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后被反派独占了》 1 第 1 章 阳春三月,春色融融。 三月十二这一日,尚书府春韶园,几乎半个京城的世家闺秀齐聚一堂,为的就是参加府中嫡小姐沈稚的及笄礼。 更重要的是,今日及笄礼的正宾可是定国公府裴家的大夫人,皇帝的亲姐姐昭阳长公主,这是何等的殊荣! 明堂之内,身着锦衣华服的明丽少女缓缓俯身,向堂前二老行拜礼,待礼官唱完赞词,昭阳长公主亲手为沈稚正笄,如此三拜过后,便是礼成。 贵女们三五结伴游园,沈稚到后院换了身轻盈利落的雪缎织锦海棠长裙。 少女琼鼻樱唇,笑靥如花,脸蛋仅仅巴掌大,明艳的胭脂红衬得肤色白瓷般通透,脖颈间那串赤金攒珠八宝璎珞更为抢眼,颗颗都是千金难买的珍宝,瞧得丫鬟宝芸两眼都放了光。 “女娲娘娘怎的如此偏心,竟将姑娘生得这般好看,满京城再找不出第二个来!” “可不是,”一旁的宝樱笑吟吟地搭腔,“依奴婢看,外头这些姑娘们加起来,也不及咱们姑娘万分之一的美貌。” 说得沈稚气冲冲地点了点宝樱的鼻尖,“今日宾客众多,这回就算了,外人面前可不许这样胡说,否则,我可得罚你们了!” 两个丫鬟都笑喊饶命,主仆三人闹作一团,直到春韶园那头传信过来,说裴家的三位公子过来了。 来传信的是沈夫人身边的大丫鬟蕙香,“三位公子都给姑娘带来了及笄的贺礼,夫人让您快些过去呢。” 一说起裴家的三位公子,少女澄净乌润的眼眸也跟着亮了亮,“我知道了,你去给阿娘回话,就说我随后就到。” 蕙香一走,两个丫鬟登时手忙脚乱起来。 “姑娘发上这只蝴蝶簪会不会太素净了?要不然换上先前昭阳长公主赠的那只赤金点翠步摇?” 宝樱拿着几只簪钗在她发间一一比对,弄得沈稚哭笑不得:“我时常出入国公府,何曾如此隆重过?那只蝴蝶簪便很好了。” 宝樱却不依,“今日三位公子都过来,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谁不知道咱们府上和国公府早年结了亲,这些年来,三位郎君可都眼巴巴等着姑娘及笄呢!姑娘如今到了出嫁的年纪,昭阳长公主这是催着您挑夫婿呢,装扮上可马虎不得!” 沈稚想起裴家这三位兄长,面颊不禁泛起薄薄的红晕。 其实宝樱所说,并非戏言。 沈稚的外祖父曾任太子太傅兼华盖殿大学士,是当今天子的老师,沈夫人年轻时与昭阳长公主便是手帕交,及笄前还做过昭阳长公主的伴读。公主出降后,沈夫人也嫁给了如今的礼部尚书,两人便说好结个儿女亲家。 可偏偏事与愿违,昭阳长公主成婚之后连生三子,沈夫人生下沈家长子后却是多年无所出。 眼看着儿女亲家结不成了,时隔七年,沈夫人的肚子居然又有了动静,隔年沈稚便出生了。 两家人眼穿肠断才盼来这么个姑娘,怎能不千娇万宠地养着? 全京城都知道,昭阳长公主早就把沈稚当儿媳妇疼,便是她要天上的月亮,长公主都能给她摘下来。 众人心照不宣,裴家三位好儿郎,将来必有一位会是沈稚的夫婿,裴家老二、老三与沈稚年纪相差不大,因而呼声最高,而那些条件不错的世家子弟自知无望,也早早望而却步。 这一晃十余年过去,小姑娘眼看着到了议亲的年纪,昭阳长公主甚至当众表示,她与国公爷不插手年轻人的感情,婚事只看沈稚自己的意思。 沈夫人也时常询问沈稚的意见,可沈稚自己也答不上来。 三位兄长待她都很好,从小到大,盛京城没人敢欺负她。 二哥哥裴识英俊儒雅,脾性最佳,去年又高中探花,前途不可限量,是阿娘眼中夫婿的最佳人选。 而三哥哥裴朗器宇轩昂,意气风发,爹爹十分欣赏他的少年气概,且裴朗不但与她年纪相仿,最能玩到一处,也最会哄她高兴,三哥哥也很不错。 至于大哥哥裴慎…… 沈稚脑海中浮现出那张淡漠冷毅的面容,悄悄在心里画了个叉。 若论前程,大哥哥自然是最好,年纪轻轻就已官拜正三品大理寺卿,听爹爹的意思,大哥哥再历练几年,刑部尚书的位置迟早都是他的。 只是他性子太冷,长得也凶,素日沉默寡言,加上时常提审犯人的缘故,沈稚每每见到他,都会下意识屏住呼吸,总觉他周身有一股与生俱来的肃杀之气,和其他两位兄长都不一样,让人难以接近。 再说,上回她还不小心得罪过他…… 总之沈稚有点怵他。 原以为大哥哥大她八岁,该是早早成亲生子,可谁承想这么多年过去,她都已经及笄了,大哥哥竟也半点不急。 难道当真如传闻所说的那般……有什么难言之隐么? 总不能当真如宝樱所言,大哥哥也在等她及笄,好前来求娶? 沈稚晃晃脑袋,赶忙掐灭了这些荒唐的念头。 绕过回廊,主仆几人才看到堂外聚满了人,众人踮着脚往屋内偷窥,窃窃私语不知在说些什么,仿佛在观看什么盛况。 宝芸一脸不满,低声嘟囔:“这些人哪是来给姑娘庆生的,分明是奔着裴家三位公子来的!方才还说去游湖呢,这会湖也不游了,花也不赏了,也是,花哪有人好看呢?可再好看也得咱们姑娘先挑,她们连剩下的都吃不上!” 沈稚越听越离谱,瞪了她一眼才让人住嘴。 众人远远见到沈稚过来,全都一脸欢喜地往屋内指,示意她快些过去。 这场面早就见怪不怪了,她提着裙摆快步走进正堂。 果不其然,才抬脚跨入屋内,三个高大挺阔的背影登时映入眼帘,一时间宽敞气派的正堂竟显得逼仄起来。 兄弟三人听到动静,不约而同负手转过身来,沈稚甚至听到身后贵女们的呼吸都停滞了一瞬,随之传来一阵齐刷刷的惊叹—— 三人皆是身量极高,面容俊朗,衣冠齐楚,满身不同凡俗的天潢贵胄之气,尤其是三人并列的场景,就连沈稚也并不时常见到。 只是龙生九子各有不同,沈稚一一看过去—— 大哥哥裴慎一身玄色衣袍,难得唇边含笑,然眉眼凌厉,轮廓冷硬,即便收敛了往日的气场,周身气息仍是凛冽不可侵犯,沈稚只匆匆施了一礼便不敢多看; 二哥哥裴识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一身月白银丝暗纹长袍,面上一贯的春风和煦,沈稚与他相视一笑; 三哥哥裴朗却是截然不同的装扮,一身赤色劲装,腰间革带上还悬挂着一把镶嵌宝石的精美匕首,只是数日前武场同人打斗,面上挂了彩,但也不影响他的英俊。 还未等沈稚同他们打招呼,裴朗瞧了眼裴慎,便歪头笑着走到沈稚跟前:“若不是大哥公务繁忙,我也不能错过绾绾的及笄礼,拖到现在才来。” 沈稚听到裴慎的名字,心里暗暗一惊。 大哥哥听到这话,不会不高兴吧…… 听三哥哥的意思,大哥哥似乎是不愿放下公务前来的,难道是不愿违逆昭阳长公主,这才在百忙之中过府为她庆生? 思及此,她下意识调转视线看向裴慎。 裴慎竟然也在看她。 视线相撞,沈稚率先避开了他的目光,没来由地多了份紧张。 很快又觉不礼貌,又暗暗捏紧衣裙,鼓起勇气与他对视,“大哥哥若是公务繁忙,其实不必……” 她甚至察觉自己的声音在抖,可就是控制不住。 不可否认,他是极度俊美的长相,只是浓眉压低,一双凤眸幽深犀利,仿佛能洞察一切,高挺的鼻梁下薄唇紧抿,轮廓线条异常分明,凌厉的五官给他俊美的长相平添三分寒戾,令人不敢直视。 裴慎余光平静地掠过她攥得发白的手指,幽深的眸底不见半点波澜。 良久才启唇一笑:“无妨。” 沈稚来不及领会他的意思,便被裴朗拉到一旁:“绾绾,你可知三哥给你准备的什么贺礼?” 他凑到她耳边来,压低了声笑道,“上回你不是瞧上了长乐郡主那匹火骝驹么,那算什么,三哥这回特意从中山国商人手里购得一匹皎雪骢,毛色非常漂亮,日光下还泛着紫光,你一定喜欢!这会就在后院马厩吃草呢,三哥带你去瞧……” 沈稚眼前一亮,明眸如弯月:“当真?” 裴朗说当然,“你不是早就想学骑马吗,三哥现在就可以带你去跑两圈……” 少年捉住沈稚的手臂就往外拉,却被一把横过来的折扇挡住了去路—— 裴识的折扇。 随之而来的是一道玉石般清润的嗓音,“三弟好不地道,长幼有序的规矩没教过你么?绾绾可不是你一个人的妹妹。” 裴朗这才止住脚步,红了耳根,尴尬一笑:“行,那就等看过大哥二哥的贺礼,绾绾再跟我去骑马,这总行了吧?” 满屋子都跟着笑,沈稚羞赧地收回手臂。 还是昭阳长公主出来打圆场:“你们弟兄仨胡闹,倒让绾绾不自在了。来,好孩子,到我身边来。” 沈稚轻轻应了声,便缓步走到昭阳长公主身边。 昭阳长公主笑着将她拉到近前来,“你大哥哥藏得深,我这个当娘的至今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倒是早前见过你二哥哥为你准备的贺礼,属实是花了心思的,”说罢指着裴识,“还不快将那柄团扇递上来,给绾绾瞧瞧。” 裴识拱手应是,便有丫鬟将覆着丝绢的雕漆托盘呈上来。 沈稚好奇掀开,才见是一柄双面绣花的雕花象牙柄团扇,扇面上绣的是湖边放纸鸢的少女,明眸皓齿,笑起来格外好看。 似乎还……有些眼熟。 昭阳长公主看出她的疑惑,遂笑道:“这是你二哥哥亲手所画,再请苏绣大师耗费足足三月得以绣成,可认出来了?这画上的姑娘正是绾绾你呀。” 沈夫人听完,投向裴识的目光愈发满意。 沈稚也微微红了脸,抬眸看向裴识,杏眼弯弯的:“二哥哥的墨宝本就千金难得,是绾绾赚了。” 裴识眉心舒展:“你喜欢便好。” 一旁的裴朗不打算耽搁时间,立刻挤到裴识身边来,“二哥的看完了,快些看看大哥的!早些看完,我好带绾绾去跑马!” 昭阳长公主笑骂了声皮猴儿。 裴慎也只是淡淡牵起嘴角,偏头示意身边的长随将贺礼带上来。 一屋人都好奇,裴朗更是伸长了脖子去瞧。 沈稚却有些跼蹐不安,自从上回在国公府不小心撞见裴慎的隐私,她心里对他愈发怯惧,这回送她贺礼,不会是想要借机敲打她吧? 直到那长随端上一方描金木雕的奁盒,沈稚才慢慢地睁大眼睛。 裴慎:“打开看看。” 沈稚迟疑了一下,点点头。 赤金锁扣在指尖啪嗒一声,她小心翼翼地打开奁盒,待看到里头的东西,更是诧异地瞪圆了双目。 入目依次是累丝嵌宝珠的对镯、耳坠、花钿、挑心,再往里,还有同样重工打造的掩鬓、对簪、步摇和顶簪。 大哥哥送她的……是一整套的女子头面! 这下不光沈稚和沈夫人错愕不已,就连上首的昭阳长公主都讶然地看向了自己的长子,面上露出复杂的神色。 男子送女子钗环首饰,其中用意不言而喻。 尤其这套头面,一看就是最好的成色,便是高门主母给嫡出的姑娘压箱底的嫁妆也不外如是了。 她本以为长子醉心权术,对情爱之事漠不关心,在绾绾面前也只是维持威严淡漠的兄长形象,对待这个妹妹并不如老二老三那般上心和爱护。 可她没想到,平日不露声色的裴慎,竟也对沈稚存了心思。 一旁的沈夫人默不作声地握紧扶手,担忧地看向自己的女儿。 沈稚呆呆立了良久,目光才从那套华丽的头面移开,“大哥哥,这份贺礼太贵重了,我……我不能收……” 抬头对上那双深若幽潭的眼眸,她又吓得脑袋空空,意识到自己说错话,赶忙找补:“我不是那个意思,这套头面……我是很喜欢的,只是……” “绾绾,”昭阳长公主回过神来,已恢复了笑容,朝她招手,“既是你大哥哥送的,你安心收下便是。他为官这些年,手底置办了不少产业,一套首饰还不至于让你大哥哥捉襟见肘。” 沈稚拗不过,只好点点头,“多谢大哥哥。” 少女软软糯糯的嗓音令人如醉春风。 裴慎含笑:“嗯。” 裴识默默看了自己这位向来不苟言笑、心思极深的兄长一眼,只觉得这些年似乎从未看懂他。 裴朗在一旁暗暗腹诽许久,终于忍不住说道:“大哥才是真不仗义,偷偷准备了这许多,连我都瞒着。” “好了,”昭阳长公主笑嗔道,“眼下阿慎和阿识的贺礼都看完了,老三带绾绾去看马吧!今日走两圈也就够了,都小心着些,绾绾若是伤了一分一毫,我拿你是问!” 裴朗满口应下,“阿娘放心,我自然是护着她的。” “绾绾跟他去吧,”昭阳长公主朝他二人挥了挥手,复又叮嘱一句,“只是莫要忘了,回来后定要同我说说,这三样贺礼,哪一样最得你心。” 沈夫人与昭阳长公主心照不宣地对了个眼神。 沈稚也听明白了长公主的意思。 待看过那匹皎雪骢,她就该在裴家兄弟三人当中有个答案了。 2 第 2 章 少年人结伴同行,裴慎以公务为由向沈夫人拜别,裴识则主动向昭阳长公主提出与裴朗、沈稚一道去马厩,确保沈稚的安全。 待人都陆陆续续地离开,屋内只剩下昭阳长公主与沈夫人二人。 “年轻人的心思,我如今是愈发不明白了,”昭阳长公主往沈夫人面前递了一碟点心,“好姐姐,你快同我说说,绾绾可曾向你暗暗表明心意?我心里有个底,也好回去早做准备。” 沈夫人拂手:“她还是小孩子心性,哪里懂得这些。” 小姑娘只要谁能陪她玩,谁就是好的。 沈夫人当然知晓,自家姑娘不论嫁给哪一位,定国公府都不会亏待了她。 只是她心里那杆秤,早就暗暗偏向了裴家二郎。 裴三郎固然是好,可他终日舞刀弄棍,来日恐也是要效仿老国公爷上阵杀敌的,出征少则半年,多则三年五年,她那娇娇儿如何承受这空房相思之苦?且战场刀枪无眼,后果不堪设想……饶是现在,沈夫人也时常见他面上带伤。 至于那裴家大郎,尽管身居高位,可性情实在过于冰冷,心思又深,瞧着就不像会疼人的。 尤其这裴慎幼时经历不好,沈夫人作为知情人,如今回忆起当年之事仍觉得不寒而栗。 眼下他升任大理寺卿,听说刑讯功夫十分了得,大理寺狱现今如同炼狱一般,令人闻风丧胆。 俗话说三岁看小七岁看老,裴慎养成如今这副性子,恐也与幼时经历相关。 她的绾绾天真烂漫,该嫁一个能包容她、体贴她的好郎君,而不是裴家大郎那般阴鸷冷酷之人。 倘若他也对绾绾有意,这事儿可就难办了。 只是这些想头,沈夫人也只能放在心里。 三位儿郎都是昭阳长公主嫡出,也都是盛京年轻人中的佼佼,轮不到她来挑三拣四。 况且人家夫妻都不插手儿女的感情,她也不好在明面上表明态度。 昭阳长公主这边也着实苦恼不已。 沈夫人眼里的喜与不喜,她又岂会看不出来? 绾绾虽非她亲生,可昭阳长公主从来都将她当做亲生的女儿在疼爱,为绾绾择夫婿,明面上是三子都给了机会,可昭阳长公主从未将长子纳入考虑。 对长子,长公主夫妇其实是有亏欠的。 他幼时吃过太多苦,如今年过弱冠还未娶妻,倘若有个合意的姑娘,任谁家做父母的都该先为老大筹谋。 可长公主知道,长子性情阴沉、精于算计,朝中同僚唯恐避之不及,甚至因少时的事情,对她这个母亲从不算亲近,如今又一心扑在公务上,只会委屈了人家好姑娘。 想到这处,长公主眼底不禁闪过一丝愠色。 那么多的世家贵女他都视而不见,反倒在绾绾这横插一脚,真不知是当真动了心,还是有意与家里过不去! 好在绾绾明显更亲近老二老三,在老大面前反而束手束脚、不知所措,只是不知,仕女图与皎雪骢,她究竟会选择哪一样。 今日两兄弟瞧着兄友弟恭,实则暗暗较劲,可姑娘只有一个,无论选择谁,对另一个来说都是遗憾。 罢了,绾绾总归是要嫁到自家来,不论是谁,对国公府而言都是天大的喜事,三书六礼也该备上了。 * 后山马场。 少女身骑银白色的皎雪骢,身姿轻盈,日光衬得肌肤雪白,一身红衣在风中猎猎飞舞,美得如同画卷里走出来的一般。 场上传来阵阵欢笑,少年人的世界明媚张扬,仿佛与所有阴翳隔绝,也将不相干的人拒之门外。 马场外的男人面无表情地注视着这一切。 “三公子选的这匹马,果然是当世罕见的漂亮。” 裴慎身边的护卫桓征忍不住赞叹,直到看见自家主子略微阴沉的面色,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 “大人今日既已推了所有公务,何不同绾姑娘一起去骑马?论骑术,三公子也未必及得上您……还有那套头面,您不说,绾姑娘也不知道那簪子上的每一颗珠子都是大人费心搜罗,价值连城……” 裴慎没有说话,只是远远望向马场内那道鲜丽玲珑的身影,漆黑的眼底隐隐透出病态的疯狂。 然片刻之后,薄唇轻轻一扯,竟然是笑了。 桓征最怕看到的就是主子面上的这种笑,他在审问犯人的时候也是这么笑,那些让人闻之色变的刑具在他手中如同玩物,剜肉剔骨玩得游刃有余,明明眼底尽是戾气,举手投足间偏偏是一种愉悦的从容。哪怕眼下不在大理寺狱,这样的笑也让人从骨子里渗出凉意。 “你不觉得,她笑得很开心吗?” 桓征硬着头皮回答:“是。” 裴慎眯起眼睛:“那你觉得,她更喜欢那匹马?” 桓征身上的寒毛都竖起来了,“也……也不见得,马儿是活物,姑娘一时兴起也是有的,没准三两日兴致就过了,那套首饰却不一样,姑娘不管是日日佩戴,还是长久珍藏,都会时时感念主子的一片心意。” 裴慎望着远处的少女身影,似是自语一般:“是么?” 桓征当然只能点头说是。 他不明白,主子分明是很喜欢绾姑娘的。 今日这样的好机会,主子明明可以邀请绾姑娘同游,却偏偏自虐般地在暗中看着姑娘与两位公子嬉笑玩闹。 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好像姑娘不论同谁在一起,只要见她高兴,主子也会跟着高兴。 但事实并非如此。 想到狱中那些犯人的下场,桓征甚至有些担忧两位公子的安危。 主子在家中排行老大,本就该先娶,倘若向绾姑娘早早表明心意,也不见得就会输给二公子和三公子…… 桓征心内一叹,自家主子如能早日抱得美人归,他们这些做下属的日子也能好过些。 骑马也是体力活,沈稚跑了几圈有些累了,下马时还觉得脑海中颠颠荡荡的。 临近日中,裴朗提议到百味庄吃饭:“这家是西北风味,三哥带你去吃烤全羊!还有他家过油爆香的羊羔肉和羊肚,配上一碗盖满红油的面皮,保准你能吃三大碗!” 沈稚正犹豫,裴识开了口:“你口味重,绾绾却未必,且百味庄离得远,马车少说半个时辰才能到,倒不如就近去芙蓉楼,那家刚出了新菜,听说有从长江里现捞上来的新鲜鳜鱼,请的是江南的厨子,口味十分鲜美,绾绾可要去试试?” 裴朗疯狂朝她使眼色:“绾绾想吃鱼吗?芙蓉楼有长江鳜鱼,百味庄还有黄河捞上来的胖头鱼呢,谁家没有啊。” 两人都目光灼灼地等着她做决定,仿佛今日她跟谁走就意味着来日选择嫁给谁,沈稚愈发为难了。 并非她三心二意,只是这些年来她一直将裴家三兄弟视作兄长,从小一起长大,便是两家长辈提起这门娃娃亲时,她也只觉得婚嫁之事太过遥远,反正到时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乖乖听话便好。 偏偏昭阳长公主让她自己选。 仿佛及笄这日便是她人生的分水岭,她需要立刻长大,立刻将兄长与夫君区别开,立刻决定与她相伴余生的人选,立刻就要离开爹娘,从此开始相夫教子的人生。 而夫婿的人选并非儿戏,不是今日谁逗她开心了,便是那个人了。 她实在需要好好想一想。 迟疑片刻,沈稚拒绝道:“我就不去了,今日有些累,晌午过后还约了嘉宁她们一起游湖,一会我想回去歇歇。” 沈稚口中的“嘉宁”是宋阁老的孙女,裴识他们也都见过。 “那我们……”裴朗还要说些什么,却被裴识抬手打断。 裴识目光转向面前的小姑娘。 骑马这一会,她雪白晶莹的面颊微微有些发热,额角沁出一层细细的汗,小巧的鼻尖也有些泛红。 裴识心头一软,语气也轻了几分,“累了就回去休息吧,出了汗记得换衣裳,今日风大,莫要着凉。” 沈稚轻轻点了点头:“多谢二哥哥提醒。” 裴识见她面颊微红,不禁一笑:“二哥哥送你好不好?” “不,不用了,”沈稚红着脸,不知怎的有些局促,赶忙摆手,“这里离清芷苑很近,我自己回去便好。” 以往关系再好,两位兄长也不会轻易涉足她的小院。 更何况,回家只是个借口,她现在可不想回去,否则阿娘又该审她了。 她同宋嘉宁约在一家茶楼,两人用了些点心,小憩一会,又往凌烟湖与另外两人会和。 凉风卷着珠帘,发出清脆的叮当声,游船晃晃悠悠往湖心荡去。 几个小姐妹不是世家大族出身,便是高阶京官之女,家世相当,因而时常聚在一处赏花游园,谈天说地。 上半晌见过裴家三兄弟,宣宁侯之女程月溪早就按捺不住了,“快同我说说,你究竟是如何想的?” 宋嘉宁打趣她:“你怎么比绾绾还要着急?” 一旁的叶蓁蓁笑道:“怎么不急呀,裴家有三子,可绾绾只能嫁一个,盛京城这些世家贵女可都盼着跟她做妯娌呢。” 程月溪道:“以往只知裴识和裴朗总是围着你转,没想到那位大理寺卿也对你有意,他送的那套头面,少说价值千金呢!我们在外头都瞧见了,她们一个个可都看直了眼!” 沈稚垂下头,心里默默地祈祷,大哥哥将她当妹妹最好,可别真的是…… 程月溪悄悄留意沈稚的表情,促狭一笑:“若不然你就干脆从了大理寺卿,把裴家二郎三郎留给姐妹们吧!” 沈稚慢吞吞地喝茶,脸颊都被茶汤熏得微红,“我……我还没想好呢。” 这几人里头宋嘉宁与沈稚关系最好,也是最知晓她心思的,“你们就省省吧,绾绾是绝对不会嫁给大理寺卿的!年纪、性子都不匹配。绾绾的夫君,只会是探花郎和裴三郎当中的一个!” 她们都知道大理寺卿生人勿近,仿佛连“裴慎”这个名字都是禁忌,轻易不敢宣之于口。 而裴识与裴朗,的的确确是全盛京女子的春闺梦里人。 “那位大理寺卿,可当真不合你意?” “可若选了裴三郎,长乐郡主怕是要同你拼命呢。” “我还记得,探花郎骑马游街那一日,鹤鸣楼上给他丢香花和帕子的姑娘数都数不过来。” “探花郎虽好,可大理寺卿当年是连中三元啊……” …… 大理寺。 船夫下船后匆匆赶来拜见,将几位姑娘的谈话一一回禀。 “沈姑娘倒不曾表态,只是宋阁老的孙女言之凿凿,说……” 裴慎:“说什么?” 即便这话不掺什么情绪,也让船夫心中忐忑,不敢抬头,“说沈姑娘只会嫁给二公子或三公子,绝不会……不会嫁给大人。” “啪嗒”一声—— 案首上男人冰冷的面容隐在明昧交织的光影里,手中的紫毫瞬间折成两段。 3 第 3 章 船夫胆战心惊地退下去,一抹后脖,才发现浑身已被冷汗浸湿,赶忙擦了把汗,如释重负。 桓征从外面进来,正好看到这一幕。 这些年,自家主子时常留意绾姑娘的动向,尤其是姑娘十二岁往后,出落得亭亭玉立的时候,但凡接触过的人和事,主子几乎了如指掌。 今日姑娘去游湖,船夫前来回禀,也并不稀奇。 进门见到裴慎阴沉的面色,桓征忍不住头皮发麻,想来又是姑娘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惹主子不高兴了。 思及此,桓征回话时愈发当心。 “二公子新得春茶,听说是江浙最早的一批碧螺春,已经差人送到沈府了,听闻沈夫人很是欢喜。” “三公子亲自到百味庄订了一只烤全羊,方才送到沈府,尚书大人就着温酒,一人就吃了半只。” …… “还有一事,”桓征抬起头,小心翼翼觑他面色,“长公主差人来报,说让您回府之后到安福苑去一趟。” 裴慎眼底笑意浮沉,指尖漫不经心地拨弄着一枚骨戒,“好啊。” 安福苑。 案上是刚看完的几幅美人画卷,昭阳长公主见人进门,缓缓扬起嘴角:“阿慎,这里是京中待嫁女子中最为出色的几位,你来瞧瞧,可有合眼的?” “对了,”她将其中一卷画卷递上前,“这是武安侯家的姑娘,我记得武安侯很是赏识于你,他家的独女我也见过,生来就是当成高门主母在培养,貌不惊人但胜在气质温婉端庄,听说也十分能干,小小年纪已经学着管事了,我瞧着很不错,你意下如何?” 裴慎垂眸掠过案上的画卷,“母亲匆匆召我回府,就是为了这个?” 昭阳长公主按捺住心底的情绪,耐心道:“你也老大不小了,该做好两个弟弟的表率,趁着这回将婚事定下来,老二老三也好早做准备,免得外人说咱们家长幼乱序,你说呢?” 裴慎唇角弯起,笑意却不达眼底,“母亲这么急着为我张罗婚事,是怕绾绾那头出什么变故,怕我坏了二弟三弟的好姻缘?” “你这是什么话!”昭阳长公主被拆穿心思,一时语滞,良久才以责问的语气道:“难不成……你当真对绾绾动了心思?” 裴慎勾唇,反问:“我不能么?” “你!”长公主怒极,手中画卷“啪”的一声拍在书案上,“你明知两个弟弟都中意绾绾,难不成想要在此时横刀夺爱?不说沈尚书夫妇明显对阿识和阿朗更为满意,就是绾绾,也绝不可能想要嫁给你!” 裴慎冷哂一声,“所以母亲,又在担心什么?” 他抬起头,一双漆黑的凤眸如浸冰霜,仿佛嗜血困兽骤然苏醒,一瞬间寒芒毕露,惊得长公主登时脊椎发冷,一时竟不由后退半步。 不免想起,幼时他刚从匪寨救回来时浑身带血的模样。 她当时又惊又怕,颤抖着上前安抚失踪整整一年的小儿,可对上的,却是一双陌生的、深不见底的眼睛。 冷戾,暴怒,嗜血。 所有的暗潮汹涌掩藏在平静如死水的瞳孔下,看不到半点光亮。 而他手中,死死握着一截匕首长的白骨,如何都不愿松开。 前去搜救的侍卫告诉她,大公子被关在一个群狼环饲的黑屋内不知多少日,等到发现时,地上全都是干涸的碎肉与恶狼残留的尸体,而他手里唯一的武器,是一截磨得极为锋利的断骨。 后来她才知道—— 那截断骨,是裴慎自己的。 被恶狼咬断的骨头,又被他磨成对付恶狼的武器。 