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原始》 2第1章 林柊是一名三流大学的图书馆管理员,说实话这工作实在是无聊,且没前途。 这所大学的图书馆除了临近考试的时候,会被学生们当自习室使用之外,其余时候就那么小猫两三只。 林柊拿着一本农业辅导书直打瞌睡,千万别误会这厮是对农业有什么爱好,只不过上班实在太无聊了。大学的图书馆里的小说早在2年前就被他啃完了,为了打发时间只有向专业领域发起进攻。 这两年,林柊敢说,就凭自己的‘专业’知识,就算把他扔回原始社会他照样能混的风生水起。 看了看时间,9点半,终于下班了。 收拾好东西,林柊开始往家走,看着路上匆匆而过的人,林柊忽然觉得自己有些悲凉。他们的家里都有人在等着他们吧! 而自己呢?呵呵,家里人早在三年前,自己公开出柜的时候就彻底闹翻了,交的男朋友也没个定的。所以,他的家里是不会有谁在等着他的,他对于回家也不像一般人那般期待。‘所谓家’,不过就是个睡觉的地方而已。 自己后悔吗?扪心自问,自己还真不后悔自己的出柜,与其找个女人去祸害,他情愿把自己的性向大方的公诸于众。倒不是他有多么高尚,只是他的所谓道德底线不允许他那么做而已。给不了别人爱情,却索取别人一生的幸福,太自私,太残忍。 打开门,随手把大衣往沙发上一扔,拿了罐雀巢咖啡就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脑玩游戏。操作的荧屏里的小人跟人死磕。 忽然一道响雷把林柊吓了个够呛,打开窗户往外看了看,哇,好大的雨。这又是大雨又是闪电的,是不是该把电脑关了啊。不过关了电脑,他干什么啊,望了望自己冷清的家,他决定继续玩电脑。 顶着十年不遇的大暴雨,天空中响雷,闪电噼里啪啦,林柊仍兢兢业业的玩着游戏,所以老天为了奖励他,指使雷电和他来了个亲密接触。 不过在雷劈下来的时候,林柊脖子上那串,几年前从古玩店随意淘来的佛珠,放出了奇异的光芒将林柊整个人包围。最后,林柊诡异的从原地消失了。 作者有话要说:  把读者认为的不合理情节改了。 3第2章 林柊一屁股坐在地上,他觉得已经自己快不行了。他在这个地方,已经来回走了一天了,凭着自己那所谓的‘专业’判断,这里应该是某个未开发的原始森林,而且还是原始的不能再原始的那种。 为什么?你妹啊,这里到处都是所谓的濒危保护物种,它们的杀伤力可是同样濒危的,不过,危的那个是他而已。 要是在天黑以前,还是走不出去的话,估计自己这100多斤肉就得全交代在这里了。还不如干脆被雷直接劈死算了,好歹还能死的好看点啊!不过这个真的是他想太多,有谁见过被雷劈死的尸体,还能好看的? 林柊在树林里挑挑拣拣,终于找了根粗壮适中的树枝,摸出裤兜里的瑞士军刀,把树枝的一头削的尖尖,暂时充当当自己的武器。不过,削树枝的时候,他发现这里的树枝硬度,还真是不一般啊。 林子虽然已经有交代在这里的觉悟,不过,不拼一下就认命的话,可不是他的性格。天越来越黑,林柊也终于累的走不动了,只要抱着唯二的武器在树下休息。 林柊抱着树枝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被一阵嘈杂的声音吵醒。林柊睁开眼睛,侧耳仔细聆听了一下,立刻判断出,应该是在不远处,有人和野兽正在进行打斗。 人!一想到有人,林柊抱着树枝就开跑,群居动物的本能让他冲了过去,完全没想过自己这样过去,会不会成为野兽的饭后甜点。 当他到达时,那个与老虎打斗的人,已经快要力竭了。 一(没看错,他目前的名字就叫一)觉得,自己今天真是倒霉透了。转了一天,却没什么大的收获,作为部落里最好的勇士之一,‘一’这个名字的拥有者,只带这么少的猎物回去的话,怎么也说不过去。所以,自己就破例待晚了一点,没想到,却让他遇到了这么个大家伙。真应该听族长的话,天黑之前,必须收工的。 看着正在和老虎进行搏斗的家伙,林柊觉得自己真的很佩服。居然能有人,就拿着个大木棍做武器,还可以和老虎纠缠这么久。这武力值得有多高才行啊,怎么也得是武松级得人物吧,不过看样子,这家伙比武松还差那么一点,要不自己先开溜? 不过,好不容易才遇到了人。要是错过了的话,下次在看到人类,就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再说,这里这么危险,保不定,自己什么时候就进了老虎肚子里了。而且,见死不救什么的,还真有那么一点心理负担。可是,帮忙吧?看了看自己手里的瑞士军刀和简易长矛,没胆气啊! 等等!望着自己的简易长矛,林柊一下子,有了主意。 “哥们,接着!”为同为人类的战友,提供了作案工具后,林柊迅速找了个隐蔽点,躲了起来。哥们,我尽力了!你要顶住啊!我会为你加油的。 有了‘先进’武器的‘一’,一改方才的颓态,立马意气风发起来,不一会就把老虎解决掉了。 深情的抚摸着手上的武器。刚才他就是拿着这个东西,先插瞎了大虫的眼睛,最后把大虫收拾掉的。真是好东西啊,要是自己也能有一根这种武器,自己打猎的时候一定可以猎到更多的猎物,部落的日子也会好过很多的。 不过,这毕竟是别人的,自己不能贪心的想据为己有。望着躲在矮树丛里的身影,‘一’想不明白,这根强大武器的主人,为什么还会那么的胆小。 “谢谢,这个还你!”虽然舍不得,但是别人的东西就是别人的,而且,这个人看起来好弱小哦,要是没有强大武器保护,估计很难活下去吧! “……”林柊一点都不想要那根刚插过老虎眼珠,然后□老虎屁股,最后再托出来的简易长矛。环保也不是这么个环保法啊!还有,你为什么要拿进攻的那头对着他呀,何况上面还满满的,都是那畜生的屎和血,对了,还有肉渣。哦,不行了,他快吐了! “那个,这个还是你自己留着吧!” 自己留着?这么说是准备送给自己了。真是个大好人啊,可是他真么弱,把武器都送给自己了,他怎么办啊? 林柊看着对面的那位仁兄,望着那红黄白齐流的恶心东西,露出了诡异的微笑,在月光的照耀下,显得深深的恐怖。 你丫的,你肯定是故意的对吧,就是来恶心老子的对吧。长的再帅,现在老子也提不起兴趣了。(喂,喂,这个时候是想这些的时候吗?) 不过在接下来和帅哥进行了简单的交流以后,林柊再乐天也没心思再想那些有的没得了。他一直以为,自己只是被扔到某个,未开发的原始森林而已。原来,贼老天手劲也忒大了,直接把他扔回了史前文明。你妹啊,我收回我以前吹的牛还不行吗。没电脑,没空调,没……,最最最重要的是,我没武力值啊,很容易会再死一次的啊! “帅哥,不,一(这什么名字啊),我以后就跟定你了,你一定要负责我的人身安全啊” “……”一那原始社会单纯的脑回路,实在是无法跟上林柊这个现代人跳跃性的思维,于是他深深的沉默了。 不过鉴于林柊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又送了自己那么贵重的武器,‘一’还是厚道的把林柊带回了自己部落。 在和‘一’回去的路上,后知后觉的林柊才发现自己居然能和原始人正常交流。这是怎么回事,看对方的打扮和生活状态描述,这的确是史前文明,没错啊! 完全搞不懂了,林柊烦恼的摇了摇头,管他和真正的原始社会有没有区别呢。既然自己人都已经在这里了,就不纠结那么多了,话说能顺利交流什么的,不是更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设定平行原始空间,语言和现代汉语差不多。好吧,我承认是我懒,别拍! 4第3章 跟着‘一’回到了他的部落,林柊看着自己以后将要生存的地方,觉得自己悲剧了。 所谓的部落,还没有现代的一个村大,把男女老幼全加起来也就200来人,大大小小的全挤在一个山洞里。 大家看到他和‘一’带回来的一头老虎,发出了阵阵的欢呼声,看来这个部落的生活水平不高。 在他打量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打量他。这个新来的人好奇怪,长的比女人还白嫩,穿的东西也很奇怪,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不过看起来好软哦。不过,他看起来好娇气,能打猎吗?‘一’怎么会带真么弱得人回来呢? 不远处,‘一’正拿着自己送给他的简易长矛给族长献宝。族长不愧是族长,把这玩意拿到手上,仔细观察了一会,就判断出这个武器是新做的。马上指使‘一’对林柊进行套话。(原始人也不一定都单纯啊。) 在得到林柊‘可以生产这种武器’的答案后,族长的态度比起刚才,热情的那绝对不是一点点。看着那张笑眯眯的老脸。林柊暗骂了一声老狐狸。 第二天,‘一’带着自己的新式武器和族里的男人们一起出发打猎去了。说道‘一’这个名字,林柊感到一阵深深的无力。这么小的一个‘村’,居然有6个‘一’,因为他们是把这里武力值较高的,能打到多的猎物的人,全部叫做都叫‘一’。与其说是名字,不如说是代号。林柊很好奇,难道他们都不怕叫混吗? 因为可以生产新式武器,林柊被老狐狸列为‘特殊人才’,可以暂时不和男人们一起出去打猎,他的任务就是留在山洞里制作武器。 林柊把自己新削好的树枝放到一边。自己辛苦了一上午也削了2根而已,没办法,这里的树枝实在是太硬了,得一点点慢慢的削才行。不过硬也有硬的好处,那就是不易损坏,且杀伤大。 揉着自己酸痛的双手,林柊的大脑却没闲着。 望着屁股下面,铺的跟稻草的有点类似的杂草,就起了帮一做一双草鞋的冲动。昨天‘一’一起回来的时候就发现了,这里的人可都是没有鞋子可以穿的,赤脚踩在地上,免不了总是受伤。‘一’脚上就有好多道小口子,毕竟是收留自己的恩人,自己怎么着也该表示下。 可是自己只是在书上看过怎么编草鞋而已,从来就没有实践过,要是直接拿自己屁股下的草来编,保不齐一会他就得直接席地而坐了。所以,林柊决定找族长问清楚这些草是在哪里采的,打算自己去多弄一点,回来做实验。 还好,杂草生长的地点离山洞不远,要不然族人也不会顺手采来用了。 林柊带着自己新做好的长矛出发了,看来今天的运气不错,路上都没看到大型野兽,都是小型的兔子之类的东西从他面前跑过。 看了看自己手上的长矛,投射,砰!失败!唉,准头太差。 捡回自己的长矛,林柊觉得自己挺没用的,连只兔子都抓不到,丢人啊。正在自怨自艾,忽然看着长矛,脑中灵光一闪。哈哈。我真是个人才。抓猎物不一定就一定要考体力啊,白斩鸡一样可以考脑力带回多多的猎物。 先找来许多相对较小的树枝,用瑞士军刀把它们统统削尖备用。再找来扁平的石头用来刨坑,因为是第一次做再加上也没打算能困住什么大猎物,所以坑挖的不是很深。把削尖树枝往坑里一插,一个简易的陷阱就算是完成了。林柊望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心中默默祈祷,就看你的啦,一定要争气啊。 忙完了的林柊看了看天,我靠,时间过得真快啊。再不快点天黑前就赶不回去了。林柊紧赶慢赶的跑到采杂草的地方,匆匆打包了一大捆就往回跑,终于在天黑之前跑回了山洞。 这个时候男人们都已经回来了。‘一’回来的时候没看见林柊,问了族长林柊的去向后,这会正拿着长毛打算出门找他呢。看这林柊进来后,楞了下,然后明显的松了口气的样子。看到这一幕,不知怎么的林柊觉得自己居然被感动了。 林柊决定从现在起他要对‘一’好。不过,第一步就是把这分不清谁谁谁的名字给改掉。 林柊拉着‘一’一起找到了族长,为这个名字进行了一次激烈的讨论。‘一’开始听到要给他改名字时,进行了强烈的反对,他觉得可以叫‘一’是件骄傲的事。不过,部落人口虽然不多,但是太多重名,的确也是件让人困扰的事。最后,在林柊的劝说下,族长把以前的‘一’,‘二’,‘三’之类的这种叫法改为了队名。 比如,以前的‘一’们都叫第一队的人。队员的名字就可以自己取了,这样就可以叫做第一队的某某了。既可以彰显自己属于第一团队的骄傲,又可以把人分清楚了。当族长把大家召集起来,宣布这个决定的时候,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个好办法。对想出这个办法的人投去了佩服的眼神。 汗!这都能被佩服,他能说原始人太单纯了吗。 大家都在唧唧咋咋的讨论自己该叫什么名字,甚至于有几个人因为选择了同样的名字,谁也不肯退让,左后,为了名字的归属权问题,已经出去决斗了。 ‘一’此刻正蹲在地上想名字,很奇怪,他没有和他的‘一’类同伴们一样,为了‘阿虎’,‘阿豹’这样‘勇猛’的名字去决斗。 “喂。你觉得叫‘夕’怎么样?”林柊手里拿着杂草一边给他量脚长,一边说道。 “啊!为什么?还有你拿我脚干什么?” “因为好听啊。还有,你小子有福了,大爷现在正准备给你打双草鞋呢。”他能说一想到他要改名字,就想到昨天相遇时,他在月光下那诡异的微笑吗。可惜光,和月2个字,他都不是很喜欢。所以就勉为其难的取名叫‘夕’吧。(别人的名字,为什么要你喜欢。) “夕?听起来不错,那么从现在开始,我就叫夕了。”于是刚刚给自己改了名字的夕,安静的坐在林柊身边,看着他给自己编草鞋。虽然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一点都不妨碍自己对它有所期待。 因为是第一次做,虽然林柊有着丰富的理论知识,但是毕竟还是第一次做。在编坏了三只草鞋后,第四只终于勉强过关了。 活动活动自己酸软的脖子,然后得意的向夕招招手。 “试试,对,就是把这个往脚上套,然后把这2根系起来。恩!恩!不错,快脱下来,我还要比着做另外一只呢。”夕看着为他忙碌的林柊,觉得不只那玩意套在脚上挺舒服,自己的心里也很舒服。 这估计就是有亲人的感觉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小修 5第4章 第二天,夕穿着林柊新制的草鞋和大家一起出发打猎去了。 本来林柊觉得自己身为男人也应该一起去。不过却被族长拦了下来,族长把林柊昨天新制的长矛分发给了族人们,表示在所有的队员装备齐整之前,林柊的任务就是制作武器。并发表了对林柊无故旷工半天的不满。 对此,林柊表示自己旷工是有原因的,绝对不是什么无故旷工。 林柊带着族长来到了自己昨天设陷阱的地方,越接近林柊就越紧张,千万不要什么都没有啊,他刚刚可是拍着胸脯和族长保证了的。要是什么猎物都没有的话,脸往哪里放啊。而且,要是自己搞不到食物的话,自己对部落而言,除了做武器外就没什么作用了。那样的话,他在部落的地位就不会太高。 不管林柊的心里有多么的坎坷,很快他们就到达了目的地。 不会吧!虽然自己知道不知陷阱都搞到食物,但是,这效果也太惊人了点吧。 族长惊讶的合不拢嘴。这坑里的猎物,虽然体积都不大,但是胜在数量多啊,10来只猎物能能抵得上3个不错的猎手一天的收获了。 望着此时正忙着收猎物的林柊,族长觉得自己这次可能真的捡到宝了。会制作武器,会编那什么草鞋,还会捕猎。每一样都那么的神奇,看来自己得好好笼络笼络他,不能被别的部落抢走了。(这是原始人吗,你丫不会也是穿越的吧?) 林柊和族长2人乐呵呵的把猎物弄了上来。林柊数了一下,好家伙,居然有大大小小的动物15只,最上面的2只兔子估计才掉下去没多久,再加上下面的尸体太多,有的树尖已经冒不出来了,所以,这2只兔子都只是受了轻伤。 看来运气真不错,不仅收获了猎物,还可以试试养家禽。正当林柊进行无限yy的时候。说是迟,那是快,老族长身手矫健的抓起傍边的石头,对着这2只兔子,砰砰2下,世界安静了。呵呵,这样就跑不掉了吧,老族长对自己的身手很满意。 林柊看着一脸得意的看着自己的老家伙,难道他等我夸他老当益壮吗。虽然可惜,不过来日方长,倒是不必过分在意两只死的不能再死的兔子。 林柊看着地上的猎物,觉得自己该抽空把篮子和背篼都弄出来。不过这些都是以后慢慢来的事,当务之急是先和族长把这些猎物弄回山洞去。虽然数目很多,好在都不是很重。林柊找来一根长树枝,削尖了,把猎物一个个穿起来,和老族长抬着就回去了。 当他们把这些东西抬回山洞时,山洞里的老弱病残都惊呆了。(女人们都成群结队的出去采集了,原始社会是全员劳动的。) 听着族长得意的向族人吹嘘自己,饶是一向脸皮颇厚的林柊也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看着为了几只猎物而欢呼的原始人,林柊觉得自己或许应该再做点什么。现在已经是秋天了,虽然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也能想到接下来的冬天对他们,不,现在应该说我们,有多么难捱。 看了看留在洞里得人,老的老,小的小,只有两个是年轻人,不过一个少了一只手,另一个脚是瘸的。 唉,对于原始社会来说,都不是劳动力啊。一旦灾难来临,小的毕竟是部落的未来,多少还能得到点照顾。老的和残疾的,估计都是被抛弃的对象吧。看昨天分配食物的标准就知道了。原始社会很公平,同时也很残忍。 虽然都不是什么劳动力,但是却不是什么用都没有的。 林柊告诉族长,想让一些留守洞里的人和自己一些去布陷阱和采杂草。族长一听非常高兴,其实那些老人都和他年龄差不多,都是一个部落的。不少和他还有亲戚关系。如果他们也能帮部落做点事,那么分食物的时候就可以多分一些给他们了。 林柊从里面挑选了身体相对强壮的人和自己一起出去,没有被挑到的人满脸失望。 林柊带着他们先去采杂草的地方,采了很多的草,然后教他们把草都打成捆背在背上。然后回到昨天布得陷阱那里,居然发现里面居然又有了2只野鸡。 林柊把猎物拿走,把陷阱重新布置一番,就带着人去寻找新的地方布陷阱。 看着拿着石板干的热火朝天的人们,林柊想要是有铁器的话,效率就会好很多吧。不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等什么时候找到铁矿石再说吧。 令人惊喜的是在找地方布陷阱的时候,居然让他发现了类似粘土的东西。太好了,终于可以不用天天吃烤肉了。林柊马上让人挖了一大堆的粘土带回去,准备慢慢做实验。没办法,以前没做过啊,只能慢慢试了。 在回去的路上又拣了一堆干柴回去,作为燃料。 族长看到一大群人出去半天的时间,只带回来2只鸡和一大堆不能吃的东西,眼睛都大了。那个草还能拿来做草鞋,柴可以拿来烤肉。但是那些泥巴是拿来做什么的。那个能吃吗?族长用眼神对林柊的不务正业,进行控诉。 虽然林柊很想马上就动手捣鼓粘土。但是一想到天狩猎队快回来了,而自己的武器居然一把都没做出来的时候,他也开始鄙视自己了。制作陶器虽然很重要,但是和给狩猎队配置武器比起来就要往后靠了,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 林柊马上拿着瑞士军刀,开始制作长矛,族长在看到林柊终于开始干自己的主营业务的时候,满意的点了点头。 林柊终于在狩猎队回来的时候完成了一只长矛。不过,在狩猎队员满怀希望的跑过来,却只看到一只长矛的时候,很多人的脸上就不是那么好看了。 看到这里,老族长马上跑出来帮林柊解释。 族长把早上和林柊一起去陷阱收获的猎物都拿了出来,又告诉大家下午林柊带着老人,孩子们布陷阱去了。大家的脸上才好了起来。不过那个叫什么阿豹的还是不满的哼了一声:“都是些没什么肉的小玩意,一群老人,孩子能弄到什么猎物。还不如多做点武器呢!那样,我们的收获更大” 听了他的话,林柊真想一把飞刀直接飞过去。只做了一把武器,是他不对,但是他也没有偷懒啊。而且,他带着大家出去布陷阱,绝对是有收获的。看着吧!明天小爷一定会让你们大吃一惊。 吃过晚饭,大家都开始休息了,林柊就开始捣鼓他的粘土。他要把陶器做出来,再也不要吃那些烤的半生不熟的东西了。真是苦命啊,大家都下班了,他还得自觉的上班,最重要的是,还没有加班工资拿。因为该死的老狐狸拒绝了,他吃夜宵的要求。 林柊用粘土捏了几个丑丑的大盆,夕看着有趣,也照着他的样子捏了那个,值得一提的是,夕居然捏的比他捏的还要好看一些。他摔! 虽然不满于夕这个原始人居然能做的比他还好,可是林柊是绝对舍不得把它们真摔掉的。第二天林柊起了个大早,给他的宝贝陶胚们找了块好的地方进行晒干。 林柊也不知道到底要晒到什么程度才合适,估计差不多就开始进行烧制了。 当晚,林柊在洞口找了块空地,挖好洞,把捏好的陶胚一次放进去,用今天捡回来的干柴报陶四周围起来,恩,顶部也得封号。捂严实了,留点通风小孔就行,最后放火,不对,是点火。 把陶丕送进火堆里烤的时候,林柊也没有打算就怎么等着,拿出到继续做长矛,他最近的任务都是这个,他也想做点出来,让狩猎队的效率和安全都得到点提高。 林柊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他醒过来的时候,狩猎队已经准备出发了。林柊连忙去拿自己身边的长矛。咦!自己明明记得,自己的完成品只有两根啊,怎么地上有整整齐齐的5根呢。望着在身边穿草鞋的夕,林柊觉得心里满满的。 送走了狩猎队,林柊迫不及待的开始检验自己的陶盆,6个陶盆,碎了5个,只有一个能用的。第一次就能有一个能用的,已经很不错了。可问题是,那唯一的一个,居然是夕做的,林柊抱着陶盆泪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古代无窑烧陶法——来源度娘。 这种方法是在地面上铺放适当的柴草,放置晒干或烘干的陶坯后再用干柴草包围四周及顶部,外面涂抹一层薄黄泥浆(约1厘米),并留有通风小孔,以免燃烧过快。然后将地面柴草点燃,任其自然升温,约经二至八小时便可烧在陶器。由于这种烧陶法不能控制升温速度,尤其当周围柴草燃烧时,使陶坯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只能烧低温(约800c以下)的氧化气氛,所以烧成的陶器呈红色或褐色。而一部分和草木灰接触的陶器则因受烟熏而成灰陶或黑陶。 为了推动剧情,作者这里省略了陶胚晒干的部分。 ——收到皓月如霜的留评后,我对自己偷懒顺便省略这一点表示歉意,并对文章进行了修改, 6第5章 林柊把陶盆放在自己的草铺上,带着昨天和自己一起挖陷阱的人,出发去设陷阱的地方看收获。 有了昨天的经验,对于今天的大丰收,早就有了心理准备的林柊还好一点。 其他人可没他那么好的心理素质。一个个都惊的晕呼呼的,第一个陷阱里的猎物,就必须要用上4个劳动力才能搬到回来。林柊把人粗略的分配了一下,林柊负责带着3个人搬猎物先回了山洞,其余的人就不用等他们了,直接去另一个设陷阱的地方查看。 林柊早上出门的时候把军刀借给了老族长,让他自己做长矛,反正也不是有多少技术含量的活。君不见,夕那家伙完成的比他这个师傅好多了吗! 林柊带着人回来的时候,老族长正在专心的制长矛。林柊看了下进度,切,比他差远了。看来变态只有夕一个人,平衡了多了。 看见他们回来,老族长赶紧放下手里的刀,和他们一起收拾猎物,原始人永远本能的把吃的放在第一位。 林柊可没有这个觉悟,把老族长拉到一边,问道:“我们这里沿海吗?”盐,盐,他需要盐,没有盐的生活简直就是地狱。 “沿海?”原始人表示听不懂这么高深的词汇。 “额!就是我们这里离大海远吗?”赶快纠正。 “不远,就小半天路。不过一般我们不去那里,那里的水不好喝的。” “我不是去取水的,我要制盐!”海水好喝才奇怪呢。 “盐?”老族长觉得今天林柊老是在和他说,他听不明白的东西。 林柊对老族长的孤陋寡闻表示了鄙视,并对他进行了必要的科普。 重点放在人吃了盐,有力气,可以更好的捕猎。而且,现在因为有了陷阱,再加上狩猎队的武器也进行了改良,每天的收获都有富裕。可是,死掉的猎物不吃是会坏掉的,但是有了盐,这些东西就可以放得更久,可以作为冬天的储备粮使用。 听了林柊的说法,老族长心动了,不过在越发坚定了林柊是个宝的情况下,坚决不批准林柊想带几个人自己去晒盐的做法。 说要等到晚上狩猎队回来,和大伙商量后,派专人保护他。 林柊想到就算今天去不了,也可以干点别的活。反正手上要做的事一大堆,倒不怕自己闲着。于是 林柊打发跟他一起回来的3个人出去再弄点粘土和干柴回来,而他自己则开始用昨天采的杂草开始编草鞋。 手在动,脑子也没闲着。想到今天自己这群人搬猎物的狼狈样,林柊真想出去找找看哪里有竹子,把竹篮和背篓也给弄出来。对于自己会编这2样东西,就不得不感谢自己小时候在农村待过一段时间。要不草鞋好歹也算民间工艺,自己当图书管理员的时候好歹看过。这竹篮和背篓,可是完全没记载的。思绪天马行空的飘着,林柊觉得自己在现代是每天无聊的发霉,回到史前倒是每天忙忙碌碌的,恨不得把自己分成2个人来用。难道自己真的比较适合的地方时这里才对。 “你在做什么啊,能教教我们吗?”一位在洞里留守的老人走了过来,小心翼翼的问道。说实话他有点害怕林柊,虽然他才来了2天,但是他什么都会。现在在族里的地位可比他们这些人高多了。 “对啊,我可以教你们啊。”林柊觉得自己真是傻的可以,现在才发现族里还有那么多的劳动力可以压榨(……),他们是体力差了点。但是编点东西什么的绝对没问题,对族里有贡献,还能改善他们的待遇。 林柊先把大家都聚集起来,就连正因为完成了一根长矛,正在兴奋的老族长也好奇的跟了过来。 林柊向他们展示了草鞋,并做了示范后,就让他们自己动手琢磨了。没办法,他可没什么当老师的天赋,做他的学生,悟性很重要。 当第二批出去狩猎的回来的时候,出去找柴和粘土的人也回来了。 林柊看着人到齐了后,留下刚才学编草鞋的继续研究。把其他的召集起来,和他一起烧陶。 看着大家做出来的盆盆,碗碗,果然还是不合格的居多。老师很满意!(……) 挑选了几个勉强看的过去的拿出去烧制,其他的全部返工重做。 山洞里几乎人人都有事做,劳动最光荣。 林柊一边看火一边做长矛,老族长的效率比他还低,只能自己来了。他倒是想交给力气大的人来做,可是老族长认为神器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用的,也怕有人起了据为已有的心思,坚决不同意。 没办法,只能辛苦自己了,不过,作为自己唯一从现代带过来的物件,林柊也不想弄丢了。 等到大部队回来的时候,清点收获。不算其他的,光陷阱的收获,留守小组就比狩猎队少不了多少。对此,林柊得意的尾巴都快翘到天上了,如果他有的话。 不过,考虑到以前没有人设过陷阱,动物的防备性较低,以后的数量应该会有所下降。 丰收让人喜悦,不过更让人喜悦的还在后面。 那就是林柊用他新做好的陶盆(锅)给他们做了好几锅的肉汤,吃过这顿饭后,人们对烧陶的热情空前高涨。 连本来准备吃过晚饭就休息的狩猎队,采集队的成员都加入了进来,不过妇女们明显对编草鞋的兴趣更大一些。 林柊发现,大家对他的态度又有了新的变化,就连阿豹都不冲他哼哼了。 虽然大家都在忙碌,族长还是把人都召集了起来,说出了林柊准备明天去海边制盐的打算。知道了盐的好处后,大家纷纷对这个决定表示赞成。唯一的分歧点就是由那些人跟着林柊一起去。为了这个大伙进行了充分的自荐,最后,还是老族长亲自敲定了6个人和林柊一起去。 汗!其实就是把部落里武力值最高的6个人派了自己。 第二天一大早,林柊就带着自己的跟班(或者说保镖)出门了,看着跟在自己后面,脚上穿着新草鞋,手上拿着新长矛的,现在的狩猎队第一小队人员。林柊不得不感叹一下,能力强的人果然享有部落的优先分配权,不过这也是应该的。(按劳分配嘛!) 花了小半天的时间,他们果然看到了族长口里的大海,没有污染的大海真美啊! 不过生存压制太大,他们没时间享受美景。林柊把7个人分成3组,分别在这附近寻找有没有适合晒盐的低洼处。 大家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凹陷下去的大石坑,对于这个地方林柊很满意。因为要是没找到这么个天然盐池话,就不得不用自己几个人带来的陶器晒盐,不仅装不了多少,而且陶器估计会被晒裂开的,到时候可得损失不少,有这么个天然的盐池,真是太好了.这石坑不小,省了不少事. 7个人用自己带来的陶盆,来回搬运终于把大石坑注满了水.林柊遗憾的告诉他们,接下来就只能看老天爷了。 如果运气好的话,15个日落后,他们就可以来取盐了。 作者有话要说: 7第6章 看了看天色,今天是铁定赶不回去的了。在林柊的提议下,大伙找了一个小山洞猫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林柊又提议大伙先不急着回去,在附近转转,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可是,这个林柊自以为的好主意,却遭到了大伙的一致反对。理由很简单——没有族长的指令。这次就连夕都没有站在他这边,林柊把嘴皮子都磨破了,大家还是不同意。 林柊很郁闷,自己明明是为了大家好,为什么这群死脑筋就是不明白啊。 不过,胳膊毕竟拧不过大腿,林柊再不愿意也只有跟着大部队一起回去,他可不敢自己一个人在原始森林里乱串。 虽然一开始的时候很生气,觉得真是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不过在回去的路上林柊仔细的想一想就想通了。 自己对于这群原始人来说,只不过是个才认识几天的陌生人而已。虽然能变出不少有用的东西,但是绝对是不会被允许挑战族长的权威的。之前,自己之所以能够指挥得了他们,不过是因为自己背后有老族长的支持而已。难道还期望自己有王八之气,虎躯一震,小弟们就哭着喊着要效忠了。 这么一想,林柊觉得自己的气顺多了。不过一想到夕也和他们一起反对自己的时候,刚消下去的火,又噌噌的往上冒。 林柊知道自己是在无理取闹,可是他就是没办法不生气。 一路上不搭理任何人,卯着劲往回冲。冲的太猛,不看路的后果,就是某人被地上的石头绊了一跤。 走在后面的夕,赶忙跑过来扶他。 不过正在气头上的林柊,可没有什么好脾气,捡起刚才绊倒他的时候就向夕扔过去。谁稀罕你的假惺惺。 不过,那块飞在空中的石头长的好熟悉,再一看自己黑乎乎的手掌。我靠,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啊,赶快抢回来。 夕看到林柊扔石头打他,本能的用手挡。 看到石头落在了半路,林柊一路小跑着去捡的时候,他以为林柊是一次没打到,打算来第二下。于是他开始考虑要不要配合他一下,好让他消气,虽然他并不知道林柊为什么生气,可是接下来的事却完全偏离了他的预想。 林柊把石头像宝贝一样收了起来,那张脸现在可一点都看不出来生气的样子,反而满脸欢喜。 夕眨眨眼睛,觉得林柊真是个奇怪的人。如果夕懂的现代人的语言的话,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说,林柊一定是精分了。 林柊怀里揣着碳,觉得自己的底气顿时又足了几分。哼!小样,现在不让咱指挥,有你们求爷使用你们的时候。(这句话听起来好邪恶) 尽然能在这里捡到铁矿石,那么大量的铁矿石资源应该就在这附近了。 林柊很想让大家,马上就跟他一起去附近看看。不过有了早上的教训,林柊觉得还是先回去报备族长比较好,自己这个外来户是指挥不动他们的,林柊第一次对权力产生了渴望。果然是手里有权才好办事啊。 回到山洞后,林柊第一时间找到了族长。汇报了制盐,和发现铁矿的事。免不了又要给老族长普及下碳的用处。 林柊提出要带人出去寻找铁矿和其他物质,并要求得到更多的自主权,并向族长分析了这样做的种种好处。听到林柊的要求,老族长沉默了一会。 不过在林柊告诉他,如果这次出去的时候,可以找到一种叫‘铁’的矿石,他就可以用它制造出比现在的长矛好很多很多的武器,那样就可以打到更多的猎物。老族长马上就同意了,并正式任命他为探路队小队长的职务,编制10个人,由林柊亲自挑选。 林柊因为记恨夕的吃里扒外(?),在挑选人员的时候故意忽略了夕看着的自己亮闪闪的大眼睛,华丽丽的把他排外在外了。 林夕在第一狩猎队里只挑了阿豹一个人,在狩猎队里又挑了4个人。最后的5个名额选择了族里的青少年。毕竟打猎才是族人的主营业务,要是自己把狩猎队的好手都带走了,就算有族长的支持,估计也会有人跳出来反对的,民主就是有这点不好。 今晚的林柊什么也没做,打算好好休息一晚,准备明天带人大干一场。 不过,闭着眼睛躺在草铺上的林柊,心里却堵的难受,怎么也睡不着。另一边,落选的夕倒是像没事人一样睡得香甜。 于是,林柊就更睡不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8第7章 第二天,新官上任的林柊,顶着熊猫眼,带着自己的队员们踏上了寻找矿石的道路。 林柊凭着记忆,回到了昨天捡到碳块的地方,拿出碳石让队员们熟悉,就地把队员打散分成4组,分别向4个方向进行地毯式搜寻。 可惜找了整整一天,却什么收获都没有,对于这个结果大家都感到很沮丧,可是林柊并不打算就这么放弃。 他决定带领大家先找个可以栖身的山洞,好好休息一晚上,明天再继续寻找。 没想到,有道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白天大家到处搜索都没有踪迹的碳矿石。却在傍晚,大伙寻找栖息地的时候被发现了。 林柊把地点牢牢地记了下来,就带队继续找山洞睡觉去了,没办法,就算找到了一大堆的矿石,也不能躺上面睡觉啊。 要知道,他昨天本来就几乎一夜没合眼,现在脚下都轻飘飘的,他可不想一不小心失足再穿一次。 美美的睡了一觉,早上起来用带来的陶盆煮了一锅热水,配着烤肉吃,虽然还是没有盐,可是比起前几天已经好了太多,人要懂得知足啊。 吃完早饭,林柊和队员们再次回去昨晚发现碳矿的地方确认位置,并做好记录,以便以后的开采。找到了碳,林柊却没有马上回去的打算。 碳本来就是计划内的东西,找到是迟早的事,‘铁’才是这次出来的重难点啊。 接下来的任务是寻找铁矿石,这个可是完全没头绪的。林柊只知道中国的铁矿石很丰富,大概分布在哪些地方也能说出个道道来。可问题是,他并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里啊。 好运气并没有一直跟随着林柊,连续找寻了七八天,都没有找到半点铁矿的踪影。看来这附近并没有铁矿的分布。 算了算时间,是该回去的时候了,不出意外的话,盐应该晒好了。一想到盐,林柊就激动了,再不吃盐,他连走路的力气都快没有了。 不过,这几天也不是一点收获都没有。老天爷关上了你的门,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没有找到铁矿的林柊,却发现了一片竹林。 没有铁刀,竹刀也不错,有了竹子,自己还可以把弓箭研究出来。对了还有渔网,这个也必须有。有了这几样东西,食物的问题就基本解决了。解决了生存问题,林柊才能放开手脚干点别的事情。 探路队的成员们带着他们第一次的收获满载而归,人人的脸上都挂着满足的笑容。虽然搞不清楚自己背上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但是林柊说了,是可以变成武器的好东西。 虽然和林柊预想的还有一些差距,但是毕竟还是收获不小了。做领导的可不能随便打击下属的积极性。 回到山洞的林柊也没有闲下来的命,为了对族长有个交代,林柊必须尽快的把弓箭捣鼓出来。不过,做弓箭可是个技术活,前期准备还有不少,不是说做,就能马上弄出来的。 林柊先从背回来的一大堆竹子里面挑选出了那些直径12cm以上,长度约8~10米的竹子阴干。书上说要阴干一年,现在的自己可没有办法等上那么久的时间。看来所谓的好弓,暂时于他无缘,他现在只有先弄出一些伪劣产品出来。 他记得做弓的粘贴材料一般用的是猪皮鳔,好像鱼鳔也可以,还好这两样东西都不难找。 至于弓弦,那些个太复杂的,现在也没有那个条件去弄,就直接用生牛皮好了。 最后一样就是羽箭了。这个也好办,箭体就直接用削尖了的竹子,尾羽也不挑了。直接选择野鸡的鸡毛来制作。 林柊把自己需要的材料噼里啪啦的全部告诉老族长,告诉他,只要他把这些材料准备好,自己就可以给部落带来跨时代的发展。吃,是没有问题的啦!(这句是重点)对了,告诉族长,记得派人去把那片竹林移植过来。什么,不知道什么叫移植,那就等他把盐弄回来再说吧。 林柊把烦恼留给老族长后,就没心没肺的休息去了。明天就可以去取盐了,各路菩萨啊,各位神仙啊,你们一定要给力啊,他可不想再等上半个月才能吃上盐。这没盐的日子实在是太苦逼了。不过,他们有和自己一起穿越吗?能听到自己的祈祷吗?这真是个问题! 看着盐池里那些白花花的盐,林柊顿时觉得幸福了。 粘了一些放进嘴里,虽然带有苦味,不过对于已经在无盐的世界里苦苦挣扎了半个多月的人来说,这小小的缺陷被他完全的忽略了。再说他也不知道精盐的制作方法,就算介意也没办法。他看书的时候主要是为了打发时间,太复杂的东西,谁记得住,谁牛! 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在好心情的影响下,林柊大人有大量的决定,停止和夕的冷战。 指挥着夕,和同伴们把宝贝盐都装进陶罐里,准备打包带走。他们同样憧憬着林柊给他们描述的未来。 被指挥的团团转的夕暗地里松了一口气,终于和他说话了啊。不过,他到底为什么生气啊。夕觉得林柊真的和他捣鼓出来的那些东西一样,即神奇又奇怪。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章节,写到后面才发现竹林没移植。 9第8章 盐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不仅可以吃到好吃的食物,冬季储备粮的也是时候提上议程了。秋天已经来了,冬天还会远吗?食物,永远是第一要务。 首先要做的,就是增加陷阱的数量。在林柊的指导下,大家制造出了石刀,虽然远没有真刀好用,但好歹也是刀不是。 石刀配合竹片使用,陷阱的制作进度和威力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因为制作弓箭的竹子还在阴干中,在没有先进武器支持的情况下,狩猎队每天的狩猎量并没有得到多大的提升。 于是,族长大手一挥,只留下小部分人进行狩猎,其余的人都参与到了制造陷阱的队伍中去了。 大大小小的陷阱,每天给部落提供了大量的猎物,每日族人们都吃的饱饱的,居然还有不少富余。 这个时候,盐,就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些个富余的食物都不会被浪费的,它们将会是族人们平安度过严冬的保障。 在族人们忙着布陷阱的时候,林柊也没闲着,竹篮,背篓,渔网等一系列的新事物一样样出现在大家的眼前。 第一次喝到鱼汤的原始人很快就被就被征服了,于是河滩上到处都能看到原始人的身影。在渔网的帮助下,大量的鱼儿被捕捞上岸。吃不完的,被做成了咸鱼挂起来。妇女们采回来的野果也被大量的放进陶罐腌制。 在见识了盐的强大作用后,老族长又安排了两次晒盐。 林柊也利用空间的时间,教会了部落的人使用竹筷。说道这个,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啊。让这群习惯了用手直接拿东西吃的人,用筷子真不是一般的困难。要不是林柊能让大家都吃饱饭的话,估计都没人愿意跟他学。 竹制品的增多,导致带回来的竹子很快被消耗殆尽。这个时候林柊才想起自己忘记移植那片竹林了,马上带上足够的人手帮竹林搬家。 在紧张的忙碌中,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制作弓箭的材料都准备齐全了,虽然很丑很粗糙,原始社会的第一把弓箭还是具有跨时代的意义的,这可是远程攻击武器啊。 哼哼,等老子找到铁矿,就带领族人跑步进入冷兵器时代,拿着弓箭的林柊开始意淫。 大伙都围着这把长相奇怪的武器,议论纷纷。 “好奇怪的东西啊,是武器吗?看起来不是很厉害的样子啊!” “这个要怎么攻击啊,是用敲的吗?” “笨,看就知道是用扔的。”……,好像也不是说全错,射箭的确是用弓身把羽箭‘扔’出去的。 “哼哼!看着。”打断大伙无意义的讨论,林柊决定现身说法。 拿着新鲜出炉的弓箭走到树林中间,选定一棵树,走到离树大约30步的距离上停止。不要问他为什么是30步,百步穿杨,那不是他的菜。 搭弓,上箭,预备,射,一气呵成。漂亮! ‘咄’的一声,箭‘准确’的射在了树身上,可能因为尖端不是金属的缘故,并没有稳稳的停留在树身,而是摇晃后掉了下来。 不过,这对于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原始人来说,已经是堪称神器的存在了。 一群人兴奋的大吼大叫,压抑不住激动的心情的原始人们,为了表达对制造出这种神器的林柊的感激之情,围着他唱起了歌。 听着绝对五音不全的歌曲,虽然不知道歌词的意思,但是却能感受到大伙心意的林柊,笑的很傻,很开心。 他决定不把他本来是瞄的傍边那个树的事实说出来,并且打算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里。 原始人的庆祝很实在,围着林柊唱完了一首林柊听不懂的歌后就结束了。 大家对这个新式武器的兴趣很大,一个个望着林柊跃跃欲试。 望着一张张渴望的脸,这个时候林柊的私心占了上风。完全没有挣扎的立马以权谋私,将弓箭交到了夕的手上,并手把手的进行单人教学。 夕在这方便的天赋和没什么运动细胞的死宅男,完全不是一个力量级别的。 上手快不说,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就完全超越了林柊这个老师。从速度,力量,精准度,全方面对林柊进行了秒杀。郁闷的林柊跑到一边画圈圈去了,太打击人了,有米有! 体验了一把快感的夕,没有林柊的厚脸皮,虽然不舍,还是把弓箭递给了眼巴巴望着他的族人们。 认识到弓箭的好处,接下来的几天,族人们加班加点的加工弓箭。直到把所以的材料全部消耗殆尽。 有了弓箭的加入,人们捕获的猎物节节攀升,把吃不完的都码上盐,挂起来吹干,就是原始版得腊肉了。 看着越来越丰富的食物被堆积起来,族人的心情越发的轻松,而林柊在族里的地位,飞快的向上攀升,几乎和族长不相上下了。 而此时,这位新进的族中权贵,正在思考着另一件人生大事。 所谓,衣食住行,现在最基本的吃解决了。林柊就不开始对自己身上的衣着不满意了。 原始人的衣着完全不讲究,女人上下2张皮围起来,男人就下半身一张皮,还硬的要命。 天气一天天的转凉,风一吹,光溜溜的上半身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而裹着兽皮的下半身也好不到那些去,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兽皮,不仅味道难闻,还把几乎磨掉了他一次嫩皮。 解决了肚子问题后的林柊,准备解救自己的皮肤了。努力回想自己有没有看过相关方面的书的林柊,快把自己的头都敲破了。这个时候的他,真想把自己变成一休哥,‘格叽格叽’几下就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修改,竹林问题解决了。好大一个bug。 10第9章 林柊充分回想了好几天后,也没能想起完整的''从硝皮到制衣''的流程。 没办法,看来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了,还好,最近收获颇丰,皮料很多,应该经得起他的浪费吧。 硝皮的第一步:好像是先把毛皮里的脏东西去掉。 这个简单,说干就干,拿起瑞士军刀,大刀阔斧的开始收拾,不知道是不是回到原始社会变暴力了的原因,他居然把好好地一块毛皮弄出了好大一个洞。可惜了,白白浪费一张好皮料。遗憾的把这块好皮料舍弃。 重新拿起一块新毛皮,有了前车之鉴,林柊注意了下手的力度,这次总算没有再弄坏了。呼出一口浊气,满意的把皮料放在一边,准备进入下一个步骤。 抬起头来一看,林柊彻底无语了。 他终于有幸体会了一把‘明星效益’,居然被模仿了。问题是还真是彻底啊,不说那些人手里和他处理的一摸一样的第二张毛皮。就连手边被抛弃的第一张毛皮也一摸一样。最过分的是,连破洞的地方都一样一样的。敢情,他们以为自己是故意弄破的啊。 为了避免出现大规模的浪费,林柊勒令在他做出成品之前,不允许任何人模仿他,亚历山大啊有没有。 大伙儿虽然不明白林柊为什么不让他们跟着学。但是林柊以前的种种行为,已经让大多数的原始建立起了‘林柊说的都是对的’这个认知,倒是没有人再偷偷的学他了。 第二步:浸水。 这个简单,先找来一个大盆,把毛皮全部浸泡进去,由于实在是记不起需要浸泡的具体时间,为了保险起见,索性泡了整整一天。 接下来,该怎么办呢?为什么完全想不起来了,算了,跳过吧,直接进入下一步好了。 接下来就是鞣制,唯一记得就是明矾鞣法,不过明矾没有,省略掉。不知道,原始人们知道林柊此刻的真实想法后,会不会因为他的不靠谱把他暴打一顿。可惜,他们不会读心术,所以在他们的眼里,此刻的林柊依然是那么的高大。 最后加入部落里唯一有的盐和水,时不时进行一下搅拌。 10天后被林柊省略了大部分材料和工序的皮居然硝成功了。就连林柊本人都觉得很意外,自己七拼八凑弄出来的东西居然真的能行,这金手指开的也太明显了吧。 虽然没法和现代那些经过精加工的毛皮相比,但是如果比较的对象,换成自己身上现在穿着的这块毛皮的话,结果就是秒杀。所以说,不是我方太强大,而是敌人太无能。 族人们摸着软软的皮料,觉得林柊真是个神奇的家伙,这家伙的形象再一次等到了升华。 接下来又是一番鸡飞狗跳的跟风,有更好的东西可以穿,谁乐意没事扎着自己玩啊,喜欢玩自虐的除外。不过,这种特殊物种,在原始社会暂时还不存在。 看着山洞里的硝皮热潮。林柊淡定的开始制衣了,一如既往的动手无能。太复杂的东西他做不出来,只能来点简单的。 用刀把一整块毛皮分成前后两块正方形,再找了一块毛皮剪成衣袖。用猪皮鳔把它们都粘起来,连弓都能粘,还粘不了衣服不成。哼哼,不用一针一线,哥照样能把衣服弄出来,不要太崇拜哥。 依样画葫芦,再来条裤子,往身上一套,再加根腰带,完美了,迎着族人崇拜的眼神,林柊得瑟了。 不过,这股得意劲没能保持几天。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原始社会的女人也是女人。短短几天功夫,女人们就把林柊版本的衣服改良再改良。小半个月的时间,林柊的自己做的衣服就有点穿不出去了。 还好,原始人都比较单纯,知道饮水不忘挖井人。女人们把自己做好的成品孝敬了几件给林柊。孺子可教也,林柊对此感到很满意。 可是,当林柊看到居然有女人拿着做好的新衣服讨好夕时。林柊蛋疼了,居然拿着他发明出来的东西引诱他的男人,做人,不能太不要脸啊。他的温暖牌啊,就这样破产了。切,他才没打算做出做衣服送人这么娘的事情呢。他现在可是族中地位仅次于族长的二号人物。 傲娇了的林柊再次爆发,带领族人们给山洞安上了大门。在这个过程中,为了安慰自己受伤的心灵,把夕操的就剩下一口气了。无辜的夕,再次表示看不懂林柊这个物种。 时间在忙碌中飞快的流逝,冬天很快就来临了。很遗憾,林柊没有在冬天来临之前找到棉花,所以没有棉被;没有烧出砖,只能住山洞;没有弄出木床,只能睡草铺,没有找到蔬菜,只能啃腊肉,最多吃点女人们采的水果调节下,还是腌制过的。 由于时间的紧迫,很多东西都没有来得及准备,林柊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冬天过得很艰苦。 可是这却是这个部落的人们,目前为止过得最幸福的一个冬天,因为没有一个人因为饥寒,永远的离去。 而给他们带来这一切的人,叫做林柊。 经过这个冬天,林柊在这个部落的威信正式建立起来了,他成了他们心中的无冕之“王”,就连老族长都没法和他相比,而他们则成为了他的嫡系。 作者有话要说:  技术流的东西太复杂,作者开了金手指。 11第10章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在山洞里憋了一整个冬天的林柊,觉得自己终于活过来了。虽然自己是宅男没错,但是没有电脑,没有电视,连本书都没有世界,你宅一个试试。为了安慰自己,林柊决定去春游。 林柊提出要出去为部落寻找新的物种,美其名曰丰富大家的物质生活。鉴于他以往的良好表现,这个提议很快就被通过了。 不过随着他在部落的地位越来越来高,他的安全就越来越重要。为了他的安全着想,探路小队的成员不得不增加了几位,人员编制由原来的10人扩展到16人,且新增的人手全是武力值超高的狩猎小队成员,无疑,夕入选了。 对于这点,林柊当然是十二万分的赞成。和心上人一起春游什么的,最诱人了,其余的15个电灯泡被他华丽丽的无视了。 浩浩荡荡的人群出发了,虽然不喜欢夕穿着别人送的衣服,不过,不可否认的是,穿上衣服的夕更帅了。 一路和夕说说笑笑,其实就是他在说,夕努力的配合着笑,不知道脸抽筋没有,原始社会的领导也不是好陪的。 虽然一路上基本上都在调戏美男,林柊同时也没忘记自己的工作,作为一个合格的领导人,改善部落的生活,带领大伙儿奔小康是他的基本责任。 这不,出来没几天就让他发现了营养价值极高的红萝卜,这可是个好东西啊。可以增强免疫力,促进生长发育,还可以清热、解毒,化痰止咳、顺气、利便、生津止渴;抗痛风,降血压,助消化……,太多了。 总之,是个好东西。大手一挥,同志们,搬回去,不要给敌人留下一星半点。 搬空了红萝卜,探路队继续出发。 不过,接下来的10来天都没有什么新发现。对此,林柊倒是一点都不沮丧,有的事靠努力,有的事则要靠运气。寻找新物种无疑属于后者,这种事急也没有用,只能慢慢来,碰到什么是什么。 计算了下时间,林柊决定在往前走几天就原路返回了,因为在林柊的本年计划中,还有着更重要的安排。 可就在这为数不多的几天时间里,老天爷确给了他惊喜,也打乱了他整个本年计划。 找到马,并没有在林柊的预料之中,但是当它们就这么出现在林柊眼前的时候。林柊发誓做为一个有血性的男人,是绝对不会让它们在自己眼前溜走的。 马是找到了,但是,却不能贸然的下手去捉。笑话,那可是马,两条腿的能跑过4条腿的。 林柊数了数这只是一个小马群,一共只有6只马。不过数量少,对他们来说反而是好事,多了,他们这点人手估计也吃不下去。 为了得到它们,林柊做足了充分的准备,打乱了他一整个计划。本来打算再过几天就回去的他,在草原上耗了整整两个月。 探路队,现在或许都可以改名捕马的成员,对于林柊如此执着,相当不理解。为6只猎物花费这么多的精力和时间,在他们看来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不过在林柊的淫威下,他们不得不屈服。 不能射杀,废话,他又不想吃马肉。 也绝对不能在抓捕过程中,给马留下过重的伤势,他要的是健康的活口。因为这些个‘无理’的要求,使得探路队在很长的时间内只能往马兴叹。要不是原始人太单纯,保不定就‘农民起义’了。 林柊花费了两个月的时间观察这群马,天天掉在马屁股后面,终于掌握了这群马每天的活动范围,从而布下了天罗地网。 首先在每天马儿活动的必经之路上早早的挖下一个大坑,把编制好的渔网铺设在陷阱中,铺上杂草,把陷阱回复原样。吩咐探路队的成员守候在陷阱傍边的大树上,以备意外的发生。 意外真的发生了,当前面的马儿都顺利的落入林柊的陷阱里时,跑在最后的一匹马儿居然落跑了。最后一匹马是林柊最满意的,如果失手,林柊估计会心痛死的。在千钧一发之际,树上的夕准备的跳在了马背上。 受惊的马儿当然不甘心被人骑在身上,进行了激励的挣扎,各种危险的姿势,企图把身上的人类摔下来。夕不愧为族里最厉害的勇士,无论马儿怎么挣扎,都牢牢的贴在马背上。危险的场景,吓得林柊的小心肝一颠一颠的。真想大呼一声,那匹马他不要了,又怕自己会影响到夕的注意力,导致他摔下来。林柊开始后悔起来,自己真不该打这群马的注意。 人和马的角逐,最后以人类的胜利结束,夕成功的驯服了这匹野马。 林柊终于如愿以偿的得到所有的马儿,兴奋的嗷嗷叫。幸运的是,里面居然有4匹都是母马。齐人之福啊,林柊看着马群中的2匹公马笑的很猥琐。 “队长,这东西的肉好吃吗?”花了这么大的力气都要捉到,一定很美味吧。阿豹口水都快丢下来了。 “吃,他们都是我的宝贝,谁敢伤他们一根毫毛,我就要他好看。”林柊很生气,威胁性的挥了挥拳头,显示他保卫马匹安全的决心。夕也配合的抚摸着身下的马儿,表示自己坚定的站在林柊这一边。马背上的滋味真的太好了,他喜欢。 阿豹很委屈,捕猎不让人吃,还吼人,林柊什么的,最讨厌了。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林柊和队员们在被马儿摔下马背无数次后,最终享受到了马背驰骋的快感。 成功爬上了马背的阿豹,彻底改变了自己前段时间的想法。林柊什么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好人。要是他愿意把这些马儿分一匹给他的话,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人。现在如果有人对他说要吃马,估计他会是第一个跳出来拼命的。 男人爱马,那可是天性。人类对急速的追逐,几千年来都不曾改变。 当狩猎队牵着马儿回到山洞的时候,族人们发出了震天的欢呼声,距离这群人把那什么萝卜送回来已经过去3个月了。在族人们都以为他们回不来的时候,他们居然又出现了。 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老族长不止一次的后悔,不该让林柊出去。 狩猎队的人们享受着勇士般的待遇,不停的向人们吹嘘他们这段时间的精力。人来疯的阿豹居然还现场表演了一把骑术,引得人们一阵阵的欢呼。他确定,刚才看见有好几个少女向他得瑟的家伙抛媚眼了。 卑鄙的家伙,居然拿这个来泡妞,这个能算不正当竞争么。 最主要的事,谁把他傍边的唠叨个不停的糟老头拖走啊。马匹是他带回来的啊,享受人们欢呼的,应该是他;被少女崇拜的,也应该是他。 虽然他是正宗的同性恋,但是他不爱老头啊。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捕马这么重要的场景,居然被懒惰的自己一笔带过了,特来修改反省,其实是忽然想起,自己错过了让夕表现英勇的机会,跑回来弥补的。 12第11章 被老族长抓住,唠叨的快要爆发的林柊,怕自己忍不住犯下殴打老年人的重罪。为了转移老东西的注意力,开始询问起他部落的现状。被林柊这么一提醒的老族长,终于想起正事来了。 各部落之间的交流大会马上就要开始了,往年他们的部落很穷,基本上就没去参加过,猛然变成暴发户,还是想去见见世面什么的。 这可是大事,真的好好计划下。这可是林柊来到这里后的第一次外交啊。 首先,得清理下他们可以拿去交换的东西。他们的新东西不少,却不是什么都可以拿去交换的。陶器,盐,草鞋,渔网等可以拿去交换,但是,弓箭和马匹是绝对要藏起来的。 然后是,他们需要什么?原始人的东西,林柊还真没什么看的上眼的,那么,他到底要交换什么呢? 劳动力,他缺的就是劳动力,只有200人的部落,很多事情都没法去做。 没想到,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林柊,想做的第一笔生意,居然会是人口买卖。 打包好用于交换的物品,带上保镖和老族长,上路了,虽然骑马会快很多。 一来马匹太少;二来,他好歹还知道什么叫财不露白。虽然有精良的武器,但总人口只有200人的部落还真是没什么自保能力。 这次的交流大会是有一个叫‘野狼’族的大部落组织的。让林柊感到惊讶的是,参加交流大会居然是不用交税的,难道他们都是打白工的,原始人也太高尚了。 不过,等他知道所有的交换物品,野狼部是有优先交换权的时候,才觉得正常点。 拜见过野狼部的族长后,林柊他们就开始摆摊了。他们本来就是小部落,再加上来来的比较晚,只分配他一个小角落。 林柊一行人站了整整一上午,一样东西都能没卖出去,肚子都饿得瓜瓜叫了。林柊下令开饭,没收入,也不能不发工资啊。而且,现场试吃什么的也是现代常用的推销手段嘛。 架好陶锅,开煮,顿时香飘四溢。 在林柊一行人挥舞着筷子,吃的满嘴流油的时候,交流大会上的不少人正到处找寻着香气的来源。 广告的效益是惊人的,连免费试吃都没有来得及推出,就引来不来的顾客。 见到人多起来了,林柊就把草鞋,衣服,竹篮等东西一一的展示给大家看。这些没有见过的东西果然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 不过人在询问过物品的用途和需要交换的东西后,大部分人都打起了退堂鼓。林柊这次失算了,他拿出来的东西,对于原始人来说,可以说全部都是奢侈品。连天天吃饱肚子都办不到的原始人是绝对不会拿部落的劳动力去换,这些只是让食物更好吃,和穿在身上更舒服等东西的。 一直到交流大会快要结束的时候,林柊只作成了几笔交易,除了像“野狼”族这样的大部落外,没有几个部落舍得拿人口来更他换的。林柊不得不开始妥协,不再一口咬定只换人口。先把东西换出去,等他们习惯了使用了好东西个,那时候再谈交换,应该会更容易点。人都是由奢入简难的。因为盐这东西,看起来太不起眼,虽然会让食物变好吃,但舍得换它的人不多。那么一点点都不够塞牙缝。 但是盐对人确实不可缺少的,林柊相信只要他们习惯了用盐,就一定离不开它。呵呵。卑鄙的林柊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在人们和他交换的时候,把一罐罐的盐当做赠品送了出去。 果然,在林柊松口后,就有不少部落拿着千奇百怪的东西前来试试。看来他们对陶锅,草鞋等生活用品并不是没有兴趣的。 铁矿,林柊确定自己没有看错,这个人手里拿的真的是货真价实的铁矿。 石头看着盯着自己手里的石头不放的林柊,觉得很奇怪,这种后山随手捡来的石头有什么好看的吗?他有收集石头的爱好,不过他本来是想拿另一块更漂亮的来试试能不能把这个能变出好吃的东西换回去的,结果刚才拿错了。看来,他对这种丑石头更感兴趣一点。 “能用这种石头换吗?” “换,怎么不换!”林柊感觉到自己的语气过于急切,连忙装出嫌弃的模样:“不过,你要知道,我这个东西原来只准备换人口的,现在你只拿石头来换。可不是一点点就能换走的。 “我这里还有很多其他的,”哗啦啦的倒出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石头。 靠,敢情玩石这项兴趣爱好起源的这么早。 “我只要这种”林柊指着铁矿石说道。 “这个我们后山有很多,但是我没有带在身上?” 林柊简直想抱着他亲一口,你不要太配合啊。 林柊立马表示可以上门取货。石头的族人没有想到他真能用石头把那个神奇的玩意交换回来,对方不会是傻得吧! 去石头的部落探路,商量好价格和交换数量后,林柊就带着人回部落,为这笔大生意做准备了。 回到部落后,才知道老族长的女儿带着丈夫投奔他来了,大家不敢做决定,只能暂时把它们留下来,等待林柊回来做决定。 “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是……”老族长很想留下他们。如果它们两个都是健康的人,那当然没人会拒绝,但是他的女婿在捕猎时摔断了一条腿,他们原来的部落就把他们驱逐了。 在原始社会,是不会有部落愿意收留残疾了人的,这样会加重部落的负担。要是以前,老族长也只会把女儿留下来而已,而把男人赶走。 可是,部落现在的情况让老族长觉得有把他们都留下来的可能。女儿会和那个男人一起被驱逐,就知道她是不会放弃他的。如果自己的部落不收留他们,等待他们的只有死路一条。年迈的族长第一次用乞求的眼光看着林柊。 虽然他才是族长,但是,老族长很清楚,他没有权利留下他们。如果没有林柊,他连自己的族人都没法保全,哪里会有能力收留多余的人。所以,只有林柊才能确定他们的去留。 老族长一家人都眼巴巴的望着林柊,把自己生死交到了林柊的手上。 其实在林柊看来这根本就不是个问题。老族长的女婿只有断了一条腿,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就算真的丧失了劳动能力,现在的部落完也全有能力白养一个人。 林柊毫不犹豫的表示,他们可以留下来,得到了老族长一家的感激。话说,林柊怎么感觉自己才是族长的样子,篡位成功了?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了一下,让以后的发展更合理一点。 13第12章 不去想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凌驾于族长的地位之上,成为部落的实际领导人的。目前的工作重点是把铁矿石换回来。恩,加班加点把货物生产出来才是要紧事。不能让这么便宜的买卖溜了,一口陶锅家一双草鞋换一背篓的铁矿石。试问,天底下哪里还有这么好的事啊。 到了预定的交易日期,林柊几乎带着部落里所有的可用劳动力,背着背篓前去接货。当他们浩浩荡荡的走进别人部落的时候,弄得对方还以为他们是来打仗的呢,好一番鸡飞狗跳。对方和他们当初商量的是单价,以为就换几口锅而已。压根没想过,林柊这货居然会倾巢出动。 双方圆满的完成了自以为占大便宜的交换。 林柊拿着几十口劣质陶锅,几十双烂草鞋就换回了好几十背篓的铁矿,自然是占了大便宜。 而石头的部落拿后山没什么用的大石头换回来这么多有用的东西,自然也是占了大便宜。 双方合作的很愉快,对方族长还表示,如果林柊对这种石头还有需要的话,欢迎下次再来。看来对方是打算把他当冤大头宰了。不过,林柊表示这个冤大头他当的很愉快,一点都不排斥要继续当下去。 林柊一行人背着铁矿走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一条小路的时候,其中一个探路队成员忽然叫道:“队长,你看那个奇怪的果子能吃不。大伙现在又累又渴的。要是能吃的话,也能解解渴啊。” 林柊认识这名队员,是上次跟着自己出去的人之一,名字叫做二虎。为什么叫二虎呢,因为他决斗时输给了大虎。--话说,对这群人取名字的能力,他连吐槽的心思都没有。他每天都和一群飞禽走兽在一起。 顺着二虎的手指看过去,妈妈咪呀,你猜他看到了什么。 葫芦,没错,就是葫芦。葫芦可是个好东西,未成熟时可以作为蔬菜食用,成熟了的,就可以用作容器了。 太好了,以后出远门,终于不怕没水喝了。看了看自己背上的东西,呵呵,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大家的背篓都被他塞的满满的。铁矿石本来就很重,估计现在是没能力把这些葫芦带回去了。没事。记着地点,回去卸了货马上就来采。 遗憾的告诉二虎,葫芦不是水果,是没办法解渴的。不过可以用来装水,下次自己等人再出远门的时候,带着就方便多了。 对于以后方便什么的,完全没感觉二虎很失落。对此,林柊暗骂了声没远见的东西。 考虑到大伙的体力问题,就算原始人很耐用,林柊也觉得大家该休息一会了。找了块比较阴凉的地方,林柊宣布大家休息一会。 林柊虽然背的比一般人少很多,但是对于以前最重就背过手提电脑的死宅男来说,已经有点吃不消了。所以这个时候宣布休息,假公济私的嫌疑大大的有。 和夕一起靠着大树乘凉。休息一会的林柊开始八卦了。 “夕,我看族里很多人都有亲属关系的。里面有有几个是你亲戚啊。”追男人第一步,打听家庭情况,判断有无侧面攻陷的可能。反正他现在是部落实际上的领导人,对于假公济私,讨好心上人什么的,林柊表示毫无压力。 “没有。”夕抬头看了林柊一眼,又低头看刚才从别人那里换回来的石头。这玩意到底能拿来干什么,林柊看起来很重视的样子。林柊总是能变出很多很厉害的东西,这次,这么重视这玩意,一定很有用处吧。 “没有,怎么会没有。”总共就200来人的小部落,怎么会一个都没有,这不正常啊。林柊咋呼呼的叫道。 “我是族长捡回来的。”夕闷闷的说道。 “啊!那你想父母吗?想亲人吗?”喂,你到底是在追人,还在在拉仇恨啊。有这么一直往人伤口上戳的吗? “不会,都没见过的人,有什么可想的。”夕自己对没父母这件事很谈定的,停了一会夕接着说:“再说,你和族长都是我的亲人啊,有你们就够了。” “真的?”夕是在对他表白吗?要不要怎么幸福啊,他快晕了,快扶住他。 “恩,你是我带回来的,从带你回来那天开始,我就决定了,你就是我的弟弟。再说,你还是我救命恩人呢。”夕摸着头憨厚的说道。 弟弟?你妹的弟弟,我俩还不知道谁大呢。个没成年的小毛孩,以为长的高大点就可以当他哥哥吗?你以为大小是按身高来排的吗?(喂!你跑题也太厉害了吧!) “再说,以后等我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也是我的亲人。呵呵。”在林柊正纠结于哥哥弟弟的时候,夕扔出杀伤力巨大的一句话。 孩子,孩子。原来他还想着和别人生孩子! 原来根本就不是什么表白,根本就是拒绝啊。 他一向不对直男下手的,难道就这么放弃?但是,原始社会有同性恋的存在吗?他们连异性恋都还没开始发展吧。难不成他要光棍一辈子? 林柊蹲在地上,痛苦的开始画圈圈。 果然好看的东西,都是致命的。就像地上的一些蘑菇一样,越是好看的,有毒的可能性越大。你看,想这种长的普通的,就是没毒的。难道他应该找个普通点的,帅哥什么的,就像毒蘑菇一样,有多远扔多远。 等等,蘑菇。哈哈,他又找到好东西啦,失恋什么的,滚一边去吧。果然,对于吃货来说,食物是缓解失恋的良方。 恩,恩,拿不动?没关系,蘑菇很轻的,一人抓2把拿在手上,没什么重量。回去也可以炒2大盘了。他可是好几个月没吃过炒菜了。 哦,你问上次不是找到红萝卜了吗,那个也可以炒来吃。话是没错,可问题是他把萝卜搬回去以后,就告诉他们是可以吃的就又出门了。后面为了几匹马在外面耽搁了3个月,回去的时候,连萝卜皮都没看见。 作者有话要说: 14第13章 经过了两天的长途跋涉,累的像死狗一样的林柊终于回带了山洞。 喝下一大碗凉白开,呼呼,终于活过来了。下次这些累活,还是让年轻人去干吧。他刚刚知道,夕才16岁而已。而且在原始社会,15岁就成年了,35岁就宣布进入老年。……,才27岁得他,难道就要步入老年了吗?最可气的是,16的混蛋夕居然还说把自己当弟弟,你叫他情何以堪啊! 休息了一会,原地满血复活的林柊就迫不及待的开始拨弄他的蘑菇了。 呵呵,蘑菇可是所有蔬菜中最鲜的一种。据说味精就是蘑菇提炼的。(作者臆断) 虽然放了2天,味道肯定没有新采的好,不过,对于没吃过什么好东西的原始人来说,林柊保证可以好吃的让他们想把自己的舌头一起吞掉。 用族人打回来的清水,把蘑菇洗净,切片。 然后把今天新收获的猎物,注意,要用鲜肉,腊肉炒蘑菇可不好吃。 先把肥肉入锅炼油,等油烧开后,果断下锅。好吧,没锅铲,没关系,我用筷子一样可以翻。翻滚吧,蛋炒饭!不对,翻滚吧,蘑菇炒肉。唉!还差一口铁锅。陶锅炒菜,不正宗啊! 最后放入盐,起锅。 夹起一口,放入口中。啊!真是太美味了,他当初真不该埋没自己的天分,去当什么图书管理员,他最合适的岗位,应该是厨师。是吧!是吧! 咕!好多吞口水的声音。看着一群眼巴巴望着的自己留口水的原始人。林柊感叹,原始人真是不讲究。你们这样,叫他怎么好意思一个人吃独食。 无奈,林柊只好故作大方的让大家拿上筷子一起分享。一小盘的蘑菇,还不够一人一口的没有了。连夕都没有吃到,喂!你们这群人太过分了。 为了收买小夕夕的胃,林柊亲自动手把剩下的蘑菇一起收拾了。起锅时,专门盛了一盘给自己和夕开小灶。 看着夕笑眯眯的吃着自己亲手做的东西,果然,老婆就是拿好吃的换回来的。16岁的老婆虽然小了点,但是在这里可没人告他勾引未成年。 好了,吃完美味的东西,接下来就是消食运动。(别误会,不是那什么) 所有人都有,听分工。 第一组,体力较差的女人和小孩子,出去采集,除了采集以前那些野果外,还多了采集蘑菇的任务。现在正值盛夏,正是采集蘑菇的好时候。特别留意大树地下,应该有不少的收获。另外,从野狼部落换回来的3个人,暂时跟着他们一起采集,美其名曰负责保护工作,其实是不信任他们。 特别叮嘱所有采集的人,采集到的所有蘑菇在没有拿回来给林柊看过之前都不可以吃,违者逐出部落。 第二组,15个精壮劳动力带着15个半劳动力(体力不错的老人和半大小孩),出去收获和布置陷阱。 第三组,35个精壮劳动力,继续狩猎,顺便练习弓箭。不管食物够不够吃,狩猎是绝对不能拉下的,这是保持战斗力的最好方法。所有的精壮劳动力都要轮着参加狩猎。 第四组,15个精壮劳动力带着5个半大小孩出发去把路上见过的葫芦给带回来。注意,最好能连根移植。不懂,就是连根一起带回来呀。笨! 第五组,体力很差的老人,就留在洞里,继续编草鞋,竹篮吧!手艺好的,制衣服也行。反正这次换回来的兽皮不少。 额,族长,你问我你属于哪队?恩,你老德高望重,怎么能出去受累呢,您还是老老实实留在家里吧。 其余的人跟我走。 对了,他刚才还顺便完成了对部落的第一次人口普查。现部落人口分布如下: 现有总人口共216人,其中: 成年女人:70人;壮年男子:80人;青少年男女:20人;没什么劳动力的小孩;20人,老人:23.刚交换回来男子3人。(目前还在考察期,暂不可信,属于编外人员) 看着加上自己,30个人不到的队伍炼铁队伍,林柊感到劳动力的严重的缺乏。但是又不能减少部落正常的活动。无奈的摇摇头,慢慢来吧,总会好起来的。 带着人在附近转了好久,才选定了地方建造铁炉。 其实林柊对炼铁懂得也不是太多。看书的时候也就马马虎虎,现在回想起来能知道个大概步骤,已经谢天谢地了。 对于铁的锻造,前些日子带回来的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此,林柊不得不感叹自己的好运气,要是没有碳,林柊可没办法用柴火把铁矿石加热到可以锻炼的温度。 花了足足5天的时间,最简单的炼铁炉总算起好了。 把铁矿石加热到合适的温度后,剩下的就是打铁了。 呵呵,这种体力活可不适合林柊。所以这项光荣的任务就让阿豹,大虎,二虎什么的去胜任好了,林柊只要在傍边动嘴指导就可以了。 拿着大虎新打出来的菜刀,不得不感叹,看来有些人就是有某方便的天赋。你看这刀打的,比起现代人用的,除了样子难看了点,其他的还真不错。决定了,现在就认命大虎为‘制铁厂’厂长。 “真的?”大虎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厂长,但是听起来好像是个管事的。 “恩,以后这块,都归你管。” 听到林柊这句话,包括大虎在内的所有人都愣住了。这个所谓的‘制铁厂’,只要不是啥子,都看的出他的重要性。就这么随随便便的归大虎管了。 于是,各种‘嫉妒,羡慕,狠’的眼光齐刷刷的望向了大虎,就连一向稳重的夕也不例外。第一次看到夕露出这副摸样的林柊忍不住逗弄到:“不用羡慕他拉,以后我让你当大将军。” 还在努力用眼睛杀死大虎的夕听到林柊的话后,摇了摇头:“我不想当大将军。”用手指了指大虎:“让他当大将军,我要当厂长。” ……,林柊被夕忽然这么孩子气的行为弄呆了。哎呀,好可爱,这才像16岁得孩子嘛。 不过,他不想自己喜欢的人去当铁匠啊。帅哥打铁什么的,一点美感都没有啊。 作者有话要说: 15第14章 坚决不想让夕变成打铁匠的林柊,连忙借口要去看葫芦晒好没有,飞似的跑了。 摇了摇葫芦,恩恩!已经能听到种子响了,拿刀破开,一个水瓢就做成了。做成水葫芦则要麻烦一点。得一点点的用小木棍往外掏。 不过好在,林柊现在可是领导,只需要示范性的做一遍就可以了。自然有下面的人接手往下面干,林柊越来越体会到特权阶级的好处了。 第二天越发有了惰性的林柊,安排完大家的工作,去制铁厂装模作样的指导了一番后,就摸鱼去河边洗澡了。 真舒服啊,这天热死了,还天天套个兽皮。虽然硝过得皮比较轻薄,但是再薄也是皮的呀。强烈怀恋现代的桑蚕丝。夏天穿兽皮的孩子伤不起啊!他什么身后才能把丝绸捣鼓出来,话说别说丝绸这种高级货。连绵,麻都还不知道原材料在哪里呢。 这些天又忙的要死,连洗个澡都成了奢侈的事情。老天爷,你是看我前半辈子太闲了是吧。现在的他,简直感觉到时间的不够用。老天爷既然都用雷把他劈回来了,怎么不干脆把他分成2半呢。那样多好,还多个帮手! 唉,总算是投的浮生半日闲,什么都不想去想,就像好好放松下。 蛙泳,蝶泳,狗刨,仰泳。在水里欢脱的浪费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的林柊,猛然想起这个季节正是莲藕成熟的时候。 于是,想起莲子的清甜,莲藕的酥脆,对了,对了,还有藕粉什么的副产品也很好吃。 摸了一把口水,吃货林柊开始干活。 啊!啊!啊!为什么,为什么? 人家穿越,他也穿越。别人是想什么有什么,一穿回去就有无数的小攻小受哭着,喊着爱上他。他呢?一下来就被个实际只有16岁得矜持货,勾走了心,成天想着怎么讨好人家。 情路坎坷也就算了,为什么他不过就是要找点好吃的而已,就不能顺利点。强力要求穿回来,小爷罢工了。 林柊在水里找的脚都快抽筋了,也没能发现莲藕,为了避免自己累到腿抽筋而死在河里,林柊终于还是上岸了。 林柊带着诡异的低气压一路向山洞飘去。 “哎呀,你们怎么又采怎么多,吃不完会坏得。”一个长的很水灵的妹子说道。 “呵呵,这东西好采。”大家表示饿惯了的人,改不了看到食物就收集的毛病。 “可是又吃不完,采回去放几天就坏了,好可惜。以前我们都吃不饱的。现在有了队长,才可以每天都吃的饱饱。不能这么浪费!”水灵妹子想了一会:“而且,这东西采一点,少一点。咱们今天不采他,过几天还可以采来吃。采回去就放坏就不能吃了,这样我们的食物不是减少了吗?” “你很聪明啊。”没想到居然会在原始社会听到类似于可持续发展的话语,林柊忍不住出声赞扬。 “啊!队长。”水灵妹子没想到他最崇拜的队长会出现在这里,很是紧张。 “呵呵!我就是随便走走。”绝对没有偷懒摸鱼:“对了,你很聪明。我一直想给采集队选一个队长。你看怎么样。”不能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难得找到个这么聪明的,一定要好好使用。 “不行。” ——靠,居然被拒绝了,他一直以为自己很有话语权的。 “队长只能有一个,我怎么也能做队长。”在这群原始人心里,队长是比族长还厉害的称呼,她绝对不能当队长。 额,还有这种事。 “那么,叫组长如何。” “恩。”水灵妹子听到不用叫她当队长,马上改口答应下来。 “好了,我新任的组长。报上你的名字吧,我总要知道我的采集组组长是谁吧。”自以为平易近人的说道。 “我叫平菇。”妹子羞涩的答道。——囧 “我叫草菇。”——再囧 “我叫香菇”——无力中 “我……”听到队长大人询问名字,傍边的人纷纷自报家门,希望队长能记住他们。队长平时都喜欢和那群男人们混在一起,很少有机会和他说话。 好吧!这群女人的名字要是不是现取的,连蟑螂都不会相信的,虽然原始社会估计还没有小强的存在。 等等,这是什么。林柊貌似从水灵妹子,不对,现在应该叫平菇的篮子里看见了一样熟悉的东西。 还别说,平菇的智商绝对高于原始人的平均水平,一看到林柊的眼神落到自己的篮子里,并流落出惊讶的表情的时候。马上就明了的把自己篮子的小东西递给了林柊,解释道:“今天采集的时候,看到它长在蘑菇的傍边。就想会不会和蘑菇一样也是可以吃的。所以就向采回来给你看看。”说道自己的擅作主张,平菇还是有些担心会引起林柊的不高兴,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头也低了下去,用眼角偷瞄林柊的表情。 林柊接过来一看,伸手就给自己的脑袋来了一下,吓的平菇都快哭出来了。她一定干了很坏,很坏的坏事,队长都气的打自己了。 他怎么会这么笨呢?木耳和蘑菇生长属性基本相同。既然有蘑菇,怎么会没有木耳呢。 不过关于这东西的名字,他到底要不要告诉她们,这东西的本名叫‘黑木耳’呢。 要是下次他再问人名字的时候,一个漂亮妹妹一脸天真的告诉他:“我叫黑木耳。” 林柊想想都觉得悲剧。 为了避免悲剧的发生,林柊好心的把‘黑’字去掉了。‘木耳’什么都,勉强还能凑活听听。 一听林柊没有生气,还因为找到这个东西受到了到了林柊的肯定。林柊还表示大家应该多想她学习,把自己不认识的物种带回来,让林柊辨识。平菇兴奋的小脸通红。 林柊一边走一边告诉采集组,以后可以把吃不完的蘑菇和木耳晒干,然后收藏起来。这样到了冬天,就又多了2种食物。 听到林柊的话后,队伍里发出了阵阵欢呼声,她们的队长真是太神奇了。 林柊虽然对女人无爱,但是一点都不妨碍,他喜欢享受他们的崇拜。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快对自己无爱了。本来想按照‘衣食住行’发展基础建设的,结果,可怜的猪脚到现在还猫在山洞里。其实,作者,就吃个吃货,是不? 16第15章 林柊在一群女人的簇拥下回到了山洞,刚到洞口就看见洞里多了不少的陌生人。 呵呵!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营销策略——成功! 叫来族长身边的二豹问道:“他们什么时候来的,该藏的东西藏好没有?” “队长放心,飞鹰远远的看见他们过来,就通知大家做好准备了。呵呵!队长,你真厉害,你说他们会来,他们果然就来了。”二豹指了指那群人:“来了好一会了,和族长扯了半天的闲话,半天也不说重点。光套话呢!” 二豹属于族里少有的智慧与体魄兼具的人才,当然模样什么的就不要想了。林柊打算好好培养一下,以后当做自己的左右手使用。 挥手叫二豹离开,大步走向今天的‘冤大头’们。 “各位族长,什么风把大伙吹来了的。”据他所知,原始社会可没有串门这个习俗。 “那个,队……什么……,我们不是……被风吹……来的,我们……是自己……走着……来的。” “队长。”傍边的人,小声提醒道。 “对对,……队长!”听得林柊一脸冷汗,这家伙是个结巴吧。虽然原始人几乎不需要外交,但是选个结巴当族长,真的没有问题吗? 虽然思维已经跑到天边去了,但是为了维持形象,仍然装出一副‘您继续,我在认真听’得模样。 对面的几个人互相看了看,最后推出了一个小头目作为代表发言:“队长,您上次给我们的那个盐。不知道还能不能再给点?” 听到‘给点’这个词,林柊不悦的挑了挑眉。认真思考是不是要把这群把他当圣母,哦不,圣父的人赶出去。要是,连个原始人都可以占小爷便宜,小爷还有命留到穿越的时候给老天爷劈吗? “是换,我们的意思是可以交换吗?”注意到林柊抓狂表情的族长们,立马改口。 哼!算你们识相。 “换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这玩意珍贵,我们的存量也不多啊,你们要换的话,至少也的拿出点诚意来。”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估计都没听明白林柊的意思,估摸着把自己带来的东西拿出来给他看。 林柊一看差点没气背过去。这群人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居然拿上次换陶器,草鞋等玩意的一摸一样的东西来。你妹的,不知道当初换给你们,本来就是为了引你们上钩,白送的吗?(人家是真不知道啊。) 看着‘暴走黑化’的林柊,一众族长表示不明白。自己明明已经拿出上次交换的东西来了,他们不是需要这个吗?但是,他这个表情,是在不高兴吗? “队长的意思是,你们不能再用这个换。”看不下去的夕,不知道是打算为谁解围。 哎呀,还是他的小心肝最懂得他的心。 “咳,咳。我就是这个意思。我们需要交换掉别的东西” “那,请问队长,我们需要拿什么来交换。” “人口。” “人口!”不过就是点吃的东西,居然要用人口来换。想起来了,赏赐交流大会的时候,他们最开始要交换的也是人口。他们果然不是什么好人。 经过一番的经历争论(吵架)无法达成共识的众人拂袖而去。 “就这么让他们走了吗?”看到生意没做成的夕一,觉得可惜。 “不让他们走,难道叫你去把它们扣下来啊?”走就走吧。他就不信吃了他的盐,还有能跑掉了的。盐至于原始人,就像白粉至于现代人一样,是一旦沾上了就戒不掉的东西。放心,它们一定会回来的。 “等等,夕,你现在出去干什么?” “抄家伙,扣人!” “……,站住,我刚才不是那个意思。我刚才的意思是……,反正就是没叫你去扣人。”话说,夕什么时候,从哪里学的这么粗鲁的。毒害未成年什么的,最要不得了。 林柊给夕解释了一夜,他的话,有些可以学,有些不可以学。最终也没能让夕明白到底哪些可以学,哪些不可以学。 在那群人走后,部落的生活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该干什么的干什么。 因为知道吃不完的蘑菇,木耳,可以留到冬天作为口粮。原始人们对采集的热情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每天的收获成倍的增长,附近的野生蘑菇和木耳受到了灾难性的打击。 林柊用树枝在地上勾勒出莲花的模样:“看清楚没有,这个东西就是莲花。”再画出莲藕的模样:“它的果实,就是莲藕,他们生长在水里。你们的任务就是,找到它们并带回来。另外,小心伺候你们的马儿,你们在,它在!听明白了没有?” “明白!” 当林柊送完连夕在内的探路队成员,回到山洞的时候,那群人再一次出现在了山洞里。 “……” “……”上次闹得太不愉快,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开口了。 “我们愿意用族人来给你交换,你开个价吧。” 林柊的目的达到了,心里却有那么一点点的堵得慌。不过,林柊很快就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开始和对方讨论气价格来。 林柊没敢太黑,最重双方商定。