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奉》 1 被活埋的男人 沿着承天府以南的定军河溯流而上,约三十余里,有一片连绵数百里的山林。其间山峦叠嶂,草木繁深。多有虎豹狼虫,栖身而生。更因地势险峻,林瘴可恶,常年也便人迹罕至。犹如一道天然屏障,将西北蛮族与关中盛世隔绝开来。 正值午月,仲夏之时。 层层叠叠的繁茂枝叶,将天空撕扯的支离破碎。骄阳透过枝叶间的缝隙,撒下来眩目的光。蝉鸣之声,聒噪的响彻在这一片古老的山林之中,反而让这天地间,显得更加死气沉沉。 没有一丝风。 一处孤零零的墓碑,杵立在丛生的杂草之间。墓碑上,刻着几个字:李初九之墓。没有抬头,没有落款。墓碑后不大的坟包儿,被杂草彻底掩埋。 突然,那坟包儿上的杂草,竟是颤动了一下。紧接着,那颤动的杂草之间,一只满是泥土的手,猛地钻出来。干瘦如柴的手,指关节清晰可辨。那只手上,青筋暴起。一把按住了坟头,猛然用力。周围的杂草和泥土翻过来,一颗人头又从坟包儿里钻出。脏兮兮的满是泥土的一张脸,瘦骨嶙峋。细看之下,是个年轻男子。他紧咬着牙关,又是一用力,整个人才从坟包儿里出来。原本是想要站起来,脚下一软,却又跌倒在地上。 试了一下,到底还是站不起来。他终于放弃。就那么躺在草地上,望着头顶刺眼的光,听着耳鸣一般的蝉鸣,感受着空气中弥漫的燥热,嗅着燥热间的草木气息。 片刻,他忽然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 “哈……哈哈哈……”想要放肆的大笑,却终究因为体力不支,声音越来越小。 又休息了一会儿,他试着站起来。一手扶着墓碑,拼尽了全力,终于颤颤巍巍的站着。又是一晃,险些摔倒。待稳住了身形,看一眼墓碑上的字,他脸上的笑容消失,换上了一副扭曲的愤怒。 三年了! 被活埋了整整三年! ——如果是普通人,早就化作白骨了! 此仇此恨,不共戴天! 他涨红了脸,忽然愤然扬起了拳头,照着那墓碑狠狠的砸下来。 啪—— 墓碑安然无恙,有殷红的血,从墓碑和拳头之间缓缓流下来。 他愣了一下,低头看看自己诡异扭曲的手腕。 一声撕心裂肺的哀嚎,响彻林间。 竟是忘记了,被活埋了三年。没有死掉,已经是侥天之幸。哪里还有剩余的力气,对着墓碑撒气呢。 强忍着手上的剧痛,李初九感觉有些头昏脑涨,天旋地转。他兀自咬牙坚持,强撑着身子,试图走出这片荒山野岭。 眼睛感觉都睁不开了,脚下更是踉跄,犹如踩在云端。 被活埋了三年,不吃不喝,消耗太过严重。体内的力量透支到了极限,不仅让自己的身子虚弱到了极致,甚至于脑子也有些混沌,不清不楚的。 不行了。 快撑不住了。 呼…… 不能死! 自己还不能死! 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要好好休息一下,要好好的吃上一顿饱饭,要报仇! 脚下忽然一空,李初九暗叫不好。努力睁开眼,眼前的天不是天,地不是地。紧接着,脑袋上忽然一痛,紧接着就失去了知觉。 恍惚间,李初九感觉到有人在掐自己的人中。 耳边还有人说话。 “喂!你醒醒……” “大人,如何是好?” “总不至见死不救……” 似是有人将自己抬起,又好似躺在了什么物件之上。 晃晃悠悠,浑浑噩噩。 乱糟糟的,人似乎是越来越多了。 自己在哪? 周围又是什么人? “放肆!尔敢!” “臣有何不敢……” “好!好!哈哈哈!嫁给猪狗,都不嫁给他是吧?朕不让你嫁给猪狗!便嫁了你捡来的这个乞丐吧!” …… 李初九是被一口苦涩的汤药呛醒的。 很苦的药,但三年水米未进的他,还是张开嘴,大口大口的喝起来。 终于。 终于活过来了。 不仅如此,李初九还发现,就在自己昏迷不醒的时候,竟然还成了家,成了大晋正七品御史言官徐阳的丈夫。 事情是怎么发展到这一步的? 李初九努力想要回想一下自己从坟墓里爬出来之后的事情,可惜,脑子仍旧还有些浑浑噩噩,一时间根本理不清楚。想了一阵儿,竟是晕眩的厉害,干脆继续躺下。 恍恍惚惚间,李初九觉得自己真的应该好好感谢一下丫鬟橘子。一直在照顾自己的这个自称橘子的脸蛋儿圆嘟嘟的小女孩儿,是个很体贴细心的婢女。不仅忙前忙后的帮着李初九端药喂饭,今日天色好,甚至还努力将虚弱的不堪行走的李初九,抱到院子里晒晒太阳。 乖巧的橘子,长得很漂亮,只是一头银发,看起来很是奇怪。 即便是少白头,总也不至于这般严重吧,竟是不见一丝黑发。 心下好奇,自然不免询问。 “护花铃声响,满城尽银娘。”橘子竟是念了一句诗,有些好奇的扑闪着大眼睛问李初九,“姑爷莫非不知银娘、异女之事?” “银娘异女?” “三年前,护花铃声在京城响起。满京城的男子,尽皆变成了银发女子。银发女子不是女子,固而称之为异女。银娘的称呼,自是来自这首诗了。姑爷竟是不知此事?莫不是一直遁世而居么?”说话间,天色不早,有些下凉了。橘子便起身,闷哼一声,努力将李初九横抱起来,进了屋。 嗅着橘子发间清香,李初九感觉自己的脑子似乎出现了短暂的死亡状态。直到重新躺在床上,看着近在咫尺的橘子帮着自己整理被褥。李初九的脑子终于恢复了正常活动:橘子是个男人?! 掖了掖被角,橘子说道,“许是热了些,可姑爷身子虚弱,不敢着凉了。”说罢,坐在一旁的锦凳上,注意到李初九异样的眼神,又道,“姑爷莫非真的一直遁世吗?” “啊……你家大人,莫非……莫非也是异女?” “是呢。”橘子回了一句,之后又秀眉微蹙,“姑爷是嫌弃我们这般异女么?”说着,强笑一声,又道,“不妨事的。大人说了,寻常男女,对我们向来不待见的。我们……早已习惯了的。当日与你成亲,亦是圣上有旨,不得已而为之。待到时机成熟了,大人会向圣上请旨,这婚事,也便作罢了。” 李初九挤出了一丝笑容,张了张嘴,又好似不知说什么才好。沉默片刻,才又故作轻松的说道,“圣上倒也是奇怪,怎么就乱点鸳鸯谱呢?” 听到这个问题,橘子亦是有些哭笑不得。小手似招财猫似的摆了两下,“别提了,此事荒唐的紧。说到底,还是怪我家大人,脾气呦,太执拗了。京城谁不知道雍王的人性,圣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人却偏偏要去弹劾雍王。一连三天九道折子,终于是惹恼了圣上。罚了大人去西北监工运河工程,可是累得丢了半条命。好不容易熬了三个月,回来半路上,见你小命难保,好心救下了你。回京的时候,刚巧遇到圣上微服出巡。君臣本来言谈甚欢。圣上开了个玩笑,说大人脾气太臭,应该嫁人,最好是嫁给平北将军那般粗汉,才能制得住大人的脾气。”说到此,橘子整个人泄气一般,呼出一口气,又道,“大人本来心情不好,听到此时,又提及雍王祸害良家女子之事。说着说着,脾气上来。当时有好多人在场,圣上颜面尽失。吵到最后,圣上非要将大人许了平北将军。大人自然是怒不可遏,声称嫁给谁都不会嫁给平北将军。” “圣上当然是生气了。”橘子一手掐腰,一手抬起,戟指一旁,一副怒气勃勃的模样。“好!好!哈哈哈!嫁给猪狗,都不嫁给他是吧?朕不让你嫁给猪狗!便嫁了你捡来的这个乞丐吧!”说罢,又赶紧道,“姑爷自不是乞丐,是圣上说的。” 李初九终于算是大概了解了事情的大概经过。 看来也就是个寸劲儿,赶上皇上脾气上来,赶上徐阳徐大人就是头犟驴。最后自然就成了人眼下这般状况。 事已至此,也是无脑。况且李初九现在的身体状况很是问题,一只手还处于“残废”状态。真要是离了这徐家的大门,估计真的就要成了乞丐了。而且,说到底,是徐阳救了自己的性命。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话…… 娶了一个异女,自然非是李初九所愿。不过,眼下,最重要的,不是儿女情长,甚至不是婚姻大事。而是报仇!而是解决护花铃的事情! “哦,对了。”橘子又道,“原本哦,圣上是要让大人下嫁的。不过后来大概是念及徐家三代为朝廷做的贡献,徐家如今又没了男丁,再加上老夫人驾前拜倒尘埃。圣上最后改口,让姑爷入赘了徐家。” 李初九在短暂的错愕之后,竟是点了点头。 赘婿啊,那还好。 既然当了赘婿,那就不用为了生计发愁了。只需要专心找仇人,找护花铃,就行了。 2 侍女橘子 “护花铃声响,满城尽银娘。遍地烽烟起,银甲战八方。” ——这首诗的前半句,说的就是三年前在大晋京城发生的一件匪夷所思的诡事。 所谓银娘,即是满头银发的小娘子。所有由男子变身成女子之人,尽皆青春貌美,满头银发。这般女子,世人称之为异女。 据说,那一日,赶上皇帝生辰,正是普天同庆,万国来朝之时。彼时,一阵诡异的铃声,响彻京城。紧接着,京城中的所有男子,转眼就变成了异女。后来,有传闻说,那铃声,来自玄门至宝:护花铃。 传闻而已,从来也都没什么证据来证实。所谓玄门,到底是否存在,也一直存疑。这个相传一直钻研诡异秘术的门派,只存在于传闻野史之中。有人说,玄门,乃是研究奇门诡术的邪恶门派。如同佛门修心,道家养性,精于意而疏于体。沉迷于研究诡秘邪术,对自身武艺的修行浅尝辄止。所以纵然玄门秘术匪夷所思,却也不敌一般习武炼体之人。这也因此导致了玄门最终被名门正道所灭。也有人说玄门精通的是占卜之道,门中高手,算尽天机,可通鬼神。更有甚者,认为玄门中人,尽是飞天遁地的神仙人物…… 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自古无女子继大统者。”橘子一副老学究的模样,显然这话是从别处学来的。“恽王以此起兵,攻破京师,国家危在旦夕。幸而原右卫军骁骑将军,现银武营统领关绍带领三千异女兵卒,死守皇宫,血战不退。又有雍王千里驰援,方得剿灭叛贼。天下得以安定。” 勤王护国的忠臣,就算有点儿小过错,皇帝自然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御史徐阳屡次三番的想要扳倒雍王,自然是有点儿作死了。 不过,也不知橘子是从哪听来的,说是这雍王原本跟恽王就有仇,一旦恽王做了江山,他雍王也是命不久矣。所以,雍王挥师救驾,只是自保而已。 这种破事儿,李初九也懒得去管。他现在最想知道的,就是那个将自己活埋了三年的师兄厉无咎到底在哪。三年前,厉无咎盗取了门派至宝护花铃,来到这京师之地兴风作浪一番,又是所为何来? 脑子是渐渐清楚了,不再浑浑噩噩。只是身体恢复的不快,一直有些病怏怏的样子。脸色苍白,瘦骨嶙峋。看那样子,一阵风就能吹跑了。橘子小心翼翼的照顾着李初九,整天一副生怕李初九忽然暴毙的样子。有一回,李初九闭着眼睛在想事情,橘子喊了一声,他没有听到。橘子可是吓坏了,赶紧推了李初九一下,见他还活着,才松了一口气。 橘子也是个没心眼儿的,竟然直接跟李初九说,“姑爷,你万万要好好活着。万一……万一死了,圣上定会以为是我家大人害了你的性命。毕竟我家大人救了你的性命,你万不可害了她呀。” 李初九觉得好笑,就算不为了救命恩人的小命儿,自己也是要好好活着的。不把活埋三年的仇给报了,死也是不能瞑目的。看一眼橘子撩刘海的习惯动作,李初九忍不住打趣道,“橘子,你以前不是男人么?怎么?三年时间,举止就这么……淑女了?” “男子该当如何呢?”橘子好奇的问,“像大人那样吗?” 这话问的。 你家大人是个啥样儿,我又没见过! 说起来也真是的,到底是自己的新婚妻子,这个徐阳,怎么也不来看看为夫呢?就算是赘婿,那也是你的夫婿好不好。 李初九心中腹诽了一句,也没兴趣跟橘子探讨男人和女人的话题。“橘子,我问你啊,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话说一半,李初九又闭了嘴巴。 他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既然这变身之祸是护花铃引起的,而护花铃又在厉无咎手中。那么,厉无咎应该是也难逃变身之祸的。变成了女子的厉无咎,怕是就算面对面站着,自己也认不出来。而且,不管他——不管她到底要干什么,怕也是会改名换姓的。自己问橘子一个小小侍女,怕也是无用。 橘子扑闪着大眼睛,等待着李初九继续问。 李初九却又摇了摇头,看了看外面天色,道,“出去晒晒太阳吧,老是窝在房间里,身体恢复的会很慢。” 橘子赶紧上前,搀扶着李初九。 李初九的身子实在是太虚弱了。活埋三年,消耗了他太多的力量。一时半会儿的,肯定是难以彻底恢复。甚至,李初九怀疑就算是时间长了,恢复了以前的硬朗,怕也会有些意想不到的后遗症之类。 阳光有些刺眼,晒一下,竟是头晕目眩。 “姑爷,小心哦。”橘子提醒了一句,放开了李初九,回去去搬椅子。 “嗯。”