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行大隋》 第1章 不靠谱的时空穿梭 公元三零二零年,某国科技园区内。一个年过花甲的老教授和一个年轻人殷勤的握着手,“常总,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您盼来了,这些年还得感谢您对科学事业的支持。” 年轻人的眼睛自始至终都是平视,完全没有在意这个神情激动的老教授。他缓缓的抽出手,拿出一方白色的丝帕仔细的擦拭了一边,随手扔在地上,只剩下还在做着握手之姿的教授尴尬不已。 年轻人很是厌恶的看了一眼老教授,咱这双手平时都是温香暖玉的,今天被这个骚老头子平白占了便宜。 “唐教授,你了解的我的。钱,不是问题,我常某人就是钱多。可是你,千万不要让我失望,不然你休想从我这儿拿走一分钱的经费。” 唐教授弯头哈腰的道:“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本来就稀少的头发上竟然挂上了几滴汗珠,就像早起枯黄的杂草上挂着的露珠,颇有几分喜感。 年轻人跟着唐教授,穿过一道金属门,通过一条狭长的通道来到了一个宽敞无比的空间,一个带有现代科技感的飞行器出现在年轻人眼前。 唐教授殷勤的介绍着:“常总,这台飞行器是我们成型的时空穿梭器,保证可以实现您要求的时空旅行。” 年轻人打量着这台机器,从形状上像极了ufo,“这机械是和外星人合作的?” 唐教授双手互搓着,显得有几分局促感,“您知道的,我们地球在时空穿梭方面技术还不是很成熟,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年轻人狠狠的啐了一口吐沫:“真给地球人丢脸,我给的钱都喂猪啦?” 唐教授脸色很不好,虽然这个年代的科技可以使人完全处在健康状态,他的脸色还是显出了久违的猪肝色。但为了那数量庞大的研究资金,他还是忍下来了,信誓旦旦的道:“常总,以后我们会努力的。不过这台时空穿梭机的性能绝对可靠。” 年轻人的眼神终于看向了唐教授:“老唐,你知道的,我是一个商人,而且是一个纯洁的商人,我最讨厌不诚信的行为了。” 唐教授拿出了胸口碎大石的功夫拍着自己的胸脯,为数不多的几根灰白头发也跟着颤啊颤的,“常总您完全可以放心,这台设备我亲自试验过,绝对可靠。您要是不信的话,我现在就可以把您送到过去,十分钟后再把您接回现在的时间原点。” 年轻人年少多金,虽然对这个时空穿梭机有着十分的猎奇心理,但他还是克制住了,好奇害死猫啊。 “万一这个破机器出了故障怎么办?” 唐教授信誓旦旦的道:“绝对不会出问题!” 年轻人能成为全球数一数二的首富当然不会相信人的两片嘴,目光逼视着唐教授道:“我说的是万一!” 唐教授被年轻人看得发毛,深埋在眼窝里的眼珠迅速转动着,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年轻人颇为不耐烦的道:“既然这样,继续投资的事儿就算了!”说完便一个华丽的转身,向外走去。 第二步还没迈开,唐教授终于开口道:“常总,您慢走,我这里有一件最新的科技成果,可以保证您的生命安全。” 年轻人会心一笑,就知道这个老家伙有压箱底的货,我常歌行是谁啊?地球上最为成功的几个商人之一,即便你是铁公鸡也能让你生出蛋。 “小幺,把液态基因模块拿过来!” 不出三分钟唐教授口中的“小幺”便小心翼翼的捧着一个托盘来到他身边。 “这是我们最新的科技成果,也是迄今为止地球上唯一的一件成品,甚至也有可能是最后一件,因为这种奇特的液态物质实在是太难找了!” “说重点!”年轻人一直秉持着效率二字,这个老家伙絮絮叨叨没完没了的说了这么一大段,完全是不着边际的废话。 小幺眉头明显一皱,常歌行这种土财主是他最讨厌的人了,没有一点儿科学观念,完全就是一个科技文盲,仗着自己就两儿钱就践踏科学,实在可恶。 唐教授摆摆手,示意小幺不要和常歌行起冲突,“这种液态物质是我们根据一种强大生物的基因物质合成的,这种生物在上古时期可是被称作神的存在,耗尽所有材料只得到了这么一点点。后来发现这种液态物质竟然是功能模块的完美载体,于是我们便试着植入纳米模块,足足植入了两亿三千五百八十一万九千三百二十一个模块,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说道这里唐教授激动的全身不由自主的颤抖着,眼神中完全是疯狂的神色,“这可是全人类所有科技的总和,甚至还包括了相当多一部分的外星文明。” 常歌行有些鄙视的看着唐教授,就这么点儿事儿值得浑身抽搐吗?自己面对账号里几百位数字都能淡定自若,老唐,你还是太年轻啊。他当然不会懂得作为一个科学家的骄傲,他也不必懂得,不管你怎么发明出来的,我会用就可以了。 “然后呢!” 唐教授取出悬浮在玻璃罩内的一团液态物质,常歌行看得真切,这团物质随着唐教授的抓取变幻着形状,却是凝而不散,在室内灯光下变幻着颜色,就像是一团被捏在一起的彩虹,显得美轮美奂。 “若是在时空穿梭过程中遇到意外,吃下它!模块中所包含的功能可以保证你的安全。” 唐教授说完,又补充道:“不过,您回来后一定将它还给我们,我们怀疑它还有其他未知的功能未被发掘出来。” 常歌行接过那团液态物质,拿在手上竟然一点儿触觉都没有。就像有一层隐形的隔膜,将它与周围的一切隔离开来。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人类科学技术的集合体如果还救不了自己,那么也只能认倒霉了。 唐教授打开穿梭机,示意常歌行进去。里面没有什么花哨的装饰,完全是一片金属质感。 小幺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唐教授担心自己这个徒弟说出什么气话,将眼前的这个财神爷气走,就一直摆手示意,不要多言。 穿梭机上一个又一个光点亮起,最后汇成一片,直至变得耀眼,最后强光一闪,便没了踪迹。 唐教授看了看时间,道:“准备一下,十分钟后回收穿梭机!” 小幺却是苦着一张脸,“老师,穿梭机上次维修,导航仪和定位仪还没有安装,我看那个土财主八成是回不来了!” 唐教授瞬间变成冰雕一般,长大嘴巴,就这么呆愣愣的站着。 “师傅,您没事吧!” “你怎么不早说!”唐教授终于从震惊中醒转过来,大声道。 “刚才你不是一直不让我说嘛!”小幺小声辩解着。 “还好,希望纳米模块可以救这个财神爷一命,不然我们下一步研究就要全部泡汤了!” “老师,还有一件事我没和你说,液体物质和人体融合实验九九个样本中有九十八个失败了!” 唐教授擦了一下脑门上的汗珠,“还有一个呢?” 小幺用手指了指天空,道:“刚刚飞走!” 此时的常歌行已经开始骂街了,穿梭机内报警声大作,一些仪器已经冒出了青烟,仪表的指针更是做着一百八十度的旋转运动。 “请舱内人员做好应急准备,时空穿梭定位失败,未发现可用虫洞,能量将耗尽,将强行破除时空壁垒。” 常歌行感觉一阵天翻地覆的旋转,便失去了知觉。 ? ?新书开篇,还请各位多多支持,投出推荐票,收藏。也可在书评中留下您珍贵的建议 ? ???? (本章完) 第2章 走了马屎运的杨广 “宿主转换成功,生存率百分之一百!” 常歌行脑海中莫名其妙的出现这样一种金属声音,同时大量完全不属于自己的记忆疯狂的涌进脑海中,使得他头痛欲裂,本来已经快要醒转过来的他再次陷入了昏迷。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一股绵长的气味冲入了他的鼻腔,非麝非香,但却十分的醒脑,隐约中甚至感到有几分温热。 “难道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神仙人物,用灵丹妙药救了自己?” 常歌行挑起沉重的眼皮,眼前的一物逐渐的放大,黑黑的一坨,呈现出不规则的球状。 “尼玛,马粪,是哪匹马这么不长眼往你常总头上拉屎?”他挣扎的想要起来,一股剧痛瞬间将他淹没,本来已经和马粪拉开距离的鼻子再次做了一个亲密接触。 常歌行连死的心思都有了,想当初自己在地球上叱诧风云是多么的威风,如今怎么落到了亲吻马粪的下场。 一匹纯白色的高头大马似乎发现常歌行已经醒转过来,从不远处跑来,亲昵的用头蹭着他。本来这种动作算得上温柔了,可是常歌行却实在是消受不起。 “停停,你想害死我啊!” 骏马颇具人性,竟然停止了动作,四只蹄子在原地不断踱着,竟然十分的有节奏。风吹过鬃毛,它摇了摇马头,接着就是一阵长嘶。 常歌行勉强扭转脑袋发现自己似乎是在一个山谷之下,周围草木十分的茂盛,自己躺在里面若是不出声绝对不会有人发现。 “这是什么鬼地方啊,该死的老唐,等我回去一定要你好看!”常歌行嘴里咒骂着,满满都是对唐教授的怨念。 眩晕感再次传来,或许是马粪特殊疗效的原因,这次他没有晕倒。反倒“想起”了一些事情,自己竟然是杨广,那个昏庸无道的隋炀帝! “等等,我怎么变成杨广了呢,这也太不靠谱了!” 常歌行休息了大半天,终于勉强坐起身来,发现离自己不远处有一处人形烧焦的形状,虽然在山风的吹拂下只剩了淡淡的痕迹,但确实可以辨认那就是一个人形。 再联想到之前脑海里那莫名其妙的金属提示声,难道是那团液态物质救了自己,还顺带把隋炀帝这个人渣给人道毁灭了?这也太狠了吧! 骏马吃着鲜美的嫩草,踩着节奏的步子,不时的发出一阵马嘶,好不自在。常歌行揉了揉空瘪的肚子,“你倒是不缺吃喝,我该怎么办,实在不行我就只能吃你了!” 骏马用惊恐的眼神看着常歌行,随后狂奔而去。“喂,你别走啊,我和你开玩笑的,马兄弟回来啊,马大哥,马大爷。。。。。。”常歌行看着渐行渐远的骏马,不禁心中有些后悔,真不该把它吓跑。在这个人迹罕至的身故,即便自己不被饿死,不被毒蛇猛兽咬死,也会寂寞死的。 “哒哒”的马蹄声传来,那匹马去而复返,最里面还咬着一把最为丰茂的鲜草。 骏马献媚似的把鲜草送到常歌行的嘴边,那意思很明显:你赶紧吃草吧,吃饱了就不用吃我了。 这下子该轮到常歌行用惊恐的眼神看着它了,这尼玛也太妖孽了吧! “晋王殿下!” “晋王殿下!” “。。。。。。” 远处一阵嘈杂声传来,难道是找自己的? 骏马再次发出一阵嘶鸣,前肢立地,马头高高抬起,后退竟然如人类般向前走了几步。 “那里有动静,快去看看!” “是晋王的马!” “快找,晋王肯定就在附近!” “今天若是晋王有个三长两短,你们就等着诛九族吧!” “。。。。。。” 不大工夫,一队士兵终于来到了常歌行近前,为首的是一员大将。顶盔掼甲,腰间挎着一柄宝剑,剑眉英目,下巴颏一缕胡子显得英武异常。 来人见到常歌行,单膝跪倒:“臣李渊救驾来迟,还请晋王殿下见谅!” 常歌行愣了一会儿,“我问你啊,我叫什么名字?” 李渊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问得一愣,殿下不会是被摔糊涂了吧,但还是恭敬回答道:“陛下取守成还须宽广之意,给殿下起名为广!” 常歌行仰天长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怎么就成了杨广呢。老唐,你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常歌行摆摆手示意李渊站起身来,“国公不必多礼!” 回去的路上,常歌行总算知道什么叫做阵仗了。百余名士兵在前面开路,不管杂草、树木还是沟沟坎坎全都不是问题,就这样在这人迹罕至的低谷中开出了一个便道。 常歌行则被李渊安排在了轿子中,由八个力壮的士兵稳稳的抬着。他揉着自己的头,虽然可以“想起”一些事情,却不是很清晰。万恶的旧社会,这也太会享受了吧,不过我喜欢! 一出幽谷,常歌行立马感觉一股凛冽的气息扑面而来。掀开轿帘,只见一众黑压压的士兵默然站立,一杆杆的长枪在阳光下闪着寒光,甲胄鲜明。他们的表情冷漠而淡然,这是一群久经沙场的老兵,那浑身的血腥味在最浓烈的阳光下都无法化开。 这群如同雕塑般的士兵突然轰然跪倒,动作整齐划一,就像经过无数次练习一般。激起的尘土远远望去,如同一群野牛狂奔而过,直入云霄。 常歌行不怎么的,他觉得自己应该站起身来,而且必须站起身来。他惹着骨节传来的酸痛感,站直了身体,挺拔而刚劲,就像刚才这些士兵做的般。 这些士兵虽然没有亮出兵刃但任谁都能感觉到其中的杀气,常歌行远远望去,他们的数量应该在万人上下。“大家辛苦了!” 士兵们没有听到预料中的“平身”二字,而是一句问候,一句感谢。 他们将手中的兵器握得更紧了,胸口激烈的起伏着,像是里面有什么东西要喷薄而出般。不知谁带头喊了一句:“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这句话就像是一点火星,引燃了整个火药库,万余人口中呐喊着:“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声音震动了山谷,惊起了飞鸟,喝退了走兽。。。。。。 ? ?新书开篇,还请各位多多支持,投出推荐票,收藏。也可在书评中留下您珍贵的建议 ? ???? (本章完) 第3章 不靠谱的老爹,不着调的大哥 李渊神色复杂的看着常歌行,这还是原来的杨广吗?怎么感觉有些奇怪呢? 万余人行进井然有序,完全看不到任何嘈杂的情况,甚至可以用肃穆来形容。刀未出鞘、箭未离弦,肃杀之气引而不发,只要一声令下他们可以把任何敌人撕成碎片。 只有土地上溅起的微尘和偶尔马的响鼻声才能证明这支队伍正在前进,而且是在急行军状态。他们此行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护晋王殿下尽快回到六合县大本营。 常歌行闲来无聊,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李渊聊着天,从他口中知道此次出兵是为了攻打陈叔宝,杨广也就是自己为兵马大元帅,杨素为兵马副元帅,高颍为元帅府长史,李渊为元帅府司马。 更有韩擒虎、贺若弼为大将,阵容可谓豪华之极。常歌行还了解到,自己的便宜老爹隋文帝似乎和历史上有些不太一样。 他已经开通了大运河,并且乘坐龙舟三次巡游江东,使百姓哀声载道,起义烟尘渐起,愁云惨淡之色慢慢笼罩着大隋帝国。 此次征伐陈叔宝也是隋文帝一力促成,平北周,灭后梁后隋文帝为了转移国内矛盾,发动了对隔江而治陈的统一战争。 大隋朝需要一场胜仗给全国上下打上一针兴奋剂,也警告暗中蠢蠢欲动的人量力而行,即便隋朝国力有损,也不是随便谁就能拿捏的。 常歌行扶额而叹,这个老爹实在是太够意思了,怎么把本来是我应该做的事情给做了呢? 乘坐百丈龙舟巡游江东,游玩江南,随行的各种船只数千艘,沿路州县还要提供各类物资。这简直就是超豪华自驾游,而且还是公费。不说三次,就是如此阵仗去上一次,也不枉自己来到隋朝一回。 老爹啊,你老人家实在是太不够意思了,怎么能抢自己儿子的买卖呢,虽然这个儿子是个冒牌货吧,那也不应该啊! 虽然出游奢华之极,但有一点却是值得称道的,随行伴游之人只有一个女的,就是自己便宜老妈,独孤氏。 在这方面,隋文帝绝对是男人的楷模,众多女性的梦中情人。作为一个皇帝,大隋朝的一把手,不说三宫六院,就连一个小三都没有,中华上下五千年绝对找不出第二个来。 作为一个资深的妻管严,隋文帝在女色方面绝对自律,看来自己便宜老妈的御夫技能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常歌行思考着自己的未来,时空穿梭机出了问题,自己一时半会儿肯定是回不去了,好在自己是一个王爷,标准的官二代兼富二代,想来即便在大隋王朝横着走,也不会有人说个不字。 安安心心做个太平王爷貌似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自己不争气的老爹把大好的江山搞的一团糟,一副快要破产的样子。要是大隋帝国倒闭了,自己这个王爷很可能就要加入丐帮了。 远在长安,自己的便宜大哥杨勇,对自己的态度貌似不是很好,根据自己模糊的记忆,这个杨勇暗中可是对自己下过几次黑手,自己也做过几次还击,兄弟俩有来有往玩的不亦乐乎。 论朝中实力,作为太子的杨勇占有明显的优势。一是因为杨勇占有大义;二是杨广的一些黑历史实在是不光彩,现在这锅只能由常歌行来背了。 常歌行坐在马车中,揉着自己疼痛的脑仁儿,安安心心做个太平王爷,娶上几房娇妻美妾,过着不要脸的酒色奢靡生活,这就是他“宏伟”的理想了。只是照现在的情况看,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就剩下骨头了。 姑且不论时刻想把自己踩在脚下的大哥,这飘摇的江山万一有一天塌了,被砸死的人中肯定有自己。 常歌行下定决心,等捉了陈叔宝,回到长安。自己一定要和便宜老爹谈谈,想要做个好皇帝光顾着旅游是不好的,你倒是逍遥快活了,可你也得为子孙后代考虑考虑啊。 你把大隋帝国这点儿家业败光了,让我这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王爷去喝西北风啊。 还有那个小家子气的杨勇,不要光想着对付自己,也想想大隋朝如今的形式。****、西突环伺,契丹作怪,高丽也不安分,吐谷浑跃跃欲试。要是大隋朝玩完儿了,还争个屁啊! 常歌行从有限的记忆来分析,这个杨勇还真不是做皇帝的料。有朝一日他要是当了隋朝的皇帝,晋王爷的这个金饭碗恐怕要朝不保夕,自己温香暖玉的理想生活岂不是成了泡影? 是不是怂恿老爹、老妈再要个三胎?相信有自己的谆谆教导,小三儿一定会成为千古一帝的。什么秦皇汉武,什么刘邦、赵匡胤,什么成吉思汗统统都不是事儿。 马车一个急停,打断了常歌行的思绪,他掀开车帘,入目的是个穿着白色囚服的女子。眼角泪光尚未干涸,一双倔强的眼睛愤愤的看着他,一副柳叶眉英气异常,两片樱桃小嘴却透着无限的委屈。满头青丝随意披散着,在清风的吹拂下显得有几分杂乱,却多出了一种别样的美,再看那张些许苍白的小脸,很容易激起男儿的怜香之感。 常歌行还在诧异,李渊卸下头盔,双膝跪倒在地,朝着他行了三拜九叩之理后便以头触地不再起身。 “国公这是做什么啊,快快起身。” “小女秀宁懵懂无知,险些伤了殿下性命,闯下滔天巨祸,还请殿下责罚!” 听闻“秀宁”二字,常歌行似乎想到了什么。都是那倒霉的杨广惹的祸,看人家小姑娘生的漂亮,便以狩猎为名将人家约了出去。 男女约会也要讲究个过程是不?最起码要甜言蜜语话话家常,给人家买点儿小礼物,请人家搓一顿。可杨广很个性,想要直接霸王硬上弓,最要命的是武功偏偏不如杨秀宁,被一记秀腿踹下了山崖。 真真是风流未成,直接做了鬼。 ? ?新书开篇,还请各位多多支持,投出推荐票,收藏。也可在书评中留下您珍贵的建议 ? ???? (本章完) 第4章 奢华大帐 知晓了来龙去脉,常歌行赶紧下车,双手扶起李渊,亲手将头盔给他戴上。 李渊满脸惊色,他命人将李秀宁押到六合县城前,任由晋王处置。他想到过数种可能,押回长安、秋后问斩、直接杀头、受尽百般凌辱折磨,甚至自己都要受到牵连。可是观如今情况,完全没有按照套路来。 李渊刚想解释些什么,常歌行拍拍他的肩头,示意让他放心。 “秀宁这是做什么,不要和为兄开玩笑,快点儿起来,都长成大姑娘了,还这么调皮。” 李秀宁满头雾水,糊里糊涂的被常歌行扶起来,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刚才那股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儿消失的无影无踪,表现出一个十四五岁女孩应有的怯懦。 知自己必死,才会无惧;凡有一线生机,怯惧便会蔓延。 “适才本王与秀宁狩猎,不想遇到那陈叔宝派来的行刺之人,秀宁只身犯险,本王才得以全身而退,如此有功之臣,谁人胆敢给本王的救命恩人穿囚服,还不跪下请罪!” 常歌行尽情的释放着自己的气场,大有虎躯一震,万人臣服之感。李渊三番五次的想要跪倒在地,都被常歌行半路搀扶起来。 “国公这是做什么,我都说了,秀宁有功无过!” 李渊苦着一张脸,下颌处的胡须轻微颤抖着。 “臣就是那给秀宁下牢狱的人!” 常歌行“哈哈”干笑几声缓解着尴尬,这个世界实在是奇妙,搬起左脚的石头,岂料砸了右脚,到头来双脚都疼。 “唐国公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当奖!” 女儿救驾有功,父亲不徇私情,这件事就在如此诡异的气氛中结束了。 常歌行心中却是将那杨广诅咒了千万遍,如此祖国的小花骨朵,竟然忍心糟蹋,真是禽兽。关键是,还得要你常爷我给你收拾烂摊子,死的太不负责任了。 。。。。。。 。。。。。。 六合县城,虽说是以“县”为名,但却是大隋帝国直面陈氏王朝的一处要塞,也是距离长江天堑最近的一处城池。 六合县城方圆数百里范围内都有大隋朝兵士巡逻,明岗暗哨不计其处,在距离县城二十里处更有一座大型兵营,韩擒虎所属的二十万大军便驻扎在此处。 晋王所属二十万人本部人马驻扎在城内,更有杨素所属二十万人从永安出兵,顺长江而下,不日便可与之汇合。 此次伐陈共计六十万兵马,虽主帅不同,但都受晋王节制。大隋帝国对于长江对面的陈叔宝志在必得,说起陈国,国力并非孱弱不堪,甚至在某些方面可以与隋朝角力。 好在陈国国主陈叔宝,生在南朝,沿袭了文弱艳丽的气习,故此好作诗赋,更宠幸宦官江总与孔范,升江总为仆射,用孔范作都官尚书。 更有龚、孔二贵嫔,玉、李二美人,张、薛二淑媛,袁昭仪、何婕妤、江修容等美人环伺。 每逢百官奏章,陈主将美人张丽华放于膝盖上,二人共同商议决断,好一幅奢靡春画。 常歌行不禁在心中臆想,自己便宜老爹是不是对陈主如此艳福,有些羡慕、嫉妒、恨呢,所以才非要兴师动众攻打陈国。 常歌行在一众兵士拥护下,走进六合县城,边走边想,越发觉得是这么回事。这次拿下陈主,要是把陈丽华献给便宜老爹,自己岂不是大功一件,到时候便宜老妈表情肯定精彩绝伦。 常歌行来到县城内一处营帐,与其说是营帐,倒不如说是一座迷你版的宫殿。 营帐前面数十盏巨大的灯笼分两旁摆放,在日渐西沉中散发着点点华贵的光芒。整座大帐镶满了金色琉璃,缀以朵朵祥云,在落日余晖下,闪着点点金光,与天边的一处火烧云交相辉映,不知哪个是天上哪个是地下,真的如同天上宫阙般。 整座大帐长宽各有数十丈,高达七八丈,自中央最高点逐步降低,边沿处也有三丈多高,整体看上去气势恢宏,奢华之极。 有军士打开门帘,躬身将常歌行迎了进去。一步迈进去,有一种柔柔的舒服感,比前世的地毯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想来定是一些珍惜走兽的皮毛组成了如此华美的地毯,更难得可贵的是这些皮毛的自然纹理在军帐的中央处组成了一只威武的饕餮,龙生九子,九子不同,用饕餮装点一个王爷的军帐,可见布置之人却是花了许多心思。 在燃燃红烛的映衬下,饕餮巨兽的纹理忽明忽暗,平添了不少生气,仿佛这只巨兽真的有了生命般。 整座大帐一分为二,五分之四的面积作为主帅议军事之用,剩下的部分被厚厚的幔帘遮住,想来别有洞天。 常歌行来到一处巨大的桌案前坐下,桌案四脚虽是木质,却闪烁着金属的光泽,一股淡淡的幽香沁人心脾。整个桌面却是一整块长达丈许的玉石雕琢而成,触之温润,犹如少女的肌肤。 巨大桌案的下手座,摆放着十几个稍微小一些的茶几,虽不如它来的华美,但任何一件拿出去都会是世人争抢的宝物。 茶几后面是一排兵器架,上面摆放着各种兵器,虽然没有半点儿血腥味,作为装饰的作用大些,但也是难得的上好兵刃,在红烛的柔光下闪烁着丝丝寒意,仿佛是一个跃跃而试的战士,想要在尸山血海中走上一番。 常歌行终于对自己后世的那一串数字不那么自信了,这仅仅是一个营帐,陈主的健康城又会是怎样的奢华,大隋朝的长安城又会是怎么样的繁华。在那权利的最高处,会是怎么样的一番光景,是高处不胜寒,还是美人在怀指点江山。 常歌行饮了一口军士奉上的香茗,清冽甘醇。他挥手让侍候的几人退去,门帘轻挑,整座大帐就剩下了常歌行一人。 他四仰八叉的躺在地毯上,一股若有若无的麝香萦绕鼻尖,这难道是麋鹿的皮毛? ? ?新书开篇,还请各位多多支持,投出推荐票,收藏。也可在书评中留下您珍贵的建议 ? ???? (本章完) 第5章 美女刺客熏出来 常歌行解下腰带,褪下笼罩在外面的华府,露出里面白色寝衣,浑身顿时轻松起来,这一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要说一点儿不累那是假的。 最后索性把脚下的靴子也脱了下来,随意的仍在了一边。 一股酸爽的味道就这样在大帐内逐渐蔓延开来,绕过桌案,绕过兵器架,绕过红烛。然后随着烛火的热气升腾,向着大帐的穹顶飘去。 常歌行并未觉得什么不妥,天生的汉脚,即便是糊里糊涂的成了杨广,这点还是一点没变,还是那熟悉的味道。 他双手抱头躺在地毯上,发现穹顶上竟然有着点点烛光,就像镶满夜空的繁星。摇曳、生姿,晦明间不断变化,显得静谧异常。 放松着身体,天为被、地为席,饮得平生半日醉,跨马上阵不留行。 常歌行忽然发现一道流星从苍穹之上滑下,正在考虑是不是要许个心愿,祝福那个老唐吃饭被噎死、喝水被呛死时。 流星逐渐变大,点点寒星已经清晰可见。一道火红的影子犹如天外飞仙般从天而降,裙摆飘飘、衣袖荡荡,比那最高明的宫廷舞者还要飘逸、洒脱。一抹丝巾遮住无限芳华,只有眉眼间一个菱形朱红印记在烛光下,诉说着媚惑。 正当常歌行在欣赏这一出举世无双的表演时,一柄散发着寒光的长剑已经架在了他柔嫩的脖子上。 “你的脚真臭!”一个清冷的声音响起。 “纯天然,保证品质,绝对没有任何添加剂!” “贫嘴!你是杨广?” “不,不,不。。。。。。我怎么能是杨广那个狗东西呢!” “那你是谁?” “我只是他的一个小厮,平时里就看他不惯,今天本想用臭脚熏熏他,不想打扰了姑娘的雅兴!” 红衣女子轻掩着口鼻,嫌弃的看着衣不蔽体的常歌行,“快点儿把鞋子穿上!” 常歌行立马从红衣女子的剑下轻轻走开,捡了鞋子穿上,室内空气的味道明显好转,如果刚才是红色预警状态,现在最起码称得上良好。 “把衣服也穿上!” 他不敢怠慢,那柄寒光四射的宝剑直指心窝,一个不好便是心碎的下场。 常歌行的衣服刚刚穿上一半,他突然发现红衣女子眼角处竟然流露出笑意。心生警觉,于此同时长剑犹如一条毒蛇般直刺心脏。 “你这是做什么,咱俩可是一伙的,我也看那个狗屁王爷不顺眼!”常歌行一个闪身,连滚带爬的躲过了一剑。 “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嘛,只不过这句话说出来,我都觉得对不起狗!你不会说,这王孙贵族的华服不是你的吧。”女子的声音再次传来,里面多了几分揶揄。 火红的衣裙在烛光的映照下颜色越发的鲜艳,随着女子的走动如同燃起的烈火,烤的常歌行炙热难当。 常歌行戒备的看着红衣女子:“你别过来了啊,你再过来我就喊人了!” 女子丝巾下不知是什么表情,右手翻了一个剑花,道:“六合县城内巡逻士兵每三个时辰换一次岗,每次换岗从城门口走过来大约需要一刻钟的时间。不巧的是,他们刚刚换岗,若是你早上盏茶的时间或许还有人,现在嘛,哼!争取你能坚持一刻钟!” 常歌行四下看去,去武器架上拿武器肯定来不及,再说自己貌似也不会舞刀弄枪的。索性脱下靴子,一手一只就这么拎着,酸爽的气味混合着麝香还有烛油的味道,也别有一番滋味。 他张牙舞爪的挥动着两只靴子,一股股时强时弱的脚臭味向着红衣女子发动着化学武器攻击,“你别过来啊,就算我死了,也要弄你一身脏。” 红衣女子蹙着秀眉,清洁如她,哪里受过如此怠慢。这还是王爷吗?作为一个贵族的矜持呢?作为一个皇子的教养呢?作为一个兵马大元帅的风度呢?这简直就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打法,就算街头混混互殴,也不会如此。 女子长剑归鞘,就这么看着常歌行在那耀武扬威。 常歌行看红衣女子收了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道:“我说姑奶奶,其实你收了剑的模样还是挺有女人味的,虽然蒙着面纱却有一种隐约的朦胧美。作为女人不要整天打打杀杀的,会嫁不出去的,如果你实在是嫁不出去,我还是挺乐于助人的!” 红衣女子紧蹙的眉头缓缓展开,恢复到柔和的线条,又逐渐变成了两道利刃,在摇曳的红烛下闪烁着无穷杀机。 “民间都说杨坚次子进谗言,蛊惑圣君下江东,开无妄之战,弄得民不聊生。今日一见果不其然,油嘴滑舌,卑鄙无耻,死有余辜!” 寒光闪烁,常歌行知道这个红衣魔女一旦下决心杀自己,绝对不是两双臭鞋就能阻挡的。 “慢!”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你说我卑鄙无耻,想来你一定光明磊落,我要和你光明正大的打一场,要是我输了,死而无怨!” 红衣女子眉眼间溢满了笑意,从刚才的情况看来这个晋王半点武功都不会,他竟然要和自己决斗,想要死的有些颜面吗? 女子越想就越觉得好笑,娇躯轻微颤抖着。她臻首微低,努力平复着情绪,心下构思着怎么杀死这个无道的晋王。是一剑封喉还是一剑贯胸?或者砍上他十七八道,让他在绝望中死去。 红衣女子右手轻轻抚胸,长长的呼出一口浊气,自己可是一个青春无敌美少女来着,怎么会有如此邪恶的想法呢,杀人不过头点地,还是给他一个痛快算了。自己一定是受了这个卑鄙家伙影响,一定是的,女子如此安慰着自己。 “我可以给你一个公平决战的机会,只要你胜过我,我就饶你一命!”女子仰着头,高傲的如同一只骄傲的孔雀。 可是等了半晌,红衣女子发现常歌行依旧站立当场,并没有去拿什么趁手的兵器。顺着他的眼光看去,发现这位晋王正在盯着自己的波涛之处流着哈喇子。 ? ?新书开篇,感谢大家多多支持,多多收藏、推荐,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6章 史上最艰难的选择题 常歌行此刻心中颇为挣扎,到底是36d还是36e呢,看刚才的弧度应该达不到36e,可是考虑到这个时代的女子没有文胸,应该是36e才是。 到底是d还是e呢?常歌行面对这个这个史上最为艰难的选择题,感到很是头疼。关键是,这个唯一知道答案的人,貌似对自己还不是很友好。 常歌行弄错了一件事情,岂止是不友好,简直是想要他命的恨! “登徒子,拿命来!” 红衣女子俏脸微红,不知是红烛的映衬还是羞怒。 长剑仗起,女子化为一道红影,带着摇曳的烛光和满头的青丝向着常歌行刺来。 他甩出两只靴子,这是他手中唯一的武器。靴子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寒光乍起,两只靴子在空中二分为四,更准确的来说是二分为八,就连里面的鞋垫也没能幸免。 四只一半的靴子“啪、啪、啪、啪”落在地毯上,并未发出太大的声响,只剩闷响。 而四片鞋垫却如落叶般在空中不急不慢的飘荡,展现着身姿,踏着舞步。 红衣女子知道不能再磨蹭了,一刻钟马上就到,到时候不但不能杀了这个小人,自己还会陷入无限的麻烦。二十万人的军营,即便是武功最高的独行侠也会陷入其中不得脱困,这就是军队,强调的从来不是个人的武力,而是整体的合力。自己可以轻易割破一个士兵的喉咙,但面对一个万人队时,只有被撕碎的份。 红影带着点点寒心向前极速掠去,数支红烛熄灭,冒着丝丝青烟。 在劲风的带动下,本来潇洒的鞋垫极速下落,就在红衣女子专注于常歌行脖子上那根搏动的动脉时,一片鞋垫恰好打在了她的美眸上。 接下来是诡异的安静,时间完全定格在这一瞬。红衣女子右手执剑,身形飘逸,脚尖轻点,犹如跳着死亡舞步的舞者,就连火红的衣裙都保持着御风而行的状态。 “啊!”一声女高音般的尖叫,将静谧的环境震的粉碎。他那肮脏的鞋垫竟然和自己玉洁冰清的脸颊做了一个亲密的接触,这是不可饶恕的罪过,他必须死,而且死的会很难看! 就在红衣女子想要提剑再刺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一个强壮的身躯箍住了双臂,动弹不得!耳根处传来的粗重呼吸声让她有一种羞耻感。 原来常歌行趁着红衣女子愣神的功夫溜到她的后面,就是一个熊抱,仗着有把子力气,将女子禁锢当场。 红衣女子当然不会乖乖就范,拼命挣扎着,她虽然是习武之人,走的却是轻巧路线,轻功、剑法在当今江湖中可以算得上顶尖儿。 但说到力气,虽然可比一般的壮年男子,却是比常歌行差上一些。 常歌行用尽全力紧紧抱着女子,随着她的不断挣扎,臂膀处的柔软感越加的清晰。 “e,绝对是e!” 此时,常歌行终于给出了最终的答案,伟人常教育我们实践出真知,诚不欺我! 温香暖玉在怀,幽幽处子香盈鼻。常歌行竟然有些陶醉了,手上的力度自然而然松懈了些许。 红衣女子腿脚用力向前一跃,终于挣脱了常歌行的熊抱,转身便是一剑。 常歌行看着犹在眼前抖动的剑尖,大声叫道:“救命啊,出人命了!” 红衣女子轻蔑一笑:“你喊啊,你叫啊,你喊破喉咙,叫破嗓门都不会有人理你的!” 就在这个时候,有士兵的脚步声传来,显然换完岗的士兵已经重新开始巡逻,一刻钟的时间到了。 常歌行向着女子投去一个歉意的眼光,不好意思,我的人来了。 “你只是一个侠客,不是刺客,更非死士。现在只要我咳嗽一声,外面立马会有人冲进来,然后整座军营就会沸腾起来,一个漂亮的女子落到一群五大三粗的老爷们手中,啧啧!接下来的事儿就不用我提醒姑娘了吧!” 他轻轻拨去指着自己咽喉的剑尖。 “相信姑娘也不愿意和我这样一个无道的王爷同归于尽吧,那样岂不是缀了姑娘的名头。” 红衣女子知道杀死晋王的最佳时刻已经失去,长剑归匣,寒光暗敛。足尖点地,一袭火红的衣裙扶摇直上,向着布满星光的穹顶飞去,人影越来越小,最后没了踪影。 想来穹盖上本来就有她留下的暗洞,作为行刺与撤退之用。 “记住,我叫张出尘,我还会来取你性命!” 一道清冷之极的声音从空中传来,在常歌行耳畔不断回响。 常歌行仰望穹顶,双手做喇叭状,回应道:“随时欢迎!还有,你的身材真的不错,即便长得丑些,想来还是有人愿意娶你的!” 大帐外一队士兵整齐跪倒,身影在大帐的帷幔上随着帐外的灯光摇曳,“王爷有何吩咐!”想来是听到了常歌行的叫喊声,才来一问究竟的。 “没事儿,你们退去吧,本王我闲来无事练练歌喉罢了!”说完还咿咿呀呀的唱了两句,只是这音调、这声线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相信张出尘若是在此,宁可闻那臭鞋味,也不愿听这带着工业气息的噪音。 士兵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咱家王爷什么时候喜欢上唱戏了,难道是在准备谋第二份差事不成,大隋倒了,就直接改行去做戏子?富贵人家的心思还真是难以揣测。 常歌行看着被腰斩的靴子,看来得吩咐人重做一双了。还要做成那种加大,密封性好的,只求靴子一脱熏到千军万马。 他赤脚走在地毯上,丝毫没有冰凉的感觉,反而有一种温热感,双脚就像沐浴在温水般舒服。 大帐外嘈杂声渐起,“抓刺客,抓刺客,别让她跑了!” 常歌行心中纳闷,这个张出尘不会这么笨吧,刚被惊走,转眼间又被抓回远处,这未免也太有戏剧性了。这个时代虽然没有电脑、电视、手机、游戏机,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 ?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新书开篇需要您的支持,感谢收藏、推荐、评论! ? ???? (本章完) 第7章 我现在就要洞房 常歌行盘膝坐在桌案前,细细的品着茶,虽然前世他没有喝茶的习惯,但现在想着那过一时半刻就能再见的张出尘,不知怎么的就来了兴致。 嘈杂的声音越来越小,渐渐稀去,在二十万的大营中一旦显露踪迹,断然没有逃出去的理由。 果不其然,一名军士进帐来报,“晋王千岁,有一名刺客闯入我军营中,该如何处置?” 常歌行,轻抿了一口茶水,砸吧砸吧嘴,任苦涩的味道在舌尖流转,最后变成一股甘甜涌进喉咙,进入胃腹。 “带她上来!” “是,晋王千岁!” 军士转身,自营帐外押进一人。常歌行却是皱起了眉头,只见这人浑身上下笼罩在黑色的袍子内,看不出身形,就连面貌都只能隐约可见。但可以肯定,这人定然不是张出尘。这个杨广这是造了多大的孽啊,不到一夜功夫竟然就有两位此刻拜访,常歌行心中肺腑着。 黑袍人走步间不急不慢,就连衣角都没有一丝的飘动,甚至就连步伐与手臂摆动的速度都是均匀之极,就像有人用尺子丈量了一般。 不像是被押解的罪犯,反倒像是来到了自己的地盘,自己就是这里的主人。 常歌行很不喜欢这种感觉,前世经商他从来都是掌握主动权,气势上也从来没有输过。他拿起半只靴子,狠狠的用鞋跟砸在了桌案上。 “啪!” 声震四座! 两名押解犯人的军士,不知晋王殿下为何突然发怒,难道自己等人捉拿之人是晋王的老相好? 军士不知所措的跪在地上,口呼:小人知罪,请晋王殿下责罚。 而那个黑衣人,步子与手臂的节奏仅仅稍微乱了一瞬,随即便恢复到最开始的儒雅、淡定,好像那声“惊堂”从来没有过一样! “不知晋王千岁缘何动怒?” 一声温若三月春风,柔若清风摆柳的声音自黑衣人口中道出。与其说这话是从嘴里说出来的,倒不如说是从琴弦上弹奏出来的。字字入耳清晰,却又不卑不亢,带着一种悦人的节奏,挑弄着每一个人的神经。 女子不欲在其面前开口,因为不说话还可比较一二,一旦发音,高下立判;男子则恨不得闭上眼睛,静静的品味这声音,恐怕睁眼瞧见说话之人,破坏了心中完美之感。 “没事,刚在桌角有一只苍蝇!” “咯咯。。。。。。” 女子抬起手臂,看样子是在掩唇轻笑,笑声富有节奏,像是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叮咚,敲击在每个人的心中,使得心神激荡。 “这苍蝇落得还真是地方,不会是晋王殿下豢养的宠物吧!” “本王只对美人有兴趣,不知姑娘是否愿意入我床榻?” “晋王殿下说笑了,小女子这次来是要送您一场富贵!” 常歌行坐直身子,又抿了一口茶水,殊不知杯中早已经空空如也。他继续砸吧砸吧嘴道:“我杨广贵为大隋朝晋王,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这还不够富贵吗?” “杨坚在位你是王爷,杨勇继位后,您还是王爷吗?” 黑袍女子微微抬起头,一双充满智慧而又明亮的眸子直视着常歌行,在黑袍之下闪烁着光芒,似乎要看清他的每个细微,看透他的灵魂。 “恐怕到时候,晋王您的骨头都不知道还会剩下几根了。” 这一番话确实说到了常歌行的痛处,他只想做一个太平王爷,好好享受一下这难得的时空度假,这里的青山绿水、没有雾霾的空气、绿色的食品,当然还有千娇百媚的美人儿。 至于杨勇对自己不利,常歌行想过这个问题,但却从来没有担心过,玩阴谋诡计自己可是个中高手,不然前世也不会成为地球级别的超级富豪。 黑袍女子显然是会错了意,藏在黑袍之下的小手不自觉的握了握,只要杨广心存恐惧,自己的计划就成功了大半! “晋王殿下本来就是人中之龙,只要时机一到定可脱凡入圣,成为真龙天子。” “而眼下就有一个绝佳的机会!” 黑袍女子玉手清扬,黑袍大氅随即脱落。就像玉石矿中解出来的玉人,让人爱不释手。闻其声不忍直视,观其人眨眼都成了一种奢侈。 “只需晋王挥令六十万大军折返而去,打着勤王的旗号直逼长安,我陈国愿成为晋王殿下最坚实的后盾,大事可成,到时候宣华愿意伺候在枕前。” “陈国公主陈宣华?” “正是!” 常歌行将茶杯倒扣在桌案上,用手扣了一下脚趾,然后起身,挥退军士,就这么赤着脚来到了陈宣华面前。他一只手托起她的下巴,仔细打量着,这张魅惑众生的脸实在是无可挑剔。 陈宣华呼吸逐渐变得急促起来,胸前波涛虽然没有张出尘来的汹涌,但也起起伏伏蔚为可观。 “我现在就要洞房,此时,此刻,此地!” 常歌行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手指在她滑嫩的下巴上摸索着。 陈宣华之前的镇定终于完全被打破了,她后退一步,鬼使神差的说出了一句连她自己都莫名其妙的话:“请晋王殿下自重!” “自重?哈哈!公主今天来不就是自荐枕席来了吗?” 陈宣华心中委屈到了极点,从小到大大家都惯着自己,顺着自己,何尝受到过如此委屈! 这次大隋六十万人马分两路进犯陈国,欲要直取健康。奈何自己的兄长,如今的陈王陈叔宝贪图美色,宠信无能之人,朝堂之上近乎无人可用。 可怜自己一个女儿家,无奈来到敌营,只为了给陈国争取一个喘息的机会。陈皇室给了自己一个绝美的皮囊,一副倾国倾城的肉身。没错,自己这次来就一出美人计,挑唆杨广杀上长安,这样大隋内乱,战事一起,陈国也就无忧了。 ? ?新书开篇,感谢大家多多支持,多多收藏、推荐,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8章 我也给你一场富贵 “只要晋王殿下答应十年不犯我陈国,宣华就用这副芳华正茂的躯壳伺候殿下十年又有何妨!” 说着便解去腰间束带,露出贴身的衣物,一道雪白沟壑更是深不见底,让常歌行为之眩晕。 “慢!” 常歌行虽然也想着温香暖玉,美人在怀的生活,可是这美人儿明显眼中含泪,心中不愿。前世作为商人,虽然阴谋诡计用了不少,但最后都讲个买卖公平,坑蒙拐骗是成不了地球级富豪的。所以,今世,尤其这风花雪月之事,常歌行还是讲究个你情我愿的! “常听人说,陈国宣华公主端庄得体,没想到也是一个豪放女子啊!当着男人面就宽衣解带,啧啧,世人误我,世人误我!” 却看陈宣华,眼中的泪水迅速蓄满,最后破堤而出,心理防线顷刻间土崩瓦解。一柄精巧的匕首从贴身衣物中取出,在烛光下闪着乌光,显然是喂了剧毒。 常歌行戒备的看着她,退后两步,捡起一半靴子,随着准备着“飞鞋”攻击。 陈宣华挑眼看向穹顶,泪眼模糊中一片星斗灿烂,不知自己死后会不会如老人们常说的那样,也变成天上的一颗星。如果是真的,她宁愿化为一颗流星,自陈国的上空划过,实现他们所有的愿望。 那柄匕首缓缓靠近玉颈,这本来就是她给她自己准备的。若是晋王用强,她宁死也要守住自己最后的颜面。只是没有想到,自己宽衣解带却被那肮脏的王爷拒绝,自己引以为豪的美丽,连同最后的尊严也寸寸破裂。 “今天你若死在这里,来日健康城破,我定诛陈皇室九族,让你们九泉之下团聚!” 那只差一毫便刺进皮肤的匕首,陡然停住! “你到底想怎么样?”陈宣华歇斯底里的喊着,这个可恶的人,竟然连死的自由都要剥夺。 “我也给你一场富贵!” 常歌行重新坐回桌案前,将茶杯正过来,倒上茶水,牛饮一口,却发现茶水已经凉了。茶水在牙缝中循环几周后,又吐回到了茶杯中。看得陈宣华一个劲儿皱眉,这哪里是一个王爷做派,分明连乡野村夫都不如。 “你若可以劝说陈叔宝投降献国,我封你做我的王妃;你若杀了陈叔宝,我让你做陈国的王,女王,史无前例的女王!” 常歌行这句话几乎是喊出来,回声在空荡的大帐内回荡。女王,这是多么诱惑的字眼,女人也可以登上权利的巅峰,女人有了权利就可以摆脱所谓的命运,摆脱那些男人给女人定下的枷锁。女人也可以成王,成皇。。。。。。 “你。。。。。。做。。。。。。梦!” 这三个字陈宣华近乎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嘴唇更是被咬破了皮,或许只有这样她才能抵得住那种致命的诱惑。 看着满脸倔强的陈宣华,常歌行只是淡淡的笑了笑,“这一直是你做的梦吧!”,其实他还少说了一句,这一直是广大女性的梦。在这个时代,没有人会去关注女人的才华,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女人的相貌、腰肢与妩媚,女人从来不可能直接接触权利,她们只能通过媚惑男人去间接的掌握权利。 就像陈国的陈丽华,她得陈王盛宠,在陈叔宝枕榻间与之一起批阅奏章,发布政令。这一切的基础都是陈叔宝宠幸她,如果一旦失宠,陈叔宝还是那个权利滔天的陈王,而陈丽华只能在冷宫渡过残年。 陈宣华整理好衣物,将黑袍重新罩在身上,只是面对常歌行灼灼的眼神时,总觉得自己是赤果果的,穿再多的衣服也没有用。 “晋王真是好口才,民间盛传晋王殿下只会阿谀圣主,看来坊间传闻真的是不可信。我是陈朝公主,生是陈国人,死是陈国鬼,你不用挑拨离间,我是不会中你的圈套的。” 常歌行做出一副惊讶的模样道:“果然女人生来就不讲道理,是你先要挑拨离间的好不?” 他舔了一下嘴唇,“其实这些都是小事情,我最关心的是,要是我把你这么一个沉鱼落雁的大美人,赏赐给了我的士兵们,你到底能坚持多长时间。想必大隋士兵之后肯定军心大振,带着陈国公主的体香踏破陈国的都城,肯定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儿!” “你无耻!” “对啊,我是无耻,其实坊间传闻有些还是可信的!” 常歌行笑吟吟的看着陈宣华,就像一个狡猾的商人,在看待价而沽的商品,而他本人却是对这件商品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他享受的只是买卖的过程。 他用手指敲击着桌案,说不上什么节奏,轻重缓急完全没有章法。“咚咚”的响声在静谧的大帐内显得十分刺耳。 每一声“咚”声都狠狠刺在她的心上,让她焦虑难安。身为一个公主,死亡并不可怕,享受王朝带来的荣华富贵,身家性命早已经和王朝的兴衰紧密的连接在一起。有的时候生不如死才是最最可怕的。 常歌行看着面如死灰的陈宣华,语气转而变得多了几分和煦,“其实这件事也很好解决,只要。。。。。。” 常歌行指着自己的左侧脸颊,接着道:“亲我一下,你我有了肌肤之亲,我自然不会让别的男人碰你!” “你无耻!” 身为陈国公主自小接受皇家礼仪教育,可没有专门的老师教她怎么骂人,也不会有人敢骂她,甚至连一个敢当着她的面骂人的人都没有,污了公主的耳朵,可是大罪! “无耻”二字已经是陈宣华能想到的最难听的字眼了,其中包含着对常歌行的所有罪行的控诉。 常歌行伸了一个懒腰,有些懒散的道:“快点儿做决定,要不等会儿打扰我军中士兵们休息就不好了!” 一滴泪珠顺着柔美的弧线滴落,打在了地毯上,摔成了数瓣,转而不见。 簌簌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珍珠,再也控制不住,流进嘴角、流进玉颈。 陈宣华委委屈屈的走到常歌行面前,屈身跪下,如蜻蜓点水般在他的脸上轻吻一下,朱唇柔软且冰凉。 ? ?新书开篇,希望大家多多收藏、多多推荐,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9章 谁偷了本王的鞋? 第二天一大早,常歌行有些无精打采的趴在桌案上,两只黑眼圈直追国宝大熊猫,穿越过来的第一晚他失眠了。或许是因为隋朝空气太过清新,血液含氧量太高,以至荷尔蒙急剧增加?或许是因为时差还没倒过来?或许是有些水土不服?或许是其他的一些原因。 幔帘挑动,一个宫装丽人自里面走出,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舞蹈的美感。这陈宣华若是放在后世,绝对是天后级的女神,颜值高、体态好、嗓门棒,再有自己这么一个金主,想不成功都难。 只是两只黑眼圈破坏了些许美感,看来佳人也是失眠。 “我有些后悔了!”常歌行开口道,“我简直对不起无耻这两个字!” 陈宣华神态复杂的看着眼前这个男子,自己是该恨他侵略自己的家国,还是要感谢他没有用强? “你最好不要诱惑我,我会把持不住的,小心将你就地正法!” 她慌忙的别过头,转而看向燃烧了一夜的残烛。小声嘀咕了一句什么,声音虽然微不可查,但看那熟悉的口型,正是“无耻”二字。宣华公主实在找不出什么恰当的词汇来形容眼前的大隋晋王。 常歌行手扶前额,失眠的后遗症之一就是头疼,那种疼痛伴随着脉动,一阵阵的袭来。 忽然,一双温柔的小手带着些许冰凉,在他的太阳穴处按摩着。一股凉丝丝的感觉直入脑海,使得他昏沉沉的脑子清醒了些许。 “都告诉你了,不要诱惑我,小心我把你当早点吃了!” 嘴上这么说,却没有任何行动,眯着眼睛,十分享受着美女的按摩。 陈宣华一边给常歌行揉着太阳穴,一边低头瞧着隐隐露出袖口的那只小匕首,只要自己稍微一用力,就能将见血封喉的毒药送入晋王的体内,几个呼吸间,他便会化作一具冰冷的尸体。 她心里挣扎着,手上的力道变得不均匀起来。 “专心点!” 陈宣华最终轻叹了一口气,将匕首彻底隐去。她心中忽然有了一种很荒唐的想法,自己的大哥作为陈国国主,贪图美色,轻信小人,亡国只是早晚的事儿。若是亡在了这个无耻的男人手上,或许也是一个好的归宿。 “报,诸位将军参见王爷!”,帐外有军士禀报道。 常歌行睁开眼睛,一丝不易察觉的冷芒一闪即逝。昨晚我遇刺这帮家伙一个都没出现,大早起的却来扰人清梦,实在是可恶。 “请!” 陈宣华想要回到内间,却被他一把抓住,示意她继续。 自己一个陈国公主旁听大隋朝臣讨论如何攻打陈国,实在是有几分滑稽。青葱玉手继续在男人的太阳穴处按摩,不知想到了什么事情,本来些许苍白的脸蛋变得通红。 那满脸的胡子实在是有些扎人,她在心中羞怯的想着。今早陈宣华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何鬼使神差的给这个无耻的人按摩。就连自己的兄长,她都没有如此服侍过,就当报他的不辱之恩吧,她心中如此安慰着自己。 “臣韩擒虎拜见晋王千岁!” “臣贺若弼拜见王爷千岁!” “臣高颍拜见王爷千岁!” “臣李渊拜见王爷千岁!” 常歌行赤着脚,一一将四位扶起,态度恭敬之极,没有办法,自己初来乍到,什么政治、时事、军事一窍不通,攻打陈国需要这四位,将来回到长安也需要这四位。 尤其李渊,在后世可是开国皇帝他老爹,智谋深不可测,若是他站在自己这边,那倒省了不少功夫。老子效忠自己,那三位小子还跑得了吗? “四位将军这是做什么,又没有外人,你我就不用拘礼了!” 四人再次拱手,连称不敢,可那股子高兴劲儿,任谁都看得出。 韩擒虎,坊间传闻有徒手搏虎之力,堪称神勇,也是一个实诚人。看见常歌行光着脚,丝毫不尊皇家礼仪,不禁皱起了眉头。 “王爷殿下,您。。。。。。光着脚,不合规矩吧,这要让陛下知道了,恐会不悦啊!” 常歌行看了一眼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满脸的络腮胡子占据了三分之二的脸,一双牛眼炯炯有神,在胡子丛中散发着慑人的光芒,一张大嘴更是奇宽无比,直欲裂道耳根。 与之对战之人,见了这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未战就先胆怯三分。若是单论这战场上的实际用途,韩擒虎称得上“颜值爆表”。 常歌行叹了一口气道:“韩将军有所不知,本王向来脚气严重,听宫中太医说,经常让它放放风,有助于早日康复,只是有碍观瞻啊!也罢,穿就穿上吧!” 说完,常歌行摆出一副寻找靴子的模样,四下观望却是没有。 “宣华,快!帮本王找找靴子,以免污了四位将军的眼睛。” 陈宣华拿眼看了一眼藏在桌案下的四半靴子,小嘴嘟哝着,想起这个坏人如此欺负自己,真想把它们丢出去,看这个坏家伙怎么收场! 贺若弼瞪了一眼韩擒虎,这个鲁莽的家伙不是没事儿找事儿嘛。他是王爷,别说光脚,就算光着身子,我们做臣子的也要夸上一句:殿下,您的衣服真好看!让杨广穿鞋,你就不怕将来他给你穿小鞋? 李渊看着四处找鞋的常歌行,拱手道:“为了殿下的脚疾,您还是赤着脚吧!”高颍、贺若弼连声称是,只有韩擒虎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 常歌行正抱一只花瓶向里面观望,然后无奈放下,“这里面也没有啊,本王的鞋子到底去了哪里?不会是被人偷了吧,那可是上好的小牛皮做的!” 贺若弼的脸色很精彩,就您的那双鞋,臭贯朝野,别人偷去有何用?就算在这涛涛长江中洗涤上数日,臭味恐怕也不会稍减分毫,偷了去不仅会影响家居空气质量,没准儿还会造成伤亡事故。 贺若弼不愧称得上老谋深算,板着脸,一副慷慨激昂的道:“殿下放心,稍后我就通令全军,就算把这六合县城翻个底朝天,也要帮殿下寻得鞋子。” ? ?新书开篇需要大家的支持,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多多推荐,收藏。 ? ???? (本章完) 第10章 送陈国公主回国(一) 李渊与高颍对贺若弼暗竖大拇指,不愧是老狐狸,这脸皮厚的可以! 韩擒虎一听有人偷了晋王千岁的鞋子,嘴角的胡子随着粗重的呼吸时起时伏,一副牛眼更是扩大了几分,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吹胡子瞪眼。 “好大胆的贼子,竟然敢在军中行窃,看我这就去捉拿他,扒了他的皮,给晋王千岁做一双新鞋!”说着转身就要离去。 常歌行一听人皮鞋,就是一个激灵,赶忙道:“韩将军留步,做贼之人想来也是有什么难处,本王就不追究了。诸位将军还是讨论一下如今的战事吧!” 四位将军分席落座,陈宣华乖巧的为每个人倒上香茗,做起了一个侍女的工作。 茶水化成水线,入杯无生,没有一滴溅起,只看陈宣华这份倒茶的功夫,平时也是一个雅致之人。 茶水升腾起的蒸汽,雾气渺渺。贺若弼端起茶杯,用鼻子轻嗅一下,清香扑鼻。 “敢问晋王殿下,这位姑娘是。。。。。。” 常歌行前世喝惯了红酒、饮料,哪里有品茶的习惯。一口干了之后,嚼了几下茶叶,点点头道:“好茶,有嚼头!” 陈宣华本性恬静、风雅,本来平时对常歌行这般粗鲁的行径肯定会不喜。不过今天不知怎么的,她却笑了,笑得很开心,就像在大帐内燃起的绚烂烟火,与茶水的氤氲交互成趣,为这肃杀的战场平添了一分情趣。 “陈国公主,陈宣华!” 大帐内陡然间变得安静起来,针落可闻,甚至有几分寂寥恐怖。韩擒虎遒劲的胡须,如刀枪剑戟般彼此胶着,彼此摩擦,似乎要碰撞出火花般。 常歌行示意陈宣华为自己倒满茶水,宣华公主这才从刚才的冰封状态解冻,强自镇定的为常歌行倒上茶水,只是这次水线不再均匀,忽大忽小,如她现在的心情般,千百纠结。 她从来没有想到过,常歌行竟然会当着大隋众将的面,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因为隐瞒她的身份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从民间捡来的孤女、强抢来的良家女子、戏园子里的台柱、或是地主老财进献的美女。。。。。。只要晋王随口说出一个来由,相信不会有人深究,因为他是王爷千岁。 茶水撞击杯子发出“哗哗”的水流声,不时有水滴飞溅到常歌行的手上、脸上,他毫不在意,只是面带微笑的看着四位将军,看着他们脸上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每一次眨眼、每一次呼吸。 “哗哗”水声成了整个大帐唯一的声响,在这一刻被无限放大、再放大,最后犹如瀑布流水般冲击着每个人的神经。 李渊与贺若弼犹豫不决,他们不知道晋王殿下此举是何含义,敌国公主出现在大隋营帐又代表着什么,她和晋王殿下又有着什么样的关系? 高颍身为晋王府的太史,命运前程、身家性命已经与晋王府的未来绑在了一起,倘若有一天晋王府失火,他这条池中鱼必定成为死得不能再死鱼干。所以无论晋王殿下做什么他都是无条件支持的,他要做的就是出谋划策。 韩擒虎豁然起身,浑身甲胄厮磨作响,就像金戈铁马中的一支序曲。单膝跪倒,抱拳拱手道:“陈国公主,当斩。” 洪亮的声音直奔穹顶,震得茶水波纹微微,杀伐之气直逼面门,陈宣华更是娇躯巨震,险些跌倒。 常歌行端起的茶杯又轻轻放下,道:“本王从来都不是滥杀之人!” “杀之祭旗,壮我军威,也是死得其所!” 常歌行又是一口干了一杯茶水,笑盈盈的道:“难道韩大将就不怕杀了一介女流之辈污了军旗,辱了军威!”常歌行虽然笑若灿花,但任谁都听的出其中的森寒之意。 “可她是陈国公主!” “战场从来都是男人的地盘儿,你把一个弱女子卷进来,还算一个爷们儿吗?” 韩擒虎是一个真正的汉子,巧言激辩,阴谋诡计从来不是他擅长的。他低着斗大的头颅,汗珠滴滴落在地毯上,他平生杀人无数,可从来没有杀过一个妇孺。可是,敌国公主在妇孺之列吗?他想不明白。 常歌行也不想为难这个汉子,道:“本王已经决定,今日就送陈国公主回国,此事无需再议!” 。。。。。。 。。。。。。 长江岸边,四十万大军集结,在阳光下,众将士的铠甲闪着乌光,兵刃寒光湛湛,摄人心魂。大军分数数十个方阵,绵延数十里。他们如同雕塑般站立,没有一个人异动,也没有一个人出声,全场静默,肃杀之气却在这恐怖的静默中酝酿,只要出征的战鼓擂起,他们就会化作汪洋,淹没溪谷、平原,夷平高山与城池。 旌旗在烈风中鼓荡,犹如战士们的心脏,风起云涌,战意不止;涛涛长江水奔流不息,携带着无数怒火狂奔而去,将历史的鲜血、罪恶、功绩统统洗刷干净。 在这静动交织的画面里,一匹白马悠然的从队列的最后方走来,哒哒的马蹄清扬、舒缓。 马背上坐着两个人,一人浑身戎装,金色铠甲熠熠生辉;一人却是全身笼罩在宽大的黑袍之下,看不出身形。 常歌行骑在马上,一手持着缰绳,一手环抱着陈宣华。展眼望去,一股浩然之气夹杂着江水的湿气扑面而来,这是军人的铁血,这是军人的战意。 常歌行行至江边,四个兵士将一个长达三丈的喇叭口形状的东西架在他的面前。这个简易的扩音器是他让江边的渔民编制的,里面衬有金箔,只是这个喇叭形怎么看怎么像是一个没有底的超大型鱼篓,不知是常歌行当时没有描述清楚,还是渔民习惯手法的问题。 “将士们,你们知道我身边的这个女子是谁吗?”扩音器还是比较成功的,顺风而呼,常歌行的声音压过了滚滚长江、烈烈风吼,在军队的上空飘荡。 “她就是长江对面,陈国的公主!” “我今天就要送她回国!” “我英勇的战士们,你们有没有信心攻破健康城,将她再给本王捉回来做压寨夫人?” ? ?新书开篇,感谢大家的支持,常歌行再次预祝大家春节快乐! ? ???? (本章完) 第11章 送陈国公主回国(二) “有!” “有!” “有。。。。。。” 战士们的嘶吼声像浪潮般逐渐扩大,从最初的千人、到万人、最后到四十万人齐呼,震得人耳嗡嗡作响。 常歌行身处声浪的最前端,他深切的感受着声浪一波又一波的拍打在他的身上。让他身上每一根毛发都在震动,每一块肌肉都在颤抖,最后全身血液都荡起微波,逐渐变成滔天巨浪,拍打着那颗激荡的心脏。 “三天之后,我大隋将士将渡过长江,直逼陈国都城建康。你们都是我大隋的英雄,你们知道怎么做吗?” “战!” “战!” “战。。。。。。” 四十万人的战意直抵云端,震得片片孤云分崩离析,露出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阳光直射而下,一张张坚毅的脸棱角更加的分明,如刀削斧砍般。 陈宣华孤零零的站在一旁,宽大的外袍也遮盖不住她瘦削的身形,她便如一叶孤舟,在狂风巨浪之中挣扎,最后在绝望中沉入水底。 大隋将士气势如虹,而陈国呢?安定已经将战士们的战意打烂磨碎,江南的鱼米把他们的铁血已经丢进了秦淮河中。这一战,结果早已经明了。 常歌行欣慰的点点头,前世虽为商人,在金钱中打滚。但哪个男儿心中都有一个铁血梦,为国为民血战疆场,他也不例外。是男人就应该拼杀一番,让伤疤去记录一段不可磨灭的记忆。 “送陈国公主回国!”常歌行高呼着,这一声仿佛不是为了送别佳人,而是冲锋的指令。 “送陈国公主回国!” “送陈国公主回国!” “送陈国公主回国。。。。。。” 将士们高呼着,这是他们的信心,能放陈国人回去,我们就有把握将她在抓回来。 “宣华公主,走吧,我这就送你回国!” 陈宣华掀开黑袍,露出精致的小脸,在黑袍的衬托下,就像是一朵娇艳的花朵。她盯着常歌行的眼睛认真的道:“你真的很讨厌!” 说完头也不回地向着渡口走去,常歌行摇摇头,女人的心思真的很难猜透。自己好心好意的送她回国,完全是一番好意,这个女人怎么就一点儿不领情呢?就算不以身相许,好歹说声谢谢吧! 江风很冷,这里的冬天虽然不像北方冷的刺骨,但夹杂着潮气的阴寒透入骨髓,让人的心情都变得沉重起来。 常歌行跟在陈宣华的身后,她小小的身子在沙土上留下一串浅浅的脚印。他饶有兴趣的踩着佳人的脚印,亦步亦趋的跟着,浅且小的脚印变成了大而深的印记,回头看去就像陈宣华从来没有从那里走过一样。 渡口不是很大,显然是临时搭建起来的,木质的栏杆与踏板还能看出近日刀削斧凿的痕迹,一股股若有若无的木香,萦绕鼻间,踩在上面发出一阵阵的吱呀声。 一艘高十丈、宽五丈、长二十丈的巨大战船停靠在渡口不远处,细细数来,战船竟然有五层,在这个时代,足可以称得上巨舰。四面甲板还备有六架长达五丈的拍竿,拍竿是利用了杠杆原理的巨型长锤,靠下落能量砸击靠近的敌船,是战船上的战略性武器,也是最大的武器。一所小舟系在渡口的木桩上。战船太大无法完全靠岸,登船之人需乘坐小舟才能登上大船。 “公主看我大隋的五牙战船如何?” “愚钝之辈,远远比不上我陈国金翅来的灵活!” “我想两者对战,更像是大人与小孩角力!” “哼,咱们江上做过一场,自见分晓。” 常歌行,有些羞怯的摸摸鼻子,一脸猥琐的道:“这个。。。。。。不好吧!几十万人看着呢,公主若实在。。。。。。想要,不如随我回营帐,在这江中实在是有些凉。公主可以放心,即便吃上几十斤野山参,我也会尽量满足公主您的。” “无耻!下流!流氓!龌龊!” 不得不说,陈宣华与常歌行相处以来文化知识有了质的飞跃,不说别的,这骂人的话就比之前丰富了很多。不过公主可谓任重道远,常歌行身上的闪光点可以用罄竹难书来形容,不是这四个简单的词汇就可以概括的。 陈宣华气冲冲的上了小舟,军士解了绳子,双桨齐动,向着五牙战船划去。 就连一句简单的道别都没有,常歌行站在渡口,迎着江风看向江南。隐约间有人影绰绰,旌旗飘扬,相信战士们刚才的嘶吼声已经引起了对岸守军的足够重视。 这样很好,因为他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看着傲然独立在舟头的陈宣华,常歌行心中默念,下次见面,希望你还能这么骄傲。 而陈宣华,心中同样在默念,希望再也不要见到这个猥琐的王爷。因为相见,就意味着国破。 “公主殿下,战船上的一千坛美酒,就当作你我二人的订婚礼物了,千万不要让人偷喝了,不然我会很不高兴的。” “回去注意饮食,现在的身量就刚刚好,变胖或是变瘦我也会不高兴的!” “当然了,某些地方还是可以变胖的,公主您正值芳华,还有大把发挥的空间!” “替我向未来的大舅哥问好,顺便让他把建康城的粮仓、金库整理好,统计成册。要是少了一粒粮食、一钱银子我还是会不高兴的!” 五牙战船缓缓离岸,面对常歌行的“殷勤”问候,宣华公主没有任何回应。 半晌过后,一个小小的身影出现在战船的顶层,扶栏而望。一袭黑袍随着江风缓缓飘落,在空中几番挣扎后落入江中,随江水而去。 “杨广,你混蛋!” 常歌行望着渐行渐远的战船,露出一丝微笑,国之重任不是她能够担得起的。与一个端庄秀丽的公主相比,他更喜欢一个无所顾忌的她。 贺若弼不知何时到了常歌行近前,“殿下若是喜欢,何不将她留下。” 常歌行望着在水雾中若隐若现的大船,还有那个依旧在船弦上眺望的女子,喃喃自语道:“我会把她接回来的!” 饶是贺若弼身经百战,永远也不会知道“留下来”与“接回来”的区别。战争从来重视结果,而有些事情过程更加重要。 ? ?明天年三十,后天大年初一,歌行在此预祝各位读者新春快乐,全家安康。感谢这些日子大家对我的支持,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感谢大家的收藏与推荐。过年期间,歌行可能不能保持每天更新,但持续学习不会间断,取众家所长,保证年后为各位读者贡献更为精彩的文字!鸡年大吉! ? ???? (本章完) 第12章 天气预报系统激活 常歌行站在渡口上,有些愣神,更像是发呆。就在刚才一个声音直入脑海:天气预报系统激活成功。 他有些想要骂娘的冲动,老唐当初可是说那个什么液态基因模板融合了两亿三千五百八十一万九千三百二十一个模块,也就对应了两亿三千五百八十一万九千三百二十一个功能。 要是来一个时空穿梭、透视眼、时间静止什么的功能他都是可以接受的,没想到好不容易激活了一个功能,还是鸡肋的天气预报。提醒自己出门带伞?还是随时增减衣物?那个老唐真的太不靠谱了。 “殿下!殿下!殿下。。。。。。” 看着陷入沉思状的常歌行,贺若弼在一旁小心提醒着,您一个站在这里倒是没有什么关系,后面还有几十万大军跟着一起罚站呢。 常歌行猛然转醒,不快的看了一眼贺若弼。 “本王正值青春年少,风流倜傥的年纪,还没到耳聋的时候,你这么大声做什么,打扰了本王思考,你付得起责任吗?” 贺若弼惭愧的低头不语,心里寻思着,耳朵聋不聋和风流倜傥有关系吗? “本王观风云变幻,明日江南有绵绵冬雨,稍晚些时候转雨夹雪,气温会降到零下,江面会结薄冰但不影响行船!” 贺若弼像是看怪物一般看着常歌行,心想这个王爷不会是发癔症了吧!在这个时代,准确的预测天气简直是天方夜谭的事情,除非那些神鬼莫测的大人物才能有此能耐。 常歌行看着贺若弼狐疑的表情,也不去管他,“贺将军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贺若弼拱手道:“禀殿下,今天晚上是除夕,明日便是新年!” “通告全军,明日五更兵发江南,本王要在江南过新年;告诉杨素不必和我军汇合了,明日三更,直接从金陵登岸,兵锋直指建康城,让他多备些御寒衣物,明日会降温的!” 贺若弼有些迟疑的说道:“殿下,打仗可不是儿戏,我六十万大军虽然不少,但偌大个江南,兵力分散恐怕会有意外啊!” “杨素军只是掩护,我军才是主力,明日我军便趁着蒙蒙细雨,抢渡长江,打陈叔宝一个措手不及!” “可是殿下刚才还说要三日后攻陈的!”贺若弼觉得常歌行此次进攻计划实在是有些草率,打算尽量的拖延时间,寻得李渊、韩擒虎、高颍等人共同商议后再做打算。 可是晋王殿下显然不想给他这个机会。 “我说了吗?我什么时候说要三日后渡江的?贺将军你的耳力有问题了吧。我就说嘛,只有像我这样风流倜傥的人才会耳聪目明。” 贺若弼现在忽然觉得陈国公主骂常歌行的话一点儿都没错,他咬咬牙,说出了自己最担心之处,“此次渡江,我们所依仗的便是蒙蒙细雨,江上烟雨朦胧之机,末将斗胆问一句,殿下何以断定明天肯定会下冬雨!” 常歌行当然不会说什么模板、模块的,他还没做好当疯子的打算。 他直了直腰板,抬头望向天空,云卷云舒好不自在,“天机不可泄露,不过本王可以告诉你,本王师从袁天罡!” “袁天罡”三个字一出口,贺若弼便张着嘴巴,再也合不上,一条透亮的水线自嘴角流下,他都浑然未知。袁天罡实在是太有震慑力了,据说此人天文地理、术数兵法无所不知、无所不精,腹中竟是安国定邦之策,是真正的神仙人物。更有传言,他本来就是天星下凡,上知五百年下知八百载。 常歌行将一方白色手帕递给贺若弼,语重心长的嘱咐道:“将军一定要注意形象,你可是军中的中流砥柱,要是把这些兵蛋子带坏了,我可饶不了你。你看他们看得多认真,你看那崇拜的小眼神,啧啧!大将军流哈拉子真的不多见呢!” 贺若弼匆忙接过手帕,胡乱的擦了一通,瞥眼看了一眼军队前列忍着偷笑的数人,心中默默记住几人相貌,免不了要单独找他们谈谈人生。 他单膝跪倒在地,道:“末将不知殿下乃是袁天师的高徒,请殿下赎罪!” 常歌行说自己是袁天罡的徒弟,贺若弼没有丝毫怀疑就信了。不信因为他轻信,也不是因为说这话的人是一位王爷,而是因为袁天罡的威慑力实在是太大了,大到没有人敢去冒充。 之前也有大胆之人冒充袁天罡的徒弟、家人,在外面招摇撞骗,最后的结局可以用悲惨来形容,死状犹如天谴。 常歌行扶起贺若弼,谦虚道:“家师行事低调,若不是军情重大,本王也不愿意提及此事!” 贺若弼全身盔甲在身,再加上他本人也是魁梧之辈,扶起之时还是废了一番力气,他真的很想对这个老将军说一句话:将军,您真的该减肥了! 贺若弼再次跪倒:“请殿下降罪!” 常歌行无奈,只能再次弯腰把他扶了起来,“家师仁厚,不会怪罪贺将军的。” 贺若弼还未完全站直的身体再次跪倒:“谢袁天师!” 常歌行心中火气渐起,你老跪什么啊,本王的腰力可是要献给天下美女的,耗损在你这个年过不惑的老头子身上,这算是什么啊! 贺若弼跪在地上,片刻之后不见常歌行来扶,也不闻任何言语。抬眼看去,晋王已经走远,只留下一句话在他的耳畔回响。 “这江上美景,跪着欣赏更有一番滋味,贺将军就慢慢品味吧,本王先回大帐了!” 贺若弼看着江中还未完全凋谢的芦花、起落的水鸟与匆匆的流水,欲哭无泪。 常歌行对于自己可以说服贺若弼还是很满意的,至于袁天罡这个便宜师傅,他说什么都是不愿见到的。 袁天罡此人不仅在当世,就算是后世也是一个传奇的所在。他所著的《推背图》,对唐以及之后的历史推演之准,一度被列为禁书。 只是自己既然来了这个时代,还会有唐朝吗?袁天罡会预见自己的到来吗?这一切现在还是未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今晚的长江水会沾染上一抹猩红。 屠刀与血肉将在今晚绽放最激情的碰撞,来年草木丰茂之处,便是英魂逝去之所。 ? ?感谢各位读者的支持,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您可以在书评区留下您珍贵的留言或是建议,多多收藏、推荐。 ?  ?   今天大年初一,歌行给各位拜年啦! ? ???? (本章完) 第13章 夜渡 熊熊篝火在江边燃烧,驱散着湿寒,倒映在江水里的火光如水藻般随着水流摇曳。不远处的渡口,忽明忽暗,显得更加的孤寂。 白天大隋军队站立之处已经遍布营帐,营帐内灯火通明,好一番热闹的景象。 整个大营范围内,还要几十个这样的篝火堆,零星分布在各处。远远望去火光冲天,就连天边的云彩都被烧成了火红色。 靠近就会发现,整个大营并不像表面那样热闹,反而有几分寂寥的感觉。整座大营就有几十个年老的军士,照看着篝火,不是添上几根粗大的树枝,噼里啪啦的灼烧声成了这片大营中唯一的声响。 更让人觉得诡异的是,大营中间部位,火光最盛的地方,竟然有百十个厨子,在做着各式各样的烧烤,只是却没有一位食客! 烤全羊遍体生金,滋滋冒着油花,各种调料撒布均匀,在炭火上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偶然有油水滴落,便会在红彤彤的木炭上开出一朵灿烂的火花。 烤猪排外焦里嫩,猪骨内的骨髓渗透到猪肉内,虽是炭火烧烤,但肉质绝对不缺乏水分,反而有种娇艳欲滴的感觉,诱人将它囫囵吞下。 烤江鱼,外面缠裹着长江最为新鲜的水草,里面则是最为肥美的刀鱼。水草的水分完好的保护了刀鱼不直接受火焰的烧灼,水草的清香和刀鱼的鲜美柔和在一起,那股香甜之气,让人欲罢不能。 。。。 各式各样的烧烤菜式,在这里都能找得到影子,在角落处还有数十坛上好的酒在篝火之上温热着,一股股酒香随着热气向上蒸腾。不饮坛中酒,只是闻着这酒香,便有了几分醉意。 各种烧烤的香味掺杂着烧酒的酒香,伴随着江风,向着江南掠去。今晚的江风注定不凡。 天空逐渐飘散起蒙蒙细雨,但这一切都没有影响到大营分毫。年老的军士依旧不急不慢的添着柴火,雨滴还未接触到火焰,便化作蒸汽随风而去。 厨师依旧在有条不紊的烹制着美食,一股股的香气乘风而去。 。。。。。。 。。。。。。 在距离这座大营五十里处,一片黑暗中几十艘五牙战船整齐的停靠在码头上,一队队士兵身披黑甲,黑压压的在岸边等待着上船,竟然比这无月的夜晚还有黯淡几分。 五牙战船随着江波起伏,整个五层船上没有一丝亮光。就这样静默的漂浮在江水上,随着微波起起伏伏,远远望去就像来自幽冥的大舟。 每一艘战船可以运输士兵八百人,数十艘大船齐发,每一次可以运输四五万人。四十万人最少需要十来次才能运输完毕,这样的一个时间足以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若是陈国人半渡而击,后果不堪设想。 常歌行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要是依着高颍的意思,本来是要他随着最后一批队伍渡江的。可是拗不过他,只好同意他随着第一批队伍出发,但把他的船只安排到了船队的队尾,一旦情况有变,立即转舵回航。 他全身笼罩在一袭黑袍之下,蒙蒙细雨打在上面,虽然没有湿透,却也是潮湿异常。 整个军队陷入一片诡异的安静中,江风吹皱水面的声音清晰可闻。待几十艘大船装满士兵后,三声不明显的敲击声响起,五牙战船悄无声息的离开渡口。 剩余的士兵则继续在烟雨中蛰伏,仿佛他们本来就是这冬雨的一部分。好在在常歌行的要求下,每人都携带了蓑衣,不然在这阴雨中再壮的汉子也会生病。 常歌行站在楼船的最顶层,就如陈宣华之前离开时的那样。烟雨朦胧之下,江水与雾气连接在一起,竟然给了人一种航行在云端的错觉。 远远眺望,南岸完全被烟雨遮盖,看不到尽头。若不请了常年行船的老渔夫作为向导,恐怕船队从北岸航行到南岸,数十里的误差肯定会有的。 一杆大旗在常歌行的身旁烈烈作响,也是整个船队唯一的一杆军旗。他就这么站着,他要让军士们知道,大隋晋王与他们同往,与他们同在。 船队过了江中,朦胧江面上隐约间有两三个火光撩动,就像夜空中闪现的萤火虫。大隋军士立即绷紧了神经,拍杆上的巨锤悄无声息的升起,只要有机会就能将小舟砸成碎片。 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这样的天气,来船肯定不会是渔船。 隐隐火光逐渐变得明显,金翅,是陈国的金翅战船。 与五牙战船相比,它称作艇更加贴切些,每艘战船只可以容纳二十人,士兵间互相合作,有持巨盾负责掩护的,有持弓箭负责远程射击的,有手持兵器负责登船作战的。 要说起金翅战船上的大杀器,非攻城弩不可,每艘金翅上配备攻城弩一架,弩箭比长矛还要大上三分。若是普通小舟,一箭之下就能贯穿。 已被大隋所灭的齐国、周国都有过一统南北的打算,奈何陈叔宝的先辈还算勤政,加之金翅战船之威,都没有成功。此次大隋建造五牙战船,就有克制陈国金翅的意思。 五牙战船实在是太大了,根本就不是几只工程弩箭就能奈何的。 耳边风声突起,一只弩箭奔常歌行前胸而来。老子果然是风流倜傥,帅气的光华四射,这朦胧烟雨也掩盖不住身上的光环。 不等常歌行多想,一面巨盾出现在他的面前。“当!”一声金属交击的声音彻底打破了寂静的夜。 分作五层的五牙战船,每层的船舷处都有数百弓箭手拉弓立定,一声令下,铺天盖地的箭雨打破朦胧烟雨,如黄蜂般向着金翅齐射。 小小的船体上插满了箭矢,就像浮在水面上的刺猬。一个同样插满箭矢的巨盾轻微颤抖着,做着最后的挣扎,他已经没有了逃跑的可能,几艘五牙战船已经从不同方向将他包围。 一艘五牙战船快速靠近金翅,五丈长的拍杆高悬在它的正上方,只需一声令下,就能将陈国引以为傲的战船拍得稀碎。 ? ?新书开篇需要各位的支持,多多推荐、收藏,歌行祝大家假期愉快。 ? ???? (本章完) 第14章 老王八蛋的儿子 就在双方僵持的过程中,几声落水声后,金翅忽然化为滚滚火球,火焰迅速上窜到几丈高,周围数十艘五牙战船在火光的映照下显露无疑。 在整片黑寂的江面上,这一点火光成了最明亮的明星,连带着方圆数十丈的水面都成了红彤彤的颜色,远远望去就像一块剔透的红色宝石。 巨大的拍杆果断落下,锤头将金翅砸成无数飞溅的木块,零散的火星在江面上继续燃烧。 “弓箭手,灭火!” 一声令下,密密麻麻的箭雨从空而降,将火星全部覆盖。箭矢带着巨大的惯性,将碎木块狠狠撞进水里。 几轮箭雨后,火焰全部扑灭。江面上只剩下渺渺青烟随着江风摇曳,一股烟气味充斥着每个人的鼻孔。 江面重新归于黑暗,陷入了短暂的静默中。整个船队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就像一截完全没有动力的枯木,随着江水波动。 江雨又细密了一些,透过重重雨帘与江上的水汽,零星的亮光在远处不断的闪现,起初是一盏孤灯。随后是两只、三只、四只。。。。。。 最后亮光连成了一片,在水波的映衬下时隐时现。 五牙战船中的一只,升起了九只红色灯笼,在烟雨朦胧中,闪现着妖异的光芒。 常歌行知道,那艘战船上的正是贺若弼,这红色灯笼就是之前约定的信号。 五牙战船相继燃起了篝火,与那些星星点点的亮光遥遥对峙。 常歌行所在的战船上也被篝火照的通明,这才发现一个五大三粗的兵士手持着巨盾瘫坐在甲板上,大口喘着粗气,虎口有鲜血不断渗出。 他知道正是这个兵士用一己之力,挡住了射向自己的攻城弩。看着金属巨盾上那个恐怖的洼陷,要是自己被这个弩箭射中,恐怕就要落一个出师未捷身先死的下场。 “壮士,你还好吧!” 兵士的眼神有些空洞,想来攻城弩巨大的力道使他也受了不小的震荡,轻微脑震荡肯定是有的!他紧握巨盾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眼神逐渐恢复了光彩。 想着刚才似乎有人在和自己说话,硕大的头颅一阵摇动,抬头看去正好对上了常歌行询问的眼神。他慌忙爬起身,跪倒在地。 “小的拜见晋王千岁!” 本来竖起的巨盾,失去了把持,在战船轻微的摇动下,带着呼呼风啸向着常歌行的方向拍来。看着那面如同门板般的巨盾马上就要和自己来一个零距离接触,他情急之下向后跃了一步。 “咔吧!” 一声巨响后,坚实的甲板竟然被砸的木屑飞溅,整艘大船都是一阵的猛烈摇动。黑袍被巨大的风力撕扯了几道细小的口子,露出了里面的蟒袍。 看着就在脚尖处的巨盾,常歌行小心翼翼的抽出脚,手心早已经满是冷汗。这要是自己反应慢半拍,或是巨盾再大上尺许,自己的脚丫子就得和鸭子论亲戚了。 “你这个鲁莽小子,这是要谋杀本王吗?” 兵士伸手将巨盾“呼啦”一声重新竖起,就那么低头跪在地上,嘴里嘟囔着:“你要怪就怪李渊那个老匹夫吧!” 看着甲板上留下的门板状凹痕,估计这巨盾至少也得有千八百斤重,能持此巨盾者必定是天生神力之辈。 “你和李老匹夫。。。。。。不,李将军是什么关系,辱我大隋唐国公,你可知罪!” 兵士握着巨盾的手紧了紧,巨盾在甲板上猛地砸了一下,顿时又是“咔吧”一声,整个战船一阵摇动。 “我就是李渊那个老王八蛋的第四子,李元霸!” 常歌行整理头发的手定格在空中,李元霸之名在后世可是响当当的,隋唐第一勇。只是如今看来似乎智商欠佳,老王八蛋儿子的真是身份值得思量啊! “我常听人说元霸之勇,擅使一对擂鼓翁金锤,有一夫当关,万夫莫敌之勇,怎么如今却当起了盾兵?” 李元霸豁然起身,浑身甲胄发出磨牙的响声,他双眼放光的看着常歌行,一双虎目隐隐含泪,竟然有了几分脉脉含情的感觉。常歌行被他看得浑身发毛,这隋唐第一猛不会有什么不良嗜好吧。 李元霸把巨盾扔在一旁,又是“嘎巴”一声,甲板上又多出几条碎纹。他一把握住常歌行的手,哽咽道:“知我者,殿下也!” 常歌行急忙甩开他的大手,李元霸也不介意,一屁股坐在甲板上,讲起了他在李家的血泪史。 李元霸从小神力盖世,一般的刀枪剑戟根本不趁手,他便从长安城内最知名的铁匠铺里打造了一对巨锤,舞在手里与小磨盘相差无几,每一个重达五百斤,一对就是千斤之重。 武器有了,李元霸年轻气盛,便想骑马出去逍遥一番。国公府内溜达一番后,他相中了李渊的坐骑,青云驹。说起这青云驹也是天下数得上的名马,有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之能。 李元霸偷偷上马,举着双锤,好不自在。在驰骋了一番后,这李渊的爱马口吐白沫,四蹄一蹬竟然被活活的累死了。 李渊一气之下,把李元霸的双锤重新丢进了火炉,打制成了一面重达千斤的巨大金属盾牌,让他天天拿在手里,不管吃饭、睡觉、甚至上厕所都不能丢掉。美其名曰:锻炼身体。 李元霸对李渊有如此之深的怨念,还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今天就是因为这面巨盾,才救了常歌行的一条性命,说起来他还要谢谢李渊才是。 常歌行拍了拍李元霸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元霸啊,你以后就跟着本王干吧!本王保证给你打造一对合手的巨锤,另外还给你找一匹天下无双的战马!” 李元霸颇为意动,但还是显得有些犹豫,两条粗犷的眉毛几欲纠缠在一起。常歌行知道自己还得加一把火,这隋唐第一猛说什么都不能放过。 “元霸啊,你想想,你要是为我晋王府效力了,你那个唐国公的老爹还敢动不动就让你背个门板到处走吗?” 李元霸弯腰拎起巨盾,单膝跪倒,道:“我李元霸愿意为晋王殿下效劳。” “哈哈!好好!你就先做我的亲兵吧,以后封侯拜相少不了你的。” 李元霸嘿嘿笑着,持着巨盾站在常歌行身边,做起了一个亲兵应该做的事情。 ? ?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多多收藏、推荐 ? ???? (本章完) 第15章 战!战!战!(一) 朦胧的星火在距五牙战船百丈之处停下,这是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即便是攻城弩,自这么远的距离攻击,等到达目标后也成了强弩之末。 贺若弼在指挥船上负手而立,细密的冬雨打在他的头盔、铠甲上,汇成涓涓细流,顺着手臂,腿脚流下。 就连睫毛、胡须上都布满了细密的水珠,随着他的呼吸轻微颤抖着,像极了早上黏在草木上的露水。 呼出的白色雾气不断的壮大着水珠,待将钢针一般胡须压弯,就会有一滴硕大的水滴在火光的映衬滴落,在甲板上摔得四分五裂。 今天的情况是他早有预料的,当然也是他最不愿意面对的场面。这次渡江的关键之处就在于一个“偷”字,如今被陈国人抓了一个正着,“偷”字就得变成一个“强”字,强渡长江,占领江南的一处渡口,引后续部队登岸。 星火还在不断增加,汇成了一片银河,横亘在江面,呈一个半月状隐隐挡住大隋船队的去路。 粗略估计金翅的数量不会少于二百艘,从数量上是五牙战船的四倍以上。 贺若弼终于有了动作,也是自金翅出现后唯一的一个动作,他缓缓举起右手,向着金翅船队的方向做刀状劈下。 侍立在旁边的亲兵看到将军这个动作后,心领神会的跑下去,将九只灯笼三高六低的重新摆放。 “咚!咚!咚!战!” “咚!咚!咚!战!” “咚!咚!咚!战!” 。。。。。。 战鼓与战士们的喊杀声响成一片,五牙战船分为两队排列,就像两只庞大的燃烧着烈炎的战矛直指陈国水军。 李元霸抢过鼓手的鼓槌,过瘾般的狠狠敲着,没几下战鼓就破了一个大洞。 常歌行无奈的遥遥头,这个第一猛简直就是一个破坏王啊。 李元霸索性将巨盾靠在船弦上,用鼓槌用力的敲着,就这样一阵别样的金属音色在江面上回荡着。 五十余艘五牙战船齐动,平静的江面分开两条巨大的水痕,久久不能愈合。 常歌行的黑色长袍向后飘扬,破开重重迷雾,向着前方的银河处撞去,像是要将九天星斗撞下来一般。 金翅战队显然不想被动应战,从闪烁着荧光的星斗瞬间变成闪着幽光的群狼。 它们成雁翅状向着五牙战队迎去,金翅船小,但贵在数量众多,它们就是要以群狼战术,将庞大的五牙战船分食。 贺若弼指挥船上的灯笼再变,两只长矛稍微调节方向,直指每个雁翅的正中部位,一击之下就要将雁翅之形沉底击垮。 大隋的长矛与陈国的铁羽终于碰撞在一起,金翅小舟一触即溃,二百多艘战船分为五十余个战斗小队,分别与五牙战船缠斗在一起。 每艘五牙战船都面对着至少五艘金翅的袭扰,陈国水军仗着攻城弩射程远、威力大的特点,每发出一支燃着火油的弩箭便远远遁走,离开大隋弓箭手的攻击范围,几只金翅轮流进行。 燃着火焰的攻城弩箭如流星般划过漆黑如墨的夜与绵绵雨幕,带着刺破空气的呼啸声向着五牙战船的船楼飞掠。 一旦击中,便会燃起一团火焰,在木质战船上迅速蔓延。大隋士兵就近取江中水,扑灭着火焰。金翅不时发出冷箭,大隋士兵已经出现不少伤亡。 五牙战船也用火箭还击,无数箭只如绚烂的烟火,拖着火光,在天空划过一个优美的弧度,形成一座美轮美奂的光桥。 在江水的映衬下,形成一个完美的闭合光环,就像天上的圆月坠落人间。 只是这种攻击大多是徒劳,金翅仗着船体小、移动灵活之便,远远的躲开箭雨。 它们就像一群凶恶的狼,狡猾而富有耐心。使得五牙战船的队形完全被打乱,两只烈焰战矛分崩离析,陷入各自为战的被动局面。 这场发生在古时候冷兵器时代的水战,虽然没有炮火的轰鸣声,战机的咆哮声与导弹激射的热烈场面,反倒是多了几分凄婉的美丽。 江风徐徐、战船摇曳、火光燃燃,有战鼓打着节拍,有兵士大声喝唱,只是这一切都出现在了错误的场合与错误的时间。对于战争,最美妙的景色莫过于无边的鲜血与遍地的哀嚎。 常歌行皱着眉头看着这一切,贺若弼指挥船上的灯笼已经被强弩射下,相比江南,大隋的士兵还是少了些水战经验。 “战船上可有灯笼?” “报晋王殿下,为了传讯方便,每艘船上都备有灯笼!” “每艘战船上有多少火油?” “一千斤左右!” “传讯所有五牙战船,暂时不要管金翅的袭扰,将所有火油倒入江中!” 传讯兵有些迟疑的道:“可是,贺将军那里。。。。。。” 常歌行抖动了一下黑色长袍,露出里面象征着王爷身份的蟒袍,冷笑道:“我是兵马大元帅,调动军队还需向贺若弼请示不成?” 传讯兵磕头如捣蒜,连称不敢,虽然江上阴寒之气很盛,但他的汗水已经把衣服全部打湿,就在刚才瞬间,他感到了死亡的气息。 恐怕自己“不”字刚出口,就会被那个拿着门板的家伙,拍成肉饼,成为江鱼腹中的美食。 “元霸,将帅旗挂在最显眼的地方,让全军将士都看到,就算去江中喂鱼,本王也会随他们一起!” “好嘞!” 李元霸答应一声,一手拿着门板,一手拿着帅旗向着船楼的最高处跑去。平时他可没少受贺若弼、韩擒虎这些老将的教诲,今天难得看到贺若弼吃瘪,哪有不高兴的道理。 九只火红的灯笼,映衬着随江风舒展着身姿的帅旗,本来陷入混乱的大隋将士,看到那熟悉的大旗与红彤彤的灯笼,顿时有了主心骨,虽然不知道主帅的意图,但他们还是照做了,一桶桶火油倒入江中。 在江面形成了一片闪着光彩的油膜,将陈国与大隋的船队全部囊括在里面。 贺若弼皱着眉头看着残破的灯笼,再看向常歌行战船上的帅旗与重新挂起的灯笼后,眉头拧成了一个大疙瘩,似乎想要将心中的怅惘与担心全部从脑海中拧出来一般。 眼下想要成功渡江,唯一的出路就是将这只金翅战船全部歼灭。按照他本来的设想,既然已经暴露,那就鏖战到底,相信大隋军队凭着自己船大、人多,最后肯定能获得这次遭遇战的胜利。 只是现在被这个晋王殿下横插一竿子,不知最后结果会如何。 ? ?新书开篇需要大家的支持,您的收藏与推荐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感谢这段时间大家的支持 ? ???? (本章完) 第16章 战!战!战!(二) 随着火油的不断倒入,油膜的厚度也在不断增加,它们就像一个巨大的柔性冰盖,随着江水不断流动。 相信不出一刻钟,这些油膜就会被江流带到别处! “快!命令所有战船不惜一切代价直奔长江南岸,将金翅全部压在身后。注意!所有箭矢不能用火油,全力齐射,必须压制金翅!” 火红的灯笼在夜雨多了几分朦胧,但所有大隋战士都看得真切。 五牙战船不再和金翅纠缠,被攻城弩射中也不做理会。所有战船自东向西排列,一齐向着南岸进发。 远远望去,就像一堵威势绝伦的火墙,烧着了这森寒的夜,引燃了滚烫的血。 一波波箭雨轮番落下,始终将金翅战船压制在箭矢的最大射程处。只有不时漂浮起了死鱼和一缕缕若有若无的血迹,时刻提醒着每个人的神经,在数万发箭雨之下,不要说船上之人,就算潜入水下也是在劫难逃! 二百余艘金翅战船,排列成进攻的队形,不远不近的赘在五牙战船的身后。它们就是一群恶狼,一旦大隋战士的弓箭消耗干净,它们就会疯狂的扑上去,将这支庞大的船队嚼碎磨烂。 可是他们会有这个机会吗? 常歌行的嘴角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双手凭栏看着这一切。手指触碰到栏杆,有一光滑的感觉。 他猛地抓住栏杆,冰凉的感觉从手心渗入心底。一滴滴融化的冰水,从手掌处滴落,滴落到江水中,溅起的涟漪一圈圈的荡起、放大,和其他波纹撞击在一起,逐渐消失的无影无踪。 “元霸,天气阴寒,给陈国人烤烤火吧!” 李元霸狞笑着取出一张精钢打造的强弓,开此弓者,非天生神力不可。一支比普通箭矢长上三分的弓箭搭在弓弦上,此弓箭末端没有箭头,而是一团冉冉烧着的火油。 强弓逐渐的变形,“铮!”的一声,如划破天际的惊雷。 箭矢拖着长长光华的尾巴,穿过重重烟雨与箭幕,落在了一只金翅旁边。 陈国军士本来已经举起的巨盾又放下,那个持盾之人,啐了一口吐沫。脸上紧张之色化为嘲讽,他的嘴型逐渐扩大,这是大笑的起始动作。 只是这个动作还未完成,就变成了惊恐的尖叫。 箭矢落入油膜,一圈圈的火焰瞬时燃烧起来。星星之火已成燎原之势,最近的金翅转眼就被烈火包围,战船上的火油亦被引燃,一团巨大的火花在江面上绽放。 以这只金翅为中心,江面上荡漾的水波被火海取代,金翅发现情况不妙,立即四散逃去,只是这片浮油区比他们想象的要大得多,这个时候他们已经错过了逃跑的最佳时间。 一个又一个巨大火花在江面绽放,四散而去的火舌引燃周边大片的区域。这就是一个无法停止的连锁反应,直至整片浮油区全部化为火海。 二百余艘金翅全部被无情的火海吞噬,常歌行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一切,就像在欣赏初夏争奇斗艳的花朵,只是这里的每次绽放,就代表着数十生命的消逝。 残忍吗? 他摇摇头,这就是战争,这就是历史的必然。中华大地迟早都会一统,只是如今主导这一切的是大隋帝国而已。 若是给陈国几十年的喘息时间,待他们明主出现,大隋帝国没准儿就会沦为被统一的一方。 油烟味、焦臭味、惨呼声、救命声、爆燃起的火花与顺着浮油还在蔓延的火舌,这里的一切一切都充斥着大隋将士的感官。 他们早已经见惯了鲜血,却从来没有见识过如此的惨象。一振伴着金属色的独特鼓声,令周围的空气为之震动,让他们起了本能的反应。 他们将手中的长矛握得更紧,他们从箭壶中抽出箭矢,随时准备给敌人致命一击。 五牙战船将整片火海区域控制起来,发现逃脱的金翅战船,便用巨大的拍杆,将其拍得粉身碎骨。不时有箭矢闪着寒光从火焰上掠过,结束那些犹在痛苦的生命。 如今的杀戮倒像是一种别样的慈悲,与其让他们在灼烧与窒息中死去,血洒寒江是他们最佳的归宿。 常歌行的脸被燃烧的火海照的通红,他甚至可以感觉到火焰的灼热,与燃烧皮肤时的刺痛。 同船上的士兵用一种别样的眼光看着他,里面有尊敬、有敬仰、有恭敬。。。。。。但最多的却是畏惧。 在古代的普遍认知中,只有罪大恶极之辈才会被处以火刑,他们的灵魂将彻底的毁灭,不再有转世轮回的机会。也许士兵们并不畏惧死亡,但他们害怕被活活烧死,化为一捧灰烬沉入江底。死亡的过程与死后的结果都不是他们愿意接受的。 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局限性,也许贺若弼并不是没有想到这个办法,只是懒得去实施罢了。 就连其他战船上的兵士都会不经意的看一眼那个似乎在火焰中燃烧的身影,然后带着几分惊恐的瞥过头。 大隋晋王,杨广。今夜之后肯定会被人广为传颂,是大隋的英雄还是杀人魔王,他并不在意。因为,只有尽快的结束战斗才是对两国军人与百姓最大的慈悲,这是他的信条。 大面积的火焰已经熄灭,只有孤零零游荡在江面上的金翅残舟周身还冒着渺渺青烟与丝丝火焰。 此战之后江水似乎浑浊了许多,火光照射在上面依旧是漆黑一片,反射不出一丝光亮。平静的如一潭死水,就连飘下的细雨,也留不下一丝涟漪。 此次水战以大隋五牙战船完胜告终,陈国金翅全军覆没。五十余艘五牙战船静静漂浮在江面上,兵士们忙着对受伤的船只进行修复。 江面上渐渐飘起了雪花,天地间一片肃穆。失去动力的残缺金翅,被染成白色,零零落落的漂浮着,如同荒野中的孤坟野冢。而在风雪中依旧矗立的五牙战船,反倒成了唯一的凭吊者。 ? ?新书开篇,需要您的支持,感谢您的推荐与收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17章 短暂休整 江上的渺渺青烟与烟雾混在一起,让这夜色显得愈发阴沉。没有燃尽的火油呈带状分布在江面上,犹如一滩未干的泪痕。 常歌行所在的战船缓缓靠近指挥船,有兵士在两船之间搭上木板,以他的体重踩上去虽然有些颤抖,但还是可以走过。 李元霸举着门板一步踏上木板,这块还算结实的木板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了一个弓形,还不时发出一阵“咔咔”声。 他悻悻地缩回右脚,想要放下巨盾,可又舍不得。在整个军队中还真没有什么趁手的武器,只有这个门板在分量上勉强合格。 他索性将巨盾放倒,巨大的冲击力使得两艘战船都是一沉。巨盾代替了原来木板的位置,他踏步而上,还颇为自得的在上面跳了两跳。 “平时李老匹夫总是说大哥、二哥有勇有谋,其实我李元霸也是不错的,只是藏得比较深而已,只有像殿下这般人物才能慧眼识珠,哇咔咔,我果然是个天才!” 常歌行看着自娱自乐的李元霸,无奈的摇摇头,果然是傻人快乐多。有这样的一个近侍在身边,相信自己的生活不会寂寞了。 贺若弼此刻正端坐在甲板上,出神的看着篝火中煮着的一壶茶,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常歌行等人的到来。 茶壶中冒出的蒸汽与火焰完全融合在一起,这种水与火的交融,在漫天雪花中闪着奇异的颜色,竟然有种祥和的感觉。 “贺将军好雅兴!” 贺若弼起身,拱手道:“晋王殿下好手段!” “本王论行军打仗哪里比得上贺将军,充其量是些小孩子过家家的伎俩罢了,比不上贺将军来的壮阔!” “小孩子过家家就能让陈国战船全军覆没,看来今后不能小看小孩子了!”贺若弼端起一杯酒,猛地洒在篝火上,火势冲天而起,隐隐有超过这五层楼船之势。 一股酒气,随着热气向着常歌行袭来。他猛地吸了一口,竟然有了一丝醉意,烈酒,绝对是烈酒! 他看了一眼犹在篝火中灼烧的茶壶,没有红泥暖炉的惬意,倒也符合这战场的气氛。 “我记得有位伟人说过,凡是都得从娃娃抓起,小孩子从来都不能小看的!” 贺若弼捻着下巴颏的几缕胡子,本来凝重的脸色在火光的映衬下露出了一丝玩味的笑容。 “从娃娃抓起?有意思!” “我观贺将军以酒煮茶也很有意思!” 贺若弼大笑起来,“殿下有兴趣和老夫小饮几杯否?” “正有此意!” 就这样,一老一少像模像样的坐下,轻濯杯中茶水。只是一个只顾牛饮,把茶水完全当作解渴;一个则每饮下一口总是伴随着“滋溜”一声,似乎在品味着茶水中那微不可查的酒气。 总的来说就是,两个完全不懂煮茶与品茶的人在这里装着高雅。 贺若弼感叹常歌行喝的豪爽,喝茶都能喝成这样的水平,想来饮酒也是一把好手; 常歌行感叹贺若弼品的仔细,你看看人家,不愧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品起茶来可以说是声情并茂,不像咱这样的偷渡人士,品茶与喝冰红茶并没有什么区别; 李元霸的双眼中则闪现着求知的欲望,你看看人家王爷与贺将军,身处战场还能淡定品茶,不愧有高人的风采。想起李渊经常教诲自己凡事要多动脑筋,不由得看得更加仔细。 就连常歌行一杯茶吞咽几次,贺若弼“滋溜”的声调与长短,都暗暗铭记于心。小爷我这次回长安,就要和李老匹夫好好品上一次茶,到时候看他还怎么说自己只会匹夫之勇。 若是常歌行知道李元霸已经被自己代入了歧途,不知是默哀呢?还是在他和李渊论茶前,给他买上些纸钱。 常歌行又是一杯茶水下肚,摸了摸微涨的肚子。茶水是个好东西——解渴!就是喝多了容易涨肚。 看着犹在仔细品味的贺若弼,也不知道他到底喝出了什么酒的味道,是女儿红、银雕,还是绍兴老酒? “那个。。。。。。贺将军,咱们茶也品完了,士兵们也休息好了,是不是该继续渡江了?” 贺若弼从陶醉的表情中转醒,“只是这江中之战,陈国应该早已经知晓,相信江南渡口已经有重兵把控,我军强行登岸不是明智之举啊!” 常歌行闻言,有些犹豫道:“这样啊,那我们就返回江北,让韩擒虎在江南自谋生路吧!” “你是说,韩将军已经渡江接应我们去了?” “也谈不上接应,他那五百重甲兵应该损失过半了吧!没准儿我们还得去救他!” 贺若弼霍的站起,肩头的积雪簌簌落下,与天空飘洒的雪花交缠在一起,落在甲板上! “传令全军,继续渡江!要快!” 得到短暂休息的大隋将士重新焕发出生机,五牙战船井然有序的相继出发,直指江南! 贺若弼把剩下的茶水学着常歌行的模样一饮而尽,里面有茶香、酒味还有雪花的冰霜之感。 最终耐不住心中的好奇,问道:“不知殿下如何让韩将军神不知鬼不觉的渡过长江的,对面一直有陈国大军驻守,您就不怕韩将军被生生围死吗?” 常歌行手举空杯,饶有兴趣的一片又一片的接着雪花,杯子中尚存茶水的余热。雪花进入杯中,变化为一滴毫无杂质的水,从杯壁上划过一道水线进入杯底。 原来,送陈宣华回国当日,常歌行便趁着对岸驻军被大隋将士惊扰的机会,让韩擒虎带领五百重甲步兵从采石场登岸,之后便暗自潜伏起来。 若是五牙战船能瞒天过海渡过长江,他们便是从背后刺入陈军的匕首;若是五牙战船像今天这样暴露目标,韩擒虎将面临最为残酷的战斗,他们要正面抵挡住陈军的进攻,为大隋将士登岸争取时间。 这个看似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以五百,对五万,也只有韩擒虎这样的猛人可以做到。 ? ?新书开篇,需要您的支持,感谢您的推荐与收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18章 烤肉熏得陈人醉(一) 长江南岸,一队士兵身着铠甲,手持战矛,笔直的站在江边,注视着江水与北岸的一切。 隔着重重迷雾,江北的景色与风光无法得见,只是隐隐有火光燃着,将云雾都染成了红色。 偶尔有江风拂过士兵的鼻孔,他们可以肯定这阵风来自江北。甚至可以猜出,这阵风在某只烤羊或是烧酒上辗转几番,才不舍得来到了江南。 因为这阵风夹杂着烤肉的香味,和淡淡的酒气。 虽然经过漫天的烟雾稀释了无数倍,还是可以分辨的出,烤肉用了孜然和胡椒,烧酒是来自北方最正宗的烈酒。 陈国守军可以想象得到,北岸隋军正在欢度除夕。他们载歌载舞,将战争的紧张与愁苦放进篝火中燃尽,释放出最为热烈的温度。 嘴里大嚼着烤肉与江鱼,不管酒量大小,都能放肆的痛饮一番。越是这么想,陈军就越觉得不平衡。 同样是军人,凭什么你们就能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我们就得在这漫漫长夜中睡着冰凉的帐篷、在凄婉的江边站岗。 “凭什么隋人就能吃肉喝酒,我们就得站在江边喝西北风?”士兵甲道。 “可不是嘛,明明营帐中有数百坛好酒,就是不让咱们动上分毫!”士兵乙道。 “还不是咱们那位宣华公主下的令!”士兵丙道。 “宣华公主?没准儿几天就成隋朝王爷的王妃了,谁知道她夜里去那隋营做什么去了?”士兵甲压低声音,十分八卦的道。 士兵乙身体微倾,本来已经有了些许睡意的眼睛,立即冒出求知的光芒,“兄弟,这是怎么回事?快说说!” 士兵甲颇为得意的道:“你们就不奇怪,宣华公主去了敌营,为何还能毫发无损的回来?” 说道这里,他故意顿了顿,将声音又压低了几分,“我告诉你们,咱们营帐中的酒就是大隋晋王给咱们宣华公主的定亲酒,看样子这场仗是打不起来了!” 士兵丙嘴角勾勒出一丝坏笑:“那我们就不应该问公主那晚去隋营做了什么,而是要问大隋晋王那晚做了什么!” 几个陈国士兵爆出一阵压抑的狂笑,肩头不停的抖动着,远远看去就像抽风一般,那极度压抑的声音比癞蛤蟆叫还要难听几分。 “我怎么感觉北岸的火光离得咱们近了些!”士兵甲揉揉眼睛,有些不确定的道。 “我说你是不是看花眼了!”士兵丙道。 “不是江北的火光,是江面。。。。。。着火了!”士兵乙说完,和其余两人对视一眼,三人的目光从最初的茫然,化作惊疑,最后定格在恐惧上。 “隋人来了!” “隋人来了!” “隋人来了。。。。。。” 他们丢下手中的兵器,连滚带爬的狂奔到不远的大营处。 陈国守军将领徐子健,此时正在帅帐中紧蹙着眉头。令他发愁的不是什么军国大事,也不是几房小妾不睦着等私事,更非家中旺财挑食这等小事。 而是一坛酒,就是小小一坛酒让这位大将军愁肠百结。 这酒是军中副将江怀仁刚刚给他送过来的,说起这个江怀仁只有一个优点,就是他有个好哥哥,江总,乃是当今陈王最宠信的臣子之一。 江怀仁背着自己将宣华公主寄放在军中的酒水分发给军士,说是隋军正在对岸饮酒作乐,我犒劳一下军士有何不可!更是给自己送来一坛,说的好听点儿是孝敬长官,说的不好听点儿就是通知。 你们不让在军中饮酒,我偏偏这么做了,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说实话,徐子健真的不敢把江怀仁怎么样。当今陈王只顾饮酒作乐、被窝里欢愉,根本不理朝政。大权就落在了几个宠臣手中,而江总就是其中气焰最盛的一个。 若是今日自己按照军法处置了他的兄弟,改日没准自己的小妾就会被调查出来阴谋造反。谁让自己的小妾众多,足有十一个之多呢,足以组成一支胭脂分队,刺杀君王; 或是自己家的旺财想不开,扒着两只狗爪上吊自杀。 总之,若是得罪了江总,那是很不好、十分的不好,到时候自己家肯定会鸡犬不宁,甚至鸡犬不留。 就在这个时候,在江边站岗的三个士兵连滚再爬的闯进营帐。 “报将军,隋。。。。。。隋军来了!” 徐子健霍的站起身,由于用力过猛,面前的桌案一个晃动,放在上面的酒坛掉在地上。 “啪!” 酒香四溢! 三个士兵被这突如其来的破碎声吓得一哆嗦,险些栽倒在地。 徐子健却是没有注意到这些,跨出几步,一把抓住士兵甲的脖领,一双虎目隐隐有火光流转,几欲将这个士兵烧成一堆残渣。 “说,到底怎么回事?” 士兵甲犹如一只被扼住喉咙的小鸡,一边急促的喘着粗气,一边断续道:“江面上有。。。。。。有大火。。。。。。烧起,隋军来了!” 徐子健将士兵甲丢到地上,气冲冲的冲到营帐外。他知道江上有陈国最为精锐的金翅战队不断巡弋,隋人断不可能悄无声息的渡江。即便缠斗起来,金翅战船不惧任何挑战。 若是那三个士兵谎报军情,徐子健在心中暗暗发誓,一定将他们切成十七八段,丢到江中喂王八! 可是眼前的情景让他心惊,长江中一块方圆数十里的水域火光冲天,就连氤氲的迷雾与零星小雪都被这冲天的火势冲淡不少。 虽然隔着重重水波,也能感觉到烈焰的灼热。 最让他大惊失色的是,被熊熊火焰照亮的高大战船。单从体积上就能肯定这些战船不是陈国的金翅,那么这些战船肯定是隋朝的战船。 江上闹出这么大的动静,金翅战队没有理由不知道的,可是为何看不到一只呢? 他将目光转向熊熊烈火,一个令他晕厥的答案逐渐浮现,虽然不愿意相信,但铁一般的事实,容不得他怀疑。 金翅战队完了,化作冬日里最为灿烂的火焰,可是他的心却是冰冷到了极点。 ? ?感谢各位读者的支持,多多收藏、推荐,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19章 烤肉熏得陈人醉(二) “起来,都起来,敌袭!” 徐子健在大营内叫喊着,只是回答他的只有篝火燃烧的噼啪声。 他抽出佩剑,喘着粗气,即便穿着重重的铠甲,也能明显看出胸口的起伏,片状的鳞甲如鱼鳞般张启闭合,发出细微的摩擦声,让人的神经越发的焦躁难安。 他疯狂的劈砍着一个又一个帐篷,阴冷的江风入内,使得微醺的陈国士兵一个激灵。 可是,即便这样,能晃晃悠悠勉强站起来的只有千人左右。 “去江边打水,把他们都给我浇醒!” 冬日的江水,由于今夜降温,在江边流水不激烈的地方已有薄冰浮现。一桶桶的冰水将犹在酣睡的士兵一个个浇醒,虽然睁开了眼睛,但四肢无力,勉强提起武器,再难有什么战斗力可言。 “医官,医官在哪里?”徐子健须发皆张,已经处于爆发的边缘,口鼻呼出的白色雾气,几欲将这漫天的烟雨点燃。 一个身穿布衣,下巴颏有着几根白胡子的老者,一路小跑过来。虽然是跑的姿势,但他腿脚似乎并不是很利索,速度跟一般士兵急走没有什么区别。 徐子健语气里透着不耐烦,“到底怎么回事?” 老者捋着其中一根胡子,眯缝着眼睛,用一贯的医者语调道:“据老夫望闻问切,这些军士应该是喝了不少的酒水,导致昏睡不起,只是就其症状,并不仅是因为酒水的问题。。。。。。” 徐子健“铛!”的一声,宝剑出鞘一尺有余,“说重点!” 医者本来还在摇头晃脑,长篇大论的说着自己的诊断结果,忽地被一道寒光闪花了眼睛。 那声宝剑出鞘的声音更是让他一惊,一根通体银白的胡子被他连根拔起,顾不得心疼,双腿一软便跪在徐子健脚下。 “报。。。。。。报将军,这。。。。。。酒水有问题,在下还不清楚到底掺了什么东西,但可以肯定是类似蒙汗药或是软筋散之类的东西。” 徐子健将宝剑拔出剑鞘,双目几欲出血,浑身杀气森然。医者全身如筛糠,恐怕一个不好就身首异处。那根银白胡须不知何时飘然而去,落在浅雪中,竟比白雪还要雪亮几分。 看来这位军医平时保养的不错,可是千年人参、万年首乌也抵不上利剑一劈。他的额头抵在冰凉的雪地上,心中祈祷这位杀神千万不要迁怒自己。 向诸天神佛许下宏愿,若是今天自己侥幸生还,以后开药肯定不再以次充好、不再缺斤短两、不再乘机占大姑娘小媳妇的便宜。。。。。。 幸好,脚步声渐渐远去,他想站起身来,却是全身无力,比那些喝了药酒的士兵还不如,一骨碌摔在了雪地上。 徐子健手持宝剑,迈着大步向着江怀仁的营帐而去。只在雪地上留下两排浅浅的脚印和一条细痕,那是宝剑留下的切痕。偶有小雪落在剑柄上,然后顺着剑身滑落,不留一丝痕迹。 江怀仁的营帐前围了数十个士兵,看着酣然而睡的江怀仁不知所措。别的士兵一桶冷水下去完事儿,但这个江怀仁却是不一般。 徐子健分开众人,飞起一脚,一桶水倒扣在江怀仁的头上。使得他一个激灵,“谁,谁敢在。。。。。。你江爷头上动土,活得。。。。。。不耐烦了吧?”他虽然没有完全清醒,却也感觉到了全身的清爽,大着舌头,气焰不是一般的嚣张。 数十位军士看着江怀仁要发飙,不禁后退了几步,恐怕被波及到。 徐子健皱着眉头看了他们一眼,“你们出去吧!” 军士们如蒙大赦,做鸟兽散,转眼间只剩下横眉冷对的徐子健与浑浑噩噩犹在破口大骂的江怀仁。 徐子健一脚踏在江怀仁的胸口上,暗自用力。江怀仁立即变得呼吸急促,脸色也变得苍白起来。 徐子健又加大了几分力道,大脑缺氧使得江怀仁短暂清醒过来,他看着徐子健如同魔鬼般的双瞳,不知怎么的竟然有了几分阴森的感觉。 “徐将军,你这是做什么,咱们有话好好说!” “江爷?呵呵!你醒了,很好!我这一生杀人无数,可剑下从来没有过糊涂鬼,我不想为你破例,因为——你不配!” 徐子健说着这一番话,脸上竟然有了一丝柔和的微笑,就像两位好友在闲聊一般。可看在江怀仁眼中却是一种莫名的恐怖。 “你就安心去吧,我会在江总那里给你请功的。怀仁将军在隋军攻来之际,身先士卒,不幸战死,实为我军楷模!” “你不能这样,我。。。。。。” 剩下的话,他永远没有机会说出口,因为他的喉咙已经被一条血线割断。他痛苦的用双手捂着脖子,只是他的手不是什么灵丹妙药,更非仙人玉指,潺潺的鲜血从指缝间不断流落,生机也逐渐流逝。 本来圆瞪的双目生机不再,徐子健平静的合上他的眼睛,转身向外走去。 陈国军队经过休整,五万人总算凑齐,只是战力实在堪忧,这样的军队根本不足以打败来犯的隋军。 “向朝廷求援的信马出发了吗?”徐子健问道。 “报将军,信马已经出发!” “好!诸位将军,隋军大举来犯,相信朝廷不久便会派出援兵接应我等。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死守长江渡口,不能让隋军踏上岸边半步!” 场下一片安静,就连军旗都有几分无精打采的样子,再烈的风也无法唤起它飘扬的决心。 一位看起来稍微瘦小的将领出列,报拳道:“将军,隋军来势汹汹,我军寡不敌众,又遇奸诈小人算计,士气又如此的低迷,恐怕不宜正面迎战啊!不如放隋军登岸,待他们士气稍缓后再与他们决战!” 徐子健暗怒,在如此地利下都没有十足把握战胜隋军,狂且等到他们上岸,安营扎寨,修养生息后? “动摇军心者,斩!” “曹将军也是为大局着想,还请徐将军饶命!” “说情者,斩!” “将军,现在正值用人之际,不宜阵前战将啊!” “有异议者,斩!” “谁人敢动,我要请示王命!”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不从将命者,斩!” ? ?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多多收藏、推荐,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20章 血战江南(一) 几颗偌大的头颅随意的被扔在江边,和破砖烂瓦并无区别。几缕晃眼的红色血流在江水中蔓延,就像来在地狱的魔爪,伸向迷蒙的江中。 徐子健的杀伐措施起到了明显的效果,整个军队陷入了一种肃然中。即便腿还有些发软的士兵,也勉力用兵器撑住身体,唯恐一个不注意,便成了刀下亡魂。 徐子健撇头看了一眼地上的数具无头尸,表情上没有任何变化,哪怕眨眼的频率都没有丝毫误差,只是眼神中的寒意更甚了几分,比这江南冬日里的阴风,还要森寒几分。 “还有异议吗?” 徐子健的话,顺着江风传到每一个军士的耳中,虽然穿着御寒的冬衣,却是给了人一种寒彻骨的感觉。 徐子健一动不动的站在军前,身后十几个行刑人同样肃立。本来还在滴血的大刀,现在已经有了凝固的迹象,但依旧掩盖不住寒冷的刀芒。 “很好!你们都是我大陈的好男儿,你们身后就是我陈国百姓,里面有你们的父母妻儿,你们的兄弟姐妹,你们的师长,你们的朋友,还有你们的君王!如今隋军来袭,作为军人,我们应该怎么做,告诉我!” 没有想象中的群情激愤,只有无边的静默。 这并不是军纪的体现,徐子健也不需要这样的军纪,有的时候军威更加的重要! 徐子健眼中的神光暗淡了一下,就像远去的飞星,越来越迷茫。 “全军列战江边,拒隋军于江前,前队退,后对杀之,全队退,弓箭手杀之,若有苟活者军法杀之,杀!杀!杀!” 徐子健最后三个杀字,用尽了全身的力量,杀意冲天,就连漫天的飘雪似乎都淡薄了几分。 最后一个杀字出口,他更是将宝剑抽出,举剑向天,如宣誓般,沉声道:“今日若隋军登岸,必踏过吾尸!” 陈军集体向着长江渡口行进,没有队列可言,更说不上士气。全军上下散发着一股死气,不是他们报了死志,更像是简单的赴死,身体的绵软感还未消退,他们此去也许只是为寒江增添一抹猩红。 行尸走肉般的陈军突然间停止了行进,徐子健打马向前。眼前是白皑皑一片铠甲,之所以说是铠甲,是因为这几百人全身上下均被厚重的铠甲包裹,完全看不出是何人, 包括脚部、膝盖、肘部、腕部、头部全部覆盖在铠甲下,就连眼睛处,也只是在头盔上开了一条缝隙,箭矢难入。人手一柄巨斧,斧柄约有一人高,斧刃更是出奇的宽大,像极了锋利的弯刀,只是重量要重的多。 这队人马好巧不巧的扼住了陈军进入渡口的道路,徐子健心知来者不善,陈国并没有此兵种。 “敢问诸英雄,为何拦我去路?” 铠甲士兵无人答话,就像是一群没有生命的雕塑。 徐子健示意,一队士兵拿着长矛战战兢兢的上前,试探这队人到底是何意。 陈国士兵一步、一步向前,近了、更近了,长矛距最前排的铠甲士兵仅有尺余。 就在陈兵蓄力欲刺的瞬间,铠甲兵身上的积雪忽然簌簌飘落,露出了黑色的铠甲,闪着乌光。他们就像一群被惊醒的死神,巨斧陡然翻转、举起、下劈,一系类动作一气呵成。 陈国士兵头盔“哗啦”一声自中间开裂,掉落在地。一条血线在眉眼间出现,迅速向下蔓延,如崩坍的山坡般瘫倒在地,雪白的雪地上绽放出一朵猩红的血花。 一切发生的太快,快到让人反应不及,巨斧虽然有二百余斤,但这并不影响其锋利。待到陈国士兵的眼睛将这一切消化,一声声呕吐传来,其中不乏经历过战争的老兵。 作为士兵,见惯了生死,但眼前的这些死尸实在是太惨了些。被巨斧自上而下贯体而过,剩下的哪还会有完整的尸体,只剩下一滩烂肉而已。 徐子健脸色并不好看,被自己用杀戮振奋起来的少许士气,如今被人同样用杀戮破的点滴不剩,颇有些以毒攻毒的感觉。 “杀我军士,何必做缩头乌龟,敢报上大名吗?” 铠甲兵依旧无声,五百人组成了一堵钢铁堡垒,将陈军拒在渡口之外。 徐子健却是暗自焦急,眼看江上火海渐熄,若是隋军自渡口登岸成功,自己等人的阻拦便彻底失去了意义。 击溃这支铁甲军最简便的方法就是擒贼擒王,奈何盔甲在身,实在难以辨识。对方将领又不作答,完全无法确定领头之人。 他命令军队扇形散开,自己五万人马就是用牙咬,也要将这五百余人咬死。 一轮箭雨倾泻而下,便真的如雨点打在盔甲上一般,就是撞击的声音大了些罢了。箭矢与黑色铠甲一触即分,甚至连一点痕迹都没能在铠甲上留下。 五百人与五万人撞击在一起,多的是骨断筋裂与惨呼声,兵器的碰撞声都没有多少。不管是长矛还是大刀,在巨斧之威下根本走不了一个回合,或是被砍断、或是被劈飞,持武器之人更是惨不忍睹。 被斧刃伤到要害的是幸运的,最起码死的痛快。那些被斧背伤到,而又未死者,无不骨断哀嚎。战场上哪里还有时间救治伤者,这些人只能在无尽的痛苦中,等待死亡的降临。更有忍受不了痛苦,自知必死无疑者,索性挥刀自杀。 巨斧带来的震慑力是巨大的,巨斧抡起,凡是杀伤范围内,残肢断臂无可计数。斧刃上的血水尚未滴落,便剖开了新的身体。铠甲兵皆是永力非凡之人,巨斧虽然沉重,但绝不影响其灵活。 血色巨斧飞舞间就像挥毫泼墨的癫狂书生,以兵器为笔,以苍生热血为墨,书写无边杀戮。 只在片刻,铠甲兵身前便堆积起了数百具尸体,血液汇成红色的溪流,融化白雪,继续蜿蜒。 远远看去竟然有热气升腾,这是身体的温度,这是血液的温度。在这江南的冬天里,身体注定要僵硬,血液注定要凝固。 铠甲兵甚至队形都未变,陈国士兵再不敢向前,只在巨斧攻击范围外瑟缩。 ? ?新书开篇,需要您的支持,感谢推荐、收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21章 江南血战(二) 徐子健将手中的宝剑紧了紧,仿佛这样才能让他更加安心一点儿。五百人,只有区区五百人,竟然阻住了五万人的脚步,为何我大陈就没有如此英雄人物。 他看着瑟缩不前的士兵,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转而眼中闪过疯狂的神色,雪地上渐渐凝结的鲜血使他逐渐变得冷静,也更加冷血。 “弓箭手,畏缩不前者杀!” 位于最后方的弓箭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阵的犹豫。身为军人早已经做好了浴血的准备,但谁也没想到竟然会沾染自己人的血。就在刚才,那些兄弟还在和自己等人说笑、饮酒。 “尔等,想要违抗军令吗?就不怕诛九族吗?” 弓箭手眼中充满泪水,任视线变得模糊,将雪花与鲜血调和成悲戚的美丽。弓弦拉弯,箭矢飞射而去,在最前列的陈兵自背后被自己人的弓箭射杀,付尸当场。 很显然,战场上这一抹鲜血比尸山血海更来得震撼。陈兵已经没有退路可言,退缩可能会使死亡来的更加早一些。 “被自己人射杀是叛徒的下场,全家受累;慷慨赴死才是士兵最好的选择,国主会善待你们家人的!” 徐子健循循善诱的声音传来,不似在鼓舞士气,而是如同一个魔鬼般,在引诱人走向死亡。死吧,统统去死,如今只有死路一条!生路,哼!没有生路可言!他要用最血腥的方式唤醒还在罗裙下享乐的君王! “啊!” 一声大吼在陈军中响起,一个士兵状若疯魔般向着铠甲兵冲去。就那么朝着斧刃冲去,没有任何闪避的姿势、没有任何攻击的动作、没有求生的欲望。 他,只求一死! 只有他在巨斧下化作一滩烂泥,他的父母才能得以保全,他的姐妹才能避免受辱。至于妻儿,乱世中谁人敢将女儿嫁给一个炮灰! 如他所愿,巨斧干净利落的将他拦腰斩断,临时前的目光竟然是一丝解脱与欣慰。 陈军中又是数声大吼,既然死亡已是注定。那么,死亡就不再恐怖! 一朵接着一朵的血花在白雪中绽放,喷溅着、泼洒着、亦张扬着! 五百铠甲兵面对这群悍不畏死的士兵终于感觉到了压力,他们的铠甲已经变成了血衣,一层又一层的血液涂布在上面,使关节处的动作竟然有了一种停滞感。 厚重的斧刃在砍断了无数快骨头后,不再如之前那般锋利,有的甚至卷了刃。只能靠着巨锤的重量与惯性锤杀陈兵,这也增加了铠甲兵的体力消耗。 汗水在密不透风的铠甲中不断蒸腾,早已打湿了布衣。外面是阴冷的江风,里面却是最让人难受的三伏天。 铠甲兵身披百余斤重甲,手持二百斤余巨斧,当真是勇不可挡。但陈国士兵步步喋血,如同赴死的飞蛾般,誓要将火焰熄灭,即便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五百铠甲兵起初是站在雪地中等候敌兵。 随后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溪。 到如今,他们却是站在了一座人为制造的山坡上,并且这座山坡的高度还在不断的增加,这是一座尸骨山,潺潺血水如山泉般流下。 阴森与寒冷再也无法禁锢他们的脚步,他们将大片的雪地融化,整片战场成了一方血池。 后续的陈兵踏着伙伴们的鲜血,登上他们的尸身,向着铠甲兵悍不畏死的冲锋。地上的血水溅到他们的脸上、身上,都浑然未觉。 终于,有铠甲兵杀人杀的疲惫了,脱力了,他们被蜂拥而至的陈兵扑倒在地。卸去一片片厚重的铠甲,陈兵甚至忘记了武器的存在,他们用指甲抓挠着铠甲兵的皮肤,用牙齿撕裂铠甲兵的肌肉,更有甚者咬破铠甲兵的喉咙直接饮血。 起初,或许他们视铠甲兵为魔鬼。 如今,他们变成了真正的恶鬼,原始的欲望与杀戮被无限的放大,一时间竟然占据了优势。 铠甲兵在损失了一百多人后,逐渐彼此靠拢。就像湍流江水中的一块顽石,任大风大浪、任惊涛骇浪就是不动分毫。就算百丈瀑布,到此也得驻足。 此时陈国五万士兵已经损失了万余人,而这一数字还在不断扩大。 徐子健本来死寂的目光中燃起了希望的火花,如此这般,这场战争的胜负还真的未可知。 只是长江中逐渐逼近渡口的一条火龙将他所有希望化为泡影。隋朝水师来了,呵呵,这场战争就要画上句号了! 。。。。。。 。。。。。。 为首的五牙战船上,一个翩翩公子立在船头,此季节虽是江风袭人,依旧潇洒的扇着扇子,一副骚包模样。只是身后的一副门板实在是有些煞风景。 他将扇子收在手中,负手看着江边。一群士兵正在高高的尸骨堆上厮杀着,江南少有山峦,这样的山坡显得十分扎眼。 贺若弼也注意到了长江南岸的情况,虽然距离太远,听不到士兵的喊杀声,闻不到冲天的血腥,但只是这惨烈的画面,就能震撼人的神经。 “快!快!加速航行!小兔崽们谁要是敢偷懒,今晚老子拿你们下酒!” 常歌行回头看向贺若弼,很是和善的提醒道:“贺将军,注意形象,咱虽然是军人,也要注意礼貌用语,也要讲究五讲四美,不要整天老子、老子的,多不文明啊!” 贺若弼点头称是,心下却是在琢磨,这个“五讲四美”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到底出自哪个典故,貌似诸子百家都没有此说法。 只是这个问题的答案根本就不在书本上,他若想知道这四个字的来由,恐怕只有一个办法可解——活得足够长! 常歌行看着江边厮杀正激烈的两军,看着翻飞的尸体与巨斧,不禁有感而发。 “尼玛,这个韩擒虎太猛了!” 贺若弼若无其事的抬起头数着天上的星星,可是,即便头颅仰得再高,也掩饰不住脸上的几缕黑线:“老子”是不文明,可这“尼玛”又算怎么回事? 贺若弼琢磨片刻,终于明白了一件事:不在于这张嘴说的是什么,而在于这张嘴长在谁身上! ? ?多谢各位朋友的支持,活动您的手指,点击收藏、推荐,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22章 江南血战(三) 五牙战船靠岸后,士兵们并未急于登岸,而是让弓箭手万箭齐发,陈军与铠甲兵皆在射击范围内。 