一个30岁左右的老人可以换2罐盐。15至30的壮年可以换15罐盐。15以下的小孩可以换5罐盐。 听到林柊居然愿意用盐换30岁的老人,对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要抢他们的劳动力吗?这分明就是愿意帮他们养累赘啊。这么好的事,就算不换盐,白送都行啊。 虽然林柊明确规定交换的时候,每5个老人必须搭上一个年轻人。但是大家合计了一下,怎么算都觉得划得来。 这样的后果就是林柊的人口贸易异常火爆。到最后,真的有没有和他们交易过的部落跑过来给他们白送劳动力的。 对此,林柊乐的都快疯了。30岁,其实根本算不上老,只不过由于劳动强度太大,又常常吃不饱,才会有点跟不上原始人的‘生活节奏’而已。呵呵,接过来,还吃好喝的养着,要不了多久,就是一个正常的劳动力。 作者有话要说:  林柊开始疯狂的收刮人口了。 17第16章 短短半个月,林柊从周边各大小部落中收刮到的人口居然有100人。其中30岁左右的就占到了七成,明显是被人当做‘垃圾收容站’使用了。 虽然,林柊一点都不介意自己换到的,都是些所谓的‘老年人’,但是却不得不叫停了这种疯狂的人□易买卖。 现在,交换来的人口已经占到了部落原人口的一半,也就是说现在的部落人口比例已经达到了2:1:。这在这任何地方都是不安定因素,在这批人还没有被部落完全吸收之前,林柊是不打算再大规模的吸收人口了。 看着这些所谓的老年人们,真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和他们只相差了3岁。 他们的模样看起来普遍都和现代50多岁的差不多,有的甚至比现代保养得好的70岁的老大爷还不如。繁重的劳动力,又经常挨饿受冻,这一切都疯狂的抽走了这些原始人的生命力。 望天,他现在忽然觉得自己的使命感好重,他要改变这种现状,改变原始人活得40岁就算‘长寿’的局面。最重要的是,他绝对不能变成他们那样,话说,他还有3年就30岁了呢! 这些被换过来的老人基本上都是处于被部落抛弃或者半抛弃掉的境界的,就连少数的年轻人也跟身强力壮扯不上半点关系,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有些‘老人’本来以为自己是过不了这个冬天了。往年冬天,在部落食物不足的时候,生产力低下的他们一向都是被放弃的对象。这在原始社会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残酷的生存环境使得他们不得的这么做。所有大多数的老年人都没有怨恨得等待着自己的死亡。 但是‘求生’是人的本能,当他们被换过来的时候,又不由的升起一丝希望。既然林柊愿意用东西来交换他们,应该不可能是一开始就打算饿死他们的,对吧。只要,他们努力干活,是不是就可以活的更久一定。 新来的人们,有点害怕,有点担心,但更多是对未来的迷茫和对生存的渴望。 但是很快,他们就发现他们是幸福的,因为这个部落的领导人,真的很别人很不一样。他们的部落在吃饭的时候,所有人居然都是管饱的,连他们这些刚被交换过来的人也一样。 很多人抱着陶碗,忍不住发出了哽咽的声音,要知道,他们当中的很多人,已经有多久没吃过一段饱饭了。林柊没想到,他只付出了一顿饱饭的代价,就几乎得到了所有新进人员的拥戴——对此,林柊只能表示,原始人要求低,好糊弄。 被好好养了几天的原始社会‘老人’的劳动力其实并不差。如果是想要想以前一样,拿着简陋的武器冲锋陷阵什么的,那肯定是不行的。但是现在林柊只要求他们挖挖陷阱,捕捕鱼,他们是完全能够胜任的。 因为有了新劳动力的加入,除了每天固定的出猎以外,原部落的劳动力基本上都转移到了‘制铁厂’这边,其实现在的出猎比起获得食物,练兵的性质更重一点,他需要自己的嫡系保持良好的战斗力,以面对随时可能会发生的任何危机。 有了足够的人手,制铁厂才算是正式运转起来了。 看着一把把越来越像样的工具,林柊觉得自己离好日子可能不远了。 每天都疯狂的进行试验和锻造工具的后果就是,不到一个月,换来的铁矿石全部用光了。原材料受制于人的林柊不得不,再次带队去找石头的部落交换。 林柊不是小白,相反,他比所有的原始人都明白人类的逐利性。在附近所有的部落都知道自己最近贩盐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的情况下。这个时候去找原来的合作伙伴做生意,肯定是要被涨价的。 所以林柊出发的时候,带上了大量的盐,葫芦,干木耳蘑菇等备用。 但是,原始人做生意的实诚,让林柊搞到羞愧。当对方知道林柊还要交换这个石头的时候,居然没有漫天要价。 只是很不好意思的提出,不想再交换陶器了。他们现在需要的是盐,当然要是林柊还愿意交换走他们的一些老人的话,就更好了。 对方的族长在提出这个‘无礼’要求的时候,还明显的脸红了一下下。 对于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是长期信奉‘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林柊,也不禁有点不好意思起来。主动提出除了答应族长的要求外,还免费赠送新制水葫芦10个,干木耳蘑菇2篮。并友情提供使用说明。 在对方的感激涕零中,林柊再一次完成了铁矿石的大收购,并和对方达成了长期合作协议。 有了充足的原料,林柊又一次开始大规模的锻造铁器。在原材料和劳动力都充足的情况下,林柊很快的完成了自己的目标。 原部落所有人,人手一把匕首,一块盾牌,并且给所有人都配置了大量的铁箭。看着被重新武装了的自己族人,林柊敢向任何人保证,他这70个人,具备原始人700人的战斗力。远程攻击,再加上铁器,不要太凶残。原始社会大踏步进入冷兵器时代。 新进人员的战斗力并不多,满打满算也就20来人。可就这20来人,林柊也决定先防他们一手,武器配置暂缓。 除了武器以外,制铁厂还打造了不少工具和农具,为将要到来的基础打建设做准备。 正在欢天喜地清点收获的时候,林柊猛然间想起,夕他们出门已经快一个月了,怎么还没回来呢,不会出什么意外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再来一章,凑够3万字。帮我做封面的红瑾大人告诉我,文案太简单了。于是,卯足了劲改了下,但是好像也没好多少。 18第17章 话说被林柊派出去寻找莲藕的5个人,这一个月的时间到底干了些什么呢? 一个月前,一行5人,骑着部落里唯一的5匹马儿,骄傲的上路了。 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林柊还是第一次单独派人出去找东西呢,以前都是他自己亲自带队的。而且,他们5个人,也不是随便点的。而是经过部落选拔,脱颖而出的,证明他们是部落里最棒的。 最后,林柊还特许他们骑走了部落里唯一的马儿。要知道,这玩意,林柊可宝贝了。可见,林柊对这次任务的重视,以及对他们的信任。领导重用什么的,最鼓舞人心了。 可是,他们骑着马儿,连续跑了3天,还是什么发现都没有。他们深深的觉得自己辜负了队长的期望。 这天,他们又一次在水里扑腾,当然结果是,一如既往的——没有找到。 阿豹的脾气在部落里是出了名的不好,从他膈应过林柊这点,就可以看的出来。 出来这么多天,除了骑马就是泡在水里,阿豹终于炸毛了! 一把抓起漂浮在自己身边的绿色植物,连根一起扯了起来。瞄了一看,阿豹正准备扔开。 “等等,这玩意以前没见过,给我看看。”夕看见阿豹的动作后,阻止到。 “要看就看,不过就是野草而已。就你好奇。” 拿着阿豹递过来的陌生植物,夕细细的观看起来。 这绝对不是队长让他们寻找的‘莲花’。不过,这东西长的还是挺好看的,上面的小花黄色小花也很鲜艳。再倒过来一看,居然发现这玩意居然是有果实的。 这个不用林柊教,原始人也知道,但凡植物的果实,大多是可以吃的。不过,还有少数是有毒的,所以第一次吃的人会很危险。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现在大家都不缺食物,为新食物献身的精神也大减,但是就这么放弃的话,又觉得太可惜了。 夕考虑了一会,正打算开口说话。 阿豹就抢白到:“夕,你什么都不说了,这东西是我扯起来的,我自己来试吃。”说完马上吧唧一口: “味道还不错,如果我死不了的话,这个东西就可以食用了” “其实,我想说,队长可能认识这东西,我们采一点带回去就可以了。试吃,太冒险。” “……”你的意思是说,他现在就是死了也白死吗? 看着风中凌乱的阿豹,众人只好默默的开始打包陌生植物果实,准备带回去给队长鉴定。 之后又过去了几天,荷花仙子还是不见任何踪影。估计何仙姑是和蓝采和约会去了。反正,不管夕他们怎么找,就是不出现。 抬头望天,居然被夕发现,半山腰有一种很漂亮的小花,不知怎么的,就觉得应该把它们带回部落。 “夕,你确定,那东西长在那种地方,要采会很麻烦。”阿豹不是很赞成。 “恩,它很漂亮。” “漂亮,又不是女人,喜欢这种东西干什么。” “不知道,就是想把它们带回去。总觉得,带回去的话,队长会很高兴。” “自己想要就直说,不要觉得和队长走得近,就什么事情都可以往队长身上推。”长矛一听夕的话,马上就跳起来叫到。 长矛其人,原来在部落里并不起眼,是不属于林柊出现以前的第一团队的人员。但是,林柊认为他虽然身体素质一般,但是够机灵。在林柊掌权后,就一直被林柊提拔。从他为自己的命名就可以看出,这人是林柊的死忠,绝不允许任何人拿林柊当借口。 夕看了看气的跳脚的长矛,摇了摇头,自己也觉得自己会有这种想法,很诡异。但是心里就是想要把它带回去。 最后,夕还是固执的要坚持自己的决定。——爬上去,把小白花带回部落。 可是大家都不同意,最后坳不过夕一个人的坚持。最后折中的采取,夕自己一个人上去采花,其余的人就在山脚等他,随便可以休息一下。 其实那种小花生长的地方,称不上险峻。可是,夕估计是太心急,刚把几朵花放进怀里,就一脚踏空,滚下了陡坡,直接摔晕了过去。 阿豹他们几个在山脚等了小半天,也没看到夕从山上下来,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留下一个人看管马匹,其余的人就往山上赶。 早知道就不让他一个人去采了,要知道,夕可是目前部落里,和队长最亲近的人。要是真出了什么事,叫他们怎么回去见队长啊。 夕,伤的并不严重,只是骑马赶路什么的,想都别想了。这一养伤,大半个月就这么过去了。 “呵呵,终于找到这玩意了。对了,夕,我们为什么要把所有的东西一起带回去。好费事!”阿豹开始抱怨。 “不知道,队长喜欢。” “呵呵,又是队长喜欢,你把自己当队长了吧。”听到夕又一次抬出林柊,长矛没法淡定了。 要不是夕为了采什么小白花摔伤了自己,他们也不会到现在才完成任务。第一次单独出任务就出状况,长矛不淡定了。 对于林柊和夕平时最亲近,还可以得到林柊的亲自命名的待遇,长矛一直都很嫉妒。 这次被林柊委以重任,长矛是打定主意,想要好好表现一番的。 但是这个夕却擅做主张,耽误了大家完成任务的时间。哼,不就是一些儿小白花吗?打着林柊的招牌,坚持要把这些东西带回去的夕,本来就很叫长矛反感。 现在又要用林柊用借口,指挥大伙。 “我没有,上次去采葫芦的时候,队长就特别提醒,要把根一起挖。我就猜想,队长喜欢完整一点的东西” “哼!猜想?队长的心思,是你能够明白的吗?” 看着明显争执起来的两人,大家马上开始和稀泥劝架,本来就浪费了很多时间。眼看任务就要完成了,可不能再出什么状况了。 其实对于夕耽误了大家的时间,估计除了有点二百五性格的阿豹外,其他人都是有点小意见的。第一次被委以重任,大家都是想好好表现一下的。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一兴奋把今天的存稿一起发了,结果赶到12点过才把今天的份弄出来,双更真不是人常人干的。 19第18章 虽然心存不满,但是就算是单蠢的原始人,也知道不能轻易得罪‘boss’身边的大红人。所以大伙最后还是按照夕说的办了,不过心里不舒服还是会有的,大家都是一样的身份,凭什么药大家听你的啊。 当飞鹰跑过来告诉林柊,夕他们几个完成任务回来的时候,林柊正在制铁厂验收新工具。一听完飞鹰的汇报,林柊就高兴的扔下新制好的‘铁锯’飞奔而去,可是他扔东西的准头实在是太好了。只见那新打造好的铁锯就像长了眼睛一样,向着打造它的人直直的扑了过去。 看着厂长大虎,身手敏捷的躲过了队长随手扔过来的‘暗器’,不少人暗中松了口气的同时,也不得不感叹道:看来当厂长,不仅要打得一手好铁,身手也必须要好才行。大虎果然才是厂长的唯一的人选。不少人心中对大虎猛然晋升厂长的不满,瞬间降低了不少。这对于遭受无妄之灾的大虎来说,也算的上是一种意外的补偿。 当林柊一路飞奔到洞口的时候,才反应过来,自己这般急切的模样,实在是太有辱身份了,随即放慢了脚步,装出一副稳重的模样来。弄得一路跟着他飞跑过来的飞鹰一头雾水,完全搞不明白的他,深深的认识到他和林柊的差距,要不,他怎么完全不明白队长到底想哪样呢?领导果然是领导啊! 林柊看到夕平安的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再三确定是完完整整的,胳膊腿一个也不少以后。林柊悬在半空中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心上人的“了无音讯”,让林柊这几天都寝食不安,却又不得不打起精神工作,这几天,林柊觉得自己简直是生活在地狱里。 夕能够平安的回来,对于林柊来说,已经很满足了。但是,今天注定是林柊的幸运日。 看着夕手里的东西,林柊激动的按住了心脏,生怕它跳的太快,一个不小心就脱离了组织。 夕带给他的这个惊喜,实在是太大了点。 夕口里的所谓‘小白花’,其实并不是什么花,而是成熟的棉铃,因为已经裂开,看起来就和花朵一样,而被夕他们误认为是花的一种。当然,虽然它其实是一种果实,但是它的名字真的叫做‘棉花’。 天气一天天的转凉,眼看自己的工事,现如今都都还处于准备阶段。今年冬天估计还得悲催的猫在山洞里度过。一想到,自己还得披着兽皮度过寒冷的严冬,林柊就有了在穿越一次的冲动。 没想到,自己派出去寻找‘莲花’的人,居然给自己带回来了‘棉花’。虽然都是‘花’,但是对于林柊以及整个部落的意义却不可同日而语。 找到莲花,在现如今部落食物充足的情况下,不过是多了一种吃食而已。但是,棉花却不一样。找到了棉花,布匹的原材料问题就算是解决了。虽然林柊的脑海里只记得最简易的织布机的造法,但这已经足够了。呵呵,先弄他几十条棉被,这个冬天,终于不怕冷了。 说干就干,激动的林柊决定要连夜赶工造纺车和织布机,最快越快,他已经看见软软的棉布在向他招手了,好想快点把身上的兽皮换下来啊。以后要是谁再告诉他真皮最好,他就喷谁一脸的唾沫星子。 林柊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还是第一次表现出对新食物不感兴趣。看来,他的吃货体质已经暴露无遗了。 望着被林柊完全遗忘掉的莲花,族人们又深深的陷入了脑补中,队长果然不是一般人,想的事情不是他们这群一般人能够理解的。其实林柊只是激动的忘记了而已,所以,个人崇拜什么的,真的很要不得。 拉着众人和他一起忙乎了个通宵,也没能成功造出一台纺车或者织布机,经过一夜兴奋后的林柊终于冷静了下来。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急于求成,太着急反而会有反效果。他最喜欢的电影里说的好:‘步子迈太大,容易扯到蛋。’ 宣布全部昨晚参加赶工的人,今天都可以休息一天后,林柊就跑去补眠了。 果断的放慢了节凑后,效率反而提高了,几天后第1辆纺车就出现了,紧接着织布机也成功了。 可是,当族人们都一脸渴望的望着他的时候,林柊却发现,他居然不知道怎么使用。还好,劳动人民永远都是具有顽强的专研精神的。大伙一番乱试,居然还真弄明白了这样样东西的使用方法。 这玩意对女人的吸引力是巨大的,忙碌了整整一天的她们,到晚上居然还不想休息。所以今天的夜晚,林柊不得不在一片织布声中睡去。 被织布声折磨了两天后,女人们终于放弃,睡觉去了。不要误会,并不是女人们开始对织布失去兴趣了,而是原材料用完了。 林柊放下吃饭的碗,此刻才想起自己居然还没有询问过,夕他们是到底是怎么找到棉花的。 夕他们几个仔细的向林柊汇报了工作,连细节都没落下。看到这些小白花发挥了如此神奇的功效。原本激烈反对夕,甚至还一度产生过不团结的想法的几个人,对自己的‘愚蠢’,进行了自我谴责。原始人还很单纯,错了就是错了,逃避责任,抢功什么的,目前还没学会。 听着他们的言论,林柊陷入了沉思。不是因为心疼夕,而想要要责备他们什么,而是发现了部落在体制上存在问题。 没有上下级之分,一旦大家意见相左时,就不知道该听谁的。‘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不一定都是对的。这次,如果不是夕的坚持,再加上因为他的原因,夕多少还有点特殊地位,‘棉花’说不定就要和他们擦肩而过了。 看来是时候进行人事任命了,阶级有时候还是很有必要的。 想清楚这些后,林柊让所有人安静下来,召开了一次简单的全族大会,宣布内容如下: 部落将分为几大板块:部落最高领导人队长一名,(林柊自己),长老一名(原族长);以下设: 一,采集大队:设组长一名,小组长4名。负责日常的采集工作。 二,狩猎大队:设组长一名,小组长4名。负责日常的陷阱制作及狩猎,所有青壮都得参加,半个月一轮换。 三,制铁厂:设厂长一名,小组长4名。 四,后勤大队:设组长一名,小组长2名。负责日常生活用品,包括处理猎物,晒盐,制衣等。 五,亲卫队:设组长一名,副组长2名。由族中做好的勇士组成,直属林柊领导。 不要问他为什么要叫组长,队长什么的都成他的专用称呼了,没人敢用啊。小组长什么的,感觉自己好像带领的是一群小学生啊。干脆,他改叫‘班长’得了。反正,现在人口还不多,暂时先凑合用着,等部落壮大了再改吧。其实,每个男人都有一个‘帝王梦’。但是领导300来人就称王什么的,林柊的脸皮还没那么厚。 小组长以上级别需要竞选,可自荐,可推荐。当然最后的任命权被林柊牢牢的抓在了手上,方便到时候暗箱操作什么的。 考察期为2个月,到时候宣布任命。所以只要大家在接下来的劳动中好好表现,谁都有机会,成为组长。这句话,还真不是说来骗人的,虽然有几个岗位,林柊心中都有了固定人选,但是其他的几个,他还真是打算利用接来了的时间好好考察一番。 “队长,你说的任何人,包括我们吗?”此话一出,所有的新进人员都紧张的看着林柊。 虽然他们来的这个部落,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但是他们已经对这里有了深深的归属感,他们迫切的想知道作为部落的实际掌权人的林柊,是不是已经完全的接纳了他们。 林柊看着这群人,微笑着说道:“你们也是部落的一员,当然也可以参加竞选。” 听到林柊的承诺,这群人发出了阵阵欢呼声,他们并不是真的要和部落的原著民争,只是想得到认可而已,他们的要求真的很简单。 具体的人事任命还需要2个月的时间,部落的基础建设还是得按照步骤一步步往下走。林柊暂时任命夕为亲卫队组长,带领20名族中好手前去采集棉花。并且反复叮嘱,一定要把种子也一并带回来。 这玩意一定要自己种植,总不能年年都跑出去找野生棉花吧,除非是玉帝的私生子,要不谁都不可能有那种运气。 等到夕带队再次出发,林柊才想起他前段时间心心恋恋的莲花来。 看到和莲花放在一起的菱角的时候,林柊觉得夕他们一行的运气实在是太变态了,好东西就跟不要钱似得往他们怀里钻。猛然间反映过来,自己河流流域还是空荡荡的林柊,马上派人快马追赶夕。 一定要问出菱角,莲花都是在什么地方发现的,赶在种子自动脱落前,把它们都带回来。也不管时节对不对了,先在他们部落附近的池塘里种下去再说。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jibrail提出文中bug。 20第19章 因为又要进行大规模的赶工,林柊悲催的发现,自己的人手又严重不够用了。 林柊的脑子里对于未来的计划,一抓一大把。但是就是有一个问题没法解决——人手严重不足。 拿着树枝,蹲在地上开始排近期计划表。 第一项:每天的固定狩猎一定不能少,这是部落的安全保障。 第二项:陷阱,捕鱼,采集业同样需要人手,这是现阶段部落食物的主要来源。 第三项:晒盐也一定不能少,盐不仅是生活必需品,还是部落的主要出口贸易品。 第四项:还得派人整理池塘,为种植荷花和菱角做准备。这个也绝对不能耽误,这是以后口粮的一部分,部落要壮大,光靠狩猎是不靠谱的。 第五项:还得开荒,准备种植棉花。这个应该是重中之重了,未来衣物的主要原材料,是御寒的佳品,是后勤的保障。 等夕带回棉花后,还得开始大规模的织布,这个需要的人手也不少。 第六项:为了早日脱离山洞,最好现在就开始准备建立村庄的基本工事了。伐木开辟空地,挖排水渠,修建防御工事什么的,可都是需要大量劳动力的工作。 第七项:制铁厂需要的人手也不少。不过现阶段需要的工具都打造的差不多了,可以暂缓进程。 第八项:…… 不要第八了,前面几个都已经快把他逼疯了。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林柊发现他不得不暂时放弃制铁厂和建立村庄。也就是说,上任不久的大虎厂长不得不面临暂时下岗的局面。不过,对于这点,就算是大虎本人也不会提出反对意见,族人们早已经习惯,林柊说什么就是什么的生活了,林柊在部落里拥有着极高的话语权。 既然人口严重不足,那么有限的劳动力就必须用在刀口上。 该狩猎的狩猎,该采集的采集,该干什么的干什么。总之除了保障部落的必要生活以外,多余的人都必须跟着林柊一起清理池塘和垦荒。 如果不开始自己生产食物的话,再强大的武力,最终也会有打不到猎物的一天。君不见,就算是历史上哪些不种田的游牧民族,也是要放牧的吗?只知道一味的从野外索取食物的话,总有一天是收获赶不上消耗的。到时候,他们就不得不再次饿肚子了。 大动工的第一天,林柊亲自带对选定了一片平坦的土地进行推到。虽然很对不起生长在这里大树,林柊还是不得不下令砍了他们。当然,砍下来的大树,林柊也不会浪费,统统储备起来,以后建村庄的时候还用得着呢。 看着一棵棵的百年大树在他们的斧头下倒下,林柊不禁想到,要是在现代的话,他恐怕早就被林业局请去喝茶了吧,说不定还能混个新闻的头版头条呢。标题就叫做《毁林伐树,千古罪人》,然后在引发微博上,一片谴责之声。 留下一部分人继续砍树,林柊由带着另一部分人,清理池塘去了。池塘的清理比起垦荒来,简单太多了,把池塘里的所有杂草清除掉就好,至于土壤肥不肥沃的问题,林柊也没精力去管了。 池塘的清理很快就完工了,就待种子后,育苗下种了,未来果然很美好。 结束了池塘的清理工作后,林柊的工作重心就全部转移到了垦荒上面来了。 “队长,给!喝口水解解渴。”接过平菇递过来的陶碗一口饮净,抬头看看天色问到:“那边的茅厕修得怎么样了。” 提到这个问题,林柊就恨不得踹自己两脚。因为他穿越的时候,这个部落的人已经不会在自己住的地方随地大小便了。所有一直都很忙的林柊,压根就没有想起修建茅厕这回事。等到要用肥料是才想起,自己没有修建茅厕。话说,他到底有多马大哈啊,一般人回到原始社会,最受不了的不应该是没有茅厕吗。 “修建的差不多了。”平菇对于修建茅厕的这个决议,绝对是强烈拥护的,特别是那个男女分开如厕什么的,真是太深入人心了,她对队长的崇拜又往上拔高了一截。 “到处都差人手,为什么要浪费人力修那个劳什子‘茅厕’,不就是个拉屎的地方吗?随便找个地方解决不就好了吗?”在如今,会对林柊的决定提出反对意见的,除了二货阿豹外,还真找不出第二人选了。 抬头瞪了阿豹一眼,林柊表示自己和二货的脑电波完全不是在一个频率上,而且对于阿豹这种憨直的性格,自己完全生气不起来。叹了口气:“现在没时间给你慢慢解释,我说什么你照做就是了,我什么时候还坑过你了不成。” “呵呵!那倒是。成,我什么都听队长的。”其实纯二货真的很好搞定。 没有大型的机械帮忙,纯人工的劳动,效率真的高不起来。当夕带着棉花等物品回来的时候,部落的工事只完成砍树而已,翻地才进行了一小部分。对了,茅厕倒是修建了好几座,也已经投入使用了。 翻地什么的并没有多大的技术含量,林柊也不需要日日待在那里当监工。夕一回来,林柊就屁颠屁颠的跑来了,到底是急着种植,还是急着见心上人,这个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采回来的棉花不少,但是要想做到人手一件棉衣,一条棉被的话,那简直就是做梦。全部做成棉被的话,但是可以省点棉花。但是没有棉衣,所有人在冬天的时候就没办法出门了,他的有些计划就得搁浅了。先做几条棉被,保证体质差老人,小孩有的用就可以了,其他的棉花全部做成棉衣。 虽然很舍不得,林柊还是要以大局为重,为了继续寻找野生棉花,林柊不得不在夕回到部落的第二天,就再次把他派了出去。 在夕出发后,林柊没有时间感叹爱人的别离,就再次陷入了繁忙的工作中。他的选种,育种,肥土,种植。对于,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的人来说,思恋也是一种奢侈。 这天,林柊正在和长矛一起清点部落的食物储量。许久都没有干预过部落事物的老族长,错了,现在应该叫长老才对,找到了林柊。 看见长老和队长有事情要商量,机灵的长矛马上会意的带上人离得远远的。 “我不明白,现在部落里到处都缺人缺的要命。而我们储备的食物,早就够我们所有的人安然的度过两个寒冬了。我们为什么不减少对每天获取食物的投入呢。”不减少狩猎,这个可以理解,老族长也不笨,早看出林柊在那狩猎练兵了。对于这点,老族长是全力赞成的,自己部落拥有那么多令人眼馋的东西,没有保护力量怎么行。 “这个,我自有计划。”附耳在老族长的耳边,轻声和盘托出了自己的计划后意气风发的扬长而去。 留下被震住的老族长呆愣在原地,望着林柊的背影,老族长陷入沉思。这个人太厉害,野心也太大,他带给自己部落的到底会是腾飞还是灭亡。但是,不管最后会是个什么结果,自己和部落得人都必须跟着这个男人一起走下去。 不说他是自己一家的大恩人,自己不想阻扰他,就算自己阻扰他,现如今,部落里又有几个人会跟着他干呢。唉!老了,太复杂的事情还是交给年轻人去干吧。他,还是好好做他的清闲长老吧。 作者有话要说:  没法凑够3000字,再加字数的话就必须把下一个情节一起加进去,只写一半的话就断的不伦不类的了。算了,不纠结3000字的字数问题了。 2000到4000都是合理的,握拳! 21第20章 林柊抚摸着新织好的棉布,感动的眼泪哗哗的,虽然和自己以前穿的没法比,但是终于可以跟纯兽皮说拜拜了。 心里估摸了下部落里老人,小孩的数量(以林柊的标准算),大概有50人,每3人盖一条棉被的话,需要17条。唉,还得给老东西单独准备一条,怎么说也是部落长老,和别人挤,像什么话。织布得用棉花,填充辈子也得用棉花,原材料紧缺啊。 仔细想想,有什么东西可以替代不?脑中灵光一闪,‘羽绒被’,还有这玩意的存在呀,而且貌似这玩意盖着还比纯棉被暖和。 ‘羽绒被’的羽绒主要是鹅,鸭等动物的腹部绒毛,最近部落一直都在大势捕猎,这东西是最好找不过了。叫过跟在自己身边的飞鹰:“通知狩猎队,从今天开始,猎物以鸭,鹅为主。另外,告诉所有人,收拾猎物时,把猎物腹部的绒毛全部留下来,我自有用处。”飞鹰即刻领命准备出发。 “等等,还是告诉他们,今天的猎物等我到了再处理。” 虽然对于林柊的命令一头雾水,但是飞鹰最大的好处就是,无论林柊说什么,他都无条件执行,从来不多嘴。这也是,为什么林柊把他留在身边的原因。 林柊已经很久没来看族人处理猎物了,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有些技术含量不太高的活计,他也就放手让族人自己干了。 但是现在,他发现他错了,而且错的很离谱。 “为什么要把所有的内脏扔掉,以前不是一样要用盐腌制的吗?”看到族人们很自然的把动物内脏遗弃,林柊忍不住大吼。 “……”第一次看到队长发这么大的火,族人们都懵了。 他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动物内脏,辛味很重,一点都不好吃。他们收获丰富的时候,一般也是不吃动物内脏的。去年没扔掉内脏,是为了安稳度过寒冬,不得不为之。现在,部落的食物多得吃都吃不完,为什么还要把内脏收起来呢。 面对林柊的怒气,即时觉得自己没做错,却没有人敢开口解释。这个时候,大家都无比的想念二百五阿豹。 发泄了一番后,林柊冷静了下来。 内脏辛味本来就重,没有加入去辛味的调料的内脏,的确很难下咽。没有了生存压力的族人,不想吃这个,他可以理解。但是,为什么都没有还向他汇报。他不能容忍他们,居然不向他汇报就私自处理这件事情,这是在挑战他的权威,绝对不能纵容。 林柊下令所有后勤队成员全部罚食一天(一天不能吃饭),最开始怂恿大伙这么做的人,剥夺参选组长的权利三年。 林柊来到这里快1年了,他给大伙的印象一直都是亲切可亲,很好说话。现在,他们终于知道他们的队长,原来也有雷厉风行的一面,好说话并不代表没脾气。 看着明显镇住了这帮开始不安分的家伙,林柊呼出一口气,开始教大伙处理动物绒毛,为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林柊承诺,表现突出的,一定会是组长的有力竞争者。 所有人又开始重新忙碌了起来,林柊的心却有点沉重。人类真是种奇怪的生物,日子一开始好过,就马上开始内斗了。 当夕带着第二批棉花回来的时候,寒冬,也即将来临。为了储备过冬物资,林柊都没有时间和心上人多说上几句话,嘱咐了一声‘好好休息’就关心他的‘羽绒被’去了。 “队长,你看这样行么?这边是不是应该再缝几针啊。” “哪里?” “这里,队长,平菇认为,应该在这些地方多缝几针,这样绒毛才不会乱跑。盖起来会更暖和。” “哎呀,我说平菇,你可真是个天才。连豆腐块都被你想到了,我都还没来的及说呢!”和聪明人在一起工作就是舒心,一点就透,甚至不点都透。要是部落里多几个,平菇这样的聪明又安分的人,林柊就不会这么累了。 不过,平菇这名字实在是太俗气了。即漂亮又聪明的姑娘,那是上天的恩赐,取这么个名儿,这是暴殄天物。 “平菇,我给你换个名字怎么样?” 正在研究往哪里下针的平菇听到林柊怎么一说,一紧张,针就扎进了手指。 “好痛。” “怎么不小心一点,我看看,都流血了。还好伤口不大,要不你去傍边休息休息,换个人来。”目前就这么个好助手,可要多关心一点,可不能离了心,以后用处还大着呢。 “那有那么娇气,这么点小伤口就要休息的。没有队长的时候,族里哪个不是大伤小伤不断的。也就是队长来了,大伙才有好日子过的。”停了一下,脸微微发红:“平菇,只是听到队长要给自己取名字,一时太高兴了,没注意才给针扎了一下。” 聪明人就是聪明人,瞧这马屁拍的,简直就是让人如沐春风。 “不知队长想给平菇换个什么名字?” “让我想想看。”得给美女想个好名字,“方菱,对,就叫‘方菱’。方是‘方正’的方,菱是‘菱角分明’的菱。我希望你,永远那么聪慧,正直。”永远对我忠心,不要起什么坏意思哦。聪明热不好用,就怕心思多。 “方菱谢谢队长赐名。” 不远处,阿豹兴奋的抱住夕叫到:“夕,你说我是不是快当队长的大舅哥了,我妹妹平菇,不对,队长刚给改了名字。我妹妹方菱,一定是被队长看上了,对不对。” 被阿豹抱住脱不了身的夕,忍不住打击到:“不就是活干的好点,被队长赏识了而已,你至于吗?” “什么嘛,你不是也听到队长给我妹妹赐名了吗?还是两个字呢。连你都只有一个字,你说队长不是看上了我妹妹,还是什么。全部落就两个人被赐名了,还比你多一个字……” 听着阿豹的分析,夕觉得自己一股怨气至上心头,推开阿豹:“我累了,要去休息。” 可本应该很疲惫的他却怎么都睡不着。满脑子都是阿豹的话,他觉得心里闷闷的,好难受。自己为了找到棉花,在外面跑了半个月,好不容易完成任务回来,话也不和自己多说几句。对了,还有名字,明明只给自己取了名字,为什么要给别人取,还多了一个字。 林柊一直忙到傍晚才回来,看到夕躺在草铺上没有睡着,就打算上去‘勾搭’。可是,不一会儿,就发现夕居然不理他了。回想了一下自己做过什么让夕不高兴的事,林柊忽然觉得自己很高兴。他的夕,可能开窍了,这分明是吃醋的表现嘛! 好好的给夕解释了自己对方菱好的原因,夕果然和他说话了。他的夕果然不是无理取闹的人。不过,夕这一开口就把他从云端打了下来。 “我就知道,你对我应该是不一样的。是我把你带回来的,本来我是想当你哥哥的,不过,你比我大,还比我本事。那你就是我哥哥。你一定不会抛弃我的,对吧。我和他们不一样,对吧。”夕长的大眼睛可怜楚楚的等着他的承诺。 望着这样的夕,林柊泪了,虽然他很想开口答应,但是他一点都不想当他‘哥哥’啊。不过为了安抚夕,让他觉得他在自己心里面得地位是别人没法比的。已经给别人取得名字是收不回来了,林柊给夕也加了一个姓。 “卓夕。” “有什么意义吗?”那个‘方菱’可是好名字,是有意思的,不想他的‘夕’就是好听而已。 “当然有,比那个‘方’好多了。‘卓’是‘卓越’的‘卓’,表示夕一个很卓越的人。” 看着夕一脸迷茫的样子,林柊才发现对于原始人来说,自己的解释太深奥。估计,今天下午给方菱解释的时候,她也是有听没有懂吧。 “那你听明白‘方菱’名字的解释了吗?” 夕老实的摇摇头:“我就知道那是两个字,比我的多,还有意思。” ……,好吧,和一群文盲说那么多,是他的错。 “卓越就是很好,厉害的意思,卓夕就是说夕做什么都比别人好。” “那这个名字,我喜欢。方菱的呢?” “她那个简单,几十喜欢她老实的意思。” 对于林柊的解释,夕很满意,不一会儿就安心的睡了。 作者有话要说: 22第21章 这几天,林柊的心情非常好,虽然是被心上人要求做哥哥,但是也是一种进步不是,至少夕现在开始依恋他了。 夕这次带回来的棉花数量要比上一次的多一些,再加上解决了棉衣,棉被的填充物问题,节约了不少棉花。虽然还是做不到人人都有配置,但是总算解决了基本问题。 寒冬如期来临,林柊带着人清点了一下过冬物质。棉被30条,棉衣100件,棉鞋100双,兽皮被子(这是什么东东,林柊,你还真是会利用资源啊)200条,食物堆满了5个储藏洞。物资丰富,今年的寒冬,对于他的族人来说一点都不可怕,但是对于别的部落,却不一定了。 再来看看基本建设方面:莲花和菱角已经在池塘里下种成功。棉花也全部播种,还剩下一亩荒田,为了不浪费,林柊把葫芦种了下去。砍下来的树堆了满满的一个山洞。铁器方面,由于大动工,报废了不少。不过,现在有了保暖措施,他的族人可不会一整个冬天全都待在山洞里,什么都做不了,穿上棉衣给我赶工去。 忽然间觉得,自己比资本家还要恐怖,‘把女人当男人用,把男人当畜生用’就是他现在的真是写照。不过,员工们不仅不反对,反而很享受。由于棉衣不足,大家得轮着干活,没活干的人还很羡慕干苦力的人。其实,你们是想穿棉衣,是吧。 虽然由于棉衣有限,能出门干活的人不多,导致工期进展缓慢,但是长达3个月的时间还是可以做不少事。制铁厂重新开工,每天都有出产不少新工具,为再次的大规模动工做准备。 村落的地址早就选好了,现在的任务就是把这一片地清理出来,还有砖窑也得开始建立了。房子可以是木制的,但是城墙,他希望是用砖砌的。或许他这个人有点偏执,在没有完全的安全保障之前,他情愿所有人继续猫在山洞里。 第一批的红砖被烧制出来的时候,林柊召集所有的族人宣布了人事任命。 采集队组长:方菱,小组长:小莲,其余暂缺。 狩猎队组长:卓夕,小组长:阿豹,二虎,大虎,飞鹰。 制铁厂组长:大虎,小组长:锄头,野牛,其余暂缺。 后勤队组长:方菱,小组长:阿棉,刺猬,其余暂缺。 亲卫队组长:卓夕,小组长:长矛,飞鹰。 另外宣布一条新规定,所有当选人员的名字,除队长赐名外,不允许私自修改。看这上面的名字就知道他们有乱改名字的习惯。总不能,以后每发现一种新食物或物质,自己得意干将的名字就换一批吧,那样他怎么下命令啊,他会找不到人的。 把新任的组长们留下,其余的解散。 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几个人,林柊再次感叹人才的不足,已经是一人多职,居然还有暂缺的。他能说原始人太傻,他选不出人吗,他连阿豹这个二百五都用上了,人手还是不足。 对着自己新任的领导班子,林柊说出了他接下来的安排。 夕负责挑选30个体力好的青壮力,后勤组负责准备棉衣和食物,采集组配合后勤组。制铁厂和亲卫队还是和以前工作,没什么特别安排。 青壮力准备好以后,带上食物和保暖衣服准备出发去最近的部落。 宣布完安排后,林柊单独留下了夕。在内心挣扎了一会后,林柊决定对夕和盘托出。 虽然自己什么都不说,夕就会和所有人一样认为自己是个好人,甚至是圣人。但是他希望夕清楚的认识到,他是怎么样一个人。他希望,如果夕有一天会爱上他的话,一定是真实的他。对他,他不想有任何欺骗。 “夕,你知道我打算做什么吗?” “恩,打算给附近部落送食物。”夕的声音闷闷的,他不明白林柊为什么这样做,他们一向都不会管别族人的死活的,以前自己都养不活,谁会去关心别人有没有吃的。再说,自己辛苦弄来的食物,为什么要给别人。 “夕,不喜欢我这样做。” 抬头看了看林柊,得到林柊鼓励的目光后,夕回答道:“食物都是我们辛苦弄到的,为什么要给别人。他们没吃的,管我们什么事?” “……”好吧!看来这次他又错了,老是拿自己那套老思考原始人。原本还担心夕知道自己的真实意图后,会不高兴。现在看来,要是他没有意图的话,夕才会不高兴吧。原始人对于‘无条件援助同伴’一点兴趣都没有。 “当然不会白给他们了,是有条件的。” “条件?”他们又自己部落需要的东西吗?石头的部落好像有,别的部落会有吗? “我要把它们整个‘吃掉’。”林柊豪气满天的说道,他要他的部落一天天的壮大,他要在这原始社会加建立,属于他的帝国。 “‘吃掉’?。”夕听了林柊的豪言后明显的吓了一大跳,激动的一把抱住林柊:“不要吃人,我们的食物很多,人一点都不好吃。”林柊的想法太恐怖,一定要改掉。 “……”听了夕的话,林柊发现自己又说了现代语言,忘记了原始人都是文盲的事实。安抚的拍拍夕:“我没有要吃人,我说‘吃掉’的意思,是要它们整个部落都加入我们,成为我们的一部分,我们需要人口!” “可是,这个应该会很难。每年冬天,虽然食物都不够,但是只要牺牲掉几个人就可以了。他们不会因为你送食物给他们,就答应你的条件的。” 把手按在夕的肩膀上,肯定的说道:“不,他们会答应。因为今天他们会很缺食物,没有我们的帮助,他们会灭族的。”本来这个动作会很迷人,很有气势的,但为毛夕比他高怎么多啊。原始人不是一般都比较矮吗?这到底是不是他了解的原始社会啊。 “每年都差不多的,为什么今年一定会很缺?” “因为,我们今年获得了很多的食物,他们就一定缺。” 虽然没有完全听懂林柊的解释,但是没关系,他只要知道别的部落一定会很缺食物,一定会全部加入他们就可以了。既然不是白给别人吃的,夕的工作热情又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23第22章 带着保暖的衣服和大量的食物,夕带着人上路了。 第一次在冬天出远门,夕和队员们都感到很新奇,往年的冬天对于他们的说,是残酷的,每一天都可能面临着生死别离,每一年都是生死大关。 可是,今年他们才知道原来冬天,也可以一点儿都不可怕。他们甚至还有心思,欣赏起沿途的风光来了,其实冬天的山林真的挺美的,到处都是一片雪白,可惜以前,他们从来没有机会欣赏。 只用了一天的时间,他们就赶到了离他们最近的部落。眼前的情景让他们惊呆了。冬天才过了3分之1而已。这群人就已经是一副精力尽失的模样。根据他们以往的经验判断,这分明是食物不过,两天一食才会有的表现。估计在过个10来天,这里就得开始死人了。 可是,奇怪了,这个部落的战斗力和他们以前差距不大啊。往年他们的食物储备就算撑不过整个冬天,目前这种状况也应该出现在冬天快结束的时候啊。今年,怎么会这么早。 看到这个部落目前的情景,原本对白送别人食物不满的年轻队员们,也动了恻隐之心,自己部落的食物有很多,送一点给他们,好像也没什么。 有的猴急的队长,已经开始解自己背上的背篓了。夕看到后,制止了他们。虽然也很同情,但是身为组长的他,可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还有队长想到达到的目的。虽然他也不明白这个部落为什么会怎么早就没有吃食了,不过他猜想这和他们的队长脱不了关系,要不他不可能那么肯定这群人会答应他的条件。 夕吩咐队员们留在洞口,自己孤身一人找对方族长谈判。 夕一点都不担心这群人会抢他们手上的吃食。一来,他们虽然只有30人,但是强健的身体再加上精良的武器,可不是这群饿得手脚虚浮的人可以比的。二来,他们的目的是带这群人回去,所以带的食物并不多。他们就算全抢了,也不够他们过冬的,夕相信对方不会傻到冒这个险。 鹿老(对方族长),很早就注意到夕带着一群人聚集在自家洞口。鹿老不知道他们是来干什么的?原始人没有串门的习惯,更加不好客,食物对于他们来说,代表着生命,在冬天更是如此。是不会有人愿意拿它来招待客人的,也不会有人大冬天的,跑到别人山洞里做客的。 大冬天的不在自家洞里待着,跑到他这里来干什么? 鹿老仔细的观察起夕他们一行来,越看越心惊。这群人和他的族人明显不一样,今年的猎物很少,他的族人为了节省口粮,2天才吃一顿饭,都饿得站不起来了。 可这群人则不一样,他们明显身强力壮。而且,他们身上穿的东西也和他们不一样,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就凭他们现在就这么站在风口也不怕冷,就知道绝对是好东西了。这样一群人,忽然出现在他们这群老弱病残面前,是想做什么呢?总不会是给他们送食物来了吧。 他以前听说过,有的大部落在食物紧缺的时候,会派出部落的精壮,出来抢劫弱小的部落以弥补食物的不足。不会这么倒霉,给他们碰上了这样一群人了吧。 再一看,他们果真都拿着武器,看来真是老天爷打算提前收他们了。 虽然他们的食物不多,省着点吃,也最多够半个月。但是,如果是遇到专门来打劫的,他们可不会嫌少。怎么办?自己这边明显不是对手。虽然,就算他们不来抢劫,自己的部落估计也会灭族。但是,多活几天也是好的呀。 看着夕把其他人都留在了外面,孤身一人进来,鹿老开始考虑扣住他,要挟外面的人的可能性。 “鹿老,您好!您还记得我吗?”夕进入对方山洞后,为了安抚对方的情绪,恭敬的向对方族长问好。 听到夕友好的问好声,鹿老愣住了。听对方的口气,很友善,不像是来打劫的。而且,他好像还认识自己的样子。可是,自己的部落很穷,很小,连交流大会都没去过几次。怎么会有大部落的人认识他呢。 仔细回想,自己什么时候认识这样一个大人物了。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脑海中。可是他有点不太敢肯定,那个部落比他们还穷,而且前段时间还发疯似得和别人交换了很多老年人,现在应该比他们更困难才对呀。 “你不会是‘山木’族的‘一’吧。喜欢跟在‘木老’身边那个?”虽然觉得可能性不大,鹿老还是决定碰碰运气。 “我是来自‘山木’族,不过我去年的时候就改了名字。我现在叫‘卓夕’,‘卓越’的‘卓’。” “那可真是个好名字。”谁知道‘卓越’是个什么东西啊。 “请问,您大冬天带着人出现在我族是想干什么?”他和‘山木’族都打了二十年得交道了,‘木老’是不会让他们出来抢劫的。但是听说现在的‘山木’族,木老的话已经不管用了,好像现在的‘山木’族是一个叫‘林柊’的年轻人在做主了。对于这个年轻人,鹿老一直都觉得看不明白。 “是这样的,我们队长猜到贵族的过冬食物可能会不足,特遣我们送点过来。”他背的没错吧。 “……” “就是我们队长觉得你们没剩多少吃的了,叫我们给你送点过来。”还是自己的话说着舒服些,别人也听得明白。队长什么都好,就是喜欢说些别人听不明白的话。 “哦!”这下大家都明白了:“那食物呢。” “鹿老别急,你也知道,谁的食物来的都不容易,特别是在冬天,一块肉可能就能救一条命。我们总不能白送你们吧。” “那你们想要我们用什么换!”他就知道没那么好的事,罢了,只要能换到吃的,再不公平的条件也得答应。 “很简单,你们和我们成了一个部落的人,我们的食物,你们当然可以吃了。” “呵呵!好主意。告诉你,我们就算是饿死,也不会全族成为你们的奴隶的。”鹿老咆哮到。 “鹿老误会了,我们是说成为一个部落的人,没有叫你们成为奴隶的意思。大家都是一样的,不会有人被欺负。” “你说的是真的?” “我们从不骗人。” 鹿老沉默了,他不知道面前的年轻人会不会骗他,说实话,他不太相信他说的话。但是他不得不选择相信。因为这个是他和族人活下去的唯一希望,他刚才吼着死也不做奴隶,不过就是想为族人多争取一点权力而已。呵呵,活着才有希望;死了,就什么都不是。 双方谈妥后,夕就叫人带着食物进来了。为了帮洞里的人恢复体力,夕吩咐大锅煮肉,让所有的人都美美的吃上一顿。 休整两天后,夕就带着这个部落的100多人回去复命了。看到夕他们,连老人都带上的时候,鹿老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愿意把老人一起带走,证明他们的话至少不会假太多。只是需要奴隶的话,可不会愿意帮奴隶养老人的。 希望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吧!许多年以后,鹿老回想起这一天,都会觉得自己当时真是无比英明。 作者有话要说: 24第23章 林柊不可能为所有的人都提供棉衣,所以除了体弱的老人,小孩外。其他的人都只得到了兽皮保暖。一群人顶着呼啸的寒风穿梭在山林中,终于在第二天中午,来到了‘山木’部落。 这里的大多数人都很迷茫,不知道等待他们的到底是什么。对于‘林柊’这个未来领导人,更是害怕多过好奇。 这里的人都穿的很好,食物也很充足,山洞也比他们的干净,还使用着许多他们不认识的东西。但是他们不知道林柊派人带他们回来的目的是什么。他们什么都没有,唯一的一点食物在这帮人面前也什么都不是。 这里的人,由于生活的很好,每天都有饱饭吃,随便拉一个老人出来也比他们的人强壮许多。那他们还有什么用?他需要他们干什么,总不会是食物多的吃不完,接他们来养着玩的吧。 林柊现在可没工夫关心,这群新来的人此刻到底在想些什么。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虽然很心疼夕的辛苦,可是林柊手里现在真没什么人可用。 方菱虽然聪慧,但到底是女孩子,在内务上搭把手是没问题。派出去公干的话,威慑力肯定不足。飞鹰也不错,但为人太老实,不知道变通。二虎太欢脱了,也不行。阿豹——这个不在考虑范围内,不和人打架的话,林柊是不打算派出去的,在部落里连他都敢顶的定时炸弹派出去,想不和人火拼都不行。 想来想去,又只有劳累夕了。吩咐夕今晚好好休息,明天再赶路去另外一个部落。话说,自己一天到晚这么奴役他,他真的会有喜欢上自己的那一天吗? 虽然很内疚,但是无人可用的林柊,不得不再次把夕派了出去。亲自送夕上路,反复嘱咐一定要注意安全,才一步三回头的往回走。倒是夕,因为得到了重用,丝毫不觉得大冬天出门是件苦差事,斗志昂扬的上路了,走的那可是一点留恋都没有。唉!果然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夕现在关心的只有事业。 这次夕去的这个部落要远一些,也要大一点。要是把这批人一起接回来的话,这个冬天的新进人员就达到了300多人,比自己部落原来的人口还要多一些。如此比例,不得不说是很危险的,所以,林柊得抓紧时间先同化先到达的这百来人。 最好的办法,不是一味的施恩,而是一视同仁,让他们对这个部落产生归属感,只有认可了自己是这个部落的人,才会想要保卫它。当然,该防的还得防,一上来就向别人露家底,什么‘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之类的,在这个时候可不适用。林柊没有传说中的王八之气,自己这点家底可经不起折腾。 除了武器的制造和使用权,这群人得到了和原部落的人完全一样的待遇。当然,分配上一样了,劳动上当然也不能让他们闲着。这样反而让这群人放下心来,肯像对待自己的族人一样指挥他们,表明林柊是真的接纳了他们。 十天以后,当夕带着第二批队伍回来的时候。对于此时到达的这批人,不知道为什么,先来的那个部落得人,没来由的产生了一股优越感。瞧那副模样,多久没吃过饱饭了吧,身上穿的都是些什么啊,有他们现在穿的舒服吗。 看着他们的表现,林柊放心了,终于不用担心他们会抱成团对抗原部落了。呼,发展太快,根基不稳啦。还好,现在总算有600来人了,有自己原来一个小学的规模了,为什么他还是觉得悲剧呢。 人手增加了一倍,林柊的基础建设,终于也开始快了起来。终于在这个冬天,完成了大规模的空地清理,他的小村庄,终于可以开始动工了。 这片空地真的很大,论规模的话别说600人,装下6000人还不带挤的,这是建村吗?好吧,现代的大村也有不止这个数的。 林柊并不急着修建房屋,在此之前,必须先把城墙砌起来。这里可是原始森林,没有坚固的城墙作为保护,孤零零的几间房屋立在那里,简直就是活靶子。 城墙必须得用砖砌,木头什么都不保险,一旦遇上兽潮,一样会死的惨兮兮的。烧制红砖的方法大伙已经掌握,第一批的试验品也早已成功,接下来就是大规模生产的问题了。原始人脑子不行,但论起吃苦耐劳来,可不是现代人可以相比的。原始人做起这种单靠体力的单一工作,效率可不是一般的高。 估计只需要半年的时间,修建城墙所需要的红砖就可以全部准备完成了。 不知道是不是上半辈子太闲了的缘故,现在的林柊一闲下来就混身不得劲,非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不可。 烧制红砖已经进入轨道,有老东西和鹿老看着,自己也不用一天到晚的往工地跑。可这陀螺般忙惯了的人一旦闲下来,还真有点不习惯。要不,把纸一并捣鼓出来,再给他们整个夜校什么的上上,提高下文化水平。呵呵,他也就是那么一想,现在的人手还是很紧缺,谁都没空陪他玩‘文字游戏’。 “队长,不好了。不对,是好了,太好了。”飞鹰咋呼呼的向着林柊冲了过来,还好林柊闪得快,要不还不得被这混蛋给扑到了。 “停,干什么呢。大小也是个领导了,像什么样子。”不成器的东西,还想着好好培养,好给他分担点的,怎么还这么沉不住气。 “马儿,马儿出事了,那匹母马……” “靠,那还得了!”总共就这么6匹马,可是他拼了老命才弄回来的,这可都是他的心肝啊,没等飞鹰说完,沉不住气的林柊早没影了。 “队长,我其实想说,那匹母马生了。”队长你为什么那么沉不住气啊。坏了,一会林柊回来一定会找他算账的。他真的好冤枉啊,明明是队长自己没有把话听完好不好。要不,趁队长没回来之前逃跑。 可是逃跑会没有饭吃,没有好衣服穿,没有……,而且他们马上就可以搬进队长说的新村子里去了。他不想走啊,去别的部落里,他会觉得生命没有意思的。怎么办,他不想落跑,也不想被队长收拾啊。 对了,队长对卓夕特别好,他可以去找他帮忙:“卓夕,我的好兄弟啊,你这次可要救救哥哥我啊。” 正在工地上忙的热火朝天的夕被飞鹰一把抓住:“救……救命。” 怎么回事,是有人打过来了,还是有野兽进攻了,夕紧张的左顾右盼,正准备带人抄家伙。 飞鹰终于缓过气来把话事情说清楚了。听完整个故事的夕,觉得要不是这家伙是从小和自己一块长大的话,就凭刚刚说话那个大喘气,他就想先收拾他一顿。话说,他到底是什么时候有这个毛病的,难道吃饱饭了,毛病就开始多了。 另一边,因为太担心自己的宝贝马儿,一直用自己当年靠1500米得速度冲刺的林柊,在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次有了体罚下属的冲动。靠,老实人也有欠收拾的时候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收藏,点击都很不给力啊,难道真的写崩了。 重看一片,错别字好多。 25第24章 虽然很想收拾飞鹰,但是新生命的降临显然更能引起他的兴趣。 林柊到达的时候,母马已经平安产子,小马儿已经能站起来了。一直守在傍边的妇女正拿着部落里最好的棉布,给它擦拭着身上的粘液。可惜小家伙却豪不领情,抖动了几下身体,就要去找妈妈。 林柊在边上看的很是欣慰,他的马群终于有新生命诞生了,说明他的马队正在一天天壮大起来。他是一个十足的马迷,自古好马配英雄,反过来,英雄也得配好马。白衣胜雪,风中飞驰,太有美感了,有没有。 还有,要是马儿再多一些,万马奔腾的场面,太让人热血澎拜。不行了,再无限脑补下去,他估计得流鼻血了。 ‘啪’的一声拍在自己脑门上,叫你乱想。不过,他如果记得没错的话,母马的发情期好像就是在春天。呵呵,反正现在部落里也没有必须用到他的地方,不如出去碰碰运气。 亲卫队里的一个个好手,留在工地上干粗活,还真有点浪费资源。还不如跟着他一起出去,溜达溜达。这次,多带上点好手,说不定回来的时候还真能组成一支马队。再说了,他们部落之前的生存形式,连游牧民族都算不上,他正打算把部落带进农耕文化。可现在部落里可供种植的东西却没几样。恩,得出去找种子了!对于寻种,春天可是最好的季节,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赶得上下种呢。 比起种植粮食自给自足,改善居住环境什么的,倒是可以慢慢来了。唉,为什么他的建村计划,又得往后挪呢。照这个进度,今年冬天不会还要悲催的住山洞吧,话说,他果然是穿越里最惨的一个吧,都到第3个年头了,房子居然还是没影的事。 算了,民以食为天,吩咐飞鹰召集大伙开会吧。靠,飞鹰呢,不会畏罪潜逃了吧,这是什么亲卫啊,怎么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啊! “飞鹰,你给我滚出来。”终于在第3年得春天,族人们见识到了林柊的大嗓门。当然,大嗓门也有大嗓门的好处,那就是很多人都知道了,队长正在找飞鹰同志,而导致一大群人开始帮他抓人。 “飞鹰哥哥,队长在找你呢。而且,队长看起来,好像很生气的样子。”跑的太快,小竹都有些站不稳了,可是她好担心,队长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不知道飞鹰哥哥会不会受罚。 其实从看到小竹摇摇晃晃的跑过来时,飞鹰就有种不好的预感,此刻,听到小竹的话,差点没两眼一黑晕过去了。 他当林柊的贴身侍卫,也快一年的时间了,基本没范过什么错误。这份差事,其实不好当,队长做事一向让人看不明白,他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跟得上林柊的脚步。加上这份差事和队长走得近,部落里嫉妒他的人一抓一大把,想拉他下马的人也不少。这次逮住他犯错,指不定就有不少人正偷着乐,想把他替换下来呢。他虽然算不上聪明,可也不傻,别以为他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夕,看在我们从小一块长大的份上,你就帮帮我吧!” 感受到飞鹰抓着自己手的力度,夕知道到他是真的紧张。部落里有很多人想顶替他的位置,他是知道的。自从林柊来了以后,部落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过,人们的心思也一天比一天多。再加上现在的部落组成太复杂,小派系太多,心思就更多了。 不要说飞鹰的位置,就连自己的位置,想代替的也绝对不会少。他现在在部落的地位,已经隐隐已经在老族长之上了,俨然一副部落第2号人物的样子,不服的当然很多。现在的部落主要由3部分组成,做为原著民的代表,他一定不能被取代。飞鹰的位子也同样很重要,说什么也要保住他。呵呵!不知道,队长知道他现在的心思的话,还会不会和以前一样当他是亲弟弟一样疼。(当然不会,因为他从来就没当你是亲弟弟过!) 拍拍飞鹰:“走吧,我和你一起过去。”虽然很对不起队长的信任,可为了自己的族人,自己必须这么做。现在的这些族人对队长而言,估计没什么不一样吧!唯一的区别,顶多就是自己的部落跟着他比较早而已。可是他不一样,他是‘山木’的人,他爱他的部落胜过一切。 “太好了,有你求情,我一定不会被换掉的。”这份差事可是被好多人羡慕着的,自从得到了这份差事,部落里好多女人都想嫁给他来着。刚刚的小竹就是其中一个,他以前可没有这么多人喜欢,队长身边的红人,听起来多响亮啊。 “咦!夕,你怎么和飞鹰一起过来了。”这个时间段,是夕的话,不是应该都在工地上忙活吗?他和自己可不一样,是绝对不会偷懒的类型。看了看一脸紧张的飞鹰,林柊明白了。靠,现在是怎么回事,老实人也知道拉垫背的了,不对,是找靠山了。难道,是他把单纯的原始人给带坏了。 但是,夕的面子,自己不能不给啊。何况,自己也没真打算把飞鹰怎么样,难道会为了这点小事换掉他不成。 最近,部落里的异动,他是知道的。可是,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争斗,没法避免的。以前大家都吃不饱,所以没工夫搞这个。现在肚子的问题解决了,谁都会想过更好的生活,拼命上位什么的,完全可以理解,只要不是太过分,他是不会插手其中的。有竞争才会有进步,不过还没开始实行私有制,就已经各有各的心思了。等到他推行私有制的话,估计斗的会更厉害吧,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大锅饭’制度是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的,迟早会有那么一天。 比起下面跳的厉害的某些人,还是飞鹰这样的,用着舒服一点。虽然飞鹰老实到不知道变通,最近做事还越来越毛躁。 于是林柊只是象征性的敲打了飞鹰几句,就放过他了。 去通知各部门组长开会的路上,飞鹰对夕那可是千恩万谢。 “要是没有你,我估计就要被换掉了。”最近自己被夸得太多了,做事的确没以前尽心了,这个需要反省。部落以后会原来越大,队长可以选择的人也会越来越多,自己可不能再大意了。要是真的被换掉,估计比没有饭吃还要痛苦。 “不会。”最多被多骂几句,话说,飞鹰这段时间做事的确没以前好了,小心思也明显比以前多了。估计是被那群女人给捧的:“以后做事认真点。”要是飞鹰自己不改的话,他也没办法一直保住他。 “我一直很认真的,只是今天激动了点。”死也不能承认啊,多丢人啊,被人夸几句,就真以为自己是队长了不成。 本来觉得不是什么大事的夕突然一个激灵:“是谁和你说,找我求情有用的。”据他所知,飞鹰没那么聪明。 “呃!就新来的那群人啦,我前段时间偷听他们说话来着。他们说队长对你特别好,你说什么队长都听的。”摸摸脑门:“对了,他们还说,想让他们族里最漂亮的女人给你好呢。呵呵,你小子有福了。” “没兴趣。”看来是他想多了,只是想讨好自己,接近队长的话,倒是停正常的。唉,和队长呆一起久了,连自己都变的奇奇怪怪的了。 “怎么会没兴趣呢,你都18了,不小了,有些事情改考虑了” “你19了都还没成亲,我这个18的急什么。好了,快去干正事吧。小心,再坏事,真被换掉哦。”怎么觉得老实的飞鹰今天话特别多呢:“其实,不爱说话的你,更讨人喜欢一点。”忽然反应过来,当初队长选中飞鹰的原因,除了腿脚灵活意外这个也是重要原因吧。 双手按在飞鹰的肩膀上,严肃得说道:“听着,如果不想有一天被换掉的话。就把最近刚学会的坏毛病全部改掉,特别是,话,一定要少说。” 面对夕忽然这么严肃的表情,飞鹰楞住了。好歹也不是蠢人,想明白了后,郑重的点了点头就飞似的跑开了:“我先去通知大家开会。” 夕也加快了自己的脚步,自己也得赶快回去换身衣服。 战线拉的太远,小半天时间飞鹰才把所有人都召集齐。看看蹲在地上和自己开会的领导班子,再看看空旷的四周。这条件艰苦度,简直比红军还红军啊。林柊决定了,等开始正事动工,修建的第一套房子,一定是议事厅。这舒适和保密度都太差了,当领导的,怎么着也得有点福利,才能激励大家进步嘛。 所谓的开会,其实就是林柊安排,大家听而已,想要集思广益什么的,估计还得等上一阵子。 林柊很快就说完了他的计划安排,部落现在有200人左右的青壮。留一半留守,另一半跟他一起出去‘游猎’。对,就是游猎。集探马,寻种,捕猎动物为一身。不过他们这次要捕猎的猎物都必须是活的才行。 单独留下夕和长矛吩咐到,选择人手的时候,注意新旧人员的分配,避免部落内部矛盾。 唉,现在能勉强跟上他节奏的也就夕,飞鹰。方菱勉强也能算一个,人才不够用啊。 作者有话要说: 26第25章 话说夕,绝对是所有老板都想要的员工,既忠心,执行力又高,最主要的是长的养眼,真是一举3得啊。 得到林柊的吩咐后,夕只花了两天时间,就做好了全部安排。有好手下如此,林柊绝对是幸福的,当然,要是好手下能成功转变成贤内助的话,林柊也就此生无憾了。 林柊带上了夕精心挑选出来的100人出发了。这是他来到这个时空的第一次大规模‘游猎’,却是帝国以后每年例行游猎的开端。后世对此各种分析,各种赞美。其实,林柊的出发点只是想要建立一个马队而已,其他的都是他附带完成的。不知道后世的那些史学家们,知道了真相后会不会吐血3升,然后拉黑自己的老祖宗。 好吧,每次都是无心插柳的林柊,这次终于都到了老天爷的眷顾。当然,这和他这次目的地明确,头也不回的直奔草原有关。 哇,还真在这里!林柊望着草原上奔腾的野马,直流口水。当然他背后的一群人同样没办法淡定。部落里的那6匹马,个个都是宝,也就是组长级别的人有机会可以碰碰,连小组长都只有羡慕的命,更不要说他们这群普通人了,多看两眼都会被教训。 只要现在林柊一声令下,这群馋疯了的人,估计会比马更疯狂。可是,队长不让轻举妄动,说是要好好计划一番。 看到大伙这般热血非常,林柊忽然决定不玩单单设陷阱那一套了。林柊大致数了数,野马还不到50匹,自己这边,人数上占绝对优势。呵呵,不如,各凭本事吧,顺便还可以考察下自己新手下的身手。 进行了充分准备的林柊终于下令:可以自由捕捉野马,各凭本事! 听到林柊的命令后,倒没有人觉得队长是在故意为难他们,反而个个斗志昂扬。就算抓不住马,也要借此机会让队长好好看看他们的实力。特别是那群新加入的队员,疯狂表现,简直就是在玩命,他们在队长面前可以露脸的机会可不多。 林柊拦住了准备大干一场的夕和长矛:“你们不用去了,就呆在这里看着就行。身手不错的,考虑入选亲卫队。” 卓夕还好,毕竟上次抓马儿的时候表现了一番,也算过了瘾。长矛就比较郁闷了,男儿爱马,能够自己驯服一匹烈马,可是无比兴奋的事情。可是正当他磨刀霍霍的时候,他最尊敬的人却阻止了他。太悲惨了,心里面痒的就像猫抓一样,还得打起精神来考察别人的身手,太强人所难了,偏偏自己还没勇气违抗林柊的命令,其实有的时候还真羡慕阿豹,至少他的勇气,自己没有。 于是草原上呈现出了一番奇怪的景象。林柊忙着一边考察,一边看戏;卓夕是很认真的考察,间或作思考状;长矛很努力假装认真考察,其实内心正忙着郁闷,间或进行自我带入状;马儿们忙着挣扎逃跑;勇士们忙着群魔乱舞。 所以说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人‘哈默雷特’,虽然都是以捕捉马匹为目的,但是每个人的方法却不尽相同。自持武力的,最为直接,跳上马背进行驯服。头脑灵活的,编了个草结,进行着套马活动。当然,也有直接成无头苍蝇蛮干状,被马儿逃脱的。但是,对此林柊早有准备,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大一个马群,难道还会白白放过了不成? 四周早就布置好了陷阱,正默默的等着这些‘漏网之鱼’呢。 既得到了马匹,又考察了族人,同时也考察了自己的领导班子,林柊很得意。唉,长矛的心性还得再磨磨才行啊,独挡一面什么的,还是得再缓缓。不知道,正郁闷着得长矛要是知道林柊的真实想法,会不会直接跳陷阱坑里,把自己给埋了呢。 清点胜利果实,一共捕捉野马45只,其中母马20只,公马25只。唉,母马多点就更好了,利于繁殖呀!被族人直接捕捉的马儿有35只,另外10落入陷阱。很好,这说明,他的族人作战能力还不错。 这次带出来的都是狩猎好手,完全不用担心食物的问题。一边寻找种子,一边培养族人和马匹的默契,不少族人现在都可以骑在马上奔腾了。 某日,族人在喂马的时候:“咦,这是什么东西。马吃了不会有事吧。” “不知道,遭了,你的马不知道吃了什么奇怪的东西。会不会出事啊。” “不会吧!”好不容易才轮到自己照顾马匹,要是真出了什么事,他一定一辈子都别想再碰到马了。 “那愣着干什么呀?还不把这些个怪东西拿去给队长看看。”见他发愣,傍边的人忍不住催促到。 “哦,我马上就去。”把地上马儿吃剩下的东西快速捡起来兜着,向着队长的方向飞奔过去。 此人赶到的时候,林柊正在享受午餐,看到这家伙手上的玩意,一口肉渣喷了长矛一脸。还好临时改变了方向,这要是喷在夕的脸上,多影响印象分啊。 我的天啦,瞧瞧他看见了什么。是大豆啊,有了它,同时就会有豆芽,豆腐,豆浆……,太幸福了有没有。 赶过来的族人霹雳啪啦一通,终于把自己的担忧说完了,却发现队长盯着自己手上的东西完全愣住了。完了,马儿没救了是不是,队长已经气傻了。呜呜!他是大罪人了,不仅把珍贵的马匹养死了,还气傻了队长,队长可比马珍贵多了。话说,林柊真该为此感到骄傲,因为他在族人的眼中比珍贵的马儿还珍贵。 看着明显吓的快哭了族人,知道林柊喜欢神游的夕,忙安慰到:“别怕,你应该是找到好东西了。队长这模样应该是高兴的。” 卓组长这么说,他终于放心了,可是队长表达高兴的方式好奇怪啊。 被这两人的对话打断了神游的林柊,很快回过神来了:“这东西在哪里找到的,除了这些还有没有。” “还有不少,就在那边。” “夕,我们一块过去吧。” 跟着族人来到发现大豆的地方,这里果然还有不少的大豆。不过,林柊可不是个容易满足的人,马上下令地毯式搜索,力求找到更多的大豆种子。 林柊带领一小队人员向西边进行搜索,果然被他找到了不少的种子,呵呵,今天运气不错。大豆营养价值好,可以改善下族人几乎纯肉食的饮食习惯,有利于大家的身体健康。 等等,那是什么。老天爷,他错了,他不应该抱怨你偏心眼,原来你并不是不爱他,只是以前时机未到而已。哈哈!居然让他在一天之内,连续发现大豆和玉米两样‘神器’。虽然只是几株玉米苗,但是好好培育的话,要不了几年,就是一片玉米地。 对了,还不知道今天的大功臣的名字呢:“那个谁,就刚发现大豆那个,叫什么名字。” “回队长,我叫白马” ……,这群人的习惯真让人受不了。 林柊忍不住吐槽到:“看到白马好看,就改名叫白马得吧!你丫的怎么不干脆叫‘小白龙’得了。”那绝对是所有白龙的偶像。 “谢队长赐名!”太感动了,知道一定会得到奖赏,但是却没想到队长会直接赐名。他这次一定是找到了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了。恩,一定是比马匹还要好的存在。他是部落里第3个被赐名的,他马上要出名了,对吧。 “……”扶额,他错了,身为领导不该没节操的到处吐槽。 “还是把小字去掉吧。就叫白龙好了。”唉,当领导就这点不好。明明被人误会了,还必须得装出本来就是这样的模样,太考演技了。 “好的,队长。”虽然不知道队长为什么要把‘小’去掉,但是他觉得没什么。反正他一点都不喜欢那个‘小’字。他明明很大,叫大白龙还差不多。其实,他比较喜欢‘白马’这个名字的,听起来比较响亮。但是,尽然是队长赐的,他就不嫌弃它了。 虽然很膈应‘白龙’这个名字,林柊还是当着所有人,宣布了对他的奖励。——赐名‘白龙’,另外暂时提升为狩猎队小组长,实习期3个月,考察后转正。部落人口增加,原来的领导配置也得增加才行。 宣布完对‘白龙’的奖励后,林柊的打算暂时打道回府了。上次‘红萝卜’的惨痛教训告诉他,这群只知道吃的原始人根本靠不住。要是像上次一样把好东西搬回去,不好好安排一番就出门的话。等他回来的时候,估计连渣都不会剩。 这年头找到点好东西,容易吗?可不能就这么浪费了。这次出来,他还专门去去年发现红萝卜的地方看过,可惜,那里如今,什么都没有了。唉,下次再遇到,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林柊悔的肠子都青了,所以,这种命运的痛失,他绝对不允许来第二次。 他要亲自押运,亲自移植,亲自下种,总之,这次不把一切安排好,他就宅死在部落里。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按着季节来安排种子的,可是发现我想写的时候时节不对,时节对的时候又有了别的安排。所以,这篇既然是架空文,请大大们当做时候和我们的有点不一样吧,所以食物成熟季节不同。请轻拍! 27第26章 由于已经对接下来的工作有了具体安排,自然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悠闲赶路了。加上带着新移植的玉米苗,必须赶时间栽种的缘故,林柊抛下了大部落,带着几个人先行回部落了。 林柊这种几乎落单似的跑回来,弄得留守的老族长,紧张的以为出了什么大事了。 林柊出门的时候,就有了寻找种子的打算。所以他不在的这段时间,方凌对族人的工作安排倒是开荒为主,烧砖为辅了。林柊一直认为方凌出外勤有困难,内务上却是一把好手。 望着刚被开垦出来的新田,林柊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虽然新田的产量不会太高,但是有了自己的农作物后,食物才算是真的有了保障。 小心翼翼的把带回来的玉米半成品移植到自己的农田里,希望可以存活吧。现在的玉米苗,可是林柊最心尖尖上的东西,就连夕都得往后靠靠,哼!谁让他不给他吃的。 自己手上的玉米苗不多,不分良莠的全部种下,也只有半亩田不到。他想想:在现代一般管理的好的玉米地,亩产能达到900斤。差的也就500来斤左右。可惜,自己这边肥料严重不足,只有最原始的粪肥,别说亩产900斤了,能达到500斤,他就该偷笑了。简单估算了一下,他这一片玉米苗能得到的收成估计在200斤左右。 换句话说,明年是铁定吃不上玉米的了,收上来的玉米,必须得全部作为种子下田。没办法,为了将来,忍忍吧! 解决掉玉米苗,就该轮到大豆了。不过现在大豆种子,还在后面的大部队身上,自己这群人只带回了需要马上移植的玉米苗而已。算了算时间,估计还得有个5,6天的样子,大部队才能赶回得来。 把跟着自己一起回来的小分队打发去帮忙开荒,自己得静下心来,好好理理思路了。 这次找到的大豆种子不少,也就犯不着像对待玉米苗那样,不分良莠的全部下田了。本来自己部落的新田就不多,这要是全种了大豆,再找到新种子的话,不是没法种了吗。既然不打算全部下种,就得选种了。 自己虽然是看过几本农业方面的书,但当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打发无聊的上班时间。看的倒是不少,能记住的却很有限了。书上讲的选种方法有很多种,但是林柊能记住的,就一个——‘粒大饱满’,这好像也是所有植物选种时的通用标准。 至于栽种大豆的特殊要求,好像就是对日照的要求比较高一点。恩,这个下种的时候得注意一下。 林柊趁着大豆种子还没回来的空窗期,去棉花田里转了转。呵呵,幸得老天爷保佑,长势还不错的,再等上个半个月就能收获了。不过总觉得这时节上和现代有些对不上,不过自己到底不是学农业出生的,对这种东西还真说不准。 4天后,大部落就带着大豆种子回到了部落,比林柊预计的还早了1,2天。拿到种子后,林柊立刻召集人手进下选种。 半个月后,林柊终于把所有大豆都种植完毕了。呵呵,居然足足有3亩田了,比起半亩不到的玉米地,简直是秒杀。 不过,部落的人手还是个老大难问题。既要烧砖,还要开荒,现在还要种田,全都是需要大量劳动力的活计。话说,林柊原本还打算弄点活禽来养着的。可是,现在光他新带回来的40匹马对部落人手的消耗量就很大了。还有部落的日常工作,也是需要人去完成的,还是劳动力严重不足啊。 想要快速发展,却一次又一次的被人口制约,林柊不可谓不纠结。 可问题是,林柊对周围部落的吸收也不敢太快,一来怕引起大部落的戒心,二来部落原人口基数太小,贸然吸收太多外来人员,风险太大,鸠占鹊巢的事情不是没可能发生的。 唉,有些东西着急是没有用的,慢慢来吧。把烦心的事情甩到脑后,林柊看着选种后剩下的大豆有了主意。 这些豆子已经被林柊晾晒了半个多月,都已经变成了黄豆。 剩下的豆子不少,让他想想看到底要怎样犒劳自己,和大伙。 可以做些豆浆,再做些豆腐,对了,还有豆芽也可以来点。这可是蔬菜,要知道他自从穿越后,蔬菜对他来说就成了奢侈品。话说,现在的东西又有几样对原始社会来说,不是奢侈品呢? 豆芽可谓是林柊在现代唯一实践过得东西了,当然是在小学实验课上。从部落仓库中找来一个特大号的陶盆。加满水,把黄豆浸泡进去,剩下的就是等待了。 在等待黄豆芽生长的这段时间,林柊可不会闲着,这家伙对吃有着非一般人的执着。想要豆浆,豆腐,都得有石磨。所以,林柊这几天就忙着捣鼓他的石磨了。 石磨的生产工艺本来也不复杂,再加上经过这两天的熏陶,原始人们也不是一开始的小白了,所以石磨的出世就很容易了。 一拿到石磨,林柊就迫不及待的开始磨豆浆,当然,他只负责动嘴。推石磨这种粗活,自有一大帮人抢着干。 白花花的豆浆,很快就磨好了一大陶桶。指挥族人把它们全部倒进陶锅,加水烧开,豆浆特有的清香就涌入了大伙的鼻腔。 好香啊,这是一种和肉香完全不同的香味,第一次接触到的原始人深深的为他迷醉了。可是,在林柊没有说,他们可以喝之前,没有人敢私自尝试。 林柊看出了大伙的迫不及待,大方的大手一挥,可以喝了。 林柊虽然已经下令可以开动了,但是族人们都很自觉,第一锅的豆浆并不多,理应领导们先享用。林柊接过方菱递过来的豆浆,看到大伙都一副理该如此的模样。不得不感叹,阶级终于开始产生了。 搞定了豆浆,就轮到了豆腐,这个对现在的部落来说,可是一点难度都没有。用晒盐后残留于池底的母液制造盐卤。有了盐卤,豆腐就完全不成问题了。 看着锅里四四方方的豆腐块,林柊的脑海里不断的闪现出豆腐的做法。恩,可以做汤,还可以直接炒来吃,对了,还可以晒干后,做成豆腐干。等等,豆渣也不能浪费,这东西也是可以炒着吃的。这玩意吃起来满口钻,之前的自己是绝对不会碰的。但是,谁让自己现在条件艰苦呢,什么都敢浪费,这苦逼的人生。 这段时间,林柊喝着豆浆,吃着豆腐豆芽,没事就转转工地和田边,日子过得不可谓不惬意。可惜,他的好日子今天就全部到头了,因为老族长带着鹿老等找上门来了。 “说吧,什么事情!”搞得神神秘秘的,习惯了原始人大大咧咧的性格,他们忽然这么精细起来,还真叫人纳闷呢。 老族长和鹿老一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还是老族长一咬牙开口了。 “算算时间,今年的交流大会快要开始了,你什么时候开始准备。” 关于这个问题,林柊现在手头活计不少,还真不想抽调人手,去参加劳什子得交流大会呢。又没有什么他需要的东西,人口什么的也不容易换得来。 老族长和林柊相处了这么久,怎么会不知道他的想法。 “我们都知道,你今年肯定不想去。但是,我们今年还必须得去参加才行。” “为什么?”往年不也是常常缺席吗? “唉!因为今天举办交流大会的是‘木刺’,他们可没有‘野狼’那么好说话。” “哦!怎么个不好说话。”原来原始社会也有不能惹的老大。 “‘野狼’举办交流大会顶多是,在和别人看中同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必须要卖给他而已。但是,这‘木刺’却不是这样的。” “那是怎么样?”是要交税吗?如果只是这个,倒称不上霸道。 “不仅要把带去交易的东西先上交一半,如果东西他们看上眼了,拿什么来交换,也得他们说了算。” 靠,这分明是明抢了。 “看样子,他们还有强迫人参加的习惯,而且还必须带着东西去才行!” “队长,您真聪明。”在这种时候,老东西还不忘送上一记马屁。废话,这么个交易法,不强迫,傻子才会参加。 “队长,你看……”鹿老担心的问到,虽然部落现在比起以前强大了不少,但是直接和‘木刺’对上的话,和找死没两样。 看出了鹿老的担忧,林柊自嘲到。他又不知道刚出社会的毛头小子,经过几年现代社会磨练的人,怎么会是愣头青。 “你们去做准备吧,我们过几天就出发。东西和带出去的人,都低调一点。”呵呵。不就是伏低做小吗?这个对他来说,还真不是什么难事。 作者有话要说:  卤水学名为盐卤,是由海水或盐湖水制盐后,残留于盐池内的母液,主要成分有氯化镁、硫酸钙、氯化钙及氯化钠等,味苦,有毒。蒸发冷却后析出氯化镁结晶,称为卤块。是我国北方制豆腐常用的凝固剂,能使豆浆中的蛋白质凝结成凝胶,把水分析出来。用盐卤做凝固剂制成的豆腐,硬度、弹性和韧性较强,称为老豆腐,或北豆腐、硬豆腐。谚语云: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用盐卤作凝固剂制作豆腐时,浓度一般为18~22°be′,用量约为原料大豆重量的2%~3.5%。 资料来自度娘,话说,度娘还真是个好东西。 作者也不知道自己理解的制作卤水的方法对不对,如果有误,权当博君一笑了。话说,原材料居然是有毒的,那做出来的卤水不会也有毒吧。 28第27章 林柊看着鹿老他们准备好的带去交易大会的东西的时候,苦笑着摇了摇头,老族长他们还是不够看啊。 仅仅带去草鞋,篮子一类的东西,甚至连陶器都没有算进去,这怎么可能能顺利过关,当人家‘木刺’是傻的吗?前几天和自己一本正经谈事的时候,自己还想夸他们聪明来着。结果…… “加上陶器和盐吧。”林柊想了想:“去仓库再拿两篮干木耳一并带上。” “队长,这会不会太多,你明明知道……” 林柊打断了鹿老:“绝对不会多,我还怕太少呢?你们想想看,去年我们去‘野狼’族交换的时候,都有带着陶器和盐,今年不带,这不明摆着‘找打’吗?” 鹿老想想也是:“可是,为什么要把干木耳一起带上呢。”虽然量不多,可是把食物白白送人,总觉得不甘心。 “去人家地盘,怎么也得上点供吧。而且,木耳这玩意拿的出手,又好找。他们吃完后,自己就能找到,就不会为了这个东西来找我们麻烦了。”其他的东西,可没有这个优点。 “队长不愧是队长,想的就是比我们多。”鹿老可不是拍马屁,这次是由衷的赞美。 那是,他这领导可不是吃白饭的。虽然以前没实践过,但是官斗,宫斗,甚至宅斗都看了不少。 收拾好东西,林柊正准备出门。 “队长,等等我。”阿豹背着包裹追了上来。 “站住!谁通知你一起走的。”林柊分明记得自己有专门嘱咐过‘不可带上阿豹’。 被林柊喝止住的阿豹,觉得今天的队长好奇怪,以前明明不会大声吼人的。不过单细胞动物一向不会考虑太多就是了,二百五劲一上来就止不住了,怎么被林柊的一声喝止吓退。 “没有人通知我啊,但是我自己想去,您看,我东西都收拾好了。” “……”头痛,他以前为什么会觉得阿豹的二百五性格可爱的啊,他是找虐的特性么“听着,我再说一次,‘不许去’。现在,‘马上’给我回去。”林柊说这几个字的时候几乎是咬牙切齿了。 “为什么,我又没犯错,卓夕和飞鹰都可以跟,为什么不能带我。”阿豹觉得很委屈,明明以前都会带他一起出去的。自己最近都有卖力工作,没有犯错的。“哦,我明白了,队长,你偏心。那可不行,我一定要去。”说完就往林柊这边靠过来。 看着耍无奈的阿豹,林柊一股无名火涌上心头,抬起腿往阿豹心口就是一脚。踢完也不去看躺在地上的阿豹有事没事,就带着人头也不回的走了。 飞奔而走的林柊过了一会气就消了,话说自己那脚会不会太重了啊,把人踹坏了怎么办?以前看电视的时候,有看过被人照心窝子一脚直接踹死的。 因为担心阿豹被自己踹出个好歹来,不放心的林柊马上把自己的担忧说给夕听。 夕很老实的表示,林柊的脚劲,完全没有什么杀伤力可言。再说阿豹人虽然单纯,但是身体那是一等一的好,打架的话连夕自己都吃不消。所以,林柊是不可能伤的了他的。 听了夕的解释,林柊放心多了,原始人强大的抗打击能力不是自己那个时代的人可以比的。至于夕说的自己没有杀伤力等内容,林柊表示自己选择性失聪了。 但是,事实上却是,阿豹真的很受伤,貌似还伤得不轻。当然不是林柊穿越后脚力大增什么的,而是阿豹那颗脆弱的小心肝被林柊狠狠的伤害到了。 阿豹就这么躺在地上,不想起来了。队长今天对他发了好大的火,还下脚踢他了。队长一向都很温柔的,动手打人什么的还是第一次。可是,为什么是他啊。明明以前队长对自己很好的,为什么……为什么啊。他一定是被队长讨厌了,可是他明明最近都没有惹事啊,明明以前就算惹了事都会没事的,为什么没惹事,反而会被打了呢? 啊!啊!啊!想不通,他不要起来了,就让他躺死在这里吧,反正队长都不要他了。 最后,阿豹并没有如愿的躺死在原地,而是在傍晚的时候,被带人出来找他的方菱给拎回去了。 看着赌气连晚饭都没吃,躺在草铺上生闷气的哥哥,方菱暗暗的叹了一口气。自己的这个哥哥,从小就天生神力,打猎什么的,都是最好的,所以老族长和队长一向都很纵容他。要是部落还是以前那样全靠打猎为生的生存模式,哥哥的这种性格没什么不好。可问题是,现在还和以前是一样的吗? 现如今,给部落提供源源不断的食物的早就不是狩猎队了,单方面的武力值已经不想以前那样吃香了。看看队长身边的人,哪个都是光靠蛮力的,除了自己的哥哥。队长虽然喜欢哥哥,但是由于哥哥的性格,总是不会把重要的事情交给他。