她愧疚过,痛苦过,也曾为他平安求遍九天神佛,可沉淀到如今最真实而浓烈的情绪,是她心中从不敢示人的恐惧。 而这种恐惧,来源于自己的亲生儿子。 她从不敢承认,裴慎的阴戾、残暴、种种反常,是她夫妻二人一时疏忽导致的恶果。 裴慎回来后,整整一年都在疗伤、缝皮、接骨,无论多疼,他从来都是一声不吭,她亲手熬制汤药来喂他,他却从不肯唤她一声阿娘,只用那双比狼还要骇人的眼睛提防着所有想要亲近他的人。 他分明恨极了他们夫妻! 原以为他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可谁也没料到,他能凭借自己的本事一步步坐上当朝三品的位置,到如今刀光血色间轻易断人生死。也正因如此,她对这个长子的忌惮与日俱增。 可他偏偏练就了一身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明面上母慈子孝,兄友弟恭,让她这些年放松了警惕,以至于到今日才看出他蛰伏多年的獠牙。 长公主咬紧后槽牙,她今日本就是强忍着保持笑脸,此刻情绪终于绷不住了,“此事暂且放一边,你二弟翰林编修做得好好的,又是皇子伴读,又是在御前起草诏书、侍讲经筵,照这样下去,内阁迟早有他一席之地。可吏部偏生此时举荐他前往河南偃师当知县,美其名曰历练,实则是想将阿识调离京城吧?此事若成,绾绾定不会跟着嫁到远地,你便可横插一足,毁了阿识的婚事与前程!若非陛下身边的大伴今日告知你父亲,连我都要被你蒙在鼓里!那吏部侍郎向来与你交好吧?如是种种,我可有冤枉你分毫?” 这番话说完,长公主仍旧颤抖不止。 裴慎的心思何等阴毒难测!且他想得到的东西,几乎从未失手。 老二老三虽则聪慧过人,然本性纯良,又岂会是他这阴险小人的对手! 可有冤枉?裴慎并未直接回答,只是道:“偃师才发生过一起地裂,百姓民不聊生,正因如此才更好出政绩,二弟若是做得好,来日擢升也有名目。选贤任能,陛下自有考量,何况二弟也是陛下的外甥,升降任免岂是旁人可以轻易干涉?母亲若还是觉得不妥,可亲自面圣陈情。” 长公主一时语塞,怒极反笑道:“你这是承认了?” “那我与你父亲呢?”长公主咬牙切齿,狭眸中透出明显的怨毒,“我与你父亲也要阻止你与绾绾成婚,你岂非要将我们也一网打尽?阿朗也想娶绾绾,你又要想出什么招数来对付你弟弟?” 裴慎平静地看着脸红筋暴的母亲,慢悠悠地旋动着食指的骨戒,良久方一笑:“母亲多虑,我不也是您的儿子么,又岂会做出弑父害母伤弟之举?” 弑父、害母、伤弟。 这几个字眼被刻意咬重,仿佛已经在他脑海中预演多年。 对上长子戾气丛生的眼眸,长公主几乎是双腿一软,跌坐在身后的靠椅,浑身止不住地颤抖。 他这是何意? 怪她做母亲的偏袒老二老三? 还是说,拐弯抹角责怪她这个母亲做得不称职,害他幼时落入贼人之手,受尽折磨? 裴慎轻叹一声,“母亲若无别的吩咐,我先告辞了。” 言罢也不顾长公主震怒,负手出了厅门。 * 尚书府,清芷苑。 沈稚在那日游湖后染了风寒,断断续续二十余日才好全,也正因如此,才在沈夫人的连番追问下逃过一劫。 这日,沈稚才收拾一番打算出门,沈夫人又前来问话。 “裴二教你下棋你不去,裴三邀你击鞠捶丸你又拒绝,今日又是什么名堂?你还想躲阿娘到何时?” 沈稚听得头都大了,捂着耳朵说道:“今日是月溪的生辰,她还让我带皎雪骢过去玩呢,时辰不早,我得过去了。” 沈夫人扫过桌上定国公府送来的补药,一部分是昭阳长公主送来的,还有一些是裴识和裴朗差人送来的,也算是有心了。 沈夫人叹口气,道:“你要参加谁的生辰宴都随你,这与你将来嫁谁有冲突吗?你给阿娘一个准话,阿娘保证往后不再来烦你。” 沈稚挪过去撒娇:“绾绾谁也不嫁,就陪在阿娘和爹爹身边不好吗?” 沈夫人佯怒,点了点她的鼻子:“不许说糊涂话。” 她叹息一声,想想还是决定告诉女儿:“那裴识经吏部商议,极有可能前往河南任职,偃师那地方近几年天灾频发,没个三两年可回不来,分明是个苦差,你父亲却说是个机会,可如此一来,你的婚事就要重新考量了。” 丈夫说得不错,男儿志在四方,裴识若想依赖先祖荫庇,大可不必参加科举,在天子脚下谋个富贵闲差岂不是轻轻松松?他既有志向,便不可能一辈子偏安一隅,学那些不学无术的王孙子弟日日浸在温柔乡里,一辈子在女人跟前浓情蜜意打情骂俏,那也忒没出息。 可绾绾是她唯一的女儿,自家闺女一出嫁便要跟去那天灾地变的远地,伤了、磕了、碰了可怎生是好? 如此看来,最不可能的裴慎竟成了最合适的人选。 可沈夫人又岂会将女儿嫁给他? 这些日子夜里睡不着,她也与沈尚书商议过,为了女儿的幸福,夫妻俩也不加干预了。 小夫妻吃些苦头就当是磨砺感情,不管裴二或是裴三,都只看姑娘欢喜,倘若嫁给不喜欢的人,往后的日子也别扭。 沈稚想了许久,才道:“阿娘,您别催我,容我好好考虑一下,这几日我会给您一个答复。” 沈夫人便也不再多说,细细望着雪肤朱唇、千娇百媚的女儿,眼底满是骄傲和慈爱。 她抚了抚沈稚的鬓发,含笑道:“我的绾绾,定能嫁给自己的如意郎君。” 沈稚鼻尖一酸,慢慢有泪雾盈满眼眶,她忍不住上前,抱住了沈夫人:“无论绾绾嫁谁,都是阿娘一辈子的女儿,绾绾长大了,不会让阿娘和爹爹担心,只要阿娘想我,绾绾随时都可以回家。” 沈夫人轻轻抚摸着女儿的后背,笑道:“好端端的哭什么,既是月溪生辰,你也快些过去吧,莫让人久等。” “还有啊,”沈夫人想到什么,又叮嘱道:“你的马术还不够熟练,慢走两圈也就够了,万莫撒欢逞能,可听到了?” “听到啦!阿娘可真啰嗦。” 沈稚起身整了整发髻,吩咐宝芸去牵皎雪骢,宝樱从外头进来,说马车套好了,沈稚便朝沈夫人道别,提着裙摆往外跑,“阿娘,我过去啦。” 沈夫人朝女儿挥挥手,不知为何,右眼皮倏地急跳了两下,一时竟有些站不稳当。 “夫人可是身子不适?”蕙心忙上前将人扶住了。 沈夫人按了按太阳穴,长吁一口气:“我这眼皮子跳得厉害,心里也发慌,总觉得似要有事发生。” 蕙心宽慰道:“夫人定是为了姑娘的婚事操心过度,这些天未曾休息好,奴婢这就派人去请个大夫来瞧瞧。” 沈夫人望着女儿远去的背影,叹了口气:“也好。” 4 第 4 章 栖雁山是京中王公贵族常去的赏玩之地,春夏交替之际,风软尘香,杂英满甸,自有不一样的风景。 只是沈稚没想到,长乐郡主也会过来,她一身绯红色劲装,还带着她最喜欢的那匹火骝驹,瞧着像有备而来。 两匹良驹狭路相逢,一匹毛色绚丽赤红如焰,一匹银白如雪光滑如缎,顿时吸引了四下所有的目光。 “这就是裴三公子送的那匹皎雪骢?真漂亮啊。” “我听兄长说过,马儿‘鼻大则肺大,肺大则能奔’,你瞧那匹皎雪骢是不是明显更大一些?” “四蹄似乎也粗壮强健一些。” “我瞧着一根杂毛都没有,恐怕世间少有。” …… 长乐郡主哪里听不出来,这些议论多是夸赞对方的皎雪骢有多壮硕多漂亮,而她的火骝驹在盛京城原本也是独一无二的,可在这些人眼里,火骝驹竟然不如一匹小白马! 她们懂什么! 爹爹说过,她的火骝驹比起战场上的烈马,也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区区一匹小白马,如何与她的火骝驹相提并论。 更让人气恼的是,这匹小白马居然是裴朗送她的! 裴朗就那么喜欢她? 长乐郡主一红脸一跺脚,四下顿时鸦雀无声,谁也不敢再出声。 她朝沈稚扬扬头:“敢不敢与我比试一场,看看到底是谁的马跑得更快!” 沈稚本就风寒初愈,精神犯懒,若非程月溪生辰相邀,她连门都不愿出,遑论与人比试?何况她骑马的次数屈指可数,自然比不得长乐郡主自幼学习骑马。 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沈稚只能屈身施礼:“我伤寒初愈,且骑术不精,今日恐怕没办法同郡主骑马了,还望郡主恕罪。” “不行!”长乐郡主听完就急了,“火骝驹可是我特意带出来的,今日定要与你决出个胜负,你给我上马,咱们这就比试!” 程月溪的生辰,自然不愿看到这样的争执,只好上前劝道:“绾绾病刚好,身体还虚着,要不今日就算了吧?” 长乐郡主哪里肯听,不依不饶地盯着沈稚。 沈稚叹口气,回头看向身后几名贵女,“既是比马,那便是谁都行,你们可愿代我同长乐郡主比试一场?” 众人都不约而同地缩脖子摇手。 长乐郡主气势汹汹,明显是冲着沈稚来的,这时候上去比试,摆明了公然站队沈稚,挑衅长乐郡主!这若是输了还好,万一侥幸赢了,怕是要被长乐郡主记恨一辈子。 而且大伙嘴上不说,心里可都明白,长乐郡主这人不讲规矩,好胜心又强,打马球的时候人家打球,她用球杆扫人家马腿、捅人家马肚子,上回还害得安远伯家二公子从马上摔下来断了三根肋骨。对方家世地位不如她郡主高高在上,也只能吃了这个闷亏,不敢向平康王府讨要说法。 如此想来,谁又敢同她比试? 沈稚抿抿唇,回头对长乐郡主道:“既然大家都不愿比试,今日就算了吧,让郡主扫兴,实在是我的不是。” 长乐郡主犹如一拳打在棉花上,脸上一阵青白交替,“好啊你沈稚!你这是存心与我作对!” 她将手里的马鞭重重甩在地上,便要来扯沈稚的胳膊,恨不得将人直接提上马,众人一见全都慌了神,赶忙上前拉架,最后还是平康王世子与程月溪的兄长宣宁侯世子上来将人拉开,这才终止了一场闹剧。 平康王世子高上煊也不是同人低头的性子,只眼神示意宣宁侯世子安抚一下沈稚,就带着惹事的妹妹离开了。 一众闺秀这才上前瞧看沈稚。 沈稚倒没什么事,方才混乱间宝樱可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去拉长乐郡主,对方的护臂都撕坏了,她的衣裳一点没乱。 程月溪不好意思地走上前,主动同她赔不是:“郡主是临时起意要来的,她让我请你,还让我不要告诉你,我不知道她想干什么,却也不好得罪了她……下回再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一定提前知会你一声,绝不让你为难,可好?” 沈稚心里虽不高兴,但也不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同人撕破脸,“她不就这个性子么?今日是你的生辰,别为了她扫兴。” 程月溪点头:“嗯嗯。” 沈稚转头吩咐宝芸去拴马。 众人见她不恼,也都松了口气,一行人往山上走去。 山中凉亭。 平康王世子数落自己的妹妹:“我早就同你说过,她的婚事还没定下来呢,未必就是裴朗,你这时候拈酸吃醋,只会激怒裴朗,让裴朗更喜欢她。” 长乐郡主握紧手中的马鞭,气急败坏地对着凉亭石柱使劲抽打,直到抽得红漆落了满地,这才停下来喘气:“可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我就是看不惯裴朗对她那副讨好的样子!” 高上煊劝她:“论家世背景,你是郡主,她不过是个礼部尚书的女儿,当然比不过你,这一点昭阳长公主难道不知?我若是姑母,就让裴识娶了她,裴朗娶你,岂不是两全其美?” 长乐郡主愤愤难平:“你说得容易,可你没见姑母疼她跟疼亲女儿一般!裴二哥哥和裴朗恨不得天天围着她转!就算我嫁给裴朗,日后还得唤她一声嫂嫂,我不愿意!” 高上煊:“你不愿意喊她嫂嫂,那就嫁给裴慎,让她喊你嫂嫂。” 长乐郡主:“……” 谁要嫁那个大魔头!要嫁你自己嫁。 自家妹妹的脾气谁也治不了,高上煊该说的话已经说尽,几个兄弟还等他喝酒呢。 兄长走后,长乐郡主越想越恼火,唤来自己身边的婢女问道:“她把马栓哪了?” 婢女翠云如实答:“同火骝驹一起,都在那边的古侧柏下吃草呢。” 长乐郡主赶到拴马地,看到树下稀稀散散歇着几匹膘肥体壮的骏马,那皎雪骢在其中竟最是醒目。 她咬咬牙,环顾四周道:“这里没人,你偷偷把那畜生给放了!随便它往哪跑,跑丢了、跑落山崖最好!” 翠云领了命,小心翼翼地上前,三两下解开了绑在侧柏上的缰绳,可任她怎么拍马肚、拉缰绳,这马竟像是有灵性般,四蹄撑在地面上纹丝不动,还打了个响鼻吓了翠云一跳。 长乐郡主急得跺脚:“你快点!踢它的马蹄,踹一脚试试!” 这皎雪骢可不是一般的马,翠云胆子小,哪敢轻举妄动,长乐郡主急得自己跑上来,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谁知这马竟然惊吼一声,抬起后蹄,将身后的长乐郡主与翠云双双踢翻在地。 长乐郡主大腿吃痛,借着鞭柄才慢慢撑起身,口中大骂一声“畜生”,转头就去找对付这皎雪骢的武器。 无意间摸到鬓边的金簪,她眼底寒光一闪,刚想要将簪子拔下,迟疑片刻,又改了主意,怕脏了自己的首饰,她转身将摔在地上的翠云扯起来,一手拔下她头顶的素银簪子,不容拒绝地塞进她手里。 “拿这东西扎那畜生的屁股,快去!” 翠云腰腹被皎雪骢踹了一脚,疼得浑身都在哆嗦,原以为这就够了,谁承想自家主子竟让她去捅马屁股! 她自己怎么不去! 翠云攥着银簪不敢上前,长乐郡主忍不住推她:“怎么养了你这么个蠢货!麻利点,扎完就跑不会吗?你再这么耽搁下去,她们一会就过来了!” 翠云咬咬牙,终究不敢违背自家主子的命令,眯着一只眼,哆哆嗦嗦挪上前,一咬牙,对准马屁股狠狠刺了下去! 皎雪骢吃痛,立时发出一声激烈的哀鸣,翠云吓得拔腿就跑,却因一时慌张加之腿软,扑通一声摔在地上,却也因此躲过了皎雪骢扬起的后蹄。 皎雪骢受到惊吓,果然蹬起前蹄发了疯地往前奔跑,矻蹬蹬的马蹄声一路穿过丛林。 长乐郡主和翠云都吃了一鼻子灰,翠云拿衣袖抹眼,才勉强看清皎雪骢跑去的方向,心下微惊:“程姑娘和沈姑娘好像都在悬崖那边,她们方才说要去斗草……” 长乐郡主面带警告,朝她喝道:“慌什么?她自己的马没看住乱跑,与旁人何干?” 翠云吓得直点头:“是,是……” 长乐郡主嫌弃地掸了掸衣裳,没好气道:“随我去更衣……” 话音未落,丛林里传来女子嘈乱的惊叫,很快尖叫声又从更远的地方传来。 翠云呆呆地望向那些声音的来源,脸色都吓白了,“郡主,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悬崖边。 程月溪听到不远处传来踏踏的马蹄声,单看那雪白的身影,便猜到是皎雪骢,“绾绾,你的马没拴住吗?” 沈稚愣愣地看过去:“没有吧。” 话音才落,贵女中便有人定睛看到,那皎雪骢哪里是单单跑向这边,一路上的游人都被撞得人仰马翻,四散奔逃! 皎雪骢越来越近,丛林中传来一道急促的呼喊:“这马疯了!快让开!这马疯了!” 崖边几个贵女听清后,都吓得往两侧逃离,丫鬟们连爬带滚护着主子离开,还有两人直接吓得跌在地上起不来身,被身旁人死死拉着往安全的地方躲避。 程月溪急得大喊:“快去唤哥哥过来!” 丫鬟应了个是,飞快地往山下跑去。 沈稚也吓得不轻,她急忙对身边的丫鬟道:“宝芸宝樱!你们还记得怎么驯马么?快想办法让那皎雪骢停下来,莫要伤到人了!” 倘若是旁的马,她大可带着两个丫鬟逃跑,可这是她自己的马,没拴好还让它伤到人便是她的责任。 皎雪骢一路嘶鸣狂奔,转瞬便至眼前。 宝芸和宝樱为了主子的安危都学过驯马,可也仅仅是一点皮毛,谁也没料到皎雪骢会突然失控,两人大胆上前,一人试图拉住缰绳,一人去寻套马杆和喊人。 可宝芸毕竟力气小,根本按不住马头,几次被缰绳磨破掌心,皎雪骢一转头一扭身,缰绳又勾住宝芸一条腿,拖拽着宝芸直往前跑。 不远处就是悬崖,再这样纠缠下去,恐怕连人带马都有坠崖的危险。 沈稚咬咬牙,看准时机一脚踩上马镫,用尽全力纵身上马。 裴朗教过她如何控马圈乘,只要控制好马头,就能避免皎雪骢往悬崖边的方向跑,也能拖延一些时间,让皎雪骢慢慢冷静下来,免得再伤人。 她一边抚摸马儿肩胛以示安抚,另一手将缰绳缠在掌心,用力勒转马头。 可没想到的是,受惊的皎雪骢非但不听话,反而高高蹬起前蹄,狂甩马头,试图摆脱缰绳的束缚,沈稚的掌心被勒出几道血痕,摇摇晃晃坐在马上,被皎雪骢带得直往悬崖边奔去。 耳边风声疾吼,不断冲击着脆弱的耳膜,也将宝芸的那句“姑娘快下马”彻底淹没在猎猎嘶吼的风声里。 缰绳已经深深勒进掌心的肉里,根本无法甩脱,沈稚甚至感觉手腕疼到几乎脱臼。 像是陷入巨大的漩涡中,剧烈的疼痛和无助将她整个人包裹。 悬崖上空,眼前万物倒悬,从未有过的失重感,在一瞬间席卷而来。 “姑娘!” “绾绾!” …… 混乱只在刹那间。 银白色的马身与薄柿色的少女身影就这么在眼前消失了。 宝芸被皎雪骢一路拖至崖边,缠住脚腕的缰绳子在拖拽中慢慢解开,而她腰腹被崖边凸起的石块拦截,衣裙都被撕拉破开,却也侥幸捡回一条命。 劫后余生的宝芸仍旧惊魂未定,跪在地上不住地喘气、颤抖,片刻后腰腹的疼痛才迟迟传来。 她呆呆跪了几息,回过神来时,崖边已经空空如也,泪水这才忍不住夺眶而出。 “姑娘!姑娘!”她对着崖底不住地大喊。 可崖下青烟袅袅,深不见底,再也没了姑娘的身影。 5 第 5 章 大理寺。 还在审理犯人的裴慎忽觉心头一阵失重,他微微一顿,面色很快阴沉下来,头一回丢下审到一半的人走出刑狱。 他唤来桓征:“绾绾今日在何处?” 桓征如实道:“今日是宣宁侯家的姑娘生辰,绾姑娘同她们一起去了栖雁山。” 裴慎一面加紧步伐往外走,一边问道:“派出去的人可有跟紧了?” 桓征不明所以,只能道:“暗卫一直寸步不离地跟着绾姑娘,晚些时候定会回来复命。” 裴慎沉吟片刻,冷声吩咐:“留几人在栖雁山保护绾绾的安全,让霍易速来回禀!” 桓征立即拱手应是。 裴慎缓缓转动着食指的骨戒,沉默地望向檐外的天色,面色沉冷到极致。 他平生所牵挂之人不多,以至于方才出现那种心慌之感的时候,第一感觉是陌生,而后脑海中才浮现出那张白净温软的小脸。 他预感出一丝危险的气息。 而这种不好的预感,往往不容忽视。 栖雁山。 马蹄声和嘶鸣声在一瞬间远去,危险的气息仿佛消失了,四散奔逃的人群直至听到宝芸失控的呼喊,这才回过头来,朝崖边望去。 方才还人仰马翻的山顶已经变得一片空荡,只有背对她们的宝芸跪在崖边恸哭,口中不断喊着“姑娘、姑娘”。 众人心中一紧,环望四周,视线又重新回到宝芸身上。 她口中的“姑娘”,除了沈稚,还能是谁? 与此同时,宣宁侯世子也从山下赶来,他迅速在人群中找到自己的妹妹,拉过来问道:“月溪,发生什么事了?听说你们这有马发疯,那马现在何处?” 程月溪面上的血色褪得干干净净,方才她是眼睁睁看着沈稚与那匹皎雪骢一同坠崖,却又无能为力。 意外来得太快,画面带来的冲击力太大,她到现在都不敢相信短时间内发生的一切。 后知后觉地回神,程月溪才拉住兄长的手大哭起来:“绾绾掉下悬崖了,哥哥你快带人去救她,快点!” 宣宁侯世子也是一脸的不敢置信,但很快冷静下来,立刻吩咐手下的长随:“速速带人到崖下搜救,一定要把沈姑娘救回来!” 很快平康王世子和几个同行的王孙贵族也听到动静赶了过来,得知沈稚出事,众人都纷纷派出自己手下的护卫一同下山救人。 突发意外,谁也没有心思继续游玩,几个被伤到、吓到的世家闺秀坐着自家马车离开,其余人陆续下山,还有几名素来交好的贵女,一边安慰崩溃大哭的程月溪,一边等着沈稚的消息。 平康王世子四处找人,终于在远处的石柱灯后寻到了自家妹妹的身影。 他大步走到长乐郡主面前,看到妹妹和身边的婢女都是一副狼狈模样,心急问道:“你怎么样?可是被那皎雪骢撞到了?” 长乐郡主原想换身衣裳再过来看热闹,可一见林中人仰马翻,悬崖边甚至还听到了女子的哭喊,自己也担心发生了什么,叫翠云一打听才知道,沈稚居然连人带马双双落崖! 这么高的悬崖,一眼都望不见底,掉下去还能活命吗? 长乐郡主也彻底慌了神。 她原本只想吓唬吓唬沈稚,教训她这一次,可没想让她真的死了! 高上煊看着失魂落魄的妹妹,心忖定是受了惊吓的缘故,自上而下打量了一会,才发现主仆二人脏乱外衣上都留着马蹄印,当下怒火中烧,厉声吼向翠云:“你是怎么照看的小姐?那马发疯也不知道避让着些,受了伤还敢带着小姐到处乱跑,小姐受了伤,你担待得起吗!” 翠云吓得不知所措,结结巴巴话都说不清楚。 长乐郡主才听出来兄长这是误会自己被皎雪骢误伤,干脆将计就计,没有否认这一点。 她心中骇然,犹豫许久才开口问道:“哥哥,沈稚会不会……就这么死了?” 高上煊叹口气,“那么高的悬崖,铁打的身子也摔成肉泥了,裴朗这回是闯了大祸了。” 长乐郡主急得皱起眉,“关裴朗何事!” 高上煊:“那匹马是他送的可没错吧?” 长乐郡主还想再说什么,被高上煊开口打断:“这儿用不着你,先回府,让人去请个大夫好生瞧瞧,姑娘家别落个伤筋动骨的毛病,回去休养几日听到没有?” 长乐郡主脑海中一片混乱,只得点点头。 回府的路上,恍恍惚惚的人终于回神,警告翠云道:“今日之事与我们无关,回去之后不许乱说,否则……那一簪子可是你刺的!你若是不小心说漏嘴,可就成杀人凶手了,到时候我可保不了你!” 翠云本就魂不守舍的,一听到“杀人凶手”四个字更是吓破了胆。 马是她刺伤的没错,可没有郡主的吩咐,她无端去碰贵人的马作甚! 翠云有苦说不出,只能默默擦了眼泪,盼着菩萨保佑那位沈姑娘吉人天相吧! 消息很快传到尚书府。 沈夫人今日一早便觉心慌难耐,在卧榻上静躺了好半晌,蕙心又伺候了半日的汤药,沈夫人仍是精神不济,辗转难安。 直到噩耗传来,府上小厮哭着爬着进门禀告,沈夫人在听到“姑娘坠崖”四字,便再也支撑不住,眼前一黑,已是昏了过去。 沈尚书同样惊痛难抑。 小厮淌眼抹泪地跪在地上道:“宣宁侯世子和其他几位公子也都派出人手下山救人,那匹皎雪骢倒是寻见了,可悬崖下就是找不见咱家姑娘的身影,宣宁侯世子说……” 沈尚书立刻追问:“说什么?” 小厮泣不成声:“说那马都摔得粉身碎骨了,姑娘指定也……也活不成了。” 话音落下,沈尚书仿佛浑身失力般,连连往后退了两步,攥紧手中的拐杖,痛苦地闭上眼睛。 国公府。 小厮入府禀报时,昭阳长公主正坐在榻上喝茶,裴识也在场,听到消息的两人齐齐站起身。 “好好的人,怎会被一匹马带下了悬崖?”昭阳长公主听后满脸的惊怕。 小厮将栖雁山皎雪骢失控发疯一事如实禀报,昭阳长公主浑身颤抖,忍不住拍桌:“什么叫找到了马,没找到人?那么多人连个姑娘都寻不着,都是废物吗!” 裴识此刻心中亦是大震,见母亲又惊又痛的模样,立刻让丫鬟将人扶进内屋休息。 “母亲放心,我亲自带人到崖下寻找,一定将绾绾……带回来。” 长公主揉按着太阳穴,无力地挥了挥手。 裴识当即带人前往栖雁山。 长公主想起是那皎雪骢惹下的祸事,又吩咐下去:“速去演武场,让三郎回府。” * 霍易处理完栖雁山的事情,立刻赶回大理寺回禀。 “……不料绾姑娘突然上马,属下来不及上前施救,竟让姑娘连人带马一同坠崖……” 说到这里,裴慎的面色已经十分难看,起身时双眸充血,掌中盘磨的檀木珠串几乎要被他的力道捻碎。 霍易忙继续说道:“幸而姑娘福大命大,马身庞大,下坠时勾住了山壁上一棵老松,缓力的这一息,属下才得以沿着石坡将姑娘从崖间救回,只是姑娘后脑不慎撞上树干,眼下人已昏迷。属下恐姑娘身上还有暗伤,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将人就近带到您在山下的一处庄园,已经派人请大夫过去医治了。” 裴慎闭上眼睛,手掌攥紧,发出骨节错位的声响。 霍易只觉背脊渗出彻骨的寒意,当即跪下请罪:“属下失职,请大人责罚!” 裴慎走到他身侧,绷紧下颌,只冷笑一声:“责罚?” 便是要他死一万次,又怎么抵得上她一根头发? 他压抑着心底翻涌的情绪,思忖片刻,低声吩咐道:“查清皎雪骢失控坠崖的真相,一有线索,立刻回禀。” 霍易额间冷汗滚流,赶忙拱手应是。 * 听雪山庄。 坐落在栖雁山下一处山明水秀草木葱茏的圣地,然人迹罕至,几乎算是与世隔绝,裴慎偶尔会过来小住,只有几个心腹知晓具体的位置。 裴慎来时,天已经黑了大半。 偌大的山谷之间,只这一处庄园,灯火星星,置换须臾。 外院洒扫的下人见主子回来,赶忙停下手中的活计,正要立在两侧行礼,可那道玄黑衣袍的身影连停都未停,披着一身月色匆匆入内。 内院伺候的都是心腹,此刻洗月斋内灯火通明,弥散着一股浓郁的草药气息。 床上的人静静躺着,额头缠着厚厚的纱布,隐隐透出淡淡的血色,皮肤苍白得令人心惊,眼睫却极浓极黑,看起来像一个没有生气的娃娃,唯有头顶的烛光映照下来,才给她脆弱的皮肤添出几分温暖的底色。 裴慎缓缓伸手,想要抚一抚她的脸,身体里疯狂的妄念与渴求在此刻沸腾起来,却终究被常年如一的克制生生压了下来。 