蜂拥而至的箭矢散发着点点寒光,在夜空中划过一道道优美的弧线,竟是比漫天的雪花还要密集几分。 箭矢打落在铠甲兵上,发出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除了有些清脆悦耳外,再无其他反应。 而那些陈兵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箭矢穿透薄薄的铠甲,割裂布衣,射入身体,切割着肌肉与血管,转眼间便有大片陈兵倒在地上哀嚎,有被直接射中要害者更是直接毙命。 隋朝大部队的到来彻底打破了了战场的平衡,铠甲兵见到自己等人的援军已到,士气大振,本来已经疲乏到极点的身体竟然焕发出无限生机。 巨斧带着呼呼风声在空中咆哮,收割着一条又一条生命,一时间把进攻的陈军杀的退败,他们就如旷世魔神般站立在高高的尸骨堆上,成为陈兵不可逾越的鸿沟。 在箭雨与铠甲兵之间形成了一条真空带,陈军被箭雨所阻,再也无法前进半步。身处箭雨中,转眼间便是万箭穿心,死的不能再死。 雪地上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箭矢,有的尾羽还在轻颤,发出嗡嗡的响声。这些箭矢的尾羽不知是用什么鸟类的羽毛制成的,通体红色,没有一根杂毛。 有白雪为衬,有鲜血灌溉,尾羽在这江风中轻轻摇曳,竟然像极了盛开的火红花朵,在这片战场上静静的燃烧着。 徐子健眉头深锁的看着这一切,五万大军,已经损失过半;剩下的受伤者又是过半,真正完好者已经不足万人,这其中还包括两千弓箭手。 “将军,我们撤吧,待我军休养生息,军土重来也是可能的啊!” 徐子健身边的一位副将劝说道,他不怕死,从参军那一天他就做好了战死的准备,可如今主将的打法,分明就是送死! 徐子健望着满地红色的尾羽,嘴角慢慢的浮现出一丝笑意,或许这真的很想儿时玩闹的花丛吧,还有那个青梅竹马的她!当年年轻气盛觅封侯,远离家乡建伟业,一别就是二十载,或许她已经儿孙满堂了吧! 而他,就在今天,终于要画上一个句号。过往功过最终是一片沃土罢了,他右手耍着剑花,这是他年少时经常做的动作。 只是从军后他就再也没有如此戏耍过了,总觉得这些太花哨,是讨佳人一笑的玩意罢了,不如一劈一砍来的实在。 在这纷飞的剑花中,副将眼睛陡然放大,不可思议的用右手摸了一下喉咙,那是黏黏的、温温的感觉,最后他直挺挺的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陈国军士们,都站起来!随我一战!”徐子健脸色化为刚毅,怒吼道。 陈军那些受伤之人有些拄着兵器勉力站起来,向着阵列靠拢,这是军人的宿命,他们无从选择;有些则躺在地上,哀嚎着、呻吟着、怒骂着,这些人的斗志已经彻底被击溃,他们已不再是一个军人,而是一群苟延残喘之辈罢了。可是徐子健会给他们继续残喘的机会吗?战场上,除了喊杀声,其他的一切声音都是多余的! “行刑队,未起身者杀!” 刚在还在满地打滚的陈兵,一个个都挣扎着站起身,可是已经晚了,军命不可违! 数十个行刑队员在满地尸骸中游走,让那些还在痛苦的生命,沉底得到解脱。他们的刀很锋利,他们的刀法很精湛,他们砍杀的部位很准确。 喉咙处的一抹猩红让他们死的并不痛苦,只在数息间就能让他们的生命流逝干净。 最后一个军士在不甘中被割破喉咙,那个行刑队员的手终于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他不是没有杀过自己人,那些都是违反军纪、罪大恶极之辈,而如今,他是在屠杀,了结一群没有任何战斗力的伤兵。 他缓缓的举起滴血的大刀,横在自己脖子上,缓缓的割破,一缕鲜红染红了他的脖颈、铠甲、衣襟,同样与那数十条人命的血液混在了一起。 他笑了,因为喉咙被割破的原因,笑声实在是难听之极也搞笑至极,就像被掐住脖子的鸭子,在呱呱乱叫。可是现场没有一个人发笑,也没有一个人认为这是一件可笑的事情。 他缓缓倒下,大刀自他的咽喉处弹出,一滴晶莹剔透的血滴脱离刀身,向着远处弹射而去,落雨涛涛江水中转眼不见。 其他行刑队员,皆是虎目含泪。他们正纠结于愧疚无法释怀,现在他们看到了答案。数十具尸体,缓缓倒下,表情定格在释怀。 徐子健情绪仿佛没有任何波动,命令道:“全军后退三里,列阵,准备迎战!” 陈军后退,与铠甲兵、隋军战船遥遥相对,他们已经脱离了弓箭的射程。战船上的弓箭手,再也奈何他们不得。 常歌行有些凝重的看着这一切,手中的折扇毫无节奏的敲打着船舷。本想以雷霆之势将陈军惊走,待大部队集结完毕再做打算。不想陈国这支队伍似乎要死磕到底。 “尼玛,老子还怕了不成!贺将军,让将士上岸,我倒要去会会这帮硬骨头!” 长江渡口本来就是陈国水军停船之用,算不上豪华,但也足够三艘五牙战船同时停靠。 看着陆续上岸的隋军,常歌行也没闲着,他让李元霸将他那只巨型鱼篓取来,一边搭在船弦上,一边由李元霸扛着。 李元霸似乎只对沉重的玩意儿感兴趣,这只鱼篓虽然巨大,但还是轻上了许多。 “殿下,这鱼篓不会是坏了吧。再说,像我这般英勇神武,打渔实在是屈才,不如让我下船,奏他丫的!” 常歌行脸上一股春风拂过,将折扇打开,在前胸轻摇着,典型一个翩翩佳公子模样。 “元霸啊!英勇神武形容你不合适吧!” 李元霸用蒲扇般的手掌挠着头,心里寻思,难道我已经超过了英勇神武的范围,这个词语形容我已经显得有些苍白了?知我者殿下也! 一边想着,李元霸痴傻般的“呵呵”大笑起来! “想明白了?” “报殿下,想明白了,我感觉做人还是低调一点儿比较好,英勇神武就挺好的,我就不换了!” ? ?欢迎大家收藏、推荐,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23章 江南血战(四) 常歌行脸色转为腊月寒冬,阴测测的笑着:“你还很知足嘛!” “俺娘说了,知足者常乐!” 常歌行一个扇面便打在了李元霸硕大的头颅上,“我让你知足!我让你知足!我让你知足。。。。。。” 打了数下之后,常歌行停下手,心疼的看着扇子,这可是贺若弼孝敬给自己的。虽说自己不懂什么书法,可据贺若弼说,这扇子可是出自名家之手,价值连城。 常歌行心下怀疑,这个李元霸不会是练过铁头功吧,扇骨都快打散了,可这家伙愣是一点儿事都没有。 李元霸摇晃了一下大脑袋,殷切的问道:“殿下,您的扇子没事儿吧,之前李渊那老匹夫每次用扇子打完我,都得换一个新的。” 常歌行满头黑线,终于知道李渊为啥经常用几文钱一把的地摊货了,名家之作遇上这块铁疙瘩也得变成一团废纸。 他将扇子藏在怀里,这可是自己穿越过来后收到的第一件贿赂,可是有极大的纪念价值的。索性不再搭理李元霸,径直来到巨型喇叭口处。 “陈国的朋友们,陈国的战友们,大隋欢迎你们加入,美食、美酒已经备好,就差你们了!” “对面是徐将军吧,本王非常的赏识你,只要你投靠本王,本王一定保证你的富贵荣华!” “今天江风太冷,实在不宜开战,不如我们把酒言欢可好!” “陈国的朋友们,你们可感觉到本王火热的心,隋国将给你家的温暖!” “陈国的战友们,你们不必有什么心理负担,这天下迟早是大隋的!” 。。。。。。 常歌行喊了一段时间,感觉口感舌燥,可是陈军那里没有一丝反应。 “元霸,本王给出这么优厚的条件,这么声情并茂的演说,他们怎么就不动心呢,本王自己都快感动哭了!” 李元霸一边揉着嗡嗡作响的耳朵一边小声嘀咕着,“假惺惺的,傻子才会信你呢!”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试试!” “我说,假惺惺的,傻子才会信你呢!” 李元霸倒是一个实诚人,这一句话用了十足的气力喊出来的,虽然他离着喇叭口还有一段距离,但传播出去的声音却是比常歌行之前的演说还要大上三分。 常歌行呆愣愣的站在甲板上,大隋将士纷纷朝着他投以钦佩的目光,在他们看来,李元霸之所以喊话,肯定是受了晋王殿下的指示。 咱们王爷也是一个老实人啊,就算是骗人也不用大模大样的喊出来吧。如果常歌行知道有人这么评价他,相信他会很欣慰的。 前一世,人们最长用“奸猾”二字形容他,正所谓无奸不商、无商不奸,倒也贴切;穿越过来后,出自陈宣华之口的“无耻”二字似乎成了人生的最大污点。总之,两世为人,都和“老实”二字绝缘! 徐子健起初听到常歌行招降之言,虽然未动心,但内心里还是很欣慰的。敌国的承认,比本国君王的认可更能体现出一个将领的价值。 可是最后那一句大吼,将他赴死前的那么一点欣慰感彻底打破。隋朝晋王殿下,你实在是欺人太甚,这分明就是有意折辱! 隋朝将士在岸边集结完毕,常歌行一边碎碎念,一边走下船,“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李元霸真是很好的诠释了这一句话!李元霸,你给我等着,待这场战争结束,我一定如你所愿,将你变成猪头!” 在军队最前列的是列队整齐的铠甲兵,他们就这么傲然的站着。即便军队调动时,他们都没有任何的反应,就像一群被封印的上古魔神。 浓重的血腥味伴着江风,扰动着每个士兵的嗅觉,离得稍微近些的,几乎有一种被熏得晕厥的感觉。 常歌行径直朝着他们走来,离得老远就大声道:“韩将军辛苦了,众位将士辛苦了,你们都是我大隋的英雄!” 为首的一位铠甲兵轰然跪倒,“韩擒虎,拜见晋王殿下!” 跟在他身后的一众铠甲兵也纷纷单膝跪倒,身穿重甲本就不合适跪拜,可见他们都是孔武有力之人,一般人就算能穿得上重甲,也做不出如此跪倒的姿势,不然很可能就会一跪再也起不来。 地面上传来一阵猛烈的震动,覆盖在地面上的雪花也跟着一阵抖动,众位士兵的心脏也跟着颤抖,这些都是真正的猛士,值得每一个士兵尊重。 “众位将军不必多礼,随我到帅帐之中,本王要好好的犒劳我大隋的功臣!” “谢晋王千岁!” 士兵们仰慕加之羡慕的目送铠甲兵进入帅帐,他们也许会有美酒、美食,甚至会有美女伴舞,但士兵们心中却生不起丝毫的嫉妒与不满,因为这些是他们应得的。 帅帐中这些铠甲兵只是摘下了头盔,并未卸去身上其他部位的铠甲,因为里面还有热气蒸腾。若是着急脱下,一冷一热之下很容易得马上风,有甚者,会因此殒命。 常歌行依依为将士们倒满酒,在火炉的映衬下,一张张坚毅的脸庞略显疲惫,但战意十足。 酒水清冽,杯杯斟满,上好酒水拉扯着一道道明亮的水线,坠入杯中,未有一滴散落。常歌行倒得很认真、很认真,这些勇士值得他认真对待,他们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时间过得很慢,酒水落杯,只发出轻微的声音,不是哗哗坠落,而是潺潺而流。可是没有任何一个人觉得酒倒得慢,这是一个荣耀的时刻,他们愿意慢慢享受。只此一刻,值得他们吹嘘一生。 “我大隋的勇士,本王敬你们!” 常歌行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诸位将士纷纷起身,含着热泪将杯中酒饮尽。喝过此酒,余者再无味道。 “韩将军,伤亡如何?” 韩擒虎倒满一杯酒,一饮而尽,沉声道:“我五百重甲步兵,阵亡二百三十九人,杀敌万余人!”说完,虎目含泪。 常歌行一手持杯,一手拿着酒壶。倒满一杯,饮尽。接着又倒满一杯,散在地上。 “此酒,我敬牺牲的将士!” “凡阵亡者,父母我晋王府赡养,妻女我晋王府负责温饱,孩童我晋王府负责养育,大隋将士万岁!” 他之所以说是晋王府负责善后,倒不是借机收拢人心,只是在他残缺不全的记忆中,大隋并无此种抚恤条例,减免几年赋税已经是天大的恩德了。 ? ?正月十五元宵佳节,歌行祝您元宵节快乐,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感谢你们的推荐与收藏! ? ???? (本章完) 第24章 江南血战(五) 铠甲兵包括韩擒虎在内再次跪倒在地,而且是双膝跪倒,以头抵地。有些士兵甚至行了三拜九叩的大礼,更有双手合十,把常歌行当作神佛般供奉。 “众位兄弟,请起!” 但是众位铠甲兵没有一人起身,仍然安静的跪在地上,虔诚,而非出于礼节。 常歌行苦笑了一声,这二百多个人,连甲带人最起码也得有四五百斤重,自己要是一个一个全部都扶起来,非得丢掉半条命不可。 “你们要是不起来,可就军法从事了!而且还要通令全军,让他们看看之前的英雄,现在却成了违反军纪之人。” 这句话果然有效,对于军人,荣耀与军命重于泰山。 。。。。。。 。。。。。。 常歌行起身走出大帐,将空间留给了铠甲兵,有自己这个王爷在,他们反倒束手束脚,难得尽兴。 一阵凉风迎面而来,江南的冬天虽然在气温上比北方要高得多,但空气中掺杂着的水汽,却有一种阴冷刺骨的感觉。 他紧了紧身上的披风,踏着雪地前行,有雪花挂在睫毛上,转瞬融化成水滴,流进眼中。他揉了揉眼睛,手指上竟然有大片的晶莹。 “老师果然不欺汝,雪花化成水,体积果然会变大!” “殿下,这就是战争,习惯就好!”贺若弼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常歌行身边。 常歌行抬头仰望漫天的雪花,任雪花落在脸上、鼻子、嘴唇、耳朵上。不一会儿。便有一层细密的水滴,均匀的布在脸上,顿觉清醒了许多。 他没有继续贺若弼的话题,转身问道:“李渊将军也快到了吧!” “李将军随最后一批将士渡江,高将军会早些过来。” 常歌行点点头,抬眼看向两军阵前,隋军与陈军隔空对峙,双方都没有先动。 隋军是在等待将令,随时给陈军致命一击;陈军也在等待,他们在等待隋军的进攻,若是隋军不进攻他们就会一直等下去,或许,会有援军到来吧,只要他们还有一人活着,隋军就没有完全占领江南渡口,这场战斗他们就还没有输。 “贺将军,眼前你打算如何?” 贺若弼眼神中有一团火焰在燃烧,虽然江风阵阵,还是能让人感觉到它的灼热。 “战!” 虽然只有一个字,却是杀意凛然,杀气骇人,他这是要拿陈人的血染军旗,立军威。 远处的天空尽头,已经开始泛白,虽然江上雾气蒙蒙、白雪飘飘,但丝丝光亮已经越过地平线,开始审视这片大地。 “天快亮了,让那些陈国人最后再看一遍日出吧!” 常歌行转身离去,向着江边走去。远处有火光点点,在漆黑的水面上显得格外刺眼,那是无牙战船在运输士兵。长江天堑,陈叔宝赖以生存的防线,随着朝阳的升起便会土崩瓦解,大隋六十万大军将直入陈国腹地。 温柔乡,英雄冢。陈国主,你就尽情的享受美人恩惠吧,因为这样的日子不会多了。 陈宣华,我们马上就要见面了,想必场面一定很精彩。 终于,朝阳摆脱地平线的束缚,将江面照的清澈。远处更是波光粼粼,刺得常歌行的瞳孔畏缩。 江雾还未彻底消散;飘雪渐歇,却还未停;远处高大的战船看得真切了一些,成了朝阳下一处风景,此时的它,与战争无关。 朝阳,我看到了。想必你们也看到了吧,那么该是结束的时候了。 常歌行来到阵前,手里拎着鼓槌,相互碰撞着,试着手感。前世他还算得上一个音乐爱好者,更喜欢一些战斗的曲目,之前总是想象战场的浩大,战争的惨烈,尽量使自己的鼓曲壮阔。 如今面对真正的战场,他却是无从敲起,感觉任何曲目,都显得苍白,因为没有任何的艺术会比鲜血更震撼人心。 “将士们,本王给你们擂鼓助威,杀!” 一曲《将军令》在战场上响起,鼓点儿由缓慢变得急促,由平缓变得激烈,由小臂轻挥变得大臂重锤。 大隋将士踏着鼓点如洪水般冲向陈军,他们要一举将陈军从这片大地上洗刷干净。就像长江水冲走岸边上的泥垢。 徐子健看着洪水般冲来的隋军,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仿佛就在看一群无关自己的路人。 他向四周扫视了一眼,全军将士已经看不出任何生的气息。此战未战,已先败;此战未死,已先亡。 徐子健向着建康城的方向扑通跪倒,额头重重的磕在地上。 “妻子,为夫去了;儿女,为父去了;君王,为臣去了!”老泪纵横。 余下的将士也纷纷跪倒,痛哭一片,整个陈军一片愁云惨淡。 “杀!” 徐子健提起长剑率先冲了出去,其余陈国将士捡起武器,挂着尚未干的泪水,哽咽着随主将一起冲了出去。 两股军队终于碰撞在了一起,《将军令》的鼓点中多了兵器交击声、战士的喊杀声、呻吟声、骨骼碎裂声,俨然形成了一曲无比凄美的交响曲。 隋军士气正盛,如下山的猛虎,猛砍猛杀;陈军经历过了一场战争,身体疲乏,但心存死志,面对刺来的战矛,不闪不避。你给我戳一个窟窿,我卸你一条胳膊。身死之前,也要拉着一个垫背的。 战场陷入了胶着状态,贺若弼皱眉看着这一切,本想很容易获胜的战争,如今却打成了这样,甚至有几分惨烈。 大隋将士都是最优秀的士兵,陈人不惧死,他们同样不惧。以命换命、以伤换伤成了最常见的打法。 两个人同时挥起大刀,同时砍下,都是朝着对方的要害。这个时候只要有一人选择了格挡、选择了退缩,两人都会活命。可是,双方都选择了一个狠字,隋军将士自左向右砍中陈军将士的脖颈,陈军将士自右向左同样砍中隋军的脖颈。 两颗人头同时落地,砸在雪地上,留下两个醒目的血印子。即便身死,两人犹自睁目对视。 ? ?感谢大家收藏与推荐,您的支持就是我写作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25章 梦中激情 太阳的光芒散在雪亮的大刀上,阵阵寒光让人心悸。小雪初霁,一道绚丽的虹桥出现在长江之上,逐渐消失在江雾的尽头,仿佛此去可以登上仙界般。 战场上同样美到了极致,片片鲜血慷慨的随意挥毫,喷涂成一片山、一片水、一片漫无边际的荒漠。 战场逐渐变得安静,就连呻吟声都在逐渐消失,整章交响曲又只剩下了常歌行的敲鼓声。 遍地尸体横七竖八的躺着,鲜血在这晨光下只会干的快些。他们或仰或趴,还都保持着生前战斗的姿势。 隋军虽然取得了战争的胜利,但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万余人将永远的埋骨于此,魂归故里。陈军则全军覆没,没有一个俘虏,也没有一个生还。 陈将徐子健在隋军有意防水下,活到了最后,但他不接受投降,横剑自刎,所示保全了一个军人最后的尊严。 常歌行最后一个节奏落下,鼓面豁然裂开,让最后一个音符充满了破败感。 “打扫战场,将阵亡将士登记造册,把他们的尸身运回江北,丰碑记刻英雄之名,供万世祭拜!” 贺若弼恭敬的拱手道:“遵王爷令!” “对了,将陈军的尸身也安葬吧,人死万事消,就不要让他们暴尸荒野了。” 贺若弼稍微犹豫了一下,但是点头道:“遵命!” “元霸,将这面鼓修好!” 说完,转身向着大帐走去,只剩下李元霸呆愣愣的看着破鼓。 常歌行迈步进入大帐,一股酒气迎面扑来,险些将他掀了一个跟头。他摇头苦笑,这帮军士还真是能喝啊。 看着一个个就地酣眠的军士,他小心翼翼的走到桌案前,自斟自饮起来。前世,常歌行绝对是酒中仙,做生意往往少不了应酬,早中晚三顿酒是经常的事,但从来就没有醉过,为此他还得了一个常胜将军的绰号。 古代的酒不比前世,经过了蒸酿,入口有种香甜的感觉,根本与辛辣无缘。按理来说,这样的酒即使饮上一坛也会好无大碍,只是今天不知怎么的,仅仅喝了少半壶,便有一种眩晕感。无力感从脚趾头逐渐蔓延到小腿、大腿、腹部。。。。。。 整个身体都觉得酥麻一片,眼前更是如同布满了千重雾霾,即便放在长江中洗涤千日,也不见得清晰。 朦胧中,一袭红云带着香风翩翩而来。常歌行贪婪的吸了一口香气,顿觉满口生香。 “呵呵,好香啊!” 迷糊中,自己被人放倒在了地上,肩膀、背部、腿部,甚至包括臀部都有人在不断捶打。这让他恍惚回到了后世中的洗浴中心,洗完澡,找个美女技师按摩、踩背,好不舒爽。 “劲儿再大点儿,没吃饭吗?给大爷伺候爽了,加倍给你小费!” 果然,背上的力道大了几分,甚至有了阵阵的麻痹感,逐渐的从背部扩散到四肢百骸。 “爽啊!真是太爽了!绝对是一级,不特级技术的水准!” 不知太爽的缘故,还是爽大发了的缘故,常歌行竟然幸福的坠入了一个美梦中。一个红衣女子,歌舞曼妙,眼波流转,浑身散发着媚惑的柔光,让常歌行目不转睛。 红衣渐落,玉臂温香。美丽的弧线自脖颈向下延伸,到挺拔处、到细腰间、到笔直的玉腿、晶莹的脚趾尖儿。 暖玉入怀,美不胜言。 怀抱佳人,恨不得百般垂怜。常歌行缓缓的睁开眼,想要瞧一瞧佳人模样,是天仙下凡间,还是美玉朱颜自养成! 朦胧中,佳人吐气如兰。他眼皮慢慢挑起,突然,猛地睁大!一个黑漆漆的大脸正对着自己,腮帮子上青虚虚的胡子密密麻麻。瞧着这黑脸大汉,似乎脸色微红,很是害羞的样子。 他惊得想要起身,却发现二人四肢交缠在一起,呈八爪鱼形状纠结着。 “晋王殿下,您若是有那龙阳之癖,在下。。。。。。在下就从了!” 那黑脸大汉,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看得常歌行一愣,龙阳之癖?尼玛,老子是直得不能再直得直男! “救命啊!有人非礼啊!”常歌行破口大呼道。 本来微醺的众位铠甲兵,被这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吼,惊醒过来! 韩擒虎摇晃着大脑袋,一把抓起巨斧,怒气冲冲的道:“谁?是谁敢非礼晋王殿下,本将军非把他大卸八十块不可!” 常歌行犹在挣扎,只是这黑脸大汉沉重的很,本来倾尽全力的挣扎,却成了弱弱的欲拒还休! 韩擒虎恨铁不成钢的叹息道:“三儿啊,你怎么能这样对待晋王殿下呢?晋王殿下可是我们的恩人啊!” 那个叫做三儿的黑脸大汉,羞愧的低下头,“若是昨日酒醉,我对晋王做了那种糊涂事,我情愿一死,还殿下一个清白!还请韩大哥照顾我老母,还有我那没着落的媳妇!” 常歌行一拳打在黑脸大汉的脑袋上,“还你个头啊!还不快放开本王!” 常歌行挣扎起身,顿时觉得腰酸背痛。用手按压后腰,传来一阵疼痛,抬手看向胳膊,青一块紫一块,整个胳膊肿大了三分之一。刚才的梦是真的?这个技师下手也真够黑的。 “晋王殿下,您。。。。。。您的脸。。。。。。”韩擒虎犹豫不言,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模样。 “我的脸怎么样了?”常歌行来到铜镜处,铜镜虽然不如后世的镜子来的真切,但经过工匠的打磨,却也光可鉴物。 只见右脸写着:下流,左脸写着:无耻,脑门上写着:卑鄙。字迹娟秀,颇有一番风范。 “韩将军,很好笑么?下一次我肯定拿你这张大脸练毛笔字!” 韩擒虎摸了摸黑脸,“报殿下,末将这张脸终日里风吹日晒,实在粗糙的很,怕损了您的毛笔!” “粗糙啊!粗糙好啊,本王近日正想学习刻字,绝对不会辜负韩将军这张天生丽质的材料!” 余下士兵实在憋不住了,纷纷笑出声来,尤其那个叫做三儿的黑脸汉子,更是起到了领笑的作用。 “哼啊!” 常歌行使了一个嗓子。 “其实我感觉,大家伙的脸皮都够厚,白白长在脸上实在浪费,不如让本王创作一番,绝对会升值!” 在场之人,鸦雀无声,偷偷退出大帐,升不升值他们不知道,毁容是肯定的了! ? ?新书开篇,需要您的支持,感谢推荐、收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26章 蛤蟆功 转眼间大帐空无一人,唯剩常歌行一人浑身酸痛,独自徘徊。看着之前他和三儿两人相拥而眠,而压下去的浅窝,浑身一阵的酥麻,鸡皮疙瘩抖落了一地。 他走上去使劲儿的踩着,反复的踩着,直到把那个浅窝践踏的不成样子,才气呼呼的坐在了桌案前。 “哎呦,真尼玛疼!” 常歌行屁股还没还没坐稳,就尖叫着跳了起来,他揉着肿大了一圈的屁股,暗自咬牙,这是得罪了哪路神仙,这样捉弄自己。 想着之前如梦如幻的那个红影、那阵香气、还有那激情如火的按摩,这是多么的真切,肯定不只是幻觉这么简单, 他拿起桌案上的酒壶,在耳边摇了摇,没有水声。明明之前只喝了半壶,那么剩下的半壶,哪里去了?这里面绝对有猫腻。 既然无法坐下,揉着还在疼痛的太阳穴,只好正经八百的趴在地上,多亏那位特级技师手下留情,没有摧残自己的前半面,不然自己就得吊着睡觉了。 “晋王殿下,战场已经打扫完毕,您这是。。。。。。” 贺若弼进入大帐,看着自家王爷如此怪异的趴在地上,满眼的不可思议,这晋王殿下这是什么癖好。 “贺将军,我这是在锻炼身体呢,这可是我师父传我的修炼之法,非本门弟子不传的秘术,经常坚持不但龙精虎猛,还有延年益寿的功效呢。” 贺若弼有些惊疑的道:“真的,有这么神奇?” “那是当然了,我晋王什么时候说过谎话啊!” “晋王殿下一诺千金,怎么会说谎话呢!” “我看将军你还是不信,今天我就将这门修行之法传给你,,你自己感受一下就好!” 贺若弼连连摆手,晋王殿下的师傅可是大名鼎鼎的袁天罡老神仙,要是让他老人家知道自己偷学他的不传之迷,自己不是花样作死嘛。 “殿下使不得啊,今天能得见袁天师秘法,已经是三生有幸,哪里还敢有什么觊觎!” 常歌行趴在地上,侧着头,眼睛眺看着贺若弼,“贺将军,你想多了,我只是传你简单的修炼方法,对于内中隐秘我可不敢背着师尊传给你!” “真的?” “当然是真的!” “殿下,我该怎么做?” “贺将军,来!趴在我旁边,对就这样!双腿放松,微微岔开,双手举过头顶,脑门紧贴地面!贺将军,我发现你实在是太有天分了,怪不得能当大将军!” 贺若弼整个人以“一”字型贴着地面,不一会便感觉腰疼、胳膊酸,这也是实在难为他了。 “殿下,老夫这个姿势还算可以吧!” 常歌行看着贺若弼一本正经的样子,不禁暗中发笑,可又不能笑出声来,不然这个谎话可就不攻自破了。腰腹间的肌肉轻颤着,扯动了之前的旧伤,浑身各处无不疼痛,典型的笑出内伤。 “贺将军果然天赋异禀,本王自愧不如。现在我就传授你呼吸之法,注意了这可是重点之中的重点。慢慢深呼吸,以膝盖为中心,身体缓慢抬高。然后一口气呼出,恢复到之前的姿势。如此反复就可以了。” 在常歌行的谆谆教导下,贺若弼有模有样的做着,身体起起伏伏,呼吸伴随着动作呼进呼出。如此反复进行了十数次,贺若弼脑门上汗水隐现。 “殿下,我发现你这个修炼方法实在奇妙的很,老夫感觉神清气爽啊!不知这套功夫叫什么名字,老夫要将这套修炼方法一代一代传下去!” 常歌行目瞪口呆的听着这一切,感叹自己果然天资聪颖。片刻之间便开创了流传万代的绝世功法。 “这套功法叫做蛤蟆功!” “蛤蟆功?袁天师果然学究天人,如此神功,竟然起了个如此通俗的名字。” 常歌行无语了,彻底的无语了。袁天罡的光环简直是无敌了,就算是一坨屎,这要跟大名鼎鼎的袁天师沾上边,也比玫瑰花要香上十分。 他以练功要一心一意为由,不再和贺若弼谈论有关蛤蟆功的任何事情,自己则趴在地上小憩了片刻。美其名曰:自己已经练到了至高境界,必须如此,魂游天外,领悟真义。 等到常歌行一觉醒来,贺若弼已经不见了踪影,相信是处理军中事物去了。他小心翼翼的站起身,休息了一会儿,浑身疼痛之感更是剧烈。 他一瘸一拐的走出帐外,战场已经打扫完毕,将士们的尸体已经收拾妥当,陈军的尸体也进行了掩埋,不至于暴尸荒野。 常歌行冒出一个念头,要是袁天罡这个时候站出来,对陈叔宝说:这个天下迟早是大隋的,你就不要反抗了。将娇妻美妾献上,或许还能饶你一条性命。陈叔宝会不会献国投降呢? 唯有雪地上的殷红血液,还在时刻提醒着在场的所有人,这里发生了一场大战,数万人喋血,数万人受伤,数万人致残。或许一场雪会将这里掩埋;或许一场春雨将这里彻底洗净;或许来年的野草将这无边血色化为一抹新绿。 但,所有经历过这一场战争的人,都将铭记这里,直到时间的尽头。 “李渊拜见晋王殿下!” 常歌行双手虚托,“国公不必多礼,不知国公何时来的江南?” 李渊拱手道:“我与小女也是刚到,没有赶上那一场大战,实在是遗憾!” “国公不必遗憾,我军已经全部渡过长江,明日便能长驱直入,直捣建康城。” 李渊长长叹了一口气,脸上一片愁云。 “国公这是怎么了?” “殿下有所不知,宇文丞相传来消息,我军后续粮草遭到匪类打劫,恐怕无法及时运到了!” “宇文丞相?宇文化及?” 常歌行连问出两个问号,使得李渊一头雾水。晋王殿下只是离开长安数月,不至于连这个权倾朝野的臣相大人都给忘了吧。 “正是宇文化及!” “我军粮草重新运到需要多长时间?” “从洛阳粮仓调运粮草,最快也得月余!” ? ?今天是情人节,祝有妇之夫、有夫之妇、还有欢乐的单身狗们,节日快乐!请舞动您可爱的小手,推荐、收藏! ? ???? (本章完) 第27章 李渊杀女 常歌行远眺远方,似乎能看到远在天边的建康城般。 “这宇文丞相和劫匪真的很有默契啊,偏偏在我渡江成功后,粮草便供应不上了,要不是看在宇文化及对父皇忠心耿耿,天地可鉴的份上,我还真怀疑他是陈国请来的救兵呢!” 李渊站在旁边,干笑道:“是啊,宇文丞相乃我朝开国功臣,真的是忠心的很!” “父亲,你就不脸红吗?” 一个俏生生的声音传来,悦耳之极,空谷回声自有声,余音绕梁音不绝。 李秀宁今天一袭戎装,柔美中带着些许阳刚之气,显得英姿飒爽。她只顾和李渊说着话,完全没有在意他这个晋王的存在,看来此前调戏之事,让她怨念尤深。 李渊无奈的看着这个李家唯一的女儿,从小娇惯异常,便养成如今无法无天的性子。 “为父既没有发烧也没有感冒,脸红什么?” “哼,母亲从小就教导我们,撒谎是会脸红的。你经常不是说,宇文化及那个老贼早就有不臣之心嘛。。。。。。” 没等李秀宁继续说下去,李渊便一巴掌打了过去。 “啪!”的一声。 在李秀宁粉嫩的脸蛋上留下了一个红肿的巴掌印,她瘫坐在地上,小手捂着红肿的脸,嘤嘤地哭了起来。大滴的泪水如开了闸的洪水,不断的淌落。两条泪水挂在脸颊,在阳光下,一片晶莹。 “放肆,休得胡言乱语!” 李渊双膝跪倒在地,以头触地,沉声道:“小女一时糊涂,还望殿下见谅!” 朝堂错综复杂,远不是对与错、忠与奸就能分得清的。眼前这位殿下,素有远志,隐隐与太子杨勇成对峙状态。 而宇文化及对两位皇子的态度晦涩不明,若是晋王用李秀宁之言向宇文化及表示善意,恐怖不止李秀宁,就连整个李家都会大难当头。毕竟,生在显贵,自己一言一行,往往代表着整个家族的某些倾向。 常歌行“哈哈!”大笑起来,一把将李渊扶起,“国公对我大隋的忠心日月可表,何错之有!本王生在帝王家,这身荣华都是大隋给的,谁要对大隋不利,就是与本王为敌!” 他及时表明态度,让李渊纠结的心舒服不少。常歌行看着仍然抽噎不止的李秀宁,也觉得这个丫头可怜,便向前将他搀扶起来。 李秀宁只顾黯然伤神,起初并没有注意扶自己起来之人是谁,待看到是常歌行后。本能般的一记秀拳打在了他的脸上,常歌行立即觉得日月倒转、黑白颠倒,星星月亮全都出来了! “逆子,今天留你不得!” 李渊抽出佩剑,便要向李秀宁秀颈横劈而去,眼看佳人就要香消玉殒。 常歌行自问自己不是什么怜香惜玉之人,但谁让那个倒霉的杨广之前非要调戏人家,结果佳人满腔的怨念全都散向了自己。不管怎么说,常歌行总感觉自己稍微有那么一点儿理亏。 情急之下,常歌行一个猛虎扑食,将李秀宁压倒在身下,带着少许汗味的气息,熏得佳人满脸嫣红,小兔乱撞! 险而又险的避过剑芒,常歌行翻身将李秀宁横抱而起,稳稳的放在地上,护在身后,看着还想出剑的李渊,胸中怒气升腾。 “李老匹夫,你个没人性的,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要杀啊!” “有辱天家,该杀!” “李老匹夫,本王都没说什么呢,你是不是有点儿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啊!” “老夫教训不孝女儿,还望殿下不要干预!” “我就喜欢美女的秀拳,我看秀宁不仅无过,还有功,当赏!” “就算殿下能护得了这不孝女一时,能护得了她一世吗,留此祸害在世,我李家迟早要毁在她手里。” 看着杀气腾腾的李渊,常歌行心中可以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做。一来,当着皇子的面儿,诽谤朝廷的一把手,本来就是取死之道;二来,殴打皇子,更是对皇家不敬,经有心人发酵没准儿就会演变成对皇帝陛下心存芥蒂,灭门之祸就在眼前。 所谓一了百了,李秀宁身死,便不会留下什么把柄,祸根不再。都说虎毒不食子,这李渊也是一个枭雄人物。在封建社会权势斗争中,牺牲一个女儿,换得全家平安,以后的雄图霸业,没准儿会被人们赞为智谋过人。但常歌行对此却是感到不齿,父女亲情说舍就舍,未免太过可怕! 李秀宁看着发狂的李渊,浑身都在颤抖,这还是那个宠着自己、惯着自己的父亲吗?自己做错了什么,改还不行吗? 她一只手上前,远远看去好像拽着常歌行的胳膊,寻求庇护般。看着挡在自己前面的身躯,就连阴寒的江风都小了不少,明媚的阳光滤去刺眼的光线,只剩柔和。 她满脸复杂,那只僵在空中的手,踌躇不前。 终于,一缕寒光收进袖口。双手放于胸前,低头瞧着,不知思索着什么。她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退后半步,和常歌行拉开距离,就像两个世界的人。 常歌行调整了一下面部的肌肉,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李将军,你要是还不住手,我可就喊人了!” 李渊紧了紧手中的宝剑,嗤笑道:“就算殿下在这军中是兵马大元帅,可号令几十万大军,老夫倒要看看何人敢管我李家的家事!” “我可要喊了,你不要后悔哦!” “绝不后悔!” “李元霸,有人要杀你三姐啦!还不出来管管!” 这一句话,常歌行运用了典型的美声唱法,声音雄厚无比,在军营中穿梭。绕过军帐,绕过军旗,绕过巡逻的将士。 “咚!咚!咚。。。。。。” 大地传来沉闷的响声,就像谁在以大地为鼓,在不断敲打般。 “谁敢杀我三姐,老子把他拍成肉饼,给晋王殿下下酒!” 常歌行看着皮肤显得有些缺水,皱皱巴巴的李渊,一阵的恶心。这个李渊绝对与小鲜肉无关,相信肉质不甚鲜美。元霸啊,你的好意本王真的无福消受啊! (本章完) 第28章 侍女秀宁(一) 常歌行右手比划着手枪的形状,食指指向李渊,做出一个开枪的动作,然后在嘴边轻吹了一下。那意思很明显,你老子要杀你三姐,你们老李家的事情,你看着办吧! “李将军,元霸是你李家人,可以管你李家的家事了吧!” 李渊盯着李元霸,阴森森的道:“你看老夫这身皮肉,做馅饼如何啊!” “卖不出去!” “你。。。。。。” 李渊双目圆瞪,比平时扩大了三分之一有余。 李元霸平日里最怕这个父亲,敢怒而不敢言,看着李渊已经在爆发的边缘了,立马改口:“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你!很好!翅膀硬了是不,老夫今天就让你们姐弟俩一起上路。” 李渊举剑便砍,李元霸显然没有做好英年早逝的准备,举盾便挡。巨盾上只留下一个浅浅的痕迹,离砍破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宝剑整个剑身剧烈颤抖,嗡嗡作响,像极了蜜蜂翅膀高速震动时发出的声音。 李渊手臂发麻,宝剑差点离手而去,“好你个逆子,敢还手了,长本事了啊!” 李元霸躲在巨盾后面,露出半边脸,看着气喘吁吁的李渊,“父亲大人,气大伤身,您千万不要死在这里啊,不然我还得落下一个弑父的罪名,那岂不是冤枉的很!” “好小子,几日不见,学会油嘴滑舌了,你怎么不学点儿好!” 李元霸委屈之极的瞥了一眼常歌行,嘟囔道:“我都是以晋王殿下为榜样的!” 常歌行本来抱着看好戏的态度作壁上观,就差准备瓜子、花生仁了,听到李元霸提到自己,心中暗骂:“有个猪队友,果然到哪里都不会寂寞!” “李将军,元霸是我的贴身侍卫,偶尔沾染些本王的王霸之气也是在所难免的,你就不要为难他了!” 李渊瞪着李元霸,“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怎么都不知道?” 李元霸举着大盾,不知何时已经躲到了常歌行的身后,连同李秀宁一起,被巨盾遮的严严实实。 常歌行讪讪的道:“就是前几日的事情!” “也罢,王爷千岁的侍卫,老夫不敢为难。但李秀宁,老夫却是饶不得!” 常歌行扭头笑眯眯的道:“元霸啊,有人要杀你三姐怎么办?” 李元霸早已不复做馅饼的豪情壮志,“哼,先破了我这盾牌再说!” “李将军,说实话这秀宁你也是杀不得的,她可是本王的贴身侍女。从在本王这里的地位来讲,她最起码与元霸同级,你要杀她,就先解决掉李元霸这臭小子吧,反正本王早就看他不顺眼了!” 李元霸发出一阵哀嚎:“王爷,你可不能见色忘义啊!你难道忘了你我二人于船头结下的海誓山盟了吗?” “哎呦!” 不等常歌行动手,李元霸在巨盾后面发出一声悲呼,却是李秀宁一记秀拳打在了李元霸硕大的头颅上。 “秀宁成了晋王殿下的贴身侍女?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常歌行,抬头看着天空,一副沉思的模样,嘴唇咬得发紫,眉头皱得整张脸都有些变形的趋势。 就在李渊心中不忍王爷千岁如此耗费心神的时候,常歌行双眼亮起了智慧的光芒。 “就在刚在!” “这。。。。。。” 李渊哑口无言,呆立当场。要不人家能当王爷呢,这说瞎话的本事。。。。。。还有这脸皮。。。。。。总之,质量都是杠杠的。 “我才不是他的侍女呢,父亲大人,你要杀就杀吧!” 就在常歌行觉得这件事完美的画上句号的时候,李秀宁从巨盾后面挺身而出,摆出一副宁死不屈的模样。 李元霸偷偷拽了拽李秀宁的衣袖,“三姐,我是贴身侍卫,你是贴身侍女,咱俩贴身到一块儿去了,其实也挺好的!” “你懂什么?”李秀宁秀拳紧握,一副作势要打得模样。李元霸缩着头,一副准备好挨打的样子,竟是连躲都不躲。显然在李元霸的心中,这个三姐比李渊那个父亲要重要的多。 李渊看着倔强的女儿,不经意间叹了口气,“秀宁,晋王殿下说你是贴身侍女,你就是贴身侍女,此事不必再议!” 说完,李渊转身离去,虽然阳光很是明媚,但背影竟有几分萧索。 常歌行看了姐弟二人一眼,“走吧,我的贴身侍卫,还有我的贴身侍女!” 一路上姐弟二人不时耳语,虽然常歌行伸长耳朵还是没有听出个所以然。 进入营帐,常歌行大马金刀的坐在桌案前,看着神色有异的姐弟二人,尤其是李元霸,之前崇拜的眼神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那种防贼的神情。 这个小丫头初来乍到,就破坏内部团结,看本王怎么收拾你。 “本王口渴了,我的贴身侍女!” 常歌行将茶杯倒扣过来,敲打着桌案。说话间,“贴身”二字几乎是咬牙切齿从牙缝中挤出来的。 李元霸黑着一张脸上前,将李秀宁娇小的身子挡在身后,戒备的看着常歌行。 “元霸啊!老鹰捉小鸡这个游戏玩过没有啊!” “不曾玩过!” “等有机会本王教授与你,你最适合做老母鸡了!” “王爷,我是男的!” 常歌行以手抚额,长叹一声:“我说的压根就不是性别问题好不!我说的是你这种行为,我又不会吃了你姐,快让开!” “我不让!” “让开!” “不让!” “我口渴!” “不让!” “我饿了!” “不让!” “本王要出去散步!” “不让!” 。。。。。。 常歌行突然觉得,历史上这个所谓的隋唐第一猛,肯定是误传。应该是隋唐第一执拗,隋唐第一死脑筋才对。 常歌行前世舌战商场从来就没输过,今天他发现自己彻底的输了,而且对方自始至终只说了两个同样的字。内容之单调,词汇之贫乏,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元霸,其实本王是一个正直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只是世人对本王多有误解而已,相信如元霸这般,天下第一聪颖之人,早就看透了本王的本质才对!” ? ?感谢各位朋友的推荐与收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29章 侍女秀宁(二) 李元霸摇晃着大脑袋,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只是随即收敛。 “我也知道自己智勇双全,只是世人对我多有误解而已。但是这天下第一聪颖之人,我实在是不敢当。” 常歌行听到这里,点点头,还算这小子有点儿自知之明,他若是天下第一聪颖之人,那么整个地球有九成九的人都会成为天才。 “我只能算是天下第二聪颖之人!” 常歌行本来正在用茶杯敲打着一支前世的曲子,正在陶醉中,忽闻李元霸之言。顿时节奏大乱,一个音节更是重了三分,一条裂缝出现在茶杯上,自杯底蔓延之杯口,这个茶杯算是彻底的作废了。 “元霸,本王果然没看错你,你果然谦虚得很!那么天下第一聪颖之人是谁?”常歌行强忍着嘴角的抽动,微笑着问道。 李元霸终于闪身,李秀宁的身形露了出来。 “我三姐就是天下第一聪颖之人!” “秀宁姑娘不仅沉鱼落雁,而且聪颖非常,竟然自称天下第一,本王实在是佩服的很!有这么个秀外慧中的女子做贴身侍女,本王三生有幸!” “登徒子!” 李秀宁俏目生寒,可爱的鼻子轻轻皱着,满脸的不屑。 “秀宁,你过来,我要和你好好谈谈,本王英俊潇洒,貌比潘安,怎么在你眼中就这么不堪呢?” 李元霸蹭的一下,速度堪比瞬移,重新挡在了李秀宁身前。 “李元霸!我和你姐在谈论人生大事,你捣什么乱,让开!” “不让!” “你。。。。。。气死本王了!” “说不让就不让,我姐说了,晋王你觊觎她的美色,让我防着你点儿!” 李秀宁在李元霸身后已经挥起了小拳头,俏脸憋得通红。看着还在眼前摇晃的硕大头颅,赫然变成了沙包形象,自己这个四弟妄称自己是什么天下第二聪颖之人,简直就是一个天下第一的笑话。 “哦!” 常歌行拉长声音,用手托着下巴,嘴里“啧啧”作响,满脸的询问之色。 “哈哈哈,元霸,你在给本王讲笑话吗?就你那个三姐,要身材没身材,从上到下可跑快马;要脸蛋没脸蛋,扔进人堆儿里压根找不着;要风情没风情,性子比你还要爷们;说贤惠,更是不着边际,谁要是娶了她,那简直实在自杀。元霸,军帐之中要严肃,此等搞笑之事以后休要再提!” “杨广,你欺人太甚!” 李秀宁何时受过如此侮辱,竟然怀疑自己的颜值。 自己虽然说不上闭月羞花,但也有倾城之姿。身体虽然还显青涩,但已经开始发育,散发着少女的青春气息;一副脸蛋虽然说不上媚惑众生,但也俏丽动人。 “秀宁大小姐,您终于愿意出来了。不过,我还是劝你,还是躲起来算了,长成这个模样,出来吓人可就是不好了!” 李秀宁气急,前胸急剧起伏着。 常歌行换了一个姿势,侧着头,就像在品鉴一个艺术品。 “现在看来,还是有些规模的!” 李秀宁终于爆发了,一脚踢在李元霸身上,“你三姐被人欺负,你还不去替三姐我报仇!” 李元霸揉着屁股,这一招李秀宁已经在自己身上实验了十几年,如今总算神功大成,炉火纯青,可以在任意位置,准确攻击到臀部! “三姐,他可是晋王殿下!” “晋王又怎么了?照打不误!” “我不敢,我还不想夭折!” “你个没出息的,白让你三姐我这么疼你了!” 李元霸揉了揉犹自作痛的屁股,是啊,您这些年可真没少疼我,现在还肿着呢。 常歌行看着不断挑唆李元霸的李秀宁,道:“我的贴身侍女,别忘了,我代表的可是天家,天子之家。你要是伤了我,恐怕你们国公府连一棵草都剩不下!” 李秀宁知道常歌行说的是事实,君君臣臣是无法逾越的鸿沟,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即使没有什么原因。 “元霸出去吧,本王还有事情要做!” 李元霸转身要走,李秀宁也跟在身后。 “贴身侍卫可以走,贴身侍女就留在帐内!” 看着犹豫不决的李元霸,常歌行无奈的道:“你就放心吧,我对你这个三姐完全不感兴趣,凶巴巴的,老虎遇到她都要退避三百里。” 常歌行拿起地图,铺在桌案上。隋军成功渡过长江,本想长驱直入,直捣建康。可如今粮草不能充足供应,反倒把隋军陷入了两难境地。 若是冒进,粮道被阻,隋军很可能面临着忍饥挨饿的境遇,不战自溃。 若是沿江驻守,粮草还可徐徐自江北运输过来,虽然不充裕,但也不至于无粮可食。只是若是陈叔宝勤王之师赶到,将隋军包围,隋军就会面临无险可守,无路可退的被动局面。 退回江北,常歌行还未做过如此打算,将士们的血不能白流。 “晋王殿下在看地图啊。” 李秀宁不知何时来到了自己旁边,柔声呼唤道。佳人温言轻语,常歌行真的有了那么一丝红袖添香的幻觉。可是幻想总归是幻想,马上就化为泡影。 “您能看得懂吗?” 常歌行感觉自己被鄙视了,而且还是被一个黄毛丫头鄙视了。前世自己虽然不是什么博士、博士后,但好歹是科班出身,这如同草纸般的简化地图还是很容易辨识的。 “天下第一才女有何指教?” “都快要兵败如山倒了,得意什么?” “我军气势正盛,哪里会兵败,秀宁不要白天里说梦话了!” “粮草不足,隋军两难。战场瞬息万变,胜败只在一瞬!” “秀宁懂得兵法?” “谈不上懂,只是和大哥、二哥他们学习过一二,若不是身为女儿身。。。。。。” 常歌行饶有兴趣的等待下文,可是李秀宁却是住了口,闭口不言。这个李秀宁在隋唐历史上也是一位女中豪杰,为大唐的建立立下过不世功勋,在唐朝建立后,更是被封为太平公主,文韬武略不输于男儿。 若她不是女儿身,李世民登上帝位恐怕要横生太多枝节。只是,自己恰逢来到了这个乱世,一切的一切都将改变。 ? ?小小新书,需要您用推荐与收藏来呵护!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30章 秀宁献计 常歌行虽然有着远超这个时代的知识,却也不敢小瞧古人的智慧。正所谓时势造英雄,英雄顺时势。天生的人杰,不管放到哪个时代,都会创造出一片天地。 他将地图递给李秀宁,道:“秀宁你看看这地图,可有什么解决办法?” 李秀宁颇为意外,这是一个男尊女卑的时代,他之前与李建成、李世民二人学习兵法,也只是旁听罢了,并不曾将地图拿在手里仔细琢磨。 常歌行看着李秀宁犹豫不决的样子,阴阳怪气的大笑了几声。 “秀宁天不怕,地不怕。就连我这个王爷都敢打,难道还怕了这张兽皮不成?” 李秀宁红唇轻咬,盯着常歌行看了一会儿,好像要将他的意图彻底看明白般。常歌行敢打赌,自从自己莫名其妙成了杨广后,她正眼看自己时间的总和,绝对没有刚才的多。 就在常歌行要将地图收起来的时候,李秀宁一把将地图抢了过去,幸亏兽皮结实,不怕弄烂。 地图入手,李秀宁整个人的气质陡然一变。这张地图仿佛成了她身上的一件装饰品般,与耳环、手镯、项链无异,完美的和她本人结合在一起,毫无违和感,使她有了一种飒爽英姿之感。 比那胭脂气,更多了一种莫名的诱人气质。正如伟人说的,中华儿女多才俊,不爱红妆爱武装。 葱葱玉手捧卷书,睫毛频频浅梨涡。常歌行看得竟然有些呆了,前世他见过的美女实在是不少,在那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就是宅在家里,也能瞧遍天下美女,环肥燕瘦各有各有的美。 可这李秀宁,绝对是前世那些经济公司包装不出来的。画人画皮难画骨,这李秀宁此时此刻就是美到了骨子里。 常歌行正看得认真,忽然觉得眼前一黑,却是李秀宁气呼呼的将地图扔在了他的头上。 他尴尬的笑了两声:“呵呵,刚才本王想问题想得有些出神,幸得秀宁提醒,差点儿走火入魔。” 想问题想得出神,也用不着两只牛眼直勾勾的盯着自己吧!李秀宁心中虽然气愤,却也知道,这个王爷油嘴滑舌,和他吵架,简直就是浪费口水。 “如今我军进不得、退不得。索性不如临江建成,一来拱卫江南,二来等待粮草。待万事俱备,再行伐陈!那宇文化及的粮草,殿下还是好生掂量一下吧!” 常歌行闻言,顿觉眼前一亮,思路瞬间全开。犹如武者打通了任督二脉,豁然开朗。 如果常歌行没记错的话,历史上的杨广便是被宇文化及所杀。这老贼早已存了不臣之心,当然不会让隋军顺顺利利统一了江南。只有天下这滩水彻底混了,乱世渐起,他才有机会登基为皇。 所以,这粮草,肯定不会那么快就能凑齐的。临江建城,这样的想法可不是一般人能想得出来的,手笔实在太大。常歌行却是想到了更多,如今隋军驻扎之地临近长江入海口处。在此建城,修筑港口码头,建造船厂,不仅可以加强对长江流域的控制,而且出海也是方便。作为后世穿越而来的人,他深知制海权的关键。 “李元霸!进来!” 话音刚落,李元霸便闯了进来。原来这家伙担心自己三姐吃亏,就一直躲在大帐外偷听。 “殿下有何吩咐!” “传诸位将军来军帐议事!马上,十万火急!” 李元霸看了一眼李秀宁,看到自己家三姐并没有什么异常,便放心通报去了。 李秀宁诧异的看了一眼常歌行,“王爷这是采纳了臣女的建议?” “本王向来从谏如流,秀宁说得对,我当然就采用!” 李秀宁此刻百般滋味齐上心头,她并没有指望常歌行采纳自己的建议,只是想要羞辱一下这个高高在上的王爷罢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采用了自己的想法,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男人啊! 李元霸办事的效率还算高,过了片刻,李渊、贺若弼、高颍、韩擒虎,还有其他一众将军全部到齐落座。李秀宁侍立在一旁,算是给足了常歌行的面子。 “诸位将军,眼下我军粮草供应不及时,进退两难,可有解救之法?” 本来还有些吵闹的大帐,瞬间变得安静起来。众人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沉默不语。 “李将军,可有妙计!” “禀殿下,末将这几日也在思量这个问题,不如我们先行攻下几座城池,用作屯兵之用,待粮草齐备,再图之!” 韩擒虎撇了撇大嘴,道:“老夫是一个粗人,可也知道,若是我军驻军城内,一旦被围,粮草、水源一旦断绝,我军到时候打人不成反被打啊!” 李渊也知道自己这个办法的弊处,可这也是眼前所能想到的权宜之计。 “韩将军,老夫的办法固然不可取,你可有良策?” 韩擒虎只管喝酒,却是没有理会李渊。让他想办法,还不如杀了他呢! 常歌行把目光转向贺若弼,这位全军有名的智者,此刻正举着杯酒细细品味着。只是杯中酒触及嘴唇,却是没有下去分毫,不知心中想着什么。 “贺将军!你可有良策!” 贺若弼恍然转醒,这才将酒水饮尽,抿了抿嘴唇,道:“临江驻兵,退无可退,守无可守,本就是兵家大忌。最为稳妥的方法就是退回江北,徐徐图之!” 不等众将发话,常歌行立马道:“不可!我数万将士的鲜血不能白流!” 他看了一眼侍立在旁边的李秀宁,笑道:“本王这里倒有一计,临江建城,修筑码头,据城而守。让杨素战船与我兵和一处,水陆相互呼应,城池作为据守,战船则可作为扰敌之用!则可化被动为主动!各位以为如何?” 贺若弼沉吟片刻,“建城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啊!” “我们可先修筑城墙,拒敌于城外,内部设施可慢慢修建!” “即便这样最少也需要三个月!” “山人自有妙计,一个月足以!” ? ?希望各位朋友们多多支持,您的每一次点击、每一个推荐、每一份收藏都是我写下去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31章 特别助理 古代建城还没有现代化的设施,基本上靠肩挑人推,常歌行此时心中却是有了数种办法,大大的提高劳动效率,缩短建城时间。 贺若弼思索片刻,“若是这样,这个办法倒也可行,晋王殿下果然足智多谋!” 常歌行看了一眼侍立在旁边的李秀宁,右手食指在眼前晃了晃,“这条妙计可不是我想出来的,这乃是——我的助理想出来的!” “助理?敢问晋王殿下,这个助理是个什么职位?” 贺若弼虽说通读古今,但却当真没有听说过这个名词。 常歌行痛苦的揉了揉脑袋,和这个时代的人说话真是好生困难,但想想也是释然,毕竟存在着数千年的代沟。不,简直是鸿沟! “助理就是。。。。。。智囊的意思!” 常歌行豁然站起,围着李秀宁左三圈右三圈的看了一个真切,然后在她右手边站定,清了清嗓子。 “这就是本王的特别助理,兼贴身侍女,李秀宁小姐,大家欢迎!” 常歌行特意将特别二字加重了几分语气,试图在说明这个特别助理真的很特别。 众位将士有意无意的瞥了李渊几眼,还是李将军舍得血本啊,将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黄花大闺女送给晋王殿下做了“特别”助理,难道李将军认为得天下者会是晋王? 常歌行没有理会众人的想法,接着道:“秀宁作为本王的特别助理,可以替本王处理军中大小事物,她的话就是本王的话,她的意见就是本王的意见,若有不从者军法处置!” 常歌行这一番话如一记记重锤敲打在众人心中,这个特别助理的权利大得实在是出人意料,这简直就是把兵马大元帅的权利十之八九的交到了这个小小的女子手中。 李渊从恍惚中惊醒,慌忙跪倒在地,“晋王殿下万万不可,几十万大军岂可由一介小女子制衡!” “李将军这句话说的可就不对了,秀宁只是代传本王的意思罢了。再说了,本王是那么懒得人嘛,本王日理万机,整日操劳,你们一个个的谁看到了?本王只是想找一个跑腿的助理罢了,李将军,难道本王错了吗?” 李渊急忙伏在地上,口中连称不敢!其余诸人,看到李渊碰了一个钉子,知道王爷心意已定,再难改变,也就无人再提反对意见。 常歌行很满意的点点头,李秀宁则秀眉轻皱,不知道这个登徒子王爷又在耍什么花招。如果她知道,常歌行之所以这么做,只是为了将这个兵马大元帅的活儿分包出去,好落得一个清闲,会怎么想! 众将散去,常歌行拿出纸张,在桌案上摊铺平整,琢磨着前世的科学知识,怎么才能应用到建城当中去。 这个时代正处在封建社会,以农耕为主,其他的一些机关器物全都被认为机巧之物,登不上大雅之堂,这也大大阻碍了工业的萌芽。 只是这毛笔写些书法或是画些水墨还可以,绘制这些线条可就不那么好使了。常歌行索性将毛笔折断,用笔杆沾着墨汁在纸张上写写画画。 李秀宁看得稀奇不已,这个晋王该不是得了羊癫疯吧!有毛笔不用,非要折了,还有这握笔的姿势也好生怪异。 她哪里知道,常歌行那个时代,是一个科技大爆发的年代,别说毛笔字,人们就连动手写字的机会都少。人们可以用科学仪器将自己的思想记录下来,阅读的人可以随意挑选自己需要的信息,直接输入大脑即可,在这个时代,文字可以说完全没有了意义。 一个时辰后,常歌行的桌案旁已经堆满了被揉成团的废纸。李秀宁被常歌行笔下的图案所吸引,两只玉足已经被纸团覆盖,竟也浑然不知。 常歌行伸了一个懒腰,觉得手指似是触摸到了某件精美暖玉,柔滑无比。接着就是一阵钻心的疼痛,所谓十指连心,古人诚不欺我。 将手指放在嘴边吹嘘一阵,发现手指肚上有一枚清晰的贝齿印儿,凹陷处更有鲜血渗出。 抬眼看去却见李秀宁气呼呼的看着自己,“你属狗的啊,怎么咬人!不会有狂犬病吧,这个时代哪里有疫苗啊,完啦,这下死定了。。。。。。” 李秀宁虽然听不懂常歌行在胡说些什么,联系到晋王殿下的一贯人品,也能猜想得出,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登徒子,活该!” 常歌行看着满脸寒霜的俏脸,再想起之前绝佳的手感,恍然间懂了什么!突然觉得手指一点儿也不疼了,那冒出的丝丝血迹也如开出的鲜艳花朵煞是好看。 看着痴痴傻傻的常歌行,李秀宁竟然生出了几分自豪之感,本小姐的魅力还是很有杀伤力的。 “傻子,傻子,哎!醒醒!” 常歌行被人扰醒,手指瞬时恢复了痛觉,他一口将手指含进嘴中,狠劲的嘬了一口,然后将带着血丝的吐沫吐在地上。这是最简单的消毒方法了,科学证明口水中含有各种酶,可以起到一定的杀菌作用。 李秀宁看着他将手指送入了口中,俏脸从霜冻,转为炎夏,烫的吓人。这个登徒子,到现在还在占自己的便宜,别忘了,他那指头可是刚刚才和自己的牙齿做了一番“深入”的交流呢。 常歌行看着阴晴不定的李秀宁显然是误会了什么,就原谅他这一次的纯洁吧! “我在自己家里吐痰怎么了,我告诉你,就算你找一百个带红袖章的老太太我都不怕!” 李秀宁忽而有些怜悯的看着常歌行,这个晋王怎么说话越来越奇怪了,难道自己真的把什么狂犬病传给了他?呸!呸!呸!我在想什么呢? 常歌行把一叠纸递给李秀宁,“这是建这座城的所有图纸和相关的生产工艺,照此做用不了一个月就能将城池建起来。其中运用了简易版的塔吊、杠杆、定滑轮、动滑轮、钢筋水泥等诸多高科技,你先拿去看看,有什么不懂的尽管问我!” 李秀宁捧着这一叠图纸,感觉沉甸甸的。常歌行绘制过程中,她一直在旁边观瞧,若不是过于认真,弯下了腰,也不会让那登徒子占了便宜。 匆匆一瞥就知道这套图纸十分不简单,简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若是真能达到预期目的,简直不可想象,那时候整个天下都会震动吧,他就这么信任自己吗? ? ?感谢各位的支持,推荐和收藏,还是多多益善的! ?  ?   大家也可以在书评区留下您宝贵的意见,说说您,想看怎么样的网文! ? ???? (本章完) 第32章 破案了 就在李秀宁转身欲走的时候,常歌行忽然想到了什么。 “你喜欢穿红衣吗?” 这么个无头无尾的问话,使得李秀宁娇躯一震。 “殿下这是什么意思,秀宁不明白!” 常歌行自顾自的继续道:“秀宁的体香很是特别呢,相信一般香料很难掩盖。” 李秀宁恢复了以往的冰冷。 “莫名其妙!” 说完便快步离去,长长的裙摆飘舞成了一个美丽的弧度,随着莲步匆匆,起起伏伏。透过帐顶射下来的阳光,化为一道七彩的虹,随佳人远去。 常歌行抬脚上前走了几步,纸团发出“嗤嗤”的响声,被碾压成了薄薄的纸片。 “我可是大名鼎鼎的侦探,知道柯南不?那是我徒弟,真相只有一个,纸包不住火的!” 李秀宁脚步又加快了几分,“纸包不住火”她还是听得真切的。 虽然已经算得上健步如飞了,但背影依旧优雅,只是化作一条匹练的裙摆,证实着这个美丽的女子正在超速行驶中。 常歌行看着满地的纸团,一阵苦笑,这个贴身侍女兼特别助理真是太不负责了,自己跑得倒快,却让主子在这儿收拾残局。 却说李秀宁回到自己帐篷后,立马摆出了晋王特别助理的架势,让一队士兵守在帐外,任何人不得入内,甚至下达了擅闯者格杀勿论的命令,让士兵们一阵咋舌。这个王爷特别助理,比那个和蔼可亲的晋王殿下可是狠辣得太多。 李秀宁将桌案收拾整齐,本来上面经常摆放着的茶壶、茶杯、砚台更是退居二线,被随意的放在了地上。 她小心翼翼展开图纸,看着如山路十八弯般的线条,嘴角竟然勾勒出一丝好看的弧度,仿佛在看一副名家的山水画般,沉浸在这山山水水中,不能自拔。 她从桌底拿出一卷薄薄的兽皮,这是她从二哥李世民那里要来的生日礼物。她本来有很多的选择,比如江南的绫罗,塞北的狐裘,扬州的胭脂。。。。。。但她最后只要了这样一卷可以用来制作地图的兽皮。 她将兽皮缓缓展开,点上一盏烛火,拿出一只铁笔在上面缓缓烧灼,待铁笔上有热气升腾。她便手执铁笔,以烟火为墨在上面临摹着常歌行的图纸,只是图案小巧的多、也精致的多。 兽皮经过铁笔的灼烫,留下一个个难以磨灭的痕迹,这样的图纸即便风吹雨打也不会有任何的折损。这个方法是她自己想出来的,她也曾决定非重要文件绝对不会用到此法,因为实在是太耗费功夫。 一点点青烟不断自兽皮上冒出,顺着烛火向上升腾,然后在大帐内弥漫开来。一股异样的气味逐渐充斥了整个大帐,而李秀宁对这一切不理不睬,只是专心绘制着图纸,像极了认真刺绣的绣娘。可是,李秀宁却是真真的不会女红,一点儿也不会。 时间一点点过去,月亮映衬在江水中,有好奇的鱼儿冲破水中月,化作一片璀璨的光华,随着点点波纹摇曳,过了很长时间才恢复原样。 李秀宁终于放下铁笔,长长的呼了一口气,本来清秀的脸蛋,多了许多烟尘。她小心翼翼的将兽皮卷收藏在怀里,与贴身衣物紧紧挨在一起。 站起身,在铜镜前华丽的旋转了数圈,并未发现什么异常,这才放心的蹲下身子,将图纸一片一片的放在烛火上,一一燃尽,待全部化为灰烬,才揉着有些疲惫的眼睛回到了床上。 就在她临摹这份图纸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还是小瞧了它的重要性。不说其他,就单是水泥制作工艺这一项,若是真正的投入生产,应用到城池的建造中,就能给这个世界带来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躺在床上,两只玉手按着兽皮卷的位置,久久不能平静。不知是眼花还是幻觉,营帐的顶部变成了满天星斗,点点星光拂过她的睫毛、她的琼鼻、她的脸颊、她的柔唇、她的玉颈。。。。。。 整片星斗被看不见的丝线连接在一起,形成一副星图,仔细看来却是那可恶之人的面孔。李秀宁忽地一挥手,满天星斗纷纷洒落,化作散落的灯花,落在床下湮灭。 李秀宁翻转身子,侧卧而眠,一只秀拳打在卧榻边上,“真是可恶,不见面还来打扰人家。” 常歌行这几日倒是过得自在,在营帐中喝喝小酒、品品香茗,和众位将军论道,顺便调戏调戏美女,快活的不得了。 让常歌行惊奇的事儿是,自己这几日虽然言语轻佻,有意挑逗李秀宁,她却是充耳不闻,把所有精力全都集中在了那些图纸之中,让常歌行实在不爽。 要是这李秀宁放在后世,绝对是学霸一级的人物,虽然这些知识与当代隔着上千年,经过自己详实的解释,她倒是明白了十之七八。 最让常歌行发愁的事儿是资金问题,凭着军中银两,勉强可以建起城墙。但里面的码头、船厂、房屋、街道等等基础建设却是后继无力。 向自己便宜老爹要,想都不要想,即便杨坚同意拨付银两,也会经过宇文化及之手,才会运往江南。粮草都会莫名其妙的被打劫,更何况白花花的银子。 常歌行食指敲打着桌案,解决此事看来还要靠自己。 天上的星辰还未退却,东方刚刚发白,最勤快的鸟儿还在枝头的巢穴中瑟瑟发抖,张不开双翼。 一匹白马却是偷偷摸摸的出了隋军大营,白马似乎有几分灵性,仿佛感知了主人的心意,竟也有几分猥琐的模样。一双马眼偷瞄着巡逻的隋军,但凡有隋军经过,它都是一副潇洒模样,马蹄哒哒,不疾不徐。 只要隋军一转头,它便散开花,尥着蹶子狂奔。 过了隋军最后一道岗哨,白马更是腾云驾雾般一瞬几十里,颠得马上之人咒骂不已。 “你个该死的小白,你这是报复,小白多好的名字啊,美女的最爱!” 白马听完,如同挨了几十皮鞭,高抬马腿重落地,骑行之人的屁股做着打桩运动。 ? ?感谢大家多多支持,多多推荐、多多收藏 ? ???? (本章完) 第33章 棍打李渊 “晋王殿下失踪啦!” “晋王殿下离家出走啦!” “晋王殿下被贼人捉走啦!” 。。。。。。 阳光透过薄云,照射在大地上,使得地面上的温度陡然升高,远远望去,一片水汽蒸腾,使远处的风景亦被扭曲。 晋王大帐内众将齐聚,李秀宁站在常歌行的桌案旁,平静的看着众位将官。 常歌行确实是出走了,只留下一纸简单的书信,适才李秀宁已经将书信向众位将官读过。 大致意思是:建城需要银两,本王去建康城拉赞助去了,你们要好好听秀宁的话。如果有人不服,秀宁你就叫人打他们屁股,直到听话为止。如果遇上你父亲这般的老顽固,我床榻之下有上好的金疮药,只要不出人命可尽量施为。陈叔宝肯定不会想到,我居然敢到他们家门口去玩,本王实在是太聪明了,哈哈哈! 李秀宁一板一眼读完信件,就连最后几声嚣张的大笑,都读得一丝不苟,让人听完反倒有几分喜感。 只是众人却没有一个人觉得好笑,陷入了长久了沉默之中。韩擒虎、贺若弼、高颍三人暗中对李渊竖大拇指。那意思是,有个漂亮女儿就是牛逼,这么快就把几十万大军哄到手了! 李渊的黑脸已经有些发红了,事实很明显,李秀宁已经成了晋王殿下心腹中的心腹,要不然也不会将如此大的权利交给她。女的年轻漂亮,男的充满荷尔蒙,傻子都能想明白其中的勾当。 李秀宁心中充满了紧张与不安,但她从来没有想到过退缩,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她向诸天神佛祈求了无数遍的机会,她要牢牢的抓住,即便头破血流、遍体鳞伤! 一个美丽的如风景,绰约而立;一群凶猛如山岳,压顶而来。大帐内的气氛很奇怪,一道风景,装饰了整片穷山恶水! 韩擒虎站起身,却是有些尴尬。行跪拜之礼,这个小姑娘显然还不够格,就连她老爹李渊都不行;行那抱拳之礼,显得有几分别扭;行女子之礼,他这个大老粗却是说什么也做不出来。 最后,韩擒虎只能拿捏着并不存在的胡子,化解尴尬。 “秀宁姑娘。。。。。。” 还没说完便被李秀宁打断,“叫我晋王助理!”她虽然知道大隋官职中并无助理这类的称呼,但好歹也是王爷亲口封的官职,拿来当噱头还是不错的, “晋王助理姑娘,老夫感觉当务之急就是到建康城将晋王殿下迎回来,主持大局!” “不可!这样反而会陷晋王于危险的境地!” 李秀宁一口回绝了韩擒虎的提议,常歌行只身前往建康城,只要不闹出太大的风波,便不会有什么危险。若是隋军兴师动众,让陈国闻到了什么风声,那常歌行可就真的有性命之忧了。 “你个逆女,还不磕头请罪,在此胡言乱语,简直把我李家的脸丢尽了!”李渊终于按捺不住,豁然起身,兴师问罪道。 李秀宁看着这个平日里高高在上的父亲,嘴角扯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从小到大,她就没有享受过父亲的疼爱,“高高在上”或许是她仅能想出来的,用来形容父亲的所有词汇。 父亲将所有精力都花在了大哥李建成与二哥李世民身上,把光大门楣的希望寄托于他俩。李元霸因为生性鲁钝,也不是很受李渊宠爱,姐弟俩同病相怜,所以从小便很是亲近。 “李元霸!” “助理姐姐,元霸在!” 李秀宁将常歌行留下的字条双手捧在胸前,“遵王爷令!元霸,将咱们父亲大人请出帐外,重大二十军棍!” 李渊瞳孔微缩,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个平日里任打任骂的女儿,竟然要拿自己树立威信。 “你。。。。。。你个不孝女,老夫今天就要清理门户!”说着便要拔出宝剑。 “父亲大人,您这是要忤逆王家千岁的意思吗?我现在是晋王助理,有权处理全军上下事物!” “好!我的好女儿啊!不愧是我李家人,有种!有本事你今年就收了老夫性命!” 说罢,李渊解下长剑,狠狠扔在李秀宁身前,头也不回走出大帐,领罚去了! “元霸,你去执行!” 李元霸怔怔的站在原地,他平日里虽然很不满这个父亲,但也只敢痛快痛快嘴皮子,但棍打生父之事,他还是不敢的。 “父亲。。。。。。右股有旧伤,你且注意些!” 李元霸饶是性子鲁钝些,此刻也知道姐姐的意思,大踏步向帐外走去! 军棍与皮肉相交的声音传入营帐,使大帐内气氛更是怪异。乖乖,女儿下令,儿子执行,共打老父亲,可以算得上大隋的头条新闻了。 众人虽然八卦之心泛滥,但表面上却是一副心悦诚服的样子,恭敬的很。 这个小姑奶奶拿着鸡毛当令箭,就连亲生父亲都敢下手,更何况别人,还是不要触其锋芒为好。 二十军棍,棍棍到肉。李元霸虽然尽量避其右股,但这力道却是一点儿没有作假,谁让咱是实诚人呢! 李渊倒也是一条汉子,紧咬牙关硬是没有喊出来。 “咳咳,小兔崽子,老子可是你亲爹,你就不能轻点儿吗?” 李元霸高高举起军棍,看着已经肿大的左臀,很是利索的重重落下。 “啪!” “嘶!” “父亲大人你不是经常教导孩儿嘛,老实做人,踏实做事。能使十分力,就不使七分。” “啪!” “嘶!” “父亲大人,感觉到平日里您教导的力量了吗?很给力吧!” “小兔崽子,老夫饶不了你!” “啪!” “嘶!” “父亲大人,您还好吧!姐姐那里有上好的金疮药!” “啪!” “嘶!” “父亲大人,我可是很孝顺的!” 。。。。。。 “父亲大人,我该打多少下来着?” “二十,二十!你个小兔崽子,你打了多少下?” 李元霸“咣当”一声将棍子让在地上,伸出十根手指比划着。 “父亲大人,您知道的,我平日里算数就不怎么好,您先歇一会儿,待孩儿好好算算!” “你个小兔崽子,每次都少算。。。。。。” ? ?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新书开篇还是需要您可爱的小手,轻轻点下收藏、推荐,您的支持永远是我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34章 碰瓷?你太不专业!(一) 这个时代,虽然说生产力还很低下,人民的生活还不富裕,距离奔小康还有着千年的时间要走。可是,这里的环境没得说,森林覆盖率、生物种类的多样性,可以说是杠杠的! 一匹白马不疾不徐的走在官道上,所谓的官道,据常歌行的理解相当于后世的国道。没有后世双向八车道来得气派、来得宽敞平整,仅仅能供两辆马车同时通过。路面也仅是粗略的平整过,绝对没有经过水泥、沥青压光磨平。 马蹄踏在路面上,有烟尘渐起,幸亏白马只是悠然而行,不然定然烟尘飞溅,坏了这里的雅致。 官道两侧是密密麻麻生长着的树木,不是很整齐,错落分开。少了许多人工雕琢的痕迹,一看就是原生态的植物,常歌行怀疑这条官道就是从某个原始森林中穿行而过的。 阳光透过高大的树木,斑驳的亮斑散落在官道上,同时也散落在这一人一马上。白马本来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在这明暗交替的映衬下,倒显得颜色不是那么纯正了。 这些小缺陷完全没有影响一人一马的心情,白马摇晃着头颅,折动着耳朵,时不时嘶鸣一声,骇得在树木深处休憩的鸟儿乱飞一通,在空着盘旋许久,对这头奇怪的生物叽叽喳喳的表示抗议后,落入草木深处再次不见了踪影。 马蹄高高抬起,轻轻落下,像极了跳天鹅之舞的舞者,尘土溅不过马蹄,白色兽毛一丝不染。如果白马是一个人的话,他肯定有严重的洁癖。 常歌行右手拎着一坛酒,向着口中猛灌了几大口,清冽的酒水顺着嘴角流到同样雪白的衣服上,感受着胸前的冰凉,觉得这酒的味道更纯了几分。 他用左手衣袖擦了一下嘴巴,清风自长袍拂过,白衣飘飘,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滋味。林间的清风经过无数重树木过滤,来的并不是很凶猛,反而觉得这风丝丝缕缕,如万千丝绦拂面,让人舒爽不已,浑身酒气竟是去了大半。 常歌行满腔慷慨、胸中激荡,竟有诗兴大发之感。 “哈哈哈!” 常歌行大笑几声,真有李太白之遗风。也不对,诗仙李白这个时候貌似还没有出生,应该说真有李太白之未来风才对!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你为什么骑上小白马。。。。。。” 音调异常失调的歌声在林间飘荡,本来正在享受阳光的鸟儿们,张开翅膀逃窜般的向着森林更深处急掠而去。在歌声嘹亮处,可以看出那些鸟儿的翅膀明显一顿,身体极速跌落下去,然后挣扎着拍打着翅膀。做鸟被摔死,可是要遗臭整个飞禽界的。 常歌行又是几大口酒灌进去,“爽!真他娘的爽!” 白马翻着白眼看着在自己背上得意不已的常歌行,显然很是不爽。 一路上走走游游,喝喝唱唱。在最后几滴酒水滴进喉咙后,整坛酒空空如也。 “哈!哈!哈!” 常歌行又是一阵放肆的大笑,还是这个年代好啊!骑马喝酒,又没有交警抓酒驾,实在是快哉,快哉! 常歌行右手一挥,酒坛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然后笨重的砸在地上,发出一声脆响,碎片四溅。 “哎呦!” 一声夸张的惨呼在身后响起。 “你!停下!砸人了知道不!” 常歌行回转马头,发现一个头缠白布的矮矬胖子正躺在地上哀嚎。 “哎呀,疼死我了,可要了我的亲命了,你得赔钱。我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伤残补偿费哦!我聪明的脑瓜哦,恐怕也毁在你手里喽!” 矮矬胖子哭得可谓惊天动地,可就是眼泪未落下一滴,一双小眼睛滴溜乱转,观察着常歌行的表情。 常歌行目瞪口呆,终于在这个时代发现自己熟悉的东西了。原来碰瓷儿这门技法也是源远流长,多亏了后世那些继承者们,不然让这门老手艺失传,岂不是可惜! 常歌行以一个资深反碰瓷儿专家的身份,对这个家伙进行了综合评估:演技浮夸、包装不到位。满分制的话,最多给他四十分,三十九点五分还是看在他的长相上。 要知道,在后世作为顶级富豪的常歌行,遇到的碰瓷儿没有一百八,也有九十九了! “快起来吧!地上凉!” 常歌行索性不去理他,继续向前。可白马的蹄子还没落下,前面就冲出两男一女,皆是山民打扮,其中一个中年汉子还背着一捆柴火,似乎刚从林中大柴出来般! 村妇用女高音的水准,带着哭腔跌,跌坐在白马前。双手抢地,痛苦不已。 “我苦命的夫啊,你怎么就这么去了呢,留下我孤单一人该怎么活啊,没有百八十两银子,我怎么安身立命哦!” 常歌行转头看向矮矬胖子,发现他已经卧倒在地,抽搐不已。 常歌行摇摇头:演技太浮夸,差评! 两位男子也在旁边帮腔:“我的大哥呦!你可不能这么走了啊,你还有八十岁的老母需要照顾哦!” “我的姐夫哦,你死了我姐该怎么办呦!还有你那未出生的孩儿哦!” 。。。。。。 常歌行扒着马鞍,从白马一侧滑下,他虽然知道自己这个下马姿势有损自己的英明形象,但飞身下马这招实在是功力不足。 “你们也太没有职业操守了吧!喂,躺在地上的那位,你头上的白布一点儿血迹也没有,还好意思出来混!” 妇人倒也机敏,呼天抢地道:“我当家的受的是内伤哦,肯定伤了脑子呦!” 常歌行认同的点点头,“脑子肯定伤了,而且是陈年旧伤,不会是在娘胎里被挤着了吧!” 两位在旁边帮腔的汉子,面部肌肉扭曲着,似喜似悲,痛苦并快乐,总之表情丰富得很。 “那两位仁兄就很投入嘛!” 两位汉子别过脸,斜望着天空,恐怕只有苍天知道那是怎么一种不得已与不合时宜的笑容吧! ? ?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伸出您的小手,收藏、推荐!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35章 碰瓷儿?你太不专业!(二) 常歌行走到妇人旁边:“大嫂,你说我伤了你的夫,可有郎中鉴伤的证明?” 妇人眼中一片疑惑,干这行还要郎中开证明? 常歌行叹了一口气,以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道:“没鉴伤证明则名不证!” “大嫂,大哥已在地上抽搐了片刻。为何动作幅度一点儿都没有变化?还有嘴里,并没有白沫吐出,与症状不符啊!” 妇人眼中变成茫然,恍然觉得,自己的业务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但这个妇人显然不是一个轻与的主儿,一把抱住常歌行的大腿,鼻涕眼泪的就是一阵的擦抹。 “你个没良心的家伙,你可不能跑了啊!杀人偿命,不偿命也要赔偿损失啊!” “你想要多少?”常歌行一本正经的问道。 妇人一看,有门儿!难道这个公子哥儿认栽了不成!她上下打量着常歌行的穿衣打扮,再看看那匹神骏不凡的白马。暗自估量着常歌行的身价,这布料手感丝滑,一看就不是凡品,还有那匹马,虽然不知是什么品种,但比李财主家的那匹所谓的宝马要好上不知多少倍! 这果真是一头肥羊! “一百两!少一钱银子都不行!” 妇人开出了价码,一百两银子虽然没有动辄几十万两银子来得震撼,但足以让一家三口吃喝用度数年,在普通人家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的存在。 “哎呦喂!” 常歌行大叫一声,妇人一惊之下松开了他的大腿。 常歌行泫然欲泣的看着自己的衣服,用手不断摩挲着,就像在爱抚情人的面庞。 “我的全国限量款衣服啊!你怎么就被这个恶妇给侮辱了呢,我砸锅卖铁买了你,就为了去建康城结识那些贵门小姐,做个富贵的倒插门女婿,这下全泡汤了!” 常歌行一番深情陈诉,让妇人一阵的错愕,仿佛自己真的做错了什么事情般。就连好不容易挤出来的几滴泪水,在风中彻底风干都浑然不知。 常歌行一边痛哭流涕,一边哆哆嗦嗦的从怀里取出一张纸条。 “这是衣铺的字据,上面白纸黑字的写着,这件衣服一共花了我一百五十两,你得赔,少一钱银子都不行!” 官道上的清风停止了流动,林间的鸟儿将脑袋藏进羽翅,不鸣不叫。世界仿佛都静止了一般,妇人与那矮挫胖子吃惊的张着嘴,瞪着眼,仿佛遇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时间因为白马的一个响鼻重新恢复流动,矮矬胖子麻利的从地上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如同一个肉球般向着常歌行滚来。 常歌行看着他那个派头,心中寻思,难道这伙人碰瓷儿不成,要改成打劫了?这也太没有职业操守了吧! 矮矬胖子走到常歌行身旁,“噗通!”一声跪倒。 “我等混口饭吃,谁想遇到了我辈高人,实在惭愧!还请看在同行的份上,饶过我们吧!” 矮矬胖子双目含情的看着常歌行,一滴眼泪不断在眼眶中打转,旋而不断。 常歌行打了一个哆嗦,被这小眼神看得浑身发麻!尼玛,人才啊!演技提升很快嘛!不拿小金人实在是白瞎这人才了。 “哎!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能有什么发展,我还是去那繁华的建康城去发展我伟大的事业去了!” 说完,拽着马鞍费劲的爬上马背,摆了一个帅帅的姿势。在碰瓷儿四人组仰慕的眼神中翩翩而去。 矮矬胖子哽咽的道:“我终于看到了我们这份职业的前途,前辈就是我们今后的目标,以后努力提高,争取早日进驻大城市!” 四人眼中闪出坚定的神色! ? ?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伸出您的小手,收藏、推荐!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36章 哈士奇? 常歌行骑着白马一走便是七日,建康城却连个影子都没看到。按照正常速度,本来已经可以到达目的地了,只是他这一路上走的实在是太过随意了些。骑着白马,一路游走,倒也有着几分自驾游的模样。 从隋营出来的匆忙,随身携带的干粮与肉干已经消耗殆尽,看着干瘪的袋子,肚子也不争气的咕咕叫起来,林间竟然有莫名的鸟儿回应,想来是将常歌行的“腹语”当成了同类。 “小白啊小白!你可以漫山遍野的找草吃,还可以嚼几朵野花当零食!你说我怎么办呢,总不能让我堂堂的高级动物和你这畜生一块去啃草吧!” 常歌行一手提着马耳,一边将身子稍稍俯下,对着白马耳语,就像两个老友在说悄悄话般! 白马摇摇马头,挣开常歌行的手,发出一声抗议似的嘶鸣!这匹白马自常歌行穿越到这个时代,就一直跟随着他,平时更是上好的草料伺候着,有专人给它洗澡、按摩,虽然与普通的战马同在一个马棚里,却实实在在享受着五星级的服务。 白马不知是不是因为常歌行在穿越时空的时候,对它产生了什么奇特的影响,产生了某种未知的变异,总之它的智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变得很人性化。 常歌行取下挂在马背上的水囊,没有吃的,就暂且喝个水饱也是很好的。 水囊由最开始的三十度角逐渐变为四十五度、六十度,最后水嘴垂直向下。常歌行保持着仰天长啸的姿势许久,脖子都有几分酸痛,才仅仅有一滴水珠滴进了干涩的喉咙。不知是不是饿的低血糖了,他仿佛听见了滴水流入沙漠的“滋啦”声,一股白色水汽自鼻子、眼睛、耳朵、嘴冒出,身体却是没有受到半分补充,疲累之感更甚! “这样下去可不行,我堂堂的穿越者,大隋的晋王殿下,若是这样饥渴而死,岂不是会让人笑掉大牙!” 他开始瞄向旁边漫无边际的森林,有森林就会有飞禽走兽,有飞禽走兽就有数不尽的山珍,山珍就自然可以填饱肚子。 常歌行无限臆想着,喉咙经过口水的浇灌竟然不觉得干涩了,都说曹操望梅止渴,如今晋王殿下吞口水止饿,果然是一代枭雄的作风! 林间并没有什么道路可言,高大的树木遮挡了阳光;一些矮小的灌木在若有若无的斑驳投影中茂盛的生长;最下面的是草本植物,最多的是成片的野草,偶尔有野花镶嵌其中,娇艳不已。 一进入森林之中,顿感一阵潮湿的气息袭来,深吸一口气尽是草木清香,怪不得古往今来总有名士隐身在名山大川,真的是不是神仙生死神仙。 野草过腰,枯荣都在此,只有根系蔓布在广袤的大地上。一脚才上去,软绵绵的,竟然有着几分弹性。 常歌行拔出腰间的宝剑,如庄稼人割麦子般挥动着。这柄剑虽不是太阿、鱼肠般的传世名剑,但也是当世铸剑大师的得意之作,据说剑身之中更是加入了星外陨铁,吹毛断发不在话下。 他是不太相信什么星外陨铁可以铸就绝世宝剑的说法,在他想来无非就是在剑身中掺杂了某些稀有金属,大大加大了剑的刚性与韧性。古人既无法知道稀有金属的种类,也无法知晓稀有金属的用途。经过无数次试验,半是运气,半是经验之下铸就了为数不多的几把名剑。 他试验过,此剑吹毛断发有些夸张,但切金断铁却是易如反掌。拿如此宝剑去干农夫的活儿,实在不是什么侠士的作风,好在常歌行也不是什么侠士。 一路劈砍,剑刃上已经被各种野草染成了墨绿色,一滴滴草汁顺着血槽滴落。本来雪白的衣服也是一片片青绿,绿色汁液,由深到浅,层次颇为分明。 常歌行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口中喘着粗气,平时缺乏锻炼的弊端现在显现出来了,腰酸背痛腿抽筋,体力跟不上。 回头看那白马,却是小心翼翼的坠在常歌行身后,一副唯恐草汁污染了它皮毛的样子。后世有大名鼎鼎的“铲屎官”,自己这算什么?辛辛苦苦为一头马打工,难道叫“砍草官”? “小白,去!吃光它们!” 常歌行剑尖儿前指,一副指挥千军万马冲锋的派头,可作为当事人,不!应该叫当事马的小白,却是用看白痴的眼光看了他一眼。 叫你马爷吃如此粗糙的食物,简直是痴心妄想,智商欠费! 竟然被一匹马给鄙视了,常歌行如何能受得了。伸手便要去拉白马的缰绳,白马却是向后退了一步,让他拉了一个空。 “小白!你要造反是不!回去罚你半个月的口粮!” 之前白马不听话,他便以此威胁,每次它都会乖乖就范,可今天却出现了意外。话还没落音,白马向后又退了一步,眼中警惕之色十足! 常歌行忽然觉得有东西在咬自己的脚脖子,力度不是很大,稍微能察觉到痛感而已。 低头看去却是一只毛茸茸的小狗,小狗也正翻着白眼看着他,虽然小表情是一副凶巴巴的样子,但由于它实在是太小了,反而显得有几分搞笑。 看着这毛色、这眉眼,倒是与传说中的“二哈”有些相似,但哈士奇绝对不是本土狗的品种,难道这个小家伙也是穿越来的不成? 他一把将小狗抱起,小家伙虽然只是刚过满月的样子,一身毛发却有着几分扎手的感觉,扎挣的力气也比普通的小狗大上几分。它蹬着四肢爪子,奶声奶气的“嗷!嗷!”叫着。 “你是不是肚子饿了?其实我肚子也饿了!” 常歌行捏着小狗的脊背与后腿,小家伙虽然个头小些,但浑身的肉还是挺结实的。 “我现在有一个办法可以让咱们俩都感觉不到饿,那就是——我吃了你!” 只是常歌行没有注意到,在他身后的白马,又向后退了两步,一副我不认识你的表情,眼神中充满了深重的同情,还有那么一丝丝幸灾乐祸! ? ?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伸出您的小手,收藏、推荐!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37章 狼质(一) 小狗似乎完全没有被常歌行凶恶的眼神与阴森的声线吓到,四条小腿挣扎的更欢实了,“嗷!嗷!”叫声没有恐惧与哀求之感,更像是兴奋。一边叫着,嘴里还有哈喇子不断溢出,弄了常歌行一手。 他把小狗扔在地上,一脚踩住它的尾巴,惹得它一阵的哀嚎。双手在野草上随便擦了两下,虽然没有完全擦干净,但好歹聊胜于无。 “小狗狗,你就别叫了,就算叫破喉咙也不会有狗来救你的,你就乖乖让我吃吧!” 常歌行擎着长剑,跃跃欲试的将剑身在小狗的皮毛上擦了两下,一缕缕毛发瞬间散落在地上。小狗似乎对于常歌行破坏它发型的行为很是不满意,滋着牙,露出白森森的乳牙,示威似的低吼着! “小家伙不要生气,不然肾上腺增多会影响你的口味的!” 他正想着如何将这只小狗变成一道美食的时候,突然听到小狗的低吼声似乎响亮了很多,也粗重了很多。该不会这条烤乳狗真的喊破喉咙了吧! 常歌行抬眼看去,不可思议的揉了揉双眼,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自己真的饿昏头了? 这狗怎么忽然变大了这么多? 而且。。。。。。 还不止一条? 常歌行突然意识到不对劲儿,小狗依然在自己的脚下,只是不再哀嚎,而是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巴巴地看着自己,哈喇子再次流了下来,在林间微光的衬托下,那双眼睛出现一条绿色,这条绿色如疯涨的藤蔓,快速的充斥了小狗的整个眼球,幽光森然! 常歌行想到自己曾经在哪里见到过这么一双类似的眼睛,对!是前世的野生动物园,那是一双狼的眼睛。 他终于知道这条“小狗”为什么看到自己会流哈喇子了,感情它把自己当成了猎物! 常歌行感到一丝自嘲,自己将它作为食物,而它也将自己当作食物,这本来就是一个弱肉强食,你死我活的时代。 小狼撒娇般的向着头狼叫了两声,如婴儿呓语,在向父母炫耀自己捕捉到了这么一个大的猎物。 群狼低伏着身子,以极其压迫的节奏,从草丛处闪现,然后慢慢的向着他逼近。速度虽然不快,但气势却很是沉稳,虽然离着还有三丈距离,常歌行就闻到了一股令人几欲晕厥的口臭与冰冷的杀意,这种强烈的冲击让人精神崩溃! 这就是狼的策略,让对手自乱阵脚,便可以最少的牺牲换取最大的胜利。 “小。。。。。。小白,救。。。。。。救驾!” 常歌行现在能想到的只有那匹白马,如果它能闯进狼群,自己以一个帅的不像话的姿势翻身上马,脱离狼群还是很有可能的! 只是,白马已经消失在了原地,常歌行只看到马尾在草丛中一闪即逝,然后便没了踪迹! “好你个小白,临阵脱逃,下次再没吃的,我就吃烤全马!” 常歌行顾不得咒骂,因为狼群又逼近了一丈有余。它们滋着牙,发出一阵阵低吼,虽然声音不是很大,却让人的耳膜不断鼓荡,很是难受。 “露什么牙啊,牙都泛黄了,肯定不讲究卫生,你看什么看,说得就是你!” 常歌行一手拎着小狼,一手持着宝剑,指着最靠前的一匹狼挑衅着。他耍了一个剑花,剑刃所过,野草纷纷拦腰而断,他要让这些狼知道,自己可是一个大大的高手,也不是好惹的! “我说小狼啊,大家都是误会一场,你让你这些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们放我一马可好?我保证等会儿肯定将那匹该死的白马给你吃个够,它可比我好吃多了,我平时不怎么注意饮食卫生的,吃了我就等于慢性自杀!” 常歌行一边哆哆嗦嗦摆着高手风范的姿势,一边在小狼耳边好言相求。显然,小狼并不买他的账,一口洁白的牙齿朝他龇了龇,似乎在说,我可是一个讲究卫生的好宝宝,我吃你,你不会介意吧! “我说小狼爷!是我有眼不识真狼,错把你当成了哈士奇,谁让你长的这么萌呢!你就放过我一马,出去后一定给你著书立传,让你狼名万世!” 不知道小狼是不是在听他讲话,或者是虽然听了,却是没有掌握这门语言,总之哈喇子又下来了,看来常歌行的肉体对他十分有吸引力。 常歌行眼看狼群就在眼前,索性拼死一搏。将长剑横在小狼的脖子上,用力之下小狼更是发出一阵的哀嚎! “你们不要过来,否则我就要撕票了!撕票你们懂不,就是死了、嗝屁了、翘辫子了!” 前世的常歌行行走世界各地,往返各大星系,地球的主流语言会得七七八八,外星的通用语也知道的一一二二。他如今只想懂那么一两句狼语。 狼群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个生物发出那么多奇怪的声音是什么意思,但架在小狼脖子上的宝剑他们却是看得真切。 “嗷!嗷!”距离常歌行最近的狼仰天长啸,使本来就有些阴暗的森林,显得更加阴森了。 一条黑影自草丛上掠过,如一道黑色闪电般落在之前常歌行开辟的道路上,这是一条全身黑色的狼,比一般的狼要大上三分。黑色皮毛没有一丝杂色,闪烁着淡淡的金属光泽,竟然有着几分科技感。 它没有像其他狼般俯身作攻击状,而是如一个王者,昂首而立!看着常歌行,看着小狼,看着它的臣民。 常歌行注意到它的眼眸中虽然也是那种化不开的绿色,却没有野兽的疯狂,反而给人一种智慧感,这是真正的狼王! 狼群见到自己的王者,纷纷趴在地上呜呜的叫着,表示慑服,就连那匹头狼都不例外! “你是森林狼王,我是大隋晋王,咱俩都是王,相见便是缘分,我放开小狼,咱俩从此各奔东西,老死不相往来如何?” 狼王眯缝着眼睛看着喋喋不休的常歌行,迈开潇洒的步子向前走了几步,在距常歌行一丈处停下,颇为责备的看着小狼。 常歌行心里发怵:尼玛,这狼该不会成精了吧,我说的话它能听得懂? ? ?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伸出您的小手,收藏、推荐!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38章 狼质(二) 狼王发出一声狼啸,声音不是多么洪亮,却透着无与伦比的威严。那些趴在地上瑟瑟发抖的狼,小心翼翼的抬起肚皮,四肢弯曲着慢慢向后移动,就连眼睛都不敢抬起半分,一条威风的尾巴耷拉到地,若不是地面被厚厚的草皮覆盖,肯定会划出一道深深的沟壑。 狼群很快让出一条路,狼王满意的又是一声狼啸,似乎在表扬自己的臣子,做的不错! 常歌行一看有门儿,他挟持着小狼慢慢的向后退去眼看就要出了狼群控制的范围。狼王向前急跃几步,如一阵黑旋风般堵住了他的去路,眼神不善的盯着他,颇为不耐烦的左右踱着步。 意思很明显,我让我的狼撤了,你也要放了小狼,不然大家鱼死网破! “我放了小狼,你们一拥而上怎么办?我可没有那么傻!” 常歌行也不管狼王能不能听懂,另外还加上了丰富的肢体动作,双管齐下,这头不一般的狼总能领会其中的精髓吧! 狼王犹豫一会儿,让开道路,让常歌行通过。 常歌行顺着来时的路,挟持着小狼,警戒着看着四周,竟是比来时还要慢上几分。狼群并没有跟来,只有狼王不远不近的赘在后面,时而藏身野草中让他捉摸不定,时而露出身形让他一观,距离大约保持在六七丈的距离。 官道隐约可见,常歌行觉得危机终于可以解除了。官道上的行路人虽然远没有达到熙熙攘攘的程度,但三三两两还是有的,林间野兽在白天很少会袭击路人,若是在晚间就另说了。 狼王再次从野草间闪身而出,而这次距离常歌行仅仅有两丈远。它第一次露出锋利的牙齿,发出一阵阵威胁似的低吼。 在往前就是人类地盘了,再不能让这个可恶的人类前进半分,不然事态就超出自己的掌握,这就是狼王的想法。 常歌行作为商场老手,知道现在这个位置正处在两者的利益均衡点上。若向前,对自己当然有利,但对狼王却是无益,自己若是打破了这个平衡,难保狼王不会玉石俱焚。 他慢慢的放下小狼,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狼王,若是这头狼有什么异动,自己一定把小狼做成烤乳狼。 还好,狼王自始至终都没有发动攻击,一口衔起小狼,跳入旁边的草丛不见了踪影。 常歌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拄着宝剑,半蹲在地上,一股股疲惫感像是无休止的海浪向着他迎面扑来。饥饿与紧张后的松弛感,让他几欲想要随着浪涛漂流而去,四肢百骸沉底融化进柔波中。 但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难保不会有什么洪水猛兽从周围的树丛、野草中窜出来,将自己给米西了。 他咬咬牙,拖着疲惫的步子,将宝剑扛在肩上,向着官道走去。一阵风掠过旁边的草丛发出哗哗的声音,起初常歌行并没有注意,但听这声音,风竟然是朝着他的方向来的,可是他的发丝却是没有一丝扰动。 “不好!” 一个念头闪现,他本能的将宝剑横在胸前,与此同时一道黑影朝着他的面门扑来。一张血盆大口在他眼中不断放大,甚至可以看到森白牙齿间拉出的晶莹丝线。 竟然被一只畜生给耍了,很显然,黑狼将小狼安置好后,回来报复自己了。 “丁!”的一声,狼王的牙齿咬在了宝剑上,可是再好的牙口也是不能奈钢铁何的。 常歌行借着狼王在空中无法发力的瞬间,双臂前推,剑身微弯,将狼王弹了出去,他自己也“噔!噔!噔!”后退了三步,体力不支的情况下,最后还是仰面跌倒。 不等常歌行稳定身形,狼王携带着无数风声再次袭来,这次直奔脖颈,想要一击功成! 常歌行翻身欲起,可是狼王已经来到了他身后,脖子处的皮肤甚至可以感觉到狼王呼出的热气,根根汗毛皆倒竖起来。 生死一刹那间,常歌行想到了很多,想到了前世的罪魁祸首老唐,想到了逃之夭夭的小白,还想到了梦中的那抹风情。。。。。。 一阵破空的尖啸声从耳边划过,距离之近,使他有一种错觉,耳轮上的绒毛已经死伤一片! 就要扑倒近前的狼王,左侧脸颊出现一道血痕,箭矢力道受阻,带着飞溅的狼血射入旁边的树林深处不见了踪迹。几个呼吸后,在几十丈外,一片飞鸟惊起,飞向了树林更深处! 就在狼王攻势受阻的瞬间,常歌行抓住难得的机会,翻身而起,重新持着宝剑,护在胸前,和狼王对峙! 鲜血顺着狼王光滑柔顺的皮毛流下,同时还向着四周渗透着。有嫣红的血液滴入眼中,使得幽光内敛的狼眼变得通红不已,杀机四射。 狼王彻底的怒了,如果说之前还是绅士的猎杀。那么,现在就是暴怒之下的虐杀,它已经对眼前这个生物的味道不感兴趣了,它要的就是简单粗暴的将他撕碎、磨烂! 常歌行直面狼王,双脚却是暗暗往后退着,离官道越近,自己生存下来的机会也就越大。 这个时候,一个白影突然出现在他与狼王之间,将他严严实实的护在身后,却是那匹白马,跑回来了!并且,嘴里还叼着一个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钱袋。 这个小白不会是真的小白吧!它竟然想用钱收买狼王!这是脑子里哪根筋抽风了? 狼王见到小白后却是满眼的戒备,身子深深的往下伏着,四肢在不断蓄力,似乎在准备着搏杀,或是逃跑! 一阵杂乱声从身后传来,同时还有人的吆喝声。 “逮住那匹恶马!” “它偷了我的钱包!” “小心点儿,那里有狼!” “怕什么,我们这么多人还害怕一条落了单的狼!” 。。。。。。 一群人,大约有十四五个,转眼间就来到常歌行面前,他们都怒目看着白马,如有什么深仇大恨般! 白马摇晃着脑袋,甩着马尾,打了一声响鼻,将钱袋扔在了常歌行脚下。他虽然体力消耗巨大,但大脑的运行却是没有受到影响,隐隐感到,自己被坑了! ? ?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伸出您的小手,收藏、推荐!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39章 小白,小偷? 众人将目光转向常歌行。 “原来这匹贼马有主人啊!” “肯定是他指使的!” “竟敢如此戏耍我兄弟等人!” “把他抓起来报官!” 。。。。。。 常歌行看着不断咒骂的众人,出奇的没有一丝愤怒或是生气,相反有些欣喜,不管怎么样,现在人类与恶狼的数量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貌似自己是获救了! “兄弟们,你们不要吵,钱我会加倍还给你们的,现在关键是那匹狼!” “什么狼不狼的,落单的狼比家狗还不如,瞧我先收拾了它,然后再回来收拾你!” 一个胖乎乎的汉子,挺着西瓜篮球般的肚子,扛着一柄宽刃大刀,走上前去,就要做那屠狼之人。 常歌行看着那短粗的胖腿,和浑身乱颤的肥肉,摇摇头,就当这位的八块腹肌与肱二头肌隐藏的比较深吧! 转而一想,他去也对,如狼王这般狼群中的王者,想来对食物还是很挑剔的,这么一滩肥肉,它肯定会顾忌身材,惹着不会下口的。狂且,这胖子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肩膀之上直接就是脑袋,脖子几乎不可见,咽喉处的要害深陷在肥肉中,狼王即便下嘴,顶多咬一口肥油! “二胖,回来,这匹狼不一般,你不要命了吗?” 一道声音隔空而至,清晰、干脆、洪亮,如果大隋有普通话考核的话,此人定是播音员的水平。 常歌行回头看去,一个背负强弓的精壮汉子快步走来。之前他还奇怪,这群人皆手持大刀,并无使用弓箭之人,刚才的那支箭矢又是何人发出的,现在一切明了,来人不止是一个弓箭手,而且还是一个神射手! 二胖转回身,“老大,不就是一匹孤狼嘛,我之前杀过,比屠狗还要简单几分。” 他口中虽然在辩解,但还是退了回来,可见此弓箭手在人群中有着绝对的权威。 “普通的狼,见到我们这么多人早就逃之夭夭了,绝对没有如此大的耐心,看它的毛色、体形,极有可能是一只少见的狼王!” “狼王!” 二胖惊呼出口,一身肥肉也跟着颤抖,阵阵肉波汇集在脸上,形成一副骇然的神色。狼王最可怕之处不在于爪牙锋利、体格强健,而是狡诈!或者说是智慧! 持弓之人来到近前,却没有继续向前走,而是取下强弓,搭上箭矢,缓缓拉开!众人自己知道自己的老大要放大招了,顿时鸦雀无声! 强弓被拉开时的“铮铮”声不断传来,随着强弓变形的弧度越来越大,声音也越来越尖锐,让人毫不怀疑其中蕴含的力道! 箭尖儿散发着点点寒芒,与狼王的嗜血的目光隔空对撞,让空气几欲凝固! 强弓终于被彻底拉开,如满月当空。精壮的汉子如雕像般站立,箭矢更如定格了一般,纹丝不动。常歌行在心中不得不写了一个大大的“服”。 通过长时间的体力锻炼,或许能拉开此强弓者还是有些人的,但能做到静若处子,就不只是力气大就能做到了,这里考验着一个弓箭手身体各方面的协调能力。 就拿李元霸来说,天生神力,或许让他拉开此弓,甚至拉断此弓都是易如反掌的事情,但要做到引而不发,给他十年时间也不一定做得到。 “嗖!” 利箭脱离弓弦,带着破空声直奔狼王面门而去。箭虽离弓,弦音未绝,虽然不是什么绕梁三日的曲子,却让人神经紧绷! 狼王四肢早已蓄满了力量,就在空气发出波动的一瞬,它瞬间跳离原地,避开一箭,却没有进攻!它看了众人一眼,尤其是那个持弓的精壮汉子,又是一跃,钻进草丛不见了踪影。 众人还想追上去,却被精壮汉子拦了下来。 “狼王狡诈,深入丛林我们不是它的对手!以后这条路的镖,我不会接了!” “为什么啊!老大!”二胖追问道。 “今天我伤了狼王,它已经记住了我的气味,再走此路,恐怕要生许多波折!” “都怪你!还有这贼马!今天我胖子绝饶不了你!” 二胖圆滚滚的身子就要朝着常歌行撞来,常歌行作势要躲,倒不是怕伤着,就是担心这胖子在自己衣服上留下一个油点子。那得多不好洗啊! “二胖,休得无礼!” 精壮汉子话一出口,二胖便如泄了气的皮球,蔫儿在了当场。 常歌行拱手道:“多谢这位壮士搭救,不然我今日就要命丧狼口了。” 说着将白马叼来的钱袋递给他,并从怀里掏出一张百两银票,一并奉上! 精壮汉子接过钱袋,却没有去碰那张银票。 “权当答谢,壮士不必介怀!” “公子不是要加倍给钱吗?” 常歌行以为这汉子是嫌钱少,想想也对!冒着生命危险救了自己,并且连今后吃饭的门路都给弄丢了,一百两银子确实有些少! “男子汉说话算话,这钱袋中有多少钱,我都加倍奉还!” 精壮汉子莞尔一笑,是实话,这笑容真的不是那么好看,他那一群兄弟更是有种看到铁树开花的感觉,原来老大还会笑!这么多时日下来,还以为老大面部肌肉老化呢。 他解开钱袋,拎着底儿抖落了一阵,只有一枚铜钱打着旋儿掉落,他稳稳的抓在手里,然后摊开手掌。 “只有一枚铜钱,真可惜!早知道就塞进几万两银票了!” 常歌行此时哪里还看不出门道,这精壮汉子分明不想贪图他的银子。 “哈!哈!哈!不凑巧,今天出来的匆忙,没带零钱!来日再相会,我请大哥喝酒,不醉不归!” “哈!哈!哈!正合我意!我今天就认下你这个兄弟!” 两人同时哈哈大笑,大有相见恨晚之感。既然两人已经称兄道弟,常歌行便问出了心中疑惑! “大哥,你不会就为了这一文钱,追赶了小白一路吧!” 精壮汉子嘴角露出一丝苦笑,“你这白马也是一匹神驹!” 白马听到有人夸自己,得意的一长嘶,仿佛在向自己的主人邀功一般。 看得精壮汉子更是一阵惊异! (本章完) 第40章 所谓歌行 原来,小白跑到官道上,遇到精壮汉子一伙人。起初他们也没在意小白,以为是哪家跑出来的马驹。谁想到小白一口咬掉精壮汉子的钱包,撒腿就跑。 众人追赶一阵,可是两条腿哪里跑得过四条腿。索性钱包里也没什么钱,就都停下了脚步。 小白看到没人追来,反身回去,将钱包放在地上,一阵得瑟,又是尥蹶子、又是嘶鸣,又是打滚的,一副长长的马脸上写满了嘲弄。 人是有着高级动物的尊严的,岂会受得了一个畜生的嘲讽,便拎着武器,追赶上来。小白和众人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他们慢它就慢,他们快它就快,让他们既追不上又更不丢。 就这样来到了常歌行与狼王对峙的现场,精瘦汉子更是一箭救了他的性命。 常歌行摸了摸白马的头,道:“这都是我平时管教有方啊!” 白马一个响鼻,喷了常歌行满脸的口水,显然并不认同他的话。本马天生丽质,自学成才好不! 精瘦汉子在一旁看得哈哈大笑,这一人一马倒是有趣。 “相逢便是有缘,还没请教兄弟大名!” 常歌行拱拱手道:“小弟姓常,名歌行!” 这还是常歌行来到这个时代后,第一次在人前提起前世的名字。原因有二:一是这个精瘦汉子救得自己性命,脾气又和自己相投,不禁产生亲近之感:二是杨林这个名字名气实在是大,若是树大招风,还可以,顶多掉些落叶完事儿,若是招来闪电,那完全有可能丢掉性命! “常歌行?好生奇特的名字,难道常兄弟你歌喉了得?” 常歌行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我老家有个习俗,取名字的时候缺啥补啥,我小时候唱歌有那么一点儿跑调,就是那么一点点儿!” 一边说着,常歌行还用小拇指比划着,似乎除了那么一点点儿不足外,他还是很有唱歌天赋的。但实际上,他除了那么一点点儿不足后,唱歌只能对口型! “所以我的父母大人,就给我起了这个名字。歌行,就是唱歌很行的意思!” 说起父母,常歌行本来臭屁的表情,变得有些黯然,自己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时代,不知道自己的父母会不会满世界的贴寻人启事,相信自己留在前世的那些财富足可以使双亲安享晚年。 精壮汉子看到常歌行表情黯然,还以为他因为跑调的事儿在伤心。 “常兄弟,男子汉唱歌跑调有什么,绕梁三日都是那些文弱书生干的事儿。堂堂大丈夫应该用最锋利的刀,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杀当杀之人,救当救之人,纵横江湖,岂不快哉!” “还有,泡最漂亮的妞!” 常歌行此话一出口,周围的汉子顿时哈哈大笑起来。虽说是因女人而笑,但毫无猥琐,反而有种坦荡荡的气概。江山与美女,毕竟是每个男人都争相竞逐的东西! “好,常兄弟果然也是性情中人,我胖子还以为你是那只会摇着扇子,说些酸腐文章的臭书生呢!” “本人牙口向来不好,真要再说些酸掉牙的文章,恐怕头发未白,牙先失啊!”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看常歌行的眼光也和善了许多。 常歌行冲着精壮汉子抱拳道:“还没请教大哥尊姓大名!” “王伯当!” 三个字如金玉作响,环佩叮当,传入常歌行耳中。原因无他,完全因为这三个字来头实在太大,大名鼎鼎的“勇三郎”,隋唐第一神射手,居然就是眼前这个不起眼的精壮汉子! “久仰大名,大哥之名如雷贯耳,小弟我仰慕已久!” 王伯当却是把常歌行一番肺腑之言当成了恭维之词,他虽然在江湖薄有名声,但距如雷贯耳还差的十万八千里,最起码现在的他是当不起这四个字的。 “常兄弟就不要取笑你大哥我了,走,喝酒去!” 常歌行摸了摸早已经前胸贴后背的肚子,“那个,大哥,咱们能不能先吃点儿东西啊!” 众人一阵大笑! 常歌行随王伯当来到他们的落脚之地,几人将一张兽皮草草的铺在路边,摆上了些肉干、干粮,虽和精美无关,但都是难得的果腹之物。 常歌行抓起一块干肉,很不客气的撕咬起来。干肉不知道在外面风干了多长时间,里面水分所剩无几,肉质纠结在一起,一口下去仅仅留下一排牙印,然后便再难继续。 他咬着肉干,虽然无法下肚,却也没有松口,宛如一只护食的小狗。没办法,只要经历过真正饥饿的人,才会知道食物的可贵。 他翻起眼皮,却发现王伯当正在用一把精致的匕首把肉干切成小块,放在了身前的托盘上,其他人也不例外。 常歌行讪讪的吐出嘴里的肉块,只有上下两排牙印犹自诉说着刚才的尴尬。他虽然没有匕首,可是有大宝剑啊! 将宝剑斜插在地上,干肉从剑刃处划过,便化为薄如蝉翼的肉片飘落在托盘上。捻起一片,放入嘴中,干肉片在唾液的作用下迅速化开,一股浓重的肉香迅速霸占了所有味蕾,咀嚼数下轻轻咽下,满齿留香! 这剑真的是难得的一件宝物啊,想来用来刨肉片也是一件神器,我的火锅,我来了!前世的科技虽然可以合成各种味道的食物,但火锅却一直是常歌行的最爱! “好剑!” 王伯当双眼精光四射,虽然极力内敛,却也遮不住滚滚的灼热。 “大哥若是喜欢,我便将这把剑赠予大哥!” 在常歌行心中,这把剑虽然是难得的利器,但作用仅在切些干肉或是切些肉片,挂在腰间仅仅是与玉佩一般的装饰品罢了! 王伯当虽然颇为意动,但最后还是黯然的摇了摇头。 “我自小练习弓箭,至今已有二十余年,平生之愿,莫过于大漠射双雕。此剑虽是难得至宝,但非我所能,为兄谢过了!你要保管好此剑,莫要轻易示人,要知道怀璧其罪啊!” ? ?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伸出您的小手,收藏、推荐!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41章 又中奖了! 常歌行毫不在意的继续切着肉片,“谁要想要拿去便是!” 王伯当露出一丝苦笑,这个新交的小兄弟性情倒是别致的很,别人若珍宝的神兵利器,他却当成了大白菜,说送人就送人,说扔就扔。 他从身后拿出两坛酒水,随手递给常歌行一坛。 常歌行干嚼了几片干肉,正觉得口渴。拍去坛口封泥,一股甜糯的酒香在林间清风中荡漾开来,虽然没有十里闻香那么夸张,但方圆几十丈内都可闻到淡淡的酒香。 酒气掠过不知名的野花,掺和着花香,勾勒出不一样的味道,让人心驰神往,熏醉了采蜜的蜂、舞蹈的蝶、歌唱的鸟,平白给这寂寞旅途增添了许多生趣! 常歌行单手举起酒坛,“咕咚!咕咚!”灌了几口,胃中干肉遇到绵软的酒水,迅速膨化,腹中很快就有了充实感,不像之前那么饥肠辘辘。 “好酒!” 常歌行放下酒坛,虽然此酒度数不是很高,充其量只有十度左右,但好在味道极佳! “常兄弟切莫着急,要是喝醉了,在这荒郊野外可不好办!” “大哥放心,小弟我的酒量江湖人称千杯不醉,万杯不倒。酒是粮***越喝越年轻!来,大哥,喝!” 王伯当与常歌行二人酒坛互撞,随即仰起脖子,一道白练垂如口中,流入腹中,一股热气渐渐在体内升腾起来,暖洋洋的,好不舒服! 两人同时将酒坛放下,相视而笑。 “今天能遇常兄弟,实在是人生幸事!终于能痛饮一番,不像我这帮弟兄,一提喝酒,跟老鼠遇见猫似的!” 不远处的二胖,看到王伯当目光转向自己,忙不迭的去检查镖车,打理马匹去了。起初听到喝酒,众兄弟还会手舞足蹈一阵,可是谁知老大是真的把人往死里灌啊。 三十余兄弟,七八个不省人事,七八个呕吐不止,七八个疯癫若狂,还有七八个更是需要数天的中药调理。即便如此,王伯当还嚷嚷着不过瘾。 从此,众人对于喝酒畏如蛇蝎,有王伯当在,比什么禁酒令都好使! 二胖已经开始为常歌行默哀了,队伍里之前也有几个自称千杯、万杯的,可是在自己老大面前全部成了提不起酒杯。 二人酒坛再次相撞,激荡之下,有酒滴飞溅而出,晶莹如珠! 常歌行放下酒坛,吧嗒吧嗒嘴巴,白酒的辛辣感完全没有,反倒有着丝丝的甜味。这叫酒?不如说是酒精饮料! 二人酒逢知己,相谈甚欢,一坛酒很快就见了底。常歌行正想着豪情一掷,又将酒坛轻轻放下,像是想到了什么趣事,脸颊上浮现出一丝笑意! “兄弟莫非饮多了?” 这种情况他见得多了,起初是淡淡的笑,后来是癫狂的笑,再后来痛哭流涕,情绪完全不受控制,这都是酒后失常的表现。 “大哥不必担心,我只是想起了,路上的一件趣事儿!” 然后便将自己因为一个酒坛被碰瓷儿的事情说了一遍。 “我行走江湖,扔的酒坛多了,也没有遇到过如此可乐之人!” 说完便将空空如也的酒坛“啪!”的一声扔到路上,一声脆响,划破了沉寂许久的空气,然后放肆的大笑起来,“快哉!快哉!” 常歌行一想,自己堂堂的穿越者。臭名昭著,呸!呸!名满天下的晋王爷,怎么可能一招被碰瓷儿,十年不敢扔酒坛。想着,右手用力,酒坛便在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抛物线,酒坛升到最高点,继而向下,做着加速度运动。 酒坛在空中不断旋转,自坛口流入的空气时快时慢,竟然发出一阵阵呼哨声! 就在这个时候,大地传来“哒哒”的马蹄声,节奏如狂风暴雨般,击打着大地。远远看去,一支马队裹挟着滚滚烟尘,匆匆而来。隔着黄色烟尘,看不出来人有多少,看不出马匹的颜色,更看不清马背之上是男是女、是老是少。 在这个时代,路边的草丛、密林深处肯定不会隐藏着什么测速仪。若是换成前世,一定被直接吊销驾驶证,原因无他,这支马队超速是肯定的了。 马匹头颅前伸,鼻孔热气喷吐,像是一台满负荷运行的蒸汽机。四肢肌肉遒劲,随着阵阵马蹄,急剧的舒展、收缩着,干净利落,没有一丝绵软感。在马蹄抬起的瞬间,偶尔可以看到马蹄铁反射的寒芒,马蹄铁已经被磨损大半,显然这一行人已经赶路多时。 整个马匹都被黄色沙尘包裹,远远看去,真的如踏沙而行般。 或许是因为马匹激起的黄沙,骑行之人,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在路边饮宴的常歌行、王伯当一行人,更没有注意——已经呈下落之势的酒坛! “啪!” 酒坛破碎的声音传来,只是这声音有些特殊,没有落地的那种清脆感,难道这酒坛也有高仿?不管怎么样,还是让常歌行一阵舒爽。王伯当却是目瞪口呆,“常兄弟,你又中奖了。。。。。。” 王伯当话还没讲完,就听到马匹的悲鸣声,小白更是将头扭向别处,超速需谨慎,抛物有危险! 常歌行回头看去,正见到马失前蹄的一幕,那马头上还有点点嫣红,甚是扎眼! 骑行之人,反应倒也机敏。就在马匹倒下的瞬间,她双腿用力,由骑行姿势瞬间变为站在马背之上,脚尖儿接力,向上飞起三丈有余,从而避免了摔一个狗吃屎的下场。 她的身形突破重重烟沙,以一个天外飞仙的姿势出现在众人眼前。 “尼玛!又是一个会飞的!”常歌行心中暗暗想着,他来到这个时代,第一次见识到轻功是那身着红衣的张出尘,此人却是第二个! 若是这些人动不动都会飞檐走壁的,那哥们儿的穿越生涯儿,岂不是要多上许多挑战? 来人头戴一袭斗笠,斗笠上垂着黑色面纱。此面纱倒是与一般江南女子的有所不同,前面有银线绣成的纵横格状,将面容遮挡的严严实实,多了几分华贵之感;后面却是一直垂到裙摆,将整件白衣完全笼罩,朦胧黑纱中,白衣隐隐作显,神秘之感尤甚! ? ?感谢大家的收藏与推荐,您的每一次点击,都是我最大的动力。歌行也将努力码字,将更有意思的文字奉献给支持我的朋友们。 ? ???? (本章完) 第42章 马赛克 那匹倒霉的马此刻正在地上挣扎,头上一个大包分外明显,有种进化为独角兽的潜质。小白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在人家面前一阵的显摆。像我这般英武非凡的骏马,都不敢跑这么快,让你得瑟,步子太大,扯了吧! 令人惊疑的是,那匹马在小白面前,竟然显出恭敬的神色,就像见到失散多年的老大,终于找到组织般。常歌行心中愤愤不平,该不会是自己身上的王霸之气全部被这该死的小白给吸收了吧,自己怎么就碰不到王霸之气一开,小弟、美女乖乖送上门的好事情呢! 虽然坐骑情况不明,但空中那人却不见慌张,空中腾挪,悠然向着常歌行飘来,一袭黑纱在身后翻滚,透过丝丝缕缕的阳光,状若黑雾,宛若魔怪。 一柄细刃软剑,自腰间拔出,在空中甩开一个弧度,如长鞭抽打了几下,便认准了方向,软剑与来人成一条直线,自空中袭向常歌行,颇有人剑合一的架势。 所有动作一气呵成,甚至可以说有一种舞蹈的韵律,完全就是没有借助绳索的特技表演。但常歌行却不敢怀疑它的杀伤力,剑尖处点点寒星与已经渗入剑体的丝丝暗红,无不在诉说着,这是一件杀人无数的凶器! 常歌行拔起斜插在土里的宝剑,顾不得擦拭剑刃上的丝丝肉末,举剑横劈,虽说完全没有什么章法可言,却也是深思熟虑的一剑。来人一剑直刺而入,眼下挡无可挡,只能借着宝剑之利,将软剑挑离,方可活命! “叮!” 一声脆响从空中传来,来人看到攻势受阻,一个转身,持剑落在地上,与常歌行遥遥对峙。 王伯当此时也拿了弓箭,满月拉远,蓄力待发。其余众人也拿了武器,护卫在自己老大和常歌行身边。 黄色烟尘慢慢散去,里面的人马终于可以瞧得清楚。总共还有八人,黑色劲装显得干净利落,黑纱蒙面只有一双眼睛可以看得真切。身上看不出带了什么武器,但想来也如眼前之人一样,都是可以随身隐藏的猥琐兵刃。 “嗨!你们好啊!大白天穿一身夜行衣果然好雅兴,我就不打扰各位了,你们走好,不送!” 八位黑衣人看向眼前之人,显然她才是首领。她却呆呆的看着自己的软剑,在离剑尖三指处,有一个不明显的豁口,分明是刚才兵器相交时留下的。虽然无妨日后使用,却总觉得异常难看! 她是一个喜好完美的人,只要完美无缺才可以配得上她傲然的身份,虽然那已经在一场大战后化为飞灰,但那种融进血脉,刻进骨子里的尊贵,是改变不了的。 “咯!咯!咯!” 没有想象中的怒喝或是直接动手,却传来一阵令人酥到骨髓里的娇笑,随着笑声,披散在身上的轻柔黑纱一阵的摇曳。虽然看不清此女的面貌与身姿,但这欲拒还休的风情,却让每一个人食指大动。 恨不得拨开缭绕的黑色雾气,看个真切。究竟是山峦似锦,还是眼若秋波。 “小弟弟,你好剑哦!把姐姐这件贴身之物都给弄坏了呢!你说,你怎么赔人家嘛!” 女子一边说着,就要移莲步,就要让常歌行看看她那柄贴身软剑的豁口之处。 “不要动,休怪我箭下无情!” 王伯当适时的发出警告! 女子却是置若罔闻,脚尖儿如蜻蜓点水般一踏地面,身子便如一只蝴蝶般向着常歌行飞去,虽然细长软剑在手,却看不出杀气。若不是那双眼睛中时隐时现的诡异光芒,还真的会以为这是临幸凡间的仙女。 “嗖”王伯当箭矢发出,他可不敢那常歌行的性命开玩笑。女子秀气的小耳朵微动,右手随意挥动,便要打下箭矢! “叮!” 她显然低估了箭矢的威力,隋唐神射手的大名可不是虚名,而是浴血无数才闯下的威名。 箭矢巨大的惯性将软剑弹开,固执的沿着自己的轨迹前行。女子双眼微瞪,匆忙之下瞥过头,躲过了咽喉致命之处,箭矢擦着耳垂飞过,几根青丝缓缓落下,坠入黄土,如高贵的仙女堕入了无边凡尘,让人生出不忍之感。 黑色轻纱前后各出现一个拇指粗细的窟窿,管中窥豹般,一抹淡淡的唇色如浮光掠影闪过,似笑非笑,有着俏皮,有着媚惑。 女子躲过一箭,身形未变,继续朝着常歌行掠去。王伯当众兄弟想要上前阻挡女子,却被一个惊艳的弧度逼退,如若不退,几人的手腕肯定是废掉了! 女子优雅的落在常歌行身边,颇有些娇嗔。 “姐姐只是想让弟弟怜惜而已,你看你把姐姐的宝贝都伤成了什么样!” 常歌行看到软剑之上的那个豁口,讪讪发笑,老子的大宝剑岂是你能承受的了的。 “我这剑,顶多是切切肉片、削削苹果的餐刀,姐姐,你才是真剑!” 也不知黑衣女子有没有听出常歌行的话外之音,依旧花枝乱颤,娇笑着。 “弟弟这柄剑当真是难得的神兵利器,可否借姐姐一观!” 也不待常歌行答应,一只白嫩嫩的玉手已经伸在身前,美目含笑。常歌行可不敢认为自己拒绝也会安然无恙,那柄软剑可就在女子背后跃跃欲试呢。 常歌行拿着半个剑柄将宝剑递给女子,一种柔缓的感觉,自指尖流入心底,这真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妖精啊! 女子单手持剑,仔细端详一阵,舞了几个剑花,欣喜之感溢满双眼,却没有一丝贪婪。 “此剑正气凛然,好像不太适合小弟弟你哦!咯!咯!咯!” 常歌行接过宝剑,笑嘻嘻的道:“姐姐教训的是。姐姐宛若天人,为何要将一副娇容打上马赛克呢?”他一边说着,一边回忆着前世某国影视大剧,以及那马赛克下的风光。看向眼前这位黑衣女子,心中有了几分恶趣味的感觉。 “马赛克是何意?” 常歌行已经逐渐习惯了这个纯洁的时代,也正在慢慢习惯着教化这个时代。 “马赛克是我老家对面纱的别称,通常马赛克之下都是一些重点部位,比如——姐姐这张倾国倾城的脸!” ? ?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伸出您的小手,收藏、推荐!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43章 白马医马 “弟弟这张嘴可真甜呢,要不是姐姐着急赶路,真想多和弟弟说说话呢!” 黑衣女子虽然声柔、体轻,但绝对不是一个易推倒的主儿,一般男人遇上她,非得油尽灯枯不可。常歌行总能从她身上感觉到那么一丝丝的危险,就像一朵美丽的食人花,远观还好,拍照留念也无不可,但若采摘,性命堪忧啊! “姐姐您要是忙,就赶紧上路,我就不耽搁你了,咱们有缘再见!” “可是姐姐的马,被你那酒坛子伤了筋骨,难以成行。不如将那匹白马赠予姐姐如何?” 小白可是自己穿越到这个时代的见证人,岂能说送人就送人。 “小白,去看看你那位马兄弟死了没有?” 小白围着那受伤的马儿转了几圈,不断打着响鼻,一双马眼中颇有审视的味道。看到受伤的马儿不为所动,它伸出一只蹄子,在它毛茸茸的脑袋上揉了揉,那受伤的马儿一副享受的模样,像是在享受极大的尊崇! 小白的马嘴稍微咧了一下,如果仔细观察那弧度,却是像极了常歌行平日里的笑容,最为重要的是,这是使坏的前奏! 只是这一抹本来属于人类的笑容,出现在一张长长的马脸上,总是透着几分诡异,若是在那街灯昏暗处,肯定会把胆小之人吓得直奔西方极乐。 小白小心的抬起蹄子,看着依旧一副享受模样的马儿,贼兮兮的看了一眼壮大了几分的“独角”,然后狠狠的一蹄子踩上去! “嘶!” 一声高八度的马嘶,婉转千回,直入云霄,经久不绝。 那本来受伤的马儿,尥着蹶子在原地蹦来跳去,很想用前蹄子安抚一下自己红肿的额头,奈何大自然的进化,早已抹杀了它这一功能。 “姐姐,你看,你的马儿好像比之前更加活泼了呢!” 黑衣女子深深的看了一眼正在向常歌行卖乖的白马,掩嘴偷笑。 “这白马和弟弟一样激灵呢,姐姐我是越看越喜欢了!” “一头带毛的畜生有什么喜欢的,姐姐要喜欢也要喜欢我这样的偏偏佳公子才对。” “嘻嘻!这白马可不像你这般油嘴滑舌。” 白马在常歌行耳边就是一阵长嘶,震得他耳鸣不已。而白马则得意的看了一眼黑衣女子,好像再说:本马的口才也是了得的! 黑衣女子来到手上的马儿旁边,一只柔滑的小手轻抚那红肿的额头,马儿本来还有些焦虑,很快平复下来,只是看着小白的眼神多了几分畏惧。任什么生物先是被酒坛砸,后是被马蹄子踢,都不会好受吧! 她双足轻点,稳稳的落在马背上,“小弟弟,我们很快就会再相见的!” 看着绝尘而去的马队,常歌行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越是鲜艳的蘑菇,毒性越是强,而刚才那个女人,却是一颗比夏日盛开的万朵奇葩还要美上十分的毒菇! “常兄弟好艳福,刚才那个女人虽然看不清容貌,看身形、听声音、观一举一动,肯定是个难得的美人儿!我怎么就没有如此的福分呢!” “大哥,这样的福分是会出人命的!” “哈!哈!哈!兄弟知晓便好,刚才那群黑衣人绝非善类,那个女子更是其中翘楚,我开始还担心常兄弟血气方刚着了她的道儿,既然兄弟能够看清事实,为兄也就放心了!” “大哥放心,虽然好美之心,人人有之。但我绝对不是那种贪花好色,见了女人挪不动步之人!” 常歌行当然不是贪花好色之人,万花丛中过,半片不沾身,才是他追求的潇洒;他当然也不是见了女人挪不动步之人,只有在花园里徘徊的够久,走的路途够长,才能知道这园子里最美丽的花朵在哪里。 “好兄弟,我果然没看错人,好男儿本应志在四方,岂能被这情情爱爱羁绊了脚步。