哥哥要是没法改掉自己原本的性格,是不会被重用的。就算不考虑哥哥的前途问题,照部落这样发展下去,他的性格迟早是会吃大亏的。 今天早上,在田里干活的时候自己,听属下汇报‘哥哥去追队长了’的时候,自己就知道肯定要坏事。其实自己,本来是可以马上派人把他硬拽回来的。可是她最后,她并没有这样做。让这个不省心的哥哥吃点亏也好,免得不长教训。被队长训词,总比以后被人利用犯下大错的好,她的好哥哥,你就长长心吧。 打定主意的方菱没有去安慰阿豹,所以躺在床上阿豹觉得自己更可怜了。连妹妹都不要他了吗?是嫌自己这个哥哥丢人了吗?呜呜呜!她以后是要嫁给队长的人,一定怕自己被队长讨厌而被连累了吧。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我终于也有用到这句话的一天,别拍,我一般很少出现。以后估计会全面消失。) 因为怕去的太晚而引起‘木刺’的不满,林柊带着人紧赶慢赶,终于在花费了小半个月天后到达了‘木刺’族的地盘。上赶着受虐,说的就是他这种情况吧。这种情景,要是把莽撞的阿豹带来,那绝逼是自杀行为。 木刺族果然霸道,林柊带人刚一到,马上就被人检查了货物。林柊的实力并没有得到大部落的认可,所以自然也没有得到对方族长亲自会见的资格,对方随便打发了一个小头目来负责接见他们。 负责接见的小头目说话那是各种难听,连林柊这种经过洗礼的老鸟都有点受不了了!再次庆幸自己没把阿豹一起带来,要不依阿豹的性格,还不直接上拳头招呼了啊,后果不堪设想。 高度赞扬自己的部落如何伟大,随带嘲笑林柊部落的渺小。小头目见林柊一行始终没有什么反应,顿时感到无趣,恹恹的收了口。 接下来就是今天的重头戏——‘打劫’了,收缴了林柊他们几乎一半的货品后,又以几乎白给的价格交换了不少走。林柊觉得这帮人还真是强盗,比现代的城管都厉害,但是自己没有能力反抗,只有任由他们抢劫,还得不时的配上笑脸,真憋屈! 由于上供的时候态度良好,小头目感到非常满意。所以林柊他们得意分派到一个独立的小山洞,作为晚间过夜的地方。 来到分配的山洞里,所有人的情绪都很低迷,白天发生的事情,搁谁心里都不好受。 林柊这会也正憋屈着呢。在现代的时候,再怎么不好,再怎么伏低做小也达不到现在这种程度。不管是当学生时讨好老实,还是工作时讨好上司,要是对方太过分,自己都可以转身就走,大不了工作不要了就是。可是,今天不行,就算他不要命,部落里还有600多人的性命,难得也不要了? 实力才是说话的本钱,在实力不足之前,就是条龙,也必须得趴着!总有一天,他和他的部落不会再任人欺凌。 作者有话要说: 29第28章 因为本来带来交换东西就不多,再加上被收刮的太厉害了。留给林柊他们,真正用来的交换的东西就很少了,好在林柊他们,本来也没报什么,可以交换到好东西回去的想法,自然也就没有那么郁闷了。俗话说的好,没有希望也就没有失望,估计就是这个意思了吧。 同样是因为上供态度良好的原因,林柊他们分到的摊位地点还不算差。可惜对于本就无心交易的林柊来说,差不差还真没什么区别。 林柊货物少,但是却贵在稀有,霸王举办的交流大会的唯一好处就是——人流量大比较大,因为没人敢不来啊。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来林柊他们摊位前询问的人还真不少。 林柊这次来交易的心态,和上次参加交流大会的时候,已经完全不一样了。那个时候为了打开市场什么的,还会贱价出售货物,搞点营销策略什么的。现在得情况可完全不一样了,各位看官,不好意思了。本摊位上一切货品,均需要用人口来交换,看来,林柊这家伙是准备在人口贩子这条路上走到黑了。 不过,你说稀奇不稀奇,林柊这么个换东西法,居然还真有人愿意和他交换的。一天之内,林柊就把所有的物品全部交换成了人口,虽然交换过来的6个人身体都不是很强壮。可是对于林柊他们来说,这完全就是意外之喜了,倒是多少冲淡了一点,先前被大部落任意欺凌的郁闷。 这么少的东西就换回了6个人,这让严重缺劳动力的林柊,有点后悔带来交换的东西太少了点。可是仔细转念一下,就算自己再多带一倍的东西来,估计也得被交税了吧。再说,在‘木刺’的地盘,他要是真交易个几百人回去,绝对是提醒人家该有所防备了,说不得人家嫌麻烦,直接顺手灭他们都有可能。 所以说啊,做人,还是低调一点才命长。话说,被现代教育片洗礼了太多次的林柊,还特小人的留意了下新交换的6个人里,确定没有混进‘木刺’族的奸细后,才敢放心的带他们回去。 可惜,事实证明,他那点微不足道的家底,根本就不值得‘木刺’这种大部落派什么奸细,甚至连引起多余的关注都不可能。万人的大部落会对只有几百人的小虾米有戒心吗? 可是别人不在乎他是一回事,自己担忧又是另外一回事。换完东西的林柊可没心情继续逗留在危机四伏的‘木刺’,立马招呼族人收拾东西,打道回府了。 因为离开的太早了,导致对于这场交流大会后面发生的事情,林柊就完全不知情了。 不过,在日后,林柊倒是不止一次的庆幸,自己当时走的早!不然的话,如果自己当时就在现场的话,保不定不会一时头脑发热,做出什么见义勇为的,不自量力的事情来,反而把自己和部落得人都搭进去。 林柊还在现代的时候,由于职业的关系,是有寒暑假的。所以尽管平时是个十足的宅男,但是却一点都不妨碍他喜欢旅游,虽然因为‘宅’属性问题,他去过的地方并不多。 他始终坚信‘旅游’是能调节人的心情的。在送上门去被人狠虐一番了之后,整个队伍的人心情都很糟糕,不是m属性的人,是不会在被人狠虐一番后,还能保持好心情的。作为领导人的林柊,决定带着大家一起散散心,顺道找找新物种什么的,也算寄娱乐与工作了,调节好大伙的心情的重要,一直保持沉重的心情,对身体不好,虽然不知道原始人是不是也会得心理病。 抱着这个想法的林柊,向已经来过多次的鹿老询问,能不能不按原路返回,他们是不是可以走别的路回去。不过,他们到底是有多不起眼啊,连他们和鹿老以前不是一个部落的事,都完全没有被发现,亏他在来之前还怕这件事引起‘木刺’的戒心呢,白担忧了半天。虽然不被重视是好事,但是完全被人忽视掉,又蛮不是滋味的,自己真的太渺小了。 “恩,其他的路当然是有的,不过,那边路不好走,也要更远一些。”对于林柊的询问,虽然搞不明白原因,鹿老还是很尽责得给予了答案。 “那条路危险吗?”虽然是很想走新路的,但是自己也不能把队友们往火坑里带啊,要是太危险了的话,自己还是老老实实的带人,按原路返回吧,毕竟‘安全第一’啊! “安全那是肯定不会有问题的。”太过分了,他鹿老会那么乱来吗?会把他不安全的道路说出来吗?这简直是不相信人!他鹿老怎么说也是当过族长的人,虽然现在是你的手下了,但是也不能顺便怀疑的。感觉受到怀疑的鹿老很大声的表示了自己的抗议。 “那还等什么,鹿老,麻烦你带路了。兄弟们,我们走!”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兴奋的林柊完全没有听出鹿老的不满,大手一挥——前进。 看着激动的林柊,鹿老不由得摇了摇头,这个队长一直都很奇怪,自己和他相处的时间不算短了,但是至今,自己也看不明白他。明明有时候很冲动,又喜欢乱发善心,但是像昨天那种场合却能够意外的忍下来,还不时的陪上笑脸,比他这个活了一大把年纪的人都做得好。 明明昨晚,一晚上脸色都很难看,可是现在又一副高兴的模样。最重要的事,明明昨天是那么精明的一个人,今天却一副迷糊的模样,他敢打赌,现在的队长连卓夕都比不上。 这转变大的,真是让人完全搞不明白,自己的这个队长,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了。算了,有能力的人,总是会特别奇怪吧。要是自己能看明白他的话,自己不就变和他一样厉害了吗。能够让部落里所有的人都轻松吃饱,还能弄出那么多好看,有用的玩意,本来就应该和他们这些人不一样才对吧。 林柊的好心情,感染了所有的人,包括鹿老在内得人都乐呵呵的跟在他的身后大部向前走。难道,林柊真的这么没心没肺。当然不是。只是,现在这种状况,短时间内根本没法改变。与其,把不能解决的烦心事压在心底,徒增难受,还不如暂时抛之脑后。好好玩耍一番,回去了好好发展自己的根据地,这就是所谓的‘阿q'精神的精髓所在了。 一路上走走停停,本来就一心抱着散心的目的,行为上就对他们难免放纵了点。到底年纪都不大,很快就把不开心的事情抛在了脑后,难得可以轻松一次的少年们,玩疯了。 虽然这次带出来的人,都是属于平时比较老练低调的,但是在年龄上的话,除了林柊自己和鹿老外,其他人都只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这在现代还是在上大学的年龄,可是在这里却已经是部落的主力军了。 想到这里,林柊忽然反应过来,如果按照这个时代的算法的话,他其实已经到了步入晚年的年龄了。靠,老子都还没开始享受爱情的滋润,难道就已经是没人要的老头了吗?算算年龄,他好像比夕长了足足11岁,这是典型的老牛想吃嫩草了吧,难度不要太大了哦! “队长,喝点水吧,看,这群小子都已经野疯了,一会我管管去!”正在老牛感叹自己老了的时候,嫩草小朋友就自己送上门来了。 茫然的接过卓夕递过来的水壶,刚喝了一口,回味起夕对自己的称呼来,就浑身不对劲。豪气的抹了一把嘴唇,林柊正色的说道:“以后,不许你和他们一样叫我队长。” 被林柊忽然的严肃表情,吓了一跳,拿过林柊手里的水葫芦挂在自己腰间,夕微笑着回答:“那样也好,其实,我一直都把队长当哥哥来的。”其实,他觉得大多数时候自己比较像哥哥一点。 “……”为什么,你丫就是专门来虐我的吧。以前是自己想当哥哥,自从知道年龄没他大以后,就改主意,要当弟弟了。最过分的是,还要一次又一次的提醒他。他上辈子,到底是做了多少坏事啊,老天爷非得派这么个感情白痴来折磨他。他的对他那么好,难道就只是想要个弟弟吗?以他现在在部落的地位,会缺弟弟吗? “不行。我不要当你哥哥。”林柊真的开被逼疯了,要不再来到天雷,这次直接劈死他,还干脆点。 “为什么?队长是不喜欢夕了吗?是嫌卓夕没有方菱那么聪明吗?”队长虽然有时候比较像小孩子,但是论能力的话,自己的确没资格当他弟弟的。要说有队长弟弟妹妹的资格的话,就只有方菱配的上吧。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方菱人那么好,大家都很喜欢她的。可是自己就是没法喜欢她,呵呵,自己果然不是什么好人啊,连自己一个部落的人都要嫉妒。嫉妒他比自己聪明,嫉妒她更得队长的喜欢。 “我……”林柊不知道该说什么,难道说我就是因为喜欢你,才不想当你的哥哥吗?面对夕,林柊又一次鸵鸟了。现在的夕还愿意当他的弟弟,甚至崇拜这他。要是说了的话,说不定会从此是路人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30第29章 最终鸵鸟属性的林柊并没有和卓夕表白,而是选择了打哈哈糊弄过去。他这种明显敷衍的行为,卓夕怎么会看不出来,后果就是导致,夕更加认为,是自己再三提过分的要求,让队长生气了,想到自己被队长嫌弃了,卓夕难得的,别扭起来了。 接下来的旅程,由于林柊和卓夕都各自有着自己的心事,整个小队的气氛都被弄得一下子凝固了起来。 这群原始人,虽然拥有着和现代大学生一样的年龄,但是却没有和他们一样的天真资本。长期挣扎在死亡线上的人,最是敏感的,一发现领导们之间的气氛不对,马上就纷纷停止了笑闹,老老实实开始埋头赶路了。 林柊这会最怕就是夕这会追上来,再和他纠结哥哥弟弟的事。所以,为了能暂时躲开夕,而一个人独自走在队伍前面。这个时候的林柊,特别后悔自己选了一条既难走,又远的路。 林柊虽然来到这里已经快3年了,身体也早不是,刚穿越的时候那么弱了。但是他的身体素质绝对没有强大到,可以和一群走惯了烂路的变态们相提并论的程度。本来体力就不是特别好,再加上又不是很习惯走这种级别的烂路。不停歇的走了半天路后,林柊就开始有点吃不消了,可是,他又拉不下脸来要求休息,只能一个人咬牙坚持着。 体力不支,加上心绪不宁,结果一脚踏空,林柊整个人直接往山崖下倒去。有那么一刹那,林柊以为,自己这次是真的要死了,靠,早知道要这么早死,刚才就应该表白了。 “队长,小心。”一直跟在林柊身后的夕,很早就注意到林柊的情况,有些不对劲了。有心想劝他停下来休息一会,可是又怕他嫌自己多嘴,就更不喜欢自己了。只能紧跟在林柊后面,随时注意着情况。 在林柊一脚踏空的时候,紧跟在他后面的夕,身体动的比大脑还快,直接整个人飞过去抓住了往下掉的林柊。 掉在半空中的林柊暂时没有了性命之忧,可是卓夕为了救他,扑的太快,来不及做任何的准备措施,一只手抓着他,另一手抓着山崖上斜生的树干。可是一根树干,怎么能承受得住两个人的重量,一直摇摇晃晃的,看的让人心惊。 林柊明白,要是夕这个时候不放手的话,他俩最后的结局,很有可能就是死在一起了。林柊从来都不是什么伟大的人,甚至还有那么一点小自私。但是为了让自己多一点点的生机,就让别人陪着自己一起死,而且那个人还是他自认为很喜欢的人,这种事情,他做不出来! “卓夕,放手。”虽然‘卓夕’这个名字是他亲自取得,可是这确是他第一次连名带姓的叫他。自己3年前就已经死过一次了,这3年本来就是白捡来的,能够遇见夕,享受一次爱人的滋味,就已经很够本了。 “不放,死也不会放!”为什么,为什么看到队长掉下去的时候,他好像都不能呼吸了。他一直认为他的部落才是最重要的,可是在这一刻,他忘记了所有的一切。什么保护族人,壮大部落的,都不重要了,他只想要队长活下去。只要他能活,就算自己死了,也无所谓了。原来,队长已经对自己这么的重要了啊,他以前居然还在,傻傻的计较着自己在队长心中的位置,部落在队长心中的地位。 “我命令你——放手。”眼看着树枝马上就要支撑不住了,林柊厉声叫到。 “命令也不放。”要是这个时候放手的话,队长就死定了。其实队长对他真的已经很好了,他不应该要求更多的。这次要是能够活下来,他一定不会再提起,让队长给自己当哥哥的事。只要能和队长一起好好活着,哪怕只是帮他跑跑腿也无所谓了。他喜欢留在队长身边的感觉,喜欢队长对他好,喜欢队长关心他,喜欢……。反正,他不要队长死,要是队长会死的话,那就和他死在一起好了。 “靠,再不放手,信不信我撤你职。”什么时候,亲卫队组长居然敢违抗队长的命名了。 “恩,等你上去就让撤。”什么部落,什么原部落话语权,一切都不重要了,他只要队长活着。老族长,夕对不起你,辜负了你的重托。夕慢慢的闭上了眼睛,要是最后撑不住的话,就一起掉下去好了。 有没有搞错啊,夕不是一向最听自己的话的吗,这会居然也反抗起自己来了。 可是,说不感动的话,那绝对是假的。但是,两个人一起死,不是他想要的结果啊。这会,他也不敢进行激烈的挣扎,要是自己胡乱挣扎,不但保护不了夕,反而会害树干断的更快,最后落得个两个一起掉下去的结局。 现在的这种情节,已经够狗血的了。他可不敢寄希望于,自己两个人要是真摔下去的话,也能够继续狗血的,全部平安无事。 这边得两个人都在为了让对方生存而努力,身为林柊贴身侍卫的飞鹰也在为了他们两个的生存而努力。 身为贴身侍卫的飞鹰原本应该一步不离,紧跟在他的队长身边的。可是由于,最开始的时候林柊亲自宣布,所有人都可以放松一下,自由活动。再加上卓夕和队长在一起,飞鹰也就放心的给自己放风了。后来,那两位之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变得都古古怪怪的。飞鹰自认胆子不算大,自然不敢在这种时候回到林柊身边,只好和后面的队友一起远远的跟着他们。 可没想到的是,队长走着走着,居然会想不开跳崖。关于跳崖这一点是因为,飞鹰不认为会有人因为走了小半天路就累的失足摔下去的。 还好最后关头被卓夕拉住了。我说队长喂,你干什么想不开啊,你要是不喜欢卓夕这小子的话,招呼一声就成了,犯得着为难自己,也为难他吗?他可是你的贴身侍卫啊,您要是有什么事情的话,他同样也活不了。 此刻的飞鹰,不亏‘飞鹰’的名号,脚力不是一般的快,眼看队长和卓夕挂在半山腰,立马使出浑身解数飞奔过去,可是等他达到的时候,他却被下面的两个人完全的忽略掉了。 虽然很不想打扰他们,可是要是他们再不上来的话,就真要出大事了。 “那个,队长,组长,能不能麻烦你们先上来,以后再聊天啊。”你们不怕死,他怕啊,这聊天的地方选的,大人物就是不一样啊! “……”这是卓夕。 “¥%#……&”这是林柊。 等我上去,你小子就死定了。——这是两人共同的心声。 在飞鹰的帮助下,卓夕和林柊最后谁也没有掉下去。不过回想起刚才的那一幕,心里都有点异样的感觉。不过,死飞鹰,你早就到了,不赶快救人,在傍边看戏呢,看的很欢乐是吧。 本来因为自己‘救驾’有功,而暗暗自喜的飞鹰,发现队长和组长居然都用恶毒的目光看着自己,顿时一阵激灵,他没有得罪他们啊,是他救了他们好不好。 “飞鹰,为什么出事的时候,你不在队长身边。”夕快林柊一步出击,对着飞鹰厉声喝道。 “……”怎么有种不好的预感。 “这么不负责任,连自己该做什么都不知道,还怎么当队长的贴身侍卫。我看回去以后,有必要从亲卫队里,重新挑选合适的,队长的贴身侍卫人选。”夕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虽然是飞鹰最后救了他们没错。但是如果飞鹰一直老实的呆在队长身边的话,今天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贴身侍卫如果连贴身都做不到,还不如换人。以前他还想着,飞鹰怎么也算自己人,为了自己原来的部落的地位,一定要保住他。可是现在,什么都没有队长的安全来的重要。 “队长,飞鹰知道自己错了,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以后一定不会再犯了”听到卓夕这么说,飞鹰也知道,他这回是来真的了。自己这次的确是做错了1,害得队长差点没命,怎么惩罚自己都可以,但是换掉自己的话,自己就完了,所以他厚着脸皮向队长求情了。 “撤职什么的就算了吧。”听到卓夕的话后,本来因为飞鹰看他和夕的笑话,而打算小小教训一下他的林柊心软了。怎么说也是他拉自己上来的,当然‘失职’是肯定有点的。可是难道能以后世皇家侍卫的标准,来要求原始社会的飞鹰吗! 况且是他自己叫别人自由活动的,难道出了事后,还全成了飞鹰一个人的错了不成。再说,就算是他的错,他现在也将功折罪了不是。好吧,其实是他用习惯了的人,不想换掉而已。 听到林柊的求情,卓夕哪能不明白他这是难好心又犯了。算了,不撤就不撤吧。天天跟着林柊的人,当然要林柊自己用着舒服,才最重要的。不过,用凛冽的眼神扫了一眼飞鹰,这小子能力和态度都差了点,需要重点训练。一定要把他培养成,队长给他们讲的那些故事里的皇家贴身侍卫才行。话说,林柊你没事的时候到底给大家讲了些什么故事啊,扫盲不是这样扫的吧! 不过在这个时候,觉得最委屈的,确不是飞鹰,而是鹿老。鹿老可不会像飞鹰一样那么没眼力,以为队长是自己跳崖的。他分明看见队长是不小心,一脚踩空掉下去的。想起出发前,队长询问自己,路是否安全的时候,自己拍胸脯保证。鹿老就觉得自己很冤枉,这条路一般人走,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可是他忘记了,他们队长可不是一般人啊。 话说,他真的不是要陷害队长啊,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夺权上位啊。太悲惨了,他一个刚刚加入部落的其他部落首领,碰上这种事,真是太招疑了,他真的好冤枉啊! 作者有话要说:  狗血满满,天雷阵阵! 不经历生死,怎生死相许。 31第30章 这边林柊和夕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大劫,可是另一个跟他们关系不浅的部落,却同样在生死关头。 “游,我们真的要走吗?这可是叛族啊。”此刻的石头很害怕,他今年才15岁,年龄本来就不大,再加上天生性格比较懦弱,忽然遇到这种事,就更加没有主意了。 正在收拾东西的游,发下手里的伙计,抬起头来,沉声说道:“小石头,听着,我们要是今天晚上不走的话,就得赔他们一起死。” 石头不知道游说的对不对,少族长从交流大会回来后,部落里的气氛就一直怪怪的,弄得他好害怕。刚才,从小一起长大的游,忽然跑过来叫他收拾好东西,今晚和他一起逃走。 他从小就是个没有什么主意的人,听了游得话后,就更加没有主意了,傻傻的站在原地,游看不下去,就直接亲自动手,帮他收拾东西了。 “为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这段日子大家都怪怪的”虽然他在部落里的日子,过得并不是很好,但是就这么离开自己生活了15年得地方,他感到不舍,同时也很害怕。 看到这块烂石头,现在这副软弱的模样,游就气不打一出来。明明同样是男的,居然连部落里的女人都比不了,整天就知道拣石头玩,要不是自己从小就照顾他,就算不被饿死,也得被人给欺负死。本来因为和‘山木’交易的原因,石头在部落的处境开始好过起来了,可是现在,部落居然出了这种事,他不得不带着石头一起逃跑了。 唉!这家伙虽然胆子小,但是却是个主意坚定的,自己要是不和他说清楚的话,估计他是不会跟自己走的了。 “因为,族长那个老东西昏了头,硬要护着他儿子。”把犯事的混蛋交出去,大伙就不用跑了。 “少族长,他又干了什么坏事了吗?”为什么少族长就不能老实点呢。 听到‘少族长’3个字,游心中的火就更胜了。部落的族长一向都是大伙自己选的,这个老东西居然想直接传给他儿子,还‘少族长’呢!我呸,谁承认了,除了会吃,会欺负人外,他还会干什么。这次居然跑去交流大会上,闯了这么大的祸事。到了这个时候,老东西居然还想护着他,拉着大家陪着他父子俩一起死。 他又没疯,为什么要给别人陪葬,所以风一找上他,他马上就答应要一起走。这次要一起走的人可不少,要是都是壮年的话还好办,可是大家都是有亲人的,不可能把年老的亲人留下来送死。带上了他们一起走的话,他们能去的地方就只有一个了,只有他们才会连年老的一起接收。 看着游不回答自己的问题,胆小的石头觉得自己可能说错了什么了,可是离开部落毕竟是件大事,什么都不知道,就这么走了的话,他没法心安。他终于鼓起勇气又问了一次:“游,我们为什么必须要离开呢,是少族长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吗?” “哼!不好的事情,当然是不好的事情,这小子终于惹到了不该惹的人了。”怕石头这小子听不明白,游双手按住石头的肩膀严肃得继续说到:“他在交流大会上,居然和‘木刺’族的人看中了同样一样东西,然后和别人发生了冲突……” 游得话还没有说完,石头的激动的说:“少族长怎么可以这样,‘木刺’的人都敢惹。我们得赶快去道歉,不然‘木刺’会不高兴的。可是,只是抢东西的话,道歉再赔东西的好了,为什么,我们一定要逃走。”虽然又要被拿走很多食物了,可是他还是不想逃走,难道游说的,不走就会死的话,是担心食物减少,自己会被饿死吗? “游,我们可以不走的,虽然会失去很多的食物,但是我们不会饿死的。我们可以和‘山木’族交换食物的,就用后山的石头。他们喜欢那个东西。”以为找到了解决方法的石头,心情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谁告诉你,只要送食物过去,就会没事的。”望着这样子的石头,游终于忍不住大吼起来:“那家伙杀人了。杀人知不知道,你觉得‘木刺’还有放过我们的可能。” “……”杀人了,他们族的少族长在木刺的地盘,杀了木刺的人,最后还逃了回来。族长居然什么都没和大家说,是想让全族一起死么。他已经很笨了,也知道他们是绝对打不过木刺的。 害怕的紧紧抓住游得手,怎么办?怎么办?好可怕,他们都会被杀掉的,就算不被杀掉,也会被抓走变成奴隶的,他不要做奴隶啊。 看着石头害怕的样子,游顾不得安慰他,拉起人就往外走,今天部落里的大人物都聚在一起开会去了,这个时候不走,就真得一起死了。 拉着像木偶一样全身僵硬的石头,来到和大伙约定的路口,发现大伙儿都已经到了,就只差他们两个了。 “你们要是再不来,我们就要离开了。”一见到他们两个走过来,早就等的不耐烦的树,马上就大声嚷嚷起来。 石头害怕的躲在游得身后,游知道自己耽误了大家的时间,大家都急着逃命,自己两人还让大家等了这么久,发火很正常:“对不起,是我们来晚了。” 树正要不依不饶的时候,从大部队里走出来一个人,制止了他:“都什么时候了,现在是计较这些的时候吗?现在大伙都已经到齐了,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马上出发,难得要等到那群人开完会,再走不成。” 这个人叫做风,是部落里很有能力的年轻人,打猎能力和头脑都很好,要不是族长有私心的话,下一任族长一定会是他。 而且这次的出逃也是他的注意,所以他一站出来说话,树就乖乖的闭上了嘴巴。看着躲在游身后的石头,树就开始翻白眼,这是男人吗?看到就想打他,15岁得年龄了,还以为自己是小孩子不成。要不是因为这次,大伙决定要投奔的地方是‘山木’的话,他相信是不会有人同意带上他的,更不要说还要大伙冒着危险,等他那么久了,真是个废物! 闲话少说,逃命最重要,一行人急急忙忙的开始向着‘山木’的方向前进了。 “报,长老不好了,外面来了好多人。” “什么?难道林柊这家伙闯祸了!”老族长一听到汇报,立马开始跳脚,此刻完全看不出半点老态。 “来的好,小爷终于找到出气的地方了。”和老族长不同的事,唯恐天下不乱的阿豹,一听到这个消息,就显得很兴奋,这段日子以来,他都快烦死了,先被队长讨厌,又被妹妹嫌弃,他真的好可怜。现在终于有人送上门来给他发泄了,他能不高兴吗! “等等,他们来了多少人,是全部都是年轻人,还是什么人都有。最重要的是,他们带武器了吗?”这个时候还是方菱最靠谱,怪不得林柊信任她了。 来报的族人仔细的回想了一下,比划到:“有差不多我们部落的一半人那么多。是什么人都有,老的,少的,男人,女人。恩,都有的。武器的话,有的手上有,有的没有” 听了族人的描述,方菱觉得对方不像是来攻打他们的,有谁会带着老人,小孩出来抢劫打架的吗?有他们的一半那么多人,让她想想,队长给他们几个人搞什么特训的时候,有教过他们识数,还告诉他们部落现在一共有600多人。600的一半,恩,应该是300人吧。一定错不了,她学的是最快的,队长都夸她那什么‘悟性高’来着,还有每天上完课,队长讲的故事都好好听。 呀!她在想什么,在这么最要的时刻,她居然走神了,她对不起队长的信任。 虽然基本能肯定对方不是来打架的,但是身为部落的掌权派,得对所有的人负责,所以她决定亲自去看看。 看着自己的妹妹,居然要去那么危险的地方,正在和妹妹冷战中的阿豹可冷战不下去了。死活都要跟着去,看着关心自己的哥哥,方菱觉得,虽然自己的哥哥单纯了一点,但是有哥哥的感觉真好。哥哥你放心,她也会保护你的。 方菱和阿豹带着人,往来人的方向走去,居然发现对方在距自己部落不远处,自己主动停了下来,好像是在等着自己这些人的到来。 看着从‘山木’部落里,走出来的,居然是个女人,风微微的楞了一下,不过很快就被他掩饰过去了,马上热情的走上去,说明自己等人的来意。 听到这么多人,都是来投靠自己部落的,方菱还真有点惊讶。而且有种队长说的那种‘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的感觉,队长说‘馅饼’是一种吃的,被吃的砸中当然很开心了。 虽然对方来投靠自己,绝对是件大好事。但是队长现在,还在外面没有回来。这么大的事,她可不敢擅自做主,老族长同样也没有这个权利。方菱只好让他们先在原地等一会,自己需要回去和老族长,好好商量一下才能决定怎么安置这群人。 经过商量后,老族长和方菱决定,让这群人就近找山洞先安置下来,如果对方缺少食物的话,自己这边可以提供一些。等到林柊回来后,才决定接不接受他们的问题。 风惊讶于林柊对部落的控制居然达到了这个地步,但是现在的他们没有别的路可以走,除了接受,他们没有别的选择,只好乖乖的找歇脚的山洞去了。 而这个时候的林柊,则在一边赶路一边思考中,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既然夕连死都要和他纠缠在一起了。那么就不要怪他,纠缠他一辈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说了估计也没人注意,但是我觉得还是有必要解释下,我喜欢用存稿箱码字,所以有的时候看到第一次存稿时间要比发出来晚,当然也有真存稿的时候。 估计没人知道我在说什么! 32第31章 想通了的林柊,顿时觉得心里轻松了很多。其实他之前的鸵鸟行为,虽然有怕被拒绝的成分在里面,但是更多的确是,不想破坏夕的正常生活,潜意识的认为找个女人结婚,生个属于自己的小孩,对夕而言会比较好。 或许,会有人觉得他矫情,但是已经到了30岁,且两世为的他。想的早就不是‘爱你就一定要和你在一起’的那一套了,而是怎么做才让对方幸福。 既放不下自己的感情,时刻想要和心上人更进一步。又担心因为自己的纠缠,而让心爱的人失去正常人的幸福。时常生活在矛盾中的结果就是,他觉得自己时常精分,估计也让夕感到很奇怪吧。 可是现在,他却不想再放手了,或许这么做有点自私,但是自己本来也不是什么大圣人,就当此小人又如何!当然,他会绝对尊重夕的选择,如果夕最后还是不能接受他的话,他是不会勉强他得。 但是他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在夕做选择的时候,施加点影响什么的,应该不算作弊吧。林柊,放开手脚,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吧。呵呵!对此,他可是绝对有信心,虽然自己不是什么情圣级别得人物,但是搞定夕这个原始人的话,应该还不是什么大问题。 让他想想看,第一步该做什么呢,来一次深情告白? 脑海中浮现出这么一幕,自己拿着鲜花,单膝跪地在月光下对着夕来了次神情告白,然后……,然后可怜的夕,吓晕过去了。 突然跑去和原始同性说——“我喜欢你”,直接把人吓晕的可能性比被接受的可能性,大了不止一点点。考虑到原始人的接受能力,林柊决定采用‘润物细无声’的方法,让夕慢慢感受到他的好,不过,仔细想想,好像他一直都在这么做吧!看来,他潜意识里就从没放弃过,先前不过是过不了自己‘不动直男’那个坎而已。靠,明明是小人一个,装什么大尾巴狼,鄙视自己一个先。 一路上想着自己的‘为爱作战计划’的林柊又一次的开始神游了,搞得他身边的飞鹰和夕都无比紧张,生怕他再来一次和悬崖的亲密接触。 鹿老更是在心中暗暗发誓,要是自己下次再和林柊这家伙一路的话,一定不会再挑这种烂路来走了。再多来几次,估计他就会患上林柊说的那什么‘心脏病’了,林柊说那可是大病,现在的日子那么舒服,自己还想多活几年呢。不过,他很好奇,这个‘心脏病’到底有多厉害呢,比他们的‘热病’(发高烧)还厉害吗? 专门选了一条烂路来走,除了林柊自己在感情上面想通了之外,就再没有其他的收获了。这不是废话吗,大伙都被着家伙折腾的鸡飞狗跳,谁有闲工夫去注意四周。就算新物种,真的出现在了他们眼前,在林柊一路神游的情况下,能有收获才怪了呢。 快到自己部落的主洞了,林柊这才发现自己,自己居然一路上都在想自己的感情问题,把原先的计划全部忘光了,简直太玩忽职守了!心虚的瞄瞄四周,还好没有人有发现的样子,终于开始理解古人所说的‘美人误国’了。 “队长,你终于回来了,方组长和老长老都盼了你,好多天了!”在洞口负责放哨的族人,一看到林柊他们一行人出现,赶忙迎了上来汇报。 盼他好多天了?盼他回来做什么?是有什么事情,必须要等他回来主持吗?他想想,是砖全部烧好了,可以开始动工了?这个可能性应该不大吧,日夜赶工也不可能完得成啊。对了,算算时间,池塘里的莲藕快成熟了!感情,这两个家伙也是个吃货,就盼着他回来大吃一顿呢。成,没问题,小爷今天心情不错,满足你们的愿望好了。 “得,我知道了。”林柊挽上衣袖,绕开族人快步向洞口走去,准备今天大干一场了。 望着林柊一副‘不用说了,我什么都知道了’的表情,放哨的族人对自己队长的崇拜又达到了新的高度,队长就是队长啊,他话都没说完,队长就什么都知道了,队长一定不是人对不对,本来队长就是忽然出现的,一定是从天上掉下了的。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真相了。 林柊一想到,马上就可以吃到香甜的莲藕了,就兴奋的不得了。恩,先用莲藕炖个汤,得加点新鲜排骨,这个可是他最喜欢的菜了。然后在来个素炒莲藕,是切片还是切断比较好呢。在他思考今天晚上菜色的时候,本来就不远的距离终于被他走完了。 “你终于回来了,你不在,我们可不好乱做决定,这种事还是得你来拿决定才行。”一看到林柊出现,老族长就按捺不住的跑过去,拉着他商量。 “肯定得等我回来才行,要不你们又得浪费不少食材,你们都不知道,怎么弄才好吃!话说,今年的收成怎么样?”看到老族长,吃货也表示很急不可待。 “……”老族长完全不明白林柊在说什么,难道在外面放哨的人没告诉他。 “队长,您说的是池塘里的莲藕和菱角吗?因为您以前有说过,这两样东西得果实,都长在花的下面,平时你怕我们伤着果实,都不让大伙随便下去看的。所以至今,大伙都还不知道,那些果实到底成熟了没有。”还是方菱聪明,马上就看出了这两位完全是在鸡同鸭讲,赶忙出来解围。 “老长老,虽然知道你是心急和队长商量,风带领他那300族人来投奔我们的事。可是对于部落来说,食物才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队长才回来,当然更关心我们第一次种植的收成问题。所以,你老先不要着急” 一听方菱的话,林柊马上是自己没听完族人的汇报就臆断,这会闹出笑话来了,还好方菱这个台阶搭的又快又好,林柊顺着就下来了。 “方菱说的没错,保证食物的来源很重要,这个可是部落的头等大事。不过有人来投奔我们部落,也同样也不是小事。麻烦老族长给我具体讲讲情况。” 看着方菱和林柊的互动,老族长要是还不明白,估计就白被林柊叫老狐狸了。“小狐狸!”老族长暗骂了一声,其实心里不知道对方菱有多满意了。可惜,是个女孩子,要是个男的就好了。不过,老族长转念一想,或许是个女的,更好也不一定。 “老了,不中用了,还是由方菱来好好给你讲讲吧!”老狐狸决定帮小狐狸一把。 林柊怎么会不明白,这老东西到底在打什么坏主意,但是他却不打算阻止,刺激刺激夕也是好的。但是,他得私下找个时间,和方菱好好谈一谈,先征得小姑娘本人同意才行,可不能让小姑娘误会了,莫名其妙的的夺走了别人的芳心。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可不想和最得力的干将离心。 虽然老族长让方菱来解释,有很大的私心在里面。但不可否认的是,方菱的能力的确是部落里数一数二的,特别是处理内务方面,就连夕都比不上她。要是这女孩,生在现代的话,绝对不会是一般的女强人。 方菱很尽职的向林柊讲述了,风带领族人来投奔他们的情况。还特地加入了一些,她暗地里观察过得结果,但是却很明智的没有加入自己的意见,一切都等着林柊,来判断决定。如此会来事的好下属,做领导的想不喜欢都难。 不过,方凌表现的如此精明,却让林柊有种逆天的感觉。望着方凌那张漂亮的笑脸。猜测着里面到底还是不是原装货,不会是魂穿来的老乡吧。 听完方菱的汇报后,林柊马上派人去通知风他们几个,林柊决定接见他们了。 传话的人走了以后,林柊就一直和自己身边的几个人,商量关于如何接见,和后面如何安置他们的事宜,毕竟是第一次有人主动举族投靠,得慎重对待才行。 不一会了,风就带着几个人过来了。从这速度上判断,他们应该比自己更着急。 等等,他看见了谁——石头。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没有人告诉他,这次来的人,是石头的部落啊。仔细一想,方菱没有出过门,自然不认识石头,而对方的暂时领袖风,估计也没有刻意提起过,再加上方菱把他们安排在了部落外围,族中认识石头的人也没机会见到他。所以肯本就没有人知道,来投靠他们的,是他们最大的合作伙伴。 可是,刚才方菱说他们一共来了300来人的样子,但是他明明记得石头全族的话,绝对有不下两千人才对,这中间,是发生了什么事,而让这300人脱离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33第32章 在接下来的交谈中,林柊很快就明白了,他们来投靠的真实原因。对于这一点,风从来没有打算过隐瞒,‘山木’和自己的部落虽然距离上面不算近,但是因为双方时常交易的关系,来往还算密切,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有消息传来。自己要是这个时候不说实话,对以后在部落的生存会存在很大的隐患的。 听着风阐述的叛族原因后,林柊感叹,原来原始社会也是有坑爹货存在的,二世祖什么的闯祸能力还真不是一般的强大。可惜这毕竟不是封建社会,会誓死保卫坑爹货的毕竟是少数人。在这个时代,大部分的人还是认为自己的命是最重要的。 这事要是在晚个千把年发生,这种临战集体大逃亡,然后再投奔他族的事情,估计就不太可能发生了,会被唾弃的。不过,在原始社会,倒是不会有人指责他们什么,倒是他们那个走在时代前沿的族长,却被众人批判的很惨。在还在沿袭选举制度的原始社会,推广世袭制,而且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支撑,不得不说的确是一种脑残行为。 了解晚了原因,接下来就是商议怎么接纳他们的相关事宜了。至于接不接纳他们,这个问题根本就没有必要讨论了,都把人叫进来一起商讨了,还在研究接不接纳的问题,不是耍人玩吗?所以,林柊跳过这个问题,直接进入正题。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确定如下: 第一条:一年内,他们享有除选举,重要武器,工具制造及使用权以外的部落一切权利,一年后,享有原部落成员一切的权利。(关于这一点,林柊相信,在他的部落呆上一年后,就不会有人再想离开了,自然就不用担心泄密的可能性。) 第二条:风所带领的所有人,都必须完全并入‘山木’族,所有人必须接受新部落的安排,部落会根据个人的能力,给他们安排合适的工作,原来所有的人事关系全部作废。(废话,风在这些人心中的地位可不低,要是还让他领导这群人的话,林柊估计会睡不着觉的。) 第三条:所有人员在加入‘山木’族后,与原部落的所有关系,必须全部断除,如果原部落发生战争,不允许私自加入,违者以叛族论处。(虽然有点不近人情,但是他也必须保护自己的部落,自己部落还没有卷入别人争斗的能力。) 林柊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遗落什么,但是他在穿越前只是一般人而已,了解所谓阴谋的来源只有书籍和电视剧,也只能想到这些了。普通人穿越,智商果然不够用。 商定好双方的责任义务后,林柊就宣布欢迎新成员的加入了,黄道吉日什么的就免了,反正只要他不说,也不会有人提出来的。 看了看天色,勤劳的月亮婆婆已经开始上班了,今天就不具体安排什么工作了,不过,因为他的离开而挺课的补习班,或者叫干部培训班,今天又要开始上课了。没办法,让所有族人都上夜校这么浩大的工程,以他现在的能力,和部落人手吃紧的情况,根本就没办法实现。 可是,他至少也得把手下的组长们抓来进行基础教育。他手下的这群人,连数数都不会,当领导当的都不清楚自己手下到底有多少人了,这种情况,实在是太悲剧了。 所以,林柊只要每天晚上放工后,都会给他们开小灶,偶尔还讲点小故事什么的,安抚下他们,毕竟白天要上班,晚上还要上课,多少会有点抵触情绪的,最重要的是,林柊这家伙还没给人发工资。 一送走风他们几个,林柊就宣布了复课! 一听说又要上课,大虎,二虎,阿豹之流马上就一脸苦瓜相,其实他们只喜欢听故事。可是队长只会在,每天上完课后,才讲那么一点点。最重要的事,如果学业太差的话,就会被队长在下完课后给赶出去,不让听故事了。太过分了,连他们唯一的乐趣都剥夺了。 阿豹由于课业实在太差了,导致从开课到现在,几乎都没听完过一个故事,还好,他有个聪明的好妹妹,都会私下讲给他听。他决定了,为了继续有故事听,他再也不要得罪妹妹了。不知道他的脑回路有多神奇,这个时候想到的不是好好学习,努力不被赶出去。而是,被赶出去后,怎么能还有故事可以听。 好吧!不被赶出去这点,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困难了。这不,由于回答不出来:5+7等于几,阿豹再一次被震怒的林柊,赶了出去。 林柊真的拿阿豹没有办法了,这个小班已经断断续续的开课快一年了。学的好的如方菱,夕之流,简单的加减乘除完全没有问题,还能从他所讲的故事里领会精髓,深入理解;学的一般的如飞鹰,长矛,鹿老等,乘除不行,加减却完全没有问题了,在听故事的时候,多少也会思考一下;就算学的差的如两只老虎(大虎,二虎),至少百以内的加减也没问题。而且所有人除了这头蠢豹子,都已经会写自己的名字了。 可阿豹这个家伙,学了真么久,估计就只会10之内的加减法,故事永远都是只是故事。还给他抱怨自己名字的笔画多,不会写真不是他的错。靠,他的名字又不是他取得。谁叫这家伙当初仗着武力值强大,硬抢来这个名字,还霸道的不允许别人用豹取名字。所以这个部落里有二虎的存在,却没有二豹。不过,这家伙自己已经够二了,二豹什么的,没有也好。 虽然很恼怒阿豹的不争气,可是天真忠心没心眼,率直大胆武力高,全族还真就这么一个宝贝。其实以林柊对这家伙的未来定位,的确不需要他多有学问,但是至少不能太离谱吧! 不知道拿这家伙怎么办的林柊,直接震怒了,直接打翻了手中装水的陶碗,又一次把阿豹给赶出去了。 对这种事情,已经非常有经验的阿豹同志,对此表现的非常淡定。阿豹表示被赶着赶着也就习惯了,从最开始的委屈到现在的无所谓。 就是有点可惜又听不到今天的新故事了。明天记得要去讨好妹妹,把今天的故事给听回来,最喜欢听故事里的大将军如何勇猛,那什么皇帝的侍卫如何厉害。故事里的人都可以高来高去,好厉害哦,可惜他偷偷去学,却摔得好惨,还被队长教训了,被罚没饭吃。队长最不讲理了,明明自己是向他讲的故事里的人学习,居然还要罚自己。 他知道了,这一定就是故事里的君王□了,果然好惨啊。不过,奇怪的是,他却不希望出现什么英雄来解救他们。他觉得那个新来的风,就很像故事里那些所谓的起义英雄们。难道他就是那个为了推翻队长的□的而生的英雄人物吗?他决定了,他一定要当队长的好走狗,帮助狗皇帝把反贼给杀掉。 话说,不知道林柊知道了阿豹的决心后,是感动的哭,还是郁闷得跳脚呢,这真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赶走了阿豹后,林柊的情绪很快就平复了下来了,其实他也习惯了吧。天天被气的人抗打击能力,也在不断增强中。 长呼一口气,林柊开始了今天的睡前故事,果然很多人都在这里等着呢。他一说讲故事,所有人都明显的眼睛一亮,连夕和方菱都没有例外。最过分的是,长期逃课的老狐狸,为什么每次听故事的时候,都会如期出现呢,蹭故事听,不符合你如今的身份,你可是高贵的长老啊。不好怀疑,这句话是在林中抱怨老东西逃课时,他自己给出的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34第33章 第二天,林柊早早的就起床了。今天,可是他们部落第一次收获自己种植的粮食的大日子,所以一定要重视起来才行。 林柊决定在这次收获以后,就把今天定为部落的第一个节日,就命名为‘丰收节’!也是时候给部落来点精神上的进步了,从过节开始,慢慢的形成独特的民族文化。 这得瑟的家伙完全忘记了,他现在的族人们除了他给开小灶的几个,其他的都还是文盲,和他们谈文明,是不是太早了点。 今天的日子在林柊心里,是具有跨时代的意义的。所以对于这次参加大丰收的人选,他亲自进行了精心的挑选。为了表示对新进人员的欢迎,他还特意从他们当中也挑选了一些作为代表。当然,所有的组长们都必须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违者直接革职论处没商量。这可是他们部落,向农耕文明迈出的第一步,不重视的人给他滚出领导班子。 由于部落里,现在没有船只,莲子什么的就不要想了。虽然那玩意营养价值高也很好吃,可惜实在是太精细了,不好采也不够吃,只好放弃掉。 自己以前看新闻的时候,好像有看到过,莲子如果落入水中的话,也是有长出莲藕的可能性的。当然更多人表示只能长出莲花来,是不能接藕的。对于这点,林柊是更愿意相信,是能接得出藕来的。这样,自己比较有心理安慰一点,放弃食物什么的,最让人伤心了。这年头,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林柊决定先挑选了几个水性好的族人,和自己一起下水摸索。人们对于新鲜事物总是比较好奇的,再加上这次是收获食物,就更能带动大伙的积极性了。 所有的人都积极的报名参加,可是林柊却发现,平时干什么都冲在第一线的夕,这次居然站的远远的,这倒是让人挺意外的。 这小子明显是不想下水了,难不成,万能的夕,居然会怕水,是个完全不能入水的旱鸭子。哈哈,发现心上人不足的林柊表示很欣慰,毕竟心上人太完美什么的,有的时候还是挺能打击人的。不过,为了不打击到夕的幼小心灵,林柊并不打算拆穿他,这也是印象分啊!多赞赞,以后用得着。 林柊带着被选中的几个人先行下到了水中,采藕可是个精细活,要是不小心的话,莲花下的藕就会被弄坏的。其实,对于这个东西,林柊接触的也不多,也只能顺着感觉走,细心一点就是了。池塘里得水并不深,要求族人水性好什么的,不过就是以防万一而已,其实像夕这样的旱鸭子,一起下来也是无妨的。要不,等以后没人的时候,拉他下来戏水也不错哦。 他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把影响工作的东西全部从脑海里甩出去,这么重要神圣的时刻,自己居然还有心思想些有的没得,自己真是太缺心眼了,难道是因为和阿豹这个二货在一起久了的原因。 虽然大伙都是生手,平时做事的时候,手劲也决定称不上小。可是这可是新食物,关系着大伙以后的日子过得怎么样。所有人都很小心,居然没有一个人,把新采的莲藕给弄坏的。看着他们那副小心翼翼的模样,林柊觉得,重视粮食的原始人真的很可爱,他一定要努力带给他们更好的生活。 渐渐掌握到诀窍的原始人,工作效率越来越高,第一批跟着林柊下水的人,在采藕的速度和质量,已经甩了他们的队长几条街了。就连那些后面才下水的汉子们的速度,也不是林柊可以相比的了。 终于在林柊掰坏了一节新藕后,被心疼食物的老族长连拉带拽的拖出了池塘。看着老族长控诉的眼神,他真怀疑这老家伙,这会正在在脑中意淫着揍他呢。好吧,他承认自己的确不是干这种事的料!他还是省点力气吧! 所以,被拉上岸的林柊,就心安理得的,在岸边当起了监工来了。 方菱带着人在岸边整理着族人们新采上来的莲藕,虽然不知道这玩意要怎么吃,好不好吃。但是只要是能吃的就可以了,一下子看到这么多的食物,无论是谁的心情,都会变很好的。 风也带着人也在岸边帮忙,对于才进部落,就能够参加‘丰收’这种大事,他们倒是打从心底的感到欢喜的。听别人说,这些可都是可以的吃的食物,而且还都是自己种的,以后每年都能收获这么多的。 天哪,要是他们说的都是真的的话,不是以后不打猎也可以有东西吃,也就再也不用害怕冬天了。可是,这个东西要这么种呢,会不会很难,他们要是太笨了,学不会得话,会不会被嫌弃啊。而且,这些都是以前的族人们种的,他们没有出过一点力。他们会愿意分给他们吗?自己这群人带过来的食物可不多,要是部落不分给他们食物的话,他们要怎么度过冬天呢。 这些新加入的人,看什么都觉得新奇的同时,心里也是没有底得。新加入的部落,食物这么的丰富,他们这些新加入进来的,到底会不会被接纳,偷偷看了一眼在岸边指挥的林柊! 这个据说叫做队长的人(林柊瞪眼:“喂!我不叫队长!”),说的话到底管不管用啊,不过风既然说对方答应了他们,应该就是真的了吧,风可是不会骗他们的。 想这么多,有有什么用呢?就算对方骗了他们,不给他们说好的东西,难道他们还能再逃跑一次不成。希望,对方真的不会骗他们吧,他们现在有这么多的食物,自己这些人要是干活卖力的话,对方怎么说也得分一点给他们吧。恩,现在还是什么的别想,老实干活最重要! 林柊并没有,让族人把池塘里所有的莲藕和菱角都收完。他不太懂农业方面的东西,以前看过的几本书,也没真正看进去多少。但是他好歹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也是买过菜的,蔬菜要是买得多了,放上几天就会坏掉的。还是边采边吃,比较合理一点。 想到这一点,采够了这几天,需要的数目后,林柊就宣布了停工。 同时,林柊也从这些采上来的新藕中,选择了卖相比较好的,重新埋进土里充做种子。他倒是听说过,在现代大多都是直接用藕培植新藕的,好像记得是不能全部埋进水里面,得露一些出来才行。对了,还有说种植莲藕的池塘,在采藕的时候也不能全采完的,必须留一些在水里面,留在水里的那些,就会越长越多什么的。 林柊不知道这些说法的真实性,但是对于什么经验都没有的他们,只能一一尝试。采上来的选一些种下去,采藕的时候,同时故意留一些。两种方法都采用,一切都是为了来年的丰收。 大丰收以后,自然得大吃大喝一番,小小的庆祝一下了。这里当然是没有酒的,所谓的喝,指的只能是喝汤了,莲藕炖排骨,绝对是原始人想的想不到的美味。 和以前一样,对于陌生的食物,第一次烹饪的都是他们的队长。可是能吃到他亲手做的的,永远都只有那么几个人。其余的人都只有在队长,开始动手的时候,就一直在傍边偷师,然后自己动手。 熬上一锅美味的莲藕汤,在配上水煮的新鲜菱角,简直是太享受了。一向自称身体不好的老族长,这会可是身手矫健,一锅汤,一盘鲜菱角,几乎就被他一个人解决了一半。靠,仗着自己身份特殊,一般人不敢和他抢,实在是太不要脸了一点,强烈鄙视之。 老东西,放下最后一块菱角,他这个最大的功臣才吃了一块而已。可惜,脸皮颇厚的老族长是听不见林柊的心声的,面不改色的夹走了最后一块菱角。 还是夕最了解林柊,看见林柊两眼死死的盯着老族长,呃,是老族长手里的菱角,默默的把自己碗里的,贡献到了林柊碗里。 发现碗里忽然多出来的东西,林柊深深的感到蛋疼了!他这是被小自己11岁得孩子照顾了吗?还是因为吃食的原因,太丢人了,他要找个洞,把自己埋起来!没脸见人了,都是那个不要脸的老东西害的。他的领导形象啊,他印象分啊,全都是负数了吧。 见队长没有立刻吃掉自己夹给他的食物,而是一个人在发呆,怎么感觉队长最近发呆的次数增多了呢,对了队长已经30岁了,不会患上了他故事里说的那种‘老年痴呆’了吧! “放心,这个我没有吃过的。” ……,他纠结的根本不是这个问题啊。他不是小孩子,不需要你让食啊!好吧,他承认,由于成长环境不同,他这个30岁得老男人,有时候还没有夕这个18的孩子来得成熟。 看见锅和盘子都空了,方菱和飞鹰都很自觉的,开始重新张罗食物,通常林柊都只做第一次的,他们学会了以后,就不会让林柊亲自在动手了。 一是因为,林柊的身份摆在那里,没有一直给他们煮食物的道理;二来,他们也通常只会林柊在第一次煮的时候才觉得好吃,因为等他们自己学会后,就会发现,林柊煮的绝对没有他们自己煮的好吃。林柊真没有煮食物的天分,所以,‘抓住爱人的胃’的作战计划,对他来说,同样也是不可行的。 他也就第一次做原始人没吃过得食物的时候,能让人惊艳一把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35第34章 奖励所有人都美美吃上了一顿大餐后,疯狂的赶工生活也随之来临了。看来林柊充分贯彻了现代人‘萝卜加大棒’的政策。 召集各部门组长开会,把部落成员重新进行了分工。最重要的是,必须对新进的成员好好安排,分化打乱安排进各个小组是必须的。虽然这么做的确小人了点,但是小心才能使得万年船。还是老规矩,制铁厂绝对不能让他们参与,弓箭,铁刀等杀伤性极大的武器也绝对不能让他们碰的。 基于安全保密性的原因,新进人员分配到的工作,只能是是烧砖和采集,后勤等,连狩猎都没让他们的人参加。 解决了部落成员的分工问题后,大家就各就各位的开始工作了。原始人在劳动积极性上是要远高于现代人的,上班摸鱼这种事,至今还没有发生过。不过,林柊不知道这种状态还能持续多久。等到人们的生活完全得到保障后,这种完全公有制的体质就该进行改革了,私有制更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一些,毕竟人都是自私的动物! 现阶段部落的工作重点就是烧砖,林柊把大部分的人手也投入在这类。望着工地上的进度,林柊期望在今年,冬天来临的时候能住进砖房里,大通铺也成,其实,照这速度也只能大通铺了吧。 忙碌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半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在全部落齐力的大赶工下,砌墙所需要的砖,终于准备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小部分可以一边砌墙一边烧制。 终于等到村庄开工的林柊,马上挽起衣袖决定大干一番,这次可不是做菜,而是表演砌墙,他还真是全能,什么都会那么一点。可惜,也都是一点而已,所谓样样通,门门瘟,指的这种人了! 装模作样的示范了一下怎么砌砖后,林柊很快就退居了二线,这种粗活还是让身强力壮的人去干吧,比如阿豹之流,就干的很欢快。林柊都觉得,他又找到了生命的意义了。难道他命中注定的职业定位,应该是砌砖匠。好吧,他承认他是在说笑,他是不会让这家伙专职砌砖的,太浪费人才了。严肃的表示,阿豹在某种程度上也算的上是人才的。 在工地上指挥大伙砌了一天的墙,中间还的抽时间,查看下其他小组的工作情况,虽然现在工作重点放在了这边,但是部落的日常工作还是在开展的,他也不能完全不闻不问啊。 终于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当其他的族人都可以开始休息的时候,林柊还得给领导班子上课。其实他才是部落里面最累的一个人,可是他居然会觉得这样的日子过得挺充实的,难道他骨子里有严重的受虐因子存在。 讲完睡前故事后,组长们也可以去休息了,苦命的林柊却还要强打起精神,做明天的工作安排。正拿着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的林柊,忽然发现自己头上一片阴影。 “谁!”靠,造反呢,都跑到老子头上去了,抓下来打一顿再说别的。 “队长,你今天都累了一天了,还是早点休息吧。”今天的工作量很大,像他这样的身体都有点吃不消了,队长居然还不肯休息。看着这样子的队长,夕觉得很不可思议,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以为他为成为自己的负担。带他回来的时候,自己也做好了为了报恩,照顾他一辈子的觉悟。可是,没想到,如此瘦弱的身体里却有着那么神奇的力量。如今部落里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带来的。 他觉得,他那天没有在天黑前赶回部落的决定,估计会是他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个决定了。 放下手里的树枝,林柊抬起头来看着夕,准备起身的时候,忽然感到一阵眩晕,如果不是夕接的及时的话,这会儿,他估计就直接摔地上了。 靠着夕休息了一会,别误会,这家伙这会儿,可没什么力气动什么歪脑筋了。 林柊在穿越前,是个十足的宅男,身体素质绝对称不上好。穿越后的这几年,日子和在现代的时候比起来,绝对称得上是艰苦的。再加上为了改善生活环境,林柊的工作强度一直都不小,今天又给自己加料加的太猛了点,身体透支的太厉害,终于正式向他提出抗议了。 体力逐渐恢复的林柊,很快就脱离了夕的环抱。他的确一直都很渴望得到夕的拥抱,但是他绝对不希望以现在这种姿态。 其实林柊从本质上来讲,绝对和工作狂扯不上半点关系,要不然以前,他也不会找那么一个明显就是混日子的工作了。 可是来到原始社会后,这里什么都没有,生存坏境非常恶劣,要是自己不动手创造的话,那绝对是等死的节奏,没办法的林柊为了生存只能爆发了小宇宙。 再加上,在现代的他,实在是太普通了,国家大事,指点江山什么的,轮也轮不上他,自然也就没什么动力与激情了。但是,在这里,他俨然一副救世主的姿态,还能按自己的意愿慢慢创造出自己的帝国来。所以,已经尝过一次死亡滋味的他,开始有了野心。 他不想在碌碌无为了,不想在死后引不起任何人的注意。他想再有生之年干出一番大事来,让所有的人都牢牢的记住他。 可是,古话说的好,欲速则不达,林柊这两天的确逼得自己太紧了些。其实这个道理,他比谁都要明白,要不然也不会时不时的,给自己放松一下了。可是有的时候,不是自己想放松,就能放松的了的。比如这段时间,才忙完第一次的大丰收,就必须赶着大动工,身为最高领导人的他,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轻松下来的。 这几天晚上,就算人躺在床上休息,脑子里也没办法停止思考。人口的增多,自然意味着劳动力压力的减小,同时也意味着,自己肩上的担子也更重了。他必须让所有的人都过上好日子,这个他对自己的承诺。 今天实在是太累了,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丢给夕一个放心的眼神后,林柊就上床(还是草铺)休息了。 躺在床上一直迷迷糊糊的,林柊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可是早上一到时间,他还是自然清醒了过来,心里装着事,怎么也不可能睡的很死。或许等忙过这段日子,自己真的好好休息一段时间才行,培养人才也很重要,自己现在手上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制铁厂是最重要部门,得时不时的指导下工作,抽查一下成品;而狩猎队,则是重要的储备兵力量,是自己和族人的安全保障,虽然夕绝对称得上是给力的,忠心上也觉得没问题。但是,这可是部落,最重要的一部分,自己必须得给予关注,就算只是做做姿态也是必须要有的,要让大伙都知道,领导是重视他们的;采集队和后勤队有方菱在,自己倒是可以轻松不少,但是自己也不能对其完全不关心。 对了,还有他种植的棉花;他依然在开荒的新田;他心爱的马匹都得关心;再加上还有一个大型的工程‘对了,还有制砖厂也没有停工,他真的快不行了。虽然不用每天,每个地方都去查看,但是隔个几天,怎么也得关心一下进度吧,虽然现在的手下多少也能帮上一点帮,但是除了夕和方菱外,还没有出现新的能独挡一面的人物。 得力的手下真的很重要,至少夕和方菱负责的那一块让他可以少操很多的心,大多数时候的工作检查,都是走形式的时候居多。而在其他地方,林柊则必须亲力亲为了。 不过,通过这几天的观察,那个新来的风,倒是可以好好培养一下的。可是毕竟是新来的,现在的重用的话,一来自己不能完全放心,二来也不能服众,还是再观察一阵子再说吧! 林柊忙着就像个没法停下来的陀螺一样,好在辛苦是有回报的,所有的工作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两个月以后,林柊终于完成了他的圈地运动。当然为了在这期间,林柊忍痛改掉了他的计划书。为了达到缩短工期的目的,又不能偷工减料,搞成豆腐渣工程。开玩笑,那是修给自己住的好不好,给自己偷工减料,那是活的有多不耐烦啊。没有其他办法的林柊,只有把圈地的范围缩小到了原来的三分之一。 林柊知道,从节约劳动力和一次性投入上来看,他这次的工程,可以说是失败的,因为他画的这个圈实在是太小了。估计等不了多久,这点地方就不能满足他们的发展需求了,到时候这些辛苦砌起来的墙面就得拆掉重建,可是现在的他也只能只顾眼前了。 一次性到位什么的,对现在的他们来说,太困难了点。他们只能一点点的修,然后再慢慢的改。别人穿越都是吃香的,喝辣的,各色没人抱满怀。而自己呢?什么都得自己来,他来这里都3年了,还在为砖瓦房奋斗中。 作者有话要说: 36第35章 顺利完成了圈地运动,村庄的安全问题总算是得到了解决。林柊终于可以放心的,开始村庄的内部建设了。他就不相信,这么高的围墙,还挡不住那些游荡的野兽。对于这个地方的安全问题,族人们也非常有信心,不提舒适度,光安全度小村庄甩了山洞几条街。 对于自己即将搬进如此安全的地方居住,大家都怀着满满的期待。所谓有期待就有动力,这些家伙现在正处于极度亢奋期,现在干活都事半功倍着呢,就更打游戏得时候开了外挂似的。 在过去的两个月的时间里,林柊也和组长们讨论了无数次,关于这个小村庄的规划问题。每一块地方用作什么用途,都经过了反复的推敲。以前开会都是林柊说,大伙带着耳朵听就是了,不管林柊怎么引诱,除了二货阿豹外,楞没有个发表意见的人。可这次却不一样了,大伙发言都很踊跃,常常讨论激烈到连林柊说话的声音都听不见了。每当这个时候,林柊就无比羡慕阿豹的大嗓门,狮吼功一出,谁与争锋啊! 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林柊自然也没有办法让所有的人都满意,好在原始社会根本就没有民主这个说法。林柊不采用他们的意见,也不会有人跳起来指着他,骂他□的。对于这一点,林柊觉得自己有‘□’的特权,真是太幸福了。 林柊大手一挥,宣布小村长建设规划如下: 一: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必须在冬天来临之前,完成的部落宿舍的修建。 关于这一条内容,大伙的讨论也很激烈,毕竟这可是最关系到自己利益的问题之一。以现在剩下的时间,和部落的劳动力来看,按户为单位来修建的话,明显已经来不及了。那么就只能从简。但是怎么个从简法,却还需要好好讨论一番。 林柊从来就没有在部落里,宣扬过‘众生平等’的观点,他自己就是‘能者多劳既多得’的坚定拥护者。他认为作为领导者,肩上的担子更重,付出的也更多,理应得到优待,但是利用职权多吃多占,甚至贪污受贿的,则杀无赦!‘高薪养廉,违者必诛’是林柊打算走的路,等自己的部落壮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就会把这个理念付诸行动。现在,还不是谈这个的时候,但是不妨提高下现有领导者的待遇,没有点特殊待遇,又有谁会义无反顾的跟着你干呢!古代皇帝还知道要把大家族绑上自己家的战车呢。 普通族人分男女,暂时都住大通铺,关于这点,倒是没有人提出异议。可是关于领导级别的住房问题,却是讨论的焦点。原始人比现代人单纯,很少会绕弯子的,想什么就说什么,争取利益的时候也一样,大家七嘴八舌的为自己争取福利。看着这群直白的人,林柊反倒觉得很愉悦,要是一直都能怎么直白就好了,想要什么明说,就怕到时候都学会了做戏和笑里藏刀。 最后,林柊拍板决定,所有与会人员,已经成家的,分配一间单间;单身的,就两人一间。当然提出这个决定,林柊是有私心的,两人一间什么的,自己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登堂入室了,夕夕宝贝,我来了。 可是这群顽固的原始人,居然联合起来反对他的这个决定。所有人都一致认为,以林柊的地位,没有人有资格和林柊一个房间。考虑到大伙的反对太强烈,林柊怕因为自己的坚持,而引起大伙对夕的反感。林柊不得不点头妥协了,没想到在林柊放弃的时候,夕却站在了他这边,夕认为林柊是可以和别人住在一起的,不过正在林柊感动的眼泪哗哗的时候。夕接下来的话,立马让他明白,真的是他想太多了,瞬间秒杀了林柊一半的血量。 夕提出,虽然是在自己家部落,林柊的安全依然很重中之重。所谓‘灯下黑’这种在林柊的故事里经常出现的情况,自己等人必须要防范。 当夕面不改色的说出‘灯下黑’这个词的时候,林柊震惊了!这家伙接收能力,未免也太强了一点吧。听听故事而已,连‘灯’都没见过的情况下,居然学会使用这个词组了。而且,这个词组自己,好像只在他问起的时候,解释过一次而已。夕居然能使用的,这么没有违和感。卓夕同志,扫盲学堂开课的时候,郑重考虑请你去当语文老师,太有天赋了有没有。 林柊敢打赌这群人中,绝对是有人听不懂夕在说什么。但是由于大家都好像听明白了的样子,不明白的人怕被人笑话,自然也不会跳出来告诉大家,自己根本没听懂的。唉,在他的影响下,原始人也开始爱面子了。其实,个人认为,这个时候用虚荣更合适一点。 “队长的安全,必须要得到保证。绝对不允许,因为在自己地盘就放松警惕的情况!我提议队长的房子,修成内外两间,队长住里面那间,而外面就是负责保护队长的人居住的地方,日夜守卫,才能绝对保证安全。大家觉得怎么样?” “没问题,我同意。”鹿老,大虎等,回答比较正常。 “看来还是卓组长,考虑的比较周到,倒是我们疏忽了。”作为大会上唯一的女人,居然还没有夕心细,方菱觉得很惭愧。可是,不提前和队长商量下,就这么提出来不怕引起队长的不喜吗?队长可不喜欢被人牵着鼻子走,不过,是夕的话,应该不会有这方面的顾虑。队长待他一向偏心。 “好主意,我就住外面那间吧。”这是自告奋勇的,竞争者还真不少,二虎,飞鹰,长矛,阿豹等都在列。看着这么多人竞争这个岗位,林柊觉得自己行情还不错,可惜左等右等,最希望的人确完全没有加入的打算。 “队长,你喜欢他们中的哪一位?”夕把选择权交给了林柊自己,同时也成功的秒掉了林柊最后一半的血,让林柊成功躺尸了。 “……”他不喜欢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啊,他喜欢的人是你好不好!就算不能住一个房间,住里外间也成啊,这是林柊的心里话,可是他不能这么回答夕。 “我看还是轮着来吧,守夜是件辛苦的差事,一个人肯定干不下来的,让亲卫队也一起轮换吧!你是组长,自己就看着安排吧。” 不想在纠结这个问题的林柊,直接宣布进入下一个议题!夕的忠心和能力都没有问题,可惜的是夕的情商真心不高,不只是对感情,事业上也一样。带头当面反对领导的决议,就算是为了领导好,这也是大忌啊。 幸好自己这个做好领导人对他有点特殊的感情,要不然他的位置堪忧了。 二:关于部落会议室的问题。现在他们开会,都是选个山洞中的比较隐蔽一角,让其他族人走远一点就开始了,说话声音稍微大一点的话,就会被附近的族人听了去。真是一点隐蔽性都没有。为了维护领导的形象,同时也为了保密性,会议室一定要有的。而且还得有两,一大一小,配合使用。 这个东西,林柊打算一次性到位。所以,林柊要求必须用砖砌,选址也定在村庄的最中心。 这个决议,倒是没有人发表反对什么意见。不过,这次就算有人反对,林柊也绝对不会采纳,你以为谁都可以有夕的待遇啊,要是不信的话,欢迎来挑战,看看林柊会不会叫人把你扔出去。差别待遇什么的,林柊绝对做的出来,他现在心里正郁闷着呢! 第二天,族人就按照,昨天会议上确定的大方向,开始动工了,林柊满怀希望的期待着他的第一座村庄的建成。 而这个时候的夕,也在忙着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事情。自从上次悬崖事件发生以后,在他心里就再没有任何事,能比得上林柊的安全了,就算会引起林柊的不喜,他也不在乎。原来他的情商还是在水平线上的。 亲自一个一个的,考察亲卫队员的身手和品行。保护队长的人选,绝对不能含糊,他一定要亲自挑选才放心。对了,现在队长的身边,平时就只跟着飞鹰一个人而已,这个配置实在是太低了点。反正都已经在挑人了,索性多选几个备用好了。 此刻,尽忠职守待,寸步不离的待在林柊身边的飞鹰,忽然觉得仿佛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不由的打了一个冷颤。 “怎么了,有哪里不舒服吗?”发现飞鹰异样的林柊,关心的问到,这两个月自己的工作量加大,飞鹰也跟着自己跑上跑下,累的够呛。 “没,我身体壮着呢。队长,你就放心好了。”为了表示自己没事,还特意的原地蹦了两下给林柊看。不过刚才的感觉好奇怪,好像被什么怪东西给盯上了似的。 “没有就好!”得到飞鹰回答后的林柊,也不再去纠结这个问题了,他依然有很多事情要去做,既然飞鹰自己都说没事了,他也就放心的,就忙别的事情去了,最近事情真的好多! 作者有话要说: 37第36章 虽然这段时间的忙碌,让林柊的身体极度疲惫。可是看着这个小小的村庄,一点一点的按着自己脑海里的设想,慢慢的被建起来的时候,林柊感到内心无比的愉悦!这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成就感,是以前作为宅男的自己从未体会过的,满满的都是幸福。如果非要形容一下的话,就像是在和自己的事业谈恋爱一样。那种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随时随地都处在热恋之中,虽然很累但是却很兴奋。 这天,林柊又一次顶着骄阳,在工地上谈恋爱,不对,是在工地上指挥族人干活的林柊却被气喘吁吁的二虎给拦住了。 看着挡在自己面前直喘粗气的二虎,林柊非常不满。刚才族人们通知他,第一间可以容纳30个人的木屋已经成功建成了。林柊这会正准备带着飞鹰赶过去验收成果呢。虽说自己这些天,一直都待在那里,就算不去看也知道会是什么样子的。 可是看着自己的作品一点点的成型,看着周围人眼中那越来越浓的惊讶与兴奋。林柊就迫不及待的想在第一时间见证自己作品的完成,并和所有人一起迎接胜利的喜悦。 可是现在居然有一只拦路虎挡在自己的面前,你小子最好是真的,有重要的事情需要马上汇报!要不然,呵呵,他不介意当一次武松! “队长,那个抓到了,抓到了,呃,那个活的。好大一头!”靠,怎么自己一激动就结巴上了,明明上次还嘲笑飞鹰来着,这么轮到自己也范同样的错误啊,报应来的也太快了点。 这说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啊,他抓了什么活的东西了?等等,活的!不会是他们抓住什么新的活的动物了吧,那群野小子,没有他得监督,居然不追求一击毙命了。不过,需要这副模样吗?到底抓住的是什么东西啊,二虎成功的勾起了林柊的好奇心。 前段时间,他有向身边的人提起过,想在部落里饲养点动物的想法,希望大伙能抓点活物回来。而且曾经这件事也一度被提上了议程,可是由于最近手上的要紧事一件接着一件,林柊也就再没有时间,来组织大伙办这件事情了,而这件事也就这么一直被耽搁着。所以,除了少数奄奄一息的鸡,鸭以外,他就再没看到过他们弄回别的活物回来过。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们,抓活的比死的更加困难一些。更何况他们现在捕猎,主要是以陷阱为主,陷阱捕获的动物少有能存活的。而狩猎队出去打猎,也是以练兵为主。为了表现自己的身手引起组长的注意,还不个个努力百发百中,怎么还会有活物拿回来呢!那几只,半死不活的鸡,鸭等小动物不过是幸存者,绝不是有人手下留情的结果。 不是不明白林柊所说的自己饲养动物的好处,可是,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习惯了别人的安排,林柊不组织大伙办这个事,还真没有主动去干。抓活的难,效率低,因为抓活物,收获少了的话,领导怪罪下来,算谁的! 林柊虽然心中有气,但是现在的工作重点不在这边,手上事情又太多,实在是腾不出时间来管这个事,就暂时压了下来。正打算等他闲下来的时候,亲自带队处理,顺便料理料理这帮熊小子。没想到,他们居然自己开窍了,难道他之前一直冤枉他们了,其实他们一直都是懂事的好孩子,他说过的话,他们都往心里去了。 跟着二虎来到村口(已经有村口了,连城墙都有了,村墙太难听了,还是城墙吧。)远远的就看见大英雄阿豹同志,雄赳赳气昂昂的牵着一头牛。没错,就是一头大黄牛,最重要是活的,还很健康,没缺胳膊也没少腿。恩,要是牛有胳膊的话。总之一句话,这是一头无比健康的大黄牛。 阿豹,你立功了,仅此一条,林柊决定原谅他之前所有的二货行为。谁说二货就一定只会坏事的,阿豹用实际行动向你证明,二货也能立功,二货也有春天。 原来,阿豹一直都知道自己的缺点,也知道大家对他的地位有怨言。小组长级别的人物,都各有各的贡献,各有各的本事。唯独他,除了拳头硬,十足就是个二货,想取而待之的人大有人在。可是,就算是个二货,也是有自尊的,有谁会想自己被别人顶下来的,所以阿豹一直很努力的想保住自己的地位。 可是,这家伙最近老是惹林柊生气,甚至引得以柔弱著称的林柊(林柊:谁说的,拉出去回炉重造,这语文怎么学的,他这叫书卷气,好不好!)对他大打出手。所以,阿豹的地位就更尴尬了。 阿豹虽然二,可是他却有一个,聪明的几乎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妹妹。在自己忙着团团转之余,还要想办法帮笨蛋哥哥挽回队长的心。 方菱作为林柊最得力的手下之一,自然很清楚林柊的想法,左思右想后,终于想到了这么个办法。队长一直都有在部落里,自己饲养动物的想法。可是最近,队长实在是太忙了,抽不出时间来组织大伙办这件事。这件事绝对是好事情,要是部落里能自己饲养动物,部落里就会一直都有源源不断的食物可以。所以,一旦队长抽出身来,肯定是会马上办这件事情的。要是哥哥帮队长把这个问题解决了,队长就不会觉得他一无是处了。 自己的哥哥,别的不行,打猎可是强项!所以方菱要求哥哥,出去打猎的时候,不可以伤害到猎物,要把活的给带回来。 方菱的本意,估计也是让阿豹带回没受伤的鸡鸭,兔之类的小动物。没想到,阿豹可不这么想。抓几只兔子什么的,太没有挑战性了。他阿豹是什么人,怎么会去弄那些小玩意,要来就来大的。恩,老虎?狼?豹子?危险系数高了那么一点点,别说活的,死的都困难。阿豹观察了几天后,最终决定对大黄牛下手。 别说,这玩意还真不好对付,以不伤害它为前提,还真费了阿豹好大的劲。听着阿豹滔滔不绝的讲叙自己的英勇事迹。林柊没有一点的不耐烦,是该他好好的得瑟一回。活捉野生大黄牛这种事,的确值得炫耀的。 看着这头大黄牛,林柊临时决定先不去工地了,而是亲自把大黄牛牵到了田边。他决定让族人见识见识大黄牛,这种生物的神奇。要是不亲眼见识一番的话,任凭林柊把它的功效吹到天上去,大伙也不会有多么直观的感受的。牛可是农耕的神器,一头好牛能抵得上好几个强壮劳动力呢! 大黄牛毕竟是野生的,不可能天生就会犁田,所以林柊花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来对它进行□。完全把还在等着他验收的房子,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可能会有人认为林柊做事没有计划,考虑事情也不周全,魄力明显不足。可是,大家想过没有,这家伙在穿越前,就是个普通的图书馆管理员而已,能无师自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所以顾了这头,忘了那头,打乱自己计划的事情,时有发生。对于这一点,林柊自己也认识到自己能力上的不足,在思想上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他常常会想,要是早知道自己会穿越,他一定把自己先训练成社会精英再说。 忘我的对大黄牛进行□,林柊忙的满头大汗,到太阳下山也没成功教会黄牛同志犁田,同时他也开始蛋疼了。他的第一间木屋的落成啊,他一定完全错过了吧。不知道,族人们会不会觉得,他这个领导实在是太不靠谱了点! 还好,族人对他的个人崇拜很离谱,他再不靠谱,也不会有人觉得有什么的,他们会自己帮他找好借口的。 林柊偷偷的拍了拍胸口,所以说,被神化什么的,真是太好了。 林柊决定不动声色的,把自己从偏离的轨道上接回去。于是把大黄牛,郑重的交给后勤组的成员,并反复叮嘱注意事项后,林柊就带着飞鹰回到工地上去了,不过这个时候回去,大伙估计都已经收工了吧。 虽然大黄牛还没有正式开始工作,但是林柊一下午的折腾,成功的让后勤组的族人们明白了林柊想用它干什么。自从看明白后,就一直觉得很神奇的族人们,一直都跃跃欲试。只是因为林柊的原因,让他们没办法近身。林柊这一走,这群人就争先恐后的上了。哦,可怜的黄牛,先为你默哀下。 林柊回到了村庄大建设得轨道上,可是由他掀起的黄牛热潮并没有随之退去。 阿豹带回来一头完好的大黄牛,其作用在后勤组□成功后,就得到了证实。林柊对阿豹大势夸奖。阿豹本来摇摇欲坠的地位迅速得以稳固。林柊为了奖励他,还特意给他赐了名——‘方豹’,让他成为第四个被队长赐名的人,相信在很长时间里,都不会有地位危机了。 现在在部落里,能被赐名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那个叫白龙的,那么普通的一个人,因为找到大豆有功而被队长赐名,在部落的地位立马就不同起来了。可惜他能力实在有限,要不然,绝对不会是在现在这个位置上了。 所以,狩猎队的小伙子们,狩猎的时候,也不再一味的追求一击毙命了,而是开始带活物回来了。活鸡,活鸭,活兔都不少,而且几个人合力也有带回黄牛的,甚至还找到了一头山羊,林柊都一一给予了奖励。 不过,赐名什么的,想都别想。跟风的人,怎么会和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拥有一样的待遇呢。要是,被赐名的人太多了的话,就会显得不值钱了,物以稀为贵的道理,林柊还是懂的。 要是这个被用烂了的话,他再从哪里找这么‘节约’的奖励成本啊!穷人伤不起,穷领导人同样伤不起。 作者有话要说: 38第37章 原始社会的第一间木屋,已经在林柊的指导下顺利诞生了。虽然自己没能见证,这历史性的一刻,但是总的来说,林柊还是比较满意的。自己作为一个从来没有从事过建筑业的现代人,第一次能把房子修成这副模样,已经很让人满意了。 这种房子的结构,相对而言比较简单,在修建上并没有多大的难度。所以就算是完全没有经验的人来修建它,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所以,像林柊这种只能依样画葫芦的门外汉,第一次修建房子的时候,选中了这种没有什么技术难度的房子来试手,当然一方面也是为了节约人力。林柊打算等工匠们慢慢熟练以后,再进一步挑战高难度简祖武。这对于提高负责修建房屋的族人们的信心来说,也有一定程度上的保障。 林柊站在新建的房子中间,心中感慨万千。想当年自己在现代的房子,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室一厅,家具什么的也只是满足基本配置而已。但是,就是那么个简单的房子和自己现在正呆着的这种木屋比起来,也简直是皇宫一般的存在了。而自己现在,居然站在这里,为了这种简陋到死的房子,感动的一塌糊涂。你不能想象,作为一个现代人,过了3年得洞居生活,睡了3年的草铺后,终于看到现代建筑物时,那种激动的心情。 抒发完自己的感情后,林柊依然是要干正事的。再怎么想念现代的生活,也是回不去的。所以还是好好努力,改变自己现在的生存坏境,更实际一点。有了房子,现在该考虑的就是家具的问题了。 这种房子本来就是用作大宿舍用的,家具什么的,实在不需要摆放太多。林柊考虑了一下,给每个人准备一个木床,一个木柜,也就足够了。还好这两样东西,制作方法都相对比较简单,用来给族人们练手刚刚好。 林柊在脑海里仔细回忆了一下,自己看到过的,最简单的木床和木柜的模样。说实话,他觉得自己真该找个时间把纸和笔给弄出来。不为别的,只为把自己脑海里的东西先一一记下来,他真怕自己会有一天,因为时间太久远,而忘记掉很多有用的东西。 林柊带着人走到屋外,拿起树枝在地上,勾勒出了床和木柜的样子后,就交给大虎自己去琢磨了。大虎在制造物件上面很有天赋,所有部落里的新器具基本上都出自他的手笔。望着队长画在地上的新东西,大虎感到异常的兴奋,他最喜欢制造新东西了。 自从当上了这个厂长了,他每一天都觉得很幸福,不说在部落里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就可以研究一种新的事物的制造方法这一点,就已经让他很满足了。他现在还带着几个小徒弟,每天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万事还有徒弟伺候,这日子过得实在是太舒心了。所以说,能把兴趣和工作相结合的大虎,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无比舒心。当然,他最感激的就是他们的队长——林柊,这个迷一样的男人改变了他的一生。 而这个时候的林柊则在考虑另一件大事,他觉得自己应该单独成立一个部门,来专门负责制造家具,最近制铁厂接的活也太五花八门了点,估计那边的人都快累死了。除了精力充沛到爆表的厂长外,人人都开始有了怨言。只要是工具,找他们要就对了,已经成了族人们的共识,他们的工作量的确是大了点。 