手掌攥紧、收回,隐约地颤抖。 许久之后,才从齿缝中挤出一句话:“她怎么样?” 大夫虽不知此间院落主人的身份和脾性,但见其周身气场凛然,声线阴冷,仿佛毒蛇在人的背脊攀爬,竟引得他无端瑟缩了一下。 回过神来,赶忙上前回话:“姑娘后脑被树干砸伤,手掌被缰绳勒伤,手臂还有一些轻微的擦伤。” 裴慎顺着他的话去查看沈稚手掌的伤口,少女的指甲粉嫩透光,指尖细白柔软,手心一擦而过的触碰,久违的温软让人战栗。 裴慎自始至终都在看她,视线不曾旁落半分,“何时能醒?” 大夫叹口气,继续回道:“勒伤和擦伤不算严重,只是这后脑的磕伤,在下实在无能为力……” 尾声渐弱,因为他清楚地感觉到男人的气息比之前又沉冷三分。 裴慎看向桓征,冷声道:“去请詹正献来,用最好的药,人若是救不回来,”他咬紧后槽牙,“你们知道后果。” 詹正献是这些年替裴慎调理头疾的医师,云游行医,行踪无定,名声虽不显,可就算比起宫里的御医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桓征立刻俯身应下:“属下这就去寻詹神医!” 才走出去几步,复又折回:“栖雁山那边还在寻人,尚书府与国公府恐怕都已经得了消息,主子可要传个信回去?” 裴慎沉默地看着床上的小姑娘。 他从未以这样的角度看过她。 此刻山谷中万籁俱寂,唯有这一处灯火明照,她就在眼前。也许京中两府早已乱成一团,可她静静地躺在这里,躺在他身边,仿佛跋涉千里,一身雨雪风霜,只为前来与他为伴。 仿佛他从来不是一座孤岛。 裴慎笑了笑。 他缓缓攥紧手掌,任由那枚骨戒硌得指节生疼,直到沁出了血来。 疼吗,绾绾? 有人陪你一起疼,会不会好一点? 他抬起手,将指尖的血渍一点点涂抹在她苍白的嘴唇,沈稚那一度血色尽失的脸庞竟然平添几分花朵般的秾艳妩媚。 就像她平日里那样,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他有一种强烈的欲望,想要将她美好的面容永远刻在这张床上,哪怕指骨为刀,鲜血为墨,只要能让她为他一人私有。 桓征还在等他的答复。 裴慎薄唇微启,喉结滚动,只留下两个字—— “不急。” 6 第 6 章 国公府外,裴朗失魂落魄地回来,眼底疲态尽显,听到身前的动静,缓缓抬起头。 夜色中,一道熟悉的人影慢慢映入眼帘。 待看清来人的脸,裴朗才疲惫地开口:“大哥……” 裴慎静静立在门外,眸中摄人的寒意匿在漆黑如墨的夜色里,“都到门外了,怎么不进去?” 嗓音平静淡漠,一如往昔,叫人根本听不出他此刻的情绪。 “大哥我……” 裴朗毕竟年轻,而这个比他大了足足七岁的兄长,尽管从未教导过他,在裴朗心中却是仅次于父母亲的存在,他再也压抑不住,哭出声来,“我找不到绾绾了……” 那么多人,在崖下搜寻了足足大半日,能找的地方全都找遍了,可就是找不到她! “他们都说,绾绾定是活不成了……” 连那匹膘肥体壮的皎雪骢都摔得粉身碎骨面目全非,何况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 想到这里,裴朗心中愈加悔痛。 她平日最是娇惯,手掌磨破点皮都要掉眼泪,他都不敢相信断崖碎骨这些字眼施加在她身上会有多么的痛苦和绝望。 裴朗忍住泪意,颤声道:“大哥,你怪不怪我?” 绾绾及笄的那日,大哥也送去了颇为贵重的贺礼,想来对绾绾也是极为欢喜的。 可是现在,他把那个小姑娘弄丢了…… 裴慎的目光凉凉地落在他身上,暗哂一声道:“三弟,你要明白,为兄并没有资格怪罪你。” 裴朗苦笑。 是了,真正有资格怪罪他的,是绾绾的爹娘。 他们就这一个女儿。 他想起方才入尚书府后,短短半日竟哭晕过去三次的沈夫人,憔悴得仿佛一日之间老了十岁的沈尚书,连素日有泪不轻弹的沈家兄长都忍不住红了眼睛…… 沈尚书虽劝他不必过分自责,可裴朗知道,绾绾的意外与他虽无直接关系,但皎雪骢毕竟是他所赠,倘若不是因为一时猎奇,自认为能讨她欢心,又想要盖过大哥二哥的风头,他也不会送个难以控制的畜生过去,造成今日的惨痛局面。 裴慎淡淡望着他,“事实真相还未查明,三弟也不必过分自责,若是觉得对不住绾绾,不如多去宽慰宽慰沈大人夫妇,也算是赎罪了。” 裴朗用力点点头:“大哥,我会的。明日我一早就去崖下找人,说不定……说不定绾绾明日就回来了……” 他口中喃喃着,失魂落魄地进了府。 黑暗中,裴慎的目光犹如利刃一般,脸色冰冷到极致。 身旁的亲信迟疑着说道:“沈尚书夫妇还在悲痛之中,尽管嘴上不会苛责三公子,此刻恐怕也是不愿见到他的,您让三公子多跑几趟尚书府,效果只怕会适得其反……” 裴慎慢悠悠地一笑:“那便……再好不过了。” 沈夫人本就不喜裴朗好斗,所以裴朗每回拜见沈夫人之前,裴慎都会在暗中推波助澜一把,怂恿演武场那些人挑起事端,激起裴朗性子里好勇斗狠的一面,最好是在打斗之中受点伤、挂个彩,如此一来,即便平日里裴朗表现得对沈稚再掏心掏肺,几回一见,沈夫人心中也会不喜。 他就是要借用裴朗的一次次上门加深沈夫人的不满,让她清楚地知道,这个间接害苦自家女儿的毛头小子,从来都不是沈稚的良配。 次日一早,裴朗继续下山搜救,仍旧一无所获。 第三日如此。 第四日亦是如此。 这种寻人的偏执很快转化成徒劳无功的绝望,几乎要将他逼疯了。 这期间,裴慎每日照常上值,昭阳长公主甚至会指着他的鼻子骂“无情无义”,好像这时候,痛苦和发疯才是两府该有的基调,而悲欢喜怒不溢于面的他就成了那个无情无义的另类。 裴慎面色平静,他不在乎,也懒得应付。 每日傍晚,裴慎会来到听雪山庄看望沈稚。 前来诊治的大夫都被封了口,不会对外吐露半句,没有人知道沈稚在这里。 只是沈稚的情况依旧不太好。 詹正献是今夜才从河北保定一处小山村内被桓征找回来的,他看过之后沉思片刻道:“颅脑受创,淤血堆积,暂且只能使用针灸疏通经络,再喂以八珍汤、人参养荣丸这类补药配合治疗,至于何时能醒,何时能够完全治愈,在下也不敢妄下论断。” 詹正献的医术,放眼整个北直也无人能及,连他都这么说,可想沈稚只是暂时保住了性命,也仅此而已。 裴慎望着床内清瘦苍白的人,陷入长久的沉默。 詹正献看在眼里,只觉得纳罕极了。 他为裴慎治疗头疾近十年,最是知晓裴慎的病症,也知此人心狠手辣,从来都是拒人千里之外的心性,从未想过他这样的人,竟也有放在心尖的姑娘。 恰是此时,霍易赶来回禀,说栖雁山当日行凶之人找到了。 裴慎扯唇一笑,深深注视着面前的人,缓缓伸手,拂去少女额间的一缕碎发。 “放心,我定让她们为你陪葬。” 他说这话时笑意柔和,也只在沈稚面前会是如此,可霍易分明看到,他眼底涌现出的蓬勃杀意。 当夜,裴慎亲自带人去了一趟平康王府。 平康王是皇帝兄长,深得宠信,向来不将顺天府那些衙门放在眼里,但如今大理寺有裴慎坐镇,便是达官显贵皇亲国戚犯了事,也可由大理寺全权负责案件的审理。 听到裴慎上门,还在温柔乡里的平康王纵使心中不悦,也不得不将人请进正厅。 平康王故意将人晾了片时,才换了身常服过来,临到门前,换了副笑脸:“大外甥此时过来,可不像是找舅舅喝酒谈心的啊!” 裴慎正坐在太师椅上喝茶,闻言缓缓起身,朝平康王拱手:“深夜叨扰,确有要事,还望舅舅海涵。” 平康王慢慢敛了笑意:“哦?” “几日前,沈尚书家的嫡女在栖雁山遇险,相信舅舅也有所耳闻。”裴慎从桓征手里接过一根银簪,递给平康王,“此物便是在栖雁山中拴马之处寻得,而仵作在皎雪骢的尸体上,的确发现了尖锐物刺伤的痕迹,伤口大小、深浅、新旧一一比对,确定这根银簪就是那皎雪骢失控伤人的肇因。” 银簪末梢,血迹分明。 平康王看过一眼,语气发冷:“女人的东西,与本王何干?” 裴慎客气一笑,“当然与舅舅无关,只是大理寺根据这根银簪的式样,找到了打造这类银簪的铺子,这才查出此银簪正是贵府派发给一等丫鬟的统一式样,而平康王府当日前往栖雁山的一等丫鬟,只有一人。” 话说到这个份上,平康王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这银簪,你确定只有本王府上才有?焉知不是何人遗落在栖雁山,被凶手趁手捡起来用作杀人工具?你好歹坐到大理寺卿的位置,事实真相都未查清,就迫不及待地到本王府上兴师问罪,未免太过武断了!” “所以得先来过问舅舅的意思,大理寺才敢拿人问话啊,”裴慎轻描淡写地一笑,低声在平康王耳边道,“说到底,咱们才是一家人,舅舅可莫要为了一个小小奴婢,损了郡主的清誉。” 平康王的面色这才缓和几分,方才也是因为知晓闺女当日就在栖雁山,未免牵扯自家,语气这才重了几分。听裴慎的口气,只是依律将那丫鬟带走问话,话里话外还有维护自家闺女的意思。 外面都传大理寺卿冷面无情,铁血手段,只不过是比寻常人更懂权衡罢了。 论远近亲疏,长乐才是裴家三兄弟的亲表妹,她又心悦裴家老三,将来大概率也是裴慎的弟妹,那沈稚再得昭阳喜欢,到底是个外人,死就死了罢。 思及此,平康王招来管家,在他耳边附了几句话,“去吧。” 管家领了命,立刻前往下人居住的后院。 翠云从栖雁山回来的当晚,就发现刺进马臀的那根银簪丢失了,除了栖雁山,她想不出银簪还能丢在哪里,可心下惶恐不安,又不敢向长乐郡主坦白,就这么浑浑噩噩,吓病了几日。 直到管家带人将她从被窝里绑出来,翠云终于知道,这件事到底是瞒不住了。 见她一副丢了魂的模样,管家心知这事八九不离十了,但还是得提醒翠云一句:“进了大理寺好好说话,沈姑娘的死乃是你一人所为,与郡主没有半点干系,可听到了?” 翠云吓得嘴唇都白了,不住地摇头:“不是我,我也不想的……” “住口!”管家当即肃了脸,厉声威胁道:“若是说了些不该说的,当心你一家的性命!” 翠云被吼得直流眼泪,颤颤巍巍地应了是。 裴慎将人带走之后,平康王也来到女儿的院子。 出了这么大的事,长乐郡主早就醒了。 面对平康王的质问,她气得连砸了几个花瓶:“这夯货,连根簪子都收不好,还叫人给发现了!” 平康王急道:“这么说,沈稚之死当真是你所为?” 长乐郡主嘴硬道:“我就是想吓唬吓唬她,是她偏要逞强驯马,丢了性命怪得了谁?” 言罢想起方才裴慎亲自入府,心中还是一阵后怕,“爹爹,你可要帮我啊!裴慎不会想押我入狱吧?” “这倒不会,我已派人警告过翠云,她也是有爹有娘有兄弟的人,不会将你供出去的,真到了那个地步,你就咬死了不认,谁又能将你怎么样?只是你这回……也太过鲁莽了!” 平康王叹口气:“你招惹谁不行,偏偏招惹沈稚,她可是定国公府定下的儿媳,不光你姑母宠着她,裴家三兄弟对她都有迎娶之意,她一死,国公府和沈府岂会善罢甘休!眼下是找了翠云这么个替死鬼,可你是她的主子,又岂能撇得干干净净?你叫裴家往后如何看待你?” 长乐郡主也委屈起来:“我也没想到她竟然就这么死了!听说崖下寻不到尸体,您说,人会不会还活着?” 平康王拂了拂手:“除非是大罗金仙路过,将她给救走了,否则绝无生机。” 7 第 7 章 大理寺狱。 裴慎审犯人向来不用先礼后兵,三寸长的银针插入指缝,翠云就已经痛得冷汗直流、青筋暴出,几次疼晕过去,等到十指插满,指甲一片片血淋淋地剥落,翠云更是如受凌迟,浑身痉挛到失禁。 狱卒这才扯出塞在她口中的棉布。 翠云浑身都在剧烈地发抖,口中才一松,胃里即刻翻江倒海,一时间狂吐不止,吐到最后整个衣襟都被鲜血染红。 裴慎习惯了冷眼旁观别人的痛苦,他慢条斯理喝完一盏茶,待狱卒清理了秽物,这才起身上前,淡淡地看着眼前狼狈不堪的人,“你必死无疑,但我却不想让你就这么死了。” 语气平缓,却十足震慑,一字一句仿佛寒刃刮过背脊,寸寸地敲击着翠云脆弱的神经。 想到管家先前那番话,她心中更是绝望,嘴唇颤动着,良久才用气声拼凑成一句完整的话:“与郡主无关……是……我自己,那马踢我,我气不过……便拿簪子刺它,没想到它发了疯,挣脱绳子跑了……” 裴慎眼底笼着一团阴翳,似笑非笑地说:“你一个丫鬟,敢拿簪子刺贵人的名马,谁给你的胆子?” 翠云下意识地咬紧下唇,她不敢看眼前这人的目光,即便垂下头,也觉得这道直直的目光如同锋利的钩子般,泛着透骨的寒意,剜得她浑身发紧,喘不过气。 裴慎忽然偏头,吩咐道:“把人带上来。” 桓征应下,立刻从外头跩进来一个大胖小子。 “阿姊!阿姊!” 翠云听到这道熟悉的声音,猛地抬头,那个在官差手中奋力挣扎的孩子,竟然是自己许久未见的弟弟! 他们居然抓来了弟弟! 她立刻转头看向面前的男人,那种深入骨髓的恐惧再度袭来,“你们……要对他做什么?” 裴慎看一眼那孩子,居然用称赞的语气道:“这些年你在王府的月银都拿去贴补家里了吧?你弟弟被养得很好。” 翠云只觉得浑身发寒,鲜血淋漓的手指都在不住地颤抖、滴血。 裴慎走到刑桌前,目光在大大小小的刑具上一一扫过,最终拿起边角的一柄钉锤。 “你大概还不知道坠下悬崖粉身碎骨的滋味吧?” 裴慎把玩着手中的钉锤,笑意恬淡:“大理寺有一种刑罚,是用剔刀将人的皮肉一片片刮下来,再用钉锤将骨头一寸寸敲碎,过程可能煎熬一些,但效果与坠下悬崖差不多,原本我要用在你身上的,后来想想,倒不如换个人试试。” “听说这孩子如今在青山书院读书,你爹娘给他取名‘翰林’二字,想必是寄予厚望。”他掠一眼被扣押在地上的孩子,转头对翠云道,“我给你机会,从现在开始,你随时都可以告诉我,指使你伤马的人是谁。” 翠云哑着嗓子,无力地摇头:“我说了……是我,是我自己……” 裴慎置若罔闻,转身走过去,在翰林面前缓慢蹲下,目光落在他一截白嫩肉乎的小指。 翰林被人按着手腕,壮实的身躯怎么也挣扎不得,看着那寒光凛冽的钉锤一点点逼近,他本能地嗅到了危险的味道,哭着大喊:“阿姊救我!救我!” 裴慎叹声道:“你既不肯说,那么,我就开始了。” 他唇边笑意敛下,扬起手中的锤柄。 “砰”的一声—— 钉锤落地,又狠又准。 一瞬间鲜血四溅,骨碎的声音、孩子的哭嚎声和女子的失声尖叫登时响彻整个牢狱。 鲜血流到了翠云脚下,眼泪模糊了翠云的双眼,隔着粘热的泪雾,她只看到翰林压在地面上的小手浸在血泊里,鲜红得刺眼。 仿佛颅内神经寸寸崩断,翠云再也控制不住,失心疯般地尖叫,一声又一声,直到嘶哑得发不出一点声音。 裴慎才温声劝慰:“放心,方才只是右手一根尾指,不会对他造成太大影响,我朝宽容,轻度残疾者依旧有参加科举的机会,只不过,你若再不说受何人指使,接下来,我可就要废他一整只手了。” 他将血迹斑斑的钉锤扔回刑桌,这次选用的左数第一柄拳头大小的石锤。 桓征听到翰林身下的动静,忍不住笑:“大人,这小子尿了。” 裴慎也只是漫声一笑,语气轻松:“右手一废,他这一辈子可就很难读书写字了,即便是县试,也不会要一个断手之人。” 翠云痛彻心扉,泪流满面,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直到那石锤再度毫不犹豫地扬起,眼看着就要落下,她终于受不住,用仅剩的最后一点气力,嘶吼出来:“是郡主……是郡主让我这么做的!” 裴慎闭了闭眼睛,沉着脸起身:“给她签字画押。” * 次日一早,长乐郡主指使婢女伤马害人的消息传遍整个京城。 朝堂上,沈尚书举笏上前跪地,声音沉痛:“请陛下为小女做主!” 一边是痛失爱女的国之肱骨,一边是自己的兄长和侄女,皇帝暗叹一声,看向下首汗流不止、眼神哀求的平康王,无奈地错开目光,转问裴慎:“此案依律该如何判定?” 裴慎面色平静:“大晋律例,凡谋杀人,造意者斩,从而加功者绞。” 言下之意,主犯长乐郡主应判斩首,而从犯翠云当处以绞刑。 话音刚落,平康王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辩解道:“陛下!是那皎雪骢不驯在先,小女一时糊涂,命下人小施惩戒,谁料造成如今这般恶果,小女也是无心之失,绝非蓄意谋杀啊陛下!” 沈尚书痛声反驳:“可郡主明知前方是悬崖,摔下去必死无疑,却依旧在此放马行凶,岂能以一句无心之失掩盖全部罪行!” 先帝仁慈,本朝因过失杀人的罪行一律从轻处置,与真正的谋杀、故意杀人不可同日而语。 平康王也没想到,昨日好言好语的裴慎竟换了一副面孔!说好的与平康王府站在一边,转头便将自家闺女判为杀人主谋,真是其心可诛!至于沈彦清,他自己没了闺女,定然是巴不得人家偿命! 平康王只好死死抓着皇帝这根稻草,没命地哭冤,沈彦清怎么哭,他就哭得更凶、更惨。 皇帝这边也是头疼,偏袒谁都不好,沉思良久,最后道:“长乐仅有小施惩戒之心,奈何那刁奴下手过重,导致皎雪骢失控杀人,那刁奴便以谋杀论处,判斩首示众。至于长乐,虽无杀人之心,却致人于死,施杖刑五十,徒刑三年,大理寺收监,可有异议?” 裴慎面色沉冷,拱手应下。 沈彦清今日当朝讨要说法,也没想过真能让那对主仆杀人偿命,他心知这样的结果已经是皇帝能做出的最后让步,便不再多言,叩首谢恩。 只有平康王不满这个判决,翠云死不足惜,可自己的闺女原本可以撇清一切,却落了个这般境地,平康王心中怎能不恨!杖刑五十,又是裴慎这个表里不一的阴险小人监刑,女儿哪还有命在! “陛下!”平康王哭声震天,“沈稚是生是死还未知,此时便以死论刑,恐怕操之过急,难以服众!” 距离沈稚坠崖已过去整整五日,众人心知肚明,这姑娘只怕早已命丧黄泉,沈家与裴家之所以还在坚持找人,不过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罢了。 裴慎一直保持沉默。 他当然知道,沈稚如若未死,长乐郡主还要罪减一等。 可他不想让伤她的人太好过了。 皇帝看到沈彦清面上的痛苦憔悴之色,闭了闭眼睛,叹口气,朝平康王拂手道:“朕意已决,皇兄不必多言。” 下朝之后,皇帝单独唤裴慎留在御书房。 “沈稚是你母亲早年定下的儿媳,出了这档子事,你作为长子,也该好好劝慰劝慰你母亲。” 裴慎敛眸:“是。” 皇帝迟疑片刻,叹了口气道:“长乐是被平康王和朕宠坏了,闹成今日这个局面,是该狠狠给她吃个教训。只是,她到底是朕与昭阳的侄女,是你的表妹,朕把人交给你处置,你可能明白朕的苦心?” 裴慎没有说话,皇帝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她这回实乃无心之失,可朕不能寒了沈尚书的心,如此已经算是重罚了。你是极有分寸的,替朕留她一条性命。” 大理寺杖刑很有讲究,若从轻处置,百杖也可只伤皮肉不伤筋骨,若从重处罚,即便只是二十杖,也能轻易要了人的性命。 裴慎唇角淡淡牵起:“臣明白。” 五十杖,他可以保证长乐不死。 可之后的徒刑三年,他能让她生不如死,如若再出点什么意外,那也不是他能保证的了。 裴识下朝后,在宫门外遇见了沈尚书。 他脚下徘徊,时不时往宫门内望一眼,应该在等人。 裴识在心中轻叹一声。 绾绾之死,所有人都无力回天,可他们兄弟三个,真正为她查出隐情、严惩真凶的,只有大哥一人。 裴识走上前,同沈尚书说了几句宽慰的话,却始终说不出“节哀”二字。 眼看时候差不多了,裴识先行离开,沈尚书也终于等到了从御书房出来的裴慎。 他弯下清瘦的背脊,朝裴慎重重行了一礼。 裴慎见状,赶忙上前将人扶起:“尚书大人不必如此。” 沈彦清心知,倘若不是裴慎心细如发,谁也发现不了那早已粉身碎骨的皎雪骢后臀还有一处极难发现的细小刺伤,更不必说找到凶手遗留在栖雁山的证物,没有裴慎刨根究底、揪出真凶,以平康王父女的权势和手段,此案多半不明不白地揭过,女儿遇难的真相再也没有拨云见日的一天。 他心中感激裴慎,态度十分诚恳,看裴慎的目光也比往日多了几分赞赏。 裴慎只是谦卑回道:“下官身为大理寺卿,查明真相也是职责所在。” 其实让真相大白,也有他自己的私心。 沈彦清夫妇一贯对他无感,从未将他纳入女婿的考虑范畴,经此一事,沈家才算真正认可了他。 而终日为绾绾奔波却仍旧徒劳无功的二弟、三弟就显得不够看了。 他要让沈彦清夫妇清楚地知道,他才是绾绾的良配。 这世上也唯有他。 回府衙的路上,霍易在旁提醒道:“这次回去,沈家恐怕就要开始准备绾姑娘的丧事了,您说要不要……早些将人送回去?” 裴慎思忖片刻,“不急。” 此时回去,平康王那头定会想方设法让皇帝赦免长乐的罪行。 他可不想让伤她的人侥幸逃过惩罚。 更何况绾绾还不知何时能醒,留在他身边总是好的。 否则等到时日一久,绾绾再度谈婚论嫁之时,沈家夫妇将他今日所作所为抛诸脑后,再便宜了老二老三,那便是白费力气了。 至于沈彦清夫妇的失女之痛,裴慎暗自一哂。 他从不信什么所谓亲情。 而旁人的喜怒哀乐,与他又有何干。 方回府衙,桓征匆匆从外面进来,低声禀告道:“大人,不好了。” 裴慎皱眉:“何事?” 桓征迟疑了一下,有些不敢看裴慎的眼睛。 “三公子跪在长公主面前,说不论绾姑娘是生是死,他都要娶绾姑娘为妻。” “姑娘生,他便一辈子等她回来,姑娘死,他便娶了她的牌位,此生不再另娶他人。” 8 第 8 章 天将雨,大片的乌云如霾一般笼罩。 裴慎的半张脸几乎是隐在黑暗之中,沉默良久,才阴沉莫测地低笑出声。 他没有立刻回府,反而是按部就班地处理公事、复核案件,半刻没有停过。 唯有几个心腹下属,这一日连大气也不敢喘,至于衙门当差那些人,早就见识过他凌厉的手段和冷酷的心肠,人人都学会了察言观色,在这样阴沉的气压之下,谁又敢嬉笑出声? 可桓征没想到的是,回到府上,自家主子还未找三公子算账,那头三公子竟早早就在主子的净思居等着了。 裴慎眼都未抬,径直入门,坐在上首的紫檀木椅上,啜了口茶,声音里还带几分慵懒:“三弟前来,有何贵干?” 裴朗攥住手掌,有些难以启齿:“大哥,我……我自知对不住绾绾,我想等她回来,如若她回不来,我仍愿娶她为妻,一辈子为她赎罪,可爹娘为何不肯?定国公府的爵位承袭有大哥你,若说光宗耀祖,大哥二哥都比我有出息,我即便是不娶他人,孤老终生,对裴家也无甚影响。大哥你可否……帮我同爹娘说几句?你是家中长子,娘一定会听你的。” 裴慎把玩着手中的茶盏,“三弟就这么想娶绾绾,不论生死?” 裴朗愧疚地低下头,“这次的确是我对不起她。” 他知道长乐郡主总爱招惹自己,却还是将皎雪骢送给绾绾,他只想着让绾绾出风头,却未料因此点燃了长乐郡主的妒火,害了绾绾的性命。 裴慎笑:“你对不起她,便要娶她,可知她愿不愿意嫁你?” “这……”裴朗愣在原地,一时语滞。 他想要安抚沈尚书夫妇痛失爱女的心情,想要作为半子,替绾绾孝顺他们一辈子,想要维持裴沈两家的情谊,用余生来抵消自己的罪过,唯独没有想过,绾绾自己是否愿意。 可绾绾都已经不在了,他该问谁要这个答案?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些。 他也不禁顺着裴慎的话往下想,倘若绾绾还活着,她会想要嫁给自己吗? “倘若绾绾还活着,”裴慎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他眉眼微抬,目光却沉,“你觉得她会选择嫁给一个生性鲁莽,好勇斗狠,贪图玩乐,将她架在火上烤而不自知,最后间接害死她的凶手吗?” 一字一句,犹如刀刃直戳心肺,尤其那“凶手”二字,更是将裴朗整颗心剖出来鞭。 外人只知大理寺卿手段凌厉,不近人情,可裴朗眼中,他依旧是令人敬重的兄长,平素虽不算温和,但也从未用过这般锋利的言语来诛他的心。 连兄长也觉得,他错得离谱,错得如此不堪吗? 裴慎又笑,这回终于抬起眼,将裴朗的狼狈尽数纳入眼底,眸中的轻慢不加掩饰。 “你一意孤行娶她为妇,可想过她在另一个世界该如何安宁?” 裴朗死死攥着拳头,攥到十指关节都泛了白,终于忍不住落下两行泪来,落寞道:“我明白了,多谢大哥提醒。” 少年转身,薄削的背影微微摇晃着,如同伶仃的鬼一般,浸入冰凉的夜色之中。 案上的灯花烧得滋滋作响。 裴慎给自己添了杯茶,面不改色地饮下。 一旁的桓征忍不住道:“大人的话可是重了?三公子也只是……” 对上自家主子冷厉如霜的脸色,桓征没敢往下说。 莫说姑娘这回保住了性命,就算是没有保住,那也是长乐郡主的过错。伤人的就算不是皎雪骢,郡主也会有其他的手段,不至于给三公子安上一个凶手的罪名。 三公子本就为此愧疚不已,主子又瞒下绾姑娘的行踪,一直不放绾姑娘回家,今日再故意这么说,好似三公子真娶了绾姑娘的牌位,绾姑娘在九泉之下都不得安宁。 如此一来,三公子有何脸面向尚书府提亲? 夤夜,裴慎回了一趟听雪山庄。 满室明烛,落在小姑娘莹白柔软的面颊,裴慎沉默地看了她许久。 