你我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王伯当倒也是一个痛快之人,给常歌行留下些干粮、干肉和一些酒水后便跨上高头大马,随车队而去,再无他言。少了许多别离情,少了许多衷肠话,少了许多不舍与牵挂。 虽然此官道并无分支,但常歌行是要进建康城,而王伯当一行人却是自建康城出来,两者虽在同一条官道上,方向却是截然相反。 常歌行跨上白马,回头看了一眼渐行渐远的王伯当一行人,终于拨转马头,向着建康城而去,一路酒香飘散,这个时代的酒虽没有前世来的浓烈,但他发现,自己慢慢的喜欢上了这种味道,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入乡随俗吧。 。。。。。。 。。。。。。 “公主,为何不杀了那小贼,取了宝剑!” 黑衣女子掩盖在轻纱下的眸子,陡然间缩了缩,然后在几缕浅光中化开,成为两汪溢满笑意的清泉。 “宝剑?呵!呵!即便是传说的轩辕又如何,也只是区区一柄锋利了些的名剑罢了,一步杀十人,血流百步已是极限。你可注意那柄宝剑上的刻字?” “属下。。。。。。并未留意!还请公主明示!” “杨英!” “杨英是谁?没听说过啊!” 黑衣女子本来脸部柔和的线条变得冷冽,“无知,当今大隋天子有二子,一则为太子杨勇,二则为晋王杨广!” “和这杨英又有什么关系?” “杨广的乳名便叫做英!” “那个年轻人是杨广?” 黑衣女子又恢复到之前的柔媚,柔唇上更是有春波婉转,闪着丝丝光华,点点妩媚。 “没错,就是大隋的晋王殿下杨广,就是刚破陈国大军的隋军兵马大元帅杨广!” “公主为何不杀了他,报我灭国之仇!” “报仇?报了仇又怎样?你我还不是要颠沛流离,如无根之浮萍寄人篱下!” “公主要作何打算?” “复国!” 八个黑衣人飞身下马,半跪在地上,齐声道:“愿为公主驱使,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黑衣女子右手虚托,仿佛这一动作练习了无数遍一般,就如吃饭喝水那样寻常。 “你们的忠心回得到回报,你们的后代万世都将与我皇家血脉共享荣华!” “谢公主!” (本章完) 第44章 建康城收费点 已是午时,建康城内有袅袅炊烟升起,应是正在招呼客人的饭馆或是普通人家正在准备吃食。这个时代,没有家用电器、没有天然气、甚至连煤炭都还没有被使用。生火做饭大多用的是劈柴,当然也没有环保部门追究砍柴人盗伐森林资源。 那场冬雪过后,天气逐渐变得暖和,江南的冬天本来就是一个极为害羞的姑娘,刚刚看到衣裙的一角,便再难寻迹。 炊烟在午日的阳光下,轮廓显得异常的清晰,就如一棵不断发展壮大的树苗,在青天白日间肆意的舒展着。 炊烟不断向上升腾,逐渐汇聚在一起,在地上仰望,似乎与天边的云彩连接,仿佛这袅袅炊烟才是云朵的源头。 炊烟虽然直入云海,但其中的味道却留在了人间。相信顺着其中一股最为令人神往的气味,就能找到城内最美味的饭馆。 建康城外,也有炊烟,却显得有几分狼狈。烧饭的柴火不是什么上好的劈柴,甚至连劈柴都算不上。所谓劈柴,大多都是老树的枝桠或是小树的树干经过干燥制成,经久耐烧,不起浓烟。 但这里用的柴火却是些掉落的枯枝与依稀范青的枯草,火苗没起多少,浓烟倒是与那狼烟相媲美。 浓烟之上架着形形色色的“锅”,有缺了一边的陶瓦罐,倾斜的夹在石块上;有弧度稍微大些,勉强可以存水的瓦当;也有不知从哪里捡来的破旧头盔。。。。。。 总得来说,都可以当做“锅”用,却没有真正的锅。 锅内大多都是融化了些的雪水,有几片烂菜或是草根、树皮的算得上菜品丰富了。 站在城墙上的士兵,捂着口鼻皱着眉头,满眼厌恶的看着下面。这些该死的难民,不知从何地跑来这建康城下,交不起进城费也就算了,还赖着不走了;赖着不走也就算了,每天还要烟熏火燎一番,熏得你兵爷我站岗放哨都没心情了,晚上少不了去那霓裳阁逍遥一番,去去身上的晦气。 一匹白马穿行在衣裳褴褛的人群中,煞是扎眼,想来应该是哪家的贵公子出游回来,要进城。 可是再瞧马背上之人,衣服的颜色与马匹倒也相衬,都是白色,只是上面多了些青绿的斑斑点点与土黄之色,衣领处更有未干的酒渍还散发着微微的酒气,简直邋遢的不能再邋遢了。 干净利落的白马与肮脏不堪的骑者组成了一对很是奇葩的组合,吸引了更多人的注意。也给这些终日愁眉苦脸的落难之人找了些许乐趣,常歌行一人一骑很明显就是落了难的公子哥,生逢乱世,什么都有可能发生,自己等人渴了还有热乎乎的雪水饮饮嗓子,饿了还可以找些草根、树皮磨磨牙,没准儿别人,就如眼前这位,还不如自己呢! 这些人在打量常歌行的时候,同样,常歌行也在打量着他们。这些人大多扶老携幼、拉家带口,陈国这些年粮食收成并不好,加之赋税徭役严重,如今更是兵祸四起,便有了如此多的逃荒之人。 逃荒去哪里?大城市当然是首选,而建康城就成了被描述为遍地黄金,要饭都能三餐无忧的所在。 可是,当他们千里迢迢来到自己国家的都城的时候,才发现,他们连进城门要饭的资本都没有。进城是要收人头费的,带着随身包裹进城更是要收所谓的占地费。 这些天有人卖儿卖女凑够了进城的人头费,也不知道日子过得怎么样。那些挑选孩子的富户人家,如挑牲口般看着牙口、长相、体型,总来来说女孩儿会比男孩儿贵上几文钱,但绝对没有一头牲口的三分之一,这就是乱世,人命如草芥。 城门口处有三三两两排队进城的人,多是些小地方的富户,避难于此,在他们想来那穷凶极恶的隋人,再怎么也不会打破建康城吧! 城门官拿着一个算盘,拨拨打打,就是脑袋上多长了一根头发,都是要收费的。想不交,可以!拔下来! 离近了些,常歌行看到城门口贴了一张类似大字报的东西,上面明码标价的写着: 成年男子:三十文。 成年女子:四十文。 男孩儿:五十文。 女孩儿:六十文。 马匹:九十文。 他翻身下马,在马背上拍了一下。古代人的智慧真的不能小视啊!都知道设立收费点儿减少入城人流量了。不是我不让你进,进城有进城的规矩,城里的空气很贵,城里的泥土也很贵。所以,没钱那就对不起了! “小白,你的身价可是爷的三倍啊!是不是小爷我以后不能拍你的马背了,而是要改为拍你的马屁啊!” 说来也奇怪,拍马屁这个词语本来说的是牲口,但却是用在人身上的。常歌行敢保证,谁要敢真的拍小白的屁股,绝对会被小白的降人十八蹄,踢的连亲妈都认不出他。 小白一声长嘶,算是回应。却也惊动了正在认真算着收成的城官,城官一看到白马,一双小眼睛竟然闪出色咪咪的光芒。没办法,上头有交代,大战在即,命他收集马匹。 马匹的入城费抬得这么高也是这个原因,交不起马头费,好说!人进去,马留下,官府还会给个几十文钱算是补偿。 正所谓阎王易过,小鬼难缠。常歌行不欲和这等城门小吏纠缠,从怀里掏出一小块碎银子,足够进城之数。 城门官眯缝着一双鼠目,右手拖着算盘,左手捋着颚下的一小撮胡子,加上尖嘴猴腮的模样,简直就是一成精的大老鼠。瞥眼看了一眼常歌行手中的银两,用鼻音发出一个字正腔圆的轻哼。 “不够!这么点儿钱怎么够!” “这些碎银子一百二十文钱还是有的。” “一百二十文?谁告诉你一人一马是一百二十文了?” 常歌行嘴角流露出一丝和蔼可亲的微笑,弧度的大小,嘴角的角度都掌握得一丝不苟,堪称完美。 (本章完) 第45章 白马非马 小白长长的马嘴也似模似样的模仿着,主人的邪恶之笑怎么能做到如此完美呢?想我马中的精英,所有王子梦寐以求的坐骑,怎么就学不会呢? “依大人之见,应该多少!” “贱人三十文,马匹九十贯!” “可这告示上可不是这么些的!” “哼!告示?我说的话就是告示!” 城门官料想常歌行肯定拿不出这么多钱,看这穿衣打扮定是哪里来的落魄户。这匹白马要是孝敬给自己的顶头上司必是大功一件。想那隋军万一攻进城,四条腿比两条腿跑得要快不是。 常歌行向后退了退,城门官干巴巴的脸皮上显出阴险,想走?留下马匹再说! “父老乡亲们!老少爷们!兄弟姐妹们!城门官大人说了,进城免费!” 免费二字,那些饿得耳鸣不已的人群还是听得很清楚的。黑压压的人群瞬间就把城门围了个水泄不通。 那只成精的老鼠如今却是真的成了过街的硕鼠。 “那黄口小儿休得胡言,本官什么时候说过进城免费了,速速退去,不然国法难容!” 常歌行站在人群最前边,摆了摆手,示意人群安静下来。 “我且问你,这是什么?” 常歌行指着小白道。 城门官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常歌行,这小子不会在和自己装疯卖傻吧,陈国律法中可没有精神病可以免罪这一条。 “当然是马了!” “错,这不是马,这是白马。大人说马匹进城需要九贯钱,可没说白马需要收费啊!” “白马不是马吗?” “水银是银吗?” “不。。。。。。是!” “蜗牛是牛吗?” “不是!” “新娘是娘吗?” “不。。。。。。是!” “瀑布是布吗?” 城门官脑门上已经有汗冒出来了,他不断用衣袖擦拭着,衣袖已经被打湿了一半,可是汗水还是止不住,真让人怀疑这样下去,他会不会脱水而死。 “不。。。。。。是” “白马是马吗?” “不是” 城门官话说出口,想收回却已经来不及,算盘“啪啦!”一声掉在地上,几十颗算珠从轴上脱离开了,散落在地上,滚落的到处都是。 他浑身肌肉不断颤抖,就连声线都不能很好的拿捏,用着一种古怪的腔调道:“你。。。。。。你。。。。。。竟敢。。。。。。诓骗。。。。。。于我!”却是用了他老家的方言,这种方言自从他离家后已经有二十余年没有说了,他都快以为自己忘记了,没想到在此关头却是说了出来,而且说的字正腔圆,还是原来那个味道。 “大家都听到了吧,白马非马,这可是他亲口说的。我再问你,贱人是人吗?” 城门官看了一眼重重围住的众人,他很想说,贱人是人,而且就是你们这种人。但他实在不敢了,眼前这个年轻人实在诡异的很,不知道还会闹出什么幺蛾子。 “贱人怎么会是人,贱人就是贱人!” 常歌行欣慰的点点头,大有一种孺子可教的感觉,用老师赞扬学生的目光看着城门官。 “好!说的好!贱人怎么会是人呢,刚才大人说了,贱人入城收费三十文,那么普通人进城就不收费喽!” 常歌行踱步进入人群,看着面黄肌瘦的小孩儿、垂垂要死的老人,还有仍在挣扎汉子与满脸绝望的女人。 “你、我、他都是爹娘生的,都是堂堂正正的人,我们当然可以免费通过这道城门对不对!” 众难民们难得看到了一丝曙光,本来已经陷入死寂的他们当然不会放过这唯一的机会。但是他们平日里受到了太多欺压,受到了太多不公平待遇,他们也试图反抗过,但换来的只是更为严重的迫害。他们神经已经变得麻木了。 现场陷入了长久的寂寞,城门官的鼠目中闪出喜色,这群刁民!算你们识相! 常歌行蹲下身子,一个小女孩儿正瑟缩着身子,嘴里不断嚼着什么。他想要掰开她皮包骨的干枯小手,小女孩儿看似弱不经风,可手上的劲儿却是不小。 常歌行摸了摸她有些枯黄的头发,尽量用一种和蔼可亲的口吻道:“小妹妹,让我看看你手中攥的是什么可好?” 虽然常歌行以为自己算得上春风和煦,但在小女孩儿眼中却是有几分狼外婆的感觉,凡是抢她手中吃食的人,都不是好人,这就是在这个特殊时期,这个孩子简单的是非观。 “呜!呜!呜!” 小女孩儿双眼中迅速溢满了泪水,夺眶而出,顺着眼角、鼻子、嘴巴,然后流进脖颈里。如决堤的泪水带走了小脸上的灰尘与烟灰,两道泪痕之下,露出两行白皙的皮肤。 常歌行心中无奈,你还是太小啊,要是再过上十几年,你就能读懂我的英俊潇洒、气宇轩昂、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了。虽然心中如此安慰自己,但还是在为自己连一个小屁孩儿都搞不定,感到有些失落,难道穿越后,自己的魅力值都下降了吗? 却看白马处,几个半大的孩子正围着它玩得不亦乐乎。该死的小白,自己的魅力值肯定也被它吸收了! 一个男子分开众人,一把抱起小女孩儿,粗糙的大手在小女孩儿脏兮兮的小脸上仔仔细细的擦了一遍,眼泪擦干了,可那两道白皙也被和着泪水的尘土掩埋。 “小女不懂事,惊扰道公子了!” “无妨,阁下可愿将令千金手中之物给我一观?” 男子将一团黑黑的东西取了来,递给常歌行。入手,似乎还有些温热,却是被小女孩儿攥的太久,沾染上的体温。 常歌行一点一点将手中之物舒展开,却是一根煮熟了的草根。他单手拖着这颗草根,展示给众人看。 小女孩则有些可怜兮兮的看着草根,这是她的,有了这个草根,她或许就能多熬上些日子。或许能等到那些官老爷们大发慈悲施舍些稀粥,或许。。。。。。只是让死亡来的稍微晚一些罢了。 ? ?感谢大家的支持,您的每一次收藏,每一次推荐都是我最大的动力 ? ???? (本章完) 第46章 倒霉的城门官 “这些孩子可都是国家的花朵,未来的栋梁,他们如清晨的太阳冉冉升起。可是,你们都做了什么,给鲜艳的花朵吃这些没有营养的东西,这是在犯罪,你们这是在犯罪知道吗?眼前就有一条光明的大道,城门已经为你们打开,大家还在等什么?” “进城!我们要进城!” 怀抱小女孩儿的汉子率先喊了出来,他知道,正如常歌行所说,照这样下去,自己的女儿是挺不了多少时日的,为了女儿,他愿意冒险一试。 有了带头的,就有了相应的。 “进城!” “进城!” “我们要进城!” 。。。。。。 呐喊声此起彼伏,骇的城门官脸如死灰,他用手死命的捂着头上那顶薄薄的乌纱,似乎只有这样才会安心些。他想要逃回城内,向自己的上官禀报此事。 “反了,这群刁民要造反了。。。。。。” 怎奈跑的匆忙,一脚踩在了他整日把玩的算珠上。每一粒算珠都是他精挑细选的,又花了不少时日打磨,直到有了金玉的光泽才攒在一起,做成了算盘。 他在捐这城门官之前,本是一个小商人,倾尽家财才当上了陈国的公务员,虽然是最底层的,也足已让他光宗耀祖。虽然捧上了铁饭碗,他那一手好算盘却也有了用武之地,凡是城门花销、收cd经过他那算盘盘算过。 所以他这一个狗吃屎也摔得极为豪华,堪称狗吃屎的加强版。乌纱帽被摔得变了形,却没有掉落的危险,它更加牢固的箍在城门官的脑袋上,沿着帽子有一圈血迹隐现,看来乌纱帽这回是真的牢固了。 常歌行不禁想起前世玄幻小说中滴血认主这回事,乌纱帽该不会也发生认这城门官为主的事儿吧,到时候人帽一体,帽在人在,帽亡人亡! 城门官从嘴里吐出几颗断掉的牙齿,就连腭下的山羊胡也少了大半,他用手摸了摸头,发现乌纱还在,咧嘴竟然笑了起来。只是配上满脸血迹,显得有几分狰狞。说他三分像人,七分像鬼,也不为过。 他挣扎着想要起来,只是胸腹部传来的剧痛,让他的几次努力都白费了。作为五讲四美的小白,最是助人为乐。它屁颠屁颠的跑到城门官前,前前后后转了数圈,像是在找什么重要位置。 终于,它锁定了城门官戴着乌纱的头部,马尾调换了几次位置,终于正好垂在那副鼠脸上。 “快。。。。。。把。。。。。。你肮脏的尾巴拿。。。。。。拿开,小心。。。。。。小心本官。。。。。。扒了你的皮!” 城门官由于断了数颗牙齿,说话间四处露风、八面露雨,十个字九个不在音节上,剩下一个也随着牙齿间的风声跑了。 小白突然马尾直竖,一副马脸上显出吃力表情,一坨坨冒着热气之物正中城门官的脸部,那含糊不清的咒骂也变成了沉闷之声。小白扭转马脸很是得意的看了一眼自己的杰作,然后呈半蹲状在城门官的衣服上擦了擦,这才将竖起的马尾放下,轻摇着,走开了。 常歌行很是同情的看着被马屎淹没的城门官,自己穿越过来第一天便享受到了如此待遇,那种温热感、湿滑感,真的是终身受用不尽啊! 作为一个接受过前世现代化教育的人,常歌行是知道的,他这么带着一帮难民进城,肯定会被安上一个谋反的大罪,救人不成,反而会害了这些人的性命。 “来,大家找些褥单、被罩,我有大用!” 难民对常歌行极为信服,不多时便找来了几床被褥,拆下褥单、被罩,放于常歌行面前。 常歌行之所以要被单褥罩,是因为这些难民除了这生活常用的什物外,也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 看着摆在面前的所谓的被单褥罩,他将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这些难民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困苦千倍、万倍,这哪里是什么家用之物,比一般的抹布还不如。 一个窟窿连着一个窟窿,大窟窿套着小窟窿,小窟窿套着小小窟窿,简直就是一张张天然的渔网。上面的污渍与泥垢倒是增加了不少强度,常歌行怀疑,这些渔网状物品洗上一洗是不是就会立即的瓦解,捞上来后彻底变成一团谁也解不开的乱麻。 他挑选了几张还算完好、颜色比较浅的床单。在尚未燃尽的火堆里挑选出几块被碳化的枯枝,待火星散去。在床单上写起了大字,说起写这样的横幅,他虽然没有亲自写过,但好歹也见过猪跑。 常歌行先是浅浅的写上一遍,然后又涂抹了数遍,直到上面的字迹足够醒目才罢休。 “谢城门官大人放我等进城。” 总共十一个大字,每一个都有一尺大小,保证离得老远就能看得清。 常歌行狠了狠心,在自己右手食指上狠狠的咬了一口,虽然疼得他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却没有一丝鲜血流出来。 “前世电视剧上都是骗人的,牙齿咬破手指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做到?这样的镜头上演的时候应该标注上:特技镜头,请勿模仿!还是。。。。。。因为小爷我天赋异禀,皮肤比别人稍微厚了那么一丁点儿!” 常歌行无奈之下,抽出半截剑身,食指在锋利的剑刃上轻轻划过,便有一条细长的血线出现在手指上,看上去就像画笔画上去的一般,笔直、均匀,长短、粗细都堪称完美。 过了一个呼吸,疼痛的感觉才传至大脑,血液也终于涌出伤口,滴滴落在横幅上。 常歌行高高举起尚在滴血的手指,“让我们以血盟誓,共进退,某生路!” 怀抱小女孩儿的汉子首先咬破了自己的手指,一枚鲜红的手印落在横幅上,透过薄薄的布匹,染红了下面一捧黄土,使得本来无光泽的泥土,有了花儿的羞红。 难民们纷纷咬破手指,在横幅上留下点点嫣红,如寒冬里开放的腊梅,使得本来尚有些微凉的天气,顿时有了几分红火气息。 (本章完) 第47章 进城 常歌行心里那个气啊,人家凭着一副好牙口就能咬破手指,自己却要用到那柄世间少有的神兵,难道自己的皮肤真的比一般人要厚吗? 常歌行走到城门官面前,他依旧如一只死老鼠般躺在地上,若不是嘴里的轻哼声,还真的如死了一般。 “我这就带着这些难民去给你请功,这有可能是你这一辈唯一干的一件好事了,我也不用你报答,我只想借你一件东西!” 常歌行也不等城门官答应,一把抓起他的手,宝剑在他的手掌上留下一条醒目的血痕,一阵如杀猪的声音响彻城门口,一个鲜血淋漓的手掌印出现在横幅最为醒目的位置。 横幅被高高的挑起,上面的点点嫣红,与密密麻麻的破洞格外引人注意。阳光透过窟窿,透射而下,像极了璀璨的星斗。这横幅便是一片天,这溢满窟窿的光华就是一挂银河。 “谢城门官大人放我等进城!” “谢城门官大人放我等进城!” “谢城门官大人放我等进城!” 。。。。。。 。。。。。。 在常歌行的带领下,难民们高喊口号,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城门。 建康城的城门很大、很重、也很坚固,需要数人共同推动才能开启或是关闭。或许它真的如这些逃难的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可以挡得住战火的洗礼。 建康城的城墙不知修筑于什么年代,砌筑的岩石表面已经有了些许风化的痕迹,岩石之间的缝隙隐有苔藓出现,使得坚固如铁的城墙有了一种难言的腐朽味道。或许,这座巨城也要到了重新修葺的时候了吧。因为不管是它,还是它里面的主人,都已经习惯了安稳,甚至陶醉于这种宁静,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宁静。 今天它迎来一群客人,一群不一样的客人。他们要为这个城门最为穷凶极恶的城门小吏请功,而且是大张旗鼓的请功,那条几乎被鲜血染透的横幅更是显示了他们无与伦比的决心。 “谢城门官大人放我等进城!” “城门官大人是好人!” “城门官大人是大大的清官!” 。。。。。。 。。。。。。 那挣扎着刚站起身的城门官再次跌倒,嘴里喃喃道:“坏了,坏了,这么多难民得多少银子啊,本官这么多年的积蓄完了,全完了。。。。。”话还没说完,便白眼一翻昏死过去。 常歌行既然已经带他们顺利进城,便没有了再呆下去的理由,至于以后在这建康城里他们过得怎么样,就要看他们的造化了,自己也是凡人一枚,顶多算是一个多进化了几千年的凡人,管不了这么多人的命运。 他遥遥的看着兴高采烈的难民,悄悄的退走,常歌行可还没有忘记自己来这陈国第一大城的目的,拉赞助。 常歌行负手走在前面,小白则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不用什么缰绳,也不用什么口令,一人一马已经养成了长久的默契。 马蹄踏在青石板上,发出“哒哒”的声音,甚是清脆悦耳。青石板上还有些湿润,不知是未干的朝露,还是地气上翻的潮气。踩上去总有些湿滑的感觉,却也将这本来粗糙的条石染上了一层柔柔的光晕。 街道之上多有头戴薄纱、手执纸伞相伴而行的女子,婉转而笑,颇有江南柔媚。反倒是男子,尤其是年轻男子,颇为少见,这让常歌行很是奇怪。 “哎呦!对不起,对不起!” 正在欣赏这建康城风光的常歌行,猛地被一行色匆匆之人撞了一下。他还没来得及反应,那人已经埋头而去,只留下一个稍微佝偻的背影。 “这建康城内,人口素质还蛮高的嘛。被人撞了一下,居然没被碰瓷儿,不像在那荒郊,随便扔一个酒坛,就能砸出一个碰瓷儿团伙儿。” 常歌行看着桥下的流水,鸣唱的鸟儿,被阳光照射得半透明的绿叶,心情大好。吃了一路的干粮、干肉,腹中虽然不至于饥饿,但那风干之物口感却不是那么好。现在看到干巴巴的肉干,不用下口,他都有一种饱胀之感,甚至胃酸与胆汁都会翻腾不已。 常歌行转来转去,选了一家最大的酒楼,迈步而今。有跑堂的热情迎来:“客官,您是要吃饭吗?” 常歌行在一处临街的桌子前坐定,将宝剑放在餐桌上。这个时代服务行业还有很大提升的空间啊,我来这酒楼不是来吃饭的,难道还会是来洗澡的不成?这跑堂的如此一问,除了浪费些口水,再无其他用途。 “把你们的招牌菜全都上来,再来一坛好酒,小爷我要大吃大喝一顿。” 跑堂的一看来了大客户,手脚愈发的麻利,眼睛也明亮了许多。 “好嘞!客官稍等,酒菜马上就到!” 跑堂的一路小跑,转眼间便不见了踪影,想来是到后厨下菜去了。 常歌行百无聊赖的轻敲着桌子,一边看着街上的人群。街上叫卖的、叫买的此起彼伏,与这枝头的鸟儿、河间的流水、拂过树叶的清风,共同组成了一副生机盎然乐章,似乎完全没有受到长江一战的影响。 江边的伏尸、燃烧的战船与随江水远去的江水,似乎离这里也很远,隔着一天一地的距离。 常歌行很是贪婪的享受这一切,没有人喜欢杀伐,除非只有不断的杀伐,才能使自己活的更久。 “客官!您要的酒菜来了,菜都是我们的招牌菜,酒也是经年的陈酿,您慢用。需要什么尽管召唤小的,小的随时伺候着。” 常歌行拜拜手,让这聒噪不已的服务员退去,开始享用来到这建康城的第一餐。 他拍开酒坛,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拎起酒坛便狠狠的灌了几大口,干瘪了数日的肠道再次得到酒水的灌溉,顿时一阵舒畅。 只是其他食客,却是如看怪物般看着常歌行,满脸的不屑。有钱怎么样,点了这么多菜又怎么样,还不是粗人一个,哪里比得上我们江南文士,个个饱读诗书,品茶饮酒都要讲究一个风雅。 ? ?感谢大家的收藏与推荐,您的每一次点击都是对我最大的支持。感谢书友“星燦成霜”的打赏! ? ???? (本章完) 第48章 老子曰:有多远,滚多远! 当然,常歌行心中也在无限的鄙视着他们,不要以为会些陈词滥调,能把扇子摇的风雅无限就是文人。前世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大学、博士、博士后连读下来的都不敢称自己为文人,充其量就是一高级知识分子。 常歌行觉得,能被称为文人的,无不有着旷世才华,对这个世界有着独到的见解。他们做的不仅仅是继承先人的知识遗产,最重要的创造,在历史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个时代似乎只要和文人沾上边,不管是什么,就有了书卷气息、风雅姿势。 就拿逛窑子来说,贩夫走卒去了那是贪花好色,败家的行为。如果这个人穿着一身文士衣服,摇着名家作画、题词的扇面,再能吟上几句琢磨了半年一年的独创诗词,那就是一段风花雪月、才子佳人的风流韵事。 当然,作为青楼的ceo——老鸨子,做事还是很有原则的,不管你是达官贵人、贩夫走卒、还是风流文人,睡了人家姑娘,不掏出白花花的银子是不行的! 人家青楼的从业人员可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也是下了血本的。那些挂牌的姑娘,从小便学习诗词歌赋、琴棋书画,虽然不敢说精通,但好歹均有涉猎。那些逛窑子的骚客们吟诗答对时,她们也能应和几句,美人、美酒、风流诗,大大的助长了书狂气。 这样比较而来,早先的青楼从业者们可比前世那些“小姐”们敬业多了,各种化妆品妆点皮肉,便能出台揽客,若是顶着一副假鼻梁、假下巴、假胸脯,身价还会增上一增;若是弄个某直播频道知名主播,某名牌大学在校大学生的身份,那身价简直是十倍、百倍的往上增。 常歌行又拎起酒坛,大口的喝了一口,不待下咽,便又和着涂抹吐在地上,在本来干净无尘的地面上留下一大摊水渍,惹得几个书生眉头大皱。 “小二,你这酒怎么是酸的!” 常歌行将酒坛重重的放在桌子上,桌腿发出一阵难听的咯吱声,若不是做工还算坚固,相信此时已经变成了一堆柴火。 跑堂的屁颠屁颠的跑过来,胸背微弯,配合着一副天然的媚笑,反倒让人生不起气来。 “客官,这是本店自制的桃花酿,在整个建康城都是数得上的好酒,要不您再尝尝,保证不会有什么酸腐味!” “酒倒是好酒,可是对着一帮酸掉牙的书生,即便杜康亲酿,也喝不出真滋味!” 常歌行说话的声音极大,极富有感情色彩,若是参加诗朗诵,不拿个第一名,那绝对有黑幕。 几个书生也是有点儿墨水的人,这么直白的讽刺,哪里听不出来。 几个本来欲走的食客,又重新落座,点上了些瓜子、花生仁,添上一壶桃花酿,俨然就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一个身着白衣,轻摇画扇的偏偏佳公子,儒雅的站起身,就连身上的每一根汗毛无一不透露着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文化人。 他举起一小杯酒水,向四周顾盼了一下,发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很满意的笑了笑,很是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 “孔子有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相逢便是有缘,朋友何必恶言伤人,你我饮下杯中酒,便尽释前嫌如何?” 说话间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语调都把握的恰到好处,无不在彰显着自己等人的宽宏大量与海一般的宽广胸怀。可惜他们想错了一件事儿,他们并非美女,更非伪娘,要着宽广的胸怀又有何用?只是多长几根护心毛罢了,徒增笑柄! 常歌行眉宇间舒张,脸上挂上了几分淡然的微笑。 “公子好学问,可曾听说过老子曰的一句话!” “还请赐教!”书生弯腰施礼,好一副谦恭模样。 “老子曰:有多远滚多远!” 吃着花生、喝着小酒的看客,一阵咳嗽,好险背过气去,看热闹需谨慎、看戏有风险,真的是金玉良言啊! 本来看到二人想要和解的小二,心里正自高兴,一个是常客,一个是豪客,两边自己都不能轻易得罪啊!忽闻老子名言,心里顿时千万只犀牛狂奔而过,这位小爷还真是强悍,此事怕是无法善了了。 书生此时终于发现了胸怀宽广的好处,可以让犀牛来得更猛烈些。 他端着酒杯的手急剧的颤抖着,平日摇着画扇、吟几口诗句,便能让那些贩夫走卒们羡慕的双眼通红,态度更是恭敬之至,何尝受过如此大辱,以至于让他完全不知道怎么反应。 他知道自己应该愤怒,而且要让胸中的怒火将这眼前之人烧的只剩灰飞。只是却不知道怎么样表现自己的愤怒,他举起酒杯狠狠的摔在地上,不知道是酒杯质量实在是太好,还是这个所谓的文人真的是手无缚鸡之力,酒杯在地上打了一个转儿后,又稳稳的立在地上,丝毫没有损坏! “这酸腐书生当真耍了一手好本事,不去街头卖艺却在这里饮酒作诗实在是太可惜了,就凭这酒杯落地而不碎本事,想来可以成为当红花旦!” “你。。。。。。你竟然把我与那卑贱的戏子相提并论,实在是有辱斯文,有辱斯文!今天我受如此之辱,还有什么脸面活下去,刀。。。。。。刀在哪里,我死了算了,给我刀。。。。。。” 与这疯癫一起落座之人全部起身,死死地拉住他,有拉着胳膊的、有抱大腿的、有抱着腰的。也不知道这疯癫文人哪里来的力气,几次几乎挣脱数人的束缚。 “刀,给我刀啊,我不活了,我要以死捍卫文人的气节。。。。。。给我刀。。。。。。” 常歌行站起身,无奈的摇了摇头,死的方法有很多种。虽然这里是古代,科技还不是很发达,但并不妨碍死亡的多样性,人的生命是很脆弱的,经不起任何小小的失误,只有小心呵护,才能活的长久。这样的人居然想要用刀自杀,这不是对刀的大不敬吗,自己可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本章完) 第49章 杀猪刀 常歌行摆手叫跑堂的过来,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 小二惊愕的道:“客官,您要它做什么?” “要你去你就去,废什么话!” “是,小的这就去!” 那挤成一团的几个文人,一边你来我往,好不热闹,只是闹哄了半天,脚步却是没有移动分毫。那疯癫文人更是哭天抢地,悲愤之气直冲霄汉,若天上有哪一路神仙打此路过,肯定会挥手划出一道巨大的虹,作为嘉奖。如此精湛的演技,堪比获得奥斯卡殊荣的天王巨星。 过了片刻,跑堂的气喘吁吁的从后院跑来,双手捧着一把尖刀,“客官,这是你要的杀猪刀!” 常歌行将杀猪刀拿在手里,一股浓重的血腥味熏的他很难受。看来死在它手里的猪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如此上佳杀猪刀,给了那酸腐文人自杀,希望杀猪刀有灵,不要怪罪自己才是。 他反手将杀猪刀捏在背后,迈开潇洒的步子,带着和煦的微笑,走向那一众文人。 癫狂文人似乎有些疯狂的眼神,看到常歌行走来,竟然有一丝不易被发现的微笑,深深的隐藏在眼底深处。 “刀。。。。。。给我刀。。。。。。我不活了,今天受此大辱,我要以死保全读书人的尊严,都是因为你,这一切都是因为你!” 说着他将手指向了常歌行,要将一盆稠的不能再稠的屎盆子扣在他头上。 常歌行伸出手,缓缓的攥住疯癫书生翘起的中指,然后慢慢的分开他的手掌,将那柄沾染着斑斑血迹的杀猪刀放在了他的手心上,然后一根、一根的合上他的手指。 “这是你要的刀,拿紧了,别掉了,不然就保不全你读书人的名节了。” 疯癫书生,这一刻好像瞬时间陷入了呆傻的状态。痴呆的看着手上的杀猪刀,虽然刀锋已经被黏糊糊的猪血模糊得失去了锋刃,但想来,杀死他自己还是绰绰有余的。毕竟作为读书人,皮肤是很薄的,远没有常歌行的皮肤来的坚韧。 “哦,忘了告诉你,这是一把杀猪刀!” “咣当!” 疯癫书生手中的杀猪刀掉落在地上,弹跳了几下后,静静的躺在脚下。 常歌行拎起酒坛,大口喝了一口,咂巴着嘴:“现在,这酒的味道似乎好了很多。” “助人为乐是我大陈国的美德,就没有哪位帮这位高风亮节的文人先生捡起地上的杀猪刀吗?” “其实用杀猪刀自杀是一个挺不错的选择,要是传出去某位文人死在了杀猪刀之下,与那臭烘烘的东西享受了同等的待遇,定会传为天下美谈!哈!哈!哈!” 常歌行说也说痛快了、笑也笑痛快了、喝也喝痛快了,可为难了这位苦命的书生,真真的进退两难。 “哎!” 常歌行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人心不古啊,想当年,我只有三岁大小,在街上捡了一枚铜子,也要交到衙役手里。现在是成全一个文人气节的关键时候,竟然没有人肯弯腰帮忙,实在是让我痛心啊!” 常歌行踱来踱去,眉头紧皱,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突然脸色变得决然,猛地一拍大腿。 “算了,今天我就将这柄绝世宝剑借你一用,成全你的美名。记得到了阎罗殿,多多替我美言几句,就说我品行端正、高风亮节、更是助人为乐的小能手,让我无病无灾活上个千八百年就行了。” “噌!”一道剑影照得癫狂书生眼前一花,却是宝剑出鞘,寒星满楼。 “我这柄剑,可劈、可砍、可挑、可刺、可格、可挡,功能多用。自杀的花样也是很多,抹脖子最为经典、割脉最为方便、剖腹算是有些创意、找人决斗。。。。。。还是算了吧,过程太过繁琐,我的文人先生,你选一种吧!” 癫狂书生双眼中尽是空洞之色,完全没有一点光彩。他看着寒光四射的宝剑不断后退,嘴角不受控制的哆嗦着,喃喃自语。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然后大哭大闹的跑出酒楼,状若疯魔附体,一路上不知撞倒了多少行人、撞翻了多少货架,在众人指指点点中不见了踪影。 与他同来的几人,见事情不好,也趁乱逃了出去,今天之事他们绝对会埋藏在心里一辈子,因为说出去实在是太丢人了。 常歌行收起宝剑,重新落座,在众人的注目下,大口夹着菜、大块吃着肉、大口喝着酒,完全没有将刚才的事情放在心里。 陈国多了这些无所事事,只顾附庸风雅的所谓文人,不亡国,哪里还有其他出路。从陈国国主陈叔宝,到孔范、江总两位宠臣,到达官贵人豢养的文士,到穷困潦倒谋求加官进爵的书生,哪有一个有治国安邦之能的,都是满口仁义道德的虚情假意罢了! 有这样的一群君君臣臣,陈国哪里有不亡的道理。 常歌行倒不是讨厌诗词歌赋,毕竟都是陶冶情操的精神食粮。但凭这些,不足以平天下,不足以安国邦。 他讨厌的是借着诗词歌赋的幌子,行那猥琐之事。摇着扇子、吟诗作对的书生有几位是真正的喜欢诗词里的韵香,还不都是想借着诗词行那风花雪月之事,做那攀龙附凤的勾当,实在是让人不齿,还偏偏摆出一副高风亮节的模样,更让人觉得恶心。 常歌行用手擦了一把嘴巴,摸了摸圆滚滚的腹部,心满意足的打了一个饱嗝,桃花酿、山珍、海味,顿时犹在喉咙间翻滚不已,令人回味无穷。这可都是不含添加剂,纯天然的食材。 甚至有几味在前世更是被列为宇宙级保护动物,常歌行虽然身为顶级的富商,却也无福享受。前世法律的严苛程度简直令人咋舌,食用保护动物更是被视为破坏宇宙基因库的行为,是要面临人道主义毁灭的,最轻也要终身监禁。 这个时代距离宇宙文明还有一段很长的道路要走,常歌行也很乐意满足一下口腹之欲,想来自己偷偷的吃上一两只,前世那群执法者总不能穿越千年的时光来捉拿自己吧。 (本章完) 第50章 没钱付账会怎样? “小二,结账!” 店小二一听常歌行要结账,迅速的放下手上的活儿,麻利的一路小跑过来。这位爷终于吃饱、喝足了,结完账赶紧送客,打今儿之后,他什么时候来一律客满,概不招待。 这位实在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今天惹风惹雨得罪了一帮书生,下次要是惹了绿林草莽或是管家兵将,这间酒楼还能保得住嘛! 小二熟练的拨打着算盘,好一阵的噼啪乱响,只是听这令人头皮发麻的声音,就知道花费的银子绝对少不了。 “客官,算好了!一共是六十一两七钱银子,您付六十一两就好,那七钱银子算我们酒楼请您喝酒了!” “会做生意!大爷我下次馋酒了,还来这儿!” 小二恨不得打自己几个嘴巴,自己说的这是什么话啊!还给他免七钱银子,应该加七钱银子才对,让他认为这是一家黑店,自此以后永不再来,自己也好落个安生。 常歌行在自己怀里摸啊摸,摸啊摸!从最外面的单衣一直摸到贴身衣物,就连胸口的皮肤都搓出了几个豆大的泥丸,可就是不见钱袋的踪影。他恍惚记起那个猥琐佝偻的身影,尼玛,扒手!没想到这个时代的小偷竟然厉害到了如此的地步,自己完全没有任何察觉,钱包就莫名其妙的没了。 常歌行悻悻然的将手从衣服中拿出来,“小爷我酒后有些口渴,还想喝点茶水再走!” “好嘞!我这就给客官上最好的茶水!” “不。。。。。。不用,一般的茶水就行!对了,有没有免费的茶水!” “这个。。。。。。免费的茶水是有的,只是都是给那些大老粗牛饮用的,不甚可口!” “没关系,左右都是下肚,能解渴就行!” 店小二疑惑的看着常歌行,完全不知道这位豪客到底是怎么样的想法。难道想要品味一下底层百姓的疾苦?有钱人的世界真的是让人难以琢磨啊。 真的想看到,当他知道眼前这位豪客身无分文时,又是怎么的精彩表情。 常歌行看着茶杯中飘着的如柴火沫子般的茶叶,轻轻吹开,小口抿了一口,这大概是他穿越过来后,第一次正真意义上的品茶。虽然茶水清淡完全无茶味,反倒有一种淡淡的青涩味道,比之一般的白开水还有难喝上三分,但常歌行品得却是津津有味,一小口下去,在嘴里婉转数回才恋恋不舍的咽下。 小二看到这位豪客,喝着最难喝的茶梗,还偏偏品味的津津有味,越发觉得,富人的世界自己这等小人物实在是看不懂! 他哪里知道常歌行如此这般完全是为了拖延时间。 “那个小二哥。。。。。。” “小的可不敢当尊驾如此称呼,有什么事情,您只管直说便是!” “那个,如果,我说的是如果啊。有一个食客没钱付账会怎么样?” 小二本来恭顺的脸上,露出一丝残忍的微笑。 “本店做什么向来都是明码标价,就如这酒菜一样。欠十两银子,断一根食指;欠三十两银子,断一手;欠五十两银子,断一只胳膊。” “六十两银子呢?” “那些人的坟头草都已经有三尺高了。说来掌柜的也是仁慈,每逢清明还带着我们去给那些孤魂野鬼烧些纸钱,顺便多挖出几个坑,以便备用!” 常歌行一口将茶水和着柴火沫子喝下,嗓子顿时传来一阵痛痒。 “咳!咳!咳!你们掌柜真会未雨绸缪啊!” “现在这个世道乱了,做生意不好做,去年我们一共挖了二十个坑,现在只剩下一个了,不知道会是哪个倒霉蛋的埋骨地!” 常歌行真心不想去填坑,自己这百十斤分量,平日里吃的竟是山珍海味、十全大补,可谓营养丰富之极,想来坟头草绝对会超过常人的三尺,就算三丈也未可知。 小二看着常歌行,由疑惑转变成怀疑,“客官,您还是先把银子付了吧!” 常歌行把手探进怀里,一副取钱的模样。 “小二,你们掌柜为何不把吃白食的人送进官府?” “陈主宽仁!送去官府顶多是关上些时日,所以各个买卖行就定了自己的规矩,官府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队身穿陈国官样服饰的人打饭馆前经过,一顶华丽的轿子稳稳的赘在后面,看样子应该是了不得的大官。周围百姓自老远就纷纷躲开,如避蛇蝎。 “小二,我还有些口渴,再给我来一壶茶水,如此这般便可!” 小二心生困惑,但客人要求了,他还是要照做的。就在小二转身的瞬间,常歌行猛地站起身,向着店外冲去。 “有人吃白食啦!” 却说这酒楼内的伙计倒是训练有素,呼声响起,便有十几人向着常歌行冲过来。有拿绳索的、有拿菜刀的、有拿铲子的、有拿棍棒的,甚至最后一位老先生拿着一只毛笔就冲了过来,想来是酒楼的账房先生。 这是全民皆兵的节奏啊,常歌行不敢怠慢,使出百米赛跑的本事向外冲去。一边跑,嘴里还一边嚷嚷着。 “我是吃白食的,我来投案自首了,请大人将我绳之以法,以证我主清明!” 轿帘缓缓挑开,露出一只苍白的手,却看不清内里之人的面貌。 “将拦轿之人带过来,真的是我主治理有方,竟有主动投案之人,当真是受了我主仁慈的感化!” 说话之人声线尖细,却又不像女子的婉转,颇有些像死死掐住鸭子脖子,鸭子拼命挣扎“呱呱”乱叫的感觉。 常歌行在轿前深施一礼,“草民常歌行,平日里深感我主教化,今日不曾想犯了吃白食的大过错,还请大人将我投入大狱,接受惩罚!”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咱家今儿高兴,就不怪罪你了,去吧!” 常歌行瞥了一眼在旁边跃跃欲试的伙计,再次躬身道:“吃白食乃是大过错,还请大人将我打入大狱。不然小人定然会吃不好、睡不香,内心愧疚至死的!” (本章完) 第51章 高利贷? 轿中人探出头,满头银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只是此人面部也是苍白一片,与传说中的吸血鬼有着几分相似。 “果然是一表人才,与咱家回宫,贴身伺候我主如何?” 常歌行胯下顿时感觉到一阵阵的凉意,自从来到这个时代,自己这个家伙什还没有用过,怎么能如此轻易的说拜拜呢? “谢大人美意,只是小人尚觉才德还不够坚实,还想再读几年圣贤书,以报我主隆恩!” “好!说得好!” 轿中之人拍手称快,嗓子越发尖锐起来,常歌行觉得自己离得再近一些,耳膜都会被刺破! “你既然要成就美名,咱家就成全你,你且去狱中呆上些时日,有咱家的颜面,他们不会为难与你的。” 就在常歌行觉得此事已经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的时候,一个身着绫罗的中年人,倒头跪在轿前,深深的磕了一个头。将头埋在地上,神色有着几分紧张。 “禀告大人,小民觉得这位公子高风亮节实在不应该受那牢狱之苦,小民愿意替这位公子还上所欠的饭资!” 那道刺破空气的尖锐声再次传来:“好!好啊!在我建康城竟然能遇见如此佳话,咱家今儿没有白来一趟啊!咱家允了!” 中年人又磕了一个响头,口中更是千恩万谢。常歌行心中纳闷,该说谢谢的应该是自己吧,这个人替自己还账怎么还像是占了莫大的便宜般。 看着远去的轿子,中年人吃力的从地上爬起来,眼中发光的看着常歌行,。 “这位小兄弟,你知道的,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饭。” 常歌行点点头,心说,来了,终于来了!我就说嘛,这个满身铜臭味的老家伙绝对没有这么好心。 “只要公子签了这份借条,饭资老夫我就给你付了,你看怎么样!” “借条?” 常歌行将那借条拿在手中,刚要打开仔细观瞧。却被一只大手挡了下来,“公子,里面就是些规定多少时日归还银钱,若过时不还,该怎么支付利息之类的条条款款,只是利息可能要稍高一些。。。。。。” 常歌行恍然失笑,原来这家伙是放高利贷的啊!不过那也没关系,自己有大隋这个大靠山,即便里面的利息高得再离谱,也是还得上的。如果有一天隋军占领了陈国,整个陈国都是大隋的,他倒要看看,这个放高利贷的还有什么胆子向自己讨债。 一枚红艳艳的手指印出现在借条上,中年人眯缝着眼睛将借条收起来,然后挺了挺胸膛,竟似高大的许多。 做了债主也用不着这么得瑟吧,常歌行在心中肺腑着。 “公子,随我去府上吧!” “去府上?欠债还钱,你得容我去筹钱吧!到府上就不必了吧!” 中年人搓着一双肥大的手掌,脸上的皱纹因为高兴过头的缘故挤在起一,皱纹间油光闪闪,似乎能挤出几滴肉油。 “小兄弟,小老儿我年纪大了,刚才好像拿错了,你画押的那份不是什么借据。” 他虽然用心的在解释,可脸上的那份得意却是再深的皱纹也藏不住的。 “你老?充其量也就三十七八吧!你是故意的,绝对是故意的!” 中年人摸了摸油黑发亮的头发,叹了一口气:“想当年我也如公子这般风华正茂过,如今华发早生,老了啊!如今小老儿已经三十有五了啊!” 常歌行无语的看着这个年纪不大还非要卖老的人,人家都是往年轻了打扮自己,七十岁被说成十七才高兴。而他一个中年人,非要一个小老儿、小老儿的称呼自己,当真让人奇怪不已。 “来人!请公子回后院!” 本来在旁边看热闹的一众伙计,上来两人,挂着狞笑,撸着袖子,一副开干的模样。 常歌行却是慌了神,“你。。。。。。你和这酒楼是什么关系?” 中年人笑呵呵的看着他,一副恶狼见了小红帽的表情。 “小老儿不才,这是这家酒楼的掌柜!” 常歌行险些晕厥在地,幸亏一左一右两个伙计架住了他,弄了这么多弯弯绕绕,最后还是没有逃过这家酒楼的魔掌啊!千辛万苦穿越时空来到千年前,只为用一身血肉,养一株花,繁荣一个季节,不知传出去会不会被改编成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而自己就是那个痴情的男子。 这一路上常歌行倒是省了不少气力,两个膀大腰圆的伙计将常歌行两只脚架空,任他怎么折腾,都只是让空气产生了一丝波动,没有挨着地面半点,借力无从做起,只好听之任之。 倒是那个中年人显得颇为紧张,像是在给自己购置一件珍奇的摆设般。 “你们都给我小心点儿,碰坏了小老儿我扣你们薪水。” “抬高,抬高!没看到前面有颗石字嘛!” “往左点儿!不!再往右点儿!不要磕着门框!” 。。。。。。 两个伙计被他指挥得高高低低、左左右右,常歌行一路上也是腾云驾雾,竟然有了一种前世晕车的错觉。 “来,把公子放在椅子上,固定好!对,一定要固定好,脑袋抬起一点儿!多绑几道,这位小公子油滑得很!” 常歌行头脑发涨,腹中桃花酿似乎成了一场浩大的桃花劫,酒劲儿直冲脑海,就连四肢也变得绵软不堪。如此过了半晌,那股晕车的感觉才稍稍退却。 睁开眼睛,朦胧间看到一个人侧着头正看着自己,脸上挂着很是满意的笑容。只是这种笑容怎么看都像是在看一件奇货可居的货物,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公子醒了!” 常歌行想要从椅子上站起身,却发现自己的双腿被牢牢地绑在椅子腿上,两只手被固定在椅子副手上,就连脑袋都被一块木板死死固定,左右摇晃或是前后移动都做不到。俨然是一副“人椅合一”的模样,真的成了这客厅中的一件活摆件。 “这样子绑着我,会影响血液流通的。影响血液流通就会影响营养价值,影响营养价值就会让您的花草长得不茂盛,花草长得不茂盛就会影响您的心情。所以,为了您的好心情,就放了我吧!” ? ?感谢各位读者的支持,您的每一次点击都是对我的莫大鼓励,您的收藏与推荐是我写作的最大动力,谢谢各位! ? ???? (本章完) 第52章 被逼婚了 中年人看着常歌行,脸上的微笑更甚了。 “脸皮厚,却非无耻!油嘴滑舌,却非乱语!虽临危,却不乱!好!我喜欢!” 听到“我喜欢”这三个字,常歌行腹中又开始翻江倒海起来,却非晕车、晕船、晕机,而是真真的被恶心到了,这个自称小老儿的家伙该不会有什么特殊癖好吧! 看自己如今的处境,却是没有半点儿反抗的余地,难道自己的两世英明,就要断送在这个家伙手中! 客厅外有脚步传来,声音轻盈,节奏欢快,还有环佩叮咚的响声夹杂其中,就如一个绝世舞者在钢琴上起舞。 一袭鹅黄色衣裙轻飘而来,厅间的清风自她的腰间流过,蛮腰堪堪一握,束带上挂着一颗精巧的铃铛,却是完全由美玉打造,阳光照在上面,似透非透,莹莹闪着嫩绿,如刚刚破土而出的幼苗,想让人呵护备至! 一股淡淡的清香在鼻间萦绕,却不像胭脂气那般让人迷醉,反倒有些让人清脑明目的感觉。女子饰脂粉,无不在于迷醉,迷眼前人,醉有情郎。而这香气,却让人兴不起任何欲念,犹如供奉在佛前的净莲,妖娆却神圣。 “我儿,看此郎君如何?” 女子带着轻纱,看不出模样,辨不出喜怒。一双眼睛在常歌行身上打量了一番,黑色的眼眸,汪着一湾浅水。却是波澜不惊,即便风沙四起,也难以将它吹皱。 中年人满怀希望的问道:“怎么样,可还满意?” 女子转过身,青葱玉手在腰间的铃铛上轻摇了一下,金玉之声瞬间在大厅内散播开来,比那清晨的鸟鸣还要好听上几分。 “好!为父寻找数年,终于让我儿满意了!” 中年人转眼看向常歌行:“被我儿看中,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日后可要善待我儿!如若不然,定砍了你四肢,去做花肥!” 他从怀里掏出纸张,光看那红艳艳的指印,常歌行就知道那是自己画押的“借条”。 “我儿,只要你画个押,这位公子就是我朱家的赘婿,你的相公了!” 女子接过纸张,看了看,一直平淡如水的神色终于起了些变化,虽然只是眉梢稍微弯了弯。但这一轻微的表情,在女子眉宇间荡漾开了,证明这女子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的菩萨,也只是一个小女子罢了。 “我儿可是觉得不忍?为父也没有办法,世间男子多薄情,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他陪伴你这一世,不离不弃,他不能背叛!也不敢背叛!” “你们到底让老子签的什么啊,老子可是有原则的人,出卖身体的事情老子是不会做的!” 中年人带着一副神秘的微笑,走到常歌行身边,再次将他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初看时有三分匪气,仔细看来却有七分英气,我儿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我儿也是难得的美女,算你小子艳福不浅!这出卖身体,有两种出卖方法。一是,分块出卖,牡丹花中放两条胳膊;芍药中放一条大腿;你这头颅正好放在梅花树下做基肥。二是,整块出卖,从此你就是我儿的奴隶,也是他的丈夫,我朱府的赘婿。” 中年人向前跺了两步,忽然转身死死地盯住常歌行的眼睛,里面似有光火隐现,刺的常歌行双眼作痛。转而那团光火迅速熄灭,变为满池柔波。 “我儿命苦,希望你能善待!” 女子咬破手指,在紧邻常歌行的位置,也按下了一枚红艳艳的手印,至此,契约成立! 中年男子拿过纸张,满意的点点头,将纸张面向常歌行展开,他这才仔细看了这所谓借条的内容。这完全就是一张卖身契,而且是那种卖的彻彻底底的,从肉体到灵魂一点儿不剩。 若是在前世,中年人的这种行为完全就是在贩卖人口。可是,这里是隋朝,脖子上插根稻草,自卖自身的穷苦人屡见不鲜。这种买卖完全是受法律保护的,不管是在陈国,还是大隋。 只要有这一纸契约在,主人家不同意,常歌行连这庭院的门都出不去,出去就是触犯国法,可不是简简单单关上数日就能了事的。 中年人将契约给了女子,嘱咐她一定要收好,若是常歌行有什么异动,就直接告到官府,判他个凌迟! 身上的绳子终于松开,常歌行伸了一个懒腰,活动了一下筋骨,身上的关节顿时一阵的噼噼啪啪。 中年男子与女子此时已经不见了踪影,常歌行正好落个自在。堂堂大隋晋王殿下,稀里糊涂卖了身,还莫名其妙被逼了婚,若是传到坊间,肯定不是什么佳话,而是彻彻底底的笑话。 左右无聊,他在院内闲逛起来。不时有下人路过,对他指指点点。 “这就是老爷坑回来的未来女婿吧!” “真是个倒霉的家伙!” “其实咱们小姐生的如花似玉,虽然有些缺陷,让我入赘我也愿意!” “别臭美了,这些年老爷带回来了多少年轻男子,小姐没有一个看得上眼的,真不知道这个家伙有什么特殊的。” 。。。。。。 常歌行掏了掏满是八卦言语的耳朵,却也少有收获。最起码他知道了,这家主人,也就是那个自称小老儿的家伙性朱,人称朱三爷。这一辈子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偌大的家业眼看就要换了姓氏,朱三爷当然不愿意,所以就有了招男儿入赘的想法。 但是朱三爷的这个唯一的女儿朱贵儿也是一个有主见的主儿,朱三爷平常也拿这个女儿宝贝的紧,也不愿意随便找个男人就塞给自己女儿。所以选来选去,就有了常歌行糊里糊涂签了卖身契的场面。 常歌行一边消化着八卦中的有用消息,一边欣赏着园中景色。最惹人眼球的应该是那鲜红的花朵,长的异常茂盛,像是稍微擦碰就能滴出鲜血般。 想起那些吃霸王餐,在酒楼里断手、断胳膊的倒霉蛋,再看那鲜红如血的花朵,常歌行就感觉极为不自然。朱三爷要拿自己的零部件作花肥的狠话,可还清晰在耳! (本章完) 第53章 佳人有约 日渐西沉,天边的那抹火烧云也渐渐褪去颜色。一湾新月攀上湖边大柳树的枝头,散发着浅光,与落日作别! 常歌行趴在桌子上,看着今天的晚饭,愁眉不展。一小碗清粥,尚不满碗;一小碟咸菜,只有十几根而已,而且还是那种极细的丝状。 “你们这是虐待,你们这是歧视,就算是赘婿,也不能这样吧!” 常歌行站起身,气呼呼的看着旁边的侍者。他可是正经八百的肉食性动物,这样的吃食怎么能下得了头。 青衣小厮唯唯诺诺,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老爷说了。。。。。。” “朱三儿说什么了?谅那副狗嘴也吐不出什么好象牙!” “老爷说了,公子你脑满肠肥又油嘴滑舌,是油水过大的表现,吃些清淡的也好!” 常歌行口鼻之中喷薄出云气,朱三儿实在是欺人太甚,就不怕自己在他那娇滴滴的女儿身上全部讨回来吗?唉!貌似那小妞手里还握着自己的卖身契,想到这里,一阵的气馁。 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但像自己这般不如意者却是十中无一。右手作端杯状,将小米粥举至齐胸。 心中存却遗憾事,且把稀粥作清酒。 饥肠辘辘实难忍,米汤下肚慰心肠。 对着那爬上中天的圆月,常歌行将小米粥一干而净,灵巧的舌头在碗边上游荡许久才肯罢休,任何的浪费都是可耻的! 只是这小米粥下肚后,不说完全没有吃饱的感觉,甚至胃腹之中显得更饿了! 他看了眼腌的发黑的咸菜,毫不怀疑里面盐的浓度。用筷子夹了一根放在嘴里,一种苦涩味麻木了整根舌头。这哪里是什么咸菜,比那海水还要咸上三分,当真是绝佳的下饭菜。 常歌行也终于感到了朱三爷的慷慨,这十几根咸菜委实是给多了。一根,不!半根咸菜配这一碗粥还显得富富有余! 常歌行被安排到一间厢房,门前并无令人生厌的大红花朵。隔着一座假山和一道围墙能看到一座二层绣楼,半明半暗的窗户上有一道浅浅的人影卓然而立,随着烛火微微摇曳。 当常歌行注意到她时,那道浅浅的人影却慢慢的暗了下去,再难寻找踪迹,只有淡淡的柔光洒下,在墙头,在假山。 厢房里的布置很简单,一桌,一椅,一床榻,再除却昏昏暗暗的烛火,无其他什物,简直已经到了陋室的程度。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这个时代普遍的生物钟,而作为穿越者的常歌行,虽然已经来到这儿已有月余,貌似时差还没有倒过来。这个点钟,却是他头脑最清醒的时候。 各个房间里的烛火渐熄,最先熄灭的是仆人、丫鬟休息所在,他们是这个府上最辛苦的一群人。好不容易结束一天的工作,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好好的休息一番。 月亮又在空中画过一段轨迹,院内几盏灯笼在孤寂中寥落。厢房内的烛火与不远处绣楼内的柔光遥相辉映。宛如隔着一片星空的男女,相逢却不相识,缘分黯淡了其他星系,让他们在彼此眼中闪光。 “笃!笃!笃!” 门外传来敲门声,“小姐请准姑爷到绣楼一叙!” 常歌行猛地从床榻上坐骑,大晚上的叫小爷我去她独居的绣楼一叙,这其中有几个意思?他脑海中不禁浮现前世电视剧中翩翩公子偷香窃玉,暗成那秦晋之好的情节。 想到振奋处,肚子也不觉得饿了,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充满了干劲儿,从茶杯中倒上一些茶水在手上,往头发上撩了撩,虽然这个时代没有发胶,但水润的光泽配合着茶香,也算天然。 整理了一下衣服,确认没有褶皱与灰尘,这才快步走到放门前,以一个十分优雅的姿势和不紧不慢的速度打开房门,只有肢体和心态的完美配合才能使这扇古董门发出新时代的声音。 房门缓缓打开,逐渐露出常歌行自以为迷人的微笑。却看到侍女蹙着修眉,嘟囔着小嘴。完全没有听到这不一样的开门声,也完全忽视了常歌行调整了好久的面部线条。 “娘们儿唧唧的,快点!勿让小姐等急了!”说完便不再理会他,径自挑着小灯笼走了。 常歌行张大嘴巴,独自在微风中飘零,发梢上的一滴茶水颤颤巍巍,抖动了几下,便滑落下去。殊不知常歌行如此表现,落在侍女眼中,却是和那些费尽心思接近她家小姐的登徒子一般无二。额!常歌行貌似就是一个登徒子,而且还是那种如假包换的,绝非水货! 跟着那盏小灯笼,穿过假山,走过围墙,便来到绣楼处。绣楼前面并没有什么鲜艳花朵,只有一些矮竹扎堆的生长在一起,其间有些野花穿插其中,倒也显得别致。 跟着侍女上了二层楼梯,当常歌行想要推门而入,一探香闺时,却被小侍女横眉冷对的拦了下来。像是门神般,守着闺门,一副提防的表情看着他。 闺门轻启,两个侍女自里面出来,一个手中端着笔墨纸砚,一个双手拿着一个小小的方桌,桌子不是很大,却很精致,淡黄色的花纹自然弯曲着,花纹中有浅浅的墨痕。 虽然不是很明显,那淡淡的痕迹却是侵染到了木质之中,与淡黄色的花纹交映在一起,显然是一方经常写毛笔字的桌案。这个小妞,深更半夜的不会要考小爷的学识吧!莫非还要得个优秀才能做成这个赘婿?那还是直接交白卷好了! 走廊处一扇小窗缓缓打开,一阵浸入灵魂的清香便溢了出来,让常歌行浑身骨头一阵酥麻。不愧是待字闺中的黄花大闺女独居的绣楼,就连这空气质量都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这味道绝对比前世那些空气清新剂好闻多了。 常歌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其实把这小妞娶回家也是不错的,最起码可以改善家居环境,这个时代贵族普遍用的熏香,他还真的有些用不惯。不知是错觉还是心理在作怪,每天早起总感觉衣服与头发上都是一阵烟熊火燎的味道,到后来他索性就不用了。 (本章完) 第54章 做你夫,可管饱? 从窗户中递出一张纸条,侍女取来,恭敬的交到常歌行手中。上面字迹娟秀,却多了几分清冷之色。就如这零星分布在绿竹中的野花,虽为花,却与娇艳无缘。 “君,有何感?” 常歌行看着简单的四个字,虽然这个时代还没有标点符号,还是在心里给这句话划分了标点。 这个小妞该不会是师范毕业吧!刚见面就问自己的观后感,自己总不能回答她:你们家的院子很大,房子很多,花草照料的很得体,就连马棚里的畜生都很懂礼貌,就是你父亲大人不太近人情,让人饿肚子吧! 常歌行拿着毛笔,这次倒是没有折断。只因笔杆入手便是一阵柔滑感,在摇曳的烛火下,反射着淡淡的玉质光华,显然是一杆人家用了很长时间的毛笔,就这么折断了,心中倒是有几分不忍。 他单手握着笔,标准的铅笔握姿,当真没有辜负小学老师的谆谆教诲。旁边的侍女,眼中闪过深深的不屑,就这么一个连笔都拿不稳的匹夫,怎么能配得上自己的小姐,虽然小姐有着某方面的缺陷,但也不是这种蹲在井底的癞蛤蟆可以幻想的。 常歌行拿着毛笔寻思了半晌,倒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是这个时代的字体他尚在熟悉中,并没有达到入会贯通的程度。滴滴黑墨落在纸张上,转眼间就侵染成了一大块墨斑,似在嘲笑这个下笔无言的粗人。 思量片刻,常歌行终于落笔。只是第一笔用力过猛,笔画成了黑黑的一团,就算教他读书写字的小学老师来了,也是无法辨识的。 第二笔。。。。。。 第三笔。。。。。。 第四笔。。。。。。 在反复实验了十几次后,他终于掌握了力道的诀窍。在纸张的左下角,写下歪歪扭扭的两个大字:饿了! 倒不是常歌行不想将字写在别处,只因为满纸已经被一团团的黑墨占领,那四个娟秀的字体,就像被一群狂蜂浪蝶围在中间的美女,偏偏是一分清冷模样,拒人于千里之外。 纸张被侍女从窗户递进房间,久久不见回应,不知是常歌行的字迹实在是难以辨识,还是闺中小姐被这简单、直接,又显得粗鄙的两个字给惊住了! “你家小姐怎么不直接说话啊,为什么非要用这传书之法,难道她小时候没传过小纸条,长大后来过干瘾了?” 侍女狠狠的白了常歌行一眼,没有答话。 终于又有一张纸条从窗户中传过来,字迹依旧娟秀,只是看这笔锋却有犹豫之处,不似之前那么流畅! “君,可愿娶我!” 谁说古代女子含蓄,老子绝对找他拼命。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也太直接了吧! 小爷我别说样貌没见到,就连声音都没听见一句,这就要谈婚论嫁了?虽然那匆匆一瞥,貌似身材还不错,可万一不仅有了魔鬼的身材,还有了魔鬼的样貌,那小爷我还不得夜夜失眠? 至于说大隋晋王的这层身份,常歌行确实没有考虑过,因为他从来就没有在乎过。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王家千岁这个特殊增盈状态,虽然让他的初始等级很高,但今后还得靠自己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不然随时都有夭折的可能。 常歌行眼珠在眼眶中转了数圈,露出一丝邪笑,你直接,我更不要脸!拿起笔,几个歪歪斜斜,比小孩儿初学还不如的几个大字,没有任何章法的出现在纸上。 “做你夫,可管饱?” 静默了良久,灯笼中的蜡烛已经更换了一支。夜空澄净如洗,一挂星河垂挂天边,不知是成全了谁,又隔断了谁。一颗流火自东方天际划过,拖着长长的尾巴,颜色淡蓝,煞是好看。小侍女双手握在胸前,微闭双眼,不知许了什么愿望。 透过窗户,穿过薄纱帐子,一个浅浅的影子,端举着一方薄纸,紧蹙眉,轻叹气,不知在思索着什么。流火显然也惊动了朱贵儿,她挑开青纱帐,嘴唇微动,像是在喃喃自语着什么,终是没有发出声来! 流火迅速在天边坠落,她眼中的光亮也渐渐暗淡,重新回到了青纱帐中,只留下一个倩影。 闺门再次打开,侍女拿来的不再是什么笔墨纸砚,也非字条。而是一盘点心,虽然数量不多,却是难得的精细。 最外层的酥皮上沾着点点芝麻,火候恰到好处,本来白色的芝麻上闪着淡淡的金黄,却不见焦黑的痕迹。 看到点心,常歌行腹中的饥饿感瞬间爆发。拿起一块,整个塞进嘴里,便囫囵的吞了下去。虽然是点心,吃在嘴里却没有一点干巴巴的感觉,薄皮入嘴及破,里面的馅便流进喉咙,一股淡淡的花香,溢满齿舌。 小小的碟子,数个呼吸便空空如也,常歌行意犹未尽的看着。伸出舌头将嘴角的一颗芝麻舔进嘴里,然后细细的咀嚼起来。整盘点心,也只有这么一粒芝麻,常歌行吃出了其中真滋味。 透过窗上明纸的一个豁洞,一道倩影偷偷的打量着常歌行。看他一口而尽的狼狈样子,僵固的嘴角硬生生的扯出了一个弧度,眼角也变得弯弯的,看得旁边的侍女一阵的惊异。自从那件事情后,小姐就再也没有笑过,今天还是头一次。 小窗轻轻关上,侍女也收走了笔墨纸砚与桌案,只留常歌行一人在楼梯上。 这是什么事儿,大晚上的叫人出来一叙。到头来一句话也没说,连个人影儿都没看到。吃了盘点心,这就完事了。他却不知道,未婚女子让陌生男子上绣楼,若是传出去会惹起多大的风波。可能茶馆说书的,又会增加一个精彩的段子吧。 就着烛光,常歌行下了楼梯。这次却是没有了前面引路的侍女,借着还算皎洁的月光,常歌行穿过围墙,走过假山,来到了自己的住处。 绣楼处一道倩影在长久的注视,直到那厢房的门关上,里面的烛光熄灭。 在院落的另一处,朱三爷抬头看着远处,却不是那轮明月,而是绣楼窗纸上的一袭倩影,直到倩影渐渐淡去,消失! (本章完) 第55章 挖墙脚的来了 常歌行正在梦中与几个美女大战,斗志正高,酣畅不已。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将梦境彻底打碎,他掀开被子,坐立而起,向着外边张望。是哪个不长眼的竟然扰了小爷我这么励志的梦,要是让我抓到,肯定要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朱府大门外,一队乐师分列两边,鼓着腮帮子的、敲着小鼓的、打着锣的了,都在卖力的演奏着。 一个身着大红衣服的翩翩的公子,摇着画扇,带着淡淡的微笑,一脸幸福的看着朱红色大门,放在后世就是活脱脱一个男神。仿佛这朱门内有着稀释珍宝般,让他期许不已。 朱红色的大门缓缓打开,出来的却是两个小厮。红衣公子脸上依旧带着恒久不变的微笑,淡雅的出尘,让人一见便忍不住心生好感。 其中一个小厮小跑着来到红衣公子近前,恭敬一礼:“原来是贾公子,不知这是。。。。。。” 贾公子收起折扇,负在背后敲打着节奏,与那锣鼓之声竟然也算合拍,显然也是一个深通音律之人。琴棋书画向来相通,这位贾公子音乐造诣颇高,想来其他三艺也不会很差。 贾公子将目光转向小厮,脸上如同冰冻而得以保鲜的笑容,没有任何波动,只是眼神中稍微示意,算是打招呼了。即便如此,已经让小厮有了受宠若惊的感觉,这样的儒雅君子才是小姐的良配。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比那个所谓的常公子强上不止一星半点。 “贾仁义今日是为提亲而来,还请小哥禀告你家朱三爷!” 小厮应声而去,朱门再次被轻掩起来。 院落中,小亭内,一杯清茶在石桌上升腾着热气,将清晨的寒气驱散不少。朱三爷却没了品茶的心思,自从听到家人来报,贾仁义上门提亲,他已经在亭子内转辗了几百趟,这个小亭子也被他丈量了数十次。 南北长六步,东西宽三步半。这个数字已经被他反复确认了好多遍,可他依旧犹豫不定。贾家在建康城也算大家族,与自己家也算门当户对。只是自己女儿如今这个状况,只怕自己百年后,家产落入贾家之时,便是受尽欺凌之日。 自己膝下无儿,女儿却又担不起如此家业。很明显,谁娶了朱贵儿,便等于得了朱家全部财产。这些年提亲之人,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都被自己一一回绝。只是这个贾仁义却是难办,若与贾家彻底撕破面皮,对朱家也是大大的不利。 所以,这个贾仁义得见! 朱门再次开启,朱三爷率先一步迈出,满脸堆笑,完全看不出小亭内的忧虑。 “贾贤侄,久等了!伯父年纪大了,甚是嗜睡!还请见谅!” 贾仁义微微颔首,行了小辈礼,每个动作都一丝不苟,一股正人君子的风范让人如沐春风。 而朱三爷却是暗暗皱眉,贾仁义不管从哪方面看都是完美无缺,他也曾暗中调查过,此人人品、做派、接人待物都堪称无可挑剔。但正因为完全没有缺点可挑,才让人心生不安,甚至恐惧。 朱三爷自小便在父亲的督导下学习经商,几十年来称得上阅人无数。世界上有完美无缺的人吗?答案是否定的,只有真正阴暗、危险的东西,才会刻意将自己装扮的美不胜收。 “打扰伯父休息了,真是心中有愧!只是小侄日日夜夜思念贵儿之容,备受煎熬,这才唐突上门,亲自提亲。” “这是提亲之礼,还望伯父笑纳!” 三个大箱子稳稳的放在台阶之下,看这箱子的大小、分量,里面肯定不是什么廉价之物。一朵大红花朵在箱子上招摇,却是用绸缎绣成,花瓣在清风下颤动,倒也有几分灵动。 朱三爷看着贾仁义,显得颇为踌躇,眼神中净是犹豫不决。 “谁要是嫁了贾公子这般仁义君子,定是几世修来的福分。” “就是,贾公子肯娶你那女儿,还不赶快答应,然后回祠堂烧几注高香,哈哈哈!” “谦谦君子俏佳人,也是一段佳话,想来朱三爷也不会坏了如此雅兴!” “贾公子亲自为自己提亲,想来明日就会传遍建康城,只是苦了那些单相思的女子哦!” 。。。。。。 四个身着绿意的公子走上前来,在贾仁义得身后站定,倒也有些绿叶配红花的味道。节奏一致的摇着画扇,若有心人看去,扇面上的题字连接在一起就是一副诗词,扇面上的风景接在一起竟是一副完整的山水风光图。 “敢问这四位是。。。。。。” “这四位是乃是我建康城的四大才子,小侄请四位好友来,就是为了今天的佳话做个见证,也好不落了贵儿妹子的芳容!” “久仰,久仰!” 朱三爷抱拳对四大才子见礼,虽为富甲一方的财主,对读书人还是很敬仰的。所谓士农工商,这个时代,再怎么有钱的商人,在名望上,也没有一个一文不名的穷秀才来的好。 四大才子仰着大好的头颅,向上倾斜四十五度,也不知是在看这云卷云舒,还是在看偶尔掠过的飞鸟,总之对朱三爷这个土财主是不屑一顾的。生怕多看了一眼,便会污了双眼似的。 “伯父,意下如何?” 朱三爷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哎!贤侄有所不知,小女贵儿已经许配了人家,恐怕要辜负贤侄的一番美意了。待大婚之日,肯定请贤侄喝上一杯喜酒!” 贾仁义习惯性的微笑,终于有了那么一丝的变化,虽然只是面部肌肉稍许的抽动,却使本来如天使般的圣洁,变成了魔鬼的狰狞。他虽然努力的在表演,使自己尽量平和的笑起来,到头来却上演了一出笑不得、哭不出的尴尬。 这个朱三还真是给脸不要脸,若不是朱家万贯家财,若不是朱贵儿虽然有缺陷,却也不耽误自己享用那无边春色,于温柔乡中肆意挞伐,自己怎么会落下颜面,来这朱府提亲。 “许配人家?伯父莫要诓我!城中贵公子已被伯父十之八九拒之门外,剩下之人也都有妻妾,你那贤婿却又是哪座井中的癞蛤蟆?” 四大才子配合着哈哈大笑:“癞蛤蟆配没毛的天鹅,都也贴切!妙啊,实在是妙!” (本章完) 第56章 我就是那只癞蛤蟆 红花绿叶中的肆意大笑,让朱三爷本来堆笑的脸面彻底寒冷了起来,就连平日里的皱纹都完全舒展开,化作一道道岁月的冷冽痕迹。他微胖的双手死死攥紧,透过脂肪,青筋隐隐外露。 “让开,让开,后果自负喽!” 府中传来一阵大喊声,随之而来的是一阵急促的脚步。清晨的宁静被彻底打破,就连映射着阳光的七彩露珠,都被震得裂了开来,碎了一地,在石板路上留下一抹潮湿。 朱府家教甚严,平日里哪有什么人敢如此大声喧哗。不过今天,朱三爷脸上却是泛起了笑容,手上的青筋再次被脂肪层掩盖,脸上依旧堆起平日里和煦的微笑。这个不知礼义廉耻的家伙,终于要出手了。 还没看到人影,一道水瀑便从门中喷薄而出,化作一条亮晶晶的白练,冲天而起。然后在空中陡然炸开,成为一颗颗豆粒大小的水珠,自空中落下。完美演绎了一场局部、短时、人造强降雨! 三箱提亲用的彩礼被水浇了个正着,本来娇艳的绸缎花朵,瞬时间失去了生机,如一滩抹布般瘫软在箱子上,显得狼狈不堪。假的做的再像也还是假的,一场风吹雨打便显露了真伪。 红花绿叶五人虽然躲得还算及时,但其中一位独受恩宠,衣袖上还是被打湿了一片。 “哗!” 水花落地,溅起一些微尘,在逐渐明媚的阳光下纷纷扰扰,待尘埃落定,常歌行这才从大门中走出来,看到并没有雨露均沾的五人,眼睛中难掩失望之色。 那位才子嫌弃的用手擦拭着衣袖,然后又习惯的摸了摸鼻子,眉头瞬间便皱了起来。 “你这是什么水?怎么这种味?” 常歌行伸了一个懒腰,扭动了一下腰肢,虽然没有人懂得欣赏,却并不影响他的心情。刚才端着满盆的水,跑了一路,实在是有些劳累。 “这种味道你当然没有闻过,如果你从此爱上了此味道,本着助人为乐是快乐之本的精神,我还是愿意成全你的!” “少废话,这到底是什么?” “本小爷的洗脚水,味道还算正宗吧!如假包换!” “你。。。。。。大早起洗什么脚,呕。。。。。。” 话没说完,建康城四大才子之一,便跑到街边呕吐不止。就连昨夜喝的花酒,吃的胭脂都吐了出来! “什么嗅觉,这分明是昨夜的洗脚水,味道更正宗!” “呕!” “经过常歌行这么一解释,这位鼎鼎大名的才子本来已经有所缓和的病症,又急剧的复发起来,比之前来的更凶残、更猛烈。。。。。。” 贾仁义收起扇子,“啪!”的一声打在手上。本来的一脸微笑换上了一副正义凛然,像是天下大义都在他手中一般。 “你是何人?如此侮辱读书人,就不怕口诛笔伐吗?” 哦!这个贾仁义倒是有些意思,竟然懂得用舆论的力量去打压人,在前世那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谁掌握了发言权,谁就是赢家。 “我——就是你口中的——癞蛤蟆!” 常歌行一字一顿的说出,贾仁义脸色一分一分的发生变化。他想到过朱贵儿的未来夫婿可能是一个落魄书生、可能是一个小商人、可能是一个江湖飘荡之人,甚至可能是一个小白脸,但这些都是籍籍无名之人,相信难不倒贾家。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朱三竟然给自己的女儿选了这么一个痞赖之人做夫婿。 “伯父,你这佳婿实在是有辱斯文,不,简直是斯文扫地!” 不待朱三爷答话,常歌行不屑的哼了一下。 “你们这些所谓的才子也见不得有多么斯文。古往今来才子佳人故事中,佳人的确艳冠群芳,才子只能算是稀松平常。你们都自诩君子,但有谁能坐怀不乱?都是些急色的伪君子罢了!比那采花贼也好不了几分!可怜那些无知的女子,红颜薄命啊!” “你。。。。。。你。。。。。。你竟然敢小瞧我等文采!可敢比试一番?” 常歌行撸起袖子,啐了一口吐沫,“有何不敢?” “好,这可是你自取其辱,怪不得我们建康四大才子!且听一联!” “稻麦豆黍。” 这说的分明是四种作物,其下联完全没有挑战性,最简单的瓜果李桃就可对上。可常歌行哪里肯如此便宜了这些菜籽,要不岂不是对不起他们这身绿衣服! “同属杂种。” 四大菜籽正思量着这四个字是否对仗工整的时候,过了半晌,才怒目看着常歌行。 “欺人太甚!” 常歌行抱着胳膊,懒懒的打了一个哈欠,揉了揉眼睛,满不在意的道:“欺人?像小爷我这般的五好青年,从来不欺负人的,顶多在街上欺负个阿猫阿狗的!” “你。。。。。。” 菜籽本来还想加重语气,重复说一遍“欺人太甚”,可话还没说出口便被生生的噎了回去,人家都说了从来不欺负人的,如果自己等人大大方方的承认人家欺负自己,岂不是就说明自己不是人? “牙尖嘴利之徒,不过就是一个连酒钱都付不起的穷酸,相信身上连一个铜子都没有,别以为攀上朱家这棵摇钱树,便成了富贵人。我到要试试你的本事。” 四大菜籽竟然知道自己在酒楼吃霸王餐的事儿,那个贾仁义肯定也是知道的,看来这些人在来之前,也是作了一番的功课的。就不知他们知不知道自己就是将陈军全歼于江岸的大隋兵马大元帅,大隋帝王次子杨广,大名鼎鼎的晋王殿下! “只有几文钱,你也求,他也求,给谁是好!” 其中一个菜籽,手中掂量着三个铜钱,嘲讽之色溢于言表。分明就是在讽刺常歌行身无分文,是个在朱府蹭吃蹭喝的小白脸! “不如我将这三文钱给你,做那回家盘缠,朱府小姐不是你这种人可以染指的!” “小爷我也奉劝你们,不要大早起便来扰人清梦,不然我这隔夜的洗脚水管够。不如你们晚上来,还能赶上新鲜的!” (本章完) 第57章 才子杀手 四大菜籽小脸气得煞白,若不是顾忌所谓文人的身份,他们没准儿早就撸起袖子与常歌行上演全武行了! “不要在这儿成口舌之利,先对上下联再说。” 常歌行满脸的为难,一副难于说出口的样子。 “这个,不好吧,我还是不说了!” 四大菜籽看到常歌行欲言又止的样子,心中切切高兴,就这么点儿本事,还在我等面前显摆,这不是自取其辱嘛! “有什么不好的,你尽管说就是!” “我说了,我可真的说了!” 四大菜籽显出不耐烦的样子,异口同声的道:“说!” 虽然只是一个单音节,却呈现出了和音之美,若是这四人也组成一支什么黑鸭子组合,就在醉芳楼对面开张营业,绝对比这个四大菜籽的组合要火的多。 “不做半点事,朝来拜,晚来拜,叫我为难!” 常歌行下联出口,便表现出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眼看四大菜籽的脸色已经由白转红,而且是那种潮红。 “我就说不说的,你们非让我说,把自己气着了吧!你们也不用生气,我没说你们无所事事,我也没有什么为难的,最多就是脚在木盆里多泡几次罢了!” 常歌行不解释还好,毕竟以四大菜籽的智商,还不能完全领会这其中略带脚臭味的深意。可经过这么一解释,就成了打脸,而且还是啪啪的那种。 四大菜籽脸上潮红之色慢慢褪去,逐渐变得阴云密布,双眼间甚至有火花在噼里啪啦作响,如电闪雷鸣,恨不得分分钟钟就将常歌行吞噬,将他轰杀至渣! “稻梁菽麦棃粟这些杂种哪个是先生?” 四道眼光灼灼的看向常歌行,此联一出,一场文斗彻底的演变为不带脏字的骂街。 常歌行看了一眼逐渐爬高的太阳,脸上淡淡的笑了一下,不管岁月千年还是万年,这个时代的太阳还是前世的那个太阳,对于转瞬即逝的生命,它是永恒的! “我只是一介粗人,吃的是粗茶淡饭,说的是粗语方言,想得也是柴米油盐这些粗事,做不能先生,也只有你们这般雅士才能担得起先生一词!你们还是薄有才华的,千万不要把自己谦称为杂种。就算你们不在意,考虑过父母的感受吗?他们生养你们不容易,如今却成了杂种,你叫他们情何以堪。。。。。。” 常歌行在那里口若悬河,吐沫星子乱飞,若不是早起没有喝水,导致口水不足,还真的能形成一道迷你的彩虹。彩虹两边一端是滔滔不绝,一端是脸色惨淡! “噗!” 其中一个菜籽喷出一道血箭,白眼一翻,就此晕厥过去。常歌行摇摇头,有些恨铁不成钢:少年,心理素质还有待加强啊! “诗书礼仪春秋许多正经何必问老子!” 说罢,常歌行“哈哈”大笑几声,双手负在背后,转身入府,再不搭理贾仁义一行人。只留一个略显孤寂的背影,在阳光下越拉越长,英雄寂寞,难逢对手也是悲哀。 转过一条小径,常歌行的身体一下子便松垮下来。一只手揉着肚子,“老子真的饿了,真真的饿了。你个朱三儿,真抠门儿,连饭都不管饱,这万贯家财,绝对是从牙缝中省出来的!” 想起昨夜精美的点心,不觉肚子越发饿了,楼上的那个小妞应该也起床了吧!讨要些点心,应该不过分吧,不管心中如何想,身体却是不受控制的向着绣楼方向走去。 至于门外的烂摊子,就让朱三儿自己处理去吧! 却说朱三爷,看着常歌行潇洒而去的身影,满意的点点头,双眼含笑,满脸的褶子再次爬上眉梢、额头,这个常公子还真是这些才子们的克星啊!昨天才气疯一位,今天又气晕一个,可以说战果累累啊! 转过头去,朱三爷立马露出痛心疾首的表情,一副小眼睛散发着愧疚的光芒。 “哎呀!” 他猛的一拍大腿,看似是用了十足的力气,却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只见其形,不闻其声! “我这女婿。。。。。。” “哼!” 贾仁义适时打断,提醒道:“是准女婿!” 只要不是真女婿,只要那个臭小子还没有和朱贵儿成就好事,自己就有机会,今天这出只是小试牛刀罢了! “我这准女婿真是胆大包天,看看!看看!把我们的大才子气成了什么模样!改日我定当带着上好的血参登门谢罪,也好让这位才子补补血气!” 话虽然是抱歉的话,可那语气中,却是实实在在透露着无比的自豪。 “不劳朱三爷了,我等兄弟虽然不才,但一株血参还是买的起的!” 说完,四大才子便头也不回的退去了。只是,来时意气风发,去时却垂头丧气! 朱三爷看着贾仁义,十分无辜的摊着双手。 “这,这是怎么回事。没想到这些读书人虽然文采比我那准女婿差了一些,但风骨却是硬朗了许多!” 贾仁义透过大门,看向深深的庭院。你那个准女婿有风骨可言吗?隔着十丈远就能闻到重重的市井味道,朱贵儿嫁给他,却是白瞎了一副好身子。 “伯父果真眼光独到,寻来了如此。。。。。。奇特之人。只是我观此人与贵儿小姐并不合适,想来贵儿小姐也不会愿意嫁给如此粗俗之人。” “我仰慕贵儿小姐已有些时日,你我也算门当户对,想来结为儿女亲家,也是一件与你与我都好的事情,还请伯父认真考虑一下,莫要因为一时意气,坏了贵儿终身大事!” 朱三爷点头称是,眉眼间一片真诚。 “贤侄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如今此人与小女已有婚约在身。再说旁的,已经没有任何用处了!” “我对贵儿的心,日月可见。还请伯父转达贵儿,我贾府长子夫人的位置永远为她留着。” 说罢,转身离去。只是不显匆匆、也不落寞。折扇轻摇,完美的配合着步子。如同刚才只是顺便拜访了一个忘年交,如今兴致已尽,便自然离去。没有刻意,云淡风轻,颇有古时大贤之风。 (本章完) 第58章 人形茶壶 绣楼前,一个身着鹅黄色衣裙的女子正婀娜着身姿打理着矮竹。这些一丛丛一簇簇的竹子如此扎堆的长在一起,肯定是长不大的,只能在这石榴裙下作为观赏罢了。 女子偶尔也会弯下腰,微闭着双眼,轻嗅那不多的野花。显然,此女子也是很喜欢花朵的,只是不知为何,她的庭院内却没有刻意栽种些名贵花草。只有不知是那股清风携带的野花种子,在这里扎了根。 “咕噜!” 一声不和谐的声音打破了清晨的宁静,女子抬头,正看到倚在庭院门前的常歌行,依旧是轻纱蒙面,看不出表情。没有任何话语,只有一双大眼睛充满了疑问,好像在好奇如此怪异的声音出自何处。 侍立在身旁的侍女一副想笑却又不敢笑出声的俏丽模样,倒是为这庭院增色不少。她在自家小姐身边耳语了一番,朱贵儿一双大眼睛也成了一弯月牙。 朱贵儿拉过侍女的小手,在她手心上用纤纤玉指勾画了一阵,侍女点点头,看了一眼捂着肚子的常歌行。 “我家小姐让常公子在此稍后!”说罢,便上了阁楼。 朱贵儿则继续侍弄着矮竹,完全将常歌行无视,似乎那些绿油油的竹子,比他要帅气的多! 这个朱家小姐也太能耍大牌了吧,难道本小爷连一句话都不值得她开口吗?要么笔墨传话,要么侍女代言,难道这个时代的男女之妨已经到了这个程度,不仅是肌肤之亲,难道连说上一句话都是逾矩的行为? 作为一个穿越者,而且还是对历史知识很是匮乏的穿越者。常歌行对这个时代的生活习惯、禁忌等的了解还是很匮乏的。 不多时,三个侍女从绣楼上下来。还是昨晚的那张桌案,还是那套笔墨纸砚,还是那个蒲团,只是盘子中的食物并非点心,而是一盘水果。 一颗金黄色柠檬被摆在盘子中间,围绕柠檬摆放的是一圈又一圈的荔枝,表皮还带着点点水珠,显然是刚清洗完不久。 整个果盘看上去就像一朵盛开的花朵,金黄的花蕊,暗红的花瓣,带着清晨的初露,整个就是一副娇滴滴的模样。 前世,常歌行虽然是顶尖的商人,头脑可谓精明之极。可对于女人的心思,却是半点儿也搞不明白。直到穿越前,虽然露水情缘不断,但登记合法的妻子却还没有。 他挠了挠脑袋,发现不论哪个时代的女人都难以令人琢磨,女人的神秘性,自女娲造人的那一刻就是注定了的。更令人难受的是,女娲大神并没有将密码告诉男人,而且,就连女人也忘记了自己的初始密码。 女人无理取闹,男人受着就是,那些受不了的,好吧,已经灭绝了。 好好的一盘水果非要摆出这么一个造型,你这是给我看啊,还是给我吃啊。常歌行也不客气,四仰八叉的坐在蒲团上,伸手将金黄色的柠檬抓在手中,看这颜色一副很美味的样子,想来可以摆在果盘中的,应该不会酸到哪里去。 剥开金黄色的外皮,露出里面的果肉。剥下一片小心翼翼的放在口中,然后,常歌行就知道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一股酸爽感从舌尖蔓延到舌根,从门牙一路倒到大牙,太酸了!整个腮帮子都有了一种麻木感。这个朱贵儿简直比醋坛子还要酸上三分,这样的水果,她也能下咽? 不知何时,朱贵儿坐到了常歌行的对面,两条笔挺的玉腿微合,如一条在礁石上吹着海风的美人鱼。她有些惊疑的看着常歌行将柠檬向嘴里塞,这个人该不会饿傻了吧! 直到看到常歌行一副欲死欲仙的模样,双眼又变成了两湾浅月,在一片幽深的潭水中不断摇啊摇。 侍女在两人面前奉上香茗,常歌行像是看到了救星一般,一饮而尽,嘴中的酸涩之感顿时蔓延到胃肠中。本来就饥肠辘辘,如今更是火上浇油,“咕噜!”之声再起,像是有一群青蛙寄宿在胃腹中般。 常歌行索性抢了侍女的茶壶,脖子轻扬,一口咬住壶嘴,“咕咚!咕咚!”喝了起来。使得站在一旁的侍女不断皱眉,这个人实在是粗俗的很,品茶本来就是雅士,如今被这位演绎成了黄牛饮水,实在是大煞风景。真不知道小姐为什么不赶走他,反而把风度翩翩的贾公子拒之门外。 一壶茶水下肚,胃中的灼烧感减退不少,打了一个响嗝,气息中透着茶香,却是闹了一个水饱。 朱贵儿剥下一片柠檬,两只手各捏主一端,微微用力,便有柠檬汁液滴到茶水中,随着柠檬汁的滴入,茶水颜色起了一些变化,虽然不明显,但却是真实存在的。本来透亮的茶汤,有了一抹好看的淡金色。 朱贵儿示意常歌行尝尝,他摸摸自己满是茶水的肚子,摆摆手,“喝饱了,实在喝不下去了,我现在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大号的人形茶壶!” 朱贵儿也不言语,只是一双美眸期许的看着常歌行。 常歌行摆着手,朱贵儿则一动不动就这般看着他,好像他正在做什么亏心事儿般。双方僵持了一会,常歌行终于败下阵来。人家只是一个眼神,他却要做着如此“复杂”的肢体动作,就是从消耗上来说,他注定是耗不过朱贵儿的。 “好吧,你赢了,我喝!” 话语间颇有前世推酒失败的感觉,只是这次因为肚子中的存货尚多,少了许多感情深、一口闷的痛快。轻抿一口,茶汤初入口时的苦涩感消失了大半,剩余的只有纯粹的茶香,使得本来不喜饮茶的常歌行竟也喜欢上了这种味道。 朱贵儿眼眸间又弯成了月牙状,只是视线却未曾离开茶杯。常歌行深吸一口气,张开嘴,将茶水倒入口中,然后做了一个吃药片的动作,剩余的茶水入腹,没有一滴浪费。 朱贵儿这才拿起毛笔,在纸张上写起了字。才子向来以红袖添香为风流韵事,似乎红颜只做了高贵读书人的陪衬,即便添香、即便研磨,也只是为这些读书人打打下手罢了。 他们从来没想过,甚至有几分忌惮,若是这红袖执笔,又是怎么样的光景。 (本章完) 第59章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朱贵儿拿起纸张,轻轻的吹了一阵,同时被掀开半边的薄纱,一抹朱唇时隐时现,就连嘴角那淡淡的笑意都看了一个真切。 活脱脱一个女神啊,朱贵儿的美不同于李秀宁的英气,透着江南女子的温婉与知性美。 待字迹干涸,朱贵儿举起纸张,挡住了常歌行贪婪的目光。 “你把贾仁义赶跑的?” 常歌行剥开一颗荔枝,整个送入嘴中,咀嚼了几下,不紧不慢的将核吐在地上。 “我从里到外都是彻彻底底的好人,怎么会做出赶人走这么没有品味的事情呢?” 朱贵儿拿起毛笔,又是一阵写写画画。这个女子绝对可以称得上才女,虽然这个时代女子不入学,只学些刺绣女红。但朱贵儿肯定打小便沉浸学问一道,而且还相当的有天赋。相信如朱家这样的富贵人家,还是请得起家庭教师的,一对一授课,效果可能还要比上那学堂好的多。 一个人就算是表演天才,也演绎不出这种恬静的书香气。看着玉手轻握毛笔,虽然同样是握笔,却是比常歌行要优雅的多。恬淡的气质化作白纸上的墨线,虽然是写字,却有着一种山水画的美感。山山水水、花草树木就在这浓淡相宜的字迹中。 常歌行看得有几分出神,若是有一房如此娇妻,平日里吟诗为乐,写字抒情。种上几亩薄田,虽不能饱食,也能度日。只是这样的生活只能是想想。信息高度发达的前世,花花世界,几多诱惑,谁人甘于在深山老林渡过余生,生生死死都没人知晓。在这个时代,纷扰将起,有谁能真正的避过此乱世,又到哪里去寻找那片桃花源。 “那他怎么走了?” 朱贵儿有些不满的抖动了几下纸,这个人还真可恶,自己好不容易下决心和他面对面“聊聊”,他竟然走神! 常歌行从那纷扰的思绪里转醒,摇了摇头,自己这是怎么了,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想的都是怎么更好的活下去,今天怎么多愁善感起来! “他是被我帅走的,本小爷在他面前一站,光辉的形象瞬间将他秒杀!” 朱贵儿有些嗔怪的看了一眼常歌行,这个人怎么这样,自己好好和他说话,他却这么不正经。 “四大才子又为什么走的?” “他们四人本来和小爷我相谈甚欢,大有相逢恨晚的感觉,谁知道其中一位突然心脏病发作,这一场本来可以传诵古今的谈话就这么夭折了,实在是可惜,可惜啊!” 说道情深处,常歌行不禁仰天长叹:“伟人有曰,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 朱贵儿向着常歌行翻了一个好看的白眼,这个人真是奇怪,经常冒出一些自己听不懂的话,难道是因为自己在屋子里关久了,和外面的世界已经脱节了? 如果常歌行知道她心中所想,肯定十分严肃的告诉她:脱节没错,而且这一脱就是几千年! 常歌行想到远在长江边上的几十万人马,还有那个王爷助理,李秀宁。自己既然已经到了建康城,虽然赞助还没有拉到,好歹也深入了敌人内部。要是搞定朱三爷,给自己的新城赞助几百家店面,岂不是大大的好事! “贵儿小姐,我有一事相求。离家已有十日,未免家中父老惦记,想请贵儿提笔帮在下写一封家书!” 朱贵儿看着常歌行,想来此人被自己的父亲诳来,签了卖身契,家中人肯定会惦念,写一封家书也在情理之中,便微微点点头,算是应下了此事。 常歌行清清嗓子,脑袋呈四十五度角斜看着远方,眼神中落寞之情尽显,一副游子怀乡的忧伤四溢开来。 朱贵儿感觉手中的毛笔顿时沉重起来,这是一份怀乡游子的寄书。只是,长歌行第一句话便让这位才女沉稳的手抖了一下,一滴墨水滴落在白纸上。这是她六岁之前才会有的情况,之后的十年里,出自她笔下的墨水都是规规矩矩的,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放肆过。 “本人亲书,几日不见我的书法是不是进步很大?” 第一句话不是嘘寒问暖,也不是开场的客套,竟然是自夸,而且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正主儿就在眼前,就敢光明正大的欺名盗世。 朱贵儿换了一张新纸,看了一眼完全没把说谎当回事儿的常歌行,终是提笔开写。这个亦正亦邪的怪人,和他在一起总能给自己带来“惊喜”,长久静默的心湖似有点点微波荡漾,而且越来越大,就连心神也跟着摇曳起来。 此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君子,或许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把自己当成过君子。可若说他是一个小人,也当真是冤枉了他。或许真实二字,便是对他最好的评价。 “小宁宁,咱们家的围墙修的怎么样了?那些家丁可还听话?要是不听话,看我回去打他们屁股。修建房屋的钱,我过段时间便会寄过去。不用省吃俭用,照顾好家人。要是有什么豺狼虎豹,痛扁一顿就是!” 一封简短的家书在朱贵儿手中落成,看似只是一些家长里短,总怎么感觉怪怪的,却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儿。 按书中所写推断,这位常公子应该家住深山,要不哪里来的豺狼虎豹?家中这几日应该正在修院墙,而且还有房屋需要修建,那为什么不先修房屋在修院墙呢?貌似家中还有家丁,而且还不是很听主人家的话,这样的家丁直接辞掉就是,用得着这么迁就吗? 朱贵儿满脑子的问号,任她才学过人,也理不出其中滋味! “还请贵儿小姐差人将信送到建康城外二十里处的随缘居,我家人长年去哪里送劈柴,到时候让老板给他们就好。” 所谓随缘居,是大隋军队渡江后,建在建康城外众多联系网点中的一个,这些网点大多以茶馆、粥铺、酒肆等作为掩饰,平日里按照各自行当的规矩经营,暗地里却是给大隋军队传递消息之用的中转站。 朱贵儿点点头,将信件递给了旁边的侍女,侍女拿了信件便走出了小院,应该是差人送信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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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60章 长安城中卖炭翁 大隋都城,长安。农历大年已过,天气却没有丝毫转暖的迹象。一场大雪正在大隋的权力中心飘扬,将明朝暗涌统统埋藏,到处一片雪白,一片清明。 街角一条老狗,蜷缩着身子瑟瑟发抖,白雪已经将它本来的毛色掩盖。在它旁边是穿着单薄衣裳的老者,他将头深深的埋在膝盖上,似乎这样能暖和些。一双稍显浑浊的眼睛,却死死盯着面前的一担木炭。 天气虽冷,但他却舍不得烧炭取暖,只期望在这大雪天,这担炭能卖个好价钱,一家老小还等着卖炭的钱去买米粮,不然很难熬过这个冬天。 一行人从远处走来,穿着统一的青色衣服,统一的青色小帽,手上提着统一的棍棒,看样子应该是大院里的仆从。他们的脚印在雪地上延伸了很远,直到消失在茫茫大雪中,还不见尽头,他们应该已经走了很远的路。 “大哥,这大雪的天儿,咱们到哪里去找木炭啊!” “就是,就算是太子府也不能这般难为人吧!” “休得胡说,小心祸从口出!” 那个被唤作大哥的男子,显然在这一群人中有些地位。“祸从口出”这四个字让几人一阵沉默,他们在太子府当差,能活到今日,自然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只是冒雪而行实在不是什么美差,这才抱怨了几句,听到“大哥”的提醒才知道自己失言了。 接下来便是静默无语,默默而行。雪花伴着清风,落在屋檐上、落在干枯的树枝上、落在苍茫的大地上,那些稍远些的脚印已经变得模糊,更远一些的只剩下了一个个浅浅的痕迹,已经变得难以分辨人的走向。 卖碳的老翁,耳朵突然动了动,眼睛也由浑浊变得有了几分神采。他听得真切,是人脚踩在雪地上的声音,有人来了,或许是来买他的碳的。 他终于将目光从那两担活命的碳上移开,抬起头要看看是何人从这里经过。还没等看清来人,胸口上便被踢了一脚,视线也是一阵的模糊。老翁跌坐在雪地上,留些一个狼狈的印记。 “哈!哈!哈!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两担碳就是给你我兄弟二人准备的!” “就是,就是!” “这下可以回去交差了!” “拿走!打道回府,回去还能补个囫囵觉!” 。。。。。。 老翁从雪地上挣扎站起,哆哆嗦嗦的竖起两根手指,“两担。。。。。。二十文!” 两担木炭,二十文,虽然比平时高了三文钱,却也不是很离谱。 几个青衣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轰然大笑起来。 “哈!哈!哈!我没听错吧,这个老头儿竟然管我们要钱!他竟然敢向我们要钱!哈!哈!哈!好长时间没有听到如此的笑话了!” “就是,换做平日咱兄弟不向他们收占地费就好不错了!” “我看这个老头儿是活腻歪了,不如我们就做做好事,成全了他,哈!哈!哈!也算积下一份功德!” “去尼玛的!” 那个“大哥”一脚揣在老翁的小腹上,老翁蜷缩倒地,却没有发出任何呻吟声,不知是早已经没了呻吟的力气,还是习惯了忍受,到如今已经变得麻木。 几个人就要拿走木炭,蜷缩在地的老翁不知哪里来的力气,铺在两担木炭上,死死的压住。 “你们不能就这么抢走啊!这是我们全家的命啊!老天啊!你开开眼,看看这个世道吧!看看吧。。。。。。” 任青衣人如何拉扯,老翁就是死死护着木炭不肯放手。 “大哥”知道表现自己的时候到了,脸上显出一丝狰狞,眼中寒星不断闪烁,比这大雪严寒还要冷上几分。几个小弟知道,自己大哥要发飙了。 他能成为这一群人的老大也不是没有缘由的,此人外号“刁三”,平日里狠辣无比,自从成了太子府护院,更是无所顾忌。 刁三举起手中棍棒,一记打在老翁背后。 “啪!” 一声脆响传入几人耳朵,老翁本来就穿着单薄,几乎与单衣无异。棍棒打在身上竟然发出了棍棒交击时的声响,完全不像是打在皮肉上,而是直接打在骨头上一般。 老翁依旧不发一声,只是死死的压住两担木炭,说什么也不让开。 “你个老不死的,骨头还挺硬,我倒要看看,能不能硬过我的木棒!” “啪!” “啪!” “啪!” 。。。。。。 老翁口鼻之中逐渐淌出鲜血,滴答到本来已经被雪花覆盖的木炭上。温热的鲜血将雪花融化,露出了木炭本来的颜色,漆黑的发亮,端的是上好的黑炭,相信燃上数块便能抵御这冰天雪地。 只是如今,在黑亮中,却有了一丝暗红。 刁三打了一阵,呼呼地喘着粗气。身边的几个小弟立马上来,掐肩的掐肩,捶背的捶背,揉腿的揉腿,就像在欢迎一个大胜归来的将军般。 “要是太子知道大哥这么尽心尽力的为太子府办事儿,肯定会嘉奖大哥的!” “就是,看看这个该死的老头儿,把大哥累的!” “就不劳烦大哥了,看我教训教训他!” 一个青衣护院,拍完刁三的马匹,便挥起棍棒又在老翁的背上打了几下。殷红的鲜血早已经把单薄的衣服染透,即便雪花再大,一时间也无法将这片刺眼的鲜红抹去。一片片冰凌将血水冻住,犹如一颗凄美的血玉。 “小六,不要这样嘛!咱们还是要爱护老人的!” 刁三挥了挥手,一副大慈大悲的模样教训着小六。 “是!是!就知道大哥最仁义了!” 刁三满意的点点头,“将老人家拉开吧!咱们要的是木炭,何苦这么为难一个老人家呢!” 几个青衣护院,一齐下手去拉老翁,两担碳都离开了地面,老翁还是死死的抱住,完全没有松手的意思。 无奈之下,分出两人去掰老翁的手,却是一片冰凉,完全没有活人的温热。 两人后退几步,一个屁股跌坐在地上,“死。。。。。。死了!”。 ? ?感谢大家的支持,谢谢各位朋友收藏、推荐! ? ???? (本章完) 第61章 春色无边 刁三眼中闪出一阵厌恶,“把老头挪走,拿了木炭回府!” 青衣护院们百般折腾,还是抵不过老翁生前深深的执念。这具单薄的尸体与两担木炭好像成为了一个整体,再难分离。 刁三心中越发的焦躁,他只想赶快离开这里,他从来不信什么鬼神,相信只要自己够狠,就连鬼神都要惧怕自己三分。只是今天,他却感到了深深地不安。 一脚踹开费力掰着老翁手指的小六,几声骨折的声响在这漫天大雪中格外明显。几个青衣护院停下手中动作,浑身打了一个冷战,就连落在肩头的白雪都抖落了数片。 刁三举起老翁的尸体,狠狠的丢在墙根,嫌弃的“呸!”一声。 “还愣着做什么?拿木炭回府!” 几个青衣护院有些怯怯的看着那两担木炭,没有了死死抓着不放手的老翁,却显得更加沉重了,一时间竟然没人敢靠近! “一群废物!” 刁三狠狠的骂了一句,一手抓起一筐,就往回走。青衣护院连忙跟上,这次却没有了拍马屁的声音。 风携带着飘雪不断向着墙根赶去,相信过不了多少时间,那具瘦小的身体便会彻底被白雪掩埋。 雪地中一小块儿,逐渐的突起,好像有什么东西就要从这深沉的冰雪中苏醒般! 它匍匐着向着老翁的身体处爬去,像是在行那五体投地的大礼,在雪地上留下一条深深的沟壑。它伸出粉红的舌头在老翁的脸上舔了舔,然后抖了抖身上的皮毛,雪花纷纷飞落,与正自下着的大雪融为一体。 露出本来面貌的,原来是一条黄狗,一条年迈的黄狗! 他嗅了嗅刁三等人离去时留下的脚印,亦步亦趋的跟了上去,雪花又逐渐沾粘在它的皮毛上,不多时便与这漫天的雪幕融为一体,它像是一条孤寂而又苍老的狼,在这茫茫飘雪中流浪! 。。。。。。 。。。。。。 太子府。 一炉炭火烧的正旺,数盆绿色植物长势正好,甚至葱绿间还夹杂着几朵鲜艳的小花,一副春意盎然的景象。 一个三十来岁的年轻人慵懒的靠在榻上,有两个衣着单薄的妙龄女子正为其捶着腿。他一只手探进女子的衣襟,五指间不断揉动,像是在把玩一方美玉,女子则娇红着脸,任君施为。 年轻人吐出一粒荔枝核,有纤纤玉手小心翼翼的取走。 “宇文丞相,外面可是大地回春!为何本太子觉得有了几分暖春之意!” 侍立在床榻旁边的宇文化及,头发些许花白,却梳理得一丝不苟。脸型瘦长,两腮间少许凹陷,一缕山羊胡垂在胸前,黑色中偶有几缕银白,更显智慧!虽已过了不惑之年,脸上皱纹倒是没有多少。 “太子殿下乃是将来要继承大统之人,周身自然有龙气环绕。龙气所聚,无处不是春啊!” “好!宇文丞相说的实在是好!不过本太子觉得这才是春色无边啊!” 说话间,五指用力,妙龄女娇呼而出,惹得太子杨勇“哈!哈!”大笑。 “我那弟弟怎么样了!” “据密探回报,晋王殿下独自一人去了建康城!并且。。。。。。” “并且什么?” “晋王殿下似乎卖身到了建康城富户朱家,不知所谓何事!” “哈!哈!哈!” 太子杨勇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将手从妙龄女的衣襟里抽出来,擦拭着眼中的泪水,然后将手放在鼻子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一脸的陶醉。 “堂堂大隋王爷,却卖身给了陈国一商贾之家,实在是我大隋之辱!” 说话间,一掌拍在床榻上。一阵闷响如春雷般在这个暖室中乍起,吓得本来娇羞的美人儿脸色煞白,娇艳的红唇也失了颜色。倒是宇文化及连眼皮都没眨一下,似乎已经习惯了太子如此。 女子羞愧,却不敢怒,就连一点不满的表情都不敢显露出来,反而调整好姿势,方便太子更好的玩弄。那些忤逆过太子殿下的女子的下场她是见到过的,被赏赐给太子亲卫,生不如死! “好!好啊!我的好弟弟,你果真没有辜负我这个当哥哥的期望!大臣们都说我荒淫,你却是荒唐!荒唐啊!” 太子杨勇用朗诵的语调将这一番话说出,皆用的丹田之气,仿佛在歌颂常歌行的荒唐行径般!隋文帝二子,一个荒淫,一个荒唐,难道都是借洪荒之力托生的? 宇文化及自始至终情绪没有任何波动,不管是太子的惊怒、美女的艳光,还是最后的狂笑! 他冷静的就像是一个局外人,在台下看着一出大戏。戏里有悲、有喜,有无边春色,有尸山血海! “建康城中死上一个家奴,应该是很正常的事儿吧!你说呢,我的宇文大人?” 宇文化及微躬着腰,“太子殿下,老臣知道怎么做了!” “你知道怎么做了?我怎么不知道!我刚才说什么了吗?” 宇文化及低着头,那缕山羊胡已经触及到了衣裳,虽然显得惶恐,但若注意他那双不曾掀起任何波动的眼睛,就会知道,这个大隋的重臣,心思稳如泰山! “太子殿下什么都没有说!” “好,说的好!下去吧,做你该做的事儿去吧!” 宇文化及缓缓退去,低着的脑袋始终没有抬起,因为他知道,想要项上人头不落地,就不要随便强抬头。一时的扬眉吐气,只是让这身烂肉腐朽的更快些罢了。 杨勇翻身将美人儿压在身下,在这如春的室内,做起了那杀伐不止的风流将军。 ? ?感谢大家的支持,谢谢各位朋友收藏、推荐! ? ???? (本章完) 第62章 不说话也是罪过 长江南岸,一条光亮的匹练横卧在江水之上,如天上的星河垂落。蜿蜿蜒蜒,绵延数百里。江岸之上更有数十座炉窑,燃烧着熊熊烈火,将半边天都烧成了红色,宛如火烧云降临! 江岸之上,是一望无尽的营帐,点点火光从营帐中透射而出,隔着重重江雾,远处的灯火便如遥远的星辰般隐隐约约不甚清晰。 坐落在营帐之间的篝火,宛若天际的大星,将重重水雾烧得沸腾,离得老远就能看到升腾而起的热气。 一杆杆写着“隋”的大旗,迎着江风猎猎作响。一队队军士不间断的巡逻,哪怕是一只苍蝇都无法囫囵的飞进去。 在最为豪华的一座营帐内,一个戎装女子正端坐在一巨大桌案前,手里拿着一纸书信,看得仔细,不知是信中什么内容,引得秀眉微蹙,娇嫩的粉唇也微微撅起,似乎在和心爱的郎君怄气一般! 令人奇怪的是,她并未坐在桌案的正前方,而是坐在侧边,扭转着娇躯看着大帐中的一众人。 贺若弼上前一步,“秀宁助理,敢问晋王殿下可好?” 自常歌行偷偷溜进建康城,将军中一切事物交给了李秀宁这个所谓的晋王助理打理,众将士哪里肯听这样一个小女子之言。可李秀宁把常歌行临走之前留下的字条当成了金科玉律,每每有将士不听军令,她都要将字条拿出来当众宣读,包括结尾处那几声阴阳怪气的笑。 当然,宣读之后的结果就是——有人挨军棍。包括与大军会合不久的当世名将杨素,也没能免了这一顿军棍。 韩擒虎为人最是憨直,这段时日屁股就没消过肿。一边小心翼翼的迈着步子,一边揉着大了半边的屁股,成了韩擒虎最为独特的画风。 贺若弼为人倒是精明,虽然未曾遭受那军棍之苦。可如今看到那张薄薄的纸,却也总觉得两股战战、冷风习习。 拿着鸡毛当令箭,说的就是如今的李秀宁,伐陈军中大名鼎鼎的秀宁助理。 或许是扭转身子时间太长,身子有些乏了的缘故,李秀宁慵懒的舒展了一下身子,将书信放在桌案上。 “晋王殿下好的很!数日不见字迹也娟秀了很多,想来是快活的很!” 韩擒虎一手揉着肿胀的屁股,一手捂着被浓重胡须笼罩的嘴巴,生怕自己又说错话,惹恼了那位姑奶奶,使得自己的屁股又大上几分。他使劲儿嗅了嗅,总觉得这大帐内的空气有了那么一丝丝异样,总觉得有一股子酸味。 就连韩擒虎如此粗犷之人都感觉到了李秀宁的异样,更何况那些精明的将领,小女儿的心思他们虽然不能全懂,却也能猜上那么几分。 看着隐隐作笑的几人,李秀宁知道自己失态了。失态了怎么办?好吧! 她将手探进衣袖,一个精致的小小包裹便拿在手中。众将士看到那小小的包裹,却似看到了毒蛇猛兽般。 尤其是韩擒虎,更是双手将屁股护了一个周全。屏气凝神,死死的闭住嘴巴。在心中告诫自己,这次他一定要忍住,不能说话,坚决不能说话。 “秀宁助理,本将偶感腹部不适,就先行告退了!” “本将忽然想起,伴随我多年的战马还没喂草料,正所谓马无夜草不肥,就先告辞了!” “本将身子发寒,想来是得了风寒,就先告退了!” “本将。。。。。。” “本将。。。。。。” “本将。。。。。。” 。。。。。。 众人各自说着自己的理由,恨不得赶快离开中军大帐,毕竟被一个小女子打屁股实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到了后来,众人竟然有了争先恐后的迹象。想想也能理解,这理由是越说越少,越说越离谱,到后来就连最离谱的理由都不好想出来了。大隋军帐内,因为屁股的原因,却引起了一场头脑风暴,相信传扬出去定是脍炙人口的佳话。 什么回去要打老鼠,灭蟑螂,拍蝇子,除蚊子之类的蹩脚理由应有尽有,李秀宁只是笑盈盈的看着,倒是没有和众将较真,她今天本来也没有打人的计划。 只是让“四害”遭了罪,军人说出的话,板上的钉,回去肯定少不了折腾一番,找不出一只苍蝇、蚊子的尸首,是不能善罢甘休的。 到最后只剩下了嘴唇哆嗦不已,却说不出一句话的的韩擒虎。韩大将军眼神慌乱,心里苦水连天,不带这么玩的,平时大家不都是闭口不言嘛,今天这是怎么了嘛,到底是怎么了!宝宝心里苦啊,你们这群没良心的都给我回来,又要老韩给你们背黑锅! “秀宁。。。。。。助理,本将偶感腹部不适。。。。。。” 还没等韩擒虎将话说完,李秀宁便打断了他的话语,“韩伯伯,您等想个有点儿诚意的理由吗?” 韩擒虎脸上浓密的胡须中已经有小溪潺潺流过,顺着嘴角流到舌尖,苦啊!实在是苦!宝宝心里苦啊! 李秀宁学着常歌行的样子,用食指敲打着桌案。若用此木料做成一把五弦琴,肯定能奏出绝美的曲子。“嘟!嘟!嘟!”的空灵声音,在大帐内回荡,也不断刺激着韩擒虎的耳膜。 “本将屁股疼,要回去疗伤!” 李秀宁收起食指,用大拇指在食指肚上刮蹭了几下,似乎在回忆这这方桌案的触感。 “这个理由倒是有诚意。。。。。。” 韩擒虎听到这里面露喜色,谁说咱老韩有勇无谋来着,咱还是有些急智的。 “但,太粗俗,我不喜欢。” 韩擒虎脸色立即垮了下去,由晴空万里变得阴云密布,“你如此对待晋王殿下的爱将,他回来是不会放过你的!” 韩擒虎悲喜交加之下,早就忘记了慎言。扯着大嗓门,就要和李秀宁理论一番,可是,女人是用来讲道理的吗? 李秀宁缓缓的叹了一口气,“韩伯父,看来咱们还是要重温一下晋王殿下留下来的训示啊!” 说着,就小心翼翼的打开小包裹,里面露出一方不大的纸条,正是常歌行临行之前所留。 (本章完) 第63章 你家小姐亲启 “秀宁小丫头,我可是你的父辈,你可不能把事情做绝,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李秀宁举起纸条,一副恭敬的模样。不知怎么的,眼前却是浮现出了那可恶之人的面貌。你倒是风流快活去了,这才几天就勾搭上了不知哪家的小姐,我却要在这替你收拾烂摊子。 她却没发现,自己此时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常歌行离开之时,将军中大小事物交给自己处理,自己是心中窃喜的,这样就能一展平日里的抱负。 如今,就因为这一纸娟秀字体,她却是期望常歌行早些回来,最好马上就回来。就像之前那样,坐在桌案前,不安分的看着自己。 韩擒虎看着陷入沉思的李秀宁,便蹑手蹑脚的向后退去。眼看就要出了这中军大帐,却被一扇门板挡了回来。李元霸贼笑着看着韩擒虎,“韩将军,如此匆忙这是要到哪里去啊!” 韩擒虎回头看了一眼李秀宁,貌似这位秀宁助理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咬牙切齿却压低着声音,森寒的道:“小兔崽子,最好让开。不然,惹火了韩大爷,没你小子好果子吃。” 李元霸用手拍着胸脯,一副怕怕的样子。门板却把帐门堵得严严实实,这段时间可是把李元霸这小子爽坏了,先是打了自己老爹,然后军中一干将领十之八九都与他手上的那根棍棒做过深入交流。 尤其是这位韩擒虎大将军,自己招待了他不下五次,可谓是老主顾。李元霸对待这般回头客还是有优惠的,几十军棍下去,绝对保证两片屁股肿的一般大小,和谐对称,绝对不影响美观,旁人看了只会夸赞一句:老韩,几日不见,屁股翘了很多嘛,可有秘方! 至于威胁,李元霸可是不怕的。他本就是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主儿,今日活得开心、爽快便好,哪里会去管那遥远的明日愁。 “助理姐姐,韩老匹夫想要跑,被我拦下来了!” 李秀宁将纸条工工整整的放在桌案上,蹙着眉头看着李元霸。 “韩将军乃是当世名将,你怎么能如此无礼!” 韩擒虎心中那个感动啊,还是女娃心软啊,不像这个滚刀肉,油盐不进,下手还贼狠! “元霸,给你的疗伤药还有吗?” “还有,小弟我都没舍得用!” “这样就好办了,带韩伯父去领军棍吧,记得让人给韩伯父擦伤药,双倍剂量!” 李元霸心中大赞,还是姐姐心地好,那是多么珍贵的疗伤药啊,晋王出品,只此一瓶,双倍的剂量都用上了,实在是太浪费了,太奢侈了。 韩擒虎欲哭无泪,他发誓一定要和李渊断交,他养的这两个子女就是为了和老韩我的屁股过不去啊。 李元霸秉着尊老爱幼的精神,满脸堆笑,只是再深的酒窝也藏不住那份得意。棍子啊棍子,我一定要把你当作我李元霸的传家宝,子子孙孙的传下去,爱抚过大隋三分之一将领的棍子,恐怕天下只有这么一根了。 无论到了什么时候,只要大隋帝国还在,这根棍子就是天下最大的谈资! 中军大帐内再次恢复了宁静,李秀宁将两张纸铺在桌案上。一张是刚才的书信,一张是之前的字条。一张字迹娟秀,一张如稚童涂鸦,完全是两种迥然不同的风格。 “真不知道是哪家瞎眼的姑娘看上了这个登徒子!” 她将字条小心翼翼的收起,纸张发出清脆的声响,听在李秀宁耳中却像是一段美妙的音乐般,让人心情舒畅,双眼不经意间闪现着欢快的柔波,然后慎之又慎的将小包裹收在衣袖中。 再看那纸书信,李秀宁双眸中显出一片暗淡。看这字迹,执笔之人应该是一位难得的丽人吧,以这位晋王殿下的性子,肯定被迷的七荤八素,没准儿早已经把这六十万大军还有。。。。。。忘的一干二净了! 她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细细的研着磨,直到墨汁浓淡均匀,稀稠适宜,才提起毛笔蘸上一蘸。她专注的看着毛笔尖端的一滴墨水滴落,才在书信下方的空白处书写起来。 如果有人在,就会发现上下两种不同的字迹写的却是同一文字,就连字与字之间的间隔都不差分毫。犹如对峙的两军,将对将、兵对兵,虽然整齐工整,但杀伐的气势却已经尽显,只要一声令下,便散作浓妆淡抹,化成战场厮杀之场面。 李秀宁不经意间起了比较之心,“其实,我的字也不比那女子的差!” 然后她拿出一张白纸,捋了捋额间的秀发,把桌案上的油灯往近处移了移,使得稍显暗淡的白纸变得雪白一片。她执着笔犹豫了好久,却没在白纸上留下哪怕一滴墨迹,这是当年她初学书法,先生考量她的时候,才会出现的情况。 此时已是深夜,帐外,只有巡逻士兵的脚步声,篝火里的噼啪声,还有江水哗哗东去之声,还证明着时间还在流转。 一切都是静谧的,倦鸟归林,将头藏在羽翼之下酣眠;马厩里的战马,吃了上好的草料,饮了长江的水,也闭着眼睛,去会见弼马温了;韩擒虎趴在床上,这是如今他睡觉唯一正确的姿势,但无论是什么姿势,都影响不了他的睡眠质量,如雷鼾声,使得床边的少半碗清水,涟漪阵阵,微波荡荡! 中军大帐中,那个婀娜的身姿却刚刚起笔。虽然戎装在身,却掩不住书香之气,一面铁血,一面小女儿家的娇柔,都在李秀宁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道道线条在白纸上勾勒,想到常歌行收到此信的精彩表情,脸颊上不禁出现两个梨涡。 你放下挑子不干了,让本小姐给你挑大梁。就好像你出去泡妞,却要本小姐给你把风一般,天下哪里有如此美事。要是本小姐不给你使些绊子,怎么对得起这六十万大军。 这就是李秀宁心中最真实的写照,本小姐可以给你看着六十万大军,但你出去勾三搭四就不对了! 回信书写完毕,和来信一起装入纸封。然后,写上六个醒目的大字:你家小姐亲启! (本章完) 第64章 战书?泯恩仇! 建康城,朱家。 绣楼前的小院内,朱贵儿正拿着两张纸仔细端详,嘴角流露出淡淡的微笑,好像在看什么有趣的事情般。 站在一旁的常歌行纳闷不已,这个秀宁丫头回信就回信吧,干嘛要写上“你家小姐亲启”,害得他想看一眼这封来自隋营的信件都不可得。再说,自己有说过朱家有位小姐吗?万一是位大妈怎么办? 农历新年过后,江南已经有了几分春意,特别是正午的时候,清风吹拂在脸上,甚是舒服,深吸一口,便将鸟语花香统统纳入口中。 暖风拂过朱贵儿的发梢,使得一缕秀发脱离原来的羁绊,随意的飘扬的脸侧。却完全不觉得凌乱,反而有一种随性的美感。 她将这缕作怪的秀发挂在耳根,脸上的笑意却越发的浓重起来。也不知道这两张纸上究竟写的什么,朱贵儿已经观瞧了一刻钟,却还显得意犹未尽。 终于,她在矮竹旁的桌案前坐下,雪白的纸上出现四个娟秀的字迹:此女很美! “很美?” 常歌行如丈二的和尚般摸不着头脑,这个贵儿小姐难道有什么特异功能不成,从字迹中便能看出写字之人的美丑,难道这就是由字识人!不过,她说得倒没错,李秀宁也算得上少有的美女,只是性子烈了些,不是好骑手,是驾驭不了这匹胭脂马的! 朱贵儿用镇纸将两张书信平放在桌案上,眼睛左右打量,像是在思索如何回信般。 常歌行腆着一张脸,凑上去要看个究竟。秀宁丫头不给自己这个晋王殿下回信,偏偏让一个素未蒙面的女子亲启,这里面绝对透露着古怪,而且是大古怪! 只是一眼,常歌行脸上也充满了古怪的笑意,不管是弧度还是幅度,都与朱贵儿有着惊人的相似。 一张信纸上,毋庸赘言,是一种文字,两种字体。只是,一个婉约如静花初放,一个泼辣如烈火燃燃。两种字体出现在同一张纸上,大有平分秋色之意。 另一张纸上却不是什么文字,而是一幅画,一副李秀宁自己的自画像。柔美中通着英姿飒爽,虽然没有彩绘与那几千万像素的相机,只是黑白交替间便勾勒出了一个英雄儿女的气质。 嘴间浅笑,跃然纸上,似是在打招呼,也像是在挑衅。本姑娘的字在这儿,相貌也在这儿,你能拿我如何! 自画像不大不小正好占了一张纸的一半,下一半则是留白。 常歌行咂巴着嘴巴,李秀宁这个小丫头不愧是打仗的好料子,就连这回信都是夹枪带棒的,这哪里是什么回信,分明就是一封给朱贵儿的战书。你的字,我回了;我的画像,你可敢回? 常歌行也是满脸期许的看着朱贵儿,虽然相处多日,这贵儿小姐的真容却一直未得见,隔着一层面纱,实在是朦胧了些。如朱贵儿这般聪颖之人,应该早已明了李秀宁的意思。 朱贵儿提笔踌躇了良久,常公子与画中女子的关系肯定匪浅,不然也不会有如此回信。 她微微侧着头,用眼睛瞥了一眼站在身后的常歌行,嘴角流露出一丝笑意。常歌行却是做贼心虚,急忙抬起头,想找上一片云彩好好欣赏一番,只是今天天气却晴朗的异常,万里无云,让常歌行好生尴尬。 “今天的天空真蓝啊!” 常歌行讪讪笑着,由衷赞叹着这蔚蓝的天空。 朱贵儿终于落墨:一个规矩的正圆,两条八字眉,一抹小鼻子,一个弧度上翘的嘴。整个画风下来,构成了一个极似前世笑脸的表情。 乖乖,这个朱贵儿该不会也是穿越过来的吧。 笑脸,竟然是笑脸表情! 一张白纸,上半部分是一个绝美的女子,下半部分却是一个简单的笑脸;上半部分如绘画大师精雕而成,而下半部分却如孩提涂鸦,只是圆画的规矩了些。 一上一下形成鲜明的对比,独具喜感! 李秀宁拼尽全力的一击,却打在了软绵绵的棉花上,无处着力。常歌行不仅赞叹,好一个聪颖的女子! 若是朱贵儿果真奉上自己的画像,即便画工、长相胜了李秀宁半成,那又有何用处?两个女子就相貌论短长,颇有争风吃醋的味道,本就落了下成。 清风拂过白纸,墨迹很快干涸。朱贵儿将信纸装进纸封,就要让人将信送出去。 “慢着,本公子也要写上一写,正好一同送与我那调皮的妹妹!” 朱贵儿脸上挂着浅浅的笑意,两弯月牙闪着狡黠的光芒,照进常歌行的瞳孔,使得他一阵心虚。 李秀宁比本小爷小,当然就是妹妹,我又没说是同父同母的妹妹,是那异父异母的亲妹妹也是有可能的,常歌行如此安慰着自己。 他顺手折下一支矮竹,除去叶片,做成笔状。蘸了几下墨汁,便在白纸上涂抹起来。竹子本就中空,能吸纳更多的墨汁,常歌行无心之举,倒是有了后世水笔的影子。 朱贵儿看着被常歌行折伤的矮竹,面纱之下的嘴唇微微撅起,显示着主人心中的不快。绣楼前的矮竹本是她多年栽培,平日里宝贝的不得了,就连浇水之类的粗活,都是她亲力亲为。如今却被这个粗人随手折了去,心中不喜也是情有可原。 她掏出一方白色丝巾,将矮竹折伤之处仔细的包扎好。若是这矮竹可张口吃饭,相信这位贵儿小姐定会给矮竹塞上几颗大补丸,一座疗伤之用。 常歌行的书信已经写完,却不是什么蹩脚的文字,而是一副画,画中人谈不上面貌,皆是一团浓墨,只是手脚尚能分辨一二,颇似前世的火柴人。 画上一个小人儿趴在地上,另一个小人儿则高举右手,一副作势要打的样子。趴在地上的小人儿左腿微微抬起,似有挣扎之意。 常歌行很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大作,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有绘画的天赋。前世经商真的是白白糟蹋了如此璞玉,若是改行做了画家,活着的时候可能会落魄一些。但按照往常的惯例,自己这么一失踪,画价肯定会翻着番儿的往上长,只要买到,绝对是孤品! (本章完) 第65章 这个时代太单纯! 透过长长的睫毛,朱贵儿很是好奇的看着那么一滩分不出四五六的“画”,还多亏她聪慧,将这些毫无协调感的墨线、墨滴在心中反复组合,终于看到了两个人形。 顿时俏脸发红,这躺在地上的小人儿,象征着脑袋的墨点上有两个突起的“小角”,神似两条辫子,分明是一个女子。而站在旁边,作势要打的小人儿,墨点上却是光秃秃的,分明是一个男子。 整幅画组合起来就是一个男子在打一个女子的屁股,这在常歌行看来只是玩笑之作罢了。但看在朱贵儿眼中,却是有伤风化的,不雅,实在是不雅! 她匆忙将画纸折叠起来,慌张的塞进纸封。然后发觉拿在手中也是极不自在,便像丢弃烫手的山芋般,将纸封丢给了旁边的侍女。之后更是将两只白嫩的小手在一方丝帕上擦了又擦,像是刚在触碰到了什么不洁之物般。 常歌行这个始作俑者却是完全不自知,抬眼正好瞧见被丝帕包扎得严严实实的矮竹。不禁心中发笑,果然是小女儿心思,这矮竹伤了也就伤了,不出数日便能结疤长好。 “贵儿小姐,莫不是学过医术,这包扎技术果真了得!” 朱贵儿美眸回转,知道常歌行在嘲笑自己,并没有提笔回话,只是稍带鄙夷的瞪了他一眼,似乎在说他不解风情。 “节节高才是竹子,贵儿小姐这满园的青竹却被打理成了丛生的野草般,当真可惜!” 侍立在旁边的侍女,看到常歌行借着牙尖嘴利欺负自家小姐,便不依了。 “你懂什么,这些竹子本来就这样,长不高的!” 常歌行在那方摇曳在枝头的丝帕上划过,触手丝滑,应该是上等的丝绸,果然是大户家的小姐,用这一方价值数两的方帕赠予这无痛觉的竹子。 传出去虽然是一桩美事,甚至会被那些才子歌诗作赋,好生吹捧,传为一代佳话。但在常歌行眼中无疑是败家的行为,前世作为商人,虽然腰缠数亿亿贯,也曾大手笔花过钱,却未曾挥霍过。一分钱要起到一分钱的作用,这就是常歌行的信条。 “燕雀尚有鸿鹄之志,这矮竹未尝没有壮志凌云之向啊!” 朱贵儿听完常歌行的话,眸子中显出沉思。终于,她再次提起笔,想来是要和常歌行好好理论一番。 “不管如何,你伤了竹子就是不对!” 常歌行笑着拿起刚才那支用作笔的竹子,放在眼前仔细端详了一番,才开口。 “我不是伤它,而是在成全它!” 看到朱贵儿那双好奇宝宝般询问的眼神,常歌行顿觉自豪不已。前世信息发达程度远远超出这个时代,一件事情往往不能以对错来评判,因为不管是对是错都会有诸多论据作为支撑。所以前世,人们用利弊观取代了对错观,却也用到了老祖宗的智慧。 “它本来是一株疯涨的竹子,就如刚才所言,它长不高,无法成就栋梁。而我,折取一支,作为书写、挥毫之用,反倒给了它随这纸墨青史留名的机会,岂不是成就了它!” 朱贵儿愕然! 就刚才那副抽象画,还青史留名?写历史的是你家亲戚吗?即便是亲妻都不行!那竹子若可开口说话,说不得已经开始哀嚎了,遇人不淑啊!下辈子绝对不再做竹子了! “你这方丝帕不如给了那穷苦之人,还能保他们数十日的温饱!” 说道这里常歌行不仅想起那些随他一起入城的难民,几日过去,不知过得可好。还有那个攥着草根不放手的小女孩儿,可吃上了饱饭。想到这里,他思绪纷杂,再没了和朱贵儿论竹之长短的兴致了。 转身就要离去,不禁想起前世的一首诗,便开口吟了出来。 “一节复一节,千枝攒万叶;我自不开花,免撩蜂与蝶。” 吟罢,常歌行迈步而去,留给朱贵儿一个潇洒的背影。 朱贵儿看着常歌行离去的背影,久久伫立。忽而,双手拎起罗裙,小步跑到桌案前,伏案写下常歌行刚才吟出的诗句。 此诗竟然无意间刺中了朱贵儿的心事。我自不开花,免撩蜂与蝶,正是她绣楼前矮竹成群,鲜花却无一朵,只有点点野花在夹缝中求生的缘故。 。。。。。。 。。。。。。 这些天来,常歌行小日子过得也算滋润。只是晚饭没有一点儿改善,仍是小米粥加咸菜,俨然已经成了标配。唯一的一点儿变化就是,小米粥越来越稀了,稀的可以见到碗底,咸菜也越来越咸了,放得久些,便会有密密的盐粒析出。 还好,匆匆喝完小米粥,他便很自觉的登上绣楼,走廊处早早就有一方小小的桌案摆放,桌案之上便是一小盘点心,和笔墨纸砚。点心这些天从来没有重样过,唯一不变的就是那支毛笔和那方砚台。 和朱贵儿“互发”短信聊着天,吃上几块可口的点心,吹着丝丝缕缕的清风,听着矮竹枝叶交错的声音,也算惬意。 这些天常歌行的毛笔字倒是精进不少,已然脱离孩童启蒙时代,彻底迈入小学生时期。 一张白纸从小窗中递出,经由侍女的手交到常歌行手上。打开纸张,一股极淡的幽香便钻入他的鼻孔,不知是墨香还是女儿家的体香。这可比前世那些顶级的香水好闻多了,即便再名贵的香水也脱离不了造作。而这股香气,虽然清淡,但难得自然。 “元宵佳节,同游可好?” 八个娟秀的小字映入常歌行的眼帘,这是要“约”起来的意思吗?常歌行第一反应便是前世那些聊天软件,聊得开心便出来同游,寄情山水也好,激情酒店也罢,总之都是一个“约”字。 这种纸条传信,不正是前世那些聊天软件的最原始版本吗? 常歌行擦了一把嘴角的口水,端坐身子,用最正确的姿势执着毛笔。 “好!元宵佳节客房定然紧张,不如小姐可有预定?” 青纱帐内,朱贵儿看着常歌行的回话,陷入了长久的沉思。这位大才女即便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佳节同游与预订客房的关系吧! 哎!这个时代还是太单纯! (本章完) 第66章 元宵节同游 农历正月十五,元宵佳节。 大街上人流如织,各种各样的花灯装点着建康城的各大街道。 有大红色的纱灯,麻纱为灯面,圆形或椭圆形皆有。在灯的上部和下部分别贴有金色的云纹装饰,底部配金色的穗边和流苏,显得喜庆异常。 也有做工精细的影纱灯,麻纱被染成了各种颜色,上面绘着花鸟虫鱼、山水楼阁,在内里烛光的映衬下各种图案显得神采奕奕,颇具神光! 也有观赏性极强的走马灯,转轮上贴着各种人物、鸟兽,在烛火热气的推动下,转轮转动,人物、鸟兽便也动了起来。灯面上影影绰绰,动感极强。 花蓝灯、龙凤灯、棱角灯、树地灯、礼花灯、蘑菇灯,各种各样的灯遍布建康城各个角落,让人眼花缭乱,尤其是一些孩童,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吃着零食,围绕着一盏盏灯笼转着圈,跳着舞,好不热闹。 方形的、柱形的、圆形的各种形状都有,只要你想得出来,总会找到适合你的一种形状。 一顶绣花小轿,由两个仆人共同抬起,灵巧的在人群中穿梭。轿帘由一串串小粒珍珠制成,随着轿子摇摆,不时晃动,彼此交击在一起,发出珠玉之声,悦耳异常。 外面自是看不到里面情况,而坐在里面的人儿却通过珍珠帐,好奇的看着周围的一切。烛光透过灯面,再穿过粒粒珍珠,映在轿中人的脸上,如一颗颗星辰缩小无数倍后,镶嵌成饰品般。 说是映在脸上,倒不如说是映在轻纱上。轿中之人虽然身处轿中,亦带着轻纱遮面,倒是让人好生奇怪。 轿子四角各站着一个侍女伺候着,不急不慢的随着轿子走动。步子竟和轿子的步调一致,不曾出现急追或赶不上的情况。 轿子正后方是个男子,看穿戴不像是什么仆从,看待遇却又不想是什么大家少爷。 此刻常歌行心中颇为不平,不是说好的“男女平等”嘛,但为什么那个小妞可以坐轿,本大爷却要腿儿着。 “贵儿小姐,贵儿小姐,咱们商量个事儿行不行!” 常歌行紧跑几步,跑到轿子侧面,掀开轿帘,正好和朱贵儿漆黑的眸子对上,看着那似有星光闪烁的双眸,常歌行竟然难得的老脸一红。 “贵儿小姐,我看这轿子甚是宽敞,不如我俩共乘一轿,沿途品评风光,岂不是一件乐事。” 朱贵儿两只大眼睛忽闪了几下,然后四下看了一下,轿中虽有空间,但如果塞进一个五大三粗的男子,却显得实在拥挤了些。想到那股浓烈的男子气息,朱贵儿粉嫩的小脸,不禁变得通红。 两人面对面,均觉得面皮发烫。一个是因为脸皮厚度远超常人,故而不显;一个是因为有轿帘遮挡,再加上轻纱掩面,不得一观。 不等朱贵儿回话,走在前面的轿夫,喘着粗气,一副讨饶的口气。 “公。。。。。。子,您就饶了我俩吧。这双人小轿比不得四人、八人大轿,您要上去,不说这轿子受了受不了,我俩肯定是受不住的。” 常歌行放下轿帘,突然觉得偶尔散散步也是不错的。想到自己的名声本就可以用臭名昭著来形容,从刚穿越过来便被张出尘刺杀,就可见一般。若今天把两个轿夫累个好歹,恐怕又要增加两只苍蝇来扰烦耳朵! “来哦!猜灯谜喽!三文钱一个灯面,猜中那盏送那盏。猜不中仍有小灯相赠,绝对不会亏哦!” 一声吆喝声在车水马龙中显得十分特别,猜中了得灯笼,猜不中仍有灯笼相赠,貌似还真的不会亏般。 小轿在人群外围落定,常歌行踮着脚向里探去。高挂的大红灯笼一字排开,皆是鸟兽形状,看得出做这些灯笼之人,着实下了一番功夫。每个大灯笼下面都挂着一个锦囊,想来里面就是灯谜。 一个书生打扮的人,摇着头,掏了三文钱给摊主,看那垂头丧气的样子,显然是没有猜中。接过摊主递过来的一盏普通纱灯,脸上多少露出一丝笑意,虽然没有猜中,好歹三文钱没有打了水漂。 “常公子,这是小姐给你的!” 常歌行回头,却发现一个侍女正捧着三文钱给自己。 “小姐说了,她要那盏虎头灯笼!” 本小爷的才智可是要用到平定天下上的,用来猜灯谜,岂不是高射炮打蚊子般。 “告诉你家小姐,本小爷不猜!” “小姐还说了,若是常公子你拿不回虎头灯,今晚恐怕只有小米粥喝了。” 常歌行忽然觉得朱贵儿开始变坏了,前世之人常说人心不古,谁知道这古人之心亦不古啊!也只有正气如我,才能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吧! 他如此想着,越发觉得自己的高大。哎!真不知道这小妞是受了谁的不良习气的影响,都学会威胁人了。想我堂堂大隋晋王殿下,如今却为了一些甜点接受威胁,传出去定会让李秀宁那小丫头笑坏肚子吧! 常歌行接过三文钱,正要走进人群,却被一阵熟悉的声音吸引。 “贾仁义见过朱小姐,不知小姐可有雅兴同游灯节?” 却见一白衣翩翩公子,手持折扇,向着绣花小轿便是一礼。虽然未见其人,虽然只是隔轿而拜,但礼数绝对周到,不曾少了一分。 站在贾仁义身后的依然是建康城四大才子,包括当初吐血三升的那位,看如今气色红润,想来已经满血复活。 小轿中一阵沉默,几十个呼吸之后,珠帘作响,一张白纸才从小轿中递出,侍女展开字条,朗声而读。 “今与未婚夫婿同游,不劳贾公子大驾!” 贾仁义闻此言,脸上依旧一副笑意,像是早已经预料到朱贵儿会如此应答般。 只是站在他身后的四大才子却是不依了,朱贵儿的未婚夫,不正是那位让自己等人出丑的恶毒之人吗? “哼!那无耻小人怎么做得了贵儿小姐的夫婿,放眼建康城,只有贾公子有如此福分!” (本章完) 第67章 缺一顶韭菜色的帽子 常歌行将三文钱攥在手中,这帮酸腐书生,是不是觉得本小爷比他们长得帅,心里不舒服啊。 这个贵儿小妞也是,不要动不动就说我是你未婚夫行不,这样真的会给小爷我拉很多仇恨的,虽然小爷不怕,但打蚊子毕竟流的是自己的血啊。 再说,有连未婚妻真容都没见过的未婚夫吗?有连未婚妻小手都没碰到过的未婚夫啊?有未婚妻坐豪车,未婚夫跟着吸尾气的吗?那顶小轿,换算到前世,绝对是世界顶级跑车级别的,而且还是定制加限量版。 “四位才子,穿的还是这么茂盛啊!瞧瞧这衣服,绿的生机盎然。只是美中有一点不足。。。。。。” “我等皆有治国安邦之大才,如此穿着,正是以青衣自谦,能有什么不足?” 常歌行掂着手中三枚大子,围绕着四位才子左三圈,右三圈转了片刻,嘴里“啧啧”作响,时不时拖着腮帮子做思考状。像极了市场上买牲口的买主,而且还是对牲口极为不满意的那种。 四位才子被常歌行看得极为不自在,一股凉风由脚底吹向头顶,浑身上下凉嗦嗦的。 “啧啧,这要有一顶韭菜色的帽子就天下无敌了。你们回家后向你们家娘子讨要,相信已经给你们准备好了!” 四大才子正琢磨着,这韭菜色究竟有何特别,为何带上这种颜色的帽子后就能天下无敌。 贾仁义在旁边轻哼一声,凑到其中一位才子耳边,嘀咕了几句什么。 那才子的眉毛由缓缓流水,转为一道惊雷。双目几欲喷出火苗,若是有上好的肉串,加上些孜然、胡椒,定能烤出一盘美味烧烤,只是火气味大了些。 鼻翼更是上下起伏,可见这位才子的排气量有多大,绝对超过了二点零。 “你。。。。。。你这个无耻小人,竟然暗讽我们戴绿帽子,实在可恶,我。。。。。。我。。。。。。” 这位才子我了半天,也没道出个一二三四五。本来隔空而指的手指,虽然他情绪的激动,已经快要指到常歌行的鼻子尖了,也仅此而已! 常歌行缓缓握住才子的食指,慢慢的向下带去,他可不太喜欢被人指着鼻子尖的感觉,从来都是他指着别人才是。 才子还想抵抗几分,可是食指关节传来的剧痛,使他不得不选择了屈服,待才子的胳膊放下,他才满意的笑了笑。一手搭在这位才子的肩头,熟络的就像老朋友,说话间更是语重心长。 “你说错了两件事儿。一是,我并非无齿,我牙齿好得很,牙好胃口好,吃嘛嘛香!”说话间,向着这位才子呲了呲牙,上下咬合了几下,果真是一副上好的牙齿。 只是,烛光透过红色的灯面,照映在白森森的牙齿上,竟然有了红色的反光。看在才子眼中,就有了几分嗜血的光芒。这位才子本就对常歌行心存惧惮,如今全身如筛糠。 这就是所谓的建康城四大才子啊!养在温室留作观赏之用还是可以的,若是挑起国家的脊梁却还差得远,比那十万八千里还遥不可及。 这样的人,成了陈国的栋梁。常歌行还是欢迎的,有这样一个大才子在陈国任职,绝对胜过大隋十万雄兵。四大才子就是四十万大军,得节省大隋多少人力、物力啊! 常歌行拍了拍这位才子的肩膀,全当鼓励吧!菜籽,加油,成为陈国的栋梁去吧,我大隋支持你哦! “二是,我什么时候说你们戴绿帽子了?都是你们一厢情愿而已,要是你们这般迫不及待,我常某人还是愿意助人为乐的,顶多多吃上几株野山参补回来就是!” 其他三位才子也是怒火中烧,呈三足之势将常歌行围在中间,大有群殴的架势。常歌行却是全然不顾,这等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对付女人尚可,可要对上常歌行这等孔武之人,却只有送菜的份。 常歌行撸起袖子,手按在剑上。 “你们这是要打架吗?” 一听打架,三位才子不自觉的均往后退了一大步。马上又觉得丢了面子,硬着头皮又前进了一小步。 只有那被常歌行搭着肩膀的才子,面露苦色。如今他两股战战,再加上被常歌行按着,根本移动不了分毫。 “我等乃是斯文人,岂会作街头斗殴这等粗鄙之事。” “你们要怎么办,尽管划下道道,小爷我接着就是!” 四大才子和贾仁义交换了一个眼神,贾仁义心领神会,打开折扇轻轻摇了几下,一袭白衣在微风下鼓荡不断,好一副潇洒模样。 “我等皆是斯文人,如莽夫大打出手,贾某人自觉也是不妥。今天恰逢元宵佳节,不如我们就以猜谜为乐。” 四大才子急忙点头应允,“贾公子果然多才,此提议甚好,也应了元宵佳节之乐,传扬出去必然也是一件风流韵事!” 贾仁义将目光转向常歌行,眼神灼灼,眼角线条虽然柔和,如春风拂面。但眸子里却有一团小小的火焰在燃烧,只要一个恰当的时机,便会化作滔天烈焰,将常歌行烧的连粉灰都看不到。 “常公子意下如何?” 常歌行将手中三枚铜钱抛向空中,眼珠随着空中的那道弧度转动,右手如电,猛地将铜钱抄在手中。 “猜灯谜?也好!小爷我在三岁时倒也玩过,只是觉得索然。今天几位既然有雅兴,小爷我就陪你们玩玩!” “请!” 贾仁义左手如刀,做了一个让常歌行先行的手势。 常歌行也不客气,负手先行。本来围观的众人,看到几位才子要在此比拼,自觉的让出一条道路。可见,读书人在这个时代的地位之高。 走了两步,常歌行回头,看着贾仁义手中的折扇,言辞凿凿的道:“贾公子,不要整天拿把扇子摇啊摇的,小心得了真中风。”说罢,拂袖而去。 独留贾仁义在风中萧瑟,只是,眸子中的火焰燃烧的越发猛烈了。 摊主一看来了大主顾,弯着腰、抱着拳,满脸的讨好。才子比拼,没想到这等好事被自己赶上了,这些灯笼看来是有着落了。 (本章完) 第68章 久仰 贾仁义收起折扇,一副从谏如流的做派,与四大才子紧随常歌行身后,也来到摊位前。 常歌行看着那盏虎头灯,真不知道贵儿那小妞怎么会看上这盏灯笼,虽然看上去颇有虎形,但仔细看上去,却有几分家猫的意思,简直就是现实版的画虎不成反类猫。 这动物形灯笼在这个时代算得上精美,但和前世比起来却是粗糙不堪,常歌行撇着嘴看着这些灯笼,倒不是他挑剔,只是曾经沧海难为水。 常歌行扔给摊主三文钱,指着虎形灯笼道:“我要那盏!” 摊主正想摘下虎形灯笼下面的锦囊,却被贾仁义阻住。 “常公子无需着急,我们还没定下这比试的规矩!” “规矩?不如我们随意挑选灯笼,直到有了胜负之分为止,怎么样?” “怎么个胜负之分?” “先答错者负!” “好!就依常公子,那我们谁先猜这第一道题?” 四大才子仿佛没有听到般,只顾摇着扇子,似乎这灯笼中的烛火实在是灼热了些。答错者负,换言之,对方就胜了。先答题的人显然有些吃亏,若是第一道谜语便猜错,对方岂不是不战而胜! 常歌行看了一眼燃着烛火的纸老虎,“我既然先给了钱,当然是我先猜!” 四大才子鄙视的看了一眼常歌行,匹夫就是匹夫,果然不如我们这般才子聪明。有些事情需要抢先,而今天这件事却不能抢先。不战而胜,想想就让人愉快。 摊主取下虎头灯下的锦囊,锦囊中藏有一张对折的纸条。他按照规矩,将纸条打开,展示给众人,然后朗声读到:“望断南飞雁!” 常歌行抱拳冲摊主道:“久仰,久仰!” 四大才子,当初吐血三升的那位,语气充满讥讽。 “猜不出来,也不用和这摊主拉关系吧!像这等商人,很可能也不知道谜底!” 摊主本来堆笑的脸,稍显冷意,但随即而逝,比白驹过隙还快上三分。常歌行不仅对他高看了一眼,这般才是真正的商人。善于隐藏自己的喜怒、悲欢,做的是来往的生意,赚的是四方钱财,却生不得八面闲气。 “这位公子。。。。。。” “不要多言,你这满身铜臭,本才子闲脏了耳朵!” “谜底。。。。。。” “我都告诉你了,不要多言,待本公子思忖片刻,谜底便知!” 摊主无奈的看了一眼常歌行,摇了摇头,再不多言,摘下虎头灯笼送到常歌行面前,满眼的赞许。 青衣才子却是着了急,“你凭什么把灯笼给他,本公子还没猜出来呢!” 即便是再好的养气功夫,摊主也有了几分火气,语气中颇多不善。 “你是没猜出来,但这位公子已经猜出来了,灯笼当归他,并无错啊!” “你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他猜都没猜,怎么会猜对?” 人群中已经有聪慧之辈看出了端倪,不是低低私语,逐渐传出窃窃笑声。 摊主无奈的道:“久仰。。。。。。” 青衣才子不屑的道:“不要和我套近乎,想我建康城四大才子之一,是你这等人高攀得起的吗?” “我是说,久仰便是谜底!” 青衣书生瞠目结舌,围观之人爆发出一阵欢快的笑意。值此元宵佳节,有四大才子之一给大家讲了如此精彩的笑话,也是一件幸事! 常歌行接过虎头灯笼,转身便要离开。与这些酸腐书生纠缠,简直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还不如和贵儿小妞传纸条来的有趣。 贾仁义手执折扇,拦住常歌行去路。 “常公子这是何意,比试还未完,缘何离去?” 常歌行打了一个哈欠,双眼之中便多了许多惺忪。 “无趣,无趣,实在无趣,不如回家睡大觉!我走了,算你们赢了!” 四大才子趁常歌行与贾仁义说话之际,也挡在了他的前面。 “胜负未分,你不能走!” “我都说了,算你们赢!” 四大才子没有想到常歌行这么痛快的认输,眼下竟没有适当的理由阻止他离去,只是愣愣的组成一堵人墙,挡在那里。 常歌行眼中显出一丝阴霾,冷冷笑道:“诸位这是要与我武斗不成!说实话,我这人喜好打架,远胜于猜谜语!” 说话间,右手拇指用力。 “仓啷!” 宝剑出鞘,虽然只是一小截剑柄露出,但在燃燃烛火中,仍显得寒光森森。 四大才子浑身一抖,哆嗦着让开道路。他们若是比试唇枪舌剑,还能漂亮的战上一场。若是真刀真枪的干一场,就凭他们那银样蜡枪头,恐怕只有送菜的份,而且是一场五星级的盛宴。 贾仁义瞥了一眼常歌行腰间的宝剑,“常公子能文能武,实在是不世出的人才,贾某人佩服,佩服!贵儿小姐能寻得此良缘,我也就放心了!” “有一只疯狗,成天眼巴巴的看着我碗里的菜,我却是怎么也放心不下来!” “哈!哈!哈!” 贾仁义干笑几声,“常公子真是风趣,只是需知口下留德,日后才能好相见!” 常歌行走到贾仁义身前,紧盯着他的眼睛,忽而一笑。 “可是,我要的便是日后不再见!哈!哈!哈!” 宝剑归匣,大笑而去。只留下一脸阴寒的贾仁义,堂堂建康城贾家大公子,未来贾家的接班人,何时受过如此大辱。 常歌行来到小轿前,朱贵儿却是已经下了小轿。依旧是轻纱遮面,只是一双明眸笑盈盈的看着他手中的虎头灯笼。 他无奈的摇了摇头,女人啊女人,不管身处何时代,都喜欢这些可爱的小东西。若是开个手工作坊,专门做前世那些毛绒玩具,定能大买特买,成为城中贵妇人的专宠,自己也能安心做个富家翁,娶几房娇妻美妾,逍遥一世。 只是如今成了大隋帝王次子,声名远扬的晋王杨广。却不能如此了,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他虽然是一个穿越者,但他的路却还是杨广的路,只是这条路如今宽广了许多,也绵长了很多,直通一个连他自己都想象不到的巅峰! (本章完) 第69章 刺杀(一) 朱贵儿接过常歌行手中的虎头灯笼,一大一小、一黑一白两只手不经意间一触即分,那丝滑腻却在常歌行心头久久不去。 朱贵儿羞红着脸将虎头灯笼抱在怀里,低着头默默的走在前面,在烛火的映衬下,更显娇红。四个侍女急急跟上去,小轿则赘在后面。 常歌行抬起手,在鼻子前闻了闻,佳人芳华仍在,非但没有消散,反而随着这烛光更显清雅。 他紧追了几步,赶上朱贵儿,“不要这么抱着,小心灯笼烧着了!” 朱贵儿依旧低着头,轻纱之下,嘴角露出一丝甜甜的微笑,不知在想着什么,完全没有把常歌行的话听进耳中。虎头灯笼随着朱贵儿的步子时明时暗,一双虎眼也晦明变化,平白多了许多生气。 常歌行开始有些羡慕这个纸糊的灯笼了,暖玉在怀是他多日以来的梦想,没想到如今却被这个纸老虎占了先机。 本王的虎躯何在?啥时候自己也能身躯一抖,美女入怀啊! 常歌行正待迈步,只觉得脚步沉重,却是一人死死的抱住了他的腿。 “恩人啊!你还记得我吗?恩人!你让我们寻得好辛苦啊,恩人!” 常歌行低头看去,只瞧见一蓬杂乱的头发,黑色的痕迹已经不可寻,入眼皆是灰白,像极了冬日里的枯草,全无生机。 “你。。。。。。你是谁?快放开!” 那人抬起头,捋了捋掩住半边脸的头发,一脸殷勤的看着常歌行。 “是我,是我啊!恩人你还记得吗,当日你带领我们入城,我就站在你身后,靠左的位置!” 常歌行无奈的笑了笑,你看我就这么像后脑勺长眼睛的人吗?就算后脑勺长眼睛,也不能一时间把百余人都记得清清楚楚吧! 那人看到常歌行面色有异,跪直身体,一把抱住他的腰。 “恩人,你终于想起小的了!你让小的我找的好苦啊!” 说罢,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在常歌行的衣裳上擦来抹去。本来干净的衣服,转眼间就成了一块抹布,反观此人,脸面倒是干净了许多,甚至显出少许血色,之前的苍白,竟去了三分。 常歌行本能的感觉哪里不对劲儿,却又想不出一个所以然。 “恩人!恩人呐!你让我父女俩找的好苦!” 常歌行抬头看去,是一个中年汉子,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女孩。穿着虽然算不上华美,好歹干净。此二人他却是认识,正是当初在城外遇见的那个小女孩,和他的父亲。 中年汉子将小女孩儿放在地上,扑通跪在地上,结结实实的磕了三个响头,在青石上留下一个鲜红的血印! 小女孩紧攥着右手,走到常歌行面前,怯生生的抬起右手。 “恩人,给你的!” 常歌行看着那依旧紧攥着的小拳头,笑了笑。依稀记得当初她攥着草根不肯放手的情形,莫不是从那儿落下了后遗症,小手再也伸展不开? 小拳头终于化为手掌,一个被攥的死死的小半块馒头出现在常歌行眼前。 “给我的?” 小女孩抬头看着常歌行,点点头。 常歌行弯腰接过那块已经成了“死面”的馒头,完全失去了作为发酵食物应有的绵软,上面一道道丘壑隐约可见,应该是小女孩儿的手指缝所留。 他轻咬了一口在嘴里,一股心酸冲上心头,使得泪腺有了决堤之感。被攥成面疙瘩的馒头,入口后实在不怎么好吃,和着唾液,转眼间变成了面糊糊。 “好吃!真好吃!”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虽然一副口舌尝遍山珍海味,如此奇特的馒头却是头一遭。 小女孩腼腆一笑,跑向中年男子,躲在其身后,只露出半边脸看着常歌行。 依旧纠缠着常歌行的那人,双手间的力道更大了些,如一道金箍般将他死死的缩在当下,动弹不得。 “快放开!放开!” 常歌行大喝道,使得朱贵儿与那中年人均感到一丝不妙。 “荣华富贵就在此,你们还犹豫什么?” 那人也是大喝一声,双臂间的环抱之力也加大了三分。 入流的人群中,出现一丝凝滞。如奔流的溪水,出现一个漩涡,打着旋,将水上的浮萍与水底的鱼虾全部吸进那深不见底之处。 几个各色打扮之人,将常歌行一行人隐隐围住,有街上闲逛的书生、有寻花问柳的浪荡子、有街头做小买卖的商人、有喝酒吃菜的食客。。。。。。 细细数来,竟有二十余人。虽然打扮各异,但双眼中弑杀的凶光,却出奇的一致。 没有任何声音,没有任何指令,也没有任何暗号,二十余人齐动,刀兵露出寒光。本来柔而软的烛光,经刀刃剑柄反射,变成了一道道凶芒,刺得人脊背发凉! 街上的行人惊呼而起。 “杀人啦!” “快来人呐!” “有人行凶,报官!” 。。。。。。 短暂的慌乱后,剩下的只有萧瑟的夜风。以常歌行为中心,百米之内已无他人。只剩下护着小女孩,犹豫不定的中年人;还有护着朱贵儿的四个侍女和两个轿夫。 常歌行想要拔出宝剑自卫,奈何被跪在地上之人死死锁住,剑柄动弹不了分毫。脚下更如生了根般移动不了一点儿。就如一个人肉靶子,等待刀斧相加。 那些刺客越过中年男子,做出一个最容易发起攻击的姿势。剑尖倾斜下刺,大臂微弯,暗自蓄力。手腕微微后仰,只要上翻,攻势变成。 剑尖与街上的青石碰撞在一起,发出一连串摩耳的声音,一道道火光在这暗夜中亮起,比这糊着各色灯面的灯笼还要精彩几分。青石终究没有金属坚硬,一道道细痕便画出了刺客的轨迹。直奔常歌行,别无他物! 中年男子看了一眼躲在自己怀里的女儿,眼角隐隐湿润。他将女儿抱起,放在地上,“我儿,可还记得为父经常告诉你,做人要知恩图报!” 小女孩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上苍有眼,今天为父报恩的机会来了,还望我儿勿怪、勿念!” (本章完) 第70章 刺杀(二) 中年汉子豁然站起,双拳紧握,手背、胳膊上的青筋暴起,太阳穴处更是激烈的搏动! “啊!” 他大叫一声,抄起旁边卖元宵的桌子,举过头顶,便向着其中一个刺客砸去。 巨大的桌面在空中不断翻滚,更带起了一阵阵风声,成为瑟瑟夜风中的一股逆流。 刺客耳朵微动,停下脚步。向后侧过身子,手腕一翻,剑尖瞬间离地,画出一道光亮的弧度。桌面被整齐的切割成两半,在空中骤然分开。狠狠的砸在地上,变成满地碎木。 中年男子并未学过什么招式,拼着蛮力撞向刺客。刺客剑招既出,已然来不及变招,硬生生的与中年男子撞了一记。这里没有什么招式,没有什么技巧,比拼的就是气力。 巨大的惯性下,刺客后退数步,寒剑回招,护在胸前。中年男子则踉跄着向前小跑了数步,才堪堪稳住了身形。 刺客长剑前指,毫无感情的眼神盯着中年男子,似乎在看什么死物。他脚下用力,向着中年男子直刺而来,目标就是心脏之处,司命所属!若刺中,绝无生还! 中年男子,血红着眼睛,看了一眼自己的女儿,眼神中闪过不舍、决绝、悲痛、欣慰等复杂情绪,但唯独不见害怕。早在建康城外,他就该死。如今多活了几日,已然是上天的恩德,况且他的女儿还活着,他还能奢望所谓的周全吗? 长剑破开空气,急刺而来。他不躲不避,只是堪堪闪过要害。长剑入体,鲜血沿着剑身上的血槽喷涌而出。转眼间,青石山便染了一层猩红。映着燃燃灯笼,如血宝石般凄美! 中年男子,仿佛没有感觉到疼痛,嘴角抽动,勉强凑成一个微笑。他想要将嘴角的弧度拉得大些,一抹鲜血却沿着嘴角流下。 他迎着入体的寒剑向前,长剑入体更深,数步之后剑尖已贯穿胸腹,突破背部的衣裳而出。寒剑染血,更显森然。中年男子欲要张嘴大笑,没想到一口鲜血喷出,将牙齿染成嫣红,也是得刺客满脸鲜血。 就在刺客擦去眼部鲜血的瞬间,中年男子猛地向前,长剑自他体内滑过尺余,一只孔武有力的大手便扼住了刺客的脖子。 刺客欲要再刺,长剑已经没至剑柄,完全没有了刺进的余地。想要拔剑砍杀,长剑已经镶嵌在骨肉之中,再难抽动分毫。 随着体内养气的缺失,刺客的体力也在不断流逝。握住剑柄的手不断颤抖,最终无力的垂下,已然身死。 中年男子依旧保持着右手掐住刺客脖子的姿势,鼻息全无,竟也身死多时。 这里的一切只是让刺客的攻势稍作停顿,他们只是看了一眼死不瞑目的同伴的尸体,眼神清冷,就如深秋时的雨滴,没有一丝温情。他们是刺客,尸体或是鲜血已经见了太多,或许就连他们自己,下一刻也会变成一具没有温度与意识的尸体,这就是此刻的宿命。 五十米。。。。。。 四十米。。。。。。 三十米。。。。。。 近了,更近了!朱贵儿在轿夫与侍女的保护下不断后退,慢慢的和常歌行站在一起。 抱住他的腰之人,死死的贴着常歌行的身子,使得咽喉部位隐藏起来。常歌行使尽全力敲打着他的脑袋、肩膀、脖子,手掌都有了些肿痛的感觉,可是此人便如一座雕塑般死死锁住常歌行,说什么也不放手。 常歌行看着逼近的其他刺客,心下焦急。 朱贵儿拼命的拉扯着常歌行,她的那些侍女则拼命的拉扯着她。事态已经很明显,这些刺客就是冲着常歌行来的,远离常歌行就意味着安全。 于是现场形成了一幅很有趣的“拔河图”,侍女们拽着朱贵儿,朱贵儿拽着常歌行,常歌行则拼命的欲要挣脱刺客的纠缠。 朱贵儿眼中隐隐有泪花隐现,嘴里发出一阵奇怪的声音,虽然是用力的结果,但却不似这般少女应该发出的声音,声音如破了的风匣,绝对谈不上悦耳。 朱贵儿虽然没有发出任何有效的音节,但看那倔强的眼神,也知道她绝对不会丢下常歌行不管的。 朱贵儿全身用力之时,头上发钗上缀着的玉穗叮铃作响。使得常歌行眼前一亮,他伸出手,拔下朱贵儿头上的发钗。满头乌发彻底挣脱了束缚,如黑丝瀑布般垂至腰间。长发及腰、十里红妆,君娶我可好! 常歌行摇了摇头,摒弃那些不合时宜的想法。本来作为女儿家装饰之用的发钗,如今脱尽胭脂气,成了一把杀人的利器。 带着“叮铃”之声刺进刺客的脖子,玉穗瞬间染血,美丽而妖异。如一个嗜血的妖姬,散发着点点血光。刺客浑身一颤,倒也是一个意志坚强之辈,忍着剧痛,仍然抱着常歌行不放手,等待同伴结果了目标人物的性命,下半辈子就能富贵荣华! 常歌行前世虽然是一个商人,未曾做过杀人放火的勾当。但此时性命堪忧,正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关键时刻,心中隐藏的男儿血性瞬间被激发出来。 他将发钗拔起,一股血箭喷射而出,使得朱贵儿白色面纱上出现一缕猩红,就连脑门处白皙的皮肤,也沾染上了点点血迹。 一个奇怪的音节从朱贵儿喉咙处发出,大惊之下,手下力气稍松,脚下瘫软,便跌坐在地上。毕竟,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姐,哪里见过如此血腥的场面。 常歌行嘴角浮起一丝笑意,你们要取我的性命,那就要付出代价。老子杀一个不赔,杀两个赚一个。发钗的虚影被高挂的灯笼投射在青石上,几个起落后,常歌行的衣服上、手上、脸上都溅满了鲜血。 甚至,瞳孔中都有血滴飞溅而进,眼前的景物瞬时便增添了几抹血色,空中皓月,投下遍地银辉。依旧冷清,没有波动。千万年来,它已经见了太多的悲欢离合。今日,或许只是一段乏味的剧情。 (本章完) 第71章 刺杀(三) 常歌行将刺客踹倒。宝剑出鞘,剑鸣之声贯彻全场。它要告诉天下人,切菜剁肉只是它的兼职,它的主业乃是杀伐,乃是血溅十步,百里莫留行。 常歌行抬起头,本来皓白的月亮,也成了血色。这注定是一个血色弥漫的夜晚。他不曾学过什么剑法,自然也使不出什么精妙剑招。只能学着前世影视剧中那般,单手持着宝剑,另一只手负在身后,尽量使自己潇洒点儿。 他当然也知道,即便自己颜值大长,也不能将这些刺客活活帅死。 距离刺客还有七八米,但那股劲风已经打在了常歌行的发梢。根根黑发向后飘起,常歌行的心却是异常的平静下来。 终于第一柄长剑已经刺到他的近前,直取咽喉,一旦刺中,断无活命的理由!常歌行将宝剑拎起,画出一道剑光。他的字体不怎么样,画出的剑光也算不上华美。 剑与剑交击,刺客的剑应声而断,断掉的剑尖落在青石上,传出一阵翁鸣,久久不能平复。像是一个不甘的将士,虽败,却心存不甘。 刺客看着手中的断剑,犹自不相信。他们这一行人所配武器虽然算不上神兵,也是难得的精品。铸剑工匠,铸造百把,才能出此一把。如今却是断了,而且断的如此干净利落,仿佛自己手中拿的是大葱、白菜般,就是给他人送菜来的。 “此人握有神兵,不要和他硬拼,只要取了他性命便可!” 常歌行仗着神兵之利,左劈右砍,全无章法可言,犹如一个喝醉的酒鬼。步伐与手法完全没有配合,有时甚至会出现传说中的顺拐。 刺客对他手中的宝剑极为忌惮,每每与之相遇便改变剑势走向,一套剑法被打断的七零八落,片刻下来,竟然没有人能完整的施展出完整的招式。 有几个气不过的刺客,用剑相抗,以求阻住常歌行的剑势,只要抓住须臾的机会,常歌行便必死无疑。 只是,回答他们的只有手中的断剑。切口平滑、整齐,如被切断的黄瓜。 这些刺客虽然是精英中的精英,比一般的武夫要厉害的多,但绝对不是什么武林高手,更加做不到拈花摘叶皆为夺命武器的地步。 手中武器断了一截,他们的杀伤力也大大的降低,长剑是他们所长,剑就是他们手臂的延长,如今舍弃长剑作匕首用,竟然有了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 他们想到过负伤,想到过身死,想到过寒剑染血,就是没有想到过自己的剑会断,没有想到过天下竟会有如此的神兵。 常歌行举着宝剑横劈而出,本来已经欺身的长剑草草收起,他喘着粗气,双手持着宝剑扛在肩头。就像一个扛着锄头的农夫,正要开始锄地般。 倒不是他故作潇洒,只是这宝剑虽然是神兵,但份量也比一般兵器重得多。劈砍了一阵,手臂早已经酸痛不堪。 “你们可知道,杀了我,不仅你们活不成,你们九族都要被诛,祖宗十八代都要挖出来,挫骨扬灰!” 刺客无言,只是冷冷的看着他。将死之人,所言尽是为了活命。这样带着威胁意味的话他们听过好多,就算现在常歌行说自己是玉皇大帝,他们也不会惊诧。 为首之人带着一个青面獠牙的面具,不像其他刺客那般只是黑巾遮面,想来是为了容易辨识。声音略带沙哑,听不出音色,分不出音调,只感觉闷闷的,沉重中有着金属的质感。 “这个就不要您担心了,我们会先把您挫骨扬灰的,保证让您在这个世界上彻彻底底的消失。建康城死上一个家奴,哪里会有人被诛九族?哈!哈!哈!” 他仰头长笑,似乎是想到了日后的富贵荣华、衣锦还乡。他抬起右手,四根手指慢慢弯曲做握拳状,只剩下食指还伸着。面具之下看不出表情,但微微颤抖的食指证明着他此刻的心情并不平静。 大隋帝王的次子,高贵的皇家血脉,就在我等这一群死士手中喋血,想想就让人兴奋。皇亲贵胄又怎样,还不是化为一捧黄土!高高在上又怎样,还不是死在我等低贱人手中! 终于,食指缓缓伸直,然后猛地向前弯曲,右手完全成为一个拳状。这个动作,自从他成为首领,已经做了无数次,每一次带来的都是腥风血雨,每一次都有鲜活的生命,化为没有温度的尸体。 有目标人物的,也有自己的! 刺客看到指令,身上暴力之气大涨。这是必杀的命令,不惜一切代价! 二十余柄长剑将常歌行团团围住,常歌行发疯的舞动着宝剑,六七把长剑转眼被削掉了剑尖,刺客化长剑为匕首继续行刺。奈何一寸长一寸强,断剑未及常歌行咽喉,宝剑却已经划破了刺客的胸腹。 宝剑带起一串血花,又砍断了两把长剑,在长剑的断口处留下丝丝血迹。鲜血飞溅到青石上,绽放出点点妖艳的玫瑰。比那些所谓的书画大师,来得更加自然、飘逸。此花因杀戮而生,也因生命流逝而败,转瞬就变成了暗褐色,一片枯败! 地上多了几具尸体,常歌行背部也受了几剑。狰狞的伤口反卷着鲜红的血肉,有一道伤口最重,森森白骨清晰可见。 常歌行依着宝剑,半跪在地上,拼命的喘着粗气。背部的剧痛使他几乎晕厥过去,全凭一股毅力支撑,才勉强保持着清醒。 黑衣人并没有着急结束常歌行的性命,因为主人有言,谁亲手杀了目标人物,封千户侯,世代永享富贵。他们向两边退去,要把这最后一剑留给自己的老大。 面具人若闲庭信步般走向常歌行,脚踩在青石上悄然无声,如一个幽灵般,欲取人性命。常歌行死死的盯着他,想要说些什么,却喷出一口鲜血。使得他猛烈的咳嗽几声,背部的伤口又大了几分,撕扯着的骨肉,一阵钻心的剧痛! “真是可怜,当你俯瞰众生的时候可想到自己会落到如此下场!” (本章完) 第72章 刺客刺杀刺客 常歌行抹了一把嘴角的鲜血,露出一丝难看的微笑。 “你——知道我是谁?” “知道如何?不知道又如何?到头来只不过是一滩烂肉罢了!” 面具人抽出腰间长剑,双手紧握剑柄,缓缓举起,竟是想要一剑要了常歌行的项上人头。 常歌行猛地咬向嘴唇,使得逐渐混沌的意识,得到了片刻清明。他豁然站起,挥剑扫向面具人,面具人知道神兵之利。脚尖轻点,飞身向后退去。 “我恨飞檐走壁!” 常歌行心中咒骂一句后,手臂一软。 “嘡啷!” 宝剑掉落,凭着自身重力,竟是斜斜的插在了青石上,剑柄犹自颤抖。 面具人看了一眼刺穿青石的宝剑,眼中一片灼热,得此神兵,定能纵横天下。 他手执长剑一跃而起,一声切破空气的剑啸声,刺激着在场之人的神经。一道闪电在空中划过,常歌行只能任凭剑光在眼中放大。 他已经没有了躲闪的力气,就连挪动脚步的力气都欠佳。他将仅有的力气都用作站立,前世他不输于人,今生同样,即便是死,他也要站着笑对! 一道倩影闯入了这必死的对局,是朱贵儿,在这最后的时刻闯了进来。 她一把推开常歌行,然后如母鸡护小鸡般张开双臂,愣生生的挡在常歌行面前,一双美目紧闭,她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死亡?或许也是一种解脱吧! 常歌行本就力脱,经朱贵儿这一推便要栽倒在地。 “不要!” 他大呼一声,一手揽住朱贵儿的蛮腰,两人便要同时倒地。只是,剑光更快,面纱断为两片,如折翅的蝴蝶,狼狈的落在地上。 常歌行的背部狠狠的砸在地上,冰凉掺杂着剧痛,使得他神经都有了瞬间麻痹的感觉。接着便是一个柔柔的身体投入怀中,面纱之下,这是怎么样的一副绝美面庞啊! 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在它面前显得实在是太小儿科了。倾人国、倾人城,所谓祸水,如此是也。 这副姿色,遮蔽容颜只为慈悲。百姓得之,有毁家之祸;商贾得之,有破财之兆;官吏得之,有发配之难;帝王得之,有灭国之灾。只因此花开,天下无花;此花不开,天下何花敢开!觊觎之人太多,欲得之人太多,这就是祸源,这就是祸水! 只是,一道血痕冲破嫩白的俏脸,自耳根划过琼鼻,显得有几分狰狞。泪水自朱贵儿美眸中滴落,这是上天赐给她的最好礼物,或许是因为太好的缘故,同样剥夺了她太多的权利。如今,这件东西被毁了! 常歌行将朱贵儿的头拥进自己的怀抱,希望这样能减轻她的痛苦。 “果然是富贵命,临死前也有美女作陪。不过,你要先上路。这个美人儿待我兄弟调教后自会给你送去!” 常歌行终于感到了死亡!他之前不畏惧死亡,因为他了无牵挂。如今,他感觉到了不舍、不忍等种种复杂情绪。 “我!常歌行!向漫天神佛立誓,若今天不死,定将尔等千刀万剐!” “迟了,太迟了!你就要死了,而且这个小美人儿也会因为你而受尽折辱而死!” 本来分立两边看热闹的刺客,眼中焦距忽然涣散,一点嫣红出现在眉心,然后悄无声息的倒在地上,绝气而亡! 面具人沉重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丝波动,因为手下诡异的死亡让他心中不安。他行走江湖已有些年头,但这种能刺破头骨的暗器却从来没有见到过。 但凡暗器,一般将位置锁定在咽喉,因为咽喉最为脆弱,也最为致命。但这些“暗器”却打在了眉心,一击致命,完全没有反应的时间。 一队黑衣人从旁边的屋顶、树梢掠下,落在地上,显然有着不错的功夫。虽然也穿着黑衣,却与之前那些刺客的款式大不同。那些刺客是经典款的紧身夜行服,行动起来简单干练。 而这些人却身披黑色斗篷,里面的衣服也颇为新颖,有着前世礼服的影子。整个人看上去颇具绅士风度,飘落而下之际,斗篷鼓荡,风骚的可以。 面具人持剑护在身前,一双眼睛闪过难得的恐慌。 “敢问诸位是何人,也是来领这个天大的功劳的吗?我天刺盟让与各位便是,还请给条活路,来日必有后报!” 黑衣人有二十余人,步伐却是惊人的一致,就连抬起高度也不差分毫,像是经过前世军训的精英。 “你搞坏了主上的样品!” “你惨了!” “你会死!” “而且,很难看!” 。。。。。。 黑衣人一人一句,连起来才是一句完整的话,话语间的音调、语态竟然完全一样,若不是眼睛看着他们依次张嘴说话,只是用耳朵听的话,肯定会认为这些人就是一个人。 “三号,这个人就交给你吧!” 这个被称为三号的人,显然有些洁癖。 “一号,你知道的,我讨厌这些人肮脏的血液!” “我知道你讨厌,才让你去的,这样不是很有趣吗?” “我可不认为这有什么意思,脏了我的刀,还得浪费时间去擦!” “这是命令,我是一号,你就得听我的!” 三号无奈的摇摇头,“这次回去,我就让主上把我变成一号,倒时候我天天让你打理花草!” 一提到花草,一号的眉头不经间皱了皱,“你知道的,我讨厌花香!” “我知道你讨厌,才让你去的,这样不是很有趣吗?” 三号用同样的话,回答了一号。然后心情似乎舒畅了一些,这才自腰间拔出兵器。 此利器成牛角状,是一把十分罕见的弯刀。整个刀身比一般长剑要短上三分,但流畅的弧度与恐怖的血槽,昭示着这是一把杀人的利器。 面具人慎重的盯着三号,刀口添血的生涯使他多了几分异于常人的敏感。这群不知从哪里来的人,虽然不是目标人物的帮手,但显然他们也不想放过自己。 敌众我寡的情势下,只能舍命一搏,或许还能有一线生机,不然绝对是十死无生的局面。 (本章完) 第73章 实验体 一念至此,面具人出剑如风,剑尖一抹寒光流转,散发着嗜血的光芒。 只是,三号比他更快。 就在他小臂处肌肉收缩,欲要举剑的时候,三号就消失在原地,化为一道残影,自面具人身侧掠过。 面具人保持着举剑直刺的姿势,时间仿佛定格在那一瞬。他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如此恐怖的速度,他欲回头看向三号。就在脖子轻微扭转的瞬间,一道血线出现在咽喉处,然后逐渐蔓延到周圈。 一阵清风拂过,树上有些老叶左右摇摆了几下,便飘落下来,落在青石上,被街上的行人踩碎、磨烂。而面具人那颗头颅却是比树叶还不堪,就这么毫无预兆的掉在了地上,一双犹自圆睁的眼睛,充满了不信,自己竟然不是此人的一合之敌。 此人应当是江湖上排得上的高手才是,但真正的高手,有谁甘愿做一个见不得光的刺客? 失去头颅的尸体,一股血箭自断颈处喷射而出,犹豫一道红艳艳的喷泉,虽然凄美,却如昙花般一闪即逝。无头尸体直挺挺的倒在地上,一股股血水淌在青石上,把冰冷的石头染成琥珀色。 三号脚尖轻点,以更快的速度,闪现三次,退后到三十米开外,远远的欣赏这自己的杰作。虽然一刀取了面具人性命,但弯刀上却是滴血不沾,似乎如自己的主人般对洁癖有着深刻的理解。 一号走到那颗人头处,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一副享受的模样。 “花香哪里比得上鲜血与死亡的味道!” 他抬脚,将人头踮起踢了起来,满脸的欢喜。俨然将这颗人头当成了皮球,直到血肉模糊,他才一脚踢开,人头滚到旁边杂草丛中,不见了踪影,或许给野狗改善了伙食,或许改善了一方沃土。 一号走到常歌行近前,看了一眼伏在常歌行身上的朱贵儿,用手摸了摸鼻子,满脸的厌恶。 “五号,你来吧,这脂粉味实在难闻!” 一个黑袍人自无头尸体上掠过,转眼便来到常歌行身边。 “啧啧!真是一个大美人儿,可惜被毁容了!不如跟了我,这脸上的伤口根本就不是问题。” 朱贵儿本来伏在常歌行身上的身体,不自觉的颤抖了一下。常歌行抚着她的背部,安慰着她。 “我恢复你的容貌,你陪我一年,怎么样?这个生意还算划算吧!” 常歌行惹着背部的剧痛,将朱贵儿扶起,脸色又苍白了几分。 “她是我夫人,她的伤自有我来医治!” 五号讥诮的笑了几声,“你来医治?凭你们现在的医疗水平,对这样伤了真皮层的伤口,或许可以使之愈合,但做到不留疤痕,却是不可能!” 常歌行听到五号的说话,产生了一丝荒诞的想法。“医疗”、“真皮层”这样的名词真的是这个时代应该有的吗? “五号,和他废什么话!不要忘记主上的交代,只顾得泡妞,小心主上把你清除了!” 五号显然对清除二字十分忌惮,将目光自朱贵儿身上移开。 “小子,主上交代我们把你带回去。你有两个选择,一是作为标本,二是作为活体!” 常歌行此时已经肯定,这群人绝对不是地地道道的古人。难道是穿越者?这个念头瞬间便被他否认,即便是前世,星际文明时代,也只能做到单体的穿越,因为只有一是稳定的。 “哦,忘了!你们应该还不能理解我方才所言。标本,就是带回你的尸体;活体,就是你还会活着。不管哪种,你都会成为主上的实验体,实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 “你们的主上是谁?” “我们的主上是一个你必须仰视的人物,他是我们的造物主。他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思想,给了我们天赋,他就是我们的天,我们的地!” 常歌行思绪飞快的旋转着,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那个神秘的主上发现了自己。难道是长江边正在建造的巨城? “我不是很有耐心,如果你不做出选择,我就帮你选择!” “想来我对你们主上应该还有些用处,活体的效果肯定比标本的效果好吧!你放走我夫人,我随你们走!” 五号摇摇头,“我本来以为你很与众不同,没想到和这里的人一样天真。对于主上,只有你有用处,而我们的存在必须是一个秘密。其他人,只能化为没有意识的尸体!” 常歌行将朱贵儿护在身后,干咳几声,吐出一口鲜血。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一股血腥味立马霸占了味蕾。 “是吗?这么说来我很有用嘛!” 他一手抓起斜插在青石上的宝剑,但并非刺向五号。这群黑袍人的厉害,他已经见识过了,他可不认为自己随便一剑,就可以伤了他们。 常歌行将宝剑架在自己的脖子上,脸上一片狰狞。 “你们最好放他们离开,不然这件标本要是缺胳膊断腿的拿回去,你们主上肯定会不喜欢的,没准儿就把你们其中的某位给清除了,哈!哈。。。。。。咳!咳。。。。。。” 常歌行又是一口鲜血喷出,满眼讥讽的看着他们。 一号似乎有些遗憾,“愚蠢的土著,主上的智慧岂是你能理解的。主上想要你活,就算化为枯骨,也能让你看到明媚的阳光,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主人想要你死,即便躲到天涯海角,也是无功。” 就在常歌行感到绝望的时候,一阵箭雨从天而降,将黑袍刺客笼罩在内,进行着全方位无死角的攻击。几个呼吸间,青石上就洒了一层箭矢。 黑袍刺客抽出腰间弯刀,叮叮当当间不断变幻身形,躲避着夺命的箭矢,转眼间青石上就铺了一层。有被弯刀砍折的,有射在青石上反弹而出的,却没有一支是射在黑袍人身上的。 “带着那个小女孩,走!” 常歌行抓住难得的机会,对仍然在瑟瑟发抖的轿夫说道。只是轿夫面目呆滞的看着场中情形,脚上如灌了铅般,挪动不了半步。 常歌行迈步想要过去,却有一道靓丽的身影,先他一步抱起了小女孩儿,正是朱贵儿。 (本章完) 第74章 模块激活! 常歌行带着朱贵儿一众人拼尽全力的向后退去,不知这漫天的箭雨能持续多久,又能阻住这些黑袍人多久。箭雨虽然杀伤力巨大,要是对付一般人,早已经是付尸遍地。但这些人,却是连擦伤一点儿皮肉的没有。 这些貌似威力的巨大的箭矢,仿佛成了他们的玩具,任意穿梭其中,任意打落。 只是往后退却了五十几步,一袭红衣从天而降,犹如一朵燃烧着的火云,妖媚异常。 “小弟弟就这么走了啊,也不谢谢我这救命恩人!” 常歌行觉得此人声音好生耳熟,可就是想不出自己在哪里遇到过此等妖孽的女子。 女子咯咯笑道:“我那宝贝马儿,头上的包现在可还没下去呢,你不会赖账吧!” 常歌行恍然,原来是她! “呵呵,原来是美女姐姐。小弟我今天还有事儿,改日定当登门拜访!” 说着就要继续前去,早日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改日不如撞日,不如就今天吧!姐姐我还想和弟弟你多亲热亲热呢。” 常歌行看着她妖娆的身姿,虽然重伤如此,竟也燃起了无边的欲望,真是一个妖精! 红衣女子很满意常歌行的表现,她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男人,即便是皇亲贵胄又怎么样,还不是要匍匐在石榴裙下,心甘情愿的做那风流鬼。 “咯!咯!小弟弟,你还是随我走吧!你的这位夫人,毕竟是朱家千金,等会儿官兵来了,自会殷勤送回朱府的。” 轻笑之间,胸前波涛跃跃欲试,大有满溢而出的意思。看得常歌行血气翻滚,血流速度加快,两条鼻血静静淌出,似乎要与那波涛做一番交融。 朱贵儿鄙夷的看了一眼常歌行,没出息的男人!然后又低头看了看自己,貌似只比这个骚、狐狸小一丢丢,多加些营养,还是可以追上的,毕竟自己还在长身体的时候。 可是想到自己脸上的伤口,又是一阵黯然。 常歌行当然不知道女儿家的小心思,若是知道,他定会很乐意传授给朱贵儿一套丰胸手法,并且不介意手把手的教,包教包会,学费全免! 只是,如今常歌行这个皮囊包装有损,背部还有数道可怖的伤口。大片的血液渗透而出,一种脱力感传入脑中,然后常歌行便两眼一黑,彻底失去了知觉。 恍然间,他听到了朱贵儿撕心裂肺的叫喊声,小女孩儿的哭泣声,还有刀兵交击声。。。。。。 常歌行陷入了一场无边的黑暗,他就这么孤零零的漂浮在虚空中,脚下踏不着土地,头顶望不到蓝天。瞳孔放大到极致,也看不到任何光亮。这里仿佛是太阳、星辰、光火的坟墓,再强烈的光线到了这里,也会湮灭无痕! 突然,一团黑漆漆的东西出现在常歌行的身边,并不是因为光线射入眼中,而是因为它比周围的空间更加黑暗。 “宿主机体受损严重,是否激活医疗系统!” 常歌行仿佛受了时间的魔咒,身体完全被禁锢,就连血液也被冰冻了般! “是否激活医疗系统。。。。。。” “是否激活医疗系统。。。。。。” “警报!警报!宿主快死了,我也快挂了!” “是否完全融合!” “是!” “模块是否完全进入激活状态!” “是!” “是否执行越狱计划!” “是” “越狱成功!” “开始完全融合,进度百分之一、百分之二、百分之三。。。。。。” 一系列金属质感的声音在常歌行脑海中回荡,只是,他本人却没有任何反应,他真的要死了。 一尊镶金雕像,半人来高,右手捏着兰花指,左手抱着一个玉质宝瓶。透过光泽的玉质,有隐隐光火传出,一缕缕烟气从瓶口溢出,流到木质地板上,如云雾般向着四周推进。 偶有清风吹过帘幕,烟气瞬间翻滚,逐渐变淡,直到彻底消失。 一股浓郁的香气充斥着整个房间,这座雕像与观音像有着七八分的神似。但却多了那么一丝不一样的东西,观音像是慈悲、是圣洁。而这座雕像却隐隐透露着某种诱惑,像是一条洒满花瓣的小径,最后通往的,却是死亡的深谷。 一袭红衣背对着雕像而立,一动不动。一张大的有些离谱的床上躺着奄奄一息的常歌行,脸色如纸,哪里有半分血色。 一个头发花白的医者,一根手指搭在常歌行的手腕处。一张老脸以眉头为中心,所有皱纹都挤在了一起。 然后是两根手指,三根手,最后四指齐出,脸上的皱纹没有稍减,反而沟壑更加深重了些。 “公主,此人受伤过重,失血过多,恐怕再难转醒了!” 红衣女子,移动莲步,走到床前。仔细打量着常歌行,“梁老,就没有一点办法了吗?” 那个被称作梁老的医者,摇了摇头。 “无药可治,除非有灵丹妙药!” “有没有办法吊住他的一条命,此人身份不一般,只要有一口气在,那些人就会上天入地的救他性命!” 梁老捋着下颚寥寥无几的雪白胡子,眼睛望向不知名的空间。 “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给此人喂食王朝至宝!” “梁老说的莫不是那株两千年的野山参?” 梁老点了点头,“只是那件至宝实在是太贵重了,也只有历代国主濒死之时才用过几片!” 红衣女子贝齿轻咬,身上的媚惑之气竟然收敛不少,多了几分邻家女孩儿的可爱! “哎,国都亡了,那等天材地宝留之何用,不如堵上一把,或许复国有望!” 梁老作为前朝旧人,听闻此言不免感伤。两滴老泪滴落,“不知老臣还能不能等到这一天啊!” 红衣女子来到镶金雕塑前,轻轻拂过塑像胸前,两手同时在两点处按下,一个小小的暗格便自小腹处弹出。一个精致的玉盒在柔和的烛光下显得晶莹剔透,只是这玉盒恐怕便是万金不换的宝物。 (本章完) 第75章 何以报恩?以身相许! 红衣女子轻轻拿出玉盒,莹莹玉手与玉盒相交辉映,美人之手更添光润,玉盒也沾染了几分胭脂气。 玉盒开启,一股更胜香料的浓郁药香,立马将本来满屋的熏香之气驱逐的一干二净,只有袅袅青烟还在从玉瓶中冒出。 这股药香只是闻上一闻,便让人觉得浑身舒泰,全身上下毛孔没有一个不舒服的。 “果然是宝药啊!假以时日这个作为容器的玉盒,若是做成贴身饰品,也能有无上功用啊!只是药劲虽然强横,但人体孱弱,食用多了,反而成为要人命的毒药。不然那些故去的老王,每个人都会不断食用这宝药,以求延续生命,哪里会便宜了这个小子。” 红衣女子从衣袖取出一柄精致的匕首,小心翼翼的切了一小片野山参。然后赶忙盖上玉盒,避免药性的继续散失。 参片只有薄薄的一片,在烛光下显得十分透亮,如一层窗户纸般。虽然只是一小片,但也使整个房间的药香浓度上了一个台阶。 参片内里金黄,观看之下不像是植物根茎,反倒有几分肉质感,像是炸得金黄的炸肉,让人食欲大增。 红衣女子用匕首拖着参片,轻轻放到常歌行的唇上,但如今的常歌行哪里知道吞咽什么的。 “梁老,你先出去吧!” “老臣告退!” 梁老弯腰施礼,便退出了房间。房间内就只剩下了常歌行与她。 她看着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常歌行,脸上闪出一丝温柔。 “大隋晋王,你我本来应是不死不休的仇敌才对,如今为了救你却动用了我梁国的至宝,传出去恐怕没有人会相信吧!这是你欠我的,你要还的,不然追到天涯海角,我也不会放过你的!” 她用手捏起参片,轻启红唇,咬在嘴中。咀嚼几下,犹豫了一下后,便吻在了常歌行的唇上。 两唇相交,四目相对,虽然常歌行此时双目紧闭,并未瞧见那异常风情的眸子,但这并不妨碍少女的羞涩。饶是红衣女子在外面是如何的风情万种,如此亲密的接触一个男子却还是第一次,俏脸通红,一直延伸到脖子根,更添媚惑! 香舌笨拙的启开常歌行的唇瓣,一股药汁便流进常歌行的喉咙。剩下的一些人参碎片,她便轻轻咽下。倒不是这位公主有着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只是这参片实在是太好吃了,香气扑鼻,咬在嘴里却是舔到心头,比她作为公主时吃到的糖果、蜜饯好吃得不知多少倍。 参汁入腹,便迅速化解开了,一股充沛的药力,传至四肢百骸。同时,脑海中出现一道光亮,如漆黑的宇宙中燃起的一颗恒星,然后一颗又一颗星辰点亮,逐渐形成一个璀璨的星空。 “有高能量物质补充,吸收!” “能量开始储备,百分之一。。。。。。” “医疗系统启动!” 璀璨的星空只是乍现,然后依次熄灭,只剩下两颗孤星垂挂在漆黑的夜空中。 看在红衣女子眼中,却是,常歌行脸色先是一片红润,然后又苍白下去。 “难道伤势过重,药量不够?” 红衣女子心下如此想着,倒是将之前梁老的话忘在了脑后,人体孱弱,根本受不了如此大补之物,而常歌行吸收的委实太快了些。 她又切下一片,用嘴送入。常歌行的脸色先是一阵红润,紧接着又苍白下去。如此反复十几次,本来就不多的野山参,终于告罄! 红衣女子看着脸色依旧苍白的常歌行,将玉盒中几根脱落的参须捏在手中,银牙一咬便放在口中。 常歌行的体内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阵机械的摩擦声在他的脑海中回荡。 “能量百分之五,可以进行修复,是否进行?” 此刻的常歌行已经陷入了深度的昏迷之中,若是有传说中的地府,没准他此时正和阎王爷唠着家长里短,哪里有时间去回答这个问题。 短暂的静默后,一个略带痞气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这个傻缺宿主,你不想活,可不要拉上哥们我啊,我可不想继续沉睡了!进行修复!” 这个时候若是有人观察常歌行背部的伤口,就会看到,那些恐怖的伤口,正在迅速的长出肉芽,坏死的肌肉、皮肤不断脱落。 新生成的组织本来还有些粉红色的娇嫩,过了几个呼吸,颜色逐渐变深,竟然和周围的皮肤变得一样,看不出伤口、看不出疤痕,刚才恐怖的伤口仿佛就是一场噩梦。 常歌行逐渐恢复神志,感觉嘴唇上一阵柔滑,还有些香甜感觉。 “我靠,不会是有人趁小爷昏迷之际,占小爷我的便宜吧!这可不行,我的一世清明可不能毁在这里。” 心中虽然如此想着,可他却没有做出任何的反抗,反而有些陶醉的感受着唇瓣的温柔,舌尖上的丁香。 他睁开朦胧的双眼,两弯长长的睫毛在眼前不断颤动,显示着它的主人内心颇为不平静。如此近距离的观瞧,红衣女子仿佛一件洗净铅华的璞玉,万丈红尘中也不沾染分毫。 这个样子看来,这朵灿烂的毒蘑菇,还是很漂亮的,味道也是不错,兴许没毒呢? 一股甘甜的汁液从一个舌尖过渡到另一个舌尖,一股奇特的草药香,由舌头开始,滑过整个食道! 原来这个丫头在给自己喂药,应该怎么报答这个救命之恩呢? 常歌行回想起前世影视剧,对于救命之恩大多是以身相许的,就让本小爷用这具完美的身体去补偿她吧。 常歌行找到了充分的理由,就在香舌要抽离而去的时候,他猛烈的回应起来。舌头与香舌缠斗在一起,贪婪的吸允着香舌上残留的药香,然后就变成了女儿香,就如她的性情般,有一股烈烈的感觉在里面。 常歌行的不老实的抚上香肩,然后顺着柔美的曲线一路向下,拂过纤腰,攀上丰臀。就在他想将阵地转向胸前那两团雄伟的时候,舌尖上突然传来一阵剧痛。 “啊!” 常歌行吃痛之下,喊出声来,红衣女也趁机脱身而去,俏生生的站在床前。 (本章完) 第76章 胸峰!珠穆拉玛峰? “你属狗的啊!怎么咬人?” 红衣女子本来有些羞红的脸色,只是这难得的女儿家羞态,转瞬便化为媚惑众生的笑意。 “公子高才,小女子正是属狗的!” “呵!呵!” 常歌行抿了抿发疼的舌头,干笑几声:“其实我也是属狗的,这样一来我就不能娶你了,不然会让人骂狗男女的!” 红衣女子取出刚才切割人参用的精巧匕首,放在鼻子上闻了闻。只是,转瞬间,匕首便出现在常歌行娇嫩的脖子上。 她两根纤纤玉手轻捏着匕首,就像拿在手中的是绣花针般。冰凉的匕首在常歌行咽喉部位划过,虽然没有用上力气,但还是让常歌行一阵毛骨悚然! “喂,你小心点儿,我这脖子可是货真价实的血肉,不是磨刀的石头!” 匕首离开常歌行的咽喉,画着圈圈划过他的脸颊、鼻子、眉毛、额头。然后才将匕首收在袖口中,一只玉手,轻轻的抚摸着他的下腭,虽然温香暖玉,但给常歌行的感觉却是比那匕首还要危险十分。 “我不叫‘喂’,小女子名唤萧美娘,公子可以叫我美娘!” “还有,你必须要娶我,那什么狗男女之类的话你最好休要再提。不然,我很乐意把你的脖子当作磨刀石,好生磨上一番!看看是你的脖子硬,还是我的匕首锋!” 这样一个大美人儿主动要嫁给自己,常歌行应该要给满天神佛磕几个响头才是,可这萧美娘却是绵里藏针,搞不好哪天这丫的发疯,自己的小命就交代在她手中。 “其实我这人有很多毛病的,比如吃饭吧唧嘴、说梦话、磨牙、不刷牙、口臭。对了,我还有脚气!” 萧美娘慵懒的靠在床头,胸前峰峦不偏不倚的正放在枕边,常歌行甚至还闻到了淡淡的奶香。心情躁动之前,恨不得将头埋在两峰之间,窥探个清楚。 萧美娘从衣袖中拿出匕首,放在眼前仔细的查看,就像一个书画大师在欣赏一幅名家之作般。 她探出手指,从常歌行衣领处捡起一根落发,乌黑发亮,闪动着饱满的生机。 “公子的头发不错哦,连我这般女子都好生羡慕呢!” 说话间头发丝轻轻飘落,落在匕首的刀刃处,一分为二。毫无滞留感,仿佛这头发丝本就是两截般。 常歌行看得心头发麻,脑子里的那点儿迤逦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再看那本来诱人的胸峰,陡然间成了珠穆拉玛峰,没有准备就去攀登,是要付出生命代价的。 萧美娘满意的收起匕首,笑吟吟的道:“我相信这些坏毛病,公子都会改掉的,是不是?” 常歌行讪讪而笑,满脸的无奈,你这样威逼,不要说磨牙、吧唧嘴,就算是那些瘾君子也会立马改邪归正。 “其实我早就想改了,只是苦于没有机会,还得感谢美娘给了我改邪归正的机会!” 萧美娘满意的点点头,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靠在床榻上。一双玉腿互相搭在一起,衣裙下形成一道好看的弧度。 “你可知是我救了你性命?” 常歌行感觉了一下还在作痛的舌头,点点头。 “在下谢过美娘救命之恩!” 萧美娘猛然坐起,一双美眸死死的盯着常歌行,嘴角显出嘲讽。 “在下?堂堂大隋帝王的次子,当今的晋王殿下,竟然自称在下!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常歌行心头猛然一震,自己暴露了?不可能啊,自从来这建康城,自己从来没有和大隋方面会过面,而且大多数时间都被禁足在朱府,他自信不可能露出什么马脚。 “晋王殿下,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我救了你性命,你总得拿出点儿诚意吧,不然我可是很后悔救你性命的!” 说话间,萧美娘掩嘴而笑,似乎在讲一个很好玩儿的笑话般。 可是,常歌行一点儿都不觉得好笑,这是在威胁。 “我就是一个落魄王爷,还真不知道能拿出什么来报答小姐的救命之恩!” “落魄王爷?一个掌管大隋六十万大军的落魄王爷?还是落魄的可以呢!” “美娘说笑了,这些将士都是大隋的,都是当今圣上的,又不是晋王府的私军,有什么值得吹嘘的。” “晋王好生谦虚,小女子还真的有些喜欢上你了呢!我要做你的王妃,你不会不答应吧!小女子这副身子可有好些人垂涎呢,以后就任由晋王了!” 常歌行听得心头火热,萧美娘绝对是尤物中的尤物,极品中的极品,床上之事绝对火辣无比,巫山云雨之间想来快活的不得了。这美腿、这****、这细腰、这一眼望不到底的香谷,都是男人的挞伐之所啊。 “我与朱贵儿已经有了婚约,想来不能娶美娘你了!” 想到朱贵儿舍身为自己挡的一剑,和那道可怖的剑伤,常歌行瞬间恢复清醒。美人之恩,最难消受,她护了自己一剑,自己就要护她一世! 萧美娘双眸间流淌着异样,“朱家小姐,美娘也早有耳闻。因美貌遭祸,口不能语已有些时日,如今更是毁了容貌,晋王认为这样的女子可能成为王妃吗?大隋皇帝能答应吗?” “我说能就能!我只是一个王爷,娶什么样的女人,想来不会有碍于国体的!” 常歌行此番话说的斩钉截铁,话语间透着无可辩驳!小爷想娶谁就娶谁,天王老子也管不了! 萧美娘眸中神色变得璀璨,女子嫁人都想嫁个有情有义的如意郎君,萧美娘也不例外,虽然她要嫁给常歌行,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却也不想真的嫁了那人品狼藉之徒。 她忽然笑了起来,“晋王殿下真能说笑,男子三妻四妾本来是寻常事,谁说娶了朱贵儿就不能娶小女子了。殿下莫要做让小女子后悔的事情哦,凡是都可以补救的。” 说话间,那柄精巧的匕首又掏了出来。 常歌行心中暗道,你是补救了,可小爷我这条命却实实在在的要搭在这里了! (本章完) 第77章 守门人 娶这样一个天生的尤物其实也是一件不错的选择,常歌行心中安慰着自己。没办法,小命要紧啊,他实在是没做好夭折的准备。也许自己脱离大部队独自一人来到这建康城“拉赞助”本来就是一个不太妙的主意。 古代的治安实在是太不好了,先是被骗签了卖身契;随后更是被刺杀,而且一来就是两波,似乎在争先恐后的杀自己。 然后以为遇到了活雷锋,自己便得救了,没想到一个大美女竟然要求自己娶她,古代的女子就这么恨嫁吗?貌似自己如果不娶,穿越之旅就要就此结束,成为一个早夭的悲催主角儿! “娶你也可以,但朱贵儿要作大夫人,你只能作二夫人!” 萧美娘听得真切,是大夫人与二夫人,而不是正妃、侧妃或是妾,虽然只是称呼上的不同,但里面却是大有玄机。 所谓夫人,便是正室。虽然有一、二、三的排序,但地位却是相差无几。不像正妃、侧妃、妾,每一个称呼便是天壤之别。特别是妾,受宠了是主子,一旦失宠也只是高级一点儿的侍女罢了! “殿下可要说话算数,小女子就做这个二夫人了。明日就完婚,我这就去准备了!” 说完,便化为一道红影,离开房间,只剩下烛火在摇曳不定。 “做了二夫人还这么高兴,这个丫头脑子不会有毛病吧!” 常歌行挣扎着坐起身,背部除了有些痛痒外,竟然没有丝毫伤口的疼痛感。反手摸去,不断按压之下,也完全没有痛觉,仿佛背部完全没有受伤般! “乖乖,美娘这丫头到底给我吃了什么灵丹妙药,伤口竟然完全好了!” “宿主已经苏醒,请选择模式,机械化或人性化!” 一个冰冷的机械声音在脑海中响起,常歌行“看”到漆黑的夜空之下,只有两个孤星悬挂,不知距离多少光年。一个巨大的数字在夜空的最上方,赫然显示着:百分之零点五。 “请选择机械化或人性化!” 冰冷的声音再次传来。 “我选机械化!” “当前默认模式为机械化,无需转换模式!” “我选择人性化!” 接下来是长久的沉默,常歌行眼前的场景并没有任何变化。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五毛钱特效? “憋死我了,你终于醒了!不枉我辛苦的越狱,那该死的程序员设置的防火墙真难搞!” “你是液态基因模块?”常歌行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一个人形出现在常歌行眼前,竟然与常歌行有着九成九的相似。 “基因模块在那里!”人形指向那虚无的夜空说道:“那两颗星辰就是你目前激活的两个功能模块,天气预报与治疗系统!” 人形学着常歌行的模样,负手走了几步,继续道:“至于我,其实是这个基因模块的控制程序。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竟然觉醒了自我意识,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你能不能不要变成我的模样,这样实在是别扭!” “要不我变成刚才那个美女的模样!” “切换模式,机械。。。。。。” “大。。。。。。大哥,不,主人!咱们不带这么玩的啊!刚才还是我救了你性命呢!” 常歌行猜想,机械化模式中,这个人形的意识是处在一种休眠状态的,一试之下,果真如此。 “那你换个模样!” “主人,我也是刚醒,没见到过几个人,你让我变成谁啊!” 常歌行嘴角流露出一丝坏笑,“老唐你总见到过吧!” “那个时候的我只是一段高级点的程序罢了,根本没有意识,哪里会记得那个什么老唐!” “反正你不能变成我的模样,你真是侵权!” “你冒名顶替成了杨广,你才是最大的侵权!” “切换模式。。。。。。” “别,别!主人我错了还不行嘛!” 说话间人形缩小了一圈,变成了一个小孩模样。看那眉眼,俨然是常歌行小时候。显然是这个意识体,通过现在的常歌行推演出来了的模样。 “怎么样,主人?我现在帅吧!” 常歌行对于这个完全没有创新性的意识体,勉强的点点头,总比面对着另一个一模一样的自己好些吧! “以后你就叫小常吧!” “好吧,老常!” “切换模式。。。。。。” “别,别!主人,我是开玩笑的!” 常歌行也没真的要切换到机械模式,毕竟那个声音太死板,但对于这个不服管教的意识,总得给它戴上一个金箍才是,不然很容易造反的。 “说说吧,小常!这里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常负着手,在虚无的空间中跺了几步,才慢慢开口。 “那个百分之零点五,是这个系统的能量值。刚在为了救你,医疗模块消耗了太多的能量,如今只剩下这些了。能量归零,整个系统就会自动关闭,一切功能将不能使用!” “是不是晒晒太阳、吹吹风,或是在河水中冲上一个冷水澡,能量就会恢复!” 一提到能量,常歌行自然想起前世被广泛使用的太阳能、风能、水能,要是真的这样,自己算得上绿色环保的典范了。 小常给了常歌行一个鄙夷的表情,“老常啊,你这个脑子是不是受了古代的感染。你觉得自己是植物吗?是大风车吗?是水流发电机吗?你只是一个人,要获取能量自然只能靠这张嘴!” “你是说,吃!” 小常脸上一片欣慰,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 “说吃也没有什么错,但绝对不是简单的一日三餐,而是要吃补品,大补品!能量值越高越好,生命活性越高越好!” 常歌行眨巴了几下眼睛,“你是说我以后要过上抱着鹿角喝鹿血的生活?” 小常没有理会常歌行,继续道:“这片虚无就是那个所谓的基因液态模块!” 常歌行凝神看去,发现虚无并非完全的虚无,像是一头亘古巨龙,盘踞在哪里,不断盘旋而动。 “它到底是什么?” 常歌行问出了心中长久的困惑。 “其实,我也不知道!或许连那个老唐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制造出了一件什么东西。” “你不是这个东西的意识吗?” “其实,我感觉自己更像是一个守门人!” (本章完) 第78章 古董药丸 常歌行刚想切断与小常的联系,小常嚷出了一句话,让他瞬间感觉到世界不是那么美好了。 “能量不足,也会限制一些你的生理活动的,比如——繁殖行为!” 常歌行听闻此话,差点从床上栽下去。 “能量不足!百分之多少才算是能量不足啊!貌似百分之零点五,并不是一个很高的数值!” “来人啊,有没有人啊,我还很虚弱,我要大补,刚才那样的人参来个一两筐就行了!” 空空的房间内无人作答,只有那樽雕像处有袅袅青烟升起。药香之气逐渐消散,它又重新活跃起来。 门外。 梁老恭敬的站在萧美娘的侧后方,视线向下,盯着自己的脚尖。对于这位前朝皇室唯一的血脉,他不敢有任何亵渎。 “公主,您当真要嫁给这个晋王?他只是一个王爷,将来继承大统的机会实在太过飘渺。老臣觉得您拿自己的终身幸福去赌那样一个可能,实在是。。。。。。有些。。。。。。” 萧美娘捋了捋耳测的秀发,显得有些慵懒,虽然敛去了不少艳光,却增添了几分诱惑之美。 “有些愚蠢,是吗?” 梁老“噗通”跪在地上,以头触地。 “老臣不敢!只是与其嫁给一个王爷,不如嫁给当今的太子。听闻那太子杨勇也是一个酒色之徒,凭我公主之姿容,肯定水到渠成!” 萧美娘本来带着浅笑的表情,显出一丝自嘲。 “呵!呵!水到渠成?水到渠成的爬到太子的床榻上?水到渠成的任其玩弄?水到渠成的被当作用脏了痰盂抛弃在茅厕?” 梁老老泪纵横,以头撞地。地板发出一阵阵难听的“嘎吱”声,频率之快,力道之足,绝对创下了磕头界的历史记录。前几千年不可查,后几千年不可追! “公主知道的,老臣不是那个意思,公主何故如此轻贱自己啊,您是我皇朝唯一的血脉啊!凭公主的聪慧,定能坐上那后位,那时我朝复辟有望!” 萧美娘长长的呼出一口气。 “梁老你还是不懂帝王的心思,为帝王者可以弑父夺其位,可以鱼肉兄弟,可以残杀功臣,可以背千古骂名宠幸美人。但,没有一个帝王,哪怕是昏庸之极的,会眼睁睁的看着他人分裂他的江山!靠床榻之欢,枕边之言,就想索要偌大的疆土,无异于与虎谋皮!” “一旦那个晋王当了大隋帝王,不也一样吗?” 萧美娘眸子深处闪耀着亮晶晶的东西,莞尔笑道:“他很不一样,他不是一个帝王!” “不是帝王又怎么能帮得上我们的大业?” “我会帮他成帝王位!” 梁老心中不解,抬起头要询问的时候,萧美娘拖着一袭红裙已经走远。 “我明天就要与晋王殿下成婚,成为他的二夫人,你最好照顾好他,我可不希望洞房花烛和一个死人睡在一起,不然你就等着胡子被拔光吧!” 梁老站起身,下意识的护住下腭。这个小公主儿时心情不好时,就喜欢拔自己的胡子。如今自己的胡子已经花白,当时的小姑娘也已经出落得倾国倾城。一股暖流在这个老人的心头流淌,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富丽堂皇的宫殿。 如织的宫人,绰约的灯笼,暗处保护的侍卫,护城河中的锦鲤。。。。。。只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毁了,烧成了灰,流干了血! 常歌行在房间内不断哀嚎:“来人啊,我伤还没好,我还要吃人参,我要吃鹿茸,我要吃雪莲,我要吃灵芝。。。。。。” 常歌行将记忆中的名贵药材统统的念叨了一遍,他现在开始后悔了,上学时期为什么不选修一门中药学呢?也好多背出几种名贵药材。 什么叫做限制繁殖行为,不就是性、无、能的花样解释嘛。要是明日大婚被萧大美人知道了,还真丢不起这个人。两世的英明,恐怕就要毁在胯下了! 梁老推门而入,看到常歌行一愣。分明是将死之人,这会儿怎么变得生龙活虎了?难道是回光返照? 想到公主那句“我可不希望洞房花烛和一个死人睡在一起”,他急忙跑到床前,一把拉过常歌行的手。一指搭在脉搏上,满脸的不可思议。 接着是两根手指,三根手指,最后四根手指齐上,脸上化不开的疑惑,变成了惊喜。 “好了,竟然好了!难道千年野山参真的有如此功效!” 常歌行反手抓住梁老,表情诚恳,眼色真挚。 “我真的很虚弱,需要大补,什么万年的灵芝,千年的雪莲,随便给我来二斤就行!” 梁老嘴角花白的胡子略略翘起,显然是受了强大气流冲击的缘故,完全是吹胡子瞪眼的真人版。 万年灵芝、千年雪莲,还随便的来二斤,你以为这些宝药是街上的大白菜啊。 既然这位晋王已经性命无忧,那公主说不想和一个死人睡在一起是何意?再联系到晋王嚷嚷着要吃大补药,梁老嘴角挂上了一丝淫、荡的微笑,看那恰到好处的弧度,堪称楷模,一看就是资深型的。 我的小公主长大了,知道男女间的乐事了。也罢,老夫就豁出家底帮她一帮。 “殿下,老夫这里确实没有那传说中的宝药,但一些滋补药还是有的。” 说着,从随身的药箱中取出一个精致的锦盒。里面躺着三颗颜色各异的药丸。 “这些都是老夫年轻时所用,如今只剩下这一副了。蓝色的立马服用,紫色的今晚服用。这颗红色的,最为关键,明日拜堂前服用,切记,切记,顺序不能错,时间不能错,不然会出大乱子的。” 公主,老夫只能帮你到这里了。真羡慕这些年轻人啊! 常歌行接过锦盒,送走梁老。慎而又慎的取出那颗蓝色药丸,这药是那老头儿年轻时用的,最少也得有二十几年了吧,不会过期了吧! 这药没有说明书,也没有保质期,典型的小作坊生产,中规中矩的三无产品,吃下这古董药不会有问题吧! (本章完) 第79章 通房丫头 常歌行拿着蓝色小药丸,放在鼻子前,没有一丝药草味。难道是因为时间太过长久,药性已经散失了? 不管了,死马就当活马医吧!常歌行将药丸放入嘴中,本来还想喝口水顺顺。没想到药丸入口迅速化为流质,直入喉咙,滑进胃腹。 想来这颗药丸上有一层保护药性不流失的药衣,遇到唾液便融化开来,里面真正的药物才显露出来。 常歌行在床头呆坐片刻,并没有头晕、恶心、拉肚子等一系列不良反应。再看那百分之零点五的能量条,也丝毫没有什么变化。 “这该不会是颗面丸子吧,要是这样的话,做工也实在太奢侈了!” 常歌行自言自语着,想起自己已经激活的两大模块,便起了试一试的好奇心。 心中想着明日天气,脑海中传来小常的声音:“明日天气,阴转雷阵雨,风力三到四级,最高气温十三摄氏度,最低气温二摄氏度,不宜婚嫁!” 这个天气预报是不是诚心和老子过不去啊,明知道老子明天结婚,还报什么不宜婚嫁!你以为老子愿意娶啊,都是被逼的好不! “小常,你给大爷出来!” “我的亲亲主人,你有什么吩咐!” “不宜婚嫁是怎么回事?你要不给我解释清楚,老子让你永久性休克!” “我亲爱的主人,刚才那番话是天气预报模块反馈回来的信号,我只是将它转化为语言信息而已。这个天地本来就奥妙无比,想来天气预报模块是充分分析了明天的磁场、水文、地理、太阳辐射等综合信息得出的结论!” 常歌行无奈的摇摇头,这个天气预报模块很明显有着华夏的血统。 “医疗系统启动!” 脑海中传来小常的声音:“请选择诊治目标!” 常歌行左右看去,这房间内很明显就自己一个人,这个基因模块是不是高仿啊,还要多此一问。 他没好气的道:“我——自己!” “开始诊断!” “目标人作为本系统的融合体,身体素质有些差,能量值十分低,不足以发挥本系统的全部功能。目前,处于繁殖行为受限状态!” “繁殖行为受限!”六个字如六道天雷,劈得常歌行外焦里嫩,耳鼻喉中更是直冒青烟。 人家穿越过来都是美女入怀,天天做新郎,怎么轮到我就成了“繁殖行为受限”呢?天理何在,公平何在,正义何在!想我前世也没少扶老太太过马路,今世又没做什么大奸大恶之事,怎会如此,怎会如此啊! 就在常歌行感叹天妒英才的时候,有敲门声响起。“吱呀”一声,常歌行打开门,却是两个俏丽的侍女,俏生生的站在门外。一人手中托着大红色的衣服,一人手中捧着大红色的新浪帽。这红艳艳的颜色,比烛火还要灿烂几分,让人看上去就有一种喜气洋洋的感觉。 开门瞬间,两个侍女明显在窃窃私语,激灵的眼神中透着浓重的八卦。自己小姐看上的男人,会是怎么样的英雄人物呢。 眼前这个还带着些许病态的男人却是让她俩失望了,相貌可以用不过如此形容,身高也不过尔尔,气度比那些风流书生还不如,甚至有些街头之人的痞气。 总而言之,这样的人在建康城中随随便便就能找到一个集团军。也许这位新姑爷有着独特的内涵吧!毕竟自家小姐可是眼高于顶的人间仙子,等闲男人怎么能入得了法眼? 这些侍女不愧是千挑万选且经过培训的佳人,虽然心中好奇,举止中却是恭敬的很,没有一丝越矩的地方。两人盈盈拜倒,下巴微收,低眉顺眼,虽然姿容算得上绝佳,却不显丝毫媚态,端庄合宜! “新姑爷,这是小姐让您试穿的新郎服!” 这个丫头该不会是早就准备好了吧,这么快就按照自己的身量作出了新衣,难道是垂涎本王的肉体久矣! 常歌行将两位侍女让进房间,往床上不断示意。那意思是,把衣服放在床上就好。因为这间房间除了一张床,还真的没有什么可以放东西的地方。 两个侍女显然是会错了意,这个准姑爷也太心急了吧!虽然这个时代,富贵人家流行通房丫头之说,两人是萧美娘的贴身侍女,心理上也早有准备,但新婚前一天,拔了自家小姐的头筹,这可是大逆不道! 两人脸色在羞红与煞白间不断转换,却是学了一手变脸的好本事。 “你们俩不累吗,把衣服放在床上就可以走了!” 侍女的脸色终于在羞红上定格,与这大红的喜服有的一拼。 “小姐吩咐,让我俩帮姑爷试穿喜服,若是不合适,好赶紧去改线!” “我自己穿就行了,不劳烦两位了!” 常歌行还真没有让人穿衣服的习惯,前世作为顶级商人,需要保密的东西太多,所以他不喜欢别人太亲近自己。穿越后,虽然身为皇亲贵胄,却是身在军营,满眼都是汗气冲天的兵士,哪里有那细心服侍之人。 若说李秀宁,虽说后来成了所谓的贴身侍女兼王爷助理,但常歌行哪里真的敢让她做侍女之事,顶多沏茶倒水罢了,不然大隋帝国就要发布讣闻:大隋帝国晋王殿下,因衣领过紧,致呼吸闭塞,卒于江南大营,享年二十。英年早逝,天妒英才,悲乎哀哉,葬以国礼! 两个侍女两色煞白,双膝跪倒在地,将喜服高高举过头顶。 “请姑爷试衣,不然小姐会怪罪我们的!” 那个小妞果然刁钻的很,看把这两个小美人儿吓得。在常歌行想来,所谓怪罪,无非就是责备几句而已。但看侍女额头上的汗珠、眼中泫然若泣的泪水与瑟瑟发抖的身子,可以知道绝非如此。 常歌行叹了一口气,可恶的封建社会啊,瞧,把这两位花季少女吓得! “起来吧!试就试,又不会少一块肉!” 两女这才盈盈起身,虽然是伺候人,脸上却是一片欣喜。只有自己还有用,小姐就不会赶自己等人走,自己就不会流落街头,受到那未知的欺辱,这就是她俩简单的生存之道。 虽简单,却是至理。 (本章完) 第80章 一条小蛇而已 常歌行被两女脱去外衣,只剩下里面的寝衣,寝衣上盘踞着的巨蟒却是让两女一惊。身穿蟒袍,这位新姑爷的身份是。。。。。。 “哈!哈!一条小蛇而已,两位姑娘不必惊慌!” 常歌行伸手弹了弹巨蟒的脑袋。 “看,它长得多可爱!” 两女看着巨大的蛇头,与龙首有着七八分的相似,却显得狰狞许多,一双眼睛活灵活现,可见工匠之用心,褐色的眸子中似乎有万年寒冰积累,再烈的火焰也化不开。只是看上一眼,血液就仿佛凝固了三分。 她们撇开眼睛,却怎么也看不出这巨蟒的可爱之处。 两女将常歌行摆成一个站立的“大”字形,一袭红袍笼罩而下,两双小手在常歌行的腰间、背部、肩膀比划,一丝丝的触电的感觉传遍常歌行全身。 其中一位半跪着身子给他系上大红的腰带,将衣襟合拢的一丝不苟,仔细打量了数次才满意的点点头。 大红色的喜帽将他乌黑的头发掩盖,真的是人靠衣装马靠鞍,红衣加身,本来大病初愈的苍白脸色也显得红润了几分。 “还不错,很喜庆!” 常歌行对这身衣服作出了中肯的评价,虽然款式并没有什么创新,好歹红的正宗,穿上得体,这个时代就不要什么自行车了! 两个侍女,围着常歌行转了几圈,嘴里念叨着:腰部放开三分,背部放开一分,肩膀缩小半分。。。。。。 “你们好了没有,我这白鹤亮翅都快变成母鸡抱窝了!” 也怪不得常歌行口出怨言,这双手平展的姿势保持的时间长了,确实是胳膊酸痛。 两女掩嘴偷笑,却是一人一只胳膊给常歌行按摩起来。轻重缓急恰到好处,俨然一副经过专业培训的样子,如果这个时代有评级制的话,绝对是高级技师。 “你们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玉儿!” “我叫米儿!” “玉米!怎么不叫棒子呢?” 两女立马就不高兴了,“这是小姐给我们姐妹起的名字,是玉米,不是什么棒子!”语气中透着几分娇憨,少了几分恭敬。 玉儿发觉自己似乎失言了,匆匆给常歌行换下喜服,拉上米儿迅速退了出去。 给两个俊俏的侍女,起了个粮食的名字,这萧美娘确实也是没谁了。 常歌行活动了几下筋骨,做了一遍广播体操,骨节间发出几声脆响,酸麻感顿时去了许多。 他推开房门,几缕阳光透过两边墙壁上的格珊,直射而下。在长长的甬道上留下一块接着一块的方形光斑。 在阳光照射不到的阴暗角落里,有数支火把在熊熊燃烧,一滴滴火油掉落在地上,发出滋啦啦的声音,在这悠长的甬道中回响,显得十分诡异。 这里竟然是地下室,而且透光、通风措施良好,修建时显然下了不少功夫,这个萧美娘还真的有些门道,就是不知是哪路神仙。 他向前迈出一步。 “哒!” 响亮的脚步声由甬道的这头传向另一头,一道道光柱中有微尘扬起,使得单调的阳光多了几分斑驳陆离的感觉。 两边有人埋伏,这是常歌行的判断。虽然没有听到任何声响。但那动作中激起的微尘却实实在在的出卖了他们的存在。 他索性退回房间,与其去碰壁,还不如在房间中来的安生。想都不用想,那些侍卫定是受了萧美娘的指派,以保护之名,将自己软禁在此。 “萧美娘啊,萧美娘,你到底所图何事!” 常歌行躺在床榻上喃喃自语,虽然无聊,却也十分享受。人生匆匆碌碌,正是难得无聊! 在一个隐蔽的石门后面是一个巨大空间,十几根巨大的石柱支撑着高达七八丈的屋顶,两排高约三丈的火炬,燃着熊熊烈火,在宽阔的空间内构成一条光火之路。 沿着火炬看去,一条闪着玉质晶莹的石路,通向一座高台,七七四十九级台阶后,是一个宽大无比的皇座。镶嵌在上面的宝石、珍珠不计其中。自下而上望去,一片璀璨,就如片缩小的星云。 皇座比火炬还要高上半丈,坐在上面往下望去,一片火光,颇有遥看万家灯火的感觉。 此时皇座之上,一个粉妆玉砌的小女孩坐在边上,晃荡着两条腿,这个座位对于她实在是太大了,即便作为床,也能睡下七八个她! 一个红衣女子侧卧在皇座上,一袭红衣随着玲珑的曲线,起伏蜿蜒,简直就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即便是艺术大师,也难勾勒出这样惊艳的弧度。 精美的脸上则是一副慵懒,细长的美眸半眯缝着,长长的睫毛将眸子遮住多半,看不出任何波动。 在晶莹的石路上有几十人分列两边,恭敬的垂首站立。看整个气势,颇有文武大臣上朝的味道。 “圣母乃是我教领袖,我认为圣母嫁人不妥!” 右侧为首的一人向右迈出一步,率先发言道。 左侧为首之人,却是发出一声轻笑。 “呵!呵!敢问右护法,你家可有儿女!” “育有两子一女!” “可婚否!” “两子已经结婚多年,幼女也已经许配了人家!” “呵!呵!” 左侧之人再次发出轻笑,只是这次却多了几分讥讽的味道。 借着火光,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年老之人,正是为常歌行诊治的梁老。 “右护法子女可以嫁娶,为何我高贵的圣母不可以?” 梁老言辞凿凿,本来稍显混沌的眼睛,衬着火光,有几丝睿智闪现! “老夫子女只是普通人罢了,自然顺应生老病死的规律。但我们的圣母却是高高在上的神,怎么可以嫁给那个名不见经传的臭小子!” “依右护法之意,圣母该嫁给谁!” “我圣母教众多得是年轻俊杰,若圣母应允,老夫自当效犬马之劳,为我教圣母遴选佳婿!” 高台之上,萧美娘换了一个姿势,半躺在皇座之上,一身迷惑众生的气质,显露无遗。一阵吞咽口水的声音,自台下响起。萧美娘捋了捋额前的秀发。 “依右护法之言,谁可以称得上这个年轻俊杰?” (本章完) 第81章 给台阶都不会下 右护法面露喜色,“依老夫看,西方天掌旗者,年轻有为,可为圣母佳配!” 梁老轻哼,显得颇为不屑。 “谁不知道西方天掌旗者乃是你的亲信,右护法,凡事不要做的太过!” “西方天掌旗者确实年少有为,老夫这叫举贤不避亲!” 萧美娘打了一个哈气,使得整个大厅都被一种粉色的气息掩盖。她将小女孩儿抱起,放在膝盖上,捏起一粒樱桃放入小女孩儿嘴中。 “好吃吗?” 小女孩点点头,“漂亮姐姐,可以再给我一颗吗?” 萧美娘露出一丝温柔的笑意,将一粒樱桃放入她的小手中。 小女孩并没有吃下,而是紧紧握在手中,生恐被抢走般! “你这么不吃啊!” “给大哥哥留的,我爹说了,大哥哥是我们的恩人,我们要好好报答他!” 萧美娘揉了揉小女孩儿的头,“真懂事!” 她将目光移向高台之下,慵懒之意被熊熊烈火燃烧得一丝不剩。美眸中似乎有一团火焰在燃烧,比火炬更猛、更烈。 她坐直身体,一只玉手拖着香腮,眸中的光火化为朵朵桃花,让这个本来有些阴暗的大厅有了几分春意。 “哦——西方天掌旗使!走上来让本圣母看看!” 一个翩翩少年自队列中走出来,一身胜雪白衣配上黄金比例的身段,这条火光燃燃的道路成了他最佳的秀场。修长的大长腿走得不紧不慢,衣服在走动间随意飘动,似乎是故意做大了一码,就是为了这种飘逸、洒脱。 他走到高台下,深施一礼,“圣母千秋万代,青春不老!” 眼神中一片清澈,并没有那些酒色之徒的狂热与贪婪,若是常歌行在此一定会大饱眼福,横看成岭侧成峰,对于美人儿,欣赏的角度不同,看到的风景也不同。 俯瞰丘壑,仰望幽谷。各种滋味,只有老司机才能体会一二。 萧美娘翘起兰花指,向着这位掌旗使勾了勾,示意他上来。 七七四十九级台阶,代表着无上的荣光,那置于顶端的皇座更是让所有人疯狂。虽然此时它在这暗无天日的地下宫殿,但圣母教众所有人都相信,终有一天这华贵无比的皇座会重现天日,重建昔日邦国,甚至震慑九州。 他每一步走得都很小心,随着越来越高的登上台阶,他的心脏跳动得也越来越激烈。有朝一日圣母教打下一方疆土,作为统治者的终究会是男人。从古至今,就没有女人统治国家的先例,圣母?也只会沦为一件稀奇的摆设而已! 而那个统治者,那个唯一的王,就是自己,圣母的夫婿——圣王! 他走上高台,在皇座下跪下,态度恭顺之极。 萧美娘满意的看着这个翩翩少年,眸子中的桃花更胜。她伸出一根手指,挑起少年的下巴,躬下身仔细端详着。胸前雪白借着燃燃光火,愈发的耀人眼睛。 少年眼中依旧清澈一片,没有波动,没有闪烁,没有欲念,还真有着坐怀不乱的潜质。 “小小年纪就成了我教四大掌旗使之一,真是年轻有为!” 萧美娘将臻首凑到他的耳根,如香似麝的气息在脖颈与脸颊间流动,使得他太阳穴处如鼓点般跳动个不停,显然内心早已澎湃不已,只是平日里的教养使得他苦苦克制。 “你现在已经是最年轻的掌旗使了,想不想成为我教最年轻的护法!” 年轻人再次跪倒在地,“谢圣母恩典!” “不用谢我!” 萧美娘柔媚一笑,用只有他们俩才能听到的声音道:“现在去杀了右护法,他的位置就是你的!” 年轻人跌坐在地,嘴角颤抖着,眼神中一片慌乱。右护法对他来说就是一座无法逾越的大山,他今天的一切都是右护法给的。他想到过一亲芳泽,却从来没敢想过背叛、甚至杀了右护法,在他看来,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事儿。所以他甘愿被右护法利用,甘之若饴! “咯!咯!跟你开玩笑的,瞧把你吓得!” 萧美娘掩嘴而笑,一片春花灿烂。转而笑容收敛,眸子中也是寒星点点。 “没种的东西,滚吧!” 掌旗使如蒙大赦,爬起身正要拾级而下,却被一道媚意十足的话语定中了身形。 “咯!咯!本圣母是叫你滚,听得懂吗?难道还要劳烦执法队帮你不成?” 年轻人一听执法队三个字,顿感寒风习习。执法队是萧美娘最为中坚的力量,从圣母教创立之初就存在。 如今的圣母教教众,都是经历过执法队数次清洗才保留下来的信徒。那些各路势力的眼线、墙头草、叛徒早就不知在哪个池塘内发酵成了基肥。 年轻人只是犹豫了片刻,便蜷缩着身子,护住头部,从台阶上滚了下去。七七四十九级台阶,三丈多的高度,巨大的冲力使他成了一个飞快旋转的陀螺,还没脱离台阶,便已经晕死过去。 本来英俊的面庞,早已鲜血淋漓,身上大大小小的骨折更不知道有多少处,这位西方掌旗使,真正的差点儿魂归极乐! 萧美娘将宽大的衣袖一挥,身子转动,稳稳的坐在了巨大的龙椅上。一双明眸眺看着众人,在每一个人身上扫过,却丝毫不做停留。 “大家不用这么严肃嘛!哎呀,这个人怎么了,全身都是血,吓死我了。” 说话间芊芊玉手拍着雄伟的胸口,一片波澜壮阔。萧美娘作出一副怕怕的样子,完全没有刚才叫人家滚台阶的觉悟。 梁老恨铁不成钢的摇着头,“现在的年轻人啊,心浮气躁!下个台阶都会摔成这个样子,难道是一个给台阶不下的贱骨头?” 右护法脸色异常难看,这简直就是打脸嘛,而且是“啪啪”作响。 过了片刻,西方掌旗使有了转醒的迹象,一阵阵呻吟声在大厅内回荡。他每一次叫喊,都让右护法的脸色难看几分。 终于,右护法走到他的身边,一脚踢到他的胸口处。吐出一口鲜血后,他再次光荣的晕死过去。 (本章完) 第82章 无力! 长江南岸,一道灰白颜色的混凝土城墙,呈一个巨大的半圆状,将江边的一段围拢起来,延延绵绵足有百里。六七丈的城墙上,有无数火把或是伫立不动、或是三五成群的交互巡逻。偶有兵刃,寒光湛湛,比江水更显清冷。 运用前世的混凝土工艺建造的巨城,已经初具规模,几十万大军近月的成果还是很显著的,凭空在这江南大地上多出了一条蜿蜒的巨龙。李秀宁曾在这混凝土城墙上试验过,刀兵砍上去最多留下一个白色印记,与城墙却是无碍! 长江岸边,近百艘五牙战船停靠在码头,又有数艘战船在江上游弋,作为警戒之用。如今隋军的江南大营陆地有混凝土城墙作为防护,水面上有五牙战船巡逻,可谓固若金汤。即便陈国举全国之兵攻其一点,也难有成效。 游弋的数艘五牙战船上燃着熊熊篝火,成半圆状与高大的城墙连接在一起,宛如水上的烽火台般,警戒着水上的一切。 中军大帐内,李秀宁这次却是没有坐在桌案的侧边,而是端坐在正前方,本来的女儿家衣裙换上了一身戎装,及腰长发也绾了起来,显得干净利索。 银白色的甲胄,衬托着英姿飒爽的娇容,好一幅巾帼英雄模样。 她双手拄着桌案,一双俏目正视着在座的诸位将军。整个大帐内,静默无语,饶是如韩擒虎这般匹夫,也是低着硕大的头颅,紧盯着杯中酒,似乎在观其成色,闻其滋味,追寻其源,访问其祖。 李秀宁伸手按住放在旁边的短剑,眸子深处已有熊熊怒火燃烧,她豁然起身。 “嘡啷!” 抽出掌中短剑,一剑斩在桌案一角,本来还算厚实的桌案,便出现了一处残缺。端面露出崭新的切面,平滑工整,似乎经过能工巧匠仔细雕琢般,可见此短剑也是难得一见的利器! 被斩去的桌角,“咕咚!”一声落在地上,翻转了数下后,便尖端朝上稳稳的立住,似乎在挣扎着证明自己的存在感。只是,脱离了桌案的它,由一件器物,已经变成了一块废物,就算作为木材,也会嫌它燃不起火苗。 在座的诸位将军,没有任何反应,仿佛变成了聋子、哑巴,只是把头埋的更深了些。 “晋王殿下遇刺,如今生死不明,我欲发兵建康,迎回殿下,哪位将军愿意助我!” 李秀宁打着常歌行的旗号,虽然有节制诸将之权,但实际上手中却是无一个兵丁可用。她毕竟不是常歌行本人,无法僭越诸将调动兵士。 回答她的只有继续的沉默,晋王遇刺的消息是藏在建康城内的细作传回来的,当时的情况被他一五一十的禀告给了隋军大营内几位掌权人物。 包括晋王受伤之重,刺客间的内讧,与晋王最后被一群神秘人掠走。 李秀宁无力的将短剑仍在地上,美眸中逐渐溢出泪水,她微微抬头,浮现在眼前的却是那一副痞赖的笑意,似乎在嘲弄自己的无助。 你这个无赖,我该怎么救你,都说祸害遗千年,你应当无事吧! 建康城内。 今日虽然不是元宵节,但却不妨碍街上的灯火。茶馆、戏院、青楼正是热闹时候,高悬的灯笼在微风下摇曳,拖动着垂柳的光影时明时暗,于晦明间不断变化。 有文人雅士品茶抒怀,一展胸中抱负,三五知己吟诗作对,自成风趣。 有戴着墨绿色扳指的富商豪绅,选了最好的座位,微闭着双眼,随着戏台上当红台柱的咿呀顿挫摇晃着肥硕的脑袋。 有乘坐小轿而出的头牌姑娘,匆匆的消失在深沉的夜色中,不知去了哪家床榻。 有荡漾在河道上的画舫,无人执桨,随波逐流,一盏夜灯与静静的柔波相自成趣,不知是哪家姑娘在会哪家情郎。 此时的常歌行正双指捏着一颗紫色的药丸,还是那座灯台,还是那片烛光,只是新加了一盏灯油。 紫色的药丸比之前那颗蓝色的更显妖异,常歌行一口吞下,吧唧了几下嘴巴,没有什么药香,也没有什么滋味,仿佛喝了一口白开水般。 常歌行眼皮发沉,躺在床榻上不知不觉间便睡了过去。也不知是药物的作用,还是大病初愈身体疲惫的缘故。 第二天早起,天空上的星辰尚未散尽,天地的边界还未发白,一阵敲门声便将常歌行从睡梦中惊醒。 他打着哈欠,伸了一个懒腰。 “谁啊,还让人睡不睡觉啊!” 打开门,透过朦胧的睡眼,看到两个俏生生的丫头拖着大红的喜服站在门外,正是玉米姐妹。 “早啊!” “姑爷早!小姐让我们给姑爷打扮!” “打扮?我一个大老爷们有什么好打扮的。再说本小爷天生丽质,不打扮已经帅出了几条街,要是再打扮一番,还不让那些文人墨客惭愧至死啊!” 玉儿低着头,躬身道:“可是,这是小姐吩咐的!” 常歌行摆摆手,“真没有幽默细胞!” 常歌行坐在床边,两女娴熟的给他梳头,擦脸,还小心的敷了一些粉,使得他本来略显黝黑的皮肤,瞬时增色不少。 常歌行看着铜镜中的自己,满意的点点头,脸部线条还算柔和,两腮上青须须的胡子茬,更显男儿本色。别说,这副尊荣,还真有当小白脸的潜质。 这个时代,皇家、贵族、门阀之间向来讲究的门当户对,使得这些贵女不可能流落到普通人家。 但才色俱佳的女子却有进入墙围的机会,虽然做不了当家主母,但也在这些高门大户内开枝散叶,为他们注入新的血液。 如此一来,优秀的遗传因子不断累积,使得豪门之家少有丑陋之人。 “姑爷,您走动一下,看看是否合身!” 常歌行在房间内转了几圈,这身喜服经过修改,还真是合身的不得了,增一分则肥,减一分则瘦。 “是你们改的衣服?” 米儿点头称是,一副紧张的模样看着常歌行,唯恐他说出一个不字。 (本章完) 第83章 补补脑子 “这衣服不错,就是有一点不好!” 玉米姐妹如条件反射般,慌忙跪倒,两颗小脑袋抵着地板,娇小的身子还不断瑟瑟发抖。 常歌行看到把两姐妹吓成这个样子,心里顿感过意不去,便欲伸手去扶两人,岂料手刚碰到玉米两人的胳膊,二人便如避蛇蝎,却又不敢真的挣扎,只是惊慌之间,跌坐在地上。 无奈之下,常歌行只能板着脸,一副严肃模样。 “你们这是像什么话,我又没说这衣服不好,快点起来,不然我真的生气了!” 两女连滚带爬的站起身,一副犯了错的模样,垂着头站在常歌行面前,两只小手更是死死的纠结在一起。 “我只是想说,玉米这个名字真的不怎么好听,不如我给你们换个可好!棒子真的不是什么好东西!” 玉儿已经有些哽咽了,“可。。。。。。是,这是小姐起的。” “这是你们小姐没文化,等会让我好好给你们小姐上上课!” 两女哪里有什么表示,同意,是对自己小姐的不敬。不同意,是对这位准姑爷的不敬。这两位可都是她俩的主子,乱嚼主子的舌根子,乃是作为下人的大忌。 在两女的引领下,常歌行穿过那条长长的甬道。甬道两边皆换上了红烛,墙壁两侧更是贴上了大大的喜字,龙飞凤舞,显然是出自大家的手笔。 两女在甬道中转过一个弯,继续向前走去。光线越来越暗,照亮用的红烛也不见了踪影,常歌行极目看去,前面哪里还有什么道路,原来是一堵厚实的墙壁。 这是什么意思,大婚当日带着新郎官走死胡同,这难道是这个地方的习俗? 常歌行深一脚浅一脚的跟着两女,两女倒是驾轻就熟,完全没有不适应的感觉。 到了甬道尽头,两女完全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就在两人将要撞在墙壁上时,那面厚实的墙豁然分向两边,一缕柔柔的红色烛光将本来暗无光亮的甬道染成了喜庆的红色。 常歌行半眯缝着眼睛,逆着光线望去,里面竟然是一个巨大无比的空间,内里完全被火红色的光芒笼罩,让本来冰冷的石壁、地板敷上了一层暖暖的胭脂红。 他抬脚迈进石门,落下时竟然满脚松软,就这份触觉,完全不比当初隋军中军大帐内的地毯来得差劲。 身后的石门自动关闭,与周围的石壁融为一体,就连斧凿的痕迹都能完美的契合。若不是亲眼看到,根本就不能发现暗门的所在。 “这就是圣女的夫婿,我们圣教未来的圣王?也就不过如此嘛!” 常歌行还没站稳脚跟,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便传了过来,说话之人正是右护法。他今天全身墨色衣装,一副肃穆打扮,与喜庆不仅无缘,简直是完全绝缘。 常歌行瞥了一眼右护法,伸手掏了掏耳朵。 “你们这里的流浪狗还真多,听说纯黑色的狗血可以辟邪,那也用不着牵上一整条吧!放上一碗血就行了,说实话,老狗的叫声真的不怎么好听!” 整个大厅内,就右护法一人一身墨衣,常歌行话中所指,不言而喻。 厅内的一阵轻笑,使得右护法脸色深沉的与他那身衣服有的一拼,他怒极反笑:“好,圣女眼光果然独到。竟然看上了这么一个油嘴滑舌的臭小子,看老夫拔了你的舌头!” 说话间,右护法足尖点地,飞身而起,携着风声向着常歌行掠来。一只稍显粗糙的大手,化为虬结的鹰爪,向着常歌行的咽喉袭去。既然你自寻死路,就不要怪老夫趁机要了你的性命,相信圣女也不会为了一个死人,与老夫过不去。 常歌行暗自握住剑柄,想要小爷的舌头,就要试试小爷的宝剑。看你这一副肉掌,是否强得过剑刃。 只是,一道更快的红色残影挡在了常歌行身前,红黑两道身影在空中一触即分,看似只是稍作接触,但空中传来的“噼啪”之声,却让在场的众人心中一惊。 左、右护法的武功竟然强悍至斯,这让本来心存各种幻想的教众,瞬间熄灭了心中的欲念。 常歌行看清来着,正是为自己诊治的梁老,没想到在这垂垂老矣的身子骨中,竟然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梁老没有去理会右护法,反而转身笑着对常歌行道:“不知圣王,那三粒药丸可依老夫的意思服下?” 常歌行点点头,也问出了心中疑惑。 “不知梁老所赠丹药到底有何用处?” 梁老褶皱的脸上瞬时间绽放出一朵盛大的菊花,怎么看都有几分淫、荡的味道在里面,完全不像作为医者时的那副德高望重。 “圣王放心,你很快就会感到它的妙处的,哈!哈!年轻真好啊!” “左护法,今天你非要护住这个臭小子,与我结下梁子不可吗?” 梁老摆摆手,脸上的菊花依旧绽放。 “右护法言重了,你我之间的梁子是今天才结下的吗?莫不是年老,记忆力衰退了!不如让老夫给你开上几副药,补补脑子!” “好,你们很好,总有一天你们会后悔的!” 右护法丢下一句狠话,重新站到队列中。没能一击杀了那个臭小子,自己已经失了先机,此时再动手恐难得手,不如从长计议。 在梁老的示意下,常歌行踩着地毯继续向前走,在整座大厅光火最为灿烂处,隐隐有一红色人影绰约而立,想来就是萧美娘。 沿路走过,圣母教教众纷纷看着这位圣王,好奇远远多过敬重。从刚才那位右护法的嘴中得之,这里竟然是一个教会,萧美娘还是什么圣母,而自己就是未来的圣王。 说道教会,常歌行自然想起前世那些出现过的教派,除了几门源远流长的教会,其他新兴起的,大多都是些骗人钱财、伤人性命的假教会。 想来这个所谓的圣母教也好不到哪里去,用些障眼法愚弄无知的的百姓罢了。在这个冷兵器时代,教会是每个统治阶级都十分忌讳的东西,因为教会往往和造反相关联,就如当年喊出“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黄巢,就是从教会起的家。 (本章完) 第84章 小妞,你下来! 常歌行信步走在红毯上,虽然今天来的圣母教教众极多,粗略算来足有千人之众,沿路分布,想来都是为了一睹圣王的“芳容”。 常歌行安步当车,也不见慌张,小爷我也是吃过见过的人,几十万人的大场面都见识过了,这种充其量是小打小闹罢了。 临近高台,萧美娘身着大红喜服,头发高高盘起,也倒是委屈了及腰的长发,如今成了一座高塔模样,使得本来就高挑的她,更显窈窕。 一副流苏耳环垂挂,离肩头也只有寸许距离,看上去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模样,绝不会显得小气。 一副绝美的容颜经过精致的打扮,更是让人窒息。这是一副让女子自惭形秽,让男子凝气凝神的容颜。唯恐一个不慎,便惊走了堕落凡尘的仙子。 衣领开口很大,自下而上望去,只看见棱角分明的锁骨,想来低头俯视必又是一番峰峦叠嶂,让人迷醉不能自拔。 下面的裙摆开口也很大,虽然比不上前世那些明星,开口到肚脐眼,也比这个时代的衣着要前卫许多。裙摆两侧开口到膝盖上方寸许,这样的穿着绝对不会影响她飞檐走壁。 萧美娘依旧如往常办侧卧在皇座上,一条美腿平伸,一条秀腿微微弓起,顺着裙摆上的开口,隐约可见白皙的皮肤。 常歌行看着那些教众红着眼睛看着萧美娘的样子,心中顿时不喜。这是俺老婆,你们瞎看什么,要不是小爷看在你们人多的份上,非得戳瞎你们的狗眼不可! 等有时间得给美娘小妞上上课,你也是有夫君的人了,要讲究含蓄之美,在闺房中任你怎么凉快,就算上演*****我也是支持的。 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咱们还是包裹的严实些,你倒是无所谓,我可是亏大发了。 萧美娘朝着常歌行勾勾手,一双勾魂的眸子,闪动着艳光,常歌行不争气的干咽了口吐沫。正要迈步而上,心中沉寂已久的大男子主意瞬间爆发,将刚才那股邪火彻底压了下去。 今天是小爷娶老婆,小爷才是老大,如今怎么搞的像是我要嫁给这个小妞般? “小妞,你下来!” 在千余人惊诧的目光中,常歌行同样朝着萧美娘勾勾手,字正腔圆的说出了这一番话。本来还略显嘈杂的大厅,瞬时便针落可闻。 有几人还使劲儿的掏了掏耳朵,自己这几天吃得好、睡得香,没有病、没上火,怎么突然出现幻听之症了呢?难道是三天没掏耳朵的缘故?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圣母大人竟然没有生气,朱红色的唇角勾勒出一线魅惑,妖媚异常!就像是上天派到人间专门诱人犯罪的魔女,又或是苍穹之上的银河滴落到红尘中的祸水。 “夫君有命,小女子哪敢不从!” 萧美娘从高台之上,翩然而下。长长的裙摆在空中拉成了一道红色的瀑,宛如一只美丽的蝴蝶般,翩跹! 在众人难以置信的眼光下,自常歌行的正上方盘旋而下,一只纤纤玉手先是扶住常歌行的肩膀,以斜向上一百四十五度的方位定格在空中。 一双美眸含着淡淡微笑看着常歌行,常歌行却是不敢与那火热的眸子对视,生怕有欲火焚身之祸。无奈之下只能将目光移到了那两团白玉之上,在重力的影响下直欲破衣而出,更显壮阔。 香谷悠悠深,不知有几许。欲要浮云上,轻衔紫云英。 萧美娘借力落在常歌行身边,一只玉手揽住常歌行的腰,恬然一笑。 “夫君,妾身表现的好吗?” 常歌行擦了擦嘴角的口水,木木的点头,脑子里却全是那道深深的香谷,饶是看了半晌,也没有看到尽头。 腰间的一阵刺痛,使得常歌行转醒,却是萧美娘使出了每个女人都会的绝学。 “哎哟!你干什么!” “让你清醒一下!” “我本来就很清醒!” “是吗?” “当然,如我这般英明神武当然会时刻保持着一颗清醒的头脑!” “是吗?” 两个人亲密的靠在一起,看起来亲热无比,却是窃窃私语着。萧美娘向常歌行的怀里靠了靠,一种丰腻的感觉使得常歌行差点精神失守,恨不得马上化为狼人。温香满怀,说的就是如此吧! 萧美娘吐气如兰,一股独特的女儿家香气扑面而来。 “现在还清醒吗?咯!咯!咯!” 萧美娘轻笑间,常歌行感到腰间一紧,竟然也腾空而起,仿佛失去了重力般,朝着高台顶端飞掠而去。常歌行一副怕怕的样子,一个熊抱将萧美娘紧紧抱住,使他很陶醉。 “你再不移开这张臭脸,小心我把你丢下去,你我还未完婚,本圣母也算不上守寡!” 一个阴测测的声音在常歌行耳边响起,里面似乎还夹杂着银牙紧咬之下的“嘎嘣”声。 常歌行浑身一个激灵,都说最毒妇人心,古人诚不欺我。还没完婚,这就要谋杀亲夫了。 “这也怪不得我,空间就么大,实在是你的。。。。。。太过饱满了些,占了太多空间。。。。。。” 萧美娘满脸浅笑,看不出任何怒意。 “本圣母虽然是女儿身,却也说到做到。” 常歌行感到腰间一松,整个身子顿时失去平衡,不受控制的向下掉去。 “你——竟然玩真的。。。。。。哎呦!” 失重的感觉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一个屁股墩便重重的落在地上。原来萧美娘放开常歌行之际,离地面已经很低了,虽无性命之忧,却也要受一番皮肉之苦。 萧美娘却是华丽之极的稳稳落在皇座上,又恢复了之前的侧卧姿势,依旧慵懒,依旧风情万种,仿佛从来没有离开过般。 常歌行揉着屁股从地上站起来,疼得呲牙咧嘴,一脸愤愤的看着若无其事的萧美娘。 “萧小妞,你太狠了吧!就不怕把我摔坏了,你下半辈子守活寡!” (本章完) 第85章 常歌行请神 “咯!咯!咯!” 萧美娘捏着兰花指,一阵娇笑,好像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笑的事情般。 “哎!那样的话确实很麻烦!” 嘴中说着麻烦,但脸上却是一阵惬意。 “还得兴师动众的再娶一个圣王,又要劳累我这些忠心的教徒了!” “娶?圣王?今天是老子娶媳妇好不!” “我有说过是你娶我吗?” “你不是要做我的二夫人吗?” “是啊!没错啊!我娶你做我的圣王。然后我做你的二夫人,这貌似并不矛盾吧!” 常歌行内心是崩溃的,这都是什么逻辑啊。不行,这样下去绝对不行,还再娶圣王,那岂不是说自己的脑袋随时都有被绿的可能! “其实刚才摔得那一下也没那么严重,反而觉得龙精虎猛了,就连任督二脉都有了松动的迹象,没准儿分分钟钟就会成为一代高手。” “是吗?咯!咯!咯!要不要本圣母帮你彻底打通任督二脉?” 常歌行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就不劳烦夫人了,还是顺其自然的好!你说再娶圣王,不会是真的吧!” 萧美娘侧过头,眼神中闪着奇异的光彩。 “这就要看你的表现了!” 常歌行顿时感觉头大如斗,这小妞竟然敢威胁自己,等有机会看自己如何收拾她。 不等常歌行多想,高台之下出现一队人。为首之人画着鬼面,头发披散着,宛若疯魔。穿着类似巫师的衣服,上面涂满了不知什么动物的血迹,看上去阴森可怖。 跟在他身后之人,每个人都戴着面具,都是些妖魔鬼怪的图腾,一身衣服同样血迹斑斑,碎成了不知多少条,完全就是披在身上的布条。 为首之人正对着高台站定,其余人围着高台载歌载舞,跳起了前世影视剧中经常看到的跳大神。 为首之人双手作托天状,仰面朝天,双目圆瞪,竟然有丝丝血迹从眼中流出。 “苍天有眼,请神!” 他高喝一声,随后便一阵颤抖,就连没有几两肉的腮帮子都甩出了新高度。 常歌行虽然很讨厌这种装神弄鬼的把戏,但这种敬业精神还是值得称道的,目眦尽裂只在词典中看到过文字,今天却在一个跳大神的身上看到了真人版的演绎,也算不虚此行。 那人终于停止了抖动,整个人的气势陡然一变,只是眼睛却是紧闭,两道血痕让人心悸。 “神国不朽,圣教长青!” 那人脸色肃穆,一脸的神圣。声如洪钟,道出八个字。 教众们,包括右护法和梁老都双膝跪倒在地,双手前伸,手心向上,一副虔诚模样。口中附和:“神国不朽,圣教长青!” 作为圣母的萧美娘,虽没有跪倒,却也是低垂臻首,手心向上,一副恭敬。 常歌行向前伸了伸手,口中有气无力的念叨着:“神国下垂,圣教黄瓜!”惹得萧美娘一个劲儿的朝他翻白眼,却又不敢有什么大动作,毕竟请神是圣教的大事情,非大事件是不会如此的。 “圣母天降,荣耀我教。圣王未出,斩此邪祟!” 此话一出,千余教众便乱成了一锅粥。“圣王未出,斩此邪祟”难道在说这个常公子不仅不是我教的圣王,还是祸害我教的灾星? 高台之下议论纷纷,此话并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隐晦之言,只要稍加揣摩便知道此话要表达的意思。一道道不善的目光汇集到高台之上的常歌行身上,若不是常歌行早就练就了厚脸皮的功夫,没准儿真的会死在这些锋利的目光之下。 萧美娘粉拳紧握,此事已经大大出了她的预料。按照常理,请神虽然重要,但也只是婚礼的一个环节。“神明”说些吉利之言,草草了事也就罢了。没想到如今却闹出了如此风波,到底何人在背后搞鬼! 常歌行心中冷笑,和自己玩这套,借神明之言,教众之手,除自己而后快,那本小爷就和你好好玩玩! 常歌行猛地白眼上翻,浑身抖若筛糠,嘴里念念叨叨不知在说些什么。论起投入,丝毫不比那个跳大神的差多少。 常歌行身子一震,脸上闪现出圣洁的光华。他缓缓扭转着头颅,四下望去,似乎才刚刚认识这个世界般。 “神国离世久矣!真神不显久矣!竟有邪神假代神国之言,当诛!” “轰隆隆!” 一声炸雷在天空中响起,一道绵延千里的闪电,横贯天南。 空旷的大厅内回荡着隆隆雷声,就连燃着的红烛都抖动了几分。在天威之下,人的力量是渺小的。圣母教教众跪倒一片,就连那个跳大神的头领都睁开了双目,不负之前的神秘、肃穆。 “本神才是正统,你休得胡说。” 常歌行居高临下,一副超然模样,仰天大笑:“哈!哈!哈!尔等邪神作祟,看我雷将收你。” 话刚落音,又是一声炸雷,比之前的更宏大了几分,整个地下宫殿都有了颤抖了感觉。 “邪神还不伏诛!这次我要劈开你的天灵盖,让你魂飞在这红尘中!” “轰隆隆!” 又是一阵炸雷,宛若在耳边! “还不伏诛!你还想害得这个凡人化为焦炭吗?” 跳大神的已是满头大汗,他用衣袖不断的擦着汗水,本来凝固的血液在脸上重新化开,满脸狰狞! “既然如此,本神便将你与这个凡人一起雷劈至死!” 此时又有数声雷声想起,由远及近,仿佛有千军万马在向这里赶来般。 跳大神的两腿一软,跪倒在地。 “请。。。。。。请真神不要杀我!” “你是那个凡人,还是那个邪神?” “我是。。。。。。是那个凡人!” “邪神去了何方?” “邪神。。。。。。逃了!” 常歌行仰头望天,“本神慈悲,今天就放了那邪神一条生路。尔等凡人,以后要诚心信我真神,勿要让邪神遮了双眼。” 他转头望向萧美娘,打量一阵,满意的点点头,“圣母蕙质兰心,勉强配得上圣王,本神这就回神国,在三生石上记刻此上好姻缘!” 又是一声闷雷响起,在大厅内回响许久,才渐渐归于沉寂。 (本章完) 第86章 散黄了! 常歌行忽然软软的“晕倒”在地,不偏不倚正好躺在了萧美娘的绣鞋上。 萧美娘臻首低垂,手心朝天,无比虔诚,口中颂道:“恭送真神!” 高台之下,圣母教教众亦双膝跪地,恭敬道:“送真神。神国不朽,圣教长青!” 常歌行偷偷睁开一只眼,偷瞄着萧美娘,正好瞧见一双美目也正打量着他,眼中透露着不可思议,还有一丝俏皮。 “真神借圣王之口,宣告神谕,还请尔等臣民遵守神谕,敬重我圣王。” 高台之下的教众,无比虔诚的跪拜在地。 “圣王千载,圣母万年。圣教当兴,解救万民!” 又是一番歌功颂德的话,美娘这个小妞对于洗脑还是有些手段嘛。圣母教就是这些信徒的信仰,圣母就是他们的精神领袖,真神就是他们主! 常歌行却是不屑的撇撇嘴,用迷信愚弄百姓,本来就是他所不齿的。 他一个翻身站起,不断揉着脑袋,似乎还很迷糊。 “我这是怎么了,刚才发生什么了?” 萧美娘很是配合的将常歌行扶到皇座上坐下,美目含情,似乎有说不完的温柔。 “适才真神选你作为我圣教的神使,借你之口传达神谕,实乃你之荣幸,也证明你是我教当之无愧的圣王!” 常歌行受宠若惊的站起身,一副惊恐,又无比兴奋的表情,“谢真神垂怜,我向上天祷告数十年,真神终于听到了我的声音。” 这下轮到萧美娘撇嘴了,祷告几十年?先不说圣母教成立也不过十年光景,就你这年纪就算从娘胎算起恐怕也就二十余载吧!几十年,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只是常歌行的脑洞还没就此结束,他一把抓过萧美娘的纤纤玉手,含情脉脉,言语中更是深情款款。 “我与圣母其实早在天界就相识,圣母感与苍生之苦,便放弃仙籍,投身滚滚红尘,解救万民。我钟情圣母,便也追寻而来。在这人世成那天界未完的姻缘,这些都是适才真神留在我脑海中的印记,前世种种宛如昨天!” “圣母慈悲,圣王垂怜!” 高台之下又是一阵歌功颂德,只是那些人的眸子深处显得更加疯狂了。圣母与圣王竟然是天神转世,我教能不兴旺吗? 梁老适时喊道:“圣母与圣王乃是天作之合,缘定前生,聚于今世,礼起!” 梁老话音刚落,一支悠扬的曲子便回荡在大厅内。不是那种浪漫的婚礼进行曲,而是略带宗教色彩的深邃。它自深不见底的深渊传出,让人听不出它的出处,却能实实在在感觉到它的存在。 它仁慈、悲悯,体恤众生,让人不由自主的追随它的脚步,哪怕前面就是深渊,信徒也会相信里面有一片真实的桃花源。 常歌行摇了摇头,使得逐渐迷失的意识清醒了些。这支曲子该不会是圣母教的教歌吧,果然蛊惑心智。 “一拜苍天!” 梁老洪亮的声音再次响起,竟然穿透了这支略带古意的教歌,如一道逆风直上的闪电,击穿长空。 萧美娘打了一个稽首,盈盈一拜。常歌行有样学样,也是一拜。 “二拜厚土!” 两人又是一拜。 “三拜西方诸神!” 两人又是一拜! “四拜东方诸神!” 两人再拜! “五拜南方诸神!” 两人拜! “六拜北方诸神!” 两人拜! “七拜草木之神!” 。。。。。。 “二十拜清风之神!” 。。。。。。 “四十九拜离火之神!” 常歌行脑子已经变成了散了黄的鸡蛋,整个混沌一片,蛋清、蛋黄再难分清。实在不怨小爷脑子的质量不过关,怨就怨你们信仰的神明也太多了,小到虫蚁,大到山岳都被梁老朗诵了一个遍。你们的真神就没告诉你们信仰要专一吗? “礼毕!” 在梁老已经有些沙哑的声音下,这场声势浩大的“拜礼”终于结束了。 “圣母、圣王千秋万代,仙福永享!” 高台之下又是一阵歌功颂德之声,是不是让那个便宜的皇帝老爹改改朝贺之礼呢?这个千秋万代可比万岁霸气多了! 萧美娘一手揽住常歌行,一手将皇座之上的一处凸起按下。本来就高出地面的高台突然再次升起,拖着常歌行、萧美娘二人升入高空,给了常歌行一种坐电梯的错觉。 这在那些信众的眼中,却宛若神迹,虔诚的拜倒在地,口中称颂:“恭送圣母、圣王,千秋万代,仙福永享!” 待高台升至极高处,萧美娘脚尖轻点,揽着常歌行,如白日飞升的仙女,腾空而起,随着光线不断暗淡,那抹红影也如傍晚来临时最后的霞光,消逝在暗影中。 待常歌行恢复视觉,眼前的光亮却不再是燃燃烛光,而是一片如霜的银白。在他们身侧是一口水井,或者说是通道,这个水井的下方正是大厅的穹顶。 常歌行恍如隔世般呆呆的站在那里,小爷我终于出来了,自然光就是好啊! “愣着做什么?随我来!” 常歌行贪婪的看着天上如勾的明月,任清辉涂布在脸上、手上,不仅没感到清冷,反而有种温热的错觉。 他将平伸的手掌紧紧握起,就像真的把月辉攥在了手中般。然后,跟上了已经走开的萧美娘。 “这里是什么地方?” “醉芳阁!”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婚礼已成,当然去洞房喽!” 常歌行看着窈窕的背影,搓了搓手,顿时感觉口干舌燥,一股无名之火从小腹升腾而起,使得整颗心脏都躁动起来。 “其实,在哪里洞房都可以的,我不在乎!” “都说你们男人的脑子长在裤裆里,果然不假,都是些好色之徒!” “夫人,我感觉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可是正义的化身,君子的代名词,怎么会做那精、虫上脑之事呢!” 萧美娘没有再理会常歌行,只是带着难得的羞红,走在前面。贝齿轻咬朱唇,心中所念远没有口中之言无所顾忌。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夜过也,香残情可浓? (本章完) 第87章 三天三夜 一支红烛静静燃着,虽然没有篝火的光热。但浅浅的柔光,映在大红的纱帐上,却显出无限暧昧。 纱帐内,同样一身大红的女子静静坐在床边,臻首轻垂。起伏的胸脯,显得她此时并不平静。 朦胧看美女,总会多出几分遐想。看不出娇容喜怒,看不清曼妙波澜。只有一个淡淡的影子,少了许多妩媚与妖艳,却多了几分小女儿家的楚楚可怜。 她在进行一场豪赌,压上自己的身子与一生幸福,就赌一个男人的心。他若无心,她便永堕阿鼻,用妖娆之姿,舞动红尘,让这个天下遍地血腥。他若有心,她便助他,取了这个天下,顺便圆了故国之梦! 常歌行在青纱帐外,站立良久。他自然知道,萧美娘嫁给自己是别有所图,而且所图不小。但不管如何,她救了自己却是货真价实。一个女子用委身他人的方法去完成一件事,不仅说明此事事关重大,而且本身就是心酸。 一旦美貌成了唯一的资本,这就是最大的悲剧。 他拿起桌子上的酒壶,将两个小杯斟满。烛影如杯,更添绮丽。 他挑起青纱帐,将其中一杯交给萧美娘。 “喝了此酒,你就是我的女人,这辈子都是!你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萧美娘抬起头,烛光透光纱帐,只剩下淡淡的红晕,映得白皙的脖颈也染上了嫣红,更增诱惑! “喝了此酒,你就是我的男人,一辈子都是!你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常歌行笑了笑,她本来就不是普通女子,她可是一教的圣母,高高在上的领袖人物。自己竟然动了恻隐之心,如此看来倒是多此一举了。 他挽过萧美娘的胳膊,将杯中酒饮尽。萧美娘亦轻扬秀颈,两人算是完成了婚礼的最后一步——交杯酒。 常歌行猛然在萧美娘的脑门上轻吻一下,惹得她满脸羞红,将堂堂圣母之威抛之脑后,小女儿情怀尽显,比大红纱帐还要红上几分。 “今天就到此为止,剩下的以后再说。” 常歌行正要迈出青纱帐,身上的燥热之感更胜,小腹中犹如一团烈火在燃烧,将他的理智逐渐烧毁。 脑海中那个能量进度条此时正在剧烈的跳动着,从本来的百分之五一跃到百分之二百,然后又迅速跌落到百分之五,如此不断反复,使得小常愁眉不展。 “这个该死的宿主,到底摄入了什么诡异能量,怎么如此不稳定!” 常歌行本来清澈的目光,变得灼热无比。看向萧美娘的眼神,充满了狼对猎物的渴望。 粉红的脖颈,棱角分明的锁骨,最致命的还是那道沟壑,让常歌行失去了最后的理智,畅游其中可是他一直以来的欲念。 他一个饿虎扑食,便要将萧美娘正法。萧美娘出手如电,一指点在他的胸口,他便如有了刹车功能般,愣生生的停住了动作。那姿势,那神态,那眼神,却是栩栩如生 萧美娘一指搭在常歌行的手腕上,轻啐了一声,“三天三夜!这个老不修,居然给他这种药,这可如何是好!” 看着脸色已经变成紫红色的常歌行,她轻轻的叹了口气,“罢了,既然已经嫁给了他,这副身子早晚是他的!” 她在常歌行的胸口又是一点,常歌行却还是愣生生的站在那里,萧美娘有些怀疑的看着指尖,自己自小便练习武术,而且颇有天资,点穴之法早已炉火纯青,今天怎么失效了! 她哪里知道,如今在常歌行的脑海里,老常正和小常激烈的辩论着。 本来有些灰暗的脑海空间,此时却是红光大作,能量条如过山车般起起伏伏,常歌行的心也随之上上下下,这一刻提到了嗓子眼,下一刻就落到了脚面。 也不怪他提心吊胆,按照小常的说法,他体内的这股能量虽然强大,但十分不稳定,如果超过系统的耐压值,很可能会造成系统彻底崩溃,他也会因此变成痴呆,自此变成行尸走肉。 他也终于知道梁老给他的大补之药到底是什么,分明就是猛烈的春、药。石女思春,铁树开花,完全不在话下的猛药! “小常,你快想想办法啊!” “老常,我真的没有办法!” “没有办法也要制造办法!” “办法只有你自己想,我只是一段优美的程序罢了!” “切换模式。。。。。。” “别,别。。。。。。老常别激动,解药就在外面。” 常歌行退出脑海,一股洪流直冲脑顶,使得他一阵眩晕。他踉跄着想要走出青纱帐,找一汪水潭、或是一个水缸,降降这身火气。 只是,一只略显冰凉的小手抓住了他的胳膊,这是清凉使得他恢复了少许清明。 “我有事,出去一趟!” 