还是再等等吧,现在自己也确实抽不出时间来成立新部门。还是忙完这一茬,再考虑设立新部门的问题吧。现在随着部落的活动慢慢增多,需要的东西也越来越多了,现有的几个部门分类已经满足不了部落的要求了。可是,一个新部门的设立,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等腾出了手,立马解决掉这个问题。 在制铁厂开始着手研究,制造床和木柜的方法的时候,族人们也开始了第二间木屋的修建工作,有了修建第一间木屋的经验,速度也开始快了起来。 与此同时,受到‘阿豹活捉黄牛’事件刺激的狩猎队,在狩猎的时候也开始不断的带回不少活物。山洞里的动物,也渐渐的多了起来。鸡鸭鹅,兔子等家禽一应俱全,牛,羊的数量虽然不多,但是也已经有了好几头了。林柊忽然间发现,自己居住的山洞俨然成了动物园,而且自己的村庄规划里,居然没有计划养殖这些动物的地方,难道要一直养在山洞里不成。 该死,自己果然考虑事情欠周详啊。马棚,牛棚,羊圈,鸡鸭鹅住的栅栏,通通都得提上议程。林柊马上召集组长们进行紧急会议,把这些东西重新规划进村庄的建设中来。 林柊用树枝当作笔,勾勒出自己想要的诸如牛棚之类的建筑物的模样。然后又画了下自己心目中,比较合适的修建地点后,就让大家自由的展开讨论了。还别说,集思广益真的很有用的,大家还真帮林柊找出了不少不足的地方,帮着林柊做出了不少得调整。果然3个臭皮匠顶过一个诸葛亮,何况林柊这家伙和诸葛亮的段位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解决了家禽们得问题后,林柊宣布了另外一件事情的决定。那就是,经过族人们日以继夜的赶工,他们已经成功修建完成了3间木屋了。按每间可以容纳30个人计算的话,可以解决90个人的住宿问题了。 林柊的意思是把这第一批入住的90个名额,当做是一种奖励发放给族人。平时干活的最卖力的人,可以获得优先入住新房屋的权利,这样可以鼓励大伙更加认真的工作,有效的调动族人们的积极性。 仔细的考虑一番后,林柊分给每个小组相应的名额,就把具体挑选第一批入住族人的权利交给了每个小组的组长。一来小组长比林柊自己更了解他们手下人的情况;二来林柊这样做,也是授予了小组长们一定的权利,变相的拉拢小组长们。 调整了企划书后,工地上又重新开始动工了,族人们住的木屋和安置动物的棚圈同时进行,两不耽误。 而第一批族人入住新房子的成员也被一一挑选了出来。对于自己能够被选中,这些人都很激动。不仅仅是因为自己马上可以住进舒适的新房子里了,更因为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认可。同时,对于这批幸运儿,族人们都很羡慕,对于这些人的当选,除了个别小心眼的人外,大部分的人都觉得心服口服,这批当选的人,的确是平时工作最认真的。 有了这么一群人作为榜样,族人们的积极性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毕竟干的好,领导看的见,最重要的是,这是有奖励的。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人们更加卖力的工作,工期的进度越来越快,一切都向着好的方面发展着。 在小村庄修建到一半的时候,终于传来了石头他们原来部落,受到攻击的消息。战果什么的不用问就都知道了,这根本就是场双方力量不对等的战争,完全没有一点悬念。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逆转,在这里并没有发生。从这场战争中逃出来的族人,带给了他们这样的答案。 听着逃出来的几个族人讲述那场称不上战争的战争的惨烈,原本和同属他们一个部落的人,不由的悲从中来。虽然现在的自己,已经属于了另外一个部落。但是这场战争中的失败者是他们曾经得部落,而在这场战争中死去的人,大多都是自己认识的人,甚至是当初不愿和他们一起离开的亲人,你叫他们怎么能不伤心难过! 他们不恨发动这场战争的‘木刺’族。他们恨的是招惹了不该惹得人,却没有勇气自己独自扛下来,硬拉着全族人和他们一起着难的部落族长和他的儿子。而更可恨的是,听这些逃出来的族人说,这两个人居然没有在这场战争中死去,也没有被俘,他们居然在大战前夕,就抛弃族人们自己逃跑了。这叫他们怎么能不气,如果他们有上过林柊的培训班的话,一定会大呼:“天理何在!”他们发誓,如果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有机会再遇上这两个混蛋的话,一定会亲自杀了他们。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对方在发现他们族长逃跑后,并没有大开杀戒。可惜他们那些没能逃走的族人,全都变成了对方的奴隶了。虽然以后的日子会过的很惨,不过能活着比什么都强。 以前的部落已经完全不存在了,逃出来的幸存者也被好心的队长收留了。他们没有花太多的时间去疗伤,他们比起自己原来的部落的人来说,已经幸运的太多了。所以,他们一定要懂得感恩,要加倍努力工作来报答队长当初的收留之恩。 而被他们忠心感谢着得队长,此刻却没有半点同情之心的打着坏主意。战争已经结束,石头他们的部落已经不复存在,而战争的胜利只带走了奴隶,而最珍贵的铁矿石却被遗留在了原地。他们是否可以捡这个大便宜,发发战争财?虽然有点没有同情心,但是林柊对于这个结果真的很满意。自己真是个小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 39第38章 林柊虽然很眼馋现下处于无主状态下的铁矿山,但是那毕竟是山,自己没办法把它搬回来,它也不会自己长脚跑掉。而且林柊相信,短时间内原始人也不会发现这些东西的价值,所以他完全可以暂时的放下心来,先忙完手头上的事再说。 现在的首要任务依然是村庄的建设,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他希望在这个冬天来临之前,所有的族人都可以搬进新村庄里过冬。 不过,他到底排了多少,所谓暂时不急但是却很重要的事情在后面等着他去处理啊?怎么有种很心虚的感觉啊! 掰着手指数了数,靠!居然这么多!他真的会有闲下来的一天吗?每天都忙着团团转,他完全没有时间思考私人问题,他觉得自己都快变成纯洁的小朋友了,那些花花肠子都完全没有了表现的机会。再这样下去,他不会真的要打一辈子的光棍吧。 夕会一直等在那里,不会跟别人跑掉的,对吧?仔细想想,夕最近好像也挺忙的样子,应该没时间和别人发展点什么出来。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要不要再给夕增加点工作量?年轻人嘛,应该多给点机会历练历练。 看着一间间的木屋被修建起来,空旷的地面上一下子多出了许多的建筑物,这里也渐渐有了家的感觉。林柊盘算了一下,照着这种进度发展下去的话,估计再过个个把月,所有的大通铺木屋就能全部完工了。 而专门供领导们居住的木屋,需要砖砌的会议厅等高档建筑物需要的人力较多,并不适合在现阶段进行修建。林柊经过认真思考后决定,先为所有小组长们专门修建一间木屋,所有人都暂时居住在一起,要是要开会的话也可以直接在那间木屋里进行。这可比随便找个地方开会要隐蔽多了,真是一举两得啊! 林柊计划让所有的族人在冬天来临之前都能搬进新家。然后,再利用冬天的时间,慢慢修建单身公寓和其他公共设施。 林柊虽然极力推崇特权阶级的存在,但是却也不会罔顾普通民众的利益,一味的为特权阶级服务。特权阶级因为付出了更多的努力而理应得到优待,但是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先解决了民众的基本需求的基础之上。 如果不管做多做少,做好做差,所有人都是一个待遇的话。那么在这个部落脱离了最基本的生存危机后,面临的就只有原地踏步或者后退了。想当年的,那赫赫有名的‘大锅饭’失败的原因正是是因为这个。 所以,林柊需要有特权阶级的存在,来调动族人们的积极性,激发族人的上进心。但是却不希望部落里出现剥削民众的吸血鬼,这真是一种非常矛盾的思想。每当想到这里,林柊就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社会要进步,肯定要催生统治阶级。但是,在穿越前作为普通民众的林柊却非常厌恶特权阶级的*。从纯理想角度出发,他想建立一个没有*的社会。同时,他也明白这本来就是一件不可能实现的事情。想当年,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使用了那么严苛的律法来惩治贪官,明之一朝的贪官也没有能够杜绝。 所以,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物质慢慢丰富起来,*也会随之滋生。或许是林柊太杞人忧天了,可是篇观历史,总是共患难容易,共富贵难,希望自己不会有亲手处理兄弟的那一天。 靠,自己在悲春伤秋个什么玩意啊,被现代的电视剧荼毒过头了吧。现在连个小村庄都还没有呢,就在想什么贪官不贪官的问题了,现在的自己有东西让大家贪吗?自己这个现代人和思想单纯的原始人比起来,真是太不纯洁了。还是洗洗睡吧,明天还有不少事情等着要做呢,自己可没有太多的闲功夫胡思乱想。 林柊以为一切都走在了正轨,所有的事情都会照着他的预期发展。但是很快,老天爷就告诉他,他不是这个世界的宠儿,不按规矩办事,是没有人会给你开金手指的。 在所有人的满怀期待等着村庄圆满建成的时候,老天爷却像忽然发怒一般下起大雨来了。 这场突如其来了的暴雨,下了整整一天,而还没有完全修建好的村庄,在这场大雨中几乎变成了大型的游泳池。 也不知道是天公作美还是不作美,在林柊修建村庄的这段时间里,天气一直都很好,几乎就没怎么下过雨。就算下雨,也是都没什么威胁的小雨。落在地上还没来得及积水,就被太阳给晒没了。所以,一直都没能引起林柊的警觉! 林柊自己也很奇怪,为什么会自己会把如此常识性的问题给忽略掉,房子都快全部修完了,居然都没有想起自己根本没挖排水渠。居然一直到了,刚刚修好的房子都快被雨水给完全浸没的时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的错误。 自己果然是个笨蛋啊,一想到修建村庄什么的,就只能想到房子,房子的。排水系统如此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居然都能被他完全的忽略掉。你以为自己修建的是个什么东西?‘东方威尼斯’吗? 雨很大,水已经蔓延到人的膝盖,族人们才搬进新家没多久,就不得不马上搬出来。林柊下令所有人撤回山洞。而自己则带着自己的亲卫队和组长们一起抢险去了,新做好的家具就被泡在水里,这时间节点真的是刚刚好。 顶着暴雨,不停任何人的劝解一定要亲自指挥抢险的林柊,此刻的心,疼得像被刀割一样。今天的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个人的疏忽造成的。他不是不知道要修建排水沟,可是他就是该死的没有想起来。他没有办法为自己的过失找借口,他现在都快恨死他自己了。雨很大,打在人身上毫不留情,可是此刻的林柊,却一点都感觉不到疼痛,他都快被自己的内疚折磨死了。 “队长,雨下的这么大,你身体不好!还是先回山洞去吧,这里交给我们就可以了!”一直跟在林柊身边的飞鹰,虽然知道林柊不可能听他的话,还是忍不住劝到。 像是没有听到飞鹰在说什么一样,林柊固执的搬着部落的物资,好像多抢救一样东西,自己的内疚就可以少一点。大家满怀希望的跟着他一起干了这么久,大家都那么信任他,尊重他,崇拜他。可是他呢?他让大家失望了,他居然范了如此低级的错误。 呵呵!自己真是大笨蛋,没有排水系统,他是打算让所有人都在水上面睡觉吗? 其实需要抢救的东西并不多,原始人物质匮乏,房子里也没多少东西可以放。木床和木柜是部落里新发给大伙的,属于公共财产。可是随族人一起搬进新家的兽皮却是原始人少有的私人物品。属于部落的兽皮,由于还没有修建仓库,至今还储藏在山洞里呢。 本来是把优先搬新家当做对勤劳的族人的奖励的,现在看来,这种奖励还不如不要呢。林柊发誓一定要把族人们的东西给抢回来,此刻的他完全遗忘了还有一种东西叫做‘国家赔偿’。 这应该是林柊来到这个时代后,受到的最严重的一次打击了。林柊的脑子里一片混沌,什么都有,也什么都没有,身体麻木的一趟又一趟的搬运着东西。 虽然林柊已经下令所有的族人撤离,但是族人又怎么能自己呆在山洞里躲雨,而让队长帮自己冒雨搬东西呢。所以,除了老人小孩外,大家都离开了山洞,纷纷加入抢险的行列。 很快大伙就发现了林柊的状态有些不正常,他仿佛已经和这个世界隔绝了一样,任何人和他说话,他都没有反应,机械的一趟又一趟的搬运着东西。 他这种失魂的状态让所有的人都很担心,最后还是夕当机立断,直接把人给劈晕了抱回了山洞。当然,如今除了他也没人敢对林柊,使用这么简单粗暴的方式。 把林柊抱回山洞后,立马脱掉了林柊身上碍事的衣服。不要想歪,只是因为林柊的衣服都已经完全湿透了,不马上脱掉的话,林柊是会生病的。给林柊重新换了一身干衣服后,夕就马不停蹄的赶回现场去了,队长不在,自己必须得在现场指挥才行。 其实事情远没有林柊想象的那么严重,虽然雨下的很大,没有排水系统造成了水留在村庄里形成小型水池。但是,这场大雨的持续时间并不久,一天后也就停了下来。最高水位的时候,也只是涨到了人的腰际而已,所有的东西都被抢了出来,除了暂时不能住人以外,部落里没有任何的损失。 其实在村庄没有完全建成之前就发现问题,对林柊,对部落来说都是一件好事。问题发现的越早,造成的损失也就越少。 与林柊的消沉比起来,族人们反而很豁达,他们简单的脑子没有想太多的东西。下大雨积水的时候,队长就已经说过了,这是因为他们在修建村庄的时候,没有挖排水渠造成的。 队长自言自语的时候也说,如果挖了排水渠就不会这样了。尽然有解决的办法,那大家就挖排水渠就是了。队长说有办法,他们听他的就是了。不就是晚一点再搬家吗,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有人因为这件事而责怪林柊,队长的努力,队长的辛苦,大家都看在眼里的。这段时间以来,林柊其实才是整个部落里最忙碌的一个人,他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得到过好好的休息了。每当看到队长那么辛苦的时候,他们很多人都会暗恨自己没用,帮不上队长的忙。 队长也是人,他一个人要做那么多的事,所以有一点点的失误也是正常的。队长永远都是他们最敬重的人,他们愿意一辈子都跟着队长干!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改标点真是太痛苦了,还有乱码吗?应该没有了吧! 40第39章 这场暴雨并没有给部落造成多少物质上的损失。 可是现在,族人们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他们虽然在物质上没有什么损失,但是在精神上却受到了残酷的折磨。因为他们队长,现在的这幅模样,就是他们最大的损失。 他们的队长,从昨天被夕送回来以后,就一直没有完全的清醒过来,一整个晚上都迷迷糊糊的,到了今天早上居然开始全身发烫,这分明就是得了热病(高烧)了。 林柊的情况让所有族人的心都崩紧了,热病在这个时代绝对属于重症,虽然不是完全没办法的不治之症,但是部落里有不少人都是因为这个病死掉的。他们现在好害怕,他们的队长也会像那些人一样熬不过去。队长对于他们而言不仅仅只是一个领导者那么简单,他更是所有人的精神领袖。只要有队长在,他们就能相信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完成的。队长就是他们的信心,有了队长就有肉吃! 老族长是整个部落里唯一会治病的人,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身体并不强壮的他,才能够成为原来部落的族长。 老族长仔细的查看了林柊的病情,就立马从仓库里拿出珍藏的药物给林柊喂了下去。老族长告诉大家想要治疗林柊的热病,需要一种很珍贵的草药,刚才已经喂了一次。但是林柊的病情比较严重,只吃一次药的话,是没办法完全好起来的。所以,老族长决定要亲自出去采药。 老族长的年龄已经很大了,腿脚也不是很灵活,林柊刚来那会儿,他就已经很少出门了。3年的时间过去,虽然日子好过了很多,但是老族长的年龄摆在那里,实在是不适合出门采药了。 但是队长的情况实在是太危急了,他们之中又只有老族长本人才知道那种草药的模样,别人就算去了也完全没有用。实在没有其他选择的夕,只好安排飞鹰,阿豹等身体强壮的年轻人护着老族长一起去,而他自己,则要留在山洞里继续照顾林柊。 夕已经守了林柊整整一夜了,昨天在暴雨中忙了一天,又熬了一夜的他,此刻却睡意全无,他的心都揪在了一块去,一抽一抽的疼的厉害,哪里还能够睡得着。 望着躺在草铺上的林柊,那已经没有了血色的面容,此刻的夕,居然产生一个特别自私的念头。要是那天,他从树林里带回来的林柊,什么都不会,只是一个瘦弱的普通人就好了。如果林柊什么都不会,没有知道那么多神奇的东西,那么他也就不会这么的劳累了,现在更不会一动不动躺在这里,就好像随时都可能消失一样。 他本来就是忽然出现在自己眼前的人,他和自己这些人是那么的不一样,知道好多他们完全不知道的东西。有时候,夕也会偷偷的想,队长是不是天神派下来拯救他们的。可是他现在就那么安静的躺在这里,好像随时都有可能离开,是要回到天神身边去了吗?不,他不要,如果注定要消失的话,为什么还要出现在他面前呢。既然出现在他眼前了,他就一定要抓住,不会让他跑掉的,一定! 明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那么胆小的一个人,还对自己说了‘我以后就跟定你了,你一定要负责我的人身安全啊。’那样没出息的话。 可是,为什么一跟着他回到部落后,就完全没有一点先前软弱的样子了呢?从第一天开始就靠自己的力量努力的生活着,从来就没有依靠过他,甚至于现在成为了部落里最重要的存在。 至于当初说的要负责他的人身安全,他真的很愿意保护他,用尽一切力量来保护他,保证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到他。可是,当伤害他的人,是他自己的时候,你要他怎么办?为什么不肯好好的照顾自己,为什么知道自己身体不好还要逞强淋雨,他真后悔自己当初没在第一时间劈晕他。 为什么他要那么的聪明呢,为什么不笨一点,为什么不普通一点?为什么要抗那么多的责任在自己肩上?其实,他可以帮他抗的,他已经很努力在学习他会的那些东西了。他不仅想负责他一辈子的安全,他还希望可以多帮他分担一点,他想要一辈子陪着他。 天哪,他在想些什么。他居然希望他的队长,像个女人一样,只要乖乖呆在山洞里,等着他打猎归来就好了。这个念头实在是太可怕了,队长现在这么虚弱的躺在这里,自己居然还在脑海里产生如此卑劣的念头,自己真是该死。 ‘啪’夕气恼的给了自己一个大嘴巴,他的这般举动,让山洞里的族人们更加得忧心了,不仅队长昏迷不醒,现在连部落的第二号人物,都已经开始变得不正常了吗?他们的部落是要开始变弱了吗?明明才刚开始过上好日子而已! “妈妈,水,我想喝水。”人在虚弱的时候,总是特别容易思念自己的母亲。林柊算上穿越前,已经好些年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了。虽然一直嘴硬的嚷着不后悔和家里决裂,可是实际上,在他内心深处还是想家的,还是渴望亲情的。 一听到林柊想要喝水,夕马上拿来早就凉好了的热水,扶着林柊一口一口的小心喂食。服侍林柊喝完水后,夕再次摸了摸他的额头,怎么还是那么烫,刚才吃下去的药,到底有没有用啊? 飞鹰他们几个和老族长一起出去采药,已经过了这么久了,药找着了吗?什么时候能过赶回来? 族长是这附近治病最厉害的一个,以前也治好过热病的,希望这次老族长可以再次显灵。(老族长:我知道你关心那个死小子,但是‘显灵’这个词,用在这里真的不合适,老人家他可是还活的好好的,拿什么来显灵?) “找到了,我们找到药了。队长这回有救了!”飞鹰一马当先的冲了回来。昨晚一听到老族长说队长得的是热病,他就一下子慌了神。他可以说是离队长最近的人了。队长的人有多好,他是最清楚的。要是队长就这么走了的话,那就太没天理了。而且,队长要是死了得话,他飞鹰给谁当贴身侍卫去呀。还有,部落要怎么办,除了队长还有谁可以带领大家继续走下去。 晕迷中的林柊,要是知道现在的自己,居然有被一个小小的感冒引起的高烧,给玩死的可能性,不知道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一听到飞鹰的声音,夕马上就从自己的思绪中醒悟过来,‘队长有救了’这是夕此刻唯一的念头。 大步冲过去,一把夺过飞鹰手里的草药,他要亲自熬药。 而被他抢走草药的飞鹰,却没有丝毫不满。他和夕从小一起长大,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了解他的,可是自从队长来了以后,夕就变的和以前不一样了。 虽然现在所有的人都很关心队长,没有人会希望队长就此死去。可是夕的表现也太不正常了一点,一副‘队长醒不过来,我也不要活了’的模样。说句不怕雷劈的话,如果队长就这么走了的话,最大的受益人就是这个小子了。他现在是部落里除了队长外的第二号掌权人,如果队长不在了,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接收所有的东西。 可是,能从队长的死亡中得到最大好处的人,却是最不希望队长死的人。他知道夕的忠心,夺权什么的,夕肯定从来就没有想过。可是现在的这种情况下,按夕以前那种把部落看的最重的性格,应该是强打起精神,稳住族人们的心才对。可是现在呢?他的状况却比任何人都严重。 飞鹰他自认为,自己的忠心不并任何人少,他可以随时为了保护队长去死,但是绝不会在队长生病的时候,产生自己也不想活了的想法。怎么说呢,就是觉得夕的表现有点不合常理。可能是自己想太多了吧,队长是夕带回来,比别人感情更深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 在夕喂林柊喝完药后,落在后面的老族长等人也回来了。 老族长他们几个人的怀里,都抱着不少的草药。老族长告诉大家,平时这些药采一株都很难的遇见,可是今天居然能一下子找到这么多,运气真的很好。所以说这一定是老天爷想要保住林柊,既然天意如此,林柊是一定可以熬过来的。 听了老族长的话,夕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一旦心放了下来,极度透支了的身体终于支撑不住了,夕感觉两眼一黑就直接倒了下去,引起一阵兵荒马乱。 老族长看过夕的情况后,苦笑的摇了摇头,这小子是知道他老人家刚采到不少好药,不帮他用完,心里不舒服呢!可怜他老人家,这么大的年龄了找到点好东西容易吗?真是一群不知道体谅老人的小家伙。 招呼人去给夕这小子熬药后,老族长就起身准备去自己的草铺休息了。人老了,精力不够了啊,没走多远的路,就累的不行了。大虎那家伙都能享受徒弟的侍候,等林柊醒过来,自己也该找他商量商量,自己也需要挑选几个徒弟了。 夕和林柊两个生病的人,脸红红的靠在一起,画面看起来居然是如此的和谐。 林柊梦见自己回到了自己小时候,那个时候,自己还没有和家人决裂。爸爸,妈妈,姐姐,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偶尔晚上的时候,胆小的自己还撒娇的和妈妈一起睡。恩,就是这种感觉,好温暖! 41第40章 美美的睡了一觉的林柊,觉得自己神清气爽,好久没有梦见过自己小时候后,和妈妈一起睡觉的感觉太温暖了。自己受伤的心灵瞬间得到了治愈,呵呵,自己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想妈妈这种事,真的有点小丢人。 呃!怎么自己怀里好像有东西,睁开眼睛一看,林柊顿时觉得自己魂飞魄然了。难道他在睡梦中,终于按捺不住本性,向夕伸出了罪恶的魔爪了。可是,这不可能啊,看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明显就是武力值不够啊。这他这种体格,难道也能玩霸王硬上弓不成,这也太扯谈了点吧! 夕虽然病的不比林柊轻,但是到底是年轻人平时身体又很强健,身体的恢复能力非一般人能比。林柊一抬胳膊,夕就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和队长靠的那么近的时候,不自觉的有种淡淡的窃喜。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原始人可没有那么多的顾虑,他才不会去制止自己的想法,既然喜欢这种感觉,那就多赖一会好了。 “队长,我的头好痛,你让我再靠会儿!”说完拉过林柊,抱在怀里,继续补眠。 ……,这是怎么回事?这是主动投怀送抱的节奏?一定是他还在做梦,不过这个梦还挺美好的,他要再睡会。不过混蛋啊,刚才明明不是这个姿势的呀,混蛋,姿势不对,起来重睡!考虑到起来重睡可能就不是简单的姿势不对了,舍不得好梦惊醒的林柊,决定暂时把姿势的问题给忽略掉,先睡了再说。 ……,眼睁睁的看着这两个重要人物,相继清醒过来又马上都睡回去,族人们还没来得及放下去的心,又再次的被提了起来。而可怜的老族长,不得不再次检查了这两个家伙的身体状况,郑重向所有人宣布,这两个混蛋真的已经都不再发热了,他们只是单纯的在睡觉而已。 老族长虽然觉得这两个家伙都挺可气的,可是考虑到这两个家伙平时对部落的贡献,还是下令让他们好好的休息,任何人都不能打扰他们。 而今天的工作,则由老族长亲自出山安排。大伙该干什么,还得干什么去。以为林柊和夕都倒下了,就能偷懒了吗?呵呵!他老人家还健在呢。想偷懒?门都没有! 林柊虽然想把美梦一直做下去,可是只要不是死人,都会有醒过来的时候,所以睡了一会的林柊再次清醒了过来,可是再次醒过来的他,仿佛觉得自己仍在美梦之中! 揉揉眼睛,在!再揉揉!还在!不放心的把手放进嘴巴里,然后一用力。靠,还真疼!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啊?在他昏迷过去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了!怎么有种神展开了的感觉。虽然他觉得现在的状况很美好,但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他很不安啊1 扫射四周,发现了躲在角落里待命的飞鹰。林柊决定询问一下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飞鹰倒是个老实孩子,林柊一问,他就什么都说了。就连他自己,觉得夕的表现有些不正常的推断都一并告诉了林柊。可是,没想到得是,队长听完他的讲述后,居然露出了傻瓜一般的笑脸,而且他笑得真的好猥琐哦,呃,好冷! 飞鹰深刻的认识到,原来不正常状态也是会传染的。他现在离这两个人都这么近,而且还没办法躲开,估计下一个应该就轮到他了吧。还好不是什么大病,为了自己的工作,他决定忍了。 听完飞鹰的话后,林柊感到一阵神清气爽。夕的表现,说明他对自己是有感觉的,只不过他自己没有意识到而已。哈哈!真是太好了,自己终于不是剃头担子一头热了,夕也是有感觉的。自己再加把劲,不愁抱不到美人归。 猥琐的摸了摸下巴,不过,此事还得从长计议才行。要是自己太心急了,把人给吓回去了的话,那可是前功尽弃了。 在情场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林柊,完全没有了之前的颓态,原地满血复活了。马上召集人手开挖排水渠,失败怕什么,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再爬起来。他可是打不死的小强,这么点挫折他就当历练了。 林柊吩咐任何人不能打扰夕休息后,就带着飞鹰这个跟班出门后。心情好,看什么都觉得很美好,前些天觉得很大的事情,现在仔细想想,真的是自己小题大做了。毕竟没有造成什么大的损失。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也。 林柊带着飞鹰赶到工地的时候,居然发现已经懒成精了的老东西,居然在亲自指挥族人们干活,靠!这不是挺能干的嘛。 正在工地上发挥余热的老族长,忽然感觉到了林柊火辣辣的眼神。咦,恢复的很快嘛,早知道他好的这么快,自己就不多事的跑出来顶他的活干了。这活计真是又晒又累,还是呆在山洞里凉快。 “哎呀!队长的身体还是挺不错的嘛。这么快就恢复了!既然你来了,我老人家就不在这里碍事了。”说完就准备回山洞里乘凉去。 看着这老东西又想开溜,林柊真想回一句‘你老的身体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就不要老呆在山洞里偷懒了。’可是,仔细一想,他留在这里的确作用不大。不过,在这里没什么作用,在别的地方却可以发挥很大的余热,想光吃饭不干活,门都没有!所以,老东西,还是老老实实的发挥你的余热比较好,爱劳动的老人,身体才会好哦。 “长老先别急着走嘛!林柊这里有一事相求!”别问林柊为什么用这种奇怪调调说话。老东西最近可喜欢这种调调了,现在是自己有求于他,不得不迎合一下。话说,真不该给这老东西讲故事什么的,每次听完故事就抽风,在原始人中,他绝对算的上是奇葩一朵了。 “那就快快讲来!”这风格,完全对不上吧,串味了吧! “老族长,你喜欢的说话方式实在是太累了,我这事挺最要的,我们还是换正常的对话,行不?” “然也!” 这又是什么,林柊扶额,谁告诉他‘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这分明就是一活宝,他的反省自己这一年多到底讲了些什么东西给他听了,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腿啊。 “我就长话短说好了,就是全部落里只有您一个人会治病。要是,你哪天两腿一伸,部落里不就没有人会治病了吗,大伙生病了怎么办?所以,你还是趁现在教几个徒弟出来比较好。” “……”正等着林柊继续奉承的老族长被林柊的话气的,差点就直接一口气上不来了。 “小王八蛋,你才两腿一伸了呢!要是没有我救你,你小子昨天就两腿一伸了!你伸了,我也不会伸。”真是气死老人家了,还会不会说话了,这是嫌我老人家活的太久了吗?不好好的道歉,他老人家绝对不会答应教什么徒弟的,老族长气呼呼的扭头就走。 被激动的老族长一顿臭骂的林柊马上反应过来,自己刚才的话到底有多欠抽了,有这么说话的吗?这分明就是自己找骂挨啊,自己都觉得自己活该,老东西没扑上来揍他一顿,绝对称得上是文明的典范了。 “长老,您老大人有大量,就别和我一般见识了。你想啊,你的医术是多么的高明,连让我这样快死的人都能救活。难道不想多几个人学会,多救一些族人吗?还有,您那女婿,虽然身有残疾,但是身残志坚啊,可是一块学医的好料。”得赶紧补救,要不然老东西真的赌气不教徒弟了怎么办? 一听到林柊提起自己那可怜的女婿,老族长就顾不上生气了。他当然希望女婿能学会他的医术,这样女儿和他的生活也能得到一定保障。可是:“我那女婿倒是很有天分的,可是他腿脚有问题,没法上山采药啊。”要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他老早就开教了,还用的找林柊提醒吗? “你说的这个根本就不是问题嘛,我打算在部落里开辟一片药田,把草药都种到田地里,还上山采什么药啊。而且等到条件允许的时候,我还打算建立一间医院,所以的医生就在屋子里坐着给病人看诊就行。阿坚(族长女婿来到部落后不久后,自己新改的名字)的腿脚有问题,完全不会影响到他成为一名好医生的。” 虽然有拉他最重要的人下水达到自己目的的嫌疑,但是林柊真的觉得阿坚很不错,就这么废了可惜了。再说,在这个时代,像老族长女儿女婿的这种感情真的很难得。 “‘医生’这个名儿不错,我喜欢。要开辟药田,药草也可以自己种吗?那这是太好了,老人家我这就去挑选徒弟。对了,跟着我学那些东西也是很累的,能不能少安排一点别的活,保持□力。” 对于老族长这个都完全不能算是要求的要求,林柊大手一挥,学医是大事,学徒必须专心学习,其他的工作都不安排了。 林柊如此的慷慨,乐的老族长恨不得抱着这可爱的小子亲上一口,不行了,老人家是在是太激动了,他要马上去挑选徒弟。 处于极度亢奋中的老族长离开后,林柊也迅速进入了工作状态,把现场的族人分成两部分,一半人继续修建木屋,另一半人带上工具跟着他挖排水渠去。 这次林柊可没有再当甩手掌柜,而是亲自动手开挖了,他和老族长一样都处于极度亢奋中。不过老东西是为了事业,而他则是为了爱情,他必须让自己冷静下来,而干体力活无遗是一种好方法。 42第41章 虽然在修建村庄的途中,发生一些不是很好的小插曲。但是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的小村庄还是在进入冬季之前,如期的完工了。终于完成自己既定目标的林柊,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搞定了基本的住宿问题,他终于可以腾出手来干点别的事情了。 在林柊原来的时代,搬家是件大事,有‘乔迁之喜’的说法。如果是按照林柊原来的计划,按照族人们的工作优劣程度,一分部一部分的,分开进行搬迁的话,倒也没什么。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有了之前的小插曲,先前受到奖励而先行搬进新家的族人们,现在也都搬了出来。也就是说,所有的族人都会在同一天搬新家。 对于之前村庄差点被淹没,而心有余悸的林柊,在村庄完成基础设施后,也不敢马上下令搬家,而是特地的等了等。 还好,这次老天爷还挺配合的,没让他等太久,就降下一场大雨,帮他们进行最后的检验。试验结果表明,排水系统的效果还是不错的,完全不用担心历史重演的问题了。林柊这才敢正式宣布,可以开始准备搬家事宜了,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既然所有的人都得在同一天进行搬迁,那么原来对优秀族人的所谓奖励,就相当于完全不存在了。不仅如此,这群先行搬家的人,还经历了一次小型水灾,虽然最后在物质上并没有受到损失,但是惊吓还是多少有一点的。 对于表现优秀的族人,部落没有给予任何实质上的奖励,反而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损失,虽然现在并没有人说嫌话。但是,当过很长时间人民群众的林柊却很清楚,要是这件事情不能好好解决的话,族人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很大程度上的打击,这是非常不利于部落以后的发展的。 林柊和老族长商量后,决定从部落的仓库中,拿出了不少好东西分给这些人作为奖励。这既是给优秀族人们的补偿,同时也是林柊,推行私有制的一次大胆的尝试。从这一刻开始,族人们除了自己的衣物武器之外,终于开始拥有了自己的私有财产。 林柊细心的观察了族人们对这件事的反应,发现效果非常不错。得到奖励的族人很高兴,这几天的工作效率都提高了不少。而那些没有得到奖励的族人,工作也没有偷懒,反而更加的卖力了。估计他们的想法应该是,这次没有被奖赏,那么就争取下次得到奖赏,可以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财务,对原始人来说,吸引力是巨大的。 看来私有制是人类进步的必然趋势,林柊必须要顺应历史的潮流,‘人人为公’要求的思想境界实在是太高了,不是林柊可以搞定的。即解决掉了部落的隐患,又推行了私有制,林柊对自己这次的表现非常满意,他也开始慢慢成长起来了,虽然他的起点不高,但是一群矮子中拔高,自己的先天条件怎么也比这群原始人高不是! 所有的搬迁隐患都已经不存在了,前期准备也都完成了,那么就该进入下一个环节——搬迁了。如此大规模的动静,林柊觉得怎么着也得搞点庆祝活动来乐呵乐呵才行。召集人手进行了一番调查后。林柊发现原始人的生活真的很单调,这就更加坚定了身为队长的他,帮助大伙增加点精神享受的决心。 让他好好想想,都应该准备些什么呢?丰富的食物这是必须的,中国人嘛!哪次聚会少的了吃喝的。现在部落的食物种类虽然少了点,但是全部一起上的话,对于原始人来讲,绝对是算的上是丰富的了。 吃喝没问题了,接下来的重点就是娱乐节目了。老规矩召集手下开会,让手下们发表意见。可是很快,林柊就发现自己这次错的离谱,虽然现在的大家,已经能对部落的建设方面开始发表有用的意见了。可是对于‘玩’这个领域,身为原始人的他们实在是太陌生了。 林柊对这些人对于‘玩’的想象力产生了严重的鄙视。大家在一起唱一首听不懂的歌,就是庆祝了吗?连‘放假一天’这样简单的要求,居然都没有人提出来,真是太让林柊失望了!连玩都不会,你们的生命还有什么美好可言啊! 原始人能想出什么庆祝花样来,让他们提意见的自己真是没救了。就他们以前那种连填报肚子都是奢侈的生活,还能有什么可庆祝的?他们得每一天,都在为不被饿死而努力,能活着就很好了,还庆祝个什么。想当年,林柊捣鼓出弓箭的时候,大伙兴奋的围着他唱了一首歌,那就是他们迄今为止唯一的庆祝方式了。 所以这次的庆祝活动,完全只能靠经验相当丰富的自己来安排了。放心吧,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不成。 林柊所谓的庆祝方式,在现代人看来,真的非常俗套。 首先,早上的时候,所有人在一起进行一个简单的祭天仪式,然后由林柊进行新居落成的剪彩。剪彩结束后,族人们就开始搬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可搬的,估计也就一会就能完成了。把所有的东西搬进新家后,大伙就得开始为中午的大吃大喝准备食物了。 中午胡吃海喝一顿,下午就可以完全不工作,进行自由活动。到了晚上的时候,再举办个简易的‘篝火晚会’。 可别小看这个‘篝火晚会’,为了这个,林柊还是狠下了一番功夫的。吩咐狩猎队捕捉大量新鲜猎物,甚至亲自组织族人彩排节目。 如此简单的庆祝方式,却让从来没有放过假的族人惊喜异常。今天除了搬家和准备自己的吃食外就不用干活了,却可以吃到那么多的好吃的,晚上还能参加什么晚会,听说还会有表演呢。所以说,他们的队长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了。不信的话,你们出去问问,有哪个部落可以和他们一样,不用怎么干活,部落还为大家准备那么多的好吃的。今天,是他们一辈子最幸福的一天了。 部落的第一次大型庆祝活动取得了圆满的胜利,特别是晚上的‘篝火晚会’更是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林柊组织了不少的年轻人进行表扬,还教会了大伙跳舞,对于,年轻人的参与性很强。居然还有不少人,可以利用这个时候表现自己,从而引起异性的注意的。对于这个意外的现象,林柊倒是很乐见其成的。 部落里怎么说也有七八百人了,可是真正能够成双成对,长期在一起的却不多。原始人更注重本能一点,也没有后世所谓的羞耻心,看对眼了就可以马上在一起,当然也可以马上分开,真正组成家庭的少的可怜。 所以,由此产生了一种不好的现象,那就是现在部落里出生的小孩子,知道自己生父是谁的却很少。所以养小孩一向都是部落的责任。当然也有像老族长的女儿女婿这样长期在一起的,可是论起比例来,林柊都有点不忍直视了。而无论从林柊的道德观,还是私有制的推行上来看,这种现象都必须得到解决。 给年轻人创造互相交流,互相吸引的机会,让他们自由恋爱,然后推行部落的婚姻制度,改变现在的这种混乱状态。或许是他矫情了,但是他真的很不适应这种‘乱交’的现象。成家立业才是主流,太放纵了要不得。看来,以后这种活动完全可以多多开展哦! 果然有了精神上的共鸣比纯*上的迷恋更长久一些,那次‘篝火晚会’后,部落里还真多了几对原始人情侣,在部落的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他们,成双成对的粘在一起,真是羡煞旁人。 林柊料定,固定伴侣的推行不会有什么大问题,毕竟部落里也不是没有固定在一起的。再说了,人一旦有了某种地位后,也更希望自己可以,完全的独占自己的另一半。通过林柊的观察,比如飞鹰,早就有了自己的伴侣,一定要只和他在一起的想法,而且这种观念,不仅身为男人的飞鹰有,女人也一样。 不信的话,你去问问,现在部落里最有权势的女人——方菱,是否愿意和别人一起分享自己的男人,估计你马上就会被她发配去打扫茅房的。 在上层推行起来,完全没有任何的阻力,还得到了所有人的大力支持。林柊相信,只要稍加引导,普通的族人也会逐渐开始接受的,毕竟现在的生活已经很稳定了,部落的死亡率比以前大大的降低了,人们当然也想要安定下来了。 好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林柊今天特地起了个大早,村庄的大工程竣工后,他也给自己放了几天假,好好的调节调节。休闲的日子,过起来当然很爽,但是为了值得忙碌的事情而忙碌的话,却会让人感到更爽。 吼吼,不用怀疑,你没有看错,他们部落里的棉花大丰收了。正所谓穿衣吃饭是一个人的基本需求。吃饭问题早就得到了解决,虽然口味单一了点,但是数量上是完全得到了保障。但是衣服,恩,皮衣还是管够的。可是问题是比起皮衣,他更喜欢棉衣好不好。现在,他终于可以有足够的棉布了,有一种仰天长啸的冲动。 丰收总是让人感到喜悦的,人在身心愉悦的情况下,工作效率也成倍的增长。完全不用林柊等人进行催促,族人们就自觉的超额完成了任务。 所有的绵花都被勤劳的族人们用最快的速度,采摘完毕,看着堆积成山的胜利果实,所有人脸上都挂上了幸福的笑容。这些东西能用来干什么,他们心里都很明白。去年因为数量太少的原因,大部分的人都只能望着棉衣,绵被羡慕的直流口水。可是今年,他们一下子拥有了这么多,怎么也该轮的到自己了吧! 而那些刚投奔过来不久的族人们,虽然不知道这些长的像花儿一样的东西,为什么最后会变成那些非常有用的东西。但是,已经见过成品的他们,对棉花的重要性没有一点的怀疑,反而有种对神秘事物的崇拜之情。当然,被崇拜的更厉害的人,就是能把这些东西变出来的林柊了。 43第42章 在这一年里,族人们一直都非常的辛苦,几乎一直都从事着高强度的劳作。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他们的努力,最终为他们换来了成功。原始社会的第一个村落在他们手里落成了,部落里也开始有了自己的农作物,同时他们也拥有了自己的家禽。对了,他们连经济作物也有了第一次的大丰收,他们的生活已经完全的有了保障,完成了向农耕民族的完美转变。 而为他们带来这一切的林柊,在这些人心中的地位,也一天天得高涨。如今的林柊,已经被完全神化了。他对这群原始人的统治权,得到了全体族人的拥护,没有任何人能代替他的地位。 而那些刚加入部落没几个月的投奔人员,也被林柊和他的部落所深深的吸引了,十分迅速的融入了这个大家庭。 这群人对现在的生活状态非常满意,估计现在就算是,林柊本人要赶他们走,他们也不会舍得离开这个部落的。毕竟如此安定又有保障的生活对于原始人来说,吸引力是巨大的。 而棉花作为部落里,目前唯一的经济作物,林柊对其非常的重视。对于自己第一次尝试性的栽种,就取得如此好的成绩,林柊表现的欣喜异常。 自己的部落是第一次栽种棉花,经验上存在非常严重的不足。而他们所使用的土地,完全就是一些新地,绝对称不上肥沃,更不知道这些土地是不是适合棉花的生长。林柊对于这种状况非常的清楚,也就对这次棉花的产量,没有报太大的希望。 可是让他意外的是,原始人的勤劳,依然为他们换来了这次的大丰收。‘天道酬勤’这句话果然还是很有道理的。虽说努力不一定能够取得成功,但是你不努力的话,就一定会失败。 林柊不知道,同等面积的土地如果是在现代的话,应该能产多少的棉花。林柊只知道这次收获的棉花,已经完全能够满足部落里,所有人的正常生活需求了。但是,林柊出于对长远方面的考量,还是决定扩大棉花的种植面积。 部落肯定是要不断发展壮大的,人口也一定会一天比一天多。所以,林柊得先做好物质上的准备工作。同时,他也考虑到,棉布是一种实用性很强的物品,如果用于对外交换的话,应该也能换回不少的好东西来的。基于以上几个方面的考虑,林柊决定今年继续扩大棉花的种植面积。 既然要扩大种植面积,自然得解决掉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自然是要有足够的棉花种子,今年的棉花取得了大丰收,种子方面已经是完全没有问题了。第二,当然是要有足够的土地,没有足够的土地,一切都是空谈。可是对于土地的问题,部落里可没有现成的土地可供使用的。 在林柊出现之前,所有的原始人都是靠单纯的打猎,采集为生的,从来就没有自己栽种食物的概念,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土地的存在了。林柊也是在去年打算种植棉花的时候,才开始下令进行土地的开垦的。 而且林柊在开垦土地的同时,其他方面的用工也不少。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村庄的修建了,到了后期需要抢工期的时候,林柊更是几乎抽调了,部落里所有的可用劳动力来进行村庄的建设。 部落的总劳动力也就那么多,林柊用在建设村落上面的人手多了,那么可以用在垦荒上的人力自然就没有多少了。所以,部落里现有的土地非常的少。看来,部落下个时期的工作重心已经有了决断了,无疑就是全员大开荒! 即大建设后,又要开始大开荒了!林柊觉得自己好可怜,想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简直就是自己想太多。 好吧,自从他穿越到这个落后的时代后,就注定了是个天生的劳碌命。原始社会的基础条件实在是太差。导致他需要点什么东西的时候,大多都得一步一步的自己进行创造建设,少有现成的物件,可以直接拿来使用的。在这种情况下,他想要清闲下来,那几乎是完全没有可能的事情了!当然,他要是满足于现在的生活条件的话,他同样也可以什么都不用做,直接混吃等死的。 可是,他林柊会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吗?他无疑是不愿意的,既然他想要过更好的生活,那么他就必须自己动手改变。从‘无’到‘有’是一个艰辛而漫长的过程,要怪也只能怪他自己穿错了年代。 所以林柊很认命的继续挖掘自己的潜力,力图每时每刻都爆发自己的小宇宙。 综合分析了部落的现状,林柊在心里已经有了,关于整个部落下个阶段的大致规划。为了使自己的规划更清晰,林柊吩咐飞鹰通知各小组组长准备开会。 话说,他发现自己已经越来越喜欢开会了,难道这真的是所有当领导的人的通病吗?认真的回想了一下自己最近开始的情形,还好自己开会的时候,一向都是简明扼要,直奔主题的,从来没有发生过自己长篇大论的搞形式主义,浪费大家的宝贵时间而不干实事的案例。恩,自己这个优点一定要保持住! 在林柊反省自己的会务作风的时候,他的得力干将们,很快就回到了木屋参加会议。由于会议室还没有修好,他们的会议不得不在他们自己的房间里召开。没办法,条件艰苦,现在所有人都不仅没法拥有自己的办公室,连住宿都是一大群挤在一起的。就连林柊本人,现在也是住大通铺的命。 所有人都到齐后,林柊就豪不废话的直奔主题了,直接宣布了自己对部落下个阶段的工作安排。 第一,现阶段的工作重心,由原来的村庄的建设转移到开荒上面来。该项工作在安排人员是以部落里的男性青壮年为主。 第二,棉花已经取得了大丰收,有了原材料,后面的纺织工作就得跟上,女青年们这段时间的工作重点就是织布。 第三,虽然上面两件事都需要使用大量的人手,但是部落的必要日常工作所需要的人手,必须要给予保证。特别是负责玉米地和大豆地的人手一定要充足,这两样作物的重要性可是一点都不比棉花差,关于这一点,在座的各位一定要在心里有这个认知。 第四,在完成了以上三项任务后,如果人手还有富余的话,可以慢慢的开始小单间和公共设施的修建。不过这项工程的进行,必须是在完成了前面三个人物的基础之上的。 第五,由于现在的部门事情越来越多,现有的部落已经不能满足分工的要求了。所以林柊决定会在近期成立新的部门。所以请大家在工作的同时,注意发掘自己手下的人才,有能干的人手欢迎到自己这里来举荐。 林柊的第一届领导班子,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锻炼,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进步。现在的林柊,只需要负责把握大方向就可以了,剩下的细致工作,手下的人基本能够根据林柊的要求来自行完成,当然有的时候还需要林柊的从旁指导,提供必要的咨询意见。 还好,大家已经慢慢得开始跟上他的脚步了。要是真的无论什么事情,都需要他自己一个人来完成的话,为了不被累死,林柊估计只能选择就此打住,开始过混吃等死的日子了。 安排完工作,林柊就先行离开了,把空间让给手下们自行展开讨论。不过他出门的时候,递给个眼色,把夕给单独叫了出来,他还有专门的任务要私下安排给他。 林柊和夕一起并肩走在田边,这个时间段,族人们都已经下工了回家了,所以此刻并没有多余的人打扰他们。落日的余晖,洒在安静的走着的两人身上,真是个适合谈恋爱的好时机。他们已经有多久,没有这么安静的单独在一起过了呢。好吧,是他搞错了,现在的他们也不能说是单独在一起,飞鹰这个家伙可是一直都跟在后面的。贴身侍卫什么的,有的时候真的很讨人厌。 林柊真的很想和夕一直就这么安静的走下去,一点都不想打破,此刻的这种美好的气氛。但是,他既然是这个部落的最高领导人就得为整个部落负责,为了部落的未来,他不得不克制住自己的私心,他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吩咐夕去办。 到底是什么事情,林柊不在大会上直接宣布,而非要私下吩咐夕亲自去办呢? 自然是关于那座无人的铁矿山的事情了。对于这个对自己部落很重要的原材料问题,林柊考虑了很多的解决方法。 搬山,明显是不可能实现的,他没有愚公那样的本事和毅力。那么派人把手呢?呵呵,这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告诉所有的人,这里有好东西,大家赶快来抢啊。最悲剧的是,凭他目前的部落实力,比他强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开打的话,就算拥有武器上的绝对优势,林柊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林柊悲哀的发现,自己居然只剩下一个选择。那就是派人在不引起别的部落的注意下,能搬多少就搬多少,等自己的部落发展到足够强大的时候,再派重兵把手。唉!没有足够的实力,自己就只有夹起尾巴来做人了。 林柊在心中对自己也对夕发誓,自己总有一天要扬眉吐气,再也不需要这么偷偷摸摸的做事情了。 44第43章 夕作为整个部落里最听从林柊号令的人,早就养成了对除了危及林柊自身安全以外的一切命令,无条件的服从。就算对这个命令有疑问,同时执行起来有难度,他也会自己想办法去执行。就冲着这一点,林柊就没有白对他那么好,就算他最后接收不了林柊的感情,无法成为林柊的贤内阻的话,相信他也会是林柊最得力的助手的。 可是‘做不了爱人就当兄弟’的话,有的人可以接收,而照林柊性子,真不介意再穿越一回的。靠,这是有多虐啊,还不如眼不见为净来的干净呢。 接到林柊密令的第二天,夕就开始了对自己的手下的筛选,力求自己这次带出去的人都是最可靠的。两天后,做好所有准备的夕,就带着自己精心挑选出来的人出发了。 林柊并没有对所有人宣布,夕他们的任务。当然他也没有打算刻意的隐瞒。如果有人问起夕他们一行人的去向的话,他也会照实回答。他之所以不在大会上直接宣布这件事情,绝对不是要防备自己的族人,而是不想把这件必须要对外严格保密的事情,在自己部落内部却弄到人尽皆知的地步。 而且,如果自己在大会上提出,自己做出要去搬运铁矿石的决定,已经充分尝到甜头的族人们,一定会提出应该派遣大量的人手出动的。可是自己这一次要是派出去的人太多了的话,动静未免过大,林柊怕引起其他部落的注意,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自己不答应大伙的提议,就算是自己,也要给大家一个拒绝的理由吧。而就这么把自己心中的顾虑,实话实说的告诉大家的话,不仅显得自己的底气不足不说,同时也会打击到族人们刚刚建立起来的部落优越感了。 基于以上情形的考虑,林柊最终做出了不把这件事在会议上直接宣布,而是私下吩咐夕去处理这件事的决定。同时,他也不会向族人们隐瞒夕他们一群人的去向。这么多人同时消失那么多天,总会有人会感到好奇,与其遮遮掩掩的令人更加猜疑,不如大方的给出正确答案来让大伙放心。 反正在原始社会是典型的‘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走’,他完全不用担心自己部落的人会走漏消息什么的,他们根本就没有机会和别的部落接触的好不好。呵呵,原来信息不够发达什么的,有的时候也是有好处的,看来凡是都有他的两面性,林柊不无阿q精神的想到。 夕带着人出发了,林柊的生活依旧是那么的忙碌。他每一天的时间都排的满满当当的,转转制铁厂,检验检验新生产出来的工具;再转转后勤组,看看今天采集到的食物,看看部落里饲养的家禽,摸摸姑娘们新织好的棉布;然后还要到族人们开荒的地方去转转,有时候还会亲自参加参加劳动,检验工作情况的同时,也提升提升大伙的士气;最后到了晚上,大部分的族人都可以休息的时候,他还得充当老师给组长们开小灶上课。 最可怜的是,他除了上课以外的其他时候,都必须进行完美的一心二用。既要指导大家的工作,还得刻意的留心人才的发掘,他一刻也没有忘记过给自己找好帮手这件事情。他时刻都坚定着这么一个信念,一个好的领导不需要什么都自己干的好,而是只需要知道怎么发掘人才,使用人才就可以了。把人才给用好了,他也就成功了。而他现在,则需要找到这些可以帮他处理好事情的人才来。 日子在林柊一边奴隶发掘人才,一面认真检查工作并积极参与其中,同时又精分担任老师中飞逝而去。 林柊的部落和那座铁矿山之间的距离,来回也就四天的路程。不过这次由于不是和往常一样的去交易,自然也就没有石头的族人们,给他们准备好现成的铁矿石等着他们去搬了。夕和他带去的人得自己动手收集铁矿石,所以花费的时间就稍稍多了一些。 所以等夕带着人和铁矿石回来的时候,林柊计算了一下时间,他们来回一趟,需要花上小半个月的时间。有了夕的第一次,第二次出去的时候也就比较容易了,林柊没有让夕继续负责这件事情,而是让夕把自己这次的经验交给了长矛,搬运铁矿石的工作也暂时由长忙全权负责。而对于夕,林柊还有更重要的安排,林柊觉得自己有时候真把夕当成了‘社会主义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自嘲的笑了笑,部落里还是缺乏人才啊!看来自己和夕还有方菱都得多辛苦一段时间了,能者多劳吧! 林柊用长矛把夕从上个任务中给解放了出来,到底是什么事情让林柊觉得比‘铁矿石’还要重要呢,必须要他的大将亲自出马不可呢? 其实只要算算时间,再想想部落里一直都很紧缺的是什么,就不难猜到林柊到底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了?部落里最紧缺的是什么呢?这个答案无疑就是‘劳动力’了,这个部落一直受限于人口的不足,没有足够的劳动力,林柊做很多安排的时候都没法完全得放开手脚。 而这个时间点,进入冬季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了,去年的这个时候林柊派夕出马带回了鹿老和他的部落。而今天,林柊打算故技重施,不过这次目标稍微远了一点,林柊也打算派夕和鹿老两队人员同时出发。 而一口气派了3队人员外出公干的林柊,猛然发现自己的部落,所剩下的可用劳动力,已经没有多少了。大半个月的集中劳动力投入,使得部落里新开垦的土地面积还是非常可观的。考虑到目前部落的劳动力状况,林柊不得不暂停了开荒和房屋两项需要大投入工程。所有人都加入了后勤队伍,做些照顾农作物,饲养家禽,纺织布匹什么的。 也不知道是林柊太神,把时间掐的刚刚好,还是他运气太好了的缘故。他派出去的3对人马几乎同时圆满的完成了任务打道回府了,而且还刚好赶上了大豆和玉米的收获时刻。 林柊很无情的把可怜的长矛,继续打发去当搬运工后,就迫不及待的开始清点起自己的胜利果实来了。 这次夕和鹿老带回来的人口可真不少,足足有700多人呢,加上自己原来的部落人口,现在的部落总人口已经已经有一千七百多人了。可惜,周边来回10天路程以内的小部落,已经被他吸收完毕了。其他的,要不然就是太远了,他影响不到人家,要不然就是一些大部落,他吃不下。看来,得想其他的办法来吸收人口了,现在的这条路已走到了尽头了。 林柊对于吸纳新进人员,已经颇有心得了,而部落里的其他人,对于族里一下子多了这么多的陌生人,也表现的十分谈定。本来就是个大杂烩的部落,对新来的人当然不会有什么好奇心, 但是那群新来的,和那些比他们来的早的前辈们刚来的时候一样,对这个看起来如此特殊的部落,产生了无比的好奇心和向往,当然伴随的也有对未来生活的迷茫。 不过林柊可不是个慈善主义者,他是不会给这群新来的人员放假让他们进行心理调节的。 林柊认为马上投入到繁重的劳动中,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这群人新来的人员有时间胡思乱想。林柊一直都认为以他现在的这种,对劳动力的压榨程度,要是放到现代的话一定堪比万恶的资本家,不知道劳动局会不会请他去喝茶什么的。‘把女人当男人用,把男人当畜生用’是他的革命信念,当然他对自己的压榨也一点不比别人少就是了。 来到这个时代后,林柊发现自己的事业,心空前的高涨。现在的自己和以前的自己简直就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一样,难道这个时代才是最适合他的地方。 虽然带回来的都是新手,猛然投入劳动中的话,速度上会比熟手慢上那么一点。但是现在部落里的各项工种,除了制铁厂以外,本省也不是什么需要高技术的伙计,全是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再说了,为了部落的安全,林柊一向都不会把没有被部落完全吸收掉的新进人员,安排进制铁厂工作的,那可是他们部落的‘命脉’所在啊。就算他已经忙到大脑抽搐了,死都会记得这一点的。 一下子多出来700多的劳动力,虽然在工作上都还不是很熟练,还是一下子就缓解了部落现阶段的劳动力压力问题。 把带回来的生手们,都投入到既需要大量人手,又没有一点技术要求的开荒中去。而把部落里原来的人手给解放了出来,这群老人们比较有经验一点,把玉米和大豆的收获交给他们,林柊也能放心一点 玉米的单产量还是很不错的,无奈当初带回来的基数实在是太小了,所以尽管族人们对它们进行了最精心的照顾,收上来的熟玉米还是没有多少。金灿灿的玉米看起来就很喜人,许多族人都对着它流口水,可惜林柊已经下了死命令,收上来的所有玉米都必须留种。所以,包括林柊自己在内,今年都别想吃上香甜的玉米了。 没办法,为了以后部落可以拥有更多的玉米,就算再怎么嘴馋都必须得忍耐住。这对于吃货来说,是一种多么可怕的刑罚啊。不过好在大豆的产量足够,除去留种的,还能剩下很多以供大伙食用,多少给了处在对玉米‘看得到,吃不到’的怨念中的林柊一些安慰。 呵呵,虽然当初找到大豆的时候,就已经试验了一把豆制品的威力了。可是当时由于数量不多的原因,族人们都只是尝了个鲜而已,根本就没有好好的享用过。现在的大豆终于丰收了,使得曾经的奢侈品开始变得平凡起来了。所以,人人都来吃豆制品吧。味道好,营养高,不吃一定会后悔的哦,亲! 而收获了这么多的大豆的林柊,终于可以如愿的把可爱的酱油给捣鼓出来了。而原始社会的第一种调味品也终于成功诞生了。呃!你说‘盐巴’早就出现了,不好意思,那东西在林柊眼里属于必需品! 45第44章 大豆和玉米都获得了不同程度上的大丰收,而且因为吸收了周边部落的大量人口,困扰部落已经很长时间的用工压力问题,也终于得到了缓解。 部落注入了新鲜的血液,生命力当然也开始勃发起来了。 各项工作都十分快速有序的开展着,而之前被迫停掉的工程也都可以重新开始动工了。 而第一个要修的领导专用房屋,自然就是林柊自己的房子兼办公。林柊这家伙有个不大好的缺点,他其实挺喜欢享受的。所以一旦族人们腾出手来,可以再次动工修建房屋的时候。在族人们提议第一个就给他修建的时候,他半分都没有推辞的意思。说好听点是坦率不做作,说不好听点就是明显的觉悟不够啊。 林柊的这套房子,以原始社会的标准来说,绝对称得上是精细的了。首先,他是砖房,而且拥有两间卧室,一个客厅,一个小厨房。厕所的问题,林柊想了想,还是决定免了。没有抽水马桶的厕所,那股味道,实在是让人无法忍受,他情愿麻烦点。两件卧室,大的是他自己的,小的就给负责保卫他的人作为临时住所用,客厅就用来当做办公室使用。厨房,这个不解释。 当然这种住房标准,绝对不会是他一个人的专项待遇。至少从现阶段来说,老族长,夕和方菱都有资格拥有这样的房子的。修完他自己的房子,就安排给老族长也照这个规模来一个吧,不是他林柊不懂得尊重老人,只是如果先给老族长修建了房屋,未免会引起那些不是‘山木’本族人员的不满和担忧。 所以,这第一座房屋还真只能给他林柊修建,当然他本人对这点倒是没有什么意见的,一点都不会觉得委屈。 当然,在给林柊修建房屋的同时,会议室和食堂,医院,仓库也都同时开始动工了。这几样公共设施都很重要,会议室和仓库的重要性,自然是不用多说了;而食堂则是因为族人们的房子都是木制的,防火性能太差,再加上族人们也没有自己开火的习惯。所以,部落里需要一个防火性能好的食堂。而医院,这是林柊非常重视的东西,也是他当初对老族长的承诺。老族长自从挑选了几个徒弟来带以后,立刻爆发了第二春,那精力旺盛得和以前简直判若两人。 有时候,林柊甚至会产生这样的怀疑,这老东西如此精力旺盛下去,会不会有一天再去勾搭上一个老奶奶来场真正意义上的第二春。不过,就算这种事情真的发生了,也没他林柊什么事,这种事还是留给他女儿女婿来操心比较好。 所有的事情都按部就班的进入了轨道,向着林柊的预想中画面发展着。一块块的土地被开垦出来,种上了食物,一条条的棉被,一件件的棉衣在女人们的手中诞生。不仅每一个人都能够分到足够的保暖物品,还多出来不少来。 而且,自己也都有了温暖的房子可以居住,工地上还在修建着会议室和食堂。不用害怕寒冷,因为他们又可以抵御寒风的木屋和保暖的棉衣棉被。不用担心饥饿,因为他们的土地可以生产出足够的食物,对了,还有他们饲养的动物们也在不断的增加。他们觉得,自己每一天都过得很快乐,这种日子是以前他们连做梦都没有梦到过的。 他们现在正在给队长修建房子,这真是一件幸福快乐的事情。因为,他们终于可以为带给他们这一切的队长出一点点力了。所以,在工地上就有这么一种奇怪的现在,许多族人都争着给林柊修房子,甚至会为此而发生争吵。在族人们的热情高涨之下,林柊的房子居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完工了,从这速度上不难看出族人们对林柊的感激和爱戴之情。 而林柊本人,那长期处于紧张状态下的神经,也终于得以松懈下来了。呵呵!终于有时间捣鼓他的小爱好——‘弄吃食’了。这可是作为吃货的他,永恒不变的爱好。虽然他在这方面完全就没有什么天分可言,但是就算是这样,也一点都不妨碍他对这项事业的忠诚度,他表示一定会坚定的为了这项事业奉献终身。 虽然豆制品对他们来说,已经都不是第一次吃到了。可是因为那个时候,大豆在数量上并不是很充足,林柊就只是尝试制作了了几样用料较少的豆制品而已。但是现在的林柊,终于没有了这方面的顾虑,现在部落里面的大豆,是要多少有多少。他现在都有种,一夜暴富的土财主的感觉,果然是穷惯了的□丝,稍微有点家底就开始得瑟起来了。 摸着前几天新鲜出炉的酱油,哗哗的口水直流。小时候的自己,曾经一度觉得酱油拌饭是最美味的东西了,可惜的事,这里没有大米。一想到这里,刚刚以为自己已经奔小康了的□丝,瞬间被秒回了原形,原来他还是一个连米饭都没得吃的可怜虫。这就是俗话说的——连饭都吃不起了吧。他比现代的□丝惨多了好不好,你们好歹还有米饭可以吃,但是他连米都没有! 大米啊,你到底在哪里啊,没有你的日子,人生都是黑白的,酱油拌饭没有饭,豆汤饭也只有豆汤。大米啊,你的好基友大豆对你说——它很想念你。没有你,它就是块好食材,现在也是孤掌难鸣啊。 为大豆和大米这对暂时分开了的小情侣默哀了几分钟后,林柊只有暂时放弃大米,专心对付大豆同志了。豆腐,豆浆,豆芽,豆腐皮,豆腐干,豆腐脑,豆……,反正把他知道的所有大豆都捣鼓出来才算完。 林柊可不是笨蛋,复杂的前期准备工作,他早就交给别人准备去了。等到豆腐,豆干等东西制作完成后,他只要现身动动嘴皮子就好,当然他还是会拿走一些开小灶的。而且还是打算先开完小灶,再告诉其他人应该怎么烹饪。哼哼,好不容易可以讨好一下心上人,怎么会愿意先告诉你们方法呢。 林柊拿走食材,并要求夕给自己打下手。他也就是弄大伙都没吃过的新食物的时候,夕才会比较捧场一点。等到其他人学会这种食物的烹饪方法后,就真的只能呵呵两声了。天哪!为什么老天爷没有赐他一身的好厨艺呢,这可是无论追男追女都好用的绝技啊。 林柊带着夕回到了他的新房里,抢过飞鹰手上拿着的食材,并赶走碍事的飞鹰。这样这里就只剩下他自己和夕两个人了,一边聊着天一边做菜,满满的都是家的味道啊。 林柊和夕一人占据一个菜板,开始工作。夕负责切肉片,林柊负责把豆干切成丝,林柊想一会要弄一个豆干炒肉出来让夕尝尝鲜。 林柊精细安排了今天的菜色:一份豆干炒肉,一份红烧肉,一份炒豆芽,一份排骨炖莲藕。两荤一素,还加一汤,真是太丰富了,除了没有主食,和现代的晚餐都没有什么区别了。没有主食,是林柊的这段晚餐中的唯一败笔。菱角倒是也可以当作主食食用,但是已经吃了太多顿菱角的林柊,现在一点都不想再见到他。主食的话,还是米饭和面食是最适合的,可惜的是,这两样东西中的任何一样。至今,林柊都还没有找到。 “夕,记得切薄一点哦,薄点才容易入味。”忙着切丝的林柊,不忘提醒在另一边工作着的夕。 正在努力和菜刀进行搏斗的夕,听到林柊的话后,更为难了。他真的不是很会使用菜刀啊,如果是用来砍人,当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剁排骨什么的,他也能胜任,可是切肉片啊……。好吧,队长的命令,自己就没有完成不了的。他一定努力!我切,我切,我再切,不就是肉片,他还真就不信搞不定你了。 切完豆干的林柊一抬起头来,就看到了夕的劳动成果。呃!自己是不是太为难他了点,切肉片这种精细活真的不适合他赶,砍排骨的时候明明做的很好的。看来,夕这小子,果然还是比较喜欢手起刀落的感觉啊。 看着在他刀下,那些苦苦着挣扎的肉块,林柊决定去解救他们,顺便揩油。 “来,我教你,应该这样切。”林柊抓住了夕的手,和他一起切肉。太激动了,他终于借此摸上了心上人的小手了。他才不会告诉你,他本来是想学电视剧里的那些经典场景,从心上人背后环腰过去的。可是,他悲哀的发现,这个高难度的动作以他俩的身高比,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话说,原始人会什么会长这么高,这根本就不科学啊,课本上明明都说原始人很矮的啊,林柊再一次对自己所处的地方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当队长手把手的教自己切肉的时候,虽然知道队长只是在教导自己工作,可是自己居然可耻的心跳加快了。 记得老族长,曾经告诉过他,在看见自己喜欢的女人的时候,是会心跳加快的。而且,如果和自己喜欢的人有身体接触的时候,心跳会更快。 队长一靠过来,他就心跳的厉害。最重要的是,他居然还有种很快乐的感觉。难道,他其实在心里面是喜欢着队长的?可是队长并不是女人啊。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有看过队长的身体了,真的不可能是女人。不过,他真的好喜欢队长亲近他,对他不一样哦。每次发现队长,对自己比对别人好的时候,他就好高兴,他这个样子是不是生病了,找个时间还是去问问老族长吧。 两个各怀鬼胎得人,在小小的厨房里,过着你浓我浓的2人世界。而这个时候,林柊的贴身侍卫飞鹰同志,却正郁闷的跳脚。太过分了,队长居然说他做菜的时候,是不会有什么危险的事情发生的,把他这个贴身侍卫给赶了出来。 把卓夕这小子留在里面,把自己给赶出来,他老人家到底是有多差别对待啊,他才是最应该时刻呆在队长身边的人好不好!还有卓夕,明明就是他的上司,抢自己手下的活干,到底是想闹那样。真是越来越搞不懂这两个人了! 46第45章 无论身为侍卫的飞鹰,在外面怎么个跳脚郁闷吐槽法,都丝毫不能影响到,小厨房里两位大人物之间的美好气氛。笑话!好不容易,才取得了这么具有突破性的进展,哪有闲功夫去关心那个被关在门外吹冷风的飞鹰,此刻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啊?有异性没人性,这句话,在此刻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而此刻在小厨房里,完全没有了人性的两个人,因为都有着各自的小心思。谁都没有破坏掉这种温馨的意思,两个人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腻在了一起。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的快,在如此美好的让人沉迷的气氛之下,林柊和夕很快就做出了,满满一桌子的美味。 可惜的是,以这两个人目前的状况来看,这一桌子的菜估计是要被全部浪费掉了。此刻,两人的心思,根本都不在吃食上面。林柊现在是已经幸福到没边了,虽然现在没有没有把话给挑明了。但是以他多年的经验观察,怎么会不知道‘有戏’呢。现在的他,吃什么都是一个味道,那就是甜,腻死人的甜。 而夕呢?作为正宗原装的原始人,从出生到现在都没见过‘糖’长什么样子,当然不会知道什么是‘甜’了。可是这丝毫不妨碍他,知道自己这个时候的感觉是快乐的。虽然完全不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了,现在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状况。但是他知道,自己愿意永远的这么过下去,就这么一直,一直,直到永远。 不知道林柊,是不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世界,终于突飞猛进了的缘故。最近的他,居然开始捣鼓起部落里的婚姻制度来了。当然,这并不是他受刺激下的突发奇想,对于这点他早就有所打算了,而且前期铺垫也都已经差不多了。 部落原先的那种混乱的男女关系,实在是不适合部落的发展。无论是从林柊将要普及的道德观上,还是从以后部落将要逐步,完全实行的私有制上来看,这种弊端的存在,都会是一股不小的阻力。长期稳定的关系才能组成一个家庭,而有了家庭才会有户,有家有户才会有国。所以,建立健全的婚姻制度是部落成长的第一步。 而且上次‘篝火晚会’后,部落里也明显的出现了,几对正打得火热的小情侣,林柊打算打铁趁热,借着给这几对信任主持婚礼,推行部落的婚姻制度。 所以在接下来的几天的晚间课堂上,林柊都在对自己的领导班子,进行婚姻制度的宣传和讲解。并鼓励大伙结合自己部落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林柊决定等到,大家的意见统一后,就开始正式推行部落的婚姻制度。 当然,他也不是绝对民主的,至少有一条,无论有多少人反对。为了自己的私心,这一条都是必须存在的,那就是——同性可是成亲。他要为自己和夕的未来扫清障碍,他不想让自己和夕的关系见不得光,他要他们可以站在阳光下,理直气壮的可以接受所有人的祝福。他一定要给夕一场盛大的婚礼,他会给夕一个名分,然后他们要一起带领部落走向辉煌。 现代那些同性不能结婚什么的烂法律,都给他见鬼去吧,他的地盘,他要为自己做主。 原始社会就是有这一点好处。没有什么古制,更不怕社会什么社会舆论,也不会有什么大臣出来死谏,原始人可珍爱生命来着,‘用命搏名’的傻帽行为,他们才不会去做呢。所以,在身为最高统治者林柊的坚持下,这条看起来无比荒唐的决定,就这么简单的被定了下来。 在后世,许多人都高度赞扬,他们的老祖宗为了他的男后,如何的顶住压力,如何的和群臣争辩。其实,按当时的情况来说,根本就是林柊的一言堂,哪来什么群臣争辩。何况,以当时的大伙的智商,只有被林柊忽悠的命。基本上就没几个能想明白,为什么他们的队长,要坚持把如此奇怪的内容加进去。 而且,就算他们能够明白林柊的企图,估计会跳出来反对的人也很少。本来在当时,原始人在这边面就是依从本能的,队长要和谁在一起,又关他们什么事。当然在日后,他们万分后悔自己等人今天的无知,要是他们当时努力那么一点,后面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麻烦事了。 林柊的心情很好,不仅因为和夕的关系有了进展,更因为成功搞定了所有人,为他俩的未来打下了坚定的基础。先把这条写进法律,看他们以后拿什么来反对自己,这就叫先发制人。 顾虑越来越少的林柊,越发的肆无忌惮起来了,虽然依旧没有挑明和夕的关系。但是林柊和夕明显的比以前更加亲近了,时不时还会在大庭广众下有点亲密行为。不仅敏感如飞鹰感受到了,就连迟钝如阿豹也感觉到了,他俩之间的古怪气氛。 所以,一向都以撇不住话著称的阿豹,有了疑问后,才不会留在心里让自己难受呢,他决定去询问当事人。 这小子还算没有笨到无可救药,知道自己惹不起林柊,就挑了他自以为的软柿子来捏:“我说卓夕啊,你和队长最近,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你们两个天天都呆在一块,都快赶上田边的那些小情侣了。难不成,你和队长也打算成个亲来玩玩吗?”‘成个亲来玩玩’,阿豹同志,你确定你最近有好好听你们队长讲课吗?林柊明明已经和你们这群人,反复强调过婚姻的重要性了。而且重点突出了‘成亲’是两个相爱的人要永远的在一起的誓言,是无比圣神的!这么到你这里就成了‘玩玩’了呢?如果被林柊听到,就不是单单被骂几句那么简单的了。 果然一听到阿豹这个二货的问话,夕就立刻呵斥到:“‘成亲’绝对不是可以拿来玩的!你小子要是再不好好听课的话,我就马上建议队长撤了你的职。”对于辜负队长苦心,浪费队长劳动成果的人,他卓夕绝对是不会姑息的。夕放下狠话,甩给阿豹一个鄙视的眼神后就大义凌然的走开了。 不过,‘成亲’什么的倒是可以考虑考虑。队长说了‘成亲’的两个人是要一辈子都在一起的。队长也说了同性也是可以成亲,还是队长见多识广。他一直还以为自己喜欢上,不是女人的队长是生病了呢。原来这也是正常的,要不然队长为什么会把‘同性可以成亲’加进部落即将实行的法律里面呢。呵呵,‘成亲’什么的,想起来就觉得好幸福。可是队长,他愿意和自己成亲吗?成亲是要一辈子在一起,不能分开的。队长那么优秀的人,一辈子都要和自己在一起,他会不会觉得很亏。 “千万不要啊,我保证下次一定会好好的上课的。”被成功威胁到的阿豹,紧张的冲着夕离开的背影嚷道。太过分了,原来可以正大光明的打小报告的夕,才是部落里面,最可怕的人。 阿豹后怕的拍了拍胸口,安慰安慰自己那颗,被卓夕这个恶霸伤害到了的小小心灵。呃!不对呀。卓夕那家伙除了威胁他以外,好像根本就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好不好。真是太过分了,欺负他脑子不好使是吧!没关系,他有个比那家伙还要聪明的好妹妹,他找妹妹哭诉去了。哼!咱们走着瞧!妹妹一定会帮他讨回公道的。 郁闷的阿豹一路狂奔到,妹妹工作的地方寻求安慰,可是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妹妹的一通臭骂,越来越彪悍的妹妹还踹了他几脚。虽然一点都不痛,可是他原来的温柔可爱的妹妹,去哪里了啊。 自从队长来了以后,部落变了,妹妹也变了。现在的妹妹,比部落里面,大部分的男人还要厉害。是公认得除了队长,夕,老族长后的第四号人物。最近,队长还在张罗为她修房子呢。话说,她这样还能玩成亲吗?这么强大的女人,会有男人敢娶她吗?队长说成亲是要过一辈子的,没法反悔的啊。唉!他都有点佩服那个,在未来敢娶他妹妹的男人了,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不过那个男人不出现也好,这样他就可以一直住在妹妹的新房子里了,妹妹的房子真的好漂亮,他想要一直住在里面。要是妹妹成亲的话,他就会被赶出去的。 赶走了缺心眼的哥哥,方菱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唉,我的队长啊,你表现的也太明显了吧,连她哥这种人都看出不对劲了。还有,你提出的那个‘同性可以成亲’什么的,目的也太明显了一点好不好。可是,为什么那么优秀的队长,会喜欢上夕这个大男人呢,软软的女人,不是更好一点吗?队长,果然是队长,连喜好都和一般人不一样呢。 终于知道队长一直偏心卓夕这家伙的原因了,看来并不是自己能力的问题。而是输在了根源上,她终于可以安心了。不过,既然队长还没有把话说明白,作为他的后勤组组长,她有义务管住大伙的嘴,首先就是先堵嘴她那个二货亲哥哥的。 唉!她的这个哥哥,一定就是队长所说的那种,四肢发呆,头脑简单的人了吧。对了,最近队长打算推行婚姻制度,她觉得挺好的。她是不是也该帮这个傻哥哥张罗张罗呢,多个人和她一起管管他也好啊。 47第46章 半个月后,经过反复讨论的两部*终于成功出炉了。 第一部自然是最重要的——‘刑法’,虽然现在的部落里一片和谐,连争斗都还没有开始出现。但是林柊天生是个小人,他坚定的认为随着部落里面的人口越来越多,再加上以后彻底的推行私有制,贫富差距开始出现,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必定会逐渐加深。 所以,他认为自己必须要未雨绸缪的,先行制定出一部律法,来制约族人们的行为。劝善固然重要,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威慑,沉睡在人们心底的野兽就会肆无忌惮的破笼而出。 可惜,林柊并不是学法律专业出身的,穿越前的他,对这玩意也完全没有进行过任何研究,而其他人,对这个更是完全的不懂,也不能指望这群人能发表出什么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了。所以,这部名义上的部落第一*,内容真心不多,而且有很大得林柊的主观意见在里面,估计以后在实践中有得修改了。 林柊版刑法只有四条内容: 第一条就是叛族者死,在林柊的眼里叛族如同后世的叛国罪一样,犯了这个罪,不管在后世的哪个朝代,都是杀你没商量。 第二条自然是杀人者死。杀人偿命自古亦然,这个走到哪里都是这个理。 第三条:偷盗他人财物者,无论财物价值大小,一律劳作两年以上。在现代被小偷偷过无数次的林柊,对这种游手好闲的人可谓深恶痛绝。在他的那个需要讲究人权的时代,对小偷的惩罚很轻,所以低廉的犯罪成本,造成了小偷的泛滥。这里既然是原始社会,他当然要把自己的好恶加进去。他就是不喜欢小偷,就是要从重处罚 第四条:抢夺他人财物者,无论财物大小,一律剥夺平民身份,贬为奴隶。至于抢劫,都敢动手抢了,难道还要再给机会不成?有教无类,不好意思,他林柊只是个凡人而已,没那么伟大的情操。至于人权,不好意思,这里他说了就算。 如果说这部刑法加入了林柊的主观意见,那下面的这部婚姻法就纯粹是以林柊的个人好恶弄出来的东西了。 林柊的婚姻法的内容很简单,总共就只有三条规定。 第一条:只允许两个人的婚姻,不过不是标准的‘一夫一妻’制度,因为在他这里,是允许同性成亲的。