽然根本就看不清楚,但老赫颜却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道:“是,那就是阿布卡!” 在几十个清兵的护卫之下,杨疯子拄着拐杖走了过来,周围的人群越来越拥挤,却好像掉落在水面上的油珠一样往后退却,主动给杨疯子让出前进的道路。 这一切,时间似乎已经完全停止,连风声都没有了。 杨疯子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却传出去很远:“往南走,过山海关往南走,我会挡住后面的追兵……” “最早今天傍晚,最迟明天早上,你们会遇到李绍的军队。” “但你们不必害怕,更不可持有武器,你们只需要说是我的人,他们就不会伤害你们……” “一直往南走,到南海子去,千万不可回头。” 杨疯子从来就不是一个善于言辞之人,只是说了这么几句话之后,就继续朝着北边去了…… 在他的身后,成千上万的旗人已经深深跪拜下去。 这种跪拜,不是因为权势或者威压,而是虔诚信徒对神灵的信仰和绝对服从。 阿布卡说会挡住身后的追兵,那就一定会化为现实,不需要解释,不需要理由,更不需要逻辑,因为这是神谕。 神谕说提到的一切,都是成为现实。 至于说狭小的南海子能不能容纳这么多人,到了南海子之后如何生存,那并不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甚至不是他们应该考虑的问题,因为阿布卡这么说,那就必须去做。 神会安排好一切,同时也会安排好他们的命运。 老赫颜毫不犹豫的扔掉了他认为必须携带的武器——那把刀。 神说不可以持有武器,那就绝对不能带着刀。 其实,带不带到根本就是一个多余的举动,难道还能凭借一把刀就挡住李绍吗? 能挡住李绍和身后追兵的绝不是武器,而是杨疯子本人。 神说一直向南走,绝不可回头,那就说明前方是希望的应许之地,而身后则是万劫不复的地狱。若是走回头路,就一定会坠入地狱万劫不复。 虽然杨疯子没有做出任何许诺,但他的出身本身就是一个承诺。 杨疯子虽然走了,但留在这里的人们却如获新生,每一张疲惫的面孔之上都透着一种近乎于疯狂的神态,不住的祈祷着:“阿布卡从曙光中走出来,神说到南海子去……” “神说不可回头。” 也不知道阿布卡对那些蒙古兵说了些什么,总之蒙古兵很快就退走了,只把数以万计的旗人留在了这里。 人们相互搀扶着,任凭脚把上已走出了一层又一层的血泡,依旧坚定不移的向前走着,朝着阿布说的那个地方走去。 事实就和阿布卡说的完全相同,当天傍晚时分,这支浩浩荡荡的人群就遇到了气势汹汹掩杀过来的大旗军。 则在大旗军的中路军,领军之人正是李绍。 对于这些旗人,李绍一点都不客气,毫不犹豫的命令大军迫近,摆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 “清人,止步,再往前一步者,格杀勿论!” “不,我们不是清人,我们是阿布卡的人。” “阿布卡?你是说杨疯子那个家伙吗?” 对于这些人来说,哪怕是提及阿布卡的名讳也是一种亵渎,他们不敢说“杨疯子”这三个字,而是反反复复的念叨着“我们是阿布卡的人”这句话,就好像是那是一道最有效的护身符。 大清国已经没有了,这些人并不是大清国的余孽,而是阿布卡的人。 这句话本身并无任何意义,但却好像真的拥有伟大神力一般,虽然李绍很想把这些人当做敌人然后将他们杀个精光,却慑于这句话的“威力”,并没有真的下达大屠杀的命令。 虽然李绍承认他们不是敌人,但大旗军对他们依旧充满了敌视的态度,并且一再刁难。 每一个人都要搜身,携带禁物者格杀勿论,携带武器者格杀勿论,不遵号令者格杀勿论。 所有的人都严格遵循阿布卡的神谕,早早就随身携带的保命武器给丢掉了,甚至连太后和皇上的近身侍卫都没有携带任何武器。 实在找不到借口的李绍只能讪讪的下令放行,却又心有不甘,干脆把那些个宫廷卫的甲胄扒了下来,同时扣留了太后和皇上等人。 “伪酋与伪太后,及一种伪清官员,皆为战俘,必须扣留……不,不是扣留,而是俘获。必须俘获交由大帅处置……” 太后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局面,她并不怎么在意,反而是何洪森等人叫嚷着“据理力争”:“大清国已经没有了,也就没有了太后没有了皇上。” “我们并非交战状态,何来俘获一说?” “你算个什么东西?”李绍这样的粗鲁自然从来就不善于言辞,而是更习惯于使用暴力。面对言辞犀利的何洪森,根本就懒得对他说什么,一刀就砍了过去。 好在李绍没有拔刀,而是带着刀鞘砍了一下。 即便如此,依旧砸了何洪森一个满脸花,登时鼻血长流狼狈万分。 “将伪酋福林和这个女人带下去,还一众的伪清官吏,全都押下去送交大帅处置。其他人可以放行了……” 被李绍“俘获”的这些人可真不在少数,包含了太后、顺治、大小官吏和一众宗室,呼啦啦两百多人呢,全都成了李绍的俘虏。 “太后……” 看了看满面都是血污的何洪森,太后淡然一笑:“连大清国都没有了,哪里还有什么太后?” “君臣上下之分……” “别再时候什么君臣上下了,大清国已经亡了,我们母子只想求一个平安。若你心中真的还为我们母子着想的话,太后和皇上这样的称呼就再也不要提起,除非你想置我们娘而两个于死地……” “臣不敢……”何洪森似乎意识到了点什么,赶紧换了一个称呼:“我绝对没有那样的想法!” 大清国都已经亡了,哪里还有什么太后哪里还有什么皇上?若是继续使用这个称呼,一旦被别人听去了,说不得就是一场泼天大祸。 历朝历代的亡国之君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新的统治者一定会想方设法处心积虑的找他们的麻烦,稍有不慎就会随随便便找个借口将亡国之君干掉。 要想保住性命,必须时时小心事事恭顺,时时刻刻都夹着尾巴做人,或许才有机会换一个平安。 而平安,才是太后最想要的东西。 “再也没有什么大清国了,再也没有了,你我都是前朝罪人,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我想你一定心中有数,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就再也不要提起了。以后的局面我也没有丝毫兴趣,若是能够求到一个母子平安,已是奢侈,舍此无他……” 太后说道:“今天早上的情形你也看到了,旗人的生死全都托于阿布卡之手,旗人的将来也必然仰赖于他,我与福林不过是随波逐流而已……” “以前的种种争斗,那些个争权夺势的勾当,多是为了自保,是被逼无奈之举。我早就厌烦了,谁不想过几天安稳日子呢?难道你不想吗?” “多尔衮也好,鳌拜也罢,不过是一场梦幻,如今,这个梦该醒了!” 何洪森呆呆的听着,虽深有感触,却还是有点无法接受。 大清国确实完了,虽然他何洪森确实满腔热诚, 想要做出一番事业来,终究是时也命也,最终却落了这么一个结局。 “我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那李吴山能够放过我们母子,不敢奢求后周柴氏的待遇,只要能够苟全性命就已心满意足了……” 第四百七十章 说走嘴了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虽然天气很好,但太后的心情却异常沉重……不,现在已不能再使用太后这样的称谓了,因为大清国已经灭亡,她早已不是什么尊贵的太后,而是阶下之囚。应该称呼她的本名:布木布素。 来到北京城已经有些日子了,作为亡国的太后,她并没有真的被投入监狱忍受折磨,而是被扔在一个小小的院落里边,相当于是被软禁了。 这并不代表李吴山对这位前朝的太后和皇上有任何宽恕的意思,仅仅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则。 一般情况下,对于前朝的亡国之君,就算是真的要下毒手,也需要一个能够说得过去的理由,哪怕是编造一个理由也行。然后就是正式的审判,公布种种罪状,最后才会处死。就算是真的到了处死的时候,通常也会照顾到“皇家”的颜面,不会让他们死的太难看,而是会给一个比较体面的死法:一根白绫或者是一壶毒酒,很少有直接动刀子砍下脑袋的那种死法。 当然,所谓的审判和罪名不过是一种形式,走走过场而已,最要紧的是结果:必须死。 这几天来,因为于外界彻底隔绝,他们母子根本就不知道任何消息,也不晓得李吴山给他们定下了什么样的罪名,还是说网开一面放一条生路。 虽然她无比期待后者,但一切都是李吴山说了算,她本人的心愿丝毫也不能改变什么。 这一队母子刚刚接到命令:马上去见李吴山。 这是决定生死的一次会面,布木布素的心情可想而知,她稍微整理了一下遗容,专门找来一条丝带搭在福林的手上,虽然松松垮垮的算不上是捆绑,但却必须这么做,因为这一个仪式:自缚双手去请罪。 前朝的太后和皇帝自缚双手,不仅可以体现出绝对的臣服和恭顺,还能更加彰显胜利者的威严与荣耀。 擒获前朝的太后和皇帝,灭国之威,这本身就武人的顶级功劳,原以为李吴山会借此大摆威风,想不到这次见面却非常简单。 既没有万众瞩目的场面,也没有故意排出什么排场,就是一场非常简单的会面。 “罪人爱新觉罗氏福林,给上国忠勇公磕头……”福林白跪拜于地往上磕头:“李大帅虎威无双,冠绝宇内,发雷霆之兵,以堂堂之师……” 这番说辞是母亲教给他的,事先已经演练了很多次,早已烂熟于胸了。 “算了,算了,我不想听这些有的没的废话,你也别念叨这些个东西,听着就烦。”李吴山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都起来吧……” “罪人自知罪孽深重,不敢起身……” “让你起来就起来,哪来的这么多废话?” 李吴山有些不耐烦的声音让福林心中更加惶恐,愈发的不敢抬头,更不敢起身。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清脆脆的女声传了过来:“你们母子不必害怕,也不必刻意做出这番请罪的姿态,你们的心思我能理解,其实大可不必,都起来吧。” 听了这话,昔日的大清皇太后现在的布木布素才敢抬起头来。 这是她第一次亲眼见到李吴山这个人。 虽然早就知道了这个名字,但却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印象。关于李吴山的传说很多,而且大多已经把他严重的夸大了,有人说他是身高九尺的壮汉,一顿饭能吃两只羊。还有人说他是羽扇纶巾的当世诸葛亮,谈笑风生之中即可决胜千里之外。 种种传言不一而足。 今天亲眼见到传说中的李大帅,才发现他既不是虎背熊腰的壮汉,也不是斯文儒雅的智者,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人。 这位覆灭了大清拯救了大明的李大帅,甚至没有穿官衣,更没有披甲胄,仅仅只是穿着一件镶了蓝边的月白色中衣,披着一件浅色的半氅,神色之间亦没有什么威严,看起来就好像是一个……就好像是一个稍微赚了点钱的商人,或者是有些家底的小地主。 但布木布素却知道,此人的权势天下无双,一言之间即可决定母子二人的生死。 稍微看了一眼之后,赶紧低下头去。 “我把你们娘儿俩喊过来,并没有旁的意思。”李吴山的言辞之间并没有高高在上的那句倨傲,反而显得很平淡:“只是想问几个问题。” 李吴山的这几个问题很简单:辽阳、沈阳的代善还有多少人马,约莫有多少人口。 正在朝着西北方向败退的豪格部,其中有多少是豪格本人的嫡系,又有多少是杂牌军。 连续问出了几个这样的问题,太后……布木布素全都老老实实的做出了回答。 对于这个女人给出的答案,李吴山未必会真的相信,至少不会全信,但却可以作为一个参考,仔细印证之后才会得出最后的答案,然后跟着这个答案做出进一步的安排部署。 “嗯,你说的和我的推测大致相同,”李吴山似乎对布木布素的回答还算满意,微微的点了点头,紧接着就问出了这一对母子最关心的那个问题:“伪清已不复存在,虽然还有代善和豪格,已是风中残烛支撑不了几天,再过些时日也就可以剿灭了。反而是你们母子二人……我还没有想好如何处置呢。既然已经见面,索性就问问你们的意思吧。” “我这儿有两个章程,这第一个呢,是把你们送到江南去。我大明天子性情宽厚为人随和,想来也不会过于苛则你们,说不得还会封侯呢。” 对于亡国之君,鲜有一绳子捆了直接扔进监牢的例子,大多是给一个很高的封号以表天朝上国的宽宏气度。但是,所谓的封号可不是忠勇公这样的好封号,大多是“恶封”,比如说“违命侯”“悖逆侯”之类的名号,看起来好像一种封赏,其实就是一种惩罚,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而且大多没有什么好下场,迟早会被统治者随随便便找个借口干掉了。 “这第二个,就是让你们留在北方,”李吴山笑道:“当然,留在我这边也不见得会有多好,毕竟你们母子曾是伪清的太后和皇帝,这罪行是一定要议的……” 被俘虏之后就没事儿了?天底下从来就没有那么便宜的事儿! 肯定会进行公审,至于最后会审出一个什么样的罪名来,那就得看李吴山的心情了。 亡国之君只求活命就好,不敢奢求无罪之身。 “不过你们也不必太担心了,这祸国殃民祸乱天下的罪名还落不到你们的头上,说实话你们也没有那个资格,我也没有必要给你们栽赃。” 作为大清国的最高首脑,所谓的太后和皇帝其实就是一个傀儡,在绝大多数情况并不能做主,这是事实。 前期的多尔衮,后来的豪格、阿济格已经不久之前才被干掉的鳌拜,才是真正的祸国殃民之徒,是十恶不赦的大罪。 如果是出于需要,李吴山完全可以把屎盆子扣在这一对母子脑袋上,但是以他现在的实力和影响力,根本不需要那么做了。 “李大帅垂怜,我们娘儿俩感佩莫名。”孝庄……哦,不,是布木布素又开始磕头了:“诸般恶行,多是出于摄政……出于多尔衮那狗贼之手,我们实在是无力为之,更无力阻止。李大帅明鉴万里,总算是还了我们母子一个清白……” “要说清白你们母子还谈不上,但要说所有的罪责……你们母子也承担不起来。关于你们的罪行,该怎么议还是怎么议,自有公论绝不冤枉也就是了。”李吴山说道:“你们好好想想,到底是留在我这边还是去往江南?” 活捉了敌国的太后和皇帝,此谓天功,献俘于阙下扬名与世间,这是武人最大的荣耀。而且按照法统,李吴山也确实应该把这一对母子交给江南朝廷处置。 但是,以李吴山的地位和影响力,并非不能把他们留下。而且他确实有这方向的需要,到时候只要向朝廷做出解释,想来应该不算什么大事情。 “一切听凭李大帅的安排。” 阶下之囚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所以福林很明智的选择“听凭安排”,而不是“自作主张。” “要是听我安排的话,那我就把你们留下了。”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李吴山继续说道:“过几天我会送你们母子都汉中一带,或者是川蜀也说不定,一来是为了让你们看看伪清所造的罪孽到底有多么深重,再者也为了实川……” 这就不得不说起湖广那边的谈判了。 李吴山可以允许闯军、西军保持一定的兵力,但却对总量作出了严格的限制,而且必须把他们从野战军转换成为治安军,继续从事剿匪、平定地方之类的工作,但军事上的事情必须交给刘春生来做。 同时,李吴山答应了他们的大部分条件,比如说供给问题,番号问题等等,甚至允许他们出任地方官职…… 谈判本身就是一门妥协的艺术,当军事优势大到了一定程度之后,适当的妥协很快就促成谈判的最终落实。 在上个月底,谈判顺利结束,刘春生仅仅只带着两千多大旗军就进入了从来没有进入过的湖广西部和川东地区…… 因为战乱的缘故,川陕一带早已流失了大量人口,对此这一对母子是知道的,人口凋敝生产无继曾经也是摆在清廷面前的一个大难题,现在依旧摆在了李吴山的面前。 进行大规模的移民,充实川陕的人口数量,尽可能的恢复生产,是势在必行的大举措,李吴山早已作出了周密的准备,并且马上就要开始实施了。 怎么移民,又应该如何充实战乱地区的人口,这不是他们应该关心的问题。 布木布素虽是女流之辈,察言观色的本事却相当高明,从李吴山的这句里已经听出了一些非常宝贵的信息:李吴山似乎无意杀了她和福林,而是要把他们母子送到川陕一带。 只要能苟全性命,一切都可以接受,这不正是他们想要的结局吗? 在心中暗暗欢喜的同时,用肉麻的语调开始为李吴山大唱赞歌:“李大帅宽如天宏似地,天高地厚之恩……” “拉到吧,这不是你们的真心话,我也没有兴趣听你们的阿谀奉承。如你们真的想安安稳稳的活下去,最好忘记以前的一切,只要你们能老老实实的做个普通人,能本分的过日子,我可以给你们一个机会,若是你们心存异志……那就休怪我心狠手辣了。我没有苛则你们,不是因为我仁慈,而是因为没有那个必要,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我在说什么,孝庄啊……” 当李吴山说出“孝庄”这两个字的时候,立刻就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 孝庄是一个谥号,是死后才追封的名号,生前肯定不会有这样的称呼。完全就是因为李吴山还在下意识的把眼前这个女人当成是历史上的那个孝庄,才会在无意之中脱口而出。 好在现场的几个人都不知道这两个字的含义,李吴山赶紧遮掩过去:“福林呐,你要是好好的过日子,我也不会与你为难,若你不老实,那就说不得了。你是也读过不少数的人,应该知道亡国之君的下场。” “知道,知道,朕一定好好的……”话未说完,福林和他母亲的脸色顿时大变。 “朕”这个字眼具有特殊意义,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使用。 在表明自己绝没有异志的时候,在这个最关键的节骨眼儿上,福利也说漏嘴了。 在李吴山面前,只有大明天子复隆皇帝有资格使用这个“朕”字,但福林却当着李吴山的面脱口而出,这意味着什么,还用说吗? 这是一个极低低级的错误,而且还是一个致命的错误。 这个“朕”字本就是福林使用习惯了的,完全就是因为知道了自己可以活命之后,因为心情大好,才会一时不查脱口而出。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以“朕”自称,就凭这个字,李吴山就可以把他拉出去砍了。 布木布素怎么也没有想到儿子会犯这样的错误,脸色顿时苍白如纸,好像疯了一样的朝着李吴山磕头:“李大帅宽宏,我而福林一时失言,大帅千万……饶命,千万饶命啊,唯有做牛做马以报大帅的恩德……” 李吴山先是一愣,旋即哈哈大笑起来,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行了,行了,每个人都有失言的时候,我刚才……我知道福林自称朕不过是无心之言,我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和你们斤斤计较,以后注意,若是换做别人,恐怕就是一场天大的麻烦。” “好了,好了,我估计你们母子面对我肯定也很不自在,那就退下去吧,这天我会议你们的罪,到时候会对你们母子做出处置……你们先下去吧……” “奴才……告退!” 刚才的那一个“朕”不仅把福林吓出了一身冷汗,差一点把母亲也给吓死,好在李吴山根本就不在意这种事情,也没有因此而勃然大怒,把“心存异志”“图谋不轨”的大帽子扣在他们的脑袋上。 不光是李吴山不在意这种细枝末节,连金雀儿都不怎么在意。 事情是明摆着的,就算是福林真的还怀念他的大清国,就算他真的有“东山再起”的心值钱,也绝对在这种情形之下自称是“朕”,那分明就是找死。 就算福林是傻子,是痴呆,也不会这么干的。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错误,绝对是因为惊恐和一时不查,绝非刻意为之。 老爷从来都不在乎这种事情,以老爷的本事,又岂是一个小小的前朝皇帝可比的?更何况这个前朝的亡国之君还仅仅只是一个傀儡皇帝呢? 老爷之所以没有前朝的皇帝和太后交给江南朝廷处置,也没有杀了这对母子立威,绝对不是出于仁慈,更不是手软。老爷杀遍天下,从北到南,又从南到北,早就杀了两个来回,根本就不在乎再多杀两个人。 李吴山之所以放过这一对母亲,完全就是出于最现实的考虑。 李吴山本人,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只要是有用的人,或者是可以利用的,就一定会留下。 “太后”和福林能够活下去,和李吴山是否有“妇人之仁”完全无关,而是取决于他们还有没有利用价值。 既然李吴山没有直接一刀砍了他们的脑袋,只能说明一件事:或者的前朝太后和皇帝显然比两具冷冰冰的尸体更有利用价值。 作为李吴山的贴身之人,金雀儿和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老爷,刚才我好像听你说到了孝庄这两个字,那是什么意思?” 李吴山说出“孝庄”二字,其实就是和福林自称“朕”一样,根本就是在无意之中说走了嘴而已。想不到的是,金雀儿竟然听的这么清楚,而且还直接问起了这两个字的含义。 李吴山当然不会回答这个问题,而是顾左右而言他:“什么孝庄?我说过吗?你听错了吧?” “老爷确实说过,就在刚才,婢子听的清清楚楚。”金雀儿追问道:“老爷还说,每一个人都有说走嘴的时候,想来应该是老爷说走了嘴……” “你想多了,我自己都不记得说过什么孝庄不孝庄的,可能是我舌头有点大,一时没有转过弯儿。不要再问这些有的没的,赶紧去做你应该做的事情吧。” “是。” 第四百七十一章 海州模式 若不是因为已经经过了二次确认,李绍甚至怀疑军情系统出问题了,他真的不敢相信张大娃竟然会送来这样的消息:你部退守西线,不可越过大辽河。 自从攻占了锦州之后,朝着对方进军,攻占辽阳和沈阳(清称盛京)就已经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了,这是对伪清的最后一战,其意义无论怎么强调都不算过分。连伪清的太后和皇上都被活捉了,盘踞在辽阳和沈阳一线的代善面对大旗军的三路大军,已是瓮中之鳖,就在这个时候张大娃却要李绍止步,这简直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情。 西路军已经越过了辽河河套一带,李绍从大辽河下游打过去,张大娃则由南而北的进行攻击,最后的胜利指日可待,为什么要在这个节骨眼上止步呢? 对此,张大娃给出的解释是:辽东的广阔区域本就是大明朝的辽东都司,属于山东的行政建制范围之内,而山东是大帅封给我的,你李绍必须退出去。 与此同时,张大娃还想方设法的联络了西路军,使用了同样的借口,只不过言辞比较委婉,承认规模庞大的西路军和李绍的中路军都是给来给我张大娃“帮忙”的,我张大娃承你们的情,只不过现在的清廷已是毫无抵抗之力,我一个人就能把代善给收拾干净,实在用不着再这么兴师动众,不好意思继续麻烦西路和中路的兄弟们,所以你们还是休息一下吧,接下来的战斗交给我张大娃就可以了…… 张大娃已经完全把辽地视为自家的“自留地”和“后花园”了,竟然要中西两路兄弟部队退出战斗! 张大娃的这一番解释,当即就把李绍给气了个半死,当着使者的面儿就骂娘了:“张大娃这小子凭什么命令我?他有什么资格让我退出?你回去之后告诉张大娃,我李绍只认大帅的令,他张大娃还没有资格给我下命令呢。他张大娃要是有大帅的命令,我没有二话,若是没有就让他滚蛋……” 辽阳是大金国时代的故都,而沈阳则是大清国时代的都城,这么大的军功张大娃想一个人独吞,而且是在没有命令的情况之下,李绍当然不干了。 就为了这个事情,中路和西路两路人马和张大娃的东路军闹了生份,耽误了不少时间,给岌岌可危的代善以宝贵的喘息之机,让他有足够的时间从容部署…… 知道了发生在辽东的事情之后,李吴山当即就火了。 这次是真的发火了,简直怒发冲冠,却没有因此对张大娃做出任何处罚,也没有下达任何命令,而是立刻把他的弟弟张三娃派了过去。 “三娃子,你来了,哈哈……” 当大哥哈哈大笑的迎过来的时候,张三娃面若寒霜的说道:“传大帅的令……” 直到这个时候,张大娃才知道弟弟是带着命令过来的。 李吴山的命令简单而又直接,只有一句话:“让张大娃滚回来!” 这个命令让张大娃目瞪口呆完全无法理解:“让俺回去?现在?老爷是不是搞错了?三娃子啊,你回去仔细问问老爷……” “不用问,这就是校长的命令。” “可是……都已经到这个节骨眼上了,我怎么能回去呢?”张大娃还在给自己辩解:“这样吧,再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最多半个月,等我拿下了沈阳,把代善那老东西的狗头给大帅带回去……” 看着自己的大哥,张三娃忍不住的一声长叹,想要对他说点什么,却又感觉完全多余:“大哥,你知道吗?这是违抗命令,后果有多么严重你肯定比我更清楚!” 违抗军令后果严重,更何况这是专门给张大娃的命令? 不管张大娃再怎么狂妄,都不敢做到这个份儿上,只是一个劲的给自己辩解:“肯定是李绍那小子告了我的黑状,老爷怎么能听信李绍那小子胡说八道呢?” 是不是李绍打了张大娃的“小报告”,张三娃一点都不关心,他知道一点:让张大娃回去是李吴山的命令,这是一定要执行的,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大哥呀,”张三娃换了一副口吻,不再是传令兵的角色,而是以张大娃的嫡系弟弟的身份,用语重心长的口吻说道:“难道你想违抗大帅的命令吗?” “我……我绝对没有那个意思,只是……只是仗已经打到了这个份上,眼瞅着就要摘果子了,老爷却下了这么一道命令,摆明就是信不过我呀。我回去不要紧,这边的局面谁来维持?近两万大军就留在这里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道理,老爷想来也是知道的……” 现在“滚回去”,就等于在事实上撤了张大娃的职,他再也不是什么方面军最高指挥,仅仅只是一个大旗军的营官而已。这两者之间存在本质的区别。 连“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话都讲出来了,张三娃顿时就明白了李吴山一定要撤回张大娃的心情。 自己的哥哥太膨胀了,已经膨胀到了这种程度,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出事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罢了。 看张大娃的这个意思,似乎这辽东的局面离了他这个人就无法维持了,近两万远征军没有了张大娃就指挥不动似的。 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征兆,若不及时纠正,后果不堪设想。 弟弟张三娃本想直接用李吴山的命令强行逼迫他,因为他知道已经骄狂到了天上去的大哥不敢真的违抗李吴山的命令。但是经过一番慎重考虑之后,还是采用了一个比较委婉的手法: “我知道大哥不想回去,不想丢掉剿灭清廷的大功,也不想让这辽东之地落在别人手中。” 张大娃确实是这么想的,既然李吴山李老爷已经答应要把山东给我,让我做山东王,那么这辽东就应该也是我的,轮不到李绍和西路军插手。 若是别人这么说,张大娃肯定会说出很多华而不实的客套话,但是面对自己的嫡亲兄弟,他索性就直接承认了。 “三娃子你说的对,我就是这么想到,咱们家往上追出四辈人,都是捏着锄头把子的老农,到了我这一辈子才总算是光耀门庭了,我怎么会把到手的东西让给别人?” “不会让给别人的。”张三娃再一次深切感受到了自己和兄长已经彻底成为两种人了,但却不得不违心的说道:“大帅的命令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你回去之后,由我替换你做东路指挥,继续征讨,难道大哥还怕我抢了你的口中食不成?” 虽说张大娃不敢公然违抗李吴山的命令,但他毕竟已是事实上的方面统帅,若是换任何一个旁人来接替他,说不得会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由张三娃接替张大娃,则少了很多麻烦。 这样的安排,本就是李吴山的无奈之举。 对于自己的嫡系手下,都得用上这样的小心思小手段,李吴山的良苦用心也就可想而知了…… 旧式军队啊,就是这个样子,就算是作为大旗军的缔造者,也不得不这么做,愈发证明了大帅的先见之明:旧式军队不堪大用,根本就无法完成我族长兴的神圣使命。 虽然被李吴山直接撤职让张大娃非常非常的愤懑,好是接替者不是别人,而是三娃子,似乎也就不那么难以接受了。 三娃子打下了辽东,最终剿灭清廷,和自己亲自去做并没有太大的分别,虽然还是很不情愿,张大娃却不得不交出指挥权,按照李吴山的命令“乖乖的滚回去”! 在回去之前,张大娃召开了一次“军事会议”,对他手下的那些人说的很清楚:“三娃子是我亲弟弟,他就是我我就是他,你们一定要象服从我那样服从他……” 最高指挥官的更替本是正常的人事调动,却还需要张大娃这么反反复复的叮咛嘱咐,看来他真的把东路军当成了自家的“私人武装”! 就在这个最终胜利即将到来的时候,张大娃恋恋不舍的交出了最高指挥权限,有些不甘心的“滚回去”了。 最高指挥权的交接工作刚刚完成,张三娃马上进行安排部署,不折不扣的执行李吴山的战略意图。 作为故都辽阳的南大门,海州的战略地位无论怎么形容都不算过分,在东路的张三娃和中路的李绍两面合围的情形之下,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激烈抵抗。 由萨哈林踞守的海州本就是死地,而且萨哈林本人已经不对胜利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依旧奋死抵抗,战斗进行的异常激烈。 萨哈林已经下了死命令:生死存在在此一战,军民人等唯有抱定死战到底之决心,士兵死了平民上,男人死了女人填上去,女人死了孩子填上去,无论如何也要做严防死守之态,一定要坚持到阿布卡到来之时。 连锦州都失守了,海州必然守不住,尤其是在两路大军环逼的情形之下,根本就不存在这种可能,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事情。 对于大旗军而言,攻占海州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是一个需要付出多大代价的问题罢了…… 萨哈林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他原本早就对局势彻底绝望了,但是杨疯子的出现却给他带来了莫大的希望。和锦州的太后与皇帝一样,萨哈林并不真的相信传说中的阿布卡就真的是现世的神灵,他也不相信救世主的存在,但他知道这是一个机会。 是一个在战争中获得救赎的机会,是一个保全自己的机会,而且是唯一的一个机会。 大旗军要求无条件投降,那简直就等于任人宰割,绝不可答应更不可能真的无条件投降。若是投降了,下场一定会更加凄惨。 但却可以向杨疯子这个人投降。 连锦州那边都可以向杨疯子投降,并且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全,这就是一个希望,一个可以避免跌入地狱的希望。 大战整整进行了四天,血腥而又惨烈,海州城外的阵地已经全都丢光了,只能龟缩在城池只能凭城死守。 从昨天开始,正式的守城部队几乎已不复存在,只能依靠临时组织起来的旗人和旗奴最最后的抵抗,守的险象环生惊险万分。 在这样的惨烈攻城战中,为了避免出现更大的伤亡,张三娃显得有些畏首畏尾,连续两次强攻不克之后,果断喊了暂停,中止了猛烈的攻城战。 反正海州就在眼前,跑不了也飞不走,与妻徒然损耗实力,还不如等待后续的军队上来,至少要等到更多的火炮运送过来之后,在火力的掩护之下再做强攻的打算。 当然,这只不过是张三娃的说辞,因为他临来的时候李吴山已经对他“面授机宜”:若强攻不力,可稍微缓一缓,在继续保持强大压力的同时密切关注局势,以拖待变。 张三娃很清楚的知道所谓的“以拖待变”是什么意思。 李吴山提到的这个“变”字就是特指杨疯子这个人。 在眼下这个局势当中,杨疯子已不是一个单纯意义上的人了,而是一尊神,至少在旗人的心目当中他就是一尊现世的神灵,是可以拯救一切的救星。 军事强攻是一条明线,杨疯子的所谓救赎则是一个条暗线,两者相辅相成,其实根本就是一回事。 对于杨疯子的本质,张三娃有着非常深刻的认识,也知道李吴山为什么要这么做。 完全就是出于现实需要。 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整合这些资源,为我族长兴的终极目标服务! 事实果然如同张三娃所料想的那样,随着杨疯子的到来,强攻了四天而不克的还轴承顿时举旗投降,却不是向大旗军“无条件投降”,仅仅只是想杨疯子本人投降。 这不是一场军事上的胜利,胜利也不属于张三娃或者是李绍,而仅仅只是属于杨疯子一个人。 现在的杨疯子,已经成为旗人事实上的最高统治者,他的“神谕”比圣旨还要管用,会立刻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杨疯子一个人在事实上“占领”了海州之后,马上出来和张三娃进行谈判,所要求的条件完全在张三娃的预料之中:海珠城已是杨疯子名下的土地,大旗军不可以进城。所有人等不是战俘,而是顺民,必须得以保全。 在装模作样的进行了连续好几天的“谈判之后”,张三娃终于代表大旗军东路军部分接受了杨疯子的条件:东路军可以取消“鸡犬不留”的命令,但却必须进城实际占领,因为海州是大明朝的疆域,而不是化外之地。至于说残存的那些人到底是伪清余孽还是顺民,则需要进一步验证,他必须离开这里另做安排。 在经过整整十天的准备之后,在得到取消屠杀的承诺之后,萨哈林等人终于用事实证明他们不是伪清余孽,而是大明朝的顺民。这个事实就是,全体迁出海州,迁到关内等候安排。 数万“顺民”浩浩荡荡的离开了海州,毫发无损的通过了大旗军的防区,因为事先经过了充分的准备和动员,迁徙工作进行的井然有序。 终于可以避免战争的摧折和可怕的大毁灭,虽然要离开故土,但每一张脸上都洋溢着如获新生的狂喜,他们高高兴兴的完成了从伪清余孽到大明顺民的改变,高高兴兴的踏上了内迁的路程。 在这个过程中,阿布卡的旗帜首次作为正式的符号出现在这个世界上:青色的旗面下方有一轮初升的朝阳,九条金线延伸在整个旗面上。 这是曙光之神的标记,具有无比神圣的意义,代表着虔诚和拯救,同时也代表着杨疯子本人。 随着这面旗帜的出现,杨疯子正式从一个具体而微的人,化身成为一种精神层面的象征,代表着某种无法用语言形容带着大家都明白的心灵力量。 换成一句通俗易懂的话来解释这个现象,那就是:杨疯子正式封神了! 一尊活生生的神灵竟然真的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了。 伴随着杨疯子的正式封神,海州模式成为彻底解决辽东残局的标准,局势出现了让所有人都预想不到的可喜变化: 还不等杨疯子离开海州,辽阳和沈阳就已撤下了大清国的水纹龙旗,换上了青色的曙光旗。正式宣布大清国原有的地盘全都是阿布卡的领地,所有的臣民无条件效忠这位现世的神灵,无条件接受神的安排。 作为大清国的故都和都城,辽阳和沈阳向杨疯子无条件投降了,而杨疯子本人则成为凌驾于一切世俗权利之上的“辽东王”。 从这一刻开始,大规模的征辽战争基本结束,只剩下小规模的肃清行动和接收事宜。 紧接着,曙光之神杨疯子颁下“圣域”,满人必须离开这片灾难深重的土地,重新寻找家园,而神早就为他们安排好了一切。 大规模的内迁行动开始了…… 昙花一现的大清国彻底不复存在,作为一个历史名词彻彻底底的烟消云散了,如果说大清国还留下了一丝痕迹的话,那就是逃遁到西北的豪格和吴三桂了…… 连大清国都已经没有了,豪格和吴三桂还能够长久吗? 第四百七十二章 两个选择 “张大娃,你这是做甚么?”金雀儿将那柄玉如意塞回到张大娃的手中,已经有了些明显的愠怒之色:“好歹你也是一方统帅,是老爷一手带出来的人,在哪学了这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 “什么统帅不统帅的?都了这全都不好使!”张大娃完全就是一副嬉皮笑脸的表情,哪里还有丝毫方面统帅的威严,把那柄玉如意强行塞到金雀儿的手中,笑嘻嘻的说道:“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玩意儿,打仗的时候缴获来的,我看着东西的成色很不错,想着也就只有金金雀姊姊用上了才不算是糟践好东西……” “你这是贿赂我么?” “啥贿赂哦,没那么严重。”张大娃笑道:“以前呐,金雀姊姊对我颇多关注,我早就想报答一下了,只是当年实在穷的厉害,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还记得那一年,我偷了老爷的腊肉,得亏金雀姊姊仁慈帮我隐瞒下来,要不然呀,说不得就要有一场好打……” 想当年,张大娃还是一个乡下野小子的时候,偷鸡摸狗调皮捣蛋的事情从来就没有少做过,因为日子实在过的恓惶,作为大旗军第一土财主的李吴山必然会成为他们这些野小子下手的目标。有一次到李老爷家的后厨偷了一条腊肉,若不是心慈面软的金雀儿帮他遮掩过去,说不得就要被韩福财的老爹韩大厨打个半死呢。 如同张大娃一样,大旗军中的高层,几乎有一小半是出自大旗庄,全都是金雀儿的老熟人。说起当年的那些个事情,自然倍感亲切。 看着眼前的张大娃,金雀儿就忍不住的想起当年那个顽劣不堪的野小子,忍不住有些唏嘘的发出了一声长叹:“大娃呀,你也是从大旗庄出来的,当年你自己是什么样子,应该还没有忘记吧?” “怎能忘了呢?不能够,不能够哇。” “不管怎么说,你都是老爷一手调教出来的人,你能有今日,全都是老爷给的。” “这是不消说的,我的富贵荣华,我的权势地位,我的名声啥的,还有我家里的金子银子,全都是老爷给的,没有老爷就没有我,我这辈子都忘不了老爷的好处。” “你还知道这些,看来也不是全然糊涂到家。”金雀儿微微一叹:“想想当年,再看看现在的你自己……哎,可要我说你什么才好?” “金雀姊姊,你就是我的请姊姊!俺说错了什么话做错了什么事儿,你千万要告诉俺,别人的话我不听,难道我还能不听你的话吗?” “现在的你,恐怕连我的话都未必能听得进去了,不过我还是得说,毕竟是我亲眼看着你长起来的,不能让你一错再错了。”这个时候的金雀儿,确实很有几分语重心长的架势,就好像是在对自己的嫡亲兄弟讲话一般:“你也太过分了!” “没有老爷的命令,就敢擅自跨海远征,你知道老爷有多生气吗?” “跨海远征?不是很顺利吗?” “若是不顺呢?若是遭遇海难怎么办?若是在滩头遭遇顽强抵抗怎么办?你负的起这个责任吗?一万多近两万人马呀,连老爷都阻你不住,你想干什么?是不是把大旗军当成你自己的了?” “我没有,天地良心,我真没有那么想。这大旗军是老爷的,连我都是老爷的,金雀姊姊,你千万要帮我在老爷面前说道说道哇。若是老爷疑我,我就全完了。” “你是什么人呐?竟然命令中西两路军?竟然干涉老爷的通盘部署?你……哎……你太狂妄自大了……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功劳已经足够大了,已不把老爷放在眼里了呢?” 这话说的……那是相当的重。 “水大漫不过船去,我张大娃再也怎么糊涂,又怎么敢盖过老爷去?”张大娃指天画地的诅咒发誓:“当时我也是一时糊涂,才做了错事,老爷的命令一下,我这不就乖乖的滚回来了嘛……” “幸亏你回来了,要不然的话……哎……” 作为李吴山的贴身之人,金雀儿非常清楚的知道“张大娃事件”到底有多么严重,确确实实的把李吴山给惹毛了。 在派遣张三娃接替张大娃的同事,李吴山还有一道补充命令,却不是下达给了张三娃,而是给了另外一个人:如果张大娃拒绝交出军权,如果他抗命的话,后果不堪设想。金雀儿非常清楚的知道,如果张大娃真那么做了,现在回来的就不是他这个人了,而是一具尸体。 李吴山已经对他动了杀心,若不是看在他还能“乖乖的滚回来”的面子上,张大娃根本就活不到今天。 什么方面统帅,什么山东王,在李吴山面前什么都不是,一句话就能剥夺他的一切,同时也包括他的生命。 真以为东路军总指挥就是诸侯了?真以为把山东给了你就可以割据一方了? 若是连张大娃都控制不住,李吴山也就不是李吴山了。 要是在几年之前,张大娃未必就能够听出金雀儿这句话里的意思,但是现在他毕竟已不是但年的那个吴下阿蒙了,马上就明白了事情的严重,忍不住的感到后脊发凉,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两讲话的语气都显得异常干涩:“我……我这不是回来了么?” “当时,我真的担心不犯了浑,其实这些话本不应该对你提起……” “我懂,这是金雀姊姊在护着我呢。”和金雀儿之间,确实有些往昔的情分,所以张大娃就直接问起了:“老爷那边是怎么说的?老爷有没有说过要给我一个机会?” “老爷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骂你是混蛋,是不中用的混蛋。” “老爷那么忙,还有心气儿骂俺,看来俺还是有机会的。”张大娃苦笑着说道:“我都滚回来这么多天了,老爷总是不愿意见俺,俺知道老爷是真的生气了。” “我从来没有见过老爷气成这个样子,吓的我都不敢说话了。” “我的好姊姊,你不能不说话呀,你好歹得帮我美言几句才行哦。若是老爷罚了你,我这边给你找补回来,话说我弄了不少好东西……” “这是钱的事儿吗?你觉得我是为了钱才对讲这些的?” “当然不是,当然不是。我和姊姊之间,说什么钱不钱的?都是我胡说,姊姊别忘心里去!”张大娃腆着脸说道:“只求姊姊再帮我说说好话,好歹让我见一见老爷。我是老爷一手调教出来的,纵是做错了事情,打也打得骂也骂得,什么样的惩罚我都一肩膀头子扛下去,只是不能总是这么晾着,若是晾凉了……我丢了前程是小,岂不是辜负了老爷一番栽培的苦心?” “你呀,”金雀儿微微的摇着头:“在外面的时间久了,学了太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已不似当年那么单纯,有了别的心思……” “我……我对老爷的忠心,我可以对天发誓……” “得亏你还算是有些忠心,要不然的话……就真的一点机会都没有了。”就凭着这点忠心,金雀儿觉得张大娃还有些“抢救”的余地:“就算是拼着再挨老爷一顿骂,好歹我也帮你再说到一回,若是老爷气消的差不多了愿意见你,那是你的运气,若是老爷还是不想见你,那就没得说了。” “金雀姊姊是什么人?那是咱老爷的左膀右臂哦,只要姊姊愿意帮我说话,肯定没问题。” 金雀儿确确实实就是李吴山最亲近的人了,若是连她都不管用了,那就真的说明李吴山已对张大娃彻底死心,那就意味着他凉透了,一点指望都没有了。 时辰不大,金雀儿就带回来一个消息:“老爷很忙,没有时间见你,老爷也不想再看见你。老爷说了,让你好好的反省反省,什么时候想明白了……” “我已经反省好了,我现在就想明白了。” “老爷没有那个闲工夫。”金雀儿压低了嗓音说道:“一会儿晚饭的时候,我会安排你和老爷见面,能不能得到老爷的宽恕,就看你自己的了,我只能帮你到这个份儿上……” “哎呀呀,这……”能够见到李吴山,这绝对是一个非常好的兆头,张大娃喜的抓耳挠腮:“我就知道还是金雀姊姊心疼我,啥也不说了,啥也不说了,我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这么多年过去了,李吴山依旧保持着一日两餐的习惯,所谓的晚饭其实非常早,酉时初刻就开饭了。 金雀儿从里间走出来,朝着肃立了好几个时辰的张大娃微微招手,他立刻就颠儿颠儿的跑了过去,金雀儿顺手就把一碟子煎饼赛到了他的手中。 张大娃顿时心领神会,双手捧着煎饼恭恭敬敬的送到了李吴山面前。 “嗯?”李吴山似乎完全没有想到张大娃会进来,眉头顿时皱起。 旁边的金雀儿赶紧帮腔:“张大娃在外面站了好几个时辰,这碟子煎饼就是他专门孝敬给老爷的……” “山东王的孝敬,我可吃不起。山东王啊,我才是一个小小的公爵,比我高的多呢……”李吴山不冷不热的讥讽道:“听说山东王好的威风……” “老爷这是笑话俺呢。”张大娃赶紧说道:“什么山东王不山东王的,还不全都是老爷给的?老爷说俺是啥俺就是啥,老爷说不是那就不是。旁人说了不算,就算别人说俺的玉皇大帝西天佛祖,那也是不济事儿的……” “俺就是老爷的人,就算是有点威风那也是老爷给的……” “亏你还知道这些。”李吴山的颜色似乎稍微有所缓和,就在张大娃心中暗自窃喜以为自己可以“平安着陆”的时候,李吴山却突然爆发了。 劈手就把那碟子煎饼砸在张大娃的脸上,仿佛火山喷发一般咆哮起来:“好你个张大娃,好的很呢……” 这一下,张大娃顿时就吓坏了,赶紧俯身跪倒:“老爷,我知错了……” “你知道个屁!”李吴山怒声喝道:“这磕头的招数是我教你的么?” 张大娃顿时就明白过来,腿上好像安了弹簧一样跳了起来,把胸脯子高高挺起,站的好像表情一样笔直,“啪”的打了一个军礼,扯着嗓子大吼:“张大娃聆听大帅教诲。” 虽然李吴山已经撤了他的职,张大娃已不再是什么东路军总指挥,但他依旧是大旗军的营官,依旧是一个军人。 大旗军中没有跪地磕头这一说,军人就应该行军礼。 “军棍!” “老爷……”金雀儿还想护着张大娃,李吴山却已经暴怒的大喝起来:“军棍!” 没奈何,金雀儿只能返身出去取来了军棍,恭恭敬敬是的交道李吴山的手中。 擎棍在手,一棍子砸下去,顿时就把张大娃打了个趔趄。 早在大旗军成立之前,还是在大旗庄民团时代,张大娃就已正式参军入伍了,军官没有少吃过,和很多大旗军的士兵一样,都是被军棍调教出来的硬汉子。 结结实实的吃了一句军棍之后,立刻就又把身体挺的笔直。 噼里啪啦一阵痛打,也不知挨了多少棍子。张大娃几次被打倒,又几次以最快的速度站起来,从新以标准的军姿站立着挨打。 一直打到李吴山自己都累了,才稍微告一段落。 气喘吁吁的李吴山依旧余怒未消,气急败坏的大叫着:“抗命不遵,谁给了你这么大的胆子?” “老爷……” “啪“”一棍子下去,张大娃立刻就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赶紧换了一个称呼:“大帅,张大娃知道错了,甘领责罚!” 李吴山还在不停的粗喘,把军棍当做的拐杖那样拄着,咬牙切齿的大骂着:“不成器的东西,错在哪了?你自己说?” “老……大帅说我错在哪了我就错在哪儿了。” 李吴山显然怒极,抡起棍子又要打,金雀儿赶紧将他阻住:“老爷莫气,气坏了身子可就不好了。既然张大娃已经知道错了,有什么好老爷就好好的和念叨念叨,他是老爷一手调教出来的,还能不听的么?” 张大娃赶紧顺着这个话头说道:“大帅千万保重,千万不要气大伤身。” 李吴山瘫坐在椅子上,喘息了好半天,脸上的怒意渐渐消散,但说出的话却愈发的杀气腾腾:“幸亏你真的滚回来了,要不然的话,会有人把你的脑袋带回来。你真以为东路军姓张了吗?” “大旗军是老爷的,张大娃也是老爷的。” “知道就好,知道就好,”李吴山怒骂道:“今天这顿棍子不是军规的一部分,是为了让你长长记性。” “是。” “要不是因为你还能乖乖的滚回来领这一顿棍子,恐怕你连喘气的机会都没有了。”李吴山的语气稍微有所缓和:“若你执意不回来,再违抗命令的话,就是神仙都救不了。” “是。” “我和失望,你很让我失望,才有那么一点点微末的功劳,就骄狂的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你在山东做的那些个事情,真以为我不知道?真以为我就是聋子就是瞎子?” “张大娃不敢!” “要不是因为你还有这么一点点忠诚之心,我都懒得打你。” “张大娃明白大帅的苦心。” “你是我从小看着长起来的,我对你寄予厚望。”李吴山说道:“你仔细想想,大旗军中这么多人,我给谁封地了?只有给了你,你却让我如此失望。” “山东王?嘿嘿,山东是你的吗?” “山东不是我的,是大帅的。” 这个回答显然不是李吴山最希望的那个答案,若是张三娃肯定不会做出这样的回答。 但是,张大娃只能做出这样的回答了,这是他的天然局限,一个无法突破的局限。 “我真想把你扔在一旁让你自生自灭,只可惜了这么多年的培养。”李吴山说道:“不是我无人可用,而是我不忍心看你就这么沉沦堕落下去。” 李吴山的手下人才济济将星如云,别说了少了一个张大娃,不管少了谁都不会出现无人可用的局面。张大娃一走,立刻用张三娃顶上,而且比他做的更好,这就是最好的说明。 “我已经懒得再对你说些什么了。”李吴山说道:“看在你还有些微末功劳的面子上,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到地方上去,你不是喜欢耍威风吗?我就让你做个大老爷,看你能不能把威风耍到天上去。” 从一方统帅变成地方官,这等于是变相的发配,也就意味着张大娃的前程彻底完蛋了。 “第二,到军校里去,好好的学点真正的本事,别总是因为打过几场胜仗就把尾巴翘的半天高,连自己姓什么都不记得了。”李吴山说道:“要是你真的能在军校里边学到点什么,真的可以洗心革面,我还能给你一个机会。你自己选吧,别到时候说我坏了你的前程……” “我愿意到军校中学本事,将来好继续为大帅出力!” 第四百七十三章 你猜对了 “老爷,您觉得这张大娃能在军校里边洗心革面吗?” 当金雀儿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李吴山的回答显得并不是那么有底气:“我也说不准,若是他能改过自新,成为张三娃那样的人,以后必然前途无量,若是改不过来……算了,不说他了……” 真正让李吴山烦恼的又何止张大娃一人? 自从剿灭清廷之后,大旗军旧有的那些军官们就愈发显露出了骄、懒的迹象,而且越来越明显。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 在这些人看来,大旗军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了。 大明朝已经光复,伪清已不复存在,大家拼死拼活的打了好几年,把脑袋掖在裤腰带上跟着李大帅南征北战东挡西杀,好不容易才打出一个朗朗乾坤清平世界,也应该享受一番了。 自从光复故都北京之后,大旗军的锐气和意志就出现了明显的消沉,变得更加注重享乐。 敛财贪权,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要不是有“均田令”压着,也不知会涌现出多少超级大地主,毕竟军功阶层向士绅阶层的转变是一个很难避免的历史进程。 历朝历代,为了铲除功臣为了消除军权,“杯酒释兵权”的事屡见不鲜,赏赐大量土地或者是委任一方则是最高统治者收回兵权的惯用手段,这无疑会增加助长土地的加剧兼并。 在这种大环境中,因为最大的敌人已经倒下去了,空前的胜利让那些个军官们……当然也包括不少士兵在内,生出了骄横之心懒惰之气。 每一个将士都是一个单独的个体,而人都是有私心的,好在还有大旗军的军规军纪弹压着,他们还不敢做的太过分。 但是,安于享乐不思进取这种事已经渐渐成为风气,光在是辽东战事结束之后,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光是队官以上级别当中,纳小妾的就有二十多个。为了彰显自己的身份和体面,甚至有人把红色请帖送到了大帅府,希望李大帅能够出席他们的“纳星”之礼。 某个将官新纳了一房小妾,连李大帅都来吃喜酒了,这得是多大的面子啊! 纳小妾这种事,并不违反军规军纪,在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中,从来都是“成功人士”的标配,甚至会传位美谈。毕竟美女配英雄,如今打了胜仗平了天下,身边总不好只有一个黄脸婆吧?若是没有几个娇滴滴的美娇娘伺候着,岂不是太**份了? 对于纳小妾这种陋习,李吴山真的颇为无奈,但却无法阻止:毕竟社会大环境如此,不好横加阻拦。 对于那些把请柬送到大帅府的家伙们,李吴山全部只用一句话就把他们给打发了:老子我连个正室夫人都没有呢,你们还有什么脸面纳小妾? 但这种事情吧……真的不好说。不是说李吴山李大帅以身作则不近女色就可以的。你自己不讨老婆,难道别人就不能娶媳妇了吗?没有这个道理呀! 更有甚者,居然有很多好心人开始为李吴山张罗起了婚事。 李大帅的年纪已经“一大把”了,时至今日还没有成家,以前是因为“有心国事”“为国操劳”实在顾不上自己,顾不上婚姻大事,这是典型的“因公废私”,毕竟“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也是一层大道理。 现如今“匈奴已灭”,大明朝正是煌煌盛世,天下太平了国泰民安了,李大帅也就应该给自己考虑考虑了。若是能给李大帅说成一门亲事,不光是功劳的问题,还是面子的问题呢。 于是乎,很多人……尤其是大旗军体系之内的人,纷纷上门给李吴山提亲,要么就是名门望族的大家闺秀,要么就是高官显爵的千金小姐,大帅府的门槛子都要踢破了呢。 但李吴山却始终无动于衷,全都让金雀儿帮他客客气气的打发走了。 对于李吴山的婚事,连金雀儿这般聪明绝顶之人都始终无法理解:老爷为什么就是不肯找一个正室夫人呢?还是说真的没有时间顾及家庭? 金雀儿从来都不是一个长舌妇,知道什么事情该说什么时候不该说,始终谨守着自己的身份。但是这一次,她真感觉到自己应该履行一下提醒的义务了: “不是奴婢碎嘴,老爷这婚配之事确实应该好好考虑一下了。”金雀儿用一种很严肃的口吻说道:“以老爷之才,也只有天上的仙女才能匹配……” 金雀儿丝毫不提李吴山的身份和地位有多么崇高,更不说他那名动天下的军功和势力,只说他的才华:“奴婢也知道老爷看不上那些个庸脂俗粉,但老爷不能总是考虑自己的感受,还要考虑一下大旗军万千将士的感受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呀……” 金雀儿的意思就是:你李吴山娶不娶媳妇,不是你一个人的私事,而是关系到整个大旗军体系的大事。更准确一点来说,你李吴山是不是娶媳妇,你未来的媳妇到底是哪家女子,其实并不是一件很要紧的事情,要紧的是赶紧生好孩子出来,尤其要紧的是赶紧生个男孩子,不仅延续李家的血脉香烟,同时也对大旗军的将士们有了一个交代。 大旗军体系日益庞大,虽然大家都是江南复 隆朝廷的臣子,其实每个人都知道那只不过是名义而已,谁也不会真的把江南的朝廷当做是效忠对象。 大旗军这个体系,效忠是李吴山这个具体的人。 若是李吴山有了儿子,等他百年之后,大旗军的子弟就可以继续象他的儿子效忠,继续维持着这个庞大体系的稳定和持久。 对于整个大旗军体系而言,李吴山有没有儿子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可惜他连老婆都没有呢,又哪里来的儿子呢? “这婚配之事,最讲究的就是一个两情相悦情投意合了。这么些年来,你一直都在我身边,应该知道我根本就没有亲近女色的时间,也没有那个机会。又到哪里去找情投意合的良偶?真要随便找个见都没有见过的女人做老婆,还不如不找。”李吴山笑道:“其实吧,我已有意中人了,以你这份心思,应该可以猜得出来……” 长久以来,李吴山李老爷真的是一直都在“操劳国事”,见过的女人屈指可数。现在却又说已经有了意中人,这一番说辞在别人看来完全就是自相矛盾,但是听在金雀儿的耳中,却有石破天惊之效啊。 这是一个暗示……不,这已经不是暗示,而是非常直接的明示了。 李吴山很清楚的表达出一个信息:他的意中人必然就是非常亲近的人。 和李吴山亲近的女子,只有两个,分别就是金雀儿和银雀儿这一对姊妹。 虽然整日里和李吴山朝夕相伴,但金雀儿却连一点定要成为“李夫人”的念头都没有,这并不是说她不喜欢自己的这个老爷,而是她很清醒。 她很清醒的知道自己和老爷之间有太多的互余,而不是互补,二人之间的关系名义上是主仆,其实更多是一种单纯的工作关系,基本不存在任何儿女私情。 在很多时候,李吴山甚至不把样貌清秀的金雀儿当做是一个女人,而是把她当做是自己的“分身”和“备份”! 在仅有的两个选项当中,一个肯定会排出在外,那么另外一个必然就是最终的答案了。 银雀儿?这怎么可能? 虽说到了李吴山这个境界,已不大看重身份地位之类的东西,而且李吴山不止一次的拒绝了政治联姻,似乎不大在意女方的身世和权势,但……银雀儿……这未免相差的的太多了吧? 且不说地位和身份的悬殊,单说银雀儿这个人。 银雀儿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就是个端茶倒水的丫鬟而已,怎么能和胸怀天下腹有乾坤的李大帅相提并论。 这两人要是结为婚姻关系的话,完全没有一丁点儿的共同语言嘛! 可是,老爷绝对不是在开玩笑,金雀儿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看看老爷微笑的神态,再想想妹妹银雀儿那种莫名其妙的自信,连金雀儿都糊涂了:要是老爷真的喜欢单纯的银雀儿,把她收进房中以后做个小妾也就足够了,保管银雀儿连做梦都会笑醒,但正室夫人这种身份……那是想都不敢想的呀! 金雀儿完全就是李吴山一手栽培出来的,只需看一看她的眼神就知道她在想些什么了。李吴山微笑着说道:“你猜的很对,就是她。”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不可是,此事你尚要为我保密,我会在合适的机会亲自对她提起,征求她的意见。”说到这里,李吴山虽然带着微笑,带金雀儿还是很清楚的感觉到了隐藏在这一丝微笑之后的那种深切忧虑:“虽然你我都知道她一定会答应,但必须征求她本人的意见,因为我知道这未必就是好事,说不得还会连累了她呢……” 李吴山似乎还想说点什么,随着门轴的转动之声,银雀儿推门而入了,二人顿时很有默契的闭口不言。 “咦?刚才我还听到老爷和姊姊在讲话哩,怎我一进来就不说了呢?刚才你们俩在说些甚么事儿?” “没……没说什么,只是在说军国大事而已。” “哦,”银雀儿对那些军国大事毫不关心,顺手放下手里的铜盆:“水是热的,我来伺候老爷洗脚,你们继续说你们的,不耽误洗脚,真的一点儿都不耽误……” 第四百七十四章 饭后闲谈 张大娃本就常年在军伍之中,对他来说,吴山军校里边严格的军事纪律根本就算不了什么,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巨大的心理落差。 从方面军统帅一撸到底,从新开始学习,一切从零开始,象个新兵蛋子一样每日出操、听课,心里肯定不好受。开始那几天确实相当的郁闷,变得非常消极,但这种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就又重新变得乐观起来。 这并不是说张大娃有多高的思想觉悟,亦不是军校里边的思想教育工作有多么神奇,毕竟思想改造是一个日积月累的漫长过程,十天八天的时间根本就改变不了什么,真正的原因在于另外一些人。 在张大娃来到吴山军校之后,没过几天其他人陆续到来,这些“新学员”全都是张大娃的老熟人,无一不是大旗军的嫡系和中坚,其中就有刘三房、刘春生、大红狼他们这一批。 刘三房那就不必说了,现任的大旗军后勤军需总官,可谓位高权重。当年曾经是大旗军中的二号人物,相当于大旗军的总教头,最早的那一批军官几乎全都可以算是他的“弟子”,资历仅次于李吴山本人。刘春生的资历虽然没有那么高,却一点都不比张大娃低,如果说张大娃是“山东王”的话,刘春生至少也可以算是半个“湖广王”了。至于说大红狼,那就更加的不用提起,他本身就是李大帅树立起来的标杆,代表着李吴山本人对闯军的态度。 这些人可没有犯错,都是在正常状态之下“奉命”来到军校“学习”的。这让张大娃隐隐约约的意识到,自己到军校来学习并非是出于“惩罚”的目的。 没过多久,和张大娃有点不对付的李绍也来到了军校。 如此一来,就意味着大旗军的几个大军头全都“撤职”了,这显然不是一种重大的惩罚。毕竟除了张大娃之外,其他人都没有犯错,尤其是那个李绍,不折不扣的执行了李吴山的命令,还是被撤销了中路军总指挥的职务,已足以说明一切了。 因为张大娃是因为李吴山的命令而“滚回来”的,又被李吴山劈头盖脸的打了棍子,此事早已成为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并且毫不掩饰的当着张大娃的面儿屡次提起: “张大娃啊,要是咱们大旗军里头,最让我佩服的人就是你了。”刘春生一脸坏笑:“连大帅的命令都敢不听,你是头一份儿啊,我是真的服。” “瞧把你能的,要是没有大帅压着,你都能翻天了呢。” “这顿棍子挨的不冤,当初大帅怎么没有直接砍了那你的脑袋呢?” “滚蛋,都滚蛋,谁要是再给拿这事儿说笑,老子就要翻脸了哦。”虽然张大娃完全就是一副佯怒的表情,却也有那么一点点小小的得意:“老爷砍了谁的脑袋也不会砍俺的,俺是老爷的人呐,俺对老爷的忠心……老爷是知道的。打顿棍子算什么,你们谁没有挨过军棍?” 大家都是从底层的小兵一步一步爬上来的,挨打吃军棍本就是常有的事儿,实在算不得什么。只不过现在大家都位高权重威严日渐,才觉得吃军棍有些难以接受罢了。 “要说这军校里头,还真是有些门道。”作为唯一的一个“外人”,大红狼用一个比较中肯的态度表达自己的看法:“旁的不说,就说行军打仗这个事儿吧,我算是老资格了吧?” 如张大娃、刘春生他们这些出自大旗军的嫡系,全都是崛起于大旗庄民团时代,历经沙场已有十年了。但要是说起从军的年限,还远远无法和大红狼相提并论。 大红狼是造反起家的闯将,早在崇祯六年就加入闯军开始和官军厮杀了,从军的资历比刘春生、张大娃他们这些大旗庄的乡民早了差不多十来年的样子。 “我这半辈子,一直都在打仗,不敢说是什么名将吧,怎么说也是身经百战了。什么样的场面没有见过?但这学生兵……确实不是一般的厉害。”大红狼的脸上颇有几分自鸣得意的神态:“别人怎么样我不清楚,但是我家大郎那真是脱胎换骨,在湖广的时候,从江口一直打到武昌,几千人的队伍打的阿济格几万人马不敢回头,就凭这份本事,就绝对比我强,而且不是强了一点儿半点。咱说句实在话,若我家大郎与我为敌的话,我铁定是打不过他的,不过呢……那是我儿子呀,哈哈哈……” 在湖广大战之中,大红狼给自己的儿子打配合做偏师,亲眼目的了学生军的犀利战法,真可谓是大开眼界。作为一个行军打仗的将领,本着“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的精神,绝对不会承认什么人比自己更强。但是对于自己的儿子,大红狼是真的心服口服,并且不止一次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这句话。 大红狼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郎太平可以强爷胜祖,儿子越厉害他就越高兴。 自家的儿子是什么样子自己最清楚,在来到吴山军校之前,郎太平虽然不是什么纨绔子弟花花大少,却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性格怯懦身体孱弱那就不必说了,对于兵事更是一窍不通。来到军校之后,短短几年的光景,就真的脱胎换骨好像换了一个人,第一次参战就打出了湖广的局面…… “自古英雄出少年,看来我是真的老了。”这个时候的大红狼再也没有了丝毫的虎狼桀骜之态,反而更像是一个慈祥的父亲:“现如今这局面,虽还谈不上天下太平,大局总算是安稳下来了,我家里的婆娘也总是念叨,让我急流勇退,回家做个富家翁享几天清福,过几天安安稳稳的日子……” 在现如今这个日益庞大的大旗军体系当中,大红狼是第一个萌生退意的人,这可不是随便说说而已,而是他真的有了这个想法。 和自己一起造反的老兄弟们已经被纳入大旗军体系之内,好歹算是有了一个尚可接受的结果,鞑子已经被消灭了,大清国已不复存在,儿子不仅很争气而且前途远大,他确实心满意足了。 不久之前,大红狼曾经很正式的对李吴山提出自己的想法:诸如官职、赏赐之类的东西,他全都不要,只想着解甲归田回老家做个普通人,耕田种地过几年安日子。 正常情况下,大局底定之后,手下的实权人物愿意放弃权利和地位急流勇退,李吴山就应该非常赞同才对,但事实却恰恰相反。 李吴山拒绝了大红狼的建议,并且说出了“大业未竞尚不可退”的话语,还让他到军校里边来继续学习,为的就是以后可以再建功勋。 其实,连大红狼自己都不知道李吴山所的“大业未竞”到底是什么意思。 鞑子已经被消灭,眼瞅着就是太平盛世了,军人还有什么用呢?接下来难道不应该就是“杯酒释兵权”的老套路了吗? “我估摸着大帅应该是在说吴三桂和豪格吧。”昔日的大旗军总教头刘三房若有所思的说道:“吴三桂跑到巴尔斯,豪格跑到了克鲁伦河那边,不把这两个夯货消灭,大帅总是不会罢手的。” 大旗军所向披靡,作为伪清余孽的豪格自知不敌一路向北撤退,据说已经到克鲁伦河一带,并且自封清王,竖起了“反明复清”的旗号,并且吞并了当地的很多个小部落,号称“五万大军”,很有几分死灰复燃的架势。 为了避免大旗军的追杀,吴三桂则朝着西北方向疯狂退却。巴尔斯河谷盆地一带的小部落根本无力抵挡,据说吴三桂已经在那边站稳了脚跟,正在厉兵秣马以图再起。 吴三桂和豪格,这是老对头了,大家都和熟悉,但是巴尔斯河谷、克鲁伦河这些个地名则完全陌生,大家甚至不知道在哪儿,更不晓得有多远的距离,连一点点最基本的概念都没有。 “什么狗屁名字,听都没有听说过,肯定是兔子不拉屎的穷乡僻壤,吴三桂和豪格也就只有这点出息了,最多也就能欺负一下当地的蛮子,只要咱们大旗军赶过去,稀里哗啦打一场反手之间就把这俩货给灭了……” 对于刘春生、张大娃他们这些人而言,甘州、凉州、肃州一带都是鸟不拉屎的荒僻之地,是穷的连裤子都穿不上的鬼地方,根本就毫无兴趣。至于说刚才刘三房说到的那些听都没有听过的地方,肯定就是满眼黄沙寸草不生的不毛之地,要不是因为吴三桂和豪格这俩王八蛋跑了过去,恐怕这辈子都不会知道天底下还有那片土地的存在。 “咦?你是怎么知道什么什么河那鬼地方的?你去过?” 刘三房笑着摇了摇头:“当年我是在辽地当兵的,哪里去过那些鬼地方?连听都没有听过呢?”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上个月月初,大帅让我准备了一些资材,命人送一批娃娃兵……哦,是送两百多个军校生去往那边……” 既然吴三桂朝着那边跑了,李吴山李大帅肯定是要追上去剿灭干净的,对那边用兵也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只派了两百多军校生……为什么不派遣大军西征呢? 这好像不符合常理吧?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也不是很清楚。”作为大旗军的“后勤总长”,刘三房并不怎么关心战略大方向上的事情:“那两百多个娃娃兵……军校生好像不是去打仗,我偶然听他们说起过,好像是在做什么测绘……测绘是个啥子玩意儿?” 测绘,绝对是一个新鲜的名词,至少在场的这些军头们全都没有听说过,唯一的一点概念还是来自于吴山军校内部。 在军校里边,有一个专门的“测绘班”。 但“测绘班”究竟是干什么的,他们就完全一无所知了。 刘春生摸着下巴说道:“我估摸,这测绘呀,应该就是侦查刺探的意思,学了测绘的学生应该就是咱们的探子和细作,是给大军探路的吧?” 刘春生的猜测基本靠谱,但却只是真相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李吴山把两百多个测绘专业的学生派往极其遥远的西北,可不仅仅只是侦查和刺探那么简单,还有更深一层的用意…… 第四百七十五章 探路者 虽然太阳已经朝着西边偏斜了下去,但那熔金炼铁般的热度依旧可怕。 桑德子已经热的喉咙都要冒烟儿了,身上的汗水出了一层又一层,却很快就被扑面而来的热浪给蒸干了,只留下一层细细的盐粒子,摸上去沙沙的响。 晃了晃皮水囊,从水囊中传来液体的碰撞声,桑德子舔了舔已经干裂的嘴唇,强忍着干渴,又把水囊放下了:水已经不多了,应该尽可能的节省,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轻易喝下保命的饮水。 望着连绵起伏的沙丘,视野范围之内全都是一片昏黄的颜色。 在这片茫茫沙海就好像真正的汪洋一样无边无际,因为严重缺少视野标志物,桑德子早已迷失了方向。 在茫茫大漠中迷失方向,确实是一个很可怕的事情,甚至足以致命,但桑德子却并不怎么担心。其实,对于置身于大漠深处的桑德子而言,他早就失去了最基本的方向感,东西南北这些最基本的概念早就离他而去了。 在这片广阔无垠的沙海之后,四面八方都是一样的径直,能够看到的全都是起伏不大的沙丘。 桑德子不需要知道方向,他甚至没有必要知道自己所在的位置,以为他已经看到了前面那一道粗大的黑色烟柱: 那是一个信号,一个专门标注出来的指引目标。 踩着松软的黄沙,深一脚浅一脚的朝着那道黑色的烟柱子赶了过去。 在空旷无遮的沙海之中,视觉并不总是那么可靠,看起来并不遥远的黑色烟柱,却足足走了大半个时辰。 专门浸过黑油的枣木点燃之后,就会发出滚滚浓烟,在空旷地带格外的显眼。 当桑德子赶过来的时候,那一群守候良久的商人们终于松了一口气,赶紧用沙土把枣木掩盖住,黑烟旋即消失不见。 这是一个商队,包括桑德子在内总共有四十四个人和十八匹骆驼,携带着大量的丝绸、茶叶等物,看起来完全就是一个很正常的商队。 唯一有点不正常的是,这个商队的所有成员全都是年轻人,最大的也不过二十几岁的样子。 “怎么样?找到了吗?” 桑德子摇着头:“没有找到任何河流,连水源都没有见到。” “你是否保持了正常的行进速度?” “是。” “中途没有转向吧?” “没有。” 问话的那个年轻人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掏出纸笔详细记录:“闰六廿八,进格四圆一,成葱香而去之……” 这些毫无意义字句是一套经过加密的文字,虽然三德子认识其中的每一个字,但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再加上那一大团乱七八糟的曲线,简直就是艰涩难懂的天书,但他却知道这是一份非常详细的地图,并且做出了很周全的标注。 这段加密文字翻译过来之后的意思就是:出羌海五日,正西直行三百里,半径四十里之内无水源,无部族存在……” 那一大堆好像乱麻般的曲线,则是对地形、距离、高度的标注符号,当然桑德子并不懂这些个东西,因为他不是测绘班的学生。 在这个商队当中,有一半人是测绘班的学生,他们不愿万里西出阳关,来到这传说的“瀚海”,使命只有一个:对这条路线进行周密测绘,记录沿途的水源、地形和风土人情等等。 桑德子等人不懂测绘,但他们的使命却异常明确:保护测绘人员的安全,为测绘人员服务。 茫茫大漠之中的黄昏,和中原故国的傍晚绝对是两个世界,这里既没有枯藤老树昏鸦,也没有小桥流水人家,只有漫无边际的滚滚黄沙,甚至连鬼影子都看不到一只。 为了抵御滚滚热浪和太阳的直射,众人在一个背风处搭起了简陋的帐篷,测绘人员正在忙碌着。 用尺子在如同乱麻的曲线中划出一条条虚线,在地图上标注出一个个图标,然后仔细计算出距离,再一次核算方位。 “孔雀河没有支流,或者是曾有今却消失……永乐地图谬误颇多……” 虽然桑德子根本就不晓得他所在的位置,但那些测绘人员却非常清楚的知道:现在的位置就是在高昌国西南五百里处。 高昌国是一个古称,或者说是历史名词。被唐灭国之后,到了宋时为西域胡人占据。蒙元时期曾在此设立行政机构。到了明朝初期还对中原政权保持着名义上的朝贡关系,现如今这种关系早就断绝了。 单纯从地理位置上来看,桑德子他们这一批人早就越过了古时的高昌国,处于更西边的区域之内了…… 作为“丝绸之路”的一部分,这里曾经是繁忙的商路。千百年过后的变化如同沧海桑田,一个又一个王朝崛起,一个又一个帝国灭亡,早已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了。 现在所用的地图是永乐版的,已经过了两百多年,而永乐版本的地图又是承袭了元朝版本,不仅粗糙不堪,而且存在诸多错误。虽然大致上还有使用价值,但若是作为军事地图来用的话,必然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引发难以想象的灾难。 比如说,在两百多年前的旧地图上,这里就应该有一条河,事实上却没有,或者说那条河已经消失了。若是千军万马经过这里,却找不到地图上的水源,后果不堪设想! 太阳已经落了下去,那股熔金炼铁般的热度消散的很快,竟然有了一丝难得的舒爽之意。 众人打开行囊,取出硬邦邦的干燥面饼,掰开成小块儿在木碗里浸泡成软塌塌好像面糊一样的东西,匆匆忙忙的吃了个饱,又取出精饲料和饮水喂过了牲口,以熟练而又麻利的动作收拾好行囊,牵着骆驼继续一路往西。 在这茫茫大漠之中,春夏秋冬的四季轮回已经严重模糊了,虽然已是深秋,白日里却热的吓人,真正的热量不是来自天上的太阳,而是来自脚下的沙土,就好像是行走在一方巨大的烤锅之上。太阳落下去之后,温度以难以想象的速度消散,转瞬之间就又变冷了。 为了抵御酷暑,众人只能象夜行的动物般昼伏夜出,每天的黄昏时节开始赶路,到第二天温度上来的时候则停下来休息,借以躲过可怕的热浪。 沙漠里的温度下降的非常快,就好像是在片刻之间经历了一个寒暑轮回,尤其是在起风的时候,简直就好像是在隆冬时节。 因为缺少山川树木的阻挡,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的小风就会地动山摇之势。从西北方向上吹过来的夜风肆无忌惮的狂吼着,席卷起漫天沙尘疯狂抽打着桑德子,厚厚的衣物就好像完全不济事,狂风透过衣裳侵肌蚀骨。 和中原故国的寒风不同,这里的风又干又硬,能直接打到骨头缝子里去。 同样的狂风已经经历过两次了,大家都有了应对的经验,为了防止有人在黑夜之中掉队,同时也是为了防止遇到流沙陷阱,大家把自己用绳子栓成一串儿,紧紧的跟在驼队的后面,踩着厚厚的沙子越过一个又一个沙丘。 黑夜中,传来一阵阵隐隐的轰鸣之声,听起来好像和遥远,却又有一种近在咫尺的感觉,就好像是有万千头妖兽隐藏是黑夜之中发出低沉而又可怕的嘶吼。 早在离开军校之前,桑德子他们这一批人曾经短暂受训,具备了一些最基本的沙漠求生知识。他们知道这种古怪的声音并不是如同传说中的那样是妖魔作祟,而是一种很正常的自然现象,只要自己不疑神疑鬼,那就没有什么好怕的。 如同桑德子他们这样的测绘小队,总共有九个之多,被分到不同的路线上执行各自的使命。 这里距离大旗庄非常遥远,虽然没有传说中的“万里之遥”,至少也在五千里之外了。 这里早已不是大明朝的疆域,无论发生了什么,也不管遇到什么样的艰难险阻,都不可能得到任何支援,一切的一切都只能依靠自己。 虽然离家万里,虽然有千山万水相阻,但每一个人都无所畏惧,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和使命。 他们是民族的力量,是民族的尖刀,为了我族的利益不惧任何艰难,不怕付出任何牺牲。 他们是这个时代最先觉醒的那一批人,是先行者,是领路人。 他们知道在这苍天覆盖之下,不是只有一个大明帝国,而是有很多个正在崛起或者是正在衰落的民族。若想实现我族长兴的终极目标,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消灭视野范围之内的所有威胁,和所有潜在的威胁。 任何一个王朝或者是帝国,都有兴起和衰落的过程,在我族兴盛之时,注定消灭一切可以消灭的目标,无论他是不是敌人,都要坚定的消灭他们。 只有被消灭对手,才不具备威胁我族的可能。 临行之时,李吴山说的非常明白:“极西之地,有诸多强盛帝国,其中有很多正在崛起,迟早会对我族构成重大威胁。消灭他们势在必行,而你们则是走在最前沿的探路者,我给你们三到五年的时间,弄清楚那边的情形,给后来者探出一条道理,这就是你们的使命!” 虽然同样是出自吴山军校,大桑德子他们这一批人和张三娃、郎太平他们那些早期的学员有着明显的差别,甚至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他们更加激进,也更加狂热,有着强烈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桑德子很清楚的知道这次测绘任务究竟意味着什么:当他们顺利完成任务返回故国的时候,李吴山肯定已经完成了最后的整合,到时候必然挥师西进进行远征,于西边的强盛帝国展开血腥惨烈的生存之战。 他们走到哪里,就会把战火带到哪里,因为他们本就是先行的探路者,他们是为战争服务的螺丝钉。 虽然他们知道自己会把战争和灾难带到西边去,却没有哪怕一丁点的心理障碍和任何愧疚之心。 民族之间的生存之争本就惨烈,没有任何道义可言,也容不下丝毫怜悯和同情。 这个世界本就是弱肉强食的黑暗丛林,弱者就应该灭亡! 第四百七十六章 龙体欠安 还没有正式入冬,厚厚的双层毡帘子就已经挂了起来,地龙烧的很旺,暖烘烘的透着一股燥热的气息。薛广济薛神医正跪在龙榻之前当今天子诊脉…… 这位古稀之间的神医,号称是大明第一国手,原本是在大旗庄的广济医学院任职,之所以来到江南给陛下诊断,其中还经历了不少波折。 复隆皇帝正当春秋鼎盛之年,身子骨原本硬朗的很,却因为一场大雨落下了病根,不仅“龙体”日渐衰弱,还出现了幻听幻视的毛病,眼看着身子骨已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不得不承认,复隆皇帝确实是一位勤勉的君主,每日里三更不眠五更即起,长年累月操持国事虽然是明君的基本条件,但却对他的病情于事无补,反而日渐严重。平日里还能勉强支撑,在长平公主的辅佐之下照常上朝照常处理繁琐的政务,但是在上个月十六那一天,他的病情却突然恶化,在文武百官齐集的朝堂之上,毫无征兆的突然从御座上栽了下来! 皇帝的身体状况不行,已成为所有人的知道的秘密,且不说那些个文武大臣会怎么想,至少太医院难辞其咎:皇帝的病情已经持续了这么久远,医治了好几个月不仅没有见好,反而严重到了这种程度…… 自此以后,复隆皇帝就再也没有上过朝。 北边的李大帅听说了这个消息之后,马上派遣专人护送薛神医,不远千里从北地来到江南,为皇帝陛下诊治。 按照常理,既然这天下第一名医来了,就应该马上下手诊断,却足足耽误了十几天。 原因在很简单,皇上的病情干系重大,李吴山派过来的郎中是不是值得信任,还需要挂出一个大大的问号呢。 李吴山和朝廷之间的关系本就维持着一个脆弱而又微妙的平衡,除了用君臣大义压过李吴山一头之外,事实上朝廷拿李吴山一点办法都没有,还要时时刻刻的提防着他。现如今皇帝病成了这个样子,天知道李吴山存的是什么心思,万一他从中捣鬼怎么办? 事关陛下的安危,千万马虎不得,所以很多人拒绝让薛广济为陛下诊治,就因为他是李吴山派遣过来的。为了这事,朝廷又吵作一团,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 眼看着皇帝的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了,最终还是长平公主拍板定音:由薛广济为皇帝诊治。 神医不愧是神医,一剂汤药下去,病情立刻有所好转。 刚刚伏下一剂汤药,复隆皇帝的气色大为好转,至少胸口已经不那么憋闷了,呼吸之间显得顺畅了很多。 “万岁之龙体,分明就是伤了肺阴六经,阳火旺而阴经竭,若是仔细将养本不算什么大事。奈何却是一味的阳补,无异于抱薪救火,自然越来越严重……” 体阳过于旺盛,还不要命的进补,不补出毛病来那才真的是活见鬼了呢。 按照薛广济的说法,淋的那一场雨不过是个诱因,本算不了什么,也不至于让皇帝的龙体大损,真正造成恶果的是太医院的那一帮子庸医,胡乱进补结果却是越补越恶,终究闹出了大毛病,这个病根儿算是落下了。 “自从服用了薛先生的汤药,朕接连吐出几口浓汤,顿觉神清气爽……” 什么太医不太医的,在真实的疗效面前,一切都是虚的。事实证明,和薛广济相比,太医院的那些家伙们完完全全就是一群吃饭不干活的酒囊饭袋。 这立竿见影的效果,让复隆皇帝对薛广济的医术极是佩服,登时就起了招揽之心:“如此神医国手,遗于民间,实在是委屈了你,朕欲以先生执掌太医院,先委一个院判之职……” 在复隆皇帝的心目当中,太医院的那些太医们,关键时刻全都不管用,他们加在一起都不如一个薛广济更有作用,所以就想把他招揽过来。 按照大明朝的体制,院判就相当于是太医院的二把手,正经的六品官。因为作为一把手的院使更多是官僚的身份,充其量也就是个“技术官僚”而已,真正履行职责的反而是二把手了。所以,复隆皇帝说这个二把手差不多也就相当于事实上的太医院一把手了。 跪在龙榻之前的薛广济先是叩头谢恩,然后就婉拒了天子的美意,给出的理由极其充分:“草民谢过陛下厚恩,却是不然。草民在北地任医院院院首,虽不是正式的官职,却在教授万千弟子,图的是天下人之康健,实不敢以一人而废天下……” 这话说的……其实有点过于直率了,甚至有点刺耳,但话糙理不糙,不仅很有道理,而且理由充分。 现在的广济医学院,已经成为吴山军校体系之内最大的一个分支,光是正式在册的学生就是有三千多人,这些人学业有成之后,一定会分散到四面八方,为全天下的康健服务。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说破了天去也不能阻拦。 为了皇帝一个人,就留在江南,可不是就“因一人而废天下”了嘛。 到了薛广济这个年纪,功名利禄什么的早就看淡了,他图的是千百年之后的身后之名,怀着追赶甚至超越李时珍的宏伟抱负,为全天下人谋福祉,富贵功名怎么可能留得住他? 虽然薛广济如此直白的拒绝让复隆皇帝很不高兴,但他却知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道理,实在不好为了自己一个人的病情就和天下人争利,正要开口说点什么,旁边的长平公主却抢先开口了: “薛神医今天开的什么方子?” “照旧是前番的方子。”薛广济说道:“黄莲为君,川贝为臣,各取四钱,以三碗水熬成一碗,以冬梨汁辅服即可。” 和太医们开的那些让人眼花缭乱不知所云的药方相比,薛神医开的这个方子简单到了极限,仅仅之后黄莲、川贝两味药物,然后辅佐以冬梨汁就可以了。 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药方,却对皇帝的病情有着立竿见影的奇效,想不服都不行。 “万岁的病情本不为甚,只是一味进补给耽搁了,再加上操劳过剧,才会恶化成今日这般模样。”薛广济淡淡的说道:“人参吃死人无罪,黄莲医好病无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了。” 皇帝的病情是事关天下的大事,肯定会玩儿命就进补,拿人参、茯苓之类的大补大发之物当饭吃,就算是体壮如牛的彪形大汉也架不住这么折腾,不事劳作不做锻炼的皇帝那还能好得了吗? 明明三文不值两文的药物就能把病治好,偏偏要弄一大堆补药出来……药物这种东西,不是说价格昂贵就一定是好的,最要紧的是对症下药,在很多时候苦涩的黄莲反而比人参之类的补药更有实用价值。 “按照草民开具的方子,连服二十天,当有效果。”薛广济说道:“然药剂终究只是佐使之物,万岁的病情……恕草民斗胆直言,同样的病情若是落在贫寒百姓的身上,早已痊愈了。盖是因为升斗小民每日操劳,日夜活动筋骨,自然可收固本培元之效,陛下久在深宫不事劳作,又操劳日甚,元气早已不固,唯有少操心多劳力,早晚之间多出去走动走动,终究没有坏处……” 薛广济说的这一番话其实很容易理解:我的药方子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同样的病情落在一般的老百姓身上,根本就不算个事儿。因为普通的市井小民需要经常劳作,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方式可以起到强身健体的效果。你这个当皇帝的久居深宫,身体状况还不如一般人呢,又经常焦虑操心,免疫力下降的非常厉害,稍微有点小病小灾就招架不住。 薛神医的意思就是让皇帝多多活动多多运动,自身的免疫力提高了比服用什么样的药物都更好使。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皇帝的病情并不是很严重,只要平时多加锻炼自然而然就是会好转起来。 这一层意思,长平公主已经听的非常透彻了。 “薛先生医治有功,赏。” 长平公主一声令下,当场赏给了薛广济六匹锦缎。 客客气气的把薛广济打发走之后,长平公主马上下令:“来人,为万岁更衣……” “做甚?” “神医不是说了么?要万岁多出去走动走动,我陪着万岁去御花园游览……就是走动走动,多活动活动筋骨总是好的。” “也好,摆驾御花园……” 长平公主当即就笑了:“不必摆驾了,单纯就是为了让万岁走动出汗的,若是乘着步辇,左右有人搀扶,还怎么活动筋骨?你呀,就是养尊处优的太久了,都出点力气出点汗水,什么样的风寒灾病也就没有了……” 姐弟二人出了正殿,步行绕过了春和宫,来到了御花园,身后还跟着一大群太监宫女,捧着坐器、手炉、唾筒子等等一应的杂物。 正是花草枯黄万木萧瑟的时节,御花园里完全就是一派深秋的肃杀景色,其实也没有什么好看的景致。好在根本就不是为了观景,而是为了锻炼身体。 姐弟二人漫无目的的在御花园里游走着,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李吴山伐朝鲜的折子已经到了吧?” 长平公主答道:“刚刚到。” “这是先斩后奏之举啊,朝廷应该如何应对?应该如何回复朝鲜使臣?” 李吴山出兵伐朝鲜这个事儿,早就光复了沈阳之后就已经正式开始了,现在已经过了四五十天的时间,事实上张三娃已经率领大旗军的东路军开赴到了汉阳一带(这个汉阳不是湖广的那个汉阳,而是汉城,今天的首尔。) 这个事情在舆论上弄的很热闹,现如今复隆皇帝的案头就摆放着两份奏折。 最先到的那一份是朝鲜使臣带过来的,另外一份则是出自李吴山之手。 按照朝鲜使臣的说法:张三娃率领五万大军(这个数字绝对是假的),悍然入侵,朝鲜上下大为震动,不知所谓何来,恳请上国皇帝下令,让李吴山撤兵,以全藩国之义,以安属民之心…… 乱七八糟的话说了一大堆,其实就是只有两层意思:直到现在都不知道大旗军为什么要侵略我们,再就是希望上国天朝严加约束大旗军,让他们赶紧退回到鸭绿江对岸去。 而李吴山的奏折则完全是另外一种说法:有小股伪清余孽窜逃入了朝鲜,所以他才命令张三娃越境追击。过去之后才发现朝鲜政坛混乱,外戚和地方豪强挟持了朝鲜王室,所以他就顺手帮助朝鲜“勤王”了。 这两份奏折说的是同一件事情,但口径则完全相反,一个说是入侵,一个说的“勤王”,根本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事实真相到底是什么样子那就无从得知了。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必然是有一方在撒谎。 其实吧,这种事,哪怕是用脚丫子想想,也可以得出一个正确答案:李吴山在睁眼说瞎话呢。 这倒不是说复隆皇帝信不过李吴山而信得过朝鲜人,而是铁一般的事实就摆在眼前。 长久以来,朝鲜就是大明朝的藩属国,年年纳贡岁岁称臣,每年进攻的高丽婢不在少数,态度极为恭敬。而大明朝也在事实上履行了宗主国的义务,万历年间就曾经应朝鲜国的请求,派遣大军出动,唱了一出“卫朝抗倭”的大戏。虽然付出了沉重代价,总算是全了宗主国和藩属国之间的关系,将入侵的倭寇给打跑了。 事实上,就算是在崇祯年间,大明朝已经失去了对东北方向上的控制之后,朝鲜的表现还算是恭敬。即便是在“大清国”两次征伐朝鲜的情况下,没有了外援的朝鲜依旧只是奉“大清”为“兄国”,但却拒不承认当时的皇太极的皇帝身份,已经算是给大明朝留足了面子。 即便是在大清国的全盛时期,朝鲜虽然承认了清廷,却没有承认清廷统治者的法理地位,只承认他们是王,而不承认是皇帝。现如今大清国已经熄火塌架了,朝鲜更不可能傻子到和大明朝为敌的地步。 或许李吴山知道这样的借口实在无法交代,所以没有说朝鲜有敌对的心思,而是随便找了个借口,说是帮助朝鲜“勤王”去了。 这个借口或许稍好一点儿,但同样荒诞可笑:你李吴山是大明朝的臣子,无论朝鲜发生什么,那都是他们的事儿。就算是朝鲜有外戚作乱,就算各地的实力派对朝鲜王室不够尊重,也用不着你去勤王吧? 综上所述,可以肯定李吴山是在撒谎,无论他找什么样的借口,都掩饰不住入侵朝鲜的事实。 更何况,早在洪武年间,太祖皇帝朱元璋就把已把朝鲜列为“不征之国”了,现在你李吴山的军队却悍然入侵,朝鲜都已经把“小报告”打到皇帝这边来了,肯定不能装聋作哑,必须做出反应。要不然的话,宗主国的颜面何存?连一个臣子都约束不住,皇帝的尊严何在? “下旨,严令李吴山撤兵……” “不可!”长平公主说道:“这个时候让李吴山撤兵,似有不妥呀,万岁还应该更慎重一些……” “怎么?李吴山还敢公然抗旨不成?” “公然抗旨那倒不至于,但我估计,忠勇公必然会阳奉阴违……”长平公主幽幽的说道:“入侵朝鲜属国,绝非偶然,定是早有预谋。以大旗军之战力,朝鲜是万万挡不住的……” 虽说入侵朝鲜的仅仅只大旗军的东路一部,但这部分人马横扫辽东气势正盛,一路势如破竹早就打到了汉阳国都,凭朝鲜那些连铁质武器都凑不齐的军队,不存在和大旗军争锋的可能。就算是朝廷现在就下旨,严令李吴山撤军,肯定也早就来不及了。 虽然李吴山不敢公然违旨,其实他根本就不必那么做,只需要在书文往来过程中耍点小手段,稍微拖延一下时间,用不了多久就能把朝鲜推平了。到时候朝廷只能捏着鼻子接受这个既成事实! 公然入侵态度还算恭顺的藩属国,这是一件大事,李吴山还玩了一出先斩后奏的把戏,完全就没有朝廷放在眼里,但朝廷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朝鲜是小,朝廷的体面是大啊! “唯今之计,只有默认了李吴山的所做所为,若我所料不错,事后李吴山必然会上一个请罪的折子……” 先把朝鲜事实占领了,然后再自请罪责,也算是顾全了朝廷的脸面,这种事儿只要李吴山不是傻子就知道应该怎么做。等他的请罪折子递到江南的时候,就说明已经彻底完成了对朝鲜的全境占领。 但是,朝廷毕竟是朝廷,不能眼看着朝廷的藩属国变成他李吴山的藩属国。 “朝鲜与江南相隔千山万水,交通不畅,挡是肯定挡不住的,只有赶紧派遣一个人,作为事朝宣慰使去到那边,以朝廷名义行事……” 就算你李吴山在事实上占领的朝鲜,朝廷也肯定会派个代表过去,一来是为了彰显存在顾全朝廷的脸面,再者也是为了不让大旗军在朝鲜为所欲为。 但这个事朝宣慰使的人选,不那么好选呀! 第四百七十七章 拔钉子 委派一个宣慰使代表朝廷到朝鲜去,这本身就是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纯粹就是无奈之举。偏偏这个人选却很难确定! 没有一个人愿意过去。 和富庶繁华的江南相比,朝鲜那鬼地方就是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据说朝鲜的官吏和叫花子差不多,一年到头也吃不到肉,谁他娘愿意离开江南的安乐窝到那种鬼地方去呢? 就算是有人愿意去,也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轻重。 虽然大家都不是很清楚朝鲜那边的具体情形,但有一点却可以肯定:朝鲜人根本就不可能是大旗军的对手,早就把张三娃打的狼奔豕突鬼哭狼嚎了。 大旗军的骄横大家都是知道的,连悍然入侵属国这种事都做得出来,还会在于一个小小的宣慰使?要是过去了,一定会受大旗军的夹板气,一个弄不好就会被大旗军的骄兵悍将打了回来。虽然没有性命之虞,到时候弄个灰头土脸坏了朝廷的差事,万岁追究一个“办事不利”的罪名,岂不是成了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了么? 所以,满朝文武,全都成了闷嘴的葫芦一言不发,大家都眼观鼻鼻观心,绝不多说哪怕一句话,唯恐这倒霉的差事落在自己脑袋上。 已辍朝多日的复隆皇帝看起来气色还算不错,至少已不似以前那样咳嗽的地动山摇了,他主动点了一个官员的名字:“傅稼淦……” “臣在。”一个穿着五品服色的官员应声而出。 “事朝鲜宣慰使一职,干系到我朝体面,更有藩属之义,朕观你办事干练心思周密,欲委以重任……” 这位傅稼淦傅大人原本是御史出身,算是清流官员,官声素来不错,后转入科道任职,虽然没有什么大的建树,却胜在沉稳干练,所以复隆皇帝想要他代表朝廷出使朝鲜。 一般情况下,京官外放通常都是大起大落的标致:要么就是因为有了比较大的过错,外放为官算是变相的发配了。要么就是象征性的外放一下,到外面去完善一下履历,其实就是镀金的意思,不久的将来肯定会大用。 很显然,傅稼淦傅大人这种情况是属于后者。 “为君分忧乃是臣子本分,万岁委以重任,臣唯有肝脑涂地万死不辞。”先是说了几句冠冕堂皇的套话,紧接着就开始诉苦了:“臣本是言官出身,素无治理地方之经验,若是办砸了差事,个人荣辱是小,耽误了朝廷的大计是大,臣自知才疏学浅能力不够,还请万岁另择贤能之臣……” 这些话虽然说的委婉,却很清晰的表达出了一层意思:我是文官出身,而且还是京官,和大旗军一点关系都没有,而且我是言官出身,现在管的是科道,最大的本事就是挑毛病找错误,到了朝鲜之后恐怕不能与那些个骄兵悍将们和睦相处。所以万岁您还是另选他人吧,如果一定要我去的话,把事情办砸可别怪我,因为我有言在先已经打好预防针了…… 让你作为钦差大臣出使朝鲜,为的就是协调大旗军和藩属国的关系,你傅大人这么说,皇帝还怎么委任你做钦差大臣? “孙启祥……” “万岁,臣虽愿往,奈何身不由己。”这位孙大人说出了一个更加冠冕堂皇的理由:“家父已介八十高龄,最近又病痛缠身,郎中说家父已时日无多,臣斗胆敢情留京以尽人子本分!” 我老爹年纪已经很大了,身子骨又不怎么好,看样子已经活不了几天,家里很快就要办丧事了,你总不能把我派到遥远的朝鲜去吧? 大明朝素来以孝治天下,这个“孝”字真的比天都高,连马上就要入土的老爹都搬出来做挡箭牌了,皇帝还能说什么? 所谓的孝子,不过是个托辞而已,其实这位孙大人和刚才那位傅大人一样,都不想出使朝鲜。 皇帝很清楚的知道他们的那点小心思,但却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关键时刻,还得说是当年的老臣。 作为从太子时代就跟随过来的原来,王宣同王大人主动挺身而出为皇帝排忧解难:“臣保举一人,足以胜任事朝鲜招抚使一职。” 这么多年以来,王宣同虽然没有太大的奇功,也算是兢兢业业,按照他的资历完全有机会入阁的,成为宰辅之臣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儿。奈何复隆皇帝一直都在处心积虑的削弱内阁,要不然的话,王宣同就是内阁首辅大臣的最佳人选,而不仅仅只是一个首都的“一把手市长”! 王宣同素来稳重,轻易不发言,但若是发言从来都是言之有物,既然他主动站出来推荐人选,复隆皇帝很感兴趣。 “王卿要荐何人呐?说来给朕听听。” “此人做事干练,堪称能员。不仅是我朝元勋,更与大旗军关系不浅……” 所谓的元勋其实就是特指复隆朝廷建立之时的那一批人,不仅很能干,还能和大旗军说得上话? 朝廷里有这么一个人吗? 除了当年的内阁首辅大臣程园毕,复隆皇帝实在想不起还有哪个了。 可是程园毕早就“退休”了呀,交出了手中的权利安安稳稳的做起了富家翁。而且程园毕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实在不适合再千里出使藩国。 “臣举荐的这个人,万岁也是熟知的,便是臣的老搭档,府丞崔耀祖。” 府丞崔耀祖,相当于常务副市长,确实是王宣同的老搭档,而且此人当真就是本朝建立之初的勋臣。当初若不是他在惶惶之中底定了金陵城,当年的太子能不能顺利继承大统确实是一个未知数。 至于说“能员”这样的评语,对于崔耀祖而言绝对是实至名归。 崔耀祖的办事能力杠杠的,关于这一点,就连最不喜欢他的那些同僚都不否认。 而且崔耀祖和大旗军的关系非常之好……这简直就是一句废话,众所周知,崔耀祖本身就是李吴山李大帅的人,关系能不好吗? 无论从哪方面看,崔耀祖都是作为钦差大臣出使朝鲜的不二人选。 但复隆皇帝不可能同意。 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崔耀祖本就是李吴山的人。 李吴山在事实上占领了朝鲜,再派他的人作为钦差大臣和宣慰使,那不是等于把整个朝鲜都交到了李吴山的手中了么? “崔爱卿确实不错……”复隆皇帝拿捏着姿态,故作思考状稍一沉吟,慢条斯理的说道:“不过呢,这府丞一职亦是紧要,轻易不可动,诸位卿家以为如何?” “臣附议王大人。” “臣亦附议。” 在一片附议声中,满朝文武全都同意了王宣同的举荐,无一例外全都认为崔耀祖是最好的钦差人选。 如果因此就认为文武百官很器重崔耀祖,那就真是打错特错了。 崔耀祖是什么人?那是李吴山的人呐。 此人做事狠辣,从来不留余地,简直可以用两手血腥来形容,“崔阎王”的名号可不是凭白叫起来的,那是用无数条人命硬生生堆出来的。 屡屡掀起大狱,株连扩散,死在崔耀祖手上的官吏数不胜数,提起“崔阎王”的诨号,真是让大家又恨又怕,却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并不说崔耀祖做事滴水不漏,大家找不到他的把柄,事实上崔耀祖做事的手法非常粗糙,真要是揪他的小辫子他根本就跑不掉。最要紧的原因还是因为他是李吴山的人,是李吴山安插在江南的一个钉子。 若是直接把这个钉子拔掉,李吴山必然会做出激烈反应,谁也不愿意去公然招惹李吴山李大帅,更不愿意去触这个霉头,万一打不到狐狸还会惹一身的骚,崔耀祖要是报复起来……肯定又要杀个血流成河。 好在崔耀祖这两年还算是比较本分,至少不似以前那么高调了,大家也就选择性的故意把他“遗忘”调了。 别人可以对崔耀祖视而不见,王宣同不能啊。 王宣同和崔耀祖是一个“单位”的,分别是一个把手和二把手,说好听是“合作多年的搭档”,其实早就互相看对方不顺眼了,简直势如水火冰炭不可同炉,二人之间的关系已经非常僵了。 作为二把手的崔耀祖屡屡插手王宣同职责之内的事情,完全就是一副要把王大人彻底架空的姿态,这能忍? 以前有李吴山在江南的时候,就算是忍无可忍也不得不捏着鼻子一忍再忍。现在李吴山和大旗军已经到了北方,刚好又有这么一个机会,王宣同当然不会放过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主动举荐崔耀祖。 从表面上看,这一番举荐是对崔耀祖本人的信任和能力的肯定,为他争取一个钦差大臣的身份,其实就是想把他排挤出去。 满朝文武看崔耀祖不顺眼,不是一天两天了,要是能把他从江南的政局之中排挤出去,不仅可以落个眼前清净,还能顺势拔掉李吴山安插在江南的一颗大钉子,何乐而不为呢? 王宣同提名崔耀祖为钦差大臣人选,大家都是成了精的老狐狸,顿时就明白了王宣同王大人的心意,一时间,所有人都纷纷“附议”,极力赞同。 除了皇帝本人之外,每一个大臣都认为崔耀祖是事朝鲜宣慰使的不二人选。放着这样的“斑斑大才”不用,简直就是“遗贤”之举嘛! 一众的臣子出于私心,举荐了崔耀祖,这完全出乎复隆皇帝的预料,根本就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形。 别人再怎么“附议”,皇帝都坚决不同意,却又不好直眉白眼的把不同意的原因说出来,只是说“事关重大”“尚需考量”之类的推脱之词…… 罢了了朝会之后,复隆皇帝满面怒容的对长平公主说起此事:“举荐崔耀祖出使朝鲜,真不知他们是怎么想的……朕知道他们是想把崔耀祖排挤出去,朕何尝没有这个心思?但朝鲜是何等大事。文臣误国,看来先皇一点都没有说错……” 听了这话,长平公主却一点都不生气,反而抿嘴儿一笑:“臣子们有些私心这是事实,但若是说他们误国,那就有些言过其实了。要我说呀,让崔耀祖为钦差出使朝鲜,未必就不可行。” “那岂不是等于把朝鲜拱手相让了?几百年来,朝鲜为我大明藩属之国,而不是李吴山的。” 和操起急躁的复隆皇帝相比,长平公主就显得沉稳了很多:“万岁所言不虚,道理也确实这么个道理。自太祖皇帝钦封朝鲜国以来,这朝鲜之地就是我大明的藩属。但终究是此一时彼一时,不可同日而语了。” “常言说的好,在哪山就唱哪歌,既然时局如此,抱怨终究无用,还是直面现实的好。”这个时候的长平公主复隆皇帝清醒的多,也务实的多:“万岁真的以为派遣一个钦差大臣过去,就能把朝鲜的局面维持住?这未免有些太过于一厢情愿了吧?” 在不具备足够实力的情况下,派个钦差就能朝鲜夺回来?根本就是痴心妄想。 复隆皇帝从一开始就没有这么天真,派遣钦差大臣出使朝鲜,其实无奈之举,只不过是具有一点点象征意义罢了,最大的作用就是彰显朝廷的体面和尊严。至于说实际意义……几乎为零。 既然朝鲜已经被李吴山纳入了势力范围,与其那脑袋埋进沙子里回避现实,还不如借着这个机会谋其到一点更实惠的东西。 崔耀祖本就是大旗军的人,现在委派崔耀祖做“事朝鲜宣慰使”,看起来是卖了李吴山一个人情,显得朝廷对大旗军依旧信赖有加,不在乎朝鲜到底是在朝廷手中还在是李吴山的掌控之下。其实,对于江南朝廷而言,更大的作用则在于名正言顺的拔掉了李吴山安插的一颗钉子。 在无力染指朝鲜局面的情形之下,能够尽最大可能为江南谋取利益,把崔耀祖从江南排挤出去,未尝不是一个可以接受的条件。 这样的做法,最大的特点就是务实。 只需求实实在在的好处,所谓的朝廷体面和尊严反是等而下之了。 同样的道理,若是经由那些个臣子之后说出来,复隆皇帝一定会竭力否定。但是,一样的话语出自长平公主之口,他则会认真考虑仔细衡量。 经过一番考较之后,复隆皇帝不得不承认她说的很对,确实就是最切实可行的方案。 “也好,朕明日就颁诏,委崔耀祖为钦命的事朝鲜宣慰使,”一想到可以把崔耀祖一脚踢出江南,复隆皇帝的心情就大为好转:“朕真心不如皇姊思虑周全,若皇姊是男儿之身,我这个皇帝……说不得就要退位让贤了呢。” 若是换做别人,听了这话一定会吓的魂不附体跪地请罪,但长平公主不一样。 一来是因位她本就是崇祯皇帝的嫡血,是复隆皇帝同父同母的嫡亲同胞,又是共患难一起从北边经历千万艰难险阻走过来的。再者还是因为她是女流之辈,不可能真的对皇帝之位构成任何威胁。充其量也就是如同现在这样,隐居幕后给复隆皇帝充当一个可以绝对信赖的助手而已。 “万岁说的是玩笑话,先皇只有你我兄弟姊妹四人,小妹就不必说了,她太年幼。永王……永王本是有大本事的,奈何心不在此,强留也留不住。眼下就只有你我姐弟了,这大明朝的江山还是在万岁的肩膀上扛着,我最多也就是只能分担一点点而已……” “好在万岁龙体渐安,一日好似一日,我也就放心了。”长平公主面带微笑的说道:“前些日子,万岁病体沉重的时候,我心里……真的很怕,甚至……甚至想奏请万岁,尽早立太子,以防有不忍言之变……” 这种话也就只有最亲近而且可以绝对信赖的长平公主可以直接说出来,若是别人提起肯定是要掉脑袋的:前些天你的病情越来越重,我真的很担心你会一命呜呼。若是你皇帝驾崩了,永王又不在江南,唯一的办法就是赶紧立太子,到时候就算是由一个不懂事的小娃娃做皇帝,也终究比没有皇帝要好的多。 “你我同心,在病体沉重之时,朕也曾有过早立太子的打算,为了我大明朝的江山,不得不这么做啊。”复隆皇帝说道:“其实朕已经立下了秘诏,若朕真的到了危急时刻,立刻立太子,由皇姊摄政,先稳住局面……” “万岁这么做就错了,就算是真的到了那个时候,也应该由皇后锤炼训政……” 皇帝一死,立个小娃娃做皇帝,然后现在的皇后也就是未来的皇太后训政,这种事情在大明朝不新鲜,万历朝就是这么走过来的。 皇太后训政有例可循,何曾听说过长公主总揽朝局的?与理不合与情不顺呐。 “皇后……朕信不过她,这普天之下,也就只有皇姊你是朕可以绝对信赖的人了,好歹咱们都是先皇嫡血,又是一起从艰难困苦中走过来的……”复隆皇帝说道:“若是由皇姊训政,永王终究会回来,到时候无论是由他做摄政王还是取太子而代之,都可以接受,若是由皇后训政,永王就危险了……” 只有自己的亲兄弟亲姊妹在可以信赖,到时候就算是永王真的取代了儿子成了皇帝,这大明朝的江山依旧是在大行崇祯皇帝一系当中流传。若是由皇后训政,可就不好说了,毕竟皇后的娘家是黄得功,是南方的第一大军头,到时候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谁都说不准。 万一南北开战,大明朝就真的完蛋了。 而长平公主则可以作为一个过渡,等着永王回来,到时候不管永王是不是摄政王,都可以处理好和北方的关系…… 这是深思熟虑的考量,是为了朱氏王朝着想。 “万岁百灵护体,纵是有些个磨难,不也过去了么?”长平公主笑道:“只是没有想到万岁竟然留下了秘旨,虽说是以防万一,现在看来却已没有那个必要了,还是把秘旨销毁了吧。” “嗯,朕会销毁秘旨。”复隆皇帝笑道:“不过话有说回来,这薛神医的一剂黄莲汤药虽苦,药效却是显而易见。朕已觉得身体日渐好转,尤其是每次皇姊陪朕游走半个时辰之后,不仅神清气爽而且胃口大开,看来这一番磨难总算是熬过去了……” 第四百七十八章 祥瑞之鹿 陛下的身体状况确实有了非常明显的好转,以前的时候总在需要走走停停,中途还要休息几回,现如今却已经可以小步快走了,这让长平公主心中暗喜。 治大国若烹小鲜,国务琐碎错综复杂,最需要的就是不急不躁慢慢来。只要皇上龙体康泰,其他的就全都是小事儿。 在这之前,长平公主一直都在暗暗的为皇帝的病情担忧,现在看来,根本就是杞人忧天。 虽说“百灵护体”的说法连她自己的未必会信,但皇上终究年轻,偶染风寒也算不了什么,只要调料得法,终究会很快恢复。 明明是只需一剂黄莲汤就能治好的小灾小病,却治了好几个月,险些耽误了皇上的病情。 太医院的这帮子庸医,实在让人恼火。 什么事儿都可以忍,这种事情是万万不能忍的,长平公主已经暗暗的开始着手准备了,要对太医院进行一次大的清洗,把那些个名为医者实为官僚的庸医全都踢出去,换一批真正能治病的郎中上来,而不是养着一大群混饭吃的庸医…… 行至湖畔石舫处,或许是走的累了,复隆皇帝微一摆手,身手的太监马上小跑着过来安放了坐器,还专门在坐器上放了一方软垫子。 复隆皇帝顺势坐下了,旁边的宫女拿着一件披风过来要给他系上,却被皇帝推开了:“朕又不是见不得风的病夫,还没有那么娇弱……” 皇上刚刚走的出了一脑门的细汗,唯恐受了风寒,想要给他系上披风而已。 在这个问题上,长平公主的意见和皇帝完全一致:虽说皇帝身娇肉贵,可也不能太娇贵了,都说春捂秋冻,这个时候稍微冻一冻并不是什么坏事。 不动声色的摆了摆手,那些个面有难色的宫人顿时退了下去。 “前些日子,朕曾经想过,要给王宣同一个东阁大学士的头衔……” 王宣同本是东宫旧臣,是太子时代一路跟随着走过来的,虽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丰功伟业,却胜在沉稳厚重,颇有几分老成谋国的意思,在“首都一把手”的任上干了这么多年,也算是兢兢业业谨小慎微了,从来都没有犯过大错,适当的提拔一下也在情理之中。 但这个东阁大学士的头衔,则和他本身的职务没有任何关系,而是在为他的仕途做铺垫。 看复隆皇帝的这个意思,是准备提拔王宣同为内阁首辅大臣了。 一直以来,复隆皇帝的政治手法都在极力模仿当年的太祖洪武皇帝:集权。 当年的太祖皇帝废宰辅,现在的复隆皇帝则在极力架空内阁,用意都是相同的:避免相权做大,极力消除相权影响皇权的状况出现,自从程园毕“退休”之后,内阁首辅大臣的位子一直空置,就是出于极所有权利于一身的考虑。 之所以出现了想要提拔王宣同为内阁首辅大臣的想法,完全就是无奈之举。 自己的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甚至已经到了无法正常理政的地步,光凭长平公主一个人,终究是力不从心,所以才不得不向现实低头,准备重新组建一个完整的内阁。 英雄最怕病来磨,多么雄才伟略的君主,什么伟大的抱负都抵挡不住病痛的折磨。 好在皇上的病情终于出现了明显的好转,现在的复隆皇帝又重拾信心,放弃了提拔王宣同的想法:“现在想想,当时实在是朕多虑了……” 复隆皇帝治国理政的手法大体上没有问题,但是在细节和具体的操作上,却过多的承袭了崇祯皇帝的风格,显得过于操切,事事急于求成,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想着立竿见影马上看到效果。 于皇帝本人相比,长平公主这个“临时助手”则无疑显得沉稳了很多,她深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时时事事想的更加长远,而不仅仅只是追求眼前的短期效果,做事更加周密也更加稳妥。 这一对姐弟的行事风格和治国理念,存在太多的互补之处,倒也相得益彰。复隆朝制定的几项重大政策,几乎有一半是出自长平公主给皇帝做“助手”的这段时期…… 尤其是难得的是,因为长平公主的身份,不可能威胁到皇权,所以皇帝对她百分之百的信任。在工作上,二人的关系极其融洽,至于说私人关系……完全可以用亲密无间来形容。 单纯从政治角度来看,姐弟二人之间的合作,几乎可以用完美来形容。长此以往,虽然不敢说一定能够打造出传统意义上的“太平盛世”,但局势肯定会持续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下去,这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在加强皇权削弱内阁这个事情上,长平公主和复隆皇帝的意见空前一致。 以前复隆皇帝曾经试图提拔王宣同再次建立一个相对保守的内阁,那完全就是因为自身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的缘故,是万般无奈的举动。如今万岁的身体已经明显好起来了,就再也没有那个必要了…… “还有一事,那便是……便是宗室问题了……” 宗室问题,不仅仅只是一个政治问题,同时还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目前最棘手的问题。 大明朝的宗室很多,虽然每个都有专属的封地,同时还要国家出钱供养。若仅仅只是当做是肥猪一般养起来也就罢了,他们还插手国家事务。 尤其是在甲申年间,崇祯皇帝大行归天的消息,对于这些个宗室而言,根本就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因为属于他们的他机会终于到来了。 皇帝没有了,自然要另立天子,只要是感觉自己稍微有点机会的,心眼就全都活泛起来,一个个四下奔走广为联络,全都想着成为新的大明天子呢。就算是那些个一丁点希望都没有的家伙,也趁机拉拢地方势力借以壮大自身。 崇祯皇帝死后,大明朝丢掉了半壁江山,但南方的宗室们则到了大幅度的加强,严禁“相通地方”的祖训彻底沦为一纸空文。 时至今日,潞王、唐王、桂王等宗室藩王,已经成为地方上的实力派,虽然在名义上奉复隆皇帝为共主,但也就仅仅只是一个共主罢了。他们在地方上的实力比朝廷要强大的多,甚至还试图影响朝廷。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潞王了! 内阁次辅大臣黄宏东就是潞王的人,虽然一再被削弱,终究也是个内阁成员。复隆皇帝迟迟没有动黄宏东,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潞王的因素。 一来是因为潞王确实有功,在复隆朝建立初期最先表示了拥戴和支持,不好直接下这个手。再者也是因为潞王的势力不小,贸然撕破脸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除了这些个政治上的因素之外,经济因素同样值得考虑。 对于江南朝廷而言,现如今最大的开支分明有三项:行政开支、军费、供养藩王 为了维持大明朝的统治,就需要各级官僚,这是不可避免的开支项目,却可以通过裁减官吏数量肃清吏治来削减。第二大开支就是军费了,这个是一定要维持的,减少军队数量走精兵的路子,看起来好像可以减少开支,其实事实恰恰相反。 精兵路线花钱更多,维持一支精锐部队,比养三倍的叫花子军队还要开支庞大,但这一笔开支却是绝对少不了的。 第三项大的开支就是对于宗室的供养了。 花了那么都的钱财资源,却养出一个日渐做大的宗室集团,已隐隐形成尾大不掉的架势,这绝对不是朝廷的初衷。 对于宗室的供养开支,甚至超过了民生成本,等于是损天下而利一小部分人,民间早已怨声载道。要是把这部分钱财节省下来用于民生,不仅对富国强兵有着巨大的助力,还可以极大的提升复隆皇帝在底层的威信。 削藩势在必行,但怎么削却需慎之又慎。 众所周知,当年的建文皇帝就是因为削藩把自己的皇位给削掉了。同样是因为削藩,北边的燕王打着“奉天靖难”的旗号率兵横扫,打进了金陵自己做起了皇帝。 这并不意味削藩就是错误的,因为当年的燕王朱棣自己做了皇帝之后,依旧在执行削藩的国策。 因为削藩闹的国不安宁甚至酿出惨剧的例子数不胜数,所以,在这个事情上,复隆皇帝表现的异常谨慎,战战兢兢如临渊履薄,一点儿都不敢莽撞了…… “削藩一事,终极要下一番水磨的细细功夫才行,万万不可强力推行,宁可多花费一点时间,也要缓步推行。”长平公主说道:“汉时的推恩令就很不错,值得我朝借鉴……” 以推恩令的形式,花费漫长的时间,一点一点削弱宗室藩王的实力,未尝不是一个老成稳重的法子,只是见效太慢了些! 但是,这种事情真心急不得啊! “有时候啊,朕真心羡慕忠勇公。”复隆皇帝笑道:“若是朝廷有了忠勇公的军力和实力,哪里还用得着如此的瞻前顾后?想削藩就削藩,谁要是不服就大军横扫平推过去,多么快意……” 听了这充满孩子气的说法,连长平公主都忍不住的笑了起来:“万岁又在说笑了,便是朝廷真的有了强过忠勇公的军力与实力,就可以平推横扫了?就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吗?只怕未必吧?这天下的宗室藩王都是朱氏一脉,是为了拱卫朝廷而设,又怎能使用强力手段?这天下人的观瞻还需仔细顾及呀……” 就算是朝廷的实力真的象李吴山那么强大,也不大可能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削藩,毕竟大家都是太祖洪武皇帝的子孙,是一家人。要是皇室内部动了刀兵,天下人会怎么看?这舆论和名声还要不要了呢? 复隆皇帝的全部统治基础就是来自于崇祯皇帝,而崇祯皇帝本身就是宗室藩王出身,真要是那么干的话,岂不是等于在打自己的脸? “这朝廷的事情,真是错综复杂千头万绪,牵一发而动全身,难呐。”就在复隆皇帝发出感慨之时,远远的看到一头鹿子走了过来,顿时笑逐颜开,遥遥的朝着那头鹿子招了招手。 那头鹿子竟然摇头摆尾慢慢腾腾的走了过来。 这头鹿,就是当初复隆皇帝的儿子诞生之时出现的那一头。 自古以来,鹿子就被视为祥瑞之兆,尤其是在皇子出生之际,更预示着一种好兆头。就连皇子的乳名都和这头鹿有关。因为鹿子被视为长寿的象征,所以复隆皇帝的嫡长子才得了个“长生儿”的乳名,而这头鹿也被成为“长生鹿”。 自此以后,这头鹿的待遇就大大提高,不仅吃的好,而且每天都有几个时辰的“放风时间”,可以自由活动。鹿子这种动物本就性情温顺,又因为见人见的多了,早已被驯熟,根本就不怕人。尤其是不怕复隆皇帝,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位皇帝很喜欢它,经常亲手伺候。 说来还真是奇妙,每当复隆皇帝到御花园散步的时候,这头鹿就会主动凑过来,颇有几分人畜和睦的样子。 对于一个皇帝而言,这本身就是一种迹兆,所以从不驱赶,每次都会顺手拿起些点心之类的东西饲喂,越是如此,那鹿子就越喜欢跟着他。 这头鹿已经被喂的很肥了,膘肥体壮身大角长,真有几分“瑞兽”的模样。 象往常一样,复隆皇帝命宫人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点心放在手心,那鹿子知道又有美味吃了,顿时就奔了过来。 吃掉点心之后,顺便还舔了舔皇帝手上的点心渣子,完全就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意思。 “看你肥成这个样子,还怎么驼负仙翁?”复隆皇帝大笑着拍了拍鹿头:“今日就吃这些吧,明天再……” 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平日里非常温顺的鹿子竟然恼了脸面,低头竖角朝着复隆皇帝猛然一顶…… 这野生的兽类终究没有驯熟,有些野性也在情理之中,顶撞人那是常有的事儿,但这一撞却大不寻常…… “啊……噗通……” 复隆皇帝完全没有料到鹿子会突然发难,猝不及防之下甚至来不及站起身子,保持着坐姿猛然往后一仰。 “万岁……” 在长平公主的惊呼声中,复隆皇帝直挺挺的掉落进身后的人工湖里。 水花四溅,袍带浮沉。 皇帝落水,一众的宫人早就下傻了,好像泥胎木塑般呆呆的看着…… “救驾,救驾……”呼喊声中,长平公主猛然跳将起来,一跃而起跳入湖水当中。 这人工湖本不甚深,水面只能勉勉强强的没过胸口,对于一个正常的成年人而言并没有溺毙的危险,最要命的是湖底的淤泥。 这个湖修建于明初,已存在几百年了,湖底的淤泥早已泡的稀烂。随着皇帝和公主一前一后落入水中,清澈的湖水顿时泛起了泥浆。湖底的淤泥好像吸盘一般死死的吸住了腿脚了,任何怎么用力都拔不出腿来,反而越陷越深。 到了这个时候,那些发呆的宫人已经反应过来了,好像下饺子一样往下跳,“救驾”的呼喊之声此起彼伏,顿时乱作一团。 湖水不是很深,又有这么多人在场,淹死人那是不可能的,最多也就是灌几口满是烂泥的污水而已。 众人七手八脚将复隆皇帝和长平公主从湖中“捞”出来,二人早已被浸透了,满身上下都青黑色的污泥。 虽还不到隆冬时节,已经相当的冷了,湖水冰冷刺骨二人都冻的脸色发青瑟瑟而抖。 “万岁,万岁……” 在长平公主万分交集的呼喊声中,复隆皇帝抹了抹脸上的烂泥,强做镇定的说道:“我……朕无碍,公主怎么样?” “我也没事儿!”长平公主大叫着:“不要管我,快送陛下回宫,快……” 一众宫人赶紧抬起冷的抖成一团的皇帝,不要命的往寝宫方向跑去。 七手八脚的扒下**的衣物,赶紧准备热汤,帮万岁沐浴净洗干净之后,换上了干净的衣物,拥在厚厚的棉被之中。 万岁的寝宫中本就是很暖和,为了防止万岁感染风寒,又专门拎来了好几个暖炉子,炉火熊熊之下,复隆皇帝渐渐恢复过来,至少抖的不那么厉害了,脸色也大有好转。 “万岁,如何了?不碍的吧?” 长平公主的话语之中带着一丝明显的颤音,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朕无碍,公主赶紧回去换一声暖和的衣物吧。”缩在锦被之中的复隆皇帝同样很关心的自己的姐姐:“这个时节,可别冻着了。” 就在这个时候,听到消息的翁皇后急急匆匆的赶了过来…… “废物,都是废物!”在确认了皇帝并无大碍之后,翁皇后大发雷霆:“你们是怎么伺候万岁的?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若是万岁有什么三长两短,你们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砍了脑袋……” 一众宫人纷纷跪下请罪…… 长平公主则不动声色的退了出来。 这一次,复隆皇帝和长平公主一起落入冰冷的湖水当中,确实惊险万分,好在并没有引发什么严重的后果,最多也就是一场意外而已。 虽然长平公主很担心皇帝的身子骨,但皇帝似乎并无大碍,她也就放心了,至于后续的处理,自然有皇后去办。 毕竟她仅仅只是一个长公主,在很多事情上根本无法取代皇后。 只要皇帝没事儿,其他的一切就都不算事儿。 但是,这种乐观的情绪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 当天傍晚亥时初刻前后,突然从宫里传来消息:皇上龙体欠安,召公主火速进宫,立刻,马上! 第四百八十章 外戚 又是昏迷又是抢救的,折腾了大半夜,一直到了拂晓时分才终于安稳下来,复隆皇帝刚刚睡下去,崔耀祖就来了,据说是有急务要奏。 “万岁已经病成了这个样子,怎能接见外臣?”翁皇后素来就不喜欢崔耀祖其人,没好气的说道:“他一个小小的府丞,能有甚么急务?拒见!” 崔耀祖仅仅只是一个府丞罢了,负责的只是京城治安和一应杂务,连卫戍都不归他管,说破了天也就是有了什么案件或者是治安问题而已,区区小事也值得陛见万岁?在这种情形之下,皇帝怎能见他? 尤其是在翁皇后有意封锁消息的情形之下,肯定不会给崔耀祖见到皇帝的机会。 长平公主不动声色的说道:“崔府丞紧急陛见,想来是京中又有大案发生,既然万岁不方便见他,我便去见一见也好,朝廷马上就要把朝鲜那边的事情委派给他,想来他也是为了此事而来……” 崔耀祖是为了朝鲜的事儿? 十万八千里之外的藩属事物,翁皇后一点都不关心,所以她什么都没有说,算是默认了长平公主的说法。 “万岁怎么样了?” 这是崔耀祖见到长平公主之时的第一句话。 “万岁已经醒转,虚惊一场,料无大碍。” 只是因为落水昏迷了一下,现在已经醒过来了,料无大碍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没什么大事儿,完全就是虚惊一场。 料无大碍? 崔耀祖是何等精明之人,俨然就是一只修炼成精的老狐狸了。皇帝的病情若真不要紧的话,你又何必深更半夜的派人给我送消息? 不论长平公主说的有多么轻描淡写,崔耀祖都很清楚的知道一个事实:皇帝的病情一定比想象中更加严重,说不得已经到了“万般无奈”的地步了呢。 “殿下,万岁的龙体……事关重大,可马虎不得!”崔耀祖说的非常直接:“若真有什么不忍言之事发生,这金陵一城还有这江南之地,马上就要乾坤逆转江河倒流,到时候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准。凭殿下一人之力恐怕应付不来,我老崔知道自己的名声已经臭到了烂大街的地步,但万岁的安危毕竟事关国体,别的事情我可以不管,这事我不能不管。当年是我老崔提着脑袋定住了这南都,真要有什么事情发生的话……我老崔就算是拼了这条老命也得把局势稳住。殿下可千万不能瞒着我呀,更不可自作聪明……” 不管怎么说,长平公主都可以算是崔耀祖的半个“君上”,但老崔的这话却说的相当不客气,而且非常难听,但话糙理不糙,其中的意思已经说的十分透彻了。 复隆皇帝之所以能够继承大统,我崔耀祖就是第一拥立之人,这江南的局面就是当年我崔耀祖把脑袋掖在裤腰带上底定下来的,若是局势有变我绝对不会袖手旁观。真要是到了那个时候,凭你绝对应付不了,在这种事情上你必须相信我。 长平公主对于崔耀祖的态度,很难说相信或者不相信,但有一点可以确认,崔耀祖绝对不希望皇帝本人有什么变故,毕竟这江南半壁的存续有他的功劳,而且功劳很大。 真要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长平公主肯定会用崔耀祖这个人,但皇帝毕竟已经醒转过来,视乎已没有那么紧迫了,一切都可以从容布置慢慢的进行。 所以,长平公主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反而是顾左右而言他了:“崔府丞的忠心我是知道的,万岁也知道。只是……只是你的官声素来不怎么……似乎缺少了仁厚之意……” 我的名声不好? 这还用说吗?难道我老崔自己不清楚? 老子的名声顶着风都能臭到长江边上去了,估计这金陵宁城的官场上就没有一个同僚会为我说话。 但是,名声这东西,崔耀祖从不在乎。 “万岁深知你的忠诚之心,屡有提拔之意,奈何你官声有碍……” 你的功劳很大,皇帝早就想提拔你了,却因为你的名声不怎么好,所以一直都没有真的提拔,而是始终让你留在府丞的任上,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情,希望你能够体谅万岁的难处。 是否获得提拔,能不能升官,对于崔耀祖而言根本就是一件无所谓的事儿,他一点都不在乎。 “朝鲜那边的事情,想必崔府丞已经听说了吧?” “嗯,听了一耳朵半耳朵的。” “万岁知你办事得力,又有宿功,想把朝鲜事委任于你……由你出任事朝鲜宣慰使。” 一般情况下,对于紧要职位的任命和人事安排,朝廷都没有事先和当事人打个招呼,很少有不经本人同意就直接调动的。现如今长平公主当面和他说起这个事情,其实就相当于是事先打过招呼了。 代表大明朝出使朝鲜,那就是正儿八经的钦差大臣了呀……当然,这仅仅只是个冠冕堂皇的说法,其实就是一脚把他踢出去了,踢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的朝鲜。 崔耀祖知道自己不为江南的同僚们所喜,也知道自己碍着很多人的眼,但他老崔从来就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不是说谁想踢就能踢的。而且崔耀祖就是大旗军的钉子,这是他的使命,怎么可能会那么轻易的离开呢? 按照朝廷惯例,这事需得征求他本人的同意。 崔耀祖至少有一百个借口赖在江南不走,但他却什么都没有说。 长平公主已经事先把皇帝龙体沉重的消息告诉了他,而他也做出了一些绝对必要的部署,这个时候突然提起出使朝鲜事宜,绝不是为了把他一脚踢开。 他还在等着公主殿下的下文。 果然,长平公主话风一转紧接着就说道:“这是朝廷公议,内外诸臣都认为崔府丞乃是事朝鲜的不二人选……”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不是皇帝要把你踢出去,而是因为你平时得罪人太多,大家想要把你挤走。 崔耀祖已经听懂了。 他还是没有说话。 “既然诸臣皆以此言,万岁也就允了,只是……只是你的官职太低……” 代表朝廷出使朝鲜,那就是正经的钦差大臣了。虽说朝鲜是国朝的藩属,毕竟是外交事务,钦差大臣的身份太低显然不大合适。按照惯例,代表朝廷出使外邦的使臣就是“节臣”,不管事实上权利是大还是小,都代表着大明王朝,需要一定的身份来“打底子”才行,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却早已成为历朝历代约定俗成的规则了。 总不能随随便便启用一个职位卑微的小官儿做“节臣”,那会让藩属国感到自己受到了宗主国的“蔑视”,是一件很失礼的事儿。 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节臣”多是方面大员,或者干脆就是出于宗室,唯有如此想能彰显大明王朝对藩属之国的重视,才能显现出上国天朝的体面。 但是,崔耀祖却属于“两不沾边”的类型:他既不是宗室成员,更不是方面大员。 府丞这个职位虽然确实是在京城,但却是典型的“在京外官”:他属于南京府衙的二把手,就算人在京城里边,那也是地方官。 以地方官的身份出使藩属之国,而且还不是一把手的地方官,大明朝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先例:副市级的干部,不可能成为驻外的节臣,那相当于是副部级了,典型的脑袋小帽子大,于法不合于理不顺。 所以,长平公主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临时委任。 临时委任一个职衔,就算是没有实权也不要紧,至少先把品级提上去,这也是处理此类状况的常用手段了。 “崔府丞先挂个京卫司同知衔,无论做什么事情也就名正言顺了!” 京卫司同知,就是京卫兵马指挥使司的指挥同知,一样是个二把手,差不多就相当于是“京城卫戍区的副总司令”,因为京卫司是朝廷直辖的“军事单位”,军马调动什么的需要朝廷的调令才行,所以行军打仗什么的要受到很大限制,基本只是局限于缉捕、巡查、门禁等日常事务,更加形象一点的比喻,有点类似于后世的九门提督,只不过权限更小一点,而且还是个副手。 不管怎么说,只要有了这个身份,就不再是地方官,而是朝廷大员了。 三品以上才算是通常意义上的“国之重臣”“朝廷大员”,只不过崔耀祖的这个“朝廷大员”来的有点虚,仅仅只是一个从三品,勉勉强强算是摸到“大员”的边儿而已。 大明朝的官僚制度比较复杂,“职”和“衔”是两码事,实职和虚衔分的很清楚,不可混为一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挂衔仅仅只是一个荣誉称号性质的东西,并不代表真正的权利。 比如说,李吴山和史可法都挂着大明王朝兵部尚书的衔儿,清君侧的左良玉还同时挂着这个衔呢,难道他们就是大明朝的武装部队总司令了吗? 肯定不是啊! 崔耀祖同样仅仅只是挂衔,而不是真正的实务,不可能因为一个虚衔就真的能够指挥调动京营人马,更何况他还只是一个“同知”——副职! 这个虚衔完全就是完善履历的意思,为他出使朝鲜而进行的临时举措。 但是,这个虚衔来的时机太过于敏感。 崔耀祖是何等精明之人,马上就听出了公主殿下的“弦外之音”。 公主殿下给的这个虚衔,另有深意啊! 这更加说明皇帝的病情已经严重到了不得不这么做的程度。 现在的崔耀祖,已不想再问“皇帝的病情到底怎么样”之类的废话,因为他已经知道答案了:复隆皇帝的病情虽然还没有严重到马上就要准备棺材的地步,他的时间肯定也不多了。 公主殿下的安排显然是为了应急。 崔耀祖比千年的老狐狸还要狡诈三分,立刻就明白了长平公主的心意,登时就把胸脯子拍的山响:“殿下放心……还请万岁放心,旁的大话我也不敢说,只要我老崔还有一口气在,这巍巍宁城就有若泰山之安,谁要是敢不老实……嘿嘿……” 大凡是枭雄人物,每临大事之时,都会分外冷静。但崔耀祖不是什么枭雄,到了这个时候反而愈发的亢奋,很是有种“老子终于要登场了”的那种冲动,他早就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就凭我老崔的本事和手段,还有李吴山那小子留在江南的“暗桩”,再次定住这金陵之地,应该问题不大,但江南之大又何止一个小小的金陵城呢? “我可以确保金陵无事,但这金陵之外的事儿么……恐怕就有心无力了。” 金陵之外?崔耀祖在暗指什么? 长平公主很清楚的知道他在说谁。 崔耀祖说的是黄得功。 作为江南第一大军头,还是最大的外戚,不仅位高权重而且手握重兵,就在金陵之旁,一番朝中有变,旦夕之间即可到达,崔耀祖应付不了。 不知是因为病情的缘故,还是因为已经适应了早起的习惯,还不到辰时复隆皇帝是醒过来了。 和往日相比,这位大明天子似乎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脸色更加苍白,呼吸之间总有痰声,看起来确实“并无大碍”。 整整一夜没有合眼的长平公主强打精神,把对崔耀祖的委任对皇帝说了。 临时委任一个虚的不行的空衔,好配合出使朝鲜事宜,本就是正常的操作流程,所以皇帝没有做丝毫犹豫,马上照准。 长平公主没有片刻的耽搁,立刻就皇帝的诏书明发出去,着吏部、吏部马上办理。 “皇姊还没有睡过吧?这眼窝子都是黑的。”身体已很虚弱的复隆皇帝满是关切的看着自己的姐姐:“朕已无大碍,皇姊还是回去休息了吧。” “还有一事,需得办完才行。”长平公主说道:“昨日万岁龙体有恙,着实把我给唬的厉害。当时我就想了,若是永王在的话,或许会更好一点,万岁以为呢?” 听了这话,复隆皇帝那苍白的脸上出现一个明显呆滞的表情,旋即又无可奈何的长长一叹:“若是有永王在,自然是好的,只是他……” “万岁病体反复,事关重大,容不得他了,需下急旨,马上调永王回京。” “只怕他不愿回来呀。”提起永王,复隆皇帝就一肚子的气,但却不是那种恼怒的意思,而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态:“也不知李吴山给他灌了多少**汤,把他迷的成了那个样子,哎……皇姊就代朕拟一道旨意吧,调他回来,只怕他不大情愿……” 这一次,永王一定会回来。 对此,长平公主心中有数。 虽然皇帝的病情依旧是一个秘密,外人暂时还不知道万岁的病情到底有多么严重,但崔耀祖却不是那么好欺瞒的,他肯定已经嗅到了风暴的气息。 崔耀祖知道了,就等于是李吴山已经知道了。 调永王回来,一来是为了安定局面以防事起仓促,再者也是为了试探李吴山的态度。 是不是会放永王回来,可以证明一切,到了那个时候,李吴山的心思就昭然若揭了。 长平公主草拟了一份圣旨,交给皇帝过目,然后用了印玺,派人火速北上传旨,刚刚做完这个事情,就有宫人来报:黄得功已到了城外,正在候旨,等候召见。 黄得功本是驻外的武将,同时也是皇后的娘家人,当初之所以选翁氏女为后,更多是一种政治婚姻,最大的初衷就是拉拢黄得功。 能够用一桩婚姻把前朝遗留下来的最大一股局势力量变成朝廷的力量,对于当时局面的稳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黄得功效忠新朝,但却仅仅只是效忠罢了,朝廷还远远谈不上可以掌控此人,在这种情形之下,政治婚姻就险些愈发重要了。 作为地方上的实力派,同时还是皇后的娘家人,虽然黄得功表现的还算是恭顺,对于朝廷的政令悉数遵从,当初曾经派兵协助过湖广之战,那也是有军功的,但却从来没有到过南京,更没有亲自陛见过皇帝本人,很是有种“听调不听宣”的意思。 但是今天他却来了。 黄得功到来的时机非常敏感啊。 从芜湖到南京一百六七十里的路程,不到一个昼夜之间他就来了(其实黄得功水军驻地不在芜湖,而是在芜湖之北和县以东一带,距离南京只有一百二三十里的样子。) 皇帝昨天晚上并发,今天下午他就到了南京,并且要求陛见皇帝,如此神速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有人给黄得功通风报信。 这个人是谁已经不用猜了,一定确定以及肯定,必然就是一国之母的皇后。 统领后宫的皇后和地方军头暗中勾结,这是大罪。但是,在这种情况之下,不管是长平公主还是复隆皇帝本人,都说不出什么来,甚至找不到一个反对的理由。 在皇帝昏迷的情况下,作为中宫之主,唯一一位皇子的母亲,肯定会做出准备,而且一定会“召唤”最得力的娘家人,虽然不方便明说,但意思已经非常明显了:若是皇帝醒不过来,唯一的一位皇子必然要继承大统登基为帝。 哪怕是立一个还在吃奶的娃娃皇帝,也比没有皇帝要强的多。而且复隆皇帝就这么一个儿子,不存在夺嫡正位的说法。皇后私下联络黄得功,明显是为了自己的儿子打算,当然也可以说是为了大明正统所做的“未雨绸缪”之举。 无论程序上是否合法,作为一国之母的皇后,而且还是唯一一位皇子的母亲,都不能算是做错了什么。 这位皇子的身份太高贵了,正经的嫡长子,血统纯正无比,这么做本就无可厚非。 所以复隆皇帝不想谈论皇后的功过是非,而是有些无可奈何的说道:“既然靖南公已经来了,那朕就见一见吧……” 第四百八十一章 立太子 “臣黄得功,叩请万岁金安。” “靖南公起来吧,看座。” 黄得功这个人,生的人高马大手长脚长,豹头环眼络腮胡子,那副尊荣很是有几分“张飞张翼德”的样子。 大马金刀的踞坐于下,没有多余的弯弯绕绕,一张口就开门见山的说明了来意:“臣忽闻万岁龙体有恙,极是惶恐,这才急急慌慌的赶过来……” 黄得功这人看似粗鲁无谋,其实却是粗中有细,他知道无旨进京是违规之举,甚至可以算是一种罪行,所以并没有贸然进城,而是老老实实的在城外等候召见的旨意。 他私自离开驻地,这本身就已经违规了,但终究特事特办而且有皇后的“懿旨”,在没有真正进城的情况下,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若是皇帝拒绝召见他,那就说明局势已经非常严重了,黄得功一定会马上调集人马做好应对一切变故的举措。 好在皇帝召见了他,而且皇帝的气色看起来并没有皇后说的那么严重。 “靖南公的拳拳之心朕是知道的,能够在这个时候赶过来,朕亦明了。”复隆皇帝故意用一种轻描淡写的语气说道:“说来也是朕命中注定当有此劫数,被那鹿子一撞竟然落水,以至于不省人事。好在救治及时,已无大碍了。” 皇帝说的云淡风轻,把一场险些要了性命的意外轻描淡写的说出来,其实就是为了证明“我真的没事儿”,你们完全不必大惊小怪。 “万岁百灵护体,自然可以逢凶化吉遇难成祥。奈何万岁终究身系天下,连臣都惶恐成了这个样子,下面的文武群臣并天下黎庶若是知道了,肯定吓的半死。” “朕并无意公布此事,免得无事滋扰横生枝节。” 横生枝节这四个字,其实就是在暗指黄得功:朕本没有什么大事,你急急慌慌的跑过来做什么? “万岁无碍,臣也就放心了,那些个伺候不周的宫人需狠狠的办他们,弄出这样的事端,不砍下几个脑袋他们就不会长记性。在这个事情上,万岁切莫仁慈……”黄得功说道:“得亏是万岁有金玉之全,若是有什么不忍言之事,这天下还怎得安稳?” 出了这种事,就算是那些个宫女太监没有过错,肯定也要狠狠的惩罚一番。幸亏皇帝并无大碍,真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这天下可就要乱了呀。 明明是在说宫女太监们的过错,其实就在暗示皇帝的身体状况干系重大,绝不能掉以轻心。 顺着这个话头说了几句之后,黄得功很自然的转过了话题,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这次意外事故:“若是天下臣民知道了这个事情,还不晓得会担心成什么样子呢?要是早立太子,或许会好些,至少能安天下之心……” 皇帝出了意外,就想到了立太子,这话说的有些诛心。若是皇帝心情不好,直接就可以怼回去:在这个时候你提起立太子的话题是什么意思啊?是不是盼着朕吹灯拔蜡一命呜呼啊? 但黄得功的身份摆在这里,尤其是他的实力,更主要的是立太子这个话题早就有了,并不是因为皇帝出了意外才专门提起的。 所以,皇帝找不到发作的理由。 当初,皇后刚刚生产的时候,就有些好事之人,也就是所谓的“热心人”提出了立太子的说法:这位皇子是复隆皇帝的长子,又是嫡出,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成为太子的概率无限大。人们明明知道不大可能立一个婴儿为太子,明明知道立太子是十年甚至二十年以后才会考虑的事情,但却早就有了“拥立”之心。 明明知道立太子的说法会被皇帝驳回,却还是主动提出来,这可不是无用功,而是为了以后巴结太子。 巴结上了太子,就等于是给自己的将来做好铺垫,如此惠而不费的好事当然会有无数人趋之若鹜。 现在的黄得功又一次说起这个话题,只不过借着这个机会老调重弹而已。 作为外戚,而且是最大的外戚,黄得功肯定无限倾向于翁皇后之子,这是所有外戚的本能。 太子为国之储君,是天下的根本,是大明朝的未来,既是皇帝的家事,也是万众瞩目的国家大事。而以黄得功的身份,既是皇亲又是臣子,这个话题并非绝对不能提起。 这里边还有一层不大方便明说的意思:皇帝短命。 先皇崇祯虽然是死于贼手,寿数只有三十多岁。悊皇帝天启只有二十几岁,光宗贞皇帝泰昌,也就是崇祯的亲爹复隆皇帝的祖父,三十多岁就没了。 复隆皇帝这一支,似乎根本就没有长寿基因。虽然整天“万岁”“万岁”喊着,其实寿数很短。 早早的立下太子,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万一皇帝没了,太子就可以顺理成章的继位,这倒并不是说盼着复隆皇帝早早的挂掉,而是老成谋国的心思,是为了江山社稷考虑。 只要确立了太子,到时候顺势继位也就可以了,可以避免出现很多不要用的纷争。 “子嗣尚幼啊……” 皇帝的意思就是:我儿子的年纪实在太小了,怎能立一个吃奶的娃娃?先让他好好成长,多读些书,慢慢的培养,立太子的事还不必着急呢。 黄得功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看了看复隆皇帝。 复隆皇帝稍微一呆,马上就明白了黄得功的心意,这是在说他自己呢。 复隆皇帝是崇祯二年二月生人,崇祯三年正月就被册立为太子了,当时的年龄虽然说起来是已经两岁了,其实还不满周岁呢。 你自己还在吃奶的时候,就已经是太子了,凭什么你的儿子就不能在做太子呢?你儿子好歹已经一周岁多了,按照虚龄计算的话,可以对外说是三岁。 你两岁的时候就被立为太子,你儿子三岁了却说年纪太小不能立,这个理由好像说不过去吧? 先皇崇祯帝,之所以册立当时还在吃奶的你为太子,并不是因为你人品好,也不是因为你天赋高,一个周岁的婴儿肯定不可能看得出是不是会成为有道明君。当时之所以立你为太子,完全就是因为你的身份:嫡长子。 复隆皇帝是先皇崇祯的长子,而且还是出自大行节烈皇后,是周中宫亲生的嫡子。 “中宫开嗣嫡之先”这是崇祯皇帝的原话,也是当时立太子的根本原因。 就因为你是嫡长子,所以才立为太子,崇祯皇帝之后你就成了复隆皇帝,继承大统,拥有天然的大义。 “孩子太小”这个理由已经不能再成为一个理由了,若是再这么说的话,不仅是在打崇祯皇帝的脸,还是在打自己的脸。 “朕尚在春秋之年……”复隆皇帝的意思就是在说:我还很年轻,不必那么着急,立太子的事情可以慢慢来,可以从长计议。但是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就已经说不下去了。 当年立你为太子的时候,崇祯皇帝才不过十九岁,周岁十八,现如今你已经二十四岁了。先皇十九岁立你为太子,你还有什么脸面说自己“年轻”?难道你比当年立你为太子之时的先皇还年轻吗? 就算是复隆皇帝有一百种理由暂时不立太子,但是说到先皇,他就无话可说了。 应该怎么做,那是有先例的,你只需要按照先皇的路子去走,肯定没有错,难不成先皇当年做错了?还是说立你这个太子立的太早了? 只要把先皇崇祯搬出来,就能把复隆皇帝堵的死死的,让人彻彻底底的无话可说。 别人或许不会用这种态度来和复隆皇帝顶牛,但立太子这个事儿对黄得功太重大了,他肯定会揪住不放。 只要皇帝同意了立太子,太子的人选……根本就不需要选,因为他目前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不存在选择的可能。 说句实在话,真要是立太子的话,黄得功肯定会更加忠诚,以为太子本来就和他黄家有着深厚的血脉关系,作为最大的外戚,他肯定会铁了心的扶保辅佐。 若是复隆皇帝还有其他的子嗣,黄得功这么急吼吼的提起立太子之事,还可以说是为了夺嫡,但皇帝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啊。哪怕是说破了大天,这也是为了社稷江山考虑,是老成谋国之见。 皇帝的身子骨并不怎么好,病恹恹已不是一天两天了,不久之前又出了一场意外,幸亏他是醒过来了……若是没有醒过来,还没有太子的话,这大明朝的江山肯定会乱呐。就算是那个时候真的拥立了唯一的这个儿子,也缺少一个名份,缺少必要的流程呢。 若是被有心人利用了,说不准就是一场天下大乱的局面。 复隆皇帝久久不语,黄得功也没有说话。 过了好半天,复隆皇帝才终于下定决心:“靖南公之言不无道理,为祖宗之基业计,为我大明计,这册立太子一事亦应为之了。待朕稍为恢复之后,就着阁部堂议国储之事……” 在只有一个儿子而且还是嫡长子的情况下,不存在“选择”的机会,不管怎么议这太子的位置都跑不到别人身上,翁皇后之子,也是黄得功的表外孙,必然会顺理成章的成为大明国储。 所谓的“堂议”,其实就算是定下来了,在需要岸边就按的走一走流程也就是了。 皇帝的身子骨不怎么好,李吴山是知道的,但却没有想到会恶化成这个样子。 从崔耀祖急递过来的消息来看,皇帝的身体状况似乎已经到了必须要有所动作的程度。 这绝对是个意外,完全出乎李吴山的料想。 作为北地的实际统治者,李吴山不得不做出最坏的打算:万一皇帝死了,自己应该怎么办! 这是一个以前没有考虑过但现在却必须考虑清楚的问题。 李吴山并没有因为这个问题做出任何决断,而是直接把具体情况给了两个参谋部,要沈从文、李林信、洛晴天等参谋们推演出一切演变,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计算出所有有可能出现的变动。 在参谋部的推演结果出来之前,朝廷的圣旨就已经到了。 圣旨不是给李吴山的,而是给永王的,圣旨中并没有提起皇帝的病情,只是要永王马上返回江南。 永王本就是私自跑出来的,属于典型的“离家出走”,当然不可能回去,传旨的天使没有得到明确的指示,不知道在永王“抗旨”的情形之下是不是应该一绳子把他绑回去,只能不尴不尬的等待进一步的命令。 永王拒绝回到江南,而圣旨里边也没有清楚的说出要他马上返回的原因,这就显得非常微妙了。 “老爷,这是朝廷在试探你呢。”金雀儿笑道:“若是老爷继续装聋作哑,婢子估计很快就会再有一道圣旨过来,到时候就会说的很清楚了。” “这种事情还用得着试探啊?我知道应该怎么做。” 对他下午,李吴山就亲自去往军校,把永王喊了过来: “朱季兴。” “在。” “你必须马上返回江南。” “学生已经见到朝廷的圣旨,想必是皇兄又专门给了校长一道旨意,要校长送我回去……” “不,没有给我任何旨意。”和朱季兴说话的时候,李吴山坦率的有些可怕:“据我所得的情报,万岁可能不行了……” 不行了?什么不行了? 朱季兴先是愣了一下,旋即就明白过来,知道江南出事儿了。 虽然永王志不在江南,毕竟是朱氏子孙,又是和几个兄弟姐妹一起经历过艰难险阻之人,那份兄弟之情自然无比深厚。平时他可以不听哥哥姐姐的话,甚至屡屡违抗圣旨不惜离家出走,一旦真的有事,心思还是很热切的。 他这种热切,和长平公主的那种热情并不完全相同,虽然心系家国天下,却不是完全处于自身的考虑,也没有做出任何决定,而是问李吴山:“校长认为我应该马上回去吗?” “当然,必须尽快,能有多快就有多快,你不许马上回去。” “我回去之后,能做些什么?” “你回去之后就不再是朱季兴了,而是永王殿下。” 在军校之中,永王素来就以“朱季兴”的身份示人,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会就觉得朱季兴这才化名才是真正的身份,而永王则是一个曾用名而已。 但事实终究是事实,丝毫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现在他必须恢复自己的真实身份了。 “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我说了不算,当然你自己说了也不算。”李吴山和罕见的用语重心长的语气说道:“虽然我本人很希望万岁可以康泰长久,但是从眼下的情形来看,这很可能只是一个幻想。我们必须面对现实,不可回避的现实。回去江南之后,无论你做什么或者是不做什么,我都无法再左右你了。但是,我希望……” “我希望你能够牢记使命,时时事事以我族为念。” “你是我的学生,想必知道我的心思。这么多年以来,外人都不明白我为什么不造反,为是不做皇帝?你明白吗?” “我明白。” “明白就好。”李吴山说道:“你马上回去,有任何需要尽管对我说。” 现在的朱季兴还处于一种懵懵的状态,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到底需要些什么样的帮助呢。 “如果可能的话,我想要一个人。” “谁?” “陈茂陈大哥……陈教官。” “好。” 陈茂早就不是朱季兴的组长了,也不是他的教官,但是在面临大的变故之时,朱季兴……永王还是第一个想到了他。 李吴山马上把陈茂唤了过来,并且对他大致的说明了一下。 直到这个时候,陈茂才知道了朱季兴的真实身份。 他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个朱季兴竟然是皇室血脉,朱季兴就是永王殿下。 让永王感到万分惊讶的是,陈茂很快就接受了他的这个身份,似乎一点都不在乎他到底是朱季兴还是永王。 作为这个时代最纯粹的军人,陈茂确实不在乎这些,他只在乎一点:李吴山给他的命令到底是什么? “你的任务就是护送永王殿下回到江南,而且要尽快。” “殿下回到江南之后,我的任务就结束了吗?” “如果永王认为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协助他处理江南事宜。” “是。” “江南距此遥远,很多时候无法及时往来沟通,不必事事请示我的意思,我相信你有能力处理好一切变故。” “是。” 李吴山看着陈茂,看着这个把《民族论》从空洞的改变演变成为一个完整思想体系的学生。 陈茂这个人,思想已经非常成熟,他的启蒙确实来自于李吴山本人,但是却颇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意思。尤其是在体系完善方面,俨然已经成为李吴山的得力助手,而在思想教育层面上,如果没有创始人这层光环加持的话,李吴山甚至还不如陈茂呢。 如果不计较战场上的功劳,仅仅只是从思想的完善程度和成熟程度来看,程茂就是李吴山教导出来的第一人,而且是继承并且发扬光大的衣钵传人。 “你有什么困哪吗?” “有。” “说。” “考虑到有可能面临的紧急状况,我认为有必要携带一支军队。” “这不可能,你们不能带军队回去。”李吴山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这个要求:“至少现在不能。” “七八两期学员中,部分已经完成基本军事操训,带他回去可以吗?” 李吴山想了想,终于点头同意:“可以,但必须由永王带回去,你……只能做他的副手,你明白我的意思啊?” “明白!” “若我与永王的意见相左,以谁为准?” “当然以永王为准。” “是!” 第四百八十二章 发作 “堂议国储”之事还没有正式公布,外面就已经事先知道了消息,肯定是有人故意扩散,至于是谁泄露出去的……根本就不用追查也可以知道答案。 当永王千里迢迢返回江南的时候,“立太子”一事已经传的街知巷闻妇孺皆知了,就连要饭的叫花子都知道到大明朝要册立国之储君的事情…… 但是,当永王亲眼看到复隆皇帝的时候,却惊讶的发现事情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严重,至少这位皇兄的身体状况还没有恶化到卧床不起的地步。事实恰恰相反,皇帝的身子共看起来很不错,除了脸色稍显苍白之外,和以前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不同。 这位大明天子甚至还象王朝一样,和长平公主一起正常处理国家事务,批阅着堆积如山的奏折。 永王能在关键时刻奉命回来,这让复隆皇帝很高兴,气色也显得好了很多,放下单片眼镜很难得的把那些奏折、疏文往前一推,兴冲冲的说道:“二弟回来了,好哇,过来给朕瞧瞧,可曾瘦了……” 永王确实明显消瘦了些,但却不是那种虚弱之态,更没有丝毫弱不禁风的样子,反而显得更加结实,黝黑的脸色和苍白的复隆皇帝形成鲜明对比。尤其是在一身整齐军装的映衬之下,愈发显得身形挺拔昂昂刚毅。 “好,果然有几分行伍飒爽的架势。”还不等复隆皇帝开口,面带微笑的长平公主就先开口讲话了:“当真就是经历过风霜的昂昂七尺好男儿,怎还穿着这身黑皮?” 因为太过于忧虑皇帝的病情,永王直接就进宫了,根本就没有来得及换下身上的制式军装。 这一身军装,是永王最大的骄傲,从来都收拾的整整齐齐,甚至已经成了身体的一部分,但是在宫廷之内,穿着地方军的军装,以他的身份确实有点不合适。 正准备换下来,就听复隆皇帝笑呵呵的说道:“罢了,罢了,既然二弟喜欢,那就穿着吧。甭管二弟穿着甚么样的衣物,终究是朕的嫡血兄弟……” 当复隆皇帝站立起来的时候,终究还是显露出了病人特有的虚弱,他的动作明显僵直了一下,好像肢体不停使唤似的,但却很快又重新站稳:“朕饿了,传膳吧。二弟你也别走了,一起吃点儿……” “是。” 这明显不是一顿正常的工作餐,因为太丰盛了。 复隆皇帝素来节俭,在这一点上很有先皇崇祯的遗风,衣食用度但求温饱不事奢华,很少有大排宴席的时候,今天却很难得的奢侈了一回。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招待远道而来的永王,宫廷宴席的场面铺的很大,而且明显早有准备。 按照规矩和礼仪,就算是永王和长平公主也不能和皇帝同桌而食,但皇帝却执意如此安排,不仅把他们凑到了一张桌子上,还专门命人把排行最小的昭仁公主传了过来。 兄弟姐妹四人济济一堂同桌而餐,年纪最小的昭仁公主早已不是当年的那个小女孩,而是成为了亭亭玉立的少女,而且话语最多,叽叽喳喳说个没完没了…… “二哥,我听说吴山军校的火器厉害的紧,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 “我听说你们用的大炮乃是攻城拔寨的神器,有水缸粗细,炮筒子老长了,一炮打出去糜烂数里,山石崩裂神鬼辟易……” 永王呵呵一笑:“你听谁说的?” “人们都这么说……” “不过是以讹传讹罢了。”永王笑道:“小妹说的那是守城炮,虽然威力竟然却也没有那么夸张,那还是大炮么?简直就是番天印了嘛……” “我们用的多是野战炮,其实很小的。为就的就是便于移动,其实威力也很一般,只是射速更快而已……” “上回我听万岁说,你们那边还有个叫做遁地雷的物件儿,也是稀罕的紧呢……” “遁地雷呀,这东西确实有,而且有很多,不过那东西吧……最大的作用不是杀伤,而是阻敌……”在所有的兄弟姐妹当中,永王和小妹昭仁明显更亲近一些,或许是因为他俩的年纪相差最小的缘故吧:“你想呀,若是在路途之中埋设了遁地雷,敌军必不敢进……其实也不必用很多,真真正正的故意弄出欲盖弥彰的样子,敌人要么困顿要么绕路,自然会贻误战机……” 除了永王之外,所有人都认为那遁地雷是为了杀伤敌人,却原来不是。 也只有永王,能够明白那些五花八门的新式武器到底是什么样的用途,具备什么样的作用。 “那遁地雷……” 永王笑着打断了昭仁公主的好奇心:“你若是喜欢,下次我带一颗回来给你把玩也就是了……” “那东西可怕的很,听说是一触即爆,我可不敢碰呢。” “无妨,无妨,只要不装药它就炸不了。”永王笑道:“食不言寝不语,吃饭的时候还是别说这些个东西了吧?” 说起这个话题的时候,皇上和长平公主根本就插不上嘴,永王是怕冷落了他们两个,所以想早一个大家都可以参与的共同话题。 “不要紧,你们说你们的。”听着弟弟妹妹的交谈,复隆皇帝的心情好的出奇,胃口也随之大开:“久在深宫之内,听一听这些个有趣的事儿,还能开阔眼界。话说咱们兄弟姊妹当中,也就是永王见识最广知之最多……哦,对了,朕听说永王是带着兵回来的吧?” “回万岁……” “这里只有你我兄弟姊妹四人,就不必拿捏着什么君臣之礼了。” “是!”永王说道:“臣弟……我带了七百二十五个兵,全都是七八两期的军校生,不足一个营……其实也不能说军制,因为他们和我一样,都是学生,还没有正式编练成军呢。” “哦,只有七百多人。”复隆皇帝微微的点了点头,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这些人都是你的嫡系心腹之人吧?” 听了这话,永王先了愣了一下,旋即就笑了:“在军校中,谁也不是谁的嫡系,谈不上这个。不过呢,这七百多人都服从我的指挥。至于说心腹的话……也可以这么说,因为我的副手是陈茂陈大……陈教官。万岁……皇兄知道这个人的吧?” “陈茂啊?知道知道,朕知道此人。”复隆皇帝已经笑了:“每次回来,你都会提起此人,想来与你关系甚笃。” “生死之交,要不然的话我也不会专门点名带他回来。”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复隆皇帝兴致很高,胃口空前的好,已经吃了两大碗了,还要身旁服侍的宫人给他装饭:“此等忠诚勇士,当赏。从内帑中拨些粮米……哦,不,每人赏银二十五两吧,就说是永王赏的。” “我带的这些人,不需要赏的……” “需要,需要。”复隆皇帝笑着说道:“此事朕做主,赏。” “那臣弟……我就代他们谢过万岁了。” “谢朕做甚?那是朕代你赏的,哈哈……”复隆皇帝笑道:“不以厚赏,何以收勇士之心?” 以丰厚赏赐收揽军心,虽然不能说是错误的做法,但却透露着旧式军队的典型风格。隔着永王一起回到江南的这七百多人,全都拥有坚定的信仰和良好的纪律,其激进程度甚至超过了张三娃、郎太平他们那一批早期的军校生。只要一个命令下去,纵使面前是刀山火海,也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 “朕虽不带兵,却也知道赏罚分明就是军中第一要……”或许是因为嘴里含着食物的缘故,复隆皇帝的话语显得有些含糊不清,不知不觉之间,刚刚送到口中的食物竟然掉落下来,沾染了衣襟之上。 身旁的宫人赶紧过来收拾,复隆皇帝继续大口扒饭,但却有更多的米粒子从嘴巴里掉落下来…… 眼尖的昭仁公主最先察觉到了一丝异常,忍不住的惊呼了一声:“皇兄,万岁……你的嘴巴……你的嘴巴怎么了?好像,好像……” 就好像下颌骨完全不受控制似的,仿佛没有完全咬合的齿轮一般出现了明显的错位,随着他的拒绝动作,没有咬碎的饭食纷纷掉落出来。 除了嘴巴出现了明显的歪斜之外,皇帝的眼角也在不住的跳动,就好像是在挤眉弄眼一般。 永王猛然站起身来:“万岁,你怎么了?” “朕……朕,无有……无有大碍!”皇帝的话语愈发的含糊了,眼角的肌肉频繁抽动,就好像是肌肤之下埋藏着一条看不见是丝线在用力拉扯。皇帝脸上的表情显得极其古怪,甚至有几分阴森诡异,好似中了邪一般。 看到这幅情形,长平公主心中顿时好一阵悲凉,眼泪忍不住的夺眶而出:眼斜口歪的迹象已经出现,薛神医的话应验了! 这幅情形把身旁那些个宫女太监们给吓坏了,顿时乱作一团。 似乎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情形出现,长平公主早已有了心理准备,竟然没有丝毫的慌乱之态,狠狠的抹去眼角的泪水,非常果断的连连下了几道命令: “传薛神医,快传。” “永王送万岁回寝宫。” 转过脸去,长平公主对着那些个宫女太监厉声喝道:“万岁龙体欠安,只是面容痉挛而已,你们慌个甚么?哪个若是敢胡言乱语,乱棍打死。” 第四百八十三章 兄终弟及 薛神医来了。 对于陡然发作的病情,薛广济又一次展现了神奇的医术,连连在皇帝的脸上下了二十多枚银针,才终于算了控制这了病情,但也仅仅只是暂时延缓而已。 皇帝的脑袋上插着那么多的针,嘴角和眼角还在不停的轻微抽蹙着,涎水顺着嘴角流淌下来,亮晶晶的,却愈发显得诡异可怕。 好在皇帝的神志始终处于清醒状态,他在永王的用力簇拥之下半躺半坐着,含含糊糊的说道:“薛先生,说实话吧,朕的病情到底怎么样了?” “你早就已经不行了”这种话是万万说不出口的,薛广济稍微犹豫了一下,下意识的看了看身旁的长平公主。 复隆皇帝不是傻子,顿时就明白了,忍不住的闭上双眼,两滴泪水顺着眼角流淌下来,过了好半天才重新睁开了双眼,这一次他再也没有自己的病情,而是用了一个更加直接的方式:“朕还有多少时间?” 薛神医又看了看长平公主,却始终不敢说实话。 已经到了这步田地,已经没有了继续隐瞒的必要。 长平公主微微的点了点头。 薛广济这才说道:“回万岁……陛下之病情已……已深入脑髓,司命之所属也。若是情形好,或能挺过今冬,但却会逐渐口眼歪斜四体无感,只能僵卧于床榻。若是情形不好……草民无能,救不得陛下,草民无能啊……” 这话说的已经相当直接了:你这病要是能活过这个冬天,就已经算是老天爷开眼了。正常情况下,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一命呜呼! 这等于是宣判了复隆皇帝的死刑,关键就看什么时候执行而已。 听闻如此噩耗,复隆皇帝的反应却很算是平静,至少没有表现出歇斯底里的样子,似乎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真是……真是如此……朕早就……早就想到了!” 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其实复隆皇帝早就觉察到了,只是还不敢最终确认罢了。 这些天来,皇帝总是在睡梦中惊醒,每次醒来都感觉到不到四肢的存在,需要缓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渐渐恢复,而且脑袋里好像埋进了一根针刺,却不是那种尖锐的疼痛,而是隐隐的疼,有时候还会非常健忘,甚至想不起睡觉之前发生的事情…… 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尤其是让复隆皇帝起疑的是,这几天来,他从来都没有看到过那些让人心烦的奏折。作为他的助手,长平公主总是把那些好消息之类的奏折给他看,似乎这大明朝已是太平盛世根本就不需要任何担忧一般。 报喜不报忧,这可不是长平公主的作风。 对此,复隆皇帝已经隐隐约约的有所察觉了。 而薛神医的话,则最终印证了自己的猜想:时日无多,死神随时都有可能降临。 如果说在这之前还有一丝幻想的话,那么,现在这一丝最后的幻想已彻底破灭掉了。 真正丢掉了所有的幻想之后,复隆皇帝反而变得全所未有的坦然——能够直面死亡,或许也可以算做是一种尊严了吧。 “朕……已料到会是这个样子,有劳……有劳薛先生了。”复隆皇帝伸出手去,自行拔掉脑袋上的那些银针,全都收拢在了手心,将所有的银针全都交给了薛广济:“薛先生可以回到……回到你的医者……医者学校去了。” “草民无能!是草民无能啊!”薛广济还在不停的磕头,早已老泪纵横忍不住的嚎啕大哭起来:“是草民学艺不精,救不得陛下,草民愧疚……” “不用愧……愧疚,医万民胜……胜过医一人。”复隆皇帝极力想要做出一个微笑的表情,但是在眼斜口歪的情形之下,这个笑容则显得有些诡异了:“千秋百代……之后,你的名声……定在朕之上,必只……直追华佗扁鹊,去吧,去吧……” 遣走了薛广济,就等于是接受了最残酷的现实,但复隆皇帝却没有丝毫的悲凉,反而转过身去,看着永王黝黑的面庞,似乎想要做出一个笑容,但却没有能够笑得出来…… 皇帝是右手艰难的摸搜着,从贴身出取出一张折叠整齐的纸,纸张之上还带着他的体温。 将这张纸交给了永王,微微点头示意他打开来看。 因为右手的手臂还垫着皇帝的身体,永王只能用左手打开折叠的纸。 一看之下,顿时大惊失色,那张小小的纸片子掉落在地,永王慌慌张张的跪拜下去:“臣弟不敢,臣弟不敢,还望万岁收回成命……” 长平公主捡起那张纸,还没有看完就已忍不住的泪流满面。 “奉天长运,大明天子诏,曰:皇考大行殉国,朕即为于山河破碎之时,击贼破虏,恢复故国,至今已历八春。朕躬凉薄,赖天下臣工奋起垂手而之治天下,延国祚续宗庙,终使四宇河清,民有所安。朕自知不可比先圣,唯盼后人追功。皇太弟永王炯者,人品贵重深效朕躬,其志坚刚其心果然,朕欲传位于其。必能革故而鼎新,承夫于祖治之效。朱氏子孙并内外臣工,当勠力同心,事新君如事朕者,悉心辅佐共匡社稷,不得有违,钦此!” 这是一份传位给永王的诏书。 这份诏书显然已经写出来有些时间了,国玺和皇帝的私人印章一应俱全,很明显是早有准备,而且一直都揣在皇帝的怀中贴身保存! 外面还是风传着“立太子”的事情,这边皇帝早就写好了传位诏书,最终的人选却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自己的弟弟。 虽说大明朝有过兄终弟及的先例,而且不止一次,但这份诏书来的太过于突然了。 众所周知,皇帝本人和永王的关系并不是很和睦,而永王不仅屡屡顶撞皇帝,还弄出“离家出走”的闹剧,皇帝很生气,非常非常的生气。他怎么都没有想到,皇帝兄长其实非常非常的看好他,要不然又怎么会以大位相传? 皇帝的信赖,兄弟之间的情分,在一瞬间爆发出来,永王不停的磕头,一边哭泣一边反反复复的念叨着:“臣弟不敢,臣弟不敢……” 复隆皇帝伸手抚摸着他的头发,用含糊不清的语气说道:“我早就……早就想清楚了,想清楚了。唯有如此……唯有如此方能确保我大明江山……无虞……” 事实上,复隆皇帝相当的清醒,不是他不想立太子,而是他知道不能立。 若是立了太子,虽然可以按照父死子继的方式完成皇位的更迭,并且一定会得到黄得功和臣子的拥戴,却为大明朝埋下了一个巨大的隐患。 一直以来,复隆皇帝都是试图让皇权凌驾于一切之上,但是一个吃奶的娃娃继承皇位的话,还谈什么皇权?到时候这大明朝的江山到底姓什么都说不清楚呢。 后党和皇权之间必然有争夺,那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就算是自己的儿子最终可以战胜外戚后党,恐怕也会爆发大的流血事件甚至会爆发战争,说不得这江南半壁就要分崩离析了呢。若是后党最终获胜……那天下一定会更乱。 复隆皇帝勉勉强强的“压服”着北边的李吴山,凭借的就是君臣大义名份和大一统的理念,至少大家还在大明朝的这面旗帜之下。若是后党获胜的话,就失去了法理性,到时候李吴山必反。 到了那个时候,不管李吴山打的什么旗号,必定是大规模的战争,南北交战会是什么样的结果这还用说吗? 战争的过程可以用千万种,但最终的结果却只能有一个:大明王朝不复存在,天下由朱改李,而且改的顺理成章。 要想维系大明朝之国祚,就不能立太子。 叫嚷着立太子的人,无一例外全都是出于私心,却没有哪怕一个人是为了大明王朝考虑。 而改由永王继位,不仅可以消除隐患,还能把李吴山这个最大的威胁化为最大的助力,至少可以维持南北之间事实上的大一统局面,因为永王和李吴山之间不仅关系特殊,而且在思想一脉相承。 作为传统的帝王,在这种问题上看的非常清楚,他可以不在乎永王拥有什么样的思想,但却一定很在乎永王的身份。 不管怎么说,永王都是先皇嫡血,只要他在位的话,如何治国理政那只不过是细枝末节的小问题,这国祚的传承和江山的延续始终没有跳出先皇子嗣之外,这才是最关键的东西,也是复隆皇帝最在意的。 “拟旨……” 眼看着这一对兄弟在做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权利交接,而永王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儿,反而是看起来最柔弱的长平公主最为冷静,知道现在就是最要紧的时刻,无论有多少泪水都得先把正事办了。 虽然复隆皇帝采用了兄终弟及的传位方式,竟然没有把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这确实让她感到意外,但毋庸置疑这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长平公主提笔在手,等着复隆皇帝口述。 复隆皇帝却没有说出具体的内容,而是断断续续的说道:“给……给高起潜下旨吧。” 高起潜是大旗军的监军,是二把手,而且还仅仅只是名义上的二把手。 外界一直都认为大旗军是游历于大明朝之外的体系,是不受皇权制约的,甚至是皇权最大的威胁。 但是这一次,复隆皇帝会证明一个事实:不管是大旗军体系还是李吴山本人,都会严格按照皇帝的意志行事。 虽然皇帝本人没有说出任何具体内容,但长平公主却很清楚的知道这道圣旨应该怎么写! 第四百八十四章 始料未及 “若帝崩而立幼君,则必立辅政者,永王确辅之……” 这是一份对未来政治局势的全面推演,以复隆皇帝驾崩为前提,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对时政进行一步一步的仔细推敲和预演,其中不夹杂任何主观成分和情感因素,完全就是冷静客观的推断和计算。 根据这份推演报告,复隆皇帝如果真的死了,几乎可以确定一定会立一个娃娃皇帝出来,到时候无论是根据复隆皇帝是遗诏还是遵循传统,会出现一个“顾命大臣”团体,名义上是辅佐还在吃奶的娃娃皇帝,实际上则是掌控了大明王朝的最高权力。作为崇祯皇帝的子嗣,因为天然的血缘关系,永王几乎可以确定会出现在辅政大臣的名单之中,这个概率超过了八成,但这并不代表什么,将来的局势会对李吴山非常不利。 不论是根据推演还是为了照顾各方利益,顾命大臣的人数应该不会少于四人,其中至少有两位是出身皇族。也就是说,除了永王之外,应该还会再选一位宗室成员出任顾命大臣,剩余的两个名额则代表着中枢宰辅和地方实力派的利益。 永王本身没有足够的实力,而复隆皇帝时期因为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削藩”迹象,和藩王之间的关系并不怎么和睦,这就意味着皇族内部无法团结起来。如此一来,朝廷大权必然会严重倾向于地方实力派。 复隆皇帝一死,无论翁皇后是不是会“垂帘听政”,都会成为政治角力中的一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后党”,在大明朝这是有先例可循的…… 所谓的“后党”其实就是地方实力派和外戚的综合体,并且会在这个过程中得到极大加强,反应到政治层面上,则会出现“弱干强枝”的趋势,在十到二十年的时间内,东汉末年的局势很有可能会重演,这个概率非常高。 这种局面会不会出现,完全取决一个事件:立太子。 朝廷会不会在短时间内立太子,是一个风向标式的事件。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份推演报告:不立太子。 如果不立太子的话,则会走向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向,很有可能会出现兄终弟及的模式,永王继复隆皇帝而代之,成为新一任的大明君主。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局面将会焕然一新。不过……这种概率非常之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仅仅只是作为一个备选方案而已却绝对不是主流。 无论历史最终朝着哪个方向转变,李吴山都必须做出准备…… 就在这个时候,监军大人高起潜急急慌慌的跑了过来。 高起潜显然是一路狂奔,跑的帽子都歪了,一路高喊着:“圣旨到,圣旨到……” “高监军稍候,容我摆开香案……” “别弄那些个东西了,这是万岁的秘旨!”高起潜似乎很着急的样子,连接旨的流程和礼仪都免了,直接就把那份所谓的秘旨递到了李吴山手中。 这个时候从江南传来秘旨,看高起潜这个样子,肯定是出事了。 李吴山本能的紧张了一下…… 展开圣旨只扫了一眼,立刻就变得激动起来,一把抓住高起潜的手:“这……这是真的么?” 根本就不用高起潜回答,李吴山就意识到自己的这个问题根本就是一句没有任何作用的废话。 监军代表着朝廷,他的职责就是上下通达,经由高起潜传达过来的命令一定就是千真万确,绝对不会有错。 秘旨中已经说的非常清楚了:传位于永王。 不立太子了? 直接兄终弟及把皇位给了永王? 这个消息来的太过于突然,以至于李吴山竟然没有反应过来。 一瞬间,李吴山就明白了复隆皇帝的心意。 为了大明朝的江山社稷,为了这个大一统的局面,宁可不把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也要传给永王。 光是这份心思,就足以让复隆皇帝在李吴山心目中的形象顿时就高大起来。 这是才一个皇帝应有的觉悟。 虽然复隆皇帝有点喜欢揽功,总是想把李吴山和大旗军的功劳占为己有,总是以雄才大略的君主自居,总是认为自己是大明朝的中兴之主。 按照他本人的文治武功,恐怕配不上这样的称号,更谈不上什么雄才大略。 但是,在传位一事上的英明之举,足以让他的历史地位瞬间高涨。 为了“大一统”,而牺牲到子孙后代的皇位,足以称得上是高瞻远瞩雄才大略了。 虽然李吴山从来都没有把这个皇帝看做是什么了不起的历史人物,但是这一刻才真正意识到一个事实:帝王终究是帝王,目光之深远不是一般的小人物可以比拟的。 复隆皇帝曾经是李吴山的学生,时至今日李吴山依旧还有那个侍讲教授的职衔。 事实证明,自己的这个学生确实没有学到排兵布阵行军打仗的本事,展布经济经纬天下也远远谈不上,但却有一份“大一统”的心思,而且深知这大一统到底有多么重要。 作为一个帝王,能够在最关键的时候做出最恰当的选择,这就足够了。 在这个瞬间,连李吴山都有些恍惚了,他甚至开始想象一个问题:如果复隆皇帝的身体状况允许的话,或许还能做出更大的成就,很有可能成为传统帝王当中的佼佼者。 但也就仅仅只是如此罢了。 就算是再多一个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式的人物,又能如何?终究是老旧的过去式了,已不能再适应民族发展之需要了。 如果永王继位的话,局面就会焕然一新,自己的所想就会更快的化为现实。 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若是错过了,那就是历史的罪人。 “李帅,你还在犹豫什么?赶紧调兵,调兵呐……” “万岁的圣旨已到,这就是军令!”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于兴奋的缘故,李吴山竟然没有了往日的沉稳,反而显得有些毛躁了: “命东路军出淮安,顺运河南下,不得有误。” “九江之军东向,迫近长江,湖广军顺流而下抵江南。” “淮右之军集结于凤阳。” “晓知各军,若有任何其他人马出现异动,不必等候命令直接击之。” “扬州驻军马上集结,南都附近若有军马靠近,不论是谁立刻渡江作战,不必等候进一步的命令。” “张三娃为先锋,火速南下,我随后就到。” “……” 一道道命令传达下去,各路人马全都指向了江南。 作为北地事实上的最高统治者,素来就是皇权最大的挑战者,但是现在李吴山却摇身一变,成了最大的“保皇党人”。 一来是为了保证江南局面的稳定,更重要的还是为了复隆皇帝驾崩之后永王可以顺利继承皇位。 对于李吴山和整个大旗军而言,这一点实在是太重要了。 若是有任何力量试图在这个事情让闹事的话,李吴山绝对不惜一战,这个决心不容置疑。 不管是李吴山本人还是整个大旗军,必须用一个极其鲜明的态度向天下人传达一个信息:他们绝对服从复隆皇帝的命令,绝对支持兄终弟及的传位方式,反对者就是和大旗军为敌,就是于大明为敌。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就算是发生战争也会在所不惜。 这不仅仅只是因为李吴山的实力最强,而且还拥有大义名份。 复隆皇帝的旨意在手,我是奉命进行军事调动,光是这个名义就了不得。 我的目的就是坚决拥护永王继位,谁反对谁就是我的敌人,谁就是乱臣贼子。 而乱臣贼子,则是可以人人得而诛之的,那不叫战争,而是应该称之为平乱。 大军调动,不是玩即时战略的网络游戏,更不是随便动动鼠标就可以时间的,这需要时间,而且需要很多时间。 但是从秘旨上来看,复隆皇帝的时间明显已经不多了,也不知道这位皇帝陛下还能支撑多久,所以李吴山一定要快。 如果说复隆皇帝突然驾崩,永王无力应对那个局面的话,肯定会有人强行拥立一个娃娃皇帝出来,到时候就不得不全面开战了。 虽然李吴山很不希望出现那样的情形,却不得不进行一场内战,哪怕是付出很大的代价也不得不打。 这是李吴山最不想看到的情形。 这是一个机会啊,一个可以理顺所有关系集合一切资源的机会,同时也是李吴山梦寐以求的机会。 可惜的是,复隆皇帝的病情比想象中更加严重,而李吴山又没有料到会出现兄终弟及的传位方式,造成了时间紧迫和仓促应变的局面。 此事确实始料未及,他根本就没有想到事情会朝着最好的方向发展,所以准备工作严重不足。 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证明,李吴山并不是全知全能的神仙,并不是所有的重大演变都在的预料之内掌控之中。 因为事态的演变已经严重超出了原有的规矩,李吴山最大的优势早已经荡然无存,他必须更多凭借自己的真本事和硬实力,而不总是象以前那样“未雨绸缪 ”“快人一步”。 虽然有些被动,而且始料未及,但李吴山还是在第一时间做出了反应,并且马上付诸行动。 于是乎,当世第一大“保皇党”就这样新鲜出炉了,而这一番举动对历史的深坑影响还需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现出来…… 第四百八十六章 各方反应 皇后又哭又闹,还不停的往陈茂的身上撞,看这个意思,分明就是想碰瓷儿。 陈茂却始终不为所动,任凭她拳打脚踢不停喝骂,却始终不还手——毕竟是皇后,尊贵着呢。 以陈茂的体魄,皇后这样的弱女子并不能真的把他打的怎么样了,充其量也就是又抓又挠弄个满脸花而已。 陈茂一点都不在乎,反正就是不让她出去。 “皇后贵为一国之母,如此撒泼打滚恍若市井泼妇,成何体统?” 听了这话,翁皇后先是愣了一下,立刻就嘴巴一扁,顿足捶胸的嚎啕大哭起来:“你们……你们这些个君君臣臣的,都欺负我,皇上还在就已是这个样子,若是皇上不在了,我们母子还怎么个活法儿?” 皇后闹腾起来,旁人也不好规劝,永王走上前来,很是诚恳的说道:“皇后放心,无论如何皇后就是皇后,万岁已有成见,会给小侄子……封王,一应用度不会少于十八万,就算是你想住在宫中,也是可以的……” 对于皇后和儿子的安排,其实复隆皇帝和永王早就商量好了,只是暂时不会公布。而是要等到复隆皇帝死后,由永王公布。 到时候,封襁褓中的孩子为王,翁皇后的待遇效仿当年的张皇后,一年是开支预算是十八万两白银,而且始终不去皇后的头衔,还会专门上一个尊号,足以保证她的体面。 善待前朝皇后,这是有传统的,甚至可以作为崇祯皇帝流传下来的“家规”来执行:当年崇祯皇帝刚刚继位的时候,前朝天启的张皇后发挥了不小的作用。而且张皇后本人对崇祯很好,于周中宫的关系极为融洽,复隆皇帝兄弟姐妹几人小时候就没有少受张皇后的照顾。到了李闯进京的时候,自裁殉国,那是相当的壮烈。 所以,复隆皇帝给翁皇后安排的就是这样个结局,而永王若是真的登基了,也一定会象自己的父亲善待伯母一样善待翁皇后。 按说,这些安排现在不应该讲出来,到时候由刚刚继位的永王正式宣布更好,一来可以显现出他的仁德,再者也是出于舆论的考虑。 但永王还是现在就提前说出来了 不知道是因为的她对这个安排比较满意,还是已经闹腾的累了,翁皇后终于“安稳下来”,不再吵闹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健妇急急慌慌的跑了过来,却被远处的学生们给挡住了,根本就过不来,只能隔着很远的距离大声呼喊着什么。 “那是长生的乳母。” 永王朝着陈茂点了点头,示意放那个健妇过来。 作为皇子的乳母,既然这么着急的过来,肯定是皇子长生那边有了什么事情。孩子太小,耽搁不的呀。 乳母急急慌慌的跑过来,说的很急:“殿下哭闹的厉害,料是想见皇后了,皇后还是去看一看的吧。” 尚在襁褓之中的孩子,长时间见不到母亲,肯定会哭闹不止,这是很常见的事儿。 皇后却好似发了狠一般,一巴掌打在那乳母的脸上,厉声大骂着:“我儿哭闹你们是做什么吃的?哄不下来么?” “殿下实在的闹的厉害……” “闹就闹吧,哭死了才好,最好连我也一并死了,全完了吧,滚!” 那乳母稍微愣了一下,抬头看了看皇后,又看了看身旁的陈茂,似乎终于明白过来,赶紧低着头返回去了。 乳母素来就是重要人物,那是需要千挑万选的,不仅对身份、健康程度各个方向都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而且必须是皇后可以绝对信赖的人。要不然的话,根本就过不了皇后这一关。 乳母虽然不是什么政治角色,也没有那么敏锐的政治嗅觉,但毕竟是身在宫廷之内,最起码的政治觉悟还是有的。 皇后反反复复的说着一个“死”字,还说出了“全完了”这种显得有些莫名其妙的话语,再看看那些陌生的黑衣士兵,乳母就算是再怎么迟钝,也应该明白点什么了…… 皇后这是在给她传达一个命令:局势有变,马上求援。 至于如何才能在封锁的情形之下把消息送出去,那就看她的本事了。 控制了宫廷之后,皇帝就可以更加从容的做出其他部署。 虽说复隆皇帝不是什么雄才大略的君主,但大位传承这种事从来就是重中之重,而且又经过了长时间的准备,只要时间允许就可以按部就班的进行安排。 一直到了第三日,种种部署已经基本完成,颁布的旨意大多已经生效之后,复隆皇帝才终于颁布了最后一道圣旨: “朕躬凉德,上无能安祖宗,下无益于百姓,身后事尚节俭,寝陵万不可求奢华,但求安固尔。三品以下官员不得以吊唁之名擅离职守,可以驿传唁函。” “朕崩之后,不可滋扰百姓,更不可借机搜敛,切切,切切……” 在完成了帝位传承和种种布置之后,复隆皇帝甚至亲自给自己安排好了丧事:我这个皇帝干的很不好,不敢比肩历代先皇,也没有做出多少有益于老百姓的实事。我死了之后丧事从简,我知道修建寝陵是要花大价钱的,所以我的陵墓不要奢华,只要稳固结实就足够了。 我的“追悼会”不用弄的那么隆重,各地的省级以下官员就不要来京吊唁了,来封奏折意思意思就行。我死之后,不能巧立名目搜刮地方,也不许滋扰的老百姓不得安宁…… 节俭,是复隆皇帝的优点,他不想因为自己的葬礼把刚刚好转的财政状况弄的一团糟。 但是,大明朝的局面却因为皇帝的病危而朝着一团糟的方向发展了。 首先就是,芜湖的黄得功突然大举集结人马,甚至连旗号都打出来了:进京勤王,以正大统。 黄得功“勤”的是哪个王? 肯定不是永王,估计也不是复隆皇帝,而是尚在襁褓之中的朱长生。 其实呢,黄得功这么做无可厚非,至少不能所他就是错误的。 若是皇帝死了,那皇帝的儿子天然就应该是下一任的君主,更何况未来的皇太后就是他的人。作为典型的外戚,而且距离京城这么近,他肯定要捍卫皇太后和新一任君主,这是毋庸置疑的。 皇帝还没有死呢,黄得功就已经开始调兵了,皇帝肯定要问呐,肯定要传旨呀:你黄得功私自调兵,究竟是意欲何为呢? 黄得功的反应就是:圣旨上说了些什么不重要,我首先的确认一下这个圣旨是谁发出来的。 皇帝早已“不能理事”了,而皇子又尚在幼冲,这圣旨是谁发出来的?是不是有人别有用心的矫诏了呢?我黄得功一定要查个清楚。 所谓的查个清楚,其实就是相当于把圣旨当废纸了。 要说这是违抗圣旨的话,完全可以想象得的到黄得功会怎么说:皇上早已不省人事了,我严重怀疑有人挟持了病重的皇帝发出了假冒的圣旨,我甚至皇帝是不是还活着,是不是皇帝早就死了有人故意封锁消息秘不发丧…… 反正,只要不是父死子继的传位方式,黄得功就有几百中理由保持严重的怀疑态度。当然,如果是一道宣布传位给皇子的诏书下达,不管真假黄得功都一定会相信,而且会全力拥护。 除非……除非复隆皇帝本人亲自出面,证明一切,否则的话,他黄得功就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来理解从京城发出来的圣旨了。 但是,以复隆皇帝现在的身体状况,还能公开露面吗?还能用一种足以使得公众信服的形式解释一切吗? 显然不能。 与此同时,湖广、江西、淮右的大旗军纷纷异动,纷纷调兵遣将,目标直指黄得功,大有一触即发的架势。 淮扬一带的大旗军已经集结完毕,摆出了一副随时都要渡江的意思…… 淮安的大旗军则快速南下,几天之后就可以饮马长江了。 很明显,大旗军是绝对拥护永王的,而黄得功则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全都压在皇子身上了。 只要复隆皇帝一死,到时候不管是谁继承了皇位,必然会有一场大战。 局势一下子就变得紧张起来。 最有意思的是,各地的宗室藩王全都嗅到了风雨的气息,却全都无一例外的保持了沉默。 就好像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会有一场即将扑面而来的狂风暴雨。 没过多久,由高起潜率领的大旗军正式南下,据说的奉旨而来。而和大旗军敌对的黄得功部也说是奉旨。 这就显得很有意思了。 那些个藩王全都装聋作哑,谁也不发表任何看法。 事实上,按照传统,宗室藩王天然就应该支持黄得功,他们应该是“父死子继”阵营,毕竟那是正统的皇位更迭方式。作为宗室,作为朱氏子孙,他们就应该支持幌子嘛。 但是,黄得功的实力和李吴山相差太多了,真要是打起来的话,恐怕不用费太大的力气,李吴山就能把黄得功干趴下。为了这么个事情把李吴山彻底得罪,而且还不能改变大局,那显然对自己不利。 若是公开支持李吴山的话,则显得有些说不过去,所以他们索性就装哑巴了。 只等着最终的结局出现之后,谁胜利了就支持谁,反正这天下照样姓朱,依旧是大明天下嘛。 至于说复隆皇帝本人到底要把皇位传给谁,其实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在经过大半夜吓人的咳嗽之后,复隆皇帝的身上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肿胀,整个人看起来足足“胖”了两圈儿,全身上下都闪耀着诡异的光泽,看起来就好像是一个假人而不是血肉之躯。 “掌灯,掌灯……” 在皇帝艰难的呼喊声中,翁皇后只是不停的低声饮泣,年纪最小的昭仁公主则“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连长平公主都忍不住的潸然泪下了。 青天白日里,难得的好天气,掌的哪门子灯? 皇帝的视力越来越不行了,近乎于盲。 从昨天开始,复隆皇帝就是不停的喊“饿”,好像不知道饥饱似的吃了很多,还是在喊饿。但却不敢再给他吃了…… 长平公主强忍着泪水,侧身坐在龙榻之前,握住复隆皇帝的手说道:“万岁,已掌上灯了……” “已掌上灯了么?为何朕还是看不到……”话未说完,就中途停止。 皇帝已经意识到他的视力问题了,顿时无言。 过了很久之后,皇帝才终于开口:“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辰时末刻。” “哦”了一声之后,皇帝就又一次陷入了沉默,大殿之中安静的很,只有翁皇后和昭仁公主低低的饮泣之声。 “有什么消息没有?” “没……” 皇帝苦笑了一下,无奈的说道:“朕……我都已经是这幅模样了,还有什么好隐瞒的呢?说吧,就算是再坏的消息,朕已不怕了。” “黄得功调兵,似有异动。” “就这些吗?” “高起潜已率兵南下,淮扬各地人马齐集长江边上,只要一道命令就可以开赴过来。” “京中呢?” “有几个……有七个在京官员散布谣言,已被崔耀祖拿下了,现京中安稳的很。” 有崔耀祖这个活阎王震着,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就挥刀过去,以雷霆手段震慑过后,在京营和巡防营按兵不动的情况之下,自然有若泰山之安。 “朕……我知道了。”复隆皇帝没有再说什么,一双眼睛睁的很大,但目光却非常空洞,似乎根本不是为了看到任何物体,仅仅只是为了睁着而睁着。 “朕乏了,要安歇了,你们都退下去吧。” “这……” “退下去吧。” “是。” 所有人全都退了出去,但终究不放心。 皇帝已经病成了这个样子,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撒手人寰一命呜呼,身边已经离不开人了。 众人并不敢真的退走,只是退到了外殿而已。 昭仁、长平、永王三人守在一起,翁皇后在稍远一点的地方,彼此之间谁也没有说话。 折腾了这么多时日,大家都没有好好的休息过,最多也就是实在扛不住的时候稍微眯一会而已,早已人困马乏,估计就算是站着都能睡得着,但却睡不安稳。 迷迷糊糊之战,长平公主做了一个梦,她梦到了崇祯皇帝和周皇后,梦到兄弟姐妹和父母在一起,全都在一起…… 第四百八十七章 退位诏书 因为心里总是记挂着皇帝的病情,怎能睡的踏实沉稳?半睡半醒之间,忽然听到一声闷响,顿时惊醒过来,其他人亦同时惊醒,下意识的就往殿内跑去。 复隆皇帝的身体抖的很厉害,仿佛服用了牵机药一般蜷缩成为一团,喉咙里发出“呼呼”的声响,脸色绛紫好像喘不过气来。 翁皇后显然已被这幅情形给吓住了,眼看着长平公主和永王已经扑上去将扭曲成一团的皇帝抱了起来,赶紧尖声高叫:“太医,太医,传太医——” 虽然视力几乎全部丧失,而且生身体还在承受着莫大的痛苦,但复隆皇帝的神志始终是清醒的。他很可能已经意识到自己真的不行了,双手胡乱的挥舞着,分别用力攥住长平公主和永王的一只手。 皇帝的力气大的惊人,握的长平公主的指骨都疼了,刚要出言安慰,忽然感觉皇帝的手劲猛然消失。 复隆皇帝的脑袋已完全不吃力道,软软的垂了下去,蜷缩起来的身体慢慢舒展开来,从喉咙里发出一个长长的出气声,然后就一动不动了。 憋闷在胸中的情感换做一声哭号,长平公主放声大哭,永王的脸上同样热泪磅礴,却没有哭出声来,只是死死的把已经瘫软下来的皇帝抱在怀中…… 翁皇后象是害了失心疯一样扑在皇帝的身上嚎啕大哭。 赶来的太医赶紧过来诊脉,片刻之间就又松开了手,慢慢的跪倒下去悲痛的沉声说道:“万岁已……归天了……” 冬月十九,未时初刻,大明天子复隆皇帝驾崩。 消息传来,寝宫内卫一片哭泣之声。 泪眼婆娑的长平公主顾不得悲伤,马上喊道:“万岁大行归天,请永王继皇帝位。” 永王跪在复隆皇帝的尸体之前,在众人的簇拥之下,在翁皇后茫然的目光之中,朝着复隆皇帝行三跪九叩大礼,然后猛然起身大喝一声:“陈茂——” “在!” “派人 骑快马出城传旨,命江北之兵渡江。” “是!” “昭告天下,宣皇帝大行讯。” “是。” 当天傍晚时分,淮扬驻军渡江而来,前锋部最先进城,一切都在按部就班的进行之中…… 复隆皇帝大行归天的消息传播开来,文武百官并宁城父老无不大恸! 大行复隆皇帝这一生,颠沛流离历经变故,终于延续大明国祚,击贼而破虏,一统天下,名为守成之君,实为开创帝王,按照永王的意思,上了一个庙号为“兴宗”。 “兴”者隆也,本身就有再起的意思,和复隆的年号相得益彰倒也贴切。 两日之后,群臣又拟了一个谥号:中兴圣德至武昭文仁宪庄孝成皇帝。 