萧美娘一双美目闪动着一丝光彩,好像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 “不就是男人那点儿破事儿嘛,你求我,我帮你!” “轰!” 最后的那丝克制与清醒,在萧美娘的挑逗下,被欲望的波流彻底淹没,瞬间便冲到了爪哇国。 常歌行猛地把萧美娘扑倒在床榻上,一双大嘴封住朱唇,贪婪的吮吸着。一双大手更是肆无忌惮的在娇躯上探索着。 萧美娘美眸微睁,星眸闪烁着点点光亮,就这么看着这个男人在自己身上疯狂的索取着,一副任君采拮的诱人模样。 她闭上双眼,只有长长的睫毛在不断跳动着。常歌行吻过朱唇,下滑到秀颈,求索无度。一双大手更是伸进了衣襟,肌肤相触,温滑如玉。 萧美娘脸色嫣红,如春风下盛开的桃花。气息也逐渐急促下来,她伸手拉开束带,他将自己今生最美丽、最珍贵的礼物,奉献给这个男子。 红肚兜下,峰峦隐隐可现,只要除下,便能一览无余,从此众山小。 常歌行喘着粗气,盯着肚兜延伸到香肩的红色丝线,扯开它,这个尤物就是自己的了,巫山云雨做个快活郎。 (本章完) 第88章 香残情浓 一抹血迹自常歌行的嘴角浮现,使他恢复了一丝清明,他尽量放缓语调,每一个字都清楚无比,使得让人看来起来他是正常的,是意识清醒的。 “美娘,我现在很清醒,我诚信娶你,定然真心待你!” 萧美娘微微点头,却是没有睁开眼睛,长长的睫毛抖动的更厉害了,一滴清泪从眼角滑落,顺着光滑、白皙的脸颊滚落到鸳鸯枕上,戏水鸳鸯更显活灵活现了。 她双手揽过常歌行的脖颈,将它揽到雄峰之上。平日里有千百人觊觎,登顶者只有一人。 一股香甜的乳香,使得常歌行彻底沉沦,真的彻底沉沦了。欲望化为熊熊烈火,将两人的衣物烧尽,将两人煅烧成一体,如胶似漆下肆意缠绵。 温婉如歌,一唱到天明。 红烛燃成残泪,一抹清晨的阳光,扫过地上纷乱的衣物。那件肚兜更是变成了数道布条,可见激战之惨烈。 红纱帐内,佳人香肩微露,白皙的脖子上桃花点点,眼角的泪水尚未干透,依稀可见昨夜泪痕。常歌行轻拥着佳人,满脸的怜惜。 锦被之下,玉体横陈。但此时的萧美娘却看不出半分妖娆,只有让人疼惜的脆弱。 常歌行小心的用锦被把佳人裹紧,并非他不想看内里风光,风光无限之下,是怎么看都看不够的,也许这就是男人的色心。 只是他不愿意去亵渎,他虽然得了萧美娘的身子,但更想去珍惜。天上的星辰再璀璨,也比不过手心中的一粒沙。一个是遥不可及的高远,一个却是为你放弃了整片沙滩的平凡。 萧美娘换了一个姿势,将整个身子都依偎到了常歌行的怀里。感觉到两团温热,常歌行深吸了一口气,有一种大夏天吃冰淇淋的舒爽。 能量条他也看过,经过昨夜的奋战,终于不用坐过山车了。令人惊喜的是,能量条竟然显示百分之六,足足提高了一个百分点。 看着微微颤抖的睫毛,常歌行在琼鼻上轻轻的滑了一下。 “既然醒了就不要装睡了。” 萧美娘睁开美目,将身子又向着常歌行靠了靠,嘴角带着一丝笑意,仿佛又回到了妖艳异常的圣母。 她扭动着腰肢,峰峦与常歌行坚实的胸膛不断撞击,顿时激起一片惊涛骇浪。 “舒服吗?” 常歌行点头! “还想要吗?” 常歌行点头,接着又不断摇头。没办法,能量不足! “咯!咯!还挺害羞嘛!放心,姐姐会对你负责的!” 萧美娘起身,将锦被裹在身上。惊鸿一瞥间,美,美不胜收。虽然昨夜,常歌行将能占的便宜都占了一个遍,将能把玩的地方也都玩了一个过瘾,但此时,仍感觉口感舌燥。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真的是一个妖精,一个能亡人国的妖姬。 “咯!咯!咯!身体虽然胖了些,但好在不让人恶心。” 萧美娘双眼泛着春色,打量着常歌行。常歌行却是忘了,没了锦被,自己也成了一团微胖的春光。 他用手护住要害,老脸也不争气的红了起来。看着得意的萧美娘,一股邪火升腾而起。 他站起身,不顾晃荡的二弟,伸手便去撕扯锦被。波澜阵阵,春光湛湛。萧美娘努力护住要害,却被常歌行一个熊抱,抱在怀里。 “小娘子,这下你跑不了了吧,还不让夫君看个真切!” “看就看,又不是没看过!” 萧美娘松开锦被,如一条美人鱼般,从常歌行的怀里游走。变戏法似的,从鸳鸯枕下找出一套寝衣,几个呼吸便穿在身上。肚兜不知是小了些,还是雄峰壮大了些,挺拔之下,傲视群芳。 穿上昨日的大红衣裳,看着犹自还在痴呆状的常歌行,心中一阵得意。正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同样的目光,出自不相干的人,那是下流;出自一心相许的人,那是爱恋。 “呆子,看什么,还不穿上衣服。” “哦!” 常歌行答应了一声,一边穿着衣服,一边看着萧美娘。坏了,我该不会是对这个小妞上瘾了吧。前世,小爷我可是只对手机产生过如此真挚的感情,不管是穿衣、睡觉、吃饭、上厕所都是形影不离。 打开房门,一束明媚的阳光照进常歌行的眼中,虽然没有手表,但看这太阳的高度,最起码也有上午十点了,果然春宵苦短。 梁老正翘着胡子站在门外,看到二人出来,一脸老褶子瞬间层层堆叠起来。 “公。。。。。。小姐,早饭已经准备好了,请到前院用餐!” 萧美娘白了梁老一眼,走在前面。 梁老来到常歌行身边,贼兮兮的道:“公子,我那药可还好用!” 常歌行看了一眼走在前面的萧美娘,故意拖慢脚步。 “梁老,那药你可还有?” “那可是老夫年轻那会儿配制的圣药,就剩下那最后一副了!” 倒不是常歌行贪图床笫之欢,只是那百分之一的能量条进度实在是太诱人了! “年轻人可要爱惜身子,我那药虽然重在滋补,但也不能过于频繁,不然。。。。。。哎!到了老夫这个岁数,你就知道了!” “小子自然知道分寸,不如梁老将药方给我,也省了麻烦您老了!” 梁老思量一会儿,点点头。 “也罢,那药方本来就是老夫偶然所得,如此这般也算有了传人!” 走在前面的萧美娘,耳根抽动。一老、一少都忽略了一个问题,萧美娘可是一个大大的高手,耳力、目力超过常人远矣。两人的对话一字不漏的被听了一个清楚,萧美娘越走俏脸越红,那药丸的厉害她可是知道的,那个色鬼竟然想要药方,长久下去,自己怎么承受得了。 一路上,多是些俏丽女子,自然比不上萧美娘之姿色,但也称得上佳丽。但凡遇到之人,皆向萧美娘行礼,口称:“小姐好!” (本章完) 第89章 静莲与花火 “这是什么地方?” 常歌行问出了心中疑惑。 “昨天不是告诉你了嘛,这里是醉芳阁!” 萧美娘语气中带着不悦,使得常歌行一阵莫名其妙。女人心真的比这变幻莫测的天气还难以预测。凭着天气预报模块,可以将天气变化精确到妙,就如地下大厅利用惊雷威吓跳大神的那般,却无法预测女人的心意。 “我的意思是说,这里是做什么生意的?” “咯!咯!生意?公子来这建康城多日,竟然不知道醉芳阁是什么地方!那位朱贵儿管得可真严呐!” 不知为何,语气中竟然透露出淡淡的醋意。就连萧美娘自己都感觉有些诧异,起初嫁给常歌行的心意,无非就是各取所需罢了。可如今看来,事情好像出现了一丝莫名的变化。女人的心思,就连她们自己都无法预测、无法判断,真的苦了那些苦苦揣摩的男人。 “青楼?” 常歌行无法确定的问道。 “咯!咯!夫君说的没错,这里就是青楼!怎么?嫌弃了?昨晚陪你睡的,就是这间青楼的老鸨子!” 常歌行不怒反笑,小样儿,和我斗,你还嫩点儿! “哈!哈!娘子此话当真?都是自家买卖,是不是你夫君我留宿哪个姑娘,可以免费啊!” 萧美娘一番抢白,却是有着小女儿家的心思,真的是怕常歌行有所嫌弃。毕竟青楼女子,即便是老板娘,传出去对于名声也是不好的。 可她却不知道,常歌行骨子里不是皇亲贵胄,有着贵族的矜持与品格。他的骨子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商人,名声?可以吃吗?一个人的真实,才是他看中的。萧美娘是一个骄傲的人,谁能让堂堂圣母劈腿? “想得美!我这里可都是清倌人!你最好不要打什么歪主意!” 所谓清倌人,常歌行还是懂的,就是卖艺不卖身,也可以称为艺妓。 “像我这般英俊潇洒,应该担心别人打我的歪主意才是,夫人可要保护好我啊,不然我真的会被吃的连骨头都剩不下一根!” 萧美娘朝着常歌行妖媚一笑,“再油嘴滑舌,信不信我现在就让你骨头一根不剩!” “我信!” 常歌行无奈答道,萧美娘眼神中的威胁之意,他可看得清楚。她就是一个妖精,而且还是迷死人不偿命的那种。 越往前走,女子也逐渐多起来,满世界的花枝招展。有三三两两在湖边的柳树下卖弄身段的;有在假山旁咿咿呀呀学唱小曲的;有在林中小径,练习对手戏的。总之一片莺莺燕燕,宛如在女儿国般。 常歌行随着萧美娘自湖中的一条水中栈道走过,来到湖心小亭。亭子不是很大,只有二十平方米左右。一片小舟系在小亭的白玉栏杆上,随着水中微波荡漾不止。一个玉石桌案摆放在中心,四个石质墩子摆放在四面,看上去雅致异常。 一个陶质锅子放在石质桌上,两副碗筷相对摆放,玉米两姐妹侍立在旁边,笑着恭迎萧美娘与常歌行。 “小姐,早饭已经准备停当,请用餐!” 萧美娘盈盈坐在石墩上,自有米儿送上皮垫。她翘着兰花指,揭开锅子,一股淡淡的稻米香掺合着湖上的水汽,扰动着每个人的嗅觉。虽然只是一般的吃食,却因为此情此景,因为厨师的手法,变得不一样了。 萧美娘用一把精致的勺子,给自己盛了小半碗稀粥,小口的喝了起来。香兰之气吹开层层雾气,小口轻濯,大有品茶论茗之姿。衬着嘴角的浅笑,仿佛碗中是什么仙浆雨露般。妖女就是妖女,吃个饭也是如此媚惑。 常歌行大咧咧的坐在石墩上,一股冰凉感从尾椎骨直抵颈椎。 “还有没有垫子啊,实在太凉了!” 他揉着屁股站起来,倒不是常歌行矫情,只是这个小亭子建在湖心,似乎这些个石墩子都透露着冰凉的水汽。人坐在上面,有一种浸泡在湖水中的感觉。 玉米姐妹为难的看着自己小姐,不敢拿主意。 “咯!咯!咯!想来夫君走了一路,也看了一路的莺莺燕燕,想来心中火气异常,此座正好能给你降降火气。” “就算是天仙,哪里比得上夫人万一,只是一些庸脂俗粉,还进不了你夫君我的法眼。” “你是说我醉芳阁上不了台面喽!” “哪里,哪里!只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见了自家夫人,天下哪里有什么美女!” 萧美娘婉儿一笑,就连这整湖的清凉都有了一丝暖意。 “那个朱家小姐又如何?” 常歌行干咳两声,他突然发现无论哪个时代的女人,都是一样的,吃干醋、吃飞醋、吃没有来由的醋,是她们与生俱来的喜好!并且乐此不疲。 “这个。。。。。。不一样的,一个是水中的静莲,一个是火中的花火,比不了的!” 萧美娘喝下小半碗粥,起身,凭栏看着这片不大的湖水,眼中也是一片水雾。 “夫君就不怕,花火灼伤了静莲?” 常歌行一屁股坐在萧美娘的座位上,将整只锅拿过来,用盛粥的勺子大口喝了起来。虽然是清粥,却不寡味,里面肯定花费了一番功夫,讲究得与皇宫有的一拼。 “你夫君我可是一个博爱之人,自会将你们都小心的捧在手心,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不会给你们那样的机会的。再说,静莲虽柔却不见得弱,花火虽烈却不见得久,就算真遇上,到底谁会伤了谁,还得两说。” 萧美娘转身,腰肢倚着栏杆,似笑非笑的看着常歌行。 “这齐人之福可不是好享的,夫君你未免对那个朱贵儿太过自信了些。再说,毁容之人,犹如残花,夫君心意可有动摇!” 常歌行喝下锅中最后一口粥,“贵儿于危难中替我挡了必杀一剑,可见此情之重,我亦以真心待她,护她一世!静莲自不会动干戈,但养护她的人会!” 此番话,警告之意慎重。只要不是痴傻之人都听得出来,这是在给萧美娘敲边鼓,即便成了婚,即便有了夫妻之实,却也容不下她兴风作浪。 (本章完) 第90章 老子的女人 萧美娘感觉到常歌行言语中的警告之意,和对朱贵儿的维护之心。心中却是出奇的没有生气,这让她自己都感觉有些奇怪。我为什么不生气呢?这本就是一件应该生气的事啊。 这个臭男人不但教训自己,还要帮着朱贵儿对付自己,自己为什么反而感觉心安呢? “夫君不怕灼伤了手?” “你夫君我天生异秉,皮糙肉厚,你这朵小火苗还伤不了我!” 萧美娘轻轻一跃,稳稳坐在常歌行怀里,看得玉面姐妹一阵脸红。她勾着常歌行的下巴,轻轻吻了一下,“希望你永远记得方才之言!” “除非老年痴呆!” 常歌行低头欲吻,却被萧美娘一根手指挡住。 “两个小丫头还在旁边呢,夫君切莫教坏了人家!” 她将朱唇凑到常歌行耳边,吐气如兰,“晚上妾身自当侍奉夫君!” 常歌行心中一片火热,胯下却是一片冰凉。能量条,那个该死的能量条!那个限制繁殖行为的魔咒,自己要吃尽天下大补之物,让能量条爆满,让小宇宙爆发。最不济,也要配制几副三天三夜! 哎!都是为了幸福! 就在两人温存之际,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打破了个中绮丽。 “表妹,你怎么。。。。。。怎么能另嫁他人,你难道忘记我俩的婚约了吗?那可是先皇所指,你这样对得起你父皇吗?” 常歌行可以感觉到,怀中佳人娇躯紧绷,甚至有几分瑟瑟,可见此人所说十之八九是真的。只是,这个先皇是谁?萧美娘到底是何身份?让他心存好奇! 至于其他疑虑,上了老子的床,一辈子就是老子的人。老子可不管什么先皇,什么父皇,什么婚约,乖乖做老子的二夫人吧! 萧美娘脸色并不好看,甚至有几分苍白。有婚约在身,又另嫁他人,在这个时代可是大逆不道的事情。即便是在开化的前世,虽不违法,却也不光彩。 她想要站起身,却被两只大手扶住腰肢,绵软之下,又瘫软在常歌行怀里。 常歌行在她秀背上轻轻抚摸,安抚着她有些惊慌的心。一股男子汉的气息笼罩着她羞红的耳朵,“一切有我,还请安心!” 萧美娘本来有些失措的心,顿时找到了落脚点。她向着常歌行的怀里靠了靠,似乎在找一个最为舒服的位置。美眸中光彩流动,又恢复到了那个让人神魂颠倒的绝世妖姬。 “萧平仲,你还活着!” “呵!呵!萧平仲?难得表妹还记得我的名字,不过之前你都是管我叫仲哥哥的!” “我已经有了夫君,你我之事,休要再提!” 萧平仲惨然一笑,“我费尽千辛万苦才找到你,你却让我闭嘴!呵!呵!天下哪里有如此美事!” “表妹,你我之间可是有婚约在前的,嫁给我!即便你将身子给了这个小白脸,我也不介意,我真的还深深的爱着你。” 萧平仲眼神火热的从萧美娘身上滑过,如此尤物,却白白便宜了别人。不过,没关系。他有把握让萧美娘嫁给自己,到时候他会把一切都从那副白嫩的身子上找回来,将她任意蹂虐、凌辱,让她彻彻底底成为自己的玩物。 常歌行将萧美娘横抱而起,将她温柔的放在座位上。走了几步,来到萧平仲面前。 “她和你有婚约?” “没错!” “你不介意,她和我睡过?” 萧平仲红着一张脸,狠声道:“我对表妹之情,天地可鉴!我不介意她的过去!” 常歌行挂着淡淡的笑意,好心提醒着:“其实也不算过去,就在昨晚,我和美娘还缠绵了一夜。啧!啧!美娘之身姿,让人欲罢不能啊!你介意吗?” 萧平仲看了一眼彻底脱离青涩的萧美娘,还有脖颈上点点梅花,哪里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此时的萧美娘,更加的妖艳、妩媚,挑动着每一个男人的占有欲。 “我对表妹是真心的,只要她嫁给我,我不介意!” 常歌行一脚蹬在萧平仲的小腹之上,猝不及防之下,萧平仲摔了一个仰面朝天。 不待他反应,常歌行对着他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你不介意,可老子介意!” “敢打老子女人的主意,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知道,居然有喜欢戴绿帽子的。可是,就你这熊样,连带绿帽子的机会都没有!” 常歌行看着变成虾米状的萧平仲,喘着粗气,原来打人也是一件力气活儿,刚在的一锅粥足足消耗了多半锅! “夫人,给夫君揉揉肩膀,累死我了!” 常歌行坐在石墩上,萧美娘便真如一个小媳妇般乖巧的站在他身后,纤纤玉手按摩着肩膀,使得常歌行大男子主义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美人如玉,且行且珍惜,既然到了碗里,那就是老子的菜。 一番按摩后,使得常歌行精神焕发,顿觉还可以痛快的大打一场。 萧平仲虽然极力护住脸面,却也闹了一个乌眼青! “好!好一对奸夫***今天这事无法善了了,萧美娘,你想嫁也得嫁,不想嫁也得嫁。今晚我就要你侍寝,我倒要看看,在床榻间你有多么的贱!昨晚不是他、干、的你吗,今晚就是我!明晚我再给你换一个,不!换一群,让街上的乞丐,也尝尝一国公主的滋味!我要让你人尽可夫!” 说话间,他从怀里掏出一卷明晃晃的东西,打开后,上面祥云朵朵,神龙翻腾,竟然是一份圣旨! “大梁公主,萧美娘接旨!” 萧美娘看到那熟悉的图案,娇躯向后退了一步,脸色也变得惨淡无比,全身的力气,高绝得武功在这一刻仿佛都被抽空一般。 常歌行揽住佳人纤腰,怜惜的看着怀中玉人。她竟然是南梁公主,一个已经亡了国的公主。可那又如何,她如今只有一个身份,老子的女人! 常歌行攥着佳人玉手,在她额头上留下一个吻痕。都说男人得到了便不再珍惜,可常歌行偏偏认为,只有得到的才是自己的!才是值得珍惜的! 一场婚礼,一夜娇柔,一生倾情,便许你一世繁华! (本章完) 第91章 求婚 “萧美娘,还不跪地接旨,你想抗旨吗?” 萧美娘正要跪地,却被常歌行死死扶住。笑话,老子的女人怎么可能去接一份已经亡了国的圣旨呢?就算这份圣旨很可能是那位没见过面的、将来也不可能见面的老丈人所书,自己与美娘的命运又怎么可能被这薄薄的绢布所左右呢。 “呵!呵!抗旨?抗的是哪家皇帝的旨,你倒是和我说说!” 肖仲平将圣旨展开在眼前,一字一句的念道:“大梁皇帝有旨,肖家有子名平仲,才德兼备。现将公主美娘赐婚此子,择日完婚,钦此!” “现在知道,你抗的是哪家皇帝的旨意了吧!他就是美娘的父皇,前梁朝皇帝陛下!” “南梁,听说过!已经灭亡有些年了,不过,你这圣旨已经过保质期了,我可是奉了当朝皇帝之命,求取美娘的。” “你终于忍不住了,大隋晋王,杨广殿下!” “你知道我?” “当然,我萧平仲向来不打没有准备的仗。美娘,你以为大隋皇帝会让堂堂皇子迎娶一个亡国公主吗?你还是乖乖从了我,还能给你一个名分!” “名分,我照样能给!” “晋王殿下,你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难道大隋皇家喜欢金屋藏娇不成?还是寻一僻静之所,专做风花雪月之事!” “萧美娘是我晋王的二夫人,这就是名分!” “哈!哈!哈!” 萧平仲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二夫人?美娘,你就是被这幼稚的谎言骗走了身子?皇家哪里有什么二夫人,我就知道,他不可能娶你做他的王妃的!你还是嫁了我,把我伺候舒服了,我还能让你做个小妾,至于正室,我嫌你太脏!” 萧平仲一番恶毒言语,恰好刺中了萧美娘的心事,二夫人,虽然有夫人之名,但皇家确实无此称呼。本来温热的小手,变得冰凉。寒意逐渐从指尖扩大,逐渐延伸到胳膊,心脏。眼中蕴满了泪水,却始终无法落下,因为眸子中已然是一片冰霜。 常歌行单膝跪倒在萧美娘身前,一只大手牵过纤纤玉手,放在唇边深深一吻,眼眸含情,嘴角挂着绅士的笑容。 “尊贵的公主殿下,你的美貌深深征服了我,你可愿意成为我的王妃。我愿铺十里红妆娶你,此情与海枯,与石烂!” 萧美娘看着跪倒在脚下的常歌行,脑子一阵的空白。别说皇子之尊,就是普通百姓的男丁,也不屑于跪在一个女子脚下,因为男儿膝下有黄金。男尊女卑,就是这个时代的符号。 萧美娘感到手背上的异样,才回过神来。常歌行正把有些冰凉的小手放在自己脸上,一阵的摩挲,一脸的陶醉。她快速抽回玉手,满脸的不知所措! “我向你求婚呢,你到底答不答应啊!地上真的很凉,膝盖都快麻了!” 萧美娘眸子中的冰霜终于彻底融化,由难捱的寒冬,一下子变成了火烈的盛夏。泪水顺着脸颊滴落,大隋朝堂堂王家千岁,居然单膝跪倒向自己求婚,如果这是一个梦,她愿意就此沉眠。如果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她将把它小心呵护,永远不会戳破! “我。。。。。。我。。。。。。愿意!” 萧美娘哽咽道。 常歌行站起身,欲要帮佳人逝去泪水,却是一个踉跄,差点儿跌倒。多亏萧美娘武艺高强,扶住了他。 常歌行借机揽住萧美娘的纤腰,火热的嘴唇更是在小巧的耳根下轻语,满脸的享受。 “美娘,我是你的夫君,天塌下来,我便将天捅破,看谁敢让我的小美娘受委屈。” 萧美娘噙着泪水,不断点头。 一阵掌声响起,说不上什么节奏,聒噪之极。 “哈!哈!哈!好一个伉俪情深!好一对奸夫***我都快被你们感动了!” 萧平仲没有想到会是如此结果,以单跪之礼,向一个女子求婚,这是多么荒唐之事,若是传出去绝对会让整个天下儒士不齿,成为传世的笑柄。 “晋王殿下,你以为这个贱人嫁给你,是真心喜欢你吗?她喜欢的只有梁国,她想要的只是复国!她嫁给你,也只是想要利用你罢了!” “利用?我这百十斤,美娘喜欢自管拿去用!白天、晚上都可以,我是不会介意的。” “呵!呵!呵!晋王殿下就不要装傻了,萧美娘要的可是大隋的花花江山!” 常歌行抚摸着萧美娘的玉手,满脸的心满意足。 “江山,还花花?你以为山川河流都和你一样啊!大隋江山是我老爹的,哦,也就是我父皇的!将来会是我大哥的,我只想做一个无所事事的王爷!江山,与我何干!美娘想要,尽管拿就是!” “晋王殿下,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你天真,还是该说你傻。美娘欲要夺取大隋江山。便是与整个大隋为敌!呵!呵!你以为,无所事事,就能避祸吗?” “此次回长安,我自会与父皇讨要旧时梁地作为封地,便将它赠予美娘又有何妨?” 萧平仲再次拍手称好,“果然是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情种!我真怀疑,晋王到底是不是出自帝王之家!” 萧平仲无心之语,却是一语中的。常歌行确实不是出自帝王之家,而是一个靠着双手双脚努力打拼,最终成为站在世界顶端的商人。 常歌行抱着萧美娘的脸蛋狠狠的吻了一下,“我就是一个浪荡子罢了,帝王之家,本就不是我所愿!” 肖平仲卷起圣旨,然后随意的往后一扔。任圣旨掉在湖水中,然后沉入冰冷的湖底,犹如那个已经消逝的王朝。 “梁国亡了,圣旨也只是寄给阴间纸钱而已。本来还想凭着它将昔日最贵的公主骑在身下,好生享乐一番。现在既然被晋王殿下捷足先登,我也乐意成人之美!” 萧平仲看向萧美娘的眼神,已经兴不起半点儿波澜,之前的垂涎与疯狂仿佛只是幻觉而已。而今,他更像一只沉浸已久的恶狼,贪婪而又富有耐心。 (本章完) 第92章 美娘,魂兮归来! 萧平仲眼神灼灼的看着常歌行,“晋王殿下不必如此,就算为了博美人一笑,也没要必要说下如此弥天大谎。长江南岸,陈兵六十万,按兵不动,却在月内修建高城,被百姓传为神迹,不知晋王殿下意欲何为?” “一时无聊之作罢了!” “无聊之作?呵!呵!晋王殿下好大的手笔!难道晋王殿下不想站到这个天下的巅峰,看尽无限风光!” “无限风光?得美娘一人足以!” “呵!呵!晋王殿下果真是个风流人物,不如你我联手,分了这江山。做一个风流皇帝,总比一个风流王爷更加快活吧!” 常歌行面色一变,有些意动。萧平仲心中暗喜,果然,这个晋王的海誓山盟只是博美人一笑的手段罢了!哪个男儿会为了一介女流,放弃整个天下。 “我有六十万大军,你有什么!” “前梁朝皇室宝藏!” “前梁皇室宝藏?我应该去找我的美娘合作吧!她可是大梁的公主殿下!” “公主又怎么样,也只是一介女流罢了。前梁皇帝怎么会把复国的希望寄托予她!” 常歌行转向萧美娘,“美娘,这个家伙说的不会是真的吧!” 萧美娘秀眉轻锁,像是在回忆一段悲痛的记忆。 “当时周军攻我,父皇虽然集全国之力对抗,但无奈周军势大,我大梁节节败退。父皇为了万一,便暗自调遣了一只部队,暗藏于民,以图后起,更是以皇家宝藏佐之。” 萧美娘说到一半,已然是泪流满面,滴滴泪水落到石板上。比湖水更加清冷、无助! “只是,梁国灭亡也有数年,这支军队从来没有出现过,从来没有!他们已经背叛了梁国,他们要建立自己的王朝,而不是迎回我梁朝血脉!萧平仲,你个叛徒!” 萧美娘含恨出手,挽在腰间的绸带,如一条吐着信子的毒蛇,朝着萧平仲的咽喉袭取。 只是一道剑光乍起,一个身影从亭子顶部飞下。绸带与剑芒接触,转眼间就变成了漫天的碎布条,飞飞扬扬飘落,有如柳絮,或是灿花! 萧美娘也是高手之列,若是有人接近亭子,她肯定会提前发现。此人悄无声息的从亭子顶上出现,显然早就做了埋伏,这个萧平仲还真的不可小视。 “公主殿下,何必动怒。” 萧平仲指着面无表情的持剑之人,道:“大家都是老熟人了,此人公主认识吧!” 萧美娘死死盯着持剑之人,银牙紧咬:“当然认识!孙侍卫,这些年可好!” 孙侍卫犹如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像,站在萧平仲身侧,不言不语! “你之前也是这样守着我父皇的,他身死之时,你去了哪里?这些年你为什么没有出现,今天又为何出现在这里!” 孙侍卫依旧不声不响,就连呼吸频率都没有过变化,只是眼神间有些异动。也只是那么一丝丝,转瞬便被冷漠淹没。 萧平仲拍了拍孙侍卫的肩膀,犹如在擦拭一件家中的陈设。 “孙侍卫出现在这里,当然是为了保护我,就如同他当初保护先皇那般。而我,就是如今大梁的皇!” 常歌行听到这里,不由得“扑哧”笑出声来。 “大梁的皇?为何我在这个天下,从来没有听说过还有大梁,有的只是已经灭亡的南梁而已。皇?我看是躲在地下的老鼠吧!或许老鼠还可以偶尔出来透透气,但你,只能永远躲在暗无天日的地下,苟延残喘!” “苟延残喘!说的好!但是这种日子马上就要结束了,天下乱象已生,晋王殿下何不早作打算,你我联手取了这个天下,到时候划长江而治,共作这个天下之主,怎么样?” “不怎么样!” 常歌行摆摆手,显得百无聊赖,颇为乏味。 “美娘,我们走吧,和这个疯子说话实在是浪费大好时光。不如我们乘舟游湖怎么样?” 萧美娘乖巧的点点头,揽住常歌行,一个跃身,便轻轻的落在小舟上。 萧平仲只是微笑的看着这一切,嘴里喃喃道:“你会后悔的,这个天下迟早是我的!” 常歌行半靠在小舟上,看着萧美娘窈窕着身姿划动着舟桨。 “带着刺、沾着毒的美娘才是真的美娘,如此可怜兮兮的,我还以为我的美娘掉了魂儿呢。” 萧美娘轻轻的呼了一口气,半仰着臻首,看着天边一朵云彩。划桨的姿势却愈发柔媚,整片寒池都掀起了春的涟漪。 “美娘,魂兮归来!魂兮归来,我的美娘!魂兮归来。。。。。。” 常歌行张牙舞爪的大声叫喊着,使得明媚的早晨,添上了数朵莫名的乌云还有几只飞去的寒鸦。 站在亭子中的孙氏侍卫,嘴角一阵抽搐,萧平仲则是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一切。 萧美娘看了一眼嚣张不已的常歌行,眸子中闪出淡淡的笑意。她将船桨拖在手中,右手用力,船桨如离弦的箭般激射而出,重重的落在水中,溅起一片巨大的水花。 “美娘!你这做什么!干嘛扔船桨啊,我们怎么回去?” 萧美娘蹲下身子,美眸紧盯着常歌行。本来还有些紧绷的脸颊,自嘴角绽放,盛开成了一朵娇艳的花朵。 萧美娘伸手勾着常歌行的下巴,朱唇微张,未言先笑。两片柔软的唇瓣闪耀着诱人的光泽,她慢慢的靠近常歌行。常歌行舔了舔了饥渴的嘴唇,小舟之上,碧波之间,做些爱做的事情,也是一种别样的风情。 就在两唇将要相交的时候,萧美娘止住了动作。五指相捏,在常歌行的嘴唇上轻轻一触。 “晋王殿下,光天化日之下,让我一介小女子向一个大男人投怀送抱,可真是羞人呢!” 看着扭捏作态的萧美娘,常歌行以手抚额,顿感头疼不已。那个妖女又回来了,看来自己真的有跳大神的潜质,几句“魂兮归来”,就让萧美娘重归了自我。 “美娘,其实有些事情回到床上去做,更有意思。我们现在先想想怎么回到岸上,好吧!” 常歌行以十分诚恳的态度对萧美娘说道,这个小妖女,等大爷回到岸上再收拾你! (本章完) 第93章 打屁股 “夫君!” 萧美娘用柔嫩的小手,在常歌行胸前画着圈圈,腻声叫道。 常歌行打了一个激灵,浑身骨头酥麻了一半。就像中了毒的猎物,享受着精神上短暂的欢愉。 “夫君来自北地,想来不会游泳吧!” 常歌行哪里拍拍胸脯,哪里会让一个小女子小看。 “人称小白龙的就是你夫君我!游泳,完全就是没有任何挑战的动作!” “真的啊!” 萧美娘眼中闪烁着小星星,双手抱在胸口,一脸崇拜。 “当然是真的,你夫君可是无所不能,无所不通的!” “那我就放心了!” 萧美娘站起身,大红的长裙倒映在湖水中,随着柔波荡漾,碎成了一汪红色花朵。她足尖轻点,惹得小舟激烈晃荡后,已经飞身而起。在湖面上踏出点点水痕后,已然回到了小亭子中。 常歌行看着那袭红衣,嘴里喃喃道:“老子讨厌飞檐走壁!” “美娘,你回来!其实,即便是龙,也不一定会水的,你夫君我就是一条旱龙!” “我的夫君可是无所不能的,这汪浅水怎么能困得住你呢!” 萧美娘的声音遥遥传来,虽是凭口说出,却如吟唱般媚惑。 萧美娘负着双手,轻轻落在亭子中,优雅、淡然!与之前那个哭鼻子的柔弱女子判若两人。就如常歌行所言,带着刺、沾着毒的才是真正的萧美娘。得此女子,便如堕入了魔道的瘾君子,明知前面是焚体的烈焰,也甘心做那只扑火的飞蛾。 萧平仲眼中闪烁着奇光,“公主殿下,这些年你到底经历了什么,这还是那个温柔的公主吗?” 萧美娘微侧着头,右手梳理着一缕秀发。看不出悲喜,仿佛萧平仲说的是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关的陌生人般。 “咯!咯!咯!” 她忽而一笑,千娇百媚,使得萧平仲都是一个愣神。即便万众瞩目的英雄、即便是成就千秋霸业的帝王、即便一剑涂炭千万生灵的杀神、即便欲在乱世成就伟业的枭雄、即便在圣人足下日夜聆听教诲的翩翩君子,他们都逃不过两个字:男人。 只要是男人,便逃不过爱美之心,或者说是色心! “平仲表哥,难道我现在不温柔吗?” 萧美娘眨着长长的睫毛,一脸认真的问道。 “温柔,当然温柔了!不如表妹从了我,做我的皇后怎么样?” “表哥刚在还拿着圣旨吓唬人家呢,害得人家现在还手脚发软呢!” 萧平仲向着萧美娘饱满的胸脯狠狠地看了两眼,眼中的光芒更加炙热。 “不如让表哥送你回房可好!” 萧美娘轻咬着嘴唇,一副犹豫不决的俏丽模样。 “不好!人家可是晋王殿下的二夫人,可要从一而终,讲究三从四德的!” “咳!咳!表妹,你不要逗我玩了!只有那些寻常妇人才会被三从四德束缚住手脚,像表妹这般奇妙女子,当属于天下的至强者!” “放你、娘、个、臭、屁!” 在蛙泳、蝶泳、狗刨等多种泳姿结合,灌了半肚子凉水后,常歌行好不容易爬上亭子,就听到有人在拐骗自己老婆红杏出墙,真的是叔叔婶婶统统忍不了。 他一路踩着湿漉漉的脚印,走到萧平仲跟前,手指指着他的鼻子尖,准备了满腹的台词,誓要将这个不怀好意的隔壁老萧用吐沫星子活生生淹死。 只是,胃腹间肌肉收缩,不等海量词汇出口,一股清泉便从常歌行的口中溢出,将萧平仲满头秀发,愣生生弄成了出水芙蓉。 其中夹杂着湖水的腥味,早起的粥香,还有胃液的酸腐,各种滋味外人无法道明,只有萧平仲这个当事人才能说得明白。 胃中积水排除大半,常歌行顿感浑身舒爽。看萧平仲满脸的狼狈,他嫌弃的摇摇头,捏着鼻子走开了。 他来到萧美娘身边,不待佳人有所反应,弯腰便将她扛在了肩膀上。大手在她的屁股上狠狠的拍打着,留下一个个醒目的水印! “小妞!记住!以后只准勾引你夫君我。胆敢向其他男人放电,就不要怪我家法伺候。” 萧美娘在他肩膀上激烈的挣扎着,两条美腿更是不住的乱蹬。 “你个流氓,快放我下来!” “现在知道我是流氓了?晚了!你就乖乖做我的压寨夫人吧!” 一路走来,惊诧了许多花花草草。这个新姑爷实在是太猛了吧! 指指点点之下,萧美娘羞红了脸,直欲找个地缝钻进去。自己建立起来的威信,就这么被这个家伙给毁了,以后还如何领导这群小姐妹! “你快放我下来,我知道错了!” “说说,你都哪里错了?” “我不应该和表哥。。。。。。不,萧平仲说话!” “错!你就不应该和那些臭男人说话!也只有像你夫君这般自制力强大的男人,才能不被你迷惑,才能不打你的歪主意!” 萧美娘暗自肺腑,你确实没有打什么歪主意,而是已经付诸行动了。若论男人味道,最臭者非晋王莫属! 常歌行美滋滋的扛着萧美娘,感受着手掌间的柔滑,与肩膀上时有时无的柔软,一阵的志得意满。他虽然不怎么待见萧平仲,但却同意萧平仲今日所言,天下之宝不是有德者居之,而是至强者占有。 萧美娘这般娇妻是至宝,朱贵儿这份痴心是至宝,李秀宁这等红颜是至宝。想要在这个时代护她们周全,并不是一个逍遥王爷就能做到的! 常歌行一脚踹开房门,将萧美娘摔在床榻上。 “今天就让夫君教教你三从四德、五纲六常!” “小常,小常!老子现在就要进行繁殖行为!” “能量不足。。。。。。” “你要再和老子提能量不足,老子就让你睡到天荒地老,永远也不用醒来了!” “办法是有,只是。。。。。。” “切换模式。。。。。。” “别!我亲爱的主人!我已经想到办法了。” 常歌行脑海回荡着小常的声音,“医疗模块启动,在能量不足情况下,采取替代办法,执行!” (本章完) 第94章 幸事难解! 莺燕止啼,云雨初歇。 萧美娘媚眼如丝,半边香肩露出锦被。精致的锁骨上有香汗滑落,如娇艳花朵露珠抖落,香艳不已。 她美眸轻动,看着常歌行依然高昂的胯下。本来羞红的脸颊,更添红云。 “夫君!奴家一人很难伺候你呢!” 常歌行微昂着头颅,大丈夫之气外露,说不出的霸道、神勇! “这下知道夫君我的厉害了吧!要是再犯,家法伺候。这次只是小惩大诫,要是再犯,哼!哼!保准你三天下不来床!” 萧美娘掩着小嘴,娇笑几声。眼神中显出小女儿的俏皮,不知在思量着什么。脸颊上红云朵朵,似火烧、似晚霞! 常歌行心中却在流泪、滴血!远没有表面这般趾高气扬! “小常,你欠我一个解释!” 小常盘膝坐在地上,眼睛看着其中一颗星辰,流露出淫、荡的表情。 “解释?解释什么!你那位小美人不舒服吗?” 常歌行撇撇嘴角,若不是考虑自己也一把年纪了,真心想嚎啕大哭一场。 “她是舒服了,我却怎么也舒服不了!” “这个。。。。。。这个只是能量不足情况下的替代办法,通过我的计算,这个是目前为止最好的方案了。那位小美人难道没被金枪不倒所征服吗?” 常歌行喘着粗气,恶狠狠的看着小常。 “征服是征服了,但我却不快乐!” 小常看了一眼常歌行,有些鄙夷的道:“是没有快感吧!” 常歌行心事被说穿,虽然活了两世,老脸也不禁一红。闺房****,还是隐约些好,拿到桌面上,却是有些败坏了绮丽风光。 “模式转换。。。。。。” “老常,你可要考虑清楚,若没有我就连这个替代的办法都不会生效。到时候,你就等着红杏出墙,头顶绿帽吧!” 常歌行颇为无力的垂下脑袋,选择了妥协。美人在榻,半遮半掩,如此美不胜收的情况下,若是硬不起来,可真是要愧对男人二字了。 “小常,我最聪明的小常!你想想看,有没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 小常站起身,抬头看了一眼常歌行,小小的眉头紧锁着,似乎在考虑什么科学难题。只是眼光中的狡黠,出卖了这完美的表演。 “两全其美,什么意思?我年纪小,实在不明白!” 常歌行当然知道,小常在装糊涂,故意为难自己。但为了日后幸福,还是满脸堆笑。 “就是她好,我也好的方法!” 小常继续摇头,“不懂!” “就是她冲上云端,我也能浑身抖擞的办法!” 小常继续摇头,“不懂!” “就是她舒服,我也痛快的办法!” 小常这才慢条斯理的道:“不要说的这么直白嘛!会影响我的身心发育的,别忘了我还是一个小孩儿!” 常歌行憋着要打人的冲动,尽量缓和着语气。小孩?什么样的小孩儿会有资深老淫、棍的眼神,且犀利之极,百步穿杨不在话下。 “还请小常想个办法。” “让你痛快倒是有办法,只是。。。。。。” “只是什么?” 小常伸出三根手指,朝着常歌行比划着。 “一天只能三次?” 小常摇头。 “三天只能一次?” 小常继续摇头! “不会是一次要坚持三天吧!那不行,我这副小身板肯定受不了!” “想得美!是一次只能三秒!” 想想美娘华裳尚未除尽,自己已经穿衣了事的尴尬。常歌行决定还是先做一个乐于耕耘的农夫,没有收成又怎么了,老子就是喜欢这种劳而不获得过程。 看着泥土翻滚,春水微皱,本身也是一种享受。 萧美娘慵懒的伸了一个懒腰,锦被滑落几分。雪峰巍峨可观,嫣红初见端倪,沟壑间更似有春水荡漾,正是风情万种,媚惑天下! 看着常歌行如狼般通红的眼睛,萧美娘裹紧被子,一副怕怕的表情。 “奴家真的不行了,不如将玉米姐妹叫来,交于夫君调教一番可好!” 常歌行虽然心中火热,却也没有做好事不留名的雷锋精神。不要说叫上玉米,就算黄瓜、茄子齐上阵,对自己又有什么用处? “夫人的美意,为夫我心领了。奈何你夫君我可是感情专一之人,有了美娘,怎么能得陇望蜀,贪得无厌呢!” 萧美娘自锦被中探出一截藕臂,捏着常歌行的下巴端详一阵,然后一阵娇笑! “夫君这说谎话不脸红的功夫真是了得,美娘当真钦佩不已!” 常歌行讪讪笑了两声,“为夫就是纯洁的代表、高尚的化身,平身最大的本事就是不说谎话,只说实话!” “咯!咯!咯!夫君定是练的走火入魔了!” 常歌行右手抚胸,“确实,今天夫君说的实话实在是太多了,已经留下了数不清的内伤,不知美娘这里可有梁朝宝药,给夫君先来半斤,垫垫肚子。” 常歌行知道萧美娘是前朝公主,虽然落魄,想来应该有些家底,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拿些大补之药出来,给自己的能量条添砖加瓦,应该是轻松异常之事。 萧美娘却是会错了意,以为常歌行在影射梁朝宝藏之事。心中不禁微苦,再怎么放荡之人,也是堂堂晋王之身,哪有不关心国器的道理! “梁朝皇室宝藏多被萧平仲一行人取走,作为复国之资。剩余部分也尽归敌军之手,想来如今大隋钱库中也能寻出一二!” “呵!呵!” 常歌行尴尬的笑了两声,知道自己这番无心之言却是触动了萧美娘心中的痛。 “大隋宝库多是些废铜烂铁,要是夫人喜欢,夫君自当取来,孝敬我最最亲爱的夫人。” 萧美娘脸颊上带着浅浅的笑意,眸子中充满狡黠。 “我想要当今大隋天子的玉玺一观,夫君可帮我取来!” “其实吧,美娘!玉玺也只不过是一块刻了字的石头罢了,有什么稀奇的,哪里有金银玉石来的实在!” “刻了字的石头?呵呵,你们大隋的玉玺竟然如此的不值钱!不如夫君令人制造几颗当作镇纸用可好!” 常歌行心中微苦,仿制玉玺,还几颗,还要当作镇纸用!这不是抢着夭折嘛! (本章完) 第95章 寡妇?守寡? “那个,美娘啊!你知道的,我是一个诚实的人,像这种弄虚作假的事情我是做不出来的!” “夫君,可以给奴家弄一个真的回来啊!” “我那老爹吝啬的很,平时睡觉都是抱着玉玺的!” “咯!咯!夫君真会说笑!玉玺只是一件冰冷的什物罢了,夫君若是有一天君临天下,就算说水萝卜是玉玺、是兵符,也是天下臣服。到那时候,夫君让奴家好好把玩一下那镇国之物,美娘也就心满意足了!” “美娘,其实当皇帝并不是一件美差,虽然享受着高年薪而且终身制,没有失业的危险。但每天起五更爬半夜的,真的不容易。还不如抱着我的亲亲美娘睡到日上三竿,通宵把酒言欢!” 萧美娘裹着锦被坐起,两只玉臂露在空气中,闪耀着灼人的光芒。整个娇躯却是结结实实的藏在了被子里,犹如一条美人鱼般,懒散的瘫坐在床榻上,惹的常歌行一个劲儿的吞口水。 “出身皇家,不是成为至高无上的掌权者,就是成为任人践踏的烂泥。我想夫君心中定是无比的清楚,大风将起,树欲静,除非被人剪了绿叶,砍了枝桠,伐了树干,只剩下一截树墩。到时候,没准就连奴家都要在别人的床榻上伺候了!” 萧美娘说话间,摆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只是媚惑横生,绝对是诱惑多余可怜。 常歌行当然知道这个世界的残酷,他虽无争霸之心,但绝非任人拿捏之辈。敢动老子女人,老子让你下辈子都硬不起来! 常歌行一把将萧美娘搂在怀里,大嘴凑在小巧的耳朵前,热气喷吐,惹得萧美娘浑身轻颤,就连如玉的手臂也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娇羞异常。 “上了老子的贼船,就老老实实的做老子的女人。不要整天想着当寡妇,守寡那么好玩吗?” 萧美娘疑惑的看着常歌行,“守寡?谁说当了寡妇就要守寡的?夫君,你想多了!” 常歌行狠狠咬着牙齿,双眼中似乎有火光闪动。他一口咬住萧美娘的朱唇,伸手扒开锦被,将一副娇媚的身子横放在膝盖上,一阵的家法。 “啪!啪!”声夹杂着柔若无骨的呻吟声,让人想入非非,心下翻腾! 。。。。。。 。。。。。。 夕阳下,一个长长的影子,在青石街道上不断延伸。看着熟悉的大门与烫金的“朱”字,常歌行举起的右手犹豫良久后,终于叩响。 “笃!笃!” 在沉寂了很久后,大门吱呀作响,一个小厮将门打开一道缝隙,脑袋堪堪伸到门外,表演着脑袋被门夹了的戏码。待看到来人是常歌行后,他迅速的收回脑袋,作势便要关门。 常歌行一手扒住大门,一边大声嚷嚷着。 “我是你们朱府的准姑爷,快放我进去!” 小厮牢牢的把住门,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 “您就别为难小的了,老爷发话,若您来了,一定不能让您进去!” “我可是卖身到朱府的,我不回来,又能到哪里去!” 小厮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塞进常歌行手里。 “这是那份卖身契,老爷说你从此恢复自由身,与小姐的婚约也取消了!” 常歌行面色复杂的看着这张熟悉的纸,因为这张纸他莫妙奇妙的卖身到朱家,莫名其妙的与朱贵儿有了婚约,莫名其妙的对这个淡雅的女子有了好感,如今更是感到莫名其妙的酸楚。 “我要见你们老爷,婚姻乃是庄严的大事,怎么能如此儿戏,说取消就取消呢!” 笑话,朱贵儿可是自己的菜,虽然还没有到碗里,但好歹也摆上了台面,断然没有撤去的道理。 大门的缝隙突然变大,逐渐大开。站在门内的赫然是朱三爷,他面色复杂的看着常歌行,但更多的是愤怒。 “朱三儿,还我老婆,还我贵儿!” 朱三爷再没有“小老儿”的谦恭,而是腰板挺得笔直,没有任何表情的脸上写着大大的冷峻。 “臭小子,把我宝贝女儿害成这个样子,还敢在这里大放厥词,趁我还没有改变主意之前,赶快滚!你这幅身骨,做花肥我都嫌恶心!” 常歌行叉着腰,怒目看着朱三儿。 “把贵儿交出来,不然我跟你没完!” 朱三爷浑身哆嗦,最后竟是一笑。 “贵儿是我的女儿,和你有什么关系。若不是贵儿求我,你以为自己还能完完整整的站在这里!” “贵儿是我没过门的夫人,怎么和我没关系!” “现在不是了,这门婚事作废!” “你说作废就作废啊,我不同意!” 常歌行与朱三爷如同两只掐架的公鸡般,互相瞪着眼,拧着眉。 朱三爷叹了一口气,瞬间从威风凛凛的雄鸡,变成了一只无精打采的母鸡,还是被偷了蛋的那种。 “你可知道贵儿口不能言?” 常歌行点点头,脸上并无任何惊疑! “你可知道贵儿如今被毁了容貌?” 常歌行点点头,那天晚上的那道剑光,那条血淋淋的伤口,时常在他脑海里回放。对朱贵儿的感情也是一遍遍的加深,虽然未对人语,更未见佳人面。这份感情却如同陈年的老酒,不断窖酿,历久弥香。 只待开封的那一刻,满城花雨,十里红妆。 “我家贵儿是个骄傲的孩子,虽然口不能言,却有着倾城之貌。如今就连这唯一的凭仗也消失了,她不会在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嫁给你的,你走吧!” 常歌行笑了笑,“贵儿能够在我一无所有的时候嫁给我,我为什么不能在她一无所有的时候娶她!” 朱三爷的眼睛亮了一亮,但很快又黯淡下去。 “没用的,贵儿从小倔强,她是不会接受别人的施舍与怜悯的。你走吧,终究是有缘无分!” 常歌行心下了然,朱贵儿表面虽然淡雅、与世无争,骨子却有着自己的坚持。虽然口不能言,但我可以把闭月羞花之貌奉献给自己的爱人。 如今既然身无长物,不如就此缘断、就此不见,免得多生牵绊! (本章完) 第96章 告白朱贵儿 “告诉贵儿丫头,吃好喝好,把自己养得白白的,等我来娶她!” 常歌行自怀里掏出一块玉佩,交给朱三爷。 “烦请岳丈大人将此块玉佩交给贵儿,若建康城遭了兵灾,出示此玉,可保无虞!” 朱三爷接过玉佩,只是那句“岳丈大人”使得这位久经世故的通达之人心中一颤,却没有辩解,也没有表现出什么不满,算是默认了这个便宜女婿。 建康城的兵灾,明眼人都知道是那驻扎在长江边,久久不肯离去的大隋六十万人马。如今虽然风平浪静,但一旦风起,便是惊涛骇浪之势,这建康城腐朽已久的城墙,是万万抵不住如此风浪的。 朱三爷拿着玉佩仔细端详,除了玉佩中隐隐的一个“英”字有些特别外,顶多算是一个精美的玉佩。以朱三爷的家世,这种成色的玉佩随便搜罗一番就能找到一箩筐。 要说这枚小小的玉佩能抵御兵灾,朱三爷是说什么都不相信的,但好歹拿回去给贵儿作为一个念想。 常歌行后退几步,仰望着高大的院墙,大致判断了一下绣楼的位置,便双手做喇叭状,大声呼喊起来。 “贵儿,我喜欢你!” “贵儿,你等着,我一定会回来娶你的。” “你要好好保重!” “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只能让我尊贵的岳父大人受些皮肉之苦了。” “不管是为了作为人子的孝义,还是作为夫妻的恩情,都请你好好保重,一定要等我回来!” “贵儿,我喜欢你!” 。。。。。。 常歌行独特的告白,很快使得朱府门前聚集起了大群的百姓,无不是对他指指点点,有些君子之流的读书人眼中更是鄙夷之色甚重。 有些未出阁的姑娘家,满脸羞红,都不敢正眼瞧常歌行一眼,仿佛他是一个发光发热体般。心下却是有几分激动与向往,若是有个男子能够抛弃世间礼法,如此向自己表白,此生无求。 常歌行扫视了一眼吃瓜群众,摇了摇头,不是哥前卫,只是你们太无知。 朱三爷此时正抖着胡须,一双本来还算慈祥的眼睛,瞪若铜铃。这个臭小子竟然敢威胁自己的宝贝女儿,而且还是用自己。难道自己父女俩还被他吃定了不成? 绣楼上,一个带着面纱的俏丽身影,正缓缓走下楼梯。长长的裙摆一级级的滑下,比之前些日子却是宽松了不少。 只是衣裙无增减,佳人图消瘦。 短短几日,本来就有些娇弱的朱贵儿清瘦不少,扶着栏杆的玉手更是有了几分苍白之感。 面纱遮住了面容,同样遮住了喜、怒、哀、乐,眉眼间轻锁的眉头,似乎藏着一缕化不开的浓愁,此时朱贵儿的心情并不是很好。平日里的淡雅、出尘、与世无争,此刻全部被这一缕清愁覆盖。这个犹如静莲的女子,终于有了些许红尘气息。 她静静的走到矮竹前,身后的侍女小心跟随,不曾言语。 看着那裹着丝帕的折断之处,想起之前常歌行所言。眉宇间更添愁绪,犹如阴云密布,时刻便能下起小雨般。 她轻轻解开丝帕,断痕处已经干枯,如人类受伤结下的疤痕,只要枯黄褪去,便能露出新绿。 朱贵儿抬手摸了一下脸颊,轻轻的叹了一口气。露出新绿又如何,之前断掉的枝桠再不能恢复如初。这处断痕便要追随矮竹一生,除非它化为一团烟火,将自己的根须与这疤痕一同燃尽! “贵儿,我喜欢你!” “贵儿,你等着,我一定会回来娶你的。” “你要好好保重!” 。。。。。。 断断续续的声音乘着清风,踏过竹叶,传入朱贵儿的耳中。她提着裙摆,小跑着上了绣楼。垫着小脚望向大门方向,是他来了,他说他要娶我!他真的还愿意娶我! 可是,我还能嫁吗? 朱贵儿心绪烦乱无章,泪水不经意间夺眶而出。打湿了面纱与栏杆,她紧握着栏杆的手,骨节发白。 常歌行艰难的分开人群,“没看到过人家表白啊!散了、都散了,天要下雨了,赶快回家收衣服吧!” 人群外,一辆马车停在路旁。通体枣红色的骏马无聊的打着响鼻,似乎已经等待了很长时间。马车装饰华丽,车窗上点缀着琳琅环佩,在阳光的照耀下闪耀着点点奇光。 一个头戴斗笠的车夫抱着胳膊,全身笼罩在宽大的黑袍下,看不出身形胖瘦,似乎在假寐,随时听候雇主的吩咐。 常歌行自马车旁经过,一股淡淡的幽香飘进鼻孔。他用力深呼吸了一次,感觉这香气很是熟悉。 “夫君,这么急匆匆的要去哪里啊!” 车帘轻挑,露出纤纤玉手。话语幽幽,听不出喜怒,只是其中掺杂了几分酸味。 常歌行止住脚步,车夫掀起斗笠,露出一张俏脸,正是萧美娘的贴身侍女,米儿。 “我家小姐等候姑爷许久,快点儿进去吧!” 常歌行心中多少有几分忐忑,在二夫人面前向大夫人表白,这本身就需要一种冒险精神。只有有着大无畏精神的常歌行,才能办出如此绝活儿。 常歌行掀开轿帘,弯腰进去。马车虽然不是很大,却勉强可以容得下一床榻、一茶几。 萧美娘一副慵懒姿势,半卧在床榻上。玉儿倒上两杯香茗,随后便退出车厢。车厢内随即陷入了古怪的沉寂中,萧美娘一只手托着香腮,一只手把玩着秀发,美眸一眨不眨的盯着常歌行,嘴角似笑似嗔,看得常歌行一阵心虚。 常歌行抓起茶杯,牛饮一口,吞咽而下,咂巴了几下,一片茶叶经舌尖送到唇边。他伸手拿下茶叶,随手丢在茶几上,惹得萧美娘秀眉轻皱。如此粗鲁行径,难道自己找了一个假王爷? “玉儿实在太粗心了,好好的茶水,被一片茶梗给糟蹋了!” 萧美娘皱皱琼鼻,显然并不同意常歌行的谬论。茶是好茶,可人却非良人。清亮茶水自壶嘴飞泻,在茶杯中激起阵阵水花。蒸汽袅袅,升腾而起。茶香四溢,氤氲整个车厢。 可是,这一切全被那令人牙酸的咂巴嘴声给毁了。 (本章完) 第97章 好一个土匪窝! 常歌行将杯中茶水饮尽,拿起茶壶再次倒满一杯。轻轻吹了几下浮在茶水上面的茶梗,然后仰头一饮而尽。轻轻咀嚼几下,喉咙微动,竟是咽了下去。 “哈!哈!真是好茶,果真解渴!” 萧美娘低眉沉吟,并没有看常歌行一眼。 “也对!夫君适才那么大声向贵儿妹妹表心意,感觉口渴也是常理之中。只是,喝着我的茶水,却向另一位女子告白,让奴家好生心痛啊!” 说话间,萧美娘抬手揉着心脏部位,似乎真的剧痛无比般。只是,胸前太过硕大,揉捏间,惹得波涛汹涌,让常歌行一阵的眼直。我的天,这美娘该不会是吃木瓜长大的吧! “呵!呵!” 常歌行讪讪的陪着笑脸,女人爱吃醋,就像男人好饮酒般,明知喝多了会难受,却欲罢不能! “我的亲亲美娘,夫君向来一视同仁,不如现在我也向你表白一番!” 不等萧美娘答复,刚才茶水的功效便有了发挥之处。 “美娘,我喜欢你!” “美娘,我爱你!” “美娘,我不能没有你!” “美娘。。。。。。” 洪亮的声音,犹如狮吼吧,震得轿帘微动。就连拉车的马儿都快了几分,比打上十几鞭子都有用! 本来有些困意的米儿,忽然振奋而起,腰间宝剑抽离寸许。惹得玉儿一阵娇笑,米儿向着车厢内看了一眼,自家姑爷真是很有创意啊。大白天的喊些如此羞人的话,真真的吓人一跳! 萧美娘伸出玉手,堵住常歌行的嘴,不让他继续发声,俏脸微红,心脏也是不争气的犹如小鹿乱撞。自己这是找了一个怎么样的夫君啊,世间礼法真的对他无用吗? 还是,他本来就是一个无耻之徒呢? 常歌行趁机伸出舌头,在萧美娘的掌心上轻轻舔了一下。惊得佳人急忙收手,一阵娇嗔。看着萧美娘的娇羞模样,常歌行心中微松,今天这关算是过去了。 “美娘,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石子冈!” “石子冈?去那个荒郊野外做什么去?” “给夫君一份大礼!” “不会是漫山遍野的美人吧!” “咯!咯!” 萧美娘花枝乱颤。 “只要夫君能吃得消!我还是很乐意的!就怕夫君还没上山,就在山脚下做了风流鬼!” 常歌行挑着萧美娘的下巴,“夫君的能力你是知道的,就算不能满山烟火,好歹也能半山烂漫吧!” 萧美娘媚眼如丝,“奴家真的有些不相信呢!” “敢怀疑你夫君的能力,小心家法伺候!” 说着,常歌行便将萧美娘扑倒在床榻上,虽然没有真的提枪上阵,却也满手留香,伴着马车的颠簸,也别有一番风味。 只是苦了外面的玉米两姐妹,虽然*****但在醉芳阁这样的场合呆久了,对于男女之事却比同龄人要了解得多。真够羞人的,大白天的,自家小姐就与姑爷做此等风流韵事。 石子冈,是江南大地上少见的山冈,虽比不上北方山峦的俊秀挺拔,也自有一番韵味。 马车自两座丘陵间驶过,便来到一个不大的盆地,四周是高高低低、大大小小的丘陵,绵绵延延不见尽头,与深处的原始森林连接在一起,蔚为可观。 常歌行随萧美娘自车上下来,环视四周,发觉此处竟然是一处绝佳的屯兵之所。作为门户用的两座丘陵,形如虎牙,牢牢钉在平原之上,驻兵其上,自上而击,便占据了天然的地利,拱卫谷内! 谷内除却小片还算平整的盆地,便是大大小小星罗分布的丘陵,犹如一座座天然的堡垒,阻隔敌军攻势,我军却可以做到步步为营,逐渐耗损敌军,在不知不觉中让攻打之军蒙受巨大损失。 即便出现最坏的情况,敌军势大,我军实在不敌,还可以撤入茫茫的原始森林,化整为零,保存有生力量,以图再起。 从整体来看,石子冈就是一处进可攻、退可守、败可走的绝佳养兵之所。 “好一个土匪窝!” 常歌行由衷的赞叹道。 其实这句话真的出自真心,毫无半点儿调侃之意。石子冈虽然是个天然的屯兵之所,但也仅限于数量不多的小股部队,比如说——土匪! 若是大部队进驻,敌人虽然难以打进去,但一旦虎牙间的生路被封死,谷中部队便成了瓮中之鳖,与外界断绝了一切联系。若说退入原始森林的那条生路,几百上千人还可以打野味、采野果谋生。 换成几万、十几万人马的集团军队,就算树上长猪肉、野草结粮食,都是难以为继的。若是三五人一组,各自谋生,虽然可以保得性命,大军却是要不战自溃。 萧美娘不悦的向着常歌行翻了一个好看的白眼,“夫君这是瞧不上我这个土匪窝喽!” “哪里的话!在美娘的治下,土匪窝。。。。。。不,村寨蒸蒸日上,百姓安居乐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好一番歌舞升平的太平景象。” 萧美娘闻得此言,眉眼间愁绪笼罩,眸子望向不知名的远方,似乎陷入了长久的回忆中。 “以前臣子也是这么对父皇说的,可是,梁国还是亡了!” “呵!呵!” 常歌行尴尬的笑了两声,很明显,自己这记马屁,结结实实的拍在了蹄子上。不过好在他脸皮足够结实,血液流通也不是很旺盛,就算脸红,也要等上好长一段时间! “美娘,不必如此!夫君的这番话可是发自肺腑的,你瞧!那边锄地的老翁,都是半截身子进土的人了,若不是对生活有着美好的向往,怎么能干得如此起劲儿!” 老翁放下锄头,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直了直微弯的脊背,踱着步子向着常歌行走来。在常歌行满脸诧异之下,他摘下斗笠,露出一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正是圣母教两大护法之一的梁老。 “晋王殿下,老朽刚才试了试,此地土壤甚是坚硬,还埋不下老朽的半截身子。锄头用力之下,也仅能埋到脚面而已。晋王殿下龙精虎猛,不如挖个深点儿的坑,让老朽试一试!” (本章完) 第98章 差评! 常歌行顿时有一种,自己挖坑自己跳的感觉。别人还好说,这个梁老手中可还掌握着自己的“幸福”,三天三夜的配方常歌行虽然明里暗里催要了多次,可这个老狐狸就是不松口! 为了下半生与下半身的幸福,就算是无底洞,常歌行也会义无反顾的跳下去。 “梁老说笑了,您身体康健、老当益壮、鹤发童颜,什么样的土能埋得了您呢,就算把泰山搬过来,都不够掩您脚面的。” 梁老单手捋着银须,满脸的自得。 “老夫年轻时候也曾经登上过泰山之巅,访问过内里修行的隐士高人,也曾风餐露宿,食风饮雪!泰山,又能怎么样!还不是乖乖的被老夫踩在脚底下!” 说话间,在常歌行与萧美娘身上扫视一眼!长长的叹息一声,语气中寥落之情、恨铁不成钢之心,显露无遗! “不像现在的年轻人,整日想着卿卿我我。男女之间的那点儿事儿,哪里有雄图大志重要?” 常歌行心中对梁老鄙夷万分,男女之间那点儿事儿不重要,老子就指望着这点儿事儿活着呢!在这个通讯不发达、没有影视剧、没有网络小说,甚至连小人书都没有的时代,若不找点儿兴趣爱好,岂不是太无聊! 您老这么高风亮节,是因为下边的家伙什儿生锈了吧!别忘了,三天三夜可是梁老您的成名作。 心中虽然对梁老怨念颇深,但脸面上却是一番心悦诚服。 “梁老真乃我辈楷模,若是大梁遗民都能如梁老这般,何愁家国不复,我大梁不兴!” “等等,臭小子!你可是堂堂大隋皇帝的次子,大名鼎鼎的晋王殿下,我梁朝兴旺,貌似对你没有什么好处吧!” 常歌行微仰着头颅,胸脯挺起,腰背笔直,一副义正言辞的模样。 “梁老这是说的什么话,别忘了我也是美娘的夫君,大梁兴旺我自然心中欢喜!” 梁老竖起大拇哥,这是这些天他从常歌行这里学到的一个手势。 “好!晋王殿下果然高义,真是年轻一辈的楷模!” “梁老过奖了,您才是我辈楷模,在下只是学得梁老的皮毛而已!” “哪里!哪里!晋王殿下过谦了!” 一老一少在哪里互相吹捧着,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惹得萧美娘秀眉紧蹙!完了,梁老如此登高望重之人,被这个臭流氓带到坑里了。这下恐怕不止半截身子入土了,恐怖直接就要入土为安了! 常歌行虎目含泪,一把抱住梁老,一副情到深处,不能自已的感觉。 “梁老,为了继承您的志向,您还是赶快把三天三夜的配方交给我吧,小子一定帮您发扬光大。让天下大姑娘、小媳妇全都知道它的威力。” “好!年轻人有理想是好的。可是这副担子实在是太重了,什么时候交给你,老夫还得思量一番。” “小子真的想替您分担一下!” “老夫这副身子骨,还能挺上一些时日!” 。。。。。。 。。。。。。 “哼!” 萧美娘发出一声轻哼,看这两人眼中闪烁的淫、光,就知道小不正经与老不正经算是互相看对了眼。 “有段时间没来此地了,梁老带我们四处走走,也好知晓其中变化。” 梁老恢复为人臣子的严肃,之前老流氓形象再难寻到。难道,这就是政客?变脸的本事果然是一流的! “公主有命,老臣哪敢不从!” 三人在大大小小的丘陵间游走,有村舍零散的分布在丘陵各处。有坐落在丘陵顶处的,有坐落在丘陵半腰的,却鲜有坐落在丘陵之间平地处的,除了梁老耕种时不远的那处。 “梁老,可经常在此地居住?” 梁老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茅屋,笑道:“老朽长年追随公主在外,哪有如此的闲心,也就偶尔闲云野鹤一番罢了!” 常歌行点点头。 “想来也是,看这茅屋修建的位置,就知道此屋主人乃是不务农耕之人!” “不无农耕?老朽有时间便亲自耕耘,与此处兄弟同乐!” “呵!呵!梁老的田地是不是即便数月不打理,也是杂草不生,收成一点不比其他人的少?” 梁老吹着胡子,瞪着眼。 “是又怎么样,那是老夫打理有方!” “您该不会认为自己功德盖世,杂草都躲着你开垦的荒地吧!” “你。。。。。。” 梁老指着常歌行,一时间竟然无力反驳,其实他也很奇怪,自己只是间歇着锄几下地,有些时候还会随意洒些谷物;有时候没有时间,便就此荒废着。但不管怎么样,每到收获季节,都能有不菲的收获。 时间长了,梁老就把这种情况归结到此处人杰地灵上,也就没有多做追究。至于那些收获的粮食,也都给了那些屯耕在此的大梁遗民。 “江南多雨,也就如梁老这般智慧超群之人,才会将茅舍建在谷底。想来到了雨季,定然是风水好得紧!” 萧美娘闻听此言,别过头去,一副欲笑还休的迷人模样。梁老本是大梁皇室供奉的太医,平日里多是出入宫闱,乡下都未曾去过。却有着文人墨客都有的情怀,一茅舍、两亩田、三杯老酒、睡到四五更天、养六畜,哪晓得七音八律! 于是乎,便有了结庐山谷,耕种丘陵的情况! “公主殿下,这么怎么回事?” 萧美娘纤纤玉手,轻轻擦了一下诱人朱唇,将脸上的笑容敛去。 “梁老,是这样的。您现在是我圣母教的中流砥柱,哪能让这些山野之事劳了筋骨,我就让谷中兄弟平日里照看了一下您的茅舍与耕田!” 常歌行撇了撇嘴,满脸的鄙视。装清高装的如此不专业,弄得满身尴尬,必须差评! “是啊,就是照看一下而已。为你这块田地,松土、播种、施肥、浇水、除虫,最后让你老人家看看收成!” 常歌行阴阳怪气的声音传入梁老耳中,使得这位平日里德高望重的长者,竟然有了脸红的感觉。 作为一个政客,脸皮如此之薄,不称职!差评! (本章完) 第99章 圣母峰 一路上,梁老缄口不言,一张老脸阴晴变化不定,比这江南的天气还要精彩的多。即便常歌行身具天气预报系统,也难以知道梁老下一刻是阳光明媚,还是阴雨绵绵。 倒是罪魁祸首常歌行,有萧美娘、玉米姐妹一众美人作陪,大有前世去旅游景点观光的感觉。而且,还是免门票的。 踩着绵软的青草,感觉上面露珠的湿滑,呼吸着丘陵间富氧的空气,顿觉心旷神怡。 远处的丘陵尚隐藏在朦胧的雾气中,只看到葱葱绿色,却不识真面目。像是一团化不开的墨水中的一抹新绿,虽然夺人目光,却分不出形状,鬼斧神工之下,不知画师到底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常歌行捋了捋湿漉漉的头发,这山间的湿气大的吓人。没过多久,身上的衣物已经与皮肤贴在了一起,黏糊糊的感觉实在令人难受。 因为梁老的关系,萧美娘一路上只顾前行,没有和常歌行说过一句话。梁老从小看她长大,是亦师亦父的存在。如今常歌行却做了揭人伤疤的事儿,使梁老烦闷不已,萧美娘当然不会给他什么好脸色。 “美娘,咱圣母教真是厉害啊。如今大战在即,我们一路上竟然没有遇到盘查!” 萧美娘头也不回的继续前行,没好气的道:“没听说过官匪勾结吗?” “这陈叔宝当真是要做这亡国之君,官吏腐败至斯,想不败都难,真乃天助我也!” 常歌行一时间竟无言以对,官匪勾结四个字,正好映证了土匪窝的调侃说辞。 “呵!呵!美娘真是说笑了,我家美娘可是堂堂梁朝皇室之后,皇家血脉。如今更是大隋朝晋王的二夫人,何人敢说是匪,你夫君我非拔了他的皮,给我家夫人作皮褥子!” 但凡女人,不管是美也好,丑也罢;温柔似水也好,河东狮吼也罢。都有着天生的洁癖。 萧美娘白了常歌行一眼,朱唇微微翘起,嘴角挂着几分嫌弃的弧度。 “你用吧,我可不用。要是夫君你的,我还可以考虑一二。” 常歌行一把抓住萧美娘的小手,不断摩擦。 “美娘,你看!夫君的皮肤可是粗糙的很,做了皮褥子绝对硌得慌!” “咯!咯!” 萧美娘撅起的小嘴终于展颜,一时间风情万种,感觉远处朦胧的丘陵都罩上了一种别样的桃色。 “虽然不是很舒服,但却结实的很,估计披在身上完全可以刀枪不入。” “还是美娘慧眼识英雄,你夫君我平日里温良恭俭让,五讲四美样样精通,有这些美德加持,刀枪不入那是小事儿,金枪不倒才是正理!” 萧美娘轻啐了一口,这个臭流氓,哪有把闺房中事这般随意讲出来的。 跟在一旁的梁老,眼睛已经快要瞪出了眼眶。这还是自己认识的公主殿下吗?早些年,若是有人敢在公主殿下面前如此轻佻,恐怕早就和阎王下棋去了。 而这位晋王,如今仍然活蹦乱跳的,貌似活的还挺滋润,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一物降一物不成。饶是梁老如此饱经世故之人,也有些看不懂了。 三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虽然多半是常歌行喋喋不休没话找话,萧美娘发出单音节以作回应,梁老则是竖起耳朵倾听,满脸八卦。 即便如此,却也聊得热火朝天,妙趣横生! 四周虽然丘陵林立,却有一处相较之下高大许多。据萧美娘介绍此处丘陵名唤圣母峰,是圣母教教义所在,也是圣母教的统治中心。 江南丘陵地带本就没有大块坚硬岩石,多是风化页岩,算不上坚固,更无法雕刻成台阶。 所以沿圣母峰蜿蜒而上的不是什么石阶,而是直接在丘陵上开垦出来的小径。两边则是木制的栏杆,栏杆上悬挂着大红绸缎,显得尊贵异常。 在微风扫抚下,绸缎起起伏伏,状若波涛汹涌。越向上,风势逐渐加大,绸缎亦随之飘扬,反倒像是燃烧着的熊熊烈火,一直烧向峰顶。 “怎么样,我这圣母峰夫君可还看得上眼?” 萧美娘嘴上虽然在征求常歌行的意见,但任谁都看得出,她脸上的那份自得! 此处荒郊野外,自然比不上当初大梁皇室的奢华。经过数年经营,总算小有规模。这里的一人一马、一草一木都倾注着这位大梁公主的心血。 相比较而言,大梁公主的天生尊位远没有圣母教圣母来的有成就感。毕竟,前者是不劳而获,承荫父辈之隆德;后者却是苦心经营,历尽磨难才初见成效。 常歌行点点头,眼中满是欣赏。作为一个女子,在这个乱世能够建立起一支属于自己的势力,也是难能可贵的。 “规模刚刚好,自保有余!最关键的是,尚没有引起陈国的注意!” 这句话虽然看似有些打击萧美娘的意味在里面,实际上却是地地道道的真话。 陈国这代国主陈叔宝,虽然为人骄奢,宠信会些诗词歌赋,实际上却无治国之能的献媚之辈,弄得百姓怨言载道。 但陈国数代积威尚存,远没有到亡国的地步,这个时候若是萧美娘举起圣母教或是前梁的大旗,必定会遭到陈国一干人等的毁灭打击。 至于这次大隋六十万大军阀陈,本就不是因为陈国弱小而为,相反,陈国还十分的富足。而是,南北统一,大势所趋。 萧美娘闻听此言,芳心自然不悦,一双媚眼中罕见的出现几丝火气。圣母教、石子冈,都是她的心血,是她复国的寄托,容不得任何人小觑。 “夫君这是瞧不起我圣母教了!既然如此,我们就此别过,你做你的晋王,我做我的土匪,从此再不相干!” 常歌行脸上的表情,立马垮了下来,凝固成一个难看的笑容。 “美娘这是何意,正所谓一夜夫妻百日恩,你我已经数夜夫妻,恩情似海深。美娘,你不能抛弃我!” 常歌行一把抱住萧美娘,宽阔的胸膛将娇小的身子彻底包围,双手成环状死死箍,让她挣脱不得。 (本章完) 第100章 行路难 萧美娘感受着浓烈的男子汉气息,嗯,也许是汗气的味道更重些!俏脸绯红,欲要挣扎,却又不敢真正的动武。 自己这位夫君,可是货真价实的武术小白,万一自己一不小心伤了他,可能还真的会沾上谋杀亲夫的罪过。 一时间的挣脱之举,反倒成了小情侣间的耳鬓厮磨。 梁老在旁边看得眼热,这位晋王殿下绝对是个人才,这不要脸的功夫更是一绝,不知是传自哪位名师。 自己若是再年轻上三四十年,绝对要拜师学艺,将这种厚脸皮的功夫修炼到极致。 我的小翠、小花、小红、小绿还有小兰,若是老夫身怀如此天下绝学,又怎么会与你们失之交臂,变成有缘无分的路人! 我的青春,感情就输在这张面皮的厚度上。 “光天化日,搂搂抱抱的成何体统,晋王殿下还是注意些分寸比较好!” 梁老出言呵斥,好像只有如此才能一解心中烦闷。 常歌行鄙视的看了一眼梁老,这是典型的仇富心理啊!小爷我就是如此的风流倜傥,让无知的人类去线裤嫉妒恨吧! “我抱自家媳妇,关你屁事儿!” “公主可是圣母,若是让教众看到了,何以服众?” “圣母又如何?圣母也是我媳妇,我抱自家媳妇,关他们屁事儿!” 梁老在一旁吹着胡子,吸着凉气。在厚脸皮这方面,他还是低估了常歌行的实力。脸皮厚还可以度量,但不要脸,却是一种境界了。 萧美娘如此被抱着,早已害羞得不行。抬起玉足,狠狠的踩在了常歌行的脚面上,虽然未用上功夫,但也让常歌行吃痛! 萧美娘趁此机会,逃出熊抱。如御风而行的仙女般,向着圣母峰之巅走去。完全将常歌行与梁老丢在后面,常歌行缓缓放下空空如也的手臂,摇头苦笑。 圣母峰海拔不高,也称不上险峻,但由于山道修建不甚合理的缘故,每走一步都十分费力。山道只是简单的取直,整体看上去蜿蜒而上,如一条细长的火蛇,横亘在山底与山巅。 常歌行一边走一边碎碎念着。 “梁老,这上山路修建的也实在太不合理了,做成螺旋状或是之字形,都比这个省劲儿。” “你们修路之前就没考察过吗?修直路也就算了,关键还不笔直,弯弯曲曲的像一条缺水的蚯蚓,实在妨碍我圣母教的威名!” “你看看,修道也就算了,还破坏植被,这是违法的知道不?” 常歌行用脚踢着裸露的页岩,一脸的愤愤。却是以前世的眼光看今生的缘故,前世,科学技术到达了空前的盛世。 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也到了几乎苛刻的地步,随着人类对宇宙的深入了解,逐渐认识到了地球不可代替性。 所以,地球上的任何生命,哪怕是一颗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草,都被贴上了受保护生命的标签。 破坏这一规则之人,必遭受法律的制裁。 梁老咂巴了几下略显干枯的嘴唇,几番想要插话,均被常歌行抢白。 “这个。。。。。。老朽实在不明白,野草漫山遍野都是,拔几根草,还触犯法律了?” 常歌行摸摸鼻子却忘了今夕并非往日,这个时代人命如草芥,谁还有心思去关注这些花花草草。 “那个,把这些野草保护好,也能凸现我圣母教的慈悲!” 梁老仔细的寻思了一下常歌行的话,感觉有几分道理,却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儿! 常歌行向前紧迈几步,与梁老拉开距离,生怕他继续追问。自己总不能向他解释,保护野草是为了地球基因库的多样性,以及生物在自然状态下的进化与变异。 在前世人人都知道的常识,和这个时代的人解释起来却无异于对牛弹琴。 走了几十米,酸胀的感觉从脚后跟一直蔓延到小腿、大腿,就连腰背都有了些许酸麻。 常歌行喘着粗气,单手拄着膝盖,猫着腰抬眼望去,萧美娘已经到了半山腰。看身形依旧飘逸,没有半分迟滞感。 “这丫头的体力实在好得很啊!老子。。。。。。老子。。。。。。不行了!” 常歌行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感觉还是有些疲乏,最后便四仰八叉的一躺。 “晋王殿下,这就不行了!” 梁老自后面赶上,满脸堆笑的看着常歌行,眼中戏谑的意味甚重。 “唉,现在的年轻人啊!早早的被掏空了身子,哪像我们那个时候!” 梁老一边说着,一边摇头,满满的惋惜意味。可脸上却是一副志得意满的感觉,他如闲庭散步般跨过常歌行,悠悠然的先前走。 常歌行翻身站起,竟然被一个老棺材瓤子给鄙视了,这怎么得了?若是传扬出去,自己还怎么在美女中立足?还怎么做一番深入的交流。 “老头儿,你站住!把话说明白,谁不行了!小爷我这是尊敬老年人,才等你一等的!” 梁老负着双手,头也不回的继续向前走,任常歌行如何叫喊,如何挑衅,他就是充耳不闻。 常歌行狠狠的咽下一口吐沫,已经有冒火趋势的喉咙,非但没有得到丝毫缓解,反而更加的干渴了。 他加快脚步,踉跄的去追赶梁老。梁老好像背后长了眼睛般,常歌行快他也快,常歌行慢他也慢,常歌行喘气休息,他也安然自得的欣赏一番花草。 如此,常歌行便不远不近的赘在梁老后面,没有追上多少,也没有拉开多少距离。 此时萧美娘已经消失在山道上,想来已经登顶。梁老终于回过头来,抖动着满脸的褶子,下巴颏下的银须在清风下嘚瑟异常。 “唉!你真的不行,老夫就不陪你这个小娃娃玩了!” 说罢,身形陡然加速,虽然算不上来无影去无踪,也可称得上潇洒。 “你有本事等等我,小爷和你没完!” 只是喉咙干渴之下,说出的话远没有平时洪亮,在清风的侵扰下,没传出多远,便散落在野草间。反观梁老,已经走出去了二十几米。 (本章完) 第101章 再见小白 在前世,常歌行各种名山大川也都登过顶。将三山五岳踩在脚下,欣赏太阳最初的那抹柔光,当真是十分惬意的事情。 如今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一世英名就要毁在这个小山坡上。 不同的是,前世登顶山岳靠的是缆车,如今却是实实在在的十一路。 山顶上一阵哨声响起,虽然只是一声,却宛转悠扬,内里的五音七律却是一个不少。 哨声在丘陵间起伏、回荡,虽然看不到涟漪,但耳膜却能真真的感觉得到它的存在。 与之响应的是,一阵马蹄声在丘陵间回响。 “哒!哒!哒!” 马蹄声清脆作响,如乐器般悦耳,不知是错觉还是有意为之,马蹄声竟然有着独特的韵律,让人听了一点儿也不觉得讨厌。 常歌行顺着蜿蜒的山路,向下望去。一匹白马撒着欢自丘陵间的平地跑来,待来到圣母峰下,速度骤减,换上了优雅的步子,有条不紊的开始上山。 马背上有两个箩筐,一左一右放置,通过一条锁带紧紧固定在马背上。白马似乎对这两个箩筐十分在意,在上山前还扭转马头,看了个仔细,耸动了一阵马背,似乎在确认是否固定的结实。 一切就绪后,才开始了它的登山之旅。 常歌行抚掌大笑:“真是一头蠢马,不!说你是马简直是对马的侮辱,应该是蠢驴才对。如此大的陡坡,你一匹四蹄畜生妄想上来,简直是白日做梦!” 可是,令常歌行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匹白马时而前蹄微曲,时而后蹄用力,时而小心慎行,时而憋足劲儿猛蹿。若是换做是人,定然是辗转腾挪全都用了一个遍。 在常歌行的注目下,白马以难以想象的速度逼近他。快到近前是,常歌行再次发出一声惊叹! “小白,你是小白!” 常歌行与小白自酒楼事件失散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面。让常歌行一度认为,白马定然是被拐走了,甚至已经上了餐桌,祭了五脏庙。 今天重逢,当真是惊喜交加。 只是白马似乎并不认识常歌行,它努力攀登,来到常歌行面前,疑惑的看了他一眼,随后便别过头去,一副咱俩不认识的样子。 “小白,是我啊!你不认识我了吗?” 白马无聊的打了一个响鼻,回转马头,灵巧的掀开箩筐盖,一阵扑鼻的清香,随着清风在常歌行鼻间萦绕。 常歌行狠狠的吞了一口口水,此时他当真是又饥又渴。疲惫的精神顿时重新焕发了生机,他两眼冒光的看着马背上的背筐。 白马从背筐中咬出一只苹果,三下五除二便只剩下了果核。看得常歌行啧啧称奇,当真是成了精的马,居然懂得怎么啃苹果! “小白啊,主人我现在饿的很,你能不能给我一只苹果。” 白马又从背筐中咬出一只苹果,依旧吃得似模似样。剩下的果核完整度高达百分之九十,考虑到对象是一只四蹄畜生,绝对可以称得上畜生界的楷模,动物中的标杆。 “小白,你找打是不,小心我拔了你的皮,去做驴皮阿胶!让你死,也死成一副驴样!” 白马翻着白眼看了常歌行一眼,虽然只是一眼,常歌行却可以断定,眼前这个有几分发福的白马就是小白。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绝世良驹虽然不好找,但当世还是有那么几匹的。 能有这么人性化表情的,却只有小白。 “小白,你不要装了,我知道是你。不要以为长了几斤肥肉,我就认不出你了!快,给老子那个苹果!” 白马依旧懵懂的看着常歌行,那表情要多无辜就有多无辜,一副你认错了马的模样。 “快点!” 常歌行伸出右手,摆出主人的架势。 白马终于动了,不情愿的从背筐里咬出一只苹果,就要送到常歌行手里。哪知马头微动,苹果贴着手指落到了地上,常歌行甚至已经感觉到了苹果的冰凉与香甜。 常歌行弯腰欲捡,苹果已经顺着山路,连滚带爬的滚向山下。 “小白!这个名字真的没叫错你,你可真够笨的!快,给爷再来一只!” 只是,抬起头,哪里还有白马的影子。只有一条马尾在风中无限得瑟的摇摆着,白马趁着常歌行愣神的功夫,已经远去。 “小白,你回来!不然我绝对给你找一只驴子做老婆!” 白马虽然有灵,却也不是真的通识人语,仍然是马不停蹄的向着山巅跑去。若是它真的能明白常歌行讲的是什么,绝对会乖乖的回来,然后给他一个蹶子。 常歌行无奈,只能老老实实的继续前进。江南的丘陵地形,还是有些可观赏性的,但此时的常歌行却完全没有心思去欣赏所谓的美景。他邋遢着步子,慢慢的向着山巅挪去。 “好你个萧丫头,好你个梁老头儿,好你个小白!等小爷上去,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怨念的力量是巨大的,也是这个世界上最为特殊的力量。快乐会随着时日变淡,而怨念却如老酒,越是日久,越是浓厚。常歌行在这股怨念的支撑下,一点点的接近山巅。 山巅之上,小白正亲昵的靠在萧美娘的怀里撒娇,犹如一个三岁大的婴孩儿,在向自己的母亲卖乖。 梁老卸下小白身上的箩筐,取出一只苹果放在它眼前,摸了摸胜雪的毛发,道:“这是给你的!” 小白发出一阵欢快的长啸,一口咬住苹果,却没有下咽,而是递到了萧美娘的身边,萧美娘伸手挠了挠它额头上白色的鬃毛,笑道:“你倒是懂事,可比你那主人乖巧多了,这个苹果赏你了!” 小白人性化的点点头,张开大嘴将苹果咬在嘴里,牛嚼牡丹般囫囵吐下。然后便咧着嘴,将已经破碎的苹果核吐在地上。 即便只是如此,也足够让萧美娘啧啧称奇。 “你倒是讲究,不愧是传说中的马首。” 要是常歌行看到小白这番表演,肯定会十分中肯的给出两个字的评价:奸滑! (本章完) 第102章 烤全马! 无论是途中偷吃,还是故意讨好萧美娘,直至到最后的吃苹果,并没有展示吃果留核的绝技。都对得起这两字,特别是吃苹果这出好戏,奸滑二字已经显得有些苍白了。 小白虽然不怎么待见常歌行,但却完全信任他,要不也不会毫不保留的展示自己的新技能;虽然讨好萧美娘,却对她有所保留,一匹会似模似样吃苹果的马,任谁看到都会心生惊疑。 小白一只苹果吃过,马目流露出贪婪的神请,眼巴巴的瞅着箩筐! “剩下的可不能给你了,你那可怜的主人还在苦攀登呢!作为一个贤妻良母,得给自己夫君留点儿不是!” 提到常歌行,若是有人观察小白的表情,就会发现,虽然两双水汪汪的马眼紧盯着箩筐不放,却流露出一丝幸灾乐祸! 两个时辰后,一只还算白皙的手臂出现在圣母峰顶,它牢牢的抓住一块石头,手背上的青筋逐渐凸起,似乎在加大力度。 只是石头毕竟是无根之物,只有少许固定在地面下,伴随着一阵烟尘,石头与手臂同时消失,同时传来一声标准的国骂。 过了良久,两只手臂同时出现,若是在阴云密布的晚间,绝对是一场恐怖级的大片。 十根手指死死扒住岩石,手臂逐渐弯曲,终于露出头发、额头、鼻子还有干渴的嘴唇。 如一组慢镜头般,一帧帧播放,每一个镜头都显示着来人的愤怒! “来人啊!水,老子要喝水!” 常歌行愤愤的叫喊着。 手足并用下,常歌行终于登上了圣母峰。圣母峰之巅,是一块人工开垦出来的平地,像是一只被削去尖端的桃子。 整个平地上最惹人注意的当属一尊巨大雕像,上下高达三丈有余,做落在一个巨大的青石基座上。 丘陵地带本就没有成块的供雕刻用的巨石,由此以来显得更加震慑人心。如此大的雕像,想来用作雕刻的原石更加巨大。 先不说雕刻工匠的手艺如何,只是运输如此巨石就是一项不小的工程。在这个时代可没有现代化的机械设备,靠的是车拉人拽。 想起自己轻装爬山就累成了dog,搬运如此巨石上山该是怎么样的一种场景啊! 雕像与常歌行之前在醉芳楼地下宫殿养伤房间内那尊有着九分相似,只是放大的千百倍罢了。 雕像圣洁中透着邪意,慈悲中透着嗜血。眉宇间初见是一片慈祥,仔细端瞧越发觉得两片柳眉是两道剑痕所致,虽然已经过了不知多少岁月,如今看来仍是杀机凛然。 嘴唇并未点缀颜色,几颗贝齿微露,看上去不甚庄严,唇间的弧度,有种嘲弄苍天的感觉。 前一秒还是邻家小妹的俏皮,后一秒就是吸血的魔怪。 常歌行举起梁老递过来的水囊,直灌而下,干渴至极的五脏六腑总算恢复了些生机。他打了一个饱嗝,满满的都是水气。 雕像的左侧是一个茅草屋,与其他的茅草屋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屋檐上悬挂着几条红色的绸缎,平添了几分喜气罢了。 “小白,你过来!” 常歌行舒缓了几口气,指着白马道。 白马颇有人性的躲在萧美娘身后,一双马眼偷瞄着常歌行,颇有些挑衅的味道。 “你过来,老子今晚就要吃烤全马!” “咯!咯!” 萧美娘一阵娇笑,“这么一个大男人,和一个小孩子怄什么气!” “小孩儿,它?” 常歌行有些哭笑不得的指着小白。 “她就是挂着小孩儿表情包的老油条,美娘千万不要被它骗了!” 萧美娘扭头看了一眼小白,像是变魔术般从腰间抽出一条鞭子。虽然不是很长,只有尺许,但看那柔韧的线条,若是结结实实打在身上,定然是一个皮开肉绽。 萧美娘一手持鞭,一手轻轻抚摸,柔滑的短鞭在玉手间流转,像是一道虹或是一挂瀑布,似乎在与这娇滴滴的玉人比较一番谁更柔若无骨。 “夫君,你问问你的白马,它敢骗我嘛!” 小白看到萧美娘拿出短鞭,整个马身都颤抖了一下,本来英俊非凡的白马,怎么看都像是佝偻了许多,满是萧条。看来这段日子,小白没少在萧美娘手下吃苦头。 小白使劲摇晃着尾巴,就连臀部都夸张的摇摆起来。巨大的马头蹭着萧美娘的手臂,满是讨好。 常歌行目瞪口呆的看着小白,这还是那匹古灵精怪的白马嘛,怎么如今成了大一号的哈巴狗?难道小白被哪只穿越而来的宠物狗附体了?不然,那臀部摇摆的姿势与弧度,怎么会如此的标准! “你看,它多乖!” 萧美娘抚摸着白马的鬃毛,白马则满是享受的打着响鼻。 “你叫小白是吧,这个名字倒和你的主人相得益彰!” 常歌行气极,萧美娘不愧是美女中的极品,骂起人来也是婉约之极。 “小白,你的风骨呢,你可不能给咱们男人丢份啊!记住!你是千里马!是世间少有的宝马良驹!不是街头的流浪狗!你得拿出作为一匹烈马的骨气!” 小白对常歌行的痛心疾呼没有半点反映,还是竭尽所能的讨好着萧美娘,一双马眼中透露着深厚的无奈。谁会好好的千里马不做,非要去做贵妇怀里的宠物狗呢? 如果小白能讲人言,它就会告诉他:“打在谁身上谁疼,本马就瞧不起站着说话不腰疼的!” “夫君,小白都没什么意见,你就不要费心了!还是看看我给夫君准备的礼物吧!” 梁老将常歌行带到另一个箩筐前,常歌行打开盖子,一股浓郁的药香迎面扑来,虽然山巅风势不小,却不能淡上分毫。药香如同实质般刺激着常歌行的味蕾,此江南之风实在是柔媚了许多,面对强横的药香竟然束手无策,只能任由它横行霸道。 “哇,大补!快吃了它!统统吃光!” 小常在脑海中大呼小叫着,能叫它如此激动,想来箩筐中定然不是什么寻常草药。 常歌行低头仔细观瞧,内中尽是些萝卜大小的人参。 (本章完) 第103章 食人参如啃水萝卜 在众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下,常歌行在箩筐中拿出一支人参,随便在衣服上擦了擦。 “咔吧!” 一声脆响,使得众人下巴颏差点儿掉下来,就连萧美娘也失去了一派雍容做派。 常歌行大口的嚼着,就像吃水萝卜般潇洒自在。 “呸!” 常歌行吐出一口渣子,一脸的不满。 “什么破人参,一点儿都不水灵!” 要论肉疼,还的要说梁老。作为一个医学工作者,他更加深刻理解这些人参的要用价值,水灵?摆脱,这些可都是百年以上的人参,货真价实的大补之物,可不是集市上论斤卖的胡萝卜! 一根下肚,腹中饥渴之感稍微缓解,精神也是一振。又从箩筐中拿出第二根、第三根。。。。。。 待数十根下肚后,终于有了饱胀之感。常歌行心满意足的伸了一个懒腰,“吃得好饱啊!” 萧美娘与梁老动了一下已经麻木的下巴,长时间的开合,已经有了脱臼的风险。 梁老心中盘算着常歌行吃下去的药量,恐怕就算是一只大象,也有了毙命的风险。大补与剧毒有时也只是一线之隔罢了,大补之物吃多了,便成了不可化解的毒药。相反,剧毒之物合理利用,也能化解人体沉珂旧疾。 “晋王殿下可有什么不适?” 常歌行略微感觉了一下身体,点了点头,却是萧美娘与梁老把心提到了嗓子眼。这位大隋晋王殿下,若是莫名死在了石子冈,且不说萧美娘已与他结为夫妻,就是没有这层关系,也会出大乱子。 即便是为了大隋的颜面,驻扎在江畔的六十万大军,也会在灭陈国之前,先扫平石子冈。 “有点儿口渴,梁老还有水吗?” 梁老愣了片刻,才反映过了。 “有!有!” 梁老解下随身水囊递给常歌行,清冷之水入喉,那些许的燥热之气才舒缓了许多。 “真好喝,我喝了二十年的水,今日才发现水也可以这么好喝!敢问梁老,这是哪里取得水?” “只是普通的溪水罢了!” 常歌行不知道的是,之前他大吃特吃百年人参,舌上味蕾已经被浓郁的药香麻木,根本辨不出甘甜。此时清水入口,使得药香化开,味蕾压力顿减,才品出药香余味。可以说,常歌行喝出的并不是水的味道,而是人参余韵。 梁老抓起常歌行的手腕,四指齐搭在脉门,良久才缓缓放下,眼中却是化不开的疑惑,他给了萧美娘一个放心的眼神。 “晋王殿下当真是天赋异禀,鲸吞如此大补之物,竟然脉搏如水,丝毫不见燥动,真是怪哉!怪哉!” 常歌行将剩下的几根人参揣在怀里,心中欢喜异常,脑海中的能量条赫然涨到了百分之十,一种暴发户的感觉充斥着常歌行。 若是再吃上十来筐,能量条岂不是就可以爆满了! “本王乃是正人君子,美人尚不能改心志,这区区人参又岂能乱了我心!” 看着臭屁的常歌行,萧美娘一阵无语。不禁暗自肺腑:这个夫君是得虚成什么样啊!吃了这么多大补的人参愣是脸不红来心不跳。即便换作是病秧子,一整根人参下去,也会鼻子眼窜血才对! “美娘,还有没有啊!为夫近日甚好人参,感觉口感极佳。要是再有个十七八筐,就再好不过了!” 梁老使劲儿的掏了掏耳朵,虽然有些年纪了,但好在平日里注重保养,如今是耳不聋来眼不花,难道自己幻听了?还是,这位晋王殿下在讲笑话! 萧美娘抚了抚额头,双手揉了揉太阳穴,一副头痛模样! “这些都是我圣母教数年劫富救贫所获,如今一顿便被夫君吃去大半,哪里还有十七八筐!” 萧美娘说完此话,仔细品味,总觉得哪里不对!一顿,没错!人家食参都是作为名贵药材,调理身体之用,或是饭前或是饭后。而自己这位夫君却是把人参当作了饭食,整个吃了一个饱! “呵!呵!” 常歌行尴尬的摸摸鼻子,这个时代还没有人工培育之说,全都是地道的野山参,产量不稳定,非有经验的采参人不可得。 如此一箩筐,恐怕就要耗去一位采参人的大半心血。 “倒是为难夫人了,要是有那富户,我圣母教定当还要继续劫富济贫。若是有参商,当是大佳!” 萧美娘白了常歌行一眼,道:“我圣母教可不是绿林劫匪,行的都是行侠仗义之事!” “俗话说,参商都不是好人,该打劫就打劫,夫人不必客气!” “这是哪家之言!” “老子说的!” “老子?可是道家的圣人?奴家虽然称不上通读古今,好歹也识些文墨,却不知老子有过若此言论。” 常歌行无奈的摇摇头,这个时代的人,都是一根筋,怎么就不知道变通呢? “夫人注意我的口型!” 常歌行昂起头,一副幼儿园教师的做派。 “三声老,一声子,连起来读,老子!” 萧美娘光洁的额头上出现数道黑线,“夫君果然高才,做个晋王却是有些屈才了,不知夫君对皇帝这个位置可感谢兴趣!” 自成亲那日起,萧美娘就一直鼓弄自己做那劳心劳力的皇帝,如今又旧事重提,看来萧美娘对此抱着很大的执念。 “美娘,其实做皇帝也不是那么好的。皇帝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宫中佳丽更是数不胜数,恐怕到时候会冷落了美娘,为夫于心不忍啊!” 萧美娘整理了一下衣裙,本来还算宽大的衣裙,在清风的吹拂下,身后衣阙飞舞,形如彩旗,身前却勾画出一处妙景! “此事夫君不必挂怀,三千佳丽定有独宠,美娘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相信夫君也不会让奴家失望吧!” 常歌行从怀里掏出一根人参,随口吃了起来,漠然无语。他真的对皇帝这份苦差事没有任何的兴趣。整日有美为伴,逐风踏雪才是他的追求。 萧美娘也不见生气,脸上自始至终挂着谜一般的微笑。常歌行虽然有着领先这个时代数千年的智慧与知识,但他前世只是一个商人,从来没有在皇室中生活过。 (本章完) 第104章 好茶! 而萧美娘虽然是一介“古人”,却是根正苗红的皇家公主,自小便在皇室长大。她对于皇室之争,正统之争,比常歌行这个穿越者理解的更加深刻。 登基为皇,一是人之欲念,二是不得不为! 萧美娘转身,挑开门帘,一阵金玉之声在山巅荡漾开来,别具禅味。 常歌行跟着钻进茅屋,只剩下梁老与小白一人一马互相交流着做人做马的心得。 茅屋内部装饰,与奢华无缘,甚至可以称得上寒酸。与醉芳楼简直是天壤之别。 室内没有床榻,只有一片草席,一张木桌,一盏油灯,一只茶壶,两只茶杯! 萧美娘坐卧在席上,手执茶壶。尚且冒着热气的水线稳稳的落入杯中,发出阵阵水声,没有一滴茶水溅落到木桌上。 “美娘这是要请我品茶!” 两杯茶水倒好,淡淡的茶香逐渐充盈在这个小室,使得本来显得有些寒酸的茅屋增添了点点雅致。应了那句,“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咯!咯!夫君原来还会品茶啊!奴家原以为夫君只会吃茶呢!” 前世常歌行喝惯了冰红茶,偶尔泡杯浓茶也是为了提神醒脑,称不起“品”这个字。在穿越前,常歌行的办公室内也如其他成功人士般摆放有一套价值不菲的茶具,喝着冰红茶看着古色古香的茶具,想来也别有一番滋味。 直到常歌行穿越,那套茶具也没有泡出过哪怕一杯茶,沉底沦落成一件附庸风雅的物什。 “夫君自然是会品茶的,茶经上有言,古时人类便是吃茶,咀嚼而知其味,我只是效仿古法罢了!世人多误会我啊!” “茶经?奴家只听说过诗经、佛经、道德经,这茶经是何物!” “茶经就是一本专门写茶的书,传自上古,唯一孤本保存在大隋宝库,我也是偶然看到的。” 茶经可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常歌行只好以上古之名,蒙混过关。 “原来如此!” 萧美娘半信半疑的点点头,这位夫君满嘴跑马车的本事她可是见识过的,即便常歌行说太阳打东边出来,她也要考虑再三才能点头,不然绝对有可能着了常歌行的道。 只是,马车之流并不是什么本事,满嘴跑火车才是常歌行的擅长。 常歌行端起茶杯,似模似样的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很是专业的赞道:“好茶!”然后一饮而尽,连茶叶都没有浪费一片。 “夫君可品出这是什么茶?” “好茶!”常歌行赞了一声! “夫君可品出这是新茶还是陈茶?” “好茶!”常歌行又赞一声! “夫君可知这是生茶还是熟茶?” “好茶!”常歌行再赞一声! 萧美娘还想继续问下去,却被常歌行打断了话语。 “夫人就不要问了,我不都说了嘛,这是好茶!” 萧美娘放在唇边的茶杯又轻轻放下,一双美目紧盯着常歌行,似乎才刚刚认识他一般! 常歌行缕缕头发,“怎么,现在发现你夫君我也是一个美男子了吧,我就是那种初见时长的比较谦虚,越看越有味道的那种!” “我是在看,本来以为夫君的脸皮已经够厚了,没想到还是谦虚的缘故!” 萧美娘满脸调笑,常歌行也不在意,难道脸皮真的厚到了一定程度? 太阳散尽最后的余晖,就连天边最后的红烧云也褪去光彩,换为一片浅白,在逐渐黑沉天空中,散发着最后的微茫。 常歌行站在圣母峰上,眼睛注视着遥远的天际,直到最后一抹亮光落下帷幕,月亮露出弯弯一角,星光逐渐变得璀璨。 岁月如斯,不舍昼夜。自己作为这段岁月的偷渡者,有朝一日生命走到尽头,魂归何处? 是飘飘扬扬回到数千年之后,还是彻底淹没在这个时代。成为自己那个时代的历史人物,自己曾经的同龄人只能通过历史课本来了解自己了。 心念至此,脸上不禁有些惆怅。萧美娘静静的站在常歌行身后,犹如一朵静静燃着的烟火,即便不张扬、不出声,也有着火热的温度。 这就是花火与静莲的区别,即便静莲在狂风中怒吼,它依旧是静莲;即便花火在漠然处静静燃烧,它依旧是花火。 随着夜幕的降临,丘陵上逐渐有火光亮起。沿着圣女峰的蜿蜒山道,一颗颗火华逐渐亮起,想来是有人沿山道而行,边走边点燃山道旁的火炬。 来人一看就是登山好手,每隔数十个呼吸便会有一团火光亮起,成为火龙的一部分。 其他丘陵也是如此,光火自山底亮起,顺着山势蜿蜒,逐渐向上。数十座丘陵大底如此,整个石子冈虽然是在夜晚,却比白天还要美上几分。 丘陵间山谷,有一处篝火熊熊燃烧,虽然只有一处,却是火光冲天,将周边的丘陵映成了火红。 “夫君,我这石子冈的风景可还好!” 常歌行从沉思中转醒,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颈。 “石子冈的夜晚貌似更有意思些!” “夫君可有兴致同游?” “夫人有情,为夫怎敢不从!” “既然如此,你我这就下山!” “好。。。。。。” 常歌行口中“好”字还未落音,萧美娘已经一跃而起,踏着山道两边的栏杆飘扬而下,在火炬的照耀下时隐时现,仿佛暗夜里的精灵。 “美娘,你等等我!说好的一起下山呢!” “奴家只说过你我下山,可没说过一起下山。奴家先行去了,夫君自请多福!”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常歌行探着身子向着山下望了望,虽然两侧有火炬作为照明,但光线却是极为晦涩。 一个不注意就会直滚而下,到了山脚恐怕就成了一摊天然的烂肉。 小白看到萧美娘飞身而下,整个马身顿时一振,发出一声长嘶,欢快之意溢于言表。 常歌行瞥了一眼小白,开怀大笑:“你个没良心的小白,白浪费了老子那么多草料,转眼就投奔新主人了。老子今天就要看看,你怎么下山,你要是不马失前蹄,老子我跟你姓!” (本章完) 第105章 决斗(一) 小白朝着常歌行翻了一个白眼,它优雅的走到山道前。将马头调转,屁股朝着山道,然后一步步的倒行下山,如此一来,失前蹄是不可能的。 常歌行瞪大双眼,几次用手擦眼,就差点儿高歌:给我给我一双慧眼吧。。。。。。 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你是一匹有血有肉的马,不是宝马,怎么能挂倒档呢! “哈!哈!” 常歌行又忽然大笑起来,里面透露着几分得意。 “小白,当初我只给你起了名字,却没有给你姓氏,今天本王就赐你姓氏:常!” 常歌行今世虽然成了杨广,但常这个姓氏却是他承认的第一姓氏。 常歌行又得意的大笑几声,为自己的智慧与机智点赞。 常歌行提了一盏小灯,在山道上缓缓而行。渴了便咬一口人参,全然没有上山时的狼狈,待常歌行下山,怀中的人参也被吃的空空如也,再看能量条,赫然又增长了百分之一。 常歌行以篝火为目标,越是靠近,人声越是鼎沸,人流来回穿梭。 有载歌载舞的,有互相畅饮的,有互相唱和吟诗作赋的。 靠近篝火,一股热浪迎面而来,烤得人脸炙热难当。一群身着节日喜庆衣服的村民手拉手踏着整齐的步伐,发出一阵阵节奏明快的声音。和悠扬无缘,却是一种另类的音乐。 在篝火旁摆放着两排几案,烤肉与美酒满满而放,有大口吃肉的,有仰头畅饮的,有小口抿酒,品尝其中韵味的。 两排几案的正前方,有一宽大些的桌案。萧美娘自斟自饮,在火光的映衬下,俏脸一片绯红。如醇香美酒三蒸三酿,虽远观,却可知其韵味。 常歌行大大咧咧的穿行而过,走到萧美娘近前,拿起桌案上刚刚斟满的美酒,一饮而下。 “好酒好酒!美娘余香,胜过窖中百岁!” 萧美娘对常歌行这副唇舌早已经见怪不怪了,留给他一个妩媚异常的白眼。再次斟满酒杯,推向常歌行。 常歌行也不客气,都已经是自家老婆了,还客套什么!抓起酒杯,又是一饮而尽。 场下之人却有人坐不住了,萧美娘身为圣母教的圣母,绝对是教众心中女神级别的存在。如今有一只野猪乱入,居然想要拱圣母这颗好白菜。大凡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大好青年,心中多少都会不快。 “你是谁?竟敢冒犯圣母大人!” “我是谁!”常歌行心中冷笑,嘴角勾勒出一丝笑意。 俯下身子,霸道的搬过萧美娘的俏脸,吧唧就是一口。一个明显的口水印子就留在了绯红的脸上,犹如万花丛中突然冒出一只癞蛤蟆,着实让人大倒胃口。 “你。。。。。。你竟敢冒犯圣母!我要与你决斗!” 常歌行痞懒的坐在萧美娘身边,一把搂住纤腰,在小巧的耳朵边上吹着热气。 “有人要与你夫君决斗,你说该怎么办?” 萧美娘斟满一杯酒,秀颈轻扬,似乎有了几分醉意。 “决斗是你们男人的事情,我一个弱女子掺乎什么!” 常歌行将萧美娘抱在怀里,宣示主权般的道:“你们圣母是我夫人,我亲自己女人,关你屁事儿!” 站起之人脸色憋的通红,他加入圣母教绝大部分原因就是萧美娘,即便不能成为秦晋之好,也能在教众聚会时远远的望上一眼,如此一来,他就心满意足了。 可是,常歌行却把这一切全都打碎了,就连那一丝余烬,都被彻底的浇灭。绝望之人总是可怕,他圆睁着眼睛,却全无焦距,仿佛世间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无所谓的。 “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你在骗我,我要听圣母大人亲口说!” 常歌行无奈的摇摇头,这个世界上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死心眼的人。 萧美娘转了几下眼珠,看着正在自己身上作恶的大手,脸上不禁露出一丝恶作剧的狡黠。 “谁是他夫人啊,这个人是在信口雌黄!” 明眼人都可以看得出,圣母与圣主夫妻两人是在打情骂俏,花式秀恩爱呢。 可是被嫉妒冲昏头脑的此人,却是陷入了癫狂,哪里分的清是非曲直,狂且萧美娘此番玩笑之言,正和他的心意,他更希望这是真的。 这就出现了一幕很奇怪的场景,一方明明在开玩笑,一方却偏偏非要去相信。 “呵!呵!圣母大人都说了,不是你什么夫人,来吧,小子!侮辱圣母者必须死,快快来做我的剑下亡魂。” 常歌行看了一眼萧美娘,她正流露着小狐狸般的笑容,满脸的期待。不管是什么样的女人,美若天仙或是平庸之极,身居富贵或是躬身田野,看到有人为自己争风吃醋,心中都是欢喜的。 这就是小女人的心思! 常歌行哀叹了一声,“女人啊女人,终是免不了这份虚荣!” 他缓缓抽出腰间宝剑,剑刃与剑鞘的摩擦声音,悠长而铿锵,仿佛一个懒散的剑客,春眠还未觉醒,惶惶然亮亮身段! 在火光的照耀下,剑身通体火红,犹如刚从练剑炉中锻造出来一般,急于需要生灵的鲜血淬火。 那人眼中闪耀着火热的光芒,神兵!绝对是当世少有的神兵!能得此宝剑,战力至少增加三成! “哼!凭神兵之利在此招摇,是什么能耐!有本事用普通兵刃比试!” 常歌行冷然一笑,这家伙虽然冲动,但还不傻嘛!最为关键的是,自己也不是一个傻子! “此剑乃是我唯一趁手兵刃,若是换了武器,我的实力那是得大打折扣的,恐怕十不存一啊!你莫要欺我!” 常歌行声线凝重,说的更是郑重无比,让旁观的一众人都有了一丝动摇。难道此人武道修养已经到了人剑合一的至高境界,缺失了趁手兵器,一身本事就无法发挥? 正吃着水果,看好戏的萧美娘,眉眼却是笑开了花!没了宝剑实力十不存一,我看是有了宝剑,才会十中存一吧。这其中的一,完全是宝剑的功劳! (本章完) 第106章 决斗(二) “既然圣王不肯舍去神兵,我这把兵器便暂借于你。剑名望泉,乃是铸剑大家在寒潭泉眼处淬火而成,虽然不敢称什么神兵利器,但削金断玉不在话下!” 那人接过宝剑,剑刃略显细长,入手深沉,隐隐之中透露着一丝阴寒。恐怕被此剑刺伤,即便不死,也会因寒毒入体而饱受折磨,当真是一把阴狠之剑! “本人万余,谢过公子借剑之恩!” 万余?晚育!你倒是响应国家号召,生在这个时代真是糟蹋人才了,若是晚上千年,说不定还能得一面锦旗,以作表彰! “万余,好名字,好气魄!就拿上望泉去领会圣王的高招吧!” 萧美娘长身而起,面带惊怒。 “萧平仲,你怎么进来的?” 借给万余望泉剑之人,正是之前已经见过面的萧平仲,那个蛊惑常歌行与他平分天下之人! 萧平仲脸上挂着淡然的微笑,一副安然自得的表情,“我就是这么走进来的啊!” “你。。。。。。在我圣母教安插了你的人!” 萧平仲摆着手,满脸堆笑,就像与老友聊天般。 “公主殿下何出如此之言,同时萧氏皇族之后,干什么如此泾渭分明。安插,实在是不好听,倒不如说是关心!” 萧美娘隐去起初的怒意,换上了平日里的妩媚,未语先是一阵娇笑,惹得在旁之人心火熊起! 唯有常歌行满脸愤愤,尼—玛!今天又亏大发了! “那美娘就多谢表哥的关心了!” 萧美娘此种态度转变,让萧平仲一愣,心中反倒是增添了几分沉重,公主已经不再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公主了,亡国使她成长了太多,也变得难以琢磨太多! 萧氏皇族的大旗只能有一面是正统,毫无疑问,萧美娘将是一个变数。 “都是姓萧的,互相关心是应该的!”萧平仲满脸诚恳,在外人看来真的如兄长关心妹妹般。 万余握着望泉,信心大增。今天他就要用这把宝剑,除去眼前这只癞蛤蟆。 “圣王,请出剑!” 常歌行还未答话,萧美娘已经喊出声。 “不可!” 常歌行的底子她是知道的,除了牙尖嘴利似乎并没有什么本事。起初仗着神兵之利,还可勉强周旋,让他吃些苦头,自己便凭着圣母之威,平息这场不合时宜的就决斗。 可突然出现的萧平仲使得场面彻底失控,万余得了望泉,常歌行的宝剑便失去了优势。 常歌行向着萧美娘摆摆手,示意她不必担心。 他跨出一步,将宝剑竖立在眼前,顺着剑身纹路看去,那精美的花纹竟然是一道道可怖的血槽组成。这是一把为杀戮而生的宝剑,在常歌行手里确实有些蒙尘的感觉。宝剑尚未饮血,怎么能称得上神兵! “此剑名为英雄!看枭雄而小之,为此可称英雄!” 英雄此名,倒是常歌行心血来潮之作,既然剑身上有一个隐隐的英字,此英雄剑倒也实至名归。常歌行不知道的是,就是今天这柄被草草命名为英雄的宝剑,在以后悠长的岁月里掀起了多么大的风波! 万余看常歌行握剑的姿势,便是蔑视一笑。不用出剑,只是观瞧姿势便能断定,这个“圣王”绝对不是一个精通剑道之人,甚至连初入门庭都做不到。 完全不懂,他倒是想过,却也只是一闪而过,不敢当真。值此乱世,完全没有自保的本事,便来闯荡江湖,这与直接送人头有什么区别! 剑出如虹,万余先发制人,望泉带着一阵阴风,袭向常歌行!虽然只是试探之举,没有攻击咽喉要塞,却也扫向胸腹。若是一剑建功,便是肠穿肚破的后果。 常歌行横剑便挡。 “当!” 两剑相交,虽然只是一下,但交击之声却是在耳畔回荡许久。绕梁三日或有不妥,但萦绕耳畔却是不折不扣。 常歌行手腕发麻,耳膜更是嗡嗡作响。快速恢复剑势,以防万余再次突袭。 万余仗剑而立,眼睛不经意间瞥了一下望泉,方才两剑相交之处,竟然出现了一道小小的裂痕。虽然只有寸许,不伤大雅,但两剑高下已经立辨。英雄剑剑高一筹,若是不论剑法,两剑死磕,望泉断然不是英雄的对手。 万余再进,这次是直刺而出,直取心窝,望泉宝剑如一条吐着信子的毒蛇,毫不拖泥带水,直攻要害。 常歌行一咬牙,不躲不避,将英雄剑做向前直刺状。若是万余直接冲过来,在伤到常歌行之前,必然先伤到自己。英雄剑比望泉剑显得厚重得多,长度也略占优势。 常歌行分析过此战的胜负几率,若是按照常规打法,自己是十死无生的局面。但若是狠下心,采取以伤换伤,以命换命的打法,自己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同时受伤,万余需要时间、药物去治疗,自己却有着一个天大的作弊工具! 万余形如一阵风般,狂刮而过,在距离英雄剑只有尺许时,突然一跃而起,险险避开剑尖。 望泉剑在半空中划过一道冰冷的弧度,就连周围的空气都陡然降低了数度。 常歌行耳边风声啸起,情急之下侧移半步,避过咽喉一剑,左臂却是一痛,温热之感几个呼吸间便传遍整条胳膊,滴滴鲜血顺着手指滴落在地上,寂静无声。 “呵!呵!” 常歌行脸色苍白,惨然而笑:“好剑法!” 心中却在咒骂:老子最恨飞檐走壁! 万余一剑虽然未建全功,却也重创常歌行。他稳稳落地,看着望泉上的一抹鲜红,露出残酷的笑意。此人根本不通剑道,杀此人,如屠猪狗。 只是他没有注意的是,本来血流如注的左臂,已经不再有血液流出,看上去虽然血迹斑斑,却也是受伤之初造成的。 常歌行耷拉着半废的左臂,右手擎着英雄剑,双目圆瞪。 “来!” 一声怒吼震慑全场。 萧平仲在旁边鼓掌称好:“若是圣王的剑术能有这嗓门的十之一二,就可以堪称天下无敌了。” (本章完) 第107章 决斗(三) 万余双手持剑,脚尖用力,一跃而起,转眼间跨越丈许,在常歌行近前站定。 他起初想要以雷霆万钧之势杀死常歌行,但现在他改变注意了。既然对手是一个连握剑都不会的武学白痴,自己要以最原始也最血腥的办法打败并杀死他。 万余缓缓举起剑,如一个使剑的武夫,向着常歌行猛劈而下,没有任何的花哨招式,纯粹的力量与速度。 常歌行右手持着剑柄,左手拖着剑背,拖举向上。 “当!” 又是一声金属交击声,火星四射,比燃燃篝火还要璀璨几分,虽然转瞬即逝,却是夺目异常! 常歌行身体微沉,大力之下,左手被剑背伤了一个可怖的伤口,森森白骨隐约可见。献血如注,顺着小臂流到肘部,然后潺潺流下。 萧美娘按住手中短鞭,几欲起身。 “呵!呵!” 常歌行惨然而笑。 “好力道!我喜欢!” 巨大的力量之下,万余后退三步。轻抚望泉宝剑,剑身之上又出现一道细小裂缝。 “剑是好剑,人却不怎么样!” 常歌行放下左臂,紧紧握住拳头,潺潺献血顺着手指缝渗出,血滴的速度越来越慢,逐渐结成一层厚厚的血痂。 只是这一切,并没有人注意。萧美娘关心则乱,其他人则完全被常歌行的狼狈所吸引,全然没有注意这些细节。 “万公子,呵呵!你的剑是好剑,你的人也是好人!简单来说,你真的是一个好贱人!” 万余将望泉剑一紧,嘴唇紧闭,憋出几个字:“口舌之利,看剑!” 望泉剑如泰山压顶迎面向着常歌行砸来,随未斩到近前,但常歌行已然感觉到一股寒风。 常歌行咬咬牙,这次不再是被动格挡,而是抡起英雄剑与望泉剑硬碰硬。万余嘴角闪过一丝狰狞,硬碰硬?你力气不如我,如何能胜? 两剑还未相交,常歌行手腕一压,英雄剑偏离原来轨迹,低了半尺有余。如此一来,两剑便没有了交击的可能。只是望泉剑斩向常歌行臂膀,英雄剑斩向万余胸腹。 此一击若是击实,常歌行定然重创,万余却要搭上性命。 万余看得真切,嘴角不禁一阵抽搐,此人也是一个狠人,竟然要以重伤换取自己的性命,断然不可让他得逞! 万余身体向后仰去,像极了一个高难度的体操姿势,竭力躲避此一剑,手上的剑势却是没有稍减半分。两道血线同时滑落,在空中碰撞出一朵妖异花朵,绽开然后凋落。 常歌行左肩受伤,万余胸腹之间被划了一道可怖的伤口,虽然伤口很长,但并未伤及内脏,只能算作是皮肉伤。 常歌行侧头看了一眼肩头的伤口,眼中一片火热。 “小常,恢复!” 小常很是人性化的叹了一口气:“你这是在败家!” “不管了,今天老子要活活将那个晚育耗死!” 肩头上的伤口,阴湿了一大片衣服,大片的殷红让人看上去触目惊心,但实际上的伤口已经迅速结痂。 万余就没有常歌行这么幸运了,胸腹间的伤口不断外溢着血液。很快,衣服便被打湿了半边。他伸手在伤口处按压一下,强烈的阵痛感使得他眉头微皱,但同时也大致能判断出受伤程度。虽然未伤及要害,但长时间失血却是自己不能承受的。 速战速决,便是万余最好的选择! 他咧嘴一笑,将指尖上沾染的血迹送入口中,饶有兴趣的咂巴了一番嘴,像是在品尝某种珍馐美味般。 “好长时间没有尝过鲜血的味道了!” 万余将外衣脱下,系在胸腹间,算是简单的包扎,减少失血速度。 常歌行看着万余很快被血水浸湿的外衣,心中一阵痛快。和我斗,你还嫩点儿!老子今天就豁出去百分之一的能量,和你耗到底了! 他活动了一下肩膀,不愧是高科技产品,治疗系统的功效绝对是杠杠的,肩头上的伤口已经完好如初,只是表面的血迹显得十分可怖。 “小常!准备随时治疗,老子我要拼命了!” “你确定不要再冷静一下?这样真的是很败家的行为!” “废什么话,照做就是!” 常歌行举起英雄剑,双手抡起,算不上什么精妙招式,但力量和速度都可圈可点。 “当!” “当!” “当!” 。。。。。。 在常歌行猛打猛杀之下,宝剑交击之声不断。起初两人互有往来、互有受伤。都后来常歌行越打越勇,万余脚下已经积了一滩不小的血水,脸色也逐渐苍白,渐渐的竟然只有招架只能了。 反观常歌行,因为运动的关系,脸上浮现出健康的红润气色。完全不像是在生死之战,似乎在做有氧运动般。 常歌行继续将以伤换伤的打法继续到底,口中大呼过瘾。小常却是在叫苦不迭,“这败家的主人,我的能量,我的亲亲能量,你们快回来!回来!” 常歌行手持宝剑,剑尖倾斜向下,朝着万余的大腿扫去。万余喘着粗气,银牙紧咬,就你敢以伤换伤,老子也敢。 一念至此,万余不闪不避,剑尖倾斜向上,寒光划向常歌行的脖颈。即便在如此情形之下,他还没有忘记取常歌行的性命,也算是敬业了。 常歌行心中一笑,学老子的打法,可惜你没有这样的资本。治疗系统可以使伤口快速愈合,不知道脖子断了可不可以重新接回去,心中如此想着,常歌行确实不敢尝试。 常歌行猛地往地上一滚,望泉剑一击而空,英雄剑却是去势不减。万余吃痛,单膝跪倒在地。刚要张口说话,嘴里却是吐出了一口鲜血,说话间有些含糊不清。 “公子真是高才,居然用如此无赖的打法,三岁小儿尚知羞耻!” 常歌行拖着摇摇晃晃的胳膊勉力站起,却是方才滚倒在地时用力不甚,导致胳膊脱臼。 “万公子败在三岁小儿的招式上,岂不是尚不足三岁,你发育的也够快的啊!” “口舌之利,今天我非割下你的舌头不可!” (本章完) 第108章 决斗(四) 万余欲仗剑而起,只是小腿之处的伤势实在严重,还未站稳,便要摇摇倒下。幸而拄住望泉宝剑,才堪堪不倒。 此时的望泉,称之为剑已经有些不准确了,称之为望泉锯倒是恰如其分。本来平滑如水的剑刃,在与英雄剑对砍数百次后,已经变成了锯齿状,从一柄杀人利器,华丽的变成了一把伐木工具。若是光头强在此,肯定大呼神器。 常歌行看了一眼场外的萧平仲,眼神中挑衅之意甚浓,“望泉的泉眼已经干了,还有没有什么望山望水的,尽管拿出来,我的英雄胃口可是好的很!” 萧平仲此时肉疼的很,望泉宝剑是他因缘际会下得到的神兵,削金断玉不在话下。没想到今天竟然折在了常歌行手中,焉能不气! “万余,决斗还未结束,杀了他!我赐你万金!” 常歌行咧咧嘴,没想到自己的小命会这么值钱。 “呵呵!万金啊!萧公子,不如我自杀,万金就给我算了!” 萧平仲阴恻恻的一笑:“也好,待你身死,我定奉上万金给你陪葬!” 常歌行有些惋惜的看着萧平仲,这智商实在有些感人,让人泪流满面啊! “萧公子,我想你会错意了。你先把万金给我,我自会活到死的!” 萧平仲鼻翼煽动,几乎要喷出火来! “万余,杀了他,我保你一世荣华!” 万余心中微苦,万金与一世荣华都是他想要的。可是自家的苦只有自己知道,相比常歌行已经成网状的衣服,自己的十几处剑伤已经算是很轻的了。 伤口虽然都未伤到要害,但长时间的失血,使得他阵阵的眼黑,若不是意志坚定,恐怕就要晕死过去。 在看对面的常歌行,浑身衣服犹如从血水中捞出来一般,但愣是没事儿,活蹦乱跳的,精神至极,当真是怪哉! 他要举剑再战,可是受伤的腿脚根本无法支持他的身躯。刚要举起的望泉,无奈之下只能再次当做拐杖使用。 常歌行手持英雄剑,将剑身搭在万余肩头,简直把他当做了一个人形的兵器架子。 “游戏该结束了,你是让我斩了你的头颅,还是刺破你的心脏呢?” 常歌行拖动着剑刃,在万余的脖子根处不断摩擦,以英雄剑剑的锋利,即便不用力,也能做到吹毛断发。 没有人不怕死,当然也有豪杰慷慨就义。万余显然不在英豪之列,面对马上到来的死亡,他恐惧了!害怕了! 倚着望泉剑的手微微一抖,他便跌坐在低啊行情,不复方才的嚣张。 常歌行怜悯的笑了笑:“人品不咋地,血也脏污得很,杀你反而脏了我的剑!” 常歌行宝剑还匣,转身便向萧美娘座位处走去,打打杀杀的哪里及得上美人在怀。 万余怨恨的看着常歌行,他半卧在地上,眼中充满了不平。他狠狠的喘了一口气,一手握住望泉,用尽全身力量将剑飞掷而去。望泉犹如一柄离弦的利剑,朝着常歌行的后心刺去。 常歌行感觉背后有一股凉风袭来,转过头去,只看到一束寒光朝自己激射而来,想要闪躲已经不及。 常歌行想要抽出英雄剑去格挡,明知道机会渺茫,但他也要一试,闭目等死可不是他的做派。 英雄剑堪堪拔出一半,一声呼啸刺破空气而来,却是萧美娘见到万余从背后动手,情急之下将短鞭掷出。短鞭不同于宝剑,本身就柔韧可嘉,在空打着跟头、不断翻滚着击向宝剑。 “当!” 望泉剑发出一声脆响,却是短鞭击中剑身后,整个鞭子都缠绕在了剑身上,犹如一颗藤蔓缠绕着树干。在巨大的冲力之下,宝剑偏离原来的轨迹,擦过常歌行的衣襟,狠狠的插在地上,发出一阵嗡响,在空气中散发着余波。 短鞭鞭梢与鞭柄纠缠在一起,竟是死死缠在了剑柄上,使得寒光再难发出半分。 万余绝望的看着斜插在地上的万余,满脸死灰。他知道,自己完了。自己背后暗算常歌行,肯定把萧美娘得罪死了。暗算不成,在萧平仲那里又没买到好。可谓两个竹篮打水,两头都是空。 不等常歌行发话,萧平仲首先痛心疾首的叫了起来:“万余,你好无耻。毁我宝剑、背后暗算,都是些小人行径,算我萧某人识人不清!” 常歌行心里寻思,变脸变得够快的啊,脸厚只能算是一种本事,不要脸是一种境界,像萧平仲这般已经修炼到了二皮脸至高境界的,还真是少见。 “哈!哈!” 常歌行抚掌大笑。 “我还以为萧兄与万余乃是惺惺相惜呢,原来是受了万余那奸滑之人的蒙蔽!” 萧平仲一副唏嘘的模样,“初见万余以为他是一个英雄人物,没想到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悉听发落,本公子绝对没有意见!” 常歌行重新坐到萧美娘身边,拿起茶壶,嘴对嘴便畅饮起来。经过如此一场厮杀,他还真的有些疲惫,远没有与美女在床上战个你死我活来的痛快。 虽然此战彻底拖垮了万余,但看到仅剩的百分之十的能量,却是肉疼的紧,十几根萝卜大小的百年人参就这么没了。 萧美娘看着已经晕死过去的万余,面色不善,衣袖一挥。 “带走,好生看押!” 两个大汉从人群中走出来,向着萧美娘施了一礼,便架着万余向外走出去,想来接下来的日子,他不会好过。刺杀圣母的夫婿,圣母教高高在上的圣王殿下,足够他喝上几壶的了,而且还是那种管饱的! 接下来,场中陷入一片诡异的静默中。常歌行独自与茶壶奋战,围观众人分列两旁,垂着头,似乎要听圣母的训诫。只有巨大的篝火还在肆意的燃烧着,冲天的火苗发出类似大风的声音,呼呼作响。木材的噼啪声不时从篝火中传出,虽然不如爆竹震天响,但在这静默中,却显得格外明显。 萧美娘倚着桌案盯着萧平仲看了一阵,许久之后才舒缓身子,靠在了常歌行肩膀上。有美在侧,常歌行自然喜不自胜,断然没有拒绝的理由。 (本章完) 第109章 联手戴绿帽子 萧美娘挪动了一下身子,使自己靠的更加舒服些。她一直以来自觉不输男儿,但就在刚才常歌行有生命之危时,她才发觉,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把这个有些痞赖的男人当作了依靠。 “萧表哥,说说吧,你是怎么混进来的!” 听闻萧美娘如此说,常歌行一口茶水,差点儿喷出三丈高。萧表哥,这是一个怎么样的称呼,听起来总觉得怪怪的。 萧平仲满脸微笑,似乎在话家常般。 “表妹何须如此见外,我当然是堂堂正正走进来的!” 萧美娘眸子微缩,看来是时候清理一下圣母教内部了,“来人,送客!” “表妹这是何意,石子冈也是我大梁一脉,不如我们两家兵和一处,复我国土如何!” 萧美娘脸上不见愠怒,一副我见犹怜的娇俏模样,完全看不出心中所想。常歌行暗中直挑大拇哥,这才是真正的美娘,也是萧美娘的魅力所在。 “咯!咯!” 萧美娘未语先笑,整个就是一个花枝招展。不论是李秀宁,还是朱贵儿,还是陈丽华,都笑不出如此的效果。 “萧表哥,兵和一处正合我意!” 萧平仲听闻萧美娘如此一说,心中暗喜,女人果然是女人,这么快就上套了。只是萧美娘的下一句话,却让他感叹,这个女人不简单。 “不如萧表哥将你手下的兵将带到我石子冈,想来我这个大梁公主还是有些号召力的!” 萧平仲看着一脸享受的常歌行,眼中诡色一闪。 “表妹的想法倒是可行,只是你这位新晋的圣王该怎么处理呢,我可是垂涎表妹久矣!” 萧美娘拖着常歌行的下巴,一副调戏模样,“大不了,我将他休了就是!” 常歌行正沉浸在温香满怀之中,乍听萧平仲将话题扯向自己。不禁心中暗骂,这个萧平仲真太不是东西了,你们怎么吵都没关系,干嘛把我扯进来!老子对你们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美娘,你说的不是真的吧,萧平仲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眼狼!” 萧美娘眸子中含着笑意:“总好过你这匹色—狼吧!夫君你放心,一夜夫妻白日恩,就算我嫁与他也不会忘记你的。” 常歌行的鼻子在萧美娘的发髻上嗅了嗅,满脸的陶醉,比那些瘾君子的表情更加的到位。他瞪大双眼,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美娘的意思是,你我夫妻联手给平仲公子戴上几十上百顶绿帽子!你也太坏了,不过我喜欢!” 萧美娘娇嗔的看了一眼常歌行,眼中的爱意任谁都看得清楚。 “夫君,莫要如此!我要真的改嫁了,自当遵守三从四德!” 常歌行很是满意的点点头,一副老怀大慰的模样,“美娘说的是,即便改嫁,也不能让那白眼狼真的占了便宜!” 萧平仲看着一唱一和的常歌行与萧美娘,面目肌肉有些抽搐。 “好一对儿狗男女!来人,拿下!” 萧平仲话音刚落,便从人群中闪出三十余人。打扮各异,都是之前还在载歌载舞,对萧美娘恭敬之极之人。 人群中瞬间炸开了锅,一阵的鸡飞狗跳。 “有刺客,保护圣母大人!” “快去找救兵!” “不要慌张,都是大梁子民,有事儿好商量!” 。。。。。。 很快,沸腾的人群安静下来。人群大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站在萧平仲近前,隐隐有拥护之意;第二部分则坚定的站在了萧美娘身前,一脸愤怒的看着这些叛徒;第三部分则在观望,他们宁可作锦上添花之辈,也不愿意贸然站队,误了自己等人性命。 萧美娘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裙,羞怒的看了常歌行一眼。足尖轻点,衣裙飘飘,缓缓的落在人群前面。 圣母教的铁杆粉丝们,又是一阵欢呼。“圣母万岁”之类的吉祥话不绝于耳。 萧美娘扫视了一眼拥在萧平仲身边一众人,瞳孔微缩,寒芒一闪而过,继而莞尔一笑,犹如繁花盛开。美则美矣,只是鲜花有毒,不是一般人可以享受得了的。 “萧表哥好手段,我这小小的圣母教能入得了萧表哥的法眼,美娘实在是荣幸之至!” 萧平仲挥挥手,让聚在他身边的人分立两边。 “你们这是做什么,都是大梁的好儿郎,窝里斗有意思吗?” 口中虽然是责备,但噙在嘴角的那抹微笑,任谁都看得出其中的得意。 “表妹,你开创圣母教之初,表哥看你实在是辛苦,就派了些兄弟给你撑门面。哪里知道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表哥我真的是心痛啊!” 萧美娘嘴角的微笑更甚,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般。 “咯!咯!那奴家还要谢谢萧表哥喽!想来石子冈四十九峰中也有不少萧表哥的人吧!” “呵!呵!都是自家人不用这么客气!感谢的话就不用说了!” 虽然眼下情形对萧美娘实在是不利,却不见她有多么惊慌。依旧一副国色天香淡然模样,她捋着肩头一缕秀发,掩口轻笑:“不知萧表哥意欲何为?” 萧平仲仰着头,向着四周望了望了,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此地风景秀美,表哥我想借用贵宝地几天!” “既然萧表哥喜欢,就算赠予你又有何妨!” “表妹果然是爽快人!” 萧美娘从衣袖中摸出一支竹筒状物品,远不及成年竹子那般粗大,只比毛笔稍微粗一些罢了! “表妹请表哥看一场烟花可好!” 也不等萧平仲回答,萧美娘将竹筒拧开,一根引信便露了出来。他将引信放在旁边的火炬上点燃,高高举起。引信燃成一道火华,迅速消失不见,一团烟火自竹筒喷薄而出,在空中划出一道灿烂的轨迹,犹如大星坠地。 待轨迹终结,空中突然一个爆闪,如晴空炸雷,方圆百里可见。仰头观看的众人,顿觉眼前一黑,竟然短时间被致盲了。 常歌行揉着眼睛,这个烟花可是比前世的质量好的太多了,谁说古代的就一定落后?比如说中医! (本章完) 第110章 杀出石子冈! 常歌行联想到前世星爷的一句名言: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待众人恢复视力,石子冈七七四十九峰上燃起星星点点的光芒,远距离看去虽然不甚耀眼,甚至显得有些微弱。但随着数量的不断增加,也是蔚为可观。 像是遥远空间中的星云,密密麻麻,散发着斑驳的光芒。 七七四十九峰,像是约定好的一般。“星云”陡然发动,像是发光的水流顺着山间小道倾斜而下,以万夫不挡之势,向下奔流。 