所以,所谓的两个人的婚姻,可以是一男一女,也可以是两个男人或者两个女人。而且地位都是一样的。 原则上一旦两人成亲,是不允许离婚的。若一方有严重错误的,另一方可向部落提出要求判离,一旦被部落权利机构认定为有严重过错的一方的,判离的时候,最好的结果就是净身出户。严重者还会被部落关押。而且就算是结束关押,这个也必须记录在案,对其以后的工作都会有影响,尤其不能从政。 不要怪他太恨,林柊在原来的时空,最讨厌就是别人对婚姻的儿戏。妈的,离婚的比结婚的还多,那你当初为什么结婚。当然,如果两人都认为已经完全没有了感情,不想在一起了,惩罚力度会相对轻一点,但是也不会没有惩罚的。婚姻不是儿戏,所以结婚前请考虑清楚。 至于,除了净身出户外还要追究追究法律责任这一条,林柊觉得是非常有必要。妈的,最神烦那些打着真爱旗号出轨的人。既然你的另一半不是你的真爱,那你当初接什么婚啊,结婚就意味着你们已经认定了彼此。那些婚后才发现真爱的,既然真爱都那么伟大,连责任都可以放下,那么为了所谓的真爱,再多吃点苦,也是应该的不是。 第二条:重婚罪重判。特别是对那些别人奋斗了几十年,你仗着年轻美貌就来摘胜利果实的人,定要严惩。 世界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特别是对于那些明知对方有家室,还上赶着往上凑的人。还是那句话,既然都已经为了真爱连羞耻心都没有了,那就多承受一点吧。为了真爱,什么都是值得的,不是吗?不仅财产什么的不要想,还会面临部落的惩罚。 第三条:身为现代人穿越的林柊,当然不会古板到绝对禁止婚前那啥行为。但是对于专门玩弄别人感情的人,一经认定,在这里可不是,只会受到道德谴责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既然已经推出了两部法律,那么自然得有负责执行的部门了。在加上人口增长太快,原有的部门本来就无法满足需求。林柊早就有了新设部落的念头,索性来了个大重组算了。 首先要做的,就是改掉大家对自己的称呼。‘队长’什么的实在是太丢人,每次被人这么称呼,老是让他想起上小学时候的班长别名——大队长。 林柊倒是想直接称王,但是考虑到自己部落的规模,称王什么的还是算了吧!才2000人都不到,他当个劳什子的王啊。人可以不要脸,但是绝对不能太自我膨胀,‘夜郎自大’什么的很消磨人的意志力的。 如今的部落规模,考虑到原始人的人口稀少,勉强能算的上是个县吧。不过最高长官不能叫县令,要不以后得一直改,好麻烦,得找个能用的久一点的。要不,就叫城主吧,虽然还是有点自我膨胀,但是就算是五十步消百步,好歹也少了五十步不是! 确定了自己的称呼后,就得规划部落的权利阶层的构成。自虐般得撕扯完自己的头发后,林柊终于仗着自己几千年的经验,捣鼓出来一份古今结合的不伦不类产物。 部落设以上一个部门和官职: 排在林柊下面的第一人,依然是‘山木’族曾经的老族长,他同时还将兼任医院院长一职,身份崇高。 下面设内务大臣一名:部落里所有的内务,她都有权过问。美女方菱自然是不二人选,除了她,别人也干不下来。同时配备副手两名,称为侍郎,分别由新来的风,和一直都担任方菱助手的小莲担任。 武将的最高长官称为大将军,担任此职务的是卓夕,部落里的兵权必须交给自己人,林柊相信夕能够干的比任何人都好。其下设游击将军两名:分别是阿豹,二虎。不知道有手下如此,新官上任的夕,在接到自己的任命后,会是个什么样的心情。 侍卫统领一名,由林柊的贴身侍卫飞鹰担任。这小子虽然有些小缺点,但是毕竟跟了自己这么久,又绝对忠心。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个位置也非他莫属了。 改原来的制铁厂为工部,设部长一名,没得挑,这个也只有大虎有这个资格。以下分设:制铁厂,家具厂,农具厂,生活用品厂四个部分,厂长由大虎的四个徒弟担任,大虎则负责统领大局。 新设部门——衙门:最高长官为县令,和古代的县令不同的事,这个县令只负责审理案件,其实就是法官而已。这个职务,目前由林柊本人兼任,没办法,这个新兴部门对于原始人来说是既陌生,又权利过大,林柊也不敢轻易交给别人。当然他一个人也不可能把所有的事给做完,所以下面的官职还是要有的。设两名副手,县丞,通判。县丞由鹿老担任,通判由长矛担任。 新设部门——户部:设部长一名,主要负责部落里所有的财务管理,以后还会负责税收。部长还是由林柊本人兼任,同样的原因是这个权利过重。副手四人,分别是白龙,野牛,鹿老,以及新加入部落的黑熊。 林柊望着自己这,现代古代嫖了一圈的不伦不类的成品。呼出一口浊气。还好,自己是穿回了什么都没有的原始社会,如此乱七八糟的东西也只能蒙蒙原始人而已。 可是也别小看这看起来乱七八糟的东西,这玩意可杀死掉他不少的脑细胞。就光这人手的安排上,他就煞费苦心。既想要人好用听话,又想着要锻炼培养新才,既要考虑到忠心问题,又不能寒了晚来人员的心。 他统领的可是个大杂烩的部落,一直压着不提拔其他部落的人的话,迟早都会出问题的。所以,原来的‘山木’本部会成为他的嫡系,其他人员也必须给予晋升的机会。唉!在挠一下自己的头发,当领导人好麻烦啊。 忽然有人从后面抓住了自己挠头发的手,不用回头,林柊也知道是谁,放眼整个部落,会这么做,敢这么做的,根本就不会有第二个人。 果然,来人出声了:“再抓下去,就会没有头发的,变成……恩,变成你说的那些个故事里面的秃子。对,就是秃子。” “……”他该怎么回答,赞赏他上课认真,还能活学活用吗?泪,他如今的年龄,比起夕来绝对是‘老牛吃嫩草’了。要是再变成秃子,妥妥的被嫌弃的前奏。算了,以后想事情的时候,还是不要虐待自己的秀发比较好。 看见林柊不再虐待自己的头发了,夕放心的笑了,队长在乎自己对他的看法,自己的心立马就飘到天上去了。不行,不能这么容易就被队长左右了情绪,夕努力的想要把自己的理智给捡回来。 看着他不停摇头的林柊,以为他真的如此的害怕他秃头,下定决定再也不乱挠头发了。 作者有话要说:最讨厌天涯的小三贴,真爱你妹啊。 48第47章 在自己心里盘算完毕了的林柊,特意挑选了一个阳光普照的好日子。 把部落里所有的族人都召集到一起,正式的颁布了部落的两部基本*。同时宣布了部落从今天开始实行新的管理制度,并该部落为城,落实了自己的城主身份,并宣布了新上任的本城的第一届官员的名单。 名单上的大多数人,都是在大伙的意料之中的。他们这些人,本来就一直负责着部落里的重要工作,现在不过是换了个称呼而已。 但是,鹿老,风,黑熊三人的当选,却是很多人所没能预想到的。当然林柊的这个决定是得到大多数人的拥护的,部落里大多数人都对此感到满意。毕竟,现在的这个‘山木’城,是由多个部落共同组成的。要是林柊一直都只愿意相信原‘山木’族的人的话,不免会寒了大多数人的心。 虽然现在他们之中,只有三个人被林柊选为了官员,但是,这是林柊愿意给他们机会的一个信号,让他们燃起了希望。只要自己足够努力,自己还是不必山木族人差的,自己也是能够混出头来的。 新官上任三把火,得到林柊任命的人,都忙着适应自己的新身份。这是林柊给他们这群人的机会,他们都想牢牢的把握住,要是干不好的话,现在的人口那么多,相信城主是不会介意换一批人来辅助他的。 而刚刚当上‘城主’的林柊,也很快的进入了自己的新身份。此刻的他,正忙着张罗部落里几对新人的婚礼呢。这可是他的婚姻法面世后的第一次婚礼,是足以载入史册的,所以他要亲自操办,半点都不能马虎。 因为这是部落里第一次举办婚礼,所有人都有一种强烈的新鲜感。再加上成亲本身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大喜事。所以,族人们对于被林柊随手抓来当壮丁用这点,并没有感到任何不满,大伙都很愿意参与到这件事情里面来。 打下手的人手是足够用的,这个完全用不着林柊来操心。可是婚礼的流程什么的,还是只能靠林柊自己一个人想办法搞定了。凭原始大众的社会经验和想象力,实在是不能给他提供任何形式上的帮助。 好在,婚礼这玩意,林柊虽然没亲身经历过,但是他在穿越前好歹,也是个有27岁的高龄的人了。大大小小的婚礼还真参加过不少,再加上电视里面,小说里面看来的那些。林柊来算的上是经验丰富了,俗话说的好‘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这玩意还真难不倒他。 既然是成亲,如此喜庆的事情,当然得穿红色的喜服才行。那么,林柊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染料问题了。 这个时候林柊就不得不感谢下,自己以前看的书足够多了。他回想了一下,中国古代的时候,到底是怎样染色的呢? 答案很简单,就是直接用天然的矿物,或者天然植物作为原料使用。而比起矿物什么的,天然植物显然被使用的更多一些,同时,有色的植物也是林柊他们更容易找到的材料。 林柊知道可以用植物染色,但是他可记不清,到底是用那些植物染哪些颜色了。所以他们不得不一个一个的进行实验。不过他们的运气还算不错,再失败了几次后,他们终于成功的染出了红色,虽然颜色不是很正,好歹也能勉强拿来用了,以后再改进吧。而且,他们误打误撞的染出了其他的颜色。虽然,这次用不上,但是能够多染出几种色彩还是挺令人兴奋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准新娘们一看见这些终于染色成功的布料,就爱到不行。这么美丽的布料,将会被她们亲手做成衣服,穿在自己和所爱的人身上举行婚礼,顿时觉得自己这么多天的等待,是非常值得的。 准新娘们怀着对林柊的感激,对未来的憧憬,以及对美好食物的喜爱之情,赶制自己和新郎成亲那天的喜服了。新娘们实在是太进入状态了,连准新郎一直在她们四周晃悠,都被她们给完全的忽视掉了。 新郎们对新染出来的红布,也都十分好奇和喜爱。一想到自己会是部落里第一批,穿上它的人,就赶到无比的兴奋。可惜他们都是一群大老粗,打猎干体力活都是一把好手。但是,说到做衣服什么的,他们的手就显得有点残了,所以只有眼巴巴的,望着自己未来的媳妇给自己赶制喜服的命了。 我说媳妇啊,你的手可要巧一点。到了举行婚礼那天,可是有好几对都要穿着这种红衣一起成亲的。要是,你做的太差了的话,可是真的丢人了啊。再说了,咱也不能浪费了这么好的布,糟蹋了城主的一片心意不是。 解决掉了喜服的问题后,林柊就准备带领新人们进入下一个步奏了。 正式结婚的第一步,让他想想应该要从哪里开始比较好呢。 登记,绝对是登记。不登记的话,要是以后闹上了衙门找公道,官方没个记录,还真不好给他们判啊。既然,他的这个衙门,就是日后负责处理婚姻纠纷的地方,那这结婚登记一事,也就一并划归它管了,以后真有什么的时候,查阅起来也方便。 登记完后,再学习他那个时代的做法,给每人发一本结婚证书,做个凭证。等等!他是不是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了。他现在可是一没有笔,二没有纸,三没有磨,还登记个毛线啊。 还好这个事情和喜服的是不同的,喜服必须要赶制出来。这个倒是可以先欠着,反正这次结婚的人也不多,他就先在心里一一的记录下来。等他过些日子,捣鼓出笔墨纸砚后就马上给他们补上。总不能让几对正如胶似漆的小情人再为了这件事,等上几个月吧。 他敢打赌,如果他要是真这么做了的话,就算他是部落里最德高望重的城主大人,这些荷尔蒙分泌,正旺盛着的人也一定会暗暗诅咒他的,打扰别人洞房是会被雷劈的。不过,貌似他以前也没坏过别人的事啊,为什么雷还是要劈他呢,真想不明白。 暂时跳过登记事项,然后就是婚礼当天的正式流程了。用中式还是西式的好呢? 如果是用西式的话,倒是可以省很多的功夫。只需要找块草坪,让新郎新娘彼此宣个誓,你愿意我也愿意一下,这婚礼也就成了。但是……,林柊在脑海中幻想了一下那个画面后,就果断放弃了。中国人,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这里到底是哪里,但是至少他这个最高领导人是中国人。 中国人领导得的原始部落的第一场婚礼,怎么能够完全的走全西式风呢,还是为中式为主,加入点西式的精华就好。但是到底要怎么个中式法呢,这个还得好好的考虑考虑。 ‘三媒六聘’什么的实在是太繁琐了点,这个就不做参考了。好吧,他老实承认,自己作为一个现代人,根本就搞不清是哪三媒,哪六聘。就算是他直接拿来用,他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啊事情啊。 至于古代很重视的那个‘婚前合八字’,先不说这个是不是个弊。他这里的人,也完全没有办法合啊。有原始人能知道自己的出生日期吗?就是林柊来了后的现在,时辰什么的,对于原始人来说还是太复杂,他们现在一天也只有3个时刻之分,分别是上午,下午,晚上。 东拼西凑,再删删减减,林柊的原始人婚礼仪式,最终还是成功出炉了。 虽然是林柊捣鼓出来的四不像产物,但是这种程度的东西,对于原始人来讲却非常隆重了。成亲当天,由林柊亲自做证婚人和司仪。新郎们穿上新娘亲手缝制的大红喜服跨马来迎接新娘,看来林柊这次是真舍得下血本了,连最宝贝的马匹都愿意贡献出来了。 林柊删减掉了新娘的花轿,而是改为让新娘和新郎共骑一匹马游街一圈。最后,才在大家的起哄声中,林柊的主持下,拜天地父母并宣誓珍爱彼此到永远。最后当然是以中国人一贯的大吃大喝一番结束。当然,大吃大喝的时候,新娘是和新郎一起露面接受所有人的祝福,在房间里枯等,算个什么事啊,这个习俗,林柊是一定会砍掉的。 热热闹闹的,为新人们举办了一次称的上是圆满的婚礼,林柊真心希望,今天成亲的所有人都能相伴到永远。 不过,在为族人们的未来打算的时候,他还是不忘感叹一下,他什么时候才能小登科一把呢,林柊用猥琐的眼神望着不远处,正拉着一位新郎说话的夕。 感觉到了林柊的目光,夕回头对着正在发花痴的林柊笑了一下。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微笑,卓夕的长相偏俊朗,半点都不阴柔,所以这个笑容也没有多么的妩媚动人。但是各花入各眼,就是这么普通的一个微笑,把他们新上任的城主大人,迷的连呼吸都变得不顺畅了。 靠,有必要这样吗?卓夕会是未来的城主夫人,连飞鹰都觉得这个是跑不掉的了。唉,小时候的玩伴,既然就要变成自己的另一个‘主子’了,谁说只有女人才会使美人计的。 作者有话要说:改掉用存稿箱码字的毛病。 49第48章 为小情侣们举办完集体婚礼后,林柊本来以为可以暂时松口气了。可是他悲哀的发现这件事儿,居然还不算完。 因为他们部落,提供给普通族人们居住的都是大通铺,男女分开,几十个人住一屋。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人都成了合法夫妻了,难道还能继续都住在大通铺不成。这不是成‘棒打鸳鸯’了吗?怎么的也得,给人家小夫妻安排个单间吧。大通铺什么的,也实在是太难为人小夫妻了点。话说,以前那些个需要那什么什么的男女,到底是在跑哪里去解决的啊,难道全是跑出去野合的,这也太重口味了点吧。 就算是为了卫生,部落也得为大家,解决掉这个问题才行。 但是,他要去哪里给他们找房子去啊!现在修的话,怎么样也是来不及的了。现在的部落里,倒不是没有已经修好了的单间。可问题是,那些房子都是给有任命在身的官员们准备的啊。而且,已经有不少分到房子的人,已经准备过两天就搬进去了。要是自己在这个时候,提出让他们把自己的房子给让出来的话,会不会有点不太厚道! 不好意思开口直接叫人让房子,可是这个问题又必须要解决。左右为难的林柊,最终决定还是先找人来商量一下。一人计短,两人计长不是,林柊相信人多力量大。 一会儿的功夫,飞鹰就领着老族长,夕和方菱,来到了林柊的房间。 待各人就坐后,林柊就像倒豆子一样,把自己现在遇到的麻烦,还有自己的打算,全都一股脑的说了出来。今天在这里的,都是他的心腹之人,他还真没有什么东西,是需要对他们都藏着掖着的。 听了林柊的话后,几个人仔细思考了一会儿。对于林子想要解决掉小夫妻们的居住问题,而打上为官员们修建的房屋的主意这件事,他们倒是没有什么意见的。 同时,他们也和林柊的感觉一样。认为就这么让官员们,把原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房子,就zhem让出来的话。总觉得,部落要是就这样处理的话,有些说不过去,对于那些把房子让出来的官员们来说,也很不公平就是了。而已,如果林柊真怎么做的话,对他的声誉也会有一定程度上的不良影响。毕竟,他算是动了别人已经有主的房子。 至于林柊提出的,先拿自己开刀,以身作则得先把自己现在住的房子,给让出来的想法。一提出来,被其他三个人联名否决掉了。笑话,让身为最高领导人的林柊把自己住着房子让出来,这像话吗?再说了,如果林柊真搬回去住大通铺的话,放眼真个部落,还有人敢住单间吗? 对于林柊的白痴提议,方菱暗地里在心里吐槽。看来真的和城主说的故事里一样,谈恋爱的人会变笨。一定是城主最近和卓夕在一起太甜蜜了的原因。她怎么都觉得,城主没有以前那么精明了。 如果,让坐在她傍边的夕,知道了这个表面上正在认真思考着的美女,此刻的真实想法,估计会直接暴走到,去找她哥哥阿豹打上一架的。 “我认为直接让大伙儿,把自己的房子让出来是不行的。至少就我所知,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期待着这套房子的。这个时候,让人直接让出去,也太过分了点,也要考虑下官员们得感受。所以,我坚决反对!”老族长捏了捏,自己刚留上没多久的胡子,率先发表意见。 “……”老狐狸说的绝对是事实,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得这家伙说了半天,其实什么都没说。废话,谁都知道这样不行,这不是和大家一起商量办法吗?就你跳出来反对,找你来是一同寻找解决方法的。你反对个什么劲,没人让你投票。 林柊为了平复自己的心情,反复默念‘尊老’,猛灌下一碗白开水,先把自己要冲出口的不敬老的话,统统吞到肚子里面去再说。 灌完水后的林柊,感觉自己的气顺多了,直接忽略掉老东西。他刚才一定是脑子坏掉了,才会让飞鹰把这老家伙一起请来的。林柊用鼓励的眼神,望着自己的左膀右臂,还是这两个值得信任一点。 看着林柊望向自己的眼神,夕感到非常压力倍增。可是,这方面真的不是他的强项啊。再说了,你前段时间不是都给分工了吗?他是那什么?对了,武将,对了,就是武将,这个本来就不归他管。被林柊满心期待着得夕,却在心里给自己找好了借口。 唉!看着屋里的的这群男人,方菱觉得还是得,自己出马才行。卓夕这家伙,武力值超高,头脑什么的也还过得去。但是,让他解决这个难题,的确是有点为难他。但是,连城主自己都没有办法的事情,自己就这么说出来,真的好吗? 心思比一般人多许多的方菱,在心里权衡了一番利弊后,最后还是觉得说出来会比较好。 “城主,关于换房子的事情,我想要是你亲自开口的话,我想大家还是都愿意换的。但是,就如同老长老所说,大家对房子本来也是期待着的。就算碍于城主的面子换了,心里也是会不舒服的。“ “对,对!谁愿意把自己的东西让给别人啊。反正我是不会愿意的。”一听到方菱支持自己的观点,兴奋的老族长立马跳出来嚷道。 不过,小丫头,虽然他早就被封为长老了,但是‘山木’旧人,称呼他‘老长老’的还真没几个啊。小丫头,你还真是林柊这小子的头号心腹啊。可惜,城主大人他喜欢的是卓夕那小子,死丫头再怎么样蹦跶,也当不了部落的主人的。想到这里,老族长莫名的觉得很解气。 “老狐狸,闭嘴。方菱,你继续。”自己不努力想办法,还要打断别人。 “……”靠,死小子居然又凶他老人家。闭嘴就闭嘴,你以为他老人家喜欢管你们的事啊,他老人家现在手上事情可多着呢,忙都忙不过来了,谁有闲工夫管你们啊! 得到林柊命令的方菱继续说到:“我觉得不能只是单纯的交换这么简单。这么说吧,我们部落里的单间房子的居住环境,绝对是要好过大通铺许多。所以这原本,就是部落专门提供给高层们的待遇。” 停顿了一下,发现林柊并没有露出不悦的表情后,方菱才敢继续说下去:“城主,你想象一下。如果普通的族人,仅仅因为结婚了,就可以享受到原本属于官员们的特殊待遇的话。未免对其他人来说,也太不公平了点。而且部落这样做的话,族人中,会不会有人‘假结婚’,就只是为了,可以住进更好的房子里面呢。这样一来,可就和您的本意不相符了啊。” “……”高!实在是高,她居然连这个可能性都想到了,林柊对这个女人的认识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话说,在他那个时代的90年代,他还真在报纸上看到过关于‘有个男人为了分得单位的房子,找了个保姆‘假结婚’的。’他们婚前就签好协议,约定分到房子后就离婚。不过好像两人婚后发生了关系,到离婚的时候,两人最终闹上了法庭,小保姆最后还是分到了一半房子。呃,他好像扯远了,他现在应该考虑的是,应该怎样做才能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才对。 但是这个问题,到底要怎么解决呢?林柊发现,自己一时半会得还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这个时候,看出他窘态的夕,暗地里给了他一脚。林柊条件反射的抬头一看,就发现了方菱好像还有话要说的样子。 靠,这女人还真神了。看来,他在任命官员的时候,还真没给自己找错人。内务大臣这个职位,她绝对是当之无愧。有了她的帮助,自己以后就可以轻松许多了! 他决定了,他一定要好好的对待方菱,除了夕之外,他林柊这辈子第二个不能失去的人就是方菱了。这丫头在原始社会,完全可以当神器来用了。 用无比期待的眼神盯着方菱,鼓励她把想到的办法说出来。那眼神的火热程度,差点让刚刚明白自己感情不久的夕,直接撂挑子走人。好在,卓夕一向都不是什么冲动无礼的人,在心里反复安慰自己,这都是为了公事,才把心中的妒火强压了下去。 得到了林柊鼓励的方菱才不会,和卓夕一样把这个眼神想歪了呢。她清清嗓子就把自己的意见说了出来:“城主不是一直都想彻底推行‘私有制’吗?前段时间也已经做了小实践了,族人们的反响也还不错。这次的事情,我们完全可以把‘新婚夫妻的房子’和‘推行私有制’一并做了。对了,这应该就是城主常说的‘一举两得’了。” “继续。”居然还能‘一举两得’,简直让人太意外了,如果真的可行的话,他简直想把方菱给供起来了。 “恩。方法就是我们先行推广私有制。我们把部落里所有的工种,分划为相应的级别,每段时间给予一定的物品,作为他们工作的奖励。部落只提供给每个人基本的生活保障,想要生活的更好,就需要拿出自己的东西来和部落交换。” 越说越兴奋的方菱洋溢着自信的光芒,这种魅力,不是一般的女人可以比拟的。要不是林柊自己,对女人完全提不起兴趣的话,估计立马就会被俘虏了。 想到这里,林柊忽然想起他的夕,可不是天生的同性恋。林柊再也顾不得赞美方菱了,立马观察起自己的心上人来,发现夕并没有被迷住后才放下心来。 正讲的兴奋的方菱,很快就发现了林柊的走神。她倒是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满,只是安静的停了下来,等待林柊回神。 没有继续听到方菱声音的林柊,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又一次的不敬业了,顿时一阵脸红:“哪个,刚才对不起了,你继续。” 再次收到指令的方菱继续开讲:“那么对于这次的新婚小夫妻,那些刚修好的房子,倒是可以先提供给他们居住。但是这个房子可不是白住的。他们住在这间房子里的这段时间,他们工作所得到的奖励的一半,必须上交给部落。而且,也不能他们无限期的借用属于部落的房子。得规定一个期限,到时间就得让他们拿出相应数量的实物来和部落交换房子” 听完方菱的话后,林柊再次陷入了沉思:“方法不错,但是还得要改一改才行。关于那个房子的问题,房子是租给新婚夫妇居住,但是所有权不应该属于部落,而是属于原本分配到这间房子的官员们。而小夫妻的那一半奖励,我认为那个叫’工资’比较好听。然后这一半的工资,也应该作为租金交给房屋的所有者,而不是上交给部落。” “也是,这样官员们把房子让出去,也不会再心存不满了。还是城主想问题更周全一点。” ……好吧,连拍马屁的功夫也这么的让人如沐春风,方菱,你不当官的话,简直就是可惜了。 吩咐飞鹰连夜,通知各部门官员召开紧急会议,宣布这项决议。要求各部门的官员,必须抓紧时间,尽快定出自己所有人员的工资级别,争取这项决议,能够早日开始实行。 呵呵,关于这一点,林柊还有个想法。那就是先按方菱的方法推行私有制。现在,只是把族人收入的一部分交给他们自己支配,他们的基本生活还是由部落来负责提供。等到部落里交易体系成熟的时候,再全面放开。到那时候,才是完全的推行了私有制。 50第49章 我的余额 我的收藏 我的订购 我的书评 我的霸王 站内短信 (4) 投诉报错 51第50章 虽然会议后期的气氛,一直都比较和谐,大家也能心平气和的开始商量事情了。可是,就算是原始社会的薪金制度,它也是薪金制度。牵扯了全族所有人利益的东西,林柊居然想要在一个晚上的时间里,就完全的制定出来,这无疑是痴人说梦了。 所以,还不算太笨的林柊,很快就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林柊决定,先向族人们宣布,部落即将开始实行薪酬制度。并且告诉小夫妻们,他们有权选择搬进部落里新落成的单间居住,不过,他们得支付自己薪酬的一半给屋子的所有者作为租金。这个选择权,他交给小夫妻自己,如果他们自己不愿意支付租金,而选择继续住在大通铺的话,林柊也不会干涉他们的。 而关于他们的薪酬,到底有多少的问题,林柊表示现在也没办法告诉他们。因为这事儿,现在还正处在商议之中呢。不过,林柊保证一旦有了结果,他就会立刻通知大家的。如果有的小夫妻们,想要等到自己的工资标准出来以后,再做决定的话,林柊表示他们得自己去和未来房东商量。 安抚完民众后,林柊自己也再次回到了‘薪金制度’的讨论中来。最后,这个所谓的薪金制度终于在半个月后完成了。 在这半个月里,各部门之间,自然还是有意见相左的时候。可是却再也没有发生过,像上次那样的斗殴事件。看来,把部落里面的不定时‘炸弹’,罚去打扫两个月的茅房的这项举措,真是个无比英明的决定。 虽然林柊不敢保证,这次自己等人弄出来的‘薪金制度’绝对的合理,但是它的确是林柊的团队花费精力最多,历时最久的一项制度了,所以,他们对它还是比较有信心的。 果然,这个制度一出来,就受到了族人们的一致拥护。倒不是说它,有多么的尽善尽美。只是已经习惯了所有的东西,都必须上缴给部落的原始人。忽然得知自己以后,可以每个月都从部落领取到一定数量的物品,作为对自己工作的奖励。那种激动的心情,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 这次出台的‘薪金制度’,并没有给一个工种,规定完全一样的工资额度。而是给每一种工种,都制定了一个工资的范围。而从事这项工种的族人,实际能从部落里领取多少东西,则还要取决于他自己的工作成果了。而对他工作成果的判断,则由他们各自的领导来自己决定。 新出台的‘薪酬制度’,实际上是实行了现代的‘奖惩’制度。改变了部落原来的‘做多做少一个样’的大锅饭制度。 对于这一点的改变,是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拥护的,并且还大大的调动了族人们的积极性。谁都不想被人说自己懒惰,谁都想得到更多的物质奖励,这对于还没有完全学会偷懒的原始人的作用尤其明显。 新制度得到了很好的反馈,部落的生产力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林柊的小日子又开始悠闲起来了。 不过,林柊这个人有个优点,那就是不喜欢欠人东西。就算被他欠着的人觉得无所谓,他还是会全身不得劲的,一定要想办法还清才能安心。 所以鉴于自己还欠着人小夫妻的结婚登记和结婚证,林柊毅然决定新设‘文具厂’,来专门负责‘笔墨纸砚’的制造。另外,部落里正在修建的工程也慢慢的变少了,人手方面,终于不再那么紧张了。林柊梦想中的学校,终于可以动工了,话说他以前当图书管理员的时候,就无数次意淫过自己是个校长,现在他终于可以,真的过一把校长瘾了。 虽说修建学校什么的,有林柊为了满足自己当校长的私心在里面,但是在解决掉部落的物质需求后,文化教育什么的,也的确是时候提上议程了。 虽然现在部落的制度逐渐完善,分工也相对明确,大家也都开始了各司其职。但是,有一个让林柊无法忽略的问题就是,他的领导班子还是一群文盲。 虽然林柊一直都有给他们单独开小灶,但是那也只是灌输一些常识,思想,教教简单的加减乘除,教大伙写写自己的名字什么的。所以,林柊想对这群人进行一下系统的培训,而且他还想让那些表现比较优秀的族人们,也可以参与到学习中来,为自己的队伍储存后备力量。 不过不管是结婚登记,还是建立学校,那么‘文房四宝’这几样东西,都是必不可少的。不要问他为什么是‘文房四宝’,而不是更简单的钢笔,呵呵,钢笔什么的,他根本就不知道要怎么制造好不好。 而古代的‘文房四宝’,相对来说,原材料比较好找,林柊又刚好自己怎么制作,所以当然只能选自己会的了。 首先是笔,这个是最简单不过的了,一般的穿越者估计都会,而且材料什么的也最简单。部落里早就已经有了竹子了,那么笔杆就完全不是问题了。然后就是毛头的制作了,这个也简单,野兔毛,羊毛,猪鬃甚至于鸡毛,鼠须都可以拿来做毛笔的毛头。 再来就是墨,这个比起笔来说,就要复杂很多了。 五个环节一个都不能少:采烟﹑熬胶﹑和墨﹑成型﹑干燥。 对已自己居然能记住怎么繁琐的制造方法,林柊就不得不感叹一下自己小时候得多才多艺了。林柊念初中那会儿特别喜欢书法,为此还专门研究过古墨的制造方法,虽然没有实践过,好在他居然记得所有的工序。而所需的所有原材料,凭借现在的资源,也都能够凑齐,看来自己的运气还是不错的。 至于纸,这可是重中之重,就算不是为了部落的文化教育事业,林柊也要把它给制造出来。用竹片刮屁股什么的,实在是太虐待自己的菊花了,实在是太痛了啊,而且总觉得清理不干净。 而纸的原材料是树,对于完全不需要提倡环保什么的原始社会来这可是最廉价的存在了。原始森林,参天大树,这里不要太多。 然后就轮到砚了,爱好书法的通常也都爱砚,中国古代就有不少文人爱好收集名砚。可是林柊虽然喜欢过一段时间的书法,可是他那‘三分钟’热度的属性,让他没能好好的研究一下‘砚台’。 好在,就目前阶段来说,部落里对这砚的要求也仅限于‘能用’而已。砚台的主要材料是‘石料’,这个在原始社会还真是不会不缺的。至于‘好砚’什么的,林柊也就暂时不敢肖想了。 虽然不知道这所谓的‘文房四宝’是用来干什么的,但是在这个完全‘人治’的原始社会,林柊的意愿就是部落的意愿。身为城主的林柊的高度重视,那么现阶段部落的工作重心自然也就变成了——全力以赴的攻克‘文房四宝’。 原始人的勤劳,再加上林柊那多出来的几千年知识的作弊器。娇滴滴的‘文房四宝’是无法逃出林柊的魔掌的。 当第一套原始社会版‘文房四宝’摆上了林柊的书桌的时候,林柊带着猥琐的目光抚摸了他们一遍又一遍。而且,他们还把专门为他制造的那些有别于书画纸的草纸也一起送了过来。看着这柔软的草纸,林柊觉得自己的菊花终于过上好日子了。 呵呵,一会带上这些去找夕,告诉他这些东西的使用方法,也好让他的小菊花也可以幸免于难。 虽然完成了城主下达的任务,领导们承诺的奖励,也都已经发放到了自己的手里。可是这群人拿着属于自己的奖励,却总有一点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花费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弄这些东西出来。明明又不能吃,又不能穿的,为什么值得城主大人如此的重视。 还有,城主居然为了这几样东西,给了他们这些人,这么多的奖励,总觉得自己不该得到这么多的东西。 不仅普通的族人是这么想的,就连那些所谓的官员们,也不明白林柊这么做的原因。 不过,很快他们就明白了这些东西的用处,原来他们就是是用来‘虐待’他们的。比起扣两个月的工资,这个才是真正的惩罚吧。 林柊给每人都发了一套文房四宝,教会了他们的使用方法后,就开始教他们写字了。 首先就是自己的名字,班上的人并不多,所以林柊有把每一个的名字都一一详解了一遍。而且鉴于其他人开小灶的时候已经学过领导,林柊就重点照顾插班生——风同学。 却不知这边已经哀鸿遍野了,他们虽然都已经会写自己的名字了。但是,以前都是用树枝在地上写的啊,毛笔什么的,对于这群人来说,简直就是大杀器。 好学生尚且有这方便的困难,更不要说本来就是差生的阿豹同学了。 对于连用树枝写自己的名字,也才刚学会不久的阿豹来说。现在的日子简直就是地狱,他觉得继续打扫茅房,都比在这里写字要好许多,于是他决定,偷偷的找自己的妹妹商量。 刚刚成功了写了一个‘方’字的方菱,正处在自我陶醉之中,就看到哥哥偷偷摸摸的摸了过来。 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不会有什么好事了,忍不住一挑眉问到:“又怎么了?”昨天才刚刚打扫完两个月的茅房,希望自己的笨哥哥可以好好的老实一阵子。 “那个……我……就是……想”一看到妹妹的模样,阿豹的胆气一下子缩回去了一半。可是一想到自己刚才所受的折磨,阿豹的勇气又立刻原地复活。 “你能不能去和城主说说,我愿意继续去打扫茅房,能不能就不让我学这个了。”为了避免自己说到半路就泄气,阿豹说这句话得语速很快,而且说完以后就害怕的闭上了眼睛,准备迎接妹妹的怒吼声。 可是,他等了好久,都没有听到妹妹的声音,难得妹妹居然没有生气? 正当他准备睁开眼睛看看究竟的时候,忽然听到‘咚’的一声,他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阿豹,你对方菱做了什么,他怎么晕过去了。” 原来,他的好妹妹已经被他直接气晕了过去。 阿豹顾不上和任何人解释,赶忙抱起妹妹就去找老族长了,一边跑一边在心里唾弃自己。真是该死,居然把妹妹给气晕了,不就是用毛笔写个字嘛,早知道会把妹妹气晕,自己就是被毛笔吃了,也不去打扰妹妹。 52第51章 阿豹的脚力虽然比不上飞鹰,但是他身体素质好,抱着一个人就跟没重量似得,一溜烟的跑到了老族长的住所。 一看到阿豹抱着方菱走进来,老族长暗地里翻起了白眼,我说丫头,你也太心急了点吧,昨天才商量好对策,今天就开始了,你好歹也得让他老人家准备准备吧。 心里有谱的老族长慢悠悠的蹭过去一摸,……,怎么还真的晕了啊!丫头,你为了你哥哥牺牲挺大的嘛。 处理完方菱后。老族长就观察起阿豹来了。 看着把人抱过来后,就一直急的团团转的阿豹,老族长也觉得很欣慰,这两兄妹的感情真好。 怎么说阿豹这孩子,也是自己看着长大的。曾经也是自己一直喜欢的年轻人之一,不过他最近的所作所为,让老族长怎么也不愿意承认自己曾经为了,选他和夕谁当下一任的族长的问题烦扰过。 看着部落里曾经和夕有的一比的阿豹的处境越来越堪忧,老族长也终于忍不住劝到:“孩子,你也该长大了。” 一双鼓得大大的牛眼睛向自己看过来,那双眼睛里透露出了‘迷茫’。 拍了拍这个傻小子的肩膀,递给他一碗水,老族长接着说到:“在林柊那小子没有出现以前,你绝对你部落里最优秀的勇士之一。你身体强壮,又擅长打猎。所以你可以让你和你的妹妹都生活的很好。” 听到老族长夸奖自己,阿豹也忆起了自己当年的风光,瞬间抬头挺胸起来了。 “可惜,现在的情况和当年已经不一样了啊,所以,你也必须要学会改变!”摸摸这个傻孩子的头,这孩子真的脑子真的不够用啊,一被人夸奖就马上得意起来了,果然如林柊所说的一样,是个‘二货’啊。不过,好歹还二的比较可爱,有被他老人家拉一把的价值。 “你仔细想想,我们现在难道,还指的靠你打猎的东西过活吗?” 阿豹虽然笨,但是部落的现状他还是知道的。部落现在肯本不缺食物,他们的打猎也不再是以获得食物为目的了,所以他很诚实的摇了摇头。 看到他的表现,老族长点了点头继续说到:“咱们现在有了自己的土地,上面可以长出很多的食物来;我们还开始了饲养自己的动物,这些动物不仅可以用来吃吃,还能生更多的动物。所以,以前的你,可以带回来很多的食物,你在部落就拥有很高的地位,所有人都会尊敬你,让着你。因为,那个时候武力就是一切。” 说到这里,老族长停了停,忽然有点不忍心往下说了。因为他接下来的话,对于这个孩子还说有点残忍了。可是,他必须得说,要不然他会一直长不大的。虽然不太喜欢方菱这丫头,但是对于这头傻豹子,他是真心待见的,所以,他要帮忙点醒他。 “但是自从林柊那小子出现以后,部落的情况已经和以前不同了。现在,要想在部落里拥有较高的地位,除了需要这个。”老族长做了一个自认为很强壮的动作:“还需要这个。”用手指着自己的头:“而且以部落目前的状况来看,就算是完全没有武力,也可以活的很好的,关于这点,这个就是榜样!”指着此刻正躺在床上的方菱妹子,这真的是身体柔弱,大脑强大,而且混的很好的典型了。 听了老族长的话,阿豹开始思考,可以他真的不想改变啊,他不由的皱了皱眉头,已经成精的老族长哪能看不出他的心思,于是,他决定再加一把火。 “不过,”老族长做猥琐状:“你要是实在是不想改也行,毕竟你和其他人都不一样。你有个强大的好妹妹,靠着她,你也不会过得太差的。”这狐狸绝对是故意的,这话对于阿豹的杀伤力不要太强。 “不可能!”听到老族长这么说的阿豹同学,立刻就跳脚起来了。要是真的一辈子,都要靠着妹妹生活,他阿豹还不如直接去死得了,他是头强健的豹子,不会需要在别人的保护下生村的。 不就是改嘛,他一定可以的,不过到底要怎么做啊,正纠结中的阿豹望见了猥琐的老族长,犹如迷路的海船终于看见了灯塔。 “老族长。你最厉害了。你帮帮我吧,你一定可以帮我的,你可是最强大的人。”此刻的阿豹已经饥不择食的扑向了老族长。 听到阿豹的真情流露的话语,老族长感叹自己真的没有看错人啊,这小子真的是很可爱。 而此刻躺在床上,已经完全清醒过来,只是还在装晕的方菱妹子,已经快要装不下去了。死老头,城主只是要你配合我,点醒我哥哥,不是让你占他便宜啊! 你个老东西,离我哥哥远点。不要怪她乱想,他们部落的婚姻法可是规定了,两个男人是可以结婚的。再说了,前面已经有了城主和卓夕做榜样,真不能怪她想太多。 不知道这会儿,正老怀安慰的教育着阿豹的老族长,知道了方菱得心中所想,是直接药死她呢,还是间接要是她呢。为什么如此心思单纯的小豹子,会有个心思这么复杂的妹妹啊。 这边方菱妹子正在为自己是继续躺下去装死,还是直接跳起来,揭穿老东西的丑陋嘴脸进行着艰难的挣扎。 那边老族长是真的用对待自己喜欢的后辈的心情,教育着阿豹得。 “阿豹啊,你妹妹可是比猴子还要精几分的,你就算是再努力,也不可能达到她那种程度的,所以咱要降低标准!” “妹妹,那是聪明,才不是什么猴子呢。猴子那么丑,妹妹可很漂亮的。”身为妹控的傻哥哥可不愿意听到别人这么说自己的妹妹。 ‘哥哥,我爱你’——这是躺着装死的方菱的心声。 “好了,你妹妹很好,总可以了吧。”在实心眼面前说他宝贝妹妹的坏话,可是会被傻瓜暴打的,老族长才不会那么笨呢,赶快改口了。 “阿豹啊,其实城主和我都很喜欢你的,要不然也不会在你闯了那么多祸后,还继续重用你。你想想啊,你这次定下的工资,是不是也比大多数人要高啊。” “那倒是!”一听老族长这么说,阿豹仔细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可是:“比妹妹低多了。” “……”你要他这把老骨头怎么说,那丫头的工资只比林柊自己的低一点而已,是全族第二高的了,比卓夕和他的都要高。要不是,林柊和夕的关系几乎已经是公开的秘密的话。他老人家真要怀疑林柊对这丫头有点什么了。 “那个,就不要和你妹妹比了,和其他人比。比如我,你和我比起来,差的也不是太多,是不是?这么想,你就会舒服很多了。” “呵呵,那倒是。”一想到自己居然比族长差不了多少,阿豹就很幸福。 “不过,你要是不该掉冲动的坏毛病的话,就没有现在的待遇了。” “啊!”他想起来了,当时定工资的时候是说的给他那个职位的,不是给他阿豹的,被撤职的话,就什么也没有了。 “而且哦,城主说以后部落,会发展到连吃喝都不管的。要是真没有了工资,你就得靠你妹妹养了哦。”他说的可是实话,没有半点吓他的意思,林柊真的有说过类似的话。 “老族长,你说的是真的吗?以后,城主真的会不管吃喝吗?打扫茅房的话,也不给管吗?” “当然不管的,都是按工种和贡献发工资的,以后都自己管自己的。不过,你关心打扫茅房的干什么啊?”这和他有什么关系,林柊那小子虽然罚他扫了两个月的茅房,但是还不至于真的打发他去扫茅房吧。 “那个,我觉得打扫茅房也不错。至少比学写字轻松!”他想起来自己,就是因为给妹妹说这个事情,妹妹才气晕过去的:“我和妹妹说想去打扫茅房,不想学写字,妹妹就晕了。” “咳,咳……”因为说了太多的话,老族长正在喝水润嗓子,可以刚把水送进嘴里,就成功的被阿豹的话给弄呛着了。他终于知道,方菱为什么会真晕过去了,忽然间有点同情这丫头了。 “老族长,老族长,你怎么了,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看到老族长呛着了,阿豹紧张的帮他顺气。 可惜老族长还没来得及感动,阿豹接下来的话就给了他致命的一击:“就算你要死了,你也得先把我妹妹治好了,再死啊。你要是死了,我妹妹怎么办啊。” “你……你……”这次,老族长被气的两眼一翻给方菱作伴去了。 “啊!啊!你不要死啊。”阿豹抓着老族长就是一顿猛摇。 “住手,轻轻把老长老放下,然后把你的手拿开!”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方菱也没办法在继续装晕了,哥哥的手劲可不是一般的大,不想老长老死的话,第一步就是把哥哥隔离。 “妹妹,你怎么……” “少啰嗦,还不赶快去找阿坚来,看看他岳父怎么了?”一边吩咐阿豹去搬救兵,一边学着老族长平时的样子给他做急救。希望他老人家千万不要有事啊,要不然哥哥就死定了,这可是部落一宝啊。 “好了,小丫头你也别瞎弄,你那功夫比你那笨哥哥好不了多少。” “原来你是装晕的!”老狐狸果然是狐狸一只。 “我老人家好着呢,怎么,许你装晕,就不许我老人家也晕晕,以为我不知道你早醒了。” “……”她能骂人吗? 53第52章 看着那张得意的老脸,方菱怎么看都觉得刺眼,恨不得扑上去咬上两口才解气,不就是帮忙做了一点点的事,用得着得意成这样吗?而已他答应帮忙还是有代价的,既然想要城主手里的东西,当然得帮忙干活了。 想到这里,方菱忽然反应过来,这老家伙根本就没有完成任务好不好,方菱忍不住咆哮了:“老长老,好像你刚才扯了半天,只是告诉了我哥哥,如果不改掉自己坏脾气的危害性。但是,你老人家从头到尾都没告诉他,他应该要怎么改啊?”她真的好想哭,为什么原来很精明的老族长,现在越来越不靠谱了。 听方菱这么一说,老族长回想了一下,好像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呢! “那个,呵呵!好像……真的是你说的那样呢?”一向脸皮颇厚的老脸难得也脸红了一回,任务完成了一半什么的,真是有够丢脸的。 “你个不负责任的老家伙,这件事我一定会想城主汇报的。城主答应给你的奖励,你既然没有完成任务,肯定不拿不到了。”心情郁闷的方菱扭头就想去打小报告。 一心想得到林柊承诺的东西的老族长,怎么会甘心让快要到手的东西飞走,立马拦住了方菱,小心的赔上笑脸。 “丫头啊,冷静,一定要冷静。咱们有话好好说嘛,再说,我也不能说是没有完成任务不是。好歹也完成了一半了不是,你就放心好了。至于剩下的一半,我一定会找时间补上的。你哥哥还是很信任我的,他的问题我一定会帮你解决掉的。” 方菱这厢还没来得及回答,本来就没完全关好的门就被人粗暴的踢开了,阿豹气鼓鼓的冲了进来。望着已经完全坏掉了的房门,老族长看得心痛无比。此刻的他,可没工夫关心阿豹的心情如何,他考虑的是,这种情况下,城主应该会答应给他换扇新门吧。 “原来,你们是合起来骗我的。我知道了,你们都在嫌弃我,是不是?”冲进来的阿豹双脚踩在木门上,完全不考虑赔偿的问题,发现自己被欺骗了的他激动非常:“你们就放心好了!我阿豹,是绝对不会拖累到你们的,我走就是了。”说完就准备撂挑子走人。 一看到他来真的了,老族长也不顾不得关心他的大门了,方菱更是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冲上去,整个人缠在阿豹的身上,企图阻止阿豹。 可是,这个时候的阿豹已经完全的疯狂了,他拼命的挣扎,想把摆脱方菱的纠缠。方菱虽然已经爆发了小宇宙,但是她的那点力气怎么比得过发狂的阿豹,很快他就被甩了出去,还好在千钧一发之际被赶来的夕给接住了。 看到妹妹真被自己甩出去了,阿豹马上就后悔了。他刚才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反手去抓,却没有抓住。他正打算妹妹要是真出了什么事得话,他立马结果了自己。 不过人这种动物,有的时候就是奇怪无比。以为自己会失去时,就万分后悔,愿意用一切去换回。但是一旦发现不好的事情没有发生的时候,就又会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所以,当阿豹看到方菱被卓夕安全的救下时,他因为后悔而消散掉火气,就统统回到了身体里来了。所以,他强忍着不去查看妹妹的情况,头也不回的继续往前走。 可是,他刚走到门口,就被林柊一巴掌给扇了回来。 林柊这次是真的气疯了,老族长的门刚才已经被阿豹给踹坏了,没有了遮掩,所以屋子里面的情景,林柊看的是一清二楚。可恨,他脚力慢了点,没有阻止方菱被甩出去,还好,夕够快,还是把人给接住了。 忽然被打了的阿豹,第一反应就是还手。还好他这会儿,头脑到底也清醒了一些了。一看来者是林柊,这手自然是不敢还的了,而起,林柊就这么大咧咧的堵在门口,他也不能硬闯过去,只好委屈的站在原地。 他是冷静下来了,此刻的林柊,却没没办法让自己冷静下来。于是没办法冷静的林柊,对着这二货的脸又是几巴掌下去了,阿豹这会倒是很老实,任凭他打,最后还是夕阻止了他的暴行。 “怎么?你觉得这家伙不该打。”被阻止了的林柊很生气,对着心上人说话,口气都冲冲的。 “不是,我只是觉得他皮太糙了,担心你用力过猛,你的手会受不了的。” 还别说,被夕这么一说,林柊立刻感觉到自己的手火辣辣的开始痛了,这二货的皮可真够厚的。林柊赶紧听着继续虐待自己的手,自己一看,居然已经红了,怪不得那么痛,自己赶紧吹一下。 正吹的起劲,忽然多了一股气息,看着林柊的手都红了,夕心痛的和他一起吹。 这……这绝对是*!不过他是攻不是受,才不会这么容易被勾引呢。而且这种场合下,他俩这么干这种事儿,也不合适不是。考虑到影响问题,林柊最终挣扎着把手抽了回去。 他的这一举动,成功的惹怒了卓夕,难得主动一次的卓夕生气了,然后,阿豹就遭殃了。 盛怒中的卓夕对着阿豹就是一巴掌,难得有个反了错误,可以长大光明的打骂的,不用来发泄下,简直就是浪费。 他的力气和林柊的比起来,完全就不是一个力量级别的。被林柊打,阿豹觉得连感觉都没有,完全扛得住。但是,现在人换成了卓夕,而且是明显在拿他出气的卓夕,他完全的悲剧掉了。 被暴打中的阿豹,天知道得用多大的毅力,才能控制住自己不还手啊。 看到阿豹被虐待的很惨,林柊非但没有制止卓夕的暴行,还助威到:“就该这样,打醒这白痴,成天就知道犯二。” 本来因为受不了准备还手放抗的阿豹,听到林柊的话,立马又腌回去了。 林柊才没有功夫去关系阿豹,此刻的心里活动呢,还比较关系方菱的状况,虽然最后关头被夕给救下来了。但是她毕竟是被人用那么大的力度给甩了出去,估计伤的不轻。 看着已经查看完毕的老族长,林柊问道:“怎么样?严重吗?她什么时候会醒过来?” “没多大的事儿,最后不是被接住了吗?只是晕过去了,好好休息几天,就可以恢复过来。”老族长回答万林柊的问题后,指了指那边的阿豹:“那个,你打算怎么办?直接让卓夕给打死!方菱这丫头,估计是不会答应吧!” “夕,住手,阿豹,你给我滚过来。” 正在被卓夕痛揍着的阿豹一听到林柊的召唤,立马顶着猪头闯了过来:“你真的没有再骗人!我妹妹真的晕过去了,还要休息几天这么严重。” 严重,他居然说这样很严重,一个大活人被扔出去了,只是需要卧床休息几天,他居然还举得严重了。那他觉得,应该是怎么样的啊,林柊一激动就把心里话都给吼了出来。 “我明明控制了力气的,要是我的话,就算是摔到了地上,也就是爬起来揉两下,也就没事了。而且,他都没有真的摔着,被卓夕给接住了。” “你真是头蠢豹子,方菱是娇滴滴的女人,你以为都和你一样啊。”一听阿豹的抱怨,卓夕赶紧纠正他,他怎么觉得,自己的手又开始痒了,可以继续揍这个家伙吗? “唉!”林柊叹了一口气,苦口婆心的说到:“其实今天的事,都是我一手计划的,方菱和老族长都是我安排的,你要是有什么不满意的话,尽管冲着我来。”他是有说尽管冲着他来,可是他没说过不还手,他可是带着卓夕一起来的。 “为什么?”阿豹没有激动的冲上去找林柊算账,现在的他,只是想知道身为城主的林柊,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我非常喜欢你。”看到阿豹惊讶的眼神以及夕爆裂的青筋,林柊赶紧解释到:“这种喜欢,和喜欢卓夕是不一样的,对卓夕,我是想和他在一起。”表忠心,一定要先放在第一位。 然后才是真的解释:“但是,对你,怎么说呢,应该是欣赏。你很直率,本事也不错。但是,你太冲动,做事只凭着自己的性质来,完全不考虑后果。上次在大会上动手也是,这次伤害方菱也是,如果,你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那么我肯定不会重用你的。” 说到这里,林柊决定再下一记猛药:“你刚才就想走,你要是没法改的话,我也希望你走!” 希望你走!希望你走!城主说希望他走,他这是被部落驱逐了吗? 看到阿豹面如死灰,林柊就知道他还有救:“如果,你还想留下来,并且得到重用的话,那么你就必须改。” “那,我要怎么做?” 看来,他的确还有得救。 “很简单,控制住自己的脾气,不可以对族人动手,拳头是对付外面的人的,还有,以后开会的时候,当自己不存在就是了。”对他的要求不能太高,再说,他只有一身的蛮力可用,难道还能期望他在会议上给出点建设性的意义吗? “另外,对于你刚才差点伤害到,你妹妹的行为。这个叫什么呢?对于,意图故意伤害罪,必须要有处罚。”林柊看了一眼,阿豹现在的猪头模样,打板子一类的可以免了,卓夕亲自动手,怎么也比衙役们出手要重得多。但是决不能这样放过他,林柊继续说到:“扣工资半年,打扫茅厕半年,同时还要在工地上劳作半年。” “恩。我认罚的!”对于自己差点伤害到自己妹妹这件事,他也很想处罚自己,这样也好,他心里会好受一点。 “另外,课业和训练,一样都不能少,每天都必须按时完成,别想偷懒!” “不会吧!”训练他不怕,但是他不一点都不想上课。 “然后!”看着阿豹惊恐的眼神,林柊故意等顿可下来,做思考状。 还有,已经很多了,城主好恐怖。 “老族长,等方菱醒了,你告诉她,让他每天监督这家伙织布。”这家伙性子太急,得找点可以精细活来干干。 “织……织……布。”阿豹忽然觉得,自己是没有未来的,林柊分明就是想整死他嘛。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单纯虽然很好,但是做事不计后果,冲动的毛病,必须改掉。小虐下方菱,帮助阿豹改掉恶心,成长起来。 54第53章 可怜的阿豹,被林柊的一系列惩罚措施,折腾得已经去了半条命了。这会儿,正老实的跟猫儿似得守在方菱身边,一句话也不敢多说,就怕再惹怒林柊,而给自己招来更多的惩罚。 看到部落里不可一世的霸王豹,被自己驯成了猫,又从老族长的嘴里知道了了‘方菱的伤没有大碍’,林柊的心情可谓相当的不错。 可是,相对于他此刻的好心情,老族长却快要郁闷死了。 现在到底算是怎么回事,他计划好了一次,牺牲自己骗人,花费了那么多的口舌,还陪上了自己家的大门,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大半了。 结果,你在这个时候跑出来,一通乱七八糟的话扔出来,自己亲自一个人就把问题全部解决完了了。那,这个任务要怎么算?先前说好的东西还打算给吗?他老人家已经很努力了,连新家的门都没有了,难道到最后,他居然什么都没捞着吗? 林柊,你个混蛋,你这到底是在惩罚阿豹呢,还是在惩罚他老人家啊。怎么办?他真的好像要林柊手里的那些玩意啊。 林柊这小子,最近真是越来越过分了。前几天拿他的心头好,来引诱他给他干活也就算了。可是,看现在的架势,他居然有不乖乖把东西交出来的架势了。这会儿,老族长连直接杀掉林柊,夺宝的心都快有了。 看着老族长这副心急火燎的模样,林柊哪里会不明白,他现在正在担心着什么?没说老族长了,他自己这会儿会儿也开始郁闷起来了。那个东西,就算老族长不问他要,林柊也是打算给他的。 可是,现在的这个情景,他还真不好,马上把东西给他。 到底是什么东西能有这么的大魅力,居然让有‘老狐狸’之称的老族长,痴迷到了这种地步。 其实,这个问题一点都不难猜!比起做一名族长,老族长其实更像一名医生。治病救人既是他的爱好,也是他为之奉献了一生的事业。 所以,林柊手里的这件大杀器,不是别的,而是林柊默写出来的一些,他记忆中的草药的功效,当然,他还特意的画好了插图。 而不是学中医的林柊,为什么居然连这个东西,也有所涉猎呢? 这个就要完全拜他所沉迷的小说所赐了。林柊从小就爱看武侠小说,一本接着一本的看。看的小说多了,林柊也就总结出了他自认为的武侠世界的整理。那就是,在武侠世界里,那些武功高的大侠们,不是最厉害的存在。 而那些在武侠小说里,脾气古怪,要你生你就生,要你死你就死的神医,邪医们才是最强大的人。所以,对这些人崇拜的一摊糊涂的林柊,在大学那会儿,很是淘了不少书来自己研究,企图可以自学成才。 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刻苦学习,林柊又发现了另外一个真理,那就是——他绝对是属于自学不能成才型。 虽然自学不成才,治病什么的,完全没可能。对于治病,林柊可不敢像其他东西一样,一通乱试,族人们可不是他的小白鼠。 但是他好歹也算研究过医书的,对于上面的一些记载和草药的样子还是有印象的。把这些东西记录在纸上,让有治病经验的老族长去研究,还是没有问题的。 对于草药,和治病一样,都是不能儿戏的东西,所以,林柊很是谨慎。对于记忆里那些有些模糊的存在,林柊只能选择放弃,他只敢把那些,自己清楚的记得长相和药效的草药画出来。 可是,时间实在是太久远了,林柊又从来没有进行过系统的学习,更没有实践过。所以,能够满足他自己的要求的草药,还真没有几样了! 这几种采药很常见,也不能治疗什么大病。不过,对于基本没有治疗方法,连发烧就可以说是绝症的原始社会来说。林柊给出的这几种草药,确是神药一般的存在了,可以救回很多人的性命。 林柊怕时间拖的越久,自己忘记的就越多。所以,纸笔的问题一得到解决,林柊就熬更守夜的把自己记忆中的东西,完整的记录了下来。不仅对草药是这样,其他的一些东西,林柊也打算这样做,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4年了,有的时候,他自己都会觉得21世纪,离他很遥远了,他怕有一天,他会完全忘记掉那些东西。 至于用这个东西,引诱老族长的这个决定,他也是临时起意的。可是,目前的这种情况,还真的让他有些为难了。 老族长的任务,已经被自己帮他把剩下的都给完成了,那么,他的任务就不能算是全部完成了。而自己就这么把东西给他的话,以老东西的精明度,一定会发现对这件事,自己是比他还要急切的。 那么在以后的后续事件中,他一定会被这个老东西,牵着鼻子走的。他刚才为什么那么想不开,直接就解决掉阿豹呢,留给老族长来多好啊。 林柊正在企图找出一个,自己既能够把东西交出去,又能够不被老族长拿乔的方法来。这个时候的老族长,却先沉不住气来了。 老族长抬头挺胸,大步流星的向林柊走了过去。在现场的卓夕可以发誓,他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见到过老族长如此矫健的身形了。 老族长霸气的把手往林柊面前一摊:“把东西拿来吧!我可以向你保证,以后不会在你和卓夕之间使坏就是了!” “……”原来,你个心术不正的老家伙,原来居然还打算使坏来着!靠!要不要这么恶劣,居然想要坏人姻缘。找个时间,他一定要去打小人,诅咒你个老家伙,穿越回侏罗纪,和那些可爱的恐龙为伴去。 虽然被老族长的理由,雷得那是一个外焦内脆。但是实在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来的林柊,也只有认命的顺着老族长给的台阶下。装出一副可怜兮兮被他威胁到了的样子,林柊不舍的从怀里拿出了早就准备好了的东西,愤愤的递给了老族长。 “拿去,算你狠!”什么烂理由,还真以为他林柊会怕你个老东西不成。就你那点脑细胞,就算你能想得出张良计,他觉得能拿的出过墙梯来应付,小样! “算你小子识相!我老人家这次的亏,可是吃大了!”老族长的嘴上,虽然说着自己吃了大亏了。但是他那手上的动作,却半点不含糊,抢了林柊手上的东西就往自己怀里揣。明显就是一副怕林柊反悔的模样。 看着老族长如此难看的吃相,林柊作为现代人的优越感立刻攀升。比演戏的话,单纯的原始人,怎么可能是习惯带着面具生活的现代人的对手呢? 可是,老族长却不是这么认为的。小混蛋,居然想和他老人家斗,被他老人家随便想出个理由,就乖乖的把东西交出来了。不过,这么说来,这小子对夕,应该是真心的了,那他也就可以放心了。 夕,这小子是他一手带大得,就和他亲生儿子一样,他要和林柊这小子在一起,以林柊在部落里的地位,他就是受了委屈都找不到地哭去。 所以,把卓夕当儿子疼的老族长,还真有点使坏的打算的。现在一看,林柊对夕还是挺上心的,这主意也就打消掉了。 林柊和老族长两个人,都认为自己是胜利者,对方被自己给糊弄到了,殊不知,不远处的卓夕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不要怪他没出息,从和林柊确定关系开始,他就一直很在乎老族长的意见。老族长是他在部落里,最亲也最尊敬的人,他希望他是支持自己,他要是坚持反对的话,他会很为难的。 终于,自己长久以来担心的问题,终于解决了,虽然是以交换的方式换来的。但是,对于把自己当做物品换出去的老族长,夕一点都不生气,可是帮上他的忙,他很高兴。 而且,为了赢得老族长的支持,林柊居然舍得,把那么珍贵的东西拿出来和老族长交换,虽然觉得很对不起林柊,但是他就是不能控制住自己的高兴。 所以,没有大门的房子,寒风终于找到了可以攻击的漏洞,得意的呼啸而至。但是里面的几个人,除了可怜的被人遗忘的阿坚,没有人感受到了它的到来。 方菱,这个人虽然处于完全昏迷中,但是阿坚和阿豹把她保护的很好,风,完全吹不到她这里来。 阿豹,呃,他这会儿正忙着精分呢。一会儿处于伤害了妹妹的内疚之中;一会儿又处于对自己未来的悲叹中。 老族长,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正处于极度的兴奋中。可惜,由于是文盲一个,除了配图能看懂外,其他的还真不知道林柊写的是什么。 所以,从来就不知道,‘不好意思’四个字怎么写的老族长,立马杀了个回马枪。抓住林柊给他念书。这会儿的认真劲,让你无法想象这和那个成天逃课的是同一个人。 林柊,被老东西缠上,这会儿火气正大着呢,寒风?来的正好,给爷降降火气,先。 卓夕,正忙着回味幸福,全身的热血都是沸腾的,他还觉得太热了呢,寒风?正好可以给他降降温。 估计,要是寒风也是有意识的话,这会儿正忙着吐血呢。 55第54章 在这种紧张而又诡异的气氛中,在一天内昏迷了两次的方菱醒了过来。看到屋子里的情景,她有种再晕回去的冲动。有没有搞错,她怎么说也是病人,居然没有发现她的清醒。而且屋子里面,除了睡着了的阿坚比较正常外,其他的都很不正常。 自己的哥哥,居然一脸的可怜相的站在自己床头,双目无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这简直太刺激人了好不好。从小到大,他的哥哥什么时候,露出过这种表情,实在是太可怕了!要不是自己对整个部落的情况都非常清楚的话,估计会以为自己的部落快要被灭族了。 忽略掉奇怪的哥哥后,方菱发现城主和老长老的情况就更加的诡异了。 此刻的老族长满脸兴奋,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这会儿,老族长几乎是整个人都趴在城主的身上了。呃!她能说这个画面,真的很恶心吗?要是,只是两个男人在一起的话,还勉强能看。可是如果,其中一个人是老长老这种的话。请原谅,她真的觉得眼睛很痛。 难道城主换口味了,可是……,除了都是男人外,这两人完全就没有共同点吧,差别也太大了,城主这口味换的,根本就是自虐嘛! 再一看在他俩不远处,站着的卓夕,呃!这又是什么表情,是在感动吗? 摸摸自己的额头,在她昏迷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了?为什么,她觉得自己,已经完全看不明白现在的状况了。而唯一的解释就是,她其实根本就没有醒过来过。她现在,只是在做梦而已,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梦境。如果是梦境的话,也就就能解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奇怪的事情,同时发生了。 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的准确性,方菱拉过她哥哥阿豹的手,放进了嘴巴里,然后用力一咬。恩,居然都没有惨叫声传出来!看来,她果然是在做梦了,那么还是躺下去继续睡觉吧,梦里做梦的感觉,她还没试过呢。 阿豹愣愣的看着自己的妹妹,拉过自己的手放进嘴里。然后,他就感受到了疼痛。他以为妹妹是在生自己的气,故意咬自己来着,所以尽管很痛,他也强忍着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可是让他不明白的是,妹妹居然再咬完他以后,就又晕了回去。 处于极度担心妹妹的中的阿豹,没有办法保持淡定了。他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惨叫:“啊!不好了。妹妹她又晕过去了,老族长,你快来看看啊。” 耳朵,好痛!耳朵受到严重虐待的方菱终于明白了,自己根本就没有在做梦。因为她是有知觉的。呜!笨蛋哥哥的杀伤力好强,她可怜的耳朵啊! “住嘴!”多么齐心的声音啊,能让部落里的四大人物如此的心有灵犀,阿豹也算是头一人了,所以冲某种程度上老说,阿豹也是人才。 “啊!妹妹,你终于醒了,你没事吧。”紧张的摸了摸妹妹的额头,这次应该不会再晕过去了吧。 看着哥哥眼里流露出来的关心,方菱就算有什么气,也都消完了。为了避免哥哥瞎担心,立马抓住了哥哥的手,摇了摇头:“恩!已经没事了,也不会再晕了!哥哥,不要担心了。”刚才根本就不是晕到好不好,谁让你被人那么用力的咬,也不知道反抗,甚至连叫都不叫一声呢。 忽然想起,自己刚才的力度不小,赶忙把哥哥的手翻过来一看。果然,好深的牙印啊。聪明如方菱,只要仔细一想,就不难想到,哥哥为什么不反抗,任由自己咬的因为了。呵呵,真是个傻哥哥,有这个一个又傻又笨的哥哥,方菱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这两兄妹旁若无人的在这里,秀着他们得兄妹情深,可闪瞎了其他人的狗眼。而正在激动中却被阿豹的叫声,打断了激情的老族长。急急忙忙的看过来,却看到了这么一副情景,心里就不平衡了。 “够了,你们两个人差不多点。人既然已经醒了,就别继续赖在我这里了,赶快收拾收拾回去吧。” “可是,我怕妹妹还会不舒服,我们今晚,能不能在这里睡” 阿豹不说还好,他这一说,众人就想起了,那扇被他踹坏了的大门。 “你还好意思提这种要求,你看看我的大门,那是新的,新的!才装上没多久,就被你踢坏了!”老族长越说越激动,还不知道林柊那小子,答应给换不?老族长一边谴责着阿豹,一边用殷勤的目光望着林柊。 “老族长,你就放心好了!你的门,部落是不会负责换的。” 不会负责换?你小子可真说的出来,都不打算给他老人家换新的了,还怎么放得下心啊。 虽然他这房子,除了这间屋子外,还有两间卧室。就算没有了大门,他也不用担心,自己没地睡觉。但是谁会希望,自己家的大门是坏的啊。这叫他,以后还怎么待客,怎么给人看病啊。难道要把病人都带到自己卧室去不成。 “城主的意思,门是我哥哥弄坏的,应该是让我哥哥负责换吧。”还是方菱最懂得林柊的心思,林柊刚说完上半句,她就立刻明白下半句的意思了。 “啊!要让我负责,可是我不会木工活啊!而且,木工活好难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学得会!”来了,来了,果然来了。除了要学织布外,还要学木工了,他就知道城主还要加重处罚的。但是,那扇门还真是他弄坏的,阿豹可不会逃避应该自己承担的责任。 “谁说要让你去学木工活了,就你那智商,我还真心疼我的木头。而且,等你学会再给老族长换,天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去?”真那样子的话,自己得被老东西烦死。 一听林柊并没有,让自己去学习木工活的打算,阿豹立刻原地满血复活了。只要不是让他去学木工活,其他的怎么都好。 “这个很简单!部落明天就派人,给老族长重新安装一扇新门。但是这扇新门,得由你向部落购买才行,部落不能白提供给你们。” “什么是购买。”有从城主嘴里冒出来新词了,连阿豹都表示习惯了。 “怎么说呢?就是这扇门,部落给定一个价。而这个所谓的价,就是你需要付出多少东西来交换。我顺便问问你,你记得自己一个月的工资是多少吗?” “这个我知道,有10块大肉,3个大陶器,10个小陶器。2陶罐盐。恩,对了,还有1陶盆大豆。可惜,我才被扣了两个月,刚才又被扣了半年的。”东西都长着翅膀飞走了,亏他还期盼了好久。 记得可真清楚啊,其实你是个天生的财迷吧。你在其他方面二成这样,对自己的工资记得倒是很清楚嘛。 看着所有的人,都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阿豹觉得很委屈,他明明就没有记错啊:“我没有记错,就是这么多,真的!” “那个,没有人说你记错了。既然你记得很清楚,那就用你3个月的工资,来和部落交换老长老家的大门吧!”他现在终于有点开始相信,阿豹和方菱是真的亲兄妹了。 “恩!”阿豹的声音,听起来闷闷的。他的工资,其实他觉得,自己完全没有必那么要努力去记,反正他都拿不到的。 “城主,那些东西,我能帮我哥哥出吗?”看到哥哥那么委屈的样子,方菱心痛了。自己的工资很高,帮哥哥出一点也没什么。 “不要,才不要妹妹帮忙赔呢?门是我弄坏的,我自己能赔!”不能再给妹妹添麻烦了,再说,他也不想像老族长刚才说的那样,以后居然要靠妹妹才能生活。 “好了好了,我才不管你们两个,到底是谁出这些东西呢!反正,只要我的大门问题解决了就好。你们也收拾收拾回去了。这个问题你们回到自己家,慢慢商量去。” “可是,我妹妹……” “放心,她没什么大碍,回去多休息一下就好了。”老族长不耐烦的开始赶人了。 话都被老族长说道这份上了,兄妹俩也不好意思,继续赖在这不走了。简单的收拾了一下,阿豹就背着自己的妹妹回去了。 “那么,我们也告辞了。”看到方菱和阿豹离开了,林柊拉着卓夕,赶快闪人。 看着溜掉的林柊,老族长郁闷了,他赶走那兄妹俩,就是想和林柊继续讨论刚才的话题,而不再被人打扰到。结果,林柊却跟着一起跑掉了。 而正走在回家路上的林柊和卓夕,此刻也正在为这件事情交谈着。 “其实,我觉得老族长那么急切的赶走方菱他们,就是想和你继续讨论!” “这我也知道。可是啊,我明天还有很多事情等着处理,实在是没有精力,继续和他耗下去了。”一口气就想把所有的问题问完,真当他林柊是超人啊。 “说的也是,你需要处理的事很多,的确得好好休息才行。” “再说了,你看看现在的天色,都已经这么晚了,以老家伙的体力,再折腾下去,可就吃不消了。” “我就知道,你人最好了。” “你今天心情很好?” “恩!” “为什么?”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发生了吗? “不为什么,我就是高兴。”非常非常高兴,都快要幸福死了。 56第55章 当晚,回到自己家的林柊,把自己往床上一扔,就立刻睡得不省人事了。 ‘咚,咚,咚。’半夜,林柊的门外突然响起一阵阵的敲门声。 这是谁啊,睡在外间的飞鹰终于被敲门声吵醒了。努力的睁开眼睛,看看了天色。不会吧,这明显的天都还没亮呢!谁吃饱了撑的,这么早就跑来找死啊。 “谁啊,天还没亮呢。不是急事的话,等天亮了再来。”这么冷的天,谁想要去开门啊,飞鹰真的一点的都不想,离开自己的棉被。 可惜门外的人,一点都不知道体谅他的心情,还在一个劲的敲门。难道真的发生了什么天大的急事不成。无奈,飞鹰只好爬起来给来人开门,一边开,一边骂咧咧的:“干什么呢?敲什么敲,敲魂呢?最好你是真的有不得不来的急事,要不一会有你好看的!” 他这会儿骂的爽,可是他的狠劲,只持续到了他开门的那一瞬那,因为门外站着的人,居然是那个,他从小怕到大的老族长。这真的是太不幸了,他居然骂了出了名小心眼的老族长。 “你个臭小子,现在厉害了,你刚才说要谁好看来着?”老族长黑这一张脸问到,他从小看到大的飞鹰,现在也敢凶他老人家了。 “是我,是要我自己好看呢。”不要怪他如此的没有出息,门外站着的,整个就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主。自己被他欺负了,只有自认倒霉的命,连个说理的地方都不会有的。 老族长怎么会被飞鹰的一句话,就给忽悠过去。老族长不亏是老族长,气魄是非常够的,直接冲上来,对着飞鹰就是一顿胖揍,一边打还一边吼着:“打死你个不尊老的臭小子。”搞不定林柊,还欺负不了他的手下不成。看来,比起说错话,飞鹰被迁怒的成分更多一些。 好在,老族长毕竟年纪大了,飞鹰硬抗着,被他打了一阵后,他就自己先吃不消放弃了。 见老族长不打算继续动手了,虽然害怕再次惹火他,但是飞鹰身为林柊贴身侍卫的觉悟,让他还是要例行公事的问一下:“老族长,这天都还没亮,你老这么早来,是有急事吗?” “当然是有急事了,要不然,谁会大早上的不睡觉,跑到这里来吹冷飞玩啊?快去,把林柊那小子给弄醒,告诉他,我老人家来了。”林柊手上的那些东西,对他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特别是昨天晚上,和林柊一起进行了一番研究后,他就更兴奋了,根本了没有办法入睡。没办法,他只好穿上衣服跑了出来。 “可是!”飞鹰看了看天色,这个时间叫醒城主,会脱一层皮的吧,可是,要不不去,估计对老族长也没法交代。 “您看,这也太早了点!要不,您老先到我床上休息一会?”您老就行行好,不要折腾他了吧。 看着飞鹰如此小心翼翼的模样,再想到昨天被驯的像小猫一样的阿豹,老族长不得不佩服一下林柊的领导能力。但是,他这一辈子对权力并没有多少的兴趣,所以,在林柊建立自己地位的时候,他不仅没有阻止他,,甚至还给予了一定的方便的。 可是对权力没有多少兴趣的他,却也有着让他沉迷,不愿放手的东西。所以,飞鹰对不起了,你就做好挨骂的准备吧。老族长很诚恳的对飞鹰说到:“我也知道,现在这个时候,让你去叫醒林柊,会让你比较为难。那就这样吧,我也不为难你了。” 一听老族长说不为打算难自己,飞鹰暗暗的松了一口气。他以为老族长是放弃了,可是他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老族长接下来的举动给惊呆了。 老族长直接冲到了城主的房间门口,一阵拳打脚踢,扯着声音吼叫:“林柊,快出来!林柊,快出来!” 此情此景,飞鹰就只剩下一种感受了!他现在真的如老族长所说的一样,一定都不为难了,因为他都直接被老族长给坑死了,还有什么可为难的。 他为什么就这么倒霉啊,为什么老族长,非要选他轮班的这天来捣乱呢。他又不是天天都在这儿,您老换一天来不成么!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果然,如此强大的动静,是个人都没办法继续睡觉了。不一会儿,他家的城主大人就顶着鸡窝头,黑着脸打开了房门:“老东西,你到底有完没完了!你打算直接折腾死我,对吧!”昨天被折腾了一晚上也就算了,现在天都没亮,居然就杀上门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林柊咬牙切齿的,对着老族长下着最后的通牒:“老家伙,听着!你现在立刻给我滚回自己家睡觉去。要是你的黑眼圈,不能完全消失了的话,那么,别想从我嘴巴里听到,你想到听到的东西,哪怕是一个字也不可能!”说完后,就‘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被林柊的气势所威慑,再加上林柊的威胁,又刚好打在了老族长的软肋上。老族长所在乎的东西,只有林柊才能帮到他,没有其他办法的他,只好灰溜溜的回去了。 “等等!” 正当老族长准备回去的时候,林柊却打开房门叫住了他。难道还有戏不成,被叫住的老族长心中一喜。 “天还没亮,让飞鹰送你回去吧。”说完,林柊就砰的一声,再次关上了房门。 “老族长,请吧!”接到命令的飞鹰,马上开始执行任务。唉,你老这是何必呢!大半夜的跑来,又没有办法搞定城主大人。自己被骂一顿不说,还得连累他不仅没觉睡,估计回来的时候还得受罚。不过,不管怎么看,他都觉得自己才是最倒霉的那个人。 不过,反正自己和这两个人比,就是小人物一个。飞鹰知道自己只有认命的份,所以他对自己即将受到的处罚,既不紧张,也不担心,反正自己无力改变什么,何必为难自己呢! 把老族长送回家后,他就直接没心没肺的躺回了被窝补眠去了。管他醒来后,会是个什么情况呢,先睡饱了再说。 林柊美美的睡上了一觉后,顿时觉得得神清气爽,想起老族长的兴奋劲,不觉也有点佩服起来。如果不是对行医救人,有着绝对的热忱的话,老族长也不会是现在这种状况了。 但是,他老人家的身体状况,本身就不太好。要是因为太兴奋,而昼夜不分的用功的话,他的身体是吃不消的。所以,林柊只有扮恶人赶人了,不过,话说回来,他其实也是本色出演!这大半夜的,他当然是想睡觉的了。 走出自己的房门,却看见飞鹰这小子居然还在呼呼大睡,不得不佩服这小子的好心态。不过,一想到昨夜这小子的表现,林柊就气不大一处来。 这小子真够有出息的。一遇上老族长,就跟老鼠见了猫似得,一点忠犬的气势都没有。不仅半夜放人进大厅,还任由人直接敲上了他的卧室大门。要是,不给他点处罚的话,自己以后也不要想能够好好的睡觉了。 一脚踹醒这个没心没肺的死小子,告诉他:“鉴于昨夜的表现,先对你处罚如下:扣除一个月的工资。” 还好,只有一个月的工资而已,飞鹰表示能够接受。 “然后,去种植队那边劳动两个月。让我想想,你负责干什么比较合适呢。对了,就负责两个月的施肥吧。”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小子是最好面子的了。让你挑粪施肥去,累不死你,也羞死你。这种方法对阿豹没有用,不过,用来对付飞鹰却刚刚好。对付不同的人,就要用不同的方法。 所以,在林柊和老族长再次进入深入的研究的时候,上任不久的侍卫统领就得挑着大粪,到田里施肥去了。面对族人们好奇的目光,飞鹰恨不得把自己的脸给埋到地下面去。城主大人,你真是太狠了,你扣我半年的工资,也比罚这个好啊。 他爱面子这点,从小看他长大的老族长,当然也知道。所以,老族长在拼命吸收新知识的同时,抽空想起飞鹰时,还是会小小的内疚一下的。 为了补偿飞鹰,老族长在心中,默默的决定,等自己找到了这些药材,一定第一个给飞鹰治病。不过,老族长,你这真的不是诅咒吗? 这段时间,老族长过的一直很充实,天天和林柊混在一起讨论,还带着徒弟们一起跟着林柊上山采药,每当找到一种和图画上,相似的草药,他都会像个孩子一样,兴奋的哇哇大叫。 不过,林柊说了,这些草药的药性还没有得到检验,不可以给族人们轻易服用,要先拿动物来做实验。 老族长对自己现在的生活真的很满意,部落里已经有了医院,有了药田,他还有了自己的徒弟。林柊说他就是医生,他的徒弟就是医徒,都给定了级别和工资。从今以后,他们都可以专心的专研医术,而不用担心其他问题了。 还有自己手上的这些新草药,要是真的有林柊所说的那些效用的话,他觉得自己这辈子,真的没有白活了。林柊,还真是一块随时都会给人带来惊喜的宝物,当年,自己把部落交给他的决定,真是是正确的。 作者有话要说:前两天有事,今天才有时间更新,对不住了!没有弃坑哦! 57第56章 在老族长的执着之下,林柊和医疗队翻遍了附近所有的山头。无奈资源有限,他们只找到几种草药而已。老族长虽仍心有不甘,但是面对这样的现状,也不得不放弃继续在附近山头转悠! 可是鉴于前几年的几次游猎,林柊都带回来许多新物种。老族长坚信附近没有,不代表其他的地方也没有。算算时间,才发现今年林柊居然忘记‘游猎’了。 这天,林柊正在例行公事的到各部门转悠,老族长却提醒他,该准备出去‘游猎’了! 被老族长这么一说,林柊也立马反应过来,自己真的把这茬给忘记了。 想了想,现在部落里的各项工作,都已经上了轨道了。忙碌了这么久,倒是不妨出去走走犒劳自己一下,而且还能顺便看看,能不能找到新的物种。虽然现在部落的食物储备,已经非常充足了,但是种类还是很匮乏的,极度需要补充来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 不过,往年的老族长,不是一向最反对他到处跑的吗?怎么今天,居然还主动提醒他了? 这个疑问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林柊转念一想就马上明白过来了。呵呵!自己真是傻啊,老族长的那些草药,可是还没有凑齐全的,他可是比谁都急。他提醒自己准备出门,可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说的也是,明天就叫夕准备准备,过几天就出发吧。恩,这次就骑马去,这样可以走的远一点,附近估计也没什么新物种了。” “就是就是,骑马去,跑远点。拿我也回去准备准备。”听到林柊说这次要骑马去,觉得找到草药的希望又大了几分的老族长越发兴奋起来了。 “等等,你的意思,是你也要一起去?”不会吧,就您老的这身板还骑马,您这是打算虐自己,还是虐所有人啊? “当然要去,我要亲自去找寻那些草药!”你那是什么眼神,是瞧不起他老人家吗?他老人家身体可好着呢,是你们太大惊小怪了好不好?再说,他要是不跟着去的话,还真不放心,要是你们这群死小子玩的太高兴了,忘记帮他老人家找草药了怎么办? “不行!”林柊的口气非常坚决,完全就是一副没得商量的态度。通过这几年的相处,让林柊太明白老族长的死皮赖脸水平了。只要他有一点点的动摇,就一定会被这个老家伙给绕进去。别的事情都可以商量,这件事却是绝对不能答应的。 “真的不行?” “没得商量。” “你就不怕,你不在的时候,我在族中暗中使坏,动摇你现在的地位吗?”死小子,不同意就有你好看的,后果很严重的哦,为了能够跟着出去,老族长开始不管不顾起来了。 听到老族长的话,林柊微笑着摇了摇头回答:“你不会这么做的!” 看来老族长这回,真得是急眼了,居然连这种威胁都说出来了。可是,林柊却一点都不担心,一是因为老族长根本就不会这么做,二是因为现在的老族长,已经没有这个能力动摇他如今的地位了。 看到林柊如此不在意的态度,老族长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了。自己对林柊在林柊眼里,已经完全没有了威胁,对于自己来说肯定是一件好事情。 可是,这才几年的时间啊,自己居然就完全失去了,对部落的控制了。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失败。还有,他现在拿林柊已经完全没有办法了,他要怎么样做,才可以跟着他一起出去呢。 老族长还在不死心的想着办法,林柊也没有对其完全放心。这段时间以来,他完全见识到了,老族长对医术的执着,林柊也不相信自己的态度会让老族长就这么轻易的放弃。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老族长呢?苦恼啊! 在这两个大人物暗中较劲的时候,以夕的工作效率,很快的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他才不会告诉大家,其实他自己也很期待出去呢? 因为能够跟着林柊一起出去,是大家所公认的,好的不能再好的差事。既然是好差事。自然人人都想同去。