和当年的复隆皇帝不同,永王很快就颁布了继位诏书,并且明发天下: “……成皇疾崩,归于昊穹,朕承先皇遗命,续以序伦而入奉,内外臣工合词而劝,以至于三,虽坚辞而弗受……谨敬告天地,并天下文武军民,继皇帝位……” “……朕知道成皇托付之重,常怀兢兢之心。承运而抚盈,必革新鼎故,共图新治,于民同始,一应事宜皆列于后……” 兴宗成皇帝因病而死,他的旨意是让我继承皇位,文武百官一再劝进,我始终不肯。考虑到社稷江山和祖宗基业,只能勉勉强强的继了皇帝之位。我知道皇帝是个苦差事,一定会有好好干,至于具体的治国细节,以后会逐渐公布。 新皇帝发布的这份继位诏书,中规中矩四平八稳,没有丝毫不同寻常之处,但却似乎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改元。 按照继位诏书的正式格式,后面还应该专门加上一条:期于明岁为什么什么元年,于天下共周知。 每一个皇帝都有自己的年号,但永王却没有在大诏中提及这一点,虽然有些反常但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就算是上一任的皇帝死了,他的年号依旧会沿用一段时间,一般到了第二年春节才会正式改元,换上自己的年号,这种事儿很正常。无论是他的父亲崇祯还是他的兄长复隆,都沿用过以前的年号,确实不算什么。反正再有差不多俩月就要过年了,估计过年之后会更改为新的年号吧…… 新朝成立的第一件事,自然的稳定局势,和人们想象中的情形完全一样,新皇并没有一上来就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而是留用了前朝的班底。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看起来有点微不足道的小事情,需要稍微提及一下:新皇一下子就任命了两个钦差大臣。 崔耀祖为钦差大臣,正式的头衔儿是“事朝鲜宣慰使”,正式代表大明王朝出使朝鲜,稳定藩属国的局势。 同时,任命礼部尚书楚华文为钦差大臣,还允许他动用天子仪仗,正式到芜湖去宣旨。 崔耀祖出使那个事情,是复隆皇帝事情早就定下来的,现在只不过是顺利做成的完成而已。反而是楚华文这个钦差大臣,吸引了无数人的注意力。 众所周知,芜湖的黄得功是四朝元老,而且还是皇后的娘家人,是皇子长生最大的外援。谁也没有想到最终继承皇位的竟然是永王!在这之前,黄得功就拒绝承认这一点! 因为涉及到了皇位,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若是黄得功真的撕破了脸,肯定会砍了楚华文的脑袋祭旗,然后打着“匡扶正统”的旗号兵犯宁城,到时候必然就是南北大战。 上一次复隆皇帝招揽黄得功,就是由楚华文去做说客,楚华文楚相公不负所托,很顺利的完成了使命。这一次,又是由楚华文出马…… 楚华文还能不能象上一次那样说服黄得功呢?所有人都为他捏了一把冷汗。 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楚华文刚刚到了芜湖地面上,一见到黄得功的面,当天晚上黄得功就宣布效忠新朝,并且只带着一百四十个士兵进京吊唁复隆皇帝。 如果黄得功真的反对新朝,如果他真的想拥立复隆皇帝的儿子,肯定不敢只带这么点人马进京,若是永王翻脸他根本就不可能活着离开京城。 黄得功并没有带着大军“匡扶正统”,永王也没有趁机扣留他,反而大加赏赐,完全就是一副君臣和睦的情形…… 随着黄得功正式宣布效忠,新朝最大的隐患在无声无息间就消于无形之中了。 所有人都忍不住的松了一口气…… 黄得功就这么低头服软了?就这么接受了现实?这幅情形不要说是江南百姓没有想到,连李吴山都深感意外。 在李吴山李大帅的预料之中,永王若是想稳住局势,于黄得功之间必有一战,所以他才会急急吼吼的调动大军,摆出一副三面合围黄得功的架势,其实就是为了给永王站台,就是逼迫黄得功就范。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大旗军的主力还没有开赴过去,永王就已经把黄得功摆平了。 现如今,李吴山的面前就摆着一份黄得功派人送过来的书信。 李吴山和黄得功这二人,虽然都是大明朝的臣子,其实全都是地方实力派,唯一的区别就是李吴山远比黄得功更加强大,除此之外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这二人素无私交,唯一一点可以谈得上是“交情”的东西,则是湖广之战的时候,黄得功的水军曾经配合大旗军作战,算是有那么一段“共同战斗”的经历,但也就仅仅如此而已。 从本质上看,随着复隆皇帝的驾崩,在继承者的问题上,李吴山和黄得功之间是绝对的敌对关系,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不是那点小小的交情可以掩盖的。 但是现在,黄得功却派人给李吴山送来了一封书信。 这封信虽然是黄得功派人送过来的,但纸面上的内容却和黄得功没有任何关系:因为那根本就不是书信,而是一道诏书。 是永王给黄得功的诏书。 这道诏书出自永王之手,由楚华文带给黄得功,然后黄得功又直接把原件儿转给了李吴山。 诏书和李吴山没有一文钱的关系,却不远千里送到了他的面前。 看着这份诏书,李吴山沉默良久。 过了很久,旁边的金雀儿才幽幽的说道:“永王不愧是老爷的学生,这份胸襟和气度……让人折服!” 为了争夺帝位,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计代价,什么样的事情都能做得出来,父子相反兄弟反目的事情,遍布于史书之上,早就不新鲜了。 但诏书上的内容,却足以让唐宗宋祖之辈汗颜的无地自容,仅凭诏书上的那几句,就足以让永王成为千古帝王。 因为这根本就是一份退位诏书。 永王还没有正式登基,虽然已经开始履行皇帝的职责,但却还没有一个正式的皇帝名分。在正式的等级大典之前,还不算是完全意义上的皇帝。就是这位还没有正式登基的皇帝,已经拟好了一份退位诏书: “……朕无功无德,何以继承大统?唯先皇托付,勉而任之……成皇帝之高风亮节,朕切知亦,实我天下计,而非朕为帝选……先皇子嗣方为正统,复隆二十二年始,朕必退位以尊新主,此誓人神共鉴,若有违者刀斧加身不入祖祠……” 看似轻飘飘的几句话,其实真的比泰山还重,因为这是新皇帝的誓言:我既无功劳又没有足以服众的德行,却成了大明的天子。我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只不过是为了完成先皇的托付,勉勉强强凑着先干一段时间。兴宗成皇帝没有把皇位传给自己年幼的儿子,就是因为他担心儿子不懂事,会坏了这大明朝的江山,这份心思我明白的很。这是复隆皇帝的高风亮节,是为了大明江山而做出的巨大牺牲,却不是因为我是一个合格的皇帝人选。我知道他的儿子才是大明正统,所以我决定,从复隆二十年二年开始,也就是皇子十四岁的时候,就会退位让贤,把皇位还给侄子,并且尊奉他为皇帝。这是我公开的实验,要是违反了死后入不了祖坟! 古人十四岁即为通俗意义上成年人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时间节点。 对于一位帝王而言,死后不入祖坟是比“刀斧加身”要严重百倍的誓言,而且这道诏书一旦公布,全天下人都会知道。若是十四年……十三年之后他不主动退位的话,立刻就会成为食言自肥之人,会被全天下唾骂千年。 李吴山终于明白了,明白了黄得功为什么会以闪电般的速度低头宣布向新皇帝效忠,就是因为这样的一道退位诏书。 在做皇帝之前,一定会拼命的想要继承大位,做了皇帝之后还会想方设法的长久下去,这是所有人的通病和共同心理,毕竟皇位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了让人无法拒绝的地步。 只有永王,在还没有正式登基的情况下,就已经想到了退位,简直旷古未有,堪称千古一帝。 这道诏书一旦公布,永王就再也没有反悔的可能了。他必须按照自己的誓言去做,十三年后把皇位让给自己的侄子。 在大明朝的历史上,只有叔叔抢侄子皇位的,却从未见过主动让位给侄子的,历朝历代都闻所未闻,简直惊世骇俗! 其实,完全依靠武力,就可以压服黄得功,毕竟永王是出自吴山军校,李吴山一定会全力支持他,甚至不惜一战。永王这么做,看似毫无必要,其实却很有必要,而且只有李吴山可以理解,甚至理解的非常深刻。 永王这不仅仅只是为了稳住黄得功和其他的地方实力派,这么做的本质完全不是出于皇位安稳的考虑,甚至和皇位无关,而是为了整个民族的利益。 只要这道诏书一下,黄得功就不再是敌人,而是极大的助力,必然会死心塌地的效忠朝廷。不仅可以避免一场大规模的南北内战,还能集合起所有可以集合的资源,为了“我族长兴”这个最终目标服务。 不能让繁华富庶的江南卷入战火,更不能因为皇位而起内战,而是要把所有的资源用在他认为正确的方向上 李吴山已经开始展露出明显的对外战争迹象,他的耳目已经扩展到了万里之外的西域,并且在事实上控制了朝鲜半岛和大半个蒙古草原,永王很清楚的知道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大动作。 作为吴山军校的学生,永王知道李吴山的终极目标是什么,也知道他会怎么做,同样知道那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和牺牲。 如果可以整合江南的资源,甚至是整个大明朝的资源,自然事半功倍。若是在这个时候打起了内战,就算最终可以干掉黄得功威慑天下确保自己的皇位,也必然会浪费很大的人力物力,甚至有可能把江南彻底打烂,这是一个他不想承受的代价。 所以,他才会用这种方式来避免内战的发生,就是为了给李吴山的最终目标服务。 这份心思,看似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高风亮节,其实就是一个坚定的民族主义者必然会做出的选择。这个选择之中还带着明显的理想主义者气息……包括李吴山本人在内,涵盖所有吴山军校的学生,全都是彻头彻尾的理想主义者。 为了理想,可以牺牲一切,这也是一种浪漫的情怀,豪情男儿所特有的浪漫! “我原以为,这天底下只有老爷一个人能够不在乎皇位,能够看轻这九五至尊的君主身份,却原来并非如此,真是小视了天下英雄。”金雀儿幽幽的说道:“若是换做婢子,易地而处的话,我肯定做不到这样,而是一定会让大旗军南下去打黄得功!老爷教导出来的学生,真英雄也!” 永王虽然是吴山军校的学生,其实他还没有正式毕业,但这一道诏书就是最优秀的毕业作品! 李吴山是真的没有想到永王会付出这样的牺牲,但他却完全可以理解永王的良苦用心。 这份退位诏书,从表面上看确实是永王和黄得功之间的事情,和李吴山并没有什么关系,其实却并非如此。 黄得功刻意的把这份诏书送过来,就是想要得到李吴山的承认。 只要李吴山正式承认了这道诏书,就算是封死了永王的后路,也等于是李吴山宣布自己会在十三年后向新的君主效忠。 李吴山和黄得功的双重加持之下,皇子的储君身份就比铁打的还要牢靠,谁还敢反对?谁还有反对的实力? 一直以来,李吴山都觉得自己才是天下第一英雄,现在看来,这个给自己的评语未必就是中肯的。种种迹象都在表明一个事实:这个时代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正处于一个新旧交替的关键节点。一个又一个英雄正在以不同的方式轮番登场,张扬着各自的特点,成为和李吴山本人一样闪耀的世之英雄。 李吴山不是天下第一英雄,他甚至不算是个英雄,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启蒙者而已。 “能有这样的学生……才不愧我的一番心血,值了。”李吴山颇为感动的说道:“有了这十三年的时间,足以让我从容布置,我能很清楚的感觉到,新时代的大幕已经拉开了,我的学生们就要登场了,我相信他们一定会唱出一台满堂喝彩的精彩大戏。” 第四百八十八章 军爷 皇帝都还没有来得及举行一场正式的登基大典,就先颁布了一道“退位诏书”,立刻天下哗然。 诏书中说的很明白,十三年后,等到复隆皇帝的嫡子十四岁的时候,他就会退位让贤。 只有传说的尧舜才有这样的禅让之举,但那毕竟是传说中的故事,自从王朝建立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了。现如今却重现于世间,真实发生了,这让每一个人都参与历史的那种感觉。 能够用这样的方式消除内战,“秦皇汉武难及”“唐宗宋祖尤逊”这样的赞美之词顿时铺天盖地,永王的声望一下子就起来了,顿时成为远超大明历代先皇的开明之主,除了传说的炎黄尧舜之外,再也没有哪个帝王可以和他比肩了。 直到现在,大家才明白永王不启用新年号的良苦用心:他根本就没有把自己当成是一个新的皇帝,而是自认为是一个过渡者,是复隆皇帝和皇子之间的过渡。 历朝历代的帝王,什么雄才伟略,什么圣明如炬,都是后世人给的溢美之词,但永王的德行和胸怀却是实打实的。 这种话绝对不是随便说说而已,更不是为了痛快痛快嘴巴,因为退位大诏早已明发天下,连李吴山李大帅都表示一定会“遵旨而行”,那就是比板上钉钉还要准的事儿了,再也绝不可能有任何更改的余地。 在这种情况下,永王颁布的种种政令就具备天然的神圣气息。 均田制迅速在江南推行,改土官为流官马上成为一种制度…… 这两个极端重要的新政,分别涉及到经济和政治的根本层面,对于社会基础是一个巨大的变革,尤其是对于川蜀、云贵等地,几乎等于是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触动了很多既得利益者。 但新皇的声望实在是太高了,而且又有江南军方和李吴山的鼎力支持,让永王在一瞬间成为真正的意义上的最高统治者,几乎已经到了出口成宪的地步,谁还敢反对? 连素来就为大明王朝亲信之藩的沐王府,都乖乖的交出了手中的权利,黔国公沐天波在做了二十多年的“土皇帝”,不得不接受现实,老老实实的做起了“公爷”,仅仅只是一个象征,而不再是事实上的一方主宰,其他的地方实力派也就可想而知了。 虽然朝廷并没有颁布“削藩令”,其实已经正式开始削藩了…… 为了实现“我族长兴”的终极目标,一定会对外作战,而且是规模极大的战争。为了支撑战场,必须把大明王朝捏合成为一个整体,作为一个庞大的战争后勤总基地和输出策源地! 相对于长江以南翻天覆地的剧烈变化,长江以北则始终在按部就班的进行着。 最显著的一项就是“移民令”! 作为伪清余孽,旗人只能无条件的服从“移民令”的安排。 于逃出锦州之时的仓皇和窘迫相比,虽然去往西北的路途更加遥远,却不再是充满血泪,至少没有了性命之虞。 数以万计的旗人在阿布卡的率领下进入关内,在南海子汇集了更多的人之后,成为更大的队伍,浩浩荡荡朝着西北进发。 到底要到哪里去,要走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没有答案,他们不敢问,当然也不需要问。 因为阿布卡在带领着他们。 阿布卡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种安全保证,他们相信阿布卡一定会带领他们去到一个充满了光明和温暖的希望之地。 几万人的移民队伍,规模庞大,简直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行军。 谁也不知道到底走过了多少路程,他们在寒风中前行,在暴雪中前行,沿途有许多人倒下了,但更多的人却坚持了下来。 有官府的兵丁沿途“护送”,当然这种所谓的“护送”更多是为了防止有人逃跑,而且这些以前是新附军出身的士兵们对他们的态度非常恶劣,动辄就是厉声喝骂拳打脚踢。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他们不敢杀人而已。 象以前那样,老赫颜把孙子和孙女用草绳栓在身边,唯恐他们走丢了。 这两个孩子,就是老赫颜的心头肉,总是无微不至的照看着。 “阿祖,我又饿了。” 老赫颜很警惕的看了看四周,趁人不注意从贴身处摸出一张浅褐色的杂和面干饼子,塞到了孙女的手中。 孙女用双手捂着干饼,好像做贼一样偷偷摸摸的啃了起来。 随身携带的口粮早就吃光了,现如今全凭沿途的官方供应,要不然的话,这些旗人早就不知道饿死多少回了呢。 官府似乎很不愿意把粮食给旗人吃,要不是有上司的命令弹压着,根本不可能给他们一粒粮食。就算是勉强供应了,也总是想方设法的掺杂使假,用最次的杂粮熬成米粥,在干粮里掺杂大量的米糠麸皮。 只要是没有饿死这些人,就算是完成了上司的命令,根本不必在意口粮的质量。 每天早晚两顿饭,不论男女老幼,每人每顿饭只有两张巴掌大小的杂和面干饼和一碗可以当做镜子使用的稀粥。 每次吃饭,老赫颜都会偷偷摸摸的把面饼藏起来一张,留给孙子和孙女在皆的时候食用——虽然明明知道私藏口粮是很严重的事情,但老赫颜却不得不这么做。 事实上,很多人都在这么做。 为了照顾体弱的孩子和年迈的老人,人们总是尽可能的藏起一些干粮给他们吃,毕竟舔犊情深! 面饼又干又硬,需得先用口水慢慢的浸软了才能咽下去,孙女用力的啃着,依旧噎的直伸脖子。 “给你水……” 当一个装满水的皮囊递过来的时候,年幼的孙女显然被吓坏了,呆呆的看着眼前的那个人。 这是一个军人,就是专门“护送”他们的军人。 这个军人的年纪已经不小了,浮沉结在脸上,只露出一口白牙。此人只有一只眼,因为脱下了软檐子的军帽,露出侧脸和脑袋上可怕的伤疤。 孙女被这个形容丑陋样貌凶顽的军人给吓住了,呆呆的不敢去接水囊。 对于远道迁徙的旗人而言,这些军人是相当的可怕,动辄就打骂,轻则拳打脚踢重则就用枪杆子马鞭子抽打,几乎已经可以等同于凶神恶煞了呢。 老赫颜迟疑了一下,还是伸手接过了水囊,给孙女喝了两口,小心翼翼的把水囊擦了擦,万般恭敬的双手捧着还给这个士兵:“多谢军爷,多谢军爷。” 老独眼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默默的把水囊挂回到了腰间。 到了暮色昏沉的傍晚时分,行进的队伍还是在前进,慢吞吞的往前挪动着。 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外显然不适合露营,必须要走到更远的地方,找到官府设置的临时“补给点”才可以停下脚步。 已经走了一个多月,一直才朝着西边进发,到底走过了多少路程早已经无法统计,甚至不知道到底走到了什么地方。但老赫颜还是很明显的察觉到补给点和补给点之间的距离越来越遥远了。 只有靠近村镇和城市的地方才会有补给点出现,也就是说,这一带的村落越来越稀少了,有时候需要走整整一天,才能见到破败的村落。 到处都是战争遗留下来的痕迹,甚至可以在路沟之中看到森森白骨或者是早已锈蚀的不成样子的武器。就算是有些村落也大多残破不堪,到处都是断壁残垣,到处都是荒芜的景象…… 西北一带的持续战乱,旷日持久是战争对于民生是一个极大的摧残,川陕交界地带的人口数量不足原有的五分之一。 没有了足够的人口,那就这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若不是官府的命令,很多人甚至不愿意从深山密林中走出来。 李自成和张大贼都曾经在这一番反复杀戮,最后清军又来杀过好几次,早已成为“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凄惨景象,正常的社会秩序几乎不复存在。 因为夜色已经降临,不得不点起了火把继续前进。 有往前走了一个多时辰,气温已经很低了,才终于看到了远远的火光——那是一处临时设置的补给点。 和以前不同,这个补给点并不靠近村镇或者是城市,因为四周全都是荒郊野岭,除了偶然响起的狼嚎之外,连鬼影子都看不到一只。 再也没有了临时征发过来帮忙的民夫,也看不到地方官府的差役,只有一些穿着黑色军装的士兵。 这些士兵已经在狂野中架起了一大溜铁锅,铁锅中散发出迷人的米香。 这一带已经没有人烟了,不得不动用军队设置临时补给点。 虽然军队总是给这些旗人带来恐惧和深深的不安,尤其是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夜晚,人们总是会担心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但是事实却证明,这些军队所提供的待遇比地方官府明显更好一点儿。 至少,他们熬煮的米粥已不再是稀的好像清水一样,而是浓稠的岁米饭。干面饼子的质量也好了很多,而且比以前更大。 尤其难得的是,竟然还有佐餐的菜肴。 所谓的菜肴,其实就是一种掺杂了好像是肉粉之类的粉末,充斥着浓重的腥膻气息,而且咸的不行,简直能把人齁个半死。 但是,对于这些旗人而言,这已是最顶级的美味了。 盐巴,从来就是昂贵的物件儿,绝对值得珍惜。 捧着木碗,顺着碗边儿吸溜着浓稠的碎米粥,感受着那种沁人心脾的米香味道,有些依依不舍的喝了下去。 烤的松软的面饼却舍不得吃,而是要小心翼翼的保存下来,准备明日留给两个孩子。 孙子和孙女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享受过这么丰盛的饭食了,在老赫颜的帮助下,将那咸死人的佐餐粉末小心翼翼的撒在面饼之上,仔仔细细的卷起来,狼吞虎咽的大吃大嚼…… 旁边的独眼老兵则更干脆,直接就把面饼掰碎了泡在粥里,然后捻去一小撮个中了太多盐巴的粉末撒进饭碗,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连连吃了两碗咸米饭泡饼之后,老独眼用一个很不雅观的姿势舒展开四肢,四仰八叉的平躺在一堆荒草之中,一边用细细才草棍剔牙,一边笑骂道:“还是这军粮实惠,以前地方上供应的那是饭食么?怕是野狗都不稀罕吃哩。咱大旗军的好处那是不消说的,尤其是这军粮,绝对是顶顶实惠的!” 大旗军的军粮绝对没得说,虽然口味确实不怎么样,但却胜在实惠二字。 先用羊油炒面粉,再加入磨碎的动物内脏和碎肉下重盐一起炒熟,吃起来的时候有着非常明显的颗粒感,腥膻的味道也很冲,但却非常实惠,而且热量足够。比地方官府供应的耐心不知道掺了多少杂使了多少假的所谓粮食要好的多。 至少,这是纯粹的粮食和碎肉,油水十足。谁要是敢在军粮上动手脚,就别说是掺和米糠和麸皮了,就算是弄的分量不足,也是要行军法的,有一百个脑袋都不够李大帅砍的。 据说,这些军粮是金铃堂的商人们包办的,至少包办了一部分。虽说是商人逐利,但却不敢在这种事情上胡闹,借他们一百个胆子都不敢。 “老独眼儿,你不是叫嚷着要退了军役回家种地的么?怎还没有退?是不是舍不得我们这些老弟兄?” 在一片哈哈大笑声中,老独眼抬脚踹了那个家伙一下,象往常一样大声笑骂起来:“滚你娘的咸鸭蛋,你们这帮龟孙儿有什么舍不得的?老子办完了这一趟,就可以把军功换成很多田地,先雇些佃户给我耕种着,再买些牛马……一定要买辆车子,那才够威风才够提气呢,然后老子我就可以舒舒服服的做大老爷了,每年都是吃不完的粮食,用不完的金银,再讨个美貌的婆娘暖脚,生七八个孩子出来,岂不是赛过活神仙了?” 二十亩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神仙日子啊。现在的老独眼已经积累了不少军功,升军职当官根本就不在他的人生规划之内,他只想着退役之后做个土财主,过舒舒服服的安稳日子。 这并不是胸无大志,也不是不思进取,而是一种他喜欢的活法。 打仗打了这么多年,当兵也当了这么多年,早就够了,应该过几天安稳日子了。 还有一点,那就是因为老独眼的出身不好:他是新附军出身,而不是大旗军的嫡系、 大规模的裁军早就开始了! 战乱之时就卖命效力,天下太平了就撒手不管,这是很多士兵的最终归宿。但老独眼他们这些新附军却不是那样,也没有那么凄惨。 军功可以换田地,就算是一丁点的军功也没有,只要是主从参与移民,来到这荒僻的川陕之地,就可以得到很大的政策优惠,还有专门的奖励。 因为老独眼是有军功的,他本不在裁减的范围之内,只要他愿意依旧可以以一个基层军官的身份继续从军。但老独眼真的已经当兵当够了,实在不想再做丘八了。 更要紧的是,老独眼的年纪已经不小了,至今还没有子嗣……连个婆娘都没有,哪里来的子嗣? 他想把军功换成田地,开始全新的生活,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至少要找个女人,好歹先生几个娃娃出来。要不然的话,光棍一根着,活着是单丁死了就是绝户,那还有一个屁的意思? 若是不能延续血脉香烟,就算是活着也没有什么味道。 象往常一样,和相熟的战友海阔天空的闲聊了一会儿,老独眼起身巡视了一番…… 睡前巡视,这是例行的规矩,不过他手下那几个家伙早不把这个规矩当一回事了,当老独眼巡视回来的时候,他们早已呼呼大睡到梦中会周公去了。 “王八蛋,每次都要老子巡夜……” “巡个屁的夜。”一个战友嘟囔着回骂了一句:“就算是让他们跑,还能跑到天上去不成?巡你个亲妹子的罗圈夜……” “滚你娘。”老独眼儿又回骂了一句,靠着一棵树合上了双眼。 所谓的巡夜,完全就是多年的军伍生涯养成的习惯,其实并无此必要。 真的不怕这些旗人逃跑。 没有了持续的补给,他们根本就跑不远,就算是跑远了也没有必要去追赶。切不说饥饿和寒冷这些最现实的威胁,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方,他们还能跑到哪里去呢?真要是跑了,那纯粹就是找死了。就算是没有被各地的百姓杀死,也没有被官府抓到,最大的可能就是成为野兽的腹中食! 这一带,狼虫虎豹比人还要多,深更半夜的跑出去几个一定会被狼给吃了。 对于老独眼来说,风餐露宿本就是生活的常态,当兵可不是就是这个样子么? 不知不觉之间,已到了破晓时分。 就在他昏昏沉沉半睡半醒之时,朦朦胧胧的感到一丝异样,似乎是有什么东西靠近了。 军人的本能让他睡意全无顿时清醒过来,下意识的抄起武器,正要跳起来大声呼喊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军爷,醒醒……” 影影绰绰之中,却是一个年老的旗人。 老赫颜跪在老独眼的面前,沉着嗓子低声哀求:“军爷,救一救我的孩子吧。俺知道军爷是个好心人,千万做做善事,救一救我的娃儿。军爷行行好,千万救一救……” 第四百八十九章 劳动改造 因为难得吃上一顿好的,所以就敞开肚皮的吃,结果吃出了毛病。 老赫颜那个九岁的孙女害了病,而且非常严重,足足折腾了整整一夜。 一开始的时候,仅仅只是有些呕吐的迹象,老赫颜并没有十分的在意,以为是暴饮暴食的缘故,睡一觉应该就会好转。想不到却愈发的厉害了,先是上吐下泻,紧接着就腹痛如绞,疼的在地上打滚儿。 七岁的孙子没事,好端端的一点事情都没有,但那个九岁的孙女却突发恶疾,这显然不是饮食的缘故,而是个体差异出现的问题。腹泻引发了剧烈的腹痛,却没有其他任何症状,只是一个劲的喊疼,稍微用力触摸下腹部,就会感觉到明显的硬块儿。 老赫颜顿时就明白过来,这不是一般的腹泻,而是要命的“绞肠痧”。(其实所谓的“绞肠痧”就是急恶性腹泻的一种,会让人快速脱水。) 因为医学技术的极度落后,当时的人们并不明白“绞肠痧”的病理状况,只是按照自己的形象和疼痛程度,认为是肠子打结了,一旦结实就会要命。 这种病痛在当时并不是很罕见,尤其是在军队当中,属于高发病,依据个人体质的强弱会产生不同的致死率。一般情况下,体魄强健者,有很大的几率能够硬扛过去,但必然需要将养一段时间才能恢复过来,若是体弱者,那就真的很难说了。 孙女才九岁,身体状况肯定无法和强壮的士兵相提并论,一个弄不好会要命的。 因为“绞肠痧”的高发病,所以从宋代开始,就研制出了一种特效药:晶石散。那是一种类似于细盐的东西,虽不敢说药到病除,却对“绞肠痧”有着极大的缓解作用。 晶石散并不是什么昂贵的药物,市井民间的普通药店中就可以买到,但是在这荒郊野外,则是不可能见到的。 老赫颜却很清楚的知道什么地方有这种药物:负责“护送”的那些士兵们肯定有,就算没有随身携带,也一定可以搞到。 晶石散、红创膏、止血粉,这是军中常备药物,几乎每一个士兵的急救包中都有着三种东西。曾经当兵多年的老赫颜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所以才会专门找到老独眼来求救。 “军爷是活菩萨,千万要救救娃娃儿啊,千万救一救,我给军爷磕头了,千千万万赏些洗肠粉下来……” 这东西并不昂贵,也不是很值钱,老独眼完全不吝于拿出来去救一个孩子,但他却马上就意识到了另外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 “你当过兵?” “洗肠粉”是军中的俗称,只有当过兵的人才这么说,也只有当过兵的人才知道急救包中有这种药物。 连普通的老百姓都对旗人抱有很大的敌意,对于昔日的八旗战兵更是相当严厉,一旦发现必然会上报追查,而且肯定会“严厉处置”。 虽然极力隐瞒自己的身份,但是在老独眼儿面前,老赫颜的战兵身份还是暴露了出来。 故意隐瞒曾经当过兵的事实,这就是逃避罪责和惩罚,问题很严重啊。 老赫颜稍微呆了一下,立刻就知道隐瞒不下去了,却还在一个劲的磕头:“是,我当过兵,杀过人,两手血腥罪孽深重,但娃儿却是无罪的,千万千万救娃儿一救,千万要救哇……” 老独眼儿本应该把这个比自己的年纪大了很多的八旗战兵一脚踹倒,然后一绳子捆了送交出去追查罪责,也不知是因为心慈面软还是别的什么缘故,稍微想了一想就说道:“带我去看看。” 孙女的病情确实很严重,已经脱水了,但眼神却很灵活,在昏暗的天光亮闪闪的。 这个小女孩似乎对于形容丑陋样貌凶顽的独眼儿有着天然的恐惧心理,极力的蜷缩着身体往后挪了挪,怯怯的低声呼唤着:“阿祖,阿祖我怕……” “下来的痢水在哪?” 所谓的痢水其实就是稀屎。 老独眼儿用手指蘸着孩子的粪便,凑到鼻前嗅了嗅,却不是粪便特有的那种恶臭,而是带着一股淡淡的鱼腥味,就好像是**的鱼肉在温水中浸泡过的那些味道。 这是“绞肠痧”的典型特征。 二话不说,老独眼起身就走。 老赫颜赶紧抱住他的腿脚,苦苦的哀求着:“娃儿才九岁,军爷行行好,不能见死不救啊。” “亏你还是当过兵的!”老独眼很是恼怒的一脚把他踹开:“忘记洗肠粉是怎么用的了?” 老赫颜已经明白这个独眼军人来做什么了,顿时磕头如同鸡啄碎米:“军爷慈悲,军爷慈悲,谢谢军爷。” 洗肠粉这种药物,不能直接服用,而是需要先把煮沸了的水放温,然后撒些细盐,用温盐水送服才行。其实这仅仅只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做法,人们相信温盐水会让药力更好的发散开来,虽然他们说不清楚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却习惯于遵循。 时间不大,老独眼儿去而复返,把转满了温盐水的水囊丢给了老赫颜,同时还给他留下一个小小的纸包,面无表情的说道:“你知道怎么用……” “谢军爷,谢军爷,谢军爷全娃儿性命……” “甭谢我,也就是因为娃儿,若是你,我真不稀罕救……” 说完这句话之后,老独眼儿就大踏步的离开了。 就好像是个叫花子捧着大金宝一样,老赫颜捧着那个小小的纸包儿,一点一点的打开了,用细细的草根将洗肠粉分出一半来,然后将另外一半仔仔细细的包裹贴身藏好:“娃儿,快吃药,只要吃了这个药,就会好起来。这药是苦的,却能救命。再苦也得忍着,千万不能吐出来哦……” 九岁的小女孩已经懂些事情了,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天上的星辰一样闪亮! 这洗肠粉确实苦涩难当,艰难的吞咽下去,赶紧拼命的喝水,一直把满满一水囊的温盐水喝了个干净,喝的肚皮都胀了。 不得不说这洗肠粉确实有奇效,当天上午就止住了腹泻,剧烈的腹痛再也没有出现过。 年迈体衰的老赫颜一手牵着七岁的孙子,背上还驮着九岁的孙女,继续随着移民的队伍艰难前行。 原本还想找个机会向那个不知道姓名的独眼老兵道一声谢,顺便将水囊还给他,但老赫颜却再也没有见过那个独眼老兵。 作为昔日的八旗战兵,老赫颜和老独眼的相逢,就好像是两颗流星的交错,短暂相逢之后就分离开来。老赫颜这一辈子都再也没有见到过老独眼儿,再也没有见到过。 一包洗肠粉,一个水囊,就是老独眼种下的因,至于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样子,还需要等待十二年的漫长时光才能看到…… 四日之后,这支移民的队伍到达目的地,数以万计的旗人被分散到各个地方,老赫颜他们一家三口来到一处山阴河阳之地。 前期的移民已经在这一带安稳下来,来的稍晚一些的老赫颜以及六十多户旗人被安置在更加靠进西南的一处山坳,共同组成了一个二百来人口的“临时村落”。 这个村落隶属于蜀北保宁府南江县管辖,从地理位置上来看更加靠近陕西汉中府,却有莽莽群山相隔,夹在大巴山和小巴山之间,距离县城的直线距离有一百六十多里,若是绕山路的话,天知道到底有多远。最近的村落也有四五十里的路程,因为山高水险,需要走一天一夜…… 按照移民令,这里的所有田地都是“官田”,是属于官府的,分配给旗人进行耕种,需要缴纳沉重的赋税。 因为“山高皇帝远”的缘故,而且这一带本就交通不便,差不多就是与世隔绝的荒僻之地,不大可能真的指望税收。根本就不足以维持县城的行政开支和驻军费用,还需要上级官府的补贴才能维持的下去。 水渠、河坝等等最基本的基础设施早已毁于战火,除了这些刚刚搬来的旗人之外,方圆几十里范围之内,几乎不存在两条腿走路的生物,反而到处都是虎豹豺狼,野狗成群结队出没,简直就是一片蛮荒地带。 好在还有阿布卡。 虽然阿布卡本人从来都没有到过这个小小的“临时村庄”,但阿布卡的谕令却在第一天就传达到了这里:洗心革面重新开始。 没有工具,尤其是生产生活的用的铁器更是奇缺,各种必须的生活物资严重不足,但这一切都不是问题,因为阿布卡早就安排好了。 花费了整整三天的时候,到四五十里之外的另外一个稍微大点的村落去领取农具、工具和生活物资,除了镰、铡、犁等等这些必备的生产工具和农作物种子之外,还有铁锅、铲子、菜刀、筐篮等等生活用具…… 除此之外,竟然还有猎弓、柴刀等物,据说这是阿布卡为他们争取来的。 阿布卡的使者说了,从小巴山以北到石坝子以南这片区域之内的土地都交给这几十户旗人耕种,不论男女老幼有一个算一个,每年必须上缴三百斤谷物,或者是二百四十斤豆,或者十六张上等皮货,或者其他的物资统统可以折算…… 也就是说,这个只有二百来人口的小小村落,一年必须缴纳近六百石的粮米或者是其他的等价物资。 这六十多户二百多人,人数确实很少,但占据的地盘很大。因为这一带完全就是地广人稀的形势,有的是土地,但人口却极其稀少,单纯从土地面积上来看,这点税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但是,土地和田地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不是有多大面积的地盘就有多少田地,这一带山高水险穷乡僻壤,绝大多数地盘都是石头和荒滩,真正可供耕种的田地少的可怜。在缺少人手的情况下,生产效率不可能高的哪里去。 所以,这样的税负非常沉重,比中原地带的普通百姓要高出一大截。除此之外,从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开始,他们就已经背负上了沉重的债务:那些个生产生活用具,包括最基本的口粮和每人九尺粗布四斤棉花,还有其他的所有一切,都不是白来的,而是暂时赊欠。 四年之内,必须还清楚,而且还有二厘的利息,全都记在账本子上,只要是本人还活着,就一定要还的。 不还真的不行,因为这一带的移民所需之物,各部就不是出自官府,而是出自商家。 长显堂范家联合了其他几家晋商,输出了大量的物资,为移民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虽然这样做可以避免最终的清算和真正的灭顶之灾,但却是一笔绝对亏本的买卖。 所有的物资和运送费用,一起蕴含其中的损耗,全都由晋商垫付,然后由李吴山李大帅的人收取利息,四年之后只归还本钱…… 对于精明的晋商而言,显然亏到家了,但却不得不这么做。 尤其是晋商龙头长显堂范家,几乎已经到了砸锅卖铁的地步,真正的吐血了。但是长显堂的当家之人范鹤年,却极力为之,因为他知道这不是赚钱或者亏钱的事儿,而是避免灭顶之灾的救命举动。 要是不这么做的话,或者是做的不能让李大帅满意,不要说是一个小小的范家,估计整个晋商团体都会被连根拔起,而这恰恰就是徽商和浙商们最乐于看到的局面。 徽商和大旗军的关系很深,浙商也乐于看笑话,他们甚至暗中出资,资助一些文人和官僚,处处给晋商找麻烦,在暗地里推波助澜,分明就是想把晋商这个老对手置于死地…… 对于这些政治和经济层面上的东西,尤其那些见不得光的勾当,老赫颜他们并不知道,就算是知道也不会关心。 他们只关心自己的生活,只想着怎样才能活下去。 据其他的旗人说,虽然这里的条件很艰苦,一切都需要白手起家重新开始,但却已经很不错了。 那些从南海子出来的旗人说,这里的条件比南海子那边至少要好一百倍,能够从南海子迁徙到这里来,就算不是天堂也胜似天堂了呢。 至少,在这里,他们拥有自由,还不必担心随时都有可能降临的屠杀和报复。尤其难能可贵的是,这里没有汉人,大家都是旗人,不必再象以前那样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了。 半农耕半渔猎是女真民族的传统生活方式,在这片几乎与世隔绝的土地上,他们完全可以象祖先那样生活下去。 因为季节的缘故,渔猎马上就成为最基本的生产方式,毕竟口粮不多,而且口粮是需要支付利息的,能节省就就尽可能的节省下来。若是能够猎到一些禽兽,不仅可以填饱肚皮,还能上缴一些宝贵的皮子,那是可以抵赋税的东西,很值钱的呢。 “我猎到了一头狼!”老赫颜的脸上满满盈盈全都是骄傲的表情:“一箭即死。” 对于老赫颜这种军伍出人的前八旗战兵而言,猎杀一头狼,尤其是在几十个猎人合作的情况猎杀一头狼并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最要紧的那句“一箭即死”。 狼肉固然宝贵,但狼皮更加重要。 若是用刀,很可能会破坏狼皮的完整,而使用弓箭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存下来一张完整的狼皮——在所有的皮货之中,狼皮是最值钱的。 马上进行鞣制,把狼皮仔细处理过来小心翼翼的挂在阴凉干燥处,当天晚上就吃到了一顿狼肉大餐! 把狼肉剁碎了,放进大锅里熬煮成为肉汤,然后掺杂一些粮食按照人口进行分配,以保证每个人都可以吃到。 这种集体的生活方式非常原始,但却最适合眼前的局面:在这样艰苦的环境当中,个人的力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必须抱成团,进行集体化生产和劳作,才能收获更多。 肉汤已经熬煮好了,饥饿的孩子捧着木碗眼巴巴的等着,大人们却不急于开吃,而是象约好了似的,把狼的内脏放置在一个三块石头上,然后是石头下面点起大火。 这不是为了吃烤肉,而是一种仪式,一种古来的意识。 上了年纪的旗人小心翼翼的把狼血涂抹在孩子们的脸蛋儿上,围着大火中的那三块石头又叫又跳,吟唱着古老而又原始的歌谣。 “阿布卡保佑着我们,给我们带来猎物。” “每一头猎物都是阿布卡的恩赐。” “阿布卡会保佑孩子们健壮,会驱散疾病,带来安昂……” “第一口肉属于阿布卡……” 孩子们并不知道这样的意识究竟意味着什么,但他知道了阿布卡一直在保佑着他们,是阿布卡把他们从大毁灭的深渊拯救出来。在他们幼小的心目当中,阿布卡不再是一个抽象的神灵,而是一个代表着世间一切美好的具象体,是真实存在的。 “应该把村口的石头清理一下,我觉得那里可以成为良田。”老赫颜说:“赋税是按照人头缴纳的,田地越多咱们的收成就越多,只要把那片碎石滩清理出来,明年种子播下去,肯定可以收获很多……” 赋税按照人头缴纳,和田地数量无关,这无疑会极大的促进人们开垦荒地的积极性。 在大人们商量着事情的时候,老赫颜的孙女则歪着脑袋,盯着熊熊大火中的那三块石头,在她的幻想当中,那三块石头就是神灵的象征,代表着希望、温暖和所有美好。 在漫长的岁月里,以这三块石头为基础,这里会崛起一座富丽堂皇的神庙,那是曙光之神的殿堂! 第四百九十章 那是谥号 大旗庄的冬天是什么样子,金雀儿最清楚不过了。 要是下雪话,或许还会稍微好一点儿,但老天爷就是不肯把雪花落下来,天气又干有冷,真的能冻死狗呢。 在这个宁静而又安详的冬夜,从远处传来连续两声悠长的竹哨,那是吴山军校的哨声。意味着军校里的学生们已经结束了最后一堂晚课,马上回到宿舍睡觉去了。 “我去准备热水。” 听到哨声的银雀儿知道老爷很快就要回来了,张罗着去准备漱洗之物。 虽然京城里头有大帅府,但是李吴山却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军校方面,正式入冬之后索性就从京城搬回了大旗庄。 对于整个大旗军体系而言,这是一个件好事,似乎意味着这位大旗军的缔造者始终没有忘本,始终还是当年的那个李吴山。 而金雀儿和银雀儿等人,则更加适应村庄式的生活,就好像以前那样,总是有种安定祥和的气息在里面。 和往常一样,随着一阵阵熟悉的脚步声,银雀儿马上就欢天喜地的迎了出去。 金雀儿则一动不动继续看书,就好像她早已不是什么婢女似的。 她知道银雀儿在伺候老爷洗热水澡了,现在的李老爷肯定正浸泡在温温热热的浴桶中发出惬意的呻吟,而银雀儿则在一旁伺候着。 金雀儿在看书,看的是一本闲书:《土木堡记事》。 这本书根本就不是什么正史,而是章回体的话本,说的就是忠臣和奸臣之间的争斗,最终当然是“邪不胜正”之类的老话题。总之就是“万岁圣明”,只是一时被奸臣蒙蔽,所以才会有了土木堡之变那一套。 因为长久的伴随在李吴山身边,潜移默化耳濡目染之间,金雀儿的思维方式已经和李吴山本人非常接近了。她看待历史事物,从来就不是以“忠”“奸”作为评判标准,而是另外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标准和立场。 土木堡之变到底是怎么回事,史书上已经说过无数次了,对于两百年前的这个世间,金雀儿早已烂熟于胸,只不过是把这本语焉不详漏洞百出的话本当做是一种消遣而已。 明清交替之际,正是这种话本题材的崛起时代,涌现出了很多通俗易懂的同类题材。 绝大多数这样的话本,讲述的都是才子佳人的故事,套路基本相同,无非就是公子落难小姐相救,然后翩翩佳公子考中了状元迎娶美丽的千金大小姐,然后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这本《土木堡记事》显然是同样类型的作品,仅仅只是借助了土木堡之变的历史大背景,然后虚构出一个主人公,讲述的依旧是老一套的才子佳人故事而已,真的有些俗不可耐。 金雀儿有些厌烦这类作品了,索然无味的合上了书页,却又猛然打开。 因位在合上书页的一瞬间,金雀儿在字里行间看到了两个字:孝庄。 在众多的字迹当中,这俩字儿就好像黑夜中的灯塔一样显眼,马上就引起了金雀儿的注意,并且是高度关注。 马上进行仔细,细细查看“孝庄”二字的含义。 这本书中的孝庄,说的是一位皇后,同时也是一位皇太后:孝庄睿皇后钱氏。 钱氏是明英宗的皇后。 在土木堡之变当中,明英宗被瓦剌俘虏,钱皇后过度悲伤,整日哭泣,最终哭瞎了一只眼睛。因为长时间在寒冷的地方,还伤了一条腿,最终病故。后来宪宗继位尊为皇天后,到了成年年间上了一个尊号——孝庄献穆弘惠显仁恭天钦圣睿皇后,简称孝庄睿皇后,或者是孝庄皇太后。 按照这本漏洞百出的话本的说法,英宗之所以能够回来,之所以能够复辟,就是因为孝庄睿皇后钱没日没夜的哭泣才感动了上天…… 金雀儿很清楚的知道大明朝历史上的“英宗复辟”和老天爷一点儿干系都没有,也不可能因为一个前朝皇后的眼泪就可以重登皇帝宝座。 重点不是这些,而是那个封号:孝庄皇太后! 这显然是一个谥号,是后世人给死人追封的谥号,而且这是一个很尊贵很高级的谥号,只适用于尊崇的皇后或者是皇太后。 为了防止弄错,金雀儿马上在书架上取出了好几本正经的书籍,一一翻阅一一求证之后,得出了一个准确的结论:英宗朝钱皇后被后世人尊为太后,上的封号就是孝庄,准确无误。 金雀儿的心中已经掀起了滔天巨浪,因为她想起了不久之前的一件事儿: 当初辽东大胜之后,李吴山李老爷曾经见过伪清的那个所谓皇太后,当时老爷曾经在无意之间说走了嘴,说出了“孝庄”这两个字。 当时的伪清皇太后和金雀儿本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两个字的含义,只是单纯的以为是老爷所错话了,或者干脆就是自己听错了,并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 要不是今天偶然翻看这本《土木堡记事》,在无意之中又一次看到了“孝庄”这样的字眼儿,估计金雀儿早就把这件事给忘记了。 书本之上的“孝庄”二字,虽然平平无奇,但却是那么的触目惊心。 如果老爷是在别人面前说起这俩字儿,最多也就是说错了或者是金雀儿听错了,但是在伪清皇太后面前说起,分明就是另外一个意思。 这俩字注定只能加于皇后或者是皇太后的身上,而布木布素(泰)不仅显然非常符合这个身份。 皇帝之母,当然就是太后了。 但这个称号却不是谥号,也就是说只有在人死了之后才会追封的名号。 但伪清的那个皇太后还活着呀,李吴山李老爷怎么会在她面前脱口而出这两个字呢? 作为敌对一方的统帅,以李吴山的立场和角度,绝对不可能给伪清的皇太后上什么尊号,更不可能追封谥号,也不可能使用这么高规格的字眼儿。 仔细回想当时的情形,尤其是李吴山的神态,金雀儿的后背都开始发凉了。 难道说…… 和银雀儿不一样,姐姐金雀儿从来就不相信老爷是什么武曲星君转世,也不相信李吴山就是天上的神仙投胎来到人世间拯救大明王朝的说法,她知道老爷就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分别。 如果强要说起的话,老爷不过是能够于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只不过是更强更有实力而已。虽然有些异于常人,但却不是不可能做到,只要拥有超前的战略眼光和对时局的准确把握,应该还是可以做到的。 但是现在,金雀儿动摇了。 或者说是崩溃才更加准确一点儿。 难道说老爷真的是神? 要不然的话,他怎么可能用一个根本就没有出现的谥号来称呼已经被俘的伪清皇太后? 在伪清皇太后还活着的情况下,“孝庄”这样的字眼儿决计不可能出现,但李吴山却脱口而出了。 仔细回想当时的情形,李吴山说出这两个字之后,神态有些明显的异常,并且马上进行遮掩,当时的金雀儿毫无觉察,所以没有引起她的注意。 现在想起来,那两字应该不是老爷说走了嘴,而是这两个字早就存在于老爷的心目当中了。 难道说老爷真的拥有未必先知的能力,真的可以预知过去未来? 若真是这样的话,也就说明“孝庄”这俩字是真实存在过的,至少曾经存在过。 但是,现在的伪清已经不复存在了,连皇太后和皇帝都成了俘虏?这又作何解释? 唯一的解释就是…… 不知不觉之间,金雀儿已经通身冷汗,她已经不敢往下想了…… “你在想些什么 ?” 当李吴山的声音从耳边传来的时候,金雀儿被吓了一跳,就好像是被踩住了尾巴的猫咪一样猛然站立起来,却因为太过于慌乱的缘故,把椅子都带倒了。 因为思想太深,她竟然没有注意到李吴山李老爷已经洗完了热水澡出现在她的身边了。 刚刚洗过澡的李吴山穿着厚厚的衣物,活像是个棉花团儿,殷勤的银雀儿正用干净的毛巾给他擦拭湿漉漉的头发。李吴山完全没有料到很随意的一句话,竟然会激起金雀儿这么强烈的反应,用不解的目光看着她:“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没……没有啊。” 金雀儿的异常反应,连素来粗枝大叶的银雀儿都注意到了:“姊姊的脸色很难看呀,刚才还好好的,这是怎的了?病了?” “可能……是有些劳累了吧。”金雀儿赶紧拿话遮掩:“刚才有些头晕,不过已经没事儿了。” “没事儿就好,注意休息,别太累了。”李吴山完全没有意识到金雀儿的内心深处正是掀起怎样的惊涛骇浪,很随意的说道:“要是累了就早点睡了吧。” “是。” 金雀儿低着头,始终不敢和李吴山的目光对视,和以前那个精明干练从容不迫的金雀儿相比,完全判若两人。 “嗯?”李吴山皱起了眉头,他已经意识到了金雀儿的极度反常,马上追问道:“你好像是有什么心事?对吗?” 金雀儿顿时就显得更加惶恐,手足无措的呆立在那里,她甚至怀疑李吴山是不是拥有“读心术”之类的本事。 在金雀儿的内心深处,自家的这位李老爷虽然相熟相伴这么多人,却好像是今天才刚刚认识他一样,联想到从前李吴山那些“精细入微”的操作,每一次他都可以抢占先机快人一步,这让金雀儿愈发坚定了自己想法,对于李吴山的态度中更多是一种惧怕。 对于未知神秘事物的恐惧心理! 她已经渐渐感觉到了,李吴山和自己根本就不是一种人,而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存在。 “没……没什么心事,婢子只是在回想以前的种种桩桩。”金雀儿强做镇定的坐了下去,摆出一副“我很平静”的样子:“当初就是在这大旗庄,那个时候的老爷还仅仅只是一个乡下的土财主,十年过去了,老爷带着我们又回到这里,却再也不是当年的那个老爷了……” 现在的李吴山位高权重,是北地事实上的最高统治者,尤其是在永王继位之后,几乎可以说成是大明王朝权势第一人了,当然不是当年的那个乡下土财主。 这一番话听在李吴山的耳中,仅仅只能算是金雀儿的感慨之言,却丝毫没有意识到这句话的弦外之音:老爷已不是当年的那个老爷了! “老爷起于这里,归于这里,但外面的世界已经天翻地覆,朝廷不再是那个朝廷,天下已不再是那个天下了。老爷的功绩婢子想不出应该如何形容,唯有逆天改命一词还算是贴切了吧,老爷以为呢?” 逆天改命? 老子做的事情确确实实就是逆天改命呢,篡改历史重塑未来,似乎也就只能逆天改命可以形容了呢。 “逆天改命这四字评语倒也贴切。”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亏你想得出来,我喜欢。” “这四个字不是婢子想出来的,而是老爷实打实做出来的。” “咦?”李吴山发出一个疑惑的声音,用狐疑的延伸看着金雀儿:“你是在拍我的马屁吗?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呀,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不对,你真的很反常,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 和金雀儿朝夕相处这么多年,如此明显的反常神态,李吴山已经感觉的非常清楚了。 金雀儿从来就是勤勤恳恳的做事,从来不拍李吴山的马屁,事实上她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做。 因为长时间的相处,李吴山早已把不知不觉之间把她看做是最亲密的人,甚至把她看做是家人,所谓的主仆之义更多的一种类似于家庭成员之间的那种亲情了。 “我知道你心里肯定有事儿,直接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 金雀儿知道自己再也伪装不下去,她颤颤巍巍的站立了起来,全身上下都抖的不成样子,嘴皮儿动了好几下,最终却只说出一句话来:“我不敢说。” “为什么不敢?” “婢子担心说出来之后……就再也收不回去了。” 李吴山的目光愈发惊奇,他上下打量着这个跟随了自己很多年的贴身丫鬟,脸色愈发的凝重起来,但却一言不发,始终死死的盯着她。 在金雀儿的感觉当中,似乎这个有一座大山劈头盖脸的压了下来,压的她喘不过气来。 不知不觉之间,汗水已淋漓而下,顺着脸颊滴滴答答的掉落。 屋子里的气氛好似在一瞬间凝固,冷的好像被彻底冻结了一样。 素来单纯的银雀儿已经察觉到了气氛的陡变,但却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过了好半天,李吴山忽然就笑了,很随意的摆了摆手,笑呵呵的对金雀儿说道:“你是不是知道了些什么?” “是。” “哦?”李吴山依旧面带微笑:“放心吧,老爷还是当年的那个老爷,你到底知道了什么,告诉我。” “我……”金雀儿再见坚持不下去了,赶紧起身站立起来,跪倒在桌前说道:“婢子原本是不敢说的,但老爷既然这么说了,想来应该是不在意的。那婢子……婢子就直言了,可以吗?” “说吧,说吧,你我之间哪里有那么多的忌讳?若是我真的提防着你,也就不会有今天的你了。” 这句话银雀儿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金雀儿却很明白。 “老爷,孝庄是一个谥号啊。” 孝庄当然是谥号,这是不消说的。 李吴山显然听懂了金雀儿是说些什么,马上哈哈大笑起来:“别跪着了,起来吧,我还以为是多大的事儿呢,原来就是为了这个呀。起来,起来……” 原以为老爷会非常忌讳谈起这些,想不到李吴山却一点都不在意,反而笑呵呵的说道:“我还以为你忘记这个事情了呢,不必在意这些个事情,真的不必在意。” 李吴山的随和态度,终于让金雀儿打消了顾虑,以为她知道李吴山没有必要在自己面前做出任何伪装。 这一句的意思就是:你猜对了。 “老爷,你……您真的是神仙么?” “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我应该装神弄鬼才对。但是我不想那么做,因为没有那个必要。”李吴山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了一句:“杨疯子是神仙吗?” 在旗人的心目当中,杨疯子就是现世的神灵,绝对是神仙。但金雀儿却知道,杨疯子其人完全就是李吴山塑造出来的,是一个人造的“神灵”! 也就是说,世间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神灵仙佛,所谓的神仙只是存在于人们的心目当中,是先有了心理上的需要,然后才会有神仙。 李吴山否认了神仙的真实存在,其实也就是否定了他自己。 我不是神仙。 这就是李吴山对金雀儿做出的回答。 “不要再纠结这个事情了,我是不是神仙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在做什么。”李吴山的俩色有些郑重了:“如果你一定要知道答案的话,我肯定会告诉你真相,但却不是现在。因为现在的你懂的太少了,好好的跟着我学吧,到了合适的时候你就会明白。” “姊姊真是看的书越多就想的越多,老爷是神仙不好吗?”银雀儿有些不满意的说道:“我才懒得想那么多呢,我就晓得老爷就是老爷,不管是不是神仙转世,都是咱们的老爷。” 第四百九十一章 不是纳妾 对于大旗庄的人来说,李吴山李老爷的寿辰之期就是一个节日。 以前的时候,大家都是缺衣少食,平日里难得见到一回荤腥,也只有了李老爷的寿宴之上才能敞开肚皮吃到又肥又腻的大肉片子和白面馍馍。作为大旗军的嫡系而言,至少一半以上的军官都有着这样的记忆。 虽说现如今的日子好过了,但李吴山的寿辰依旧是一件大事。 “韩福财,金丝挂面十二封,湖州缎子六匹……”和前些年的寿宴完全相同,唱礼者依旧是刘学究。和但年的那个穷酸相比,现在的刘学究明显发福了,但却多了几分苍老之态,虽早已须发花白,却依旧用高亢的声音唱着礼单:“另有表礼十二,四色点心六封……” 一旁穿着“寿”字长袍的寿星佬李吴山故作生气状,指着韩福财的鼻子笑骂道:“韩福财呀韩福财,你说你算个什么玩意儿?平日里扣扣索索的也就罢了。老爷我过一回大寿,你却只送些挂面点心之类的东西,这是瞧不起我呢还是瞧不起不爹呢?” 这话一出口,顿时引起一阵哄堂大笑,韩福财的脸色立刻的涨的通红。 不管怎么说,韩福财都是大旗军的中坚,是战功赫赫的高级军官,却只拿些挂面、点心之类的寿礼,唯一值钱的也就是那六匹湖州缎子了。真心不如他的亲爹韩师傅送的寿礼。 作为服侍了李吴山这么多年的伙房大师傅,韩师傅还包了两封银子呢,韩福财本人却只拿了这么点仨瓜俩枣的寿礼,当然会被李老爷指着鼻子大骂。 “你说你好歹也是个军官了,还不如一个伙房的厨子,连你那炒菜做饭的老爹都不如,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刘春生重重的在韩福财脑袋上敲了一下,吃吃的取笑道:“你送的这点寿礼,都他娘不够吃一桌酒宴的。过一会子宴席摆开之后,我看你有什么脸面吃老爷的寿宴?” 韩福财不好意思的干笑着:“反正我的身家性命都是老爷给的,我们爷儿俩伺候老爷这么多年了,老爷就是骂我几句也不羞的。以前的时候我还到老爷的伙房里偷过馍馍吃呢,我怕个甚??”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直眉白眼的说“你送的寿礼太轻”,那也是一种资格。只有大旗军的中嫡系,只有老爷最信赖的人,才会这么说。旁的人,想给老爷送礼还没有这个机会呢。 “刘三房,寿糕十二品,挂面十二封……” 在刘学究的唱和声中,李吴山面带微笑的说道:“要是别人送这么些三文不值两文的东西,我根本就不给他吃寿宴,直接就拿大棒子赶出去了。不过咱们的刘总官么……那就另当别论了!” 刘三房,以前曾是大旗军的总教官,现如今则是后勤军需总官,手里掌握着数以百万计的军费,每日经手的银子便如大河淌水一般。但是,那些钱终究不是属于他本人,而是属于整个大旗军。事实上刘三房非常穷,在所有的军官当中,属于最“缺钱”的那个人。 不管经手多少银钱物资,始终都把账目算的清清楚楚,绝不贪墨一分一文。虽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战功,却能做好每一件小事儿,个人操守绝对没得说。 作为一个典型的老派军人,刘三房能做到这个份上,绝对算是合格了。 大家都这位军需总官是个清贫之人,虽然他只送了点挂面和寿糕,李吴山却非常高兴。 “张大娃,玉如意一对儿,金刀一柄,珍珠宝甲一副!” 在所有的军官当中,张大娃的这份寿礼是最厚重也最值钱的。 那对儿玉如意就不用说了,自然是完美无瑕的顶级货色。那柄金刀也是一件武器,而是一个用纯金打造而成的工艺品。至于说那一副珍珠宝甲,更是穿金丝走银丝镶金嵌玉,奢华之极,挂在最显眼之处,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纯金打造而成的战刀,还有镶满了珠玉的铠甲,当然不能真的拿到战场上去,这两样东西不具备任何实用价值,完全就是一种专门送给武人的奢侈品。 张大娃送了这么厚重的寿礼,按说李吴山李老爷就应该心满意足才是,但他似乎还是有点不满意,并且非常直接的表明了自己的这种不满:“大娃,你送的寿礼确实足够厚重,但却有点不合适……” 给大帅送金刀和宝甲,这是张大娃琢磨了很久的寿礼,自认为已经非常应景了,想不到老爷还是说不合适…… “上一回你送给我的丫鬟一串珍珠链子,我就喜欢的很,要是能再送些名贵首饰什么的……那就更好了。”李吴山笑道:“甭管怎么说,你的这份孝心我算是知道了,先吃席吧,吃席!” 寿宴上的座次安排那是非常讲究的,先不说职位的高低功劳的大小,但凡是能坐到主席上的,无一例外全都是大旗军的嫡系,而且是嫡系中的嫡系,几乎全都是当年“沿河十三庄”的那一批老旧元勋。连大红狼、廉金斗这样的方面统帅都坐到偏席之上,坐在主席上的张大娃、刘春生、李绍、刘三房、汤江流等人无疑会有一种“我就是嫡系心腹”的荣耀感。 “今儿个我做寿,什么样的军国大事全都让一边,就只有一件事儿,那就是吃酒。”李吴山素来爽快,首先就干了一碗。 难得大帅心情这么好,众人纷纷响应,全都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这些个粗鄙的武夫根本就说不出什么新鲜的祝寿词,反反复复就是“福如东海寿比南山”那么几句老掉牙的话语,说了一遍又一遍…… 转眼之间,包括李吴山在内的所有人,全都吃的面红耳赤,有了几分醺醺的酒意。 这群人坐到一起,自然会说起当年的岁月,话题总是有意无意的朝着“怀旧”的方向转移,李吴山端着酒碗说道:“大娃呀,你能有今日,首先得感谢一个人……” “老爷,您啥话都不用说,俺先干了这一晚。”张大娃很是痛快的一饮而尽:“我张大娃以前是什么样子,在座的诸位都是知道的,也无需隐瞒,更加的不用遮掩脸面。俺爹去的早,俺娘带着俺们兄弟姐妹四人,日子过的恓惶啊。饭都吃不饱,盐都买不起,一件衣裳兄弟姐妹好几个轮换着穿。现如今俺是什么样子……山东……不,不,俺……” 张大娃素来就以“山东王”自居,但是在李吴山面前,他真的没有那个胆量,就算是狂妄到天上去,也不敢提起那三个字。 李吴山笑道:“你是不是想说山东王?不用避讳,就这么说吧。” 张大娃只能讪讪的干笑着:“老爷都只是忠勇公呢,俺怎么敢称王?不过是瞎说而已?” “什么瞎说?我说你是你就是,且不说你的战功,就凭你这份忠心,做个山东王怎么了?做不得么?” 大明朝素来就没有异姓王的说法,但李吴山的这句话绝对比朝廷的圣旨要管用的多:我说你是山东王,那你就是山东王。 比板上钉钉还要准。 包括张大娃在内的所有人,马上就明白了这句话的份量。 张大娃感动的都要哭了。 “老爷说俺是啥俺就是啥,山东王也好,玉皇大帝也罢,俺就是老爷的一条狗。”不知是不是有几分酒意的缘故,张大娃显得有些兴奋,指天画地的诅咒发誓:“俺的吃的穿的,俺的过去将来,都是老爷给的,谁对老爷好那就是对我张大娃好。谁要是对老爷不好,我张大娃第一个冲上去捅死他。” 这不仅仅只是在贺寿,还是在表忠心呢。 这一层意思,大家都懂。 “这他娘不是个好货,我这儿做寿呢,你也不知道说些个吉祥话,死呀活呀的,败了老我的兴头儿。”李吴山笑骂道:“老爷我说的是,你有今日,得感谢一个人……” “那是不消说的,我张大娃这一辈子……不,还有我娘这一辈子,再加上我儿子我孙子,祖祖辈辈都感激老爷您……” “感激我?感激我有个屁用?”李吴山笑道:“当年你参加了大旗庄民团,岁数是不够的。是刘学究帮你隐瞒了年岁,才你能成为我手下的兵,你才有了今日。难道你就不应该感激一下刘学究么?” 要不是当年刘学究帮张大娃隐瞒了年岁,哪有今天的富贵荣华? 吃水不忘挖井人啊! 张大娃顿时明白过来,赶紧起身离席,端着酒碗去找刘学究敬酒。 大明朝第一战斗英雄,生擒多铎的名号,又是山东一地事实上的主宰,规规矩矩的给自己敬酒,让刘学究倍感荣耀但却有些惶恐:“小老儿不敢,不敢当啊……” “有什么不敢当的?刘老夫子也是咱们大旗庄的老人了,且不说帮了张大娃这一把,就算是看在曾教他读书认字的情分上,也算是他的师长了,还吃不起他的这一碗酒是怎的?” 但年的刘学究曾经办过“冬学”,其实就是为了赚几升谷子的“学费”而已,但却造成了一个事实:几乎所有能读书认字的大旗庄娃娃,都可以算做是他的学生,至少是他开的蒙,曾经在他的家里学习过《百家姓》《三字经》什么的。 既然李吴山李老爷都这么说了,素来好面子的刘学究索性享用了“山东王”敬上来的这一碗酒…… 哈哈大笑声中,李吴山又开始念叨起了另外一个人:刘春生。 以前的刘春生并不比张大娃好多少,同样是穷苦之人。当然现在不一样了,他不仅仅只是大旗军的营官,同时还是湖广方面军的统帅呢,无论是身份还是地位,都可以媲美正经的将军了。 “想当年,我娘死的时候,连口棺材都置办不起,还是在老爷手里借的钱才买了一套棺椁,好歹算是让我娘体体面面的下葬了。”想起当年的苦日子,刘春生就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至今我还记得当年的情形,我娘死了之后,因为办不起葬礼,只能在漏风的屋子里停敛着我只能找到老爷这里来借些烧埋的银子。我记得清楚着呢,当时的天气很冷,那大风刮的呼呼响……我给老爷打了借据按了手印,是银雀儿亲手给了三吊钱,才算是顺顺利利的发送了我娘……” 李吴山笑道:“你不说我都要忘记了呢,当年我借给你的那三吊钱,至今你还没有还给我呢。回头我让银雀儿找找,看看还能不能找到当年的借据,若是找到了,我就让她拿着欠条找你讨债去……” “当年老爷的那三吊钱,可怕我这一辈子都还不上了,只能永远永远的欠着老爷,什么时候我死了,就由我的儿子继续还吧……” 所谓的三吊钱,不过是二两银子多一点,以现在的刘春生而言,根本就不够他一顿饭。但是大家都知道这根本就不是钱不钱的事儿,而是一份天高地厚的恩义之情。 就算是现在的刘春生搬一座金山过来,也不敢说能还了这份恩情。在最落魄的时候,帮助发丧了老母亲,这份恩情几辈子都还不完。 看了看泪眼涟涟的刘春生,李吴山笑道:“你也不是个懂事的,竟然在我的寿宴上哭天抹泪,活像是个娘儿们一样,平白的冲淡了我的喜气。哦,对了,我这还有一桩喜事儿呢,刚好借着这个机会和大家伙提一提……” 喜事儿? 什么喜事儿? 李吴山笑道:“刚才你也说了,你欠下我的那三吊钱,会让你儿子继续还。你都有儿子了,我还没有呢……” 李吴山一直没有血脉香烟,这确实是个问题,而且是个很大的问题。至于说他还没有儿子这个事儿……他连个婆娘都没有,哪里来的儿子? “你们一个个娶妻纳妾的,闺女小子生了不老少,我却是光棍一根。如今总算是踢打出了一些局面,我也应该给自己找个老婆了,你们说是不是这么一个道理。” 李吴山想要给自己找个老婆了,按说这确实是一件好事儿,但是在座的众人却好像听到了什么犯忌讳的话题一般,谁都没有接他这个话题,一个一个做起了闷嘴儿的葫芦,全都一言不发。 事情是明摆着的,现在的大旗军早已不是当年的大旗军了,甚至已不再是一支单纯的军队,而是一个庞大而又完整的体系。这个体系不仅拥有庞大的地盘,还有各种各样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李吴山的婚事绝不是他一个人的事,而是暗暗的牵扯到了很多个方面。 以李吴山现在的身份和地位,必然是要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夫人”,据一些捕风捉影不怎么靠谱的传闻,朝廷好像是有把长平公主嫁给李吴山的意思。 当年的长公主殿下啊,身份尊贵着呢,绝对可以算得上是“门当户对”了。 但是,大旗军却不希望李吴山和长平公主匹配,原因无他,只有两个字:利益。 若是李吴山和长平公主缔结了婚姻,就等于是和江南朝廷联姻了,这是一桩典型的政治婚姻。到时候大旗军这个体系必然融入到大明朝的体系之中,对于大旗军的这些嫡系而言,就等于是利益受损了。 到时候朝廷派遣地方官过来,也就只能接受了!这样的话,自己手下的兄弟和心腹之人应该如何安置?已经控制在手心里的地盘是不是要让给朝廷? 这些,都牵扯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关于这个事情,虽然还没有最终的定论,李吴山李大帅这边也从来没有正式承认过,但这种事情这么可能是空穴来风?既然已经有了风传,想必是有些根据的。 站在朝廷的立场上,用一个公主做交换,实在是一笔有赚无亏的好生意。 但这事毕竟只能由李吴山本人亲自拍板,虽然大家有些不情愿,也是没奈何的事儿。 李吴山始终在暗中观察众人的神色,看他们一个蔫头耷脑的样子,心中暗暗叹息:大旗军真的已不那么单纯了,尤其是在牵扯到既得利益的时候,就愈发凸显出来,这也是所有老式团体的通病,就算是大能如李吴山者,也无力改变,只能想方设法的进行调和而已。 李吴山故意压低了嗓音,用细不可闻的声音说道:“你们觉得银雀儿如何?” 谁? 银雀儿? 虽然李吴山的声音很小,但却足以让酒席之间的众人听到。 一瞬间,就好像是中了孙猴子的定身法一样,一个一个瞠目结舌,大张着嘴巴,任凭碗里的酒水流淌出来却不自知。 “你们怎么是这样的一副表情?到底是什么意思?同意还是不同意?” 刘春生的脑袋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还是有些迷糊:“大帅……老爷说谁?” “你聋了吗?我说银雀儿啊!” 这……怎么可能? 银雀儿不过是老爷的一个丫鬟而已,怎么可能会是她呢? “银雀儿……这……这自然是好的,毕竟她跟了老爷这么多年,收做一房也是应该的嘛……” 收做一房,其实就是做小妾的意思。 能够家主做小妾,这已是很多丫鬟使女最好的归宿了。 但李吴山却恼了:“什么收做一房?你在说什么屁话?老爷是我要明媒正娶的迎个正室夫人进门,你当是要纳妾不成?” 第四百九十二章 争相送礼 李吴山李老爷的寿宴已经结束了,宾客散尽,只剩下杯盏狼藉。 老爷吃了很多酒,醉醺醺的先躺下去了,银雀儿正在相帮着下人们收拾残局。 远远的看到韩福财一溜小跑的奔了过来,端着盘子的银雀儿忍不住笑道:“一看就知道你吃了不少酒,脸红的活像那猴子屁股,连耳朵根子都是红的呢……” 韩福财却站在阶下,朝着她遥遥招手:“那个……那个谁呀……银雀妹子,你过来一下。” “做甚?” “你过来一下呗。” “我忙着哩,有甚么话你就说呗。” 好像是做贼一样,韩福财环视左右,确实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之后,赶紧上前拉扯住银雀儿的衣襟儿小声说道:“我有事找你……找银雀妹子,是私事,不好让别人家知道的事儿。” 把银雀儿扯到偏房之内,顺势还把房门给关上了。 “白日里的,你关门做甚?” 韩福财什么话都没有说,而是好像变戏法儿一样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包袱来,顺势往银雀儿手里一塞。 这个包袱很小,但却沉甸甸的。 满腹狐疑的银雀儿打开包袱一看,顿时就被吓到了。 包袱里全都是金银首饰,发簪、佩环、手镯、项链什么的,有二三十件之多,而且全都是珠光宝气一个比一个贵重一个比一个值钱。尤其是那个凤回头的簪子,不仅做工精细美轮美奂,“拉金”手艺打造而成的凤凰栩栩如生,口中还扣着一粒硕大的珍珠,虽不敢说价值连城,肯定也能值不少银子呢。 这么多金贵的首饰,银雀儿却不敢收。 “你要干啥?”银雀儿提着包袱角,好像这根本就不是贵重的金银首饰,而是烫手的山药,赶紧给韩福财塞了回去:“上一回你送我的那个珍珠项链,害得我被老爷一通臭骂。我可不敢收你的东西了,你也不要托我办什么事情。你要是想办事的话,直接去找老爷说好了……”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之后,银雀儿已成了惊弓之鸟。上一会韩福财托她办事,仅仅只是收了一串珍珠项链,就被李吴山骂了个狗血淋头。若是收下这么许多的贵重首饰,老爷肯定会恼了脸面当场发作的呢。 “不,不,我没事儿,也不需托你……托银雀妹子办理任何事情。” “不托我办事?” “不办。” “那你干嘛送我东西?还一下子送出这么许多呢?” 韩福财的脸色有些尴尬,厚着脸皮说道:“银雀妹子这是说的什么话?不托你办事就不能送点东西了么?就凭咱俩这交情,这点东西算个甚?只要你喜欢就行。” “这得值多少钱呐?我可不敢……拿走吧,你赶紧拿走吧。” “我都把东西送过来了,岂有拿走的道理?”韩福财说的义正辞严,就好像真的一样:“妹子你伺候老爷这么多年,平日里月份钱都不够买胭脂的,如今我好歹也算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家底了,怎能让你继续受穷?就算是哥哥我帮你置办件能见人的首饰,这有错吗?” 韩福财和银雀儿早就相熟,也算是有些交情的,真要是不托她办事的话,送些礼物也能说得过去,但这是一些吗?这是一大堆呀! 就算是银雀儿再怎么单纯,也知道这里边肯定有事儿,绝对不是如同韩福财说的那么简单! “不行,你得把话说清楚,为啥要送这么许多的首饰给我,要是说不清楚,我不敢收。” “咱们的交情不是一年两年了,当年我都伙房里偷馍馍吃的时候,妹子就对我屡加照顾。如今我有钱了,送给妹子一些首饰算个什么?再者说了……”韩福财嬉皮笑脸的说道:“妹子你的年纪已不小了,眼瞅着就要嫁人。没有几件像样的首饰,那得多寒酸啊?这些个东西,就只当我是给你添了些嫁妆……” “谁给你说要我嫁人了?嫁妆不嫁妆的……”银雀儿盯着韩福财的脸,皱着眉头说道:“你今天这是怎么了?总是说一些怪话,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呢?” “没有,谁敢瞒你呀。” “那我也不敢收……” 银雀儿很清楚的知道这些首饰实在是太贵重了,真的不敢收,正要强行塞还给他的时候,韩福财却逃也似的夺门而出,登时就和台阶上的刘春生撞了个满怀。 “你……你不是回去了么?” 面对这个问题,韩福财嘿嘿一笑:“寿宴散后,你不是也回去了么?怎又来了?” 刘春生看了看捧着包袱追出来的银雀儿,顿时就明白了韩福财为什么会去而复返。 二人的目光一对,顿时心领神会,但却什么话都没有说。 银雀儿刚刚提着包袱追上来,马上就被刘春生给拦住了。 “银雀妹子,原来你在这呢,害的我一通好找哇。” “你等一下,我去追韩福财那个家伙……” “不要追他了,那小子跑的比兔子都快。”刘春生笑道:“我找银雀妹子有点小事儿,先办完了我的事儿再去追他也不算晚……” “你又有什么事情了?咋不去找老爷呢?” 刘春生嘿嘿的干笑着:“我这个事儿啊,老爷办不了,就得找你银雀妹子才行。” “那好吧……找我甚么事情哦?” “其实吧……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刘春生从怀里摸出一个梳妆匣子来:“前些天我老婆买了些胭脂水粉,正经的苏州添彩坊出产,一等一的好货色。反正我家那婆娘也用不了这许多,我就寻思着给银雀妹子送一些过来……” 刘春生原本想把那个梳妆匣子放在银雀儿的手中,奈何她还捧着韩福财的那个包袱,根本就腾不出手来。 刘春生把梳妆匣子放在地上,嘻嘻的笑着就跑开了。 和刚才的韩福财一样,刘春生跑的比兔子还快,转眼就没了影子。 韩福财送了那么多贵重的首饰,银雀儿是真的不敢收下。但是刘春生送的礼物,她却可以收。 毕竟只是些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女儿家常用之物,就算是再怎么顶级的货色,也不值多少钱。而且还是刘春生的老婆用不完剩下的,就算是收下了也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银雀儿放下包袱,弯腰拿起那个梳妆匣子,她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个小小的木头匣子竟然突刺沉重,竟然没有能够拿得起来。 梳妆匣子不应该这沉呐,难道里边装的是石头或者是生铁疙瘩? 满腹狐疑的打开了匣子的翻盖,顿时惊的目瞪口呆:匣子里边根本就没有所谓的胭脂水粉,而是摆放的整整齐齐的金叶子。 黄金本就沉重,满满的一匣金叶子,怕是有个十斤八斤的吧。 这……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就这一匣金叶子,少数也值一千大几百两银子呢,足够在京城置办一处上好的宅院了。就凭银雀儿做丫鬟赚的那点月份钱,十辈子都不可能有这么多呢。 平白无故的,又是送首饰,又是送金子的,这些人是怎么了?到底是傻了还是疯了? 刘春生肯定不傻,韩福财也绝对没有疯。 这里边一定有事情,银雀儿决定仔仔细细的问个清楚! 第四百九十三章 第一媒婆 晨曦中的大旗庄依旧宁静安详,隐隐传来阵阵鸡鸣犬吠之声,一团团的炊烟弥漫在低空之中,空气中弥漫着焚烧稻草的味道。一阵阵轰隆隆的声响从远处传来,将村庄的宁静搅的纷乱。 那是军校里的学生们在进行实弹操训,火炮之声此起彼伏,其中还夹杂着竹哨特有的清脆声响。 对于这一切,大旗庄的人们早就已经习惯了…… 张寡妇穿了一件子高粱红的半身袄,显得艳俗而又臃肿,还专门模仿着贵妇人的样子把盘起一个“朝天髻”,又在发髻之上插了一朵很大的纸花,不仅完全没有贵妇人的雍容华贵,反而显得土里土气俗不可耐。尤其有意思的是,已经年纪一大把的张寡妇竟然还穿了一双缎子面的大红鞋。就好像唯恐别人看不到似的,专门提着裙角把大红色的鞋子暴露在外。 在这个时代,只有两种人才穿大红色的鞋子:出嫁当天的新娘子,再就是媒婆子了。 张寡妇这种情况显然是属于后者。 在乡下,尤其是在大旗庄一带,“穿红鞋的”就是特指媒婆。若是有穿红鞋子的人进门,通常就意味着这一家好事将近,必有婚嫁之喜。 张寡妇家的日子过的紧巴巴,一个妇道人家拉扯着几个孩子,虽有些田地也无力耕种,只要是依靠保媒拉纤撮合男女婚事,收取一些“喜钱”过日子。这么多年来,张寡妇就是大旗庄一带的“天字第一号”媒婆子。当然,这是以前的老皇历,现如今张寡妇的两个儿子都很有出息,早就不必指望保媒过活了,也不稀罕那点少的可怜的“喜钱”,这保媒拉纤的事已很少做了。 想不到的是,今日张寡妇又穿起了大红鞋重操旧业了。 “大娃他娘,这是又要给哪家保媒?” 穿着大红鞋的张寡妇把大脚片子踩的山响,仿佛是在炫耀一般用惯有的大嗓门说道:“还能有谁?当然是为老爷保媒了呢。” 在大旗庄一带,只有一个人能称得起“老爷”这个名号,因为这本就是李吴山的专用名词。只要是说起这俩字,其实就是特指李吴山本人——至于其他任何一个人,都当不起这“老爷”二字。 尤其是这张寡妇,那是“山东王”的亲娘,身份尊贵着呢,寻常的人家想要她保媒也请不动。当然,李吴山李老爷另当别论。 能为李吴山李老爷保媒,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荣耀,张寡妇毫不掩饰自己的得意之情,用很夸张的语气说道:“咱们老爷这婚事,除了我还有谁能保的下来?这事必须由我亲自出马才行。话说我这一辈子,保过多少媒都已记不清楚了,唯有这一趟才是顶顶重要的……” 这是一句大实话,因为李吴山李老爷的婚事确实很重要,也牵动着很多人的心,就算是说成万众瞩目也不算很夸张了。 “老爷要成亲了?这可是一桩天大的喜事呢。也不知哪家的闺女有这般的好福气,竟然能成为李夫人……” 张寡妇哈哈大笑着说道:“过不了许久,大家伙就能听到喜讯了,哈哈……” “大娃他娘,老爷的亲事何等重要,你心里有个谱没有?别到时候保不下来,坏了老爷的姻缘……” 听了这话,张寡妇登时就恼了脸面:“我这一辈子保过多少媒?就连你们两口子当初都是我说和的呢!要是说起着撮合姻缘的本事,我若是认了第二,这天底下就没有谁敢厚着脸皮认那个第一!若我没有十二成的把握,敢给老爷保媒?开玩笑的么!” “不和你们说了,我得赶紧去了,这是大事情耽误不得……” 刚一迈步进门,远远的看到正在洒扫的银雀儿,张寡妇的那张老脸顿时就笑开了花,象个雄壮的男人一样大踏步走上前去,蹲身福了一福:“给二姑娘请安,二姑娘安好……” 张寡妇是这里的常客,时常过来走动,因为大家都是乡亲,平日里也没有这么多礼数。银雀儿还是第一次看到张寡妇如此的礼数周全,赶紧回了一个礼:“张家婶子,怎来的这么早?有事情么?” “有事,当然有事,”张寡妇早已笑的见眉不见眼了:“是好事……是喜事呢,正经的喜事儿……哎呀呀,这洒扫庭院是下人干的粗活儿,二姑娘可不敢再这么作践自己了,平白的辱没了身份不说,丢了老爷的脸面才是要紧。赶紧把这扫帚放下了吧……” 洒扫一下院落就辱没身份了?银雀儿可没有这种感觉,从来都没有过。同样的事情她已做了很多年,早就习以为常了。 再者说了,不过是丫鬟的身份,有啥好辱没的呢? “哦,对了,有个事情呢,必须得问二姑娘一个清楚。”张寡妇说道:“二姑娘的生辰八字,可否见告啊?” 所谓的生辰八字,其实就是出生的年、月、日、时。 但银雀儿是李吴山买来的丫鬟,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真正的生辰八字,自然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原来二姑娘只知道跟随老爷的日子,却不知生辰八字……”古时候的男女婚事,生辰八字的匹配与否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不过对于天下第一媒婆来说,这一切都不成问题:“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既然二姑娘已经记不清楚了,回头我找个批算先生好好的推一推也就是了……” 在这个时候,不知道自己具体出生日期的人有很多,这就需要批算先生好好的推算一下了。 所谓的批算,其实就是依照人的面相推断一个生辰八字出来。这当然是无稽之谈,是巫婆神汉们骗钱的伎俩。想想也可以知道,样貌和出生日期没有一文钱的关系,怎么可能推算得出来呢?不过在当时,这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早已司空见惯了。 只要花几枚铜板,那批算先生就一定可以给银雀儿推算出一个极好的生辰八字,至少要和李吴山李老爷的生辰八字完全匹配,更加证明这就是一桩天作之合的金玉良缘。 “那个……张家婶子是来找老爷的吧?老爷已去了军校那边,需要晚些时候才能回来哩……” “不,不,我不找老爷,这一趟过来是要找大姑娘商量点事情。” “原来是要找我姐姐,我带你去……” 第四百九十四章 你答应吗 这个时代的婚姻,最讲究的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本人反而没有什么发言权。至于说自由恋爱什么的,那就更是没影子的事儿了。 张寡妇本人就可以代表“媒妁之言”,至于那父母之命么……连银雀儿自己都记不大清楚父母是什么样子了,这事只能由她的姐姐金雀儿做主。 既然父母早已不在人世,姐姐金雀儿就可以算是妹妹的家长了。 金雀儿是何等精明之人,一看到穿着大红鞋的张寡妇登门,立刻就猜到了她的来意,早已明白了个七七八八。 张寡妇刚刚坐定,还没有正式开口呢,银雀儿就送来了一盏子茶水。 未来的李夫人亲自端茶倒水,可把张寡妇给慌到了,赶紧起身双手接过来,小声的抱怨着:“二姑娘还真的是,这怎么使得?这怎么使得?生生要折我的寿数哩……” 吃一碗茶水,怎么就折了寿数?银雀儿不明白。 但金雀儿却是心中有数,她嫣然一笑:“张家婶子也是为了她好,吃盏子茶水算个甚么?等这个事情办的圆满了,还要正式登门道谢呢。要我看呀,张家婶子受的起……” 所谓的“事情圆满”其实就是特指正式成亲,按照当时约定俗成的规则,成亲之后的男女二人需要带着礼物亲自到媒人家里起表示感谢,这叫做“谢媒”,是婚礼流程当中的最后一项。 虽然张寡妇和金雀儿早已心知肚明,却还是得按照早已流传了几千年的“程序”再走一遍。反正张寡妇对这种事情早就烂熟于胸,那一套说辞已经背的滚瓜烂熟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天理人伦万古不亘。咱们家二姑娘的年纪已不小了,可不敢再耽搁下去……” 古人素来早婚,按照当时的眼光,银雀儿的年纪已经高到了山梁上,早就应该出嫁了。同龄的女子当中,早就嫁为人妇成为人母了。 这几句话的意思就是:银雀儿该出嫁了。 听到张寡妇这套说辞,银雀儿才算是终于明白过来:敢情是来给自己提亲的。 银雀儿早已心有所属,顿时有些反感,正要说点什么,却听姐姐金雀儿说道:“可不是怎的?我妹妹这年纪确实不老小了,也应该寻个人家。只是没有那么合适的,高不成低不就也就耽误下来,直至今日都没有个着落。还得劳烦张家婶子多多在意……” 金雀儿的这几句话,让银雀儿非常非常的不满意:我的年纪大了?我是你妹妹呀,你这个当姐姐的都还没有出嫁呢,凭什么就说我的年纪大了?你的年纪岂不是比我更大? “怎能说耽搁呢?只是无人能够匹配罢了。咱家二姑娘是何等样人?貌如西子才比文君,便是与天上的仙女儿相比,也不差分毫了,寻常的男子怎能匹配得上?” 这话……纯粹就是胡说八道了,或者说是媒婆这个行业的常用语。 银雀儿真的很漂亮吗? 或许确实几分姿色,但也不过是中上之品,怎么可能和传说四大美女之一的西施相提并论?至于说“才比文君”,那就更是没影子的事情了。银雀儿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斗大的字认不得一箩筐,怎么能和中国历史上四大才女之一的卓文君相比肩? 这么不靠谱的夸赞之词还真不是夸张,因为媒婆子们保媒的时候都会这么说,哪怕是最寻常的乡野丫头,也能说成是天上的仙女。 金雀儿当然知道自己的妹妹是什么样子,她抿着嘴微微一笑:“其实我妹妹也没有那么好,但我也不想她嫁个庸庸碌碌之辈……” 这句话其实就是故意在朝着正经的方向上引导。 “二姑娘这般的颜色,这般的才情,温良而贤淑秀外而慧中,非当世英雄不嫁,非天下豪杰不成。我这里早已帮二姑娘觅一良配……” 其实,金雀儿已经猜到真相,但这婚姻之事确实需要走这么一个流程,所以她故作不知的说道:“张家婶子一手托两家,想来为妹妹寻的人家一定是极好的,也不知是谁家男儿?” “要说这个人呢,二姑娘也是知道的,也不需我碎嘴多说。”张寡妇已经下意识的站立起来:“便是咱们家老爷。” “咱们家老爷”?听到这几个字,银雀儿登时就呆住了,好似寺庙里的雕塑一般,脑海中一片空白,所有的表情全都凝固在脸上…… “咱家老爷?”金雀儿故作不知的反问了一句:“张家婶子可是在说我家老爷?” “那还用说么?自然是咱们家老爷。除了咱们家老爷,还有谁能当得起英雄豪杰的名号?以咱们家老爷的本事,匹配二姑娘应该也不算是委屈了她吧?” “老爷是何等样人?怎能说委屈了妹妹?只是不敢高攀呢。”金雀儿故作为难状:“不管怎么说,老爷就是老爷,上下尊卑摆在这里,怎敢痴心妄想生出匹配老爷的心思?这……这不合适,当真是不合适呀。张家婶子的心意我已经知道了,但这……真的不敢高攀……若是老爷知道了,会怎么想?” “大姑娘真是多虑了!”张寡妇笑道:“这保媒一事,就是一手托两家,若没有十足的把握,我怎敢拿二姑娘的终身大事开玩笑?咱就先不说这高攀不高攀的了,我就给大姑娘说句实在话,这本就是老爷的意思,老爷那边早就应了,只等着大姑娘点个头,这桩喜事就算是定下来了。到时候二姑娘就是正经的夫人,是咱们大旗军的主母。若是生下个一男半女的,自然就是大旗军的少主,等到老爷百年之后也好继承这份家当……” 张寡妇最后的这句话,算是真正说到了关键之处:李吴山之所以想要娶银雀儿做夫人,并不是因为爱情,这事和爱情没有什么关系,纯粹就是一桩政治婚姻。 李吴山和金雀儿之间,虽然名为主仆,其实更多则是一种工作上的关系。至于他和银雀儿之间,如果说有什么爱情因素存在的话,恐怕连李吴山自己都不相信,主要是因为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整日里朝夕相处,自然而然的就会产生一种类似于亲情的那种东西,但却和爱情无关。 在这个时代,李吴山从来就不奢求找到一个情投意合的梦中人,也从来都没有想过去谈恋爱什么的。到了他这个地位,更多是出于大局的考虑。 所谓的政治联姻,并非仅仅只是两股势力之间通过婚姻关系来实现相互妥协或者是联合,在体系内部同样存在此类需要。 大旗军毕竟是一个老式的团体,“内部通婚”现象普遍存在,并且早已演化成为一种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大家却严格遵守的“规则”:大旗军的男人只娶大旗军的女人,大旗军的女子只嫁给内部人士。 这种现象,其实就是团体内部的“近亲繁殖”,长远来看必然会让这个团体变得越来越封闭,并不是什么好事。但却更加利于内部的团结,无形之中就把彼此的关系和利益捆绑在一起了。 随着吴山军校的日渐崛起,旧有的大旗军体系首当其冲受到了最大的冲击,大旗军内部的资源调配和人事安排越来越朝着军校方面倾斜,似乎李吴山李大帅越来越重视军校生,同时也越来越轻视旧有的大旗军体系。 虽说吴山军校和大旗军这新旧两个团体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血缘关系,但毕竟不能直接替代。军校那边占用的资源多了,旧有的大旗军体系就会受损。所以,原有的大旗军和吴山军校之间的竞争关系越来越明显,虽然旧有的大旗军依旧掌握着话语权,但李吴山本人则更加倾向于军校方面。 大帅有可能会放弃原有的大旗军,这种说法绝非空穴来风。 而李吴山的婚姻,就是在无奈的情况之下对手下的两个体系之间做出的一种调和,一种缓冲! 银雀儿虽然不在大旗军体系之内,而是李吴山的私人婢女,但她毕竟是从民团时代就跟随李吴山的“老派人物”,和吴山军校那边没有一丁点的关系,反而严重倾向于旧有的大旗军。 原本的大旗军体系当中,几乎有一半以上的嫡系是出自大旗庄或者是沿河十三庄,这些人和银雀儿很熟,完全可以接受她这个“主母”。到时候若是银雀儿能生个儿子出来,代表的也是旧有大旗军体系的利益而不是吴山军校。 所以,当李吴山在寿宴之上提出“银雀儿”这个夫人的人选之时,大旗军高层马上就表示出了极大的赞同。 为了平衡新旧两个体系之间的关系,李吴山只能做出一些牺牲。他的夫人无论是谁,必然是出自大旗军内部。与其说随随便便娶一个不认识的女子,还不如娶了朝夕相处的银雀儿。对于李吴山本人而言,这个结果则显得比较容易接受一点儿! 所以说,这是一桩典型的政治婚姻,是出于平衡内部的考虑而做出的选择。 至于说个人的幸福与否……那根本就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原来是老爷早就应允了的事情……那……按说老爷这是给了妹妹天大的脸面,可这毕竟事关终身,我也不好一言而决,需得问问妹妹的意思……”金雀儿转过头去,朝着银雀儿说道:“刚才张家婶子的话你也听到了,老爷对你青眼向加,许你一个正室夫人之位,你要是愿意就答应下来,若是不愿意我再找老爷去分说。老爷素来体恤你我姐妹二人,就算是你不愿意也算不得甚么……” 这种事儿,银雀儿可能不答应吗? 银雀儿早已泪流满面,好似鸡啄碎米一般疯狂的点着头…… 第四百九十五章 改良时代 “砰” “砰砰” 两队学生兵全都是精选出来的,分列左右,端着火铳以标准姿势射击。 “住。”随着李吴山的一声号令,所有人都停止了射击,以熟练的动作收枪。 “报数。” “甲队共击发四百二十次,乙队击发五百八十一次!” 在同样的时间之内,两个人数相同的队伍,射击次数竟然相差这么大,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于乙队使用了新式的“子弹”。 这样的测试已进行过三次,事实证明新式“子弹”可以把射击速度提高四成上下。 使用这样的新式“子弹”,相当于提高了四成的火力密度,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创举,但李吴山却很不满意。 因为他很清楚的知道,这种新式“子弹”,根本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子弹,而是纸弹! 所谓的纸弹其实就是把发射用的火药和实现杀伤的弹丸同装在一个小小的纸筒之内。如此一来,就让火铳的装填得到了极大的简化和量化,每一次的装填都可以确保是最标准的定量。 李吴山一直要求装备部朝着“弹药一体”的方式进行钻研,最大的目标就是为了制造出真正意义上的枪械。 先装填火药,然后再填充弹丸,这是最原始的手法,武器必须有所进步,而“弹药一体”则是正确的发展方向。 有了李吴山亲自确定下来的大方向之后,足足用了半年的时光,才终于取得了部分成果。所谓的“弹药一体”最初并不是用在火铳之上,而是最先应用于火炮这样的大型武器。火铳用的纸弹虽然同样是一个很大的技术进步,但却仅仅只是使用方式的进步和量化,还不具备本质上的变化。 也就是说,使用了纸弹之后,依旧是很原始的火铳,而不是李吴山梦寐以求的步枪。 对于这个时代的技术而言,已经具备了制造长筒简陋版步枪的可能,但却造不出真正意义上的子弹。所以,在李吴山的心目当中,学生们使用的武器依旧是原始的“铳”,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枪”。 纸弹的出现,完全就是在细节方面的工匠式改良,而不是质的飞跃。 吴山军校对于武器的研发远远不能达到让李吴山满意的程度,但是在民生方面却出现了可喜的变化。 最典型的代表作就是脚踏式的纺车。 众所周知,纺车千百年来就是手摇式的,一手摇着木纺车一个手牵引丝线,这就是典型的纺织动作,并且早已深入人心。而对于强酸的使用,则促进了冶炼工艺的进步,可以用比较简便的方式得到人们常说的“百炼精钢”,坚固耐用的齿轮和弹簧随着可以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了,直接促成了新式纺车的出现。 这种新纺车已不再是传统的手摇式,而是改为脚踏式,效率至少比传统的老式纺车高出了六倍以上…… 这同样是李吴山李大帅提出的技术构想! 但不是说李吴山提出的所有的构想都是好的,比如说那个蒸汽机,就成了一个笑话。 李吴山曾经试图制造出一台可以提供极大动力的蒸汽机,毕竟那是曾经改变世界的东西。在花费了数不清的人力物力之后,大明朝的第一台蒸汽机终于制造出来了,但却不具备任何实用价值,反而成为一大败笔。 这个足足有两间房屋大小的东西,需要好几个人仔细伺候着,在烧掉了大量的石炭之后,所能够提供的动力还不如一头驴呢…… 在缺乏足够前置技术的情况下,想要直接点亮“蒸汽机”这个关键的技术,完全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就算是李吴山明白蒸汽机的工作原理,也不能在事实上做到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技术革新。 李吴山很希望可以出现一场“工业革命”,但却事与愿违,最先呈现出欣欣向荣迹象的反而是农业。 随着战争的结束和土地的重新划分,老百姓的耕种热情空前高涨。而玉米、番薯、土豆等等这些外来高产作物已有了好几十年的种植历史……最要紧的是灌溉技术的提高,对于农业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在那个干旱的时节,当复隆皇帝还在求雨的时候,北方已经派遣了大量的打井队,深入到田间地头开凿水井。因为使用了新式的提举机器,打井的效率非常高,并且因此衍生出了另外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农业技术:深渠灌溉法。 农业的繁荣让今年的秋税超额完成,府库充盈户于余粮,按照当时的标准来看,只要没有饿死人,就已经可以算是太平盛世了…… 和往常一样,当李吴山离开军校的时候,已是满天星月的戌时末刻前后了。 “老爷回来了……”银雀儿并没有如往常那样欢呼雀跃的奔过来迎接,而是低眉顺目的说道:“先用饭吗?” “当然,我先擦把脸,然后就开饭,我早就饿了呢。” 饭菜排开,李吴山坐下就吃:“这韩师傅的手艺从来就没有变过,尤其是这个烧菜心,当真是足见功力,做的是透而不烂……咦,你怎么不吃?” 虽说是个丫鬟,是下人的身份,但银雀儿却已经习惯和老爷同桌而食,每天都等着晚归的李吴山回来之后才一起吃饭。只是今天却有了明显的反常,她显得万分拘谨,低眉臊眼的脸色通红,耷拉着脑袋抠弄着衣角。 银雀儿天真烂漫,早已经习惯了和李吴山的相处,今天这是怎么了?为何是这么一副羞涩的表情? 稍微一想,李吴山顿时就明白了:“你……你知道了?” 银雀儿根本就不敢抬头和李吴山对视,扎着脑袋低低的“嗯”了一声,就再也不言语了。 旁边的金雀儿笑道:“白日里,张寡妇来过了,是来给老爷保媒的……” 张寡妇代表的是她儿子张大娃,能撮合李吴山李大帅的亲事,不仅是一件天大的功劳,还是为自己的将来打好基础。不仅可以得到大帅夫人的另眼相看,等李大帅本人百年之后,他的儿子必然会继续把张大娃视为嫡系心腹。 “这个张大娃,真是多事!”李吴山笑道:“我是真的没有想到张大娃会让他老娘再做一会媒婆,而且是给我做媒婆。什么媒妁之言,那不过是走走过场罢了,不要太在意那些个形式上的东西。银雀儿,这事儿我必须征求你的意思,你到底愿意不愿意和我成亲呢?” 当着银雀儿的面,直眉白眼的问出这个问题,虽说左右没有旁人,也把银雀儿羞了个半死,脸色红的好像要滴出血来,就如同某种灵长动物的臀部,愈发的腼腆扭捏,更加用力的把衣襟在手指上反复缠绕。 “没事儿,没事儿,你也不需要太着急回答,毕竟是终身大事,总是要想想清楚才好。你若是愿意呢,咱们就结为夫妻,若是还有别的什么想法,那也随你,不碍的……” 银雀儿还是羞的说不出话来。 “这是害羞的时候么?”关键时刻,金雀儿很大声的说道:“事关终身,老爷已经当面问起了,还做这般小女儿的神态,你就不能说句痛快话?若是误了你自己可不要后悔……” “我愿意,我真的愿意!”银雀儿猛然抬起头来,以前所未有的勇气直视着李吴山的双眸:“婢子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 “你愿意就好,不过有一句话我得说在前头。”李吴山微微转过身子,用一种自言自语般的语气说道:“我所做的事情,乃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究竟能否成功谁也不敢保证。别看现在就是一副掌控一切的样子,其实诸般凶险超出你的理解。说不准哪天,就会有泼天大祸灭顶之灾,真到了那个时候……” 银雀儿“噗通”一下跪倒在地,脸色郑重无比的对天盟誓:“不管老爷做什么,都一定是前所未有的壮举,婢子见识浅薄也不懂那么许多。但婢子愿意跟定了老爷,就算是死了也无怨无悔。不管到了什么时候,婢子都是老爷的人……” “好,好,既然你有这个决心,那我就不说什么了。起来吧,别跪着了。”李吴山笑道:“以后不要自称婢子了……” 听了这话,银雀儿的神色先是一呆,旋即就狂喜起来,泪水却又夺眶而出,一时悲喜交加不知道是应该哭还是应该笑了。 银雀儿的身份已经变了,不再是昔日的那个婢女,而是李夫人了……至少是准李夫人。 从卑微的婢女成为正室夫人,虽然不敢说绝无仅有,但肯定不多。尤其是如李吴山这样的地位和影响力,这么做确实有些惊世骇俗,让人无法理解。 放着那么多的名门淑女大家闺秀不去选,反而随随便便的弄了一个婢女,真的超乎常人的想象,也不知别人会怎么说起这个事情。 好在李吴山素来就把那些个世俗的礼法和闲言碎语当做是狗臭屁,一点儿都不在意那些个东西。他做事从来就是我行我素, 根本就懒得理会其他。 “今天实在是乏的厉害,我先去洗个热水澡,然后就睡了……” “婢……我这就去给老爷准备洗漱……”银雀儿颠儿颠儿的跑了出来,脚步异常轻快…… 第四百九十六章 光棍皇帝 又是一岁年关近。 刚刚登基不久的新皇推动了两场大刀阔斧的制度改革,最显著的举措主要有两个方面:精兵简政和减租令。 弥兵弥饷是大明朝的老毛病了,庞大而又臃肿的官僚机构,天文数字的军队,野战军和治安军相互重叠,给国家造成了沉重的负担,真正到了战场上却没有多少战斗力,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再就是减租令了。 沉重的地租逼的农民卖儿卖女甚至揭竿而起,直接造成了一个又一个李自成的崛起。下层实在活不下去,国家的税收却始终守不上来……血的教训就在眼前,无论遇到什么样的阻力都会强力推行下去:由官府以法令的形式规定佃租上限,给失地农民以喘息修养的机会,这就是减租令的主要内容。 减租令和裁员令触动了官僚士绅阶层的利益,开始的时候阻力重重。万般无奈的情况之下,皇帝只能祭起杀手锏:用大棒恐吓。 所谓的大棒,其实就是北边的政策:你们要是不接受减租令的话,那我就只能推行均田令了。象李吴山李大帅那样推翻一切旧有制度然后从新来过。 减租令仅仅只是减少了一部分利益而已,而均田令则是断了命根子,何去何从这还用吗?虽然官僚士绅阶层老大不情愿的接受了这两种新的制度,却得到了底层的极大拥护。不过呢最下层的老百姓却不是说新皇的恩德,而是始终念叨着先皇帝复隆的好处。 这两项改革局促,其实早就复隆朝的时候就已经有所动作了,只能算作是前朝的余荫,并不能把所有的功劳都算在新皇帝的头上。 真正可以计在新皇头上的功劳就应该算是义学制度了。 兴办义学,让无力读书的孩子们可以走进课堂,无论放在哪朝哪代都是典型的善政,复隆朝的时候就曾经提起过,但却始终停留在“纸面上”,并没有真正的推行下去,最根本的原因只有两个字:好处。 兴办义学是要花钱的,而且要花很多钱,短期之内却看不到好处,自然也就是“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了,始终没有真正落实过。新皇登基之后,马上就拿出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朝廷调拨五十万钱(是钱,不是银子),各地宗室捐献五十万钱,皇帝本人再从内帑中拿出二十万,总共一百二十万钱,作为启动资金,在南方各地兴建义学堂。随后,北方的李吴山李大帅以非常罕见的慷慨姿态,砸出了整整一百万钱,以“助捐”的名义进行捐助…… 一直以来,北边的李大帅都在想方设法的搜刮朝廷的财政,素来就直管象朝廷要钱,这次却一反常态的吐血反哺,下大本钱襄助朝廷办义学,足见支持力度。 俩“一毛不拔”的李大帅都捐了这么许多钱财出来,其他的地方上也只能有样学样,多多少少的捐一些钱做善事。 虽然解决了资金问题,但最终促成义学“落地生根”的还是朝廷,还是皇帝本人,而不是他李吴山或者别的什么人。因为新皇帝出台了一项新的政策:学举法。 从隋唐时代开始,科举是朝廷选才的主要手段,十年寒窗苦读一朝金榜题名曾是无数读书人的最高梦想,同时也是下层读书人最主要的上升渠道。 科举制度,对于整个中国历史的影响无论怎么强调都不算你过分,而真正通过科考上来的官员则大多被视为“清贵”之流,方方面面都已形成牢不可破的定式,但新皇帝刚刚登基不久,就在这个牢固千年的制度之上撕开了一个口子,确立了“学举法”的诞生。 所谓的“学举法”,其实就是对于义学的一种促进手法,开始的时候谁也没有意识到这项法令的重要性,但却是事实上对科举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巨大冲击:凡取得生员资格者,即可进入义学任教职。从这一刻开始,就算是取得了乡试资格,但却无需真的去考试,更不必答卷做题,而是以教学成绩为依据,每四年(乡试是三年一考)为一期,合格即可视为自动中举。中举之后,依旧可以遵循以上条例继续上升,以此类推…… 所谓的科举,又称“跳龙门”,虽然可以飞黄腾达,但难度却是极高,真正可以中举人的少之又少,至于说中进士,考状元……那真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事情。可以考中的终究是凤毛麟角,绝大多数读书人注定一辈子默默无闻老死荒野,但这个“学举法”却做出了极大的改变:不需要多么天资聪慧的天才,也不需要作出什么花团锦簇的文章,更没有必要背井离乡的去考试,也不必再去会同学、拜座师,只要老老实实的在地方上教授孩子们读书认字,就可以得到同样的功名。 “六十岁的老童生”是很多读书人的真实写照,很多人靠了一辈子,最终到了白发苍苍的时候还仅仅只是一个“童生”,大旗庄的刘学究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这一批人的数量极大,但却作不住名动天下的文章,甚至没有资格到京城来考试一次,勉勉强强算是“半个”读书人而已,说好听一点叫做“夫子”,说的难听一点就是“穷酸”。虽然他们的能力有限,虽然他们籍籍无名,但却拥有最基本的文字功底,给全天下的孩子们开蒙,做个私塾先生肯定是可以胜任的。 只要到各地的义学中去教学,四年之内能够教出一百二十个学生,而这些学生可以认得八百个字,就算是通过了“乡试”,自动取得举人的头衔,按照市井民间的说法,那就是从秀才升级成为“举人老爷”了。 穷一生之功,未必能考中一个举人,还要经历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最要紧的是家里的经济状况大多不允许供应一个专业的读书人。但是,只要去义学堂教学,所有的这一切困难全都可以迎刃而解。 四年之内,教一百二十个学生出来,每日识字八百个即可,这是传道受业的壮举,是师者的本分……当然,下层的读书人更注重实实在在的利益,比如说每年六缗的“学俸”,再加上每年一丈二尺粗布和六斤精盐的待遇,足以确保普通下层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温饱。 这项举措,让教学层位一种可以解决自身温饱问题的职业,而不是如以前那样,仅仅只是冬闲时节才偶尔教授几个蒙童。 每年六缗铜钱,折合不到五两银子,虽然不多却也不算少了。关键这是“学俸”而不是学费,既然带上了一个“俸”字,那就表示是吃财政饭的,是朝廷开出来的俸禄,怎么说也算是公务员的待遇了呢。更何况还有非常宽松的上进机会,这绝对比单纯的参加科考要实惠的多。 只要自己的学生不是特别的蠢笨,最多当二十年的“义学教授”,就有很大的概率混出一个进士头衔,最次也是一个举人——这绝对是个天大的便宜。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学举法”必定可以促使识字率的飞速提升,而且是几何级的爆炸性增长…… “千言万语不如忠勇公的一句话。”长平公主面带微笑的说道:“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这句话说的好哇,百年之后,寰宇之内都是读书人,这才是旷古未有的大事,仅此一项万岁就可以直追秦皇汉武了……” “我也这么认为。”和复隆皇帝不一样,新的皇帝很少使用“朕”这个只有皇帝才可以使用的自称,尤其是在私下里,总是你我相称,虽然显得更加平易近人,但却少了几分帝王应有的威严。 和复隆皇帝不一样,新皇并不喜欢把所有的功劳都揽到自己的身上,有时候他甚至不把自己当皇帝看待,也不觉得这个皇帝有多么尊贵多么高高在上。 在永王这个新皇帝的心目中,皇帝仅仅只是一个职业,而不是一种身份。至于说“天命所归”“真龙天子”那一套说法,则就更加的是无稽之谈了,他从不信那一套。 关于这个问题,长平公主曾经无数次的提醒过,但他却毫不在意。 “这学举之法,就是姐姐的手笔,我不过是协从而已。” 这是一句实话,因为这个“学举法”的细节大多是出自长平公主之手。事实上,新朝的很多政令都是出于长平公主,而不是皇帝本人。这当然是因为长平公主曾经协助复隆皇帝处理过很多政令,对于这种事情自然是驾轻就熟,而皇帝本人在更多时候只是一个签字的机器,更多是一种象征意义。在很多时候,皇帝都曾经不止一次的正式提起过:“姐姐处理政务国事,比我老练的多。要不是因为……姐姐做个女皇也未尝不可……” 作为一个皇帝,却说别人才是更称职的皇帝人选,这种话题对于永王这个皇帝而言,并不觉得犯了什么忌讳。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从来就没有把自己当成是皇帝,哪怕现在的这个大明天子的身份,也不过是一种过度而已,为了实现政局的平稳,为了这三万里河山的整日利益而做的一种过度。 “你又瞎说了……”这话刚一出口,长平公主马上就后悔了,虽说姐弟二人的关系极为和睦,但弟弟毕竟是九五之尊的大明天子,怎么能使用“瞎说”这样的字眼呢,所以她马上就做出了纠正:“这种话以后还是不要再说的好,哪有女子为皇的道理?” “怎么没有?唐时的则天皇帝不就是现成的例子么?” “周武代李唐,那是篡夺,终究上不了台面。” “姐姐和我一样,都是先皇嫡血,怎么说也是正统了吧?” “此类话语,再也休要提起,若是被别人听起了,说不得会有什么样的风言风语传出来呢。” 就在姐弟二人闲谈之际,皇后来了。 永王没有妻室,自然也就没有所谓的皇后、妃嫔。在宫里头,说起皇后那就只能有一个人:前朝复隆皇帝之后翁氏。 大明朝素来就有善待前朝皇后的传统,崇祯皇帝和天启皇后张氏的关系就极其融洽,这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虽然已经改朝换代,却依旧遵循了这个传统,前朝的翁皇后并没有搬出去,甚至没有搬出只有皇后才有资格住的清宁宫,她依旧住在那里,衣食供奉以及一应带待遇保持不变。 崇祯皇帝的子嗣,前朝的复隆皇帝也好,现在的永王也罢,当然也包括在事实上执掌政务的长平公主和年纪最小的昭仁公主,都秉承了父辈的优良传统,至少在这“节俭”二字之上,酷似当年的崇祯皇帝。衣食用度已经诸般做派,都遵守着“能省则省”的原则,从不追求奢侈华丽,甚至已经到了抠门的地步。 翁皇后亦不是奢侈之人,至少以前不是。但是,自行复隆皇帝驾崩永王登基之后,这种状况就有所改变了:按说她这样的一个前朝皇后,就应该事事低调才对,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她总是时时刻刻都在彰显着皇后的身份,总是有意无意的摆皇后的排场,似乎不怎么做别人就会忘记她的皇后身份一般。 哪怕是在宫内,也总是前呼后拥,有事没事就穿着皇后的礼服在众目睽睽之下游走一番、这一次也不例外。 在很多人心目当中,皇后天然就比皇帝低了一个等级,至少是低了半级,其实这是一个误区,从礼仪上来,历朝历代的皇后都是和皇帝本人平级的。至于说能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略略的见过一个浅礼之后,长平公主赶紧亲自动手,给翁皇后搬来坐器,又行过了家里这才正式问起皇后所为何来。 “近闻朝中有人议论起万岁的婚事……”前朝翁皇后大马金刀的坐在那里,看都不看长平公主一眼,而是直视着皇帝:“万岁大婚之事,不仅只是国事,还是家事,本宫亦是操心的,专门过来问一问……” 皇帝什么时候成婚,和谁成婚,最终会册立哪个女子为后,看起来和这位前朝的皇后没有任何关系,她也不应该过问。但是吧……这事儿她还真的应该问一问,而且可以名正言顺理直气壮的问。 这也是一种传统,和国法无关和朝廷体制无关,仅仅只能算是一种“家族传统”。 在这大明朝,尤其是在皇室之中,这是有先例的。皇帝他爹的婚事,就是前朝皇后撮合成的。 崇祯皇帝和周中宫能够结为百年之后,就是天启皇帝的张皇后也就是崇祯的嫂子撮合成的,也正是因为张皇后非常看后微寒出身的周中宫,这才有了后来的复隆皇帝和永王他们兄弟姐妹四人,才有了先皇嫡血,才有了现在的江南朝廷。 前朝的翁皇后问起现在皇帝的婚事,确实遵循的传统,不管皇帝是不是会采纳她的意见,至少在这个事情上她有发言权。 “有这回事儿!”皇帝很坦率的承认了。 “不知是哪家的女子?” “我不知道。”和以前一样,皇帝没有只用“朕”这个专属称谓,而是用“我”来自称:“不瞒嫂子……不瞒皇嫂,我根本就没有在意这个事情。” 在这个事情上,翁皇后摆出了一副“长嫂如母”的“家长”姿态,用一种语重心长的语气说道:“万岁的婚事关系国体,怎能如此轻忽啊?总是要小心在意,总是要千挑万选,终究要选一个贤明之女才好。不能只是一味的追求美貌,自古红颜祸水从来就是取乱之道……” “没有,没有。”皇帝笑着说道:“我没有想过这个事儿,我也不打算选什么皇后,至少在复隆二十二年之前,是不会有这个心思的。” 复隆二十二年,这是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尤其对于翁皇后而言,至关重要,甚至比她的性命还要重要。 因为到了那个年份,皇子长生就已经十四岁了,按照当时的观点就已经算是成年了。根据当初的约定,到了复隆二十二年的时候,永王会正式退位,以禅让的方式把皇位交给自己的侄子,也就是复隆皇帝和翁皇后的儿子。 “长生即位之前,我不娶妻,不生子,至于那之后么……到时候再说吧。”皇帝始终面带微笑:“我知道嫂子你……皇嫂你是怎么想的,你始终担心我会食言自肥,其实这大可不必。你们觉得这皇位有泰山之重,在我看来也就那样儿吧。为了让皇嫂放心,同时也是为了让天下人放心,我已决意在位之时不娶妻也不生子,免得到时候起了纷争。只要我没有后代,这皇位终究不会落到别处,皇嫂也就可以放心了……” 听了这话,翁皇后的神情明显呆滞了一下,旋即就变得激动起来,但却有些语无伦次了:“万岁……本宫……万岁的心思我知道了,知道了,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都是一家人,还说什么小人说什么君子?不过是为了守住祖宗的这份家当罢了。”皇帝说道:“皇兄以赤诚待我,许以天下之重,我又怎能为了一己之私就辜负了皇兄?” 第四百九十七章 沦落至此 当初的复隆皇帝,出于“为天下计”的考虑,并没有把皇位传给自己的幼子,而是传给了永王,这当然是为了社稷江山的考量,同时也足见兄弟情深。 兄之情以至于此,弟之义不逞多让,这大明朝的皇位终究要回到复隆皇帝一系当中,而且早就有了准确的期限。而皇帝又用不娶妻不生子作为保证,进一步巩固了这个承诺。 这个承诺,重若千钧。 自古以来,为了争夺皇位,曾经发生过多少宫廷溅血的惨剧?多少父子反目多少兄弟相残,到了这个时候,却出现了揖让的形式,而且是反复揖让,真可谓是高风亮节大公无私。 但是,事实上却并非那么美好。 复隆皇帝放弃父死子继的皇位传承,采用了兄终弟及的方式,那是出于稳定天下的考虑,纯粹就是为了朱氏王朝的现实利益,避免了南北内战的出现。而永王坚持要把皇位归还,则是因为他更加清醒,知道皇帝这个东西,其实已不在一种必要了。 在可以看到的未来,有极大的概率会出现没有皇帝的情形,就算皇帝依旧存在,也不过是一种象征而已。在他接受的教育当中,未来的皇帝仅仅只是一个摆设,已经和权利二字没有多大关系了,甚至不值得再去争抢。 皇位是虚的,权利会发生转移,这种迹象已经开始显露出来,又何必去争抢一个空虚的头衔呢? 但却把翁皇后感动的一塌糊涂,立刻起身离座郑重而拜:“本宫……我代长生拜过万岁,代先皇拜过万岁,先皇识人之明以至于此,所托之效让我等生人拜服……” 不娶妻不生子,绝对是一个巨大的自我牺牲,就是为了向翁皇后和她身后的是做出一种保证,而这个保证确确实实值得信服。虽然自三代以后,从有了皇帝的那一刻开始,所谓的“禅让”就已经成为上古传说,大家都是为了皇位而进行血腥厮杀惨烈争夺,但是到了这个时候,似乎出现了“复古”的迹象,而皇帝所做的保证又确实值得信赖。翁皇后一谢再谢,先是说先皇识人之明,又说托付之效,其实就是在敲死钉脚砖而已,让皇帝没有任何反悔的余地罢了。 看着感激涕零的翁皇后,听着那些耳熟能详的话语,一瞬间长平公主竟然有些恍惚了。 因为翁皇后说的这些话,恰恰就是她曾经不止一次对李吴山反复提起过的话语。 当初崇祯皇帝曾经慧眼识人,也曾给过李吴山托孤托国之重,但是都了后来李吴山却势力大涨,虽然最终光复了大明朝,却成为皇权的最大威胁。当时的长平公主最担心的事情就是李吴山会造反,担心他会带着大旗军杀到江南,来一次改朝换代颠覆了大明的江山。 当时的朝廷根本就挡不住李吴山做任何事情,只要李吴山惦记上了金銮殿上的龙椅,只要他想过一过做皇帝瘾,那就真的无可阻挡了。 那个时候的朝廷不具备和李吴山一较高下的能力,反而处处需要李吴山的保护,当时的长平公主连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说出翁皇后刚刚说出的这些个溢美之词,对李吴山进行大肆赞扬,就是希望他能够遵守前言不造反。 时过境迁,李吴山却没有造反,看着眼前的翁皇后,长平公主马上就想到了当年的自己。 那个时候的自己和现在的翁皇后没有任何本质的分别,既没有足够的实力,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影响力,却又想保住最宝贵的东西。唯一的区别就是长平公主是为了自己的兄弟,而翁皇后是为了自己的儿子,仅此而已。 看看现在的皇帝,再想想当年的李吴山,长平公主已经彻底明白了。 能不能保住皇位的关键,不在乎这些溢美之词,而是在于对方究竟想要做什么。 连永王都对皇位缺乏足够的兴趣,已经明确保证到了合适的时候会把皇位交出去。作为永王的老师,当时的李吴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也就可想而知了。 要说忠勇公是大明朝的血忠之臣,确实实至名归。扶保太子定鼎江南,光复故都恢复大明,要是这样的功劳都不算是忠臣的话,那天底下就真的没有忠臣了。但长平公主却很情形的知道,李吴山不是岳武穆文天祥那样的忠臣,虽然他确实不会造反称帝不会自立为王,但他却严重确实对朝廷对皇帝的唯命是从。 从本质上来看,李吴山就是一个权臣,一个彻头彻尾的权臣,但现在的朝廷却是因他而立,现在的大明朝却是因他而兴。 李吴山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或许只有现在的皇帝最清楚。 长平公主已经不关心这个问题了,就好像她不关心将来的大明天子到底是自己的兄弟还是自己的侄子一样。 当长平公主回过神儿来的时候,翁皇后却是说起另外一件事情:给长生找老师的问题。 过了年之后,长生就已经三岁了,按照传统,皇子四岁就应该入学,七岁就应该“出阁听经”。不论年幼的孩子到底是不是真的具备了那样的学习能力,至少要做一个样子出来,至少应该有所准备。 所以,过了年之后就应该正式为朱长生找老师了。 这是先皇唯一的血脉,又因为早就有了继位的具体日期,复隆皇帝的儿子朱长生就是事实上的国之储君,他的老师就是太子师,以后就是帝师。 给太子找老师,那是一件非常要紧非常重要的事情。而且,太子师不可能仅仅只有一个人,而是一个班底,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东宫学官。 复隆一朝的开创,其实就是建立在东宫学官的基础上,不管是程园毕还是王宣同,当然也包括路恭行和李吴山,都是崇祯皇帝亲自为复隆皇帝选的老师。事实证明,这些人对于复隆王朝的建立,对于大明国祚的延续发挥出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皇嫂所言极是,确实应该给侄儿找个老师了,这事我已有了计较。”皇帝说道:“我想好了两个人选,给皇嫂参详一下。皇嫂以为忠勇公如何?” 忠勇公李吴山? 在提出这个问题之前,翁皇后已经有了腹稿,早就确定了几个老师的人选,但却从来都没有想过李吴山这个人。 皇帝这么一说,她立刻就明白过来。 让李吴山给儿子当老师,至少是老师之一,绝地是再合适不过了。不仅名正言顺而且合情合理,最要紧是对眼下的政治局面有着非常大的影响。 李吴山是复隆皇帝的老师,当时的身份是稍微低下一些的“侍讲教授”,而现在的皇帝恰恰又是从“吴山军校”里边出来的,绝对可以算是李吴山的嫡传弟子,就凭这份资历,给朱长生当老师绝对是够资格了。 三代帝师的身份啊,何等清高何等尊贵,而且这么做的话,对于未来的局势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当然,现在的李吴山不可能再如以前那样亲自讲课亲自教学,但仅仅只是挂一个名号也可以呀。 “忠勇公为师,那自然是极好的,万岁说的另外一个人选是谁?” “路恭行!” 路恭行也曾做过复隆皇帝的老师,同样是职位比较低的“侍讲教授”,并且和李吴山的私交甚厚,曾是大旗军前期的监军,和大旗军方方面面的关系那就不用说了。更要紧的是此人人品清贵,德行和操守都没得说。现在仅仅只是一个修撰史书的闲职,若是能够启用的话,同样值得考虑。 李吴山和路恭行已经进入备选,翁皇后又主动提出了一个人选:苏州的顾炎武。 顾炎武此人曾经是镇江为官,名声是极好的,才情学问都是上品,但却毁誉参半,缺点有优点集中在一个共同点上:博学。 这个顾炎武确实博学,经史子集诸子百家都有涉猎,国家仪典,各处典故,天文地理,兵家农事,甚至是音律丹青都有所建树。是当时难得一见的大家,却很难说是经世大儒。 这种人,说的好听一点叫做“博文多知”,说的难听一点那就是“杂而不纯”。尤其是在江南士林当中,欣赏他的人不在少数,看不起他的同样很多。 尤其是作为江南文坛领袖的钱谦益,对顾炎武的评价并不怎么高,甚至拒绝承认他是“儒生”——关于这一点倒不算是钱谦益的刻意贬低,因为顾炎武其人学的东西太杂了。 除了正统的入学之外,他还学了法家、墨家的思想,以及其他的杂学,说他“杂而不纯”倒也贴切。 但是,恰恰的因为这种“杂而不纯”,反而得到了黄得功的欣赏。当然,最主要的因素还是因为顾炎武和江南学社经常顶牛——顾炎武本人和江南学社的关系非常非常的不好。 众所周知,江南学社就是李吴山的嘴巴,那些所谓的文人其实就是为李吴山张目,是李吴山的吹鼓手。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黄得功认为不应该从江南士林中给孩子找老师,所以才推荐了这个顾炎武…… 在这个事情,皇帝完全就是一种无所谓的态度:“竟然这个顾炎武素有大名,又得皇嫂推荐,不妨一试,找个机会试试他的学问也好。哦,对了,还有个事情需要对皇嫂提起……” “自皇兄崩殂之后,天下服丧而禁娱业,升斗小民之生计受到极大影响,想必先皇在天之灵亦不想如此。我希望这事可以稍事缓解……” 皇帝死了之后,三年之内不许娱乐,这已是历朝历代的惯例了。虽然这个惯例在事实上很难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通常也不会坚持三年那么久,但一年却是必须的。 皇帝刚刚死去不久,你们这些个升斗小民就开始歌舞升平声色犬马起来,还有没有一点点孝心了?心里还有没有一点应有的悲伤? 三年之内,民间不许婚嫁不许办喜事,更不许唱戏听书之类的娱乐活动。虽然这样的禁令几乎不可能真正执行下去,民间总是有各式各样的应对手段,老百姓们也不可能就真的不嫁女儿不娶老婆了,但禁令毕竟是禁令,在第一年还是比较严格,尤其是在京城一带,那就更加的严格了。 受到禁令影响的小民不在少数,其中就有一个叫做何杜青的人。 何杜青,本名合度,伪清英亲王阿济格之长子。 阿济格完蛋之后,合度也被缉捕入狱,却在阴差阳错之中被放了出来。伪清很快灭亡,他在辗转之下流落到了江南。 合度根本就不敢承认自己的身份,而是隐姓埋名,换了个何杜青的名字混入到了戏班子里,算是在乱世之中找到了一个饭碗,终究算是可以暂时安身立命了。 奈何好景不长,何杜青跟着戏班子来带江南之后,没过多久复隆皇帝就驾崩了,禁娱令随之生效,戏班子只能偃旗息鼓。 何杜青本就不是什么戏曲名角,根本就是在戏班子里打杂的小角色,很快就被一脚踢了出来,只能沦落街头,成了一个卖字先生。 所谓的卖字先生,就是一个比较好听的说法而已,其实并不比沿街要饭的叫花子强多少。 平日里,在街头巷尾挂出一个“代写”的幌子,帮他代写书信顺便测个字什么的,偶尔客串一下神棍的职能。实在吃不上的饭的时候,就只能和那些乞丐为伍,缩在门洞里苦苦煎熬,等着谁家施舍一顿剩饭或者半个冰冷的窝头。 乞丐这个行业是有组织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丐帮。如同何杜青这种乞丐,自然不能随意行乞,时常被乞丐们打的鼻青脸肿,着实吃了不少的苦头。 天气越来越冷了,虽然这金陵宁城的冬天不似北京城那样又干又冷,也不是那么好熬的。 潮湿阴冷的天气实在受不了,代写书信的摊子已经好几天没有生意可做了,衣衫褴褛的何杜青只能披着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破麻袋片子,在南墙根底下瑟瑟发抖。 虽然形如乞丐,但他却不敢伸出手去乞讨,因为旁边就有好几个货真价实的叫花子,若是他乞讨的话,那就等于是侵犯了丐帮的地盘,肯定还要挨一顿暴打。 他只能死死的盯着不远处的酒楼,等着里边的伙计倾倒残羹剩饭的时候,好冲上前去随便捞点什么能吃的东西果腹。这是眼下他最主要的生存方式,要是运气好的话,还能吃到一口别人吃剩下的肉呢…… 当酒楼的伙计拎着木桶出来的时候,何杜青马上冲了过去。 但是这一次,他却什么都没有抢到,反而被身后的那些乞丐们狠狠的踹了几脚,跌了个嘴啃泥,连嘴唇都跌破了,弄的满嘴是血。 当他爬起来的时候,那些乞丐们早已一哄而散,只能万分狼狈的凑了过去,在别人已经抢过一轮的残羹剩饭之中继续翻找着。 今天的运气还算不错,竟然找到了一只鸡爪子,不过这只鸡爪子好像已经被酒楼的食客啃过了。 向只饿红了眼的野狗那样,捏着那只鸡爪子,万分警惕的看了看那群不坏好意的“同行”,小心翼翼的避开他们找到一个无人角落,开始美滋滋的享用这一顿“大餐”。 卤鸡爪的味道很赞,虽然没有几口肉,还有丝丝缕缕的脚筋和一层皮。若是仔细品味的话,还能尝出老白干的味道来,好像是在别人吃的时候不小心把酒水撒到了上面。 细细的咀嚼着鸡爪子上的碎骨,只要是能嚼烂的小骨头全都吞咽下去,哪怕是大一些的骨头也啃了好几遍,最终却舍不得丢弃,而是用鸡骨头反反复复的在自己的手背上涂抹着,试图沾染上更多的油脂。 他的一双手早已升满了冻疮,冻的流脓淌水,肿的好像紫红色发面枣糕,鸡油对冻疮有好处,可以跟快的愈合伤口…… 远远的望着远处的雕梁画栋,何杜青的脸色明显呆滞了一下,旋即就把那根鸡骨头远远的扔了出去,就好像是丢开一块通红的火炭。 与此同时,他已经弯下了腰身,剧烈的呕吐起来。 肚子里本就没有什么食物,但他却吐的非常厉害,甚至不停的有手指抠着喉咙,强迫自己把刚刚吃下去那半个鸡爪子吐出来。 吐啊吐啊,知道把胆子都吐出来了,看着那片狼藉的呕吐物,何杜青竟然笑了。 虽然腹内空空荡荡,饥饿和寒冷始终折磨着他,但他还是笑了。 因为他自己自己不是乞丐,不是要饭的花子,而是大清皇族,曾经执掌朝局的大清皇族。 虽然大清国已经不存在,但皇帝的骄傲不能丢,骨子里的高贵更不能丢,甚至已经成为他活下去的精神支柱。 我是爱新觉罗家的后裔,是英亲王的嫡系子孙,怎能象野狗一样为了一点点残羹剩饭就自甘堕落? 宁可饿死,也不能堕落成这个样子! 总有一天,我让这个世界知道我的力量,让这个世界懂得我的强大……带着这个唯一可以让自己平静下来的幻想,何杜青裹着破破烂烂的麻袋片子,缩在墙根里闭上了眼睛,到睡梦之中却寻找属于他的那份辉煌…… 第四百九十八章 神说要有光 只有在梦里,何杜青才能找到他的大清国和一切辉煌,也只有在梦里才能得到满足。 但是梦醒之后,却是一切如故。 寒冷和饥饿依旧折磨着他,仍然是最大的威胁,不论他在梦里拥有什么样的权势,梦醒之后顿时化为泡影,他还是一个饥肠辘辘的叫花子。 因为饥饿,腹部始终在隐隐作痛,这让他很难站直了身子,不得不微微的弯下腰身,就好像是个驼背之人那样…… “舍粥了,舍粥了……” 当几个穿着黑色长袍的人大喊着“舍粥”的口号走过来的时候,何杜青顿时眼前一亮虽然他不认得这些人,却认得他们的服色:黑色袍服之上的白色十字架,这是天主会的人。 天主会是红毛人的教派,多是些金发碧眼的佛郎机和尚远渡重洋而来,在国内发展了很多信奉西洋天主的信徒。以前在北京城的时候,就曾经见过很多这样的信徒。 明末时候的天主会,全名是天主耶稣会,主要是发展一些底层人士,招揽人信教的方式大多是给些小恩小惠,舍粥放饭就是最常用到的手段之一。 连连吃了他们的几碗粥之后,那些人立刻就拉扯住他不方,一定要他去“听经”。 何杜青正无去处,半推半就的随着那些人来到了一处所谓的教堂,听那些洋和尚们用半生不熟的汉语讲述一些稀奇古怪完全不知所云的神奇故事…… 这个时代的天主会,发展信徒非常困难,尤其是在道教和佛教等等本土宗教大行其道的江南,这种外来的宗教机会很难立足,信徒少的可怜。尤其是象何杜青这种识文断字拥有的一定文化基础的信徒,对于布道的“洋和尚”而言,简直如获至宝,马上就把何杜青当做是重点发展对象。 子不语怪力乱神,那是圣人的教诲,当时的读书人完全就把天主会视为歪门邪道。信奉者大多是些愚妇村氓之流,若是能够发展一个文化人信徒,无疑就是一种功绩了。 所以,何杜青很快就成了最“虔诚”的羔羊,是受到天父指引的虔诚信徒,绝对是一颗好苗子。其实,何杜青根本就不信奉所谓的天主、天父那一套说法。他之所以还能保持着足够的耐心听他们喋喋不休的宣讲教义,完全就是为了混点吃喝和安身之处,只要是有机会他定会毫不留恋的离开这里另寻他处…… 不管怎么说,在这个寒冷的冬天里,何杜青终于找到了一处安身之地,至少不用再挨饿受冻了…… 与此同时,北方的李吴山也在接见一位洋和尚:汤若望! 汤若望是从江南来的。 自从清廷垮台之后,汤若望终于脱了牢狱之灾,恢复了自由之身。 于何杜青相比,汤若望显然要虔诚的多,至少他是一个真正的信徒,而不是混吃混喝的骗子。因为他曾经做过大明的官员,又一心想着继续自己的“布道大业”。大明朝光复河山之后,他马上到了江南,试图说服朝廷支持天主会的发展。但是,事实证明,这根本就是徒劳无功的举动。 复隆皇帝对洋和尚们毫无兴趣,而且持一种虽然不反对但却绝不赞同的态度。到了新朝,汤若望原以为会有机会,想不到的是新皇帝根本就懒得搭理他。 在江南白白浪费了大半年的时光之后,汤若望一无所获,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北方的李吴山对他伸出了橄榄枝。 当汤若望知道李大帅对天主会有兴趣之后,马上启程北上,并且在第一时间“觐见”了李吴山。 “尊敬的公爵阁下,天父的荣光与您同在。”虽然来华已经几十年了,并且深知大中国的种种桩桩,完全可以算是一个“中国通”,但汤若望的言谈举止之间依旧带着老派传教士的那种典型风格:“欣闻您的消息,鄙人特意赶来,聆听您的宝贵意见。” “我们希望公爵阁下愿意让天父的使者在您的领地内发展信徒,并且给予一些便利……” 李吴山和朝廷之间的微妙关系,汤若望非常清楚,作为灭亡大清国的那个人,汤若望很清楚的知道他的权势,并且对李吴山这个人有着不同的认识和理解。 在汤若望看来,李吴山就是一个典型的公爵,而且绝对属于欧洲那种传统的“公爵阁下”:他拥有自己的领地,统辖着数以亿兆的民众,不仅有自己的军队,还有收税的权利。按照西方人的理解,这已经就是事实上的“国王”了。 西方的国王和皇帝陛下之间的关系要松散的多,更多是一种名义上的服从,而不真正意义上的君臣。 兴建教堂?发展信徒?这个汤若望真的是想多了。 在看待天主会的态度上,李吴山和江南并没有任何本质的区别,他对这些毫无兴趣,甚至完全就是一种反对态度:我连本土的道门佛家都没有兴趣,自然对外来的天主没有丝毫敬畏之心,更不会让你们在我的地盘内布道。 “汤神父恐怕是误会我的意思了,”李吴山笑道:“我是个军人,是用剑保卫国家的军人……” “但是军人同样需要神的垂怜,只要公爵大人允许,我们可以为您提供随军的神职人员,让您的士兵同样沐浴在神恩之中,当然是免费的……” 在我的军队中安插神职人员?听了这句话之后,李吴山立刻就笑了:“神父说的这些……先不着急,我让你过来,不是为了这个,而是因为其他的一些事情……” 国人,尤其是上层的读书人和官僚,对于天主会持非常明显的抵触态度,关于这一点汤若望很清楚。在这将近一年的时光当中,他愈发深刻的体会到了这一点。 江南上层不接受汤若望和天主会,确实是因为大家都不信那一套,更主要还是有一些政治方面的原因:汤若望本人和他的“同事们”曾经做过大明朝的官员,并且给了他们很不错的待遇。但是,他们却在辫子兵打过来的时候转过脸去投靠了清廷,继续事清。如今大明朝光复了,就又来找大明朝,如此反复无常简直就是势利小人,毫无忠义可言。得亏他们是异族,“汉奸卖国贼”的名号说什么也扣不到他们的头上,要不然的话…… 虽然大明朝并没有因此追究他们的“事清叛逆”之举,但却从此就失去了往日的待遇,变成了不招人待见的群体。 “汤神父应该知道蒸汽机吧?” 公爵大人的这个问题实在是太突兀了,汤若望怎么都没有想到李吴山会问起这个东西。 蒸汽机和上帝有任何干系吗? 汤若望老老实实的回答道:“知道一些。” “那您能帮我造出来吗?” “这恐怕不能,尊敬的公爵阁下。”汤若望说的非常坦率:“我是神职人员,不是工匠。” “我想采买一些蒸汽机,尤其是英吉利的蒸汽机,希望神父可以提供一些帮助。” 汤若望真的不知道这位公爵大人为什么会对蒸汽机拥有如此浓厚的兴趣,如果他对上帝能有这样的兴趣,那就真是太好了!可惜他没有! “除了蒸汽机之外,我还采买了一些书籍,”李吴山将那份书单很随意的递给了汤若望:“用红笔勾勒出来的,是目前还没有买到的书籍,我想神父一定有办法帮我弄到……” 虽然汤若望是个德国人,但他的政治身份却是佛郎机人,而佛郎机是大明朝在西方的重要贸易伙伴,彼此之间也算是有些最基本的了解了。除了最主要的贸易往来之外,也有一些文化上的交流。 虽然汤若望真心希望李吴山可以采买一些宗教书籍,哪怕是免费赠送都可以,但事实上这位公爵大人似乎完全没有感受到天父的召唤,对于天主没有任何兴趣,他采买的书籍大多是一些工程、算学,以及天文地理等等。 哪怕是在西方,这些东西也比不上高贵的神学,真不知道公爵大人为何对这些东西那么有兴趣。 最让汤若望惊讶的是,在李吴山的这份书单当中,竟然还有一本《火攻秘契》。 这本书是大明朝本土的产物,虽然还达不到烂大街的地步,但却很轻易就没有买到,真心弄不明白公爵大人为什么还要托人到海外去买。 其实,关于这本书,是有典故的。 在这个时代,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有火器的专门著作,而这本虽然出自大明朝作者之手,却是典型的“花开墙里香在外”,“出口”到西方之后,欧洲的学者以这本书为参考,更加发扬光大。至于说这本书的具体内容李吴山并不是很关心,他关心的仅仅只是其中是某个章节:火药的改良技术。 火药绝对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产物,但火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西方人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这恰恰就是李吴山最需要的。 放着现成的技术不用,还需自己慢慢钻研慢慢实验,李吴山没有那么迂,因为他的原则就是实用二字。 除了这些实用的书籍之外,李吴山还对西方的历史、地理、以及民风民俗等等怀有浓厚的兴趣…… “和大航海有关的书籍,我全都需要……”李吴山说道:“尤其是哥伦布爵士开辟的新航线,我很有兴趣。” 当时的人们并不能严格区分西班牙和葡萄牙,而是统统把他们称呼为佛郎机人,对于西方只有一个非常模糊的印象,象李吴山这样,知道哥伦布这个名字,并且知道他事迹的人,绝对凤毛麟角。 “公爵大人知道新航线?” “这么重要的事情我怎么会不知道?”李吴山笑道:“若是没有新世界的金银,你们佛郎机人又哪有那么多的钱来采买我大明的瓷器、茶叶和丝绸?” 李吴山对于西方世界的认识,让汤若望非常吃惊,非常非常的吃惊。在华这么多年来,他还是第一次遇到李吴山这样的人。 “我还知道你们不仅在和西班牙人打仗,同时还在和英吉利人打仗,还有荷兰人……” 大航海时代的序幕拉开之后,为了利益的争夺,西方各国的战争从来就没有间断过,这是完全可以想象到的事情,但是如李吴山这样,能够准确的区分英吉利、荷兰,甚至能够说清楚一些重要的地名与人物,实属罕见。 “如果你们能和我合作的话,我不介意和你们一起打击荷兰人的势力。” “这……”汤若望吃惊的长大了嘴巴,用一种异乎寻常的坦率非常直接的说道:“尊敬的公爵阁下,我是不是可以把您的这句话理解成为结盟?” “还远远谈不上结盟,因为我们相距太远了,但却可以做一些对彼此都有利的事情。当然,这仅仅只是我的一个想法而已,事实上很难做到。但我却可以给你们一些商业上的优惠,比如说在瓷器贸易上……我想你已经知道了,我朝最大的瓷器产地就在我的地盘……我的领地之内。” 上国天朝的思想早已深入人心,在商业贸易方面,虽然大明朝赚了很多白银,甚至引发了白银是持续贬值,但却始终没有把对方视为贸易伙伴,而是把贸易行为当做是一种“恩赐”。如同李吴山这样讲对方视为合作伙伴的高官,在整个大明朝都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这是一个态度问题。 而这个态度让汤若望非常惊讶,他开始重新审视这位公爵大人了…… “公爵大人,您的话能够代表皇帝陛下吗?” “肯定不能!”李吴山的态度毋庸置疑:“我是我,皇帝是皇帝,我想你应该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不过呢,皇帝陛下是我的学生,他应该会赞同我的举动。而且,这不是江南,你懂的。” “在我的地盘之内我说了算,吾言即律条,凯撒的这句话汤神父应该不陌生吧?” “公爵大人知道凯撒?” “我知道凯撒,知道屋大维,就好像你知道我们的秦皇汉武一样,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哦,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在贵国已经这么多年了,知道你们的历史这并不奇怪,但是公爵大人……”汤若望稍微停顿了一下,重新斟酌了一下措辞:“但是公爵大人显然比其他的大人知道的更多,这让我完全没有想到……” “这不奇怪,”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连我的婢女都知道查理一世皇帝的事情……” 英国的查理皇帝被送上断头台,做了无头鬼,在整个欧洲都是一件大事。因为这个事情刚刚发生“不久”,连汤若望都是后来才听说的。想不到的是,素来以天朝上国自居的大明人士,竟然已经知道这个事情。连公爵大人的婢女都知道的非常清楚,看来这个大明朝并不是想象当中的那么封闭啊…… “公爵大人视野开阔,真的让我喜出望外,鄙人很愿意和公爵阁下合作。当然,如果您能让主的荣光撒播到这个古老的国度,那就更加的完美了。” 汤若望还是念念不忘他的使命! “我知道你想的是兴建教堂发展信众,但是……这种事情是不能着急的。我可以尝试着在七天方面给予你们一些扶持,比如说算学、天文学以及其他西方学术的翻译工作方面,再比如说机械、地理等等知识的传播方面,我甚至可以委任一个连皇帝陛下都认可的官职,给你,给你们的人,我相信这绝对是一个不错的开始,难道你不这样认为吗?尊敬的汤神父?” “尊敬的公爵阁下,恕我直言,您似乎不大喜欢神学,但神学才是根本,刚才您说提到的那些不过是微不足道的细枝末节……” “那就先从细枝末节开始。”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万事万物都要有一个过程,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就算是上帝他老人家,建造这个世界都用了六天的时间,然后又休息了一天。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还能超过上帝他老人家吗?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欲速则不达……” 作为一个典型的中国通,汤若望当然知道这句话的意思,真正让他感兴趣的不是这句话,而是另外一句:李吴山竟然知道创世纪的故事。 在遥远的东方,一位公爵大人,一位不是信徒的公爵大人,竟然知道圣经旧约创世纪的故事,这绝对是一个奇迹。 汤若望可以拿自己的眼睛打赌:这位公爵阁下,一定看过圣经。 就算他不是上帝的信徒,只要是他能够引用圣经里的典故,就说明他对上帝他老人家还是有些敬畏之心的。 一瞬间,汤若望就把李吴山当成了一个潜在的信徒。 若是能够发展一位公爵阁下,而且还是一位统领半个帝国的实权公爵,绝对胜过发展十万信徒,若是教宗阁下知道了这个消息,肯定会欣喜若狂。 “鄙人已经明白了公爵阁下的意思。我最后还有一个问题……” “说吧。” “公爵阁下曾经过创世纪,是吗?” 李吴山笑了笑,站起身来说道:“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 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 第四百九十九章 心病 “老爷,刚才您说的那段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话?” “就是说什么神呀什么光的那几句呀。” “哦,你说那个呀,没什么意思。” 金雀儿抿嘴一笑:“虽然婢子见识浅薄,不知道那几句是什么意思,但却知道一定至关重要。” 当李吴山说出那几句的话时候,洋和尚汤若望完全就是一副目瞪口呆的表情。所以,金雀儿可以断定,那几句话一定有特殊的含义,只是她听不懂,但洋和尚汤若望肯定听懂了。 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那几句话的意思……我这么和你说吧,如果你是一个儒生,去到一个万里之外连汉字不知道怎么写的国度,当地的首领却可以背诵《论语》,你会是什么样的感受?” “婢子明白了,老爷对洋和尚说的那几句话,应该就是他们的《论语》吧?” “差不多就是那样意思。” “但婢子听了,却感觉那不是什么治世之言,而是怪力乱神之语……” “他们的历史和我们不一样,社会结构也不尽相同,教会……差不多就相当于是寺庙吧,教会的权利很大,神权甚至可以左右皇权,基本上就是这个意思。” 金雀儿是何等聪慧之人,立刻就明白了。但是她马上就又生出另外一个问题来: “若不是因为婢子是老爷的贴身之人,又曾跟随老爷多年,必然会认为老爷曾经长时间游历西方诸国。要不然的话,为何对西方的地理国家风土人物如此的熟悉?简直如同掌上观文一般……” 李吴山微微示意,金雀儿马上给他换了一盏子热茶。 捧着热茶,李吴山笑道:“我知道你又在怀疑我的出身了,以为你始终弄不明白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 “是。”金雀儿亦笑道:“婢子已经发现了,老爷似乎不介意婢子的疑心。” “当然不介意。”李吴山说道:“我这么和你说吧,关于我对西方的认识,绝对是当世第一人。至于说这些学识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这个就有点不大好解释了。但是我相信,以你才聪明程度,迟早会明白的。哦,对了,昨天我对你说起的那个浮水之理,你写的怎么样了?” “载于水中之物,所得到的水浮之力,等于此物排开水的重量,婢子已经反反复复的实验过很多次,确实如此。” “你分别用水和油都做过多次试验了吗?” “恰如老爷吩咐,婢子曾用多种液体做过这个实验。得出的结论就是老爷说的这句话。” “那好,这这句话确定为浮水之理,加以整理备用。” “是。” “好,既然已经讲过了这浮水之理,趁着我现在有时间,顺便就给你讲讲这火烧之理。”李吴山说道:“在讲述火烧之理以前,你必须明白一个概念。” “老爷请讲,婢子洗耳恭听。” “你知道什么叫做空气啊?” “婢子不知,还望老爷指点……” 浮力很简单,但却很难具体量化。李吴山用一句话总结出了这个万古不亘的真理,让金雀儿明明白白的知道了浮力公式的计算方法。但这火烧之理却艰涩了很多,涉及到更多知识,足足说了一个多时辰,金雀儿才算是一知半解了。 不明白的地方不要紧,只要按照李吴山所说的方法去做实验,总会印证李吴山的绝对正确,对此金雀儿毫不怀疑。 每总结出一条真理,就会记录下来,准备作为课本的内容加以整理…… “老爷学究天人,穷婢子一生只怕也难以领会老爷学识之万一了……”光是一个火烧之理,就把聪慧的金雀儿搞的晕头涨脑迷迷糊糊了,也知道老爷的脑海之中还有多少这样的学识,这是一辈子都学不完的呢。 李吴山的学识,绝不仅仅只是在用兵这个层面上,而是包罗万象无所不知。上知天文地下至地理,九州万分之风物,金木水火之道理,甚至连看不见的空气都能说的头头是道,博大精深之至,真的让金雀儿生出了仰之弥高钻之弥深的感觉。 她甚至完全无法想象,如此浩如烟海的学识,怎么可能会装在一个人的脑袋里?李吴山又是怎么学到这些东西?又是谁把这些个学识教授给他的呢? 关于政治究竟,关于天文地理和一应的社会、人文、自然知识,当然不可能一撮而就,什么样的天才也达不到李吴山的这种程度。最根本就是原因不是说他李吴山何等的天赋异禀,而是因为他站在了历史的高度上,站在无数先贤的肩膀上,汇总了人类几百年的精华!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李吴山这个人本身就代表了未来几百年的文明进程! “我必须尽快把胸中所学传承下去,而这需要时间,需要很多很多的时间。这些时日以来,我总是试图倾囊相授,但我发现你根本无法理解。”李吴山无奈的说道:“我传授给你的这些东西,全都是正确的,而且全都极其重要,不管你是不是理解,都要先囫囵吞枣的记录下来,作为课本内容传播给更多的人……” “人生苦短呐,我总是觉得时间不够用,万一哪天我咔嚓一下就死掉了,这些学识就会因此中断,那将是莫大的损失啊……” “老爷怎么会死呢?”刚刚说出这句话之后,银雀儿就后悔了,因为她觉得那个“死”字实在太晦气太不吉利了,赶紧连连吐了几口口水,希望可以把那个死字带来的晦气驱散:“老爷定可以长命百岁的呢。” “人生百年七十者稀,现在这个医疗条件……尤其是先皇的死,对我触动很大。” 复隆皇帝驾崩,确实对李吴山产生了很大的触动,让他深刻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 在这个时代,就算是养尊处优的皇帝,也有可能因为一场意外而挂掉。在这个平均寿命不足四十岁的时代,长寿是一个很奢侈的事情。 一场伤寒,或者是突然爆发的流行病,往往会夺取很多人的性命。在这个方向,李吴山毫不例外,他和普通人一样脆弱。 正是出于这种心理,他才愈发急促的把自己脑海中的东西整理出来,传播下去。 “我有些乏了,帮我揉揉。” 银雀儿走过来,在李吴山的太阳穴出轻轻的揉捏着。 恰到好处的按摩,让李吴山感觉很舒适,很快就有了昏昏欲睡的感觉。 “不洗澡了,直接去睡吧……” 就在李吴山准备就寝的时候,金雀儿赶紧出声提醒:“老爷,初九、小翠他们已经约好了,还在外面等着呢……” “哦,差点就忘记了。让他们进来吧。” 很快,初九、腊月、宝珠、小翠等等十六个青年男女鱼贯而入。 这些人,全都绝死锄奸的班底,是早在大旗军建立之前就追随李吴山的嫡系。 当年的那一群孩子,现在已经长大成人,只是身份没有任何改变,依旧是李吴山最可以信赖的死士。 “你们这些人……”看着自己一手培养出来的绝死勇士,原来准备好的那一套说辞竟然忘的干干净净,堂堂的李大帅甚至不知道应该说点什么才好了。 李吴山不开口,这些人全都不说话。 细细的打量着他们,看着每一个人的面庞,过了好半天才终于说出一句话来:“你们……都长大了!” “老爷,您想说什么就直接说吧。” “你们跟着我出生入死,这么多年来,当初的三十一只剩下你们十六个了。你们的功劳全天下都知道,现在天下稍定,你们也大了,应该给你们安排后路了。” 说到这里,李吴山的语速显得稍微快了一些:“说吧,你们想要什么?只要是我能给出来,尽管开口。” 但却无人应答。 “既然你们不说话,那我就先说吧。”李吴山说道:“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已经长大,想必现在的你们已经明白了,我把你们当做是死士,这不能怪我,而是不得不如此啊。” “只有我知道你们付出了什么样的牺牲,是我耽误了你们,好在现如今终于算是熬出来了。”李吴山说道:“若是你们想成家立业过安稳日子,我给你们准备了金子银子和田地,若是你们想当官,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或者你们想要别的什么东西,尽管开口。” “老爷,我们什么都不要。要了也没有用。”小翠说道:“其实我们自己也知道,如我们这样的人,早就再也不能过平常人的日子了。还不如一条路走到黑,跟着老爷走到底,也就是了。” 听了这话,李吴山好悬没有当场掉泪。 在这个世界上,他最对不起的就是这些人了。 小翠、宝珠、初九、腊月他们,是绝地勇士的班底,虽说名动天下,却是事实上的工具,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只要是人,就有思想,就有自己的想法,但李吴山却扼杀了他们作为独立个体的思想,把他们转变成为自己的工具,最最暴力最最可怕的工具。 现如今,绝死锄奸勇士依旧有几百人之多,如何安置这一批人始终是李吴山的心病。 “现在的局面和以前不一样了,如果你们依旧愿意跟着我,那就先到军校去学习几天吧。”说到这里,李吴山有专门补充了一句:“不论什么时候,只要是你们想退出了,想过安稳的日子了,千万记得给我讲一句,我绝不会阻拦。” “是!” 第五百章 极北之地 女真是满人的前身,但女真仅仅只是一个非常笼统的称呼,除了内部细分的野人女真、生女真之外,基本上就是对东北所有部族的一个统称。在极北的苦寒之地,到底有多少部落、部民,根本就是一个谜。 出沈阳继续往正北偏东方向,走了六七八里的,从地图上来看,这里属于西女真的地盘儿,更北边的北山女真各部还有六七八里的路程。 东北边陲,茫茫千里,丛林密布冰雪相阻,完全就是一片与世隔绝的严寒之地。 粗大的针叶林遮天蔽日,到处都是合抱粗细的百年老松树,脚下则是没过膝盖的积雪。每走一步腿脚都会深深的陷入雪中,车马根本无法通行。 “周国柱,看看地图,咱们到哪儿了?” 军校六期生周国柱摘下厚厚的羊皮手套,从怀里摸出一卷地图,看了老半天之后,只能发出无奈的苦笑:“我也不知道这是在哪儿……按说这里就应该有一处军卫才对……” 周国柱用的是两百多年以前的老式地图,粗糙简陋之极,只是非常简单的一副草图。按照地图的上的标记,这一带就应该有一条从东北往西南流向的河流,河流附近还有一处大明军卫。 两百多年以前,大明朝曾经在这一带设置军卫,彰显实际统治。时过境迁,连奴儿干都司都没有了,哪里还有什么军卫? 虽然早就料军卫已不复存在,总应该有些遗留的建筑吧?可惜的是,厚厚的积雪之下,连一块砖头一片烂瓦都看不到。 地图粗糙而又久远,尤其是在严重缺乏参照物的情况下,周国柱他们这三十几个人根本就不晓得自己身在何处。 周国柱他们这些人,隶属于张三娃的旗下,奉命北上查探地形。 按照张三娃的命令,只要是曾经出现在地图上的土地,就全都在大明的版图之内,无论有多么遥远,都一定要在查探清楚,并且一定要在控制范围之内。 在地图标注出来的北部方向上,还有一大片广阔无垠的地区——那全是大明的地盘儿,就算以前不是,以后也必须是! “我觉得咱们可能走过了,”做为向导的那个老人说道:“咱们最好再往西走一走,看看能不能找到一条河,要是能找到那就基本那样确定我们是在红参河一带了……” “要是找不到呢?” “若是找不到,我也就没有办法了……”老向导很无奈的说道:“要是能遇到些个生番子,或许可以打听打听,但这恐怕很难……” 所谓的生番子,其实就是特指本地的土著。只可惜,在这片冰天雪地的苦寒之地,人口数量实在太少了,虽然每天都遇到凶猛的老虎,甚至还见到过从冬眠中惊醒的黑熊,但却从来没有遇到过人。 在这片满是冰雪的蛮荒之地,除非是运气特别的好,否则的话遇到活人的概率机会为零。 人们习惯于把生活在这里的生番子成为女真人,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这里的生番子和女真绝对是两个概念,他们既不蓄辫子也不会说女真语,而且他们的生活方式和女真人绝不相同,根本就不从事耕种,主要是驯养一种很大型的鹿,驱赶着鹿群四下活动,而且活动范围非常大,偶尔也会做一些渔猎之类的事情。最有意思的是,这一带的生番子从来都不讲究男尊女卑那一套,而是恰恰相反,男子的地位远远不如女子,部落或者部族的首领通常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妇人。按照军校里边学到的知识,周国柱知道这是一种比较原始的社会结构,叫做母系社会。 “不要往前走了,我估计天色很快就会黑下来!” 老向导的建议非常中肯,因为这里不是中原,而是极北苦寒之地,不仅天气和物候不同,就连时辰都有着很大的差异。 这里的黑夜来的特别早,而且特别漫长。明明太阳还挂在西山上,稍不留神天色就会全黑了。 根据从军校之中学到的知识,周国柱知道这是一种很正常的自然现象,若是继续不停的往北走,黑夜会更加漫长,甚至会几个月见不到白天…… 在这种冰天雪地的世界中露营,简直就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情,厚厚的毡帐篷并不比薄薄的窗户纸好多少,必须找到背风的山洞,要是实在找不到的话,那就只能堆砌雪墙了,要不然真的会冻死人呢。 周国柱他们的运气并不怎么好,根本就找不到可以栖身的山洞,好在有一处山崖。 众人躲进山崖的天然凹陷处,又专门挂起挡风的毡帘子,然后升起了一团火。 这个时候暮色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降临下来,四面八方一片安然,宁静极了。 寒风掠夺低空的嘶吼,积雪压断枯枝的脆响,还有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的虎啸狼嚎,全都变成了背景音,与天地万物浑然一体。 皎洁的月光撒播下来,映衬着白皑皑的雪光,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柔和。 周国柱是杭州人氏,在他的家乡永远都看不到这样的天地,几尺厚的积雪简直无法想象。在这个于家乡相隔千山万水的极北之地,唯一能让他和家乡产生一丝联系的就是眼前的这碗茶水了。 出来这么久了,只要嗅到清茶的味道,家乡的气息就会在鼻腔里边复苏,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起江南的小桥流水与绵绵不绝的机杼之声。 现如今的这个时节,家里的亲人们一定正围坐在桌旁,守着红泥炉子品着同样的茶水吧! 茶水清香厚重,那是家乡的味道,似乎和心灵存在着某种神奇的共鸣,咽下去之后那种回甘的香甜已把家乡全部的气息深深融入到血液之中了…… 这是周国柱从老家带来的好茶,只可惜随行的这些个家伙丝毫也不懂得品茶之道,直接就把半包茶叶丢进大锅里煮沸了,然后又下了重盐,添加了大把大把的粗糖。最让周国柱无法忍受的是,同行的伙伴们竟然拿出大块大块羊油扔进锅里,还取出一大包炒熟的面粉添加进去,硬生生的弄成了一锅烂粥般的面糊糊。 这是从蒙古人那里学来的饮茶手法。 这种所谓的茶水又咸又甜,还有一股呛鼻子的腥膻气,根本就品不出原来的味道,简直就是糟践好东西。但是有一点毋庸置疑,这样的面糊糊非常扛饿,尤其是这样寒冷的天气里,对于热量的补充有着很明显的作用。 长夜漫漫,外面寒风呼啸,里边篝火熊熊,向前几天那样,健谈的老向导又一次打开了话匣子: “这里虽然人迹罕至,一年到头有一半的时光都冷的吓人,但却是一处宝地。这漫山遍野的上好木材就不必说了,多的数不清,还有最好的皮货。尤其是那老山参……” 老向导姓程,没有大号,只有一个程九的家族排名,他的父亲是流落关外的汉人,母亲是朝鲜人。和很多当地人一样,向导程九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进山挖参,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参客! 说起人参,程九绝对是个行家:“七两为参,八两为宝。过了七月之后,就要进山寻宝了,二十多年以前,我曾经挖到过一株八两的宝贝,全须全尾都已经成了人形……” “肯定卖了不少钱吧?” “四十吊钱,另加一口袋盐!” 八两的参宝,尤其是已经成了人形的,绝对价值不菲,就算是品相不怎么好的那种,卖出几百两的价钱也是轻而易举,怎么只卖了这么点钱? 向导程九说道:“宝贝值钱,那是在内地,到里这里就没有那么值钱了。我得先把宝贝交给参贩子,贩子再运到内地贩卖,大家都要赚钱的,几次盘剥下来,能卖几十吊钱已经很不错了呢。” “那你为什么不自己拿着人参到内地去卖个大价钱呢?” “你说的轻省,我一个挖参的,又不是商人,怎知道卖给谁?”程九笑道:“更何况,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进过关,也没有到过内地,那边是什么样的情形早就不晓得了……” 向导程九虽已年仅五旬,但他这一辈子却从来都没有到过关内,早已和故国脱离太久了。 “我祖籍山东青县,不过我从来都没有去过,我最大的愿望……同时也是我爹最大的愿望,子孙辈能带着我们的牌位回到祖庐之地,也就心满意足了……” 就算我这一辈子都再也不可能回到祖庐,也一定要子孙后代把我的牌位带回去。 落叶归根,千年传统,无论在外游历多久,也不管走出去多远,终究是要回去的,就算人回不去,骨骸也要回去。骨骸回不去了,牌位也要回去,这是铭刻在每一个中华儿女心灵深处的眷恋,对家乡对祖庐的深深眷恋。 “小伙子,你老家是哪儿的?” “杭州。” “这个地方我听说过,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嘛,肯定是个好地方。” 对于从来没有到过关内的向导程九而言,杭州就是一个传说的遥远之地,是一个堪比天堂的好地方。 周国柱笑道:“杭州确实不错,至少……至少不象这里这么冷,也没有这么厚的雪。在杭州,所谓的断桥残雪其实就是薄薄的一层,人们还当做是稀罕的景致,专门从很远的地方跑去观看呢。” 向导程九哈哈大笑着说道:“真是想不明白,雪有什么好看的?在这里,到处都是雪,想不看都不行呢……” “我去外面寻些柴火,添添火,要不然呀怕是燃不到天亮了。” “注意着些,别让虎狼把你吃了。” “想吃我?没那么容易。” 周国柱拎着一把手斧走了出来,冷冽的寒风顿时铺面而来。 月光映衬着雪光,天色并不怎么黑,就好像拂晓时分一般,一切都朦朦胧胧的。很轻易就找到了一棵枯倒的树木,在朦胧的月色之下,抡起手斧大力劈砍。 “咄咄”的砍柴声在宁静的夜晚传出去很久,但周国柱却一点都不担心,他并不担心被别人听到,因为这里不大可能有人类的存在,反而是更加需要担心虎狼之类的猛兽——老虎虽然凶猛,只要大喊一声,不远处的同伴就可以赶过来。反而是野狼需要小心提防,据向导程九说,这个时候的野狼都已经饿红眼珠子了,为了吃到一口肉连黑熊都要上去咬几口,而且野狼总是成群结队,不那么好对付…… 砍下几段大的枯枝之后,正要拖着树枝往回走,周国柱却愣住了,他出神的望着北边的天空…… “大周……” 呼喊声中,传来一阵阵咯吱咯吱的踩雪之声,想来是伙伴们有些不放心,过来找他了。 “我在这儿——” 听到了周国柱的回应之声,伙伴们顿时就放心了,远远的开着玩笑:“弄点柴火都耽搁这么久,我们还以为你被狼给吃了呢……” 周国柱指着北边的夜空说道:“你们看那边儿,那是不是……” 众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遥遥望去,只见北方的天空一片光明。 火光! “那边肯定有人!” 在冰天雪地之中找了这么久,终于发现了人类活动的迹象,这让所有人都喜出望外。 原来期盼中的人就在北边,不过从这个距离上推算,应该还很遥远,也不知道能不能在一个白天的时间内走过去。 赶紧回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向导程九。 程九信心满满的说道:“前些年我来到这一带的时候,这附近就曾经有过一个驯鹿的部落,虽然那是在八月初,到了冬天他们肯定会迁徙,但我估计应该不会走远……” “看样子,他们就在北边,一天估计就能走过去,最多两天也就到了。”程九笑呵呵的说道:“你们给了我那么多的盐茶,若是带错了路,那就真的太对不住你们了,好在终于没有错,北天的那片火光就证明我指的方向是正确的,咱们没有走错,只是距离上有所偏差而已,好在没有差太多……” 第五百零一章 首次遭遇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周国柱和向导程九他们这一行人就出发了。 穿过密密丛林,翻过高耸的山峰,踩着没过膝盖的积雪,一路朝着正北方向而来。 望山跑死马,这句话绝对有大道路,更何况只是远远的看到了一团火光?仅仅只是粗略的估计了一下距离,本身就会产生很大的偏差,而且这不是在平原地带。 一直走到第二日的后半晌,依旧没有找到心目当中的那个部落,但却发现了明显的人类活动迹象。 沿途的背风处、山坳里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篝火燃烧过的痕迹,熄灭的火堆旁边还有啃食剩下的动物骨骸。 但周国柱却感觉有些不对劲,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当他在一堆灰烬旁边发现了大量马粪之后,顿时提高了警惕:“好像不对头啊,这里不应该有马粪的。” 生番部落只养驯鹿,却不养马,但是这里却出现了大量的马粪,这明显不对头。 为了弄清楚真相,队伍暂时停止前进,做进一步的搜索。 很快,他们就又有所发现:找到了一个被踩扁了的铁皮壶。 大肚小口的铁皮壶,拔下软木塞子之后还能嗅大浓重的酒气,而这个铁皮壶做功相当不错,上面还雕刻着复杂的纹路和一些弯弯曲曲的文字,那绝对是一种文字,只是周国柱却不认得。 这东西绝对是出于技艺娴熟的工匠之手。那些个生番子本就极度缺少物资,不可能会丢弃这么重要的生活用具。 “前面肯定有很多人,但却极有可能不是咱们要找的生番。”周国柱仔细的叮嘱着同伴们:“大家小心些!” 众人纷纷散开,以潜行状态做进一步的搜索,没过多久,就又找到了一条细细长长的黑色的布口袋。 把口袋倒翻过来,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一些残留的粉末,那应该是一种面粉制品的残渣。 “这东西好像有点眼熟……” 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 这东西确实眼熟,很象是他们身上的干粮袋。 “快看,这里!”向导程九指着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低声叫喊着:“你们快过来看。” 大树上捆绑着一个人,准确的说是一具尸体,尸体早已冻的硬邦邦,但众人还是从尸体的伤口处发现了一些更重要的线索。 这具尸体明显是被什么人用火铳在很近的距离上打死的,而且这种火铳用的是细小的铅弹! 火铳和铅弹,这绝不是生番子的东西,他们的弓箭大多是用骨制的,铁箭头几乎没有,怎么可能用得上火铳呢? 越来越多的人类活动迹象,越来越有规律的足迹,从种种蛛丝马迹来看,附近应该活跃着一支军队,而且数量不在少数,而他已经接近了军队的外围。 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怎么会有军队呢? 这是以前安全没有想象到的事情。 那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规模多大?隶属于谁?等等等等这些信息安全没有。 众人越发的小心翼翼起来,周国柱稍微思索了一下,马上就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命令众人停止搜索,尽可能的隐藏起来,自己则带着两个人爬上了一座比较高的山峰。 在厚厚的积雪中爬山,绝地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举动。即便是这样一座看起来并不怎么起眼的小山峰,却用了差不多一个时辰才爬上峰顶,一路之上跌跌撞撞不知栽了多少次跟头,三个人全都摔的鼻青脸肿。 站立在山头之上极目远眺,被眼前的情形惊的目瞪口呆: 在目力的尽头,在两山之间有一条大河蜿蜒而过,已经封冻的河面在阳光的照耀之下,亮闪闪的或许是一条银色的丝带。在大河的拐弯处,一座巨大的堡垒正拔地而起。 中原地区传统的城池,不论多么机巧,大多保持了四四方方的基本轮廓。但是视野尽头的这座堡垒却不是那个样子,看起来更象是一个不怎么规则的椭圆,从外围伸展出来很多个尖锐的突起,那显然是一种纯粹的军用设施。 在突击之侧,明显就是类似于藏兵洞之类的东西,总有两个方向上还有专门独立出来的区域。 凭借专业的眼光,周国柱一眼就能看出来那是什么东西:炮台! 在这座大型堡垒周围,还有六个类似的小型建筑,而且明显没有完工。如同蚂蚁一般细小的人群频繁活动,似乎正在运送木料和石头之类的东西…… “视野范围之内的军队,都是我们的敌人。” 这是李吴山的教诲。 在整个北方,只有大旗军这一支军队,除此之外任何形式的武装的是敌人,都要毫不犹豫的消灭! 周国柱怎么都没有想到,在这种蛮荒之地,竟然有这么大规模的军队,而且他们还在兴建堡垒。 虽然他不知道这支军队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但他却很清楚的知道那是敌人。 他马上记录下了这座堡垒的方位和大致的距离,然后匆匆忙忙的从山峰上下来,于伙伴们汇合。 “我们应该马上返回,将这里的情形告知前沿,至少要让他们知道这里有敌军的存在。” “要不要再做进一步的抵近侦查?” 在这么遥远的距离上,在不可能出现敌人的方向出上,出现了这么多的敌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情报,如果能够抵近侦查,得出更清晰的判断,那显然是很好的。 但周国柱还是很明智的放弃了。 这不是两军交战的战场,这一带完全在对方的控制之下,就凭这几十个人,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灾难性的后果。 死亡并不可怕,但若是这些人死了,这份极其重要的情报还这么传递回去? 所以,周国柱用一个比较保守的态度放弃了抵近侦查,而是很明智的选择撤退。 这个时节本就夜长而昼短,暮色降临的特别快。 周国柱一行人,小心翼翼的徐徐后撤,在越来越昏沉的暮色中悄无声息的移动着…… 四下了寂然无声,只有脚下的靴子踩在厚厚的积雪之上发出的“吱吱”声,突然之间一声火铳打破了傍晚时分的宁静,前面传来探路战友的呼喊:“遇敌……” 两支对于遭遇了,并且在第一时间发现了对方的存在,同时堵住了对方的去路。 天色还没有全黑,在月光的映衬之下,视野还算是清晰,前面出现了几十个身影,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武器。 有火铳,但对手所用的火铳比周国柱他们的稍短一些,却一眼就可以看出,那根本就不是打猎用的工具,而是专门装备军队的制式武器。 除了一小半人使用火铳之外,更多的人则是拿着冷兵器,但却不是常见的刀剑长矛,而是细细长长的弯刀,看起来好像是蒙古式的那种,但却比传统的蒙古弯刀至少要大出两个尺寸。除此之外,还有人拿着大的吓人的单刃斧和重头锤。 这样的重型武器虽然很犀利,但却极少出现在战场上,一来是因为那根本就不是制式装备,再者也是因为不便于使用,毕竟那玩意太过于沉重,在生死瞬间的战场上还不如轻便的长刀或者是枪矛更具实用价值。 但是,对于眼前的这六七十个敌人而言,他们很显然更适合使用这样的重型武器。 这几十个敌人,明显比周国柱高大的多,尤其是把全身都包裹在毛茸茸的皮衣之内,仿佛一群壮硕的巨熊。手里拎着沉重宽大的武器,在月光的映衬之下闪耀着不祥的寒光。 这显然是一场遭遇战,彼此双方都没有经过充分的准备,完全就是因为一方外出归来而另一方想要推出去,就这么狭路相逢了。 双方都没有任何畏惧,当然也不会后退,一瞬间全都杀气腾腾。 身材和数量都占据了明显优势的敌人似乎根本就没有把眼前的这几十个东方人当成是真正意义的动手,他们有些漫不经心的组成一个很松散的队形,甚至用带着挑衅姿态的架势虚晃着巨大的武器,大喊了一声“死慢几”就冲了上来。 没有任何命令,当然也不需要命令,周国柱的伙伴们就已经端起了火铳,排出一个密集的队形,迎着高声呐喊着冲杀过来的对手,象平日里的训练那样不紧不慢的“走”了过去。 双方几乎在同时进入对方的射程,然后同时开火。 唯一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对手的火铳声显得稀稀拉拉,而他们的火铳则整齐划一,明显密集了很多。 这个时代的火铳,从不要求精准度,为了保持杀伤,必须结成紧密队形。对手火器数量的稀少和队形的松散,注定会在前期攻势当中吃大亏。 周国柱很清楚的感觉到了从脸颊和耳根部位传来的痛感,他被对手击中了,但对手的弹丸并不是足够的密集,不足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杀伤效果,只能算的轻伤而已。 但是,对手,尤其是前排的对手,瞬间就倒下了七八个,这是一个很悬殊的伤亡比例。而这个比例完全取决于绝对的纪律。 对手显然没有受过非常良好的训练,纪律明显松散了很多,在第一轮的前置攻击当中表现的非常清楚。 但是这个对手,却远比以前所遭遇的那些对手更加凶悍,也更加狂野。 他们疯狂的叫喊着“死慢几”的口号,仿佛一群发了疯的野熊,踩着厚厚的积雪继续前冲,竟然没有丝毫畏惧的意思! 因为己方人数太少,不足以形成持续不断的波次射击,又没有火炮在后方提供火力掩护,也就只能硬拼了。 “上刺枪!” 虽然学生们早就把以前的刺枪换装成为更加精良的刺刀,,却依旧在沿用从前的口号。 从小腿上拔出刺刀,在火铳端一卡一扣,猛力一旋! 惨烈而又血腥的短兵相接战开始了。 “砰!” 对手似乎没有披甲,刺刀很轻易就捅进了他的身体,然后周国柱很从容的后退了一大步,因为他知道同伴一定会及时的补上这个缺口。他想利用这个宝贵的时间完成一次装填动作,然后只需要轻轻的扣动扳机就可以再次击杀一个敌人。 但是,他显然低估了对手的顽强程度。 两旁的敌人就好像是发了狂的野兽,爆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猛然垫步前冲,抡起巨大的单刃斧,劈头盖脸的砸了下来。 让人牙齿都酸倒的碰撞声中,单刃斧重重的砍在枪管上,溅起一大蓬火星子。 在伙伴身体猛然一矮的瞬间,一柄长的吓人的弯刀猛然斜刺过来,就好像是一个枪矛类型武器的动作那样,直接就把身旁的伙伴给洞穿了。 于此同时,这个伙伴不顾一切的死命捅出刺刀,在被敌人洞穿胸膛的同时,也洞穿了敌人的胸膛。 三人战阵,是最简单的小型战斗集体,这个队形一破,后果非常严重。 右手边的那个同伴被沉重的重头锤砸中了腰胯,马上就倒了下去,在对手的重头锤再次砸下来的时候,猛然大喊一声“去死”,丢出了一枚黄瓜形状的手榴弹…… “轰” 巨响声中,至少有四个巨熊一般的敌人惨叫着倒下了。 电光火石之间,周国柱再次端起了火铳,朝着眼前这个比自己足足高出半头的家伙扣动了扳机。 “砰” 当面的对手就好像被什么东西猛烈的撞了一下,身体往后一仰立刻栽倒在地,眼前为之一空。 对手显然没有想到这一群身材矮小的家伙会有这么强悍的意志和如此猛烈的爆发力,立刻就下意识的往后退缩。 这给了周国柱他们很大的机会。 马上甩出刚刚装备上来的新式手榴弹,在一连串轰鸣当中把敌人炸的鬼哭狼嚎人仰马翻。 绝对的纪律,良好的训练,还有更精良的装备,让周国柱他们这些人在非常不利的战斗中很快就扭住了局势,并且开始占据上风。 但是,这是在敌人的眼皮子底下作战,他根本就不必回头,也能听到从身后方向传来的呼喊之声,显然正有大队的敌人从后面赶过来。 必须撤退,尽快撤退,要不然就会包了饺子。 “突进!” 剩下的十几个人猬集成一团,把受伤的队友死死的护在身后,用一轮排枪轰开了倒卷过来的对手,急急忙忙朝着南方撤退而去…… 第五百零二章 绝地反杀 连续两天的奔逃,已经耗尽了周国柱的体力,但他却不能停下脚步,而是继续向前奔跑 体力的衰竭让他全身都在微微的颤抖着,那是虚脱的征兆。喉咙里好像是塞进去了一团硬扎扎的猪毛,呼吸之间疼的厉害。 取出些炒熟了的米粉塞进嘴巴里,又咸又甜的味道顿时就让焦躁的喉咙好像针刺一般的疼。赶紧抓了一把雪扣进口中,稀释着这种味道,同时也找了火一样的喉咙带来一丝难得的清亮和舒爽。 直接食用积雪,而不是如往常那样煮沸了再喝,早已经让他的肠胃翻腾起来,强忍着剧烈的腹痛,好像一头被猎人追赶的孤狼,一头扎进密密匝匝的莽莽山林之中…… 周国柱很清楚的知道追杀者就在身后,甚至可以大致估算出彼此之间的距离:如果他停下脚步的话,差不多需要一顿饭的时间,对手就可以追上来! 那是一个体魄强健足足比周国柱高出一头的彪形大汉,在体力上占据了天然的优势。 昨天清晨,分散撤退的周国柱曾经和另外三个伙伴设下埋伏,击杀了四个追杀者,同时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那三个同伴永远的留在这片茫茫无边的雪原之上了。 现在,是周国柱和唯一一个追杀者之间的对决,或者说是猎杀更准确一些,因为周国柱的弹药袋已经在昨天的战斗中遗落,没有了弹药的火铳并不烧火棍强多少,而对手则全副武装。 那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对手不仅体力更好,而且经验丰富,并不是特别急于追上他。而是始终保持着步步紧逼的姿态,一直缒在他的身后,一点一点的消耗着他的体力:这显然是一个很有智慧的做法。任何一个经验老道的猎手都会极力避免直面猎物,更不会和顽强的猎物做困守之斗。最正确的做法就是不停的追赶,让对手的体力在逃亡过程中逐渐衰竭,等到他连站都站不稳的时候,再从容不迫的追上来,一刀剁下他的脑袋! 周国柱很清楚的知道身后的追杀者打的是什么样的算盘,但他却一点办法都没有:无论是身材还是体力,他都远远比不过对方。在夜以继日的追杀当中,他根本就没有时间休息,甚至不能好好的吃一顿饭,只能不停的消耗着越来越少的体力。 今天早上,周国柱试图构建一个陷阱,但对手显然没有那么简单,不仅识破了这个陷阱,而且还进一步的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或许是刚刚吃了太多积雪的缘故,腹痛如绞而且在翻江倒海,这让他不得不暂时停下脚不方便了一下,然后很小心的用积雪掩盖了自己的粪便…… 白惨惨的阳光斜斜的照耀着荒无人烟的茫茫雪原,表层已经冻结了一层冰晶的积雪就好像是一方无边无际的玻璃,反射的光线把人的眼睛都耀疼了。但追杀者显然更适应这种环境,他那浅灰色的瞳孔天然就可以避免“雪盲”状况的出现。 在这样的雪地里,不存在追丢了猎物的说法,对手留下的深深足迹就是无法掩盖的线索,只要顺着足迹一路追击就可以了。 追猎者很快就发现了一堆微微隆起的积雪,从积雪上的足迹来看,那个黄皮肤的东方人似乎曾经在这里短暂逗留。他仔仔细细的看着足迹,脚掌部位显得稍浅了些,脚跟处则陷下去很深……他顿时就明白了:对手曾经在这里排便! 小心翼翼的扒开那层明显是用来掩盖的雪,果然发现一坨大便:粪便的表层已经被冻结,轻轻用力顿时稀碎,将沾染了分辨的手指凑到鼻端嗅了嗅,甚至还伸出舌头舔了舔。 品尝敌人的粪便,这让追杀者得到了很多信息:从粪便的冻结程度来看,那个黄皮肤的东方人显然没有走远,而且他还有严重的腹泻。 也就是说,他的体力比想象中下降的还要厉害,这是一个好兆头。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很轻易的追上他,然后象杀死一直被吓傻了的绵羊那样轻而易举的扭断他的脖子,或者从他的身上搜出更多的财物也说不定呢…… 公允的说,这个正在逃跑的东方人很厉害,至少比自己见过的那些黄皮肤的东方人要厉害的多。他的战斗意志极其顽强,而且明显受过非常良好的训练,武器装备相当的好,这和自己以前对东方人的印象完全不同。 东方人就的孱弱且又怯懦的家伙,他们还在使用千年前的弓箭或者是长矛,他们的个头很矮小,战斗力也非常低下。但事实证明,在遥远的东方同样存在战斗力卓然的军队,他很清楚的知道那个正在逃跑的黄皮肤东方人的身份:军人。 从他们的武器和协同作战手法来看,他们一定是军人,而且是非常优秀的军人。 但这不要紧,帝国的勇士们照样可以碾压这些古老的东方民族,奴役他们,杀戮他们,然后把数不清的金银和财富带回去……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东方人虽然一直在亡命奔逃,而且虚弱的很厉害,但他却没有表现出慌乱或者是畏惧,反而时时刻刻都在准备反扑,他甚至设下埋伏和陷阱,好在都被识破了。 到了明日的这个时候,或者是今天晚上,腹泻和体力的衰减就让他变得虚弱无比,而极度的严寒则会让不敢生火的他除了瑟瑟发抖之外什么都做不了,或者干脆被冻僵,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事情。到时候只要很轻易的追上去,把他的脑袋剁下来,就可以完成这次追杀了…… 但是,当他来到一片密林中的时候,却有点迟疑了:对手留下的脚步显得有些杂乱,似乎是不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跑了。 凌乱的脚步在厚厚的积雪上非常明显,若是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有些脚步是重叠的,那意味着对手是踩着自己以前的脚印倒退了回来。 他在兜圈子! 这是一个很简单很幼稚的伎俩,可笑的障眼法! 这足以说明对手已经不打算再继续奔逃下去了,不是他不想那么做,而是因为体力不再允许他那么做了。 狡诈而又可笑的东方人!真的以为这样的小把戏就能迷惑我吗? 我一定会把你捉住,然后打断手脚扒光所有的衣服,直接丢在雪地里看着你冻成硬邦邦的一坨,然后一脚踩死你的脑袋! 这些可笑的障眼法根本就不算什么,追杀者直接进了密林,并且很快就有所发现:他就藏在一棵很大的松树后面。 这个家伙太大意了,一只靴子的尖端在白皑皑的雪地里非常非常的显眼。他已经没有弹药了,只能向个可耻的行刺者那样在自己措不及防的情况下发出突然一击。 我才不上当呢! 追杀者暗暗的冷笑着,不动声色的摘下了身后的火枪,打开了枪机,慢慢的绕了过去…… 周国柱确实藏在那里,但却不是躲藏在松树的后面,而是在旁边另外一棵高高的树上。 为了避免被敌人发现,他极力的屏住呼吸,小心翼翼的控制着身体,把全身上下都紧紧的贴在粗大的树枝后面,尽可能的不产生哪怕丝毫的动作,避免大块的积雪掉落下去。 为了麻痹敌人,周国柱已经把靴子和衣服全都拖了下来,用几根树枝支撑着,远远的看过去就好像真的有一个人藏在树后,而他本人则仅仅只穿着棉袜和最贴身的单薄衣物在树上等候着敌人的到来。 耳朵和脸颊好像刀割一样的疼,呼呼的寒风夹杂着细小的雪沫子似乎能够直接吹到骨缝当中,他觉得自己的手脚都已经冻僵了,只是紧紧的握着手中的刺刀…… “砰!” 火铳声在空旷的雪原上激荡起阵阵回声。 他上当了,他在朝着那个假人开火。 几乎与此同时,周国柱猛然从高高的大树上一跃而下。 敌人的反应速度超出了周国柱的预料,开枪之后马上就察觉到了异常,他甚至隐隐约约的听到了来自上方的一阵急促声响。毫不犹豫的抬起了火铳…… 这个试图招架的动作显然无比正确,但他绝对没有想到从树上落下来的根本就不是绳索、树枝之类的陷阱,而是一个大活人。 在掉落在敌人身上的同事,周国柱被敌人的火铳狠狠的“架”了一下,却已顾得了,紧紧握住刺刀狠狠的捅了下去。 对方似乎已经意识到了迫在眉睫的危险,下意识的抬头看了一眼! 这是一个错误,一个致命的错误。 骑在他肩膀上的周国柱手起刀落,尖锐细长的刺刀顺着皮帽的下沿,从那只浅灰色的刺了进去。 身材高大如熊的对手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就顺势仰面朝天的倒了下去,顺便把周国柱给带倒了。 温温热热的鲜血溅了周国柱满身满脸,唯恐敌人还没有死透,又狠狠的在颈项之间刺了好几下,确认敌人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这才费力的踢开敌人的尸体。 当他站立起来的时候,全身上下遍染血腥,好像刚刚从地狱血河中钻出来的鬼怪一般。 这是最后的舍命一击,如果不能击杀对手的话,就算不被对手杀死,冻也要冻死了。 强忍着全身的僵硬和因为寒冷而产生的强烈刺痛,手脚麻利的扒下敌人的衣物,穿上了厚厚的毡衣,又披上了一身皮毛,带上狼皮帽子和皮靴子,在精光赤条的尸体旁边大口的喘息着,过了好半天才终于缓过那股劲来。 这个家伙带在身上的零碎还真不少呢,除了一杆火铳之外,还有一个弹药袋。他的弹药袋和大旗军的完全不同,是用柔软的皮子缝制而成,做工非常粗糙,但却明显大了很多。 除此之外,周国柱还找到了一个干粮袋,里边有一块冻的硬邦邦的好像是烤馒头之类的东西,还有半条熏鱼和一小段腊肠。在干粮袋中,还有一个小小的纸包,打开之后才发现里面是细细的盐巴!还有一个铁皮酒壶和一个烟斗。 周国柱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烟斗,但他却知道那就是用来“吃烟”的东西,因为那东西的味道很大,类似于常见的烟锅子,却短小了很多。 这些都是常用的随身之物,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真正让他感兴趣的是那个装着烟叶子小铁盒子,那是一个很精美的小物件儿,上面描绘着精美的花纹,还有些奇奇怪怪好像是有种文字的东西。然后了一个几枚金币了。 虽然周国柱从来就没有过“金币”的概念,但他却知道那些沉甸甸的圆形小东西一定就是某种钱币:因为它是纯金的。 金子肯定就是钱财,但却不铸造陈给常见的金叶子或者是金锭,而是铸成了圆形,上面还有个圆头圆脑的络腮胡子的人的雕像…… 最后,在贴身的口袋里,又翻出了一卷纸,上面写满了奇奇怪怪的字迹,只可惜周国柱一个字都不认识! 将所有的这些东西全都收拾起来,升起了一团火,啃着从敌人身上缴获来的“烤干粮”和熏鱼,体力很快就有所恢复了。 等到天色渐渐暗淡下来的时候,周国柱重新站起身来,走到那具尸体的旁边。 尸体早已经冻的硬邦邦了,扭曲痛苦的表情已完全凝固在满是狼藉的脸上。周国柱掏出刺刀,很是费了一副力气,才把敌人的首级割下来。 拎着这颗首级,对着那张灰白色的面皮上说道:“我不晓得你是从哪里来的,我也懒得知道,我只知道这是我们的地盘儿,你们肯定不是什么好货……” 也不知道分散撤退的伙伴们在哪里,他们还活着吗? 也许,有很大的可能伙伴们已经战死了,或者是只有零星的几个人逃离了出来。 但是,周国柱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他必须把这个重要的情报送过去,让后方的人们知道这个消息:有很多身材高大面色灰白的蛮子已经到了这一带,并且正在这一带筑造堡垒,他们可不是寻常意义上的生番子,而是有组织的军队。这些人的战斗力颇为不俗,而且装备精良,不仅拥有大量的火铳,而且还有火炮…… 第五百零三章 世界通用语 几枚欧洲样式的圆形金币,一个烟斗,一个烟草盒,还有一张写满了字迹的纸,还有一杆火铳和一柄手斧,以及周国柱带回来的所有物品,全都经过辗转之后送到了李吴山的面前。 根本不用看那张纸,当然李吴山也看不懂,事实上他根本不需要看懂,就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毛子来了! 眉高而目陷的浅肤色人种,出现在那个区域,唯一的可能就是俄国人,也就是时下人们常说的罗刹人。 大明朝和罗刹国有过接触,最初是通过蒙古和西北通道的零星商贸往来,到了万历年间才有了正式的官方交往。 因为罗刹过对西北的持续渗透,已经对蒙古各部表现出来的野心,让大明朝有了些防范,但是还是分别两次将罗刹国的使者当做是外交使臣,给与了相应的外交待遇。同时,万历皇帝曾经给罗刹国些过国书。 在国书当中 ,大明承认罗刹国是一方大国,同时也表示自己并不弱小,这份看似措辞客套的国书中其实暗含着示威之意。 到了万历朝晚期,因为时局的逐渐崩坏,大明朝开始为内忧外患所困扰,和罗刹国之间的关系也就是随之中断了,但罗刹人的渗透和入侵却一刻都没有停止过…… 另外,有个小小的细节值得一提,当时对罗刹的官方称呼是鄂罗斯,和后世的俄罗斯几乎完全相同。 因为俄罗斯的发音和罗刹相近,而且他们长的确实很象传说中凶狠的罗刹,故而得名。 虽然有过接触,但是大明朝对于罗刹人的认识非常模糊粗浅,只是知道他们是极西之地的国家,其国人身形高大样貌粗鄙,状若生番,似乎完全就是半开化的番邦,根本不知伦理纲常,典型的番子。 就算是偶尔有少数视野开阔之人,也仅仅只是知道罗刹过是个疆域辽阔的西方大国,并且盛极一时,但也是仅仅如此罢了,完全就是一个最粗浅的印象,却严重缺乏毕竟真实深刻的认识。 罗刹人对于疆土的渴望,比李吴山还要强烈,他们会本能的进攻接触范围之内的任何国家,会征服所有有可能征服的土地…… “准备打仗吧!” 随着李吴山的一声令下,两大参谋部近七十多名参谋马上开始着手制定作战计划。 与此同时,李吴山在第一时间给东北方向上的张三娃下达了命令:马上进行战争准备,前期的工作必须尽快展开,要对出现在那一带的罗刹人进行毫不留情的军事打击,尽可能的消灭他们。 同时,为了确保足够的兵力,李吴山专门抽调了两个天干营和一个地支营,近三千人马,再加上即将毕业的军校八期生七百多人,携带着大量的辎重、物资在年前北上,作为支援力量的一部分配备给了张三娃。 这么大的支持力度,让张三娃有些疑惑。 经过进一步的侦查,张三娃已经开始掌握了一些更加具体的情报:出现在红参河以北的罗刹人并不算很多,约莫只有一千多人的样子,满打满算能有两千就已经算是高估了他们。至于说其中到底有多少可战之兵,那就真的只有天知道了。 对手只是在红参河以北筑造了几处堡垒,人数又不算很多,似乎完全没有必要如此的大张旗鼓。而且在这样的时节当中,在崇山峻岭之中行军本身就困难重重。 那一带的地形,根本就不适合大军突进,不仅粮草物资和诸般辎重很难运送上去,而且山高路远,去的人越多损耗就越大…… 更何况,罗刹人距离张三娃实际控制的地盘非常遥远,不如等到开春以后,在天气允许的情况下再打这一仗…… 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要在数九寒天到极北的冰雪之地打仗的道理,无论天时还是地利都非常不利。 对于张三娃这个完全合理的建议,李吴山只给出了四个字:敌甚于你。 你的敌人在更加酷寒的环境中入侵了,你却在和说谈论天气是不是利于作战。你的敌人距此万里之遥,比你远的多。既然他们能过来,你为什么不能出兵把他们打回去? 在这四个字的后面,李吴山还专门追加了一道补充命令:要么你死,要么敌亡,舍此无他。 这是一道死命令。 连金雀儿都觉得李吴山在这个事情上做的有些过头了,因为张三娃提出的建议非常合理,完全值得参考。若是按照吴山的命令,就这么急匆匆的调兵北上去攻打罗刹人,似乎有些得不偿失。 以张三娃的辽东方面军之实力,对于那点罗刹人而言,根本就是巨锤砸蚊子,胜负之属没有任何悬念。 其实这事儿想想也可以知道,罗刹人不远万里的跑过来,兵力肯定不会很多,显然敌不过“内线作战”的张三娃。 张三娃手下不仅有东路军的一部分,那一部分人马当中至少有一般是大旗军的老底子,再加上中路军的部分学生兵早就归了张三娃指挥。放眼天下,若是单挑的话,绝对是无敌的存在,对付区区一两千罗刹人,而且这一两千人当中只有部分是武装人员,这一仗就算是闭着眼睛打,也可以知道胜负谁属了。 完全没有必要再调援兵上去,更没有必要在这个明显不适合进行远征的季节发动战争。退一万步来将,就算是打胜了又能怎样? 在那鸟不拉屎的极北之地驻军吗?那似乎不大可能,因为驻军是需要成本的,那边除了放牧驯鹿的生番部落之外,人口太过于稀少,不存在收税的可能。驻军的话根本就收不回来成本。 那样的蛮荒之地,就算是得到了也不具备任何实际价值。 但金雀儿知道李吴山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刚一听到罗刹人的消息就马上出兵,必然是有原因的。 李吴山不是那种心血来潮就拍脑袋的人物,他这么做一定有他的理由。 “老爷要出兵极北,到底所为何故?还望老爷指点!” “红参河以北距此遥远,确实是蛮荒之地,我就是想通过这个事情立下一个规矩!”李吴山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若是有外地入侵,不论是何种情形之下,都必须在第一时间表明态度,在第一时间打回去!” “不论那片土地是荒芜还是富庶,都是我们的地盘,绝对不容外人踏足。” “我不管敌人来自何方,也不管敌人是谁,只要是侵占国土,那就是战争,是你死我活的厮杀,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谁要是犯了这一条,就是汉奸就是卖国贼,就是最大的罪行。”李吴山说道:“这不是成本的问题,而是一个最根本的原则,我必须把这个规矩立起来!” 最根本的原则,不需要任何解释,也不需要任何逻辑,但却必须遵守。 “这个规矩不仅仅只是为了立给我们自己人看,也不仅仅只是为了后世子孙做出的表率,同时也是为了让这个世界知道我的规矩。” “我不管他是谁,也不管是何方神圣,只要他入侵我族之土地,那就是不死不休的战争。” “明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老爷是想说这个意思吧?” “基本就是这个意思。” 李吴山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但神情却更加凝重:“别人不知道罗刹国是怎么回事,我却知道的最清楚不过。这罗刹国……不得不防啊!” “为何老爷对万里之外的罗刹国如此在意如此提防?” 