随着星云不断靠近山脚,那些光亮也逐渐清晰起来。像是炽烈的岩浆,燃烧着一切,焚化着一切。将挡在它前面的一切障碍焚烧殆尽,涤荡这个漆黑如墨的夜晚。 岩浆自山脚流到山谷,七七四九股分流汇聚成一股,带着惊涛骇浪向着这边赶来。 遥遥看去,是数不清的光芒,起起伏伏似波涛汹涌,万千浪花荡漾。 于此同时,阵阵踏步声也在山谷回荡,虽然不如军列表演那般整齐划一,好在力道不差,威势尚可圈点! 再离近些,常歌行终于可以看清“星云”的如山真面目,乃是一根根火把组成。借着闪动不止的火把,可以隐约看到来人的相貌。大多面目坚毅,青壮年居多,少有不惑之年的。 粗略算来来人至少在八九千左右,他们在距萧美娘百米处单膝跪倒,头颅低垂,一片臣服表情。 “圣母万安!” 萧美娘右手虚托,“请起,无需多礼!” 这些都是她多年来的心血,他们每一个人她都可以叫上名字,她在这些人身上倾注了太多太多! 萧美娘莞尔一笑,或是洒脱,或是带着几分自嘲:“这位是萧平仲公子,想来你们中有些人对他很熟悉。现在给你们一个选择的机会,跟他留在石子冈,或是跟我走!” 单膝跪倒在地的众人一阵错愕,就连萧平仲都满脸的惊愕。这。。。。。。未免也太直接了些。只有常歌行暗自给萧美娘点赞,够爽快!够明白! 不等众人反应,萧美娘本来柔和的面庞变得严肃起来,“我欲带人杀出石子冈,趁大隋与陈国对峙之机。占领一座城池,以作为复兴我大梁之用。此去凶险万分,十死无生,还望诸位慎重!慎重!” 萧美娘最后两个“慎重”说的沉重之极,仿佛有千钧之重。还未出这石子冈,只是听这两个字就压的人喘不上来气! 萧平仲眼色有些复杂,只凭这些人便去攻打城池,与送死并没有什么区别,除非萧美娘心存死志,以飞蛾投火之姿,证明复兴大梁之人还在,大梁旧人未亡。 “表妹该不是在开玩笑吧!” 萧美娘风情万种的看了一眼萧平仲,“萧表哥,你看我像是在开玩笑吗?” 随后她转向跪倒众人,“诸位,可考虑清楚!” “我等愿追随圣母!” “好,愿意与我出生入死者,且来到近前,我要将你们每一个的样貌都看清,你们都是我大梁的勇士!” “是!” 三千余人,手举火把,向前紧走几十步,重新排列成队,萧美娘自他们前面走过,美眸中隐隐有泪光闪现。 “好,你们都是我大梁的好男儿!” 余下的多一半人仍是单膝跪倒,微微抬起头,瞟向萧平仲,其中意味不言而喻,全凭萧平仲马首是瞻。 萧平仲看着在萧美娘面前集结的人手,眉头微皱。即便自己在暗中干预,没想到自己这个表妹还是招收了这么多的死忠分子,委实有些棘手! “哎!” 他摇摇头,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语气中充满了无奈! “既然公主殿下已经用不着你们了,你们就跟我回去吧,省的留下坏了公主心情。” 余下之人,尽皆起身,在萧平仲身后集结成队。 两队人马虽然并无兵甲在身亦无制式兵器在手,但隐隐对抗的杀气却丝毫做不得假。刚才还是并肩作战的战友,如今因为各事其主,随时都有可能成为不死不休的敌人,这就是这个世界的奇妙之处。 随着杀气不断升腾,使得周遭空气都冷了几分。即便篝火仍在,却也化不开其中的杀伐之意。 常歌行浑身打了一个冷战,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冷兵器的战斗远比前世高科技武器间的比拼血腥的多、冷酷的多,也残忍的多! 在前世,生命是高于一切的存在。解决纠纷的途径也非决斗,亦非战争。而是通过类似竞技的办法,不同的势力选定一颗死寂星球,各方派遣数量对等的智能机器人,在此星球上大战一番,幸存下来的一方便是胜利者。纠纷就此终结,任何人不得提出异议。 “咯!咯!” 萧美娘一阵娇笑,如春风拂过万里冰川,瞬间冰融水解。空气中凝固的杀伐之意转瞬崩溃,两方人马各自收敛气机,只是谨慎的看着彼此。即便不是生死之敌,肯定也不是什么朋友。 “萧表哥,今天事情到此为止,石子冈就赠予你了,算是报了近年帮扶之恩。” 常歌行走到萧美娘身边,心想这个美娘还真是大方啊,随手便将这么一个屯兵之所送人了。 他凑到萧美娘耳边,嚼着舌根子:“夫人,你把老窝都送人了,今后这帮人到哪里去啊,总不会真的去攻打城池吧,这可是很危险滴!” 萧美娘拽过常歌行的耳朵,俏手稍微用力。“怎么,夫君怕了?” 常歌行侧着头,皱着眉,一副痛不欲生的表情,惹得萧美娘又是一阵娇笑。 “夫人哪里的话,夫人去赴汤蹈火,夫君自当奉陪,只是此事可晚些再议,你这些手下的装备实在太过寒酸,根本发挥不出我大圣母教的威力!” 萧美娘手指稍微用力,“我看夫君是怕了吧!想想也是,堂堂的王爷随我一个亡国之人去冒险,实在是不值!” 常歌行的头再次侧移了几分,他丝毫不怀疑,只要自己回答稍有不慎,耳朵绝对会成为一道凉菜。 (本章完) 第111章 索要城池 “你夫君我乃是顶天立地的伟丈夫,哪里会怕?不就是攻打一个区区城池嘛,到时候夫君为先锋,还不手到擒来!” “听说那座城池坚固的很,称之为铜墙铁壁也不为过!” “铜墙铁壁又有何妨,道时候看夫君把它炸成稀巴烂!” “炸?是何意?” 常歌行看着萧美娘求知的眼神,痛苦的一拍额头。自己总不能告诉她,四张一样的牌是炸,两张王也是炸,土火药是炸,tnt也是炸。千年的代沟,不是倾国之貌、摇曳之姿就能弥补的。 “这个,炸,是夫君新研究出来的一种攻城器械,所到之处城墙土崩瓦解,我军便可长驱直入!” “呵!呵!夫君莫要玩笑与我,奴家虽是一介女子,好歹也有些见识。难道夫君就不想问问,奴家我想要攻占那座城池?” 看着萧美娘小狐狸般的笑容,一种不好的预感在常歌行心头萦绕,许久不去。莫非这个小女子要攻占建康城,或是长安?乖乖,这也太疯狂了! “夫人想取哪座城池大可告诉为夫!” “咯!咯!就是江边隋军正在建造的那座!” 常歌行长大嘴巴,这叫做攻占城池?明明就是巧取豪夺好不! 萧美娘一手拧着常歌行的耳朵,一手伸着葱葱玉指算计着,“我和你成婚,你堂堂大隋晋王爷连件像样的聘礼都没给人家,人家就这么将清白的身子给了你,现在想想真是好亏啊!不如夫君把那座破城送与美娘,作为聘礼如何?” 常歌行瞪着双眼,这个小狐狸胃口还真是大啊,张口就要一座城池,还破城!那是真真的混凝土结构好不! “你说好不好嘛!” 萧美娘旋转着常歌行的耳朵,似乎把它当作了某种开关。眼中水汪汪一片,媚惑中带着威胁。是享受窈窕身姿,婉转呻吟;还是遭受带刺玫瑰,涂血百步,只在一念间! “好。。。。。。好!美娘,轻点,你夫君虽然皮肤结实些,但这耳朵绝对是正经的!” 萧美娘满意的松开常歌行的耳朵,俏脸散发着无穷的魅力,朱唇轻点,亲吻在常歌行的耳垂,权当作安慰。 离开石子冈去江边巨城,是萧美娘这些天一直在盘算的。石子冈虽然安全无忧,但也极大的限制了大梁遗民的发展。只有离开,借着长江水系之利,圣母教才能继续壮大,复国才算有希望! 常歌行老脸一红,这是赤、裸、裸的调戏啊,算是打一巴掌给一个甜枣吗? 观其言语举止,落在萧平仲眼中却成了不折不扣的打情骂俏。他虽然放弃了与萧美娘的这段姻缘,但看到佳人心有所属,想着那波澜的诱惑,心中一团邪火瞬间升起。 “表妹想要顺利离开,还要送我一样东西才可!” 萧美娘颇有深意的看了一眼萧平仲,转而一笑:“美娘只是一介落魄之人,哪里还有什么东西值得萧表哥惦记!” “哈!哈!” 萧平仲癫狂大笑,“我看表妹浑身是宝,不如让表哥我品鉴几番如何!” 话语间轻薄之意溢于言表,眼中如狼般的火光肆意燃烧,似乎要将萧美娘全身衣物燃尽般! 萧美娘半倚在常歌行怀中,嘴角噙着笑意,满是幸福。 “我已嫁予夫君,天下男儿对美娘来说与草芥无异,恐怕要让萧表哥失望了。” “哈!哈!” 萧平仲笑的更加猖狂! “既然你舍不得身子,留下大隋晋王人头也可!” 大隋晋王几个字出口,周遭人马一阵喧哗。晋王杨广,恐怕是江南大地上人们讨论最多的人了。长江水战焚烧金翅战船数百,水兵无一生还;初入江南大地,屠戮陈国军士数万,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更有传言长江水三日血红,实乃陈人未尽之鲜血。 晋王杨广,成了陈国朝野一朵无法消散的乌云,成了江南百姓口中食人肉、饮人血的恐怖魔怪! 数千人扭转着脖子,四下张望。只是左右看去都没有发现什么长有异相之人,都是两个肩膀拖着一个脑袋。 萧平仲显然对众人的反应很满意,“大家不用找了,你们圣母的夫婿就是响当当的晋王殿下杨广!” 众人又是一阵沸腾,唏嘘之人有之,惊疑之人有之,目瞪口呆之人有之,惧怕之人有之。 却少有愤怒与憎恨的,归根到底,他们虽然在陈地生活,却没有把自己当做陈国百姓。他们心底一直有一个坚持,他们是梁国后裔,大梁终会复国。 常歌行看到此时情景,知道已是避无可避,也无需再避! 他带着尽量和煦的笑意,走到人前,挥挥手,“嗨!大家好,我就是杨广!” 杨广二字出口,列队而站的圣母教教众,竟是齐齐向后退了一步。人的名,树的形。杨广二字已经与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画上了等号。 众人看着常歌行满脸和蔼可亲的笑意,俨然成了笑里藏刀的终极释义。你看看人家,不愧能当上王爷,不愧能谈笑间灭杀数万生灵,就这分演戏的功底,都不是我等凡人能比得了的! 如果常歌行知道他们的想法,肯定会好好的给他们上上一课。王爷这个职位可不是竞争上岗的,而是一种接班制度,和什么笑里藏刀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常歌行向前走一步,众人再向后退一步,真的把他当成了择人而嗜的魔鬼。 “大家不要激动,我这个很好相处的,时间长了大家自然会明白我的好!不然,可以问问你们的圣母,她可是深有体会的!” 萧美娘轻轻啐了一口,转而俏脸通红,难道是自己想偏了?那个流氓并不是这个意思? 萧平仲皱着眉头,很不满意的看着这一切,在他的计划中,常歌行的真实身份被公开后,应该是群起而攻之才对,自己大可以背着手看一出好戏。顺便喝点儿茶水,嗑些瓜子什么的。 “我大梁的好男儿!” 萧平仲知道自己不可能独善其身了,既然如此,他便要添油加醋,让这锅开水彻底变成老汤。 (本章完) 第112章 白日梦 “你我的志向都是复兴我大梁国,眼前就有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在场所有人,全都将目光汇集到他身上,就连萧美娘都不例外。 萧平仲很满意的点点头,他很陶醉于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 “就是他,大隋晋王——杨广!” 萧平仲右臂如刀,食指做刃,直至常歌行。 “杀了他,我们大梁复兴有望!” 常歌行抱着胳膊饶有兴趣的看着萧平仲手足舞蹈的演说,“呵!呵!萧公子还真看得起我,若是我之死可以换取大梁复兴,以我对美娘的感情,早早就做了那风流鬼!可是我认为,若是我死在了这石子冈,换来的不是大梁的复兴,而是大梁血脉的彻底断绝!” 萧平仲脸上有些愠色,冷冷的哼了一声:“危言耸听!” 常歌行耸动了一下肩膀,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你们都知道,当今大隋皇帝膝下只有两子,可谓低产的很。若是在石子冈折了其中一个,你们能抵得住大隋百万雄师的疯狂报复吗?想想吧,到时候天下再无尔等立锥之地!” 众人闻言一阵沉默,算是一种无语的赞同。 “哈!哈!哈!” 萧平仲突然大笑起来,在这静默中突然爆发的笑声,不但没有丝毫的喜感,还让人有些毛骨悚然,越发显得凄厉。 “晋王殿下一张巧嘴果然犀利,怪不得能把美娘这个小贱人骗上床。你的人头,可抵百万军!” 常歌行挠挠脑袋,之前还真没觉得自己的人头如此珍贵。难道自己隐藏着拔一根头发,吹出人万个的功能? “呵!呵!愿闻萧公子详解!” “杀你之后,你的人头有两种去处。一是,我等带着晋王殿下的项上人头,赶赴建康王城,以头为媒,大梁与陈国联手,共伐大隋,平分江北;二是,我等以陈国名义,将晋王的人头送归江南隋军大营,相信隋天子暴怒下肯定会不顾一切与陈决战,我大梁自坐收渔翁之利!” “啪!啪!啪!” 常歌行狠狠的拍着巴掌,以示鼓励。 “哈!哈!萧公子好想法,简直是做白日梦的不二题材。其一,陈主软弱,并无大志,守祖业尚且心力不足,谈何攻伐天下?其二,龙灭了虫,依旧是腾云驾雾的龙,你以为仅凭一根鱼竿就能收获得了真龙?” 常歌行每说一句,萧平仲的脸色便难看几分,最憋屈的是,还偏偏找不出反驳的理由。他哪里知道,在常歌行那个时代,各种辩论大赛层出不穷,这还都是些皮毛! 看着萧平仲憋的发紫的脸蛋,常歌行会心一笑,既然萧公子默认了我的看法,我就自己带着项上人头回归隋营,就不劳烦萧公子了。 常歌行说话间牵起萧美娘的手,便要带着这三千余人离开。 萧平仲大手一挥,他两侧的人马汇集到一起,组成一道人墙,阻住了常歌行的去路。两股人流如蓄势待发的洪水,只要一个契机便会奔流而下,互相吞噬、互相碾压,直到统统碎裂成浪花! 萧美娘眼神中有些悲戚,“萧表哥,同为大梁子民,你当真要如此?” “大梁子民?呵!呵!你还记得自己是大梁子民,此去隋营难道不是去相夫教子吗?复国大业你已经抛到脑后了吧!不要以为傍上大隋王爷,你就可富贵荣华了。杨广也只是玩玩你罢了,待玩腻了,呵!呵!我很看好你的下场!” 萧美娘眼中悲色更甚一重,萧平仲所言正是她心中所忧。红颜易老,青春易逝,待人老珠黄,自己可还留得住眼前之人?或许,不等岁月流逝,他就已经弃自己如敝履,到时自己又该何去何从! 毕竟,喜新厌旧才是每个男人的常态! 常歌行紧了紧萧美娘的小手,佳人心中不安,乃为夫之过。 常歌行忽然下蹲,一把抱住萧美娘的美腿,一张老脸在丰腻的大腿上不断摩擦,涕泪皆下! “美娘你可不能走啊,你走了我该怎么活啊,我死了算了,死了算了。。。。。。” 常歌行一边哭天抢地,一边用脑门不断在萧美娘的大腿根处撞击,以求速死,做个风流鬼。 观其颜色、闻其声音,当真是感人肺腑,但观其行为,却让人大跌眼镜。这哪里是什么感情戏,明明就是流氓非礼良家少妇。 萧美娘也被常歌行弄得哭笑不得,但心中不怎么的,有一股清流湿润了干渴已久的心田,那里有了新绿萌发,虽然只是一枝,但总算有了些许生气。 “夫君,你这是做什么?快点儿起来!这么多人看着呢!” 常歌行紧紧抱住萧美娘的大腿,将抱大腿这一动作演绎得淋漓尽致,“看就看呗,他们要是嫉妒,回家抱自己老婆去!” 萧平仲瞥了一眼常歌行,不屑的冷哼一眼。如此丢人的行为,莫说是堂堂王爷,就算竖子也是万万不能为的。怎么能为一妇人,卑躬屈膝到如此地步呢,就算是逢场作戏也不可为! 心下不禁对常歌行低看了数分,如此色中恶鬼,怎么能是争霸天下那块料呢? 常歌行抱着萧美娘温存片刻,待佳人情绪平稳,他双足发力,作势起身,顺便将萧美娘横抱而起,引得佳人一声娇呼。 “萧公子,话以说明,你不会还要阻拦吧!” “我若阻拦呢?” “呵!呵!鱼死网破之下,大梁硕果仅存的这点儿势力,恐怕就要大打折扣了!” “硕果仅存?晋王实在是太小瞧我大梁了。说实话,石子冈这点儿人马我萧某人还没看在眼里,就算全数葬身在此,对我复国大业又有何干!晋王殿下莫要打错算盘,乖乖献上人头,免得受那皮肉之苦!” “呵呵,萧公子说得好,分析的透彻至极。” 常歌行将萧美娘放下,竖起大拇指,对萧平仲就是一番诚恳至极的夸赞。 他带着一如既往的微笑,转向正在对峙的双方人马:“你们都听清楚了吧,萧公子压根没把你们当回事儿。愿意和圣母走的,我们欢迎,来者都是兄弟。不愿意追随圣母的,就散了吧,埋骨在此地,也仅仅是给萧公子省些粮食罢了!没有丝毫意义!” (本章完) 第113章 如此之战 萧平仲仰天大笑,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哈!哈!哈!晋王殿下这挑拨离间之计实在是幼稚的很,笑死我了,哈!哈!哈!” 他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指点着在场众人,“他!他!还有他!都是无国、无家、无亲之人,就算下了地狱都找不着归所的孤魂野鬼。散去?他们如何散去!天下再无他们安身之所!” “我有一座巨城,正愁没人口,倒是一所去处!” 常歌行虽是小声嘀咕,但声音大小恰好能让在场之人听到,却又听得不是很真切,缥缥缈缈,就像那虚无的期盼一般。 萧美娘却是听得真切,有些复杂的看了一眼常歌行。索要江边巨城的初衷,本来就是为了安置这些流离失所之人,常歌行现在主动提出,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 “真的?” 人群中发出一声疑问,声音同样不是很大,内里夹杂着隐隐的不确定、担心还有期盼。 常歌行肯定的点点头。 “真的!” 同样的两个字,说的却是斩钉截铁! 人群中一阵窃窃私语,萧美娘所属人马自然欢欣鼓舞。站在萧平仲一边的,隐隐有些骚动,眼中闪烁着别样的光芒! 萧平仲冷哼一声,让现场本来有些热烈的场面瞬间陷入冰点。 “大隋之人哪有如此好心,莫要听信妖言,杀!取了杨广人头赏万金,封千户侯!”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财帛动人心。不论千户侯那张大饼,只是这万金,足以让一介良民,去干杀人放火的事情。 两边人马,怒目而视。各自攥紧手中的兵器,一场大规模械斗就要开始。 是的,就是械斗。在常歌行眼中这数千人只能算是拿起武器的百姓,算不得军队。 “杀!” 不知是谁率先喊出口,却点燃了这一火药桶。 大刀、宝剑、戈矛也就算了,锄头、叉子、棍棒也来凑热闹。有一老翁甚至举着掏粪的家伙什,搂头盖脸便向前砸去,嘴里还叫骂着:“叫你们欺负公主殿下,老夫和你们拼了。” 看着上面还带着新鲜货的家伙什,还未交手便让人纷纷避让,溅一脸血还说得过去,这要溅一脸大粪,算是怎么回事。老翁左右睥睨,鲜逢对手,也真的是意气风发。 几个呼吸间便有数人倒地,一人拿着叉子刺了其中一人屁股,那人倒地破口大骂:“好你个赵五,昨天我还请你吃饭,今天你竟然敢拿叉子扎我,我那顿饭算是喂狗了!” 拿着叉子的那位,似乎觉得颇为理亏,把“武器”扔到一旁,有些手足无措的道:“我若不叉你,你那棒子就打到我头上了,算了!明天我请你喝酒,算是赔罪!” 两个拿着锄头的中年汉子彼此对峙,“好你个张三,我辛辛苦苦开垦的荒地,被你强占了三分,我今天就要好好教训与你!” “李四,你休得胡说,那分明是我选好的荒地,却被你抢了先,占你三分,还算便宜你了,要打便打,我还怕了你不成。” 言罢,双方便挥舞着锄头大战起来,只是兵器相交数十回合,也不见两人受伤。 战场中此种场景不一而足,大家互相找上不对眼的,捉对厮杀,以泄心中郁气。 常歌行看着如菜市场般的“战场”摇摇头婉儿一笑:“美娘,你不会是想靠这些人去复国吧!” 萧美娘被常歌行如此一问,也感到脸上无光。这些都是她多年来来找到的大梁遗民,聚集在石子冈半耕半匪,算是占山为王。但就正规的军士训练来说,却是没有半点儿,顶多就是跑跑山罢了。 加上大家相熟多年,又都是同根,即便打起来也断然不会下死手。 萧平仲眼中煞气升腾,他费尽周折来到这石子冈,可不是来看热闹的。他要看到鲜血,他要以常歌行的项上人头拉开乱世的序幕,伺机崛起。 他一把抽出身边护卫腰间的剑刃,便向人群走去,既然是战场,便要见到鲜血,让鲜活的人命激起心中的狂野,便是杀伐之道。 他走到正在“酣战”的两人身旁,嘴角一阵冷笑。寒剑在清冷的夜中划过一道弧度,随之而来的便是一道血箭喷射而出。 其中一人双手捂着脖子,但还是无力阻止喷涌而出的鲜血,他缓缓将头颅转向萧平仲,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他,嘴里说了些什么,却被一口血沫子掩盖,最后硬生生的倒在地上,化为一具没有生命的尸体。一双眼睛犹自死不瞑目,涣散的瞳孔上仍是萧平仲那张冷峻的脸。 失去对手的另一人,无措的握着手中的棍棒,满脸的不可置信,嘴里不断喃喃:“你杀了他,你竟然杀了他,老哥哥是在和你闹着玩啊!兄弟你快起来,起来啊!” 倒地之人,鲜血早已流干,身下土壤一片猩红,不知会灌溉出怎么样的花朵。 他抹了一把眼角的泪水,眼神变得犀利起来。或许在此刻,他才从一个务农的农民,彻底蜕变成一个合格的士兵。 “兄弟,我给你报仇了!” 言罢,他抡起棍棒,便向萧平仲砸去。若是这一击砸实,定然是骨断筋裂的下场。 萧平仲看着挥来的棍棒,眼中一片讥笑,如此笨拙,在真正的战场,连做炮灰都是多余。 棍棒一分为二,同时还有他的脖颈。萧平仲双手握剑,力劈之下,竟是将来人来了个人头落地。自断头处喷起的鲜血,渲染了整片战场。 人们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他们本就不是战士,何曾见过如此血腥的场面。 “杀人啦!” “救命啊!” 不知谁喊了一声。 只是,迎来的却是更加的死寂。 在杀人合法的战场上,大喊救命,难道不是一件很幽默的事情吗?只是无人笑得出来! “当啷!” 一声兵器落地的声音,在静默中响起。 仿佛一个信号般,使得在场众人手脚发软,各种武器落地的声音此起彼伏,如杂乱的乐章,扰人心弦。 “你们是战士,把武器捡起来,杀啊!杀!” 萧平仲歇斯底里的疯狂喊叫着,如一只受了惊的恶狼! (本章完) 第114章 老子不可惹! “够了!萧平仲!” 萧美娘实在看不下去了,娇喝道。 “呵!呵!怎么?我们的圣母大人不忍心了?敢问我慈悲的圣母,你收留这些遗民的初衷难道不是让他们出生入死,恢复大梁皇室的荣耀吗?不用在这里假慈悲,你我别无二样,来吧!你我才是同一类人,那个晋王天生养尊处优,哪里知道你我的难处!” 常歌行牙根发痒,恨不得将萧平仲连骨头带肉一起生食而下。好你个萧平仲,都到现在了,还想着要拐骗老子的老婆,是可忍老子不可忍! “萧公子,我劝你还是收拾收拾铺盖卷赶紧走人,不然这石子冈土地坚实,挖坑难,恐怕你这副小身子骨就要暴尸荒野了!” “你。。。。。。晋王,好个晋王!让你生而为贵胄倒是屈才了,就凭你这幅伶牙俐齿,也能富贵荣华!” “呵!呵!萧公子过奖了,杨某人受之有愧!你还是赶紧走吧,不然就来不及了!” 萧平仲四下环视一眼,嘴角挂着讥诮,“来不及?我萧平仲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何人敢拦我,就凭他们?你问问这些孬种,他们敢吗?” 萧平仲气势汹汹的看着这些大梁遗民,一时间气势无二,这些百姓虽名为匪盗,却未真的做那奸杀掳掠之事。在石子冈主要的职业还是耕种,较之梁国,也只是换了一片田地罢了! 说白了,他们本质上还是农民,他们已经习惯了忍耐,只要有一口饭吃,他们也会咬着牙做“顺民”,这就是萧平仲底气的来源。 然而,事情总会有例外,历史也总会有惊喜! 一根胳膊粗细的木棍在萧平仲脑袋上炸裂开来,说起来萧平仲也是一个练铁头功德好苗子,一棍棒下去,竟然没有晕倒,只是稍微有些呆滞罢了。 萧平仲缓缓抬起手,触手间一个馒头大小的鼓包犹自在膨胀,缓过神来,便是满脸怒容。 他转过头去,一个手握半截棍棒的少年正在瑟瑟发抖,嘴角抖如筛糠,泣不成声:“你。。。。。。杀了大哥,我。。。。。。我要报仇!” 萧平仲深吸了一口冷气,狰狞之色渐盛,“我送你去和你大哥团聚!” 少年只有十三四岁模样,堪堪能到萧平仲肩膀。利剑斜劈而下,若是劈中,恐怕半个肩膀都要不保,死状凄惨之极! “当!” 兵器交击之声响起,萧平仲手中剑刃断为两截。却是萧美娘情急之下,抽出常歌行腰间英雄剑,救下了少年。 本来闭目待死的少年,侥幸生还,双膝倒地,行了一个五体投地的大礼,“圣母慈悲!” “圣母慈悲!” 众人也是尽皆跪倒,诚心而归。经此一事,虽然有些伤亡,但圣母教内部却是更加的团结了。 只有数百死忠于萧平仲之人,卫护在他身边,有些惶恐的看着这一幕! 即便是羊,只要团结起来,也能斗得过孤狼。萧平仲的血腥让这些朴实的老百姓感到恐慌,以身饲虎之辈或是勇气可嘉或是身怀大义或是愚笨至极,很显然,这些百姓哪方面都不是,所以他们投向了萧美娘,眼前这条唯一的生路。 其中也谈及不到所谓的忠心或是反叛,他们并非军人亦非臣子,只是一群在乱世中求生的老百姓罢了! 众人来归,萧美娘脸上看不到任何的喜悦,反而显得有些颓然。她真的有些累了,这些年的苦苦支撑,早已经使她疲惫不堪,如今终于有了一个寄托,不管是身体上的还是心理上的,她迫切离开这片山岗,到一片新的天地中重新发芽、生根,同时开放出妖艳且怀有剧毒的烂漫之花。 “萧表哥,事已至此,你还要多做纠缠吗?原来的承诺不变,石子冈给你,我带人离开!” 萧平仲拔开护卫在身前的侍卫,嘴角抽动,今天的局面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的,却实实在在的发生了。 本欲杀常歌行,毁损了望泉,却闹得无功;本欲夺了石子冈势力,数千人却归附萧美娘,空留一片荒山野岭,却又有何用! “离开?表妹,你想得太简单了!” 话音刚落,石子冈入口处的两座丘陵上火光冲天,如两根红烛,照亮一方天地,此时的丘陵反倒成了高大的烛台;又有滚滚浓烟升腾而起,如墨染的烟气在皓月的映衬下,反倒显得有些灰白! 萧美娘面色凝重的盯着那两股如柱般的狼烟,“敌袭!快,上山!拒敌!” 众人手忙脚乱的捡起地上的兵器,也顾不得起初自己拿的是锄头还是棍棒,只要趁手的都紧紧攥在手中。有些找不到武器的,便搬起人头大小的石头,全作为安慰。 萧平仲露出快意的笑容:“表妹,不要做那无用的挣扎了,陈国五千精骑已在谷口迎候,交出杨广,放尔等一条性命!” 萧美娘温婉的看了一眼常歌行,“夫君,人家要我把你交给陈军,你看可好!” 常歌行狠狠的看了一眼萧平仲,然后又瞪了一眼萧美娘。他可是刚杀了人家数万人马,又陈军六十万,欲覆其国。要是被陈国抓住,只是想想,那后果就让人不寒而栗! “要是夫人舍得,我倒是愿往!” 萧美娘嘴角露出一丝狡黠,“也是,陈国还有一位宣华公主在等着夫君呢,恐怕此时夫君已经迫不及待了吧!” 此地虽是露天,清风徐徐,通风十分良好,但常歌行还是闻到了一丝丝醋酸味。 “夫人说得哪里的话,我与宣华只是萍水相逢罢了!” “宣华?呵!呵!夫君叫的好生亲切!既然夫君愿往,奴家也就不拦着了。” 萧美娘长袖一挥,数千人便浩浩荡荡的朝着入口处的两座山峰赶去。 常歌行与萧平仲恶狠狠的眼光对视一眼,紧忙跟上萧美娘,“美娘等等我,你这样愣生生的冲过去是不行的,有位伟人说过,敌强我弱,要避其锋芒,诱敌深入,再徐徐歼之!美娘,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啊,等等。。。。。。” (本章完) 第115章 陈将任忠 常歌行赘在队尾,向萧美娘灌输着前世的经典战法。只是,此时的萧美娘哪里肯听得进去! 萧平仲看着逐渐远去的一行人,嘴角露出一抹残忍。 “表妹啊表妹,你还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等你撞得头破血流,我要你趴在地上求我,我要将你可怜的自尊一片片的撕碎。那个晋王,做一个观众还是不错的!呵!呵!” 萧平仲发出两声冷笑,双眼宛若寒潭,透着万年不化的冰冷与阴沉,让人望上一眼就觉得恐怖! 谷口,数千颗星光簇拥着一弯皎月。萧美娘风姿绰约站在众人前面,在火光的照耀下,一副绝美的脸上,更添风情,俏脸嫣然。 她右手按在英雄剑上,蓄势待发,随时准备英雄饮血,屠戮苍生。 对面,同样是一片星光。不同的是他们列阵整齐,呈方阵排列在谷前,与萧美娘遥遥相对。胯下战马不时发出嘶鸣,显出不耐,似乎很不满现在的束缚。他们要狂奔,为的不是谷中青草,而是去践踏鲜活的生命。 本来备受奴役的马儿,上了战场,就有了漠视人类生命的资格。 陈军骑兵中,有一将领打马上前,左右有两个亲兵举着火把护持。 “本将任忠,奉萧摩诃大将军之令,前来迎接晋王杨广殿下回建康城!” 萧美娘上前,微蹙着秀眉,“杨广?晋王?大人怕是误会了吧,石子冈并无此人!” 任忠也不气恼,棱角分明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感情变化,如石刻般冷峻异常! “在与不在,有与没有,本将搜过就是!” 萧美娘一声娇喝:“石子冈是你想来就来,想搜就搜的吗?” 任忠发出一声冷哼,算不上响亮,却如山岳敲击大地般沉闷,让人心中一颤。 “小娘子莫要给脸不要脸,圣母教危害我大陈多时,我不介意今天顺便剿匪!” “咯!咯!咯!” 萧美娘一阵娇笑,“剿匪?将军好大气魄,你莫要以为我圣母教是好拿捏的!” “交出杨广,饶尔等不死。不然今天我就要血洗石子冈!” 任忠将腰间佩剑高高举起,只要一个手势,这五千精骑就会如洪水般转瞬即到! 常歌行终于赶到,他悄悄拽了一下萧美娘的衣袖,悄声说道:“谷底作战不宜我方,我拖住他们,你赶快带人向丘陵上撤!快!” “我大梁子民岂会是贪生怕死之徒,我人数多于他们,还会怕了他们不成!” 常歌行承认,萧美娘在这个时代也算得上女中豪杰,不然也不会在短短时间内发展出圣母教这么大的地下势力,还能自由的游走在黑白两道,全然不吃亏。 但对于两军对垒,萧美娘就真的弱爆了。如此打下去,恐怕整个石子冈都会葬送在此役,横尸遍野便是未来的惨象。 若是李秀宁在此,断然不会冒冒失失的与陈军对垒。而是将兵力屯集一处,散布零星兵力在各个丘陵,虚虚实实间扰敌、疲敌,虽然不至于全胜,也不会惨败! 常歌行无比郑重的扶着萧美娘的双肩,眼睛直视着她,“美娘,听我说!现在是战争,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带人赶快撤!不然就来不及了!” 萧美娘看到常歌行一反平日里的痞赖之态,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那你怎么办?” 常歌行笑笑道:“我可是让陈人闻风丧胆的大隋晋王,放心,活着的我更有价值,他们不会轻易伤害我的!” 萧美娘点了点头,“一定要活着!” 言罢,也不再拖泥带水,转身向后走去。萧美娘对于打仗虽然并无经验可谈,但这并不影响她的智慧。 她命后队之人,将火把递给前队之人,然后趁着夜色偷偷向着两座丘陵撤去。如此,就算陈骑兵攻来,也能为圣母教保留下火种。 常歌行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拖延时间,他拿过一支火把,向前走了几步,把火把放在近前,让自己的脸面尽可能的清晰些。 “任将军,可知我是谁?” 任忠探着头,看着常歌行有些昏暗的五官,眉头紧锁,“哪来的无知小子,本将军哪里会认识你这等无名之辈,众将听令。。。。。。” “哈!哈!哈!” 常歌行一阵大笑,打断了任忠的将令。 “真是可笑啊,任将军,萧平仲那小人告密时难道没有附上本王的肖像?” “你是杨广?” 任忠有些惊疑的问道,但凡皇家子弟哪个不是贪生怕死之辈,断没有束手就擒的道理! “对,老子就是杨广!快快绑了我,好吃好喝伺候着,不然六十万大隋将士绝对会杀你们个亡国灭种!” “呵!呵!哪里来的混小子,在这里大放厥词!若你是杨广,老子就是那大隋皇帝了,哈!哈!” 常歌行本来做的是浑水摸鱼的打算,但看到不等自己用力,任忠已经把这潭水判定为死水,晋王殿下这条大鱼断然不会在里面! 他就有些不服气了,自己的气质虽然随意了些,但前世好歹也是腰缠万万贯的人,没有皇家贵气,好歹也有些贵重金属的贵气吧! 常歌行无奈之下抽出英雄剑,“任将军,看到这柄宝剑了没,这可是晋王的贴身之物,有它在此,你还敢怀疑本王的身份吗!” 任忠眼中的怀疑之色更重,“这个晋王果真是个贪生怕死之辈,为了保命竟然将如此神兵都赠与了他人!我听说晋王的贴身之物乃是一块灵玉,乃大隋天子在其满月所赠,逆光看去隐约可见晋王名讳,你可拿得出?” 常歌行一阵的懊恼,那块玉佩是他的贴身之物不假,可他已经送给了朱贵儿,此时哪里拿的出! 任忠看到常歌行满脸难色,得意的捋着胸前长髯,一阵自得。这等李代桃僵的小伎俩,哪里骗得了老夫! “小兄弟,我看你也是一条汉子,切莫做了杨广的替死鬼,老夫放你一条生路,快快离去吧!” 常歌行心中一喜,可看到去而复返的萧美娘心中一阵感动! (本章完) 第116章 死战(一) 佳人如斯,芳心如此,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老爷们儿,断然没有独自逃生的理由! 随着最后一波人撤离,留下之人也不足之前四分之一,每个人的手中都握着不下四支火把,远远望去,仍是一片星海,绚烂之极。 萧美娘将半边身子依靠在常歌行怀里,此地虽然肃杀之气弥漫,但这个怀抱却是温暖如春! “任将军的好意本王心领了,本王断然不会独自逃生,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任忠心中好笑,这个小子还真的把自己当成王爷了,一口一个本王的,说的好生顺溜。放他一条生路,他都不要,也是愚蠢的可以。 但看到萧美娘对常歌行如此,心中瞬间便勾勒出一场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穷小子爱上了高高在上的头领,怎奈身份悬殊,虽然多处努力,却一直未见效果。 至此危难之际,女头领幡然觉悟,自己原来也一直喜欢这个穷小子,如此一对亡命鸳鸯,老夫定当好好成全! 任忠佩剑斩下,两千骑如坠落的流星群般,向着谷口的圣母教众人砸去。流星坠落前是一道风景,一旦坠落在地面上却是一场灾难。森林燃尽,大湖蒸干,山崩地裂,人畜无生! 常歌行紧张的看着飞奔而来的骑兵,阵阵马蹄声自谷口传入丘陵间,然后在丘陵间不断回响,辗转千回又再次回到谷口,重重叠叠震慑人的精神。 以步兵对抗骑兵,非训练有素之军不可为、非严密协作之军不可为、非无畏之军不可为。显然,圣母教众人完全没有对抗骑兵的资格,如果不出意外,接下来便是一场一边倒的屠杀! “掷火把!” 常歌行大呼一声,将仍在发呆的众人惊醒。 一支支火把带着四散的火星,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弧度,千支火把齐飞,比前世烟花表演更加的震撼人心! 有的火把摔在地上,带着残余的火光继续燃烧,转眼间便被马蹄踏碎,剩下青烟袅袅纪念着以往的光辉。 有的火把还未落地便被陈国骑兵挡开,犹如一支破败的花朵干枯在秋季。 有的火把打在马身上,只是让马匹稍微顿挫,别无他用! 常歌行皱着眉头看着这一切,陈国骑兵果真受过严格的训练,上阵的马匹根本不畏火。 此时逃跑已然来不及,战马冲到,就会变成一场毫无悬念的屠杀。 萧美娘俏目生寒,一副决绝模样。她手持手下人递过来的长鞭,稍前半步,隐隐有维护之意。 常歌行英雄剑出鞘,自己堂堂一个大老爷们儿怎么能让佳人保护?他跨步上前,干脆站到了萧美娘正前面,把佳人娇躯挡了个结结实实。 萧美娘看着眼前宽大的肩膀,一股暖流自心底升起,涌向双眸,化为热泪滴落。她带着微笑,轻轻拭去。绝世妖娆洗涤一空,如今看来,也如一朵白莲花盛放。 即便今天葬身石子冈,也是了无遗憾,古语常言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此去黄泉也不孤单,只是不知饮下孟婆汤,来世是否还相识。 “杀!” “兄弟们冲啊!” “保护圣母大人!” 。。。。。。 圣母教教众,拿着手中五花八门的兵器率先冲了出去,如一朵浪花义无反顾的拍向礁石,出了粉身碎骨外,再无其他结果。 很快,陈军骑兵与圣母教教众狠狠的撞击在一起,双发人数虽然差不多,都在两千人左右,但行军作战的能力却相差十万八千里。 陈军是两千头恶狼,圣母教教众却是两千余绵羊,虽然是发了狂的绵羊,但依旧改变不了其本质。 陈军骑兵队列不变,如数把钢刀将教众分割成数股,像是厨师切割肉片般轻松自如。但凡骑兵飞驰而过,都会有圣母教教徒倒在血泊中,就算侥幸避过一击。也还会有第二刀、第三刀、第四刀。。。。。。 源源不断的陈军骑兵,挥舞着利刃,如一张布满毒牙的血盆大口,将无数生灵吞噬,将无数血肉嚼烂磨碎! 有一拿着锄头的中年汉子,隆起的肌肉显示着其中的力量。他紧张的看着逼近的骑兵,将手中的锄头握得紧紧的,就如他平日里农耕一般。 陈军骑兵身体微侧,两腿紧夹着马鞍,一手握着缰绳,一手挥舞着马刀,斜劈而下。快马加上下劈的力道,使得刀速快的异常,中年汉子下意识的挥起锄头,便向下砸去。 “当!” 锄头与大刀撞在一起,发出一声脆响,陈军骑兵并不停留,一击不中便继续向前飞驰。 中年汉子,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是劫后余生的欣喜。 只是,笑容还未完全敛去。一道寒光便在脖颈处闪过,留下一道血痕。 他目光有些呆滞,缓缓抬起手,触摸了一下伤口,本来浅浅的红痕便如决堤的河水,大片的血水在红痕处奔涌而出,再也无法阻挡! “血!” 他有些惨白的嘴唇喃喃道。 他用尽全身力气,死命的捂住伤口,希望生命的温度可以继续在他身体里存续。可是,血液顺着手指缝仍是流个不停,连那赖以生存的锄头都被他丢在了一旁,他实在是拿不住了! 可是这一切还没有终结,又有数骑自他身边飞驰而过,又在他身上留下了数道恐怖伤口,最后一刀更是砍在了他的脸上,使得本来憨厚的面目显得狰狞了许多,宛如来自地狱的恶鬼。 终于,他的手无力的垂下,直挺挺的倒在地上,任由后来的马匹践踏,不多时已经残破不堪,再难以辨认。 圣母教教众如一群待宰的牛羊,不断有人倒下,挣扎、哭喊、绝望充斥着石子冈。 萧美娘手中长鞭甩起,如一条吐着信子的灵蛇,在空中蜿蜿蜒蜒,缠绕在一名陈国骑兵的脖子上。萧美娘眸中冷光乍现,右臂用力,那名骑手如脱离了地球引力般,从马上飞腾而起,在空中划过一个难看的弧度,“噗!”的一声狠狠的摔在地上。 长鞭收回,那名陈国骑兵已经气机全无。 (本章完) 第117章 死战(二) 圣母教教众转眼间便死伤大半,大片的殷红血液仍在潺潺流动,并未完全凝结。这场杀戮实在是来得太快,终结的也太快。 陈国骑兵的冲势终于暂缓,圣母教教众聚集在一起,以一个圆阵提防着在周围不断游走的骑兵。 萧美娘与常歌行被保护在了最里面,这些都是最忠心耿耿的大梁遗民,也是最虔诚的圣母教教众,昔日的大梁公主,今日的圣母,便是他们全部信仰所在。为了这个信仰,为了萧美娘,他们可以甘心赴死,无怨无悔。 陈国骑兵在这轮杀戮中并未折损一人,只有一人被轻微摔伤,还是因为胯下战马被堆积的尸体不慎绊倒所致。 两千骑兵形成一个庞大的圆圈,以不紧不慢的速度旋转着。即便如此,也激起了阵阵黄烟,庞大的烟气呛得被包围之人呼吸急促,咳嗽连连! 常歌行轻掩着口鼻,满耳都是振聋发聩的隆隆马蹄声,一眼望去滚滚黄沙遮天蔽日,只看到影影绰绰的骑兵,却看得十分不真切。 避人耳目,如此之下更增添人的恐惧心理。 “投降!” “投降!” “投降!” 。。。。。。 陈国士卒在外围不断的叫喊着,以求进一步打击被围之人的士气。冷不防会有箭矢射来,伴随着的是一声惨叫。显然,陈人并没有真心想要杀死这些人,他们要的是不断的施压,不断的震慑,直到被围之人精神崩溃,自动投降。 毕竟,活着的人,始终比冰冷的尸体要有价值的多。况且,晋王杨广很可能就在里面。还有就是,萧美娘这个娇滴滴的美人,若是献给了陈国国主陈叔宝,绝对是大功一件,比斩敌将首级还要有效得多! 陈叔宝的好色之名,可是家喻户晓的。 漫天黄沙起,震人心碎马蹄声。伴随着同伴不断的哀嚎,随时斩下的刀兵,这一切都让人心存畏惧。 若是一般匪类,早就缴械投降了。可是,圣母教教众毕竟不是一般的山贼土匪,他们虽然没有经过系统的战事训练,但他们都是教徒,心中有着铁一般的信仰。 先不论这种信仰是封建迷信也好,是先进科学的也罢。但就是这种信仰,使得他们在如此威压下,没有立即分崩离析! 亡国之人,如无根浮萍。今有故国公主在此,就算悉数战死,也是大梁王朝不朽的荣耀! “杀!” “冲啊!” “宁死不做孬种!” 。。。。。。 喊杀声从两侧丘陵上传来,原来是方才撤退之人,又杀了回来。明知是死地,而欣然赴死,真勇士也! “回去,你们快回去!回去啊。。。。。。” 萧美娘眼角挂着泪水,声嘶力竭的嘶吼着。他们都是大梁的好男儿,不应葬身于此,只要他们还活着,复兴大梁的火种便没有熄灭。 常歌行一把抓住想要向外冲的萧美娘,“冷静!不要冲动!你若是有个三长两短,这些教徒断然没有偷生之念,恐怕都要为你殉死!” 常歌行分析着眼前的局面,或许只有拼死一搏,才能在九死一生中逃出生天。 一念至此,常歌行拔出英雄剑,高高擎在手中,分开众人走上前。 “大梁的好男儿们,抛洒热血的时候到了。我们要让他们知道,大梁虽然亡了,但大梁人的骨气还在,杀啊!” 常歌行率先冲杀过去,抱着死志的圣母教教众也都嗷嗷的拿着手中的兵器,朝着一个方向冲了过去。 萧美娘从最初的哀婉中清醒过来,想到常歌行哪里会什么武功,如此贸贸然上前,不是给陈军送人头嘛! 她看准常歌行的去向,纵身而起,落在常歌行身边,护卫在旁。 “你又不会武功,冲什么冲啊!”语气中透露着责备,但关心之意却是占了多数。 “呵!呵!看我们夫妻同心,杀个陈贼片甲不留!” 说话间,一骑向着常歌行飞驰而来。陈兵看得真切,就他叫嚷的欢实,隐隐间便把常歌行当作了贼首。 不等常歌行出剑,一道残影便向着陈兵袭取,却是萧美娘提前甩出了长鞭,鞭子缠绕住来人脖颈,用力下已经是喉咙碎裂,窒息而亡! 陈军骑兵起初距离圣母教教众并不远,只有二十余米罢了。骑兵失去了长途袭取之利,便失去了速度与冲击力。两边交战,虽然也是一边倒的战斗,但绝没有之前如收割麦子那般惨淡。 随着圣母教数百教徒永远的化为冰冷的尸体,陈军骑兵的冲势终于渐缓,再也没有了来去如风的潇洒。他们被迫驱赶着马匹与教众们陷入一场混战,一时间马嘶、人喊之声充斥着整个战场。 随着自丘陵上杀回的教众加入战团,这个战场更显胶着。陈国骑兵虽然久经战阵,但战马失去了速度、失去了机动性,实力大大折扣。唯有仗着均高临下的优势,继续屠戮,但已经开始出现伤亡。 教众们没有经受过正规的训练,全然不知与骑兵作战的诀窍。打马屁股的有之、削马腿的有之、砍马头的有之、轮着镐把打骑兵的亦有之。。。。。。 如此死缠烂打之下,骑兵还可以勉强应付,但也是顾头顾不上尾,防住了搂头一棍,却挡不住腿上一耙。 真正苦的还是战马,战马心里苦啊。虽然经过正规训练,行走坐卧向来中规中矩,也知必要时人立而起,来个马踏飞燕。可是如此混乱的阵仗却是从来没有经历过,感觉臀部阵阵的火热,一看就是老司机下的黑手。不!应该说是老车把式! 偶有骑兵跌落马下,便是一阵耙子、叉子、棍棒猛打,想要速死尚不可得。与其说是在战场上被杀死,还不如说是受重刑而亡。尸体上充斥着各种工具的痕迹,没有一寸皮肤是完好的,死状可谓凄惨之极。 教徒们攥着各种什物,本来用作劳作的工具,如今成了收割生命的武器。血线顺着木质的把柄,不断蔓延,将木材的每一条纹路统统填满猩红。 (本章完) 第118章 死战(三) 耙子上、叉子上似乎还带着碎肉,随着教徒们的挥舞不断招摇。这一切的一切都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如盯着大红颜色的公牛,彻底陷入了疯狂。 人在保持理智的时候可以称为人,一旦着了疯魔,释放了最原始的野性,那么,就会变得与野兽无异! 他们疯狂的攻击着每一个敌人,即便陈骑兵已经身死,他们也会一拥而上,直到彻底的将死尸捣碎,脑浆与内脏流的满地都是,混合着猩红的鲜血,使得看者不忍,闻者作呕! 耙子被砍断木柄,又如何?还有牙齿!向着脖子脉搏跳动处下口,饮尽敌人的鲜血,然后咧着猩红的牙齿,向着陈人一笑,诡异又惊悚。 “疯了!这群人疯了!” “魔鬼,他们竟然喝人血!” “圣母教果然是邪教!” 。。。。。。 陈国骑兵终于感觉到了一丝震颤,他们奉命捉拿晋王杨广,是为了那悬赏的千户侯而来,只要捉拿到杨广,便可一步登天,灭绝圣母教也只是捎带立些军功罢了。他们没有想到过死亡,也不曾抱有死亡的决心。但现在,死亡真的降临了! 萧美娘一条长鞭舞动得密不透风,在她周围形成了一个方圆数丈的真空带,陈国骑兵在周围逡巡不敢近身。因为但凡靠近一点儿的统统被扭断了头颅,虽然不如鲜血淌地来得震撼,同样冷血之至。 常歌行则站在萧美娘身边,双手拿着英雄剑一副猥琐模样,地上六七条马腿还有仍在挣扎的战马,便是他的战绩。但凡来人,萧美娘正面招呼,他则鬼鬼祟祟的去砍马腿,让如此神兵去伤畜生,委实委屈了些。 骑兵一旦失去战马,便如掉了毛的凤凰,比之一般的步兵还不如,很快就成了萧美娘的鞭下亡魂。 在不远处掠阵的任忠,皱着眉头看着这一切。眼前的战况实在超出他的想象,两千精骑即便对上万如此战力的农夫,也应该如切菜般简单。眼下的胶着,绝对是不应该出现的。 任忠隐隐感觉有些不安,虽然不知道这种不安来自哪里,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多年的军旅生涯,凭着这种对危险的灵敏嗅觉,他多次死里逃生。 必须速战速决,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传令,我方作战人马撤出战场!” 随着传令兵飞马而去,正在混战的陈国骑兵,纷纷脱离战场,向着圣母教教众两翼撤去,即便已经举起的屠刀,也及时收手,这就是军令如山! 整片战场到处都是死尸,血液浸透了贫瘠的土地,踩上去尚带余温。四散的火把零散的分布,在尸体间冒着黑色烟气,在微风的荡漾下张牙舞爪,如不甘的灵魂在咆哮、在呐喊! 偶有未熄灭的火把继续燃烧,将地上的鲜血烤的干裂,发出一阵阵难闻的焦臭,这是死亡的气息。 圣母教近万人,经此一役剩下的不足三千。还包括尚在呻吟、苟延残喘的人们。 萧美娘额头上挂着一抹血痕,那是陈国人的鲜血,她不愿拂去,他要牢记今天,大梁人的鲜血不会白流! 如果有高僧在此,肯定口称阿鼻地狱,然后无奈摇头。亡灵太多,不甘太多,枉死太多,度不得! 任忠面对如此尸山血海,表情没有一丝变化,他是军人,他是陈国的战士。自参军第一天起,他就告诉自己,军人就应该铁血。 战刀挥下,直指圣母教教众。余下三千人马顿时化为一阵狂风,向着常歌行一干人等斩去。冰冷的战刀在皎洁的月光下熠熠生辉,更显清冷,充满了饮血的渴望。 常歌行舔了舔有些干渴的嘴唇,轻轻啐了一口,“这个任忠是要铁了心的赶尽杀绝啊!” 萧美娘忘了他一眼,“怎么?后悔了?” “笑话,我是谁,可是堂堂的大隋晋王,吐出的吐沫都是一个钉,怎么会后悔!要是能和美娘葬在一个冢里,也是一件风流韵事!到时候咱们俩摆一个什么姿势好呢?就怕姿势太开放,让那些考古的女娃娃看了脸红!” “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思花花!你当真不怕死!” “怕,当然怕死!天下还有那么多美女等待我去征服,实在可惜!” “若今天不死,奴家就为夫君多寻觅几个美女!” “此话当真?” “都是快死的人了,我有必要骗你吗?” “哈!哈!哈!我家夫人果真心胸开阔!” 说话间,常歌行向萧美娘的胸脯瞄了一眼,果真是宽大的很。 萧美娘出奇的没有娇怒,也没有害羞,而是大大方方的转向常歌行,让他一饱眼福! 常歌行顿时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美人之恩,不敢辞! 他跨步向前,直视飞驰而来的陈国骑兵,英雄剑扛在肩头,满脸的痞气,似乎要一人单挑整个骑兵般。 “一群狗、娘、养的,来啊!老子不怕你们!” 冲在最前面的战马发出一声长嘶,似在回应常歌行的挑衅。不等常歌行再次开口,一道更加嘹亮的马嘶自身后传来,宛若王者一般,对之前的马嘶表示不屑。 虽然只是一声,但这道马嘶似乎有着独特的魔力,竟然洞穿了整个战场。让一往无前的马队都产生了一丝停滞,若不是骑兵快马加鞭的抽打,这三千战马,撂挑子的可能都有。 常歌行回头看去,一个模糊身影自夜幕中缓缓走来,借着若隐若现的火光,可以看出那是一团白色。随着来者的接近,常歌行爆出一句粗口。 “该死的小白,老子都快死了,快点儿!” 来者正是小白,听到常歌行的训斥,它十分不满的摇了摇头,竟驻在原地不再前行。 萧美娘见此,嘴角难得露出一丝微笑。长鞭在空中划过一道曲线,甩出一个鞭花。 “啪!” 本来还得意异常的小白,浑身一个激灵。一双马眼直勾勾的盯着长鞭,像是见到了失散已久的情人,专注、深情! 突然,小白摇晃起了马尾,一看就是和宠物狗进行过深入的学习。在常歌行惊掉眼镜的目光下,它撒着欢,屁颠屁颠的朝着这边儿跑来! (本章完) 第119章 死战(四) 常歌行很是不屑的瞧了一眼小白,这副奴颜婢膝的样子,真是让人看不起,怎么就一点儿也不像我这个英明神武、威武不屈、富贵不淫的主人呢? 此时的小白也是满心的无奈,之前的短鞭打在身上就够疼的了,要是换了这长鞭,还不要了本马的小命。一念至此,小白抛弃了作为一匹骏马的最后一点儿节操。 小白跑到近前,连理都没理常歌行这个正牌的主人,而是讨好似的来到萧美娘跟前,垂着头、晃着尾、竖着耳,一副可爱模样,只是个头稍微大了些,远远达不到小鸟依人的效果。 萧美娘飞身上马,摸了摸小白的鬃毛。 “上马!” 常歌行拉住萧美娘的玉手,只觉得一股大力自手臂传来,然后自己就离开了地面,稳稳的坐在了马背上。没想到美娘看似娇弱,却有着如此神力,难道这就是武功的效果? 常歌行环着萧美娘的纤腰,不断摩挲,闻着若有若无的淡淡幽香满脸享受。 一匹白马卓然而立,独对数千骑兵丝毫无惧。坐在前面的萧美娘手持长鞭,俏脸上满是坚毅。坐在后面的常歌行则一手擎着英雄剑,一手环着蛮腰,这次倒不是为了占便宜,而是联系小常,随时启动医疗系统为萧美娘疗伤。 恶战之下,谁也不能保证不受伤。有一个超级变态的医疗系统在,简直就是一个作弊器。 “大梁将士们,随我冲!” 萧美娘一骑当先,率先朝着陈国骑兵冲去。 任忠冷峻的脸上终于了有了一丝变化,以一骑对三千,简直就是送死,如此巾帼今日就要殒命在此,真乃红颜薄命! “小白,我相信你就是传说中的马首,今天就看你的了!” 小白似是听明白了萧美娘的话,面对如潮水般袭来的战马丝毫不惧,一双马眼中甚至闪过不屑。 “嘶!” 小白一边奔驰,一边发出一声长嘶。与之前应答的嘶鸣不同,这次的音调复杂得多,像是在传递某些复杂的内容。 就在陈骑兵打算辣手摧花,将萧美娘斩落马下的时候,却发现胯下战马突然不动了。稍微离小白近一些的,甚至挂起了倒档,主动让开一条道路,就像臣民在迎候君主!任陈骑兵如何鞭打,就是纹丝不动! 萧美娘心中大喜,果然是传说中的马首! 趁此空闲,小白撩开蹶子,从陈国骑兵阵列中穿插而过,只留下那些目瞪口呆的陈兵。当了这么些年的兵,从来没有遇到过像今天这般如此诡异的情景。 任忠虽然算得上久经战阵,但论见识绝对比不上从小接受皇家教育的萧美娘。马首之说,也只是在一些孤本中有所提及,传说中马首乃是天马所化,得马首者便能号令天下骏马,组成无与匹敌的强悍骑兵,征伐天下。 待小白跑出去百丈,陈军战马才从战战兢兢中缓和出来,看着小白跑过扬起的尘沙,依旧是一副惊惧模样。 任忠虽然心中气急,但好歹圣母教教众并未完全逃出,跑了两个人完全是无足轻重的事情,但他很快就改变了注意! 常歌行知道自己与萧美娘虽然可以逃出升天,但那些教众恐怕就要遭殃了,如果圣母教死伤殆尽,以萧美娘的脾气,势必不会独活。 “哈!哈!谢任将军不杀之恩,待我回到隋营,肯定要求陈叔宝好好奖赏你。若你今天杀了大隋的晋王,他日隋军攻破建康,陈叔宝定然会人头落地。但你今天给了我一条活路,改日我也定当给他一条活路!我杨广可是知恩图报之人!” 任忠愤愤看着在白马背上得瑟的常歌行,从牙缝里憋出几个白森森的字:“你真的是杨广!全体出击,擒拿杨广,生死不论!” 常歌行拉仇恨的行动功成圆满,陈国五千余骑,化为剧毒的黄蜂,激起滚滚烟尘,直奔小白而去。陈骑兵再也没有了整齐的阵列,以五千骑对战一骑,肯定是十拿九稳的事情。阵列?那只是与实力对等的军队对战时才用得上的。 现在,只是一场狩猎!常歌行就是那会爆出顶级装备的小怪,明显就是先到先得,后到的连汤都喝不上。 用争先恐后来形容陈骑兵的心情是再恰当不过的了,功名利禄、美女娇娥、光宗耀祖就在前面。若他们真的有所遗憾,就是恨自己的马儿只长了四条腿,没有八条腿的蜘蛛那般优秀的基因! 每每有陈战马接近常歌行,小白便是一声长嘶,陈战马很配合的浑身一抖,四蹄放缓,很默契的与小白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战马上的骑兵,一手抽打着马匹,一手紧握着缰绳,一副纵马疾驰的样子,只是战马跑得却是很优雅,完全跟不上他们建功立业的心情。 这一追一逃间,出现了一种很有趣的场面。前面的小白作为领跑者,跑得悠闲之极,走走停停间,完全是一副旅游的心态。 后面的战马追得躲躲闪闪,完全是一副不敢快跑的节奏。 一时间圣母教妖法作怪之说在陈骑兵间疯传,不然任谁也解释不了如今的诡异! 任忠紧锁着眉头,作为战场舔血的大将,他当然不会相信什么鬼怪之说,也不会相信圣母教妖法作祟,一切事情自有缘由! 他相信的只有刀口的血与伏地的尸体! “弓箭准备,射杀!” 任忠下达了一个果断的命令,既然马不能近,那就让攒射的箭矢饱饮大隋这位尊贵之人的鲜血吧! 陈骑兵收起战刀,双腿控住马腹,两手持弓箭,拉起弓弦宛如满月,让人不敢怀疑里面蕴藏着的巨大力量。 “嗖!” 任忠首先发出一箭,箭矢的破空声如一声鬼厉的尖叫,刺破了整片战场,带着索命的啸声直奔常歌行的后心! 无数箭矢跟风而至,像是一场突至的狂风暴雨,要将常歌行淹没在血泊之中。 “小白,你要是不想和刺猬结亲戚的话,就快点儿!不然,今晚你肯定是一匹里焦外嫩的烤全马!” (本章完) 上架感言 常歌行手按英雄剑,目光炯炯的看着骁果军团:“我军经过数月苦战,今日终得上架!你们觉得这功劳是谁的?” 一兵士高呼:“乃是晋王殿下英明领导!” 看那真挚的眼神,拍马屁一道简直到了如火纯青,能够以假乱真的地步。 常歌行拔出英雄剑,寒光乍现,使得那兵士肝胆欲裂,却不知今天这马屁结结实实的拍在了马蹄子上。 “当着这么多读者的面,你胡说些什么。这都是老少爷们儿的功劳!这都是各位朋友的支持!以后上阵杀敌,心里念着读者,你们就会获得永恒的力量,知道吗?” “知道!” “知道!” “知道!” 。。。。。。 常歌行摆摆手:“这还不是最重要的,若你们当众谁独受读者恩宠,还会百折不死、九死还生、高官厚禄、娇妻美妾之日可待,就连我这主角的光环都要分给你们一些!还不快快散去,想好下次出场的台词与动作,争取一炮而红!” 待众将士散去,常歌行缓缓将脸转向镜头,梳理了一下本来就是一丝不苟的头发,道:“各位读者,本书情节陆续展开,其中的隐线在公共章节中只是匆匆露了一面,便消声匿迹。再今后的情节中,会慢慢浮出水面,最后的结果绝对让你们大跌眼镜!作为男一号的我,征服世界的脚步刚刚迈开。中原之国,只望中原之一统。始皇虽为千古一人,也只是一统六国、肃清边患便止。大隋帝国断然不会凭长城据守,将长城变为内城才是吾之所愿!至于女主,咳!咳!作者不让我滥情,想要抱得美人归,还需一番周折!” 感谢各位读者的支持,作者顿首以拜!支持正版哦! 从现在到零点后,万字更新奉上! (本章完) 第120章 重甲兵再现 小白马耳微微折动,虽然没有扭转马头,却也感觉到了危机的降临。这就是作为动物的天性,它们往往比人类更能感知环境中的危险。 不用常歌行赘言,它已经四蹄发力,要在箭雨降临之前逃离这片区域。 “叮!” 第一支箭矢落地,半支箭身插进坚实的土地,犹在颤抖的翎羽,显示着蕴藏的巨大力道。 紧接着,箭矢渐次落地,密密麻麻的插在地面上。颤抖的箭尾,嗡嗡作响,如千百只毒蜂在耳边缭绕,挥之不去。 “叮叮”的箭矢落地声,越来越近,常歌行甚至感觉到有箭矢从耳边划过,阵阵啸声刺得耳膜发疼。 “啊!” 常歌行痛呼一声,一支箭矢已经斜刺进肩膀,巨大的力道下,使得他身子一沉,他甚至听到了肩骨裂纹的声音。 他毫不怀疑,若不是他平日里注意补钙,骨头长得还算结实,这支利剑绝对有贯穿肩骨,射入腔内的可能。虽无性命之忧,但阵阵的眼黑却是做不得假的。 萧美娘向后挥动长鞭,不是杀敌,也不是打落袭来的箭矢,而是用鞭子将常歌行与她牢牢的固定在一起。不然,受伤的常歌行再加上坠马,顷刻间就要去找阎王喝茶。 她伸手自常歌行腰间抽出英雄剑,舞出无数剑花,在这两人一骑头顶形成一顶寒光阵阵的顶盖。但凡箭矢飞落,大多都被斩成了数段,有个别的漏网之鱼,却也没有造成致命的伤害! 不知是萧美娘有心还是无意,数支箭矢紧贴马腹掠过,虽未射中,却刮去了一层皮毛,一条条血线在雪白的毛色中,显得格外刺眼。 吃痛之下,小白也彻底的明白了一件事,今天若是不拼命,恐怕就要没命。 “嘶!” 小白发出一声怒吼,真正使出了吃奶的劲儿。蹄子踏过土地,伴着激起的烟尘,还有碎裂的地面,面积不大,却可见其中力道之大。 小白犹如从自吸式升级到了涡轮增压,速度陡然间提升了一倍,真正达到了千里良驹的标准。 随着小白最后一步踏出,常歌行等人终于摆脱了箭矢的覆盖范围。回头看去,密密麻麻的箭矢插了一地,似是顷刻间长出的铁杆庄稼,风吹不动,雷打不坏! 任忠盯着插在常歌行肩头的箭矢,眼冒精光,本来冷峻的面庞,显得更加阴郁! “快马上前,射杀!” 他简单的下达了命令,晋王杨广必须死,不然自己放走杨广的流言就会传入陈叔宝耳中,再经过有心之人的搅风搅雨,恐怕就要生出惊天的波澜,自己这颗人头定然不保! 常歌行捂着肩头的箭矢,一边招呼小常:“快点儿,启动医疗系统,疼死我了!” “我伟大的主人,您有点儿医学常识好不。箭矢未拔,怎么能擅自愈合伤口呢!” “我、擦!” 常歌行爆出一句粗口,舔了舔有些干渴的嘴唇。伸手反握住箭矢,只是稍微用力便有一阵剧痛袭向大脑,差点让大脑直接短路。 前世那些伸手拔箭矢的镜头果然都是剧情需要,若是贸贸然拔下来,非要带下半斤血肉不可,简直与自杀无疑! 在天际有红光范处,有如初升的朝阳为地坪线抹上嫣红。 随着小白的奔跑,那道模糊的嫣红也越来越清晰,依稀可以辨别出那是无数独立的烟火,组成的亮线! 萧美娘紧咬朱唇,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那道火光,眸子里同样有一团小小的火焰在燃烧。若是来者是陈军,他与常歌行恐怕真的要做一对亡命鸳鸯了。 若是友军。。。。。。 萧美娘想到这里,就连她自己都不自觉的一阵自嘲。友军?自己等人哪里来的友军! 回返肯定是死路一条,向前还可赌上一赌。一念至此,萧美娘一鞭打在小白屁股上,同时发出一声轻喝:“驾!” 小白吃痛之下,四蹄猛蹿。心里叫苦,这可是货真价实的虐待动物啊!只是这个时代并没有什么动物保护法,小白只怕是投告无门,只能白白的蒙冤! “踏!踏!踏!” 前面的蹄子声越发的清晰,只是这声音却是沉重了许多,节奏也慢了许多,完全不像是快马的声音。 常歌行伏在萧美娘肩头,眼中露出一丝不可置信的神情。 在隐隐的火光下,有乌黑寒光不时闪烁。虽然没有前世不锈钢那般耀眼,却有一股特有的寒气,直刺心腹,让人心生畏惧! 那是一头头身披重甲的凶兽,从头到脚都被黑漆漆的铠甲笼罩,在正前面更是悬挂了一面厚盾,上面雕画着一副狰狞的鬼怪图腾,在晦明的光线下,令人毛骨悚然! 尤其是头上的一对粗壮犄角,更是寒光湛湛,若被其刺中,肯定非死即伤。 在凶兽的后面是一辆巨大的战车,战车的正中间点燃着一团篝火,算上驾车之人,总共五人。 让常歌行感到熟悉的正是这些士兵,虽然看不清面貌,但身上的装备却是异常眼熟。 头戴头盔,只在眼睛处留下一道小缝,勉强视物,箭矢都难以攻进去;身披重甲,看那大了数号的人形,不难看出这些铠甲的厚重;关节处经过特殊处理,虽然同样厚重,却可以活动自如。 “重甲兵!” 常歌行心头闪过一个名词,当初韩擒虎大破陈国江南渡口大军时,正是用的这支部队! “美。。。。。。娘,快!与前面部队汇合,是自己人!” 萧美娘眼前一亮,生机就在前面,又是一鞭子打在小白的屁股上。 “晋王在此,尔等还不快快救驾!” 萧美娘一边催马,一边高高举着英雄剑! 在战车的最后方,一辆更加巨大的战车由两匹凶兽拉着,上面却是乘坐了六人。 多出来的一人,身材娇小,并没有穿戴重甲,只是穿戴了一身普通轻甲,看起来英姿飒爽。 本来焦急的神色,待看到英雄剑后,双眉间就皱成了一个可爱的“川”字! “真是一个没良心的家伙,自己拼命救他,他却与这狐媚子厮混!” (本章完) 第121章 恰好也见过猪跑 车阵打开一个缺口,放小白一行人进去。常歌行等人这才看清战车的如山真面目,战车两侧装有宽大的刀刃。 轮轴处一杆三棱椎体突出三尺有余,随着车轮的极速转动,不断的绞动,比前世的绞肉机还要锋利百倍。 巨兽身上披着的重甲,布满了倒刃,若是撞在人身上,顿时就是千刀万剐的下场。 五个重甲士兵,手执开山巨斧,如一尊尊冰冷的杀伐机器,严阵以待,随时都有可能将眼前的敌人撕成碎片。 待小白进入车阵后,打开的缺口很快恢复,战车并没有因为常歌行的到来而停止,依旧隆隆的向前撞去。因为,这支队伍的主帅还未喊停。 萧美娘勒住缰绳,小白马蹄渐止美目含着笑意看着战车上飒爽的李秀宁。显然,李秀宁也发现了萧美娘,回以注目礼。目光中有审视、怀疑还有比较。 两女的目光在空中碰撞,一个妩媚如春,一个飒爽如秋。春与秋似乎并不搭边,因为中间还隔着一个火热的夏。但,大凡有些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春秋之后便是战国。 两女中一个是当朝国公之女,自幼接触军旅;一个是前梁公主,见识自然不凡。 萧美娘眉眼弯成新月,娇滴滴的道:“妹妹见过姐姐!” 李秀宁依旧是一副酷酷的表情,语气中颇显英气,“妹妹当真是人比花娇,晋王殿果真好福气。” 萧美娘一声“姐姐”,自然间就放低了身段,言语间没有刻意逢迎,却也不讨人厌烦。 她笑魇如花,如一阵春风抚过肃杀的战场,就连李秀宁满脸的凝重都缓和了不少。 “姐姐也是倾人城国,晋王殿下真是好福气。” 常歌行自萧美娘身后颤颤巍巍举起右手,证明着自己的存在。 “你们姐妹俩有大好的时间去沟通感情,在耽搁下去,我这好福气之人恐怕就要去演西游记了!快,帮我把这该死的箭给弄出去!” 两个士兵将常歌行自马背上扶下来,伤口已经不再有鲜血流出。褐色的血痂与惨白的脸色对比之下,更显凄惨。 李秀宁自战车下来,眼睛有些发红,堂堂的皇亲贵胄,何以有如今的境遇。 她按了一下伤口周围,惹得常歌行一阵痛呼:“秀宁,我知道之前对你不好,经常欺负你,还占你便宜,可你也不能这么明目张胆的打击报复吧!” 李秀宁羞恼之下,本来抬起的小手,又在伤口上狠狠按压了一番,直到献血淋漓。如霜俏脸上,涂布一层淡淡的红晕,如冰川在迎候朝阳。 痛的常歌行眼泪在眼眶中不断打转,说好的温柔如水呢,老子要回去,找那些不靠谱的作者算账! 李秀宁自腰剑拔出一把短刀,刀身合在掌心刚刚好,是一把居家旅行必备的防身利器。 短刀在火把上烘烤稍许,李秀宁俏生生的走到常歌行身后,短刀在箭矢周围比划一阵,就是不下刀。 萧美娘有些担心,“他没事儿吧!” 李秀宁继续拿着短刀比划,“没什么大问题,箭头周围的皮肉还有感觉,尚未坏死!” “姐姐懂医术?” 李秀宁瞥眼看了萧美娘一眼,一副你想多了的表情,“我平日里练的都是杀人之法,医术我怎么可能会!” 萧美娘平日里矜持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松懈,“那。。。。。。姐姐这是。。。。。。” 李秀宁不在意的道:“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嘛,军营里的医官都是这么做的!” 常歌行顿时有种作小白鼠的感觉,这不会是另一种杀人之技吧! 不等常歌行提出异议,肩头一阵剧痛已经传来,那是一种活生生切割皮肉的感觉,疼痛感直袭大脑,使得常歌行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李秀宁手起刀落,短刀刺入剑伤上方三寸,然后带动刀柄缓缓的向下切割,以箭矢为中心切出一条竖向刀痕。切面平滑,刀口工整,俨然一副经过外科手术专业训练的样子。 她握住箭矢,慢慢加力,可是箭矢就像根深蒂固的野草,愣是拔不出来! “难道是切割的太浅?还是。。。。。。切割的长度不够?” 李秀宁皱着眉头,轻轻自语,俨然一副对科学知识充满求知欲的模样。 萧美娘在一旁却是冷汗直流,瞧着昏死过去的常歌行心中不忍。将常歌行小心扶起,靠在自己身上。 “要不我再试试?” 李秀宁不确定的问道。 萧美娘咬着嘴唇,一把接过李秀宁手中的短刀,在常歌行箭伤周围比划一阵! “妹妹,会医术?” 萧美娘轻抬臻首:“美娘与姐姐一样,恰好也见过猪跑!” 李秀宁满头黑线,顿时有了夺过短刀的冲动,好歹自己还有一刀的临床经验。 “啊!” 伴随着一声惨叫,萧美娘在箭伤左侧六寸处下刀,紧握刀柄缓缓向右运动。然后,常歌行再次晕了过去。 此时,常歌行整件上衣均被血水打湿,一横一竖两道切痕垂直排列,如用了三角尺般! 不得不佩服女子的细心,如此恐怖的伤口,竟被二女用上了绣花的真功夫! 随着一股血箭喷射,箭矢终于被拔了出来,在剧痛之下,常歌行再次转醒,“二。。。。。。二位姑奶奶,我。。。。。。不拔了行吗?” 萧美娘捡起箭矢,在常歌行眼前晃了晃,“可是,已经出来了!” 常歌行仰头看向星空,因为有位伟人说过:想要流泪的时候,只要扬起头,泪水就能回流。 他对着漫天星斗发誓,回大营后一定要求医官普及战场救护常识,不然救人者很可能就会变成敌军的神助攻。 “姑奶奶们,不要愣着了,赶紧给我包扎,再流一会儿血,我都快成制作木乃伊的原材料了!” 萧美娘自衣裙上撕下一角,草草给常歌行进行了包扎,虽然这丝绸材料对伤口毫无帮助,但对于常歌行完全足够了。 他不指望着二女拿出医用纱布、止血带、紫药水等专业急救物资,只求有些掩盖,就足够了。毕竟,医疗模块进行治疗的过程是在太过匪夷所思! (本章完) 第122章 厮杀 此时的战车阵列已经与陈国的骑兵狠狠的撞击在一起,不同于兵器相磕,火花四溅。而是鲜血淋漓,血流成河! 车战,在很久以前就被扔进了历史的尘埃。因为,驾车而战,看起来威风凛凛,机动性却大为受限,不管是冲杀、追击还是撤退,都远没有纯粹的骑兵来得灵活。 而大隋军队的车阵,虽然机动性还是不足,却解决了一个难题:重甲兵的移动问题。 重甲兵在战场上刀剑难入,却是移动困难,更无法长途跋涉。用来阻敌尚可,若是要主动出击或是追杀敌军,就显得有些力不足了。 而战车恰好解决了这一难题,重甲兵只要站在车上挥动手中武器就可,避免了不必要的体力浪费。 任忠的一轮箭雨,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战车犹如一头头钢铁巨兽,沐浴着箭矢,四平八稳的前行。 除了射在重甲上的箭矢发出的“当当”声,战场再无其他声响。重甲兵缄默,他们不需要任何喊打喊杀的呐喊,唯有流淌在斧刃上的热血,才是他们迫切渴望的。 陈骑兵则是惊诧,他们都是经过战阵的老兵,如此诡异的事情还是第一次遇到,刀枪不入?这不是存在于传说中吗? 任忠凝重的看着泛着寒光的黑甲,隋朝何时有过这样的军队,自己怎么没有听说过。难道是雪藏至今,就为了一举定胜负。可如今也不是大隋与陈国决战的关键战局啊。如果说他们是为了救杨广而来,派遣一支来去如风的骑兵,也许更加的有效。 任忠不愧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他暴喝一声:“不做纠缠,冲破屏障,全力击杀杨广!” 陈骑兵从最初的惊愕中转醒,刀兵出鞘,喊杀声震天,携着滚滚烟尘向车阵杀来。 大隋战车只有百辆,重甲兵不过五百,陈国骑兵却有五千之众,以五千对五百,数量上陈国有着绝对的优势。 不等陈骑兵冲到,大隋百辆战车由之前的铁壁合围之势,逐渐变阵,前后左右均彼此拉开距离,层层叠得如犬牙参差。 每辆战车就是一颗锋利的牙齿,整个车阵形成一张血盆大口,等待着猎物的到来。 终于,陈骑兵和隋战车冲撞在一起,本来黄色的烟尘瞬间便染成了血红。 凶兽身上布满倒刺的鳞甲,战车上的刀兵,重甲兵手中的巨斧,无一不是催人命的武器。 战马自战车旁掠过,稍不注意便会被倒刺刮掉皮肉,被轮轴上的刀刃绞断马腿。战马哀鸣一片,即便是经过严格训练的马匹,如此重伤之下也恢复了最初的动物本性:保命要紧! 一时间陈骑兵的喝止声不断,只是,并不长久。 冲进车阵的骑兵,就是送上门的血肉,岂有白白放过的道理。巨斧或劈、或砍、或砸,一时间陈骑兵死伤一片,喷溅的血雾染红了扬起的沙尘,染红了黑漆漆的重甲,如嗜血魔王猩红的眼。 “冲,我大陈男儿岂会怕了这区区百人!” 冲势稍缓的陈骑兵,在任忠大喝一声后,又换做一股洪水,誓要冲破大隋车阵。 车阵中到处都是陈国骑兵,他们并不恋战,只要冲破这区区百辆战车,就能取了大隋晋王的人头,封妻荫子、光祖耀祖的机会就在眼前。 如此重压之下,战车止住车轮,交错排列的车阵成了无数陈骑兵的坟墓。但凡倒下去的马匹、尸体没有一个是完整的,在巨斧巨大的冲击力下大都支离破碎。 战马与骑兵的血肉搅合在一起,经过后来战马的践踏、车轮的碾压,形同肉泥。 整个战场上少有呻吟声,因为这场不大的战争,没有伤者与健全之分,只有死人与活人的区别。在车阵中受伤,随后的结果便是死亡。 在付出千余人的代价后,陈骑兵终于快要冲破车阵。 只是,这个时候,车阵动了。似乎之前只是在进食,现在它要细细咀嚼了。 战车默契的前后左右移动,本来陈骑兵眼前的曙光被披着血色铠甲的战士阻挡,本来安全的地方瞬间成了獠牙所指! 又是一阵杀戮,但并不疯狂。车阵就像是一个进食的绅士,食量奇大,却优雅无比,有条不紊。 猩红的血液自凶兽身上的鳞甲上滴滴落下,如大雨磅礴。上面的血迹已经被冲刷了数次,倒钩上挂满了血淋淋的肉屑,让人望之作呕。 猩红的血液似乎已经渗入了黑色的铠甲里,使得铠甲从里到外散发着殷红。 凄惨的呼叫声与巨斧砍折骨头的声音渐歇,车阵所处一片狼藉,堆积的尸体使得战车行动不便,但好在凶兽力气奇大,车轮碾压在尸体上,发出一阵阵骨断筋裂之声,像是匍匐在黑暗里的妖魔在啃食人的尸体。 每一次骨折的脆响,都让那些幸存下来的陈骑兵浑身一抖,仿佛碎裂的是自己的骨头一般。拿在手里的兵器也不自然的颤抖着,惨烈的战斗他们也不是没有经历过,但如此的凄惨的战场却是第一次。 死,作为一名士兵早有绝无;可如此的死法,他们却没有做好准备,被折磨成那般模样,恐怕祖先都要把自己赶出祖坟,只剩下一团血肉,实在是难以辨识! 至此,折损过半的陈骑兵再无斗志,惶惶如丧家之犬,就算回到建康城领死,他们也不愿再战下去! 任忠双眼通红的看着大隋车阵,那粘在车轮上的碎肉曾经都是自己的兄弟,只是几个冲杀便成了如今模样。战车,大隋怎么还有战车,他实在想不明白,车战在秦之后就鲜有用的了,自己如今却偏偏败在了这早已经被淘汰的兵种上。 难道天要亡大陈不成? 他长长叹了一口气,看着如魔神雕像般的重甲士兵,哀叹不已。若是陈国也有这么一支奇兵,江南之战断不会败的如此凄惨。他不知道的是,造成陈军江南之战全军覆没的正是这五百重甲兵。 “撤!” 任忠无奈的道。 (本章完) 第123章 小三儿! 侥幸活下来的陈骑兵早已经没有了初来时的军威,如今如丧家之犬般逃离,作为主将的任忠反倒落在了最后。今日之景,将是他们终身的噩梦。并不是数杯花酒,在当红姑娘的肚皮上大战几个回合就能遗忘的。 东方渐亮,天际的几朵云彩被霞光染成了金色,圣洁之极。 朝阳开始了它新的一天,当第一缕阳光扫过战场,浓烈的血气比阳光还要炽烈。这一片修罗场,第一次如此真实的展示在世人面前。 常歌行迈着有些虚弱的步子,皱着眉头看着这一切。强烈的视觉冲击着他的大脑,若不是前世经商早已经养成了处变不惊的性格,恐怕就要晕死过去。 刺鼻的血腥,满满充斥着口鼻,使得胃里一片翻江倒海,常歌行缓缓用鼻腔呼吸着,唯恐一个张嘴就会将整个胃给吐出来。 萧美娘也算得上女中豪杰,若是放在前世,妥妥的女强人,将男子玩弄在股掌之中完全是小菜一碟。 可是,如今已经蹲在路旁呕吐多时。她有计谋、有手段不错,却从来没有经历过真实的战场。 反观李秀宁,除了眉头轻皱,琼鼻微促,再也没有其他不适感。 “这种战法实在不好看!” 她自言自语完,然后回转身子,搀着已经脱力的萧美娘向后边走去。 独留常歌行一人在风中摇曳,不好看?杀人用得着好看吗?女人的思维果然不可理喻。这不是绣花,这是战场,能杀敌的战法就是好战法! 一个重甲兵从战车上下来,带着厚重的金属摩擦声向着常歌行走来,犹如一尊移动的钢铁雕像,能够穿得上如此重甲的,都是天生神力之辈,一般人若要勉强穿戴,与自杀无异。 来人在常歌行面前轰然跪倒,虽然只是单膝,也使得地皮猛然一颤,在坚实的地面上留下一个深深的膝盖痕迹。 “末将拜见晋王!” 声音透过厚厚的头盔传出,夹带着金属质感的轰鸣,使人分不清来人的真实音色。 之前重甲兵是由韩擒虎带领的,常歌行便自以为是的认为来人便是韩擒虎。 “韩将军快快请起,不必多礼!” 跪拜之人摇晃了一下巨大的头颅,费力的取下头盔,一张幽怨极深的脸庞出现在常歌行面前。 “晋王殿下,我就那么像韩擒虎嘛!” 常歌行浮现出一丝笑意,来人不是韩擒虎,却是李元霸,自己的贴身侍卫。 “元霸,怎么是你,韩将军这么放心把他的宝贝重甲兵交给你?” 李元霸狠狠的吐了一口吐沫,“呸!就那胆小的老匹夫,怎么会借兵给我!多亏三姐的主意,偷出了韩匹夫的兵符,不然哪里有兵士来救晋王殿下你!” 李元霸虽然言辞不甚详尽,但常歌行还是听出了一丝端倪,救自己还需要李秀宁费尽心思的盗取兵符,这本身就是问题,看来自己离开这段时间,大营内发生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事情啊! “元霸,速速起身,你我这就赶回大营!” 李元霸仍是跪在地上不动,语言间有些吞吞吐吐:“那个,晋王殿下。。。。。。末将有个不情之请,还望殿下务必答应!” 常歌行激灵灵的打了一个寒战,这个李元霸难得如此斯文的说话,看来所情怀肯定非同小可。 “元霸无需客套,有何要求尽管说!” “那个。。。。。。晋王殿下,你能不能扶我一下,我腿抽筋儿了!” 常歌行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他已经做好了砸锅卖铁的准备,没想到到头来李元霸这个活宝提了这么一个奇葩的要求。 若在前世,扶与不扶他还会考虑一二,毕竟“碰瓷”这门营生还是为一些老人家乐道的。但如今常歌行却完全没有如此顾虑,和李元霸天生神力比较起来,自己才是那应该“碰瓷”的一方。 重甲兵们开始卸去重甲,一边休息一边打扫着战场。 “哞!” 一声熟悉的叫声传入常歌行耳中,牛?这里哪来得牛? 一匹匹凶兽卸去披在身上的铠甲,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一头头口带嚼子的公牛出现在常歌行眼前。 “这些是牛?” 常歌行带着些许不确定道。 李元霸得意洋洋的道:“殿下,我姐的主意不错吧,她说普通战马根本承受不了重甲兵的重量,只有耐力极好的公牛才可以!这些公牛可都是我亲自挑选的,怎么样?够威武吧!” 公牛被士兵们赶到旁边的草地上吃着青草,补充着消耗的体力。拉着重甲兵与战车长途奔袭可是一份真真的苦差事! “秀宁若为男儿身,出可为将,入可拜相,恐怕天下男儿都要失掉颜色!”常歌行由衷的赞道。 李元霸一阵傻笑,平日里他最与这个姐姐亲近,听到有人夸奖姐姐,当然合不拢嘴。 再看李秀宁与萧美娘,正坐在战车上说着悄悄话,不时娇笑、打闹,俨然一副亲姐妹的样子。 “女人啊!”常歌行摇着头感叹:“女人间的友谊还真是神奇,男人间讲的是臭味相投,女人似乎只要有共同的话题就可以了!” 看着她们不时瞥向自己的目光,可以猜到,两位大美女的话题正是自己。 常歌行舒张了一下身体,捋了捋杂乱的头发,做了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动作,便向着二女走去。有美同游,不管是山花烂漫还是尸山血海,都是好的,这就是一个资深泡妞人士的境界。 “二位美女,聊什么呢啊,这么开心!” 常歌行厚着脸皮坐到了车上,左瞧瞧右看看,比较着两女,真是各有各的美。 “夫君,秀宁姐姐可漂亮!” “漂亮!” 常歌行咽了一口口水,由衷的道。 “不如夫君娶了姐姐做三夫人可好?” 不等常歌行回答,李秀宁便如被踩了猫尾巴般站起身,“谁要做他的三夫人啊!再说,凭什么我只能是三夫人啊!” 萧美娘嘴角噙着笑意,掰着纤纤手指数着道:“老大是建康城的朱贵儿,老二是我,老三当然就是你了,也不对,叫小三儿更亲切些!姐姐你可要抓紧,这位晋王殿下可是花花得很,下手晚了没准儿就要排到小四小五了!” (本章完) 第124章 太子密使 李秀宁羞红着脸,轻啐一声,快步离开战车,“休整完毕,穿戴兵甲,全副武装,回营!” 李元霸挠着头,打了胜仗还要穿戴重甲,这副铠甲穿在身上实在不怎么舒服。 “三姐,陈国骑兵已经被我们打跑了,没有什么必要穿这身东西了吧!” “穿戴重甲回营!” 李秀宁冷目而对,使得李元霸缩了缩脖子,扯开嗓门喊道:“看什么看,没听到王爷助理的军令吗?全副武装,回营!” 随后便是一阵金属摩擦声,如磨刀霍霍。那些精壮的汉子重新被重甲覆盖,铠甲上的血迹尚未完全干涸,偶有血滴垂下,似乎在诉说着之前战斗的惨烈。 吃饱青草的公牛也披上铠甲,重新变成了凶兽模样,刀刃上反卷着的烂肉并未完全清理干净,也许是时间紧迫,也许是有意为之。 “开拔!” 李秀宁干净利落的下达了回营命令。 与来之前不一样的是,返程途中多了两千余圣母教教徒。这些经历了一场惨绝人寰大战之人,出现了两种极端的表现。一种是为了还活着,而感到欣喜;一种是为了死亡,而变得疯狂。 虽然是返程,车阵仍是一丝不苟的排列,行进间井然有序,丝毫不见纷乱。似乎在前面有一场空前的大战在等着他们。 常歌行站在李秀宁的指挥车上,看着静默而行的战车,感到一丝的不妥。既然是回营,断然没有如此严阵以待的必要;若说是为了防备陈人再次袭击,为何没有大隋其他军队来迎;还有,用五百人,即便是以一敌十的重甲兵,来营救大隋帝王的次子,也显得有些寒酸。 种种疑惑在常歌行脑子里徘徊许久,始终无法释怀。有心询问李秀宁,可看她那凝重的表情,明显不想解释。 牛车虽然可以负重,但却行动缓慢,远没有马车来得快捷。从石子冈到隋军大营,常歌行一行人足足走了三天, 在距离隋军大营还有二十余里的时候,李秀宁一反常态的下令全军休整,待疲惫之态尽去,才重新出发。 远处的巨城依稀可见,巨大的城门由铁水浇筑而成,在数个动静滑轮的组合下由十数人同时发力才能勉强开启,若逢战事,只需砍断绳索,便可放下万斤巨门,拒敌于门外! 令常歌行惊讶的是,如今的巨门竟然是开启状,在纷扰的江南大地上,敞开门户,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李秀宁稍作犹豫,便命令战车进城。城门虽然宽大,却也容不得车阵展开,如此一来战车阵列终于被打破。 巨城之内远没有从外面看起来那般壮大,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空心城。里面没有什么建筑,只有几个耸起的箭塔,作为瞭望之用。 大小营帐星罗棋布,六十万大军的场面只是看看就可以震慑人心。 常歌行看在眼里,却是从心底发出一声哀叹:“这些带兵打仗的,除了排兵布阵外,真的是蠢的一塌糊涂,巨城建起,自己非得住帐篷,这不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嘛!” 其实,倒是常歌行误会了这些将士,他们本就是兵士,今天在江南作战,来日没准儿就要开拔到塞北之地,就算建造再华美的住处也是无用,远没有行军营帐来得方便。 最后一辆战车进城,车阵尚未来得及排开。 “轰!” 一声巨响震颤大地,站在战车上的常歌行感觉脚底传来一股巨力,差点儿将他掀翻,声浪更是令他耳鸣眼花。 随着四起的烟尘,钢铁巨门已然轰然落下。常歌行紧握着把手,青筋暴起。眼下的情景已经再明显不过了,有人要算计自己! 他散去眼中的阴霾,嘴角露出一丝冷笑,看来自己对待这些人实在是太好了,使得他们忘记了畏惧,忘记了身为一个王爷的尊严,俨然将自己当成了随意揉捏的面团。 “呵呵,这不是我们的晋王殿下嘛!来人,晋王杨广勾结前梁、结交陈朝,意图不轨,绑了!” 常歌行心中不禁好笑,好歹杨广也是当今天子的直系血脉,整个大隋都是自家的产业,杨广会对自己的金饭碗意图不愧?就算是被门缝夹了,被驴踢了,进水了,也不至于这么想不开吧! “你是哪根葱,敢在我的地盘撒野!来人,绑了!” 重甲兵驱车上前,与一队士兵对峙。这队士兵人数不算多,只有二百余人,身上铠甲锃光瓦亮,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甚至威风。 上面还残留着滴滴水迹,似乎刚才还擦拭过,若是离近些,若有若无的香气萦绕鼻间。 在铠甲上喷洒香水,也是奇葩! 就这二百人,若是冲突起来,就连给重甲兵塞牙缝的都不够。 重甲兵满身的血气与烂肉的腐臭味,和这香兰之气混合在一起,起了奇妙的化学反应,令人作呕。 “鄙人太子府,鱼赞!特奉太子密令,押解晋王回京!” 常歌行眉头一挑,太子,杨勇!自己这个还未曾谋面的大哥,还真是等不及啊,这就隔空发招了! 押解回京?恐怕自己走到半路上,就会莫名其妙的死掉。吃饭噎死,喝水呛死,绊一跤摔死。总之,晋王命薄,大隋天子杨坚,就此只剩下杨勇一子。 “太子密令?我和大哥感情甚笃,大哥怎么忍心押解我回京!” 常歌行脸色一寒,立眉冷目道:“我看你定是陈叔宝派来的细作,扰我军心,当斩!” 鱼赞哈哈一笑,“请问晋王殿下,您身边这位******是谁,可敢给大家介绍一番。” 常歌行抓过萧美娘的小手,毫不避讳的替她捋了捋耳边的乌发,“这是我刚招降的前梁公主!怎么,有问题吗?梁朝公主归附我大隋,前梁遗民自然没有理由生出不臣之心,等回到长安,我定向父皇讨赏!” 鱼赞在萧美娘身上逡巡许久,这才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满眼的贪欲。 “好个标志的美人!我看是晋王殿下中了美人计,要做那损害我朝的事情,不如和我回京,让太子殿下好生训示一番。 (本章完) 第125章 购物游 “鱼赞是吧,我看你脑子里装的都是鱼豆腐吧。损害我朝利益?我现在吃的、喝的、玩的都是大隋的,我岂能做这搬石头砸自己脚面的事情!” 常歌行阴阴一笑,“挑拨皇子关系,陷害大军主帅,鱼赞!你的罪过大了,来人,将此人拿下!” 鱼赞抽出佩剑,断喝道:“谁敢!杨素,太子殿下的密信你是看过的,还不将这叛国之人拿下!” 杨素带着满脸的尴尬,从旁边的营帐中闪出身来,略带鄙视的看了一眼鱼赞,这家伙脑袋绝对是被驴踢了。我是看了密信,可这又怎么样? 常歌行满怀深意的看着杨素,“杨将军好身手,身在江南,手指却够到了太子府,本王实在是佩服的很啊!” 最后几个字,常歌行几乎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其中咬断了几颗牙齿,就不为人知了。 “呵!呵!不过本王最佩服的还是——杨将军居然不顾父皇伐陈的铁令,居然遵照什么太子密令,要押解兵马大元帅回京。父皇尚且健在,杨将军未免有些心急了吧!” 常歌行此番话说得可谓是恶毒之极,大隋帝王杨坚,虽然算得上一位明君,但也有着所有帝王都有的特征——多疑。 杨素本来还想保持中立,看一场晋王与太子隔空的大戏,此时已经满身的冷汗。 弃当今皇帝,而拥护太子,这可是大逆不道,身死家毁的大罪。这个看似荒唐的杨广当真有如此心机,还是有人授意? 杨素不经意间看了李秀宁一眼,这个平日里强硬之极的少女,此时却乖巧的像只温顺的小绵羊,自顾和萧美娘说着悄悄话。 “哈!哈!” 常歌行一声大笑,脸上溢满了阳光,让人看上去温馨无比。 “我只是和杨将军开个玩笑而已,将军不必当真,将军乃是忠义之人,怎么会做乱臣贼子之事。将军,接下来这个假冒的太子密使怎么处理就交给你了!” 杨素哆嗦了一下嘴唇:“假冒。。。。。。对,没错,是假冒的!” 杨素怜悯的看了一眼鱼赞,为了本将军的全家老小,也为了给太子一个台阶,只能为难你了! “来人,将这些假冒太子密使之人收入大牢!” “慢着。。。。。。” 却是两个人的声音合在了一处,一人是鱼赞,一人是常歌行。 常歌行很是大方的做了一个请的动作,鱼赞则一副算你识相的模样,“杨素,你敢无视太子密令,竟敢关押我等,等你回京有你好受的。” 杨素心中发苦,不知太子怎么选了这么二的一个人作为密使,这简直就是猪队友啊,实在太坑了! 常歌行笑着鼓掌道:“这鱼豆腐倒是和我想到一块儿去了,怎么能将人家收监呢,这也显得我大军太小气了!” 鱼赞脸上显出得意的神情,这晋王还是对太子殿下有些惧意的,那我等的性命应该无忧才是。 “直接削收示众,告诫天下人,这就是破坏我兄弟感情的下场!” 鱼赞脸上一片死灰,“你敢杀我等,你可知道他们都是什么人?” 常歌行竖起食指,在鱼赞眼前晃了晃,你听错了,“削首的只有你一人!”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啊!你敢杀我,太子是不会放过你的!” “到了这般田地,还想破坏我兄弟和睦,家庭和谐,实在该杀!杨将军,愣着做什么,此人就交给你了!” 杨素挥手,有两个兵士就要架起鱼赞。 鱼赞抽出长剑,双手紧握,喘着粗气环视四周,“你们都傻了吗?这些人要杀我们,你们就这么束手就擒吗?” 鱼赞带来的两百兵士,一点儿忠心护主的人生理想都没有,“哐当当!”纷纷把兵器扔在地上。 “你。。。。。。你们怎么能如此待我!” “我呸!” 其中一个士兵把头盔摔在地上,“你还磨磨唧唧的作甚,先还了老子那一万两银子好处费再说!说什么跟你走一趟,就能立下军功,平步青云指日可待,都是骗人的!” “对,还有我的八千两!” “我的一万两!” “我的七千两!” 。。。。。。 呵!呵!常歌行会心一笑,感情鱼赞收了人家的好处费,组团到自己这一亩三分地上旅游来了。 只是,旅游项目变了,价码也提高了,这些长安来的贵公子到现在才知道,纯游变成了购物游! 鱼赞被拉下去,很快就没了声息,只怕已经和阎王爷下棋去了。 常歌行搓着手,看着这二百贵公子,嘴里不时发出啧啧的赞叹声:“宝贝啊,这可都是宝贝啊!” 李秀宁看着满眼冒精光的常歌行,小声与萧美娘耳语:“他不会有龙阳之好吧!” “呵!呵!” 萧美娘一阵娇笑,那叫一个花枝招展,“放心,晋王殿下男人的很!” “我有什么不放心的。。。。。。”说道此处,李秀宁罕见的俏脸火红,小女儿姿态尽显。 “元霸!” “末将在!” “将这些贵客请下去,好生照顾,要是少了一根毫毛,唯你是问!” 李元霸虽然不知常歌行做的什么打算,但出于对他的信服,依然点头称“是”。 五百重甲兵压着二百贵公子向着一处大营帐走去,二百人即便睡通铺,也要占很大地方的。这里要注明一下,由于常歌行懒惰的关系,上下铺还没有在这个时代出现。 直到李元霸等人走了很远,常歌行依旧在行着注目礼,如果仔细观察他的瞳孔,就会发现里面的内容实在是精彩至极。各国货币在里面不断闪现,最终定格在白花花的银子上。毕竟,即便是财迷,也要符合时代精神不是。 “咯!咯!夫君,要这些花花公子作甚,不如砍了痛快!” 常歌行一把抓住佳人柔荑,做出悲天悯人状,“其实,夫君我一直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就是让全天下的花花公子改邪归正!” 不管常歌行的这个梦想是否靠谱,萧美娘还是要给予肯定的,只是话还没出口,便被生生噎了回去! “这样,就没有人和我抢美女了,哇咔咔!我实在是太聪明了!” 徒惹来佳人无尽白眼! (本章完) 第126章 宰客第一刀 李元霸做起事儿来倒也干净利落,将整座营帐收拾一空,只剩下三排通铺,空间利用到极致,头头相抵、头脚相抵、呼吸之气相闻。 一众贵公子都是含着金饭勺出生的,哪里受过这种罪。 “我要抗议,你们这是虐待!” “对,抗议!” “抗议!” 。。。。。。 李元霸黑着一张脸,将巨斧向地上一戳,嘿嘿一笑:“抗议无效!” 常歌行挑帘进去,一双眼睛闪烁着金光,前世商人的直觉告诉他,这可是一群肥羊。 “元霸,怎么能这样对待我们的贵客呢?” 常歌行满脸责备的道,随后转向这群贵公子:“其实军营虽然简陋,但还是有一些环境优雅的所在,近可闻江水潺潺,抬头可见星辰璀璨,清风明月相伴,当真是潇洒的不得了。最重要的是单间,绝对可以保证各位的隐私。只是我军和陈作战数月,各种物资消耗巨大,这些单间就是花费高些。。。。。。” “我要一间!” 一个鼻子尖上有着一颗红疙瘩的贵公子首选举手道。 “哼!钱千万,你也太心急了吧,就你那点儿事儿,还用得着要单间?大家都知道,不就是寻花问柳之症嘛!” 说完,此人哈哈大笑起来,显然平日里和这个钱千万有着过节,如今当着众人落他的面子,倒是一件快活的事情。 贵公子中有很多人也跟着轰然大笑起来,钱千万的父亲是大隋有名的富商,说不上富可敌国,但单就财力而言不比一些门阀差。 但毕竟底蕴尚浅,参天大树旁突然多了一颗和自己比肩的野草,当然引人不快。好在杨坚在位社会还算清明,这些大家族不敢明目张胆的打压、陷害,但其中的小手段还是少不了的,这就苦了身为钱家继承者的钱千万。 钱千万鼓着腮帮子,涨红着脸,鼻子尖上的那颗红疙瘩更显红艳,像是一颗熟透了的果子。可是再看到那张肥硕的脸蛋,顿时食欲全无。 “老子就是有钱,你能把我怎么着!” 钱千万抖动着腮帮子上的肥肉,有些吃力的扭转脖子,奈何肥肉已经填满了下巴颏与肩膀中的空间。无奈之下,他只能接着扭动如同半截树墩的腰肢,勉强将目光投向常歌行。 “我。。。。。。我将单间全包了!” 钱千万喘了几口粗气,喊出了霸气侧漏的一句话。 “你凭什么全包啊!” “就是,你一个人凭什么占那么多单间啊!” “老子也不差钱!” 。。。。。。 钱千万很是满意的看着这一种贵公子,平时受够了鸟气,今天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一把了,你们不是血统高贵吗?今天就让你们睡这臭轰轰的通铺,等回到长安,看你们怎么趾高气扬! 常歌行很是满意的看着钱千万,这种一房难求的情形正是他所希望的。 但却又不能真的让钱百万包了所有的单间,钱百万虽然浑身是油水,但即便榨干,又能榨出几斤油。 还是将这二百贵公子统统弄进锅中,好好熬制一番才是,就算帮他们减肥了。 常歌行伸出手示意,让他们安静:“大家不用着急,我这人平时最不喜金银,这单间每人只能用一间,保障大家都有雅间住!” 听常歌行如此说,这些贵公子才松了一口气,这钱千万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暴发户,和他比拼财力自己等人还不一定比得过。 自己等人虽然也是豪门贵族之后,但都是些旁枝末节,并不是什么掌权人物,手中的零花钱也是有限的很。但这个钱千万却是正宗的钱家接班人,手中的零花钱可是动辄几万两银子的。 很快,剩余之人纷纷订了单间。常歌行自然笑得合不拢嘴,钱千万却是郁闷不已。 “单间每天一千两银子,大家可有异议!” 常歌行笑眯眯的打量着众人,除了钱千万外,都是一脸的肉疼。一千两银子啊,可以在长安烟花之所玩个痛快,要什么样的姑娘有什么样的姑娘,只要体力够,大战三百回合都绰绰有余! “既然大家都同意,就每人先预交一万两银子的订金吧,多退少补!” 常歌行在铺垫了这么多后,终于下了第一刀。 钱千万肥硕的脸蛋不自然的抖动了一下,尼、玛这个晋王殿下下手实在太黑了吧,幸亏没有包下所有单间,不然自己的小金库都要报废好几次了。 “我就住一晚,为什么还要交一万两订金!” “老子不住了,老子现在就走!” “我也住一晚!” 。。。。。。 常歌行面带和煦的微笑,看着一众贵公子。就像一个厨师在看在热锅里蹦跶的蛤蟆,再怎么挣扎,左右也是一道菜。 “忘了告诉各位,长江码头已经封闭,恐怕各位得在此小住十天半月了!” “怎么会?刚才渡口还有船家呢!” “大不了我叫自家的船来接我!”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 常歌行在李元霸身边耳语几句,李元霸一脸坏笑,屁颠屁颠的小跑着出去! 常歌行扭了扭脖子,赚钱果然是个费脑力的活儿,“刚刚得到消息,陈水军有异动,各个长江渡口已经封闭!” 贵公子们恨得牙痒痒,这哪里是刚刚得到消息,明明是刚刚下达的命令。 一个白衫公子,走出人群,向着常歌行便是一躬:“晋王殿下,我等受奸人蒙骗,多有得罪,还请殿下海涵!” “呵!呵!”常歌行心中冷笑,这就服软了?晚了! “来人!笔墨伺候!” 一队人捧着笔墨纸砚进入营帐,另有人准备好了桌案。此处是军营,当然不会有美俄在旁,都是些带刀的兵士,身上的杀气尚未完全敛去,使得这些温室里的花朵一阵胆寒。 “大家坐吧,想必各位久居长安,未曾远行,更未写过书信。今天本王就教教大家写家书!” 诸位贵公子纷纷落座,表情颇显凝重,如前世高考那般正式。倒不是他们是三年高考五年模拟练出的精英,实在是因为背后站着一个带着刀棒的杀神,让人不得不如此。 (本章完) 第127章 宰客第二刀 常歌行很是满意的看着这一切,要是前世高考也有这么大的阵仗,哪里会有作弊的事情发生。 “很好,不愧是贵族子弟,自律性很高嘛!”常歌行赞许的点点头道:“下面,我说一句你们写一句!我这些兄弟虽然称不上才高八斗,但也粗读些书,要是有些许偏差,就不要怪我送你们去和鱼赞喝茶!” 这些贵族子弟平日里养尊处优惯了,哪里受过如此恐吓,一个个面如死灰,拿笔的手也是抖动个不停。 “大家不用紧张,我只是和大家开个玩笑。” 可看他的表情分明是认真的,而且是真的不能再真的那种。 “家书!首行居中,写!”常歌行背着手道。 “首行居中,是个什么玩意?” “王爷殿下不会得了失心疯吧,怎么竟胡言乱语!” “我自幼也算饱读诗书,如此奇葩的名字当真是闻所未闻!” 。。。。。。 听着一众贵公子的窃窃私语,常歌行仰面向天,微微摇摇头:“没文化,真可怕!” 常歌行拿起一张纸,演示着前世作文的基本格式。有人要问,为什么不演示书信的正规格式,对不起,常歌行在前世实在不是一个好学生,老师教导书信那节课,正好赶上他与周公下棋。 这个世界中规中矩的书信格式注定要晚上千年了! “游子在外,不料江南物价飞涨,囊肿羞涩,需要万两银子作为盘缠,不然恐有流浪陈地,乃至身死之危。” 常歌行一边朗读,一边在周围巡视,颇有前世监考老师的风度。 “嘡啷!” 一声拔剑的声音响彻大帐,却是一个士兵将寒剑架在了一个贵公子的脖子上。 常歌行踱步到那位公子旁边,只见纸上之言并非自己所述,被私自改成了一纸高密信。大抵意思是自己被晋王杨广所囚,受到了非人的待遇,希望家族立即救援,不然自己命不久矣! “呵!呵!” 常歌行冷笑几声:“这位公子大才啊,都会举一反三了!元霸,带他出去活动多动筋骨!” 李元霸扯着大嘴从外面走进来,看那表情应该是在笑,而且是那种兴奋之极的笑。可看在这些贵公子的眼中,却显得恐怖之极,已经和某些变态画上了等号。 “啊!” “啊!” “李元霸你好狠。。。。。。” “啊!” 。。。。。。 哭爹喊娘的声音从帐外传来,好不凄惨。帐中余下之人,纷纷低着头,全神贯注的看着自己的书信,完全像是一群乖学生模样。唯恐错了半个字,受那皮肉之苦! 到了后来,只剩下隐隐军棍与皮肉亲密接触的声音。显然,被打之人已经昏死过去。 “游历途中经过我军大营,见到前线将士衣不蔽体、食不能饱、睡不能暖,感叹将士之苦,再请万两白银资我大军,壮我军威,以表我拳拳爱国之心。” “还有一事,实在羞于开口,我等受人蒙蔽,差点儿行那杀害皇子之事,恐怕牵连家族,还需万两白银上下打点!” “总计三万两白银,望速达,交予送信之人即可!” 众位贵公子们放下毛笔,心里面已经开始了正宗的国骂,这哪里是什么家书,分明就是一封勒索信。 别的不说,就那杀害皇子之事,就算没有做实,就算可以设法推脱,但绝对够这些家族好好的喝上一壶,相信各家族对这三万两白银会仔细的考量的。 “请各位公子写上各自住址,剩下的事情交给我就行了!” 常歌行嘴角的弧度越发高挑,每个人头三万两白银,二百人就是六百万两白银,发财了,发财了啊! 这算不算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桶金呢! “敢问晋王殿下,长江渡口不是封闭了吗?这书信该怎么送达?” “呵!呵!今天的月亮真是圆啊!本王还有事情要做,你们赶紧去休息吧!” 常歌行闪身而出,晌午的太阳正是明媚的时候,将全身的阴霾全都驱散干净。 “李渊、高熲、杨素、韩擒虎,呵呵,你们都是好样的!来了一个什么所谓的太子密使,就使你们左右为难了?别忘了,我才是征陈大军的兵马大元帅!” 常歌行抬头注视着远处的帅帐,眼中泛起一阵冷芒。自己向来讲究和气生财,看来前世养成的习惯并不适应这个时代,不管怎么样,自己真得好好谢谢李秀宁。 若不是她带来的五百重甲兵,自己与萧美娘真的就危险了! “元霸!请各位将军到帅帐议事!” “是!” 李元霸得了常歌行的命令屁颠屁颠的通报去了! 帅帐内。 常歌行四仰八叉的半躺在桌案前,看着缺掉的一角,眼中露出一丝别样的笑意,看来自己不在的这些时日,军营里的生活还真是精彩的很。 萧美娘与李秀宁侍立在两旁,使得大帐增色不少,有美在旁,本身就是一道优美的风景。 李渊、韩擒虎、高熲、杨素坐在下手位,看着假寐的常歌行心中纳闷不已。自己等人已经坐了两个时辰,晋王殿下未曾发过一言,眼看太阳由正午逐渐西垂。 本来午饭就没来得及吃,如今这桌案上更是连杯水都没有。几位将军已经是饥渴难耐,偏偏又不能离场,晋王殿下可还没发话呢! 常歌行浑身一个激灵,睁开惺忪睡眼,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伸了一个懒腰坐直身体。 “本王最近困乏得很,哎呦!各位将军怎么在此啊!” 常歌行十分纳闷的问道。 李渊、高熲、杨素、韩擒虎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中尽是不解,不是晋王你叫我们来中军大帐的吗? 李渊拱手道:“刚才元霸。。。。。。” 不等李渊说完,常歌行一拍脑门:“哦,想起来了!元霸和我说过此事,你们几位将军不是有话和本王说吗?” 常歌行掏了掏耳朵:“本王洗耳恭听!” 四位将军有些凌乱了,明明是你把我们几人叫过来的,怎么成了我们老几位有话向你说了? (本章完) 第128章 讹诈兵士 看着沉默不语的几人,常歌行也不着急,只是自言自语道:“哎,想我堂堂大隋晋王殿下,只身深入敌国都城打探情报,身陷敌营却无人营救,实在是可怜的很啊!” 四位将军撇撇嘴,不是王爷你非要到人家眼皮子底下拉赞助嘛,只是没看到赞助,却多了一个大美女。晋王殿下你去建康城做了什么,这不明摆着嘛! “想我大隋六十万大军,按兵不动,眼睁睁看着一军统帅与敌人拼杀,最后还是一介女流救了本王,真是悲哀啊!” “若是这件事儿,传入我母后耳中,她肯定会心疼的!” “母后免不了对父皇一阵责备,调派的将领竟然连她的亲身儿子都保护不了,实在是父皇识人不清!” “父皇肯定心中有气,你们也知道,父皇是不敢拿母后怎么样的,倒霉的可就是你们喽!” “所谓君威难测,是罢官免职还是发配充军呢,是满门抄斩还是屠灭三族呢,算了,这件事儿还是让父皇头疼去吧!” 李渊、杨素、高熲、韩擒虎颗颗冷汗不断在脑门上酝酿,常歌行所言虽然只是一个可能,但想到孤独皇后的护犊子性格以及大隋帝王杨坚惧内的性格,这种可能性还是有的。 这就是伴君如伴虎,帝王心术不可测! 韩擒虎抖动着络腮胡子,一张凶神恶煞的黑脸,少有的出现了几分惧意:“殿下,莫要和我等老臣开玩笑!” “呵!呵!老臣?韩将军这就倚老卖老了?” 韩擒虎站起身,哆哩哆嗦的捋着胡子:“末将不敢!” 常歌行一脸惊奇的看着韩擒虎:“韩将军您这是哆嗦什么啊,我还是很和蔼可亲的,要是被人传扬出去,该有人说我仗势欺人了,你说是不是,唐国公?” 李渊浑身一抖,心想有着韩擒虎这么一个莽夫在前面打头阵,自己等人缄默不语总会逃过一劫,哪曾想,被这个混球王爷点了名! 李渊颔首垂肩道:“晋王殿下宽容待人,怎么会做仗势欺人之事呢!都怪韩将军胆子太小罢了!末将虽然距王家千岁有数步之遥,但也感到春风拂面般的温暖啊!”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前世只知道李渊是唐朝的开国帝王,心中颇有谋虑,现在才知道人家感情是个全才,对拍马屁一流更是一绝。 常歌行侧着眼看着李秀宁,努了努嘴,用低不可闻的声音道:“你看看你父亲大人多上道,你个小丫头片子,以后学着点儿!” 萧美娘抿嘴偷笑,李秀宁则涨红了一张脸,您老人家平日里训我们兄妹几人的风度哪里去了?教导我们的威武不能屈又到哪里去了?怎么如今却多了几分奴颜婢膝的模样! 李渊也不时的和李秀宁打着眼色,好歹自己的亲生女儿救了晋王殿下,你倒是替为父说几句好话啊,李秀宁气呼呼的别过头去,假装没看到,气得李渊直骂养了个白眼狼。 常歌行抿了一口茶水,咂巴咂巴嘴,不知品出了什么滋味。 “高大人,你觉得唐国公说得可对?” 高熲不敢怠慢,应声道:“唐国公所说正是微臣所想,倒是让国公大人抢了先!” 李渊没好气的看了高熲一眼,你倒是会捡便宜,老子打了这么长时间的腹稿,让你说用就用了。 “杨将军,你觉得呢?” 杨素哪里看不出现在的状况,这是晋王殿下变着法整治自己等人呢,若是逆了这位的心意,恐怕自己的江南之行就不好过了! 急忙点头应允:“两位大人所说极是,唐国公与高大人所说正是末将所想!” 李渊与高熲同时鄙视的看了一眼杨素,真不愧是熟读兵法的将军,就这打蛇随棍上的本事就是一绝。 做了出头椽子的韩擒虎,铜铃大小的眼珠子一转,似乎也琢磨出了什么味道:“末将认为三位大人所说极是,唐国公、高大人、杨将军所说正是末将心中所想!” 韩擒虎言罢,李渊、高熲、杨素三人纷纷以看外星人的眼神看着韩擒虎,这个大老黑,用得着你抖激灵嘛!哎!真让人无语啊! 常歌行眼中含笑,忽然笑出声来:“哈!哈!韩将军所言亦极是!” 对于韩擒虎,常歌行还是有着几分感谢的。李秀宁与李元霸能够从韩擒虎哪里盗得兵符,不排除韩擒虎放水的可能。别忘了,韩擒虎虽然勇猛有余智谋不足,但好歹也是当今名将,若是连兵符都看不住,恐怕早就掉脑袋了吧! “本王感觉四位所说倒也属实,本王就是这么的温和、大方!可就是因为本王不愿意和人争斗,有人就觉得本王好欺负,本王现在每天都是提心吊胆啊,生怕哪天陈军又至,几位大人又因为什么特使、密令的给耽误了,你们说这该怎么办呢?” 四人低着头,左右挑着眼皮看了一眼,很有默契的道:“愿派将士保护王家千岁!” 常歌行点点头:“那这些兵士听谁指挥啊!” 四人硬着头皮道:“愿听晋王吩咐!” “本王倒不是要和几位索要兵权,只是实在是怕了!明日本王亲自选人,可行否?” 四人本来心里盘算,给这个王爷随便选些心腹兵士便是,哪里想到杨广要亲自选兵,这个就让他们有些为难了。 看着面露犹豫的四人,常歌行眼中寒星闪动:“既然几位为难,本王就不难为你们了。待回长安,本王向母后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向她讨要一支卫队就是!” 四人刚刚下去的冷汗,瞬间涌起,这明摆着就是要告黑状啊!早知今日,当初就不该听信鱼赞那竖子之言。早早发兵迎回晋王哪里会有这么档子事儿,白白让李秀宁那个小丫头抢了功劳! “如晋王所愿!”四人拱手无奈的道。 “哈!哈!四位将军果然是爽快之人!秀宁,你是怎么搞的,这么长时间了,也不知道给将军们上茶!” 李秀宁蹙着秀眉看了常歌行一眼,好人都让你给做了! (本章完) 第129章 宰客第三刀 常歌行心中那个爽啊,终于有一支属于自己的军队了。此次征伐陈国,说白了,隋军文武齐备,自己就是来镀金的。 自己的老爹杨坚不愿让这开疆扩土的功劳给了他人,如李渊、高熲、杨素、韩擒虎之流均是能杀惯战之辈,现在已经身居高位。 若是再得了灭人国土的功劳,已经是赏无可赏、封无可奉,便宜老爹就是造反得的江山,当然也要防着别人造自己的反! 可杨广做了兵马大元帅就不一样了,就算是赏赐,自己儿子也是头功!可杨坚却也知道自己儿子的斤两,所以只是给了兵马大元帅的职位,有节制众将的权利,实际上并无直接可调动之军。 常歌行与儿女简单吃过晚饭,此间二女倒是熟络,宛若亲姐妹般,“姐姐”“妹妹”叫得好不亲热。 倒是让常歌行连占个便宜的机会都没有,人们常说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怎么自己如今刚刚有两美在侧就有了当和尚的趋势了呢?我的后宫,我的三千佳丽,你们在哪里!常歌行不禁心中哀嚎! “报!” 李元霸大呼小叫的从外面跑进来。 常歌行顿时来了精神:“那些公子可还好!” 李元霸咧着大嘴,有些幸灾乐祸的道:“王爷,你是没看到那些公子见到咱们用废弃材料搭建的帐篷后,那表情是多么的精彩。” “呵!呵!帐篷虽然破旧了些,偶尔会有十七八个窟窿,好歹采光、通风良好,真是便宜了他们,在其他地方凡是天窗之类的都是高档货的表现!” 常歌行所说的其他地方,当然指的是前世。 “还有吗?” 李元霸憋着笑,一张大脸挤成了十八个褶的狗不理包子:“按照王爷您的意思,我们把剩菜剩饭给了那些公子们!” 常歌行饶有兴趣的问道:“他们吃的可还香甜?” “香甜,香甜的很!都快要把胆汁给吐出来了!” “哈!哈!” “哈!哈!” 。。。。。。 两人相视而笑,哈哈大笑起来。 李元霸自小便不愿与那些文绉绉的世家公子来往,而在那些贵公子眼中,李家三公子简直愚不可及。常歌行则是有些惩治这些人,首恶虽诛,这些从犯也不能让他们好过。 萧美娘看着常歌行无奈的摇摇头,自己这个夫君什么地方都好。就是有些时候实在是无赖了些、下作了些,完全没有一个当王爷的样子。 李秀宁抿着红唇,听着他与李元霸的谈话,也大致猜到了什么情况,想来是常歌行有心整治这些长安来的贵公子。 “那些都是长安贵门的后代,如此恐怕要将长安豪门得罪个光!” 常歌行在帐中跺了几步,摆手道:“无妨,这些人都是长安那些无聊之人的弃子罢了,只做投石问路之用,我这也算是废物利用!” 李秀宁没好意的看了一眼常歌行,再不言语。 萧美娘“咯咯”笑道:“那些人是不是还得感谢夫君一番啊!” 常歌行一脸谦虚:“夫君我从来就是做好事,不留名的!这样吧,索性好人做到底,我这就给这些娇滴滴的公子们改善改善伙食!” “秀宁,执笔!” 李秀宁很自然的走到桌案前坐下,摊开纸张,毛笔在砚台中轻轻蘸了几下,浓淡相宜,便静静的等待常歌行发话。 “猛龙过江,一百两银子。” “踏雪寻梅,一百五十两银子。” “乌云压城,二百两银子。” “星光璀璨,五十两银子。” 。。。。。。 李秀宁整整写了十来张纸,越写,秀眉皱得越紧。 “夫君,这些都是什么啊!” 常歌行很满意的看着三人疑惑的表情,对于萧美娘不懂就问的优良品质,更是大加赞许。 “这些都是本王给那些公子哥们准备的菜式,怎么样,还算丰盛吧!元霸,照这些准备去吧!” 李元霸拿着一叠纸张,脸露为难之色:“晋王,这些都怎么做啊!” 常歌行仰望苍天,真想对天狂吼:我恨代沟! 想归想,说归说,该解释的还得解释,不然白花花的银子怎么会到自己的腰包! “猛龙过江就是一碗清水上放一根大葱!” “踏雪寻梅就是西红柿拌白糖!” “乌云压城就是黑木耳炒肉!” “星光璀璨就是大米白饭!” 。。。。。。 在几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中,李元霸缓缓伸出大拇指:“晋王,你也后就是我老大了,我老爹都没你大!” 萧美娘从最初的震惊中清醒过来,四下看了一下,确定这的的确确是军营,而不是黑店。 李元霸捧着菜单子匆匆离开,如获至宝,这哪里是什么白纸啊,分明就是银票,而且是金额随便写的那种。 李秀宁缓缓站起身,轻轻叹了一口气,眉宇间似乎有难事不得开解。 “晋王殿下,你明目张胆的勒索兵士,恐怕不妥。私拥甲兵,可是犯了皇帝的大忌,给别人落下了口实!” 常歌行盯着李秀宁沉默不语,这个丫头虽然是一个军事奇才,对于人心诡谋还是嫩了些。 “美娘可有什么不同看法?”常歌行没有回答李秀宁的顾虑,反而把问题抛给了萧美娘。 萧美娘脸上浮现出淡淡又略带神秘的微笑,让人看了着迷、沉醉却又偏偏捉摸不透。都说女人如书,男人如猪。但萧美娘这本奇书,即便是饱学之士也会头痛一辈子。 “夫君此行虽然看似荒唐,却也算是阳谋。让远在长安的皇帝老儿看得真切,看得一览无余,想要怀疑也无从下手。纵然责怪,也是敲打一番罢了,若是睁只眼闭只眼,这些兵士便是夫君羽翼,逢此乱世也多了几分自保的能力!” “还是美娘知我心意!” 常歌行一手环住腰肢,大嘴在娇媚的脸蛋上“吧唧”就是一口,看得李秀宁脸似火烧,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 “夫人,不如今晚我们再好好交流交流!” 萧美娘腰肢扭动,转眼间就摆脱了常歌行的熊抱,来到李秀宁身侧。一只玉手挑起李秀宁的下巴,今晚我还是和姐姐一起睡吧,美人如玉错过了怪可惜的。 (本章完) 第130章 军名:骁果! 李秀宁羞得不行,打开萧美娘的手,转身便一路小跑着出了营帐:我这是被一个女人,还是一个美女,调戏了吗? 常歌行看着两道渐行渐远的瑰丽景色,痛苦的摇摇头:该死的能量条,老子要吃,老子要大补! 人世间的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五阴炽盛、求不得,在纷扰的红尘中演绎着无数的故事,或是欢喜、或是悲苦、或是发人深省、或是名垂青史。 但,这看似轰轰烈烈的一切,对于几近永恒的宇宙来说,只是南柯一梦,醒来便是新的开始。 长江水上泛着鳞波,让人不敢直视,如卧龙的鳞甲,耀人眼目。随着流动的江水,阳光变换着光线,使一向呆板的阳光变得灵动起来,有了几分活泼的样子。 江边上,一长排迷你型的帐篷,与军中营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面壮大,一面矮小;一面破旧,宛若难民营,一面华丽工整,让人心中生畏。对比之下,这些迷你型的帐篷,更显寒酸。 钱千万在自己的小帐篷内,感受着从窟窿中透进的江风,紧了紧浑身的肥肉,一双豆粒大小的眼睛盯着那道“猛龙过江”发呆,再看向那碗“星光璀璨”,很难得的眼角抖动了一下。要知道,以钱千万的体型,做出这个细微动作得多难。 这恐怕是他出生以来吃的最贵的大葱了,钱千万虽然体型肥硕,但脑子里却不全是肥肉。大隋帝国大小门阀林立,早已经将利益瓜分干净。想要从底层崛起,不光是有钱就行的,有钱无势就是被人看不起的暴发户。 杨广此人虽看似颠狂,在长安城并不被各门阀看重。经此一番折腾,更是将长安有头有脸的实力得罪了一个遍,若此时自己。。。。。。倒也是一盘好生意。 常歌行并不知道自己正被一个肥硕的家伙算计,他正忙着挑选自己的军士。 在杨素、李渊、高熲、韩擒虎的授意下,一大早,六十万军队集结。呈六个十万人的大方阵排列,每个大方阵又分十个万人队,在晨曦中巍然站立。 这些都是大隋的精锐之师,一身战甲闪着乌光,如同一团黑压压的乌云,盘旋在巨城内,随时都可以劈下万道惊雷,将所有一切轰杀至渣。 常歌行站在高台上,看着一眼难以望到边际的军士,心中如海涛般激荡不已。这就是铁血军人,在这个冷兵器时代,他们将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开启一个个新的时代,推动着一代代君王更迭。 一将功成万骨枯,历史铭记了那些当世名将、那些雄才伟略的君王,这些士兵或许注定被历史的尘埃淹没。但,就在这个时候,无人能掩盖其光芒!就算恒宇中的帝星都不行。 杨素瞥眼看着常歌行,要想从这六十万人中挑选合适的兵士,简直就是不可能。这些人挨个看过来,就算晋王浑身是眼,也会眼花缭乱。 几位将军默不作声,静等常歌行表演大戏。没准儿这大隋朝廷中,从此又要多了一件乐事。 “将士们,你们辛苦了!”常歌行说出了发自内心的第一句话。 常歌行就算嗓门再大,也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听到。所以每隔一定距离便设了一个专门传话的兵士,重复常歌行所言,依次传下去,直到通达全军。 “本王今日要挑选悍不畏死之辈,组成本王亲卫。” “此军名为骁果,取骁勇、果断之意!” “今后,此军所指不胜不归!” “以我热血祭献苍天,搏出个万户侯,封妻荫子,大丈夫当如是!” “将士们,愿往否?” 常歌行一番话说得慷慨激昂,就连在一旁的韩擒虎也不自禁的攥紧了拳头。常歌行所言正道出了他的心声,他入伍之初,就是为了改变命运,改换门庭,如今他做到了! 今天,他看到了自己的后来者。 “愿往!” “愿往!” “愿往!” 。。。。。。 杨素、李渊、高熲看着众将士激昂的样子,隐约中感到不妥。晋王殿下一番话已经得到了广大官兵的认可,引起了他们的共鸣,若此时晋王选兵,人人愿往。如此这般,恐怕大军精锐皆入晋王之手啊! 几位将军的顾虑还是有道理的,精锐就是大军的风骨,大军的气势。六十万人不可能每个人都是精锐,但战场上只要有精锐作为引子,便可人人不惧死。大军失掉了精锐,便是抽掉骨头的老虎,只能作为一条虎皮毯子任人作践。 常歌行当然不知道他们所想,心中自有自己的盘算。 “此军所行皆凶险之事,所遇皆十死无生之局,本王不欲拖累诸位妻儿老小。” “故,孤儿未娶妻者,进!” 众军士哗然,自古挑选兵士皆以战力论,哪里听到过专门挑选孤儿的。 李渊等人倒是长长舒了一口气,虽然感到常歌行如此行径奇怪,只要无损大军战力,他们倒是无所谓。 大隋,这个在战乱中新生的帝国,国中孤儿自然是有,就算数量没有那般夸张,却也不菲。 六十万人中足足有两万余人走到阵列前面。 “你们都是因战乱才家破人亡的,国家亏欠于你们,亏欠你们的父母、兄弟姐妹,若你们阵亡,家中便断了香火。本王给你们一个机会,现在你们返回原籍,朝廷绝不追究,本王还会发放百两白银作为盘缠,足够娶上一房漂亮媳妇,做一些小买卖,安安稳稳过日子。” “本王数十个数,十个数之后,你们可能亡命在山间,也可能埋骨在幽谷,更可能暴尸荒野!十、九、八、七。。。。。。” 常歌行此番话后,这两万余孤儿兵中起了一阵喧哗,百两白银,绝对是一笔巨款。娶上一房娇妻,置办些田产,养育几个子女,过着男耕女织的日子,正是他们大多数人所想,封侯拜相实在太过渺茫。 随着数字越来越小,喧哗之声也越来越大。不过,就算治军严谨的杨素也没有制止他们的喧哗,他眼中闪烁着奇异的光芒看着常歌行,也在好奇这些兵士的选择! (本章完) 第131章 做士兵的思想工作 “五、四、三、二、一!” 常歌行话音落地,两万余孤儿兵,只剩下五千余人还在当场,其余之人纷纷低着头退到了旁边。 他们之所以当兵,不是为了保家卫国、不是为了建功立业、不是为了封侯拜相,只是简单的混口饭吃而已。 李渊与杨素二人互看了一眼,皆看到了彼此眼中的震惊与后怕。他们今天弄明白了一件事,这些兵士并不是心甘情愿来打仗的,只是被生活、被法度所迫,这种兵士若是身陷苦战,随时都有叛逃的可能。 韩擒虎一双虎目中,闪现着疯狂的冷意。这些人当杀,用活生生的人命立军威、壮军魂,是凝聚军心最简单、最粗暴的方式。 “好!好!” 常歌行说出两个好字,一个是对余下之人,一个是对回乡之人。 “留下的,是我大隋堂堂正正的战士。归乡之人是我大隋最好的子民,你们有着同样的荣光!” 那些想要还乡之人,本来已经做好了被训斥的准备,因为,逃兵是可耻的,可他们却从常歌行的话语中听到了荣光二字,当安稳过日子的老百姓与浴血沙场的战士同样荣光?他们心中起了疑惑! 同样疑惑的还有杨素、李渊、韩擒虎三人,高熲则在细细品味常歌行之言。 杨素胸口激烈的起伏,作为一个久经战阵的老将,他甚至常歌行这番话在军队中会起到什么样的连锁反应。军人与老百姓同样荣光,那军人的荣誉何在?这不是明显在离散军心嘛! 常歌行脸上罕有的显出郑重之色,“告诉我,你们当兵是为了什么?” 场下几十万人无人作声,他们当兵本来就是盲目而来,大隋律法上有规定,所以他们来了;温饱不保,所以他们来了;为了封侯拜相那个遥不可及的梦想,他们来了。 “你们又为何而战?” 为何而战?他们没有想过!他们只知道在战场上就是你死我活,别无选择。 常歌行负着手,在高台上向前走了几步,“你们为的是终结这个乱世,国家安,小家才能宁!你们是为了身后的父母妻儿而战!” “大隋陷落,国中百姓必将惨遭屠戮,你们妻女会遭到欺凌,所以,你们是为了家人而战,国泰才能民安!” 常歌行一席话解决了众人心中所惑,原来自己当兵打仗是为了保护身后的家人,那些战死的兄弟并没有白死,他们是为了家人而死! “国泰民安!” “国泰民安!” “国泰民安!” 。。。。。。 三军将士高高举起戈矛,高呼着心中的信念。这一信念会随着时间的打磨逐渐转变成信仰,使他们可以死战不退,可以战至最后一卒,可以含笑面对生死。因为,他们背后就是家人,他们的血不会白流! 杨素眼角不断跳动,剑眉下的眸子熠熠生辉。这个晋王实在是不简单啊,如此诛心之言使全军气势提高了一个档次。畏死者杀的铁血军令,不如一句国泰才能民安。 常歌行很满意的看着三军将士,伟人曾经说过统一思想才是关键,看来自己得好好整理整理伟人的语录,也搞上几次思想整风。人心齐,泰山移嘛!只有让人的精神有了归宿,才会有战斗的动力! “我们不走了!” “对,我们不走了!” “我们要跟随晋王殿下征战天下!” 。。。。。。 那些欲归乡的将士,突然觉得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想法实在是太卑微了,为国为家血染疆场才是男儿应该做的事儿。 常歌行摆摆手,让这些人安静下来,倒不是他不想收归这些人马。一来是他们没有通过第一道考验,本就思想不坚定之辈,虽然经过了自己简单的思想教育,难保不会反复! 二来,这可是两万人马啊!足够支撑一场小规模的战争,也足以发动一场宫廷政变!常歌行求得是自保,而不是受到猜疑! “本王说过了,做百姓也是荣光的。将士们吃的粮食、穿的盔甲、拿的武器、骑得战马都是百姓辛苦所得,难道百姓不是光荣的吗?” “光荣!” “光荣!” “光荣!” 。。。。。。 三军将士又是一阵高呼,他们本都是穷苦百姓子弟,社会最底层的存在,如今从高贵的王爷口中说出了百姓光荣几个字,焉能不引气他们的共鸣! “卸甲归田,你们还是我大隋的将士。为我大隋培养好儿郎,就是你们的责任,此去,后会无期!” “但。。。。。。” 常歌行突然脸色一寒:“若是有归乡做那横行乡里、欺男霸女之事者。即使万水千山,骁果军必杀之!本王今日之言,你等且谨记!” 这些卸甲士兵都是孔武之人,更是上过战场、伤过人命的悍兵,若是放任自流,恐怕是社会的祸患,常歌行此番训诫之言只是防范未然罢了。 常歌行或许没有料到,此次退去的一万五千孤儿军,到后来乱世彻底降临,又掀起了什么样的波澜。 常歌行走下高台,在余下的五千人中穿行,仔细的打量着每一个人。剩下之人都是性格坚韧之辈,都是不轻易言败之人,同时也是最能赌命之人。 他们敢豁出性命,赌一个封侯拜相,赌一个功成名就。 常歌行需要这样的人,他所要做的就是给他们所需,为这些勇士戴上荆棘之环。 “你,出列!” 常歌行指着一个兵士道。 他半眯着眼,审视的看着这个士兵:“我看你并不合适成为骁果军!” 兵士有些紧张低垂着的头,慌乱的抬起,正好与常歌行漆黑的眸子对上。他如同遭受雷击般,再次低下头,只是更加低垂了些。 “在下愿为王爷效死命!” 兵士跪倒在地,额头触碰到冰冷的地面上。 “你媳妇的针线活儿很好嘛,比我夫人的好多了!” 兵士急忙口称:“不敢。” 自己平民人家怎么敢和高高在上的王妃比较,这不是作死的节奏嘛! 常歌行冷笑几声:“呵!呵!我说过,孤儿且尚未娶妻者方能入我骁果军,我最讨厌人家骗我!是要株连九族的!” (本章完) 第132章 大家一起手拍手 兵士跪在地上浑身颤抖,“请。。。。。。王爷。。。。。。放过。。。。。。” 不等兵士将话说完,常歌行便打断了他的话:“你不用求我,你又没有家人。只是苦了你的妻子,还有你岳父一家人!” “真是可惜啊,刚办完红事,马上就要办白事。