以致于夕在挑选人选的时候,还出现了一些不愉快的小插曲。 最后,夕不得不以比试的方法,来在属下中进行挑选,才让人心服口服。可是,林柊却亲自点名要带,那个做什么都不行的石头同去。夕一直都认为,这个石头就是个累赘,不明白林柊到底看重他哪点了。 不过,林柊做的决定,夕就算心里再不认同,也是会严格去执行的。 所以在林柊靠着老族长的女儿女婿的支持,摆脱掉老族长带着大伙上路的时候。在卓夕眼里就是个废物的石头,还是出现在了‘游猎’的队伍里面。 可是,部落里面和夕存在相同想法的人不在少数,所以对于石头的入选,许多人心里还是很不服气的,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了上路的时候,大家对这个靠着林柊的关系才进来的人,非常的看不起,都自觉的开始疏远他。 石头的胆子一向都不大,再加上和他一路的人,对他都有明显的敌意,他的胆子就更小了。坚持了没几天,他就憋不住了,所以他找了从小一起长大的游。 “游,大家好像都不是很喜欢我的样子,大家都不理我,我呆在这里好难受。要不,我去和城主说说,让我回去好不好?”石头悄悄的对游说到。 “你想去就去吧,不过,以后有事情也不要再来找我了!”游这次是真的感到无力了,从小到大都是他保护他。他从来都没有抱怨过,但是他不能一直都长不大啊。以前就算了,现在好不容易,城主看重他愿意带他出来,他不好好的努力,居然又打起了回去的主意。游要是会用成语的话,他就会知道自己现在的心态,就是标准的恨铁不成钢了。 “啊!游,你这是打算不要我了吗?”游也和其他人一样讨厌他了吗? “恩,如果你回去了的话,就不打算要你了。”游一边擦拭着自己刚得到的刀,一边严肃的回答石头的问话。 “那!那!那我还是不要回去了?”比起被游讨厌,只是被其他人不喜欢这件事,就不算什么了。反正他从小到大,就没有几个人喜欢他,只有游愿意关心他,保护他。所以,他一定不能被游讨厌。 听到石头这么说,游多少还是有点安慰的,至少表明石头这小子还是在乎他的。可是,石头的年纪已经不小了,但是他力气小,胆子小,做事也老爱出错,虽然有自己时不时的帮着他,但是部落里还是有很多人,对他表示出严重的不满了。 可是,他自己也不是多优秀的人,能帮到他的时候不多。石头的情况已经越来越糟了,尽管他真的很努力,但是他干重活,体力不够,干精细活,又不够心细。所以,无论被分到哪个部门都会被嫌弃,工资也被定到了最低级别。 现在还好,部落还管着大伙的吃住。可是按照风的说法,部落迟早会有一天,是要把所有人的劳动成果,都换成工资发给大家的。到时候,所有的族人都得自己管自己,没人要的石头要怎么办? 而自己也没有风那样的能力,根本就养不起他。不过,既然城主愿意带他出来,那么一定是有他的理由的。以前的方菱方大人,在城主没重用她以前,不也是个身体柔弱的小女孩么,还得依靠着她哥哥才能生存呢。可是现在,谁敢说一句方菱的不是? 在出门的时候,风就告诉他,让他看好石头一定不能让石头半路跑回去的。 他不期望石头可以像方菱一样,他只希望,城主能知道怎么使用他,让他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以后能够不挨饿。 “石头,听着,你想不想饿肚子?” 石头老实的摇了摇头,回想起以前食物不够的时候,自己饿肚子的经历,石头一点都不想再过那样的日子。不过,游为什么要问这样奇怪的问题呢?现在部落根本就不缺食物,没有人会饿肚子的。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以为部落会养你一辈子?” “难道不会吗?” “当然不会了?以后部落会按照,每一个的工作情况给发工资,然后就自己吃自己了?你想想看,你现在的工资情况?饿肚子那是一定的了!” “不要饿肚子,我会好好干活的。” “可是你其实一直都有好好干活不是吗?你只是怎么努力都做不好而已。”虽然事实很残酷,但是石头真的很笨,那个阿豹好歹还有把好力气,可是石头却连这个也没有。不过,他相信城主的眼光,城主一定知道石头该干什么的? “那我药怎么办?我不想饿肚子啊?”好可怕,难道他一定会被饿肚子吗?他才过上好日子没多久,就得回到从前的日子了吗?城主那么好的一个人,难道也会让族人饿肚子的吗? “所以啊,你一定不可以回去,一定要紧紧的跟着城主,因为只有城主,才知道让你可以不饿肚子的方法!” “恩!恩恩!我跟,我跟。”听到可以不饿肚子了,曾经被饿怕了的石头,立马勇气倍增,只要可以不饿肚子,做什么都可以。 游得劝说非常成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石头都一直紧紧的跟着林柊。要不是,他实在是太没有威胁了,其他人估计会以为,他这是想抢飞鹰的活儿干呢? “你跟着我干嘛?”就连林柊本人,也终于忍不住直接开口问了。虽然他是被人跟惯了,倒不在乎多出一条尾巴来。可是,这石头的举动也太奇怪了一点了。 “不想被饿肚子” “……”这是什么回答,就算不跟着他,他也没有不让他吃饭吧。他知道大伙都不是很喜欢这小家伙,但是还不至于不让他吃饭啊。 “游说跟着你,就会知道怎么样才能吃饱了?” 他越说,林柊就越糊涂,最后,林柊不得不,派人把游给叫了过来。 经过游得一番解说,林柊终于明白,他们的担心和企图,林柊不得不把自己对石头的安排说了出来。 林柊笑了笑:“你们就放心好了,石头可厉害着呢!他可是我们部落,未来的地质学家哦。那可是对部落很重要的大人物,我怎么会让他饿肚子呢。” “地质学家,那是什么?”石头虽然很高兴可以不用担心饿肚子的问题了,可是他完全不明白林柊说的那什么‘地质学家’是干什么的。不管怎么努力,还是经常犯错误的他,害怕自己不能完成林柊交给的任务而被林柊抛弃。 “很简单,你只要带人不停的挖石头就可以了。”不仅是铁矿,铜矿,银矿,金矿都可以有。 “真的,这个我会做,而且很喜欢。不过!”林柊的话让石头感到兴奋的同时,也有点不敢相信:“你不是再骗我的吧?” “你有什么东西能被我骗的吗?” “也是,我相信你了。”得到林柊保证的石头很兴奋:“游,你听到没有,城主说我是什么地质学家,专门负责挖石头的,这个我一定能够做的很好很好的。” “恩!你一定能行。”不过,挖石头什么的也能成为大人物吗? 58第57章 话说石头真是一个勤奋用功的好青年,一听到林柊对自己的要求,居然要自己挖石头。对于这个他从小到大都喜欢的事业,石头发挥了出了,无比强大的工作热情。 体力一向不是很好的小石头,为了自己喜欢的事业,居然学会了见缝插针。 现在,只要是大部队一停下来休息,他就会拿着自己的小铲子,四处挖石头。丝毫看不出一点疲惫的样子,他这种极度亢奋的状态,让身为他好友的游十分担心,他的身体会吃不消的。 “石头,你真的不需要休息一会儿吗?都赶了这么久得路了,大家现在可都在休息呢!”游又一次劝说石头和大伙一样去休息,可惜换来的是石头的无动于衷。 “你的身体本来就不是很强壮,你还是不要忙乎的好,一会倒下了我可不会负责照顾你。再说,人家城主可没有叫你现在就干活啊。”游的碎碎念得功夫不可谓不强,就算石头假装听不见,也不能阻止他继续劝说。 “知道了,我一会儿就去休息!游,你来看看。这个石头长的好奇怪哦!而且,你摸摸它还是软的哦!”石头兴致勃勃的做着他最喜欢干的事,才不会觉得累呢。 他就说城主是个大好人吧!居然支持他挖石头,可以自由的挖石头,而不用担心被人骂的日子,实在是太美好了。 看着石头手里的东西,游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这要是放在以前,肯定是一顿好骂过去。可是,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连城主都说,石头以后的工作就是负责挖石头了,他肯定是不能再继续反对。可是,如果要鼓励他的话,他又真的无法了解哪些大大小小的石头,到底有什么好的?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他想的太多了。总觉得,城主如此支持石头,会不会引起其他人的反对呢,毕竟在他看来,挖石头什么的真的只是玩耍而已,因为玩耍而不干其他的活儿,真的可以吗? “这个石头我从来就没有见过,我想城主也一定没有见过。游,你说我们把这个拿去给城主看看,好不好!”小石头一提起石头就两眼放光,发现了新的石头,更是兴奋异常。一想到城主和自己一样喜欢石头,就迫不及待的想要和他分享找到新石头的快乐。 “呃!”你那个破玩意,你确定城主大人会喜欢吗?可是石头这时候的反应速度,可是平常的好几倍。他虽然询问了游得意见,但是还没等到游给出答案,他已经跑没影了。 游发现自己已经无法追上石头后,也只能安慰自己,反正城主的意思也是叫他成天挖石头就好,现在就当他是去汇报工作好了。跟不上小石头脚步的游,一边慢悠悠的在后面跟着,一边自暴自弃的想。 石头和游正在以不同的速度,向林柊这边赶过来。而这个时候的林柊和夕,也正在讨论关于石头的话题。 夕虽然一向都坚定的支持林柊的决定,但是这次,他觉得林柊对石头过分偏心会不利于部落的团结,而作为得力属下的他有责任提醒他。 最后,他还是忍不住向林柊提出质疑了:“为什么要对那个叫石头的那么偏心,点名要带他出来也就罢了。现在居然让他只负责玩好了,部落里可是不养闲人的,你这样不好向其他族人交代!” “谁说挖石头是玩来着,那可是我安排给他的工作,是工作啊。” “什么时候只负责挖石头也是工作了,对部落一点好处都没有的工作,我可不承认。”看到林柊如此护着那块石头,夕也开始动真火了,第一次对林柊的话做出反驳。 “谁说他挖石头,对部落完全没有一点好处来着?”夕今天是怎么回事,火气这么大,还这么咄咄逼人。 “难道不是吗?不干活只到处挖石头玩,能有什么用处?”他才不会承认,自己看到林柊对那个叫小石头的人那么好,他心里有点不舒服了呢!可是为什么他越说越火大了:“你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呵呵!你这是多心了,我并没有护着他,更没有偏心。我这么做,真的是为部落好。”都是他的错,没有在一开始就和夕解释清楚,才让夕产生这么严重的误会的。可是,为什么他心里却在暗爽呢。 “你仔细想想,我们部落里最厉害的武器是用什么制成的。” “铁啊!”刚一回答,夕自己就反应了过来,他真是太丢人了,不仅没有想到这么简单的问题,居然还在这里找城主的麻烦,他真是该死。 “所以我说啊,石头也要分很多种!有些石头只能拿来玩玩,可是有些石头,确是非常有用的。比如,我们部落里那些用来制铁的矿石,这种石头就是有用的?而且,这种石头的确是石头在他们部落后山发现的,那些石头的用处怎么样,就不用我说明了吧。所以呢,我没有喜欢他,我喜欢的人,只有你一个哦!”说完,林柊还玩心大起的冲夕眨了眨眼睛。 被林柊这么一说,夕的脸红的更厉害了,真狠不得把自己整个,都给埋进土里,最好没成一块石头。 自己居然因为自己的感情问题,对小石头这个人。一开始就带有敌意。根本就没有好好的思考过这个问题。如果这个小石头,真能再帮部落找到一些铁矿石的话,那么他对部落的贡献就是巨大的。为了找寻这种石头而不干其他活的话,他可是一点意见都没有的,相信族人们也愿意把他给供起来的。 而且私心一点想,如果小石头真的是对部落,是很有用的人才的话。那么林柊对他好,也就不是偏心了,这么一想,夕的气一下子也顺了,没想到自己居然让自己的个人情感左右了自己的思想,真该好好的反省一下。 看着夕集懊恼,羞愤,喜悦与一身的表情,林柊觉得新奇极了。夕一向都是很稳重的,这种情节可是百年难得一见,他可要好好的欣赏一番才行。 可惜,他的如意算盘很快就被人给破坏掉了,因为石头终于跑到了。 “城主!城主!你看,我找到新的石头了哦。”石头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把自己手里的‘石头’,小心翼翼的放到了林柊的手里,然后扬起笑脸,等着这个和他一样喜欢石头的人夸奖他。 刚误会人家,就看到石头出现在自己眼前,夕多少还是有一点尴尬的。不过,刚刚决定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的夕,偷偷的瞄了一眼林柊手里的东西。样子怪怪的,的确是以前没有见过的,不过林柊曾经说过矿石有很多种,难道这么快就找到新的矿石了?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夕就两样开始放光了。 他的反应过大,胆小的石头害怕的,小心的往后退了一步,卓将军怎么越来越可怕了。 而林柊一看自己手里的东西,眼睛都直了,这是个什么情况啊!怎么这玩意居然出现了。 等了半天,都没有等到城主夸奖的的石头,觉得好奇怪哦。城主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只是瞪大了眼睛,却不说话呢。他这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啊? 石头和林柊相处不久,自然不了解林柊此刻的表现代表着什么意思。 可夕确实和林柊朝夕相处的,他知道林柊一旦露出这种表情,就表示他已经兴奋到了极点。林柊这么高兴,难道这真的是新的矿石不成,这小子也太能干了一点吧,这得需要什么样运气才能办的到啊,真的该考虑回去后就给供起来。 夕好奇的从林柊手里拿过那块没见过的石头,见到夕拿走自己刚找到的宝贝,小石头的心里可心痛了。可是他还不算太笨,知道卓夕不是他惹得起的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拿走他的石头。 夕拿到手里掂了一掂,真轻啊。用力一掰,居然就坏了,这也太脆弱了一点吧,这还是石头吗? 看到卓夕弄坏自己的宝贝,小石头差点暴走到直接扑过去找夕拼命,还好这个时候,游及时赶到紧紧的抱住了他。这笨石头是疯了吗?居然想对卓将军对手了,先不说上下级的问题,就是公平对打,他也没有打赢的可能啊,这分明就是想自杀啊! “我说你啊,那玩意哪里能经得起你那么大的气力。”可惜了,囫囵个的煮着会更好吃,不过掰开了也不会浪费的,一起煮来吃了就是了。 “这是什么?”看到林柊恢复意识,夕按耐不住的问到。 “这个啊,叫做‘土豆’。”土豆,他最爱吃的土豆居然出现了,老天爷带他不错。 “恩!‘土豆’和‘大豆’听起来好像,难道这也是吃的不成?这个是可以吃的果实,不是石头?”是果实的话,就说的通了,不过这长的也太像石头一点。一边想着,一边把手里的土豆往口里送。 “呸!真难吃!”这是什么味儿,这么难吃的东西,至于兴奋成这个样子吗?这完全不是林柊的风格啊。 “这个东西,可以煮着吃,烤着吃,就是不能生吃。”一把夺过夕手里的土豆,解释到,生吃土豆,真是强人! “吃的?城主!你说这个居然是吃的,它不是石头吗?”正在努力挣脱中的石头,听到林柊的话,立刻震惊了,他发现的新石头居然是食物。 “恩,是吃的,而且味道还很好,最重要的是,咱们部落如果种植它得话,他的产量是非常高的。” 一听产量会很高,夕马上就忘记了他的味道问题,管他好不好吃呢,产量才是最吸引人的。 听说小石头居然找到了新的食物,大家都很高兴,并且对小石头也都卡是有了改观。虽然自己,找到的不是自己最喜欢的石头,但是对于自己找到了新的食物,石头本人还是很高兴的。原始人把‘民以食为天’这句话贯彻的非常彻底。 小石头拿出了挖石头的热情,带领所有的人把这附近的土豆,全都从土里给挖了出来。 把所有的土豆都堆在一起,林柊清点了一下数量。虽然不是太多,但是只是拿出一小部分出来犒劳大家一下,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要不然,夕一定还会觉得‘土豆’很难吃。 所以在林柊的带领下,他们按照一人一个的分量挑选出一些土豆,然后在林柊的指挥下,把它们洗净后,放入陶锅用白水煮。 虽然只是最简单的煮土豆,但是作为在现代获得了大多数人认可的食物,它很快就俘虏了原始人。就算什么花样都不玩,俺也是名菜一道。 虽然打击都觉得土豆很美味,不过因为有了玉米的经验,大家也都明白,这些土豆是要作为种子使用的。所以在吃完自己那份后,没有人向林柊提出,想要继续享用美食的要求。 对于这点林柊非常满意,原始人就是懂事好□,这点比起心思多的现代人不知道好了多少点。可是,你们不提要求的话,作为领导的他,也不好意思提出自己想要多吃一个了。唉!自己想搞*都没有市场。 59第58章 林柊并没有沉浸在找到土豆的喜悦之中,虽然能够找到土豆是意外之喜,但是对于自己这次出来的任务,林柊还是没有忘记的。 这次出来的工作重点,就是给老族长寻找草药。他可是好不容易,才用老族长的女儿女婿,硬把他留在了部落里。到现在他都记得,他带队离开部落时,老族长那咬牙切齿的模样。可是想象的到的是,要是自己不能带点成果回去的话,估计会被老东西追杀的吧。 林柊自己在脑海里,想象了一下那个不堪的场景后,林柊顿时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尝试比较好。在对他本人的杀伤力上,老族长一直都是武力值爆表的,绝对称得上是老当益壮,这个时候的他,完全看不出半天体弱来。 再说,就算不在乎老族长的追杀,作为部落的最高领导人。林柊觉得自己也有义务找到,这些对族人非常有用的草药。找到这些草药,对部落的意义重大,所以林柊决定,不找到草药,誓不回师。 不管在什么时候,领导人的作用都是巨大的。林柊如此的坚持与重视,上行下效,下面的人自然更加的努力。林柊为了更大的调动大伙的积极性,居然拿出了他的终极武器——利诱。林柊当众宣布,只要有人找到一种他画上面的草药,就奖励陶锅一口。 这一招固然很管用,族人们像打了鸡血似的,一个个热情高涨。纷纷拿着林柊的画,每到一处就对周边的植物,一株一株的进行比对。 就连只对石头感兴趣的小石头,也暂时放弃了自己的挖洞事业,和大家一起寻找草药。因为有了前面的‘土豆’事件,小石头算是立功了。同路的人也总算是开始对他改观了,渐渐的开始接纳了他,偶尔也开始愿意和他说说话了。 这天,小石头正蹲在地上拿着一株植物研究,路过的族人忽然对他说到:“我看你你找东西,挺厉害的样子。那个什么土豆,都埋在地里了,都能被你给挖出来。” “呵呵!上次那是运气好,我还以为它是石头来着。”他真没想到那居然是那么好吃的食物,能立功什么的完全就没有想过。 “别那么说,能找到就说明你很能干了。所以这次的草药,一定也没有问题吧。我们大家可都靠你了哦。”说完鼓励似的拍拍小石头的肩膀,然后就离开忙自己的去了。 他说完话就离开了,留下来的小石头却没办法淡定了,他陷入了深深的纠结之中。 怎么办?大家居然对他,报了这么大的希望。可是挖出食物来,真的完全就是个意外啊,而且草药什么的,他完全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啊。难得现在大家都接受他了,还开始有人主动和他说话了,要是让大家失望得话,会不会又被大家讨厌啊。他一点都不想被大家讨厌,他到底该怎么办啊? 啪!看到小石头走神的游,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肩上:“不好好的干活,你又在乱想些什么呢!”真是的,难得现在可以和大家相处的这么好,这么又开始出状况了。不过这小子做事虽然爱出错,但是偷懒什么的,他是不会做的。今天这是怎么了? 一看到游,小石头就噼里啪啦的,把自己的担忧给说了出来,希望他的好朋友可以给他出出主意。 听完小石头的担忧,游笑了笑:“你啊!真是个小傻瓜。别人只是在鼓励你而已,你还真以为,所有人都把希望放你身上了。再说,城主他老人家可是发话了,找到草药的人,都奖励一口陶锅的,大家可都想要呢,每个人都在努力!” “啊!是这样吗?那就好,我真怕我找不到草药,会再悲大家讨厌的。” “当然是这样了,找到了会有奖励,找不到别人也不会讨厌你的。不过,你也得好好干活,不能偷懒啊,被城主知道你偷懒,他可是会讨厌你的哦!”陶锅什么的,他也很想要啊。所以,小石头和他一起努力吧。 “恩!我会好好干活,不会偷懒的。”被游这么一说,小石头终于放下心来,重新斗志昂扬的找草药去了。 终于在林柊的身先士卒和陶锅的诱惑之下,族人们爆发了惊人的战斗力,每到一处都对周围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焦炉。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之下,林柊收集到了不少的草药,‘人多力量大’这句话真的是真理! 考虑到草药和土豆的不一样,土豆可以放,草药却不能。采下来的草药,很容易枯萎而失去药效的。 不过既然在出发前,就已经定好了这次‘游猎’的主要任务,林柊对此当然会有所准备。出门前,林柊就吩咐后勤组准备了很多的小花盆。每找到一种新草药,林柊就小心翼翼的把它们移栽到,他带来的那些花盆里面。然后,再派人专门骑马把它们送回部落亲自交给等在那里的老族长。 骑马送的话,时间上应该是完全没有问题了。可是,这马上的颠簸却是个问题了,而且骑马的平衡也不好把握。唉!这个时候,林柊就想起马车的好处来了。以前觉得,这玩意就是个奢侈品,现在想想把它弄出来也不错。 一路走一路找一路送,时间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了,林柊出门的任务也总算完成了。在外面的日子虽说很逍遥快活,但是总不能就这么一直在外面游荡不回家了。他现在可不是一个人,还有那么大一个部落的人在等着他回去主持工作呢。 再说出来这么久,队员们也开始露出疲态,也都开始想家了,所以林柊遗憾的宣布这次得‘游猎’的结束。 来的时候走的很慢,回去的时候,目的地明确,纵马飞驰以下,林柊他们很快就回到了部落。 由于给老族长送回了不少的药草的缘故,被林柊在临走前,狠狠摆了一道的老族长,总算是消气了。所以,林柊在回到部落后,老族长居然亲自带队来迎接他,这可真让林柊有点受宠若惊。太意外有没有,他只要老族长不找他麻烦就已经很满足了,‘迎接’什么的,他连想都没想过。 可是,不一会儿林柊就把感动抛到了脑后。老族长说是迎接他,其实就是显摆外加抓壮丁的。林柊刚到家门口,还没来得及休息一下,就被老族长给抓走了。 林柊不得不拖着疲惫的身体,跟着老族长参观了他的新药田。虽然有被强迫的因素在里面,但是林柊一看到这些药田,心里的那点不满就全部消失掉了。这里真的被打理的很不错,这些可全是老族长的心血和部落医疗事业的希望。如老族长所愿,林柊很兴奋的对他进行了高度的赞扬,并且很激动的和他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在和老族长的讨论中,林柊也对部落的未来充满了希望,眼前仿佛已经是一片和乐安康的画面。 展望了一下部落的繁荣未来后,林柊就很现实的回到了现实世界中来,饭得一口一口的吃,事得一件一件的干,所以,土豆得下种了。恩!林柊看了看天色,原来已经这么晚了啊,告别了老族长,林柊决定好好的睡上一觉,明天就组织种植土豆。 土豆已经被放得发芽了,直接切块下种就可以了。怀揣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林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在梦里,他的人品大爆发,每天都可以找到新的蔬菜品种,他居然可以烫起了火锅,实在是太幸福了,就是不知道,这个美梦什么时候能够成真。 土豆下种后,林柊又回到了他的生活轨道,视察指导工作,外带在夜校兼职当老师。老族长看他成天唠叨部落里的食物种类不足,看在他算是帮了自己大忙的份上,老族长决定把自己年轻时候听过的一个传说告诉他。 在他年轻的时候,曾经听人说过,好像在山的那边的那边,总之就是翻过前面那座山,一直往前走,他也不知道到底要走多久,有几个大部落举办的集市。听说,在那个集市很大,很多部落的人,都会去那里交换他们需要的东西。说不定,去到那里,就可以交换回来林柊所需要的东西来。 那个什么集市的,对林柊的吸引力是巨大的,以至于一听到这个词,林柊就开始两眼放光了。 但是,这老族长也只是听说而已,他自己完全就没有去过。不仅不知道具体的地址,就连是不是真有这么个地方,他也无法肯定,还真不是一般的不靠谱。 可是,林柊对于自己这每年带回一俩样新物种,还得靠运气的速度实在是太不满意了,太让人揪心了。所以,尽管只是个传说,尽管它是如此的不靠谱,林柊也打算试上一试。 这么个存在于传说中的地方,又只知道个大概的方向,林柊这次是做好长期奋斗的打算了。 这次是出门和人做生意的,林柊还是决定低调一点的好。马匹还是不要骑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武器当然得带,不过都是随身携带那种能藏起来的匕首之类的,既能自保也不太能引起别人的注意。毕竟,自己这边对对方完全不了解,还是小心一点为好。 60第59章 为了部落的未来,林柊不得不开始了新的旅程。 这次的情况可和以前的都不一样!以前林带队出外门,要不然就是单纯的出门郊游外带寻找新物种,这种最简单,只要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就好。 第二种就是出门和人交换物品,参加交流大会是,和石头原来的部落做交易也是。虽说这次也是打算和人交换物品,但是和以往不同的是,自己这次是对对方一无所知的,而且连个目的地都没有。这无疑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因素,如果能够知道对方的底细,自己就可以提前做好相应的安排,就连’木刺’那种既强大又霸道的存在,他也可以轻易的过关。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是非。这次可谓是两眼一摸黑了,自己没办法提前准备什么。所以林柊不得不小心谨慎一点,因为一旦发生纠纷,很可能会把他这几年的心血全部付诸流水。 有个这个担心,林柊特意嘱咐夕。让他在这次在选人的时候,一定要挑选那些,精明心细并且耐得住寂寞的。像阿豹这种缺心眼,还有小石头这种实心眼都得排除掉。 经过两天的准备,林柊终于可以带着人上路了。 林柊按照老族长的说法,带着众人翻越了部落前面的那座大山。然后不知疲惫的,一路往前走去。至于什么时候能够到达目的地,林柊自己的心里也没底了。说实话,别说什么时候能到了,就连这个地方,到底存不存在,林柊的心里同样也没底。现在,也只能选择相信老族长听来的传说是真的了。 不过心里没底的事,只从穿越以后,林柊就没少干。既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从他的脸上,自然是看不出来半分焦急的模样。他如此的镇定,看起来信心十足,倒是让其他的族人安心不少。 虽然大家连续赶了这么多天的路,目的地连个影子都没有。不过既然城主都如此镇定,那就肯定没有任何问题了。他们这些人只要一直跟着城主走,就一定可以完成任务的,他们的城主可是无所不能的存在。 所以说个人崇拜什么的,有的时候还真的挺管用的,对于这一点,林柊可是深有体会。他已经尝了好几次的甜头了。做的好的时候,有人歌颂;要是不小心失败了,自然有人帮他找借口,这滋味简直太美妙了。 林柊带着人走了整整一个月,走的他自己都差点想放弃了。风景倒是欣赏了不少,可是人却没能见到半个。可是一看到族人们信任的目光,他又决定咬牙坚持下去,不能让大伙的努力白费。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又继续走了半个月后,他们终于看到了人影。 看到前面和野兽对持着得几个人,林柊在心里判断了一下。这些人的体格比较健硕,和自己部落里的精英差不多。希望他们也是对方部落里的精英,要是对方人人都是这个样子的体格。要是以后一个不合,双方对上了的话,在身体上,自己这边会吃亏很多的。 再来,从对方的装备上来看。衣服和武器,都比未经过自己改造前得‘山木’族的好。不过和自己现在的部落比起来,还是有一段距离的。不过,他并不知道这群人,在他们的部落中是什么样的地位,所以一切还得等到和他们接触以后,再来下结论。 不过对方正在捕捉猎物,这可不是打招呼的好时机,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林柊等人都站的远远的,表示自己不会抢夺他们的猎物。 不过,他们站着看了一会后,夕就告诉林柊,以他得经验来看,这群人没有战胜他们猎物的可能。夕认为自己这群人应该帮助对方,以示友好,有利于自己等人接下来的计划。 可是,林柊却不同意他这么做,这让夕有点想不明白。自己这群人来到别人的地盘,目的还是参加别人的‘集市’,难道不用和别人搞好关系吗? 林柊当然有他自己的考量,他心里的小九九,连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认他现在的做法,是真的有点小人了。 夕已经判断出了现在的形式,以自己对夕的了解,他既然开口说这群人打不过,就一定是有十足的把握的。 对方搞不定自己猎物,林柊当然乐意送对方一个人情。毕竟自己这些人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和当地人打好关系的话,处境也会相对好一些,在这点上,林柊和卓夕的意见一致。所不同的是,卓夕认为该现在就出手,林柊却决定要缓上一缓。 虽然夕已经看出来他们不是这头黑熊的对手,但是从目前的情况上来看,对方的劣势并不明显。他们可能完全就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危险处境。如果自己在这个时候就出手相助的话,所能得到的感激,是有限的。甚至于,可能不仅得不到对上的感谢,还会惹来反感。 所以,林柊决定再等上一等。等到他们自己已经知道自己不行了,甚至还面临生命危险的时候,自己再出手相救。到那时,情况可就不一样了。同样是相助,选择的时机不同,得到的效果也会不一样,所以林柊不得不当一次小人了。 林柊带着一群好手,站得远处看好戏。凭良心说,看这搏斗的场面,对方这几个人的身手,还是非常不错的。 林柊站在一边看好戏,战斗中的猎虎却暗自松了一口气。猎虎是他们部落里最厉害的勇士之一,这点从他的名字里就可以看出来。猎虎——也就是他曾经打死过老虎,这在原始社会,可真是勇士中的勇士了。 最近,猎虎的部落里正在进行族长的选举。他和猎熊是最有希望的两个人,而且他们谁也不服谁。最后,他们决定各自带着5个人出来打猎,谁带回来的猎物最多最大,谁就是部落的新族长。 所以,他就带着支持自己的人出来了。他运气不错,昨天就收拾了一头老虎,没有辜负他‘猎虎’的威名。但是,为了猎杀那头老虎,他们这几个人都多少带了点伤,也不知道是运气太好了还是怎么的,今天他们居然又遇上了这头黑熊。 自己这些人对付这头黑熊,本身就比较吃力了。这个时候居然遇上了一队,明显身强力壮的人,怎能叫他不担心。 要是这群人有抢猎物的心的话,为了保命,他也只能选择放弃。可是,这头熊他们已经斗了这么久了,就这么放弃掉,他是怎么也不会甘心的。再说,如果能多带一头熊回去,自己的胜算也会大上许多。 可怜,这还真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谜!”。局外的人已经判断出,他们不是这头熊得对手了,他们自己居然还在妄想,把对方当成他们的战利品带回去。 果然渐渐的,作为野兽的黑熊开始占了上风。 猎虎的战斗经验何其丰富,刚才不过是被胜利迷了眼,这会怎么会看不出来自己等人的处境。 他在心里后悔死了,要是自己不贪心,在那队人到达的时候,就把猎物让出去,说不定可以保住大家一条命。可是现在,就算他们愿意让出猎物,对方估计也不会愿意,在这个时候出手了吧。毕竟比起现在出手,还不如等他们被黑熊解决掉后,拣现成的来的省力,也不用担心他们部落的报复。 不仅是猎虎,其他的几个人同样也意识到了危险,他们都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不过作为一个优秀的勇士,就算是死也要战斗到最后一刻。 看到这群人明显就是知道自己的处境后,居然没有向他们求救,也没有选择放弃,还在苦苦的支撑。林柊不觉有点欣赏他们了,不过欣赏归欣赏,对于这种人,林柊还是有点鄙视的,你叫声‘救命’会少块肉吗? 你们就那么肯定,自己这群人不会出手相助吗?不好意思,他还真不是各按常理走路的人。林柊的站起来,拍了拍手说到:“夕,动手吧!” 早就手痒痒的夕,一得到林柊的命令,立马就带着人冲了过去。他们的举动把猎虎他们给吓了一跳,同时也让他们不解,这群人居然愿意在这个时候出手。怎么算,都觉得他们亏啊! 但是,让他们更意外的事,再后面接二连三的出现。首先是惊讶于这群人的身手,每一个拿到他们部落里,都是很好很好的勇士了,居然一下子出现了这么多。然后,他们在收拾完黑熊后,居然表示要把这头熊送给自己。这也太奇怪了,救了他们的命,还把猎物一起送给自己,怎么都觉得对方有点傻。 可是这还不算,最让他们感到意外的是。这么一群勇士组成的队伍,他们的领头人居然是那个看起来就很弱,而且从头到尾都没有过参加战斗的人。这简直太不符合常理了,为什么这群这么厉害的人会服他呢。 难道他只是看起来弱,其实是很厉害的。 因为好奇,在完成了互相介绍以后,猎虎就一直用好奇的眼神望着林柊。不仅弄得林柊本人很不自在,更搞得夕醋意大发。早知道是这么一个讨厌鬼,自己就该晚一点出手的。最好让黑熊把他打个半死,让他没有力气盯着林柊看。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比较忙! 61第60章 虽然猎虎的目光太过□直白,林柊被他盯的浑身都不自在。但是,自己这次是带着任务出来的,现在好不容易营造出来这么有利的局面,林柊可不愿意被这么点小事给破坏掉。 所以,顾全大局的林柊,不得不努力忽略掉对方灼热的眼神。强迫自己依然挂着微笑和对方套近乎。他的这种行为,进一步刺激到了正在吃醋的夕,这个时候的夕,真想一巴掌抽死那个管不住自己眼睛的混蛋。 好在,夕怎么说也是部落的实权人物,怎么也不会是个冲动不识大体的人。虽然,他已经气得双手颤抖,在心里把那个烂人砍了一遍有一遍。最后,他还是得自我控制着把火气给硬压了下去,和林柊一样挂着笑脸听他们交谈。因为他明白,这次的任务对部落很重要,他不能因为个人的情感原因而把事情给办砸的。 林柊虽说原本是宅男属性,但是再怎么说,他也是曾经经过现代社会洗礼的。现代社会的交际手腕一使出来,落后的原始人立马就缴械投降了。 林柊的策略很简单,先是表达了自己对猎虎等人身手和勇气的欣赏,然后严肃的指出他们差点被黑熊干掉这个事实,是和他们本身的实力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他们只是比较倒霉而已。 最后,表示自己愿意把这头黑熊让给猎虎他们,没有别的原因,而是因为对方出力更多,没有他们的努力,自己等人可能根本就不是黑熊的对手。 几句话的功夫,马屁拍的让猎虎等人舒坦了又舒坦,不一会儿就和林柊好的恨不得穿一条裤子了。有了这种气氛之的烘托,再加上对救命恩人的感激之情的作用下,猎虎很快就主动提出邀请林柊他们几个去自己的部落做客了。 这个提议,正是林柊自己求之不得的,他没有理由拒绝。就这样,林柊一行跟着猎虎回到了他们的部落。 对于邀请林柊等人回自己部落做客,猎虎不仅有报答他们救命之恩的意思,还有着让他们看一看自己部落的生存状况,用自己部落富足的生活,来收服他们的意思。猎虎自觉自己的眼里不错,这群人里除了领头的这个,他看不出深浅外,其余得个个都是捕猎好手,要是能为自己所用的话,一定会成为自己很好的助力的。看来,就算是原始人,也会有自己的小心思的。 林柊想利用猎虎,猎虎想收复林柊,总之,两个人的目的都不是那么单纯。最后到底是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战胜东风,这就要他们各凭本事了。 猎虎带着猎物和林中等人一回到部落,族人们看到他带回来的成果后,就都已经明白自己未来的族长是谁了!原始人就是这点好,用实力说话,并且愿赌服输。 既然结果已经这么明显了,猎虎的竞争很快就很有风度的,献上了自己的祝福。而且至少从林柊的角度看来,这人是完全出自真心的。当然,不排除有原始人已经能伪装好到都能骗过林柊这个现代人了。 猎虎在原始人中算是心眼比较多的,虽然他真的很想当这个族长。而且,他再接受林柊的馈赠,把这头黑熊带回来的时候,也的确有用它来加重自己的成果,借此当上族长的意思。 可是,真的到了这一步,他作为一名勇士的自觉,却忽然冒了出来。自己并不是凭自己的本事带回这头黑熊的,要是就这么成为族长的话,他就是一个小偷。这样的话,他根本就过不了自己那关,这件事会扎在自己心里一辈子的。在猎虎的心里,说与不说都让他很为难,最后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挣扎,猎虎最终还是决定,把真相说出来后。虽然这样,自己有可能当不上族长了。但是,至少自己日后不会被这件事反复折磨了。 想明白这个问题以后,猎虎忽然觉得自己全身都轻松了,头脑也开始变的清醒起来。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刚才的自己,真的比猪还要笨。 就算自己不把真相说出来,可是自己却已经把人都给带回部落来了。要是自己不说,他们几个却说出去的话!到时候,自己不仅当不上族长,还会被族人所厌恶。这么简单的问题,自己刚才居然都没有想到。看来他真的是太想成为族长了,以致于连最简单的问题都想不明白了。 或许放弃才是他猎虎,现在最正确的选择! 解开心结的猎虎,向族人们隆重介绍了林柊等人,并如实告诉自己的族人们,这头黑熊并不是自己猎回来的。自己的实力带不回这头黑熊,自己等人甚至差点没命。自己等人的命是林柊救得,熊也是林柊等人送的,所以这头黑熊并不是自己的猎物。 猎虎说完这番话,觉得自己当上族长的希望不大了。只靠一只老虎,自己没有胜过猎熊的把握。可是,他的竞争对手却表示,自己这次的运气不好,只带回来几只很小的猎物,就算猎虎的猎物中除去了这头熊,他也不是猎虎的对手,所以,猎虎在这次的争斗中还是取得了胜利。 他的这番话,让猎虎松了口气的同时,又让他感到非常郁闷。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去猎,还差点做出丢人的事情来,原来都是多余的。自己其实早就可以赢过猎熊,成为部落的族长了,等等,自己好像成为族长了。已经做好失败的准备,却被告知自己早已取得成功,这幸福来的太突然了,美得猎虎整个人都晕呼呼的。 同样,这个结果也让林柊感到非常的意外,意外过后就是狂喜。没想到,自己这次的运气真是好到没边了,既然随随便便就捡到了一个大便宜。本以为,自己等人只是搭上了一个当地人,顶多算是比较优秀的当地人。没想到自己搭上的,居然会是一个中型部落的新任族长! 有了一个族长的相助,对于实现自己这次前来的目的,帮助可不是一点半点。 为什么林柊,能够如此肯定猎虎会给他们提供帮助呢!林柊做出这个判断,是基于他来到这个时代这几年的经验得出来的。 以他的观察,原始人和现代人的确是不一样。他们的思维相对简单,也更加单纯,感恩之心也更浓,就算不会对救命恩人以死相报,但是,‘恩将仇报’这种事还没有发生过。呃!怎么说呢,‘恩将仇报’这种高难度的活计,他们至今还没有学会,当然林柊希望所有人,永远都学不会。 当年他才到这个时代的时候,算是间接救了夕一命。尽管当时的夕,是那么的看不上他,但是夕还是带着他回到自己的部落,并做好了负担他后半辈子的准备。这足以看出原始人对恩人的看重之情。 如今,他们直接救了猎豹一命,就算猎豹不给他们效死力,帮帮小忙什么的,应该是不会拒绝他们的。至少又一点可以肯定的,他是不会加害他们的。这对于林柊来说,可是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收获了,这让林柊怎么能够不欣喜若狂呢! 不过,原始人的办事效率就是高,一点都不拖泥带水。既然两个竞争对手中的一人,已经确定自己输了,那么族长的人选也就没有了任何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一向都不讲场面的原始人,立马就为他们的新族长举行了就任仪式。这么一会儿的功夫,林柊他们就见证了,猎虎从勇士到准族长,最后到族长的升华。这速度比起现代来,可谓是火箭般的速度。 既然自己已经搭上了新族长,自己的任务也是时候开始了。 第二天,林柊就很坦诚的向猎虎,说明了自己的来意。知道了林柊的等人的来意后,新官上任的猎虎,多少有点失落感的。既然林柊是另一个部落的族长,那么他们这群人就没有被他收服的可能了。 不过,就像林柊所想的那样。虽然,不能收复林柊等人,让猎虎很失落,但是他们毕竟救了猎虎和他亲信的命。所以,在第一时间,猎虎就决定了要给他们提供帮助。 “这样吧,我算了算日子,刚好还有半个月就是下次‘集市’了!你们先在我这里休整半个月,到时候,我亲自带你们过去,同时也给你们讲讲有哪些事,哪些人需要注意。” 对于猎虎的回到,林柊很满意。原来还有半个月就是‘集市’了,看来,这次老天爷真的是站在自己这边的。 就这样,林柊等人在猎虎的部落暂住了了下来。当然,林柊是很懂人情世故的,他们是不会仗着自己曾经救过他们族长,就白吃白喝的。住在猎虎部落的这段时间,他们的食物都是自己出门狩猎得来的。 虽然失去了弓箭等趁手的武器,使得他们的武力值有所减弱。但是他们既然能被挑选跟着林柊出门,他们的实力绝对是过硬的。就算不得不使用那些简陋的武器捕猎,他们的收获还是非常可观的。不仅能够满足自己等人的需要,还能多出不少来让林柊送出去作人情。 在林柊的猎物攻势之下,整个部落的人几乎都被他收买了,和他关系好的像一家人一样。所以,他们这半个月的小日子过的非常滋润。 以至于,到了猎虎带着他们上路的时候,不少族人都表现出了明显的不舍,纷纷表示希望他们下次再来! 62第61章 和猎虎的族人们匆匆告别后,林柊等人就跟着猎虎的队伍,一起向着召开‘集市’的方向出发了。一想到自己这次出来的任务,马上就可以完成了,林柊的心情就非常的复杂。 如果非要形容一下这种感觉的话,应该是既高兴又期待,同时又有点害怕的情感搅合在一起,特别的混乱。为什么呢?或许是他对这次的‘集市’,抱有太大的希望了。已经做了这么多的准备,也已经付出了这么多,要是到最后却一无所得的话,他和队员们一定都会感得非常失落的。 看来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也不过如此而已。 因为这种复杂矛盾的心情,赶路的这半天时间。对于林柊来说,简直就是是煎熬。他既希望可以走的快一点,那样就能够早点完成任务;同时又害怕得到的结果与自己心中期望相差太远,不禁就有点像要逃避,他又希望自己能够走的慢一点。 林柊很庆幸猎虎的部落离‘集市’只有半天的路程。要不在如此矛盾的心情折磨之下,林柊还真担心自己会把自己弄成个精神分裂患者。 望着堪比现代90年代初夜市的繁华场面,林柊觉得自己这次真的是不虚此行。 自己这次看来是真的是来对了,自己前两次参加的所谓‘交流大会’。无论从规模和摊位的数量上来看,根本没办法和这次的‘集市’相提并论。 一边漫无目的的逛着,一边认真听着猎虎关于这个‘集市’的讲解。 听猎虎说,他们这里的‘集市’,一年举办两次。因为附近的部落不少,而且大家都会把自己部落里比较特别,或者用不着的东西带来,交换自己需要的东西。所以,这里的‘集市’一直都是这么热闹的。再上来,这个‘集市’已经办了很多年,所以算是比较出名的,所以,每年都会出现像林柊这样专门找过来的人。 听到猎虎的话,林柊反而放下心来,怪不得对于自己的来历,猎虎一句都没多问,原来是见得多了的原因。不过,对于原始社会居然出现了这么历史悠久,且规模颇大的集市,林柊感到非常的惊讶。 看到林柊等人惊讶的眼神,猎虎自己也觉得很骄傲。不过,这‘集市’一年也就举办两次而已,为了这次‘集市’,猎虎的部落也准备了不少的东西用于交换。所以,在交代了林柊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后,猎虎就和林柊分开了。身为族长,他得以自己的部落为重! 猎虎带着自己的人闪了,消失的速度之快,让林柊感叹原始人,果然是一群讲究效率的人,特别是猎虎的部落表现的尤为明显。做起事情来,直率且风风火火,林柊还挺喜欢和他们相处的,有这样一群人做盟友,林柊觉得自己好像赚到了。 这里如此繁华,林柊觉得自己的任务也算是完成了。就算这次不能成功的换回部落里需要的东西,林柊也已经很满足了。能够发现一个如此繁华的集市,对自己,对部落而言,都已经算是一个不小的收获了。 当然要是还能顺带着,带回去一些有用的东西的话,那就更是锦上添花了。如果没有的话,自己也不会感到很失望,毕竟来日方常嘛。 这么一想,林柊的心情好了起来,带着族人们悠哉悠哉的逛了起来。还别说,还真有点回到现代逛街的感觉。 林柊在人海中享受着难得一次的逛街快感,话说,身为宅男的自己,真没想到还有为可以逛街而感动的一天。 每个摊位都看一看,终于林柊在一个摊位前停住了脚步。 这个红红的东西真的好眼熟。林柊拿起一串红红的植物,这个看起来好像现代得辣椒哦。那是真的是辣椒的话,还真的是非常美妙的锦上添花了。要不是拼命压抑住自己的情感的话,林柊真想激动的嗷嗷叫了。 可是,自己应该拿什么东西来交换比较好呢!这个东西已经摆在这里半天了,好像除了自己并没有别人感兴趣的样子,自己可不可以借此压压价呢。 林柊这边正在考虑,刚才猎虎正在不远处和别人进行交易。刚完成一笔比较满意的交换,猎虎还没来得及兴奋一下,就看在自己带来的人站在了卖‘红果’的摊位上。 有没有搞错,怎么又有人把红果拿出来交换了。这个‘集市’每次都会有许多,像林柊这样的外来者参加。这些人不知道红果不能吃,常常会有人把长的好看的红果交换回去。这种事情,每次集市,都会发生! 抱着反正被骗也不是自己的族人,住这附近的人都不会去交换红果的。所以,对于有人拿红果出来交易这件事,他一向不会多嘴的。但是,林柊和一般的外来者不一样,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自己必选要提醒他,不能让他被人给骗了。 猎虎毕竟身为族长,自己不好出面去坏人好事。只好就派身边的人,去把红果摊位前的林柊给叫了过来。一听来人说,他们的族长有要事相告,林柊也顾不得他的小辣椒了,急忙赶了过来。比起小辣椒,还是猎虎这个长期盟友更重要一点。 看到族人带着林柊过来,猎虎激动了一把把林柊抓到了隐蔽处。用的力度之大,看的林柊的小情人心尖尖都开始疼了,你丫的就不知道轻点啊! “我说,你怎么会对红果敢兴趣的,那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红果?你们说他叫‘红果”。这名字取得还听贴切的,不过,这猎虎的手劲也恁大了点,刚才那么一下,他的手都起印子了。 “是叫红果来着!你别看它长的好看,其实是很难吃的。而且啊,吃了后嘴巴就跟找火了似得,难受死了。最重要的是,吃多了还会肚子疼。总之,那个东西不能吃,你可千万不要上当跑去和他们交换了。”猎虎苦口婆心的劝到,随便鄙视一下站在自己面前揉手的林柊。 有没有搞错,他的身体是有多弱啊。自己那么轻轻的一拽,居然这么大的反应。话说,这么久以来,他还真没看见过这家伙狩猎。他到底是怎么成为这群人的首领的啊。自己怎么觉得,他们群人里其他人,个个都比他强啊。 “……”听着猎虎的说辞,林柊越发的双眼放光起来,跑不了了,这一定就是他最爱的辣椒啊,他仿佛已经看见最爱的‘火锅’在向他招手了。 “这个红果,一般是用什么东西交换呢!”一把抓住猎虎,急切的问到,自己可不想当冤大头,这次带来的东西不多,他希望能偶尽可能的多换点辣椒回去。 “我不是告诉你了,这东西就是长得好看而已,根本就不能吃吗?”猎虎生气的大声吼道。 并且很纳闷的摸摸自己的脑袋,他觉得自己已经讲的很清楚明白了,为什么这个叫林柊的完全就没有听进去呢。这个时候,他居然还会想要交换这个东西,自己的话不是全部白说了吗?他这么觉得自己特白痴! 看到猎虎生气的模样,林柊马上就反应过来。别人好心警告自己,自己却什么都不解释,还询问别人怎么交换。这样的行为,在猎虎看来是非常冒犯的,重视盟友的林柊决定立刻补救。 “好兄弟,我告诉你哦。这个叫‘红果’的东西,其实是个好东西。你们觉得不能吃,是因为你们吃的方式不对而已。你放心,等兄弟我交换一些过来,一定让你见识见识这东西,是如何的美味!” “美味?这玩意?你确定?”对于林柊的说法,猎虎表示严重的怀疑。红果不好吃,不能吃是这么多年来大家的共识。现在居然有人告诉他,这玩意不仅能吃,还可以很美味。要不是非常了解林柊的为人的话,猎虎都以为他是在耍着自己玩了。 “当然,我可以向你保证!请你相信我,中午给你吃的那个蘑菇汤,是不是很美味啊。”见猎虎有点不相信自己,林柊把中午震惊猎虎的蘑菇汤拖了出来。 ‘蘑菇汤’!一听到这个词,猎虎就开始留口水了,中午休息的时候。林柊做的那个蘑菇汤实在是太美味了。对了,林柊还送给他了一个那个煮汤用的陶器。看在蘑菇汤和陶器的份上,猎虎决定暂时相信林柊。毕竟,那么美味的东西,是他以前都没有吃过的。尽然林柊可以给他一个惊喜,那么也可以会有第二个。 “那么,你打算拿什么和他换呢?”还是问问比较好,林柊他们毕竟是第一次来参加这个集市,很容易被人给骗了的。而且,他这么重视这个红果,很可能会拿比较好的东西去换。 “我只有草鞋,干蘑菇,恩,还有几个瓷器。对了,我还有几竹筒盐!这个集市是你的地盘,不知道我把这些东西全拿出去的话,能换回多少辣椒回来?”没办法,这次出门完全就是个无头苍蝇,只能挑了几样比较轻的物件带上。陶器因为一碎和太重,就没有带太多。这里的物价水平,自己完全不知道,希望可以多换回去一点。 “你……,你说的每一样的东西都是好东西好不好,你居然想全部拿出去交换红果。对了还有陶器?你居然打算用陶器,换那玩意!不行,我反对,我不能同意!”真是太能败家了,陶器那么好的东西,这家伙居然打算拿来换根本就没人要的‘红果’。 ……,对于猎虎如此的激动,林柊也感到很无语。你反对,我自己的东西,你反对个什么劲。再说了,我就只有这几样东西,不拿这些东西出去交换的话,辣椒怎么会到他怀里来呢。等等,其实有个两全其美的方法,不仅可以把利益最大化,同时还可以进一步拉近自己和猎虎的关系。恩,就这么办。 “猎虎,尽然你那么喜欢我带来的那些东西。不如,我们自己进行交换算了,。免得一会便宜了别人!” “你真的愿意和我交换。”一听到林柊的提议,早就眼馋林柊那些宝贝的猎虎很是激动,但是占好兄弟兼救命恩人便宜这种事,他做起来还是有负担的:“可是,我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和你换。” “不用什么好东西,只要能帮我把‘辣椒’。恩,就是你口里的那个‘红果’交换回来就好了。当然,我希望是大量的‘红果’。”由猎虎这头地头蛇出面的话,办起事来也能更容易一点,自己付出同样的东西,换回来的辣椒数量,绝对比自己出面换回来的多。 “可是,这样的话,我就占了你的大便宜了,我不能这样做。” “那好吧。”林柊明白猎虎的个性,于是假装说到;“你不愿意的话,我就只好去找他们进行交换好了。就是不知道把这些全部换出去,能换回多少‘红果’呢。唉,不得不便宜那些不认识的人了,真的好可惜!” “等等,我和你换。”反正自己不和他换的话,他也回跑去和别人交换的。有自己看着,他还能少吃一点亏。这样的话,自己不也算占好兄弟的便宜了。这么一想,猎虎心里果然舒服多了。 既然两人已经达成了共识,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林柊把东西交换给猎虎,然后猎虎再帮他去换回辣椒来。 唯一和林柊设想不同的是,猎虎认为就算自己拿出所有的东西,能够交换林柊所有物的一半,自己已经是厚着脸皮占了大便宜了。所以,他坚决退了一半的物品给林柊。对于这点,林柊也没有强求。长期盟友,要是让猎虎觉得占的便宜太大了的话,也会不利于以后的交往的。 最后,林柊用自己一半的财产就换回了‘集市’上所有的辣椒。这便宜,真是占大发了。 而且,猎虎告诉他,这个‘集市’会持续30个日落左右。今天才是第一天,反正自己手里还有点东西,多呆上几天的话,说不定还能捡到不少的便宜呢。恩,自己这叫什么呢,这就是典型的‘不知足’了吧! 本来猎虎带来的东西,已经全部交换出去了,他这次来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按说这个时候应该要回去了,可是他自认为占了林柊的大便宜,自愿留下来帮林柊把关。 有了猎虎的陪伴,林柊的确在个方面都方便了很多,这又是一个意外的收获。 63第62章 成功用最小的代价收购了,集市上所有的辣椒的林柊,觉得自己这次的任务已经很圆满了。对于接下来的日子,他没有太多的苛求,能再换回些好东西当然最好。要是没能再有收获的话,他也不会失望的。没有目标,没有任务压力的林柊彻底放松了下来,每天都和夕两个人在集市里晃悠,小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滋润了。 同时,他还聘请了猎虎和他的族人们,帮他摆摊卖东西换肉干,兽皮。自己带来的那些东西,用猎虎的话说,可都是好东西,直接拿去交换的话才吃亏,还是换成肉干,兽皮比较好,这两样东西在这集市上可是硬通货。 这才几天的功夫,他换来的肉干,兽皮居然都可以堆成一座小山了。在感叹自己的货物受欢迎的同时,林柊也很庆幸自己有猎虎等人的相助。要不,自己这个外来户在别人的地方如此高调,估计早有人来找麻烦了。 这日,林柊又带着夕逛街幽会来着,本来是和前几天一样随便逛逛,没想到居然被他发现了好东西了。 “夕,知道什么叫‘甜’么。”林柊忽然贴近了夕,故作神秘的在他耳边说到。 “恩,知道!你上课的时候有讲过,说是一种很好的味道!”对于林柊在大家面前忽然做出如此亲密的举动,没有他那么厚脸皮的夕,还真有点不好意思了,脸立马就红透了。 但是难得这几天,他和林柊在一起的时候,可以完全不谈公事,只是两个人开心的呆在一起。说实话,夕很享受这种难得的幸福日子。虽然林柊的举动让他跟到非常不好意思,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夕在害羞的同时还是有点小甜蜜的,所以他尽管脸红的跟猴子屁股似的,他还是没有选择把林柊从自己的身边推开。 看到夕害羞的都恨不得把自己整个儿都给藏起来,却舍不得推开自己的样子,恶劣的林柊忽然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自己对夕还是有吸引力的。 好在他还有一丝理智尚存,太清楚再继续逗弄夕的话,会有什么样的不良后果。要是恼羞成怒的夕发作起来的话,自己的小身板,和武力值爆表的他可完全不是一个力量级别上的。家庭暴力什么的,还是不要发生的比较好,特别是在自己铁定是被暴力的那一方的情况下。 不过,林柊觉得身为男人,偶尔浪漫一下,讨好另一半是自己的应尽义务。所以林柊大手一挥,豪迈的宣布:“夕,你乖乖的在这里等着,哥哥给你换好吃的去!”这估计是荷尔蒙忽然发作了,殊不知被他留下的另一半从各方面来看,都比他更男人一些,当然对于这一点,林柊本人是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看了带着微笑跑开的林柊,虽然知道他是在讨自己开心,可是自己还是不免的有点小郁闷。他刚才的口气,明显把自己当小孩子哄了。可是可以请全部落的人作证,他俩在一起的时候,都是城主比较像小孩子才对,自己一直都是照顾人的那一方。除了年龄外,他哪一点比自己大了!哼!算了,自己就大量的不和他小孩子脾气的他计较了。 正在努力装着大尾巴狼的林柊,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比自己小十来岁得心上人给鄙视了。 此刻的他,正忙着和别人讨价还价呢。小样,虽然他是个地道的外来户,但是他却是个有文化,有见识的外来户,论起杀价什么的,他可比你们这些地头蛇要拿手多了,看他使出杀价绝技,把你干的片甲不留。 “咦!这个东西以前没见过,是做什么的啊?”林柊拿起摊位上的东西,装作好奇的向摊主询问到。 “这个玩意是可以吃的!里面的水味道很好!”见到终于有人来询问了,摊位很有耐心的解说到。 “哦!水的话,可是填不饱肚子的。那这个东西,你打算要怎么换呢”这可是甘蔗啊,一定要弄回部落去,让大伙也知道知道什么味道叫做‘甜’。话说,蜂蜜什么的,等有闲暇的时间也要弄一点,这两种甜可是不一样的。 虽然对甘蔗很渴望,但是深知砍价之道的林柊还是指出它的不足以期可以以更加便宜的代价拿下。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完全偏离了他的设想。 “恩!你说的很对,这玩意就是这点不好,味道是很好吃,可惜就是吃不饱。我跟你说哦,这东西外面还硬的很,一点都不好下口,而且里面的果实也不好咽。唉,真是可惜了。” 林柊还没来得及进行下一步的策略,老实的摊主就自己把什么都说完了。但是,大哥,你确定你是卖东西的那一方吗?你这种做法比较像来砸场子的!其实你的真实身份是卧底吧!泪,你老实成这样了,叫他怎么好意思开口杀价。 “那你打算怎么换?”林柊能说的,对方自己都已经说完了,林柊除了直接问价格外还真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些什么了。自己这个买东西的,总不能还没问价格,就一直夸这东西好吧。 “怎么换啊!你让我想想,那就这样吧!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随便拿两块肉,这些就都是你的了?” “……”听完摊主的话,望着自己面前的几大捆甘蔗。这便宜占还不不占,还真是个问题。欺负老实人什么的,林柊还真有点下不去手。 天人交战一番后,林柊最终决定还是当回好人。或许这些甘蔗对这个摊主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对自己而已,却又是一个大的收获。要死摊位欺负外来人,开价很高的话,林柊绝对会利用自己现代的杀价技术把价压下来的。可是,对方这么老实,林柊却不能让别人太吃亏了。 最后,林柊付出了10块上好的肉和5张兽皮换走了这些甘蔗。让他感到郁闷的是,当他提出自己的交换条件的时候,对方明显愣住了,然后一直用看傻子的目光目送他远去。 “我说,我可没有欺负你哦,是你自己要拿这些来换的。”在他已经带着甘蔗走远了的时候,他还能听见对方不甘心的在后面嘶吼。 靠,早知道自己就占他便宜算了,免得这么麻烦!这什么人啊!傻得吧!其实,在大多数人眼里,他才是傻的那一个! 回到自己的大本营,猎虎就用不赞同的目光看着他。猎虎很郁闷,族人刚才来向他汇报刚在发生的事情。虽然不是自己的东西,但是听说林柊如此败家,自己还是忍不住帮他心疼。唉!自己只是一会儿没看住他,这小子居然就又跑出去败家了,看来自己以后还是盯紧点好,他的这一决定,早就了一颗巨大的灯泡。 林柊忽略掉猎虎幽怨的眼色,琢磨着弄一根甘蔗来和夕开开小灶,顺便揩点油什么的,没想到那个傻瓜摊主,却在这个时候找上门来了。 不会吧,这家伙的毅力也太惊人了点,居然还跑到自己的大本营来了。看来,自己真是没事给自己找事,给自己找了一个大麻烦出来,自己刚才干嘛不忍心欺负老实人啊! “你走后我仔细想了想,觉得我不能太占你便宜了,你给了我那么多的肉干。我也没有别的东西了,就把这个一起给你算了。”那个摊主手里拿着一大块包裹着得兽皮,也不知道里面到底装着些什么东西。 “其实吧!这玩意呢,我自己还挺喜欢吃的,不过看在你给了我那么多肉的份上,就送你了。”说完,就把兽皮里的东西全部倒在地上就跑掉了了。因为他觉得,就算把这些东西送出去,自己还是占了对方的大便宜。可是他又舍不得把肉干还给林柊,以前从来没有占过人便宜的他,只有不好意思的逃跑了。 “这小子,拿这么一点东西来,就算没占你便宜了?”看着地上的东西,猎虎还是觉得林柊的亏吃大了。没想到,连着小子也变得不老实起来了,不过,遇到林柊这样的傻子,想不占他便宜很难。仔细一想,自己也算是占了他不小的便宜来着! 可是林柊却觉得自己才是占了大便宜的那个人。靠,这是什么?这可是花生啊,而且还是白送的。10块肉干和几块兽皮就给部落换回两种新物种,自己真是个成功的商人,这个成就足以载入史册。 一般人都觉得林柊吃亏了,可是林柊和他的族人们却不这么认为。林柊是知道自己换回来是些什么东西。再说了,肉干什么的对于林柊这种暴发户来说,还真不算什么。 而他们手下们,确是因为对他有着绝对的信心。笑话,他们的城主大人,什么时候会吃亏,会愿意吃亏。 再说了,他们的城主,此刻的心情如此的好,明显就是占了大便宜了。 换来的甘蔗挺多,林柊也不怕浪费,挑出两根和族人们分食了。甜甜的滋味回荡在口腔里,族人们立马和自己的城主想到一块去了,这玩意一定要带回自己的部落去,让大家都能够尝尝。 呵呵!原来这个味道就叫做甜,真的很不错哦,夕一边吃着甘蔗一边想到! 猎虎也分到了一分,学着林柊吐掉口中的甘蔗渣的他,觉得真的很浪费。不过这个味道真的很不错,但是,他还是觉得用那么好的肉干和兽皮换这个东西,很不值得!不过,看来林柊本人和他的族人们都一副很高兴的表情,自己也不好多说什么了。 作者有话要说:很抱歉,最近更新很慢,还要请假一个月。主要是10月底有场对我本人来说很重要的职称考试,为了备考,只能暂时放弃码字了。 10月断更,11月恢复更新,对各位大大说声抱歉。 第63章 收获了辣椒,甘蔗,花生之后,林柊受到了很大的鼓舞,信心极度膨胀。每天都像只小蜜蜂一样飞舞在整个集市中,逛遍了集市里的每一个小角落,企图获得更大的收获。 可是,接下来的几天里,林柊都没有发现什么值得他交换的东西,林柊也明白自己有点被眼前的胜利冲昏了头脑,变得急功近利起来了,这是很危险的事,林柊马上对自己的心态进行了调节。 眼看着这次的‘集市’已经接近尾声,每天都有人撤离集市,林柊也有点想家了,考虑了个方面的因素后,林柊下令收拾东西,准备打道回府。 虽说现在的自己,顶着个城主的身份。但是,一来这里毕竟是原始社会,等级区别没有后世那么明显;二来林柊本身也不是个讲究官僚主义的人。看着其他人都忙的团团转,自己却在一边悠闲的休息,他还是真会觉得全身都别扭的。 好吧,其实是他骨子里的*丝情节在作怪!当然,你也可以认为这是他亲民的表现。 和族人们一起打包收拾东西,清点自己的劳动成果,满足得意的同时,林柊觉得自己真的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时代。不适应的感觉的正在一点点消失,而现代的生活确越来越模糊。 那个小小的如同村寨一般的小部落,在他的心里,已经是‘家’了。看了一眼在自己身边忙碌的夕,觉得自己穿越过来,其实也蛮不错的。呵呵!瞧这小子此刻高兴的模样,恐怕早已经是归心似箭了吧。 看来,无论外面的世界多么精彩,只要有家在,‘它’的魅力是所有的诱惑都无法比拟的。 林柊此刻正激情澎湃的,在心里抒发着自己对‘家’的思念之情,恨不得此刻就长出翅膀,抱着自己的爱人一起飞回去。 不过,自己身为城主,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必须要去做。既然决定要离开,怎么着也得和自己的盟友告个别。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动身,猎虎就带着人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中。 “远远得就听见你们这边的动静挺大,猜你们可能是准备走了!”比猎虎本人更先到的,是他的声音,一边走一边观察周围的情况:“动作挺快的嘛,都收拾的差不多了!我还专门带人过来准备帮忙收拾呢。” “猎虎兄弟这么快就到了,我们正准备过去向你告别呢。”看到猎虎带着人过来,林柊赶紧带人迎上去。 这段时间的相处,让林柊和猎虎的两队人对对方的观感都不错,忽然要离别,还真是有点让人舍不得。毕竟原始社会和现代社会不一样,没有便利的交通,分开的朋友,想要再次见面,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虽然新朋友的别离,是一件让人伤感的事情。但是猎虎和林柊怎么说都是自己队伍的领军人物,过于感性一点都不适合他们。 所以,他们很快就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对于林柊决定这个时候离开,猎虎倒是持相同意见:“这集市眼看着也快结束了,越往后面越没有什么好东西了。你们这个时候走,正好!免得浪费时间!” “唯一有点看头的奴隶交易,对你们来说,估计用处也不大。你们的族人,一个个都那么强壮,估计也不会再需要什么奴隶了。”说着,还羡慕的捏了林柊身边的护卫一把。恩,手感不错,肌肉可真结实。 感叹完林柊护卫的好身体后,猎虎忽然露出一脸猥琐的表情,神神秘秘的凑在林柊的耳边说到:“不过,我觉得你留下来看看也不错哦!反正你又不缺食物,换几个漂亮女奴回去,多涨面子啊。怎么样,考虑考虑!” 说到这里,猎虎不由的对林柊心生羡慕之情。都是首领,自己咋就没有他那么富有呢。想到交换那些漂亮女奴所需要的食物量,猎虎就知道自己是没有可能的了。不是拿不出来,而是心疼啊。 不过,林柊和他可不一样。自己的这个朋友,还可真是富有,换几个女奴回去,觉得是轻轻松松的。他绝对是有这个实力的,自己换不了,自己的朋友换到的话,自己也能跟着露脸不是。想想那个场景,猎虎就觉得很激动。不过,在他说完刚才那句话后,林柊明显比他更激动。 “奴隶?你是说过几天会有奴隶可以交换?我在这里可以交换到奴隶?”听到猎虎的话,林柊愣了一会儿,然后就爆发了。外表柔弱林柊,忽然一把抓住猎虎的手追问到,那力道大的,让猎虎都能够清晰的感受到疼痛。 再配合上他那混乱的问话,闪着星星的双眼,猎虎真有一拳挥过去的冲动。 林柊的反应如此剧烈,弄得猎虎都纳闷,明明平时看着是个做大事的人啊,怎么这会儿既然是如此的没有出息呢。唉!真是可惜了。 在猎虎的眼里,林柊要是随便换几个漂亮女奴回来,代表是实力,是面子。但是如果,林柊本人表现的过于急切,而且好这口的话,不由的有点让人看轻了。 不过,林柊是自己的兄弟,既然他感兴趣,话又是自己先提起的,自己当然要回答他的问题。不过,既然是兄弟,自己以后有机会还是的好好提点提点。不能让好好的一个人,毁在这个东西上面。 “说到这个,还真有点丢人!你在这里也呆了有一段时间了。相信也应该知道了。我们这边的人呀,都比较好斗。部落之间要斗,族人之间也要斗,最后的结果就是,输的一方都成为了奴隶。有的部落的奴隶太多,就会拿一些出来交换。这时间啊,都是在集市的最后一天进行,每次集市都是如此。” 听完猎虎的解释后,林柊当机立断:“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能这个时候离开。” “夕,你去通知大家一声,把东西都先放回原处,我们还得多待几天。我得再和猎虎兄弟仔细聊聊,这里的事先交给你了!”交代完夕后,林柊就迫不及待的拉着猎虎追问更加详细的情形了。 看着林柊拽着猎虎逐渐走远的身影,夕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个时候在林柊面前提奴隶,他们要是还能走成,林柊就不是林柊了。不过,听到这个消息后,林柊就算自己要走,自己也不会同意的吧。那可是奴隶,奴隶啊,自己的部落里面最紧缺的东西。 算了,虽然自己很想回家,但是要是真能交换回几个奴隶的话,自己还是乐意的。 至于女奴什么的,夕大手一挥,表示完全没压力,城主根本就不喜欢那些软软的女人们。不过,要是换回来的奴隶里面有漂亮的小男孩的话,自己倒是得注意一点了。 自己和城主在一起也有一段时间了,怎么他完全都不提成亲的事情呢?当初的婚姻法,硬加入‘同性可以成亲’这一条,难道不是为了自己吗? 想到这里,夕不由的摸了摸自己的脸,自己应该并没有变丑啊,他反而觉得自己变得更还看了一些,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呢?难道是自己长大了,所有城主没有以前喜欢自己了,但是貌似自己第一次和他见面的时候,自己就成年了啊,而且自己一直都很高大,不可能有‘小男孩’过!对了,是嫌自己年纪大了吧,不过,要是算年龄的话,城主应该是老头子了吧。 天啊!自己到底在想什么呢?身为部落里面武将第一人,自己居然还会有这些小心思,真是丢死人了!卓夕羞愤的甩了甩头,企图把刚才的念头全部甩出去。 现在还是办正事要紧,不过城主的年龄真的有他自己说的那么大吗? 正在和猎虎进行深入研究奴隶问题的林柊,完全不知道自己被自己的小情人怀疑年龄造假了。 交换奴隶的时间很快就到了,这哪里是什么简单的交换啦!整个就是一个奴隶市场,各种各样的奴隶都有,老的,少的,男的,女的,一个个都像商品一样任人选购。 无疑,这这群奴隶中,漂亮的女奴和强壮的男奴是最受的欢迎的。 林柊当然是希望能够把这里所有的奴隶全部打包带走,但是他自己也知道这只能是奢望。先不说,招不招摇的事。单是财力问题,林柊就没办法做到,林柊忽然很后悔自己怎么没多带一些东西出来。 为了能够利润最大化,林柊再一次想起了盟友猎虎,最终猎虎达成协议,由猎虎出面帮林柊收买奴隶,代价则是下一次集市的时候,林柊负责提供食物以供猎虎交换一个漂亮女奴。好吧,这明显救赎赊账了。 不过,对于林柊购买奴隶的条件要求,猎虎还真有点想不明白。不要身体强壮的,也不要长的漂亮的,只要能干活就成?这要求可真不是个要求。不过,既然要求如此之低,再加上猎虎本地人的优势,猎虎对于完成任务非常有信心。 有了猎虎的大力支持,林柊最大程度的交换回了15个劳动力。满意的看着自己眼前的人,林柊忽然想到,就算自己有足够的财力,能够把这次集市上的奴隶都打包交换回来,单是以自己带出来的这点人,还真把他们带不回去。 别忘了,就算是奴隶,这群人依然是好勇斗狠的,‘逃奴’事件时有发生。不过,林柊这次带出来的人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这15个人完全不是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销假,但是回来晚了两天! 第64章 林柊终于心满意足的带着自己换来的人和新物种,踏上了回家的征途。而在他所谓的家中,此时也早有一群人翘首企盼着他的归来。 自从从林柊带着人离开后,老族长就有点后悔告诉他这个不知真假的传说了。 而老族长的心也从他离开后就一直悬着,随着林柊离开的时间越来越长,老族长也就越来越担心。渐渐的,他开始埋怨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多嘴,为什么要让林柊去赌那个传说的存在。自己部落的日子已经很好过了,为了那么个不知道存不存在的‘集市’,让部落里最重要的人去冒险的自己,实在是太傻了。 这个念头发展到后来,每当看到族人们幸福的笑容,他就害怕林柊会出事,怕族人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会因为失去了林柊而消失掉。 “唉,这都几天了。”老族长又一次站在城门口,虽然他自己也知道坐在屋子里等和站在这里等的区别不大,可是他就是忍不住想出来看看,这心一直提在半空中的日子实在是太难受了,哪怕能先放下那么一刻也值得了。 “爹,今天风大,您老就先回去吧!我带人在这守着就成。”阿坚孝顺的给自己的岳父披上了一件衣服并劝到,虽然他自己也知道他的老丈人回同意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为了他的身体着想,他还是要努力一把:“我向您保证一有消息,就立刻派人通知你。” 老族长知道女婿这是心痛他,但是看着陪着自己的女婿,老族长对林柊的内疚之情就更甚了。要知道,要是没有林柊的话,自己当初哪里有能力收留自己的女儿女婿啊,自己这个腿脚不方便的女婿哪里还会有命在。自己也不能像现在一样过着有女儿女婿孝顺侍候的幸福生活。 而这个帮了自己全家的恩人,因为自己那句不负责任的话而落得个生死不明,自己真是天大的罪人了,这还是往小了说的结果。 要是往大了说,处在自己如今的位置上。要是自己这次真害死了林柊,自己估计就成了林柊的故事里的那些奸臣了,族人们一定为这么认为吧,后人们也会骂他的,就向林柊讲故事的时候,大伙儿都骂大奸臣一样。这么看来,自己可能得被人骂上好多好多年了,死了也不得安宁。你说,他年纪这么一大把,多什么事啊。 但是他可以对天发誓,他真的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加害林柊,‘权位’什么他真的没在乎过。告诉林柊那个消失,真的是为了部落好,他没有想到擅长出远门的林柊,这次会一次不复返。但是,真到了那个时候,自己就是有十张嘴也说不清楚啊,就是现在,部落里已经开始传出许多不好的声音了,全靠方菱压着才没闹起来。 老天爷保佑,林柊可千万不要出事啊,他是部落的城主,他是族人的希望,自己于公于私都付不起这个责任。 想到这里,老族长就更不会愿意回去了,一屁股坐在地上,一副我就赖在这里了,谁都劝不动我的模样。 老族长是这么个态度,他的女婿也只能苦笑的摇了摇头,默默的陪着他站在一边。 爹的心情,他很明白,他自己也一样担心的要死,害怕的要命。他和爹不一样,他没有那么多的心思,部落会这么样,他没有想过。他只知道他的命是林柊救得,林柊是他的大恩人。 他每天都会陪着爹站在这里等,每过一天,他的心就下沉一分。唉!早知道会如此,当初就算抱大腿也该阻止城主出门的。 “老族长!你听,好像又有人过来了!”阿豹听力和他的智商可不是一家的,那听力绝对是杠杠的,离得远远的,他就能听到人的脚步声。 “恩!知道了。”不要怪老族长的态度冷漠,只是以前每次阿豹这小子一说有人过来,自己就满怀希望,但是等来的都是失望。 当然也不是全然没有收获,他们还顺便吸收了几个流浪人充实自己的部落。这要是放在以前,白捡了几个劳动力,还真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但是现在的他,最想要看到的是林柊这个死小子活着回来,其他的任何事都让他高兴不起来。 “是城主!老族长,这次真的是城主回来了。”趴在地上附耳细听的阿豹,忽然激动的跳起来大叫,甚至把自己身边的阿坚给抱了起来,本来就腿脚不便的阿坚吓得哇哇大叫。 “放下,你这个野人,赶快把我女婿放下来了。”见此情景,老族长也顾不得询问详情了,只得先把自己的女婿从阿豹手里解救下来再说。 被老族长喝止后,激动的阿豹总算多少平静了一些,他把阿坚稳稳的放下后,还假意的帮着他整了整衣服,然后才拍着胸脯保证到:“老族长,是城主,这次绝对是城主。” 看到阿豹这么肯定的模样,老族长也终于有点相信了。这个阿豹虽说一向都不怎么不靠谱,但是应该也不敢拿这个来开玩笑。 再说,他陪着自己在这里站了这么多天。每次有人路过,他都会提前通知,但是只有这次这么说,一定是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存在,阿豹在这个节骨眼上应该不会乱说才对! “那你说说看,为什么这次就一定是城主?”要是这小子敢说他是混乱猜的,他一定会让他知道他老人家的厉害。 “呵呵,你听。”阿豹做了个认真听声音的动作:“这脚步声是夕的,我俩从小一块长大,他的脚步声,我认得?” 从阿豹那里得到了解释的老族长,惊讶的看了这小子一眼。要是这小子不是在瞎掰的话,,这能力可是非常了不起的。看来林柊看人的眼光果然厉害,是比他这个老头子强。阿豹这混小子好好培养一下,以后一定能派上大用处的。 “呵呵,这么肯定,那老人家就相信你一次吧。要是真是城主他们,就记你一大功。”阿豹的自信也影响到了老族长,这老家伙这会儿心情可是很好的。林柊回来了,不仅自己悬着的心可以放下来了,自己肩上的重担也终于可以卸下来了。 年纪大了,抗太多的责任,承担太多的希望,他老家人的心灵和身体可都吃不消。多用点时间摆弄他的草药,调-教他的徒弟们,这才是他老人家想要过的生活。前段时间,过得是些什么日子啊,简直太憋屈了,有没有! 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连一向觉得自己耳朵不好使的老族长都听到了动静。到了这个答案马上要揭晓的时刻,刚才还自信十足的阿豹,这会儿也不由得开始紧张起来了。 他不是怕自己猜错了没有了功劳,而是怕再次失望。 他虽然不怎么聪明,甚至是全部落公认的大笨蛋,但是他心里一样很清楚,他们的城主至于他们的族人是个什么的存在,所有的人都不能承担失去城主的后果。而且,他的妹妹这几天都忧心忡忡的,她说城主要是再不回来,部落就该乱了。 林柊刚转过自己面前的大弯就看见了站在自家村口,不对,是城门口张望的几个人。 呵呵,那个伸张了脖子的老头不是他家的老长老吗?哼!叫你老倚老卖老的老是欺压人,这会儿知道心急了吧。 不过,得意归得意,看到这老东西站在风口处等他,他还是非常不认同。这老东西真是不让人省心,他可是自家部落里国宝级的人物。这要为了等他而倒下了,他要找谁陪去。不行,非得先把这个老东西弄回去再说。 老族长老远的就看着林柊带着一群里向自己这边走来。他数了数,看来收获不少吗?不说族人们背在身上东西,就单说这多出来的十来个人,就是个大收获了,咱部落不缺食物,就缺干活的人,这次没白出去一趟。 不过,就算是如此巨大的收获,也不能弥补他老人家这段时间的损失。这小子丢下这么大的一个烂摊子,自己在外面逍遥,可苦了他老人家。真是太不负责任,太要不得了。这次,他算是明白了,无论什么都没有林柊的安全重要,以后无论如何都不能轻易让这小子出门了,想到这里,他恶狠狠的瞪着林柊。 靠,老小子!自己不爱惜身体,他还没来得及说他呢,居然还敢瞪他,你以为他林柊不会瞪人是吧!看我的,我瞪! 部落里两大实权领导人在自在城门口进行了激烈的对视。这一大一小两个活宝,互相关心也互相埋怨,互相怒瞪,倒是玩的很开心。可是,有人却看不下去了。 只见阿豹同志学了一声狼叫,然后大力冲向林柊,直接来了个公主抱:“哈哈。是城主,真的是城主,没少胳膊没少腿。”说着还故意颠了颠:“恩!还长胖了点。” 现场的每一个人,除了夕醋意大发没法想太多,所有人都为阿豹在心中默哀,这小子死定了。 就连正在练眼功的老族长也石化了,这小子怎么激动成这样,还有这种抱女人的抱法是怎么回事。偷偷看了一眼当事人的表情,林柊估计是吓傻了没有任何表情,但是夕的脸色可不怎么好看了。看来阿豹这小子,是被自己的顶头上司惦记上了,不过,他还真没什么可委屈的。一句话,该! 第65章 被阿豹抱在怀里的林柊,已经彻底石化了。 为什么这小子表达高兴的方式永远,那么与从不同。 别说此刻抱着自己的,并不是自己的心上人了。就算此刻抱着自己的人,是夕本人,林柊也一样高兴不起来。不过夕也做不出这种脑残的事情来,就算做的出来,他相信他一定也会选择一下地点的,这都什么事啊! 他可是无比英勇神武的城主大人啊,是万千族人心中的偶像。可是今天,他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来了个公主抱。你让他的脸往哪里搁,他以后还有什么威信可言,老东西现在一定快笑岔气了吧。 这老头带这个二货出来接他,一定是故意整他的对不对,其实这一切老头子得阴谋吧!真是无语泪千行啊! 作为这家伙上司的上司,林柊完全没法理解,为什么这头蠢豹子在经过这多次的教训后,无论被怎么处罚都不能稍微消停一点呢!这家伙就是上天派来折磨他的,对吧……对吧!一定是这样的。 陷入无限怨念循环中的林柊,完全忘记了现在最重要的是先把自己从阿豹怀中解救下来。 而其他人不是不想救驾,而是不敢啊。 其实大伙儿这会儿也觉得自己很委屈。跟着城主大人出去辛苦了这么久,终于取得了突破性的大胜利。就等着回到部落后,论功行赏了,可眼看着都到了自家门口了,却出了这么一出。 看到城主这么丢人的一面,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城主记恨上,所有人都拼命的想缩小自己的存在感。这个时候,谁会跑出来救主啊,难道还怕城主大人记不住自己么,这种功劳可没人敢要。 唯一不怕被城主大人记恨而影响升迁,同时也是最有立场救驾的人,最由最开始的暴怒到现在的淡定。算了,反正当事人自己都不想下来,自己干嘛多管闲事,说不定人家觉得这感觉还不错呢。 只能说这真是个美好的误会! “咳!咳!蠢豹,还不把城主大人放下来。”所以说关键时候,还得靠族中的老人。老族长虽然觉得这画面很有趣,但是他可是林柊的忠实拥护者。护卫林柊的颜面,他觉得自己义不容辞,虽然他觉得现在这个情景,林柊的颜面也没有剩下多少了。 但是,好歹也是个城主,难道要被人这么一直抱着,站在自家城门口。要是被过路的看见,谁还会来投奔他们,所以,为了部落的利益。老族长毅然牺牲了小我,出面解救了林柊,真是精神可嘉。 