李吴山的脸色愈发凝重起来:“你的见识终究是浅薄了,只知道有罗刹一国,却不知这罗刹国的由来和根基……” “这罗刹一国,原本不过是区区弹丸之土的藩属之地,其国君尚武,对于土地就如饿极了的野狗对于鲜肉之态度。” “在几百年的时间里,罗刹国不停的征战四方,不断的兼并国土,已从当年微不足道的小小的公侯之地成为西方大国,国土辽阔无边……” 金雀儿似乎已经有点明白了:“看来这罗刹过,隐约就是当年的蒙古帝国了。” “差不多吧,意思都是一样的。”李吴山说道:“罗刹国正在和西方的大国开战,同样是为了兼并国土扩充疆域。现如今又把爪子伸到了东边,明显就是要染指我的地盘了,我必须用最坚定的态度和最残酷的手法,把他们打回去,让他们知道我的厉害。” “若我族在强盛之时,必然是要扩张的,和罗刹国之间必有一战。若是我族到了气运衰微之际,罗刹国也一定会扑上来撕咬,而土地恰恰是他们最希望得到的东西。” 金雀儿总算是明白了:“也就是说,无论是在我族强盛之时还是衰微之际,和罗刹国之间都要兵戎相见。” “对,这就是一山不能容二虎的缘故,击敌也是自保。”李吴山说道:“我一直都在琢磨着怎样才能消除罗刹国对我族的威胁,想不到他们却先下手了。这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对于罗刹人战争,不需要事先的告知,也不必派遣使者代表大明去到红参河北边去发表“义正词严”的说辞,完全不必奉行“先礼后兵”的那一套做法,直接以雷霆之势打过去,刀枪和炮火就是最好的语言,会让罗刹人明白什么才是道理。 在这个时代,在这个各族竞争求存的大舞台上,圣人的教诲和种种微言大义全都是虚的,因为罗刹人根本就不吃那一套,只有武力才是最容易理解的语言。 那是因为武力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通用语。 “这一战必须胜利,而且必须是辉煌大胜,一定要打出我们的威风和气势,让罗刹人想起我们就吓的浑身发抖,要不然的话这一仗就白打了。”李吴山说道:“我还要再仔细看看着两套作战计划,从中选出一份最好的,这可能要花费很多时间,你们就不必等我了,先下去休息吧。” 参谋部刚刚制定出两份代号为“钟馗”作战方案,从这个名字就可以看出是专门针对罗刹人。但这两份作战方案还全都停留在草案的阶段,完全就是出于谨慎,李吴山从这个阶段就开始介入作战计划的制定了。 这是他的工作,需要集中精神,很可能又是一个通宵达旦的不眠之夜。 “走吧,老爷要做正经事情了呢。” 银雀儿有些恋恋不舍,她还不想离开,想单独陪伴李吴山:“我……一会儿老爷口干了要茶水喝,没有人伺候着怎么行?万一他要是瞌睡了,我还可以……” “用不着你。”金雀儿强行把妹妹拽了出来:“老爷做这个事情的时候,是不能分心的,最好不要有任何打搅……” “我就坐在一边儿,一句话都不说还不行吗?”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却用错了地方。”金雀儿说道:“这个时候,你我就应该乖乖的离开,才是最好的。” 银雀儿又回头看了看正在冥思苦想的李吴山,虽然有些依依不舍但却知道姐姐说的很对,只能讪讪的退了出来,顺势将房门虚虚掩住,没奈何的回到了睡房。 “姐姐,老爷说的那个事儿……怎还不见动静?” 正在洗脸的金雀儿头也不回的随口反问:“老爷说的事情?什么事儿啊?” “就是……就是……那个事儿啊……” 金雀儿看了看满面羞涩的妹妹,顿时恍然大悟:“你是不是在说和老爷成亲的事情?” 银雀儿早已羞的低下了头去,用蚊语之音低低的“嗯”了一声。 老爷曾经答应过要和银雀儿成亲,这可不是小事情,而是了不起的大事。但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却没有任何后续的动作,也看不到什么准备工作,这让银雀儿非常非常的不安。 作为女孩子,本不应该表现才如此急于出嫁,但银雀儿确实很着急,偏偏这种事情又不好意思问起,只能在私下里的时候问问自己的姐姐。 “你是不是想嫁人想疯了?现在是什么时候?万岁才驾崩几个月?民间都严禁婚嫁,老爷是何等身份?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成亲?” 复隆皇帝驾崩之后,按照惯例民间不能办喜事,尤其严禁婚嫁。虽然在很多时候对于底层的老百姓而言并没有太大的约束力,但李吴山毕竟不是寻常的平头百姓,在国丧期间娶媳妇未免太不像话了些,而且严重确实对复隆皇帝的尊敬,简直就是视国法律条如儿戏嘛。 “再者说了,老爷忙的脚底板打屁股,哪有那么多的闲心思去理会这个。”金雀儿有些无奈的长叹了一声:“我知道你整天就想这个事情呢,但也得分个轻重缓急吧?” “那……什么时候才……才能……” “我估摸着,等到国丧期过去了,罗刹人肯定也早就打完了,到时候应该就差不多了吧……” 第五百零四章 打回去 聚啸林泉占山为王,说好听一点那叫替天行道劫富济贫,说的难听些那根本就的土匪马贼之流,根本就上不了台面。若是是用公允客观的眼光来看,所谓的山贼土匪之流,大多是些实在活不下去的贫苦之人,为了挣一口饭吃不得不铤而走险。要是有吃有穿的,谁会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做山贼土匪呢? 那纯粹就是吃饱了撑的自寻死路! 但凡只要是日子还能凑合下去,就会老老实实的耕田种地,而不是去做贼匪。 但是在罗刹国,山贼土匪之流却是一个高尚的职业,从业者大多是些有身份有背景的人,斯捷潘诺夫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斯捷潘诺夫,出身于中等贵族家庭,祖上曾经做过罗斯公国的法典官,他的母亲曾经是莫洛佐夫大公的情人之一。在东方世界,这就叫不守妇道,于他人私通那是要浸猪笼的,但是在罗刹国,却被视为一种荣耀,是件足以光宗耀祖的好事儿。 因为出身好,斯捷潘诺夫一出生就拥有骑士头衔,自幼就受过良好的教育,按照大明朝的说法,他就是典型的世家子弟。 因为东西方文化的极大差异,斯捷潘诺夫这种所谓的世家子弟学习的不是温良恭俭让那一套,而是恰恰相反,他学习的是如何征服别人。 早在崇祯十二年,斯捷潘诺夫就纠结了一百多人,开始了对东方的扩张。在李吴山组建大旗庄民团的那一年,斯捷潘诺夫得到了几个大商人的支持,组建了一支拥有四门火炮两百多头牲口的“远征军”,率领三百来人一度深入到外兴安岭一带大肆掠夺。 当地的原始部族根本无法抵御拥有火器的斯捷潘诺夫,让他收获满满,同时也进一步刺激了他的胃口。后来他又通过行贿买了一个督军的正式头衔,摇身一变就从抢掠的匪帮头子变成了正式官员,招募了不少怀揣着一夜暴富之心的抢劫犯和暴徒,还纠集了不少哥萨克人和鞑靼人,拿着罗刹国的“私掠许可证”来到了东方。 作为罗莎帝国的官员,当然不能说是来抢掠的,于是乎斯捷潘诺夫就想出了一个比较好听的说法:东征! 斯捷潘诺夫把自己的军队命名为“十字军”,还打着东征的旗号,这倒不是纯粹的牵强附会,确实是有些出处的。 历史上的十字军东征和罗刹国并没有什么关系,那个时代连罗刹帝国的前身基辅罗斯公国都没有正式成型呢。但是,斯捷潘诺夫的所谓东征,其实和几百年之前的十字军东征真的有几分相似之处。 十字军东征,号称是宗教战争,据说是为了打击异教徒,其实根本就是有组织的入侵和抢掠,这和斯捷潘诺夫的目的完全相同。而且他的这支“东征大军”当中确实存在宗教因素:修道院是他的金主之一,给他提供了很大的赞助。并且在他的这支军队当中,就有相当数量的随军教士。 这些教士当然不是来传教的,而是为了掠夺和发财的目的,但这一点都不妨碍他们说的大义凛然:把主的荣光播撒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把主的仁慈带到世界的最东方…… 众所周知,罗刹过的修道院和欧洲的教宗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彼此之间为了正统之争闹的一地鸡毛。但是打着传教的幌子行掠夺之实却是共通的,大家都在这么干…… 这些天来,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大明朝的军队正源源不断的朝着这边开赴过来,斯捷潘诺夫正在积极备战。 “鞑靼人要和我们打仗了,这群可耻的黄皮猴子虽然不堪一击,但他们的人数很多,我们最好还是小心一点儿。”这支所谓的东征大军,虽然名义上归属斯捷潘诺夫统辖,但内部却派系严重,并不是属于他本人直辖。这个很大的匪帮带着明显的西方色彩,更象是一个因为共同利益而走到一起的团体,像极了英吉利人的“东印度公司”,具有典型的公司特征。 修道院、大商人等等,都是他的资助者,完全可以看做是这个公司的股东,在大的事物上,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 修士布托洛夫斯基代表着修道院的利益,而修道院从来就不是单纯的宗教机构,在绝大多数情况,修道院本身就是大地主、大庄园主,和政府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布托洛夫斯基修士穿着干干净净的的修士袍,很虔诚的在胸前划着十字:“上帝会保佑我们,那些没有信仰的鞑靼人,是肮脏和不洁净的,他们竟然敢派军队过来,这就是最大的亵渎。上帝的剑应该给他们一点小小的惩罚,在我们的利益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可以出动两百个护教骑士……” 在修士的眼中,大明朝就是鞑靼人的一部分,在真多罗刹人的心目当中,往往会把东方人统称为鞑靼人,这是一个明显的蔑称。 修士往往喜欢打着上帝的幌子行事,但是另外一个大股东却表现的更加直接。 大商人哥德罗诺夫是高加索血统,曾经资助过帝国对于乌克兰的战争,并且获利丰厚,在他的心目当中,战争就是发大财的机会,所以毫不掩饰的表达出了直接的渴望:“应该狠狠的教训那些黄皮猴子,用我们的靴子踩碎他们的脑袋,然后继续向南,找到鞑靼人的村庄和城市,抢掠他们的财物和粮食,用最痛快的手段侮辱他们的女人,奴役他们的男人,只有这样他们才会象老绵羊一样顺从……” 作为名义上的统帅,督军大人斯捷潘诺夫当然赞同“股东们”意见。作为一个老牌的匪帮头子,斯捷潘诺夫知道战争不可避免,但却表现的更加谨慎:“虽然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蔑视那些愚蠢的黄皮猴子,而且我深信我们的每一个士兵都可以轻易杀死三个敌人,但是他们的军队好像很多,至少有两三千人,或者更多一点也说不定。单纯从军事角度来看,当然也是出于为各位负责的态度,我必须小心应对……” 用一根木棒指着桌子上的地图,斯捷潘诺夫摸了摸修剪的非常整齐的胡须,用很专业的口吻说道:“我准备派遣一支哥萨克骑兵,引诱他们来到这一带,然后把他们统统杀死。至少要杀死很大一部分,这样的话他们就会知道我们是绝对不可侵犯的……” “只需要一场胜利,他们就会退走,因为天气是我们最好盟友。”斯捷潘诺夫说道:“我们有褐色堡垒可以作为支撑,储存的物资足够我们坚持战斗至少半年,但他们却没有这样的便利条件,他们只能在冰天雪地里和我们作战,只能等着粮食和弓箭从非常遥远的地方运送过来。诸位先生们都知道这里的地形是什么样子,不可能有大规模的运送。” 这里的地形确实不适合大军作战,人数越多消耗就越大,而庞大的消耗往往会把自身拖垮。这对于已经筑造了配套堡垒并且储存了大量物资的斯捷潘诺夫而言,是一个巨大的天然优势。只要等到开春之后,雅库茨克那边的补给和援兵就从同吉尔河源源不断的到达这里,到时候就可以大举南下了。 对于张三娃来说,盘踞在红参河以北的罗刹人并不是最大的敌人,糟糕的天气和艰险的道路才是。 崇山峻岭之间根本就没有道路,极度的严寒和冰雪又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有时候,仅仅只是为了通过一个隘口或者是一道山梁,就需要付出整整一天的时间。 天时和地利都不在我,但却必须强行军,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作战,而是运送。 物资给养粮草辎重根本就运不上去,一再拖延会更加加剧后勤压力! “周国柱——” “在!” “你确定只有这一条路吗?” “我确定。”周国柱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从这里往北,再走四天……以目前的行军速度,可能还需要五天的时间……” “好吧。”张三娃无奈的接受了现实,回头望了望在雪原之上缓缓移动的队伍,就好像是一群黑色的蚂蚁在缓缓蠕动,他从怀里摸出一张纸:“你看看,罗刹人的堡垒是不是这个鬼样子?” 周国柱脱下手套,接过那张纸看了看,用很确定的语气说道:“对,就是这样。” 纸上是一个堡垒的草图,而且仅仅只是一个平面图,这是李吴山李大帅特意用炭笔勾画出来的。 这是一座纯粹的军用堡垒,丝毫不考虑居民感受、生活便捷程度等等其他于军事无关的因素。堡垒的外部有很多个棱形的尖锐突起部,而不是如中原的城池那样保持了基本的四方形,更不是单纯的一圈或者几圈城墙,反而更象是个缩成一团的刺猬。 单纯从这个外形就可以看得出来,试图借助兵力优势进行蚁附强攻的想法根本无异于痴人说梦,这种构造的堡垒专门用来对付敌军的蚁附式攻城手法,不论能不能攻占,都必须付出惨重的代价。 “凸起之间相隔不远,似乎是为了便于相互支援,而且上面还有炮台……”周国柱说道:“这样的大型堡垒有一个,还有两个稍小一些的,除此之外,更有些小型的散布在外……” 周国柱在小木棍在雪地上画出罗刹人那边的大致情形,张三娃不住的微微点头…… 第五百零五章 向导程九 在斯捷潘诺夫面前,或坐或站着一大群人。 这些人高矮不一样貌各异,或是头发眉毛虬结到一起的粗鲁壮汉,或者是穿着白色紧身裤、戴着假发的贵族子弟,一个个趾高气扬的很呢。 这些人,都是斯捷潘诺夫手下的官员,更准确一点来说,是这个大型抢掠团伙的“小股东”们。在这些人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臭名昭著的流窜犯或者是退役的军人,不少人还拥有帝国正式册封的骑士头衔,其中甚至还有好几个勋爵。 勋爵这东西一点都不值钱,尤其是在这个时代,所谓的勋爵完全就是破落户的代名词。要是手里还有些封地或者庄园的话,或许还能维持最基本的体面生活。绝大多数所谓的勋爵都已经名存实亡了,完全依靠变卖祖产过日子。至于所谓的骑士……很多骑士老爷连一个侍从都养不起,只能想方设法的借了高利贷,跑到遥远的东方来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其实这些人大多过的比较凄惨,而且还有很多是负债者,完全就抱着捞一把的心思才过来的。 不过从表面上来看,这些人还算是比较体面,一个个衣甲鲜亮装备齐全,其实大多是在老家背负了沉重的债务。所谓临时招募的侍从,有很多根本就是他们的债主,他们所获得的一切奖赏和战利品,都需要分给债主一部分,用来抵消债务本身。 从这一点上,亦可以看出东西方文化的迥然相异:虽然罗刹国还算不上是西方,但是在文化和思想方面,却是典型的西方样式。从上到下,每一个阶层,都不认为入侵别的国家有任何错误之处,而是看做一件最正常不过的事情。 他们甚至可以毫不掩饰的对任何一个人说起自己的真实目的:就是来抢掠的,就是为了发财而来。 这没有什么好忌讳的,在很多时候还会被当做是勇气和荣耀的象征。 包括罗刹国在内的西方世界,绝大多数都有这样的文化基础,这些人甚至持有帝国颁发的“私掠许可证”。 花钱买一份“私掠许可证”,就可以名正言顺理直气壮的抢掠,这种事情在东方完全无法想象。就算是残暴的伪清,还得拉起一块“为大明天子复仇”的幌子遮一遮脸面呢,但这些人从来就没有“脸面”这个概念。 和这样的一群人讲什么礼仪,将什么道德,根本就是对牛弹琴。 粗鲁的帮派头子捏着大大的烟斗,喷吐着烟雾把这里弄的乌烟瘴气,昔日的帝**官们则大口的灌着烈酒,打着响亮的酒嗝。那些所谓的骑士和爵士们则故作矜持的正襟危坐,刻意彰显着自己的身份…… 虽然这些人神情有异,但却在共同关心着同一件事情:钱。 斯捷潘诺夫知道自己的手下在想些什么,他摸着整整齐齐的胡须,用力的拍打着桦木桌子,报出了一个数字:“八个银币……” 刚刚报出这个数字,立刻就激起一阵激烈的反对。 八个银币换一个鞑靼人的脑袋,太苛刻了。 若是普通的鞑靼人,这个价格还算公道,但那是鞑靼的军队,据说是装备了火器的正规军。拼死拼活的去打仗,每割下一个鞑靼士兵的人头,才给八个银币,真的很不划算。 这八个银币里头,需要有一半用来偿还债务,还要打发雇佣的侍从,到了最后根本就不剩下几个钱了。 而且阿里克谢银币(相当于崇祯通宝)的成色很不好,远远不如伊尔一世沙皇陛下时代的“小银币”含银辆更足,太吃亏了。 “尊敬的督军大人,这不行,实在是太少了,至少也要十二个银币才可以。”一个精明的小军官用很大的声音说道:“现在的行市您是知道的,一个农奴都要六个银币呢。八个银币连一桶好酒都买不到……” 这个提议马上就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大家纷纷大叫起来:“对,至少要十二个才行。” “十二个?恐怕用不了那么多吧?”就好像是个最精明的商贩,斯捷潘诺夫哈哈大笑着说道:“你们和我一样清楚,鞑靼人是非常弱小的,你们只需要用一只胳膊就能打的他们爬不起来,这么多的鞑靼人过来了,那就是上帝送给你们的财富,我想不出拒绝的理由……” “那是鞑靼人的军队,我们知道他们是有火枪的……” “亲爱的拉瓦西,他们当然有火枪,但是火枪的数量很少,大多数都是用弓箭。我想你们早就见识过鞑靼人的弓箭了吧?那玩意儿只能用来打猎,却打不穿你们的盔甲。和这样的军队打仗,根本就不可能亏钱……” 在一阵争吵声中,狡诈的斯捷潘诺夫不得不做出一定程度的让步,他同意再额外多给两个银币和一张皮子,用来交换一个鞑靼士兵的脑袋。 自始至终,包括斯捷潘诺夫本人在内,所有的人都没有想过战败这个问题。 在他们的心目当中,黄皮肤的东方人天生就不是他们的对手,这场战斗就好像是巨熊和羊崽子之间的角斗一样,没有任何悬念可言,唯一需要认真考虑的就是成本问题而已。 为了激烈士气,为了让这些人更加卖力气,斯捷潘诺夫又透露了一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真假的消息:“鞑靼人的军队,带着很多的粮食和财产,除了茶叶之外,还有精美的丝绸。那玩意儿很值钱,拿到雅库茨克去贩卖的话,一定可以发大财。但是我希望勇敢的先生们最好把丝绸带回你们的老家去,用来讨好美丽的女士,相信她们见到丝绸的时候一定会非常高兴,并且会疯狂的爱上你们,心甘情愿的成为你们的情妇……” 一想到价格高昂的茶叶和更值钱的丝绸,这些人的战斗热情顿时成倍增长。 这些临时拼凑起来的战斗成员,根本就不是斯捷潘诺夫的直属力量,而是“小股东”,必须让他们看到好处才行。 斯捷潘诺夫很清楚的知道一个事实,虽然这些人的战斗力还算不错,平时的表现还可以说得上是可圈可点,用来对付一些小的原始部落肯定是足够了,但是想要他们去击败大明朝的正规军,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在斯捷潘诺夫的心目当中,这些人完全就是可以用来牺牲的炮灰,真正的主力是他雇佣的哥萨克骑兵和由他直属的那几百个正规军士兵。 做了一番战前动员之后,斯捷潘诺夫还有一件很要紧的事情要做:那就是加紧构建堡垒。 无论有没有迫在眉睫的战争,堡垒都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因为督军大人可不仅仅只是满足于抢掠一些财富,他还想着在这里建立自己的统治,而这座堡垒就是基础和前哨站。 一直以来,堡垒群的建造都没有正式完工,一来是因为天气的缘故,再就是人手严重不足。 这里距离母国太过于遥远,凭借带过来的那点少的可怜的奴隶根本就做不了多少事情,更多还是以来沿途抓捕来的“脬非”。 在罗刹语中,脬非就是囚犯的意思,同时特指奴隶。 大战在即,必须抓紧时间进一步完善堡垒的建设工作。 在这个明显不适合进行土木工程的季节里,斯捷潘诺夫强行驱赶着一路上抓捕来的奴隶们进行劳作,砍伐树木挖掘土石,构建宽阔厚实的墙垒…… 如果奴隶不是足够的顺从,或者他们想要偷懒的话,带着倒刺的专用皮鞭会让他们象牛马一样的干活。对于奴隶,斯捷潘诺夫从不吝惜也从不手软,他甚至专门把一些不怎么听话的奴隶活活打死,然后挂在木桩子上,借以起到警示的作用。 向导程九正在从事挖掘工作! 数九寒天地冻如砖,在这样的时节当中,冻的结结实实的地面好像石头一样坚硬,一镐下去只能凿出一个小坑,需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打下一块冻土…… 在遭遇战发生的时候,向导程九曾经和周国柱他们一起撤退,但是在撤退的途中发生了激战。那几个分散撤退的士兵虽然奋勇作战,终因寡不敌众全部当场战死,他们的脑袋被形容如鬼的罗刹人砍了下来,尸体很随意的丢弃在冰雪之中。而向导程九则被当做是战利品带了回来。 每天从事着艰苦的劳作,一天到晚只有一顿饭,而且还要时时忍受殴打。 那些个样貌如鬼的罗刹人凶残的很,动辄就是拳打脚踢棍棒相加,稍有不从就吊起来抽一顿鞭子,往往打的皮开肉绽。这都算是轻的呢,程九亲眼看到罗刹人把两个试图逃跑的人打断了四肢,然后扒光了衣物钉在木桩子上…… 直到现在,一想起那凄厉的哀嚎之声,程九就忍不住的打哆嗦,而那两个人现在还在木头桩子上挂着呢,只不过早已经冻成硬邦邦的一坨了。 程九知道自己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要么会被凶残如同恶魔的罗刹人活活打死,要么就会生生的累死,或者是冻饿而死……反正都是死。 “砰”! 一棒子打在额头,监工的罗刹人厉声呼喊着什么,似乎是在责怪程九不应该走神儿。 程九不敢说什么,只能低下头去,继续卖力的挖掘着,额头上的鲜血顺着脸颊滴滴答答的掉落在冰冷的冻土之上……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从远处传来一阵隆隆的声响。 火炮。 是火炮的声音。 因为距离太过于遥远,听的并不是很清楚。 紧接着又是一声。 这一次,程九听的很清楚了。 那确实是火炮! 是罗刹人在试炮吗?应该不是!因为距离太远了。 他真的很想抬头看一眼,却又担心再挨一棒子,只能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的样子继续埋头干活。 “吭哧”“吭哧”的挥动着工具,在坚硬的冻土上凿出一个又一个小小的白点儿,很是费了一番力气才打下一大块坚硬的土块,向往常一样和另外一个奴隶把土块子装进抬筐之类,两个人一起抬着大筐,顺着陡峭的坡道往上走。 因为长期建设的缘故,坡道已经非常光滑,就好像是行走在冰面上一样,必须死死的抓住一旁的拦腰杆儿才不至于十足跌落下去。 若是跌落下去的话,必然是一个“死”字,就算没有当场摔死,也肯定会被监工的罗刹人一棒子敲碎脑袋——罗刹人不可能养活一个摔的半死的废物! 程九低着头,小心翼翼的看着脚下,一只手稳住了抬筐,一只手死死的抓住了拦腰杆,一步一挨的顺着陡峭的坡道往上走去…… 这座堡垒虽然还没有正式完工,主体部分已经就基本完成,足足有五六丈高低,加上顶端的木质角楼子,那就更高了,足以让人眩晕。 在卸下土块的同时,程九下意识的朝着远处看了一眼。 这座大型的堡垒本就修建于高处,站在顶端完全可以鸟瞰四周。 程九已经看的很清楚了,在目力的尽头,几条弯弯曲曲的黑线正顺着这边过来,只不过速度很慢。 那是大明朝的军队,程九完全可以断定这一点。 因为这些人的服色和周国柱他们完全相同,都是黑的。 看来,那些找自己当向导的年轻人还是逃出去了,把消息送了回去,并且带着很多很多的军队杀回来了。 这让程九的心中顿时就升腾起了莫大的希望。 虽然这一辈子从来都会到过关内,程九本人甚至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大明子民,但是这一刻却对故国充满了希望。 他真的很希望大明朝的军队赶紧冲过来,把罗刹人全都杀个精光,将这些禽兽一个一个的全都挂在木头桩子上…… “呜……”和他一起干活的那个奴隶是附近这一带的驯鹿部族之人,从他的服色和脸上描绘的油彩就可以看得出来。作为一个老参客,程九曾经和很多个这样的驯鹿人打过交道,虽然依旧不能顺畅的用语言沟通,但却没有大概明白对方的意思。 这驯鹿人显然也看到了远处的黑衣大军,他指了指远方,又指了指程九,将双手的两个手指并在一起微微屈伸了一下,然后脸上露出询问的表情。 这是一个很容易理解的问题:远处的那些人,是你的族人吗? 程九微微的点了点头。 驯鹿人的脸上顿时露出一片喜色,似乎还想表达点其他的意思,程九赶紧抬起抬筐,示意他赶紧干活,以免引起罗刹人的注意…… 第五百零六章 老骥伏枥 东方人在用实弹标准他们的射界,那几声稀稀拉拉的火炮就是这个意思。 斯捷潘诺夫放下了单筒望远镜,用一种半开玩笑的口吻说道:“先生们,相信你们已经看到了,他们的火炮和他们一样,都是侏儒。” 这句话顿时引来一阵哄堂大笑。 侏儒是一种轻蔑的称呼,因为东方人的体型比较瘦小。 更有意思的是,他们的火炮同样属于“侏儒”类型,不仅小的可怜,而且射程很近。 “侏儒就应该使用侏儒火炮,这是一场侏儒对巨人的战争。” “我们的大炮会让他们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强大,哈哈……” 在一片狂妄的大笑声中,极度乐观的其情绪的顿时弥漫开来。 在崇尚巨炮的西方世界里,口径就是战斗力,东方人那小的可怜的火炮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我觉得自己好像过分的高估了他们。”斯捷潘诺夫笑着说道:“或许应该制定一个更具进攻力的作战计划,不过这不要紧,因为结果都是一样的。尊敬的布托洛夫斯基修士,希望您已经做好了准备。” “上帝会保佑我们,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作为这个匪帮的大股东之一,布托洛夫斯基修士和他手下的神职人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每次战斗之前,都会有例行的祈祷和祝福。虽然这些士兵当中的很大一部分都是典型的恶棍,烧杀抢掠的事情如同家常便饭,但他们是上帝的子民,一定会得到上帝的保佑。战斗之前的仪式当中就包括神的祝福——当然这种祝福并不是免费的,或许上帝不需要钱,但上帝的使者需要。 战后,他们会收取一定的费用! 而这种祝福通常都是战前的最后一个步骤。 几个“大股东”举起了望远镜,仔细的观看着不远处的战场形势:东方人显得很谨慎,他们正慢慢的靠近…… 张三娃已经看出来了,战场形势对己方非常不利。 敌人用的是大型火炮,射程更远,在把敌人纳入火力范围之前一定会首先即进入敌人的射程范围,而且还是仰攻。 敌人占尽了居高临下的优势,还可以先行展开火力。 好在对手的火炮数量并不算多,从前期的试探性进攻来看,大约有四到六门大型火炮可以直接打下来。只要用最快的速度欺近过去,把自己的小型火炮推上去,就可以利用数量优势堆死对手,但这需要承受一定的前期伤亡。 对于最终的胜利,张三娃拥有绝对的信心,唯一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付出多大的代价而已。 “必须先干掉外围的那三个小型堡垒,同时还要承受敌人的炮火,所以需要前期攻势的速度必须很快,在吸引炮火的同时,还能顺利的突出去……” “这种事还得看我们的!”韦无病挺身而出主动请缨:“交给我们吧。” 韦无病原本就是流星探马出身,同时还是大旗军中唯一的马军营营官,后来才作为先遣特战队的一员到了山东。后来归入到东路军之后成了张大娃的下属,现如今归属张三娃的直接统率。 整个队伍当中,仅有的一百四十多个骑兵,全都是当年的老底子,全都是大旗庄民团时代的老弟兄。不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作为大旗军中人数最少的一个营头,韦无病这个营官和普通的队官并没有什么区别,大家从来都是把马军营看做是一个大队,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营,因为人数太少了。 大多数情形之下,这些骑兵并不直接参与战斗,更多是做为中程侦测的手段。 也就是说,不管是在李吴山时代,还是在张大娃时代,韦无病和他的马军营都被看做是侦察兵,而不是一线战斗人员。 利用骑兵的高速驰骋打乱敌人的战斗节奏,同时尽可能的吸引敌人火力,这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不求杀敌,但求吸引火力,这可能会有不小的折损,你要多加小心……” 大旗军这个体系内部也有不同的派系,比如说老派的大旗军和张三娃就不是一个派系,因为张三娃是从军校里边出来的,而韦无病则和他的哥哥张大娃更亲近一些。哪怕是在同一个派系之内,也有嫡系和外来的区别。 因为韦无病不是张大娃的直属力量,所以根本就不能算是东路军当中的嫡系和中坚。虽然张大娃曾经是事实上的“山东王”,怎么说也算是“正规军”了,比韦无病这个发展地方实力的“游击队”要强大的多。但是,韦无病的正式军职是营官,单纯从级别上来看,绝对和张大娃平级,所以张大娃对他非常客气,总是以“韦大哥”相称。 作为张大娃的嫡亲弟弟和继任者,张三娃却从不称他为大哥,而是直言你我,这让韦无病有些不高兴。 象个老大哥那样拍着张三娃的肩膀,韦无病嘿嘿的笑着说道:“三娃子啊,我知道你们这些从军校里头出来的,大多是眼高于顶,毕竟你们是大帅的亲传弟子嘛,有些傲气也是应该的。其实呢,我们这些人未必就比你们差了。水里火里我们已经走过多少次了,生生死死早就看的淡了。我只管带着弟兄们冲上去,剩下的就看你们的了……” 这句话听起来好像很亲近,其实说的相当不客气:我知道你们这些军校生都是不怕死的硬茬子,但是我们这些大旗军的老人一定都不比你们差劲! 韦无病说的这些话,确实反映了大旗军体系当中的一个事实:因为受过良好的教育,并且掌握了最新式的战争模式,早就觉醒了民族意识的学生们,虽然对旧式的大旗军相当尊重,毕竟那是他们的父兄,是开拓者。但是在这种尊重的背后,则普遍存在着“你们已经老了”“你们已经过时”的想法,并且在言行之中有所反映。 旧有的大旗军将士和新式的学生虽然系出同源,但却思想观念和眼界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才是造成内部出现分歧的根本。 反映到个体的身上,就是“你们看不起我们”的意思。 现在,韦无病就是要用事实证明“我们”一点儿都不比“你们”差。 这个韦无病虽然不象自己的大哥那样飞扬跋扈目中无人,虽然他的为人谦和了很多,但骨子里却和大哥一样,他们是同一种人,都是老式军人的典型代表。 张三娃似乎还想说点什么,韦无病却早抽身而走,大声的吆喝着:“兄弟们,随我来……” 把仅有的一百多个骑兵集结在一起,韦无病飞身上马,用很大的声音吆喝着:“咱们这些个兄弟,都是跟着大帅从大旗庄转战天下的老家伙了,战淮扬平江南,打遍半个天下。这么多年过去了,有些人说咱们已经老的连肥肉都咬不动了,今儿个就当着这些个小老弟的面儿验一验咱们的成色,看咱们是不是真的老了!” “咱们的这些个小老弟们可不简单哩,大帅的嫡传弟子呢,那战功、那名声大到了天上去,就连当今万岁都是他们的同门师兄弟呢。这一遭,说什么也得给咱们这些个老家伙挣一份脸面……” 马打盘桓之间,韦无病捏唇为哨,打了一个尖锐的呼哨。 根本就不需要任何命令,早已经合作过许多年的骑兵们顿时心领神会,下意识的朝着韦无病靠拢过来。 稍微集结了一下之后,韦无病猛然抽出细长的马刀,遥指着前方高声呐喊:“冲——” 一个“冲”字出口的瞬间,双腿猛然一夹马腹,韦无病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 与此同时,一百都个骑兵就好像突然松开了锁链的猎犬,呼啦啦的泼洒出去。 急促的马蹄声中,积雪四溅碎冰飞扬,一百多个骑兵在韦无病的带领之下,仿佛一枚尖锐的箭镞直直的冲了出去…… 在厚厚的积雪当中,本不适合骑兵冲锋,好在这并不是冲锋陷阵,仅仅只是吸引敌人火力的骚扰行为,更有大军在后压阵,完全不必体恤马力,瞬间就把速度展开到了极限。 冷冽的寒风夹杂着细细如粉的雪沫子在脸上一掠而过,眼前的景物在飞速后退,这个时候的韦无病和他手下的那些骑兵一样,竟然没有丝毫的畏惧或者是紧张,反而体会到一种难得的快感。 纵情驰骋,跃马疆场,肆意的挥洒着豪情男儿的慷慨与激情,让他们仿佛回到了从前,回到了最年轻的时代…… “轰。” 眼前厚厚的积雪猛然飞腾起来,顿时遮蔽了视线。 罗刹人的火炮发威了。 一马当先的韦无病知道自己已经进入了敌人的火炮射程之内,反而愈发的有了一种酣畅淋漓的畅快感受,捏着嘴唇发出一声尖锐的长啸之声,他身后的那些骑兵旋即微微调整方向,不再是一条笔直的直线,而是呈雁翅状左右排开,仿佛一柄打开的折扇。 “轰轰”! 又是两声炮响。 当远处的那两个互为依托的小型堡垒在视野中越来越清晰的时候,韦无病很清楚的看到几点闪光,然后才听到滞后的火铳声。 已经进入了敌人的火铳射程了。 这个时代的火炮和火铳,想要精准的击中高速移动的目标,那显然是一件不大可能的事情,能不能完全依靠运气。除非使用密集队列,依靠密集的火力才能实现有效杀伤,否则的话,这样的冷枪冷炮几乎毫无作用。 韦无病身子已经清清楚楚的看到了远处的敌人已经完成了集结,正排成一个还算厚实的队形,看样子是准备朝着这边推进了…… 在这种情形之下,直接冲击敌阵根本就是在送死,只怕还不等冲过去,就被打成筛子了。 韦无病没有那么傻,而且他的使命从来就不是杀敌,他很清楚自己应该怎么做。 微微一转马头,朝着右手边微微转向,虽然这是一个很细微的调整,但是在非常高的速度之下马上就显现出了巨大的改变。 呈现雁翅形状的队形顿时朝着右翼倾斜,根本就不用可以的做出大转弯的动作,就完成了一次战术转向。整个骑兵队伍保持着一个巨大的“斜面”,继续冲杀过去…… 韦无病的所有动作,都被在主堡上观战的斯捷潘诺夫看在眼底,作为一个老牌的匪帮头子,他早就看出了这些东方骑兵的意图:不过是为了吸引火力,好让他们的侏儒型火炮有机会推上去,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战术。所以他始终没有把火力倾泻过去,而是准备留给东方人的主力。 让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这些数量明显稀少的东方骑兵竟然朝着侧翼冲了过去,朝着那边的哥萨克骑兵冲了过去。 那边的三百来个哥萨克骑兵是斯捷潘诺夫用重金雇佣来的,是他的主力之一。他原本准备用这些哥萨克骑兵去吸引东方人的主力,吸引他们进入到大小堡垒之间利用坚固工事进行绞杀,完全没有想到那一百多个东方骑兵竟然朝着那边冲过去了。 哥萨克骑兵的勇悍之名冠绝罗刹国,是最得力的兵种。为了雇佣这些人,斯捷潘诺夫花费了很大的价钱。 虽然哥萨克骑兵早已经完成了集结进入到待命状态,但最要命的是他们仅仅只是集结起来待命而已,而没有进入战斗状态。 除了极其密集的火力网之外,用骑兵对付骑兵就是最好的手法。但是,没有进入冲锋状态的骑兵,根本就发挥不出多少战斗力。 速度,是骑兵最主要的战斗力。 完全奔驰起来的骑兵,冲击还没有跑起来的骑兵,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形,那还用说吗? 在这种情形之下,就算是明明知道了敌方的意图,也不得不被敌人牵着鼻子走了。 “开炮,开炮,拦住他们!”斯捷潘诺夫挥舞着双手大叫起来:“主炮开火,轰飞他们,该死的鞑靼人,快拦住他们……” 沉闷的火炮声顿时响的惊天动地,几门主炮加上更多的副炮几乎同时开火,声势惊人仿佛地动山摇,顿时硝烟弥漫几不可视物! 站在张三娃的角度上,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远处的情形:好几匹战马连同马上的骑手被重炮轰上了天,在所经过的路途之上洒下偏偏嫣红。洁白的雪上洒满了鲜艳的红色,仿佛缤纷落英,红的鲜艳红的热烈,却又是那么的触目惊心。 但是,此时此刻的张三娃没有丝毫的悲伤或者是感动,作为一个纯粹的军人,他已经很少用感性来评判事物,哪怕是在生死这个大问题上,依旧保持了军人应有的冷静……甚至是冷酷。 为了胜利,必须付出代价,有些牺牲是绝对不可避免的。 对于这些骑兵,无论他们的观念是不是已经严重落后了,也不管他们是不是跟上了时代的步伐,在视死如归这个层面上,他们并不比新生代的学生们逊色。 至少,他们仍然是纯粹的军人,并且在用自己的鲜血甚至是生命在捍卫着军人的荣耀。 “前进!” 这个命令已经等待了太久,早已跃跃欲试的士兵们迅速上前。 他们必须足够的快,因为韦无病和他的骑兵兄弟们在用生命为他们争取最宝贵的时间,为了让他们靠的更近一点,他们在硬扛着火炮的轮番轰击。 不管他们跑的有多快,都不如平时训练之时更快,因为地形对他们太过于不利。 仰面朝天的往上行本就不那么快速迅捷,而厚及膝盖的积雪又严重迟滞了他们的速度,让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顺利到达战斗位置。 平时十个呼吸之内就能够完成的战术准备,到了这里则需要成倍甚至更多时间。 在战场上,时间的重要性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甚至可以决定最终的胜负归属。 现在,时间就是生命这句话得到了最完美也最直观的诠释。 韦无病他们已经被猛烈的炮火完全覆盖,就好像是落入烈火中的一群小蚂蚁,当他们毫不容易才从弥漫的硝烟和四溅的积雪中冲出来的时候,已剩下不足九十骑了。 仅仅只是一次火力牵制性质的骚扰,就损失近半,足见敌人的火力到底有多么猛烈。 但是,他们还没有听到返回的信号。 如果再不紧急回撤的话,他们一定会被罗刹人的炮火轰成渣子,甚至连渣子都剩不下了。 可韦无病并没有打算撤回来,因为他知道身后的主力还没有完全就位。 这个时候的韦无病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的瞠目结舌的动作:他又冲回去了。 好不容易才冲出可怕的火力覆盖范围,却又主动冲了回去,简直就是在送死。 当罗刹人的炮火再一次降临到他们头上的时候,学生们顿时对这些父兄辈的骑兵肃然起敬。 虽然已经进入了敌人的炮火射程,却对轰然作响的炮声充耳不闻,拼命的拖拽着自己的小型火炮,越过一个又一个松软的雪坑,渐渐到达战斗位置,并且马上进行战斗部署…… 每五炮为一个炮火矩阵,司炮手猛然扯开厚厚的炮衣,拼命的摇动着冰冷的转轮,将炮口缓缓抬起,支撑垫块打起螺栓。弹药手抱着刚刚完成列装的“纸弹”进行首发装填…… 红色的三角小旗猛然落下。 “开炮——” 第五百零七章 大股东 哥德罗诺夫是个高加索人,但是从九岁开始,他就过起了游荡者的生活。在他十九岁那年,因为一个非常偶然的缘故,他的命运出现了一个近乎于直角向上的巨大转折:他娶了一寡妇。 那个寡妇的年纪比他的母亲还要大一些,但却非常非常的有钱。结婚两年多之后,那个寡妇忽然就莫名其妙的“无疾而终”了,而哥德罗诺夫则顺理成章的继承了寡妇的全部家产,一跃成为当地最年轻的商会首脑之一。随后,哥德罗诺夫展现出了惊人的商业天赋,财富数量直线上升,赚取了数不清的金币,同时还给自己买了一个爵士的头衔,成为当地少数几个很有名望的首脑人物。 大家都说哥德罗诺夫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商业奇才,其实他的经商窍门很简单,说穿了根本一钱不值:抢掠。 在罗刹国,只要是上了一点规模的商会或者是绝大多数成功的商业人士,走的都是哥德罗诺夫这条路子:打着经商的幌子,做着强盗的行径。在经商的同时,毫不留情的残杀那些落后的部落,抢掠他们的财物,把那些部民当做奴隶贩卖到遥远的地方,这才是真正一本万利的生意。 在这二十多年的时光里,哥德罗诺夫反反复复的循环着这个“经商套路”,虽然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但前景却越来越不好了:因为可以抢掠的地方越来越稀少,而且出现了更多的及竞争对手。在很多时候,最大的危险不是来自于那些原始部落的反抗,而是来自于同行之间的竞争。 只有同行才最了解同行,只有同行之间的竞争才是最血淋淋的。在一次火并当中,哥德罗诺夫差点被一枪爆头,他脸颊之上的那道伤疤就是同行留给他的纪念。 因为同行的挤压,还有死里逃生的经历,让他不得不放弃西方的“商业版图”,转而把目光投向了东方。 东方还是一片肥沃的处女地,还很少有人开垦过,这通常意味着巨大的商业机会和数不清的金币以及惊人的财富。所以,哥德罗诺夫还不犹豫的资助了斯捷潘诺夫,成为这个匪帮的大股东之一来到了东方。 在前几年当中,他确实发了大财,光是他在附近一处铜矿所占的股份就足以让他一辈子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但人的**从来就没有止境,他还想得到更多,他甚至想着再弄些钱,自己也混个督军当一当,到时候就象斯捷潘诺夫阁下那样兴建自己的王国…… 一直以来,他的商队——其实就是打手和斯捷潘诺夫阁下的军队配合无间,总是可以轻而易举的把所到之处的原始部落剿杀干净,夺取他们的财富,占领他们的地盘,然后画地为疆成为高高在上的统治者。 完全那就是一连串的胜利,让他们对于东方人产生了一种轻蔑的态度,认为只要端着火枪冲过去,就可以象杀羊一样把他们全都杀死,然后可以肆意掠夺了。 但是,来自大明朝的军队,给他结结实实的上了一课。 开始的时候,他和斯捷潘诺夫一样乐观,认为这不过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战斗,他甚至准备了太多的绳索,用来捆绑那些战败的士兵,把他们变成奴隶让他们象牛马一样干活,最后卖掉或者直接杀死。 依托坚固的堡垒群,利用强大的火器先屠杀然后洗劫,这已经成为他最熟悉的老套路了,但这一次却失效了。 在炮火的闪光中,洁白如银的雪原呈现出一种诡异的淡蓝色,无端的让人感到一丝由内而外的寒意。两百多码开外的那个小型堡垒正在熊熊燃烧,滚滚浓烟中夹杂着肉类烧焦的那种恶臭,仿佛一团正在徐徐扩散的黑纱笼罩在头顶…… 哥德罗诺夫很清楚的知道这座堡垒到底有多么坚固,虽然是土木结构为主,但是在这样的天气里,早已经冻的象石头一样坚硬,基本可以算是永固型工事。在这个堡垒的内部,有一门火炮和四十多个帝国的正规军。最要紧的是,这个堡垒可以和附近的另外一个堡垒相互依托攻守相顾,再加上呼啸而来的哥萨克骑兵,除了上帝本人之外,哥德罗诺夫想不出还有谁能打破这样的堡垒了。 但是事实证明,根本就不需要上帝他老人家亲自出手,这些东方的军队照样可以坚不可摧的堡垒砸的粉碎。 铺天盖地的炮火已经密集到了无法想象的程度,好像长了眼睛一样全都朝着堡垒倾泻下来。 这座耗时大半年才建成的堡垒,只用了二十几分钟的时间就被砸开了,在哥德罗诺夫的心目当中,只有有二十炮准确无误的击中了堡垒,或者三十炮也说不定,那已经不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了。 堡垒的正面和左侧面已经坍塌,嵌在里边的巨大原木和里层的木头排子已经起了大火,满身是血的士兵的身上带着火焰,正惨叫着哀嚎着在雪地里翻滚,快速熄灭了身上的火焰之后,好像从洞穴里逃出来的老鼠一样慌慌张张的朝着这边奔跑过来。 在他们的身后,穿着黑色军装的东方士兵正排着整整齐齐的队伍,踏着清亮的竹哨声稳步推进,仿佛一座隆隆作响的磨盘般碾压过来,虽然速度不是很快,但却有着一种势不可挡的气势。 “该死的,你们这些蠢货,快来保护我!”大叫声中,素来胆大包天的哥德罗诺夫象个遇到劫匪的少女,扯着嗓子高声尖叫:“不要跑散了,蠢货,不要跑散了,集结,快点集结,哥萨克骑兵马上就会冲过来……” “轰” 似乎是上帝他老人家做出的某种回应,一发炮火落在哥德罗诺夫身后,肥胖的不像话的哥德罗诺夫就好像是一头被狂风吹起来的肥猪,顿时就被强烈的冲击波席卷起来,在半空中“盘旋”了一下之后,又重重的落回地面。 如果不是因为积雪太过于厚实,就算没有直接摔死肯定也会摔个半死。 哥德罗诺夫懵了,他甚至不清楚这一炮是从什么地方打过来的。 东方人的火炮小的可怜,射程也很近,怎么可能会打到这里来? 还不等他明白过来,又是一炮轰然落地。 这一次他没有飞起来,而是直接被飞溅起来的积雪和硬邦邦的土块子给掩埋住了。 以前所未有的敏捷坐起来,呆呆的看着远处那些个穿着黑色军装的东方士兵正拼命的拖拽着小型火炮朝着这边移动。 这些东方人的胆子真大,竟然敢靠的这么近,难道他们就不怕堡垒上的火炮打过来吗? 浓重的硝烟味道弥漫开来,雪白的地面好像顽童随意在纸面上的涂鸦,错乱而又繁杂,一处处被炮火犁开的地方,积雪早已经不见,露出坚实的黑色地面,周遭还在冒着腾腾的热气。 哥德罗诺夫下意识的用双手划拉着,他想摸到早不知掉落在什么地方的武器,但右手摸到一团黏糊糊软绵绵的东西。 那是一块碎肉,惨白色的肌肤上还残留着半个十字架的刺青——这肯定是某个士兵的身体,因为军队中很流行这样的十字架纹身,据说可以得到上帝他老人家的保佑。 只可惜,这样的纹身似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上帝他老人家也没有提供应有的保护和庇佑。 杀人无数的哥德罗诺夫不是没有见过死亡的场面,但那通常是他狞笑着残杀其他的生命,对于死亡他是很享受的。 但是,当死亡真正迫近的时候,他差一点就当场呕吐出来,好像甩开一团烧红了的炭火那样,赶紧把这块充满了不祥气息的东西远远的丢了出去。 他的商队……他雇佣的那些打手还算对得起那份不菲的佣金,竟然硬顶着着炮火跑了过来。 这些经验丰富的雇佣兵下意识的把他们的金主围在正中心位置上,端着火枪朝着远处那些东方士兵射击。 “蠢猪!”哥德罗诺夫气急败坏的大叫着:“快跑啊,看在上帝的份儿上,撤退……” 连斯捷潘诺夫阁下的正规军士兵都已经跑的没了影子,难道你们比正规的军还要厉害吗? 只可惜,那些雇佣兵并没有以前那么顺从,对于哥德罗诺夫这个大金主的命令丝毫也不理睬,而是站成了一个更加紧密的队型,和步步紧逼的东方士兵对射起来。 “蠢货,不要再打了,快撤,保护我撤退……” “你这头猪猡!”一个雇佣兵小头目飞起一脚就把金主大人踹了个趔趄:“看看你的身后吧!” 哥德罗诺夫下意识的往身后看了看,顿时吓的魂飞魄散。 不知什么时候,一队穿着同样黑色军装的东方士兵已经从侧后兜了上来,如果这个时候顾头不顾腚的往后退,必然会和对方直接撞上,到时候腹背受敌必死无疑。 原来,他手下的这些打手之所以没有仓皇逃窜,而是主动过来,并不是因为忠诚,而是因为早已无路可退了。 这个时候的哥德罗诺夫简直就是绝望的,因为寒冷和恐惧引发的颤抖越来越厉害,视野中的一切都似乎在一瞬间定格了,莽莽雪原已彻底成为一个大背景,到处都是模模糊糊的颜色,炮火的轰鸣似乎正在渐渐远去,只留下一阵阵隐隐约约的噪音。那些残留在雪地上的血迹,就好像是一副浓墨重彩的油画! 在令人窒息般的绝望中,忽然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轰鸣,大型堡垒上的主炮终于注意到了这边,在把满地积雪打成一片白茫茫的雾气的同时,也打出了一团绯红色的光芒。 主炮的轰鸣立刻就吸引了东方士兵的注意,他们疯狂的朝着正前方移动,而不是再和哥德罗诺夫他们这一群人纠缠, 那些黑衣士兵不顾一切的前进,哪怕是在还没有肃清残敌的情况下,依旧保持着很快是突进速度。猛烈的炮火再也顾不上这边了,而是集中所有火力朝着那座大型主堡狂轰滥炸。 爆炸声响的此起彼伏,一团团闪光在高大的主堡上交替出现,就好像是出现在一座山峰之上的点点火星。 双方的对炮! 东方人的火炮数量更多,而且射速更快,仿佛狂风骤雨,大在雄伟的主堡上,就好像是鼓锤的反复敲打,不断的打下一片片泥土和石块子。好在这座主堡建造的足够高大足够坚固,万千可以承受这种密度的攻击。 斯捷潘诺夫阁下的火炮数量虽然稀少,但却威力更大,而且射程更远……反正敌我双方都在彼此的射程之内,射程的远近早已经成了一个无所谓的问题。 夹在双当的炮火之间,过分肥胖的哥德罗诺夫就好像是一头案板上的猪,万分恐惧的等候着最终的裁决,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东方人的步兵端着火枪步步迫近…… 就在这个时候,侧后方位上猛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马蹄声中夹杂着狂野的呐喊,一团灰色的影子穿过硝烟出现在视野范围之内。 “上帝呀,我们的灰色牲口终于来了!” 灰色牲口是对哥萨克骑兵的一种虐称,其中还夹杂着明显的轻蔑。虽然罗刹人总是把哥萨克骑兵成为灰色的牲口,其实在很多时候,他们不得不更加倚重于哥萨克骑兵。 在很长一段历史当中,哥萨克并不是罗刹人的朋友,而是他们的敌人。哥萨克人纯粹为了金钱而战,只要能拿出足以打动他们的钱财,他们就可以成为任何人的雇佣兵。在很多时候,罗刹人之间的所谓内战,真正的交战主力往往都是哥萨克人。这种状况一直到了四十多年以前才出现在真正意义上改变。 在罗刹国和西方大国波兰的战争中,因为波兰和乌克兰的联手镇压,哥萨克才在真正意义上作为一股政治力量投入到罗刹国的怀抱,并且迅速成为重要的武装力量,得到了帝国沙皇的重要,在几次镇压内部叛乱的过程中都起到定鼎乾坤的巨大作用。, 戴着熊皮帽子,手持长矛的哥萨克人骁勇善战,尤其是他们的骑兵简直就是无敌的存在。 这个时代的哥萨克骑兵虽然已经装备了马刀,但却通常把马刀作为副武器,他们的主武器依旧是长矛,这一点和早期的大旗军非常相像! 这样的骑兵,必然会对东方人的步兵形成巨大的碾压优势。 以步战骑,从来就是一个很大的劣势,更何况是在仰攻的情况下。 这些东方人的末日到了! 这个乐观的想法仅仅只是维持了一个瞬间,片刻之后就消散到了九霄云外。 作为东路军的一部分,手持火枪的学生兵并不占据多数,那些老派的大旗军,那些天干营地支营才是主力部分,作为老式军队的一部分,他们显然更适应这种老式的骑兵。 同样是穿着黑色军装的士兵,同样是手持很长的枪矛类武器,他们竟然主动横在那些学生们的前方,彼此之间相距只有短短的二三十步。 和骑兵作战,那是大旗军玩儿剩下的老把戏了,大旗庄民团诞生之初的第一声响亮啼哭,著名是青泥河之战就是以步战骑的例子,其中更有无数次同样的经历,早已拥有了极其丰富的经验。甚至根本就不需一个具体的命令,就自发性的组成了一个拒马阵。 当年的蒙古旗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骑兵,往来呼啸纵横穿插,把冷兵器时代的骑射之功发挥到了极致。那铺天盖地的数量,那万马奔腾的气势才是真正骑兵时代的巅峰。眼前这两三百号哥萨克骑兵真心不够看的,对于大旗军老兵而言,完全就是清风拂面的毛毛雨。 老式的大旗军精兵,结合了新式的火器学生兵,新旧两种完全不同的步兵自发的结合在一起之后,所爆发出来的杀伤力简直骇人听闻。 大旗军老兵顶在正前方,学生兵从侧后两个方向上打出密集的排枪,这种战斗方式根本就不需要任何技巧,完全就是最本能的组合,已经不能再说是战斗力了,而是最直接最粗暴的屠杀! 一次传统式的哥萨克式冲撞,这就让击败个哥萨克猛士减少了一半,立刻就让哥德罗诺夫放弃了上去“帮忙”的想法,毫不犹豫的选择在第一时间“撤退”。 地方人的冷兵器兵种和火器兵种的结合,所表现出来的摧毁能力完全不是哥萨克骑兵能够抵挡的,如果他们跑的不够快,必然会全军覆没。 上去拯救他们?不,不,那是上帝应该做的事情,哥德罗诺夫不是上帝,他只是一个商人。在没有利益的情况下,他连一根手指都不动弹一下,更何况对手的战斗力远超自己的想象,他可不想去冒险。 能保住自身就已经很不错了,至于那些前来拯救他的哥萨克骑兵,爱死不死,死多少都和他没有关系。 这个时候的哥德罗诺夫已经隐隐约约的看清楚了一个现实,这些东方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对付,想在这里发财恐怕有点困难,弄不好还会亏了本钱。 “东方人的战斗力基本等同于一只猴子,最多相当于一直拿着武器的猴子。”督军大人的这句话根本就是错误的,是毫无根据的言语,千万信不得。 必须马上撤退,带着掠夺来的那些财富撤回去,这是最好的选择! 和东方人拼命,只有蠢货才会这么想! 哥德罗诺夫虽然肥胖如猪,但他是一个精明的商人而不是真的蠢猪,绝对不是! 第五百零八章 三心二意 曾经被他视为男子汉象征的大胡子已经烧去了大半,下巴和脸颊上的伤口已经包扎起来,配上鼻青脸肿的面容,就好像是一个戏台上的小丑,显得滑稽而又可笑。一想起发生在白天的战斗,哥德罗诺夫依旧心有余悸。 外围的几个小型堡垒已被清除了大半,估计到明天的这个时候就会被东方人象拔出钉子一样一个一个的拔掉,到时候就只能困守在最后的主堡当中了。 那和笼子里的野兽有什么分别。 那些东方人虽然个头比较矮小,战斗力却高的吓人,哥德罗诺夫敢拿上帝的名义起誓,这些东方人的精锐程度,绝不逊色于莫斯科的皇家禁卫军团。 想要凭借这样的一座堡垒就是挡住东方人的进攻,就好像试图用一张纸挡住一头发疯的野牛一样可笑。 撤退,必须尽快撤退,至少要退到雅库茨克去才能有足够的安全感。 就好像是一只过分肥胖的老鼠,哥德罗诺夫费力的搬动着那个巨大的柜子,把它从墙角处挪开之后,露出隐藏在墙壁上的一个暗格。 打开暗格,从中取出一个大大的鹿皮口袋。 从口袋里传来的金属撞击声清脆悦耳,仿佛天籁一般动听。很显然,这是满满一袋子金币,份量相当沉重。 除了金币之外,还有一小袋宝石。 这是哥德罗诺夫的本钱和前期利润,有了这些个东西,他才会感到更加踏实。 这一次到东方来,已经赚的足够多了,是时候离开了。 既然明显打不过那些东方人的军队,就应该毫不犹豫的离开。 把金币和宝石装进一个橡木箱子,仔细的上了锁,把钥匙挂在胸前的贴身处,搬动着沉重的箱子来到外面,将箱子装在车上…… “东西都装完了吗?” 侍从回答道:“马上就完了,还有些皮子和铜器……” “该死的,那些都是我辛辛苦苦赚来的,一点都不能落下,全部带走。” 在哥德罗诺夫的不远处,一些穿着修士长袍的人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 作为一个为上帝服务的神职人员,布托洛夫斯基修士这一趟“东方之旅”同样收获满满。只不过现在的局面好像没有以前那么好了,东方人的军队远远比想象当中的更加厉害,而不是象督军大人说的那样,仅仅只是“武装起来的猴子”! 守卫这里的每一次土地?把上帝的荣光撒播到地方?别逗了,那些只不过是骗人的鬼话而已,连他们自己的都不相信。 他们是来发财的,而且已经赚到了很多。虽然在贪婪心理的驱使下他们还想赚取更多,但那些穿着给色军装的东方士兵彻底打碎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幻想。在无法用武力解决对手的情况下,为了避免被对手用武力解决掉,保住眼前的收益及时撤退就成了最具现实意义的选择。 作为这个大型抢掠团伙最重要的两个大股东,看到彼此都在收拾行囊的时候,就已经心知肚明了。 象个小丑一样的哥德罗诺夫故意用很大的声音哈哈大笑着:“尊敬的修士,距离上帝最近的人,您不远万里来到这个荒芜贫瘠的地方,要把上帝的仁慈带过来。只可惜,这个地方似乎还没有准备好,也许过一段时间再来也是个不错的选择。难道您不这个认为吗?” “是的,尊敬的哥德罗诺夫先生。”修士装模作样的在胸前划着十字,就好像他真的是上帝他老人家的虔诚信徒一般:“虽然我很愿意把上帝的仁慈带给这片土地,但这里太远了,上帝的荣光恐怕还照耀不到这里,东方的野蛮人竟然用武力来回应我们的慷慨和仁慈,上帝一定会惩罚他们。当然,到底应该怎样惩罚他们那是上帝的事情,已不需要我们再关心了。在白天的战斗中,我亲眼看到尊敬的哥德罗诺夫阁下的英勇表现,您亲手杀死了五个……哦哦不,至少十个野蛮人,您那勇猛的身影一定会铭刻在我的记忆中,我认为您应该获得皇家勇士勋章……” 在相互吹捧之中,满脑子都是发财念头的修士俨然就是最称职的天使,而被打的鼻青脸肿的哥德罗诺夫也成了一往无前的勇士。 如此肉麻的相互吹捧,两人并没有感觉到哪怕一丁点的不好意思,其实他们两个的心中都很清楚的知道一个事实:二人都已经做好了撤退的打算,他们不想在继续留在这个鬼地方了,一天都不行,必须马上离开。 但这需要说服督军大人,毕竟他才是这里的主宰,至少是名义上的最高首脑。 “也许,我们应该找斯捷潘诺夫阁下谈谈。您觉得有这个必要吗尊敬的修士?” “当然,如果我们两个一起去找斯捷潘诺夫阁下的话,相信他会充分考虑我们的意见,并且会最大限度理解我们的苦衷。” 两个都不想继续留下去的家伙一拍即合,马上来找督军大人斯捷潘诺夫阁下。 看着这两个最大的股东,督军大人似乎很不满意,但却不得不强行克制一下:“你们都想撤退了吗?” “我想这是一件显而易见的事情,督军大人。”修士说道:“仅仅只是一天的战斗,我们就损失了一半士兵……” “哦,不,没有损失那么多,仅仅只是损失了三分之一而已,我相信其中的一部分伤兵很快就可以复原,重新投入到战斗当中去。”督军大人有些恼怒的大叫着:“相信我,绝对没有损失一半那么多……” “好吧,好吧,就算是损失了三分之一好了。”修士耸了耸肩膀,摊开双手做出一个无所谓的表情“一半也好,三分之一也罢,这有什么区别吧?看看外面吧,我的督军大人……” 窗外的夜色当中,好几处大火正在熊熊燃烧,包裹着黑烟的火焰直冲苍穹,硬生生的映红了半边夜空。那是被东方人的军队摧毁的几处小型堡垒,只不过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又一个冒着浓烟和烈焰的着火点。在漆黑的夜色中尤其显眼,就好像是地狱恶魔的眼睛一般让人悚然而惊。 修建了半年多的堡垒群,在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被摧毁,足以让这里的很多人都产生畏惧和恐慌的心理。 “堡垒的修建本就是为了应对东方人的入侵。”入侵者把别人的反击说成了入侵,而且说的冠冕堂皇,督军大人一点都不觉得脸红:“毁于战火之中原本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至少我们的主堡还很坚固,外围还有三处堡垒,东方人打不进来……” “这种话还是留给那些下层士兵和押上了全部身家的狂徒吧。”肥胖如猪的哥德罗诺夫很不客气的说道:“其实督军和我一样清楚,外围的那几个堡垒根本就挡不住东方人的军队,迟早会被他们逐一摧毁。到了最后,除了缩在这里之外,其实什么都做不了,因为我们没有那么多的军队……” 这个哥德罗诺夫虽然蠢笨如猪,但他终究不是蠢猪,已经把眼下的局势看的非常清楚了:残留的那就几个外围据点,迟早会被对手一一清除干净,这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从对手表现出来的战斗力来看,这个过程应该会很快。而最终的结果一定就是困在高大的主堡当中被动应战,那完全等于是困守孤城。 “哥德罗诺夫……先生!”督军大人强忍着内心的不快,努力做出一副和颜悦色的神态:“我们的主堡有多少坚固,我想你一定很清楚。我们还有六门主炮和八门副炮,还有八百多个象野熊一样雄壮的士兵,而且我们物资充盈准备充分,至少能坚守几个月,甚至长达半年之久……” “难道督军阁下打算一直这么坚守下去吗?东方人的军队会源源不绝的开赴过来,他们会越来越多……” “是的,但不会那么快!”督军大人说道:“他们的城市距离这里非常遥远,往返一次很不容易。只要我们再守两三个月,只要等到河流解冻的时候,在雅库茨克的帝**队就会顺着同吉尔河源源不断的来到这里增援我们。那是帝国的正规军,战争一旦爆发,就相当是帝国和鞑靼人宣战了……” 就象是个刚刚被暴徒凌辱过的小女孩,哥德罗诺夫很委屈的说道:“我来到这里是下了本钱的,我不是军人,也不想为帝国打仗,我只想赚一点小钱儿,帝国会不会和东方人宣战其实我一点都不关心。我只知道这里很危险,必须离开……” “是的。”关键时刻,同为大股东的修士对他表示了很大的支持:“我们必须离开这里,如果督军阁下想要为帝国服务的话,我们会送上诚挚的祝福和良好的祝愿!” 两军交战的时候,诚挚的祝福和良好的祝愿完全就是狗屁,在兵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他们会带走自己的那一部分士兵和雇佣兵,这对于督军大人斯捷潘诺夫而言,完全就是雪上加霜。 这两个大股东下了大本钱,他们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赚钱,而督军大人则有更加宏伟的抱负,除了赚钱之外,身为督军的斯捷潘诺夫还想着在这里兴建自己的领地,他早已经把这片土地当做是自己的地盘那样去经营了,而是如这两个股东那样见势不妙就想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事实上,督军大人早就看出了形势的不妙,但他却不能走。 因为他已经把自己的全部身家都押上了,如果抽身离开的话,他会在瞬间倾家荡产。 直接破产还不如死了更好。 所以,他必须以最坚定的态度赌下去,而且他坚信自己还有机会。 如果赌赢了,不仅可以获得数不清的财富,还能够成为帝国在远东的功勋,成为事实上的大领主。 孤注一掷的豪赌,是他的本性,尤其是在已经把所有筹码全都推上赌桌之后,在最终的胜负分出之前他绝对不会离开赌桌。 关键时刻,两个大股东竟然要抛弃他,这简直仅仅是釜底抽薪,是他万万不能容忍的。 一瞬间,督军大人斯捷潘诺夫甚至动了一个狠毒的念头:干掉这两个临阵脱逃的家伙,随便找个借口解释他们的死因,然后接管他们的势力继续为自己的豪赌服务。 但这个念头仅仅只是存在了一个瞬间,马上就消散到了九霄云外。 虽然督军大人是这个大型抢掠团伙的首脑,其实也不过是一个最大的股东而已,根本就达不到“控股”的程度。这两个股东虽然比他稍小一些,却并不比他弱小太多。他们拥有自己的实力,根本就不怕督军大人撕破脸皮。 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作为保证,早就被督军大人一口吞下去了,又怎么敢和他合伙做生意呢? 不论是上下级的关系也好,是彼此合作的商业伙伴也罢,几个大股东之间都对彼此怀有深深的戒备之心。平时赚钱的时候,一切都可以掩盖在利益之下,但是到了局势不利的时候,就会表现的尤其明显了。 无力彻底让对方服从,更无力解决掉他们,眼瞅着这个抢掠团伙就要分崩离析,督军大人斯捷潘诺夫不得不祭起了杀手锏。 他做出一副很无奈的样子,有些恋恋不舍的看着这两个大股东:“尊敬的修士,还有尊敬的哥德罗诺夫阁下,能与二位合作是我最大的荣幸,虽然我很真诚的希望能够和二位继续合作下去,但是秉承着实现的约定,既然二位想要中止这次合作及时退出,我也不好阻拦。但是,作为合作伙伴,完全是出于纯粹的友谊,我必须奉上一句忠告。” “二位撤离这里之前,最好先派人去探探路,要不然的话,万一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那将会出现我们彼此都不想看到的局面。” 探路?这是什么意思? 二人相互对视了一眼,目光中全都充满了疑虑不解之意。 “不妨开诚布公的告诉二位一个事实,早在战斗打响之前,我就曾经派遣心腹侍从去到西边,为的就是到雅库茨克去寻求支援。”督军大人面带微笑的说道:“我派遣了二十四个人出去求援,但却只回来了三个,真的只有三个人回来了。” 出去了二十四个,却只回来了三个。 雅库茨克距离这里非常遥远,往返一次需要很长时间,尤其是大雪封山的季节里,则需要更加漫长的时间,怎么会这么快就回来呢? 二人似乎已经意识到了点什么,脸色顿时就变了:“督军阁下的意思是……” “二位都是聪明人,我想你们已经明白了。”督军大人捻着修剪的整整齐齐的胡须,气定神闲的说道:“没错儿,去往西边和北边的道路已经被东方人封死。” “我们被包围了?”哥德罗诺夫的语气之中已经出现了明显的颤音:“上帝呀,这不会是真的吧?” “如果尊敬的哥德罗诺夫,如果您愿意这么理解的话,当然也是可以的,单纯从军事角度来看,我们确实被包围了。” 督军大人并不惊慌,而是有非常值得玩味的目光看着这两个目瞪口呆的家伙:“如果二位执意要离开这里,如果你们一定想要离开堡垒的保护撤退的话,我只能表示赞同,但却不希望你们真的那么做。毕竟我不想自己的合作伙伴被东方人杀死在冰天雪地里,哈哈……” 已经被包围了?为什么以前不知道这个消息? “那是为了军心的稳定,我不希望这个消息引起恐慌。”督军大人说道:“等到大家都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就是想走也走不了了,只能横下心来和我一起死战到底,为了我们共同的利益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相信上帝一定会保佑我们……” 对于已经被包围这个事情,布托洛夫斯基修士和哥德罗诺夫并不敢完全相信督军的说辞,而是只能选择相信一半。 他们还是想着尽快的撤离,而不是和督军大人一起“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但是,有了这个可怕的消息之后,他们必须更加谨慎一点儿。 当天晚上,二人不约而同的派遣了几个可靠的心腹侍从出去探路。 只可惜,这种试探性的行为并没有任何结果。 东方人的军队还在逐一清除外围的几个小型堡垒,战斗的规模虽然已经不大,但却异常激烈。在两个大股东焦急的等待中,外出探路的侍从一直都没有回来。 连一个回来的都没有。 在严重缺乏情报的状况下,他们并不知道“已经被包围”这个消息到底是真还是假,既不敢轻信又不敢不信…… 这种左右为难的心理折磨着他们,让他们好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坐立不安,一直到了第三天清晨,答案终于揭晓: 一支穿着黑色军装的东方军队正从西北方向上开赴过来。 出去探路的侍从肯定已经被杀了,当然不可能回来 事实证明,督军大人并没有撒谎,他们真的被包围了! 在暗自庆幸的同时,修士布托洛夫斯基和富商哥德罗诺夫只能横下心来,绑在督军阁下的战场上,做好了“战斗到生命最后一刻”的准备…… 第五百零九章 姑且一试 关于这次远征,李吴山李大帅给的是死命令:全歼。 务必以最猛烈的姿态,最残酷无情的方式,将来犯之敌全部歼灭。 不是击溃,不是驱散,而是全歼。 在这道命令的后面,还有一道补充命令:若没有实现这个战略目标,你们就不必回来了。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若是不能全歼,那提头来见。 李吴山从来没有自己的学生下过这样的“死命令”,立刻就让张三娃明白了李吴山对此战的绝对重视,他已经隐隐约约的意识到了这一战的重要意义。 这是整个大旗军体系第一次面对陌生的敌人,而敌人显然不是伪清那种对手,而是更加凶残的敌人。 按照李吴山的说法,那就是:外敌皆为野蛮禽兽,他们听不懂任何仁义道德,在这样的战争中为了追求胜利可以不择手段,我不管你张三娃用什么样的法子,最终的目标必须实现,全部歼灭他们。若有一丝一毫的心慈面软,那就是对我族的罪行。 不惜在最不适合开战的情况下悍然开战,不惜成本的千里运送,动用了数倍兵力,几乎囊括了东北方向上一半的精锐力量,若是无法实现这个战略目标,那就真的是失职了。 所以,即便是在各方面都全部占据优势的情形之下,张三娃依旧表现的非常谨慎。 无论敌人的堡垒有多么坚固,击败他们都不是目的,最要紧的是全歼。 所以张三娃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并不是攻坚,而是先切断敌人的退路。 罗刹人不是鸟雀,他们没有翅膀,不可能凭空飞到这里来,在他们的身后必然有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基地。 切断他们和基地的联络,包围他们,然后才能谈得上全歼。 当西边的偏师完成了切断的使命赶赴上来的时候,对敌的合围之势已经基本形成,接下来就剩下最后一个流程:歼而灭之。 敌人的数量并不算多,而且已是笼中困兽,这一仗应该并不难打,其实相当的不易。 因为对手占据了非常好的地利优势。 光是为了清除外围的那几个据点,就花费了好几天的时间。 这样的攻坚战,没有任何讨巧之处,完全就是硬碰硬。 对手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旧式军队,他们的火器一点都不比自己逊色,尤其是那几门大型火炮,对张三娃他们构成了很大的威胁。 这个时候的张三娃和那些学生们,已经彻底明白了李吴山的意图,明白了李吴山为什么会不计代价的一定要消灭他们。 对手的装备和战术,具有鲜明的新式军队特征。若是单纯的硬拼,恐怕连精锐的大旗军士兵都未必是他们的对手。 装备了大刀长矛的老式军队,无论再怎么悍勇,面对装备了火器的新式军队,就算是打胜了也一定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不幸之中的大幸就是李吴山早早的就意识到了军事变革的大方向,提前训练出一支更加杀伤力的新式学生军。 若是没有这支学生军,再过十年二十年,当罗刹人站稳脚跟之后一定会趁势南下,到时候必然要付出血的代价。 必须提前遏制住罗刹人向东方入侵的势头,打碎他们的野心,这完全是出于大局观的考虑,而不仅仅只一城一地的得失。 但是这一仗,却不是那么好打的。 虽然对手仅仅只剩下了最后一座主堡,早已插翅难飞,但这座堡垒根本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城池,而是一个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 这样的棱形堡垒,明显就是专门出于军事用途,若是蚁附爬墙硬攻的话,必然死伤惨重。而且对手的大型火炮非常犀利,真有点老虎咬刺猬无处下嘴的尴尬。 在今天的战斗中,张三娃曾经发起三次强攻,却全都无功而返,反而出现了不小的损伤。 虽然带来了很多火炮,但是那种小型的野战炮很难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破坏力。打在高大的主堡之上,只能凿出一个很小的坑洞。在这样的季节当中,只要敌人架上几根原木,再填写土,甚至不用夯实了,只要淋上些水,就会冻的如同石头一样坚硬。 在最后一次强攻当中,张三娃曾经试图使用强行爆破的办法,在密集火力的掩护下,把装满了爆裂之物的车子推上去,死死抵住堡垒的外墙。虽然爆炸的声音惊天动地气势惊人,却只能炸开墙壁的最外层,很难形成坍塌效应。 大旗军惯用的“穴地攻城法”虽然很犀利,而且效果奇佳,却不适合用在这里:在这滴水成冰的极北之地,在厚厚的冻土层中掘进,根本就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儿。 素来认为自己天下无敌的张三娃第一次感受到了严重的挫败感,不得不下令暂时停止强攻。 反正对手已经被死死的围住,只要他们还没有长出翅膀就飞不出去。最要紧的是先找到一个合适的办法攻破这座巨大的乌龟壳子! “要不要我们再跑一趟?”韦无病再次挺身而出:“我率领弟兄们冲过去,吸引罗刹鬼的火力,你们趁机放炮……” “韦营官……这恐怕不行。”张三娃说道:“我不是说你们不行,而是说我自己不行。” 这是攻坚战,就算是韦无病可以率领那点少的可怜的骑兵吸引敌人的一部分火力,也没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因为学生们使用的火炮很难凿开罗刹鬼的坚固堡垒。 这是张三娃第一次在韦无病面前承认自己的短处。 韦无病他们,还有其他那些大旗军将士,固然是敢打敢拼的精锐,他们的功勋不必强调,天下人都知道。但他们终究是老式的军队,已不能再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崭新的战场了,注定要被时代和全新的战争模式淘汰下去。 但是,这些人所表现出来的顽强和悍勇,无愧于军人的身份,无愧于开拓者的荣誉。所以张三娃不再把他们视为“又老又旧”的陈旧势力,而是适当的表现出了对他们的尊重:“韦营官和骑兵兄弟们的英勇无需再做任何证明,你们的顽强有目共睹,之所以还没有攻下罗刹鬼的堡垒,完全就是因为我的缘故,和你们无关。而且我也不希望父兄们再有牺牲……” 张三娃对大旗军老兵的称呼已经改换,不再是“你们”,而是“父兄”! 短时间内攻下这座堡垒,根本就是不现实的想法。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选择就是长时间围困,这样的战例数不胜数。 因为强攻无效,所以只能选择旷日持久的围困,几个月,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围城战斗不稀奇,其实最终都是在拼消耗。 困守孤城,最大的短板就是断绝了外部的支援,只能消耗那点有限的储备物资,什么时候消耗完了,就意味着可以不攻自破。 但是,在敌方消耗的时候,己方也在进行消耗。 这里距离最近的补给基地有几百里之遥,更严重的是山高路险风雪阻隔,补给非常非常的困难,张三娃不敢那么做。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消耗比敌人更甚,根本就消耗不起。 这样的冰天雪地当中,和城堡内的地方拼消耗,完全就是杀敌八百自损三千。 耗不起,攻不破,这确实一个两难的选择,同时也是斯捷潘诺夫敢于困守孤城的最大底气。 “报告!” “进来。” 周国柱挑起帘子进到帐篷之内:“有重要军情。” “讲。” “刚才巡查之际,发现罗刹鬼主堡上出现我方标记。” 我方标记?什么我方标记? “方位东北,第二个垛口上面……” 抽出单筒望远镜,顺着周国柱指引的方向往前,只看到一片茫茫雪雾,若是仔细观看的话,就会发现在那一片白茫茫的冰霜之中,隐隐约约有一个小小的黑点儿。 为了看的更加清楚,张三娃来到最前沿,专门爬上了一棵大树,这一次他终于看清楚了: 那是一个几根弯弯曲曲的木头,却摆放成了一个锐角的三角形,三角形的尖端处还系着一小块红布,斜斜的指着主堡之内的某个方位。 在吴山军校内部,为了标明某个目标,确实经常使用这样的三角箭头图标,对于特别重要的目标,则会使用红色的箭头专门标注出来。 那个用几根木棍组成的三角箭头,确实很象是在指引某个重要目标,但却无法理解:主堡之内全都是罗刹鬼,细作根本无法渗透进去,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指引符号呢? “会不会是里边有咱们的人?” “我不敢确定!”周国柱说道:“当时我们是分散撤离的,是不是有人被罗刹鬼俘虏了,实在无从查起。但是,我觉得那个箭头似乎是在指引着什么,有可能是一个很重要的目标,可以尝试攻击那个方位……” “似乎”“有可能”这种含糊不清的说法,根本就不具备说服力。因为攻击那个方位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在没有弄清楚情况之前,不宜那么做。 以堂堂之师破煌煌之阵才是战争的主题,想要依靠投机取巧终究是不靠谱的做法。 就算真的是要攻击那个方位的话,需要事先吸引罗刹鬼的火力,用自己的小火炮有机会抵近,才能攻击得到。而且敌人很快就会反应过来,若是用主炮还击的话,一定会损失很大。 张三娃不敢贸然那么做。 “不必进行大规模的战斗,不必动用大量的火力。”周国柱说道:“有两到三门火炮,就可以了。趁着夜色推上去,试一试。若是那个箭头真的是在指引什么,应该会有效果。如果那东西纯粹就是无意之物,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 张三娃犹豫了好半天,才终于点了点头:“可以,但一定要快,无论有没有效果,打了就跑,在罗刹鬼的主炮反应过来之前撤回来。” “是。” “我给你调三门炮上去,记住,不论最终的结果是什么样子,必须马上回撤。明白了吗?” “明白!” 短暂的白天很快就过去了,当夜幕徐徐降临之后,三门火炮总共十二个人,包括周国柱在内则是十三人,在夜色的掩护下好像幽灵一般徐徐前进。 为了实现最大程度的隐蔽,专门折了些树枝别在火炮上,黑夜之中从远处观看很难发现他们的存在,就算是发现了也看不清楚,往往会错误的认为那是几个小树丛。 方位和距离早就经过了测量和计算,早已标注好了位置。一路上走走停停,到达指定位置之后,周国柱报出攻击方位,几个司炮手马上把火炮的螺栓调高,将仰角抬起,装填完成之后,毫不犹豫的来了个三发齐射。 “轰” 轰鸣声中,一团火光从炮口喷出,在宁静的夜晚显得格外响亮,激荡起阵阵回声。 那边到底是什么样的目标,谁也弄不清楚,甚至连这个方位上到底有没有有价值的目标都是一个问题,因为谁也不知道那个三角形的指引标致到底是不是真的具有某种含义。 一切的一切,完全凭借猜测,只是试试看而已。 学生们使用的小型火炮威力小射程近,最大的好处就利于速射。 一炮过后,不论有没有击中目标,马上就开始二发装填。 这个时候,已经可以隐隐约约的听到罗刹鬼的叫喊之声了。 “二发装填完毕。” “开炮!” 又是一次三发齐射。 炮火的闪光当中,可以看到高处的罗刹鬼正在飞快的跑动,还在高声的叫喊着什么,他们似乎已经发现了这边的三门小炮,正在调整主炮的炮位,准备以更大威力的炮击还以颜色了。 张三娃的命令仅仅只是“试一试”,若是真的能够击中什么有价值的目标当然最好,就算是打不中也不要紧,最关键的是马上撤回来,千万不要有什么损失。 两次炮击过后,按说就应该以最快的速度马上撤离现场,免得遭受罗刹鬼大型火炮的还击。 但周国柱还是有点不死心:“能不能再来一次。” 十二个炮兵什么话都没有说,马上进行三次装填。 又是一次三发齐射,火炮的尾烟在夜空中拖出一条角度很大的轨迹,虽然打了出去却没有任何效果。 在这之前,周国柱还幻想着可以集中罗刹鬼的弹药库或者是最高指挥所,毕竟那才是真正有意义的重要目标。 但是,事实证明,那不过是他一厢情愿的天真幻想罢了。 若是敌人的弹药库或者是最高指挥所也可以轻易击中的话,大家就都会投机取巧了,谁还会老老实实的打仗呢? 三次炮击,共打了九发,似乎并没有什么效果,但却必须撤退了。 十几个人调转炮身,连托带拽的拉着小火炮在雪地里飞跑,不过十几个呼吸的时间,罗刹鬼的大型火炮就开火了。 连续几次炮击,早已暴露了自己的方位,在这位的距离上,既然小炮都能打过去,罗刹鬼的大炮更是不在话下了。 惊天动地的轰鸣之中,刚才开炮的位置附近顿时积雪弥漫土块飞扬,与此同时,还有一门副炮随之开火。 在交错亮起的闪光中,十几个人拖拽着小炮跑的飞快,好像被猎狗紧紧追赶的兔子一般紧急回撤。 “轰” “轰” 因为罗刹鬼的火炮射程很远,有两发甚至越过了周国柱他们,打在他们的前方。 这样的大型火炮虽然威力强大,却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精准炮击,而是完全依赖大范围杀伤的效果。尤其是在黑夜之中,能不能打中敌人真的得看上帝他老人家的意思。 好在周国柱他们这十几个人的运气还算不错,虽然逃的很狼狈,总算是连滚带爬的跑出了罗刹鬼大型火炮的射程。 接应的人群急急忙忙的跑过来,清点人数和装备之后,总算是放心了:连层皮都没有伤到,三门小炮也全都带了回来。 周国柱忍不住的回过头去,看了看矗立在夜色之中的那座巨型堡垒,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天真:罗刹鬼的主堡已经高高耸立,没有任何异常状况发生。 也许,那个三角形的箭头标志,仅仅只是某个罗刹鬼无意之中弄出来的而已,并不代表任何含义。 战争就是战争,是总体实力的比拼,依靠灵机一动式的投机取巧终究是歪门邪道…… 周国柱正准备说点什么,却发现张三娃的神态有异。 张三娃举着单筒望远镜,目光锁定了罗刹鬼的主堡。 那边似乎燃起了大火,但这仅仅只是一种臆断,因为根本就看不到蒸腾的火焰,只是看到一团红色的光芒正升腾起来。 茫茫夜色当中,产生于堡垒内部的那团红光显得格外醒目。 难道说刚才试探性的炮击真的打中什么重要目标?还是说如周国柱想象的那样打中了罗刹的弹药库? 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若是真的击中了弹药库,就算没有引发大的爆炸,肯定也会瞬间腾起冲天大火,而不是如同目前所看到的这样仅仅只是一团和“柔和”的火光。 刚才的炮击肯定打中了什么东西,但是到底打中了什么那就不得而知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绝不可能是顶顶重要的弹药库。 那团火光很柔和,也很“轻盈”,但却有种“不可阻挡”的架势,竟然越来越盛。 约莫过了顿饭光景,红光已经十分醒目了,蹿升起来的火苗子越冲越高,即便是站在这么遥远的地方也可以看的很清楚了…… 到底打中了什么呢?那团越来越熊熊烈烈的火光到底是怎么回事? 谁也不知道! 第五百一十章 烈火焚城 可耻的东方猴子竟然在深刻开炮,这是在挑衅。 督军大人马上下令还以颜色。 事实证明,这些东方侏儒很害怕西方的大型火炮,他们根本就不敢象个真正的男人那样展开对轰,而是象无胆的老鼠那样以偷袭的方式放了几炮之后,就慌慌张张的逃走了 “先生们,我说的没错吧。”斯捷潘诺夫阁下面对微笑的说道:“我早就说过,这些黄皮猴子拿我们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他们的侏儒火炮根本就不会对我们构成威胁。只要我们继续守在这里,等到雅库茨克的援兵到来,他们就只能灰溜溜的撤退,到时候我们就可以进行一次愉快的狩猎,象猎杀粗鲁的野兽一样猎杀他们……” 事实证明,督军大人的“坚守待援”战略是极其正确的。虽然东方人的士兵很多,但他们的火炮威力严重不足,最多也就是拔掉外围的那些小型堡垒,却对坚固高大的主堡毫无办法。幸亏当初没有狼狈撤离,富商哥德罗诺夫很是有种庆幸的感觉。 “这当然是因为督军阁下临危不惧指挥有方,但最主要还是上帝的保佑。”布托洛夫斯基修士在胸前划着十字,做出一副很虔诚的嘴脸:“上帝与我们同在,会永远保佑着我们,因父极子及圣神之名,阿门……” “这当然是上帝的旨意,让我们一起唱诵上帝的荣光……” 打退了东方人的骚扰性质夜袭之后,督军阁下的心情非常不错,和几个“大股东”一起做出祈祷状,就好像上帝真的可以听到他们的声音…… “阁下,布托洛夫斯基……”一个低级修士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凑到他的耳旁小声的嘀咕了几句,布托洛夫斯基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督军阁下,我想得离开一下,因为……” “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最尊敬的天使阁下?” “可能是刚才东方人的炮击,点燃了我的一些皮革,我得去看看……” “皮革?修士阁下,您的皮革难道不应该在库房里边吗?据我所知,我们修建的库房非常坚固,东方人的侏儒火炮不可能打得传我们的库房……” “是的,库房没有问题,问题是我的皮革不在库房里边……” “为什么没有入库?” “那是因为……” 督军阁下稍微想了想,立刻就明白了,他做出一个善解人意的微笑:“只是点燃了一些皮革,似乎不必尊敬的修士亲自去救火吧?” “那是上帝的财产,我必须过去看看……” 看着修士急急忙忙离开的身影,督军阁下对身旁的富商说道:“哥德罗诺夫先生,我总是觉得咱们的这位修士比你更象是一个商人,难道您不这样认为吗?” 哥德罗诺夫用鼻子发出了一个代表着轻蔑的声音:“修道院比商会更懂得如何做生意,修士们比我们这些商人还要贪婪还要吝啬,这好像从来都不是什么秘密吧。除了言必称上帝之外,他们和我们有任何分别吗?” “好像没有。” 这座大型的主堡是一个永固型的工事,修建的非常坚固,哪怕是最普通的库房都至少有三层防护措施,张三娃的小型火炮虽然有两次命中了库房的屋顶,却不可能直接打穿,而是溅射下来有些微不足道的火星。而这些火星,又很凑巧的落到了外面成堆的皮革之上。 没有经过鞣制的生皮革不能受潮,一般都储存在背阴干燥的库房中,之所以暴露在外完全就是因为布托洛夫斯基修士个人的缘故:在第一天的战斗中,察觉到战事不利之后,修士布托洛夫斯基和富商哥德罗诺夫曾经试图带着自己的搜刮来的货物离开这个危险之地,最终却没有能够如愿。 这几天的战斗一直都很紧张,曾经搬运出来的货物并没有来得及重新入库,而是暂时堆放在库房之外。这个无意之中造成的疏忽终于引发了巨大的损失。 皮革、毛毡此类物品,本就非常易燃,哪怕仅仅只是溅上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火星,也有可能引发熊熊大火! 开始的时候,布托洛夫斯基修士的手下并没有发现被隐然的皮革,因为他们始终在担心今天晚上会爆发一场大战。直到他们确认那仅仅只是东方人骚扰性质的炮击之后才终于放下心来,因为一个非常偶然的原因,发现有隐隐的红光从院子里透露出来,扒着门缝往里边看了一眼之后,才惊讶的发现一堆皮货已经被点燃了。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儿,因为四周堆放着很多这样的皮货,那些全都是“上帝的财产”,是属于布托洛夫斯基修士的战利品,如果不赶紧救火的话,这些掠夺来的皮革、毛毡就会烧个精光。到时候布托洛夫斯基修士一定会大发雷霆…… 这个时候的火势还不算很大,完全在可控的范围之内,虽然他们很想过去救火,但却无能为力:因为院门是锁着的,钥匙被修士阁下随身携带。 或者他们可以直接越过并不算很高的院墙,但却没有人敢于那么做:里边全都是“上帝的财产”,万一出现了损失,到底是被烧毁还是被盗窃,那就真的说不清楚了。 为了避免盗窃财物的嫌疑,谁也没有进去救火,而是在原地等待的同时,派遣一个人去给布托洛夫斯基修士报信,让他赶紧过来,当着他的面儿救火才行。 “我的上帝呀!你们为什么不救火?”布托洛夫斯基修士跑的跌跌撞撞,长长的修士袍好几次把他绊倒。用带着哭腔的声音高喊着:“快救火,那是上帝的财富,绝对不能有任何损失……” 眼看着一堆皮货已经在大火中化为灰烬,相邻的两堆也在冒烟,颤抖着掏出了一大串钥匙,哆哆嗦嗦的打开了院门,修士大人象女人那样尖着嗓子高声叫喊:“蠢货,快去打水来,看在上帝的份儿上,快着点吧……” 仓房重地,防火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大家都知道仓库后面就有个不小的储水池,纷纷冲进来拎起水桶朝着储水池跑了过去,但却很快就又拿着空桶跑了回来。 “蠢猪,你们在干些什么?水呢?” “报告修士大人,冻住了,都冻住了……没有水,只有冰……” 在这个滴水成冰的季节,连滔滔江河都已彻底封冻,小小的储水池就更加的不用提起,早已冻结成为一坨了。 布托洛夫斯基修士顿时面如死灰,气急败坏的大叫着:“猪猡,快把那些皮子都搬走,搬到远处去,上帝呀,那是莫斯科的贵人订购的货物,我会破产的……” 虽然已经有三个皮货垛子燃烧起来,但还有更多是完好无损的。既然不能救火,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这些完好的皮货、毛毡等物全都搬走,搬到距离火源更远的地方去,只有如此才能避免全部所有的货物全都化为灰烬。 素来就把搬运视为粗活的修士大人再也顾不得自己的高贵身份,亲自下场搬起一捆皮革转身就跑。他的手下纷纷动作,纷纷把一捆又一捆的货物搬到了远处。 人多手稠干活快,片刻之间距离起火点最近的那一大堆货物就搬的差不多了,这让布托洛夫斯基修士终于松了一口气:虽然已经损失了三垛货物,终究还是保存下来很大一部分,就算是有所损失也不是很大。 只要搬开了这一垛货物,火势就会暂时不会蔓延起来了…… 他的手下刚刚搬起一捆货物,忽然感到眼前的世界陡然之间大放光明,就好像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深夜突然升起了一百个太阳,视野范围之内的一切都变得清晰明亮起来,还不等他明白过来,就已经被突然喷涌而出的大火吞没了。 七八个手下人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突然看到一团瞬间亮起的光芒,就好像上帝他老人家瞬间降临到了这个寒冷的世界,一切的一切都显得格外耀眼,还没有明白过来整个人就已经飞了起来,象长了翅膀的天使一样“飞翔”着,转瞬之间就又重重的摔落回了地面。一团强烈耀眼的光芒闪过之后,被耀花了的眼睛才逐渐恢复了视力。眼前的一切全都蒙上了一层璀璨夺目的光泽,却又好似幻想一般微微的扭曲着,四面八方全都充满了亮光,就好像是传说中的圣光降临了。 这些人被摔的不轻,手上、脸上全都是血,却一点都不觉得疼,而是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这幅“美轮美奂”的景象:五颜六色的火焰疯狂喷吐着,在视野范围之内化为一条条或者平行或者交叉的彩色火线。灼热而又可怕的温度让一切都扭曲起来,虽然每一个人的身影都清晰可见,但却在暗红色的透明火光中微微抖动,就好像是沉浸在温水中那样轻轻的波动着,荡漾着…… 和现在的火势相比,刚才的大火就好像微风拂面一样轻柔,猛然出现的大火比刚才强烈了一百倍都不止,就好像是一座喷发的火山。 这样的火势才配得上“熊熊烈烈”这样的形容词,在漆黑的夜里,愈发显得雄伟壮观。 大火是从哪儿来的? 当然是从库房里边! 既然堆砌在库房旁边的物品已经烧成了灰,里边肯定早就点着了,只是因为进出口出于封闭状态,空气不得流通,所以才没有燃烧起来,而是处于一种缺氧的“闷烧”状态,这种现状和中原地区的“闷窑”是同样的道理,家家户户都会用到的无烟碳就是这么烧制出来的。 若是仓库是纯粹的木质结构,大火早就起来了,恰恰是因为使用了多层结构,实在是太坚固了,所以才一直处于“闷烧”状态,连一点点火苗都看不到。 一旦“堵”在窗口位置上的货物被搬,空气瞬间涌入,立刻就形成了“风洞效应”,“爆燃”现象随之出现。 所谓的“爆燃”顾名思义,就是爆炸性的剧烈燃烧。 剧烈的爆燃一瞬间抽干了四周的空气,先是极度内敛,然后瞬间释放能量,就算不是爆炸也和爆炸差不多了。 强大的冲击波破坏力惊人,夹杂着火焰喷涌出来……不,那不是喷涌,而是喷射,如同火山爆发般的强力喷射。 一瞬间,偌大的仓库顿时成为喷发的火山,所有的出口全都喷射着暗红色的火焰,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起传说中的灼热地狱。 滚烫的冲击波夹杂千千万万个细碎的火星子,喷溅到布托洛夫斯基修士的身上,仿佛魔鬼的吐息,登时就把他“推”倒在地。 这个时候的修士阁下,只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滚滚热浪扑面而来,全身无力四肢酥软,就好像是喝了太多的伏特加之后又睡了一觉的那种感觉。迷迷糊糊的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挣扎着爬起来的时候,才赫然发现很多手下人正在地上疯狂翻滚。 自己的手下全都穿着厚重的皮毛衣物,活像是一群毛茸茸的巨熊,这是极北之地最典型的装束,虽然可以抵御严寒却非常不利于防火,被火舌一舔顿时就满身是火,活像是一个个人形火炬…… 布托洛夫斯基修士大张着嘴巴,似乎想要说点什么,但夹杂着火星子的空气好像是在他的喉咙内部燃烧,连一个有意义的音节都发不出来,连呼吸都变得异常艰难,每一次吸气都好像是吸进了大团的烈火,正在胸中剧烈燃烧。 修士阁下弯着腰身,剧烈的咳嗽着,他只能看到手下大张着嘴巴在干嚎,却听不到任何内容,只能听到烈焰呼呼燃烧的背景音…… “我的上帝呀……”在这如同末日审判般的烈焰面前,布托洛夫斯基修士早已经傻了。 救火? 如此的滚滚烈焰,虽然仅仅只是局限于仓库,但灼热的气浪却辐射出很远的范围,即便是站在修士身旁,也好像是被点着了一样。不要说储水池的水早已经冻结,就算是没有冻结也根本无法靠近。 在这种情况下去救火,只怕会把自己先点着了呢。 再也顾不得“上帝的财产”,甚至好不理会那些正在拍打身上火焰的手下,修士以前所未有的果断作出了最正确的选择:跑! 就算是上帝他老人家本人亲自降临下来,修士阁下也不会停留片刻,他直接转身就跑,而且跑的比兔子还快…… 与此同时,督军斯捷潘诺夫还在主堡的制高点上做进一步的部署,他试图调整几门副炮的方位,以防止东方人的下一次骚扰。但是,随着一声沉闷如同牛吼一般的轰鸣,把这位踌躇满志的督军阁下吓了一跳,他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看。 主堡之内已经腾起一大片火光,连漆黑如墨的夜空都被浸染上一层暗红色的光晕。 虽然早就知道库房那边起火了,但却没有想到火势竟然大到了这种程度。 看着已经蹿升起来的红光,还有那照亮了半边夜空的火焰,督军阁下猛然大叫起来:“该死的,弹药库……” 库房重地,而弹药库则是重中之重。 弹药库和物资仓库并不相连,但却距离很近,虽然绝对坚固厚实,但这样的冲天大火,再怎么坚固的库房都并不比一层窗户纸更有效果。 督军大人斯捷潘诺夫好像发了疯一样的大叫着:“集合,马上集合,去救火,快去救火,要是弹药库被点燃,连上帝都救不了我们,快去……” 他手下的士兵全都呆呆的看着暗红色的天空,看着被火光驱散的沉沉夜色,还在不明所以的嘟囔着:“修士阁下不是已经去救火了吗?为什么火势好像越来越大了呢?” “布托洛夫斯基就是一头蠢猪,除了装模作样的打着上帝的幌子赚钱之外,他什么都做不了,快去把哥德罗诺夫那个猪猡喊过来,让他的人去和我们一起去救火,快去,你这个笨蛋!” 在督军大人的心目当中,富商哥德罗诺夫并不比打着上帝的旗号抢掠的修士更加精明,他就是一头肥胖的蠢猪,但是在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之下,就算是一头猪也比什么都没有更好一点。 如果仅仅只是布托洛夫斯基的那些货物起火了,确实算不了什么,他甚至乐于看这个神棍的笑话。但是,从现在的火势来看,被点着的绝不仅仅只是他放在外面的那几垛皮革,而是整个仓库。 仓库里边储存着几乎所有掠夺来的物资,不仅有更多的皮革、毛毡,还有支撑整个军队的营帐、被服等物,更重要的是,所有的粮食全都在那里放着。 足够所有人吃半年的粮食,还有士兵们最喜欢的烈酒和熏肉,以及保养火器必备的油脂和食用油脂,那些东西一点就着。 如果这些东西全都被点燃了,不远处的弹药库必然无法幸免,那将是一场无法想象的灾难。 就算大火最终没有波及到弹药库,没有了粮食的话,坚守待援的计划马上就会破产。 “马上去救火,快去……”督军大人的嗓音已经变了,就好像是一只被扭住了脖子的野鸭…… 第五百一十一章 抢救一下 在督军大人斯捷潘诺夫的心目当中,那么大的库房不可能在一瞬间就烧的干干净净,储存在里边的物资总会剩下一部分,甚至是一大部分。这些东西极端重要,是经过长时间的准备才储存下来的根本,是和东方人对抗的最大底气。 能不能保住抢掠来的东西早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必须“抢救”这些极端重要的战备物资。 督军大人急匆匆的奔跑着,不停的在沿途收拢惊慌失措的手下,为的就是尽可能的抢救更多物资出来。 在督军大人的心目当中,虽然大火已经烧成了这个样子,似乎还值得“抢救一下”呢。 直到现在,督军大人都不认为这场大火和东方人的炮击有太多的联系,他始终认为这是修士布托洛夫斯基那头蠢猪引发的灾祸:事情是明摆着的,原本只不过是一场微不足道的小小失火,怎么可能会弄成这样不可收拾的局面?一定的那头穿着修士长袍的蠢猪弄出来的。 或许这并不是他有意为之,纯粹就是无心之失,或者是单纯的意外。但是这个意外却把督军大人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 这个时候的督军大人,真的想一刀砍下修士的脑袋,让这个家伙去见上帝他老人家。 但是现在这个局面,真心不适合追究责任,还是先救火吧。 当督军大人带着一大队人马急急慌慌的赶过来的时候,大火正少的欢快。因为火势实在太大,灼热的空气上升到了高空,视野范围之内的一切都显得影影绰绰,就好像是隔着一层薄薄的雾气,根本就看不清楚,只是满眼都是红色的光芒,似乎整个世界都被染成了一片通红的颜色。 因为逆光的缘故,朦朦胧胧中看到几个人形的剪影正从火场中跑出来。 是布托洛夫斯基。 修士跑的非常狼狈,他那白白净净保养的很好的面皮之上,青一块红一块,还有几处焦黑的炭灰,活像是滑稽戏里的小丑。他身后的那些人则更狼狈,有些人的胡须和头发被烧了很多,活像是刚刚剃了毛的老绵羊,显得荒诞而又可笑。 但督军大人却一点都笑不出来。 修士双手扶着膝盖,弯着腰剧烈的咳嗽着:“火太大了……上帝呀,真的是太大了,我好不容易才跑出来,真是上帝保佑……” “回去!” 督军大人的命令让修士愣住了,他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尊敬的督军阁下,你在说些什么?” “我让你回去,回去救火!” “可是,尊敬的督军阁下,火这么大,怎么可能……” 督军大人猛然拔出佩刀,架在修士的脖子上,仿佛一头暴怒的棕熊,咬牙切齿的发出致命的威胁:“该死的,如果不能阻止大火的蔓延,就全完蛋了。快点回去救火,这是命令……” “你无权命令……” “但我能杀了你!”锋锐的佩刀微微用力,冰冷的刀锋在修士的脖子上斩出一道血痕:“滚回去救火,否则的话我就送你去见上帝。” 极度扭曲的面容,尤其是脖子上那冰冷的刀锋,让修士登时就怕了,再也顾不得提起他的上帝,而是象只恭顺的老狗那样表示了臣服和绝对的服从:“是,是,督军阁下,我这就去救火,这就回去救火……” 火势远比想象中发展的更快,虽然已经有很多人跑了过来,一个个拿着各式各样的工具,表现出一副救火的样子,事实上早就救不得了。 因为火势太大,灼热的气浪翻翻滚滚,逼迫着众人步步后退,根本就无法靠近仓库,就算是找到了一些水,也泼洒不上去了。但他们却不敢退下去,因为督军大人是真的急了眼,这个时候不努力做出一副奋不顾身在救火的样子,说不准真的会被一刀砍下脑袋。 救火的人确实不少,但却大多是出工不出力。就算他们真的想要救火,也无计可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火越来越烈却连一点办法都没有。 虽然大火确实不是因为修士引发的,但布托洛夫斯基深知自己已经成了众矢之的,肯定要对这场大火负主要责任,所以表现的格外殷勤:“尊敬的督军阁下,这里太热了,也太危险,还是暂时后退一下吧,哦,上帝呀,您的帽子都要烧起来了……” 虽然和火场之间还有一段距离,无论再怎么猛烈的火焰都不可能延伸到这里来,但督军大人的帽子确实在冒烟儿。 一些少的通红的火星子被烈焰席卷着冲上了高空之后,好像刚刚开始下雪之时的雪粒子一样簌簌的落了下来。 那是还没有经过完全燃烧的粮食,虽然不是明火却烧的滚烫,喷射到了高处之后落在督军大人的熊皮帽子上,很快就冒起了黑烟…… 众人忍不住的抬头看天,天空中布满了晦明晦暗的细小火星,闪烁着微微的暗红色光芒,仿佛漫天星辰却比星辰稠密了千百倍。 这些粮食颗粒落在脸上,烫的人们哇哇大叫,落在身上的皮毛外衣之上,虽然不会引发火焰,但积蓄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冒出一阵阵焚烧肉类的焦臭味道。 人们下意识的扑打着身上的冒烟处,督军大人却满是忧虑的看着四周。 主堡之内的绝大多数建筑表层都覆盖着厚厚的积雪,就算是这些喷溅出来的暗火星落上去也会瞬间熄灭,但总有些地方不能幸免。 多是用松木和桦木构成的简陋建筑,就好像蒙上了一层忽明忽暗的火毯,全都笼罩扯地连天的“火雨”之中,空气中弥漫着什么东西烧焦了那种味道…… 因为火势实在太大,各处的士兵已经纷纷涌了过来,连肥猪一般的哥德罗诺夫都带着他手下的雇佣兵们赶过来了。 这些人根本就不敢靠近大火,事实上他们根本就做不到这一点,只能徒劳的扑打着远处被点燃的小团“野火”。 仓库的大火五颜六色美丽而又壮观,储存的冻肉在高温中变得松软,散发出迷人的香味,冻结的油脂早已经融化,象水一样四下流淌,瞬间就被点燃,活像是一条条流淌的火焰之河。 这样的大火根本就不是人力能够收拾起来的,有多少人都冲不上去,除了干瞪眼之外,就只能铲起些积雪隔着很遥远的距离往里边扔,但却是杯水车薪根本就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关键时刻,督军大人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火炮,用火炮轰!” 用火炮救火,这个主意乍一看确实有些匪夷所思,但却是个不错的主意。 只有利用火炮的远程威力,才能把大火轰散,就算是把库房打的稀烂,终究能够抢救出一些还没有烧干净的粮食。 “督军大人真是太聪明了,这是一个只有上帝才能想出来的好主意,我马上就去办。”修士布托洛夫斯基赶紧跑了出去。 主堡的火炮很大,就算是副炮同样拥有庞大的体型,而且是安放在固定的炮台之上,平时炮口都是朝外的,就算是能够调整,调整的幅度也非常有限。 现在却要把炮口转向里边轰击自己的仓库,这是一个很大的动作,需要不少时间。 但是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众人只能远远的躲开,眼睁睁的看着大火在肆无忌惮的燃烧,同时还在等待着炮火的到来。 在督军大人的心目当中,等待火炮的这段时间足足有一百年那么漫长,没多耽误一个时刻,就会有数不清的储备物资化为灰烬,那是好不容易才积攒起来的,全都是自己的心血。 迷迷糊糊当中,不知过了多少时候,随着一声轰鸣,两门副炮终于开火了。 虽然库房修建的确实足够坚固,但是在大火烧了这么久的情况之下,没有当场坍塌已经算是一个奇迹,又怎么可能经受得起火炮的近距离攻击? “轰” “轰”! 随着两团火光交替闪过,巨响声中,库房的正墙被轰开了,巨大的原木带着火焰飞上了高空,重重的摔落在积雪当中。 不得不说,这一手确实是很好的救火方法,虽然把库房轰塌了半边,但火势却是一瞬间矮了下去。 趁着这个难得的机会,人们终于有机会冲上去救火了。 铲起积雪往里边扔,把已经烧漏了的粮食袋子拖拽出来,至于那些还在燃烧的……那就让他烧吧,最要紧的是赶紧抢救出更多的粮食。 虽然成垛的肉干已经烧的焦黑,终究还有一部分没有烧完,总算是抢救出来一些。 至于说那些皮、毛、毡和营帐被服等物,则彻底顾不上了,或者说早就没有了“抢救”的必要…… 就在督军大人高声呼喊着率领众人拼命“抢救”物资的时候,火势已经明显级减弱了很多。那些喷射到了高空中的粮食粒子虽然还在不停的簌簌落下,但却大多在半空中就已经熄灭,落下来之后化为一阵阵微不足道的青烟,就算有少部分暂时没有熄灭,也很快就燃烧殆尽了,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朝着很不错的方向发展…… 但是,在用火炮轰散了库房的一部分之后,火势虽然明显减弱,但却出现了蔓延的迹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在长时间的高温炙烤之下,覆盖在房屋表层的积雪早已经融化并且快速蒸发,用粗大原木建造起来的房屋变得又干又燥。大多数都是松木都烤的浸出了松油,滋滋的往外冒着,偶然落下来几颗还没有完全熄灭的火星子,先是出现一点点反复风中残烛般的微弱火光,片刻之间就烧灼出一个又一个并不怎么起眼的焦黑色痕迹。 若是发现的及时,这种微不足道的小型起火点很快就可以扑灭,但众人正把全部的心思都用在库房那边,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边的情形。于是乎,那些本就极度已然的松木渐渐冒出了黑色的烟雾,很快就出现了一团又一团越来越明亮的小火苗…… 松木这种东西,虽然坚硬结实,而且拥有很不错的防水效果,但是对于火焰的抵御能力完全就是负数。平时看不出什么,一旦火苗子起来了,那绝对是一场灾难。、 当督军大人发现身后的房屋已经烧起来的时候,整个人都被吓傻了。 仓库和弹药库之间,虽然有一定的距离间隔,但是在这段距离上却全都是这样的松木屋,眼看着大火已经烧了起来,立刻就有了一种毛骨悚然的恐惧,用变声变调的嗓门高声大喊着:“不要再管仓库了,快到这边来,到这边来。” “扑灭火焰,要不然的话弹药库就要被点着了……” 若是弹药库被点燃的话,这里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得飞上天去,可以直接见到上帝他老人家了。 督军大人呼喊之声,让所有人都悚然而惊。 联排的松木屋子已经烧了起来,大团大团的火焰从简陋的窗口喷吐出来,仿佛炎焰怪兽的血盆大口,正是吞噬着一切。当众人赶过去的时候,临近的那一排木屋明明还没有起火,却是忽然之间腾起火焰,四周瞬间被照的好像白昼一般明亮。 两排起火的木屋烧的熊熊烈烈噼啪作响,虽然没有了刚才仓库燃烧那种惊天动地的威势,却更加吓人,因为旁边就是弹药库,里边堆放着数以万计的火药袋。 火药这玩意儿,与别的东西完全不同。 诸如粮食、皮革这些物品,就算是烧起来了,终究还可以尝试着抢救一下,就算实在抢救不了,最多也就是化为灰烬罢了。火药这东西可不一样啊,只要一个火星子溅射过去,就是轰的一声。 在反应过来之前,早就被炸上天了,这还抢救个屁呀。 虽然督军大人吼的脖子都粗了,众人却面面相觑谁也不敢上前,更不敢真的去救火。 大家不远万里来到这里,为的是发财,而不是来送命的。就眼下这幅光景,谁还敢不要命的上前救火? 再者说了,那两排房屋已经烧起来,还怎么救? 排屋已经彻底被火焰吞没,火苗子腾起来几十码那么高,除非是故技重施象刚才那样直接用火炮轰击,否则的话光是那蒸腾的热浪就让人无法近前。 用火炮轰? 那绝对是在开玩笑,谁要是真的敢那么做的话,督军大人第一个就会把他砍死。 就算火炮打的分毫不差,准确命中了排屋而不是错误的打中了弹药库。在这种脸贴着脸的超近距离上,飞溅起来的木头和余火也肯定会波及到弹药库,到时候就全完蛋了。 督军不亏的督军,很快就想到了一个不错的办法:“拆毁排屋!” 那两排正在燃烧的排屋,就让他尽情的燃烧吧,另外那两排还没有烧起来的,在一定要保住,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保住,保住那边就等于是保住了弹药库。 而保住弹药库最好的办法就是拆毁那两排还算完好的排屋,避免起火,同时清理出一片“隔离带”,免得火势继续朝着弹药库蔓延…… 督军大人当机立断,马上放弃了对物资仓库的“抢救”,带着人手朝着这边奔了过来! 用撬杠撬,用铁棍砸,疯狂的破坏着这两座长长的排屋。 因为是永固型的工事,当时修建的时候唯恐不够结实,所以专门采用了整根整根粗大的原木,用上了一尺多长的双钩铆钉,坚固是足够坚固了,现在拆起来却异常费力。 尤其是在火焰越来越近的情形之下,滚滚热浪扑面而来,很多人的头发和胡须都被烤的卷曲变脆了,伸手一摸就会簌簌的掉落下来。脸面烤的生疼,根本就站不住脚。 忽然之间,随着一阵狂风吹过,火蛇猛然倒卷过来,在一片惨叫声中,好几个人瞬间就被火焰吞没,其人那些侥幸逃出来的同样满身是火,活像是一个个人形火炬,疯狂的哀嚎着在地上翻滚,试图压灭火焰。 “脱衣服,快脱衣服。”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大家才陡然明白过来,赶紧脱下厚厚的皮毛大衣,却再也不敢上前救火了。 “不许后退,司满吉,司满吉!”督军大人挥舞着佩刀,疯狂的大喊大叫着,用死亡来威胁着众人,希望他们可以继续从事这项危险的工作,避免弹药库被点燃的惨剧发生。 噼里啪啦的脆响声中,猛然传来一阵沉闷的声响,似乎是某个排屋的立柱再也经受不住烈火的“考验”,正在慢慢的折断。与此同时,小半个排屋的屋顶随之出现了一个可怕的倾斜…… “要塌了,快跑!” 惊呼声中,随着一声轰鸣,半个排屋瞬间坍塌下来,带起一团巨大的火苗子“传染”到了更近距离上的这座排屋。 又一座排屋被点燃了! 汹涌的火焰好似一道烈焰之墙,瞬间就把最近的这座排屋给吞没了,呼呼的燃烧声仿佛魔鬼的呼吸。 不必知道是流火还是长时间炙烤的缘故,火势明明还没有蔓延到弹药库,但遮蔽在弹药库通风口上的隔板却开始燃烧起来。 就好像是听到了虎豹吼叫之声的羊群,人们一下子就炸了营,顿时四散而逃。 “弹药库要炸了。” “快跑啊,弹药库要炸了……” 督军大人毫不留情的举起佩刀,当场砍翻了几个惊慌乱跑的家伙,却再也约束不住众人,人们反而跑的更快,没有丝毫留恋,不顾一切的朝着远处奔逃而去。 督军大人还在挥舞着佩刀大声的叫嚷着什么,似乎还想收拢众人来救火,但却再也收拾不起来了。 富商哥德罗诺夫虽然长的很象是一头肥猪,但却并不是真的蠢猪,他很清楚的知道弹药库一旦有失,一切的一切就全都完蛋了。这个时候就应该以最英勇的姿态冲上去,和督军大人一起救火,自有这样才能保住这座主堡,保住这里的一切,避免落入东方人的手中。 至少在某个瞬间,他确实产生了这样一个英勇的想法。 但是,当他看到一个穿着修士长袍的身影正在没命的朝着远处奔逃的时候,这个想法立刻就消散的干干净净。 让督军大人见鬼去吧,先保住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连上帝的使者都跑了,我为什么要留在这里和督军大人一起同生共死呢? 如果督军大人真的不怕死,那就让他去做英雄吧。 我是来发财的,不是来送命的! 在经历了瞬间的犹豫之后,富商哥德罗诺夫当机立断,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朝着远处逃开了…… 第五百一十二章 请降 惊慌失措的人群当中,哥德罗诺夫跑的飞快,很难想象得到,一个满身肉膘仿佛肥猪一般的家伙竟然能跑出这样的速度。 突然之间,象是一道闪电划过,仿佛圣光降临一般,惨白惨白色的光芒倏然闪过,还不等他明白过来,就听到了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他这一辈子从来都没有听到这么古怪的声音,就好像是有一头发疯的野牛在耳边咆哮,眼前的一切旋即变成了红色,就好像整个世界都被烧红了,连天空都被映成了诡异的红色。几乎与此同时,他觉得自己好像被什么东西狠狠的撞了一下,旋即扑倒在地。 红色的光芒照亮了整个夜空,远处的山川近处的房屋,全都随之变得鲜红如火,地面好像隆起了一样剧烈的颤抖着,然后他就什么都听不到了。 弹药库爆炸的强烈冲击波把他推倒在地,巨大的轰鸣声让他暂时失去了听觉。只是感到一股极其强劲的热浪一掠而过。当他挣扎着爬起来的时候,听觉还是没有恢复,所以他什么都听不到,只是看到巨大的原木在半空中飞舞,然后带着一团团可怕的火焰狠狠的砸落下来,弹药库的屋顶已经消失不见,大片的墙壁就好像是纸糊的一样飞上了天。 弹药库已经成为一座喷发的火山,爆炸产生出来的刚劲热力形成巨大的龙卷,席卷着火焰冲上高空,仿佛世界末日! 猛烈燃烧的火焰好像是一堵扯地连天的高墙,门板、木料、石块好像下雨似的陆陆续续从空中落下…… 谁也没有想到弹药库爆炸的威力竟然有这么大,而且远远没有结束。 最大的一声爆炸过后,天空中喷射着五彩斑斓的颜色,随着听觉的逐渐恢复,密密麻麻的爆裂声随之传来。 还没有燃烧干净的火药袋子飞了起来,在半空中继续爆炸、燃烧,化为更大的火团,然后稀里哗啦的掉落下来,落在人们的身上,那些滚烫的颗粒让他们又叫又跳…… 四面八方全都是灼热的空气,似乎整个世界已经化为一座巨大的火山口,正在不停的喷射着火焰和滚滚浓烟 刚刚挣扎着站起来的哥德罗诺夫知道这里非常危险,本能的想要跑的更远的地方去,刚一挪动脚步就双膝一软再次栽倒下去。他用双手支撑着地面,突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恶心,强烈的眩晕伴随着剧烈的呕吐感,却什么都吐不出来,只是一个劲的咳嗽着。 伴随着他的咳嗽,嘴巴和鼻子里竟然喷出血来——刚才的剧烈冲击,已经伤到了他的内脏。 远处的那些士兵似乎稍微好一些,至少他们还能爬起来勉勉强强的走动着,却好像是喝醉一样东倒西歪摇摇晃晃,仿佛被恶魔夺取了灵魂的行尸走肉…… 外面的张三娃等人早就注意到了这边的大火。 大火已经烧了多半个夜晚,直到现在还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随着一声仿佛九天狂雷般的轰鸣,瞬间的闪光照亮了整个堡垒的轮廓,紧接着就是一团红色的光芒冲天而起。就好像千千万万枚焰火齐齐冲上了高空,一簇又一簇彩色的火焰在夜空中格外显眼,那是被爆炸的冲击波送上天的火药袋! 肯定是罗刹鬼的弹药库爆炸了,要不然不会有这么大的动静! 天助我也! 毫不犹豫,当机立断,马上攻打! 趁着罗刹鬼内乱的机会,马上派兵布阵。 开始的时候,罗刹鬼的大炮还能像模像样的还击,没过多久就渐渐哑火了。 “火力掩护,步兵靠上去,炸开罗刹鬼的王八壳子!” 雄壮的呐喊声仿佛铺天盖地的滚滚浪潮,数以千计的士兵纷纷一拥而上,真正的攻坚战开始了…… 粮草已经在大火中损失殆尽,弹药库则整个的没有了,甚至连督军大人本人都不知道是死是活,至于说到底还剩下多少士兵,那就只有上帝他老人家才知道了。 在这种情况下,固守待援的计划彻底破产,已经可以很清楚的听到东方人攻打的声音。 修士布托洛夫斯基和富商哥德罗诺夫好像热锅上的蚂蚁,正在紧急商议对策。 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好商议的,毕竟大局已经摆在眼前了。 打是肯定打不过的,守也守不住,唯一的办法就是投降。 对于这两个家伙而言,投降并不代表什么,甚至不算是多么丢脸的事情,毕竟他们不是真正的军队,打不过就降完全在情理之中。 但是,投降也是有条件的,要是没有条件谁他娘的会投降呢? 至少,要保全自己的生命。 于是乎,当黎明到来的时候,修士布托洛夫斯基打着一面小小的白旗出现在东方人的军队面前,随行的还有十几个人。。 这是张三娃第一次亲眼看到传说的罗刹鬼,这些个家伙的身形确实很高大,皮肤好像僵尸一样白的不像话。他们袍服上的十字标记张三娃却是认识的,那是西方僧侣的标记,说明他们不是士兵而是如同和尚或者道士一般的神职人员。 作为通译的是一个有蒙古血统的鞑靼人。 这些前来请降的家伙见到了张三娃之后,行了一个西方式的抚胸礼,张三娃对他们还算客气,回了一个军礼。 “尊敬的将军阁下,鄙人是布托洛夫斯基,奉正统大公教会莫斯科主教尼康阁下和阿列克谢一世沙皇陛下的命令来到东方,我们为和平而来……” 通译说的蒙古话,需要找军中的蒙古士兵先把罗刹语翻译成蒙古语,然后再把蒙古语翻译成汉话,这让张三娃感到非常别扭。 至于说这个家伙到底说了些什么,张三娃其实一点都不在意,因为李吴山早在事先就已经对他强调过了:罗刹人言而无信,畏威而不怀德,这些家伙满嘴谎言,无论他们说什么都不可信。 所以,任凭修士说的天花乱坠舌绽莲花,张三娃都不信,连一个字都不相信。反而是对修士本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个罗刹鬼的僧侣竟然叫做什么什么死鸡?这是他的本名还是法号?怎么会取这么一个倒霉的名字? “告诉罗刹鬼,我不想听他们说这些有的没的废话,让他们直接放下武器投降,要不然的话我就不客气了……直接告诉他们,如果不投降我就会杀个鸡犬不留。” “鄙人很喜欢将军大人的直率,我们可以向将军大人投降,但我们的投降是有条件的……” 条件?你们有什么资格和我讲条件? “我们希望东方的将军大人保证一点,那就是必须保证我们的生命安全。” 你到底是来投降的还是来做生意的?都已经到了这步田地了,竟然还和我讲条件?真不知道这些罗刹鬼的脑袋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如果将军大人答应了我们的条件,我们愿意支付一些金币。” 用钱买回自己的生命,这叫做赎买。 在张三娃看来,这简直就是一个笑话儿。 你们都已经要向我投降了,还在口口声声的说着钱的事情,这也太可笑了吧? 其实,这是西方是一个很常见的现象:被俘或者是投降,并不是多么不可接受的事,只要支付一定数量的钱币或者物资,就可以把自己赎买回去。而且,按照西方的惯例,对于被俘的人员,尤其是那些骑士、爵士等等有头衔的人,以及神职人员,都要给与一定的待遇,至少要保证他们的体面和尊严。 张三娃笑道:“告诉罗刹鬼,如果他们想要活命的话,就得交出他们全部的财产……” 听了这话,周国柱和韦无病立刻就不干了。 因为李吴山可不是这么说的。 李吴山的命令是消灭他们,以残酷手段消灭他们,而不是说只拿走他们的财产。 张三娃朝着自己的伙伴做出了一个微笑的表情,示意自己另有安排。 周国柱和韦无病顿时就明白了他的心意…… 这场关于投降的谈判进行的很顺利,很有绅士风度的张三娃并没有过分为难上帝的使者,并且做出了承诺:只要罗刹人交出所有的财产,就会保证他们的安全,并且会让他们不受任何伤害的离开这里。 看来,这个东方人似乎不那么难对付,很容易就达成了协议,修士布托洛夫斯基心满意足的回到了堡垒之内,安排具体的投降事宜。 到了午时前后,堡垒的大门洞开,张三娃率部进入。 当罗刹人把数不清的金币银币和一些资材堆放在张三娃面前的时候,这位年轻的东方将军果然言而有信:“告诉罗刹鬼,我已经准备放他们离开了,只是在这之前,必须清算他们的罪行,他们侵占我之国土,残害我之民众,这是滔天大罪,必须严惩。” 罪行?还要严惩? 富商哥德罗诺夫马上就叫起了撞天屈,手舞足蹈的大叫起来:“尊敬的将军阁下,您所说的这些罪行和我们无关,因为我仅仅只是一个商人,我并不想害人,也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占领这片除了冰雪之外什么都没有的土地,我只是想发一点小财。您所说的那些罪行全都是督军大人……全都是残暴的斯捷潘诺夫做的好事,上帝一定不会原谅他。” “罗刹鬼的名字真怪,前面有一个叫死鸡的,眼前这个肥胖如猪的家伙又叫做懦夫,真是古怪的很。”张三娃笑着对通译说道:“但是我好像没有找到他们说的那个督军,这是怎么回事?” “督军大人……残暴的斯捷潘诺夫已经死了,我们只找到一具烧焦了的尸体和他用过的佩刀。” “哈哈,就凭一具真假难辨的尸体和一把破刀就想把所有的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 “尊敬的将军大人,您曾经答应过我们……” “是的,死鸡,我确实答应过你。”张三娃说道:“我说话算数决不食言,但你们并没有交出所有的财产,而是私下扣留了很多……” “我可以把手按在《圣经》上向上帝发誓,我真的已经把全部财产都交给将军阁下了,连一个铜角子都没有剩下。!” 张三娃说道:“你现在穿的衣服,就是财产的一部分,那应该是属于我的战利品。来人,把他们的衣服扒光,然后就可以让他们走了……” 还不等通译把这话翻译过去,几个士兵就一拥而上,扯住了修士和富商的衣裳。 直到这个时候,这两个家伙才意识到东方人要做什么,拼命的护住自己的衣服。 士兵们毫不客气的一通拳打脚踢,三下五除二就把他们的衣服扒了个精光。 很快,就从衣服的夹缝中搜出上百颗大大小小的宝石。 张三娃只是想把他们的衣裳扒光,然后将这二人丢到冰天雪地里边任凭他们自生自灭……当然,在这样的天气里,不着寸缕的暴露在极寒的冰雪之中,会是什么样的下场完全可想而知。 谁也没有想到,在这种情况下,这两个罗刹鬼竟然还私藏了这么多的宝石。 张三娃顿时恼了脸面,看着那一堆宝石冷笑了一声:“罗刹鬼果然信不过,拖出去,砍了!” 当士兵们一拥而上的时候,根本就不必翻译也可以知道这位年轻的东方将军要做什么了,赤身露体的富商和修士赶紧跪下,不顾一切的疯狂叩拜,口中还说着叽里咕噜的罗刹话。 “他们说……” “不必通译了,我知道他们在求饶。”张三娃很平静的说道:“砍了!” 好像是在拖拽两头死猪,拽住疯狂大叫的两个罗刹鬼就往外拖。 此情此景,就算是言语不通也可以想象到是怎么回事了,二人不停的发出凄厉的叫喊,叽里咕噜的说过不停…… “他们说还有重要的军情报告,希望能饶命。” 重要的军情? 张三娃微一皱眉,摆了摆手示意先把他们留下。 到了这个时候,修士布托洛夫斯基和富商哥德罗诺夫已经领教了这位东方将军的厉害,再也不敢有丝毫的侥幸心理,为求活命,把自己知道的一切全都说出来了。 当通译人员把他们的话转告给了张三娃之后,张三娃想了想说道:“西北方向上还有大量的罗刹军队?这个情报确实很重要。这样吧,先留下这个死鸡和懦夫的性命,仔细审讯其他的俘虏,验证他们说的是不是实话。” “审讯的时候,要他们相互揭发,有罪行者严惩不贷。” “是!” 第五百一十三章 驯鹿一族 在程九看来,周国柱带来的这个年轻人就是他这一辈子见过的身份最高的人,赶紧拜服于地:“草民给将军大人磕头了……” 张三娃伸手将他这个向导搀扶起来,以罕见的和蔼态度说道:“我不是什么将军,更受不得老人家的大礼,起来,赶紧起来吧。” 程九还是坚持着给张三娃磕了几个头,这才很是惶恐的站了起来。 完全就是因为自感卑微的缘故,他甚至不知道应该说点什么。 张三娃看出了他的惶恐:“这次能够战胜罗刹鬼,老人家是有大功的……” 这一次,之所以能够如此顺利的击败罗刹鬼,程九当然是有功的,而且是首功。 在主堡的制高点上专门挂出一个三角形的箭头指引方向,这才有了后来的炮击仓库和弹药库的那场大火。 “我一直都很奇怪,老人家如何得知我们的指引方式?” 程九看了看身旁的周国柱,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曾不止一次的见到大周在地图上用那样的箭头做标注,估摸着你们能够看懂,所以就在给罗刹鬼干活的时候,特意把抬筐的梁子折断了,做成一个那样的形状标注出罗刹鬼弹药库的方位……其实,这种法子我们这样的参客经常用到,有时候我们发现了还没有生长成熟的山参,就用同样的法子留下标记,以备将来采挖……” 其实,程九最原本的意图是标注出罗刹鬼的弹药库,而不是仓库,但是在这么大的尺度上很难做到精准炮击,好在最终的结果是一样的。 “当初,俺给大周他们做向导的时候,曾经听他说起过,重要的地方就用红色箭头专门标注出来,这和俺们采参是一样的,只不过俺们是用红色丝线标注出还没有完全生长成熟的山参,仅此而已,雕虫小技上不了台面,让将军大人见笑了。” “不管能不能上得了体面,只要是有用的法子就是好的。”张三娃笑道:“我听周国柱说你的生活颇为清苦,所以专门为老人家准备了这些钱财,别无他意,仅做酬功之用!” 桌子上摆着四个二十五两的中元宝,整整一百两银子。 这些银子,足够程九后半生的衣食用度,足以让他度过一个安稳小康的晚年生活了。 程九显然很想收下这四个元宝,但却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只是一个劲的陪着笑,小心翼翼的说道:“其实吧,就算是草民真的有些微不足道的功劳,也不是草民一个人做下的……” 张三娃笑道:“我已经听周国柱说起过了,还有个驯鹿人……” 当初作出了那个指引火力的三角箭头之时,和他一起给罗刹鬼做奴隶的那个驯鹿人也是出了力气的,为他提供了很重要的掩护。 “这个……虽说驯鹿族人是蛮夷,但做事得凭良心,我终究不能昧了他的功劳……” “你想帮那个驯鹿族人请功?” “这个……恩出于上,赏不赏全凭将军大人做主,草民怎敢胡说八道?只是想提醒将军大人一下……” 那副拘谨而又局促的神态早被张三娃看在眼中,他笑着说道:“看得出来,老人家对我还是有些生份,既然老人家已和周国柱很是熟悉,这事就给他说吧。我这边还有些事情要去办理,就先走了……” “恭送将军大人。” 恭恭敬敬的送走了“将军大人”张三娃之后,面对着周国柱这个老熟人,程九顿时就不那么拘谨了,显得轻松随和了很多,非常直接的对周国柱说起了这个事情:“大周啊,既然将军大人把这个事情交给了你,那我就直说了吧。你能不能想个法子,给那驯鹿人一点赏赐什么的?担着性命的风险呢,不会亏了人家……” 因为程九和那个驯鹿人的“火力指引”,轻而易举的战胜了罗刹鬼,这份功劳当然应该酬谢。 “有功必赏,这是我们的军规,程大叔你放心吧。你去把那个驯鹿人喊过来,无论他想要金子银子还是粮食布帛,都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 “还是大周说话干脆,我这就是喊人过来。” 时间不大,欢天喜地的程九拽着那个驯鹿人过来了。 见到周国柱,驯鹿人以手抚肩,看样子这是他们的一种礼节。 周国柱从来没有和驯鹿一族的人打过交道,只能模仿着他的样子回了一个礼。 向导程九指着周国柱说道:“大周。” 然后又指着那个驯鹿人对周国柱说道:“他是乌鲁鲁。” 虽然程九这个老参客曾经和驯鹿一族的人打过些交道,略微知道些他们的语言,但却只是一知半解,更多的还是依靠指手画脚的肢体语言,连说带比划才能理解对方的意思。 好在这种事情根本就不需要过多的言语,直接把真金白银拿出来,对方一定可以明白他的心意。 当周国柱又取出四个中元宝往乌鲁鲁的手里塞的时候,这个驯鹿族人却执意不收,一个劲的摇着头。 “程大叔,他是什么意思?” 又是一番连说带比划之后,终于弄明白了这个驯鹿族人的意思:原来,他不想要金银,而是想要一些别的东西。 其实只要稍微一想也就明白了,驯鹿族人还处于非常原始的母系社会阶段,而且又生活在这荒无人烟的极北之地,金银之类的货币虽然实惠,却没有机会花销出去,还不如要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更有现实意义。 “不管他想要什么,无论是皮革还是粮食都可以,他能带走多少就拿多少吧。” 当乌鲁鲁明白了周国柱的意思之后,顿时欢天喜地。 驯鹿族人素来淳朴,根本就不知道“客气”二字应该怎么写,直接就扛起了满满的两大袋子精盐。 一袋精盐是是三斗八升,折算起来也有七十多斤了,这个看似瘦弱的驯鹿族人竟然一下子扛起来整整两袋子,连句客套话都没有说,就背负着两袋沉重的盐巴径直离去了。 不要银元宝,却扛走了两袋子盐巴,这驯鹿族人……还真是淳朴的很呢。 原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想不到的到了第三天头上,乌鲁鲁就又回来了。 这一次,回来的不仅仅只是乌鲁鲁一个人,和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一百四十多个驯鹿族人。 很是费了一番心思,才终于弄明白了他们的来意:有男有女有老有幼的这一百多个驯鹿族人,是来和大旗军结盟的。 他们想要和大旗军成为盟友,一起打击罗刹鬼。 驯鹿人,是个非常古来的族群,至今还沿袭着部落式的母系社会制度,只有语言却没有文字,更不曾建立过政治意义上的社会体系,就连蒙古人和后来的女真人都把他们视为没有开化的野人,象对待野兽一样驱赶他们杀戮他们。若不是因为他们居住在极北苦寒之地的崇山峻岭之中,估计早就被杀光了。 罗刹鬼侵入到地方之后,对他们的态度更加恶劣。抢掠他们的财富,奴役他们的族人,种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连铁器都很少的驯鹿人一族,当然打不过装备了火器的罗刹鬼,被杀的凄凄惨惨,不少族人被罗刹鬼捉去做了奴隶,更多的则被直接杀死。他们只能驱赶着鹿群钻进莽莽深山,躲避可怕的罗刹鬼。 在驯鹿人一族的群体记忆当中,只有大旗军对他们的态度比较友善,而且彼此之间拥有罗刹鬼这个共同敌人。于是乎,驯鹿人一族就想到了结盟这个主意。 这个驯鹿人的部落拢共只有一百多号人,其中还有一般是女子,除了年纪太大的老人和年幼的孩子之外,真正意义上男丁根本就没有几个。而大旗军却兵多将广实力雄厚,根本就不在乎这样的一个盟友。 但是,驯鹿人一族却拥有一个别人不具备的先天优势:对于地理位置的熟知。 这个族群虽然没有文字,但却可以准确的勾勒出从红参河到雅库茨克的详细路线,并且标注出沿途的山川河流,他们知道哪里有更近也更容易通行的道路,知道哪条河流可以承载船只。 从现在的位置到雅库茨克,距离遥远,中间还有重重山河阻隔,对于大军行进而言就是一道天然的巨大障碍。但是对于驯鹿人一族来说,这一切都不是问题。 这个民族不从事耕种,甚至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游牧民族,因为他们的鹿群完全就是半驯养半野生的状态。每年的冬夏两季,他们都会跟着鹿群进行大规模的迁徙,而这种迁徙的范围极其广泛,远比蒙古式的“逐水草而居”走的更远。 这个族群根本就没有“疆域”“国界”的概念,只是单纯的跟随着鹿群的脚步重复着一年一度的冬夏迁徙,这种迁徙已经循环了几千年之久。从这里到有雅库茨克之间,仅仅只是相当于他们从冬季牧场到夏季牧场的一部分路程。 在这片荒凉的冰雪地带,驯鹿人一族就是天然的向导,这里的山川河流一草一木全都装在他们的心中。 张大娃马上就意识到了他们的价值,马上同意和他们结盟。 因为周国柱和乌鲁鲁已经算是“熟人”了,所以就让周国柱作为大旗军的代表,去完成和驯鹿人一族的结盟事宜…… 第五百一十四章 投笔从戎 雪原无边无际,密林辽阔莽莽,不远处就是一座“鹿舍”。 鹿舍简陋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就是简简单单的用几根木棍象征性是圈出一个围栏而已。但鹿群却不逃离,而是在里边悠闲的啃着干草。 这里就是驯鹿人一族的营地,是乌鲁鲁的家。 作为大旗军的代表,周国柱正在朝着一座圆锥形的帐篷“叩拜”。 所谓的叩拜,并不是跪拜磕头,而是整个人趴伏在雪地上顿首,驯鹿人一族的最高礼节。 作为彼此之间的“通译”,程九早就对周国柱仔细的说起过驯鹿人一族的种种礼节,让他知道了住在这座小小的鹿皮帐篷里的人,就是这里的最高首领。 所谓的最高首领,其实就是这个部落里的大家长,是一个年纪最大辈分最高的老妇人。 这个老妇人的身份极其特殊,她不仅仅只是世俗意义上的首领,同时还在亲缘关系上是整个部落的“老祖母”级人物,还兼着部落里唯一的“医生”和“巫师”等等多重身份。 总之就是一句话,这个面色黝黑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就是部落里绝对的一把手。 原始部落的结盟意识简单而又直接,没有任何文字意义上的“盟书”,那个老妇人用低沉的声音吟唱着古老的歌谣,然后用一段烧焦的鹿角蘸着鹿血在周国柱的脸上描绘出几道纹路,就算是正式结盟了。 为了表达对盟友的友善之意,周国柱等人特意带来了一些粮食、皮革、盐巴、布帛等常用之物,同时还带来了八百枚军用的箭镞和五十把刀。 对于这个原始的部落而言,锋锐的箭镞和铁质的道具本身就是一笔很贵重的财物。作为回礼,“老祖母”给了他一顶鹿角帽。 当周国柱戴起那顶鹿角帽的时候,部落中人顿时欢呼起来…… “乌鲁鲁,从这里到雅库茨克到底有多远?”周国柱连说带比划的解释了好半天,才让乌鲁鲁明白了他的意思。 对于乌鲁鲁而言,这是一个根本就无法回答的问题,因为他并没有准确的距离概念,只能完全凭借经验和自己的主观感受来回答这个问题:“很远很远,要从一个月圆走到另外一个月圆,差不多就可以到达那里了。” 从这里到雅库茨克需要走一个月的路程?这句话根本就不具备参考意义。因为乌鲁鲁和他的族人总是驱赶着鹿群进行迁徙,中途走走停停,有时候可能一天行进上百里,有时候可能连二十里都走不了。 “凶恶的罗刹鬼总是驾着大船从白河顺水漂流来到这里。” 在这个时代,大规模的长途行军,多是顺着河流的方向走,主要是为了便于物资的运送。这就好像当年的大旗军西进湖广的情形一样,完全就是顺着长江打过去的。 “有没有更近的道路?” “有!”乌鲁鲁的回答非常肯定。 这个回答让周国柱眼前一亮:“近路在哪儿?” 用一根小木棍在雪地上轻轻一点,表示眼下所在的位置,然后划出一条弯弯曲曲的斜线:“我们从这里出发,在白色的河流分叉的地方向北……” 乌鲁鲁所描绘出来的路径非常模糊,既没有相对准确的距离,还严重缺乏应有的参照物,光凭他这么一说,肯定不行。 必须进行比较精准的探索,至少要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但这一定需要身体力行的请走走一遍:“我们能不能走一趟?” “可以。”乌鲁鲁很有把握的说道:“要是没有鹿群,我们会走的很快,在河面上的冰融化之前就可以回来了……” 隔了两日之后,周国柱带着十几个人在乌鲁鲁的引导下出发了。 这是第一次有针对性的对这个方向进行的探索,意义重大! 当极北之地还是一片冰雪世界的时候,江南却已有了春的气息。 虽然才刚刚过了惊蛰,门前的老柳树上已浮现出一抹淡淡的嫩绿鹅黄,辛勤的农人早早的开了犁,妇人们翻出去年用过的大竹匾进行晾晒,为新一年的养蚕计划做着准备。 虽然还是有些春寒料峭的意思,程园毕程老大人却已换上了一身单薄的绫子衫,与三五文人一起在自家府邸之内相谈甚欢。 自从辞官之后,程园毕程老大人就过起了富家翁的生活。 当初辞去内阁首辅大臣的时候,兴宗成皇帝赏赐颇多,不仅给了他大量的田地,更有不少金银珠玉绫罗绸缎,还把他的名字提在功高楼上,作为文臣宰辅之首流传千古。 虽然他一直都是文臣,但这一手分明就是“杯酒释兵权”,程老大人心中有数。 程园毕程老大人是当年的东宫学官,已历三朝,要是连弘光朝都算上的话,就可以算是正经是“四朝元老了”。如今大明朝不仅已经光复,还露出了蒸蒸日上的势头,无论怎么说他都是有功的。 承大行崇祯皇帝之命,辅佐兴宗成皇帝定鼎江南,然后功成身退,岂不正是成功文人的典范! 除了没有正式的官职和权利之外,程老大人几乎拥有别人做梦都想得到的一切东西:很高的爵位,留名青史的荣耀,大量的田产和财富,等等等等…… 如今的程老大人确实处于一种“半隐居”的状态,再也不过问朝廷之事,整日里和地方上的名流士绅吟诗作赋诗酒往还,逍遥快活的很呢。 和当年的操劳国事之时的憔悴相比,现在的程老大人无官一身轻,除了教导子孙之外就只剩下享清福了。还有一件似乎完全不值一提的小事儿:就在年前,已近古稀之年的程老大人竟然焕发了第二春,纳一房小妾。那小妾才十七岁,据说不仅形容艳丽而且风华绝代,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深得程老大人的宠爱。 虽然这么做确实有老牛吃嫩草的嫌疑,但程老大人毕竟是前任的内阁首辅,影响力大着呢,就算是吃一口嫩草也算不得什么,甚至被视为风流韵事呢! 按说,这样的日子简直就是活神仙了,但程老大人却过的并不是那么舒心,最让他窝火的事情就是:子孙不肖! 所谓的子孙不肖,并不是说程老大人的子孙就是纨绔子弟,更没有仗着他的权势和地位胡作非为横行乡里。事实恰恰相反,因为程老大人家规甚严,他的子孙规规矩矩,秉承的就是“耕读传家”的家风,全都是正经的读书人,程氏一门光是举人就出了四个,还有一个进士。 程家的这些个举人进士可不是浪得虚名,全都凭着真本事考出来的。当然也可能是有些官员看在程老大人的面子上“手下留情”了。但这并不犯法,而是世家大族可以享有的一种“特权”。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程家子孙就算不能出将入相,出几个地方官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假以时日,开枝散叶之后,定然会成为名门望族。 但是,偏偏就有那么几个不成器的子孙,总是给程老大人添堵,程流云就是其中的典型。 程流云者,程家二房的次孙,过了年之后就十八岁了。这小子原本还算是一块读书的好料子,三年前就过了童子试,虽然还是无法和历史上那些惊才绝艳的少年俊彦相提并论,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神童”了。程老大人原本很看好这个孙子,还指望他光耀门庭呢,也不知这小子发了哪门子的疯,竟然叫嚷着要去北方。 这不,为了这个时候,程流云又一次当着很多人面顶撞了程园毕程老大人: “祖父时常教导孙儿,当有鸿鹄之志,男子汉大丈夫当提三尺剑立不世功.孙儿想要到大旗庄去,到吴山军校继续求学,好为天下苍生谋福,何错之有?” 也不知是中了哪门子的邪,从去年开始,这小子就叫嚷着要到大旗军去,要到吴山军校去。 吴山军校是干什么的?不就是培养兵士的么? 不管李吴山的那些学生兵多么功勋卓著,那都是武人呐! 自古文贵武贱,别看他们现在好像很风光,这世道已经太平下来了,再也用不到武人了。从来就只有马上取天下,谁听说过马上治天下的道理?眼看着太平盛世已经降临,正是文人施展才华的时候,这小子却想着要去吴山军校,简直就是猪油蒙了心。 再者说了,那吴山军校本就是李吴山创办,培养出来的全都是他的私兵。我程园毕和李吴山斗了这么多年,现在的我嫡系子孙却要弃文从武去做李吴山的学生,我程园毕的这张老脸还往哪里搁?这不是让李吴山看笑话嘛! 你们子孙辈的不怕丢脸,我程园毕却丢不起这个人! 程园毕脸色一沉:“不许去。” “当年班定远投笔从戎,平定西域,何等的丰功伟绩,为何孙儿就不能……” 程园毕终于火了,当场就把细瓷茶碗摔了个粉碎:“你这乳臭未干的小辈,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叫嚣?投笔从戎报效朝廷的道理,我比你懂的多,什么样的功业我没有见过?现如今的功高楼上就有我的名字,用得着你来对我说这些?那李吴山是什么人?恐怕这世间没有谁比我更清楚了。此人飞扬跋扈穷兵黩武,纵能逞一时之强,终究不会落什么好下场,你们这些不懂事的娃娃不要听信他的歪理邪说,更不可为他蛊惑了心智……” “为我族而战,为我族而死,这是吴山军校的校训,早已天下皆知,无数少年俊彦心向往之,无不趋之若鹜。多少英才北上,为就的是一展抱负,这又怎能是歪理邪说?” 被孙子当面顶撞,已经把杯子都摔了,竟然还是如此,气的程园毕胡子都颤了:“不肖子孙,不肖子孙,来人呐,请家法!” 第五百一十五章 热血少年 天气一日暖似一日,正是桃红柳绿桑榆齐绽的大好时节,江边的茶园里已是一片嫩绿的颜色。 鲜衣怒马的世子王孙一个个鲜衣怒马纵情畅快,各家的小娘子们亦换上了鲜艳的新衣,在扑面而来的春风中郊游踏青。 十几个年轻的书生聚于玄武湖畔,或是纵声高歌或是击节而唱,引来无数人侧目,他们却毫不在意依旧肆意张扬着青春豪气。 江南文峰鼎盛,这种读书人之间的聚会实在是最常见不过了,尤其是在这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的玄武湖畔,这样的少年学子不在少数。 “流云兄,你怎么样了?可否准备好于我等共赴前程?” 十八岁的程流云发出一声无奈的长叹:“我早就准备好去大旗庄了,只是家中……哎,不瞒诸位,家里实在不同意,已禁了我的足,这次能够出来给盟弟践行也是偷偷跑出来的,回去之后少不得又要吃一顿家法哩!” 程流云少年热血,一心想着北上去到大旗庄,那是他的理想,但家里却始终不同意。为了这个事情没少和家里吵闹,还重重的吃过几次家法。按照程园毕程老大人的想法,自家的儿孙本性是好的,只是受了外面那些“狐朋狗友”的蛊惑,这才走上了“邪路”,再也不肯象以前那样好好用功读书了,竟然要到吴山军校去。 程园毕和李吴山素来不和,程家的儿子怎能去学李吴山那一套“歪理邪说”?为了让程流云安心读书,同时也是为了掐断他和外界的外来,干脆就禁了足,不许他迈出家门半步。哪怕是这次同龄人之间的小聚,也是程流云冒着吃家法的风险偷偷摸摸跑出来的呢。 至交好友马上就要到大旗庄去实现人生梦想了,临别之际他当然要来践行。 “还是武盟弟家中开明,令尊竟然赞同你到军校中去,真让我羡慕啊……” 这个“武盟弟”叫做武光庭,与程流云同龄,但要说起他的家世……却是这一群少年人当中最低的。 这并不是说武光庭的家境平穷,在这个时候能够供应读书人的人家肯定条件不错,至少也是个小康之家。事实上,武光庭的家境非常好,而且不是一般的好,而是正经的豪富之人。 武光庭的老爹是有名的瓷器商人,家里的瓷窑就有四个,雇佣的工匠有几百个之多,专门和红毛的佛郎机人做生意,早就赚下了偌大的产业,家里的金子银子几辈子都花不完。如同这个时代绝大多数有钱人那样,武家发迹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大肆采买田地房产,光是金陵城买下的豪宅就有四处之多,还有几家店铺。虽然钱已经足够的多了,但武家的地位却非常之低。 在这个时代,不论多么有钱,商人就是商人,在“士农工商”之中依旧排在最后,就不要说和传承了几百年的名门望族相比了,哪怕是一些最普通的书香门第都比他们家要强的多。单纯从政治地位的角度来看,真心不如一个耕田种地的老农。为了提高自身的地位,武光庭那个很有钱的老爹不惜重金聘请有名望的儒生做他的老师,为的就是让武光庭更高中科举光耀门庭。 只可惜,武光庭的文字天赋实在稀松平常,为人又比较跳脱,真心不是耐着性子读书的那块料,虽然也能写出一笔好字做出几篇文章,但要是想在万千学子当中脱颖而出那显然个不太现实的想法。 所以,当武光庭提出要去吴山军校“深造”的时候,他老爹几乎不假思索就答应下来了。事情是明摆着的:既然儿子不是读书的料子,还不如趁早弃文习武,走另外一条路子。 现在的吴山军校,那就是人才的摇篮,只要能够进去肯定前程似锦。随随便便混点军功出来,立刻就能洗白“锱铢之辈”的名声,摇身一变就成了正经的“士族”了。 “我那个老爹太想改变我们家的历史了,只要能到吴山军校里边去,哪怕什么样的本事都学不到,仅仅只是在军校里边挂一个名号他就很满意了。”武光庭说道:“不怕诸位兄弟笑话,我家里正在修家谱呢,为了自提身价,我老爹竟然要认武照做祖宗……” 这话一出,顿时引起了一阵哄堂大笑,连心绪不佳的程流云都忍不住的笑了个前仰后合。 有钱人家,尤其是那些出身卑微后来发迹的有钱人,通常都会重修家谱,给自己找一个响当当的历史名人做祖宗,这当然是为了沾历史名人的光,显得更有面子,其实很多都是牵强附会而已。 武照就是武则天,千百年的历史当中唯一的一位女皇陛下,名头足够响亮,认她做祖宗看起来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事实上却恰恰相反。在读书人的心目当中,武则天这个女皇陛下的名声并不怎么好,让她做祖宗不仅不能光耀门庭还会给家族历史抹黑。当年的武则天为了洗白自己,都知道要上溯到商周时期找一个比较体面的祖宗呢,就算是找祖宗也不能找武则天呐。再者说了,全天下人都知道武则天是晋人,而武光庭的祖籍则在黔南,按照当时的说法连楚人都算不上,而是正经的蛮人,和武则天之间的关系,不要说是八竿子了,就是八百竿子都打不着呢。 为了光耀门庭才重修家谱,虽然其中少不了牵强附会的说法,但这是牵强附会吗?这纯粹就是胡说八道嘛! “当时我就对家严说了,认一个体面的祖宗有什么用?还不如自己强爷胜祖做出一番事业来,被后世子孙尊祖尊宗,那才是真正的有本事。” 给自己找一个体面的祖宗,不如从我做起,从这一代人做起,做出一副轰轰烈烈的事业,成为后世子孙的荣耀流传万世,岂不比认一个假的不能再假的祖宗更实惠吗? “想必诸位盟兄盟弟都已经听说了,吴山军校的学生们在红参河大败罗刹鬼,这才是真正的英雄伟业,便是当年的班定远、冠军侯也不过如此了吧!” 关于发生在红参河以北的战争,包括这些热血少年在内的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具体情形。他们根本就不晓得罗刹鬼是什么样的敌人,甚至不知道口口声声说起的红参河到底在哪儿。他们只知道那是一片被冰雪覆盖的极北苦寒之地,是一块非常遥远的地盘。 虽然对于罗刹鬼和不久之前发生在红参河以北的战争一无所知,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为此热血沸腾。 击贼而破虏,光复煌煌大明,听起来好像足够的壮烈了,但那毕竟是发生在大明朝以内的事儿。如红参河一战,才是真正的对外战争,这才是正经的扬国威于万里之外,真正在为大明朝开疆拓土。 这才是真正的英雄壮举! 千百年来,击败反贼的英雄不知道有多少,早已淹没在历史的故纸堆中了。只有这样的开拓之举才是正经的宏图伟业,也就是只有当年的班超班定远和冠军侯霍去病可以比一比了。 自强汉以后,在这一千多年的历史当中,虽然战争无数,但却多是王朝更替的老旧戏码,早就司空见惯了。如今大旗军远征极北击败罗刹鬼,直追班定远和冠军侯,那绝对是要留名青史的慷慨壮举。 哪怕仅仅只是占领了一寸土地,那也是为国开疆,这才是强国的硬标准。 “封狼居胥勒石燕然,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这是何等的英雄伟业,纵使千百年后,霍去病卫青的功绩依旧于日月同辉,怎不让我辈心向往之?”少年人终究血热,越说越是慷慨,竟然站起身来大声说道:“寻章摘句白首穷经,做个老死的书虫又有什么用?就算能作出花团锦簇的文章,也不过是供人娱乐的雕虫小技罢了,又怎能和此等的英雄壮举相比肩?” “如今这吴山军校的气象,分明就是当年强汉的架势,我辈正是如芳年华,正可以在广阔天地之中大有作为。若是屈居于屋檐之下,平白的虚耗时光。” “我等昂昂七尺之躯,堂堂男儿之身,正是奋起之时,宁可效仿那鏖战天际的鹰鸢搏击千里,也不愿做那屈居于无言之下的家雀。斗室之中长不出参天大木,只有经历风霜才能耸立万仞……” “我辈生逢此时,能有如此机会已是三生有幸,”一个身材修长的读书人拍案而起:“若是去到了吴山军校,终究能学到些经纬天下展布四方的本事,做不了英雄也是个伟男子。就算是连伟男子都做不成,亦能开阔眼界不虚此生,待到垂垂老矣之后也有脸面对后世子孙提起。若是不去的话……等到老的躺在床榻上的时候,想想虚度的这一生光阴,必然会追悔莫及。只是到了那个时候,后悔已经太迟了……” 这些少年人本就是一腔热血,又早就有了去到吴山军校的心思,聚在一起说了这么多慷慨激昂的话语,一个个顿时胸中血沸,纷纷慷慨沉思,表示一定要去到吴山军校,大有一副虽万千人吾往矣的雄壮气势。 “英雄壮举自今日始,我意已决,不能让武兄专美于前,这就回去收拾行囊,和武兄一起到吴山军校去……” 武光庭哈哈大笑着说道:“准备个甚么?不必那么麻烦,位兄弟想要同道而行的,起身就可以走了。反正我老爹很有钱,给我准备了用不完的盘缠,不管哪位兄弟,只要是想和我通行的,这一路上的盘缠嚼裹我全的包圆了!” 其实,程流云真的很想和朋友们一起到吴山军校去,但毕竟家规森严,连这次小聚都是偷跑出来的,真的不敢违逆祖父程园毕的心意擅自北上。 “诸位盟兄盟弟做的是正经事情,我却不能同往,真是痛心疾首。我再想想办法,尽量说服家中父祖辈,争取尽快去到北方,到时候我们在军校里边聚首,不失为一桩美谈……” 武光庭哈哈大笑着说道:“流云兄不要再做这些个无用功了,就算是你磨破了嘴皮子,你们家老太爷肯定也不会同意。一来是因为你家老太爷和忠勇公素来不和,再者还是因为他们真的老了,老的看不到这浩浩汤汤的天下大势,还是死抱着冥顽不灵的陈旧想法,以为只要读书就能读出个全新的天下,就能读出太平盛世!” “功名只应马上取,岂能俯首为书虫?大势面前,容不得他们那些个不合时宜的想法,我辈少年自当有一份全新的气象,怎能时时事事遵从家里人的意思?” 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小声对程流云说道:“我这边倒是有个章程,流云兄想不想听一听?” “什么样的章程?” “反正你们家老太爷肯定不会同意你北上的,索性来个一不做二不休,不让他们知道就径直而去,我就不相信了,你们家老太爷还能把你绳捆索绑的追回来不成?当然,若是流云兄无此心志,那就另当别论了……”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们一定要去吴山军校施展抱负,既然家里人不同意,索性就不再试图征求他们的同意,不声不响的离家出走弄一个既成事实出来也就是了。 离家出走确实个很不错的法子,同时也是唯一的办法。若是程流云心志如铁,真的也就只能这么办了。 奈何,程流云毕竟是世家子弟,在君臣父子传统教育的耳濡目染之下,真心不敢那么做。 “不是我不想离家出走,只是……我家比不得诸位,家里的老太爷一言九鼎,若是我就这么不声不响的偷着走了,老太爷必然会迁怒于我们这一房,到时候不知道会弄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呢。” 大家族大宅门的里事情,最是复杂不过,往往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离家出走只不过是小门小户家的年轻人做出来的事儿,程流云没有那样的决心和勇气。 偏偏他又不想放弃自己的理想和抱负。 个人和家庭,个人和家族之间的利益必须仔细考量反复权衡,这是一个典型的矛盾体,大家族里边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形。 富商家庭出身的武光庭当即就笑了。 “武盟弟笑什么?” “我笑流云兄心志不坚。” “我心志如铁,怎能说不坚?” “若是流云兄心志坚定,咱们这就一起北上……” “不是我不想去,实在是因为家里……这大家族的事情,只怕武盟弟是不知道的。” 武光庭笑道:“世家大族里的事情,我真心不知道。但我却知道一件事,无论你们程家是什么样的名门望族,也不管你们的家规如何森严,也不过是一个托辞而已。难不成你们程家比天家还大?” 天家? 程流云愣住了。 离家出走这种事情,绝不仅仅只有小门小户的子弟才能做得出来,大家族大宅门里出来的人同样做得出。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当年的万岁。 朱氏王朝,朱家即天下即大明,家规即国法,最是森严不过了。但是,昔日的永王殿下照样做出了离家出走的荒唐举动,逃离了家门之后孤身一人去往北方。 为了心目中的理想,连兴宗成皇帝的圣旨都可以不顾,连皇弟的身份都可以不要,程家的那点家规又算得了什么呢? 程园毕再大,还能比先皇兴宗成皇帝更大吗? 连昔日的永王都能做出离家出走的举动,你程流云凭什么就不敢呢? 再者说了,就算是永王做出了这样的举动,复隆朝的兴宗成皇帝不照样和皇帝的位子传给他了么? 也就是说,在复隆皇帝的心目当中,去往吴山军校本身就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程园毕本人和李吴山再怎么不和,也不如当年复隆皇帝和李吴山之间微妙的君臣关系吧? 和当年的复隆皇帝比起来,和天家比起来,小小的程家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小门小户了。 连当今天子都离家出走过,连万岁都是从吴山军校出来的学生,凭什么我就不能? 有了这个最典型的例子,程流云登时就生出豪气干云的慷慨气势:“好,既如此,我就懒得再去说服家父和老太爷了,咱们一起北上到军校去,大家一起做出一番事业,到时候回来给家里这些守旧的父辈祖辈们看一看,好让他们知道什么才是强爷胜祖。只是……只是武盟弟的盘缠够咱们这么多人用的么?我身上没怎么带钱……” 武光庭哈哈大笑着拍了拍鼓鼓囊囊的腰包:“我那个老爹虽然贪财且又吝啬,却最舍得在我身上花钱。本着穷家富路的原则,光是路费就给了四十两……金子,足够咱们这些人打几个来回的了……” 就这样,程园毕的孙子程流云匆匆忙忙的写下了一封书信,委托旁人捎带回家,自己却和这些个“狐朋狗友”们一起启程北上了。 这些少年人虽然一腔热血满怀抱负之心,其实他们对于吴山军校严重缺乏清醒的认识,完全就是充满了乐观的想法,所以才能在一时冲动之下集体离家出走,奔赴往心目当中的圣地——吴山军校。 在封狼居胥勒石燕然的精神鼓舞之下,很多如同程流云、武光庭这样的热血少年,早就已经把吴山军校当成了英雄的摇篮,看做是宏图伟业的起点,充满了种种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想法。 无数个程流云,无数个武光庭这样的年轻,带着一腔热血和少年人特有的壮志雄心,仿佛扑火的飞蛾一般朝着北方的大旗军汇集而去。 最浪漫的男儿豪情,最终会演变成什么样子还需要时间的检验,但是对于很多热血澎湃的年轻人来说,吴山军校确确实实就是一个全新的起点…… 第五百一十六章 学堂内外 看着程流云托人捎带回来的书信,程园毕始终一言不发,只是面色很难看。 程家人全都噤若寒蝉,等着程园毕的怒火。 程园毕依旧沉默不语,过了好半天才沉声说道:“儿大不由爷啊……” 虽然程园毕和李吴山之间的关系还远远谈不上敌对,至少也是政治对手,现如今程的子孙却去到了吴山军校,而且是以离家出走的方式去的,程家的面子上确实有点过不去。 作为前任的内阁首辅大臣,差不多也就是相当于是宰辅之臣了,就算是已经“退休”,那也是个响当当的角色。尤其是在家里的时候,简直就是个说一不二的“土皇帝”,对于程家的子孙而言,他的话绝对不容围违背。 偏偏就有这么一个程流云,竟然用这样的方式在对抗着程园毕在这个大家族当中的绝对权威。 这让程园毕很生气。 晚餐只用了一小盅燕窝粥,就再也吃不下了。 “我要出去走走……” 说完这句话之后,程园毕就倒背着双手出门了。 程老大人虽然已不是宰辅之臣,毕竟身份尊贵,行动之间自然会有很多的仆役相随。 几个长随、丫鬟,赶紧推着四轮小车,捧着茶壶、坐垫、唾筒等物紧紧的追了上来,小心翼翼的伺候着。 “请老太爷上车……” “上什么车?我还没有老到走不动路的地步呢。” “天气冷了,给老爷加件衣裳……” 程园毕很不满意的瞪了一眼,那个正要给他披上一件披风的丫鬟顿时就退了下去。 虽说是早春,但桃花都已经开了,就算是一早一晚之间还有些许的凉意,又能冷到哪里去呢?想当年,我程园毕历经风雨,在冰刀雪剑之间扶保太子一路南来,身为宰辅执掌江南半壁。虽不敢以英雄自居,怎么说也是个大人物了。难道我真的已经老到了这种地步? 之所以从官场上退下来,并不是因为服老,而是因为他早就看穿了复隆皇帝想要废掉相权的心意,与其和皇帝对抗,还不如急流勇退。其实在内心深处,程园毕并不觉得自己已经老了。 “我就是因为心情烦闷想要四下走走而已,你们不要这么亦步亦趋的跟着。” 虽说程园毕不要这些长随、丫鬟们跟着,但他毕竟年事已高,谁也不敢真的离去,只是保持着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始终不敢让老太爷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 程园毕漫无目的的随意游走着,沿着程府外面的农田走了一圈儿,看着青葱的禾苗和姹紫嫣红的春花,烦躁的心绪渐渐得到了消解,竟然有了几分心旷神怡的舒爽感受。 不远处是一条引水渠,渠中清水潺潺雀跃流淌。 因为刚刚走过一段很长的距离,程园毕有些口干舌燥,干脆伏下身子用手掌舀起些清水凑到口边喝了下去。 想不到的是,这田园之水竟然比自己饮惯了的名贵雨前茶还要清甜爽冽,隐隐约约还有种畅快的感觉。 自打程园毕从官场上退下来之后,多是深居简出,几乎从未走出过程府的大门,平日里也就是和一些宿儒谈经论道讨论诗文而已。今日出来游走,竟然有了一种笑傲林泉享受田园之乐的惬意。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负着锄头的老农由远而近。 老农来到引水渠的拐弯处,挥动锄头挖开松土,引导着这一汪清水朝着另外一个方向流淌而去。 “这位老哥,我看着一方田地还没有浇灌完毕,为何你又要把水引到别处去呢?” 那老农打扮的人看了看程园毕,笑呵呵的说道:“这一方上等的水浇地都是程老爷家的,我家的私田在远处,借着程老爷的家谁灌一灌我家的私田……” 却原来,这个老农是程家的佃户。 所谓的借水,不过是个好听的说法,其实就是偷水,偷程家的水灌溉自己的“自留地”。 当然,程园毕程老大人不会因为这种小事儿而生气,毕竟成是宰辅之臣,气度和胸襟还是有的,不会小肚鸡肠的那种程度。 自打他从官场上退下来之后,皇帝多有赏赐,至于程九到底有多少田地,连程园毕本人都说不出一个准确的数字,而且他从来就不是那种锱铢必较之人,更不会因为这种小事就和家里的佃户为难。 很显然,这个佃户根本就不认识程园毕。 其实,真正见过程园毕本人的非常之少。 至少,佃户们不大可能亲眼见过前任的“宰辅大人”,不认识他完全就在情理之中。 刚刚享受到一点田园之乐的程园毕非常愿意和明显比自己低了很多的老农交谈一下:“这位老哥贵庚了?” “你说什么?” “我是问你多大年岁了?” “七十二了,虚岁七十三。” “已是古稀之人,身体还是如此轻健,真是难能可贵呀,老哥的这幅身板可比我要强的太多了。” 老农笑道:“吃了一辈子的苦,受了一辈子的罪,什么都不没有落下,也就赚了一副好身板。” “你佃的是程家的田吧?” “这一带全都是程家的田地,只能佃他们家的。” “程家可曾苛刻盘剥?” “你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我是说呀,程家人对佃户怎么样?” 老农脱下鞋袜,在引水渠中泡着脚,折了一根酸酸草在嘴巴里嚼着:“程老爷毕竟是当过大官的,和那些个土财主不一样。他们家的人还不至于和俺们这些个种地的为难,这佃租么……也比别处稍微轻了些,附近的庄户人家都抢着佃他们的田地。” 程园毕曾是国之重臣,当然和那些依靠盘剥佃户的地主老财不一样,他们家的地租相对而言还算是很公道的。 平日里,那些个地方上名流士绅一口一个“造福乡梓”“普善一方”,类似的阿谀奉承之词滚滚如潮。但所有那些溜须拍马的言辞,都不如这个老农几句轻描淡写的话语更有价值。 “照老哥这么说,程家还算是不错的喽?” “何止不错,已算是很好的了呢。” 一句很好,顿时就让程园毕心花怒放。 这可不是什么客套,更不是刻意的逢迎,完全就是陌生人的客观评价。 人这一辈子,若是能落个“很好”的评语,就真的非常非常的不错了。 “我们这些个做佃户的,辛辛苦苦一年下来,时常连东家的租子都缴不起,饿肚皮是常有的事情,吃饱了才算是稀罕呢。也就是这几年,佃了程老爷家的田地之后,才算是吃了几口饱饭,米缸里总算是见到了些余粮,托了程老爷的福了。” 能让附近的乡民说一句“托福”,本身已是极高的评价了,毕竟他们说不出那么多的溢美之词,每一句话都朴实到了极限。 听了这话,喜的程园毕鼻涕泡都要冒出来了呢。 “若是换做别的东家,谁敢偷东家的谁灌自家的田?也就是程老爷家大业大,不在乎这么一点儿水,就算是被他们家的人看到了,应该也不会喝骂于我……” 程园毕笑道:“那是肯定的,肯定的嘛,程家人没有那么小肚鸡肠。” “我一边佃着程老爷家的田,还在自家的田地里种了些瓜瓜茄茄的菜蔬……” 直到这个时候,程园毕才终于反应过来,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既然你是我家的佃户,怎么还有自己的私田呢? 很多自耕农都在自己耕种的基础上做地主的佃户,这确实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程园毕根本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小地主,而是典型的大地主,附近这一带全都是他家的田地,怎么会有佃户的私人田产呢? 这是怎么回事? 若是佃户们偷一点水,确实无伤大雅,而且还能彰显出程老大人的宽容和大度,但若是他们把程家的田地变成自家的,那问题就严重了。 再者说了,田地都是有着严格尺丈和边界的,就算是他们想偷也偷不了啊。 自古以来,就听说过偷金子偷银子的,何曾有过偷窃田地一说? 老农当即就笑了:“我的那一亩三分私田……也不能算是私田吧,只能算是占了别人家的小便宜而已。” 别人家?这一带的田地不都是属于我家的吗?哪里来的什么别人家? 在这一带,除了程家之外,还真的有“别人家”! 自从李吴山在北方大规模兴建“义学堂”之后,江南也开始有了同样的举动,仔细说起来,这已经是一年多之前的事情了。 兴建义学堂,教授蒙童读书认字,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值得提倡的善举,当然不能让他李吴山专美于前。 当时复隆皇帝还在位,一道旨意颁布下来,江南也就开始学习着北方的样子,修建了很多义学堂。 自从复隆皇帝驾崩之后,这事也就人亡政息再也没有人过问了。 新皇登基以后,马上重新拾起了这个政策,并且下大力气进行推广。 附近的这座义学堂就在一处荒坡上,距离程家很近。 义学堂占地面积很大,肯定无法在短时间内全部建设完成,空出来的边角地带就被附近的乡农开垦出来,暂时作为他们的私田耕种着。但那边却只有一口吃水的井,作为灌溉用水显然是不够的,所以才到程家的引水渠来偷水。 这个老农说的“私田”,其实就是在义学堂边角地带开垦出来的农田而已。 自从“退休”之后,程园毕就再也不过问朝廷大事了,对于近在咫尺的义学堂还是头一回听说,顿时就来了兴趣。 远远望去,只看到半堵山墙掩映在山林之中,原来那就是义学堂。 那老农估摸着水已差不多够用了,这才把缺口堵上,和程园毕一起踩着地畔儿一路往前走。 深一脚浅一脚的在潮湿的田地中走了一回子,才终于来到这座义学堂之前。 所谓的义学堂,其实就是四间青砖坊,东西两厢还有额外的四间偏房。 义学堂显然刚刚修建完成不久,还能隐隐约约的嗅到生石灰和油漆夹杂在一起的那种味道,微微有些呛人。 对于程园毕这种老派的传统文人而言,义学堂绝对是一桩善举,教授孩子们读书认字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儿。 孩子们琅琅的读书声让年迈的程园毕感觉格外亲切,脚步好像不受控制一般的走了进去。 刚一走进义学堂的院落,就看到了一堵雪白的照壁墙。 按照学堂的建筑格局,迎面的照壁墙上就应该供奉着至圣先师孔圣人的画像,或者是“仁”“义”“礼”“智”“信”等等先贤的教诲,但却没有。 照壁墙上用鲜艳如血的红色油漆涂写了四个大字:我族长兴! 这不是李吴山的言辞么? 最让程园毕感到奇怪的是,照壁墙之前还有一杆丈六高的旗杆,一面鲜红的旗帜正在春风中猎猎作响。 旗面正中有个斗大的“明”字,上方则描绘着日月图案。 这……这是大旗军的军旗呀! 怎么会出现在义学堂中? 带着一丝狐疑和不解,程园毕轻手轻脚的朝着义学堂的正房走了过去。 这座义学堂规模虽然不小,但学生还不算很多,约莫也就是五六十的样子。所谓的教室里边,根本就没有桌椅板凳,只有几排支架起来的木板,高一点的作为通排的书桌使用,低一些的则被当做是板凳。 因为配套设施还没有完全完工,所以显得有些简陋。 这些孩子有大有小,小的约莫五六岁,大的也不过十一二岁的样子。和一般意义上的私塾不同,这里的学生全都穿着黑色的衣裤,腰里还扎着一条皮带。 这个装束程园毕一点都不陌生,这不是就是大旗军军装的简化版么? 大旗军首倡的义学堂制度,竟然是这个样子! 真正让程园毕感到无法理解的是,在这些学生当中,竟然还有十来个小女孩。 这些女孩子同样穿着黑色的衣裤,扎着小小的皮带。 自古以来,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深入人心,何曾见过女孩子上私塾的? 就算是有些富贵人家会教导家里的女娃娃读书认字,也不过是读写《孝经》《女儿经》之类的寻常读物,怎么会和男孩子们一起读书呢? 男女有别,这是圣人教诲,如此男女杂陈,成何体统? 因为站立的角度不是很好,程园毕根本就看不到这个义学堂的老师,但却可以很清楚的听到他的声音: “水往低处流,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但是相互连通的水,不论多么坎坷曲折,两端的水面一定是齐平的,刚才我们已经做过了这个实验,足以证明我讲述的连通器原理是正确的……” 什么水?什么连通器?这是在上什么课程?为什么我听不懂呢? 难道不应该学习《论语》吗?或者是更粗浅一点的《解字》也好哇,这是在讲什么东西?为什么不讲述那些圣人先贤的微言大义?如果是担心孩子们听不懂的话,至少也应该让他们背诵些前人的诗篇吧? “明天会考生字,新学的十四个字一定要反复练习,《算术》和《割圆术》也要考,在下课之前,大家告诉我圆周率是多少?” 几十个孩子用整齐划一的声音高喊着:“三再一分四厘。” “很好,看来大家都记住了,下课吧。” 娃娃们可不懂什么男女之防,一哇声的疯跑了出来,义学堂的大院子里顿时就变得热闹起来。 直到这个时候,程园毕才第一次看到刚才教授孩子们课程的那位先生:这是一个年轻人的男子,约莫二十多岁的样子,虽然个头不高但却很是健壮,只是左边的袖筒空空荡荡,显然失了一条胳膊。 “程大人,想不到能在这里看到你。” 程园毕惊讶的看着这个年轻人:“你认得老夫?” “当然认得,”那个独臂的教书先生笑道:“征湖广之前,程大人曾伴着万岁……成皇帝去誓师,当时曾与程大人有过一面之缘。” “你是大旗军的兵?” “不是。”那人笑道:“我是吴山军校的学生。” “这有什么分别吗?” “我们这一批人,没有正式成军,所以不算是军人,只能算是学生。不过程大人若是愿意这么理解的话,倒也无妨。”那人笑道:“我知道程大人的府邸就在左近,只是一直不得闲暇,所以才没有过去拜访,想不到程大人却先来了。你我近邻,多走动走动总的好的……” 拜访? 你都已经在这边教了一年的书了,还没有拜访过我呢,今天见面了却说要拜访,这绝对是一句客套话,根本就不能当真。 从吴山军校里边出来的学生,大多眼高于顶自成一派,不大和外部接触,或者说他们不屑于和外部接触,所谓的拜访云云不过是随口一说而已。 对于吴山军校里边的人,程园毕的感情非常复杂:首先他们是李吴山的人,而且绝对是。 其次,他们对于大明朝的光复功勋卓著,这是无论如何都否认不了的。 程园毕看了看他那条空空荡荡的袖筒:“你的左臂……” 那人的脸上顿时露出一丝骄傲的神色,在前任内阁首辅大臣面前丝毫不做任何掩饰自己的骄傲:“在沙坡口一战中因战负伤。” 这是为国作战留下的纪念,那是勇士的骄傲和自豪。 哪怕是面对程园毕这样的大人物,也有骄傲的资本。 “据我所知,李吴山……忠勇公对他的兵非常之回护,尤其是对你们这些军校生,更是当做心头肉,从来都是爱护有加。就凭你的这条胳膊,怎么也能混个一官半职的吧?怎么会沦落成为教书匠呢?” “沦落?程大人何出此言?” “我早已辞去官职,不是什么大人了,你叫我程先生就好,或者喊我老程亦无不可。” “好吧,程先生,你为何会认为我是沦落了呢?”这根本就不是一个疑问句,甚至不是反问,因为他本人马上就给出了答案:“我在阵前杀敌,从来就不是为了功名利禄,也不是为了高封厚赏,乃是为了我族而战。” “虽然我丢了一条膀子,再不能上阵厮杀,但是在这里,依旧可以为晚辈后生开蒙,这同样是我的使命,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而已。”这个年轻的教书先生平视着前任的内阁首辅大臣,语气不卑不亢:“把以前的功劳换做名利,躺在以前的功劳簿子上醉生而梦死,那才是真正的沦落……” “躺在以前的功劳簿子上”“醉生梦死”这就不是在说程园毕本人吗? 听了这话,程园毕当即就恼了脸面:“李吴山的学生,果然和他一样牙尖嘴利,你想指摘老夫就指摘好了,用不着这样含沙射影的指桑骂槐……” “程先生误会了,我绝无影射之意,只是表明我自己的心迹罢了。”年轻的独臂教书先生仍然是那副不冷不热不卑不亢的口吻:“其实我根本就用不着指摘什么人,更不必影射谁。因为那毫无必要,浩浩汤汤的历史潮流会证明一切。再者说了,程老先生已经辞官归隐,是非功过自会有后人评说,又何必在乎一时的言语呢?您说是吗?” 第五百一十七章 地理课 程园毕所见过的阵前厮杀汉,大多粗鄙无文,要么就是骄傲不逊的赳赳武夫,要么就是俯首帖耳的鹰犬之辈,所追求的不过是功名利禄而已,但是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显然不是那个样子。 他的言行得体举止从容,举手投足之间隐隐透着几分儒雅的气息,虽然不怎么客气却说的有理有据,完全就是一副彬彬有礼的士大夫仪态,这让程园毕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后生,若老夫所料不错,你应该是良家子弟吧?” 在这个时代,能有这样素养的人,必然会有一个好出身,就算不是出自书香门第,至少也得是耕读传家的清白门户。 气质和素养,是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东西,根本就做不得伪。 “祖上世代耕种,在崇祯七年的时候,家父加入闯军,崇祯十一年被俘又成了官军,到了崇祯十四年之时,再次成为闯军。崇祯十七年低,从大旗军,崇祯十九年,战殁于宁城,复隆二年初,我才入了吴山军校……” 众所周知,崇祯皇帝在位十七年。所谓的崇祯十九年,其实就是在说弘光朝,因为大旗军不承认弘光君臣是大明天子,只承认他们是“监国”,所以坚决不使用弘光的年号,而是继续沿用崇祯纪年。 在这一点上,大旗军的态度和程园毕是完全一致的,毕竟那个时代的程园毕和李吴山都是奉太子为大明正朔的嘛。 但是,这个年轻的教书先生的出身,绝对谈不上是“良家子弟”,因为他的父辈是闯贼出身。 其实,在当时那个大形势之下,这样的出身具有很强烈的普遍意义:很多人都是因为实在活不下去才加入了闯军走上了造反的道路,随着闯军的起伏,不断的在官军和贼军之间转换身份。今年是造反的贼军,明年就有可能是大明王师了,说不准哪一天就又摇身一变恢复了造反军的身份。 站在程园毕的立场,当然可以说他们反复无常,也可以说他们毫无忠义可言,但种种的这些个评价根本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在当时那个纷乱的时局之下,很多人都是为了挣一条活路而已。 程园毕甚至不能因此就是说这个年轻的独臂教书先生的出身不好:因为他的父亲为了保卫新生的复隆王朝,最终战死于南京城下,而程园毕本人恰恰就是复隆王朝的一员,而且是很总要的一员。 更何况,这个年轻的教书先生是在北伐的过程中丢了一条臂膀,父子两代人为大明而战,就算谈不上是什么英雄,这忠义二字也算是实至名归了吧? 这样的出身,到底是良家还是匪类,真的已经说不清楚了。虽然程园毕和李吴山的政治立场是相反的,但要他昧着良心说瞎话,终究做不出来。 一个不知道是贼还兵的家庭,为了大明朝牺牲了两代人,就算不能享受英雄的待遇,总也不好再说他们是“贼”了吧? 就在这个时候,那些个刚刚从课堂里出来的孩子们欢天喜地的捧着饭碗,蹲在北墙根儿里吃了个不亦可乎。 那个年轻的独臂教书先生走过去,在笸箩里用筷子插起两个杂和面的窝窝头,又舀了一大碟子咸菜,就着学生们送过来的一碗稀粥,一边吃一边对程园毕说道:“程老先生是学堂的近邻,按说我就应该留饭才对,奈何学堂的规矩不允许,这里的饭食自能供给义学堂之内的人食用,不敢坏了规矩,就不留程老先生用饭了……” 义学堂的学生,每年可以领到两套衣裳,每天还有一顿免费的饭食,但却不能让外人来吃,这是规矩。 当然,程园毕也看不上这样的粗茶淡饭,他甚至很清楚的领会到了逐客令意思。 人家都要吃饭了,你还留在这里有什么意思呢? 作为一个传统的老儒生,程园毕当然知道自己应该告辞而去了,但他却不想走,反而顺势坐到了那个教书先生的对面儿:“老夫有个不情之请……” “程老先生请讲。” “传道授业师者本分,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老夫想要旁听学堂课程,不知可否。” 教授学童读书认字,看起来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其实不然,这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事情,所以想我听听你到底给这些孩子们传授了些什么。 传道受业这种事儿,最讲究的就是一个师徒传承,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就是说的这个道理。所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旁听别人授课是个非常无礼的要求,这表示程园毕对这个老师的担忧和不放心的态度。 想不到的是,这个独臂的教书先生却毫不在意:“程老先生想要旁听我授课?有何不可?欢迎之至,只是希望程老先生能够遵守课堂纪律……” 要是说起行军打仗,程园毕知道自己比不过这个年轻人,但要是说起教书育人……别说他了,就算是李吴山都比不过他程园毕。 虽说程园毕是前任的内阁首辅大臣,但他的根本则是太子师和帝师,作为复隆皇帝太子时代的“侍讲学士”,那就相当于是兴宗成皇帝的“班主任”了,而李吴山那个“侍讲教授”的身份才不过是相当于“副科老师”而已。 作为眼下大明朝地位最高的“老师”,程园毕比任何一个人都知道所谓的“课堂纪律”是怎么回事。 只要到了课堂上,执鞭任教的老师就是天就是地,就是绝对的权威。 程园毕笑而不语,只是微微的点了点头…… “老爷,老爷……”几个贴身的长随踩着小碎步紧跑过来:“已到了膳时,老爷该用膳了。” 大户人家吃饭,最讲究的就是准时准点儿,只要到了开放的时间,不管饿与不饿,都要吃一些,这是养生的诀窍。所以,程府的三餐六茶都是很讲究的。 一来是因为确实不饿,再者也是想听听义学堂到底传授了些什么样的课程,所以程园毕根本无心吃饭:“吃饭不着急,好不容易有了这个机会,老夫也是给自己开一开蒙呢……” 长随并不是很理解这句话的语境和真实含义,但又不敢违逆了程园毕的意思,只好小声说道:“若是老爷不想回去,小人就让厨下把膳食送到这里来,以免误了老爷用饭的时辰……” 程园毕的膳食非常讲究,午饭必然会有四荤四素八道菜式,外加酸甜二烫,吃过了正式的饭食之后还要有几品时鲜的果子和一壶清茶,当然也少不了让人伺候。 以程园毕本人的身份,这样的伙食水准已经算是比较“节俭”的了。 但是,在这个环境中,那是万万不行的。 一大堆孩子,还有这个教书先生,正在就着咸菜啃窝窝头,你却弄来了一大桌宴席,呼奴喝婢的成个什么样子?摆谱不成? 程园毕才没有那副肤浅呢! “退下!” “老爷……” “还不退下?” “是!” 长随已经退下去了,独臂的教书先生把剩下的小半碟子咸菜一股脑的倒进碗里,搅和了几下一口气吃了个干净,抹了抹嘴巴笑道:“吃饱了!” “你的伙食就只有这些?” “只有这些。” “你原本是有大功于社稷之人,却能安贫乐道……不论你的道到底是什么,也不管你的道是对还是错,能如此作为,已让老夫高看你一眼了。”程园毕问道:“你的俸禄……你的薪酬是多少?” “七缗钱。” “哦,”程园毕微微点头:“我知道李吴山……忠勇公素来厚待士卒,这七缗钱虽然不算多,也够你每月的衣食用度了,若是省着些用,一年下来也有八十几缗,差不多相当于六十两银子,可以置办些田地,足以安身立命了……” “程老先生误会了。”独臂先生说道:“我说的七缗钱,是一年,而非一月!” 听了这话,程园毕顿时霍然起身:“此话当真?” “程老先生认为我有撒谎的必要吗?” 程园毕顿时无语。 教书育人,一年才有七缗铜钱的进项,相当于五两多六两不到的白银,还不如一个乡下的私塾先生呢。 这点钱,还不够程园毕一天的伙食费呢! 辛辛苦苦一年到头,所得者不过是区区的七缗铜钱,这……这也太少了些吧? 若是寻常的穷酸,那也就罢了,但这是一般意义上的那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穷酸文人吗?这是战功在身的精锐士卒啊,怎能潦倒到这种程度? 凭他的军功,若是放到地方上去,最次也得是个胥吏,一年下来百八十两的银子拿是稳稳妥妥的。又怎么会…… “七缗已经不少了!”这个年轻的独臂先生说道:“我这身上衣裳口中食,全都由北方供给,根本就没有花钱处,七缗钱几乎可以全部积攒下来……” 这位教书先生所说的“七缗钱”其实并不是正式的“工资”,而是津贴,因为他的个人籍贯依旧存留在吴山军校的序列之内。种种乱七八糟的个人用项,全都由吴山军校进行报销。 在吴山军校内部,金银之类的货币,除了作为额外的津贴之外,基本上已经算是作废了。因为军校内部实行的是配给制度,商品和买卖的概念已经非常淡泊。 “那也未免太少了些吧?” “刚才程老先生也说过了,这教书育人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怎能以金银钱财来衡量?” 教书育人是百年大计,确实不能用金钱衡量。但若是没有足够的金钱,谁还回做教书匠呢? “好了,时辰已经差不多了,该给孩子们上课了。”年轻的教书先生笑道:“课堂之上无有座椅,考虑到程老先生年迈,可以安置一张……” 程园毕年纪一把胡子一大把,那么低矮的联排木板肯定坐不下去,所以专门给他一个“座位”的特权。 朝着那些个长随微一招手,马上就有人送来了铺着厚厚软垫的太师椅…… 年轻的教书先生走到树下,有力敲打着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铜盆,发出“铛铛”的脆响。正在外面打闹的孩童们听到这个声音,赶紧跑回到了学堂之内,一个个坐的整整齐齐。 “问先生安。” 当所有的学童都站起来向这个先生行礼的时候,坐在最后面位置上的程园毕也站起身来跟着行礼。 这是课堂之上应有的礼节,倒不是说向这个人行礼,而是表达对师者的尊重,这样的礼数程园毕还是懂的。 “同学们安,坐。” 这些孩童虽然年纪幼小,但课堂秩序还算不错,至少没有调皮捣蛋的淘气包。 “这堂课,讲述的是《地理篇》,翻到七页……” 程园毕没有响应的课本,当然他也用不着课本。 作为前任的帝师,博学多知那是最基本的,不就是要讲述天下的地理形势嘛。这九州万方之地,塞北江南之势,山川河流全都是程园毕的心里头装着呢,何曾需要课本了?就算是那些编撰课本的人,也未必有程园毕更博学了呢。 教书先生用白灰笔在一方黑色的木板上划出一个圆圈儿,开始讲述这堂课的内容:“上一次咱们已经说过了,天圆地方一说是错的,实际上承载万物之地,是一个圆形……” 天圆地方的说法传承了几千年,其实这根本就是一个误区,大地是圆形,或者说是一个球形,对于程园毕而言,这并不是一个多么难以理解的概念。 早在北宋年间,大地为球星的概念就已经正式写到了书本上,到了这个时候,其实很多的有识之士都接受了这个说法,知道脚下的地面并不是方方正正的平坦之地,而是一个大致上的球形。 只不过,绝大多数读书人都把四书五经之类的儒家经典奉为金科玉律,很少真正的去学习这些“杂学”,最多也就是稍微涉猎一下,模棱两可的知道一个最粗浅的概念而已。 程园毕就是这个样子。 圣人教诲的仁义礼智信,还有种种微言大义道德文章,那才是真正的根本,至于这些个杂学,并不重要——至少程园毕是这么认为的。 “地球上,汪洋占据十之六七,陆地不过十之三四,这些以前都已经讲过了……” 地球? 这是一个程园毕从来都没有听到过的新鲜词儿,但却可以推断出这两个字的含义:既然大地如球,称之为地球亦无不可,想来这个词汇就特指苍穹覆盖之下的九州四方了吧! 教书先生手持用白灰粉末凝固而成的“白笔”,在那个代表着地球的圆圈上勾勒出一片区域:“这是中洲,也就是我们脚下的陆地,我们的大致位置在……” 在偏旁边的位置上轻轻一点:“我们就在这里。” 所谓中国,就是居天下之中的意思,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泱泱天朝是在天下正中,但是从教书先生点出来的这个位置上来看,却偏向了东方。 程园毕很清楚的知道这是正确的。 到了十七世纪中期,其实已经有不少人知道了中国在世界上的大致位置,并不是天下正中。 李吴山亲自制定出来的课本,当然不会采用西方人的世界观,而是用了传统意义上的手法:天下分为四洲,将欧洲和亚洲合并,包含极北之地和天竺之国以及整个欧洲,称之为中洲。 “大明之东,为广阔汪洋,汪洋之中遍布岛屿,这里是倭国,这里是琉球,这是吕宋,这是安南,这里是爪哇,这里是暹罗……” 一一点出了大明王朝周边的国家,虽然不是很具体,但大致位置却是对的。 “倭国素来畏威而不怀德,时常犯我海疆,掠我百姓……” 倭寇曾经对大明朝造成了不小的麻烦,这是一个还没有远去的记忆,大明子民对倭寇没有半点好感,完全就在情理之中,甚至连程园毕本人都不认为这么讲述地理形势有任何不妥之处。 教书先生并没有过分的宣扬什么,只是很简单的提了几句就接着往下讲了:“这里是吕宋,咱们吃的吕宋薯就是从这里传过来的,不过这里已不是吕宋人的吕宋,早已被佛郎机人占领……” “佛郎机人不知礼数没有开化,倚仗兵戈火器之利征战四方,他们驾着战舰到了地球的另一端,残酷屠杀当地土著……好,说回到吕宋,崇祯十二年,我在吕宋之大明子民,被佛郎机人残酷屠戮三万多人,不论男女老幼全部杀光,然后抢掠他们的粮米和财产。到了崇祯十三年,更是变本加厉,又杀我在吕宋的大明子民五万多人……” 这事儿……程园毕是知道的。 发生在吕宋的惨案才刚刚过去不久,那个时候的程园毕还在礼部任职,知道两次大屠杀的经历,同时也知道佛郎机人犯下的滔天罪行。(佛郎机是一个很笼统的概念,因为当时的大明还不能仔细区分西班牙和葡萄牙,甚至把八竿子打不着的荷兰人也称为佛郎机人——作者注。) “总有一天,我们会打回去,为我们的同胞复仇。”年轻的教书先生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深入下去,而是继续讲述自己的地理课程:“这里就是天竺了……天竺大家都知道吧?就是唐僧取经的地方……” “只不过,现在的天竺早已不是几百年的那个佛国,早已被蒙古人占领,如同蒙元占据中原一样。现如今西边的红毛鬼又在那边攻城略地肆意抢掠……” 第五百一十八章 明天还来 这一堂课的时间很长,将近一个时辰,对于上了年纪的程园毕而言,光是听完这一堂课都显得有些吃力了。 “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放学之后都不要急着走,还要给你们发新衣裳……” 对于这些个孩子们来说,能有一身新衣裳穿绝对是件值得庆贺的事情,顿时欢天喜地拍着整整齐齐的队伍,分别领取到了各自的春装。 所谓的春装,其实就是一身没有挂衬没有里布的单薄衣裤,全都是仿照了大旗军的黑色军装,除此之外还有一顶硬檐的帽子和一块四方巾,以及一条细细的腰带。 因为不是量体裁衣,学生们的新衣大多松松垮垮显得过份宽大,不过这样也好,可以在人长布缩的情况下多穿几年。 这样的粗布衣裳其实用不了几尺布,对于程园毕而言根本就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但是相对于那些贫寒的农家而言,则意味着可以不用花钱就平白的得到一套衣裤。 孩子们领到衣裤之后就一哄而散了,一个个黑色的身影很快就沿着地畔消失在田间地头…… “课程已毕,若有什么疏漏之处,还望程老先生多多指教。” “课程尚浅,没什么好说的。” 孩子们的年纪还小,课程的内容也非常粗浅,很多知识点都是浅尝即止,太过于笼统。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真要是讲述那些深奥的大道理,孩子们未必能够听得懂呢。 “我看这些娃娃多已认识几个字了,为何不用《弟子规》《增广贤文》之书?或者是《千家诗》?就算是教授一些四书当中的内容亦无不可,尤其《论语》和《孟子》,似乎可以学习了。”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是最传统的开蒙课本,差不多就相当于“幼儿园”读物,基本就是最粗浅的东西。再往上一点,则就是《唐诗三百首》和《千家诗》了,基本相当于小学低年级的水准,同时还可以让学生们尝试着接触《论语》和《孟子》…… 这是当时教学的主要流程。 “花团锦绣的妙笔文章不过是求名求利之用,微言大义的圣人教诲也不过是单纯为了科举之用。”年轻的教书先生笑道:“我们教授学生,并不是为了虚名,也不是为了科举做官。实不相瞒程老先生,我从来都不是满腹经纶的宿儒,仅仅只是在军校中学了三年多四年不到的样子,又怎么能教授出考取功名的斑斑大才?” 我这个当老师的,也不过是读书认字的水准而已,连我自己都没有学过《四书》《五经》,怎能教导孩子们去学那些道德文章呢?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道尽了读书的终极目的。十年寒窗苦读,不就是为了求取功名富贵的么?不就是为了金榜题名的嘛? 若不是为了这些,读书又有什么用呢? “开启民智。”年轻的教书先生说道:“让我们的后辈子孙睁开双眼认识世界,这就是义学堂的初衷。” 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年轻的教书先生说不出这么慷慨激昂的话语,他的目的非常单纯,就是为了让孩子们增长见识,就是为了开启民智,让他们知道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 仅此而已。 读书不是为了中状元,不是为了应付科举,而是为了睁开双眼用正确的目光从新审视这个世界。 “就算是能够做出锦绣文章,又有什么用?还不如多让孩子们认识几个字呢。” “只要识字率能提高哪怕一成,也绝对比一万篇锦绣文章更有用!” 这个时代的识字率实在是太低了,真的连一成甚至是半成都不到,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不认得自己的名字。那些所谓的才子,就算他们能做出让人拍案叫绝的佳句诗文,也远远不如把整体的识字率提高一个百分点更有现实意义。 我们兴办义学堂,不是为了培养出学富五车的才子,而是为了提高民众的识字率,让他们对这个世界有最基本的认知能力。 这是一个朴实到了极致的目标,但却很有人有真的去这么做。 几乎所有的读书人都自认为高人一等,他们整天想着怎样才能中举人中进士,然后为官为宦富贵荣华,又有谁曾经想过“识字率”这个问题? 就算是大明朝再出现一百个李杜,也不如把让所有的民众全都认识自己的名字。 这才是真正的文治巅峰,不是任何一篇绝妙文字可以相比肩的宏图伟业。 既然义学堂的初衷和科举一点关系都没有,自然也就不必教授那些专门为了应付科举的八股文章了。 在李吴山的心目当中,包含四书五经在内的圣人教诲,真心不如一成识字率的价值,这两者根本就没有比较的可能。 “锦绣文章不能当饭吃,不能当衣穿,何用之有?”年轻的教书先生笑道:“天下汹汹之时,那些个才子们能匡扶天下?还是能解民倒悬?” 百无一用是书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作为老派的传统文人,无论如何程园毕都不会接受这个观点。 传承了千百年的圣人教诲怎么能说是无用之物呢?这天下不就是应该由圣人门徒来治理吗? “所谓的治天下,不过是愚民而已。”年轻的教书先生很不客气的说道:“前有隋唐,后有两宋,哪一个能够抵御外辱了?哪一个能够富国强兵了?” “隋唐宋元,甚至包括这煌煌大明,除了换一个人做皇帝之外,又有什么分别?老百姓吃不饱还是吃不饱,穿不暖还是穿不暖,这幽幽千年岁月已经过去了,却连一点点的进步都没有,这是为何?” 作为前任的“宰相”,程园毕竟然哑口无言,他甚至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这个问题。 在长达千年的历史当中,其实整个社会并没有什么进步,作为昔日的统治阶层,程园毕当然知道这是一个事实而绝非信口雌黄。 只不过,在这之前,统治阶层只想把自己的统治延续的更加长久一点,而底层则在为了最基本的温饱而苦苦挣扎,从来就没有谁真的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 当年轻的教书先生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素来博学多知的程园毕登时就成了闷嘴的葫芦,连一句话合理的解释都给不出来。 “老夫倒要请教了,你说说这到底是因为何故?” “无非就是出于统治阶层的需要罢了。”这个独臂的教书先生说的非常坦率:“愚昧的民众更加容易统治,也更相信所谓的是天命一说,仅此而已。” “统治”“阶层”这些个新鲜的词汇程园毕绝对是第一次听到,但却可以揣摩出大致的含义。 这种话说出来简单,其实就是传说中的“屠龙术”,或者可以叫做“帝王心术”,从来就是高层秘而不宣的东西,也就只有李吴山才能如此直白的宣之于口。 “这应该就是李吴山……忠勇公教授给你们的吧?” “无论是谁教授的,我只问程老先生一句,这话到底对还是不对?” 对,肯定是对的。 连圣贤都曾经说过“可使民由之,而不可使民知之”的教诲,这话不就是这个意思吗?只不过没有这个教书先生说的这么直白这么坦然而已。 “唯有民智开,才能百业兴,百业兴则国家富,然后才有强兵,”这个独臂的教书先生说道:“放才程老先生已经听我讲过了地理课程,不知作何感想?” 