李初九扶着门框,皱着眉头看了一眼天上火辣辣的太阳,又赶紧将视线避开。待橘子将椅子放在院子里的太阳底下,扶着李初九坐下。李初九呼出一口气,道,“我在这里静一静,你可以不用在一旁守着了。” “大人让橘子侍候姑爷的,姑爷静养就是,橘子不会吵闹的。” “不用,你自去玩耍吧。”李初九坚持道,“放心,大人怪罪下来,就说是我让你出去的便好。” “嘻,那橘子去玩儿咯。” “去吧去吧。” 看着橘子欢天喜地的跑出跨院儿,李初九脸上浮现一丝笑意。 这小丫鬟天真烂漫的,真实年龄,怕是不大。 护花铃造成的变身,可是不分老幼,通通变作妙龄女子的。 又呼出一口气,李初九四下里看了看,没见旁人,这才闭上了眼睛,沉心静气的缓缓吐纳。过了片刻,李初九苍白枯瘦的脸庞上,竟然浮起一丝诡异的红润。紧接着,李初九忽然闷哼一声,睁开了眼,大口大口的喘气。 不行啊。 身体实在是太差了,连简单的手段都施展不了啊。 厉无咎啊厉无咎! 你可是害得我好惨啊! 给我等着! 要是不把你的脑袋掰下来当球踢…… 不! 直接宰了你,实在是太便宜你了! 你最好是真的变成了女子! 那样的话…… “先奸后杀”这个词,你听说过吗?! 对! 就是这样! 狠狠的羞辱一番,再把你千刀万剐! 抬起手,看一眼干柴似的皮肤,李初九眉头紧蹙,忧心着何时才能恢复。暗暗叹一口气,李初九又调整了一下呼吸,闭上眼,继续吐纳。 3 男人的童心 徐家一门,自大晋建国之初,便入朝为官,从来没有当过大官儿的,也从来没有一个是好下场。晋太祖时,徐阳祖父徐岩当朝骂殿,因太祖穷兵黩武、劳民伤财而痛斥太祖七宗罪,被太祖乱棍打死,血染朝堂。晋高宗时,徐岩胞弟徐石上书弹劾当朝皇后,斥其后宫干政,外戚专权,后“因病”死于家中。高宗末年,高宗欲废长立幼,改由太后亲子继承大统。徐阳之父徐忠,披麻戴孝上朝,胆大包天的要给高宗上谥号为“昏”,后斩首于午门。也是因为一个个敢死之臣拼命谏言,最终,高宗废长立幼的想法未能实现。皇长子、太子陈卓顺利登基称帝,年号永贞。 感念于徐家满门忠良,永贞元年,永贞帝赐徐家“金折子”:不论徐家人是位极人臣还是布衣百姓,徐家谏言,可直达天听。不论徐家人因何事上奏,绝不因言获罪! 彼时,便有人觉得永贞帝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永贞六年,徐阳三日九折,弹劾雍王之过。据说,第三日时,简直就把永贞帝气疯了。奏书之中竟然有:帝畏雍王之威,犹如妇畏夫之威。 这是在骂永贞帝是个女人。 永贞帝是变身了,但如同大多异女一般,被指责为“女子”,与辱骂无异。奈何徐阳“金折子”在手,永贞帝才强忍住了将徐阳砍头的怒火。打发她去监工运河,琢磨着徐阳一个文臣,去运河上监工,不累死也要丢了半条命,大概也就老实了。 没成想徐阳命硬,不仅没死,好像还挺精神。在运河工地上指手画脚,好不威风。她不过一个七品御史言官,却把主管运河工程的三品户部侍郎整日里唬的不敢吱声。好不容易工程竣工,徐阳回京,半路上捡了个李初九,赶巧又遇到了永贞帝微服出巡。君臣见面,聊上几句是理所当然的。奈何徐阳又提及了雍王之事。永贞帝不免又想起了徐阳骂她的话,脑洞忽然大开,直接就开始乱点鸳鸯谱。 最后的结果,就是徐阳成亲了。徐家赘婿,是个病怏怏的乞丐。 永贞帝觉得大快人心:你不是骂朕是妇人吗?朕便让你当个真正的妇人! 奉旨成婚的徐阳却没有丝毫的觉悟,成亲之后的这几天里,仍旧忙着到处搜罗证据,准备继续弹劾雍王。 李初九对此十分担心。 他估算了一下,自己这身子骨儿,想要彻底恢复,至少也要将养半年。可看徐阳这作死的劲儿,好像活不过半年。虽然没有入朝为官的经验,但李初九相信,过刚易折。像徐阳这样祖传的“硬汉”性子,在官场上肯定是吃不开的。徐阳要是死了,徐家就剩下了徐阳孤苦无依的老母亲。自己这个便宜女婿,是要自己跑路呢?还是要给丈母娘养老?搞不好徐阳折腾的大了,把自己也给连累了。 “你放心,你我成亲,本就是圣上乱旨。待我寻个圣上心情好的时候,求个情,解除了这婚事,你也便可重获自由身了。”徐阳显然并不是很在意婚事的麻烦,相比于许多刻板的书生,徐阳对于婚事,看得很开。或许,在她眼中,唯有“忠君报国”才是最重要的。 李初九看了徐阳一眼。这个御史大人,长相倒是很精致,就是有点儿古板刻薄的气质。品着徐阳的话,李初九觉得好笑。 就你这还不消停的要弹劾雍王,皇帝能有心情好的时候吗?就算哪天心情不错,看见你这刺儿头,心情肯定又不好了。 “听橘子说,你叫李初九。是初九日出生吗?” “是的。” 徐阳微微一笑,老神在在的点点头,倒也并不觉得有什么好笑的。毕竟,普通老百姓大多没什么学识,给孩子取名,叫个阿猫阿狗的也是常见。以出生之日命名,本也没什么稀奇的。 看了看日头,徐阳道,“你休息吧,有什么事情,尽管招呼橘子就行了。”说罢,起身离开。 徐阳步子迈得很大,步速很快。不像是赶路,倒像是习惯。 这样的人,一般都是雷厉风行的急性子。 李初九咳嗽了几声,又抚了一下胸口,顺顺气,闭上眼睛调息。 又过了几日,李初九的身子稍稍恢复了一些,至少坐卧行走不是问题了。原本一直伺候在左右的橘子,来的也不勤了,大多时候,都是待在徐阳身边的。橘子原本就是徐阳的侍女,李初九身体不好,才过来伺候他——徐家没什么祖业,徐阳又不过只是个七品言官,俸禄少得可怜,日子过得并不宽裕,自不会为了李初九专门买个丫鬟来。 李初九也乐的清净。 一天里,半天在跨院儿的太阳底下调息吐纳,半天硬撑着身子遛遛弯儿。起初只是在徐家不大的后花园里转转,待身体硬朗一些,才出了徐家大门。 徐家并不在内城,而在京郊之地。徐家后面不远,便是定军河。正值仲夏,河畔杨柳依依,景色宜人,倒也是踏青散心的好去处。为了尽快恢复,李初九开始沿着定军河畔散步。开始的时候只是慢慢的散步,后来开始试着小跑。只是,跑不了几步,就会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甚至只是散步,走得远了,也要坐下来休息一阵儿。 虽是外城郊区,却也极为热闹。定军河畔两侧,各有一个渡口,平日里从早到晚,货船不止,客船不断。更常有画舫船舶在河面上游弋,傍晚时分,还有袅袅歌声响起。下游靠近内城位置,被叫做烟花巷的地方,最负盛名。大多纨绔子弟、文人骚客,常年流连于此,乐不知返。亦有文采飞扬者,偶有灵感,作诗留念。 有一句“昔日金戈铁马,今朝寻花问柳。”最是广为人知。说的便是昔日晋太祖在定军河畔围困前朝京师,今日后人在定军河畔寻花问柳。 李初九倒是常来烟花巷,对那些青楼上倚栏而立,一笑百媚生的妙人儿不免也有过想法。毕竟,多少年来,一直跟着师父在深山老林中过日子,都没怎么见过女子。他又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对这般花花世界的美妙,若说没什么妄想,自是不可能。只是囊中羞涩,身子骨儿也感觉撑不住,自也只能作罢。 到底还是要把身子养好,等恢复了实力,再——再找厉无咎报仇!报仇,到底还是李初九心中最惦记的大事。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三年都熬过来了,也不差这三五个月的隐忍了。 定军河畔的名胜之地,不只有烟花巷,还有望月楼。楼顶吟诗作赋,赏景品月,是一件极为风雅的事情。据说,当今圣上永贞帝,便喜欢微服来此,在这望月楼上斟酌国家大事。 李初九也想着附庸一下风雅,只是身子骨实在是太差,爬不到顶楼。这一日,李初九在烟花巷逛了一圈儿,回来的时候,经过一个跑江湖卖艺的杂耍场子,看了一阵儿舞刀弄剑的表演,哼着小曲儿离开。也是身子太弱,走了一阵儿,有些乏了,便寻了个僻静阴凉处,坐在一个树桩上休息。 李初九想起刚才那江湖艺人的武艺,心中也是激荡,颇有些向往仗剑天涯的潇洒。不由的起了童心,双手比划了一下,口中念叨着:“接招吧!看我无上绝技!三分归元气!吼!”比划了一下,觉得幼稚可笑,自嘲一笑,起身正欲离开,一眼瞥见就在一旁,竟是不知何时站着两个银发异女。二人身穿锦衣,显然是非富即贵。一人微微低头抬眼,神情冷漠的看过来。一人手执折扇,看着李初九,脸上明显憋着笑。 李初九顿时尴尬不已,脸都红了。 作为一个大男人,竟然干出了刚才那般幼稚的事情,实在是难堪——主要是还被人看了个真切。迟疑了一下,李初九努力挤出一丝笑,想说点儿什么化解下尴尬,可一时又不知说什么才好,干脆赶紧转身离开。 那手执折扇的异女看着李初九落荒而逃似的狼狈模样,终于绷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刚笑出声,又赶紧忍住了。干咳一声,故作威严道,“这人,倒是幼稚好笑的紧。” 旁边那异女颔首道,“是的。” “倒是有些面善,似是在哪见过。” “陛下贵人多忘事,此人乃是徐御史家那位陛下钦点的赘婿。” “噢!是了。哈哈哈!”微服出巡的永贞帝又笑起来,看一眼因为身子太弱,走的也不甚快的李初九的背影,抿嘴道,“三分归元气?呵……徐御史这几天可老实了?” “倒也没有。据说还在忙着搜集雍王的罪证。” 永贞帝有些哭笑不得,“徐家人,还真是硬骨头啊。”又叹气,低声呢喃,“朕岂不知雍王之过,奈何自变身之祸后,天下初定……呵,不知徐御史这几日新婚生活可否愉快。这人嘴毒的紧,背地里定是把朕骂了个狗血淋头。改天去探望一下。关心一下臣子,亦是理所应当。” 4 初九,潜龙勿用 盛世之下,却是暗流汹涌。 所有人都知道,当初变身之祸留下的问题,仍旧没有彻底解决。恽王虽然被诛,可如恽王一般,对这九五之尊的宝座心怀觊觎之人,仍然为数不少。 自古无女子继大统者…… 变身,乃天罚!乃天欲伐“卓”…… 天有异象,乃昏君误国…… 这样的借口,很适合起兵造反。 永贞帝陈卓心里很清楚。所以,在一开始,她就发下《罪己诏》,试图安抚民心。更极力推动“护花铃”引起变身之祸的传闻。甚至在朝堂之上,对从来都不问尘世的玄门发出了缉杀令。永贞帝并不能确定变身之祸与玄门有关,但冤枉一个玄门,保住万里江山的稳定,怎么算都是值得的。 三年来,隐秘而强大的玄门,自始至终都没能找到。对于玄门,永贞帝掌握的信息极少。甚至这极少的信息,还不知是否准确。相传,玄门有五大高手,分别以《周易》六十四卦之第一卦“乾卦”命名。 乾卦之第一爻:初九,潜龙勿用。 所以,玄门第一高手,名曰:潜龙。 还有传闻说其人与道门祖师李聃同姓,全名即:李潜龙。 三年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般的日子,几乎打垮了永贞帝。幸而乱臣贼子有之,忠君义士亦有之,她陈卓亦非无能之辈。朝堂局势总算是稳定了下来,一切,看起来都尘埃落定了——看起来而已。 全国各地,隐患未除。周边小国,虎视眈眈!甚至于后宫之中,也是愁上心头。每每看到皇后那哀怨的眼神,每每听到朝臣关于立太子的谏言,永贞帝都有种想要杀人泄愤的冲动。 她知道这样的暴虐情绪很不好,所以常常会微服出宫散心。看一眼这大好河山,她的心情会好上许多。相较于肃穆的朝堂,言必国家大事的群臣,永贞帝更喜欢这市井的随意,甚至是酒肆里那些粗野汉子的胡扯,听起来都是那么的悦耳。 “呼……忽然想起,前些日子,说过要去徐御史家里探望的,倒是忘了。”永贞帝忽然就来了兴致,问身边的随从,“你说,徐御史可曾与她的夫婿圆房了?” 似乎永远陪在永贞帝身边的那银发异女一直都是微微低头的姿态,说话的声音也从来都是不高不低,不急不缓。“怕是未曾圆房。” “这可不行。”永贞帝眯着眼睛,似笑非笑的说道,“徐家已经没了男丁,若是不赶紧圆房,续上香火,可如何是好!我大晋,还指望着徐家出力呢。”说到此,又想起自己被群臣劝谏立藩王子嗣为太子的事情,永贞帝心里就有一股子邪火。“这个徐阳!整日里给朕添乱,倒也该让她体会一下朕的苦楚!” “徐御史,总是一片赤诚。” “朕自知晓,只是厌烦的紧。”永贞帝苦笑,“走,去她家瞧瞧。” 徐阳虽是朝廷官员,但俸禄不高,平日也没什么灰色收入,所以家中自然也不算富裕。虽比寻常百姓家强了少许,但比富贵之家,还是差了一大截儿。破旧的大门口,连个门房也没有。永贞帝自也不会受到阻拦,径直进了院落。 扫一眼这普通院落,永贞帝道,“徐卿家倒是清贫的紧啊,好歹也是我大晋七品京官,家宅竟是如此落魄。”言语间,有些唏嘘,也还带着一丝幸灾乐祸的意思。她是真的希望徐阳的日子过得不好。 正待朝着正房过去,喊了徐阳来训话。忽听得隐约间有小调儿传来。离得远,声音不高,也听不真切。永贞帝心下好奇,寻着那调儿声,来到了一处跨院儿外。 “东边不亮西边亮啊,晒尽残阳我晒忧伤。前夜不忙后夜忙啊,梦完黄金我梦黄粱……” 怪腔怪调儿的,听着十分可笑。 永贞帝听了一阵儿,忍不住发出一声不屑的嘲笑。 这是什么调儿,古里古怪,跟个傻子似的。 如此想着,又前行几步,视线穿过那跨院儿月亮门儿,看到了瘫坐在一张椅子上,闭着眼睛,打着节拍,哼着怪调儿的李初九。 呵,原来是这个蠢货。 想起那“三分归元气”的可笑模样,永贞帝笑着摇头,转身离开。走出不远,刚巧遇到橘子。橘子不认得永贞帝,询问了一下。知是寻徐阳的,以为是徐阳在朝中的朋友,自不敢怠慢,赶紧去书房喊了徐阳。 徐阳正忙着,本想让客人来书房。不过,看一眼最近收集的雍王罪证的资料,也不知来人是谁,自觉不妥。这才起身去见。 待看清永贞帝模样,徐阳大为意外。短暂的呆滞之后,匆匆上前,伏地拜倒,“臣徐阳,参见陛下。” 倒是把一旁的橘子吓得不轻,扑通一声跟着跪下了。 永贞帝笑了笑,“爱卿平身,此非朝堂,朕又是微服出巡,不必多礼。” 徐阳也没客气,站起身来,又对橘子说道,“橘子,奉茶。”言毕,又对永贞帝道,“皇上,请屋里坐吧。” 待进了屋,永贞帝先是到处看了一眼,这才坐下,道,“卿家好歹是个文人,这待客厅中,怎地连个字画也没有?” 徐阳微微一笑,道:“胸有点墨虚怀谷,壁有字画假斯文。” 这般绵里藏刀、含沙射影的话,竟也敢说。 到底是徐家人,是真不怕死啊。 永贞帝想起了自己御书房里挂着的字画,再看徐阳一脸淡然的模样,忍不住冷哼一声,岔开话题,道:“徐卿家成亲多日,可还习惯?” “一般。” “听说徐卿家成亲时,前来道贺的亲友,没几个啊。” “臣人缘不好,亲眷亦不多。” “也是哈,徐家人丁不旺。啧,自古以来,传宗接代都是大事。徐卿家既然已经成亲,当把香火续延之事,提上日程啊。”永贞帝说着,脸色就郑重起来。“徐家世代忠良,实乃我大晋栋梁!若是没了传承,可如何是好?为了我大晋江山,徐卿家也该努力努力啊!要不这样吧,朕准你一年休沐之期,待徐家有了香火,再继续为朝廷效力吧。” 正说着,橘子端了茶水上来。 永贞帝是喝惯了好茶的,对于一个七品小官儿家的茶水,自然是没什么兴致的。不过既然呈上来了,自也要稍微意思一下。可品了茶水之后,不由的很是意外。“啧,卿家这茶,味道倒是别致的紧。” “一位友人亲自炒制,味道确实不错。圣上若是喜欢,改日臣让那友人精心炒制一些,给圣上送去。” “也好。”永贞帝又品了一口茶,不由的露出笑容。“确实好茶,虽略带苦涩,却又香味醇厚,回味悠长,端的奇妙。” 徐阳见永贞帝心情似乎不错,迟疑了一下,开口道:“圣上,臣有一事相求。” “说来听听。” “臣恳求圣上收回成命,让臣与那李初九,恢复了自由之身。” 永贞帝虽不知“李初九”其名,却也意识到李初九便是徐阳的赘婿。看一眼徐阳,永贞帝似笑非笑的说道,“卿家何出此言?朕乃九五之尊,金口玉言,岂可朝令夕改?这般言语,休要再提。唉,朕也是为徐家好,香火传承,万不可断了呀。” 徐阳沉默了一会儿,道:“臣小门小户的,香火之事,算不得大事。倒是圣上您,皇家若是没了传承,这大晋江山,可如何是好。” “你——”永贞帝勃然大怒。 早朝时刚被群臣劝谏立太子,现在又听得徐阳这般言语,自然是怒急攻心。不过,自幼在宫中勾心斗角,登基坐殿后又跟群臣周旋,永贞帝的涵养还是极好的。她隐忍了怒火,冷笑着,咬着牙,道,“徐卿家对我大晋,真是忠心耿耿啊。竟无时无刻不关心着江山社稷。这般忠臣,朕该如何赏你才好呢!” “臣是大晋之民,是圣上之臣。忠君报国!理所应当!无需赏赐!”徐阳虽然耿直,却不是傻子,当然察觉出了永贞帝的盛怒。不过,她是真不怕死的,竟是梗着脖子,丝毫不肯服软。 永贞帝盛怒之下,脸色绯红。即便当初给了徐家“不会因言获罪”的“金折子”,她也是真想把徐阳给斩了。可理智和感情还是告诉她:不能那么干。 当初若非徐阳的父亲拼死上书,保住了自己的太子之位,自己焉能有今日?更何况,徐阳这般“骄横”,亦非“恃宠而骄”。只因她徐家人,都是这么犟驴一般的性子! 虽然很是厌恶,但永贞帝私下里还是跟人说过:“若这朝堂之上,有心怀叵测之辈,那绝对不会是徐家人。” 微微闭眼,忍下怒火。永贞帝道,“卿家拳拳之心,朕知晓的。”说罢,大概是担心自己真的一时上火,把徐阳给斩了,便起身,大踏步离开。 徐阳自是要赶紧恭送永贞帝。 待永贞帝离开,徐阳自去书房继续忙活。橘子得了空闲,去了一趟李初九那里,跟李初九这个姑爷说了刚才的“惊险”之事。 李初九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觉得自己的脑袋还在脖子上,实在是侥幸啊。徐阳这个没情商的,到现在还没有被满门抄斩,真可算是奇迹了。 感慨一番,李初九忽然心生好奇,问橘子,“橘子,圣上……好看不?” 橘子摇头,“没敢细看呢,当时可把橘子吓坏了。啧,不过想来应该是好看的。毕竟,异女都很好看呀。” “倒也是。”李初九臆想了一下入赘皇家的美好生活,看了看天色,起身道,“我出去转转。” 每天下午出门转转,成了李初九的习惯。 一是为了健身,好尽快恢复能力。二是为了寻找一点儿蛛丝马迹,试图找到厉无咎和护花铃。眼下,没办法依靠能力寻找线索,自然就只能依靠运气了。每天都去撞一撞,说不准哪天就撞到大运了。 也是合该着李初九走运。 不辞辛苦的到处逛了半个多月的光景,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到底还是被李初九发现了一丝线索。 瞅着一个字画摊儿前挂着的一幅字,李初九眯着眼睛,精光四射。 他嘴角带着笑,轻声念道:“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厉无咎啊厉无咎。 你大概不知道,这句诗,我只对你说过。 这天下间,绝对没有第三个人知道的! “呵呵,老弟,如何?要么?便宜的。”满头银发的异女老板,笑吟吟的跟李初九说着话。 李初九看向那异女老板,怀疑着眼前这异女,是否便是厉无咎。可能性不大,自己认不得现在的厉无咎,厉无咎当是认得自己的。眼前这异女,神情自若,不像是认得自己。而且,厉无咎的能力不俗,当不至于沦落到摆摊儿卖字画活命的地步。“好诗,不知是何人所作?” 5 徐羲和与风雅楼 虽然来这大晋京城已经近月余光景,但李初九还是第一次进入内城。人生地不熟的,绕了好大的圈儿,才算是找到了坐落在城中一角的安平侯府。 安平侯本是前朝军中一个小小的九品陪戎校尉,只因在晋太祖围困前朝京师时,带领一帮小卒,拼死打开了城门,竟是飞上枝头,成了大晋安平侯。熬死了大晋两位君主的安平侯,早已年过九旬。时年更身染重疾,一口气眼看着就提不上来了。偏偏也是巧了,护花铃声响彻京师,眼看着就要咽气闭眼的安平侯,陡然变成了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子。 那句“天若有情天亦老”,便是出自安平侯府。那字画摊主有个朋友,在侯府中做杂役,自是见过这句诗,念给那摊主听了,摊主觉得不错,便写出来售卖。至于这句诗到底是何人所作,便不清楚了。 李初九在安平侯府门口晃荡了好几趟,不知该如何是好。 这安平侯虽然在朝中被文武百官瞧不起,可到底也是大晋的侯爵。侯府之地,绝不是自己一介布衣可以随便擅闯的。也不知自己的那个便宜媳妇徐阳跟安平侯关系如何,能不能“引荐”一下。可惜自己还是徐家赘婿,不然的话,混进侯府里应聘个杂役什么的,总也能慢慢调查那句诗的来历。 一时竟是苦无良策,天色也不早了,李初九便折返回家。 橘子正百无聊赖的坐在家门口玩耍,见李初九回来,喜滋滋的喊了一声“姑爷”。李初九笑笑,“怎么没伺候大人啊。” “大人不在府中呢。”橘子道。 “这么晚了,还没回来么?” “没呢,好像是去户部侍郎大人家里了,大概是要在那用晚膳的。” 李初九随口答应一声,对徐阳的“官场琐事”,也没什么追问的兴趣。想了想,又看似随意的说道:“今日里去了内城闲逛,听闻了一些趣事。跟那安平侯有关的。说是安平侯原本就快死了,刚巧赶上了变身之祸。” “嘻嘻,是呐。这事儿,橘子也是知道的。”橘子笑道,“当时安平侯的子孙,都去了外地游玩。安平侯年纪大了,身体不好,自然只能留在家里。现如今,年轻貌美的安平侯,有个年过七旬的儿子,还有两个四五十岁的孙子,哈哈,是不是很好笑?” “呃,哈哈,确实好笑。”李初九道,“你倒是很了解啊,咱家大人,跟安平侯很熟吗?” 橘子摇头,“这般趣事,京城中人,大多都是知道的。啧,大人跟安平侯,不仅不熟,关系还很僵呢。噫,姑爷你是不知道,大人最是刚正不阿,对安平侯那般卖国求荣之辈,十分瞧不起的。早年间,曾经当众羞辱安平侯,差点儿把安平侯气死。” 李初九脸色僵硬了一下,道,“这样啊,呵呵。我有些累了,回去休息了。”说着,朝着自己居住的跨院儿走去。一边走,还一边在心里暗骂。 徐阳啊徐阳,你可真是好人性啊。 原本还指望借着你这御史的身份,在京城里的日子会好混一点儿。可如今怎么感觉,早晚要被你坑了呢? 当然了,禀性耿直,嫉恶如仇,这也是难能可贵的品质。为夫不与你计较。可你到底是我李初九的媳妇,这么多日了,怎么也不来尽一尽为人妻子的责任和义务呢?虽然你是异女,不过为夫一向胸怀宽广…… 好吧。 儿女之事,都不重要。自己的身子也还太虚弱,经不起折腾。 还是想想怎么调查一下安平侯府中那句诗的来历吧。 便宜媳妇是指望不上了,只能另寻他法。 李初九走了一天,也确实累了。躺倒在床上,苦苦思索起来:直接搭讪安平侯肯定不合适,跟侯府的杂役下人接触呢?又怕是白费功夫。万一自己接触的那下人并不知道那诗句的来历,真就是白折腾了。所以,还是直接接触安平侯最是保险。 可玩儿花花肠子这种事儿,李初九并不擅长。论及耍心眼儿,李初九最佩服的,就是他的二师兄了。想起二师兄,李初九又是难免扼腕。当年,跟自己关系最好的,莫过于二师兄荆十八了。可惜,二师兄受不了山中修行之苦,跑了…… 哀伤一阵,李初九又开始思索良策,可惜他不善算计,一时半会儿的,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熬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又去了内城安平侯府外,打算“伺机而动”。 大晌午的,天气酷热。 李初九热了一头的汗,看着冷冷清清的侯府大门口,渐渐失去了耐性,却又不甘心就此离开。四下里打量一番,看到一处茶棚。茶棚里,似乎有个说书先生正在唠叨。也是闲极无聊,便走了过去。囊中羞涩,没钱喝茶,自只能蹲在茶棚一角,听那说书先生讲故事。 那银发长衫的说书先生,说的竟是与玄门有关的故事。李初九竖着耳朵听了一阵儿,只是觉得好笑。 虽说都是胡乱编排,不过闲来无聊,听着倒也有趣。 啪—— 说书先生拍了一下醒目,朗声道,“你们猜来者何人?啧啧,此人身高九尺,虎背熊腰。眼若铜铃,口似悬河!要说此人来历,那是端的不凡!真名实姓,江湖中无人知晓。只知其乃玄门第二高手。乾卦第二爻:九二,见龙在田!正是潜龙的师弟,见龙真人是也……” 李初九靠着茶棚角落的立柱席地而坐,望着万里晴空,回想起当初在山中修行时的日子,不由的心中凄苦。那草长莺飞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思绪恍惚,一晃竟是过了许久。耳畔又听得一声醒目之声,李初九回过神来,才发现茶棚下的听客,却是多了不少。普通大众,对这玄奇古怪的故事,倒是极感兴趣。只听得那人群围拢之中,说书先生脆声声的说道:“这狐仙当真是不知死活!竟然试图勾引潜龙真人!潜龙真人是何等修为,定力又岂是凡夫俗子可比。山中修行千年!何曾动过邪念……” 李初九挠了挠头,琢磨着这“潜龙真人”,莫非就是自己? 邪念这东西…… 连个女人影子都没有的深山老林里,想动邪念,那也要有得动啊! 还修行千年?真当玄门中人都是神仙啊? 一千年不碰女人?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李初九觉得自己十分有做一个人渣的潜质,只是一直都没有机会。能有这种想法,看起来好像很无耻。但李初九觉得,很多人应该都有这种想法,也都一直没有机会。所以,换个角度想一想,自己能坦然面对内心深处的阴暗面,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暗地里不知廉耻的自夸着,再看一眼冷冷清清的侯府大门口,李初九叹一口气。时间已经不早了,今天看来是没什么戏唱了。