被老族长这么一说,阿豹也发现自己的行为有些不妥了,不过此人天生缺心眼,倒是毫不在意。 “呵呵!我这不是太幸福了,激动的吗?”放下林柊后,这家伙还不死心的左右摸摸:“瞧瞧,咱家的城主可是什么都没少的回来了!摸摸,这肉还变结实了一点了呢。” 直到夕实在是淡定不下去了,一拳头招呼过去,这小子才罢手,还不甘心的回给夕一个挑衅的颜色。只能说,这家伙的拉仇恨值能力又见长了。难道是夕这段时间不在族中,他一家独大太久,皮开始痒了。 这家伙光顾着挑衅自己的顶头上司,以期可以来场痛快的战斗。好吧,没有对手的日子是寂寞的,他的确是手痒了。 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现在的处境,被大boss和顶头上司同事惦记上了的日子可不会好过。不过,就算他意识到了,估计他也不会在意。反正自己一直都被惦记着的,好像还真不是什么大事! 林柊虽说生气,但是面对阿豹这个油盐不进的家伙,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办。 能想出来的惩罚招数,能用的自己全都用过了。总不能因为个公主抱,就把自己的大将贬为奴隶吧,要是真那样做了,方菱第一个不答应吧,太影响部落内部大团结了。忽然间,林柊发现自己这个城主,当得可真窝囊。 再说了,就算不考虑方菱的感受,他也没有遗臭万年的打算。从后世过来的林柊,可不想成为后人的反面教材。 既然对方是颗打不烂,煮不熟的铜豌豆。为了自己好受一点,林柊只能进行自我调节,好歹这二货是因为我平安归来也激动的。 不过就算这小子已经被各种惩罚措施,折腾成了精钢不坏之身。也明知道这小子不会怕,林柊的处罚命令还是必须的吓,计算吓不住他,也要表示下自己的态度,同时吓退其他人啊,要不然他这个城主哪里还会有威严可言。 下达完例行公事的处罚命令,听到阿豹那不痛不痒的哀嚎声。林柊居然奇异的发现,自己在把脸都丢光了的情况下,居然还能有好心情。看来,回家真的能冲掉很多不开心的事。 拥有着精钢一样坚强心得林柊,很快就把这件事给抛到了脑后。 高高兴兴的对着老族长吹嘘自己这次的收获,虽然林柊的演讲明显有不少夸大的成分。但是老族长却难得很配合他,一直乐呵呵的听着。 很快林柊回来的消息,就传被回了部落内部。他的平安是族人们最大的期盼,族人们都自发的停下自己手上的活计,走出来迎接他们的城主,那场景简直比大丰收还要来的隆重。 看着大家真诚的面容,林柊觉得自己这辈子真是值了。虽然被迫来到这里,他失去了现代舒适的生活,但是他能够受到了这么多人的爱戴,是他当一辈子的图书管理员所不能的。唯一的遗憾,可能就是他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父母了,默默的在心中为二老祝福。 对于自己这次带回来的新物种,林柊非常重视,这可不仅仅是新物种而已,还能给族人们带来新的口味。 族人们终于能尝到除了‘咸’以外的味道了。呵呵,小孩子们也终于可以有零食吃了,当然这都得等到明年,因为他这次带回来的东西和以前一样,第一年都必须全部做种。 身为城主,林柊的压力很大,对自己的工作他也很尽责。前脚进了自家大门,还没来得及稍作休息,他就迫不及待的让飞鹰通知官员们开会了。 夕虽然心疼林柊的辛苦,同时他也明白,这个会的重要性,所以他什么都没说。他能做的就是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希望可以多帮助自己的爱人一点。 其实他有的时候也会想,他当初带回来的这个人,到底是想带给他们什么样的生活。 如今部落里的生存现状,已经美好的让族人们觉得自己是生活在梦中了。可是林柊好像还不满意,一直在寻求更好的发展。他原来的生活的地方,到底会是什么样子的呢?夕对林柊的过去,和自己的未来产生了浓浓的兴趣。 只所以如此紧急的召开会议,林柊是有两方面的考量的。 一来,自己离开部落这么长的时间,虽然对方菱的能力绝对有信心,但是作为城主,自己不能让部落脱离自己的掌控,自己必须清楚部落的现状,才能更好的对以后的工作作出正确的部署。 二来,新物种下种的问题,也得好好规划规划,各部门必须严密的配合,不容出一点差错。天知道,这些东西自己还有没有运气再碰到第二次。 林柊的大会小会不少,官员们早已习以为常,并且也被训练的动作非常迅速了。林柊和夕踏进会议室大门的时候,已经发现所有的人都已经到齐了。 林柊满意的点点头,看来大家的干劲十足,并没有因为他不在部落,而有所懈怠。 招呼大家就坐后,林柊直奔主题。向大家汇报了他这次出门所取得的成果。如此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当然得先说出来让大家开心开心,同时调动大家的激情,让他们对部落的未来充满信心。 一听到林柊不仅找到了传说中的‘集市’,交到了可以长期合作的盟友。同时还交换回来3种新物种,最最重要的是那个‘集市’上还有奴隶可以交换。 林柊的这个消息的确非常振奋人心,他话音刚落。这群人就按耐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开始交头接耳起来了。 对于这点,林柊是不会制止的,他清楚知道自己的能力。一言堂的通知模式明显不适合他,他需要属下们的帮助,所以他会给予他们更多的发展空间,更多的自由。 对于林柊这次的收获,最让大伙儿感到高兴的,不是什么新口味的出现。原始人对这个的要求真不高,而是林柊找到了可以交换回来奴隶的地方。 如今的部落对于人口的需求,他们这些当领导的再清楚不过了。到处都在建设发展,每一处都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他们这些人可是经常为了人口的分配问题发生争执,甚至大打出手过。 这次城主从外面带回来的15个奴隶,可是刚进城门,就被这群人给盯上了,都在心里琢磨为自己的部门多争取几个回来。 虽然以后他们有了交换奴隶的渠道,但是现在多抢几个在自己手上,先解决了自己的用工缺口再说。所以,他们在自己部门内部商量着,一会要怎么开口为自己争取更多的人口。 林柊要是知道,这群人此刻正在激烈讨论的内容,不知道会不会直接气晕过去。言论自由什么的,有的时候也不一定会是好事。 很快林柊就发现这次会议的风向完全变了,脱离了自己得计划。 他还没来得及向方菱了解部落的现状,也没有对新物种的种植做出安排。会议室就已经炸开了锅,他带回来的奴隶成了这次会议的重点。看着争论的脸红脖子粗的人,方菱和林柊只有相视苦笑。 最让林柊郁闷的是,本该和他站在同一战线的老族长,居然加入了让抢夺的行列。 老东西你就不能消停点吗?我知道你们医院搬搬抬抬也需要人,但是您老人家就不能派个代表发言,用得着亲自上阵么。您的吐沫星子已经喷了他一脑门了。 林柊悔的肠子都青了。早知道他还不如先休息一晚,养好精神再来应付这群疯子呢,这就是人算不如天算吧。 为什么别人穿越就能打开王八之气,什么事情都能迎刃而解,他开个会,却老是出状况呢。他果然只有图书管理员的命吧! 第66章 一番混乱过后,林柊带回来的奴隶终于被瓜分完毕。 在这次的争夺战中,年迈的老族长凭借着自己独一无二的优势,硬是从一群饿狼手里抢走了两个奴隶。其战斗力之强让人瞠目结舌,当然他能拉下脸面加入战斗的勇气,让林柊都佩服不已,至少林柊自认自己绝对是放不下身份去和手下们抢人的。 陪着这群人折腾了半天,被折磨的够呛的林柊终于在天黑的时候,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躺在自己阔别已久的爱床上,林柊感觉自己身上的力气瞬间就被抽光了,连手指头都不想再动一下了。 自己从出门以来就没有这么舒服过,就算是住在猎虎不露里那段算是过得比较舒适点的日子里,‘铺着棉被的床’这种奢侈东西也是绝对不会出现在除这里意外的其他地方的,当然要是还有别的穿越者的话就另说了。 开心的扑在床上,把自己心爱的棉被抱在怀里,幻想着从此不离不弃。 忽然,一双温柔的手抚上了他的双肩,为他做着简单的按摩。 虽然是被人忽然袭击,但是林柊不仅不紧张,甚至连头都没有回就彻底的放松了自己的身体。林柊很清楚这双手的主人是谁!这手法让他太熟悉,更何况能够未经通报就进入他的房间的,整个部落唯有一人而已,要是谁都能随便进来,飞鹰同志也该直接下岗了。 “好舒服!这边也敲敲!对对,就是那里,再用力点。”享受着爱人的服务,林柊难的放松了一把。 “我说夕啊……” “恩!” “还好今天你没有和老东西一起跳出来捣乱,要不然场面更混乱,谢谢你哦!”好舒服,好困。 “你放心,我不会!”不会做任何让你感到为难的事情。 等着一会,床上没有再传来任何的回话。仔细一下,林柊果然已经睡着了,夕体贴的为他盖上棉被后也就退了出去,自己手上还有一些事物等着处理。 不过,不把这趴着睡得家伙翻回来真的好吗?这种睡姿,应该不会舒服才对吧。 还好睡梦中的林柊也感受到了这一点,闭着眼睛就把自己翻了过来,只是可惜了夕刚帮他盖上的棉被了。 美美的睡了一觉的林柊终于满血复活,又可以精神奕奕的召集大伙儿开会接着讨论事情了。 既然奴隶已经在昨晚瓜分完毕,就算没有抢到的人还心有不甘。但既然是已成定论的事情,憨厚的原始人也不会再闹出什么幺蛾子了,这一点倒是比现代人好得多,至少他们很容易接受现实。 在这次的会议上,林柊终于主导了这次的方向,首先是方菱汇报了自己这段时间的工作,部落里新打造了多少工具,新开坑了多少土地,又修建了多少房子,这些都事无巨细的做了陈述。 不得不说,有这样的下属真的是一件很省心的事情,不仅工作能力强,还能随时把握领导的心思。 既然方菱如此给力,林柊当然也不会小气,不仅当众肯定了方菱的工作成果,还大方的拿公家的东西给予了方菱大量物质上的奖励,让方菱狠狠的发了一笔小财。 得到了自己最想自己的信息后,林柊马上就自己带回来的新物种的种植事宜,发起了讨论。 种在哪里,由什么人负责种植种,怎么种,林柊都和大家一起积极参与了讨论。 这次的会议难得很成功,很和谐,和活跃。 可能是因为大家多少有了一些种植方面的经验.,这次的大会终于出现了林柊期盼已久的大家‘踊跃发言’的状态。这一跨时代的进步,真是感动的林柊热泪盈眶,这是不是意味着,他离甩手掌柜的好日子又迈进了一大步了。其实,他真的不是工作狂啊,他也想偷懒啊。 既然一切都逐渐走上了正轨,林柊也难得静下心来,安心留在部落里高发展,短时间内他是不打算再到处乱跑了。 就连第二次的集市,他也没有亲自带队前去。而是派了自己最信任的夕代表自己全权负责这件事情。 林柊赋予了夕最大的权利,下令夕的命令等同于他林柊的命令。只要是夕认为对部落有用的东西,他都可以自行决定交换与否和所付出的交换的代价。当然,林柊在私下有特别叮嘱夕,只要是他没见的新奇物件,在对方不是要价太离谱的情况下不妨都交换回来试试。 不是林柊不想亲自出门,而是他如今的地位已经不允许他再到处乱跑了。 一个成天不在自己部落的首领,绝对不是一个好首领。同时这样的首领,也会让族人们没有安全感,没法安心的工作,对部落的发展非常不利。 同时林柊也有另一面的考量,部落一天一天的壮大,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人前来投奔,前几天居然还第一次出现了有小部落举族投奔的。 这当然是件好事,但是越来越庞大的队伍,不仅增加了劳动力,也带来了不安定因素。自己要是还是想以前一样四处乱跑,保不定自己那天回来的时候,此地已经换了主人了。 所以自己必须得留在部落里,以保证自己对部落的绝对掌控。当然他也不是永远就宅在部落里了,等他觉得已经没有人能威胁到他的地位了,他还是会是不是出去看看的。 三年的时间在忙碌中很快就过去了,在林柊的带领下,部落飞速的发展着,当初的小村庄已经具备了城镇的规模。不仅重新修建了城墙,占地面积也翻了好几倍,族人们得生活质量也越来越好,而这个地方对周边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也越来越大,成为了这块区域里名副其实的中心。 这两年前来投奔的人不少,林柊的部落早已开始实行私有制,最早的一批族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早已经搬进了砖房里,而且在各个领域也大多小有所成,成为了后来者羡慕的对方。对于那些能够脱颖而出处在金字塔上层的人,大家虽然羡慕,但是更多却是敬畏,因为这些人都不是凭运气成功的,都是具备有普通人所没有的本领。 老族长的女婿阿坚,当初他因为腿伤的缘故被自己的部落无情的抛弃,可谓是落魄到极点,甚至连小命都差点不保。他原来的族人也大多以为他已经没命了,可是现在的他却是医院的副院长,可是部落里一等一的贵人。 虽然因为是老族长女婿的原因,他成为了老族长的徒弟之一。但是,老族长可不是只有一个徒弟,能尽得老族长的真传,和他自己的天赋还有所付出的努力分不开得。 雪落是雪山族的新任族长,他从过世的老族长手里接过族长的位置还不到一年。可能他真的没有当族长的能力吧,才一年的时间,他就已经撑不下了。他们部落今年的情势非常困难,部落的食物储存量少到根本就没有成功过冬的可能。 雪落知道,自己要是不另想出路的话,这个冬天一过,他们部落能剩下来的就没有几个人了。 他情不自禁的想到,要是当年阿虎(老族长女婿原来的名字)的腿没有受伤,又或者部落没有驱逐他。以他的本事,部落是绝对不会落到现在这个地步的。 但是他知道那件事不能怪老族长无情,他那么做完全没有半点私心。原始社会生存压力大,放弃没有用的人,才能让更多的人活下去。 雪落没有继续纠结这个问题,他很快就做出了对族人们来说,最好的决定。那就是他带着族人们前往那个传说中最富有的部落。虽然这么做,他们的部落就不会在存在了,但是比起能让所有的族人都存活下来,这个又算得了什么呢? 他听说这个部落是不会拒绝去投奔的人的,缺胳膊断腿的都收。但是他也听说,最近前去投奔的人太多了,他们这些去晚了的,不会有太好的安排了。不过,对于只求活命的他们来说,这些都不重要。 雪落的部落不算多,满打满算也不当两百人,在前来投奔的队伍中也算不上顶尖的。所以,雪落这个族长也没有什么大人物亲自出面接待,也没有什么欢迎仪式,做好登记后,雪落和他的族人们就被带往宿舍休息,等待着队他们的进一步安排。 可是在去宿舍的路上,他却无意间看见了当年那熟悉的身影。怎么会,他居然还活着! “看什么呢?”负责接待他们并带路的人见到这新来的居然不走,回过头来疑惑的问到。同时惊讶于对方的胆量,一般新来的不是都很老实的吗? “那是谁!”雪老指着坐在软轿上被人抬着走的阿坚问到,他不知道废了腿的阿坚为什么会收到这样的对待。虽然他不知道‘软轿’是什么东西,但是他看的出来这绝对不是普通人能够享受到的东西。更何况还有两个青壮劳动力抬着他呢! “那可咱部落的大贵人。”顺着雪落的手指看过去就看见了,正坐着软件赶路的副院长,副院长可是好人,不管对方看不看的见,礼是一定要行的。带路的行完礼后,想起刚才雪落指着阿坚的动作,皱了皱眉头:“新来的,可不能这么指着副院长大人,这个不礼貌。要不是念在你是新来的不懂规矩的份上,我可得和你干上一场” “贵人!”此刻的雪落,心里有股说不出来的滋味。虽然他不知道‘副院长’是个什么样的贵人。但是看到负责接待自己的人如此恭敬的态度,再加上阿虎刚才居然是被人抬着走的。对于这个昔日的好朋友,如今的地位,他大概也能猜得出来。 想到这里雪落不禁开始自嘲,呵呵!自己从小就比不上他,就算对方伤了条腿,照样还是比他强。 算了,这都是命,他认命!就是不知道自己要是去求他,他能不能看到从小一起长的情分上拉他一把。不过,想想当初他被部落驱逐时,自己的见死不救,相比对方也不会帮忙了吧。 “我说新来的,你到底走不走!” “走!马上走!你老千万别生气。” 第67章 阿坚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此时的他同样也是心绪万千。 刚才在大街上,不仅是雪落看见了他,他也一样发现了雪落,还有跟在他后面的那些曾经的族人们。 以他如今的身份地位,只要随便找个人一问,自然很快就能知道这些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其实他在看见雪落时,就已经猜出了他们的现状,找人询问不过是再一次确认而已。 雪山部落果然也没有能力撑够今年的冬天。自己的前族人们,已经成为了自己部落的新人,而如今的新人,可没有当年那种被一视同仁的待遇了。 现如今部落的日子是一天比一天好过,来投奔的人也就一天比一天多。部落对劳动力的需求也没有以前那么迫切了。既然如此,他们所受到的待遇自然也就越来越差。用城主大人的说法就是,供求关系已经发生了改变。 部落里的那些好工种,早就被那些部落的‘老人’们瓜分完毕,剩下的大多是些原来的族人不愿意干的活计。 当然,就算都是新人,在分配的时候也是有好坏之分的。 阿坚很清楚,负责给他们安排工作和分配物质的人是风。而只要自己愿意给风带句话。自己的面子,风无论如何也是会给的。那么,雪落他们就能在分配的时候占到很大的便宜,日子也能好过许多。 可是,他愿意这么做吗?他还愿意帮助这群人吗?此刻的阿坚不由自主的陷入了当年那痛苦的回忆之中。 当年,他是部落是一等一的勇士,他有着强壮的身体,矫健的身手。他还有一个美丽又会体贴人的妻子,他每天都会带回很多的食物,是部落里人人巴结的对象。 他以为自己是上天的宠儿,他会一直这么幸福下去,然后顺利的接任族长。他有信心,以自己的本事,一定可以带领族人们过上比现在更好的日子的。 如果没有那场意外,他相信他的人生一定会和他自己预想的一样美好。 可是,就像城主大人所说的那样,人算不如天算。 那天早上,他和往常一样和大家一起出门打猎。他没有想到的是,那天会是他今生最后一次狩猎。 当他们丰收归来的时候,山上忽然滚下来一颗落石。虽然他有幸捡回来一条命来,但是他的腿却被大石给压伤了。 族人们把他抬回了山洞,当知道他的腿无法复原时。所有人对他的态度都变了,只有他的妻子待他依然如故。 他知道现在的自己不如从前了,所以他很快的调整好了心态。尽管自己腿上的伤还很疼,他依然坚持为族人们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可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没有做那个用,残忍的现实依然摆在了他的眼前。 部落今年储备过冬的食物不足,自然不愿意浪费在他这个废人的身上,族长对他下达了‘驱逐’的命令。 ‘驱逐’!他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也有被部落驱逐的那一天!最让人心寒的是,族长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尽然没有半分犹豫。 而那些,曾经受过他无数恩惠的族人们,没有一个人对这个命令有异议,更没有一个人为他说一句话。每一个都站的离他远远的,曾经的情谊被忘得干干净净。 就连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雪落,也没有为他说上一句话。在发现他的求救目光向自己投来的时候,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居然把脸转向了另一边。 他绝望了,所有的人都抛弃了自己。罢了,走就走吧,反正自己像这样活着也是痛苦的,还不如给自己来一个解脱。 正当他准备独自离开的时候,从人群中却传来了自己妻子的声音。 “等等!” “敢问老族长,我知道被驱逐的人是没有食物可领的。”他的妻子叫停了自己后,立刻对族长发问:“但是对于在冬季来临之前,自愿离族的人,部落是会他一部分食物的。对吧?” “冬儿!”连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自己的妻子居然想要陪自己一起走?难道她不知道,外面等待着他们的只有死亡吗? “冬儿,你可要想清楚?部落并没有赶你走!现在出去,只有死路一条。”冬儿身体很好,而且很漂亮,族里愿意和他成亲的人不少。完全没有必要陪个废人去死。铁石心肠的族长也忍不住劝到,当然,他为的依然是他的部落。 “我想的很清楚了。请族长将属于我的食物给我吧。”此刻的妻子很坚强,在一起这么久,自己居然到现在才知道,自己的妻子拥有的不止是美丽。 “好吧!雪落,把食物给他们!” 就这样自己和妻子带着部落分给妻子的食物上路了。 妻子说要去投奔她的父亲,妻子还说她的父亲一定会收留他们的。其实他知道,妻子和他一样,都不太相信这句话。 自己曾经是部落的下任族长人选,曾经为这个部落做了那么多的贡献。而他自己的族人们在选择抛弃他的时候,完全不念旧情。自己的部落都这样,其他的部落又怎么会愿意收留他这个废人呢? 仿佛看出了他的担忧,妻子安慰到:“不用担心,我父亲是族长,他很爱我,他一定愿意收留我们的?”妻子说完后,估计也觉得这句话没有什么说服力,急忙又加上一句:“族人们也很好的,一定不会反对的。” “知道了!但是我们也得先赶过去再说啊。”虽然自己已经不报希望了,但是为了安妻子的心,自己不得不装出一副相信自己一定会得救的模样。 他必须的把妻子带过去,他相信对方就算不愿意收留他这个废人。但是,他的妻子的身体并没有任何问题,再加上她还是族长的女儿,他们一定会愿意留下她的。 因为食物不足,再加上自己身上的伤,他们的这段路程走的异常艰难。他不止一次的想让妻子放弃自己,但是固执的妻子坚持要和他一起活。到后来,他越来越害怕,要是对方不愿接纳他这个废人的话,妻子会选择再一次和自己一起走。 好在真的是天无绝人之路,真的和妻子所说的一样,他和妻子都被留了下来。 最重要的是城主不仅仅是收留了他,还给了他第二次的生命,让他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没有用的废人。 他如今的成就,就算是一个没有缺陷的人也不容易办到的。 他终于证明了自己不是一个只能被放弃的废人,他现在是能够从阎王爷手里强人的医生。他能够受到族人们的尊敬和爱戴,他也有能力让自己深爱的妻子过上好日子。 在今天之前,他每一次取得成就的时候,都想冲到雪山族的面前,让他们好好看看。自己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幻想着他们后悔的模样。 可是,如今他们来到自己的面前,自己却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对待他们。 如今,双方的地位已经差的太多了。自己是这个部落站在云端的人,而他们呢?不过是一群活不下去的可怜人。 自己狠的雪山族已经不存在了,他们连自己的部落都没法抱住,自己又何必在这个时候再去落井下石一番呢。 在如今的部落,自己的名声很好,大多数的人多认为自己是好人。更有被他救过的族人,称他为‘活神仙’。 可惜,他毕竟不是真的神仙。他做不到忘记别人对他的恶,只记得曾经的情分。 毕竟是自己曾经的族人,在这个时候踩上一脚的事,自己做不出来。但是当年被那么对待过的自己,也做不到不计前嫌的拉他们一把。 这里才是他的家,才有他的族人,才是他效忠的部落。至于雪山族,他欠他们的早已还完了,他们欠他的,他也不想讨要了。 罢罢罢,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吧。可是为什么自己的心还是被影响到了呢,为什么自己还是会难过呢。 ‘扣﹑扣﹑扣!’敲门声打断了阿坚的沉思。 “进来。”清醒过来的他,连忙整理了一下自己并不凌乱的衣衫,仿佛在掩饰自己曾经的软弱。 “阿坚院长,例会马上就要开始了,您准备的怎么样了!”来人是阿坚的助手,他很清楚阿坚的行程,眼看着例会就要开始了,阿坚这个副院长还没有要动身的意思,他终于忍不住前来提醒。 “谢谢提醒!你先出去一会,我收拾一下马上就走。” 阿坚真想自己一巴掌,自己居然纠结于以前的事情连会议时间都给忘记了。 他是阿坚,是山木族的阿坚,雪山族的阿虎在被族人赶下山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对了,他现在的追求可不一样了,他得好好努力,争取为自己的儿女赢得一个姓氏回来。 在如今的部落里,名字取得再威猛都没有用。只有被城主赐予的姓氏,才是被最大程度的认可。就像方菱一样,他的后人永远都会记得是方菱帮他们挣得的这个‘方’这个姓氏。 人要活到这个地步,才能算是没有白活一回。 唉,城主大人现在对于赐姓越来越小气了,全部落也没有几个人有自己的姓氏。每次听到别人称呼爹为‘木院长’的时候,自己都非常羡慕,就连妻子有时候也会得意的说自己是木姑娘,而自己只能是阿坚公子。 所以,什么雪落的无情,雪山族的抛弃,都已经不重要了。他可是有着比这些都重要的事情要做,要是一直纠结于这些事情的话,自己估计一辈子都没法被城主赐姓了吧,自己得竞争对手可多着呢! 阿坚重新振作了精神,坐着自己的软轿敢去参加例会去了。 果然,自己被过去的事情迷了眼,列会居然是最后一个到的。在众人疑惑的眼神中,阿坚镇定的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就坐,不想让别人从他脸上看出任何的端倪来。 林柊自然看到出来此刻的阿坚心里有事,但是他也看的出来,阿坚并不想被任何人看出来,作为一个好领导当然不会拆穿他。 林柊清了清嗓子:“既然人都到齐了,大伙儿也就安静下来正式开始汇报工作吧。” 第68章 这三年的时间,林柊一直致力于全力发展部落。在他的带领下,不仅部落的人口急速增加,各项基础设施也逐步完善,最最重要的是林柊的领导班子,在这三年的时间里得到了充分的锻炼,如今也都能独当一面了。 而这个例会就是用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交流的,同时也是林柊掌握部落现状的重要途径。 这个例会的流程已经走过无数次了,最近又没有什么特别的事项发生,大伙儿汇报完自己的工作后,相互讨论两句后也就很快结束了。 和往常一样,因为要整理思路,林柊依然是最后一个离开会议室的。 可是正当他一脸疲惫的走出会议室大门,盘算着先回去躺一会儿的时候,却看见飞鹰带着一脸的贼笑站在门口。 “这是干嘛呢?“ “呵呵!城主大人,您猜猜,今天有什么好事发生了?”被林柊一问,这家伙立马就来劲了,凑近林柊故作神秘的反问。 飞鹰这小子跟了自己这么多年,也算的上是自己的心腹了。既然是心腹,不仅是他了解林柊的心思,林柊也同样了解他。一看到他这种贼贼的表情,再算一算时间,林柊哪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臭小子,真是学不乖啊!” 看着着飞鹰皮笑肉不笑的表情,林柊也难得玩心大起,他摇了摇头:“不够,真的不够!” “什么不够?” “打的不够啊!” 果然此话一出,飞鹰脸上的笑容马上就凝固了。 如此效果,林柊自然非常满意,摇头晃脑的继续说了下去:“我的城主夫人,别的不行,拳脚功夫那可是一等一的好。这点,你上次一定深有体会吧?” “体会!非常体会。”飞鹰紧捂着自己的双臀,太记忆深刻了,真是太狠了。 “可是啊,本城主觉得城主夫人他下手太轻了。准备等他回来后,让他重新打过。飞鹰护卫,你觉得怎么样?” “城主大人!”飞鹰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不要啊!上次你们登记成亲的时候,我不过是凑热闹叫了句‘城主夫人’,半条小命就没了。” 飞鹰在这里哭天抢地的大吼大叫,可是至少有一半是发自真心的。 去年,自己得知城主和自己的好兄弟卓夕,已经偷偷扯了证的时候,一时得意忘形,叫了一句‘城主夫人’。 结果卓夕那小子脸皮太薄,居然直接恼羞成怒,把自己给胖揍了一顿。虽然没被打出个好歹来,但是那小子是真的狠啊,绝对是看准了打的,专找疼的地方下手。 飞鹰的尖叫声实在是太过凄凉,以至于都走远了的众人纷纷回过头来观察了半天。在再三确定了他们的城主没有任何危险后,才再次赶路。 不少人还在心里嘀咕,今天的飞鹰是怎么回事?没事鬼吼鬼叫什么,害他们白白担心了一场。难道这平时小毛病不断的小子,下定决心要向阿豹看齐了。就使劲折腾吧,正在做免费兼职的阿豹肯定不介意多个同伴的。 殊不知,飞鹰同志简直就是原始社会的‘活雷锋’啊,牺牲自己,娱乐城主啊,同时也帮助大家。你们想啊,最大领导人的心情好了,不就不会找大家的麻烦了吗? 好好乐呵了一阵的林柊,决定给来点实际行动来为爱人接风洗尘。 “飞鹰!” “到。”虽然有被揍的危险,但是看到城主心情大好,身为下属的飞鹰还是不自觉的跟着兴奋起来。 “去仓库,把能拿的蔬菜都能拿来一些来,再回府通知厨房今晚准备火锅。”把自己特制的令牌扔给飞鹰作为凭证,要是没这个东西,就算是飞鹰也没办法在部落的仓库里取出一点东西来。 “火锅!?”收好城主的令牌后,飞鹰的双眼就开始发光了。 ‘火锅’可是飞鹰的最爱,没有之一。自从两年前有幸一尝后,他就义无反顾的爱上了它,并且至今不渝。 可惜,这玩意需要的食材实在太多,有的还属于稀罕物,价格不菲。特别是那花生油,实在是太精贵了。他的薪水虽然在部落也算是高薪阶层了,也是不能经常吃的,他还得存钱取媳妇呢,总不能只顾自己一张嘴吧。 所以能够蹭着吃,是件非常美好的事情。但是他完全没有想到,人家小两口正是小别胜新婚的时候,他这个时候跑去当电灯泡,这不是上赶着拉仇恨值吗? 请相信你如果真这么干了,城主夫人下次真的不会再对你手下留情了。 打发飞鹰去准备食材,林柊自己则是赶去城门口,安静的等着自己的爱人归来了,自己到底是有多久没见到夕了啊! 独自等待爱人归来的时间是最难熬的,为了使时间过得快一点,林柊努力开动大脑,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这三年来,外出交易的事情自己完全交给了夕。而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夕,每次都是自己亲自带队。 所以,这3年来自己和夕也是聚少离多。当然他们的牺牲也值得的,通过交易,换回来很多的物种和劳动力,才有了部落如今的繁荣。 但是,最近一年来,交易的收获已经越来越少了。想来也是,如今的部落劳动力已经足够,对奴隶的需求也随之降低,再加上这一片的稀罕物也早已经全部成了自己的囊中之物。‘集市’对部落的重要性逐渐减弱了,也是时候把夕给解放出来了。 在林柊对未来的规划中,时间流逝的很快,不一会儿便有熟悉的声音传来。 “大家快跟上,马上就进城了。” “小心,不要让东西掉下来了。那个瓜,是城主最喜欢的,可不能摔碎了。” 眼看这就要到城门口了,可不能在这个时候出状况,细心的卓夕一遍一遍的叮嘱着。 “将军,您快看。”本来疲惫不堪的二虎,居然像打了鸡血一样的跳了起来,害的夕差点把手里的西瓜给扔地上去了。 “干什么呢?如此沉不住气,叫属下这么看着,你也不嫌丢人。”好不容易保住了西瓜的卓夕,对着自己的得力下属吼道。如此毛躁,叫他以后怎么放心把任务单独交给他。部落越来越多,事事亲为的话,自己也有点吃不消了。 “不是,是……,我是说……”被领导呵斥,再加上激动,二虎连话都说不明白了。 “什么一会是,一会不是的,你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被他这么一弄,夕就更加不耐了。 “二虎将军的意思是说,城主亲自来接您了!”还是傍边的人实在看不下去,出手拉了二虎一把。 好人啊,我二虎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什么?”夕马上向城门的方向望去,果然看见了正在城门口吹冷风的林柊,这家伙搞什么呢,不知道老人家是不能站在城门口吹风的吗?要是着凉了,要怎么办? 不过,大夏天不是更应该担心他中暑的问题吗?卓夕,你果然是关心则乱! “胡说,城主那是来接大家的。”死鸭子嘴硬的狡辩着。 虽然顶头上司这样说,二虎不是阿豹,大声反驳什么的,他的确不敢。但是这完全不妨碍他不甘心的小声嘀咕;“明明就是来接你的嘛!” 夕当然不会没听见,可是他也无力反驳,因为就连他自己也不相信林柊不是专门来接他的。 我说,你好歹也是个城主,统领的族人都已经过万了,你好歹也要时不时做做面子功夫,笼络下人心啊。谁让你没事出来讨他欢心了,笨! 虽然在心里骂着林柊笨蛋,其实对于林柊今天的举动,夕还是打从内心的感到高兴的。 所以,联手安排好货物的入库工作后,小两口就兴高采烈的回家去了。 夕拍拍手里的西瓜:“虽说咱部落也有种,但是论味道,还是他们的比较好吃。” “那是,这天气吃西瓜正好,还是夕知道心疼人。对了,我叫人准备了你最爱吃的火锅。配着西瓜吃正好。” 在没有空调的大夏天吃火锅,你们的口味可真重。 不过,林柊和卓夕才不管这个,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吃的。在这里,他们就是王,他们说这么吃最好吃,有谁又能说个不字呢。 现如今,林柊和夕居住的地方也不再是当初的那间小套房了。他们现在的房子虽说比不上那些金碧辉煌的宫殿,可好歹也是个三进三出的小院落了。林柊可不是圣人,部落越来越繁荣,自己当然也得给自己谋点福利。 同时,既然部落的劳动力已足够,交换回来的奴隶自然也开始为贵族阶级服务了。所以,作为部落最上层的林柊和卓夕,终于过上了有人伺候的奴隶主生活。 一切都有人服侍的他们,在换好衣服后。西瓜和火锅都已经准备好了,家里的奴隶也识趣的退了下去。 可是,无论林柊怎么暗示明示,飞鹰就像一根柱子一样定在自家的饭厅里不动了。 “我看,你小子是皮又痒痒了吧!”卓夕终于忍不住,打算用暴力对付自己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了。 没想到得是,这次飞鹰并没有惨叫着逃跑,而是十分光棍的往地上一躺:“你先打吧!” “不过,您打完了得让我吃个够才行!” “……”这是什么情况,用行动来告诉他什么叫‘记吃不记打’吗? 林柊深深的为自己派他去准备食材的的举动感到后悔,他这不是送羊入狼窝吗?他的二人世界,他的烛光晚餐,因为多了一颗无比闪亮的电灯泡,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而此刻的飞鹰则非常有感触,看来只要豁出去这张脸不要了,城主两口子也拿自己没辙,看来不要脸的人,才是最厉害的那个。至于,城主两口子会不会秋后算账?他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先吃了再说! 所以,他很自觉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进厨房拿了碗筷,很热情的招呼到:“都愣着干嘛,快来吃啊。” ……,那个!他们想说的是,这是是他们家?而且他们真的没有邀请你啊! 第69章 面对飞鹰同志的‘临死不屈’,还比自己还热情的招呼自己吃饭,林柊和卓夕还以为自己回错了家,跑他家做客来着,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对于出现现在的情形,林柊自然是郁闷无比。有了飞鹰这个大灯泡的加入,成亲后脸皮越发薄的夕,肯定是不会愿意和自己在人前亲热了。好不容易熬到爱人回家,却还不能碰。 他精心策划的一切都成了镜中花,水中月。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林柊狠的牙痒痒。恨不得直接化身苍蝇怕,拍死这只会飞的苍蝇。亏他还认为这家伙是自己的心腹呢,现在看来心堵还差不错。 虽说浪漫的晚餐环境已经泡汤了,但是美味的晚餐对劳累了一天的他们来说,吸引力依然是巨大的。 特别是卓夕,在外奔波了这么长的时间,吃住都不方便。在自家部落的生活环境远高于一般部落的情况下,外面的日子就甭提有多难熬了。如此丰盛的晚餐,早就无数次出现在他的午夜梦回中。 和飞鹰一样,卓夕的同样钟情于火锅。要不然,林柊也不会在大夏天准备火锅来为他接风了。 所以,尽管怀揣着一颗恨不得踢飞同桌食客的心,这顿饭卓夕依然吃的很开心,不时还和飞鹰上演夺食的戏码。 相较于这两个狼吞虎咽的人,林柊则显得绅士许多。 “等等!说过多少次了,这肉片得用烫的,像你这样直接全部下锅,很容易煮老的。”林柊慌忙拦下卓夕正准备下锅的盘子:“算了,你先吃别的,这个我来帮你弄!” “给,尝尝,是不是嫩的多。”体贴的把烫熟的肉片夹入爱人的碗里,看着他品尝完后给自己的赞赏的眼神,林柊的心里就很吃了蜜一样。 “来,来,喝点水!小心别噎着了!”粗鲁的吃相也一样迷人,能够天天这样看着他也是幸福的。 被伺候的正舒服的卓夕自然无比享受,伺候人的林柊也同样心里舒坦,可是另外一个人却觉得心里堵的慌。 真是太刺眼了有没有,蹭吃的也是有尊严的,你们这闪瞎眼的温馨场面,是诚心恶心他这个孤家寡人吧。 飞鹰发现自己努力蹭来的美味,忽然变得没有刚才那么好吃了。这几年日子好过了,解决了肚子问题后,大家也有时间谈情说爱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也都成双成对了,只有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当然自己之所有孤身一人,绝对不是因为没人要。 开玩笑!凭自己现如今的地位。不怕人笑话,只要自己愿意,随时都能成亲的。可是,自己不是傻嘛!部落里那么多愿意嫁给自己的,自己看不上。 而自己喜欢的人,却如同那天上的明月一般,高贵而遥远。这么多年以来,自己只敢偷偷喜欢,就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有的时候,自己真想来一下狠的,不去想结果,先表白了再说。可是,每次都走到人家门口了,胆怯的自己最终都逃跑了。 自己这个胆小鬼,真是活该啊! 陷入自怨自艾的飞鹰,决定化悲愤为食量,把食物都吃光,饿死这两个在单身的人面前秀恩爱的。明明是他自己死皮赖脸的赖在人家家里不肯走,现在居然怪别人在他面前秀恩爱。所以说,有的人真的不值得可怜,苦恋女神而不可得,也只能让人长叹一声——活该! 身为好兄弟的卓夕自然很快就发现了他心中的苦闷,可惜他喜欢的人实在是太高端。卓夕除了佩服这位好兄弟的勇气以外,完全帮不上半点忙。 同时,为了感谢这个好兄弟不辞辛苦的,在自己出差归来的第一时间的陪伴。一向脸皮薄得卓夕,居然破天荒的在人前配合林柊真的秀起恩爱来。 “你也尝尝!” 虽然自己嘴里的这块肉,明显烫过了火候,但是这个时候林柊吃的可不是味道,而是感觉。爱人亲手喂过来的东西,当然是无比美味,林柊一脸享受的表情,闪的飞鹰更加的胃疼了。 你一口我一口,两个人相互喂食的不亦乐乎。终于,实在不堪忍受的飞鹰放下了手中的碗筷:“我吃饱了,先告退了!” “哈哈,看来这个办法不错。看这小子下次还敢不敢。”成功驱散敌人的卓夕兴奋的直拍桌子。 可是没过多会儿,卓夕就良心发现了:“你说,咱们是不是过分了点?” “过分个啥!我们那里的说法,打扰人谈恋爱是要被雷劈的。” “可是,这小子也怪可怜的。单恋了这么多年也没有个结果。”虽然刚刚成功作弄了飞鹰,但怎么说也是二十多年的兄弟了,也不忍心看他这么孤单下去。 “要不,你找个时间探探方菱的口风。有没有希望好歹给个准信,总不能看飞鹰一直这么苦等下去吧。” “我去探方菱的口风,那我都成什么了?”让他个城主去干这种事,实在是有点掉价。 “怎么不行!”抽走某人手里的碗筷:“人家飞鹰好歹也跟了你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恼吧,你帮他问问看又能怎么样?” 看着爱人一副逼良为娼的架势,林柊也只能选择屈服于强权之下。 “成!找个时间我提一下。不过,你可得做好心理准备。追求方菱的人可不会少,飞鹰那小子希望可不大。”想想一下两人在一起的情景,林柊并不看好:“再说了,飞鹰虽然也算不错的了。但是要配方菱的话,还是差了一点!夫妻嘛,男人还是应该要强一点!”抢过碗筷,为其他男人抢老公饭碗什么的,实在是太彪悍了一点,他得找个机会振振夫纲了。 得!别看这家伙受了20多年的现代教育,男人应该比女人强这点,还是刻在了骨子里。一句话,特俗!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那是什么乱七八糟了想法。谁规定了男人就该比女人强啊,再说了。放眼咱部落,有几个人能强过方大人去!”给了曾经的对手如此高的评价后,卓夕还是有点不甘心,补充到:“唯一的一个都你抢走了,你这不是诚心让方菱嫁不出去吗?” 卡妙来,比起林柊这个从‘看似男女平等社会’过来的现代人,一切以实力说话的原始人,反而看的更明白一点,上天并没有规定女人就一定不如男人。 所以,卓夕并没有‘男人一定要强过女人’的观念。飞鹰不敢表白,也只是担心方菱太过优秀,看不上自己而已,并没有认为方菱的优秀有什么不对。原始社会,也自然不会有‘剩女’这一说,有也是‘圣女’。 从这点上来看,在原始社会当个女强人比现代来的幸福,至少不会有*丝说三道四。 被卓夕这么直白的一说,林柊才发现自己一直在部落里提倡男女平等。虽然自己启用了女性为官,还给她们树立了方菱这个好榜样。其实自己和大多数的现代男人一样,还是觉得自己比女人强,有着天生的优越感。 看来,自己在这点上还不如原始人呢,果然,白纸才是最好的作画材料。 “你说的对,说不定这两个还正合适呢。改明儿,我这个城主就去兼职当红娘去。” “红娘?” “就是说媒!” “说归说,可不带勉强人的。”虽然因为某种奇妙的情愫,卓夕一直对方菱不太感冒。但是他依然不希望林柊拿城主的身份,在这件事给方菱造成什么压力。 “想什么呢!我是那种人么?再说了,我是勉强方菱呢,还是勉强飞鹰呢。飞鹰那是一百个愿意,至于方大美人。我勉强的了吗?” “也是,你还怕她撂挑子不敢呢!”在内政方面,方菱的确是不可替代的。这女人太耀眼,怪不得飞鹰这小子只敢偷偷的喜欢呢。 “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吗?” “我那是实话实说。再说了,我用得着拍你马屁吗?我还有得升吗?”怂怂肩,升无可升,工作都没激情了。 “也是,你都‘城主夫人’了。职位都到顶了,还真是升无可升了。”忽然林柊坏笑到: “不过,城主夫人。你是不是该尽一下你的义务了。” “不要!我才回来,累的慌。”说着作势要逃。 “没关系,你只要躺着享受就好,为夫保证不让你费一丝力气。”为了表示自己的英勇,林柊突然把卓夕拦腰抱起向床上走去。 “混蛋,你快放我下来。” 不过,你确定你是真心在挣扎吗?以你们两个人的武力差,你要真不想让他抱,还能有他什么事?就算不能打他,刚才也早可以跑没影了。 所以,熟知自己爱人秉性的林柊并没有停留,大步来到了目的地,把人往床上一抛了,就直奔主题了。 “混蛋,你轻一点啊。” “你确定要亲一点。”这一下更深了。 “啊!混蛋……” 一时间,满屋j□j无边。 可惜自己一向都没有早朝的习惯。要不真想效仿一下当年唐明皇‘*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不过,要是他身下的人知道他在想什么的话,他估计连例会都会开不了了。他身下的可不是身娇体弱的杨贵妃,而是英勇威猛的卓将军。 作者有话要说:和谐,所以只有肉渣! 第70章 果然第二天,劳累过度的林柊和卓夕起的很晚。回想起昨晚的荒唐念头,林柊忽然很庆幸自己的部落并没有上早朝的习惯,要不就他这样的,估计得被骂成‘昏君’了,直接就遗臭万年了吧。 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的林柊,一边穿衣服一边得意的想,古往今来,还是自己的工作最好。一来是给自己当老板,没有人给打他考勤,二来比起历代苦命的皇帝,他也没有言官和御史来找麻烦,自己的事情完全可以自己做主。 哈哈,哪天开工,哪天休息,几点上班,全都自己说了算。最重要的是,自己要娶谁当老婆,对方是男是女,也不用征求任何人的意见。忽然间觉得,他们那些古代的皇帝们,比起自己来实在是太可怜了点。不过,好像自己比他们更古代一点吧!呵呵! “想什么呢?笑的可真恶心。” 刚出完长差回来,就被拉着进行如此激烈的运动,要不是卓夕体力超人,还真有点吃不消。这会儿好不容易睁开了眼睛,就看见罪魁祸首带着一脸诡笑站在自己床头,尽管卓夕自认胆子不小,还是止不住心里有点发毛的了。 这个坏家伙,不会又想了什么新花样来折腾他了吧。 听到爱人的问话,林柊本着一向厚脸皮的原则,马上凑上去:“还能想什么呢?当然是回味昨晚的美味了?” “大清早的!想什么呢?去死。”恼羞成怒的卓夕一把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混蛋,红扑扑的脸明显很心虚,被这个混蛋这么一提,刚才也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东西上面去了,实在是太丢人了。 “哈哈!骗你的啦。快起来,吃完早饭,咱俩商量点正事。”被推倒在地的林柊,看来是很习惯这种相处模式了,经常被推翻在地的某人很淡定的爬起来,去找奴隶要几年‘早餐’的,或者说是‘午餐’可合适一点。 “还早饭呢?午饭还差不多。”卓夕被这家伙给彻底逗笑了,不过,一想到自己居然睡掉了整整半天的时间,勤劳的卓夕还是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想当年,这个时候他猎物都收获几只了。一定是日子太好过了,自己也变得越来越懒了,果然没有生存压力,人就会变懒惰。 托腮,自己到底是有多久没有担心过饿肚子的问题了呢? 林柊拿着食物回来,就看到卓夕趴在床上,拖着香腮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那模样要多可爱,有多可爱。当然这只是林柊个人的想法,要是让其他人看见,会觉得有种强烈的违和感。 卓夕高大,英俊,身手好,办事能力强,在部落里威望很好。似乎这种略显孩子气的行为,不应该出现在他的身上。其实,这要是在现代,以他的年龄来说不过也就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而已。 “得了,懒东西,快起来吃东西。”把食物放在桌子上后,直接上手在爱人的香臀上‘啪’的一声,恩,手感不错。 被林柊偷袭得手,卓夕懊恼的用最快的速度弹跳起来,他引以为傲的矫健身手啊,今天早上一定是他的灾难日。不过,这味道好香,什么面子问题都不重要了,先喂饱自己在说。再说了,自家关上门发生的事,再丢人别人也不会知道,他还是英勇神武的大将军。 其实,在你成为‘城主夫人’那一刻,你的英勇神武就打折了。 “这味道不错,比我在外面吃的好吃多了。”在外面备受折磨的味蕾,可得好好补补。果然,日子好过了,自己的毛病也跟着多起来了,以前哪会在意东西好不好吃啊,有的吃就无比满足了。 不过,管他的呢,这个毛病他也不打算改了。怕什么呢,只要有自己身边的这家伙在,部落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的。以前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已经离他们远去了。那么保留这个坏毛病又何妨呢。 “慢点,没人给你抢。”食物都这么充足了,为什么夕还是改不了‘狼吞虎咽’的坏毛病呢,这可对胃不好。 不过说到坏毛病,林柊也有,而且同样是屡教不改的,那就是他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食不言,寝不语’。相反,他还很喜欢在吃饭的时候谈事情,为这个他被母亲教训了很多次,可惜一直没能纠正过来。当然,现在这个毛病已经没有会纠正他了,他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了。 “我说夕啊,最近的两次集市,咱们都没换回什么有用的东西来,这‘集市’对咱们的重要度已经不如以前了,你看下次能不能就别亲自去了。” “我也是这么个意思。”放慢了咀嚼的速度,腾出一部分的精力用来组织语言:“我个人比较属意把这个任务交给二虎。”再往嘴里塞上一大口,快速咀嚼两下接着说:“你也知道,这事吧,地位低了的我怕压不住。但是,我的副手也就这么两个人。那个阿豹,要是随便放出去。”冲林柊做了个你明白的表情,卓夕对林柊给自己安排这么个下属,一直都挺有意见的。 “呵呵!那家伙,你就当个打手用就行了,单独出任务,我看还是算了。”从卓夕的言语中,林柊听出了抱怨,同样拿部落的刺头没有办法的林柊,只能开始转移话题。 “来尝尝,这块肉烤的特别的好,再配上这炖得刚刚好的肉汤,实在是太美味了,来来,多吃一点。” 看到这家伙明显转移话题的举动,卓夕也不再纠缠于这个话题了:“所以,最近两次都有带着二虎一起去,先让他熟悉下路途和集市交易规则什么的。”卓夕停下来思考了一下,这可不是一般的两口子拉家常,这可是关乎部落发展的大事,自己可得考虑清楚。 ”可是,我总觉得还是有一些小问题存在。要不,再缓一缓,让我再带他两回。” “其实吧,我觉得,谁都有第一次。要是咱们不懂得放手让他们自己去干的话,他们永远都是雏鹰,没法展翅飞翔的。”对于卓夕的担心,林柊当然理解,但是对于他的做法,林柊却不完全赞同。 “你的意思是,让他试试?”要是犯错了,怎么办? “为什么不呢?不锻炼锻炼他们,难道是想把自己给累死不成。你瞧,现在的部落,我亲自做的事情没有多少,不是一切都好好的嘛?”随手递给卓夕一块烤肉:“我知道你担心他出错,但是又猎虎兄弟帮衬着,他又能范多大的错。你当人人都有阿豹的本事不成。” 回想一下部落现在的状况,还真是那么一回事。看来,自己的确比不上林柊。 “行,都听你的。”自己事事亲为,不仅把自己累的半死,估计属下还得埋怨自己不给他们机会吧。真是费力不讨好,看来自己以后得多向身边的这位学习一下怎么偷懒了。 解决了心中大事的卓夕,心情大好,食物就更旺盛了,等他把一桌子的食物都扫荡的差不多了的时候,他终于发现林柊好像都没怎么吃。 “怎么了?不和胃口?”他觉得很好吃啊,家里奴隶的厨艺在整个部落也算的上是顶级的。对于自家抢占部落资源这点,卓夕表示完全没负担。城主家本来就该享受最好的待遇,毕竟没有林柊就没有部落的今天。 “呵呵,还是被你发现了。”林柊讪讪的摸摸自己的鼻子,不是他挑嘴,只是吃饭吃饭。没有米,怎么能叫吃饭呢。 “怎么回事?怪怪的!”把头靠过去抵在林柊的额头上,莫非是生病了?温度很正常啊! “别乱想,我的身体没问题!”林柊自己都觉得自己娇气:“我只是想念大米和面粉同志了!” ‘大米’和‘面粉’,咱部落里有这两个人吗? “家里人?”卓夕记得很早的时候,林柊就和他说过自己来自很远的地方,再也回不去了,是想家了吗?自己离开部落才几个月,都会想家,他离开了这么久,一定很难受吧。 安慰的拍拍林柊的手:“没事,咱现在不是有马了吗?骑上马,咱们再远的地方也能去。” 刚刚发表完豪言壮志的人,忽然面有难色:“不过,有水挡路的地方咱真的过不去。” “这个问题,我有办法解决!”不就是河吗?造船不就可以了吗?不过,哪个家他是真的回不去了。 “真的?”再次确定这个男人,是一个能不断给自己惊喜的男人,自己果然没有看错人。 “飞鹰!” 守在门口的奴隶听到林柊的命令后,很快就把在在客厅待命的飞鹰给领了进来。 飞鹰一进门,他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立刻引起了林柊和卓夕的内疚。看来,昨天真的把这家伙给刺激大发了,这模样,是一夜没睡吧! 卓夕放下碗筷,一把拉起飞鹰就往角落里带,两个人嘀嘀咕咕说了半天。只见飞鹰一会儿摇头,一会儿点头,最后像是终于下定决心一般给了卓夕一个大大的拥抱。 最后意见达成一致的两人回到了林柊的面前,飞鹰深深的给林柊鞠了一躬:“让城主大人费心了。” “得了,成不成还两说呢,你可别急着谢。”看着飞鹰那堪比国宝的黑眼圈:“算了,今天就给你一天假,先回去睡饱了再来待命吧。” “可是……”你叫他进来,应该是有事要吩咐吧。 “飞鹰听命!” 条件反射的立刻立正站好。 “转身,回家休息。你要是倒在路上,还得给你算工伤,多划不来。”站都站不稳了,还在这儿逞什么能! “城主……” “得了得了,叫你回去就回去。”见这家伙还不动:“怎么,现在连我的命令都敢不听了,看来你是想去陪阿豹了。”得得!这家伙还真是很好用的反面教材。 飞鹰立刻摇头表示自己的决心,在城主的威胁之下,飞鹰一步三回头的回家睡觉去了。 看着他这副德行,林柊都怀疑自己不是让他回家休息,而是交代了他什么不可完成的任务。这年头,当个体贴的好老板,真是不容易啊。不过,仔细回想一下,他的部落好像是全年无休的,这么算来他好像算不上是好老板。 赶走了飞鹰,这跑腿的事也不能随便叫个奴隶去办。所以,城主两口子只能亲自去通知大伙儿开会了。别误会,当然不是他们自己挨家挨户的去通知,就算是飞鹰在,这一个一个的去通知,也得累死他。 林柊在部落里专设了一个‘传送室’,这是一个专门帮各部门传送消息的挟衙门’。每次林柊或者其他官员有什么事情需要大家在一起讨论的,都是派人把话传给他们,再由这群人负责挨个通知。 不过这个地方虽说是林柊成立的,当到底级别不高,林柊还是第一次踏进这个部门的大门。 林柊和卓夕亲自出现在这个,平时能见到的最大人物就是‘飞鹰’的小衙门。可让这个‘小衙门’上上下下的好一阵兵荒马乱。林柊顿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脱离群众了,看把人给吓得。 不过好在,紧张归紧张,这任务还是斗听明白了,收到命令后,马上就四散跑去完成各自的任务了。 而林柊和卓夕,则慢悠悠的晃去会议室,准备召开以‘造船’为议题的大会。 第71章 当然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林柊和坦白的告诉卓夕,所谓的‘大米’和‘面粉’并不是他的亲人,而是两种很重要的食物。 虽然林柊把这两种食物夸得无比神奇,卓夕还是不免在内心吐槽他是个吃货。 待林柊完全和卓夕讲明白这两种食物的重要性后,所有的人都已经赶到了。 “现在!请大家安静下来,会议正式了开始。”很好,大家的注意力已经集中到了他这里:“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临时会议的目的,主要有两个!” “一是宣布对游击将军二虎的新任命……”万恶的林柊忽然觉得口渴,就这么停在了这里,慢悠悠的喝起了水。 其他人还好,当时二虎同志的心已经跳到了嗓子口,眼看着答案即将揭晓,却被吊在了半空中,不上不下的都快难受死了。不知道这位一向忠心的部将,有没有在心里画个圈圈诅咒他平时最崇拜的城主大人呢? 吊足了大伙儿的胃口,林柊终于心满意足的往下说了:“我宣布,从今天起任命游击将军二虎为部落‘对外交易总负责人’,全权处理部落所有的对外交易事宜。”一个部落如果想要长期繁荣下去,人才方便就绝对不允许断层,所以自己得不断给属下提供锻炼的机会。 听到这个任命,虽说早有心里准备,二虎还是压抑不住心中的狂喜,这要不是在会议室里,他真想长啸几声来表达自己的兴奋之情。 自己终于可以单独出任务了,自己一定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自己只要好好的干,就一定可以立功,只有立功,自己才有可能被城主大人赐予姓氏。 是得,如今的部落连普通族人都不会挨饿,他们这些官员的日子当然很好过。现在,他们大部分人都是以被赐姓为追求目标的。 不得不说,‘赐姓’这真是个无本万利的好买卖。林柊不用付出任何实质上的奖励,却可以成功调动下属的积极性。而那些成功被赐姓的人,也会受到同僚和族人们的尊重,从而感到莫大的光荣。 二虎虽然没有跳起来庆祝,但他此刻的好心情,是谁的可以从他脸上看出来的。 卓夕忽然觉得自己以前真是大错特错,自己累的半死,还无意义中挡了自己下属的晋升之路。卓夕苦笑着摇了摇头,估计不少人都在心里埋怨他抓权抢功吧。可是,他真的没有半分抢功的意思。如今的自己,就算说已经到达了部落的顶点也不过为,何必再去和别人抢功劳呢。 看来,自己也该调整下自己的工作方式了,学学林柊,偶尔偷偷懒,两个人还可以多一些在一起的时间。 看着在台上神采飞扬的人,卓夕心里却有着淡淡的担心,这家伙的年纪可不小了啊。最让人担心的是,这家伙不好好在家呆着,还可劲的折腾。本来以为他花这么大的功夫是为了寻找自己的家人,没想到居然是为了找吃的。 虽然在一起的时间已经不算短了,卓夕还是觉得有时候不明白林柊到底在想什么! 林柊可不知道自己又被爱人老头化了,他可没有老年人的自觉,在他自己心里,三十多岁得年纪正是男人精力最旺盛的时候,当然,他更不认为自己在瞎折腾,他这是为了人类的进步做贡献,只不过顺带满足一下自己的口腹之欲而已。 “我们已经成功的探索了马匹能到达的地方,我们征服了陆地,那接下啦我们要迎接更大的挑战?” “……”林柊的话明显没有引起原始人的共鸣,而且由于他这这番话有太多没有在夜校普及过的现代的词汇,从而引起了小范围的讨论。 “‘挑战’我懂,但是什么是探索?还有那个征服又是什么意思。你夜校成绩好,你给我讲讲!” “很负责任的告诉你,这个没有交过。” “难得是城主太忙了,他以为自己讲过了,其实还没有教过我们。” 这其实是另一种程度上的转移话题吧! “咳咳。大家安静,听族长继续往下说。”忍无可忍的方菱站了起来制止了大家的交头接耳,同时递给了林柊一个‘麻烦您说重点’的表情。 卓夕也对着台上的林柊翻起了白眼,这家伙到底在瞎扯些什么,说这么多大家都听不懂的话,能对‘造船’起什么作用吗? 自己的左右手难得意见如此一致,林柊却觉得高兴不起来。这个世界真的变了,以前这两个人才不敢这么对他呢,不过自己和原始人说这些,的确是挺无聊的。 “好吧!接下来我们说重点,为了能去到更远的地方,寻找更多对我们有用的资源,我们需要到更远的地方去,可是,那些‘水’挡住了我们的路。” 哦!这下大家总算是听明白了,能找到更多的资源,当然是好事。 但是,那些挡路的‘水’要怎么办呢?小点的河,水性好的人还能游过去,但是有的河,水面可是望都望不到头啊。 不过,他们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既然城主大人这么说,一定是已经想到解决方法了吧。这些年一来,他们已经很了解林柊的说话模式了。 看着大家渴望的望着自己,林柊的虚荣心再次得到了满足,他清清嗓子:“‘船’,我们需要‘造船’,只要有了这个东西,我们就能在水面上行走,这些水就再也没法阻止我们的脚步了。”而他找到水稻和小麦的可能性才能高尚那么一点,他真是受够了现在这种没有主食的日子了。 或许是林柊以往的成绩太过于辉煌,仿佛每次从他的嘴里听到新事物,就意味着大家的生活质量会再一次得到提高。 所以,他的族人对于新事物的接受度很高,不仅没有一般人对于新事物的排斥,反而满怀期待,甚至比林柊还要来的激动一点。 大家的积极性如此高涨,看来他也不用花功夫做什么动员工作了,直接动工就可以了。只是他怎么想不起这‘船’要怎么制造了呢。 看来,他当初的决定是正确的,时间真是一把杀猪刀,存在脑子里的东西,太久不用的话真的是会遗忘了。好在,他早有准备,趁自己还能记住的时候,把可能用到的知识都记录在案,存放在部落的图书馆里了。 “关于船只的制造方法,图书馆有比较详细的记载。方菱,你一会儿派人去取来,今天我们会一并在这里讨论了。” 虽然部落里有专门负责制造的部落,但是,‘船’这个东西对于所有人来说都太陌生,再加上其工艺比较复杂,自己得记载也只是照搬以前在书上看到的东西而已,依然没有一点的实际经验。所以,林柊决定部分部落,举全族之力大造部落里的第一艘船只。 这个时候人治的好处就完全的体现出来了,这个部落完全就是林柊的一言堂。只要是他的命令,甭管合不合理,所有的人都必须无条件配合。 如今的山木部落,早已不是林柊刚到时那副落魄的模样。上万的人口,丰富的资源,林柊倾举族之力,虽说是历史上的第一艘船,还是在半年后成功诞生了。 离城不远的地方有一条小河,河面不宽,正好可以用来试船。为了当天能够看得更加清楚一点,林柊早早的让人在河的两岸搭起了高台。 并且到了船下水的当天,林柊还破天荒的给大家放了一天假。而日后为了纪念这一天,诞生了历史上的第一个法定假日。 生活在这个部落里的人们,虽然有幸不用在为了吃食发愁了,但是他们的娱乐生活依然非常匮乏。这么难得一见的新鲜事,再加上城主大人还特意放假一天,人们早早的就来到了河的两岸等着——看热闹。 “怎么来了这么多人?”带着人来到现场的林柊,不由被现场的场面吓到,这简直快赶上春运了。 “废话,你给大家都放了假,大家没事做,不来看热闹才怪。”你放假的目的,难道不是想要大伙儿来看热闹的吗? “我以为至少会有一部分人会选择在家睡懒觉的。”这人实在是太多,林柊斗有点后悔把安保工作交给阿豹负责了,希望不会出什么事情吧。 “靠后,靠后。”难得被分配到任务的阿豹,此刻可是精神头十足,人越多越好,这样才能显出他的本事来。看来,作为一个将军,整天不是没事可干,就是被罚做义工,阿豹也需要一个发泄口。 “你,就是你,你信不信,你再往前挤,我揍你哦。”阿豹对于敢挑战他权威的刺头,可不会有好言好语,笑话,他本人可是部落里最大的刺头! 被喝止的人,估计平时也不是什么善茬,被人如此威胁,立马想要发作。可是他还没来得及有所行动,就被身边的朋友给拉住了。 “你疯了不成,这可是号称‘疯豹子’的阿豹将军。不仅身手一流,并且极度不讲理,要是发起疯来,城主大人的面子都不给。”朋友凑近他的耳边,小声劝到。 一听刚才喝止自己的人,居然是城中一霸,责任就什么念头都不敢有了,赶忙听话的往后面退了好几步。看到他如此大的反应,有认识阿豹的自己也跟着往后退,不认识的相互询问后,也退得很及时。 看着人群在阿豹的指挥下,很快就退到了安全地带,对于阿豹能取得如此的成效,卓夕感到非常意外。 “看来,用这家伙来负责这次的安保,是个不错的决定。”卓夕难得对林柊竖起了大拇指,能把这族中一霸用好,可不是一般人能够zuoda “那是,我这叫知人善任。”拿了这么久得俸禄,好歹也得起点作用呀,要不他多亏啊。 “别忙着得瑟了,我看下面都准备的差不多了,你这个城主大人就讲几句吧。”说着就把部落特制的扩音器递给了林柊,他可是下面那些人一样等着看热闹呢。 说就说,谁怕谁:“族人们,今天是我们部落第一艘大船下水试划的日子,感谢大家放弃难得的休息时间前来观看。” 看着下面一双双盯着自己的眼睛,掌声呢,怎么没有掌声,真不上道。不过,苦逼的他就算没有掌声的陪衬,身为部落的最高领导人也不能因为这个罢工不讲了。 “能够成功造出这艘船,离不开所有族人的努力于支持,我代表部落感谢你们。现在,我宣布部落的第一艘船‘大米号’下水试航。” 随身林柊的一声令下,‘大米号’被十几个壮汉抬着放到了河面上。岸上的人很惊奇的发现这个怪东西在水面上居然没有沉下去。紧接着,更令人吃惊的事情发生了,这些壮汉放下船后并没有离去,他们把一跟绳子套在岸边的柱子上,然后就相继走到了船上。 没有沉,人类居然可以站在水面上了。岸边的族人们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而站在高台上的林柊则很冷静的瘪瘪嘴,厉害的还在后头呢。 只见,船上的人解开了套在柱子上的绳子,然后与群人开始拿着一块奇怪的板子,用力的划了起来。然后,这艘船就如林柊的预期一样,开始前进了。林柊身为现代人,当然不觉得又什么,但是这对于原始人来说,确实一件非常神奇的事情。 不说那些岸边的普通群众了,就是此刻陪着林柊站在高台上的官员们,也惊讶的合不拢嘴了。 为了能够看得更清楚一点,围观的群众发生了骚动,有好几个人已经冲到了警戒线以外。 时刻紧盯着的阿豹,可没有被开动的船只引走注意力,一看到有人超过了警戒线,上去就是一脚:“给我回去!” 在他的*下,岸边的群众很快就安静下来,老老实实的观看。 “这个阿豹,太暴力了,怎么可以动手打人。” “算了,他不来这么几下,估计还有的乱呢。”他看的很清楚,阿豹刚才的那一脚恐吓的成分比较多,根本没用几分力,这点分寸,这家伙还是有的。 河面并不是很宽,这次试划很快就结束了,那些有幸被选中的船员们还都意犹未尽。而且因为参加了这次的试划,他们也有了炫耀的资本,逢人就诉说自己在水上的经历。 不少人对他们可谓是羡慕的紧,其中就包括不少的部落高官,对于能够在水上行走,他们都非常感兴趣。为此,他们对林柊表示,他们都想亲自参加乘船找寻新物种的行动。 在部落里宅了三年的林柊当然也想趁机出去走一走,可是他想亲自带队的这个决议,却有不少人反对。其中,以老族长和方菱最甚。 林柊刚一提出这个想法,老族长就第一个跳出来反对:“不行,我没死以前,你一步都不能踏出部落,我年纪大了,可受不住惊吓。”他活到现在容易吗?这小子就不能安安分分的呆在部落里等着他老人家闭眼后再折腾吗? “我也反对!” 对于老族长的反对,林柊是早就预料到了的。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最得力的助手,居然也在第一时间站到了自己的对立面。 看着林柊惊讶的眼神,方菱也郁闷,你以为她想这样啊,只是林柊的这个决议实在是太不负责了一点。 “城主大人,这水上可不是陆地,一旦出事可不得了!”方菱苦口婆心的劝到:“再说,这个叫”船‘的东西,是新制造出来的,它的安全性根本就无法保障。仅凭这么一次短距离的试划,并不能证明它没有问题。“ “你说的有道理,我也反对。”林柊还没发表意见,卓夕就被成功策反,林柊终于成了孤家寡人了。 既然已经演变成了这种局面,林柊也没有办法了,虽说是人治社会。但是所有的人都反对的话,林柊自己也坚持不下去了。 不过既然你们因为觉得这船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让他上船,那么他同样也不会让对部落同样重要的他们上船。 在双方的拉锯战下,最后决定,由大家投票在自愿者中选举参加第一次远航的人。 “等等!咱不能就这么开选,至少得保证参选者都不晕船吧。”在最后关头,林柊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第72章 晕船?原始大众表示完全不明白这个新鲜词语的意思! 好在他们的领导人并没有让他们继续纠结下去,很快对大家进行了科普。 “所谓‘晕船’的意思呢,就是有一种人,他在地面上的时候非常健康。可是只要一上船,就会开始头晕眼花,甚至不停的呕吐。恩,就和生病的状态差不多。” 听完林柊的解释,大伙儿都愣住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觉得有些不敢相信。 怎么可能嘛,好好的人只要一上船就会生病,如此神奇的事情,以前听都没有听说过。不过由于说这话的人不是别人,是一直都能不断创造奇迹的城主大人本人,尽管大伙儿都觉得非常不可思议,还是没有人跳出来指责林柊是骗他们的。 对于他们显得想法,林柊心里那是一清二楚。口说无凭,林柊怂了怂肩。不相信没关系,事实会证明一切的,明天就等着瞧好了,总不会几十个人里面居然会没有一个晕船的。林柊忽然觉得好累,看了看天色,时间也差不多了,今天就先到这里吧。 “啪啪啪!”林柊用力的拍了拍手,成功把大家的注意力都给吸引了过来:“现在时间不早了,相信大伙儿也都累坏了,讨论到这里也差不多了,就都先回家休息吧。如果有人想要参加这一次的随船出行的,明天就去河边先参加体能测试。然后,我们再在通过的人中进行选举。” 说实话,第一次举办这种活动,大家的精神都是紧绷着的,要不是被一股兴奋劲给撑着,不少人早就累趴下去了.这会儿,林柊发话放大家回去休息,自然不会有谁还想继续工作。 不过,既然明天还要为大家体能测试,自然得有人留下来安排相关事宜,,不是所有人都有立刻回家睡觉的好命的。尽管累的恨不得能立刻躺下,林柊和方菱依然为明天的工作进行了完美的部署。没办法,身为部落第一阶层的他们,就得干的比别人多才行。要不然也不能心安理得的享受比别人更多的福利了不是吗? 等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妥当,天色已经很晚了。林柊和卓夕走在回家的路上,卓夕忽然很严肃的问林柊:“你说的那个‘晕船’,我觉得我可能就是那种人。你是不是也是这样认为的?” 和其他人不一样,卓夕对林柊刚才的话没有半分怀疑的,他了解自己的爱人是不会在这个时候耍大家玩的。他说有一种人会晕船,那么就一定有这种人存在。 所以,他现在真的非常担心自己会晕船,他虽然不会游泳,但是却并不排斥能够隔着木板站在水面上。正因为不会游泳,他其实更希望自己能用另外一种方式来征服它。 最重要的是,卓夕现在非常珍惜自己和林柊在一起的时光。看林柊的样子,明显是想亲自带船出去的,这次虽然被自己等人联手阻止了未能成行,不过以他对林柊的了解,他迟早是会出去的。 所以无论于公于私,卓夕都希望自己可以和林柊一起去。 于公,他的身手,在整个部落里难有敌手,跟着林柊一起出去,自己就是最好的侍卫。 于私,林柊越来越大的年纪使他越来越忧虑,为了能够多陪陪他,他把自己手上的事情能交的都交了出去。可是,没想到自己能够安心的留在部落里好好陪他了,林柊自己却不愿意再在部落里呆着了,搞出了这一出,他当然得陪他一起出去才行,算算林柊的年龄,卓夕真的觉得他们快活的日子是过一天少一天了。 不知道,林柊知道他此刻的想法后,是喜是忧。虽然,自己心爱之人时刻想着要陪伴在自己身边,是件让人感到幸福的事情。但是任谁被人觉得会随时挂掉,心里也舒服不起来吧。为什么无论他说多少次,都不能让人相信他真的是正值壮年啊! 可惜就算是如此亲密的两个人,林柊也没有办法知晓卓夕此刻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不过,他倒是因为卓夕的突然发问愣了好一会儿:“‘晕船’这种事情,我也说不准!”林柊给出了个不是答案的答案后,对于卓夕会怎么问感到很奇怪。以他对卓夕的了解,卓夕无论做什么都很冷静,而且信心十足,事前怎么没信心还是头一遭。 “为什么觉得自己会是晕船的哪一个?” “我连游泳都不会。”卓夕回答的声音很小很小,对于自己怎么也学不会游泳这件事,卓夕还是有点不好意思。 “就因为这个!”林柊保证到:“是否晕船和会不会游泳可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真的!”得到这个答案,卓夕立刻心安了不少,至少现在大家都是一样的了,不过:“你真的不是在安慰我。我真的不会比一般人更容易晕船吗?” “当然不会!”自己的回答应该没有错吧,反正他以前没有听说过这两者之间有关系:“而且哦,你别看阿豹游泳的时候比鱼还要快,说不定明天就他晕的最厉害呢。”为了让爱人更加宽心,林柊很不厚道的拉无辜的阿豹下水。 “真的假的,阿豹也有可能会晕船!”卓夕同样很不厚道的在心里想象,游泳健将阿豹晕船的模样,真是太有趣了有没有!相信没有人想过这家伙居然会晕船吧。 由于心情愉悦的关系,卓夕这一晚上休息的非常好。第二天起了大早,拉着林柊就去参加体能测试去了。看着他如此自信的模样,林柊反而担心了起来,怎么有种矫枉过正的感觉呢!万一一会儿上船以后,卓夕要是真晕船的话,他要怎么办才好啊! 今天只是在官员中进行体能筛选,并不对普通民众开放,相对来说参加的人员并不多。不用人安排,他们自己就分配好了上船的次序。 这艘船一次只能坐12个人,林柊,卓夕,方菱等自然获得了最先上船的资格。 要说这第一批上船的12个人里,最紧张的当属卓夕和二虎了。 卓夕是为了多点时间和林柊在一起,二虎则是因为自己的工作。 说起来他也不容易,能力运气全都有,唯一的竞争对手还是个二货,照说他应该能得到不错的成长机会。可惜他偏偏有个喜欢事事亲为的顶头上司。 熬了这么多年,才等到卓夕愿意放权,终于等到了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机会。他现在全权负责部落的对外贸易事物。现如今有了船,也就意外着可以去更远的地方和更多的人进行交易。要是身为总负责人的他居然没办法上船的话,那他这个还没来得及坐稳的位置就得马上换人了。你说,这种情形下,他怎么可能会不紧张呢。 卓夕好歹昨晚还被林柊安慰过,二虎可是紧张的几乎一夜都没怎么睡着,上船的时候几乎就是同手同脚上去的,让周围看热闹的人好好的乐呵了一番。 而最不紧张的人,当属是林柊和阿豹两人了。林柊是有恃无恐,自己的身体可是货真价实的原装货,自己在现代的时候可是一点都不晕船,总不会来到原始社会后还变得晕起船来了。 至于阿豹,却是典型的没心没肺了,他压根就不觉得自己有可能晕船。他是谁啊,他可是身强力壮,能在水中游的比鱼还快的阿豹啊。晕船,怎么可能?当然,这也是现场大多数人的想法,林柊昨晚虽然拿他来打比喻,其实从内心也觉得他是不会晕船的。 可是,世界上的事情,有的时候就是那么的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旱鸭子一般的卓夕,在船上没有一点异常反应,和林柊有说有笑,一副指点江山的模样。而游泳健将阿豹却真的晕船了。在船上吐得昏天黑地,连站都没办法站稳。 并不宽敞的河面,划上个来回也不过小半天的功夫,阿豹却觉得是自己这辈子最难熬的时间。他阿豹此生没怕过什么,却从此刻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离船远远的,这东西实在是太可怕了。 对于阿豹的遭遇,同船的人自然是同情的,也非常有同僚爱的细心照顾他。但是他们更多的则是感到惊奇和庆幸。惊奇的是,城主说的‘晕船’是真的,而且看样子,威力还不小,连身体强壮如阿豹都变成这个样子了。庆幸的是,还好自己并不晕船,要不吐成这样多丢人啊。 最可悲的是,就连阿豹的亲妹妹也有如此想法。还好虽然自己和阿豹是亲兄妹,自己却不和他一样晕船。要不,自己对年来辛苦维持的形象就全毁了。 这一天是神奇的一天,因为它既是天堂又是地狱。对于,卓夕这种不晕船的人来说,第一次体验乘风破浪的感觉,别提有多美妙了。可是,对于那些和阿豹有着相同遭遇的可怜人来说,今天却是不折不扣的灾难日,不仅身体上受到了折磨,还在同僚面前把脸都给丢光了。 这一天发生的是很快就传了出去,被普通民众津津乐道,同时也加大了族人对乘船的兴趣。到了选拔船员的那一天,报名的那叫一个人山人海。 林柊看着手上厚厚的报名花名册,真是有点哭笑不得,这光体能测试所花的时间也足够把第二艘船给造出来了啊。 第73章 林柊和他的领导班子都没有预料到族人们对于当船员,会有如此高的热情。看现在的情景,他们先前做好的很多安排都成了无用功,必须推倒重来了。 按照他们原本的计划是,在对船员进行体能测试的同时,在没晕船的官员中选出带队的人。然后再对通过的族人进行复试。但是,在几乎全员报名的情况下,这一切都显得那么不合实际了,林柊只要重新部署安排。 这么多的人需要参加体能测试,唯一的测验工具——船,自然得留在部落里,林柊的‘乘船远行’计划只得暂时搁浅。虽然有船也不能出去让林柊有些心痒难耐。但是林柊却只有这样做,部落的信誉比起他个人的兴趣要重要的太多。 他公开发话只要是有意愿的人都可以报名,族人们按要求他的要求报名登记了。而他却在这个时候把船给派了出去的话,不就是成了自打嘴巴了吗?这对于他的个人威望,和部落信誉都是极大的伤害。所以,林柊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自己为自己的准备不足买单。 可是就算把船一直留在部落,这么多的人也是个让林柊头疼的问题,只有一艘船,就算是部落全面停工来干这个事,也不是一两天能够完成的。更何况,林柊是绝对不愿意让族人全面停工的。 开什么玩笑,他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花费了这么多的时间,才让整个部落走上正轨。再说,他上次已经以庆祝部落造出第一艘船为由,顶着各方的压力硬给全族所有人都放了一天的假。这次要是再因为要给族人进行体能测试的事情,让部落全面停工的话,就算不会有人反对,部落这台高速运转着的机器也经不起他如此的折腾。 既然不愿意让族人们停工干专心干这件事情,那就得在不耽误族人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进行了,那么它的进度就可想而知了。林柊在心中权衡了一下利弊,果断了选择了拉长战线,不就是多浪费点时间么。反正这么长时间他都等了,也不差这半年的光阴了。 果然在保证不影响族人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这件事情所花费的时间就特别的长。等到所有人都测试完毕,部落就已经又造出了两艘新船。 不过唯一让人欣慰的是,‘大米’号在河面来回划行了半年的时间,它的安全性等到了大伙儿的一致认同,方菱等人不再阻止林柊亲自带船远行了。 方菱他们完全放心了,林柊却对这艘船的安全性还心存疑虑。 这艘船一直都是在自己城外的这条小河里划行,而这条河的水流却并不湍急,在这里没有问题,并不能代表它一定禁得住大风大浪的冲击。看来保险起见,自己还是尽量避开湍急的水面比较好。 其实林柊心里也比较清楚,最保险的做法就是在这艘船的安全性没有得到完全证实前,最保险的做法就是先派其他人帮他试行,等到完全没问题了他再上船。 可是,知道归知道,不知道是出于对自己一直好运气的自信,还是其他的原因,林柊并没有选择这样一个最保险的做法。 随队官员由大伙儿投票选举,而普通的船手则先从不晕船中的大众中选出身强体壮的,最后再——抽签决定。好吧,林柊本人也觉得这样的方式十分的不靠谱,但是他实在是想不出其他更靠谱的办法来了。 “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得再训练几天才行!”卓夕对于林柊着急的态度有点不满,都等了大半年了就不能静下心来再安安静静的等上几天么。 其实林柊也明白卓夕的意思,但是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当一件事情遥遥无期的时候,你能够等的下去,但是当这件事情自己马上就能去做的时候,你反而觉得自己一刻都不等不了了。 不过,林柊心急归心急,下令停止训练立刻出发的荒唐决定,他还是做不出来的。 又过了几天,终于一切都准备就绪了。林柊指挥着大家把所有的物质都搬上了船,眼看着就可以立刻出发了。不知道是好事多磨,还是老天爷不满意他这个不符合如今身份的冒险行为,一件让他始料不及的特殊事件再一次让他不得不再次留下部落里。 就在林柊已经身在船上,就等着下令开船的时候,从岸边骑马冲出来一个人口中喊到:“城主大人请留步。” “什么事?”身为林柊的贴身侍卫,有的时候也得兼职小厮。 “城外有一群人拿着城主的信物求见城主大人。”就算是飞鹰,那官阶也比来报的小兵高的不是一点半点。一听飞鹰发问,来人赶忙下马恭敬的回答,并双手送上信物。 结果对方递过来的信物,飞鹰就看了一眼就知道自己走不了了。他觉得自己好命苦,他是林柊的贴身侍卫,林柊几年没出部落大门,飞鹰就跟在在部落里发了几年的霉。虽然每天都可以看着自己心目中得女神,飞鹰还是很想能够出出放放风的。 可是,因为这个人,自己放风的愿望就成了泡影,他真的好像一脚踹过去。你丫的就不知道跑慢点,还骑马飞奔而来,你到底和他是有多大的仇啊。 送信的小兵,无故受到了长官的白眼,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到底是哪里做错了,自己明明有很认真的工作。 接过飞鹰递过来的信物,林柊很确定这是自己的。而且他也知道这块东西的主人是谁,不是他记忆力惊人,而是压根这个东西,他就只送出去一块。但是这块信物的主人应该不会随便出现在这里才对,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吗? “应该是猎虎!我记得你只送了一块给他。”但是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卓夕和林柊一样想不明白。 甭管对方为什么而来,多年的盟友登门拜访,自己不可能还在这个时候出远门。 “夕,你和我一起去城门口迎接贵客。方菱,你去准备准备接待事宜。”林柊拉着卓夕赶往城门口。 刚走了两步,林柊回过头看到一切都准备就绪的船只,算了,估计自己真的赶不上这头班船吧。林柊深吸了一口气,大喊一声:“二虎!” “在!” “这次出行就全权交给你了,启程吧。”说完,拉过小兵身边的马就带着卓夕飞奔而去了。 丢在忽然被幸福砸中的二虎傻傻的呆在原地。 于此同时,他们的老朋友猎豹却和他的小伙伴一起忙着惊讶和感叹呢。 望着自己面前高高的‘城墙’,好吧,孤陋寡闻的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这是什么。但是,这一点都不妨碍它给他们带来的震撼力。 “族长,你说这玩意是干什么用的啊?”刚刚和守卫干了一架,没有占到丝毫便宜的猎熊,指着自己面前的城墙问到。 “还说问吧,挡人用的啊,四周全部围了起来,只留这么一下块地方让人通行。