忽而一笑。 “人人都想娶你啊,绾绾。” “我来娶你,好不好?” * 沈稚坠崖失踪的第七日,沈府终于挂上了白幡白绸。 整条街巷纸钱漫天,哭声震天,灵堂内沈夫人哭晕过去多次,在场吊唁之人无不落泪。 沈家人以及一众亲朋终于不得不相信,那个才过及笄不久的小姑娘当真已经不在人世了。 停灵期间,京郊的听雪山庄宛如另一个天地。 裴慎命人找来工匠,欲将听雪山庄里里外外修葺一番,屋顶添了新瓦,池中养了活鱼,更有从外阜移植过来的繁花嘉木,短短几日,整个听雪山庄焕然一新。 就连沈稚住的屋子,也铺上了华丽柔软的织锦地毯,临窗置一张细木雕花的贵妃榻,上设浣花锦的引枕和漳绒的坐褥,衣橱里挂满女子的衣裙,案几上的细颈瓶也插上了她最喜爱的海棠,活脱脱成了女子的闺房。 就连屋内的木质连枝灯也换成鎏金錾花和珐琅琉璃材质的—— 她有夜盲,喜欢到处都亮堂堂的。 山庄的修缮随主人的习性,向来孤清,否则也不会以“听雪”二字命名。此番修整过后,倒像山庄内多了个女主人的样子,繁花似锦,云兴霞蔚。 除此之外,山庄内也进了一批专门伺候沈稚和负责浆洗洒扫的丫鬟婆子。 从前只有裴慎在此,他素来不近女色,亦不喜人近身,因此山庄内连使唤的小厮都不算多,如此一来,听雪山庄也算有了人气儿。 在桓征等一众下属看来,自家主子竟有让绾姑娘长住与此的打算。 当然他们只是下属,如何干涉得了主子的私事呢。 月底,长乐郡主主仆行刑在即,平康王寻不到裴慎,又改求上了昭阳长公主。 天家兄妹,即便出了这档子事,终究还有情分在,昭阳长公主只好答应平康王,再同裴慎说一说。 只是裴慎平日神龙见首不见尾,净思居更是找不见人,长公主不得已只能传话去大理寺,请他务必回府一趟。 裴慎当然知道长公主的目的,晾了几日,直至行刑前才到安福苑拜见。 经过沈稚择婿一事,母子二人算是撕破了脸,但昭阳长公主毕竟还是他的母亲,自问从他回来这些年,从未有过对不住他的地方,难道她做亲娘的还怕了自己的儿子不成? 她这长子又是那等虚伪之人,面子上的功夫还是要做的。 裴慎进门,先是躬身一拜:“大理寺公务繁忙,行言来晚了,还望母亲恕罪。” 行言是裴慎的字,取自“行慎则能坚其志,言慎则能崇其德”,不过同他亲近的人不多,如今也很少有人敢直呼他的字了。 昭阳长公主这几日为着沈稚和长乐郡主的事也颇为伤神,眼下泛着淡淡的乌青,饶是保养得宜,都不免添了两道细纹。 知他必有托辞,长公主心中暗暗一哂,并未将嫌恶放在明面,她按了按太阳穴,开门见山道:“长乐的事,你究竟是如何想的?” 裴慎淡淡道:“国有国法,我自是依律行事。” 昭阳长公主道:“本以为绾绾遇险是个意外,没想到你神通广大,竟然抓出了背后的真凶。不过你心里也该明白,长乐只是性子娇纵,绝无置人于死地之心,你想给绾绾讨个公道,这都无可厚非,可长乐也不至于为这一时过失以死谢罪。斯人已逝,即便拿长乐的性命去填,绾绾也再不可能活过来了。我们已经失去了绾绾,何苦再要长乐的性命呢?” 若放在往常,谁动了她的准儿媳,昭阳长公主绝对不会放过,可这人偏偏是自己的侄女,倘若不是出了这档事,她也是愿意与平康王府亲上加亲的。 总之就是一句世事难料,谁也不愿看到这样的局面。 可裴慎是什么样的人她如何能不知?心心念念想要求娶的人就这么香消玉殒了,以他睚眦必报的心性,长乐哪有好果子吃。 裴慎只是一笑:“我虽是大理寺卿,却也不能胡乱断人生死,难道在母亲眼中,儿子竟是那等滥杀之徒吗?” 昭阳长公主心内冷笑,面上还要做出温和的模样,“你能这么想,母亲便放心了。” 月底,翠云在西四牌楼斩首示众,围观百姓几乎挤满了西市,高呼大快人心,而长乐郡主则在大理寺行刑。 伤皮不伤肉的打法,对于身强体健的男子来说,五十杖尚能忍受,可这位是自幼娇生惯养的小郡主,才五杖下去,就已经满脸泪水、哭天喊地,十杖打完,背部及臀部就已见了红,鲜血顺着长凳直往下滴。 裴慎抬手,示意狱卒停下。 长乐哭着抬头看向面前的人:“慎表哥,快救救我!别再打了,再打下去我会死的……” 裴慎吩咐道:“去请御医来。旁人问起,便说郡主禁不住酷刑,才十杖便已晕了过去,剩下的刑杖容后再打。” 长乐感激涕零,鼻子一吸一吸地道:“多谢慎表哥。” 为配合演戏,她说完这句头一歪,就假装晕了过去。 翠云的死活当然无人过问,大理寺狱这边却是无数双眼睛盯着,生怕这娇贵的主子真有什么好歹。 孙太医提着药箱匆匆入狱,外面便有小厮往回通报,平康王听闻连太医都进了大理寺,赶忙换了朝服进宫拜见皇帝。 一路上将如何哭诉的腹稿打了千遍,谁知座上皇帝只是宽慰一笑:“皇兄莫要担心,长乐只是伤了点皮肉,行言对外说她昏厥,是为堵住悠悠之口,传太医也是给长乐治伤,剩下的刑杖虽不能免,但择日再打也能让长乐歇口气,你放心,行言是个有分寸的。” 皇帝都这么说了,平康王这才放下心来。 这几日长乐郡主的伤已慢慢结痂,牢中的日子虽远不如从前,但狱卒也是鞍前马后地伺候着,她偶尔还能发两句脾气,那些人也都容着她,长乐心道一定是爹爹与皇帝叔叔授意,裴慎岂敢真对她如何?说不定过几日皇帝叔叔松了口,就能将她放出去了。 第二次杖刑在十日之后。 兴许是头回伤还未好全的缘故,她总觉得第二次更疼一些,太医来上药的时候,身下的被褥都要被她抓烂了。 太医见状温声道:“郡主身子弱,上回总归是亏了气血,因此才觉得更难忍受一些,伤却是不重的。” 长乐郡主信了这话,心里却将裴慎骂了千遍万遍。 可她更没想到的是,第三次杖刑来得那么快,她前两回的伤还没养好呢! 狱卒将她带出去时仍是恭恭敬敬的,“时日拖得越久,郡主就越要吃苦,倒不如早日施刑,您也好早日将养身子。” 疼痛时大吼大叫也是一种纾解的方式,可这回裴慎竟让人堵了她的嘴,那比她手臂还粗的棍子甫一落下,长乐便感觉后背撕心裂肺般地疼,冷汗立刻就渗出来了,好不容易结了痂、还在长新肉的伤口立时崩裂,才三杖下来,她几乎就已经受不住,口中的棉巾咬出了血,一口气堵在喉咙口,痛到极处也发不出一点声音。 这回依旧是十杖,力道却与前两次截然不同,十杖之后,长乐满头冷汗,浑身是血,人晕了过去,可身体还在止不住地颤抖。 裴慎眉眼间皆是厌恶,冷冷道:“去请御医。” 孙太医很快便到了。 裴慎听着牢房内痛极的闷哼声,漫不经心地洗净指尖溅到的血渍,便见桓征回来禀告:“大人料得不错,这回平康王府果然没有派人过来打听消息。” 平康王平日里花天酒地,对儿女的事情本就不大上心,这回若非闹出了人命,他也不会为了自家闺女几番进宫面圣。 有了前两回的经验,他也对裴慎完全放了心,料定他不敢对长乐暗中使绊子,便也懒得派人时时盯在大理寺狱外,甚至连这一回杖刑的日子都记不清了。 裴慎压着眉棱,冷笑一声。 才回到衙署,那厢霍易策马疾驰到府衙前,到裴慎跟前才喘口气,露出一个松快的表情,附耳回禀道:“姑娘醒了。” 裴慎当即起身:“备马。” 霍易应了声是,有件事却难以启口,只能小心翼翼觑他表情,边走边道:“姑娘头脑不太清楚,恐怕是失忆了……” 裴慎脚下一顿。 霍易艰难地颔首,支支吾吾道:“新来的丫鬟不知情况,说错了话,姑娘误以为自个是被您养在别苑的外室……这会情绪有些不佳。” 裴慎面上难得露出愕然的表情。 失忆? 还把自己当成了他的外室? 9 第 9 章 沈稚只记得自己连人带马直直坠下山崖,随之而来的是后脑一阵剧烈的疼痛,那柄树干砸得她几乎灵魂出窍的程度,之后脑海中便是一片空白,再也记不得任何事情了。 问及身边的下人,才知道自己竟然躺了一个多月。 这期间,沈稚并非全无意识,她能感受到自己处在一个温暖祥和的环境里,有温和的烛火笼罩着她,甚至能听到有人在耳畔说话、给她喂药,床褥软软的,像一片轻暖的云彩,她陷在里面,却怎么都睁不开眼。 直到今晨醒来,眼睛适应了屋内的光亮,沈稚才发现自己睡在一个陌生的屋子里,一群陌生的面孔围上来,人人面上都是欢喜之色,殷勤地问她身上疼不疼、要不要喝水,她难受地挪了下-身子,才皱了皱眉头,这些丫鬟都吓得花容之色,立刻跑出去请大夫。 沈稚迷茫地看向那自称云锦的丫鬟,干涩了许久的喉咙一时说不出话来。 那丫鬟赶忙倒了杯水递过来,喂她喝下。 喉咙润了润,沈稚这才艰难地开口:“我是何人?这里又是什么地方?” 云锦也不知如何作答,一起进山庄的丫鬟婆子只知此间主人是个有权有势的人物,买她们进来,是要她们尽心伺候这位昏迷的姑娘,其他的事云锦一概不知。山庄里的护卫个个凶神恶煞,她们也不敢上前搭话。 “奴婢只知道,郎君唤您绾绾。” “绾绾……”沈稚口中呢喃着这个名字,却始终想不起任何相关的人或事。 云锦不知前因后果,却也会拣漂亮的话说,比如山庄的主人是如何的丰神俊朗,照顾姑娘时又是何等的温柔体贴,为了姑娘又是将这冷清的山庄修葺得何等雅致。 这些话倒也不是她胡诌,作为贴身伺候的下人,云锦是亲眼看到裴慎喂她吃药。 说起来也是奇怪,一开始这姑娘谁的药都不肯喝,只有在那位郎君亲自来喂,她才肯乖乖地吞咽。 当然云锦也不敢提那位郎君有多么可怕。他一来,屋内的人大气都不敢喘,哪怕姑娘病中皱个眉头,他便立刻沉了面色,云锦有回不小心对上了他的眼神,都吓得直冒冷汗。 三言两语听下来,沈稚也大致了解了自己的处境。 此处名为听雪山庄,只有她与那位郎君两人居住,庄中没有其他的长辈,也没有熟人过来探病,她养伤的这间屋子叫做洗月斋,郎君待她很是亲近,却非日日住在此处,只有两三日才会过来一趟。 听云锦的描述,那位郎君非富即贵,沈稚四下扫过屋内的摆设,便知她所言非虚。 紫檀大案,金丝楠木的拔步床,轻羽纱的床帏,鎏金镂空雕花的香炉,珐琅和琉璃制成的灯盏……眼前的屏风是一整面稀罕的白玉雕刻而成,就连她手里喝水的杯盏,都是汝窑天青釉的珍品。 她若是那郎君的妻子,却又不是住在正儿八经的府邸内,而是一处偏僻的山庄; 若是妹妹,那就更不可能了,女大避兄,哪有兄妹间如此亲密的? 可若无情分在,他又怎会将她安置在此处,甚至亲自给她喂药? 且云锦都唤她“姑娘”,而非“夫人”。 心下一想,便知她身份特殊了。 沈稚眸色暗淡,缓缓启唇道:“我可是……那位郎君的外室?” 云锦自己也不清楚,只能为难道:“还是等郎君回来,亲自解释给您听吧。” 话说到这份上,沈稚还有什么不明白。 她只是失去记忆,忘记了自己的身世经历,却认得这些器物摆设,也会读书识字,懂得礼义廉耻,想来也是好人家的姑娘,却如何做了这见不得光的外室? 但凡有点骨气的姑娘,哪怕嫁给贩夫走卒做正头娘子,也不会与达官贵人做妾,更何况是外室。 沈稚想了一整天,也想不起以往发生的事情,倒是把脑袋都想疼了,吓得丫鬟们又着急忙慌地去请大夫。 好像她出点什么事,那位郎君能把她们生吞活剥了似的。 詹大夫替她诊了脉,特意叮嘱她不可多思,“髓海不足,因有淤血在内,姑娘才醒来不久,切不可忧思过度,否则容易导致心神亏损,血气相乱,更不利于想起从前。” 瞧,连大夫也唤她姑娘。 沈稚点头,坐在床边软榻上拨弄了小半日的九连环,权当打发时间。 直到听见窗外隐约传来男子谈话的声音,她立时绷直了背脊,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起来。 其中一人是她白日见过的詹大夫,另一人似乎在询问她的病情,他嗓音偏低沉,像山间流过冷石的泉水般平缓清冽,尽管听不真切,却让沈稚没来由地多了份紧张。 外面的谈话倏忽停下,沈稚快速调整了一下呼吸,可左等右等,却没见那人进屋。 他……不是回来看她的么? 沈稚眨了眨眼睛,正想挪身偷看一眼窗外,倏忽门框一声响动,吓得她赶忙坐直身子,怎知这一慌乱,手腕扫过案几上的茶盏,天青瓷霎时“噼里啪啦”摔得粉碎。 沈稚一时间呼吸都停滞了,手忙脚乱地俯身去捡,伸出的手臂却被匆匆行至眼前的男人扶住。 微薄的乌木沉香气息,冷冽,清苦。 宛若冬日薄雾袅袅的深山冰河,自带一股肃穆疏离的味道。 沈稚颤了颤眼睛,便看到他衣袖上一圈金线暗绣的环带纹,她盯着那纹饰,不敢再抬头。 随即便听到头顶一声似有若无的轻叹,“地上凉,先起来。” 声线磁沉低醇,尽管态度放得十分温和,却隐隐藏着一种不易察觉的冰冷质感。 沈稚想要起身,双腿却软得不像话,仿佛被他天生的上位者气势压制,又像是……她原本就有些害怕这个男人,所以才一靠近,身体就本能地想要畏缩回去。 裴慎将她扶起身,送回榻上,“往后这种事,吩咐下人来做便是。” 沈稚这才慢慢抬起眼眸,对上面前的男人。 他生得十分高大,也年轻,轮廓非常的硬朗,面色却透出几分苍白,像许久不见晴日的阴雨天色,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仿佛能够洞穿人心,哪怕不发一言,只这般灼灼地注视着她,那种难言的压迫感就已经让人手足无措了。 直到丫鬟进来收拾碎瓷,沈稚才悄悄地松了口气。 谁知这口气还未吐干净,另一个丫鬟沁芳又端着汤药进来。 嗅到空气里浓郁的苦味,沈稚一张小脸都揪了起来。 裴慎语气温和,似乎还带了几分难以捕捉的笑意,“听说你今日的药还未喝,不想喝?” 是啊!药那么苦,不想喝可以不喝吗! 心里这般想,手上还是极不情愿地将那碗药接过来,嘴唇才碰了碰那黑漆漆的药汤,沈稚就皱紧了眉头。 看来云锦说得不错,她在昏迷中就是极度不愿喝药的,但只要这人在旁,她就仿佛血脉被压制一般,只能乖乖听话。 沈稚为难地试了几次,才勉强喝下一小口,缓了许久也没有勇气再喝第二口,她抿了抿唇,放下手中的汤碗,“郎君……” 裴慎看着她:“当真对从前之事毫无印象了?” 沈稚咬唇,摇摇头。 她实在有许多话想问,想了想,还是鼓起勇气抬头看他,说出了脑海中组织已久的语言:“多谢郎君救了我……敢问郎君,此处是何地?郎君您……又是我的什么人?” 那人从沁芳手里接过一碗糖渍青梅,递到她面前,这双手也生得极是好看,冷白如玉,脉络清晰,骨骼分明。 “先把药喝完,其他事我与你慢慢细说。” 沈稚:“……” 她还真是有点怕他的。 哪怕是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也有一种发号施令的感觉,不容半分商榷的余地。 裴慎平静地注视着面前的小姑娘,她一身水绿云绫锦的衣裙,柔软如云的乌发只用一根缠丝垂珠金簪松松挽就,衬得肌肤鹅脂般白净细腻,不似从前那般苍白,也不枉他这月余以来的悉心照料。 喝药就同昏迷时一样艰难,眉心皱得紧紧的,纤长浓密的睫毛鸦羽般轻轻-颤动着,一口汤药喝完,忙不迭地抓起一颗青梅细细地啃,像极了一只乖巧软糯的小松鼠。 裴慎看着碗里的汤药慢慢见底,想起方才詹正献的话来——“此症棘手,或许三两年内可恢复记忆,或许这辈子都想不起来,只看造化了。” 他对着眼前的小姑娘,注视了许久,终于开了口。 “你母亲生你生得晚,所以为你取名‘绾绾’,不过并非早晚的晚,而是‘柔丝漫折长亭柳,绾得同心欲寄将’的绾。” 沈稚抬起头,一双水洗葡萄般的眼睛紧张地看着他。 她虽然失去记忆,可对于“绾绾”这个名字却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即便他不说,她也直觉自己似乎用这个名字用了许久。 裴慎嗓音清润和缓,继续说道:“你出身金陵书香世家苏家,刚过及笄之年。” 这话倒也没有说错,沈稚的母家便是金陵苏家,沈稚的外祖致仕后也回到金陵老家颐养天年。 裴慎漫不经心地给自己倒了杯茶,“四月里你同闺中好友聚会赏花,失足落下悬崖,因伤得太重,京中无人可医,我别无他法,只得请这位妙手回春的詹神医前来一试。此处是我在盛京郊外置办的一处宅院,山清水秀,适合养病,你且安心在此住下。” 沈稚嚅动着樱唇,双眼怯怯的幼兽一般:“那我们是……” 裴慎望着她不谙世事的眼眸,似笑非笑地问:“你想问,我们是何关系?” 沈稚愈发不明所以,斟酌着道:“我……很感激郎君相救之恩,我爹娘若是知晓这一切,也定会替我报答郎君的恩情,如若我是郎君的外……” “你并非我的外室。” 裴慎盯着她那双清澈的杏眼,一字一句道:“你是我裴慎,明媒正娶的妻子。” 10 第 10 章 话音刚落,沈稚手里的汤匙“哐当”一声落下。 屋内的气氛瞬间变得微妙起来。 诧异过后,一缕红晕悄悄攀上耳尖,很快又蔓延至耳垂,就连脸颊也如霞泼洒地羞红了一片。 她低低垂着头,也能感受到男人幽灼的目光落在她面上。 “裴、慎?” 粉唇翕动,轻轻喊出这个名字,试图从脑海中搜寻出与之相关的记忆,可一点都想不起来。 她咬咬唇,强装镇定:“你……当真是我夫君?” 她竟然已经成婚了! 男人压抑住眼底卑劣的欲望,收敛过气场,当真有几分光风霁月的味道。 他掀起眼眸,温柔地与她平视:“当然,夫君难道会骗你?” “你方才说,我是金陵人,这里却是盛京?” “我们两家是世交,你我自幼便定了娃娃亲,今年年初,你从金陵嫁了过来。” 他说完有些自嘲地笑了笑:“我父亲在朝为官,我虽为长子,在家中却并不受重视,兄弟几人或走科举仕途,或投入军中,而我却选择了经商。嫁给我,是委屈你了。” 沈稚赶忙摇头,一时又不知如何安慰,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来:“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你也无需妄自菲薄,只要是愿意坚持的事业,哪有高低贵贱之分?” 少女的眼眸亮晶晶的,顾盼间仿佛天上星子流转。 裴慎静静地注视着她,“是么?” 沈稚点点头,没想到他这样的人竟然也会生出自卑之心。也是,当世士农工商,商为最末,难怪他会觉得委屈了自己。 不过沈稚并不在意这些。 她也是此时,才敢抬起头认认真真看向眼前的男人,这个自称她夫君的男人。 无论她问什么,他的态度始终沉稳肃正、颇有耐心,眼眸中毫无贪婪与欺瞒之色,说出的话很容易叫人信服。 他也没有必要骗自己,沈稚想。 单看这间屋子的陈设,也知他家大业大,而他本人一身金质玉相,气度不凡,容貌更是俊美无俦,为着她的伤,还不惜重金请来神医相救。 这样的人,又岂是那等贪图钱财美色的小人? 裴慎看着小姑娘一双眼睛乌溜溜地盯着自己瞧,不禁失笑:“怎么了?” 她从前可不敢这么看他,多一眼都要躲开。 见他这般笑了,沈稚又羞赧地垂下头。 只是在男人面前,她总觉得心脏被什么压着,她刚醒来,也不知面对他时那种莫名的紧张和压迫感从何而来,明明他对自己很好的。 她抿了抿唇,轻声问道:“那我们……平日相处如何?” 裴慎似乎叹了声,眸光微微黯淡下去,“你很好,只是我们之间有些误会。我时常在想,倘若我的十分真心能换来你一分一毫的欢喜,那么即便让我粉身碎骨,也甘之如饴。” 沈稚瞪大眼睛,一时惊得说不出话来。 她怎么也想不到,两人之间竟是这般紧张,他如此珍重她、爱护她,几乎卑微到尘埃里,可她却似乎因为一些误会,冷落了他。 沈稚张了张口,不知该如何解释,半天才磕磕绊绊地说:“对不起,我不知道自己是……对了,我们之间有什么误会?” 裴慎不急于说清,只道:“你重伤初愈,一时难以接受太多的信息,先不提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了,日后你若还想知道,我再说给你听。” 沈稚乖乖地点头:“嗯。” 裴慎唇角慢慢地牵起。 瞧瞧,多好的姑娘。 沈稚这个人,他再了解不过,旁人待她好一分,她能给以十分的回馈。 先前靖安侯世子入京,见她第一眼便思之难忘,靖安侯之妹看穿兄长的心思,在水粉铺子特意让给沈稚一盒胭脂示好,沈稚不明就里,隔几日又送她一对价值不菲的赤金蝴蝶簪作为答谢,甚至邀请对方参加自家的赏花宴,过度热情反倒引起不小的误会。 对待生人都是如此,更何况是他这个为她的伤势费心费力、衣不解带照顾月余的夫君。 裴慎已经从她眼神里看出先前没有的抱歉,甚至有种急于补救他们之间关系的冲动。 如若可以将她留在身边,他不介意用谎言来维持他们之间原本虚无缥缈的情分。 她此刻不也很欢喜么?既然是能给人带来欢喜的谎言,那就不算是伤害。 甚至他从她的面容里看出了羞赧,从前也只有在裴识和裴朗面前,她才会偶尔流露出这种让他嫉妒到发狂的表情。 即便将来她想起一切,那又能如何呢?只要他在一日,没有人能将她带离自己的身边。 忽然想到什么,裴慎语气微沉,“那几个不懂事的奴婢……” 沈稚从他眼里觉察出一丝不豫,赶忙维护道:“是我自己想岔了,不关她们的事,我听说这些丫头也是你刚买回来的,不知者无罪,你别怪她们了。” 裴慎面上恢复了笑意:“都听你的。” 沈稚抿唇笑了笑,也不是很难相处嘛。 大病初醒,吃食上只能清淡,沈稚晚膳只用了些碧梗粥,两碟素小菜和一些爽口的点心果子。 新来的厨娘是金陵人,菜品偏江南风味,即便是荤菜也做得清爽鲜香,口感回甜。 沈稚直觉自己应是很喜爱那道黄泥煨鸡的,但眼下却提不起兴致,见裴慎也只用一些素食,正要给他夹菜,想了想,还是换了布菜的银箸,给他碗里夹了只鸡腿。 裴慎微微顿了下,一旁的桓征却是瞳孔一震,想要阻拦已经来不及了。 沈稚没有瞧出异常,抿抿唇笑道:“我看你都不怎么吃菜的,是不合口味吗?这道黄泥煨鸡煨倒是香气扑鼻,你替我多尝尝。” 桓征忍不住开口:“夫……夫人,我们郎君……” 一语未了,却被裴慎抬手打断:“无妨。” 沈稚古怪地看着主仆二人,视线又回到裴慎身上:“你不吃鸡么?” 裴慎夹起一块肉,在口中慢慢地咀嚼。 的确是很多年没吃过了,从匪寨中出来的这些年他便一直茹素,后来手里有了权,被太多人忌恨,连自己的母亲也说,他这是手里的亡魂太多,不敢食荤腥,怕夜里闭上眼睛,人鬼蛇神都来索命。 沈稚不疑有他,托着腮问他:“好吃吗?” 裴慎含笑点头。 你头一回为我夹菜,怎么会不好吃? 用过晚膳,两个丫鬟伺候沈稚到净房洗漱。 裴慎到偏厅,将方才所食吐了个干净。 桓征眉头皱紧,给他递了张帕子,“大人这又是何苦?” 裴慎:“我说过,在这里不用这个称呼。” “是,郎君。”桓征看到他额角细细密密的冷汗,“郎君这又是何苦呢?” 裴慎嘴角噙着抹笑,漆黑晦暗的眼底锋芒敛尽,“既然要演好这出戏,那就不妨装到底。” 桓征也没想到,好好的姑娘竟然这么巧失忆了,否则人一醒,闹着要回家,主子又不肯放人,那就难办了。 如今被主子养在这里,倒也是无忧无虑,想起方才姑娘给主子夹菜的场景属实罕见,桓征忍不住道:“属下觉得,绾姑娘对您还挺好的。” 裴慎薄唇抿紧,没有说话。 她对醒来见到的陌生人都能无条件地相信和示好,为何从前总是对他避之不及呢? “只是,”桓征顿了顿,“万一姑娘哪天想起来,知道您是骗她的……” 眼看着裴慎变了脸色,桓征哪里还敢多说。 男人目光幽戾气,拨弄着指节的骨戒,凉凉道:“既然她自以为是我的外室,我如何不能顺水推舟一把,她不也……挺高兴的么?” 何况沈家与裴家早已定亲,他本就是裴家长子,就因她晚生了几年,两边的长辈就默认也给裴二和裴三机会,实在是偏心极了。 好在他自幼便明白一个道理,想要什么只有靠自己去挣。 命如此,人亦如此。 既然她早晚都会成为他的妻子,他又如何不能早日行使作为丈夫的权利。 这又怎能叫骗? 退一万步讲,就算绾绾不属于他,他便不能抢了么? 如今的沈稚就像一张白纸,落笔任由他心意。 桓征额头都出了层冷汗,哪里还敢胡乱揣摩他的意思。 那头沁芳来传话,说姑娘洗漱完毕,正准备上药。 裴慎搁下手中的棉巾,说知道了。 崖边驯马时,沈稚的手心和手腕都磨破了,后来坠下悬崖,身上又多了几处擦伤,小姑娘爱美,怎么能留疤?伤口愈合之后,祛疤的玉容膏一直都没有断过,如今手掌的擦伤几乎看不到了,但还需巩固几日,才能恢复从前那般的白嫩细腻。 沁芳的本意是请裴慎过去亲自给夫人上药,夫妻之间多好的亲近机会啊!谁知这贵主不紧不慢,压根没有领会她的意思。 药上到一半,裴慎才进了洗月斋。 云锦有个习惯,总是先涂身再涂手,裴慎估摸着时间进来时,不偏不倚看到小姑娘薄襟半掩的那一截雪色香肩。 这玉容膏里添了珍珠粉,连同锁骨都泛着莹润细腻的光泽,烛火下如同月光洒银,丝缎生辉。她整个人就像一件旷世的珍宝,即便明珠满室,也掩盖不了她的熠熠光芒。 男人眼底幽沉三分,不动声色地移开了目光。 沈稚意识到这点,连忙拢紧了衣襟,随即赧颜。 原本他们是夫妻,该看的应该都看过了,可眼下有外人在,她脸皮薄,闺房之事叫人瞧见也不像话。何况她不记从前事,裴慎对她而言不像朝夕相处的夫君,倒像是盲婚哑嫁的新婚男女掀开盖头后的初次见面,总不能上来就要暗送秋波情意绵绵。 