什么作何感想? 你讲述的课程不就是一些地址知识吗? 山川河流九州万方之地,本就是客观存在的,这玩意儿又能有什么感想呢? “佛郎机,不过弹丸之地,却能远渡重洋征服地球另一端的南北大西洲,拓地万里以成西方强国,更能跨越千山万水征服吕宋诸地,将我大明子民几百年的辛勤耕耘全部掠走,这是为了什么?” “因为他们足够的强盛!”教书先生说的非常果断:“强者自然要征服弱者,这是万古不亘的道理。” “一派胡言,”听了这番离经叛道的言语,程园毕终于给自己找到了合理的论据:“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这才是天下之基础。自古有道多助无道寡助,以有道伐无道,自然是天下归心无往不利……” “要照程老先生这么说……” “这不是我说的,此乃圣贤教诲。” “我不管是谁的教诲,我只问一句,到底是李自成有道还是大行崇祯皇帝有道?” “这……”程园毕又一次哑口无言了。 这还用说吗?李自成那反贼能和身为大明正统的崇祯皇帝相提并论吗?当然是崇祯皇帝有道了! 既然崇祯皇帝有道,而李自成无道,为什么死在煤山之上的不是李自成而是崇祯皇帝呢? “以程老先生的身份,可能不大方便回答这个问题,那我就换一个方式来问,以程老先生看来,到底是赵宋有道还是蒙元有道?” 程园毕再一次当起了哑巴。 赵宋王朝治天下三百年,与文人士大夫共有天下,在文人的心目当中就是黄金时代,绝对是有道当中的典型了。 至于蒙元,那不过是率兽食人的强贼而已,强分天下四等,当然是无道当中的典型。 但事实却是蒙元覆灭了赵宋,而不是有道的赵宋覆灭了无道的蒙元。 铁一般的事实再次打了圣贤的脸。 “嬴秦暴政,好像是这么说的吧?但秦国却横扫**一统天下,书同文车同轨,称始皇帝开万古先例……” 不论秦始皇有什么样的功绩,在文人心目当中的形象都很不好,最主要就是因为焚书坑儒的暴政,全天下的读书人当然不会说他的好。 但事实却是,暴政的秦始皇统一了天下,确立了大一统的国家模式。 “成败与否,和有道无道似乎并无关联,只是弱肉强食罢了。”这个年轻的教书先生面带微笑的说道:“西方的英吉利,不过是一海外小邦,连自己的皇帝都送上了断头台,这应该算是无道了吧?可他们却在攻略庞大的天竺,试问我大明有这个能力吗?” 既然大明是有道的,为什么还不如万里之外的小小英夷?至少他们拥有攻略天竺的能力,而大明朝却没有! 就说佛郎机人吧,早在多年之前就打到了吕宋,屠杀大明旅民,而大明朝却无力做出反应,只能装聋作哑,这就是传说中的巍巍天朝泱泱上国? 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这一套说辞,佛郎机人会听吗? 要是这一套管用的话,又何至于被区区伪清打的几乎灭国? 从来都不讲究这一套说法,更不在乎圣人教诲的李吴山,却能够深入到极北之地与罗刹鬼开战,实际占领以前只存在于纸面上的地盘…… 这其中的区别,程园毕看不出来吗? 真要是说起能言善辩,程园毕绝对比这个一条胳膊的年轻人能说的多,但道理就是道理,不是说仅凭一张嘴皮子就能说通的。 更何况,这个年轻的教书先生的视野远比程园毕要开阔的多,他已经站都了世界的角度和历史上的高度上。和程园毕这样的老派传统文人相比,根本就不在一个数量级上,自然能够几次三番说的他哑口无言。 象个不懂事的孩子一样被一个年轻的晚生后辈这样教训了几句,确实让程园毕非常之窝火,奈何人家说的有道理,实在无从反驳。 其实程园毕心中雪亮,这根本就不是争吵,更不是胡搅蛮缠,而是对于“大道”的一种辩论。 看起来是在和这个年轻的教书先生讨论,其实就是在和李吴山争锋,这是一种思想层面上的较量,是程园毕和李吴山之间在世界观和思想观上的争锋。 只不过是把忠勇公李吴山的思想借着这个年轻人之后说出来而已。 和李吴山明争暗斗的这么多年,程园毕当然不会就此认输,更加的不会认为自己真的老了,已经老到了不能理解外部事物的程度。 “你说言及的这些,未必就是全无道理,但也肯定不是全对……”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世间从无绝对的完美,万事万物都是有缺陷的。”那个年轻的教书先生面带微笑的说道:“或许我的认识同样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但是眼下看来,仍然是正确的,这就够了。” “借助兴办义学的机会,实则是为传播李吴山的想法,不得不承认这一手确实厉害。”程园毕说道:“不过,以我来看,如你这般见识广博这人应该不多,你一定就是吴山军校当中的翘楚人物俊彦之才……” “程老先生大谬。”那个年轻的教书先生笑道:“我这样的在,在吴山军校根本就不值一提,我之所以到此任教,亦没有经过刻意的选拔。单纯就是因为在战斗中丢了一条臂膀,才不得不退出战场,转到此地来做教书匠……这里就是我的另外一个战场。据我所知,如我这种从军中转到地方上任教的,应该不少于一千三百多人……” 一千三百多人……这就意味着至少还有一千三百多所这样的义学堂,几乎已经达到了遍布天下的程度。 这么多的学校,这么多拥有同一个思想的人,假以时日…… 程园毕已经呆住了! 在吴山军校里边,我这个的绝对算不上是什么人才,不过是最普通的一员罢了。这句话还真不是客套,更不是自谦,而是对于事实的真实描述。 这个年轻的教书先生,是二期生,在军校内部他这样的思想已经算是“保守派”了。虽然他可以算是李吴山本人的亲传弟子,但是后来那几期“再传弟子”,则必他激进的多,尤其是从第八期以后的学生,甚至可以超越了激进的范畴,开始大踏步的朝着极端的方向迈进了。 这些“比较保守”的言语和思想,已经让程园毕瞠目结舌了,若是他见到那些更加激进的军校生,也不知会作何感想…… 总的来看,吴山军校确实可以极大的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但程园毕总是觉得李吴山的想法并不是很正确,总是觉得有些不对头的地方,但却说不出到底是哪里不对。 蛊惑? 或许有这样的成分在内吧,但绝不仅仅只是单纯的蛊惑,因为他们说的确实很有道理。仅仅只是凭借蛊惑人心的歪理邪说,终究无法长久。现如今的吴山军校已经成为许许多多年轻人心目当中的“圣地”,必然有几分可取之处。 但要是说他们就是绝对正确的,程园毕又无法接受。 儒学传承千年,圣人教诲怎么可能会因为一个区区的李吴山就会黯然失色了呢? “你我近邻,不妨多多接触,假以时日我必能驳你。” “晚生期待着程老先生的指教。” 眼看着程老太爷终于要走了,那些个丫鬟、长随赶紧推着车子过来,却被程园毕一把推开:“我还没有老到走不动路的地步,区区几步之遥,坐的哪门子车?凭白的让人笑话,以后不许这样。” “是!” “告辞。” “恕不远送!” 话已经说到了这个份儿上,就应该走了。 那几个长随巴巴的跑到学堂里边,把那张铺着厚厚坐垫的太师椅搬了出来。 “你要做甚?” “老太爷,小人是想把椅子搬回到家里去……” “放下!”程园毕说道:“把这张椅子留在这里吧,明日我还要坐呢。” 故意在这里留下一张座椅,摆明了就是想长期听讲的意思,其实他就是想听听老对手李吴山到底给学生们传授了些什么,以至于让自己的孙子都离家出走跑到北方去了。 出门之后,程园毕才陡然想起来一件事:交谈了这么久,竟然不知道那个年轻的独臂先生的姓名。 本想返回去问一句,至少要知道他姓甚名谁,但他却没有真的去问个清楚。 独臂教书先生的真实姓名一点都不重要,程园毕很清楚的知道他就是李吴山的传承者,在很大的程度上可以代表李吴山本人。 在程园毕的心目当中,这个年轻的教书先生,就是李吴山了! 第五百一十九章 成本问题 “黔国公请起,赐座。” 云南沐王府和大明朝的渊源极其深厚,完全可以追溯到大明朝开国之前的那个时期。 太祖洪武皇帝朱元璋驱逐鞑虏建立大明,紧接着就是铲除功臣的那一套操作,当年追随他一起打天下的元勋功臣几乎被屠戮一空,但云南沐家却得以保全,在接下来近三百年的漫长岁月里,始终保持着和朝廷之间比较和睦的关系,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另类。 说起沐家,自然就会想到西南边陲,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沐家本身就可以直接和云贵之地划等号了。其实沐家是正经的淮人,当年的首代黔国公沐英不仅是洪武皇帝朱元璋的老乡,还是他的干儿子。 沐英死后,不仅被追封王爵,还配享太庙,子孙世袭罔替,虽然不是朱氏子孙,其实已等同于是事实上的藩王待遇,甚至已经凌驾于藩王之上,毕竟沐家享受的不是一个空洞的王爵头衔,而是掌握实权的“土皇帝”,说的更准确一点,那就是真正意义上的“西南王”了。 在大明朝近三百年的历史当中,这样的待遇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只不过,现在的这位黔国公,已经没有了那么大的权利,至少他那个“云南总兵官”的职位已经被撤了下来,“云南镇抚衙门”亦改为朝廷流官驻守。 撤去云南沐家的实权,这个事情虽然有些波折,最终还是算圆满,同时也证明了沐家对大明朝的绝对忠诚,就算是他们在地方上有些非议,或者是有些做的太过分的地方,朝廷也就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做不知道了。 沐家在西南经营十几代人,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就算是大部分实权已经交给了朝廷,依旧拥有极大的影响力。 一番君臣之间礼仪性的客套过后,皇帝的语气稍微一顿,似乎在斟酌措辞,旁边的长平公主则抢先开口:“黔国公于社稷是有大功的,先皇时常念及……” 长平公主口中的先皇,可不是复隆皇帝,而是特指大行崇祯皇帝。 当初继承黔国公这个身份的时候,沐天波才是一个十岁的娃娃,什么事情都不懂呢。在是不是应该由一个孩子继承沐王府的问题上,崇祯皇帝本人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给了沐天波至关重要的支持。这件事情发生在崇祯元年,那个时候的崇祯皇帝刚刚继承皇位,各方面的局势都还很不稳定,却在这个事情上鼎力支持沐天波,这是一份“君臣殊恩”。 当然,不管崇祯皇帝再怎么支持他,也不可能把西南边陲的军政事务交给一个十岁的小孩子,而是让他顶着“总兵官”的大帽子,格外给他配备了一个非常得力的“云南巡抚”,名义上的他的助手,其实就是稳定局势的钦差,才实现了权力的平稳交接。 这份君臣殊恩果然重要,事实上沐天波的表现相当不错,至少对得起当年崇祯皇帝的恩宠。甲申国变之后,因为崇祯皇帝殉国的缘故,云贵一带的局势也随之动荡起来,吴三桂、阿济格带着清兵以湖广为基地,开始深入云贵,一时间群情汹涌暗流涌动。沐天波施展种种手段,或是拉拢或是剿灭,将各地的叛乱之一平定,确保了西南一带的基本稳定。 在复隆皇帝继位之前,弘光朝时代,云南沐家虽然没有明车明马的反对弘光朝君臣,却保持着一种“不合作”的态度,甚至把应该向朝廷缴纳的供奉都给“截留”了。 虽然没有明说,但这个意思却已经非常明显:不承认弘光帝是大明正统。 一直到了复隆皇帝定鼎江南之后,作为地方外藩的沐家第一个承认了复隆王朝的地位,也算了全了君臣之义…… 但是,复隆皇帝尸骨未寒之际,永王刚刚继位不久,就夺了沐家的实权,这就显得有点不地道了。 按照市井民间一些不好听的说法,这就叫做“刻薄寡恩”“不念旧情”。 “虽说黔国公远在天南之地,想必已经听说了朝廷里边的事情……”长平公主说道:“天下纷纷数岁,皆因为事不能专而权不能一,朝廷想要做些大事,总是被地方上牵绊住……” 其实,长平公主就是在找借口,借以解释清楚“为什么要削你的权”这个问题。 “臣已尽知,便是近支宗室都要削权以归朝廷,臣本就是代朝廷镇守西南的,从无他想。” “好,不愧是与国同休的世代藩臣,这份深明大义的胸襟就比某些个宗室藩王要强的多……”借着这个机会,长平公主不点名的批评了某些不愿意交出权利的藩王,然后才说起正事儿: 所谓的正事儿,其实就是缅甸问题。 众所周知,缅甸是大明朝的藩属国,其地位类似于朝鲜。 在这个动荡的年代,缅甸国内同样不得安宁,在王位的继承问题上出现了激烈的动荡,并且引发了战争。 关于缅甸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一句话:靖难之役老套剧情在缅甸上演了。 老缅王死后,册立了一个年幼的娃娃做新一任的缅王,老缅王的那些老兄弟们和地方上的实力派肯定不服,于是乎就发动了缅甸版本的“靖难之役”。 作为宗主国,大明王朝肯定要在这个事情上做出裁决,按照惯例承认了那个娃娃缅王为正统,但这仅仅只是停留在纸面上而已。毕竟这个时候的大明王朝满是内忧外患,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确实无力染指缅甸事务。 到了复隆朝,大明朝好不容易才喘过一口气来,那边的局势却已经基本底定:娃娃缅王被自己的嫡亲叔叔赶下了王位,叔叔自己做了缅王。 这等于是在打大明王朝的脸呢。 所以,朝廷下旨,责成沐家平定“缅乱”。 缅甸虽然是大明朝的属国,但却是事实上被沐家视为自己的后花园,马上发兵介入此事,只不过他们去的有点晚了。 那个名正言顺的娃娃缅王已经死于一场疟疾,一时间群龙无首,只剩下几个拥护娃娃缅王的死忠之臣而已,其实已经成不了什么气候了。 连娃娃缅王都没有了,通过武力上位的叔叔缅王就愈发显得理直气壮起来。这幅情形像极了当年的靖南之役!建文皇帝神秘失踪,燕王朱棣顺势登上皇帝宝座…… 其实,到了这个时候,只要新的缅王给大明朝一个台阶,再装模作样的自请罪责,随随便便找几个理由搪塞一下,大明朝也就只能承认他的地位了。 最关键的变数不在于缅甸自身,而是在于“国际大环境”。 几十年之前的缅甸正处于东吁王朝的上升期,国力强盛,曾经占过暹罗的很大一片土地。趁着缅甸内乱的机会,暹罗人趁机“光复故土”,打到了缅甸国内。而叔叔缅王为了自身的利益,在事实上的暹罗人相互勾结,这是大明王朝绝对无法容忍的事情。 缅甸是大明的藩属国,容不得暹罗人肆意妄为。 这是对大明朝的挑战。 在这种事情上,沐家责无旁贷,当时就很随意的找了一个真假难辨的“缅王子嗣”,竖起“平乱”的旗号打过去了。 虽然沐家仅仅只是地方军头,毕竟实力摆在这里,立刻就把叔叔缅王打了个节节败退,顺便狠狠的教训了一下暹罗人。 经过旷日持久的内乱,缅甸早已不复往日的强盛国力,暹罗人又被沐家打了当头一棒子,反而便宜了安南人…… 于是乎,大明朝的西南边陲就上演了一出“四国大乱斗”的精彩好戏,各方势力轮番登场,把局势搅的如同一锅沸腾的稀粥。 大明朝的这位新皇帝可不是复隆皇帝那样的“谦谦君子”,而是李吴山的学生,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李吴山的世界观,立刻就意识到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马上就动了对西南用兵的心思。 什么暹罗什么安南,全都打过去,全都变成大明朝的疆土,那才是最稳妥的。 大明朝针对安南、暹罗的战争已不是一次两次了,几乎每一次都是沐家充当急先锋,最著名的“七百万大军事件”就是安南人搞出来的。 (这是一个历史上的大笑话:明朝中期,安南人犯边,号称大军七百万。其实,那个时代的安南王国,总人口数量都不见得有七百万之多,哪里来的七百万大军?就算是把安南的王宫卖了,也养不起这么多的军队啊。最终的结果就是,不等大明王师抵达,沐王府的一支“先头部队”就把这“七百万大军”打的满地找牙了。) 安南素来桀骜不驯,又有称霸的野心,降了又叛叛了又降,的战争几乎贯穿整个大明王朝的历史。暹罗同样是个不安分的墙头草,自持天高地远,总是做着“东南亚小霸主”的美梦…… 两个怀着“小霸主”心思的国家,再加上一个内乱不休的缅甸,永王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说一千道一万,不如大军平推过去最管用。 在这个事情上,素来反对“穷兵黩武”的长平公主给了皇帝极大的支持,最主要的因素其实并不是来自南方的事发地,而是来自于北边的李吴山。 红参河之战,击败了罗刹鬼,不仅大大的涨了国人的脸面,还是事实上拓地千里,早就把江南朝廷比下去了。 和罗刹鬼开战,把仅仅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奴儿干都司化为实际掌控的疆土,如此壮举竟然和朝廷一点关系都没有,岂不是让朝廷感到很尴尬? 趁着这个机会,平定西南诸国之乱,不仅能把李吴山比下去,还能彰显大明王朝的宗主国地位。更主要的是,现在的大明王朝已经缓过了一口气,有实力发动对外战争了。 对缅甸、暹罗、安南等地大规模用兵,非常符合沐家的利益。虽然沐家的实权已经被朝廷拿走了很大一部分,但这种事情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沐家的。 不论最终的成败如何,沐家都有机会重新掌权,所以黔国公才会在第一时间相应朝廷的诏令。要不是有这一层利害关系,黔国公根本就不会到京城来陛见,而是一定会带着抵触情绪随随便便找个“托病”的借口直接就不来了。 “对缅用兵势在必行,趁此机会打击安南与暹罗同样势不可免……”在如此重大的国家事务上,长平公主比皇帝说的更多,似乎她才是大明王朝的主宰,旁边的那位皇帝万岁不过是个摆设而已。 “黔国公世镇云南,于缅事最是纯熟,又多与暹罗安南交锋。对于南征之事定有独到见解……” 大明南征,对东南亚方向用兵,这事说什么也绕不过沐家。 沐家对于那一带的山川地理风土人物最是熟悉不过,熟知种种势力之间的关系,这事必须征询黔国公的意见和建议。 事实证明,黔国公早就做足了功夫,一上来就说的头头是道: “缅事本不甚艰,我大明王师一至,必如霹雳雷霆之击稻草……” 关于缅甸事务,说的这么轻飘飘,确实有点自吹自擂的意思,不过那确实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单纯从军事角度来看,仅仅只是凭借云贵之地的军事力量,就能打败叛乱的缅军,对此黔国公沐天波的把握很大。 事实上也确实是这么回事儿。 缅甸地处边陲,就算是国家再怎么强盛,终究是蛮夷小邦,不会强盛到哪里去。因为连绵了近十年的战争,原本就很有限的国力又被极大消耗。现在的缅军,根本就凑不出足够的盔甲,甚至连足够的铁质武器都凑不齐,很多人都是穿着藤甲拿着梭镖和竹枪之类的简陋武器就仓促上阵了。 这样的军队,充其量也就只能算是“民兵”,当然打不过大明王朝的正规军。 但缅甸事务从来就不是单纯的军事问题。 黔国公沐天波几次征讨缅甸,虽然是远征的客场作战,但每一次都是胜多败少,打十场最少能胜七场,但每一次都无功而返。最主要的原因根本就不是军事问题,而是在战场之外。 缅人很适应丛林密布烟瘴重生的地理环境,一战不胜马上就钻入莽莽丛林,瞬间就消散的无影无踪,找都没地方找去。就算是明军打了胜仗,最多也就是将敌人击溃,却无法扩大战果。 而敌人频繁利用熟悉的地理形势发动的突袭和骚扰,才是真正的威胁。虽然每一次都不会出现大的损伤,也架不住没完没了的冷枪暗箭。 最要紧的还不在于此。 密林丛生河流弥补的地理,潮湿烟瘴的天时,才是最大的威胁。 因为水土的缘故,每一次征缅都会出现大量的非战斗减员,大多是因为疾病和水土不服的缘故…… 在这种环境之下,后勤物资的周转极度艰难,运一石粮米过去,至少要承担二点五到三倍的中途损耗。缅人总是抓住这个弱点,干脆就不和对手做正面交锋,而是反复袭击漫长曲折的后勤补给线,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打了胜仗之后不能扩大战果,若是偶然吃了一次败仗就会后路断绝,还要成大极大的后勤压力。在这种情况之下,也就只能无功而返了! 战争的难点在战场之外,这才是对缅甸用兵的艰难之处。 “此事倒也不需急于一时,可慢慢从长计议,黔国公最后拟个详细的条陈,以供朝廷参考……”这么大的国事,显然不是三两句话就能定下来的,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周密准备。 在处理国事的时候,长平公主愈发显得沉稳老练起来,而不如复隆皇帝那样急于求成,时时事事都想见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黔国公显然早有准备,马上就取出了一份非常详细的奏疏。 这是他为将来的南征拟定的草案,不仅规划出了详细的进军方案,连每一个补给点、中继点、屯兵所、屯粮地都标注的清清楚楚,足见确确实实下了很大功夫。 这一份周密详实的奏疏,基本标明就缅甸、暹罗甚至是安南的部分情形,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甚至可以直接拿去当做最终的行动方案来用了。 看着那份长长的物资清单,长平公主忍不住的皱起眉头:“骡马、车具、父子、粮草、兵甲器械、营帐被服……这么多东西,得花多少银子?” “臣已粗略的算过了,差不多五百万两想是应该够了……” 五百万两? 这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几乎等同于崇祯年间关宁军一年的军费了。 怎么会用这么多银钱? “打仗打的就是钱粮,”黔国公说道:“殿下不能以此事与辽事相提并论,辽事旷日持久弥兵耗饷,而这缅事却是长治久安之计,就算是多花些银钱也是值得的。” 缅甸事务,最关键的难点不在于军事,而在于成本。 若是下的本钱小了,往往是平而复乱没完没了,若是下大本钱的话,又会入不敷出,还有可能会引发其他的问题。 五百万两,这个数字让踌躇满志的长平公主犹豫了! 第五百二十章 十分之一 五百万两的征缅费用,这是一个巨大的成本。 打仗这种事情,比不得其他,往往会超乎预算,而且会超出很多,让成本变得更加高昂。 在这种情况之下,朝廷的体面问题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最优先的是考虑值不值得付出这么大的成本。 打仗是一定要花钱的,更何况是这样的域外远征,白花花的银子必然如同大河淌水一般的花销出去。只打这一仗,且不说能不能平定缅事,大半年的财政收入立刻就等于是打了水漂。 “威加四海”“泽被苍生”这样的话语说来好听,其实却很难做到。 要想“威加四海”“扬大明国威”就得打仗,而战争本身就一个无底洞,不晓得需要多少钱粮才能填满。“泽被苍生”就是轻徭薄役与民生息的意思,但这会减少财政收入。 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真正开始治理国家事务之后,长平公主才越来越深刻的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在很多时候,不是皇帝不想威加四海,而是做不到。也不是皇帝一定要横征暴敛,而是没有别的办法。 当年的汉武帝,一句“明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口高,喊的气壮山河喊的日月生辉,即便是在千年之后依旧音犹在耳。一时间将星云集,卫、霍这样的千古名将,打出了封狼居胥勒功燕然的千古武功,看似辉煌壮烈,但却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文景之治两朝的积累瞬间清空,打的百业凋零人口锐减,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作为千古一帝的汉武帝,也留下了“穷兵黩武”的恶名。 现如今的大明朝,并没有“文景之治”的积累,而刚刚缓过一口气来,就有了开疆拓土威加四海的念头,确实太过于不切实际了。 当家难啊! 长平公主微微的摇了摇头,努力把征缅的念头从脑海中祛除出去。 “五百万?”内殿之中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两百万都用不了!” 是陈茂。 皇上不仅把陈茂视为肱股,还当做是师长和无话不说的至交好友,听他的话头儿,明显是皇帝对他说起了征缅之事。 黔国公沐天波制定的那份“参考方案”非常周密详实,方方面面条条框框说的清清楚楚,五百万两银子的费用罗列的明明白白,已经可以自己当做是作战方案使用了。 但却一下子被砍下来一多半,若人别人说出同样的言语,长平公主肯定不会当真,但这话是陈茂说出来,那就是另外一层含义了。 这个陈茂虽然比永王年长不了太多,为人却极是沉稳,素来沉默寡言从不轻易开口,开口的时候往往就是一针见血直击要害,从来都不是那种空口大言夸夸其谈之辈。 陈茂其人,视野开阔心思缜密,很是有几分少年老成的意思,不仅深得皇帝的器重,连长平公主都很在意他的某些观点和说法。 紧走几步到了内殿,还不等长平公主开口,陈茂就已经朝着她打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这个陈茂,虽然为人很好,而且踏实稳重,确实是个有真本事的俊彦大才,只是在礼数上……他从来就是行军礼,即便是在宫廷之内亦是如此! “陈教官已经看过黔国公的奏疏了……”皇帝从来都不称呼陈茂的正式官职,而是始终称他为“陈教官”,君臣之间的这种称呼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但皇帝和陈茂本人似乎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称呼,长平公主也就只能听之任之。 “听陈教官方才之所言,似乎对黔国公的奏疏有些异议……” “回殿下,不是异议,而是否定!”陈茂这个人说话非常坦率,坦率的让人有点难以接受:“三十万石军粮,至少三万披甲之士,再加不少于四万二千民夫,征一个小小的缅甸,何需动用如此之多的人力物力?分明就是耗兵弥饷!” 征缅之战,看起来确实不是很大的战场,但毕竟路途遥远,去的人少了镇不住场面,去的太多了又会增加成本。要想一战而定乾坤,必须以泰山压顶之势平推横扫过去才行。 按照长平公主理解,黔国公说的这些人力物力确确实实就是必须的,而是如陈茂说的这样是耗兵弥饷。 “三千人马,足矣,前期再加上四五千辅兵,已经够用了,哪里用得上几万大军?” 对于大明朝而言,缅甸确实不是什么大场面,但三千人马……足足把黔国公所罗列的兵力减少了十倍,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已经大到了不敢相信的地步! 真有这么大的悬殊吗? “征缅的难处不在于战,而在于……” 陈茂的嘴皮儿动了一下,似乎想要打断长平公主,但他还是忍住了。 长平公主早已把他这幅欲言又止的神态看在眼中,面带微笑的说道:“你是不是想说些什么?” “确实想要开口,只是想到打断殿下太过于失礼,所以才……” “你是万岁最信任的人,我也很信赖于你,我知道在你的心目当中我说的这些都是废话,所以你完全不必理会那些所谓的虚礼,想说什么尽管开口就是了。” “好,那我就直说了吧。”陈茂说道:“征缅之事,不终于战,而重于守……” 针对缅甸那个方向的战争,打仗本身从来就不是什么问题,问题上就算是打了胜仗也守不住。若是守住就得长期驻军,而这无疑会产生很大的成本问题。 缅人叛军从来都不会硬碰硬的死战,而是打了就跑。 因为客场作战的缘故,再加上独特的地形和物候,根本就追不上,也没有办法去追,一番孤军深入到复杂而又陌生的环境之中,还有可能中了敌人的埋伏,往往顾此失彼得不偿失。 “既然重不在于战,又何必派遣几万大军?这不是画蛇添足了么?” 既然重点不在于战争本身,为什么还要弄出几万大军来?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问题是兵力少了打不过呀! 毕竟域外远征的客场作战,方方面面都要维系起来才行,稍微有一点兵力不足之处就很有可能导致更大的失败。只有以绝对优势数量的兵力碾压过去,才是稳妥之道。 “不,我想殿下一定是误会了!”陈茂说道:“兵力越多,则对后勤补给的压力越大,若我是缅人,则一定会极力避战,采用诱敌深入的战术一步一步拉长对手的补给线。只要补给线足够的漫长,就一定会出现破绽。抓住机会在薄弱处全力一击,整个局面全都活泛起来,对于我军而言,在意味着前功尽弃。” 事实确实就是这个样子,在大明朝历史上,对缅甸、对安南的战争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而黯然收场的。 “就算是我军取得了每一场战斗的胜利,最终会输掉整场战争,归根到底就是因为对手可以失败十次二十次,甚至一百次,但我军却经不起一败。只要稍有不慎就会满盘皆输。就算是一丁点的弱点都没有,也经手不住庞大的财政压力……” 虽然是在诉说同一个问题同一个事物,但陈茂却站到了战争的高度上,而不是如黔国公沐天波那样仔细针对认真分析每一场战斗。 战斗和战争,这两者的格局本身就由着天壤之别,得出的观点当然也会存在非常大的悬殊差异。 陈茂不在意一场甚至几场战斗的胜负,而是以从揽全局的方式看待问题的本质与核心。 “兵力越少越好,但却一定需要精锐!”陈茂很有把握的说道:“以我之精锐,出其不意破敌之外围,敌要么远遁退却,要么召唤援兵,如此一来就好说了……” 精锐兵力的道理,长平公主不是不明白,真正让她搞不明白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就算是使用少量精锐,虽然可以极大的减轻后勤压力,终究也是需要后勤的。按照对手的秉性,一定会退入到莽莽密林深处,到时候追还是不追?” “当然追击。” “若是长途追击,岂不是又让后勤补给变得更加艰难了么?” 问题又回到了原点,这似乎是一个无解的死循环。 但陈茂却笑了:“只要我部追击出去,就不存在后勤的问题,或者说后勤压力会越来越小……” 追击敌人,必然会拉长补给线,会对后勤形成更大压力,怎么能说没有了后勤问题呢? 长平公主真的不明白了。 “以战养战而已。” 以战养战? 这是一个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新鲜词汇,但却从字面上大致的理解这四个字的意思。 所谓的以战养战,必然就是掠夺地方,对占领区施行残酷的掠夺政策,用来支撑和发展战争。 这确实一个很有效也很现实的做法,但却不能那么做。 因为这不是侵略战争,而是为了平叛。 堂堂的大明王师,怎能如同山贼土匪一般的去抢掠属国?怎么能如流寇一般的压榨藩民? 仗要是真的这么打下去,大明王朝的体面何在?又于贼寇有什么分别? “战争就是战争,没有那么多虚头巴脑的东西,一切都是为了胜利。”说起这话的时候,陈茂的脸色异常平静,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没有任何的心理障碍:“战争总是要付出成本的,不是由我方付出,就是由敌方付出……” “缅人终究是我大明的藩属,又怎能……” “若殿下不希望缅人为战争付出代价,那就只能由我大明子民付出了,殿下以为哪个更合适一点?” 直到这个时候,长平公主才真正意识到一个问题:战争的本质。 毫无疑问,战争的本质就是最暴力的手段,而这个手段是必须支付成本的,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个成本由谁来支付。 是大明子民还是缅人? 虽然战争还没有开始,战争的残酷现实已经摆在了长平公主的面前。 这种残酷,不是战阵之上的你死我活血肉横飞,而是对于参战双方方方面面的摧毁。不论是不是披坚执锐的士兵,也不远是不是在前线作战,事实上每一个人都不能置身事外,无论是军队还是百姓,都已在不知不觉之间参与到了战争之中,都受到了战火的波及。 所谓的以战养战,就是把战争成本转嫁到敌方的民众身上。 这话说出来简单,其中却蕴含着无法想象的冷酷和无情。 如果不能充分认识到战争才残酷属性,那就不要说起战争二字,更不要发动战争。 因为战争从来都不是想象中的那个样子,而是往往会超出想象。 在长平公主的心目当中,战争仅仅只是局限于两军阵前的浴血厮杀而已,现在看来,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以几千精锐摧破敌之主力,然后纠结起服从的缅人去打不服从的缅人,如此一来,既不需要庞大的兵力,更不需要繁多的银钱……” 陈茂说的头头是道,不紧不慢的诉说着自己的战略构想。 不,不仅仅只是大方向的战略构想,还有很多战术细节,甚至具体到执行方面…… “陈……这应该不是你的临时想法吧?” 战略大方向上的问题,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准确说出来,但是具体到战术安排,和具体的执行层面,则是用无数个细节堆砌起来的。 这么多细节,绝不可能是“灵机一动”式的想法,显然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确实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就有了这个想法……”陈茂含含糊糊的说了一句之后,旁边的皇帝却笑了。 “皇姊只怕还不知道吧,早在两年之前,陈教官就有了这个想法……当然,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想法,而是汇集了很多人的意见和建议……好吧,我承认,早在两年之前吴山军校就制定了征缅的作战计划。当时陈教官曾经参与过作战计划的审阅……哦,对了,陈教官,那个作战计划的代号叫做什么来着?” “雨林二号。” 既然早就有了针对缅甸、暹罗、安南作战的雨林二号方案,也就是说,肯定还有一号方案。 这样的作战计划,全部出自于军校的参谋部之手,充满了详细到了每一个细节的推演和计算,当然不是黔国公沐天波那样的奏疏可以比拟的。 “两年多以前,你们军校里就已经有了征缅计划,而且至少是两套计划……”说到这里,长平公主的语气出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停顿,片刻之后才继续说道:“忠勇公此人,处处料敌先机,果然深不可测呀!” 长平公主做梦都想不到,此类的作战方案绝不仅仅只是“雨林二号”这么一套,还有“铁桨计划”“后羿计划”等等诸多的作战方案已经基本制定完成,只差最后的完善和具体执行了…… “雨林二号方案具体是什么样子我……朕也不知道,我没有那个权限,但陈教官知道。我……朕也是刚才听他说起才知道的。” 说起这个事情的时候,皇帝本人的态度完全就是轻描淡写,但长平公主的心情却愈发的沉重起来,甚至有一种无法掩饰的担忧:“忠勇公早就有了征缅的意思,但是……他在北方啊……” 李吴山在北,朝廷在南,而缅甸则更加靠南,谁能想到在两年前想到今日的局面?如果李吴山早就有了征讨缅甸的战略构想,是不是一定会越过朝廷? 如果不是因为恰好朝廷也有了征缅的想法,李吴山会不会单独去执行这个“雨林二号”作战方案呢? 到时候,大旗军则一定会从江南路过,朝廷到底让不让他通过呢?会不会因此产生摩擦? 不管怎么做,那都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儿! 毕竟的嫡亲的姐弟,只需看一看长平公主满是忧虑的脸色,皇帝就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皇姊真的不必在意那些,连我这个当皇帝的都不在乎,你以为忠勇公会在乎吗?” 虽然皇帝本人确实不在乎这个皇位,但这种话也就是在私下里谈论一下而已,这还是第一次当着陈茂这个外人说起。 其实,皇帝的这句话意思就是:我相信李吴山不会把皇帝的宝座看在眼里,他想要的东西比皇位要重要的多。 “你们两个都是从军校出来的,你们的想法应该大致相同,但我……我却不是那么想的,毕竟这是祖宗的基业,是太祖皇帝传下来的江山,无论如何都要维持下去……算了,算了,不说这个了。”长平公主努力做出一个轻松的笑容,对着皇帝兄弟说道:“万岁,以后哇,这样的话语切切不可再提了……” “什么话?哦,我知道了,知道了。” 长平公主嫣然一笑:“瞧瞧你,哪里有做皇帝样子?好在陈茂不是外人,否则的话,天家的威严何在?” “在陈教官面前,我就不必装模作样了吧。” “那好,既然忠勇公那边已经有了现成的章程,回头索要一份过来,我也看看那雨林二号作战方案到底是怎么回事,领教领教忠勇公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风采。” “我……朕这就下旨,让忠勇公把雨林二号作战方案传到江南,顺便问问他北方的战事到底如何了,朕还牵挂着罗刹鬼呢。早就军校中的时候,我……朕就知道那罗刹鬼是我大明的劲敌,真的不能小瞧了那帮蛮子……” 第五百二十二章 骄兵 二十多天以后,罗刹鬼的正规军终于来了。 “发现敌人船队,距此不足一百四十里。” 因为早就知道罗刹鬼的军队会开赴过来,所以韦无病的侦测范围扩展的很远,在唯一的水运通道上提前发现对手完全就在情理之中。 在辽阔的战场上,发现敌人往往也意味着被敌人发现,毕竟双方斥候之间已经意识到了敌方的存在,肯定知道对手的主力就在附近。 真正让张三娃无法理解的是,敌人明明已经发现了他们,却没有弃船登陆迅速展开,而是依旧保持着原本的速度,在同吉尔河上顺流而下。 同吉尔河曲折蜿蜒,就这么在敌人的眼皮子底下大摇大摆的前进,难道罗刹鬼的脑子有毛病不成? 唯一能说得通理由只有一个:罗刹鬼狂妄至极,根本就没有把这支军队放在眼里。 事实上,莫洛佐夫公爵确实没有东方人放在眼里。 不要说是一些微不足道的东方军队,就是在整个罗刹国,又有几人能被莫洛佐夫阁下看在眼中? 这位莫洛佐夫,那是相当的了不得,他的身份和地位,像极了大明朝的一个人:小相公严世蕃。 莫洛佐夫不是他的名字,而是他的父名(按照罗刹人的传统,会在自己的名字中间添加父亲的名字),更准确一点来说,他的名字应该是小莫洛佐夫。 他的父亲老莫洛佐夫不仅是老牌贵族,而且位高权重,其地位和影响力基本上就相当于是首席辅政大臣。 六年之前,老沙皇米哈伊尔蒙上帝的召唤去往天堂,年轻的阿列克谢一世陛下继位,老莫洛佐夫就相当于是宰相兼辅政大臣,是帝国事实上的统治者。 如此一来,小莫洛佐夫的地位随之水涨船高,基本上也就是相当于嘉靖年间的严世蕃了。 和严世蕃不同的是,小莫洛佐夫不是在中枢任职,而是地方上的实权人物,不仅捞了个公爵的头衔,还娶了帝国的公主——这就是罗刹国的驸马爷,沙皇陛下是他的小舅子,基本上就是这么个情况。 按照大明朝的体制,驸马是不能拥有实权的,除非是在特殊情况下由皇帝本人亲自授权,否则的话根本就不能带兵。但是罗刹国没有这个规矩,这位驸马爷不仅拥有很大一片领地,而且还有自己的军队,是帝国在远东的代言人和实际统治者。 虽然已经听说了东方的情况,知道明人的军队干掉了斯捷潘诺夫,但是这位公爵阁下却并不怎么在意。 所谓的督军,只不过是公爵阁下给斯捷潘诺夫的一个临时委任而已,他的死对于公爵阁下而下反而是一件好事儿——可以把这个职位再卖一次。 事实上,现在站在公爵阁下身边的那个人,就是下一任的督军,公爵阁下已经收下了他的金币和礼物,并且给了正式的委任状。 “斯捷潘诺夫那个家伙,竟然被东方的侏儒给杀死了,真是丢脸,害得我不得不亲自跑一趟。”公爵阁下放下手里的刀叉,用一方丝绸手帕轻轻的擦拭着嘴角的残酒:“不过这样也好,让可耻的东方侏儒知道知道我的厉害,免得他们总是不服气。看在上帝的份儿上,如果他们足够恭顺的话,或许我不会真的杀太多人……你们都知道,我是以仁慈著称的,如果那些矮小的侏儒没有真的惹怒了我,我很愿意给他们一些仁慈……” 和绝大多数罗刹人不同,公爵阁下并不是满脸大胡子的粗壮莽汉,反而生的眉清目秀,而且保养的非常好,肌肤娇嫩白皙如同妇人一般。 稍微扯了扯头顶上的假发,公爵阁下用一个自认为很优雅的姿势招了招手,身边的男仆马上躬着身子走过来,挽着公爵阁下的手臂站立起来。 保持着贵族特有的仪态,不紧不慢的走出船舱,望着山头皑皑的白雪,公爵阁下的嘴角勾起一个很得体的弧度微微冷笑了一下:“这些自以为是的黄皮猴子,真的以为在河边上架几门火炮就可以击败我?可笑的想法。我命令——” 旁边的书记官马上取出纸笔,仔细记录公爵大人的命令。 虽然命令可以直接下达,根本就没有再行记录的必要,但公爵大人认为有这个必要,这就够了。 “让我的骑士们下船,沿河推进,象清扫垃圾一样把黄皮猴子们赶走。” “遵命,圣明的公爵阁下。” 所谓的骑士,并不是字面意思上的骑兵,而是一种类似于亲兵的武装。 这些所谓的骑士甚至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士兵,而应该算是拥有低等爵位的基层军官,他们各自拥有自己的私兵,跟随公爵大人出征而已。 这些人的数量虽然很少,却是罗刹正规军中的中坚部分。 公爵阁下虽然狂妄,终究不是傻子,事实上他的战斗经验极其丰富,素有“远东之鹰”的美誉,曾经两次镇压了雅库茨克一带的叛乱,无数次征剿对帝国不够恭顺的野蛮人,是一位很厉害的统帅。 这次东征,他几乎出动了所有能够动员的力量,带着大大小小七十多条船只,总兵力三千四百人,其中真正的作战部队就将近两千,还有一部分临时征召的农奴、水手、游荡者和囚犯,以及几百个公爵阁下本人的侍从和……几个情妇。 军中禁止女子,但是这一条在公爵大人这里不管用,恰恰相反,带着情妇出征从来就被公爵大人视为非常美好的风流韵事。 历朝历代,驸马在外面找女人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何况随身带着情妇?其实在罗刹国这种状况很常见,尤其是在高级的贵族圈里,情妇数量的多少往往代表着本人的魅力,不仅很少会有人说三道四,反而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公爵阁下的妻子,也就是现在的公主殿下,都有好几个情人呢! 无伦无常,无廉无耻,在大明朝的话绝对会是这样的评语,但是在罗刹国却不是那个样子。 阿列克谢沙皇陛下的情妇已经多的数不过来了,岂不是很正常的嘛! 到了下午稍晚一些的时候,随着一阵甲胄撞击声,一个穿着沉重板甲的骑士登上了公爵阁下的座船,恭恭敬敬的行了一个骑士礼:“英明的公爵大人,东方人已经被击退,您可以继续前进了,希望这没有让您等的不耐烦!” 虽然公爵阁下狂妄无比,但是对手下的骑士们却有一个很好的态度,并且从来都不吝于夸奖他们 :“骑士,你们做的很好,刚才我还在担心你们会在战斗中受伤呢,上帝保佑希望这种状况不要发生。” “英明的公爵大人,东方人的军队根本就是一群侏儒,他们的个头很矮,他们的弓箭根本就射不穿我们的铠甲,很容易就把他们赶走了,顺便解救了几个鞑靼人奴隶,我们还缴获了他们的两门火炮……” “还有两门火炮?” 公爵大人顿时就来了兴趣。 当他看到东方人的火炮之时,却大失所望。 那东西也能叫做火炮吗? “哈哈,这样小的可怜的东西,真的和东方的侏儒很般配,相信他们看到我们的大型巨炮之后,一定会吓的尿裤子,哈哈……” 虽然态度狂妄,但那终究是做给手下人看的,事实上公爵大人虽然确实对于东方去存在很严重的蔑视心态,却知道打仗不是儿戏,一定要小心谨慎。 如果东方人真的那么不堪一击的话,斯捷潘诺夫又怎么会死在他们的手中的呢? “仔细的审问一下那几个鞑靼奴隶,一定要弄清楚东方人的状况。” “遵命,公爵阁下!” 没过多久,审讯的结果出来了。 斯捷潘诺夫之所以身死,并不是因为东方人的战斗力有多么强悍,事实上他们一直被斯捷潘诺夫打的抬不起头来。完全就是一次偶然的意外,东方人误打误撞的集中了弹药库,引起大火这才导致了最终的战败。 督军斯捷潘诺夫根本就不是死于东方人之手,而是在救火的时候被烧死的。 东方人的军队人数很多,但他们只是拥有一些火铳和小的可怜的火炮,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拿着长矛使用弓箭的士兵…… 原来督军斯捷潘诺夫是这么死的,真是个倒霉鬼。 怪不得东方人能够战胜斯捷潘诺夫,原来是误打误撞的集中了弹药库! 如果不是这场意外的话,斯捷潘诺夫一定可以很顺利的击败东方人的军队,哪怕是他们的数量再多一些也无所谓。 所谓的督军,不过是个好听的说法罢了,事实上斯捷潘诺夫从来就没有拥有真正的军队,他不过是匪帮头子而已,他手下那些所谓的士兵仅仅只是揣着发财美梦的乌合之众,又怎么能和自己的正规军相提并论? 倚仗堡垒的坚固,就全部龟缩起来,这根本就是一个愚蠢至极的战术,若是换做公爵大人肯定不会这么做。 对于已经死掉的斯捷潘诺夫,公爵大人没有哪怕一丁点的同情或者的怜悯,反而是用毫不掩饰的态度了骂了一句:“蠢货,真的很该死!” “停止前进,保持警戒,”公爵大人又下了一道命令:“明天,我会给那些可笑的东方侏儒一个校训,一个沉重的教训!让他们永远的记住谁才是这片土地的主宰!” 第五百二十三章 夜袭 故意放弃几处外围阵地,示敌以弱,然后行诱敌深入之计,这原本就是个很简单的计谋,但罗刹鬼却上当了。 这只能说明罗刹鬼确确实实的非常骄狂,并没有把对手放在眼里,至少没有把敌人看做是真正意义上的对手。 既然这样,那就好办了…… 第二日午时前后,公爵大人换上了一身崭新的丝质长袍,顶着卷曲的假发,举着单筒望远镜遥望着远处。 沿河的山头上,那里本应该有残存的积雪,但却被清扫干净了,隐隐约约还有人影在跑动。 “愚蠢的黄皮猴子,难道他们就不能把埋伏做的更像样一点吗?”连续清扫了几个这样的“埋伏点”之后,公爵大人已经相当的不耐烦了:“清除他们。” 几个所谓的骑士带着士兵朝着那边冲了过去。 大军继续前进。 几千人的队伍,水陆兵进的方式,不可能因为一个小小的山头就裹足不前。只要象驱赶老鼠一样把东方人的军队赶走就好了,不能耽误大军前进。 “轰” 随着一声炮响,船头处腾起一片水花,溅了公爵大人一身冷水,显得非常狼狈。 公爵大人顿时恼怒:“该死的,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还没有杀光那些黄皮猴子吗?” 那个山头并不算大,不可能隐藏太多的伏兵,五六个骑士带着一百多士兵冲上去,早就应该解决对手了,为什么东方人的火炮还能打到这里来?差一点就击中了公爵阁下的座船。 这还了得? 时间不大,一个骑士带回来准确的消息:“埋伏在山头上的东方人有一百多个,或者是两百个也说不定,他们拥有一门重炮。” 所谓的重炮,其实就是督军斯捷潘诺夫的“遗产”,被大旗军从堡垒之上拆卸下来安置到了这里。 “蠢猪!”公爵大人又一次对早已经烧死的斯捷潘诺夫破口大骂了。 “多带些士兵,多用几门大炮,把他们打下来,要不然船队无法继续前进!” 在公爵大人的命令之下,又有几个骑士带着一百多近两百个士兵冲上去了,同时还组织奴隶和随军人员把沉重的大型火炮推过去…… 前前后后两次进攻,三百多号人马,攻击一个小小的山头,还有好几门重型火炮作为远程火力支援,就算是硬踩也能把这个山头踏平了,但却就是打不下来。 “打阵地战,罗刹鬼是在找死呢!” 当周国柱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作为他的小根本,驯鹿族出生乌鲁鲁并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周国柱指了指远处的罗刹人船队,横掌为刀在自己的脖子里虚虚一划,做出一个杀人的动作。 乌鲁鲁顿时就心领神会:罗刹人离死不远了。 他似乎还想问点什么,但却没有那么多时间了。 周国柱和乌鲁鲁一起,率领着四百多个火铳兵和几十个驯鹿族的人,驱赶着挽马在山坡的背面朝着西边运动了过去…… 居高临下,占据了天然的地形优势,又有早就构建好的牢固阵地,虽不敢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真的可以挡住千军万马来攻,但是迟滞罗刹人的进展速度,让他们老老实实的停留在河面上,还是可以做到的。 在战争中,地形从来就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尤其是在超视距远程打击力量出现之前,地形的优势无论怎么形容都不算过分。 上去一拨人就被打下来,再上去一波依旧被打下来,围绕这个小小山头的战斗逐渐变成了典型的“添油战”。 知道公爵大人意识到自己犯了兵家大忌的时候,调动更多士兵过来,从两个方向进行包抄,对手才终于知难而退,主动放弃了山头阵地,匆匆忙忙的撤退了下去。 但这却浪费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 在这个下午,浩浩荡荡的几千大军,几十条大大小小的船只之中停留在河面上,连一寸都没有前进过。 为了确保船队的绝对安全,公爵大人不得不把兵力进一步分散开来,提防着狡诈的东方人从任何方向发起的进攻。 不知不觉之间,夜色已经降临下来了。 持续了一整天的战斗总算停止,公爵大人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 “保持警戒!提防东方人的夜袭!” 留下这个命令之后,公爵大人就上船去休息了。 公爵大人从来就不惧怕硬碰硬的战斗,反而是敌人的骚扰和袭击需要小心提防,据说东方人很擅长发动夜袭,必须小心谨慎。 这一夜,公爵大人睡的很不安稳,他总是觉得这场战争似乎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自己有些过分的轻敌了。 从今天白天的战斗就可以看得出来,这支东方人的军队并非不堪一击的乌合之众,他们远比想象当中更加顽强。 或许,这就是东方人最精锐的军队了吧。 半睡半醒之间,隐隐约约听到一阵阵沉闷的声响,好像是在打雷…… 但是这个季节,哪里来的雷声? 公爵大人猛然惊醒,推开身旁的情妇,匆匆忙忙披上了一件华贵的丝绸长袍:“什么地方的炮声?东方人发动夜袭了吗?” 肯定是可耻的东方人在深夜发动了袭击,要不然不会有这么密集的火炮声。 但却无人回答。 甚至没有一个人赶过来报告情况,谁也不知道炮声是从什么地方传过来的。 匆忙之间,公爵大人顺手拿起枕边的一柄短铳,一脚踹开房门厉声高呼:“怎么回事?” 在他的心目当中,一定是东方人发动了夜袭,但是当人站在甲板上的时候,却没有看到铺天盖地的东方军队和数不清的火把。 四下里一片宁静,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只有那不断响起的炮声在提醒着他,战斗已经开始了。 此起彼伏的火炮声是从身后传来的。 很显然,东方人在攻击后面的船只。 大大小小几十条船只,分布了狭长的河面上,到处都需要警戒和保护,直到这个时候公爵大人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很严重的做错:战线太长了。 虽然有三千多人,足够给船队提供安全保证,但船队无法集结在一起,这里更没有水寨可供停泊,只能象一条弯弯曲曲的绳子那样散布在河面上,到处需要不放,等于是主动分散了兵力。 没有重点的处处设防也就等于处处都是漏洞,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错误。 “报告公爵大人,东方袭击了我们的补给船……” 这个报告来的太晚了,因为公爵阁下已经看到了远处的火光。 很显然,至少有一艘船只已经燃起了大火。 “损失了多少?” “一艘船已经严重进水,正在倾斜,还有一艘正在遭受攻击,请求公爵大人马上支援……” 这一次,公爵大人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他绝对不会派人去支援那边的战斗。 黑夜之中,根本就不知道敌人有多少兵力,甚至不知道对手是怎么绕到自己身后去的,在这种情况下贸然去支援身后,若是敌人在前面发动攻击,那就全完蛋了。 “放弃那几艘船,马上登岸,向我靠拢……” “可是,公爵大人……” “蠢货,马上想我靠拢,快……”再也顾不得什么贵族仪态,公爵大人好像一头暴怒的野兽般咆哮起来:“你想死吗?马上传达我的命令,不要理会任何敌人,向我靠拢过来!” “遵命,公爵大人!” 宁愿承受一些损失,也要保证最基本的战斗力,而不是在黑夜之中象无头苍蝇一样乱撞。 这个英明的举动挽救了很多人,也挽救了正在遭受猛攻的船队。 匆忙之间集结起来一大半军队,继续采用水陆并进的方式前进。 在敌情不明的情形之下,贸然后退无疑是引发更大的混乱,停留在原地不动肯定会遭受敌人更猛烈的攻击,只有继续前进才是唯一的选择。 同吉尔河并不是什么大江大河,更无法和汪洋大海相提并论,单个的船只或许可以转向,整只船队在短时间内集体转向,那等于是主动承受两岸敌人的猛攻,能不能保存下来就真的只有看上帝他老人家是不是愿意显灵了。 这个夜晚,一定会让公爵阁下永世铭记。 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闪光,隆隆的炮声似乎凭空出现,敌人总是从不可思议的地方杀出来。好在公爵阁下的英明和丰富应验总算是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虽然有很多人跑散了走丢了,总算是把相当一部分主力保存了下来。 只有还掌控着军队,东方人就不能把他们怎么样,等到天亮之后就可以狠狠的教训一下那些可耻的黄皮猴子了。 哦,不。 不仅仅只是教训一下那么简单,他们已经惹火了公爵大人。 公爵大人暗暗发誓,一定会把那些可耻的黄皮猴子统统杀光,一个都不留。 黑暗之中,似乎到处都是敌人,四面八方都是炮火和突如其来的攻击,好在敌人的进攻并不是特别猛烈。而且骑士们的表现无愧于他们的称号,每一次都能打退敌人的进攻。 但是,很快,公爵大人觉得不对劲了,因为河面上的船只并没有随着自己的移动而移动。 “为什么不走了?让我们的水手快点开船,必须让他们知道若是停下来就是会真的去见上帝了……” “报告公爵大人……河里有暗桩,还有潜网和筑台,前面的引路船已经撞上去了……” 仿佛被晴天霹雳击中一般,公爵大人立刻就呆住了。 这一次他总算明白过来了:东方人早有预谋,这不是一场单纯的战斗,而是一场战役。 在这之前的战斗只不过是一道饭前的开胃菜,对手并不是真的要杀伤他们多少士兵,而是要把他们全都留在这里。 敌人的主力根本就不在河岸两侧,也不在身后,他们就在这里。 这里才是最后的决战之地。 真正的战斗才刚刚开始。 虽然已经明白了,但却为时已晚,现在再想撤回去……连公爵大人自己都知道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连上帝本人都做不到了。 整个队伍已经完全落入到了东方人的包围圈中,这个时候最正确的选择必然是马上突围。但那是不可能的! 若是没有足够的物资作为支撑,就算是能够突围出去也跑不远,必然会被衔尾追击的东方人打的落花流水。在这荒芜人员的蛮荒地带,没有了物资就无法保证战斗力,援兵更不可能。所以公爵大人又下达了一个非常英明的命令: “就地组织防御,马上抢救物资,能拿回来多少算多少!” 黑暗当中,大型火炮完全就瞎子,只能胡乱的开火。而东方人的小型火炮却数量众多,可以从任何地方直接开炮,而那些进退不能的船只则是最好的靶子。 虽然极力抢救,终究还是损失了很多物资,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条又一条大大小小的船只腾起一片火光,挤满了狭窄的河道,慢慢的倾斜沉没,仿佛存留在河面上的流火一般照亮了漆黑的夜空…… “不要再理会那些该死的船了,把所有的火炮全都集中起来,炮口向外,只要有敌人靠近不必等待命令立即开火……” 船队虽然还没有全部沉没,却已经失去了“抢救”的价值,现在,最要紧的是保证人员的安全。 把残存的那几门火炮集中起来,并不是为了击杀对手,而是让对手无法集结不能靠近,总的来说就在拖延时间。 此时此刻的公爵大人,以前所未有的虔诚在暗暗的祈祷着,他希望上帝显灵,让黑夜尽快过去,让太阳尽快的升起来。 只有等到光明降临之后,才能看清楚周围的情形,才敢于决定朝着哪个方向突围。 夜晚属于东方人,而白天则属于我。 至少,公爵大人是这么认为的。 充满了死亡和绝望的黑夜漫长而又难熬,但却终于过去了。 在太阳升起来之前,一片青蒙蒙的天光笼罩着大地。 这一次,公爵大人终于看清楚了。 在正前方的山峦上,出现了一条黑漆漆的直线。 那是东方人的军队。 这些隐藏在黑暗中的敌人终于以最直观的方式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些穿着黑色军装的东方军人,拍着整齐的队伍,沿着山势的自然坡度,正有条不紊的“走”过来。 公爵大人抽出了那柄镶金嵌玉的细长佩剑,一把扯掉自己的假发,露出光秃秃的脑袋,以一种比女人的尖叫更加尖锐的声音高喊着:“列队,攻击!杀光他们……” 第五百二十四章 赎身费 “我要见你们的将军,我要见你们的将军。”小莫洛佐夫用力的摇晃着栅栏,声嘶力竭的大吼着:“我是帝国的公爵,你们不能这样对我,我要求享受应有的待遇……” 作为一种回应,栅栏之外的大旗军士兵挺起大扎枪,狠狠的捅了过来,正捅在公爵大人的腹部。 幸亏是用枪柄,若是用枪尖的话,帝国的公爵阁下早已经被捅个洞穿了。即便如此,依旧捅的他一个趔趄,痛苦的弯下腰去,但他还是在大喊着:“我是公爵,我要求……” 旁边的修士布托洛夫斯基赶紧捂住了他的嘴巴,小心翼翼的提醒着:“不要再喊了,看在上帝的份儿上,千万不要再喊了,若是惹怒了他们……后果很严重。”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牌俘虏,修士布托洛夫斯基深知大喊大叫的后果,若是那些看守的士兵不耐烦了,必然会冲进来不问青红皂白的一通乱打,到时候大家都要吃苦头。 在这里,所谓的公爵一点作用都没有,那些穿着黑色军装的东方士兵根本就不在乎这些,修士阁下甚至觉得,他们连上帝都敢打! 作为一个“新来的”战俘,公爵大人似乎还不是很清楚这里的规矩,依旧大声喊叫着…… “罗刹鬼又在嚎桑了,让他们安静些!” 几个士兵冲进监牢之中,按住堂堂的公爵大人就是一通暴揍,瞬间就把他打的鼻青脸肿,再也不敢“高声喧哗”了。 他只能低低的哭泣着,哭的象个受了委屈的老寡妇:“我是公爵啊,他们怎能这样对待我?” “公爵阁下,”修士布托洛夫斯基很是无奈的说道:“这些不知敬畏的东方人根本就听不懂我们的语言,他们似乎也不想听懂,所以,希望公爵大人最好还是安静一点,最好按照他们的意志去做事,要不然的话……下一次会打的更狠……” 虽然战败了,虽然做了俘虏,但是在公爵大人的心目当中,完全不应该是这个样子。 从自己交出佩剑表示投降的那一刻开始,就应该享受到一个高级战俘应有的待遇,比如说干净的饮食和一个热水澡,还有作为公爵最起码的体面和尊严。然后大家就可以坐到一起共同商议“赎金”的问题了…… 吃了败仗不要紧,就算是被对手生擒活捉了也不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只要支付一定数量的金币,就可以把自己赎回去,至少公爵大人是这么认为的。 但事实却和想象完全相反,这些东方军人根本就没有把他看做是多么有价值的战俘,也并不觉得“奇货可居”,而是直接把他一脚踢进了阴暗寒冷的监牢之中,动辄就是拳打脚踢棍棒相加,让公爵大人的体面和尊严荡然无存。 战败的耻辱尚且可以忍耐,但这样的待遇却让公爵大人忍无可忍……但却必须忍下去,否则的话一定会是更加残暴的殴打。 公爵大人已经意识到了一个事实,东方人和自己想象当中的形象完全不同,他们一点都不弱小,反而十分强悍。 那一队队穿着黑色军装的东方士兵,排着整齐的队伍放着排枪,一片完全由炮火编织而成的“火焰之毯”在他们的面前延伸,这幅情形让公爵阁下永世难忘。 帝国的精锐骑士和正规军被打的凄凄惨惨,很快就举旗了白旗,而公爵大人也交出了具有象征意义的佩剑,在同吉尔河畔正式向这支东方人的军队投降了。 在这一战当中,到底有多少死伤,又有多人逃散,公爵大人一无所知,他只知道自己身边的那些高贵的骑士和普通的士兵全都做了俘虏。虽然肯定会有很多人跑出去,但是在这片荒原之上,落单的零星士兵肯定会遭遇敌人的追杀。恶劣的天气险恶的地形,遥远的距离还有饿了整整一个冬天的狼群,那些侥幸逃脱的士兵能不能跨越荒原跑回带雅库茨克,那就真的只能听从上帝的安排了…… 就在公爵大人满脑子都是稀奇古怪的念头之时,几个士兵走了过来,遥遥的朝着他指了指:“你,过来……” 虽然听不懂汉话,但那个手势他却看懂了。 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衫,尽力保持着一个贵族应有的高傲神态,走出了监牢之门…… 旁边的那个东方人士兵明显很不耐烦,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顿时跌了个狗吃屎,刚刚装扮出来的那点贵族气质顿时荡然无存。 公爵大人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对手,那是一个很年轻的东方男子,脸庞有点黑,身材也不怎么高大,但却很结实。 张三娃看了看眼前的这个俘虏,心中很是不屑:罗刹国也是西方大国了,这位俘虏拥有和李吴山一样的爵位,都是公爵,怎么就没有那种睥睨天下的气势呢,反而更像是一个装腔作势的可怜虫。 其实,在罗刹人的眼中,小莫洛佐夫已经可以算是“玉树临风”的风流人物了,只是现在已成了落毛的凤凰,真的不如一只老母鸡。 华贵的丝绸长袍早就被扯了下来,洁白的紧身裤划出了很多豁口,露出满是腿毛的腿脚,那顶价值不菲的假发也不知道丢在了什么地方,露出光秃秃的脑袋,保养的很好的脸庞青一块红一块,还有残存的血污,明显刚刚被暴揍过一通…… 此时此刻的公爵阁下,狼狈至极。 “告诉罗刹鬼,现在我给他两个选择……” 通译把张三娃的话翻译给小莫洛佐夫。 “第一……”张三娃竖起一根手指:“司满吉!(死的意思!)” 这句话根本就不必通译,小莫洛佐夫就已经听懂了,他马上就高声大叫起来…… “罗刹鬼在喊些什么?” “他说他选第二个!” “罗刹鬼也不傻嘛。”在一阵哄堂大笑声中,张三娃神色和蔼面带微笑:“我听说你们这边有个规矩,被俘之后可以把自己赎回去……” 当通译把“赎回”这个字眼儿说给公爵大人听的时候,他赶紧拼命的点头:“请你告诉东方的将军阁下,我愿意赎回我自己,我愿意支付金币……” “能不能放你回去,完全取决于你的金币能不能让我满意。”张三娃的语气稍微停顿了片刻,等着通译人员把这话翻译给他听,然后继续说道:“所以,我想知道你能拿出多少金子……” 到底用多少金币才能把自己赎回去呢?公爵大人犹豫了。 虽然他真的很把自己赎回,但他却同样知道对方一定会狮子大开口,不管自己说出多少金币,对方都不会满意的。狡猾的做出一副思考的样子,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了一句:“尊敬的东方将军阁下,我认为我应该支付多少金币?” “我已经审讯过一些俘虏了,知道你的身份很高贵,不仅是公爵还是驸马爷,肯定能值不少钱。你具体值多少钱我也说不好,我看不如这样,你不带来了一些船只嘛?” “是的,东方的将军阁下,我确实带来了船只,但我相信那些船已经成了你们的战利品!” “我这个人最是讲究公道,咱们就选一条最小的船,只要你能用金子把那条船装满,我就可以放你回去了!”张三娃笑着说道:“价格克己,谅必满意……” 当公爵大人知道了对方开出来的赎金价码之时,顿时惊的目瞪口呆:整整一船的黄金! 上帝呀,这是敲诈,绝对是敲诈。 “不,我不值那么多钱,而且我也没有那么多钱,拿不出来,希望东方将军阁下能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价码!”公爵大人小声的嘟囔着:“就算是沙皇陛下,也没有那么多金币,绝对没有!” “我知道你爹在罗刹国的大人物,我想他一定很在意你的死活,并且愿意拿很多钱来把你赎回去……” “那也不可能有整整一船的金币那么多……” “那你认为多少才合适你?你觉得自己值多少钱?” “……” “我们是礼仪之邦,最讨厌敲诈勒索了。既然你拿不出那么多金币,我不介意把赎身的费用稍微降一降……” 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张三娃已经渐渐摸清楚了这位公爵大人所能够承受的上限,他用一种很诚恳的态度说道:“为了表示我们的个公平,我可以给你一个非常低廉的价码……” “尊敬的东方将军阁下,您到底想要多少金币?只要我能拿的出来……这不是问题。” “你们的金币成色如何?我根本就不知道,咱们还不要再说金币了吧。”张三娃就象是个精明的商人,正在向客户兜售自己的商品那样,脸上始终挂着得体而又不是礼貌的笑容:“按照你的体重,支付给我黄金。你的重量是多少,就给我多少黄金。这是最低价了,不要想着再和我讨价还价!” 支付与自身体重相同的黄金,就可以把自己赎回去,这确实一个非常优厚的代价,绝对在公爵阁下的承受范围之内。 他的体重只有六普特多一点,折合二百多俄镑,也就相当于一百七八十斤的样子,不到三千两黄金就能把自己赎回去,实在不算贵。 “我以上帝的名义起誓,一定会按照将军阁下说的,拿出等同于我体重的黄金作为赎身费,希望将军阁下能和我一样信守承诺……” “我当然会守诺,”张三娃笑道:“来人,称一称他的分量,一定要仔仔细细的记清楚了!” 士兵取来杆秤,用铁钩子挂住公爵阁下的腰带,好像贩卖待宰的肥猪一样报出了他的体重:“一百八十一斤另十二两……” “好,希望你和我们同记住这个数字。”张三娃说道:“到时候,若是缺少了一斤金子,我就从你身上割一斤肉,若是少了十斤,我就割十斤,若是只有一半,那就只能把你锯开让你赎回半个身体,怎么样?还算公道吧?” “将军阁下请放心,我一定不会少了哪怕一特尼克(最小的计量单位,差不多相当于十分之一两。)金子。” “很好,我们相信你。”张三娃说道:“赎身费的问题已经谈妥,接下来咱们应该好好的谈一谈和战争赔偿有关的费用了……” “战争赔偿费?哦,不,尊贵的将军阁下,我们已经付出了代价……” 在这位公爵大人看来,自己在战斗中的损失那么大,还死伤甚重,已经付出了相应的代价,为什么还要谈起战争赔偿费呢? “我不敢你损失了多少,那是你的事情,和我无关。我只是要告诉你,为了这场战争,我们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所有的一切必须由你赔偿出来……而且是双倍赔偿……” “哦,我的上帝,你们不能这样……” “为什么不能?难道你以为我的士兵打仗是为了什么?如果不双倍赔偿的话,我为什么要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打仗?”张三娃说道:“你们不仅要双倍支付战争费,还要支付伙食钱、住宿钱、看管钱……” 伙食费?我吃什么了就要伙食费?那些象砖头一样硬的窝窝头还要钱吗? “当然要钱,每一个人的口粮都是从极其遥远的地方运送过来,我们是下了大本钱的。不过我可以给你打个折扣,一个窝窝头就算……就算一个金币好了……” 一个窝窝头就要一个金币,这已不是天价不天价的问题了,而是在敲诈勒索。 “这怎么能是敲诈呢?如果你觉得这个价钱不是很公道的话,可以不吃……” 不吃饭?那铁定会活活饿死。 “既然你们吃了,那就得掏钱!”张三娃说道:“天下从来就没有免费的饭食,这个道理你应该明白。我们不仅给你们提供食物,还给你们提供了非常舒适安全的住所,难道你就不应该再拿出一点微不足道的金钱吗?” 虽然还不知道这位东方的将军阁下说的战争赔偿费用是多少,但那肯定是一个无法接受的天文数字。 “将军阁下,你不能这样敲诈我,因为那没有用,我并没有你想象当中那么有钱,也没有那么多的金子银子给你们……” “没有金子银子不要紧,我相信你总有办法弄些别的东西过来,比如说粮食、比如说你们最喜欢的皮革什么的,都可以折算成钱的嘛。”张三娃哈哈大笑着说道:“就算你不想给,也没有关系,我不在乎。我会自己去取的!” 张三娃取出一份地图,在公爵大人的面前晃了晃:“据我所知,雅库茨克虽然不是什么大的城市,应该还能凑出不少东西来。我已经派遣军队到西边去了,我的士兵会带回我想要的东西。到时候,可就不仅仅只是支付赎身费的问题了,你们还需要额外支付一笔赎城费!” 雅库茨克虽然不是什么大型的城池,但却是远东最大的据点,同时还是公爵大人的老巢。 军队已经全都带出来并且被击败,士兵大多已经成了东方人的俘虏,自己的老巢就好像行走在荒郊野外的少女一样,基本就是不设防的,若是东方人趁机西进的话,应该可以很容易的占领那里! 那将是一场灾难。 不仅仅只是他个人的灾难,还会给父亲带来很大的麻烦,他的政敌一定会揪住“丢失远东基地”这个问题不放,把他从首席“丞相大臣”的位置上一脚踢下来——事实上,年轻的沙皇陛下早就有这个打算了。 “如果你们攻占了雅库茨克,帝国一定会派遣铺天盖地的军队去打你们,数不清的火枪手,漫山遍野的哥萨克骑兵,还有我们的步兵团和龙骑兵团……那里一定会成为你们的坟墓,我希望将军阁下最好不要动这样的念头……” “吹,你可以继续吹,”张三娃哈哈大笑着说道:“数不清的火枪手和漫山遍野的骑兵?你怎么不说十万天兵天将呢?你真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罗刹国有多大的家底?光是基辅与波兰的联军就让你们焦头烂额了,连耕田种地的农民都打不过,还有脸在我面前吹嘘战力强盛?” 这个时候的俄罗斯,虽然幅员辽阔,却空有其表,其本质非常象崇祯十三年之前的大明朝:联合起来的基辅人和波兰人就好像满蒙一样,是强大的外敌。内部更有此起彼伏的造反军,虽然没有弄出李自成那么大的声势,也够他们忙活的了,偏偏所谓的沙皇又没有掌握实权,内部还有夺权斗争,其实也不过是虚有其表而已。 既然已经捉了这么多的俘虏,想要摸清楚罗刹国的虚实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这让公爵阁下马上就意识到,眼前这个年轻的东方将军绝对不是想要捞一笔就走的冒险者,而是处心积虑有着更大的野心。 如果真的被他们占领了雅库茨克,一定会起政坛的极大震动,到时候整个莫洛佐夫家族必然会一落千丈,这已不是钱不钱的事儿了,而是涉及根本的大问题。 公爵阁下马上就馁了:“相信将军阁下和我一样都是热爱和平的善良者,为了和平,鄙人愿意和将军阁下商量一下战争赔款的问题……” 第五百二十五章 严厉批评 “这个张三娃还真的能拉下脸来!”金雀儿看着眼前的书文,忍不住的“噗嗤”一笑:“敲骨吸髓,无所不用其极,不愧是老爷的得意门生!” 在张三娃送过来的书信当中,详细列出了罗刹鬼的赔偿方案:除了小莫洛佐夫本人的赎身费和近乎于天文数字的战争赔款之外,还象贩卖猪样一样对每个战俘进行估价,官员多少钱,侍从多少钱,骑士和士兵分别值多少钱,都计算的清清楚楚。只要能拿出足够的金钱,就会遵守承诺立刻放人,若是拿不出来也不要紧,可以这算成为同等价值的物资。不管是粮食还是金属,或者是皮货、油漆什么的,甚至连烈酒和肉干,张三娃都会一并收下。 若是既没有金银也没有物资,那就只能老老实实的做一辈子奴隶了! 虽然这些赎身的费用和战场赔偿费用还没有真正到位,其实北边的战争已经算是基本结束了。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罗刹鬼必然会派遣使者和张三娃接触,在他支付了足够的资材钱粮之后,就可以把自己的赎回去了。同时,罗刹国一定会和张三娃展开和平谈判。当然,所谓的和平谈判与和平本身没有任何关系,和罗刹鬼谈和平根本就是与虎谋皮。 完全就是因为出于最现实的需要,双方才会缔结和平协定。 为了应付国内此起彼伏的叛乱,为了专心进行西边的战争,同时也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利益,小莫洛佐夫的父亲一定会非常急于稳住东方的局势。 不是李吴山不想在北方有进一步的行动,事实上他真的很想占领雅库茨克,而且张三娃他们确确实实能够做到这一点,但却守不住。 对于遥远的雅库茨克而言,最多也就是短时间占领或者是洗劫一番,但那毫无疑问会把罗刹鬼的战略重心出现转移。而且雅库茨克的距离太过于遥远,就算是占领了也守不住,很快就会被罗刹鬼夺回去。与其如此还不如趁机狠狠的敲罗刹鬼一笔竹杠,在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的同时,暂时稳住自己的北方,好腾出手来做些更重要的事情。 这种情形,让李吴山忍不住的想起了第三%帝5国的小胡子和苏%联的大胡子缔结的和平协定。双方都恨不得把对手一脚踹死,但是为了大局和现实利益,还不得不高喊着和平的口号…… “太远了,太远了啊……”李吴山无奈的摇着头:“也就只能这样了!” 因为距离太过于遥远,在最基本的交通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和罗刹国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谁也不能真的把谁怎么样了。在新技术出现之前,充其量也就是缓慢削弱和逐步渗透而已,不大可能会出现太过于剧烈的改变。 “老爷,朝廷要的雨林二号作战方案……是不是给他们?” “给吧,另外再从军校中抽调部分精干学生,作为特种作战的顾问……你明白顾问是什么意思吗?” “婢子明白。” “抽调两到三百人,支援朝廷的平缅事宜。书文工作你做一下吧……” “雨林二号”作战方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战争模式,而是特种作战,朝廷的传统老式军队对这种作战方式陌生的很,必须派遣一部分精锐骨干过去,除了充当顾问之外,还可以训练一些特战士兵。 “哦,对了,义和庄那边有消息了吗?” “有了。” “怎么说的?” 金雀儿犹豫了一下,取出了一封书信。 书信是抬头处写的是:大明忠勇公李者讳吴山敬启。 这封信的从义和庄那边过来的,是岳家祖奶奶的亲笔信。 书信的内容并没有任何新意,无非就是“山水相隔”“徒思春秋”之类的客套话,和实际内容有关的却只有寥寥数语: “……李帅所托之事,谅不敢从,武穆一门唯保家卫国亦,而今河清海晏宇内生平,岳氏一门所期者唯耕读二字尔……” 这是一封拒绝信,至于信中的内容,还得从一个多月之前谈起。 但是朝廷已经决定要进行南征,打着平定缅乱的幌子把大明王的实际控制范围伸展到东南亚一带,具体的作战方式则是听从了陈茂的建议,不再如传统战争那样调动千军万马耗费大量钱粮,而是仅仅只派遣少量精锐去打一场特殊形式的战争。 因为岳家子弟曾经在吴山军校受训,当年作为特战先遣小队的一支深入到河南一带,拥有丰富的敌后作战经验和实战技巧,所以李吴山马上就想到了他们,专门给岳家老祖宗去了一封书信,就是希望岳家子弟能够为国效力,作为征缅特战军的一部分参战。 岳家祖奶奶绝对是个深明大义之人,当年为了光复江北,曾经笑着对李吴山说出了“战至子嗣断绝亦在所不惜”的豪言壮语,事实上,义和庄岳家的表现极其英勇,无愧无武穆后人的身份。但是,当李吴山再一次邀请他们参战的时候,却被拒绝了。 无论岳家祖奶奶的书信之中言辞有多么委婉多么客套,其实就是用很直白的态度对李吴山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你这是在进行侵略战争! 岳家最讲究的就是保家卫国,若有外敌入侵,自然会抛头颅洒热血的奋战到底,哪怕是全家都死绝了也不会吝惜。当年作为特向先遣小队毅然北山,在四处是敌的险恶环境中极大的牵制了清军,这本身就是最好的证明。 保家卫国可以,击退外敌同样义不容辞,但你李吴山想要我们深入到其他国家的国土上去打仗,去打一场侵略战争,那是万万不行的。 虽然我不能阻止你李吴山继续穷兵黩武,但我们岳家绝对不会参与这种事,而是解甲归田 “耕读传家”做普通的老百姓去了。 捏着岳家祖奶奶的这封书信,李吴山良久不语。 一直以来,忠勇公李大帅都是人们心目当中的军神,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种种光环加身早已经看不清他的本来面目了。大家都知道李大帅的功勋,都知道他的贡献,却很少能有人真正看破他的用心。 岳家祖奶奶的这封信,其实就是在指责李吴山,而且非常严厉:不要以为你李大帅顶着大明救星的光环我可以为所欲为了,我很清楚的知道你到底要做什么:如果说打罗刹还有正义之说的话,那么派遣前期人员不远万里西进到底是要做什么?你为什么要留下吴三桂和豪格这个尾巴?作为钦命的宣慰使,正经的钦差大臣,崔耀祖在朝鲜横征暴敛弄的天怒人怨,不就是为了积攒钱粮打造战船吗? 在朝鲜造船,你李吴山要做什么,这还用说吗?肯定不是为了配合打罗刹鬼,而是要对倭国用兵了,要跨海远征了! 这是穷兵黩武的兆头啊! “……闻汉武之功而忽汉武之窘李帅三思!” 岳家祖奶奶的这句话其实已经说的相当重了,意思就是:你李吴山想要效仿汉武帝远征匈奴开疆拓土的功绩,却忘记了汉武帝付出的惨痛代价。百业凋零生民无着,文景之治两代人积攒下来的那点家底消耗一空,弄的国贫民疲,终于落下了一个穷兵黩武的名声,你李吴山可得要好好的想想清楚啊,千万不要逞一时的兵马之强,免得让老百姓们继续受苦! 李吴山确确实实要对外输出战争了,并且一直都在围绕这个目标进行着紧锣密鼓的准备工作,而岳家祖奶奶的是第一个看破的人,也是第一个提出不同意见的人。 当然,这位祖奶奶仅仅只是看到了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作为李吴山的贴身之人和最靠近他的助手,金雀儿非常清楚的知道李吴山要做什么,又何止仅仅只是缅甸、倭国两个方向?只要是在李吴山能摸得到的地方,都已进入预定的战争范围之内。 李吴山要反动庞大的军事行动,无论打着什么样的幌子,都不能改变“侵略”的真实本质。 尤其是那个崔耀祖,已经做的非常过分了。 跨海远征倭国的作战计划早就有了,叫做“后羿方案”。作为这个方案的一部分,身为事朝鲜宣慰使的崔耀祖,不仅没有任何宣慰的举动,反而横征暴敛疯狂压榨当地民众,甚至激起了一次民变,用残酷手段血腥镇压之后,愈发的变本加厉,竟然同时开辟了两个造船厂。 在朝鲜那边打造大型船只,摆明了就是要对倭国用兵了! 除了崔耀祖在朝鲜那边大量建造船只之外,李吴山还在大肆铸造火炮,不停的扩充军校规模,在大明朝已经光复的情况下依旧在疯狂扩充军备,他到底想做什么已经是秃子脑袋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情了。 “岳家祖奶奶的指责的对,但有些道理她永远都不能明白,我也没有那么多时间让所有人都明白我的道理,我只能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去做就是了!” 如同金雀儿所料想的一样,岳家祖奶奶的“当头棒喝”并没有让李吴山改弦易辙,因为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李吴山的所作所为完全就是蓄谋已久,不可能因为任何人苦口婆心的好言相劝就会有所改变。不要说是一个岳家祖奶奶,就算是十个八个也挡不住他了。 “宣传方面没有跟上啊。”李吴山有些不满意的说道:“对于民众的宣传还要再加一把力,一定要做到让全天下的人都认为战争是正义的,你知道应该怎么做吧?” “婢子知道。” “不能有反对的声音,明白吗?” “明白。” 在永王当皇帝的这段时间里,是李吴山的黄金时段。 北方和江南的关系极其融洽,他的很多战略都可以得到身为皇帝的永王的极大理解,他和皇子之间的默契从来就没有达到过这样的高度,几乎可以不受掣肘的调动能够调动的所有资源。 还有十年,永王就要退位了,必须抓紧时间,在这十年之内完成所有布置。若是错过了这十年,以后是什么样子还不好说呢! “对于平定缅乱一事,朝廷里边有些个微词,老爷需要在意一下。”金雀儿说道:“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朝廷应该先执行与民生息的方略,应重内政重民生而轻外事轻兵事……” 朝廷里的事情就是这样,无论做什么都有反对的声音,这本不足为奇。 而且那些反对者提出的意见未必就是错的,大战过后就应该休养生息,现在的大明朝国力刚刚有所恢复就开始对外用兵,确实有那么点穷兵黩武的嫌疑,御史言官们一定会在这个事情上大做文章,就算是不能阻止也必然会拖后腿儿。 “想办法让他们闭嘴。” “是!” 那些反对战争的人,其用心很有可能是正确的,但却和李吴山的大战略不和。 在细节问题上,无论对错与否,必须为李吴山的大战略服务,这是最根本的核心。如果那些反对战争的人家伙们不想闭嘴的话,李吴山有的是办法让他们乖乖的闭上嘴巴。 这些工作上的事情让李吴山身心俱疲,就好像背负着沉重的行囊走过了很远的路程一样,半躺半坐的瘫在椅子上。 每当这个时候,银雀儿就会和准时的出现,帮老爷揉捏额头按摩肩膀,虽然在很多时候都是彼此无言,却可以极大的放松自己。 “还有一事,今天韩福财和张大娃他们又来问我了。” “还是以前的事情?” “是。” 李吴山闭上了眼睛,沉默了很久。 张大娃和韩福财他们这一批人,全都大旗军的高级军官,是当年构成大旗军的重要班底,忠诚之心当然没得说,但却全都有了私心。 这次打罗刹鬼,他们没有机会登场,朝廷“平定缅乱”的内定人员名单上也没有他的名字,眼看着一桩桩战功都落到了军校生的身上,这些人自然会有所怨言。 战斗经验丰富的老骨干不能上阵,而是窝在军校里,整天都是没完没了的学习……李吴山李老爷越来越重视这些年轻的学生,也越来越轻忽当年的老兄弟们,这种说法尘嚣日上。 堂堂的高级军官,一个个前途无量,谁也不想窝在军校里边“无所事事”,当然他们还不敢对李吴山本人有什么怨言,只能到金雀儿这个大总管处来打听一下,打听打听自己的“学业”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什么时候才能重返战场去为李老爷打仗,顺便给自己再添加一点功勋什么的…… 这些老弟兄们非常的抱团儿,而且一个个全都功勋卓著,全都是当年大旗军的班底,不能不在意他们的想法啊! “这个……我会处理,你不必理会!” “是。” “哦,对了,你有没有觉得楚华文这个人太过于书生意气了?” 金雀儿一时没有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刚才还在说韩福财、刘春生和张大娃他们这些军官,怎么突然之间撤到了楚华文的身上?她觉得自己已经跟不上老爷的思路了。 “朝廷想要平定缅乱,江南怎么有这么多反对的声音?我觉得这是因为楚华文的宣讲和鼓吹力度不够……”说完这句话之后,李吴山又说了一句:“他好像已经跟不上我的脚步了!” 这是一句非常非常严厉的批评。 众所周知,楚华文虽然是礼部尚书,正经的朝廷大员,其实他的真实身份就是大旗军的喉舌,是专门为大旗军张目为李吴山鼓吹的。无论是他的出身还是他的个人主张,都带着很鲜明的大旗军色彩。 楚华文就是大旗军的人,就是李吴山的舌头,这句话一点儿都不夸张。 无论是当年的执旗闯宫底定江南,还是后来的说服黄得功,楚华文都做的可圈可点,足见个人能力之强。但是,这两年多以来,李吴山渐渐觉得楚华文似乎不那么卖力气了,他的宣讲鼓吹已经没有当年的锋芒。更准确一点来说,楚华文的身上带着浓重的书生意气。 楚华文是个传统的儒生,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有自己的底线。用谦谦君子来形容并不算过分,但是在有些事情上,君子气反而会误事。 至少,楚华文不能为了李吴山的战略而睁着眼说瞎话,他做不到这一点。 “必须提醒他一下,要不然的话,我担心他已渐渐淡忘了自己的使命。” “是!” “这次打败了罗刹鬼,肯定是要和谈的,你以我的口吻给朝廷上一份折子,举荐楚华文为钦差大臣,代表朝廷去和罗刹国谈判。” 打仗是军人的事情,而和谈则是政客的事儿。 楚华文是朝廷大员部堂高官,礼部的一把手,和谈事宜由他去做自然最合适不过了,而且他还是大旗军的人,这代表大明和罗刹谈判的事儿,非他莫属。 有了李吴山李大帅的举荐,朝廷没有理由拒绝。 “另外,你再代我……算了,我自己来吧。” 李吴山依旧不习惯使用毛笔,仍然使用坚硬的炭笔,很快就写好了一封书信。 金雀儿看了看书信的抬头部分,这封信是写给钱谦益的! 第五百二十六章 谪仙易手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和风细雨之中,已到了江南最好的季节。 细雨如丝绵绵密密,下了整整一天,才不过湿了一层地皮。 李掌柜把包好的一小封银子塞到门子手中:“草民是楚大人的熟人,早就认识的,还望您家行个方便,给通禀一声……” 门子赶紧把“上门”的红包挡了回来:“楚大人的规矩严,不许收门包,若是收了饭碗需是保不住的。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禀报大人。” “麻烦您家了。” 楚华文楚相公,正经的部堂高官二品大员,不是想见就能见到的。 李掌柜仔细打量着这楚大人的府邸,这是一处很寻常的院落,既没有雕梁画栋的亭台楼阁,也没有幽静雅趣的园林建筑,完全就是一户非常普通的三进大院子,对于堂堂的楚尚书而言,显得有些过分的寒酸。 “好官呐!” 这是李掌柜对楚华文的评价。 楚华文到底做出了什么样的功绩和政绩,那根本就不是李掌柜这样的市井小民应该关心的问题,他只知道楚华文楚大人生活清苦两袖清风,徇私舞弊贪墨银钱这种事情绝对和他不沾边儿,而且为人和善性情随和,从来都不摆朝廷大员的官架子。 在老百姓的心目当中,这就是典型的清官大老爷了。 时间不大,进去通报的门子回来了,随同一起前来的还有楚华文楚大人。 还隔着一进院落呢,楚华文楚大人就已经热情的打起了招呼:“李掌柜怎的来了?蓬荜生辉呀……” 想不楚大人竟然亲自出来相迎,李掌柜万分惶恐,真要行个大礼,却被楚华文抢过来给搀扶住了:“你我相熟已久,行的甚什么俗礼?李掌柜难得来到我的家中,必然是有事情的,进来说话进来说话……” 牵着李掌柜的手,并没有去到专门待客的大花厅,而是径直去了书房。 书房里摆着三个一人多高的书柜,柜子里罗列满满全都是各色书籍,旁边还有一个为了爬到书柜高处的梯凳,硕大的书桌上摆满了笔墨纸砚与官样文书。 看这个样子,楚华文正在处理公文。 “小人知道楚大人日理万机繁忙的很,不敢耽搁楚大人的时间……” 楚华文笑道:“甚么大人小人的,真心不顺耳,还是如以前那般称我吧。此间杂乱,李掌柜自己找个地方坐了,别站着了……” 李掌柜根本就不敢坐,只是笑了笑说道:“楚大……许久不见,楚相公还是一如既往的清健。小人……我这次来呢,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儿,只是偶在坊间淘到了一方古砚,据说是唐寅用过的,寻思着这么好的东西给别人用了,凭白的糟践了好物件,也就只有楚相公这样的人才用了,才能相得益彰作出好文章来……” 唐寅唐伯虎,成化年间的大才子,名动天下,以书画著称于世。只不过呢,这位大才子留下的作品和文具实在太多了,不仅随处可见而且良莠难辨,所以并不怎么值钱。 楚华文看了看那方据说是唐伯虎用过的砚台,一眼就看出那是赝品,而且是比较粗劣的那种赝品,也就只能糊弄糊弄李掌柜这样的外行,内行人对这种货色根本就不屑一顾。 “这方砚台,李掌柜花了多少钱?” “十二缗……” 十二缗钱,差不多也就是十两银子上下,虽然这个砚台本身并不值这么多,不过还好,并没有吃太大的亏。 楚华文笑着说道:“李掌柜不是文人,更不是行家,对于这种东西本就不怎么精通,以后可不要再买此类物品了?” 听了这句话之后,李掌柜才明白过来,原来这方砚台是假货。 花大价钱买假货,本就够倒霉的了,偏偏还用假货来送礼,立刻就弄了个大红脸:“小人……我实在不知这是赝品,真心不知道啊,楚相公莫怪,回头我就去找那卖假货的骗子算账……” “哈哈,就算是真品,想必李掌柜也看不出来,真假又有什么分别呢?”楚华文笑道:“你我相熟已久,李掌柜这还是第一次登我家门,想来是有事情的,就不要再兜圈子了,还是开口直言吧。” 在楚华文看来,这位李掌柜拎着礼物登门拜访,肯定是要托他办什么事情。 但是,他却想错了。 李掌柜登门,不是为了办事,而是来辞行的,李掌柜要回到乡下老家去了。 “辞行?”楚华文眉头一皱:“据我所知,那谪仙楼的生意还算不错,李掌柜为什么要走呢?” 谪仙楼位于繁华地段,又是多年的老字号,生意不是一般的好。放着好好的生意不做,却要到乡下老家去,这是何道理呀? 这些年来,谪仙楼的生意确实不错,着实让李掌柜赚下不少银钱,但那已是隔年的老皇历,再也翻不得了。 说起谪仙楼,虽然是李掌柜的产业,但却和楚华文有着极其深厚的渊源。 早年间,谪仙楼的生意原本只是不温不火尚能维持而已,后来楚华文一手创立了“江南学社”,挥动如椽大笔镇臂高呼,一时风头无两,作为“江南学社”临时办公地点的“谪仙楼”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无数文人仕子的集散地,生意火爆的不行,虽不敢说日进斗金至少也是人满为患了。 复隆朝建立之后,没过多久楚华文就离开了“江南学社”到朝廷去做官了。这个时候的“谪仙楼”虽然不复往日的火爆场面,还算是相当不错的。随着学社社长的易主,生意就出现了明显的下滑。 自从钱谦益接替楚华文成为“江南学社”的“社首”之后,“谪仙楼”的生意也就一天不如一天了…… 楚华文万分不解的问道:“就算是谪仙楼的生意不如从前,也不至于要到关张的地步吧?” 谪仙楼位于繁华地段,又是经营了这么多年的老字号,就算是生意不如以前,总是能够维持下去的,李掌柜为什么就不干了呢? 楚华文弄不明白。 说起来,还是钱谦益的原因。 钱谦益钱老大人素来就喜欢讲排场,不仅架子大场面足,而且很难伺候,要是说起平易近人连楚华文的一成都赶不上。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以来,钱谦益干脆就让李掌柜“闭门谢客”了。 谪仙楼本就是一座酒楼,只要有钱谁都可以去,钱谦益凭什么要人家“关门谢客”专门招待他们那些人呢? “钱老大人说了,江南学社的风雅之地,去的都是些读书的相公,若是四方杂陈三教九流之人混杂在一起,不仅喧嚣吵闹而且没有了文人应有的幽静之意,所以……所以钱老大人就说了,只能招待学社里边的人,不能对外营业……” 推车的、挑担的都去到谪仙楼,确实有些喧嚣吵闹,但那谪仙楼本就是李掌柜的产业,钱谦益说了不算。 “也是没有法子的事情,咱惹不起钱老大人呐!”李掌柜无奈的说道:“若是以前楚相公还在的时候,肯定会体恤我们这样的生意人之难处,断断不会如此。但是这钱老大人……终究不是楚相公……” “怎能如此作为?李掌柜你先等着,我这就去到谪仙楼去找钱谦益分说,让他改弦易辙……” 以前的江南学社,虽然是一个典型的文人组织,但却扎根于民间脚踏实地的做事,从来都没有如同钱谦益这般浮躁与上的做派。为了创造一个所谓的幽静环境,为了不和那些三教九流的人在一起,为了彰显读书人的高贵身份,就不让人家做生意,钱谦益做的太过分了,楚华文准备去找钱谦益说道说道这个事儿。 “不用了,不用了,真的不用了!”李掌柜苦笑着说道:“为了我的这点小事情,就让楚相公和钱老大人闹了生份,实在不值得。更何况,小人已把那谪仙楼卖给了钱谦益钱老大人,谪仙楼已是他的了……” 什么? 钱谦益把谪仙楼买下来了? 楚华文愈发的不高兴了。 早年间,楚华文主持江南学社的局面之时,总是精打细算能省则省,虽然是在谪仙楼那边“办公”,也不过是租了几个房间而已。现如今,钱谦益却把整个谪仙楼都买了下来,他哪来的那么多钱? 金陵城内地家腾贵,尤其是谪仙楼那样的繁华地段儿,肯定价值不菲,钱谦益却一句话就给买下来了,这笔钱从哪出? 从前,江南学社的一应开支都是走大旗军的账,动用的是大旗军的军费。为了尽可能的节省,楚华文恨不得把一文钱掰成两半来用,他钱谦益好大的手笔! 如果还是象以前那样,那大旗军的军费来买谪仙楼,肯定通不过。若不是这样的话,他买楼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就在楚华文微微走神的时候,就听李掌柜说道:“这些年来,小人在谪仙楼赚了不少,其实小人心中雪亮,全都是托了楚相公的福……” “谪仙楼已经卖了,若是就这么不声不响的走了,忒也对不住楚相公,这才专程前来道别……” 李掌柜已经变卖了京城里头的产业,准备回到乡下老家去了,按说楚华文就应该很客套的说几句“珍重”“保重”之类的话语也就算了,但楚华文却没有说,而是反问了一句: “回到乡下老家之后,你以何为业呀?总不能再开办一个谪仙楼吧?那肯定是要蚀本钱的。” 谪仙楼的消费水准不低,也就只能开办在繁华的城市。若是到了乡下……现如今的乡民们,能吃饱肚子保证温饱,家里再有些余粮就已经很不错了,怎么可能去到酒楼消费? 只这一句话,就看出了楚华文和钱谦益的绝大区别:“收购”了谪仙楼之后,钱谦益马上就要李掌柜等人搬走了,至于他以后做什么根本就懒得过问。也就只有宅心仁厚的楚相公才会想到这个问题:你回到乡下老家之后以何为业? 堂堂的尚书大人,还惦记着小民的生计问题,李掌柜感动的都要哭了:“楚相公仁心呐。小人已经想好了,回到乡下老家之后,就置办几张织机,雇佣几个帮工,以织锦为业,总是能够赚些钱的……” “置办织机雇人织锦?你一个开酒楼半辈子的人,去弄织造作坊,可得小心些呀。”楚华文说道:“据我所知,这江南的织造业比不得两浙那边,而且这生意也不怎么好做……” 江南的织造业原本是一项很大的产业,号称天下第一,虽不敢说家家户户都有织机,那也是相当的繁盛。但是,这种情况到了复隆初年,就出现了一个明显的改变:江南的织造业在朝着两浙转移。 说起这事儿,和潞王有着很大的关系:想当初潞王挖了朝廷的墙角,截断了朝廷和红毛人的贸易,自己去和红毛人做生意,其中最大的一项就是丝绸锦缎的出口业务。虽然这对朝廷财政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但却带动了两浙织造业的发展。 现如今的两浙早已经超越了江南,成为大明朝的织造业中心,并且和江南的“织造加工户们”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其实吧,两浙和江南之间的织造行业竞争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就是大打价格战而已,把加工费压的很低,这个行业的利润已经非常微薄了。 倚仗庞大的规模和数量的技术工人,两浙那边的大型织造作坊还能赚到一些钱,江南这边的小型“加工户”们可就惨了…… 江南的织造行业,争不过两浙的同行们,这是事实。所以,楚华文才建议李掌柜更慎重一些,免得到时候亏了本钱。 “楚相公说言极是,这个事情我是知道的,不过呢……还是可以做一做。”李掌柜很有信心的说道:“楚相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北边有了一种新式的织机,一天能织一丈二尺……” 织造行业的重心从来就是在南方,但最新式的织造机器却出自北方,出自大旗庄,是军校装备部研究出来的。 这种织机采用了全新的“套筒轴承”结构,俗称“两面机”,纺织效率提高了四倍,只用三天的时间就可以织一匹锦。 效率的提高一定会转换成为实实在在的利润,除此之外,作为一个外行人,李掌柜之所以敢和两浙的同行们竞争,就是因为他还有一个秘密武器:雇佣女工。 “乡下的大姑娘小媳妇多的是,她们的工钱很低……” 乡下女子比不得城里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一直都是重要的劳动力,但女子的工钱却比男人低了很多。对于加工行业而言,廉价的劳动力本身就是利润的一部分了。 在雇佣女工这个问题上,楚华文却不怎么上心,对于他这样的传统型儒生而言,女人天生就应该在家里相夫教子,毕竟男主外女主内才是最传统的生活方式。不过呢,乡下女子若是能够通过劳作赚些银钱贴补家用,也不失为一桩好事。 “既然李掌柜已经想好了,那我就不说什么了,先恭祝李掌柜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了……” “借楚相公的吉言。” 就在李掌柜要起身告辞的时候,楚华文从荷包里摸出几粒银豆子塞给了他。 “楚相公,你……你这是做甚?” “哈哈,李掌柜素知我的规矩,从来都不收什么人的礼物,今日完全就是看在你我相熟的面子上才收了你的砚台,这些银钱只当是礼尚往来好了……” 楚华文不收礼,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虽然他今天收了李掌柜的砚台,却要付出些银子,其实就相当于的购买的的意思。 李掌柜本就是来送礼的,而且还是送了一个赝品,怎么好拿楚相公的回礼呢? “小人知道楚相公两袖清风,说句大嘴的话,虽说楚相公是高官,这荷包里未必就有我宽裕呢,实在不敢收下相公的回礼……” “收下吧,总不能坏了我的规矩,你说是吧?” 若是因为一方假的不能再假的砚台,就坏了楚相公的名声,确实不好。 没奈何,李掌柜只能收下楚华文的“回礼”。 谪仙楼的兴衰和楚华文这个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现如今的谪仙楼已经易手,似乎预示着某种命运的转折…… 楚华文一直把李掌柜送到了大门口,正要道别之际,一个女人却走了过来。 看到这个女人,楚华文的脸色明显一呆,旁边的门子赶紧过去询问:“这位大姐,你……” “夫人……” 当楚华文喊出这两个字的时候,那门子才意识到这个女人就是楚华文的结发之妻,赶紧躬身请罪:“小人眼拙,竟不知是夫人到了,该打该打……” 连家里的门子都不认得夫人,看起来好像有点匪夷所思,但李掌柜却一点都不觉得意外,因为他早就听说了,据说楚相公和夫人似乎不怎么和睦,夫人常年不在家中。 楚华文说道:“李掌柜啊,我这位夫人难得回家一趟……” “小人省得,省得,就不耽误相公与夫人相聚了。”抢着给那个女人行了一礼之后,李掌柜就告辞而去了。 在很多人的心目当中,且不说楚华文楚相公的官职如何,仅凭他那一身才华满腹经纶,他的夫人必然就是才情出众貌美如花的绝代佳人,就算不是什么名门望族的大家闺秀,至不济也是知书达理的小家碧玉了。却想不到,楚相公的夫人样貌并不如何出众,最多也就算是五官端正而已。身材矮小,脸色还有些黑,一看就知道必然是常年在外之人,与文质彬彬脸色白皙的楚华文楚相公相比,不仅没有金童玉女珠联璧合的般配,反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第五百二十七章 陈茂当官 “夫人……” 以前的时候,楚华文夫妻之间还可以说是聚少而离多,最近这些年来,几乎已经是天各一方不通音讯了,连家里的门子都不认得她。 夫妻相见,自然有满肚子的话要说,但夫人的神态却显得有些冷漠,她什么话都没有说,直接掏出一封书信。 这是李吴山给楚华文的信。 作为大旗军体系当中的一员,楚华文对于书信上的内容很不理解:“以大帅之才干,求一个安居乐业国泰民安应不是什么难事,为什么一定要四处用兵呢?” 对于李吴山的本事,楚华文是一百个服气,无论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还是对于天下大势的把握,简直登峰造极出神入化。在大视野大局观这个层面上,李吴山若是自认第二,就没有谁敢认那个第一。 但是,眼下这个形势,实在不应该反动战争啊。 天下初定,正是于民休养生息之时,不出十年必然就是一个万民安居乐业海晏河清的太平盛世。但是,李吴山却在疯狂扩充军备,已经把进攻的矛头指向了所有能够指向的地方。 书信上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不仅要异域远征,还要跨海作战,攻击视野范围之内的一切目标,这是整个大旗军的使命,不可推卸的使命。 楚华文就弄不明白了: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打仗? 夫人的神态依旧冷漠,就好像是一个陌生人:“这是为了将来。” 将来?一个什么样的将来? “天下各族,无不为求存而争,力强者存力弱者灭,这是天道。若我族不在强盛之时灭亡他族,必然会在衰落之际被他族所灭,所以,必须趁着我族强盛之际,消灭一切可以消灭的对手和潜在对手!” 夫人的这句话说的平静而又淡然,不带丝毫的感**彩,听在楚华文的耳中却仿佛晴天霹雳旱地惊雷。 他很清楚的知道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那就是不可想象的战争! 作为当时雄才大略第一人,难道李吴山就没有看到战争背后的代价吗? 无论大旗军多么能打,都无法支撑这样的战争,到时候必然就是兵连祸结民不聊生,不仅刚刚积攒起来的这点国力要被消耗一空,还要承受几乎不可承受的代价。 无论他李吴山再怎么厉害,总不能打遍全天下吧? “我不知道大帅能不能打遍天下,但我知道大帅绝对比当年的铁木真更强。” 虽然这话没有任何杀伐之气,但却比“征战四方”之类的话语更具震撼力句,楚华文当即就冒出了一身的冷汗。 当年的黄金家族曾经以骑射之力灭国百余拓地万里,李吴山绝对比他们更强,到时候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形这还用说吗? “蒙古帝国武力强盛,虽然能逞一时疆域之快,又落了什么好下场了?”楚华文的声音在颤抖:“以大帅之眼光,应该早就看到了战争的害处,为何还要一意孤行?” “连你都能看到的情形,你以为大帅看不到吗?”夫人楚刘氏说道:“你以为自己比大帅看的更远?” “不,我没有这个意思。”楚华文给自己辩解了一句:“我只是不明白,大帅明明知道战争的代价如此沉重,为什么还要执意发动战争。” “为了我族之长兴,有些代价必须承受。” 我族长兴,这是军校生的口吻啊。 楚华文再一次感到站在自己面前的就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陌生人,而不是自己的夫人:“就算如此,又怎能频繁战争?天覆地载如此之大,要打到什么时候?” “所以,我们的战争一定要猛烈,集我们这一两代人的力量,消灭一切对手,唯有如此才能给后世子孙留下一个安心发展的空间。” 为了战争,就需要集合一两代人的力量,如此沉重的话题,却被夫人轻飘飘的说出来。那是一两代人呀,不是一两个人! “你已经掉队了。”楚刘氏很不客气的说道:“你已经无法理解我们的想法,你越来越像是一个朝廷官员,而不是民族的战士。怪不得大帅会对你失望,连我都对你失望了。你比我想象中还要软弱……” 软弱? 这就是自己在妻子心目当中的形象? 楚华文楚相公,只身擎旗闯宫夺嫡,亲手底定了大明朝在江南的这半壁江山,以书生之身去到敌我不明的军营之中,劝说黄得功归顺,这份胆气和魄力……恐怕也就只有眼前这个女人才有资格说他“软弱”了吧? “江南不能有反战的声音,这是大帅的命令!也是我们的需要!” 张口闭口就是“我们”,分明已经把楚华文当成了“我们”之外的外人。 “天下稍安,人心思定,无论是在朝堂还是在市井之间,总有很多人不愿意打仗,我又有什么办法?难道我还能堵住天下人的嘴巴不成?” “你本就是我们的喉舌,就应该为我们鼓吹,只要你想办法反反复复的鼓吹战争,总能够盖过反战的声音。” 楚华文已经无语了。 “当此紧要关头,绝不可有丝毫的妇人之仁,为求一时之苟且安稳,就是断送了我族之将来。当此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当中,我族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做好战争准备。”夫人楚刘氏毫不客气的说道:“如果你做不到,我们会想办法让别人去做,你明白我这句话的意思吗?” “我明白。” “我希望你真的明白自己的使命,而不是仅仅只做一个两袖清风的官僚。但使我族长兴,个人的生死荣辱不值一提,我希望你能做到这一点……” “我尽力吧。” “不是尽力,而是一定做到。”夫人楚刘氏说的非常果断,就好像是在下命令似的:“北边已经打败了罗刹鬼,用不了多久罗刹鬼就要遣使和谈了,大帅希望你能作为朝廷的代表去和罗刹鬼谈判……” “份内之事。” “到时候,你一定要竭尽所能的为我族争取利益,为了这个目标,可以不择手段,你明白吗?” “明白!” “但愿你真的明白了!” 说完这句话之后,楚刘氏转身就走,竟然没有丝毫要留下来的意思。 楚华文知道夫人素来瞧不起他,想要张口挽留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夫人起身而去。 眼看着夫人走动了门口,楚刘氏却又转过身来,楚华文顿时心中大喜,以为是夫人回心转意了,赶紧迎了过去。 妇人的脸色已没有那么冷漠了,现出了一丝很明显的温情,终于让楚华文感到夫人还是夫人,而不是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 “这么多年过去了,早已时过境迁物是而人非。”夫人楚刘氏说道:“时至今日,你的身边连个女人都没有,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应该为后代香烟想一想了。” 楚华文曾经有一个完整的家,父母妻子俱全,却因为清廷之残暴,父母和孩子全都惨死于故乡,只剩下他们夫妻二人生还下来。因为当年的种种,现在这一对夫妻虽然还是在一个体系之内,其实早已形同陌路了。 “你不理解我们的想法,我不怪你,因为你和我早就不是一种人了。”夫人楚刘氏说的非常平静:“找个女人吧,随便什么样的女人我都不会在意,好歹也要延续血脉不是嘛?至于我……你就当我早就死了吧……” 原以为夫人是回心转意了,想不到却是这样的一番言语。 听了这番话,楚华文如遭雷击,呆了好半天才终于发出一声长叹:“你……那你……夫人……你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你不也照样是孑然一身了么?” “我早已已身许国,早就没有家的想法了。你……保重吧。” 说完这句话之后,楚刘氏竟然朝着楚华文打了一个军礼,然后就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一句保重之后,夫妻情分至此而终! 与此同时,在南京城的禁宫之内,长平公主正在拟定今岁科考的第一场考试的题目。 自古以来,科举就是国家大事。按说新皇登基之后,就应该开一次恩科,完全是出于政治的原因,恩科没有开起来,而是推到了今年,以例行考试的形式进行。 按照以往的惯例,第一场肯定要考“史论”,而这场考试应该有五个题目,这都是以前的老惯例了,只要按部就班的进行就行。 按说考试选题这种事情,应该有皇帝本人亲自出题,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保密,毕竟有复隆朝的考场舞弊案的前车之鉴,这种事千万马虎不得。 但皇帝似乎对此毫无兴趣,而是把这项很重要的工作直接推给了长平公主。 长平公主深知此事关系重大,所以非常谨慎,总共列出了二十道题目,交给皇帝让他从中选出五道考试题目。 皇帝很随意的看了看那二十道题目,顺手就交给了身旁的陈茂:“陈教官你看看,选那些比较好?” “这……”陈茂并没有接过那张纸,而是很小心的说道:“以我的身份,不应该看这些东西,若是泄露了题目,到时候可就说不清楚了。” 皇帝直接把备选题目交给陈茂去看,并且让他做出选择,这样确实不合适,长平公主甚至想要出言阻止,却又觉得那样做会让陈茂产生一种“不被信任”的感觉…… 好在陈茂知道进退,根本就没有看这些备选的题目。 在这个问题上,皇帝对于陈茂有着足够的信赖,毫不在意的说道:“没有谁比我更清楚陈教官是什么样的人了,若是连你都信不过,这天底下恐怕就真的没有谁能让我放心的了。我对这种事情真的不在行,陈教官你就帮着皇姊参详一下吧。” “是。” 陈茂结果那张纸,只扫了一眼马上就开口说道:“我建议把最后一题确定下来……” 这道题目是:北宋联金图燕云,南宋结蒙以攻金,尝论之! 这是一道论述题,说的是宋朝之事。 为了攻打辽国这个宿敌,北宋联合了金国,最终却被金国覆灭。到了南宋的时候,为了灭亡金国,又联合了蒙古,南宋最终却被蒙古给灭掉了。以这两段历史为依据进行一番论述! “为何先确定这道题?”长平公主问道。 陈茂微微躬身,朝着长平公主行了一礼,然后才侃侃而谈:“所谓史论着,无非就是以史为镜的意思,讲究的就是借古而鉴今。内政外交之种种不过是细枝末节,需有大视野大格局,知前因而知后果,这道题目就很好的涵盖了这层意思,建议殿下参考之……” “好,那的先定下这一题目。”长平公主笑道:“原说陈教官是行伍之人,最精善的应该就是行军打仗排兵布阵的兵家之术,想不到还博通古今……” 皇帝笑道:“皇姊还真的说错了,陈教官最擅长的并非是兵士,而是理论学识。虽不敢说是文武全才吧,说个文武兼备总是恰如其分。” “已陈教官之斑斑大才,只做个廷卫长真是可惜了。要是陈教官想当官的话,那就好了。”长平公主笑道:“既然陈教官有如此才干,不如出仕为官,也好利国利民一匡抱负……” 皇帝哈哈大笑着说道:“前几天我还专门和陈教官说起过这事呢,与其让陈教官在我身边当个侍卫头儿,还不如去当官,只是一时没有合适的职位,暂时也就搁置下来了……” “都察院已出缺了,既然陈教官擅长理论学识,不如到都察院里边去做个参事……” 给陈茂安排一个官职,拉拢的意义大于实际使用意义,毕竟这陈茂是皇帝本人的心腹,一头连着朝廷另外一头则勾连着吴山军校。这样的才人,能把他留下来给朝廷办事,肯定会大有用处。 其实在长平公主的内心深处,还有一个不大方便直接说出来的想法:时至今日,长平公主依旧做着一个美梦,她真的很想在江南舍利一所和吴山军校类似的军校,专门为朝廷培养禁卫军军官的学校。 只要朝廷能培养出合格的军官,就能组建起另外一支学生军,到了那个时候局面就会焕然一新了。 这个陈茂的才干那是不用说的,他能作为在吴山军校里边给李吴山当副手,无论是本事还是能力,至少已经通过了李吴山的认可。尤其此人还擅长理论学识,这就是典型的师者大才呀。更加要紧的是,此人和皇帝本人的关系极其融洽,用皇帝的话说,那就是过命的交情了,属于可以信得过的那种人。 而且,长平公主本人对于陈茂非常的欣赏。 都察院参事这个职位,刚刚恰到好处。 都察院本就是为天子张目的部门,做的就是弹劾他他得罪人的事儿。所谓的参事,是从五品的官职,看起来好像不低,其实仅仅只是一个副职,上面还有好几个主官压着。而且这个职位和科道官员不一样,不会外放到地方上,也就不存在影响地方的可能。留在京中,就等于是留在皇帝身边,一来可以随时调用,再者也可以随时监视…… 关于陈茂的这个官职,长平公主已经考虑很久了! 陈茂似乎不大领情,也无意给朝廷当官儿:“这个……好像不大合适吧?” 长平公主反问道:“有什么不合适的呢?” “众所周知,我本是吴山军校的教官,并非是科举出身,从无在仕之经验。而且吴山军校那边……的人,若是出任朝廷官员,恐怕多有非议……” 吴山军校出来的人,那就是李吴山的人,给朝廷当官算怎么回事?会不会有人说是李吴山染指朝廷政局?会不会有人说李吴山已经把手伸到了江南来了呢?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江南朝廷这边,对于李吴山的防范之心还是比较重的。 “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原来的说的是这个。”长平公主笑道:“连忠勇公都是朝廷的臣子,他的学生就不能给朝廷效力了?简直就是无稽之谈。军校里的学生就不能出仕?从来就没有这样的说法,连万岁都是从军校出来的呢……” 当今天子都是李吴山的学生,是从军校里边出来的,为什么朝廷的官员就不能有军校生了呢? “希望陈教官不要被军校和朝廷分的那么清楚,四海之内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连忠勇公都在为我大明效力,何来南北之说?” “那……”陈茂的本意其实是想请示一下李吴山,但是转念一想,那么做就太不合适了:朝廷已经要委任你正式的官职了,要么就答应下来,要么就以非常明确的态度拒绝,这个时候请示李吴山就等于是把江南和吴山军校对立起来了。不论是李吴山还是陈茂本人,都不希望出现这样的局面,他们都想维持着大明王朝的整体状态。 稍一思索,陈茂就已打定了主意:“陈茂愿竭尽所能为朝廷效力。” “为朝廷效力”这句话,听的长平公主心花怒放。 这代表着吴山军校的人才终于为朝廷所用了。 作为吴山军校的人,陈茂是第一个正式出任朝廷官员的人。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这会成为一种趋势…… 第五百二十八章 风尘女 如丝般的细雨当中,柳如是撑着一柄油纸伞倚门而望,远处的景物在烟雨中变得朦胧起来,就连那高大巍峨的城墙都不那么棱角分明了。 作为名动江南的女子,柳如是艳名远播,素有“秦淮八艳之冠”的称号,受到无数达官显贵的追捧,为搏美人一笑往往不惜一掷千金,曾留下多少风流故事。现如今却已物是人非,早已不复当年的景象。 柳如是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倾国倾城的人间绝色,岁月已经在她的脸上留下了太多的印记。每当对镜之时,看着已爬上眼角的鱼尾纹,柳如是就忍不住的长吁短叹顾影自怜。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使人间见白头,她知道自己已经青春不在。 她老了。 遥想当年罗衫轻舞,一曲《临江仙》唱的余音绕梁,无数豪客为之倾倒,仿佛黄粱一梦…… 远远的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柳如是竟然没有认出此人,稍微呆了一下才终于认了出来:“韵儿妹妹,你……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柳如是号称秦淮八艳之冠,顾韵儿是秦淮四绝之首,同为风尘女子,二人本就相熟已久,之所以没有认出她来,就是因为顾韵儿早已不是以前的那个顾韵儿了。 也怪不得柳如是认她不出,眼前的这个顾韵儿早已不复当年的艳丽温婉,更没有了以前的锦绣华衫和精致妆容。她穿着一件很寻常的布裙,连首饰都没有佩戴,一头青丝很随意的挽了一个髻,胭脂水粉一概不用,露出最原本的素面容颜,就好像是个最普通的良家女子。 无论多么朴素,良家女子都比艳丽的妓家要高贵的多,这是本质上的区别。 “柳姐姐安好。” “韵儿妹妹安好。我早就听说韵儿妹妹不在这秦淮河上讨生活了,想是有了好的归宿,为何又回来了呢?” 对于烟花女子而言,纸醉金迷不过是过眼云烟,最终的归宿才是最要紧的。 顾韵儿已经在秦淮河上消失很久了,原以为她找到了有情郎早已过起了相夫教子的安稳日子,柳如是甚至暗暗的祝福过她多次,想不到她又回来了。 想来也是,一入烟花之门,就是终生洗不去的最大污点,无论多么艳丽妩媚,终究脱不去这一个“妓”字,就算是从了良,又有几个能落个好下场的呢? 当年的柳如是跟随了才情卓著的钱谦益,金盆洗手曾引得多少小姐妹羡慕眼红,现如今却……哎,不说也罢。 “我是来看看柳姐姐。”与柔弱无依的柳如是相比,顾韵儿反而多了几分飒飒之意,举手投足之间多了几分干练沉稳的气息:“顺便找钱老大人办些事情……” 顾韵儿和钱谦益素无往来,她能有什么事情? 柳如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微微笑道:“险些忘记了,韵儿妹妹是大旗军的人,乃是女中伟丈夫巾帼真豪杰,想来是有军国公务在身的吧?” “也不是什么要紧的公务,就是送一封信。” “韵儿妹妹,你脚上的泥总算是洗干净了,我却……哎……” 顾韵儿确实是秦淮河上倚门卖笑的烟花女子,但那是从前,现如今的顾韵儿已“成功转型”,早已脱胎换骨,由下九流的风尘女子一跃成为“战士”了。 韵儿姑娘这个“士”字,没有一丁点的水分,含金量十足。想当年,连李大帅都亲自给她授勋,承认她是为国为民的忠勇之士,对于任何一个出身风尘的女子而言,这绝对是一份做梦都不敢想的殊荣。 能与名动天下的绝死勇士比肩,与匡扶大明的将帅同台授勋,这份荣耀已隐隐盖过了击鼓战金兵的梁红玉,古往今来仅此一人而已。 虽然很多风尘女子都自称是“卖艺不卖身”,以“出污泥而不染”的白莲花自居,事实上哪个不是一身的泥垢,终生都洗不干净呢。 什么秦淮八艳,什么风尘四绝,全都是苦命的女子罢了,也就只有这一个顾韵儿算是真正脱离泥潭洗干净了脚上的淤泥。 “光顾着说话了,竟然让韵儿妹妹站在门外。”柳如是的脸上始终保持着得体而又不失热情的微笑,左手擎着伞,右手虚虚一引,示意顾韵儿进门。 “韵儿妹妹稍坐,我去备茶。” 时辰不大,当柳如是捧着茶盘出来的时候,已换上了一身更加素雅的衣裙,并没有特意的梳妆,仅仅只是在凤回头的发髻上插了一朵迎春,无形之中平添了几分雅致的气息。 二人相对而坐,柳如是用一个很优雅的动作,不紧不慢的将成套的茶具一一摆开。 同为出身红尘的女子,顾韵儿同样精通这一套“茶艺”功夫,这是以前在花船上的时候招揽顾客的手段。 柳如是当然不必在顾韵儿面前卖弄自己的“茶艺”功底,完全就是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方式而已。 先用沸水烫过杯盏,然后取出一方洁白的丝巾细细擦拭,又慢慢的将清水缓缓注入,放在一个精致的小手炉子上慢慢煮沸…… 她的这一道动作不疾不徐不温不火,每一个动作都轻灵飘逸柔美至极,足见茶艺功夫早已炉火纯青。 “这些日子,韵儿妹妹到何处去了?”柳如是轻舒双手,将一杯清澈晶莹微微泛绿的茶汤递到顾韵儿的手中、 “我到军校去了。” 这个回答让柳如是有些惊讶:“是吴山军校么?” “是。” “想那吴山军校,难道不应该是传授兵家之事的学堂么?韵儿妹妹去学那行军打仗的本事,难不成还想做大将军?”柳如是轻轻的笑着,声音又细又柔,如同那飘荡起来的雾气一样。虽已上了些年纪,依旧有着一股惊心动魄的柔美,微微的笑意仿佛清风吹开春水。 这样的笑容,顾韵儿也会,以前她总是这样笑,总是笑的如同春风拂面,既不会显出一丝轻浮,更不会让人有任何的不舒服,总是能够显得优雅从容恰到好处。 看着眼前的柳如是,顾韵儿顿时百感交集,忍不住的想起了她自己:以前的我就是这个样子! “不过话又说回来,连李大帅都亲自给韵儿妹妹授勋过,怎么说也可以算是李大帅手下的敢战之士了,就算是学习兵家战法也在情理之中。”柳如是的脸上始终挂着浅浅的笑意,仿佛暖春时节的阳光那样徐徐荡漾开来,说不出的舒适惬意。 “柳姐姐误会了,军校里边也不全都是传授阵前厮杀的本事,还有不少其他的学识。我学的是《情报学》。” “甚么叫做《情报学》?” “这个……”顾韵儿忽然发现,要想对柳如是解释清楚这个问题似乎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儿,她只能含含糊糊的说道:“差不多就是教人如何做一名细作吧,柳姐姐这么想就可以了。” “细作?那不是要潜伏、刺探的么?据说细作是顶顶危险的,往往要深入敌军之中刺探消息,一旦败露就会……” 《情报学》可不仅仅只是潜伏、刺探那么简单,而是一门复杂高深的系统化工程,这里边的学问浩淼如海大了去了。 “柳姐姐说的那些是执行细作,我做的是内勤?” “这细作还分什么内外不成?” “当然是要分的,我这样的内勤,多是做一些翻译、整理事宜,其实就相当于是一个文书人员,只不过比较特殊而已……” 顾韵儿在军校里边学习的情报学,仅仅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从去年年前开始,她就已经走上了“工作岗位”,主要负责密码的编制、回译,整理、归档等等工作,是一个内务文职人员,有点类似于后世的“机要员”的意思。 “要照这么说,韵儿妹妹已经算是李大帅身边的近侍了吧?” “不,军校中没有近侍的说法,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士兵,现在的军衔是三等尉。” 士兵? 对,就是士兵! 现在的顾韵儿可不仅仅只是一个得到过荣耀勋章的有功之士,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兵,她的名字就在大旗军的兵册子上,她已经拥有了正式的军籍。 在大旗军中,军籍这东西的重要性无论怎么形容都不算过分。比如说李吴山本人,他那个所谓的大元帅只不过是一个称号,忠勇公则才朝廷给他的爵位,这些东西和大旗军本身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确实是大旗军的最高指挥者,但那只是他的职务罢了。单纯从政治面貌上来看,不管是李吴山本人,还是那些战功卓著的将领,其实和顾韵儿是完全平等的。至于职务和权限,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古有木兰代父从军,今有韵儿妹妹巾帼英豪,也算是古今辉映了。只是……那军中多是些粗鄙的厮杀汉,仅只妹妹这一个女儿之身,总是有些不方便……” 顾韵儿笑了:“大旗军中的女子不在少数,光是我们情报内务司就有二十几个,其他方方面面的姐妹加起来,我估摸着总不会少于三百人的样子吧。柳姐姐不要忘记了,当年的绝死勇士当中就有很多女子呢。” 军校中确实有女兵,虽然人数有限,却已有了些规模。 女子参军,虽然极其罕见,在大明朝却不是那么无法理解,白杆兵的秦良玉不就是一个名动天下的女将么,而且战斗力相当的不错。 “也不知韵儿妹妹前世修了甚么功德,既然有这么好的机缘。若是我也能有妹妹这样的福气,那就好了……”插在发髻上的那朵迎春微微的颤动着,缭绕的水汽当中,柳如是的面容就好像是沉浸在薄雾之中,连讲话的声音都低沉了很多:“旁人都说我好运道,其实这其中的苦楚,以韵儿妹妹之聪慧,就算是不用我说想必也早就看出来了吧?” 对于很多人来说,柳如是嫁给钱谦益都是一个很好的归宿,以后就可以老老实实的过安稳日子了。其实,这只不过是个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 钱谦益的年纪给柳如是当爹都显得太老了些,而柳如是并不是钱谦益的夫人,甚至连小妾都算不上,不过是个侍姬罢了,地位低下的很。若是回到老家去,以柳如是的“妓户”出身正室夫人肯定不会认她这个人,而且一定会拿大棒子把她打出来。寄居于金陵宁城,开销极大,而钱谦益又被罢了官职,其实根本就是柳如是在养着钱老大人,原本积攒下来的那些大多已花销干净,昂贵的首饰与器物已经变卖的差不多了,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偏偏钱老大人有是好喜好排场的,大手大脚的花钱习惯了…… 若仅仅只是日子清苦一些,倒也没什么,自要紧的还是男女感情问题。 二人的年纪相差太大,最初的结合原本就不是什么情投意合,这么多年相处下来,就算是天上的嫦娥也早就厌烦了。更何况柳如是早已不是青春年华,虽然谈不上人老珠黄却已早就大不如前了,钱谦益对她也就愈发的冷淡起来,甚至经常在外面花天酒地几天几天的不回家…… 对于钱谦益钱老大人而言,在外面又多了几个红颜知己,本就是一桩风流韵事,才子佳人的故事不正是无数读书人的梦想嘛。就柳如是而言,却已经隐隐的看到了自家的悲惨下场…… 当年是钱谦益赎了她的身子,若是这个时候离开,定然会落下骂名,所以柳如是也就只能这样凑合着过一天算一天了,早已不对将来抱有任何幻想。 柳如是的日子,表面上看来确实很风光,至于真正的情形到底是什么样子,也就只有几个很要好的闺中好友可以知道一些真相了。 说到这里,柳如是就忍不住的落下泪来,嘤嘤的说道:“都是前世欠下的债,只是我命浅福薄罢了,怪不得别人,只能忍着受着,什么时候死了才算个完……” 看着黯然落泪的柳如是,顾韵儿就忍不住的想起了自己:如不过是因为当年那机缘巧合的缘故,柳如是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日。还好,总算是找到了大旗军这个归宿…… “柳姐姐,你若是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我这边倒是有个章程。”顾韵儿很爽快的说道:“你也可以到军校中去……” “我?我这样的出身……韵儿妹妹终究有李大帅给的勋章在手,我又有什么?”柳如是哀叹道:“我这娇弱的女子,又是人老色衰……那吴山军校是何等的地方,里边全都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真豪杰,又怎么会有我的立锥之地?就算是我想去,人家又凭甚么收留?” “凭我!”顾韵儿很有把握的说道:“我可以给刘姐姐做介绍人,由我做担保,军校不会不收你的。” “可是……到了那边,我又能做个甚么?我使唤不动刀枪,也不知什么兵家战法……” “难道我就懂了,我与柳姐姐还不是一样的么?”和自艾自怜的柳如是相比,顾韵儿则显得飒爽了很多也果断了很多:“终究不过是事在认为罢了,只要刘姐姐真心想去,总是能有用处的。旁的先不去说,柳姐姐识文断字能写会算,在我们内务司女班当中做个文书总是能行的吧?” 在这个时代,识字和不识字的区别很大,真的很大。 “最要紧的是,在军校之中,没有人会因为你我是出身风尘而有丝毫轻慢之心,大家都是有志一同的兄弟姐妹,皆是为了我族之长兴而努力,并无高低贵贱之分!” 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句话立刻就让柳如是的眸子里闪耀起了异样的神采:“真的?” 作为出身风尘的女子,她最担心的就是被人看不起。若真如顾韵儿所说的那样,无论男女大家都是有志一同的兄弟姐妹,那简直就是天堂了。 “这种事情我会胡乱说的么?在军校学习两年最多三年,就可以入军籍,到了那个时候,柳姐姐就是为国效力的忠义之士,纵是到了百年之后,也会有个堂堂正正的说法!”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人生百年就是为了这个么? 柳如是不敢奢求可以和顾韵儿比肩,毕竟她拿过李大帅的勋章。只要能洗脱了身上的污泥,只要能落下一个清清白白的名声,也就够了。 虽然这话想法很强烈,但现实却依旧冰冷残酷:“老爷……也不知道老爷会不会允许我这么做。我若是就这么走了,也不知道会有多少闲言碎语。做女人难呐,外畏公议内顾名行,总要方方面面全都想好了才可以……” “柳姐姐,不是我说你,你这个人……就是太怯了。”柳如是说道:“你是你,钱谦益是钱谦益,他不允许的事情你就不做了?他不允许你活着难不成你就真的去死不成?再者说了,他在外面那么多的红颜知己,早巴不得你赶紧走呢。” “可是……” “没有那么多的可是,只要柳姐姐愿意跟着我走就行,其他的你不用理会!”顾韵儿很有把握的说道:“我知道应该怎么办!” 第五百二十九章 人老珠黄 淅淅沥沥的春雨还是没有停歇,伴着万家灯火,仿佛一片薄薄的白色雾气,悬浮在低空中微微的荡漾着。 以钱谦益钱老大人的才情,当此夜雨绵绵之际,少不得要吟诗作赋风雅一番,但是今日钱老大人实在没有那个雅兴,他烦着呢。 虽说钱老大人是士林领袖文坛宗师,可这样的虚名终究不能当饭吃。那个“江南学社社首”的身份,乍一听好像很风光,但所谓的“社首”完全就是自封的,属于典型的“社会组织”,与真正的官职相比……根本就没有可比性好不好! 钱谦益钱老大人是个典型的官迷,他那满腹经纶一身才华都是为了当官才准备的敲门砖。作为前任的礼部尚书,怎么说也是部堂级别的朝廷大员了,早已经习惯了前呼后拥众星捧月的排场。但是,官职一丢,所有的这些就全都没有了。 刚刚接替楚华文执掌江南学社的时候,还以为这是重新回到官场的捷径,干的很起劲儿也很卖力气。但是这么长久的时间以来,竟然一点儿起色都没有,还是在做那个所谓的“社首”,整日里和一些不知所云的年轻后辈讨论些狗屁不通的诗词,虽然每次都可以把文坛宗师的架子拿得十足,收获不少年轻书生敬仰的目光,但那有什么用吗? 时间越久,钱谦益钱老大人就感觉越是无趣,真是好没有意思。 还是当官好啊,就算不不必刻意的徇私舞弊刮地皮,也有数不清的各种孝敬,白花花的银子花销出去从来都不心疼。最要紧的是,钱老大人喜欢那种前呼后拥的排场和颐气指使的富贵气。尤其是在罢官之后,不能重新当官,总是觉得这日子过的没有味道。 人这一辈子,无论说的多么慷慨激昂,其实还不是图个功名富贵的么? 原以为做了这个江南学社的社首,就可以攀上大旗军的高枝儿,就可以重新返回官场,昔日的楚华文不就是走的这条路子么?想不到的是,这个社首已经当了好几年,给大旗军鼓吹了好几年,李吴山那边却连一点点的消息都没有,就好像已经把他给忘记了似的。 不当官就浑身上下不舒服,这是钱老大人的老毛病了,既然李吴山李大帅没有提拔他的意思,自然不能这么干等着。所以,钱谦益钱老大人就开始给自己跑官了,反正这金陵宁城有的是故旧的同僚,上下活动一番总能找到机会。 托门子走关系,找昔日的同僚,希望他们可以帮着美言几句,好歹先混个官职再说。 官复原职再做二品朝廷大员,这样的美梦不敢想,想了没有用。作为一个老牌的官僚,钱谦益深知一个道理:官职的高低其实并没有那么要紧,最关键是不能离开官场,尤其是不能长时间的离开。离开是时间一长,以前的关系和人情就会逐渐淡化,逐渐退出众人的视野,那才是最可怕的灾难。好歹先弄一个官职,先在官场里边混着,总是有机会升迁的嘛。 这个小算盘确实打的很不错,但现实却没有那么美好! 昔日的那些个故旧同僚已经完全把钱谦益当成了要饭的叫花子,态度好一点的或许还会假情假意的客套几句,说几句“不要着急,从长计议”的话语。有些人干脆就是对他不理不睬,甚至连人家的大门都进不去。 这让钱谦益愈发的窝火,只能讪讪的去找那个刚刚结识的红颜知己,吃了几盏子花酒,听了几首新曲儿,将荷包里的银子花销的干干净净,这才醉醺醺的回到家中。 其实吧,钱老大人很不愿意回家……要不是实在没钱了,他真的不会回来。 只要回到家里,柳如是就没完没了的唠唠叨叨,让他不胜其烦。尤其让钱老大人无法忍耐的是,昔日的秦淮第一美人,已明显的老了,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妩媚艳丽,再也没有了昔日的轻歌曼舞,总是说些柴米油盐的烦心事。 还是刚刚认识的那个红颜知己更好一些,不仅样貌眉眼,还唱的一手好评弹,百依百顺柔媚无比,最要紧的是年轻啊,才刚刚十七岁,嫩的都能掐出水来呢,绝对比家里的那个黄脸婆要鲜嫩百倍…… 钱老大人本就已经有了几分醺醺的醉意,心闷郁结,见到这面晚了家里还有客人,愈发的厌烦起来,柳如是只能在一旁低声下气的说着什么。 “钱老大人,好大的脾气呀。” 醉眼惺忪的钱谦益看着眼前这个女人,总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又记不起到底是什么地方见过,明显的呆了一下,才猛然记起这个女人是谁。 “顾韵儿?是你么?” 看着钱谦益这幅醉醺醺的样子,顾韵儿很是反感,本想说他几句,奈何当着柳如是的面前有些不好看,也就懒得再说什么了,直接掏出一封书信给他。 “尊钱者讳谦益台鉴”,下面的落款则简单明了,只有三个字:李吴山! 见到李吴山的名号,那几分酒意登时就消散到了九霄云外,立刻就明白了眼前这个女人的身份:她早已不是在秦淮河上卖笑的顾韵儿了,而是得到大旗军寻找的人,是李吴山的信使。 虽说这江南学社是大旗军的外围组织,但是作为一把手的钱谦益从来都没有和李吴山有过任何直接的接触。作为一个官场上的老油条,钱谦益立刻就意识到了点什么。 他真的很想马上拆开书信,看看李大帅到底说了些什么,但他没有那么做,而是先把书信放下,然后对柳如是说道:“韵姑娘远来是客,怎也不多摆几色点心?去,到九味斋去买些像样的吃食回来……” 李吴山李大帅的书信虽然要紧,终究李大帅远在天边,而这位信使却近在眼前,必须小心仔细的伺候好了才行。 “不必了,”柳如是喝住正要出门去买点心的柳如是:“你先看信,然后我有话说……” “韵姑娘有什么话,老朽洗耳恭听。” “不是我的话,是要代大帅问你几句的话,你先看信吧。” 雷厉风行直接干脆,果然是李吴山的作风。 “好,好,好,我这就看。”钱谦益没口子的答应着,拆开那封书信先是走马观花草草的看了一遍,然后有仔仔细细的逐字逐段…… “李帅之书信,老朽已经看完,不知大帅有什么要问的?” “大帅问你,这宣讲鼓吹之事,当以何为要?” “反复宣讲,话语盈耳,则可。” 李吴山问的是:如何才能让自己的宣传力量开足马力。 钱谦益回答的是:反反复复不停地灌输同一个声音,就可以了。 至于说李吴山到底要宣讲什么,那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宣传手段,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哪怕是谎言,只要说了千万遍,也会让很多人相信。 李吴山要的就是开足马力使劲宣传,不论李吴山说的话是对还是错是真还是假,都要让人们相信。 而钱谦益的回答无疑是最无耻也最正确的。 这就是李吴山想要的答案。 虽然都是江南学社的领导人,但钱谦益和楚华文不一样。 楚华文是个传统意义上的文人,是个有风骨有底线的君子,在他看来真理就是真理谎言就是谎言,这两者就如同冰炭不可同炉一样,是永远的对立状态。而钱谦益则是唯利是图之辈,他不在乎什么是非对错,心中只有功利二字。 虽然如钱谦益这样的人,可以归属到“势利小人”的范畴之内,但势利小人也有势利小人的用处,很多正人君子做不到的事情,他却可以做到。 “大帅说,你在江南这些年,虽然没有什么功劳,苦劳还是有的,委屈你了。” “为国为民,不敢居功。”钱谦益说的慷慨激昂义正辞严:“为社稷苍生计,何来委屈之说?” “大帅还说了,你是个能人,只在学社当个微不足道的社首,就是大材小用,总要放到合适的地方才好。”顾韵儿说道:“大帅想着为你谋个差遣,现如今也就只有部堂和法司衙门那边有空缺,你想到哪边去只管明说。” 听了这话,钱谦益顿时心花怒放,通身上下的骨头都轻了几两。 钱谦益是何等精明之人,立刻就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这是要给个正式的官职了。 自从罢官之后,这么长久的时日当中,钱谦益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重返官场,为此托门子走关系伏低做小的赔笑脸,却全都徒劳无功。现如今,这机会终于送到了家门口。 虽然心中狂喜,但钱谦益却依旧拿捏着沉稳如山的神态,保持着正襟危坐的样子,似乎对出仕为官并没有多大兴趣似的:“既是大帅差遣,说不得老朽也得勉为其难的再次出山,好歹也要奋力一效,将这胸中所学报效朝廷……报效大帅才是……” 刚刚说了几句冠冕堂皇的场面话,钱谦益就开始说起自己最关心的事情了。在这个事情,他一点都不客套,甚至最基本的遮掩都不要了,而是说的非常直接:“现如今的内阁虽已形同虚设,但六部的各司各衙,还是要受内阁辖制,做起事来少不得会有很多牵绊。不如法司衙门更好一些……” “好,我会把你的话一字不漏的转达给大帅,你也做一做准备,免得上任之时手忙脚乱……” 朝廷委任官员,早就有一套成熟的制度,就算是皇帝本人,也不能说让谁当官谁就可以当官,流程还是要走的,规矩还是有守的。但是到了李吴山李大帅这里,那就不一样了。 李吴山李大帅想要举荐什么人,那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尤其是在眼下这个局面当中,连当今天子都和李大帅一个鼻孔出气了,皇帝会反对李大帅的举荐? 只要是李大帅提出的人员,皇帝就一定会同意,至于其他人……他们的态度到底是反对还是同意,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钱谦益一点都不在乎。 其实,钱谦益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了:到什么地方去当官。 地方官肯定不去,至于说京官嘛……他原本就是从部堂系统出来的,作为前任的礼部尚书,他甚至六部堂官的难处。除了六部的尚书和左右侍郎之外,其他那些个杂七杂八的官吏基本就是个打杂的,有了功劳属于上司,上司有了过错还要当替罪羊出来背黑锅,而且方方面面都是盯着六部,一举一动都会是万众瞩目的情形,简直就是受气的小媳妇,随便什么阿猫阿狗的都可以弹劾他们,稍微有点过错就会被撸下来。 相对而言,法司衙门可就安稳多了。 风闻奏事的职责,大明朝又有不因言获罪的传统,说错了没事,若是说对了就是大功一件。自从崇祯初年魏忠贤完蛋之后,法司衙门几乎就是一家独大了,素有“小内阁”之称。 作为官场上年老成精的人物,钱谦益很清楚的知道不可能一下子就官复原职重新回到尚书的高位上,需要一步一步的来。而法司衙门显然比六部堂官更适合作为自己在官场上的跳板。 因为做官的事情已经落实了,就差些时间走马上任而已,钱谦益的心情顿时大好,顾韵儿的称呼改为韵姑娘之后,再一次升格了:“贵使曾受过大帅的勋章,这份忠义天下皆知,老朽虽是文人,亦对贵使崇敬有加。这一番贵使在军校之内,定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其实,钱谦益并不知道顾韵儿在吴山军校是做什么工作的,但她能作为李吴山的信使,肯定就是李吴山身边的红人儿,那是一定要好好的巴结巴结的。 巴结逢迎,也是一门艺术一门学问,不能太过于肉麻,又不能太过于轻忽,一定要入羚羊挂角一般无迹可寻,却又要对付很清楚的感觉到这一丝巴结的韵味,那才算是到了火候,才算是恰到好处了呢。 “巾帼英雄女中丈夫,能称得起此殊荣者,自从秦忠贞之后,贵使可为国朝第一人……” 钱谦益说的这个“秦忠贞”,就是大明第一女将秦良玉。这个秦良玉相当的了不起,两次带着川兵北上勤王,平定奢乱,大战清军,与张大贼交手争锋很多次,是崇祯年间少有的几个真正能打的将领之一,后来被追封为忠贞候,是大明朝唯一的一个女性侯爵。 把顾韵儿比作当年的秦忠贞,虽然有点言过其实,但是钱谦益相信顾韵儿听了之后一定会非常高兴。 “我没有那么大的功劳,不敢自比忠贞侯,钱文宗也不必如此谬赞。”顾韵儿看了看柳如是,柳如是却低下了头去。 顾韵儿知道柳如是性情懦弱,索性就自己主动开口了:“这正事办完了,还有一桩私事儿,却是要与钱文忠好好的说道说道……” “贵使请讲。” “我与柳姐姐早就是闺中密友,你知道的吧?” “早有耳闻,时常听她提起贵使的大名。” “我在军校,现在大帅身边任职,你也知道了。”顾韵儿说道:“我想把柳姐姐带到军校去,只是怕你钱文宗舍不得。” 柳如是?去军校? 这是唱的哪一出啊? 钱谦益立刻就懵了。 还不等他表示出任何同意或者是反对的意思,顾韵儿就紧接着说道:“军校中素有女班,且不在少数,绝死勇士之中巾帼菁英更多。当此国家用人之际,当人无分男女,人人皆应为国出力,钱文宗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这道理么……是没有错的,但她……她终究是个女子,且又……且又……” “且又什么?”不等钱谦益把话说完,顾韵儿就打断了他的话头儿,有些不高兴的说道:“你是不是想说她是风尘女子出身不好?我希望钱文宗不要忘了,我与柳姐姐是一样的出身……莫非钱文宗对柳姐姐有什么轻贱之意?” “绝无此意。” “没有最好。”顾韵儿和柳如是不同,没有丝毫柔弱娇怯之意,反而果断凌厉不让须眉:“大帅对你的提拔重用之心想必你已经知道了,若是柳姐姐能都军校那边,不论能学到多少本事,至少也是一个态度,代表了你钱文宗的态度……” 钱谦益顿时就明白了,这是一个政治态度的问题。 钱谦益和柳如是的风流韵事天下皆知,而吴山军校又是李大帅的心头肉,若是柳如是能进入军校,就表示自己对李吴山李大帅的最大支持力度。虽然这本身没有什么实际作用,但却有着很重要的象征意义。 在自己马上就要当官的时候,而且这个官职还是李吴山李大帅给的,钱谦益当然不会在这个时候拂了李大帅的面子。 更何况,喜新厌旧是钱谦益的本性,他早已经厌烦了人老珠黄的柳如是,转而喜欢那个更加年轻貌美温柔可人的红颜知己了。柳如是远走北方最好,刚好可以成全自己的另外一段风流佳话…… “既是为国为民的好事,当然无分男女,当此大是大非之前,老朽焉敢不从?”钱谦益很小心的追问了一句:“不知贵使和……和她什么时候北上?老朽也好相送一程!” 钱谦益竟然没有丝毫要挽留的意思,直接就说出了“相送一程”话语,这让原本还有些三心二意的柳如是顿时心灰意冷,瞬间就打定了离开江南离开钱谦益的念头…… 第五百三十章 万分惶恐 太阳已经隐没到了地平线下,西边的彩霞通红艳丽,火一般的红。 正是倦鸟归巢的黄昏时分,临街的店铺已经开始打烊,店里的伙计们正在挂起隔窗板,辛劳了一天的人们迈着疲惫的步伐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一个穿着灰衣的妇人低着头,沿着街边急匆匆的走过,来到一处不大不小的院落之旁,小心翼翼的推开虚掩的大门,进去之后顺手就把院门关闭,然后就传来一声上门闩的声音。 就好像在外面经历了狂风暴雨的鸟雀终于回到了温暖的巢穴,妇人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之后,将刚刚买回来的一袋子粮米放下来,熟练的操持起了炉灶,开始生火做饭,顺势把一张当票扔进火炉子里…… “额娘,”一个身材修长面色白皙的年轻人从里间走出来,小声说道:“何洪森他们又来过了……” 听了这话,那妇人顿时神色一紧,赶紧说道:“他来做甚?” “送了些粮米过来,还有些银钱……” 妇人赶紧说道:“以后不要见他了,千万不要……他总是往这里跑,迟早惹出祸事来……” 这个妇人,就是大清国的皇太后孝庄,而那个年轻人则是大清天子顺治。当然,大清国早已是昨日黄花,所谓的太后和皇帝也早就没有了,现在他们母子的身份是平民。 真的是平民。 按照以前的惯例,前朝灭亡之后,投降的皇室成员应该会有一个封号,比如说恭顺侯之类的。在复隆年间,确实给顺治小皇帝准备了一个这样的封号,当却被李吴山给挡回去了。 李吴山的理由十分充分:虽然大清国曾经事实存在,可以算是前朝,但大明朝却在政治上否认这一点,不承认自己曾经灭亡曾经被大清国取代过,而仅仅只是他们视为叛乱者,打了很多年的明清战争并不存在,那只不过是大明朝的平叛之战。 既然是平叛,顺治小皇帝就是个叛乱头子而已,根本就不能享受前朝皇帝的待遇,而是以大明子民的身份留在了京城。 当初旗人大规模移民西迁的时候,大清国的宗室和伪清官员大多被迁徙到了西北,按说这一对母子完全可以跟着过去,但孝庄却不敢真的那么做,而是很谨慎的选择留在京城。 作为前朝的“皇太后”和“万岁爷”,就应该老老实实的留在李吴山的视野范围之内,随时随地接受他的见识。还想着回到自己的族人身边,远离李吴山李大帅的监视,李大帅能放心吗? 若是李大帅不放心的话,那后果可就严重了。 所以,这一对母子根本就没有敢于离开,而是“主动请求”留在京城,其实就是为了表示出一个“接受监督”“绝无二心”的态度而已。 但是他们在京城里的日子并不好过。 整日里提心吊胆,唯恐惹了大旗军的不高兴,说不准哪天李吴山就会找他们一个错处,或者是一壶毒酒或者是丈二白绫……亡国之君可不就是这样的下场么? 好在李吴山并没有和他们为难,似乎已经把这一对母子给彻底遗忘,这让孝庄(这个称呼仅仅只是为了行文的方便而已)很高兴,至少不象前几年那样担惊受怕了。 现在的孝庄,早已什么都不想了,唯一的念头就是安安稳稳的过日子,看着自己的儿子顺顺利利的长大成人,最好全世界都把他们忘记才好,忘的越彻底越好。 可惜的是,天不遂人愿,这个世界似乎还没有忘记这一对母子。 尤其是那个何洪森,总是有事没事的就往这里跑,这让孝庄愈发的担心起来:何洪森是伪清的官员,而且是个效忠清廷的“忠臣”,在平定鳌拜的叛乱的过程中出过大力气的,他总是担心这一对母子的生活,隔三差五就过来探望一下。 “前朝大臣”私会“前朝废帝”,素来就是极大的忌讳,若是被大旗军的人知道了,必然会引起泼天大祸。所以,孝庄总是刻意的避而不见。 好在何洪森似乎早就知道大清国已经凉透了,并没有说过那些“恢复前朝”“东山再起”的疯话,最多也就是过来送些钱粮而已。 但这依旧让孝庄很担心,非常非常的担心。 这一对母子不农不工,又不会做生意,除了高高在上的当皇帝和太后之外,什么样的谋生手段都没有,日子过的非常清苦。唯一值得安慰之处就在于,毕竟曾经是大清皇帝,身边总是有几件像样的东西,随随便便就是宫里头的金贵物件儿,偷偷摸摸的拿到当铺里去,总是能够换些银钱维持生计,倒也不至于真的到了忍饥挨饿的地步。 虽然当铺的老板敲骨吸髓,把孝庄的那件旧袍说成是“不值一文的破烂儿”,但那终究是皇太后曾经用的东西,还是能值几个钱的。换做粮米,又可以支撑一段时间了。 毕竟是前朝的太后,破船还有三千钉呢,就算是再怎么落魄,平民的生活水准还可以维持下去,最要紧的就是“低调”二字。 千万别惹出什么事端,夹起尾巴低调做人,老老实实的过日子,或许还能换个安稳。尤其是现在这种状况,就是最理想中的状态,最好整个世界已经彻底遗忘了他们,再也没有人记得他们的存在。 整日里深居简出,除非是有了绝对的必要,否则根本不会走出这个小小的院落,更不会主动与街坊四邻有任何联系,免得横生事端…… 几年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一切的一切似乎还算安稳,大旗军似乎并没有进一步清算的意思,这让孝庄越来越放心了。 一直以来,福林都表现的非常乖巧,对于母亲事事顺从,从不出去惹是生非,最多也就是在家里读书写字什么的而已:“额娘,孩儿今天做了两首诗……” 福林这个人,师承范文程,虽然谈不上才华横溢,文字上的功夫还是很不错的,穷极无聊之时有事没事就随手写几篇诗文,派遣寂寥罢了。 母亲看都没有看一眼,直接就把儿子的诗文扔进在灶膛之中,很是不高兴的说道:“对你说过多少次了,这样的诗文千万做不得,就算是做出来了也要马上烧掉……” 前朝废帝做的诗文,那是非常敏感的东西,若是被有心人看到了,总是能够从鸡蛋里头挑出些骨头来,到时候随随便便的曲解一下,那就是反诗。就算不是反诗,也能想方设法的从中找到一些对大明朝不满的解释。 李后主的怎么死的?不就是因为一篇诗文才丢掉的性命的么?纵观史书,多少前朝废帝就是因为这个事情给了当权者下手的借口?无数个血淋淋的前车之鉴面前,孝庄表现的异常谨慎,总是把儿子做的诗词文章扔进灶膛之中烧到,免得横生枝节终为祸患。 孝庄始终觉得,正是自己始终小心翼翼的保持着低调的作风,时时刻刻都谨小慎微,才终于维持住了眼下还算安稳的日子。 当饭菜摆上桌的时候,外面却响起了一阵阵的敲门声。 敲门声不疾不徐,有着固定的节奏,本没有什么好稀奇的,听在孝庄的耳中,却如同惊雷一般,自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惊悚。 这母子二人素来深居简出,几乎没有什么外客,都已经这么晚了,还有什么人来呢? 莫不是因为今日何洪森的到来让别人看见了?引起了大旗军的怀疑? 难道说连这安稳的日子都要到头了吗? 一瞬间,孝庄的额头上就浮现出了一层细细密密的冷汗。 敲门声还在不紧不慢的响着,孝庄站起身来,虽然极力保持着镇定从容的神态,其实双脚已经在打颤了:“我儿你到里间去,不许出来。” “额娘……” “快去。” 福林赶紧躲到了里屋。 “哪个?” “是我。” 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很不情愿的打开院门,孝庄一眼就看到了金雀儿。 这个时候的孝庄,顿时感觉天旋地转,好像被抛上岸的鱼儿一样大张着嘴巴,身上的虚汗出了一层又一层,瞬间就已打湿了贴身的衣物。 她认得金雀儿,知道这个女子就是李吴山的贴身丫鬟。 原以为李吴山已经把她忘记了,想不到还是找上门来。 这个女人上门,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儿。 孝庄的话语之中已经带上了明显的颤音:“你……我……我们母子从未为非作歹,也从来没有……” 金雀儿明显已经看出了隐藏在故作镇定表情之下的极度惶恐,面带微笑的说道:“你完全不必害怕,就我一个人!” 直到这个时候,孝庄才注意到仅仅只有金雀儿一人而已,并没有带着大队的士兵或者是官差,这让她稍微放心了一些。 “怎?不让我进去坐坐吗?”金雀儿笑着说道。 “不敢,不敢,请,大人……姑娘……贵人请进。”片刻之间,孝庄就换了几个称呼,明显已经语无伦次了。 “贵人请上座,我……我这就去给贵人沏茶……” “不用了,”金雀儿笑道:“不必忙着张罗了,就几句话,说完就走。” “罪人洗耳恭听。” 金雀儿摸出一个两个中元宝,随手放在桌子上。 幽暗的灯光之下,元宝闪耀着幽幽的金光。 那是两个二十五的中元宝,相当于好几百两银子了。 “这……贵人这是何意?” “这些钱是大贝勒给的,托我军转给你。我知道你们母子谨小慎微,若是派遣士兵前来,恐怕惊了你们,所以就专程送过来了……” 科尔沁大贝勒吴克善,那是孝庄的嫡亲兄长,福林的亲舅舅。自从大清国灭亡之后,虽然吴克善从来没有见过这一对母子,单纯凭借消息也可以知道他们母子的生活一定非常窘迫,适当的接济一下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接济自己的妹子和外甥,这根本就不是细碎的家庭琐事,而是一件很大事情,必须小心翼翼,因为这一对母子的身份实在太特殊太敏感了。 兄妹之间,原本可以直接派人送钱过来,但那却是绝对不可能的。 作为科尔沁的大贝勒,私自给京城中的前朝太后和皇帝接触,那算是怎么回事啊?是不是有什么别的歧途?只有先对大旗军说清楚了状况,通过大旗军进行周转才比较妥当。 虽然吴克善的实权的蒙古王公,但却不可能接济的太多:仅仅只是一对母子罢了,若是给他们太多的钱财,一个弄不好就是“别有用心”。所以,吴克善根本就不敢给太多,只是给了两个金元宝。 在这个时候上,大贝勒吴克善表现的非常谨慎。 即便是如此谨慎的做法,依旧让孝庄又出了一身冷汗,早已吓的面无人色,赶紧为自己辩解:“我……我从来没有和外人私下交通,也从来没有派人去过科尔沁……” 作为前朝太后,身份极端敏感,就应该老老实实的留在大旗军的视野范围之内,要是私下里和娘家人联系,那就是犯了很大的忌讳。 不过呢,金雀儿似乎一点都不在乎这些:“这事儿我们需是知道的,你不用如此畏惧,完全不必如此。” 时时事事都提防着一个前朝的太后,李吴山没有那么多的闲工夫,更没有那么小肚鸡肠,事实上他从来就没有孝庄当一回事,就算是大清国的鼎盛时期,都没有把这个女人当成是自己的对手,从来都没有。 要不是吴克善记挂着妹妹的生活,李吴山真的已经把这对母子给忘的差不多了。 再者说了,就算是这位前朝太后真的有点什么小动作,以大旗军现在的实力,那就纯粹是在找死,反掌之间就可以灭掉,根本就掀不起什么浪花来。 “我来的时候,大帅已经说过了,你们母子若是想回去走走亲戚什么的,只管去就好了,没有人会拦着你们……” “不敢,不敢……”孝庄赶紧说道:“我们母子承蒙李帅照看,衣食丰足的很,既无远虑又无近忧,甚么地方都不想去,只是想在这里过安安稳稳的日子……” 这番话说的……完全就是“乐不思蜀”的翻版。 虽然李吴山答应他们母子,可以回到科尔沁草原上去走走亲戚串串门子什么的,但李吴山答应了他们就真的敢去吗? 万万不敢的。 若是去了,必然会引起李吴山的怀疑,那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孝庄故意做出一副“乐不思蜀”的样子,口口声声的说着“我们母子过的很好”“李大帅对我们很好”“我哪里都不想去”这样的话语,其实就是在效仿当年的后主刘婵,图的就是一个平安罢了。 当年的司马昭曾经问过刘禅同样的问题,问他是不是想回到川蜀故地,刘禅一句“此间乐,不思蜀”说的恰到好处,把自己胸无大志的心态表现的淋漓尽致,清清楚楚的表明了自己甘心为虏不想复国的状态,最终才落得一个寿终正寝的好下场。 孝庄甚至古今典故,为了保住母子的性命,也就只能做一做当代的刘阿斗了。 直到这个时候,孝庄才猛然想起自己的儿子,赶紧把福林从里屋喊了出来。 故意让金雀儿亲眼看到福林,其实就是为了表明心志:我们母子一直都在这里,从来都没有外出过,更没有任何非分之想…… 亡国之君的惶恐神态和诸般自保的无奈之举,金雀儿已经看的清清楚楚,她很清楚现在的孝庄是什么样的想法。 这一对母子,确实非常低调,时时刻刻都记着自己的敏感身份,没有丝毫僭越之心。其实,李吴山根本就不在乎这些。 莫说是一对丢了江山的孤儿寡母,以他现在的实力,就算是全盛时期的大清国也早就不放在眼里了。 金雀儿从来就不是多嘴多舌的那种人,既然事情已经办完,她本可以抽身而走。当她看到孝庄那万分惶恐的神态之时,或许是动了些恻隐之心,才终于多说了几句:“我家老爷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只要你们老老实实的过日子,我家老爷根本不屑于为难你们母子,王朝更替不过是寻常的小事儿,你们也不必如此的谨小慎微。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其实大可不必,你的举动完全就是杞人忧天,无论你们有什么样的想法,其实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这个世界已经变了。好了,我在这里你们总是会感到不自在,我知道自己不是个受欢迎的客人,就不打搅了……” 说完这句话之后,金雀儿就头也不会的出门而去。 原以为金雀儿是来“算总账”的,想不到却是这样的一番言语。 孝庄抹了抹脸上的汗水,遥望着金雀儿远去的背影,悬到了嗓子眼的心终于落了回去。 这个女人,说起来是大清国的太后,其实她从来都没有真正的执掌过大局,充其量也就是玩弄一下权术平衡而已,在各方势力之间走钢丝罢了。她的格局和心胸,远不能金雀儿相提并论,就更别提和李吴山相比了。 直到现在,她都不知道“世界已经变了”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她也不想知道,她只是想安安稳稳的活下去,和自己的儿子一起过普通人的生活,仅此而已。 第五百三十一章 庞氏骗局 这个世界是真的变了! 一场春雨过后,弥漫在低空中的沙尘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空气清新极了。葱绿色的草地仿佛一方巨毯在延伸到了天边,不知名的小花点缀其中,到处都弥漫着水汽花香。 牧人挥舞着长长的鞭子放牧着牛羊,刚刚剪过一次毛的羊群悠闲的啃着青草,完全就是一副天苍苍野茫茫的塞外风光。 唯一显得有些突兀的是那高高耸立的提举架,还有因为挖开草皮而裸¥露在外的黑色矿场,就好像是这方天青世界的巨大伤疤。 这座矿场是去年兴建的,还没有全部完工,却早在年前就已开始出产矿石了。 至于说这座矿场的主人……这里并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矿主,因为这里的一切都属于大家的。所谓的大家,其实就是特指矿场的几个大股东。 本地的蒙古王公出地皮出人手,占有三成股份,大旗军出设备出技术同样拥有三分之一的股份,另外的四成股份则被几家出了“前期投资”的大商号给瓜分掉了。 在这几家大商号之中,既有徽商中的“三多堂”,又有晋商当中的“长显堂”,还有好几个其他杂七杂八的商家。 这些人,共同组成了大明朝历史上第一个半国有半私人的“合资企业”:安庆矿社。 安庆在淮地,是徽商的发源地,他们并不是大股东,但却使用了他们的名号。虽然作为晋商龙头老大的“长显堂”同样垫付了很大一部分本钱,但他们终究是晋商,始终不敢象以前那样张扬,而是尽可能的保持低调,尽可能的避免出现在公众视野当中。 所以,这个远在草原上的“股份制矿业集团”就使用了一个淮地的名号。 这是大明朝历史上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的一个“企业”,绝不仅仅只是挖掘矿石那么简单,而是涵盖了采矿、冶炼、打造等等诸多功能。除了大量出产煤、铁之外,还能生产少量的百炼钢。 和后世动辄就以“万吨”作为单位的钢产量相比,“一百八十万斤”的年度钢产量,还不够后世一个乡镇企业钢厂一天的生产量,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非常的不错了。 晋商、徽商本就是敌对了多年的商业势力,现如今却合伙做起了生意。大旗军和蒙古人也是战场上的老对手,你死我活的战斗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照样一起做事情,若是放在以前,这根本就是不敢想的事,但却是铁一般的事实。 炼制出来的“百炼钢”,听起来好像很不错的样子,其实就是典型的“粗钢”,但是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好东西了,但却多是用于民生用途,用来打造农具、工具和其他的生产生活用品。若是作为军用原来的话,还需要进一步的冶炼才行。 就是这样一个官商结合背景深厚的“企业”,而且是一个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垄断的企业,却是亏钱的。 前提投资太大,煤铁结合钢铁并举的规模太大,账上的银子早就花了个干干净净,连流动资金都没有了,按照后世的说法,就是资金链已经断了。 摊子已经铺的这么大了,已经砸了那么许多的本钱,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里砸钱。但是,这几个大股东却拿不出那么多钱了。 没有足够的资金就得停产,这东西可比不的其他,一旦停产损失就会更大。 在这个窘迫的情况下,这几个股东却并不怎么着急,尤其是长显堂范家的范鹤年,甚至好整以暇的抽起了小烟锅子:“没钱好说,咱们可以借,去找李帅借钱……” 在所有的大股东当中,也就只有李吴山李大帅有钱了。 “找我借钱?亏他们想得出来!”捏着“安庆矿社”的“资金申请报告”,李吴山李大帅当即就恼了脸面:“我是股东,他们也是股东,凭什么要我出钱?分明就是把我当冤大头了。” 金雀儿笑道:“他们都觉得老爷很有钱,自然要找老爷来借……” “我哪里有钱给他们,老子没钱,让他们想想别的办法,别总是盯着我的腰包。” 现在的李吴山不仅没有钱,而且早已经债台高筑了。 李吴山没钱,这话恐怕连三岁的娃娃都不会相信,但却是事实。虽说府库之中确实有不少存活,但今年的预算早就出来了。看似充盈无比的府库根本就不够支付今年的财政总预算,财政赤字一定会出现…… “我看范鹤年的意思,是希望老爷能把罗刹鬼的战争损失费挪用一下,好歹先救一救矿社的燃眉之急,那边可不能停产啊。” 楚华文已经在和罗刹鬼和谈了,所谓的和谈当然就是趁机敲诈罗刹鬼一笔狠的。 那么多战俘的“赎身费”,还有“战争赔偿费”,必然是好的一笔进项,方方面面都在盯着这笔钱。 和谈刚刚正式开始,还需要过一段时间这笔钱才会真正到手呢。 钱还没有拿到手,就已不知有多少人盯上了,这可如何是好? 对于李吴山这样的统治者,如果缺钱了最典型的做法就是加税,这是大明朝的惯例。 让他却不能那么做。 一来是因为天下初定,确确实实需要腾出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才能进一步的恢复民生。再者就是李吴山根本就不想那么做。 必须先打造出一个“轻徭薄役”的传统型“太平盛世”,然后才能更加方便的大展拳脚。若是在这个时候加税,无论是在民心还是舆论上,都会产生很不利的影响。 在不加税的情况下,唯一的办法就是借钱了。 至于说如何借钱……李吴山有的是手段,最典型的做法就是发行“债券”。按照后世的说法,就等于是向全社会融资。 以李吴山李大帅本人的信誉为基础,以来年的财政收入为担保,发行二分利的债券,向全天下人“借钱筹款”。 “每一份债券三百缗钱起,利息二分,隔年结算……” 二分利,在后世根本就是无法想象的高利贷,但是当时却是一种常态。民间借贷连三分利的都有,而且是利滚利,用不了几年光是利息就会翻倍。 三百缗钱,相当于二百四五十两银子,只是购买“李吴山牌债券”的最低标准。也就是说,穷人和普通的小康百姓根本就凑不出这么多钱来,也买不起李大帅的债券。 当李吴山拿出这个向全天下人筹钱的具体细则之时,金雀儿马上就意识到一个问题:老爷又在骗人了。 很显然,李吴山只是想筹集资金,至于说到期还款这种事……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要还钱。 因为同样的手法李吴山已经用过一次了。 当年组建大旗庄民团的时候,李吴山就曾经找京城里边的达官贵人借过钱,虽然细节上有所出入,但大致的手段却没有任何改变。 只借钱而不还钱,若是债主找上门来就直接把债主干掉,在外人看来这根本就是无法想象的事情,因为债主的势力绝对比当时的李吴山大的多,既然敢于把钱借给他,就不怕他不还。只不过李吴山巧妙的运用了大势,当时连大明朝都完蛋了,谁还会在乎那些所谓的官僚和大家族呢? 这么多年过去了,李吴山又要玩这一手,而且比当年玩的更大。 面对天下起筹集不少于八百万两的资金,每年光的利息就二百多万两,甚至连具体的细则都已经拟定好了,这摆明就是李吴山早有准备。 金雀儿就搞不懂了,自家的这位老爷为何会有这么大的胆子。 这一次可不是借某个人钱,也不是借某个大家族的钱,而是向全天下人借钱。为了顺利的筹集到资金,肯定要给出很有诱惑力的利息收益,到时候光是利息他就还不起,难道他还能把全天下人的债都赖掉不成? “婢子知道老爷肯定有通天的手段,只是实在好奇,到时候应该怎么对天下起说起这个事情?”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知道你借钱肯定不还,但却不知道这个事情应该怎么操作,应该怎样才能把天下的债都一股脑的全都赖掉。 “在你心目中,老爷就是一个欠债不还的无赖,是不是这样?”李吴山佯做怒态:“老爷我在你心里就那么不堪吗?” “如此冠冕堂皇的话老爷就不要对婢子说了,我知道老爷有多大的家底,也知道老爷一定会赖掉这笔账,到时候肯定不还。”金雀儿抿嘴一笑:“同时,我还知道,老爷是要用这笔钱做正经事情。做大事者不拘小节嘛,老爷就指点一下婢子,好让婢子涨涨见识。” “其实没有什么好说的,不过是一层窗户纸一戳就破,无非就是借新债还旧账的那一套老把戏而已。” 以高额收益为诱饵,摆出一个很有份量的担保人然后借新还旧,这确实是非常老套的庞氏骗局。 骗局无所谓新旧,只要管用就行。问题是李吴山李大帅不是江湖骗子,不可能卷了那么多钱财躲藏起来,他明明知道自己跑不掉,为什么还要这么干呢? 金雀儿已经意识到了点什么——在不远的将来,必有大事发生。 上一次李吴山玩这一手的时候,以非常掐大好处的时机卡住了李闯进京大明灭亡的机会,干掉了自己的债主。这一次他既然敢玩儿的这么大,必然还是那个样子。 “婢子愚钝,想不出将来会有什么大的变故发生,还望老爷指点……” “这个世界已在激烈剧变的前夜,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酝酿,随时都有可能爆发,你只需把眼光放的更加开阔一些,自然就能明白些什么。”李吴山笑道:“好了,你着实一下借钱的事吧,三百缗钱的最低认购额度不能变,其他细节你可以自行调整,因为我不想害的升斗小民破产,只是想从那些有钱的富户手中掏点银子出来,反正他们有的是钱,与其放在库房里生锈发霉,还不如交给我派上些正经用场。” “要不要催一催楚华文那边,让他尽快把罗刹鬼的钱拿过来?” “催不得,就让他好好的敲一敲罗刹鬼的竹杠吧,时间越长就能敲出越多的好处来!” 第五百三十二章 失去太平洋 “二十万枚金币?”罗刹国特使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好像牙疼一样的倒吸了一口冷气,很是有种当场掀桌子的冲动:“这是讹诈,赤%裸……裸的讹诈!尊敬的明国大臣阁下,我不得不改变对您的印象,请恕我直言,您现在就是个贪婪的魔鬼,而且是没有信守承诺的魔鬼!” 楚华文确实没有信守承诺,因为在昨天的谈判中,双方还在围绕到底是应该支付多少战场赔偿进行了“愉快而又友好”的商谈,罗刹人最多只肯给十二万枚金币,而楚华文却希望对方支付十六万枚。想不到的是,一夜过后楚华文就反悔了,直接坐地起价索要二十万枚金币。 其实,这根本就是李吴山的授意。 在来到这极北的苦寒之地以前,李吴山曾经就谈判事宜对楚华文“面授机宜”:前期阶段的讨价还价根本就不做不得准,只是对罗刹鬼的一种试探,弄清楚他们的承受能力,然后趁机狮子大开口。 李吴山的宗旨只有一个:不管使用什么样的办法,尽可能多敲诈些利益出来,千万不能有任何书生意气,要敲骨吸髓不择手段。 经过一番商议之后,众人全都认为十几万枚金币在罗刹鬼的接受范围之内,那就索性把价码再提高一些。 “如果尊敬的明国大臣阁下认为我国是任人宰割的绵羊,那你们就大错特错了。”罗刹国的钦差大臣用力的拍打着桦木桌子,咆哮着发出了战争的威胁:“我们希望和平,但不会为了和平而继续退让,绝对不会。如果你们不这么认为的话,那就让战争降临吧。” 当通译人员把这话翻译过来之后,一众的大旗军军官们立刻暴走,以更高的调门喊出了战争口号。 “看来罗刹鬼还是不服气呀,那就打吧。” “你们的金币我们不要了,我们会自己到雅库茨克去拿所有我们想要拿到的东西!” 双方的武官都是怒吼着咆哮着,一个比一个的声音更大。 倾尽全力打一场国战?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儿。 不是说双方不想打,而是因为彼此之间相距太过于遥远,事实上无论是大明朝还是罗刹国,都不能真的把对方怎么样了,更不可能彻底灭亡对手,最多也就是威胁一下雅库茨克而已。 反正谁也打不着谁,大规模的战争不可能出现,也就是只能痛快痛快嘴而已。 “罗刹国钦差大人,”和吹胡子瞪眼的对手相比,楚华文就显得斯文了许多,以东方人特有的含蓄很适当的表达出了一个意思:“其实,我们并不想与贵国开战,因为我大明天朝和你们罗刹国一样不希望战争发生,我们同样不希望战火绵延,只要你们能支付让我们满意的条件,我们会恪守和平。但是……据我刚刚得到的消息,基辅人愿意拿出二十万个金币作为礼物……” 罗刹国正在西方经历一场战争,他们的老对手基辅人(其实就是波兰人)同样是一个西方大国,双方已经打了几十年之久。 “基辅人的使者已经到了我国,相信他们正在和我们的万岁商谈国事。” “该死的基辅人,那是一群猪猡,你们不能相信那群魔鬼。”罗刹鬼的“钦差大臣”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着,但却不是骂楚华文,而是在骂自己的老对手基辅人。 “我不相信任何人,不管是基辅人还是罗刹人,我们只相信金币。”楚华文很有风度的说道:“如果我们收到了基辅人的金币,将不得不遵从万岁的旨意,结束这场谈判,那就真的只能在战场上刀兵相见了!” “你这是在威胁我吗?伟大的帝国和沙皇陛下不接受任何人的威胁。” “不,不,这不是威胁,只是对事实的真实陈述!”楚华文很有风度的摆了摆手:“我想这场谈判已经结束了,我会送各位尊贵的使者安全的离开这里……” 其实,罗刹人未必会相信楚华文说的这些,他们也不相信基辅人已经开始和大明朝有了某种接触。但是,既然对方已经知道了罗刹国的虚实和内情,那就不得不考虑他们和基辅人结盟的可能。 就算东方人没有真的和基辅人缔结军事同盟,仅仅只是形成一种大战略上的默契,对于罗刹帝国而言同样是一个非常尴尬的局面,将不得不在腹背受敌的情况之下同时面对东方和西方的两个强大对手。 阿列克谢一世陛下和莫洛佐夫阁下的意思就,尽可能的稳住东方人,等到帝国解决了来自西方的威胁之后,再腾出手收拾这些黄皮猴子。 双方都不想真的谈崩,所有的讨价还价和武力威胁,都不过是为了给自己争取更多好处,仅此而已。 “二十万枚金币……”眼看着对手就要拂袖而去,罗刹国的“钦差大臣”终于尝试着接受这个条件了:“那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我们没有那么多钱,真的没有!我们连十六万枚都没有……” “没有钱币不要紧!”就好像是一个循循善诱的老师正在给自己的学生讲解书本上的知识,楚华文很有耐心的说道:“你们可以用东西来抵,粮食、皮革、油脂、布匹、铁器等等,都可以折算。就算是牛羊骡马之类的牲口,我们也会收下,我们不希望生灵涂炭,但这需要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代价……” 在双方是事实都不想大打特打的情况下,所谓的翻脸不过就是做做样子而已,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停的争吵和计较当中,罗刹国和大明王朝的第一份《和平契约》正式出炉。 除了支付一大笔战争赔偿之外,罗刹国承认大明王朝对同吉尔河中下游的统治,而大明王朝则承认同吉尔河中上游是罗刹帝国的地盘儿。除此之外,双方还缔结了一份补充性的官方文件,叫做《大明国与罗刹国友好协议》,有效期是一百年。 至于说双方互相派遣外交使者进行所谓的“友好访问”,同时送上各自的国书,那就是以后的事情了。 总而言之,罗刹国和大明王朝都得到了和平。 最后,罗刹国的“钦差大臣”以私人的身份赠送给楚华文一件礼物,那是一本书,叫做《圣经》:“尊敬的楚,您的绅士风度和广阔胸襟给我留下了难以遗忘的深刻印象,我希望您能用认真的态度看一看这本书,让我们共同沐浴在神恩之中……” 来而不往非礼也,楚华文同样赠送给对方一本书:《论语》。 “希望贵使也认真的一下我们的经典,这是东方智慧的凝结。”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罗刹鬼肯定不会学习圣人教诲。其实楚华文也是一样,他奉行的儒家思想,讲究的就是子不语怪力乱神,根本不可能相信那本书中所说的每一句话。 但这一点都不妨碍双方同时摆出一副很亲密的样子,在互赠礼物之后,就到了具体的执行阶段了。 当张三娃受到“赎身费”之后,果然信守承诺,很有礼貌的将公爵阁下等人“礼送”出去,给他们以自由。 没过多久,罗刹战俘的“赎身费”陆续落实,在这个事情上张三娃表现的很有“绅士风度”,每收到一笔就释放相关人等。但真正能够把自己赎回去的罗刹鬼并不算多,连三分之一都不到,而且多是那些有头有脸儿的军官和骑士,大部分罗刹士兵本身就是穷鬼,他们根本没有那么多钱把自己赎回去。罗刹帝国和伟大的沙皇陛下当然不会为了这些穷鬼就掏自己的腰包…… 这一部分人的下场可想而知,只能老老实实的做奴隶…… 对于那份表示着大明王朝和罗刹国“世代友好”的补充协议,李吴山只是看了一眼,就扔到了一旁:李吴山宁可相信日从西出,也绝不相信罗刹人所谓的“世代友好”。双方都恨不得把对方的脑袋砍下来当球踢,能维持一个暂时的和平就已经很不错了,哪怕这个短暂的和平都是因为出于各自的现实需要,还提个屁的友好啊! 那笔庞大的战争损失费,还有数不清的赔偿物资,让捉襟见肘的财政得到了很大的缓解,这是第一笔真正意义上的战争红利。 “好好宣扬宣扬这次战争,”李吴山很高兴的说道:“一定要让全天下人知道,打仗并不全都是穷兵黩武,也不一定会出现民不聊生百业凋零的局面,只要能打胜仗,还是有好处的,而 且好处很大。” “佳兵不祥”,“兵凶战危”,“圣人不得已而用之”等等这些论调已经严重过时了,适当的对外战争不仅可以开疆拓土,还能收获很大一笔战争红利,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一定要让全天下都明白这个道理。 除了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之外,真正让李吴山感到高兴的是事情还有一个,那就是:罗刹人再也别想看到太平洋了! 东方的海岸和出海口,不属于罗刹人,只属于东方人。 这个时候的罗刹帝国还不知道自己到底失去了些什么,但李吴山却很清楚的知道此事的意义到底有多么重大…… “马上让崔耀祖做好准备,“后羿”计划必须在今年秋天开始,再也不能往后拖了!” 第五百三十三章 忘年交 藤上的倭瓜已长的有菜篮子那么大了,一串串葫芦更是可爱,还有那顶花带刺的黄瓜,看着就那么喜人。 随手摘下几根,就着清冽的井水涮洗一下,递了一根过来:“程老先生,尝个鲜儿吧。” 如同程园毕这种有身份的人,最讲究就是居移气养移体,每日里的三餐六茶都是一成不变的,从来也不吃外面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但今天却有点例外。 程园毕接过那根鲜嫩的小黄瓜,啃的“咯吱”有声:“这果蔬还是时鲜的好,尤其是这几拢黄瓜,更是别有风味。” 在这几个月的时光当中,有事没事程园毕就到义学堂这边跑,开始的时候还是专门为了“听讲”,其实就是想反驳独臂教书先生的说法,所谓的听讲其实就是来挑毛病找错误的。久而久之,也就成了一种习惯,要是哪天不过来走动走动,就有种吃不香睡不好的感觉,似乎缺少了什么似的。时间一长,竟然和这位年轻的独臂教书先生成了忘年交。 虽然二人年纪悬殊,看待事物的观点和态度有着极大的差异,却早就有了一种近乎于友谊的情感——只是程园毕根本就不知道这个独臂的教书先生到底姓甚名谁。 似乎是有一种默契似的,程园毕从来都不问他的姓名,对方也从不主动提起。 程园毕这人,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酒色之类的东西基本不沾边,虽然有些书画功底却远远谈不上登堂入室,唯有一个嗜好:下棋。 爱好和水准从来都不是一回事。 在家里下棋的时候,程园毕从来都是只赢不输,其实连他自己都知道自己的棋艺很臭,根本就是臭棋篓子,之所以总是赢旗,完全就是那些故意让着他而已。就是这样的水平,依旧拉扯了一个徒弟:就是眼前这个独臂的教书先生。 因为程园毕总是到义学堂这边来串门,二人不可能总是说道天下大事,所以程园毕就教他下棋,算做是一种消遣吧。 程园毕这个师傅的棋艺都稀松的很,他教出来的弟子肯定更不怎么样。 二人下棋,完全就是臭棋对臭棋,一个更比一个烂。 “我看你天作聪慧勤奋好学,怎么这棋艺却一点进步都没有呢?” 当程园毕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年轻的教书先生微微一笑:“不过是娱乐罢了,不值得用心思。” “既然你对下棋不感兴趣,那我就说点你感兴趣的事儿吧。”程园毕用棋子敲打着棋盘,看着西方的一大片火烧云,轻描淡写的说道:“昨日,万岁下旨,取消禁娱令了。” 皇帝死后,三年之内一切娱乐活动都要禁止,这是历朝历代的规矩,但却从来没有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本朝也不例外。 只要禁一段时间,表达一下对复隆皇帝的哀思,意思意思也就是了,总不能全天下要悲伤整整三年吧。 虽然民间早就有了娱乐活动,但朝廷还是出具了一道官样文书,正式取消了娱乐禁令。 这本就是意料当中的事情,独臂的教书先生一点都不感觉意外,甚至没有什么兴趣。 “这禁娱令取消之后,他李吴山也就是可以顺理成章的成亲了……” 众所周知,李吴山是军校的缔造者,军校生们全都是他的得意弟子。这个独臂的教书先生本就从吴山军校出来的,按理说他就应该奉李吴山为主公,不仅要对李吴山效忠,还会密切关注着一切和李吴山有关系的传闻和消息。 但事实却恰恰相反,李吴山要成亲,这是何等的大事,偏偏这个独臂的教书先生却连一点要关心的意思都没有。 完全就是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就好像这是一件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事儿。 这种态度让程园毕感到非常惊讶:“难道你就不应该问问我?” “问什么?” “问问李吴山要迎娶的是哪家女子呀?” “我为什么要问?” “难道你就不感兴趣?” “一点兴趣都没有,根本就懒得知道!” 这幅态度,愈发的让程园毕疑惑不解了:“你总得问问你未来的主母是谁吧?” “什么主母?” “李夫人不就是你的主母吗?” “不是。”独臂的教书先生随手拿起一根小黄瓜,一边啃一边说:“李吴山不是我们的主公。” 李吴山不是你们的主公?谁是? “谁都不是。”独臂的教书先生说道:“但凡是从军校里边出来的人,不可能会有主公的想法,也没有人谁对李吴山效忠……” 对于程园毕这样的老派传统官僚而言,始终把大旗军和吴山军校看做是李吴山的私兵,那些人天然就应该向李吴山效忠,但教书先生的说法却彻底否定了这一点。 “我们这些人,包括李吴山李大帅在内,都需要向我族效忠,而不是效忠于某一个人。” 这句话说的很明白,但是程园毕却觉得非常难以理解。 在他和这位教书先生接触的这段时间当中,这样的情形经常出现,教书先生总是时不时的说出一些让他很难理解的话语。 “我打个比方,或许程老先生会更明白一点。” “愿闻其详。” “我在这里教书,这里的学生就会向我效忠吗?”教书先生笑道:“应该不会吧!因为我只是帮他们开蒙而已,同理,李吴山校长也是我的开蒙者,我为什么要向他效忠呢?”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包括在我内的军校生,仅仅只是李吴山的学生,而不是他的私兵,用不着向他效忠,他从来都不是我们的效忠对象。 李吴山和这些军校生之间,仅仅只是师生关系? 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吧。 在绝大多数军校生的心目当中,李吴山仅仅只是一个让他们觉醒了民族意识的人,是一个指明了方向的领路人,是一个先行者,仅此而已。 “好吧,虽然我还不是很明白,但我觉得已经大致的懂了。”程园毕说道:“我也是刚刚听说,李吴山很有可能会迎娶他的一个婢女,好像是什么叫做银雀儿的。说来李吴山还真是……真是不拘俗套,竟然会娶一个奴婢,真真的没有想到呢……” 婢女的身份是很低的,但李吴山却要迎娶一个婢女,对于“门当户对”观念早已根深蒂固的程园毕而言,确实理解不了。 以李吴山的身份和地位,什么样的女子娶不到,干嘛要娶一个婢女呢?要是他真的宠爱那个婢女,收进房中做个小妾已经算是格外开恩了,竟然要做正室夫人,也不知道他李吴山是怎么想的。 “李吴山要成亲了,难道你就不想送点贺礼什么的?” “不送。”教书先生很直白的说道:“我没有多余的钱财给别人送贺礼,而且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说完这句话之后,教书先生忽然就笑了:“程老先生不给李大帅送点贺礼么?” “我也不送。”程园毕说道:“李吴山成亲的消息传的天下皆知,不晓得有多少趋炎附势之徒阿谀奉承之辈会争抢着给李吴山送礼,如此行径老朽不屑为之。” 程园毕素来就和李吴山不和,二人之间的明争暗斗由来已久,原本就相互看对方不顺眼,现如今“退休”之后,更要显出自己的清高和孤傲,才不会给他李吴山送什么劳什子的贺礼呢。 “据我所知,李吴山很有可能要对倭国用兵了。” 这是一个二手消息。 事实上,李吴山要对倭国用兵的消息已经得到了朝廷的照准,就差公开宣布了。 在对倭国用兵这个事情上,反对的声音极小,朝廷上下几乎全都赞同,最主要还是因为倭国早就是大明王朝的宿敌了。 倭寇对大明朝的侵扰持续近百年,到了嘉靖年间曾经一度威胁东南沿海,给大明王朝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到了万历年间的时候,又爆发了“抗倭援朝”的战争,为了保卫属国朝鲜,大明朝出动军队,和倭国打了两场大规模的战争。 虽然这些都是陈年往事,但是倭国对大明朝的敌对态度却是持续不变的。 从崇祯十三年开始,倭国就开始扣押大明朝的商船,明令禁止国内的白银外流到大明朝,哪怕是正常的商贸往来都不允许。也就是说,他们只想赚大明朝的银子,却不想大明朝赚他们的钱,真对于东南沿海的商业活动形成了很大的限制。 而对倭国用兵的事情,恰恰就出自潞王之口。 潞王认为,倭国人贪婪无度,屡屡侵犯海疆屠戮疆民,应该给他一点教训,让他们知道知道大明王师的雷霆之威。 潞王刚刚提出这个建议,北边的李吴山李大帅马上就表示了赞同,并且立刻就拿出了一份详细的作战方案。 很显然,对倭国的征服战争早就在李吴山李大帅的计划之内,只不过是借助潞王之口说出来而已。 “你觉得征倭之战如何?能胜利吗?” 独臂的教书先生似乎并不怎么关心这个问题,轻描淡写的说道:“还没有发生的战争,谁敢轻言胜负?不过呢,以我看来,只要能顺利渡海登陆,从我军的靴子踏上倭国土地的那一刻开始,倭国就已败了九成。不是我吹牛,凭借倭国的军力,想要抵挡我军,完全就是以卵击石!” “我也是如此认为。”虽然程园毕是李吴山的政敌,但是他对大旗军的战斗力还是很放心的:“只要战争开始,倭国断无胜算……” 只要战争开始? 独步的教书先生微微一笑:“我敢用半年的薪资和程老先生打赌,对倭战争早就已经开始了!” 虽说对倭作战已经得到了朝廷的照准,而且李吴山已经拿出了具体的作战方案,但是毕竟双方还没有正式宣战,战争怎么会已经开始了呢? 跨海远征这种事情,怎么说也得经过周密详实的长时间准备才行,不可能说打就打。 这是两国交战,不是两人斗殴,动用数万兵力跨越千里海疆,百日之内能够完成战前准备已经算是非常快的了,至于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打起来,那更是以后的事情…… 但是,这位独臂的教书先生却非常清楚李吴山的用兵方略。 宣战? 不存在的。 兵者,诡道也,追求的就是打击的突然性,李吴山从来就不在乎所谓的战争流程,更不会事先宣战,而军校的学生们则完美的继承了李吴山的这种思维方式。 具体到战争细节层面上,教书先生可以断定,早在李吴山提出对倭作战计划之前,必然已经派遣了大量的先遣特战人员。 大战爆发之前,一定会利用特战人员进行渗透、潜伏,破坏,或者是袭击敌人的重要节点,比如说仓库、码头等等,或者是刺杀敌方的重要人物,或者散布种种假象麻痹迷惑对手…… 战争,从来就不仅仅只是战场上的两军厮杀,更是单纯以堂堂之师破煌煌之阵那么简单。战争一旦爆发,必然就是总体战,不论什么样的手段,只要有效就可以肆无忌惮的使用。 这是李吴山对于战争的理解,并且把这种理解传授给了自己的学生们。 “那你觉得大旗军什么时候才能踏上倭国的土地?” “我真不知道。”教书先生笑道:“这应该是军事秘密,不要说我这种早已经退役之人了,我估计连那些带兵的将领都不知道。” “统兵之将都不知何时开战,这仗还怎么打?” “带兵的将领不需要知道那么多,他们只需要服从参谋部制定的作战方案就可以了。细节上或许可以做出些许改变,但大方向不变,因为带兵的将领没有这个权利。” 打仗,尤其是这种远征,最讲究就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毕竟战场上的形势瞬息万变,在这么遥远的距离上不可能事事时时都遵从上司的命令,所以,在前线带兵的将领往往权利很大。 但是,军校生们却不是这个样子。带兵的人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负责执行,而不是决策者 看着程园毕不解的目光,独臂的教书先生说道:“刚好今日有些时间,我就好好给程老先生说道说道这参谋制度吧……” 第五百三十四章 朝闻道 在程园毕初步了解参谋制度的同时,程流云也在接受教育。 武光庭、程流云他们这一批人,在当时已经算是“知识分子”了,完全可以直接越过最基础的“识字班”阶段,直接开始最基础的社会学课程。 “……还是以当年的明清之战为例……”授课的教官说道:“众所周知,所谓的清廷,不过是两辽之地小族,入关之前即便是在巅峰时期,直接控制的人口不过几十万,丁壮不过十万之数,且多是渔猎之人,为何能够席卷天下?谁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这是一个最现实的问题。 皇太极时代的清廷是个什么样,大家都是知道的,虽然自称为大清国,其实一点都不大。无论是人口数量还是军队规模,都远远不能和大明王朝相提并论,看起来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边远小族,但却能够趁势而起,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和大明王朝抗衡,最后竟然取而代之,这绝对是有原因的。 大明朝的人口百倍于清廷,财富和军队数量更是不可同日而语,怎么就打不过呢? 从万历年间开始,明清之间的战争就没有消停过,但大明朝却始终是败多而胜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知道八旗辫子兵很能打,可他们终究不是三头六臂刀枪不入的天兵天将,大明王朝的士兵同样是两个肩膀一个脑袋,为什么就是打不过人家呢? 这个问题,曾经引发了无数人的思考,得出的结论五花八门。有人说是虏兵凶狠悍不畏死,也有人说大明朝的战略有问题,应该先与清廷达成某种程度的和平,消灭了内部的反贼之后再腾出手来和清廷开战,极力避免两线作战的压力。这些战略层面的问题,当然众说纷纭,至于具体到战术层面上,则更是总结出了数不清的观点…… 但是,今天的程流云却听到了一个闻所未闻的概念:动员能力。 “……大明虽有亿兆生民亿兆财富,军队数以三百万计,然动员能力不足。” “庞大的人口数量和社会财富根本就动员不起来,并不能用到实处,往往就是虚耗粮饷空掷兵力,完全就是一盘散沙。反观虏方,虽人口不过二十万,兵力不过数万,却能够完全动员起来,集中于一处……” 从社会动员能力上来看,无论当年的爱新觉罗家族的手法有多么粗糙,却是事实上形成了强力的动员能力,每次作战都是倾尽全力击破对手的某个节点,这就注定了胜负的归属。 无论大明王朝拥有多么强大的实力,如果动员不起来,那么一切都是零。 社会动员力,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概念。 “为何会出现动员不力的情形?这就得说起社会结构了……” 敌我双方的社会结构完全不同,导致了方方面面的巨大差异,这才是真正从根本上盘点已经过去的明清战争,是站在历史的高度上一针见血的指出问题的核心。 这种思想教育,和李吴山的民族论无关,完全就是最客观的分析和评判,彻底颠覆了程流云的三观,让他们对历史和当代史有了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 从另外一个角度深刻剖析这个社会,站在客观的立场上看待问题,而不是象以前那样满口仁义道德,完全就是对历史的真实评价,这让程流云愈发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从心灵上来了一场狂风暴雨式的洗礼。 “因材施教”是至圣先师孔夫子传承下来的教育方法,素来就为后世沿用,但是在吴山军校里边却不讲究那一套,而是一种“大杂烩”式的开放教学模式。 尤其是对于程流云、武光庭他们这些拥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并且刚刚到来不久的“新生”,各个学科完全就是开放性的。只要时间允许,他们完全可以在各个课堂之间“自有流动”,想学什么就学什么,并没有任何限制。 在大课堂里边听了一堂“社会学”的课程之后,他又来到室外,观摩了一场“轻气实验”:一个径为一丈二尺的丝绸筒子,在灌满了一种叫做“轻气”的东西之后,竟然带着一只羊冉冉而起,升到高空之上。 没有翅膀的东西却能够飞起来,而起不是采用了孔明灯式的加热原理,看起来就好像是传说中的“仙法”一样神奇,但在场的教官却能够把这个道理说的清清楚楚: “所谓轻气者,盖为体轻,根据浮力定理,当轻气之轻超过了羊的体重之后,自然可以带着羊儿飞天。若是丝绸筒子弄的再大一些,灌输更多轻气,带一个人上去完全可行。只是出于安全考虑,才没有用人而是用了一直山羊。” 可以让人飞上天去,简直就是巫婆神汉们说的“仙家法术”,但是在教官的一番解释之后,却又是那么的合情合理,完全没有任何稀奇之处,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最正常不过的事情:“这轻气是怎么的来?” 教官举起一瓶子略显浑浊的液体:“就是这东西造出来的,此物名为硫酸,又名硫油,可侵肌蚀骨。同是浸入铁器,则销金融铁……” 强酸可以腐蚀金属,这是很多有识之士都知道的事实,但到底是怎么腐蚀的,估计就没有几个人知道了,但是这位教课的教官却说的清清楚楚: “世间万物,无论草木金铁还是其他物品,并不会凭空出现亦不能凭空消失。浸入硫酸之铁器亦是如此,在硫酸侵蚀铁器之时,铁器亦置换出酸中所蕴含之轻气,只要收集此轻气,就可以制造出轻盈飞天之物……” “必须再次强调,这轻气虽然看不到摸不着,却可以感受得到。同时,此轻气之物最是爆裂,若是过于集中遇到明火则燃,若是混杂空气,则会爆炸,威力极其强大,诸位需小心谨慎,千万千万……” 说话之间,教官又做了一个“轻气爆炸”的实验。 