正准备起身回家,却忽见侯府大门内走出一主一仆来。那主人身穿锦衣,银发星眸。门房见之,躬身行礼。离得甚远,倒是听不清门房对她如何称呼。 不过,大概率应该是安平侯本人了! 心念一动,李初九起身,悄然跟了上去。 听到主仆二人对话,李初九确定了安平侯的身份。只是不知这天色已晚,安平侯此时出门,是要去做什么。 一路跟着安平侯,竟是出了内城。再往前行不远,便是烟花巷了。 李初九心中计较:这安平侯原来是个老不正经的东西么?九旬高寿了,还来这种地方消遣? 此时天色将晚,一路之上,倒是有不少行人朝着烟花巷而去。有浑身铜臭的商贾,有满口之乎者也的书生,更有一些官员,着了便服,约一帮好友,谈笑风生。 魏晋风流,世人皆知。 自前朝伊始,《世说新语》言:“真名士自风流。”清谈、放诞、山水、酒,“名士”气质,自此定调。世人沽名,趋“名士”之风若鹜。值大晋崛起,南北安定,天下无战事。盛世之下,名士之风更甚。 或清俊通脱,或醉生梦死,或放达出格,或清谈空论。更有“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之论。 便因这“名士”之风,烟花之所,亦非贱地。烟花女子,亦非常人。但凡能在这烟花巷内站得住脚的女子,无不是琴棋书画,样样皆通。更有甚者,堪称才女佳人。偶得诗词,竟而传诵一时,亦属平常。倘若只会那敦伦苟合、入巷云雨之事,却是只配在那河对岸的腌臜龌龊之所,伺候那些泥腿苦力、邋遢粗汉罢了。 却不知是否因这名士之风的影响,魏晋以来,男子多喜清秀俊雅之貌。故而男子抹粉画眉,精致如女子,亦十分常见。大概亦因为这般风气,魏晋女子,便稍显强势许多。胭脂虎女、河东狮吼之类,常有闻之。比如这烟花巷中,便常常有男子与友人、艺伎清谈畅饮之际,家中妻子悍然而来。 最广为人知的,莫过于当朝户部尚书被妻子揪着耳朵离开烟花巷的轶事了。据闻,第二日,朝中群臣试图取笑户部尚书,就连当时的皇帝晋高宗都想看户部尚书的笑话时,户部尚书确是神态自若,一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架势。说了一句“家有悍妻,后院何忧?自家即安,可以安天下。” 户部尚书的意思很简单:家中有一位强悍的妻子打理,自然不需要我来操心了。那样的话,我便有空来治理天下间的琐事了。 一时间,“尚书悍妻”竟成美谈。至于那朝堂上冠冕堂皇的户部尚书回家之后是否跪了搓衣板,倒也没有人去在意了。 这般趣事,初涉尘世不久的李初九,自是不会知晓。就连这魏晋风度,亦知之甚少。 此间,几位仕人士子正在谈着“尚书悍妻”的趣事,安平侯来了。彼此抱拳见礼,聊了几句,也便落座。这群人,或是前朝降臣,或是降臣之后,具是生活安逸,却又郁郁不得志,甚而遭逢变身之祸的异女。聚在一起,倒也聊得畅快。只是,聊上几句,忽见二楼一间房中,走出来几人。安平侯一眼看去,脸色便有些难堪了。 真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出门没看黄历,烟花巷那么大,怎么就偏偏遇到了她! 那几人之中,有个安平侯的对头,便是七品御史徐阳了。 徐阳自也看到了安平侯诸人,眉头一蹙,脸上明显尽是不屑。对于这班卖国求荣之辈,徐阳从来都不会给什么好脸色。因着瞧不起,自也懒得理会这班人。前面同行之人聊得畅快,徐阳也不吱声。她不喜欢这种地方,亦不喜欢清谈之风。对那些迎人卖笑,故作清雅的烟花女子,更是反感至极。只是今日实在是有事求人,不得不来。 出得这“风雅楼”,远离了那靡靡之音,徐阳不由的大松一口气。正待跟同行之人道别回家,却一眼瞥见了不远处的李初九。 李初九瞪着眼睛,愣愣的看着徐阳。 确实,不过是形式婚姻,并没有夫妻之实,更没什么夫妻感情。 但问题是! 你徐阳好歹也是我李初九的妻子好不好! 不求你贤良淑德,至少也不该来这种地方吧?就算你是异女,就算你跟那些风尘女子也办不出什么事儿来!可到底是不妥吧?! 李初九感觉自己头上绿的发慌,心里更憋着一股子火气。他阴沉着脸,缓缓走向徐阳。 与徐阳同行几人,正相互道别,亦要跟徐阳道别,注意到徐阳脸色异常,循着徐阳的视线看过去,便看到了李初九。 她们与徐阳关系不算甚好,但徐阳成亲之时,也到了场,自是认得李初九。 “呦,这不是李官人么。”一个异女喝了酒,脸色红扑扑的跟李初九打招呼。 在前朝时,“官人”一词,是那些士大夫对没有当官,亦非书生,却又有一定身份的男子的一种雅称。到了晋国,“官人”的称呼逐渐大众化,亦有了“客官”、“大官人”、“新郎官儿”之类。 李初九不理那人,径直走到了徐阳面前,盯着徐阳的眼睛。李初九忽然说道,“啧,成亲多日,竟还不知你的字呢。” 徐阳不解,呆了呆,还是回道,“我字羲和。” “徐羲和!”李初九咬着牙,念出徐阳的名字,“你今日玩的可痛快啊?!” 徐阳面色通红,尴尬极了。 她也觉得,名义上,自己到底也是李初九的妻子。妻子“狎妓”,被夫婿撞了个正着——好像真的很不好啊!设身处地的想一想,换做自己是丈夫,遇到妻子这般,哪怕只是名义上的夫妻,肯定也是要自觉面上无光,气个半死。 李初九愤然转身,大踏步离开。 徐阳错愕片刻,又迟疑了一下,冲着众人羞臊的一拱手,快步朝着李初九追了上去。徐阳是朝廷命官,李初九不过一个乞丐。身份悬殊极大。但徐阳此人,从来都是讲理的。自己理亏于人,自是要赶紧道歉才好。更何况,耿直较真之人,最是不喜被人冤枉。徐阳虽然进了风雅楼,却并未做什么出格之事,如今被冤枉了,定是要跟李初九解释清楚才罢休。 徐阳的几位同伴面面相觑,有些哭笑不得。一人忽道:“徐阳和徐羲和,有何不同?” 另一人看向说话那人,想了想,恍悟道,“似乎愤怒之际,念出三个字来,比念出两个字更解恨啊。” “有吗?” “你品品,细品之。” “果然,是何道理?” “不然,我觉得还是两个字更解恨。”另一人打趣道。 众人哄然大笑,之后再次道别,各自散去。唯留下一个身材微胖的异女,看着徐阳离去的方向,咂舌叹气。 又仆役赶来马车,“大人,回吧。” “嗯。”那异女应了一声,上了马车,又想起徐阳托付自己的事情,不由的有些发愁。朝中谁人不知,圣上乱点鸳鸯谱,就是为了整一整徐阳的。如今徐阳托自己跟圣上求情,免了婚事。自己又该如何开口呢? 提吧,希望不大,搞不好还要惹了圣怒。不提吧,又有点儿对不起人。毕竟在风雅楼中,自己脑子一热,夸下了海口。而且——徐阳这小子,说好听点儿是嫉恶如仇,说难听点儿,那就是心眼儿小!真不帮她办事儿,怕是得罪了她。虽不过一个七品芝麻官儿,可那“金折子”太狠,犟驴性子也不好招惹。 【注:架空文,背景设定与史实无关。有魏晋之风,有汉唐之气,有明清之迹。请读者悉知。】 6 安平侯的阴谋 错即是错,对即是对。黑即是黑,白即是白。徐阳一直都是个很有原则的人。对别人如此,对自己更是。 既然是自己错了,那道歉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追上李初九,徐阳直接说道,“这件事情,是我错了。为人妻者,来这烟花之地,属实不该。” “呵……”李初九发出一声压抑的笑声,“也没什么,不过是名义上的夫妻,早晚也是要分开的。我只是……只是觉得……唉,无所谓了。”稍稍冷静下来,李初九觉得自己挺可笑的。自己生气,不是因为吃醋,不是因为伤心。毕竟,跟徐阳本就没什么感情,甚至算不上真正的“夫妻”。生气,只是因为觉得头上太绿,颜面尽失罢了。 徐阳忽然紧走两步,拦在了李初九面前。一脸正色道,“我去风雅楼,只是有事要请托户部侍郎。也只是清谈饮酒,并未做别的事情。虽是如此,终究是我没有顾及你的颜面,是我错了。”说着,竟是抱拳拱手,“原谅则个。” 李初九看着面前的徐阳,“咳,行吧,我就是一时想不开,呵呵。”觉得气氛有些尴尬,李初九赶紧岔开话题,“你托户部侍郎做啥啊?” 徐阳跟着李初九一起回家,边走边道:“还不就是你我婚事,如今已经过去了许多时日,想来圣上已经消气了。我想请托户部侍郎在圣上面前帮我们请求。唉,我惹怒了圣上,却连累于你,实在是抱歉。” 李初九挠了挠头,笑道,“不至于道歉,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再说了,你救了我性命,我以身相许……哈哈,也没什么。” 徐阳闻言,微微一怔,之后哈哈一笑。又看了看李初九,见他脸色比之前好了许多,虽然仍旧瘦弱不堪,但总比初见时更像个活人了。“你的身子,恢复的不错。说来好笑,这么久了,却对你知之甚少啊。” “哈,我这人简单的很。”李初九道,“山野草民一个。嗯,原本是想来京城闯荡一番,不想半路遭了劫匪,才落得差点儿饿死的下场。幸而有你救我,这才苟活至今。” 徐阳眉头微蹙,道:“天下太平日久,匪患恶徒,终未肃清,实乃朝廷之过。明日需参上一本才是。内疾无小患,民生无小事。”又道,“家中还有何人啊?” “没了,就我自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唉,你我境遇,相差无几。现如今,我也只老母亲一个亲人了。” 两人聊着不咸不淡的话题,到了家中。跨院与后宅的岔路口,徐阳道,“户部侍郎是两朝元老,圣上面前是说得上话的。她为人圆滑得紧,不像我,开口便要惹了圣怒。想来有她求情,事情也变成了。到时候,还了你自由身。届时,你大概暂时也没什么去处,暂居徐家,也是可以的。” “那先谢过了。” “无妨。”徐阳说罢,拱拱手离开。 看着徐阳背影,李初九轻声笑了笑。 这个徐阳,公事上执拗了一些,人性上也古板许多。不去在意这些的话,倒也是个不错的人——至少,是个极好的官。如果不是还有大事要干,就这么当了徐家赘婿,过一过咸鱼生活,却也不错。 想起心中大事,李初九又开始犯愁。 守了安平侯府那么多天,好不容易撞上安平侯外出,却还是没有任何进展。说来也是奇怪,厉无咎能力不俗,真若是想在这大晋京师图谋富贵,也该去结交有权有势的大官儿吧?安平侯一个没什么权力,又没什么背景,更没什么前途的前朝降臣,是如何跟厉无咎“有牵连”的? 还是说,安平侯只是偶然得了厉无咎的诗句? 愁了一晚,李初九不甘心。第二天一大早,又出了门。现在,那句诗,是寻找厉无咎的唯一线索,李初九不想放弃。 他身子太弱,走的不快。待进了内城,已经过了小半晌。正要朝着安平侯府而去,迎面却看到一人,登时愣了。 来人竟是安平侯,跟在她身侧的,还是昨日里那个异女仆人。 安平侯倒是没注意到李初九,依旧带着仆人前行。那仆人看到李初九,忽然跟安平侯低语一句。安平侯微微一怔,看向李初九。之后竟是面带微笑的迎了上来。“这位官人,看着面善,你我是否在哪里见过?” 李初九大为意外。 愁了许久,正不知如何接近安平侯,安平侯竟是主动“上钩”了?真是瞌睡来了有人送枕头啊。 嘶…… 莫非是自己长得太帅,这安平侯对自己起了“歹念”? 倒是有可能啊。 九旬异女,还去风雅楼那种地方消遣,足以说明这个安平侯不是什么好胚子。见色起意,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心念急转,李初九正琢磨着如何应对,却又见那安平侯露出一抹恍悟神色。安平侯道,“是了,阁下是徐御史家的赘婿吧?” “啊,是的。在下李初九。” “哎呀,竟真是李官人。”安平侯一脸惊喜,笑道,“在下王鹏。徐大人为民请命,为官清廉,在下慕名久已。一直想结交徐大人,可惜在下一介商贾,一直没有机会呐。” 安平侯身边,那异女仆人听到“王鹏”的名字,露出一抹惊讶神色。李初九亦是微微一愣,心说安平侯不是姓周吗? 这小子,报了个假名字,是怎么个意思? 另外,你跟徐阳不是有仇怨吗?还想结交徐阳? 这事儿啊,透着玄乎。 不过刚好,你或许没安好心,我亦有些想法。“呵,原来是王兄,幸会,幸会。” 看着李初九,安平侯唏嘘道,“相遇即是缘,李官人若是不弃,我做东,咱们找个地方坐一坐,喝点儿酒水,如何?” “哎呀,阁下盛情,那个……难却啊。”李初九想拽拽文,奈何学问实在是有限,憋出了个古怪说辞。 安平侯哈哈一笑,道,“请。” 李初九跟着安平侯进了附近一家酒肆,二楼雅间坐下闲聊。安平侯告诉李初九,说她是一个布匹商人,生意不算好,日子过的清闲。平日里也没什么朋友,能与李初九相识,真是“三生有幸”。更是极力夸赞徐阳,言语间简直就是徐阳的脑残粉。 吃吃喝喝,竟是过了一个时辰。安平侯借口时候不早,跟李初九约了明日在望月楼上相会,便道别离开。 出了酒肆,安平侯脸上露出一抹喜色,冷笑一声,对身边异女仆人说道,“王鹏,回家将我珍藏的醉八仙拿出来,明日里我要用。”