沁芳见两人拘谨,忍不住开口提醒道:“夫人还有一会就上完药了,郎君可要先去沐浴?” 话音刚落,沈稚心里咯噔一声。 她怎么忘了,夫妻可是要同房共寝的! 11 第 11 章 沈稚不记得自己先前是如何与裴慎同房的,这件事于她而言仿佛还很陌生。 按道理来说,女子在出嫁前,阿娘与嬷嬷都会教,她也该知晓人事了。可没想到失忆一场,连这个都忘得干干净净。 又想起白日裴慎说的话,他们之间相处得并不愉快,是不是有可能,他们根本没有圆过房? 裴慎转头,对上小姑娘腼腆羞怯的神色,忍不住抵唇轻咳一声,这才缓缓走过去说道:“我还有事在身,你自己先睡吧。” 沈稚莫名松了口气,反应过来又觉此举不妥,乌润的眼睛眨了眨:“你要走?” 裴慎不置可否:“我不在的时候,也要听话好好吃药。” 沈稚点点头,想到他高门巨室定然事务繁冗,不可能日日陪伴自己,于是懂事地应了一声。 “吃穿用度上有哪里不合意的,尽管同管家提。”裴慎垂头看了眼她的外裙,“明日我请绣娘来,再为你置办几身衣裳,首饰铺的掌柜这几日也会送来新的样式,家里的铺陈布置如有不中意的……绾绾,绾绾?” 沈稚本就是大病初醒,坐得久了,有些乏累,听他不厌其烦地絮叨,脑海中困意侵蚀,眼皮子实在撑不住,迷迷糊糊地阖上,直至听见他唤自己的名字,又吓得惊醒过来。 她揉揉眼,粉嫩的面颊透着娇憨:“听到啦。” 声音细软娇糯得像一汪春水。 裴慎喉结滚动了下,没多说什么,笑容温润:“睡吧。” 云锦过来服侍她躺下,裴慎只替她掖了掖被子,两人甚至没有直接的身体接触。 沈稚乖乖躺在床上,垂眼看到他清瘦分明的指骨,手背淡青色的脉络清晰可见,忍不住伸手,在他手心轻捏了两下,“那个……” 似一道细细的电流穿透掌心,轻微的酥-麻感沿着血管直通心脏。 裴慎眸光一沉,下意识蜷了下手指。 沈稚笑起来一双眼弯弯的,眼尾微微上挑,带着点羞涩与讨好:“我是想问,我平日里都是如何唤你的,就叫……夫君吗?” 裴慎微微怔住,幽深的眸底闪过一丝微光,良久才笑着回应:“都好。” - 六月初,是裴识动身前往河南偃师的日子。 临行前,一家人坐下来用了顿饭。 昭阳长公主瞥了眼没事人一般的长子,转头看向裴识,深深地叹口气:“这一走,不知何时才能归京。” 裴识温和一笑:“让母亲担忧,是我的不孝。” 昭阳长公主本以为绾绾一死,裴慎就此放手,裴识去河南一事也能不了了之,可她没想到儿子竟然自己愿意下放。 “你虽是皇亲国戚,但到底年轻,这一去须得万事当心,防着那地头蛇,还有些倚老卖老的地方官员欺你、瞒你,遇到那些肆无忌惮的盗匪流民,要第一时间上达天听,请朝廷调兵剿匪,万莫自己逞能……” 裴识无奈:“母亲放心,我都明白。何况您也说了,我母亲是长公主殿下,舅舅是当今陛下,谁又敢欺到我头上来?” 长公主冷哼一声,意有所指道:“知人知面不知心,母亲是怕你轻信他人,以为这世上人人都是好人。” 一旁的定国公裴元暗暗推了她一把,长公主放下碗筷,眉眼已冷下几分,她本也不欲多说,免得一家人撕破脸,闹出兄弟阋墙的笑话来。 裴慎慢条斯理地饮了杯茶,长睫压住眼底冷峭的轻嘲。 长公主叹口气,又道:“若是没有那档子事,咱们家这回也是要办喜事的,国公府与沈府向来交好,眼下绾绾尸骨未寒,我若是急于为你们说亲,于情于理也说不过去,只是老二这一耽搁,少说又是两三年光景……” 一旁沉默用饭的裴朗听到沈稚的名字,暗暗捏紧了手中的银箸。 长公主脑海中浮现出一张张熟悉的脸,“宋阁老的孙女嘉宁性子不错,可惜与绾绾是交好的闺中姐妹,相处起来难免有些隔阂,那长兴侯家的嫡女今年已经十八了,人家家里也急着相看,恐等不到你归京……对了,还有唐国公家的两姐妹,今年都才十四,去年你跨马游街的时候,唐国公夫人还特意来与我说话……” 说起京中的闺秀,长公主也算如数家珍,虽然沈稚是早早定下的娃娃亲,可谁让家里有三个儿子呢,京中优秀的贵女她也一直留意。 何况家中三子皆是人中龙凤,即便她不去留意旁人,人家也会有意无意地在她面前提起。 这话茬一开就停不下来,裴识只能无奈地笑笑:“大哥还未娶妻,我的亲事暂且不急,母亲还是先操心大哥吧。” 长公主倒是巴不得早日将这座瘟神请出去,“你大哥是个大有主意的,我如今是管不了他的,”她目光转向裴慎,“你若是有心仪的姑娘,只管来说,母亲择个良辰吉日替你去下聘。你这头不松动,老二老三总有理由。” 裴慎自是不急,“母亲也说了,绾绾尸骨未寒,咱们府上若是着急办喜事,只怕寒了沈尚书夫妇的心。” 长公主又看裴朗,裴朗闷声道:“大哥与二哥都不急,我也不急。” 他倒是想娶绾绾的牌位,可母亲不许,大哥更是将他好生挖苦了一番。 这些年裴朗的心思一直在沈稚身上,心里哪有位置容下旁人呢? 长公主指着兄弟三人:“行,你们都不急,就我急行了吧?” * 临行前,裴识提着壶酒来到净思居。 月下布了一局棋,裴识捻一枚白棋落子,轻叹道:“这段日子我时常在想,倘若我有大哥的权势和地位,或者哪怕十之一二的手段,为绾绾查明真相的那个人会不会是我?” 裴慎只是淡声道:“斯人已逝,二弟不必悬悬在念。” 裴识眼底浮起一丝微醺的笑意,“大哥也很喜欢绾绾,是不是?” 裴慎没有回答。 裴识眼里有淡淡的光,裴慎也是头回认真地打量起自己这个二弟。 满头青丝以一根白玉竹叶簪束成,桃花眼温润含情,天生的风流韵致,一袭象牙白银丝暗纹锦袍纤尘不染,月光下真有如玉山上行,光映照人的气质。 如若说裴朗是竹马,是最好的玩伴,那么裴识必定是女子心中理想夫君的第一人选。 绾绾迟迟不愿做决定,想来也是在此二人之间踟蹰不前吧,但考虑到沈彦清夫妇的意思,最终她也大概也会选择裴识。 裴识举起酒杯,道:“论野心与手段,我向来远不及大哥,只盼来日重回朝堂之时,再有机会与大哥一较高下。” 裴慎含笑:“随时欢迎。” 裴识离京,加之顺天府近日移交上来一桩棘手的案子,三法司各执一词,裴慎为此颇费了点工夫,连着几日都未曾踏足听雪山庄。 沈稚知道他生意繁忙,商人么,一年到头东奔西走都是家常便饭,她能理解。 这些天按部就班地吃药,再有就是等绸缎庄、脂粉铺、首饰行的掌柜陆续上门,沈稚也不觉得无聊。 她不在意,可落在底下的丫鬟眼里,那就是“商人重利轻别离”。 夫人才醒,郎君却多日不归没个交代,她们都是夫人的丫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怎能不替主子着急? 沁芳是个爱钻营的,除了每日替沈稚挑选漂亮的衣裳首饰,茶余饭后也忍不住多提点几句。 “夫人昏迷这些日子,全靠郎君鞍前马后地照顾,花出去的银子、精力不知凡几,可见心里对夫人是极为体贴爱重的。夫人虽然失去了从前的记忆,却不能将郎君当做陌生人看待,须得将从前的感情尽快培养起来才是。” “如今郎君出门在外,夫人一不过问去向,二不追问归期,您倒是得体大方了,可郎君心里指不定觉得夫人不在意他呢。” “您别嫌奴婢多嘴,上回郎君过来,夫人就不该让他走了,大半夜的能有什么要紧事非走不可?您一句话的事,郎君兴许就不走了。” “郎君奔波在外,又是那般的英俊风姿,身边难免有个莺莺燕燕扑上来,夫人难道不担心?” …… 三言两语说得沈稚面红耳赤,也觉得自己这个夫人做得不够称职。 夫君事务繁忙,并不经常过来。他们之间,倘若是像陌生人一样从头开始,对他的确不公平,可要她立即进入妻子的角色,对她来说又有些艰难。 “我要如何才能让夫君感受到我的关心呢?他手头事多,我总不好唤人催他回来。” 沈稚叹口气,想了想,也觉得沁芳说的不无道理。 他们从前有过误会,让他误以为她对他不喜,两人之间大抵就是那般僵持着。因此即便她醒来,夫君也不敢对她太过亲热。 只有她主动,他们之间的感情才能有所进展。 沁芳给她出主意:“您只需让刘管家着人去问一声郎君何时归来,郎君自然就明白夫人的心意了。待郎君归来,夫人不如亲自下厨,为郎君做上几道小菜,郎君心中自然欢喜。” 沈稚点点头,“就按你说的办。” 刘管家很快将此事传达上去。 霍易得知消息,立刻前去上禀:“绾姑……夫人问您何时回山庄,说要亲自下厨,为您做顿饭呢。” 裴慎执笔的手微微一顿。 即便谎言是他亲口说出,可这一句“夫人”还是令人心弦微颤,甚至有一种阴暗角落里隐秘而新鲜的愉悦。 霍易也是头回这样唤沈稚,说实话很不习惯,但听雪山庄似乎已经普及了这个称呼,刘管家在他面前也是夫人长夫人短的。 既然大人默认了这个称呼,那他也干脆提前过上两位主子举案齐眉的日子。 裴慎沉默片刻道:“同她说一声,我今晚回去。” 12 第 12 章 裴慎理完手头的卷宗,提前下值,回府换了身衣裳。 昭阳长公主正在亭中小憩,远远看到假山之后一道牙白身影闪过,惊得她瞳孔微微放大,一时还以为看错了人。 裴慎缓步走到亭下,行了个礼:“母亲安好。” 长公主拿眼上下打量他,敛下诧异之色,淡淡应了声,“这是要去何处?” 裴慎面不改色:“大理寺有桩案件存疑,今夜还要去一趟承德。” 长公主对他这些事从不过问,便挥了挥手:“去吧。” 直待人走远,才对身边的赵嬷嬷说道:“你可有发觉,他与平时有何不同之处?” 赵嬷嬷是府上的老人了,看着三位公子长大的,自然明白长公主的意思—— 牙白绣袍,金扣玉带,大公子这一身装束,实在像极了二公子。 赵嬷嬷笑道:“大公子惯常着深色衣裳,今日着牙白,倒多了几分珠玉琳琅的风姿。两位公子是手足兄弟,一母同胞本就有三分相像,又都生得这般英俊,公主看岔了眼也是有的。” 长公主心中隐隐波动,思忖道:“他素日出门也不会晃到我面前来,你说会不会是我平日疼老二多些,忽略了他,这才……”想用这种方式,换她做母亲的留意与疼惜? 赵嬷嬷也看得出长公主偏心老二老三,对老大不算热络,“大公子若有意修补与公主的关系,那就再好不过了。” 长公主点点头。 谁不希望家宅安宁,兄弟和睦呢?都是自己的孩子,只要他安安分分,不给两个弟弟使绊子,她又岂会刻意针对他? 假山之后,裴慎整了整衣襟,唇间一抹冷笑。 * 裴慎回来的消息传回,整个听雪山庄都忙碌起来。 沁芳替沈稚挑了一身新裁的水影芙蓉满开的羽纱裙,发髻上插两支碧玺挂珠簪,脖间挂八宝璎珞,还打算拿出那对种老水足的翡翠镯子给她戴在手腕上。 沈稚吓得忙摇手:“拿这个绑着我,可还怎么下厨?” 沁芳只得作罢。 往小厨房的路上恰好碰到刘管家,沈稚便顺口问了一句裴慎饮食上的喜好。 刘管家如实道:“郎君向来便有茹素的习惯,从不食荤腥。” “一点荤腥都不沾吗?”沈稚大感诧异,上回那道黄泥煨鸡他不是也……难怪桓征用那种眼神看她。 刘管家也不敢把话说得太死,“先时郎君过来的那几回,小厨房一直备的素膳,上回想来是照顾夫人的口味,才让厨娘做了几道荤食,不过时日久了,郎君的口味或许与从前有所不同……” 沈稚怔怔地点头。 那头小厨房听闻夫人要亲自下厨,早早就将食材备好了,时令的蔬果、新鲜的鸡鸭鱼肉应有尽有,还有一箱从南疆运来贮藏在冰鉴里的水嫩荔枝。 打听到裴慎的口味,原本想做的那几道荤食便不作考虑,她一一看过现有的食材,脑海中已经跳出几道熟悉的菜品,用意念搭配好了满满一桌。 这时节已入夏,天愈发闷热,槐叶冷淘与樱桃酥山最能解暑,食材中还有新鲜采摘的山货,可以做一道鲜香脆嫩的清炒牛肝菌。 他不食荤,只是可惜了那些云腿肉,沈稚咽咽口水,只能移开视线,决定再加一道松仁香菇,一碟银苗菜,一道凉拌秋葵,汤品就用清热润肺的百合莲子汤。 沈稚目光扫过水里活蹦乱跳的虾,实在舍不得弃,也不知他不沾荤腥究竟到哪一步,上回那道煨鸡他不也吃得面不改色么?鱼虾之类的白肉应该勉强能够接受? 她想了想,决定再做一道荔枝虾球。 七菜一汤,两人用肯定够了,还是非常丰盛的那种。 沈稚对这个计划十分满意,想来自己从前应该也是精通厨艺的,否则岂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想到满满一桌菜品? 可拿起菜刀的那一刻,脑海中却是一片迷茫。 呃……刀竟然也有这么多品种? 切起来怎的如此费力? 菜好像还没洗呢! 一旁的厨娘是个有眼力见的,见此情景大抵也明白几分,赶忙招呼手底的打荷:“还不赶紧帮夫人将要用的菜洗净切好?” 一群人这才忙不迭地上来帮忙,洗菜的洗菜,切菜的切菜,刨冰、剥虾、剥荔枝的各司其职。 沈稚一脸难为情地让开,心里又有些不过意,毕竟是自己下厨,瞅了眼他们的进度,于是主动抢活,将已煮熟的秋葵冷水中放凉捞出,再用现有的葱姜苜蓿调了一味料汁,漂亮地淋上去,也算亲手完成一道菜。 山中采来的菌子要用软刷细细地清洗,颇耽误工夫,刨冰也是个体力活,沈稚扫视一周,只瞧见剥虾的伙计被人叫去了,那头缺了人,她便坐到竹篚前开始剥虾。 这虾肉要保证新鲜,须得活虾现剥才好,只是这刚捞上来的活虾个个生猛,碰到须子就不受控制地四处乱蹦,沈稚还没抓到一只,就被几只跃腾的青虾溅了一脸水,有两只甚至还跳出了竹篚。 沈稚顾不得擦水,赶忙去捡那两只蹦出去的,只是一个不小心,被那锋利的虾头刺破指尖,疼得她轻嘶一声,赶忙缩回手,指头已经冒出了血珠。 门外的男人见这一幕,一个箭步上前将人扶起身,“受伤了?” 清冷的乌木沉香气息。 沈稚抬头看到熟悉的一张脸,眸光一亮,刚到嘴边的称呼没有好意思喊出口,只轻轻道:“你回来啦?” 裴慎垂眸看她的手指,淡淡地应了声。 他的手很大很热,指腹有一层薄薄的茧,几乎可以将她的手全部包裹。 沈稚纤长的眼睫扑闪了下,面颊隐约浮出一点红,像有什么东西在血液里哄然一下漫开。 裴慎先用干净的帕子替她裹了手指,又见她面颊被溅到的水滴,似是无奈地叹了声,替她擦了擦脸,道:“随我出来吧。” 沈稚也不好意思说饭还没做完,就怔怔地被他牵着出去了。 黄昏时候,光线柔和,风中有轻微的凉意,沈稚这才能够仔仔细细地看清身前的人。 与初见时不同,他着一身牙白银丝绣工笔山水的锦袍,橙黄光线洒落在他宽阔的肩膀,衬得整个人长身玉立,临风皎皎,比之上回威慑凌厉的气场要柔和许多,令沈稚对他的好感度又上升几分。 尤其是被他这么牵着自己…… 也许对他而言已成习惯,毕竟他们从前可是夫妻。 可对于沈稚来说,就好像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第一次与男子做亲密之事,说不自在是肯定的。 掌心的灼-热和酥酥-麻麻的触感一直传到心头,才六月的天儿,就已经燥得出了层薄汗,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发觉她掌心的汗湿,偏偏她又不敢乱动,不敢换个姿势再让他牵,叫人觉得她很不舒服似的。 小厨房到洗月斋这段路,沈稚如在炙火上行走,大气都不敢喘,直到入了洗月斋,坐到贵妃榻上,裴慎转身去拿金疮药,她才偷偷长呼一口气。 血已经止住了,只剩两个被刺破的小血洞,在细嫩葱白的指尖显得十分扎眼。 裴慎皱着眉头,一边上药一边道:“你既不善此道,往后也不必逞强,想吃什么吩咐小厨房做就是了。” 沈稚咬了咬唇,嗓音微糯:“我亲手做的总归不一样的。何况只要想起这个,脑海中就有不少菜式涌上来,我还以为那些我都会做呢。” 裴慎垂眸:“你从前在家中,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这没什么不好。” 她从小吃惯山珍海味,自然对这些菜式信手捏来,亲自下厨却是从未有过的,尚书府的千金,从来无需为谁洗手作羹汤。 沈稚试探着问:“那……家中的妯娌们都会做吗?” 裴慎怔了下。 沈稚心道,夫君在家中本就不受宠,又因经商总是会被高门世家的兄弟姊妹低看一眼,娶来的新妇若是没有一样拿得出手的,只怕也要受人指摘。 只是家中的事情裴慎没有对她具体说过,说多错多,若是再勾起她从前的记忆,那并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 裴慎没有否认她有妯娌这一点,只平静地回道:“你放心,家中的长辈对你都很满意,平辈们也很喜欢你。” 沈稚松了口气,她总会回去面对一大家子人的,夫君应该不会拿话哄她。 “那我们何时能回去……嘶。” 话音未落,只觉指尖一紧。 裴慎替她包扎时轻微用了些力道,“弄疼了?” 语声微凉,沈稚心中冷不丁趔趄一下,在一刹间有种错觉—— 面前之人,温柔不过是表象,骨子里的疏离冷淡才是真。 只是抬眼时,裴慎眼底的寒冰转瞬已融化成春雪,象牙白的长袍将他原本冷毅的面庞修饰出一种温文尔雅的气质。 沈稚才意识到自己又胡思乱想了,赶忙摇摇头,摒弃方才的念头,“没有。” 裴慎不想在她面前提回去的事,不过他一向将情绪控制得很好,“方才我已问过詹神医,你颅内尚有淤血未尽,眼下只宜静养,不宜奔波劳累,更受不得刺激。此处回府尚需一段车程,沿途山路颠簸,对病情不利,你且在此处安心将养一段时日。何况即便是现下回去,你也不记得旧人旧事,徒惹得长辈担忧,你说呢?” 沈稚很快就被说服了,“还是夫君思虑周全。” 倏尔听到这声称呼,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裴慎也不禁顿了顿,抬眼去瞧她,却见小姑娘已经羞涩地垂下了头。 颊边两朵红云,比六月初生的菡萏还要妩媚娇俏。 这声“夫君”在沈稚心里盘磨了许久,先前都是你啊你的,不知如何开口才不显得突兀刻意,这回寻了个时机不着痕迹地唤出来,自己却羞得不好意思见人了,手底的锦褥都被揪出细细的褶。 裴慎薄唇微抿:“你若觉得无聊,我叫人买些话本子来,权当消磨时间。” 沈稚眼睛眨了眨,“那你何时过来瞧我?是三五日过来一次,还是十天半月来一次?” 这般说完,真觉得自己有些可怜巴巴的。 大病初愈,失去了所有的记忆,身边没几个能说话的人,只知道裴慎是自己的夫君,可他还不能每日陪伴自己。 裴慎抬起头,温煦一笑:“你希望我过来吗?” 13 第 13 章 沈稚虽记不起前事,但也能慢慢感受到自己是一个爱热闹的人,喜欢一大家子聚在一起,喜欢游湖泛舟、赏花赏月。 听雪山庄固然很美,她这几日里里外外逛了几圈,身边不是花匠,便是仆妇,人人都恭恭敬敬的唤她夫人,可她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只有裴慎过来的时候,那种孤寂感才稍稍缓和一些。 他这个人看着很威严,不笑的时候又显得冷峻淡漠,可这两次相处下来,沈稚觉得他其实是一个面冷心热,也足够温柔包容的人。 就像今日,即便是手指那点被虾头刺伤的小伤口,也值得他费心费力地抹药包扎,可见作为夫君,他对自己是极好的。 沈稚心里对他油然生出一些依赖感,想要主动缓和与他的关系,也像沁芳说的那样,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培养夫妻之间的感情。 思及此,沈稚忍不住红了脸,轻声道:“我自然是希望夫君日日与我相伴。” 细细糯糯的一把嗓子,能够轻易挑起那些不见天光的欲-望。 裴慎目光沉暗,像有什么在血液里疯狂滋长,快要冲破眼前的屏障,可一想到这种从未有过的温柔是靠一个接一个的谎言欺骗而来,心底又生出一种可悲可笑的情绪。 不过,既然她已经在自己身边,这点悲凉的情绪很快就荡然无存了。 门外的桓征听到这话惊得下巴都快掉了。 这样的绾姑娘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也不对,应该说在自家主子面前的绾姑娘,此刻娇羞动人的模样真是前所未见。 换做从前,桓征根本不敢想象会有今日。 他甚至想着,就算绾姑娘一直记不起来,似乎也不是坏事。 心中思绪万千,化在眼中不过一闪而逝的情绪,沈稚甚至都未曾捕捉到裴慎眼神的变化,就见他拍了拍自己的手背,温声道:“先用膳吧。” 沈稚眼底的光黯了黯,原本还期待从他口中听到什么,没想到又被他岔开话题,只能点点头,跟他去了外间。 晚膳很快端了上来。 沈稚看着自己脑海中的食单被一一具象为色香味俱全的菜品,心情还是有些沮丧。 替裴慎夹了两块唯一一道亲自动手的秋葵,她有些腼腆地笑了笑:“我也是今日问管家,才知道你向来食素,上回的黄泥煨鸡……抱歉啊。” 裴慎垂眼看到餐盘中的秋葵,微微顿了下,没说什么,慢条斯理地夹起一块,“这秋葵是你自己拌的?” 沈稚弯起的唇角一僵,“味道不好么?” 裴慎含笑:“还不错。” 看到满桌的素菜,她先挑了一只虾仁慢吞吞地吃着,他搁下银箸,道:“我说过,你想吃什么吩咐下去便是,不用顾忌我的口味,只要是你欢喜的,我便也欢喜。” 沈稚闻言微微地愣住。 夫君是说……她欢喜的,他便欢喜? 这句话很难不被理解成一句动人的情话,从他口中轻描淡写地说出来,却在沈稚心里激起一层不小的热浪。 仿佛一泓温泉在心底升腾,生出无数细小而甜蜜的气泡,将心里填得满满当当。 沈稚抿抿唇,舀了口莲子汤在喝,又忍不住拿眼瞧他:“夫君为何喜食素,不食荤?” 裴慎执箸的手一顿,手背隐隐有青筋鼓起。 桓征在一旁担忧地看向自家主子,从前的经历算是主子的逆鳞,从来没人敢提那一桩。 有一回忠勤伯夜里同夫人咬耳朵,无意间说起这件事,大概是用了点调笑的语气,次日一早便被大理寺寻了个由头下狱。 倒也不是巧立名目,天子脚下的高门贵族难免有些阴私龌龊,皇帝睁只眼闭只眼,顺天府轻易也不敢动这些大佛,被大理寺盯上只能怪他们自己没有收拾干净。 时日久了,这些官员也渐渐想明白,不是他们做得不够谨慎,而是得罪了新任大理寺卿,这人就像一尾阴冷的毒蛇,冷不防就能一口咬在你的脖颈,叫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谁都怕祸从口出,后来就再也没人敢提那些旧事了,甚至连裴慎的名字等闲也不敢提起。 如今绾姑娘问起,主子自然不会对她如何,但也绝不会高兴。 沈稚这回也学聪明了,先去看桓征的表情,见他一脸为难,立马改了口,小心翼翼道:“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吗?你若是不想说,可以不用告诉我的。” 裴慎偏头瞥了眼桓征,淡淡道:“你先下去吧。” 桓征应了是,默默退了下去,心中却后悔,方才千不该万不该对绾姑娘挤眉示意。 从前因与绾姑娘多说一句话、多看一眼的世家子弟,哪怕是二公子与三公子,都被主子记恨在心,如今绾姑娘可是主子的“夫人”,他怎么就忘了这一茬! 屋内只剩两人。 裴慎敛眸啜了口茶,漫不经心道:“没什么不能说的,豪族大户难免引人注意,家母那时年轻气盛,得罪过不少人,在我幼时,仇家混在一群山匪中将我掳去,”他见她放下银箸,口中的食物咽下,这才继续说道,“那地方没什么能吃,只有一些腐烂的碎肉……” 话音刚落,沈稚只觉心口一阵恶心难受,她捂住嘴唇,艰难地忍住想吐的欲望,乌润润的眼底都渗出了泪水。 裴慎给她递了杯茶,“吓到你了?” 考虑到她还在用膳,其实他已经隐去太多细节,那些过往,夜夜都是他的噩梦。 沈稚闻言忙摇头,就着他手里的茶水喝了半杯。 其实比起恶心,沈稚此时更多的是无措,怕他看到自己的反应会失望,以为自己嫌弃他,也心疼他过去的经历,不知该如何安慰。 “我是不是提起你的伤心事了?” 裴慎摇摇头:“事情过去这么多年,早就忘了。” 他凝视着面前一双蒙着水雾的小鹿眼,轻易能够分辨出她眼底异于旁人的情绪—— 旁人提及这件事时,是猎奇,是鄙夷,是眼睁睁看着天之骄子坠入泥潭的隔岸观火与幸灾乐祸。 而她完全没有。 似乎,她也并不是那么的难以接受。 所以从前,她到底在怕他什么? 如今她已经是他的妻子,往后也再不可能属于他人,如果可以,他不介意将真实的自己一点点剖析给她看。 如若失忆的绾绾可以接受这样的自己,那么从前的沈稚为何不能接受裴慎呢? 思忖间,手背倏忽覆上一抹温热。 沈稚想了一肚子的话,最后摸摸他的手背,结结巴巴地宽慰:“你……你别害怕,如今你生意红火,手下的护卫又都那么厉害,定然可以护你周全。还有这些山珍海味,如今你也是想吃什么便吃什么,再没有人能逼迫你了。” 难怪先前总觉得他的面色其实是有些苍白的,甚至是阴沉的。常年茹素,脸色又能好看到哪去? 裴慎垂眼看着那只绵软小手,笑了笑:“我明白了,多谢绾绾。” 如若他没有算错的话,这应该是第二次,她主动来碰他的手。 本朝风气还算开放,没有那么多男女大防的规矩,所以像先前沈稚的及笄礼,世家贵女们隔着一道帘门成群结队来瞧他们兄弟仨,这样的事并不罕见。 