随着一声轻微的爆鸣,装着轻气的小小瓷瓶被炸上了天……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实验,融合了化学和物理两种学科,对于李吴山而言实在就是中学生的水准,没有任何技术难度,但是对于这些大明时代的人而言,简直如同天书。 这可不是什么虚幻空洞的大道理,更不是故弄玄虚的戏法儿,而是铁一般的事实,通过实验以最直观的方式呈现在眼前,还要讲述清楚其中的道理,让每一个人都很清楚的理解…… “程兄真是好没有眼福,昨日的气压实验更是骇人听闻。”武光庭说道:“昨日午后,同样是在这里,教官说起了气压二字,当真是让我等大开眼界。你是没有看到啊,若是看到了保管会惊的目瞪口呆……” 所谓的气压实验,其实就是用两个光滑的铜碗倒扣在一起,用手摇抽气机抽空了碗里的空气之后,任凭什么样身材魁梧的壮汉都掰不开那两个碗,就算是用两匹马拼命拉扯,都扯不开。足以证明,看不见摸不着的大气压力是真实存在的。 这本是最简单的大气压力实验,但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却是一个巨大的心理冲击,让他们第一次意识到自然科举的威力。 在军校的这一段时间当中,各种各样的新鲜事层出不穷,以前那些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却在这里反复出现,而且全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和准确的验证。 现在的吴山军校,已不单纯只是传授军事类型相关知识,而是涵盖了社会、人文、自然、物理、化学、医学、工程学等等学科,成为一所包罗万象的综合性学府。 和以前学到的那些之乎者也圣人教诲相比,这里的知识和学问具有更加强烈的现实意义,更新鲜也更先进,尤其是那些直指问题本质的学识,对于众多刚刚入学不久的学生而言,完全就是一种心理上的彻底颠覆,不仅颠覆了他们对世界的固有印象,将那些陈旧的腐朽的东西抵挡的七零八落,还在重新塑造着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天南地北的年轻人纷纷把吴山军校当做是心中圣地,不远千里来到这里,这就是最根本的的原因。 和以前相比,吴山军校的目的已不那么强烈了,并不是专门为了培养军事人才,也不需要每一个学生都怀着强烈的目标,仅仅只是为了传播知识开阔视野,至于他们是不是愿意如以前的那些军校生那样,是不是愿意为了我族而流尽最后一滴血,不做任何强制要求。 最主要的原因就在在于,如同程流云、武光庭他们这一批人,根本就不能算是正式学生,反而更象是一个“观光者”。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这些人确确实实就是来“观光旅游”的,最多也就增长些见识开阔一下视野而已,虽然可以在军校内部自由活动,但他们所能够学到的仅仅只是最基本的入门级知识。 若是想更进一步,学到更加高深的学问,那就必须成为正式的军校生才行。 要想成为正式的军校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最起码一定需要通过身份审查才行。 至于到底怎么审查,审查的标准是什么,外人就无从得知了,反正只要军校说你通过了那就通过了,若是没有通过也不会给出理由。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是不是有成为正式军校生的资格,完全由吴山军校说了算。 “圣人有云,朝闻道夕死可矣!”武光庭说道:“这里的学识绝对是外面没有的,连圣人都未必知道轻气和气压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等之目标不就是为了富国强兵,不就是为了天下太平么?吾意已绝,一定要成为正式的军校生,一定要入学,哪怕不是为了建功立业,仅仅只是为了增长见识,也要入学。我已递交了入学申请,正在等待审查结果……” “我已递交了入学申请。” “半月之前我就递交了……” 一起从江南来到吴山军校的这批人当中,全都有志成为正式的军校生,早就递交了入学申请,只有一个人例外:程流云。 他是程园毕的孙子,而程园毕和李吴山素来就不怎么和睦,这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事儿。 吴山军校愿意收下程园毕的后人么? 程流云始终在担心这个问题。 但是,事实证明,这种担心完全就是多余的。 吴山军校胸襟开阔,面对的是全天下的有志青年,根本就不在乎你是不是政敌的后人。 虽然程流云的申请书中很详细的说明了自己的家庭状况,却很顺利的通过了审核。 “李大帅是何等的英雄,怎会是那种小肚鸡肠之辈?不可能为了以前的恩恩怨怨就专门于你为难……”刚刚换上正式军校生制服的武光庭说道:“从今以后,你我兄弟就是吴山军校的人了。大好前程正等这你我兄弟去展布,这天下之大已尽是我辈之方寸世界了。” 李吴山并不在乎程流云是不是程园毕的子孙,既没有因为他的这个身份提供任何通融之处,也没有任何刁难的意思,完全就把他当做是最普通的一个学生罢了。 想想也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别说一个小小的程园毕了,就算是当年万岁,不也是从吴山军校走出去的么?李吴山李大帅胸怀天下,怎么可能会因为这么一个小小的事情就将程流云拒之门外? 无论李吴山的功勋如何卓著,也不论他的权势有多大,仅只这胸襟的开阔程度,就已胜过了程园毕很多倍了。 同为前朝的重要人物,程园毕已退休赋闲,或者舒舒服服的日子,逍遥自在在家里享清福去了。并且始终对李吴山这个政敌耿耿于怀。 反观李吴山,虽然权势地位已经是事实上的天下第一人,却依旧为了大明朝和亿兆生民而辛苦操劳。而且他一点都不在乎程园毕这个人,或者他从来就没有把程园毕当做是对手,更谈不上是敌人。而是把自己胸中所学尽可能的散播开来,尽可能的传授给每一个人。 就算是程流云,也不得不承认,和李吴山相比,自己的祖父真的差劲了很多,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 第五百三十五章 夕死可矣 军校生活绝非坐而论道,光是摆弄书本肯定不行。 “文达其心智,野蛮其体魄”素来就是吴山军校的教学方式。 既然是军校嘛,施行的就是军事化管理,虽然还没有开始接触军事课程,学的都是“普课”,但最基本的军事训练已经开始了。 因为刚刚正式入学没几天,程流云他们这一批人仅仅只是做一些最基本的体能训练,每日早晚各一次,每次半个时辰。 虽然训练时间不长,对于程流云而言却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程家子弟出身高贵,虽然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纨绔子弟,但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书房之中用功,读书练字诗词歌赋什么的是他的专长,体能方面则严重落后了。 每日例行的跑圈儿,就让他受不了,却不得不咬着牙硬挺。虽然并不是弱不禁风的身子骨,却也没有强到哪里去,每天背负着四十斤的行囊围绕着大操场跑圈,每次都累的他腿脚酸软筋骨酥麻,到了“跨越障碍”训练的时候,终于出事了。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崴了脚脖子。 开始的时候,连程流云自己都没有太当一回事儿,上了一堂课之后,脚丫子愈发疼的厉害,脚脖子已经肿胀起来,这才不得不临时请了个假,到“医务室”去治疗一下。 “医务室”里的那个郎中根本就是广济医学院的学生,虽然才刚刚学了几年,谈不上多么高明的医术,但是用来治疗些头疼脑热跌打损伤之类的常见病痛绝对是足够了。 “只是崴了足踝,不是什么大事,灸一下就好。”那个医学院的学生刚刚取出银针,正准备给程流云做初步的治疗,突然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军校生。 这个学生的年纪和程流云相差仿佛,从他的肩章上可以看出是已经学了三年的学长。这位学长的右臂已软软的垂了下来,看样子是伤筋动骨了。 程流云赶紧从座位上起身,让医学院的学生优先给这位学长医治。 “拉几个人。”医学院的学生说道:“我要为这位学长接骨,这会非常的疼,大家帮我按住他,千万不能动弹。” 医务室的其他几个病号赶紧过来,抓肩膀按脑袋的齐齐下手,将那位右臂骨折的学长死死的按在座位上…… “接骨的时候,不管有多么疼,都不能动,明白了没有?” “明白,你下手吧,俺不怕疼。” 话是这样说,毕竟已经伤筋动骨,那份疼痛绝非一般人可以忍耐。 虽然众人死死的按着他,依旧疼的呲牙咧嘴,片刻之间就已经疼的汗如雨出了。 这个医学院的学生手艺似乎并不怎么纯熟,第一次竟然没有能够把断开的骨头茬子准确的复位,这让他非常难堪:“这位学兄,我的手艺……我只是来实习的,要不然我去喊别人过来给学长接骨吧……” “没事儿!”尽管已经疼的浑身冒汗,并且经历了一次失败的接过资料,这位学长却努力做出一个“我很理解你”的微笑:“失手不要紧,慢慢摸索呗,谁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神医的。再来一次,我相信你一定能行。不要担心我,我忍的住,不用把我看做是血肉之躯,你就只当是摆弄木头桩子好了。” 在伤者的鼓舞之下,医学院的实习生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在他的那条胳膊上仔仔细细的摸索了好几遍,这才说道:“多谢学兄的理解和鼓励,我要下手了,你且忍住了……大家用些力气,按死了他……” 粗糙又有生涩的接骨手艺,对上一个勇悍的病号,是什么样的情形也就可想而知了。 好在这一次医学院的实习生并没有让大家失望,终于把断开的骨头给接对了茬口,然后就可以涂抹消肿的药膏打上夹板了。 趁着这个机会,那个差点疼死过去的学兄对着医学院的实习生做出一个感激的微笑:“多谢,多谢。” 医学院的实习生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珠子笑道:“应该是我多谢学兄才对。” “大家都是同门兄弟,就不要说这些个见外的话儿了。” “这位学弟,你过来吧,我继续给你用针……” 相对于人家伤筋动骨的伤势而已,程流云的脚脖子根本就不算个事儿,但却有些麻烦。 用上了十几枚银针之后,程流云只能坐在椅子上等待着进一步的医治。 趁着这个机会,医务室的几个伤病号互相通报了姓名,开始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起来。 聊着聊着就说起了正在进行当中的征倭战争。 和外界对征倭战争的认识完全不同,这些军校生们聚到一起的时候,对于这场战争应该怎么打,到底应该使用什么样的战术,等等这些细节问题并不怎么在意,因为那是参谋部的事情,具体的作战计划早就有了,根本就不用他们担心。 他们聊的是这场战争的内在属性,是从根源上看待这场战争的本质。 为什么要打这一场战争? 因为倭国对大明朝缺乏足够的尊敬?因为倭国经常勾结海贼袭击大明商船?所有这些被外界人士理解的说法,其实都只不过是一个借口,就算没有这些借口,李吴山也肯定会找到其他的战争理由。 使用什么样的理由开战,那一点都不重要。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更何况倭国从来就不是清清白白的无罪者。哪怕倭国真的就是人畜无害的小白兔,也是肯定要打的。 只有一点是准确无比的定论:对倭战争势在必行,完全就是出于最现实的需要。 外界人士看待战争,总是习惯于使用是非对错作为衡量标准,正邪善恶就是最重要的评判基础。但是在吴山军校内部,从来就不存在“邪不胜正”这一类的说法。 征讨倭国,不需要理由,只需要一个原因。那就是:你挡我的路了。 为了实现我族长兴这个终极目标,一切挡路的阻碍必须毫不留情的扫除之,而倭国已经成为挡在我族兴起之路上的绊脚石,那就必须消灭这个阻碍。 虽然对倭国的战争已经打响,其实程流云并不是很明白这张战争的意义或者说的目的,直到他听见这几位学兄的谈话,才逐渐明白过来,明白了这场战争的真实用意: “倭国孤悬海外,不仅会对朝鲜构成威胁,还会威胁到辽东、胶东以及东南沿海。在这个海权兴起的时代,必须趁着他们觉醒之前消灭之,无论他们有没有错过,都不会对这个决定造成任何改变。” 海权? 程流云已不是第一次听说这个词汇了。 虽然他还不是很明白这两个字的意义,却也能朦朦胧胧的知道一个大致上的意思。所谓的海权,顾名思义就是对海洋的控制权。 “我族是以陆权为基础的,对于海权国家和势力是天然的敌对关系,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海权国家都会是我们的敌人。趁着我族强大之际,消灭还没有强大起来的潜在对手……” 世间各族,无不是为了挣扎求存,在这个问题上,容不得丝毫软弱,所有的仁慈和同情都是对我族最大的残忍,这一点程流云已经理解的比较充分了,但他还是没有完全搞清楚海权的全部含义。 “这位学兄,倭国对我族的威胁真这么大吗?” “学弟,我不是说倭国,而是在说所有的海权国家。” “海权国家对我族的威胁很大?” “当然很大,在未来的百年之中,海权国家将是我族的最大威胁。”那个打着夹板的学兄说道:“看来你没有学习过《海权论》和《陆权论》吧?” “我刚刚入学不久,还没有学到这些高深处。” “所谓的海权,就是说以海岛或者是半岛为基础,借助水上力量控制海上通道,掐断对手的经济,政治和外部联系,一步一步削弱对手……英吉利人对天竺的殖民你知道吧?” “知道,但是,据我所知,英吉利人仅仅只是在天竺的沿海地带开辟了几个据点而已……” “英吉利人就是海权国,但他们还不是最典型的代表,佛郎机人才是。” 这个时代的英国虽然已经开始崭露头角,但他们还比不过葡萄牙、西班牙。 在这个时代,葡萄牙和西班牙更具代表意义,属于英吉利的时代还没有完全到来呢。 “佛郎机人远在万里之外,却能够侵占爪哇,统治吕宋,甚至可以越过半个世界去征服新大陆,这就是最好的说明。” 相对于大明王朝而言,佛郎机其实并不算是地域广阔的大国,但他们却做到了很多大国多做不到的事情:征服地球另外一端的新大陆。 “海权国家天然就具有侵略的本性,这与善恶正邪无关,仅仅只是出于自身需要。如果他们不这么做,就维持不下去。这就好像是恶狼不吃羊就活不下去一样。”这位胳膊上打着夹板的学兄说道:“假以时日,倭国必成海权国家,而我族必然会成为他们的第一个目标。” 小小的佛郎机都能征服地球另一端的广阔世界,区区倭国能对中华构成重大威胁也就显得不那么耸人听闻了。 “哪怕倭国不是海权国家,也是一定要征服他们,若我们不这么做,他们就会被别人征服,成为攻击我族的跳板。海权与陆权必有一战,我们必须先下手。” “我已大致的知道海权是怎么回事了,那陆权一说……还望学兄指点……” 在这所学校当中,每时每刻都能够学习到别处学习不到的东西,随时随地都会汲取到各种学识。 就在这个小小的医务室里边,程流云第一次知道了海权和陆权的真实含义…… 朝闻道,夕死可矣。 这所军校,就是李吴山的传道之地! 第五百三十六章 堂堂公主 不论世人如何评价崇祯皇帝的功过是非,说他是圣明天子也好,说他是误国之君也罢,有一点是绝对无法否认的:勤勉。 在崇祯皇帝执政的十七年当中,三更不眠无更即起已经成了常态,声色犬马纸醉金迷这样的说法怎么也安不到崇祯皇帝的头上。就连被逼的造反的李自成都亲口承认“君非甚暗”,取代了大明朝的清廷都承认这位大明天子并非是无道的昏君,只不过是“有道无福”而已,所以才会身死命丧丢了江山社稷。 至于说这大明朝的灾祸到底从何而来,而崇祯皇帝本人又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历史责任,那就是史学家的事情了,后世人自然会给出一个公允的说法,但这勤勉二字却是一个很大的亮点。 作为崇祯皇帝的继任者,复隆皇帝同样勤勉有加,勤于处理政务操劳国事,一手典型了中兴的局面,这个“勤”字很象当年的崇祯皇帝。 可是,到了永王登基之后,似乎没有继承父兄两代人传承下来的这个“勤”字,反而透露出一种“懒”的气息。 再也不象以前那样准时准点的出现大小朝会,甚至连一些重要的祭祀活动都要找长平公主代劳,很多重要的军政大事都一股脑的推给长平公主…… 现在的大明朝,与其说是皇帝在执掌,还不如说是在长平公主的控制之下。 长平公主的工作量,至少是皇帝的三倍。 汇总、征询甚至是很多重大事物的决策和政令,都是出于长平公主之手,而永王这个名义上的大明天子更多只是一个负责签字生效的盖章机器而已。 对于这种状况,朝廷上下不是没有非议,有不少老臣对此非常不满。这倒不是说他们担心皇权旁落,而且他们一点都不担心朝廷会再养一个大权臣出来,他们的说法大多集中于一点:长平公主的女性身份:牝鸡司晨终非正道,妇人干预国事,实为不祥之兆。 甚至有人在半公开的谈论,说长平公主很有可能会成为国朝的武照,会成为第二个武则天,希望皇帝千万小心,不要再让长平公主干预军国大事了。 对于这种说法,皇帝的态度根本就是嗤之以鼻:武则天篡夺了李唐天下,改李唐为武周,那是因为武则天姓武而不姓李,这样的例子根本就不适用于眼前的情形。 长平公主本就是先皇嫡血,正经的朱家血脉,岂有朱家人篡夺自己江山的道理? 而且,长平公主干的很不错,不仅继承了复隆皇帝的勤奋,而且没有复隆皇帝的操切急躁和急功近利,处处显露出政治家的沉厚和稳重。 事实上,长平公主的施政手法比当年的复隆皇帝圆滑老练多了,尤其是在协调各方利益和关系的问题上,显得非常老练沉稳。 “有很多人都在担心姊姊会成为国朝的武照,若真是那样,反而好了。”皇帝笑道:“我刚好看卸下肩头上的责任,去做我早就想做的事情。” 皇帝的责任是什么? 治理天下? 中兴大明? 不,皇帝从来都没有那么想过。 在皇帝本人的心目当中,他的责任和使命只有一个:我族长兴。 在长平公主的心目中,皇帝责任就是维持住眼前的局面,四平八稳的实现最终的权利交接。 这姐弟二人,从来都没有把永王当成是真正意义上的大明之主,最多也就是一个“看守皇帝”而已。 皇帝从来没有真正进入角色,事实上掌控局面的长平公主也只把他当做是一个过渡体。在这种情形之下,要是出现雄才大略的君主,那才真是活见鬼了呢。 “忠勇公要成亲了,朝廷应该有所表示。” 当长平公主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皇帝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很随意的说道:“朝廷表示一下亦无不可,按照以前的成例也就是了。” 功勋卓著的大臣成亲,按照惯例朝廷可以适当的表示一下,无非就是赏赐一些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借以彰显“皇恩浩荡”之意也就是了。 在皇帝的心目当中,李吴山是不是要成亲,甚至他的老婆到底是谁,根本就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儿。朝廷是不是应该有所表示,同样可有可无。 这种心理,代表了绝大多数军校生的想法。 虽说大旗军和吴山军校都是李吴山一手创立,而且这两者之间存在极其深厚的“血缘关系”,但是在李吴山成亲这个问题上,旧有的大旗军和崭新的军校生们却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 对于旧有的大旗军而言,李吴山就是最硬邦邦的核心与灵魂,大旗军和李吴山本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两面一体,可以直接划等号。 李吴山就是大旗军,大旗军就是李吴山,这话非常贴切的反应了大旗军将士的心理。 李吴山的夫人,那就是大旗军的主母,他的子嗣就是大旗军的“少主”。等到李吴山百年之后,他的子嗣就是大旗军的新一任“主公”,是大家共同效忠的对象。 大旗军姓李,这是事实,不仅现在在,以后也是,永远都是。 但是,在军校体系当中,却没有这样的思想。 虽然李吴山创立了吴山军校,但他从来就没有军校的灵魂,更不是核心,因为吴山军校那个体系根本就没有核心,甚至不需要一个核心。 对于绝大多数军校生而言,李吴山是奠基人,是开拓者,是领航者,但却不是主宰者。 尤其是对于现在的军校生而言,李吴山本人的作用已经越来越微弱了,他的影响力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弱化。甚而至于,无论有没有李吴山这个人,军校都可以按部就班的运转下去。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吴山军校的规模已经非常大了,影响力也越来越强烈,已经形成了一个充分闭合的循环系统,完全可以实现自我生长。李吴山的思想传播开来之后,每一个军校生都是一个思想层面上的李吴山,至于说李吴山本人,早就不那么重要了,最多也就是一个象征符号而已。 尤其是对于李吴山的私人事务,军校里的学生们几乎毫不关心,对于他的亲事更是缺乏应有的关注。 李吴山是不是要成亲,他到底要和哪个女子成亲,根本就是一件无所谓的小事儿。 如果说吴山军校是一个把顽铁淬炼成为精钢的大熔炉,李吴山不过是点燃炉火的第一个火星子罢了。现在的吴山军校早已炉火熊熊,形成了薪火相传的循环体系,李吴山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了…… 正是受到这种思想的影响,作为军校生出身的皇帝才对李吴山本人的婚事缺乏兴趣。 既然李吴山是大明朝的臣子,而且还是很重要的功臣,朝廷适当的表示一下亦无不可。反正这种事情早就有了先例,按照以前的做法去做也就是了。 但长平公主却不这么认为,她对李吴山的婚事非常上心。 “堂堂忠勇公,娶一婢女,还真是……真是特立独行,这种事也就只有他才能做得出来,倒也符合他的做事风格。”长平公主笑道:“不如锦上添花,赐那银雀儿一个正式的出身……” 甚至没有征询皇帝本人的意思,长平公主直接挥笔写下一道旨意:敕封银雀儿为大明公主。 银雀儿本就是婢女出身,这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事情,作为李大帅的正室夫人,银雀儿的这个身份实在是太低了,和李吴山本人严重不匹配,赏一个公主的名号也就显得“门当户对”了。 这当然是为了拉拢和示好。 其实,大明朝的公主并没有想象当中那么值钱,含金量严重不足。比如说一些宗室女,明明是郡主或者是县主的身份,在一些场合也可以对外宣称是公主,无非就是给自己脸上贴金而已,彰显高贵身份罢了,既无官职又无实权,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 不过是顺水推舟做个人情,拔高一下银雀儿的身份,卖个好处给李吴山罢了。 反正也不过是惠而不费的事儿,公主就公主吧! 但是,当皇帝看到赏给银雀儿的封号之时,却愣住了:坤仪公主。 这个封号,意义非凡。 大家都知道所谓的“公主”其实就是个虚头巴脑的名义,而是“坤仪”这个封号本身具有特别的意义。 众所周知,长平公主是崇祯皇帝的长女,是复隆皇帝和永王的大姐,其实不然。早在她之前,崇祯皇帝和周皇后还有一个女儿,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长女。这个女孩出生不久就夭折了,后来追封就的是“坤仪公主”。 长平公主故意给银雀儿封了一个同样的名号,其实就是一种暗示……不,这已经不是暗示,而是摆明了:这个封号不是当今的皇帝给的,而是代大行崇祯皇帝和周皇后加封的。 也就是说,银雀儿的身份不是公主,而是长公主,和长平公主、复隆皇帝、永王、昭仁公主这四个人一样,不是现在这个皇室的子女,连名义上的都不是,而是他们的兄弟姐妹那一辈。 这是强调大旗军的属性呢。 现在加封李夫人一个长公主的名号,不过是借着这个锦上添花的机会再次强调这一点罢了:大旗军本就是奉崇祯皇帝之遗命而成军的,连军旗都是出自周皇后之手,无论怎么说都是大明朝的军队。不仅现在是,以后也是。 连大旗军的主母都是崇祯皇帝的子女,至少是名义上的子女,那你们的后代同样需要效忠于大明! 第五百三十七章 神奇之物 冬月,丙辰日。 在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大旗军中路总指挥李绍甩动着响鞭子,扯着喉咙高声呐喊: “天大地大,喜事最大。” “神鬼让路,四方冲喜。” 在他的身后,是整整三十六笼覆着大红绸缎的嫁妆,再往后看,则是一乘“八人抬”的轿子。 走在轿前的正是大旗军的总后勤官刘三房,刘三房高举着一面丈二的红色木牌,牌子上写着一个大大“囍”字。 汤江流、杨树林、张大娃、刘春生四人本是大旗军的高级军官,今日却卸下了甲胄穿上了大红色的吉服,分别举着桃树枝、桃木剑、聚宝盆、枣木杖等喜事专用的器物,按照东西南北四个方向散布在这顶花轿的周围。 旁边的童男童女一哇声的高喊着:“新娘子来了,新娘子来了!” 今日就是李吴山李大帅成亲的好日子,银雀儿头戴凤冠身穿霞帔蒙着大红的盖头端坐在花轿之中。 按照大旗庄一带的风俗,在花轿四周“护送新人”的那四个人,必然就是新娘子的兄弟辈。可惜的是,银雀儿是李吴山从小买来的,连自己的父母是谁都不知道,根本就没有兄弟。 但这并不算是一个问题,有的是人愿意做她的兄弟。 于是乎,张大娃、汤江流、刘春生等人纷纷主动请缨,自告奋勇的结成送亲的队伍。 银雀儿本就是在大旗庄长起来的,和很多大旗军的军官早已混的厮熟,护送在她的花轿周围,那就算是她的“娘家人”了。 这些人本就是大旗军中的嫡系,现如今又成了李夫人的娘家人,亲密程度更进一步,比嫡系还要嫡系,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微妙着呢,外人又怎么能够领会? 花轿临门,礼炮轰鸣,在经过一连串传统的仪式之后,新娘子下了花轿,由刘三房牵引着进了大门,撒喜粮、跳火盆等等流程之后,马上就开始了最重要的拜天地环节。 披红挂彩的李吴山李大帅好像个木头人一样,任凭张寡妇的摆布,拜过了天地之后,自然就要拜高堂了。 婚礼现场之上,男女双方的父母都是顶级的“贵宾”。可惜的是,无论是李吴山这个新郎官还是银雀儿这个新娘子,都是无父无母之人,只能临时找人顶替。 给李吴山李大帅充当高堂的这位老妇人其实年纪并不算很大,而且身形消瘦个头矮小,形容之间隐隐有几分病态,看起来好像有些其貌不扬,其实这个老妇人的身份尊贵无比:这是史可法的发妻,史德威的母亲,史夫人。 自从扬州军并入大旗军之后,无论是史德威本人还是他的家眷,都进入到一种“半隐居”的状态,几乎从不过问凡尘俗世,也就只有李吴山李大帅才有这么大的面子,能请得动史夫人这尊大菩萨。 让史夫人充当自己的高堂老母,可不仅仅只是客串一下那么简单,这里边蕴含着很深的意思:只要有了这个仪式,他李吴山就算是史可法的义子了,虽然没有如史德威那样进入史家的族谱当中,至少也算是子侄辈的人了。这对于进一步团结和稳定大旗军体系之内的扬州军部分有着非常重要的象征意义。 在这样的隆重场合,肯定也要为银雀儿物色一个“长辈”,但却没有,而是在旁边摆了一张椅子,椅子上挂着一面军旗。 军旗已经有些破旧了,火云纹路环绕,正中是一个斗大的“明”字,上方绣有日月图案…… 这面军旗的来头可大了。 此乃大旗军建军之时的第一面军旗,是大行周中宫亲手绣制,代表着孝圣烈皇后本人。 既然银雀儿已经被封为“坤仪公主”,怎么说也算是周皇后的子女了,至少可以算是个“义女”了,再若是找人临时客串银雀儿的长辈,那显然就不合适了,只能摆上那面军旗,代表着周皇后亲临的意思。 朝廷忽然就莫名其妙的赏赐给了银雀儿一个这么高贵的身份,肯定不是皇帝本人的意思。李吴山甚至可以从做事手法上推断出来,这一定就是长平公主的安排。 除了这个公主的虚名之外,朝廷还给了六千缗钱作为嫁妆的一部分。 这六千缗钱虽然不多,同样有着非常强烈的政治气息:按照大明朝的体制,长平公主本人的“年收入”就应该是这么点儿。向长平公主本人看齐,自然是有特别意义的…… 李吴山的这场婚礼,从来都不是属于他个人的,反而处处都彰显着五花八门的政治气息! 当李大帅与“坤仪公主”的婚宴已到了炙烈之时,后院西厢当中却是出奇的安静。 这是金雀儿、银雀儿姐妹的卧房,金雀儿正是收拾房间。 今天是妹妹大喜的日子,但金雀儿却不能出去,这完全就是源于当地的风俗,妹妹出嫁的时候,姐姐必须回避,而且不能见到日、月、星三光。 “姑不娶而姨不送,姐姐要了妹妹的命”是大旗庄一带的俗语,同时也是传承了几千年的规矩:迎娶新娘子的时候,姑妈之类的亲戚绝对不能在场。送亲的队伍之中更不能有姨妈,妹妹出嫁的时候,姐姐必须躲藏起来,而且一定要躲藏在见不到天光的地方,否则的话就是犯了很大的忌讳,新娘子很有可能会死于非命。 虽然这完全就是毫无根据的鬼神之说,在流传了千百年之后已经发展成为一种风俗,不论金雀儿是不是相信这种说法,哪怕仅仅只是为给妹妹带来一个美好的祝愿,金雀儿也会躲藏在自己的房间里头,任凭外面如何的喧嚣热闹,在明天的太阳升起来之前绝对不会踏出房门半步。 为了避开天光,不仅上了门闩,还在门窗处挂起了双层的毡帘子,以免见到天光。 因为门窗已被遮蔽的严严实实,只能点起烛火——按照迷信的说法,日光和月光还有星光才是天光,灯火烛光之类的人造光芒不在其内。 对于妹妹的婚事,金雀儿心中雪亮,这根本就是一桩政治婚姻,是李吴山李老爷为了平衡大旗军内部的利益冲突而做出的无奈选择,根本就谈不上是什么两情相悦。 自家老爷是什么样的人,没有谁比金雀儿更清楚了。 虽然他权势滔天,但他却从来都不是贪恋权位之人,至于说金钱……对于李吴山而言,金钱仅仅只是一种资源而已,是做事的物质基础,更不会有丝毫贪恋。至于说美色……李吴山绝对不是好色之徒。 事实上,李吴山对于女色几乎是没有任何要求的,或者他从来就没有想过和美色有关的东西。 金雀儿很清楚的知道自家的这位大老爷想的是什么,只用两个字就可以概括:我族。 除了这两个之外,李吴山不对任何事物抱有太大的兴趣,无论是金钱权势还是美色,他都统统的不在意。 或许,他连银雀儿这个新婚的夫人都不怎么在意吧? 但是,对于妹妹银雀儿而言,这正是她想要的东西,这桩婚事也算是求仁得仁了…… 妹妹成了李夫人,而姐姐依旧是个婢女。 对于这种很滑稽的关系,金雀儿却没有感到丝毫的别扭,心理上也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受。那是因为从一开始她就知道所谓的李夫人不过是一个抽象的符号,自己才是李吴山的另一半。 所谓的另一半当然不是婚姻关系上,而是在事业上。 这么多年以来,金雀儿早已成为李吴山的左膀右臂,甚至是最了解他的那个人。至于婢女的身份……早就不重要了。 对于金雀儿本人而言,如果不是考虑妹妹的切身感受,她觉得这场婚姻根本就是走个过场而已。 在金雀儿的记忆当中,姐妹二人始终相依为命,如今妹妹已经修成正果得偿心愿,已经成了李夫人。那么,这件小小的居室以后就只能有自己一个人居住了。 把妹妹的衣物、用品等等全都收拾起来放到一旁,已经成了李夫人的妹妹或许再也用不都这些东西了,但却舍不得丢掉,还是留作一个纪念吧。 在那个装着贴身衣物的箱子底下,金雀儿找到了那件侉筒子。 据说,仅仅只是据说,这件带着衣领的侉筒子(其实就是一件t恤衫)包含着老爷最大的秘密,从来就被银雀儿视为珍宝,当做是老爷对她的莫大信任,一直都藏在柜子里。 李老爷最大的秘密到底是什么? 当然就是他的出身和来历了。 那些料事如神的精准预判,对于天下大势的准确把握,还有学究天人一般的渊博学识,其实都是流于表面的东西,老爷最大的秘密就是他的来历。 李吴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这个秘密从来就没有人知道。 据说,这件侉筒子中就蕴含着这个秘密,因为银雀儿从来都把老爷当成是降临在凡尘俗世的神仙,而这件看起来有些破旧的衣裳就是老爷从天上掉下来的时候穿着的衣物。 只要看破了这件衣裳的秘密,就能知道老爷的来历。 侉筒子上那五个颜色各异的圆圈到底是什么意思?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这十个写在侉筒子上的字儿到底作何解释? 还有最下面的那一行小字:2008年北京奥运志愿者协会…… 老爷最大的秘密就隐藏在这件普普通通的衫子当中? 拿着这件毫无出奇之处的侉筒子看了好半天,却什么都看不出来,索性不再去想这些艰涩玄奥的问题,而是顺手放在一旁,将旁边的吃食拿过来放到了火炉之上。 因为整整一天一夜都不能出门,外人也不能进来,饮食是早就准备好的。等她饿了的时候就放到炉子上热一热。 并没有用多少时间,饭食就已热透了,当她端起锅子的时候,炉中火焰猛然腾起,几蓬火星飞溅到了那件侉筒子上。 这东西素来被妹妹视若珍宝,看的比自己的性命还要宝贵。唯恐那些火星子点燃了侉筒子,金雀儿赶紧放下锅子,抓起这件衣物用力拍打,但还是有些晚了…… 火星子在衣衫的正面烫出了几个不大不小的空洞,看着那些破碎的孔洞,金雀儿的眼睛顿时眯缝起来。 普通的棉麻衣物,若是遇到明火,必然会被引燃,但这件衣物却不是那个样子。 虽然已经被四下飞溅的火星烫出了几个不大不小的孔洞,却不是燃烧的那种痕迹,而是好像是什么东西融化了似的,呈现出斑斑点点的焦黑色,孔洞的周围就好像是凝聚起了一圈黑色的胶质物品,用手一摸立刻烫的她赶紧缩手。 在缩回手的同时,沾染在手指上的胶状液体拉出长长的丝线。 这幅情形,将金雀儿惊的目瞪口呆,忍不住的再次拿起这件“普普通通”的衣物,仔细端详起来。 隐隐约约嗅到一股从来没有嗅到的味道,就好像是皮革之类的东西烧焦了似的,但这件侉筒子显然不是皮制品。 最奇怪的是,那些刚刚被烧灼过的东西,出现了明显的卷曲和收缩,连写在上面的那个“年”字都开始扭曲变形了。 普通的棉麻丝毛等织造物品,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形。 化学纤维遇到高温,肯定会扭曲变形甚至是直接融化,而传统的棉麻类纺织品则会直接燃烧,这是两者在外观上的最大区别。 可惜的是,金雀儿永远都不知道什么叫做“化纤制品”,所以她完全无法理解自己看到的情形。 衣物遇火就应该燃烧,然后留下些灰烬,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但这个侉筒子遇火之后却扭曲收缩,甚至融化成为焦黑色的“液态”,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说,这东西真的不是凡间之物? 若是银雀儿看到这幅情形,必然会浮想联翩,进一步确认李老爷就是从天上降临到凡间的神仙,而这件衣裳就是传说的“无缝天衣”。 既然是神仙用过的物品,肯定和世间的普通衣物不一样,无论出现什么样的神奇变化都可以用鬼神之说来解释。 但金雀儿却清清楚楚的知道老爷根本就和自己一样,是正儿八经的凡夫俗子,他不可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更不可能是什么神仙魔王,他就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但这件衣裳所呈现出来的诡异变化,却又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 这件侉筒子,明显不是棉麻蚕丝制品,更不是毛毡或者的皮革,而是另外一种从来都没有见过的东西织造而成。但那种东西到底是什么呢? 虽然还是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但金雀儿却隐隐约约的感觉到真相已经越来越近了…… 第五百三十八章 寡妇再嫁 在李吴山李大帅成亲的当天,征倭大军的第一场大规模战役已经基本结束。 虽然攻占了下关,其实这一战打的相当辛苦,尤其是在一开始的外围作战当中,因为地形的缘故后续的登陆部队很难直接靠近上来,而倭人架设在高处的火炮造成了很大威胁。 倭人的防线就好像是一个鸡蛋壳,几乎把所有的精锐力量都部署在外围,一旦外围防线被突破,几乎没有任何纵深可言,这显然是一个战略方向上的重大失误。 大军攻克城防顺利进城之后,下关之战其实已经算是基本结束,就算是还有些零星的巷战,其实已经微不足道了。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却让韦无病非常吃惊。 巷战的惨烈程度超乎想象,无论是规模还是力度,都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巷战,似乎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决战。 在韦无病的心目当中,所谓的决战,要么就是惨烈的攻防战,要么就是硬碰硬的野战,把巷战作为最终的决战方式,绝对是生平所仅见。 每一条街道,每一座房屋,都要经过极力的争斗。虽然征倭大军先遣部的人数并不算很多,只有区区的四千多人,却占据了绝对的火力优势,但倭人的悍勇程度却超乎想象。 倭人已经拥有了火炮和少量的火铳,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还是使用冷兵器作战。在这个冷热兵器交替的时候,这原本就是最常见的状况。但倭的战术……就勉为其难的称之为战术吧,实在让韦无病大开眼界:往往是少数几个所谓的武士,率领一大群拿着长矛或者是竹枪等简陋武器的士兵直接发起冲锋,既没有协同也没有配合,就那么疯狂的呐喊着直接冲了上来,听着一阵阵排枪硬往上冲。 这不就是送死嘛。 倭人的装备简陋的惨不忍睹,是整齐有序的排枪面前被成片成片的放倒,但是倭国特有的地形和建筑风格,给最后的清缴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倭国的民间建筑非常零散,所谓的街道完全就是顺着自然的地形开拓出来的,所谓的围墙其实根本就是互不相连,很难顺着地形把大部队展开,却可以让熟悉地形的倭人轻而易举的隐匿或者是流蹿,这使得他们的攻击更加便捷也更加突然,让韦无病的火力优势无法充分发挥出来,甚至出现了不小的伤亡。 “这是在浪费时间。”作为征倭计划的统帅和“后羿计划”的执行者,刚刚率领主力赶赴过来的张三娃对这样的巷战显得非常不耐烦:“推过去。” 不再做无谓的纠缠,直接调集上白门火炮过来摆开一个宽阔的正面进行平推。 以猛烈的炮火开路,不论前面是什么,一律猛轰过去,所有有可能藏匿的地方全都点起大火,所有没有投降的倭人全部视为敌对力量…… 不再区分军人和平民,不投降者全部格杀! 八日过后,下关城已在火海中化为灰烬,到处都是横七竖八的尸体,空气中弥漫着肉类烧焦的那种恶臭。 这就是臭名昭著的“下关之战”。 韦无病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军人,这种不分军民的作战方式其实就是屠杀,他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望着还在冒青烟的下关城,他的心里很不舒服…… 而亲自下达了屠杀命令的张三娃却没有任何不适,反而用一种轻描淡写的态度给自己的副手传授经验:“倭人畏威而不怀德,既然他们想要玉碎,那就让他们看看我的厉害。” 抵抗者死投降者生,事实证明,这一手非常有效。 自从下关之战以后,倭人的抵抗就不那么激烈了。而张三娃也和适时的打出了自己的旗号:击败幕府,奉还大政。 倭国国内的情形,虽然已经经过了封建化改革,但这种改革极不彻底,从来就没有行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中央政府,所谓的倭皇根本就是一个傀儡,事实上却是由德川家族为首的幕府掌权,这幅情形有点像春秋战国时期的周天子,而以德川家族为首的幕府则是一个又一个霸主和诸侯国。 倭国虽小,但国内的情形却非常复杂,乱七八糟的将军和五花八门的大名才是真正的掌权者。 最有意思的是,打出“奉还大政”这个旗号的根本就不是倭国的皇族,而是张三娃这个侵略者…… “张三娃做的很对。”拿着下关之战的战斗报告,李吴山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就应该这么做。”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是在说臭名昭著的“下关之战”很对,还是在说张三娃打出的战争名义很对?或者是前者,或者是后者,亦或者是全部。 虽然征倭计划进行的很顺利,但真正的决战还没有开始,德川幕府正在集结兵力,看样子是在准备一场大规模的决战。虽然初战告捷,但是仅凭张三娃手头上的那一部分兵力显然是不够的,不足以征服整个倭国,必须增兵。 “后羿计划”的第二阶段旋即展开,由楚天生、邓继贤率领两千名军校九期生,又从刘良佐部抽调两千六百步卒,再加上一个骨干的丙字营,组成联合军,马上渡海东征,进一步增援张三娃。 刘良佐的军队虽然早就被纳入了大旗军体系之内,但他从来就不是嫡系,作为以前的新附军,刘良佐部始终尽可能的保持低调,夹起尾巴做人。这次他们抽调人马参与东征,本不是作战计划之内。完全就是因为大帅新婚之时,代表刘良佐前来恭贺的刘良臣极力促成此事。 至于说“丙字营”参战,则完全在计划之内。 “丙字营”是张大娃的基本盘,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大旗军老底子,张三娃在倭国打的如火如荼,身为兄长的张大娃肯定会极力支持,这倒不是说他张大娃有多么高的觉悟,之所以舍得拿出自己的嫡系就是因为李吴山曾经说过一句话: “加封倭督,世镇倭国”。 只要张三娃讨平了倭国,就可以世世代代的镇守在那里,成为倭国事实上的主宰,按照张大娃的理解,自己兄弟虽然只是一个总督,其实就是倭国的太上皇。 这绝对比自己那个所谓的“山东王”更有含金量,因为这不是“封王”,而是直接封国了! 只要三娃子在那边打了胜利,讨平了整个倭国,倭国以后就姓张了!他当然要鼎力支持!! 就在大旗军上下为征倭战争的旗开得胜而欢欣鼓舞之时,作为大旗军的一员老将,久经沙场的大红狼却正式请辞,他要急流勇退了。 “大帅呀,这天下已经太平了,我也想过几天安稳日子……” 这已不是大红狼第一次表达“退休”的想法了,以前李吴山总是温言挽留,但是这一次大红狼是真的去意已决:“我是跟着闯王出来的,大半辈子都是打仗,如今外敌尽去天下成平,这以后哇就是年轻人的天下了,我这样的老梆子也该回家享享清福了……” 李吴山笑道:“只怕这是嫂夫人的意思吧?” 大红狼能征善战是一员勇将,却有个惧内的老毛病,“大红狼怕老婆”从来就不是什么秘密,而且一直被人当做是笑料,但大红狼本人却毫不在意:“确实是我家婆娘的意思,我也是这么想的……” 既然大红狼铁了心的要“退休”,李吴山也就不再挽留,而是非常直接的说道:“郎将军征战经年戎马半生,就这么退下去实在是有些可惜了。也罢,回头郎将军自行给朝廷上个折子,朝廷一定会有所表示……” 大红狼是第一个尊奉复隆皇帝为正统的闯军队伍,不仅是个标杆同时还是一面旗帜,政治意义举足轻重,他要是退休的话,朝廷那边怎么也的意思意思,至少也的安排个清闲的官职什么的…… “算了,算了,我知道自己吃几两干饭。”大红狼笑道:“我这两下子,好勇斗狠阵前厮杀或许还能派上些用场,如今天下太平了,要我去治理地方,实在没有那个本事。若是一个弄不好还会苦了百姓,到时候落下个无能的骂名……我这一辈子的英名就全都断送干净了。我知道自己不是当官的那块料,不想那个,真的不想!” 退休就是退休,索性退个干净,根本就不奢求用自己的战功换取功名利禄,这才是英雄好汉的胸襟和气度。 “临走之前,还有个事情要拜托大帅……” 这都已经要退下去了,还有未了的心愿,李吴山肯定要想方设法的满足他:“郎将军还有什么心愿?直管明言就好。” “我这人歪好也就这样了,不想其他,只是我家太平郎……我是真的放心不下啊。”大红狼就只有郎太平这么一个儿子,时时刻刻都在牵挂着他。但是,大红狼的牵挂不是担心他在战争有什么意外,在大红狼看来,既然上了战争那就应该承担起一切后果,就算是真的陨命沙场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为家国而死那叫马革裹尸,是好男儿应该有的担当,厮杀了大半辈子的大红狼懂得这个道理,他担心的是另外一件事儿。 郎太平的婚事。 郎太平本就是大红狼的独子,他最希望的事情就是“退休”之后回到家里抱着孙子,所以对郎太平的婚事格外上心。 事实上,大红狼早就为郎太平物色了一门好亲事,并且已经谈的七七八八了:他准备让儿子迎娶刘体纯的侄女。 刘体纯本就是闯军大将,是后李自成时代闯军的重要领导人,和大红狼的出身是一样一样的。 既然大家都是闯军兄弟,后世子孙缔结婚姻也算是门当户对亲上加亲了,但郎太平本人却极力反对此事。 原来郎太平已经有了意中人。 大红狼不是那种冥顽不灵的人,还没有迂腐到一定要拆散儿子的美好姻缘的地步,更不会做棒打鸳鸯的事儿。既然儿子已经有了意中人,索性顺水推舟直接上门提亲,好赶紧把儿媳妇迎娶进门尽快的抱上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孙子,这一辈子也就算是功德圆满了。 打听了郎太平那个意中人的家世之后,大红狼和郎夫人顿时就恼了脸面,夫妻二人极力反对:因为郎太平的意中人是一个寡妇。 虽说大红狼是大旗军将领,但他却出身卑微,从来就没有名门世家的门第观念,更不奢求未来的儿媳妇一定就是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只要温良贤惠就行,最重的就是品德。至于说样貌和家世,真心不是很看重,哪怕是丑一点穷一点也无所谓。 按照当时盛行的“门当户对”的社会风气,大红狼夫妇已经算是相当开明的家长了。但他们做梦都没有想到,儿子郎太平的意中人竟然是个寡妇,而且这个寡妇还带着个孩子。 这是万万无法接受的。 别说大红狼本人不同意,就算他那个素来宠爱儿子的婆娘都不同意。 为了这个事情,父子二人几乎翻脸,父子关系弄的非常紧张。 “我知道我家太平最是信服大帅了,我就是想大帅帮我好好的说道说道,娶个寡妇进门……这算怎么回子事情嘛……”现在的大红狼已不再操心军国大事,而是为儿子操碎了心。 李吴山是郎太平心目当中的偶像,李吴山的话比他这个当爹的都要管用,所以他希望李吴山能够说服郎太平,让他断了这个念想,别真的和一个寡妇结成夫妻。 “这事儿吧……其实我是知道的!”李吴山肯定知道这个事情,因为军校生的个人婚姻问题必须上报:“郎太平对那个寡妇情有独钟,确有此事,但老将军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李吴山开始详细说起郎太平和那个寡妇的故事。 那个寡妇的男人原本就是军校的二期生,在战斗中身负重伤不治而亡。临终之际,拜托郎太平照看家中即将临盆的妻子。战友的生前嘱托,郎太平肯定责无旁贷,把战友的遗孀照顾的非常好。 没过多久,那个遗孀临盆生产,诞下一个遗腹子。就算是有抚恤金,孤儿寡母的肯定也颇为不易,郎太平将那个遗腹子视若己出,有事没事就往寡妇家里跑,一来二去的也就有了情感…… 对于这种事情,大红狼完全可以理解,毕竟在战争年代这样的事情一点都不新鲜。既然战友把身后事嘱托给了自己,这就是托妻献子的交情,肯定要把战友的妻子照顾的妥妥帖帖。但所谓的照顾最多也就是帮着照看一下家门,多给他们一些钱粮让他们不饥不寒也就是了,哪有把人家的妻子照顾成自己老婆的道理? 这不就是典型的挖墙角么?说的难听一点,这就叫不要脸! “老将军,我不这认为。”李吴山说道:“那寡妇本就是忠勇之士的遗孀,若是忠勇之士在天有灵,必然也不愿意让她一辈子守寡,还不如托付于相知相熟的可靠之人。一来全了兄弟情义,再者也免受孤寡之苦……” 直到这个时候,大红狼才知道李吴山竟然赞同这个事情。 大红狼吃惊的看着李吴山:“丈夫身为忠义,战死沙场之后,家中的婆娘就应该守节,怎好再嫁?那成什么了?礼数还要不要了?” 守节? 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可以轻轻松松的说出这两个字,但那寡妇怎么办?就活该一辈子守活寡了?就应该葬送一生的幸福? 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至少,在李吴山的心目当中,这根本就是不是一道理,而是典型的封建礼教。 “要照老将军这么说,天下无数忠义之士的遗孀就全都不能再嫁了?就全都得老老实实的守寡不成?” 旷日持久的战争中,不知有多少人战死沙场身丧异乡,无数家庭破碎,出现了数不清的孤儿寡母,这对于社会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情形。所以,李吴山非常鼓励孤寡男女重新组建家庭,这不仅仅只是为了继续发展生产力,同时还是出于最现实的考虑。 死了老婆可以再娶,寡妇凭什么就不能再嫁一次? “大帅,你懂的道理多,我说不过你,但是我家太平郎这个事情,我万万不会同意。他若是娶了那个寡妇,就别认我这个爹,要爹娘还是要寡妇,让他自己选吧。”大红狼的态度极其强硬,连一丁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这小子,可以娶个丑女,就算是如大帅一般……” 大红狼原本是想说“就算郎太平如同李吴山这样娶个婢女”他都不在乎,但却不能娶个寡妇进门,而且还是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但是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 对于这个事情,李吴山一点都不在意,反而面带微笑的说道:“这婚姻之事,只要男女双方情投意合,又何必理会旁人的冷眼?当年郎夫人也是大家闺秀了吧?并没有嫌弃老将军是个一文不名的叫花子,反而与老将军私奔出逃,不也缔结了美好姻缘的么?” “这不是一回事。” “怎就不是一回事了呢?”李吴山笑道:“儿孙自有儿孙福,老将军就不必太在意了吧?” “我知道自己说不过你,但这事没得商量,除非我死了,否则他就别想带着那个寡妇进到我的家门……” 李吴山根本无法说服大红狼,在战功赫赫的大红狼退休之际,却因为这个“微不足道”的小事弄了个不欢而散…… 第五百三十九章 誓言之重 鼓励旷夫再娶,鼓励寡妇再嫁,最终并没有如同李吴山所期望的那样形成一道正式的法令,但这种重新组织家庭的社会风气却已经起来了,在社会底层表现的尤为明显。 老独眼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老独眼和大红狼的出身有些类似,只不过是他的身份非常卑微,仅仅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士兵罢了,而且还不是大旗军的嫡系,是“半路出家”从新附军投大大旗军里头去的。 老独眼这个人,战斗经验极其丰富,在军中颇有人缘,要是长久的干下去,不难成为一名中层军官,奈何此人素来就是胸无大志,自从大移民结束之后,他就正式退伍了。 按照以前规划的那样,老独眼用自己的军功换成了田地,在老家做起了小地主。 自己耕种一部分田地,然后佃一部分给别人,农忙的时候就雇佣几个短工,农闲时节就过起了舒舒服服的小日子,偶尔还会做些贩卖牲口的小生意。 现在的老独眼再也不是光棍一根了,而是有家有室的人,他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爹了。当然,这两个孩子全都不是他亲生的,因为他的老婆也是“捡”来的。 长年的战争导致了社会的剧烈动荡,无数家庭破碎无数人流离失所。完全就是因为偶然的缘故,老独眼曾经雇佣过一个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女人作为短工。想不到的是,这个带着两个娃娃讨生活的女人竟然不走了,想给老独眼打长工,借以养活三个年纪幼小的娃娃,以免继续颠沛流离。 老独眼本身就是个老光棍,手里又有些田产,虽然形容丑陋样貌凶顽,可那个女人也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美女,完全就是个无家可归的乡野妇人,一来二去就钻到了一个被窝里头,索性娶到了房里做了老婆。 老独眼看重的不是这个女人的姿色,因为她确实没有什么姿色可言,完完全全就是看在对方带着两个孩子的情分上,一来是因为有了怜悯之心,更主要还是因为老独眼深信这个女人既然能生出两个娃娃,肯定就能生出第三个来。 好生养的女人从来就是广受欢迎的。 这个女人果然没有让老独眼失望,不仅干活利索,而且很快就开了怀,没过多久就怀孕了。 这让老独眼欢喜的不行,却又开始发愁了:原本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每日里有酒有肉小日子过的那叫一个舒坦,给个神仙都不换呢。现如今家里凭空多出了好几张嘴巴,过一阵子还有再添丁进口,吃饭的人会更多,但干活的却只有他一个人,这就显得有些窘迫了。 家里的人口越来越多,仅凭这点田产虽然不至于饿肚子,但生活水准一定会直线下降。为了以后的日子打算,老独眼决定再出去闯荡闯荡。 所谓的闯荡,其实就是邀几个相邻,大家凑一些本钱,到套北去和蒙古人做生意。当然,这些的生意大多上不了台面,而且在很多时候都不合法,因为贩卖私盐是当地的“传统产业”。 这里的私盐和扬州、以及沿海一带的私盐是两个概念,位于秦晋一带的私盐贩子们虽然数量众多,但“走私量”却很小,完全就是小打小闹的弄一些本地出产的井盐,偷偷摸摸的卖给蒙古人,顺便再贩运回一些皮革制品,借以从中牟利。 而这里所说的蒙古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蒙古人,更不是什么茫茫无边的大草原,而是早在几百年前就已经内附的蒙古人,基本就在榆林以外的河套附近。 老独眼本就有从军入伍的经历,为人豪爽,最主要是他拥有一些本钱,很快就纠集起了几个人,大家共同做起了生意。把本地产的井盐卖给蒙古人的同时,带回来一些蒙古特产。 因为本钱有限,规模太小,不可能贩运战马之类的紧俏物资,充其量也就是采买些羊毛、毛毡、奶砖之类的普通货色。 按理说,这样的走私生意肯定是一本万利,只要不出事肯定能赚大钱,但是老独眼他们这些“走私贩子”们却亏钱了,而且亏的血本无归。 究其根本,就是因为垄断。 晋商虽然受到了李吴山的打击,但他们的销售取得和市场占有率这些最根本的东西还在,尤其是在晋商们在大移民过程中出了很大的力气之后,大旗军对晋商的刻意打压已经不那么严厉了,晋商很快就恢复了元气,重新垄断了秦晋之地的“贸易渠道”。 对于老独眼他们这样的小打小闹,晋商的大规模贸易简直就是碾压性质的。小商小贩在大型企业的垄断面前,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不亏钱那才真的是活见鬼了呢。 因为自己的货物本就不是什么正经的来路,不敢光明正大的正式销售,要么就是以极低的价格卖给晋商的商号,白白的给他们打工。要么就砸在自己的手中,一点一点的往外贩卖。时间一长虫蛀鼠咬肯定亏的更多。 做生意这种事儿吧,肯定有亏有赚,就算是亏了本钱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很多“合伙人”都认了栽,准备把辛辛苦苦弄来的货物廉价卖给晋商,不卖还能怎样?总不能一直砸在手中吧?若是走街串巷的去贩卖,这么多东西得卖到猴年马月? 老独眼颇有几分悍性,就是不肯低这个头,而是另辟蹊径,带着大家把货物运送到了更远的地方,准备放手一搏。 “当年我押送那些旗人的时候,曾经到过小巴山一带,我知道哪里的情形。那边的旗人们都缺少物资,只要咱们把货物带过去,肯定能狠狠的赚一笔肥的……” 小巴山一带确确实实聚集着很多旗人,但那是旗人呐。 长久以来,大家都把旗人看做是瘟疫一般的存在,不愿意和他们打交道。据说旗人都没有道理好讲的,进了他们的地盘儿,万一哄抢了货物那可如何是好?再者说了,这里和小巴山距离遥远,山水阻隔,若是半途之中遇到强贼,损失些钱财是小,若是丢了性命恐怕连尸首都找不回来呢。 “屁!”性情爽直的老独眼只用了一个字就否定了这种说法:“旗人也没有你们说的那么穷凶极恶,当年我押送他们的时候,一个个比老绵羊还要顺从。再者说了,咱们过去是做生意的,平买平卖价格公道,他们凭啥哄抢咱们的货物?至于说崇山峻岭之间的强贼,或许真的有个把盗贼也说不定,但咱也不是吃素的。” “想当年,老子在军中的时候,杀人见血根本就是家常便饭,真鞑子兵老子都砍死过好几个呢,还怕个鸟毛的盗贼!”老独眼又拿出了当年悍勇之气,把眼一瞪说的很有气势:“真要是遇到了盗贼,老子就是第一个冲上去,你们再多带些刀叉棍棒,最好把家里的猎弓也带上,我就不信了,什么样的盗贼敢在老子的头上动土!” 毕竟曾经是南征北战的大旗军老兵,老独眼的悍勇之气果然起到了不小的作用,终于让胆小怕事的“合伙人”们重拾信心。 就这样,在老独眼的鼓舞和带领之下,乡亲们组织成为一支小小的商队,带着几匹牲口,驮着在本地已不可能赚到钱的货物朝着西南方向进发了。 真正踏上这条商路之后,才发现最大的危险根本就不是传说的盗贼,而是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出没的虎豹豺狼和崎岖难行的道路。 若是遇到猛兽,大家就挺起刀枪棍棒大声吆喝几嗓子,总是能把那些野兽吓走。至于那无法通行的道路,就真的没有办法了。 大家只能把货物卸下来,用人拉肩扛的方式把货物和牲口运送过去。 一路之上,山高水险,经历种种磨难,原本并不算很遥远的路程,竟然走了十一天。 翻过小巴山之后,已经来到了秦蜀交界地带,这里已经出现了一些移民安置点。 这一带的移民安置地普遍偏小,而且极其零散,村落与村落之间,往往相隔着好几座大山,一来一回就要走好几天,一天之内能打来回的两个村落已经算是脸贴脸了。 事实证明,老独眼的选择是正确的,带来的那些货物很快就销售一空。“合伙人”们个个笑逐颜开,齐声称赞老独眼的“英明神武” 老独眼更是笑开了花,不仅仅只是在于终于把滞销的货物卖了出去,更重要的是出了胸中的一口恶气:终于挖了那些大型商号的墙角,从他们的手里把生意抢了过来。 川蜀和汉中以南是最主要的移民安置地带。因为这里曾经遭受过反反复复的战争,人口数量已经减少到了一个危险的程度,不得不进行移民来充实。而在移民的前几年当中,一定需要外界的补给和支援,要不然的话这些移民很难开展生产生活。而补给的路线最主要是沿着长江上游,毕竟在这样的地理环境当中,大宗是货物严重依赖水面运输能力。 蜀中、渝中是最主要的补给方向,也是大型商号的“地盘”,至于远离小巴山一带的区域,因为运输条件的天然限制,根本无法及时补给,这就给了老独眼他们这些小商小贩们很大的机会。让他们有机会充分利用自身规模小、灵活机动的优势,挖大型商号的墙角,在垄断范围之外找到赚钱的机会。 这条路太难走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大型商号的商业触角才没有完全伸展到这里来,老独眼他们才有机会赚钱。 若是别人,把滞销的货物卖出去之后,肯定会欢天喜地的回家去。但是,老独眼毕竟是当过兵的,无论是眼界还是视野,都不是那些捏了一辈子老锄头的合伙人可以相提并论,他马上就意识到了这是一个机会:只要死死的抓住这条机会,就有可能开辟出一条全新的商路,可以天长日久的赚钱。 所以,他极力反对马上带着钱回家去,而是继续把生意做的更大。 老独眼决定,用刚刚到手的这些钱,采买当地的货物。 这一次,老独眼学了乖,打死也不弄那些犯法的禁运品了,而是专门采买可以随时随地进行销售的普通货物。 最典型的货物就是麻线和麻绳。 因为这一带盛产“细麻”,稍微加工一下就可以成为麻线或者麻绳,再做精加工的话,就可以纺织成为麻布。而麻布则是可以行销天下的大路货,只不过这东西因为太普通了,所以价格相当透明,各地的麻制品价格几乎都是一样的,不存在赚钱价差的机会。要是想赚钱,唯一的办法就是压低进货的价格。 本地的汉人移民,都知道麻织品的价格,他们不愿意以更低的价格把麻织品卖给老独眼他们,而是囤积起来等着大型商号一年一次的收购。 只有那些旗人,才会答应用一个比较低廉的价格把麻制品卖给他们。这最主要还是因为旗人的税负更加沉重,不得不这么多。 所以,老独眼他们已经找到一个经验:专门找旗人做生意,收购他们手中的麻制品,无论是麻县还是麻绳,甚至是成品的麻布,只要他们愿意买,就可以一股脑的收过来。 现在的旗人,早已剪了辫子,从外表上来看,和汉人没有任何分别。但是老独眼却有一个窍门,一眼就能看出旗人村落和汉人村落的巨大区别。 虽然沿途的村落大多比较简陋,几乎全都是一些茅草房和少量的土坯房,看起来好像没有什么分别,但老独眼却可以分的非常清楚。 汉人村庄和旗人村庄之间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村庄的东边是不是有一座尖塔形建筑。 只要是有尖塔形建筑的,那就一定是旗人村庄,若是没有那就典型的汉人村落,这是老独眼总结出来的经验,而且屡试不爽。 不论村子的规模是大还是小,旗人的村落里边一定有一座这样的建筑。不管这个村落有多么贫穷,这座尖塔形建筑都必然修建的比任何人家的房屋都要壮美的多高大的多。 这是旗人村庄中的神庙,按照旗人的说法,这种神庙的正式名称应该叫做:曙光神庙。 神庙中供奉的不是佛祖菩萨或者是三清道祖,而是供奉着曙光之神阿布卡的画像。 那是一个拄着拐杖的消瘦男子,就是杨疯子本人。 杨疯子在旗人心目当中地位无论怎么强调都不算夸张,早就超越了圣贤,跻身于仙佛之属。 在这个世界上,杨疯子是唯一一个活着就已经封神的人,是现世的神灵。 和其他那些面南背北的庙宇不同,杨疯子的神庙全都坐西朝东,据说这是为了迎接第一缕曙光,神庙之中一年四季香火不断,每年猎到的第一只猎物和第一季粮食,都要摆在神庙之中,由曙光之神阿布卡先享用一番。 老独眼知道杨疯子这个人,甚至曾经在“护送”旗人移民的过程当中远远的看过他一眼,他当然不认为瘸腿瘸脚的杨疯子就是什么劳什子的神仙,但这一点都不妨碍他对杨疯子的尊重和敬仰。 当然,这种所谓的尊重和敬仰完完全全就是流于表面,纯粹就是出于商业需要。 每次来到旗人的村落,他都会到神庙中朝着杨疯子的画像鞠一个躬,或者是上一柱香。反正也不过是举手之劳,这么做还可以得到旗人的尊敬,在商讨价格的时候会有所优惠…… “从远方来的客人,我的交易在阿布卡的见证下顺利完成。”那个脸色黝黑的女人姓佟,大家都叫她佟家大姐,虽然老独眼的年纪比这个女人要大好多,也就顺着嘴巴这么叫了。 “我们希望得到一些耕牛或者是驴子,如果能有最新式的织布机,那就更好了。” “佟家大姐,牲口不是问题。但这新式的织布机……不大好说呀,除非……除非你们愿意用一千四百束麻线来换。”看到佟家大姐已经皱起了眉头,老独眼就知道自己开的价格有点高了,赶紧解释道:“这个价格确实不低,但我想你……佟家大姐应该知道,新式的织布机抢手的很,江南织造作坊交了定金之后都要等大半年才能见到机子,吴山军校出产的机子,不消我说你们也知道的,一架机子抵得过四架老式的织机,要不是以前当过兵,还有些门路可走,有钱都买不到呢。” 吴山军校研制出来的新式织布机用套筒轴承结构,生产效率极高,抢手的很呢。江南尤其是两浙的大型织造作坊都争抢着购买,确确实实不那么容易搞到手,价钱高些也是可以理解的。 “一千四就一千四,这个价格我们应了,我们要四架新式的织布机子,什么时候才能送到?” “百日之内就可以送到。”现在的老独眼已不是英勇善战的士兵了,而是一个精明的商人:“我想佟家大姐也是知道的,这种机子价格高昂,若是我运过来你们却挑三拣四的不要了,我们会亏很多本钱。所以,我希望你们能缴一些定金,比如先给我们一些麻线或者是麻布……” 老独眼担心对方毁约,佟家大姐也担心这些商人榨取了定金,尤其是这样的小商小贩,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不得不防啊。 “如果你们信不过我们,我可以在阿布卡面前发誓……” 在阿布卡面前发誓,对于旗人而言,那就代表着绝无返回的可能,无论生死都一定会遵守诺言。 虽然那些个“合伙人”全都认为旗人的誓言不可相信,一定要拿到定金才行,但老独眼却知道这样的誓言到底有多么沉甸甸的份量。 这句誓言,比旗人的生命还要金贵。 “好,那就让阿布卡作证吧。” 没有商业合同,没有任何契约,仅仅只是在阿布卡画像之前的一句誓言,就让老独眼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做这笔生意! 第五百四十章 有女初长成 “都他娘有个样子,凭白的让人笑话,滚蛋,都滚蛋……”老独眼怒吼着,可惜那四个孩子并不怎么惧怕,转眼之间就把刚刚端上饭桌的那只卤鸡给抢走了。客人都还没有动筷呢,一桌丰盛的酒宴就被四个娃娃折腾了个乱七八糟,搞的老独眼很没有面子,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就是个粗人,家里的娃娃也不懂事,不知礼,让佟家大姐见笑了。” 现在老独眼,已经是四个娃娃的爹了,最大的八岁,最小的……连牙都没有长齐呢。虽然老独眼很想把家里的这四个“小王八蛋”教育成才,可惜他常年在外经商,疏于对孩子的管教,搞的四个娃娃好像野孩子一样,显得很没有教养。 要不是当着客人的面儿,老独眼肯定抄起笤帚把自家的这四个“小王八蛋”揍的鬼哭狼嚎! 这是佟家大姐第一次走出小巴山,来到老独眼的家里来。 现在的佟家大姐和老独眼已不是单纯的主顾关系,而是商业上的合作伙伴,更准确一点来说,佟家大姐是“独眼商队”的最大股东。 虽然已经过去了整整四年,但老独眼依旧记得四年前第一次和佟家大姐做生意之时的情形:那四架新式的织布机价值不菲,老独眼变卖了一些田产才凑足了本钱,把织布机子贩卖给了佟家大姐。 正是因为那一次合作,让双方建立起了足够的信任,而信任不仅是商业贸易中最宝贵的财富,还为以后的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独眼商队”规模很小,但却信誉很好,而且总是可以及时的货物送到旗人的村庄。但是旗人们并不愿意接受他们的低廉收购价,又不想失去这样的一个合作伙伴,经过几年的合作和磨合之后,双方拿出了一个折衷方案:旗人入股,组建一支更大的商队。 那几个旗人村庄保证只和老独眼的商队做交易,代价就是老独眼让他们入股,加入到贸易之中,分润一部分利益。 如果说以前的老独眼仅仅只是挖大型商号的墙角,那么,随着这种合作模式的建立,就等于是把晋商、徽商的垄断铁幕硬生生的撕开了一个大口子,为以后的独眼超级商贸集团奠定了一个基本的发展方向。 只不过,现在的独眼商队才刚刚具备了一个最基本的雏形,八字还没有一撇呢。 为了让商队的最大股东更加信任自己,老独眼主动把佟家大姐邀请到了自己的家里,这也是近年来佟家大姐第一次走出移民聚居点。 事实上,在这之前,包括佟家大姐在内的绝大多数旗人,都没有走出聚居点的想法和胆量,是杨疯子给了他们足够的勇气和魄力。 杨疯子……阿布卡认为,旗人不能总是蜷缩在贫瘠的穷乡僻壤,应该主动走出莽莽群山,主动融入社会。 有了阿布卡的“指引”,佟家大姐才下定决心与老独眼联合在一起,共同经商共同赚钱。 曾经和八旗辫子兵杀的你死我活的老独眼,竟然和旗人走到了一起,这简直就是无法想象的事情。但是对于老独眼来说,这根本就算不了什么,无非就是为了多赚几个钱而已。反正又没有“不许和旗人来往”的律条,既然不犯法为什么还要和钱过不去呢? “还是你家丫头懂事明礼,行走坐立都有几分大家闺秀的样子,比我家这几个小王八蛋强的不是一点半点儿……” 佟家大姐的女儿叫做寻月,这个名字还是当年阿布卡给取的呢。 时过境迁,当年那个不懂事的小丫头已经十五岁了,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和老独眼的四个孩子相比,年纪大了很多的寻月确实显得有几分少年老成的样子,举手投足之间隐隐带着成熟干练的气息,但要说大家闺秀……那就真的谈不上了。 “我家寻月算哪门子的大家闺秀?不过是认识几个字而已,勉勉强强能拨拉几下算盘珠子罢了……” 在这个时代,识文断字还能打算盘,已经算是知识分子那个档次了,尤其是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而言,更加的难能可贵。 相当于连自己名字都不认得的绝大多数旗人,能写字会打算盘的小寻月简直就是一个天才,所以佟家大姐才会专门带着她出来,为的就是增长见识…… “说起认字,有个事情刚要和独眼老哥说起……”佟家大姐说道:“上一次我见到阿布卡的时候,阿布卡说过,我们不能总是窝在山里如同牛马一般的耕种,孩子们最好要识文断字,不能再做睁眼瞎了,我觉得这是一门好生意……” 义学堂早已经遍布各地,但却远远没有达到覆盖全国的程度。事实上,在这个时代,实现每一个村落都有一座义学堂,那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尤其是在偏远的巴蜀一带,更是不可想象的。至少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之内,还做不到这一点。 让新一代的旗人读书认字,为的是让他们更好的融入主流社会,而不是继续被边缘化。以佟家大姐的眼界和见识,还无法理解杨疯子的深谋远虑,她更不明白“民族融合”的深刻含义,只是简简单单的意识到了这是一个商机,很大的商业机会。 既然义学堂还无力覆盖偏远区域,那就自己组建学堂发展教育事业,对于刚刚成立的独眼联合商队而言,这是一个巨大的商机。 “我想……我们应该贩运书本笔墨之物,应该能赚到一些……” 毕竟受到了历史的天然局限,不管是佟家大姐还是老独眼,都没有完全意识到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机会,还停留在贩运笔墨纸张印刷书籍贩卖赚点小钱的低级层面。 造纸、印刷,从来就不是技术含量很高的生意,虽然确实不需要下太大的本钱,却也没有多大的赚头,所以老独眼对这门生意的兴趣不大,但小寻月却给他算了一笔细账: “一刀纸可以卖六百到六百四十个钱,一套铅字的本钱是三十二缗钱,可以出六百四十册《三字经》,按照每册十二文计算,就是八缗钱。只需卖出五刀,就收回了成本,而铅字是可以无限使用的,继续卖书的话,就等于是用纸的成本卖出了书的价格,完全就是白赚……” 如今仅仅只是卖几百本书的话,自己造纸印刷肯定不划算,但要是销量上去了,利润至少可以翻几倍甚至十几倍。 账目就怕细算,细细的算下来,老独眼顿时就明白了这笔生意到底有多肥了,立刻就来了兴趣:“到时候咱们可以把书本卖到秦、晋、湖广,确确实实能够赚到不好,就算是亏了也亏不了太多,这笔生意硬是做得!还是寻月的小脑袋瓜灵光……” “还有,阿娘和独眼伯父最好不要再贩运麻线麻绳了,没有多大的赚头,还不如就地组织生产,全都织成布匹,分粗布和细布两种,粗布上油细布染色,直接卖到套北去,卖给蒙古人,换他们的奶砖和皮子……” 以前的时候,老独眼他们仅仅只是把旗人生产的麻织品卖到山陕之地,不过是做衣被之用。但小寻月却认为那是舍本逐末,应该扩大产品种类,不再盯着做衣裳的布匹市场,而是把民用的衣料改为生产资料。只要粗麻布上了生油,就可以当做苫布或者是其他的用品,那东西在蒙古人的必须之物。而颜色鲜艳艳俗的细麻布则直接作为“硬通货”性质的货币使用,继续和蒙古人做交换,如此循环下去,利润自然而言的就出来了…… 蒙古人需要大量的苫布,用来遮盖草垛,甚至可以作为建筑材料使用,销量一下子就上去了。大型商号只做普通的大路货,很少涉及这样的新特产品和用途单一的产品,竞争很小,简直就是迅速打开市场的利器,完全可以作为爆款的拳头产品。就算是不赚钱都没有不要紧,只要换到了蒙货,一样可以找补回来。 “粗麻上油,好主意!”老独眼猛的一拍大腿:“我再去找找军中的老弟兄,让军队采买咱们的油麻粗布……” 现在的独眼商队,已经拥有了六十多匹牲口,在庞大的浙商、徽商和晋商面前,依旧是一条微不足道的“小鱼小虾”,但却有一个别人没有的巨大优势:他们的生产成本太低了。 那些旗人就是他们的廉价劳动力,很多旗人村庄都是他们的原材料供应地和销售市场。只要成本足够的低,就不怕赚不到白花花的银子…… “甭看寻月是个姑娘家家的,这份心思这份眼光就比我家的小王八蛋强太多了”老独眼笑道:“寻月的年纪这么小,就有如此的心思,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什么大器不大器的,只要她不再如我们这一辈人那样颠沛流离,能过上温饱的安稳日子,我也就知足了!” 不管是在战场上厮杀了很多年的老独眼,还是经历了无数磨难的佟家大姐,其实他们的人生经历有着太多的共同之处,都经历过太多的战乱和灾难,挣扎到了今日才勉强走出了一条活人的道路。他们都希望自己的下一代能过上更好的日子,能有更好的生活。 作为明清交替之时的这一代人,老独眼和佟家大姐他们都已经显露出了衰老之态,新的时代注定属于焕然一新的下一代人…… 第五百四十一章 虎父犬子 “哇哇”的大哭声中,一个戴着虎头帽的小家伙正在阶前嚎啕大哭。 个丫鬟、婆子、奶娘一拥而上,将这个刚满两周岁的孩子抱在怀里,仿佛众星捧月一般的逗弄着:“平少爷不要哭,吃甜果子喽。” 一个身材微微发福的女子走了过来,眼看着小家伙的下巴都已经跌出了血,心疼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忍不住的发起了脾气:“这么多人,连小少爷都看不好,真不知你们是做什么吃的?” “奴婢该死,夫人息怒。” “夫人息怒,都是奴婢照看不周……” 这个两周岁的小家伙就是李吴山的长子——李少平。从他降生的那一刻开始,朝廷就给了一个二等辅国尉的封号,金贵着呢。 旁边那个满脸怒容的女子,就是银雀儿……现在应该叫她李夫人了。 “你们呀你们,连这么大点儿的孩子都照看不住,还能做个甚?” 听到夫人说出了重话,一干的仆役愈发惶恐起来,好像做了什么了不起的错事一般,纷纷请罪。 “大家都没有错。”从屋子里走出来的李大帅说道:“不就是跌了一跤么?说什么错不错的?值得么?散了,大家都散了吧。” 小家伙远远的看到李吴山,惊天动地的哭声顿时戛然而止,从他那畏惧的目光之中完全可以看得出来,小家伙对他老子还是很害怕的。 银雀儿确实是一个很传统的女子,自从和李吴山成亲之后,愈发的深居简出,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相夫教子之上。只不过……只不过她太过于溺爱这个儿子,容不得孩子受半点委屈,稍微听到一点点哭声就慌的好似什么似的。 “老爷……” “别说了,”李吴山很随意的摆了摆手:“你呀,就是太宠着这小子了,自古英雄出贫寒,从来纨绔少伟男,若是总这么宠着,这小子不会有什么出息……” 李吴山的儿子根本就不需要有多大的出息,因为他现在已经是大旗军的“少主”了。 尤其是那些个大旗军的骨干高级军官们,每次来找李吴山汇报的时候,都会“捎带着”给小少爷带来各式各样的礼物,想方设法的在小少爷面前尽可能的多露脸。 若是小少爷能从孩童时代就记住自己,那绝对是大有裨益的。 在所有人的心目当中,虎父无犬子就是理所应当的真理,李大帅的儿子肯定就是“天纵奇才”“英明神武”,肯定要继承整个大旗军体系,他就是大旗军的将来,是所有人未来的“主公”。 甚至连银雀儿都是这么想的。 总揽大旗军内部事务的金雀儿是他的姨妈,亲爹是李吴山,大旗军的这份家当以后肯定就是他的,不存在其他的可能。所以,过分的溺爱也就顺理成章的出现了。 也就只有李吴山,觉得这小子没有半点雄才大略的样子,总是说他没出息——当然,别人也不敢这么说。 “以后得多让这小子吃点苦,千万别真的成了个娇贵的大少爷。”说完这句话之后,李吴山又看了看银雀儿微微隆起的小腹,面带微笑的说道:“还有你,别总是窝在家里,有时间多出去走动走动……” 因为夫妻关系和睦,银雀儿怀上了二胎,现在已经四个月了。 这几年来,优越的生活条件,再加上从来都不发愁的心情,心宽自然体胖,银雀儿的体重直线上升,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富态”,成了一个胖乎乎的女人…… 李吴山根本就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妻子儿子的身上,因为他很忙。 确实很忙。 眼下就有十几个人正在书房之内向李大帅汇报情况。 这十几个人虽然全都换上了黑色的学生军制服,却一个个全都脸庞红黑发亮,一看就知道全都是常见经历风沙之人。 其中的一个,就是桑德子。 “……西域诸国当中,亦力把里已分裂成为南北两个国家,全都自称是正统,继承的是蒙古人的法统。这两个国家相互攻打相互征战之余,还于西边的大食交战……” 大食这个称呼早在唐代就已经普及了,是对西域国家的统称,其实并不能代表什么,仅仅只是一个沿用下来的称呼而已,内部还有很多细分。 “……自从帖木儿死后,他的帝国分崩离析,后来很快就为波斯人重新统一,在万历初年又分裂成为东西两个部分,西波斯人的疆域一度延伸到了多瑙河以东,但却从未建立起实际统治,而是和马扎尔人(匈牙利)反复交战。东大食的军队屡次越过葱岭,如今正在攻打南亦力把里……” 在这六年多的时间当中,桑德子和其他的测绘小队深入西域各国,最远曾经到达过卡伦河流域(伊朗境内)。将西域各国最主要是山川地理、风土民情、历史沿革已经政治、军事实力的划分汇总成为详细的文字资料,全都带了回来。 几个测绘小队,不仅仅只是为了探路,还是为了摸清西域各国的虚实。 在这六年多的时光当中,多少风沙之苦,多少生死之险,无数艰难险阻全都一一个克复,终于带回了第一手的资料。 “我族欲往西拓展生存空间,必须征服波斯人,欲征服波斯人,必先征服亦力把里……” 这句话似乎有些耳熟,李吴山抬眼看了看桑德子,忽然想到这句话的出处,但却什么都没有说,而是示意他继续往下讲。 “亦力把里距此六千里之遥,距陕地亦有四千多里,更有无数荒漠险山相阻隔,大规模用兵几无可能。最好的办法就挑动其内部战争,然后派遣少量精锐以甘陕为起点,以北亦力把里为跳板,才能深入到黑波斯人的境内……” “但这需要时间……” 想要对万里之外的西域用兵,这已经超越了李吴山的能力范围,至少从目前来看,他还没有这样的实力,但却必须及早做出准备。 所有的战争,必须在他的有生之年完成,这是李吴山给自己定下的目标。 “你们辛苦了,先下去休息吧,回家看看……” 在外侦查测绘,历时六年,才终于从西域回来,确实应该回家看看了。 但桑德子显然没有这样的打算:“我知道具体的战略需要由李林信、沈从文他们那些参谋制定出来,但我觉得这是前所未有的外战,仅凭参谋们闭门造车的制定作战计划,恐怕会有疏漏,我想参与作战计划的制定。” “好。” 就这样,这些刚刚满身风沙刚刚从西域回来的测绘小队成员,又加入到作战计划的制定之中去了。 一个多月之后,共有四份详细的西征作战计划书摆在了李吴山的案头。 仔细过这四份作战计划之后,李吴山几乎就是绝望的。 按照参谋们制定的作战计划,综合了全方位的因素之后,得出了一个答案:至少十年之内,不具备向西方发动大规模战争的可能。能在十五年后发动大规模的征服战争,已经算是一个比较乐观的估计了。若是保守的计算,还需要更多的时间积蓄实力,时间期限是二十年。 虽然这四份作战计划书各有不同,但却有一个共同点:如果李吴山决定发动西征,哪怕战争是在二十年后打响,也要从现在开始着手布置,派遣至少两支精锐力量,分别渗透到南北亦力把里,一来是为了彰显大明王朝的存在,更主要还是为了挑起战争,让对手鹬蚌相争,好坐收渔翁之利。 二十年? 李吴山等不了那么久。 “重新制定作战计划,尽可能在十年之内打响战争,在二十年之内结束。” 虽然李吴山下了这样的命令,但两个参谋部,四十多个战略参谋和数百个战术参谋又耗费了两个多月的时间,重新制定了作战计划书,但结果却和上一份没有什么不同。 十年之内就打响西域战争的第一枪,那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十五年,这已经是最激进的时间节点,再也不可能提前了。 参谋就是参谋,参考的是敌我双方的实际情况,而不是以李吴山的个人意志为转移。尽忠职守的参谋们粉碎了李吴山的梦想,让他不得不老老实实的承认并且接受现实。 “好吧,那就先派遣先遣队吧。” 当李吴山提出要派遣先遣人员的时候,桑德子再次主动请缨:“我对亦力把里那边的情形很熟悉,愿当此重任……” “很好,你的这种精神很好。”李吴山说道:“但先遣队就是先遣队,和主力大军不同,你们这些人必须重新接受训练,这需要至少半年的时间。” “是。” 从这一刻开始,西域各国已经作为一个军事目标正式摆在李吴山的面前,虽然他还无力发动大规模的征服战争,至少已经有了一个时间表,并且已经在为此做出前期准备了…… 而这个跟随测绘小队在西域“混”了六年的桑德子,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怯弱胆小的新附军小兵,而是满腔热情踌躇满志,作为新一代军校生的典型人物,带着他们那一批人特有的热血和青春还有更加激进的思想,带着坚不可摧的信仰走上了人生的巅峰。 他的成就终将会超越李吴山本人,会得到那一枚金灿灿的金质勋章! 第五百四十二章 惨烈大败 “啪” “啪啪” 脆响声中,李吴山好像疯了一样狠狠的把耳光甩在张三娃的脸上,仿佛一头暴怒的野兽般疯狂的咆哮着:“混蛋,混蛋!” 现在的张三娃,实际占有倭国、琉球、台湾等海外诸地,是吴山军校当中战功作为卓著之人,自从五年前开始征讨倭国以来,一路势如破竹,创造出一个又一个辉煌胜利,连续攻占了倭国、琉球和台湾以及周边岛屿,隐然就是所有军校生当中的第一人。 “倭国太上皇”“海东土皇帝”“军校英雄”“李吴山得意大弟子”等等这些光环加身,早已让张三娃的名声超越了他的兄长张大娃。连那自称天皇的倭国皇帝见了他,都会忍不住的打哆嗦。只要他张三娃跺一跺脚,海东诸地全都得颤抖。 就是这样的一个海东霸主,却不得不离开自己在京都的临时驻地,主动回来请罪。 因为大旗军打了败仗,而且败的非常之惨。 这是大旗军自成立以来,遭受的第一场战役级别……哦,不,是战争级别的惨败。 李吴山和张三娃本人的不败金身被打的纷纷碎碎。 在大旗军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惨烈大败,作为最高指挥者,只有他张三娃才能承担起这个责任。 虽然已经被李吴山的打耳光抽的口鼻冒血,张三娃却依旧把身体挺的笔直,任凭鲜血顺着嘴角流淌下来,却不敢擦拭一下。 噼里啪啦的耳光脆响声中,在场的一众高级军官无不噤若寒蝉,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张三娃率领的征东大军吃了败仗,而且不是那种战斗级别的战败,而是战役级别甚至是战争级别的惨烈战败。 以战养战是几年前就制定好的战略安排,征服了倭国之后,顺势“收复”琉球,然后借助倭国人畏惧强权的心理,组织倭人征讨盘踞在台湾的荷兰人。 倭国之战,琉球之战斗打的顺风顺水,仿佛犹如神助一般,张三娃个人军事天赋得到了淋漓尽致是发挥,一时间名声鹊起,号称海东霸主。 在后来的台湾之战中,虽然遭遇了一些波折,终究还是打下来了,逼的荷兰人举旗投降。接下来就应该征讨吕宋了。 在所有人的心目当中,小小的吕宋不过是弹丸之地,既然能征服倭国,肯定可以轻而易举的踏平吕宋。但事实却给了所有人一记响亮的耳光,大旗军历史上第一次惨败出现了,百战百胜的金身亦被彻底打破。 盘踞在吕宋的佛郎机(西班牙)人在中途设伏,采用“半渡而击”的方式,故意放张三娃的前置部队登陆,然后出动战舰猛烈攻击随后而来的船队,一百四十多条运兵船还有近百条补给船,根本就没有看到海岸线的影子,就遭到了西班牙战舰的凶猛攻击,最终逃回来的不足一半。 征讨吕宋的第一波主力,一万一千多人当中,有近六千人葬身鱼腹,好不容易才筹措起来的物资全都打了水漂儿。虽然主力尚存,但却再也没有了晚辈的海上运送能力,再也不可能威胁到西班牙人了。 征服太平洋西岸沿海诸国的计划因为这次惨败,不得不戛然而止。 作为东征大军副总指挥的韦无病,因为前期登陆吕宋而后援彻底断绝,已陷入佛郎机人的重重包围之中,下场已经可想而知了。 “那佛郎机人之所以能够制霸全球,所凭借的无非就是他们的海军,我嘱咐过你多少次了,千万小心他们的海上力量,千万小心,你……” 这场惨烈大败是一个极其沉重的打击,很多早已经注定好的后续作战计划顿时成了泡影,对于时间越来越紧迫的李吴山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校长,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的主力还在,我一定能把佛郎机人杀光……” “混蛋——”怒吼声中,李吴山的巴掌高高扬起,却悬在了半空,最终还是没有落在张三娃的脸上。 暴怒的神情渐渐淡去,化为一声无奈的长叹:“这一败,罪责在你,也在我的身上。因为你们还不知道什么叫做海军。” “不要再想着征服吕宋了,不要再想了,你们做不到!”随着一声长叹,李吴山无奈的说道:“你带上一本《海权陆权通要》回去吧,暂时不要想着吕宋的事儿了,你们打不下去来,这事儿必须我亲自出……” 虽说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已经覆灭了很多年,但那毕竟是一个把国运压在海军之上的西方霸主,虎死雄风在,其海军的能力依旧不可小觑。 张三娃虽然能征善战,终究不明白什么叫做海权,不知道真正的海军是什么样子。 不是在挂起几面大帆,然后把火炮搬到船上就是战舰了。也不是说只要有足够多的船只就是可以称之为海军了。 征辽的时候,张大娃能够凭借渔船渡过渤海,那根本就是瞎猫撞上死耗子式的狗屎运,而渤海只是内陆海,和太平洋不在一个数量级上。 前期一连串的胜利,让本就对海军没有足够认知能力的张三娃过分的迷信“只要登上陆地就天下无敌”的思想,因为敌人根本就不给他登陆的机会,而是要把他消灭在海面上。 这是陆权国家的短板,不可能和曾经的海权霸主在汪洋大海之上争锋。 百年海军,绝不仅仅只是随口一说,而是铁一般的事实。 海军的建设除了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和海量的战舰之外,还需要无数次海战的磨练。而一支海军的日渐成熟,需要漫长的时间和无数的财富,才能堆砌出来。 所有的这些条件,李吴山都不具备。 原以为会有撤职之类的惩罚,想不到仅仅只是打了几个耳光。 如此惨烈的战败,竟然只是这么轻飘飘的处罚? 其实,最大的责任根本就不在于张三娃,而在于李吴山。 在不具备制海权的情况下,就贸然攻击海上对手,这是过分的自大,同时还存在一种侥幸心理。 最大的过错,在李吴山这边而不是在张三娃的身上。 “你回到倭国之后,只需要做一件事。”李吴山说道:“给我镇住倭国、琉球和台湾,若有人趁机作乱,立刻荡平。” 虽说刚刚吃了一场大败仗,但是在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内,张三娃却有绝对的信心:“是!” “我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手段,也不在乎你杀了多少人,这三地一定给我死死的钉住。” “是。” “若有任何叛乱发生,我唯你是问。” “是。” “你们都下去吧。” 就在张三娃等人要退去的时候,李吴山忽然又说了一句:“你娘挺想你的,你去看看她。” 张三娃的眼窝子一热,强忍着没有掉下泪来,“啪”的打了一个军礼:“是!” 众人散去之后,李吴山颓然而坐,死死的盯着桌上那副吕宋地图一言不发。 不知不觉之间,夜幕降临了。、 “老爷……”金雀儿轻轻的将一盏子清茶送到了他的面前:“胜败乃是兵家常事,老爷不必太过于在意吕宋之败。” “海权,陆权,海权,陆权……”就好像是发了癔症似的,李吴山反反复复的念叨着这句话,用一种自言自语般的语气说道:“好厉害的海权霸主,真的很厉害呀!” 金雀儿跟随李吴山这么多年,素来就知道这位李老爷的脾气性情,这次吃了这么大的亏,肯定会立刻反击回去。但是现在,李吴山却没有任何要反击的意思,足以说明他确确实实对吕宋无可奈何了。 想来也是,那吕宋孤悬海外,又打不过红毛鬼的强大海军,也就真的只能望洋兴叹了。 “其实,要想击败红毛鬼攻占吕宋,并非绝对没有办法。”依旧是那种自言自语般的口吻:“方法有两个,一个是建设强大海军,但这需要几代人的漫长时光……” 海军这玩意,不可能凭空变出来。 以李吴山的能力,穷十年之功,确实能够打造出一支无敌于天下的陆军,但是海军……三五十年的时间已经算是非常乐观的估计了,而且还需要无法计量的人力物力…… 李吴山没有那么多的资源可以建设海军,而且他也等不了那么久。 “婢子相信老爷还有别的办法。” 李吴山终于回过头来看了看金雀儿:“还是你了解我呀,我确实有别的办法,但这同样需要时间,可能需要不少时间呢……” “对于吕宋,眼下确实是鞭长莫及,不过我不会放弃,总有一天,我会让红毛人知道我的厉害。”李吴山终于端起那碗茶水,一仰脖喝了个底朝天:“我觉得很乏,这战败的善后事宜就由你来处理吧。” “是!” 李吴山不是没有想过借助郑家的力量,但这种想法根本就是一厢情愿。 郑家原本就是横行于海上的海贼,这一点毋庸讳言,虽然他们确实有着很强大的海上实力,但是和吕宋的红毛鬼比起来,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 因为李吴山的出现,清军并没有在真正意义上打到江南,所以郑家的实力依旧局限于近海,而不是象原本的历史上那样发展成为一支真正意义上的海军。在这种情况下,民族英雄郑延平也没有发挥出原本的作用。 在原本的时间线上,郑成功的发展壮大和南明尤其是闽浙沿海抵抗力量的支持息息相关,但是随着李吴山的出现,这一切都没有出现。 大明朝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海军,充其量也就是有些近海的战船而已,根本就派不上什么大用场。 正在出神之际,看到窗外晃动的人影,李吴山尽量用一种比较轻松的语气说道:“别在外面瞎晃悠,进来吧。” 随着一阵门轴转动之声,银雀儿推门而入,怯怯的说道:“时辰不早了,老爷……老爷也该歇息了。” “现在什么时辰了?” “亥时初刻。” “还早着哩。” 对于李吴山和金雀儿来说,晚上十点多钟确实还有点早。 这些年来,李吴山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夜生活,经常为了某一件事情忙活到后半夜甚至是凌晨,睡的越来越晚起的也越来越晚。 完全是受到了李吴山的影响,金雀儿也成了典型的夜猫子,几乎每天都要到了凌晨才会回房休息,每一天的早晨都是从中午开始的。 虽说银雀儿已经成了李夫人,但是李吴山和金雀儿在一起的时间反而更多,而且是多的多。 这倒不是说银雀儿会吃姐姐的醋,她绝对没有那样的想法,因为他知道老爷和姐姐在一起是在忙活正经的事情,这样的习惯已经持续很多年了,早在她和李吴山成亲之前就是这个样子。 银雀儿知道老爷刚刚发了一通脾气,心情肯定很糟糕,所以希望他能够早点休息。 不过呢,老爷和姐姐显然还不想休息,银雀儿索性象以前那样坐了下来,虽然她什么都不懂,却喜欢就这么看着李吴山和金雀儿忙忙碌碌的样子。 或许,这也是一种生活习惯吧。 金雀儿是个女光棍,但妹妹银雀儿却不是,毕竟她已经是李夫人了。 “老爷还是回房休息吧。” “那你呢?” “我还得忙一阵子,困了自然会去睡觉。”金雀儿笑道:“明天汤若望的那个什么机器就要送过来了,老爷还得早起去看呢。” 金雀儿说的那个“什么机器”,其实就是就是一架由蒸汽机带动的“切削机”。 四年前,委托汤若望从欧洲带来了四架蒸汽机,这才仿制出了可以作为动力使用的高压锅炉,制造出了真正的蒸汽机。后来听说欧洲的意大利人又鼓捣出了一种使用轴承传动的切削机。听了简单的介绍之后,李吴山就知道这是一种结构比较复杂的机床。 自从有了高压蒸汽机之后,吴山军校的装备部也能造出机床,但却无一例外的全都是通过皮带传动,无论功率还是效率都有很大的不足之处。 轴承传动肯定代表着机器未来的发展方向,而且这是典型的“一体机”。 在这个时代,最先进的机床确实就是意大利人鼓捣出来的,但却是英吉利最先推广普及,但是真正的大规模使用却是几十年之后的事情了。 在机械设计方面,大明朝确实稍显落后,但却不存在代差,最多也就是落后半个身位而已。而李吴山总是能够快人一步的意识到先进技术和先进机械的意义,就算不能最先发明创造出来,也可以做大最先普及应用,以最快的速度转化成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运用到生产生活当中…… 这就是典型的实用主义! 第五百四十三章 孤悬海外 大雨终于有了止歇的迹象,已不那么狂暴了,却还在淅淅沥沥的下着。芭蕉叶上的雨点子滚动着,汇集成更大的水珠儿滴滴答答掉落下来。 所有人都淋成了落汤鸡,浑身上下淌着水,好像刚刚从河里捞上来似的。大家尽量举着芭蕉叶子,为受伤的兄弟遮风挡雨。 伤兵身上的伤口早就化脓,因为随身携带的药物早已经用完,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伤口逐渐溃烂…… “韦指挥……”因为浮肿的厉害,伤兵的脸已经肿的好像一个发面馍馍,泛着妖冶的光泽:“有消息了没有?” 韦无病轻轻的摇着头。 作为征讨吕宋的先锋,韦无病带领一部分人马最先登陆,与红毛鬼和当地的土著军展开激战。但张三娃的主力却没有及时增援上来,前期登陆的人马大多被打散。 明明知道沿海一带必然会成为敌人的重点搜索区域,韦无病他们却始终逗留在海边,等待着主力的到来。 只可惜,在这四十多天的时间当中,张三娃的主力始终没有出现。 凭借多年的战斗经验,韦无病知道肯定出事了,张三娃的主力很有可能遭遇了大败,已不可能再进行大规模的登陆作战了…… 随身携带的口粮、药品、弹药等物早已消耗一空,因为得不到有效的救治,伤员一个接一个的死去,目前只剩下最后的一百二十七个人。 这里与母国相隔万里,又有烟波浩渺的汪洋大海阻隔,身在敌境之中,危险程度可想而知。 撤退? 还能撤到哪里去? 前面就是大海,后面就是莽莽群山,所能够见到的每一个直立行走的生物都是敌人。 这就是绝境! “韦指挥……”所有人都在看着韦无病,所有的目光都在表达着同一个意思:“怎么办?” 在这样的绝境当中,韦无病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但他知道自己的使命。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感受着空气中的潮湿,目光依旧无比坚定:“我们是征讨吕宋的先锋,为大军开路是我们的使命,在接到新的命令之前,必须战斗到底。” 甲破刀残,内无给养外无援兵,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还怎么战斗? “想当年,我等曾作为北伐先遣深入江北,同样是艰难困苦的绝境,不照样打出了一个太平盛世?”韦无病的语气中透着说不出的果断决绝:“但使我们还有最后一人,也要战斗到底。我相信大帅一定会再征吕宋,到时候会有铺天盖地的兄弟前来接应我们……” 无边无际的海洋阻隔之下,李吴山李大帅的援兵不可能在短时间之内到来,这场等待注定无比漫长,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实,但韦无病的坚定态度依旧对军心起到了极大的鼓舞作用。 “必须离开这里,尽可能的远离海边,深入到内地去。”韦无病用一种很平静的语气说:“我们需要粮食、需要补给……” 在这莽莽丛林之中,不可能有粮食或者是其他的补给,要想生存下去,唯一的办法就是去抢。 抢红毛鬼,抢吕宋人。 要想继续战斗,生存就是前提。 必须想办法生存下去。 在这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当中,没有行军地图和向导,只能如同无头苍蝇一般乱撞。 完全就是凭借最基本的本能,韦无病带着这些残兵败将一路向西,沿途不断的留下只有大旗军才能识别的专属印记,他们还在期望着后续的大部队能够到来…… 背负着伤员在烟瘴重生的密林中穿行,还要时时刻刻提防着敌人的搜索。 隔了两日之后,一百二十七人的队伍还剩下一百二十四人,减员三人。 怀着无比沉重的心情将伤重不治的战友就地淹埋,一行人继续前进。 当天傍晚,他们发现了一个吕宋人的村庄,战斗随之打响。 在这场战斗中,他们抢来一些最急需的补给,却因此造成了进一步的减员:又有七个战友在战斗中英勇牺牲。 更加严重的是,这次为了筹措物资而发动的袭击暴露了他们的踪迹,红毛鬼马上做出了反应,带着数不清的土著人开始搜山。 为了躲避搜捕,不得不紧急撤退…… 这个鬼地方每天都在下雨,淅淅沥沥的的雨水已不那么厉害了,却更加的阴冷。 这是冬雨! 不知不觉之间,冬天已经来到了。 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甚至忘记了四季轮回,身上的黑色军装早已破烂成了碎布条子,一个个形容枯槁面黄肌瘦,仿佛茹毛饮血的野人。唯一可以证明他们文明程度的就是手中那柄雪亮的大扎枪…… 除了手中的武器之外,看不出丝毫军中精锐的模样。 头发和胡须已经虬结在一起,乱蓬蓬的好像用旧了的毛毡片儿,脚上的军靴早已烂的不成样子,只剩下坚硬的鞋底用草绳勉勉强强的挂着。 几个人拖拽着一头死狼进到一个很大的山洞之中,山洞里立刻传出一声整齐的欢呼。 韦无病用和熟练的手法把狼皮剥了下来,挂在洞壁上……这东西慢慢的阴干之后可以当做衣裳穿。 狼肉是很难见到的食物,舍不得一次吃光,而是要分割成小块挂起来,把狼骨和内脏斩碎了,混合了芭蕉树的木芯和木薯之类东西,共同煮成一锅黏糊糊的肉粥…… 用木碗盛了些粥,送到病号的面前,将病号从干燥的芭蕉叶上搀扶起来:“兄弟,有好东西吃了……” 因为严重的疟疾,这个病号早已经脱水,瘦的只剩下一把骨头,除了眼珠还在转动之外,和死去很久干尸没有太多的区别。 瘦骨嶙峋的胸口距离起伏,单薄如纸的皮肤干瘪且有没有一丁点的光泽,因为极度的虚弱,连讲话都变得异常困难:“韦指挥……我可能不行了?” “别他娘说屁话,咱们还要一起战斗哩。” 病号用枯瘦的手掌死死攥住韦无病的手腕子:“刚才睡觉的时候,梦到俺娘了……我可能要走了。” 气息奄奄的病号说的很平静,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我死之后,诸位兄弟好生珍重,我会在天上看着你们,总有一天,咱们还会打回来,大帅会带着千军万马杀回来,只是我再也见不到那一天了……” 自从吕宋海战遭逢惨烈大败之后,已经过了一年多,韦无病率领的这一百多个残兵败将艰难求存,时至今日,只剩下六十一人,已不足当初的一半了。 另外那一半,则永远的埋骨异乡,永远的留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 即便是在如此艰难的环境当中,他们却从未绝望,始终坚定的相信大旗军一定会杀回来。 “我回不去了,”病号并没有自哀,语气依旧平静:“我希望你们能够回去,回到母国去,要是有机会的话,带着我的扎枪回去,我的魂灵会依附于咱们的大扎枪之上……” “别他娘的说这些个丧气话,我估摸着快了,大帅很快就要杀回来了……”眼看着战友已经到了最后的弥留之际,韦无病赶紧扭过头去,不让他看到自己眼中的热泪:“咱们大旗军百战百胜,一定会杀回来,到时候万马踏平这弹丸之地,为死去的兄弟们复仇……” 这句话给奄奄一息的病号带来了极大的希望,他极力的睁大了眼睛,双眸之中充满了熠熠的神采,脸上竟然流露出欣喜和狂热的表情,似乎自己的目光可以穿过洞顶看到整个天下:“韦指挥你听到了么?” “听到什么?” “炮声,是咱们的火炮在轰鸣。” 韦无病侧耳倾听,却什么都没有听到。 “兄弟杀上来了,我看到了咱们的军旗,快冲过去和他们汇合……”病号挣扎着,似乎想要站起来,但这已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动作,他最多只能勉勉强强的把脑袋抬的更高,似乎已经看到了那杆日月火纹旗帜,正引领着铺天盖地的黑衣士兵奋勇作战。 “你们别傻乎乎的呆着了,赶紧战斗,我的扎枪呢?”病号的双眸全所未有的闪亮,双手胡乱的摸索着:“战鼓响了,冲啊……” 哪有什么战鼓?哪有什么千军万马?除了淅淅沥沥的冬雨之外,什么都没有。 所有的这一切,全都是病号产生的幻觉。 这个战友的生命已经到了最后关头,这是最后的回光返照。 韦无病赶紧把那杆大扎枪送到他的手中。 病号死死的捏着大扎枪,就好像是握住了整个世界,猛然爆发出一声异常响亮的呐喊:“冲啊——” 伴随着这个高亢的声音,韦无病感觉到臂弯猛然往下一沉,战友的脑袋已经软软的耷拉了下去,绷紧的身体就好像稀烂的泥巴一样慢慢的放松慢慢的瘫软。 又一个战友永远的离开了他们。 泪水忍不住的夺眶而出。 其他的战友纷纷围拢上来,虽然一个个衣不蔽体状若野人,却很自觉的围拢在战友的尸体四周,齐刷刷的打了一个军礼。 “大旗军丙字营辛队一旗伍长赵二喜,阵前格毙红毛两人,杀吕宋兵四人,记攻两级,因功升副队长……”虽然这个战友已经死了,作为最高指挥官的韦无病必须记住他的战功,并且在他死后升了他的职。 奖罚分明,这是军队的基础。 虽然这些人加在一起,都不足半个小队了,但军衔仍在,韦无病依旧是大旗东路军征吕宋部的先锋官,是副总指挥,铭记士兵的功劳进行赏罚是他的责任。 也就是说,虽然这几十个人衣衫褴褛,和茹毛饮血的野人没有什么分别,他们依旧有着严密的组织,不论规模多小,仍然是一支军队! 在这个大山洞的洞壁上,刻画着很多人的名字,每个人的名字下面都有粗细两种不停的刻痕。每一条粗大的刻痕都代表着一个红毛鬼的人头,细小的刻痕则代表着击杀的吕宋兵,秘密慢慢汇集成一片。 这些粗细不同的刻痕,就是这支军队的功劳簿子,已铭刻是石头上,仿佛历史的见证。 在这些铭记功劳的刻痕旁边,还用尖锐的石头刻画出一片密密麻麻的小圆点儿,每一个圆点儿代表一个昼夜。 圆点已经有五百多个了…… 在完全断绝联系的情况下,在距离母国万里之遥的海外之地,韦无病等人已经孤军奋战了五百多个日日夜夜…… 异国的冬夜潮湿而又阴冷,众人纷纷聚拢在一起,开始商讨下一步的作战计划。 他们是军人,集合在一起就是军队,而不是野人,不仅仅只是为了生存下去,还有更加崇高的目标:战斗。 因为环境险恶,不能随心所欲的发起战斗,必须量力而行。 什么时候袭击敌人,完全取决于手头上拥有多少物资……最主要是有多少可以携带的食物。 为了避免红毛鬼的搜捕,必须尽可能的袭击远处的目标,以免这个“营地”被敌人发现。为了攻击一个目标,往往要在莽莽群山中行进好几天,然后才能发起短促的袭击,一击得手之后,无论有没有取得成功,都必须马上撤退。 食物的数量决定了攻击范围,现在他们已经有了一些肉食,再带上前一阵子积攒下来的木薯和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食物,足够发起一场进攻了。 在这五百多个日日夜夜当中,众人已经对附近这一带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 用一根木棍在地面上划出一条弯弯曲曲的行进路线,在这条曲线的尽头重重一点:“就是这里!” 那是一处红毛鬼的观察哨,准确的说是一座引航用的灯塔,位于东延河的入海口处。 那里至少有四到六个红毛鬼,还有上百个吕宋的土著兵,因为中途还需要绕路,单程就需要走三天多一点…… 这是一次长途奔袭,作战半径达到了这支“军队”的极限。 虽然很遥远,但那绝对是一个非常好的目标。 虽然敌人的数量是自己的倍数,而且装备精良给养充足,但这对于习惯了特种作战模式的韦无病而言,从来就不是一个问题。 这场长途奔袭的难点不在于战斗本身,而是在于如何顺利的回撤。 只要战斗具有强烈的突然性,打击敌人并不是很困难,困难的是战斗过后如何顺利的撤回来,还在回撤的过程中摆脱敌人的衔尾追击。 “四柱,老穆你们带着四个伍在后面接应,我带九个人引开吕宋兵,剩下的人攻击海边的哨塔……”因为只有区区的几十个人,战斗人员的安排部署必须精确到个位数。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任务,整个袭击作战计划环环相扣严丝合缝,处处彰显着一个成熟军官的军事素养和指挥能力。 每一次战斗都会无法避免的产生伤亡,谁也不知道自己能不会活着退出战斗,所以在每次发起战斗之前,都会按照“惯例”交代遗言:“如果我死了,老穆接替我,继续指挥兄弟们作战。” 那个叫老穆的老兵点了点头,如往常那样说道:“要是我死了,四柱子接替我,要是我和四柱子都死了,就由小生子接替。” 生死之事,就这么轻描淡写的确定下来…… 命令下达之后,众人七手八脚的把狼肉全都烤熟,分割成为细小的碎块儿,分发到每一个人的手中,然后又把所有可以吃的东西全部带在身上,按照确定好的路线朝着海边的方向进发…… 按照原有的作战计划,大约需要七天就可以完成的突袭,却耗费了整整十天的时间,最主要是为了摆脱身后的追兵。 对于这支仅剩下几十个人的军队而言,这是一场规模空前的辉煌大胜:击杀红毛鬼四人,斩杀吕宋兵十二人,还捣毁了敌人的两艘小船。 因为袭击太过于突然,而且时机拿捏的恰到好处,己方无一人战死,仅有二人轻伤。 “清点战利品。” “共缴获粮食二十三袋,原本有二十六袋,敌人追的急,不得不丢掉了几袋。” “四包肉干,一个糖坨子,两袋子白盐,还有两桶油。” “两箱子干饼子(其实就是欧洲的军用饼干)” “吕宋兵的衣裳十六件,靴子四双,还有一顶帽子,是红毛鬼的帽子……” 对于这支“军队”而言,所有的物资都是很重要的,能抢到什么就拿什么,甚至有人背回来几个红毛鬼的铁饭盒子和一个大铁盆。 韦无病看着老穆带回来的那个小木箱,很奇怪的问道:“这是啥?” “是红毛鬼的炮弹。” 红毛鬼岸防炮的炮弹,一箱十二个,圆滚滚的还带着长长导火索 这个时代的炮弹非常原始,还没有实现弹药一体化,虽然还需要额外装填发射用的火药,但这种炮弹已经非常接近后世的“开花弹”了。 对于这种东西,韦无病等人并不陌生,因为他们早就熟悉了大旗军版的“手榴弹”,这玩意不过就是加强版的而已。 “好东西,这可是好东西呀,有了这玩意儿,咱们就可以炸红毛鬼的船了呢。” 清点完了战利品之后,辛苦多日的战士们纷纷躺倒休息,作为最高指挥官的韦无病则拿起一块尖锐的石块,小心翼翼的在洞壁上刻画着,用一个个或粗或细的划痕记录着这些人的军功。 然后又如同往日那样,在右手边的洞壁上重重的“点”出是个圆圈,代表时间又过去了十天。 他仔细的数着那些代表时间的小圆点儿,默默的计算着,过了好久才有一种古怪的声音说道:“兄弟们,如果我没有算错的话,明天就是新年了……” 新年?过的可真快呀,又是崭新的一年了。 “给母国拜个年吧。” 每逢佳节倍思亲。 在万里之外的吕宋密林之中,几十个军人齐齐朝着母国的方向跪拜,每一个人都眼含热泪: “爹,娘,不孝子在天涯海角给二老拜年了……” 这些人历经磨难,已在万里之外孤军奋战了将近两年之久。 还有很多个两年在等着他们…… 第五百四十四章 全球视野 “尊敬的公爵阁下,鄙人费尔南德斯谨代表吾王胡安陛下,祝福您日安。” 这位费尔南德斯是葡萄牙的公使,代表着葡萄牙征服和国王。 这位穿着白色紧身裤脑子上还插着几根翎毛的欧洲人其实并不是来自欧洲,而是来自暹罗,他最主要的身份是暹罗总督,至于说这个公使的身份,完全就是一个临时的差遣,类似于钦差大臣那种。 作为通译的是拥有德国人身份但却代表葡萄牙教廷的汤若望。 葡萄牙公使费尔南德斯带来了葡萄牙国王胡安四世的礼物:一套欧洲样式的铠甲和一柄西洋剑,还有几根麦穗。 这些东西全都是外交礼仪性质的东西,其实不值几个钱。 作为回礼,李吴山拿出了两匹锦缎和一套细瓷茶具。 葡萄牙公使以非正式的身份拜访李吴山,其中有汤若望的功劳,这也是截止到目前为止,连国之间最高等级的会面。 这位公使阁下虽然很客套,但他此行的目的却不怎么友好,按照后世人的说法,他是来向李吴山表达抗议情绪的,而且是严正抗议。 因为“雨林二号”作战计划严重侵犯到了葡萄牙人的利益。 大明王朝和葡萄牙人相隔何止万里,看似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国家,其实早就有了利益纠葛。 “雨林二号”作战方案看似是为了平定“缅乱”,其实目标绝不仅仅只是缅甸,而是整个东南亚,尤其是在进入到后期阶段之后,早就和暹罗人开战了。 暹罗是葡萄牙人的殖民地,当年为了争夺这块殖民地,曾经与自己的盟友荷兰人翻脸,导致了葡萄牙与荷兰的决裂。 现如今大明王朝的军队露出了很明显要染指暹罗的姿态,葡萄牙人肯定不干,马上就向大明王朝表达了强烈抗议,并且发出了战争威胁。 江南朝廷根本就不拿葡萄牙当一回事,甚至懒得理他,虽然他很想见到大明王朝的皇帝陛下,但他却没有那个机会。 后来,还是因为汤若望从中穿针引线,见到了李吴山这位大明朝的“公爵阁下”。 汤若望显然比费尔南德斯更了解大明朝的内部情形,他说的非常清楚,这位公爵才是大明朝事实上的主宰,他的话比皇帝陛下还要管用,而侵犯葡萄牙人利益的雨林二号作战计划,其实就是李吴山李公爵的首尾。 “暹罗?公使阁下是在说暹罗吗?”李吴山打着哈哈儿说道:“据我所知,你们葡萄牙人在暹罗并没有太大的利益,你们就是想赚钱而已,老实说,我不反对你们的这种行为。当然,我也希望你们不要对我国在暹罗的零星军事行动太过于敏感……” 零星军事行动? 明军都已经事实上占据了暹罗的至少四个城市,还说是零星的军事行为?这摆明了就是入侵的嘛。 “我抗议……” 李吴山朝着汤若望摆了摆手:“这句话不用翻译,他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我知道是什么意思。你告诉他,我知道葡萄牙人在暹罗有多大的家底,他要是再敢在我面前胡说八道,我不介意让他看看我军的战斗能力!” 暹罗的军队连越南人的一个“诸侯”都打不过,最对也就是在缅甸人面前充硬汉而已,对上大明朝的军队……要是他们真那么能打的话,也不至于丢城失地一溃千里了。 至于说葡萄牙人……在整个东南亚,葡萄牙的殖民行动完全就是蜻蜓点水式的,带着强烈的老式殖民主义风格,属于重商主义,仅仅只是在沿海地带修建据点,进行不对等的商业贸易而已。 在陆地衔接的区域之内,在大旗军的攻击半径之内,李吴山不惧任何对手。 你们想要用战争威胁?老子还想威胁你们呢! 这就是李吴山的态度。 根据征缅军中那些出自吴山军校的顾问传回来的情报,中南半岛不存在具有威胁能力的对手,征服整个东南亚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和成本问题而已,根本就没有战争层面上的难度。 以云南为跳板,在缅甸建立前进基地,打平东南亚仅仅只是一个需要付出多大代价的问题罢了。 “不,李大帅!”汤若望虽然生的鼻高目陷,却是大明朝有着几十年的生活经历,深知李吴山的虚实,所以他使用了一个传统意义上的称呼:“我想公使阁下一定不是这个意思,他和大元帅您一样渴望和平。” “不是他渴望和平,而是他们没有能力应对战争……”李吴山很不客气的说道:“据我所知,葡萄牙人已经没有朋友了,视野范围之内全都是他们的敌人……” 四处是敌,这确实就是葡萄牙现在所面临的状况。 作为最老牌的海上霸主,葡萄牙人的霸权早就维持不下去了。为了争夺海上霸权,他们先是与荷兰人为敌,然后又以英吉利人为敌,在联合了荷兰人打英吉利人之后又于荷兰人反目成仇,而且还和不相干的法国人大打出手。就连最传统的盟友西班牙都在十几年前成了他们的敌人。 说起现在的这位葡萄牙国王,很像当年的复隆皇帝,那是一位中兴之主,最主要的功绩就是摆脱了西班牙人长达几十年的占领和实际统治,基本上可以算是复国了。 “汤若望神父,我希望你一字不改的转述我的原话。”李吴山微微欠了欠身子,稍微整理了一下思路,缓缓的说道:“暹罗是我的,征服暹罗势在必行,就算是上帝他老人家向我当面抗议都没有用。如果葡萄牙愿意和我开战,那就开战好了。本着和平的原则,我可以退一步,我可以维持葡萄牙人在暹罗的既得利益,允许他继续通商,继续使用享有的口岸,保持享有的据点,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在暹罗得到的利益我可以不去触碰,但土地和人口一定和葡萄牙人无关!” “这样……直接翻译合适吗?” “就直接翻译过去。” “好吧,我的大元帅。” “我知道这么做,其实是葡萄牙吃亏了,但我愿意和葡萄牙人做一个交易。” 李吴山稍微停顿了一下,等待着汤若望把原文全都翻译过去。 费尔南德斯公使显然已经知道了李吴山的实力,并没有继续高喊着“抗议”的口号,而是很安静的等待着他说出自己的条件。 很显然,这个费尔南德斯是一个非常老练且又圆滑的外交家,他知道如何在利益和面子之间做出抉择。 “作为交换的一部分,我可以断绝荷兰人在倭国的贸易活动,与葡萄牙签订一个排外的贸易协定。” 用倭寇的利益交换暹罗的实际占领,这当然不是因为李吴山担心和葡萄牙人开战,而是另有所图:“同理,在暹罗,我也可以签署这样的协议,甚至可以承认葡萄牙人在吕宋的专属贸易权……” 李吴山早就拥有了倭国,而且有能力占领缅甸、越南、暹罗,如果他和葡萄牙签署了这样的协议,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对于整个葡萄牙王国而言,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如此一来,老对手荷兰与新对手西班牙,在远东就只剩下马拉加和爪哇的那些据点了,或者他们愿意和英吉利人争夺一下的话,或许有机会染指印度,但他们的机会不大。 但是吕宋…… “尊敬的公爵阁下,据我所知菲律宾并不在您的控制范围之内,而且您刚刚吃了败仗,而且败的很惨……”这是第一次正式使用菲律宾这个专用名词,而是称之为吕宋,因为菲律宾这个名字的由来本就是出自西班牙的一个国王之名,代表着西班牙对吕宋的所有权。 但是,李吴山不承认这种所有权。 “确实,在吕宋我被西班牙人打败了,所以才有了你我联合的可能。”李吴山说道:“我们拥有一个共同的敌人,难道公使阁下不这样认为吗?” “我知道你们和西班牙人在新大陆的争夺很激烈,而且你们好像打不过西班牙人。” 两个都被大明朝称之为佛郎机的国家,早就把人脑子打成狗脑子了,在拉丁美洲展开了激烈争夺,那里才是他们的主战场,没有谁比李吴山更清楚的知道这一点了。 全球视野,这就是李吴山最大的优势。 “我一定会在吕宋与西班牙开战,这会切断西班牙人在新大陆和远东的联系,等于是斩断了他们的一只手,无论你们是不是愿意配合,我都会这么干。”说完这句话之后,李吴山又专门补充了一句:“尤其是在我吃了败仗之后,这已经成为这一种必然,西班牙和我只能有一个存在于吕宋,你们更愿意看到谁成为吕宋的主人呢?” 虽然李吴山不是葡萄牙人的朋友,甚至已经隐隐有了敌对的关系,但是他们和西班牙人敌对的更厉害。而且吕宋从来就不是他们的主要利益点,新大陆才是。 如果李吴山能够斩断西班牙的一条胳膊,葡萄牙人绝对乐见其成。 “我不管你们是怎么想的,这事我一定要做。”李吴山挥舞着一只手,摆出一副很有气势的样子:“如果你们愿意帮我一个小忙,我不介意兑现刚才说的那些利益。如果你们拒绝,我想总是会有别人愿意帮助我,比如说英吉利人……” 所有的人,都是葡萄牙的敌人,关键是哪一个是主要敌人哪一个是次要敌人而已。 相对于西班牙和英吉利,葡萄牙与大明王朝之间并没有本质上的利害冲突,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也就是可想而知了。 “尊敬的公爵阁下,我会把您的意愿带给吾王,相信我们会共同应对一个邪恶的敌人。” 这仅仅只是一次非正式的外交拜会,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传声筒,事实上这位公使不可能在这么大的事情上做主,必须交给葡萄牙国王来“乾纲独断”才行。 好在李吴山并不着急,只要表达出一个意愿,提出自己的条件也就可以了,至于说具体的细节问题,那就是以后的事情了。 “你们最好答应下来,因为的耐心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好,如果你们反对的话,我会把倭国的利益交给英吉利人,至于澳门……我不知道这个事情。” 葡萄牙在澳门建立了“晒船地”,虽然他们会拿出一些租金,用的是“租借”的形式,但是,如果李吴山不承认的话,那就意味着葡萄牙人是入侵了澳门,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这还用说吗? “我国与公爵阁下之间拥有太多的利益共同点,希望公爵阁下不要动辄以战争相威胁,公爵阁下应该知道,我国从不惧怕战争。” “我也不怕!”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相信你提前已经知道了一些我的个人情况,我可以毫不掩饰的告诉你,我就是因为战争才发迹的,我手下的士兵和我一样渴望战争,无论对手是谁,我们都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 汤若望问道:“这一句还要原话翻译吗?” “原话翻译!” 这场会谈并没有持续太多时间,而且并没有什么具体的内容,很快就宣告结束。 虽然这场会面并不是很愉快,本着基本的外交礼仪,费尔南德斯还是给了李吴山一个美好的祝愿,祝福他永远的沐浴在上帝的恩泽当中,祝福他健康长寿。 李吴山送给了他一柄新式火铳,作为个人礼物。 正式告辞之后,费尔南德斯用一种颇为烟雾的口吻对汤若望说道:“尊敬的身份,这个公爵和暹罗人不一样,完全不一样,他那彬彬有礼的外表之下隐藏这一颗好战的心,请恕我直言,他就是一个战争贩子。虽然我不想诅咒任何人,但我觉得上帝一定不会保佑他。” 与那些顺从的暹罗官员相比,李吴山则表现的桀骜不驯咄咄逼人,完全没有东方人应有的优雅和谦恭,这让费尔南德斯很不喜欢他,非常非常的不喜欢。 “公使阁下,他不信奉上帝。”汤若望苦笑着说道:“事实上,我也不喜欢这个人,但是我必须解释一下,这位公爵大人在明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他的话就是法律,如果他想开战的话,会有成千上万的年轻人追随在他的旗帜之下。除了吕宋之外,他还没有打过败仗,从来没有。而且在针对俄国人的战争中,他同样取得了胜利。不得不说,他的视野比我所见过的任何一个东方人都更加开阔。” “我相信,他肯定很仔细的研究过《圣经》,但他却不信仰上帝,这真的很奇怪。”汤若望说:“很难用一两句话来形容这个人,我觉得他就是东方的亚历山大,事实上他做事情和亚历山大几乎如出一辙,他本人拥有非常高的战争天赋,他手下的那些将领同样非常厉害。西班牙人虽然击败了他,但事实上仅仅只是击败了他手下的一个将领,那是他的一个很年轻的学生,而不是击败了他本人。这无疑会触怒这个很容易发怒的东方人,我相信西班牙人为后悔,因为他们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而这个人是他们无法击败的,尤其是在东方,西班牙人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神父,这是你的建议吗?” “可以这么认为吧。”汤若望说道:“至少,在远东树立一个这样的敌人,绝对是一个非常愚蠢的举动!” 就在费尔南德斯和汤若望点评李吴山这个人的时候,李吴山也在和他最主要的驻守讨论着他们:“不管是西班牙还是葡萄牙,亦或者是英吉利,或是荷兰,都已在全世界范围内展开争夺,这才是未来战争的模式。当所有可以瓜分的地盘都瓜分干净之后,你觉得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形?” 这个问题是显而易见的,金雀儿马上就给出了答案:“食无可食,而必互食!” 都所有的利益都瓜分干净之后,当然会互相攻打,弱小的霸主陨落,强大的霸主崛起,这是历史的大潮流大趋势,也是必然要出现的情形。 “你能想象的出未来的战争是什么样子吗?” “九州四海,环宇之内皆为战场,无论是霸主本国还是附属国,都会参战,必然生灵涂炭天下浴血。” 金雀儿说的很对,她已经能够想到未来战争的惨烈,那不是一家一姓之争,也不是某个国家或者是某几个国家之间的战争,而是“环宇之内皆为战场”。 金雀儿已经理解了,就差直接说出“世界大战”这四个字而已。 “婢子明白了,明白了老爷为何一定要四方征战对各地用兵,原来是为以后的环宇之内做准备。”金雀儿笑道:“以婢子看来,那是遥远的未来之事,也并不急于一时。” “未雨绸缪啊,这样的事情必须提早准备,若是真到了那个时候再临时抱佛脚,就真的来不及了。”李吴山说道:“四海之内,各族各国都在图强,这无关正邪,仅仅只是为了强大自身,我族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老爷眼界开阔深谋远虑,婢子素来就是心服口服……” “你不必自称奴婢,我早就对你说过了。所谓的主仆名分,完全不必在意。” 金雀儿抿着嘴儿做出一个很俏皮的笑容:“其实婢子……我并不认为自己就是老爷的奴婢 ,只是说习惯了而已,老爷同样不必在意。” 第五百四十五章 帝王心术 南京紫禁城。 大本堂是专供“东宫亲王读书阅文”之地,当年的太祖洪武皇帝曾经亲自在这里知道朱允炆读书,大本堂门楣上的匾额,还有供奉在内堂的“劝学文”全都是出自大明太祖朱元璋的亲笔。 有资格在这里读书的,至不济也得是个亲王。 有资格在这里教书的,必然就是民间说的太子师,虽说不一定挂着学士的头衔,最次也得是个侍讲教授。 现在的顾炎武挂的头衔和当年的李吴山完全相同——侍讲教授,也就是副科老师。 顾炎武这个人,学识渊博自然是没得说,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儒家宗师,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杂而不纯”,所以始终没有成为更高一级的侍讲学士。但此人治学严谨,眼界开阔,深得翁皇后的器重,同时也是唯一一个敢上手打人的老师。 老师打学生,本就是司空见惯的事儿,很多学生都被私塾的老先生们打的手心肿胀,确实没有什么好说的。但这个学生若是身份太高,那就另当别论了。 自己的学生注定是要成为大明天子的,是未来统领九州万方的君主,自然也就没有人敢打了。但顾炎武却绝对是一个例外。 哪怕是当着翁皇后的面儿,他都敢举起戒尺,这绝不仅仅只是做做样子,而是真打,往往把朱长生打的“鬼哭狼嚎”…… 虽然每一次儿子挨打的时候,翁皇后都很心疼,恨不得以身代之,但她却知道这是在传授自己的儿子真本事,就算是打得再狠一些也必须得忍着。 正是因为严厉的教学作风,顾炎武博得了一个“铁面教授”的“美誉”。 板着个脸的顾炎武正襟危坐,似乎没有看到在一边旁听的翁皇后,用很严肃的口吻问道:“何谓王道?” “不饥不寒,养生丧死无憾,所谓王道也。” 这是《孟子》中的经典之篇,说的就是君王治理国家的几个主要宗旨,放之四海而皆准。 这些内容,朱长生早已背的滚瓜烂熟。 众所周知,亚圣孟子最推崇就的是“仁爱”“有道”等等这些儒家理念,一篇“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传唱千年之久,早已脍炙人口妇孺皆知了。 让老百姓得到温饱,不受饥饿和寒冷的威胁,可以安安稳稳的生活一辈子,到死的时候感到知足,这就是孟子他老人家说的王道的基础。 “如何方能不饥不寒?” 面对这个问题,朱长生顿时哑口无言。 让老百姓感受到温饱就可以成为一个好皇帝,这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但如何才能使得老百姓不饥不寒,那就真的不知道了。 谁也没有教过他具体应该怎么做。 和那些夸夸其谈的老夫子不同,顾炎武最反对华而不实的锦绣文字,而是更加注重现实。就算是能写出花团锦簇的文章,也不如真正的办些实事。这个淳朴的治学理念,更加倾向于“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而不是空口大话。 南塘李后主就能做出流传千古的诗篇,但那有个屁用啊,其历史功绩远远无法和“粗鄙”的太祖洪武皇帝相提并论。 顾炎武希望自己的学生是一个能解决实际问题的雄主,而不是一个诗人。 “农为国家之基”这句话无论什么时候都具有天然的政治正确,历朝历代都无比重视农业,但顾炎武的眼光显然要更加开阔一些。在解释了农业的重要性之后,又专门做了进一步的补充: “无农则不稳,无工则不强,无商则不富。” 在大明朝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正式把工、商提高到了和农业平行的高度上…… 就在这个时候,皇帝到了。 顾炎武起身给皇帝见礼,而朱长生的态度则更加恭敬。 皇帝微笑着摆了摆手,示意他们继续刚才的课程。 “……以农为本,工商百业并绝,方为经世济民之道……”顾炎武把最原始最粗浅的“经济学”概念带到了课堂上,但他所讲述的经技学观点,依旧带着浓重的封建主义色彩,最根本的目的还是为了维持君主统治,是出于社会平稳的考虑,而不是为了进一步发展社会生产力。 从这一点上来看,顾炎武的经济学还没有触及到根本,但是在当时的大环境中,已经算是比较进步的了。 和朱长生一起,听顾炎武讲述完这一堂课程之后,皇帝始终面带微笑:对于一个从吴山军校走出来的人而言,顾炎武的学说还是有点舍本逐末的意思,并没有触及到核心层面,终究差了那么点意思…… 顾炎武这个人,颇有点老式文人的风骨,讲完自己的课程之后,直接起身告辞而去,并没有和当今的大明天子多说哪怕一句话。 皇帝很关心朱长生的学业,一来是因为他并不是一个“勤勉”的天子,一大半的政务都直接交给长平公主,这让他有着比较充分的“业余时间”。再者也是因为这个侄子朱长生就是自己的继任者,是大明朝未来的皇帝。 所以,他总是隔三差五的到大本堂这边来转悠一圈儿。 “最近学的怎么样了?” 当皇帝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还不等朱长生回答,翁皇后就赶紧拿出儿子做的一篇文字来:“这一篇《兴业文论》是前日里写就的,连顾侍讲都说好呢。我还想着给万岁指点指点,可不万岁这就来了么?” 最近这几年当中,翁皇后与皇帝、长平公主的关系非常融洽,其中还带着一丝越来越明显的“逢迎之意”。朱长生已经十二岁了,再有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他就可以继承大统正式登基了——前提是眼下的永王还愿意遵守诺言,愿意准时退位。 在这样的节骨眼上,翁皇后绝对不会因为任何事情和皇帝闹生份,哪怕是自己委屈一些,也要哄皇帝的欢心。所图者,无非就是希望皇帝能够遵守诺言,顺顺利利的把皇位让给自己的儿子。 在大明朝的历史上,只有叔叔抢夺侄子皇位的事情,还没有叔叔让位给侄子的先例呢。 她最担心的就是,随着时间的临近,皇帝会随随便便找个借口反悔。 现如今这大明朝的局面,完全掌握了皇帝和长平公主这一对姐弟的手中,到时候他们若是不肯让出皇位,翁皇后就真的欲哭无泪了…… 唯一让翁皇后稍微感到宽心的是,皇帝似乎没有违背诺言的意思。 朱长生做的这篇《兴业文论》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只能算是中规中矩而已,但文字却非常老练,通篇没有任何废话,全都一针见血的中肯之言。 朱长生才十二岁,无论有多少名师指导,以他的见识肯定写不出如此老辣精准的文字,皇帝当即就笑了:“这篇文字应该是顾侍讲斧正过的吧?” 朱长生是个老实孩子,直接就承认了:“顾侍讲改过两回,我又重新誊抄了一遍……” 虽说这篇文字确确实实是出自朱长生之手,但他最多只能算是抄写,充其量也就是复述了一下顾炎武的观点而已。但是,在当时的大环境中,就算说成是他写的,也不算是瞎说,至少不完全是。 “顾侍讲只是小做修正,主要……主要还是……”翁皇后正要解释一番,借以证明自己的儿子勤勉好学而且博学多才之时,皇帝却笑了。 “长生啊,顾侍讲说的这些道理固然是没有错的,但却不尽其然。”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虽然顾炎武说的那些东西在理论上确实是对的,但却不全面,只是讲出了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我……朕再给你讲讲这经世济民的学问……” 虽然朱长生确实就是一个老实好学的好孩子,但他终究是个十二岁的孩子,还保存着太多的孩童本性——贪玩。 刚刚听顾炎武说东道西的上了将近一个时辰的课,早就想跑出去玩耍一番了,哪里还愿意听皇帝叔叔再给他上一堂课呢? 小眼珠儿乱转,完全就是一副心不在焉的神态,登时就惹恼了旁边的翁皇后。 皇帝亲自给你上课,你就应该老老实实的好好听讲,若是露出了贪玩的样子,皇帝一句“顽劣不学”,这皇位还能不能落到你的头上那就真的说不准了呢。 “万岁亲自于你授业,还不赶紧谢恩?等着讨打不成?” 虽然还是有些不情愿,朱长生却不得不老老实实的坐下来,摆出一副认真听讲的样子来。 “……重农工而兴百业,这固然是对的,但却忽视了分配二字……” 这才是真正的学问,真正治理天下的学问。 生产之外,最要紧的就是分配二字。 如何把社会财富进行重新分配,这才是真正意义上帝王之术,是为此江山长治久安的根本。 如果再象以前那样重生产而轻分配,土地兼并、贫富悬殊的状况就一定会再次出现,这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到了那个时候,就算是没有李自成,也肯定会张自成、王自成、赵自成出现,依旧是一副烽烟四起天下纷争的局面。 这是永王在吴山军校学到的精髓。 第五百四十六章 皇位皇权 “这是帝王之术,你可得好好的学。”皇帝笑道:“对于帝王而言,玩弄权术平衡不过是上不了台面的雕虫小技,分配二字才是维持王朝稳定的根本之要……所谓仁爱,所谓宽严,或是掩人耳目,或是细枝末节,归根到底还是这利益二字。” 什么仁君圣主,都不过是一种外在的说法,真正维系统治基础的就是利益,只是这样的说法和圣贤教诲相违背,不那么好说出口而已。 皇帝亲自对自己的小侄子传授“帝王之术”,分明就是在把他当做是接班人来培养了。或许现在的朱长生还不明白这其中的深刻含义,但翁皇后却是懂的,而且已经懂的不能再懂了。 这透露出一个非常明显的信号:永王已经开始为皇位交接做准备了! 什么样的学问都可以不听,由当今天子耳提面命的“帝王心术”那是一定要学的,最根本的目的不是为了以后治理国家,而是向永王表明自己有志向成为一个他这样的皇帝。 “过些日子,把这分配说作一篇文,先交给我……交给朕略微的润一润,然后发给忠勇公,给他斧正一下……” 忠勇公李吴山,确实还担着侍讲教授的头衔,但也仅仅就是一个头衔罢了,事实上他从来就没有给朱长生上过一次课。 故意把朱长生的作文传递到李吴山的手中,就相当于是交作业的意思,其实就是想要李吴山看看他的学习状况,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李吴山的支持。 当年的李吴山曾经说过,他会鼎力支持永王,既然朱长生就是永王确定下来的继任者,眼瞅着皇位的更迭日期越来越近,他李吴山就应该有所表示。 如果没有李吴山的支持,就算坐上了金鸾殿的龙椅,也不过是“半个君主”罢了。 由皇帝亲自“润色”过的文字,肯定可以让李吴山很满意。只要李吴山表达出支持的态度,那才算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大明天子…… “当初,朕本欲赏给忠勇公之子一个更高的爵位……”爵位这个东西本就很虚,如果没有相应的权利,爵位再怎么高也不过是一种待遇而已,而且大明朝素来就有虚封高爵的传统。以李吴山的地位和影响力,他的儿子本可以得到更高的爵位,但皇帝却没有那么做,只是给了一个比较低的爵位:“思前想后,还是等到长生亲政之后再行加封,比较妥当些……” 永王和复隆皇帝,虽然是两位天子,其实根本就是同一代人。等到复隆皇帝的儿子朱长生继位之后,再加封李吴山的儿子,为的就是彰显君一代臣一代的意思。 这是在给下一代的君主留下些余地,也好施恩于大旗军。 这是永王首次用很具体的方式,表达出了自己一定会退位的意思,把翁皇后感动的一塌糊涂:“万岁圣明如炬明见万里,以为大明安排好未来百年的基础……” “嫂子,”这是一个很亲切的称呼,分明就是不论君臣只论亲情的意思:“其实你完全不必忧心长生的皇位,我说过的话一定会做到。想当年,兴宗成皇帝待我甚厚,我不能言而无信。咱们大明朝的江山必然会回到兴宗成皇帝这一支……” 主动退位让贤,在千百年的历史上虽不敢说绝无仅有,但却屈指可数。永王之所以对皇位没有多少留恋之意,当年的复隆皇帝对他的信任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不把皇位传给儿子,而是传给了兄弟,这份情谊无论怎么说都不算过分。而永王又要把皇位归还给复隆皇帝的儿子,一来是为了全了这份兄弟之情,再者也是为了对朱家的列祖列宗有个交代。 “万岁厚恩如此,我……臣,代先皇叩谢……” 永王笑道:“都是一家人,说什么谢不谢的?这皇位本就应该是长生的,只是当年他年纪尚在幼冲,成皇帝不怎么放心,这才托于我的手中。其实我明白成皇帝的意思,我不过就是一个过渡而已……” 自古以来,皇位的传承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事,私下谈起那是要砍头的大忌。尤其是当着皇帝的面谈论这些,杀灭满门都不为过。但是在这个时候,皇帝本人却毫不忌讳的说出这些话,实在是难能可贵。 “再过二十个月,长生就满十四岁了,也应该出阁了。到时候他就是复隆成皇帝之后的新君!”永王说道:“十四呀,才十四岁,终究还是太年幼了些……”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翁皇后不敢接过这个话题,她甚至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 一个十四岁的皇帝,确实太年轻了一点儿,要是推脱说再晚几年,那绝非翁皇后的本意。她若是真的这说了,万一皇帝顺水推舟的答应下来,岂不是又要横生枝节? 就在她满怀忐忑之心的时候,就听永王继续说道:“我有这么一个章程,从未对外人提起过,先私下里与嫂子商议,咱们两个一起参详参详……” “只要长生登基,立刻册封太后。” 新皇登基继位,皇帝的母亲肯定会封为太后,这是历朝历代的惯例。 但翁皇后这个太后,却具有别样的意义。 “由长生临朝称帝,考虑到他对政务尚不纯熟,就先由太后和皇姊主政,等到长生年纪渐长之后,再由他亲政,嫂子以为如何?” 在大明朝的历史上,太后主政从来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儿,这原本就是帮助小皇帝度过少年时光的一个临时举措。 儿子当皇帝,自己作为主政的太后,翁皇后万万没有反对的理由,事实上她万分赞成这个方法。至于说由她本人和长平公主一起主政……现在的长平公主差不多就相当于半个内阁,一多半的国家大事都是出自她的手笔,连永王都对她很放心,太后凭什么反对? 而且在这个时候,翁皇后总是想方设法的讨长平公主的高兴和欢心,为的求得长平公主在儿子继位这个问题上支持。更加要紧的是,长平公主至今未婚,也就没有子嗣,根本就不用担心她成为大明朝的武则天。 “但凭万岁安排。”说完这句话之后,翁皇后赶紧补充了一句:“这国家大事,终究不能任由妇孺之流做主,就算……就算我儿称帝了,万事还是由万岁做主的好……” 翁皇后口中的“万岁”,绝不是在说她的儿子,而是特指眼前的这位大明天子。 儿子做了皇帝,自己和长平公主主导国家军政大事,那眼前的这位皇帝摆在哪里?总不能让他就这么退下去吧? 眼下这三万里河山还是他的呢,翁皇后必须尽可能的挽留,借以表明自己的心意不是急着把他一脚踢开。 大明朝的江山是历代先皇艰难创业而来,怎么能够这么轻易的交到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和两个女人手中?翁皇后的意思是,在儿子继位的同时,先给永王一个摄政王或者是辅政王的名义…… 人家能毫不留恋的皇位拱手相让,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了,保留一个摄政王完全就是顺利做成的事儿嘛。 这个提议,是翁皇后一种客套的说法,同时也是为了实现皇位的平稳交接。 摄政王? 我连皇帝都不稀罕,还稀罕什么劳什子的摄政王? “退位之后我也算是对列祖列宗有了一个交代,刚好可以不受牵绊的去做点自己早就想做的事儿,至于这摄政一事么……皇姊显然比我更合适!还有刚才我对长生谈起的分配一事,其实也是皇姊的说法……” “万岁高风亮节,先皇在天有灵,必然……” 看着翁皇后感激涕零的说着这些话语,永王竟然觉得有些可笑:这个女人,把皇位看的比天都大,为了能让儿子顺利登上皇位,什么样的条件都会不假思索的答应下来,实在有些可悲。 现在的皇权,大多已经集中到了长平公主的手中,在这几年当中,满朝的文武百官,至少有四分之一是长平公主提拔起来的“嫡系”。而长平公主本人又在事实上操控着这江南半壁,皇权其实已经不存在了。 没有了皇权之后,只剩下一个空洞的皇位…… 或许,皇帝也就真的只是一个名号罢了! 作为吴山军校的高材生,永王深知历史的大方向和大潮流,知道皇帝早已不再是一个必须的存在,在很多时候甚至是民族崛起的绊脚石。尤其是在李吴山觉醒了新一代人的民族意识之后,所谓的真龙天子在民族面前根本就是个不堪一击的纸人儿。在吴山军校内部,皇帝的存在已不再是一种必要的说法早已有之,而且一个比一个更激进,而这种思想正在随着义学堂而扩散开来。现如今还有崇祯皇帝的名义和复隆皇帝的余荫,而永王的步调基本与李吴山一致,所以还能维持下去。等这一代人故去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局面已隐约可见了,到时候还有没有皇帝,或者说皇帝有没有存在的必要就真的不大好说了…… 长平公主不是不知道这种情形,她早就察觉到了汹涌的暗流,却一直在极力维持着。其实连她自己都很清楚,这样的情形根本就不可能维持太久…… 在浩浩汤汤的历史大潮冲刷之下,如果皇帝仅仅只剩下一个名号,其实未尝不是一个可以接受的局面。 永王很清楚的看到了历史的大方向,长平公主也隐隐约约的看到了一些,也就只有翁皇后还把皇位看的那么重…… 朱家子孙,应该去做点什么了,要不然的话,仅凭祖上的余荫,根本就无法长久。 这才是永王毫不留恋皇位的根本原因! 第五百四十七章 唇枪舌剑 “雨林二号”作战计划历时数年,已到了最后的收官阶段,大明朝已经基本控制了缅甸、越南和大半个暹罗,并且派遣驻军和流官,一改以往那种藩属国的统治方式,改为事实占领。 毋庸置疑,这是一场军事上的辉煌大胜,是本朝武功的巅峰。但是,从最现实的角度考虑,却是一笔亏本的买卖。 虽然实际控制了半个东南亚,除了少量还算富庶的地域之外,绝大部分区域到是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所取得的利益还不够支付占领成本,完全是由大明朝往外贴钱才能继续维持。 打了好几年的战争,而且最后还打胜了,在这种情况下都要掏自己的腰包进行补贴才能面前维持下去,谁都没有想到会出现这幅情形。 一时间,反对的声音铺天盖地,“穷兵黩武”“误国误民”的声音再一次高涨起来。 因为生产力的局限性,对于东南亚的占领确实得不偿失,因为技术发展的天然限制,数不清的矿藏根本就无法利用,人口优势完全发挥不出来。在所有征收的物资当中最大宗最值钱的就算是当地的粗糖了,这也是唯一一个可以稍微抵消一点占领成本的东西。至于说那些水果、稻米和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运回来之后比大明自产的还要昂贵,根本不够支付运送的费用。 打了半天,死了那么多人,就是为了赔钱?那还打个屁呀! 因为看不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对于这场战争的批评之声越来越强烈…… “腐儒之见!”陈茂毫不客气的批驳了这种说法:“若以金钱而论,江南财赋为天下之最,不仅补贴川蜀、云贵,还输于广南东西两路,这也是赔钱的。难道说朝廷就不要川蜀不要云贵不要广东广西了吗?要照你们这么说,是不是应该把闽地也弃之不顾?” 川蜀是因为经历了长达几十年的战乱,民生的恢复必须由朝廷进行补贴,云贵那就不必说了,历史上有名的穷困之地。虽说两广的情形稍微好一点,但是因为对于东南亚战争的支持,也出现了财政赤字,也就是说现在的朝廷还欠着地方政府的钱呢。 从狭义的角度来看,这些东西也是赔钱的,是不是就可以不要了呢? 因为占领成本太过于高昂,就放弃占领,把已经吃到嘴巴里的肉再吐出去,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英吉利人、荷兰人、佛郎机人无不意图染指,我大明卧榻之侧岂能容西方蛮夷酣睡?”陈茂大声说道:“若是任凭西夷占领,迟早威胁到我,不如趁机占领。些许的占领成本,总轻于日后直接与西夷开战。” 经过这几年的时间,陈茂已经从五品的兵部郎中“荣升”为右侍郎,是个三品的大官,但却不 是主官,而是传统意义上的“三把手副官”,但这一点都不妨碍陈茂宣扬自己的思想:扩张理论! 因为陈茂有深厚的军校背景,又是当今天子面前的红人儿,升迁的自然比较快。最要紧是他的思想理论得到了很多年轻的底层官员的响应,隐然是成为一股虽然不大但却有很多人拥护的势力。 可惜的是,拥护陈茂的这些官员大多人微言轻,无法在朝堂上对他形成强有力的支持。 作为兵部官员,在这个事情上当然有很大的发言权,但却没有人支持他的观点。 真正对陈茂形成强有力支持的反而来自法司衙门,作为右佥都御史的钱谦益第一个站出来,对陈茂表示了支持。 钱谦益钱老大人这个右佥都御史是个四品,不过他的这个四品官来的有点虚,因为在他之上,还有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和左佥都御史这些个上司。名义上是都察院的“六把手”,其实根本就派不上号。因为按照大明朝的体制,排名前五的那些个上司们并没有定员编制,每个职位并非只有一个人,而是有好几个之多。所以他的这个职位远远谈不上位高权重,仅仅也就是比单纯的御史和地方风纪官高一级而已。 虽然不是主官,甚至连排名前三的部门副官都算不上,但钱谦益却拥有一个陈茂不拥有的巨大优势:他会做官。 钱谦益钱老大人做官的本事,绝对位列三甲之内。 他原本就是前前朝的部堂主官,在官场上到处都是熟人,拉帮结派左右逢源的本事在官场上发挥的淋漓尽致,简直如鱼得水。据说他又巴结上了李大帅,隐然就是大旗军在朝堂之上的传声筒,下面还有江南学社的文人为人摇旗呐喊鼓掌助威,反而拥有不小的影响力。 打仗的事情其实和他这个法司官员没有一点关系,但他却知道自己必须在这个事情上表示出对陈茂的支持,而且必须是强有力的支持……因为这是李大帅的授意。 李大帅就是他钱谦益的靠山,只要是李吴山的话,无论是非对错,他都一定会照办。当然这不是为了家国天下,也不是出于忠义之心,完全就是为了自己的仕途考虑。 站立在朝堂之上慷慨陈词指点江山,从来就是钱谦益钱老大人的拿手好戏,顿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很快就说的口吐白沫了: “缅甸、交趾、暹罗各地皆应纳入我大明之版图,行实际之统治。假以时日迁移大量民众,以军事占领为辅,以文字宣教为主,必可成为大明永固之疆土。” 这只不过是钱谦益的个人想法罢了,至于说如何宣教,如何才能把东南三国变成大明朝的永固疆土,那根本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他不是来解决问题的,他是来骂人的: “弃三国之地如弃我大明疆土,有此言论者,皆为国贼,我辈当诛之!” 只要吞并了东南亚三国,那就是大明朝的国土了。谁要是对这场军事行动横加指责,那就是卖国贼,一定要口诛笔伐骂他一个永世不得翻身。 虽然没有什么治国理政的真本事,但骂人……好歹也是个本事了,而且钱谦益钱老大人深谙此道:我不知道功过是非,也懒得理会对于错,我只管先占据一个道德制高点,给反对我的家伙先扣上一个卖国贼的大帽子,然后调动江南学社的文人们狠狠的骂,先骂他一个狗血淋头再说。 反对我就是卖国贼,这样的论调……确实滑稽。 但却有效。 虽然陈茂之言有理有据,但那些反对者却不怎么怕他,他们最怕的是钱谦益这种滚刀肉,而且是老牌的滚刀肉,若是招惹了他必然会死缠烂打被骂的寝食难安…… “朝中有些宵小之辈,目光短浅之极,空有昂昂七尺之身,混不如巾帼妇人……”钱谦益钱老大人已经开始拿柳如是说事了:“我家有一侍姬,诸位都是知道的,柳氏者,本是出身微贱的风尘女子,却知国家之大,毅然从军,为的就是家国朝廷。想那柳氏不过一风尘柔弱的女流之辈,却有如此刚毅之举,你们这些大言之辈连一烟花女子都不如,就不知羞耻二字怎么写的吗?” 我家的柳如是都去了吴山军校,她是为大明朝出力去了,连一个卖笑的风尘女子都有这样的觉悟,你们这些个朝廷重臣还在扯后腿,还要不要脸了?干脆脱下袍服穿上裙子做女人去好了。 柳如是是怎么走的,钱谦益当然心知肚明,但这一点都不妨碍他说的慷慨激昂,把自己说成是满门忠烈的忠义之人。 若是别人,肯定不好意思说出这种事情,但这是钱谦益,不是别人。 满朝文武,谁也不好意思那自己去和柳如是相提并论,顿时就哑了火…… “臣附议钱大人之言!” 关键时刻,一位重量级的人物挺身而出,对钱谦益表示出了强烈支持。 “靖南公请讲!” 这位主动站出来支持钱谦益的不是别人,正是靖南公黄得功。 不是如陈茂那样有理有据的讲述理论,更不屑于如同钱谦益那样撒泼打滚的骂大街,而是直接用行动支持:“昔成祖皇帝时,就曾远征缅、交趾、暹罗三国,终而未竞全功,以至有今日之患。当此我大明国立强盛之际,自然应该追前功而竞之。汉征匈奴唐伐高句丽,初定天下格局,我大明之文治武功远迈汉唐,征讨不臣有何不可?为何总有人故意发惊人之言而哗众取宠?臣愿遣健卒六千之数远征三国之不臣贼子,一应供给不需国库分毫,总不会有人再胡乱指摘了吧?” 当年的永乐大帝就曾经对缅甸和越南用过兵,追求的就是超越汉唐的历史功绩,如今我大明朝这么强盛,就应该广播兵威于四海之内,你们这些个反对者满口胡说八道,说这个说那个不过就是哗众取宠讨一个好名声罢了。我愿意出六千精兵到东南亚去助战,而且不花费朝廷一分一文,不动用国库完全由我自己掏腰包,我看谁还好意思反对? 虽说黄得功不是藩镇,其实也和藩镇差不多了。在这种情况下,他动用自己的私兵花自己的钱粮,给朝廷去打仗,这份忠心……简直高到了天上去。 听了黄得功的这一番话语,坐在御座之上的永王微微一笑。他立刻就知道了,不久之前对翁皇后说的那些话,已经起作用了。 他黄得功就是大明朝最大的外戚,也是翁皇后和朱长生最大的外部支援力量,既然他已经知道了翁皇后马上就要升格成为太后,朱长生马上就成为新一代的大明天子了,一定会在这个事情上鼎力支持。 一来是可以讨得皇帝的欢心,对他更加放心,再者……一年多之后,等到朱长生继位的时候,也算是有一桩可以拿得出手的“‘武功”了,而黄得功本人的地位则更加固不可摇。 这是后党和外戚对皇帝准时退位的一种投桃报李的举动,同时也是为了新皇帝树立权威。 这才真正的政治高手。 陈茂磨破了嘴皮子,钱谦益再怎么撒泼打滚,都不如黄得功在事实上的强力支持更有作用。 黄得功都已经明车明马的大力度支持了,对于这些官场上的老狐狸们而言,眼前豁然开朗,顿时就明白了形势到底是什么样子。 对东南亚三国的战争,必然就是下一位皇帝的施政纲领之一,而且已经作为国策的一部分确定下来了,要不然他黄得功不会傻乎乎的出这个头。 同时得罪当今的天子和未来的皇帝,谁也不会傻到那种程度。 就算是不为大明朝考虑,还能不为自己脑袋上的乌纱帽考虑一下吗?还能不为自己的将来考虑一下吗? 陈茂身后的李大帅和两位皇帝,再加上黄得功这个地方实力派,本身就已经拧成了一股绳,谁要是再反对的话,那就真的是螳臂当车自不量力了。 于是乎,风气立刻陡然,马上为之一变。 “臣愚钝,至今方能领会万岁之深谋远虑。” “攻占缅、越、暹三国,实是未雨绸缪之见,老成谋国之章,为我大明计,我子孙万世计,当不惜代价拓展疆土。” “开疆拓土之事,从来就是国立至盛之举,古有祖龙一扫天下成一统之势,今有我大明匡四方王天下之隆,必流传后世与日月同辉。” “为长远计,唯有在三国设府衙置流官,成深固不摇之势,方为万世之基。万不可目光短浅止步于此……” 一瞬间,风气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态度改变之快让人瞠目结舌。 这就是大明朝的官场,这就是大明朝的官员。 他们根本就无法理解皇帝的用心,只是出于自身的利益作出任何决定,不用点手段根本就不能让他们服服帖帖。 越是这样,永王就越觉得这个朝廷真心没有什么意思,还是军校那边更好。 在军校里边,大家的目的都是明确而且统一的,从不计较个人的利害得失,只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奋斗终生: 我族长兴! 唯一值得安慰之处就在于,虽然用了一些手段,却终于把整个大明朝拧成了一股绳,正式朝着对外扩张的路途迈出了一大步…… 第五百四十八章 极端激进 虽然李吴山是军校的缔造者,但是现在的他已经很少亲自授课了。事实上,现在的吴山军校已经成为一个可以自我循环的团体,无论有没有李吴山这个人,已不那么重要了。 利用自己的学生教导新一代的学生,如此周而复始循环下去,只要他的思想和理念得到传承也就可以了。至于说李吴山本人……只不过是一个精神象征而已。 望着那一张张年轻的面孔,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上个任何一堂课程的李吴山终于抽出了时间,给第十六期生上了一堂《总体论》的课程。 这些学生全都是十六期军校生当中的菁英,已经到了即将毕业的阶段,他们几乎继承了李吴山的全部思想精髓,事实上就是一个又一个更加年轻的李吴山。 “……夫战争者,政治之外延也,而政治者,经济之表现形式而已。经济则是每一个民族发展壮大的基础……” “各民族之间的竞争,强者存而弱者亡,没有哪一个民族注定会与世长存,其存在的时间完全取决于强弱程度。” “民族之间的竞争,是各族综合实力的比拼,包含但却不限于经济、文化,而战争等等暴力手段则是最直接的表现形式。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各民族之间的竞争与融合,取决于总体实力的较量……” 对于这些菁英学生,已不需要进行具体而微的专业化培养,而是要把他们塑造成为综合性质的全方位型人才。 和张三娃、郎太平他们那些早期的军校生相比,他们更加先进也更有能力。 这些人不仅仅只是会打仗,他们的课程也不仅仅只是军事相关,而是涵盖了经济、文化、政务等等方方面面,更加专业也更加全面。他们的纪律性更强,专业化程度更高,拥有更加广阔的视野,除了某些具体的方面之外,几乎完全继承了李吴山的衣钵。 “好了,这一堂就说到这里吧,现在是自由提问时间,有什么不明白可以随时发问……”看着课堂上那一只只举起的手掌,李吴山很随意的点了一个人的名字:“彭成辉,你有什么问题?” 一个身材略显矮小的学生站起身来:“如校长所言,民族之间的竞争本质上就是文化融合与军事征服,那么,如何始终保持我族永远都是强势文化?” “没有哪一个民族会永远保持强势,就如同月有阴晴圆缺一样,民族也有从强盛走向衰落或者是因为振兴而从衰落走向强盛的过程。” “也就是说,我族亦有衰落之时?” “按照历史的观点,从长远来看,确实就是这个样子。” “既然我族同样要经历盛衰的循环,那又如何才能实现我族长兴的终极目标?还望校长指点!” 我族长兴是每一个军校生都为之奋斗终生的终极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但是每一个民族都必须要经历治乱循环盛衰交替的历史过程,从这一点上来,“我族长兴”这个终极目标,根本就是一个悖论,是个永远都不可能真正实现的虚幻目标。 从吴山军校开始招募第一个学生开始,时至今日,曾经有千千万万年轻的生命为了这个目标不畏艰险甚至不在乎生死的去拼搏、去奋斗,这就是他们的历史使命和人生意义,从来都没有人对此产生过怀疑。 在吴山军校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有人公开质疑“我族长兴”这四个字。 “这并不矛盾,”作为精神偶像,李吴山针对这个怀疑给出了具体的答案:“在我族与其他民族的竞争过程中,趁着我族的强盛期,尽可能的拓展生存空间,尽可能的输出我族文化,融合和通化他族,以武力征服为配合,把我们的地盘扩展开来,把我们的文化输出出去。就算是以后遭遇了低谷期,也有足够的缓冲,不仅是空间意义上的缓冲,还是是时间意义上。只要有了足够的空间和时间,我族熬过低谷期的概率就会大大提升,然后等待下一个强盛期的到来……” 李吴山说的不是某一个人某一件事,而是站在历史的高度上,把时间跨度延伸到几百年之后。 “彭成辉,你懂了吗?” “学生已经明白了……” “明白就好,你可以坐下了,下一位……” 但彭成辉并没有坐下,而是继续说道:“但学生认为,校长的思想太过于保守,会凭空浪费一个我族的强盛期,这是对我族一个很不负责的行为。” 如此直白的说出你李吴山对我族不负责任,这样的话语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李吴山是一个纯粹的民族主义者,在场的这些学生,他们每一个人的民族意识都李吴山开启的,竟然会被自己的学生这么说…… 李吴山却一点都不恼,而是用一种循循善诱的语气说道:“我族长兴这个目标,不是一个人或者是一代人就可以实现,需要一代又一代人前仆后继才能越来越近,这可能需要花费几百年的漫长时光,我和你们都是历史的先行者,这不是保守,也不是不负责任,更不是浪费一个宝贵的强盛期,而是出于现实的考虑……” “校长说的盛衰循环学生很明白,并且深以为然,知道这就是世间真理,但学生以为,总有一个办法可以避免这样的盛衰循环。” “你到底想说什么?” “学生以为,当世间之民族只剩下我族唯一的时候,就不存在任何外来的威胁,也就没有了盛衰之说。” 世间之民族何止百千?只剩下唯一的一个民族,李吴山很清楚的知道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那个年轻的学生似乎还在担心李吴山没有完全听懂,继续慷慨陈词:“以武力征服为先导,以文化融合为辅助,最多二十年,即可消灭视野范围之内的一切对手。然后我中华为核心,以四方新占领之地为基础,集合所有之人力物力,把环宇之内的一切土地全都化为我族殖民之地,如果从现在就开始着手准备的话,穷五十年之功应该可以看到……” 这个彭成辉的野心实在是太大了,他竟然想着消灭所有的其他民族,消灭我族的一切潜在竞争对手,然后利用五十年的时间实现全球范围内的统治。 如果世界上只剩下唯一的一个民族,那就不存在所谓的竞争和威胁了。 在吴山军校内部,如同张三娃、郎太平他们那样的早起军校生,和这些新学生们比起来,简直就是老古董的代名词。 这些新的学生们,比早期的军校生要激进的多,甚至已经开始朝着极端化的方向发展了。 “彭成辉所言,且不论对错,有多少人附议?请大家举手。” 同意彭成辉的请举手。 六十七个手掌高高举起。 这个课堂之上,只有六十八个人。 也就是说,所有人全都无一例外的赞同并且支持彭成辉的观点和主张:尽快消灭其他民族,没有竞争者才是实现我族长兴这个终极目标的唯一办法! 如此极端的思想,竟然没有哪怕一个反对者,这让李吴山有种不寒而栗的惊悚感受。 他知道这些学生们已经走上了歧途,从激进变得极端,又从一小部分人的极端演变成了集体的极端。 这种极端的思想是一个极端危险的征兆。 课堂之上,那高高举起的六十七个手掌,第一次让李吴山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 而这些心怀极端思想的年轻人,恰恰就是李吴山的学生,更准确一点来说,是陈茂的学生。 陈茂继承了李吴山的思想体系,并且进一步发扬光大,这件事本身没有任何错误,却忽略了一个事实:因为只有李吴山一个声音一种思想,始终不能融汇其他思想。而这种思想越来越纯粹,自然也就会越来越极端…… 如果任由这种思想发展下去,必然会变得更加危险,而且极有可能将眼下的这个大好局面彻底葬送。 “征服世界,唯存我族,你们以为我不想吗?”李吴山朝着彭成辉挥了挥手,示意他坐下,面对着下面那一张张年轻而又热情的面孔说道:“只是还不到时候而已!” “刚才彭成辉说了,穷五十年之功征服世界,老实说,这个说法并非天方夜谭,亦有可能实现。”李吴山笑道:“当年的蒙古人,无论是人口还是战力,总体实力并不必现在的我族更强,却能横扫天下灭国无数,建立起了庞大的蒙古帝国。从这一点来看,以武力为主要手段征服世界并不一个虚妄的梦想。” “但这之后呢?”李吴山说道:“征服我们所能够达到的所有地方,将疆域扩展到了极限,五十年之内,我相信你们可以做到,但这之后呢?” “你们知道西夷的罗马帝国,知道将骑射之功发挥到了极致的蒙古帝国,但这些帝国全都烟消云散了,这是为什么?谁能回答?” 没有人举手回答这个问题。 “我告诉你们答案。”李吴山说道:“他们灭亡的真正原因并非是亡于外族,而是内因。” “远的不说,还是用蒙古帝国为例子,蒙古人灭国无数,使用武力将疆域扩展到了极致,同样是因为疆域太大的原因,他们崩溃了。” 蒙古帝国经历过无数次的内讧,彼此之间相互攻打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最要命的是,当时的生产力和技术条件无法支撑一个疆域辽阔庞大帝国。 因为交通和通讯技术的落后,远方的情形需要很久才能知道,并且无力做出及时而且有力的反应,这样的帝国必然藩镇化,紧接着就会崩溃。 遥远之地的蒙古人,其实早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蒙古人了,他们已经很快的突厥化、波斯化了,他们被其他的民族融合了,再也不是蒙古人了。 曾经的金帐汗国给罗刹人击败,罗刹人建立起了庞大的帝国,伊尔汉国、青帐汉国,等等等等这些蒙古人的国家早已不复存在,新兴的民族随之崛起,新的国家纷纷建立,并且成了蒙古人的敌人。 这是一种强力的反噬! “就算是你们征服了世界,也会因为交通和通讯手段的落后而逐渐融合成为其他的民族,到时候你们的子孙后代就是我族最大的敌人。” “我不反对空间扩展,但必须实行稳固有效的统治,避免蜕变成为另外一个民族,你们懂了吗?” “只有建立在技术进步基础上的统治,才是真正长久稳固的。在这之前,我们只能进行有限度的扩展……” “这确实很难,但并非无解,我会一点一点的解决这个问题,只是需要时间。”李吴山说道:“欲速则不达,我族长兴不是立竿见影的宏图伟业,而是持之以恒的长久浸润。也许,我们这一代人和你们这一代人都不可能看到那一天,但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的执行下去。以教化之功开启民智,以实业之功积攒实力,一点一点的拓展我们的地盘,一分一分的输出我们的文化……” “一代又一代的薪火相传,做好奋斗百年的心理准备,而不是急于求成,急于见到效果,唯有如此才能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前进……” “关于你们的问题,我会专门作一篇文字,详细解释!”对着讲台之下那几十张热切而又年轻的面庞,李吴山说道:“到时候如果你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我再一一说明,下课吧……哦,对了,还有个事情我提前知会你们一声,雨林三号作战计划已经确定,马上就要进入执行阶段了……” 雨林三号作战计划,是二号的一种延续,目标是整个中南半岛,而不仅仅只是暹罗、缅甸、越南(安南?交趾?)三国。 “需要有一批人进行支援,初步预定名额为一千二百人,如果你们有谁想去的话,最好先提前温习一下《山地战》《丛林战》理论,各方面的实战训练也要加强,免得到时候无法通过考核。” 第五百四十九章 搬石砸脚 六月初九日,汉阳地震,勤政殿被震塌了一个角,朝鲜王赶紧下了“罪己诏”,向上天请罪。 一般情况下,出现这样的天灾,统治者都会在下这样的“罪己诏”,希望借此平息上天的震怒。 发生在朝鲜的地震,对于大明朝而言根本就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在朝鲜的国都曾经发生过一场剧烈的地震,就算是知道了也不会拿这个事情当一回事儿。 但接下来的事态发展,却超乎了所有人的想象。 因为地震的缘故,汉江淤塞冲垮堤坝,爆发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洪灾,朝鲜中南部顿成泽国,几十万人受灾。 一般情况下,出现了这样的天灾,总是会伴随着**的发生。 因为崔耀祖这个宣慰使在朝鲜的横征暴敛,并且视王室和地方官员如同猪狗一般,早就弄的怨声载道。趁着这个机会,有些人就借着天灾的机会开始闹事了。 朝鲜版的“李闯王”出现了! 朝鲜之乱闹的很大,饥民一度占据了国都汉阳,砸开府库哄抢物资,社会秩序顿时大乱。 对于朝鲜来说,这是一个改朝换代的机会,就好像当初的李自成建立了大顺一样,饥民完全有机会建立一个全新的政权。 奈何朝鲜的事情朝鲜人根本就做不了主,上面还有一个宗主国压着呢。 作为宣慰使的崔耀祖不仅没有把朝鲜安抚下去,反而弄的一团糟,竟然弄出了这么大的乱子,确实出人意料。 这么多年以来,朝鲜一直都是大明朝的藩属国,既然有人做了乱肯定要有所反应。 驻守在沈阳的大旗军马上入朝平叛。 朝鲜的乱民肯定打不过这样的正规野战军,完全就是一触即溃,叛乱很快平定。 对于大明王朝而言,发生在朝鲜的这个翻天覆地的变化并没有值得重视的必要,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开端。 在平定了叛乱之后,作为宗主国的钦差大臣,崔耀祖肯定要迎请朝鲜王“回京归阙”,重新恢复原有的统治。就在朝鲜王经过“建春门”入宫的时候,忽然出现了一桩离奇的刺杀事件。 刺杀事件的经过到底是什么样子,也就只有身在现场的崔耀祖知道了。 据崔耀祖在书信中的解释,那场刺杀事件是这样的:某些王室成员勾结叛贼,里应外合趁机行刺,当场杀死了朝鲜李王和两个王子,同时还杀死了四个重量级的大臣。 在大旗军的护卫之下,朝鲜李王一家就这么死了! 这么离奇的说法最多只能骗一骗三岁的娃娃! 刺客又不是三头六臂刀枪不入的金刚,怎么可能在重兵护卫之下接连杀死一个国王两个王子呢?玩笑不是这么开的吧? 但崔耀祖却不承认这是一个“玩笑”,而是拿出了许许多多的证据:包括很多人的供词,刺客的尸体和使用过的凶器。 至于说这些证词和证据是不是可信,真的谁都说不清楚,但崔耀祖却打着为朝鲜王复仇的旗号,展开了血腥的报复。 和叛贼勾结的部分王室成员被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同时还牵连出一大堆官员。 谋刺君主,这种罪行绝对不可饶恕,于是乎崔耀祖大开杀戒大肆株连,将朝鲜国弄的人心惶惶…… 崔耀祖的手段,大家都是知道的,那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崔阎王的名号再一次得到了验证。 整个刺杀事件和善后手段,带着明显的崔氏风格,要说这里头没有点猫腻,恐怕谁也不会相信。甚至连李吴山本人都觉得这里头有鬼,马上上疏朝廷,请求朝廷彻查此事。 那崔耀祖虽然是大旗军的人,是他李吴山的人,但他却不能护短,毕竟崔耀祖两手血腥杀孽太重了。偏偏他又有钦差大臣的身份,只能由朝廷处置。 朝鲜王族对大明朝素来恭顺,突然之间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偏偏崔耀祖又有很大的嫌疑。而且他在朝廷里的仇家比茅厕里的苍蝇还要多,一时间群情汹汹,彻查朝鲜王遇刺事件严办崔耀祖的言论铺天盖地! “严办崔耀祖?这都还没有开始查呢,谈何严办?”皇帝说的在情在理。 就算崔耀祖不是代表朝廷的钦差大臣,哪怕他只是一介草民,也得经过合法的流程才能定罪,然后才谈得上“严办”二字。 但是这个事情发生在朝鲜,远在万里之外,一定要派遣得利人手去“彻查”一番才行,好给朝鲜人民一个交代。 派谁去查崔耀祖呢? 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 虽然朝廷里边有很多他都在期待着崔耀祖倒霉,甚至希望他倒大霉,若是因此砍了崔耀祖的脑袋,肯定会有不少人敲锣打鼓放鞭炮的大肆庆贺。但要说真的去查崔耀祖,那就有点勉为其难了。 众所周知,崔耀祖是大旗军的人,是李大帅的左膀右臂,不管是谁真的查实了崔耀祖的罪行,一定会得罪李大帅。 眼下这种情形,谁会为了不相干的朝鲜王去得罪李吴山呢? 所以,根本就没有人愿意出这个头。 最后,还是皇帝钦点了钱谦益的名号。 钱谦益本就是法司衙门的官员,而且“业务熟练”“老练圆滑”,由他去查崔耀祖显然名正言顺。 “此次朝鲜之行,一来是查朝鲜王遇刺案,定要本着公正原则,不可殃及无辜,更不可错漏凶顽……”说了一大堆冠冕堂皇的场面话之后,皇帝又郑重的提到了一件非常要紧的事情:“定要以怀柔之心温婉之态,让朝鲜新王明白我大明顾全藩属之心……” 老的朝鲜王已经被刺死了,他的两个儿子无一幸免,朝鲜虽小好歹也是一个国。本着国不可一日无君的传统思维,崔耀祖当即就代表大明王朝紧急册立了一个新的国王。 这个国王是老朝鲜王的嫡孙,无论是血统还是身份,都属于“根正苗红”。事实上,不立他不行,因为根本没有别的选项。所以,朝廷只能接受崔耀祖弄出来的这个既成事实。 唯一的美中不足之处就在于,这个新的朝鲜王太过于年轻了:只有两岁多一点,还没有断奶呢! 一个两岁的娃娃,能知道什么国家大事?朝鲜朝堂之上的官员被崔耀祖杀的杀囚的囚,凄凄惨惨打下去一小半,天朝上国的关切之心怀柔之意还不是要对崔耀祖去说的嘛! 崔耀祖就是事实上的朝鲜王了,而钱谦益却要在表现出怀柔的同时,还要去彻查崔耀祖,这就显得很有意思了。 崔耀祖这个人,做事毫无底线,连朝鲜王都死的不明不白,若是惹恼了他,让朝廷派去查他的钦差大臣死个稀里糊涂,也不是一件完全无法想象的事情。 这个差事不好办啊,一个弄不好,别说是查崔耀祖了,恐怕自己还会永远的留在朝鲜那鬼地方,再也回不来了呢。 钱谦益是何等精明之人,完全就是一条官场上的老狐狸,他知道这事应该怎么办。 朝鲜王到底是怎么死的,一点都不重要。 朝廷是不是想要查办崔耀祖,同样不重要,至于那些高喊着“严办崔耀祖”口号的同僚,钱谦益根本就懒得看他们一眼。 这事的关键之处,不在于朝鲜的崔耀祖,也不在于江南的朝廷,而是完全取决于一个人: 李吴山李大帅。 在奉旨去往朝鲜的路途之中,钱谦益顺路去“拜会”了一下忠勇公李吴山,在故都京城停留了两日会后,才继续启程去往朝鲜履行他的职责。 按照惯例,作为母国钦差,钱谦益先是例行公事的到朝鲜王陵墓对不幸遇刺的倒霉鬼凭吊一番,然后又和两岁的朝鲜王进行了一番“亲切而又友好”的会谈……作为事朝鲜宣慰使的崔耀祖不仅全程接待而且全程陪同…… 钱谦益到底是怎么查崔耀祖的,外人根本无从得知,只能任凭钱谦益自说自话,毕竟这是他的使命嘛。 没过多久,钱谦益就得出了一个结论: 正如江南朝廷很多官员所期望的那样,钱谦益得出的结论就是崔耀祖有罪。 崔耀祖的罪行就在于对于朝鲜王室的保护不周,以至于给了刺客可趁之机,对于朝鲜的局面,他负有很大的责任,按律当惩! 谁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一个情形:原以为遇刺事件就是崔耀祖一手导演出来的,想不到却洗清了他的嫌疑,只是得出一个保护不周的结论,甚至连“玩忽职守”这样的字眼儿都没有出现! 这样的罪名也就是相当于一个过错而已,但毕竟引发了严重的后果,一定要给朝鲜人民一个交代。至于如何惩治崔耀祖,那就不是钱谦益应该关心的事情了。 他只是负责查案,至于最后如何定罪,那是朝廷的事儿,毕竟崔耀祖是朝廷正式委派的钦差大臣,这事必须由皇帝本人“乾纲独断圣意天裁”才行,而钱谦益本人则没有这样的权限。 崔耀祖那个“事朝鲜宣慰使”的钦差头衔肯定是保不住了,宣慰朝鲜之事一定需要另择人选。 出镇藩属国,去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去做土皇帝,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好差事,但是现在江南的官老爷们已经顾不得去争抢这个美差了,他们开始担心另外一个问题: 若是崔耀祖丢了朝鲜宣慰使的差事,就一定会回到江南。 没有人愿意让崔阎王回来。 早知如此,还不如装聋作哑,让人人谈之色变的崔阎王留在朝鲜,让他祸害朝鲜人总比他回来祸害大家伙要强的多吧…… 很多人开始意识到,这个事情并不是看起来那么简单,很可能会搬起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丫子…… 第五百五十章 吴下阿蒙 “列位,诸位,我老崔又回来了!”崔耀祖呲着大板牙,朝着在场的众人团团一揖:“山高水远,总算是挣了一条老命,总算是又和诸位相见了,哈哈……” 再次见到崔耀祖,所有的同僚都倍感尴尬,虽然极力避开这一尊瘟神,终究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总有相见的时候。 面对崔阎王,众人只能挂着很不自在的笑容,心不在焉的说着场面话:“崔大人宣慰朝鲜劳苦功高,定要……定要好好的休息一番,回头有了闲暇,再安排酒宴给崔大人接风洗尘……” “择日不如撞日,既然今儿个相见了,不如就在今日吧。”崔耀祖很是亲热的大笑着:“这顿酒算我的,我老崔请诸位大人吃大席面。一来呢实在是因为思念诸位同僚,再者也是有事相求,那个王大人呐,你可不能回绝于我哦……” 王宣同王大人宁可出门遇到鬼,也不愿意看到崔耀祖这尊瘟神,虽然他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崔耀祖的顶头上司,却因为同样的原因深知此人的厉害,避之唯恐不及,又怎么会去吃他的酒席呢? “王大人,你我同朝为官这么多年,我老崔一直都在给你打下手,就算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现如今我丢了差事,也就只能走走王大人你的门路,再寻个差事……” 现在的崔耀祖,虽然还保留着官职和品级,但却没有具体的差遣,他原本的那个府丞早已换做他人了。 没有差遣的官员,就是典型的闲官。 王宣同恨不得一脚把他踢到天上去,却也只能陪着笑说道:“崔大人办事干练素来……素有能员之名,想来朝廷一定会委以重任,不必心急,真的不必心急,我估摸着用不了多久朝廷就会有差事委派下来呢……” “我已是这把年纪,在朝鲜喝了几年的风,朝廷里边的什么样的情形早就不晓得了。我回来的时候,钱大人说过,要我多多拜托王大人,一定会有所得……” 崔耀祖被罢免了事朝鲜宣慰使的差遣,临时由钱谦益替代,至于最终朝廷会不会再委派一个新的事朝鲜宣慰使,还是说直接把钱谦益扶正,那就是另外一个事儿了。 “我听说应天府丞是一个从科道上上来的年轻人,那些个空口大言的家伙能有什么真本事?不如把我老崔换回去,凭我老崔的手段和经验,一定能让王大人更加省心……” 你还想给我当副手? 王宣同一万个不愿意,只能含含糊糊的说道:“这事你我怎能做得了主?还得听朝廷的安排才是,崔大人稍安勿躁,且等着就是了!” 果然,没过多久,崔耀祖就奉旨进宫奏对去了。 按照以往的惯例,对官员委任新的职务之前,都有这个流程,但这并不是法定程度,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而已。 只不过,接见崔耀祖的不是当今天子,而是长平公主。 长平公主和崔耀祖打交道可不是一天两天了,深知这个形容丑陋样貌猥琐的老东西到底有什么样的手段,也知道这是一位混世魔王级的人物。 “崔大人真是好手段,朝鲜的事儿办的四平八稳,若是换做别人,怕是没有这么干净利索了呢。” 崔耀祖怪眼一翻,嘿嘿的笑着说道:“殿下谬赞了。” 朝鲜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崔耀祖这个始作俑者当然心知肚明,而在事实上主持局面的长平公主显然也知道真相到底是什么样子。 “崔大人的能力我是知道的,”长平公主笑道:“眼下就有个差遣,由崔大人去做最合适不过了,只是考虑到崔大人年事已高,再让你忍受风霜之苦,心中颇有不忍……” “缅甸?” 长平公主赞道:“不愧是李大帅的谋主大旗军的军师,果然心思过人,一猜即中。” 这句话挠中了崔耀祖的痒处,说的他心花怒放。 把他派往缅甸,正式的差事是总理缅甸督办,这是一个差遣而不是一个职务,虽然还算不上是正式的缅甸总督,其实已经差不太多了。 这样的职位这样的差事,由崔耀祖去担当实在是最合适不过。 “这算是朝廷的旨意吗?” “若是崔大人愿意的话,那就是。” 言简意赅的对话,让崔耀祖对眼前这位大明公主殿下刮目相看。 在崔耀祖的心目当中,长平公主就是一个娇娇怯怯的小女孩,除了一个公主的身份之外什么都没有。她做事的时候就只知道扛起大行崇祯皇帝这面金字招牌,别的什么都不会,什么都做不了,反而事事显露出一种小家子气,崔耀祖从来就没有真正把她放在眼里。 这些年来,长平公主在事实上打理着大明王朝的事物,虽然没有一个皇帝的名份,其实已经算是半个皇帝了。 沉稳、干练、不疾不徐、不急不躁,她已经学会了利用大势而不是耍小聪明用小手段,这是一个成熟政治家的典型特征。虽然还谈不上高瞻远瞩,更不可能于大智如妖的李吴山相提并论,却绝对比当年那个急功近利好高骛远的复隆皇帝要强的多,就算是和她的父亲崇祯皇帝比起来,也未见得就真的逊色了。 一个女子,能有这样的眼界和胸襟,极是难得。 “我素知崔大人的手段与决绝,但这次出镇缅甸却与朝鲜不同,万事求一个稳字,最好……最好不要再使用那些暴烈手段……” 崔耀祖很有耐心的听长平公主把话说完之后,追问了一句:“朝廷还要对面对用兵?” 要不是因为雨林三号作战方案刚刚传过来,长平公主甚至会以为他已经知道了这个军事征服计划。 “寥国、廓尔喀就是下一个目标,而缅甸作为跳板和基地,不求有功但求稳妥。” 崔耀祖稍微一想,就明白了这个军事计划的大致情形:“打通去往天竺的通道?” “崔先生真大才也,便是赞一声当世之卧龙也不为过了。” 一听到自己的任命,就能想到整个军事计划的终极目的,这绝对需要很广阔的眼光和预判能力。满朝文武当中,拥有这份眼光者屈指可数。 朝廷敢制定如此庞大的战争计划,背后必然有李吴山的强力支持,否则的话,仅仅依靠江南根本就支撑不起来,更不可能实现这么大的战略目标。 军事上的问题,崔耀祖一点都不关心,因为他知道李吴山肯定已经制定好了非常详细的计划,而这个计划一定早就摆在长平公主的面前了。 “殿下还有没有什么其他要嘱咐的话语?” “崔大人做事我放心的很。” “那……臣就先行告退了。” 崔耀祖临走的时候,忽然又说了一句:“殿下真让我老崔……老臣刮目相看。” 长平公主笑了笑,什么话都没有说。 她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怯懦软弱的公主殿下了,早已在无数次的狂风巨浪之中成长起来,变得越来越干练,处理各种事物也越来越得心应手。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尽可能的维持着大明朝的整体局面,做到进退有据攻守自如,看似举重若轻,其实非常非常的艰难。 在这看似轻而易举的背后,隐藏着无数的辛苦和付出。 她几乎没有私人时间,而是变成了一架工作机器,时时都在想着这个王朝的利益,事事都在为这个帝国打算。每一次筹谋每一道政令的背后,都有她的心血。 长平公主甚至想不起上一次游玩是在什么时候,她可以记住京中每一个从五品上官员的名字,却总记错贴身宫女的名字,有时候甚至还会忘记自己到底有没有吃过上一顿饭。 作为庞大帝国事实上的掌控者,她根本就李吴山那种“未卜先知”的能力和横扫一切的实力,唯有事事谨慎小心深思熟虑,才能弥补这方面的天然欠缺。 站在事后诸葛亮的角度,现在的她愈发的理解了复隆皇帝为什么一定要把皇位传给永王,而不是传给自己的儿子朱长生。这其中的良苦用心和苦衷她已经彻底的明白了。 永王为帝,可以取得和李吴山之间的协同,并且得到李吴山的鼎力支持。若不是这样的话,当初的大旗军很有可能就已经真的渡江南下了,到了那个时候,还有没有大明朝就真的说不准了。 眼下这大明朝的局势,正是蒸蒸日上之际,越来越强盛的国力,不仅暂时掩盖了很多问题,还让李吴山和整个北方依旧簇拥在大明的日月旗帜之下。 就算大明朝出现了李吴山这样的超级权臣,就算他李吴山的实力早已经凌驾于朝廷之上,却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情形,大明朝依旧保持着内外统一的姿态,长平公主出力不少。 作为一个传统的皇室成员,而且还是一个女流之辈,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正逐步壮大大明朝国力的同时,必须处理好和李吴山之间的关系,跟上李吴山的脚步,这是确保大明朝完整存在下去的基础。 随着侄儿朱长生的年纪越来越大,继承皇位的时间也越来越近,到时候若是有任何过激的行为,就会打破这个微妙的平衡,那将是一场不可挽回的灾难。 所以,长平公主必须万般小心,在努力维持局面的同时,尽可能抓住更多权柄。 为了揽权,她必须改变朝廷的运作模式,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事情,好在现如今的大明天子非常理解她的难处和苦衷,愿意尽可能的提供更多帮助…… 第五百五十一章 余泽犹在 几蓬金菊开的正艳,映衬着初升的朝阳,金灿灿的好看极了,若是有几个文人才场必然诗兴勃发,说不得还会当场吟诗呢。只可惜,齐图远从来就不是什么风雅之士,也没有那么多的“诗性”,他正在做着一件大煞风景的事情:用钊刀将盛开的菊花收割下来。 鲜艳的菊花晾晒熏蒸之后,可以作为一味中药,同时还可以制成菊花茶。 在淮水、颍水上使了一辈子船放了一辈子的排,虽然历经风霜吃了太多的苦,却也因此落下了一副好身板。虽已近古稀之年,依旧精神矍铄身体硬朗,行走之间根本就不需搀扶,甚至还能自己种出一大片菊花。 现如今的齐图远早已放下了肩头上的重担,将名动天下的齐家排帮交给儿孙打理,除了侍弄那些菊花和几株盆栽之外,最多也就是在颍河边上转悠一圈,活动活动筋骨而已。 齐家排帮名动天下,好一份偌大的家业,更有儿孙满堂,对于一个古稀之年的老人而言,已经算是非常非常的不错了。 但齐图远却不那么满意。 齐家排帮是内河航运的巨头,但却违背了齐图远齐老爷子的“战略发展方向”,并没有朝着长江中下游拓展业务范围,也没有如他盘算的那样垄断江南的奈何航运,反而走上了相反的方向:竟然朝着长江中上游那边发展去了。 湖广、川蜀一带的大宗货物运输几乎被齐家排帮垄断,但是放弃了繁华富庶的江南,总是让齐图远齐老爷子很不满意,但却没有办法。 按照排帮里的规矩,既然已经从家主的位置上退了下来,就不能再干涉具体的事物。虽然还是有些忿忿,却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自己已不是当年那个叱咤风云操舟弄桨的齐图远了,现在的齐图远不过是个颐养天年的老头子而已,好操心那么事情做甚?好好的侍弄这几拢菊花,偶尔到颍河边上去看看新造的排子,也就是了。 “太爷,太爷……” 当家人在人的耳边大声呼唤之时,齐图远很不满意的摇着头:“你吼这么大声做甚?我又不是聋子……” 齐图远确实不是聋子,只能算是半个聋子而已。 因为年纪大了,眼神儿总是不够用,听力也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家里人和他说话的时候若是离开的距离稍远,他根本就听不到,也不知道别人在说些什么。若是凑到他耳边大喊大叫,他又嫌弃别人把他看做是聋子,经常为此和家里人闹别扭。 都说人老还童,齐图远就是这个样子,虽然年纪越来越大,脾气却越来越坏,对于很多生活上的琐碎事务都极不满意,总是觉得处处不顺心,就好像是个任性的小孩子…… “太爷,有客到了……” 为了不激怒齐图远,家里的晚辈只能把声音放低,但他却听不清楚了,只是看到别人的嘴皮儿在动,却不知在说些什么。 眯缝起昏花的老眼顺着家人手指的方向望去,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顿时就激动起来,将手里的钊刀一扔,竟然小跑着奔了过去。 以齐图远的视力,根本就看不清楚这个客人的容颜,甚至无法辨别对方是男是女是老还是幼,尤其是在迎光的情况下,他只能看到一个影影绰绰的剪影轮廓。 但他认得那一身黑色的军装。 齐图远已到了这般年纪,一辈子的功业基本已经到了“盖棺定论”的时候。在他这一生当中,最值得称道之处绝不是领导了名动天下日进斗金的齐家排帮,更不是修建了一座容纳百家的藏书楼,而是当年在扬州血战之中的生死救援。 想当年,史阁部与李大帅在扬州城血战四十二日,直杀的天崩地裂鬼神哭号,直杀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终于保全了八十万扬州父老之性命。在这场大战当中,齐家排帮第一次挺进长江泛舟与大运河上,不顾一切的展开生死救援,一面铁质勋章实至名归,提起齐家排帮的名号,谁不竖起大拇指赞一声好? 这才是齐图远最大的骄傲,是这一生当中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对于大旗军,齐图远自有一种别样的情感…… 遥遥的看到那一身黑色的军装,他就知道来者必然就是大旗军中之人。 走得近了,才逐渐看得清楚,这是一个年轻的大旗军士兵,约莫二十三四岁的样子,或者更年轻一点也说不准。 “又打仗了么?”齐图远显得万分激动,虽已须发皓白身形佝偻,却又种喷薄欲出的热情:“但有用到我齐家之处,敢不一效死力?” “齐老太爷,没有打仗,这天下太平着呢。” “你说啥?” 旁边的家人赶紧指了指耳朵,示意齐图远的听力不好。 那个穿着黑色军装的年轻人将嘴巴凑到齐图远的耳边,大声的呼喊着:“没有打仗,没有!” “没有打仗啊?我还以为又要打鞑子了呢。”齐图远不仅眼神不好听力不行,神智也略略的有些失常了,他甚至已经忘记大清国早已灭亡的事实,他有点老糊涂了,嘟嘟囔囔的说道:“这位官长高姓大名?怎么称呼啊?” “官长不敢当,晚辈姜念恩,扬州人,当年曾蒙齐老太爷之恩惠,上过齐老太爷的木排,一家人才得以保全。虽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依旧记得齐老太爷穿行于大运河上的雄伟英姿……” 受过齐家恩惠的扬州百姓不在少数,昔日的懵懂顽童已经穿上了大旗军的军装,成为了昂昂男儿。 这一番话说的极是恳切,只可惜……齐图远的耳朵不怎么好使,他并没有听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隐隐约约的听到“扬州”“大运河”这样的字眼儿,顿时就哈哈大笑起来:“你说当年的扬州大战吧?我记着呢,怎么会忘?当年你是哪个营的?杀了几个鞑子?” 看来,齐图远确实有点老糊涂了,扬州大战已经过了十几年之久,那个时候的姜念恩还穿着开裆裤呢,怎么可能上阵杀敌? “我家太爷已经老了,姜医官不必在意。” 姜念恩笑着点了点头,让人搬过来一张坐器给齐图远坐了,然后示意齐图远张开嘴巴…… “官长,这是做甚?” “老太爷,给您检查身体。” “啥?” “就是……看看您身体如何,有没有得病。” 这一次,齐图远总算是听明白了:“你是军医哦。” 军医?不,姜念恩不是军医,而是普普通通的郎中,按照广济医学院的说法,他就是一个医生。 从去年开始,广济医学院的学生们就开始大量毕业了,这些人并没有如同传统的郎中那样游走于乡野或者是在城镇开设医馆,而是遵照医学院的“命令”,深入到各地展开了大明朝历史上第一次“全国人口健康检查”。 查看舌苔,还用一柄小小的木槌轻轻的敲打着齐图远的膝盖,然后还掏出一个虽然简陋但却功能完备的“听诊器”,检查齐图远的肺部和心脏…… “肺部有杂音,”姜念恩说道:“到了寒冷季节,老太爷是不是会有畏寒怕冷长喘不止的病情?” “是,而且很厉害。到了冬天根本不敢出门……” “是不是还有胸闷气短的症状?” “是,老太爷时常闷的喘不过气来,请郎中看过之后说是肺痨……” 姜念恩说道:“确实是肺痨,不过这毛病不在肺上,而是气管上,这是气痨,而且是下气痨,恐怕不那么容易医治,好在常用药物多多活动,终究是能控制住的……” 这个时代的肺痨是一个非常模糊的称呼,咳嗽气短之类的都可以统称为肺痨。而广济医学院的医学造诣显然更加精深,已经诊断这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肺病,而是下支气管炎。 普通的中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做下支气管,但姜念恩却是知道的,因为他不仅见过人体模型,还有过病理解剖的实际操作经验,他甚至已经知道了血液循环的道理,和当时的土郎中相比,无疑高名了很多。 从去年开始,如同姜念恩这样的医学院毕业生,第一批就有四千多人,深入到乡野村寨田间地头,为各地百姓免费诊治,尤其是对于危害黄淮一带百姓健康的“大肚子病”“大脖子病”“气鼓病”,拥有非常高超的造诣。 “老太爷的这个病,不大要紧,但却应该及早用药。”姜念恩开出一份“诊断文书”,交给了齐家的子孙:“凭这个东西可以到城中的领药点去领取药物,这是免费的,不要钱。” “还有,家里的其他人,只要是行动方便的,最好都去领药点检查一番,也便于及早发现病情及早进行治疗,全都不要钱。上了年纪的老人与行动不便者,我们才会上门检查……” “这个……女眷也要检查的么?” “我们有女医生。” “好的,好的,我们这就过去……” “哦,对了,我们以后会开始官办医馆常驻颍下城,已经和衙门里打过招呼了,想要租赁一处场地,你们齐家是本地的大户,能否帮忙寻一个馆址?” “好说,好说,还租赁场地做甚?这就把临街的敞铺腾出来,给姜医官先用着!” “齐老太爷,已经检查完了。”姜念恩先是朝着齐图远鞠了一个躬,然后又打了个军礼:“谨代家严家慈,代扬州父老,祝愿老太爷长命百岁。” 直到现在,齐图远都不知道这个年轻人就是当年他曾经运送过江的扬州子弟,他甚至根本就没有听清楚对方在说些什么。只是条件反射一般站立起来,以军礼相回应,还在嘟嘟囔囔的念叨着:“李大帅还好吧?” “李帅安好。” “那就好,那就好,只要李大帅好,这天下就乱不了……” “晚辈还有检查任务,先告辞了,老太爷保重……” 第五百五十二章 半生梦幻 这次“人口健康状况检查”并非是针对一家一性,更非一州一县,而是面对全国,免费诊治免费医治,不需花费一个铜板。 自古以来,生老病死就是人生常态,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有不花银子就给诊病的,这次“人口健康状况检查”,开了历史之先河,为历朝历代所仅见。 无论是秦汉唐宋,为人治病都是一大善举,就算是说破了天去也是利国利民之事,尤其难得是,广济医学院出来的这些学生给人治病是不收钱的,不仅免费诊断,连药费都直接免了。 横行千年的“大肚子病”(其实就是吸血虫病)和“大脖子病”(缺钾引起的甲状腺肿大)在一年多的时间之内得到了有效遏制,活人无数功德无量。 所谓的“领药点”其实就是一座“临时医院”,每天都围满了各色人等。 三里五乡赶来的村民,听闻到不花钱就可以治病的消息,纷纷赶了过来,将小小的“领药点”围了个水泄不通。 因为生产力的极度不发达和医药技术的落后,所谓的“郎中”“医馆”其实大多只是为有钱人家服务,很大一部分穷人连饭都吃不饱,哪里有钱去治病?就算是害了病也只能硬挺着,实在挺不过了就找巫婆神汉要写香灰吃下去,然后继续硬挺着,至于最后能不能挺得过去,那就得看自己的造化和老天爷的意思了。 找郎中瞧病?去医馆抓药?也不过是说说而已,对于普通的贫寒人家而言,一副要就要花掉大半年的收入,怎么舍得?又怎么治的起? 尤其是广大女性同胞,就算是得了病,也只能苦苦煎熬,事实上这个时代对于女性病痛的关注严重不足。