再排上族中的精英守住这个地方。咱们不就是这么被挡住的吗?”猎虎不愧为族长,很快就认识到城墙强大的防御能力。 “哎呀,这东西好硬。”听猎虎这么一解释,猎熊的牛脾气就上来了。趁着城门守卫不注意,对着城墙就是狠狠得一脚,然后他就悲剧了。城墙自然是纹丝不动,但是他可怜的脚却伤的不轻。 “天啊,熊哥流了好多血。”其他的族人纷纷上去扶着他,并检查了他的伤口。猎熊狰狞的伤口和他们面前的城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然,这一切都被城门的守卫看到了眼里。其实,猎熊偷偷踹城墙的举动怎么能逃过他们的眼睛,只是他们知道他不可能对城墙造成任何伤害才没有对其加以阻止。但是,我说你这一脚也太狠了吧,这几年来,踹过他们城墙的人不少,但是能伤成这样的还真是仅此一例了。 天啊,自己一定要忍住,这群人可是拿着城主大人的信物来的,自己等人要是做出在城门口嘲笑贵客的事情来,一定会丢掉饭碗的。可是,你们能不能消停点啊,不要一个个都贴着城墙摸啊,天啊,上手可以理解,你上脸去贴城墙是打算干什么? 城主大人,麻烦你快点过来吧,他们真的快忍不下去了。 别说城门守卫们在心里疯狂吐槽,回过神来的猎虎也禁不住的开始脸红起来。 太丢人了啊,虽然他和他们一样很好奇,但是你们能不能给他留点面子,不要表现的那么没有见过世面好不好,虽然他也很想贴上去感受一下。 但是身为族长的自己可做不出来,再说了还有人站在对面看着他们呢。不过,这几个拦着自己等人不让进的人,不仅身手不错,纪律也非常好。从他家猎熊开始丢人,对方就没正眼瞧过他们一眼。 他忽然对于4年前和自己呆过一段时间的林柊的印象模糊了起来。自己一直以为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自己多少有点了解他,怎么想在看来自己完全就不懂他呢。 “猎虎兄弟,真的是你!” 在猎虎开始胡思乱想的时候,这座城池的两位主人终于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望着骑在战马上的林柊和卓夕,猎虎的记忆就模糊得更厉害了。 第74章 “猎虎兄弟!”林柊看着猎虎傻愣愣的没有任何反应,只得提高嗓门又唤了他一声。 这次终于把深深陷入回忆,正做着天人交战的猎虎给拉了回来。 “啊!林柊兄弟,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吗?”思维被拉回现实中的猎虎慌忙给自己的盟友问好,还用的从卓夕那里学来的标准林柊式语言。不过这思维是回来了没错,眼珠子却又丢了,猎虎的两只眼睛深深的落在了林柊身下的马匹身上。 虽然这匹马是属于城门守卫队的,可惜刚才送信小兵是在城门后面上得马,压根就没有让猎虎看见。所以,看着林柊骑马飞奔而来是猎虎生平第一次看见马这种神器的生物,林柊骑在上面那威风凛凛的英姿,深深的印进了他的脑海里,带来巨大的冲击。 待到林柊骑马停在自己身前,可以这么近距离的观察,猎虎当然没有办法移开自己的眼睛。 看到猎虎的举动,林柊才发现自己既然还骑在马上,这是多么没有礼貌的行为啊。这要是在后世,两族的邦交算是完了。带着几分汗颜,林柊对自己的爱人使了个眼色,两人就先后跳下了马背。 看着猎虎的眼睛随着自己的动作上下移动,再加上对猎虎微妙的愧疚之情,林柊大方的把马鞭往猎虎手上一递:“兄弟,要不要试试。”忽然林柊好像想到了什么,接着补充到:“不过你是新手,安全起见你不能在城内学,咱们还是去城外骑吧。” 看着递到自己面前的东西,接还是不接,猎虎的内心非常纠结。 老实说,依着林柊的本能,他当然是一万个愿意接受林柊的好意。刚才看着林柊和卓夕骑在马匹上飞驰的身姿后,猎虎就羡慕不已,幻想着自己骑在上面的样子。 但是,身为一族族长的他,没有凡事顺着自己心意的权利。两族相交,自己不能还没进对方的部落就丢下自家族人去独自享乐,更何况这个时候自家部落的脸已经被自己的属下丢得差不多了,自己这个当族长的怎么也得给大家挣点颜面,可是拒绝的话,自己的心在滴血啊,这个取舍实在是太残忍了。 “呵呵,我看还是下次好了。”强忍着心中的不舍,猎虎推开了林柊手里的‘马鞭’,以比起这个,猎虎觉得有一样东西更重要一点:“对了,那是什么?”猎虎指着‘城墙’开门见山的问到。 “那个啊,是我们的城墙。” “是做什么用的?”猎虎着急的问到,这个才是重点。 “它的作用是用来抵御野兽和外敌的攻击。”不等林柊开口,边上的卓夕就抢先回答了,他是部落的大将军,城防可是归他管辖的,再说了这新城墙还是他主持新修的呢,他怎么能不抓住机会得瑟一下呢。 “果然啊,这东西一定很厉害吧!”猎虎由衷的赞叹到,果然和自己想的作用一样啊。 “那当然,你瞧,我们部落的四周都是高高的围墙,只能这么一道门供族人们进出。只要我们派人牢牢守住了这道大门,无论是野兽还是敌人,都休想进来。” 听完卓夕的解释,猎虎的心就更加的不能够平静了,有了如此坚固的东西守候,族人们的安全就完全没有任何问题了。只是不知道,这么重要的东西,他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对方才愿意交换。 身为族长的猎虎在这边思考着有关部落存亡的大事,而他那群正在研究城墙硬度的族人们,也终于有人注意到自己的族长已经和对方的族长开始了交谈,终于停止了折磨自己的手脚,慢慢的向着自己族长所在的位置移了过来。 猎熊跟林柊他们也算是老熟人了,看着他一瘸一拐的样子,林柊不由的皱了皱眉头,小声对身边的卓夕说到:“一会你叫人查查,是谁弄伤了猎熊。”这下手也太没有轻重了。 虽然林柊的声音很小,猎虎并没有听到他和卓夕对话的具体内容。但是,同样身为族长,猎虎通过林柊刚才的表情,就能够大概猜到他此刻正在和卓夕说些什么。 尽管尴尬,猎虎还是坦白向林柊解释:“如果林柊兄弟是想知道猎熊这家伙受伤的原因的话。这个问题,你们完全没有调查的必要了,这家伙的伤和你们的人没有一点关系!” 和自己这边没有任何关系,尽然对方族长都怎么说了,林柊当然没有不相信的理。可是猎熊的伤明显就是新伤,这伤口上的血都还没干呢! 不仅林柊有此疑惑,卓夕同样也有,不过比起林柊的完全没有头绪来。他看了一眼自家高耸的城墙和猎熊受伤的部位,心里大概有谱了,反正自家城墙经常被踹。不过,这猎熊也太狠了点,看这架势,脚下根本就没留情吧。 “呵呵,我都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了,这家伙的伤是他刚才自己弄得。”看到林柊疑惑的眼神,猎虎只好继续解惑:“不过,你们的这个‘城墙’还真够结实的。”一边说猎虎一边做了个踢墙的动作,同时再次感叹城墙的作用。猎熊可是自己族里一等一的好手,他全力一击却落得个这种下场,那‘城墙’居然连动都不动一下。 不过,要是被人踢一脚城墙都会动的话,林柊估计会买块豆腐撞死。 果然是这样啊!——这是卓夕的心声。 ……,他该夸他勇气可嘉么。——这是林柊的心声。 真是丢死人了!——这是猎虎和他一众族人的心声。 好想挖个洞钻下去啊!——这是当事人猎熊的心声,他好歹也是差一点成为族长的人物,这让他以后在族里还有什么威信可言。 “呵呵,没事!人都是会有好气人的,不过现在重要的是得先帮猎熊兄弟包扎伤口。”回过神来的林柊,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猎熊的伤口还没有经过任何的处理。看着伤的,这人对自己也忒很了点。 可惜他这不是命令的命令,第一次遇上这种情况的城门守卫们一时半会的,居然没有人反映过来。如此表现,林柊还没来得及发火,他们的直属领导去发飙了。 “一个个都愣着干什么,没听到城主的话,还不快把这位手上的客人送到医院去,是听不懂人话吗?”看来自己当初挑选城门守卫的时候,完全以身手做考量的方法有些不靠谱。 卓夕的怒气对守卫们的威慑性可是巨大的,守卫们迅速找来了一副担架,架上还沉浸在哀悼自己远去的面子的猎熊就往医院的方便跑。那速度,再一次展现了他们强大的战斗力,和良好的团队配合。 这群被卓夕嫌弃不够全面发展的人,却让猎虎羡慕的口水直流。 “他们这是要把猎虎抬去哪儿?”好快的身手,还有他们手上拿的东西用来抬伤员真是合适了。猎虎不仅垂涎这群人的身手,连他们手上拿的担架也非常感兴趣。 “去医院!”林柊想也没想的回答。 ……,这算什么回答,他当然知道是去‘医院’,卓夕刚才下令的时候已经说过目的地了,他想问的是什么叫‘医院’。 比起已经好几年没见过猎虎的林柊,卓夕显然更了解猎虎一点,‘医院’什么的,猎虎根本就听不明白。 “他们是带猎熊去包扎伤口,你放心好了,‘医院’是我们部落专门为族人治病的地方,那里有很多会给人治病用药的人!”卓夕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不自觉的带上一些民族自豪感,那浓浓的炫耀之意,连林柊都有些忍不住想要发笑了。 专门给人治病的地方?还有很多会治病的人?他没有听错吧? 会给人治病的人可是无比的珍贵,小一点的部落根本就没有,他们部落也只有一个会给人看病的,他都恨不得把他给供起来。他倒是听说过,实力比较强大的部落可能会有好几个会治病的人,但是‘很多’,他还是第一次听到。 猎虎惊讶的表情当然逃不过林柊的眼睛,他非常善解人意的提议到:“相信猎虎兄弟,此刻一定非常关心自己的得力干将的伤势,不妨就一同前去看看吧!” “那就麻烦带路了。”这个正中下怀的提议,猎虎当然会顺着林柊说,但是关心猎虎的伤势什么的,猎虎表示完全没有。就那么小的伤口,在他们部落,还得那人心情好才给处理下,又什么好紧张的。倒是那个‘医院’,他是非常感兴趣,他很想知道‘很多’到底是多少。 “请!” “请!” “等等!”卓夕叫住了正准备迈开大步向前走的两人:“走路太慢,不如再让人牵一匹马过来,我们也好一起骑马过去。” 有马骑,林柊自然也不愿意走路,可是他心里还是一些担忧的,小声对卓夕解释:“表示我不想骑马进去,只是猎虎以前可没有骑过马,咱们可不能让他骑马进城,这样太危险了。”那不跟现代的富二代无证驾车一样了吗? “笨!”见林柊居然没有明白自己的意思,卓夕忍不住用手照着他的脑袋敲了一下,刚打完他就发现场合不对了,这可不是在自己家里,不是小两口之间的打情骂俏,他这可是以下犯上啊。 果然,自己的族人虽然也很吃惊,但是由于都知道他和林柊关系还好一些。猎虎和他带来的人却已经彻底石化掉了。 第75章 无比尴尬,又没有办法当众给猎虎解释的卓夕只能无奈的傻笑,然后迅速进入正题,以求转移大伙的注意力。 为了对林柊表示尊敬,他还特意先给林柊行了个臣下的礼才开口说话:“我的意思是再牵一匹马过来,城主大人自己一匹,另外一匹就由我和猎虎共骑,有我带着他就不用担心他不会骑马的问题了。”不过,他完全没有考虑到,刚刚当众‘殴打’过城主的他,现在无论表现的对林柊多么的尊重,也不会有多少人相信他怕林柊了。 看着林柊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卓夕气的牙痒痒,真是一点默契都没有,害他出了这么大的丑。哼!今天晚上这家伙别想爬上他的床。不知道,这样的结果对于林柊来说,算不算是无妄之灾呢。 城门守卫队无私的再次贡献出了他们马匹,卓夕牵着新到手的白马,对着猎虎做出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老实说看到这里,林柊有些吃醋了。要知道,在今天之前,无论是他的马背还是卓夕的马背,都只属于对方,今天却被第三个人给攻陷了。虽然心里清楚这完全是为了公事,但是林柊心里还是忍不住泛起了酸楚,他不停在心里唾弃自己的小心眼,如此心胸实在当不起‘城主’两个字。 各怀心事的三个人很快上马,绝尘而去,留下一群人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发呆。 “好快!”——这是猎虎所有族人们的心声,刚才忙着围观别人家的城墙,这会才发现马匹的神奇,并立马为了倾倒。 而对于被自己的族长抛下的事,没有一个人心里有怨言。能够跟着猎虎出来的,都是自家族中的精英,自然知道一个部落拥有很多能够治病的人意味着什么,他们和猎虎一样迫切的想要知道那个医院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 不过,他们虽然被自家族长抛在了大门口,但是他们并没有被遗忘。 很快,就有专人带领他们进城了,不过,他们可没有他们族长的待遇,没有马可以骑这点让他们感到很失望。 再说这边,有了马儿相助,林柊和卓夕很快就带着猎虎来到了座落于部落最好地段的‘医院’。 从阿坚如今在部落的地位就可以看出,林柊对于医疗事业的重视度很高。 当初那个简易的医院早已进行了重建,林柊把部落最好的资源都用在了这里。所以,一到门口猎虎就被镇住了,被沿途风光打击的本来就没剩多少的自信心,直接碎成了渣。 “这是……那个……医院……!”好吧,请原谅他没出息的结巴了。 “是的,请!”和卓夕一样,对于自家的医疗事业,林柊满满得都是得意与自豪。对于猎虎明显是被镇住了的表情,感到非常满意。 “啊。”发现自己再次失态的猎虎,假装整理自己的衣服以掩饰自己尴尬,却忽然发现自己身上的这身衣服,也是和对方交换得来的。猎虎忽然觉得,双方的差距是如此的大,自己完全没有掩饰失态的必要了。 自己失态才是正常的吧,既然没有比较的必要,还不如怀着一颗佩服的心去好好的感受。 “那就劳烦带路了!” 对于猎虎能够这么快就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林柊和卓夕是非常欣赏的,看来这几年的时间,猎虎的成长也不少啊。 跟着林柊走进医院里面,猎虎才发现比起外形带给自己的震撼,里面更精彩。 而林柊则充当起了临时的讲解人员,为他做起了简单的介绍:“我们这里分内外两科,外科负责外伤,内科则负责感冒发烧咳嗽之流。”林柊承认这种内外科的分法完全是他按照自己的理解乱分的,至于现代的内外科到底该怎么分的,林柊表示完全不明白。不过,在这里他是老大,他说怎么分就怎么分,就算是错的也是正确的,反正他们也没有别的参考不是。 “没听明白!” 猎虎老实的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真的完全不明白。 “行,那我就再说简单点,举例说明一下。像猎熊这种受了伤的就属于我们的外科,像热病的话,就属于我们的内科范围。” “什么!”林柊刚解释完,猎虎就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惊叫声,吓得林柊差点没能保持住自己长久以来努力维持的稳重形象,不过,这个东西好像从来就没有过吧。 “不好意思,只是听说‘热病’也能治,我有些太激动了。”能不激动吗,这个病可夺去了他们不少族人的生命。要是真能治,他一定要把治疗方法给交换过去才行。 不过,如此重要的东西就算是这么多年的盟友,对方也不会愿意轻易交换的。还有那个城墙,也是对保卫族人非常有用的东西,他也想要交换回去。不过,这同样也是不可能能轻易交换到手的。 就算对方愿意交换,自己也不一定能拿出同时交换两样东西的物品来,要是只能换一样回去的话,他到底是换城墙的修建方法呢,还是换热病的治疗方法啊?真是难于取舍啊! “能治!当然能治!你看那边就是我们专门的发热门诊。副院长阿坚对这个最是拿手了。”听到有客人要参观自己的医院,医院的院长同时也是部落唯一的长老的山木族老族长亲自出马了,夸奖起自己的女婿兼爱徒来真是不遗余力。 “这位是……”看样子这位的年纪应该不小了吧,不过这脸上可真好,精神也不错。 “老夫今年四十有五了,现任部落的长老兼这个医院的院长。”尽管猎虎并没有把心中的疑问直接问出来,可是对于自己的年纪很是自豪的老族长哪里会放过这个可以炫耀的机会。他绝对是部落有史以来活的最久得一个了。活动活动身体,看目前的状态,自己应该还能在活几年。 看到老族长得瑟成这样。林柊心里却忍不住泛起了酸楚,这次可不是吃飞醋,而是感叹原始人生存的不易。四十五岁是个什么年龄,这在他原来的时代,这是一个人年富力强,事业最成功的时候,在这里却成了令人骄傲的古稀之年。 林柊认为自己有责任给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延缓族人们得衰老速度。 而和林柊相反,猎虎却因为老族长的如此高龄吃惊不已。天啊,45的高龄了,居然身体还这么好,这绝对是自己见过的年纪最大,身体最强健的人了,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人嘛,谁不希望自己活的久一点,猎虎想要交换的东西又多了一样。 既然主人都亲自出马了,这导游当然轮不到林柊继续来当了。对于自己毕生的心血和骄傲,又难得有机会能够向外人炫耀,老族长可算逮着机会了,使出浑身解数,说的猎虎恨不得当场就拜他为师。好在还有最后一丝理智强撑着他没有把想法付诸行动。 一边走一边听老族长自夸,很快就来到了猎熊所在的病房。比起猎虎,第一次上医院的猎熊明显有点吓傻了,到现在还处于晕乎乎的状态。 看着猎熊已经被包扎完毕的脚,猎虎觉得林柊的部落一定非常富有,这么小的伤口还弄出这么大的阵仗来了。不过这也说明他们部落的日子很好过不是吗? 猎熊的伤看着挺吓人,其实就是些皮肉伤而已,包扎好了可以离开了,就算林柊的部落真的很富有,医院也不会无聊到留他住院的。 派人把猎虎送去和他的族人们汇合,林柊则继续带着他们的族长参观部落,当然负责生产兵器一类的保密工厂,林柊是不会带他去参观的。就算是自己做信任的盟友,也不能把所有的家底都暴露在别人眼前,那不是耿直是傻帽。 猎虎被林柊带着在部落里晃荡,每到一个地方,猎虎就被深深的震撼一次。这里有自己种的蔬菜,自己养的家禽,都一切都是猎虎以前没有想到过的,怪不得他们的食物那么多,原来他们根本就不是靠打猎来的。 一天之内被震撼的次数太多,到后面他已经完全麻木了,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 以至于到了晚上,面对林柊精心为他准备的美味佳肴,猎虎也有些心不在焉。 “他这是这么了,是我们招待不周了吗?”难得有客人来,虽说打乱了自己的行程,但是对于自己平身第一次的外交接待,林柊可是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和热情,怎么还把客人给弄腌了呢。 “应该是被打击了吧。” “我有打击他吗?” “……”面对林柊的不自知,曾经的族长表示很无力。要知道,同为族长,他的存在简直就是侮辱人的,因为和他一比,其他人为族人所做的努力越贡献,就变的什么都不是了。所以,老族长觉得此刻的自己才是最了解猎虎感受的人,当年的自己不就是这么过来的吗? 浑浑噩噩的猎虎混完了晚宴,带着自己的族人回到了自己休息的地方。听着族人们讨论着住宿的环境是多么舒适时,他也提不起兴趣附和,走进林柊专门给自己安排的单间,关上房门,他真的需要静下来好好的想一想。 第二天一早,在他的强烈要求下,他的所有族人包括受伤的猎熊都被人用软轿抬着,参观了林柊的这座城池。 几天以后,猎虎忽然带着他的族人们对着林柊直接就跪下了,可把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林柊给吓得不轻。 “啊!猎虎兄弟,你这是干什么,快起来。”林柊慌忙弯腰去扶,可是他的那点力气,根本就不可能拉得动猎虎。 “请你听我说完。我是真心带着自己全族人投奔你的,请接纳我们!” 林柊和卓夕,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如今的情形是他们都没有想到的。他们当然乐意收编猎虎的族人,但是这也太突然了一点吧。 不过,林柊和卓夕这会儿倒是默契十足,疯狂的用眼神进行交流。最后隔空做出了结论甭管什么原因,白送一个规模不小的部落,傻子才会把人往外推呢。先答应了再说,至于原因什么的以后有的是时间可以搞明白。 “猎虎兄弟,我答应你就是了,但是你总得先起来吧。” 得到了自己满意的答复,猎虎的他的族人们终于心满意足的起身了,完全没有一点失去自己部落自主权的悲伤,反而一脸喜色,看来他们的确是真心想要加入的。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活力什么的亚历山大啊! 第76章 什么都没做却凭空得了一个中等部落,这等好事自然使得林柊龙心大悦,吩咐立刻摆宴以示欢迎和庆祝。 和前几天的心事重重不同,放下心中大石头的猎虎可算是可以放松身心好好的享受一番了。 其实这个所谓的宴会,不过就是准备一大堆的美食,大家一起大吃大喝一番而已。这样的宴会,既没有美女献舞,也没有美酒可以畅饮,实在是单调到极点。 简单的喝着甜美的豆浆,吃着丰富的美食,然后一边吃喝一边和新族人进行感情交流,过惯了单调生活的猎虎对这样的安排很满意。但是身为主办方的林柊却郁闷了,不停在内心吐槽这也能算是宴会吗,最多只能算是一场单位聚餐吧,不对是连聚餐都算不上才是,哪有聚餐只能喝豆浆的。 越想越觉得自家的娱乐生活单调到不行,也是时候改革改革了。现如今,族人们的温饱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了,自己在这个时候折腾点别的东西,应该算不上是过分吧。偶尔唱唱歌,跳跳舞,看看戏,打打牌什么的,这样的日子才称得上滋润,人活着不能是为了工作不是? 享受完美好的食物,猎虎心满意足的带着族人慢悠悠的晃回到房间,一群人还觉得没有尽兴继续围坐在一起展开对未来生活的讨论,最后带着美好的憧憬进入了自己甜美的梦乡。 他们很快就进入了梦乡,脑补过度的林柊去久久无法入眠。一脑子的想法的他处于极度亢奋中,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得折腾,可惜他忘记了这张大床并不属于他一个人。 终于,忍无可忍的卓夕提出了抗议,他先把林柊上下打量了一番后问到:“你今晚是怎么回事,吃多了吗?” “……”这到底是在骂人,还是关心他?他怎么分不出来啊,这坑爹的中国语言文化,林柊郁闷了。 “说吧,你又有什么心想法了?”叹了一口气,卓夕任命的起身给自己套了件外套,坐起来打算和他进行深入的讨论,其实他真的挺想躺下休息的。 “呵呵,还是老婆了解我。”老婆体贴,自己也得有点表示,林柊想要献吻表示感谢,可惜被卓夕毫不领情的躲开了。 “一边去,咱俩这会儿可是说正经的。宴会还没到一半的时候你就开始不对劲了,肯定是又在想什么折腾人的事情了!” “……”好像这么说也没错,但是他怎么就觉得怪怪的呢:“我的确是有了一些想法!” “这会又是吃的?” 摇头!难道在你的眼里,他就只知道吃不成。 “那这次是穿的!是新的衣服样式,还是新的材料。”看得出卓夕很希望是这个。 还是摇头,对不起,让你失望了。 “我知道了!是打算修新房子了对不对。” “还不对,那还能是什么。”总不会是要改革官员制度吧! “是玩的。”明明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理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林柊再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还是不自觉的放低了音量。 “玩?”对于这个回答,卓夕明显愣住了,而且还非常不能接受。 ‘玩’这个词对卓夕来说太过陌生。在认识林柊之前,这个词从来就没有出现在卓夕的生命里过,对于每一天都必须为了填饱肚子而努力的他们老说,‘玩’这个词太奢侈。就是到了现在,玩对于卓夕来说也只是休息而已。 但是,现在林柊却告诉他,他一直再考虑玩的事情,这绝对不会是简单的休息而已,每次林柊这个反应都是由大动作。这不由的让卓夕感到深深的担忧! “对,就是玩。我和你说啊,我们不仅得会工作,还得会玩才行。” “会玩?难道还能有人不会玩不成?” “当然,玩可分很多种,分怎么玩,还分玩的好和玩的差。”说起这个林柊就有点刹不住车了,一条一条给卓夕解说。 可是任凭林柊说的是口沫横飞,卓夕却一点都不为所动。对于卓夕这种土生土长的原始人种来说,对玩提不起半点兴趣来,上次给族人放假的事情,卓夕就是反对的比较厉害的一个。 可能是挨过饿得原因吧,再多的食物和物质都不能让卓夕觉得足够到可以停下来休息,不停的劳动,不停的储备物质是卓夕这类人深入骨髓的思想,怎么会被林柊几句话轻易的改变。 卓夕是个藏不住心思的人,当然在自家床上,他也没打算隐藏。林柊说了半天都不见卓夕回应,结合他现在木讷的表情就明白他在内心是反对的。 卓夕和方菱的关系很复杂,他们大多数时候相看两生厌,争锋相对。但是有的时候吧,他们又是牢不可破的盟友,一旦他们联合起来,如果再加上一个爱捣乱的老东西,林柊也不得不做出让步。 卓夕现在的态度,再联想到当初给族人放假的时候,大伙儿反对的激烈程度,林柊觉得前路坎坷,个个攻破,徐徐图之方为上策。 自己第一个得拿下卓夕,要是连自家人都站到自己的对立面去了,他还和他们战什么战啊,直接认输得了。 “夕,你信我吗?”林柊忽然很严肃的对卓夕发问。 “当然信。”对于林柊的这个问题,卓夕是想也没想的回答。 “那我做出过损害部落,损害族人利益的事情么。”再接再厉进行进一步的进攻。 “没有!可是……”可是你也不能带着大伙儿玩啊。要是人都跑去休息了,那活谁来干啊。没人干活,那大家不是又要挨饿受冻了吗。任凭林柊以前如何的战绩辉煌,也改变不了这群人对于饥饿的恐惧。要知道,在林柊出现以前,这里每年冬天都会有人因为寒冷和食物不够而死去。 “那为什么这次你却不相信我!”这句话问出口,本来只打算假装生气的林柊居然真的有点生气了。不就是给族人们放一天,捣鼓一点娱乐的东西出来消遣吗?他也是为了族人们好,为什么阻力会这么大呢,连自家人都反对自己。 “不是你相信你,只是我们输不起。”感受林柊的怒气,卓夕急忙解释,把自己的担忧一五一十说给了林柊听。 两口气谈话就是有这点好处,无论什么话都可以对对方说出口。 如果是仅仅是单纯的领导和下属关系的话,很多话会碍于上下级关系,又或者顾忌到自己的面子而说不出口。而林柊和卓夕却不仅仅是城主和将军,他们可以真正的毫无顾虑的进行交流。 原来症结出在这里,将心比心,林柊觉得自己完全可以理解他们的恐惧。看来这件事还真的一点都急不得啊,不过,必须先拿下卓夕这个枕边人的打算不仅没有丝毫动摇,反而更坚定了。 “夕,你说,老东西真的是咱部落活的最久得一个人了吗?” “当然,他老人家今天可是四十五岁了哦。而且啊,他的身体看起来还不错的样子,再活几年应该没什么大问题,说不定可以活过五十岁呢。”提起这个,卓夕的心情就大好,老族长对他可是恩重如山,他活的越久自己越高兴。 “切,你的要求可真低!” “低!你说我要求低,我要求哪里低了,我说的可是‘五十’,是‘五十’!”这句话卓夕几乎是用吼的了,这嗓门大的,这座房子里的奴隶和守卫都听得清清楚楚。他之所以如此激动,不是计较林柊说他要求低,而是希望林柊能证明他真的是要求低,因为这样的话,族长大人就可能能活的更久一些了。 正带着人巡逻的飞鹰被惊的差点摔了个狗j□j,不仅在心中吐槽,真是同人不同命。明明是一起长大的两个人,一个可以躺在床上吼着至高无上的城主大人,一个却苦命的必须大晚上帮他们守宅子。不过,什么‘五十’那么重要,话说,城主大人到底帮他问过方菱没有啊! “我当然知道你说的是‘五十’,我就是说你的‘五十’要求低。”林柊一边用手指掏耳朵一边强调自己听得很清楚。” “那你说说,什么才算要求高。”卓夕说这话的时候,整个声音都是哆嗦的,可见已经不是一般的激动了。 “古话说‘人生七十古来稀’,我看怎么着也得七十吧。” “七十,你说的是七十对吧!我没有理解错,对吧!”不得不说。卓夕这个时候真的很会抓重点,他根本就听不懂林柊在说什么,他只注意到了里面唯一的数字。 “对,就是这个意思,老婆真聪明!来,香一个。”林柊准备再次献吻,这次直接被拍开了,被上次的下场更凄惨。 “死开,现在没心情和你干这个,快说,要怎么样才能活到‘七十岁。”要是人真能活到七十岁去,不仅老族长还可以多活二十多年,他也再也不用担心林柊哪一天会突然离开他,这可比收编猎虎整个部落更值得庆祝。 “很简单。首先,这生活上得衣食无忧,这个我们已经做到了。然后,是活的开心。老族长在事业上找到了第二春,活的开心这一点是没有问题了。再然后就是劳逸结合了,适当的放松,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自然可以活的更久一点。” “劳逸结合?”星星眼! “哦!我的意思是在劳动时候,也要注意休息,也就是注意精神上的放松。” “精神放松?” “对啊,欣赏欣赏歌舞,看看戏,打打扑克,麻将什么的。” “……”一个都没听说过。 “来来,我,慢慢跟你说,这几样东西是这样的……” 跟着林柊云里雾里绕了一通,卓夕大概是听明白他的意思了。他的所谓玩,对人的身体是非常有好处的,不过这个可不能马上办,因为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等着他们呢。 “城主大人,你的娱乐,咱们可以先小范围的进行,因为我们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等我们去做,我们没办法分出太多精力去干这个。” “什么!” “别,别动手!我是逗你玩的,我当然知道现在最重要的是接收猎虎的部落。娱乐的事,我不过是提前和你商量商量,先取得你的支持而已?”打了个哈欠,过了兴奋劲得林柊觉得感觉到了睡意:“时间不早了,咱俩还是先休息吧,明天还得讨论怎么安置猎虎他们呢!” “恩!晚安!” 第77章 不要看昨天林柊还有心思考虑精神娱乐方面的问题,就以为林柊对于接收猎虎的部落很随便,事实刚好相反,林柊对于这件事情非常的重视。 如何安置猎虎的部落对于林柊和整个部落来说都不是件小事情,虽说这些年部落收容的部落不少。但是像猎虎部落这种实力的,还是第一次。 或许单论人数和规模,以前应该也有过差不多的,但是再加上富有度和战斗力得话,就没有部落可以和他们相提并论。想来也是,要不是活不下去,那些部落也不会愿意放弃自己的部落来投奔他。那么,猎虎又是为什么会做出投奔自己的决定呢。 总不会是猎虎拜倒在自己的王八之气之下,甘心情愿哭着喊着要给自己当小弟,开什么玩笑,人猎虎好歹也是一族的族长,智商应该没有问题。他的部落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问题,而且这个问题应该还不小,要不然猎虎也不会忽然出现在自家部落。 自己既然已经答应接纳他们,帮他们脱离困境就是自己的义务。不过,这次的林柊可是一点都不担心。 他对自己部落现在的实力相当有信心,不管猎虎他们遇到了什么样的难题,自己都有底气帮他们解决。就算他们这次和石头他们部落一样得罪了原始社会处于霸主地位的大部落,林柊依然敢这么说。 当年初来乍到的林柊,受限于部落的实力不足,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对‘木刺’这样的原始社会巨无霸伏低做小。但是现在,林柊可以自豪的说,自己的部落要是在这个时候对上‘木刺’,就算谈不上秒杀,那也绝对是一边倒的战斗。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自己终于可以挺起腰杆,霸气一回了。 ‘啪’卓夕直接一筷子敲到自顾自陶醉着的林柊身上:“我说,你吃饭就好好吃饭,又走神到什么地方去了,最重要的事,你能不笑的那么恶心吗?”最重要的是,半天也不见动一下筷子,这顿早饭到底要吃到什么时候去。 难得一回的自我崇拜被卓夕打断后,林柊也发现自己耽误了不少时间。林柊摇了摇头,暂时把所有的杂念都赶出脑外,专心吃饭,今天可是还有个非常重要的会议要开,自己可不能迟到。 因为早饭吃得太久,林柊和卓夕为了赶得上开会时间,不得不大早上的骑马飞奔,终于赶在了会议开始前到达。 会议如期召开,对于如何安置猎虎等人,大伙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应该采取和以前一样的方法。猎虎带着全族人过来,我们提供他们所需要的生活物资和工作岗位就可以了。可是这绝不是林柊想要的答案,如果他想要这么做的话,完全没有召开这个大会的必要。 “我觉得这么做很不妥。”风第一个提出了反对意见:“现在能够安排的工作已经不多了,好的更是几乎没有。而猎虎的族人中很多人都称得上是精英,这么安排的话一定会引起他们的不满。”给新进族人安排工作是风的管辖范围,所以对于这点,他是最有发言权的了。 “我赞成风的意见,不能这么安排。”一向在大会上沉默居多的阿坚居然发言了,而且还是站到了大多数人的对立面,这让大家都感到有点意外。 “猎虎的部落实力绝对算的上是强大的了。如果他们加入我们后,居然得到是和以前那些过不下去的小部落一样的待遇。就算猎虎他们认了,也会让那么想要加入我们的中型部落感到心寒,从而放弃加入我们,这样的话,我们的损失不小。” 通过这两个人一分析,大伙儿也觉得他们说的有道理,原来的办法的确不可行,顿时又陷入了叽叽喳喳的小声讨论中。 林柊安静的看着他们讨论,给予他们足够的自由来发挥,等到时间差不多了,林柊才提出自己的想法:“其实,我觉得我们可以再建一座新城。” “建新城?” “是的,建新城。我们的这座城市已经发展的差不多了,继续涌入大量人口的话,不论土地还是工作岗位都满足不了大家的需求,既然这样,我们还不如另设一城。” “城主大人的意思是,我们可以在猎虎他们原有的地盘上建新城。”在这方面,方菱最了解林柊心思的人,常常林柊说半句,她马上就能接下半句,可以说,在工作上,她和林柊是最合拍的。当然也这是她和卓夕不对盘的原因所在,试问,谁会喜欢一个和自己爱人常常心有灵犀的女人呢。 “在猎虎的地盘建新城?”卓夕反复念叨这句话,以他这几年来对猎虎部落的了解,那里的条件的确很适合建城:“我也赞成城主的意见!。”听清楚他赞成的是城主的意见,不是她方菱的,他只是比她晚说出口而已,不是没能理解林柊的意思。不过,对于林柊没有先给自己通气,却和自己扯了一晚上娱乐的事,卓夕心里还是非常不满意的。 城主大人和他最得力的左右手都表示同意,老族长又没有跳出来反对,这件事基本上就是这么定了。 “不过,我觉得咱们还是小人一点比较好。在猎虎他们的地盘上建新城可以,但是新城市的人口,还有领导人都能好好计划计划,控制权一定得在咱们自己人手上!” 此话一出,林柊愣住了!林柊也不是傻子,他当然不会干出自己出钱出力,却让猎虎带领他的原班人马留在新城池里享福,这样他根本就不能控制新城,相当于自己担了个名而对猎虎提供了无偿的援助。 自己这个现代人有这种想法很正常,精明如方菱,狡猾如老族长这么说也不奇怪,就连卓夕说出这种话,自己也能接受,毕竟是自己的枕边人,多少会受一点自己的影响。 可是说出这话的人却不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而是一向以救死扶伤为己任,在部落大会上一直都是摆设的医院副院长——阿坚。话说,他今天的表现和以前比起来真是好像两个人,不会被穿越了吧。 “这话怎么说?” “城主大人,请恕我直言。如果咱们拿不下这座新城的控制权,而任由猎虎自行控制,前几年可能他还会感激我们,再往后可就不好说了。”阿坚伸出两手握拳,做了个相撞的动作,顿时大伙都明白了他的意思,并觉得非常有可能。 “说的好,要不是因为你在医院的位置实在是不可替代,我还真想挖老族长墙角,把你弄到我手下办事!”方菱这话还真不是开玩笑的,聪明的属下谁不想要。 不过,林柊你这些年到底教了原始人们些什么。成语也就罢了,为什么连挖墙脚这种词也出现了,你这是严重破坏原始社会和谐啊。 对于方菱想要挖墙脚的行为,老族长却完全没有放在心上。不说咱医院所能享受到的特殊待遇,你以为他的徒弟兼女婿,是能随便挖角的。 会议进行到这个时候,大致方向就已经出来了。为了接纳猎虎的部众,他们需要另建新城,并且一定要把新城的控制权牢牢抓在自家手里,那么接下来的问题自然是组建新城的一套领导班子了。 这对于不少人来说,是个不可多得的机会,所以大伙儿的表情都是兴奋的,不少人都摩拳擦掌的准备大干一场! 林柊宣布,对于新城的领导班子在场的所有人都有机会,他们可以向各自部门的领导提出申请,然后准备相应的自荐材料上交,由各部门的领导人进行初步筛选后给出相依的意见,最后把名单交给林柊,由林柊做出最终的决定。 这次的会议结果让大多数的人都感到很满意,不少人对于新城池的职位都非常感兴趣,林柊已宣布散会,很多人就冲回去准备自荐材料了。 和往常一样,林柊依然是最后一个离开的,没想到方菱却同样留了下来。 “有事?”总不会是专门留下来打算请他吃饭的吧。 “恩!昨天晚宴的时候,顺便套了下猎虎的话,摸了一下底,所以想要汇报一下。” “……”这是什么变态工作效率,你确定没用美人计什么的吗?话说,这猎虎也太好搞定了吧! “猎虎的部落所遇到的困境,在他看来是难以解决的问题,在我看来却什么都不是。” 霸气!怪不得是咱部落的女神呢,就这股傲视群雄的魅力就得迷倒一群人吧。可怜的飞鹰,他怎么觉得他成功的几率又降低了不少呢。不过,现在的重点是猎虎的部落到底遇到了什么问题,虽然他和方菱一样有信心,但是他依然想要知道自己将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好在方菱本不是个爱买关子的人,掉了林柊一会胃口后就接着往下说了:“其实,说起来还有点我们的原因?” “管我们什么事?” “这几年,因为和我们得合作关系,猎虎的部落比起他们哪里的其他部落来要富足许多。本来大家都是差不多的,他们忽然富有了,其他的部落自然心理不平衡,他们的麻烦就开始来了。 他们和其他部落的小摩擦不断,据说已经打了好几架了。他们部落的其他部落在对待他们部落的问题上态度几乎是一致的,这样猎虎他们就吃了不少的亏。城主大人,你觉得这是个问题吗?” “当然不是,咱们的地盘,谁敢来找麻烦,我直接灭了他!”方菱刚说完,卓夕就按捺不住的跳了出来,他的士兵可都是一等一的好手,可惜实在是找不到地方练兵,这实在是一个好的不能再好的消息了。 “你不会想要亲自去吧?” “为什么不?” “可是你明明答应要留下来多陪陪我的。”他这是要被抛弃的节奏吗? “现在的情况不是不一样了吗?你不是可以活到70吗?” “……”这算什么,敢情你以前是因为以为他活不长了才想要陪他的,他这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她好像听到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了,城主大人可以活到70岁,难道他真的和她以前想的一样,真的不是人类吗? 第78章 方菱给林柊带上的‘神仙’光环并没有持续多久,就被林柊自己给亲手摘了下来。 在林柊的提醒下,方菱发现族人们的平均寿命真的有所延长。 不说年纪最大的老族长,已经向50岁的高龄发起了冲击。就是其他的老年人,接近40岁的也不在少数,这要是在以前,能出现一个都是很少的,而且他们的身体都还挺硬朗。看来这几年自己等人真是忙晕了,连这么明显的事情都没有主意到。 再细想一下,当年部落刚开始扩张的时候,为了吸引人口,和其他部落交换了许多30以上的老年人。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交换回来了那些人还真没几个死去的。 看来,生活在自己部落的人真的可以活的比其他人更久一点。 一想到这里,一向以沉稳著称的方菱也不免面露喜色。试问,谁不希望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人可以活的更久一点,更何况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这已经成为了事实,怎么能叫人不兴奋呢。 看到方菱开始面露喜色,林柊就知道这聪明的女人估计心里已经有谱了,不过自己还是有义务给他继续解惑下去。只知其果而不知其因的滋味可不好受。 “想知道咱部落的人为啥能活的比别人久吗?” 方菱小鸡啄米式的点头,极大地满足了林柊的虚荣心。 “咱部落的人既不会挨饿,也不会受冻。要是他们生病了,咱们还配有专属的医院给大家治病,虽说主人么平时都要干活,但是那些活计比起其他部落所要干的活来说要轻松得多。你们觉得,他们能不比其他人活的更久一点么。”这么一说,自己也觉得自家这‘一亩三分地’在原始社会简直就是天堂一般的存在。 “可是七十会不会太……”这可是翻倍的年龄啊。 “所以啊,我才会把这个定位我们奋斗的目标不是。唉!我们的食物种类还是太少了,饮食结构不够合理,医疗水平也十分有限,精神享受更是几乎没有。我们要不断改善族人的生活环境,大家的寿命才会不断延长。” “精神享受?”饮食结构和医疗水平,自己都听城主提过,这精神享受还是第一次听说。 “那是,人在满足了物质生活后就应该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享受。” “其实,我是不知道什么叫精神享受。”说这个话的方菱有点不好意思,好像她不明白这个就是犯了什么大错一般。 “呃!这个是我的错,我忘了给你解释。其实这个精神享受简单来说就是玩,具体可以是唱歌,跳舞,打牌一类的,只要你做这个能让你感到高兴,就是精神上享受了。” “哦,我明白了。那城主大人喜欢玩什么呢?” “呵呵!我啊,就比较喜欢打牌。走走,反正今天也没什么事,我先教你俩玩牌,让你们见识一下棋牌的魅力。” “也行!”一向好学习的方菱这次也没有拒绝,但是方大美女,这次真的不用这么积极,这个新知识真的学了也不一定有好处的啊。 麻将什么的有点太高端了,再加上这一时半会儿的也捣鼓不出道具来。扑克可不一样,可以先来点简易版的。 林柊张望了一会儿,找了几支根树枝,折成自己需要的大小后,在地方摆出了一个长方形,吩咐飞鹰去造纸厂要56张这样大小的硬纸片回来。 可能是因为方菱在的缘故,一向喜欢贫嘴的飞鹰这次什么都没问,带着那几根树枝就火速离开了。林柊望着飞鹰离开的背影,忽然想起自己还有件未完成的任务在身,那就是给飞鹰当一回红娘。 “方菱,我说,你今天多大了啊?”这年头还没有形成‘女性的年纪是不能问的秘密’的潜规则,所以林柊可以就这么直接问出来而不用担心惹来方菱的不满。 “年龄啊?我想象,应该是25了吧。”说真的,以前是没在意,现在是太忙了,她还真记不清楚自己今年几岁了。 好吧,这也能应该!不过这年纪在现代还真说不上大,不过这个年龄在原始社会一般都已经是孩子他妈了吧。 “25岁了啊!不算小了,难道你就没想过考虑一下自己的感情问题,找个人一起过多好!” “怎么!咱城主大人现在还负责管这事儿?”方菱就是方菱,被人问到自己的感情问题,不但没有小女儿的不好意思,反而有心情和林柊说笑。 “也不是管,就是有人托我问问。”方菱坦荡,林柊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了,好像自己这个当城主的还要干涉别人的恋爱自由一样。 “托你问问?”轻声重复了一次林柊的话,方菱知道自己心里的那个是绝对不会托城主来问话的,难得很正经的给林柊行了个大礼:“劳烦城主大人了,这个口还请不要开了。” “为什么啊,你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干什么这么忙着拒绝,听一下又不会少块肉。”飞鹰怎么着都是自己多年的兄弟,眼看着他苦恋了这么多年,这女人却连他是谁都不愿意知道,卓夕真是忍不住替自己的兄弟打报不平。他虽然和方菱的关系一向称不上好,但是口气这么冲还是第一次。 “这个问题很简单!”面对卓夕的咄咄逼人,方菱潇洒的一摊手:“因为我心里有人了,而那个人就是块木头,根本不会拜托城主大人来问我。既然这个人不会是他,那我还有什么知道的必要!避免大家难堪,不是很好吗?” “哪个人是谁?”这么厉害,女神暗恋也!知道自家兄弟无望,卓夕也放弃了挣扎,不过这浓浓的八卦之心却怎么也扑不灭。 方菱瞄了卓夕一眼,这人也太直接了点。要不是清楚的知道他和城主的关系,她快要以为那个人就是他本人了。不过,卓夕会喜欢自己,呸,想起来就觉得恶心。 不过她是谁?她是整个部落独一无二的方菱方大人,说就说,谁怕谁:“我喜欢风!” “啊!你居然连自己的属下都不放过!”对于方菱这种对自己下属下手的行为,卓夕表示深深的鄙视。 “怎么?有意见?”被卓夕的语气刺激到的方菱立马反击:“难道你不是城主大人的下属,城主大人不是也没放过你吗?还是你想要他放过,难不成你心里早已经有了其他人,和城主成亲也是迫不得已的?” “你……你胡说!”方菱不愧是方菱,这挑拨离间,借刀杀人的招数用的是出神入化,卓夕立马感受到了从林柊那边传来的丝丝凉意。 而仿佛还觉得不够解气,方菱紧接着发起了第二波得进攻:“再说了,整个部落不是我下属也就3个人而已,长老大人直接排除掉,就只剩下两个人了。”方菱伸出了两根指头。 林柊和卓夕立刻有种不好的预感,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一步,可惜还是没能逃脱方菱的攻击范围。 “你觉得,我不找自己下属。是抢你男人好一点,还是直接抢你本人好一点呢。”方菱用手指着企图逃跑的卓夕,把这个根本无解的问题抛给了卓夕。 “都不好!”卓夕连回答的生意都是有气无力的,这女人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强大了一点。忽然他觉得飞鹰追不到她,说不定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哼!” “那风知道吗?”既然方菱对飞鹰没感觉,林柊当然不会强行拉郎配,而且以方菱的性格,他也算是想拉也拉不了啊。刚才她那么戏耍卓夕,其实就有让林柊知难而退的意思。林柊当然也不会轻易去破坏自己良好的君臣关系。 “他就是块木头,怎么会知道!”说到这个都来气,她明明都做得那么明显了,为什么那木头还是没表示。 “怎么说,你暗示过他了?”不应该啊,依他的观察,风这小子不像是对方菱没感觉的样子。话说,除了自己这种对女人不感兴趣的,能做到对方菱的魅力无动于衷可能性极小。 “当然!我每天都让他陪我加班,但是到现在他都没有表示。” “……”他明明记得方大小姐的情商很好啊。你丫的,这是暗示吗?估计,人风同学还以为哪里得罪了你这个顶头上司,你在故意整他呢。 “有什么不对吗?”看到林柊无语的表情,方菱大概也猜到应该是自己的方法有问题了,但是她真的没有这方便的经验啊。 林柊没出现以前,那些男人都嫌弃她长的太瘦小,不能干太重的活计,所以都没人追她。林柊出现后,她又实在太优秀,一跃成了整个部落公认的女神,大多数的男人对她都是恭敬恭敬再恭敬,喜欢她的人不少,敢追他的,几乎没有。 而她自己,也是第一次喜欢人。想和喜欢的人呆在一起,长期的女神光坏又让她开不了这个口,以至于她只能长期往风的身上压太多的工作,造成他不得不加班的局面。以期多和自己接触,他会发现自己的好,而开口向自己表白。 “当然不对,你这是暗示吗?不对,这也算是一种暗示。” “暗示他得罪了你,你在给他小鞋穿。”卓夕接过了林柊没说完的话,得意的嘲笑一下方菱的情商,终于搬回一程。 不过,他有点同情风了,被这么个女人喜欢,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最重要的是,这女人还刚好是他的顶头上司,这以后要是两人成了亲,那是上工得听她的,回家还是得听她的。这日子,实在是太惨了点。不行,他和风的关系也不错,不能这么幸灾乐祸。 “啊!会吗?” “会!”卓夕和林柊一起很努力的点头,让方菱最后的一丝希望也破灭了。 “好吧,我干脆找个时间开门见他的给他说了算了。”什么面子不面子的,现在可没有实践考虑这个问题了。自己是风的顶头上司,对他的工作能力是最了解的,这次风特定是会被派往新城的。这件事不在他出发前搞清楚,她可不甘心。 一边走一边聊,一行三人很快就到达了城主府。三个人在客厅里继续聊了一会儿后,飞鹰就拿着东西回来复命了。 林柊拿着纸片和方菱一起去书房对纸片进行简易加工,卓夕则把飞鹰拉到了一边,告诉他他的苦恋已经没有了结果,赶紧撤才是上策。 和卓夕想象的不一样,听到这个消息后的飞鹰,并没有很受打击的样子,他准备的一大堆的安慰话都没有派上用场。 “其实吧!我自己也没报太大希望。这样也好,我终于可以彻底死心了,反而有种新生的感觉。” “你确定没事,要给你放一天假吗?我可以帮你给林柊请假的。” “不用,我真的没事,我还等着看你们玩那个什么‘扑克’呢,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当然和有趣。”林柊拿着画好的扑克牌向这边挥了挥:“来吧,大家一起玩,飞鹰就和夕暂时一家吧。” 前几把,由于不清楚游戏规则,林柊站着天时地利还小胜了一会。可是,斗地主这玩意本来就易懂难精,半调子的林柊很快就被方菱这个后来者甩在了后面,看来头脑够用的人,干什么都占便宜。 “哈哈,王炸!”这把又是方菱取得了胜利,大杀四方的她心情很好:“城主大人,你这次方法真的有用,我觉得晚上几把后,心情变的好好哦,这真是精神享受。” “好了,时间差不多,大家也该休息了,今天就到这里。”林柊放下牌,提醒大家是时候散场了。 “不要,我们再玩两把吧!”刚上手的卓夕虽然输多赢少,但是这一点都没有影响到他的热情,精神劲正足的他可还想多玩一会呢,怎么会舍得这个时候散场。 “就是,就是,咱一点都不困。”这个时候,飞鹰很快就和自家好兄弟兼盟友站到了一条战线上。 “不行!”林柊难得有这么严厉的时候,一副没得商量的口吻:“玩这个必须要有节制,不能影响休息,也不能影响明天的工作。” 在座的各位都是明事理的人,自制力也是有的,刚才反对只是劲头正足,被林柊一说,也都明白自己该有节制,纷纷同意散场。 飞鹰是林柊的贴身侍卫,自然是留在府里休息。方菱只有侍卫送她回家,也用不着林柊担心,忙着一天,也玩了一晚上得林柊和卓夕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79章 在另外一个地方新建一座城池,无论放在什么年代都是一件项十分浩大的工程,在原始社会更加不会意外。 修建一座新的城池,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要不是这几年部落得到了大力发展,资源充足的话,林柊还真不敢轻言动工。 为了给修建新城做准备,整个部落可谓是全员出动,所有人都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忙得团团转。就算如此,林柊还是觉得自家的人手严重吃紧,恨不得把每一个人都掰成两半来用。普通官员尚且忙的脚不沾地,林柊他们几个领头羊就更加没有闲下来的可能了。 既然工作已经忙成这副德行,回家自认是累的倒头就睡,他们那刚刚学会的扑克技术一时半会儿是没有机会可以施展了,可怜的卓夕想要一雪前耻,估计得等上挺长一段时间,至少新城开始动工前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说到忙,负责主管全局的方菱应该是所有人当中最辛苦的一个。每天都早出晚归,就像是一个高速旋转中的陀螺,停都停不下来。 不过忙归忙,对于关乎到自己的感情归宿的大事,她还是牢牢记在心中的,只是最近大家都很忙,她一时半会儿的还真没有找到机会开这个口。 而今天,终于让她找到了开口的机会。因为就在刚才,风居然自己跑来告诉她下班后要单独和自己谈谈。他应该是要给自己交申请书和自荐材料了吧,或许还打算和自己这次上司聊聊,看来时间不等人了,自己再不主动出击,人家就跑远了。 其实这段时间以来,不仅方菱反复纠结,作为另外一个当事人的风的日子也不好过,因为他比方菱更纠结。 没错,他和部落里大多数的男人一样,对他们的女神也就是方菱有着非分之想。也不知道最近是不是自己的小心思被觉察到了的原因,他总觉得方菱这段时间好像一直都在故意针对他。 但是要说是完全针对自己的话,又好像不是那么一回事。毕竟,哪里有针对人,还每次自己都会留下来和他这种对自己有企图的人一起加班的,这不是给自己机会么。这样一想他有放下心来,看来方菱只是对工作认真负责而已,而自己因为刚好能帮得上她的忙才被留了下来的。 想想都觉得自己可悲,明明是长期被压榨劳动力,不仅不感到生气反而因为能忙上方菱的忙而暗自窃喜。 因为经常能够和方菱独处,那点加班所带来的劳累,对于风这个爱慕者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了,反而乐在其中。就算得不到,时刻能饱饱眼福也是好的。可是这一切,却因为新城的设立而不一样了。 风对自己很有信心,以自己的资历,这份好差事几乎没有落到别人头上的可能。同时他也明白,为了自己的前程,他应该选择申请去新城任职,因为那么有更大的发展空间,给自己搏一个姓氏也不是不可能的。如果错过了这次的机会,他可能就要一辈子只有风这个名字,而不会有姓了。 尽管自己的心里非常清楚这次的机会难得,也明白它的重要性。可是他仍然迟迟没有上交申请,自荐材料也无法静下心来去准备。 原因自然是不甘心,总觉得只要自己人还留在这里,就会有希望一般。试都没有试过,就这样放弃的话,他实在是不甘心。想把心一横直接对方菱表白吧,又觉得自己根本就配不上人家,根本就不可能成功,不仅表白不成,还会被全部落的人嘲笑自不量力。 不要嘲笑他不够自信,而是对方太完美了。他敢打赌,放眼整个部落就没有男人能自信配的上方菱的。哦!或许,不能这么说,城主大人应该还有这样的自信得,但是他又不喜欢女人不是吗?真搞不明白,长的高高大大的卓夕在城主眼里为什么会比集智慧美貌与一身的方菱还来的有吸引力。 不过也幸好如此,要不然他连幻想的希望都没有了,这么一想,他还真该感谢一下卓夕。 可是人不能老是满足于幻想不是,人总是要回到现实的。风发现自己现在的处境已经到了不能不选择的时候,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不然直接放弃远走,要不是奋力一搏。 又纠结了几天后,他还是决定要问方菱要一个答案,自己是走是留,完全取决于方菱的态度,虽然他基本没报什么希望,但是他的选择对得起自己的人,就算被嘲笑自不量力,自己也比那些不敢开口的人来的有勇气,他们没有资格嘲笑自己。一路上,风都不停的给自己做着这样那样的心理建设。 想的很美好,可是走到方菱的办公室门口,风刚做好的心理建设又给紧张没了。 风懊恼的伸出自己的双手,用力的搓了搓自己的脸,暗中给自己打气。风,你可是男人,不带这么没胆的,爱情和事业你至少也要抓住一样啊,再这样下去,你可就真的两头空了。你行的,你行的,你一定行的。 ‘叩﹑叩、叩。”再次被自己催眠了的风,听到了自己用手敲门的声音,他忽然觉得自己松了口,至少现在自己没机会再逃跑了。 “进来。”惨了,他马上就要进来了,可视自己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啊!虽然心理紧张的要死,但是强大的方菱依然可以伪装的让别人看不出一点的异样来。 为了怕自己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再次消失掉,风这家伙一进门就立刻进入正题:“那个……我是来……”风真想一巴掌直接抽死自己,叫你结巴,叫你结巴,平时不是挺能说的吗!这么一到关键时候就这么不中用啊,他现在真的了解城主大人那句‘欲哭无泪’是个什么样的心境了。 “是来交申请表的吗?”比起结巴的风,方菱的表现就正常多了,虽然桌子下的双手已经握成了拳头,但是她的声音依然是那么的镇静,思路还是那么清晰,至少她知道这个时候接什么话是最合理的。 方菱虽然说话挺正常,但是如果林柊在这里一定可以马上看出她此刻的异样来。因为一向精明的她,居然没有发现风刚才说话的时候,整个就一结巴。 “啊!”糟了,被方菱一问,风才反应过来自己压根就没有准备,但是他能老实告诉她他根本就还没准备吗?被她知道的话,一定会觉得自己很没有上进心的,一定会被减分的,风发现自己还没开口就差不多已经被判了死刑了。风,你这个混蛋,你真该死。 风正在进行自我批判,方菱也压根也去注意他会怎么回答,而是和他一样在进行自我唾弃。 方菱,你平时的霸气哪里去了,你不是一向认为城主第一,你第二吗?除了城主,你怕过谁啊。而且你在城主大人面前你不是还坦白的很大方吗,这么到这里反而开不了口了呢。你倒是说啊,你倒是说啊,方菱在自己心里无限循环逼迫自己中。 “我喜欢你!” 呼!终于说出来了,不对,这不是自己的声音。反应过来的方菱愣住了,她难道是太紧张了而产生幻听了吗?刚才她居然听到风开口说‘喜欢自己’。呵呵!木头风居然喜欢自己,那自己这段时间不是白忙了吗? “我喜欢你!”第一次说出了口后,第二次开口就显得容易多了,而且说话也正常了,结巴什么的不治而愈:“我喜欢你,来到这个部落不久我就被你的魅力所折服。” “你美丽,你聪明,而且你的身份还那么高,一句话可以决定好多人的命运。部落发展到今天,你功不可没,越和你接触,就越为你着迷。” “可是,你是那么的完美,那么的高高在上,是整个部落公认的女神,是个男人都喜欢你。 ”刚说完这句话,风立马改口:“当然,城主大人那种喜欢男人的男人除外。” 本来很感动的方菱,被风的这句神来之笔差点弄得破功,她为什么会觉得很想笑呢。 风可没有觉得自己是在搞笑,他继续深情的告白着:“我一直都不敢像你表白。可是,这次的新城对于我来说是个非常好的机会,我不想放弃这次机会。但是,我也不想离开你的身边。所以……” 风深吸了一口气:“所以我大胆的想问你要一个答案。我们之间有可能吗?有的话,我就留下来,没有……”风故作潇洒的转过身去:“那我就离开吧,离得远远的。” 风不觉得自己如此笃定自己有资格去新城任职,有什么不对,他的能力比其他竞争者高出太多,这点他非常自信。 呵呵,自己好歹还有点东西可以拿得出手,可惜自己这点引以为傲的工作能力,和自己喜欢的人一比,直接被虐成了渣。自己就是找虐的,是吧! “离开,你说的是去新城任职吗?”这好像不是重点吧。 “你倒是很有自信,不过事实好像还真如同是说的一样。你完全可以去新城任职,你的能力高出其他人好长一节,只要你愿意你当然能去,这是部落对你工作的肯定,也是你的机会,好好努力的话,说不定要不了多久就可以给自己赢得一个姓氏哦。”忽然被心上人表白,方菱心情大好,马上说出对心上人工作能力的肯定。 不过,这不是重点吧,重点应该是你到底心里有没有人家。还有,你这样说,真的没有问题吗?而且,别人给你明明是选择题,你这样说,会让你觉得你是在拒绝他啊。你的精明跑到哪里去了,这可不是你应该犯得错误。 “是吗?”果然被拒绝了呢!不过,她拒绝的好温柔,他还做好了被骂不自量力的准备了呢,这还不算是最坏的结果不是吗!至少,她给自己留面子了。 看到风开始失魂落魄的往门外走,方菱才发现自己的话听起来更像是拒绝,连忙开口补救:“我的意思是和我在一起,和你去新城任职并不冲突啊,你完全可以两者兼得啊!” “你……是说……你的意思是……”刚走到门口的风被方菱的这句话直接击中,缓缓地转过身来不确定的再次询问,同时也再次结巴。估计,今夜过后,他会患上一紧张就结巴的毛病。 “我的意思是,我答应和你在一起。但是,你还是可以去新城任职,最好能给自己挣个姓氏回来,这样才能配我一些。”方菱骄傲的仰着自己的小脑袋,那俏皮的模样,如果让个不认识她的人见了,一定不会觉得这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部落第二号人物——方菱。 “哈哈!我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大喜大悲之下,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冲门边冲了回来,直接给方大人来了个大不敬的公主抱。 “混蛋,你快放我下来,你这是以下犯上。” 可是,此时的这个男人已经再也听不进去一句话了。 这段相互暗恋的恋情最终以大团圆结尾,这天过后,因为风迟早要去新城任职的原因,两人特别珍惜在一起的时光。无时无刻不黏在一起的两人,闪瞎了不少人的眼睛,当然可以抱得大众女神归的风,几乎被男同胞的眼刀给生生杀死。 好在修建新城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前期也只有军队和建筑队才会禁足,想风这种这种主要负责内政的,要等到新城完全修建完成才会正式上任。 所以他们还有足够的时间恋爱,然后成亲。方菱作为部落的第二号人物,拿着部落第一高的薪水,自然不会委屈了自己,她的婚礼自然是最豪华的。 “我说,你这效率也太高了吧。”才几个月就成亲了,卓夕才不会承认自己是在嫉妒呢,当初自己居然没有办婚礼。 “我有效率不高过吗?”难道学你们长跑几年,再去偷偷扯个证就算完了。不过,她这话只能在心里吐槽,可不能说出口,说不来得罪的可不仅仅是卓夕这小子了。 “切,工作和成亲能一样吗?” “好了。”林柊拉过卓夕劝到:“别一直惹她,一会儿真惹火了,你可不是她的对手。再说,今天人家成亲,可不是斗嘴的时候。” “是,是,成亲的最大,就我没有成亲过,我活该。”自己这是怎么了,自己居然像个女人一样责怪他没有为自己举办婚礼。自己是男人啊,居然部落允许同性成亲,但是你见过哪个公开举办过婚礼的。自己真是太无理取闹了,觉得不好意思的卓夕准备暂时躲避一下。 可是他刚想动身就被林柊牢牢的拽住了,拉着卓夕的手,林柊对方菱说到:“今天是你的大日子,不用招呼我,你先去招呼别人,我有事先离开下。” 看着被林柊拽走的卓夕,方菱觉得自己好像明白点什么了。 把卓夕拖到一个隐蔽的地方,确定不会被人发现后,林柊才开口:“知道我为什么不为咱们举行婚礼吗?” “我不过开开玩笑,你还真当真了。”卓夕故意装作不在乎,是林柊小题大做的样子准备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林柊。 “我可没给你开玩笑,我是认真的。”今天的事,林柊才不相信卓夕只是开开玩笑,他心里一定是在意的。看来,自己的想法一定要如实告诉他,这样才不会影响自己两人的关系。 “切!还能有什么原因,哪有两个男人举行婚礼的。你放心,我都明白,好了,咱俩消失这么久,一会儿大伙儿该找人了。” “你听着!”用力拉住想再次逃跑的卓夕,林柊很认真的对他说道:“我不办咱们的婚礼,是因为婚礼不能办两次。” “什么,你想和我离婚。”误会了的卓夕战斗力爆发,抓小鸡一样拽住林柊的领子,却发现自己下不了狠手。 “想什么呢,谁要和你离婚了。我说的是,咱两人不能办两次婚礼。喂,你先放手,这样被人看见我的面子往哪里搁。” 听到林柊说没有打算和自己离婚,卓夕当然不会继续保持这个姿势,被人看见,丢人的可不仅仅是林柊。 林柊整理了一下衣服,继续说到:“我想给你一个比无比盛大的婚礼,可是现在的条件还不成熟。咱俩要是以前办了,不是委屈你了吗?还有,谁告诉你两个男人就不能办婚礼了。我告诉你了,我不仅要办,还要大办,我要封你为后。” 长期和林柊在一起的卓夕当然明白封后的意思,感动的一塌糊涂的他却死鸭子嘴硬:“那你要先当上国王再说。” “快了!”他马上就要有第二座城池了。 第80章 婚后的两人,比起以前更加的肆无忌惮,随时随地都在秀恩爱的他们,弄得整个部落怨声载道。 全民女神已经被人娶走,对族中大多数的男人来说本来就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了。现在居然还要被迫每天看着自己心中的女神和别的男人夫妻情深,要不要这么残忍啊。不过,这些精力过剩的人,心中的郁闷没有地方发泄,只能不断用工作来麻痹自己的结果集市,让整个部落的工作效率提高了不少。 对于这么个意外的收获,林柊表示非常满意,现在正是最忙的时候,大伙儿干劲十足,怎么说都是一件好的不能再好的好事。林柊巴不得再来几次全民女神成亲的场面来刺激一下这群人。可惜,方菱只有一个。 忙碌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去的特别快,新婚的两人还没有享受够两人世界得快乐,就不得不面临分开的命运。 虽然满心不舍,但是双方都有着各自的追求,自我克制能力也都非比常人。两人的别离场面并没有出现卓夕和阿豹所期待那样,演绎一番生离死别。方菱在送完行后,居然还能马上就回去工作,这股谈定劲,倒是让在场许多哭哭啼啼的女人收住了哭声。 都是来送行的,别人还是新婚的,她都能看的开,自己这些人怎么能好意思继续哭泣呢。美貌,工作能力全都比不上她,总不能连不拖另一半的后腿都差那么多。有了方菱的榜样,离别的气氛少了几分伤感。 这让陪妹妹送行,提前几天想好安慰词的阿豹不由得有点郁闷,妹妹越来越强大,他这个当哥哥的已经越来越派不上用场了。啊!还是当年那个需要自己保护的妹妹更可爱一点。殊不知,有多少人羡慕他能够有一个如此能干的妹妹,甚至不少人在私下嘀咕,阿豹要是没有这个妹妹在后面顶着,根本不会有如今的地位。 分出一部分的人远赴新城搞建设,部落的人手马上又开始紧张起来了。不过,工作量的增大,但是让方菱没有精力去感受别离的痛苦,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消愁药。 ‘叩、叩!’ “进来。”听见敲门声,方菱放下手中的笔。 “报,二虎将军回来了。” “真的,这真是个好消息!” ‘砰’ “大人,小心!” 听到二虎平安归来的消息,方菱是发自内心的高兴,以至于动作太大直接撞在了自家的桌角上。 “大人,你没事吧!” “只是撞了一下,没什么大问题。”虽然很痛,但是方菱为了维持自己的威严只能强忍着,总不能在自家下属的面前,做出揉肚子这种有失体面的事情吧! “这么重要的事,通知城主大人没有!” “啊!”听到方菱的问题,来人仿佛才起来林柊来,慌忙补救到:“应该有人已经去通知城主了吧!” “混账!什么叫应该有人去了,你,现在,立刻,马上给我去通知。” 来人被方菱一通臭骂,屁滚尿流的逃走了。女神凶起来还是很可怕的! 方菱一边咬牙切齿的揉着自己刚才撞疼的地方,一边为刚才的事情生气。虽说刚才的事,给了自己支开手下的理由,但是如此不省心的属下,任谁都高兴不起来。她和城主,谁轻谁重,难道还搞不清楚吗?真是败给他了! 一边吐槽自家属下不知轻重,一边慢悠悠的往河边赶。至于为什么要慢悠悠的,自然是为了能够比林柊晚到。 “喂!丫头,快点过来。二虎这小子带回不少好东西呢?” 等方菱到了河边,这里早就聚集了一群人。看到方菱,老族长兴奋的举着一样不明物向她喊到,迫不及待的想要和她分享自己心中的喜悦。 既然城主已经先自己一步到达,方菱自然乐的加快自己的脚步,她也很好奇二虎这一趟的收获。 “咦!换回来不少东西啊。这些都是些什么?”来到岸边的方菱随身翻着二虎他们带回来的战利品。 “呵呵!”出门快一年的二虎,明显成长了许多:“其实我们也不清楚这些都是些什么东西,反正只要是咱没见过的,我都弄了一些回来。咱不认识没关系,回来问城主大人就知道了。”这句话有拍林柊马屁的嫌疑,但是这也是二虎的真心话,毕竟目前为止还没有林柊不认识的东西。 “这个一粒一粒的东西,是一种新的豆子吗?”方菱解开一个口袋,抓起一把摊在手上,觉得这东西很可能是一种新的豆子,毕竟都是小小的,黄黄的不是吗? “停!”看到方菱手上的东西,林柊不淡定了:“给我,快给我!” 虽然不清楚自己手上拿的是什么,但是方菱知道这玩意一定是好个东西,现在能让城主大人如此动容的东西可不多了。 接过方菱手上的东西,再三确认后,林柊恨不得直接抱着二虎这家伙亲上一口。 这家伙实在是太可爱了,明明是被临时拉的壮丁,自己根本就没有对他报有什么大的期望,完全就当一次历练而已。自己甚至都没有告诉过他自己需要他寻找什么,没想法,他居然把自己最想要的东西带了回来。这个惊喜,给得太大了。 “这个东西,你在哪里交换的?”放下小麦种子,林柊拉过正在一边得意的二虎,急切的发问。 “这个,您让我看看。”只见二虎从自己的包裹中,拿出了好几本笔记本,一页一页的翻起来。 看到这个场景,卓夕觉得自己当初真的应该早一点放手,说不定二虎会成长的更快。 “找到了,就是这个。”二虎兴奋的指着自己的笔记,给林柊解释:“城主大人,你看,这个东西是我们离开部落向东走了20天的时候发现的。不过,这个可不是交换来的,而是我们和那些当地人交换完东西后,打猎的时候,我在树林里捡的!” “捡的!” “恩!捡的。” “那还有得捡吗?”虽然有这些,自己也算有种子了,但是人都是贪心的,总希望能够再多一点。这样,来年也可能多收获一些。 “让我想想,应该有得。我当时就想着这玩意咱平时没见过,反正也不大占不了多少地方,就随身捡了一袋。想着拿回来给您看看,说不定会有用呢!”二虎从林柊的反应,就能够判断出这估计是个好东西,不紧为自己当时的英明感到庆幸。 “那还等什么,快,我们快去把剩下的全部给搬回来。”激动的林柊拉着二虎就要往船上走,好在不一会儿他自己就冷静下来,现在可不是再次上路的时候,怎么着也得休整几天啊。再说,船上的物质还得补充呢。 “嘿!瞧我这急性子。走,走,咱先回去你们摆庆功宴,然后再对大伙儿论功行赏!休息一段时间再出门。”林柊亲热的拉着二虎,一副哥俩好的模样。所有人都知道这小子这次估计是无意间立了大功了。 第一次单独出任务就立了大功,不说别的,这位置算是彻底坐稳了。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也是二虎本人的想法,可是他们都低估了这份功劳在林柊心目中得地位。 正在庆功宴上大吃大喝,顺便吹嘘自己经历的二虎被林柊的论功行赏直接砸晕了。不仅是他,这个赏赐也把在座的给位惊的够呛,这实在是出乎人的意外了,而且太重了。 太重了,一听林柊宣布的赏赐,连最偏心自己人的老族长都不由的皱起了眉头。如此厚赏,实在是难以服众啊。 “直接赐姓是不是早了点,要不再锻炼一段时间!”这个时候,虽说大多数人都不满这个赏赐,但是也只有老族长才有魄力开口阻止了。 “不重,一定都不重。你们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吗?” 林柊摊开手,露出手里的小麦种子:“这是小麦种子,以后它会代替肉类成为咱部落的主食,改善我们的饮食结构。这对我们部落到底有多重要,我说多了也没用。但是我敢向大伙儿保证,过几年你们就会觉得这赏赐一定都不重!”米面可是中国人的主食啊。 既然连老族长亲自出马都没办法让城主改变主意,其他人就是再有意见也不敢再说什么了。当然,卓夕是例外的,他不怕林柊生气,只是不想反对而已。 这一件事就怎么定了下来,二虎从今天开始成成了麦二虎了。这家伙从被赐姓到谢恩一直到晚宴结束,都一直处于晕乎乎的状态。 二虎,哦,不对现在应该叫他麦二虎了。 麦二虎在部落里休整了几天后,总算缓过劲来,越想越觉得自己便宜占大发了,为了感谢林柊的厚赐,他每天都到城主府自动请缨带队出发去把剩下的麦种找回来。 林柊本人对这件事也急的不得了,在这个问题上,两人可以说是一拍即合。这次远行的物质准备齐全后,林柊就亲自带队在二虎的指引下出发了。 和二虎上次不同,这次林柊的目的地明确,倒是可以一边旅行一边赶路,可以好好欣赏一下沿途的风光。 “在水上看这些,感觉真美!” “那是!”林柊从后面环腰抱住卓夕,可是身高问题始终没法解决,虽然卓夕很配合,但是这个动作依然看起来不伦不类。两人的身高差距是林柊心中永远的痛! “其实,陆上的风景也很美的,只是以前的我没有心思去欣赏罢了。”卓夕又想起了以前那些成天为了填饱肚子而奋斗的日子:“你知道吗?我真的很感激你,没有你,我可能活不到今天的。”以前那种生活,谁也不能保证自己能够活下来。强健的体魄也不过是比别人多一点点保障而已,饥饿,寒冷,凶猛的野兽都可以夺去他的生命。 “瞎说什么呢!”放弃爱人的腰,拉过爱人的手:“我不需要你的感激,再说,当年不是你带我回部落,说不定我早死在荒郊野外了呢。” “才不会呢!” “你看,那里好美!”顺着林柊的手看过去,卓夕看到了此生难得一见的美景,其实,只要能和他在一起,他就很满足了,他希望这种幸福可以直到永远永远。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大结局!感谢大家一致以来的支持。本来想刚好80章最好,可惜内容有点多,只能81章了,不是整数,好伤心! 第81章 找到了小麦后,部落总算是有了面食了,算是解决了主食的问题,可惜无论林柊怎么努力,水稻依然没有踪迹。 日子就在林柊一边大力发展星辰,一边和水稻捉迷藏中一天一天的过去。皇天不负有心人,虽然花费了不少的精力和时间,最终林柊还是如愿的吃上了白米饭。 当然,这这段时间里,林柊的实力已经空前强大。不仅是经济,他的军事力量也不容小觑,当然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地质学家的石头功不可没。没有他为部落武器的制造业提供充足的原材料,部落的武装力量达不到如今的程度。 而石头终于不再是当年那个被族人嫌弃的懦弱小子,而是部落首屈一指的大功臣。 而拥有两座城池的林柊,虽不敢说已经能在这个时代称王称霸。但是请相信一点,现在的他,绝对是不用惧怕任何人! 新城在林柊的权利支持之下,虽然比不上主城,也逐渐的变得繁荣美丽,同时不断的吸引着外来人口前来定居,不断的发展壮大着。越来越多的人的进入,为他们带来了风当年那群被掳走的族人的消息。 而此刻,在风的房间里,有着这么一群人正在商量大事。 “我说风,你倒是说句话啊,你是我们当中最优秀的,我们这群人可都指着你呢?” “他们的消息可靠吗?”‘木刺’真的会把自家当年被他们掳走的那些族人放上交易市场。 “当然会!事情都过去那么多年了。当年咱们那些被掳走的族人,就是当时是青壮也变成了老年人了。再加上今年木刺的食物储备严重不足,哪里还有闲粮来养他们啊。以木刺的残忍,要是换不来食物的话,指不定就要把咱们的族人直接当做食物给吃了呢!” 打听到这个消息的阿夏非常的激动,就向他说的一样,他们那些被掳走的族人,已经不再年轻。再加上受了这么年的折磨,身体肯定不会太好,怎么还会有人愿意买呢。如果自己这些人不出手的话,等待自己族人的一定会是死亡。 “可是,和木刺交易的话,我们可得做好吃亏的准备。对方一向都不知道什么叫做公平交易。”风对于这点毫不怀疑,这个木刺就是原始社会的强盗,和他们一向都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就算明知道会被敲诈,咱们也得救人啊!那些可都是咱们的亲人啊,族人啊!” “哼!亲人倒是亲人,至于族人!怎么,你们中还有人记得自己原来的部落,难道有人还想叛族一次。”对于这一点,可是风的逆鳞,他不允许任何人还想着脱离现在的部落。 看到风动了真怒,阿夏也有点胆怯了。虽说在如今的部落里,小团体的现象很普遍,但是真想叛族的,还真没有,他们团体的领头人第一个不会同意。自家的事自家知道,任何一个团体叛族出去,也不会有办法能够生活的比现在更好。 他们抱团的目的,只是想团结在一起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对抗林柊。 “好了,风。他也只是担心自己当年的族人而已。毕竟他们中,好多都是和我们一起长大的,我们总不能看着他们去死吧。”站在风身边的树连忙劝到。 “当然不会看着他们死。”风和他们一样想要解救自己曾经的族人,只是比起一般人,久居上位的他更加冷静理智一些:“我认为这件事我们不宜私自行动,我们需要城主大人的帮助。我马上写信向城主汇报一下。城主大人是一个仁慈的人,只要我们告诉他实情,相信他一定会愿意帮助我们的。” “呵呵,果然是官,胆子就是小,做什么都怕但责任。”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一听到有人诋毁风,树第一个不答应,这么多年,没有风的努力,这些人能过的这么好吗! “什么意思?我的意思很简单,等你一层一层的往上报,然后再等城主大人下决定,咱们的人早没命了。风,我看你是舍不得自己的官职吧。也是,你和咱们可不一样,你有大房子住,有人伺候,对了,还娶了部落最漂亮的女人。怎么会和我们一样为了自己的族人不顾一切的。” “放肆!大人才不是你说的那种人。你不能因为自己的大哥在那群人里面就像疯狗一样的乱咬人。” “阿夏,你冷静一下。我之所有要给城主大人上报,不是舍不得自己的官位,也不是舍不得自己的家当。而是木刺一向霸道,我们不能保证对方会在收了我们的东西以后放人。所以,我们需要城主大人帮助。我们需要城主大人派人保护。”军队他调不动,也不敢私自动用。 “少那么多废话,我算是看明白了。你们这群过上好日子的人,是靠不住的,不会为了那些‘曾经’的族人们,冒一丝风险。算了,我们也不求你们了,我们自己会想办法的。”阿夏带着一群人离开了风的房间。 “大人,他们太放肆了。再说,我才不相信他是单单为了自己大哥呢,我看他就是想动摇你的地位,谁不知道他早想取代你了。” “闭嘴,不管他是为了什么,人我一定要救!树,帮我磨墨,我要马上写信给城主,你连夜送去主城。” 可惜,风的苦心算是白费了。正当他连夜写信的时候,阿夏已经带几个人,拿了自己攒下了的东西上路了。树说的没错,原始人亲情比较淡薄,单单为了解救自己的大哥,阿夏也不会如此的卖力。 风所带领的这个团体虽说是以风为主导,可是阿夏的势力也不小,只是他一直得不到林柊的赏识。这次带人出去,增加自己在团体中的影响力才是他最大的目的。 林柊收到风的来信后,马上让人准备用于交换的物质,立刻亲自带队前去和风汇合。可是等他带齐人马来到新城的时候,却看到风双目含泪的跪在了自己的面前。 “风,快起来,你这是怎么了?”林柊慌忙下马,打算扶起自己的股肱之臣,可是风纹丝不动。 “请城主大人,为我们的族人报仇!”风和他身后跪着的人一起嘶吼到。 “报仇!难道……!” “阿夏他们带着自己积攒的物品,前去交互。结果……”此刻的风无比的自责,是自己考虑不周才造成了今天的局面:“结果,木刺收了东西,居然还把人给杀了。求城主给他们做主,虽然他们私自离开部落,但是他们也只是想要换回自己的亲人而已。” “混蛋,这群强盗太过分了。我们已经不打算计较他们的漫天要价了,他们得了便宜,居然还敢杀我们的人。妈的,这样还不开打,我他妈的也太懦弱了。”林柊第一次在人前如此失态的破口大骂。 他来自现代,不愿意轻言战争,和好斗的原始人不一样,他对生命有着敬畏之心。所以,尽管当年在木刺那里受了不少的委屈,在自己实力强健后,他也没有打算找对方报复的意思。 但是,不轻言战争,不代表在拥有了绝对的实力后,还要任人宰割。现如今对方居然敢杀了他的人,身为他们的城主,这个公道他一定要讨。 和一群强盗,本就没有任何道理可讲,直接开打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和林柊一样,所有的山木人都对木刺的行为,感到发自内心的愤怒,这种愤怒使得他们很快就做好了出征前的一切准备。 而林柊最终没能如愿的御驾亲征,而是被一群人拼命给拦了下来。战场上刀剑无眼,虽然打从心眼里没有把木刺当做对手,但是他们也不会让自己的城主冒一点点的风险。 卓夕带着自己的左右手,阿豹和麦二虎出发了。这场战争并没有持续多久,已经这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斗,这是一场一边倒的屠杀。远程对近战,骑兵对步兵,这场仗,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 阿豹果然是适合战场的,干别的他或许不行,打架杀敌却是一等一的勇猛。所以,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该待的地方,阿豹就是部落天生的先锋将军。 “清理战场,我们损失了多少人。”战斗结束的太快,卓夕觉得自己还没有过足瘾。卓夕扁扁嘴,不知道下次再遇上这么不开眼的,还要等多久。 “伤了不少,不过咱们的人都有盔甲附体,还没有丢掉小命的。”负责清点战后伤亡的二虎激动的向卓夕汇报。 “配!真丢人!这种程度,居然还有人受伤。反省,受伤的人都要反省。”不用说,这混账话自然是出自阿豹之口。 打扫完战场,卓夕就带着战利品浩浩荡荡的回城了。 对于战争的结果,整个部落从上到下就没有一个担心的,他们担心的是他们能不能做到零伤亡。 木刺的势力不小,打完这一仗,山木可谓是名利全收。没有付出一条性命,就完胜了木刺,这份战斗力在原始社会简直就是逆天的存在,足以让周边的大小部落俯首称臣,这是名的收获。 至于利。木刺那么大的势力范围,山木全盘接受,第三座城池算是有了着落了。而林柊欠卓夕的婚礼也是时候举行了,他要为王,而他则为后。这是他对他的承诺,也是当初两人成亲时,他给自己定的目标。 当两人亲手为对方带上铜制的皇冠,他们喊出了他们的誓言,他们将分享他们打下来的江山,永远恩爱,不离不弃!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完结了,再次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