说罢,又忍不住笑起来。“一介赘婿,醉酒之后,与那烟花女子敦伦苟且,彻夜不归。啧啧,你说,这事儿要是传出去,那徐阳是不是要气死了?怒极休夫,理所当然。只是,这婚事,是圣上钦点!没有圣上的旨意,她是不能休夫的!圣上厌她,定也不会同意她休夫。啧啧啧,想想就痛快!哈哈哈!” “定是如此。”那仆人王鹏笑道,“侯爷好算计。” “呵,此事若成,你的功劳也是有的。若非你认出李初九,侯爷我也不会临时生出这般主意来。” 昨日里,安平侯去风雅楼饮酒,王鹏在外面候着,刚巧撞上了徐阳跟李初九的“尴尬”偶遇,故而认得李初九。也是因为她将这般“趣事”说予了安平侯,安平侯才想出了整治徐阳的妙计。 “为侯爷效力,是小的该做的。” 安平侯又笑起来,道,“徐阳呀徐阳,也是可怜呐。被圣上钦点了乞丐做赘婿也就罢了。偏偏这乞丐骨瘦如柴,病怏怏的,长得亦奇丑无比。怕是床笫之间,徐大人憋屈的紧呐。哈哈哈。” 王鹏猥琐一笑,心说那李初九长相虽然一般,却也绝不至于“奇丑无比”。口中却道:“侯爷说的是。” “嘶,你说,要是在醉八仙里,加点儿‘欲仙散’,徐家赘婿醉酒烟花巷,敦伦过度而毙的话……徐阳是不是……算了。”安平侯觉得,害人性命这种事,还是算了。也不仅仅因为狠不下心,主要也还是担心万一东窗事发,事情就麻烦了。自己年纪大了,诸事无谓。可家中还有老儿老孙,日子总是要过的,连累了他们,总是不好。 主仆二人心情都不错,说说笑笑的回了侯府。 酒肆二楼雅间里,李初九端着酒杯,抿一口酒,看着那安平侯离去的背影,眉眼微蹙。他敏弱的察觉到,这个安平侯,没安什么好心呐。 说不得,明日里自己还是要将计就计,去一趟望月楼。 到时候,先不管安平侯意欲何为,把那句诗念出来,套一套安平侯的话,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忽然又想起了安平侯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里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阴险,李初九捏了捏下巴,竟是有些回味悠长之感。 说起来,夫妻之间,应当同仇敌忾。 自己是不是该帮一帮那个便宜媳妇,拿下安平侯,给她出出气呢?不管怎么说,在徐家包吃包住的,要是不干点儿活,似乎也不合适。 一眼瞥见瘦骨嶙峋的手指,李初九又有些丧气。 就自己现在这病怏怏的身板儿,死在床上可就得不偿失了。 大仇未报!焉能沉迷女色?! 李初九暗暗自责。 每日三省吾身的好习惯,他保持的倒是极好。 忽然又想起当初在山上的生活。犹记得厉无咎那混蛋取笑自己的话,“养成这样的好习惯,得益于你每日都有当‘省’之处。” 《周易·乾》第三爻: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释义:君子白天勤勉努力,夜晚又十分警惕,即便身处危险境地,也没有灾难。 厉无咎,就是这样一个人。 作为玄门大师兄,论及勤奋努力,论及小心谨慎,厉无咎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哼! 又如何? 当初若非自己心慈手软,被活埋三年的人,该是她! 李初九痛定思痛的反省了一下当初的妇人之仁,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这才下楼。 明日从安平侯口中套话,说不准便能得知厉无咎的下落,报仇之日不远矣。李初九闲庭信步的溜达着,心情很好,忍不住又哼起了小调儿。 “心里的花,我想要带你回家。在那深夜酒吧,哪管它是真是假……来左边儿跟我一起画个龙。在你右边儿画一道彩虹。来左边儿跟我一起画彩虹,在你右边儿再画个龙……”一边唱着,还一边情不自禁的乱比划。至于旁人的古怪注目,他也浑不在意。 路边一个玉器摊位前,永贞帝放下手中的玉瓶,循着那古怪曲调看过去。认出李初九,竟是忍不住叹一口气,对身边那个常伴左右的随从说道,“徐阳虽然性子讨厌,却忠心为国。得了这么一个白痴赘婿,确实有些委屈了。”言语间,显然有些后悔了当初一时脑子发热办下的事情来。 “是。”那随从一直惜字如金。 正此时,一个银发劲装的异女步履匆匆的走来,待到了永贞帝近前,略一施礼,低声言道,“徐阳等三位御史,在雍和粮仓被雍王的人扣下了。” 永贞帝星眸一凛,闷哼一声,道,“朕……吾错了啊!当初真该让徐阳嫁了平北将军那个暴虐莽夫才对!妇人之仁!当真要不得!” 早年间,只因一件琐碎,原平北都督用军棍打死了发妻。其暴虐人性,世人皆知。也是因此,多少年来一直没能续弦。永贞帝觉得,如果徐阳真的嫁了因罪降职的平北将军,说不准现在已经被打死了——那是肯定的。毕竟,徐阳曾经不止一次的要求严惩平北将军杀妻之罪。 那样的话,多好啊。 7 君臣,恩怨 私自扣押朝廷官员,自然是有违法度的,哪怕干这事儿的是雍王这般的皇室贵族。永贞帝心中愤懑,不只对鲁莽妄为的徐阳等三位御史,更是对目无法度的雍王。 站在人流如织的京城街道上,永贞帝望着雍州方向,沉吟良久,低声呢喃,“心头大患!”说罢,转身回宫。 她没有着人处理徐阳等人被雍王扣押的事情,甚至好似并不知晓此事一般。是想让徐阳吃点儿苦头,还是想作壁上观,看看雍王到底能过分到何种地步?又或者还有别的什么原因? 帝王心术,无从得知。 进了皇宫,永贞帝来到御书房,站在一幅堪舆图前,看着大晋万里江山,视线落在雍州处,静静无语。 桌前坐下,取出徐阳弹劾雍王的一本本折子,永贞帝随手翻开一本,俏生生的脸上,尽是难以掩饰的怒容。 “强抢民女……结党营私……谋害朝廷命官……”永贞帝看着折子上的一条条罪状,微微闭上眼。 现如今,又多了一条:倒卖军粮。 这一切,永贞帝早已知晓,也早已开始在雍州及雍州附近布局,只待寻一个合适的机会,一举将雍王拿下。 计划算不上很完美,但绝对稳妥。 可恨徐阳这个莽夫,以为自己是忠君报国,实际上却是打草惊蛇! 永贞帝心绪烦乱,算是恨透了徐阳。 心情不好,午膳都没吃什么。又在书房里熬了一下午,晚上时候,内侍禀告,说是皇后求见。永贞帝心中又是一阵烦乱。想起皇后那哀怨的眼神,胸口便好似有一块巨石,压抑的她喘不过气来。 “告诉皇后,朕乏了,就不去她那里了。” 手肘搭着桌子,扶着额头。又看到了今日早上吏部尚书的折子。 “雍王世子,德才兼备,勤勉仁孝。嘉王世子,温恭贤良,文武双全。皆立储之佳选……”回想着折子上的话,永贞帝感觉有些头痛,感觉很累。 想休息,却又并无困意。 走出御书房,仰头看着夜空中的繁星点点。 忽然就想起了一个古怪的曲调和粗俗的词:东边不亮西边亮啊,晒尽残阳我晒忧伤。前夜不忙后夜忙啊,梦完黄金我梦黄粱…… 永贞帝轻声吟唱了两句,后面的,就记不得了。 脑海中浮现出那个骨瘦如柴,又幼稚可笑的家伙,脸上竟是浮现出一丝笑意。 唉…… 竟是有些羡慕那乞丐的日子。 天下人觊觎皇位的高高在上,可又有几人知道坐在这个位置上的痛苦呢? 心绪太重,睡眠不好,但翌日早朝之上,面对群臣,永贞帝的精神极好。看着殿前百官,听着正在奏事的官员抑扬顿挫的话,永贞帝的嘴角一直带着笑。 “……吾皇文治武功,前无古人!大晋幸甚!百姓幸甚!臣,幸甚!”一通辞藻华丽的夸赞,终于算是说完了。 永贞帝面带笑容,点头道,“得诸位良臣辅佐,朕亦幸甚呐。” 这时,户部侍郎横跨一步,出班见礼。“圣上洪福,西北运河已经畅通,百姓得益,商贾得益。更打通西北要道,连贯中西。此,实乃造福万世之举。臣替西北百姓,谢圣上隆恩。” 永贞帝又是大笑,“刘卿家督造运河有功,朕知晓的。” “臣不敢居功。”刘侍郎道,“督造运河之事,臣出力甚微。许多事情,都是徐阳徐御史之功。” “哦?”永贞帝似笑非笑,道,“倒是稀罕了啊。我可是记得,徐阳当初可是没少跟你争吵,甚至还弹劾了你。你不记恨她,反而替她说好话?” “呵呵,徐羲和此人,就是这样,对事不对人。臣却有不足之处,她秉公弹劾,臣不敢记恨。说起来……”刘侍郎又是一笑,“这满朝文武百官,没有被她弹劾过的,可是不多。” 永贞帝大笑,百官也跟着大笑。 朝堂之上,一片欢腾。 刘侍郎觉得时机不错,赶紧又道,“圣上明见万里,徐羲和其人,虽然有时十分可恶,但一片忠君爱国之心,大概是没有人会质疑的。” 永贞帝眯着眼睛,看着颔首奏事的刘侍郎,道,“刘爱卿此言不虚。” “臣以为,徐家世代忠良,是有个很重要的原因的。” “哦?”永贞帝似是好奇,“说来听听。” “据臣所知,徐阳祖父徐岩,原本只是个浪荡子,终日游手好闲,不习文武。后娶妻生子,竟是忽的发愤图强,考了功名。徐岩胞弟徐石,原本胆怯懦弱,后迎娶将门虎女,竟而也有了其兄风范。徐阳之父徐忠,在背棺上朝之后,家中便挂了白,徐忠妻子段氏,更是早早布下灵堂。后徐忠被斩,段氏亲赴刑场,替徐忠收尸。圣上登基,感念徐家忠良,欲赐段氏‘敕命夫人’,段氏却言‘无功不受’,更求了恩典,请独子为国言事。”说着,刘侍郎眼眶红了。 永贞帝呼出一口气,也是心情激荡。 刘侍郎继续说道,“臣以为,男子娶妻求贤,此乃古训,至理也。徐阳赘婿,不过一山野村夫,目不识丁,粗俗不堪,绝非良配。臣祈皇恩浩荡,罢了这桩婚事吧。” 永贞帝微微一笑,盯着刘侍郎,心中对这个户部侍郎的观感,却是稍有改变。原本,她以为刘侍郎是个老实巴交的家伙。堂堂三品大员,在运河工程上,能被一个七品御史唬的不敢吱声,也是无能之辈。可如今看来,好像并不是那么回事儿。这个刘侍郎,心眼儿也是多得很呐。 没有不透风的墙。 雍王的罪业,群臣自是知晓。雍王扣押徐阳的事情,大概也都知道了。可眼下雍王势大,自己这个皇帝,也没有摆出要对付雍王的态度。所以,没有人敢跟徐阳一样不怕死的弹劾雍王。 不敢弹劾,亦不敢公然依附雍王。 毕竟,万一哪天雍王倒了,依附雍王之人,也要跟着倒霉。 左右逢源,才是朝堂上这些狐狸们所信奉的“为官之道”。 就好像吏部尚书昨日里的那个折子,提了雍王世子,像是在对雍王示好。也提了嘉王世子,看起来又像是秉公处事。 一个个的,都是老狐狸! 再比如眼前这个刘侍郎,在这个时候,拿一件不痛不痒的事情,对徐阳示好,又不得罪雍王——其中妙处,实在是耐人寻味啊。 心中思量着这其中的弯弯绕绕,永贞帝面带笑容,心里却是恨的牙痒。 跟这帮老狐狸打交道,是真累啊! 吏部尚书出班进言,“刘侍郎所言极是,请圣上收回成命。” 大理寺卿亦言道:“臣附议。自古以来,男子娶了恶妻,必……” “行了!”永贞帝忽然打断了大理寺卿的“附议”,面如沉水,扫一眼群臣,冷声道,“朕乃九五之尊!一言既出,岂可反复!哼!朕觉得,徐阳和那李初九,恩爱的很呐!”说罢,仿佛犹不解恨,“再有敢言徐阳婚事者!朕定重则!”后拂袖而去。 出了朝堂,回到御书房,永贞帝稍稍冷静了下来。 自登基以来,她很少当朝动怒,更很少把事情做绝,把话说绝。她一直认为,世事无绝对。把事情做绝,把话说绝,总是不好的。显得太武断。 今日因为群臣的“狡猾可恶”,又动了怒,“连累”了徐阳。想来以后是没有人敢替徐阳的婚事说话了。 也好,耳根算是清净了。 冷静一阵儿,忽然又想起当初自己赐给徐家“金折子”的事情来。记得当初坊间有传言,说自己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是的,没有错。 赐“金折子”,就好比是把话说绝了,让自己想收拾徐阳,都有点儿不顺手了。也让徐阳这家伙变本加厉的“敢言事”了。 所以啊,吃一堑,长一智。 以后这种武断的给自己堵后路的话,还是少说为妙。 不过这次,倒也无妨。 不至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应该是不至于的。 让徐阳一辈子守着一个干瘦愚蠢的乞丐过日子,也挺解恨的。 翻了翻折子,心情还是烦躁的厉害。 永贞帝起身,对常伴左右的异女随从道,“走吧,出宫。散散心。” “是。” “嗯……去望月楼吧。” 望月楼,绝对算是京畿之地的名胜所在了。 坐在望月楼上,望一眼定军河两侧的繁华盛世,绝对是一种享受。若是再有美酒佳肴,歌舞助兴,自是更妙了。 “这醉八仙,可是世间佳酿。”安平侯以“王鹏”的身份,亲自给李初九斟酒。“今日与李官人,定要不醉不归。” 李初九脸上带着笑,瞅一眼安平侯那漂亮又阴险的模样,竟是觉得有些喜庆。李初九乐呵呵的说道,“定要如此。”尝了酒,更是赞不绝口。 两人相谈甚欢,不知不觉提及诗词歌赋。李初九道,“前几日,我在内城闲逛,偶遇一个书画摊。那摊主有幅字,字上诗句,极好。” “哦?说来听听?”