尤其是对产妇,生产条件落后造成了大量婴儿的早夭,一尸两命的惨剧屡见不鲜,却只能怨自己的命不好。 这一次人口健康状况检查,最大的举措就在于在县级以下的行政单位设立官办医馆,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常驻,免费为民众诊治病患。并且派遣专门的女郎中,为广大的姊妹同胞服务。 柳如是从来就不是一个杏林弟子,甚至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一名医者,事实上,虽然她已经在广济医学院学了几年,但是她的专业水准依旧严重不足,远远无法和姜念恩他们这些科班出身并且完全全部学业的医学生相提并论,但她却有一个别人无法具有的巨大优势:女性的身份。 以为她是一个女性,而现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之下,女性郎中那真的比大熊抱还要宝贵一百倍,所以,从她跟着顾韵儿来到吴山军校并且选择了医学护理专业的那一刻开始,一路大开绿灯,非常顺利的通过了各种身份审查、政治审查、履历审查等等,顺利的成为广济医学院当中非常稀少的女郎中之一。 柳如是之攻妇、产科,在一年多之前才临时兼修了一些检查技能,然后就跟着包括姜念恩在内的四个男性郎中来到了颍下小城,开始为民众的健康服务。 若是按照现代的眼光来看,半路出家的柳如是所学到的那点医学知识其实非常简陋,最多也就算是入门级别。但是和地方上那些让产妇坐在筛子上生孩子的接生婆而言,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最起码她已经知道了如何处理难产、生产性大出血等等这些紧急状况,如何进行婴儿的产后护理,在当时那个条件之下,这已经算是非常非常先进的技术了。 在两个多月的时间之内,柳如是接连“伺候”了二十六个产妇,全都母子平安,婴儿成活率百分之百,顿时声名鹊起,被很多百姓称呼“送子菩萨”。 这人呐,一旦有了名声,就会产生“名人效应”,颍下小城以及周边乡镇村落的人家,都希望柳如是能够过来接生,一来是因为不要钱,再者也是因为她的手艺确实蛮好得说,深得人们的信赖。 越是如此,柳如是就越忙,很多人家甚至不惜走几十里的山路也要把身怀六甲即将临盆的孕妇带过来,为的就是求柳如是接生。 “烧水,煮!”和当年那个只懂得琴棋书画取悦于人的秦淮名妓相比,现在的柳如是虽然早已没有了当年的娇媚姿态,却变得更加从容更加沉稳,即便是在同时面对三个待产孕妇的情形之下,依旧不慌不忙,仿佛战阵经验丰富的大将军一般指挥若定,对着那些个家属说道:“刀,剪、钳,产妇所用过之物,全都用开水煮满一炷香的时辰,铜盆也要煮……” 柳如是只知道用开水煮过去器物可以起到消毒的作用,至于到底是消的什么毒,其中的原理又是怎么回事,她根本就不明白,只是知其然而不知道其所以然,安全就是按照从医学院里学来的知识去做而已。 “开水放凉,触手温热即用。”因为柳如是已经接生过几十次了,逐渐积累起了一些经验,愈发显得从容不迫:“周前世家人上前,你是她什么人?你是她的男人?那好,你过来……” 因为只有柳如是这么一个女郎中,虽然她很想找个帮手,不如说那些曾经生过孩子的妇人,希望她们可以给自己帮帮忙,但这些人却害怕那血淋淋的场面,根本就不敢上前。实在没奈何,也就只能找产妇的男人来帮忙了。 “你这胎位稍有不正,需稍做调整……” 其实那个产妇根本就不知道柳如是说的调整是什么意思,更不知道她怎么调整,只是单纯的信赖于她:“您家说怎么样,那就怎么样好了,只盼着平平安安就好……” “我是给你接生的,不是神仙,不敢保证一定平安,但我会尽力……” 这个时代的人命没有那么金贵,医患之间的信任还是非常充分的,既然个名满颍下小城的女郎中说要尽力,那就真的会尽力。若是实在保不住孩子,也只能怪自己命苦,需怨不得旁人。 这个时代可没有产前检查的说法,直到了临盆之时才会发现问题,必须做出紧急处理。 一般情形之下,产妇都是平躺着生产,因为这个产妇的胎位不正,需要稍做调整,所以让她保持了一个半躺半坐的姿势,然后对产妇的男人说道:“按我说的做……” “娘娘怎么说咱家就怎么办……” 娘娘是一个专属的称呼,并不是如戏文里那样用来称呼宫中的皇后嫔妃,而是特指送子菩萨。 柳如是把自己的双手伸到产妇的腰胯之下,对她的男人说道:“你我搭手,四手相扣,缓缓抬起慢慢落下……” 经过近半个时辰的调整之后,柳如是早已累的气喘吁吁细汗淋漓,胎位终于调整过来…… 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婴孩顺利生产,压血,清口,剪断脐带等等一应的技术动作做的更加纯熟老练,然后以标准手法用早就准备的松软棉布将婴儿包裹起来,送到产妇的面前,轻声说道:“没事了,一切平安。” “谢谢,谢谢娘娘……” 这一声谢谢,比真金白银要管用的多。 想当年,柳如是也是秦淮河上的红姑娘,为搏美人一笑一掷千金的豪客不知道见过多少,但她很清楚的知道自己不过是个供人娱乐的玩物罢了,无论再怎么强调卖艺不卖身,这一个“妓”字都是洗不脱。 现如今,她已经告别了那些觥筹交错纸醉金迷的日子,虽然很是劳累很的辛苦,却得到了真正的尊重,让她亲身感受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 自己不是什么人的玩物,更不必担心人老珠黄青春不再而被抛弃,她是一个有用的人,而不是附庸在别人身上的人。 每一次顺利的接生,柳如是都会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这一声谢谢比什么都宝贵。 “取水来!”另一个产妇的家属赶紧取来热水,柳如是捏起一小撮碱粉融入水中,细细的给自己细了手,然后将**的双手在火焰上慢慢烤干,仔细回想着刚才的接生过程,并且为下一次的接生做着准备…… 秦淮河上,那波涛流水之声已渐渐远去,通宵达旦的花船已渐渐远去,所有那些富贵奢靡的生活已逐渐远去,而在声色之地混迹半生的柳如是,才刚刚找到了自我,正在践行着自我的价值。 不再取悦于人,而是凭自己的本事活着,得到真正意义上尊重,在她的手上已经诞生了几十个崭新的生命,在一声又一声响亮的啼哭当中,柳如是也获得了新生。 作为秦淮八艳之首的柳如是已经如同昨日之梦,消散的无影无踪。虽然没有了往日的优雅和妩媚,整日里忙忙碌碌,却活的更加踏实更加真实…… 在这之前,柳如是一直都认为当初嫁给了钱谦益是这辈子最大的转折,但是现在看来,那绝对不是。 跟随顾韵儿北上,来到吴山军校,学习了医术为越来越多的姊妹排忧解难,这才她人生中最重大最关键的转折点,或者是一个白鱼化龙式的飞跃,是一个质的改变,彻彻底底的改变了柳如是,让她重获新生。 对于柳如是而言,她的人生其实应该从这一刻开始算起…… 第五百五十三章 最后超越 对全国人口健康状况进行摸底,为常见病多发病提供免费诊、治的机会,这是旷古未有之善政,成千上万的医学生深入民间, 在救治病患的同时,宣传普及最基本的卫生常识,广济医学院的名头一下子就响亮起来。 因为年事已高,薛广济薛神医已多年没有从事具体的教学工作,而是作为一个象征性的存在继续留在医学院中。 薛广济已经八十九岁了,再过一个多月就是他的九十岁寿诞之期,家人正在张罗着他办一长风风光光的寿宴。 在这样的时代,年近九十绝对算高寿了,到了这样的年纪,早就看淡了生死,一切的一切都看开了,但却唯有一件事让苍发皓 首的薛神医无法释怀…… 他用颤抖的手摸出单片的玳瑁眼镜,眯缝着眼睛努力了好半天,才终于看清楚了书上的字迹: 《第二次全国人口健康状况报告书》。 这是一本三十多页的小册子,是对今年全国人口健康状况的综合性报告:横行黄淮、江淮、江南、闽浙各地的“大脖子病”“大肚 子病”“气鼓病”,曾经肆虐千年害人无数,这一次却中的得到了明显的遏制,未来可以通过三到五年的时间彻底根绝。 广济医学院彻底战胜曾经夺取无人数性命的三大病魔,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和去年相比,婴儿成活率提高了将近一成,四十岁以下人口的患病率降低了一成多,尤其是急性恶性疾病的致死率,降低了将 近两成…… 如果按照这样的形势走下去,再用五到十年的时间,就可以把非正常致病死亡的数字降低一半,而婴儿的存活率将提高到一个 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地步…… 只可惜,薛广济再也看不到那一天了。 自家的身体状况到底是什么样子,自己心中雪亮,薛广济知道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他是当世第一神医,很清楚的知道自 己大限将至。 穷一生之功,搏了个神医之名,号称南薛北李,是唯一一个可以和李时珍相比肩的人物。 一本《本草纲目》让李时珍功成名就,就算是到了千百年之后,也是杏林第一人,这“医圣”的称号都实至名归。 在任何一个行业之中,但凡只要是能称一个“圣”字的,必然就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佼佼者,是让后人仰望而绝对不可超越的 存在。“书圣”王羲之,“茶圣”陆羽,莫不如是。 虽然民间素有“南薛北李”的说法,听起来薛广济好像真的可以和李时珍不相上下,其实这个名号太虚了,不是说他的医术不行 ,而是他的历史功绩根本就不足以和李时珍相提并论。 虽然世人都说扁鹊华佗才是最有名气的医生,但薛广济是内行人,知道李时珍的历史定位:一部《本草纲目》,就已经奠定了 李时珍的历史地位,什么样的神医都不可能真的和李时珍相提并论了。 但是现在,就凭着这样的一本三十多页的小册子,薛广济就可以超越李时珍,至少也能和他并驾齐驱而不落丝毫下风。 这绝对不是自吹自擂,到了薛广济这样的年纪和影响,根本就不需要再罔顾事实拔高自己,他知道自己的历史地位一定不会比 李时珍低,甚至还有可能更高。 就如同唐时的诗坛李杜并称一样,后世的杏林弟子提起来,李薛一样可以并称于世。 每年都可以把婴儿的死亡率降低一成,每年都可以把青壮年的非正常因病致死率降低将近两成,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这等于是直接向阎王爷发起了挑战,并且出两战连捷! 战胜三大恶疾,活人无数,极大的降低了全国人口的因病致死率,让每一千户人口之中就拥有至少一个官办的郎中,这样的历 史功绩,就算还不能直追尝百草的神农氏,至少也可以比肩李时珍了,甚至已隐隐的超出了李时珍半个身位…… 薛神医最大的功绩,不是救治了某一个人,也不是医学和医术上的高明造诣,而是将自己生平所学扩散开来,将自己的医术传 授出去,教导出了成千上万的医者。 虽然这应归功于整个广济医学院而不是薛广济本人,而这其中又少不了李吴山的功劳,但薛广济薛神医毕竟对医学院的创立和 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悬壶济世”的崇高目标薛广济从来都没有做到过,他仅仅只是一个名气很大的医者。随着广济医学院的建立,穷十年之功,终 于通过培育更多的杏林弟子实现了“教育济世”“普度疾患”的伟大目标。 薛广济最大的功绩,就来自于人生当中的最后十年。 从此以后,每年都会有更多的医学生从广济医学院学成毕业,深入到全国各地,将胸中所学化为济世救民的善举。 强健体魄,遏制病痛,强国之策也。 无数人将承惠于此,挽生魂而强体魄,此等功德非是对于一家一姓,而是对于整个民族的巨大贡献。 “我死之后,会有一个什么样的称号?后人又会如何看我?” “医圣吗?还是医神?” 这个问题上薛广济纠集了片刻,很快就有释然了。 什么医圣什么医神,都不过是虚名而已,过眼云烟罢了,最关键之处就在于自己曾经给这个时代留下了什么,那才是实实在在 的东西。 颤巍巍的薛广济努力站了起来,将那本厚厚的《本草纲目》搬到了床榻上。这个动作费了他很大的力气,不仅让他气喘吁吁还 出了一身的虚汗。 心跳的非常厉害,甚至可以清清楚楚的听到太阳穴处的血管跳动的声音,薛广济微微的抬起头来,突然嘟囔了一句:“李文林? ” 李文林,是对李时珍的尊称。 因为薛广济突然看到了这个让自己仰慕却又一心想要超越的老对手。 在这个瞬间,他那双昏花的老眼看的清清楚楚,视线从来都没有这么好过,李时珍就那么悬浮在自己的面前,全身上下散发着 微微的柔光,好似呈现在水中的影像那样微微荡漾着…… 李时珍早已故去很多年了,出现在眼前的这个“李时珍”一点都不真实,和画像上的象形完全相同,显得无比虚幻。 作为当世第一神医,薛广济知道这究竟意味着什么,这是自己的幻觉。 虽然自己的身体没有动,但他却觉得自己朝着悬浮在半空中的那个“李时珍”走了过去,脚步无比轻快,就好像行走在云端似的 …… “李文林,我终于可以堂堂正正的站在你的面前,你自己说说,这广济医学院能比得过你那部《本草纲目》了么?这济世之功能 比得过你那遗世之功了么?” 这一番憋闷在薛广济心中已经很久了,终于可以理直气壮的说出来……事实上,所有的这一切不过是薛广济薛神医的所看到的 幻像罢了,他的嘴皮儿虽然动了几下,却早已发不出任何声音。 更准确一点来说,这是薛广济在弥留之际的脑中情形而已。 只存在于脑海之中的那个“李时珍”就好像是一轮太阳,浑身上下恒定着耀眼的光芒,他似乎在朝着薛广济微笑,还在朝着他招 手。 “我要死了么?”当这个念头在潜意识里升起的时候,竟然没有丝毫畏惧的意思,反而挺起了胸膛大踏步的朝着悬浮在半空中的 那个“李时珍”走了过去:“我这一声,悬壶济世活人无数,论功普度万民,论德无愧于心,便是到了九泉之下,阎王判官也需是 要起身相迎的,何惧之有?” 薛广济觉得自己的身体突然就变轻了,就好像是一股轻飘飘的烟正渐渐的升腾起来…… 突然之间,白光猛然变得无比耀眼,似乎同时升起了一百个太阳,紧接着薛广济就什么都看不到了,也什么都听不到了…… 当弟子们发现薛广济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冷了,却依旧保持着盘膝跌坐的姿势,端端正正的坐在床榻之上,他的右手摸着那 册只有三十多页的《第二次全国人口健康状况报告书》,左手则按在厚厚的《本草纲目》之上…… 双睑微垂面带微笑,神态极是安宁。 薛广济寿终正寝,享年八十九岁。按照当时的传统,可以在实际年龄之上再增一岁,所以对外宣称享寿九十。 按照薛神医生前的遗愿,死后不葬在老家扬州,而是归于医学院左近,竖起一抔黄土,挂起一面白色的招魂幡,仅此而已。 这里才是他一声最大的功业,是他魂灵维系之地。 简单的葬礼上,曾经委托薛广济一起创立医学院的忠勇公李吴山送来一副挽联:前尝百草志,后效天下康! 李吴山送给薛广济的挽联,虽只有区区十个字,却是对杏林弟子的最高褒奖,是对薛广济一生功绩最后的盖棺定论。 这是直接拿薛广济于尝百草的神农氏相比了,有了这十个字的评语,他就再也不是神医,而是医神,在历史定位这个层面上, 已经超越了李时珍。 或许,这也正是薛广济的本意,因为在他临死之前,曾经把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放在自己的左手边,却将那册调查报告书放 在右手边,这就表示着他觉得自己已经超越了医圣李时珍。 求仁得仁! 第五百五十四章 远行 在这一年的深秋,秉承皇帝本人的意思,内廷之中突然多出来一个机构,叫做“理务处”,行政级别位于御书房之下,少数的五 六个人统称为“御书房襄事”。这几个人全都是从翰林院中甄选出来的,而且平均年龄比较高,是几个年纪已经到了山梁上却没 有什么进步空间的老翰林。 他们最主要的职责就是帮助皇帝处理一些文字上的琐碎事务,偶尔还会按照皇帝的意思起草圣旨文本,按照当时的看法,这些 人就是纯粹的笔吏,按照后世人的看法,就是皇帝的秘书而已。 “一应奏疏,先交理务处预办”。 这道旨意的意思就是,全国各地朝廷内外的大小事务,全都先集中到理务处,由那几个襄事进行分类,然后再按照轻重缓急的 次序上呈给皇帝做出批示。 因为皇帝本人很少做这方面的工作,事实上一直都是长平公主在打理着政务,所以从很大程度上来看,这个“理务处”其实就是 长平公主的直接下属机构。 当时的人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个微不足道的小机构具有什么样的意思,仅仅只是看做为皇帝服务的闲散机构,其实等于是从 上游拦截了朝廷事物的处理权。虽然还远远谈不上是一个“小内阁”,但却有了那么点“军机处”的意思…… “南阳府历三次考评全优,当赏当升。” “贵州土司水家抗拒改土归流,不可一味宣之以威,当遣一德高望重之臣前去抚慰,尽可能以怀柔手段平之……” “闽南村寨械斗,致死几十人之多,地方官竟然参与其中……先罢了官职,再交有司议罪……算了,还是平调他处吧。” 这种村寨之间的械斗由来已久,从宋时就开始出现了,而且规模越来越大。为了争夺土地、水源或者其他,村寨与村寨之间早 已经成了“世仇”,关系极其紧张,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往往就会全村出动去干仗。 这种械斗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打架斗殴,而是“准军事”级别的,不仅刀枪弓箭齐全,甚至还会出动土炮,打死打伤几十个人根 本就是家常便饭,在就见怪不怪了。在几百年的时光当中,本着皇权不下县的原则,历朝历代都对这种事情装聋作哑,任凭他 们打的天昏地暗。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地方官参与其中支持某一方的状况。 民间的械斗那是民间的事儿,一旦官府参与其中,这性质立刻就变了,说不得还会激起民变。所有,长平公主毫不犹豫,不论 对错不问缘由,先把那个地方官定罪,先把民怨平息下来再说,然后找机会把这个其实很有想法但能力不足的官员调到别的地 方任职,算是给了民间一个交代,然后继续派遣官员调解这一类事件。 至于说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民间大规模的械斗,那就是另外一件事情了,需要从长计议。 看着长平公主有条不紊的处理着种种琐碎的事物,皇帝本人深知自己没有这样的耐心,同时也没有那么纯熟老练的手腕,正要 开口夸赞几句,长平公主却从众多的奏章当中抽出了一份,递给了皇帝本人:“这个需要万岁处理才行。” 需要皇帝亲自处理的奏章,肯定不是什么大事儿,因为大事多是长平公主亲自处理,皇帝只不过是负责签字而已。 这份奏章的内容很简单:傅勒赫投降了。 作为最后一支依旧打着大清国旗号的队伍,作为最后一个怀抱着光复大清国梦想的人,傅勒赫终于支撑不住,正式向大明朝投 降了。 自从鳌拜干掉了英亲王阿济格之后,傅勒赫就带着几千人马紧急撤离,虽然大清国早就灭亡了这么多年,但他却始终打着大清 的旗号,把复国当做是生平志向。站在大清国的立场上,傅勒赫可以算是一个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悲情英雄,但命运却给他开 了一个大玩笑:事实上,在这么多年当中,他从来都没有正式和大明王朝的任何一支正规军正面对敌,他最大的对手有两个, 分别是蒙古人和罗刹人。 为了避免毁灭性的打击,傅勒赫不得不带着一批大清国最后的忠贞之士一路北退,在几乎绝望的大环境中,在大清国早已不复 存在的情形之下,坚持战斗这么多年,始终游走在罗刹国和蒙古边境一带。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只能过着土匪一般的生活,通过袭击边民,袭击蒙古人,甚至袭击罗刹人来获得少的可怜的物资补给。 时至今日,当年的数千大军死的死散的散,只剩下最后的两百多人。而这两百多人,因为物资的极度匮乏,早已成了事实上的 叫花子,不得不向外喀尔喀蒙古部举起了白旗。 如果是一般意义上的土匪,这两百多人早就被蒙古人嘁哩喀喳的给砍了,但傅勒赫的身份实在太过于特殊。这是伪清英亲王阿 济格的儿子啊,蒙古人不敢胡乱处置,只能把这些被饥饿和寒冷折磨的半死不活的“八旗大军”送到李吴山处。 李吴山似乎对这些人完全没有兴趣,命人把傅勒赫等人送到了江南,准备把他们交给朝廷,是杀伐还是安抚,全凭朝廷做主。 对于现在的李吴山而言,和伪清有关的一切都已成为了历史,他没有必要在这个事情上做出处理。 皇帝本人的态度和李吴山如出一辙,根本就没有把这些人放在眼里:“既然已经降了,那就按照降人办理吧,皇姊以为如何?” “也好,那就按照降人办理,朝廷出一道旨意,意思意思也就是了……” 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根本就不值得耗费太多心思。 不光是朝廷对傅勒赫毫无兴趣,甚至连地方官府都没有拿这奋斗了两百多年的八旗勇士太当一回事,先是象征性的把他们囚了 十来天,然后根据安置降人的传统办法进行处置也就是了。 按照以前的惯例,这些人会被发配到边军之中充劳役,然后根据各自的表现发到地方上,这才算是真正成为大明王朝的子民。 不过……这些人的身体状况实在糟糕的不成样子,而且没有人愿意收留,所谓的发配自然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这些人,年纪大的已经有六十多岁了,如傅勒赫这种年轻的“少壮派”也四十岁了,饥寒和疾病的常年折磨之下,能活到现在已 经算是个奇迹,哪个边军会愿意收容一群半死不活的老头子? 经过一番书文往里之后,也就只能想办法将他们另行安置。 一般情况下,既然这些人已经发到了江南,就应该就地安置,但王宣同王大人似乎对伪清的遗民有些抵触心理,自作主张的“帮 ”这些降人找了个“思乡”的借口,其实就是说:江南不会接收这些半死不活的家伙,干脆一脚踢到辽东去,交还给大旗军想办法 安置去吧。至于说最后大旗军会怎么安置他们,他们是死还是说,那就和王宣同王大人没有一文钱的关系了。 于是乎,辗转千里从极北之地来到江南的傅勒赫不得不再往返一趟,回到他的老家辽东去! 在动身离开江南之前的那一刻,傅勒赫见到了他的亲人:兄长合度。 合度早就听说了兄弟傅勒赫来到江南的消息,并没有费太大的周章就见到了他。 因为现在的合度,早已拥有一个全新的身份:耶稣会的神职人员,他甚至有了一个全新的名字——何杜青。 一开始的时候,傅勒赫甚至没有认出这个穿着黑色长袍的传教士,望着他发了一会呆,望着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庞,才终于 意识到这个传教士就是自己至亲至近之人。 兄弟二人能在这种情形之下相见,自然是百感交集。 国破家亡,星散已久,再出相见自然有说不完的心里话。 “哥……你怎么做了西夷的和尚?算了,不问了,想来也是无奈之举。”岁月摧折之下,傅勒赫早已不复当年的神勇模样,虽然 年纪还不算很大,却已形容枯槁成了一个典型的小老头子。 辫子还没有剪,却已不知有多久没有梳洗过,脑门上已经生出了头发,乱蓬蓬的活像个脏兮兮的毡片子,满脸的络腮胡子,双 眸之中却闪现着隐隐的泪光:“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始终没有忘记光复大清,我始终在努力。奈何……这次回到辽东,或 许也是天意使然,你我兄弟联手回到辽东去,重整旗鼓……” 合度拍了拍他的肩膀,徒然一声长叹:“兄弟,别做梦了。” 做梦? 傅勒赫用吃惊的眼神看着合度,不知道他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天下早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天下了。”虽然有些悲凉,但合度却显得非常平静,平静的让自己的兄弟不敢相信:“什么英雄伟业 ,什么宏图壮志,不过是南柯一梦,这梦……该醒了,早就应该醒了,只可怜我的好兄弟却为了这一枕黄粱而耽搁半生……” “哥,你……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忘记了当年的壮志雄心?忘记了阿玛的嘱托?” “我没有忘,从来都没有忘记,正因为如此,我才及早醒悟。”就好像是和兄弟在酒足饭饱之后促膝长谈一般,合度的语气平和 而又沉稳:“大清国为什么会灭亡?” “因为战力……” “不,这不是战之罪,也和国力无关,而是因为我们一直都在梦中,从来就没有真正的醒悟过。”合度抬头仰望着漫天星辰,幽 幽的说道:“这世道早已经变了,真的变了。还说什么东山再起?就算大清国依旧存在,又能如何?” “打仗?别傻了,我的兄弟你不能再这么傻下去了,你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这些年里,早已天翻地覆早已日新月 异,八旗神勇骑射之功,不过是个笑话罢了。” “不要再想着复国了,也不要再做征战四方的美梦了,就算是在大清国的全盛时期,也打不过大旗军一个方面军。李吴山只需用 一根小手指,就能把你捻死,甚至根本不用打仗,你就已经败了……” “我不怕他李吴山,总有一天我会击败他……” “兄弟,这没有用,就算现在李吴山死了,你也没有任何机会。如果你还怀着这样的梦想,回到辽东之后,只有一个下场,你会 死在我族之人的手中……” 傅勒赫的梦想就是回到辽东,重新召回旧部,再整旗鼓卷土重来,再现大清的辉煌。当年的太祖武皇帝努尔哈赤能以十三副铠 甲起兵,奠定大清国的宏图伟业,作为努尔哈赤的子孙,傅勒赫凭什么就不能那么做呢? 但这完全就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 合度很清楚的知道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世道。若是傅勒赫真的那么做了,根本就不用官府缉拿,辽东的百姓们就会把他打死。 放着越来越好的日子不过,却要吃饱了撑的去恢复什么狗屁的大清国,简直就是不可理喻的疯子,愤怒的人群一定会把他活活 打死,这是一定的。 “故国败亡之际,我比现在的你还要潦倒,但却和你一样胸怀复国之志,我始终在找机会,找一个复国的机会,但是现在我已经 明白了,那只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睁开双眼看看这个世界吧,这天下早已不是以前的样子,你已不认得这个天下了。” “你信得过我么?” 当合度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傅勒赫回答的毫不犹豫:“我素知大哥的智慧与见识,想当年连阿玛都很信服于你……” 提起父亲阿济格,合度的神态稍微一黯,但却很快恢复正常:“什么智者不智者的,不过是以前年少无知不知世界之大,现在我 已经知道了。我想带着你周游四海,你我兄弟也好开开眼界,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 “周游?阿玛之仇未报……” “阿玛是死于鳌拜之后,而不是大旗军,现在鳌拜已经死了,还说什么大仇未报?” “可是……哥,你真的想要做一个洋和尚?我不信!” “我也不信!”合度苦笑着说道:“虽然每天都在传道,口口声声念叨着耶稣的名字,其实我连哪怕一丝的信服都没有。那只不过 是西夷人蛊惑人心的说法罢了,就好像你从来不信儒生的说法一样,我也从来都没有信过上帝……” 作为耶稣会中的传教士,而且是一个被教会认为很有前途的虔诚信徒,其实合度从来就不信奉上帝,他甚至觉得那根本就一个 笑话。 这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开始的时候,我委身于教堂之内,只不过是权宜之计,为的是不被饿死而已。但我却渐渐看明白了一些东西。”合度说道:“西 夷之国大多不过是弹丸之地,却能够迅速崛起,必然是有可取之处,一曰政体二曰技术,这才是真正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 “眼下就有个机会,因为我表现的很是虔诚,而且有发展了很多信徒,深得教会之其中,有机会周游西夷诸国,我想带你一起去 ……” “可是……官府……” “官府那边好说,没有人在乎你们,真的没人在乎,只要稍微活动活动,我就能把你带走……”合度说道:“不要再做井底之蛙了 ,我的好兄弟,和我一起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吧……” 第五百五十五章 欠债鬼 芜湖,长江重埠吴楚名邑,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是长江流域的四大重镇之一。 在芜湖地面上,范氏家族是当地的第一大姓,虽然已经分出了大大小小十几个堂口,却拥有一个共同的先祖:越国大夫范蠡。 范蠡,绝对是历史名人,除了协助越王勾践灭吴之外,还有和四大美人之首西施的种种美好传说,他不仅在以为成功的政治家 ,同时还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商人,赚下了很大的家业,自称陶朱公。 在究竟谁才是陶朱公嫡系子孙的这个问题上,南阳范氏和芜湖范氏打了几千年的嘴仗,至今都没有分出胜负。从地缘和历史起 源上来说,南阳范氏应该更正统一些,但是从实际作为上来看,芜湖范氏显然更接近先祖的风格,尤其他们在商业上所取得的 巨大成功,分明就是陶朱公当年的风范。 作为范氏子孙,范成吾的人生履历只能用“平平无奇”来形容,虽然已到了知天命的年岁,一生之中却没有经历过太大的风浪, 既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丰功伟绩,也没有任何太大的污点,除了吝啬一点贪财一点之外,还有着小人物特有的那种怯懦,这就 注定了他这一辈子既不会取得多大的成功,也不会有太大的失落。唯一让他自豪的事情只有一个:家族产业。 范成吾的染坊拥有近百名雇工,规模相当不小,但是在当地却连前十都排不上。 染坊是老祖宗传下来的家业,其历史比大明朝还要悠远,早在朱元璋还是吴王的那个时代,就已经开办起来了,经过近三百年 的发展,一直都不温不火,老老实实的做生意,勤勤恳恳的印染布匹,虽然确实很辛苦,却胜在每年都有一笔稳定的进项,只 要不是天下大乱的局面,总能赚到些银子,但是这位范成吾却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前些年北边的李吴山李大帅发行债券的时候,范成吾买了一些,当时并没有想太多。仅仅只是觉得把银子藏在床底下,好不如 借给李大帅更好呢。一来是因为李大帅的名气大,肯定不会赖账,再者也可以通过购买债券赚到些利息,等于是凭空多了一笔 收入。 中秋前后,范成吾看中了一块地皮,想要再开个染坊,急需银钱,所以就想把债券变成白花花的银子,于是乎他就到金陵的大 旗军办事点想要把当初的债券兑现,结果却失望而归。 大旗军的人说了,李大帅南征北战正在大举扩充军备,债券必须延期才能兑现,且让他先等着。 至于要等到什么时候,大旗军的人没有说,范成吾也不敢问。 一个小小的作坊主,难道还能直接去找李大帅讨债不成? 更何况,这事儿当初是黄得功经手的,直接去找李大帅讨债确实不合适,还不如找找本地的黄得功黄公爷呢。 芜湖是黄得功的地盘儿,若是没有黄得功的支持,大旗军的债券根本就无法在本地推行。既然有了黄得功黄公爷为大旗军背书 ,又是他做的经手人,直接去找他反而更好一点儿。 当然,如同范成吾这样的小人物,不可能因为几千两银子就去找黄得功,但这事已经闹到了,黄得功已经出面了。 光是在芜湖本地,购买了债券的人家就有几百户之多,他们的遭遇和范成吾如出一辙:李大帅的债券无法兑现,至少眼下不能 。 这么多人,而且多是本地的富商大户,索性组成了一个“讨债者联盟”,推举了十几个代表去找黄得功黄老公爷去说这个事儿。 黄得功黄老公爷的行辕不在芜湖城内,而是城北的长江边上,毕竟黄得功部最主要的就是水军,扼守长江咽喉的嘛。 印染行业会产生海量的污水,全都排放在长江之中,将江水染的五颜六色,还散发着土碱和石蜡的那种恶臭,绵延上百里。 当然,大明朝还没有环境污染的说法,人们早就对这种状况司空见惯了。 “诸位乡梓,你们的事儿我已经知道了。”虽然黄老公爷年事已高,却没有丝毫老迈之态,依旧带着军人特有的直率和坦诚:“忠 勇公欠你们的银子,当年也是经过了我的手,我一定会给你们一个说法儿……” 作为本地的军中巨头,已在芜湖经营了二十年的黄得功深知“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不论他本人再怎么苛刻,对于当地的百 姓尤其是对于这些本地的富户还算不错,至少能为他们的利益着想,这也是黄得功能是芜湖站稳脚跟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已让 幕友统计过了,忠勇公总共欠诸位一百一十万缗,折算成银子差不多也有九十余万两了,这不是个小数字……” “既然当年我经手过这个事情,我就会负责到底,一定会帮你们讨回来……” 黄得功的态度相当不错,但他仅仅只是说帮着大家去找李大帅讨债,却没有说具体什么时候才能真的讨回来。 “这个……公爷,小人也是急等着用钱,这个……年前能不能拿到现钱?” 当范成吾问起这个大家都共同关心的问题之时,黄得功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眉头微微一皱:“忠勇公欠了你多少?” “一万缗钱……” 听了这话,黄得功顿时哈哈大笑:“我还以为多少呢,不过是一万缗罢了,八千两银子都不到呢。你不会以为咱们的忠勇公会赖 了你这几千两银子吧?” “忠勇公是何等样人,怎么会赖了草民的这点小钱儿?更何况还有老公爷从中作保,小人肯定信得过,只是现在真的急等着用钱 ……” “我知道你们都急着用钱呢,但你们也得体谅一下忠勇公的难处。他家大业大,光是大旗军就有十万控弦之士,人吃马嚼的开销 也大。家有万贯还有一时不便的时候呢,更何况是忠勇公?据我所知,忠勇公好像没有欠下你们的利钱吧?” 虽说李吴山李大帅没有按时归还本钱,但利息却是给了的……至少去年的利息已经决算过了,至于说今年的利息……这不是还没 有到年底呢嘛,还不到约定的利息结算时间。 但范成吾还是希望能够尽快把自己的本钱要回来,因为他已经听说了一个消息,李吴山李大帅欠下了很多很多的债务,万一到 时候他要是还不起了,那可如何是好? 虽说李大帅不可能在乎那区区的八千两,但范成吾终究不是李大帅那样的大人物,他只不过是一个很本分的小角色,八千两相 当于他好几年的赚头呢,他不可能不在乎。 “只要忠勇公还能按时支付利息,这就不算是啥了不起的大事儿……” 按照当时不成文的规矩,只要债务人还在支付利息,就算是一时还不上本钱,也谈不上一个“欠”字,充其量也就是延期归还而 已。 看着众人全都不说话的样子,黄得功知道这些个富户和作坊主还是不怎么放心,随即哈哈大笑着说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最 是天经地义,如果诸位乡梓实在想要讨回银子,那我就舍得这一张老脸,去找忠勇公说道说道,无论他手头再怎么紧急,先让 他把咱们芜湖的债还上,这样总可以了吧?” 不愧是黄老公爷,竟然要亲自为大家去讨债了,还不等众人那股子欢喜的劲头上来,就又听黄得功说道:“不过这样一来,北边 的丝麻棉布恐怕就过不了江了。秦、晋、川蜀那边的情形你们比我知道的清楚,到时候我真的不好意思开这个口……” “芜湖艳天下”这句话由来已久,说的就是芜湖的印染行业。 早在大明朝建国初年,芜湖的印染行业就已蜚声四海了,经过三百年的发展,已成为东亚最大的印染基地。在整个印染行业当 中,光是芜湖一地就占据了差不多四成的份额,看看那五颜六色的长江水就可以想象到本地的印染行业规模有多大了。 每四户人家当中,就必有一人从事着印染相关行业,把这个行业说成是芜湖的经济命脉绝对不算过分。但是,最近这几年当中 ,秦地、蜀地的印染同行们也在崛起,正在以非常明显的进攻姿态侵蚀着芜湖人的商业版图,很多以前的老主顾都被他们抢走 了。 要说印染,绝对是一门技术含量很高的行业,芜湖的印染技术成熟成品率高,这是一大优势。但竞争对手却拥有一个他们永远 都不可能拥有的其他优势:成本低。 那一带的移民很多,劳动力价格及其低廉,只要有活干哪怕只能赚到最微薄的利润也会毫不客气的抢市场,敢于用最果断做凶 狠的姿态大打价格战,搞的芜湖本地的印染行业非常狼狈,要不是还有几百年来积累下来的老主顾们支撑着,恐怕就真的干不 下去了呢。 而大旗军,也是芜湖本地作坊主们的重要客户之一,虽然大旗军的业务本身赚不到几个钱,甚至可以算是白贴工,但这具有很 强大的象征意义,可以产生很大的“品牌效应”。若是这么直眉白眼的找李大帅要账,就算是李大帅把欠下的银子还上了,恐怕 以后也不会再把大旗军的营帐被服这笔业务交给他们来做了。 若是大旗军的印染业务换了人,整个北地甚至近在咫尺的淮地,都会转了风向:连大旗军的布都不给你染了,民间自然会纷纷 效仿…… 对于原本已经早上下坡路的芜湖印染业而言,这无异于雪上加霜。 李吴山的这些个债主们犹豫了! “我会尽快去找忠勇公帮你们讨银子,若是讨不回来你们也不必担心,就算是忠勇公赖了你们的钱,这不还有我呢嘛。到时候我 就是卖了战船,也不会欠你们一个铜板……” 若是李吴山不还你们的钱,我就代他还给你们,总之不会让你们吃亏也就是了。 虽然黄得功未必会真的那么做,这只能当做是一句宽心的话听听也就算了,总不能真的让黄得功卖了战船还李吴山的账吧?但 这句话却表明了黄得功的态度,这事他一定会负责到底。 “既然老公爷这么说了,我们还有啥不放心的?那就再缓缓吧,转过年去再说……” “这就对了嘛,诸位乡梓手头紧的话,就再勒一勒裤腰带,在仓房里扫一扫,多染几匹布,总能周转过来,卖了忠勇公一个人情 ,也算是卖了我一个人情,我记得大家的好处……”黄得功笑道:“就算的有天大的事儿,也要等到转年再说,诸位于我都是百 年不散的老乡邻了,难得到我这水寨中来一回,今儿个就别走了,我管饭……” 所谓的请诸位债主吃饭,其实就是端茶送客的意思。 一种的富商和作坊主当然心知肚明,纷纷念叨着“老公爷军务繁忙”“不敢搅扰”的客套话,就这么告辞而去了。 至于说李吴山的债券什么时候才能兑现,也就只能等到明年的这个时候再说了。 “公爷,”跟随黄得功多年的幕僚小声的提醒着:“您真觉得李吴山能还这笔钱吗?” “他还个屁!”在左右再无旁人的情形之下,黄得功已不再对自己的真实观点做丝毫遮掩:“他早就还不起了!” 这些年来,李吴山一直都在大力“推销”他的债券,虽然每年的份额都不算太大,在聚沙成塔涓滴汇海的作用下,已经形成了很 大的规模。光是在长江以南,李吴山就至少欠下了一千大几百万不到两千万钱的样子,折算成白银也有一千五百万两了。 这是一个天文数字。 崇祯年间,整个大明朝的财政收入才不过是两千多万两的样子,虽说现如今战乱消弭百业兴旺,财政状况得到了极大恢复,但 这个数字太大了,别说是江南朝廷,就算是整个国库都不可能产生这么多的盈余。 虽然国家的总体收入确实很多,但方方面面都要钱,民生调剂、军队建设、官僚系统等等都是无底洞,还要维持旷日持久的对 外战争,这个国家能收实现收支平衡就已经是一个奇迹了,哪里还有盈余? 既然没有盈余,他李吴山拿什么还债? 虽然不知道李吴山的家底到底还剩下多少,但黄得功却知道一个铁一般的事实:就算是李吴山把裤子当了,也还不起这笔钱了 。 或者说,忠勇公李吴山从来就没有想过真的要还债…… 李吴山的财政状况其实早已经破产,却还是维持着庞大的开支,光是变得开花的官办医馆就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还有遍布全国 的义学堂。除此之外,在民生方面的投入也在逐年加大,更何况还要维持规模庞大的常备军。 光是这些摆在明面上的财政支出,就能把李吴山压垮,还钱?他拿什么还? 普通人看不起,黄得功却已经看的很明白了。 从表面上开看,李大帅确实还在支付利息,但黄得功却已经把他的这套把戏看的非常清楚了:为了维持债券的信誉,为了使得 债券还能够销售出去,他在不停的借新债还旧寨。 寅吃卯粮的老套路而已,用李吴山自己的话说,这就叫做典型的庞氏骗局。 明明已经知道李吴山不可能还债,但是在不久之前,黄得功还是硬着头皮认购了好几十万两的债券,并且在范成吾等人对债券 表示担忧的时候,还主动站出来替李吴山背书,这完全是有原因的。 这是在以大局为重。 对于黄得功来说,值得他这么做的事情只有一个,也就是他心目当中的大局:朱长生的顺利继位。 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要了约定的时刻,到时候永王就会退位让贤,而复隆皇帝的儿子朱长生则会继承大统成为大明天子。 经历了这么久,九九八十一难都走过来了,就差最后的一哆嗦了。 在这个节骨眼上,损失些银钱根本就不算什么,损失些声望也无所谓,最关键是要取得李吴山的支持。至少,要在新皇登基之 前把他李吴山稳住。 作为大明王朝最大的外戚,黄得功深知一个皇帝的意义,根本就不是银子能换来的。在这个事情上,翁皇后和他的利益完全一 致,观点完全相同,无论如何都不能和北边的李吴山产生任何不快,不管是政治还是经济,都尽可能的满足李吴山的胃口。 等到一年之后,朱长生顺利登基称帝,大局也就定下来了。都了那个时候,李吴山会不会还钱那就他的事情了,反正皇帝和皇 太后都是自己的人,这才是最大的利益之所在。 为了拉拢李吴山,黄得功甚至亲自出面,请路恭行出山,重新肩负起侍讲教授的职责。 虽说路恭行已不再是大旗军的监军,但此人和李吴山的私交很厚,和大旗军上上下下都非常熟悉,由他做朱长生的老师,其实 就是为了想李吴山靠拢。 本来嘛,路恭行那个大旗军监军的职务虽然早就被罢免了,但他终究还是侍讲教授,李吴山也是,做朱长生的老师完全符合法 律程序……明年朱长生就要正式登基了,这个时候是不是再多一个老师,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仅仅只是具有象征意义 而已,这是在向李吴山和大旗军示好。 就如同黄得功所料想的那样,路恭行以“年迈体衰”“不堪大用”为由,婉拒了再次出任帝师的邀请。 路恭行是不是会真的成为未来的帝师,这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黄得功可以借此表明态度。而翁皇后马上就领会了这一层意 思,在路恭行拒绝出山之后,马上又和陈茂商议此事。 翁皇后希望陈茂可以做朱长生的侍讲教授,就好像当年的李吴山教导复隆皇帝那样。 或许是翁皇后的“真诚态度”感动了陈茂,他竟然满口答应下来。 陈茂是李吴山的人,这就表示李吴山是一个支持的态度,至少是不会反对…… 在这个极端敏感的时刻,黄得功会为了点钱就得罪李吴山?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马上给忠勇公写信 ,就说芜湖债券兑现之事我已经帮他拖延下来了,言辞客套些……” “是,公爷!” 第五百五十六章 谜底揭开 “给黄得功回信,就说……” 还不等李吴山把话说完,金雀儿就已经笑了:“这种小事儿不必老爷操心,婢子知道给黄得功的回信应该怎么写。” 铺开笔墨,很快就写好了一封书信。 给黄得功的回信很长,洋洋洒洒好大一篇,先是感谢黄老公爷的理解和帮助,然后又追忆了共同抗击清军的情谊共同光复湖广 的功绩,又缅怀了复隆年间二人共事兴宗成皇帝的经历,最后则轻描淡些的对朱长生表示出了很大的期待…… 其实李吴山从来就没有亲眼见过复隆皇帝的子嗣,但这一点都不妨碍他用一个很得体的态度表达出对朱长生的肯定:“……必效 成皇帝之志,以为大明之望……”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觉得朱长生很像当年的复隆皇帝,是大明朝的希望。 看起来就是一句空洞且没有任何营养的废话,儿子当然象他老爹了,但却暗含深意,黄得功肯定会读懂…… 关于债券一事,金雀儿则只字未提,因为她早就知道自家的这位李老爷,从来就没有想过要还钱,就算是真的还了一些,也不 过是为了维持债券的基本信誉,便于发行更多债券而已。 反而是江南朝廷朝廷在不久之前设立的“理务处”,引起了她的浓厚兴趣:“想必老爷已经看出来了,有了这个理务处,朝中大小 事宜都需经长平公主之手。无论皇帝是不是亲政,他想看到什么或者看不到什么,根本就是受到了长平公主的辖制,这不是一 个内廷小内阁了么?” 长平公主和皇帝二人共同鼓捣出来的这个“理务处”,确实是对皇权的一个极大牵制,虽然现在还看不出很大的效果,却埋下了 掌控朝局的种子。现在就说是“小内阁”还有点言过其实,充其量也就是相当于“军机处”的雏形而已。 这等于是把所谓的朝廷变成了执行机构,而不是决策机构。 对于李吴山而言,这完全就是长平公主使的小手段,不过也算是名正言顺,毕竟朱长生还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将来她还要和翁 皇后一起参政呢。 以黄得功和翁皇后为代表的“外戚后党”,极端看重金銮殿上的那张龙椅,他们的目的明确而又单一:就是确保皇位的顺利交接 ,这是天字第一号的大事,其他的一切事宜都必须为此事让路。 在事实掌控了局面的长平公主则更加注重于“实权”,她总是千方百计的维持着朱氏大明的基本格局,在尽可能稳住李吴山的同 时,还要提防大明朝的权柄不落到后党和外戚的手中,极力确保这个大明朝始终是朱家天下。 无论是皇位还是皇权,其实都抵不过浩浩汤汤的天下大势。 这历史的潮流已经形成,不以尧存不以桀亡,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黄得功和翁皇后的那点小算盘,还有长平公主的精明干练,在历史潮流面前根本就是貌似雄厚实则一触即溃的沙雕,完全经不 起风吹雨打…… 就在这个时候,银雀儿拽着李少平的小手走了进来。 金雀儿微微一笑:“平儿今日学了些甚么?” 李吴山的儿子李少平已经都了入学的年纪,虽然银雀儿大字不认得几个,却知道这读书的份量,不惜重金请了好几个有名望的 大儒给儿子做老师。 其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因为李少平的年纪太小,还处于认字开蒙的阶段,普通的私塾先生就足够教他了。 如同往日一样,银雀儿又带着儿子被背书了,其实就是为了让李吴山这个当爹的检查他的学业进步状况,就是检查作业的那个 意思吧。 “背。” 随着母亲的“一声令下”,年纪幼小的李少平立刻就摇头晃脑的背起书来:“混沌初开,乾坤始奠。气之轻清上浮者为天,气之重 浊下凝者为地……那个……那啥……” 前几句还背诵的比较纯熟,显然早已记忆于心,但后几句却出现了明显的磕磕绊绊,小家伙似乎已经忘记了书本上的内容,急 的抓耳挠腮小脸通红,却始终想不起下一句应该是什么了…… “日月……”身为母亲的银雀儿小声的提醒了一句。 得到了母亲的提醒之后,小家伙立刻就又记起来一句:“日月五星,谓之七政……” 但他也就仅仅只是记起了这么一句而已,后面的又想不起来了,赶紧问道:“娘,后面是啥来着……” 不问这句话还好,这一问立刻就把银雀儿问恼了:“天地与人,谓之三才,我都记住了,你怎就记不住?真真的就是记吃不记打 ……” 银雀儿这个人,素来就最宠溺孩子,但是在背书这个问题上,却是严厉之极,手里始终拎着一柄鸡毛掸子,每当孩子背不出书 文的时候,就是一通好打,这一次也不例外。 “我都能记住先生的书文了,你怎总是忘?人在学习心却不在……”一边说一边打,几下就把李少平揍的如同杀猪一般叫喊起来 ,银雀儿依旧不依不饶,如同追歼残敌的勇士一般,追着李少平打了个酣畅淋漓。 银雀儿极其重视儿子的学业,素来见到书本就打瞌睡的她竟然能生生背出课本上的内容,可见是全程陪读的了,是真的用了心 血。 被揍的鬼哭狼嚎的李少平钻到了桌子底下,又被母亲用鸡毛掸子捅了屁股,哇哇大叫着钻进了金雀儿的怀中:“大姨救命……救 命……” 虽然亲爹就在眼前,但李少平还是习惯于在挨揍的时候向金雀儿求救,当然是因为金雀儿确实很有几分姨妈的样子,总是处处 回护与他,自然而然也就成了小家伙心目当中的大救星。 “还敢搬救兵?就算你把佛祖搬了过来,也少不了这一通打……” “算了,算了……”关键时刻,李吴山出来给儿子解围了:“不过是些死记硬背的东西,其实也没有多大的用处,大致知道是怎么 回事就好。” 在李吴山看来,儿子所学的那些东西确实没有多少实际用途,最大的作用就是多认识几个字而已。 作为母亲的银雀儿希望儿子的学业可以一日千里,最起码也要能够熟练背诵先生教授的篇章才行。而当爹的李吴山却不在乎这 些个东西,认为儿子只要度过最开始的认字阶段也就足够了,至于真正的学识不妨等他更大一些再说。 和这对父母的态度比起来,金雀儿则显得更加务实,她伸手抹去了李少平脸蛋上的泪水,顺便帮他擦了擦鼻涕,面带微笑的说 道:“今日学的是《幼学琼林》中的《天文篇》吧?” “是。” “这天文一篇,其实也没有那么难说,你只需记住,这承载万物生灵的大地其实就是一个球,所谓的天则是覆盖在地球外面的一 层气,至于五行七政,其实不可一概而论,日头离我们很远很远,而月亮则近了许多……” 与老夫子那种满口“之乎者也呜呼哀哉”的刻板教学方式相比,身为嫡亲姨妈的金雀儿说的这些则更加浅显易懂,小家伙很快就 记住了…… “你要是有时间有精力,不妨多多传授这小子一些实实在在的知识……” 和银雀儿请的那些老夫子相比,无论眼界还是真正的本事,金雀儿都远胜他们十倍百倍,就算是和李吴山本人相比,也学了个 七七八八,用来教导小小的李少平,显然是足够了。 “好好学,要不然的话……”银雀儿举了举鸡毛掸子:“看我打不死你!” 银雀儿知道姐姐的学识,由姐姐来教导自己的儿子,显然是最合适不过了,她很放心的去看自己的女儿了。 李吴山的女儿,比儿子李少平小了三岁,因为出生之际刚好是春燕衔泥的季节,所以取了个“燕儿”的乳名,金雀儿有专门给娃 娃取了一个大名,叫做李平燕。 现在的李吴山,已有一儿一女,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 “平儿,以后你只管跟着先生读书认字,若是实在背从不出书来,又担心挨打,就到我这里来,我给你讲解……” “好哩,好哩……”李少平欢天喜地的跑开去了。 趁着难得的清闲,金雀儿把双脚伸到了桌子上,脑袋抵着椅子背很随意的翻开一本书…… 在绝大多数时候,金雀儿的展露出一种充满知性美的形象,而且总是言谈的题彬彬有礼,透着一种从容感。也只有在无人旁人 才场的时候,才会用这种很不雅观和不淑女的姿势,因为这让她觉得很舒服。 和见到书本就犯瞌睡的银雀儿相比,金雀儿更加喜欢读书,并且把阅读当做是一种享受。 她正在看的这本书,是翻译的意大利著作……所谓的著作,其实就是神学的一部分,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西夷和尚的经书。 和佛教的经典经文类似,耶稣会的所谓神学著作,同样充满了怪力乱神的故事,基本上可以当做是《天方夜谭》来读。 书中的故事大致雷同:无非就是某某信徒的虔诚感动了天神,上帝他老人家听到了羔羊的祈祷,于是就降下了神迹。让战斗力 惊人的天使附身于某个水手,让水手轻而易举的战胜了可怕的海妖,并且从海妖的巢穴中得到了数不清的金币…… 因为是发生在意大利那边的故事,中间又经过佛郎机人的翻译,再把佛郎机文字翻译成为中文,这其中的种种谬误和错误多的 不可计数,其中又加上了翻译者自身的理解,穿凿附会之处颇多。 比如说,上帝他老人家派到人间的战斗天使,就是一个“身高丈二,腰阔三围”的大将,“头戴金盔身披金甲”,手持一柄金光闪 闪的“方天画戟”,胯下骑着长了一对翅膀的“赤兔飞马”…… 这不就是三国当中吕布的形象嘛!什么时候吕布吕温侯成了上帝他老人家的打手了呢? 对于金雀儿来说,这样的故事根本就是当笑话看的,完全就是作为消遣而已。 这样的故事明显就是胡编乱造,偏偏西夷人还在极力证明这一切都是“真”的,竟然给出了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甚至引用了很多 当地人的说法作为旁证,其实就是为了证明上帝他老人家无所不能无所不在…… “砰”的闷响声中,金雀儿竟然从椅子上跌了下来,摔了一个四仰八叉。 “看书也能如此入神?没跌坏了你吧?” “没……没……”万分狼狈的金雀儿挣扎着爬了起来。 “你的脸色好像很不好,真的没有跌坏?” “没……没跌伤。”金雀儿的脸色确实非常不好,素来从容不迫的神态早已荡然无存,神态之间还带着一丝明显的惊慌:“没事儿 ,真的没事儿……” 此时此刻的金雀儿确实极其慌乱,因为她刚刚在书中看到了几个神秘的符号:1528。 耶历1528年,这是西夷人的纪年方式,也就是说金雀儿刚刚看到的那个完全不足信的神话故事发生在1528年的意大利……当然 ,这一切都毫无意义,真正让金雀儿惊的栽倒在地的是那两个神秘的符号:2和8! 对于这些穿凿附会的故事,根本就不必深究,所以金雀儿毫不在意书中的文字,根本就是当做消遣而已,她也不知道1528到底 是哪一年,因为这是她第一次见到阿拉伯数字。 1528年,用书面文字来写的话,应该写作一五二八年。 其实,阿拉伯数字早在元朝就传到了国内,因为国内的书籍是竖排的,而且从右到左,阿拉伯数字使用起来有些不便,所以并 没有推广开来而是很快就消失了。直到现在,国内还是没有使用阿拉伯数字的习惯。 但是这本书的质量太次,又是汤若望带过来的,在翻译的时候就使用了阿拉伯数字。 虽然金雀儿完全不知道1528到底是哪一年,但她却认得那个“2”和“8”。 老爷的那件侉筒子上也有同样的符号,直到现在,金雀儿才是那根本就不是什么符号,而是数字。 也就是说,这的她第二次见到这样的数字了。 金雀儿是何等聪慧之人,两相对照之下,立刻就明白了写在那件侉筒子衣物上的字迹到底是什么意思:那代表着一个年份。 老爷自己都曾经说过,那件侉筒子可以证明自己的来历,而那件衣物上又有“2008”这样的字眼,那是一个非常具体的时间。 从看到书上“2”和“8”这两个数字的时候,金雀儿惊的目瞪口呆,以至于直接从椅子上摔了下来,但是现在的她还不知道“2008 ”年到底是哪一年,因为她知道那是一个数字,却不知道数字的真实数值。 还需要进一步的验证。 这非常简单,因为她手头上就有太多的西夷人翻译过来的书籍,只要对照一下,就可以知道了。 她匆匆忙忙的找到相关书籍,将“1234567890”这些个数字一个对照,马上就得出了一个准确的答案“2008”年,就是耶历的两 千零八年。 接下来的事情就非常简单了,从西夷人的耶历中推算出现在的年份。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数学题。 金雀儿被李吴山买来的那一年是崇祯九年冬天,按照西夷人的纪年方式,就是1638年。那么,现在就是……1663年! 1663年! 任凭金雀儿何等的聪慧,这个时候已彻底的呆住了。 老爷最大的秘密就是他的出身,现在,金雀儿已经知道了这个秘密的答案,但却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她甚至觉得这是完全不 可能的。 老爷不是来自某一个遥远的地方,更不是想象中从海外归来之人,他的老家距离这里更远,不是空间尺度上的遥远,而是时间 尺度上。 因为老爷来自几百年之后! 这一瞬间,连金雀儿都对自己产生了怀疑,她第一次在很清醒而且在掌握了关键证据之后,认为老爷是神仙,而不是人。 在这之前,无论李吴山展现出什么样的能力,也不论外界对李吴山什么样的评价,她都坚定不移的相信老爷根本就不是什么神 仙,而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但是现在,她首次开始相信老爷不是人了。 李吴山李老爷一定是神仙。 因为只有神仙才能跨越时间的阻隔穿越过去未来,这是最正确的答案,刚好准确解释了李吴山那神鬼莫测的未卜先知的能力。 观棋烂柯的传说,沧海桑田的剧变,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的观念,这些都是对于时间的解释,只有神仙才能做得到。 看着金雀儿那痴痴傻傻的目光,李吴山感到很奇怪:“你怎么了?” “老爷……你,你真的是神仙吗?” “早就对你说过多少遍了,我不是神仙。”李吴山似乎对这个问题很不满意:“跟着我这么多年了,你还相信那些个乱七八糟的鬼 神之说,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但是……但是……” “什么但是不但是的?你今天这是什么怎么了?说话颠三倒四,眼神儿也不对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没……没发生什么……”金雀儿还是无法接受这个真相,她甚至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直接对李吴山提起,在经过片刻的犹豫之后, 她还是没有鼓起足够的勇气,而是尽可能用一种比较轻松的语气说道:“估计是……是我……是婢子太过于操劳,精神有些恍惚 了而已,休息一两日就会好的,老爷不必在意……” “直觉告诉我,你肯定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呢,既然不打算说,那就算了,”李吴山毫不在意的说道:“什么时候你想对我说了,再 说吧,你我之间无不可言之事。” “那……婢子确实有些心思,只是还没有想好是否应该对老爷提起,等婢子想好了,一定会说的,一定会说……” 第五百五十七章 历史的备份 天上的月亮仿佛一弯鱼钩,细的让人心疼,反而是那漫天繁星显得格外闪亮。 屋子里没有点灯,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金雀儿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双眸亮晶晶的,仿佛天上的星辰。 已近四更天了,还是没有丝毫睡意,脑海中的风暴反而越来越猛烈。 她已经知道了老爷最大的秘密,但真相来的太过于震撼,反而让她不敢相信了。 关于李吴山这个人的传说有很多,有些人说他是武穆岳爷爷转世,也有人说他是武曲星君临凡,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人们总 是习惯于按照自己的理解给李吴山加上各种各样的神秘光环。做为距离李吴山最近的贴身之人,金雀儿却知道所有那些牵强附 会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李吴山根本就不是来自天上,而是来自未来。 对于大明王朝时代的人而言,这是一个无法理解的东西,绝对比神仙转世还要艰涩难懂,但金雀儿的心中已经有了这样的一个 概念。 一直以来,李吴山所展现出来的“料事如神”“未卜先知”等等能力,对于大局的精准掌控,看似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般的个人 能力,是大智如般的智慧,其实不过是层一戳就破的窗户纸:因为所有那些天翻地覆般的变化,对于李吴山来说都是历史。 穿越时空的概念对于金雀儿来说确实有点难以理解,这已经达到了她想象力的极限。如果不是因为李吴山对她进行过这么多年 的基础教育,就算是她掌握了极其过硬的证据,也不会想到这一点。 无论这个答案有多么匪夷所思,但这是唯一的解释,同时也意味着这就是事实的真相。 但是,金雀儿还是无法理解。 她无法理解的不是老爷来自未来这个真相,而是老爷是怎么来的? 因为只有传说中的神仙,才拥有这样的能力。 但老爷是神仙吗? 肯本不是! 如果他不是神仙的话,又缘何能够从将来回到现在呢? 这是一个无解的死循环。 在历史的天然局限之下,任凭金雀儿何等的聪慧,都无法说服自己,更找不出一个合理的逻辑。 无论老爷是怎么来的,这个问题本身都透着“天机不可泄露”的神秘感,这是不是老爷的忌讳呢? 如果自己直接问起的话?老爷会不会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或者说,老爷是不是允许自己问出这个问题呢?、 一直以来,金雀儿都自认为是距离李吴山最近的那个人,知道了他太多的秘密,但这个秘密实在太大了,她甚至不敢说出来… … 第二日。 “昨天晚上你肯定没有睡好。”看着金雀儿的黑眼圈儿,李吴山把一堆文件往她面前一推:“若是你困乏的话,把这些东西处理完 毕之后,就去睡个回笼觉吧……” “是!” 一切如常。 金雀儿又开始象以前那样协助李吴山做一些文字上的工作。 因为满腹心事,同时也是因为整整一夜没有合眼,无论是体力还是精神都已严重跟不上了,竟然在工作中出现了明显的疏漏, 犯了几个非常低级的错误。 “怎么搞的?你好像就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李吴山对她表示出了一些不满:“我觉得你好像有些反常……” “没……没有……” “不,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头。”朝夕相处这么多年,整天在一起,李吴山很清楚的知道金雀儿的脾气性情,完全可以通过一个 微小的动作和细微的表情变化看到她的真实内心:“你肯定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呢,说出来吧,别憋在心里了。” “老爷……” “说。” 李吴山的语气并不怎么严厉,听在金雀儿的耳中却仿佛晴天霹雳,顿时就惊慌起来:“真的……真的没事儿……” 惊慌失措的神态进退失据的举动还有欲盖弥彰的表情,这可不是金雀儿的正常状态,李吴山没有说什么,而是平视着她。 李吴山的目光好像一柄钢锥,直指内心的锥子。 在李吴山面前,金雀儿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完全透明的人,哪怕是心底最细微的想法都隐藏不住,她已无所遁形了。 “噗通”一声,金雀儿猛然跪倒在李吴山的面前。 二人虽是主仆,但是在长久的时间里,这个所谓的主仆关系仅仅只是一个名义罢了,事实上二人是一种纯粹上的工作关系。 她这突然一跪,愈发说明了事态的严重。 李吴山知道她肯定有话要说,却没有开口,而是等着她主动说出来。 “老爷……”金雀儿的脸色有些发白,全身都抖的很厉害,嘴皮儿不住的发着颤:“老爷真的不是神仙转世么?” “你这是怎么了?为何又问起这样的傻问题?”李吴山笑道:“我跟着我这么多年了,不应该愚昧到这种地步吧?” “婢子必须得到一个准确的回答,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请老爷明示。” “世间从来就没有神仙,我也不是。” “可是……若老爷不是神仙,如何能够回到过去?” 说完这句话之后,金雀儿抬起头来看着李吴山。 这个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 最终的答案已经揭晓,李吴山最后的一个秘密同时也是最大的一个秘密,已经被进去金雀儿揭开了。 李吴山呆住了。 最大的秘密被自己的婢女发现了,并且准确的揭示出来,这让很吃惊,非常非常的吃惊。 虽然金雀儿明显还没有理解穿越二字的含义,但她确实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儿。 就如同金雀儿内心当中的震撼一样,李吴山同样深感震撼,她的聪明程度超出了自己的想象,已经凌驾于这个时代之上了。 “你的胆量……真的让我很佩服。” 只有金雀儿可以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这句话总共有两层意思:你的答案是正确的,我的来历确实如同你想的那样。第二层意思就是你的胆子实在是太大了。 穿越者的身份,是李吴山最大的秘密,按照一般的逻辑这事一旦被人知道,必然是要杀人灭口,因为只有死人才能保守这个秘 密。 既然金雀儿敢于当面揭穿,那就说明她一点都不担心李吴山会做出“杀人灭口”的举动。 “不是婢子胆大包天,而是婢子深知老爷是什么样的人。”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知道你不会杀我,这不是出于逻辑判断,而是出于对你这个人的深刻理解。 “起来吧,别跪着了。”李吴山伸手将她拉起,就好像没事人一样很随意的打了个手势,示意她坐到自己的对面,用一种很无所 谓的态度说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句反问,其实就等于是直接承认了。 金雀儿坐到了李吴山的对面,偷偷的把手心里的汗水在裙子上蹭了蹭,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更加平和,就好像往日里那样说 道:“耶历啊,老爷,您把侉筒子留给了妹妹,又让婢子博览群书,这么多年以来,在老爷的教导之下,婢子眼界大开,通过计 算而知最后的答案。” “嗯,在这个时代,你已经是眼界最开阔也最接近我的那个人了。” 从李吴山说出这句话的那一刻开始,二人之间的身份就已彻底改变,不再是主仆,而是一个未来人和大明土著的关系。 金雀儿知道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知道“浮力定律”“气压”等等概念,知道一些最基本的物理、化学定律,所有的这些都已经超 越了这个时代的限制,让她成为突破历史限制的第一人了。 “全都是老爷的教导之功。” “那你明白我为什么要传授给你这些东西吗?” “以前不懂,只是单纯的认为老爷希望婢子可以分担一些工作,现在已经懂了。”金雀儿说道:“老爷希望给这个世界留下更多的 东西。” 关于人文,关于技术,李吴山所说的那些东西金雀儿未必就能全部领会,更不可能融会贯通全都理解,但却全都让她记录下来 ,就是为了给这个世界留下更多的东西。 比如说电报。 李吴山一直都试图创造出电报,点出“通讯”这个科技点,奈何在技术条件的限制之下,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李吴山还是提出 了这个概念和最基本的原理,并且让金雀儿记录下来,为的就是留一个“备份”,让自己的学生们知道以后的通讯发展方向,以 后可以少走一些弯路。 再比如说蒸汽机车和机帆船。 现如今已经有了现成的蒸汽机,最基本的动力条件已经具备,但蒸汽机车和机帆船依旧不可能出现。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现在的 蒸汽机体型过于庞大,笨重程度让人无可奈何,更要命的是压力依旧不够,只能用做固定的动力源,想要改善交通好需要进一 步的完善。但李吴山已经提出了这个概念,留下了这个设想,成为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 那些由金雀儿记录整理的“创意”,就是李吴山做出的备份,准备给子孙后代用的。而金雀儿本人,则是李吴山的备份。 因为一场意外,年纪轻轻的复隆皇帝就死掉了,李吴山很担心自己会面对同样的情形,所以总是尽可能的制造一个“备份”出来 …… “你先不要想我是怎么来的,因为就算是我现在告诉了你,你也完全无法理解,”李吴山说道:“从现在开始,我会传授给你更多 超越时代的真本事,让你成为和我一样的人……” 第五百五十八章 九天揽月 天空中漂浮着灰白色的氢气球,小的如同筐、斗,大的则有一间房屋大小。氢气球的下面,则是辛勤的农夫正在驱赶着耕牛, 把已经用野火烧过的草木灰翻耕下去用来增加田地的肥沃程度。 代表着这个时代最先进技术的氢气球和传统的耕作方式同时出现,并且以非常和谐的方式存在着。就算正在耕田的乡亲们都不 觉得在头顶的氢气球是个稀罕物件儿,对于沿河十三庄的人们而言,这些都是最常见的东西。 偏偏就有些过于顽皮的娃娃,正在追着天上的氢气球满世界乱跑,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们觉得这些悬浮在天上的东西多么稀奇, 事实恰恰相反,这是他们经常看到的东西,早就见怪不怪了。他们只是想在地上点起野火,希望可以用飞腾起来的火星子点燃 天上的氢气球,也好欣赏到一场剧烈的爆炸场面…… 这种异想天开的举动自然会招来大人们的一顿臭骂:“小王八蛋,敢在轻球子下面点火,不要命了?滚蛋,赶紧滚蛋……” 驱散了这些淘气包之后,几个农人熄灭了火焰,看都不看悬浮在空中的气球,就又赶着牛耕田去了。 连耕田的农夫和小孩子们都知道轻气遇火就炸,对于大旗庄一带的百姓而言,这是大家早就已经知道的常识。 大明朝百姓的脑袋顶上漂浮着氢气球,并且他们已经知道了“轻气”的基本属性,这幅局面确实太过于魔幻! 但这还不是最“魔幻”的,最魔幻的事情发生在吴山军校内部。 学生们正在拽动丝线,将“轻气”球一一收回,然后摘下悬挂在氢气球下面的“温度计”,详细记录高度和温度之间的关系…… 李吴山正在把自己所知道的科学知识传授给自己的学生们。 现在的吴山军校,早已不是单纯的军事院校,而是一所综合性的学府,涵盖范围极其广泛…… “老爷,昨日您说的货币,婢子……我还不是很明白。”金雀儿提出了那个最关键的问题:“用纸币代替金银,如何保证纸币不会 快速贬值?” 钞票这种东西,对于大明朝的任何一个人而言都不陌生,钞的发行历史贯穿大明朝始终,但却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在大明朝 的历史上,钞就是钞,钱就是铜钱,而每一次发行钞票都会迅速贬值,贬几十上百倍都是很常见的事儿,就算是以朝廷的信誉 做保证也没有用。 每一次发钞的过程,都是朝廷对民间的一场掠夺,这就更加助长了钞的“废纸化”。 “纸钞不可滥发,必须以有一定的基础。” “婢子早就知道这一点,纸钞和金银挂钩,但还是会贬值,上百倍的贬值……” “纸钞需要和国民生产值挂钩……” “婢子不懂,还望老爷指点……” “好吧,趁着我现在有点时间,那就和你仔细的说说这事儿……” 李吴山李老爷正在给自己的婢女讲解最基本的金融理论,讲述货币和生产力之间的关系,这也是一个非常“魔幻”的情形。 “小燕儿又在发热了……”银雀儿颇为惊慌的拿着一个“体温计”跑过来:“这丫头总是病恹恹的,我去找郎中……” 李吴山看了看“体温计”上的刻度,毫不在意的说道:“不过是稍微有些发热而已,别总是这么大惊小怪,喝点姜糖水再捂一捂, 发一身汗也就好了……” 小孩子们总是会有头疼脑热的时候,偶尔发烧完全属于正常情况,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也就只有过分溺爱孩子的银雀儿才会 这么惊慌。 自从“体温计”被发明出来之后,李夫人银雀儿就把这玩意当做是一个宝贝,有事儿没事儿就给孩子测量一下体温,稍微出现一 丁点的异常就会大惊小怪…… 这“体温计”的吴山军校装备部鼓捣出来的“新产品”,刚刚开始量产不久。按照最开始的预计,年产量将达到十万支,而且一定 会优先供应军队,尤其是正在阔尔喀打仗的最前线。 正在朝着天竺进发的军队太需要这个东西了。 然后就会分发到遍布全国各地的官办医馆。 先军用,再民用,然后才会商用。 既然是要商用,肯定要是赚钱的,每一支的批发价是……六百个钱。 一支小小的体温计的价格就等于几十斤糙米,这绝对是一个高到天上去的“出厂价”,但这玩意确实一个技术含量很高的东西, 而且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就这还供不应求呢。 钱谦益采购了六千支,准备惠及朝鲜人民,当然钱谦益是不可能把这么紧俏的商品白白送给朝鲜人,而是一定会卖出一个更高 的价码。、 张三娃那边采购了两万支……至于他是要军用还是商用,李吴山没有问,张三娃也没有说。 按照李吴山的预计,小小的体温计肯定可以赚到一笔,而且是很大的一笔钱,但是从现在的形势来看,估计他的算盘会落空… …至少会大打折扣。 因为浙江已经出现了仿制品,并且提前一步上市销售了。 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知识产权的说法,也不存在专利的概念,只要有利可图只要技术条件允许就一定会有大量的仿制品出现。 而且浙江的潞王做这种事情已不是第一次了,当年他曾经挖过复隆皇帝的墙角,再挖一次李吴山的墙角也在情理之中……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随着大量的仿制品上市,随着生产能力的提高,这玩意儿的售价必然会一落千丈,再也不是奇货可居的“高 科技产品”,而是会成为普普通通的日常用品深入到千家万户之中。 不管是漂浮是天上的“轻气球”,还是银雀儿正是使用的“体温计”,在这之前都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东西,现在却化为了现实。 虽说包括这些东西在内的很多新鲜玩意儿都是诞生于吴山军校,但金雀儿却很清楚的知道这完全就是出自李吴山之手,正是因 为他提出了大致的概念和具体的思路,才能发明出这些东西。 始作俑者和幕后的推手,全都是李吴山这个人。 如果没有李吴山,大明王朝依旧和以前的大明王朝一样,不会出现任何改变,甚至连大明王朝存在与否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因为李吴山的出现,大明王朝不仅存续了下来,而且出现了巨大的改变,变得面目全非了。 整个时代,在平滑的轨迹上运行了几千年,却因为李吴山的存在而出现了极其剧烈的改变,历史的曲线在这里划出一个陡峭而 又尖锐的角度…… 金雀儿不知道原本的历史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原本的大明朝会有什么样的结局,她已经深深的参与到了这段篡改过的历史当 中,早就出现了“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情形。 她甚至不关心这些,对于已经出现的历史她毫不在意,甚至没有什么留恋,她关心的问题只有一个:未来! 老爷来自未来,他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自家这位老爷的能力……除了不是三头六臂刀枪不入之外,已经和传说的神仙佛爷没有 什么分别了。 那么,老爷生活的那个时代,那个2008年的时代是一个什么样子呢? 金雀儿真的很想知道。 “老爷可否告知未来的情形?也好让婢子开开眼界。” 未来是什么样子? 这个真的很难用一两句话说的清楚。 未来三百年所发生的一切,胜过以往三千年。 在已经过去的三千年历史当中,人类几乎没有出现根本性的转变,日新月异天翻地覆的变化几乎全都集中在以后的三百年当中 。 人文、思想对社会体制的变革程度之深,自然科学对于世界的改造范围之广,简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又岂是三言两语可以说 透彻的? “须弥芥子,掌中世界,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我就只能这么说了。” 须弥芥子掌中世界,说的是随着通讯和交通技术的发展,世界变的前所未有的小。九天揽月和五洋捉鳖则是对技术发展的总体 概括。 但是,对于金雀儿而言,这几句话则是一种形而上的东西,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老爷说的过于模糊,仿佛佛家谶语……” “我说的已经很清楚了,只是你的理解有问题。”李吴山笑道:“我说的这些,不是形容也不是夸张,更不是什么佛家谶语,而是 对事实的真实陈述。” 金雀儿彻底的呆住了。 “可上九天揽月?老爷是不是说……”她的眸子里闪耀着奇异的光彩:“人真的能上到九天广寒之中?” “月亮上没有嫦娥和玉兔,也没有什么广寒宫,而是一片荒凉世界,没有空气没有水,没有声音,没有万物生灵……” 李吴山说的这么清楚,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知道月亮上是什么样子。 也就是说,人类曾经真的做到了九天揽月! 人,能够上到月亮上面去,那不就是飞升的神仙了吗? 但金雀儿知道不是那么回事,这一定是技术进步的结果。 她愈发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她觉得未来充满光芒与希望。 但李吴山却知道未来并不总是充满了美好的东西,在通往未来的道路上荆棘密布坎坷丛生,甚至还伴随着血泪…… 第五百五十九章 板上钉钉 四个侍讲学士,六个侍讲教授,共同构成了大明王朝的太子师班底。 作为朱长生的老师,这十个人的意见从来都没有统一过,甚至经常爆发激烈争吵。比如说方学士这样的儒家宗师,素来就主张 用经典的儒学作为“教学大纲”,尤其应该使用孟子的“仁爱”理论,为的就是塑造出一为有道明君。 这是最典型的儒家思想。 而顾炎武则更注重“务实”二字,坚决摒弃那些空口白话式的空洞理论,用实际行动践行“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做法,格外 强调“民生”二字。他始终认为,只要能让老百姓过上安稳的日子,这大明朝的江山就是铁打的,一定可以千秋万代于天地同存 于日月同辉。 作为最年轻的“太子师”,陈茂则反复强调“民族”理论,不停的给朱长生灌输“危急意识”,认为下一代的君主绝不能安于现状, 而是应该不停的开疆拓土,至少要开拓更大的生存空间。 种种思想和迥然相异的教学方法,很难取得其他人的认同,自然也就少不了激烈的争吵。 但是,今日,这十位“老师”却非常难得的取得了一致,意见空前统一,正在围绕一篇文章展开讨论。 这片文章的题目是:《生民论》。 这是朱长生的出阁之作,以顾炎武的思想为基础框架,融合了儒家和陈茂的观点进行阐述。 所谓的出阁之作,基本上就相当于是朱长生的“毕业论文”,按照大明朝的传统,只要这篇文章一出,就代表着朱长生正式成年 了。同时,这篇文章将成为他登基之后的主要施政纲领,无论是对他本人还是对整个大明王朝,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因为这篇《生民论》要公示天下,不仅代表了朱长生本人的理论水准,也代表了未来的政治框架,其意义之重大无论怎么强调 都不算过分。 这么多的老师,教导了这么多年,不光是为了培养出一个合格的君主,同时还要对全天下人有个交代。而这篇文字就是最后的 试金石! 斟字酌句,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需要反复修改,一丁点的错误都不允许。 因为朱长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太子,若是这篇文章不合格的话,无论是朝野只要有人提出质疑,现在的皇帝陛下就有足够的理 由把这篇文字“打回去”让他们重新写过,那就意味着对朱长生的教育严重不合格,就意味着他不是一个称职的君主。若是真的 出现这种状况,那就真的是只能延后继位的时间了。 “稳,万事只求稳妥。”翁皇后很清楚的知道这篇“毕业论文”到底有多么重要:“且不忙成文,只求没有丝毫错谬之处即可,哪怕 多打磨些时日也是可以的……” 第一篇底稿早就交给黄得功看过了,作为最大的外戚,同时也是翁皇后最大的外部支援力量,黄得功对那篇“毕业论文”表示出 了极大的不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太稳了”。 四平八稳、中规中矩,虽然没有任何明显的错误,同时也没有丝毫亮点,这样的文字说的好听一点叫做稳妥,说的难听一点根 本就是平庸。 大明朝新一代的君主,怎么可以是平庸之人? 这样的文字,连黄得功这样的内部人员都不认可,更何况整个朝野呢? 以忠勇公李吴山激进的风格,必然比认同这种东西,所以第一篇“毕业论文”已经作废。 这篇文字,比考状元的八股文更加谨慎,不仅要求一定要出彩,还不能流露出贪功冒进的激进思想,否则的会很容易被扣上一 个“好大喜功”的帽子。 大明朝的君主,绝不能是隋炀帝式的人物,所以必须再次修改,而且是做出很大的改动。 “这篇《民生论》强调的民生二字,追求的就是万民安居乐业的效果,但这远远不够。”关键时刻,陈茂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最根 本的核心思想:“纵使民有隔夜之财家有富足余粮,但那不是目的而是前提,应让天下人明白,这些资材要做何之用!” 既然是以《民生论》为题,最主要的内容就是“修养生意繁荣百业”为主要宗旨,但那仅仅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绝不可本末倒 置。 让人民富裕国库充盈,是一个前提,却不是最终的目标,关键是实现了这个目标之后要做些什么。 “国富为兵强之根本,一定要将这个论点贯穿始终!” 在陈茂看来,国家的富裕和民间的充盈,都是对外扩张的基础,而不是最终的目的。 方学士第一个表态:“陈侍讲言之有理,我附议。” 作为朱长生的“班主任老师”之一,方大学士和陈茂的观点并不是很一致,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他却赞同陈茂的说法。更准确一点 来说,他附议的不是陈茂的观点,而是陈茂的身份。 陈茂的大旗军的人,同时还是万岁的人,代表着大明王朝最大的两股势力,只要忠勇公李吴山和当今天子表示了认可,这事基 本上就算的定下来了。 在眼下这个节骨眼上,如何能让朱长生顺利继位,才是重中之重,其他的一切都需要为这个宗旨服务。 而这恰恰就是翁皇后和黄得功的意思。 就在十个老师为了这一篇“毕业论文”而忙的焦头烂额之际,李吴山的一封书信传到了内廷。 这确实是一封书信,而不是上疏。 因为李吴山还担着“侍讲教授”的头衔,虽然他从来就没有真正给朱长生上过哪怕一堂课,但他确实朱长生的老师之一,至少还 有这么一个名义。 这封书信是从司务司转到了内务司,也就是说皇帝本人已经看过这封信了,现在转到内廷就代表着当今天子对这封书信的首肯 和赞同。 李吴山的书信简单明了,除了例行公事一般的虚文之外,还提到了一个“个人建议”。 忠勇公李吴山认为,教育是百年大计,现在正推行天下的义学堂应该成为一种制度。 教导民众读书认字,由官方出钱出力大举兴办义学堂,不应该是一时心血来潮之作,而是应该成为制度长久推行。 李吴山建议这“重视教育”“提倡开化”这一部分内容加入到“毕业论文”之中,作为新朝施政纲领的一部分。 李吴山的建议,实在是太重要了。 马上照办! 足足用了十几天的时间,才终于在十位老师的“指导”之下,将朱长生的“毕业论文”第二稿书写完成。 为了谨慎起见,这次并没有如上次那样给黄得功“内部审阅”,而是先给北边的李吴山发了一份。 十二天之后,经过李吴山亲笔“斧正”的第三稿传了回来。 直接采用经过李吴山亲自修改的第三稿为蓝本,马上又作了一篇当做是定稿,上呈当今天子。 天子在这片文稿上只批示了一个字:赞! 虽然这个“赞”字明显是长平公主的笔迹,但既然是用天子的名义做出了肯定,那就代表是定稿了。 按照传统,这篇《毕业论文》还应该由朝廷再做审议、校对,但翁皇后却显得有些着急了,想要马上明发天下,最终还是被众 人阻止住了。 如此重大的事情,当然要走完整个流程,不可忽视任何一个微小的细节。 其实,这也就是走个流程而已。 以黄得功为代表的“后党”“外戚”肯定不会反对,而且绝对会极力首肯大加赞赏,而皇帝本人已经做出了批示,又经过了李吴山 这个最大的地方实力派人物的认可,谁会傻到冒着和大半个大明朝做对的风险去纠结一些细小的“不足之处”呢? 仅仅只过了四天,这篇《生民论》就作为朱长生的出阁之作明发天下了。 这预示着,朱长生的继位已经完成了理论上的一切流程,只剩下最后的具体实施。 “明年的春闱……朕意暂时取消,拖到秋后再开,皇嫂意下如何?” 当皇帝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翁皇后依旧保持着以往的低调和“不干预”做法:“开科取士是为国选才,乃国之大事,岂有后宫干 涉之理?” 皇帝当即就笑了:“眼瞅着就要进腊月了,还说什么干涉不干涉的?这事需得与皇嫂商议。”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明年的秋天,朱长生就是大明朝的新一代君主了,而你则是临朝参政的皇太后,这么大的事情必须和你商 议一下。 这是皇帝第一次和翁皇后商议国家大事,同时也代表着他用一个很认真的态度在和未来的皇太后商议具体的朝堂之事。 虽然一直都想着成为皇太后,但是真到了这个时候,翁皇后反而犹豫了,她甚至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取消明年的春闱,改作秋闱,绝不仅仅只是延迟一次科举那么简单,其中暗含深意:一般情况下,新皇登基之后,为了拉拢天 下的读书人,同时也是为施恩四海,都要是开恩科的。 春天刚刚考过一场,马上就又开恩科,不仅流程上麻烦,体制上也有说不过去。还不如并做一场科举考试,直接开恩科。 翁皇后明白这一层意思,但她却不知道应该如何作答。 若是直接表示同意,似乎显得自己太过于心急,急着让儿子登上皇位,好像很着急的要把现在的这位万岁扫地出门一样。若是 表示否定的话,似乎又显得过于消极:再有大半年的时间,你就是临朝参政的皇太后了,连这么大的事情都没有主张,还怎么 做一个实权太后呢? 大明朝的历史上,太后掌权的事情一点都不新鲜,但是在还没有正式成为太后的情况之下,就参与国家重大事物的情形,却从 来都没有出现过。 皇帝早就看出了翁皇后的顾虑,用一种很轻松的语气说道:“皇嫂的顾虑朕是知道的,其实大可不必,皇兄能以社稷传我,足见 兄弟情深。皇嫂不必如此瞻前顾后,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好了,你我本是一家人,就算我……朕不做这个皇帝了,也不是外人呐 ,有什么不好说的呢?” “我……公主那边是怎么个意思?” 这大明朝的政务和军国大事,有一多半是出自长平公主之手,关键时刻翁皇后马上就想到了长平公主。 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长平公主都会事实上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重大政策的制定,太后和“大长公主殿下”共同临朝参政,先 替年少的朱长生扛起大明朝的江山,这本就是以前说好的事儿,参考长平公主的意见就显得尤其重要了。 “公主的意思就是取消春闱,并恩科于一场。” “公主勤于政务,自兴宗成皇帝之时就已襄助政事,自然是老成谋国之见,我附议。” “好,那就这么定下来了!”皇帝说道:“还有一事,需是要于皇嫂商议的,再过几个月,长生就要临朝称制了,他青春年少,对 于国事知之甚,我意让他搬到乾清宫去……” 乾清宫,那是皇帝的居所。 这些的朱长生还不是皇帝呢,就搬到乾清宫,那显然不合适。 在这个事情上,翁皇后的态度极其坚决:反对,极力反对! 她反对的理由非常充分:这于体制不合。 “我的意思是让他先观摩学习一番,以后也好熟练处理政务。至于天子居所一说,不过是俗礼罢了,皇姊就常驻乾清宫,也不见 得别人说闲话。” 翁皇后赶紧说道:“自先皇之时,公主就常伴成皇帝身旁襄理协助,十几年来已成惯例。长生终究是晚辈,终究是不合适的…… ” 无论皇帝怎么说,翁皇后始终不肯同意! 由朱长生继位成为新一任的大明天子,已经走完了内部流程,现在就只差一个禅让的仪式而已了。 虽然永王不止一次的表示出绝不留恋皇位的意思,但那毕竟是皇位啊。 纵是亲如兄弟近如父子,为了皇位展开激烈争夺甚至骨肉相残的事情都屡见不鲜,更何况是叔侄之间? 在大明朝的历史上,从来就是叔叔夺取侄子的皇位,主动让位给侄子的事情还从来没有发生过呢。所以翁皇后一直都在担心永 王不愿意退位,担心他会从中作梗,担心他会随随便便找个借口“霸占”了皇位。 但事实证明,永王确实没有这样的心思。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一来是因为兄弟情深,当年的复隆皇帝把皇位传给了永王而不是自己的儿子,确确实实就是高风亮 节,也确确实实是为大明朝的江山社稷着想。永王若是真的霸占了皇位,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更重要的一点还在于,永王早就意识到皇帝再也不是一言九鼎的真命天子了,而是逐渐成为一个仅仅只具有象征意义的吉祥物 。 自己真的要想成为实至名归的皇帝,必须要从长平公主手中夺权,然后再推翻当年的诺言。就算是这样,他也不能实际掌握全 国政权,那还会面临一个更大的对手:李吴山。 现如今的大明朝,三分之二的国土是李吴山的实际控制范围,李吴山拥有可以碾压江南的军事实力和巨大威望。费尽心机之后 ,在推翻了自己的兄弟姐妹和侄子之后,却只能做一个有名无实的皇帝,还要落下千古骂名,这绝对不划算。 也就只有翁皇后和黄得功等人,还把一个虚的不行的皇位看的如此重要。 作为太祖洪武皇帝的子孙,只要确保坐在皇位之上的那个人还姓朱,就已经足够了,就已经完成了永王作为“朱氏子孙”的使命 。至于说是不是自己最终坐在那个位置上,真的已经不重要了。 “本月二十五日,我会发一道明旨晓谕天下,明年九月之前禅位于长生,从明年正月初五开始,一应朝廷事物全都发往理务处。 皇嫂也应该学着处理政务了……” 按照朝廷惯例,从每年的腊月二十五这一天开始,朝廷就要准备过年了,同样是从这一天开始,会封存所有的印玺,暂时不再 办公,开始放“年假”,一直到第二年的正月初五,才会重新开玺办公。 对于朝廷而言,腊月二十五就是每年的最后一天。 明发旨意,将所有的事务都交给理务处办理,这表示皇帝本人已处于事实上的“半隐退”状态,而“理务处”则是开设在内廷的“小 内阁”,是国家事实上的权利中心。 皇帝已经准备退出对这个国家的实际掌控,并且要翁皇后开始学习着打理大大小小的事务,这代表着什么样的意义那还用说吗 ? 只要这道明旨发出去,就再也不可能收回来了。 也就是说,翁皇后的儿子朱长生的继位问题已是板上钉钉,成为一个必然,而且连最后的时间表都已经制定出来了。 其实,从这一刻开始,就预示着永王已经从皇位上退下来了,只是还缺少一个仪式而已。 翁皇后忽然就跪下了…… “皇嫂,你……你这是何意?起来,赶紧起来……” “臣代先皇谢过万岁。”翁皇后大礼参拜:“先皇识人之明,以至于此,臣于长生拜谢万岁,亦是拜我兴宗成皇帝之英明睿智,这 些年来,万岁延续国祚兴我社稷,当得起这一拜。大统更迭之时,诚请万岁摄政…… ” “哈哈,我连皇帝都不想做了,还在乎什么摄政王吗?”永王哈哈大笑着说道:“咱们大明朝,不需要一个摄政王,我也不想重蹈 伪清之覆辙。若是皇嫂真心想要谢我,便烦劳皇嫂帮我一个小忙也就可以了!” “万岁请讲,无论何时一定尽心竭力。” “我的亲事……” 第五百六十章 后世子孙 自从复隆皇帝以兄终弟及的方式完成了大明王朝的皇位更迭之后,永王作为大明的皇帝已经这么多年了,但却一直没有册立皇 后,更没有任何一个嫔妃,身边连个暖脚的女人都没有,这是大明朝的历史……在历朝历代当中,都是绝无仅有的孤立。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翁皇后心知肚明。 永王一直都不娶妻,就是为了打消“后党”和“外戚”的顾虑,为了实现内部的稳定。他没有妻子,当然也就没有子嗣,不存在立 自己的孩子为太子的可能,这大明朝的江山就不可能传承到“永王”这一支当中。 现如今,永王要正式退位了,连摄政王都不想做,而是要一次性的退个干净。 到了这个时候,他也应该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了。 就算是永王现在就从大街上随随便便拉一个女人过来,而且一定会生出一个儿子,时间上也来不及了,因为明年九月份之前朱 长生就要继位称帝了。 所以,在这个时候,他提出了自己的终身大事这个问题。 为什么要对翁皇后提起呢? 这是有原因的。 复隆皇帝和永王本是嫡亲兄弟,他们法理基础完全来自于大行崇祯皇帝,而大行崇祯皇帝的皇后也就是周中宫,则是张皇后给“ 张罗”的。 张皇后是天启朝的皇后,是崇祯皇帝的嫂子。 天启皇帝驾崩之后崇祯继位,崇祯皇帝对于他的嫂子也就是前朝的皇后非常优待,一直到李闯破京之际张皇后殉国之时,都没 有搬出皇宫,而是始终住在宫中,享有非常崇高且又超然的地位。 善待前朝皇后是有传统的,而前朝皇后为现在的皇帝张罗老婆也是有先例的。 复隆皇帝和永王、长平公主的母亲,周中宫的婚事,就是张皇后撮合的。 作为前朝的皇后,同时也是永王的嫂子,由她给永王张罗一门亲事,不仅是家族内部的传统,同时也是为了彰显朱长生的法统 与统治基础。 这是对于朱长生继位的最终确认方式,政治意义极其浓厚。 既然永王都已经正式提出了这个问题,那就表示他已经有意中人了。只是需要由翁皇后穿针引线从中做媒而已。 “不知万岁看上了哪家的闺秀千金?” “蜀中刘家的么女。” 蜀中刘家? 翁皇后愣住了,下意识的反问了一句:“哪个刘家?” “刘体纯家的女子。” 刘体纯?四川的刘体纯? 刘体纯是闯营的人啊,是后李自成时代的骨干之一,他的势力曾经遍布川蜀和半个湖广。虽然现在已经归附了大明朝,成为了 大明朝的官员,但他的出身…… 崇祯皇帝就是被李闯逼死的,现在却又要和闯营人马联姻,这太……太不符合常理了。 皇家的婚姻,从来就不存在“情投意合”的说法,大多都是政治意味浓厚的政治联姻。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眼前的这位翁皇后了。 、 当年的复隆皇帝之所以册立她为皇后,其实就是出于稳定内部的考虑,是为了拉拢黄得功等地方实力派。如果不是因为翁皇后 和黄得功有血缘关系,她根本就成不了母仪天下的皇后! 现在的永王提出要和四川的刘体纯联姻,同样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作为皇帝,肯定不能立一个出身闯军阵营的皇后,但是退位之后他就不是皇帝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虽然肯定会在宗室和朝廷内部引起非议,而且这么做对永王的名声有些妨碍,但却具有很强烈的现实意义:进一步团结当年的 造反大军,对于把西南一带的闯军残部、大西军残部彻底融入到大明体系之内,具有很强烈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此事若是真的办成了,就代表着大明王朝和昔日的造反大军之间的恩恩怨怨已一笔勾销,代表着旧时代的彻底结束,代表着一 个全新的大明王朝的正式诞生。 “与贼结亲”的名声由永王承担下来,下一任的君主接受的是一个真正统一的国家,可谓用心良苦! 腊月二十五,在“封玺”之前,朝廷发出最后一道诏令:明年九月之前,皇帝正式禅位。 同样是在这个寒冷的年末岁尾,北方的李吴山正准备召开一场“年会”。 汇总各地的情形,制定出相应的预算和明年的具体任务,这已是沿袭了很多年的老“传统”了。 “年会”本身没有什么好说的,只用了四天的时间就“顺利结束”。 会后,韩福财用一个很恰当的方式“巧遇”了李少平,并且偷偷摸摸的送给他一件小礼物:一柄手铳。 对于大旗军的这些军官们而言,李少平就是大旗军的少主,那是一定要好好“巴结”的,每次前来都会想方设法的送点新鲜有趣 的玩意作为礼物,一来是讨的欢心,再者也是为了给少主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作为大旗军的将来,李少平李大少爷长大之后,肯定会如同李大帅一样征战四方建立不世之功。所以呢,送给他一柄手铳完全 就是“宝剑赠英雄”的寓意。 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是,这小子却在课堂上用这柄手铳指着老夫子的脑袋,差点把满口之乎者也的老夫子活活吓死。 用手铳指着别人的脑袋,万一若是走了火,那是要出人命的呀。 为了这个事情,银雀儿又狠狠的把他揍了一顿。 其实吧,这只不过是孩童式的恶作剧而已,因为韩福财仅仅只是送给他一柄手铳,却没有给他火药和弹丸,那玩意也就是给他 拿着玩用的,不可能真的发射出去。 原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其实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没过几天,李少平李大少爷就把这柄手铳改装成了一个可以真正发射的“武器”:把手柄卸下来,在原本的位置上自制了一个托 架,又不知从什么地方找到一根强力簧安装上去,利用钢丝和燧轮的作用力发射小石子。 这就是一柄火铳样式的弹弓子,却是充分利用了机械力的原理,只要在枪管里装上小石子之后,一扣机括就能打出去,而且还 打的挺疼。 拿着这柄强力弹弓子满世界的打人,自然又惹恼了母亲,少不得又是一通暴揍。 这是李少平第一展现出自己在机械方面的天赋。 在银雀儿毫不客气的“没收”了他的弹弓子之后,他竟然又制作出了一个更有创意的玩意:轮船。 所谓的轮船,当然不是能载着人员或者货物的真正船只,而是只能在水池里航行的“船只模型”。 同样是利用弹簧和钢片的力量,绞满了力量之后,可以完全凭借机械力让小小的船只模型在后院的水池里跑满整整一圈儿,而 且跑的飞快。 直到这个时候,李吴山才意识到儿子在机械方面的天赋。 从此以后,李吴山就可以的传授给他一些相关的知识,比如说滑轮和轮轴的力学原理,比如说轴承的工作原理等等。 对于学习没有多大兴趣同时严重缺乏足够耐心的李大少爷而言,父亲亲自传授的这些知识简直就是打来了新世界的大门,顿时 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兴趣,从来就是学习的最大动力。 于是乎,李吴山就愈发的“放纵”儿子,这让身为母亲的银雀儿非常非常的不满意。 自己的儿子以后要是继承整个大旗军的,怎么能如同工匠一般鼓捣这些个奇巧的玩意儿呢? 在银雀儿的心目当中,就算儿子不学习儒家经典,至少也应该学点兵法什么的,要不然以后如何领导大旗军如何子承父业呢? 和银雀儿的极力反对不同,在教导儿子这个问题上,李吴山表现的非常开明:“平儿鼓捣的这些个东西,其实也是顶顶重要的, 若是做到了极限,照样可以移山填海改天换地。” 通过行军打仗可以改天换地,让平儿成为名动天下的将帅,然后领导大旗军改天换地,这个道理她是明白的,但是工匠之学又 怎能扭转乾坤改天换地呢? “老爷做事素来出人预料,但却从来不会错,老爷只有平儿这么一个儿子,还会耽误了他不成?”金雀儿笑道:“听从老爷的安排 也就是了,你的见识还能胜过老爷吗?” 因为李吴山和金雀儿的强力支持,本身又有很浓厚的兴趣,李大帅的儿子李少平开始走上了一条和他爹完全不同的道路。 事实正如李吴山所言,虽说鼓捣机械是低下的工匠之能,若是做到了极致一样可以改天换地,当然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现 在说起还有点言之过早…… 不论以后的李少平是继承李吴山的衣钵继续统领大旗军,还是成为一名出色的工匠或者是机械师,都预示着一个越来越明显的 迹象: 李吴山他们这一代人,已经老了。无论他们曾经做出过什么样的丰功伟绩,也不管他们对这个时代的改变有多么强烈,终究已 是一个过去时。 随着他们的日渐老去,崭新的一代已经开始成长起来,并且逐渐走上了历史的大舞台,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江南的皇帝将会成为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而北方的崭新一代则用另外一种方式深刻的影响着这个时代。 他们,才是这个新时代的缔造者,是这个大舞台的主角! 第五百六十一章 其父其子 转眼已是来年。 正月初四这一天,天空中飘着雪花,呼啸的寒风掠过空旷无遮的黄土高原,发出呜呜的怪啸之声,愈发冷的厉害。 一个身形高大的老头子穿着厚厚的老棉袄,顶着风雪站在高处极目远眺。 “老爷,这风狂雪盛的鬼天气,想来大姑娘是不会来的了……”打着伞的仆人说道:“还是回家吧,别等了……” “胡说!”狂风暴雪席卷之下,老头子那双原本就是狭长的老眼已经眯成一条缝:“大姑娘肯定会来,我就在这里等。” “老爷的身体骨要紧啊,若是吃了风寒……” “这点风雪算个屁!”倔强的老头子努力挺直了腰身:“想当年,老子和洪承畴那狗贼厮杀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风雪哩。老子一 个昼夜急行军一百一十里,带着三千多兄弟跳出了狗贼的包围圈……” 这个老头子就是闯营三十六将之一的大红狼。 大红狼这一生活的非常精彩,耕过田种过地,要过饭逃过荒,造过反杀过官,最终还是成了大旗军的一员。只不过所有的这些 都是已是隔了年的老皇历,再也翻不得了。 现在的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乡下老头子,居住在故乡郎家寨。 年轻的时候,大红狼走州过县征战四方,足迹遍布天下。自从他正式退休之后,就回到了故乡,并且从来都没有走出过村寨一 步。 上了年纪的人,总是会变得更加恋家,这个小小的乡村就是他的整个世界,至于外面的天下是什么样子,早就不关心了。 就在这个时候,在漫天的风雪之中隐隐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黑点儿,那好像是……好像是一架马车。 大红狼顿时就欢喜起来,完全不顾雪大路滑,仿佛冲锋的勇士一般冲下了山坡,迎着那架马车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喊:“我早 就说过,就算下刀子,大姑娘也会来,怎么样?让我说准了吧,哈哈哈……” “老爷,慢着些,慢些跑,岁数不饶人呐……” 那架马车上的人也看到了狂奔如风的大红狼,赶紧高声大喊起来:“二爹,二爹,别跑了,别跑了……” 从车上下来一家三口,一个约莫三十六七岁的妇人带着两个孩子。 这个妇人和大红狼没有任何血缘上的联系,但却视若己出,真的比亲生的女儿还要亲近三分,因为她是罗长腿的女儿。 这个世界上,真正能让大红狼心服口服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生死弟兄罗长腿,他永远的罗大哥。 只可惜天妒英才,罗大哥早早就战死在扬州城下,已天人永隔二十余载! 自从罗长腿以身殉国之后,大红狼就把罗大哥的家眷接到了身边,照顾着罗大嫂和一个孤女,复隆六年,罗大嫂因病过世,是 大红狼亲自发送埋葬的,罗大哥遗下的这个孤女也是他张罗的亲事。 对于大红狼一家而言,罗大哥的女儿就是他的女儿,虽然不是亲生却胜似亲生,而这个女子也把大红狼当做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把郎家当做是自己的娘家,每年正月出自都会过来走亲戚,早已成了惯例。 “路上停难走的吧……啥也不说了,先回家,回家……” 刚一走进家门,大红狼就高声叫喊起来:“大丫头来了,大丫头来了,饺子下锅,赶紧下锅喽……” 郎夫人早已迎了出来,罗家大丫头远远的就拜了下去:“不孝女拜过二妈,问二妈的吉请二妈安好!” “哎呀呀,都是自家人,好弄这些个俗礼。”郎夫人的脸上已经笑开了花,掏出早就准备好的红包罗家大丫头的孩子塞了过去:“ 一年不见,都长这么高了哩,真真的喜死个人。” 对于大红狼一家而言,罗家大丫头登门,那就是嫁出去的女儿回到了娘家,自然要隆重款待。 按照当地的习俗,罗丫头称大红狼夫妇为“二爹”“二妈”,其实就是“叔叔”“婶婶”的意思。 一家人脱鞋上炕,摆开了炕桌子,围拢在了一起。 羊肉馅的饺子端了上来,虽然很快就吃的热汗直冒,大红狼还是担心回到娘家的“亲闺女”受了风寒,不住的吆喝着:“再多添些 柴火,把炕烧的更热些……” “二爹,怎不少石炭炉子?” 随着蒙古的开发,煤炭和钢铁的产量与日俱增,很多人家都开始习惯于使用石炭(煤)做燃料了,而且那玩意并不算贵,甚至 比上好的无烟碳还要便宜些,而且火力猛也更加省事。 郎夫人笑道:“你二爹始终不让家里人用石炭。” 大红狼笑的象个孩子:“我闻不惯石炭的那种味道,还是喜欢烧稻草。” “石炭也不赖哩……” “我这人呐,闻了一辈子烧稻草和谷秸子的味道,不想再换了,哈哈……”大红狼笑道:“对了,你男人还在忙?” “可不是怎的?”罗大丫头有些不满的说道:“每年到了这个时候,就忙的手脚朝天,连个走亲戚的闲暇都没有……” 罗丫头的婆家是做烧酒的,逢年过节就会更加的繁忙。 “东林柳西凤酒”名动天下,远销塞北甚至闽浙,只不过……绝大部分的利润都给卖酒的酒贩子们赚去了,真正酿酒的作坊人家 却只能维持着微薄的利润。 “忙点好啊,”郎夫人笑道:“男人家只要手脚勤快就行……” 罗家丫头稍微停顿了一下,完全就是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态,犹豫了片刻才终于说道:“我太平兄弟今年还是没有回来?” 每逢佳节倍思亲,连不是亲生的闺女都回娘家探亲了,按理说作为家中独子的郎太平就应该回来看看,但是他好像没有回来… …事实上,郎太平从来就没有回家过。 “不要提那个孬货。”提起亲生的儿子,屋子里的喜庆气氛顿时一扫而空,大红狼已经恼了脸面:“我就只当是个老绝户了。” 郎太平从来不回家,到底是因为什么,在场的所有人都心中有数。 军务繁忙? 就算是再怎么忙,抽空回家看看的时间总不会没有吧?膝前尽孝的时间还能没有了? 不管现在的郎太平是多么高级的军官,首先他是一个人,是大红狼的儿子。 真正的原因是大红狼不让他回来。 究其根源,还是因为郎太平的亲事。 当爹的大红狼却希望能够迎娶一个当年同为闯军出身的儿媳妇进门,但儿子却看上了一个寡妇。 虽然大红狼持极力反对的态度,并且不惜以“断绝父子关系”相威胁,但郎太平却始终不肯低头,不仅正式迎娶了那个寡妇,据 说还生下了孩子。 就为了这么个事儿,父子关系弄的非常僵。 “二爹呀,无论怎么说,我太平兄弟都是你和我二妈亲生的,就算是不认他,他也是这一家的人呢。回头我给太平兄弟去一封书 信,让他给二老认个错……” 认错? 这种事情是个认个错就可以解决的吗? 他郎太平都已经把那个寡妇娶了,连娃娃都生出来了,再认错还有用吗? “那二爹也不能不让太平兄弟回家吧?” “他要是敢进这个门,老子就打断他的腿,丫头你知道我的脾气,我说得出就做得到!” “太平兄弟终究是要回来的,就算是现在二爹不让他进门,说句打嘴的不孝之言,等二爹二妈百年之后,这扛幡出殡的时候,不 还得……” “老子就只当没有拿过混账儿子,真要是到了老子闭眼的时候,这不是还有你呢么?”大红狼很是豪迈的说道:“再者说了,人死 如同灯烛灭,我征战一生,早就把生生死死看的淡了,只要我一闭眼,路死路埋沟死沟葬,就算丢到荒郊野地里头喂狗又有何 妨?” “二爹又在说气话了。”罗丫头笑着说道:“现如今这世道啊,比不得以前了,什么寡妇不寡妇的?就要生生的守一辈子活寡不成 ?总是要成家的嘛。寡妇再嫁的事情多了去了……” 因为李吴山提倡重新组建家庭,调整因为战乱而产生的破碎家庭结构,旷夫再娶寡妇重嫁的现象非常普遍,人们早就习以为常 了呢。 但大红狼却迈不过心中的这个坎儿:“别人家的事情我管不到,但这个家还得是我说了算,既然那混账东西娶了个寡妇,那就不 要再认我这个爹,这事没得分说……” “二爹不必太在意这个事情呢。据我所知,便是连李大帅都赞同这个事情,我那太平兄弟成亲的时候,李大帅也随了喜钱喝了喜 酒呢……” 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起李吴山,大红狼立刻暴走,当即就破口大骂起来:“既然他李吴山赞同,那他为啥不娶个寡妇进门?偏要 我儿娶了寡妇,他还随喜钱喝喜酒……他当即死了我定会敲锣大哥唱大戏庆贺庆贺……” 想当初,大红狼曾经试图让李吴山劝说郎太平放弃娶个寡妇的念头,但李吴山却没有帮忙,本就让大红狼有些不满。若你李吴 山在这个事情上装聋作哑也就罢了,竟然还去喝喜酒,摆明了就是一种公然支持的态度。 现在看来,儿子之所以这么干,很有可能就是受了李吴山的怂恿。 无论是政务还是军事,大红狼都挺佩服李吴山的,却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了巨大的分歧,虽然大红狼已经“退休”了,霹雳火爆的 脾气依旧不减当年,若不是因为回了老家,估计早就找到李吴山的家里去骂大街了呢。 “人家李大帅惹你了?至于让你这么爹娘老子的臭骂?”郎夫人说道:“你这脾气,真是越老越不成个样子了……” “我偏要骂他,就算是当真他的面儿我也要……” “啪”的脆响声中,郎夫人猛然将碗摔在地上,摔了个纷纷碎碎:“你不让儿子进门,如今丫头来了又说这些个有的没的,做脸子 给谁看呢?这年还过不了……” 大红狼这人虽然勇猛无畏,却最是惧内。大红狼怕老婆那是出了名的,夫人把碗一摔发起了脾气,他登时就没了脾气,赶紧换 上一副笑嘻嘻的模样,一叠声的陪着情:“夫人说的极是,说的极是,吃饭吃饭,再也不说了再也不提了还不行吗?我……我这 就是给丫头准备住处去……” 按照往年的惯例,闺女回了娘家一定会多住几天,至少也要过了元宵节才会走,趁着大红狼去给女儿安排住处的机会,郎夫人 忍不住的一声长叹:“丫头啊,你打小就跟着我,虽说你姓罗,但是在这个家里边,从来都没有拿你当过外人……” “二妈待我如同亲出,孩儿怎能不知?” “虽说我和你二爹都把你当亲闺女,但这……闺女终究是闺女啊。” 在这个时代,儿子和女儿终究不一样,更何况不是亲生的女儿? 女儿出嫁之后,每年能回来看看,已经算是尽孝道了。但儿子不一样啊,儿子是要继承血脉香烟的,那才是这个家庭的未来和 最终归宿。 虽说大红狼已不再领兵打仗了,老夫老妻的回到了老家,确实不愁吃喝,但儿女不在身边,终究是一个大遗憾。 到了大红狼夫妇这个年纪,最大的人生乐趣就是抱着孙子享清福,现如今这个局面……别说是孙子了,连儿子都见不到,心里 头还能不窝火吗? “二妈的意思孩儿明白的很,我那太平兄弟一日不回来,这个家……终究就不算是个家,您二老这心就放不下来。” 郎夫人往罗家丫头身边凑了凑,小声说道:“你二爹的臭脾气……哎,你是知道的,他总是迈不过这个坎儿,有机会你就应该多 多劝劝太平,让他抽时间回来一趟。哪怕是……哪怕是他带着老婆孩子回来了,还能真的把他打出去不成?到了那个时候,就 算是你二爹不认他这个儿子,这不是还有我呢嘛……” 郎夫人的意思就是,让女儿劝说郎太平,好歹先回家一趟,把弄僵的父子关系缓和一下。大红狼也是刀子嘴豆腐心,就算他说 的再怎么凶狠,还能真的不认自己的儿子不成?只要郎太平回到家中,郎夫人从中“斡旋”一下,这漫天的乌云也就散了,一家 人自然也就团圆了。 “二妈呀,我早就这么办了,只是……只是我那太平兄弟也轴的不行不行的,去年秋里我给他去过一封书信,说的就是这么个意 思。但是……我那太平兄弟的脾气二妈需是知道的,他就是不肯低着头,始终说他没有做错什么。他说还需等到二爸的气消了 之后再回家……” 大红狼的心意就是儿子不回来他就不消气,这事就没个完。而郎太平的意思则是你不消气我就不回去,如此一来就陷入了无解 的死循环,父子二人就这么杠上了。 “这个混账东西!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啊!全都倔驴子的性情。”郎夫人很是无奈的说道:“可终究不能总是这样吧?丫头啊,这 事需得着落在你的身上……” 经过“母女二人”一番商议之后,很快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并且很快就给郎太平去了一封书信。 书信的内容非常简单明了,除了惯有的嘘寒问暖之外,最主要的内容其实就是一句谎言:你老爹病了,而且病的不轻,非常想 见你,只是他的脾气太过于火爆,实在转不过这个弯来,不好意思亲口说软话,所以我这个当姐姐的就给你写信了,你一定要 尽快回到家中一趟,若是回来的太迟,恐怕就连最后一面都见不上了。 原以为郎太平见到这封书信之后就会火急火燎的赶回来,至少也应该来一封书信仔细询问一下父亲的病情,但是却迟迟没有看 到郎太平的回信。 难道说儿子真的再也不想回家了?已经忘记了爹娘? 每每想到这一点,郎夫人就忍不住的暗自神伤时常长吁短叹。 大红狼依旧是原本的那个态度:既然儿子不遵父命,和老子“杠”了好几年,那就索性“杠”到底好了,最后老子死的时候他也别 回来。 其实,这是有误会的。 不是郎太平不想回来,而是他根本就没有收到那封书信。 因为现在的郎太平早已不在军校那边,而是奉命西行,率部驻守在肃州的嘉峪关一带,根本就不在老家的东边,而是在遥远的 西方去了。 书信在途中周转,先是到了京畿一带的大旗庄,又被转到了西安,最后通过军驿系统到了肃州的郎太平手中。 一封书信跨越大半个国土走了两个来回,当郎太平看到书信的时候,已经是春暖花开的三月份了。 以郎太平的精明,一看就能破书信中的谎言:罗家丫头基本上就是自己的亲姐妹了,若是父亲真的病危,她一定会在二老的膝 前尽孝小心服侍,又怎么会说出“家中无人”的话语?若是父亲真的病重,又怎么可能会在书信中说那么多嘘寒问暖的客套话, 一句“父危速归”不是更加直截了当的么?退一万步来讲,就算书信中的内容是真的,母亲早就给自己来信了,又何必要等到这 个时候呢? 郎太平知道罗家姐姐的书信十成中有九成九是在说瞎话,为的就是把自己诓骗回去。 尽管已经知道了事实的真相,但他还是请了一个假,带着老婆孩子踏上了回家的路途。 因为他也想借这个机会缓和一下早就弄的非常僵的父子关系。 第五百六十二章 冰消雪融 当郎太平出现在家门口的时候,家里的老仆险些没有认出他来。 这么多年过去了,郎太平早已不是当年的青春少年,已成长为一条精壮的汉子。 三十几岁的年纪,脸色黝黑身形健壮,身后还跟着一个女人和三个娃娃。大的约莫十来岁的样子,那两个小的……还在襁褓之 中呢。 “是少爷吧……” “成伯,连我认不出了么?” 当年大红狼手下的亲兵同样老了,早已须发半白满是垂朽之态,听了这句话登时就欢喜起来,扯着喉咙高声叫喊:“太平少爷回 来了,回来了!这是……” “这是少夫人,这是我的孩子……” “那……啥也别说了,先进门,先进门……”老仆迎着郎太平一家进到门内,没口子的念叨着:“这么多年了,少爷都已这般模样 ,老妇人总是念叨,可不就回来了么?” 听到叫喊之声的郎夫人忙不迭失的跑了出来,见到儿子之时早已忍不住的热泪盈眶,扯着足足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儿子看了又 看,激动的都不知应该说点什么才好了。 “儿媳见过婆母大人!”郎太平的老婆……就是大红狼口中的那个寡妇,还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顶头上司”,主动上前盈盈一礼 :“问婆母大人的吉,给婆母大人请安!” 郎夫人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儿媳妇。 这个寡妇的样貌还算周正,也就仅此而已,绝对谈不上是什么美女,最多也就是中人之姿罢了,而且身形微胖。虽然说不上什 么身段儿,却也还算是健壮。 “佩女,这是家奶,还不叫人?” 那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怯怯的喊了一声“家奶”,可把朗夫人给喜坏了…… 外面弄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屋子里的大红狼早就听的真真的,他知道儿子回来了。 那个瞬间,大红狼忍不住的长身而起,想着要到外面去迎一迎,最终却没有那么做,而是重新坐了下来,正襟危坐的待在房间 里没有出去。 “老头子,孩儿回来了,你还装的什么聋?我去喊他出来……” 郎太平拦住了母亲,微微的摆了摆手,示意母亲不要那么做,而是带着妻儿径直走进堂屋。 和他想象中的情形完全相同,父亲大红狼根本就没有什么病,好好的坐在那儿一动不动,目光转向了别处,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 空气在一瞬间凝固,郎夫人最担心大红狼会当堂发作。 这父子二人都是典型的“拧骨头”,真要“杠”上了,说不得会还会弄个不欢而散,甚至很有可能会出现更加不可收拾的局面呢。 就在郎夫人搜肠刮肚准备说点什么化解这个越来越压抑的气氛之时,郎太平夫妇二人却跪拜了下去。 “孩儿给父亲请安,问父亲的吉。” “儿媳给父亲请安,问父亲大人的吉。” 大红狼的身体动了动,终于转过头来,先是看了看儿子,又看了看那个寡妇和她怀中的两个娃娃。 神态极是僵硬,大红狼就好像是一尊塑像而不是一个大活人,连语气都显得异常古怪:“回来啦?” “回来了!” 父子二人之间的对话简单到了极致,只有他们二人才明白这一问一答之间究竟蕴含着多少丰沛的情感。 大红狼微微的昂着头,过了好半天才终于吐出一口长气:“咱们郎家穷过苦过,却从来没有出过你这般的不孝子孙,就算是让你 跪到死我都不心疼……” 一般情况下,前面说的越重,后年的转折就会越大,既然大红狼已经说“咱们郎家”了,那就表示他还认这个儿子。 郎夫人赶紧说道:“若是我儿跪到死能让你这老东西满意了,那就跪到死也是无妨,只是不能苦了我的乖孙儿……” 赶紧将襁褓中的两个娃娃抱到了大红狼面前。 这俩娃娃胖乎乎的,仿佛粉雕玉琢一般,看着就那么喜人,尤其是那一双狭长的眼眸,分明就是郎家人的独有特征。 这是嫡亲的子孙啊! 是大红狼这一辈子最大的期望。 虽然还是极力拿捏“不怒自威”的神态,终究是太过于欢喜了,一手一个将孩子抱起来再也不肯松手,恨不得直接贴到脸上去呢 :“这两娃娃,哪个大哪个小?” “一般大小,相差不足一炷香的工夫,父亲右手抱着的是男,左手的女。” 这是一对同卵双生的龙凤胎。 大红狼第一次直视着那个寡妇,脸上的神态已经变得异常柔和:“你是有功的,起来吧。咱们郎家的规矩没有那么严,起来吧, 起来吧。这是咱家的大孙女吧?好仪态,好的很呢。只要是进了家门就是自家人了……” 这句话说的并不怎么隐晦,表示着大红狼已经承认了这个寡妇就是自己的儿媳妇,一定会待那个年纪最大的女孩如自己的亲孙 女一般无二。 “哦,对了,儿媳呀,你……”大红狼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你姓甚?” 孙子辈的都已经抱在手里了,大红狼却还不知道儿媳妇姓什么呢,确实非常的尴尬。 “儿媳娘家姓孙,小名月娘。” “孙月娘……嗯,好名字……”其实吧,粗鄙无文的大红狼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名字好在哪里,只是单纯为了化解尴尬的气氛找个话 题而已。 郎夫人把儿子和儿媳妇拉了起来:“罗丫头给你的书信多久了?怎么耽搁到了现在?” “回母亲,那封书信先是发到了京畿,孩儿却在肃州,书信往来周转,耗费了很多时日。” “肃州?”大红狼打了一辈子的仗,一听到这个地名立刻就意识到了点什么,专门追问了一句:“要对西边用兵了?” “是,孩儿作为先遣部,先到肃州驻守,同时囤积调配军需……” “不对吧?”大红狼说道:“若是打仗的话,你又怎会带着家眷到了肃州?” 两军交战之际,不可携带家眷,这是最基本的军中常识,大红狼不可能不知道。 “父亲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肃州不是前线,而是作为后方的补给中转站,需要长期驻军,所以才会允许携带家眷……” 为了应付战争,必须提前储存粮草以及种种军需,这就说明是要大打特打了,而且战争肯定会旷日持久,要不然的话不会有这 么深远的前期准备工作。 “要征西域了么?” “先打吴三桂。” “打吴三桂用得着排出这么大的阵仗?根本就是牛刀杀鸡巨锤砸蚊,想来李大帅……李吴山是别有所图吧?” 虽说大红狼早就退休了,但这种大战略上的事情,根本就瞒不过他。 早在十几年前,吴三桂就带着残破的关宁军退到了巴尔斯一带。虽然吴三桂打不过李吴山,但欺负一下当地的蛮荒部落还是没 有问题的。大清国已经完蛋了,大旗军又拒绝接受他的投降,吴三桂不可能在中原立足。为了自保,吴三桂沿着上下巴尔斯河 疯狂扩张,打下了一片不小的地盘。 地盘大不代表实力强,因为那一带除了荒漠就是戈壁滩,属于典型的鸟不拉屎的贫瘠之地,除了一些零散的部落之外根本就没 有大型的城镇,也养不起残破的关宁军。所以他只能采取唯一的一个策略:遇到谁就抢谁,见到谁就打谁。 打北亦力把里(吐鲁番西北部),打正西方向上的杂衣大食人,打西南方向上的黑衣大食(曾经属于波斯帝国的边角地带), 同时还在和西蒙古人反复交战。反正就是一个宗旨:为了生存,打击视野范围之内的所有人,为了取得基本的给养,会抢掠所 有能够抢掠的东西。 四面八方都是敌人,在这种情况之下,竟然还能在那片贫瘠之地维持存在,并且长达十几年之久,足以证明吴三桂那厮确实有 两下子。 现在的所谓吴部人马早已不复往日的强盛,昔日的广宁铁骑老的老死的死,本就没有剩下多少精锐,而是混杂很多出自土著部 落的杂牌武装。曾经称雄一时的关宁军其实就是西北一带最大的一股强盗而已。 其实,连吴三桂自己都知道这种情形不可能持久,他能够存在多长时间,完全取决于大旗军什么时候做好远征的准备。 只要大旗军的正规军开赴过去,吴三桂的末日就到来了。 极具危机意识的吴三桂深知自己到底有多么危险,尤其是大旗军开始把目光投向西北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去 年冬天,他曾派遣马宝和自己的儿子吴应雄作为特使,来到京城专门“拜会”了李吴山,又一次表示出了投降的意思。 马宝说的很清楚,只要大旗军接受吴三桂的请降,吴部人马愿意改换旗号代替大明占据上下巴尔斯河流域,将那片土地并入大 明版图,并且愿意充当大旗军西进的急先锋,攻打西域诸国。同时,为了进一步表示自己的诚意,吴三桂可以把自己的儿子留 在京城,作为人质。 这是一个非常优厚的条件,但却谈崩了。 李吴山表示大旗军可以接受吴部人马的“请降”,甚至可以答应吴三桂提出的所有条件,但必须加上一条:吴三桂必须死。 不杀吴三桂,就没有和平的可能,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所谓投降。 李吴山一定要吴三桂去死,不拿下他的人头决不罢休。 从现实意义上来看,接受吴三桂的投降会有很多好处,至少会提前扫平征服西域各国的障碍。但是,战争从来就不单纯。而是 作为政治的延续。 吴三桂通敌叛国献出山海关,就凭这一条罪状就饶他不得,哪怕付出一些军事上的代价和时间成本,也一定要拿下他的狗头。 这样的汉奸必须死,网开一面的先例不能开,也开不得!一定要为后世子孙树立一个这样的标杆,同时也是为后人立下一条规 矩: 反叛民族者,必死,不存在任何其他的可能,无论时局如何变化,这一点永恒不变。 吴三桂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了其他的选择,再也不对大明朝抱有任何幻想,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竟然在二月的时候建立了一个“大 周国”。 作为大明朝的叛臣,直接建国称帝这就表示要顽抗到底的意思。 “这是活腻了自寻死路啊。”大红狼摇着头说道:“建国?按说吴三桂不应该这么蠢,一定是老糊涂了想要过一过皇帝的瘾,除此 之外我已想不出别的理由了。” 吴三桂很清楚的知道自己会是什么样的下场,索性更加的肆无忌惮,趁着被大旗军砍下脑袋之前做几天皇帝,这份心思或许和 当年的李闯在一片石兵败之后称帝有几分类似。 作为一员宿将,大红狼当然知道这一仗应该怎么打,同时也知道真正的难点在哪儿:“彻底剿灭吴三桂,最重要的不是击溃或者 击败,而是一定要堵住他,要不然的话他流蹿起来,可就不好捉了……” “倒也没有那么麻烦,孩儿不担心他跑掉……” 大红狼稍微一愣,旋即明白过来,顿时哈哈大笑起来:“是谁?马宝还是夏国相?或者说是王辅臣之流?” 事情是明摆着的,李吴山李大帅说的是一定要拿到吴三桂的脑袋,然后才有接受投降的可能,李大帅的目的是斩杀要吴三桂去 死,而不是说彻底消灭昔日的关宁军。 在这种情形之下,吴三桂的那些个手下们会有什么样的想法这还用说吗? 用吴三桂的脑袋给关宁军这个群体换取一条出路,就成了代价最小的选择。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肯定已经有吴三桂的某个或者某几个手下已经在和郎太平暗通款曲了,到时候从背后捅一刀干掉了吴三桂 ,就可以商谈投降事宜了。 “此为军事绝密,恕孩儿不能告知……” 到底是吴三桂的哪个手下在和大旗军暗中勾结,这是军事秘密,不能对外人说起,就算是亲爹都不行。 “我才懒得知道呢。”大红狼哈哈大笑着说道:“吴三桂是死是活,前面的仗会打成什么样子,我早就不关心了。有那个闲工夫, 我还不如关心一下后院酒窖里尚有多少存货呢,哈哈……” 征战一生的大红狼算是真正的退下来了,再也不过问国家大事,而是把全部的心思都用在细小琐碎的家务事之上了。 一说起行军打仗的事情,原本弄的非常僵的父子关系顿时就显得和睦起来。 “哦,对了,罗姐那边还在酿酒吧?” “酒窖里的西凤就是罗丫头送过来的,去年的还没有喝完,今年就又送了些过来,要是说起孝心,罗丫头可比强太多了……”昔 日的闯军大将,已成了一个满口家长里短的小老头子了。 “最好不要罗姐再弄什么西凤了,没有多少赚头,不如去弄酒精……” “啥是酒精?” “就是……其实和常见的酒差不多,就是更加纯粹而已。用酒表一打,水分在半成以下就行了。” 水分在半成以下?那就是烈度极高的“纯酒”了哦,那玩意还是不是一喝就醉了么? “酒精不是用来喝的,而是军用之物,沿河十三庄一带已经在生产了,算做的军备物资。酒精不难生产,若是罗家她们家可以弄 出来的话,直接送到西安府就可以换钱,肯定比她酿西凤要赚的多……算了,回头我专门给她写信说一下这个事儿吧?” “这酒精一事就不是绝密了?” “这算什么绝密?” “吃饭,吃饭……”郎夫人唤了一声。 一家团圆,祖孙三代终于坐到了同一张饭桌之上。 虽然郎太平真的很想给老爹斟一杯酒,但却没有能够如愿,因为老爹大红狼仅仅只是象征性的在饭桌之前坐了一下,就又站起 身来抱孩子去了。 使唤了一辈子兵器的老手终于抱上了娃娃,这是人生第一个乐事,给个神仙都不换呢,当然也就顾不得吃饭了:“你们先吃,你 们且吃着,这娃娃我还没有抱够哩……” “爹,娘,有个事儿需得对二老说清楚……” “什么事儿?” “今晚我在家里过一夜,明日就要归营。”郎太平说道:“大战在即,临时请假,不敢耽搁太久,唯恐误了时辰。” 大红狼戎马一生,这军中的规矩他是知道的。 自古军法森严律条如铁,容不得丝毫违背,更何况郎太平本身就是军官,甚至是西征的先锋,更应该遵守军规,绝对不能因为 和家人团聚了耽误了归队的时间。 这么多年才回来一趟,仅仅只留一个晚上就又要走,郎夫人的神态顿时一黯。 大红狼有些舍不得的看了看怀里的娃娃:“儿媳和娃娃们也要回去?” “不,月娘他们母子留在家里,侍奉二老,就不回去了。” 听了这句话,大红狼顿时就放心了:“那好,那好,赶明儿个你就走吧,儿媳和三个娃儿留在家里,你且放心吧。” 郎太平笑道:“本就是一家人,我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虽然儿子还是要走,但孙子辈的却留在家里,这就是把郎家的未来给留下了。 “军中之事我最清楚,不必忧心家事,我和你娘还算硬挺,这把老骨头还支撑的住,且死不了呢,你尽管去忙你的吧……” 第二日清晨,郎太平离开了家门,踏上了归队的路程,一家老小送出来很远,不住的朝着他遥遥挥手…… 第五百六十三章 驭人之术 凡大奸大恶之徒,必大智大勇之辈,这句话用在吴三桂的身上倒也贴切。 在这个风云激荡的时代,无论是眼光还是执行力,吴三桂都能排的上号,就算不是一代枭雄,至少也是个人物了。 自从李吴山拒绝了他的投降之后,他就知道自己的退路已经彻底断绝,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的直接“建国称帝”了! 吴三桂称帝之后,立刻大行封赏之事,光是“督天下兵马事”的大元帅就封了四个,左右两班丞相并文武百官一应俱全。当年跟 随着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关宁军老兵,只要稍微有点职务的,最起码也是一个“游击”的职衔。 按照当时比较通俗的说法,“游击”已经可以勉强算是“将军”级别的军官了。 现在的吴三桂,手下真正能打的可战之兵不过七千多人,光是五花八门的“将军”就有四百多个,再加上乱七八糟的“二等伯”“三 等伯”的空虚爵位,基本上每一个老兵的脑袋上都顶着一个高的吓死人的头衔或者是爵位。 哪怕是在伙房烧火做饭的厨子,都是七品官,这话虽然有些夸张,却也足以说明关宁军的现状了。 这支军队当中,除了当官的就真的不剩下几个人了。 吴三桂已经是“大周国”的皇帝了,分封出一大堆莫名其妙的官职和爵位,原本就是为了聚拢军心。这一手确实对于底层的士兵 有些激励作用,但是在那些中高层的中坚骨干看来,这一切只不过是吴三桂最后的疯狂而已。 大旗军不停的调兵遣将,以肃州为后勤总基地,其前锋已经深入到北亦力把里一带,如果不是因为大漠阻隔,肯定早就打过来 了。在这种情况之下,竟然直接建国称帝,这分明就是自寻死路。 这么多年以来,昔日的关宁军早已经大不如前,当年的老底子死的死散的散,到底还剩下多少战斗力谁也不说不好。就算是在 巅峰时期,都不可能打得过大旗军,现在这幅半死不活吊着最后一口气的鬼样子,还想硬扛大旗军?根本就是以卵击石,还嫌 死的不够快吗? 大周国的所谓“皇宫”位于巴尔斯河谷的东部,说起来是一座皇宫,其实根本就是个大兵营。 所谓的“御道”根本就没有铺设石板,而是用当地的沙砖简单的铺平而已。 来到宫门之前,王辅臣和吴之茂都交出了随身携带的武器,又被“禁宫宿卫”仔细搜身,然后才放行入内。 王辅臣小声的抱怨着:“王爷……万岁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连你我都信不过了,哎……” 虽说吴三桂这个人是天下第一大汉奸,但是在用人方面,那是相当的大度,很是有几分枭雄气质。 王辅臣和吴之茂二人,早年都是造反军出身,后来实在打不过吴三桂才投靠了他。但吴三桂却从不把他们视为“贼寇”,而是与 其他的“吴家军”嫡系一样一视同仁,并没有区别对待。 对手下的将领表示出足够的信任,这是吴三桂的驭人之道,同时也收获了很多手下的忠诚之心。 但是现在,吴三桂却变得多疑猜忌,连跟随多年的大将都要收缴了武器之后才能进入,甚至还要搜身,只能说吴三桂真的变了 。 吴之茂有些无奈地说道:“王兄弟也不必为此耿耿于怀,莫说是你我,就算是马宝和夏国相也是如此对待。只能说是……大局不 好,王爷不得不……万岁不得不如此。下面好像有些人在和大旗军方面暗自交通,王兄弟听说了没有?” 现在的吴三桂,虽然号称是大周国皇帝,其实本质上就是一条丧家之犬。打大旗军根本无异于痴人说梦,绝对打不过。守的话 ……连最基本的补给都无法维持,那还守个屁呀? 这大周国从建立的那一刻开始,就已注定了一定会快速灭亡,在这种情形之下,有人和大旗军暗中勾结,根本就是一件万分正 常的事情。 “有人勾结大旗军?不会吧?至今还留在军中的,全都是当年的忠义之兵,怎么会有人做出这种事情呢?”王辅臣心不在焉的说 道:“想来一定是大旗军散布出来的谣言,不过是为了蛊惑我军之心而已,雕虫小技不值一提,吴老哥完全不用当一回事儿…… ” 这到底是大旗军散布的谣言,还是确有其事?其实王辅臣与吴之茂二人都心中雪亮…… 正要再说点什么,身后传来一声呼唤,却是“东帅”李本深。 看到李本深走上来,二人顿时不再说起刚才的事情,而是主动和李本深打起了招呼。 这李本深才是关宁军真正的嫡系,是吴三桂的心腹爱将,“大周国”建立之后,毫无悬念的给加封为四大元帅之一。 这么敏感的话题,绝对不合适在李本深面前谈起,二人都朝着他拱了拱手,笑呵呵的说道:“李帅真是愈发的清健了啊,听说前 些日子王爷……万岁赏给李帅两个倾国倾城的西域胡姬,一定是那胡姬伺候的好,这才阴阳调和神完气足哇……” “什么李帅?二位老弟就不要拿我打哈哈了。”李本深的手下只剩下一千多战兵,却顶着个“东府大元帅”的头衔,这和那些占据 了一个山头就称王的山贼草寇有什么分别? 李本深有些不满的说道:“我的底细二位老弟都是知道的,本部只剩下一千多战兵,却要督着四千多本地的胡兵,强枝而弱干, 若是那些胡兵闹腾起来,我都无力弹压。前些时日我找万岁要兵甲器械要粮秣供应,万岁却给了我两个胡人女子……哎,这事 也就对二位老弟说说……” 现在的吴三桂,手中的主力战兵只有七八千的样子,更多还是那些从各个小部落里强行征发过来的胡兵。这些连杂牌军都算不 上的部落杂兵,虽然人数确实不少,却连最基本的武器都凑不齐,能有多少战斗力也就只有天知道了。 整个“大周国”疆域范围之内的人口不过六七十万的样子,除了要供应规模达到四万但战斗力却不知道有多少的庞大军队外,还 要供养乱七八糟的官员,早就养不起了。 指望那些连衣裳都穿不起的蛮荒部落供养一个国家,根本就是白日做梦。 各处都缺钱,物资严重匮乏,同时还在和西边的大食人开战,和西蒙古人开战,更要应对几乎不可战胜的大旗军,吴三桂早就 焦头烂额了。 李本深索要物资军备,却得到了两个胡人美姬,吴三桂也就只能用这种法子勉强维持而已。 李本深问道:“今日万岁召见我等兄弟,所为何事啊?” 王辅臣两手一摊:“连李老兄都不晓得,我们就更加的不知道了,估计也就是军议吧。” 从立国的第一天开始,“大周国”的局面就险恶之极,眼下大旗军又摆出了一副虎视眈眈的姿态,在这种情形之下召集老班底, 肯定是出于军议了。 “金銮殿”之前,一个阉人扯开嗓子高声叫喊:“镇东大元帅到——” “虎襄大将军到——” “虎旌大将军到——” 这座金銮殿,简陋的惨不忍睹,有些地方还没有上过油漆呢。 三人拾阶而上,不如到“大殿”之内,才发现马宝、夏国相,谭洪等“吴家军”班底基本上都已经到了。 随着一声清脆的玉罄之声,大殿上的阉人用不阴不阳的腔调高喊着:“万岁至——拜——” 以前和吴三桂见面的时候,只是行个普通的礼节,现如今他的身份由王爷升格成为“万岁”,自然要行大礼参拜,要不然如何彰 显君臣之别呢? “免礼,诸位卿家免礼平身,赐座。” “诸位卿家皆为大周肱股之臣,乃是朕之心腹,如今新朝初立,为酬诸卿之劳,朕特安排下酒宴……” 酒宴? 不是说要军议的吗? 这都什么时候了?还顾得上吃酒? 把大伙儿从各处召集过来,就是为了吃酒? 当初建立“大周国”的时候,这些高级将领本就不怎么同意,认为这是画蛇添足毫无用处,与其弄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还不如 整军备武应对越来越险恶的局面。但吴三桂却执意要这么做!自从平西王变成了大周皇帝之后,行事就愈发的荒唐起来,净搞 些没有用的东西。 昔日那个果断决绝英明神武的吴三桂似乎完全换了一个人,变成了只顾眼前享乐却浑不知大难临头的蠢货。 酒宴显然是早就准备好的,很快就摆了上来。 “万岁,我虎襄军的粮秣也不足二十日之需了,还望万岁早发粮草以安军心……” 面对王辅臣提出的这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吴三桂却毫不在意,反而哈哈大笑着说道:“虎襄将军的事且不着急,今日你我君臣同 醉岂不快哉?” 吴三桂击掌三下,丝竹管乐之声顿起,从两厢里走出十几个舞姬,一个个身披薄纱,竟然合着乐曲之声轻歌曼舞起来。 吴之茂本想说点什么,但是看到王辅臣说了也是白说,索性干脆闭嘴了。 作为吴三桂手下的第一心腹干将,夏国相实在是忍不住了:“万岁,如今国事艰难大敌当前,自当励精图治,怎可如此轻慢奢靡 ?” 听了这几句话,吴三桂的脸色一沉:“什么国事艰难?我朝初创,蒸蒸日上,纵是有些艰难之处总有法子应对……” “万岁,我中军一部的军需粮秣已所剩无几,再不调拨恐怕会生变故哇!” “朕不过是与你们吃顿酒席,以朕之尊,享用舞乐上和周礼下顺宫规,并无穷奢极欲之事,怎么被你这么一说,好像朕就是昏庸 至极的昏君了呢?朕是个昏君吗?”吴三桂的脸色更加的不好看了。 “万岁!”夏国相已经跪了下去,指着桌子上的金樽说道:“这一小小器物,足够我军几十个士卒一年之所需,这一场酒宴,足够 支应一支骑兵队了。万岁呀,千万不可沉迷于此,当知我大周之艰难啊万岁……” 夏国相的一番言语,基本就是在说吴三桂是个昏君了。 这是一个极其严厉的批评。 “夏国相,你好大的胆儿!”吴三桂猛然踢翻了酒桌,气急败坏的大叫起来:“来人!” 随着一声呼唤,全副武装的宫廷宿卫一拥而入。 看着个架势,吴三桂是要治夏国相的罪了! 众人纷纷跪拜下去:“万岁,夏国相之言虽然无状,终究发于公义……” “万岁不可自毁长城啊。” “臣以为夏国相无罪,最多也就是言语冲撞了陛下,陛下宽宏以待呀!” 眼看着吴三桂要惩治夏国相了,所有人跪拜下来为他求情。 如此一来,彻底激怒了吴三桂,他用力的挥舞着双手,好像个疯子一样的大叫着:“你们……你们……竟然没有一人为朕说话, 难道朕真的是那桀纣之君?真的是昏庸无能的汉灵、隋炀之流了么?” 没有人说话。 这就等于是默认。 吴三桂气急反笑,洪亮的笑声直震屋瓦:“好,好,好的很,这才是我吴三桂的肱股心腹,我吴三桂已走到今日这般山穷水尽之 境地,当年的老兄弟们还能直言相对,有你们在,这大周国就亡不了,哈哈……”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就在众人狐疑之际,吴三桂挥手屏退了那些舞姬,一把扯掉身上的龙袍,露出里边的黑铁铠甲,哈哈大笑着说道:“诸位都是跟 随我这么多年的老兄弟了,真的以为我已经老迈昏庸到了这种程度?哈哈!哈哈哈!” 随手扶起一张跌倒的坐器,大马金刀的往那一坐,一代枭雄的气势顿时弥漫开来。 吴三桂本人并非什么身材健硕的彪形大汉,反而有几分斯文儒雅的气息。但是,此时此刻的吴三桂却雄壮霸烈,自有一股难以 用言语形容的威势,仿佛一头睁开了双眼死死盯着李吴山的豺狼虎豹。 “诸位老兄弟们,都起来吧,我还没有蠢到那种地步呢。” 精明果断,自信从容,这才是吴三桂应有的样子。 刚才的那一番做派,不过是演戏而已,不过是一种别有用心的试探罢了。 吴三桂终究是吴三桂,若是因为深陷绝境就颓废奢靡一蹶不振,那他也就不是吴三桂了。 若是吴三桂这么轻易就被击倒,他早就死过不知道多少次了。 看着眼前这些心腹爱将,吴三桂从贴身出掏出一大沓子“纸片儿”,拿着这些东西在众人眼前晃了晃,面带笑容的说道:“诸位老 兄弟,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吗?” “我等不知。” “这是你们的罪状。”吴三桂笑道:“眼下是什么样的情形,已不用我多说,内忧外患大敌当前真真的就是九死一生的险境了,有 些人动摇了,我不怪他。趋利避害而已,人嘛,都是这个样子,你们是我也是,这不足为奇。真以为我在这皇宫之内就只是声 色犬马纵情享乐?诸位老兄弟真真的小看我了。” “我还没有聋,也没有瞎,你们的事情我还是知道一些的。” “就在此间,就在咱们这些老兄弟当中,与大旗军私下交通的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大有人在……” 真以为吴三桂已经意志消沉了? 如果真要是这么想的话,那只能证明他的愚昧! 每一个人的身边都被他安插了耳目和心腹,某下手下的干将和大旗军私下沟通,这些事根本就瞒不过吴三桂。 吴三桂不是傻子,尤其是在这种揣摩人心的事情上,胜过郎太平很多倍。 连郎太平都能想到的事情,他吴三桂会想不到吗? 在如此险恶的环境之下,肯定有手下存着三心二意的念头,他早就知道了,并且已经掌控了最直接的证据。 吴三桂面带微笑的环视众人。 王辅臣、吴之茂、谭洪等人虽然一动不动,但背心的汗水已经打湿了衣裳,只不过是强做镇定罢了。 这个时候,只要吴三桂一声呼喊,立刻就会有刀斧手冲出来,将这些背叛了“大周国”私下与大旗军交通的家伙砍个稀里哗啦。 但吴三桂却没有那么做,而是将那一大沓子“纸片儿”直接扔进身旁的炉火之中。 纸片子迅速碳化,很快就化为灰烬。 “我吴三桂都几降几叛,身为明臣却叛了大明,降了清又叛了清,不过是趋利避害隐忍一时而已,又怎能要求你们死忠于我?” “这都不算个事儿。”吴三桂哈哈大笑着说道:“但我希望诸位兄弟能够看清楚现实,既然我是万民唾骂的奸贼,你们也是。不要 以为投靠了大旗军就万事大吉了,我敢保证你们当中的一些人若是真的投靠过去,不仅权利尽失,说不得还要人头落地。李吴 山对付我们这种人的手段你们需心中有数,不要对他抱任何幻想,一丝一毫的幻想都不能有,要不然的话就会耽误了自家的性 命。” “我不管你们以前做过些什么,只希望诸位能于我和衷共济共渡难关。”吴三桂笑道:“这些证据已经全都化为飞花,我就只当从 来就不知道这些事儿。” “好了,好了,此事已经揭过,咱们还是商量一下正经的事情吧!” 第五百六十四章 时代变革 吴三桂早就知道了手下这些大将已经在私下里和大旗军有过交集,并且掌握了过硬的证据,但他却主动毁灭了那些证据,并且 表现的非常宽宏大度。 只要以后大家还能齐心协力和衷共济,他就可以既往不咎只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只当什么都不知道。 这是他的本意吗? 当然不是。 只不过是无奈之举罢了。 现在的所谓“大周国”,不过是穷途末路的丧家之犬罢了,若是再斩杀几个重要的将领,一场内讧之下,根本就等不到大旗军前 来攻打,马上就会分崩离析瞬间崩溃掉。 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可能的收拾人心,将这些重要的将领收拾的服服帖帖,而且绝对不能使用暴力手段,要不然的话这大周国马 上就的吹灯拔蜡熄火塌架。 我是大汉奸,你们是小汉奸,李吴山对付汉奸的手段你们都是知道的,要是活命就得放弃一切幻想,死死的绑在我吴三桂的战 车之上,反正时局已经到了如此险恶的地步,也就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 这一手玩儿的很漂亮,确实很有效,能暂时稳定内部,而外部的强大威胁依旧存在,并没有因此减少分毫。 于大旗军开战? 那是找死! 这根本就不在吴三桂的选择范围之内,他从来就没有这么想过。 “西进,尽起我们的所有力量,西进到大食国境内。”吴三桂指出了一个非常明确的战略方向:“大食国之东北地广而人稀,多是 些本地的土著部族,根本就不是我们的对手。我们可以继续抢掠他们,继续生存下去……” 如何生存下去,这才是真正的当务之急。 大食国的东北地带,就在上下巴尔斯河的正西,平日里“吴家军”对那一带的袭扰非常频繁,对于当地的地理环境和风土人情早 已无比熟悉,进攻到那里去确实不失为一个选择。 但这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不管怎么说,大食都是一个庞大西方帝国,平日的骚扰确实算不了什么。若是直接打过去,那就等同于正式的入侵了,意义和 性质顿时就变了。 大旗军的强大军事压力已经让吴三桂这条丧家之犬快要窒息了,却在这个时候去主动招惹一个幅员辽阔的西方大国,一定会腹 背受敌更加艰难,说不准还会在大旗军和大食人两面夹击之下,会有全军覆没的危险。 但吴三桂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自己还有机会。 “一旦我们放弃这里,放弃巴尔斯河谷对待,深入到大食国境之内,大旗军必然衔尾追击!”作为一代枭雄,吴三桂已经把将来 的军事形势看的非常通透了:“我们需要同时面对大食国和大旗军,这确实一个前所未有的险境,同时也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 !” “李吴山一定会追赶我们,但却不会穷追猛打,而是会沿着我们的脚步做出一副追击的样子,实际上则是占领大食国土,施行稳 固统治……”吴三桂很有把握的说道:“据我所知,大旗军在肃州一线囤积的物资,足够支撑两万大军一年之用……” “李吴山已经在肃州囤积不少于六百门火炮和一万多头牲畜,驻扎了至少两万人马其中绝大多数是军校的火器兵,更有不少于六 个主力营正从西安、凉州一线赶赴过来……” 以两万学生兵为主,大旗军的旧式天干主力营为辅,在加上辅兵和一众的仆从军,还有从北线压迫过来的一万多蒙古大军,总 兵力不会少于五万。 吴三桂才有多少人马? 四万? 那只不过是纸面上的兵力而已,真正能打并且可以派上用场的也就七八千关宁军的老底子而已。 那些学生兵的战斗力到底有多么强悍,马宝、夏国相等人早在十几年前就有了切身的体验,用天下无敌来形容虽然有些夸张, 但绝对罕有一合之敌。 就凭吴三桂眼下仅剩的这点实力,三千学生兵再加几个老式的大旗军营头就足够了,一战就可以把关宁军的这些残兵败将打崩 。对于这一点,不管是吴三桂本人还是他手下的这些将领,都心中雪亮。 吴三桂早就不是李吴山的对手了,根本就不值得排出这么大的场面。 两路大军南北并进,足足五万人马,光是一天的开销就是一笔极大的数字,吴三桂没有这样的待遇。 真要的想消灭吴三桂的话,随随便便派遣几千学生兵过来也就可以了,难道早已成了丧家之犬连生存都成了问题的吴三桂,比 当年的八旗辫子兵还要厉害? 当年打大清的时候,李吴山都没有摆出这么大的场面。 吴三桂根本就不是李吴山的目标,至少不是他的主要目标,消灭吴三桂只不过是搂草大兔子顺手而为罢了。 李吴山要干什么? 这还用说吗? 分明就是底定南北亦力把里,将亦力把里作为前哨站去攻打大食国。 这大明王朝和西方大国的战争,这是典型的国战。 光是前期的准备工作,就用了一年多的时间,这绝对是要打一场轰轰烈烈的国战了。 既然吴三桂不是主要目标,那就好说了,他就有了机会。 无论李吴山要的主力在南北哪个方向,都会把小小的巴尔斯河谷碾压成为齑粉,在这种情形之下,若是吴三桂还幻想着硬扛硬 打,那就只能说明他的一把年纪活到狗身上了。 最正确的选择就是跑路。 不论遭遇什么样的对手,都要首先避开李吴山的锋芒,避开他的正面,尽快的不与他直接交战。 入侵大食国,大食国就是他的敌人,不管他走到哪里李吴山就会追到哪里。一旦这种情形出现,大食这个西方大国就会直接和 李吴山撞在一起,这样的话吴三桂的机会就来了。 在李吴山和大食国之间的夹缝中求得生存。 他不是李吴山的主要目标,并且和李吴山是敌对关系,如此一来,大食国也不会真的把他当做是最主要的敌人,甚至还有联合 的可能。 不管怎么说,吴三桂都有机会找到一块地盘暂时苟延残喘,李吴山和大食人打的越是天崩地裂,他的机会就越大。 “李吴山这个人……所图者大,咱们这点小小的家底他早就不放在眼里了。”吴三桂说的很有把握:“他的目标从来就不是我们, 而是要消灭大食,至少要从这个西方大国身上撕扯下好大一块皮肉,到时候大明必然就是大食的死敌。为了保持战争的正义, 或者说是师出有名,他一定会打着追击我部的幌子入侵大食国,顺便扫灭沿途的一切阻碍。” “这是国战,没有二三十年的时间打不完。到了那个时候,不管是大食人获胜还是李吴山获胜,对咱们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咱们可以用这几十年的时光开辟出一片落脚之地,效那西辽故事也未可知!” 当年的辽国,就是在宋金的夹击之下,从东北方向一路朝着西方撤退。虽然辽国已不存在,辽国的重臣耶律大石却在西方建立 了另外一个辽国,也就是历史上的西辽。 既然古人能的国破家亡的情况下做到东山再起,凭什么我吴三桂就做不到呢? 用吴三桂自己的话说,那就是:“这个战略未必就是正确的,但却是唯一的选择,必须这么做才能求得生存,至少可以避免迫在 眉睫的灭顶之灾。” 事实却是如此,在大旗军强大无比的战争机器面前,他没有别的选择,在李吴山不接受一个活着的吴三桂的情形之下,他只能 一路西退。 至于最终退到什么地方去,完全取决于李吴山牌战车的惯性有多强。 在李吴山牌战车停止前进之前,他不会停止西退。 在极其险恶的局势之下,在两大势力的夹缝中求得生存,从来就是吴三桂的拿手好戏。 李闯和大明朝之间,大清和大顺之间,豪格与阿济格之间,阿济格与鳌拜之间,这样的事情吴三桂已经经历过无数次了。昔日 的那些对手早已烟消云散,他吴三桂却生存到了今天,不得不说他还是很有两下子的。 今日的局面,不过是以前的重演罢了,只不过是换成了李吴山和大食人而已,虽然历史舞台上的角色换了,但却还是当年的老 戏码,本质上的东西一点都没有变。 战略制定下来,没有任何犹豫,马上就开始了雷厉风行的准备与执行。 强行驱赶控制范围之内的部族随行,利用关宁军的老底子和往日的威势,强行逼迫那些杂七杂八的胡人一路随行,放弃整个巴 尔斯河谷地带,以最快的速度朝着西边进发…… 吴三桂跑了? 吴三桂又跑了? 真是一只老狐狸!成了精的老狐狸! 虽然作战方案当中确实存在“吴三桂不战而逃”的预案,但郎太平,邓继贤等人却没有想到他会跑的这么快,跑的如此直接了当 如此干净利落。 按照早就制定好的战争预案,吴三桂一旦开溜必须马上追击。 一个多月之后,郎太平、邓继贤为首的肃州大军马上开拔西进,甚至没有请示过李吴山。 古来的大明王朝和更加古来的大食帝国,因为吴三桂这个“偶然”的因素,开始了一场提前的猛烈撞击…… 对于这场国战,李吴山已经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 光在肃州方向上囤积的物资就足够支撑郎太平的南路军一年之用。 按照李吴山的说法,一万武装了到牙齿并且经过充分动员的学生兵就可以横行天下,但这毕竟是国战,面对的是一个完全陌生 的对手。 大食,横亘在亚欧之间已几百年之久,虽然早就露出了老大帝国的颓态,并且处于内部分裂的情形之下,但这毕竟是一个西方 大国,一个和大明王朝差不多大小的帝国,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南线的学生兵是绝对的主攻方向,但那是劳师远征,和以前的国内战争完全不同,艰难程度可想而知,肯定会遇到很多预料之 外的困难。 为了应对更大规模的战争,李吴山下了一道命令:十二、十三、十四、十五这四期军校生,全员归队,马上展开强化军事集训 ,为中后期的支援做好准备。 这四期军校生的规模极其庞大,光是在战斗序列之内的一线作战人员就有泱泱近三万多人,其他的辅助各项,也有一万多。 除此之外,李吴山手中还握着一记杀手锏:十六、十七、十八这三期军校生。 这三期军校生的数量相对而言是比较少的,真正的一线作战人员只有一万挂零,但却是这个时代的最具效率的武装力量。 这三期军校生和从前的那十几期有着本质的区别,作战方式完全不同。 也只有这三期军校生,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超级精锐。 和以前那些排着整齐队列的学长们不一样,他们已经不再强调队形与火力的密集程度,已经在开始学习全新的作战方式,引入 了全新的战争模式。 这些学生,已经在有了“兵线”的概念,不再是那种踩着竹哨声端着火铳前进的士兵,而是采用了更加先进的战争理念。 作为师出同门的兄弟,这三期学生已经完成了最初的思想启蒙,他们的民族意识无比强烈,信仰无比坚定。甚至可以毫不讳言 的说,这些人全都是倚仗信仰活着的极端份子,是最高效的战争机器。 之所以在同一所学校之内会出现这么大的变化,就因为战争模式又一次出现了颠覆性质的改变,而这种改变的出现则完全是因 为技术的推陈出现。 因为新的武器终于出现了。 在几个月之前,李吴山终于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武器:火枪。 是火枪。 而不是火铳。 火枪和火铳,从来就不是一个东西,而是看起来相差无几其实有着天壤之别的两个物品。 无论是前填还是后装,火铳就是火铳,就算是再怎么更新换代也不过是细节上的改良,而火枪则的对火铳的本质改变。 火枪不再需要装填火药,不再需要燧火击发,直接用上了子弹。 子弹的出现,对于军事行为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虽然使用的是比较原始的铅弹头而不是钢质弹头,而且火枪的体型显得有些太大,但这毕竟是真正意义上的枪支。 如同上一次纸弹的出现一样,最先才用这种先进金属的不是枪支,而是火炮。 弹药一体化之后,随着化学、冶金技术和机床的出现,使用“中空木引”的开花弹出现仅仅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这是真正的 炮弹。 炮弹的出现,就意味着子弹一定会出现,这只是一个技术细节而已。 正是因为这次技术革命,产生了全新的作战方式,让原本就比较先进的战争模式再一次出现了质的飞跃。 这才是李吴山敢于提前发动大规模战争的底气。 用二十年的时间,让真正意义上的火炮和枪支提前七十年出现,这完全就是李吴山的功绩,是李吴山指明了武器的发展方向, 汇合了无数个工匠的技艺之后才顺利完成。 譬如说这种新式的枪支,其实已经可以称之为“步枪”了,虽然非常非常的原始,仅仅只能在屈十个手指的时间之内击发三次, 但这已经够了。 火枪和火铳的最大区别根本就不是更远的射程,也不是更加精准的射击精度和对有甲目标的穿透力,而是已不需要专门保持密 集队形来保证杀伤力,仅仅只需要保持一个相对密集的兵线就可以了,不再需要火铳兵阵型队列了。 “最迟不超过七个月,你们将走上遥远的战场。”李吴山对这些最年轻的学生们说道:“你们就是这个民族的菁华部分,你们带着 我族的希望走上战场,让这个世界知道我族的强大。” “这是国战,没有一丝一毫的侥幸,更不可能取巧。” “大旗军的先辈父兄已经开赴过去了,你们的学长已经开赴过去了,他们已经在战火中经历最残酷的淬炼。而你们必将踏着他们 的足迹走向远方,我可以毫不避讳的告诉你们,我们是在挑起战争,而且一定会有伤亡,但这是我们必须承受的代价。” “子孙后世的福祉,民族的希望全都凝聚于你们的身上。当此三千年从未有过的大变革时代背景之下,我族有幸先一步睁开了双 眼,比其他民族更早的觉醒了,那么这个世界就应该属于我们。” “当西夷各国已经踏上了征服世界的道路之时,我们不能再蜷缩在世界的东方,我们必须走出去,必须和他们争夺,哪怕是付出 血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你们是这个世界上最精锐的力量,是这个时代最可怕的武装,当西夷在海上称雄的时候,我族必须确立绝对的陆权,然后才有 机会在海上于西夷争锋。我们需要阳光下的每一寸土地!而不是看着别人攻城略地我们却固守家里的这一亩三分。” “你们要做的就是占领和征服,这才是你们存在的意义和最大的荣耀。我族长兴!” “我族长兴!” “我族长兴!” 山呼海啸般的呐喊之声如同怒海狂涛! 狂热的呐喊声中,李吴山亲手拉开了一个新时代的序幕…… 第五百六十五章 蜀中神童 朱长生趴伏于地痛哭失声,念叨着早已背诵的滚瓜烂熟的台词:“……万岁之明天下皆知,文治武功万民称颂,欲效尧舜而迈千古,然我大明何如?天下何如?臣万不敢受……” 你这个皇帝当的挺好,无论文治还是武功都得到全天下人的认可,现在又要将皇位禅让出去,这份高风已经超越了当年的尧舜,这事本是好的。但你退位了咱们这大明朝的江山怎么办?全天下的亿兆生民怎么办?我自知没有治理天下的本事,所以坚决不敢接受。 这当然是一番客套话,同样的话语朱长生早就说过两次了,这是第三次。 其实呢,永王深知自己并没有他说的这么英明神武,更谈不上什么文治武功,在他做皇帝的这些年里,大部分值得称道的政绩都是出自长平公主之手,至于他这个皇帝本人,不过是一个为了实现皇位平稳过度的摆设而已,他这个皇帝其实就是大明王朝的吉祥物。 自古以来,为了争夺皇位,父子相残兄弟反目的惨剧不胜枚举,尧舜之后三代以下主动禅让者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历朝历代这都是第一例。 而且这甚至谈不上的禅让,按照永王自己的话说,这就是归政。也就是说,直到现在永王都不认为自己是大明朝真正意义上的皇帝,不在皇位传承序列之内,他的兄长复隆皇帝的这一支才是大明正统,现在只不过是把皇位归还正统而已。 “禅位大典”早已经正式启动,按照礼部拟定的章程,一定要走“三揖三让”这个流程。 前些日子,已经让过两次了,朱长生按照流程推让了两回,这就是最后一次,同时也是朱长生最后一次称臣,走完这个最后的流程之后,君臣关系就会颠倒过来了。 “兴宗成皇帝授大位之时,朕即有誓言,待你出阁之后即行归为,奉大位于正统,”永王笑着看了看阙下那大群文武大臣,命人捧出皇帝专用的青玉印玺说道:“尔若坚辞不受,即陷朕于不忠不义之地,此为欺君……” 你不接这个皇位,那就是欺君,这话说的相当严重……其实这也是早就设计好的台词。 既然皇帝都这么说了,朱长生也就只能勉为其难的接过了皇帝印玺…… 皇位的传承就这样完成了。 从复隆皇帝到永王,再到现在的朱长生,在皇位传承这个重大问题之上,都表现出了足够的高风亮节,一定会留名青史传为美谈。 刚刚完成了授受大典之后,年仅十四岁的小皇帝马上颁布了第一道诏令: “……自明年正月始,改元兴武,在这之前继续沿用复隆年号……” “……新朝初立,开恩科取士为国选才。” “大赦天下,以示皇恩浩荡,除谋逆叛国等不赦之罪外,皆在大赦之列。” “减天下亩税者三,以彰雨露皇恩。” 所有的这些政策,基本上都是新皇登基之后的惯例,看起来好像风风火火,其实完全在情理之中。 除此之外,还有个比较重大的政令,那就是关于永王的个人待遇问题了。 虽然永王已经退位,但是考虑他的贡献,允许他继续享用皇帝的待遇,可以使用天子仪仗,可以继续自称为“朕”,一切供给全都依照皇帝原有的标准,绝对不会缩减。并且,这位十四岁的少年天子用非常恳切的态度请永王临朝“训政”。 永王连皇位都让出去了,当然不会在意所谓的个人待遇,这一切只不过是为了表示对他的尊崇而做的表面工作罢了。至于说“训政”,分明就是摄政王的意思…… 对于新朝给的这些崇高待遇,永王一概拒绝,甚至连“临朝训政”的请求都拒绝了。 既然已经退位了,索性退个干净,从此再不过问朝堂之事。 永王只有一个小小的要求:恳请朝廷调拨些银钱,他要趁着这个机会游历一番。 与其说这是一个要求,还不如说是一种政治表态:他要离开京城,不对朝廷事物施加任何影响。 对于这个表态,无论这位少年天子表明上说的多么恳求,也不管他如何挽留,其实内心是非常欢迎的,马上从内帑之中调拨钱四十万缗,折合白银三十万两多一点,供永王随意使用。 仅仅只过了一个多月,永王就带着这些钱出了京城,皇帝亲自出城践送三十里。 永王外出游历的第一站就来到了芜湖。 翁皇后已经成了皇太后,不仅临朝参政还在事实上参与国家管理和重大政令的制定,而黄得功就成了皇帝的“外公”级皇亲国戚,他的夙愿终于完成了。 虽说永王已经去了帝号,并且拒绝享用皇帝的待遇,但黄得功是个很“懂事”的人,怎么会在这种事情上犯低级错误呢? 黄得功接待永王的规格能有多高就有多高,完全依照帝王之礼进行。十六日之后,当永王离开芜湖的时候,黄得功送给他九艘大船,金银器物无数…… 永王乘船沿江而上,开始了游历天下的行程,先是江西再是湖广,朝着川蜀而来,一路之上风光无限…… 同此同时,在川蜀之地,还有一人正走在人生的风光大道之上。 何念恩。 蜀中神童何念恩。 十七岁以亚元第二名的身份顺利通过童子试,拥有了生员秀才的身份。按照以往的惯例,第二年会举行乡试,在成都府一考成名,以亚元的身份取得了川蜀第二名的好成绩,拜在府学大人座下,被称为蜀中神童。 本地的考试成绩从来就是衡量地方官政绩的重要标准,甚至是硬指标,而何念恩的身份极其特殊,因为他是一个旗人。 何念恩无父无母,自幼跟随老祖父移民到了小巴山之南的蛮荒地带,能考出这样的成绩殊为不易。 旗人能够在科举考试中连过两关,而且成绩不俗,足以证明当地官员的教化之功,又因为年纪轻轻竟然成了名人,成为当地力推的“科举明星”式人物。 正常情况之下,在今年的地方考试中取得了好成绩之后,何念恩的“神童之路”也就到此为止了,就算他真的是文曲星就转世,就算他真的文采灼然天下无双,也不可能取得更大成绩,至少短时间之内那是不可能的。 但上天却给了他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为了给新皇帝留下“施恩天下”的机会,永王故意取消了几年的“春闱”,将春闱延后成为秋闱,以恩科的形式开考。 这就给了何念恩一个极大的机会,他完全可以利用这个时间差再参加一次考试:会试! 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就拥有了进京赶考的资格,在大明朝的历史上虽不敢说绝无仅有,但也屈指可数了。一甲二甲的成绩不敢想,只要他靠近了前三百名,取得一个贡元的资格,那就是民间的“进士老爷”了,绝对会成为本朝的传奇式人物,本地官员都会跟着沾光不少呢。 作为当地的“明星式”人物,又是地方官重要的“政绩工程”之一,作为座师的学政大人毫不犹豫的利用了这次时间差,再次给他报名,让他进京参加会试! 江南、两浙文风鼎盛从来就是科考大省,譬如川蜀、云、贵这样的省份则是科考的小省。为了平衡地方利益,按照惯例朝廷会有一定程度的宽松优惠,这一点很类似于后世的“考试加分”。 以何念恩的文采,再有神童光环的名人效应和朝廷的加分优惠,考进三百名之内应该不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对此,何念恩信心满满。 “寒窗十载,今有座师鼎力相助,虽不敢说文采无双,也要一会天下俊彦,吾必竭尽全力提名金榜,为官为宦也好让阿祖安享晚年……” “放屁!”素来对孙子极其宠爱的老赫颜第一次发了火,而且是动了真火,已老的连走路都很困难的老赫颜,用颤抖的手指指着自己的孙子破口大骂:“你哪有丝毫的文采?就算你已经连连考中了两场,岂有你的尺寸之功?你……你……你这混账东西,竟敢贪了阿布卡之功,真真的是要气死我了么?” 何念恩是老赫颜的孙子,就是当年移民队伍当中那个七岁的小男孩儿。 自从跟随着移民队伍来到这片蛮荒地带之后,一家人就剪了辫子,并且该为汉姓,他们祖孙三人全都姓何。 在老赫颜看来,孙子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和“十年寒窗苦读”没有任何关系,甚至与何念恩本人的文章水准没有一丁点的关系,这完全就是因为阿布卡在暗中保佑的结果。 对于阿布卡的极度迷信和崇拜,是老赫颜他们这一辈人的基础信念。所有的旗人所取得的一切成绩,不管是身份的改变还是生活条件的逐渐提升,都是阿布卡荫庇的必然结果,与个人的努力没有一丁点的联系。 “当年我等已站在灾祸的悬崖边上,前面就是万劫不复的地狱。若不是阿布卡的庇护,焉能有你?若是阿布卡放开了保佑的双手,焉能有你?”已垂垂老朽的老赫颜对阿布卡的虔诚毋庸置疑,这也代表了老一辈旗人的集体态度:“不过是考了两场而已,却忘了阿布卡的保佑,不配为人,不配为人呐……” 阿布卡就是神,真实存在于世间的曙光之神,代表着希望和一些美好的东西,所有的进步和改善都应毫无保留的归功于伟大至善的阿布卡。 何念恩能够成为神通,这一定就是阿布卡的垂怜。 这不仅仅只是一种思想,还准确的体现在这些人的社会生活当中。 虽然旗人散布各处,但每一处旗人的村庄都一定会有曙光神庙。神权和世俗的权利双重构成一个社会体系,而神权甚至可以凌驾于世俗权力之上 随着义学堂的推广和普及,很多年轻的旗人已经睁开了认识世界的双眼,对于阿布卡的迷信程度已经没有那么严重了。但是在这种大环境之下,何念恩不敢说出任何有损阿布卡权威和光辉形象的话语。 虽然他曾经学过儒家经典,知道子不语怪力乱神的道理,但却不敢真的那么去做。 一个小小的何念恩怎敢挑战阿布卡的重重天威? “看看你把阿祖气成了什么样子?”比他年长两岁的姐姐显然不是他这样的书呆子,赶紧出来打圆场:“再过几日你就要进京赶考去了,难道不应该到神庙中祈祷么?” “是,是,应该的,应该的,我……我这就去神庙供奉阿布卡……” 就这样,老赫颜带着孙子何念恩与孙女何念慈来到了曙光神庙。 这座尖塔形的庙宇是村子里最高大的建筑,阿布卡的神像在缭绕的香烟之中显得巍然而又神圣,村子里的人们正跪拜在神像之下喃喃的祈祷着…… 家里人生病了,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寻医问药,而是前来祈祷。 田里的庄稼收成不好,也要来祈祷。 甚至是生儿育女,同样要来祈祷。 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一定会来祈祷。 所有的苦难和美好,都与阿布卡有关,阿布卡早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更准确一点来说,阿布卡这个概念本身就是生活的一部分。 如同所有的老年人一样,祖父老赫颜朝着阿布卡的神像行五体向天的大礼,用含含糊糊的声音喃喃的祈祷着…… 姐姐何念慈也在祈祷:“仁慈的阿布卡一定会保佑我兄弟,让他考中了,一定会的……” 阿布卡肯定会保佑弟弟何念恩金榜题名,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何念恩之所以有机会读书,就是阿布卡的恩赐。 当年义学堂开始设立的时候,这些旗人还有些抵触心理,正是阿布卡的话语让他们真心接受了义学堂的课程。 对于这些旗人的教化,阿布卡是功劳绝对超过任何一个地方官。 作为一个读书人,何念恩当然知道这是一种政治行为,是彻底融入社会的机会。对于他来说,阿布卡固然神圣,但祖父和姐姐却功不可没。 作为移民的一部分,旗人不仅要在艰苦的环境中生存下去,还承担着极其高昂的税负。因为家里缺少壮劳力,在这种情形之下供养一个读书人的难度可想而知。 姐姐的童年几乎全都在艰苦的劳作之中度过,年迈的祖父夜以继日的劳动,就是为了给他换取笔墨纸张,就是为了让他可以安心读书。何念恩很想考取功名,他很想当官,但却不是为了报效国家,而是为了给姐姐和祖父一个更好的生活条件,用来报答家人的养育之恩。 “我这一去,需历时数月,估计要明年正月过后才能回来。”何念恩对姐姐何念慈说道:“家中的一切全都拜托姐姐了……这些银钱,留给姐姐已被不时之需……” 那些钱是座师大人给的盘缠,用作他进京赶考的嚼裹,但家里的生活条件实在是太过于艰苦了,他拿出很大一部分给了姐姐。 何念慈却坚辞不受:“穷家富路的嘛,你多带着盘缠上路总不会有错,外面比不得家里,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难处。而且到了京城之中,各种开支肯定不少。相交相识者又全都是有功名的老爷,太过于寒酸会让人看不起,这些钱你自己带着吧,我还烙了些饼,咸菜也给你装了不少,一并带着……” “咱家虽然穷苦,这日子还能过得下去。”何念慈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我在医馆里打杂,每日里二十多个钱的进项,还管饭,省着些用也就够了。阿祖的气喘病犯了,还可以到医馆里拿些药,也是不要钱的……” 何念恩是读书人,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在文章之上,阿祖的年纪已经这么老了,又有气喘胸闷的老毛病,生活的重担全都压在姐姐一个人的身上。 姐姐的年纪已经高到了山梁上,早就应该出嫁但却一直留在家里,自然是为了照顾家人。 对于姐姐的付出和牺牲,何念恩心知肚明,这也正是他发奋苦读的动力:他曾无数次的暗暗发誓,一定要考取功名出人头地,给姐姐和阿祖带来富足的好生活。 唯一值得安慰之处就在于,姐姐拥有一个很不错的“工作”。 姐姐何念慈终究是个女子,耕田种地力有不逮,但却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进入到了官办的医馆之中,做些打杂的琐碎事务,不仅可以免费吃饭,还能给阿祖带回免费的药物。更要紧的是有些虽然很少但却极端重要的微薄收入。 据医馆里的那个女郎中说,姐姐何念慈天资聪慧,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已经记住了很多药物的药性,并且可以自行给一些疑难杂症开方抓药。 因为女郎中奇缺,所以医馆曾经给过她一个机会:要她到广济医学院去,学习几年之后就可以出来做女郎中了。 这是一个很正经而且受人尊重的职业,更要紧的是有了铁饭碗。 但姐姐何念慈却拒绝了。 因为她根本就走不开。 她若是真的去了医学院,弟弟的学业也就荒废了,祖父更加的没有人照料。 在踌躇满志的何念恩临行之际,姐姐何念慈自然少不了万千叮嘱,珍重的话语说了几十遍,最后透露出一个很要紧的信息:“你这一去,无论能不能考中,都要尽快回来。阿祖……的病情已是极重,怕是过不了这个冬天……” 第五百六十六章 走向彼方 这一年的冬天特别冷。 位于川陕交界地带的这个村庄下了一场大雪。 扯地连天的雪片子黏连成团,下了整整一天,门外的积雪已经有六寸厚了,却还是没有止歇的架势,反而越下越大。 厚厚的积雪压断了树木的枯枝,传来一阵阵脆响,小小的山村仿佛精致的盆景,狂暴的山风猛烈拍打着窗外的护板子,发出沉重的“啪啪”声响,就好像有个暴怒的醉汉正在外面猛烈敲打。 胸中的憋闷让老赫颜想大力的咳嗽几声,但却始终咳不出来,气闷和憋气的感觉几乎让他晕死过去。 寒冷的季节对于害了气喘病老毛病的老赫颜而言,绝对是一个巨大的考验,这样的考验每年都会经历好几次,只是这一次来的格外猛烈。 老赫颜觉得自己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平躺在床上,活像是一具正在渐渐僵硬的尸体。 也许,他已看不到明日的太阳了,或许他连这个风狂雪盛的夜晚都不能安然度过,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真的变成一具尸体,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孙女何念慈曾经不止一次的说起过,这样的平躺姿势非常不利于呼吸,只会加重胸闷的程度。老赫颜真的很想从床上爬起来,但是这个动作对于已经油尽灯枯的他来说,实在难以做到,他只能继续保持着原本的平躺姿势,一双昏花的老眼直勾勾的看着窗外。 时至今日,老赫颜已是这个村子里年纪最长的人了。他已经七十九……很有可能是八十岁,或者更老一点吧!在漫长的岁月里,很多记忆都已经变得异常模糊,他甚至想不起自己的真实年龄。 隔壁的邻居刚刚入冬的时候了死了,好像是六十几岁,而老赫颜已经八十了,能活到这样的年纪已经不亏。 明显已经变得迟钝的感知能力让他甚至分不清楚这到底是清晨还是黄昏,他只看到从窗户护板的缝隙中透出来的亮光,那是反射的雪光,就好像是外面有一道门,一道银色的光亮之门…… 炉子里的火还没有熄,外面的狂风好像四下乱窜的野狗顺着烟囱倒灌进来,将浅褐色的炭会吹的飞扬以来又慢慢的落回到老赫颜的身上。 在这个滴水成冰的季节里,炉子里那一闪一闪的亮光并不能产生多少温暖,反而如同悬挂在冰窖里的灯火一般让人感觉更加喊了。 伴随着一阵阵让人揪心的咳嗽,老赫颜的头脑反而变得格外情形,他知道自己不行了。 胸口就好像是塞进去了一团油腻硬实的破毡子,将早就不堪重负的肺部堵的严严实实,而每一次呼吸,对于早已经红肿的咽喉都是一种炼狱般的折磨 外面传来一阵阵“咯吱”“咯吱”的声响,那是踩踏着厚厚积雪由远而近的脚步声,是老赫颜最熟悉的声音。 随着门帘子的挑起,寒风夹杂着雪片子呼啸而入,那种冰冷刺骨的感觉让老赫颜打了个机灵,呼吸似乎一下子就变得顺畅了。 “可真够冷。”孙女何念慈用力的跺着脚,抖落了身上的雪花,看到床上艰难喘息的祖父,赶紧将他搀扶起来,让他的后背抵着墙壁,同时将棉被覆在他的身上。 这个半躺半坐的姿势让老赫颜觉得好受了一些,看着孙女忙忙碌碌的侍弄着火炉子,知道她又要给自己煎药了…… “不,我……咳……咳……”揪心的咳嗽声中,老赫颜终于吐出了一口浓痰,这让他感到舒服了不少:“娃儿,不用再弄药了,你过来……我有话说……” “阿祖,药汤是一定要喝的,有什么话还是以后再说吧。” 以后? 老赫颜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恐怕已经没有什么以后了,这就是最后。 他倚着墙壁,在让人心惊肉跳的咳嗽声中,伸出瘦骨嶙峋的手掌,在身下费力的摸索着,慢慢的取出一个大大的水囊。 那是一个用牛胃加工成的水囊,囊口镶嵌了一个铜环,还有一个软木塞子。 因为天长日久的摸索,这个水囊已经泛起了一层包浆,囊口的铜环闪耀着微微的金属光泽。因为长时间隐藏在身体之下,水囊早已熨的和体温一样温热。 何念慈知道那是什么。 那不仅仅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水囊,还是一桩恩德。 在大移民的过程中,年纪幼小的何念慈曾经身患重病,在那个满是仇视目光的时代,一个汉人的军官给了她保命的药物,将她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但年的何念慈才九岁,已经到了懂事的年纪,她始终记得这个事情。 只是,她始终不知道救命恩人的姓名,只是记得那人是一个军官,是个只有一只眼睛的军官。 “你能活到现在,多亏了此人呐……” “阿祖放心,若是能找到恩人,一定会竭力报答。” 不能报答当年的恩德,这是阿祖始终无法释怀的事情,何念慈子所以这么说,完全就是为了让祖父安心。其实所谓的报答……已不大可能了。 仅仅只是萍水相逢的一次相遇,然后就各奔东西再也没有相见,茫茫人海之中万千芸芸众生,又到哪里去找当年的恩人,也只能把这份恩情铭记于心了。 “欠人家的,终究要还!”老赫颜嘟囔着:“终究是要还的,只可惜有些东西,已经还不上了!” 老赫颜年轻的时候,曾经做过八旗战兵,杀人无数两手血腥,但他的罪行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的清算,竟然可以活到现在。 能够寿终正寝老死于床榻,这一定就是神的恩德,当年的罪孽只怕是永远都还不上了…… “娃儿,扶我起来……” “阿祖坐着就是了……” “不,我要起来!”老赫颜挣扎着,以前所未有的倔强坚持要起身。 何念慈无奈,只能扶着他下了床榻。 “去神庙!” 这风狂雪盛的时候,如此病态之身,怎能去到神庙中? 但老赫颜却极力坚持:“我这病你治不好,只有阿布卡才能治!” 无论孙女如何劝阻,老赫颜执意不停,万般无奈之下,只能搀扶着他出了门。 狂风依旧呼啸,大雪仍旧绵密无边。 厚厚的积雪上,留下了两串脚印,朝着曙光神庙延伸过来,很快就又被风雪掩盖住了。 风烛残年中的老赫颜已经很难保持跪拜的姿势,只能倚坐在神座之下,缭绕的香烟和庄严的神像似乎真的给他带来了某种生气,他的脸色竟然好看了许多。 不论庄严的阿布卡是不是真的能治好他的病痛,至少能让他的内心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宁。 “我两手血腥一身罪孽,死后必然上不了天堂,我也从来就没有指望过上天堂。”老赫颜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在心里暗暗的祈祷着:“只要阿布卡在我的心中,就算是到了地狱我也不怕。” “只希望我身上的罪孽不要延续下去,更不可祸及子孙,如果一定要偿还的话,那就让我偿还吧,哪怕来生当牛做马又有何妨?” “我是我,娃儿是娃儿,他们已不在旗人了,他们已经融入到了世间众生之中,就让所有的罪孽由我一人承担,在我的身上做个了断吧。” 老赫颜历经风浪,作过恶也行过善,饱经风霜早已看透世事,他知道自己的后世子孙必须融入到世间去,和其他人一样,再也没有旗人和汉人之分。 这也是阿布卡一直在努力的方向。 自从来到这个近乎于与世隔绝之地以后,虽然已经改名换姓,但念慈却从来都没有走出过大山的怀抱,但她对莽莽群山之外的世界充满了渴望,就好像巢中已经羽翼丰满的小鸟在渴望广阔无垠的天空。 “阿布卡,我知道你不是神,从来都不是。但你是一个好人,我们都愿意把你当做的神,因为我们需要你……”当这个念头在脑海中越来越清晰的时候,老赫颜突然就剧烈的咳嗽起来,瘦骨嶙峋的胸膛快速起伏,脸色瞬间苍白如纸,就好像是早已死去很多天的尸体,他用颤抖的手抚摸着冰冷的石头神座,看着神座之上那盏象征着神灵永存的长明灯:“所有的是非对错,一切的恩恩怨怨,就在我们这一代人的身上了结了吧,千万不要再延续下去。我想阿布卡一定也是这么想的……” 含含糊糊的嘟囔声中,老赫颜的身体猛然一阵剧烈的震动,突然吐出一口鲜血,喷溅在神座之上,嫣红的颜色触目惊心。 祖父陡然吐血,可把何念慈给吓坏了,她显得非常慌张:“阿祖,你……坚持住,千万坚持住,我到医馆去请大夫……” 大夫?什么样的大夫都救不了该死之人了。 老赫颜并没有为自己的病情担心,他知道任何的担心都是多余的,他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 “我……早就该死了,真的早就搞死了……” “阿祖不要这么说,我怕……” “不用怕,在阿布卡这里,没有什么好怕的。”这绝不仅仅只是一句宽心的话语,或许老赫颜真的这么认为:“我能活到现在,不是因为我不该死,而是因为阿布卡不忍心让你们姐弟孤苦伶仃。你们已经长大了,我就应该死了……” 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儿,老赫颜表现的极其平静。 他伸出手去,抚摸着孙女的脸颊,不知不觉之间已掉下泪来:“我总是梦到你们的爹娘,我知道他们在地上等着我哩,我这就要去了。不要怕更不用哭泣,因为还有阿布卡在照看着你们,我很放心。” “阿祖……” “听我把话说完……”老赫颜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唯恐无法交代清楚,他尽可能让自己的语速更快,但一阵阵咳嗽总是把他打断,不知不觉之间嘴角已是鲜血淋漓却浑然不觉:“虽然你从来不说,但我却早就知道了。” “医馆那边说要送你去医学院学本事,这是好事,就好像考试对于念恩一样,是你的机会。” “但我却拖累了你,让你走不开。” “我早就该死了,真的该死了,我死了之后你才可以走出这里,去到外面的世界当中……” “阿祖,我要永远的守着你……阿祖……”何念慈没有哭,但却已是泪流满面。 老赫颜努力做出一个笑容:“我不用你守着,我要守着阿布卡,永远守着……” “阿祖,咱们回家,我给你煎药,阿祖一定会好起来,一定会……” 家? 不,老赫颜不想回去,因为这里才是家,是他最终的归宿,永远的家。 老赫颜的手慢慢的伸向了那盏长明灯,用长长的指甲把灯芯挑了挑,昏暗的长明灯顿时就变得光亮起来,偌大的神庙似乎在一瞬间充满了光明……和温暖。 燃烧的更加充分的长明灯显得更加旺盛,就好像回光返照的老人一样。 脸上的病态潮红让他的脸色显得非常红润,就好像眼前的这盏长明灯,烧的越旺盛也烧的更快了。 “去吧,你去吧 。” “去哪儿?阿祖要我去哪儿?” “去你想去的地方,我知道你早就想去了。”这句话似乎耗尽了老赫颜全部的体力,就好像是个走过了千里旅途的旅人终于回到了家,老赫颜的后脑抵着冰冷的神座,大张着嘴巴喘息着。 背靠着坚硬结实的神座,老赫颜觉得身体比山还要沉重,但胸口的憋闷感却神奇的消失了,他渐渐的感觉不到身体的存在,甚至不确定自己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 在雪光之中,近处的村庄已经和远处的莽莽群山彻底的融为一体,仿佛一副浓墨重彩的写意画卷,显得模糊而又具体。住了很多年的房屋就好像是这个潇潇画卷中的一个小小黑点,突兀而又自然,仿佛画龙点睛的神来之笔。 这个风,还有这个雪,真的很熟悉呢,仿佛白山黑水的老家,他觉得自己回到了童年,回到了阔别多年的故乡…… 老赫颜慢慢的吐出一口很悠长的气息,但却再也没有吸进一口气。 他死了! 死的很安详。 背靠着神座,面对着外面的世界,停止了呼吸。 对于村子里的人来说,老赫颜的死一点都不意外,因为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他是村子里最老的老人。用老赫颜自己的话说,他确实早就该死了。 在街坊相邻的帮衬之下,众人给老赫颜举办了一个简单的葬礼,然后按照村子里约定俗成的规矩,如同所有寿终正寝的人一样,老赫颜被埋葬在神庙的后面,成为许多个坟冢当中的一个。 死后能够被埋葬在神庙附近,这是一种荣耀,也是很多老人都期盼的“待遇”! 人们深信,这些人就算是死了,依旧可以得到神的庇佑! 在老赫颜“五七”的头一天,进京赶考的何念恩终于回来了。 蜀中神童果然不负众望,以三甲第五十六名的成绩考中了进士。 对于文风鼎盛的江南和两浙来说,仅仅只是考中了第三榜,而且排名还比较靠后,这样的成绩未必满意,最多也就只能算是差强人意而已。但是对于何念恩本人和蜀中官场而言,这已经非常不错了。 虽然这样的成绩根本就没有资格参加最终的殿试,与同期的状元、榜眼、探花等相差甚远,甚至根本就不在二甲之列,却已经算是一桩非常好的“政绩”了、 对于旗人的教化之功已不再是一句空谈,而是实实在在的政绩,这就够了。而且何念恩还很年轻,他有足够多的时间得到更大程度的进步。 作为第一个考中了进士的旗人,虽然排名非常靠后,但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具有举足轻重的政治意义…… 烧完了“七七”的纸钱之后,祖父的葬礼就算是正式结束了。 作为“考试明星”的何念恩毫无悬念的被“夺情”,在座师学政大人的运作之下,去到府中充当了一名临时的“学吏”!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这样的明星式人物一定会升迁的非常快,尤其是在有人扶持的情形之下,就算暂时还不可能占据真正意义上的实权地位,品阶也一定会很快就“熬”上去,这是官场当中的惯例和潜规则。 而何念慈而接受了官办医馆的推荐,去往广济医学院学习,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她一定会成为一名服务地方的女郎中。 在动身之前,何念慈将原本就少的可怜的家产全都分给了左右乡邻,将变卖田产的钱财全都捐给了神庙,她只留下了那个军用水囊…… 如同所有要出门的同乡一样,何念慈怀揣着水囊和医馆的推荐文书,来到了神庙之中。 是曙光之神和祖父带着她来到了这里,祖父死了在这里,永远的留在了这里。现如今她要远行,要去往千里之外的大旗庄,她是来告别的。 向祖父的在天之灵告别,向庇护了她这么多年的阿布卡告别。 “伟大的阿布卡,我要离开了,我知道阿布卡一定会继续保佑我,保佑所有的人……” 对于如同何念慈、何念恩姐弟这样的年轻一辈而言,他们对于阿布卡的信奉虽然依旧虔诚,但却不再是老一辈那样的盲目迷信了。 在这一代的心目当中,阿布卡不再是一个具体而微的神,甚至不是再代表着杨疯子这个人和他的一切善行,而是一种信念,一种完全理想化的信念。 怀着一个理想化的信念一个实实在在的水囊,何念慈走出了大山,走向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第五百六十七章 小友老友 绵绵密密的春雨下了整整两天,程园毕就在家里窝了两天。 上了年纪的人,很不喜欢这种潮湿的天气,连带着心情也变得非常糟糕,看什么都不顺眼。 完全就是因为心绪不佳的缘故,毫无来由的发了一通莫名其妙的火气,吓的家中仆役和晚辈们一个个噤若寒蝉,全都躲着他走,这让他的心情愈发烦闷起来。 “太爷……” 当一个仆役小心翼翼的走进来奏事的时候,程园毕的心情简直恶劣到了极点,没好气的又要发火:“又有是事情了?就不能让宁静片刻了么?” 如同程园毕这样的年纪,情感会变得非常敏感,若是没人理他就会觉得受到了冷落,似乎自己就是家里的“讨人厌”。若是身边有人,又会觉得厌烦,无论别人怎么做,他都觉得不顺心,看什么都不顺眼…… “外面有人求见……” “甚么乱七八糟的人?” “一个独臂人,他说是太爷的旧友……” 独臂之人? 听了这句话,程园毕的心情顿时大好,所有的烦躁和愤懑瞬间消散到了九霄云外,整个人立马就精神起来:“贵客临门,有请!” 还不等这个独臂的“贵客”走进厅堂,程园毕就已经哈哈大笑着迎了上去:“哈哈,两日不见小友,就觉得这心里呀好似缺了点什么似的,我正思着念着雨住了之后到义学堂去和小友高谈阔论一番,小友竟然来了。上茶水,上点心……” 义学堂就在程府左近,这些年来,到义学堂去听这位独臂的教书先生随便说点什么,已成了程园毕每日例行的功课。要是一天不去,就会觉得浑身上下不自在。 开始的时候,完全就是因为这位教书先生见识广博眼光敏锐,对于很多事物都有着非常独到的见解,程园毕很喜欢和他交谈。到了后来,已经成为一种习惯,虽然从来都不问对方的姓名和家世,却隐然已经一种忘年交的友谊了。 虽然义学堂距离程府极近,但这位教书先生却从未来过,这还是第一次登门拜访。 就好像相知相熟多年的至交好友一般,二人分宾主落座,并没有过多的寒暄客套,就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了:“程老太爷这两日没有去义学堂,我也想念的很,这才过来拜望。除此之外,还有一事相求。” 二人认识已经有些年头了,却从无任何利益交集,完完全全就是秉承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则,虽然京城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却从未说过一个“求”字。 “小友可是遇到了甚么难事?要我说呀,你真遇到了什么事情,还是找你们李大帅比较好,若是连他都解决了,找我这个糟老头子恐怕也是无用,哈哈……” “这事李大帅不管用,必须要找程老太爷才能办理。” “哈哈,还有什么事情是他李吴山解决不了的么?”程园毕和李吴山素来就不对付,而且他从来都不掩盖这种态度:“小友这么说,我倒是有兴趣了,到底是什么事情啊说来听听。” “程府南边的那一方田地,就是去年种了胭脂稻的那一方田……” “你就直说是义学堂外的那块田地好了。” “就是那一方田。”教书先生面带微笑的说道:“晚辈恳请老太爷能将那一方田地佃给我,这佃租么……却也好说……” 那一方田地约莫有五六十亩的样子。 程园毕虽然早就从官场上退下来了,毕竟曾是大明王朝的宰辅之臣,光是复隆皇帝当年赏赐下来的“养老恩田”就有不老少,区区几十亩地对于程家而言不过就是九牛一毛,根本不值一提。 本着君子不言利的原则,连程园毕自己都不清楚他的名下到底有多少田亩有多少佃户。 “佃我家的田?”程园毕饶有兴趣的上下打量这位教书先生,就好像是刚刚认识他似的,很是不解的问道:“那块地好说,我只是想知道你佃去做甚?” “佃了田地当然是要耕种的了。” “你?耕种?”程园毕当即就笑了:“虽说我已老眼昏花,连书本上的字迹都看不大清楚了,但看人还是比较准的。据我所知,小友绝非是那牟利之人,想来佃了那些田地是有别的用途吧?” 这个教书先生虽然清贫,却是志向远大之人。佃几十亩田地,确实可以增加一些收入。但是这个教书先生肯定不是在乎金钱的那种人,以他的军功和贡献,只要他愿意随时随地都能在官府中混个肥差,岂不比辛辛苦苦的耕田种地要实惠的多? 这种人,从来就不在乎金钱和个人待遇,作为李吴山的学生,他们全都是典型的理想主义者,全都拥有坚定的信仰。 这种人,可以数十年如一日的普及义学堂,却仅仅只拿着微薄的补贴。若是说他想有了求利的心思……那绝对是对理想主义者的莫大侮辱。 再者说了,就凭他的见识和本事,随随便便做点什么不比耕田种地更实惠呢? “你说的那方地是小事情,自然可以佃给你,就算是白送都没有问题,但你必须老老实实的告诉我,你到底想用那块地做甚?” “真的是耕种!”教书先生老老实实的回答道:“教书之闲暇,可以和学生们一起耕种,我就是这么想的。” 这种事情不可能撒谎,也没有必要撒谎,以这位教书先生的为人和胸襟,更加的不可能撒谎。 “耕田种地?能有多少收成?我就不信了,你们的李大帅会缺那几斗米粮。” 李吴山再怎么穷困,大旗军的财政状况再怎么窘迫,也不至于让远在江南的教书先生们去给大户人家当佃户吧? “虽是耕种,却与米粮无关。”教书先生说道:“晚辈之所以要佃老太爷的田地,不是为了种稻种谷,而是要栽培一些红绿木树苗。” 种树苗子? 这事听着就玄乎。 能外放到江南的义学堂中教书的,绝对就是吴山军校中的俊彦之才,至少也是有功人员,怎么会去种树苗子呢? 