但男女授受不亲是自古传下来的道理,高门闺秀还是很避讳私下与男子见面或共处一室,遑论肢体的接触。 即便从前与裴二、裴三再交好,沈稚的一举一动也绝对止乎礼数。 他倒也算是第一个,与她有过亲密接触的男子。 沈稚不知他心中所想,意识到自己还抓着他,也是这时才留意到男人手背的温度烫得出奇。 她像是被电到似的讪讪缩回手,强忍着心慌,赶忙找补,眼瞳转了转,见桌上这道莲子百合汤很是清爽,便给裴慎也舀了一碗。 裴慎眸光沉炙,欣然接过。 桌上安静了一会,沈稚捻了捻手指,感觉那热度渐渐地散了,翻涌的心绪才慢慢平复下来。 “对了,”沈稚想起先前一直想问的,“我还没听你说过,家中是做什么生意的?” 夫君在外奔波,她作为妻子,不说帮上忙,至少不能对家中产业一无所知,趁着休养这段时日,倒是可以学着打理一些简单的事务。 “茶叶,瓷器,布料,药材,珠宝首饰,酒楼客栈皆有涉及。”裴慎神色坦然。 听到茶叶二字时,沈稚就已经睁大了眼睛,再听到后面这一长串,她更是惊得手中银箸险些没拿稳。 难怪先前那些铺子掌柜随随便便送来的衣裙首饰都是云锦苏绣、赤金点翠,就连衣裙上遍布的珍珠,也都是最好的东珠。 沈稚下意识逡巡一圈屋内的摆设,心道这些家具摆件怕只会比她想象的更加贵重,一处小小的庄园就已如此,说不定外头像这样的庄子还有百十来座。 夫君……果然豪富。 14 第 14 章 其实裴慎倒也没说错。 定国公府百年大族,老定国公跟着太-祖一起打天下,是太-祖的左膀右臂,功名累世的家族,绝非普通的新贵门第可以相比,而比起那些子孙式微的世家大族又不知好了多少,否则先帝也不会让最宠爱的昭阳公主下降定国公府。 偌大的国公府,几代人积累的家业,叔伯兄弟手中都分到一部分,各自都打理得不错,大头当然还是把持在定国公与昭阳长公主手中,分给他们兄弟三人拿来练手的也有不少。 昭阳长公主在这上头很是慷慨,从不约束他们的月钱,也不因尚未分家便不给添私产,都是自己的亲子,且这点钱还远不至败家的程度。 只是裴识前几年在准备科考,而裴朗还年轻,手里的私产多半还是昭阳长公主代为打理,只有裴慎年少便在朝中担了职务,也有足够的能力料理产业,这些年经营得当,年年都能翻上几番。 他提及这些时神色平静,仿佛在说一些极为寻常的事,甚至先前还因经商觉得委屈了自己,丝毫不像沈稚想象中的那些大腹便便、满身铜臭的商人,也不会因为家累千金便拿狗眼看人,处处一副指点江山的模样。 裴慎见她一直偷眼瞧自己,不禁一笑:“怎么了?” 沈稚小脸泛红,小声道:“没什么,就是觉得你……很厉害。其实夫君今日穿这身牙白格外俊朗,不像先前的玄色衣袍那般压迫,反倒有种君子如玉的风姿。” 其实他是非常英俊的外表,皮肉和骨相都无可挑剔,只是五官和轮廓稍显凌厉。 沈稚因失忆并不知他从前为人,先前被他生人勿近的气场唬得心慌,现在想来,其实并不是他让人害怕,大概是她大病初醒,失去所有的记忆时,突然有一个人闯进自己世界,那种无助和陌生让人感到惶恐吧。 比起夫君,沈稚觉得他更像温柔宽和的兄长,处处考虑她的感受,待她好得有些不太真实。 裴慎见她一脸娇羞的模样,唇边浮出淡淡的笑意,目光却微不可察地往下沉了沉。 果然裴识这款更受女子喜欢。 沈夫人出身书香门第,自是对儒雅清隽的君子之风更为推崇。 其实不光是是沈夫人,昭阳长公主不也是如此吗?不论如何宠溺张扬活脱的幼子,她对沉稳雅正的裴识始终多一分赞赏,因为裴识才是真正的世家子弟典范,是能够替国公府光耀门楣的存在,也是长公主最拿得出手、最骄傲的儿子。 而沈稚因自幼受到的教养和耳濡目染使然,即便与裴朗再性情相投,她在内心深处大概也是偏向裴识的。 用完晚膳,詹正献照例来给沈稚施针。 沈稚身子恢复得不错,先前一日一次的施针,慢慢改为三日一次,身上的擦伤几乎看不到了,因此祛疤的玉容膏也只在沐浴和净手后作润肤膏涂抹。 一段时间的针灸下来,她还是没办法记起从前的事,不过针灸也确实有提神明目的功效,这些时日沈稚的睡眠也很不错。 詹正献收了针,裴慎在她面前缓缓蹲下,“感觉如何?” 沈稚睁开眼睛,“很舒服。” 詹正献想到什么,转头对裴慎道:“说起来郎君也许久未曾针灸了,这段时日头疾恢复得如何?” 未等裴慎回答,沈稚便错愕开口:“夫君也有头疾?” 裴慎看了眼詹正献,视线调转回来:“只是从前思虑过多导致,无碍。” 其实裴慎的情况有些复杂,这头疾也是导致他性情大变的缘由之一。当时连宫里的御医都看不出名堂,说是在山匪手中那段时日落了心病,又找不出医治之法,后来找到詹正献,用了针灸和熏香的法子,这头疾才慢慢有所缓解,至今已有近十年了。 沈稚却不信他的解释,倘若只是寻常的头疾,又何须请动詹正献这样的神医来诊治? 一偏头,便看到沁芳在旁同她使眼色,她酝酿片刻,轻声道:“今日已晚,夫君路途奔波劳累,又有头疾在身,不若留在山庄休息一晚,请詹神医替你好生复诊一回?” 裴慎垂眸,便看到两根白皙纤细的手指轻轻捏着他的衣袖,指甲粉嫩,修剪得圆润整齐。 他喉咙微微滚动,语声却平静:“既如此,劳烦神医过后随我去一趟濯星阁。” 詹正献颔首应下。 沈稚连同身旁的沁芳和云锦都傻了眼。 濯星阁是郎君在听雪山庄的居所,寝屋与书房都在那处,郎君既答应留下,竟然还想着与夫人分居两处么? 只是两个丫鬟也不敢多劝,光是郎君站在这里,她们就已经战战兢兢了,哪敢多说什么,而沈稚方才提出让他留下,就已花光了十足的勇气,那一句“夫君何不留在洗月斋”是万万说不出口的。 走之前,裴慎罕见地伸出手,指节微顿,随后揉了揉她的脑袋:“我先过去,你自己好好休息。” 沈稚点点头,心里说不出的憋闷。 裴慎走后,沁芳端来鱼洗为沈稚洗漱,见屋内灯火煌煌,又是夫人一人独守空房,不由得叹口气。 “难道詹神医没有同郎君说,夫人除了这失忆之症,其实身子已无大碍了?眼下其实是可以行房的,就算不能行房,夫妻之间同床共枕亲热一些也是好的。” 沈稚也有些懊丧。 但她大概猜到一些原因。 先前夫君便说他们之间有些误会,她私下里问过霍易,霍易支支吾吾不肯说,最后只肯隐晦地告诉她,从前她对夫君确实不怎么好。 所以夫君,大概是不愿在她失忆期间趁人之危? 沈稚自认不是那等嫉恶如仇、偏听偏信之人,也不会因为一件小事狠狠怪罪过谁,平日沁芳她们有个错漏之处,她提醒两句也就罢了,见到家仆从来都是一张笑脸,底下人都说她好脾气,她又怎么会对夫君那般冷淡呢? 既然夫君说是误会,那便是本不该存在的矛盾,如今她已明白夫君是什么样的人,也知夫君待她无微不至地好,她想若是自己未曾失忆,多半也不会同他拧巴了。 沁芳出了个主意:“奴婢瞧郎君晚膳用得不多,夫人不如叫小厨房炖一碗羹汤,夫人亲自送到濯星阁,也好叫郎君明白夫人的心意。” 若夫人能留在濯星阁与郎君共寝,那便再好不过了。 见沈稚还在犹豫,沁芳急道:“难道夫人要等明日郎君走了,再等下回不成?这回是五日,下回又是何时呢?” 沈稚想想便应了,夫君只说自己去濯星阁,从未说过不让她涉足,何况她也想同他多说说话呢。 沁芳替她描了个精致的妆容,见她身上这件雾紫薄纱裙影影绰绰透出胸-脯上方晶莹软腻的雪肌来,实在是娇色天成赏心悦目,便不打算给她换衣裳,只多披了件轻薄的羽衣外氅用以御寒。 戌时的晚风泛着丝丝凉意,因入了夏,沈稚倒不觉得多冷。 濯星阁位于山庄西北面,建在半山之上,飞檐峭台,雕甍绣槛,足足五层之高。 比起她的洗月斋灯火通明,这里明显冷清了许多,若非白日里远远瞧过几眼,沈稚对这处可以算是非常陌生。 她并非那等好奇心极重的人,裴慎没提,她也从未踏足过此处。 “夫人当心脚下。”沁芳提着灯笼,转头提醒。 沈稚拎着裙摆,小心翼翼地拾阶而上。 阁楼五层,夜风拂过时能够清晰地听到檐下金铎的声响,比起阁楼,沈稚觉得这里从外观看更像一座塔,越往上走,甚至能闻到幽幽淡淡的佛香。 桓征守在门外,见沈稚上来,赶忙上前引路。 “我来给夫君送羹汤,劳烦通报一声。”沈稚抬了抬手里的食盒,说明来意。 桓征应了声是,“外头凉,夫人先进来吧。” 沈稚点点头,入了门,待桓征去通报,正巧看到詹正献提着药盒从楼梯上下来。 她上前施了一礼,柔声问道:“神医可给夫君瞧了,不知这头疾可有费难之处?” 詹正献见到沈稚,不由得想起方才裴慎交代的话,面色有些复杂—— “夫人的病症棘手,神医也不必勉强。” “你不觉得,夫人眼下的状态或许就是最好的结果么?” 阁顶的风凉意渗人,詹正献当时就打个冷战。 他是聪明人,何况在裴慎身边这么久,又岂会不明白他的意思。 倘若多费些心思,詹正献有三成的把握可以治好沈稚的病症。 可现在,裴慎却不想让他治了。 “神医,我夫君他到底如何了?” 姑娘焦急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詹正献心中暗叹一声,拱手道:“夫人放心,郎君无碍,这头疾比从前缓和不少。” 沈稚这才松了口气。 “噔噔”的脚步声渐进,是桓征从楼上下来了。 “郎君在顶楼,夫人上去吧。” 沈稚点点头,身后的沁芳正要跟上,被桓征拦住,“郎君喜静,夫人一人去便可,你且在此处候着吧。” 沁芳自是一百个答应,她才不会这么不识趣,上去搅扰郎君夫人花前月下呢。 15 第 15 章 詹正献离开濯星阁后,还在思索裴慎的病症。 从找到詹正献时,这头疾就已经困扰裴慎六七年了,与其说是头疾,不如说是一种心理疾病更为贴切。 幼时匪寨的经历给他留下了长久的阴影,夜夜梦中挥之不去,甚至演变成一种严重的心理疾病,无论是见亲人还是生人,闭上眼睛都只见千口詈骂,万目睚眦,豺狼恶鬼似的扑向自己,睡梦中更是这些人生啖血肉,暴虐狂欢的模样。 很长一段时间,他对谁都有巨大的敌意,见到人、听到人的声音便觉头痛欲裂,厌恶至极。 他想要摆脱这一切,所以才要爬上更高的位置,掌握权势,在别人迫害自己之前先下手为强。 尤其是在升任大理寺卿之后,裴慎几乎掌握了整个皇城的情报网,更便于他眼中拔钉,铲除异己。 詹正献回到住处,放下手中的药箱,忽然想起几年前裴慎同他提起过一个人。 “我原以为世人皆为我所恶,皆有害我之心,直至遇见此人。” “我见她时便如雨旸时若,雪霁初晴,一切魔障消弭于心。” 当时詹正献本以为裴慎定要将那人抓来给自己当药人,这也绝对是裴慎能干出来的事,可没想到并没有。 虽有了疗愈的希望,可裴慎的病症依旧一如从前,詹正献便以为,这人大概是身份地位极高,或者有什么背景,连裴慎等闲都碰不得,詹正献慢慢地也就淡忘了这件事。 直至裴慎将这姑娘带到听雪山庄,藏在自己身边,而今日詹正献再替他把脉,发现他的病症竟比从前缓和了许多,一番思前想后,恐怕这姑娘就是裴慎当日提及之人。 恰好这姑娘险些坠崖,记忆全无,裴慎正好顺理成章将人留在身边,诱哄她成了自己的妻子,姑娘心思单纯,也真信了这话,乐意与他百般亲近。 如花美眷在侧,又是治病的良药,裴慎如何肯放手? 不过目前为止,他还不知裴慎要如何拿她来治病,同房暂时是没有的。 甚至他从那姑娘醒来,只来过听雪山庄两次,似乎也不急着治病,不知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思及此,詹正献忍不住长叹一声。 医者仁心,可惜他只是受制于人的医师,虽心疼这姑娘的遭遇,却也做不得什么,若是多嘴,依裴慎的性子,将他剥皮抽骨都有可能。 裴慎不让他继续医治,往后这姑娘的失忆之症究竟能否恢复,当真只能看天意了。 濯星阁。 沈稚一步步拾级而上,因手里还提着食盒,急着去找裴慎,经过每一层时都只能匆匆扫眼看个大概。 下三层大抵是作供佛、藏书之用,她沿着楼梯往上瞧,最高层应该就是裴慎的寝居之所了,只不过与她想象中的富丽堂皇不同,濯星阁一切从简,从内到外质朴素雅,没有看到任何奢华的装饰。 相比之下,她所住的洗月斋简直就是银屏金屋,算是相当奢侈靡丽了。 只是三楼开始,灯火愈发幽暗,沈稚慢慢地有些视物困难,开始后悔没有将沁芳手里的灯笼一并带上来。 她有夜盲,就算是夜里睡觉也留着灯,在光线昏暗处几乎看不见任何东西,此刻只能摸索着木质栏杆,凭直觉慢慢往上走。 “夫君,你在吗?” 少女颤颤巍巍的声音传来,男人漆沉的瞳孔没在暗色之中,不动声色地掐灭手边一抹微弱的光源。 沈稚大概知道自己走到四楼通往五楼梯段中间的平台,可实在估不准距离,只能扶墙摸壁,小步地往前挪动。 饶是十分小心,眼前一团漆黑也加深了沈稚心中的恐惧,脚下一个不慎踩空,竟被中间层结束的那节楼梯绊倒。 她惊呼一声,整个人直直往梯面上摔去。 原以为自己会趴在地上摔得很难看,没成想手臂下忽然多出了一双温暖的手,将她整个人稳稳地托住。 沉郁的乌木沉香气息散入鼻尖,沈稚高悬的心也随之缓缓落到实处。 “夫……夫君?” 少女嗓音轻-颤,像拂过心口的一根羽毛。 “抱歉,”黑暗中传来男人低沉的嗓音,“方才一直在闭目养神,没来得及点灯,是不是吓到你了?” 他燃起火折子,扶着沈稚的手腕,点燃了角落里一盏八角青铜烛台。 火苗在少女的瞳孔里重新跳动起来,裴慎很明显能看到她惊魂未定的表情,以及薄薄的纱裙下,微微起伏的柔软胸脯。 他错开目光,吹灭手中的火折。 沈稚喘了口气,借着烛台的灯光,看向男人的面庞,“是我不请自来,打扰夫君休息了,方才还要多谢夫君。” 裴慎道:“你我本就是夫妻,不必对我言谢。” 他往楼上看去,“我去点灯,你是在此处等待片刻,还是跟着我?” 沈稚赶忙拉紧他的手,温热的触感令她心头微颤,“我……我跟你一起吧。”她实在怕极了黑暗的环境。 “嗯。” 少女水葱似的手指,掌心柔嫩得豆腐一般,裴慎顺理成章地反握在手中。 沈稚乖乖跟在他身后,原先还是有些后怕的,可抬头看到男人宽阔挺拔的背影,所到之处,所有昏暗的角落都在一寸寸地被烛火照亮,心中便慢慢地安定下来。 好像只要他在这里,便能带来光,她便什么都不用怕了。 她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两人之间本就只隔了半步距离,这一慌神,不防他忽然转过身来,沈稚竟一头扎进了男人坚硬的胸膛。 呜……额头好痛。 沈稚眼里的泪花都被撞了出来,揉揉眼睛,才发现自己撞上的是裴慎胸前的镶金配饰。 额头微微一凉,是男人伸手碰了碰她的伤口,“疼不疼?” 沈稚咬咬唇,闷闷道:“不疼,是我自己不小心。” 头顶传来极轻的一声笑,“看来往后不能穿得太过繁复,我们绾绾这么笨,可要仔细护着些才好。” 沈稚愈发红了脸。 她怎么这么笨呐……又给夫君瞧了笑话。 不过心口却因他难得的甜言蜜语悄悄泛软,细细电流般的酥-麻触动了整片心脏。 顶楼风大,屋内有些冷,沈稚不自觉地吸了吸鼻子。 裴慎带她到榻上坐好,自己先去把窗户关上,然后将屋内的灯盏一一点燃,她这才慢慢看清屋内的陈设。 乌木雕漆的屏风内隐隐看到象牙床的一角,拐角处摆着一架青铜连枝灯,她坐的这张几榻应该是裴慎惯常休息的地方,面前旧窑瓷盏中的茶汤还飘着热气。 比起洗月斋,这里的铺陈着实称得上极简和空旷,也许就像书里说的“旷士之怀、幽人之致”,可在沈稚看来,似乎是……缺了点人气儿? 等到屋内大半灯盏点燃,沈稚转头便看到拐角处帷幔之后满墙的多宝格,虽看不太清,但隐隐可见每一格都摆了东西,她心中好奇,正想仔细瞧瞧他平素都喜爱收藏些什么,男人转瞬已回到面前。 “在看什么?” 沈稚被这道凉凉的声音惊得一跳,立马回过头来,对上男人温润柔和的眼神,轻轻吐了口气,“夫君平素就住在这里吗?” “嗯,偶尔会来此小住。” 裴慎取了药,在掌心化开,轻轻抹在她微泛红的额头。 沈稚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男人温热的气息就拂在她的脸颊,一种清冽温暖的味道,她呆呆地坐着不敢动,却情不自禁地被他专注的眼神吸引。 他是典型的剑眉星目,双眉深浓,像两把锋利直上的剑,眼瞳漆黑,又像深不见底的渊,如若他不是总这般温柔细致地看着自己,沈稚是真的不敢直视这样的眼睛。 “是不是撞疼了?” 沈稚回过神,赶忙摇头:“一点磕碰,过会就好了,夫君莫担心。” 裴慎收了药瓶,放回架上,沈稚这才想起自己是来给人家送宵夜的,方才险些摔倒,也不知汤撒了没有,赶忙掀开食盒检查一遍,见汤盅完好无损才松了口气。 “夫君晚膳用得少,方才我让厨房煮了一碗雪霞羹,还有一碟茯苓糕,有宁心安神的功效,夫君尝一点?” 裴慎笑着坐下,“好。” 他从不在入夜之后用食,可谁让这是她亲自送来的呢? 裴慎捏了一枚茯苓糕,慢条斯理地吃了半块,他吃饭时是很文雅的,安安静静,除非沈稚主动开口,否则两人就会一直毫无交流。 “夫君,我想与你商量件事。” 裴慎抬眼:“嗯?” 沈稚酝酿了半天,才道:“先前你说,我们之间有些误会,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但若是我误解了夫君,那我先对夫君道个歉,也很感谢你这段日子这么照顾我,往后我们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事,消除隔阂,重新做夫妻,好吗?” 裴慎目光稍顿,似乎笑了下:“重新做夫妻?” 沈稚认认真真地点头,红着脸,小声说道:“就是……就是你想的那样。” 16 第 16 章 重新做夫妻就是恢复寻常恩爱夫妻的相处模式,不说如胶似漆,却也不能像失忆前那样,对裴慎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她很感激他,也发自内心希望与他重归于好。 “如若从前的我让你不高兴,往后我会好好补偿你的。” 少女眸光诚恳,一把细细糯糯的嗓音是他从未感受到的真挚。 裴慎的心似乎也随之晃了一下。 他含笑注视着她:“所以绾绾这是,下定决心,做好准备了?” 什……什么准备? 沈稚见他似意有所指,眨眨眼睛,目光下意识往下挪,这才发现自己这一身纱裙何等出格,灯火下几乎就是毫无遮挡,将胸口这一片肌肤完完整整地暴露出来,连胸前那一片簇拥的雾紫色花朵都透出几分欲盖弥彰的味道。 方才在夜色之中还不显,眼下灯火通明时再看,这简直……与勾栏瓦舍的女子无异! 沁芳怎就容她穿了这一身便出来了! 等等,夫君口中的做好准备,难不成以为她今夜便要…… 脑海中轰得一声,如有烟花炸开,沈稚羞燥得浑身发烫,只觉得无数个火星恨不得将体内所有的角落点燃。 她不自在地拢了拢外氅,试图掩盖几分。 “我……”穿成这样出来见他,再怎么解释都显得欲拒还迎,她定定神,硬着头皮道:“夫君误会了,我是说,就像寻常夫妻那样相处,至于其他,水到渠成便好,我并非那般急迫……” 嘶,怎么越解释越糟糕! 良久未能等到对方的答复,沈稚闷着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绾绾,绾绾?” 直至裴慎唤她,沈稚才僵硬地将头抬了抬,却还是不敢看他。 男人轻笑一声,斟酌片刻道:“濯星阁偏冷,你住不惯,我随你回洗月斋吧。” “啊?”沈稚怔怔抬起头。 夫君这就答应与她同房了? 说起来她才是那个来勾人的,眼下自己竟先不自在了起来。 楼下桓征看到自家主子带着姑娘下来,一时怔在原地。 主子这是打算送人回去,还是另有想法? 门外守着的沁芳也是满脸的错愕,夫人都亲自过来了,难道郎君还要将人送走不成? 可一看到躲在郎君身后满脸娇羞的夫人,沁芳这样的人精立刻意会,两人指定在上面做了什么,否则夫人岂会羞成这个模样。 果然,两位主子回到洗月斋就没打算再出来。 裴慎去隔壁净室沐浴,沈稚坐在妆奁前卸下钗环,而洗月斋内仅有一张床,一切看上去水到渠成。 沈稚换了身寝衣,嘀咕了沁芳几句:“方才我也没留神,竟然穿了那件就跑出去了,叫郎君看了笑话。” 沁芳笑道:“夫人哪里的话,那件纱裙不过比寻常衣衫轻薄一些,哪里就穿不得了?何况寻常的衣裳怎配得上夫人这般的云鬓花颜,郎君见了心中只会欢喜。” 净室水声渐渐停了,沈稚耳尖都红了,跺跺脚道:“我不同你说了。” 沁芳笑了笑,吹熄外间的灯烛,待裴慎进门后没有旁的吩咐,她便退下了。 沈稚看着一身月白寝袍的裴慎慢慢走近,愈发坐立不安起来。 诚然主动“邀约”的是她,可这并不代表她做好了所有的准备,相反,于失忆的她而言,这也算是她某种意义上的新婚头一晚,她是压根半点没有准备。 她反复平复了呼吸,僵硬地扯别的:“对了,忘了同你说,我自小患有夜盲,就寝时也留着内屋的灯,你若不能接受……” “我知道。”裴慎抿唇,“往后,自然是按你的习惯来。” 沈稚“哦”了声,眼睁睁看着他若无其事地坐到自己身边来,占据一半的床位,她甚至能感受到男人刚刚沐浴完身体散发的那种潮热之气。 偷偷偏头,便瞧见一滴晶莹的水珠从他凸起的喉结滚落,滑入衣襟不见了踪影,她莫名心悸,喉间干哑,像被一把火烧干了水分。 “你……喜欢睡里侧还是外侧?” 裴慎闻言牵起唇角,嗓音被净室的水汽晕染得微微沙哑,“都行,不过我记得你从前是喜欢睡在里侧的。” “是……是么?”沈稚瞠目,“我们、睡、在、一、起、过?” 裴慎又说没有。 沈稚脑海中自然而然地浮现出一些画面—— 夫君受人白眼,她冷眼旁观地走开。 夫君回到家,她假装看不见。 夫君要就寝,她冷冰冰地说不方便,然后转身朝内,宁愿对着墙也不愿看他一眼,夫君就这么被她赶去书房…… 罢了,往事不堪回首。 沈稚温吞吞地道:“那就……睡吧。” 她脸红脖子粗的,燥得浑身发热,这话说完又被自己的唾液呛到,猛地咳嗽两声,泪花都蹦了出来。 裴慎笑道:“你不舒服?” 沈稚脑海中乱哄哄的,听到这话如淋甘露,借坡下驴地点头:“是……是的,詹神医让我多休息来着。” 裴慎又笑了下,“嗯,那就睡吧。” 沈稚一溜烟钻到床内侧,裹紧了小被子,才准备脸朝内侧缓解尴尬,又觉得这样对他很不尊重,只能咬咬牙,梗着脖子闭眼平躺。 四下寂静,只余烛火灼烧时的滋啦声响,以及自己快要跳出喉咙的心跳。 时间仿佛过去了很久,沈稚察觉似乎有一道目光牢牢盯着她,如有实质般地,压得她连呼吸都不利索。 他怎么还不躺下,还在看她么? 她脸上有脏东西? 良久才听到锦被摩擦的声响,沈稚察觉右侧有一阵风漏进来,随后一具温暖宽大的男人身体静静在她身边躺下。 六月的天已经开始暑热,尤其他们夫妻同寝,云锦自然不可能铺两床被子,一个被窝里两个人,再如何也做不到完全避开肢体接触。 沈稚能感受到他一侧手臂硬邦邦的,竟然有种肌肉强健的力量感,这般若有若无地贴靠着,叫人不由自主就软了身子。 她本就睡姿僵硬,眼下感觉整个右臂都麻酥酥、热烘烘的,像是被人定住动弹不得。 裴慎看着小姑娘眼睛闭得紧紧的,呼吸断断续续,半天才一次,一次吸入好大一口,忍俊不禁地开了话茬:“那两个伺候你的丫鬟,似乎对我们的房事很关心?” 沈稚喘了口气,睁开眼睛时整个人都像蒸熟的虾蟹,听到他说话,终于有理由翻个身,让热腾腾的后背感受一下凉气,可这一翻身,便对上了男人俊美如刻的侧脸,一时心跳又漏了半拍。 她佯装镇静道:“沁芳就是关心我吧,寻常的夫妻许久不同房,感情只怕就要疏远了,何况我与夫君也并非日日同坐同息,她们着急一些也在所难免。” 裴慎似是自语:“怪不得。” 沈稚一脸迷茫:“什么怪不得?” 裴慎往外看了一眼:“她今夜守在外面。” 沈稚愣了下,这才恍然大悟。 她往外瞧,没瞧见人影儿,不知道沁芳守在哪,就又躺了回来。 她看过话本子,知道一些有头有脸的人家,主人行房之时都有丫鬟婆子在门外把守,随时准备里头叫水,有时候一夜好几次,第二日清晨还会进来检查事帕,看主子到底成了没有。 沁芳只是尽了自己的本分,沈稚也不好说她什么。 至于何时与夫君成为真正的夫妻……她还是没有做好准备,虽然说好了要补偿他,可与他睡在一张床上就已经耗尽她所有的勇气,夫君又太过尊重她,即便两人睡在一处,也绝不越雷池一步,她一个人实难继续主动。 不过两人睡在一处,说说话、增进增进感情还是可以的。 说到丫鬟,沈稚想起一事来:“我从金陵嫁到盛京,可有陪嫁丫鬟跟过来?我听说听雪山庄的丫鬟婆子都是前些时候才买的,怎么不干脆让我的陪嫁丫鬟过来照顾我?自小伺候的丫鬟,自然比外面新买的用得趁手些,何况她们对我的性子、习惯也更加了解,提及旧人旧事,说不准能助我早日恢复记忆,也省得多费银子额外养这么多人,等我痊愈恢复,再遣散岂不麻烦?” 裴慎闭了闭眼睛,面色其实已经很难看了。 他压抑住胸口起伏的情绪,尽量将嗓音放得和缓,“的确有两个陪嫁丫鬟,一个见你坠崖吓病了,还有一个随我去衙门报案,耽搁了几日。