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李初九笑问,“如何?” 安平侯一愣,哈哈大笑,道,“原来是这一句。” “你知道的?” “哈哈,自是知晓。我书房的墙壁上,便这么一句诗。” “哦?原来阁下竟有如此诗才。在下真是佩服啊。” “哈哈,李官人说笑了,说笑了。我一介武夫……”安平侯话说一半,赶紧改口,“咳,一介商贾,打小没上过私塾,字儿都不识得几个,哪里会吟诗作赋啊。”喝一口酒,安平侯又道,“嗯,大概是两年前,我去雍王府拜会雍王。这句诗,是她所作,我虽然不通文墨,却觉得极好,就着人抄录了,挂在家里。” 李初九愣了一下,又哈哈一笑,道,“原来如此,来来来,喝酒。” 雍王么…… 这个当朝重臣,徐阳试图扳倒的勋贵,李初九多少还是了解一些的。李初九认为,雍王不会是厉无咎。所以,这句诗,自然也不是雍王所作。 这就有些麻烦了。 一个小小的安平侯,想要接触套话,都不容易。雍王位高权重的,又跟徐阳“有仇”。自然是更不好办了。 这可如何是好。 另外——安平侯不过是一介降臣,无权无势,也没什么前途,怎么就跟雍王勾搭上了?她大概是图雍王这个靠山,雍王又图她什么? 心中思量着,李初九又道,“雍王真是大才啊,竟是能做出这般诗句来。了不起。” 安平侯笑道,“雍王文武全才,自是了不起。”说着,看一眼李初九的脸色,心中暗付:这李初九的酒量可以啊。醉八仙烈的很,已经饮了两杯,竟是面不改色。 不爽! 当初在军中,自己的酒量,无人能及。 就不信灌不醉一个瘦弱乞丐! 过了多时,李初九还没怎么着,安平侯却是有些醉醺醺的了。只见安平侯豪饮一杯,之后忽然起身,来到李初九身旁,挨着他坐下。勾着李初九的脖子,说起了她在京城中被人瞧不起的屈辱。说着说着,眼眶竟是红了。 她的身后,异女仆人王鹏见状,暗叫不好,赶紧道,“老爷,您喝多了,咱们回吧。” “回什么回!”安平侯摆摆手,“喝酒自是要尽兴的。你莫要在这里烦我,自行回吧。我跟李兄,还有许多肺腑之言。” 王鹏苦着脸,她跟随安平侯多年,知道安平侯的酒品不咋样,喝多了之后,最喜欢胡乱说话,说到动情处,还会哭得稀里哗啦的。再看李初九泰然自若的样子,之前计划的事情,显然是办不成了。略一沉吟,王鹏贴着安平侯耳畔,低语道,“徐阳。” 安平侯猛然听到徐阳的名字,先是一愣,紧接着就反应了过来。 再看近在咫尺的李初九怡然自得的喝酒的模样,又意识到自己正搂着李初九,也挨得太近,立时尴尬不已。放开李初九,往一旁挪了挪,清一下嗓子,道,“哎呀,真是喝多了。李兄酒量可以啊,在下佩服。” 李初九笑道,“还好了,有人说我是千杯不醉。” 千杯不醉? 肯定是吹牛。 安平侯瞥一眼已经所剩无几的坛中酒,想起自己珍藏多年都没舍得喝的醉八仙就这么没了——肉疼啊!“咳,我呀……不行不行,实在是撑不住了。” “既如此,便先回吧。”李初九道,“我也是闲着没事儿,再坐会儿。哦,对了,记得把账结了。我身上没带银子的。” 安平侯挤出一丝笑,离开望月楼。 越想越亏,越想越气。 气的是白白给李初九喝了醉八仙,却什么事儿也没办成。甚至还把自己给灌醉了!作为一个异女,挨李初九那么近,还搂着他——幸好有王鹏提醒,不然的话,怕是后果不堪设想。 真的是旧仇未报,又添新恨! “侯爷,这小子未必千杯不醉,但酒量是真的好啊。”王鹏道,“实在是不好对付啊。” 安平侯也是怒极,咬着牙,闷哼一声,依旧有些醉醺醺的说道,“怎么不好对付?算计不成,咱们就来硬的!你赶紧回府,带几个人来。待到无人处,直接揪住那混账暴揍一顿,然后扒光了衣服,扔到大街上去!” “呃……” “磨叽什么,赶紧的!”安平侯打了个酒嗝,气道,“早该如此,何必费那弯弯绕!直接收拾徐阳这个朝廷命官,我是不敢。收拾一个乞丐!有何不敢!”说着,脚下虚浮,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 8 冲动的后果 永贞三年末,雍王率军勤王,恽王之乱结束,天下安定。相传,当初雍王亲自披挂上阵,身上多处负伤。战乱结束之后,雍王以身上有伤,不宜远行为借口,请赐雍王府邸一座,滞留京师。居住于京师的王爷有很多,但如雍王这般,真正有实力,又自愿留在京师的,没有第二个。 至于雍王为何主动留在京师,李初九并不在意。朝堂风云、尔虞我诈的事情,他是没什么兴趣的。他在意的,是这样一个身份不简单的拥有实权的王爷,即便是远离了她的封地,也绝对不容小觑。以安平侯这么一个小小的降臣侯爵,如何能跟雍王攀得上关系的? 要知道,世人都瞧不起叛徒。像安平侯这样一个降臣,即便是侯爵,在京中的地位,也远不及如徐阳那般的七品御史。堂堂雍王,也绝不应该降了身份结交安平侯。 李初九百思不得其解。 将安平侯留下的醉八仙喝完了,李初九又看了一眼定军河上的风光,见时候不早,便起身下楼。 什么千杯不醉,就是吹牛。到底是喝了太多,坐在那里的时候,倒也不觉得有什么。走起路来,便有些晃晃悠悠了。再加上身子原本虚弱,下楼的时候,好几次险些跌倒。甚至还差点儿撞上两个刚好上楼的漂亮异女。 隐约间好像听到其中一个异女骂了一句“蠢货”的,李初九也懒得计较。毕竟差点儿撞了人,被骂一句,也是活该。 出了望月楼,李初九哼着小曲儿,沿着定军河畔不急不缓的走着。 日头太毒了,又是郊外所在,路上难得看到人影。河面上吹来的风,好似一股股热浪。仔细看去,甚至能看到地表上蒸腾的热气。身上的棉麻衣服又太厚实,穿在身上极不舒服。李初九有些怀念裤衩背心儿吹空调的日子了。 抹了一把额头的汗,实在是有些受不了。李初九正打算寻个阴凉处休息会儿,却忽见迎面走来几人。为首之人,倒是熟人。 安平侯去而复返,除了那异女仆人,还带了四个虎背熊腰的壮汉。那俊俏小脸上阴沉沉的笑,明显是来者不善呐。 李初九没吱声,眯着眼睛看着安平侯。 “小子,你可知我真实身份?”安平侯冷声问李初九。 李初九忍不住一笑,看这架势,是要摊牌了啊。“安平侯啊,咋了?” 安平侯一愣,恼羞成怒,再加上酒劲未散,脸红的跟柿子似的。“混账东西!原来你早知我身份!竟还骗我酒喝!当真气死老子了!”说罢,一摆手,“给我打!” 她身后,四个壮汉冲了过来。 李初九瞳孔一收,紧攥了一下拳头,又眉头一蹙,暗暗叹气,之后抱着脑袋蹲在了地上。他瘦弱不堪,哪里是四个壮汉的对手。直接就被打倒在地上,抱着头,护着脸,像个虾米似的弓着腰忍受着拳打脚踢。 安平侯哈哈大笑。“行了,这小子病怏怏的,打死了也不合适。” 四名壮汉闻言,便住了手。 安平侯又道,“把他的衣服扒光了,扔到烟花巷的大街上去。哈哈哈!” 李初九松开抱着的脑袋,抽着嘴角说道,“有必要吗?” “有必要,哈哈!哎呀,竟是忘记带笔了。王鹏,赶紧去购笔墨,然后在这蠢货背上写下‘徐阳赘婿’四个字,哈哈哈!”安平侯的心情好极了,笑的花枝乱颤。 那四名壮汉也是忍不住笑,朝着李初九扑上来,要扒他的衣服。安平侯看着挣扎的李初九,心情极好。口中啧啧有声的念叨着,“徐阳啊徐阳,你不是瞧不起本侯吗?本侯今日便让你颜面扫地。哈哈哈……嗝儿……” 哎呀,喝的有点多,胃里很不舒服啊。 眼看着李初九的上衣被扯破了扔在一旁,安平侯又忍不住大笑。 只是,忽然间,一名壮汉竟是仰面倒下。扑通一声,沉重的身子摔倒在地。他的面门上,鼻子歪向一旁,鲜血直流。 安平侯脸上的笑容微微一僵,紧接着,就看到第二名壮汉双手护裆,蜷缩着身子倒在地上惨叫。 上衣被撕扯破了,光着瘦骨嶙峋的上身的李初九,竟是目露凶光。那干瘦的一只手,犹如钢钳一般,扼住了第三名壮汉的脖子。那壮汉大惊,憋红了脸,一只拳头照着李初九面门砸去。李初九的另一只手,反应很快的抓住了那壮汉的拳头,狠狠一拧,便听得咔吧一声。那壮汉的手腕,竟是断掉。李初九直接将那壮汉推开,又跳起来,一个侧踹,直接将最后一名壮汉踹出了三丈多远。 四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在李初九面前,竟然不堪一击。 安平侯一脸惊愕,正茫然不明状况,却见李初九恶狠狠的快步走来。来到安平侯面前,李初九抬手就是一巴掌打了过来。 安平侯是行伍出身,还做过前朝的陪戎校尉。本身是有点儿拳脚功夫的。只是,此时,她有点儿懵,竟是忘了还手。形势转变的太过突然了,她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感觉到脸上火辣辣的疼,安平侯嘴唇嗫嚅着,盯着李初九那凶狠的眼睛,安平侯竟是感觉到了一股莫名的恐惧。面前的李初九,仿佛是一头饿狼。仿佛只要自己敢还手,就会被他生吞活剥了!“你……” 李初九忽然伸手,掐住了安平侯的嘴巴,阻止了安平侯说话。“啧啧啧,这么漂亮的小妞儿,要是扒光了衣服扔大街上,是不是更有趣?”李初九笑的很灿烂。 安平侯瞪着眼睛,吓得额头上冷汗直冒。 她是会点儿拳脚,也做过前朝的陪戎校尉不假。但多年不练,早就生疏了。更何况,当初那陪戎校尉的职位,也是花银子买的。此时自也没什么信心跟饿狼一般的李初九拼命。安平侯吞咽着口水,色厉内荏的想说话。可嘴巴被李初九狠狠捏住,说的话,便有些口齿不清,“尔敢!本侯可是皇上钦封的侯爵!羞辱朝廷勋贵,你知道是什么后果吗!” 李初九讪笑。 这话倒也没错,自己在京城还有大事要办。为了泄一时之愤,惹太大的麻烦,也没必要。若是再因此连累了徐阳那个便宜媳妇,更不合适。不过,被欺负了,要是不报仇,又太憋屈。 李初九瞄了一眼安平侯胸前,恶向胆边生…… …… “你记住!要是再敢找我的麻烦……就没这么简单咯。” 回想着李初九威胁的话语,和那放肆的瞄着自己身子的眼神,安平侯气的体似筛糠,更是有些后怕的冷汗直下。 再加上胸前疼痛,心情自然是恶劣到了极点。 “畜生!狗娘养的!”恶毒的骂了几句,安平侯眉头紧皱,抚着胸,感觉疼的有点儿受不了。想起当时因为剧痛和屈辱,自己一个九旬“男子”,竟是差点儿落泪,更是羞怒难当。脑子也有些发懵。她怒道:“此事绝不罢休!我定要参上一本!让圣上……” “侯爷。”忠仆王鹏打断了安平侯的愤怒之言。“世人最喜胡乱猜测,若是……若是您把事情闹大了,世人或许会胡乱猜测一番呐。” “嗯?” “您如今只是被那李初九抓伤了,世人却可能会想得更多,以为您被李初九……嗯……那个了。” 安平侯愣了愣神,登时明白过来。 是了,人言可畏。 到时候,肯定都会以为自己被徐阳的那个乞丐赘婿给那个了!原本因为是降臣,没什么背景,就被人瞧不起。真那样的话,大概更要被人耻笑的! 还要不要活了!? 安平侯闷声喘着粗气,脸色通红,胸口起伏。片刻,又咬碎了银牙,怒道,“真真气煞我也!” “侯爷,古人云:小不忍,则乱大谋。这个时候,只能暂时忍一忍啊。” 安平侯给了王鹏一个白眼,没好气的怼了一句,“本侯是有什么大谋啊?”这话说的坦然,也难免悲伤。一个降臣,无权无势。连“大谋”的想法,都不配有。空有个侯爵的名头,还不是实封,日子都过得紧巴——想起被李初九抢走的钱袋,安平侯又是一阵肉疼,之后便真的有些肉疼了。龇着牙,抚着胸,又想起李初九那狠狠一抓,不禁一哆嗦,气的脑子里嗡嗡的响。 “呃,倒也没有。只是……也没别的办法啊。除非……”王鹏脑中灵光一闪,“侯爷,您觉得,雍王殿下那里……” 安平侯一愣,沉吟不语。 …… 定军河畔,一棵树下。 李初九光着上身,脸色苍白,浑身酸软无力的靠着树干坐在地上。 额头上,汗水不停的滚落下来。 努力试了好几次,想要站起身来,却终究没能成功。 他知道,自己应该忍一忍的,不该逞一时之强。现在好了,养了那么多天的身子,又变得虚弱不堪了。 遥想当年,自己就算说不上玉树临风,那也是仪表堂堂啊!现在可好,变成了这般饿死鬼一般的模样——这一切,都是拜厉无咎那个混蛋所赐啊! 又休息了许久,眼看天色不早,李初九再一次努力,晃悠悠的站起身来,看一眼骨瘦如柴的身子,李初九有些怀念当初的六块腹肌了。 当年可是…… 算了。 掂了掂从安平侯那里抢来的钱袋,李初九的心情又稍稍好了许多。 有了这些银子,买点儿草药调理一下,想来恢复的速度会快上许多了。又活动了一下手腕,感觉到隐隐作痛。当初因为一时激愤,捶打墓碑造成的伤,还没有好利索。不过,伤筋动骨的外伤,对于玄门高足而言,都不是什么大事儿,恢复起来很快。只是,因为被活埋三年而造成的内伤——很麻烦呐。 …… 夜晚。 安平侯府。 睡梦中的安平侯满头大汗,眉头紧蹙。忽然,她惊呼一声,“不要!”倏得坐起来。看着熟悉的环境,呼呼的喘气,愣了一会儿,又无力的躺下。 李初九! 本侯跟你没完! 9 缺钱的李初九 夜静无声,奢华的雍王府中。 身着蟒袍玉带的银发雍王,一手端着茶碗,一手敲打着桌面。