那完全就是农夫的事情,让吴山军校的高材生去做,绝对是大材小用了! “老太爷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教书先生笑道:“这红绿木非同一般,用处大的很。” 直到现在,程园毕都不知道他口口声声说的“红绿木”到底是什么玩意儿,而是本能的认为是桃柳槐杨一般的树木。 那确实是树木,但却绝不一般。 所谓的红绿木,其实就是金鸡纳树的“中文名”,是一种很通俗的称呼。 金鸡纳霜,可以治疗腐血症,还有一定的消炎效果,尤其对于疟疾、肠痧等急性病有着神奇的效果,是这个时代最好的药物了。 因为金鸡纳霜的嫩叶是红色,长老了之后就会变成碧绿,所以才得了好“红绿木”的俗称。 这种植物不大适应北方的物候,所以李吴山才想到先在南方开辟几块“试验田”,进行前期的培育。若是效果还是不行,那就只能搬到缅甸、暹罗、安南等占领地去了。如果不能进行大规模的量产,就只能通过进口的方式获得,这会极大的受制于人。 原来是试种新的药草,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粮食。 自古以来这治病救人之事就是绝对的善举,程园毕没有理由拒绝,虽然一直都和李吴山不对付,但是作为一个名古典的儒家人士,这点风骨和觉悟程园毕还是有的,他哈哈大笑着说道:“若是他李吴山亲口对我提起这事情,未见得我就会把地佃给他用,但小友你说起来,那就不一样了,这个面子总是要给的……哦,对了,我听说李吴山对西边的大食国用兵了,你知道这个事情的吧?” 李吴山对大食国的战争早就已经开始了,连街边卖臭豆腐的小商贩都已经知道,这么大的事情程园毕不可能不晓得,只是故意做出一副“我刚刚听说”的样子而已。 “知道。” “我也是听家里人说的……”程园毕有些不满的说道:“我程家世代从文,好歹也算是书香门第了,却出了个不孝子,也是老朽治家无方啊,真是愧对祖宗……” 程园毕口中的这个“不孝子”当然是特指他的孙子程流云。 程流云是偷偷摸摸跑到吴山军校去的,根本就没有征得家长的同意。 在这些年当中,程流云时常会给家里人写信,但程家人却从不回信,程园毕始终无法接受孙子弃文从武的行为,尤其是他私自离家出走去投靠自己的宿敌李吴山,这让他觉得很没有面子,简直就是颜面扫地。 在这些年当中,随着程园毕和这个教书先生的频繁接触,逐渐为军校生的开阔视野和卓越见识所折服,总是在潜意识里把这位年轻的教书先生看做是自己的儿孙辈。 程流云若是真能学有所成,达到这位教书先生的境界,程园毕未必不能接受,至少他的态度会从以前的极力反对改为默许。但接下来程流云的一封家书却让他大为不满。 程流云要到前线去了。 作为一个典型的文人,程园毕并不反对自家的子孙后代去学习真正的本事,但是去打仗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文贵武贱的传统早已根深蒂固,程园毕绝不希望自家儿孙成为赳赳武夫。 “老太爷多虑了。”教书先生笑道:“前番老太爷曾不止一次的提到令孙,从他所学的专业来看,就算真的去了前线,也不是行军打仗的将士,而是正经的文职人员,以后很有可能会成为治理地方的官员……” 打仗,从来都不仅仅只是军人的事情。 尤其是李吴山对大食国的战争,这是典型的国战,早在战争还没有开始之前,李吴山就已经做好了总体战的准备。 这场战争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掠夺和攻伐,而是要进行有效占领,逐渐消化占领区,追求的就是长治久安,一定需要文治武功并举才行,这就注定会需要大量的文职人员和其他非作战人员! 但这已然不能让程园毕满意。 就算是他李吴山战胜了大食国,就算他开疆拓土极大的扩张版图又有什么用?据说那万里之外的大食国多是戈壁荒漠,而且大多是些没有开化的胡人,说不准哪天就又反叛了呢。 对于西域的征服战争,李吴山绝非先例,汉唐时期就曾经做过,毕竟西域都护府是铁一般的事实。但那又有什么用呢? 西域还不是又丢了? 当年的黄金家族够厉害了吧,灭国无数拓土万里,据说打到了极西之地,不照样分崩离析不复存在了么? 在程园毕为代表的这些人心目当中,只有汉地十八省才是基础,才是真正的上国天朝,其他那些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根本就不值得去占领,尤其是在花费很大代价的情况下那就更不值得了。一个弄不好,就会重现汉武帝后期的情形,穷兵黩武逞一时疆域之强,终究会落个国弱民疲的结果。 哪怕单纯从个人利益角度考虑,程园毕也不赞同这场战争。 就算程流云不是一线作战人员,就算他不会有身死疆场的危险,就算他能成为占领区的官员,对于整个程家而言都是不划算的。 以程家的势力和影响力,以及盘根错节的人脉关系,想给后世子孙谋个一官半职真的不要太轻松,偏偏要去那种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去做一个胡官,根本就是舍本逐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程流云是什么样子我不晓得,但我知道吴山军校是什么样子。”教书先生很有把握的说道:“每一个进入到吴山军校的人,都是踌躇满志的菁英,他们之所以去军校,根本就不是为了当官,而是怀着壮志雄心,是为了践行理想实现信仰,与功名利禄无关。” 对于整个军校体系而言,真正的核心从来就不是那些层出不穷的先进技术,甚至不是对于战争模式的一再颠覆和强大的战斗力。理想和信仰才是最重要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基础与绝对核心。 每一个军校生,都是一个不同程度的理想主义者。 在实现“我族长兴”这个终极目标的过程中,每一个举动都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那是一种专属于豪强男儿的浪漫,是最先觉醒者的浪漫,他们走在历史的最前沿,充满了引路者的骄傲和自豪。 每一个军校生都深深的知道自己是这个时代最崭新的力量,是民族的新鲜血液。他们和遵循传统的父辈不是一种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在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教育之后,程流云早已深深的意识到了一个事实:自己身后的那个庞大家族,其实充满了老旧的和注定会历史淘汰的东西。这无关于品行和私德,而是眼界上的,是思想层面上的东西。 不经历一场狂风暴雨式的思想风暴,根本就无法意识到这一点。 “小友,你我比邻这么多年了,我看你兢兢业业教书育人,总共教导出多少学生了?” 年轻的教书先生的回答准确无比:“七百六十人整。” “在这七百六十人当中,可有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佼佼者?” 在程园毕的心目当中,所谓的出类拔萃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成功人士,比如说出仕为官,比如说文采卓然,或者成为一方豪富。 “我不知道。”教书先生很坦率的说道:“据我所知,应该没有吧。” 他教导出来的这些个学生,并没有人们心目当中的那种“成功人士”,既没有出现几个当官的人才,也没有那种能够写出精彩绝艳华丽诗篇的才子,他们全都是普通人,最普通的那种普通人。 或者是继续俯首耕种的农夫,或者是摆弄技艺的工匠,或者是走街串巷的小商小贩。他们在这所义学堂中读书认字,开蒙开智,然后各自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或是为了生计而辛苦奔波,或是早早的娶妻生子,总之他们的生活和他们的父辈并没有什么不同。 “教书育人这么多年,却连一个出类拔萃的学生都没有培育出来,你不觉得失望吗?”这句话没有丝毫讥讽或者是嘲弄的意思,完完全全的就是就事论事:“教育不出人才,这是为师者最大的失败……” “我不这么认为。”教书先生笑的很开心,就好像是在做“工作总结”一般说的条理分明有理有据:“我自己都做不出辞藻华丽的锦绣诗篇,教出的学生自然也就做不出来。义学堂的目的从来就不是为了培养官员和士人,更不是为了培育出一大堆空谈的书生。我教书的目的非常单纯且又明确,就是为了给更多的人开蒙,让他们知道家国天下的关系,知道民族的概念,让他们的眼界比以前稍微开阔那么一点点,让他们知道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这就够了!” 不再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日子,不再是仅仅只盯着家园范围之内的这一亩三分地,让他们拥有最基本的国家民族概念,对于这个世界有一个虽然粗浅但却大致正确的认识。或许这还不足以改变他们的命运,更不大可能让他们成为官员或者其他方面的人上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的学生依旧是农夫、工匠、手艺人或者小商贩什么的,依旧是这个社会的底层。 但是,这些人的眼界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拓展,已经拥有了最初的民族意识。 穷数年甚至数十年之功,以一人之力为几百人开蒙,让他们睁开双眼,让他们在辛勤劳作至于知道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这就已经足够了。 义学堂不是为了培养出少数几个顶尖的人才,不是为了培养出官僚或者是文坛宗师,而是提高全民的文化基础,让他们睁开双眼看看这个世界…… 当民族需要的时候,这些人就可以奋身而起,在社会的每一个层面上形成一股势不可挡的滚滚洪流。 “提高民族的文化底线,给更多人开蒙,这是我的使命,唯有一力践行之,”教书先生笑道:“虽然收入微薄,虽然我的学生当中从来就没有出过什么大人物,但我始终认为自己在做一件很神圣的事情!” 第五百六十八章 新老结合 “呸,呸……”廉金斗用力吐出灌进嘴里的沙子,一屁股坐在松软的沙地上,脱下靴子用力的磕打着,倒出一大堆沙子:“这鬼地方,真不是人待的……” 对于廉金斗和他手下的士兵而言,这里就是一方完全陌生的世界,除了荒芜的戈壁滩就是一望无垠的茫茫沙海。白天的日头毒辣的很,简直融金炼铁,到了晚上却又能把人冻个半死。若是刮起了大风那就更糟了,费了好大的力气在挖出来的拒兵壕会在一夜之间填平,若是不尽快清理,连营帐都会被沙土掩埋大半截。 完全陌生的环境和气候对于远征军极其不利,好在他们的准备还算充分。 兵甲器械、粮秣物资等等这些就不用说了,甚至连每一个士兵的裹脚布都分发到了个人。 作为一只造反起家的队伍,这支以固州军为底子建立起来的军队始终保持着当年造反军的本色:虽然他们的战斗力很一般,但却耐力十足,吃苦耐劳的精神一直延续至今。 大家都是因为实在活不下去才造反的苦哈哈,能有口饭吃就不错了,对于装备的要求很低。在投靠大旗军之前,不要说是正经的军靴,就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鞋子都配不齐全,穿着破烂的草鞋甚至干脆光着脚板打仗一点都不稀奇。投靠了大旗军之后,虽然物资供应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是这么多年以来,当年“艰苦朴素”的作风却一直流传着。 不论是当年的老兵还是最近几年入伍的新兵,都会本能的把“衣帽鞋袜”等军用品积攒起来,找机会带回到家里去给儿女们使用。天长日久耳濡目染之下,就养成了一个不知道到底是好还是坏的传统:不穿袜子。 能有双鞋子穿就不错了,套上军靴就往前冲。至于袜子这种玩意……虽然每年都会发八双,却很少有人穿,而是尽可能的节省下来带回家里去。 行军打仗的大老粗,穿不穿袜子根本就是一件无所谓的事儿。 但是,在大食国开战,却不是个样子。 灌进靴子里的沙粒和细小石子很硌脚,严重的还会影响战斗力。所以,上面专门给这些士兵装备了裹脚布。 用粗细两种麻线纺织而成的细长布条,可以把脚丫子全都包裹起来,更重要的是可以把小腿和足踝连为一体 ,这是袜子做不到的。 连这种微小的细节都考虑到了,足见李吴山对这场战争的准备到底有多么充分。 趁着战斗的间隙,伙夫们把战饭送了过来:咸的发苦的豆腐干、大块的腌菜和辣萝卜条子、热气腾腾的油饼还有大桶的酸汤,除此之外,还有少量的干米饭,那是为军中少量的南方士兵准备的。 有饭有菜有稀有干,还能根据个人口味进行调剂,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对于廉金斗来说,简直不敢相信。 以前打仗的时候,有什么就吃什么,实在没有了就饿着肚子继续打,哪有这么好的伙食水准? 咸菜、豆干、油饼子,这些东西看起来极为普通,但这是前线是,是距离母国万里之遥的西域他乡,每一粒米每一种物资都需要长途运送,成本会成倍甚至成数倍提升。 在以前,这样的情形根本就不敢想象。 这只能说明自身的实力是真的强大起来了。 “都给老子多吃些,下一顿说不定是什么时候呢,这一顿一定得吃饱了……谁他娘让你吃口粮的?真当老子的军法是开玩笑不成?”廉金斗大声的喝骂着:“都把奶饼子给老子收起来,谁要是再敢偷吃,老子就让他吃军棍!” 阵前战饭和单兵口粮绝不是一回事,更不是一种东西。 在不太激烈的战斗中,后方的伙夫还能把热气腾腾的饭菜送上来,一旦战斗打的激烈了,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机会,也没有这样的时间,到时候就只能吃随身携带的单兵口粮了。 所谓的单兵口粮,其实就是五个拳头大小的“奶饼子”和一包咸肉干。 那种奶饼子是今年才开始正式装备军队的,这玩意的主要原料是面粉,掺和了产自蒙古的奶砖,再用大量的糖进行炒制,凝固之后就会变得很硬,不仅便于携带而且含热量高,可以迅速补充体力。 因为这种东西的含糖量极高,都已经甜的发腻了,又掺杂了至少四分之一的奶砖,完全可以当做“奶糖”类的零嘴来吃。所以,在很多时候,那些士兵们就会偷偷的切下一部分含在嘴里解解馋。 甜味中带着奶香,掰下一小块就可以含在嘴巴里,偷吃的现象屡禁不止。但这玩意的成本非常高,一个拳头大小的“奶饼子”运送到这里,其价格足够换一整只烧鸡了。 “时辰差不多了,我估摸着又得开打!”连续多日的持续激战,已经让廉金斗熟悉了大食人的战斗节奏:“都警醒着点儿,头盔,你的头盔呢?那是保护你脑壳子的,塞在屁股底下做甚?当马桶用么?戴起来,戴起来……” 因为风沙太大,很多士兵索性摘下了头盔,随便扯下一片衣襟把脑袋包起来当做头巾使用。 这种状况只会出现在廉金斗的营头之中,他们旁边的那些学生兵绝对不会这样。 在这个四千多战兵的阵地上,学生兵的数量只有一千六百余人,每一个学生兵都穿戴整齐,正在利用难得的空闲时间加固战壕。 桑德子正带着些人将敌人的尸体拖拽过来,然后用这些尸体叠砌成一道矮墙,用来阻挡松软是沙土。 在几乎所有人的心目当中,死亡本身就一个可怕且又神秘的字眼儿。很多士兵并不惧怕生龙活虎的敌人,但却对于战场上的尸体有着一种近乎于本能的畏惧心理,似乎尸体真的具有某种神秘的威慑力。 但是,桑德子他们这些人,则完全没有这种忌讳,他们已经把敌人的尸体当做是一种资源或者是一种材料,尽可能的用在有利于自己的事物上。 虽然已经是一员老将了,早已经在鬼门关前几次摸过阎王爷的鼻子,早就看淡了生死,但他对于尸体还是有种淡淡的……不能说是畏惧吧,但至少是一种心理上的忌讳,他很不愿意触碰那些总是和死亡联系在一起的尸体。 就好像是搬动石块或者其他没有生命的东西那样,桑德子等人很快就用尸体“构筑”起一道低矮的“墙壁”。 “桑指挥……”虽说廉金斗的资格更老军衔更高,但他却不是这片作战区域的最高指挥,桑德子才是。这主要是因为桑德子对于这一带的地形了如指掌,同时对敌人有着非常直观的认识:“和咱们打的这是哪一股大食人啊?是朝廷的官军,还是地方上的私兵?” 虽然已经激战数场,但廉金斗却始终弄不清楚当面之敌的身份。 听起来好像很荒谬,其实却很正常。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完全就是因为大食国与大明朝的政治架构相差太大的缘故。昨天还在和大食国的正规近卫军交战,今天面对的就有可能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地方武装。 杂七杂八的对手,早就把廉金斗搞糊涂了,好在还有桑德子这个行家。 桑德子曾久在西域之地,对于大食国内部的情形熟门熟路,说起来头头是道:“老将军,这大食国的情形很复杂,三言两语根本就说不清楚。总而言之,就有点类似于安史之乱……安史之乱以后的那个样子……” 大食国的内部形势,确实像极了安史之乱之后的大唐时代。 在四十多年之前,大食国诞生了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很是做出了一番“王天下”“臣诸侯”的丰功伟绩,四方征战战无不胜,极大的拓展了疆土,将周边各国打的退避三舍,一时风光无限。如同绝大多数君主一样,一旦达到了文治武功的巅峰,必然会产生好大喜功刚愎自用之类的毛病。 就好像唐玄宗一样,曾经把大食帝国带上巅峰的君主很快就堕落了,整日里沉迷于酒色之中,帝国的实力随之开始滑落。当年那些追随他征战的功勋将领们则发动了叛乱…… 长达十七年的叛乱把庞大的帝国弄的奄奄一息,虽然最终还是平定了判断,但整个帝国的实力却受到了灾难性的损毁,仅仅只是维持着一个强大帝国的名义而已。 中枢实力不足以压服地方的时候,当初那些平定叛乱的骄兵悍将很快就成了新的叛乱主力军。惨烈的战争对于民生是一个极大的摧残,沉重的税收终于催生出了一个大食版本的“黄巢”。帝国和造反军激战,地方军阀趁机做大,皇帝只能依靠宦官玩弄权谋之术,雄才伟略的老君主很快就被宦官们杀死,然后拥立了一个年轻的君主……一个空有其名实际上朝不保夕的新君主。 与此同时,昔日的外部强敌趁势而动,罗刹人的势力肾虚而入,作为曾经的手下败将的天竺人也开始侵蚀大食国的地盘。曾经被击退的西方侵略者——葡萄牙人更不会闲着…… “葡萄牙人……我信不过西夷人……” 廉金斗的这句话说的很有意思,因为现在的葡萄牙人是大明王朝的盟友。 虽然葡萄牙和大明朝绝对谈不上任何友谊,之所以建立了一个名义上的盟友关系,完全就是因为这两者拥有一个共同的敌人:西班牙。 正在国内广泛试种的“红绿木”就是葡萄牙人的礼物。 虽然李吴山总是在对葡萄牙使者费尔南德斯说着“和衷共济”“风雨同舟”的漂亮话,其实对于葡萄牙人的提防之心极重。 这不仅仅只是针对葡萄牙人,而是针对所有的西夷,李吴山根本就信不过他们。 就拿眼下的这场战争来说,虽说葡萄牙是李吴山的盟友,事实上葡萄牙他的舰队还在地中海上呢,最多也就是对大食国的沿海岛屿构成一些威胁而已,真正的陆地大战还是以李吴山为主力。 廉金斗根本就不知道地中海在哪个犄角旮旯,也懒得去想那个,他只关心眼前的战争……准确的说,他只关心眼前的战斗。 “要想分清楚是大食国的王师还是私兵,其实简单的很,”桑德子笑道:“装备好的能打的队伍,大多是地方诸侯的私兵,那些看起来好像叫花子一样一打就退的,往往就是大食国的王师。” 帝国内部贪腐乘风军备松弛,王师的精锐战斗力早已经在一轮又一轮的叛乱中损失殆尽了,只剩下一些空有其表的花架子。反而是那些地方诸侯更舍得花钱武装军队,他们的私兵也更有战斗力。 对于廉金斗而言,这种情形很容易理解,崇祯年间的大明朝何尝不是这个样子? “每次战斗之前,在军前指手画脚的那些人是做什么的?跳大神的么?” “那些人是占星师。” 占星师?从字面意义上来看,应该是观望星辰的吧?但廉金斗又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因为星辰只有夜晚才能观望得到,大白天的观望的哪门子星星啊? “这大食国的占星师和咱们的观星占卜是两回事,他们更象是……神汉,就算是说成跳大神也差不多了。只不过这些占星师都是有军职的,而且职位非常高,全都出身显赫拥有贵族头衔……” “要照这么说,这大食国必亡。”廉金斗说道:“两军交战生死一瞬,凭的就是运筹帷幄将士用命,怎能由着这些个胡说八道的神汉指手画脚?偏偏这些神汉还身居高位,这要是不亡国就真的没有天理了!” “占星师不仅在军中拥有很高的影响力,他们甚至可以左右皇位传承。” 虽然说大明朝也有“真龙天子”“受命于天”的说法,但那仅仅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说法罢了。大家信奉的还是“天子者兵强马壮者为之”和“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谁的实力强谁的拳头大谁就是君主,实力决定一切就是万古不亘的真理,占星师和宦官操控朝局,这绝对就是典型的亡国之兆哇。 “我们与大食人连战四场,他们都攻不过去,我估摸着他们已经不耐烦了,下一轮攻击必然一场险恶。” 这里不是主战场,从来都不是。 桑德子和廉金斗的任务仅仅只是阻敌救援,将大食人的援兵死死的挡住,不让他们踏入真正的主战场一步。 这是一场典型的阻击战。 真正的决战就在几十里之外,大食人的援兵却迟迟开不上去,他们的攻势越来越猛,明显已经急眼了。 “此一战,必定血腥万分,老将军……还是不要冲的太前……” 虽然廉金斗的军衔很高而且资格最老,但他却不是什么将门出身,而是典型的造反起家。和很多同类型的将官一样,同甘共苦和士兵打成一片就是他的统兵之道,身先士卒奋勇冲杀也是他做习惯了的事情。 每次作战,廉金斗都不是躲在后面指挥,而是带着亲兵参与战斗,这确实是一种美德,专属于将官的美德,而且对于士气的提升有着立竿见影的神奇效果,但是,他的年纪终究太大了。 在整个大旗军体系之内,在所有的一线参战人员当中,廉金斗的年纪是最大的,他已经六十二岁了。 岁月不饶人呐! “怎么,怕我被大食人砍去了脑袋?”已虚发花白的廉金斗哈哈大笑着说道:“瓦罐不离井口破,将军终究阵上亡,什么生生死死的我早就看淡了。若是哪天我真的战死了,也算是全了这戎马一生马革裹尸的夙愿,沟死沟埋路死路葬,不算个什么。再者说了,虽然我这颗脑袋不值钱,也轮不到大食胡人来看,我还要留着吃饭呢,哈哈……” 苍凉的牛角大号声从远处传来,视野的尽头腾起一大片沙尘,仿佛一片乌云压在低空之中。 “大食人又要开始进攻了,准备战斗吧。” 清脆的竹哨声发出了熟悉的节奏,这是战斗的命令。 老将廉金斗举着单筒的“千里眼”,遥望着正在徐徐迫近的大食军马,笑呵呵的说道:“还真让你给说着了,把骑兵和骆驼兵全都摆到了正面,大食人这是要干一锤子买卖呀。看这个架势,真的不小呢。” “桑指挥啊,还是以前的老套路,我垫正面先死定后诱敌,等我吸引他们进来之后,你们这些娃娃兵……军校兵从侧面兜过来收割,打断大食人的前后衔接,如何?” 这是早就制定好的战术,谈不上多么高明,但却如同廉金斗这个人一样中规中矩。虽然没啥精妙之处,却非常的实用而且效果奇佳,那些堆砌起来的尸体就是最好的证明。 这个战术最要紧之处就在于彼此之间的配合。 大旗军老兵们顶着对手的猛烈攻击徐徐后撤,引诱敌人冒进,然后火力强大的军校生们从侧后穿插,来一个小范围的迂回,打断敌人的前后衔接基本上就算是成功了。 至于说最后的收割,那只不过是在大势已定的情形下最的收尾而已。 “好,咱们还这么干!”桑德子打出了旗语:战术依前,火炮准备…… 第五百六十九章 老将出马 炎炎烈日之下漫漫黄沙之中,战斗已经打响。 大食人的进攻方式与廉金斗以前经历过的所有战斗都不相同,他们把已骆驼兵为主的骑兵摆在正面,而且摆的非常厚实,形成一个相对平滑的突出部,而步兵则放在两翼,这与传统的步骑混合战斗方式完全相反。 在长达几百年的战斗中,蒙古式的轻骑兵占据了战场上的主流地位。骑兵最大的作用往往就是牵制、拉扯、切割和穿插,真正最后决定胜负的还是步兵,所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骑兵都会摆在侧翼或者更加靠后的位置上,为的就是便于实现快速发起冲锋。 速度就是骑兵的第一战斗力,风驰电掣滚滚如龙的骑兵冲杀才是最可怕的。 但大食人却另辟蹊径,他们的战斗方式完全不是这个样子。 众所周知,骑兵的冲击速度越开,冲击距离就越短,骑兵们总是非常珍稀战马的体力,总是在尽可能短的距离上发起冲锋,这是为了追求一瞬间的爆发力和极高的速度,但大食人却在一个非常遥远的距离上发动了冲锋,而且速度相对较慢。 长距离的慢跑冲锋,是大食军队的特色和传统作战方式。 在很多兵家经典教程当中,速度就是骑兵的生命和最大意义,骑兵失去了往来如风的速度就等于是找死,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先入为主的观念罢了。 万事万物都没有“绝对”的说法,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正确或者是绝对错误的,而是应该因地制宜综合各方面的情况进行总体判定。 和一水的蒙古式骑兵完全不同,大食人的骑兵并不是以战马为主,而是以骆驼兵为主,夹杂了战马和少量的战象,而且起伏的沙丘造成了地形的极大差异,这就注定了他们的兵种之间的差异十分模糊,骑兵和步兵之间战斗方式的差别并不是很明显。 因为兵种繁杂,所以不能追求精妙无比的配合,那会让容错率变得非常低,除非是绝世名将和天衣无缝的精妙配合,否则的话根本就无法发挥出最大战斗力。他们追求的是整体协同能力,模糊了骑兵和和步兵的界限,力求实现一种整体冲击力,这就注定速度不会太快。 大食人使用的是那种由车马拖拽的大型火炮,虽然数量不多但却射程极远,所以他们最先开火。 在火炮轰鸣的瞬间,大食军队则发动了小步慢跑式的冲锋。 这显然是一支装备精良的地方私兵,而不是叫花子一般的“王师”。步兵的披甲律很高,而且有不少士兵干脆就是装备了双层甲,虽然沉重的铠甲极大的影响了速度,却提供了更好的防御力。当双方的距离还比较遥远的时候,虽然已进入了彼此的弓箭射程之内,但真实的杀伤却非常微弱,优良的铠甲可以让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抵消弓箭、火铳之类的远程伤害,甚至可以让他们在落箭地带从容不迫的保持着原本的队型。 和中原地带的弓兵完全不同,大食人不用梢弓、角弓之类的武器,也不追求速射和箭雨的密集程度。他们使用的是一种大型的反曲弓,无论是射程还是穿透能力,都让中原的梢弓望尘莫及,除了射速之外和对体力的要求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明显缺陷。 就如同前几次的战斗一样,虽然桑德子已经命令火炮开火,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前期攻击的主动权基本掌握在敌人手中。 对于这种情形,廉金斗已经熟悉甚至是习惯了。 作为一员经验风度的老将,廉金斗知道如何应对这种局面。 廉金斗手下的大旗军老兵们早已见识过四次这样的战斗方式,不紧不慢的往后退却,让正面的整条方向出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内陷”。 在强大的压力下主动后退,消磨对手的进攻惯性,形成一个半包围的态势,充分利用距离抵消敌人的优势,这就是廉金斗他们的应对方法。 既然对手已经被压的“节节败退”了,大食人肯定会在这个时候发动强攻,事实上在前几次的战斗中他们确实是这么做的,而且吃了大亏。 但是,这一次他们明显学乖了,坚决不再上这样的恶当,宁可忍受对手越来越密集的弓箭,也一定要等到侧翼的步兵赶上来,至少要保持一个可以相互协同的近距离,在完成这个战术动作之前,绝不再犯“过于前突”然后被对手吃掉一部分的错误。 “我把他个亲娘的,胡鬼竟然不上当了。” 廉金斗哈哈大笑着说道:“胡鬼又不是傻子,怎会如此轻易上钩?就算真的是傻儿,连吃四次亏之后也肯定学的精明了。不上当不要紧,只要老子用些手段,胡鬼就得乖乖的咬钩儿。给老七传令,让他去先顶一顶……” 廉金斗故意用一个很快的速度后退,让原本就已经弯曲的方向变得更加内陷,把自己的侧翼暴露出来一部分。 这是一个典型的诱敌深入的方法,目的就是吸引对手去“吃掉”暴露出来的那一部分人马,然后一个反包围兜上去。 这场战斗进行到现在,虽然摆开的场面着实不小,其实远远谈不上激烈。彼此之间都在进行反反复复的试探,都想让对手上当好彻底掌控战场的节奏。 这就好像国手博弈,每一次落子都异常谨慎,每一招每一式都中规中矩,你来我往之间的招数虽然眼花缭乱,但最真实的目的只有一个:都是试图形成一条“大龙”彻底奠定胜局。 大食人比前几次谨慎多了,但他们显得有那么一点点心急了,当大食人把正面的披甲骆驼兵朝着那边移动的时候,廉金斗就忍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饶你奸似鬼,也得喝老子的洗脚水。给桑指挥发信号……” 廉金斗破敌侧翼,无论能不能实现有效突破都不要紧,而是要借着这个机会把对手的主力吸引过去,然后让桑德子充分发挥火力上的巨大优势,从整条战线上穿插一下。 因为大食人的军队数量实在太多,无论怎么做都不可能实现“歼灭”“击溃”这样的战术目标,只要如同割肉一般一点一点的慢慢切割就行。反正这是一场阻击战,只要让敌人无法通过也就可以了,大不了双方继续消耗好了。 决定性的胜负不在这边,而是在几十里外的郎太平处,那边才是主战场。 虽然兵力居于劣势,但时间在廉金斗这边,他最大的优势就是不追求彻底的胜利,他完全可以继续拖延时间。 当他朝着老七那边移动过去的时候,才惊讶的发现对手并没有包抄上来,而是甩下了少量人马,竟然朝着相反的方向运动过去…… “要糟!” 廉金斗怎么都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对手竟然直接甩下这一部分人马,抛弃了他们,完全不顾他们的死活,其主力竟然朝着另一边快速移动。 上钩了,只不过咬钩的不是对手,而是自己。 这原本就是自己的战术,却被对手给运用上了。 大食人明显是要打廉金斗和桑德子的衔接部位,将他们分割开来。 桑德子他们那些学生兵虽然战斗力惊人,终究人数太少,廉金斗不得不考虑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 这一刻,廉金斗真的犹豫了,但是这样的犹豫仅仅只是存在了片刻他就做出了决断,以前所未有的果断下达了一个命令:“从侧翼杀过去……” “将军!” “这是命令!”廉金斗大吼着:“我知道这会死人,但是,娃娃们比咱们的用处更大,给老子上!” 战场上的情形发展到了这个地步,战斗本身依旧算不上激烈,完全就是彼此之间的勾心斗角,因为双方的主力都没有投入进去。随着廉金斗的这个命令,整个战场上的画风陡然一变。 廉金斗不再中规中矩按部就班的和对手进行博弈,而是倾尽全力抄起棋盘砸了过去:老子不玩儿了,老子要和你们拼命! 这种孤注一掷式的豪赌绝不是廉金斗的作风,但他必须这么做。虽然他明明知道这会产生巨大的伤亡也在所不惜,若是他不这么做的话,桑德子那边一定会死伤惨重。 惨烈而又血腥的战斗正式来开了序幕,不再是你来我往的试探,而是有死无生的舍命相搏。 贸然冲击对手严密厚实的军阵,这需要极大的勇气。 大食人习惯了大军团作战的方式,不论是骑兵还是步兵,都使用枪矛类型的长柄武器,短小宽阔的短剑或者钉头锤则是副武器。头盔上的面罩刻意描绘成了狰狞可怖的鬼怪…… 双放都使用长柄武器的情况下,冲击的惯性就变得非常重要了。 随着廉金斗一声令下,两千多士兵重新调整队形,就好像是一股冲破了堤岸的洪流陡然倾泻泼洒。 雄壮的呐喊声将略显沉闷和压抑的战场气氛撕的粉碎。 这些人全都跟随廉金斗多年的老兵,光是北伐时代的老底子就至少占了四分之一,还有些没有退役的军官参加过当年的淮扬大战,按照旧式军队中的说法,这就是廉金斗的本部亲军。 并比需要可以的调动士气,随着命令的下达,一往无前的冲杀旋即展开。两千多个呐喊的声音汇集成为滚滚浪潮,惊天动地气壮山河。 冲锋的距离并不算很远,甚至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对手在做紧急调动。 大食人的军队数量显然更多,至于到底有多少兵力已经没有人去关心了,他们只是呐喊着往前往前再往前…… 大食人当然不会眼睁睁的等着被动承受对手的冲击,而是很快分出一部分人马,主动和廉金斗部对冲。 大食人显然没有想到廉金斗会有如此的勇气,竟然发起这般“自寻死路”般的冲杀,一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原本严整密实的复合型方阵顿时就成了松软的牛油,好像被一柄烧的通红的利剑硬生生的犁出了一条明显的“裂痕”! 冲击敌阵当中的廉金斗部仿佛在惊涛骇浪中穿行的小舟,一路劈波斩浪,所过之处鲜血横流。 这样的冲击一定要快,一定要突然,直接杀进对手的阵中,看起来好像是凶险万分,其实却极大的限制了对手优势的充分发挥,让大食人的骆驼兵和弓兵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只能和他们展开最直接的短兵相接。 无论廉金斗的选择是对还是错,至少表现的极其果断,抓住了宝贵的机会,但却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大军冲杀之际,个人的勇武和技巧所能够发挥的作用机会可以忽略不计,完全就是勇气的最直接体现,是最纯粹的生死相搏。仅仅只是第一轮中撞击,就差不多有百十名士兵被对手的枪阵刺的千疮百孔,在喷涌的鲜血中永远的倒了下去…… 惨叫声和兵器拍打的声音还有雄壮的呐喊声,共同汇集成一片而又恐怖的背景音,大食人显得有些慌乱,他们还在试图把骆驼兵调过来。 “杀——” 呐喊声中,廉金斗呼呼的粗喘着。 毕竟已经是上了年纪的人,虽然勇气依旧,但体力却严重跟不上了。 在亲兵们的簇拥之下,廉金斗挥舞着佩刀催动大军继续向前…… 越往前冲就陷的越深,敌人也就越多,大食人的疯狂倒卷仿佛猛灌的浪潮。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包括廉金斗在内,大家的脑海中都没有惧怕的概念。到了战场上,畏惧和怕死是最无用的东西,反而会产生严重后果,他们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冲。 尽可能的往前冲,尽可能的大乱大食人的部署,形成更大的牵制,虽然这会付出更多的牺牲,但这却是必须付出的代价。 唯有此次,才能减轻桑德子那边的压力,让大食人无法顺顺利利的实现分割战术。 数不清的大食兵从四面八方汹涌而来,似乎永远都杀不完,前进的速度出现了很明显的减缓,整支对于就好像是钻进了粘稠泥浆中的游鱼,每前进一步都变得异常艰难。 不停的冲,不停的杀,不停的捅刺,所能够听到的全都是呐喊和惨叫,在廉金斗的视野当中,仿佛时间在这一刻出现是奇异的静止,天地万物都已不复存在,是剩下最单纯的撞击和最原始的杀戮。 队伍的行军速度越来越慢,不再是一往无前的势不可挡,前面的士兵就好像抵在火炉上的冰块儿,正是迅速的融化、分解…… 随着前锋部的逐渐消亡,在身后士兵的“推挤”作用下,垫在队腰上的廉金斗渐渐的被推到最前方。 在非常短暂的时间内,前锋部的几百个士兵几乎全军覆没,这些转战四方的忠勇之士在茫茫无边的大漠之中化为满地的尸体,永远的留在了这片陌生的土地上。 当面的敌人已不再是手持长矛的士兵,而是出现了很多拿着长柄斧的甲兵。 这些甲兵显然是大食人的军中精锐,而且肯定经过了严格的挑选,他们的身形更加高大,装备也更加优良。 一水的制式半身甲,内趁着西域诸国常见的环甲,还带着铁手套,胸前部位上描绘着狮头的图案。他们使用的长柄斧看起来好像是仪仗队中的那种玩意,但却更加沉重,有点像中原军队中的攻城斧,但却稍微短了一些,而且队形更加松散。 大食精锐甲兵疯狂咆哮着,沉重的长柄双刃斧挥舞起来,足以把人拦腰砍断。 这样的强敌肯定不会有太多,但却制造出了前所未见的杀伤,十几个士兵刚一冲上去,仅仅只是一个对冲,就被砍成了满地碎片。 “亲兵队——”廉金斗毫不犹豫的扔掉了佩刀,随手捡起一柄长矛厉声高呼:“是爷儿们的跟着老子上……” 主将廉金斗亲自上阵冲杀,对于士气是一个极大的鼓舞。 大家都很清楚的知道这样的厮杀注定会异常惨烈,片刻之间就已损失惨重,但却没有人退缩,因为大家都是老兵,知道后退半步就会整体崩溃,他们还在坚持,硬顶着巨大的伤亡拼死冲杀。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知道冲杀的意义:不在于杀死了多少敌人,而是在于创造出足够的时间,给桑德子他们那些学生兵制造出一个反击的机会。 学生们才是这场阻击战当中的主力,虽然他们的人数较少,但他们的火力猛烈,杀伤能力惊人。 轰隆隆的火炮声响的此起彼伏,甚至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左翼的黑色烟柱冲天而起。 这么密集的火炮,肯定是桑德子他们打的,双方已经接上火了。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那些拍着整齐队伍的学生们正在掩杀过来,他们一定会成排成排的放倒大食人。 学生兵的杀人效率天下无双,觉得信得过。 这边每倒下一个战友,那边就会倒下好几个甚至好几排的大食兵。 双方都是承受着巨大的伤亡,每时每刻都有生命在消散。 既然都不怕死,那就这样耗下去好了,看谁最先承受不住。 在自己面临死亡威胁的同时,将更大的死亡降临在对方的头上,这才是战争的本来面目,血腥残酷而又真实无比! 第五百七十章 冷酷无情 从廉金斗率部主动冲向对手的时候,桑德子就知道他要做什么了。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冲上去和廉金斗打配合打接应,但他却没有那么做,而是趁机发动反击。 所有能够调动的火力全都朝着对手的侧翼倾泻下去,借以实现最大程度的杀伤效果。 作为吴山军校的毕业生,他们这些人对于战争有着另外一种理解:什么运筹帷幄什么战略战术,那些都是形而上的东西,都是虚的。战争最真实的面目只有两个字——杀伤。 尽可能的杀死敌人,消灭对手的有生力量,进一步的削弱对手,只有如此大食人才会被阻拦在这一带无法去支援几十里之外的主战场。 说的好听一点,这叫做“围魏救赵”,说的难听一点,根本就是把廉金斗当做诱饵,让廉金斗部承受伤亡自己趁机收割人头。 按照李吴山的说法,这就是典型的卖队友。 桑德子他们不清楚这一点吗?他们不知道廉金斗那边的危急状况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桑德子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他只想杀死更多敌人,彻底的瓦解敌人的支援能力,为遥远的主战场方向上的决战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廉金斗的顽强和坚韧极大的牵制了对手,这种牵制不在于吸引了多少大食人的人马,而是更多体现于大乱了对手的部署,让大食的军队不能做出及时的反应和调整。 这个时候的桑德子前所未有的冷静,他是脑海甚至没有任何于廉金斗有关的念头,他只想抓住这个机会给予敌人一个强有力的重创。 虽然大食人的军队当中同样有火炮和火器兵,但他们对于火器的是使用方法和对于新式战斗的理解还停留在“崇祯年间”的层面上,依旧是以冷兵器为主,战斗模式也是老旧的。 “排开正面,火炮跟随!” 这是一个非常凶狠且又杀气腾腾的战术,只有一千多人的队伍从侧翼稳步推进,却不是去给廉金斗解围,而是朝着对手比较厚实的“队腰”上狠狠的“斜切”了过去。 战斗的情形确实图如同廉金斗所想象的那样,学生兵们保持着一成不变的速度,以难以想象的纪律和秩序,展现出了高的吓人的效率——屠杀的效率。 在近代化的武器面前,尤其是在存有代差的战争模式面前,大食人抵抗的越顽强,被打死的就越多。 作为一个古老的庞大帝国,虽然存在种种弊端,但老大帝国的底蕴还在,精锐的士气尚存,在局部不利的情形之下依旧能够保持最基本的秩序,而不是一触即溃。 这正是桑德子最希望看到的情形,因为这更方面他的屠杀继续下去。 这个侧面战场上的情形确确实实就如同廉金斗所料想的那样,成排成片的大食兵被放倒,火炮的节奏越来越数量,稳的让人心惊胆寒。 刚刚聚集起来是大食兵还来不及组织起来,就被铺天盖地的炮火打的七零八落,要么四散而逃,要么发起无谓的绝死冲杀…… 一个老大帝国的精锐就这样被桑德子以少量军队杀的凄凄惨惨,当火铳兵们活像是一架精密的屠杀极其那样斜着切下去的时候,大食人终于坚持不住了。 不论他们还有多少士兵,当局部的崩溃出现之后,就再也收拾不起来了。 人数越多,就败的越惨,直接就把局部的崩坏演变成了全局的溃败。 当似火的骄阳渐渐西斜之时,这场惨烈的大战已经到了尾声。 虽然对于残兵败将的追杀还在继续,但那已没有了太大的意义,除了进一步的扩大战果之外,并不能在事实上改变什么。 也许,大食人还会重整旗鼓,但那肯定是以后的事情了。经历了这次惨败之后,大食人已不大可能实现有效的突破,更不可能对几十里之外的主战场做出强有力的支援了。 这是一场辉煌大胜,但代价同样高昂。 廉金斗部承受了几乎所有的伤亡,两千多的队伍只剩下一千挂零,廉金斗的两百多个亲卫剩下了三十几个,而且个个带伤。甚至连廉金斗本人,都受了伤,若是亲卫们拼死保护,这条老命一定会当场断送。 按照传统的观点,廉金斗部遭受重创,虽然谈不上全军覆没,但却没有保存下多少战斗力。 在这遥远的异国他乡,这样的损失不可能得到有效的填充,廉金斗部的番号很有可能会因此取消。 整个建制都不在了,这是对于一支军队最大的打击,甚至可以看做是毁灭性的打击。 当桑德子赶过去的时候,廉金斗的手下们正在以恶毒的语言问候着桑德子的亲娘。 “我日他祖宗十八代,咱爷儿们拼死拼活的给他拉扯,这狗娘养的却不来援……” “生儿子没屁眼的玩意儿,连条狗都不如。” “恩将仇报,把咱爷儿们给卖了……他来了怎么样?老子就是要他听到!” “去他娘的方面指挥,老子就不尿他这一壶,官司打到大帅那里老子都占着一百条理。” 当桑德子出现在廉金斗军帐之中的时候,这样的喝骂声不绝于耳,不是那种指桑骂槐的含沙射影,而是点名道姓的骂,老子亲娘都捎带上了。 审核有少廉部军官撸胳膊挽袖子的要对桑德子这个最高指挥当场动武…… 但桑德子却什么都没有说,而是用一种非常直接的语气说道:“我的做法老将军可以理解吗?” 廉金斗伤的不轻,但却远远没有达到致命的地步:他的耳朵被利刃削下来了,顺带着还切下了小半张脸孔,虽然已经用了止血的药粉,包的好像个木乃伊,但鲜血还是浸透了层层纱布。 须发花白的老将军明显对桑德子没有及时支援有很大意见,只是没有象他的手下那样直接破口大骂而已:“桑指挥,你的做法我能理解,不过是为了杀死更多胡鬼而已,而且你确确实实做到了。” “老将军能够理解就好,若是兄弟们对我有所不满,骂就骂吧我不在乎那些。” “我在乎!”廉金斗真的被气坏了,神态显得异常激动:“都是跟随我这么多年的老弟兄啊,还有些甚至打过当年的淮扬血战,就这么没了,一千多人啊,就这么没了!” 生死相随患难与共的袍泽,一战就损失了千余,这支队伍的番号还能不能保留都是一个问题呢,廉金斗怎么可能不在乎呢? 因为过分的激动,止血药粉形成的止血曾又崩裂开来,很近就透过纱布涔涔的渗了出来,这让老将军的神态显得愈发狰狞:“桑指挥啊桑指挥,我只问你一句,你该不会是认为我部的主动前冲是因为我老糊涂了做出的不知死活的举动吧?” “我当然不会那么认为,我知道那是老将军在为我部分担压力吸引敌人,若是没有老将军的牺牲,断断不会有这场辉煌大胜。” “原来你知道,我还以为你不明白呢。”廉金斗毫不掩饰自己语气当中的讽刺和嘲弄:“是我的兄弟们救了你,你才有机会立功,你承认不承认这一点?” “这是毋庸置疑的,无论到了什么时候我都不会否认。” 听了这句话,廉金斗当即就火了,是真的火了:“那你为何不及时救援?难道这一千多条性命还不如你的军功更高贵?你拿我的兄弟们当什么了?炮灰吗?” “此一战之功全在老将军,我丝毫不占。想必老将军也知道,我不是那种贪功之人。”与激动万分甚至已经变得歇斯底里的廉金斗廉老将军相比,桑德子的平静让人感到可怕:“老将军的心情我完全可以理解……” “你理解个屁!” 廉金斗也在破口大骂了。 在军规森严的军中,被自己的副手这么骂,桑德子却连一点激动的情绪都没有,他依旧平静如水,直到廉金斗骂的声嘶力竭连嗓子都哑了,才终于开口说道:“老将军还记得我们的使命吗?” “阻敌支援。” “对,我们就是让敌人无法支援,而我之所以没有及时给老将军解围,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消灭对手支援主战场的潜能。经此一战,此支大食军再也无力支援过去了,这是事实吧?” 单纯从军事角度考虑,桑德子说的这些当然是事实,廉金斗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但是,他无法接受桑德子的这种思维方式。 为了取得胜利,甚至可以不顾别人的死活,哪怕是为了救自己而主动置身于危险之中的廉金斗部,他都没有进行及时的救援。 从心理上,廉金斗无法接受这一点,这让他和他的兄弟们觉得自己被桑德子当成了随时可以牺牲掉的炮灰! “不要和我讲这些大道理,战场上的事情我比你更懂,”廉金斗已经出离愤怒了,戟指着桑德子的鼻子厉声呵问:“若是易地而处,换做你是我,会怎么想?” “若是我老将军,就算是战死沙场,也不会有丝毫怨言!” 如果换做我是你,哪怕你真的见死不救不进行任何救援,哪怕是我真的当场战死,也不会有任何怨言,你还没有死呢,就有这么多抱怨的话语。 这就是桑德子的态度。 这话态度差一点就把半死不活的廉金斗直接气死,立刻就迎来了一片铺天盖地的大骂。 “此一战乃是为了我族之长远利益,必然有付出牺牲。为我族计,这样的牺牲完全值得付出,我视之为荣耀。” 为了我族的利益,我已做好随时牺牲的准备,那将是我最大的荣耀。 一句话把廉金斗说的哑口无言。 不是他同意桑德子的观点,而是他知道自己的思想和桑德子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无论说什么都是鸡同鸭讲,因为他们两个根本就不是同一种人。 在廉金斗看到,每一个士兵都是自己的生死弟兄,只要还有可能就会极力救援。 但是在桑德子看来,这完全就是陈旧过时的观念。 虽然桑德子同样十分珍惜军中的友谊,但却从来没有把这种情感升级到最高程度。 在桑德子他们这些人的理解当中,我族的利益永远在第一位,永远摆的最高。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牺牲掉的。 为了大局,他可以毫不犹豫的牺牲自己的手下,甚至是牺牲他自己都绝不会皱一下眉头,最多是把这样的牺牲放在心底,他会永远的缅怀那些牺牲的人,而不是舍弃更大的利益去进行救援。 可怕的冷静,绝对的理智,往往会让人走向另外一种极端。而这种思维方式,这样的生死观,恰恰就是桑德子他们这些人普遍具有的。 那些死掉的士兵,从来都不是炮灰,而是必须付出的代价。 冷酷无情,只会计算利益得失,却不在乎别人的死活,同时也不在乎自己的死活,这种话绝对不是随口说说,因为桑德子确实是这么想的。 廉金斗终于明白了,他明白了桑德子是一种什么样的人,也知道了他拥有什么样的思维方式。 这是绝对的理智派,为了实现目标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计代价,什么人情冷暖,什么袍泽之情,根本就不在他的考虑之内,他只在乎能不能实现目标,他只在乎能不能完成使命。 虽然已经理解了,但廉金斗却无法接受。 为了救援困境中的袍泽,廉金斗可以把自己置身于险境之中,这是一种高尚的品德,也是他带兵这么多年却深受士兵爱戴的基础,更是他为人的原则。 他和桑德子,完全就是两种人,对待事物的看法更是天差地远。 在传统的思维当中,廉金斗是一个毫无疑问的将帅之才,但桑德子却和他不一样,甚至完全相反。 直到现在,他都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任何事情,之所以忍受廉金斗的侮辱和谩骂,单纯就是一种安抚情绪的做法罢了。 桑德子的这种思想,可以带给他更多的胜利,可以让他走的更远,直到他超越了李吴山拿到了代表最高荣耀的金质勋章。但是,这种思想也越来越让他变得绝对理智,渐渐的抛弃了人的七情六欲,成为一个单纯为战争和杀戮而存在的机器,一个只有理智却没有情感的机器。 直到这一刻,廉金斗才算是真正认识了桑德子这个人。 单纯从军事角度考虑,桑德子这么做没有丝毫可以指摘的地方,甚至是正确的。。但这世间之事,不能单纯用对错来衡量,还要考虑人的情感和接受程度。 至少在这个事情上,廉金斗绝对无法接受。 因为他始终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而不是一架越来越精密的战争机器,他做不到绝对的理智,也不可能如同桑德子那样冷酷无情。 作为从吴山军校出来的人,桑德子真正意义上的老师其实应该算是陈茂而不是李吴山,他们这一批人继承了李吴山的民族意识,并且更加发扬光大,变得更加纯粹甚至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这就注定他们在军事层面上的成就会超越李吴山本人。 但是。 从桑德子他们这一批人开始,会一个比一个激进,一个比一个极端,他们的信仰从无比坚定转变成为狂热。单纯从思想上来看,已很难说他们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了,而是成为一种工具,一种精密到了极限的机器。 他们这些人,拥有完整而又闭合的思想体系,这固然是拜陈茂所赐,而李吴山恰恰就是始作俑者,只不过事态的发展终究会超出李吴山的预想,直到他再也控制不住…… “从军法上来看,你是对的。”廉金斗有些无奈的说道:“但是,我会申请调离,你放心,我不会说你的坏话,我已懒得再说你些什么了……” 虽然这一战取得了胜利,但廉金斗本人和他的部曲却已经和桑德子他们离心离德了,再也不想继续合作下去了。 廉金斗会向郎太平打报告申请调离,虽然这二者都在大旗军体系之内,都是李吴山的手下,但是因为已经有了隔阂,已经失去了继续并肩作战的基础。 作为一个比桑德子这个指挥官资格更老的副手,廉金斗有这个权利。 在这种情形之下,作为南路军总指挥的郎太平应该会同意廉金斗的申请,给桑德子另行派遣一个新的合作者,来接替元气大伤的廉金斗部。 这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罢了。 “调离还需要些时间,希望老将军能放下你我之间的成见,继续并肩杀敌而不是……” “你在说些什么?这是对我的侮辱!”廉金斗大叫着:“难道你以为我会因为这个事情就故意给你下绊子吧?老子没有那么下作!” “我信得过老将军的为人。” 不管怎么说,廉金斗都是大旗军中的老将了,最基本的觉悟还是有的,不会因此这次“不愉快”就故意拖他桑德子的后腿,那就不是思想层面的不合了,那是要吃军法的大事情。 桑德子将身体挺的鼻子,朝着廉金斗打了一个军礼:“老将军勇武过人为大局着想,前有淮扬血战之功,近有大漠厮杀之战,晚辈代表我军将士向前辈致敬!” 这仅仅只是致敬罢了。 代表着新一代的军人对老一辈的尊重。 除了尊重之外,也就真的不剩下什么了。 双方的思想意识根本就不在一个层面上,谁也无法说服对方。 自从这一战之后,二人就彻底的分开了,直到后来廉金斗正式退役,二人都再也没有见过一面。直到廉金斗老死在病榻上的那一刻,都不认同桑德子的思想和他的做法…… 没过多久,随着主战场上取得的决定性胜利,廉金斗的替换者终于到来了。 是刘春生。 带着三个天干营的大旗军嫡系军官刘春生取代了廉金斗,成了桑德子的副手…… 第五百七十一章 浪漫男儿 “这个桑德子,还真不让我省心。”李吴山苦笑着说道:“先是和廉金斗闹了生份,不久之前又和刘春生绊杠,官司都打到我这里来了……” 连廉金斗廉老将军那么好的性格,都无法与桑德子合作,遇到刘春生这种以大旗军嫡系自居的将领,肯定更加的难以进行“愉快”的合作。双方的思想根本就不在一个层面上,做事的手法也各有不同,弄出摩擦与不和完全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单纯从军事角度考虑,桑德子的所有做法都无可厚非,但他太不会做人,做事不留余地,很难与别人进行亲密无间的合作。 刘春生也是大旗军中的老将了,原本就受不了桑德子的做法和独断专行的做事风格,本着以大局为重的原则处处忍让,但是桑德子却变本加厉,终于弄出了一场“将相失和”的闹剧: 他竟然直接甩下刘春生,独自率领一千多人长途奔袭近四百里,奇袭大食国的东部重镇“撒马尔罕”城,并且取得了胜利,一举攻占了这座拥有近十万人口的城市。 这是对大食国开战以来首次占领的大型城市,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影响,彻底打开了大食国东部的通道,绝对是一场战略级别的军事胜利,其意义无论怎么形容都不算过分。 但是他的这种做法却是极端错误的,甚至连西征总指挥郎太平都认为桑德子的做法“欠妥”:不顾总体战略布局,竟然率部独走,这样的先例一开,大家都自行其是的话,还谈何总体战略?万一他的长途奔袭计划失败,刘春生部将会面临全军覆没的危险。 光是抗命这一条,就足以让桑德子人头落地,跟着他一起独走的那些军校生也全都得吃瓜落。 对于这种行为,自然会有军法来办他,但问题的难点就在于:桑德子打胜了,而且是一场以寡击众的辉煌大胜。 这是一场战略格局性质上的胜利,其影响无论怎么形容都不算过分。 胜利的将军不犯错,因为胜利本身就是最好的说明。 是不是应该严惩桑德子,若是真的用军法严惩,会不会打击士气?若是不严惩的话,又会不会主张这种行为的继续出现? 虽然郎太平的态度比较倾向于桑德子,仅仅只是使用了“欠妥”这个非常温和的评价,但对错分明,到底应该怎么做他就有点吃不准了。 反而是刘春生对于桑德子的行为深恶痛绝,他坚持认为桑德子所取得的胜利是建立在把自己置身于极度危险的境地之中取得的,这样的风气绝对不可助长,一定要严惩之,唯有如此才能取得杀一儆百的效果。 军法就是军法,万万不可违背。 桑德子肯定知道自己的形势非常不好,军法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就悬在他的头顶,同时他也知道这事一定会反应给最高统帅李吴山,但他却没有任何自我辩解,甚至连一句任何与“我为什么要违背军法”的解释都没有,只是将请李吴山详细查阅郎太平发给他的“作战报告书”。 单纯从郎太平的“作战报告书”来看,桑德子确实违反了军法,属于“擅自出击”,直接拉出去砍头绝对合情合理。但是,从“作战计划书”的细节当中就可以看出,桑德子的做法完全符合军事要求,他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胆量,率领少量人马主动出击,用一记杀气腾腾的重拳狠狠的击中了大食人的眼眶子,直接就把对手打蒙了,为整个西征大军打开了一个全新的局面。 “桑德子此人,能够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主动出击,并且敢于承担责任,确实有一代名将的风范,只是太不会做人了。”虽然金雀儿并不是很明白“作战计划书”上的那些细节,却可以一针见血的指出问题的本质:“或许他不是一个好的指挥官,但却是一个纯粹的军人,知道战斗机会的宝贵胜过行政命令,至于如何定夺也就只能由老爷做主了……” 这种事情,确实只能由李吴山亲自做出决断,其他任何人的命令都难以服众。 但李吴山却表现的异常谨慎,甚至不敢轻易做出任何决定。 事情是明摆着的,“违抗军令”“擅自出击”这种事情,绝不可能是桑德子一个人的主意,而是典型的集体意识的体现。 桑德子手下那一千多学生兵不可能不知道这么做的的性质和严重后果,而桑德子仅仅只是战争的执行者而不是决策者,如果他手下的基层军官们反对的话,他根本就没有独走的机会,也不可能“擅自出击”。 也就是说,桑德子的行为得到了他手下所有人的支持。 和老旧的大旗军体系不一样,学生兵当中不存在“营头”的说法,那些学生兵属于吴山军校,而不是属于他桑德子本人,根本就不是他的私兵,若是他的命令存在明显错误,根本就执行不下去。 但是那一千多学生们还是选择了遵从桑德子的意见,冒着违抗命令的巨大风险主动出击,这就意味着已经取得了那一千多人极大支持。 这场军事行动看起来充满了巨大的风险,甚至很有可能会把刘春生那三个营两千多人全都彻底葬送。其实形势远远没有那么险恶,因为大家都已经看准了这个机会。 为了追求胜利,甚至不惜拿自己的军事生涯和生命为赌注去放手一搏,这样的勇气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具备的。 能够在稍纵即逝的间隙敏锐的捕捉到战机,并且以不可想象的勇气去执行并且实现,这绝对是一代名将的风范,只是他太不会做人而已。 纯粹的军人,从来就不理会繁琐的细节,只是单纯为了追求胜利。 如果李吴山是桑德子的直属上级,肯定会对这种行为大加赞赏,但李吴山不是。 李吴山从来就不是一个单纯的军事统帅,而是整个大旗军体系的灵魂,他必须兼顾整个体系的利益,他必须对桑德子做出判罚: 军棍五十记,撤销桑德子南路军左翼指挥的职务。 撤职,这是一个很严重的惩罚,但是在这道命令的后面李吴山又专门追加了一道补充命令:由桑德子继续统领南路军左翼,代领指挥之职,直到新的指挥官到位之后再行取代。 桑德子太不会做人了,不仅和廉金斗弄的很僵,还和后续的刘春生不和,肯定无法继续合作下去了。唯一的办法就是第三次改换人手,由后续的军校生顶上去。 从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期军校生中抽调人手,去做强有力的增援,这原本就是整个西征计划的一部分。 这些人全都装备了新式的火炮和火枪,战斗力有了质的提升,现如今已经越过了肃州一线,会在四十天之内抵达战场。到时候从中抽调一部分替换刘春生继续和桑德子那批人打配合。 也就是说,李吴山剥夺了桑德子的指挥官职务,让他成为代理指挥官暂时继续指挥那一千多人,直到新的指挥官人选抵达之后再行接替。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李吴山并没有指出一个明确的接替者…… 对于一个军人而言,打几十军棍根本就算不了什么,聊胜于无罢了,最多也具有象征性的惩罚意义。虽然撤销了桑德子的方面侧翼指挥职务,但他毕竟还是代理指挥官,依旧可以统领指挥,而且派遣过去的那两千多学生兵战斗力惊人,这等于是对桑德子的实力做了加强。 这是一种袒护,无论李吴山怎么遮掩,都掩饰不住这种袒护的味道。 同时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李吴山的思维和桑德子无比接近:胜利才是最主要的,其他那些流程上的东西必须为军事上的胜利让路。 能打胜仗的才是好将军,若是打不了胜仗就算是再怎么符合规矩,都入不了李吴山的法眼。 这个典型的功利主义做法,成为桑德子这一生当中最大的转折点,更加重要的是,通过这个事件,让桑德子真正明白了一个事实:李吴山的思想和他极为接近,他和李吴山是同一种人! 与此同时,作为最新一批从军校毕业的学生,武光庭和程流云已经踏上了去往大食国的路途。 自从出了肃州之后,这支七千多人的队伍排着整整齐齐的队伍,高唱着“泼洒碧血溅黄沙,吾不老死床榻”的歌儿,对于未来的战争充满了极度的乐观和自信。 这些充满了乐观主义的年轻人对发生在异国他乡的战争完全抱着一种浪漫主义的想法,他们认为自己正踏上一条满是男儿豪情的旅途。 好男儿就应该征战四方,就应该血溅沃野,老死床榻是最大的耻辱,是最青春年华的辜负。 因为沿途设有兵站和连绵不断的补给点,这些人完全就是轻装前进,一个昼夜之间可以徒步行军百里。 扛着背包,唱和歌儿走过嘉峪关口,一路往西而去。 尤其是在踏上了大食国土之后,这种浪漫情怀就愈发的明显起来。 一望无际的漫漫黄沙,完全陌生的环境,总是让这些年轻人充满了好奇心与强烈的新鲜感。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商贾出身的武光庭竟然发出了文人特有的那种感慨:“深入异域开疆拓土,方为男儿本色,我那正在辛苦恣肆赚取银钱的老爹肯定无法体会这样的豪迈……” 在武光庭他们这一批年轻人的心目当中,父辈早已成为老旧的代名词,根本就无法理解少年人特有的壮志雄心。 “这都什么时辰了?哪里有甚么落日圆?”程流云头也不抬的说道:“挂在你脑袋顶上的一轮圆月,而不是太阳。” “一样的意思,领会精神就可以了,又何必如同那些寻章摘句的老书虫一般在意字词?”武光庭笑道:“怎么?又在给你的心上人写情信了?拿给我看看,或许我还能帮你润色一番呢……” “去,一边儿去。”程流云依旧没有抬头,继续写信。 他写的确实是情信,言辞之间满满都是“思期山水”“徒寄相思”之类的话语。 这封信是写给一个叫做何念慈的姑娘。 因为一个非常偶然的原因,程流云与何念慈是军校之中相遇,这次相遇充满了“一见钟情”式的巧合与浪漫,二人的感情迅速升温…… 作为军校生,前几期的学生们大多已经有了家室,但他们组成家庭的方式有些特殊:如同绝大多数团体一样,夫妻之间大多是出自同一个体系。 军校生迎娶的大多是军校中的女生,或者是军校生的家属,这属于典型的“内部婚姻”。 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就是因为这些军校生的骨子里有着一种天然的高傲,他们始终觉得自己和外部世界不是同一种人,只有这种志同道合的婚姻才能找到共同语言,婚后的生活才会更加的和谐美满。 而军校内部并不禁止男女学生之间的情感问题,至少没有任何明文规定作出限制,甚至是一种暗中鼓励的态度。 只要男女双方同意,经过证实审查之后就可以递交婚姻申请,然后一切的流程就会由军校去办理,手续下来之后就可以正式缔结婚姻成为夫妻了。 这种做法还谈不上的纯粹的自由恋爱,因为在这个时代的大环境之下,自由恋爱真的上不了台面。必须由军校这个“官方机构”充当媒聘的角色,保持着一个“媒妁之言”的形式。 但这也仅仅只是一个形式而已,除了军校的政治审查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真正以上的约束。 这种形式,已经非常接近后世的“自由恋爱”了。 那个叫做何念慈的姑娘,绝对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绝色佳人,但却和程流云十分倾心,仅仅只是几个月的接触之后,就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只可惜,程流云必须接受命令成为西征大军中的一员,婚姻只能延后,也就只能通过书信的方式倾诉思念之苦了。 在这个时代,这也是一种浪漫,让人魂牵梦绕的浪漫。 “程兄弟,你可不能让家里人知道念慈的身份,要不然的话……你们家老太爷那一关就过不了!” 程流云笑道:“这话你已经说过不止一次了,我当然不会让他们知道。再者说了,这婚姻之事本就是男女双方的事,念慈是要嫁给我又不是嫁给我的家庭,他们说了不算……” 在婚前的政治审查当中,何念慈的身份得到了全面的曝光:她的出身不好,是旗人。 准确的说,是曾经的旗人。 虽然军校内部没有任何禁止和旗人通婚的规定,但这终究是一个污点。 但是程流云不在乎。 旗人……那早就成为一个历史名词了。 现如今哪里还有人旗人?这个说法早就烟消云散了。 若不是军校的政治审查非常严格,外人根本就无从得知何念慈的出身,也就不可能知道她的旗人身份。 所谓的八旗,早就不存在了,在地方官府的籍册当中,只标明了何念慈的住址,却刻意模糊了她的出身,也就只有通过严格的政治审查才能追查出来。 连军校内部都不反对,外人的反对有个屁用? 旗人已不是一种身份,而是作为历史名词消散掉了,他们唯一的身份就是大明子民,政治面貌是军校生。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若是家里的老太爷知道了何念慈的旗人身份,就算不被当场气死,也肯定会气个半死,甚至很有可能会和程流云这个“不肖子孙”划清界限,断绝亲属关系都不是没有可能。 程流云当然不会让家里人知道这一点。 无意识中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对于固有观念的一种挑战,只不过程流云还没有意识到罢了。 将满是思念之言的书写折叠整齐,准备明天交给审核人员,审核过后就可以通过军驿系统发回国内去了。 程流云满是期待的幻想着意中人读到这封书信之时的样子…… 温柔的月光撒播在他的身上,远处那些起伏不大的沙丘变得更加柔和,仿佛海面上的波浪。 因为军校附近严重的工业污染,程流云总是觉得这里的月色更加清亮。尤其是那种无边无际的空旷,愈发让他感觉到天地之大,胸中充满了雄浑壮阔的豪迈感,甚至忍不住想要长啸几声…… “明日就要分别了,真有些舍不得。”武光庭笑着举起了水杯:“分别在即,就以水代酒,祝愿你我有一个美好的前程,同时也祝愿你能和念慈比翼齐飞鸾凤和鸣。” “舍不得?”程流云哈哈大笑着说道:“只怕是你早就想和我分别了吧?” “看破不说破,你又何必说的这么直接呢?” 虽然二人是一起进的吴山军校,又是作为同一批支援力量来到了这万里之外的茫茫大漠,但是二人的使命却各不相同。 程流云和武光庭都不是一线作战人员,并不真正参与到任何战斗之中。 武光庭的使命是作为占领区的官员,留在占领区进行宣教和治理,而程流云则需要继续前进,以文职人员的身份随军做些文字上的工作。 “我听说那桑德子是个刺头,恐怕不大好伺候呢,你可得小心些……” 程流云哈哈大笑着说道:“桑指挥的那些个事情我早就听说了,我不认为他有任何错误,始终觉得他是一个真正的军人,正是我辈心中的英雄,能给他做参务何尝不是我的荣幸?那就以水带酒谢谢武兄,多亏你当年的鼓励,我才有离家出走的勇气……” 第五百七十二章 姑嫂之争 “这好像不妥吧?一个弄不好就会激起民变。”翁皇后……哦,不,是翁太后皱起了眉头,对长平公主说道:“加税?自复隆年间开始,朝廷就一直奉行轻徭薄役之国策,工商百业方得繁荣,市井百姓休养生息,贸然加税恐怕会引发民众反对,便是朝中百官恐怕也不会同意。” 翁太后说的事实。 自从兴宗成皇帝开始,整个复隆时代和永王时代,十几年的时间当中,朝廷一直都在减税,正是因为这个国策,大明王朝才有了今日之繁荣。 所以,当长平公主提议加税的时候,她马上就提出了反对意见,只不过太后的反对方式表现的比较委婉,并没有直接说不行,而是说“不妥”,建议长平公主更加慎重一点儿。 轻徭薄役就能够得到百姓的支持,更加可以彰显朝廷爱民如子之心,对于巩固新朝的统治有着非常多的好处,这个道理长平公主不是不懂,她不翁太后更加明白。 恰恰是因为她看的更加长远,才会提出加税。 “太后,这加税一事……势在必行!” 势在必行? 翁太后更加的无法理解了。 现如今是兴武朝了,过了年之后皇帝就十五岁了,统治愈发的稳固,没有任何内忧外患,而且朝廷的财政状况还算是比较健康,国库日渐充盈,根本就看不出加税的必要性。而且,这兴武朝廷延续的是复隆皇帝的法统,想当年,复隆皇帝为了光复大明,与伪清激战数年,那么严重的状况都没有加税,现在反而要加了,这好像有点说不过去吧? “太后谬亦。”长平公主毫不掩饰自己的忧虑:“复隆二十年,朝廷的总收入是五千一百万,盈余一千一百万,二十一年则是五千六百万,盈余一千二百万。二十二年是六千两百万,盈余一千万整。今年的总收入则是六千三百四十万,盈余九百万……” 随着这几年工商百业的发展,朝廷的财政收入每年都在增长,每年都有巨大的盈余,国库越来越充盈,积攒的钱粮越来越多,那就愈发的没有加税的必要了。 按照翁太后的算法,就算是来年颗粒无收,朝廷也可以照常运转好几个月。 这么的财政状况,是整个大明朝从来就没有出现过的大好局面,长平公主为什么还要坚持加税呢? 在治理国家的细节问题上,翁太后明显就是一个门外汉,她根本就没有看出问题的关键:国家的总体收入虽然还在持续增长,但增长率去已经下来了,出现了明显的衰竭势头。 总量的增长,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得益于李吴山的海外扩张:对于朝鲜、倭国的占领和压榨,虽然李吴山拿走了大部分利益,但朝廷也因此受益,得以实现商品倾销,因此产生巨额的贸易顺畅,掩盖了国内发展的不足之处。 虽然每年都会产生千万上下的盈余进入到国库之中,但这种盈余越来越少,同比增长率已经为负数了。 最大的原因就是开支太大,朝廷背负着沉重的财政负担。 除了需要支付很大的战争成本之外,就是越来越庞大的官僚体系,同时还有田地兼并的自次出现。 朝廷的税务之地依旧沿用了复隆朝,而当年的复隆皇帝借鉴的是李吴山的做法:按照人头缴税。 虽然做法相同,但到了具体的实施环节却出现了很大的差别:北地的所有土地都已收归国有,名义上属于李吴山和整个大旗军,所有人都是大旗军的佃户。而长江以南的土地改革则没有那么彻底,存在大量的超级地主。 而工商业的发展,让很多农民脱离了土地,更加加剧了土地的兼并。因为税务制度是单纯的“数人头”方式,很多农税其实根本就没有进入到朝廷的视野范围之内,这种情形就和崇祯朝非常类似了。 假以时日,必定会有越来越多的超级大地主出现,虽然不敢说一定会重蹈崇祯朝的覆辙,却已经有了那个苗头了。 “这两年来,一直在吃复隆朝的老本儿,实际上国库已经有了亏空。因为兴宗成皇帝和永王近二十年的休养生息,造成了一个繁荣的局面,可以暂时吃一吃老本亦无大碍,但却不得长久。若是一直这样下去,必然山穷水尽……” 在目光深远和深谋远虑这个层面上,翁太后还是政治上的新手,和成熟老练的长平公主相比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既然财政收入已经出现了明显的颓势,增长势头已经严重下滑,那么加税也就成了一个选项。 但是,朝廷没有忠勇公李吴山那样的实力和控制力,贸然加税的话,恐怕会引起激烈反弹。 这就需要老练且又圆滑的政治手腕儿了! 加税肯定会得罪人,但却不能得罪所有人,拉一派打一派就是最实用的做法。 长平公主已经想好了一个加税的操作手法:阶梯税制。 原则上,还是数人头的纳税方式,这一点保持不变。以二十亩为基准,人均二十亩上等田以下的人家,依旧沿用原本的税率,超过这个基准的则需要重新制定税务标准。 人均四十亩上等田以上的人家,税率提高一成五,以此为标准,每多出二十亩,就提高到一成五…… 这样的税务制度,对于一个普普通通的五口之家而言,并没有任何影响,因为他们完全可以执行以前的税率。但是对于那些田产比较多的人家而言,税负就会变得沉重。 田地越多,税负越重。 按照这样的计算方式,若是一个五口之间,拥有五百亩土地的话,所承受的税负将是以前的倍数。 税务负担瞬间翻倍,百姓们肯定不答应啊,一定会激起激烈反弹。 “太后想一想,普通的市井人家,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田地?”长平公主说道:“能够拥有五百亩以上田地者,必然就是大地主了,他们占有那么的田地,难道就不应该多缴税么?” 翁太后沉默了。 增加税收,这绝对是为了她的儿子兴武皇帝考虑,但这是一个得罪人的做法,而且得罪的必然就是地主士绅阶层。 “增税固然是为了江山社稷考虑,但这么做……”关键时刻,太后耍了滑头:“毕竟事关国家制度,你我不好一言而决,还是交给朝廷议一议吧。” 自己不在这个事情上做任何主张,不发表任何意见,而是交给朝廷公议。 到时候,无论这个制度是否能够真正了落实,都对翁太后没有任何害处,反而有着种种不大好说出口的好处。 若是制度得以通过成为国家法令,毫无疑问会增加税收。若是不能通过的话,苛待士绅的名声就会落在长平公主的头上,到时候翁太后出面否决了这个制度,还会得到士绅阶层的支持,无论怎么做,对她而言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虽说现在是兴武朝了,但是还不到十五岁的皇帝其实仅仅只是一个摆设,一个象征意义上的九五至尊罢了。真正做主的还是长平公主和翁太后这两个女人,奈何这个内廷小内阁当中的权利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平衡过,长平公主的权利太大了,她管的也太多了,早已对翁太后形成全方位的碾压。 人事任命、国家政策、财政收支全都通过“理务处”,翁太后能够看到的完全就是长平公主想要她看到的东西。 掌握实权的是长平公主而不是翁太后, 虽然儿子已经得偿所愿的坐上了皇位,但这个皇帝实在太虚了,完全就是有职无权的典型,这怎能让翁太后甘心? 尽可能的把长平公主排挤出去,让儿子掌握真正的权利,成为完全意义上的皇帝,这是翁太后一直都在操心并且急切需要完成的目标。 好处给这个国家,恶人的名声要自己来承担,这就是长平公主需要面对的局面。 长平公主是何等精明之人,翁太后这点小算盘焉能看不出来?又怎能逃过她的双眼? 翁太后一直在搞些小动作,对此长平公主心知肚明,但却没有办法。 作为太后,为了皇帝儿子的利益考虑,想着把权利从姑姑的手中夺过来,这当然没有错。 但长平公主做的更加没有错。 翁太后考虑的仅仅只是皇帝儿子的利益,但长平公主却是在为整个大明王朝着想。 格局和视野上的差距,造成了这一对姑嫂之间的内斗早已经开始了。 长平公主不得不这么做啊。 北边的李吴山始终是压在她心头的一座大山,给她带来了极其强大的心理压力。凭借李吴山现在的实力和影响力,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推平江南。 李吴山之所以一直都没有那么做,不是他做不到,而是这大明王朝还没有把路走绝。君臣大义的名分还压着他李吴山呢! 李吴山已经将朝鲜从属国变成了实际控制的疆土,并且以秋风扫落叶之势灭亡了倭国征服了琉球,虽然在吕宋吃了大亏,但李吴山这种睚眦必报之人一定会再次对吕宋兴兵,不彻底拿下吕宋他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如此辉煌的外战之功,是大明王朝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的。若是他再灭了大食国,一时军威无限,到了那个时候他如何才能安置那些战功赫赫的骄兵悍将? 那就真的只有一条路可走了:开国! 若是真的出现了那种局面?朝廷会怎么做?能怎么做? 若是偏安江南,立刻就会失去法理上的统治地位。以朝廷的名义征伐李吴山这个“不臣之贼”吗? 那根本就是在自取灭亡。 以李吴山的军事实力,没有打过来就已经很不错了,朝廷根本就不可能真的对他动武。 得亏李吴山是李吴山,而不是朱吴山,要不然的话,他大可以捅破这一成君臣名义的窗户纸,直接取而代之,披着大明朝的皮做他自己的事情。 从李吴山拒绝和长平公主成亲的那一刻开始,这个实际掌控江南权利的公主就已经知道了一个事实:必须要和李吴山展开竞争了。 朝廷的“雨林作战”方案必须坚定的执行下去,不论遇到什么样的艰难险阻都要执行对外扩张的国策,借此抵消李吴山通过一连串的军事胜利带来的巨大威望,彰显这个朝廷的法理基础和存在意义。 在大的方向和步调上和李吴山保持一致,这是复隆朝廷时代和永王时代的方针,而这种方针必须延续下去。 只可惜,翁太后完全不明白这些道理,或者说她已经明白了,但却把皇帝儿子的实际统治地位看的更重…… 这让长平公主很无奈,非常非常的无奈,却不得不继续按照自己的策略一步一步的坚定走下去! 事实果然如同太后所料想的那样,当加税的提议在朝堂上公议的时候,真的没有获得通过,而是招致了铺天盖地的反对之声。 这些个官僚,本就是为士绅地主的利益代言的,或者干脆他们自己是大地主,怎么可能会给自己加税呢? 实在没有办法的长平公主只能使用更加激烈的手段:谁反对我就打倒谁! 这些个官员从来就不是完美无瑕的圣人,当长平公主准备将他们拿下的时候,随随便便找个借口就可以实现这个目标。 在一个多月的时间之内,通过“贪墨”“渎职”等等罪名,接连拿下了四个部堂级别的官员,而陈茂则趁机表示出对加税的极大赞同…… 是要银子还是要乌纱这个问题上,官僚们显然知道应该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为了避免成为长平公主的下一个目标,只能表示支持。 加税的提议终于获得了通过,成为一项法令得以实施。 但是,朝廷的法令和下面的事实从来就是两个概念,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形由来已久,下面的士绅地主有的是办法应对。 到了这个时候,无可奈何的长平公主只能私下温情脉脉的面纱,第一次使用了暴力手段:对抗新税制就是犯法,偷逃税务着必定绳之以法。 大家都知道新的税务制度对国家有利,但却都不愿意让这个利国利民的制度落实在自己的身上,很多人都是阳奉阴违。而长平公主对偷逃税务之人动了绳子甚至是刀子,也让这位公主殿下收获了铺天盖地的骂名。 “母鸡司晨,苛法待民,以甚于武照。” “任用苛吏,民不聊生,开恶法之先河!” 对于长平公主的谩骂,很快就从制度层面转变成为人身攻击,事实上执掌江南朝廷这么多年的长平公主一下子就成了天下第一大恶人。 甚而至于,有些人还含沙射影的指出现在的朝廷格局存在很大问题,应该由皇帝亲政,至少也要由太后主政。你一个当姑姑的公主,凭什么主导朝廷事物?这是大明朝历史上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的局面,应该及早纠正。 所谓的纠正,当然就是特指把长平公主一脚踢开,让她老老实实的去做一个没有任何实权的公主殿下,而不是继续插手朝廷事物。 这个局面,恰恰就是翁太后最愿意看到的。 这个事情若是弄好了,会增加国家税收,对于皇帝儿子的统治有很大好处。若是弄不好,这个恶人的名声就由长平公主承担,要是能够借此机会将她排挤出去,由自己母子真正掌权,那就更好了。 在后党中人的推波助澜之下,对于长平公主的讨伐之声竟然愈演愈烈,大有一发不可收拾的形势。 当黄得功出面,给朝廷递上一份《议暂缓新税制度》的奏疏之后,这个情形就发展到了高峰阶段。 长平公主一力主导的新税务制度激起了很大的社会动荡,而最大的外戚又建议暂缓实施,这是对于长平公主治国理政的一种否定态度,就差直接指着她的鼻子历数种种“苛政”了。 有了黄得功的这个表态,长期慑服于长平公主“淫威”之下的官僚们趁机而动,竟然发展到了质疑眼下政治格局的程度。 作为姑姑的长平公主事实掌权,这是不是有点不合适?长平公主是否应该对眼下的局面负全责呢? 面对朝野的质疑和指责,和她一起参政的翁太后始终装聋作哑不闻不问,甚至在暗地里推波助澜。 这个时候,能够把长平公主从政治漩涡中解救出来的只有一个人:永王。 毕竟永王是前任皇帝,若是他对长平公主表示出了公然的支持,会有很大的缓解作用,但刚刚成亲的永王却和太后的做法完全一致:充耳不闻不理不睬,就好像这件事情和他彻底无关似的。 面对愈演愈烈的**,长平公主依旧镇定从容,根本就没有当一回事儿。 只要陈茂还对她表示支持,什么朝野反对,什么舆论滔天,只不过是茶壶里的风暴,根本就掀不起多大的浪花。 而陈茂的背后,则是李吴山和整个北方。 李吴山的态度,才是至关重要的决定性力量! 第五百七十三章 寻求支持 “烈皇帝殉国而天下分崩,迄今已二十岁亦,椎心泣血之事尤历历在目,臣祈隆祭之……” 每年的开春,李吴山都会按照惯例上一份这样的奏疏,奏疏中的内容基本上大致相同:崇祯皇帝的忌日又快要到了,应该照例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这是国家大事,祭祀活动的章程应该如何制定,还请朝廷定夺。 整个大旗军存在的合法性,完全来自于崇祯皇帝。从大旗军宣布建军的那一刻开始,就立下了对崇祯皇帝绝对效忠的誓言。就算是他李吴山本人,也是承接了崇祯皇帝的托孤托国之重,这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对于整个大旗军体系而言,崇祯皇帝的重要意义不论怎么形容都不算过分,所以李吴山总是会在每年的这个时候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其积极性甚至超过了江南朝廷。 这本就是沿袭了多年的“老传统”,具体应该怎么做早就有了“约定俗成”的章程:朝廷会派遣一个分量十足的使者去祭拜,同时调拨银钱作为相应的开支经费意思意思也就行了,这已是多年的惯例。 在这么多年当中,只有当年的复隆皇帝曾经去过一次北边亲自参加过,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去过了。 唯一和往年有点不同的是,李吴山专门在奏疏中提到了一句话:“帝后同祭”! 崇祯皇帝和周皇后的忌日并不是同一天,但却相差无几,以前都是采用了“帝后同祭”的方式,而不是分开祭祀,这原本就是沿用了多年的“老章程”,根本就不用专门提起。 这看似画蛇添足的说法,却让敏锐的长平公主听出了李吴山的弦外之音。 “太后,这大祭之事非同小可,我意由万岁亲自去往北京礼祭……” 当年的复隆皇帝就曾经亲自去到过北京进行过礼祭活动,虽然永王继位之后没有亲自去过,但永王沿用的是复隆皇帝的年号,完全可以看做是复隆皇帝的延续,而且永王本就是复隆皇帝的兄弟,复隆皇帝去过了也就等于是他去过了。 兴武朝已经建立一年多了,难道兴武皇帝不应该去到北京祭祀一下大明朝的列祖列宗吗? 大明朝以孝道治天下,连历代先皇都不去祭祀,这个孝字又从何谈起呢? 让十五岁的兴武小皇帝去北京住持礼祭活动,完全合情合理。 但翁太后却不可能同意。 北边是李吴山的地盘,小皇帝怎能轻易就过去呢? 哪怕是当年的复隆皇帝北上祭祀的时候,也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准备和周密的布置,为的就是避免出现种种有可能出现的意外。 仓促之间,皇帝怎么能够真的北上呢? “我朝初创百废待兴,我意由万岁遥祭即可。”按照翁太后的意思,让兴武小皇帝在南京遥遥的祭拜一番也就是了,没有必要亲自去往北方。但这样的大型祭礼肯定需要个很有份量的人物才行。 在这个关键的节骨眼上,翁太后动起了小心思:“自兴宗成皇帝离世之后,崇祯烈皇帝之子嗣唯有永王及二位殿下。永王新婚不宜见丧,我意由殿下前往,代万岁礼祭,不知公主意下如何?” 崇祯皇帝和周皇后就这么几个子女,复隆皇帝已经死了,永王又刚刚成亲,新人不大适合披麻戴孝,而且他还远在川蜀。你这个当公主的是所有子女当中年纪最大的,我觉得你去北边礼祭做为合适,就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离开江南的权利中心去往北边了。 若是长平公主真的去到了北边住持祭祀活动,翁太后刚刚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把她一脚踢出去,完全掌控整个局面。 这点小聪明小算盘,长平公主早就看透了。 但翁皇后说的在情在理,她还真的不好拒绝。 “也好,”经过一番审慎的思考之后,长平公主终于答应下来:“那就由我代替万岁北上礼祭,只是这朝中之事,就要劳烦太后了。” “我这一去,少则一月多则五十日,此时正是新税实施之紧要关头,万望太后与万岁稳妥行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一切以稳字为要……” 千叮咛万嘱咐,好一番交代之后,在二月份的最后一天,长平公主离开了江南,打着一套天子仪仗,带着将近千人的队伍沿着大运河浩浩荡荡北上了…… 礼祭从三月十八日开始,正式的活动用了三天的时间,一直到了三月二十才算基本结束。 礼祭过后,长平公主并没有着急回去,而是“顺便”参观了一下名动天下的“吴山军校”。 “殿下请看那里……”李吴山指着大旗庄外的一处山坡说道:“当年青泥河血战就发生才此处……” 青泥河一战,是李吴山的第一功,是大旗军民团的第一次实战,血腥惨烈而又名动天下。 “青泥河一役,忠勇公率忠勇之民阵斩伪酋皇太极,天下震动四海鼓舞,一场精彩大戏唱的满堂喝彩……”长平公主笑道:“忠勇公之能,就在这条青泥河上展露无遗了……” 李吴山指着脚下的那座土台子说道:“殿下还记得这里吧。” “永世不忘!”这座小小的土台子给长平公主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是一个极端重要的东西,曾经寄托了整个大明朝的希望。 这座其貌不扬的土台子,就是当年大旗军建军之时的阅兵之地。 就是在这里,大旗军正式成立。 同样是在这座小小的土台子上,当年还是太子身份的复隆皇帝拜军拜帅,将官府大明朝的神圣职责托付给了李吴山。 这座小小的土台子,就是大旗军的源头,是一切丰功伟绩的开始。 意义重大啊。 “想当年,大旗军不过区区千数战兵,却肩负起了复兴大明之希望,如今光复河山开疆拓土,追忆往西怎不让人神往?” 当年的大明朝已经到了丝缕断绝的时刻,天下分崩四海汹汹,所有的希望全都寄托在那千数战兵的身上,这一路走来,经历过多少艰难坎坷,遭遇过多少荆棘风波…… 现在的吴山军校,规模庞大建制齐全,分明就是天下第一强兵,曾经亲自参与过大旗军建军全过程的长平公主忍不住的唏嘘感慨…… “这是我军前方将士所食之物,请殿下品尝……” 李吴山请长平公主平常的是前方将士的单兵口粮,这玩意充满了浓重的奶腥味道,因为添加了太多粗糖的缘故,甜的发腻,和宫廷之中的茶水完全就是两个概念。 长平公主是代表皇帝来的,既然来到大旗庄参观,自然要“与士兵同甘苦”。 她毫不犹豫的举起军用铁皮水壶,先是慢慢的品了一小口,强烈的奶腥味和又甜又腻的味道几乎让她当场呕吐,但还是强忍着剧烈的恶心一口气喝了个干净。 “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却最能补充体力,既能充饥又能解渴。”李吴山笑道:“这其中的奶砖来自塞北,粗糖来自桂地,汇集南北之物为我军将士所用。就这么一壶不怎么好喝的东西,运送到了大食国之后,其价值也会翻上好几倍……” 万里远征,最要紧的就是物资供应问题了,后勤给养非常艰难。虽说前方的胜利来自于将士的勇气和拼死血战,但归根到底的说起来,这种规模的国战最终比拼还是综合国力。 李吴山让她品尝前方将士的食物,还专门说出这样的一番话语,用意已不言自明。 “若是前朝,实在无力发动这样的战争,唯又国富才能民强,唯有国富才有兵威,唯有兵威才能扬国威于万里之外……”长平公主说道:“但这朝廷里的局面,李侍讲肯定也是知道的,新税制的推行,阻力重重啊……” 听了这句话,李吴山当即就笑了。 “想当年,大旗军建军之时,殿下还只是个少不更事之人,现如今却执掌江南朝局,愈发老练沉稳,真让我刮目相看……” 经历了复隆朝和永王时代,十几年的磨砺之下,和当年那个胆小怯懦只会利用崇祯皇帝名义的公主比起来,现在的她已经成为一名合格的政治家,手段老练做事沉稳,还拥有相当超前的眼光和深谋远虑,早已不是当年的吴下阿蒙了。 为什么会专门对李吴山提起“国富”的论点?无非就是想取得李吴山的支持而已。 长平公主极力让江南跟上李吴山的脚步,尽量和他保持大体上的一致,为的是什么这还用说吗? 江南的官僚士绅再怎么反对,只要李吴山支持,她就能把新的制度强力推行下去。 她之所以愿意离开江南的权利中心,代表天子来到北方主持礼祭活动,其实就是为了寻求李吴山的支持。 在这一点上,她的思想和李吴山不谋而合,李吴山确实很想和她讨论一下新税制和一些其他的方向性问题。 李吴山正要开口,沈周子却走了过来,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态,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想对长平公主说起,却又不愿意直接开口。 这个沈周子原本是水鬼出身,在淮扬大战中立下战功这才洗白,一直都作为长平公主的心腹之人。 “忠勇公不是外人,有什么事情也不用藏着掖着……” “是,”沈周子行了一礼,很干脆的说道:“刚刚接到从江南传过来的消息,万岁已颁圣旨,取消了理务处,朝廷奏章直接上呈太后……” 理务处这个机构虽小,却是长平公主控制朝局的主要手段。她前脚刚走,翁太后后脚了开始下手了,经过紧锣密鼓的运作之后,找了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取消了理务处这个机构。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接下来必然还会有一连串的操作,最终的目的就是把长平公主从权利中枢一脚踢出去,由他们母子实际掌权。 对于长平公主而言,这个消息简直就是灾难性的,但她却一点都不着急,而是面带微笑的说道:“怎么样?刚才我说什么来着?我前脚刚刚离开,身后就出事了。这朝廷里的事情啊……终究比不得李侍讲,总是有人扯后腿……” “李侍讲在北地,完全就是一言而决,一切军政命令都可以畅通无阻的推行下去,但这朝廷里边却是另外一番局面,不管做什么事儿总是会有无数牵绊。很多事情啊,不是我不想做,而是顾虑太多,想必李侍讲已经理解了吧?” 翁太后夺权,确实夺的天经地义理直气壮,不管怎么说,这大明朝的天下都是她儿子的,一切权利都应该归属于皇帝本人,一个当姑姑的长公主总揽大权,这还成个什么样子? 李吴山似乎根本就没有把这当做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而是面带微笑的把玩着那个军用的铁皮水壶,用一种略带无奈的口吻说道:“看来殿下早就知道会出现这样的情形了。” “确实想到了。” “既然已经想到了,竟然还能毅然北上,这份魄力让人折服。”李吴山笑道:“想来殿下早就料到我会支持你,是不是?” “若非如此,我又怎敢放心大胆的来到这里于李侍讲相见?” “咱们这位太后啊,这一番做法未必就是错的。” “她做的没有错。” 加强皇权,为了让儿子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皇帝而不一个吉祥物性质的摆设,从长平公主手中夺权确实没有做错什么。 唯一的错误就在于她的眼光太过于狭隘,无论是格局还是气度的都和长平公主相差太远了。 太后想的只是儿子能不能成为一个实权皇帝,而长平公主想的则是南北平衡与整个大明王朝的统一。 高下立判。 “想必殿下已经看到了,刚才阅兵之的那些人,就是第十七期军校生,总计六千四百余战兵。”李吴山笑道:“这六千多人皆为新近训练,尚不曾完全毕业,种种新式武器新式战法虽已纯熟,终究没有经过实战之检验,到底能有几分战力实不敢说。我意寻觅一合适之机演练一番,恳请殿下一观……”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还用说吗? 李吴山分明就是想展现一下自己的武力,借机恫吓江南。 若是长平公主愿意观看这次实战演练,那就代表着他接受了李吴山的“军事保护”。 有李吴山给她撑腰,江南就翻不了天,这对于长平公主而言是一个非常强有力的支持态度。 但是在最关键的时刻,长平公主反而犹豫了。 “此事……容我再考虑考虑吧。” “也好,那……我就等殿下的消息了!” 第五百七十四章 始作俑者 “殿下不可!”听闻李吴山要进行实战演练的消息之后,大旗军监军高起潜表现出了和他年龄绝不相符的急躁态度:“万万不可呀!” 高起潜是崇祯朝的老臣,曾经参加过两次北京保卫战和一次南京保卫战,当年曾经第一个对复隆皇帝表示出了支持,是复隆皇帝的心腹之人。 当年的那个铁血宦官早已不复往日的风采,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刀刻一般的痕迹。 高起潜已经老了,老的连腰都直不起来,但他依然是大旗军的监军,是名义上仅次于李吴山的二把手。 他的职责就是代表朝廷监督大旗军,他的使命就是保持大旗军和大明王朝之间顺畅的沟通交流,但这仅仅只是限于大旗军罢了,却不包括那些军校生。 军校生根本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军队,而是李吴山的私兵,不接受任何人的辖制。 “若是实兵操训,李帅必然会选在淮扬一带,甚至会沿江列阵……” 所谓的实兵演练,根本就是为了给长平公主撑腰,是为了展示武力恫吓江南,这一层意思不用明说大家都心中雪亮。 “江南之事,应局限于江南,万不可让李帅卷入其中。”高起潜说的非常恳切,甚至是一种苦苦哀求的态度:“始作俑者其无后乎?这个先例不能开!” 李吴山用武力威胁江南,虽然这是长平公主的授意,但这样做的影响太坏了。 这种事情,只要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若是李吴山反复使用武力威胁,后果极其严重,很有可能会打破南北平衡的局面,撕开大明朝名义上的统一。 长平公主不是不知道这么做的严重后果,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才在最后关头踩了一脚刹车,没有当初同意李吴山的建议。 若是没有李吴山的支持,长平公主肯定会被太后一脚踢出去,以太后的操切手法和江南的官僚作风,以后的大明朝会是什么样子真的很难说。 如果没有长平公主始终使用圆滑老练的政治手腕维持着这个脆弱而又微妙的平衡,南北撕裂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这句话可不是随口说说那么简单,而是需要承担沉重的历史责任。 这个先例一开,恐怕以后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南北开战绝非空穴来风。 江南和北方若是打起来,大明朝就真的没有了。 “我会仔细考虑高监军的意见,但太后……太后那边却只知政争,丝毫没有为大局着想的念头,这是在逼我。说不得也只好不得已而为之了……” “万万不可呀,万万不可!” “高监军是在担心李帅趁机竖起清君侧的旗号打过长江去?”长平公主苦笑道:“应该不至于吧?就算李帅真的有了这个念头,现在的我终究代表着天子,还能用大义的名分压他一下。若是太后掌权……清君侧不过是迟早之事罢了……” 对大明王朝而言,翁太后始终一个隐患,迟早会引爆。与其等到李吴山竖起清君侧旗号的那一刻,还不如主动引爆这个雷。至少,现在的长平公主还能用一个空洞的名义对李吴山形成道德压制。 而且,长平公主深信李吴山和他的利益一致,那就是他们两个都不需要出现南北割裂的局面,都在极力维持着一个大一统的局面。 “不,我一点儿都不担心李帅,这么多年以来,我甚至李帅的为人,就算他要做点什么,也会堂堂正正的去做,不屑于使用此等下作手段。” “既然李帅没有这个意思,那高监军还在担心什么?” “我担心他手下的那些学生啊!” 虽然长平公主已经在今天白天的阅兵仪式当中亲眼目睹了学生兵的雄壮姿态,但是对于这些学生的思想状态却一无所知。 长平公主对于这些军校生的认识,基本上来自于永王和陈茂这两个人。 即便是永王和陈茂对于李吴山的思想有着极大认同,但他们终究可以顾全大局,知道为此一个大一统局面的重要性,做事的时候还会考虑手段和方法。现在的军校生则完全不一样,很不就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 第十七期军校生啊。 这些人的思想全都无不激进,甚至毫不掩饰“我族不需要皇帝”的言论,高起潜最担心就是这些学生兵借助实兵操演的机会,直接打过长江去,彻底颠覆了江南的那个朝廷,按照他们的意志改造整个大明王朝。 “不会有这么严重吧?李帅压着他们,他们怎么敢……” 对于那些年轻的士兵而言,李吴山就是灵魂和缔造者,是他们心理意义上的“父亲”。他们就应该对李吴山服服帖帖,完全按照李吴山的意志行事。 “不,不是那个样子。”高起潜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道:“现在的军校生和以前不一样了,他们的战斗力更强。我曾经估算过,仅这一期六千多学生兵……若是遇到当年的多铎,多铎根本就没有胜利的可能,他连一点机会都没有。” “真的一点机会都没有,这六千多人,绝对胜过当年的十万清军,真要是一个控制不住,直接过江,那就全完了!” 六千学生兵足以抗衡当年的多铎? 这话真的是……太保守了。 这六千多学生兵和以前的军校生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他们已经装备了最新式的武器,学会了最具杀伤力的战斗模式。真要是放手一搏的话,足以匹敌当年所有的八旗战兵。 一万新兵横扫天下,这句话出自李吴山之口,但这绝不是一句大话,他现在已经拥有了这样的实力。 作为一员老将,高起潜深知这些学生兵的战斗力到底有多么强悍。真要是把这六千多新兵放出去,打穿江南一点问题都没有。而且这个过程一定会很快,比想象中的更快,甚至等不到江南反应过来,战争就已经结束了。 和学生兵强悍到无法想象的战斗力相比,他们的思想才是最可怕的。 纵观历史,从来就没有出现过这样一批拥有坚定信仰的军队,他们的思想整齐划一,具有极强的执行力,做事果断不留余地,真要是有什么意外的话,谁也挡不住他们。 “连李帅也挡不住吗?” “这……我说不好,但却不得不防啊!” 高起潜的担忧让长平公主更加的犹豫了。 仅仅只过了一天,就又传来一个更加糟糕的消息:万岁降恩旨,加封长平公主为“大长公主”,并且要从江南俊彦之中为她觅一良配。 侄儿皇帝要为大长公主姑姑找婆家了。 长平公主的年纪已经这么大了,早就应该成亲,由皇帝亲自赐婚也是极大的恩宠。 只要长平公主成了亲,她就是婆家的人了,就应该老老实实的在家里相夫教子。 这是釜底抽薪之计啊,是要彻彻底底的把长平公主从权利中枢排挤出去。 偏偏这种事情长平公主还不明车明马的反对:毕竟她的年纪早就超标了,早就应该缔结姻缘,难道还做一辈子的老姑娘不成? 这个消息终于让长平公主放弃了幻想,打定主意放手一搏。 第二日清晨,长平公主来到太庙,喃喃的祈祷着: “大明列祖列宗在上,不孝子孙今谨告之,为我大明计,为长远计,唯有行险,但求祖宗保佑平安度过难关,若有任何罪责,长平愿一力承担。父皇母后在天之灵,应能体谅后辈之苦衷……” “早就听闻这些年轻后辈已尽得李侍讲之衣钵,既然李侍讲有心查验成色,我愿代大明天子一观雄壮之军。” 李吴山笑了。 “我军雄壮,岂可只有天子知?必然是要天下人知才好。”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此间狭,不足以排兵布阵,但求殿下南返,六千健儿沿途护送,一路之上可尽知其真伪良莠。” 让我的六千人马护送你南下,这一路之上有的是机会检验我这些学生们的成色。 虽然已经下定了决心,但长平公主还是有所顾虑,而且顾虑很深: “渡江即是南都,自有人朝廷接应,若是大军随行终究不妥……” “殿下放心,学生们只送殿下抵江即可止步,绝不会踏足江南一步。” 学生兵走到长江边上就不再南下了,绝不会履足江南一寸土地。 但长平公主还是有点不放心:“这沿途护送一事,是由李侍讲亲自带队的么?” “殿下这就说笑了,自然是由高监军带队。” 长平公主北上礼祭打的是天子旗号,用的天子仪仗,这沿途护送之事担任应该由高起潜这个“朝廷代表”来做,而不是他李吴山。 虽然高起潜管不到这些学生兵,但是不管怎么说他都是北地军事上的二把手,仅次于李吴山而已,这么多年经营下来,威望和手腕还是有的,又有李吴山的军令,一定可以牢牢的掌控这六千多学生兵。 长平公主终于放心了。 仅仅只隔了四日之后,长平公主就踏上了返回江南的路途,随行的还有一支浩浩荡荡的学生兵…… 第五百七十五章 南北开战 一路之上,长平公主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军规如铁”。 六千多学生兵,晓行夜宿一路南来,但这一路上却对地方秋毫无犯,没有出现任何“索要粮饷”“征求供给”的事情。 这些年轻的有些过分的学生们扛着武器,打着背包,一路上唱着雄壮的军歌,沿着大运河一路南下。 对于命令的绝对服从,绝对的秩序,这些都是一眼就能看到的。 无论多么劳累,这些学生兵始终保持着整齐的军容,即便是在荒野之中,依旧肃穆整齐令行禁止。 就如同李吴山承诺的那样,当浩浩荡荡的队伍抵近长江的时候,马上临江列阵,摆出一副实兵操演的姿态。 仅仅只隔了一日,操演正式开始…… 隆隆的火炮声中,长江两岸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 对于江南江北的老百姓而言,这纯粹就是一场热热闹闹的焰火表演,密密麻麻的火炮虽然有点吓人,却但不会真的打到什么人,而是全都在滩头的空地上,准确的击中了早就标示出来的一个又一个白圈儿。 对于江南朝廷而言,仅仅只是一江之隔的军事操演,完全就是李吴山的武力恫吓,虽然大家都知道李吴山的兵肯定不会过江,哪怕仅仅只是出于维护朝廷体面的需要,也早就派出了几千人马临江列阵,摆出一副枕戈待旦的备战姿态。 两军对持,江北炮声隆隆,但大家都没有太当一回事儿。 局面虽然看起来很紧张,其实李吴山早就通过正式的官方渠道知会过朝廷,江南早就知道会有一场这样的军事操演,而一江之隔的高起潜又被军事操演的详细兵力和演练区域递交上去了。 所以大家一点都不担心。 这纯粹就是政治上的争斗,是公主殿下在向太后示威呢。 无论这江南是公主掌权还是太后执政,那都是一个军事上问题,大家刚好可以趁机看看热闹。 “听这炮声,密的好像下雹子一样,他究竟有多少门火炮啊?这一次炮击打出来,怎么也得十几两银子吧?” “没见识的家伙,谁不知道吴山军校倚仗就是火器之利?多几门火炮算个甚?” 正在江边上看热闹的京营士兵抢过单筒的千里眼,遥遥的望着对面的情形:“他们的火炮矩阵前移了……” “屁的前移,那叫火力延射,连这都不懂……看着吧,精彩的好戏刚刚上演呢,好好学着点儿……” 江面已经漂过来一排横摆的小船,那显然是学生们的火炮试射用的靶船。 打击江面的移动目标,这需要相当的精准度,对于当时的大型火炮而言,是一个很难完成的目标。 这确确实实就是一次火炮延射,是学生兵们的拿手好戏。 “不会吧。他们的火炮不会打的这么远吧?”放下手里的千里眼,看着越来越近的靶船,江南的士兵有些狐疑了:“这都已经要过江了呢,还打得到么?” “轰” “轰轰” 伴随着一阵阵惊天动地的轰鸣,长江南岸的滩头上顿时腾起一道道巨大的黑色烟柱。 北岸的火炮竟然打到对岸来了。 这样的射程,完全就是无法想象的,超越了他们对于炮火的理解。 那样的小型火炮,怎么可以打的这么远? 就在众人疑惑不见之际,又是一次炮火齐射。 炮弹离膛之后的尖啸声能撕破人的耳膜,把滩头打的乱石横飞,有几分甚至击中了江边的人群,一时间鲜血飞溅,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紧接着,那些横在江心的靶船突然加速,直直的朝着南岸驶来。 那些看热闹的人们还没有明白过来,但是驻防的官兵却已经看得非常清楚了:靶船上沾满了穿着黑色军装的士兵。 “大旗军要过江,要打过来了!” 惊恐的呼喊声中,场面顿时一片大乱。 谁也没有想到这些学生兵竟然真的要过江,连高起潜都没有想到。 从靶船突然加速前进的那一刻开始,高起潜就意识到不对头了,心里猛然“咯噔”了一下子,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是大声的呼喊着:“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你们想做什么?” 那些学生们根本就不理会监军大人声嘶力竭的呐喊,只是一个劲的把火炮往前退,并且以狂风暴雨之势倾泻着火力。 这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弹丸,而是真正意义上的炮弹,是刚刚列装不久的新式武器,射程空前的远,威力空前的大,杀伤力惊人。 最新式的武器并没有用于遥远的西方战场,而是用在了这里。 大旗军中的那些老旧营官们,或许对于高起潜还有些忌惮,但是这些学生们根本就没有拿他当一回事儿。 高起潜知道事态严重,不顾一切的呼喊着:“不许过江,不许过江,这是李帅的命令。” 就在这个时候,身旁的那些学生们一拥而上,一把就将高起潜按了下去,直接就用绳子捆了起来:“所有的座船已被征用,拒不配合着,死……” 看来,这个监军对于学生兵严重缺乏最起码的控制能力,年轻的士兵们甚至直接征用了他的座船。 直到现在,高起潜都不相信李吴山会出尔反尔,更不相信李吴山会趁着这个机会打破南北平衡的微妙局面。 这会葬送大明朝,葬送维持了这么多年的大一统局面啊,这肯定不是李吴山的命令,肯定不是。 一定是学生们自作主张自行其是了。 “你们违抗军令……” “不,我们在遵守军令。”一个学生兵拿出一份正式的命令展示给他看…… 那确实是打过长江的命令,但却不是李吴山的军令,而是出自军校参谋部的作战计划。 吴山军校的参谋们擅自篡改了李吴山的命令,将这场恫吓性质的操演演变成为一场战争。 真正的战争。 对于江南的战争。 这些学生兵对于命令的服从是绝对的,他们一定会不折不扣的这行参谋部制定的作战计划,或者说,这些人早就有了这样的想法。 在高起潜近乎绝望的目光当中,四百多个学生兵已经顺利度过了长江,并且初步组建起了一处简陋的滩头阵地。 前面的那几艘大船已经朝着那边飞速驶去,那是长平公主的座船。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学生们已经劫持了长平公主,利用她的那些座船渡江作战。 仓促之间,实兵操演就变成对江南的入侵,这一幕同样让长平公主瞠目结舌,她的语气和高起潜完全一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要反叛大明么?我不信李大帅会有这样的命令!” “不,这是您的命令,公主殿下!”那个学生兵虽然彬彬有礼,但语气却极其冰冷:“我们正在执行您的命令,我们会为你扫平一切阻碍,希望您配合。否则的话,我们只能想办法让您配合了……” 轰鸣的炮火声中,渡江作战已经正式打响,而长平公主的船队则成为了学生们渡江的工具。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高起潜的话应验了。 这些学生兵已不再受李吴山的控制,借着这个机会强渡长江。 新式的武器,新式的战法,第一次展现出强大到无以伦比的威力。 长江南岸那么多的士兵,竟然挡不住区区几百个学生兵。 四百多个学生主动分成三个大小基本相同的阵势,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方阵,而是彼此之间保持一个很大的距离,队形显得很薄,但却拥有一个宽大的正面。 整齐划一的火枪声几乎汇集成同一个身影,没有雄壮的呐喊,没有激昂的冲杀,只有最高效率的屠杀。 这绝对是屠杀。 还不等江南的士兵们靠近,就被一阵阵排枪成片成片的打倒在地,更远处则是那些惊慌失措尖叫着逃离战场的百姓。 当第二批士兵过江之后,身后的学生们已经把越来越多的火炮送过了江…… 当高起潜和长平公主在学生们的“保护之下”踏上南岸的时候,已经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学生们顺利渡江了,并且建立起了稳固的滩头阵地。 远处已经响起了急促的鼓点,很显然朝廷的江防主力已经反应过来了,他们正在集结,并且很快就会掩杀过来。 将来犯之敌消灭在滩头,无疑是一个很正确的选择。 半渡而击,深谙兵家之要。 在已经无法阻止学生兵渡江的情形之下,高起潜只能退而求其次:“不要打,不要打呀,我去和他们说,绝不可开战……” 这些学生兵的战斗力到底有多强,只有高起潜心中有数。 朝廷的江防部队来的越多就死的越多,这是一个毫无悬念的结局。 既然局势已经成了这个样子,唯一的补救办法就是将这个事情限制在“武装冲突”的层面上,而不是挑起战争。 若是不加限制的打下去,江南必定会以为可以很容易把滩头上的两千多人赶到江水之中。 那绝对是一个错误,一个灾难性的错误。 且不说仓促集结的江防部队,就算是把宁城的驻防军开赴过来打一场有准备的战斗,都不见得是这两千人的对手。 真要是打起来,必定会被学生们杀光。 一旦大量的伤亡产生,那就真的无可挽回了。 奈何事与愿违。 虽然高起潜还不知道朝廷下了什么样的旨意,但江南的军队已经完成了集结,并且在刚刚过了午时的时候发起了反击。 层层叠叠的士兵高声呐喊着冲了上来,很快就被杀成了层层叠叠的尸体,只用了小半个时辰的时间,就产生了上千人的伤亡。 到了申时末刻前后,六千多名学生兵已全部渡过了长江…… “不能打呀,不能开战!不能开战!!”须发花白的高起潜徒劳的叫喊着:“不能打,绝对不能打……” 一队队穿着黑色军装带着大檐帽的学生兵正从他的身旁冲了上去…… 长平公主欲哭无泪。 高起潜早已哭的老泪纵横! 第五百七十六章 我不信 李大帅的兵和大明王师打起来了? 这个消息的时候,九纹龙史二爷的脑袋一下子就炸了。 如果说大明朝是一座华堂的话,李吴山李大帅就是房屋的大梁啊,他怎么可能会下令攻打这座金陵之城呢? 李吴山反了? 放屁! 史二一百个不相信。 天下人谁都有可能会反,唯李大帅是不可能造反的。 若是李大帅真有这个心思,就不会有复隆朝的出现,当初直接改朝换代岂不是更干脆? 奈何事实就摆在眼前,那些穿着黑色军装的学生兵已经击败了京营官军,下一步就要正式攻城了。 在这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史二依旧不信李吴山会造反,而是纠集起了上百个“忠义盟”的老弟兄,扛着“忠义盟”的锦绣大旗主动 出城,主动走向了战场。 “忠义盟”可以勉勉强强的算做的大旗军体系的外围组织,李吴山本人依旧是各路江湖好汉共同遥尊的“带头大哥”。 在激烈厮杀的战场上,一丈二尺高的“忠义盟”大旗似乎有着某种神秘的力量,似乎真的可以避开密集的炮火一般。 “我乃忠义盟史二,烦问哪位是领兵的将军?” 在史二的高声呐喊之中,绵绵密密的炮火出现了暂时了停歇。 两军交战之际,一个泼皮的出现竟然可以起到暂时停战的作用,这是大旗军的态度,也代表着九纹龙史二爷的面子。 一个年轻的士兵接见了史二,并且给出了一个准确的答案:“我们是大明朝的军队,我们依旧效忠并且会永远效忠大明朝。之所 以开战,完全是奉旨行事!” 奉旨? 兴武皇帝就在城内,你们奉的哪门子圣旨? 当然是天子的圣旨了,因为只有天子才有资格颁布旨意。 但是这道旨意是通过长平公主发出来的,毕竟现在的长平公主使用的是天子仪仗,代表着大明天子。 也就是说,这些军队是长平公主带过来的。 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这些士兵远在千里之外的大旗庄,若无明确命令怎么可能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长 江边上?长平公主和这些人一路相随千里南下,摆明了就是奉长平公主的命令嘛! 虽然极度的不愿意看到南北开战的局面出现,但是这个回答却让消除了史二爷心中最大的担忧:李吴山还是那样忠义无双的李 吴山,李大帅没有反。 现在的战争,只不过是奉了长平公主的命令而已。 说一千道一万,交战双方和南北之间依旧打着大明朝的旗号,这不是内战,更不是要行那改朝换代之事,而是宫廷争斗的延续 。 这不是李吴山要和江南开战,而是实际掌控朝廷的太后与公主开战了,这是两个女人之间的战争。 史二终究不是什么视野开阔的政治家和野心家,他只不过是一个草莽之辈罢了,虽然拥有大多数绿林好汉的豪迈和勇气,但却 目光短浅。 在史二的心目当中,既然大伙儿还是一家人,有些磕磕碰碰终究难免,无论太后和公主斗的有多么厉害,都应该局限在宫廷之 内。如此这般的大打出手,实在不值得。 就算是有些纷争,也应该坐下来好好的谈谈,彼此各退一步,化干戈为玉帛岂不是更好? “史英雄说的在理,我们也不想落下一个同室操戈的名声。”那个年轻的学生兵说的非常诚恳:“但太后做的太过分,外戚干政从 来就是取乱之道,公主殿下求援,我等不得不奉命行事啊。” 自从长平公主离开了江南之后,翁太后这一连串的操作手法,连市井小民都看的非常清楚了:这摆明了就是要把公主殿下一脚 踢出去,确实做的不怎么地道,而且手法粗糙之极。 谁都没有想到长平公主竟然会有这么激烈的反应,她竟然带着李大帅的兵杀回来了。 从目前的局势来看,李吴山真的没有造反,而是在竭力帮助长平公主,并且用的是一种比较激烈的方式:兵谏! 这确实不是造反,而是兵谏。 外戚干政的恶果遍布史书,例子多的数不胜数! 都已经打成这样了,还是说什么兵谏不兵谏的,其实早已经没有了任何实质意义,也就只有史二这种满腔热血的草莽之辈才会 相信这是兵谏,也就只有这些江湖好汉才真的相信这事还有的挽回,还有机会“化干戈为玉帛”。 “李帅的忠义之心天下皆知,只是这兵谏终究不妥,恳请小将军暂缓攻城……” 那个年轻的学生兵给足了史二面子:“史英雄所言正是我辈子所想,我们真的不愿意攻城,但这是殿下的命令啊,殿下已经下了 严令,要我等三日之内攻进城内,缉拿乱臣贼子……” 到底谁才是乱臣贼子已经不重要了,心思单纯的史二只是极力的想要避免战火的蔓延。 “我只是军中小兵,说话不管用,暂缓攻城恐怕做不到,最多只能拖延些时间,最多……最多三天吧……” 毕竟军令如山,既然长平公主已经下达了攻城的命令,这些士兵肯定不敢违背,他们所能够做到的最多也就是拖延一下而已, 并且最多只能拖延三天的时间。 三天的时间,足够了。 “我史二虽是市井中人,也颇认识些能说得上话的朝臣,定会竭尽全力消弭争端,此事无论成于不成,三日之后一定会给小将军 一个准确的答复。” “好,那就有劳史英雄了。” 一点都不想进行这场战场的年轻学生兵头目,答应了史二,并且给出了三天的时间,然后客客气气的把他送了出来。 遥望着史二等人的身影渐渐远去,这个年轻的学生兵顿时脸色一变,无奈的表情一扫而空,变得如同钢铁一般坚毅:“晓知各班 同学,执行第二阶段任务。” 化干戈为玉帛?坐下来好好谈谈? 这种话也就是对史二说说而已,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 这六千多人的思想及其激进,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了追求胜利可以不计一切,他们全都是最典型的理想主义者,一定会按照 自己的意志改造大明王朝。 这次行动完全违背了李吴山的意志,参谋部瞒着李吴山制定了另外一套计划,最终的目标就是将大明王朝改造成为自己最需要 的那种样子。 这次“兵谏事变”,无论成败都一定会有很多人受到严厉的处分,人头落地都不是没有可能。他们不是不知道这么做的严重后果 ,而是知道的非常清楚。 上到制定这次行动计划的参谋,下到具体执行的士兵,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担着天大的风险。他们这么做就是在自毁前程,甚 至是在自寻死路。 但他们是心甘情愿。 必须把按照自己的意志改造这个老大帝国,而不是再继续迁就那些迂腐冥顽的官僚和皇室,必须集合起我族的全部力量。 学生们再也无法忍受来自朝廷的牵绊,不想再让他们扯后腿了。 哪怕是冒着天大的风险,哪怕是李吴山不同意他们这么干,也一定会继续做下去。 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已经开始了,那就必然是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局面。 整个作战计划严密而又完整,环环相扣无懈可击,既然已经发动起来,那就真的势不可挡了。 只有一个例外。 李吴山可以挡住他们,可以随时踩下刹车喊停。 所以,整个行动必须用闪电一般的速度,在李吴山做出有效的反应之前彻底奠定局面。到了那个时候,就算是以李吴山只能, 也只好接受既成事实了。 “奉殿下之名”不过是一个遮脸的说法而已,长平公主和高起潜早已经被这些学生兵给控制住了,这种说法是把所有的责任全都 推到了公主殿下的身上,将屎盆子往她脑袋上一扣就可以自行其是了。 史二火急火燎的回到城中,不顾一切的动用各种关系,极力宣扬这不是反叛,而是长平公主对于太后一连串操作做出的激烈反 应,南北大战完全可以避免,大家可以用更加平和的方式解决争端。 姑嫂之间,都是一家人,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呢,闹腾的再怎么厉害也至于到了兵戎相见的地步吧?大家坐到一起好好的谈一 谈,岂不是比大打出手要好的多? 作为和平使者的史二还是为所谓的和平极力奔走,他好想着挽回局面呢。 作为一种回应,学生们的凌厉攻势出现了非常明显的削弱,他们甚至不再主动攻打。 这个形势更加验证了史二的“和平言论”,似乎这一切真的可以通过内部调谐和谈话磋商来解决,同时也让史二这样的“主和派” 占据了舆论的主流。 既然南下的学生兵已经主动削减了战斗烈度,南京守军自然也不愿意送死,毕竟这些学生兵实在是太厉害了,在局势出现明显 缓和的情形之下,没有必要进一步激怒长平公主…… 朝廷还在为是战是和争论不休的时候,有一个人已经很敏锐的看到了掩盖在纷乱时局之下的真相。 陈茂! 突然过江突然开战,就是为了实现一个“以打促和”的局面出现?这绝不是李吴山的作风。 无论李吴山对于长平公主的支持力度有多大,都不可能真的动用武力。 陈茂甚至这六千多学生兵到底有多大的破坏力。 既然已经渡江作战了,难道仅仅只是为了给长平公主撑腰?仅仅只是为了吓唬一下朝廷? 陈茂不信! 第五百七十七章 独角戏 从洪武皇帝朱元璋大规模营建南京城开始,就决定了这座城市的基本格局:外、内、皇、宫四层,构成一个同心圆,就好像摊 开的大煎饼一样。 随着历史的变迁和人口的逐渐增多,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其中最主要的扩张就来自于外城。 现如今的外城,早已不是局限于城墙之内,观音门之北、聚宝门之南都已成为人口密集区域。 每逢战争到来,那些居住在城外的数量庞大的人口就会蜂拥而入躲避战乱。 但是这次大战,却没有出现类似的情形。 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外敌入侵,更不是打着“清君侧”旗号的内战,仅仅只是两个女人之间的战争。 为了争权,长平公主带着大军打回来了。 公主殿下在事实上执掌江南这么多年,就算是把这南京国都说成是她的也不算很夸张,殿下怎么舍得把这座城市打烂了呢。 所谓的战争就是长平公主在向太后示威,战争的规模一定会得到很有效的控制,说不准明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战争就已经结 束了呢。 更何况,公主是带着李大帅的兵打回来的,那就更加的不用担心了。 这座虎踞龙盘之城之所以能够存在,完全就是拜李大帅所赐。当年的大旗军为了保住南京,杀的惊天动地打的气壮山河,就算 是全天下都舍得,李大帅也肯定舍不得让这南都宁城遭受战火的蹂躏。 大旗军的军纪不必多言,据说那些学生兵更加的纪律严明,不存在骚扰地方虐待百姓的事情。事实上,就算是在交战的情况下 ,学生们也没有进行任何封锁,民众依旧可以自由往来…… 所谓的战争,其实就是两个女人在吵架而已,那是皇家的家务事,和老百姓无关。 这就是底层民众对这场战争的态度:无所谓。 和民间平和的态度相比,朝堂之上则恰恰相反。 当战争刚刚打响的时候,确实把文武百官吓的够呛,最本能的第一反应就是李吴山反了! 这李吴山要是造反的话,这大明朝的天就真的要塌下来了。几乎所有的大臣都是考虑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若是李吴山真的打进 城来,到底应该如何应对呢? 指着李吴山的鼻子破口大骂,历数他“枉顾成皇帝信赖之恩”“私废烈皇帝托付之效”的罪行,然后被恼羞成怒的李吴山一刀砍了 脑袋,这样的做一定可以挣个“死节之臣”的好名声,但却肯定会丢掉性命。 在李吴山大军进城的那一刻,就把脸一抹主动投靠过去,然后上一份劝进表,说不得会捞一个“从龙拥立”之功,这一身的富贵 荣华也就顺理成章的保住了,只是名声不怎么好,毕竟大家都是大明朝的臣子,主动投靠了李吴山必然会留下骂名。 随着更多消息传来,人们渐渐知道了战争的“真相”,以上这两个让人为难的选择顿时就失去了意义,为数众多的文武大臣根本 就不必做出艰难的选择:因为李吴山根本就没有反。 虽然李吴山的兵把王师杀的凄凄惨惨,但是这事吧……真的和李吴山关系不大,至少李吴山没有反叛大明朝的意思。 因为那些学生兵是长平公主带过来的。 长平公主为什么会攻打大明朝的中枢核心呢? 当然是因为太后一连串的夺权举动彻底激怒了她,这才让公主殿下做出了破釜沉舟的举动:借李吴山的兵弄出了一场“兵谏”之 事。 在这些官僚的心目当中,太后和公主反目成仇是早已注定的事情,彻底爆发出来也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这确实没有什么 好奇怪的。但太后太过于操之过急,而且她做事的手法实在太糙了。 虽说太后和公主主政的基本格局是永王时代就已经定下的章程,而且长平公主在事实上掌控局面,但这必然无法长久。只要太 后继续隐忍下去,随着时间的推移,少则五年多则十年,兴武小皇帝的年纪渐长之后,肯定会亲政。到时候太后主动退出,把 权利全都归还给万岁,不仅可以表现出很好的姿态,占据道德和道义上的制高点,而且还能落下一个很好的名声。 连皇帝的亲妈都退出政坛了,作为皇帝姑姑的长平公主还能继续把持朝局吗?到了那个时候,仅仅只是利用舆论压力就能逼着 长平公主主动退出了。 足够的耐心,是一个政治家必须基本的能力,太后显然严重缺乏这样的能力,她太心急了。 欲速则不达,终于激起了公主的强力反弹。 长平公主也是那么好招惹的么? 从复隆朝开始,长平公主就已经在事实上掌权了,中间又经历了整个永王时代,满朝文武当中尤其是最近这十年才蹿升起来的 官员,有一多半是长平公主提拔的。太后才刚刚掌权一年多,就想把长平公主一脚踢开,实在是太天真了。 靖南公黄得功固然是一大助力,而且肯定会对太后鼎力支持,有了军方的支持就可以肆无忌惮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只能说明太 后的幼稚。 黄得功是太后的娘家人,但太平公主也不是单打独斗,她的身后还有一个永王和一个李吴山呢。 永王的态度不用说,肯定是比较倾向于长平公主的。至于说李吴山嘛…… 从长平公主还是一个黄毛丫头的时代算起,就已经和李吴山和大旗军相熟了。大旗军效忠的是崇祯皇帝而不是新朝,会倾向于 谁这还用说吗? 虽说这是天家的家务事,李吴山不好直接插手,但是长平公主亲自带着兵杀回来,那就是另外一码子事情了。 李吴山还老老实实的待在北边呢,杀回来的是长平公主,怎么也说不上是造反了吧? 至于说清君侧,那就更加的谈不上了:长平公主本身就是实际掌权的人物,至少也算是半个君上了,哪怕她打出“平定内廷”“铲 除外戚”的旗号,都能勉强说的过去。 虽说太后代表着皇帝本人,但是总永王时代开始,皇帝就已经成了一个象征意义上的东西,早已不是当年那种言出法随的九五 至尊了。 太后的脸色本就白皙,现在更是白的吓人,但她的调门依旧很高,就好像是在尖叫一般:“冯固冯大人,当此朝廷为难之际,你 就不想说点什么了吗?” 冯固冯大人,是京卫指挥使司的右同知,相当于是南京卫戍区的三把手军事长官,因为一把手和二把手都已上了城墙,这防卫 之事就只能找他了。 学生兵们都已经打过来了,你这样的武官怎么还可以装聋作哑一言不发呢? “臣早就说过,不可开战。”冯固说的理直气壮:“只是太后一意要用兵马,终导致如此局面……” 早在战争打响之前,高起潜就已经和冯固有过正常的沟通,把“实兵操演”的准确区域和具体经历全都告诉了他,而且用的官方 渠道,这就等于是事先知会了朝廷。 大家都知道这是展示武力的意思,却并没有太当一回事儿:李吴山兵强马壮天下无敌,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儿,根本就不用 借机展示武力大家也不会招惹他。 反正高起潜已经说的和清楚了,军演就是军演,会严格限制在江北,绝对不会过江。那就让李吴山随便折腾吧,反正他也过不 了江。 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学生兵竟然真的过江了,而且是打过来的。 这到底是高起潜失职还是他故意欺瞒,真的说不好。不过呢,关于高起潜的事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如何应对眼前的局面。 既然学生兵已经打过来了,朝廷应该怎么办呢? 当时的太后曾经征求过这个军事长官的意见,当时冯固说的很明确:“熟视无睹即可!” 学生兵过江了,朝廷最好紧闭城门坚守不出,这种手头乌龟式的战术根本就不是出于军事角度考虑,而是完全出于政治考量, 初衷还是为了太后好。 我就是不出去,你能把我怎么样?若是长平公主率兵主攻攻城,就失去了道义上的合法性。而且那又不是她的军队,而是他从 李吴山处借来的,时间一长,光是舆论上的压力就扛不住。 虽然大家都知道大旗军能打,但却没有人相信这区区几千人就可以攻破天下第一雄城,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儿嘛。 但是太后却没有听从这个过于保守的意见,而是果断下达了反击的命令,结果…… 只用了不到一个下午的时间,京卫司三分之一的人马就被击溃了。 直到这个时候,众人在终于知道了这些学生兵到底有多么能打,至少不必当年的多铎弱小。 如此一来,就更加验证了冯固那个保守建议的正确性:当初我就不同意开战,是太后一定要打,现如今只用了半天的时间,京 卫司就不敢出城野战了,足以证明当初的我是多么正确! 太后原本是想寻求来自朝堂上的支持,结果这场朝会却变成了“问责大会”,一个一个沉默不语,无声的表达着对太后的不满态 度…… 到底有多少人是支持太后的……这个事儿真的说不好。 尤其是见识了学生兵那恐怖的瞬间爆发力之后,原本一些摇摆不定的人也开始选择远离太后阵营了。 事情是明摆着,这既不是什么外敌入侵又不是什么灭国之战,完全就是内廷的家务事闹腾到了不可收拾的局面。就算是长平公 主攻破了这巍巍南京,又能如何? 大家已经在长平公主的手下当官这么多年了,很多人还是她一手提拔起来的,就算她真打进来,还不是要使用原本人马来治理 天下么? 无论这场战争的最后结果是什么样子,也不管谁胜谁负,都不耽误大家伙的富贵前程,该做官还是做官,该管事的照样管事, 何必要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主动出战?那不等于是把长平公主往死里得罪吗? 其实不管朝堂上的文武百官是这么想的,连军中的将士也是同样的思维:甭管谁输谁赢,到了最后必然要在谈判桌上解决。就 算是打输了这大明朝还是大明朝,皇帝还是那个皇帝,谁也不会傻到为了一件无所谓的事情去拼命的地步。 这根本就是你们姑嫂之间的家务事,最好还是局限在你们这两个女人之间吧,千万别把大伙都牵扯进去。文武百官和阵前将士 也没有那个闲心去掺和这种破事儿,也没有人愿意给自己找这样的麻烦! 于是乎,这场战争就真的成了太后的独角戏。 别人可以撒手不管,可以隔岸观火的看热闹,但太后一定会竭力争取。 反正已经撕破脸了,索性就一竿子到底拼个你死我活好了。 “陈爱卿啊!”太后点了陈茂的名字:“你意如何啊?” 这个时候的陈茂相当的尴尬,他又能说点什么呢? 只怕是说什么都不好,只能装聋作哑一言不发,就这样还落了个里外不是人呢。 “原本是内廷之事,却弄到这般兵戎相见的局面,是非朝廷之本意。”太后尽力做出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永王在位之时就时常 提起卿家之能,卿又素得殿下器重,总不能置身事外吧?” 事情已经到这种不可收拾的局面,你陈茂总不能再当无事人了吧? 永王在位的时候,就和倚重你这个人,长平公主和你的交情非常的不错,已经到了言必听之计必从之的地步,你又是李吴山的 人,总应该表一下态吧? 这个时候,不管陈茂说什么都是错的,所以他只能做出一个很谦恭的态度将皮球踢到了太后的脚下:“太后若有差遣,臣必遵从 之……” 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这样做可以了吧? “哀家与皇帝的意思呢,就是让陈卿出城一趟,去问问公主殿下的意思,笑话已经闹出来了,总应该有个收场才好。” “臣遵旨。” 让陈茂出城去问问长平公主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条件,如何才能尽快结束这个让全天下人看笑话的尴尬局面,这就是太后的意 思。 其实这是太后的一记虚招。 遣走了陈茂之后,太后马上又下了一道旨意:“全城死守,以待黄公!” 第五百七十八章 吾学践吾志 陈茂是朝廷命官,是军校的人,同时还是长平公主的支持者。 这次兵谏之事,无论最终的结果是什么样子,也不管朝廷和太后对他是什么样的态度,多重身份加身的陈茂注定会粉墨登场。 当天晚些时候,朝廷正式派遣陈茂出城。 不论朝廷是不是真的信任他,这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陈茂根本就不在乎这些。 朝廷给陈茂的使命是见一见长平公主本人,其实就是讨价还价的意思,看看她的底线是什么,公主殿下能够接受什么样的让步 。 仅此而已。 对于朝廷委派的使命,陈茂并不怎么在意,他只想知道学生兵过江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陈教官好!” 看着眼前这个正在行礼的年轻人,陈茂喊出了一个名字:“王思成?你好像是第十一期的吧?” “是,陈教官。” “你带队?”陈茂看了看他胸前的军衔标识:“当年我离开军校的时候,你还是一个下等尉官,现在都已经是下等校了,升的够快 呀,参战过?” “没有,陈教官。”这个叫做王思成的下等校官说道:“学生从未参战,而是在毕业之后留在校内任职,因教职需要才逐渐升为下 等校。学生和陈教官一样,都是负责思想教学工作。” 自己的学生都已经成为教官了。 “你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我等奉殿下之命……” 还不等这个王思成把话说完,陈茂就已经笑了:“行了行了,这种话就不要在我面前提起了……” 陈茂曾经参与过军校制度的完善和修改,他更知道军校内部的运作流程,长平公主能够给军校生下令吗? 肯定不能。 对于军校生而言,长平公主的命令和废纸没有任何区别,他们不可能在乎一个公主的命令。 要是没有李吴山的命令,这些学生不可能这么做。 陈茂就是想看看李吴山到底给学生们下达了一个什么样的命令。 他最希望看到的就是李吴山的手令。 根本就没有什么手令! 看着王思成支支吾吾的样子,陈茂猛然打了个冷战,他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学生过江根本就不是李吴山的命令,而是学生们 自己的意思。 这……太可怕了。 吴山军校的学生是世间最强的武力,若是连李吴山都控制不住,那就真的没有谁能够控制他们了。 陈茂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因为他很清楚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你们……你们的胆子太大了,你们知道这么做的后果吗?” “当然知道!”王思成说的非常坦然:“无非就是军法从事而已,我们不在乎。” “为我族之长远计,当以果断之姿行果断之事,牺牲为我辈之莫大荣耀,唯有我辈之骨方能筑就我族前进之路……一切沿途之阻 碍,当毫不留情摧折之,以吾血践吾志……” 这几句登时就让能言善辩的陈茂哑口无言了。 因为王思成说的这几句话,恰恰就是《民族论注解篇》中的总纲部分,是陈茂亲自参与编撰的军校课本。 李吴山启蒙了年轻人的思想,陈茂在李吴山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把李吴山的理论升华成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而王思成则 是使用这种课本的教官,很多事情只需要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就可以说的非常明白。 只有军校内部的人才能明白。 谈论后果? 那绝对是多余。 这些学生的信仰之坚定,思想之纯粹,甚至早就超过了陈茂本人,这绝非是一时热血的冲动之举,而是经过深思熟虑预谋已久 的事儿。 从发动事变的那一刻开始,他们就做好了接受任何严重后果的心理准备,并且准备承担自己应有的责任。 王思成说的很干脆很直接:无非就是军法从事罢了。 只要是为了我族之利益,哪怕是集体枪毙,他们都不在乎,并且绝不会认错。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做的完全正确,本身就没有错 又何必认错? “违抗命令,擅自开战,你们……你们……”到了这步天地,连陈茂自己都感到强烈的无力感,他只能无可奈何的说道:“你们这 么做,最终的目的是什么?” “报告陈教官……” “不用报告,你现在已经是教官了,和我平级,而且我在江南的官职……想必你们也不不在乎,还是直接说事儿吧。” “是!” 现在的王思成已经把自己摆在了一个和陈茂完全平等的高度上,丝毫没有谈乱天下大事情的那种沉重心态,反而充满了一种殉 道者特有的狂热:“陈教官曾经教导过我,我族长兴之路绝非坦途,而是一定充满了苦难和牺牲,那就让牺牲从我做起。” “就好像当年陈教官教导我一样,我也是这么教导他们……”陈茂很清楚的知道王思成所说的他们到底是谁:“我辈所做之事,乃 是旷古未有之壮举,关系到我族千年的气运兴衰。然江南总是不能和我们一样,他们在扯我们的后腿,在拉我族的后腿。我们 对这个朝廷早已忍无可忍,若是他们不能跟上我们的脚步,那就是我族的绊脚石,是注定会被历史淘汰的……” 这一层道理,还是陈茂提出来的,他又怎么会不懂呢? “世界在变化,各族在进行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西征已经打的如火如荼,多少兄弟血洒大漠埋骨异乡,但江南懂吗?这个朝廷 懂吗?既然他们不懂,那我们就让他懂。” “从长远来看,这一战势不可免,但校长却始终瞻前顾后顾虑重重,总是不肯用干脆利落的手段搬开这个绊脚石,那我们……我 们就只能替校长出手了。” 相对于这些军校生的思想而言,江南朝廷本身就是一个极端落后的存在,他们阻碍了这个民族发挥出全力实力,反而成为了历 史前进的绊脚石。 历史的车轮已经势不可挡,要么直接碾压过去,要么把绊脚石搬开,没有别的选择。 李吴山总是顾虑太多,在一些军校生尤其是最新的这些军校生的心目当中,李吴山本人的作用已经严重淡话了,他不够激进, 太过于保守,甚至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政客,而不是一个纯粹的民族主义者了。 在王思成看来,李吴山正在变成校长本人最不喜欢的那种人。 既然李吴山不愿意出手做这个事情,那就是替他做了,至于后果……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以吾血践吾志” 何等的慷慨豪迈。 王思成不怕死,六千多个王思成更加的不怕死。 为了达到目的,他们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顾一切! 陈茂很清楚的理解这些学生的思维,他甚至没有想过要阻止他们。 连李吴山都挡不住,陈茂又怎能可能挡得住他们呢? 从这一刻开始,学生们不再是李吴山称雄天下的工具,他们作为一个崭新的团体已经拥有了自己的意识和灵魂,变成了一个活 着的生命体了。 这个生命体正在日渐强大,虽然李吴山造就了他们,却已经不能再控制他们了。 这不是某一个人的意志,而是整个团体的意志,在这个事情上,六千多个意志几乎完全一致。 整体的步调,强悍的执行能力,这场早有预谋的行动,足以说明连作为军校大脑的参谋部都卷入其中。 就算是李吴山已经知道了这边的事情,他还有能力阻止吗?他还能喊停吗? 对此,陈茂越来越悲观…… “我能见一见公主殿下吗?” “好像没有这个必要吧?陈教官!”王思成说道:“我建议陈教官最好不要见他……” “连我也不能见她了?” “不是不能,但……我不能做主。”王思成说道:“若是陈教官坚持的话,我会和大家商议一下。” “我确定要见一见公主殿下。” “那好,陈教官稍后片刻……” 王思成离开了,显然是和其他的学生军官去商议这个事情。 看来,这些学生们还是很给陈茂的面子,或者说他们对陈茂还有最起码的信任。 “经过我们集体商议,陈教官可以去见一见她。” 很显然,这些学生已经软禁了长平公主,或者说干脆已经把公主殿下囚禁了起来。 在正式见到长平公主之间,陈茂有些无奈的说道:“发动战争很容易,最关键的是如何结束战争。” “这个请陈教官放心,我们已经有了详细的预案和计划,我们知道应该怎么做。” “嗯,希望参谋部的那些家伙哈懂得适可而止。”已经到了这步田地,陈茂真的改变不了什么:“我这次来,是受了太后的委派, 但我相信太后一定不会束手待毙,若我所料不错,这个时候的黄得功肯定已经得到了圣旨,勤王大军应该会很快到来,我真的 不希望看到太多的鲜血了……” 太后这边出事了,黄得功必定会赶来支援,这是情理之中的事儿。 “陈教官多虑了。”王思成笑道:“若是没有什么意外的话,在今天凌晨的卯时前后,黄得功就应该已经被击溃了,最多再有一两 个时辰,应该就可以得到准确的消息了!” 陈茂稍微呆了一下,无奈的苦笑道:“其实我早就应该想到的,你们承诺的三日期限,根本就不是为了缓和局势,而是为了消灭 黄得功。参谋部的这些家伙……哎……好一手分兵之计,我早就应该想到……” “其实在第一天傍晚,就已经分出部分兵力南下去打黄得功了。”王思成笑道:“陈教官很少夸奖什么人,尤其是对于参谋部的学 长们,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陈教官夸赞他们的专业水准。” “这不是夸赞!” 第五百七十九章 青出于蓝 参谋制度是李吴山的首创,打破了兵为将有的传统格局,避免了军阀和军头的出现,而参谋部的菁英们始终以无比的热情和智慧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作战参谋室似乎永远都是一副忙忙碌碌的景象,当李吴山来到这里的时候,参谋们正在享用一顿标准的工作餐。 就好像以前一样,李吴山笑着对参谋们说道:“你们该吃的吃该忙的忙,不必行礼了。谁能把士兵操演的计划书拿给我看一下?” 参谋部的乙组组长沈从文从柜子里抽出一份文件递给了李吴山。 只是很随意的翻看了一眼,李吴山就把文件合上了:“我说的是另外一份儿!” 这句话一出口,整个参谋室的气氛顿时凝固。 沈从文稍微犹豫了一下,打开了自己用的那个抽屉,从最底部抽出了“另外一份”文件。 关于这些实兵操演,总共有两份计划书,一份是交给李吴山看的,另外一份才是真正的执行方案。 也就是说,李吴山已经知道了发生在江南的事情。 这种事儿不可能长久的隐瞒下去,李吴山迟早会知道。 在参谋的预案当中,刻意遮蔽任何和此事有关的消息,尽量让李吴山更晚一点知道正在江南发生的事情,只有这样才能为那六千多学生兵尽可能的争取时间, 原以为这个消息可以隐瞒六天的时间,想不到才刚刚过三天多一点四天不到的时间,李吴山就已经知道了。 将恫吓性质的军演变成真正的战争,趁机渡江攻打江南,所有的这一切全都隐瞒了李吴山。 这种事情到底有多么严重根本就不必多说,每一个参与者都要吃军法,可不是打打军棍那么简单,而是要掉脑袋的大罪。 因为这是对李吴山的权威发起了挑战,甚至可以理解成为一种背叛。 李吴山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仔细翻阅着那份“入侵江南”的文件。 刚才还热热闹闹的参谋室顿时陷入死一般的沉寂,仿佛尘封了几百年的坟墓。就连李吴山那翻动书页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打雷一样惊悚。 各个参谋组的组长、副组长、战术参谋、情报参谋、见习参谋全都神态凝重,气氛压抑而又沉闷。 原本正在吃饭的那些参谋还保持着原本的姿势,却好像没有生命的傀儡般一动不动,目光中充满了不安。 不知是谁稍微动了一下,椅子摩擦地面的声音显得尖锐而又刺耳…… 参谋们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目光始终不敢投向李吴山,而是游离不定的刻意回避,始终望着别处,就好像惹下泼天大祸的孩子正要面临怒火冲天的父母。 这份二十多页的文件详细而又周密,涵盖了几乎所有细节和一切可能出现的意外状况及应对举措…… 看完这二十多页内容的这段时间,仿佛有一百年那么漫长。 终于看完了文件的全部内容之后,李吴山依旧一言不发,他甚至没有站立起来,还是用一个很随意的姿势坐在椅子上,只是用不停的用指关节轻轻的敲打着桌面。 “笃笃”的节奏仿佛一声声惊雷,才死一般沉寂的参谋室中听的非常清楚。 “令刘良佐部南下,沿镇江一线移动,不可过江。”李吴山终于开口了,但他的语速却非常缓慢:“绝对不可过江。” “是。” “以我的名义给长平公主殿下发一份明信,做出请示。” “是。” “以我的名义致书朝廷,”李吴山的语速还是很慢,但却极是凝重:“给朝廷提议恢复新税……” “是。” “好了,眼下我只想到这么多。”有节奏的敲击声猛然一停,李吴山的声音显得有些沙哑:“这事是谁主使的?” “是我!”沈从文主动挺身而出:“是我违背了校长的命令,私下篡改,有任何惩罚我愿……” 李吴山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就好像是在自言自语一般:“想要一个人承担所有的罪责,果然够义气,但却让我失望。我原以为我的学生应该是纯粹的军人,而不是讲义气的江湖好汉……” 军校的参谋和江湖好汉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他们应该更加重视制度而不是义气。 这么大的事情,仅凭一个参谋组长就能做出来? 这是在侮辱李吴山的智商。 “还有我。” “还有我。” 片刻之间,参谋室的所有人都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一个参谋室,几十个参谋,全都参与了这个事儿。 李吴山终于抬起了头,目光之中并没有任何喜怒之意,平静的仿佛万古不波的深潭:“凭你们这几十个人,做不到这个程度。我不希望在这种事情上耗费时间……” 这么大的军事行动,还要蒙蔽住李吴山本人,几十个参谋做不到这种地步。 到底是谁在违背李吴山的命令,究竟有多少人参与其中,只要李吴山认真查起,不可能查不到。 沈从文低着头,沉默了好半天,才终于从贴身出掏出了六张纸,小心翼翼的摆放在李吴山面前。 这六张纸上全都是密密麻麻的人名,每一个人名都有嫣红的血手印。 这是参与此次事件的名单,所有人的名单。 四百多人参谋部中,就有两百四十多人参与了“江南事变”。除此之外,还包括情报司、内务司和装备部的一些人…… 密密麻麻的名单之上,那一个又一个人名,每个人名处都按了手印儿! 这些人名看的李吴山头皮发麻,这意味着小半个吴山军校已经卷入其中了。 “好哇,真的很好,竟然能够瞒着我鼓捣出这么大的动静,还按上了血手印!!真的很好!”李吴山并没有大发雷霆,而是用更加低沉更加沙哑的声音说道:“几百人啊,全都是我的得意门生,竟然联合到一起骗我了。你们这是要同生死共进退呀,是不是真的以为可以法不责众了呢?” “不,校长!”沈从文终于抬起头来,平视着李吴山的双眸,他已不似刚才那么忐忑了:“我们都知道何为军法,并且早就做好了接受一切惩罚的准备。” “我知道你们不怕死,我的学生不可能怕死。”李吴山依旧平静的可怕,仿佛狂暴天气之前那种密云不雨的最后宁静:“我想知道你们这么做的初衷是什么?” “为了按照我们的意志改造国家,校长的所作所为太过于保守,我们不得不使用这种手段逼迫校长。” 逼迫两个字用的太贴切了。 瞒着李吴山进攻江南,完成改造国家的战略意图,并不是欺骗或者背叛,而是逼迫。 必须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动员所有能够动员的力量,尽快平定四方,为我族长兴这个终极目标做好精神和物质上的一切准备。江南朝廷的不配合早已让这些军校生忍无可忍了,这个民族不再需要一个这样的朝廷,既然李吴山不想对江南下手,那么他的学生们就会代替他下手,逼迫着他加快脚步,而不是浪费宝贵的时间和国力继续和早已经掉队的江南朝廷继续做无谓的纠缠! 必须把这个民族打造成为整齐划一的整体,不能有别的声音,唯有如此才能发挥出民族的全部潜力! “江南不肯配合,那就打到他们愿意配合为止,或者直接推翻他们。你们甚至觉得连我都落伍了掉队了,所以就瞒着我自行其是,总有一天……终于会有那么一天,你们会连我一起推翻!”李吴山终于怒了,猛的一拍桌子,咆哮之声顿时声震屋瓦:“是不是?” 作为一个团体,最高领导者如此雷霆大怒,属下就应该诚惶诚恐的连称“不敢”,并且主动请罪。 但参谋们并没有那么做,他们只是一言不发的任凭李吴山暴跳如雷,却没有任何认错的意思,更遑论请罪了。 过了好半天,沈从文才终于说出一句话来:“校长曾经教导我们,阻碍在我族长兴之路上的一切绊脚石都应该毫不留情的碾压过去,不论他是谁……” 这就等于是承认了。 这些参谋们全都是觉醒了民族意识的菁英,而不是李吴山的家奴,用不着向他效忠,而且他们根本就不想在这个事情上撒谎,更不想委曲求全的向李吴山表示屈服,而是直接承认了一个事实:就算是李吴山本人,只要他成为一种阻碍,也一定会象对待绊脚石那样对待他。 至于说现在的学生们有没有这个能力,那就是另外一个概念了,至少他们有了这样的想法,而这恰恰就是李吴山培养出来的。 李吴山可以用军法处置他们,甚至可以砍下几百个人头,但那毫无作用。 从这些决定发动“南京事变”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做好了承受一切后果的心理准备。 就算是杀了这些人,也改变不了这种思想的蔓延。 这不仅仅只是参谋们的意思,而是整个吴山军校的集体意识。否则的话,那六千多学生又怎么会执行那份没有经过李吴山同意的军事命令呢? “你们自己拟一个惩处方案,交给军法处吧。” 参谋室里的所有人顿时将胸膛挺的笔直,“啪”的打了一个军礼,用整齐划一的声音说道:“是!” 第五百八十章 鬓满霜 在金雀儿的记忆当中,这么多年以来,无论遇到什么样的艰难险阻,老爷都可以勇往直前。刚毅、果断,战无不胜,似乎在天下就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难倒他。 但是,这一次,金雀儿却很清楚的看到了李吴山的软弱和无力,他甚至清清楚楚的感觉到老爷已经老了,是真的老了。 再不复往日里那种果断刚强的坚毅,他总是目光空洞的呆坐着一言不发,偶尔发出一声长叹。 李吴山的手里还捏着军法处递上来的惩处方案,这份方案是参谋部拟定交给军法处确认过的,只要李吴山签字,就会有几百个人头落地。 沈从文等人做过什么他们自己很清楚,而且他们从来就没有想过隐瞒,更没有任何侥幸心理,他们甚至不想用一个比好的认罪态度来减轻自己的罪行——他们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只是不符合规矩而已。 既然犯了军法,那就要接受应有的惩罚,这才是军人的作风。 他们用完全公正客观的态度给自己定了罪:死刑一百零六人,囚刑三百六十多人,撤职四百多人,涉及到参谋部、军情处、作战处、装备部等等几乎所有的军校直接下属机构,设置还牵扯到军法处自身的一些人。 至于具体执行的那六千多学生兵,按照规矩应该全部取消“学籍”,至于还会有什么具体的惩罚手段,军法处那边正在商议…… 这次江南事变,与其说是参谋部的独走,还不如说军校体系对于李吴山的抗争。 作为一个完整闭合的体系,军校生已经拥有了自我意识,他们不想再受到任何人的牵绊,也不再是李吴山的工具,而是成为一个拥有自我意识的团体了。 李吴山亲手培育出来的菁英们,已经羽翼渐丰,甚至已经具备了挑战李吴山本人的可能。 发动一场超大规模的清洗,将这些激进分子全都清洗出去,继续保持对军校的绝对掌控,李吴山还是可以做到的。 但这仅仅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法子。 就算是干掉了沈从文他们那一批人,还会有更多的“张从文”“李从文”涌现出来,因为这不是某个人的思想出了问题,而是整个体系的思想在朝着更加激进的方向发展,这是一个必然的产物。 如果是大旗军中的营官们,比如说韩福财、刘春生他们那一批人,完全可以用地盘、利益等等手段进行控制,但学生们不行。 这些学生是纯粹的理想主义者,而且一个比一个的信仰更加坚定,他们毫不在意自己的个人利益,为了实现理想,为了按照自己的意志改造大明王朝,可以不惜牺牲一切,甚至不惜把自己当做牺牲品。 如果以残酷手段进行清洗,固然可以实现更加牢固的掌控,但整个军校体系一定会元气大伤,甚至会产生很严重的思想混乱。 若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必然又会进一步主张激进的情绪。 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李吴山从来都没有面对过如此艰难的选择。 “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做?” 金雀儿深知此事的关系重大,很罕见的保持了沉默,而不是象以往那样提出建议,她连一句话都不敢说。 但李吴山这么问了,她又不得不说点什么: “兹事体大,婢子不敢胡言……” “我也只是随便问问,你就随便说说吧,未必我就会听你的。” “以婢子看来,此事已对老爷构成重大威胁……我不是说沈从文他们想要背叛老爷,想必老爷也清楚,他们其实是很忠诚的……” “这个我知道,你就直接说正题吧。” “必须毫不留情的清洗,他们太激进了,若不能及时遏制这个苗头,迟早会惹出更大的风波。” 学生们的忠诚度完全不用怀疑,只不过他们的效忠对象从来就不是李吴山这个人,而是这个民族。 从根本上来看,金雀儿的建议完全正确:对于这种事情,必须做出强力的反应,绝不能任凭他们这么干。大不了就来一次大清洗,无论如何都要把军校牢牢的掌控在李吴山的手中。 李吴山有这个能力有这个手腕,大清洗势在必行。 但李吴山却没有对金雀儿的建议表示任何肯定或者是否定的意思,而是说了一句毫不相干的话:“给我拿一面镜子过来……” “镜子?什么镜子?” “就是照人的那种镜子啊?” 望着镜子里的那个自己,看着已经泛白的两鬓,良久沉默不语…… 第二日,当刚刚结束了晨训的参谋们来到参谋室的时候,才发现李吴山早已在这里等着他们了。 李吴山的面前摆着昨天他曾经看过的那份计划书…… 似乎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场面,参谋们并没有感到丝毫的意外。 李吴山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默默的取出随身携带的炭笔,在计划书上写了几个字,然后就起身离去了。 包括沈从文在内的这些参谋们,早已变成了一种绝对理智的人,几乎从不会受到任何情感因素的影响,当他们看到计划书上的字迹之时,却忍不住的泪流满面。 那是李吴山的签名。 这就意味着这次行动得到了李吴山的同意……虽然是事后的同意! “校长!”沈从文将身体挺的如同标枪一般笔直,双眼中喊着热泪行了个军礼:“我……明白了!” 这个责任只有李吴山才能扛得起来,李吴山替他们背负起了这个黑锅。 李吴山根本就没有回头看他一眼:“你不明白,你们始终都不明白我什么要留下江南这块绊脚石。” “那是因为我们所做的这些这一切,虽然绝对正确但却未必会有一个好的结果,我们必须给民族留下一个其他的可能。” “事关民族气运,必须谨小慎微步步为营,绝不可孤注一掷的豪赌,因为我们输不起。” “你们将民族的气运当做赌注,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李吴山说道:“我之所以没有清洗你们,不是因为爱才的缘故……” 吴山军校之中人才济济将星如云,就算是大规模的清洗会极大的损耗元气,但总会恢复过来的,只是需要一些时间而已。 因为爱惜人才,所以才没有对这些人下手,根本就不存在这个说法。 真正让李吴山不敢下手的原因,从来就不在于这些参谋或者是其他的参与者,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李吴山自身。 他已经五十一岁了,再也不当年那个青春年少的李吴山了。 李吴山已经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重新布局。 他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情要做,如果推倒重来的话,时间上已经来不及了。 他只能妥协。 向自己的学生们妥协。 李吴山挥了挥手,一个军法官走了过来开始点名 “沈从文。” “在。” “孙守。” “在!” “王广良。” “在!” 被军法处点名的人,全都站了出来,一个个神态凝重但却把身体挺直如同标枪。 “点名的所有人,你们已经被解除职务。” “是!” 先解除职务,这是军法从事的第一个环节。 第二个环节就是剥夺军衔。 从这一刻开始,他们再也不是校级军官了。 “每人记重大过失一次,录入履历。” “是!” 解除当前的职务,剥夺军衔,这是常规的处理手段,一般情况下有了重大过失的人都会被“发配”到前线继续效力。 这样的惩罚,几乎等于是没有惩罚,因为这原本就应该是无数人头落地的事情。 李吴山已经走了。 沈从文他们这些人很清楚的知道李吴山还要做些什么。 他肯定会去往江南,一定会去。 沈从文他们制定的作战计划,不仅仅只是单纯的把一次实兵操演变成军事进攻,还包含了所有的善后手段和具体操作流程。 既然李吴山已经在计划书上签字了,那么他就一定会按照沈从文他们早就制定好的方略去把这个事情完成。 李吴山不再是主导,而是在吴山军校这个团体的推动之下去做事儿。无论他愿意还是不愿意,这一切都在朝着沈从文他们最愿意看到的方向发展。 李吴山带着少量随从南下了,没过几天,被解除职务的沈从文等人已经接到了新的任命,他们将作为最基层的战术参谋去往遥远的大食国,和那些学生们并肩作战。 当他们离开的时候,数以千计的学生们自发的聚集到了一起,在大门口排起了整整齐齐的队伍,朝着他们这些人行礼致敬。 这次以武力威逼江南的行动,其实是整个吴山军校的共同意志。 在这些还没有毕业的军校生心目当中,沈从文他们这些人全都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沈从文等人以军礼相回应,然后就昂首挺胸的出了校门,唱着雄壮的歌儿踏上了西去的道路。 自从这些人离开了吴山军校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而是走上了另外一条人生道路!一条完全不同的人生之路。 第五百八十一章 改组朝廷 正是桃红柳绿的大好时节,早稻已经吐出了嫩嫩的穗子,辛勤的农人们正把刚刚挖出来的塘泥洒进田中,用来增加肥力。远处的道路上,一队队穿着黑色军装带着硬质大檐帽的军人正排着整齐的队伍朝着江边移动…… 李大帅一来,这些当兵的自然而然也就应该撤走了,这本就在江南百姓的预料之中,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在江南的市井民间,尤其是底层百姓的心目当中,这从来就不是一场军事行动,而是政治争斗,是姑嫂不和的家务事。 政治争斗自然要用政治手段来解决,折腾了这么些时日,也该收场了。 自从北伐开始之后,这还是李吴山第一次回到江南。 对于朝中绝大多数朝臣而言,李吴山仅仅只是一个符号,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其实很多官员都是第一次见到李吴山本人。 李吴山给人的印象和想象当中完全不同,既不是粗鄙无文的“猛张飞”,也不是嚣张跋扈的“董卓”,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威风,却自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气势。 “……由太后与公主共同辅佐万岁,这是前朝就定下来的章程,臣意应遵之循之……” 当初就说好了由太后和公主辅政,你却要想方设法的把公主排挤出去,所以才引发了公主殿下的激烈反弹,弄出了这么一个尴尬的局面。我建议还是维持以前的局面,遵循以前的老办法…… 事情已经出了,再计较谁对谁错已经没有了太大意义,现如今最要紧的是稳住局面。 一战就打掉了黄得功的两千多人马,充分展现出了学生们的战斗力,最要紧之处还在于李吴山并没有侵犯到文武百官的利益,官员们当然不会在这个时候和李吴山唱对台戏。 高层的政治斗争,大家都会尽可能的保持中立,若是一不小心卷入其中,必然会出现“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状况。所以,绝大多数官员都抱定了绝不轻易表态的心思。 作为一个外官,李吴山本不应插手朝廷事物,尤其是皇家内部的争斗。但他就是插手了,别人又能拿他怎么样呢? 李吴山的提议并不算过分:在恢复理务处的同时,局面再次恢复到以前的样子,由公主和太后共同理事。 但是,太后对此并不满意:事情是明摆着的,理务处恢复了之后,长平公主依旧还会把持朝局,所谓的“共同理事”其实就是由长平公主做主,所谓的太后和皇帝不过是个摆设罢了。 “令出于上,本是我国朝体制,然而公主殿下理事也是沿袭了多年的老章程,臣有一议……”李吴山抛出了自己的观点:“朝廷事物依旧由公主殿下操持,万岁与太后不应该再插手……” 一切都交给长平公主,太后和皇帝不能插手,这就是典型的保持朝局,听了这句话翁太后几乎当场发作,但接下来的后半句却让她的怒火登时就消散到了九霄云外。 “军政国事由万岁裁断,若无万岁旨意不可生效,太后意下如何?” 国家的政策应该怎么实施,这是决策权,由谁去具体实施,这就涉及到人事上的任免权。这两个重大权利全都交给长平公主,皇帝只保留最要紧的一项权利:生效权。 怎么做由谁去做长平公主说了算,同意或者是不同意长平公主做法则是皇帝说了算……其实就是太后做主! 不管长平公主想做什么事情,若是没有皇帝的认可她就做不成,也是无效的。 如此一来,就把长平公主和太后分开了,二人各司其职,避免了同在一个屋檐之下磕磕碰碰相互争权的状况再次出现…… 如此一来,皇权就得到了保证,不会再有被长平公主架空的可能。 经过一番紧锣密鼓的协商和准备,太后和万岁终于在原则上同意了李吴山的这个建议。 “殿下,太后那边基本上已经同意了,文武百官亦基本赞同……” 在所有人的心目当中,这个“分权”的做法就应该是长平公主的意思,其实不然。 这根本就是李吴山在自作主张,只不过是打着长平公主的旗号行事而已。 李吴山的这个“分权”建议让长平公主目瞪口呆,她用吃惊的目光看着李吴山:“李侍讲……你这是要废掉朝廷啊!” 自始至终,李吴山都没有趁机勒索朝廷,没有给自己争取哪怕一丁点的利益和好处。朝廷还是那个朝廷,官员还是以前的那些官员,只不过用一个比较恰当的方式对权利做了一个划分而已,怎么能说是废掉了大明的朝廷呢? 太后只想着巩固儿子的地位,心胸不够开阔目光不够长远,所以才会上李吴山的当。 长平公主是何等精明之人,立刻就看出了这一招的厉害之处。 这分明就是让长平公主和太后相互牵制相互制衡,让整个朝廷陷入空转之中,那岂不是就等于是废掉了朝廷嘛? 比如说,只要不违反大明律条,拥有人事任命权的长平公主可以任命任何一个官员,但事实上却很难做到。 她任命的官员必然是她信得过的人。 长平公主信得过的官员,皇帝……其实就是太后肯定信不过。 拥有最终确认生效权的太后必然会行使否决权。 于是乎,掌握着任命权的公主殿下只能换一个人选,然后再被太后否决掉…… 如此一来,就陷入了一个无解的死循环:有任命权的公主不停的提名人选,而太后则不停的否决她的人选。 这样的话,事实上长平公主什么都做不了,而拥有最高权限的太后却不具备具体的执行权,同样什么都做不了。 比如说,长平公主大力推行的新税制,她可以制定具体的税务制度,可以任命执行的官吏,看起来好像权利很大。但是太后会同意吗? 若是太后不同意,所有的这些就永远都不会生效,只会陷入没完没了的扯皮,一点实实在在的事情都做不成! 什么都做不了朝廷,那不是一架空转的机器吗? 这样的朝廷,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殿下顾虑的这种状况确实存在,但这已经是最优的选择了。”李吴山说的很严肃:“想必殿下已经知道了,这场兵谏并非是我的本意,如果殿下拒不接受,局面会更坏……” 所谓的兵谏,完全就是学生们的自发行为,而不是李吴山的授意,甚至连李吴山本人都需要为这次事变背书。 若是长平公主不接受这个条件,所谓的更坏局面就一定会出现:到了那个时候,就不再是谁掌握实权的问题,而是大明朝还能不能存在的问题了。 “皇权与治权必须分开,除了皇家的尊崇地位之外,我什么都保证不了。”李吴山说道:“殿下不必急着做出决定,可以慢慢思量,最好征求一下永王的意思,他显然比殿下更清楚什么才是大势所趋,我好要去会一会靖南公……” 学生兵一场奔袭战,给了黄得功当头一棒,虽然不至于说真的让黄得功伤筋动骨,也让他不敢轻举妄动。在李吴山占据了绝对的军事优势的情况下,主动降低身段去找黄得功,其实就是试图用政治手段来解决当前的难题。 二十多天之后,随着永王的“姗姗来迟”,大明王朝各方极具影响力的人物齐聚一堂“共商国是”…… 作为最大的实力派,李吴山的意思就是将皇权与治权切割开来,这是他的原则和底线,别的都好说,只是这一点必须坚持到底。 虽然吃了败仗,但黄得功却极力为太后和皇帝争取利益,当场就拍了桌子,甚至指着李吴山的鼻子破口大骂:“你李吴山倚仗兵马强盛,就动辄以武力威胁朝廷,分明就是乱臣贼子……” 恐怕也就只有黄得功会这么说了,毕竟李吴山的功绩实实在在的摆在这里,若是没有他李吴山的支持,这大明王朝早已灭亡过不知道多少次了呢。 如果说李吴山李大帅是乱臣贼子的话,恐怕这大明朝就真的连一个忠臣都没有了。 黄得功效忠的不是这个王朝,而是太后和皇帝本人。 这就是二者最大的区别。 但李吴山的实力显然比江南朝廷要强大的多…… 经过连续一个多月的争吵之后,还是没有商量出一个准确的结果。 现在的黄得功不仅仅只是一个外戚,其实就是皇帝和太后的代言人。 李吴山想要利用武力废掉朝廷,虽然谁也挡不住他,但毕竟还有这君臣的大义压着他呢。 最终,在永王和长平公主都共同接受的情况下,这两位重要的皇室成员抛出了一个可以让黄得功勉强接受的条件: 太后和万岁可以接受李吴山的条件,可以把治理天下的权利交出来,但却必须保证皇帝的尊崇地位。除此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大旗军必须向皇帝本人效忠。 这里说的大旗军可不仅仅只是当年的那些大旗军,还包括吴山军校和北方的所有武装力量。 也就是说,只有皇帝本人才是大明王朝的最高军事统帅。 这分明就是让李吴山放弃最要紧的兵权。 朝廷会成立一个“总理事务司”作为治理和决策机构,李吴山可以提名最多三个人加入这个机构。 总共只有七个名额的“总理事务司”其实就是“理务处”的加强版,其中包含两个皇室名额和两个地方名额。 这原本就是李吴山追求的目标,只要真的这么做了,就真的把皇帝变成了一个吉祥物。 但是,却招致了很多宗室和地方实力派的强烈反对,最终不得不一再做出妥协,把“总理事务司”的规模变得越来越大,先是增加到了十一个名额,然后又增加到十五个,最终竟然弄出了二十一个名额。 作为交出兵权的交换条件,李吴山可以提名三个人给自己代言,同时大旗军有两个名额,吴山军校有两个名额,李吴山间接保有的名额数量是七个,刚好三分之一。 皇室成员的名额则增加到了六个,囊括进来更多的宗室。剩余的那些名额则被地方上瓜分了…… 大的框架已经成型,但具体的实施细则还需要仔细斟酌,为了各自的利益,争吵和扯皮总是免不了的。 一直闹腾到八月份,“总理事务司”才正式宣告成立,第一个提案竟然将吴山军校改名为“大明军校”,同时由兴武小皇帝本人担任军校的校长,而李吴山则成为副校长之一,另外一个副校长则由永王兼任。 军校的李吴山的根本,但是在这个重大问题上,代表李吴山利益的那三个人选全都投了弃权票,大旗军的两个代表则投了反对票,反而是军校的代表出人预料的投了赞成票…… 最终的结果就是:三票弃权,六票反对,十二票赞成,这个提案获得超过了半数的同意得以通过。 军校投的那两张赞成票实在是在太关键了,若是他们反对的话,“总理事务司”的第一次投票表决就会泡汤。 就这样,吴山军校顺理成章的变成了大明军校,李吴山这个创始人也从校长变成了副校长。 紧接着,就对新税制进行表决。 新的税务制度关系到官僚和士绅的切身利益,为地方和官僚代言的那些代表无一例外的投了反对票,只有黄得功一个人投了赞同票表示支持。 而“李吴山体系”之内的七票全都赞同,代表皇家利益的六票也全都赞同,再加上了黄得功的那一票,以三分之二的绝对优势顺利通过。 李大帅和皇室成员全都同意,再加上一个黄得功,别人再怎么反对都没有用了…… 在这两个重大事物当中,无论其他人是反对还是赞同,皇族成员竟然保持了惊人的一致,长平公主和太后这两个大的派系之间居然实现了很好的合作,不得不说是一个意外。 而真正有意思的是,素来就认为“皇帝的存在已不再是一个必要”的吴山军校,竟然同意更名为大明军校,并且愿意向皇帝表示效忠。 其实,永王和长平公主都很清楚的知道,这只不过是一个形式罢了,是皇室交出实权换来的面子工程和安全保证。 军校生可以接受一个没有实际权力的皇室,甚至可以让他挂一个“军校校长”的“荣誉称号”。至于说效忠……连李吴山都是不是他们的效忠对象,更何况是一个从来都没有走进过军校大门的皇帝呢? 不论如何,李吴山终究基本完成了对大明王朝的改造,虽然这种改造还存在太多的弊端,远远谈不上完美二字,却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框架和轮廓了,勉强能得到各方的认可。 就在朝廷里的各方势力还在为具体的利益划分没完没了的扯皮的这个秋天,李吴山抓住机会,开始为“再征吕宋”进行着紧锣密鼓的准备工作。 “再征吕宋”的口号虽然是李吴山提出来的,但真正的主导者却不是他,甚至不是吴山军校,而是张三娃。 吃过一次大亏之后,痛定思痛的张三娃深刻认识到了制海权的重要性,对自己控制下的倭国、琉球、台湾等地进行疯狂压榨,建造军舰训练海军,经过十年的卧薪尝胆,摆出一副“不报此仇誓不为人”的架势。 但是,张三娃制定出来的“再征吕宋”作战计划却再一次搁浅了,原因就是没有通过参谋部的认可,而李吴山本人也不认为张三娃已经具备了征服吕宋的实力。 不是说把火炮搬到船上就可以称之为战舰,海军也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建成,尤其是盘踞在吕宋的西班牙人击败了荷兰人之后,海上力量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在这种情况下,实在没有必胜的把握。 虽然“再征吕宋”的口号已经喊了出来,却不得不延后,张三娃不得不继续“卧薪尝胆”,继续积蓄实力等待时机。 这一等,就是七年。 西班牙人和英吉利人在新大陆的争夺愈演愈烈,而“老朋友”葡萄牙人也加入了西班牙的敌对阵营,吕宋的西班牙舰队不得不跨过大半个太平洋去驰援半个地球之外的新大陆。 机会终于来了。 兴武九年的年底,在李吴山五十七岁的寿宴上,李吴山当众宣布了一个消息:对于西班牙的战争已经开始,大明王朝向西班牙王国宣战! 同年的腊月十七,在巴士海峡以西的海面上爆发了一场大海战。 击沉敌舰四艘,伤其两艘,仅此一战就让本就已经在走下坡路的西班牙海军元气大伤,再也无力维持。 在这一战当中,张三娃的损失更大一些,虽然他损失了三艘大型战舰,却有至少六条小型战舰沉入海底。 这是一个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局面。 但张三娃距离母国更近,在广阔无垠的太平洋上,这等于是在家门口打仗,随时都可以得到强有力的支援。 虽然整个战斗过程完全就是“群狼驱虎”的形式,基本就是用数量和内线作战的优势活活堆死对方,但张三娃却终于顺利的踏上了吕宋的土地…… 第五百八十二章 英雄归来 在这片遥远的土地上,一年四季都在下雨。 寒冷的冬雨已经过去了,又到了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季节,在莽莽丛林的深处,淅淅沥沥的春雨刚刚止歇,从山洞里走出来一个人。 披在身上的兽皮已经磨损的不成样子,用草绳穿起来的树皮勉勉强强的挂在脚丫子上,勉勉强强当做是鞋子来穿。 头发胡子虬结在一起,遮蔽了大半张脸孔,形容枯槁面黄肌瘦仿佛茹毛饮血的野人。 其中的一个“野人”蹲在一块大石头旁边,蘸着雨水在磨枪。 因为无数次在磨石上打磨,连同枪套本应该有一尺八寸长的枪头已经严重“缩水”了,短下去老大一截。 这个根本就看不清楚面容的野人慢慢的打磨着自己的武器,很快就把大扎枪磨的尖锐锋利。 然后他又从贴身处取出两枚箭镞,小心翼翼的打磨着…… “韦……” 呼喊声中,这个野人抬起头来,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是另外一个同样装束的野人,他扛着一柄样式几乎完全相同的大扎枪,枪杆子上还挑着一只锦毛鸡。 这是很难得猎物。 那个被称为“韦”的野人咧嘴一笑,和另外一个野人同伴一起,将那只锦毛鸡洗剥干净,然后将从乱糟糟的鸡毛挑选出几支翎羽……这是制作弓箭的好材料,绝对舍不得浪费。 弓箭是重要的武器,但是在这长达二十年的漫长岁月里,箭矢早已消耗一空,他们只能在每次战斗过后冒着极大的风险把用过的箭矢捡回来,经过打磨之后继续使用。尤其是铁质的箭镞,就显得更加宝贵了。 弓弦本就是易损物品,很久很久之前就已经破损到了,只能就地取材用藤条或者其他一切可以用上的东西,制造出几张简陋的惨不忍睹的弓…… 他们不是野人,而是战士。 战士必须拥有武器,那是他们的第二生命。 在一口破破烂烂的铁锅里把鸡肉煮熟了,几个嗅到香味的野人纷纷从洞里钻了出来,将鸡汤连同破铁锅一起搬进山洞。 总共七个饥肠辘辘的“野人”,很快就把一锅鸡汤喝了个干干净净,连鸡骨头都嚼碎了咽下肚子。 他们已经记不起上一次吃到盐巴是什么时候了。 在这长达二十年的岁月里,当年的战士们渐渐凋零,只剩下这最后的七个人。 因为病痛和饥寒的折磨,尤其是岁月的摧残,他们的体力早已经下降到了可怕的地步,武器装备几乎损失殆尽。 他们再也不敢象以前那样袭击西班牙的士兵,甚至不敢袭击密林之外的村庄,但他们依旧在战斗,只要有机会就会格杀落单的红毛鬼或者是吕宋兵,有时候他们也会杀死走进密林的行人……虽然这样的机会很少。 曾经有当地人看到过他们的踪迹,于是乎当地就流传出了一个可怕的传说:在莽莽丛林当中,有一群茹毛饮血的野人,他们象山鬼一样可怕,绝对不能靠近…… 洞壁上写满了名字,每一个名字的下面都刻着密密麻麻的道道儿,那是他们的杀敌数量。长一些的道道儿代表着一个红毛鬼的人头,短一点的则表示杀死了一个吕宋兵。 对面的洞壁上,则是一片密密麻麻的小小坑洞,那是用尖锐是石头硬生生造出来的标记:每一个小小的坑洞都代表着一个昼夜! 多到让饿头皮发麻的坑洞已经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了,他们甚至已经不记得在这里度过了多么漫长的时光。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没有闲心去考虑这个问题。 人数越来越少,体力越来越差,战斗越来越艰难,但他们还会继续战斗下去,知道自己倒下的那一刻。 二十年的朝夕相处,二十年的生死与共,已经让语言变成了一种多余的东西。他们早已经养成了无比默契的习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需要一个眼神,甚至连眼神都不需要,就已知道了对方的心意,并且会自发的去做任何事情。 四张简陋的惨不忍睹的弓,十几支箭,其中只有两支装备了铁质箭头,其他那些不过是用手骨和尖锐的石片拼凑起来的玩意儿。 除此之外,就是几杆大扎枪和一把早已经磨损的不成样子的佩刀了。 在如此漫长的时间了,韦无病和那六个硕果仅存的同伴早已经摸清了这里的状况,知道吕宋人会在这个季节耕种早稻,村子里的人肯定很少。 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发起突袭战的机会。 格杀对方的有生力量已经不是最重要的目标,通常情况下他们很不愿意和敌人做正面冲突,因为他们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体力早就严重跟不上了。如无绝对之必要,不会进行硬碰硬的战斗,而是打了就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免得被敌人追上,因为他们已经跑不动了。 最主要的目标是得到一些补给,尤其是食物补给。 无论是偷盗还是抢掠,都是为了生存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继续战斗。 战斗,是他们的使命,也是支撑他们活下去的最大精神动力。 他们的年纪已经很大了,艰苦的自然环境和严重匮乏的物资,让他们的显得更加苍老,但却依旧斗志昂扬。 因为他们的战士,大旗军的战士! 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会战斗到底。 瘦骨嶙峋的手指在地上画了几个圈儿,然后又划出一条弯弯曲曲的线将这个几个圆圈连接起来,然后在最远的那个圈儿上重重一点。 一次战前部署就这样完成了。 没有任何语言的交流,但多年来养成的默契和他们对地理环境的熟知,却让全部成员瞬间心领神会,知道这一仗应该怎么打了! 提起大扎枪,将那柄早已严重破损的佩刀挂在腰上,背着一张木弓,韦无病就这样率领着他的这支“军队”走出了山洞,准备继续作战。 刚刚走出山洞,韦无病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多年来的敌后战争已经让他拥有了比野兽还有敏锐的本能,他很快就觉察到了一明显的异常。 安静,太安静了。 异乎寻常的安静。 沙沙的雨声当中,既无鸟叫又无虫鸣,这样的安静绝对反常! 韦无病马上举起了大扎枪,旋即虚虚往下一按。 其他的那六个同伴顿时明白了他的意图,马上伏下身子屏住了呼吸。 当他们发现了远方的人影之时,对手显然也注意到了他们。 随着一声呐喊,茫茫无边的密林之中突然钻出来很多人,四面八方全都是人,一个个手势武器剑拔弩张,已将这里团团包围。 面对上百个突如其来的敌人,韦无病不慌不忙的将手里的大扎枪一摆,他身后的四个同伴顿时围拢过来,结成一个标准的五人战阵,另外两个同伴则快速后退,拉开简陋的木弓,用更加简陋的箭矢对准了前方…… 这是一个经典的团战队形,是他们在无数次战斗中幸存下来的根本保证。 这样的战斗方式早已无不的熟悉,就算是在睡梦之中可以做的分毫不差。 但战斗并没有打响,不论是那包围上来的一百多个人,还是韦无病的这支“军队”,全都僵在当场,仿佛中了孙猴子的定身法一样。 对手穿着的黑色军装,还有他们手里的大扎枪,竟然如此的眼熟,早已在梦中见到了千百次了。 那一百多个士兵也注意到了他们手里的大扎枪,那是大旗军的招牌式武器啊,还有这早已经演练过无数次的五人团战队形,都是如此的熟悉…… 一瞬间,热泪模糊了韦无病的双眼,他渐渐的挺直了身子,慢慢的举起了右手,打出了一个并不怎么标准的军礼。 身后的六个同伴,正在以同样的动作行礼! “你们……是什么人?” “大旗军……马军营……”韦无病的语言能力已经严重退化,再加上情绪万分激动,他已很难说出一句完整的话语,但对面的那个小军官还是听懂了: “征讨吕宋……先锋部……副指挥……韦无病!” 韦无病?你是韦无病? 这几个野人,竟然就是二十年前的大旗军征吕先锋部? “你……真的是韦无病?” “是,韦无病!”那个野人举起了手里的大扎枪,那是最好的身份证明。 “大旗军驻吕宋部,辛字营四队全体,向前辈致敬!”所有的黑衣士兵全都行了军礼,向这位孤悬海外奋战了二十年的老前辈致以最大敬意,眼含着热泪高声呐喊:“我部已经攻占吕宋,请前辈归队!” 从张三娃击败红毛鬼的海军开始,征服吕宋的战争就已经分出了胜负,接下来的战斗不过就是清扫残局而已,没有什么值得一提之处。 张三娃已经开始在吕宋建立地方统治,之所以能够找到韦无病他们,完全是一个巧合。 作为征服者,大旗军有责任维持地方治安。听说附近的山林中有野人出没,并且时常祸乱本地百姓,这才派遣了一小队士兵进山搜捕野人,想不到传说的野人竟然就是韦无病及其部曲…… 当韦无病部的消息传过来的时候,天下为之沸腾。 “孤悬海外不屈不挠”“奋战廿载不忘使命”“大旗军之楷模”“英雄无悔”等等溢美之词铺天盖地。 倭国、琉球、吕宋最高军事长官张三娃亲自护送韦无病等人回归母国。 当这七个大旗军老兵的双脚踏上母国土地的那一刻,立刻就被铺天盖地的民众和无数的鲜花掌声所包围。 一时豪迈不难,难的是长达二十年的奋战。 在孤立无援身陷海外的情况之下,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中,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没有一刻停止战斗,这才是真正的英雄,是大旗军精神的最好注脚。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韦无病都是给张大娃做副手,但是这一刻,张大娃却对自己曾经的副手表示出了极大的尊重,说出了一句掏心窝子的话:“韦营官,这一回我真的服了,心服口服,你确实比我强,比我强的多……啥也不说了……” 击败伪清光复大明,这是大旗军的功绩,但是在这二十年的岁月里,大旗军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老态,他们的风头已经被军校的学生们抢了过去。 “大旗军老迈不堪”“大旗军早已过时”的说法不是没有,军校生对于以前的大旗军有着一种心理上的优越感,虽然年轻的学生们依旧保持着对父兄前辈的尊重,但却觉得大旗军并不是很强,至少不如年轻的学生兵。 但是,韦无病的事迹却结结实实给这些骄傲的学生们上了一课,让他们知道了“老旧的大旗军”到底有多么坚韧多么顽强。 矢志不渝,战斗到底,这就是大旗军的精神。 一瞬间,韦无病等人就是老式大旗军的精神象征,着实让老一辈的军人们倍感骄傲。 二十年如一日的战斗,让昔日踌躇满志的军官成了弯腰驼背的老头子。艰苦的环境摧残了他们的身体,但他们的精神永存他们的气势依旧。 当韦无病等人在欢呼和赞誉声中来到大旗军的时候,李吴山早就在等他们了。 一身戎装的李吴山行了军礼:“大旗军全体将士,欢迎英雄归队。” 再次见到李吴山,韦无病等人无不热泪盈眶,努力挺起胸膛以军礼相回。 李吴山微一摆手,身后的李初九捧出了一个朱红色的托盘。 拿起托盘中的勋章,别在这些奋战二十年的老兵胸前。 银光闪闪的勋章,这是李吴山给他们的最大荣耀:上等银质勋章。 截止到目前,大旗军体系之内最高等的荣誉就是上等铜质勋章,获得者只有两人,分明是李吴山本人和史可法。就连生擒了多铎的“天下第一战斗英雄”张大娃,也不过是一枚下等铜质勋章而已。 在漫长是岁月里,人们普遍认为上等铜质勋章就已经是最高的荣誉了。 还有什么的功业可以超越李大帅本人呢?肯定没有了! 但是,在这一刻,更高等级的勋章出现了。 这就意味着,金银两种勋章确实存在,而不仅仅只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 在绝望的环境中苦战二十年,不忘初衷不辱使命,这种战斗至生命最后一刻的精神和事迹,足以配得上这枚亮闪闪的银质勋章了。 按照常理,在海外苦战了二十年的老英雄们归来之后,就应该好好的享一享清福了,毕竟他们把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全都奉献出来。但李吴山显然没有那样的打算。 组织人员让身配银质勋章的韦无病等人到南北各地宣讲鼓舞众人,同时将大旗军体系的宣传鼓动部门马力全开,将韦无病等人的事迹选入义学堂的课本,编撰成为话本和戏本子,以他们为原型进行艺术加工…… 英雄的事迹唱响大江南北,奋战二十年的故事传遍天下! 对于已明显呈现出“老疲姿态”的大旗军而言,韦无病就是一记强心针,让一众的营官、队官和老兵们有了骄傲的资本。 “把这一辈子奉献了出来”,这就是他们最大的骄傲,同时也是对韦无病这一生的精准总结。 从大旗庄民团时代直至今日,韦无病从来就没有懈怠过,他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大旗军,他应该得到这样的荣誉。 同时,对于军校中那些年轻的学生而言,这也是一个巨大的激励。 这些老兵曾经用过的武器,被收入军校的“军史室”做永久珍藏,借以激励后人。 韦无病就是他们的榜样,他们也会如同韦无病这样奉献出自己的青春和所有能够奉献出来的东西。 英雄的壮举固然辉煌,英雄的事迹固然激动人心,但这一切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恢复平静,所有人的和所有的事,在历史面前都只不过是过眼云烟,注定会淹没在浩淼如海的史籍当中。 此时此刻的江南,还有一个和韦无病同一时代的大旗军老兵正在从事着另外一件事情:路恭行。 作为大旗军建军时代的首任建军,路恭行早已退出了历史的大舞台,自从他和李吴山进行过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之后,曾经并肩作战多年的二人就再也没有相见过。 因为年龄的缘故,路恭行已经主动辞去了原本的职务。 作为一名“书吏”,没有人在意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甚至没有人会想起他。 路恭行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了,耳聋眼花还总是犯腰疼,尤其严重的是他的双手总是抖的很厉害,连拿捏筷子都很困难,但他依旧在坚持撰写那部《忠勇公本纪》! 他的眼神儿早就严重不够用了,摸索着取出李吴山送给他的那副眼镜,展开书稿蘸饱了墨,颤巍巍的写下一行字迹: “……兴武十年闰三月,李吴山之徒张三娃败佛郎机人,攻占吕宋全境,置军遣官以治之……” “……韦氏无病者,大旗军之宿卒也,陷于吕宋苦战廿年,终归母国,世人谓之英雄,授以银勋……” 寥寥数语,就把惊心动魄的战争和催人奋进的英雄事迹载入史册,既没有任何肯定或者否定的笔墨,也没有丝毫主观上的评判。 路恭行始终都在忠实的记录者这段波澜壮阔的历史,尽可能使用客观的语气和态度,不掺杂丝毫个人情感。 这是一个忠实的历史记录者应有的态度! 这是为了对历史负责! 第五百八十三章 前人栽树 红日西斜,将远处的山峦在地上拉出了一条天幕般的暗影。三丈多高的提举架参天耸立,旁边的蒸汽机发出一阵阵有节奏的声响,带动提举架把矿洞深处的矿石送上地面。 这是一座硫磺矿。 漫天飞舞的硫磺粉末让老独眼非常非常的不适应,总是呛的他鼻涕眼泪横流,鼻子就好像完全被堵住了一样,只能大张着嘴巴进行呼吸。 “寻月啊,这个月咋样了?好了一点没有?” 老独眼身旁站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女,圆脸圆眼,很是有几分娃娃气,言谈举止当中却透着几分与她的实际年龄绝不相称的成熟和稳重:“老总柜,还是不行,按照我的计算,这个月的亏空不会少于四千两……” 现在的老独眼已是“独眼商贸集团”的总柜了,差不多就相当于是“董事长”的意思,但却几乎很少参与具体的企业管理,而是把绝大多数的业务都交给身旁的这个女子去做。 寻月,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小丫头了,而是代表着这个商贸集团最大股东的利益,不仅精明干练而且眼光独到,把她说成是这个商业团体当中的“大脑”都不算过份。 “这大食国的生意不好做啊,要不然就算了吧!”老独眼无奈的说道:“还不如退一步,赚些安稳钱……” 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如今的“独眼商贸集团”再也不是当初“十几个人七八条枪”小打小闹,而是成为一个涵盖了纺织、造纸、油料诸般生意的大型商帮。 当然,老独眼和旗人们联合起来鼓捣的这个所谓“商贸集团”,还远远不能和徽商、晋商那种底蕴深厚规模庞大的对手相提并论,最多也就算是二线的商业组织而已。 之所以能发展的这么快,并不是因为老独眼和佟家大姐他们具有多么优秀的商业天赋,事实上,无论是那个方面,他们都比不过树大根深的徽商和晋商。他们最大的法宝只有一个:人力成本。 因为大量的旗人本身就是廉价的劳动力,可以让发展初期的“独眼商贸集团”大打价格战,凭借着低廉的劳动力,成为商业大战中的一方诸侯……小诸侯而已。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尤其是旗人正式融入社会之后,劳动力成本急剧增加,最大的优势逐渐化为乌有。尤其是“独眼商贸集团”最拿手的麻制品,因为是分散式的小作坊生产方式,正在被进行规模化生产的晋商打的节节败退。 关键时刻,心思聪慧的寻月独具慧眼,瞅准了一个巨大的商机:进军大食国。 利用母国和大食国的技术代差,开拓新的原料产地和产品倾销市场,这样的话等于是和那些超大型的商帮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 大食国矿产丰富,尤其是锡、铅、硫、硝等物,而且当地的人力成本很低,完全可以就地生产就地销售。 可惜的是,这些矿藏完全属于占领军,开矿的话必须取得军方的许可,而且产品只能卖给军方,再由军方进行调配,这是典型的军管模式。 而军方买东西从来都是不给钱的,而是用其他商品的销售权和销售份额作为补偿。 仅仅凭借卖一点笔墨纸砚和麻制品,根本就抵不过采矿业上的亏空,无论再怎么精打细算压缩成本,最终都是亏钱的。 砍头的生意有人做,亏本的买卖没人做,这是万古不亘的商业铁律。 所以,老独眼不打算做这笔生意了,而是决定放弃大食国市场。 但是,寻月却坚决不同意:“老总柜的眼光宜放长远,再过一年最多两年,矿场的产量就会提上来,就算是还不赚钱也能实现收支平衡,若是能难道更多的销售份额,就有了赚头……” 眼下亏钱,都是为了以后赚更多的钱,这个道理老独眼不是不懂,只是他对此持一个相当悲观的态度。 采矿本身真的是一笔亏本的买卖,但若是不干的话就拿不到其他商品的销售份额,在完全军管的大环境下,军方的允许比经营本身更加重要。 拿到军方的销售许可文书,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四年前,为了拿到撒马尔罕以及附近四城的粮食特许经营许可,晋商排出了很大的手笔:直接赠送给撒马尔罕总督桑德子一百门新式火炮。 老独眼他们没有晋商那么大的手笔,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让晋商抢走了最有赚头的生意。 “我也知道这军法的许可文书很难拿到手,不过咱们已经没有退路了!”小寻月很是无奈的说道:“咱们商帮已经在大食国下了大本钱,短期之内根本就抽不回来,若是就这么灰溜溜的退回去,那就真的全完了,迟早被徽商和晋商吃的干干净净……” “败就败呗,反正咱们还有些家底儿,就算是砸锅卖铁也能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了……” 老独眼已经很老了,他早就有了退休的打算。 