你的病症耽误不得,费些银子都是小事。” 好吧,她总能被他说服。 沈稚垂眼点点头,没留意到裴慎微冷的表情,忽然想起更重要的事情来。 “对了,我爹娘那边可得了消息?他们知道我在这儿吗?我可要去信一封,给他们报个平安?” 说起来也真是不孝,撞个脑袋竟把生养自己的爹娘都忘记了,这些天裴慎不过来,她也不知道能问谁。 裴慎皱紧眉头,头隐隐痛起来。 他不喜欢她提从前的人和事,偏偏她总是问起。 难道他给她的,还不足以让她忘记那些可有可无,甚至连记都记不起来的旧人? 早知如此,当初不如骗她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女,让她只能像菟丝花一样依靠他、喜欢他,安安分分地待在他身边。 “夫君,我爹娘他们……” 沈稚还在等他的回答,猝不及防肩膀一道分量传来,整个人就已落入男人温暖坚硬的怀抱中。 17 第 17 章 少女淡淡的甜香弥漫在鼻尖,像一抹恬静的风吹散颅内隐隐的钝痛,当真有药到病除的功效。 这种温热而陌生的触感让他几乎忍不住战栗,强烈的刺激叫人目眩神迷,想要更进一步。 裴慎深深吁出一口气。 怀中钻出个毛茸茸的小脑袋,少女的脸蛋红得煮熟的螃蟹一般,颤颤巍巍地喊他:“夫君……” 裴慎对上那双水雾朦胧的眼,气息愈发沉了几分,“我早已与你爹娘通过信,你若还不放心,明日备好书信,叫霍易替你送到邮驿。” 沈稚窝在他怀中,脑海中乱成一团,只怔怔地应了声好。 两厢沉默,只余彼此的呼吸。 其实裴慎也说不清方才为何忍不住冲动直接将人揽进怀里,其实他已经容她太久了,他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听她甜甜地唤自己夫君、柔软的身体睡在自己身侧还能心无波澜地甘当柳下惠。 真要与她亲近,绝不可能仅仅是这样,而要做真正的夫妻,眼下她的身子未必能够承受—— 裴慎深知自己欲念汹涌,尤其面对自己肖想已久之人,一旦开了那个闸口,轻易是没法收手的。 所以一直在压抑,也一直在等她主动开口。 沈稚被他拢在臂弯,不敢动弹,也不敢大喘气,良久才鼓足勇气,小声喊他:“夫君,我有些热。” 裴慎并没有放开她,温热的鼻息甚至离她更近了些,几乎就贴在她的耳廓,沈稚有点痒,情不自禁地缩了缩肩膀。 却听他语声低沉地道:“绾绾,唤过我夫君,往后便不能再唤旁人了,知道么。” 嗓音如浓醇的酒,一点点灌进她的耳蜗,才寥寥几句,就已经让她醉得眼饧骨软,不省人事了。 无法思考这句突如其来的话背后的逻辑,她只能肤浅地理解为一句浓情的蜜语—— 他喜欢她,那么的喜欢。 喜欢到想要她一辈子,都能像这样甜甜地唤他夫君。 她不假思索,含羞带怯地应了声好。 随即便听到他微重的呼吸。 沈稚下意识就捏紧了衣袖,战战兢兢等待着什么,骨子里那种连她也说不清的怯再次浮了上来。 可男人只是温柔地抚了抚她的后脑,漫长的沉默之后,才缓缓开了口:“绾绾,你若是害怕,今日就先睡吧。” 沈稚有些诧异,但又觉得,以夫君的性子与他们过往的相处,此时慢慢培养感情才更加合乎常理。 夫君不是年少气盛的毛头小子,一举一动都充分尊重她的感受,这样的尊重让她微微松了口气,然后大胆地,往他身前偎了偎。 她是懂得回馈的人,就像裴慎想的那样,旁人待她好一分,她回以十分。 可她不知道的是,这小小一步的靠近,几乎可以让人丧失理智。 柔软的发丝窝在颈侧,清甜的呼吸近在咫尺,裴慎仰头闭上眼睛,倘若此刻她再唤他一声“夫君”,他不能保证自己还能隐忍多久,也许今夜就能要了她。 良久之后,他听到自己微微嘶哑的声音:“睡吧。” 裴慎将她放了回去。 尽管如此,两具身体都拥有了彼此的温度,在同一床温暖的被褥里,即便摒弃脑海中所有的杂念,也无法让他的存在感完全消失。 尤其是屋内灯火煌煌,沈稚稍一偏头便能看到男人棱角分明的侧脸。 她忍不住看了一眼,又一眼。 夫君丰神俊朗,剑眉星目,走在街上大概也是让人频频回顾的相貌。 闭上眼睛,脑海中全都是他方才揽自己入怀时不容拒绝的强硬,以及他身上沉冽温暖的气息。 他的手臂那么的紧实有力,身形也挺拔高大,不像她见过的任何商人,也不似文人的孱弱,倒有几分武将的气质,却又不健硕得过分,好像一切都恰到好处。 不知是夏夜太热,还是被褥里的热风熏红了脸,她觉得自己浑身都烫烫的,整个人都要被蒸熟了。 沈稚小心翼翼挪了挪被子,想要散一散热度,耳边却突然传来男人的声音,“绾绾,你大病未愈,不要贪凉。” 吓得她又重新躲回了被子里。 夫君耳力也太好了,一点小动静都能察觉,沈稚撅了撅嘴巴,忽然又想到——自己的睡相一直不好。 以往夜里,沁芳都要进来给她整理好几次被子。 这应该算是头回同床共枕吧,也不知夫君知不知道她睡相难看,沈稚觉得,还是在他心里留个安安静静小淑女的形象比较好。 她不敢翻身,甚至不敢大口呼吸,但因大病初愈,身子容易乏累,很快也就进入了梦乡。 烛火烧了满夜。 再睁眼时,天已经大亮。 沈稚眨眨眼睛,呆呆地发愣,许久之后意识回笼,才开始冷静地复盘自己此时的姿势。 她好像……跨在夫君的腿上? 还搂着他的腰! 脸蛋就贴在夫君的胸口…… 她竟然还是……轻薄了夫君。 沈稚一时间有些喘不上气,她冷静下来,尴尬地收回腿,缓缓将他腰间的手臂拿开,然后若无其事地离开男人的怀抱,翻个身,保持呼吸均匀,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 裴慎在这时候慢慢睁开眼睛。 他从很久之前就派人留意她,清楚她的所有喜好,调查过她交往的每一个人,连她下意识的各种小动作都深谙于心。 唯独不知道,她闺房里的这些小毛病。 例如,她睡觉一定要抱着东西,喜欢踢被子,喜欢到处蹭,喜欢往暖和的地方钻。 昨夜因他占了一半的被子,她两臂空空,找不到依托,只能来抱他。 裴慎唇角弯起,指尖揉了揉太阳穴。 沈稚听到身后的动静,紧张得手心直冒汗,随即故作镇静地转过身,装模作样地揉揉眼睛,拿迷迷糊糊的声音问他:“夫君醒了,几时了?” 裴慎听了一夜更漏声,再看眼外面的天色,估算道:“大约辰时过半,还睡吗?” 沈稚醒了醒嗓,“不……不睡了,我一向都是辰时前就起身用膳了。” 刻意解释一句,生怕人觉得她懒怠,好在这是在外头住,一般的大户人家哪里容得儿媳疏懒至此。 裴慎听出她的心思,温声道:“你如今尚在病中,调养身体才是首要,何况即便是在家中,家母对你也十分喜爱,晨昏定省这些小事上是决计不会与你计较的。” 沈稚稍稍放心下来,转过身恰好对上他沉渊般的眼眸,心脏竟无端狠跳一声。 随即又看到他眼中轻微的红血丝,才将方才那一瞬的惶惶压下,想起自己昨夜的不安分来,讪讪笑了声:“夫君可是没睡好?” 裴慎笑了下,“的确没睡好。” 沈稚张张嘴,面颊透出薄薄的绯色:“啊?” 她还以为他要说“还好”,给她个台阶下的。 裴慎闭上眼睛,沉郁的眉眼松弛下来,长出一口气,“不过已经是这十几年来睡得最好的一次了。” 沈稚再次愣住,怔怔看着他。 裴慎自从被掳去匪寨,与那群亡命之徒日夜周旋,神经时刻紧绷到极致,从未有所放松的时候,以至于回府之后,整个人几乎处于警惕至疯魔的状态。少年时落下这病症,此后从未睡过一个安稳觉,即便找到詹正献,也仅仅是缓和一二,不能根治。 听雪山庄几日,大概是他这十余年来最舒坦的一段时光。 温香暖玉入怀,见她在自己身边笑靥如花,声如甜糕柔软,那些蛛网般缠绕着挥之不去的痛苦慢慢地就消散了,甚至第一次感到有种尘世的幸福围绕着自己。 即便这是一场谎言编织的梦,也让他甘之如饴。 可这轻描淡写的一句,在沈稚眼中又是另一番解读。 夫君人善被人欺,不仅在家中受尽冷眼,这些年来又独自经商,各地闯荡,奔波受累,枕边连个暖心的人都没有……如此想来,就更是心疼他。 沈稚往他身边靠了靠,轻轻说道:“也许我这次失忆,正是老天爷眷顾,让我重新认识夫君。我虽无用,这回坠崖又给夫君添了许多麻烦,承蒙夫君不弃,还如此一心一意地待我,我自然也愿意对夫君掏心掏肺,夫君往后遇到不开心的事,尽管同我说,若有用得上我的地方,我也与愿为夫君排忧解难。” 她这番话说得极为诚恳,裴慎自然是相信的,但建立在失忆的基础上,往后能否兑现就未必了。 裴慎自嘲地笑了下,眼神却是认真:“绾绾,你可别骗我,你说什么,我都会当真的。” 沈稚心下一急,忙抓住他的胳膊,“我说的都是真心话,夫君待我好,我便待夫君好,夫君若是不信,若是不信……” 她脑海中乱糟糟的,不知如何才能证明自己,脑中一热,忘记思考,就鬼使神差地凑上前,轻轻吻在了他的唇边。 18 第 18 章 温软的唇瓣与凉凉的皮肤相触,过电般的细小涡流瞬间充斥整个大脑,再沿着血液蔓延到全身的每一个角落。 这个吻来得太过意外,就连裴慎也始料未及。 他拿话激她,无非是想要她一句承诺,可没想过,承诺是这样一种主动亲密的方式,以至于从来镇静和克制的人一时竟也乱了方寸。 他垂眸看她,眼底炽火升腾。 少女乌润的瞳孔泛着细碎波光,窗外晨曦柔和,淡金色的光芒与她刚睡醒时面颊的浅粉融在一起,像沐在晨光里水灵灵的蜜桃,吻过他的那两瓣唇又格外红润鲜嫩,仿佛轻轻一咬就能迸出清甜的汁水来。 这一瞬间,裴慎脑海中只剩一个念头—— 想狠狠地吻下去,看她软糯饱满的唇瓣被吮磨得变形,要将那汁水咬出来,咬得四溅才好。 这个吻足够生涩,莽撞地开始,迷茫地结束,很久过后,沈稚都没有回过神来。 她居然……主动吻了夫君? 意识再次复苏,是一只温热的手掌托住她后颈,一把将她揽至胸前。 他的呼吸很沉,沈稚的呼吸却轻得几不可闻。 太近了。 男人的额头贴在她额前,沈稚只觉得自己浑身烘燥,失去一切感知,甚至能听到自己眼睫颤动的声音。 “绾绾。” 男人的眸色一点点变得漆沉晦暗,仿佛能将人烫出个洞来,透着难言的危险气息,“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沈稚浑身绷直,不敢呼吸,却在此时想起自己亲吻他的原因,她抿了抿唇,睁开眼睛看向他。 “我知道,你是夫君,所以,所以……” 未尽之语胜过千句万句,两句“所以”之后,就连裴慎也禁不住在脑海中编织出世间最温柔的蜜语。 他不禁唇角弯起:“你就这么信任我?有些事情我只是没做,不是不想做,知道么?” “什么事情?” 裴慎:“……” 沈稚大脑空空,仿佛被他吸走了所有空气,混混沌沌地冒出这一句,良久之后才反应过来,瞬间涨红了脸,“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裴慎难得笑了,是发自内心的笑,连胸膛都在微微地颤抖。 怎么办,他真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小姑娘了。 …… 今日是休沐,裴慎可以顺理成章地以生意不忙为由在听雪山庄多待半日,不过承德那边也是要去的,的确有公事,并非诓瞒昭阳长公主。 裴慎走后,屋里两个丫鬟才敢展开笑颜。 沁芳整理过床铺被褥,虽未发现同房的痕迹,但心里也高兴,单看夫人面上消不去的那抹酡红,也能证明两个主子彼此恩爱。 要说遗憾,肯定也是有的。 郎君多日才来一回,原本圆房的机会就少,再像这般慢慢培养感情,夫人的肚子何时才能有动静。 晚膳过后,刘管家派人搬进来几箱东西,说是郎君吩咐他们采买来,给夫人解闷的玩意儿。 沈稚打开看了看,一箱全是时兴的话本、杂书,其他几箱内不是珠宝手串,便是围棋、泥塑、纸鸢、竹蜻蜓、鲁班锁一类的玩意。除此之外,还有一把新斫的琴,名为“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沈稚轻轻抚摸着这把桃夭,想来是熟极而流的缘故,忍不住拨了两个音,柔婉不失清越的琴音缓缓从指尖泄出,让人心生雀跃。 即便忘却旧事,见到一把好琴时的欢喜却藏不住。她应该是很喜欢琴的。 刘管家道:“这琴是张派大师的手笔,两百多道工序,足足耗时五年才成,夫人喜欢便好。” 沈稚只看出这琴名贵,却不知其中这么多的讲究,足见夫君待她十足的珍视。 心中有个念头,此刻愈发坚定起来。 她先到内间取出两封书信,交给刘管家,“这封是我欲送往金陵的家书,另外这一封,是给阿公阿婆的书信,我病中调养这段时日,家中长辈定然十分挂心,劳烦管家将这两封书信交予夫君,请他替我传信。” 刘管家微微一顿,便接过书信,颔首应下。 “对了,”沈稚抿抿唇,“还要劳烦管家一件事。” 刘管家忙说不敢,“夫人尽管吩咐便是。” 沈稚看了眼箱中的话本,“夫君的生意遍布四海,我虽身在内宅,不说成为夫君的左膀右臂,一应事务却不能一无所知。只是不知,山庄附近可有书斋,我想自己去逛一逛,或者濯星阁内中可有关乎茶叶、瓷器、布料以及如何管账一类的藏书?” 她想真正学点东西,替夫君分忧,而不是整日看这些杂书消磨时间。 这回刘管家迟疑了好一会。 夫人病弱,郎君是特意吩咐过,不许夫人踏出山庄半步,若再出意外,谁也担待不起。 至于濯星阁,没有郎君点头,他们这些做下人的轻易也不敢涉足,哪敢随意放夫人进出,若是看到什么不该看的…… 一番思量下来,刘管家有些为难道:“夫人的病症当下还需以休养为主,看书劳心费神,于夫人恢复记忆无益。” 沈稚忙道:“我有分寸的。” 刘管家思忖片刻,“这样,容我先向郎君禀告一声,若得了郎君首肯,老奴再为夫人寻书可好?” 沈稚点点头:“那便劳烦管家了。” 两封书信很快被送到裴慎手上。 其实他想过她定会捎书送信回家,却没想到还有送往裴府的书信。 裴慎面无表情地拆开来,一行行娟秀的簪花小楷映入眼帘,笔迹虽属一人,语气却不尽相同。 寄往金陵的书信里全然是娇软贴心的小女儿情态,而送往裴府的信件用词却稳重谨慎得多,字里行间都是身为长媳的谦恭。 相同点是,两封书信都毫不吝啬对他的夸赞。 “爹娘放心,夫君待我情深过厚,倒显得我还像小孩子般,万事都需依赖他,可他也不厌其烦,无微不至。” “夫君体贴入微,事事周全,待人以情,真意浃洽,只憾我知之晚矣。而今奔忙在外,常言不能敬奉双慈,友于兄弟,此亦我之不孝,惟愿早日康复,承欢尊亲前。” …… 阅及此,裴慎眼里渗出一丝冰凉的笑意。 她知道什么? 不过是他信口一句不受家中重视,她便想方设法为自己百般辩解,在长辈面前极尽好言,甚至给他安了个孝子贤孙的美名。 桌案烛火摇曳,桓征盯着那两封书信,心觉下一刻便要送到烛台上,被火舌吞噬。 可是并没有。 裴慎反而将书信叠好,收回信封,“隔几日让刘管家告诉夫人,就说书信已经送到裴府和驿站,让她放心。” 铜质暗扣“嗒”的一声,两封被火漆封实的书信被完好地放置在身后博古架的锦盒之内。 “另外,夫人想看什么书,便让刘管家去寻几本相关的来。真想学也好,消磨时间也罢,唯独一样,这听雪山庄,莫要让她踏出半步。” “是。”桓征俯身应下。 天儿热得很快,稍微活动一下就一身的汗,便是管家不说,沈稚自己也不愿出门。 贵妃榻边布了冰鉴,屋内才是凉快的天堂。 无事的时候,沈稚便坐在榻上看书写字,偶尔想要放松放松,便到后山的果园摘葡萄,用书里记载的方法发酵酿酒,只等到葡萄酒酿成,再请裴慎过来品尝。 这期间裴慎来过两次,两人还是像先前那般相处,裴慎温和有礼,沈稚含羞带怯。 一回两回如此便罢,可回回皆是如此,沁芳看在眼里也着急了。 这日,沈稚坐在榻上看《茶经》,云锦坐在矮凳上敲核桃,刚攒好一碟放到案几上,沁芳捧着两本书从外头进来。 “过几日可就是七夕了,方才奴婢听他们说,七夕节当晚,山下集市热闹得很,还有神灯可以看,说一两盏灯转眼之间能变幻出千盏万盏,到时候者整座山都是亮堂堂的,姑娘们都在山下月老庙许愿,特别灵!” 沁芳凑到沈稚面前来,“夫人何不与郎君一同出门,赏灯许愿?” 沈稚放下纸笔,心中有些意动:“七夕?” 沁芳笑道:“是啊,七夕当日,郎君定会过来陪夫人的。” 是啊,七夕若能与夫君看灯许愿,也是增进感情的良机。 何况她也许久没有出去走走了,夫君不在时,山庄上下担心她的身子,不让她出门,可夫君如能陪伴身边,定能护她周全。 云锦放下手中的核桃夹,有些迟疑道:“可夫人身子还未完全恢复,山下那么多人,若是磕了碰了就不好了,郎君大概也是这个意思……” 沁芳道:“夫人整日闷在屋里看书,对恢复记忆难道就有帮助吗?连詹神医都说棘手,可不是吃几颗核桃就能好的。” “出门的马车晃晃撞撞的,夫人坐着不舒服,反倒不利于病情,我看是你想去吧?” 沁芳才要反驳,云锦又笑着打断:“何况我就喜欢看夫人写字,我虽不识字,可看着这样的画面就只觉得赏心悦目。” 沈稚笑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们都是为我好,只是这七夕晚灯我倒真想去看看什么样,回头待夫君过来,我同他说说,他若是肯了,咱们出去走走也不打紧。” 沁芳立即点头应下。 沈稚见她手里还抱着书,顺手就要接过来:“这也是刘管家寻来的?” 这些天她看了不少书,烧瓷、酿酒、烹茶、焚香、做胭脂的都有,真正有关布料、木材、建筑一类枯燥乏味的工具书,刘管家都没有带到沈稚面前,而书画琴棋诗酒花这些闺中女儿家爱看的书当然能引发沈稚的兴致,是以但凡有新书过来,她都迫不及待想要翻一翻。 沁芳狡黠一笑,将手里的书递给她。 沈稚看到书封上的仕女图并未生疑,以为又是讲女子胭脂水粉一类的书,好奇翻开来看,却被撞入眼中的图画吓了一跳,当即“啪”地一声阖上。 掀脚过肩,宣裙至肚。 呜口嗍舌,碜勒高抬。 那画面还在脑海中挥之不去,沈稚只觉脑中一热,面颊唰地一下就红透了,“你……何来的这种书?” 19 第 19 章 沁芳也没瞒她:“夫人放心,我没直接跟刘管家要,是刘顺家的昨日出去采买花树,我偷偷同她提的,她答应我守口如瓶,一句都不会向刘管家透露。” 刘顺便是刘管家,夫妻二人都在庄中做事,刘顺家的也负责园囿管理兼一些采买的职务。 主子房内那些事,本就瞒不过近身伺候的丫鬟婆子,知道了也无伤大雅,可沈稚还是不大自在。 沁芳道:“郎君是大户人家出身,家中兄弟定然妻妾成群,可郎君如今只有您一个,您想想,若是郎君的兄弟姊妹一个两个都有了好消息,三两年下来儿女双全,您这里却没动静,眼下可以养伤为由拖延过去,可时日久了,老夫人那里如何作想?” 其实沈稚也并非抗拒此事,否则也不会主动与裴慎亲近,何况夫妻之间鸾凤和鸣共效于飞本就是人之常情,出嫁前阿娘都是要教的,她就是脸皮子薄,禁不住这么大喇喇地放在明面上说。 沁芳也看出她害羞,只轻声在她耳边道:“七夕佳节,郎君与夫人浓情蜜意,正是成事儿的好时候呢。” 沈稚面上躁得慌,将那画册塞回她怀里,“还不快放起来。” 两个丫鬟相视一笑,沁芳连连点头:“那我就放在夫人枕头下面,夫人晚上记得看呐。” 羞得沈稚恨不得糊了她的嘴。 可当夜深人静时,屋内灯火通明,又只她一人,便也禁不住好奇,偷偷将那本子拿出来翻看。 画面入了眼,又在脑海中过上一遍,闭上眼睛,那些活动着的、被摆成各种形状的小人就不期而遇地跳进睡梦中,渐渐地,画册里看不清脸的上位男子竟幻化成了裴慎的脸,他额头滴着汗,一双眼瞳黑得像要将人吞噬的洞口,压得她喘不过气。 醒来时额角被薄汗浸湿,面上却泛起一层绯红,吓得云锦以为她怎么了,要去请詹正献前来看诊,沈稚忙将人拦住了。 云锦给她倒了杯茶,“夫人这是做噩梦了?” 沈稚点点头,面上涨得通红。 没想到夫君平日看着温文尔雅,梦中却是豺狼般的凶狠,恨不得将她吞吃入腹。 脑海中频频浮现昨夜的画面,她的手指仍在轻微地颤,喝茶时又有些急,不慎落了两滴茶水在小衣上。 云锦见了忙取帕子来替她擦拭,茶液透过小衣,沾湿胸前柔软得凝脂般的皮肉,那莹白靡丽的肌理,比她见过最好的丝绸都要柔滑,云锦做惯粗活的手都忍不住放轻了力道,生怕将这丝羽般脆弱的皮肤擦破。 夫人这般的绝色,任谁见了都要动心的,云锦心想。 “梦境都是相反的,夫人别害怕。” 沈稚轻轻喘了口气,一定是她太紧张了,加上昨晚看那画本吓到的缘故,才会做这样的梦。 云锦说得是,夫君待她温柔体贴,那些事上定然也会对她疼惜备至,怎么可能到床上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沈稚醒来后便把那两本画册扔到一边,自己到书房写字静心,整日下来,终于将那些骇人的画面抛诸脑后。 与此同时。 黄河决堤、水淹开封府的消息传到京城,百姓伤亡一日多过一日,朝中人人绷紧了神经,就连一向身子康健的昭阳长公主也因此旧疾发作,在床上躺了几日。 裴识要去的偃师临近开封,本就因偃师地裂急于上任,一路快马加鞭,约莫就是这几日到达河南境内,可开封又是去往偃师的必经之地,这样一来,不光偃师的灾情雪上加霜,裴识能不能安全到任上都是问题,昭阳长公主又怎能不担心? 裴慎回府,自然也要去安福苑表表孝心。 毕竟昭阳长公主也是他妻子心心念念的婆母呢。 才差人进门通传,便听到里头瓷器摔砸碎裂的声响。 裴慎大步跨进,便见迎面飞来一只茶盏,直直地朝他脸上砸来。 裴慎能躲开,却没躲。 “噼啪”一声,茶盏的碎片在他面颊绽开,鲜血混着滚烫的茶水顺着伤口直往下流,茶汤洒了一地,浸湿新铺的盘金丝毯,屋内所有人都怔在原地。 就连昭阳长公主也瞪大眼睛,一时怔愣地盯着他。 裴慎唇边扯出一抹笑,从袖中取出一方锦帕,慢条斯理地擦拭着面颊的血迹。 昭阳长公主见他这副不动声色的模样,心里更是添堵,原本她拿茶盏砸他,却也没想过真的砸中他的脸,更没想到裴慎竟然不躲。 她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滋味,震怒之下大喊道:“你还回府作甚?来看我死了没有?还是想故意来我跟前炫耀你的奸计得逞?” 裴慎嘴角噙着了抹冷淡的笑意,面上划伤狰狞,将他本就阴沉的面色衬出几分铮然骇戾的味道。 “得逞?母亲倒是说说,我哪里得逞了?”裴慎漫不经心地笑了下。 昭阳长公主冷冷道:“你为娶绾绾,想方设法赶你二弟出京,可绾绾是个命薄的孩子,偏偏在这时候出了事……呵,新任大理寺卿,可不就是打击报复的一把好手吗?阿识如今生死未卜,你的目的达到了?我看你就是……” “阿娘!” 长公主话音未落,便被屋外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断。 裴朗从门外直接进来,看到裴慎面上的伤口和屋内的狼藉,心下一惊,又隐约听到长公主方才那番话,赶忙上前问了母亲安,才道:“方才我听父亲说,陛下怕地方官员相互勾结中饱私囊,临时钦点了二哥为安抚使,负责监察开封一带赈灾救灾的情况,安抚受灾百姓,圣旨已经快马加鞭送往河南了,想来二哥应是无碍,阿娘不必担心。” 昭阳长公主哪里肯听:“他若不去河南,安安心心在盛京待着,哪里碰得上这档子事?那开封府都被淹了,连下脚的地都没有,外头多少人淹死、饿死、病死!你二哥难道是天神下凡,他年纪轻轻,从无经验,去了又能如何?” “二哥身份尊贵,地方官员又惯会拜高踩低,自然不用他亲临一线,身先士卒,阿娘无需过分忧心,”裴朗看了眼身旁的裴慎,小声道:“天灾人祸谁也没法预料,您再担忧二哥,也不该朝大哥动怒啊。” 昭阳长公主一手拂落案几上的碗碟,指着裴慎厉声道:“他做的那些事,你又知道什么!” 裴朗:“大哥他不是……” 话还未完,就被裴慎打断:“母亲非要如此,我也无话可说,既然您不喜欢,我就不在您跟前碍眼了。三弟,好好照顾母亲。” 裴慎便也不顾昭阳长公主铁青的脸色,自顾自转身离开。 裴朗看看长公主,又看看裴慎,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想到来此的目的,裴朗心中斟酌片刻,道:“阿娘,我有一事想与你商量。” 昭阳长公主面色差到极致,闭着眼揉按太阳穴,没有搭话。 裴朗只能小心翼翼地说道:“这回赈灾声势浩大,工部、户部、都察院都派了人手,陛下担心灾荒之后必有流民动乱,还派了一支京卫军前往辅助河南卫所军打击盗乱,镇压流民,我……我想跟着忠勇伯刘武将军一同前往……” 语声渐弱,是因为看到自家母亲愈加拧紧的眉头,才欲解释一番,便见昭阳长公主霍然抬头:“你想都不要想!” 裴朗也急了:“大哥二哥都在朝中效力,我整日混迹演武场,何时才能真正上一次战场?如今好不容易有个机会,又不似战场那般刀枪无眼,不过是镇压几个乱民,伤不到我分毫,母亲为何不许?” 他甚至,有点羡慕二哥能有这样的历练机会。 