“扣下了徐阳等人,圣上必然是知晓的,却是不闻不问……”柳叶弯眉蹙起,沉吟良久,雍王吩咐下去,“放了徐阳他们。” 放下茶碗,起身走出厅来。看一眼朗朗星空,雍王背负着一只手,默然无语。花园里的蛙鸣之声不绝于耳,夜风撩人,吹动雍王的衣袂和一头银发。精致的面庞之上,没有一丝的表情。 下人来报,“王爷,徐阳他们不肯走,说是要在雍和粮仓住下了。” 雍王一愣,轻笑摇头。“这个徐阳,很有想法啊。罢了,乱棍打出去吧。” “是。” “哦,对了,别真个下狠手。”雍王笑道,“徐阳倒还好。另外两位,年老体衰,真个打死了,也是麻烦。” “属下明白。” 待下属离开,雍王忽然想起了前段时间徐阳成亲的事情来。当时自己还好心遣人送了新婚贺礼,却被徐阳赶了出来。礼物也丢到了大街上。最近些许时日,这徐阳的脾气好像又见长了。莫不是因为那病怏怏的乞丐赘婿不成事,夫妻之间,琴瑟不和吗? 想到此,雍王又忍不住笑了起来,迈步前行。 前面不远处的院子里,关着她抢来的女子。那女子真是性如烈火,有趣至极。 …… 李初九倒是听橘子说了徐阳被雍王扣押的事情,不过却并不是很在意。因为他并不认为雍王真的嚣张的敢对朝廷命官怎么样。也因为他与徐阳,并没有什么“夫妻感情”,徐阳的那些官场破事儿,他丝毫不感兴趣。 对李初九而言,养好了身子,找厉无咎报仇,找到门派至宝护花铃——这些,才是要紧事情。 一大早提了一个破布麻袋出了门。李初九用从安平侯那里抢来的银子,在内城的药铺里买了许多药材。沉甸甸的一袋子,扛起来着实累人。再加上李初九身子虚弱,走上一段,就要把麻袋放下来好好休息一下。好不容易回到徐府,又吩咐侍女橘子,帮着把药熬了。 橘子倒是好奇的询问了一下,李初九只是说调养身子的药。 “姑爷还懂医术么?” “我哪里懂得,专门找郎中开的方子。” “哦,姑爷哪里来的银子买药材呐?” “运气好,出去遛弯儿捡了个钱袋。” “呃……”橘子很是无语,看一眼这满当当一麻袋的药材,心说姑爷这是捡了多少银子啊,真是好运气。 待橘子费劲的扛着药材离开,李初九把钱袋拿出来,翻了个底朝天,倒出仅剩的三个铜板来。 京城纸贵啊。 这才是调养的初级阶段,用到的药材都很便宜,竟然已经这么贵了。以后要用到很多昂贵药材,自己哪里去弄银子呢?走一步算一步吧。反正即便没有药材,时间足够长,总是也能养好的。 有药物辅助,每天再坚持锻炼。李初九的身子恢复的速度快了许多。连续过了半月有余,虽然依旧瘦弱不堪,但比之前走一段路就要歇一阵相比,明显好了许多。至少现如今,从徐家一路走到烟花巷,基本不用再停下来休息了。只是,这么多天过去了,之前买的药,已经喝光了。没有了药物的辅助,身体恢复的速度,又开始慢了下来。只是苦于囊中羞涩,徐阳那家伙也没有一点儿觉悟,从来不说给点儿银子什么的。 没办法,只能慢慢养了。 又过了数日,李初九如往常一样,沿着定军河畔散步,一路进入烟花巷。遛哒一圈儿,正准备折返回去,却一眼瞥见了旁边巷子里的一群人。 几个锦衣公子,围着一个银发异女,嘻嘻哈哈的说笑着。那银发异女,竟是安平侯。李初九下意识的想要转身离开。毕竟,上次因为安平侯,自己的身子又虚弱了许多。这次要是再被她找麻烦,之前的调养,又要白搭。 只是,刚转身欲走,却感觉有些不对劲儿。 “啧啧,别生气嘛。本公子听闻京城银娘,风采不凡,早就想试试了。你开个价,好说好说。”听口音,似不是京城中人。 “滚开!”安平侯怒道,“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浪荡子!你们可知我是何人!” “呦?你是何人?说来听听?” “我乃太祖皇帝钦封的安平侯!不想死的话,就赶紧滚蛋!” “安平侯?哈哈哈!我当是谁呢!”那公子哥儿竟是大笑。“你就是那个软骨头侯爷啊?哈哈哈。”显然,他并不把安平侯的爵位放在眼中。“好吧,好歹也是个侯爷,今儿本公子便放了你。”语言轻薄几句这“软骨头侯爷”,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若真的对她做了什么,可就不合适了。 那公子哥儿笑着领着同伴出了巷子,说说笑笑的离开,显然不觉得惹了安平侯不快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安平侯涨红了脸,忍着心头的火气,从巷子里出来。正待前行,却一眼瞥见了靠墙站着的李初九。 李初九看着安平侯,笑了笑,“本来还想英雄救美来着,竟然没给机会。” 安平侯脸色愈红,感觉李初九是在嘲讽自己,登时有种无地自容之感。紧攥着拳头,她是真想照着李初九那张丑脸来一下子。可想到上次李初九那诡异的身手、无耻的行为和威胁之语,终究还是隐忍了下来。 李初九也没兴趣招惹安平侯,见她不吱声,又笑了笑,“走啦,再见。”说罢,转身离开。 安平侯恶狠狠的瞪着李初九的背影,片刻,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喂。” 李初九停下脚步,回头,狐疑的看着安平侯。 “缺钱吗?” “啊?” “徐阳那个御史,清贫的紧。你么,也不过是个乞丐,肯定没什么银子的,对吧?” 李初九愣了愣,有些好笑的又走回来,看着安平侯,道,“你想干啥?” “帮我干件事情,我给你银子。” 李初九眯着眼睛,盯着安平侯,“我怎么感觉你没安好心呢?” “怎……怎么会!”安平侯呵呵一笑,“就是一笔交易,很正常的交易。你就说干不干吧,痛快点儿。” 李初九沉吟片刻,问,“给多少钱?” 安平侯伸出一只细腻的小手,“五百两。” 10 肮脏的交易 五百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 李初九还真有些心动了。毕竟,如果有银子来买药材调养身子的话,自己恢复得会更快。更快的恢复身体状况,就意味着能更快的寻找厉无咎,也意味着自己能更好地自保了。在这表面上是太平盛世,暗地里却暗流汹涌的大晋京城,有能力自保,自然是很必要的事情。 “来来来。”李初九靠着墙根儿蹲坐下来。“到底想要我干啥,咱们好好聊聊。” 安平侯嘴角微扬,走过来一些,并没有如李初九这般农民蹲,而是站在李初九面前。“有个人得罪了我。你帮我打断他一条腿,我给你五百两银子的报酬。” “这就好笑了,你堂堂大晋侯爵,家里还没有几个干脏活的下人?需要花这么多钱找我?哦,对了,上次你不还找了四个壮汉揍我吗?” 不提这事儿还好,提及这事儿,安平侯就有点儿头皮发麻。给了李初九一个恶毒的眼神,才说道,“他们也是我花钱找来的。因着被你打伤了,还讹了我不少银子。”缓了缓心情,安平侯继续说道,“你要打的人,是个商贾之子,会点儿三脚猫的功夫,但绝对不会是你的对手。” “一个商贾之子,都敢欺负大晋的侯爵了?”李初九有些好笑地问了一句,“安平侯的日子,过得这么凄惨吗?” 凄惨? 安平侯神情微动,苦笑摇头。“凄惨啊,这么说应该是很合适的。如我这般的前朝降臣,在京城中有很多。大概……都很凄惨吧。呵,世人厌弃我们这种投降的软骨头,即便是受了欺负,也不会有人给我们主持公道。我一个朋友的孙子,去年继承了她爹的爵位,成了大晋男爵。呵,被一个泼皮打了,告到衙门里,承天府尹说是又没被打死,让那泼皮很随意的道了歉,这事儿便揭过去了。” “还真是凄惨。那……说说你要收拾的那个商贾之子吧。没什么背景吧?” “当然没有。”安平侯苦笑,“若真是有什么背景,我又怎么敢乱来?真出了事儿,你把我供出来,我可是要倒霉的。” “我还是觉得有坑。”李初九眯着眼睛看着安平侯,一脸的不信任。“这么大的京城,高手多得是,你有必要非找我吗?” “这个……”安平侯一时哑然。 原本,这个计划也就是福至心灵,忽然想起来的。具体的措辞,她还真没有想好。人老成精的安平侯,在短暂的迟疑之后,缓缓走到一旁,如李初九一样,蹲靠着墙根,叹气道,“这个事情……不好跟你直说啊。”语速很慢,一边说,一边想着如何措辞。看起来倒像是很难以启齿的样子。 “你不说,我更不敢应下了。”李初九也是有些遗憾。五百两银子,他还是很想挣下的。 安平侯看向李初九,终于想到了说辞。“实话跟你说吧,整个京城里,没有人比你更合适了。” “为啥?” “城中那些干脏活的泼皮,眼里只有钱,指不定哪天就会把我给卖了。”安平侯道,“我不放心。但你不同。京中人都知道,我跟徐阳不合。所以,即便哪天你想出卖了我,旁人也不会信的。” 李初九转脸看向安平侯,一脸笑意。“啧啧,所以,就算我被抓了,把你交代了,你也完全可以用这般借口来洗白,对吧?” 安平侯顿时一脸尴尬,想起了之前自己说过的话。干笑一声,道“以你的本事,应该不会被抓的,对吧?” “哈,那倒也是。行吧,成交!”李初九很自信地笑了笑,“到底是哪个商贾之子?走吧,带我去认认脸儿。” 安平侯大喜,带着李初九,一路进了内城。在内城一个商铺外不远处,安平侯道,“就是这家布行,那小子每日里都会过来的。等一等吧。” “那便等一等。”李初九说着,走向路边墙角蹲了下来。 安平侯看一眼李初九的粗俗架势,想起了当年自己还是小兵时,跟一群兄弟聚在一起闲扯时的画面。那个时候,众兄弟都是喜欢这样农民蹲的。 天气炎热,安平侯自也不愿站在太阳底下暴晒。走到李初九那边的阴凉处,背着手站着。“要不要先给你点儿定钱?” “不用。”李初九笑道,“你要是敢赖账,我就……”说着,李初九伸出手,做了个虚抓的动作,脸上还带着坏笑。 安平侯顿时涨红了脸,咬着牙,闷哼道,“你是真的很无耻啊!” “跟我做对的人,都会觉得我很无耻。所以啊,以前,我那些……那些兄弟,一般都不会招惹我。” 左右也是等人,极为无聊。安平侯便跟李初九闲扯起来。“以前?跟你一起当乞丐的兄弟吗?” “嘁,我可不是乞丐,你见过哪个乞丐是武林高手的?” “那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不提了。有些口渴。”李初九岔开了话题,舔了舔干涩的嘴唇,看一眼熙熙攘攘的街面和附近琳琅满目的商铺。这古代社会啊,啥都好,就是没有卖饮料的地方——说起来,这大热天的,要是在京城里开一家冷饮铺子,一定能发财。利用硝石,就可以制造出冰块,然后就可以制作冷饮了。 “这附近没有茶铺。”安平侯道。 “大热天的,喝茶多热啊。来点儿冰凉的糖水,那才爽。” 安平侯斜了李初九一眼,没搭腔。 李初九又道,“对了,听闻你有俩四五十岁的孙子?都是干什么营生的?” 安平侯眉头一蹙,道,“也没干什么。” “就靠着你的俸银混吃等死?” “不然呢?”提及这事儿,安平侯就十分惆怅。她这个降臣的爵位,是不能世袭的。子孙只能自谋生路。只恨子孙不是读书的料,都没能考取功名。偏偏又因为自己是降臣的身份,连累的子孙干什么也都被人瞧不起。折腾了许多年,最终也只能跟着自己混混日子。 “孙子都四五十了,你该有重孙了吧?” “玄孙都有了。” “我去,都跟着你混饭吃?” “倒也没有。”安平侯道,“离了京城,没人知道他们是降臣之后,日子会好过一些。如今只有一个儿子,两个孙子跟着我。他们年纪大了,也折腾不起了,便跟着我养老。原本是侍候我起居的。现在倒好,成了我侍候他们。唉,我儿已经七十余岁。人生七十古来稀。身子不太好,怕是撑不过今年了。俩孙子为了挣我这点儿家产,也是搞得很不愉快。” “唔,毕竟是京城的宅子,算是很大一份家产了。不过,好像真没必要挣。”李初九笑道,“你现在这么‘年轻’,孙子都四五十了。等他们死了,你还死不了呢。他们挣什么呢?就算是挣,也是你的曾孙来挣。可眼下你的身体年龄,应该跟你的曾孙相差无几,他们也没必要挣。玄孙吧,又还小,没有争的必要。啧啧,这么说来,将来你应该还能看到玄孙的孙子出生……人活到这份上,你真该知足了。” 玄孙曾孙的扯了一通,安平侯都有点儿被绕晕了。也懒得去仔细想李初九到底都扯了些什么,依旧还是很开心的感慨道,“是啊,要是身体好,再活五十年,我可就算是活了一百五十岁啊。”笑着笑着,又唏嘘道,“也是无趣。现如今,儿子老了,孙子跟我的感情很淡。更不用提曾孙、玄孙了。等到儿孙去世,我自己一个人,在这世间,孤苦无依,也没什么乐趣了。” “那就找个男人成亲呗。”李初九笑道,“老来伴儿嘛。” 安平侯讪笑。“莫要胡扯了。” “实话。” 安平侯摇头,“我都多大年纪了,再找个男人成亲?别人不笑话,儿孙也接受不了。我自己也没什么兴趣。再者,像我这般异女,想安心成家,很难的。就算是嫁了人,也大多都是妾室、偏房的命。去年,有个给人做妾的异女,生了个儿子,竟也不被家中重视。甚至那婆家人很担心那异女之子,会在某一天变成女子。倒也有些实在是穷困,娶不起媳妇的男子会娶一个异女。