争来夺去的激烈竞争,已不再适合老独眼这样的老年人了,他更多的想法则是回到老家颐养天年。但是,小寻月却充满了斗志:“这商帮是母亲和无数先辈的心血,牵扯到很多很多人的饭碗,好不容易才打开一点点小小的局面,又怎能拱手让给我们的竞争对手呢?” “但这也太冒险了……若是成功还好,若是不成,岂不是要亏个血本无归?” “成则成,败则败,知难而上死中求活才是唯一的办法,老总柜当年也是战阵争锋的强兵,可不能在这个时候退缩啊……” 老独眼哈哈大笑着说道:“我是当过兵,可我绝对不是什么强兵,当年呐我就是新附军,投靠了大旗军用军功换了些田地,没你说的那么厉害……” “我之所以敢于孤注一掷,就是算准了一点……”小寻月抿着嘴儿,笑嘻嘻的说道:“据我所知,老总柜当年曾是桑总督的老上司,凭着这个交情,只要老总柜出马,桑总督怎么也得敢您几分面子,给咱们几张特许经营的文书吧……” 现在的桑德子,撒马尔罕的总督,控制着五分之一的大食国土,其地位仅次于东大食总督郎太平,绝对的位高权重。 而老独眼则是他当年的老上司,要不是当年的老兄弟们齐心协力,桑德子根本就没有机会进入军校。就凭这一层关系,难道桑德子不应该投桃报李随随便便给几张特许经营文书吗? “这不好吧?好像我是去求他私德?” “不过是为了商业利益,都是为了赚钱,有什么好不好的?”寻月做出一副小女儿的姿态,撒娇一般的央求着:“若是老总柜拉不下这个脸去求人,那就让我去,只需老总柜写个书信就好……” “那还不是一回事么?为了些银钱就是托门子走关系,岂不是平白的让桑德子看轻了我?” “哎呀呀,咱这不是为了银钱,是为了很多人的饭碗。咱们商帮若是倒了,会砸掉多少人的饭碗啊?”寻月说道:“只需老总柜去找一下桑总督,我就不信他不卖老总柜几分薄面……” “好吧,那我就去试试!” 听了这话,寻月顿时就欢喜起来:“多年的老朋友相见,不好空着手去,我已为老总柜置办了些礼程……” “寻月啊,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早就算计好了这一切?” 寻月眨巴着眼睛,故意做出一副小女儿的俏皮神态:“若我说不是,老总柜信吗?” “你这丫头……” 撒马尔罕,与其说是一座城市,还不如说是一座巨型的村镇。顺着山势自然延伸出来的民居散布各处,东一簇西一簇的,中间还有山峰阻隔。牵着骆驼的胡人出入酒肆,露出肚皮的胡姬在酒馆里卖弄风情。成群成群的山养就在街道上乱跑,给人一种无比杂乱的印象。 唯一有点城市气息的就是那高耸的城墙了。 这座城市的城墙和中原绝不相同,倚着山势修建起来的高墙总是给老独眼一个明显的错觉,就好像看到了母国的长城。 撒马尔罕的城门楼子巍峨高耸,完全是用整块的石头堆砌而成,石块和石块之间的缝隙用黑色的染料涂抹过,再加上拐角处包裹的铁皮装饰,显得粗犷而又刚硬,虽然不怎么美观,却绝对实用。当年的桑德子知道这样的坚固堡垒很难攻破,所以才采用了长途奔袭里应外合的战术…… 总督府很好找,因为那是这座城市当中唯一的一座中式建筑。 也不知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桑总督拒绝使用原有的王府,而是用直接用重炮把王府轰了个稀巴烂,然后在原址上修建了一座典型的中式建筑。 前厅后院式的总督府连着兵营,这让总督府显得有些寒酸,看起来就好像是……好像是一座县衙。 桑总督可不是区区的七品芝麻官,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总督,控制着至少五分之一的原大食疆土,一句话就可以定无数人的生死,绝对的位高权重。 事实上已经成为一方诸侯的总督大人,不管他的权势有多高,他始终是以前的那个桑德子,这一点从他对待老独眼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得出来。 听说故人来访,一身戎装的桑总督降阶相迎,一开口就使用了从前的那个称呼:“老哨总!” “这个……桑……总督大人……” “可拉倒吧!”桑德子哈哈大笑着说道:“这没有什么总督,只有老哨总手下的小兵桑德子。这么多年过去了,老哨总竟然还健在,我以为你已经老死了呢……” “我这个人,没有旁的本事,就这条老命还算硬朗,天不收地不管的阎王爷爷也不要我,活的结实着呢……” 当老独眼递上礼单的时候,桑德子看都没有看过一眼就老实不客气的收下了,然后就大摆筵席款待故人。 亲自给以前的“老领导”斟了一碗酒,桑总督笑呵呵的说道:“军中禁酒,我就不饮了,老哨总尽管放开来喝,我知道你的酒量堪豪……” 毕竟是当年曾经一起战斗过的交情,老独眼也就不客气了,索性放开了酒量。 “咱们当年的那些个弟兄还好吧?” “康老四死了,老轴头……就是说话结结巴巴的家伙也死了……” “怎么死的?” “老死的呗!”老独眼哈哈大笑着说道:“一把年纪,已活够了,自然就老死了。还有些散了的后来也就没有了消息。我和其他几个弟兄凑了些本钱做起了生意……” 当年的桑德子,能够进入到军校之中,完全拜以前的那些老弟兄们所赐,恰恰是当年那些个上不台面的新附军,把桑德子捧到了军校之中,成为他人生当中的最大转折点。 昔日的弟兄们死的死散的散,独眼老哨总也已白发苍苍,说起当年的那些故事,怎不让人唏嘘? “小德子……桑总督……” “老哨总不必忌讳,还是叫我小德子吧,听着还顺耳些。” “好,小德子,那我就不兜圈子里,今儿个我来找你,并非全都是为了叙旧……这话真的不好开口,既然来了我就索性不要这张老脸,我是来求你办事情的……” 知道了老独眼的来意之后,桑德子什么话都没有说,而是径直十六个银元宝和一些散碎的银两: “老哨总啊,如果我哭穷,您肯定不信。老实说,光是大食人为了巴结我而馈赠的金银珠玉,就有两大库,还有这些年抄没的大食富户,所得之资也堆满了几座库房,但那不是我的私财,我无权动用一分一毫,只有这四百多银子是我的私产……” 作为总督,绝对可以算得上是半个土皇帝了,不敢说富有四海,绝对可以算得上是豪富之人。几年前,大食人叛乱的时候,桑德子已雷霆手段血腥镇压,光是死在他手上的贵族和富户就不知道有多少,抄没的家产自然多的数不过来。 但是,那不是属于他个人的,而是属于远征军,他无权使用。 作为一个纯粹的军人,公私分明是基本原则。 他能够动员的,只有这四百多两银子,那是他多年积攒下来的军人津贴。 “既然老哨总生意上遇到了难处,我也只能帮你这么多了。”桑德子说道:“不论老哨总信还是不信,除了我身上的物件之外,这真的就是我全部家当了……” 作为一方诸侯,全部家当只有区区的几百两银子,这话说出来恐怕连三岁的娃娃都不信。 但老独眼却绝不怀疑。 那是因为桑德子不是一般的军官,更不是传统的诸侯,不管他的职务有多高,本质上依旧是军校生而已。 军校里的学生们从不在意个人的得失,他们在乎的是民族的利益,他们是一群拥有坚定信仰的理想主义者。 这样的人,不可能贪财。 “银钱不多,只能代表我小德子的一番心意,至于老哨总特许经营文书,我可给不了你。”桑德子说的非常肯定:“我这个总督只是负责军务,财政民务那是程大人的首尾……” “程流云?” “对,就是他。” 虽说半个大食国已在远征军的控制之下,但是在占领区依旧施行的是军民分治的政策。虽然财政民务确实需要为军事服务,却分属两个不同的系统。 “那程流云程大人好像是你的手下吧?” “他的军衔比我低,也确实帮我干过几年文务,就算是说成我的手下也不算是错了,但是……若非军务,我无权命令他做任何事情。这就好像……就好像驻军将领甚至无法指挥得动一个七品县令,老哨总明白我的意思吧?” “嗯,我明白。”老独眼有些无奈的说道:“看来这事是要黄了呀,你能不能帮我活动活动,毕竟牵扯到不少人的饭碗子……” “我可不好为老哨总活动,但是呢……既然老哨总找到我这里来了,我怎么也得帮一帮。”桑总督说道:“这样吧,你拿我的帖子去找程大人,或许会有些方便……” “但老哨总不要有太多幻想,那程流云素来不近人情,只是公事公办,我的帖子未必能有多大用处……” 事实果然如同桑总督说的那样,他的帖子确实没有发挥出多大的作用。 虽然程大人府上的人手下了总督大人的帖子,而且言辞之间非常客套,但却一点面子都不给,只是客客气气的把老独眼打发了出来,他甚至没有见到主管此事的程大人的模样儿。 军校里的出来的人,做事就是如此,从来都是公事公办不徇私情,就算是托了总督大人的面子,都没有用。 有些意兴阑珊的老独眼碰了个软钉子,正要无可奈何的离去之时,却遇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女子。 约莫二十大几三十来岁的女子。 就在擦肩而过的瞬间,那女子唤住了老独眼,仔仔细细的打量着他,过了好半天才终于开口问了一句:“您家……可还记得我?” 老独眼满腹狐疑的看着这个女子,看着这个普普通通的人,有些茫然的摇了摇头。 那女子有些慌乱的取出一物:“您家还记得这个东西么?” 看到这个东西,老独眼顿时眼前一亮。 那是一个用旧了的水囊! 第五百八十四章 后人乘凉 “丫头啊,你都这么大了,真真的是没有想到会在这儿见到你。” “我也没有想到会这遇到恩公。” “咦,我就奇怪了,你是怎么一眼看出我来的?” “恩公相貌……相貌不同寻常,自然可以一眼看出。” 老独眼这幅尊荣,说是“相貌奇特”那绝对是一句恭维的客套话,更准确一来说那就是“形容丑陋”“样貌凶顽”,多看一眼都会做噩梦呢。 本就缺了一只眼,按照小孩子们的说法这就叫“独眼龙”。而且他的半张脸升满了细小的赘肉和疤痕,看一眼肯定会记一辈子。 “我记得当年你是跟着一个老头子……” “那是我家阿祖。” “哦,你阿祖还好吧?” “他……已蒙阿布卡的召唤,升入天国了!” 老赫颜早就死了,而且已经死去很多年了。 一番对话之后,那女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当年承恩公之惠,得以保全性命,至今不知恩公之名讳,实在汗颜的很……” “我叫老独眼……这可不是诨号,因为我确确实实姓老,大号叫做……算了,我也没有什么大号,你叫我老独眼就行了,反正这大半辈子都是这么叫的。对了,丫头,你叫啥名儿呀?” “晚辈原本姓赫颜……”在老独眼面前,完全没有必要隐瞒自己以前的旗人身份,这个女人说道:“移居之后,改了汉姓为何,何念慈。不知恩公来这里做何呀?” “哎,以前我当兵的时候积攒了点军功,用军功换了些本钱做起了生意,才跑到这大食国……” 现如今的大食国占领区内,到处都是寻找发财机会的汉人,五花八门的商人,乱七八糟的商队商号多如牛毛,甚至还有些黑心的奴隶贩子都不在少数…… 贩卖奴婢,在国内都是明令禁止的,但历朝历代却从来都没有真正杜绝过,更何况是在这占领区? 这些个商人的胆子大的出奇,贩卖奴隶都算的轻的,甚至还有专门的情报贩子和军火贩子,早已经见怪不怪了呢。 “原来恩公是为那特许经营文书而来,恩公稍后片刻,我去问问此事……” 时辰不大,何念慈就捧着两张粮食特学经营许可文书出来了。 这可不是什么空白的文书,官方印玺一应俱全,一看就知道货真见识。 虽然很想得到这样的文书,但是拿到手的时候,老独眼却有种恍惚感,就好像这一切都是假的,好像是在做梦一样。 这么重要的文书,随随便便的拿出来了,他怎么敢相信? “我已经对程大人说过此事,程大人查过了恩公的备案报批文书,虽然这样的许可文书是给徽商的,但恩公的面子总是给,我就让程大人匀了两张给恩公……” 尽管何念慈说的轻描淡写,但老独眼却知道这样的特许经营文书不是那么好弄到手的,这东西虽然仅仅只是一张纸,但却价值千金,若没有这个东西就是黑市经营,那是犯禁犯法的勾当。只要拿到了这个东西,虽不敢说日进斗金,绝对也有很大的赚头了。 但是,这个何念慈只是轻飘飘的说了几句就弄到手了,这绝对不是老独眼的面子。 程流云程大人可不吃这一套,连总督桑德子的面子都不给,会给老独眼这么大的脸面? 他老独眼是谁呀? 老独眼马上就明白过来,自己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何念慈是谁。 “何丫头,你和程大人的交情一定很深吧?” “谈不上什么交情。”何念慈笑道:“那是我家孩儿的父亲……” 我家孩儿的父亲? 老独眼稍微愣了一下,赶紧躬身行礼:“原来你是……你就是程夫人,真是失礼,失礼的很,我都老糊涂了……闹了这么大的笑话儿,真真的是老糊涂了呢!” “恩公言重了,我已命人预备了饭食……” 这顿饭吃的非常开心,程流云、何念慈夫妇亲自作陪,一直到了日落西山,才派遣车马将醉醺醺的老独眼送回来。 “啥?老总柜当年曾经救过程夫人的性命?”寻月的眼睛瞪的如同牛眼:“老总柜你怎不早说呀,早知如此我又何必辛辛苦苦的……” “早知如此?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那丫头竟然就是程夫人,若是早知道了,直接就去找她了又何必兜到小德子那里去讨个没趣儿?”老独眼感慨道:“真是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呀,当年的小德子已是桑总督了,连昔日那个半死不活的旗人丫头都变成了程夫人,这简直就是大变活人呢,谁又能想得到?” 这个世界的变化太快了,也太过于剧烈,以至于到了现在,老独眼都有种如在梦中的虚幻感受。 年轻的寻月可没有这么多的感慨,而是欢喜的手舞足蹈,捏着那两张特许经营文书不停的抓耳挠腮,仿佛一只不安分的小猴儿:“总督是老总柜的旧部,还是程夫人的救命恩人,这就是最大的本钱呢,老总柜这张脸真的可以抵万金。有了这一层关系,咱们还怕个甚?” 极具经济头脑的寻月本就是商业奇才,这么年轻就能把“独眼商贸集团”打理的井井有条,足见其能。 在商场上,这一层关系绝对极其重要,不指望桑德子和程流云徇私舞弊,哪怕仅仅只是看在人情的面子上,按照正常的流程稍微照顾那么一下,就已经非常的了不得了。 人脉,同样是重要的商业资本。 而这支没有根基草根出身的独眼商队,最缺少的就是官方的人脉了。 这一下子,就算是身手摸到天了。 在这个瞬间,小寻月的野心一下子就膨胀起来,马上在心底勾勒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宏大商业计划…… “老总柜,当时你真的应该认那个程夫人做义女?” 救命恩人成了义父,本就是很常见的套路,但老独眼是个性情耿直之人,从来就没有这么想过:“当初救她不过是举手之劳,从来就没有想过回报,这一回也不过是偶尔撞上了。我自己有儿有女,还认的哪门子义女……” “我知道你这小心眼儿里的打的是什么算盘,不过是希望借助这一层关系靠近程大人罢了,我劝你尽早收了这个心思……” 小寻月的心思和老独眼绝对不一样,只要是能够扩张商业版图,就一定要用上所有的手段和资源。有这么好的人脉和关系,干嘛不用呢? “老总柜有没有在酒宴之上和他们说些别的什么?” “啥都没说呀,就是说了些客套话而已。” “就没有说以后常常走动之类的话语吗?” “说是说了,不过人家也就是客气客气而已,我才不会当真呢。就好像咱当年救她是为了贪图报答似的,那多没意思啊!” “老总柜迂腐了!”小寻月变得前所未有的活跃:“既然老总柜说过常走动的话语,那就好半。过些日子咱们再准备些仪程,算做是回礼给程夫人送过去,到时候我和老总柜一起去……” “你又贪人家的特许文书了吧?” “不,不,这次咱们什么都不要,就是为了拉拢关系走的更近一点儿!”小寻月笑嘻嘻的说道:“只要老总柜带我过去了,稍微介绍一下咱们的合作关系,我就有办法攀上这个门路……” “你这丫头,满脑子的小心思,人家都不认得你,你怎么攀关系?” “这不是有老总柜你呢么?”小寻月哈哈大笑的样子根本就不象是个少女,反而更想是一头老谋深算的小狐狸:“那程夫人的出身和我是一样的,总会更加的亲近一些……” 何念慈和佟寻月,都是旗人子弟,见面的时候肯定会更加亲近一点儿。 只要老独眼愿意引荐,只需带她“拜访”一次,以小寻月的精明,绝对能够搭上这条线! “老总柜放心,我不会傻乎乎的要好处,咱们去了之后什么都不提,只是叙旧聊天。” “真的只是聊天?” “真的!” 对于寻月而言,现在确实不需要利用这次关系得到某种商业利益,仅仅只是维持住这一层关系,就已经足够了。 寻月想的是长远,而不是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 “咱们又不需利用这层关系徇私舞弊,一切都按照正常流程走就行。”寻月笑道:“既然别人家能做的生意,凭什么咱们不能做?咱们又不少掏一个铜板的税钱。只要搭上了这条线,这一盘棋就算是活过来了。不得不说,还是老总柜厉害,当年的一言一行都能收获莫大好处……” “我可没指望任何好处,不管是小德子那里,还是程夫人处,当初我可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也就是你脑子铜臭,总是想着赚钱……” “经商赚钱天经地义,只不过是我攀上了老总柜的高枝儿,老总柜种下了大树,刚好可以给我们这些后生晚辈乘凉,这也没有错嘛!” “丫头啊,有个想法我早就想对你说了。”老独眼说道:“我已是这把年纪,真的不适合再东跑西颠满世界乱跑了,偏偏我家里的那几个小王八蛋又不是经商的材料,我看不如这样,你把我的那一部分折算成银钱……” “老总柜想撤股?” “岁月不饶人啊,有你经营着就行了,有我没我都是一样的。” “那可不行,以后用得到老总柜的时候还多着呢。”小寻月哈哈大笑着说道:“这么大的事情,老总柜还是去找我娘商量吧。” “你娘还在国内呢……” “那老总柜就先不要撤股了,反正咱们眼下也没有那么多的现钱给老总柜的嘛……”精明如鬼的小寻月哈哈大笑着说道:“其实也不需老总柜做什么具体的事情,只要您在这儿待着,您这张老脸就是最大的本钱……” 虽说老独眼是这个商业组织的创始人,但他却并没有做出太过于突出的贡献,不过是胜在能够吃苦耐劳而已。他从来就不是什么商业奇才,而且思想过于陈旧甚至有些迂腐,而且巨大多数的经营都是寻月他们这一批年轻人在打理着,但这并不表示他就真的没有作用。 事实证明,老人还是有用的,而且作用非常之大。 “若是老总柜觉得烦了或者是累了,就做个甩手的掌柜,什么都不要理也不要管,没事儿的时候就去找桑总督叙叙旧,或者是去程大人府上串串门儿,然后就等着年底分红即可。”小寻月笑的非常开心:“这绝对比老总柜辛辛苦苦的经营要强的多,我们都能跟着沾光不少呢,这就叫做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第五百八十五章 万国来朝 “一派胡言!”工部侍郎周成有显得异常激动,双眼瞪的如同铜铃,仿佛一只好斗的公鸡,声嘶力竭的大吼着:“什么叫做好大喜功?什么叫做劳民伤财?分明就是恶意中伤,要说这误国误民,尔等方为罪魁祸首!你们目光短浅如鼠,银耗子果然不是白叫的!” “胡说八道!”户部侍郎胡永贵也不是个好惹的,这个牙尖嘴利能言善辩之人直接就把吐沫星子喷在同僚的脸上,挥舞着双手做出很夸张的肢体动作,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四十条海船,光是建造之资就是二百余万,再加上维护保养人员开支,第一年的投入就不会少于三百二十万缗,这不是好大喜功是什么?我大明朝迟早会被你们工部的这群败家子败个精光。再者说了,凭什么你们工部报上来的亏空我们户部就得签认?这笔钱我们不出,你们自己想办法去……” 这些年来,随着新税法的实施,朝廷的收入与日俱增,但各式各样的开支也越来越大。动辄就是百万以上的投入项目这个月就有三个之多。偏偏掌管银钱的户部却卡的很严,说什么也不愿意调拨银两,为了这事双方已经争吵过不止一次了。 随着对于东南亚诸国的军事占领,海外贸易越发繁荣起来,但这笔钱却没有进入到国库,反而是被闽、浙和两广的海商给赚了去。打了这么多年的仗,人员和财政的投入简直就是一笔天文数字,最终却是给狡猾的商人们做了嫁衣裳,朝廷当然不乐意了,所以工部的官员就准备组建一支超大规模的“贸易船队”进行海上贸易,但这是要花钱的,而且要花很大一笔钱。 连续三次审核,户部的官员就联系三次否决了工部的“拨款申请”,说他们是好大喜功劳民伤财。 守着国库里的那点银钱不肯拿出来使用,所以很多人都在暗地里骂户部的同僚是目光短浅的“银耗子”。花钱没有节制的官员又落了个“败家子”的名声…… 为了同一个事情,双方又一次在朝堂之上争吵起来…… “英明神武”“乾纲独断”的兴武皇帝高高踞坐与龙椅之上,看着正在下面争吵的文武百官:这是他每日的必修课,同样的情形每天都会看到,就是想落个“耳根清净”都做不到。 在兴武皇帝的心目当中,到底是不是应该组建起一支完全官方性质的远洋贸易船队,连他这个做皇帝的心中都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他甚至不晓得这事到底是为国为民的善举,还是劳民伤财的恶政。准确的说,他根本就不需要有这样的概念,因为“总理事务司”一定会做出准确的评断,到时候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他只需用玺确认生效就可以了。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这个事情完全就是“八字还没有一撇”的程度,距离皇帝本人确认生效还有好几道流程要走呢。首先要由部堂形成一致意见,然后交由“总理事务司”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才会给皇帝用玺,最后才谈得上具体的实施阶段。 就眼下而言,这个事情刚刚到了第一个阶段而已。 两派官员的争吵让“英明神武”的大明天子不胜其烦,他甚至已经想象到了接下来会出现什么样的场面:先是工部和户部的人展开激烈辩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的过程中一定会互相阶段,然后这场激烈的辩论就朝着人身攻击的方向发展,变成了泼妇骂街一般的谩骂…… 紧接着都察院的人就会卷入这场骂战当中,“楚汉争霸”就会顺理成章的变成“三国演义”的戏码,随时都有可能因为一句微不足道的话语点燃最后的导火索,然后三方就开始撸胳膊挽袖子的赤膊上阵,一众的朝廷命官部堂大员会在朝堂之上公然动手厮打,上演一出“全武行”的精彩大戏。 事实证明皇帝确实“眼光独到”,因为事态的发展和他预料当中完全相同。 随着争吵的逐步升级,双方已经开始相互谩骂互相揭短了,“某年某月某人纳小妾,德行不淑”“某人的府邸过于豪华,必然是贪墨所得,应该彻查”,种种乱七八糟的陈谷子烂芝麻全都抖落出来,口水横飞吐沫星子乱溅,骂战迅速升级。 “我要参你。” “我要弹劾你。” 大明朝的官员治国理政的本事到底怎么样,是一个谁都说不准的事儿,但有一点却可以绝对确认:吵架骂人的嘴皮子功夫绝对一流,个顶个都是绝世高手。 当激烈的争吵变成人身攻击,老子亲娘的破口大骂之后,距离动手也就不远了…… 片刻之间,骂战再次升级,终于演变成了相互厮打的“全武行”。 三方官员你来我往,扯头发扭胳膊,仿佛正在斗殴的市井无赖一般打做一团。 到了这个时候,仿佛神像一般很少能够发挥实际作用的兴武皇帝终于可以展现自己的威严了。 兴武皇帝重重的咳嗽了一声,用中气十足异常洪亮的声音高喊着:“这朝堂乃商议国事之所,岂是尔等撒泼之地?当堂殴斗,成何体统?” 随着皇帝本人的一句“成何体统”,正在厮打殴斗的官员赶紧罢手,一个个匍匐在地高声呼喊着“臣有罪,臣万死”的套话,虽然全都承认了自己确实有“君前失仪”行为,但却全都拒绝认错。 那些被打掉了乌纱扯破了袍服甚至被抓了个满脸花的官员依旧各执一词,有的说是自己“为民请命奋不顾身”,有的是说“为国筹谋不敢人后”,全都是愤愤不平的神色,全都觉得自己是大明朝的忠铮之臣,而且全都不服气。似乎只要皇帝一转身,他们就会再次打起来。 谁也无法说服自己的政治对手,更不可能让对手同意自己的观点,那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了,奏请圣上“乾纲独断”“圣意天裁”。 既然官僚不能说出个一二三来,那就只能由圣天子做主了。 但是,这种事情,圣天子还真的不能做主,因为他没有这个权利。 现在的大明天子,根本就不是一言九鼎的九五至尊,他说了不算。事实上,除了太祖洪武皇帝和成祖永乐皇帝之外,大明朝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出现过真正意义上可以一言九鼎的皇帝,而是始终维持着皇家和官僚共治天下的局面。只不过都了兴武朝,皇权被进一步削弱,成为了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盖章机器”。 但是,官僚的权限却没有因为皇权的削弱而得到加强,因为中间还隔着一个“总理事物司”呢。 “总理事物司”才是大明朝真正意义上的决策机构,而皇帝已经成了吉祥物,官僚体系则被转变成了执行机构,皇帝和当官的说了都不算。 于是乎,所谓的“乾纲独断”“圣意天裁”也就成了一句没有任何意义的空话。且不说这事儿还没有经过“总理事物司”的审核同意,连官僚们自己都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皇帝能说个甚? 如果皇帝在这个事情上表明态度支持任何一方的话,清流言官们立刻就会一拥而上,把集火的目标转向皇帝万岁本人。 “不可一意孤行”“切忌民为贵而君为轻”“事关社稷怎可轻忽操切”之类的言语,早已经听的皇帝耳朵都要起茧子了,万岁爷才不想为这么个还没有定论的事情惹一身骚呢。 对于这种没有结果的事情,皇帝采用了以前的老办法:再议! 于是乎,那些个刚刚厮打了一番的官员纷纷告退,一个个的脸上全都挂着胜利者的表情,似乎自己真的就是“为民请命”或者是“为国筹谋”的忠贞之士了。 其实吧,这些个当官的,若是说没有一个是清官,似乎有些偏颇,确实有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嫌疑,但事实上谁的底细也不干净,屁股底下全都有屎。 工部之所以提议兴建数量超多的海船,是因为得到了很多造船厂的支持,这些人最喜欢朝廷大兴土木,好借机狠狠的赚一笔。 户部坚决反对,则是得到了远洋贸易商的大力支持,毕竟那些早已赚的山满海满的远洋贸易商还没有赚够,他们绝不希望朝廷分润这笔让所有人的眼红的利润。 官僚为资本代言,而不是考虑国家利益,这种事情在江南几乎已经是半公开的了。而且这些官员根本就不怕臬司衙门和三法司的人来查。 无论是富可敌国的巨商,还是身居高位的朝臣,全都精明似鬼,不可能象以前的那些蠢货那样直接捧着白花花的银子送礼,那根本就是授人以柄一查一个准,一个弄不好是罢官甚至丢掉小命的危险。利益输送也是一门学问,完全可以做到不显山不露水神不知鬼不觉。既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还不怕朝廷查起,甚至还能因此落一个“为民请命”或者是“为国筹谋”的好名声,何乐而不为呢? 大明朝的官员原本就是夸夸其谈的传统,“骗廷杖”捞名声的手段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现如今朝廷又取消了廷杖,愈发的有恃无恐起来。当官的大老爷为了老百姓的一点点“蝇头小利”,不惜冒着“君前失仪”的“巨大风险”和奸佞之臣当堂厮打,这事要是传出去,不仅不丢人,反而能捞一个很不错的官声,大家当然不肯错过! 退了朝之后,如同往日里一样,兴武皇帝再次来到慈宁宫给太后请安问吉。 虽说兴武皇帝已经亲政了,翁太后早已“退居二线”,事实上却从来就没有省心过,始终在为儿子的江山操心着呢。 仔仔细细的说起今天发生在朝堂之上的争斗,太后不住的微微点头: “这就对了!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只有群臣相争,才能愈发的彰显皇家威严。若是文武百官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团结如一,还真的不好说呢。万岁万万不可支持其中任何一派,就由着他们去争好了,若是国策正确,则是皇帝圣明无误,若是国策失准,则是群臣误国,到时候该囚的囚该杀的杀……” 任凭臣子相争,不仅不加阻拦,反而在暗中推波助澜,确实有利于皇家的统治,也更能彰显皇家的地位。若是文武百官都团结起来,无疑会形成很大一股势力,对于皇帝而言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儿。 这就是帝王心术。 翁太后总是不失时机的向年轻的皇帝传授这样的“治国技巧”。 千百年来,这样的所谓“帝王心术”从来就没有断绝过,很难说到底是对还是错。但是,时代已经变了,这样的“帝王心术”早已经过时,变得极端不合时宜,只不过翁太后还没有意识到而已,她还以为是以前的那个时代呢。 总的来看,虽然皇权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皇帝手头上的权利除了确认生效之外,也就只剩下“礼”“祭”这两个方面了。但是,皇帝的尊崇地位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 从兴武这一朝开始,皇位变得无比稳固,再也不可能出现造反的事儿了,无论是出于民间的李自成式造反,还是权臣的反叛,甚至是英宗时代的太监弄权架空皇帝,都不可能再出现了。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皇帝不做主了。 就算是真的弄出“民不聊生”“官逼民反”的破事儿,那也和皇帝无关,因为皇帝什么主都做不了,仅仅只是一个象征意义上的存在。就算真的有了反贼,就算是再有第二个李自成或者是王自成,也不可能再反皇帝了,而是会造“总理事物司”的反。 皇帝都在事实上不做主了,那还反个屁呀。 至于说权臣利用权势和影响力篡位,实现改朝换代王朝更替的历史轮回式改变,那就更加的没有可能了。 现在的兴武皇帝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而已,就连最大的权臣都向皇帝表示效忠了,就连吴山军校都变成了大明军校,谁要是造反的话就等于是和全天下人为敌,没有人可以掀翻大明朝这艘巨轮了。 退一万步来看,就算是真的再出现一个比李吴山还大的权臣,就算是大明朝真的出现了一个“王莽”,也不可能再有改朝换代的事情出现了。 放着实实在在的权臣不做,反而要做一个徒有其表却没有任何实权的皇帝,傻到什么地步的权臣才会那么做?就眼下这个局面,就算是用八抬大轿请李吴山做皇帝,他都不肯做了。 至于说奸臣弄权内宦架空这种状况,那就更加的没有可能了。 整个官僚体系已经成了彻头彻尾的执行机构,仅仅只是负责执行而不能决策。真正的决策权完全出自“总理事务司”,而这个“总理事务司”不属于任何一方,而是全天下各方势力的汇总和代表。如同英宗时代那种太监弄权的情形不可能出现! 连皇帝的权利都没有了,太监还算个屁呀! 就算是真的出现了超级权臣,最多也就是架空了“总理事务司”而已,照样会把皇帝捧起来象菩萨一样供奉着。 这样的话,局势根本就没有任何不同!废了半天的劲,冒着诛灭九族的风险架空“总理事务司”,就是为了什么都不改变?谁会傻到这种地步? 历朝历代的皇帝,最担心的就是有人造反,最怕的就是皇位不保了。但是现在,这种忧虑彻底消失,虽然皇权不再,却也可以算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了吧? 但这并不表示皇帝就真的一点权力都没有了,皇帝毕竟是皇帝,还保留着很大的作用。 比如说这个“礼”字。 不管怎么说,兴武皇帝都是大明朝的天子,是天下共主,是所有势力效忠的对象,至少有一个表面上的效忠态度与服从的态度。尤其是在外交礼仪方面,就愈发显得重要了。 下个月的朝贡大典,是皇帝最关心的事情,也是少数可以彰显皇帝威严的机会。 暹罗王、缅王、两个交趾王,,吕宋王、朝鲜王、倭王,还有一个刚刚不久之前才被郎太平“拥立”起来的十一岁的“大食王”,都会来到南都进行朝觐,到时候不仅有数量众多的使者和王室,还有葡萄牙王的使者和罗刹国的使者,场面非常笼罩呢。 万国来朝,共同尊奉兴武皇帝这个“东方霸主”为至尊之皇,这可是连太祖皇帝朱元璋没有享有过的待遇,愈发显得大明朝国力强盛,远迈汉唐的目标竟然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实现了。 据说,郎太平“拥立”的那个大食王虽然只有十一岁,却很懂事,专门为大明天子上了一个“天可汗”的尊号。 虽然明明知道这个是一个虚名,但兴武皇帝却非常喜欢,毕竟这个尊号只有当年的李世民才用过一次,这不就是说在自己的功绩已经超越了唐宗宋祖了么? “万国来朝,朕真的很期待呢!”兴武皇帝面带微笑,幻想着那个隆重而又热闹的场面,早已神往之…… 第五百八十六章 世界在变 万国来朝,固然能够彰显煌煌大明之巍巍天威,而且这个朝贡的仪式确实举办的隆重热闹,但这绝不仅仅只是一个外交层面上的礼仪,更不是随随便便走个过场那么简单,其中还包含着很多棘手的问题。 比如说大食王的奏请,就很让长平公主为难。 作为皇家在“总理事物司”的代表之一,长平公主显然比“好大喜功”的兴武皇帝更加务实,因为具体的事务必须有她做出决策,至少她是决策人之一。 那个十一岁的大食王除了给“天可汗”带来了诸多的珠玉宝物和一匹象征着吉祥富贵的白骆驼之外,还上呈了一份“奏请”:出兵平叛的奏请国书。 这个只有十一岁的大食王,恳请上国天朝体恤属国之艰难,尽快出兵平定国内叛乱,而且说的言辞恳切有理有据。 除了一句“吾皇万岁”之外,这个大食王连汉话都不会说,更不认得汉字,甚至连国内的形势都说不清楚呢,所谓的奏请肯定不是出自他的本意。 不用想也可以知道,这份所谓的“出兵平叛”的奏请,有七成的可能是出自郎太平之手,还有三成的概率是桑德子桑总督的“代笔之作”,因为他们二人才是半个大食国事实上的统治者,是真正意义上的“太上皇”,而那个十一岁的“大食王”不过是他们操控的一个傀儡而已。 现如今这大食国的形势,像极了崇祯十七年的国内。 大食国内部本就是错综复杂战乱频仍,原本那个名正言顺的大食国主不仅要面对骄傲不逊的地方势力,还要面对层出不穷的本地造反大军。 当郎太平带着学生兵正式入侵了大食国之后,极大的打击了大食国的实力,本地的造反军趁势而起,就好像当年的李自成那样杀进了皇宫,感到了大食皇帝。紧接着,一个权臣打着为“国主”复仇的名义赶走了造反军,却没有迎请老皇帝的子嗣,而是自己加冕称帝了。 古今中外,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毕竟“天子者兵强马壮者为之”是万古不亘的真理,谁的拳头大谁就做皇帝,确实没有什么好稀奇的。但是在这个时候,郎太平、桑德子等人竟然在实际占领的区域之内又拥立了一个娃娃皇帝。 天知道这个娃娃皇帝到底是什么来历,鬼知道郎太平和桑德子在哪个犄角旮旯找到了这么一位“皇室后裔”,反正他们在事实上控制着半个大食国,他们说谁是皇帝那谁就是皇帝了。 这个举动,把古老的大食国彻底撕裂,一分为二成了两个国家出现了两个政权。 因为要臣服于大明天子的缘故,那个娃娃皇帝刚一个登基就“主动”去掉了帝号,改大食皇帝为大食王,成了大明王朝的藩属国。 事实上,东大食连藩属国都不如,因为是军事占领区,官员都是从内地过去的,实际上就要正式纳入版图的意思。 天无二日民无二主,一个大食国总不能有俩君主吧! 按照这位十一岁的大食王的说法,天朝就应该出兵,消灭西大食的那个“反贼”,树立大食正统。 如此一来,郎太平和桑德子这种典型的侵略军,就摇身一变成了“尊奉正统”的“正义之师”了。两万多学生兵带领着十几万大食人马,要对西边的另外一个大食政权发动“平叛战争”! 这出“平叛”的好戏,根本就是郎太平和桑德子二人一手导演出来的。 这样的话,西边的那场战争性质就变了。不再是大食人和学生侵略军的战争,而是大食“正统王师”和“大食叛军”之间的战争了。 这种事情,大明王朝一定不能置身事外,要不然如何彰显对于大食的法理所有权呢? 按照一般人的思维,反正也是李吴山的学生兵在大食国呼风唤雨,索性就让他们去尽情的折腾好了。但是、长平公主却不这么看,永王也不这么认为。 虽说大食国是西方的古老大国,但是已折腾了近百年,在内忧外患之下苦苦支撑了这么久,内部早已无比空虚,又被桑德子和郎太平一分为二的撕裂开来,早已到了奄奄一息的地步,只要雷霆一击就可以事实上灭亡他们,全部纳入大明版图也不过是个时间问题而已。 若是朝廷没有任何动作,真到了灭亡大食国的事情,那广阔的疆土和庞大的人口数量到底算谁呢? 是算在他李吴山的头上还是算在大明朝的头上? 必须出兵,一定要出兵。 不仅仅只是象征意义上的出兵,而是实实在在的出动军队,在事实上参与到灭亡大食国的战争当中,只有如此才能争取到更大的利益。 战争,虽然拼的是士卒血勇,但归根到底还是对综合功力的总体考量,尤其是这种万里之外的异域远征,于其说是在打仗,还不如说是拼钱粮。 为了这一战,李吴山谋划了长达十年之久,穷十年之功才占领了半个大食国。 若是朝廷组织远征军的话,绝不是一句话就可以做到的。 人员军队的调集,粮草银钱的筹备,方方面面都得要钱,不能有任何疏漏,而且要用很大一笔钱。 为了造几十条海船,户部都能和工部大打出手,组织远征军的话,那绝对会捅马蜂窝的。 朝廷拿不出这么一大笔天文数字的钱财,但远征却势在必行,而且李吴山那边已经给出了准确的消息,会在年底之前发动总攻,最后灭亡大食国。 这么大规模的军事行动,绝对不会因为朝廷这边的银钱不凑手而又丝毫拖延…… 长平公主知道远征不可避免,朝廷绝对不能置身事外,但却无力发动这么大规模的战争,确实犯了难。 但是,问题最终还是解决了,并且得到了朝野上下和“总理事务司”的一致通过。 这是自从政体改革以来,朝廷官僚和“总理事务司”配合最默契意见最统一的一次行为。 因为有人垫付了这次远征的前期费用。 浙江的潞王掏自己的腰包,去给朝廷打仗了。 潞王挑头,联合了浙商群体,拿出七百万两作为军费,资助朝廷出兵去“大食平叛”。 从名义上来看,这笔钱确实是潞王出的,其实他仅仅只是一个发起人,事实上他连一个铜板都没有掏出来,全都浙商群体“赞助”的。 这也是潞王对于大明王朝做的最大贡献,同时也是最后一次贡献。 因为仅仅只过了两个多月,潞王就一命呜呼了。 潞王的年纪确实已经很大了,八十多岁的高龄死了也就死了吧,朝廷给了很隆重的哀荣,这事也就算是过去了。但是关于潞王的死法,却众说纷纭。 有不少证据表明,潞王是服用了过量的“长生药”引发了中毒而死,而且死的非常不体面。还有人说,潞王是听信了方士之言,想要通过巫术达到长生不死的目的,结果却弄巧成拙害了自家的老命。 不管是哪个版本,都和“长生药”“方士”等等这些不体面不棺材的字眼儿有关,好在他已经死了。 潞王到底是怎么死的,已经不重要了,本着“死者为大”原则,朝廷很正式的给朱明王朝这位年纪最大资格最老的宗室上了一个很不错的尊号,这事也就算是稀里糊涂的遮掩过去了,只是给市井小民留下了很多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但是,潞王影响并没有因为他的死而彻底烟消云散,反而愈发的彰显了。 年底的时候,朝廷终于组织起了一万两千大军参与到了“平定大食叛乱”的军事行动之中了。 潞王生前组织起来的浙商们赞助了这次军事行动,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发挥出太大的作用,战阵争锋两军厮杀从来都不是这支军队的强项,要不是有学生军在前面顶着,这支完全用金钱硬生生堆出来的军队早就被打败过无数次了。 这样的军事,充其量也就是充当一下治安军而已,最多也就是维持一下地方治安罢了。 但是,这支用金钱硬堆出来的军队,不仅没有给大明朝长脸,不仅没有彰显出上国天朝的气度和威严,反而是在不停的给大明王朝的脸上抹黑。 这样的军队,与其说是“大明王师”,还不如说是“土匪”更加贴切一些,甚至连土匪都不如。 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就是最公正的评语了。 这支“大明王师”最大本事不是打仗和维持治安,恰恰相反,他们才是治安恶化的根源,因为他们比土匪还要凶残。 见什么抢什么,疯狂压制早已投降归顺的大食人,在地方上惹是生非不算,甚至直接就把抢掠四方当成了自己的使命,成了职业土匪。 抢掠金银财务,象当年的李自成是北京城做过的事情那样,不论是大食的前朝官员还是地方大户,全都带着兵过去一拥而上,一绳子捆了就大刑伺候严加拷打,索要“赎身钱”。尤其令人发指的是,这些人竟然拆毁了当地的神庙。 那是一座有着千年历史的神庙,壮丽辉煌名动四海,这一群名为王师实际上就是土匪的家伙,先是强行夺取了神庙所有的金银器物,甚至把神庙上的金箔剥下来。尤其让人无法忍受的,这些家伙竟然把庙里的“胡人和尚”用绳子捆起来当做奴隶贩卖给红毛鬼和罗刹鬼。 但凡是有点姿色的胡姬,或者是身强力壮的胡人,全都当做奴隶运回来,公然在市井之间贩卖,就好像是在贩卖牲口一样。 仅仅只是小半年的时光,就把占领区弄的鸡飞狗跳乌烟瘴气。 这番情形传回国内之后,立刻就引来了铺天盖地的谩骂之声。 打着王师的幌子,做贼寇的行径,甚至连贼寇都不如,大明王朝的体面还要不了? 那些就浙商可以不要脸,朝廷不能不要脸啊。 严旨申斥,口诛笔伐,对于那些浙商破口大骂顿时就成了政治正确。 但是,不管怎么说,那都是一支军队,而且是正经的“大明王师”,既然已经派出去了,总不可能因为某些“宵小”的不法行径就撤回来吧? 毕竟天高皇帝远,所谓的惩罚并不能真的落到实处,最多也就是把几个做的实在过分实在不要脸的家伙撤职查办而已。 这些人,原本就不是官员,他们仅仅只是商人,下了大本钱资助了这次军事行动,绝对不是出于“为国为民”的想法,事实上他们的想法极其单纯:就是为了赚钱。 为了赚钱,他们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只要能赚钱,他们一点都不担心被撤职。 当这些被撤职的家伙回国之后,每一个人的荷包都装满了,成车成车的金银玉器珠宝翡翠,还有各色的大食特产,以及成串成串的奴隶,全都赚饱了。 美貌的胡姬被拉到人市上去贩卖,竟然引发了风潮,有钱的人家若是不买一两个胡姬伺候着,就显得很没有面子似的。那些个身强力壮的胡人奴隶,受到了两浙作坊主的极大欢迎…… 这种强盗行径,自然会引发铺天盖地的骂声,但是在喝骂这些人的同时,人们也变得无比眼红了。 很显然,战争是可以产生利润的,是可以赚钱的。 什么样的生意都不如大发战争财来的更加暴利,这才几个月的光景,而且这些人是因为做的太过分才被“驱赶”回来的,就已经赚了这么多。若是把这个事情当做是生意来做,做的不那么过分,若是做的更温和一点更长久一点,必然可以赚的更多…… 有了这些人作为榜样,曾经作为“外贸霸主”的浙商们立刻就找到了一条发财的路子:战争! 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浙商们的行动能力和执行力简直爆棚,好像嗅到了血腥味道的鲨鱼一般变得空前活跃。 势大财雄的浙商第一个行动起来,他们竟然做出了前辈们不敢做的事情:公然招募人手,组织军队。 当然,他们不会承认自己组织起来的那些人就是军队,而是美其名曰“护航队”,说是为了防范海贼,事实上他们就是最大的海贼。 由浙商出钱资助,闽地的郑家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直接就带着船队南下去抢劫了……是去护航了。 稍小一点的商帮和商队,没有资格联合郑家这样的“大鳄”,但他们却有自己的办法,而且他们的办法更加正规。 出钱从刘三房处购买武器,雇佣退役的军校生作为教官和骨干,训练自己的家丁,同时组织成为更大规模的雇佣军…… 这些人是手面很大,虽然刘三房很想把淘汰的老式火器卖给他们,但他们却宁愿花费更多的银钱下更大的本钱购买新式的火枪而不是老式的火铳。 武器市场……当然是黑市,交易异常频繁,很多刚刚出厂的武器,把铭号刮去之后就流通到黑市之中。 事实上掌控着军校和整个北方的李吴山到底知道不知道这个事情呢? 或许不知道吧,因为堂堂的李大帅怎么可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呢? 或许他是知道的,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若不是有了他的默许,又怎么可能有那么的武器流入黑市?又怎么可能有那么多军校生成为抢劫团伙的教官和骨干呢? 刘三房素来谨小慎微,若不是有了李吴山李大帅的默许,又怎么敢做的如此明目张胆? 李大帅到底知道不知道这个事情,其实已经不重要了,至少那些越来越多的“盗贼团伙”们从来都不承认是得到了某种默许,而是始终是私下进行着…… 这样的风潮一旦掀起来,就变得无法抑制了。 最先倒霉的就是荷兰人。 因为爪哇诸岛就是这些盗贼团伙的第一个目标,在荷兰人控制之下的爪哇人民深受其害,简直苦不堪言。 这些架着大船大船上还有火炮和武装人员的“商队”,在做正经生意的同时,也在充当着海贼的角色。到底是做正经生意的商人还是拦路抢劫的盗贼,完全取决于对手的实力。 若是对手的实力太强,他们就做正正经经的生意,若是对手的实力稍弱一些,或者干脆就是这些人认为有机可乘,就直接撕破经商的幌子上去抢掠一番。 两百多人的商队,就敢于洗劫一座小岛,这种事情早已屡见不鲜了。 郑家的实力最强,而且战斗经验丰富,最要紧的是得到了近乎于无限的资金支持,他们做的也最肆无忌惮,在抢掠爪哇主岛的时候,面对气势汹汹的荷兰战舰,不仅没有象那些偷鸡摸狗的小贼一样赶紧挑明,反而在海陆两个层面上直接与对手开战了。 海面之上战舰往来,陆地上炮声隆隆,打的不可开交…… 至于说正义与是非善恶的说法,这些个东西只有在国内才有市场,在这里毫无用处。 因为谁都不是正义的一方。 荷兰鬼不远万里来到这里,残酷压榨爪哇人民,不就是为利益二字嘛! 大明朝的商队……准确的说是海盗们,在这里还荷兰人打了个不亦乐乎,同样是因为利益。 大家根本就是半斤对八两了,乌鸦对黑猪,谁也别说他娘的什么狗屁的正义了,只有实实在在的利益才是硬邦邦的道理,谁的拳头硬谁就有理! 弱者没有发言权。 没有人再提温良恭俭让的君子之道,全都是最纯粹的利益! 这个世界正在经历一场翻天覆地的剧变,而且早已变得面目全非了! 第五百八十七章 老兵不会死 今年的冬天来的特别早,才刚刚过了立冬,就下了一场浅雪,整个小巴山顿时成为一方皑皑的白色世界。气温已经很低了,但却无法阻止人们的热情。 不管是呼啸的寒风还是艰险的路程,都不能阻挡人们的脚步,每日里都有数百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一步一拜的穿过山水阻隔来到这里。 这个小小的山坳就是他们心目当中的圣地,因为这里居住着一位真神:阿布卡。 自从阿布卡病重的消息不胫而走之后,散落在各地的人们就开始自发的朝着这里聚集,他们跋山涉水风餐露宿,仿佛最虔诚的朝圣者以无比坚毅的心志走进这山坳之中,来为他们的神祈福。 数以万计的人们聚集在山坳之中,朝着那座很不起眼的高脚竹楼顶礼膜拜,久久不愿离去。 杨疯子病了,而且病的非常厉害。 他的身体状况本就不怎么好,自从今年春天开始,右腹部就开始隐隐作痛,而且疼的越来越厉害,整个人也日渐消瘦下去。入了秋之后,竟然疼的直不起腰来…… 郎中说这是典型的肝痨兵,非医药之所属,什么样的国医圣手都束手无策再无回天之力。 杨疯子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他并不怕死,但却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时日无多的消息,所以极力隐瞒,但消息终究还是泄露了出去。 各地的人们蜂拥而来,带着美好的祝福和深深的忧虑来到这里,聚集的人群越来越多,塞满了小小的山坳,就算是风雪也不能让他们离去。 杨疯子的病情已经到了极端严重的程度,间歇性的昏迷是止疼的唯一办法,每天只有很少的时间处于清醒状态,但每一次清醒都是一次炼狱般的折磨。 “田里的庄稼都收了么?”病床上的杨疯子嘟囔着:“今冬来的早,明年怕是要有旱情了,要多储些粮食……” “都收了,放心吧。”看着杨疯子强忍剧痛的表情,伊勒佳转过脸去偷偷的抹去眼角的泪花儿:“不要操心那些事情了,好好的静养吧。” “山上的麻子割了没有……” 山麻是重要的经济作物,不仅可以作为纺织原料,还可以用来造纸。 “都收割了。”伊勒佳捧着汤药走过来,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流淌下来,泪珠儿滴落在汤药之中,溅起小小的水花。 已极度消瘦的杨疯子挣扎着坐了起来,伸手抹去伊勒佳眼角的泪珠儿,努力做出一个微笑的表情:“我的美丽花朵不要哭泣,人都是要死的,不必为此伤心。把二女都唤过来吧,我想再看看她们……” 两个女孩儿,大的十四岁小的十一岁,已经到了懂事的年纪。 这是杨疯子的女儿,伊勒佳为他生下的两个孩子。 这两个女孩,在本地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受到众星捧月般的待遇,因为她们拥有神的血脉,是神的后裔。其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无比尊崇的真神,其影响力绝对超过当年的伪清皇室。 在这一带的民众心目之中,杨疯子就代表着至善至伟,任何对于他本人和家庭成员的不敬,都是绝对不可饶恕的罪行,甚至是一种莫大的亵渎。为了避讳,没有人会说出“疯子”这样的字眼儿,甚至绝对不会有任何一个孩子的名字中出现“丰”这样的字眼儿,连同音的“丰”或者是“峰”都不行。 看着连个孩子,杨疯子的心情似乎好了很多,他的目光之中充满了爱怜和柔情:“乖女,为父的可能快要走了,临行之前要嘱咐你们几句……” “我不是神,从来都不是,你们也不是,要记住这一点。”杨疯子说道:“我希望你们能够成为一个普通人,过普通人的日子,希望你们也记住。” “我们记住了,父亲。” “没有我的日子里,要学会自强自立,要孝敬你们的母亲,就好像孝敬我一样。” “记住了,父亲。”两个女儿都已经懂事了,知道这是父亲最后的遗言,虽强忍着泪水,终究还是没有忍住,“哇”的一声哭出声来。 “不值得哭,不值得!”杨疯子的语气平静如水,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人都是要死的,不敢是谁,也不管他有多高的身份做出什么样的丰功伟绩,最终都是要死的,这是天道,又何必为了一个不可避免的事实掉眼泪呢?没有我的日子里,我希望你们母女可以活的更开心一点。不要总是活在我的阴影之下,那会让你们把自己给丢掉……” “大女呀,为父还有一桩未曾了却的夙愿,也只能让你代我去完成了……” 拉着大女儿的手,说出了埋藏在心中的夙愿之后,杨疯子的整个人都变得轻松起来,脸色似乎也显得红润了许多:“乡亲们还没有走吗?” “还没有走,父亲……” 杨疯子侧耳倾听着竹楼外的动静,嗡嗡的声响早已盖过了风雪之声,形成一股浪潮在山峦之间回响,竟然带着隐隐的回声,仿佛从洪荒时代一直绵延至今的天地背景音。 那是乡亲们在为他祈福,是无数人的祈祷之声。 “扶我起来,我要去看看大家伙儿……” 在连个女儿的搀扶之下,杨疯子艰难的站起身来,一步一挨的走到了门前。 在门帘子挑起的那个瞬间,狂风夹杂着细小的雪花呼的一下子灌了进来,杨疯子的双眼顿时眯成了一条缝,同时也看清楚了面前的景象。 以这座小小的高脚竹楼为核心,漫山遍野都是黑压压的人群,仿佛铺天盖地的蚁群,大家顶着风雪矗立着,喃喃的祈祷着…… 从杨疯子现身的那一刻开始,人群立刻就骚动起来,仿佛汹涌的浪潮从四面八方每一个的角度“挤压”上来,将小小的竹楼挤的“嘎嘎”作响。 在那个弱不禁风的身躯面前,高耸的山峰似乎在一瞬间矮了下去,风雪似乎在刹那间消失不见,杨疯子变得无比高大无比伟岸,那股强烈到了极致的存在感充斥四方,成为这天地之间唯一的存在。 杨疯子的声音并不怎么洪亮,甚至带着明显的沙哑,却足以让呼啸的山风为之逊色,隐隐带着于天地共鸣的无边威势:“乡亲们……都回去吧,我没事儿……真的没事儿……” 竹楼四周的每一张面孔上都洋溢着无以伦比的热情,仿佛最虔诚的信徒终于见到了神灵的真身。人群顿时就矮了下去,纷纷跪拜在地仿佛退去的潮水一般,所有人都热泪盈眶用整齐划一的声音呼喊着神灵的名字:“阿布卡——” “阿布卡——” 就是这个被称之为阿布卡的人,拯救了这里所有的生命,终于把他们从毁灭的地狱中救了出来,并且带着他们来到这片充满光明和温暖的应许之地。 作为前朝遗民,当灾难降临的时候,只有伟大的阿布卡才能拯救他们才会拯救他们。阿布卡的功绩和善行足以让世间所有的王权都黯然失色,但阿布卡却病了,而且病的非常严重。 他的身躯消瘦无比,那副皮包骨的样子活像一架会走动的骷髅,似乎一阵风就可以把他吹倒,因为肝腹水的缘故,瘦的只剩下一层皮的阿布卡挺着个大肚子,让人无比揪心…… “冬天来了,下雪了,大家伙还是回去吧。” “无论你们走到哪里,我……都会永远的和你们在一起……” 阿布卡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但却可以很清楚的传达到每个人的耳中,似乎天然就拥有某种神秘的力量…… 短短的几句话似乎耗尽了阿布卡的全部体力,他甚至无法维持站立的姿势,只能无奈的回到屋子里,再次躺在床榻之上,在妻女的陪伴中,面带微笑的等着死神的降临。 亲眼见到了阿布卡的人们不仅没有散去,反而愈发的为他揪心了。 所有人都在虔诚的祈祷着,他们无比希望阿布卡可以永恒的存在这天地之间,永远的很他们在一起。 没有阿布卡的日子,绝对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 这里的人们可以失去一切,唯独不能失去阿布卡。 屋外的祈祷声滚滚如潮充斥四方,仿佛神圣庄严的佛家梵唱,涤荡着每一个人的心灵。 当夜色降临下来的时候,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走出了竹楼,面对着数以万计的虔诚信徒,眼含着热泪说出了一句让所有人都心碎的话语:“阿布卡……升天了!” 这句话,让时间在一瞬间停滞,曾经充满希望的心灵随着这句话沉到了谷底,并且被彻底封冻起来。 阿布卡走了。 在无数人的祈福声中离开了凡尘俗世,升到了天堂。 没有了阿布卡的日子应该怎么过?没有了阿布卡又应该如何面对这个黑暗且又冰冷的世界? 这个问题的答案只能由他们自己寻找。 所有人的放声大哭,虽然大多都是些白发苍苍的老人,却哭的好像是一群无助的孩子。 人们仰望着苍穹,星星点点的雪花正从夜空之中“漏”下来,这个世界依旧黑暗而又冰冷。 人们抬头看天,似乎阿布卡就在那高高的天际面带微笑的俯视着他们。 阿布卡经历过所有的苦难,那个一瘸一拐的身影就是人们心中最伟大的形象,代表着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和所有的希望。 但他终究不是真正的神灵,他还是走了,永远的离开了信奉他的人们。 悲痛欲绝的人们抬头看天,又低头看地,所有的目光最终锁定在那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身上…… 阿布卡死了,这个消息穿过山水的阻隔,让无数人为之心碎。 按照阿布卡的遗愿,他的身体必须火化,人们必须尽快的恢复到正常生活状态。 但人们却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人,完全在一场自发式的行为,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他们要在山顶上修建一座无比宏伟的建筑:七级浮图。 浮屠塔,用来证明阿布卡的功绩,让后世人永恒的纪念伟大的曙光之神。 与此同时,作为神裔,那个十四岁的小女孩成为了人们心中当中的第二个阿布卡…… 杨疯子生前的一切,将由他的女儿继承下来,成为一个精神图腾。 转眼已经到了年底,千里之外的淮扬之地刚刚落下今年的第一场雪。 纷纷扬扬的大雪下了一天一夜,遮桥蔽路漫山遍野,有钱人人家专门雇佣了小舟,邀了三五好友泛舟与大运河上,红炉暖茶吟诗作赋,岂不是人生一大快事? 清晨时分,天气冷的出奇,位于南城的一处院落还没有下闩,大门依旧紧闭。 这处人家的院门很少打开,并且很少和街坊们走动,但周围的街坊们却起了个绝早,拿起扫帚、簸箕等物,自发的将这处院落门前的积雪清扫干净…… 在这繁华鼎盛的扬州之地,这座很不起眼的小小院落,具有非常重要的象征意义和神圣气息,就好像巴山一带的人们尊崇阿布卡一样,这里的人们对这家人非常的尊敬。无论是老子天南地海的旅商,还是初来乍到的百姓,每当他们路过这里,都会恭恭敬敬的朝着院门行了一个礼。就连地方官上任,也会象征性的来拜一拜,从门缝里塞进去一张拜帖…… 因为这是史府。 史可法的家人就居住在这里。 自从伪清覆灭之后,这么多年以来,无论是史德威还是史环,都很少露面,深居简出处于一种半隐居的状态。 史家后人似乎不愿意受到任何打搅,也就没有人会打搅他们,就纷纷这座小小的院落是一方独立于世界之外的天地。 但是今日,情形却有些不同。 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似乎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不成为的规矩,用力的拍打着门环。 门环的撞击声在清晨传出去很远,引来街坊们诧异的目光:这是哪家的丫头,竟然打搅史家的安宁,真是太不懂事了。 敲门声中,史家的大门缓缓打开了一条缝隙,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家丁从门缝里探出头来,用惊讶的目光看着这个小女孩…… “我要见史环妹子……” 史环的年纪做她的母亲都足够了,这个小女孩却称之为“史环妹子”,真真的是不知礼。 这样的情形,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老家丁正要开口说点什么,身后已传来一声轻唤:“是哪个呀?” 史环来了。 史环还是以前那个史环,身形还算健壮,脸色依旧黝黑,从她的身上依旧可以看出当年的风采。 看着眼前这个小姑娘,连见多识广的史环都愣住了:“小妹妹,是你找我吗?” 小女孩没有回答,而是反问了一句:“你就是史环妹子?” 这个几十年没有听过的称呼似乎让史环意识到了点什么,很爽快的回答:“我是,你是谁?来自哪里?” “我叫杨先,从巴山过来的。” 杨先? 史环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名字,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但她却知道千里之外巴山,那里有她的一个故人,而且那个故人确确实实就是姓杨的。 仔细打量着这个小女孩,她的眉宇之间似乎和那个故人有六七分的形似。 和普通人对于史家的尊崇态度不同,这个小女孩却自有一种与她的实际年龄绝不相符的气势。说不上是高高在上,就好像是……神灵俯视凡尘的那种感觉。 “杨丰是你什么人?” “那是家父。” 这个小女孩竟然就是杨丰杨大哥的后人! “杨大哥的孩子竟然这么大了。”见到杨丰的后人,史环喜出望外,赶紧将大门洞开:“好丫头,快进来,快进来……” 那个小女孩却没有依言进门,她甚至没有一点要进门的意思,依旧站立在门口:“我就一句话,说完就走。” “什么话?” “先父曾言……” 先父? 听到这两个字,史环那热情的神态顿时就变得僵硬无比,下意识的回了一句:“杨大哥死了?杨丰大哥不在了?什么时候的事儿?” “两个月之前!” 杨丰已经死了两个多月了! 直到现在史环才知道杨丰早已不在人世,遥想当年的种种桩桩,忍不住的热泪盈眶。 “杨大哥……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家母和妹妹。” “那就好,那就好。”连史环自己都不知道所谓的“那就好”到底是什么意思,只是不停的念叨着:“那就好,杨大哥也是有后的。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杨先。” 听到这个名字,史环先是愣了一下,旋即抓住她的手反问了一句:“你的妹妹是不是叫做杨遣?” “你怎么知道?” 杨先杨遣,这就是杨疯子为女儿取的名号。 史环当然知道。 杨丰杨大哥的后人,既然大女儿名字之中带有一个先字,次女的名字之中必然就有一个遣字,这是绝对的。 这是一种纪念,作为昔日江北先遣军的首领之一,史环当然明白这两个字的含义。 昔日并肩作战生死与共,千里追杀千里营救,所有那些尘封的记忆瞬间觉醒,似乎又回到了那个风云激荡的岁月,又回到了兄弟们的身边,不知不觉之间早已泪流满面…… “先父临终之前,曾有交代……” 史环一把抓住了杨先冰冷的小手:“杨大哥说过什么?” 第五百八十八章 只是渐凋零 杨先解下背负在身后的包袱,从中取出一个小小的瓦罐。 那是一个骨灰罐儿。 双手捧着骨灰罐儿,杨先用清脆脆的童声说道:“遵照先父意愿,他的骨灰分成两份,一份留在巴山,这一份送给你……先父说史环妹子知道如何处理。” 杨疯子是阿布卡,是先遣小队的一员,这些都不过是后来附加给他的身份罢了,他的本质依旧是扬州军的战兵。 他是从扬州军出去,就算他的人不能回来,但他的骨灰却回来了。 早在几十年前,扬州军就已不复存在,而是并入了大旗军,作为扬州军的最后一名战士,杨疯子用这种形式实现了最终的回归。 奋战一生,从不曾辍,只不过形式不同罢了。 “先父要我告诉史环妹子一句话……” “什么话?” “我从不后悔。” 听到这句话,史环顿时泪如雨下,双手捧着那个小小的骨灰罐子喃喃的念叨着:“杨大哥……我的杨大哥啊,我早就知道的,我早就知道的……” 杨先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看着史环。 史环瞬间明白过来,好像疯了一样返身回屋,大声嚎哭着不停的翻箱倒柜,很快就找到了一件东西。 那是一面红色的三角小旗,旗面上早已经被炮火和箭矢打的千疮百孔,隐隐还能看到一片片的深褐色残留,那是多年前勇士的鲜血浸染过的痕迹。 江北先遣军的战旗。 杨疯子曾经打着这面旗帜苦战多年,最终却被史环剥夺,收回了这面旗帜。 将早已陈旧破败不堪的红色三角小旗郑重的捧到杨先面前,小旗上不仅用英雄血,还有史环的热泪:“这是属于杨大哥的东西,应该由你带回去……” 杨先收起了那面斑驳的小小旗帜,折叠的整整齐齐收藏在贴身处,然后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甚至连一句道别的话都没有说。 她就这么走了。 史环甚至没有挽留,因为她知道这个小女孩早已不属于扬州,也不属于扬州军了。只有她的父亲才属于早已不复存在的扬州军。 数日之后,杨疯子的骨灰被史环安葬在梅花岭上,就在史可法的衣冠冢之侧,却没有树碑,仅仅只是堆起了一个小小的坟头…… 杨疯子的另一半骨灰则永远的留在小巴山上,准备等到浮屠塔修建完成之后作为圣物永远的享受后世香火供奉…… 在史环送别杨大哥的同时,李吴山也送别了自己的老战友刘三房。 在大旗庄民团时代,刘三房是总教官,在更多的时候,他的职务则是后勤军需总官。这个刘三房从来就没有显赫的功绩,更没有值得夸耀的歼敌数字,但却事实上参与了几乎每一场战争,绝对是大旗军中的元老,人缘非常的好。 刘三房这个人既不英明也不神武,属于扔到人堆里就会消失不见的那种角色,从不张扬也不居功,一直都在默默无闻的充当着幕后英雄的角色。 仅仅只比李吴山年长六岁的刘三房就这么走了,就好像他活着的时候那样,他死的很平静也很……默默无闻。 素来身体还算健壮的刘三房并没有什么病情,人们甚至没有想到他会死,仅仅只是一夜之间就撒手人寰天人永隔了,没有留下任何遗言或者是遗愿,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走了。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里,大旗军将星陨落,先是昔日的中路军总指挥李绍因病而亡,紧接着就是在海外苦战二十年的超级战斗英雄韦无病寿终正寝,刘三房已经是第三个了。 百日之内,连连折损三员大将,全都不是战死沙场,而是死于终老。 时间,才是所有生命最大的敌人,无论是英雄还是豪杰,都会死去,都会消亡。 纵是千年铁门槛,终究一个土馒头,生老病死本就是人生常态,似乎也不必太过于伤心。 人终有一死,李吴山并不怕死,但他却必须尽可能的抓紧时间。 “刘三房刘总官只比我大六岁,说话之间就没了。我真的担心……担心啊……”李吴山无奈的苦笑着:“你应该不会笑话我吧?” 金雀儿笑道:“老爷是何等的英雄豪杰,当然是不怕死的,只是在担心这一身的学识无法流传下去而已。” 金雀儿的这句话,说中了李吴山的痛处。 他这一身的本身,超越历史的见识和学问,不论是人文社会还是自然知识,都具有极其先进的前瞻性,若是不能流传后世的话,后世人就一定会走很多弯路。 他在尽可能的抓紧时间,将脑海中的所有知识都说出来,由金雀儿进行笔录、整理、汇总,编纂成册交给学生们去学习。 “上次咱们说到哪里了?” “老爷说到了内燃机的工作原理……只是婢子还不怎么明白……” “你不需要懂那么多,先记录下来,随着技术的发展总会有人看明白的,希望我留下的这些个学识能对后世人有所帮助。今天咱们就说说内燃机的具体应用……” 李吴山很随意的说着,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毫无章法且又凌乱不堪。就算是聪慧如同金雀儿,李吴山所说起的这些个东西,绝大部分都不懂。 正如李吴山所说的那样,懂不懂不要紧,一定要先记录下来,然后再慢慢的整理汇总,一定要把这些知识留给后世人作为重要的参考,随着技术的逐渐进步,总会有人看懂…… 不知不觉之间,已是红日西斜的傍晚时分。 就在李吴山和金雀儿准备休息一下的时候,贴身的侍从从外面进来,手里捧着一本书。 书名是《忠勇公本纪》。 看到这本书,李吴山的心中顿时一紧。 这是路恭行给他写的个人传记,按照传统,只要李吴山不死,这本书就不会首尾,以路恭行的严谨态度,必然会忠实而又可观的记录忠勇公李吴山的生平。 但是,李吴山还好好的呢,这本书就送过来了。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忠勇公本纪》已经写不下去了。 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本书的作者路恭行已经…… “路恭行路大人已于上个月的二十八驾鹤西去,整理其遗物之时发现了这步未竞之作,还有路大人的一封遗书,是写给大帅的。这才托人送了过来……” 听闻这个噩耗,李吴山忍不住的百感交集。 作为大旗军的创始人之一,路恭行的个人品行与操守无可指摘,绝对是个非常合格的监军,而且和李吴山的私交甚厚。完全就是因为政治上的原因,李吴山才不得不把他排挤出去。 路恭行绝对是个君子,而且是那种经典的儒家传统意义上的君子,但他的理念却和李吴山相差甚远,这也当初不得不把他作为政治牺牲品的重要原因。 无论以前路恭行和李吴山有过什么样的交集,现如今都已成了过眼的烟云。 打开路恭行的遗书,熟悉的笔迹顿时跃入眼帘: “……今日胸闷,头疼欲裂,自知时不久矣。恭行无家无室无子无孙,唯一书生尔。心无他念,不惜自身,临别之言善亦。李帅详明之……” 最近我的身体非常不好,估计活不了多久了。我没有妻子儿女,不过是个穷书生,没有什么身前身后的想法,也不在乎个人的利益得失,在永别之际有几句话你李吴山一定要好好的听我念叨念叨 “……恭行本是青蝇,因缘际会附与李帅之尾,成大旗伟业,不辜此生成为一快,幸哉!” 我路恭行从来就不是什么大人物,也没有多大的本事,只不过是因为巧合的缘故和你李吴山合作,这才有了后来的大旗军和一番英雄壮举,在大旗军的日子里,是我这一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情,也是我最大的幸运。 “……匡扶社稷之功可有昭日月,私黜朝廷之过自有后人评说……” 你李吴山的功劳大家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但你绝非完人,你的过错和功劳一样突出。尤其是私自废黜了朝廷和皇帝这个事情,尤其让路恭行耿耿于怀。作为一个传统的儒生,李吴山把皇帝变成了摆设,这个行为让他无法接受。但是从目前的局势来看,很难说这事就是一个绝对的错误。所以,李吴山的功过是非也就只能留给后人评说了。 “……兵起大旗庄,复日月而匡天下,此为人臣本分。然穷兵黩武者吾深恶之,须知好战必亡,逞一时疆域之强者,始蒙元而无后乎?” 你李吴山的生平我路恭行最清楚不过了,自从你在大旗庄兴兵开始,一路披荆斩棘光复了大明朝,这确实是一桩了不起的壮举,但你李吴山却不能因此居功自傲,因为那是你身为臣子的本分,是你的职责和使命,是你本就应该做的份内之事。但是,你却没有及时收手,而是征战四方,这是我最不喜欢的一点,因为历史上象你这样的好战分子从来就没有什么好下场。你灭亡了那么多的国家,攻占了那么多的疆土,看起来确实无比强大,但你别忘了蒙元的前车之鉴呐。 你走的这条路子,分明就是蒙古人曾经走过的老路。只不过当年的蒙古人倚仗的骑射之功,而你李吴山凭借的是火器之利,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 “……如蒙元者,崩之。如大旗军者,必崩之。李帅之在一日,或尚可控,操天下于股掌之间。然无百日之花无百岁之人,李帅殂后,天下何如?” 当年的蒙古帝国是怎么崩溃的?想必你李吴山比我更清楚。或许你李吴山真的可以牢牢地控制着整个大旗军体系,将这三万里河山死死的控制在手心里。但人总是会死的,你死了之后,这个局面还能维持下去吗?到时候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形,以你李吴山的高瞻远瞩,应该早就想到了吧? 路恭行的这封遗书,对于李吴山的指责颇多,这完全符合路恭行的风格,很是有点警醒的味道在这里。 在这封遗书的最后,路恭行又着重提到了那本没有写完的《忠勇公本纪》:“李帅握强兵而不篡,延大明国祚,未曾让恭行睹天下分崩之局,幸甚。此文恭行未竞,唯愿李帅好自续之……” 你李吴山拥有那么强大的实力,却始终没有篡夺大明朝的江山,没有再次弄出天下大乱的局面,至少我在的有生之年没有看到那样的崩坏局势,这是你的好处。这篇《忠勇公本纪》我已经无法完成了,希望你自己好好的写完吧。 自己给自己写史,少不了掩饰过错夸大功绩之词,但路恭行却深深的知道李吴山不是那种人,他一定会象自己一样可观公正的记录自己的生平,而不会刻意的抑过扬功。 这点胸襟李吴山还是有的。 让李吴山续完记录他自己生平的这部史书,其实就是要他为历史负责,分明就暗含着“好自为之”的意思。 “这个老路啊……”李吴山微微的摇着头,憋了好半天最终才说出一句话来:“还是以前的那个老路,真是一点都没有变!” 无论是身在高位,还是居于清贫,路恭行依旧是原本的那个路恭行,他的思想他对待事务的看法,依旧是传统式的,充满了老派儒生的孤傲和迂腐。有些话他说的很对,有些话却似是而非,那完全就是他并没有完全接受这个正在经历剧变的世界,始终活在自己的思想当中。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昔日的和作者,一个从前的战友和伙伴,至少从个人角度上看,老路实现了他的人生包袱,虽然远远谈不上完美,却也可以算是死而无憾了。 不论李吴山是不是认同老路的这封遗书,至少有一点引起了李吴山的重视:天下何如! 你李吴山活着一天,就可以牢牢的控制着天下大势,但是你死了之后呢,这天下会成个什么样子?你有没有安排好自己的身后事? 这也正是李吴山的隐忧。 李吴山这一生,可谓精彩纷呈,用一句世之豪杰来形容绝对不算过分。 破伪清复大明,千秋功业斑斑如铁,王天下而臣诸侯,也曾让乾坤逆转,也曾让江河倒流。无论权势还是韬略,或者是对于这个三万里河山的影响力,若是李吴山自认是第二,就没有谁敢认这个第一。 但也就是仅仅如此罢了。 什么样的英雄豪杰都不是岁月的对手。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使人间见白头,这才是最大的无奈。 李吴山已经六十多岁了,早已是两鬓染霜的年纪,应该考虑一下身后事了。 他死了之后,这个天下会成为什么样子,这才是当务之急,是最需要考虑的问题。 李吴山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接班人。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眼前这个金雀儿就是他刻意培养出来的接班人,但金雀儿继承的是李吴山的学识而不是权势。 按照传统的思维,李吴山就应该把一切都交给自己的儿子李少平,父死子继从来就是最天然的传承方式,而且李少平确实被自己手下的那些军官们当做是“少主”,被当成了大旗军未来的主宰之人。 但李吴山却知道自己的儿子绝对不适合成为自己的继任者。 一来是因为李少平没有足够的韬略和功绩,根本不足以服众。再者还是因为李少平确确实实不是领袖的那块材料,他反而更有可能成为一名出色的工匠。 按照后世人的说法,李少平天然就应该成为工程师,机械方面的工程师。 这小子自有就酷爱机械,一直都在朝着这个方面发展,并且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他发明了一套减速装置,可以更加便捷的控制蒸汽机的功率输出。 李少平或许会成为大明版的机械之父,但却绝不可能成为政治人物,至少李吴山还没有看到这种可能。 其实,现在的大旗军并不是特别需要一个具体的领袖。尤其是在军校体系之内,连李吴山本人的作用都极度的淡话了,彻底沦为一个先行者,成为精神偶像式的人物了。 军校体系早已完成了自我闭合,成为一个可以自洽的系统,虽然李吴山依旧可以施加很大的影响力,但是就算是没有了他李吴山,整个军校体系依旧可以自由运转。 从一开始军校成立的时候,就不需要个核心,军校里边就没有核心,或者说每一个军校生都是一个独立的核心。 开创了军校并且让军校可以自行运转之后,有没有李吴山这个人早就不那么重要了。 反而是原本那个旧有的大旗军,更需要李吴山这个人。 李吴山就是大旗军,大旗军就是李吴山,二者早已融为一体了。 昔日那些老牌的大旗军将士,已在逐渐凋零,随着时间的延续,李吴山他们这一批人必然会消散的干干净净。 老兵不会死,只是渐凋零。 除了李吴山之外,大旗军严重缺少一个灵魂式的人物,一个可以做为李吴山的继任者而存在的第二领导者。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哪天我象刘三房那样突然就死掉了,你觉得有谁能够成为我的继任者,继续统领大旗军呢?” 金雀儿的回答果断万分:“没有,没有那样的一个人,若是没有了老爷,谁也无法继续领导大旗军,谁也做不到。” 第五百八十九章 征战四海 山东姓张,至少张大娃是这么认为的。 南至淮安,北到大清河一线,西起阳谷东到大海,囊括了大半个山东和小半个黄淮,全都是张大娃的实力范围,山东王的名号可不是说着玩儿的。 现如今的张大娃再也不是往日里的那个乡野穷小子,而是实打实的一方诸侯。 “山东王”张大娃威严日甚,生活起居都是按照诸侯的标准,不要说是一般的百姓,就算是朝廷委派的官员,若是不能表现的足够恭顺,“张大王”至少有一百种手段让他收拾铺盖卷滚蛋。 如此嚣张跋扈的张大娃,因此得了个诨号:张大王。 但是,这位张大王对李吴山的态度始终保持着绝对的恭敬。 听说李大帅要来山东,张大娃亲自率众迎接,摆开的场面极是隆重,那叫一个客气。 “哎呦呵,大娃你这场面不小呢,光是摆这个场面就花了不少的钱吧?”银雀儿笑呵呵的说道:“我听韩福财他们说,你这个山东王最是有钱有势了,家里的银子堆了好几库,当官的见到你都打哆嗦呢……” “银雀姊姊休要听韩福财那乌鸦嘴瞎絮叨,我哪里有什么钱了?” 银雀儿哈哈大笑着说道:“有钱就是有钱,又何必在我这里哭穷?我又不查你的账……” 李吴山笑道:“你有没有钱我还能不知道吗?张大王的名号总不是乱取的吧?” “大帅这是笑话俺呢,俺就是大帅的一条狗,大帅让俺咬谁俺就咬谁,保管往死里咬。至于说我积攒的那些银钱……只要大帅有使钱的用项,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鼎力相助的。至于说这张大王……都是别人随口乱说的,大帅说俺是那俺就是了,说俺不是俺就啥都不是……” “再者说了,大帅难得到这山东地面上来一趟,这是给了俺天大的脸面,这迎送之事怎么也不能寒酸了,总是要用些银钱的么……” 自从底定天下局势以后,李吴山几乎从来没有离开过大旗庄,这还是他第一次深入到大旗军实际控制的地面上。 而这次出行的首站,就选在了山东。 这一次来到山东,并非只是李吴山一人,他带着一家子全都来了。 为了迎接李大帅,张大娃专门把府邸装饰一新,做足了准备,也着实花费了不少的银钱。 “平少爷可真是一表才才,看看着眉眼,像极了大帅呢。”既然李吴山带着一家子来了,张大娃的一家老小必然是要作陪的。酒席之间,张寡妇不停的夸赞李吴山的这一双儿女:“还有燕小姐,也是周正的很,实打实的就是个美人坯子呢。当年我给你爹娘保媒的时候,就知道这是天作之合……” 作为张大娃的老娘,张寡妇总是有意无意的说起当年为李吴山和银雀儿保媒的事儿,无形之中就把关系拉的更近了些。 李吴山的心情似乎非常不错,每次张大娃敬酒都会酒到杯干,片刻之间就已有了些醺醺之态,话也就显得有些多了:“你在这山东地面上做的那些个事情,我多是知道的。你这个人,忠心还是有的,只是太过于跋扈了些。旁的不说,就说去年黄河决口的事儿吧,着实给我惹了不小的麻烦,朝廷里边对你的风评可不怎么好哇……” 去年春汛黄河决口,七个县顿成泽国,光是受灾人口就有二十几万。“张大王”一口气斩了大大小小十三个官员,几乎将河道衙门彻底清洗了一遍。然后将“火线提拔”了一批亲信,转眼之间就把朝廷的河道衙门变成了自己的“后花园”。 为了这事儿,江南的言官们参奏山东张大娃的折子铺天盖地,几乎把他骂翻了。 总的来看,这事儿张大娃并没有做错:水患严重,就算是说破了天那也是河道衙门的责任。以非常严厉的态度追究责任也是题中应有之意,但张大娃却做的太过分了:朝廷的官员就算是犯了错,也应该由朝廷处置,轮不到你张大娃打掉他们的乌纱帽,更何况直接拉出去砍头这么血淋淋的手段? 就算是出于“灾情紧急”“安定民心”的考虑,勉勉强强能把擅自屠杀朝廷官员的罪名遮掩过去,但你却换上了自己的人,这算怎么回事?还有没有把朝廷放在眼里? “朝廷算个鸟!”在公开场合的时候,张大娃还会保持着对朝廷的那么一点点最起码的尊重,但是在这种完全私下的场合,尤其是在李吴山面前,张大娃不对自己的跋扈神态做丝毫遮掩,反而理直气壮的说道:“我就砍了几个吃粮不干事的狗官,朝廷能把我怎么样?再者说了,这也是为了安置咱们大旗军的弟兄,只要大帅不说啥,轮得到朝廷胡说八道?我这就是聋子杀猪,听不见他们瞎哼哼……” “这天下是大帅打下来的,这山东就是我……就是大帅给我的,我才懒得理会什么鸟的朝廷……” 张大娃的这个说法,几乎代表了大旗军的态度:这江山是我们血里火里打下来的,是用人命硬堆出来的,我们只服从李大帅,至于江南那个鸟毛的朝廷……根本就懒得理会。 李吴山笑了笑,并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做任何深究,而是哈哈大笑着说道:“张大娃啊张大娃,我还是那句话,你这个人忠心肯定有,终究是格局太小了些。你瞅瞅人家三娃子,可就比你强多了……” 虽是一奶同胞,但张三娃的成就却远远超过了张大娃。 实际控制从倭国到吕宋的所有土地和人口,还有广阔无垠的海疆,几乎囊括了半个东太平洋沿岸,这个格局可不是一个小小的山东可以比拟的。 “嘿嘿,三娃子是大帅手把手教导出来的,肯定比我强,何况三娃子手中还捏着一支海军……”张大娃笑道:“三娃子是俺亲兄弟,他有出息我也是高兴的呢。” “要不怎么说你就不如三娃子呢,你小子就是太没有出息了。”李吴山笑道:“我这次来到山东,可不管是为了游山玩水吃吃喝喝,还有正事要和你仔细商量……三娃子那边的情形你应该是知道的吧?” “知道一些。上个月三娃子还来信了呢……” “三娃子和郑家不和,这事你也是知道的吧?” 不说这个事情还好,李吴山一提起来,张大娃顿时火冒三丈,在酒席之间就破口大骂起来:“郑家算个什么东西?典型的小人,若是我当场就和他们翻脸了,不就打仗么?咱们大旗军怕过谁?” 虽然张三娃已经成了太平洋东岸的霸主,但却并不是事事顺心,反而憋屈的很,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和郑家不和,更准确一点来说,是和整个两浙严重不和。 潞王临死之前,曾经组织过远征军,由当地的富商出钱赞助郑家攻打爪哇,与荷兰人打了个热火朝天。 开始的时候,这种纯粹海盗式的抢掠行径确实让很多人大发横财,甚至一度攻占了不少岛屿。但是,荷兰人终究是昔日的海上霸主,不是任人欺负的软柿子,没过多久就组织起了强大的海上力量,给这些来自大明朝的“海盗们”迎头痛击。 郑家吃了大亏之后,马上向吕宋的张三娃求援。 正有扩张想法的张三娃马上出动了舰队,与荷兰人展开了一场血战,虽然最终击败了荷兰人的主力舰队,却落了个狗咬尿泡空欢喜的局面:不论是郑家还是两浙的海盗,竟然不允许张三娃登陆爪哇诸岛,只是给了张三娃一笔钱作为“劳务费”,拒绝让他插手爪哇事宜。 大旗军何曾吃过这样的大亏,一时间群情汹汹,大有对两浙那些海盗动武的架势,要不是李吴山竭力弹压着,张三娃就真的和以郑家为急先锋的闽浙势力开战了呢。 “我就不信郑家的那几条破船能打得过三娃子,他们之所以如此的不要脸,就是吃准了大帅不想内战,要我说呀,就应该让三娃子直接打过去,给他们一个教训,让他们知道知道咱们的厉害……” “没那个必要。”李吴山笑着摆了摆手:“为了爪哇的那几个破岛就撕破脸真的不值,我已给三娃子下了别的命令,让他继续南下,去攻占澳洲。” 攻占了吕宋之后,尤其是盘踞在爪哇的荷兰人被赶走之后,通往澳洲的海里已经完全打开了。 征服澳洲占领那里的计划书已经得到了李吴山的批准。 一方大陆绝对比爪哇诸岛要重要的多。 虽说澳洲已经有了红毛鬼,但却数量稀少,顺利攻占澳洲不过是水到渠成之事罢了。 “这澳洲广袤无比,其幅员差不多相当于大明国,凭借三娃子的海军肯定不够,必须要有相当数量的陆军垫底,才能实现有效占领。” “你也知道咱们大旗军的规矩,谁打下的地盘就算是谁的。”李吴山笑道:“韩福财、汤江流、莫田基还有杨树林,他们几个都抢着要去澳洲,他们已经拟了具体的方略。攻占澳洲之后,周围诸岛全都归三娃子所有,澳洲本陆三娃子不得插手……” 借三娃子的力气给自己谋实惠,这不就是郑家做过的事情么? “我曾经仔细看过他们的方略,觉得比较可行,只是这还不是还有你呢么?”李吴山举起了酒杯,一口气喝了个干净:“咱们大旗军最讲究的就是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于是乎我就是想到了你。” “你要是愿意去打澳洲,我还是那句话,只要是能打下来那片地盘就算是你的了。要是打不下来,那是你小子没出现也怪不得别人,你到底愿意不愿意……” “我愿意,我一百个愿意啊。”张大娃已经下意识的站立起来:“我和三娃子打配合,绝对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一笔写不出两个张字,更何况还是嫡亲的兄弟。无论澳洲最终是张大娃盘子里的菜还是张三娃的口中食,都是属于他们张家的利益,根本就是一回事儿嘛。 若是由张大娃去打澳洲,就不存在海陆相争的说法,而且一定会更加默契更加和谐。 “那好,既然你想去,那我就把澳洲许给你了。”李吴山给张大娃倒了一杯酒:“回头我让参谋部出个作战计划书,你们兄弟参详一下,好好的准备准备……” 张寡妇第一个反应过来,赶紧说道:“大娃子你傻了么?还不赶紧给大帅磕头?这是裂土封疆呢!” 将那么大的一片地盘许给了张大娃,绝对是裂土封疆般的莫大信任。 “你先别忙着磕头!”李吴山笑道:“咱们需得先把丑话说在前头,若是你小子不济,占不住澳洲,我就要换汤江流他们,到时候澳洲就不是你的了。若是你真的能够替我占住那里,这山东之地我是需要收回的。” 用澳洲交换山东,这才是李吴山的本意。 对于澳洲那边的情形,张大娃知道的并不多,仅仅只是有一个比较模糊的印象:那是一片孤悬海外的大陆,广袤之极,但却是一片典型的蛮荒之地,甚至可以说是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但那片地盘真的很大,具有难以拒绝的诱惑力。 稍一犹豫,张大娃就答应了下来:“好,既然大帅这么说了,那俺就这么办。若是俺攻下了澳洲那块地,大帅就把这山东之地另委他人。若是俺们兄弟攻下了澳洲,那……澳洲就是俺的了……就是俺替大帅统辖了。” “不用替我统辖,你打下来就是你的。应还是不应?” “应了!” 用一省之地换一个大陆,绝对划算啊。 “你应的这么痛快,分明就是翅膀硬了想要单飞的心思……”银雀儿笑道:“你在山东,咱们老爷在大旗庄,离的这么近,怕是你早就不想受老爷的辖制了呢……” 张大娃确实有这样的心思。 虽然张大娃早就成了山东王,但他离李吴山太近了,就好像在头顶悬着一座永远都无法逾越的大山,无论他想要做什么都必须先考虑李吴山的感受。 所谓的山东王,只不过是替李吴山看守山东而已,虽然位高权重却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诸侯。 要是去了澳洲,那就不一样了。 天高皇帝远,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尤其是在唯一的海路联系掐在自己的亲兄弟手中,就可以更加的肆无忌惮。成为澳皇……至少是一个澳王,世世代代的统治那片广袤的土地,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北边的周国柱,西边的郎太平和桑德子,不就是这么干的嘛! 在李大帅的羽翼之下,他们都是小角色,时时事事都要受到李吴山的辖制和影响,一旦放出去就真的成了“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形势,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呢。 要是真的成就一番事业,就不能始终停留在李吴山的阴影之下,一定要走出去,而且是走的越远越好! 离开了山东之后,李吴山一家人继续南下,出了淮安之后到了扬州。 先是到梅花山凭吊了史可法,然后登门拜访了史德威和史环,稍做停留之后又去了泰县,和驻守在当地的刘良佐见了一面。仅仅只停留了两日,就泛舟长江逆流而上了…… 淮右、江西、湖广诸地,李吴山一家人每到一处,就受到当地的热情欢迎…… 四个月之后,当转了一大圈的李吴山再次回到大旗庄的时候,已是天高气爽的初秋时节。 “老爷,张大娃率一万一千战兵扬帆出海,由张三娃的舰队护航,分三批出海了,会在吕宋进行一次集结,然后就要南下攻澳,这是他的书信……” 李吴山并没有看张大娃的这封信,而是微微一声叹息。 攻占澳洲,确实是总体战略的一部分,但是在这个宏大的战略当中原本没有张大娃什么事儿,鼓动张大娃出兵攻澳,完全就是出于政治需要。 现在的大旗军已不再是一种必要,李吴山必须为昔日的大旗军将士们找到新的出路。 随着学生兵的崛起,大旗军的衰落只不过是一个最后时间问题,这个盘根错节的武装团体只接受李吴山的辖制,若是没有了李吴山,很难说以后会是什么样的局面。 杯酒释兵权这种事,李吴山不是做不到,如果他强行收取大旗军的所有权利,谁也挡不住他。但大旗军是一个体系,而不是某几个人,牵扯到了方方面面的利益。不可能一下子就把大旗军解散,必须做出相应的安置。 让大旗军出兵海外,就成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也是唯一切实可行并且可以被大旗军将士接受的办法——虽然这个办法一点都不完美。 李吴山这次携带全家“出游”,其实就是出于这样的目的。 随着越来越多的老旧大旗军走出国门,参与到各处的征服战争之中,国内的大旗军数量越来越少,对于国内的影响也越来越小了。 曾经叱咤风云的大旗军正变得越来越分散,到海外去实现他们的抱负和雄心,正在逐步退出大明朝这个狭小的舞台。 在大明朝这个舞台上,新一辈的年轻人正在取代他们的父兄,成为主宰乾坤的力量粉墨登场。不仅仅只是在军事层面上,而是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第五百九十章 不惧恶名 “轰” 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闷响,地面就好像是发面馍馍松软的表皮,猛然鼓胀起来,形成了一个隆起了大包。在一团红的耀眼的火光当中,城墙似乎剧烈的摇晃了一下,旋即以肉眼可见的缓慢速度朝内倾斜。 与此同时,伴随着震耳欲聋的欢呼和呐喊之声,数不清的士兵一拥而入。 曾经顽强毅力了长达两个多月的雄伟城墙被炸出了一个长达四十多步的缺口,城内的士兵还在绝望的做着最后的抵抗,似乎想要堵住这个致命的缺口,很快就淹没在无边无际的攻城大军之中了。 作为大食的国都,这座千年古城终于被攻破了,从这一刻开始,大食国正式宣告灭亡。 厮杀还在继续,但却已经没有了多大的实际意义,守军的失败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 桑德子统领的攻城大军总计九万余众,其中作为主力的学生兵只有一万挂零,更多的则是占领区的仆从军。 作为一个老大的千年帝国的国都,这里曾经是一个无比繁华的城市,拥有二十多万人口。从各地赶来的大食抵抗军和守卫军,不下四万之数。 完全是倚仗坚固的城防和顽强的意志,才坚持抵抗了一百多天。 其实,结局早已经注定,这座城市是不可能守住的。 郎太平的主力和十几万大食仆从军,早已在外围切断了这座城市的一切进出通道,形成战略合围之势。早在一年前,大食王城的所有补给渠道全都被掐断了。 在补给断绝的情况之下,这座城市依旧顽强抵抗了三个多月。根据细作的报告,城内早就断了粮,牲畜早就吃了个精光,甚至连老鼠都被吃绝了,已经到了易子相食的地步。 在这种情形之下,王城的抵抗不可能持久,一百多天的战争已经达到了极限,足以证明他们的顽强和英勇。 弓箭和火器早就消耗殆尽,城上的抵抗军除了疯狂的往下扔石头之外,已不能在事实上阻止攻击一方的蜂拥而入了。 或许是守城的大食人早就知道大势已去了吧,他们已不再奢求活下来的希望,而是好像发了疯一样发起一波又一波的舍命冲杀,很快就被早有准备的炮火轰成了骨头渣子。 虽然大军已经进城,但是战斗并没有结束,反而愈发的惨烈愈发的血腥。 每一条街道,每一座房屋,都需要经过反复争夺,整整四天的巷战所产生的伤亡数字甚至超过了正规的攻城战。 那些绝望的抵抗军哭喊着,和进攻的士兵抱在一起,一个个视死如归,打的异常惨烈。 这样的巷战极大的限制了火力输出,让桑德子无比厌烦,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以素来的果断态度下达了一个命令:“兵民不分良莠难辨,全数格杀,放火焚烧……” 因为分不清楚哪个是敌军哪个是平民,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伤亡,杀死城内的每一个人,放火焚烧整个城市。 这是典型的屠城令。 即便是这些学生兵的心志已经如铁一般坚硬刚强,但这毕竟是人口数量超过二十万的大型城市,这个命令一旦执行起来,必然会杀的尸山血海。这种城市将会化为废墟。 纵观历史,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只要是有了屠城的事实,一个“屠夫”的名号终究是脱不掉的,必然留下千古骂名。 “桑指挥,是不是再考虑一下?” 没有任何考虑,甚至没有丝毫的迟疑,桑德子说的非常直接:“屠城,这是命令!” 这是命令,那就必须执行,这是军规。 屠城令下达之后,惨烈到让人不堪用笔墨形容的大屠杀旋即展开。 七日之后,终于肃清了所有抵抗,而这座千年古城已完全陷入烈焰之中。 虽然屠城令是桑德子下达的,每一个士兵都两手血腥,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样的屠杀究竟意味着什么。 这是在践踏人类的底线,从他们开始执行屠城令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抛弃了作为人的最基本道德。 虽然已经肃清了所有抵抗,但却没有一个学生高兴的起来。反而是那些数量众多的大食仆从军,全都兴高采烈。 通过屠杀,他们证明了自己的忠诚,并且得到了很丰厚的回报:在屠杀的过程中,他们得到了很多梦寐以求的东西,比如说金银珠玉,比如说女人,及其其他所有的财富,只不过这些财富全都沾满了鲜血! 作为大食方面军的最高统帅,郎太平被下属桑德子的大屠杀惊的目瞪口呆。 望着正在大火中熊熊燃烧的千年古城,郎太平完全无法理解这种行为:“桑指挥,你……你怎能如此屠杀?” “王城之内的抵抗军不足四万,却在弹尽粮绝的情形下顽强抵抗超过百日,必然是得到了城内百姓的极大支持。” “这是当然的,这里是大食国的王城,战斗肯定会有很激烈。” “这里聚集了大食国最精锐的人口,顽强抵抗这么久,已经足以证明他们的决心和勇气。这是这个民族的最精华部分,敌之英雄我之寇仇,若不将他们全部消灭,则是养虎为患!”屠杀令绝不是一时冲动的产物,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命令,面对郎太平的指责,桑德子反而显得异常平静:“各族象征,本就是力强者胜,容不得丝毫温情与怜悯……” “那你也不能部分老幼全部屠杀了呀,这是罪行。” “为了胜利,没有什么手段是不可以使用的。这是为了震慑大食人,完全是出于军事需要,我不觉得有任何过错。” 抛开道德层面,单纯以利益考量,将一座城市化为废墟,成为无人区,都是不划算的。 “你可以这么认为,但我必须对你做出惩罚……”郎太平说道:“你被撤职了!” “我必须提醒郎指挥,你没有这样的权利。” 虽然郎太平是桑德子的顶头上司,但却不是官场上的那种从属关系,所谓的上下级关系完全是出于战争的现实需要,仅此而已。 按照规则,郎太平确实无权解除桑德子的职务。 但是李吴山有这个权利。 只可惜李吴山还在万里之外的母国。 就在郎太平和桑德子爆发了激烈争吵的同时,一队早已经失去了战斗能力的士兵被搜索出来,押着他们的正是桑德子率领的仆从军。 这些投靠了桑德子的仆从军好像赶羊一样驱赶着自己的同胞,又象杀羊一样把他们砍的身首异处…… 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桑德子率领着万余学生和数倍的仆从军,一路势如破竹不费吹怀之力就连下四城。 要么投降,要么屠城,这是桑德子留给对手的两个选择。 王城的大屠杀极大的震慑了大食人,为了避免城毁人亡的悲惨结局,这四个城市全都没有爆发过真正意义上的战斗,而是全部献城投降…… 从军事意义上考虑,桑德子的屠城令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从个人品行来看,这个屠城令也成了他人生之中的最大污点——一辈子都洗不干净的污点。 消息传回国内,举国哗然。 人头不是韭菜,割了就再也长不出来了。 二十万人口,就因为桑德子的一道命令,几乎被屠杀的干干净净,这样的暴行已完全逾越了人们所能够承受的心理底线。 秦时的白起虽然天纵奇才,是不世出的兵家,却因为在长平一战中坑杀赵卒而留下了千古骂名。桑德子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直接就对平民动刀子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这样的暴行一定要口诛笔伐,对于桑德子的指责和谩骂之声顿时铺天盖地。 撤换桑德子,严厉惩处的呼声一日高过一日,一浪高过一浪。 奈何这个桑德子不是朝廷的兵,他的职位也不是朝廷委任的,朝廷除了对他严厉指责之外,并不能对万里之外的桑德子造成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影响。 只有李吴山才能解除他的职务,才能真正的让他为自己做下的暴行负责。 关于发生在王城的大屠杀,李吴山比天下人知道的更早。 因为郎太平的报告书和桑德子的自辩书早就送到了李吴山的手中。郎太平的报告书已经把事实说的很清楚了:在已经攻破城市的情况下,桑德子依旧下达了屠杀令。虽然郎太平本人对此持反对意见,却无权因此对桑德子做出惩处,希望李吴山具体处理此事。 桑德子的自辩书简单到了极致,只有八个字:为我族计,何惧之有? 面对已经发生的大屠杀,李大帅却三缄其口,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随着时间的延续和舆论的持续发酵,铺天盖地的职责和谩骂滚滚如潮,李吴山必须有所表示。 经过慎重考虑之后,李吴山给郎太平下达了一个命令:撤去郎太平大食方面军的职务,由桑德子取代之。 同时,李吴山又给桑德子送去了一个东西。 那是一枚纯金打造的勋章。 这是大旗军体系之内的最高荣誉。 原以为李吴山会撤了桑德子的职,但他却撤了郎太平的职务,并且由桑德子取而代之。除此之外,李吴山还给了桑德子至高无上的荣誉,除了任命他为大食方面军的最高指挥官之外,还委任他为大食总督。 如果说桑德子的屠城令引起天下哗然的话,李吴山的这个处置手法立刻就让天下沸腾了。 这是在鼓励屠杀,这是在践踏所有人的底线。 只不过,摄于李吴山强大的威望和影响力,除了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狂生之外,没有人敢象骂桑德子一样对着李吴山破口大骂。 但李吴山必须为此做出解释,否则的话,他的罪行将远远超过桑德子。 对于罪行的鼓励,比罪行本身更加严重,这是一个态度上的问题。 桑德子是嗜杀成性的屠夫,是嗜血成性的野兽,你李吴山也是吗? “你是距离我最近的那个人,应该知道是我怎么想的,就帮我拟一份书文,对天下人说明一下吧。”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李吴山头也不抬的对金雀儿说了这句话之后,就继续埋头做自己的事情了。 他在续写路恭行的《忠勇公本纪》:“……桑氏破大食王城,屠灭二十万众,天下哗然舆情滔滔,李氏吴山者励之……” 完全按照路恭行那种客观公正的笔法,仅仅只是记录这段历史,却不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作出任何主观上的评定,这才是真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 功过是非自然有后人评说,自己不会任何评论,只是老老实实原原本本的记录历史。 金雀儿则在李吴山的身边开始书写一份文字,对于李吴山的这个行为作出解释: “……各族之争,无非强存弱亡尔,彼之精锐英雄,我之心腹大患,必除之……” “……各族之争,非迎请送往,实为你死我活之较量也,岂容得丝毫温情?假使他族强大而攻我,我辈欲杀之而不得,唯有成为刀下亡魂亦……” “我之精锐,系民族兴起之希望,为减伤亡而灭敌众,何错之有?” “……狼食羊而羊事草,诸军见羊之亡而生恻隐,岂不知此为天道乎?君若怜惜羊而狼何辜?岂不见青草之存亡乎?” 民族之间的竞争就是你死我活的较量,不必是请客吃饭那么简单,容不得丝毫温情,一定是血淋淋的。我们屠杀了别人,你们还在叫嚣,若是我族没有屠杀别人的能力那就只能被别人屠杀了。当屠刀架到你们脖子上的时候,你们是否还会记得今日的说法,是否还会谈及道德和人性? 前线的每一个士兵都是民族精华凝聚而成,为了减少自身的伤亡而给敌人造成更大的伤亡,难道这不真在战争的常态吗? 狼吃羊而羊吃草,本就是天道的一部分。你们见到狼群撕咬羊儿就生出恻隐之心,可曾想过满地青草的感觉?青草被羊吃到不也正是天道吗? 虽然这种思想早就在军校内部存在,但却是第一次用如此直白如此坦率的态度对公众说出来。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这样的说法并不能获得公众的认可,至少不能得到全天下人的首肯,因为并不是每一个都可以接受这样血淋淋的现实,他们总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想别人,总是认为温良恭俭让才是全世界都应该遵循的价值观。 这当然是因为他们还不知道各族竞争的残酷真相。 李吴山也不奢求得到全天下人的理解,但他们总会明白自己的苦心,只不过这需要很长的时间…… “这份书文一发出去,老爷的名声可就毁了,必然会有很多人大骂老爷是世之屠夫,是率兽食人的强贼……” 李吴山还是没有抬头,他用一种毫不在乎的语气说道:“你应该不会认为我是一个在乎名声的人吧?” “婢子当然知道老爷不在乎那些个虚名,但这毕竟的观瞻所系,还想需要顾忌一下为好……” “若是以前,我肯定会想方设法的辩解,但是现在么……已经没有那个必要了!”李吴山终于抬起头来,直视着金雀儿的眼睛,笑呵呵的说道:“连你都已经两鬓染霜了,我自己肯定更加的苍老,我们这一辈人……尤其是我本人,还能活几天?又何必在乎别人的观感?世人或许还无法理解我的作为,但时间会让他们明白我的良苦用心。” “连桑德子这样的年轻一辈,都可以为了民族利益而不在意自己的生前身后之名,宁可留下千古骂名为万民唾骂,也要坚定的执行下去,我又有什么好在乎的呢?” “我们这一辈人的历史使命已经基本完成,接下来就应该由年轻一辈来施展了,这个时代是属于他们的。”李吴山说道:“有些沉重和不洁的东西,必须由我来承担,如果桑德子的行为最终被历史证明是错误的,那就让历史的惩罚降临在我身上吧。因为他是我的学生,他继承的是我的思想,我必须为他负责。” 李吴山给桑德子的那一枚金质勋章,和屠杀本身无关,而是为了表彰他的态度。 为了民族利益,不惜留下骂名,这才是一个对民族负责的态度。 也是他们这一代人应该具有的态度! 在民族利益面前,可以牺牲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百年之后的历史定位。 无论是名垂千古还是遗臭万年,只要是为了民族利益考虑,都是对的。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桑德子的行为不可能名垂千古,而是一定会遗臭万年。那么,这个责任就由李吴山本人来承担吧,这个骂名还是留给李吴山本人吧。 “你用我的名义给朝廷上一个奏本,让朝廷委派官员去行宣教之功,恶人我来当,好名声留给别人吧。” 既然已经攻占了王城,除了一些扫荡参与的战争之外,大食国已不复存在了。 到了这个时候,就需要进一步的文化输出了。 屠杀的恶名由我李吴山承担,宣教天下施恩四海的善行由别人去做,想必一定会有很多读书人会争抢着去宣教四方蛮夷,会争先恐后的把圣人教诲散布到天涯海角…… 到了李吴山这个年纪,他已经越来越不在乎自己的名声了,他只在乎自己能给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 第五百九十一章 亡国之君 薄薄的晨曦还没有完全退去,太阳刚刚露出小半张笑脸,或许是因为昨天晚上下过一场春雨的缘故,空气清新极了。 光滑的石板路上湿漉漉的,还残留着昨晚夜雨的痕迹,潮湿的空气笼罩之下,气温渐渐升高,清新中透着一股懒洋洋的气息,偌大的北京城就好像是刚刚欢好过的女子,透着慵懒的气息。 街角的豆汁摊子已经支架起来,刚刚从油锅里捞出来的“炸甜饼子”泛着诱人的金色,蓝色布围子上的“豆汁王”三个字已经有些褪色了。卖豆汁和的老王头象往常一样起了个绝早,习惯性的用抹布擦拭着桌椅板凳,将原本就很干净的老榆木桌子擦的都已经泛起了毛刺儿。 “郑爷来了,给郑爷问个吉祥。”卖豆汁的老王头热情的打着招呼,手里的麻木手巾都能舞出花儿来了:“怎?还是老规矩?” 郑头儿笑着点了点头:“还是老规矩。” “得嘞。”卖豆汁的老王头大声的吆喝着,将一大碗豆汁盛的海海满满,同时奉上了两个炸的外焦里嫩的甜饼子,另有一碟子腌老萝卜条子……给顾客供应免费的咸菜是京城的老规矩。 和郑头儿一样,京城里的老少爷们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饮食,他们的每一天都是从一碗豆汁两个炸甜饼子开始的。沿袭了多年的饮食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要是哪天不吃就会浑身上下不自在,好似缺少了点什么似的。 一碗豆汁两个甜饼,足以消磨掉大半个早晨的时光。吃喝反而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借着这个机会与街坊四邻和相熟的人们闲谈莫论。 郑头儿见多识广为人和善,素来就有很好的人缘儿,最重要的是他很健谈。 “就这一碗豆汁,两个甜饼,吃了几十年,还是吃不够。真真的就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呢。”虽早已须发如雪,但郑头儿却依旧健壮,讲话的声音仍然洪亮:“老王的豆汁口味最是地道,尤其是这炸甜饼子,几十年的老手艺,绝对信得过……可比前街的好吃多了……” 老主顾的夸赞顿时就让卖豆汁的老王头眉开眼笑:“承郑爷金口一赞,旁的牛皮我老王也不敢吹,要说这炸甜饼的手艺,可着整个北京城我敢夸第一。一来是因为咱的手艺早就使老了,是祖辈上传下来的。再者也是因为咱用的油是正宗的豆油,可比那些乌七八糟的棉籽油强多了……” 随着棉花的推广,山、陕、鲁、豫甚至是京城本地及口外一带,开始大量种植棉花。 在很多人的心目当中,棉花唯一的作用就是纺棉线织棉布,属于典型的纺织原料,其实不然。 作为纺织的副产品,棉籽是非常重要的油料作物,不仅可以用来榨油,而且产生的残渣还是很值钱的精饲料……当然,日子过的实在恓惶的穷人也会吃这个东西。 随着棉花产量的激增,棉籽油也就顺理成章的开始即进入千家万户了。 因为是“工业副产品”,棉籽油的价格很低,这也是迅速推广普及的重要原因。 对于这种油料,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极端喜爱和极端厌恶。 对于吃惯了豆油的老一辈而言,还是豆油的香味纯正,棉籽油则被当做是糊弄人的“假货”。 无论是营养价值还是具体的口味,到底是豆油更好还是棉籽油更优,根本就是一个众说纷纭的事儿。但是如同郑头儿他们这些吃惯了豆油的人,还是无法接受棉籽油这样的新鲜事物,他们更喜欢早就习惯了的老口味。 或许,这根本就不是口味的问题,而是对待新鲜事物的态度问题吧。 “郑头儿,听说你得了一匹汗血宝马?” “有这事儿!”早餐时间原本就是和老街坊们闲谈的重要机会,郑头儿很得意的说道:“有个蒙古商人欠了我很多银子,却又还不上债,就用汗血宝马来抵债了。” “我听说那汗血宝马是大宛马,怎么会到了蒙古人手中?郑头儿该不会是被骗了吧?该不会是蒙古商贩用蒙古马冒充的吧?” 听了这话,郑头儿险些把喝到嘴里的豆汁喷在对方的脸上,哈哈大笑着说道:“蒙古马是什么品相?汗血宝马是什么样子?我贩运蒙货这么多年,若是连蒙古马和汗血马都分不出来,干脆一头撞死算了……” 郑头儿这一生虽然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英雄壮举,好歹也曾参与过当年的京城之战,在“雷霆”行动之中出过很大的力气。因为属于大旗军的外围人员,后半辈子一直混的很不错,先是在衙门里做了几年小吏,然后就带着兄弟们北上去贩运蒙货,着实赚下了不小的家当。 对于他来说,蒙古马和汗血宝马就好像母鸡和鸭子的区别那么大,就算是闭着眼睛也不可能搞错。 “蒙古人有汗血马,这有啥好奇怪的?”郑头儿笑道:“史书上的大宛国早在千年之前就被大食国给吞并了,现如今大食国又纳入我大明版图。那边的蒙古人商人多如牛毛,满大街都是……” 随着大食国并入大明版图,大明朝各地的商人还有很多怀揣着一夜暴富心理的人们蜂拥而入,把传说的汗血宝马贩到内地来,真心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别说是大宛马了,就算是那些鼻高目陷的胡姬胡女,在北京城都是随处可见,一点都不稀奇。 “俺只听说那汗血宝马是日行千里夜走八百的良驹,却从来没有真正见过,这一回托郑头儿的福,终于可以一睹汗血宝马的风采了……” “对呀,得了空闲,定要到郑头儿家里去看看汗血宝马到底是如何神骏……” “恐怕要让诸位爷们失望了。”郑头儿说道:“两日之前,我已把那汗血宝马转手了,卖给了一个苏州绸缎商。” “这么好的宝马良驹?郑头儿怎么舍得卖掉?” 郑头儿哈哈大笑着说道:“宝马确实是宝马,但却不好伺候啊。那畜生一天要吃多半斗精料,还有吃两升小米和五个鸡蛋,比祖宗还难伺候……” 宝马虽好,却不是那么好养的,光是饲料这一项就足以让很多中等的小康之家望而却步。 郑头儿虽然有些爱慕虚荣,但却知道这玩意不是自己能养的起,干脆就卖给了别人。 “咱又不是冲锋陷阵的大将军,养那样的宝马有什么用?说到底也不过是个玩物罢了,那么金贵的物件儿咱是真的养不起呀……实在对不住诸位爷们了,没有让诸位看到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不要紧,不要紧,什么时候郑头儿再贩一匹汗血马回来给咱们爷们开开眼界,也就好了呢……” 郑头儿摇了摇头:“怕是没有这个机会了。恐怕以后我再也不会贩运蒙货了。” “这是为甚?” 贩运蒙货确实很赚钱,但那是以前。随着太平岁月的持续,蒙古人更多选择直接进入到内地做交易,而不是让诸如郑头儿这样的“二道贩子”再盘剥一次。更何况,现如今这个局势,小打小闹的商队根本就比不过那些势大财雄的大型商号,他们早已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露出了明显的颓势。 郑头儿这个人素来争强好胜又爱面子,当然不肯在众目睽睽之下承认自己的争不过别人,反而故作豁达的说道:“过了年我就是满六十六岁了,还能满世界的乱跑几天?” 英雄迟暮,美人老朽,是最悲凉也最无可奈何的事情。 郑头儿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郑头儿,而是一个满头华发的老人家了。 他已经赚下了不小的家业,不想再为了点银钱就颠沛流离吃苦受罪了。 “以后哇,我就在这里老老实实的抱孙子……” “啥?郑头儿家里添丁进口了?” 说起这事儿,郑头儿顿时神采飞扬,整个人的精气神马上就至少提高了一个档次,就好像是个打了大胜仗的勇士一般,用明显有些夸张的语气说道:“昨日酉时,新诞一个孙儿,七斤六两的大胖小子,七斤六两啊。一来是我老郑和该有这个福气,再者我郑家祖宗保佑,当然最主要还是我家的儿媳挣气长脸……” 郑头儿这个人,人缘好家境也不错,但却并非事事如意,最大的不顺心之处就是:一直没有孙子。 郑头儿的两房儿子已经生了五个丫头,却始终没有诞下男丁。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没有个顶门立户继承家业的孙子,一直都是郑头儿的心中憾事,并且经常为此长吁短叹。 好在老天爷还算照应,终于让他得到了一个又白又胖的孙子。 此生无憾了。 “哎呀呀,这才是天大的喜事儿,先贺喜郑头儿了。” “同喜,同喜。”郑头儿早已经笑的见眉不见眼:“在场的诸位老少爷们,有一个位算一位,下个月的初六到我家去吃满月酒哇。谁要是不去,可别管我翻脸……” “一定,一定……” 郑头儿在桌子上排出六枚大钱,起身就走:“诸位老少爷们且先聊着,我得先行告退了!” “时辰尚早,郑头儿不再聊会子了?” “我家那二房的儿媳是有大功的,我得先去采买些鸡鸭鱼肉好好的犒劳犒劳她。还要给我的大孙子做套童子天衣……” 孩子出生以后的第一套衣裳,叫做童子天衣,那是非常讲究的。 按照传统,孩子是第一套衣裳必须是蓝色的,而且是天蓝色的,这一点万万不能有错,要不然就是会犯很大的忌讳。 在千百年的历史当中,因为医疗技术的落后,婴儿夭折率始终居高不下。为了不让婴儿早早夭折,为了挽留这个小小的生命,就一定要为刚刚出生的婴儿做一套天蓝色的衣物。 蓝者,拦也。 蓝色,就是把孩子拦在人家的意思。而天蓝色,则是取了“人拦天也拦”寓意。 虽然这只不过是一个迷信的说法,却蕴含了家长的美好祝愿,早已经成为民间的传统了。 迈步走进“熙顺布庄”,一说要扯几尺天蓝布做童子天衣,经验丰富的掌柜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赶紧道喜:“恭贺郑爷添丁进口之喜,不知是喜增千金还是添了小少爷?” “小子。” “再贺郑爷万千大喜……” 布庄和裁缝店合二为一,是常见的经营模式。 虽然说裁缝这个行业最讲究的就是“量体裁衣”,但这童子天衣却不是那么回事儿,而是按照传统使用千年不变的固定尺寸,而且每一个尺寸都非常讲究,全都蕴含着非常美好的寓意。 “一定要用你们店铺最好的师傅来做……” “郑爷尽管放心,小店做的天衣保管满意,若是差了分毫,不消郑爷说话,我就自砸了招牌……” 客客气气的送走了郑头儿,熙顺布庄的老掌柜捧着布匹来到后堂的“裁剪坊”,很认真的将这个活儿交给了本店最优秀的那个裁缝:“顺师傅,上好的童子天衣一套,这是大户人家要的,千万仔细着些……” 那个叫做“顺师傅”的裁缝脖子里挂着皮尺,正用剪刀裁剪布料,头也不抬的说道:“我干活掌柜的还不放心么?” “放心放心,要不然也不会把这个顶重要的活计给你做了……” 果然不愧是熙顺布庄的首席裁缝,顺师傅的手艺没得说。 裁剪下料,缝合衣物,搓丝为带,每一个步骤都胸有成竹有条不紊。 经过大半天的忙碌,一套规规矩矩的童子天衣就已经裁制完成。 当顺师傅走出熙顺布庄的时候,已是倦鸟归巢的傍晚时分。 街道之上行人渐稀,两旁的店铺正在上板儿,劳累了一天的苦哈哈们则三五成群的聚在酒档门口,摊开腿脚用一个很不雅观的姿势大吃大喝。行色匆匆的旅人则正在忙着找宿头儿…… 穿过大街走进小巷,来到一处小院门前,轻轻的推开虚掩的院门,轻轻的呼唤了一声:“额娘,我回来了……” 屋子里没有点灯,只能影影绰绰的看到一个身影。 顺师傅以无比熟练的手法摸到了火柴,轻轻的一擦顿时亮起一团微弱的火光。 将火柴凑到灯盏上,点燃了灯火,屋子里渐渐变得光明起来。 “我儿没事儿吧?” 每天顺师傅回家,白发苍苍的老娘都会问这么一句。 “额娘多虑了,孩儿是老老实实的裁缝,凭手艺吃饭,能有甚么事儿?”顺师傅说道:“今日掌柜支薪,我买了些额娘最爱吃的羊腿肉……” “买米就好,买米就好,不要总是买肉,免得引人疑心……” “买几斤羊肉能引起什么疑心?额娘实在是多虑了……” “还是低调些的好,以免引起不测之祸事……” 顺师傅将还带着余温的羊腿肉在老娘面前摊开,又洗剥了几根鲜葱,母子二人相对而食。 “今日里王媒婆子又来过了,还是昨日那套说辞……” “额娘是怎么答的人家?” “还能怎么答?无非就是找借口推了这门婚事而已!” 顺师傅顿时无语,想要说点什么,最终却没有开口,而是默默的吃着葱。 熙顺布庄有个打杂的女子,虽然已经年过三十却一直没有嫁出去,最大的原因就是样貌有些丑陋,脸上有一片天生的青色胎记。完全是因为在一起干活的缘故,那女子时常和顺师傅接触,久而久之就有了感情。 二人的年纪都已经很大了,那脸上有胎记的女子看顺师傅为人忠厚老实,就想着嫁给他。 因为古人早婚,按照正常的状况顺师傅和那女子的年纪差不多都可以当爷爷奶奶了,却至今都没有婚配。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若是这两个同在熙顺布庄干活的“超大龄男女”缔结婚姻的话,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但顺师傅却迟迟没有找媒婆子上门提亲,反而是那丑女子性情泼辣,竟然自己找了媒婆子到顺师傅的家里来提亲了。 以前的时候,顺师傅的老娘总是以这样那样的借口拖延着。或许是那丑女真的看重了顺师傅的人品,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来提亲…… 但是顺师傅的母亲却始终没有给出一句痛快话。 顺师傅的年纪已经这么大了,早就应该找个老婆生儿育女了,他的母亲非常清楚这一点,同时也在为儿子的婚事暗暗着急,但却不敢真的让儿子和任何人成亲。 因为他们这一对母子的身份实在是太特殊了。 母亲是当年大清国的皇太后,儿子则是大清国的顺治皇帝。 作为亡国之君,必然时时刻刻都在别人的监视之下,国破家亡之后没有被拉上断头台,也没有被直接踢进暗无天日的黑牢,已经算是格外开恩额外的仁慈了。 必须时时小心事事谨慎,不敢有丝毫逾越之处,哪怕是走路都不敢踩死蚂蚁的样子,能有多低调就多低调,这才是安身保命的根本。 太后最担心的就是哪天一不小心行差踏错,引起了李吴山的不高兴,屠刀就要落下来了呢! “这都已经过去多少年了?额娘还是念念不忘那李吴山。”顺治皇帝……顺师傅无奈的苦笑着:“人家早就把咱们母子忘记了呢。” “不会忘记的,不会忘记的。”老眼昏花的母亲有些神经质的念叨着:“亡国之君从来就没有好下场,我儿千万小心,尤其是这婚配之事,若无大旗军的允许,想也不要想……” 第五百九十二章 毫不在意 作为前朝的亡国之君,太后……老母亲始终战战兢兢,这几十年来就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她总是觉得自己时时刻刻都在别人的监视之下。若是哪天一不小心说出几句过头话的话,或者是做出任何与身份不符的事儿,说不得马上就要大祸临头了。 自古以来,这亡国之君就是新朝君臣的眼中钉肉中刺,无论表现的有多么恭顺,对方都不会放心,而是一定要找个借口“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老母亲历经风浪,政治上的风刀雪剑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次了,为了保住母子二人的性命,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如临渊履薄一般,始终谨小慎微的过日子,永远不给对手找到“斩草除根”的借口。 其实,这母子二人原本可以过上更好一点的日子。 就算他们母子已不是前朝的太后和皇帝,至少还是蒙古的“贵人”。 在很久之前,蒙古的“娘家人”就曾经试图接济他们母子,但政治嗅觉过分敏锐的太后根本就不敢接受娘家人的救急:在没有官方情况下,不要说接受科尔沁蒙古的财物了,就算是私底下说几句话那都是犯了很大的忌讳。 私下沟通蒙古王公,这是意欲何为呀?是不是还想借蒙古的兵恢复你们的大清国?是不是对大明王朝心怀不满? 任何一个罪名落在头上,甚至不需要具体的罪名,仅仅只是李吴山有了这样的想法起了这样的疑心,就一定会大祸临头。 这么多年以来,太后……老母亲始终拒绝任何与“大清”“蒙古”有关的人接触,整日里深居简出,若无绝对之必要,几乎不会走出这个小小的院落。 开始的那几年,还能够变卖些家当过日子,但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在不接受任何外部援助的情况下,没过多久就坐吃山空了。 万般无奈之下,昔日的顺治皇帝……福林,只能出去打打零工混碗饭吃。 皇帝出身的福林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可以说是一无是处,日子过的极是艰难。好在他为人忠厚实在,渐渐的在熙顺布庄站稳了脚跟,并且学了一本裁减的手艺,在经历了漫长的时光之后,逐渐成为熙顺布庄的首席师傅。 福林早已改换了姓名,自称是姓林名顺,大家都喊他顺师傅。 在顺师傅看来,大清国已经灭亡几十年了,早就应该被淡忘。而自己又不曾作恶,始终小心翼翼的活着,凭本事赚钱,吃的是体力饭过的是安稳日子,只要不招摇不惹事,就应该不会有什么灾祸降临了吧? 在这段漫长的岁月里,他们母子确实活的安安稳稳波澜不惊。 但是,在老母亲的心目当中,母子二人始终没有绝对的安全,最多只能算是暂时安全而已。 儿子的年纪确实已经超级大了,再不找个老婆的话,怕是要绝后了。 但是成亲这个事情,没有李吴山的允许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亡国之君,能苟全性命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下场了,竟然还想着绵延子嗣,会不会引起李吴山的怀疑?李吴山是不是会认为这母子二人还怀着复国之心? “额娘实实的多虑了,李吴山哪里有那个闲工夫管这样的小事儿?” “我儿可不敢这么想!”母亲确实有些神经质了,说话的时候总是会刻意的压低嗓音,似乎随时都在提防“隔墙有耳”似的:“你觉得这是小事,那李吴山若是不这么认为呢?” 在老母亲的心目当中,身边所接触到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李吴山的耳目。甚至连那个脸上有胎记的女子,都很有可能是李吴山的细作,就是为了试探一下这位顺师傅是不是还有复国之心。她总是充满了浓重的危机感,对任何人都充满了怀疑和极度的警惕。 这是无数次血淋淋的政变锻炼出来的一种本能反应。 吃过了晚饭之后,昔日的皇太后躺在床上,如同往常一样睁着双眼,久久难以入眠…… 自从做了李吴山的俘虏之后,她就从来没有睡过哪怕一个踏实觉,总是会想到很多很多…… 福林的年纪确实太大了,绝对有必要缔结婚姻,要不然就真的要绝后了呢。 但这是不是李吴山对母子二人的一种试探呢? 贸然让福林和那个丑女成亲,说不得会招来泼天的灾祸,她绝对不敢那么做。若是始终让福林打光棍,却又终究有些不甘心…… 经过整整一夜的煎熬之后,大清国的这位皇太后终于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她决定做一个试探。 试探一下官府的态度。 第二日,这位白发如雪的前朝老太后,拄着拐杖颤巍巍的来到了官衙:“大老爷在上,民妇之子欲婚,不知这婚书之事如何办理?” 虽说这男女婚事最讲究的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官府那边也是要登录在册的。 接待太后的不是什么大老爷,而是一个年纪和她差不多的老书吏:“媒聘可有啊?” “有。” “那就好办,你们是哪街哪家?” “南城牛角街炒豆巷尾林顺。”老太后报出了自家的真实住址和儿子的名字。 那个老书吏翻开档案,眯缝着眼睛细细的查找,很快就找到了:“林顺……籍属……咦……你们……” 埋首于档案堆中的老书吏抬起头来,吃惊的看着眼前这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你们家……你儿子林顺是不是改过名姓?” “是!” “那……你儿子就是前朝皇帝福林?” 看来,无论怎样改换姓名,记录在册的那些底细还是一查就可以知道的,她顿时心如死灰:“我儿就是福林,不过伪清孽民早就当亡,我大明上顺天心下合民意……” 就在她有些慌张的给大明朝唱赞歌的时候,那个老书吏却说道:“福……你儿子想要成亲,那便成亲好了,只要合理合法自然无碍。只不过……这事儿还是请示一下上面为好。” 这个老书吏显然已经意识到了此事非比寻常:“你且回去等消息吧……” 她已经后悔了,后悔自己不该如此冒冒失失的做这次试探,这简直就是在给自己找麻烦…… 她这一生,总是不停的后悔当中度过,而且每一次后悔都会把局面弄的更加糟糕,这一次也不例外。 好在这一次并没有牵扯到福林,就算这有什么祸事发生,就由自己承担好了。反正自己的年纪已经这么大了,老的连走路都很困难,要是真的因此而死,反而会给儿子减少些牵绊。 第二日,福林……顺师傅如同往日那样又去熙顺布庄做工,年事已高的前朝太后独自守家。 当有节奏的敲门声响起的时候,她甚至有种悲壮的感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拄着拐杖打开了院门。 敲门的就是昨天那个老书吏。 他的身后并没有带着全副武装的黑甲士兵——那曾经是整个大清国最可怕的噩梦。 “福林……顺的婚事不必请示,可按照一般民务办理即可。”老书吏掏出一锭十二两的小元宝递给了这位前朝太后:“这是大帅给的喜钱,大帅还有一句话要转达给你……” 李吴山竟然同意了,让这位前朝太后欣喜若狂。但李吴山还有一句话要转达,那肯定是非常重要的话语:“大帅金玉之言,草民洗耳恭听。” “我毫不在意。” 这句话看似没头没脑,但是前朝太后还是听懂了。 从一开始,李吴山就没有在乎过她这个太后,也没有在乎过福林这个皇帝,无论是在大清国的鼎盛之时,还是在现如今。 李吴山从来就没有在乎过他们,更没有把这一对母子当做是自己的对手。 一个只会玩弄权势平衡的太后,还有一个娃娃皇帝,确实不配成为李吴山的对手,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 对于李吴山的轻视,她并没有感到哪怕一丝一毫的恼怒,反而万分欣喜。 不被重视才是最好的,她希望李吴山永远永远的把她忘记,永远永远的忘记这一对母子,再也不要想起他们。 “好好过你们的日子吧,人们已经把你们忘记了,这世道和以前不一样了!”说完这句话之后,老书吏转身离去。 最后的这句话到底是出自李吴山之后,还是老书吏本人的话语? 那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世界已经这一对母子彻底遗忘了。 再也没有什么太后和皇帝,他们只是大明的子民。 在这个世界上,作为一个个体的爱新觉罗福林已经彻底没有了,只有一个手艺还算不错的裁缝顺师傅。 因为深居简出的缘故,白发苍苍的前朝太后还不清楚现如今的世道和以前有那些不同,她甚至不清楚这个时代已经有了多少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然,她已经不关心这些了。 时代的剧变,世道的变革,对于这个老妇人而言没有任何意义,现在真正能让她关心的事情只有一件:赶紧想办法去找找媒婆子,尽快撮合成儿子的婚事。这可能要花费一些银钱,好在儿子在布庄干的不错,稍微有了些积蓄。若是不够的话,或许可以找布庄的掌柜腾借一些…… 不再想前朝今朝,不再战战兢兢的疑神疑鬼,而是如同所有普普通通的老百姓那样,为自家的事情操劳起来…… 在这一生当中,她第一次感觉自己活的如此踏实! 第五百九十三章 新的世界 狂风掠过空旷无遮的冰原,席卷起薄薄细细的雪沫子,仿佛一片扯地连天的白色雾气,打的人眼睛都睁不开了。 天地之间一片苍茫,满眼都是皑皑的白色,平整如镜的冰面反射着阳光,却没有带来丝毫暖意,反而让人觉得更冷了。 这片传说的极北之地就是大明所能够延伸到的地理极限。 在这片冰雪覆盖的区域之内,视野范围之内的一切都完全陌生。没有树木花草,没有飞鸟走兽,甚至没有陆地和海洋,除了冰雪之外什么都没有。 茫茫无边的大海就在脚下,只不过已经被彻底的封冻住了。 周国柱极其部曲正在穿过“商洲海峡”。 商洲海峡就是白令海峡,最窄出不足百里之遥,若是急行军的是一个昼夜就可以走过,前面就是传说中的新世界:商洲新大陆。 经过几十年的基础教育,大明子民早已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比较准备的概念:在烟波浩渺的大洋彼岸,有一方广袤无边的大陆,那是一个古老而又全新的世界,被称之为商洲大陆。 李吴山按照自己的理解,将世界另一端的美洲大陆命名为商洲,这是有出处的。 根据李吴山的说法,位于地球另一面的商洲大陆本是炎黄旧地华夏故土。这个说法听起来似乎有些荒诞,完全经不起推敲,因为大家都知道炎黄之地在国内,不可能跑到万里之外的新大陆,但这一点都不妨碍李吴山这个说法的合理性,并且有很多人翻阅古书,为这个说法找到了越来越多的理论基础: 早在三千多年前的商朝,因为武王伐纣的缘故,商朝的遗民为了躲避战乱流落四方,其中的一支迁徙到了现在的朝鲜半岛,这是朝鲜文明的起源。另外一支则继续北上,沿着冰封的海峡走到了另外一方天地,这个世界被西边的红毛鬼称为“亚美利加新大洲”。但李吴山却绝不承认这个说法,而是将之成为“商洲大陆”。 因为那是商朝遗民的地盘,是诸夏之一,生活在新大陆的土著本就是殷商后裔上古先民。其历史渊源和湖南、贵州完全相同。李吴山拒绝承认“印第安人”这个名字,而是将新世界的土著统称为“商人”或者是殷人。 按照李吴山的说法,新世界的“印第安”土著就是从河南迁徙出去的先民,无论身材还是样貌都具有典型的东方人特征。 虽然这个说法有些牵强甚至是滑稽,但以李大帅的影响力,总会有很多“史学家”为他的这个说法找到越来越多的理论基础,用来证明新大洲的土著就是河南人的后裔,拥有纯正的华夏血统。 新大洲的土著到底是印第安人还是“商人”,对于那些真正是商人而言根本就是个毫无意义的问题,他们对此完全就是一种无所谓的态度,这些正在崛起的商业阶层在在乎一个问题:能不能发财。 既然李大帅说万里之外的印第安人是河南人的后裔,那就是吧。哪怕李大帅说他们是玉皇大帝的亲外甥,也无所谓更不必较真,只要能赚钱就好了。 征服一个新的世界,借机大发征战横财,是每一个商人都趋之若鹜的大好事,为了在将来的征服战争中获得暴利,国内资本出钱出物,“赞助”了这次“解救殷商先民”的军事行动。 贪婪的商人们就好像是嗅到血腥味道的蚂蟥,立刻就意识到了这是一个巨大的商业机会,他们根本就不在乎新世界的土著到底是不是真的和商纣王有什么渊源,只是在意另外一个世界的矿藏、人口、金银还有其他的一切财富。 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远征,光是前期的准备工作就耗时四年之久。 作为踏足“殷商故地”的先锋,周国柱率领的这支队伍浩浩荡荡规模庞大,囊括了四千多头牲畜,一千多辆车具,总规模达到了一万六千多人,但真正的战兵却只有四千之数,就算是把两年前派遣过的数个先遣小队囊括其中,真正意义上的一线作战人员也到不了五千。 更多的则是一些随军的非战斗人员,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商人。 这些人全都揣着一夜暴富的躁动之心,而且下了血本儿。 为了赞助这次旷古未有的远征,很多人甚至不惜借下了高利贷,为的就是在新世界狠狠的捞一笔。 “所有人不可以休息!全速前进,在登陆之前不能停下来!” 不足百里的商洲海峡原本可以在一个昼夜之内渡过去,但这支队伍实在太过于庞大杂乱,非军事人员的数量太大了,足足用了两天半才终于踏着冰面渡过了窄窄的商洲海峡,登上了新世界的土地。 这是一方完全陌生的土地,与母国相隔万里,从今以后就要开始新的征程了。 周国柱等人甚至没有丝毫的感慨,甚至会没有回头看一眼母国的方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勒石为标,在这个古老而又崭新的大陆上留下了第一块“界碑”。 铭石为界,等于是宣告了这里就是大明朝的域外领土,任何未经允许进入的势力或者是个人,都会被视为绝对不可接受的入侵,那就意味着战争。作为越来越强大的东方霸主,母国会毫不犹豫的对其宣战! 整个“商洲大陆”的最北段,很少能够看到人类活动的迹象,完全就是史前蛮荒景象。 广阔无垠的大平原,一望无际的莽莽丛林,数不清的兽群和各色矿藏……这完全就是一块未经开发的处女地,而人口却少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 也就是说,这是一片无主之地……只不过现在不是了。 沿着南北走向山川河流继续前进,一直走了四十多天,才见到一些零星散落的“商人先民”。这些人的样貌和体型确实酷似中原人士,但却维持着非常原始的生活状态。 这些所谓的“商人先民”根本就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甚至完全没有国家的概念。头上插着长鸟翎身披兽皮的土著就住了非常简陋而且十分狭小的帐篷里,像极了周国柱曾经在母国见过的“驯鹿族人”的原始部落,唯一的区别就在于他们比乌鲁鲁他们那样的驯鹿族人更加原始,既不农耕也不游牧,而是使用单纯的渔猎维持生计。 连铁器都没有的原始“殷商先民”,怎么可能会是周国柱的对手?他带领的是装备了最新式火炮的军队啊。 战争?不!根本就没有战争。 原始的部落和最先进的军队之间不可能爆发战争。 事实恰恰相反,因为这些原始的土著完全没有国家的概念,他们并没有把这支规模庞大的远征军看做是入侵者,反而把他们看做是来自远方的客人,给予了热情的招待。 用盐巴坨子、粗糖、和简单的铁器,就可以交换他们手中的物资,甚至只需要一些铁箭镞,就可以招募到很能干的向导…… 只要对这些原始部落的头人保持最基本的尊重,顺便再给与一些小恩小惠,就可以顺理成章的的成为他们的座上宾。尤其是在远征军确立了最基本的交易规则之后,这些原始部落甚至不介意他们树立起一块又一块的界碑……前提是必须保证他们的迁徙自由,只要远征军不和他们争抢猎物,他们甚至完全赞同远征军驻扎在自己的身旁。 因为这里的土著完全没有国家的概念,最开始的占领几乎是完全和平的。远征军很快就开始在“商洲大陆”的西北端修建永久的驻扎点,其实就是在兴建城市。 因为远征军的前期进展非常顺利,后续的人员陆续抵达,人口规模迅速膨胀,虽然属于战斗人员的军队并没有增加太多,但人口数量却出现了爆炸式的增长,仅仅只六七个月的时间就达到了七万多人。 正在兴建中的城市被周国柱称之为“开封”,,为了和母国的那个开封相区别,又称为“新封城”,其实就是新开封的意思。 既然这里是殷商故地,是河南人的后裔,索性就用“开封”来命名了。 于是乎,这里的一切都带上了浓重的河南色彩,就好像这里在一瞬间成了中原大地:那条南北走向的大河被称为“黄河”,商人们自发组成的聚居地则拥有一个又一个带着母国特色的名称,“张家寨”,“李家庄”之类的地名层出不穷…… 远征军开始的顺利极大刺激了开拓进取的势头,随着远征军的逐渐南下,周国柱第一次遭遇了可以称之为对手的敌对势力:红毛鬼。 红毛鬼的情形几乎和周国柱他们完全相同,是一群夹杂了冒险者、传教士和武装人员的团体,他们从东南往西北进发,而周国柱他们则是由西北往东南扩展。 东方和西方在西大陆上的势力第一次正式相遇,双方的首次接触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彼此都可以听得懂的语言:战争。 双方都是不远万里来到这里的入侵者,战争是彼此之间唯一可以听明白的世界通用语。 一场大战旋即展开。 在极其漫长的时间里,西方的红毛鬼已经习惯了和只拥有少量铁器的原始土著部落作战,他们的火枪和火炮总是无往不利,总是肆无忌惮的屠杀和掠夺,这一次他们终于撞在了铁板上。 和周国柱的远征军不同,西方红毛鬼的“拓展团”虽然拥有很大数量的战斗远远,但他们并没有一个严密的组织,各部之间严重缺乏协同,反而更像是各自为战的架势,这就注定了他们的失败。 “我不管对面的红毛鬼是来自英吉利还是佛郎机,未经我之允许擅自进入就是入侵,杀光他们……” 这是自远征开始以来第一次可以称之为战斗的战斗,古老的商洲北大陆顿时响起了隆隆的炮声。 两个先进文明的军队,在这方古老而又原始的大陆上开始了血淋淋的争夺。 作为开局第一战,周国柱要求必胜。 年轻的学生们兵们端着最新式的火枪,拍着虽然整齐但略显松散的阵线,在炮火的掩护下冲向了同等量级的对手。 红毛鬼同样拥有很先进的火器,但他们的战法还是显得有些落后,酷似军校成立初期的那种密集阵型:排列出至少四层的火铳步兵方阵,在前期的炮火之后整齐冲阵。 使用同样的武器,几乎相同的战术,唯一的区别就是学生兵的准备更加充分,他们的组织度更高,意志更加坚定! 恰恰是这个细微的差别,就注定了红毛鬼的失败。 在九个月的时间里,连战连捷,总共经历了十三次战斗,取得了十三次胜利,远征军打的红毛鬼闻风丧胆,并且顺利占领了红毛鬼修建的两座堡垒型城市。 随着军事上的胜利,远征军逐渐朝着东南方向扩展,见到了一个超大型的湖泊……其实那是五个相互连通在一起的大湖,周国柱他们称之为“五湖之地”。 这一代的人烟已经开始变得稠密起来,显然红毛鬼在这一带经营已久…… 英吉利人最是精明,当他们意识到对手根本就不是原始的土著并且几乎不可能战胜之后,马上就派出了使者,试图和周国柱进行和谈,划定彼此的势力范围。 周国柱马上就同意了英吉利人的请求,在经历了一个多月的和谈之后,在英吉利人以为可以用政治手段解决新大陆的争端之时,却在暗中厉兵秣马不停的调兵遣将,然后以雷霆万钧之势猛扑过去…… 在四十多天的时间里,歼灭六千多红毛鬼的军队,以摧枯拉朽之势对红毛鬼进行穷追猛打,直到周国柱亲眼见到了另外一个大洋…… 从踏上商洲大陆的那一刻开始,只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把北商洲大陆彻底打通,实现了东西贯穿的战略构想,成为被商洲大陆北部的霸主。 母国的支援还在源源不断的到来,又修建了“洛城”“新绥德”“新孟津”等九座大大小小的所谓城市,其实就是战略支撑点和延伸出来的补给点。 虽然周国柱已经成为半个商洲北大陆的霸主,但他的名声却不怎么好。 因为他毫不留情的格杀前去和谈的外交使团,并且背信弃义的趁着和谈的机会大打出手, 更严重的是周国柱和他手下的士兵对于白皮肤的西方人施行了斩尽杀绝的暴烈手段,他就理所当然的被整个西方世界称为“不可相信的魔鬼”“撒谎者”“背信者”“恶魔周”。 面对这么多的恶名,周国柱却毫不在意! 西方人给周国柱去了这么多难听的绰号,但是他控制区域之内的“殷商先民”却视之为“救星”,把周国柱和他手下的军队当做了解放者。 虽然周国柱手段血腥残酷无情,但是对待这些“殷商先民”还是比较友好的,至少他们向那些“白色恶魔”那样直接使用“先屠灭部落再下手洗劫”的手段,也没有收购他们的头皮,更没有剥下他们的皮做成靴子,而是将本地的原始部落视为子民,他甚至会因为某个殷商先民受到了白色魔鬼的攻击而不惜发动战争。 和那些白色皮肤的吃人恶魔比起来,周国柱就显得友好了许多,他对于北商洲大陆北段的统治也就显得合理合法了,并且逐渐站稳了脚跟。 第二年冬天,上百个“殷商先民”部落齐聚“新洛城”,将一顶插满了鸟翎的王冠戴在了周国柱的头上,尊奉他为“万王之王”“山与河的保护者”“帐篷的守护者”,共同承认了他的合法统治…… 当地的土著之所以承认了周国柱的统治,一来是因为他确实强大,再者也是因为他的统治仅仅只是名义上的,而不会真正干涉部落事物。那些所谓的“殷商先民”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完全不必担心周国柱会侵犯他们的利益,更不必担心部落里的人会被剥掉头皮。 周国柱的统治手段之所以如此的温和,一来是因为毕竟还有“殷商先民”这个幌子,总不能做的太过分,再者也是因为他的实力不够,还远远达不到实际控制每一个角落的程度。 现在的周国柱已经掌握着将近两万战兵,九座大大小小的城市,但人口数量却非常稀少,十几万刚刚达到的母国人口几乎全都在“城市”之中,其让的地方根本就顾及不到,不得不更加借助这些“殷商先民”。 周国柱的扩张实在是太快了,名义上属于他的领土面积已经非常接近母国大明朝了,仅凭这么点人口数量,无异于是滔滔汪洋之中撒了一把胡椒面,根本就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控制着庞大的地盘,但却没有相应的人口数量,这就是周国柱所面临的难题。 种种迹象表明,红毛鬼正在谋划更大规模的反扑,周国柱和他手下的学生兵必须严阵以待,他们讲面临更大规模的战争。 “这是两个文明之间的战争,是你死我活的较量。”周国柱进行了远征以来最大程度的战前动员:“我们所到达的地方,就是我族的土地,不同任何人染指。我们必须顶住红毛鬼的反扑,直到母国的援兵到来……” “不择手段,不加代价,杀光他们!”周国柱喊出了自己的口号:“世界属于我们!” 在“世界属于我们”的口号中,血腥惨烈的五湖大战拉开了序幕。 东方西方两个不同的文明,在这个古老而又崭新的世界狠狠的撞在了一起,展开了血腥惨烈的争夺…… 第五百九十四章 新的时代 “告诉红毛鬼,只要他们放下武器投降,我可以允许他们用一个体面的方式离开这里。” 血腥惨烈的五湖大战已经到了尾声,双方都打的气喘吁吁伤痕累累,反扑过来的红毛鬼联军数量更多,但他们的失败最终还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红毛鬼是联军,他们并不齐心,只要断其一指剩下的就好说了。 当四千多红毛鬼丢下自己的同伴率先撤退之后,周国柱的胜利就已经注定。 虽然周国柱的兵力并不占据优势,但他却具有一个红毛鬼永远都不可能具备的长处:殷商先民的支持。 那些原始的土著部落战斗力几乎为零,但这并不表示这些人就真的没有作用,事实恰恰相反,这些人反而成为周国柱获胜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为周国柱对这些原始土著相对温和的态度,得到了他们的极大支持,“万王之王”的称号可不仅仅只是一个称号,在这个时候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首先,他不必担心这些土著会反叛,甚至可以让他们做一些不太重要工作。而红毛鬼敲骨吸髓式的掠夺和斩尽杀绝式的屠杀,早已让这些原始土著忍无可忍。 随着越来越多的土著“揭竿而起”,红毛鬼不得不在“后院起火”的情况之下面对周国柱这个强大的对手。 战斗虽然打的非常激烈而且旷日持久,其实双方都明白,这是孤注一掷式的战争。 无论怎样威胁,交战双方都清楚的知道对手的底细:谁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强有力的支援,这场战争虽然是两国之间的较量,但是说到底不过是两支军队之间的比拼而已。 不论是周国柱的学生兵,还是红毛鬼的侵略军,他们的母国都是万里之外,谁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具有战略意义上的强力支援。 在大局已定的情况下,周国柱终于展现了一次“绅士风度”,同意围困之中的两千多红毛军举旗投降,亲口承诺给与他们一个比较优厚的待遇:只要他们放下武器投降,就可以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甚至亲口答应给与他们最基本的安全保证,允许他们用一个体面的方式离开这里。 “我用上帝的名义发誓,我的话就象山峰一样沉重,我用我的个人名誉担保,绝对会遵守承诺。” 曾经有过和罗刹人打交道的经验,周国柱深知上帝在红毛鬼心目当中的份量,所以才会立下这样的誓言。 已经走投无路的红毛鬼终于相信了他的誓言,放下武器正式投降。 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所谓的誓言根本就一钱不值,“万王之王”周国柱从来就没有拿这样的誓言当一回事儿,他甚至从来就没有把上帝他老人家当一回事儿。 当他把红毛鬼从坚固的堡垒中骗出来之后,马上就收缴了他的武器,然后毫不犹豫的下达了屠杀的命令。 两千多红毛士兵,其中还有不少的贵族、军官和作为上帝最忠诚仆人的传教士,全都被周国柱交给了当地的土著。 土著人相信最原始的“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质朴观念,红毛鬼是怎样屠杀土著人的,土著人就会怎样杀掉他们。只不过他们没有这样的能力罢了。 现在,万王之王周国柱给了他们一个这样的机会! 一夜之间,两千多红毛鬼就被那些拿着投枪和长矛的土著原始人杀了个干干净净,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满是浮尸,湖水为之赤…… 对于自己背信弃义的行为,周国柱没有丝毫的心里愧疚,他甚至可以振振有词理直气壮的说出一通大道理:“虽然我和上帝不熟,但我却遵守了誓言,我并没有杀死他们。至于说那些先民为啥要杀了他们,我想上帝他老人家一定知道原因,这也是他应该得到的报应……” 第二次“五湖之战”以周国柱的惨胜收官,虽然双方都拼出了全力,但毕竟战争的规模有限,在双方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母国强力支援的情况之下,所能够动员的战争人数受到了天然的局限,这最多只能算是一场战役级别的胜利,还远远谈不上战争规模的辉煌大胜,但却永久的改变了战争的走势和根本属性,这是包括周国柱在内的交战双方完全没有想到的事情。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大战当中,因为周国柱再一次背信弃义,他的个人信誉彻底破产,任何一个红毛鬼都知道来自东方的周国柱绝对不可以信任,他的誓言就好像穿破了的臭袜子那样一钱不值,谁要是相信了他说出的任何一个字,绝对会付出血的惨痛代价,惨死的那两千多士兵就是最好的证明。 于是乎,“背弃誓言的烂舌鬼”“上帝要亲手惩罚的恶魔”“嘴巴里喷着臭气的垃圾”等等一连串难听的绰号又落到了周国柱的头上。 在整个西方世界,周国柱的信用已经为零了,没有人再相信他的承诺。堂堂的远征军最高指挥官已经成了连魔鬼都不想和他打交道的垃圾。 虽然红毛鬼给周国柱等人去了很多难听的绰号,并且因为他一再的违反誓言,而绝对不会再对他抱有哪怕一丝一毫的幻想,但周国柱本人却毫不在意。 战争的真相就是杀戮,兵者诡道也,为了取得胜利可以不择手段,违背誓言从来就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儿,反正这已不是第一次了,而且绝对不是最后一次。 在这片蛮荒大陆上,只有胜利才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其他的一切都无所谓。 西边的桑德子可以不在乎自己的生前身后之名,可以毫无心理障碍的屠杀外族人,周国柱做的这些完全就是桑德子的翻版,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甚至不值一提的小事儿! 与此同时,在西方人对周国柱进行谩骂和诅咒的同时,他那个“万王之王”的称号终于坐实了。他终于成为北商洲大陆的统治者,而不仅仅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共主! 这个巨大的变化,说到底还是西方的红毛鬼送给他的。 第二次五湖大战的惨白,最大的原因并非是西方世界的战斗力不行,而是那些本地土著的反叛。 土著部落无法忍受西方人的残酷压榨和血腥屠杀,趁着周国柱和红毛鬼大战的机会纷纷反叛,投入到了周国柱的阵营当中,此消彼长的形势之下最终造成了巨大的转折。 相对不红毛鬼残酷而又血腥的手段,诸如剥头皮、用人皮做靴子等等暴烈到让人发指的灭绝行径,土著当然会毫不犹豫的投靠到周国柱的麾下。虽然同为外来者,至少周国柱他们不会屠灭土著,甚至还可以给与他们很大的自主权,还能和他们做一些基本上还算公平的交易。 尤其是周国柱把那些俘虏交给他们,任凭他们处置,给了他们一个复仇的机会之后,周国柱的个人威望迅速蹿升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很快就开始接受他的实际统治。 虽然周国柱并不相信“殷商先民”的说法,他一度都认为这是李吴山为了新大陆的战争找的借口。什么殷商故地,什么华夏先民,都已经是几千年之前的事情,谁能知道是真还是伪呢? 但是,随着局势的发展,事实再一次证明了李吴山的高瞻远瞩,还有无比超前的战略眼光。 急于这些原始的土著人以最基本的待遇,把他们当做是臣民而不是可以随意屠杀的野兽,这对于建立真实有效的实际统治有着非常显著的效果,尤其是在母国的移民严重不足的情形之下,这种相对温和的统治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唯一让周国柱有些郁闷的是,虽然他已经成为整个北商洲大陆的最高统治者,控制着面积不小于母国的庞大地盘,但他本身的实力却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增长,依旧严重依赖母国的支援。 因为红毛鬼的残酷报复,他们正在用更加残酷血腥的手段屠杀当地的土著,这就造成了那些原始部落更大规模的迁徙。 越来越多的“殷商先民”正在做大规模的迁徙,纷纷投靠到了“万王之王”的地盘之内,寻求周国柱的武力保护。事实上,在这一方世界当中,周国柱的远征军是唯一可以正面抗衡红毛鬼的力量。 因为周国柱和整个远征军,都和本地的土著拥有相同的肤色和外貌,而且这些外来者对本地人的态度还算温和,这些“殷商先民”开始相信他们真的就是来自于遥远的东方世界,他们甚至觉得自己和这些来自遥远之地的人们和他们有着共同的祖先,彼此之间完全就是“堂兄弟”的关系…… 如此一来,“殷商先民”就不再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传说,而是成为被彼此都接受的事实了! 于是乎,这只战斗力强悍的军队,甚至包括那些贪婪的商人,竟然得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名字:包括周国柱本人在内的远征军全体,被原始的土著称为“帐篷人”。 在当地的土著语言当中,“帐篷人”其实就是亲戚的意思:我们的祖先曾经出生在同一个帐篷里,我们不仅有相同的肤色和体表特征,还有非常亲近的血缘关系…… 有了这样的一层根本不知道是真是假的“血缘关系”,远征军对于北商洲大陆的实际占领就具有了某种天然的法理基础,并且正被越来越多的“殷商先民”所接受,远征军的统治基础正在变得越来越稳固…… 可惜的是,除此之外,就真的不剩下什么了。 这方世界上的“殷商先民”实在是太原始了,他们根本就没有国家的概念,也不明白刻有大明标致的界碑究竟意味着什么,仅仅只是把那东西当做是一种划分地盘的标志,甚而至于连族群的观念都比较淡泊。 这里的土著虽然拥有广阔的地盘儿,却从来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农业社会,甚至连游牧民族的社会结构都比他们要先进的多。新大陆上虽然确实有土著国家的存在,但那是在遥远的南商洲大陆,那是周国柱暂时无力染指的区域。 越来越多的土著人投靠了过来,他们可以协助远征军作战,但他们从来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士兵。他们可以象周国柱奉上贡品和其他的东西,但那根本就不是税收。 在这样的一个原始世界当中,税收制度几乎不可能建立起来,大部分的给养和补充则是来自遥远的母国。 这是对于远征军的一个最大限制。 虽然周国柱控制了很大的一块地盘,但却严重缺乏最基本的人口数量,虽然他成为事实上的万王之王,但是除了打仗之外,远征军所能够做到的事情其实并不多。 只是肥了那些“赞助商”。 远征军就是大大小小的商业组织赞助的武装团体,在如此广大的大陆上,他们有的是赚钱的门路。 皮革、木料等等物资,商人们早已不屑一顾,那根本就是小打小闹,没有多大的油水,现在最赚钱的行为就是开矿。 铜矿、银矿甚至是金矿,都已经发现了好几处,虽然暂时还只能做小规模的开采,而前提投入巨大但却产出很少,但这依旧可以赚钱,而且是大赚特赚,因为他们卖股票。 确实是股票。 大明朝真正意义上的股票就诞生于这次远征过程当中。 和针对大食国的战争完全不同,商洲新大陆的征服战争多是一些中小规模的商业组织“赞助”的。正是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商人商队实力有限,无力把巨大的战争胜利转化成为真金白银,就算是发现了宝贵的矿藏也无力做大规模的开发,只能先占住了再寻求国内的大型资本的支援。如此一来,股份了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一种商品,股票也因此得到了推广和普及! 可惜的是,虽然远征军拥有这个时代最强大的战斗力,但他们的商业眼光终究有限,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怎样的机会,白白浪费了很多资源,却没有能够抓住这个机会充分利用母国越来越强大的商业资源,白白的便宜了那些贪婪吝啬的商人。 当初不惜借高利贷资助远征军的商人们全都一夜暴富,全都发了大财,这是包括周国柱在内的远征军没有想到的事情…… “周国柱这个蠢货,除了打仗之外什么都不会。”李吴山笑骂道:“那么庞大的地盘,数不清的资源和矿藏,还在找我要支援,根本就是个端着金饭碗要饭吃的叫花子,看来我得帮他一把了!” 马上制定法令,鼓捣出了一系列虽然还不完善但却具有现实意义的规则,对于占领区的山川河流、矿藏资源进行拍卖。所有的土地和资源,远征军至少占据三成的股份,剩下的则象卖白菜一样卖出去。 这个规则极其粗糙,简陋到了“价高者得”的地步。无论是金山还是银矿,都可以卖出去,只要出的价钱足够的高,就可以拿到开采权和相应的股份,甚至可以直接掏钱购买远征军手中的那三成股份。 至于说人口,只要是有利可图,还怕没有人去吗? 在这个越来越躁动的时代,金钱的作用胜过一切政令和法度,只有是能有钱赚,自然而然的就会有无数人趋之若鹜。 很快,周国柱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地盘,就被李吴山卖了个七七八八,换做更多的支援送到了万里之外的商洲新世界。 最有意思的是,在李吴山变卖遥远新世界的资源开采权之时,在东南亚发了大财的郑家和浙商们竟然也插了一脚:他们竟然出钱购买北商洲大陆中部的利益。 北商洲大陆的中部和南部,还在红毛鬼的控制之下呢,他们竟然敢于动用上百万两银子的资金来购买。 最根本就是原因是因为国内资本极度看好远征军的战斗力,他们始终相信周国柱和远征军一定可以一路胜利,直到拿下整个商洲大陆。 北商洲的中部和南部才是真正人烟稠密的富饶之地,只要击败了红毛鬼,就可以得到一方比大明朝本地还要广阔很多的地盘儿。 只要有了地盘,数不清的矿藏和资源,全都可以转化成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在花钱购买未来利益和开发权的同时,在东南亚吃的脑满肠肥的浙商和郑家,竟然又组织了一支远征军…… 人的贪婪永无止境。 对外扩张的潜力被极大的开发出来,吴山军校……哦,不,现在应该称之为大明军校了。大明军校的武器装备部下属的各个工厂马力全开,加班加点的进行生产。 数不清的火炮、火枪和其实一应的军用物资被生产出来,转瞬之间就又被运送到了全国各地,然后再扩散到世界各地…… 战争已不再是单纯为了占有地盘,也不是纯粹的征服,而是成为获取商业利益的一种手段。 虽然还是有很多老派的读书人总是习惯性的念叨几句“好战必亡”的陈词滥调,但整个社会的大风气已经变了。 对外发动战争,甚至不需要再得到官方的允许,正渐渐成为一种商业行为。而所谓的朝廷,只是一个为这个目标服务的执行机构。 这个世界真的变了,变的越来越不一样,变得面目全非。 这个时代同样这个在经历翻天覆地的变化,已经严重脱离了原本的轨迹,走上了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 剧烈的时代变革,造成了人们思想的转变,同时也在更加深刻的影响着这个时代。 一个崭新的时代正是拉开序幕…… 第五百九十五章 谢幕时刻 明太祖洪武年间,曾在泉州设立了第一个海防军卫所,但却很快荒废。到了嘉靖初年因为倭寇肆虐,海防事宜重新得到重视,进行过数次修整。时至今日,那高耸的箭楼、炮台依旧存在,却因年久失修的缘故布满了青苔,斑斑驳驳仿佛风烛残年的老人,无声的诉说着过往的历史和那段风云激荡的岁月。 现在的泉州港,已成为全国第二大货运港口,停泊着的上百艘形形色色的船只早已经把港口堵满,码头上的苦哈哈力夫们正在忙碌,仿佛有条不紊的蚁群将说不清货物搬上搬下…… 近处的街道上行人如织车水马龙,不时传出几声粗野的喧嚣,高耸的提举机正在满负荷运转,但却始终忙不过来,以至于远处海面上的货船根本无法入港。 尤其是那几艘宽大的出奇的大型帆船,从建造风格就可以看出根本不是中华产物,巨大的让人望而生畏的船头上描绘着稀奇古怪的图案。 “那是英吉利人货船,看样子是从天竺那边过来的,我敢打赌船上装的一定是棉花……” 一个虽然有些矮小但却健壮的老头子笑呵呵的说道:“大姐敢不敢和我打赌?就赌一个铜板?船上肯定是棉花……” 小老头身旁的那个老妇人从容的很,举手投足之间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雍容大度的气息:“二弟曾周游列国,自然见多识广,既然你说那船上装的是棉花,那就肯定是了……也不对呀,我国不是正与英吉利人交战的么?缘何他们的船只还敢如此明目张胆的停靠进来?就不怕我国扣眼了他们的船只和货物?” “大姐久在深宫,不知这商人的精明之处。”小老头笑呵呵的说道:“这大船和船上的货物虽是英吉利人的,但却挂着狮城国的旗,从官样文书上根本就查不出什么来,他们当然不怕扣押……” 船主和货主,只要稍微用些小手段,就可以变更国籍在全世界范围内通行无阻,这是精明的远洋贸易商人最常用的手段,一点都不稀奇。 “那就更奇了。”老妇人万般不解的问道:“英吉利与我国交战多年,他们却输送棉花,这不是资敌的么?” 资敌? 那个小老头当即就笑了:“他们的棉花是从天竺那边贩运过来的,贩卖到我过之后就可以采买机械、大漆、丝绸等货物,运送到世界各地可以赚钱更多银钱……” 货物在全世界范围之内流通,到底是亏还是赚,到底是资敌还是爱国,随着进出口贸易的极大繁荣,这事早就说不清楚了。最有意思的是,虽然前方的战事早已经打了这么多年,但私底下的商贸行为反而因为战争而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至于交战双方国内的禁令,简直形同虚设,精明如鬼的商人们有的是办法让那些禁令变成一张废纸。 战争是战争,生意是生意,在打仗的同时一点都不耽误大家做生意。 若是放在以前,这样的事情绝对无法想象,但却是事实。 “如此大规模的贸易,官府不会不知道吧?为何不禁止?” “为什么要禁止?”小老头哈哈大笑着说道:“商洲大陆的战争就是闽浙的商人资助的,而闽浙又是纺织大省,若是禁止了,他们第一个就会跳起来。大姐在深宫之中待的太久,不知这民间的道道儿也不奇怪……” 这个世界变化太快了,很多事务都让长平公主无法理解。 在深宫之中的运筹帷幄,和实际上所看到的具体事务,根本就是两码事儿。 “幸亏二弟有些见识,要不然呀,我就真的要闹出何不食肉糜的笑话了。” 这个老妇人就是长平公主,而陪伴在她身旁的那个小老头,则是永王。 四个多月之前,在永王的极力劝说之下,长平公主终于和永王一起主动辞去了所有的职务,放下了所有权利。 这姐弟二人,除了保留皇室的尊崇身份之外,实际上已经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了。 一开始的时候,长平公主总是有一种深深的担心,她担心这个王朝会因为自己的离开而走上歧途,她甚至觉得如果没有了自己的掌舵,大明王朝这艘巨轮很有可能会遭遇种种不测。 但事实证明,这个世界离开了谁都可以照常运行。 虽然长平公主执掌大明朝这么多年,但她却从来没有在事实上深入民间,更没有治理地方的经验。几十年来,她几乎一直都待在深宫之内。 前些年,在结束了全国的游历之后,永王就扬帆出海游历西方诸国,着实增长了不少见识。回过之后极力劝说长平公主走出深宫,和他一起去看看外面更加广阔的世界。 经过长时间的考虑之后,长平公主终于答应了永王,准备和他一起到地球的另一端去看看,看看大明朝的域外领土传说中的商洲大陆到底是怎样的一番景象。 这是长平公主第一次以私人身份走出深宫,就好像首次走出家门的孩子一样,对所见到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和新鲜感。 从泉州扬帆出海,在吕宋短暂停留之后乘船去往商洲大陆,这才是第一站呢。 “船只拥挤,港口狭小,确确实实应该扩建……”长平公主有些后悔的说道:“四年前,我否了扩建此港的条陈,看来是错误的,当初就应该同意扩建……” “我的大姐呀,既然你我都已经卸任了所有职务,就不要再操心这些个国家大事了好不好?”永王笑道:“我们就是出来散散心,看看我大明朝的大好河山,顺便再张张见识开阔一下眼界,免得成为井底之蛙。你我都是普通百姓,要记住这一点,咱们都是普通人……” 长平公主这一生,真真的就是为了大明朝操碎了心,确实做到了以身许国。难得的是她终于卸下了肩上的责任,从重重宫阙中走了出来。虽然她还有那个大长公主的尊贵身份,但那仅仅只是一个身份罢了,而不是职务。 现在的她,确确实实就应该如同永王这样,做一个悠闲的普通人了,要不然呀就真的要成为井底之蛙了呢。 “连忠勇公都正式卸任了,你我之辈还操心个什么劲儿呀?这天下早就属于年轻的一代了,由着他们去折腾吧。趁着你我的身子骨还算硬朗,游山玩水逍遥几天难道不好吗?” “好,好,还是二弟说的在理。”长平公主浅浅一笑,抛开了所有的烦恼,再也不为国家大事忧心了。 永王说的很对,连李吴山李大帅都已经正式卸任了,将所有的权利都交给了年轻的一代。 既然目光如炬的李大帅都放心大胆的颐养天年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足足等了大半天,才终于顺利的登上了一艘大船。 这是一艘半官方性质的货船,刚刚卸下数不清的香料和粮食以及棕油等物,又装满了皮革、半成品的糖垛子,往来于吕宋和母国之间。 船主显然早就通过官方渠道知道了永王和长平公主的身份,特意给他们这一行人安排了很好的舱房,并且提供规格相当高的待遇。 只是永王和公主殿下素来低调,不事张扬,看起来就好像是个普普通通的有钱人而已。 大船起锚离港,硕大无朋的风帆起来,告别了母国朝着东方驶去。 长平公主站在船尾,不停的回望着母国的方向,脸上有些不舍的神情,也不知她在想些什么。 “第一次出海吧?” 不知何时,身旁竟然出现了一名水手,正在笑呵呵的与长平公主打着招呼。 这个水手约莫五十来岁的样子,因为风吹日晒的缘故,他的面容显得比实际年龄更加苍老,古铜色的肌肤显得很健康,甚至可以说的强壮。身材虽然矮小,但举手投足之间却很沉稳。 长平公主报以一个礼貌而又客套的笑容:“是的,第一次出海。” “是不是开始想家了?” “你怎么知道?” 那个水手哈哈大笑着说道:“船只刚一离港就开始想家,第一次出海的人都犯这个毛病,不奇怪,一点都不奇怪。” “听你这口音,好像是京城人氏吧?”对于北京一带的口音,长平公主自幼相熟,听起来格外的亲切。 “老家是密云的,崇祯十七年的时候为了躲避战乱就居家搬迁了。”老水手笑呵呵的说道:“那个时候我很小,甚至不记得家乡是什么样子,再也没有回去过。只是这乡音却从未改变,估计是要带进棺材里了……” “我的老家也是京城一带……” “那咱们还是老乡呢。”这个老水手很健谈也很贴心:“老姐姐第一次出海,肯定有很多不习惯之处,可以随时找我……哦,对了,我这里有晕船粉,若是老姐姐感到胸闷气短,就用热水冲服,保管灵验……” 老水手递过来一个小小的纸包,他的手上全都是细如蛛网一般的裂痕,还缺了两根手指。 “我这俩手指头是二征吕宋的时候丢掉的……” “你是军人?” “吴山军校出身,驻倭国下等尉……”老水手笑道:“以前确实当过兵,不过现在不是了。” 这艘大船原本就有浓重的官方背景,有几个老兵水手实在是最正常不过了。 吴山军校……只有当年那些早期学生还在使用这个名字,现在已经改称大明军校了。 早期的军校生,那是非常受人尊重的身份,但是在长平公主看来,他们这一批人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忠勇之士罢了:“原来是从军校出来的忠勇之士,我兄弟也是从军校出来的……” 永王走过来,笑呵呵的说道:“你也是军校生,我也是哦,你是哪一期的?” “八期。” 两个昔日的军校生相见,自然是要用军礼的。 相互敬礼之后,二人相谈甚欢。 “学弟今年多大年纪了?” “五十整了,知天命。” 昔日的少年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虽然曾经的激情不在,却更多了历尽沧桑的厚重,还有一种波澜不惊的沉稳和干练:“学长这是要去往吕宋?是探亲还是访友?” “吕宋是第一站,还要去往商洲。既不探亲也不访友,就是和我家大姐一起出去转悠转悠,见见世面而已。”永王下意识的看了看长平公主,笑呵呵的说道:“我家这位老姐姐,一辈子都没有出过家门,也该出去看看了……” 老水手微微的点着头,眼光渐渐变得深邃起来:“是啊,你家老姐姐年纪已经不小了,趁着还能走动,确实应该出去看看,这个世界其实很小……” 世界很小,这句话听起来好像很普通,却蕴含着博大的胸怀和广阔的见识。 “能看小这个世界,足见您家胸襟之宽广……”不知何时,又有两人走了过来,加入到这场闲谈之中。 这两人一个身形修长面色白皙,那个身形粗壮的则是满脸的络腮胡子,年纪于长平公主相差仿佛,同样已经到了须发半白的年纪。 这二人全都穿着西式的那种带兜帽的长袍。 简简单单的随意交谈了几句,才知道这两个样貌迥异的老人竟然是亲生兄弟。 这二人就是前清英亲王阿济格的两个儿子,何杜青与傅勒赫。 早在很久很久之前,化名为何杜青的合度就看出了大清国的灭亡根本就是一种必然,早就没有了恢复大清的雄心壮志,和兄弟傅勒赫一起远走海外。 大明朝的皇室姐弟已经成了普通人,前清的宗室则成为了信奉上帝的传教士。 昔日的永王和何杜青再一次相逢。 和上一回相遇的情形完全相同,彼此之间都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完全是以普通人的身份很随意的闲谈起来。 作为一名传教士,何杜青的语气中充满了浓重的宗教气息:“人生苦短转瞬即逝,趁着身体还算硬朗,走遍千山万水,何尝不是人生一大快事?贤姐弟气度雍容,显然非比常人,我兄弟二人同样历经变故,今日同船而行,必是命运使然……” 命运?长平公主和永王已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字眼儿了。 什么才是命运? 是不是特指那些注定要发生而且绝对不可改变的事情呢?或许是又或者不是。 长平公主这一生,始终在命运的漩涡中挣扎,为了大明王朝的延续辛苦一声,最终却放下了所有,终于回归了她自己。 不再为国家大事操心,不再为大明朝的将来忧虑,在有生之年游历一番,单纯为了自己而活,也算的摆脱了命运的纠缠了吧? 何杜青和傅勒赫同样经历坎坷,一生大起大落,最终却成了上帝的信徒,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谁也没有想到的结果。 也许,这就是他们的命运,因为在这四个人的一生当中,无论怎样的挣扎,始终都在随波逐流,都在历史的滚滚大潮推动下走上了各自不同的道路。 “虽然我不知道命运到底是什么样子,但我觉得,所谓的命运,不过就是顺应潮流,顺应大势。这天地万物,不以尧存不以桀亡,有些事情终究不可挽回。我辈深处其中,唯有坦然直面,不让以前的过往之事过往之人成为缚累,率性而活,也就是了。” 这是典型的东方智慧,是对人生的态度和总结。 而永王的这番话在傅勒赫的心中激起强烈的共鸣,他用洪亮的声音说道:“能说出这番话,足见这位老哥哥必然阅历惊人,想必这几十年的经历一定非常精彩……” 无论是傅勒赫兄弟,还是永王姐弟,都有着非常丰富的人生经历,尤其是到了这样的年纪,对于人生已经有了非常豁达的态度。 或许是因为深有同感的缘故,四个人和那个老水手竟然全都沉默了,全都矗立在船尾,呼吸着腥咸的海风,遥望着母国的方向,也不知都在想些什么。 西方的夕阳通红如火,汹涌的波涛在航行的尾迹中翻翻滚滚,先是成为一片白茫茫的浪花,稍微平静下来就又被夕阳染红,仿佛不可捉摸的命运。 辽阔无边的海洋延伸到了目力的尽头,似乎已经和更加广阔的天空融为一体,在让人心旷神怡的同时,愈发感觉到了生命的渺小…… 何杜青取出几枚白铁打造的十字架饰品,送给了长平公主和永王,同时也送给了那个老水手,他在胸前怀着十字,用很平静的语气说道:“上帝与我们同在,祝福各位平安喜乐永沐神恩之中……” 虽然大家都不信奉上帝,但是出于礼貌,还是收下了他的小礼物。 和上一次相遇一样,萍水相逢的情况下双方甚至没有相互通报姓名,就好像汪洋大海中偶尔相遇的两朵小小浪花,在短暂的接触之后就又很快分离,各自走向了自己的归宿…… 永王和长平公主永远都不知道这两个传教士的真实身份,而何杜青也不知道自己曾经两次和永王相遇。 就算是知道了,还能怎么样呢? 不论他们的人生如何精彩,这场大戏都已经到了落幕的时刻。 作为见证了历史的双方,他们都要退出历史的大舞台了…… 第五百九十六章 最终归宿 刚刚过了芒种,再过几天就是夏至了,天气越来越热,连夹衣都穿不住了。 作为堂堂的一品夫人,银雀儿始终没有改变原本的脾气性情,大帅府的后花园简直就是一块菜地,本应该种植奇花异草的花园里种满了豆角、丝瓜等菜蔬,还有几架葡萄和几棵枝繁叶茂的石榴树,甚至……甚至还养了一大群灰羽的笨鸭子。 有事没事就摆弄这个巨大的菜园子,已成为银雀儿的生活习惯了。 银雀儿出身卑微,在她给李吴山做丫鬟的岁月里,却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当她成为李夫人之后,同样没有享受过锦衣玉食的奢靡生活,她这一辈子几乎全都在波澜不惊之中安然度过。天真烂漫的性情保留至今,似乎永远都不知道什么叫做愁苦,而且无论外面的世界正在经历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她都没有参与其中,始终维持着一成不变的生活方式。 在人们的心中当中,银雀儿似乎整日里都很快乐,每次见到她都是笑呵呵的。 只是今日似乎有了些不同,银雀儿哭了,哭的很伤心。 李少平正在旁边温言相劝:“母亲不必悲伤,父亲只是要出门一趟而已……” 银雀儿这个人素来性情随和,无论对什么人都很和善,只是对自己的这个亲生儿子有些过于苛则,从来就是不假辞色:“你知道个甚?你爹这次出去,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这句话简直就有石破天惊之效,登时就把李吴山的这一双儿女惊的目瞪口呆,全都把目光投向了正襟危坐的李吴山。 李吴山什么都没有说。 这是一个默认的态度。 李吴山的年纪已经很老了,从去年开始身体状况就出现了明显的下滑,乱七八糟的小灾小病持续不断。这种情况下还要出远门,本就很难让家里人放心,至于说这……再也不回来了,到底是什么意思? 金雀儿似乎早就知道这个消息。 在很多事情上,金雀儿比银雀儿知道的更多。 “大姨,这是怎么回事?父亲他……” “平儿,燕儿,你们不必惊慌,这事你爹早就对我说过。”金雀儿用一种听起来万分平静的语气说道:“我也是赞同的。” 这个家,金雀儿至少有做一半的主,她甚至比银雀儿这个正室夫人更有发言权。 “可是……去大食就去大食吧,这再也不回来是怎么个说法?”李少平的性情像极了银雀儿,嘟嘟囔囔的说道:“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始终保持正襟危坐姿势的李吴山终于开口了:“这是为了对历史负责。” 为历史负责? 除了金雀儿之外,这一家人谁也听不懂这句话。 “我已经老成了这个样子,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了,还能活几时?”说起自己的生死之事,李吴山的态度十分淡然,就好像是在说起今天的天气一样,语气平静而又轻松:“西方占领区复原辽阔,很难说以后不会出现反复的状况,我又何必老死床榻?就算是死,也要死到那里去。只有死在那里,才能给后人留下一个念想,就算是有朝一日西方的国土得而复失,故国之人依旧记得,依旧会把那里视为故土,这就有机会重新夺回来……” 我李吴山已经到这把年纪,估计也活不了几天了,就算是死也要死到西方去,用西方的黄土掩埋我的尸体,把我的坟墓留在那里。这等于是留下了一个地标,留下了一个念想。 无论格局怎样变幻,只要自己死在那里了,就可以留下再次夺回的希望,后人总会记得。 这是李吴山唯一可以做到事情,也是他一定要做的事。 英雄,从来都不会老死床榻。 这是一个深谋远虑的安排,是为了警示后人不忘今日的功绩,同时也是为了让后人不忘那一方土地。 在子女后辈面前谈起自己的生死之事,对于李吴山而言从来就不是一个禁忌的话题。 人生在世,有谁不死? 生死看淡的豁达,这才是英雄当有的胸襟和气魄。 没有谁人可以长生不死,这个道理银雀儿不是不明白,但她却希望李吴山可以安安稳稳的死在家里,死在儿女的环绕之中。 但李吴山却不这么看。 “何处黄土不埋人?死在哪里不一样?”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英雄战死沙场,庸者老死床榻,我这一生已是无憾,死则死尔,没有什么值得悲伤……” “那大食在万里之外,已纳入大明版图,就算是真的需要有什么人死在那里,也应该是姓朱的。老爷您看看那永王和长平公主公主,已到商洲游山玩水去了,老爷又何必为他们家的江山操心至此?” 李吴山无奈的一声长叹,抬起头望着东方,在这个时候他的目光深邃如海,似乎已经穿过山河阻隔,看到了遥远的商洲大陆:“你错了,永王和公主可不是为了游山玩水,他们的使命和我一样,他们再也不会回来了,而是一定会死在那里,一定会。” 此时此刻的李吴山,终于对长平公主心有戚戚了,甚至有种英雄惜英雄的感慨。 只有李吴山才能真正明白,永王和长平公主不远万里漂洋过海去往商洲大陆的真实目的,他们绝对不是为了游山玩水,他们就是去送死的,最真实的目的就是把自己的尸体和坟墓永远的留在那个遥远的世界。 他们从来就没有打算回来,从一开始就没有那样的打算。 小半个北商洲大陆是通过征服战争得到的域外领土,现在正和西方的红毛鬼展开激烈争夺。因为远离故国信息不畅支援不及,最终的结果是个什么样谁也不敢保证,为了给激励后人,永王和长平公主必须永远的留在那里。 一个前任的皇帝,还有一个实际掌权几十年的公主死在商洲,把坟墓留在商洲,那就意味着心都是大明朝法理意义上的领土。就算是周国柱的征服战争最终失败,也可以卷土重来。 如果朝廷放弃了商洲大陆,那就等于是放弃了自己的合法统治地位。 让上一任皇帝和公主的寝陵之地落入外人手中,那是一定要收复的,否则朝廷就失去了合法性。就算是因为战败而暂时无力收复,也要时时刻刻的想着那里,想着万里之外的商洲。 这就好像当年的复隆皇帝一定要收复北京,若是他有了偏安一隅的念想,立刻就会失去合法的最高统治地位。 这一层意思,只有李吴山真正明白。 作为同一个时代的人,永王和长平公主必然会把自己的尸体和坟墓留在极东的商洲大陆,而李吴山则会做出同样的举动,只不过是把自己永远的留在极西之地而已。 一东一西,遥相呼应,确立了后世的基本疆域界限,逼迫后世的统治者不敢做出不思进取的举动,只能继续扩张而不敢稍有松懈,至少要维持着现在的疆域,才算是具有了最基本的合法统治地位。 这是给后世人立下一个森严如铁的规矩,一个牢不可破的规矩! 毕竟人死如同灯烛灭,这一代人所能够做到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李吴山离开大旗庄去往极西的大食之地,这一去就再也不会回来,甚至连尸体都回不来,这就是生离死别了。 “我的身后事已经安排妥当,不必有任何忧虑。”此时此刻的李吴山,目光极是温柔,脸上浮现出发自真心的微笑:“你我夫妻这么多年,你从来都没有受过苦,天真了一辈子,也单纯了一辈子。其实这个世界早就变了,既然你愿意活在自己的小世界当中,那就这样吧,永远都不会有人打搅你。” “至于说平儿,”李吴山看着自己的爱子,笑呵呵的说道:“从小到大,我对你是管束就算不上严厉。说你是胸无大志也好,说你是安于现状也罢,对于你我还是比较满意的。” 儿子李少平的性情酷似母亲银雀儿,注定不可能成为李吴山那样的雄才大略之辈,但他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人生,做一个还算不错的技术人员,未尝就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技术改变一切。” 这是李吴山留给儿子的最后一句言语。 反而是对于女儿,李吴山多了些宠爱。在这一家人当中,燕丫头是唯一一个真正对李吴山没有任何畏惧的人。 “燕丫头啊,你一个女孩家家的,我要多嘱咐几句,我早就看出你不是个安分的丫头,总是特立独行,那也由着你,只是要谨记不可逾越底线。既然你不想学医那就干脆不要学好了,随便做点你喜欢的事情……” 李吴山的话语平静而又随和,看不出丝毫生离死别的悲伤,但妻儿却早已哭成了一团,唯有生性好强的女儿说出了一句让所有人都无比惊诧的话语:“父亲从来就没有错过,我相信父亲的决定是正确的……” 李吴山微微一笑,转过头去看着金雀儿,似乎有千言万语,但最终却沉默了。 他什么话都没有说。 金雀儿与李吴山朝夕相处了大半辈子,早已有了心灵上的默契,她当然知道李吴山在想些什么,甚至知道他想说些什么,根本就不必开口。 “老爷所行之事,旷古未有,此番离别虽心有不忍,终究不可阻挡。老爷尽管放心,家里家外的事情我能料理的妥当。” “别亏了你自己。”李吴山忍不住的发出一声叹息:“你付出的已经足够多了。” 金雀儿顿时无言,瞬间眼泪滑落脸庞……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都在掉眼泪的银雀儿说出了一句石破天惊之语:“我要和老爷一起,哪怕是死也要在一起……” 大旗军旧部老的老死的死,剩下的年轻一辈基本已经星散世界各地,军校早已不需要李吴山这个具体的人了。 稍做安排之后,在一家人满是悲伤的送别之中,已垂垂老朽的李吴山夫妇二人仅仅带着四百多个随从,就踏上了西去的路途。 虽然李吴山尽可能的保持低调,但他的身份实在太特殊了,一路之上迎来送往之旧部络绎不绝。 李吴山驾临大食,这是一件大事。 西域诸国君主,大食总督桑德子亲往相迎,迎接的队伍浩浩荡荡绵延百里。 “学生恭聆教诲……” 当桑德子率领一干军官和地方官恭恭敬敬的前来请示之时,李吴山顿时哈哈大笑起来:“没有什么教诲,作为我的学生,你们已经做的足够好了,其实你我都很清楚,我的教诲没有那么重要了,是不是?” 一句话,把桑德子说的颇为尴尬,否也不是认也不是。 早在很久之前,李吴山就被视为精神领袖,但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最高统治者,事实上他几乎不插手西边的事物,最多只是指出一个大方向而已。 “知道我为什么来吗?” “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 面对李吴山那值得玩味的目光,隐然已是西域霸主的桑德子低下了头去,吞吞吐吐的说道:“学生……学生觉得……学生觉得校长是在最一个深远的部署……但是……学生不敢说……” “但说无妨。” “学生以为,校长怕是……怕是不会再回去了……” 李吴山笑了,开怀大笑:“好,好,好,既然你已经猜到了,想必能理解我的苦心吧?” “校长深谋远虑,以身践之,学生深感惭愧,必效之……” 我会效仿校长的做法,用我的生命和所能够付出的一切来践行我的誓言,来履行我最神圣的使命,而且那将是我这一生为之努力的最高目标!! “既然你全都懂了,还有最后一件事情……” “学生明白!” 没过多久,桑德子就在大食西陲之地划定了一片区域,为李吴山修建居所。 素来务实的李吴山和桑德子,竟然开始大兴土木,动员了数以万计的劳工,为的就是修建一座居住之地。 这个工程预计耗时七年,在这之前,李吴山等人一直居住在军营之中。 以李吴山的功绩,在年老的时候修建一座宫殿,完全就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他绝对有这个资格。 可惜的是,终究天妒英才,宫殿刚刚开工不到一年,李吴山就撒手人寰与世长辞了。 一代英雄就此辞世,功过是非顿成泡影。 桑德子立刻下令,将宫殿改为寝陵,继续加紧施工。 或许,从一开始,桑德子就明白的很,所谓的宫殿其实就是李吴山的长眠之地,其实就是寝陵。 消息传回国内,天下同悲漫天挥泪,兴武皇帝颁诏,追谥武穆,追封冀王,忠勇公名号由其子李少平袭之,同时加封李吴山之遗孀为一等国夫人…… 大明朝素来就没有异姓王的说法,只有死人才有资者享受到这样的待遇。给李吴山追封的这个冀王封号也是相当的讲究,含义极其深刻:冀者,北地也,含幽燕之地,纳晋、鲁诸地方,及淮诸州之正中,曰冀! 冀王的意思就是北方之王,而这个冀字同时也饱含着希望和期待的意思。 大明朝的爵位一直就有虚高的成分,但是李吴山这个冀王的封号绝对实至名归。 李吴山生前就从来不在乎功名利禄,死了之后追封的这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若是他真的在天有灵,想来也是不会在意的吧? 对于李吴山的逝去,虽然朝廷给了极大的哀荣,而且很多大旗军的将士都哭的伤痛欲绝,但是在他一手创建的军校之内,却并没有太多的悲伤气氛。 仅仅只是举行了一场简简单单的悼念仪式,然后把李吴山的画像放在八字校训的正中央,然后就再也没有什么了。 军校里边依旧按部就班,并没有因为李吴山的离去而产生太多变化。 昔日的帅府之中,光是丧事就办了将近两个月,这已经算是非常简朴的了。 处理完了李吴山的身后之事以后,金雀儿默默的回到了那间书房,那间曾经在无数个日日夜夜和李吴山朝夕相处的书房,默默的打开了那本还未完成的《忠勇公本纪》,提笔在手蘸饱了墨汁,为这部人物传记做作为的记录: “……兴武二十七年,春,丙辰日,李氏吴山者卒于西域,陵在大食之西。谥武穆,封冀王,荫及妻儿,享年……” 这部史书,忠实记录了李吴山的生平,但却没有哪怕一字一句的评价,完全就是最真实的文字记录。虽然已经到了盖棺定论的时候,但金雀儿毕竟是他之人,不好作出任何评判。 李吴山的功过是非,只能由后人评说。 在李吴山与世长辞五个多月之后,又有噩耗传来:长平公主逝于商洲新洛城。 遵照大长公主殿下生前的遗愿,骸骨不祈回国,而是就地安葬…… 事实果然如同李吴山所料想的那样,长平公主果然没有打算回来,而是永久的留在遥远的商洲大陆。 长平公主死去不久,身体还算康泰的翁太后很快就寿终正寝了,这两个相互争斗了许多年的宗室女子前脚跟着后脚的撒手人寰。 属于他们的那个时代已经过去,那个时代的人们正在凋零,每个人都奔向了属于自己的最终归宿…… 随着老一辈人的逝去,新的时代已经开始了…… 第五百九十七章 尾声 扬州,扼运河之利,得鱼盐之丰,自古就是繁华兴盛之地。 出了扬州的通江门一直往南,就是当年的古战场,只不过现在已成为一大片芳草鲜美的青草地,几只短尾巴山羊正悠闲的啃食着…… 远远的,一行人走了过来,走在最前面的是位袍服煌煌的年轻官员,看他的服色,应该就是本地的知府大人了。 在知府大人的身后,跟着一大群地方上的富商名流,还有几十个手持锹镐的力夫。 “你确定就是这里?”知府大人问道。 “就是这儿,没错儿。”一个大腹便便的富商用很确定的语气说道:“前些天,有人在这一带找到很多都已经锈烂了的箭镞,还找到一面锈迹斑斑的护心镜,这里一定就是当年的古战场了……” 惊天动地的扬州血战已经过去整整六十年了,随着鼓角声的远去,战争早已成为遥远的回忆。随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人们只记得六十年前曾经发生过一场大战,具体的细节早已经淹没在故纸堆中。 扬州是肥膏之地,本就是繁华富庶,地方官很难再做出卓越的政绩。苦于没有政绩的知府大人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迎忠骨。 在昔日的古战场上搜寻忠义之士的骸骨,进行隆重安葬,不仅可以引得天下人瞩目,还能落个很不错的官声,何乐而不为呢? 可惜的是,六十年的漫长岁月已经改变了太多的东西,虽然人们还记得古战场的大致位置,却找不到准确的方位了。 在知府大人的率领之下,东一锹西一锹的挖掘了好半天,除了发现了几柄锈迹斑斑的断刀和破烂不堪的甲叶子之外,几乎一无所获。 “据史书记载,扬州血战旷日持久,尤其是在这通江门之南的战斗更是异常惨烈死伤者众,当时只是对忠勇之骨草草安葬,怎么就找不到了呢?给我挖,使劲的挖……” 但却仍旧一无所获…… “是不是挖错地方了?”有人提出了建议:“总这么满世界的乱挖,终究不好,还是找当地的老人们问问吧。” 在一道斜坡之下,知府大人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当地人,那是一个老人,很老很老的老人。 老人正倚在一方大石头上,面前是十几只正在撒欢儿的山羊。 无情的岁月在这位牧羊老人的脸上刻画出一道道痕迹,他的两颊早已深深的陷了下去,眼皮耷拉了下来,已不剩下几根的头发就那么凌乱的在微风中飘舞着…… “老人家,知府大人找你问话……” “你说啥?”牧羊老人的耳朵似乎不怎么好使了,微微侧过头去,用很大的声音呼喊着:“是要买我的羊么?” “知府大人找——你——问——话。”随行人员用很大的声音在牧羊老人的耳边高喊着。 因为牧羊老人的听力不好,很是费了一番力气才终于讲明白了。 “哦,你们是想把当年战死的人从地下挖出来,供奉到祠堂里去,是这样的么?” “是的,老人家。” “你们看到那条土埂子了没有?”牧羊老人伸出瘦骨嶙峋的手指,指着十几步开外:“那下面埋着四十二个,其中有十六个直属队的,还有二十多个丙字营的……” “再往前走四十步,还埋着一百多个人,当年的罗长腿就是战死在这儿……” “老人家怎知道的如此清楚?” “因为……”牧羊老人下意识的低下头去,一双昏花的老眼眨了几下,眸子里隐隐浮现出一抹水光:“他们都是我的战友,是我亲手埋葬了他们……” 想不到,时隔六十年之后,还能找到那场大战的当事人。 这让知府大人万分欣喜。 找到一个当年的老兵,也是一桩政绩。 “老人家……是大旗军的老兵么?” “应该算是吧……”牧羊老人的声音顿时低沉了下去,但他却对这个问题漠不关心,而是用自言自语般的口吻喃喃的念叨着:“不要挖了,不要再挖了,他们不希望被任何人打搅……” 知府大人还在关心“老兵”的问题:“老人家姓甚名谁?可有兵籍?” “我是谁?”对于牧羊老人而言,这似乎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他已经太老了,老的甚至记不起自己的名字。过了好半天才喃喃的说道:“腊月,我是腊月……” 腊月? 这是什么意思? 是老人的姓名吗?好像没有姓腊的吧? 正在众人狐疑之际,牧羊老人慢慢的从大石头上站立起来,破旧的夹衣吃饱了风,好像披风一样散落下来,露出里面的一件黑色褂子。 以为年深日久的缘故,褂子已经严重缩水甚至破败不堪了,只是勉勉强强的挂在身上,依稀可以看到两条浅浅的红线从双肩处延伸出来,然后在胸前交叉而过…… 知府大人见识广博,登时就想起一个人来,赶紧正了正衣冠,朝着牧羊老人躬身行礼:“大旗军戊字营三队五伍张元方之孙张克勤,向勇士致敬!” 牧羊老人似乎没有听到这句话,只是用手里的牧拐轻轻的敲打着脚下的土地:“四猴儿还有黑毛和狗剩,他们三个都埋在这里,有我陪着就够了,这就够了……” 四猴儿、黑毛、狗剩,这三个土的掉渣的名字好像籍籍无名,其实早已经被镌刻在长江对岸的忠义碑上,享受后人香火供奉,长存忠义之名。 这几个人有这样的资格,因为他们曾经是绝死勇士。 一次次舍生忘死的搏杀,一次次玉石俱焚的轰鸣,早已让绝死勇士的大名传遍天下,成为天地之间最爆烈的力量。 时过境迁,当年的角色勇士早已消散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只剩下最后的一个李腊月,还守在这里,守在同伴们的骸骨之旁,守在当年曾经血战过的地方…… “前辈战功卓著,怎能遗于乡野,待本官……待晚辈奏请朝廷,行以封赏事……” 牧羊老人似乎根本就没有听到知府大人在说些什么,只是捏着牧杖慢慢的走了过去,将跑到农田中的羊儿驱赶回来,一边走一边嘟嘟囔囔的念叨着:“四猴儿和黑毛就死在这儿,我要守着他们,我哪里也不去……哪里也不去……我梦到他们了,他们在等我过去团聚呢……” 牧羊老人昂着头,仰望着天上的云朵,似乎在那云朵之中藏着一个又一个熟悉的身影:初九,小翠,宝珠,蛾子,他们都是李吴山的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