昭阳长公主道:“你可知景德年间那次黄河水灾?淹了全城整整三个月,死伤少说几万人!这回怕也只多不少。你以为事情都如你想的那样简单,你们一个两个的,就不能让阿娘省省心?” 她抬起眼,注意到裴朗鼻骨上一道浅浅的疤痕,那还是之前同人比试时落下的伤疤,至今也没有全然淡化,一时又是怒意上涌。 “你连在演武场都不能护好自己,还指望能在乱民堆里安然无恙地回来?”昭阳长公主冷冷道,“从前绾绾是最愿与你相处,可沈夫人对你却并不满意,你可知道为何?” 裴朗没料到长公主突然说起绾绾,一时有些措手不及。 “就是因为你这鲁莽好斗的性子!”没等他回答,长公主便一针见血地指出,“你去见沈夫人,哪回不是弄得一脸伤?我若是她,怎能放心将女儿嫁给你!” 裴朗心中艰涩,像一根锋利的刺突然扎进心脏,又有一种伤疤被血淋淋地撕开的痛苦,以至于他几乎是浑身失了力,不知如何应答。 昭阳长公主还在气头上,见他握拳隐隐颤抖的模样,才意识到自己话说重了些,她叹口气:“阿娘不是在怪你什么,阿娘只有你们……你们三个孩子,任谁出了意外,阿娘都会痛苦自责终身,你能明白吗?” 裴朗嘴唇嚅动着,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 其实沈夫人不喜欢他,他并非完全没有察觉。 可他知道绾绾喜欢同她在一起,他一句话,她便羞得满脸红,他送她小玩意,她能高兴好几日,至于同人打斗留下的这些伤痕,他喜欢看她忧心忡忡、满脸心疼地看着自己,这可是大哥二哥从未有过的待遇,让他觉得偶尔受点小伤也是值得的…… 他自知不如两位兄长沉稳,不是沈夫人心中的最佳人选,可大哥太过严肃,二哥又稍显文弱,而他与绾绾年龄相仿,性情相投,还有一身武艺,能让她一辈子不受欺负,又有什么不好呢? 可他没想到,沈夫人眼中的他,竟是这般的不成器。 昭阳长公主叹口气,不忍他太过伤怀,终于放缓了声道:“斯人已逝,你也莫要陷在其中,一切须得朝前看才好。这回你就安安分分待在府中,莫要胡闹了,待你二哥平安回京,阿娘也能宽心下来,往后再有你出头的机会,阿娘又岂会拘着你不放?” 裴朗藏不住眼底的落寞,哑声道:“我明白了。” 净思居。 桓征看到裴慎面上的伤痕,心下一惊,赶忙取了伤药过来。 主子刚从安福苑过来,想也知道是谁的手笔,且这世上能伤到他的也不剩几人了,桓征便也无需多问,只道:“这划伤不浅,可要请大夫来瞧一眼?” 裴慎面色沉戾,说不必。 桓征迟疑片刻,提醒道:“今日是七夕,您说过要去听雪山庄陪夫人过节,眼下这……” 裴慎嘴角一扯,“有伤不好吗?” 从前绾绾可从未嫌弃过裴朗面上带伤,就差亲手给他抹药了,他那三弟为此还十分得意。 他曾一度可悲地想过,倘若绾绾用同样心疼的目光投向自己…… “走吧,去听雪山庄。” 20 第 20 章 裴慎到的时候,沈稚正将洗净的瓜果埋在冰鉴里,约莫一两个时辰便是晚膳,到时候取出来,正是极佳的风味。 小姑娘忙完这一切,一转头便看到男人从门外踏进来。 她立刻笑起来,提着裙摆去迎他,却在走近时,见他面颊赫然一道醒目的血痕,一时惊得话都说不出。 “夫……夫君,谁伤的你?” 裴慎垂眼便看到小姑娘满眼的急色,一双水眸透着担忧和无措,连声音都在轻-颤。 他微微摆首,似是无奈地笑了下。 一旁的桓征抢过话头:“原是小公子新得了一柄宝剑,非要拉着我们郎君比试,郎君推拒不过,本想陪玩几个来回,没想到……” “刀剑无眼,并非阿弟的错。”裴慎偏头,示意他无需多言,桓征只好闷闷住了嘴。 沈稚紧紧盯着那道伤疤,“上药了吗?” 桓征面上还有些愤愤:“上过了,只是郎君着急来见夫人,只匆匆抹了便罢。这一路奔波下来,只怕那点伤药早就无济于事了。” 沈稚闻言更是皱起了眉头,拉着裴慎坐到榻上,“夫君莫动,我去取药。” 少女转身走向多宝阁,裴慎主仆二人相视一眼,桓征讪讪地摸了摸鼻子。 他没演过戏,又见夫人这副着急心疼的模样,心道是不是演过了一点儿? 但夫人似乎不疑有他。 沈稚很快取了金疮药来,裴慎抬眼,静静地注视她,“你歇着,让桓征给我上药吧。” 沈稚唇瓣抿得紧紧的,只摇头不语,可微微泛红的眼圈似乎已经代替了千言万语。 她坐到裴慎面前,极力忍住了嗓音里的颤抖,“还是我来吧。” 桓征赶忙退到一边。 沈稚指尖捻了一抹药膏,伸手要去给他擦拭,可指尖停在半空,一时间竟不敢触碰。 她总是受伤,大伤小伤很多情况下都是他在替她抹药,像一个不谙世事的毛躁丫头,等着对方给自己收场。 可这是第一次直面他的伤痕。 仿佛能从中窥见他数次漫不经心地讲述自己不太愉快的家庭、经历,而这道伤疤大概仅仅只是其中的冰山一角吧。 今日可是七夕,阿弟应当知道夫君要来陪她,却偏偏失手,难道就是为了看夫君的笑话? 沈稚从不愿将人往坏处想,可却不得不多想。 她缓缓呼出一口气。 柔软的指腹轻轻压在他面颊的伤口,淡淡药香的膏体伴着少女清甜的气息凉凉地覆上皮肤,裴慎只觉如烙铁般滚烫,甚至有种过电般的刺激,从破裂的伤口直穿心脏。 男人目光平静地注视着她,喉咙却不自觉地发烫、干哑。 他总算知道为何裴朗总是那般得意,原来被偏爱是这样一种体验。 原来被她小心翼翼地珍待,在她眼里只有自己一人时,是这样的体验。 如若触碰本身也有具象,他一定会卑劣地将此刻珍藏。 沈稚眼里只有那道疤,完全没有注意到,男人此刻眼底燎原的暗火。 指尖划过,能明显感受到皮肤撕裂的凹凸,这处的温度都旁处都滚烫许多。 怕他疼,不敢用力,她小心翼翼地上了两遍药。 借着将伤药放回去,悄悄抹去眼底的一层泪雾:“你先前给我的玉容膏有奇效,我这里还剩了许多,你记得拿回去擦,千万不要留下疤痕。” 裴慎眼里有一瞬的动容,伸手将人揽到身边来,指尖不自主地摩挲她的手心,“我是男子,疤痕不疤痕的无所谓,绾绾很在意这个吗?” 沈稚垂眼,又摇摇头,似是哽咽了一下。 自始至终,她都不愿在他面前评判他的家人,因为知道他这样的良善之人,当是极度渴望家庭和睦,因而面对家中兄弟的胡闹和刁难,也只会选择一笑置之,她作为妻子,自然不愿在背后嚼舌根。 可有些话,还是忍不住说出口:“阿弟也太过分了。” 裴慎唇角弯起:“他们都是我的家人。” “可是你也会疼。”沈稚眼眶潮热,“父亲、母亲那边怎么说,可有让阿弟同你道歉?” 裴慎心底冷笑一声。 果然是娇生惯养的绾绾啊。 她是沈尚书夫妇娇养的明珠,也是被昭阳长公主早早认定的儿媳,自幼享尽所有偏爱,万事有人做主,自然不明白他这种人的处境。 即便今日当真是裴朗伤他,昭阳长公主也只会表面斥责几句,暗中却要提防他伺机报复,甚至不惜撕开脸面,警告他不可与亲兄弟反目成仇。 裴慎面上挂着笑,将人拉入怀中,少女的沁香入鼻,他贪恋得吸了一口,压制住心底的怨恶,“不说了,旁人的看法与我无关。” 他的绾绾在意就足够了。 裴慎抬起她的脸,让她看着自己,“不过我倒是好奇,来日你若随我归府,倘若今日之事再发生一次,绾绾会如何?” “我……”沈稚咬咬牙,良久才道,“我若说帮你揍阿弟,你会不会难做?” 裴慎忍不住嗤笑一声,“你要揍阿弟?” 沈稚道:“不妥吗?” 她只知夫君在家行首,她作为长嫂,又是世家出生的嫡女,难道没有资格替夫君教训一下幼弟么? 当然前提是,她不愿给夫君带来麻烦,如若夫君执意维护幼弟,她也只能暂时偃旗息鼓,换别的方式替夫君讨回公道。 裴慎认真想了想,“我倒是无妨,毕竟你是在帮我,可母亲那边……只怕会责怪你我鲁莽了。” 沈稚却道:“先前你不是说,家中长辈小辈都十分喜爱我?阿弟先动的手,我不过是以牙还牙,难道母亲也要责怪我?” 裴慎见她横眉竖目的模样,唇角一弯,倒是想起幼时一桩旧事。 尽管十五岁的沈稚在外已是名门淑女的作派,幼时却是京中贵女圈的小霸王。 那时不少世家子弟都在岁寒园读书,男子在竹苑,女子在兰苑,他因那桩意外耽搁了几年,只能被父亲安排与两个弟弟及一些小辈在一起读书。 岁寒园乃是几位翰林大学士共同创办,连一些早已致仕的经世大儒也会偶尔前来授课,因而在此读书的都是王侯贵胄、世家子弟。这些人多少听家中长辈提及过他的事情,私下更是传得非常离谱,他自始至终寡言少语,落在旁人眼中便是怪物一般的存在,甚至有人故意捉蛇放在他的书柜中,就想看他会不会面无表情地将那条蛇吞下去。 他独处惯了,一向是独自下学,那日行在园中,忽然察觉出周围异样,才准备离开,便见一道围墙之后,无数只乌鸦如同黑云泼墨般地压下来,直往他身上冲撞而来。 围墙下,几个小少年的声音在议论。 “我听说这裴慎其实早在几年前就死了,所以身上才一股阴沉沉的死人味儿!” “啊?死人味是什么味儿?” “你们闻不出来,可乌鸦能闻出来,哪有尸体它们就往哪钻,这可都是我家侍卫捉了几日的乌鸦,这裴慎到底是人是鬼,今日一看便知!” “你们看,乌鸦真的在啄他的肉!” 他往后猛退几步,捡起地上的梅枝疯狂抽打那些黑不溜秋的脏东西,厉目抬头,那些闹事的孩子对上他凛若寒霜的目光,都吓得四散逃离,再躲到更远的假山之后看热闹。 “你们在干什么!” 一道稚嫩甜润的嗓音倏忽传来,似将这狰狞阴森的世界划开一道口子。 那些孩子认出她,赶忙大喊:“绾绾快过来,乌鸦只吃死尸,别让它们误咬了你!” 小姑娘却气汹汹地道:“我都听到你们说话了,裴家大哥哥不是你们说的死人,他是活生生的人,你们就是在欺负他!” 他很快将那些乌鸦全都赶跑—— 黑暗中与恶狼搏斗过几日几夜的人,岂会连一群鸟都赶不走。 带头的少年见势不好,朝围墙外的侍卫大喊:“乌鸦怎么都跑了?快把它们找回——哎哟!” 话音未落,小丫头直接将手里的膝琴狠狠砸在那少年身上,砸得那几个孩子嗷嗷大叫,连琴弦都砸断了几根。 “你竟然帮他来打我们!小心他发起病来吃你的肉!” “你不会是想嫁给他吧?他可是个怪物!” 他那时才是第一次,拿正眼看向面前这个气喘吁吁地帮他教训别人的小丫头。 原来她就是沈稚,是自幼与定国公府定了娃娃亲的小姑娘,日后会嫁给他们兄弟中的一个。 也包括他。 那时昭阳长公主便极是喜欢她,沈稚也经常出入国公府,但大多是与裴识、裴朗玩在一处。而他自动规避了所有热闹,因为那些从来不属于自己。 以至于直到这天,他的眼里才真正看到她。 她胆子其实不大,甚至和旁人一样怕他,转过身来瞧他的时候,手里抱着那把伤痕累累的小膝琴,掐得手指都泛了白。 他虽然赶跑了那群乌鸦,但也留下一身狼藉,别说是小姑娘,便是书院里的同窗,见了他也只敢躲得远远的,哪里敢近他的身。 可她没有像旁人一样跑开,还是小心翼翼地走到他面前,樱唇嗫嚅:“大哥哥,你没事吧?” 他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否认,似乎是没有的,但接下来她说的那些话,却让他记到如今。 小姑娘咬紧下唇,似乎鼓起极大的勇气:“你……你别害怕,往后他们再欺负你,你就来找……不,你就直接报我的名字,方才为首的那个,一向是被我揍怕了的,你报我的名字,他们便不敢欺负你了。” …… 只可惜,那些过往,她早就忘了。 裴慎眉眼间透出几分不易察觉的淡漠,含笑抚过她的面颊:“也是,母亲是极宠爱你的,即便你教训了阿弟,母亲也不会多说一句。” 沈稚点点头,目光坚定:“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站在夫君身边,一致对外。” 这话裴慎听着也很新鲜。 从前的绾绾眼里,大概他才是那个“外”,原本还在与二弟三弟谈笑风生的小丫头,一见他来,立刻敛了笑,站直了恭恭敬敬地行礼。 如今几句玩笑话骗出来她的拳拳真心,倒也听得他格外舒心。 裴慎眼底笑意渐浓:“既如此,绾绾可要记住今日的话,来日,我可就等你同我一致对外了。” 沈稚用力地点点头。 21 第 21 章 想起今日来此的目的,裴慎道:“听桓征说,你想陪我过七夕?” 沈稚原本的确是想同他一道出门的,可眼下裴慎面上带了伤,出门在外被人瞧见了总是不好,原本想好央求他的话便也说不出口了,便只道:“小厨房备了晚膳,夫君陪我一起用吧。” 他能来,她便已经很高兴了。 裴慎只是嗯了一声,待沈稚去忙活,又将云锦传来。 云锦将沈稚的想法如实说了,“夫人听说今日山下有灯,想与郎君一起看灯许愿,这几日夫人每思及此,心中都隐隐期待……” 裴慎敛眸:“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因着裴慎受伤,加之原本观灯的计划不了了之,沈稚这顿晚膳吃得也情绪不高。 裴慎放下手中的瓷盏,抬眼瞧她:“用完膳,带你出去走走?” 沈稚眼前瞬间一亮,但又很快黯淡下去,咬咬唇道:“今日就算了吧,往后总有机会的。” 裴慎自然是不愿她出门的,他向来极为谨慎,深知天下没有不漏风的墙,一旦沈稚走出这道门,谁也无法预料会遇上什么人、发生什么事。 如无意外,他希望她永远留在山庄内,无人知晓她的存在才好。 今日倒是个例外。 一来他在,自能将她看护周全,二来京中都在关注黄河水灾,连京城天街的七夕夜都免了往常的热闹,更不可能有人来在这荒远小镇偶遇。 至于其三,面上这道伤口恰恰给了他一个理由,“甜水镇是山下最热闹的地界,能看到满山的神灯,七夕夜向来又有佩戴假面的风俗,到时候买两个便是。” 沈稚听完这话,哪里藏得住眼底的欢喜,搁下碗筷,急得连晚膳都不愿多吃了,“夫君真要与我同去?” 裴慎颔首,又给她多盛了一碗云腿山药羹,“甜水镇看着就在山下,马车过去却需绕路,也要一段时辰,先把碗里的都吃完。” 沈稚立刻乖乖点了头,马不停蹄地吃起来。 用过晚膳,沁芳替她梳妆,也学外头时兴的花样,在额间点了一朵小小的菡萏。 “夫人头回与郎君一道出门,装扮上自是马虎不得。” 明红的颜色,衬得本就白腻的肌肤更如一团雪色,鬓堆绿云,靥笑春桃,发髻两侧垂下两串累丝海棠珍珠步摇,纤细的玉髓耳线更显脖颈白皙修长。 沈稚望着镜中的自己,总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仿佛从前在家中,也经历过无数遍这样的场景。 云锦见到她唇角扬起的弧度,不禁笑问:“夫人想起什么了,这么高兴?” “没什么,就是忽然想起来,从前我似乎也有两个贴身的丫鬟,像你们俩一样,恨不得把妆奁内所有的珍宝都往我身上堆砌。” 沈稚笑着又叹口气,“只是不知我何时才能恢复记忆,何时才能见到她们。” 沁芳忙道:“有郎君和詹神医在,夫人的病症一定会很快好起来的,您瞧着我们,都能想起从前的人了,这还不是最好的征兆吗?” 沈稚点点头:“你说得对。” 云锦转身去拿披风,神情若有所思。 待收拾好一切,沈稚随裴慎坐上马车时,天已经完全黑了。 她有夜盲,是以车内四角都挂了玉栅华珠灯,这是一种形似鸟笼、内饰白玉珠的玉质灯笼,光线透过玉网,柔和静穆得像寒夜的月芒,盯着瞧也不会刺眼。 “夫君,家中的兄弟姊妹性子如何,你与我讲讲吧?” 行车无趣,可又难得有这样相处的机会,沈稚自然是想与他多说说话。 裴慎在阴影中睁开眼睛,想起上车前云锦的回话,锐眼划过一抹寒芒,语气却平静得没有半分破绽:“急什么,回去你自会见到他们。” “可是我想早些……” “绾绾,切忌多思多虑,”裴慎温柔地打断,“詹神医不是说过么,想得越多,效果往往适得其反。” 沈稚眼睛垂下来,她也知此事不可操之过急,可即便夫君待她极好,底下人个个恭敬地侍奉,她仍然觉得内心空空荡荡的,有一种被世界抛弃的寂寥之感。 想与外界产生联结,却不知外界何种模样,心内迫切地渴望见到家人,却想不起来他们的样子。 正低落的时候,一只温热的大掌覆过来,紧紧握住她的手。 “绾绾,少思简虑。”裴慎柔声道,“我比这世上任何人都迫切地希望你能早日找回从前的记忆,可万事强求不来,老天爷此番安排,自有他的用意,你只需相信,有我在,永远不会让你一个人。” 沈稚点点头,依旧沉默着。 裴慎捏捏她的手心,“绾绾,看看外面。” 沈稚微怔,转头掀开帷幔的一角,眼前忽然一亮。 漫山漆酽如墨,苍穹之下唯有一条明亮的灯龙蜿蜒在连绵起伏的山脉中,仿佛无垠的黑暗里割开一丝罅隙,于是天光漏了进来。 “那就是我们要去的甜水镇?” “嗯。” 犹如心内开了一扇窗,沈稚的思绪很快被山下万家灯火吸引过去。 随着马车渐渐驶近,那灯龙也越来越近,从细细盘桓的长龙,慢慢流淌成一道炫目的灯河,开始有窸窸窣窣的嘈杂声入耳,热闹的街景也从那堆金砌彩、萧鼓喧阗的灯河中翻滚跳跃起来。 裴慎能感受到她此刻心绪的起伏,甚至心跳都快了几拍。 沈稚从前便是这样的人,隔三差五就要出门,身边的玩伴不知凡几,比谁都热爱这红尘俗世的繁华,如今在山上闷了几个月,怎会不期待外面的风光。 裴慎冷白修长的手指抚过她下颌,“即使不能尽快想起来,也该看看身边的风景。绾绾,不要为难自己。” 沈稚深吸一口气,点点头:“是我不好,又让夫君担心了。” 裴慎展现出无限的包容,柔声道:“不妨事。” 马车停在甜水镇偏僻的一角,裴慎先下车,再伸手来接她,两人郎才女貌,像一对真正恩爱的夫妻。 沈稚早已迫不及待,才下马车,立刻就被满街的繁华光景吸引。 裴慎提醒道:“绾绾,先去选面具。” 沈稚忙点头,再如何也不会忘记这一桩。 离得最近的是两个摆摩睺罗的小摊,所谓摩睺罗,其实是雕塑而成的土偶之类。乡野之地,没有京城里那般镶金嵌玉的款式,多的不过是形态各异的彩绘,但也被匠人雕刻得惟妙惟肖。 “姑娘可要选两个回去玩玩?六文钱一个,十文钱两个,很划算的。” 头两家小摊,沈稚本没想过多作停留,被摊主这么一说,这才放慢脚步,目光留意到边角处的一对水鸟,神情微微怔住。 总觉得在哪见过,但又想不起来。 “这水鸟……” 摊贩顺着她的目光去瞧,笑着解释道:“姑娘,这是鸳鸯,可不是寻常水鸟。” 鸳鸯? 正怔愣时,一双温暖的大手笼上她的肩膀。 裴慎替她系了件披风,笑容溢在唇角:“喜欢?” 沈稚说不清楚,但也的确喜欢那彩绘木雕的样式,于是点点头。 摊贩见到男人来,才知是一对夫妻,立马满脸堆笑改了口:“夫人喜欢哪个?” 沈稚指了指那对鸳鸯。 裴慎眸底有寒光闪过,但依旧含笑付了银钱。 他抢先接过摊贩手中的木偶,仔细端详一遍,又用指尖捻了捻边角处,说道:“边上还有些许未处理干净的毛刺,回去让管家重新打磨一遍,仔细伤了手。” 沈稚还没来得及细看,那对木偶便已落到桓征手里,她点点头,只得作罢。 桓征接过来悄悄摸了摸,乡野间的小玩意,虽打磨得不算精致,但也不至于有毛刺,他倒有些糊涂了。 暗暗揣度一番,桓征便将东西收了起来,主子大概不愿给夫人玩这些,这玩意便是带回去,怕也到不了夫人手里。 裴慎当然不会再将那玩意给她。 沈稚不记得,他却记得清清楚楚。 去年七夕,裴朗才给她买过一对木偶鸳鸯,还是镶嵌了不少珍珠象牙绿松石的,比甜水镇这对华贵千倍不止,用意可谓昭然若揭。 裴朗为了让她收下,非说是一对水鸟,小丫头懵懵懂懂的也就信了。 裴慎忽然觉得有些可笑。 一场失忆,她连自己是谁都记不得,更是将从前闻之色变的人唤作夫君,竟然对那对鸳鸯还有印象。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在她心里,裴朗到底还是占了位置。 沈稚走出几步,心中疑惑依然未能解开,牵牵他衣角,语声软和道:“夫君,我能不能再看一眼那对鸳鸯?” 22 第 22 章 长街光影交错,映在男人冰渊般的眼底。 他似在竭力忍耐,却仍旧温和耐心地拒绝:“你生于金陵地,嫁在帝王州,生来便是万千宠爱在一身,何曾见过这些乡野玩意?我说过,那东西刺手,会伤了你,你偏要叫我担心是吗?” 他难得这般絮叨,沈稚都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我是纸糊的不成,瞧一眼都能伤了手?罢了,不瞧便不瞧了,夫君真是小气。” 她佯装不理他,到小摊前挑别的玩意,裴慎只得由着她去。 沈稚撒气似的,要了前头一整排的花样,叫摊主全都包起来,横竖是花他的钱。 “夫君瞧瞧,可也有喜欢的?”她的目光越过面前几排,见摊主笑意盈盈地从身后木箱里取出的新样式。 沈稚猜测他的喜好,从中挑选了一只青玉海棠炉,“这个如何?” “我倒是觉得,”裴慎扫了一眼,拣起一枚不起眼的骨雕嵌黄铜的蝉,“这枚驼骨雕得不错。” 摊贩眼前一亮,立刻如遇知音般地热情介绍起来:“郎君果然内行,这只蝉的确是驼骨雕刻而成,还是上好的透料,油性十足。” 说完注意到裴慎指节上那枚骨戒,不由得好奇:“郎君手上这一枚看着也像是骨雕,只是在下眼拙,不知是象牙还是白珊瑚?” 裴慎但笑不语,付了银钱。 沈稚也好奇地看向那枚戒指,牙白色,做工滑润精致,她先前没怎么留意,本以为是某种白玉雕刻而成,没想到竟然也是骨雕。 又将视线转向那枚金蝉,心忖道,难道夫君喜欢这个? 她默默将他的喜好记在心里,思绪飘远,盘算起裴慎明年的生辰。 已经耽误了不少工夫,裴慎牵着她,来到一家摆卖面具的小摊前。 沈稚一眼就相中了摆在中间最醒目的狐狸面具,试戴之后转头便给裴慎瞧,“这个如何?” 裴慎注视着面具之后那双乌润水亮的眼睛,笑说好。 他对面具倒没什么喜恶,主要不愿她暴露于人前,裴慎目光垂下,落在边上一面形似梼杌的青铜面具,正打算顺手买了,眼前光线一暗。 “夫君戴这个!” 他把贴过来的面具摘下来看,发现是与她同样款式的狐狸,只不过尺寸略大一些。 “这个?”极具明艳的红色面具,与他一贯的装束格格不入。 可沈稚却觉得,这个面具正适合他。 裴慎今日一身深色袍服,瑜玉在佩,身如列松,那种矜重冷肃的气场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而面颊那道伤痕,让他不笑时又添了三分寒冽之气。 沈稚不希望他总是这么拒人于千里之外,明明夫君待她极是温柔,而狐狸面具能很好地中和他身上清冷的气息,既然要戴面具,又何必选那青面獠牙的梼杌。 沈稚没有多说,只道:“梼杌瞧着凶恶骇人,我害怕。” 原是无心一句,裴慎的思绪却停格在“害怕”二字。 她始终是怕他的。 从前在她眼里,他又与梼杌这样的凶兽何异? 沈稚见他出神,不禁问道:“夫君不喜欢?” 裴慎回以微笑,缓缓戴上那枚狐狸面具,一双沉沉黑眸透过倜傥风流的狐狸眼看她,语气柔和极了:“绾绾替我选的,我自是喜欢。” 离上灯还有小半个时辰,沈稚在镇上逛了许久,竟也没觉得累。 锦绣荣华固然迷人眼,乡野之间却也自有意趣。 那些南瓜做成的笑脸娃娃,各种油面糖蜜做成的果食花样团团密密地摆放着,看得人眼花缭乱,还有之前从未见过的歌舞奇技,引得人连连拍手叫好。 上灯在即,月老庙前早已聚了不少人,晚风吹过,榕树上挂满的许愿牌发出哗啦啦的响声,像情人间的絮语。 两人并肩而立,狐狸面具掩得住容貌,却掩不住长身玉立的身姿,因而惹得身边男男女女频频侧目。 “若是向月老求得如此郎君,此生都无憾了。” “可不是,我从未瞧见如此风姿的男子,不知面具之下是何模样。” “他和这位天仙般的姑娘……不知是兄妹,还是……” 两人之间并不像寻常夫妻那般如胶似漆,中间还拘谨地隔着距离。 沈稚侧头看他一眼,悄悄往裴慎跟前挪步,拎拎他的衣袖,用仅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量道:“夫君,她们都在夸你。” 裴慎垂眸看她。 沈稚咬咬唇,小声道:“她们还以为,我们不是夫妻呢。” 裴慎继续笑问:“那怎么办?” 沈稚瞪住他,仿佛能透过狐狸面具看到他一脸狡黠的样子。 就在此时,耳边倏忽一声巨响,随即便有火花炸开的滋啦声,所有人的目光同时转向远处的山峦。 “要上灯了!要上灯了!” 无边的浓酽里忽然亮起一座明黄的灯塔,随即数百种烟花自远处陆续升空,一瞬间在暗红的夜空炸开无数光点,火树银花,舞凤翔鸾,这些光点又如流星般飞入暗夜的大地,转眼便在那灯塔周遭铺开一圈圈盛大而炽烈的热浪。 茫茫山野,明灯吐焰,星罗棋布,经久不灭。 人只有融入世俗,才会变得世俗,从不拘泥礼数,也从不喜欢热闹的裴慎,此情此景下竟然也生出几分遗憾—— 没有给过她一个盛大的婚礼。 见到此般繁华的灯景,沈稚满眼都是震撼,以至于被人转过身来时,脑子里还是懵懵的。 狐狸面具被揭开半截,露出柔润旖旎的樱唇。 少女视线被面具遮挡,瞳仁微张,眼前只余一片明亮的模糊,她被迫踮起脚尖,脊背不由自主地绷紧。 男人温凉清冽的吻随即覆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