但日子总是没几个能过得痛快的。” 李初九也是唏嘘,又跟安平侯聊了许久。终于等到安平侯要收拾的那人,李初九远远地认清了那人样貌,看天色不早,让安平侯准备好酬金,便告辞离开。 看着李初九的背影,安平侯忍不住坏笑起来。 就是个臭要饭的! 哪怕会点儿拳脚功夫,那也是个没脑子的莽夫! 你就不会想想? 能在京城这种地方,干那么大一家布行,家中会没有过硬的背景吗?你又怎么会知道呢。你又不是京城本地人,自然不了解京城人物。更不会了解,这曾家布行的子孙,可都是允文允武的。特别是你要打断腿的那位,身手可是不一般呢。 啧啧,到时候,不知是谁被打断了腿呢。 即便你侥幸成功了,曾家人会善罢甘休吗?到时候把你揪出来,一顿严刑拷打,就算你把我供出来,旁人也不会信啊。毕竟我跟徐阳,不和嘛。就算我想要找人收拾那小子,也不会请你帮忙的。 想想就忍不住要放声大笑。 仿佛压抑了许多天的坏心情,一下子就释放了出来,安平侯心情大好地回了侯府。过了几日,不见李初九来消息。安平侯担心事情有变,专门去了一趟外城,在徐家往定军河畔的必经之路上堵住了出门散步的李初九。 “呦,侯爷,好久不见了。”李初九笑呵呵的,像是遇到了老朋友一般,热情地打着招呼。 安平侯挤出一丝笑,“还没动手吗?” “急什么,我得调查一下啊。” “调查?什么?” “看看那位曾家的公子,是个什么人品。”李初九道,“万一人家不算是个坏东西,我若为了钱财伤了他,就有点儿不道德啦。若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为民除害,顺便赚点儿小钱,就算是两全其美了。” 安平侯忍不住哈哈一笑,“那你调查得如何?” “结果很明显,那小子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打断他一条腿,没问题。” “哈哈,那就好,我等你好消息。” “着急回去啊?不急的话,一起走走呗,每天一个人,也挺无聊的。” “我还有事。” “哦,那再见。” “银子我准备好了。” “知道了,过几天我去找你收账。” 11 感谢不杀之恩 徐阳的书房里,挂着一幅字,上面写的是《官箴》中的一段话: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每天徐阳都会看上一眼。这是父亲徐忠写下的,已经过去了很多年。每次看到这幅字,徐阳都会想起父亲的音容笑貌,也会想起父亲背着一口薄棺离开家门的背影。 有时候,徐阳甚至都想效仿父亲,背着一口薄棺面圣,痛斥雍王之罪。然而,她知道,自己虽然不是怕死的懦夫,但终究还是没有父亲那般勇气。更何况,家中老母,年事已高。自己若是死了,老母大概也是活不成了。 除此之外,跨院里住着的那个“丈夫”,也是个麻烦。在大晋,赘婿的地位,是比妾室还要不如的。倘若是男人死了,妾室改嫁,是很平常的一件事。而若是女人死了,当赘婿的男子,是不容许改换门庭的。 连累他入赘,已经很是对不起人了,若是再害了他终生,就更不应该了。 还是要想想办法,解除了婚事,还了他自由身才好啊。 可又该怎么办呢? 皇上已经把话说死了,想再找人求情,也是绝无可能了。这桩婚事,拖得越久,越是麻烦啊。说不准,真的要跟那李初九,做一辈子的夫妻了。 又想起几个同僚开玩笑似的询问自己新婚生活如何之类,更是有些哭笑不得。 要跟人说自己自打成亲之后,就连那李初九的手都没碰过,大概是没人信的。 侍女橘子,端来一杯茶。 徐阳喝了一口,问道,“姑爷最近忙什么呢?” “姑爷啊,每天早出晚归的瞎逛呗。”橘子道,“说是锻炼身体呢。嘻,还是瘦弱不堪的样子,也没看出来有啥效果呢。” 徐阳愣了一下,忽然觉得有些“亏欠”。 让李初九入赘了徐家,自己平日里也不管不问的,甚至好像也没有给过他一文钱的零花。他以前落魄,吃不上饭,饿得皮包骨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如今在徐家这么久,虽然吃不上啥山珍海味,总也是管饱的。竟还是这般瘦弱,就好似自己虐待了他似的。叹一口气,徐阳问:“姑爷今日也出去了吗?” “是呐,每天都出去。” 徐阳应了一声,起身离开书房。 经过李初九居住的跨院,徐阳透过月亮门往里看了一眼。院里空落落的,房门也紧闭着,李初九确实不在。 徐阳一直出了府门,左右看看,朝着定军河畔而去。心情压抑的时候,她喜欢在河边走走。看一看两畔风景,心情就会好上许多。 原本应该是这样的。 只是,巧也不巧的,竟是遇到了安平侯。 徐阳心中暗骂。遇到安平侯这种软骨头,徐阳觉得晦气。安平侯自也看到了徐阳,心中嘀咕着出门踩了狗屎,冷哼一声,把脸别向一旁。 俩人冷着脸,错过身形。 走出不远,安平侯又回头看了徐阳一眼,嘴角浮现起冷笑,脑海中浮现起阴谋得逞的美妙:李初九武艺高强,成功打断了曾家那个纨绔的腿。然后曾家的靠山刑部尚书查到了李初九身上。李初九想要诬赖“老实本分”的安平侯而不得,更连累了徐阳。生性多疑的刑部尚书认定了是徐阳指使李初九打断了曾家纨绔的腿——毕竟,徐阳弹劾曾家不是一次两次了,每一次,都因为刑部尚书从中搅合而没能成功…… 又或者李初九被那曾家纨绔打断了腿,徐阳不肯罢休,于是跟曾家,跟刑部尚书,开始了一场狗咬狗的大戏。接着,因此事搅得满城风雨,天下大乱。然后,忍辱负重数十载的伟大的安平侯,乘机起事,光复大魏王朝…… 安平侯对大魏王朝其实没什么感情可言,不过,想想那种忍受胯下之辱,最终复国的伟大,安平侯多少还是有点儿小激动的。 连着做了两天的美梦,安平侯终于在侯府等来了李初九。 李初九左右看看,之后才坐下来,接过异女王鹏递来的茶,“侯府到底是侯府,好大啊。唔,茶也好。铁观音的味道,我最喜欢了。就是淡了些,我喜欢喝浓茶。” 安平侯嘴角洋溢着笑,“喜欢的话,走的时候,捎带一些回去。” “谢了。”李初九笑了笑,“银子呢?” “事儿成了?” “那是自然。”李初九道,“你不信的话,出去打听一下。” 安平侯笑道,“那倒不必。”说罢,却朝着忠仆王鹏看了一眼,那王鹏心领神会。安平侯又笑着说道,“银子少不了你的。小兄弟既然来了,不喝杯水酒,可不合适。王鹏啊,去准备酒菜。” 王鹏看了安平侯一眼,躬身称是,退了出去。 安平侯又道,“那曾家纨绔,武艺也不算很差。李兄弟竟然轻易打断了他的腿,实在是厉害啊。” 李初九笑着放下茶杯,道,“大侄子呢?” “嗯?” “你儿子。” 安平侯嘴角一抽。 “你既然称我兄弟,那你儿子,自是我大侄儿了。”李初九道。 安平侯黑着脸道,“出门遛弯儿去了吧。” “年纪大了,是该多散散步,锻炼一下。”李初九又端起茶杯,吹着气,“大热天的,喝热茶,容易出汗。你说,要是能把车茶变得冰凉,再加点儿糖,又冰又甜又解渴,开个冷饮铺子,卖些冰红茶、冰绿茶的,是不是能狠狠的赚一笔钱?” “如何变得冰凉?”安平侯随口问一句,又笑道,“放到冰窟窿里吗?” “嗯,放冰窟窿里。” “哈哈,李兄——李官人说笑了。”安平侯可不想让自己的儿子喊李初九叔叔,便改口称了“官人”,又道,“大热天的,哪里来的冰窟窿。” “做一个就好了。” “做一个……”安平侯暗暗撇嘴,“李官人既然有心,那便去做吧。到时候,李官人真要是开了个那什么冷饮铺子,本侯定去捧场。” “啧,捧场倒是不用。”李初九笑道,“可以合作一下嘛。我出主意,你出钱出力,到时候,利润分成,咱们五五开。如何?” 安平侯觉得李初九就是在扯淡。 大热天的做个冰窟窿? 怎么可能。 又想起上次这家伙明明认识自己,还故作不识,骗自己酒喝的事情,安平侯心中起了警惕。“本侯财资有限,能力不足,就不跟着凑热闹了。” 李初九哈哈一笑,起身道,“再说吧。倒是第一次来这里,参观一下。”说着,径直出厅。 安平侯自然只能跟着作陪。 侯府里转了一圈儿,李初九是满脸的羡慕。“还是侯府好,比徐家大多了。唉,圣上也是,为啥不让我入赘侯府呢?侯爷你也是个妙人,跟你做夫妻,肯定比跟徐阳做夫妻更有意思。” 安平侯脸上阴晴不定,心里把李初九祖上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挤出一丝笑,“李官人说笑了。” 李初九确实是说笑,但说笑中,其实还真有点儿“诚意”。反正他跟谁都没啥感情,能入赘一个“高门大户”,自然比入赘徐御史那个刺儿头家里更好。当然了,安平侯家也不算什么高门大户。不过这日子,显然比徐家富裕。别的不说,就是眼前这个大花园,都不是徐家那个小花圃子能比的。 又逛了一圈儿,到了安平侯的书房。看一眼书房墙壁上挂着的那句“天若有情天亦老”,李初九微微一笑,“好诗,好诗。我听闻雍王号称文武全才,果然不凡啊。” “呵,确实是好诗。”安平侯道。 “侯爷也懂诗词吗?” 安平侯苦笑,“不是跟你说过?我是武将出身,字儿都不识得几个,哪里会懂的诗词。” “哦,倒是忘了。”李初九笑了笑,又看着那诗句,道,“人间正道是沧桑……啧,真是荡气回肠啊。能写出这般诗句的人,当真了不得。哎呀,实在是想认识一下雍王这位奇人呐。侯爷跟雍王不是相熟吗?能不能引见一下?” 安平侯斜了李初九一眼,心说自己要是跟雍王相熟,你还能好端端的站在这里吗?口中却道,“还是算了吧。你家徐阳,跟雍王水火不容的。我如何引见?” “此言差矣。”李初九笑道,“文人相交,只谈文字,朝中纷扰,自是不去计较的。” 安平侯心中暗骂你一个乞丐,算什么文人。又道,“就怕你家徐阳会生你的气,到时候,搞不好要罚你跪搓板。” “哈哈,那倒不至于。”李初九道,“就这么说定了吧,侯爷你记着点儿,哪天带我见一见雍王风采。” 怎么就说定了? 安平侯有些哭笑不得。不过却也懒得跟李初九计较,敷衍着应了一声。心中也不把这事儿惦记。 又随便聊了几句,王鹏来了。 “侯爷,饭菜准备好了。”说着,王鹏偷偷的跟安平侯点了点头。 安平侯心中诧异。 事儿成了? 李初九真的打断了那曾家纨绔的腿? 李初九笑一声,对那王鹏道:“饭菜就不必了,想来这么久时间,你也打探的清楚了吧?那曾家纨绔,是伤了腿吧?” 王鹏一脸尴尬,看向安平侯。 “行啦,别递眼色了。”李初九笑道,“赶紧拿钱,我要走啦,还有事情要忙呢。” 安平侯苦笑,吩咐王鹏去拿银子。待王鹏离开,安平侯又看向李初九,“李官人真是好手段啊。不知事情做的缜密否?不会被查到吧?” “你放心。”李初九道,“绝对缜密。” 那可就不放心了——安平侯心中腹诽一句,又道,“李官人身手不俗,又懂的诗词。家学渊源,不简单啊。” “呵呵,山野粗人,不值一提。”李初九又笑道:“侯爷不是不识字吗?说话咋也文绉绉的?” 安平侯讪道,“近朱者赤。做了侯爵,接触的人,说话都是文气的。日子久了,也就这样了。” “啧,倒也是。呵,看着侯爷这么漂亮的美人儿,实在是想象不出侯爷是个九旬老人呐。” 安平侯脸色一红,被一个乞丐赘婿说这种轻薄之语,自是很屈辱。又想起李初九对自己做的那龌龊可耻之事,心中更是有气。 不过…… 识时务者为俊杰。 想了想,安平侯笑吟吟道,“徐阳四十余岁的人了,如今亦有闭月羞花之姿。而且,身材也是极好的。” 你言语轻薄于我,我便言语轻薄徐阳,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侯爷的身材也很好啊。”李初九笑道。 安平侯脸上的笑容僵硬了一下。 这时,王鹏拿来了银子。 李初九掂了掂,取出一个银锭,“手感不错。” 安平侯的脸色更难看了,胸口更有隐隐作痛的错觉。 李初九大笑,“哈哈,告辞告辞。” “不送!”安平侯咬着牙说道。 李初九笑呵呵的,哼着二手玫瑰的歌,心情愉悦的出了安平侯府。他确实没时间留在侯府吃酒。既然有了银子,那就赶紧干点儿正事儿吧。 至于坊间路人议论纷纷的关于曾家公子受伤之事,更是一点儿也不在意。 侯府中。 听闻王鹏道听途说来的消息,安平侯大为惊讶。“真的只是一枚木制牙签?” “真的。”王鹏道,“由腿弯处打入,毁了膝盖。” 安平侯脸上阴晴不定,额头上竟是有冷汗渗出来。“传闻说江湖中有许多高手,内功深厚,甚至有片叶伤人之说。这个李初九……” 王鹏道,“据说,当时曾家纨绔正与一群人逛街,相谈甚欢。却忽然跪倒在地,腿弯处,鲜血横流。他也是个练家子,立刻意识到有人偷袭他。急切的四处张望,寻那伤他之人。可人流如织,却不知到底是谁。” “侯爷……” 安平侯摆摆手,知道王鹏的意思。 这个可恨的乞丐赘婿,看来是真不好惹啊。 想想自己之前主动招惹他,却只是被他羞辱了一下——竟是要感谢那混蛋不杀之恩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