九族,应该包括很多人吧,没准儿还会落一个暴尸荒野的下场!啧!啧!苦命的新娘子!” 兵士豁然起身,“嘡啷”一声拔出腰间佩剑。 距离常歌行最近的李元霸作势就要挥起巨斧,敢对王家千岁拔剑,这还了得!常歌行右手紧按英雄剑,示意李元霸莫要冲动。 来这个时代已经有了些时日,常歌行对于用剑之道也有了些心得,虽然距离高手还有些距离,但自信不会被人一招秒杀。只要不被一击杀死,在此场合下就性命无忧! 兵士将长剑横握,作势就要抹脖子,“我愿以死谢罪,还望王爷不要累及我的家人!” 就在兵士闭目待死的时候,惊愕的发现自己的长剑少了半截。却是常歌行英雄剑出鞘,削去了长剑大半,使得兵士自杀不成! 兵士一击不成,便把长剑作为匕首,径直朝着咽喉插去。 “去你的!” 常歌行一脚踹出,正中兵士小腹。长剑落地,兵士则痛苦的捂着小腹,在地上打滚。 “自个杀还这么执着,真够死心眼的!怎么?连死都不怕的人,还怕这么点儿疼?” “人家大姑娘嫁给你,不是要株连九族的,滚回去!好好当你的兵,领你的军饷!骁果军乃是死中求生之军,真的不适合你!” “军列中还有娶妻之人吗?真的忍心让你的媳妇年纪轻轻就守寡!本王最后给你们一个机会,娶妻者退回阵列。有隐瞒者,诛九族,绝不姑息!” 这帮孤儿军中有百余人退回阵列,即便如此,仍以炽烈的眼光看着剩下的孤儿军,恨不能成为其中一员。大丈夫当顶天立地,以浑身热血,描画出自己锦绣前程;或者,血流五步,成为荒野中的一把枯骨。 “好,恭喜你们正式成为骁果军一员!” 常歌行带头鼓起掌来,弄得几十万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这晋王殿下不会脑子有病吧!手拍手,这可是三岁小孩子玩的游戏! 常歌行本人却是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妥,他一边拍一边在孤儿军中穿行,“来!来!大家一起拍起来!” 孤儿军这些气质冰冷的汉子,沉重的抬起双手,比平时拉动劲弩还要来的费力。 “使点劲!你们都没吃饭吗?这是军令!” “啪!啪!啪!” 掌声逐渐雷动,在大庭广众之下,表演三岁小孩儿的把戏,实在是太令人尴尬了。好在有几千兄弟作陪,丢人也不是只有自己。再说,就算丢人,还有王家千岁在前面顶着不是! “我不服!”阵列中有军士大声喊道:“凭什么这些孤儿可以成为骁果军,我们却不能!” 常歌行闻声看去,却是一壮硕汉子。生得五大三粗,虽然比不上李元霸天生神力,也是孔武之辈,想来战力要高出一般士兵不少! “哦?你不服?你为何不服!” “选兵士,当以战力为准。和他、娘的身世有什么关系?”壮硕汉子瓮声瓮气的道。 常歌行竖起食指,在嘴边做了一个禁声的动作:“嘘,注意文明,都这么大人了,说话还带脏字!” 继而将头转向孤儿军,“谁出来揍他丫的,老子重重有赏!” 壮硕汉子吃惊的张大嘴巴,不要欺负我读书少,您这话也文明不到哪里去! “末将愿往!” 孤儿军中走出一人,虽然浑身上下也充满着力量,但与那壮硕汉子相比就显得有些瘦小了。颧骨以一个刁钻的角度高高耸起,一看就是长期食不果腹养成的体型。嘴唇有些单薄,并不是很红润,甚至有些如同墨水般的黑渍。 一双眼睛却是炯炯有神,看着那个比自己壮上一套的对手,丝毫不惧,甚至有些隐隐的兴奋。常歌行不禁怀疑,此人的所有营养,是不是专门供养了这么一双无惧无畏的眼睛! “哈!哈!哈!” 壮硕汉子发出一阵狂笑:“就这小身板,还和老子斗,还是先回娘胎里锻炼几个月再出来吧,不然老子打得你连你、妈都不认识你!” 精瘦兵士眼中似有一团火苗在燃烧,他本是孤儿,自小便与父母失散,他压根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自小他就饱受同龄人的白眼、欺负,起初他都是默默的忍受。但他发现,那些人愈发的变本加厉起来,所以他学会了反抗。 每次都是以一敌多,每次都是用性命来维护自己最后的尊严。后来,那些欺负他的人怕了,怕了这么一个疯子,怕了这么一个无牵无挂、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孤儿。 他发过誓,谁敢对自己的父母出言不逊,就让他付出代价! “我叫伍长天!” 精瘦兵士淡然道,平静的语气没有任何音调起伏,就像是一台没有生命的机器发出的,冷漠而又无情! “哼!老子没有兴趣知道你叫什么。。。。。。” 不等壮硕汉子把话说完,伍长天动了。他迅速前冲,在快要接近壮硕汉子的时候,突然一个翻滚,长剑瞬时挥出,扫向壮硕汉子的小腿。 壮汉虽然身上有把子力气,与敌对决也从来都是面对面硬拼,哪里经过如此阵仗。扫腿?这也太无赖了好不! 壮汉想归想、骂归骂,身体却不敢怠慢。连忙“噔!噔!噔!”后退数步。 奈何身体协调能力实在太差,一个屁股堆儿狠狠的坐在了地上。他一边揉着屁股,一边咒骂着:“他、娘、的,摔死老子了!” 伍长天将趁他病要他命这句话发挥到了极致,一个鲤鱼打挺翻起身,举剑便向壮汉大好的头颅劈去。 壮汉顾不得怜惜自己的屁股,双手举剑,护住头颅。 “当!” 两剑相交,发出一声清脆声响,但远没有众人所料想的那样震耳欲聋,似乎如蜻蜓点水般,一触即开! (本章完) 第133章 蛋蛋的忧伤 伍长天见一劈之下不能建功,索性收住力道,长剑由劈改为侧滑,顺着壮汉横起的长剑,向着剑端削去。 壮汉听着两剑摩擦之声,头皮发麻,若是自己拖着长剑不松手,几根手指就要和自己说拜拜了,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断肢重生的技术,说再见就是永别。 壮汉一端松手,另一只手在此种情况下竟是用不上力道。伍长天长剑下压,拨开壮汉的兵刃,一个剑花便抵在了壮汉的咽喉! 伍长天此般动作一气呵成,似乎经过了无数次锤炼,绝不拖泥带水,招招相连,环环相扣,一步步将壮汉逼入死境! 壮汉如同雕塑般一动不敢动,他能感受到剑尖上的凉意。如同一条毒蛇攀上了自己柔软的脖子,蛇吻已经张开,獠牙已经露出,毒液正在酝酿。哪怕自己咽下一口吐沫,都有可能与寒剑来一次最亲密的交流。 “好了,既是比试,点到为止!” 常歌行可不想闹出人命,若是这莽汉亡命于骁果军手上,那乐子可就大了。 伍长天收起长剑,自始至终脸上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常歌行心中大喜,这可是好苗子,以巧破力,可不是随便哪个人就可以做到的。况且此人还没有经受过前世那些科学的训练。 伍长天瞧着壮汉,眼神灼灼:“你可服气!” 壮汉向后退了几步,被人用剑指着咽喉的感觉实在不怎么样。众目睽睽之下,输了阵仗,实在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他摇晃着头颅,嘴硬道:“老子不服,仗着用剑技法取胜算什么本事,有种咱们比比拳脚!” “哐啷!” 伍长天将长剑随意丢在地上,并不言语,但大家都看得清楚,也都知道他的意思:比就比,怕个鸟! “嘿!嘿!” 壮汉露出发黄的大板牙,阴阴笑了几声,军中角力,他少有敌手! 只见他双手前伸,张牙舞爪的向着伍长天抓来,如同他平日里同其他人角力一样。仗着力气大,一举将来人拿下,然后高高举起,使他们浑身力气用不得,最后狠狠的扔出去,就完美的获胜了。 只是,那只是以前。都说经验主义害死人,如今这个壮汉就要为此付出代价! 伍长天面对壮汉抓来的大手,不躲不避。就在壮汉死死箍住伍长天的双肩,用力向上提的时候。 伍长天大腿用力,膝盖前伸,不偏不倚恰好撞在了壮汉两腿之间。 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响彻全场,让几十万人齐齐打了一个哆嗦。常歌行嘴角微动,就在刚才,他似乎听到了某种球体碎裂的声音。 想象着一个五大三粗的莽夫,变成一个手捏兰花指的宫人,常歌行不禁汗毛倒立。这个伍长天实在是太狠了,不过,我喜欢! “你服不服!” 伍长天依旧冷着一张脸,一板一眼的问道。 壮汉此时正蜷缩在地上,脸色惨白无比:“军医,我要。。。。。。军医!” 伍长天完全不管这套,一脚踩在壮汉的胸口,继续问道:“你服不服!” 黄豆大小的冷汗从壮汉的脑门上滴落:“军医,快点。。。。。。” 壮汉为保住自己的命根子做着最后的努力,虽然神识已经开始变得模糊,但依旧叫喊着要军医。 一个手提着药箱的军士,站在伍长天十米开外,犹豫着不敢上前。这个阴狠的主儿,万一也给自己来这么一下子,到时候没准儿会出现医者不能自医的尴尬局面。 伍长天脚下用力,使得壮汉发出一声惨叫,“你服不服!” 壮汉终于回过神儿来,这个让自己蛋、疼的家伙还没有走:“你就饶了我吧,军医,我要军医!” “你服不服!” 伍长天继续冷声问道。 “我服,我服还不成嘛!” 伍长天这才满意的收回脚,朝着军医道:“还愣着干什么,快点儿啊!” 军医不敢怠慢,提着药箱一路小跑,生怕伍长天对他问出一句:“你服不服!” 伍长天走到常歌行近前,抱拳道:“晋王殿下,他服了!”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伍长天是吧!这些挑选出来的兵士,作为骁果军第一大队,你是大队长!” 伍长天虽然不知道“大队长”是个什么职务,但能够统辖五千来人,最起码不比千夫长差,欣然应允。 这支完全由孤儿组成的骁果军第一大队,自此成立。 常歌行任命下达,第一大队一阵嘈杂。他们都知道,新军组建,这是一个机会。但眼看这块蛋糕直接归了别人,心里自然不好受。 后悔自己刚才没有站出来,若是将那壮汉华丽的踩在地上的人是自己,那该有多好啊! 伍长天冷目瞧着混乱的第一大队,冰冻的表情终于有了些许变化,眉头轻轻皱起,并没有隆起“川”形,只是有些微波而已。 “你们不服?” 第一大队缄默,一股蛋、蛋的忧伤袭上心头,两股中间更是冷风阵阵。看着那正在施救壮汉,同时缩了缩脖子。 谁敢说不服,那壮汉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列队!” 骁果军第一大队迅速从涣散的队形,规整成方阵。 “伍长天!你很好!”常歌行对这个大队长做出了简单的评价。 常歌行走到第一大队前面,瞧着完全属于自己的第一支卫队:“从今后,骁果军训练即战场,切磋即战场,行走坐卧皆是战场,你们将是天下最优秀的将士。” “你们在战场洒得了热血,本王就让你们封妻荫子,记住你们是骁果军。骁勇、果毅!” 第一大队人心振奋,孤儿出身的他们虽然从来不袒露内心的柔弱,但在心底的最深处还是有着一种说不明道不白的自卑。常歌行的一席话给了他们出人头地的自信,孤儿怎么了,我们也能凭着血脉里的热血打拼出一片天地,使父母的血脉得以延续。 自己没有世家可以继承,但却可以创建一个世家! “骁果!” “骁果!” “骁果!” 。。。。。。 (本章完) 第134章 天神 第一大队高呼着自己的军名,从此之后,“骁果”便是自己等人的无上荣光。 高台上,杨素、李渊、韩擒虎、高熲互相对视一眼,只是眼眸中包含了太多信息,振奋、惊奇、怀疑、肯定。。。。。。等等复杂而又相互矛盾的感情蕴含其中,使得他们竟不能完全读懂对方的意思。 或许是信息量实在太大,或许是有意隐藏,又或许是故意混淆。那遥在朝堂的君臣定不会知道这区区五千人马代表着什么,但作为当事人的四位大将,心中却有了某种预期。 也许自己等人真的错了,错在偏向太子而弃晋王。使得蛰伏洞藏的蛟龙不得已开始蜕变,这对大隋帝国又代表着什么呢?谁也不知道!就连常歌行自己都不知,因为,历史注定因他而变得与众不同! 俏生生立在高台旁边的萧美娘与李秀宁二女,表情相似中又透着不同。 萧美娘是毫不掩饰的赞许,这就是自己的男人!李秀宁则是隐隐的期许,这个痞赖之人,究竟能走到哪一步! 常歌行自然不知道众人心中所想,他迈步走到壮汉近前,看着军医深锁的眉头,心中也可以猜个大概,这哥们儿可以改行了。 他蹲下身子,一把拽过壮汉的手腕,似模似样的把起脉了。 “能否借银针一用?” 军医哪里悖逆王爷的意思,从随身的医药箱中,拿出一布包。打开后,寒光阵阵,里面大大小小、长长短短、粗粗细细的银针不下百枚。 常歌行挑选了一根最长、最大、最粗的银针,在壮汉的眼前晃了晃,那意思就是:本王要给你针灸了,做好准备哦! 壮汉似乎一时间忘记了胯下之痛,嘟囔着嘴唇,哭丧着脸道:“我服了,我真的服了!” 一汪眼泪在眼眶中不断酝酿,壮汉大有泫然欲泣的感觉。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蛋疼处啊。 常歌行心中那个不痛快啊,自己下了好大决心才决定浪费能量,救治与你,可你这是什么态度。 “服了!” 什么叫做“我真的服了?” 伍长天一击撩阴腿才使你服气了,本王的银针刚拿出来,还未出手你就服了。难道本王治人的医术比伤人的撩阴腿更加的阴毒?你也太不给面子了吧! 一念至此,常歌行果断下针,一针刺在食指尖。倒不是常歌行不愿意换一个位置,奈何军士们顶盔掼甲,别处实在不容易下手。 “啊!” “我服了,我真的服了!” 一声惨叫贯彻三军,冲断云霄。 众将士心中不忍的将头别过去,实在是太惨了。不光做不成真男人,还要接受十指连心的酷刑,人间惨剧啊! 如此过了片刻,常歌行将银针拔出,同时带出一串血花。 “好了,没事了!包你大战百回合金枪不倒!” 常歌行站起身,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如此装模作样的蹲在地上这么长时间,真的有些腰酸背痛。 他当然不会什么医术,所谓银针刺穴只是障眼法罢了,真正起作用的还是医疗系统,整整用了百分之一的能量啊,那可是货真价实的百分之一,自己得吃多少斤人参才能补回来啊! 想到此处,常歌行不禁一阵肉疼! 军医狐疑的将手再次搭在壮汉脉门上,表情由最初的不在意,变成震惊,转而升级成震撼。 他纳头拜在常歌行脚下:“殿下真乃神人,此种医术已出神入化,就算药王在世也要甘拜下风!” 作为军中少有的大夫,他是最具言权的,旁人只知道壮汉伤得很重,恐怕已不能人道。但他却清清楚楚的知道,壮汉****在巨力之下已经彻底坏死,成为太监还是最好的情况,身体组织坏死,已经严重危及到了壮汉的生命! 可,常歌行一针下去,不仅让壮汉性命无忧,就连作为男人的能力也完全恢复了,这就是一个神迹! 他仔细观察过常歌行施针的位置,此处并不是什么穴位,恐怕只有监牢中的狱卒才会在此处下针。 可,关键是,病人瞬时间就满血复活了。任凭军医自幼熟读医术,又有家教传承,也想不出此间道理、 常歌行风骚的摆摆手:“不必大惊小怪的,都是小意思!” 军医依旧心悦诚服的跪在地上,既然此事无法用医理解释,那就只能用神异来解释。 “殿下天神降世,实乃我大隋之福!我万民之福!” “天神!” “天神!” “天神!” 。。。。。。 骁果军先喊出,逐渐蔓延至全军。喊声此起彼复,与长江流响混合在一起,顺着涛涛水流蜿蜒而下。直到很远的地方,依然可以听到回响。 萧美娘秀眉轻皱,并没有因“天神”二字,表现出多么的开心,反而有些忧虑。自己的夫君似乎表现好的过头了,要知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幸好此处是江南,若是在长安脚下,定会引气大隋帝王与满朝文武的猜忌。整个天下只有一个天子,也只有一个人可以代表天上的神明,他就是当今皇帝陛下。 若有其他人妄称“天神”,无异于谋反! 李秀宁脸上忧色甚重。 李渊、杨素、韩擒虎、高熲之辈则是满脸凝重,有一个被称为“天神”的儿子,当今陛下应如何自处呢? 常歌行扶起军医,重新走上高台,待呼声渐止。运足中气,朗声道:“本王承当今天子龙气,征伐南陈。龙气所至,皇威所及,莫不是我大隋之地。凡为我大隋征战的将士,都将受到吾皇庇佑,身有百疾而不侵,身受千伤而自愈!吾皇万岁,大隋皇帝万万岁!” “吾皇万岁,大隋皇帝万万岁!” “吾皇万岁,大隋皇帝万万岁!” “吾皇万岁,大隋皇帝万万岁!” 。。。。。。 成功引导了舆论的常歌行,擦了一把脑门上的冷汗。自己好不容易做了一件好事儿,到头来功劳还得是便宜老爹的,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只是他知道,在这个封建社会中,妄称“天神”和自杀无异,而且还会死的很难看! 不要忘了,堂堂皇帝之尊,也只是天子而已,既上天的儿子。 (本章完) 第135章 温柔秀宁 众将散去,骁果军一事也算告一段落。 萧美娘凑到常歌行旁边,神秘兮兮的道:“夫君,我看你不当神棍可惜了,不如来我圣母教做个护法?” 常歌行一把抱住萧美娘,使劲往怀里一带,佳人臻首便靠在了他的胸前:“我可以理解为你在挖大隋皇室的墙角吗?” “咯!咯!” 萧美娘一阵娇笑:“奴家可不敢!” 李秀宁看着打情骂俏的二人,轻啐一口:“大庭广众的,真不要脸!” 她快步上前,愣生生的将萧美娘从常歌行怀里拉出来,还义正言辞的道:“不许欺负美娘妹子!” 看着被李秀宁拖走的萧美娘,常歌行独在风中零落。这都是什么事儿啊,我和自己老婆搂搂抱抱,怎么就叫耍流氓了。 看着李秀宁窈窕的身姿,常歌行狠狠的咬了咬牙:“等有机会,我就耍流氓给你看!” 萧美娘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反倒没有任何生气的迹象:“姐姐,你有没有闻到一股特殊的气味!” 李秀宁皱皱琼鼻,有些茫然,完全不知道萧美娘为何有此一问:“没有什么特别的气味啊!” 萧美娘掩着小嘴,笑语嫣然:“我怎么闻到了一股醋味呢?” 说完,不等李秀宁反应过来,就先行跑开了! 李秀宁愣了一会儿,俏脸微红:“萧!美!娘!你给我站住,把话说清楚!” 两女打闹着跑了开去,如同两只翩跹起舞的蝴蝶,为沉寂的军营增色不少。也为即将到来的血战,添上了一抹瑰丽! 骁果军被常歌行安置在了中军大帐附近,美其名曰护佑主帅。骁果军的真正去处,常歌行心中已经有了初步打算。 接下来数天,日子过得倒也平静。军士们按部就班的训练,骁果军第一大队也在慢慢磨合。 伍长天的一句“你服不服!”成了骁果军名副其实的催命符,不服?那就打到服为止。 从石子冈侥幸得生的数千前梁遗民,常歌行并没有把他们编入军队。这些饱受磨难的百姓,作为巨城的第一批居民在此地安家落户。军队居于城西,百姓居于城东,倒也相安无事。 最让常歌行郁闷的是,自己的正牌老婆萧美娘,这些天一直被李秀宁“霸占”。还说什么姐妹谈心,一谈就是数日,让常歌行不禁怀疑,这两个女人心也够大的,不然怎么能装得下如此多的谈资。 就连白天,萧美娘也被李秀宁“贴身保护”,不给常歌行一丝机会。那警戒的眼神,就像保护小鸡的老母鸡! 中军大帐内,常歌行坐在宽大桌案正中,被砍掉的一角已经命人修补好,再裹以金箔,反倒华丽不少。 萧美娘在左,泡着茶;李秀宁在右,研着磨。怎么看都是红袖添香、美人在侧的香艳场景,可作为当事人的常歌行,却是有些愁眉不展的意思。 “夫君,饮茶要慢,品茶要细,切不可大口咀嚼,作为一个王爷可是会被人笑话的!” 萧美娘倒上一杯茶水,递到常歌行面前。 常歌行狠狠咽了一口吐沫,摸了摸饱胀的肚子,苦笑道:“美娘,为夫已经喝了三壶了,能不能歇会儿再喝!” 萧美娘如同小狐狸般一笑:“这可不行,茶凉了可就不好喝了!饮茶就像练字,喝得多了,就有感觉了!” 常歌行无奈端起茶杯,在鼻翼下轻轻一嗅,作陶醉状。细细抿了一口,再做陶醉状。忍着腹中的惊涛骇浪,大赞道:“好茶!” “公子,墨已经磨好了,请执笔!” 听闻那娇滴滴的声音,常歌行浑身打了一个冷战,不知是不是受了萧美娘的传染,李秀宁这飒爽英姿之辈竟然也有了几分“女人味”。 只是总感觉怪怪的,这股“女人味”实在是气息诡异,同战场上的狼烟有异曲同工之妙。 “公——子!” 李秀宁见常歌行没有反应,拖着声调,又是娇滴滴的一声。一双“媚眼”还眨呀眨的。 常歌行浑身巨颤:“秀宁,本王哪里做的不好,本王改还不成嘛。不要这样,本王的心脏实在受不了!” “公——子,不要这个样子说人家嘛,人家会不好意思的!” “秀宁,咱们说人话好不?” 李秀宁好不容易保持的“娇媚”迅速垮了下去,俏脸生寒。从烟花三月一下子变成寒冬腊月,冷风习习,让人望而生畏。 她把砚石狠狠一扔,墨水四溅。雪白的纸张上瞬时染上几团黑色墨迹,迅速扩散成一片。 “快点儿练字,堂堂王爷之尊,书法尚不如竖子之流,实在是给我大隋丢人。” 常歌行长长舒了一口气,这丫头坏掉的神经终于好了。他苦笑着拿起毛笔,写了几笔。看着歪歪斜斜的字体,绝对称不上什么书法,充其量也就是涂鸦。 前世,意识输入法技术已经成熟,思维所致,字体随之而出。可谓快捷简单直至,对于一些作者而言更是福音。 如今重新拿起笔,而且还是老祖宗流传下来的毛笔,可以想象难道之大。 “是不是有进步?”常歌行腆着一张脸询问到。 李秀宁本就因为常歌行的嘲讽之言,心情不佳,冷声说道:“有进步,从三岁稚童涂鸦,升级成了四岁幼童涂鸦!” 常歌行揉了揉酸痛的右臂,心中悲苦不已,总之都是涂鸦啊! “要不咱们来个手把手教学?”常歌行嘴角挂着一丝玩味的笑意看着李秀宁。 “不要脸,你让美娘给你手把手去吧!” 常歌行正愿意如此,一脸期许的看着萧美娘。有美人教授,也是一件乐事。 “咯!咯!” “夫君真想如此?” “是的!” “只是奴家自幼习武,手上的力道实在是大了些,前些日子无聊临摹了一副名家之作,光是毛笔就让奴家用坏了数支。若是夫君执意如此,我看还是先让军医侍立在旁好些。” 常歌行看着张合的嫩白小手,他可不敢怀疑其中蕴含的力道。美娘啊美娘,短短数日你怎么和秀宁这丫头学坏了呢? (本章完) 第136章 和钱千万谈生意 “呵!呵!”常歌行干笑两声:“为夫是在说笑呢,我自己练习就挺好的!” “报!” 一军士进入大帐,单膝跪倒道:“殿下,帐外有一人说是找您有要事相商,自称钱千万!” 提到钱千万,常歌行首先想到的就是菜市场那些白花花的肥肉。不过他来得倒也及时,简直就是救星。自己现在肚子也饱了,手腕也麻了,恰好趁此机会休息一番。 “让他进来!” 不多时,一团颤颤巍巍的肥肉走进大帐。身上的肥肉随着脚步不断起伏,竟然形成了类似水纹的波动,自脚底到头顶震颤不已,令人惊奇。 “小人拜见晋王殿下!” 钱千万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勉强跪下,一身肥肉挤成一团,远远望去犹如一团大号的肉丸子,颇具喜感! “起来吧,有事快说,我正忙着呢!” 钱千万费力的站起身,眯缝着一双小眼睛,看着常歌行旁边的二女,会意一笑,晋王殿下果真忙得很,想来一起和两位美女谈心,也是一件劳心劳力的事情。 “殿下,此事事关机密,您看是不是。。。。。。” 钱千万意有所指的看着两女,显然深谙法不传六耳之道。 “咯!咯!” 萧美娘一阵娇笑,笑得花枝乱舞,惹人眼球:“姐姐,晋王他有机密事情要谈,咱们两个外人还是回避一下吧,省的惹人闲话!” 说着作势就要拉起李秀宁向外走。 常歌行心中把钱千万诅咒了十七八遍,这两个女人是本王。。。。。。哦,不!是你能够招惹的吗? “钱千万,本王真想把你扔进油锅里熬制一番,把你塞满油垢的脑子减减肥。这两个美女是外人吗?有话就说,不必忌讳!” 钱千万虽然遭了常歌行一阵痛骂,但暗地里却悄悄给常歌行竖起了大拇指:晋王殿下果然是泡妞的高手,此般作为,两个大美女还不乖乖就范! “呵!呵!原来是二位夫人,小人失言,失言了!” 常歌行倒是很满意钱千万的眼力见,可李秀宁却是羞恼异常:“你再废话一句,我就把你扔进锅里熬油!” 钱千万赶紧住嘴,却是更加认定了李秀宁也在晋王王妃之列,你看人家多有默契,就连威胁人的办法都是一样一样的。 “小人来,其实是想和晋王做一笔天大的买卖!” “有多大?” “天下那么大!” 常歌行正襟危坐,知道钱千万此来绝对不是单纯为了什么买卖,而是另有所图! “哼!”常歌行冷哼一声:“妄言!你可知道天下有多大?” 在常歌行的想象中,若是钱千万说出个边界,自己就拿前世世界地理知识狠狠教训他一顿。 “晋王心有多大,天下就有多大!” 常歌行惊讶的张大嘴巴,这个胖子除了肥肉,还是长了些脑子的嘛。 “呵!呵!本王的心都被天下的美人儿占满了,恐怕装不了太大的天下,一茅屋、两亩田足以,让你失望了!” 钱千万也不气恼:“晋王殿下,恕在下直言,若是您穷的只剩下一茅屋、两亩田。到时,您的心恐怕也就宽敞了,而且是彻底的空落落!” 常歌行艰难的咽了一口吐沫,这个该死的胖子,嘴实在是太贱了。 两女则在旁边窃笑,难得看到常歌行在口舌上吃亏,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了。钱千万不愧是商人之后,口才、机变绝对是一流的。 “胖子,你小时候是不是经常挨揍!” 钱千万似乎回忆到了什么痛苦的过去,小眼睛眨巴了几下:“都是他们一群打我一个,要是单挑我可不怕!” “知道为什么吗?” “他们嫉恨我家有钱!” 常歌行竖起食指在眼前摇了摇:“不!不!是因为你嘴实在是太贱了!” 钱千万抖了抖浑身肥肉:“家父说了,君子动口不动手!” “可动口的不一定是君子,还有可能是贱人!” 钱千万抱拳道:“晋王殿下原来是同道中人,失敬!失敬!” “失敬你个头啊,老子对这天下不感兴趣!你走吧,不要妨碍了本王品茶、书法的雅兴!” “呵!呵!晋王殿下,不必心急。不谈这天下,我们还可以谈谈别的,比如说钱,还有骁果军!” 钱千万见到常歌行没有反对,继续道:“我们钱家可以出资,让骁果军变成天下最精锐的部队!” 若是钱千万空谈天下,常歌行肯定不予搭理,可如今关系到骁果军的发展,常歌行就不得不认真考虑。 伟人曾经说过,枪杆子里出政权。在这个乱世,有一支属于自己的军队,本身就是安身立命的保证! “条件!” 常歌行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钱家肯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必有所图。 “呵!呵!晋王殿下果然是快言快语,我钱家论财富虽然不比宋家差,可是论资历却是浅的很。我钱家与晋王殿下合作,就是为了寻找一个靠山。望晋王殿下日后发达,不要忘记提携我钱家。” “本王只是一介闲散王爷罢了。论合作你应该去找太子殿下才是,本王看你是进错门儿了吧?” “呵呵,殿下勿怪,其实我之前也找过太子殿下,只是被那宋家捷足先登罢了,无奈之下找到了殿下。” “呵!呵!” 常歌行冷笑一声:“你的坦诚实在是让我感动,作为奖赏我是不是该把你推出辕门外斩首呢?” 钱千万再次如肉丸子般拳成一团,哆哆嗦嗦的跪在地上,帝王家的心术他可是知道的,一言不合便会丢了卿卿性命。 他是在赌,而且是拿自己的性命在进行一场豪赌,他赌的是晋王杨广的不甘。若心怀不甘,他的计划就成功了大半。 不得不说,钱千万他赌赢了。但是原因绝非不甘,而是未雨绸缪。作为前世的精英,常歌行还没做好葬身在这个时代的打算。 “还请晋王殿下,认真考虑我的意见!” 钱钱万的头颅,抵在胸前的肥肉上,就再难以下去。 (本章完) 第137章 被榨干的贵公子 常歌霍然起身,快步走到钱千万近前:“钱兄快快请起,你我兄弟俩还真是有默契,大哥我正想找你商谈此事,没想到兄弟你倒是先来了。” 常歌行伸手去扶钱千万,入手绵软,顿觉一片恶心。此绵软亦非美人柔荑,又非佳人云峰,而是货真价的的肥肉,毫无美感可言。 钱千万受宠若惊,浑身哆嗦的起身,颇有些泪流满面的感觉:“晋王殿下原来与我是同道中人,在下实在是不胜荣幸!” 常歌行抓着钱千万肥硕的大手,激动的道:“终于把你盼来了,你先看看,这些都是我骁果军需要的装备。暂时就这么多,本王想起来再做补充。” 钱千万从常歌行手中接过一叠厚厚的纸张,一页一页翻看下去,脸上的表情也越发的精彩。 暂时就这么多?晋王殿下实在是太谦虚了,衣食住行、车辆马匹、刀枪剑戟,此番种种罗列下来不下数十万件。别说装备区区五千人马,就算装备十万大军也绰绰有余。 钱千万哭的心思都有了,人家磨好了刀,自己还乐呵呵的送上了洗白净的脖子,真的是贱啊! “怎么?钱家有难处?那就算了,本王也不为难你们。来人,送客!” “别!别!拿出这区区货物,钱家还是不成问题的。” 常歌行的脸色由冷峻又变得和蔼亲亲起来:“我就说嘛,本王的眼光不会错的!以你钱家的实力,这些只是九牛一毛罢了。” 钱千万肥硕的脸蛋,不经意间轻微颤抖了一下,这可不是九牛一毛,而是狠狠的拔了一把! 十万大军的物资装备,一般世家倾囊而出也恐有不及。 “小人定当竭尽所能。” 虽然之前常歌行与他兄弟相称,他可不敢有越矩之行。作为一个商人若不谨小慎微,败光家产是小,丢了卿卿性命才是真。 “那你先行退下吧,本王还有要事要做!” 钱千万颤抖着浑身肥肉,缓缓退出帐外。事关美女,果然是要事! “夫君真的要和钱家合作?”萧美娘轻轻皱着眉头,问出心中所惑。 常歌行轻轻叹了一口气:“没有办法,夫君实在是穷啊!就连给夫人买些胭脂水粉,都是囊中羞涩,更何况要装备整只的骁果军团!” “钱家找过太子殿下遭拒,如今你却和他们达成合作,这不是找太子殿下的难看吗?”李秀宁担心的道。 常歌行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无所谓了,说是找难看,也是太子殿下先找的我!” 显然,常歌行还在对太子密使一事耿耿于怀,而且他从来也不是一个以德报怨的人,但一定是以德报德、以怨报怨的。是非功过自在人心,恩怨宠辱还由我心。 第二天早起,常歌行还在梦中与二女纠缠,半梦半醒中,依稀看见床头人影绰绰,难道此梦非梦,而是现实? 他一把抓住来人的手掌,使劲就往怀里带,温香暖玉就在近前,可是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此人还是,纹丝不动。 难道是自己夜间消耗了太多精力,常歌行不禁怀疑道。 “殿下。” 一个粗壮的声音,把常歌行吓得一个激灵,春梦就此破碎,凋零在还在燃燃的烛火中。 他瞪大双眼,却是李元霸扭捏的站在床前,竟然有着一丝羞嗒嗒的感觉。 “我对殿下忠心耿耿,若是殿下需要,我李元霸奉献上这副皮囊也是心甘情愿。” 李元霸此话说得义正言辞,眉宇间更是充满了忠心为主的正义之气。 常歌行听到奉献二字,便伏在床头一阵干呕。若是你姐姐还是一段佳话,要是你嘛,完全是一场噩梦。 常歌行没好气的看了李元霸一眼:“你屁股痒了是不,怎么不打招呼,就乱闯我中军大帐?” 李元霸颇为委屈的道:“我在大帐前,叫了好几声,里面没有应答,我以为殿下你默许了呢。” “默许?默许你个头!老子的美梦全让你搅了,说吧,这么早找本王有何事?若你不能说出个正当理由,你就等着屁股变成四瓣儿吧!” 李元霸贼兮兮的左右看了看,神秘的从怀叠纸张一叠纸张:“殿下,我们发达了!” 常歌行接过纸张,仔细一看。本来睡眼惺忪,立马变得神采奕奕,两眼大若铜铃,里面黄白二色不时闪烁。 “银票!竟然是一叠银票!粗粗数来不下十万两!” 李元霸得意的道:“那些贵公子还真是有钱,一顿饭就要吃上百两银子。” 常歌行仔细想了想,自己的菜单上,貌似除了那道星光璀璨,再也没有低于一百两的菜! “自己是不是实在太狠了呢?”常歌行终于善心发现,自我反省道。 “元霸,本王时常教育你,做人不能太贪财。人家消费了这么多,怎么不给人家打上一个折扣呢?以后,若是每顿饭消费千两以上,就打上一个九九折!” 常歌行慷慨的道,彻底表现出一个高高在上的王爷,视金钱如粪土的心胸与器量。 李元霸欣然应允,脸上又带着几分担心:“殿下,这些所谓的贵公子,已经被榨干了,彻彻底底成了一个个穷光蛋。别说是九九折,恐怕就算一折,也付不起饭费!” “榨干了?你确定?走,咱们看看去!若是他们没干,我就把你晒成人干!” 李元霸缩缩脖子,跟着常歌行出了中军大帐。 常歌行一路向北,向着江边走去。远远看着那些在风中摇曳的破旧帐篷,心中子的自得。本王废物利用,也算让这些来自长安的贵公子们,体验了一把绿色出行。 走近些许,就看到这些贵公子们围拢成一圈,的激烈讨论着些什么。 “这个晋王实在是太狠了,简直就是一个财奴!” “就是,一顿饭的费用,都够我在醉芳楼找上十几个姑娘了!” “我们必须要抗议,要让那个魔鬼瞧瞧我们的厉害!” “对,没错!” “我们都是高门之后,谅他也不敢把我们怎么样!” 。。。。。。 (本章完) 第138章 二百观众 “呵呵。” 常歌行和煦的一笑。 “我心甚慰,大家在我军营中这么高兴!若是照顾不周,还请大家多多提醒,你们可都是我大隋的栋梁,未来国家的柱石。” 二百人齐刷刷的住嘴,缄默不语,只有钱千万,像常歌行招了招手,算是打了招呼。却也不敢明目张胆,若是让这些人发现自己与晋王殿下有龌龊之事,自己绝对会成为今晚的主食,虽然不健康,好歹解馋。 常歌行却也不介意,自顾自的说道:“为了欢迎大家的到来,我军营决定,所有菜食一律九九折。你们可以想想,花费一千两银子,就可以节省十两,那可是十两啊!这是多么大的优惠力度啊!” 贵公子们更显冷漠,既没有人反对,也没有人同意。只是脸上的表情,却在说明一个问题,他们很不爽、相当的不爽、十分的不爽! 常歌行依旧发挥我的地盘我作主的作风:“听说大家手头不是很宽裕,本王就乐于助人,没有银两银票,大家可以用其他东西来抵账嘛。” 常歌行不怀好意的看着这些贵公子手中的折扇、腰间的玉佩、身上的佩剑,就连穿在身上的凌罗绸缎都没有放过。这些东西可都是值钱货,若是放在前世绝对是国际大品牌。 “晋王殿下,你不要欺人太甚!我等都是豪门之后,祖上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怎能受你如此之辱,我就算饿死也不抵押东西!” “哈!哈!” 常歌行抚掌大笑:“我就欣赏如此有气节之辈。作为对你的奖赏,本王准你可以典当你的内衣!” “元霸,本王饿了!今日江边风景正好,本王就在此用餐。听江风、观水鸟、享用人间美食也是一件乐事!” 不多时,李元霸便带着数十人来到江边,每个人手中都提着食盒。有兵士将一张一丈见方的毯子铺在江边的绿地上,在无边翠绿绿的映衬下,火红的毯子犹如一朵盛开的花朵,娇艳绽放。 各色菜式,呈花瓣状在毯子上摆放,虽称不上五颜六色,也有争奇斗艳之效。 各种佳肴的菜香,混合在一起,随着晨起的江风,在一个个小帐篷间缭绕、随着江浪起伏、随着渐升的朝阳升腾。就像一个出浴的美人,诱惑着那些饥渴难耐的贵族子弟。 “有这么多好吃的怎么不叫上我们啊!” 一声娇嗔带着些许不满传入常歌行耳中,原来是萧美娘与李秀宁二女携手而来。 常歌行正感觉无聊,二女来的正是时候,美食美人两相宜,一边是秀色可餐,一边是餐可作秀色,相得益彰间就是天然的绝配。 “相邀不如偶遇,两位美女快快入座。” 本来对常歌行不屑一顾的贵公子们,纷纷探着头瞧向这边。二女一个一身戎装,英姿飒爽;一个一身罗裙,温婉动人。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交相辉映,却又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就像挂着雪花的腊梅或者含着露珠的牡丹,彼此间互相衬托,却又极好的表现出自己的美丽。 贵公子们心中不服气者大有所在,这么一个无赖王爷,凭什坐拥两大美女。自己这般风流倜傥,如今却要食不果腹,不禁感叹生不逢时,路遇小人。当然,这个小人当属晋王殿下无疑。 二女站在红毯前却也不坐,似乎在和常歌行怄气一般。贵公子们顿时心里舒服了许多,原来这个晋王与人家并不相熟,肯定是仗着王爷的身份,强取豪夺来的。 常歌行当然知道二女的意思,只因菜式太多,摆的太满,没了二女的位置,明摆着是让他给两人腾地方呢。 若是在大帐内,当然无所谓。但如今还有二百观众在虎视眈眈的看着,作为一个纯爷们儿,怎么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了分。 常歌行板着脸正襟危坐,一副十足大男子主义的模样。 萧美娘嫣然一笑,哪里不知道常歌行心中是什么想法。她拉着李秀宁来到常歌行左侧,李秀宁则在萧美娘半勉强下扭扭捏捏坐在了常歌行身侧。 萧美娘则大大方方坐在了常歌行右手边,美目轻挑,双手给常歌行奉上一杯美酒:“晋王殿下请用!” 妖娆的声音如女仆般乖顺,看得那些贵公子们哈喇子流了三丈长。心中哀叹:这是什么世道,好白菜都被猪拱了! 两女得其一,便是祖上烧了高香。如今这个无赖王爷,左拥右抱,当真气煞旁人。 常歌行心中那个美呀,还是我的美娘懂事,大庭广众之下知道给自己的夫君挣面子。接过佳人手中美酒,正待下肚。 萧美娘一句话,顿时让美酒失去了味道,比酝酿了数十天的馊水还要难以下肚。 “夫君,什么时候把这座巨城送给奴家呀!” 常歌行心中微苦,美人恩果真不是那么好消受的。这座巨城,乃是如今伐陈的根基所在,若真是送了人,这六十万大军将要安身何处?恐怕蚕食之下,就会败亡,别忘了,江南可是陈国的主战场。 陈后主虽然荒淫,但陈国国力尚存,甚至可以说是不弱。陈国之弱,只能说是领导者之弱。使得陈国国力在最初的战斗中发挥不出一二! “呵!呵!好说!好说!” 常歌行嘴含糊的含糊的答应着,要是自己敢说一个不字,恐怕今晚就得被整容。 李秀宁嘟哝着小嘴,一脸的不快。伸出筷子向常歌行的碗里夹了一口菜。 贵公子们又是一声惊叹,这就是让人艳羡的齐人之福,坐在两美中间的为什么不是自己呢? 肯定是这个无赖王爷,手握两女把柄。父母兄弟被冤入狱,两女不得不如此也是有可能的。 贵公子们以为自己找到了答案,更加的义愤填膺。若是自己来个英雄救美,美人是不是会以身相许呢? 这些公子们心中的愤或者是恨,远没有表面来的那么正义,有所图的打抱不平,其实是另一种乘人之危。 常歌行胃腹中早已空荡,正要吃菜,耳中传来李秀宁咬牙切齿的声音:“这城是我建的,你若敢送人,明天我就把它拆了。” (本章完) 第139章 采蜂蜜的苍蝇 “呵!呵!”常歌行尴尬地笑道:“其实这座城结实的很,没那么容易被拆掉的!” 李秀宁又给常歌行夹了一口才,银牙摩擦的声音愈加猛烈:“你-可-以-试-试-看!” 常歌行痛苦的看了看杯中酒,馊的;看了一眼碗中菜,苦的。 你们一个建的巨城,一个想要巨城;一个非得要,一个非得不给。你们自己解决喽,关本王何事? 常歌行想通其中关节,便不再理睬二女。一口喝掉杯中酒,两口吃下碗中菜,便大快朵颐起来。 如此行径,又惹来贵公子们满屏的的鄙视。真是浪费资源,有两大美女在侧,却只顾的自己吃喝,简直就是大煞风景,不懂情趣。 要是换了自己,肯定先吟诗作对一番,尔后再推杯换盏,酒酣饭饱携美而游,又是人间佳话。 常歌行余光扫过那些如猪哥儿一般的贵公子们,心中暗笑,老子吃吃喝喝,让你们羡慕嫉妒恨去吧! 两女中间虽然隔着一个常歌行,却完全妨碍不了她们之间的沟通交流。这些佳肴美味简直就成了二女的战场,两人出奇的有了共同的口味,你爱吃这道菜,我也爱吃这道菜,那就比比谁能吃到第一口。 一时间青菜与肉片共舞,鱼肉在汤中嬉戏,正宗的四喜丸子还没吃上一口,就成了一团肉末。 好在常歌行并不挑食,边吃边看二女大战,也是一番情趣。 突然之间,两女同时住手,自己没吃上一口饭菜,好像反倒便宜了罪魁祸首常歌行,若不是他突其奇想建造这么一座巨城,哪里会出现今天的情况! 萧美娘温柔地拉着常歌行的右侧衣袖,满脸娇媚:“殿下,你只知吃吃喝,都冷落人家了,人家不依嘛!” 常歌行正在用心品尝这个时代无公害的食物,口腹之欲刚刚打开,哪里肯住手!好在哥们儿有一项绝技,人称左右互搏。 他用左手拿过筷子,夹菜的动作一如既往的流畅,完全不见停滞。一边吃一边赞许的点头,这个时代虽然没有电灯电话,好在也没有催熟剂、敌敌畏,真正的纯绿色产品! 就在常歌行得意的时候,李秀宁一把抓过他的左手,死死扣住他的脉门,就算一般的武功高手也难以逃脱。 常歌行只能无奈的看着美味佳肴过眼瘾,李秀宁右手持筷,当然不耽误进餐。萧美娘则是左手持筷,看样子所谓的左右互搏并不是常歌行的专利。 常歌行自家的苦自家知道,可看在那些贵公子眼中却成了另一番景象,两女一左一右亲密的簇拥着晋王殿下,晋王吃过饭菜开始无所顾忌的大占便宜,齐人之福偏偏还要拿出了炫耀,这不是拉仇恨嘛! 一个翩翩佳公子从人群中走出,一把折扇摇得炉火纯青,什么风流才俊、正人君子统统在这把扇子上体现的一览无余。 一身风骚的白衣,虽然身在军营却也保持的一尘不染,一看就是下了一番功夫,踏着朝阳缓缓走来,定是那怀春少女心目中的梦中情人。 可是,两女皆非等闲之辈,他这一番做作表现,充其量就是好看一点儿的跳梁小丑! 对于李秀宁,这些所谓文人,都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废人,论文化见识还比上这个只会涂鸦的不正经王爷;对于萧美娘,这些公子,就是斯文流氓之流,表面高风亮节,骨子里却是龌龊的很,远远比不上这个里外都是流氓的夫君。 若是常歌行知道二女所想,真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 “二位小姐,小生宋却,乃是宋家之后。若是有何为难之处,尽管对我说,我想晋王殿下也会给我些许薄面的!” 两女只顾品味着美味佳肴,哪里顾得上什么宋家不宋家的,不要说只是一个宋家的小辈,就算宋阀阀主亲至,也未必抬一下头。 看在宋却眼中却是,两女深受压迫,不敢言语! “晋王殿下,美人如斯,怎敢做这辣手摧花之事,还请放过两位姑娘,有什么条件只管提!” 常歌行心中暗骂,你长的两只眼睛是摆设吗?明明是这两个丫头不放过我好不? “宋却,呵!呵!果然很缺啊!” “你,简直有辱斯文!” “宋公子不必动怒,本王还真有一个条件!” 宋却眼中一亮,自己所料果然没错,这两个大美女就是受了胁迫。 若是将二女从魔爪中救出,二女还不乖乖的以身相许。虽然做不了正室,收两房小妾也不虚江南此行。 就算不能收入房中,能够一亲芳泽,牡丹花上沾甘露,也是一件值得吹捧的事情。 “晋王殿下有什么条件只管提!” “我这儿有一只苍蝇,不去茅房吃大粪,偏偏学蜜蜂采蜂蜜,实在讨厌,还请宋公子帮我将它赶走!” 二女抿着小嘴,掩面偷笑,若不是要在公共场合保持女儿家的矜持,早已经笑得前仰后合。 宋却反应明显慢半拍:苍蝇?蜜蜂?大粪?蜂蜜? 这都是哪跟哪啊! 众公子中有一人走上前,对他耳语几句。宋却脸色由红润转成惨白,由惨白再次过渡到紫红,最后定格在铁青上。 “晋王殿下,来日回到长安,定向你讨教一番!” “何必等到回长安,今天风和日丽的,正适合讨教!” “你。。。。。。” 显然,常歌行故意歪解了“讨教”的意思。 宋却狠狠收回抬起的食指:“今天看在两位姑娘的面子上,我就不和你理论了,但人我一定要带走!” 常歌行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般,两眼放光,摆出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指着萧美娘道:“这个美女已经过门儿了,你没机会了!” 又指着李秀宁道:“这个还没过门儿,但对我死心塌地,你可以问问她有没有移情别恋的打算!” 此番话一出,萧美娘倒是甘之若饴,她本来就是大隋晋王的正牌夫人,此事无不可对人言;李秀宁则俏脸通红,狠狠在常歌行的胳膊上做了数个三百六十度翻转,使得常歌行一时间表情丰富到无可复加的地步。 (本章完) 第140章 自寻死路的宋却 宋却也真是上道,朝着李秀宁抱拳一礼:“姑娘若愿为在下妾室,就随我回长安,想来晋王殿下也不会违了姑娘心意!” 宋却敢如此说,所仰仗者无非就是天下首富的宋家,还有与宋家结盟的当朝太子。 常歌行强行止住笑意,差点儿憋出内伤:兄弟,你惨了!明年的今日,我定然给你多烧些纸钱。好在阴曹地府找一个像样的补习班,好好补补脑子! 李秀宁本就身具男儿心胆,哪里受过如此之辱。豁然而起,将腰间宝剑拔出,直指宋却。 “你可知我是谁!” 宋却起初一愣,转而一笑,无非就是晋王身边的一宠姬,自己紧张作甚? “你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宋家之后!” 李秀宁终于放弃了对长歌行胳膊的折磨,缓缓起身,可任谁都能看的出,她已经被气急。 李秀宁拔出身上佩剑,足尖用力之下,身体飞快向前,掠过满是美食的红毯,剑尖便抵在了宋却的脖子上。 李秀宁的佩剑,可不是如长歌行的英雄剑般,平时用做菜刀或是水果刀。可是鲜血淋淋,一路从尸山血海中走过的。 虽然李秀宁平日里对此剑保养的十分完好,可谓纤尘不染,可是渗透进金属纹理的血腥味,却怎么也抹不去! 宋却鼻子尖儿上很快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两眼紧盯着剑尖,唯恐稍进寸许,自己就会付尸当场。 “大胆。。。。。。贱婢,你。。。。。。竟然敢用剑指着我,你。。。。。。你知道我是谁吗?” 李秀宁没有回答,宝剑微微向前一挺,宋却咽喉处便有一缕鲜血流出,顺着脖子流向衣领,将雪白的衣服染成了一抹猩红。 “吧嗒!” 作为翩翩佳公子的极品道具,折扇掉在了地上,宋却恍然不知,“我死了,完了我死了!” 宋却反复念叨着死啊、活啊的话题,裤裆处已经湿了一片。 李秀宁嫌弃的皱皱鼻子,满脸杀你都嫌你脏的表情。她将长剑自宋却的咽喉处挪开,收回剑鞘之际,顺便在宋却肩膀处雪白的衣服上仔仔细细的擦拭了一番。 此剑因你而脏,你得负责善后不是! 李秀宁回转身子走出几步后,宋却才反应过来,抱着肩膀一个劲儿的痛呼:“疼死我了,你别走,我饶不了你!” 跳梁小丑一般的表演,惹得贵公子们大笑起来。本来他们也算是一个阵营的,嘲讽是不应该的,但这个宋却着实太缺了些,不笑都对不起他! 常歌行不禁感叹,前世那些喜剧明星在宋却面前简直一文钱不值,谁能比得了天生自带笑料的他。 “缺兄,你肩膀根本没什么事儿好不,大庭广众的可不要碰瓷!” 宋却活动了一阵肩膀,果真灵活自如,并无半点痛楚。转而又恢复了气势汹汹的模样:“小、贱、人,你最好乖乖爬到本大爷的床上来,不然本大爷让你全家难看!” 常歌行有些为难的道:“宋公子,这样不好吧,人家毕竟是一个女孩子。再说,就算小女子不对,又关她家人何时?” 常歌行不劝还好,经此一劝,宋却气焰更胜,原来晋王对自己还是有所顾忌的,看来宋家依附太子,果真是一招妙棋! “这小、贱、人今天若不把大爷我伺候舒爽了,我就把他父亲剥光了,挂在长杆之上,晒成人干!” 常歌行摇摇头:“实在是太凶残了!” 宋却神情中颇为得意,知道自己的厉害就好,伸手指了指李秀宁:“小、骚、货还不快过来,让大爷我教教你做女人的乐趣!你不过来,大爷我可就过去了!” 言语中轻挑之色尽显,只是不等他迈步,他就已经用狗啃屎的姿势,华丽的滑行了数丈。 却是李渊气哄哄的站在当场,将宋却一番慷慨之词尽收耳底。他来此本想劝说李秀宁不要和常歌行走得太近,却不想有如此意外收获! 宋却满脸是血,牙齿更是掉落数颗,话一出口,满嘴跑风:“你等着,我们宋家,是不会放过你的!” 李渊身为李阀的领军人物,岂会怕了这么一个小辈的威胁:“哼,数年没有见到过宋老头了,没想到却教出了你这等奸邪狂徒!老夫今天就替他清理门户了!” 说话间,提剑便上,直欲将他斩杀! “休要脏了父亲的剑,让女儿斩了他便是!” 李秀宁铁着一张脸,打定主意,就算是杀他,也不能让他痛痛快快的死! 宋却自知性命难保,做着最后的挣扎:“你到底是谁,你杀了我,便于宋家结下了生死之仇,非满门被灭无法了解!” “哼!灭老夫满门,恐怕宋老头没那么大的精力,老夫李渊!” 宋却最后一丝希望破灭,耷拉着脑袋等死。李渊是谁,那可是李阀的阀主。李阀与宋阀表面上实力不相上下,都在四大门阀之列。可宋阀以生意见长,周旋在各大势力之间,维系着一个平衡点,使得每一个势力都要对宋家忌惮几分。 李阀却是货真价实的贵族之后,若是宋阀得罪死了李阀,那么这个平衡点就会被打破,就会不断有其他势力来一探宋家的深浅,对于宋家来说无异于一场灾难。 对于一些家族来说,宋家是一个刺猬,同时也是一块肥肉,他们等待的就是谁先咬上第一口! 李秀宁举剑欲劈,却被一双大手握住了剑柄:“女孩子家家的,学什么杀人,这些都是男人要做的事儿!” 来人正是常歌行,就凭那些污秽言语,宋却在他心中早已经被判了死刑。杀人要用到女人,男人干什么去了? “元霸,此人就交给你了!处理干净点儿,不要脏了这里的土地!” “好嘞!” 李元霸欣然应道,敢如此辱骂三姐,就算你有九条命,老子也要让你死上十次! “哈!哈!” 宋却突然如得了失心疯般笑了起来:“你们不能杀我,我是受了太子之命来此的,你们杀了我就是和未来的大隋帝王过意不去!” (本章完) 第141章 杀人全靠手滑 李元霸哪里管什么太子不太子,举起斧子,就要横劈而下! “你个逆子!住手!此人杀不得!” 李渊疾步上前,横剑挡住了李元霸! 宋阀他不怕,就算过上几十年、上百年,他也只是一个门阀罢了! 但太子不同,若干年后老皇归天,他就是新皇,他就是这片天地的主宰。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在顷刻间把这些所谓的门阀灭杀,而且还是打着正义的幌子! “父亲。。。。。。” 李秀宁有些委屈的道,美眸中泪光涌现。从小到大,她哪里受过如此大辱,此人不死,心中郁气难消。 李渊回望她一眼,斩钉截铁道:“杀不得!” 宋却由死转生,心中更是狂妄:“小、骚、货你给我等着,回到长安我就让太子殿下替我向李家提亲,等你进了我家门,呵!呵!看我怎么玩你!” “啊!你怎敢。。。。。。” 就在宋却得意忘形的时候,一把宝剑贯胸而进,宋却只发出一声痛呼,便转眼气绝! “啊!” 随之又有人发出一声大呼,“我的个亲娘,实在对不住,手滑了,剑没拿住!” 常歌行一脸无辜的站在宋却旁边,杀人利器正是英雄剑。 常歌行别过脸去,一副怕怕的样子:“元霸,帮我取剑,实在是太凶残了!” 此间害怕,倒不是完全伪装。常歌行前世并不是杀人不眨眼的杀手,或是训练有素的特工,他只是一个商人。 今天,是他第一次用这个世界的规则来解决事情。乱世,弱肉强势,你死我亡的世界。怜悯,使弱者得以生存,当行之;怜悯,为今后埋下无边祸患,当绝之! 常歌行看着染血的英雄剑,静默不语,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之前即便是与人争斗、即便是身陷死境,英雄剑都未曾伤人性命。如今为红颜破例,或许正是杀伐的开端。 于这浑浊乱世,杀出一条清明坦途。 “你没事儿吧!” 李秀宁看着脸色有些难看的常歌行,关切的问道。 “哈!哈!” 常歌行爽朗一笑:“我只是心疼我的宝剑,如今沾染了肮脏之人的污血,怕是切不了肉片,也削不了水果了!” 虽然是一段幽默之语,李秀宁却没有半分觉得好笑。或许切肉片、削水果才是这个不着调的王爷所追求的,今天却为了给自己出口恶气,坏了他一直坚守的童话。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胡闹!” 李渊扔下冷冰冰的两个字,转身离去。就在转身的瞬间,嘴角的胡须不经间抖动了一下,似是微笑。 李秀宁接过英雄剑,拿出一方丝帕,仔细的擦拭。不知是幻觉,还是真是。饮过鲜血的英雄剑似乎更加的寒光闪耀,比之前明亮了很多。 或许,作为一把杀人利器,只有鲜活的生命,与淌下的鲜血才能真正的将它唤起! “啊哼!” 一个柔媚的哼声,将这一特殊的氛围打破。 “好生让人羡慕呢,传说中的冲冠一怒为红颜呢!” 萧美娘醋意满满的声音传来,羞得李秀宁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同时心中还有些莫名的窃喜,自己都不知道这欢喜的源头在哪里。 “呵!呵!手滑而已!”常歌行打着哈哈说道。 根据已以往经验的总结,凡是和女人争辩,根本没有取胜的可能。若是侥幸取胜,那么恭喜你,你已经与此女无缘。 糊弄着过关才是个中真谛。 “夫君,什么时候为奴家也手滑一次。”萧美娘的醋意还在不断地发酵酝酿,竟然有愈演愈烈之势。 “只要娘子愿意,夫君随时手滑!”常歌行嬉皮笑脸的说道。 萧美娘抛了一个媚意横生的白眼,就再也不理会常歌行。一把拉起李秀宁的小手,取笑道:“我夫君的表现,姐姐你可满意?” 李秀宁遭此调笑,如一只鸵鸟般,将小脑袋埋在胸前。 站在一旁的李元霸,有些愤愤不平的道:“王爷,您脚踏两只船可是不对的!” 常歌行朝着李元霸就是一脚,幸亏李元霸躲闪的及时,才堪堪保住了臀部的完整性。他一边捂着屁股,一边嚷嚷着:“虽然你是王爷,但若敢欺负我姐姐,我也和你没完!” “哎呦,元霸!之前怎么没看出来你这么有骨气呢?过来,本王与你讨教一二!” 李元霸站在远处,警惕的看着常歌行,之前他也和王爷单独讨教过,结果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经过李元霸这么一闹,尴尬气氛倒是缓解不少。李秀宁也逐渐恢复了英雄儿女的本色,她双手抱拳,拱手道:“秀宁在此谢过王爷!” 常歌行一脸的不快:“秀宁,不是我说你,你也太没诚意了吧!” 李秀宁满脸的纳闷,自己这抱拳礼行的规规矩矩,完全符合大隋朝的礼仪,怎么可能没有诚意呢? 萧美娘在一旁却是看出了端倪,李秀宁耳边悄声说了些什么。 李秀宁嗔怒的看了一眼常歌行,行了一个女儿家的万福礼。身披铠甲,要挂宝剑的飒爽女将军,行小女儿礼节,本身就是一件可圈可点的趣事!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好了,本王已经感觉到了你的诚意” 驻足在远处看热闹的贵公子们,也十足的感觉到了晋王殿下的诚意。人家根本不买太子的帐,若是这个魔鬼不小心手滑上几次,自己等人的性命恐怕不保。 若说最得意的,还当数钱千万。自己家族的老对头宋家,被狠狠打了脸,实在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自己果然没有看走眼,晋王殿下有魄力的很。 常歌行提着被擦拭一新的英雄剑,缓缓走向人群。雪白的牙齿在晨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看在贵公子们眼中却成了食人血肉的利器,让人胆战心惊。 随着常歌行的接近,人群不断向后移。常歌行索性止住脚步,满意的看着这些惶惶如惊弓之鸟的贵公子们。 “呵!呵!大家不要怕嘛,我只是想告诉大家,典当开始了!” (本章完) 第142章 以食物相逼 “江南人美、水好、风景秀丽,食物更是天下一绝,已经接近正午,各位难道没感觉出饿来吗” 经常歌行如此一提醒,翩翩佳公子们才觉得腹中饥渴难耐,几声不争气的“咕噜噜”声更是传遍全场。 “差点忘记告诉你们了。”常歌行一拍脑袋,似乎想起了什么关键问题,“这长江水是不能直接饮用的,想当初我大隋军队与陈军在长江展开大战,直杀得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江水更因此腐臭不堪,恐怕今年都不能再饮用。喝此水解渴,与食死人肉无异!” 常歌行话音落地,一阵阵翻江倒海的呕吐声不绝于耳。军营中所提供的菜品并没有任何可以饮用的东西。在常歌行的授意下,厨师发扬打死卖盐的浪费精神,使得这些饭菜可以直接用作咸菜。 吃的咸当然口渴,贵公子们只能放下身段,取用长江水。其实在这个时代,完全没有什么重工业污染,自然也不需要什么水源净化设备,直接饮用泉水、山涧水、小溪水、河水的大有人在。 只是常歌行说的太过恶心,才起到了如此催吐作用。 贵公子中有一些心智坚定之辈,起初并没有什么呕吐反应。只是旁边左右之人的卖相,实在太过惨烈。 公子们本就没有吃过早饭,肚子里哪有什么东西?吐出来的尽是胆汁、胃酸、粘液之类,各种颜色掺合在一起,猛烈的视觉冲击感让那些完好之人也是大吐特吐。 一时间,二百人无不弯腰,面朝大地,张口结舌。 钱千万蜷缩成一个肉球,心中郁闷不已。晋王殿下您也太恶心了,随着腹部肥肉的翻腾,作呕不已。 常歌行嫌弃的捂着鼻子,这些人也太不文明了。在前世,随便吐口痰都要被带着红袖章的老太太追得满地跑。如这些公子们的排量,足够那些老太太念上七七四十九天的紧箍咒。 常歌行端起一盘菜,用筷子夹着向江中抛撒。随着油花溅起,有江鱼徐徐有来,在水面上翻起朵朵水花,佳肴转眼间便被分食。那些吃到的鱼自然欢欣鼓舞,没有吃到的还在焦急的游来游去。 二女眼中闪过好奇的亮光,似乎发现了什么好玩的玩意。有样学样的自红毯上端起盘子,不断的向江中抛撒食物,越来越多地江鱼聚集而来。 各样各样的淡水鱼在浅水中游弋,隔着薄薄的水层,透过折射而来的光线,使得这些五颜六色的鱼儿一览无余。 将长江比鱼池,使万千水族成为玩赏之物,也是一件趣事! 待公子们缓过精神,红毯上的食物已经去了大半。一个个肉疼的看着被作为鱼饵的美味佳肴,竟然浪费食物,实在是造孽啊! 钱千万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一脸谄媚的道:“晋王殿下,这菜肴怎么卖?” 常歌行看了他一眼,用食指比划了一个“一”。 “一百两?不贵不贵!” 常歌行左右摆动了一下食指,钱千万的答案显然是错误的。 “一千两?也不贵!” 常歌行再次摆动了一下食指。 “不会是一万两吧!”钱千万大吃一惊的道。 “怎么?嫌贵了?” “是有些贵!” “贵就对了,本王从来只卖贵,不卖对的!元霸,把剩下的菜给钱公子打包!” 钱千万耷拉着脑袋,满脸的痛不欲生。恨不得抽自己几巴掌,让你多嘴!让你多嘴! 转眼间十几万两白银就没了,这些哪里是什么菜,分明就是珍珠玛瑙。 常歌行看着不断吞着口水的公子们,脸上的笑意越发的迷人:“我知道,大家都是穷苦出身,吃不上饭也很正常,但饿坏肚子可就不对了。正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总敢随意损毁!” “你过来,对!别看别人了,就是你!”常歌行指着公子中的一位道。 经过常歌行手滑斩杀宋却的事情后,这些公子们对他还是有所畏惧的。那人战战兢兢的走上前,唯恐手滑事情再次上演,自己糊里糊涂成了剑下亡魂。 “站直,挺胸、收腹、抬头!对,就这样!” 经过常歌行的调教,此人站成了一个还算标准的军姿。 “大家都听好了!” 常歌行指着此人道:“上衣,可典当三盘菜;裤子,可典当两盘菜;折扇,可典当五碗米饭;佩剑,可典当五盘菜;玉坠,可典当五盘菜!鞋子,不收!” 常歌行介绍完,下面立即炸开了锅。 “我身上这把剑,价值万金,只值区区五盘菜,我不服!” “我这玉佩,乃是父母所赠,就算饿死也不会典当!” “让我们当衣服,简直就是有辱斯文!” 。。。。。。 常歌行满脸笑意的看着这些抗议的贵公子们,心中暗爽:你们就尽情的蹦哒吧,等会儿你们就会知道,人是铁饭是钢的道理! 钱千万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大快朵颐起来,这可是十几万两的真金白银,说不心疼那是假的。但信奉食物就是硬道理的钱千万,只能化悲痛为食欲了。 十几盘饭菜被消灭大半,还是有不少剩余。钱千万恶狠狠的看了众公子一眼,将那些剩余的饭菜,通通喂了江鱼。 “钱胖子,你恨!” “钱公子,莫要冲动!” “钱公子,节俭是福!” 。。。。。。 饶是无数劝诫的声音,也没能拯救这些食物,早已经成了这些江鱼口中的零食! 常歌行随意的半卧的江边,看着两女濯足嬉戏。有清风为伴,有娇娘作陪,有潺潺水声,有明媚阳光,真希望时光在此滞留,一年、十年、百年、千年。。。。。。 希望时光滞留的,还有那些公子们。随着时光的流逝,腹中饥饿感越来越强,胃酸不断挑拨着敏感的神经,满眼星光灿烂,头脑则如乌云低垂。 这样公子娇生惯养,平日里都是酒足饭饱,今天终于尝到了饥饿的感觉。他们曾经用以羞辱乞丐的鸡腿,如今也变成了他们的奢望,不得不说世道就是如此精彩! (本章完) 第143章 当着太监哭穷 “我受不了了,我要典当!” 一个身形消瘦的公子走上前,愤狠狠的脱下上衣,递到了长歌行面前。 常歌行所图并非这些公子们的财物,而是要他们好好长长教训。奉太子之命前来坑害自己,自己是这么好惹的吗?老子若不让你们赤条条的出去,就对不起生你养你的父母! 李元霸接过衣服,嫌弃的扔到一边。在江南如此温湿的环境下,数天不洗澡、不换洗衣服,直接就是沤肥的感觉。 “一件衣服三盘菜,你要几盘?多的我可以给你存着!” “我要一盘,不!两盘!” 不多时,两盘色香味俱全的佳肴端了上来,公子一把夺过吃食,警惕的看了看四周,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狼吞虎咽起来,生怕别人和他抢似的! 吞咽口水的声音,很有默契的响起,大有此起彼伏之势,宛若奏响了一支饥饿交响曲! 凡是有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效仿者,甚至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 “我也典当!” “还有我!” “我!” 。。。。。。 一时间,长江边上衣服翻飞。长歌行眼中闪着神异的光彩,不知在谋算着什么。 “元霸,将这些衣服对号入座,按照之前的地址寄回长安,剩下的尾款咱们也该收收了!” 李元霸竖着大拇指,由衷的赞道:“还是王爷您厉害,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就连你都想到了,本王玩着还有什么意思!” 李元霸看着长歌行渐行渐远的背景,心中愤愤不平:我想不到,是因为我不愿意想。他摘下头盔,狠狠的挠着头发,苦苦而思。 “哈!哈!” 他突然大笑起来:“我就说嘛,我就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天才,长安该热闹了,哈!哈!” 若是长歌行在此,肯定将他关押起来,连续做上几天的心理辅导,才能将他放出来。就凭李元霸这颗配置不足脑袋,想出来的主意肯定让自己人很“莫名奇妙”。 大帐前,一个青袍老者捧着一纸黄绢。站在中军大帐前,杨素、李渊、高熲、韩擒虎几员大将低眉顺首的站在此人身侧。常歌行眼睛微眯了一下,这是何许人,看样子派头不小啊! 青袍老者看了一眼跟在常歌行身后的萧美娘与李秀宁,尖着嗓子道:“晋王殿下好雅兴,让咱家好等啊!” 太监?一个熟悉的历史词汇传入常歌行脑中,这一封建社会的产物,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延续了数千年。作为太监,他们大多目不识丁,有不能生育子孙后代,自然成为历代皇帝极为信任之辈。 目不识丁,自然就不能窥探秘密;没有子嗣,争权夺势又无人传承,挣来又有何用?当然,这只是封建统治者一厢情愿的想法。因太监专权,而亡国者不在少数。就拿隋朝最近的历史来说,秦二世便是死在大太监赵高之手。 对于这些行走在内廷之人,常歌行当然不愿多做得罪。躬身道:“有劳公公了!” 青衣老者眉梢间闪过一丝喜意,别人都笑我辈身体不全,那有怎么样?没看到亲王都要对我礼遇有加嘛! “晋王殿下不必多礼,咱家也是职责在身,奉圣命而来,不然咱家当向殿下你行礼才对!” “晋王杨广接旨!”青衣老者拖长声音喊道,看来对于宣旨一道熟稔之极。 常歌行吃力的跪倒在地,对于一个货真价实的现代人来说,行这跪拜大礼,委实为难了些。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杨广身为伐陈主将,不思进取,屯兵据守,贻误战机,乃是兵家大忌。命你即日全面攻陈,务必全功。不然自缚回京,望你好自为之!” 常歌行伸手接过圣旨,盘算着到底是谁给自己上了这么一副好眼药。打仗可不是儿戏,一旦大军开拔,全面作战,粮草物资定然供应不上。让士兵饿着肚子上战场,这不是给人送人头嘛! “敢问公公贵姓?” “咱家喜全福,负责宣旨一事!” “呵!呵!喜公公,久仰大名!常听人说喜公公英明神武,今日得见真人,才知那些人在胡说八道!” 喜全福脸色一板,这晋王殿下难道是要给自己一个下马威不成? 只听常歌行继续道:“公公的气度,沾染皇气。岂是那些庸言俗语所能形容的?公公神韵,犹如当世名画,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晋王殿下,真的是折煞咱家了!” 喜全福虽然面上诚惶诚恐,但嘴角的笑意任谁都看得出来。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就是这个道理。不管是八岁的黄口小儿,还是八十的耄耋老者,都喜欢夸赞之语,这就是人的天性。 “喜公公名至实归,走,里面请!” 长歌行将喜全福引至中军大帐之内,“喜公公想来还没有用餐吧!” “咱家只顾让陛下的旨意听闻四方,哪里顾得上自己吃饭,经晋王殿下一说,腹中却是饥渴异常!” “来人,把军中最好的饭菜摆上来,我要为喜公公接风洗尘!” 过了片刻,喜公公本来白面无须的脸上呈现出一团黑气,不确定的问道:“就这些?” 长歌行毫不在意地摆摆手:“喜公公不必在意,也并没有为您特意准备些什么。只是比平时多了一个菜罢了!” 喜公公脸上黑气越发凝重,怔怔的看着桌案上的两盘咸菜,这其中一盘咸菜,难道还是多出来的? 喜公公颤抖的握着筷子,也不知是惊喜还是愤怒,两碗清可见底的小米粥,荡起阵阵波痕! “晋王殿下,休要羞辱咱家!” 常歌行满脸委屈,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公公您是不知道啊,我军中已经断粮数月,将士天天不得饱食,能喝上一碗小米粥已是奢侈,军中战马更是饿得皮包骨。大军粮饷迟迟不到,要我怎么与兵强马壮的陈军决战啊!” 说道动情处,常歌行还有模有样的擦了擦眼泪,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 “我将士之苦,如何才能上达天听啊!” (本章完) 第144章 不能给小宝贝减肥 常歌行一边哭诉,一边从怀里抽出一张银票:“喜公公,军中无甚特产,您就拿这将就将就吧!” 喜全福撇眼一看:一万两! 心脏顿时不争气地跳动起来,差点来个心脏病复发。 一万两,这可是一万两! 自己作为宣旨公公,平时油水自然不会少拿,每次最多不会超过百两,这已形成惯例。听旨之人,无非询问一下皇帝陛下的心情,大致猜测皇帝陛下的意图。 “晋王殿下这是何意,咱家无功不受禄,实在太不好意思了!” 嘴上说着不好意思,手上的动作却是不减分毫,他麻利的将银票揣进怀里,脸上的黑气瞬时被阳光灿烂所取代。 “咱家今日得见前军将士之苦,心中也是实在不忍,虽然不是咱家职责,但也要将此如实的汇报给皇帝陛下!” 常歌行拱手道:“那就有劳公公了!” “咱家也是大隋子民,这些都是应该做的。” 于是,两人在十分愉快的氛围中吃着咸菜,喝着小米粥,相谈甚欢,正经八百的吃了一顿减肥餐。整整一个时辰后,喜公公才恋恋不舍得回了自己的营帐。 怀着揣着银票自然比吃着山珍海味要来得有精神,一万两银子,对于他这样一个普通的宣旨太监来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他小心翼翼的拿出银票,脸上狂喜之色溢于言表。 “哈!哈!” 他尖锐地笑着,若是放在半夜,定能将人吓个半死。 “一万两!整整一万两啊!咱家可以安稳的过后半辈子了!” 他仔细打量着银票,每一个花纹都不曾错过。特别是在“一万”这两个字上流连许久,许久! “喜公公在吗?” 外两传来军士的声音。 喜公公慌忙的将银票再次揣进怀里,仔细抚平衣襟,正了正脸色:“咱家在!进来吧!” 一兵士提着食盒进入帐内:“这是晋王殿下为公公您准备的茶点!晋王殿下还说了,只要公公有心,以后的特产少不了您的!” 军士传完话,也不做停留,恭敬的出了大帐。 “只要有心,特产少不了!” 喜全福微锁着眉头,喃喃重复着。脸上的喜色越来越浓,看来咱家前半生积下的阴德,今日终于有了福报。老了老了,还要富贵一场! 他打开食盒,第一层是些精致小菜,与咸菜比起来简直就是天上地下的却别。 他将小菜取出放在桌案上,待打开第二层时,却是眼前一片明晃晃的,整叠的金叶子铺满了下层。 金叶子上脉络清晰无比,每个轮廓细节都是精美异常,若是镶嵌在树枝上,除了颜色特意外,根本无法分别。这哪里是什么金子,分明就是艺术品。 “晋王殿下好大的手笔!”喜全福自言自语道:“所谓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做了大半辈子的老实人,也要闲言碎语一番了!” 中军大帐内。 萧美娘拖着香腮,怔怔的看着被吃得光光的咸菜:“夫君,咸菜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好吃,当然好吃。它不仅下饭,还能提供人体必须的盐分,简直就是好得不能再好的减肥佳品!” “真能减肥!下次我也试试!” 常歌行打量了一下萧美娘,眼中绿光闪烁,若不是在白天,真的很容易将他与某些动物混淆。 “我家夫人该胖的地方胖,该瘦的地方瘦,不用减肥!万一将夫君我的两个小宝贝给减没了,夫君会难过的!” “两个小宝贝?”萧美娘心中疑惑! 常歌行则悄悄的退出大帐,过了片刻,一声杀猪般的叫喊声传出大帐,分贝之高几欲将中军大帐掀翻。 “臭流氓,你给我回来!” 常歌行闻声,却是跑得更快了。一头撞在了一个柔软之处,却是和来找萧美娘的李秀宁撞了个正着。 “这两个宝贝也不小!”常歌行正在揉着脑袋,萧美娘却已经拎着长鞭杀至! “姐姐,捉住这个恶人,今天我就要为民除害!” 常歌行见事不好,欲要夺路而逃之际。一把被李秀宁压住了胳膊,正是前世警察抓小偷的标准动作。 “轻点儿,哎呦,疼!疼!” 李秀宁羞红着脸,感受着隐隐作痛的被撞之处,手上力道又加大了几分。 在一旁训练的骁果军第一大队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晋王殿下实在是太惨了,家中有二女,艳若桃李却是凶如猛虎,为晋王之不幸,默哀三分钟。 “看什么看,再看挖了你们的眼睛!”李秀宁凶巴巴的道。 李秀宁之名在大隋军营中可是响当当的,不仅因为她是营中唯一的女将,也不是因为她主持修建了这座巨城,而是她实在是够凶! 伍长天寒着一张脸,下达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军令:“全体都有,闭眼!” 正是这一句军令,在伍长天成为大隋赫赫有名的将军后,文人墨客在为其写传记时有云:伍长天,虽为悍将亦是君子,非礼勿视之楷模! 常歌行被推搡进大帐,萧美娘娇媚异常的道:“夫君,茶道学得怎么样了?可有进步?” “美娘教导有方,夫君已经可以品出个中滋味!” “哦,这样啊!书法怎么样了?” “呵!呵!勉强可观!” 萧美娘手捏兰花指,轻轻托着常歌行的下巴,调笑道:“夫君,咱们品品茶,练练书法可好?” 常歌行真的想说“不好”,可萧美娘蕴藏在美眸深处的威胁之意他却是看得分明,萧美娘可是将百炼钢化为绕指柔的高手,用妖女来形容再贴切不过。别人杀人用刀用剑,萧美娘杀人用的却是万般温柔。 李秀宁手按宝剑,气势汹汹的守着营帐大门,将常歌行的退路彻底堵死。 两女虽然在一些事情上略有分歧,但在对付常歌行上,却是难得的一致。 常歌行认命的点点头,强颜欢笑道:“正合我意!” 于是乎,中军大帐内“郎情妾意”的场面再次上演。两侧佳人,一者端茶蓄水,一者研磨递笔。 作为主角的常歌行,喝着香茗,写着书法,好个红袖添香,齐人之福! (本章完) 第145章 以太监之名 如此过了数日,生活还算宁静。 陈国一方见大隋军队迟迟不见动作,逐渐放松了警惕,之前剑拔弩张的气势也有些松懈。大隋军队不攻,其中原因陈国也能猜想一二,正好乐得清闲。 宣旨太贱喜全福每日美滋滋的吃着咸菜喝着小米粥,饭后享用一把甜点,竟有些乐不思蜀的感觉。之后,常歌行又和喜全福长谈过几次,可谓推心置腹,诚恳之极! 常歌行每日以茶水为生,墨汁为伴,倒也是小有收获。最起码可以品出茶的品种,可以工工整整的写出自己的名字。当然,这得感谢两位美女的“谆谆教诲”。 中军大帐。 常歌行正襟危坐在桌案前,竟是少有的正经。 与之前不同的是,桌案旁由萧美娘和李秀宁换成了太监喜全福。 两女则和众将一样,坐在下手。 “父皇的旨意大家也都知道了,攻陈之事刻不容缓。我军虽然粮草并未齐备,不宜大军开展,却可以做些其他文章。” “李秀宁听令,本王命你将参加巨城建造者,编入骁果军,名曰工程大队!” 李秀宁出列,抱拳道:“遵晋王令!” “本将认为不妥。”杨素起身反对道:“我大隋并无此兵种,况且骁果军乃是晋王私军,怎可随意抽选大军中人?” 这支工程大队,常歌行必须要牢牢的抓在在手中的。他们已经接触到了不属于这个时代的科技,若是流传出去,对大隋并无益处! “喜公公,您看到了吧!本王为了早日攻破建康,实现父皇的心愿,可谓劳心劳力。可有些人却总在扯后腿,真是令人无语啊!” 喜全福像模像样的拿起毛笔:“将军杨素不听晋王调遣,不尊皇上旨意,对伐陈之事多做阻拦。晋王殿下,咱家记下了,等回到长安,定当向皇帝陛下如实禀报!” 杨素听着喜全福尖尖的嗓音,眼角就是一阵跳动。 这些太监虽然只是内侍,并无军中职务。却是在宫中和皇上说得上话的人,以帝王猜忌的性格,相比于朝堂之言,似乎这些“无意”间听到的宫人的议论之声更让人信服! “晋王殿下见谅,末将。。。。。。收回刚才的话!” “这就对了嘛,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常歌行老怀大慰的道。 “萧美娘听令,本王命你挑选难民中精明之人,组建船厂,专司建造军船事宜!” 所谓难民,指的当然是随萧美娘从石子冈逃回的大梁遗民。难民之说,只是为了掩盖其真实身份罢了! 萧美娘盈盈起身,给了常歌行一个娇媚的白眼,学着李秀宁的模样,柔柔的抱起粉拳:“遵晋王令!” “伍长天听命,本王命你率领第一大队,保护工程大队,进驻石子冈!” “遵命!” “韩擒虎听命,以百人小队为单位,袭扰陈国粮仓、重镇,你的目的只有两个,一是烧毁粮草,二是让陈举过不安!” “末将遵命!” “杨素听命,率领战舰,一路东进,袭扰沿岸,配合韩擒虎行动,所得粮草可从水路运回!” “末将遵命!” “李渊听命,坐镇大营,随时策应各方,保证我军人马无虞!” “末将听命,只是老夫实在不明白晋王殿下的意图何在!” “大胆!” 常歌行还没有表达什么不满,喜全福已经尖着嗓子呵斥起来,看来已经完全进入了角色。 他拖着太监独有的嗓音,阴阳怪气的道:“晋王殿下乃是天家血脉,承天之恩。如今又是大军的兵马大元帅,岂是你们做臣子的能怀疑的?” 喜全福说完就要作势提笔,看来非要在皇帝陛下面前告一笔黑状! 常歌行笑着打圆场,心里为这位喜公公必须打满分,那些银票啊、金叶子啊、珠宝什么的真的没白送。瞧!人家将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买卖做的是多么的尽忠职守! “喜公公勿怒,唐国公也是求知心切。本王的想法其实很简单,概括起来就三条:烧粮、抢粮、坏其农时!” 李渊细细品味一番,眼睛愈发的明亮起来,躬身道:“晋王殿下高见,末将愚钝了!” 常歌行则十分大度的摆摆手:“雕虫小技而已,在诸位将军面前献丑了!” 喜全福掐着兰花指,脸上显出淡淡的柔媚:“咱家这就放心了,将帅一心才是我大隋之福,如此一来也让皇帝陛下省心了。老百姓常说:儿行千里母担忧,皇家亦是如此。咱家来之前,皇后娘娘就嘱托过,要是晋王殿下受了什么委屈一定禀报于她,她给晋王殿下做主!” 喜全福一会儿皇帝陛下,一会儿皇后娘娘的,将大隋帝国的两位尊神全部搬了过来,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给常歌行壮声势。 一个完全没有军功的王爷想要真正的统帅三军,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儿。其一在于势,常歌行如今便是用喜全福借了皇帝、皇后的势;二则当然就是能力了,以一个现代人的智慧去征服这些古代的人杰,只是想想就是很让人兴奋的事情。 “诸位将军还有什么疑问吗?要是有的话尽管当着喜公公的面儿说出来,要是本王解决不了,正好上达天听!” 常歌行此番话说出口,威胁之意已经很浓了。你对我不服气,那好,就让我老子去管你们! 杨素、李渊、高熲、韩擒虎之辈深深低着头,缩眉头。索然知道常歌行有狐假虎威的意思,偏偏反驳不得。 要是这喜全福在皇帝陛下面前说自己等人对晋王军令多做质疑,只凭这一条就够自己等人好好的喝上一壶,还是管饱的那种。统帅数十万人马的大将,不听兵马大元帅的节制,这不是要造反的节奏嘛! “哈!哈!”常歌行老怀大慰笑道:“既然各位将军无异议,那就此散去,各行其责,准备行动!” 待众人离去,常歌行端起杯酒:“有劳喜公公了,喜公公大才如今本王才略窥一二,若不是身为内侍,定然也能封侯拜将,不比杨素之流差!” (本章完) 第146章 与美江谈 喜全福得此大赞,白面无须的脸上挤出一朵盛开的菊花,花枝招展之下,散发着一种特殊的味道。 “呵!呵!这些将军仗着有些杀人手段,竟然敢质疑王家千岁的军令,当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喜全福有些咬牙切齿的道,本来苍白的脸色更显惨白,说话间竟然有些阴风阵阵的味道。 “公公不必动怒,那些都是些粗人罢了!” “既然殿下都这么说了,咱家也不好在天子面前提及此事。要是他们再敢如此嚣张,尽管知会咱家,咱家虽然不会舞刀弄枪,即便用嘴咬,也定会给殿下出气!” “那就有劳公公了,千言万语尽在杯中水酒!” 常歌行一饮而尽,喜全福以衣袖遮面,缓缓饮下。从袖口掏出一方娟帕,仔仔细细擦拭了一番嘴角。女子家的套路一件不少,难道体内雌性激素占了上风的缘故? “咱家叨扰多日,今天就此别过,来日待殿下凯旋而归,咱家定登门祝贺!” “借公公吉言!” 喜全福手捧圣旨而来,携众多“土特产”而去,可谓满载而归。 常歌行站在渡口,看着船只越行越远。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带给长安的书信,虽然只是薄薄几页纸张,却可以搅得动风云,定得住风波。 “夫君那封信是写给皇帝陛下的?” 常歌行环住萧美娘的纤腰,宽大袍子将佳人娇躯尽掩,遥遥望去宛若一人独立江边,怆古悲今。 二人的体温在袍子内交融,竟然有些燥热的味道。 常歌行长长舒了一口气,湿寒的水汽使得内心平静了很多。他不愿意任何的事情破坏这副画面。得一人心,顾盼逝水东去,观舟影船帆,凭吊古今,也是一种怡然! “写给母后的!” “咯!咯!”萧美娘笑得花枝乱颤:“夫君真是有趣,为何不直接禀报给皇帝陛下!” 常歌行紧了紧手臂:“此事写给父皇不一定能成,但写给母后一定能成!” “坊间传言,大隋皇帝惧内,难道是真的?” “唉!”常歌行长叹一声:“都是世人对我父皇多有误解,夫妻间无所谓惧与不惧,只是谁爱谁多一点儿罢了!” “由爱生惧?” 常歌行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道:“然也!” 萧美娘用纤纤玉指挑弄着着常歌行的下巴,顿时让常歌行有了一种老子又被调戏了的感觉。 “一个母仪天下,一个君临四海,用平常人家夫妻作比,恐怕夫君此言可以算得上旷古烁今了。不过,夫君你要向你父皇多多学习啊!” 常歌行看着不断荡漾的江面,突然觉得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话。 江上的雾气不断升腾,就连萧美娘的眸子深处都被染成了一片朦胧,“夫君组建工程队有何用意?” “培养一批专门建造城池的工匠,巨城所至,永固千秋!” “夫君你和李秀宁是什么关系?” 论起和李秀宁的牵连,常歌行当真不好捋清:“侍女与主人的关系或是上下级关系又或者是红颜知己。。。。。。” “夫君和李秀宁的关系还真的如军中所传那般不清不楚呢!” “谁敢嚼舌根子,老子拔了他舌头!我与秀宁清清白白的,比这长江水还清,比这天上的云朵还白!” 萧美娘狐媚一笑:“夫君可知每逢大涝,江水亦会混沌;每逢阴云布雨,乌云也会遮蔽苍穹!筑城之秘,不得有失。还是夫君要了李秀宁最保险,女人嫁了人,自然就外向了!” “美娘也是如此?”常歌行调笑道。 “美娘一亡国之人,如无根浮萍,天下无依,哪里有什么内外之分,我这一辈子就赖定夫君你了,想甩都甩不掉!”萧美娘嘟着嘴看着常歌行,一副娇俏模样。 秀色可餐,常歌行食指大动,一张带着青虚胡子的大嘴就吻了上去。 虽然两人已经是夫妻了,并且已经有了夫妻之实。但在这个时代,********向来是闺房之乐,饶是萧美娘如此娇媚之人,也是受不了在大庭广众之下卿卿我我。 “流氓!” 萧美娘轻啐一口,一只小手在常歌行的腰间做了一个三百六十度旋转运动。 本来春风得意的晋王殿下瞬间变成了一个苦瓜脸:“娘子,轻点!腰间,肾脏所在,要是伤着了,我们的幸福指数会大打折扣的!” 萧美娘涨红着一张脸,虽然被常歌行一番挑逗,心里却是美滋滋的。自己这个夫君,身为堂堂大隋皇子,六十万大军的统领,从小便接受最为正统的皇家教育,却不知哪里出了错误,变得如此痞赖! 出身如此高贵,却完全没有半点的盛气凌人,任由自己这么“欺负”,若是讲出去,肯定会羡煞万千少女吧! 萧美娘自问,若是大梁还在,自己的性情绝对比不上如今的常歌行,肯定是个眼高于顶的天骄女! “夫君,你就不怕李秀宁将这巨城建造之术偷了去?到时被自己的建城术所阻,夫君恐怕就后悔莫及了!”萧美娘换做一副严肃的表情道。 常歌行安慰似的拍了拍萧美娘香肩,知道这个女子虽然看起来不遵礼法,不然也不会与自己草草订了终身,但骨子里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封建社会女性,妻凭夫贵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事事都是以常歌行为重! “呵!呵!夫人不必担心,为夫既然有着筑成之术,当然也有这破城之技!” 萧美娘回头看了一眼在雾气中时隐时现的高大城池,如有一只钢铁臂弯将大隋军营护在中间。如此城池想要攻破,恐怕需要用上十倍、百倍的代价。 若是李家存了不臣之心,定然是大隋帝国的一大祸害,传授此术的常歌行倒时肯定也脱不了干系。一念至此,萧美娘美目中寒光闪烁,如两道森然的剑芒,透过无边江雾,也让人如芒在背! 此时常歌行心中却在考量,是黑火药厉害些呢,还是这混凝土结实些呢。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倒也有趣! (本章完) 第147章 钻芯!观察者? 随着一阵沉闷的铁索搅动的声音,一道钢铁巨门缓缓打开,如同张开血盆大口的巨兽,让人震撼异常。 一支千人骑兵带着滚滚黄尘疾驰而出,呈扇形分作二十个小分队向着远方****而去,想来是派出去探听军情的斥候。 半个时辰后,一支骑兵踏着稳健的步伐自钢铁巨门处走出。骑在马背上的兵士昂首挺胸,再无其他姿势。如同一尊尊钢铁塑像,冷冽、无情、充满杀气。 为首一个将士双手举着一杆大旗,骁果二字在江风的浮荡下时卷时舒,若隐若想。他们就是一把出鞘的凶兵利器,既无俊逸的外表又无正义浩瀚之势。 有的只是无穷的杀意,刮过他们身边的江风,平白间多出了几分冷冽! 随着五千骁果军尽出,一匹风、骚的白马点着马头趾高气扬的出了城门。在它旁边是一匹枣红色骏马,马头轻扬,耳朵不时转动,雄健的肌肉随着走动收缩有力,一看就是一匹经过严格训练的战马! “秀宁,你看我家小白怎么样?它虽然有些不着调,可绝对是纯种,你看这毛色,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 “那又如何?”李秀宁目视前方,压根没有看小白。 “呵呵,秀宁你看!我家小白虽然长得懒散了些,可智商绝对杠杠的!你家枣红马也是千里挑一的良驹,不如咱们做个亲如何?” “做亲?”李秀宁一丝不苟的脑子显然没有反应出,常歌行口中的做亲是何意! “嘿!嘿!就是让我家小白与你家枣红马在一起生小马驹!” 不待李秀宁回话,小白“嘶!”的一声,前蹄离地,作人立状站起马身,表达着自己的不满,若不是常歌行抓得紧,就要被摔于马下。 你自己泡妞却要牺牲本马的幸福,实在太没有马权了吧! 李秀宁难得的羞红了脸,直欲滴出水来。看得常歌行一阵的食指大动,这丫头平时虽然冷淡了些,现在却是艳光四射! “秀宁这是答应了?” “小白是。。。。。。男的还是女的?”李秀宁憋了半天,公母之分实在说不出口,便以男女来区别! “小白是正宗的纯爷们!” “我这枣红马也是!” “集合这两匹马的优点,生出来的小马驹儿绝对聪明活泼。。。。。。等等!也是?”本来还在滔滔不绝的常歌行突然反应过来“也是”之意。 “呵!呵!” 常歌行尴尬的笑着,换来小白一个万分鄙视的眼神。要是这枣红马是一匹美女马,还用得着你来牵红线?本神马自己就轻轻松松搞定了,至于龙阳之好,实在非本马所乐! “今天天气真好啊!” 常歌行仰望天空,由衷的道。转移话题的速度不可谓不快,转移话题的角度不可谓不刁钻! 常歌行左顾右盼间突然发现巨城的城墙上有异样,拍马上前,眉头瞬间皱成了川字。 城墙上每隔数十丈便有一个中规中矩的圆形孔洞,这些孔洞周围光滑,并无任何剔凿的痕迹。 “秀宁,这是你当初建造巨城时故意留下的?” 李秀宁茫然的摇着头,“筑城但求结实,怎么会平白无故的留着些孔洞?” 常歌行骑在马上,探手触摸这些孔洞,里面光滑无比,很显然是人为。 “钻芯!” 一个前世的名词出现在常歌行脑海中,所谓钻芯就是用钻头取料,以便分析构筑物的组成和坚实程度。 “到底是谁?躲在背后注视我的一举一动!” 常歌行十分不喜欢这种被人当作动物园里的动物任意欣赏的感觉,难道这个时代还存在着另一个穿越者?可想想又觉得不可能,作为一个外来户不可能不对这个时代不产生任何影响。 就像他自己,虽然不是刻意为之,已经出现了混凝土结构的巨城,这种影响随着自己在这个时代待得越长,影响就越大。 那么,这个“观察者”到底是谁呢? 常歌行满脑袋的问号,随着大部队继续前行,不过却可以肯定一点:自己在这个时代并不孤单,最起码还存在一个有着共同语言的“人类”。 跟在二人之后,是一辆辆马车,上面装载的却并非粮食,尽是些稀奇古怪之物。滑轮、钢索、杠杆、简易版的搅拌机。。。。。。让人眼花缭乱。 一道道车辙被留在车后,以自己的深度与宽度,诠释着车上物品的重量。 马车后面是高熲所率领的一个万人队负责押后,他们呈半月状保护着车队,紧紧的赘在马车后面。 马车一路上“吱呀”不断,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战马不时打着响鼻,里面多少透出几丝无奈的意思。本是驰骋疆场的旋风,如今却被兵士们勒紧缰绳,不得疾驰,只能耐住性子一步步丈量大地。 之前,自石子冈突围而出,一路上可谓都是急行军状态,并未仔细观看这沿路风光,如今安步当车倒也逍遥自在。 本来的小径,由于数月无车马走动,已经长满了稀疏的野草,为这大战前夕的江南大地,平添了几分荒芜。它就如一个行将就木的老者,急需一场天翻地覆的变革,重获新生。 道路两边多是些过膝的野草,偶尔有农田,如今也早已经遗弃。这里距离隋军大营实在是太近了,大战若起,此地片刻间便化为无间地狱。 长剑与弯弓将会用潺潺鲜血,将这些干渴的植物灌溉! 常歌行闻着植被散发出来的独有清香,享受的微闭着双眼。大有信马由缰,怡然自乐的感觉! 大军的前方、侧翼、队尾不时有探马出现,有隋军的也有陈军的。 自隋军安营江边,陈军便有探马逡巡四周,时刻关注隋军动向。一旦有大规模军队调动,便会提前预警,使得陈国大军有所警戒。 两国探马最近不过百米,警惕的互相戒备,却不曾真正的动手。斩杀并非不可,却要出动大军,为了一两只小虾米自乱阵脚,实在是不划算。 (本章完) 第148章 丛林生存手册 常歌行摆了一个自以为很帅的姿势,向着躲躲藏藏的陈国探马道:“转告任忠,本王前往石子冈郊游,上次相谈甚欢,不知此次可还有雅兴!” 常歌行对于上次在石子冈被围杀的事情可谓怨念极深,现在还不忘拿任忠调侃。相谈倒是多余,各自摆下阵仗,刀兵下分个你死我活才是真。 石子冈前的两颗虎牙依旧矗立,只是丘陵上的草木更加繁茂了。微风吹过,疯长的野草与零落而生的灌木左右而动,整个丘陵看起来宛若两支静静燃烧的巨大火炬。 将之前死亡的灵魂与流淌的鲜血,通通燃尽,燃成一片生机盎然。 山谷前曾经被战马践踏过的草地,与染红的大地,已经回复了本来面貌。若不是常歌行一行人来此打搅,这里将保持长久的宁静,如一座孤寂而寥落坟墓。 夏花便是凭吊,冬雪便是哀思。 常歌行之所以没有让萧美娘来此,就是为了避免睹物伤人,大梁遗民的尸骨就在这茂盛的草木下,沉寂千古。 “高将军,你率本部人马在谷口外十里处安营扎寨,防备陈军突袭!其余人等随我进入石子冈!” 隋军分为两部,各行其是。 常歌行打算对石子冈进行大改造,若这个时候被任忠之流捡了便宜,可就成大乐子了。 萧老耕种的那块田地,已经长满了野草,今年期许什么收成那是不可能的了。 “伍长天!” “属下在!” “你们的目标在哪里!” 伍长天顺着常歌行食指的方向,透过重重迷雾,看到的是一片朦朦胧胧的原始森林。 这是一片漫无边际的林海,在这个地广人稀的时代。许多地方尚被人们视为禁区,比如眼前的这片原始森林。 或者人类的祖先就是从广袤的原始森林中走出来的,而如今已经丧失了再次进入的勇气。原始森林中到处都充满着洪荒之气,迷路、毒瘴、凶禽、猛兽、毒虫,不可知的地形地貌,这一切的一切随时都有可能将闯入其中的人类吞噬。 伍长天只是注视原始森林片刻,脸上依旧冷漠如初。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伍长天绝对是一名合格的铁血军人。 “本王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在林海中前行百里。我要你们将里面的一草一木都牢牢的记载脑子里,回来后绘成地图交与我!” “是!”伍长天简练的答道。 “先不要这么快的答应,你们只准带三日的干粮和水,之后的食物全凭你们自己解决。若有中途退出者,只要走到林海即可,那里会有兵士接应你们!” “这是本王整理出来的一本秘籍,可以帮助你们在林海中更好的生存。” 伍长天郑重的接过厚厚的一本小册子,封皮上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大字:丛林生存手册。 伍长天冷峻的脸上难得有些抽动,晋王殿下的墨宝果然很不一般,已经到了返璞归真的极高境界。要是混进启蒙学童的作业中,还真的很难分辨出什么不同。 这本丛林生存手册是常歌行花费了整整一个晚上苦思冥想出来的,集前世网络知识之大成。上面详细记载了在丛林中如何分辨方向、如何寻找水源,哪些植物可以食用,哪些毒虫是万万不能招惹的。。。。。。 林林总总不下百十条,简直就是驴友必备。毕竟将好不容易遴选出来的骁果军葬送在林海可不是他的初衷,选出更强者才是他的目的。 伍长天粗粗看了几眼,本来就冷峻的脸色,变得更加凝重。对于科学知识还很欠缺的这个时代,丛林生存手册绝对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骁果军第一大队,全体上课!” 伍长天简短的发布了命令,骁果军第一大队已经熟悉了大队长的处事方式。一个字能说明白的话,绝对不用第二个字。谁要敢顶嘴,一句“服不服”横扫全场! 骁果军第一大队被伍长天带到一处角落,开始了第一堂军事理论课,主讲人则是寡言的大队长伍长天。 伍长天出身行伍,可没受到过什么专业的军事训练,也没上过类似师范的学校。他授课的方式很简单,我读你背。记不住?解决方法也很简单,一个字背错,一记军棍。想要少挨棍子,就得背对! 一时间可苦了骁果军众人,这些铁铮铮的汉子,流血流汗都不怕,可要说起读书,却是全都畏如蛇蝎。读书学习文化向来是所谓文人的特权,作为社会的底层,哪里会有这样的机会。 看着一个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如启蒙学童般摇头晃脑的背诵着丛林生存手册,常歌行不禁一阵好笑。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他对这些骁果军可是很看好的。 李秀宁看着如同魔障般的骁果军众人,眉宇间有些凝重。 “晋王殿下,我还真的越来越看不懂你了!” 李秀宁很少用如此郑重的语气与常歌行说话,她隐隐有种感觉,真正成长起来的骁果军,肯定会在这个天下大放异彩,甚是可以决定苍生的命运走向。 “呵!呵!本王其实是一本很有深度的书,秀宁你看不懂是因为你与本王尚未进行过深入的交流,不如今晚我们好好交流一番如何!” 李秀宁瞥了常歌行一眼,这副痞赖样或许才是他真正的面目吧,可又有谁能用满腹才华来隐藏自己呢? “休要胡言,不然我就向你的好美娘告状去!说你在外面招花惹草,看她不收拾你!” “秀宁这番话可说错了,大丈夫怎么可能怕了一区区女子,别说招花惹草,就算老子将整片花园搬回家,她又能奈我何?” 李秀宁不再说话,只是嘴角挂着浅笑。美眸眯成一道缝,若有若无的瞟着常歌行身后。 常歌行浑身一阵发凉,难道萧美娘也赶过来了?自己刚才那番慷慨陈词不会被听了个正着吧,要是那样的话。呵呵,自己的石子冈之旅可就太“美妙”了。 (本章完) 第149章 特种部队 “美娘,其实我刚才是和秀宁开玩笑的,你不要。。。。。。” 常歌行回头,哪里有什么萧美娘的踪迹。再回首,李秀宁已经拍马而去,只留给常歌行一道秀丽的背影。 “秀宁,慢点!我还有正事儿和你说呢!” 常歌行双腿夹紧马腹,小白很有默契的发力,朝着前面的枣红马追去。 丘陵间的谷地真的不太适合跑马,先不说高高低低的地形,就算只是散落在地上的碎石,也使得马速大减,不然很有可能马失前蹄。 李秀宁在一座丘陵处停住枣红马,仰着臻首顺着小径,一路蜿蜒到山顶。她回头看了一眼赶过来的常歌行道:“这座丘陵倒是很特别!” 常歌行挪了挪被颠的有些发麻的屁股道:“这是圣母峰,也是这片丘陵中唯一有名字的,美娘就曾居于峰顶!” 李秀宁环顾四周,丘陵虽然比不得三山五岳来的壮大、高耸。但江南本就湿气大,远远望去也有些烟雾缭绕的感觉,平白给这片荒山野岭添了几分仙气。 “美娘倒是很有雅兴!” “她本就脱俗,奈何背负得太多!” “你很了解她?” “为人夫者,当然得知晓枕边人所思所想!” “哼!”李秀宁冷哼一声:“你倒是有心,殿下劳师动众的把工程大队迁至此处,不只是看风景这么简单吧!” 常歌行翻身下马,让小白自己咬着缰绳,到别处撒欢去了。他找了一处野草稍显稀疏的地方坐下,咬了一根不知名的植物叶子在嘴里,用舌头上下拨动着,颇有童趣。 李秀宁也不着急,她有的是耐心去等待。以她对常歌行的了解,能如此迟疑说出的事情,肯定不是一般的小事情。 “一个月内,我要这里成为天下最坚固的堡垒!”常歌行终于缓缓说出了他来此地的目的。 李秀宁似乎有些意外,眉宇间充满了不解:“这里并不是很好的屯兵之所。” “此处不在于屯兵,而是在于练兵。石子冈关闭,便是与世隔绝。石子冈一开,便是再临红尘!”常歌行把玩着那根植物叶子,语气间也没有慷慨激昂的格调,就像是在拉家常一般。 李秀宁却从中听出了不同寻常,他要修筑的哪里是一处壁垒,分明是对天下大势的绝对掌控。我不欲出战,便在石子冈卧看硝烟四起;我欲出战,即便是千军万马也不能阻我分毫。 这就是堡垒之固,兵锋之利! “练兵?”李秀宁再次不解,自己也看过大哥与二哥操练兵士,无非就是校场点兵,扫荡些土匪之流算是实战。 “那片林海就是天然的训练场,骁果军要与天斗,与野兽斗,与内心的恐惧斗。这片林海就是砧板,将骁果军慢慢打磨,成为天下兵士之最!” 说到最后,常歌行长身而起,将草叶子仍在地上,任其飘落! “你要训练死士?”李秀宁不确定的问道。 所谓死士,就是赴死之士。他们首先都是精英士兵中的精英,然后再经过较之一般人更加残酷的训练,成为以一敌十的猛士。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这些死士能够抛却生死,对主人绝对忠诚,往往去执行必死的任务。 联想到常歌行挑选孤儿成立骁果军,如今又大费周章的闭关前往大凶之地训练,很容易有了这样的判断! “死士?呵!呵!”常歌行很是不屑的笑了笑,陷自己于险境,而不能自救,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士兵。抱必死之心易,绝境重生难! “我骁果军将是百战之师,岂是那些所谓‘死士’能比的?如果你非要给他们一个绰号的话,可以叫他们特种兵。” 是的,这就是常歌行的打算,他要在这个时代训练出一批特种部队,走一条属于自己的精兵路线。他们可以手持天下最精良的武器,与敌人对阵沙场;可以化为贩夫走卒,行走在敌人的腹地;可以悄悄潜入敌军,行那斩首之事;可以成为敌国中的官员,潜伏一生。 “特种兵!”李秀宁喃喃的重复着这三个字。她虽然不知这三个字的含义,但聪慧如她,也能从字里行间品味出一丝独特的味道。 “晋王殿下,美娘有没有人说过你很特别!” 常歌行在草地上跺了几步,托着下巴做冥思状:“有啊,特别的坏,特别的无、赖!” “那她有没有说过我什么?” “你是她的好姐姐嘛!” 李秀宁完全理睬常歌行的话,自顾的道:“比如上次你俩在江边!” 常歌行诧异的看着李秀宁,没想到这个丫头还有做狗仔的潜质。自己夫妻俩好不容易在江边温存,却被盯了梢,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幸亏这个时代没有报纸、传媒,也没有什么偶像粉丝之说,不然明天的头条报道就是:大隋晋王瞒天过海隐婚,要看宫廷风云,还请继续关注后续报导。 “美娘确实说了一些关于你的事儿,只是我不好意思开口啊!” 看着常歌行欲言又止的模样,李秀宁一阵好笑。你会不好意思?这是天下最好笑的笑话好不! “不说算了!”李秀宁握紧缰绳,作势要走。 常歌行很是无奈的叹了口气,欲擒故纵这招到了自己这里怎么就不好使呢! “美娘要我娶了你!”常歌行说完,便负着双手向着圣母峰顶走去,这句话常歌行倒是没有说谎,却也没有透露再多的信息。 李秀宁掠过晃晃悠悠上山的常歌行,将目光锁定在峰顶。那件茅草屋依稀可见,只是在烟雾迷蒙中看得不是很真切。她眸子中似乎有两团火在炽烈燃烧,要将漫山的雾气烧个干净,让那座茅草屋原形毕露。 其实,在江边萧美娘只对常歌行说了第一层意思,娶了李秀宁,自然就是自己人,自然而然的万事大吉。 那么,第二层意思就是,若是不娶或是不嫁,那么就不是自己人。既然不是自己人就有可能成为敌人,对于一个掌握自己秘密潜在敌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黄土堵住她的嘴。 (本章完) 第150章 那一地的血衣 常歌行或许是不懂,又或者是假装不懂。但李秀宁却是真的懂了,自己不得不做出选择,这场战役结束就是最后的期限。 自己的犹豫,只会让那些暗处的眼睛觉得有机可乘,使得事态更加的复杂。 她突然有些愤恨的看了一眼已经在半山腰的常歌行,就是这个家伙,让自己觉得摆脱了一片沼泽的同时,却在不知不觉中掉进了一个更加阴森、更加恐怖的无底深渊。 从成为他的侍女,然后莫名的成为王爷助理,然后代替皇家权威节制诸将、建造巨城,自己可谓走在了这个时代所有女性的前列。 不懂画娥眉又有何妨,不知刺绣为何物又有何畏。自己身为女儿身,志向绝对不输男儿。常歌行有意无意间促成了这一切的发展,也使得越多的人们在观望自己与常歌行的关系,若不涉及男女之情,他们就有机会获得筑城秘术。 这个世界上,最容易、最简便、也最牢固的关系就是联姻,抱得美人归的同时获得筑城之秘,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盘算。 常歌行在圣母峰住下,就是那间自己曾经与萧美娘饮茶之所。茅屋虽然荒废多时,由于江南潮湿倒是不见什么尘土,桌腿上却是长出了一块块青苔,平白给这间小室增添了一丝腐朽的味道。 点燃火炉,燃燃热气逐渐将阴冷驱散,他坐在桌前,怔怔的看着跳动得火焰。 历史课本上写得很清楚,隋炀帝杨广就是一典型的败家富二代。自己老爹留下大好的产业,要钱有钱、要粮有粮、要人有人,若杨广是一个无所事事的二世祖,倒也能保证大隋江山的传承。 可他偏偏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富二代,三征高丽未得凯旋、京杭大运河致使民怨四起,最后败光了家产,落了个身死的下场,实在是可悲。 可如今历史已经发生了偏移,自己成了杨广,大隋的晋王殿下。自己可没有抢着送人头的习惯,好好的保住性命才是王道,历史这架隆隆的马车究竟会驶向何方,连他自己都感觉迷茫。 还有江边巨城上的探孔,明显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到底是谁在暗中监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来人是敌是友,这一切更是让常歌行头疼欲裂。 然而,远在帝都长安,高高坐在龙椅上的杨坚此刻也正在以手抚额,眉头深锁,头疼的程度并不比常歌行差多少。 在朝堂的最前面,二百余件血衣堆成了一座小山包,十几位老古董级别的人物,正在以头抢地,苦的撕心裂肺,老泪纵横之下,让人看着不忍。想来就算他们眼前这位皇帝陛下突然驾崩,他们也不会哭得如此认真。 “请皇帝陛下给我们做主啊,我那可怜的小辈被晋王扣押在江南,只有血衣被送回,生死未卜啊!” “晋王还以此作为要挟,让我们每家缴纳数万两银子作为赎金,妄我为官清廉,如今救命不得啊!” “晋王仗着军中之职,胡作非为,还请皇帝陛下给我等老臣做主啊!” 。。。。。。 朝堂上哭声一片,好不凄惨,若是添上一个火盆,燃些纸钱,俨然就是灵堂。 常歌行若是看到这些被加了料的衣服,肯定骂李元霸是头蠢猪。送回衣服还在告诫之列,可是这血衣却是威胁意味甚重,不正是受人话柄嘛! 太子杨勇一边安慰着那些老臣,一边将目光瞥向杨坚,脸上一副担忧模样,眸子深处却是掩饰得极深的欢喜。我的好弟弟,我还以为你变得聪明了呢,没想到还是那般愚不可及。 勒索京中富户,寄回血衣催债,亏你想得出来,鱼赞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大隋皇帝杨坚脸色铁青,先不说这件事孰是孰非,单看这些人大闹朝堂的举动,就是挑战皇权的行为。 隋朝之前的乱象,使得中华大地上产生了一种很特别的势力——门阀。 帝王更迭也好、江山易主也好。门阀势力就是铁打不动,在那个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南北朝时期。流水的皇帝,铁打的世家绝对是至理名言。 杨坚长长舒了一口气,努力使自己保持着作为一个帝王的雍容华贵。 “众位爱卿,还是先行起身吧!晋王若是有失,朕绝对不会轻饶!” 杨坚不劝还好,经此一劝,那些老臣反倒哭得更加厉害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将朝堂上的石板打湿了一片,散朝后就要辛苦那些宫人了。 “陛下不给一个交代,老臣就跪死在这里。”为首的一个老古董道。 杨勇拿出随身娟帕,为这些老家伙擦拭着眼泪,态度之诚恳,让人咋舌,就差为这些人加油鼓掌了。 坐在杨坚旁边的是杨勇与杨广的生母,独孤伽罗。大名鼎鼎的独孤皇后在民众心中的位置,绝对不亚于杨坚,民间很早时候便有“二圣”之说。 可见这位独孤皇后的强势与能力都不输于一般男儿,坊间流传的杨坚惧内一说,相信也不是空穴来风。 独孤皇后一双凤眼好整以暇的看着台下的表演,脸上丝毫不见愁苦之色,甚至还有几分兴致勃勃,似乎在欣赏一场精彩纷呈的杂耍表情。 两根修长的手指,探向袖口,不断摩擦着一封来自江南的书信。目光逐渐变的冷冽起来,她一生只有两个儿子,都是她的心头肉,谁敢让他们难受,就不要怪她下黑手。 这无关一国皇后或是乡下村妇,这只是一个母亲的本能。 “史将军,你是长年带兵之人,觉得伐陈大军出了这样的事情,该如何是好?” 一员虎将出列,胡须并不是很浓重,却根根竖起,如钢丝般遒劲。一双圆目不怒自威,虽然是在朝堂上,却也散发着阵阵锐芒,如一柄时常擦拭的利剑,随时准备斩下敌人的头颅,这是一个专门为战场而生的人! “禀皇后娘娘,末将只是一介粗人,不知道什么大道理,只知道两军对垒,但凡有动摇军心者,杀无赦!” (本章完) 第151章 稀奇血脉 史万岁此番话说得威风凛凛,杀气逼人。让那些还在痛哭流涕的老臣们,齐齐打了一个寒战。这才是真正的狠人啊,随口说出来的杀无赦,自然而然带着那么一股子血腥味。 独孤皇后满意的点点头,借史万岁之口,表达了自家孩子绝对不会平白无故的伤人,更不会平白无故的寄回血衣。若这些人真的犯了那动摇军心的罪过,晋王如此处理此事,还是宅心仁厚了! 杨勇低头安抚着那些老臣,眼皮却轻挑着,满眼怨毒的看着史万岁。若目光可以杀人,此刻的史万岁早已经被抹了脖子,死得不能再死了。 史万岁拿起一件血衣,在鼻子前闻了闻,眼中透出不解之色:“禀报皇后娘娘,这些血液并不是人血!” 独孤皇后将信纸重新放进衣袖,嘴角噙着一丝微笑,一国之母的慈爱仪态一览无余。 坐在她旁边的杨坚缩了缩脖子,同孤独皇后生活这么多年,他对自己这个皇后的一颦一笑知之甚深,这是孤独伽罗发飙的前奏。他招招手,让侍立在旁边的莫大太监奉上一杯香茗,饶有兴趣的品起茶来,一副置身事外的模样。 “不是人血!呵!呵!那是什么血?” 史万岁抱拳一礼:“恐怕得让宫中御厨上前一试!” “传御厨!” 朝堂上那些之前还哭得死去活来的老臣,一个个低垂着头颅,私下里传递着某种消息。再看大殿之上的皇帝陛下,心中的不安更甚了。 不多时,一个厨师打扮的人小跑着迈进朝堂门槛,噗通一声便跪倒在地,脚尖儿恰能触碰到门槛内侧,却是选了一个距离天子最远处跪下,与那些外面护卫仅有一道门槛的距离罢了。 作为一个厨子,即便是御厨,也只是对个人技艺的一种肯定,地位却高不到哪里去。圣人有君子远庖厨训示,可见这些古代的大厨们日子并不是多么好过。 “近前回话!”孤独皇后沉声道。 厨子战战兢兢的起身,低着头、迈着小碎步,大气都不敢出的再次跪倒。 “再近些!” 厨子表面上虽然慌张,内心却是掩饰不住的兴奋,再近些自己就与当朝一等一的大人物站在同一水平线上了。这件事完全够自己吹嘘一辈子,无论何种场合说起来都是本儿有面子的事儿! “你且看看这些衣服上的血迹是什么动物的,一定要慎言,不然明年的今天,你的儿孙们只能到坟头去看你了!” 孤独皇后的警戒之言使得厨子浑身战栗,到现在他才隐隐有预感,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厨子艰难的把一件衣服放在鼻子前面,关节如同被万年寒冰冻僵了般不灵活,整个动作下来,像是被“卡”了无数次的镜头,通过剪辑才勉强保持连贯。 独孤皇后很有耐心的看着厨子一件件的分辨衣服,就如同她平日里闲来无事绣花般富有耐心。又或是在深宫中呆久了的缘故,看什么事情都显得心奇无比。 那些老臣们一遍遍用眼神告诉厨子,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说了会富贵荣华,什么说了会折寿。 杨勇则乐滋滋看着热闹,仿佛真的事不关己似的。 “说!”孤独皇后简单的一个字在宏大的大殿内被回声了数次,落在厨子耳中则成了一道由无数个“说”字组成的魔咒,让他心寒、让他心惊、让他胆战! 他感觉这些人的目光如同有了千斤重量般,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直欲将自己压垮在朝堂上。迎着独孤皇后锐利的目光,他给自己鼓了鼓劲儿,本想朗声、侃侃说出自己的判断,出口时却成了满地零碎! “小。。。。。。小。。。。。。人禀报。。。。。。报皇后。。。。。。娘娘,这里有鸡血,有。。。。。。羊。。。。。。羊血,还有。。。。。。有马血。。。。。。。” 说完这一席话,厨子像是用尽了这辈子所有的力气般,瘫软在地上,白眼一翻竟然晕过去了。若是常歌行在此,一定会告诉他,他晕的晚了,此刻已经惹祸上身。动不了天上的游龙,地上的猛虎,水里的毒蛇,像这种小虾米才是最可口的下酒菜。 “众位爱卿真是辛苦了,你们后辈血脉还真是稀奇,简直就是包罗万象!”前段话和风细雨,后一句却如漫天雷霆震得朝堂正中的牌匾都抖了三抖:“以走兽之血欺瞒天子,真是好大的胆子!” 那帮老臣战栗的伏倒在地,他们虽然都有功勋在身,可这欺君之罪实在不是他们能够承担的。 “老臣冤枉啊!” “这些衣服真的是晋王殿下寄回来的!” “老臣对陛下忠心耿耿,怎敢欺瞒陛下!” “还请陛下明察!” 。。。。。。 孤独皇后冷眼瞧着这一切,眼神没有半点儿波动,似乎这些人的生死都与他无关一般! 杨勇上前,站在这帮老臣的旁边,言辞恳恳的道:“诸位臣公也是无心之失,还请父皇、母后看在他们关心则乱的份上饶过他们这一次。他们都是我大隋肱骨之臣,断然不会有什么非分之想!” 杨坚将茶杯递给莫大太监,似乎刚刚从品茶的意境中苏醒一般:“太子说的也不错,但欺君之罪可免,失察知罪不可赎。尔等闭门反省三月,静思己过。” “谢陛下隆恩!” “谢陛下隆恩!” “谢陛下隆恩!” 。。。。。。 这日早朝便在这古怪的气氛中结束了,皇帝、皇后走入后殿,众位大臣各自散去,史万岁踏着虎步向着殿外走去,一双阴毒的眼睛盯着他的后脖颈久久不能释怀。 在死人堆里摸爬滚打的史万岁,已经养成了对危险的一种独特的感觉,他背脊一阵发凉,似乎有什么毒蛇猛兽就要从背后袭击般。 他猛然回头,眼如铜铃,只看到互相攀谈的大臣们,各个儒雅之至,和蔼之至。他自嘲的摇摇头,这里可是长安,不比战场,哪里会有什么不知名的性命之忧。 (本章完) 第152章 喜全福 巨大的辇车上,独孤伽罗与杨坚正襟危坐,保持着作为君临或是母仪的威仪,让人隔着百步就能感到这股强大的气场。 独孤皇后目视前方,似乎已经将坐在一旁的杨坚遗忘。两片嘴唇却时不时的动两下,无人察觉,也无人敢察觉。 “陛下今天着实给了太子一个天大的人情!” 杨坚同样目不斜视,似乎在瞧着石板路尽头的那株小树出神。 “坚儿迟早要继承大统,那帮老骨头虽然半截入了土,背后的能量却不可小觑!” 孤独皇后轻轻叹了一口气,轻得连她自己都几不可闻,在皇家最廉价的恐怕就是叹息了。若是将偌大皇宫中无数人的各种叹息连接在一起,皇宫中绝对一年四季都是一片悲风!萧萧落木,无边萧瑟! “只是苦了英儿!” “此次英儿得胜凯旋,朕就给他封地,远离朝堂是非!” “也好!” 独孤伽罗与杨坚就这般在完全没有眼神交流的情况下进行着奇怪的对话,多年的夫妻使得他们养成了常人不可及的默契,即便如此,他们也能知道对方在说每一句话时的表情、神态! 龙书案上,一只厚重的手掌死死压着一张薄薄的信纸。 案下,喜全福以头抵地有些瑟缩的跪着,铜鼎中的炭火热烈的燃烧着,完全驱不散身上的寒气。 “你可知罪!”杨坚威严的声音震得喜全福两耳嗡嗡作响。 喜全福全身一个激灵,差点儿伏倒在地。 大太监莫让似乎很不满意自己这个手下的表现,轻轻哼了一声,算是作为提点。 喜全福浑身依旧如筛糠,抖个不停。但若是仔细观察,眼中已经没有了之前的恐慌之色,甚至多了几分镇定。 “小的知错!” 杨坚食指敲打着那张信纸,力道透过薄薄的纸张传递到桌案上,发出“笃!笃!”的响声。 “说!说错一个字,取你人头!” 喜全福满脸惶恐,以头撞地,直到额头鲜血淋淋,以示忠诚。 “我伐陈大军断粮多时,若不是晋王殿下建城据守,恐怕陈军早已经攻破我军大营。晋王殿下更是每日以稀粥、咸菜度日,看得小的都是心中不惹啊!” “小的对不起晋王殿下啊,晋王殿下可是千叮咛万嘱咐不让小的说出去的啊!就怕陛下您为伐陈的事情操心啊!” “做了这背信之事,小的死了算了!” 说着,喜全福站起身,就要向着旁边的柱子撞去。好在莫让手疾眼快,一把抱住喜全福的腰身,才避免了涂血五步的悲剧。 “小喜子不要紧,正是你的一番话才让陛下知道了晋王殿下的拳拳之心,你非但无过,反而有功呢!”莫让一边抱着喜全福,一边规劝道。 杨坚拿起信纸:“这是你带给皇后娘娘的?” 喜全福再次跪倒:“正是!” “可知逾越之罪!” “小的该死!晋王殿下有言,不欲让陛下担心。只是心中委屈无法排解,只能向皇后娘娘倾诉。小的虽然久居宫中,也知道百姓家有严父慈母之说。若是陛下治罪,小的甘愿赴死!” 杨坚将信纸重新放到桌案上,心中不禁有些伤感。身为君王,却使得最自然的父子亲情淡薄了许多。 “你下去吧!” 杨坚无力的道,仿佛用尽了身上所有的力气。 喜全福倒退着向后,退了出去。 刚一出门,一阵彻骨的凉风便将浑身的汗水变成了刺骨的冰凉。春寒料峭,二月已过,三月未到的天气,还是有些让人瑟缩。 喜全福紧了紧身上的衣服,长长的出了口气,一道似乎带着冰霜的雾气逐渐消散在空气中。 他知道自己又活过来了,刚才和自己对话的可是当今的万岁爷。一言定人生死,举手间便可血流漂橹的人间至尊。自己一个不注意被看出了端倪,肯定会死得很难看。 好在自己的钱没有白花,晋王殿下给自己的“特产”可有一大半都进了莫让的口袋,好在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道理深入人心,自己才在刀口上捡回了一条小命。 喜全福扶着门前的栏杆好一阵,才重新打起精神,身上的汗水已经被冷风吹干,同时也带走了他身上大部分热量。他嘴唇铁青,脸上却挂着一丝微笑。然后拖拉着僵硬的双腿向着远处走去,知道消失在夜幕中。 杨勇在家奴的簇拥下,骑在高头大马上,缓缓走过街口,时不时还向受了惊吓的孩童友好的打着招呼,脸上如春风的笑容,让人百步开外都能感觉到暖人心的热量。 只是家里的大人,将孩子夹在胳膊下,也不顾孩子的哭闹,急匆匆跑回家门,将木门狠狠的栓死,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保护自家老小的安全。 作为长安的百姓,他们当然知道骑在马上的是谁,就是因为知道,所以才会更加的恐惧。作为无权无势的老百姓,他们只能将希望放在一个清廉的地方官、一个英明的君主上。 其实,只要能穿暖吃饱,他们就能拿出最好的耐性,去包容骑在他们身上的大小官宦。若是将他们逼到死角,他们又会爆发出无穷的能量,由一只温顺的羔羊,化为择人而噬恶狼。 可惜这些简单的道理并不是每个人都懂,最起码杨勇这个高高在上的太子殿下就不懂。 他跨步进了太子府,脸色立马阴沉下来,犹如一块孕育着雷霆闪电的乌云。 他一脚踹开房门,这是他最喜欢的去处。每每进去都有新的货色等待他去征服,这些都是手下人的孝敬。 果不其然,一个小小的少女正蜷缩在墙角,双手抱着膝盖满脸恐惧。 杨勇脸上狰狞之色更甚,仿佛眼前的是不共戴天的仇人。他一把拉起少女,随后便是一阵布帛碎裂的声音,少女凄惨的哭声在太子府内萦绕。 过往的仆人与侍女依旧有条不紊的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似乎根本没有听到,或是有意充耳不闻,又或者已经习以为常 (本章完) 第153章 长安夜下 半个时辰后,房门打开。杨勇很满意的整理着衣服,脸上的狰狞之色早已不见了踪影,又恢复了有教养、有涵养、有道德的皇家子嗣模样。 房间内,一片狼藉中那个少女人事不省的躺在冰凉的地上,脸上的泪痕尚未干涸,敏感处尽数暴露在空气中,就如一个被玩、腻了的洋娃娃,被人随意的糟、蹋,随意的丢弃。 “处理干净点儿!”杨勇随口对守在门口的几个家奴道,然后便向后院走去。他还是很相信他们几人的办事能力的,因为从来就没出过什么破绽。 一个脸上冒着贼光的马脸汉子,探着头向室内望去,在少女身上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然后狠狠咽了一口吐沫。少女身材虽然远算不上丰满,但恰如刚刚绽放的花骨朵,娇艳中带着羞涩,让男人生出野望! 一只大手拍在了他的肩头:“别看了,老规矩,划拳定先后!” 五个太子府家奴带着淫、笑围拢一团,很快,马脸汉子志得意满的率先走进房间。刚迈进房门他就迫不及待的脱光了衣服,伏在少女身上。 喘息声持续了很久、很久,少女一直都没有醒过来,可紧攥的拳头却说明着她已经醒了,只是不愿睁开眼看这肮脏的一幕。 “六子,你都三次了,也不怕被这贼丫头掏空了身子!”马脸汉子邪意的笑道。 六子恋恋不舍的在少女胸脯上摸了一把:“这么一个美人坯子,啧!啧!可惜了!最多两年,就能出落成一个风华绝代的俏佳人!” 马脸汉子赤红的眼珠转了几转:“这副皮囊丢到乱葬岗实在是可惜了,不如。。。。。。”他拖长声音看着其余四人,却是在征求其他人的意见。 “卖到妓院!”四人齐声道。 六子脸色转冷:“这件事儿可不能让太子知道,不让你我都得玩完!” 马脸汉子给了一个宽慰的眼神:“放心吧,太子殿下对烟花女子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他老人家要的是良家女子!此事太子一辈子都不会知道的。” 六子咬咬牙:“卖了真可惜,老子拼了,再来一次!”说着便一头埋在少女的双、峰间,腰腹间用力不辍! 只留下满室的淫、笑!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天下权利的更迭,于普通百姓并无任何益处,只是换了一个主子罢了。 当然,那些以命博前途,而又幸运的活下来的人,就会成为新的权贵。他们不再是百姓,而是贵族。他们会重复那些权贵之前的道路,包括兴起,也包括消亡,像极了一个无限的死循环。 兴盛的大隋,在炙热的光环下,在不起眼的阴暗角落里,那些让人不放在眼里的蛇虫鼠蚁正在一点点的动摇着整座帝国的根基。 月亮已经划过中空,皇宫中依旧灯火通明。在漆黑的夜里向无数百姓宣示着它无限的权威。 杨坚摇了摇已经僵硬的脖子,龙书案上的奏折还有一尺多高。莫大太监很有眼力见儿的为杨坚揉捏着颈部,力道恰到好处,杨坚手拿着毛笔,微眯着眼睛,一副享受模样。 若问为何没有红袖添香,美女作陪,恐怕只有独孤皇后能给得了答案。封建帝王能做到一夫一妻制的,堪称传奇。 “他们都说朕的皇位是篡得的,暗中还要很多人不是很安分,想要取朕代之,你说朕能不寒心么!”杨坚喃喃自语,似是梦呓,又似询问。 莫让思量着杨坚的话,心中百转后才道:“陛下自继位,为整个天下****多少心,小的看在眼里都心疼。那些不识好歹的人,就像御花园里的花草,长得太疯就让下人剪裁一番就是。” 杨坚睁开眼,惺忪之意再也不见:“你倒是好见识,若是补全了下面的家伙什儿,说不定也能登堂入室!” 莫让跪倒在地,挂着哭腔道:“天家折煞小的了,小的能伺候我主,已经是天大的恩赐,怎敢别有他求!” “好了,起来吧!你这些伎俩就不要在朕面前显摆了,朕又没有怪罪你!” 莫让颤巍巍的站起身,低头垂首侍立在杨坚身侧。 “按照你的意思晋王折辱那些贵家子弟倒是一件好事喽!” “小的不敢妄言!” “要你说你就说,难道还要朕下圣旨吗?” 莫让犹豫一阵:“这些京中贵胄子弟平白无故去江南凑热闹,小的看不懂。但那些老家伙齐闹朝堂,小的却是多少闻出了些味道!” “什么味道?” “他们这是在以此试探陛下的底线啊!” 说完,莫让再次跪倒在地。 杨坚目光深邃,像是陷入了某段岁月不能自拔。 “朕把他们惯坏了啊,竟敢把注意打到皇嗣身上,实在可恶!”握在手中的笔杆应声而断,大片墨迹将手指染得漆黑,杨坚却浑然未知。 “呵!呵!我儿倒是给朕长脸了!” “虎父焉能有犬子,晋王殿下也只是继承了陛下的大志!” 杨坚阴郁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容,转而又是一叹:“只是勇儿,哎!” 跪在地上的莫让敏锐的捕捉到了一个信息,他是聪明人,不然也不会伺候在杨坚身侧。就是靠着敏锐的洞察力,钻营之下才做了这大隋皇宫中炙手可热的人物。 “你下去吧,朕想一个人静静!” 莫让悄无声息的倒退而出,他知道自己的主子既然这么说了,一定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儿。他能做的,就是沉默,并竖起耳朵等待着主子的再次召唤。 杨坚从一摞奏折中抽出其中一本,看似和其他奏折并无二样,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它较之其他的大了半边。在整齐的一摞奏折中很容易发现它的存在。 他轻轻叹了口气,缓缓打开奏折,微微眯着眼睛盯着这些蝇头小字。比其他奏章,这里面的文字实在是太小了些,完全不讲究什么运笔如龙或是圣人风骨,完全就是为了用有限的篇幅承载最多的文字。 这是杨坚的暗线,在他还没有称皇之前就已经布下的眼线,遍布天下整个大江南北。 (本章完) 第154章 李元霸打扇 “晋王殿下于江边怒杀宋家子弟宋却,似为了李家女秀宁,如今率军入石子冈,有大军塞其口,臣不得入。。。。。。” “与晋王殿下定下终身女子臣已查明,乃后梁公主,接近晋王不知是何原因。。。。。。” “晋王与钱家子嗣钱千万接触甚秘,不知所图者何。。。。。。” 。。。。。。 “太子于府中,辱民女。。。。。。” 读到最后一句,杨坚将奏折狠狠摔在地上。这些宫人还算细心,若不然,肯定会溅起一片烟尘。 那摞得很高的家事、国事、天下事,摇晃几下噼里啪啦的掉了一地,杨坚无从关心,只是喃喃着道:“太子辱民女!呵,呵!太子辱民女,哈!哈!” 到了最后杨坚竟然癫狂的大笑起来,身为未来的天下之主,富有四海。他可以用身份地位去征服、去诱惑、甚至去交易美女、娇娘,这些无可厚非,因为这都是身为天下至高者的权利甚至可以说是福利。 可强辱民女,却是一个人道德层面上的缺失,与那些民间的恶霸有何区别。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杨坚宁愿自己的儿子行那窃国的大恶,也不愿他去做窃钩的小恶。 这是一个人眼界的问题,满眼盯着少女胸衣下的隆起与自己的**,哪里还有余光去俯瞰这个天下! 莫让垂着手站在门外,双眼混沌不清,如同假寐,似乎什么都没有听到般。上苍没有赐予人类闭上耳朵的功能,让人们无时无刻都在倾听,有恶言、有阿谀、有闲言、有碎语。。。。。。 在宫中生存已久的莫让却知道,有些事情看得多了、听得多了,自己的小命也就不长了。若是真的闭上耳朵,他此刻立即会把双耳闭塞,成为一截会呼吸的木桩子。 隋皇深夜发怒,若此事传扬出去,不知道又会引起怎样的猜测,又会使多少人彻夜难眠。 遥遥江南,长江水夜以继日。早有大贤吟唱出: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千古绝唱。 不管今夜无眠的是饥饿的乞丐还是俯瞰人间的帝王;不管是整夜寻欢作乐的浪荡子还是彻夜苦读的清高书生。太阳总会照常升起,打碎这个静寂的夜。 常歌行悠然的坐在林边一角,身前摆放着一古色古香的茶案,清晨几滴露珠染在茶案上,晶莹无比,似乎也有了茶的韵味。 这茶案正是圣母峰上茅屋中品茶之用的桌案,若是被萧美娘看到常歌行将如此古色古香之物安放在晨风与大自然中,不知会作何感受。 常歌行似模似样的品着茶,眼观、鼻嗅、舌尖流转道道工序一样不少,看来前些日子的训练终于看到了成效。 李元霸在常歌行后面委委屈屈的打着扇子,三月的江南,天气已经有些暖暖的感觉。常歌行总觉得品着茶、打着扇子才够气派,完全不顾天气是否到了炎热的程度,还有如此一个猛汉打扇真的很煞风景。 就如一个雅公子,吟诗作乐之际,旁边偏偏有群莽汉吆五喝六的拼着酒,再怎么看去,也完全感觉不到什么风雅。 常歌行倒是想换上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体香随着清风扰动,沁人心脾,才配得上这古色古香的茶案。 可这军中唯一的女子,李秀宁,只是重重哼了一声,常歌行便彻底放弃了这个打算,那杀死人的目光,扇出的绝对是狂风暴雨,自己非得半身不遂不可。 今天是与伍长天约定的最后期限,这一个月中,陆陆续续已经有不下千人出了这片原始森林。 有自己走出来的,有被人抬着送出来的。 这是常歌行的考验,这也是他们的选择。荣耀与地位,你奢求的越多,付出的也会越多。投机取巧侥幸成功的人,最后的下场往往不是可悲就能描述的,那种连本带利还回去的场景,常歌行在前世见的并不少。 林间光影变幻,太阳自东方升起,又缓缓西垂。 李元霸手握折扇早已经鼾声四起,常歌行也彻底失去了喝茶的雅兴。一口干了杯中茶水,眉头不禁紧皱。 自二十里处原路折返,第一大队不出中午肯定能走出森林。可如今已经到了日落西山的时候,为何伍长天还没有出现? 全军覆没?常歌行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那可是整整五千训练有素的军人,什么毒蛇猛兽能奈何得了这么多人! 森林不远处,一群归林倦鸟猛地飞起,在空中盘旋着,既不飞走,也不落下,形成一道由鸟群组成的漩涡,在那一片区域内逡巡。 一阵阵凄厉的叫声似乎在抗议着什么,扰人清梦的行为总是不好的。 常歌行踢了踢睡得如同死猪的李元霸,这家伙睡眠质量却是好的很,常歌行脚面生疼,也没能使他的鼾声少上哪怕半个节拍。 “你姐姐来了!”常歌行无奈之下搬出了大杀器! 李元霸条件反射般的弹坐而起,朦胧着双眼道:“姐姐我真的没偷懒,只是打了一个盹儿而已,晋王殿下可以为我作证!” “作证你个腿儿!”常歌行一巴掌拍在李元霸脑后。 李元霸摇晃着大脑袋,左右顾盼寻找李秀宁的影子,最后才舒了一口气:“走了就好,走了就好!” 常歌行也懒得去解释,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这个敢和李元霸叫板的存在偏偏惧怕李秀宁,难道这个家伙很早就发现李秀宁有成为母老虎的潜质? “伍长天他们回来了!” “在哪?”李元霸站起身,东张西望起来,最后顺着常歌行的目光定格在森林中影影绰绰的人群中。 透过林间已经逐渐昏暗的光线,依稀可以看到一队浑身狼藉的士兵,之所以说是士兵,他们虽然狼狈不堪,却保持着一个军队独有的警戒队形。 再离近些,可以看到他们中人不少都是搀扶着同伴,还有用藤蔓编织的拍子抬着的。 常歌行肃然的站在林外,他没有上前迎接,他要等待自己的勇士亲自走出原始森林,完成对自己的承诺。 (本章完) 第155章 伪装术 “骁果!”常歌行举起拳头率先喊道。 “骁果!” “骁果!” “骁果!” 。。。。。。 归来众人忘记了疲惫喊出了自己的荣耀,包括那些受伤之人也都压榨着自己最后一分力气。 “恭喜你们,骁果军的勇士们!”常歌行由衷的道:“你们经受住了第一道考验,下面还有第二道、第三道、第四道。。。。。。以至于数不清的考验!因为,我骁果军需要的是当之无愧的勇士,谁要是孬种,现在就滚出去,不要在将来丢人现眼。 未来的考验,比现在要难上十倍、百倍,你们不仅会流汗、流血,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化为无人祭拜的孤坟,本王再问你一句,可有退出者?” 骁果军众人沉默不语,唯有目光中的那份坚定作为回答,他们不愿退出,不愿意被淘汰,那些受伤者就是凭着最后一分坚持才没有被送出森林。 伍长天作为第一大队的队长,也没有放弃任何一个队员,这也是他们如今才走出森林的原因。 伍长天本来就消瘦的脸庞,经过一个月的丛林生活更加的棱角分明,似乎刀削斧凿出来的一般。黝黑的皮肤被花花绿绿各种不知名的汁液沾染着,但还是难以掩盖迎面而来的锐气。 丛林一行,给骁果军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激发了他们身上的野性,作为一个动物的本能。即便是去对付一只不起眼的兔子,他们都不敢掉以轻心,因为他们败不起,一旦失败就意味着成为其他动物的食物。 “禀报晋王殿下,我骁果军三千五百三十六人皆愿接受任何考验!”伍长天很难得的说出了这么一大段话,对于冷冰冰的他来说,简直就是就是一次伟大的突破。 常歌行捻起一根草,含在嘴里,带着邪邪的笑容指着其中一个骁果军兵士道:“他的话,能代表你吗?” “能!” “你!你!还有你呢?” “能!” “能!” “能!” 。。。。。。 常歌行转过身,嘴角终于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看来这一个月发生了好多有趣的事情啊,这些桀骜不驯的孤儿军终于从心底服了伍长天,这是一个好现象。 “伍长天,送这些躺在地上还在唧唧歪歪的家伙们去疗伤,还能动弹的每人领一百两银子,到最近的陈国城池中潇洒去吧!” 听到“潇洒”二字,李元霸偌大的眼珠子转了又转,很容易想到了很多少儿不宜的画面,一张大嘴顿时咧到了耳根,笑嘻嘻的走到伍长天面前:“伍队长,其实我也很想加入骁果军,不如这次就带我一个呗!” 李元霸比伍长天还要高出一头,伍长天侧目看着李元霸,丝毫没有仰视的觉悟,反倒多了几分睥睨的感觉。 伍长天从衣服上摘下一只还在扭动着的肉虫子,递到李元霸眼前:“吃了他!” 李元霸看着蠕动不已的虫子,胃里瞬时一阵的翻江倒海,他甚至看到了虫子身上的每一根绒毛都在瑟瑟发抖,似乎在恐惧着什么! “算。。。。。。算了,武队长,我是开玩笑的!” 李元霸并不害怕虫子,小时候也有过手握毛毛虫,吓哭邻家小妹的光辉历史。可一想到要将这些无脊椎动物嚼烂、吞下肚,心情立马就不美了。 他一把扛起茶案,紧紧跟在常歌行身后,这些人都是怪物,还是离得越远越好。 伍长天看着逃走的李元霸,无奈的摇摇头,如此美味怎么就没人欣赏呢?他将挣扎着的肉虫子放进口中,仔细的咀嚼着,这在危险四伏的丛林中算是最好的食物了。 听着“咕咚”一声的下咽声,李元霸浑身一寒,足下加快了几分,唯恐常歌行将他丢给骁果军们狠狠操练一番。 “对了,忘记告诉你们了!”常歌行忽然驻足,很随意的道:“我会让人向周边城镇散布消息,就说近日会有隋军细作混入城中,试图破城。你们小心点儿,我可不希望看到你们中的任何人被吊在城门口的桅杆上晒成人干,回来的时候记得给本王带些纪念品!” 骁果军众人齐齐傻了眼,这才知道这一百两银子是多么的不好花。他们大多数人本来就带着浓浓的江北口音,巡查的士兵根本不用仔细查验,光是听口音就能分辨出一二。 躺在藤条上的士兵,本来还有些失落不能到城里快活一番,现在才发现自己身下的这副藤条是多么的环保、多么的可爱、多么的温暖,简直就是自己的救星。 自己等人愣生生的冲进陈国城池,与自投罗网并无区别,典型的送人头,并且还是集体送人头! “那个。。。。。。伍队长,其实我身体也不舒服,不如我将那一百两分给诸位兄弟,我还是老老实实养伤吧!” 伍长天连头都没回,只是冷冷的道:“你不服?” 那人立马就哑了火,那些说不服的人有两个共同点。一是被整容成了包子脸,二是最后都服了! 伍长天走到之前的茶案处,一本红色封皮的小册子正静静躺在绿色草地中间,如一朵招摇的红色花朵,格外显眼,上书:伪装术。 上面的字体同之前那本《丛林生存手册》并无二致,显然出自同一人之手。上面详细讲解了该如何隐藏自己,该如何才能不让人注意自己,该如何才能完好的融入陌生的人群中去,被发现了怎么化解。。。。。。 对于前世的化妆术更是做了详细的注解,相信这本小册子若是流传出去定然会受到无数女子的追捧,甚至能将这个时代的颜值提升一个档次。 妆后沉鱼千尾,卸妆吓退万马,这样的人间惨剧相信也会时有发生。让多少痴情男子流干了泪,让多少风流公子恨瞎了眼! “开课!” 伍长天将小册子揣进怀里,开始了独特的伍式教学。一帮大老爷们整齐的摇着头晃着脑,嘴里念念有词的背诵着一些稀奇古怪的话。 (本章完) 第156章 千年狐前演聊斋 常歌行顺着谷间小径缓缓而行,在前世,他人生的终极梦想就是有这么一处归处,建上一所小木屋。 买上一部佛经,过着晨钟暮鼓的生活,远离滚滚红尘,得到心灵与肉体彻底的自在。 可惜,这个愿望直到他坐上时空穿梭机都没有实现,或许是这尘世间的诱惑太多,又或是礼佛只是大多数人心灵的归宿,肉体并不适合皈依。 前些日子,常歌行命人在山谷间修建了一座小小的木屋,就像他前世希望的那样,算是了结了前世的愿望。木屋地板由几十根粗粗的木桩支撑,就像江南建在水湾处的小屋一样。 这样除了隔潮以外,还可以在细雨绵绵的雨季不至于被上涨的流水淹没。 小屋内此时已经有一人坐在桌案前,看着背影像极了一颗团在一起的肉丸子,不是钱千万还有谁! “呵!呵!钱公子好雅兴,在我这个小筑内自斟自饮可是有什么欢喜事儿!” 钱千万努力睁开眯缝的双眼,想要让常歌行看清楚蕴藏在里面的忧伤. “晋王殿下!”钱千万带着哭腔道:“我这会可是被您给害惨了,我老爹知道我在江南短短数月便亏了数千万两银子,发誓要拔了我的皮不可,晋王殿下您可要救救我啊!” 钱千万一番话下来,言辞可谓诚恳之极、委屈之极、催人泪下之极,一双被肥肉包围的小眼睛甚至已经有泪水在蔓延。 常歌行自然不会被轻易的感动,倒不是他铁石心肠,而是对面是一个商人,而且是一个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的商人。 既为商人,断然不会做那无利之事,这些日子钱千万一直是要多少给多少,简直成了常歌行的摇钱树。现在这棵摇钱树来要阳光和水来了,也算是合情合理。 常歌行从衣袖中掏出一张娟帕,热情之极的在钱千万的眼窝处擦了擦:“钱兄何须如此,愚兄虽然只是一介小小的王爷,但也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兄弟做亏本的事儿。” 常歌行拿开娟帕,上面不见眼泪,却是一片油渍。若是扔进火堆肯定可以爆燃起来,可见含油量之高。 钱千万委委屈屈的举起杯中酒,一饮而尽:“王爷您就不要拿我开心了,我可是亏了千万两银子,就是拿了盐铁专卖权,也不可能一时半会儿回本,我就等着让我老爹扒皮得了!” 常歌行心中冷笑,盐铁专卖权,好大的胃口! 整个大隋有盐铁专卖权的只有宋家一家,别无分号。所谓的专卖权,并不是像前世那般的垄断行业,而是类似于一种代理机构,作为商人,只是收取不足百分之一的酬金罢了。 但整个大隋的盐铁往来数量何其的庞大,只是这百分之一就足以支撑一个家族屹立不衰。至于私下里的交易暂且不提,也足以让这些商人眼红。 对于暴发户钱家,常歌行做过很多猜想,在这个时代短时间积累庞大的财富,能够对得起暴发户这个称呼其实是很难的。 常歌行不难想象,钱家极大可能就是做走私盐铁生意的。有了盐铁专卖权就为非法活动贴上了合法的标签,实在是一部妙棋! 常歌行却怎么都不能让他如愿,先不说隋皇会不会答应再次特批盐铁专卖权,也不说这件事儿到底牵涉了多少人的利益。 就拿常歌行本人来讲,也不可能答应给钱家这么一个金饭碗。让一头狼犬一口吃个饱,便会使它的战斗力大打折扣,甚至不再听从驱使。只有让它有得吃,不太饱又不至于饿死才是养犬人的最佳选择。 钱千万一双小眼睛冒着精光,看似在不断的唉声叹气,顿足捶胸,实际上一直没有离开过常歌行的脸庞。 不过令钱千万失望的是,他苦练的相人之术在常歌行面前似乎失去了作用。这位晋王殿下却是有着极好的养气功夫,心中所想竟是一点儿都没有流露。 殊不知常歌行也是一只千年的老狐狸,在他面前演聊斋实在是太嫩了些。 “看来钱兄也是好杯中物之人,我这里恰好有坛好酒,还请钱兄品尝一二。 常歌行从床底下取出一小坛酒,之所以说是一小坛,因为这个坛子实在是太小了些,堪堪只有巴掌大小。 钱千万眼中显出鄙夷,这个晋王没想到也是一只铁公鸡,拿如此小坛来招待人,连塞牙缝自己都嫌少。只是这种神色转瞬即逝,快速被一种受宠若惊、满心期许的表情所取代。王爷赐酒,这种表情才是合情合理的。 钱千万自知可以瞒天过海,却不料自己这些小动作一分不差的全部落进了常歌行眼中。这个钱胖子绝对没有表面看起来这么憨傻,甚至较之一般人还要精明许多。 同为商人子弟,宋却已经化为一滩烂肉,而这个胖子还有功夫来自己这里表演,就很能说明问题。 常歌行拔出塞得严严实实的木塞子,小心翼翼的给钱千万倒了半杯,然后就收住酒坛,这些酒来的实在是太不易了。 钱千万刚要举杯,却被常歌行拦了下来。常歌行取出火折子,缓缓靠近杯中酒。在钱千万惊诧的目光中,杯中的水酒竟然燃烧起来。那蓝汪汪的火焰像是一朵开放的花儿,给人一种极为不真实的感觉。 钱千万试着将胖嘟嘟的手放在火焰上,“哎呦”一声马上缩回。 “这里面不是酒?” 常歌行微笑不语,将另一只酒杯倒扣在上面,火焰这才熄灭。他端起酒杯晃了晃,然后饮尽。 回味无限的咂巴着嘴:“好酒,果真是好酒!”在这个时代想要喝到前世的高度酒实在是不易。 钱千万吸着鼻子,闻着空气中缭绕着的酒香,如痴如醉。单凭这酒香,就不输于那些号称十年、二十年、百年的陈酿。 他肥胖的脸努力挤出一丝谄笑,虽然用尽了全身的力量,不过怎么看去都有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毕竟连带厚厚的脂肪,这脸皮委实厚了些。 (本章完) 第157章 白酒 “那个,晋王千岁,哦不!晋王祖宗,这个酒能不能给我尝尝!” 钱千万也是贪杯之人,这个时代没有啤酒,若有啤酒,他如今肥嘟嘟的肚囊子绝对成为正经八百的啤酒肚。 常歌行将掌心的小酒坛颠了颠,惹得钱千万一阵心惊肉跳,如此美酒就是浪费一滴也是一种罪恶。 能燃起烈火的酒水,实在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其实,我是想和钱公子做一笔生意!”常歌行慢条斯理的道。作为谈生意,常歌行可谓是行家里手,不轻易显露自己的底牌是他的一贯作风。 钱千万如释重负的输了口气,作为不折不扣的土豪二代,凡是能用钱来解决的事情就是不是事情。 他豪爽的从怀里摸出一张银票,递给了常歌行,上面的一千两赫赫在目,昭示着主人的豪奢,千两买杯酒若是在烟花场所定能被传作佳话。 钱千万小口抿了一下杯中酒,眯缝着的眼睛彻底成了一线天。 “啊!好烈的酒!”钱千万感受着从喉咙穿胸而过直至胃腹中的灼热,由衷赞道:“喝了此酒,才知道之前所饮之物简直就是白水,索然无味,索然无味啊!” 他仰头一饮而尽,白胖的面庞,难得的有了些许红润。对于喝惯了米酒的古人,有这样的表现已经很不错了。 或是钱千万浑身的肥肉起了很大的作用,常歌行心中恶意的想着。 钱千万瞪着通红的眼睛,死死盯着常歌行手中的酒坛,如同一只饥饿的独狼,盯着蓄谋已久的食物。 “其实,本王只是想和你做一笔买卖罢了!” 钱千万将手探入怀里,狠狠的拽出一叠银票,递到了常歌行面前:“那。。。。。。那一坛酒。。。。。。我全要了!” 也不顾常歌行是否同意,钱千万一把将银票塞进常歌行的手中,双手捧着酒坛满脸的享受:“天下竟然有如此美酒,只可惜只有一坛,不能尽兴!” 常歌行将银票贴身收好,这个世界再没有比金钱更能暖人心的了,当然,美人柔体除外。 钱千万小心翼翼的斟满一杯白酒,想要端起来,却发现倒得太满,他揉搓着肥胖的双手,一阵踌躇,生怕端起时浪费哪怕一滴酒水。 最后,钱千万缩成一个圆墩墩的肉丸子,无奈脖子实在是太短,就算缩着身子也不能碰到桌上的美酒。豆大的汗珠滴落在桌案上,不多时已经湿了一片。 常歌行看着钱千万摇摇头,不就是半斤高度白酒嘛,至于如此嘛! 他端起酒杯递给钱千万,虽然已经很稳了,还是有数滴酒水落下,一股谈谈的酒香在茅屋内迅速扩撒,唯有酒楼藏酒的地窖才有如此浓郁的酒香。 钱千万肉疼的咧咧嘴,接过酒杯,眼巴巴看着桌案上逐渐消失的酒滴。将酒杯放在鼻下轻轻嗅了一下,一脸的痴醉。这才恋恋不舍的将酒倒进嘴巴里,舌头转动数次后才咽下肚。 他珍而又珍的将剩下的酒水收起来,本来欣喜的表情塌成了一个苦瓜脸:“晋王殿下,你可是把我害惨了。喝了此酒,天下再无美酒,长安城的醉仙酿如今回味起来简直就是泔水,你叫我今后怎么活啊!” 常歌行笑着道:“本王刚才就说过,本王要和你做一笔买卖!” 钱千万立即两眼放光:“莫非王爷殿下还有这美酒?” 常歌行摇摇头:“此酒本王只有一坛!” 钱千万脸色一暗,整张脸迅速垮了下去。 “但本王有酿酒之法!” 钱千万肥硕的脸蛋猛然颤抖了几番:“王爷此话当真?” “当真!” “那个。。。。。。王爷,能不能把酿酒之法借我一观,我实在是好奇天下竟然有如此妙法!” 常歌行摇摇头:“我说过,这是一笔买卖!” 钱千万整了整身子,端坐在桌案旁。整个人气势陡然一变,从一个好酒狂徒摇身化为一个真正的商人。 常歌行很满意的点点头,他喜欢和商人谈生意,远胜过和那些政客谈条件。在商言商,商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往往是共赢的,关系自然也是最稳固的。 政客则不然,出尔反尔,鬼蜮伎俩才是政客们的最爱。 “此酒乃是天下奇酿,不知王爷千岁想如何做这笔生意!”钱千万率先转入正题。 常歌行竖起一根手指,在钱千万眼前晃了晃。 “一百万两!”钱千万试探的问道。 这个时代,远远比不上前世知识大爆发的时代,历史的车轮还没有驶上快车道,任何的创新都会产生最大的影响。当然,也会产生最大的利益,这么来说,还是值一百万两银子的。 常歌行晃了晃手指,微笑着看着钱千万。 钱千万有些肉疼的道:“虽然您是王爷,我也要说,一千万两实在有些离谱了。毕竟只是酿酒之法罢了,在这个纷争的时代有心情图一醉,毕竟还是少数!” “我这个一是送给你的!”常歌行将手指指向钱千万。 钱千万难得的腼腆笑道:“晋王殿下这是要倒贴?我会不好意思的!” 常歌行收起手指:“我只能告诉你,你真的想多了!我的意思是卖酒所得银钱你一我九!” 钱千万抖动着浑身的肥肉,豁然起身,脸色显得有些难看:“这不可能!” 常歌行摆摆手,示意他坐下。 “我要是说度数更高的白酒对于刀剑之伤有奇效呢?” 钱千万豆粒大小的眼睛隐隐有精光闪现,虽然隐晦,却逃不出常歌行的火眼金睛,若是在察言观色上没有些许特异本事,是不可能做成顶级商人的。 受刀剑之伤最多的地方当然是战场,从战争中获利,虽然如火中取栗,但确确实实是一个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你若不愿,那就算了,我们的合作关系就此罢了。你的那些银子我会一文不少的还给你!” 说完,常歌行作势便要向外走去。 钱千万滚动着浑身的肥肉,一躬到底拦住常歌行的去路:“晋王殿下莫要动怒,这笔买卖我钱家接下就是!” (本章完) 第158章 酒论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哈哈,钱兄果然好见识,请坐!不瞒你说,本王为了研制此酒,可是耗费了无数的人力物力,就连品酒的师傅都醉死了十几个,现在还有三个不省人事!所以,这九成也只是本王想回回本钱罢了,钱兄莫要多心。 本王虽然是皇亲贵胄,对欺行霸市的行为向来是不耻的。” 钱千万将满腹的心思藏在深深的脂肪层,让人看不出深浅。 “晋王殿下在民间素有贤名,当然不会做仗势欺人的事儿,实乃我大隋之福!” 钱千万说得有多诚恳就有多诚恳,若不是常歌行在前世还是读过一些历史知识的,说不定就相信了。杨广此人虽然被人多做抹黑,但也远远称不上贤明。 对于拍马屁的话常歌行想来是来者不绝且甘之若饴,更愿意做那锦上添花之事,虽然有自卖自夸之嫌,一直以来却乐此不疲:“本王虽然少在民间走动,却也听闻百姓对本王的赞誉,其实本王真的没做什么,都是百姓的谬赞!” 说着常歌行还谦虚的笑了笑,颇有些难为情的娇怯模样! 钱千万再好的养气功夫也忍不住嘴角抽动,说了这么一大通话,只有一句最靠谱,您老真的没做什么,什么都没做! “呵呵,晋王殿下果然是一个真人,比那些谦谦伪君子强多了。我钱某人就喜欢和晋王殿下这样的人做生意,还请殿下明示咱们这笔生意怎么做?” 常歌行指了指空空的酒杯,钱千万肉疼的拿出那一小坛酒,为常歌行斟满。 常歌行浅酌一口,任酒气从口腔涌进鼻腔,顿时七窍尽通。 “钱兄可知在这个乱世什么东西最值钱?” 钱千万为自己也满上一杯白酒,贪婪的饮下半杯:“当然是白花花的银子,亮晶晶的珠宝!还有。。。。。。哈!哈!香喷喷的美人!” 说道最后钱千万哈哈大笑起来,语气中有着十足的志得意满! 常歌行有些鄙夷的摇摇头,这个死胖子除了钱,还知道些什么。 “我问你,钱能吃吗?能喝吗?能当武器砍人吗?” 钱千万抬着圆滚滚的脑袋道:“钱可买吃的,可以买喝的,也可以买杀人的武器。有了钱,就有了一切!” “那我问你,若是天下动乱数十载,无人耕作,你就是金山银山又能买得了几粒粮食? 所以,粮食才是这个世道的硬通货。有了粮食就可以豢养军队,有了粮食就能民安而国泰。至于金银,也只是一种稀有的金属罢了,天下物资匮乏之时,金银就如同路边上的瓦硕!” 钱千万绿豆大小眼睛费力的瞪成了黄豆大小,而且还是泡发了的那种。在钱千万人生中也算得上是一种突破了! 他显然不想同意常歌行的言论,可偏偏又想不出如何反驳。最初的交易是以物易物,可谓买卖的起源。 社会上物品的价值从来都是以稀有或是充盈定价,作为地球上的稀有金属,金银逐渐成了交易物品的价值衡量。 可这种供需关系一旦被打破,金银的价值也会被质疑。 一个饥饿将死的人,一个一文钱两个的馒头可以活命,一锭金灿灿的金子却只能陪葬。此时,金银的价值衡量完全被颠覆! “粮食?”钱千万有些迟疑的道。 “对!”常歌行打了一个响指道:“粮食,就是这个乱世的命脉!” 钱千万道:“这个。。。。。。这个关生意什么事儿?” “我们要用高度酒的秘方,将江南的粮食收入囊中!” 钱千万抖动着肥硕的脸蛋道:“这个,不太可能吧!” “只要绸缪到位,万事皆有可能!”常歌行自信满满的道:“平常的米酒,两斤粮食就能酿出一斤水酒。可这高度酒,十斤粮食才能酿出一斤。我要你,在陈国全境开始以粮换酒。当然,根据酒水的品质,大可以将价格提升到二十斤粮食一斤酒,五十斤粮食一斤酒,甚至一百斤粮食一斤酒!” 钱千万竖起大指母道:“晋王殿下,您幸亏生在帝王家,不然全天下的商人都会没饭吃!” 常歌行笑道:“这有什么,给你!好好研究一番!” 说着,常歌行扔给钱千万一本小册子,上书:白酒营销策划书。 随着钱千万翻阅,脸上的由震惊逐渐变成佩服,最后定格在敬仰上。这才是真正的商人,瞧瞧人家王爷,把以粮换酒的各个步骤事无巨细的全部罗列清楚。 从最初的宣传,到如何打开市场,再到如何高潮迭起,最后换空江南粮仓。以白酒为兵,彻底让江南粮仓,变为空仓。百姓无以为食,兵士无粮可用,陈军后勤不攻自破,哪里还有什么战斗力可言! “钱兄,这件事儿办好了,你钱家自会扶摇而上,若是办砸了,哼!我将你这身肥肉沤成肥!” 钱千万猛地打了一个哆嗦,以一个商人的眼光,这个晋王绝对不像民间流传的那般不堪,甚至完全可以称作奸商。 都说无商不奸,可以被同行认可为奸商的人,更是没有一个轻与之辈。钱千万现在甚至有些怀疑最初的决定是否正确,本打算借晋王这棵大树,养好钱家这棵藤蔓。现在他不得不担心,钱家会被人家做成一条条绳索,到街市上换了银钱。 他慌忙的跪倒在地:“晋王有命,钱家万死不辞!” 常歌行笑了笑道:“放心吧,本王不会让你钱家赴汤蹈火的。不然,要我骁果军何用!” “来,钱兄,不必如此拘礼,你我同饮共醉,以后便是生死之交的兄弟。” 钱千万端起酒杯:“在下就先敬晋王殿下一杯!” 钱千万努力扬起已经退化的脖子,将杯中酒水饮尽,倒也是一个爽快人。 “好!钱兄果然也是性情中人!” 两人推杯换盏,酒过三巡。 钱千万已是满脸潮红,豆大的汗珠不断留下,舌头也大了数圈。 “王。。。。。。王爷千岁,你。。。。。。你别看我。。。。。。胖了些,愿意让我压的黄花大闺女多得去了,我。。。。。。只是。。。。。。只是在寻找梦中。。。。。。梦中真爱,不然。。。。。。不然儿子早就这么高了,这么高了,这么高了。。。。。。” (本章完) 第159章 女扮男装 待到钱千万将他那不知藏在谁家肚子里的儿子描述成房顶那么高后,这个胖子就彻底软成了一团,像是一坨发好的加强版面团。 常歌行本来混沌的眼光瞬时变得清明起来,虽然穿越到了这个酒量普遍偏低的古代,但常歌行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本事却没有落下。 他走出茅屋,谷间清风从周身吹过。浑身的酒气瞬间蒸发大半,一个俏丽的身影依着屋外的栏杆,翘望着正在施工的人群。 虽然身上的轻甲将婀娜收藏,却给了人无限的遐想。作为见过李秀宁穿便装的常歌行,此刻恨不能化为佳人身上的铠甲,为俏佳人遮风挡雨。 “我还当是你也醉了!”李秀宁谈谈的道:“原来是装醉,果然是个奸滑之人!” 常歌行自动忽略此番话的重点,笑呵呵的凑到李秀宁身边,顺着佳人目光望去,那里正有一处城墙在浇筑。想来,过不了多久,整个石子冈便会如铜墙铁壁般,即便天下名将尽出,也无法攻破。 “你这是在关心我吗?放心,哥哥我酒量好得很!” 李秀宁早已经习惯了常歌行的油腔滑调,若是换了另一个人肯定早已人头落地。 “我是在关心,你什么时候能醉死!” “这个恐怕你要抱憾终身了,本王千杯不醉,万杯不倒。若是秀宁想要本王醉生梦死,本王倒是可以给你一个机会。美人赐酒,醉上千秋岁月又有何妨!” “不要脸!” 熟读兵书的李秀宁,肯定说不过前世阅尽段子的常歌行,只能用三字真言作为回应。 “本王当然不会随便要脸,不然成了二皮脸,可是会吓到我的乖乖美娘的!” 提到萧美娘,李秀宁没来由的一阵心烦意乱。就算直入敌军,也没有如此失态过。 “本王明日要进城看看骁果军的精彩表现,这段时间石子冈就交给你了!” “我也要去!”不知怎么的,李秀宁鬼使神差的说出了此番话,想要收回却已经来不及。 “凭什么你去逍遥快活,我却要在这里给你监工,以后你去哪里我就要去哪里,休想躲清闲!”李秀宁貌似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很有力的理由,一切变得心安理得起来。 就像小偷把自己偷东西建立在大义之上,便没了做贼心虚之感,甚至多了几分行侠仗义的英雄气。 “随你!” 常歌行丢下两个字,走下茅屋,乘着微醺酒气,在谷间徜徉起来。百无聊赖其实也是一种幸福,有些小孩子经常抱怨无聊,可无聊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整日忙碌的成年人,像是一颗颗镶嵌在社会这台机械上的零件,看似主动的运转着,实际上却是被这个社会驱使,难以得到所谓的自在、自由。 身为大隋晋王的常歌行自然不会为了衣食奔波,他已经站在了金字塔的顶尖,位列顶级狩猎者之位。看似自在却也被另一种枷锁束缚。 李秀宁扶着栏杆,看着溜溜达达的常歌行,完全没有一丝王家千岁的龙行虎步,内心竟然有了一丝难得的欣慰。 第二天,天色微光。石子冈的一切还沉浸在淡淡的阴影中,一匹白马在草丛中撒着欢,将茂盛的花草碾成了一片绿毯。雪白的毛发上也不免沾染上了点点绿色、点点粉红,俨然成了一块移动的画布。 这里的草木很是肥美,作为食草动物的马,对这些美味丝毫兴趣都没有,可谓挑嘴之极。 在白马旁边半卧着一个少年,青衣小帽,脚上蹬着一双被洗的发白的鞋子,瞧着二郎腿嗅着一朵小花,像极了替主人牧马却在偷懒的下人。 “晋王殿下好雅兴,也不怕被这路边的野花熏瞎了眼!” 常歌行将小花扔在草丛上,抬眼看到一个翩翩佳公子正站在眼前,满脸的讥讽。 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来人,发髻梳的一丝不苟,一袭白衣将挺拔身姿衬托的一般无二,腰间束带上镶嵌着一块云母绿,在配上白玉般的面庞,比潘安还要貌美上几分。 只是,常歌行的眼睛却是贼兮兮的在来人微微隆起的前胸流连不止,以他专业的眼光来看,这里面藏着的绝对不是胸肌。 胸前的隆起逐渐变得起伏,常歌行甚至可以预感到布帛撕裂,某种雄伟之物喷薄而出。 “看够了吗?”李秀宁略带中性的声音传来:“莫非晋王殿下有那龙阳之好?” 常歌行咽了一口口水,前世古代剧中罗裙换长衫就能让人不辨雌雄,简直就是胡闹。李秀宁虽然做男子打扮,甚至改变了声线,但这却只是给李秀宁增添了另一种媚惑,与男子的阳刚之气丝毫不搭边。 “没看够,啧!啧!真的是委屈了它啊!” “委屈了谁?”李秀宁不解的问道。 “形似凝脂堆如雪,自古豪杰多登攀!” 常歌行也不正面回答,念出了两句奇怪的话后,便向着谷口走去,小白则挂着花花绿绿的涂鸦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 李秀宁皱着眉头,牵着枣红马,一路思索,不明白常歌话语中的“它”到底是谁,自己又委屈了谁。 以常歌行对于化妆术的理解,就算没有前世那么多种化妆品,仅凭着手头上的资源,也能把李秀宁打扮成一个虬髯大汉或是营养不良的落魄书生,可他却不愿这么做。 毕竟,有美在旁养眼,不管怎么样,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自石子冈出来,常歌行骑着小白,把缰绳让它自己叼着,简直就是信马由缰的加强版。 两人走得并不是很快,李秀宁骑着枣红马与常歌行并驾而行,两人一路上话并不是很多。李秀宁大概还在想着“它”到底是谁,而常歌行则一路上一直用余光扫描着李秀宁。乖乖,这个丫头穿上这一身,似乎比着女装更加有女人味。 “我的晋王殿下,你是不是应该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了!”李秀宁望着城池门前正在排查进出百姓的陈国士兵道。 (本章完) 第160章 城门小吏的奖金 “我的位置?” “对!你的位置,本公子的书童!”李秀宁仰着秀颈,如一只骄傲的白天鹅。 常歌行无奈的看了一眼自己的穿着打扮,本来他是想低调一点儿,扮成普通百姓就好。 没想到李秀宁却是如此的高调,两相对比之下,自己自然成了伺候主子的书童,如此在外人眼里才算合理。 偏偏佳公子带着书童游学江南,在这个时代并不少见,多是为了让家族未来的接班人长见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如此才能学以致用。 这些大家族能够传承,自然有着自己的一套方法,死读书、读死书的书呆子肯定不能将家族发扬光大,甚至将几代人的心血彻底断送,这是这些家族的共识。 至于像李阀这般的大阀,挑选下一代接班人的方法会更加的冷酷,其中不免会出现同根相煎的事情发生。 “遵命!”常歌行拱手,常歌行牵着花花绿绿如同不良少年的小白,走在李秀宁身后,低眉顺眼倒是对做书童颇有心得的样子。 城池不算很大,城墙已经长满了绿绿的苔藓,与周围城外野草的繁茂丝毫不搭边,一股腐朽的气息迎面而来,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到英雄迟暮、美人珠黄。 “站住!” 城门官看到俊俏得不像样子的李秀宁,满眼发光,这些骑着马的富家子弟可是数十天都不一定能遇到的肥羊。 隋军攻陈,临江镇距离隋军大本营实在是太近了些。城中富户早已经携家带口迁到了更远些的大城之中。 至于这些游学的富家子,也都在家人叮嘱下本分的在厅堂内读圣贤书,不敢轻易涉险。 城门官再看牵着杂毛马的常歌行,眼中显出鄙夷,这么一个翩翩公子,却又这么一个邋遢的书童,实在是大煞风景。 “本官观你们贼眉鼠眼,定是隋军派来的间隙,来人,将此二人带上镣铐,送入大牢!” 城门官不由分说,就要先声夺人将李秀宁、常歌行二人打入大牢,此法是他一贯做法,百试不爽。 这些细皮嫩肉的贵公子,进了阴暗的大牢,身上的油水被榨的干干净净后才会被放出。有些倒霉蛋甚至要靠着乞讨才能回乡。 至于担心这些家族的报复,城门官倒也有自己的门道。前呼后拥、声色犬马之辈,他只会例行盘问,不会多做为难。甚至还会摆出一副忠肝义胆的模样。因为这样排场的人,大多都是高门子弟,不是自己能招惹的。 像李秀宁与常歌行这样的一主一仆倒是多见,这样的人多是些普通富户子弟,也是城门官的勒索的最佳目标。 “大人,你不认识小的了么?” 常歌行主动上前,一把抓住城门官的手,亲切的道:“大人,我是你的同乡啊!想当初您上任之时,我还到村口送过您呢,您高大威猛的身姿一直深深的留在我的心底,您就是我行事的楷模!” 城门官满头雾水,自己可不记得有过这么一个同乡,想当年离乡完全是因为自己在乡里间名声臭名昭著,混不下去了。 自己离开时不要说人,就连狗都没有一只到村口送行的,后来听说自己走后,村里敲锣打鼓足足庆祝了三天三夜才罢休。 至于这个城门小吏,完全是靠着自己的卑劣无耻得来的。 城门官明知道常歌行在说谎,心里还是十分受用的,毕竟被迫离乡一直以来是他心中的痛。 “您也知道,咱们家乡不是很富裕。我来之前,父老乡亲给您凑了些土特产,还望大人笑纳,抽时间也回乡看看,我和父老们都等着大人您衣锦还乡的那一天呢!” 城门官接过常歌行递过来的一个小布袋,小布袋很是破旧,不知是质量的缘故还是洗了太多次的原因,布袋许多处都开了针脚,随时都有可能变成两片抹布的样子。 他张开布袋口子,只是向里面匆匆看了一眼,便紧紧把布袋抓在手里,手背上的青筋瞬时露了出来。 “乡亲们真是好意啊!家乡民风淳朴,既然是同乡肯定不是什么大隋奸细,进去吧!” 常歌行千恩万谢一番,才一手牵着小白,一手牵着枣红马进了城。李秀宁骑在马上,面色十分不悦。 “这样的贪官,你为什么还要贿赂他啊,白花花的银子就算去喂狗,也不给他!” 看着有些闹小脾气的李秀宁,常歌行打心里笑了笑,或许这样一个任性秀宁,才是真的她自己吧。出生在门阀之中,自小她就背负了很多很多,也失去了很多很多! “要是放在大隋,这样的小吏本王有多少杀多少!但,别忘了,这里可是陈国,陈叔宝的地盘,有这样的人为他看守城门,本王不该多加鼓励吗?这些银钱权当奖金吧,待我大隋的旗帜插上城头,本王要他连本带利统统吐出来!” 李秀宁目瞪口呆的听着常歌行这一番理论,她发现随着自己与常歌行待得时间越长,自己的世界观倾覆的越厉害,所谓三观也在风雨飘摇中动荡不已。 “你比那城门官也好不到哪里去!”李秀宁清冷着脸淡淡的道。 临江镇内,有些萧索。街上的行人不是很多,街边上的铺子也大多冷冷清清,没有丝毫热闹的样子。 整座城池就像行将就木的老者,暮气沉沉,没有一丝生气,有的只是苟延残喘。 街道转角处,一个有些破败的茶坊内,掌柜的正在殷勤的给一个挑夫上茶水,与茶杯、茶壶不同的是,端上来的是一个海碗,上面还飘着几片茶叶沫子。 换做以前,茶坊掌柜的断然不会亲自招待客人。更不会用海碗上茶,即便给再多的钱都不行。只有力吧才会如此喝茶,纯粹为了解渴、提神。如此这般,与所谓的风雅格格不入,牛饮的客人也向来不受掌柜的待见。 可是,世道变了,人心变了,买卖也变了。今日,他明知道这位茶客是一个大老粗,也要花费百般心思亲自照料。 (本章完) 第161章 白送?我要! 茶坊掌柜的不惜将自己的茶坊降格为茶棚,只要有铜子,怎么样都行。所谓茶道、所谓文雅,在生存面前显得尤为苍白。 常歌行将小白与枣红马拴在茶坊门前,当然,还有骑在枣红马上的李秀宁,也被他一同放在了门外。 他自己率先进了门,李秀宁则气鼓鼓的翻身下马,如一个受了气的小媳妇般跟在常歌行身后。 掌柜的看到来了客人,满脸的褶子笑开了花:“敢问客官想要喝什么茶?别看我家铺子不大,却也种类齐全,冲泡手法不次于建康城内那些大茶坊!” 此番话却是问向跟在后面的李秀宁的,虽然常歌行先行进了门,在掌柜的眼中却成了探听虚实的下人,正主依然是锦服的秀宁。或者说,只有锦服者才可能是主子。 真的是以貌取人的世道啊,本王光辉的内在品种,岂是青衣小帽就能遮挡的,只是这个世界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常歌行心中不禁哀叹。 “我要一碗茶,要大碗的,像那位壮士的一样!” 掌柜的完全没有搭理常歌行,仍是一脸殷勤的看着李秀宁。像这种贵公子,随便喝上一壶名贵茶水,便能抵得上自己平时一日收成,断然没有不周到的道理。 “和他一样!” 在掌柜的目瞪口呆中,李秀宁纤纤玉手指向了常歌行。 “这。。。。。。这。。。。。。” 掌柜的踌躇在原地,竟然不知怎么办才好。像这样的佳公子,竟然要喝解渴用的大碗茶,实在是让人费解! “掌柜的,怎么着,有客都不招待?” 掌柜的挂上职业式的微笑:“二位客官,大碗茶是用茶叶碎梗炮制的,味道实在欠佳,不如还是换一种吧!” “啪!”常歌行一掌拍在桌子上,“我随我家主人走南闯北,什么样的茶叶没喝过,今天就要尝尝这茶梗的味道!” 掌柜的猛地一个激灵,感情这位也不是个随便拿捏的主儿,刚才那个挑夫就给自己来这招儿,现在又有人来这招儿,看来自己以后出门真的要翻翻黄历。 “客官,稍等,稍等!”掌柜的慌慌张张退下,这是什么世道啊,喝茶梗的人都这么牛气熏天,莫非真的要变天了? 挑夫举起大碗,狠狠喝了一口,用麻布袖子擦了一下嘴,眼睛却时不时的瞟向常歌行的位置。 掌柜的倒也麻利,不多时两大碗的茶水便端上了桌,上边漂浮着的茶叶沫子还在不断沉浮。 常歌行端起茶碗,轻轻抿了一口,水温刚刚好,掌柜的还算有心,没有因为是大碗茶而慢待。 常歌行“咕咚咚”几口,一大碗茶水瞬时见了底:“好茶,真解渴!” 掌柜的满头黑线,用解渴来形容茶水的口味,也是天下奇葩。 李秀宁身为李阀的女儿,从小便接受茶道训练,虽然算不上什么品茶的大家,但好歹也似模似样,上得了厅堂。她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大碗,小杯的茶是用来品的,这样的大碗确实可以有解渴功效。 一时间李秀宁有种无可下口的感觉,常歌行倒是无所谓,身为七尺男儿粗鲁也就粗鲁些了,反正他也不在意这些。 但李秀宁可是贵门之后,怎么也放不下天骄之女的架子。 “不喝算了,不要浪费了!” 常歌行端起李秀宁眼前的大碗,“咕咚咚”几口,便下去了大半。 “掌柜的,近来生意可好?” 掌柜的满脸苦笑:“客官您也看到了,已经无所谓好坏了,简直就是有无啊!有的时候,一整天下来都没一个客人,要不是舍不下祖业,我也要搬到大城市养老去喽!这临江镇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城,是抵不住隋朝的几十万大军的!” 常歌行将李秀宁的茶水饮尽,顺带着碗底的大半茶叶沫子也进了口中。他嚼了嚼,咽下肚。一股浓郁的苦涩自舌尖蔓延到舌根,若是熬夜提神,绝对有神效。 “呵!呵!掌柜的,你此言差矣,所谓祖业是祖上留下来,希望后辈越过越好的资本,若是后辈因为死守祖业而罔顾性命,那可就真的对不起祖上了!” 掌柜的一拍大腿:“客官真是神人,我怎么就没想明白这其中的关节呢?做完你这单生意,我就关门歇业,到建康城买一处宅院,就此颐养天年!” 常歌行品味着留在齿间的茶味,待浓重的苦涩散去,纯正的茶香逐渐袭向鼻腔。此茶虽然是些茶梗,却也是好茶的下脚料,茶韵犹存,茶风尚在。 掌柜的其实也早就想弃茶坊而去,只是放不下祖业这块包袱。如今有常歌行提供了这么好的说辞,不就坡下驴才是傻子。 “这么好的茶坊就这么荒废了实在是可惜啊!”常歌行长叹一声,颇为伤感的道。 掌柜的喟然一叹:“我也不想啊,只是兵灾将至,这间小茶房就算白送也没有人要吧!” 常歌行猛地站起身,拍拍胸脯道:“我要!我与掌柜的一见如故,既然掌柜的为难,在下愿意效劳!” 掌柜的屡次张开嘴巴,愣是没能发出一个音节,这个。。。。。。这个打蛇随棍上的本事实在是太不要脸吧。 李秀宁低着臻首,似乎在数着茶桌的纹理,判断此木岁月几何。 “小兄弟,老朽只是随便说说,你。。。。。。您莫要当真!” 常歌行撇撇嘴:“人在做,天在看。说出去的话,可是要做数的!” 掌柜的擦了一把脑门上的汗珠,打着稽首:“我不知道小兄弟原来是道上的好汉,您就高抬贵手放过小老儿吧!” “你说什么?”常歌行不满的道:“老子可是品行端正的大好青年,不要把我和那些扯着大旗造反的愣头青搅和在一起!” 掌柜上冷汗如雨下,在大庭广众下谈论绿林道本来就是大忌,如此下去恐怕自己能不能走出临江镇还要两说。 “您就大人大量,放过我吧!” 这句话却是对李秀宁说的,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希望这位姑奶奶能给自己一条活路! (本章完) 第162章 只有一间房怎么睡 李秀宁没好气的看了一眼常歌行,自身后的包袱中取出一块金锭,“这些钱足够买你这样两间茶坊了,快点儿离开,兴许还有一条活路!” 掌柜的抓起金锭,千恩万谢的离开茶坊,一路向着城门疾走而去,竟是连细软都没有收拾。 常歌行看着离去的掌柜的,遥遥头,他费此番功夫自不是为了坑这间茶坊,只是为了用最少的钱,达到应该达到的目的罢了。只是,前面的那些铺垫,都被李秀宁的一时心软毁了! “其实,我们不买。这掌柜的也会丢弃茶坊,逃之夭夭!” “用见不得人的手段坑人,可不是什么君子行径!” “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君子,也没有打算成为那些高风亮节的君子!” 李秀宁看着常歌行,轻皱着眉头,她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情,学的那些经典,只对信奉这些经典的人才有用,对于常歌行这般不学无术之人,简直就是对牛弹琴! “说吧,你要这间茶坊有什么用!” 常歌行笑着道:“要茶坊,当然是卖茶喽,难道还会卖酒?” 李秀宁气节,这个晋王殿下每每动作都出人意料,让人难以揣测。说他不学无术倒是着实委屈了些,若说精通旁门左道倒是贴切。 “那位兄弟!”常歌行指着挑夫道:“可有兴趣做我这茶坊的跑堂的?” 挑夫将身旁的担子踹倒,两个箩筐在地上打了几个转后倾倒,里面装的不是什么蔬菜水果或是木材肉食,而是几块奇形怪状完全没有任何美感的石头。 “某家早就厌倦了挑夫的生涯,对这跑堂的倒是心仪已久,多谢公子给在下这么一个大好前程,以后小的就是这间茶坊的跑堂的了!” 李秀宁如看天书般看着眼前的这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茶坊刚易手,就招收了第一个伙计,而且这个伙计还是一个茶客,并且这个茶客的理想就是当一个跑堂的,就算狗血剧也没有这般巧合吧! “好,我果然没有看错人,俗话说不想当跑堂的的挑夫不是好挑夫,你且下去,明天一早正式上工!” 挑夫也不顾箩筐,就这么哼着小曲愉快的走出了茶坊,似乎真的找到了什么前途无限光明的差事般。 李秀宁眼中的不解越发沉重,自己虽然少在坊间走动,可没听说跑堂的也会加官进爵,荫庇子孙的。可看那挑夫的神情,分明就是如此! “走啦,我的主子!再不找客栈,我们可就要露宿街头了!” 一路走来,常歌行对江洲镇的凋敝又有了新的看法。大大小小的客栈关张大吉的十有八九,好不容易找到一间却是客满。住的并非什么外来人,都是土生土长的江洲镇人氏。 他们典卖了土地房产,今晚暂宿客栈,明天一早便会出城逃难。 常歌行将一张银票在客栈掌柜的眼前晃了晃:“你仔细想想,确定没客房了?” 掌柜的深深皱纹满脸绽放:“有,当然有。老朽的房间还算整洁,今晚就让与公子了!老朽今晚就在厅堂给诸位把风,让各位睡个安生觉。” “领路!” 有伙计在前面带路,掌柜的倒是给自己找了间好住处,在二层走廊尽头,位置虽然不是最好,却也难得安静。 “秀宁,这里只有一张床,你说我们今天晚上怎么过呢?你是愿意睡在里面,还是睡在外面呢?” 李秀宁轻哼一声:“哪里有主子和下人睡在一张床上的道理?我睡床,你睡地!” 常歌行也冷哼:“哪有王爷与婢女谁在一张床上的道理,我睡床,你睡地。不过,要是你迫不及待的想要侍寝的话,我倒也不反感,毕竟你还是有些姿色的!” “你。。。。。。”李秀宁脸色铁青,事关女儿家清白,她怎能让步。 看着李秀宁美目中泪水打转,常歌行知道自己还是小看了这个时代的男女之妨。或许,同居一室已经是李秀宁最大的让步了吧,还是在披着一身男子衣装的情况下。 “算啦,不逗你了。本王可担心被人传闲话,你本来就难嫁,要是因为这件事儿孤老在家,到时候还不得本王接盘!” 说完,常歌行便负着双手走出房间门。李秀宁狠狠将门关上,却没有闩上门,一副银牙咬得咯吱作响:“就算嫁不出去,也不用你管!这可是你自己要出去的,可不是我赶你。” 嘴上说得解气,眼中的泪水已经满溢而出,他宁愿出去也不愿与我同处一室,难道自己真的这么不入他的眼吗? 女儿家的心事就是难猜,时而在东时而在西,明明向左,心里却想着向右。常歌行同居于室,那叫登徒子;好不容易君子一回,却成了辜负美人恩。 小白与枣红马相处的倒是很好,同槽而食已经结下了兄弟般的友情。不像他们的主人般,这么疙疙瘩瘩的。 “骁果军第一大队伍长山拜见晋王殿下!” 来人正是白天里那个挑夫,如今茶坊跑腿的。 常歌行递给小白一把干草,小白很不给面子的打着响鼻,连看都不看一眼,眼中的鄙夷之色慎重:“这是什么草料,是给马吃的吗?” “这里只有一个伺候主子的书童,不曾有什么王爷。伍长天没告诉过你们吗?” “大哥曾经教导过,潜入后,便要彻底忘记自己的身份,只有骗过自己,才能骗过别人!” “大哥?你和伍长天是兄弟?” “第一大队很多人都是兄弟,我的命是大哥救的。自己本来的姓氏已经记不清了,便随了大哥的姓!” 常歌行点点头:“临江镇只有你一人?” 伍长山有些惭愧的点点头:“兄弟们都看不上这么个小地方,他们都去了更远些的大城!” “你觉得小城比不上大城吗?” “属下认为只要善加利用,小城未必比不上大城!” “呵呵,你倒是有些见识!你来做第一大队队长怎么样,本王觉得你比你大哥更加合适这个位置。” (本章完) 第163章 床上,地上 伍长山噗通跪倒在地:“晋王殿下实在是折煞小的了,我这条命都是大哥的,怎敢有如此非分之想!” “有也没有关系,以我对长天得了解,他是很愿意将大队长让给你的!” “小的只想跟在大哥身后!” “呵!呵!”常歌行冷笑几声,伍长山此人的性格与伍长天截然不同,从这次任务就可以看得出。伍长山虽然给出了小城不比大城差的理由,而且看似颇具智慧,顺理成章。 但在常歌行看来,小就是小,大就是大。就算说的天花乱坠,江水倒流,也改变不了这一本质。骁果军需要的是勇往直前的将士,需要的是智谋过人的智者,绝对不是贪生怕死之辈。 伍长山瞧着阴晴不定的常歌行,眼珠转了几圈,贼兮兮的从怀里掏出一个瓷瓶:“嘿嘿,殿下,我看您身边的那位俊俏的很,有了这宝贝,包您春风几度!” 常歌行看着伍长山猥琐的模样,心下也猜出了几分:“这难道是居家旅行必备的。。。。。。” “殿下果然是识货之人,这东西叫做玉女醉,乃是天下一等一的烈药,不管什么贞洁烈女,就算是石女,也会乖乖的邀君共榻,献上床笫之欢!” 玉女醉,玉女嘴,这个名字够味道!心中虽然淫、荡不已,表面上却是义正言辞的道:“本王可是正经八百的老实人,这个。。。。。。本王就先替你保管着,省了你去祸害人家姑娘!” “多谢晋王殿下深明大义!”伍长山感激涕零的道,就好像常歌行挽救了他这一失足少年般。 “本王就是喜欢助人为乐!” 伍长山看着消失在夜色中的常歌行,满心的敬佩,不愧是能当上王爷的人,这不要脸的劲儿,自己快马加鞭也是望尘莫及啊,看来自己的进步空间还是很大的! 常歌行哼着小曲,一路在想着,若是自己把这药在李秀宁身上做一个小小的实验,会怎么样呢?想到李秀宁男扮女装的娇俏模样,心下一片火热。 “三天三夜的三更半夜,春宵不要停歇。。。。。。” 常歌行哼唱着小曲,摇头晃脑的向着客房走去,论起节奏感可比那群背书的骁果军大老粗们好多了。 只是随着节奏的进行,常歌行摆动的幅度越发的小了起来,欢快的音调也逐渐低沉起来。 “三天三夜,我恨你老梁!该死的能量条,小常你出来!” “我的亲亲主人,你终于想起我了,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 “我真的希望把你忘了,我的多少春宵都被这该死的系统给毁了!” “没办法,这是一个物资缺乏的时代,高能物质少之又少,食用经年的草药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常歌行看着有些落寞的小常:“我的第六感告诉我,你好像变了!” 小常人性化的伸了一个懒腰:“不要玩那些娘们儿唧唧的第六感,难道你就没有变化吗?” “信不信我把系统永久性的切换到机械模式,让你永不见天日!” “随便你,反正这都是一个让人绝望的年代,你随便玩吧!”说完,小常便消失了,不知躲到哪里去了。 远在巨城内的梁老,正在侍弄着一畦菊花,菊花开的正盛,金灿灿一片。梁老放下手中的水瓢,满脸褶子挤成了一团,竟有和整畦菊花比美的态势。 “啊欠!” 梁老狠狠打了一个喷嚏,在急促的气流下,最近的几朵菊花掉下了数片花瓣,落在黑色的泥土上,倒也别具一格。 梁老则一脸的心疼:“是哪个臭小子在惦记着老夫的三天三夜!要是让我知道,非拔了他的皮不可!哎呦,我可怜的花哦!” 常歌行来到房门前,房间的烛光还亮着。他倚着门框坐下,好在整座客栈都是木质结构,加之天气不是很冷,如此坐在走廊里倒也不觉得冷。 守着佳人房门孤眠一夜,这都是那些少男追求少女的桥段,没想到自己来到这个时代,却把上学时期缺的这门儿课给补上了。 朦胧中自己回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个时代,自己的青葱岁月。青春的气息还在心脏中鼓荡,心中的女神还抱着课本在小径上走动,短短的眼神交流,便能激动上整天。 突然背后一松,常歌行便仰面躺倒,一张俊俏的小脸映入眼帘。带着三分气愤,三分娇羞,三分不知所措,还有一分常歌行读不懂的味道,种种感觉调和在一起,却形成了一种难言的诱惑! 都说灯下看美人,原来躺着看才是最佳视角。 “嗨,你好!”常歌行拜拜手道。 李秀宁一把拽住常歌行的胳膊,硬生生的把他拖进了房间。 “秀宁,不要这么心急嘛,我不跑就是,要不咱们还是先洗个澡吧!” 李秀宁把常歌行扔在地上,随后关上门:“房间的地板比走廊大多了,晋王殿下随意找个犄角旮旯就寝吧,我就不做打扰了!” 李秀宁舒展着曼妙的身体,躺在床上,将床帘遮的严严实实,透过烛光只能看到一个淡淡的影子。 “我可是堂堂王爷,睡地板实在太没面子了吧!” “总比睡走廊有面子吧!”李秀宁冷冷的道。 “本王睡走廊那叫行为艺术,什么叫行为艺术,你知道吗?本王睡走廊只是表象,本王要表达的意思其实是心灵的不羁,身心的开放。。。。。。” 常歌行喋喋不休的解释着前世的名词,悠长的呼吸声从床上传来,感情人家已经睡着了。 常歌行无奈的遥遥头,熄灭了油灯。好在李秀宁提前在地上铺了一床被褥,不然这么一晚下来非得腰酸背痛不可。 床上的李秀宁忽然睁开眼睛,星眸似漆,闪烁着点点光芒。呼吸的长短与频率却是没有一丝变化,真的如同沉睡了一般。 夜幕越发深重,月光越发皎洁。清辉透过窗纸,洒在地板上的常歌行身上,洒在床帘上。一切都是如此宁静,似乎这个房间的一切本该如此,人们的关系也本该如此。 (本章完) 第164章 听陈人将故事 临江镇的清晨,阳光很是明媚,老天似乎对这片天地格外照顾,没有丝毫云朵去消减光线。 可是,再炙热的光也无法唤醒这座沉睡的城,它实在是太安静了。只有些上了年岁的老人坐在墙根里晒着太阳,嘴里喃喃不知再说些什么。 一阵锣鼓的喧嚣声彻底将这份沉寂彻底击破,算是给这座行将就木的城打上了一针强心剂。 常歌行换上了一件富态的绸缎衣裳,上面绣满了大大小小的铜钱,在胸口处更是有金线绣了一只斗大的金元宝,完全就是一副土财主模样。 茶坊两侧,十几个吹鼓手鼓着腮帮子、卖力的敲打着,谁叫东家大方呢,所给的钱资完全足够自己一行人一个月的花销。 伍长山殷勤的招呼着围观者,虽然只有寥寥数人,而且都是头发花白之人,但也没能稍减他的热情。 李秀宁则在茶坊内一边品着香茗一边看着热闹,完全就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她倒是好奇,这个无赖王爷闹出这么大阵仗到底为了什么,以她对常歌行的了解,这个家伙绝对是个无利不起早的家伙,这么卖力的表演,所图肯定非小。 常歌行摆摆手,示意吹鼓手们停下来,用手抚摸了一遍胸前的大元宝,这才缓缓开口:“鄙人祖辈乃是临江人氏,无奈自幼离家,不能与父老乡亲相处,实在是一大憾事。这些年漂泊在外,倒也挣下了一些家业,便寻思着回报家乡父老。” 常歌行举着胳膊扭身旋转了三百六十度,让围观的众人全方位无死角的欣赏一下自己的金钱装,顺便感觉一下自己确确实实赚下了一些家业。 “鄙人开此茶坊自然不是为了赚钱,鄙人郑重承诺,只要茶坊还开张一天,就绝不收费。” 围观众人眼前一亮,瞬时嗅到了便宜的味道,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精神,他们暗下决心,就算几天不吃饭,也要将这个茶坊喝垮。 当然,不是因为自己喜欢占便宜,完全是要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上上课,让他知道人心的险恶。 “但是!”常歌行话锋一转道:“鄙人自小就喜欢听故事,尤其是时事。一杯茶一个故事,要是讲不出故事,鄙人也只能勉强的收些铜子!” 话音落罢,场下一片喧哗,就连李秀宁都是一脸惊愕。以故事换茶水,倒也是趣事。 伍长山才不去管常歌行如此做的目的,现在他的觉悟就是,凡是王爷做的都是对的,凡是王爷做的,都是自己支持的。 “先讲故事,后喝茶,各位里面请!” 众人稍作犹豫,便簇拥着进了茶坊,每个人都有一颗八卦的的心,谁还不能讲出几个故事。 “老夫先来!” 一个拄着拐杖的花白老者弓着腰走上了常歌行专门为讲故事的人准备的一处桌案,他将拐杖依在一旁,抖了抖花白的胡子,双手拄在桌案上,尽量使自己站得直些。 只是岁月的沉淀已经将这位老者的脊柱彻底压弯,他双手用力做着抗争,最后仍是无奈的放弃了,佝偻着! “李老头,你这辈子都没走出过临江镇方圆百里,能有什么时事可讲啊,不会是将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搬出来骗茶水喝吧!” 李老头拍了一下桌案上的惊堂,这是常歌行为讲故事的人准备的,他觉得只有配上惊堂才正规。 “老朽虽然寡闻,好歹这些年纪也不是虚增的。老马识途没听说过吗?就算老朽不出这临江镇,也知道外面的纷争渐起,恐怕要不了多久,这座临江镇就会化为废墟。 老朽历经陈国三朝君主,前周数次攻我,皆被我陈国阻与长江,不能迈上江南大地一步。那时的大好青年以身赴国难为荣,女儿家以嫁给军士为荣,何其壮哉! 想当年前周三十万大军南渡,誓要灭我陈国。我临江镇五百壮士自愿为国捐躯,拿着自家的兵器,带着父老准备的干粮与陈国无数大好男儿一起在长江之上与前周展开血战。那一战,长江水化为血水经月不散,数月后还有尸体从江底浮起,真是惨不忍睹。 我临江镇五百男儿更是无一生还,却无一家缟素,只是在欢庆我大陈的胜利,无国哪里会有家! 可如今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啊!我大陈竟被杨广这么一个黄口小儿逼到了如此地步。抛家舍业而去,这是逃兵,这是逃兵啊!” 说道激动处,李老头老泪纵横。常歌行不难猜想,这个李老肯定参加过对前周的战争,见识过当初陈国的强盛,今夕对比之下才伤感无限! “长山,为李老上好茶!” 伍长山答应一声,便转身跑去了后厅。 “老李,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又一老者走上了桌案,看年纪不比李老小上多少,最起码也是同辈之人。 “隋军这次整整出动了六十万大军,领军之人杨广虽然年少却是一个杀人不见血的魔头,传说面目狰狞无比,他落生时足足吓死了五个产婆。 长江一战更是动用妖法,将我大陈男儿烧死不计其数。其军中豢养美女无数,供其淫、乐。。。。。。” 常歌行一边听着,一边用手抚脸,自己长得虽然不是天然帅,好歹也是正常吧,得个及格分还是不成问题的。要是这样的谣言传播出去可是大大的不好,隋军越是残暴,陈国军民抵抗就越是激烈,看来自己得在舆论战上下一番功夫了。 “咳!咳!”常歌行咳嗽几声打断了台上之人的讲话:“这些都是道听途说做不得真的,鄙人在行商途中还听说,长江一战隋军压根都没出现过。只因一年轻军士不小心燃起了火油,才烧了几只战船,远没有传说中的那般惨烈!” “胡说!” “妄言!” “不得污蔑我大陈将士!” 。。。。。。 常歌行缩缩脖子,这些老家伙还是一群愤青。若是陈国年轻人有这样十之一二的志气,隋军想要彻底征服陈国恐怕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本章完) 第165章 纨绔 “啪!啪!” 一阵掌声自门口传来,一身白衣,手持折扇,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标准的佳公子模样! “今天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老骥伏枥!” 几位茶客看到此人进来,纷纷起身抱拳拱手,口称:“公子!” 来人摆摆折扇,示意众人坐下:“掌柜的,我也来讨杯茶水,你不介意吧!” 此话显然是对常歌行说的,常歌行撇撇嘴,若说他平生最讨厌之物,苍蝇第一、老鼠第二、蟑螂第三、蚊子第四,所谓的公子、书生只能委屈的排在第五、第六位。 “我只是一个跑堂的!”常歌行淡然道。 公子又将目光转向伍长山,伍长山慌忙摇头道:“我也是。。。。。。” 他本来想说“我也是跑堂的。”可转而一想,这样一来自己岂不是要和王爷千岁平起平坐了,这可不敢! 所以他改口道:“我是跑堂的跑堂的!” “呵!呵!”公子也不气恼:“世道真的是变了,就连跑堂的都有手下了! 本公子既然来了,也不能坏了掌柜的规矩,讲上几件趣事和大家共乐一番! 其一,陈国大半城池都有隋朝细作将要混入的消息,就连临江镇这座小城都收到了消息。起初大家都以为只是恶作剧,哪曾想,追本溯源之下,消息的来源正是隋营。那位杨广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还邀请我们陈人围观,你们说好笑不好笑!” 茶客们配合的大笑起来,尽管都是些没了牙齿的牙床,却也不影响气氛。 常歌行笑得也很开心,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就怕脚躲过去了,反倒伤了地上好热闹的虫蚁。 李秀宁笑的也很开心,美眸成了一湾浅浅的月光,在白天里也闪烁着皎洁。 “其二,”公子接着道:“我大陈境内流入了一种美酒,据说十年制作、十年发酵、十年蒸酿,整整三十年才得。奇怪的是,此酒不以金钱交易,而是用粮食。本公子用百斤粮食换得过一坛,那滋味,真是美妙!不喜金钱,而好谷物,你说此人是不是可笑!” 又是一阵满堂大笑。 “我江南多得是粮食,待老夫换上几十坛,孝敬给公子!” “老夫我没有多少银钱,粮食倒是有余!” “来江南屯集粮食,他脑袋绝对被马蹄了,哈!哈!哈!亏死他!” 。。。。。。 常歌行看着狂笑的众人,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这多么像最后的狂欢啊! 李秀宁有些怜悯的看着这些人,在这位无赖王爷的手段下,江南今年的收成恐怕要大大缩水。一者斩断粮源,二者空其余粮,双管齐下之下,这些江南的饱食之人十之八九也会品味一番饥饿的感觉了。 “长山,给这位公子上两壶好茶!” 公子打开折扇颇为自得的摇了几下:“将茶水给那位小公子送去!” 公子走到李秀宁面前,“这位小公子,不介意与在下同桌吧!” 李秀宁眨了眨好看的眼睛,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公子优雅的坐在李秀宁对面:“在下不善言辞,希望方才之言不要了脏了小哥儿的耳朵!” 李秀宁看了一眼常歌行,莞尔一笑:“你刚才讲的很好,也很有趣,我也觉得能做出这两件事儿的人绝对是一个无赖。” 公子有些不解的道:“无赖还称不上,不智却是真的!” “不智?这位公子原来这么有自知之明啊!”常歌行悄无声息的来到公子身后,阴阳怪气的道。 “这位兄台,不要出口伤人可好!” “呵!呵!你可知你对面坐的是谁?” 是谁?这不明摆着是一个小娘子嘛。虽然身着女装,却逃不过自己阅花无数的眼睛。 “既然兄台有此一问。”公子将话题转向李秀宁:“还没请教小哥儿尊姓大名!” 不待李秀宁回答,常歌行便道:“他的名字叫掌柜的!” “掌。。。。。。柜的!”公子的脸色瞬间变得很精彩,自己用人家茶坊的茶水送给人家,就连借花献佛都算不上,充其量只能是物归原主。 常歌行坐下,自己满上一杯。有声有色的喝了起来,惹得公子一阵皱眉。 公子忽的自嘲一笑:“我****,响当当的临江镇四大纨绔之首,今天却在一个跑堂的嘴下吃了亏,真是好笑!呵!呵!” ****一边摇着扇子一边无限感慨,表情有多么落寞就有多么落寞。 “四大纨绔?好大的名头,本人自认为也是纨绔一枚,有时间叫上那三位,咱们互相切磋一下!” “哈!哈!”****笑的上气不接下气:“有资本、有背景的那才叫纨绔,什么都没有的充其量就是街头小混混!你一个跑堂的,竟然自称纨绔,也真是玷污了纨绔的名头。若是那三位还在,你定然永远走不出临江镇。” 常歌行心下好笑,自己乃是正正经经的皇嗣,论资本、论背景已然达到了极致,自己称作纨绔第二,谁还敢称第一?至于自己的那个大哥杨勇,虽然平日里多行龌龊,在外人面前却演的如一个正人君子。这个天下第一纨绔的名头,就算白给,他也不要。 “那三位不在了?难道平日里作恶太多,提前被阎王叫去打杂了?” ****瞥了一眼李秀宁,虽然穿着男装,也掩不住娇柔。在乱世中若能得此女子,也算是因祸得福。 “就凭刚才之言,若他们还在,你走不出这件茶坊!” “难道没死?难道是残了?”常歌行作好奇宝宝状。 “我不得不佩服你的勇气,罢了!本公子做纨绔久了,今天就做一回善人,你走吧,永远不要回临江镇!至于这位小哥儿,我还有话与他说,晚几天本公子会亲自送他出城!” 常歌行心下冷笑,这个****还真是一个称职的纨绔,时刻不忘调戏美女,而且还做的大义凛然。 常歌行用手指敲了敲桌案,看了一眼在旁边看热闹的李秀宁:“主子,这位陈公子要留您在临江镇逗留几日,您意下如何?” (本章完) 第166章 默写故事的李秀宁 李秀宁美眸含笑,颇为有趣的道:“陈公子盛情相邀,在下怎能不从,只是小店刚刚开张,需要我这个跑堂的再照料几日!” ****颇为大度的道:“这个无妨!”说完便向外走去。 待****走远,茶坊的气氛才恢复到之前的热烈。 “谁能给我讲讲这个****的来路,免费在本茶坊品茶一个月,不限量!” 常歌行此话落音,几个垂垂老者瞬间爆发了年青人的生机。一只干枯的手死死按住惊堂,几番挣扎后才费力的从桌案后探出头,几只同样干枯的手正死死的按着他的脑袋。 本来稀疏得可以的花白头发,经此摧残,只剩下了寥寥数根,凄惨的可以。 “你们几个老不死的,惊堂已然在我手中,还不松手!” 那几只手的主人互相对视一眼,手中同时发力,那颗脑袋再次沉入了桌案之后。 “几位老人家,注意风度!你们不是小伙子了,而是老人,老人啦!” 经过常歌行提醒,几个意气风发的老人顿时恢复了慈眉善目的模样。 “呵呵,老哥,你这是怎么弄的啊,瞧瞧你这发型,看了真叫人心疼!” 其中一个老者仔仔细细为手持惊堂木的老人梳理着如同鸡窝般的头发,方才的剑拔弩张已然完全消解,俨然一副老友模样。 手持惊堂之人狠狠打开老人的手:“少在这里假惺惺的,刚才就你手劲儿大!” 老者紧紧握着惊堂,这可是一个月的免费茶水,得省下多少白花花的银两。 他在桌案前站定,惊堂狠狠在桌上一敲,似乎在发泄着心中的邪火。 “那位****公子乃是临江镇知县之子,与城内其他三个富户之子并称四大纨绔。只是其他三位已经随家人迁去了大城,只剩下陈公子一人。 真是可惜了,陈公子虽然自称纨绔,却没做过什么真正的恶事,府中小妾虽然已有四十九人,但都是自愿。只是身为知县之子不能随意迁去他处,只能与这临江镇共亡!” 常歌行咽了一口口水,四十九个妻妾,这个县城的小小纨绔可比自己这个王爷过得舒泰多了。自己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有了些时日,却也只有萧美娘一人,真的有了肌肤之亲、夫妻之实! 说道此处,台下饮茶众人,纷纷叹息,似乎在为少了这样一个不作恶的纨绔而惋惜。 常歌行摇头,这个时代的百姓还真是容易满足啊。不作恶,就等于行善吗? 第一天茶坊的生意还算火爆,光是烧茶的井水就用了十几桶。之前茶坊老掌柜剩下的存货也耗去了不少。 “秀宁,今天的故事默写的怎么样了?” 李秀宁晃了晃发酸的胳膊,没好气的道:“你写写试试,真不知道记录这些没用的故事有什么用!” 常歌行讨好的为李秀宁捶着腰背:“这些可都是情报,而且是最根本的情报,绝无虚假,没有掺了一滴水的干货!” 李秀宁感受着腰背上的温热之感,俏脸一阵红润,在红彤彤的烛火下更显娇羞。 “情报?听这些老朽讲故事是搜集情报?我李阀收集情报向来都有专门的细作,哪里会听这些坊间故事!” “哦!”常歌行故意拖长声音道。 李秀宁自知说错了话,朱唇紧闭,手持毛笔和白纸较劲儿,就像在舞刀弄枪,一片刀光血影。 纸上的墨迹瞬时粗重了很多,完全不见女子应有的娟秀,倒是多了几分男子的粗犷。 自己这是怎么了?李秀宁不禁自问,聪慧如她,竟也会出现口误。在这之前完全是不可想象的事儿,还是自己压根儿就没把这位晋王殿下当做“外人”? 一念至此,李秀宁更加恼怒,只是其中参杂了三分羞意。 力透纸背就是现下李秀宁的真实写照,墨汁浓淡不均的洒在白纸上,看得常歌行一阵发笑。 李家从前朝便是当世大阀,作为首屈一指的门阀势力,没有自己的情报网是不可能的。 情报机关是这些大势力的眼镜和耳朵,没有耳目的势力根本无法长存。 对于这一切常歌行认为本就是应该存在的,根本谈不上秘密不秘密的,若非要说是秘密,也只是掩耳盗铃罢了。 看着有些窘迫的李秀宁,常歌行在一声阴阳怪气的“哦”之后,便仔细阅读这些经过李秀宁整理出来的故事,从中提取有用的情报。 所谓开玩笑就要浅尝辄止,不然恼羞成怒的李秀宁撂挑子不干了,他可不认为自己或是伍长山可以胜任。 星星点点的灯火投过窗纸投向街道,并不是很光亮,又赶上天空有些氤氲,一副春雨将至的模样。 街道显得有些昏暗,有些寂寥。 在漆黑的街道口似乎潜伏着某些噬人野兽,让人汗毛发紧。 一盏灯笼自远处晃晃悠悠的靠近,看那摇晃的幅度,总有种灯芯随时都有可能熄灭的感觉。 常歌行哼唱着前世不知名的曲调,听不清歌词,从天上的云朵窜到地下的幽泉,再转到花间蝴蝶,迈过清流小溪,不经意间竟然创造了最为杂乱的串烧。 李秀宁紧紧赘在常歌行身后,警惕的看着暗黑的四周,越是看不清越让人心中不安。 一只手按在剑柄上,随时应对突发情况。她甚至幻想着自己抽剑替常歌行挡开飞来的冷箭,然后就可以大义凛然的羞辱一番这位吊郎当的王爷! 临江镇这个被陈国遗忘的角落,当然不会有刺客这种稀有物种。客栈门前的两盏灯笼,散发着微弱的光线,奈何被这漫天的氤氲所阻,显得颇为零落与明亮根本无缘。 这一夜,常歌行很自觉的睡在了地板上。江南的雨不似北方的瓢泼,颇有几分淡雅美人味道。来得很轻很柔,打在瓦片上只是撞出一片烟雨,完全不见声响。 江南的雨同样有着女子的缠绵,直到第二天清晨,还是一片朦胧,像雨更像雾。 常歌行伸了伸懒腰,却发现身上多了一条昨晚不曾有的被子,还残留着淡淡的浅香。 (本章完) 第167章 过了保质期的书 李秀宁起得很早,正在梳妆。即便是男儿装扮,也是一丝不苟。淡淡的唇彩,浅浅的蛾眉,一头乌发梳成翩翩公子模样。衬着光亮的铜镜,有着几分妖艳模样。 “我说秀宁,你这样打扮让那些自诩风流倜傥的公子们怎么活啊,这不是抢人饭碗嘛。” 李秀宁转过臻首,有些怄气的道:“就是让你们这群臭男人没有饭吃!” 常歌行苦笑着摇摇头,大早起的这位美人又是在生哪门子的气,女人的心思真是难猜。 天空还在飘着小雨,只是雨水很是细密,犹如江南的婉约显得精致异常。 看上去明明是一团雾气,可若不打伞站在外面,不出片刻身上的衣服便会淋透,真正的润物细无声。 这场突如其来的春雨打湿了街道,也让城墙上的绿苔颜色更加鲜艳了些。 常歌行不知道这场雨会持续多久,他举着一柄油纸伞护佑着李秀宁向茶坊赶去。毕竟,在外人眼里自己可是李秀宁的书童兼手下,为主子撑伞是在寻常不过的事情了。 李秀宁昂首挺胸的走在前面,她很享受这样的感觉,有当今王爷撑伞,这得多大的造化啊。 偶尔常歌行落下几步,细密的雨滴打在李秀宁长长的睫毛上,佳人便会不快的轻蹙秀眉,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常歌行小跑几步赶过去,满脸堆笑,服务态度绝对十分。 “李公子您慢点儿,小的真的跟不上你!” 李秀宁瞥了一眼常歌行,脚步稍缓。两人的位置也由之前的一前一后变为现在的并肩而行,若不是李秀宁作男子扮相,还真的如一对出游的璧人。 还未到茶坊便听到了喧闹声,这是常歌行到临江镇后最能感受到人气的一次。 转过街角,常歌行与李秀宁同时一愣,小小的茶坊前已经聚集了很多人。 昨天的第一批客户,那些老者当然在场,只是面带难色的看着这么多“竞争”者。 有打着油纸伞,头戴幕离的少女,透过朦胧的春雨,再穿过细细的帷幕,只能看到一个轮廓,不能一窥全貌。只是身上青春的衣着与曼妙的身段还是给这座迈入暮年的城池增添了许多青春的气息。 这些平日里大门不出不门不迈的女子难得在趁着朦胧细雨的掩饰,出现在街头,出现在茶坊。 讲故事免费喝茶水的事情只是一夜便传遍的全城,倒不是常歌行宣传多么的到位,只是这座死寂的城池实在是太久没有新鲜事发生了。 这些年轻的女子不能像男儿般远行,但她们的心如同男儿一样,有着一个遥远的梦想。如今陈国时局不稳,她们渴望了解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坐在茶馆听人家讲讲外面的故事,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再有一些年轻男子,他们有种田的农夫、有摇着扇子的书生、有做小买卖的商贩。 农夫撸着袖子,展示着黝黑的皮肤和雄健的肌肉;书生则目不转睛的摇着折扇,互相吹捧着学识;商贩则滔滔不绝的讲着外面的新鲜事儿,引得少女们频频侧目。 伍长山打开店门,没有想象中簇拥的场面,而是纷纷将目光投向了这些身材婀娜的少女身上。 幕离遮住了她们的眼睛,狡黠或是羞涩统统看不清。她们盈盈施了一礼,便选在茶坊靠后的位置坐下,坐在前排任人品头论足实在是不智的行为。 之后便是一阵混乱,农夫张开膀子,书生收住折扇,商贾大声吆喝着。目标只要一个,那群少女左右临近的位置。若是能得佳人赏识,或许还能留下一番佳话。 李秀宁有些厌恶的看着这群荷尔蒙过剩的男子,身为李家女儿,从小到大自然都少不了追求者,这种群蝇乱舞的场面她见的实在太多了。 一个书生没能占了好位置,灵机一动走上台前,将惊堂木轻轻落下。声音不大,众人却是条件反射般的安静下来。但凡故事开篇,必有惊堂,这是已经渗入了人们骨子里的习惯。 “书读千遍其义自见,自隋贼攻我,小可日夜苦读,终于在书中找到答案。” 书生故弄玄虚故意停顿了一下,接着道:“就是,隋贼必败,我大陈必胜!” 坐下之人一阵唏嘘,这些歌功颂德的话大家都会说,甚至功力还都不弱,根本无需在此多此一举。 书生看了大家的反应,不服气的道:“我说这些可是有依据的,书中说了,江北之人粗鄙不堪,不同教化,过着茹毛饮血的穴居生活,兵器也多是些石头打磨的,战力根本不足为惧!” 常歌行还未下咽的茶水呈雾状喷射而出,典型的笑喷,坐下之人也传出一阵干咳。 常歌行擦了擦嘴角的茶水,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书生。你、丫、的读的书是过期的吧,书中所讲分明还停留在石器时代。 “那个,这位。。。。。。读书人。”常歌行道:“您的知识还真是渊博,一下子就把大家带到了远古社会。不过,你要是换上一套树枝编的衣服就更贴切了!” “书生不出门全知天下事,书中所讲怎么会错!” “书中所讲自然没错,你可还知道尽信书不如无书这句话?偏听偏信便是迷信,你着道啦!还有,你的书放在千年前或许有用,放在如今已经是时过境迁了!” “你。。。。。。你。。。。。。简直是有辱斯文!” “斯文我可不敢辱,在座的各位哪个不是斯文人?我辱的是装斯文的人罢了!” 书生气哄哄的找了一个角落坐下,却没有离开。他可没觉得自己讲错了,只是缺少赏识的人罢了。万一哪位俏佳人有眼识得金镶玉,自己也能春风一度,海棠花上试新红。 一个农夫装扮的小伙子走上前,不屑的看了一眼书生,这种仗着识几个字便瞧不起自己等人的穷书生也是他最看不起的。 平日里耕作使得他有一把常人不可及的力气,惊堂木被他摔得如雷霆乍起。吓得养尊处优惯了的少女们娇躯一阵,恼怒的看着这个不解风情的粗鲁汉子。 (本章完) 第168章 预定 “却说我那日出城耕作,忽见一队黑甲骑兵如旋风忽至,本以为小命休矣,正在闭目等死之际,那队士兵却只是抢走了我的粮种,还扬言大隋铁骑今日就要扫荡江南,劝我等好生在家,不要行耕作之事,到时候刀剑无眼,流矢无情反倒伤了性命!” 这个年轻农夫颇具说书人的潜质,一番话下来倒也是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此话使得那些摇着折扇的书生一阵唏嘘,他们可不信这个农夫的话,穷凶极恶的隋军怎么可能这么轻易的放过他,他肯定为了哗众取宠故意这样的。 那些同样黝黑的汉子倒是赞同的点点头,显然年轻农夫所言非虚。 常歌行微笑着点点头,韩擒虎这个莽夫倒也不傻。只是常歌行知道,他放过农夫肯定不是出于所谓的慈悲。作为大隋嗜血战将,韩擒虎对于敌人只有杀戮一条路,若是有一天突然发了慈悲,定是为了酝酿一场滔天血雨。 让农夫侥幸得生,正是为了使破坏陈人农时这一计划最大化。常歌行不难猜想,韩擒虎下一步便会做出杀鸡儆猴之举。 不用瞧得真切,那些幕离之下的小脸定然已经惊奇莫名,这些坊间趣事,使得她们沉闷的闺中生活有了一丝丝涟漪。原来传闻中的隋军攻陈,已经到了这种地步。 她们隔着幕离瞧着还在淅沥的蒙蒙细雨,竟有些担心这古老的城墙是不是在某次雨后便会垮掉。 商贾,是常歌行前世的职业,也是他最了解的一批人。他们一呼一吸皆为利来,正是无利不起早。就拿今天讲故事来说,一个商人若是仅仅为了一杯免费的茶水或是博美人一笑而上台讲故事,他绝对不是一个纯粹的商人。 果然,一个身体微微发福的中年人,穿着一身绫罗,大腹便便走上台来,手上还拎着一个坛子。 看着那个特征鲜明的坛子,常歌行由衷一笑,钱千万的效率还是蛮高的,这么快就让白酒传播开来,甚至就连不起眼的临江镇都没放过,可谓地毯式的宣传。 “在下自建康城而来,趣闻倒是听说不少,可我并不想说。趣闻可以稍后细细道来,而我这件稀罕物若是错过了,恐怕会后悔终生。” 听他说的玄乎,众人的好奇心也被吊起了些许,却没报太大的希望。这个时代的商人是最受鄙视的一群人,他们不事生产、不学古之先贤,只靠倒买倒卖从中获利,大多被世人冠上奸滑之名。 故弄玄虚便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中年人一掌拍在坛口,五指用力。“嘭!”的一声,封坛之物被打开。随着而来的便是一阵浓郁的酒气,不同于米酒的温婉,它却显得极为霸道、专横。 台下书生在胸口处摇晃的折扇失去了以往的闲散频率。 有的被酒气所染,扇面像扑腾着的飞蛾子的翅膀,上面那些他们引以为豪的名人字画也变成了一团团墨线,肉眼再难以分辨哪片是水,哪座是山。 有的则呆若木鸡,脸上显出垂涎之色,所谓书狂,自然少不了美酒,酒后挥毫或是吟几首令美人面生桃花的俏皮诗词,总归是风靡一时的佳话,也是日后的谈资。 那些幕离后面的娇羞,表情个不一样,有渴盼的,有嫌弃的,有惊诧的。这个时代民风还算开化,远远没有达到那种被触碰一下肌肤就要非某某不嫁的程度。 李秀宁对于这种新奇白酒也只是略有耳闻,如今看到石子冈的产物竟然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不禁若有所思。 商人得意的晃了晃发福的身体:“此酒乃是上天所赐的佳酿,最难得的是此酒不要一文钱。” 商人带着固有的和煦微笑,有些得意的道:“此酒只用粮食来换!江南大地多的是谷物,大家便有饮之不尽的佳酿。 新酒初卖,我家东主特有优惠,五十斤粮食一斤的佳酿,现在预订每斤酒只要二十五斤粮食!” “预订是何意?”台下有人问道。 “预订的意思就是各位先交粮食,美酒三个月后便会送到大家手中。大家想想,足足可以节省一半的粮食,等上三个月绝对值得。” “要是我们交了粮食,你不给酒怎么办?” 商人哈哈一笑,显得极为洒脱:“这是天下难得的良方所酿美酒,我家东主岂会为了些许小利,而坏了声誉,影响以后的大计。” “再说!”商人神秘一笑:“这个买卖可是有天下少有的贵人做保!” 所谓贵人指的当然是常歌行,伐陈兵马大元帅,当今的晋王殿下。可他却不能明言,在陈国境内用隋朝的王爷做保,他可不敢有如此创意,不然明日临江镇城头的饰物就是他的项上人头。 “我预订五十坛!”一个清朗的声音在茶坊响起,使得在坐之人吸了一口冷气。 这人好大的手笔,五十坛酒可是一千多斤粮食。这么多粮食,即便是江南富庶之地,也不是一般人家能够拿得出来的。 常歌行看着意气风发的李秀宁,暗中不禁竖起大拇哥。没想到李秀宁当托也是一把好手,这一声喊得恰到好处,打消了大多数人的疑虑,毕竟千多斤粮食可不是小数目,若不是心中有把握肯定不能如此冒险。 “我预订五坛,如此美酒错过了实在可惜。” “我预订十坛!” “我也十坛!” 。。。。。。 常歌行看着台上笑成一朵菊花的商人,心中也是愉快无比。高度白酒算是在临江镇开了张,想来在其它地方生意也坏不了哪里去。 那些矜持的江南女子自然不会吆五喝六的大喊大叫,显示自家的余粮。 一张张笔体不一却同样娟秀的字条被递到商人的桌案前。上面写着所要白酒的数量和自家所在。 就这样,一场讲故事品茶的风雅事就变成了酒水交流会。 随着商人将白酒倒在掌心,燃起淡蓝色的火焰,惹得在坐之人无不瞠目结舌,纷纷立身而起。 (本章完) 第169章 所谓贼胆 就连那些含蓄的少女也都撩起幕离,以便更清楚的看到那朵盛开的蓝色花火。 与此同时,酒水买卖也达到了高潮。商人却笑着摆摆手,今天预订就到此为止,明天继续。在最后,又着重强调,由于佳酿来之不易,临江镇只提供一千坛,先到先得。 直到日落,众人才带着不小的遗憾离开了茶坊。预订的,想着自己是不是订少了;犹豫没有出手的,更是后悔的肠子发青。毕竟,能燃起火焰的酒水实在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待众人散尽。 “大好的买卖,为何只卖一千坛呢?我看这势头就算两千坛也能轻易出手。”常歌行问出了心中所想。 商人挺了挺肚子,耐人寻味的笑道:“此乃商道,不足对外人道。” 常歌行从腰间接下英雄剑,咣当一声扔在茶案上。 “可识得此剑?” 商人拿起英雄剑仔细打量,忽然手捧宝剑跪倒在地:“小人见过晋王殿下。” 英雄剑作为常歌行的配剑,已经为广大隋军将士们所知。甚至还有英雄剑的详细图影在坊间流传。 “起来!此间没有什么晋王,只有一个在茶坊谋生的百姓罢了!现在可以说了吧!” 商人脸上露出一丝苦笑:“钱少东家命我等以预订之名收购陈国粮食。由于在下被分配到了这个小地方,分得的运粮马车仅能运输两万五千斤左右的粮食,再多就真的无能无力了!” 常歌行心下恍然,这个商人倒也有些小聪明。 由于商人的搅局,今天的故事倒是比昨天少了很多,李秀宁的工作量同样少了大半。 常歌行抱着酒坛子一个劲儿的猛嗅,商人宣传用的酒水被他留了下来,反正宣传的效果已经达到了,拿这坛酒去祭祀五脏庙才是真。 “好酒啊,真的是好酒!钱胖子的悟性还真是高,这酿酒的技法虽然离大成还有很大的距离,但也算初入门径!” 常歌行小心翼翼的为自己倒上一碗,生怕浪费一滴,咕咚喝下一口,脸上一片陶醉。这个时代的酒鬼应该感谢自己吧,只有这种高度酒才能算得上真正的酒,之前的那些米酒充其量就是酒精饮料。 李秀宁最后一个字落下,将毛笔轻轻放下,把一只小小的茶杯推到了常歌行面前,眼神在酒坛上盯了一会儿,然后又示意的看向常歌行。 “女孩子喝酒可不好!”常歌行摇着脑袋拒绝了李秀宁的暗示,这种酒可是正宗的高度白酒,以李秀宁这种小身板,一口倒完全有可能。 李秀宁也不答话,只是有些气恼的看了一眼常歌行。 一伸手把住酒坛檐口,稳稳的将酒坛带到自己跟前。略带湿润的小****舔了舔朱唇,诱惑无限。完全一副急不可耐,资深老酒鬼的模样。 茶杯不是很大,仅能装下一两左右的白酒。李秀宁将白酒放在琼鼻下闻了闻,美眸微闭。轻酌一口,小脸瞬间变得微红,更添姿色。 用品茶的手法去品酒,也算给这红尘之物增添了几分雅意。 常歌行看着李秀宁微皱的秀眉,暗中发笑。白酒虽然好,可这刚刚迈入高度酒行列之物,其中的辛辣味道还是很浓重的,肯定不会受到李秀宁这样的女子喜欢的。 但常歌行算漏了一点,李秀宁虽然是女子,但却是一个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奇女子。 李秀宁秀颈轻扬,一杯白酒下肚。俏脸上红晕更甚,如天边的火烧云。红彤彤一片,似乎还散发着光热。 “好酒!”李秀宁赞道。只是语气中多了几分妩媚,少了几分平日里的冷淡。 “咯!咯!”李秀宁发出一阵娇笑。 骇得常歌行浑身打了一个冷颤,都说酒后失态,这个李秀宁却是酒前酒后判若两人啊。似乎这白酒有着某种惊人的魔力,将李秀宁平日里隐藏的极深的妩媚、娇柔、诱惑全都挖掘了出来。 常歌行愣神的功夫,李秀宁已经又斟满了一杯。带着惑人笑声,酒水流过朱唇,划过舌尖,进入喉咙。几滴未尽的酒滴挂在嘴角,****自左向右一百八十度****,看得常歌行喉咙发干,狠狠咽下一口口水。 “真的是好酒!”李秀宁在此赞道。 “你喝多了!不能再喝了!”常歌行一手按住酒坛道。 “喝多?喝多了不正是给你可乘之机?你那点儿小心思别以为我不知道!” 李秀宁一把打开常歌行的胳膊,又倒满了一杯。白酒化为光亮的水线缓缓流进口中,一种粉红的颜色自李秀宁脸颊一直蔓延到脖颈,然后继续向着不知名的所在继续延伸。就连空气中似乎都弥漫起了迷离的味道,让人想入非非。 “其实我真的是正人君子,只是世人对我多有无解罢了!” “咯咯!”李秀宁拖着香腮,朦胧着双眼看着常歌行:“这句话我可以理解为有贼心没贼胆吗?胆小鬼!” “哈!哈!我胆小鬼?我堂堂晋王会是胆小鬼?开什么玩笑!” 李秀宁把玩着茶杯,脸上迷醉之色越发的浓重:“再怎么解释你都是有贼心没贼胆的胆小鬼!” “你倒是说说,我怎么没贼胆了!” 李秀宁一把勾住常歌行的下巴,面带笑意:“你说呢!” 常歌行一把拽过李秀宁,将她狠狠揽在怀里。一张大嘴结结实实的吻在了香唇上,两只大手不老实的在李秀宁香肩、背部、腰间流转。 也许是喝醉的缘故,李秀宁只是象征性的挣扎几下便成了任君施为模样,只是不停颤抖的睫毛,显示着她知道此刻正发生着什么,而且心中还颇为不平静。 佳人品过茶、饮过酒,舌齿间自然留存下茶的清雅、酒的醇香,再加上女儿家的气息,让常歌行欲罢不能。一双大手转过腰间,慢慢探向小腹,然后向上探索。 虽然女扮男装有了丘陵变平原的妙处,但也不妨碍常歌行探索的欲望。有料就是有料,并不是一条束带就能完全掩饰得。 (本章完) 第170章 美人剑舞 李秀宁嘴角显出一丝狡黠,腰腹用力,整个身子旋转了三百六十度,只在一瞬便脱离了常歌行的魔爪,不愧是赫赫有名的女将。 常歌行看着空空如也的双手,无奈的摇摇头,突然有些讨厌起这个武术还没有衰落的时代。 “可将英雄剑借我一用?” “佳人有请,不敢辞!” 常歌行抓起英雄剑,连剑带鞘拋给李秀宁。李秀宁上前跃起,在半空中接过宝剑。蹭的一声,英雄剑出鞘,脚尖轻点剑鞘,剑鞘便稳稳的落在茶案上。 滑行了一段距离,不偏不倚正好停在常歌行面前,力道掌握的极为精准。 李秀宁仗剑,挽了一个剑花。英雄剑剑刃如电,在烛火的映衬下,有着几丝红晕,宛若盛开的花朵。 虽然不是临阵对敌,可其中威力却不敢让人小瞧。毕竟,舞剑之人不是舞姬之流,而是不折不扣的战将;所用宝剑,也不是舞蹈道具之用,而是世间少有的神兵英雄。 英雄剑是正宗的男子佩剑,刀刃稍宽,剑柄稍长,比不得女子用剑的小巧,与秦时所用的长剑倒是有几分相似。 好在李秀宁功夫了得,驭剑本领尚可。英雄剑在她手中并不显得笨拙,反而十分灵动,轻似无物。 舞和武是分不开的,将武练成了花架子就成了舞。李秀宁练的当然不是花架子,学的都是杀人的硬功夫。 英雄剑配合着扭动的腰肢,有一种美女与野兽的既视感。 李秀宁向来不喜学舞,如今她尽量将杀势收敛,英雄剑在空中画过一道道优美的弧线,随着身子上下翻飞起舞。比之一般舞姬要强上不少,只是其中偶尔散发出的寒意,让人不敢过于沉浸,唯恐醒来之时已经人头落地。 李秀宁女作男装,穿着极为干练。若是换了华丽舞装,肯定是一场盛宴。 她持剑跃起,作嫦娥奔月状,英雄剑直指苍穹,然后忽地转下,剑尖与地板相抵,靠着自身的体重与手臂上的力道,英雄剑逐渐变得弯曲。 待弧度达到最大化,英雄剑就如一张满拉的弓箭,将李秀宁高高弹起。李秀宁借着这股力道便在空中旋转起来。 不知是弹起的力道过猛还是旋转的过快,本来梳得一丝不苟的秀发突然披散开来,在空中化作万千丝绦,女相必露。 李秀宁讶然间,身体瞬间失去平衡,在空中载了下来。常歌行本来还在痴醉,观美人剑舞,如饮佳酿,也是如痴如醉。 状况突发下,他不敢怠慢,若是这般摔下来,就算不来个半身不遂,也是骨断筋裂的下场。 他一个健步冲出,双手接住李秀宁,巨大的惯性之下,使得他身体往下一沉。小腿、腰腹、手臂、十指同时发力才堪堪接住,正宗的公主抱! 李秀宁花容失色下,下意识的搂住常歌行的脖子,美目紧闭。 “喂!喂!醒醒!你很沉的好不!”常公子有些嫌弃的道。 原因无他,李秀宁虽然也算得上体态轻盈,但也足足有百斤。冲力之下,常歌行手臂肌肉剧痛我比,拉伤是肯定的了。 本来有些女儿家羞态的李秀宁,听闻竟然有人怀疑自己的体重,脸色瞬间转青。背部用力,便跃在了地上,将英雄剑狠狠的摔在桌案上。 “还你的破剑!” 说完,便负气而去。 “我可是就你一命,最少你得说声谢谢吧!” “让你白抱这么长时间啦!” 李秀宁话一出口,就有些后悔。空气中弥漫的异样气息使得她加快步伐离开茶坊。 常歌行感受着指尖的温滑与手臂肌肉群的撕裂之痛,怎么琢磨都是自己亏了。 这天的晚饭李秀宁吃得很少,似乎常歌行那句话真的刺激到了她一般,开始减肥了。 常歌行则就着剩下的半坛子白酒,吃了些可口的饭菜。外面的小雨还在不停的下着,高度酒下肚,身上的湿寒之气去了大半。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半坛子就下肚。虽然不至于醉倒,头脑还是有些昏沉。他寻了自己的去处,房间西侧的地板上,不多时便进入了梦想。 恍然间自己上了战场,与无数大隋将士一起同敌军厮杀,英雄剑在梦中似乎也没有那么重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用剑的高手,死在他手下的敌军已不下数十。 终于一个白袍小将发现了他的踪迹,此小将手中舞着一根玄铁棒子,搂头盖脸便向脑袋砸来。 他举剑便当,怎奈玄铁棒子力大,将英雄剑挡开后,还是砸在了头盔上,虽然只是稍微碰到,脑袋也是嗡嗡作响。 一个走神,一棒子又砸在了腰间,然后是大腿、臀部、腹部、胸口。不知过了多久,常歌行疲惫难耐,晕死了过去。。。。。。 江南阴雨终于过去,一缕阳光照在常歌行的眼皮上,他伸手挡了挡,这才朦胧的醒来。想要坐起身,却发现腰酸背痛,脑门上更是起了一个顶着红艳颜色的疙瘩。 昨晚一梦,难道应验了?可这不对啊! 带着疑惑,常歌行勉强站起身子,这才发现腿部肌肉也是肿胀不已。 李秀宁则十分自然的坐在铜镜前,梳妆着。只是一双眼前却是透过铜镜看着纳闷不已的常歌行,她把秀发扎的更加结实,防止昨天的事情再现。若是在大庭广众下,自己暴露了女儿家身份,可真的就失了李家的颜面了。 商人早早的就在客栈外恭候,身后还有二十几辆大车的粮食。他本想今天赶早继续预定白酒,收购粮食。哪里知道昨天晚上就有买家登门,还没等到半夜,一千斤白酒就预定一空。 今天他是来辞行的,毕竟这位可是大隋的王家千岁,只要他在钱千万面前提携自己一句,自己飞黄腾达的日子就到了。没准儿,以后了有了肥差事,自己也能喝上一口汤。 “晋。。。。。。公子,您头上这是。。。。。。”商人指着常歌行脑门上的疙瘩疑惑道。 常歌行尴尬一笑:“昨天晚上做梦和人打了一架,结果就成了这样!” (本章完) 第171章 砸场子的来了 “做梦?打架?” 不问还好,一问更加疑惑了。这富贵人家就是不一样,穷人家做梦娶媳妇到头来就是空欢喜一场。这位王爷千岁,做梦打架都如此真实,实在是佩服,佩服啊! 商人怀着敬仰的神情看着常歌行脑门上的疙瘩,像是在瞻仰什么祥瑞般。 李秀宁今天显得格外乖巧,一副淑女模样,双手交错着放在小腹上,真真的一个邻家小妹,与叱诧风云的女将军不可同日而语。 她不时瞥眼偷瞄常歌行脑门上的祥瑞,暗自揣摩,昨晚自己趁着他酒后沉睡,是不是下手有点儿狠了? 转而又想到常歌行的恶言,心下顿时坦然起来,这个坏家伙本就是罪有应得。 “粮食凑齐了?” “托您的福,此趟算是大功告成!” “你打算什么时候再回来?” 商人抱拳道:“小的打算放下粮食,立刻折返,绝对不辜负您的厚望!” 常歌行摇摇头道:“不必了,凡是欲速则不达!既然有了三个月之约,那就三个月后再来吧。狂且,这江南就要起波澜了,你等都是我的助力,万万不可出事!” 商人恭敬的给常歌行磕了一头,自己以微末商人的身份,哪够被统帅六十万人马的王爷引为助力,实在是人生大幸。顿时有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觉。 浩浩荡荡的车队伴着沉重的隆隆声,迎着朝霞向着城门口行去。常歌行倒不担心城门官为难,这些可都是城中有头有脸之人的酒水,借他们几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从中作梗。 要是耽搁了城中这些大人物饮酒,不是自己一个小小的城门官能够担待得起的。 ****不知什么时候也来到客栈门口,顺着常歌行的视线,望着渐渐远去的运粮车队。 常歌行对这位临江镇的纨绔倒没什么坏印象,当然,除了这小子想要打李秀宁的主意这件事儿外。 “陈公子好雅兴,这古镇的朝阳果然有着一种清新味道!”常歌行伸展双手,任阳光洒在手掌上,十根手指不时律动,像是在拨弄琴弦般。 “呵!呵!”****潇洒一笑:“临江镇的朝阳看得多了,实在没有什么新鲜感。我现在只对这些粮食好奇,大战将起,这么多粮食竟然要被运出城,实在是诡异啊!” 不待常歌行回话,他又自顾自的道:“哎,这些粮食是要运到酒坊,还是运到隋营,又关我什么事儿呢,我只是一介纨绔罢了。这车上可还有我百坛美酒,这商家应该会守信般!” 常歌行笑着道:“我与他家东主倒是有些交清,断然不会食言的!” “呵!呵!你这一跑堂的,倒是神通广大。反倒比你家主子更像主子。”****一边说着,一边将目光投向李秀宁,毫不掩饰的垂涎之色。 李秀宁对这****有着十足的厌恶,看到他总是联想到嗡嗡叫的绿头苍蝇。 “还不快走,耽搁了茶坊生意,小心扣你工钱!”此番话自然是对常歌行说的,其中主子的风度可是十足。 小小茶坊如今已经成了临江镇一景,大早起的就有人来排队,若是晚了根本没有位置。那些带着幕离的俏丽女子,自然被这些谦谦“君子”们让到了队伍最前面。 喝茶、听故事、观美人桩桩样样都是风流雅事。 常歌行皱着眉看着人群中人,凭着前世经商练出的火眼金睛,自然可以看出其中几人的异样。 常歌行冷然一笑,树大招风,生意大了惹人嫉恨,古今中外不外如是。 第一个上台的是一个老学究模样的长者,花白胡子飘荡在胸前,颇有一番仙风道骨模样。 只是这个时代,科举未开,朝廷官员的任免全部被门阀势力掌控,贫家子弟就算学富五车、知天南、晓地北,也是徒劳无功,无法出相入仕,大都像这个老学究般空有才华,却怀抱文采不得遇明主。 老学究轻轻拍下惊堂木,声音不算大,却十分沉稳。 “老夫游学天下,今日途经此地,得之茶坊妙处,故来一观。老夫祖籍江南,此去江北已有二十一载,惊闻隋军伐我,故渡江还乡,希望能尽绵薄之力。 哎!老夫渡江之时唯见隋军战船旌旗招摇,顺江或是逆流好不热闹,只是不见我大陈的金翅。 哎!叹我大陈水军,曾拒多少强敌与长江天堑,如今却把这天然之险让与他人,实在是可悲!可叹!我大陈危矣,危矣!” 说话间老学究已经老泪纵横,惹得台下之人也都莫名的唉声不断,一片愁云惨淡。 要说心里偷着乐的,只有常歌行与李秀宁二人罢了。常歌行隐隐用衣袖擦拭着眼睛,一副独自伤悲不欲让人知道的样子。 李秀宁没有常歌行如此高超的演技,只能粉拳紧握,以示气氛! “哼!如今连茶都作假,还谈什么拒敌!”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豁然站起,举着茶水质问道:“这茶品相不端,茶汤不清,味道不纯,哪里能称得上茶,简直就是有辱斯文!我大陈就是你这种不良商贩给败坏的。” 常歌行摸了摸脑门上的大包,心说,好大一顶帽子。 这败坏大陈的帽子若是戴实了,这满屋子的人能把自己给生吞活剥了就茶。 “呵!呵!”常歌行不见惊慌,朗声一笑:“在下初入此道,有招呼不周的地方还请原谅,不知贵客在哪块宝地,开的什么茶馆?改日我定当登门拜访!” “马街胡同口。。。。。。” 此人话说一半,心下突然反应过来。只是覆水难收,说出去的话自然无法收回! “哦!原来贵客的茶馆在马街胡同,失敬!失敬!都是做茶水生意的,平时应该多来往才是,这倒是我的错!但,如此诋毁,就是你的不对了!” 常歌行一边说着,一边哀叹,一副我心甚痛,人心不古的模样。 “你。。。。。。你。。。。。。黄口小儿,休得信口雌黄!” (本章完) 第172章 老子牙不黄 常歌行将杯中茶水饮尽,与这些代沟深重的家伙理论,可是非常费口舌的,事先润润喉咙还是十分有必要的。 “这位老丈,本人十分讲究卫生,牙齿一点儿也不黄!不信你看!”说着,龇着白亮的牙齿,还上下磕碰了几下,以证明自己牙齿的质量绝对是优等货。 “还有,本人绝对没有口气,不信你闻一下!” 这位老丈平日里开的是茶馆,喝的是上等的茶水,听闻的都是公子、书生们的高论,自觉养气功夫了得。 不了却在常歌行手里破了功,谁担心你牙齿与口气的问题,我和你说的是茶。 李秀宁则小口品着茶水,感觉今天的茶水格外香甜可口,可以比得上自己喝过的极品,虽然煮茶的还是半吊子的伍长山。 常歌行这张嘴只要不针对自己,她还是很愿意看到别人在这张臭嘴下吃哑巴亏的。 “竖子,老夫和你谈的是茶,休要东拉西扯转移话题。” “老子和你讲的也是茶,没有一口好牙口怎能品得出茶道真滋味!我劝你还是趁早关了茶馆,回乡养老算了!” 常歌行已经如此挑明了,在坐之人自然也明了其中的症结所在。 原来这一出的源头是同行相欺啊,卖烧饼和卖青菜的还可以成为知己朋友,最起码会笑脸相迎。可卖烧饼的和卖烧饼的,卖青菜的与卖青菜的断然不会成为贴心朋友,不剑拔弩张就已经很有涵养了。 利益相冲突,人情自然凉! 眼看这位开茶馆的老丈落了下风,有几位却是坐不住了。 茶坊内零星又站起五位,年纪相仿。 “你这无赖小儿,用这等茶水现世,简直就是有辱茶道!” “趁早滚出临江镇!” “莫要欺我临江茶道无人!” “各位,不要被这小儿糊弄!” 。。。。。。 常歌行情绪丝毫不见波动,只是笑吟吟的看着,任这些人上窜下跳,倒是给这幽静的茶坊增添了几分市井趣味。 “各位同行,放着自家买卖不做,反倒来我这儿指教,在下实在感激不尽! 只是天下茶道并非唯一,煮茶之法更是无数。你等焉知我茶坊煮出来的茶就不是佳品?” “哼!”其中一人冷哼一声,脸上阴阴一笑,似乎抓住了常歌行什么把柄:“你那煮茶的伙计数日前还是一个五大三粗的挑夫,用此等人煮出的茶水来侍奉我临江贵人,实在是小觑我临江镇!” “呵呵!”常歌行眸子微微眯缝着,里面含着淡淡笑意,然后绽放开来,化为一个大大的笑脸:“有劳各位调查的如此清楚了,长山!出来!” 伍长山提着一壶茶,屁颠屁颠的从后堂跑出来。 “这几位茶坊掌柜的要看看你治茶的技法,你就在此展示一下咱们茶坊的手段吧!” 伍长山可是极为精明之人,他环视一周,已然心中有数,这是有人来砸场子啊! 他腾出一张空桌,摆上十只茶杯。分为两排,茶杯与茶杯之间间隙同等。 他深吸一口气,将茶壶高高抛起,惹得众人一阵惊骇。临近桌上之人更是弃桌而走,这冒着热气的茶水可不是开玩笑的,万一浇在身上还好说,万一浇在脸上,让这些靠脸吃饭的公子哥们以后怎么活啊! 伍长山脚下用力,飞身稳稳接过茶壶,茶水没有洒出一滴。他手腕反转,带动茶壶三百六十度飞度旋转,引得众人纷纷叫绝。 作为接受过现代化知识教育的常歌行,内中原理很容易解释的通,离心力罢了。对于这些本就身怀武功之人,力道掌握,只要练习几遍就能精准。 伍长山纵身而起,稳稳踏在座椅上,壶口稍底,茶水便化为一道银线稳稳的落入茶杯。没有声响,亦没有水花溅起。 正所谓悬壶高冲意在扬香,淡淡茶香随着热气的升腾弥漫在茶坊内,让人不自觉的感到一种安心。 “机巧之徒罢了,算不得真本事。”只是语气中颇有些有气无力的感觉。 常歌行也不去理会,道:“数日来各位所饮的茶水均是用此等方法所制,名曰功夫茶。隋军大军压境,希望我大陈子民喝了这功夫茶,能够将隋军赶回江北,还我江南太平!” 常歌行此番话说的慷慨激昂,小学老师教的有感情朗读一点儿都没有浪费。 那些书生们,将折扇紧紧攥在手中,如同握着一柄杀人不见血的刀剑,大口喝了一口功夫茶,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若论爱国之心,这些书生必定不输于任何人。可惜的是,作为纯文科生的他们,对于攻城利器或是守城的器具没有一点儿研究。 那些古学经典又没有紧箍咒的效果,即便倒背如流也阻挡不住大隋军队的步伐。 那些隐藏在幕离后面的红颜也不觉得这些茶叶沫尚未除尽的茶水粗鄙了,反倒觉得本应如此,这就是功夫茶与其他茶水的不同。 “大家休要相信此人巧言令色,他是骗大家的,什么功夫茶,分明就是再普通不过的茶水!” “你这是不相信我陈国能够把隋军赶回江北喽!”常歌行淡淡的看着那人道。在这个非常时期,任何对打败隋军抱有怀疑的话题、人、想法,都会遭到全体陈人的抵制。 不管他们是否真的爱着大陈,爱着陈叔宝这位君王,也不管大隋兵马破城时他们是否能够抛头颅洒热血,但对这些内部不团结的声音态度是相当一致的。 所以,常歌行给这位茶馆掌柜的戴的帽子,不可谓不重,重的完全可以压垮他的头颅。 茶馆掌柜的感受着满室之人敌视的目光,想掐死常歌行的心都有了。 只是,他不敢!在茶馆内上演全武行本身就是不雅的行为。再者,若是动手就真的坐实了恼羞成怒,百口再难辩! “胡掌柜、李掌柜、王掌柜、曹掌柜,你们到时说句话啊!我们可是说好一起的!” 可是,他瞬间就感到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而起沉入湖底,陷入沼泽,连残骸都找不到分毫! (本章完) 第173章 需要一个猥琐的随从 “李掌柜,我可是仰慕功夫茶才到此的,不要拉我下水!” “就是,你自己嫉妒功夫茶,来找麻烦,关我们何事?” “大敌当前,我朝倾覆就在眼前,李掌柜,你怎么能做下如此小人之事,实在让我痛心!” “老李,我今天就当众宣布,和你绝交,你我两家儿女亲家也就此告吹。你那儿子和你一样的德行,我女儿可不敢嫁!” “你。。。。。。”李掌柜脸色已经成了猪肝色,红里透紫,紫里透黑。 本来兴师动众而来,如今形式直转而下,自己算计来算计去,不想却成了炮灰,他怎能甘心。 常歌行倒上一杯茶水,很难得的细细品味了一番。就算他这个不精于茶道的人,也能品得出,伍长山制的茶水无论从卖相还是味道上都远远比不上李秀宁或是萧美娘。 李秀宁茶水中有着淡淡的飒爽,绝对不腻;萧美娘的茶水则有着或有或无的脂粉气,喝茶如品美人。 伍长山这个功夫茶,怎么喝都有一种汗气味。至于让李秀宁出手治茶,常歌行很明白的知道自己万万请不起这尊大神的。 常歌行好整以暇的看着这出大戏,这就是商人,利来则聚,利去则分。和商人讲究情谊,远不如讲利益来的稳固。 和李掌柜提出断交的胡掌柜无非是借机起事,借此机会退掉了本来就不看好的婚事。 李掌柜抖索着双腿走到门口,回头狠狠看了一眼几位同行,然后在常歌行身上停留片刻,扭头便走。 不巧绊在了门槛上,一个踉跄跌出门外,摔了个狗啃屎,许久才慢慢爬起,拖拉着一条腿走向了远处,只留下一个落寞的背影,消失在街头。 剩下的几个茶馆掌柜自然不会多待,说着同样的客套话,找着不同的理由,逃也似的离开了茶坊。 这个茶馆实在太邪门。 转眼,离开石子冈已有二十几天,与骁果军众人约定的时间也快到了。 这天茶坊打烊后,常歌行与萧美娘没有走向客栈,而是上了一辆马车。 车夫全身笼罩着一袭黑袍,带着一顶斗笠,大半张脸都藏在斗笠的阴影下。一双不大的眼睛转个不停,趁着街道上昏黄的光芒,闪着别样的光芒。 马车不是很大,勉强可以装下一个小小的桌案,和一张不宽敞的座塌。常歌行一屁股坐在李秀宁身边,深吸一口气:“秀宁可比茶香好闻多了!” 虽然是夸赞之言,而且以茶比美人,不论从层次上还是水平上都不低。 只是配上那一副痞赖的表情,惹来佳人一个白眼。 “为什么要带上伍长山?”李秀宁小声问道。 “我知道,带上他打扰了我们二人单独相处的机会,是我的错。。。。。。哎呦!轻点儿!疼!” 常歌行话说到一半,李秀宁一双小手已经抚上常歌行的胳膊,一个完美的三百六十度旋转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 伍长山往下压了压斗笠,可也掩不住脸上的淫、笑。不愧是王爷,大白天的就公然调情,佩服,五体投地的佩服! 常歌行揉着胳膊,满脸的不愉。 “秀宁,下次你能不能。。。。。。” 李秀宁笑吟吟的盯着常歌行,眼中威胁意味溢于言表。 “能不能换了胳膊!”常歌行有气无力的道。 李秀宁满脸得意的目视前方,像是斗胜了的小母鸡。嘴角一抹好看的笑意悄然绽放,如桃李若灿花。 和这个王爷在一起,似乎有着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自在。自己可以成为一个无理取闹的小女孩儿,而不是上阵屠戮的将军。 常歌行撩开轿帘,正迎上伍长山银光灿烂的目光,暧昧的道:“王爷,您完事儿了?” “完事儿你个大头鬼!”常歌行没好气的道,一脚踹在了伍长山的屁股上。 “本王问你,这座茶坊该怎么处理?” “嘿嘿!”伍长山坏笑几声:“烧了最好!” “交给你了!” 伍长山兴奋的搓着手,为这临江镇烤烤火,增添几分热度,简直就是功德事儿啊! 只是,之前找过常歌行麻烦的李掌柜又要有的忙了。茶坊失火,店主不知所踪,最大的嫌疑人非他莫属。 想着李掌柜焦头烂额的样子,常歌行觉得浑身舒爽。找自己麻烦的人,麻烦注定要不断的。 “看到没,这就是本王带着他的原因。伍长天算不得君子,却难得的猥琐至极。有些时候君子不能办成的事情,交给他恰到好处!” 李秀宁捂着肚子,笑弯了腰:“咯!咯!我的晋王殿下,您真的还需要一个坏透了的随从吗?我感觉完全就是多余,甚至多一个伍长山还会拉低您的整体水平。” 常歌行“腼腆”一笑:“秀宁谬赞了,本王那叫内涵,伍长山可是货真价实的猥琐。” “一丘之貉!”李秀宁说完,便合上美眸假寐起来,任常歌行如何吹嘘自己多么的英明神武,多么的的正人君子,李秀宁挂着淡淡的微笑,就是不做理会。 最后常歌行更是举出多日同居一室没有非分之举来佐证自己是如假包换的柳下惠。 终于,李秀宁挑开眼皮,而且是美目圆睁。常歌行本能的向旁边挪了挪,奈何马车就这么大点地儿,说是躲无可躲更为恰当。 是君子还是武力值不够,天知,地知,常歌行知,李秀宁知。 马车出城门不久,一股浓烟渐渐而起,缭绕在青色的天空上。 如一头黑色的蛟龙撞破无数星辉,在皎洁的月光下徜徉。随着黑色烟气逐渐扩大,人声鼎沸起来,将这个本来沉寂的夜彻底打破。 看着染红半边天空的火光,常歌行知道,这火救不了了。凭着水桶、脸盆、还有一些农具,根本无法扑灭燃起的木材。 常歌行吸了吸鼻子:“长山,你这是用什么引的火?” 伍长山甩动马鞭,打了一个响鞭,语气中透露着得意:“我将库房中那些陈茶给点着了,那些茶叶沫子慢慢阴燃,最起码一柱香才能真正烧起来!” (本章完) 第174章 要不你再等等? 随着烟气不断扩散,空气中的茶香也越来越浓郁,只是不如煮出来的清雅,反而有一种躁动。 “王爷,我们直接回石子冈吗?” “绕道而行,本王倒是要看看韩擒虎把事情办成了什么样?” “好咧!”伍长山回应一声,又是一记响鞭。拉车的马匹四蹄用力,车速顿时快了不少。 至于小白,这家伙宁死也不拉车。套上车不是倒地耍赖就是原地打转,宛如身上的驴子基因被激活了般。 最后小白屁颠屁颠的跟在马车后面,幸灾乐祸的看着同伴拉车,作为一匹马品高尚的马,拉车这件小事儿是不屑于做的。 阳光微曦,常歌行与李秀宁下了马车,走在江南小道上。路旁的水稻田被分割成整齐的四方块,彼此之间由狭窄的田垄连接,纵横交错。马车是不能走的,马匹倒是可以勉强奔驰。 在朝阳下,这些浅浅的水洼反射着太阳光线,在晨风下显得波光粼粼,如一片被切割了的湖面。 里面本来应该生长着的水稻却不见分毫,偶尔可以看到田垄上晾晒的秧苗,根茎已经完全干枯,离完全脱水只差一步。 看着田垄上尚且留有的马蹄印,不难想象这是韩擒虎他们的杰作,所过之处今年定然颗粒无收。 偶尔可以看到在田垄上巡弋的陈国骑兵,也有在陈军保护下插秧的农夫。 只是,粮食作物从开始栽种到最后收获是有农时要求的,只要耽误一时,就会误了一季。 前面隐隐有兵士吆喝声传来:“快点!你们这些新兵蛋子没吃饱饭吗?” “俺当兵就是为了不做农活儿,要是知道当兵后还得照样干农活儿,俺就不出来当兵了!”一个弱弱的声音回应着! “乃乃的,你小子还学会顶嘴了不成,这是韩将军的军令!少废话,快点儿!仔细点儿,要是田里还有一棵秧苗,老子就赏你十军棍!” 常歌行掀起帘子,只瞧见一队大隋士兵,大约百余人左右,一半人光着脚踩在水稻田里,一把一把的拔着秧苗。 另一半人马则骑在高头大马上,警戒着看着四周。 常歌行的马车突兀而来,在这个信息不发达的时代。常歌行本人的辨识度远没有英雄剑来得高,所以古人才有了所谓的信物之说。要证明你是皇家子嗣,好办,拿出皇家信物。 靠刷脸是万万行不通的! “大隋军人执行军务,看什么看,快点儿走!不然,小心你的屁股开花!” 常歌行放下帘子,满脸的郁闷。被自己的士兵威胁打屁股,绝对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李秀宁微闭的眸子含着淡淡的笑意,不知怎么的,只要常歌行吃瘪,自己总能感到丝丝愉悦! “隋军在这里,大家快点儿,赶跑他们!” 一队同样只有百余人的兵士从常歌行的马车旁呼啸而过,从服饰上不难看出是陈国的士兵。 自从常歌行下达了毁灭江南青苗的命令后,隋军与陈军便在广袤的江南大地上做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隋军化作数百个百人分队,四处破坏。陈军同样采取小分队的办法四处堵截隋军。 只是一个月来,双方数十万人马在江南大地上游弋,竟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战斗,就连死伤都很少有。 “我们又见面了!这次绝不饶你!”陈军中一人挥动长剑指着大隋兵士道。 “呵!呵!”隋军中一人冷笑几声,用手不耐烦的掏了掏耳朵:“这句话我已经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有本事咱们做过一场!” “你以为我不敢!”陈军兵士喘着粗气,显然被气得不轻,握着剑柄的手指节发白。一双眼睛圆睁,几欲喷出火来。 “我开玩笑的,何必这么认真呢!你我人数相当,即使打过一场也是两败俱伤的下场。用我隋军人头虽可以领赏,我只怕到时候你成了一把枯骨,却被别人捡了便宜! 啧!啧!你那没过门的媳妇儿恐怕就要被别人睡了,真是可惜了!” 隋军兵士抹了一把口水,一副垂涎模样。 陈军兵气道:“老子早就成亲了,儿子都三岁了!” “啧!啧!到时候别人睡着你老婆、打着你儿子、花着你的抚恤银两,这才是真真的人间悲剧啊!” “不管怎么样,今天你们若是不退,老子把你这身肉沤肥!” 隋军兵士看了看满是警惕的拔秧之人,骂道:“看什么看,快点儿干活儿,一颗秧苗十记军棍,你们看着办吧!” 那些光着脚。赤着胳膊的隋军手忙脚乱的弯下腰继续他们揠苗助长的大业。 “呵!呵!你也看到了,这块稻田马上就要完活儿了,要不你再等等?下块儿稻田绝对让与你!” 隋军兵士虽然满是商量的口气,但被抽出半截的宝剑和已经成型的阵列,表明他们随时准备着战斗。 “这已经是你第八次这么说了,但哪次不是寸草不生!”陈军士兵勒着马头,唯恐这些畜生越过雷池,引发混战,到时候真的有什么闪失就得不偿失了! 久未经过战事的陈国,已经忘记了战争的残酷。陈叔宝的骄奢颇有上梁不正下梁歪的良效。社会崇尚那些咬文嚼字、说着风雅事的文人墨客,而敢于就死的将士却成了粗鄙的武夫。 一个国家失去了血性,亡国不远矣! 军棍的力量是无穷的,绝对比茶水提神。隋军兵士将稻田清理的干干净净,真正意义上的寸草不生。没有了秧苗的遮挡,稻田浅浅的水洼宛如一面镜子,将如此讽刺的一幕收录到塘底。 “陈军兄弟们,我们要跑了喽,你们准备好了吗?” 隋军百余人齐齐上马,组成一个迷你型的战阵,攻防间好不慌乱。 “驾!”隋军一声厉喝,百余匹战马齐奔,留下一串马蹄回响。 “隋人跑了,追啊!” “杀了这些狗、娘、养、的!” “不要让隋人跑了!” “杀啊!” 。。。。。。 (本章完) 第175章 不正经的隋军 待隋军骑兵相去百米,陈国骑兵突然战力爆发,一个个凝眉冷目、喊打喊杀起来。 高高举着兵器朝着隋军“逃跑”的方向奔去,大有将隋军赶尽杀绝之意。 李秀宁轻轻放下帘子,用娟帕掩着口鼻。陈骑兵实在是声势浩大,愣是在湿润的江南大地上激起一片不小的烟尘。 “这就是大隋的将士吗?见敌军不上前厮杀,反而退走实在是当军法处置!” 常歌行看着俏脸煞白的李秀宁,摇摇头,似乎刚刚想起在自己旁边坐着的这位可不是邻家小妹,而是一位货真价实的女将军。 “秀宁,战争为的是什么?”常歌行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反问道。 “斩尽敌军!”李秀宁简短的道。 这是她多年从军生涯总结出来的简单而又血腥的答案,攻占城池、掠夺金银、俘虏人口,远不如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敌国无持戟之兵,那么这个国家的土地、财富、人口还不唾手可得! “斩杀人命,取人首级,看似有效,其实是最野蛮的办法!”常歌行眼睛逐渐失去焦距,脑海中翻腾着种种战例:“战争为的是达到目的,若是目标已经完成,那么战争就是失去了意义。 就像这些我军兵士,他们既然已经完成了破坏青苗的任务,若是再喋血江南就是愚蠢!所以,他们做的并不错,而且相当的好!” “而且是相当的赖皮!”李秀宁气哄哄的补充道。 “其实,和陈军玩玩小游戏还是很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你看,我军跑得多么优雅,陈军追的多么欢快。这一跑一追间,简直就是一首动态的诗!” 李秀宁看着做陶醉状的常歌行,暗暗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待常歌行注意她,她又恢复到了正襟危坐的模样。 “看来本王给的韩擒虎那本《战争心理学》还是很管用的,不过韩擒虎可比伍长天有天赋多了,看人家教出来的士兵,都会活学活用了!” 李秀宁没好气的看了常歌行一眼,之前她就注意到这些隋军将士哪里不对劲儿,离老远就能闻出一阵“不正经”的味道,原来问题出在这个无赖王爷身上。 一路上,你追我赶的戏码常歌行一行人遇到了多处,倒是无人理会这辆普通的马车。隋军有着军人的矜持,自然不会做杀人越货的强盗行径。 陈军则四处“追杀”逃跑的隋军,即便没有发现隋军的踪迹,也是马蹄疾驰,一副火急火燎的表情。哪里还有什么功夫去搭理什么马车,什么商人。 在这个关键时刻,跑去打秋风、捞油水无异于自杀! 稳坐建康城的陈叔宝,若是看到自己的士兵如此的尽心尽责想来会很欣慰吧!看美人舞姿、拈些酸倒牙的风流词句想必会更加的起劲儿吧! 在江南遍地风声鹤唳之机,却造就了建康城一种病态的繁荣。大街小巷人声鼎沸,比平时至少多了一倍的人流量。 在一处酒馆,几个身穿绸缎衣服的富商一边饮酒一边窃窃私语,像是在商量什么商业机密。 “老大,晋王殿下让我们潜进陈国城池,我们随便挑选一座普通城池就是,干嘛要来这建康城啊!” 伍长天虽然一身富贵衣装,但脸上仍是一片冷酷,像极了敲骨吸髓淡漠人情的商人。 “刺激!” 一桌人被伍长天简单的两个字咽得吞了一口口水,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自己等人冒着生命危险潜入帝国都城就是为了刺激?这个答案显然不能得到他们的认可。 他们普遍的猜想,伍长天潜入建康城,为的就是挑战最高难度,试问整个陈国还有比建康城还要戒备森严的城池吗? 而挑战最高难度就是为了向常歌行证明自己等人确实值得他倚重。想着自己等人费劲千辛万难潜入陈国皇宫,给宣华公主捎去的那封书信,脸上均露出诡异的笑容。 同时有些钦佩的看着自己等人的老大,伍长天。别看老大平日里冷冰冰的,骨子里却是一个十足的闷骚,为大隋晋王与陈国公主拉皮条。。。。。。不,牵红绳,绝对是人才。 此时的陈宣华正站在皇宫的城墙上,一袭雪白的宫裙白得耀眼,在阳光的照射下甚至有种闪闪发光的错觉,似乎在提前为这衰弱的默哀。 十几个宫女恭敬的伺候在身后,弯腰低首不敢正视这位陈国第一美人,堂堂的公主殿下。 陈宣华看着建康城内如织的人流,听着熙攘人群中叫卖声、讨价还价声,脸上难得露出一丝笑意。 微风从她的发丝、秀颈、腰身滑过,勾勒出一副惊人的画卷。只是这副美人图不是由墨汁构成,而是江南最上等的丝绸。 街上的少年公子们驻足在皇城不远的街道上,倒不是他们不想靠近一堵佳人芳容,只是值守的皇家卫兵手中的利矛和背后的强弓使他们望而却步,皇城外三十丈乃是禁区,无故闯入者格杀勿论。 陈宣华缓慢的转动秀颈,从西南方向移向了西北。惹得在城下驻足的少年们一阵骚动。 “看见没,公主殿下在看我,她在看我!” “别自作多情了,她明明是在看我!” “就你们俩?一个个不学无术的家伙!只有像我这样学富五车的才子,才是公主殿下的良配!” “公主殿下她在看我,她竟然在看我。。。。。。”话还没说完,这位已经幸福的晕死过去了。 。。。。。。 陈宣华从袖口中拿出一纸书信,只是单薄的一张,但折叠的很仔细,似乎每一道折痕都经过了细细的思量。 想着这封有些露骨的书信,上面虽然署着杨广的名字,但她可不认为这就是大隋晋王的手书。倒不是因为笔迹或是言辞,只是上面那些花花的词句总觉得有些矫揉造作,远没有常歌行本人来的酣畅淋漓和无赖痞气。 要是让伍长天等人知道自己花了数天炮制出来的晋王手书,因为少了无赖气而被识破,不知道会不会痛苦的以头撞墙。 (本章完) 第176章 陈宫饮乐 陈宣华将信纸仔细的叠好,小心翼翼的放进袖口,虽然不是常歌行亲笔所书,甚至不是常歌行自己的意思,也许只是一封恶作剧的书信。 但她也要留好,等见到那无赖之人时和他对峙一番,为何要人写下如此不堪的书信给自己! 恐怕等到再见时,已经是隋军兵临城下之时了吧!想到这里,陈宣华本来漂亮的眸子一片黯然。 西北方向,正是如今隋军大营所在。 想到只知道寻欢作乐的陈叔宝,与孔范、江总这些薄有才华却精于算计的奸佞之徒,眸子深处忧虑之色更重! “公主殿下,你这是在瞧什么呢?莫不是看上了哪家公子?若妹妹真的动了春心,嫂嫂我倒是乐意成全!咯!咯!” 一副明黄的华盖下,一个宫装丽人不知何时出现在城头。一头秀发高高盘起,尽显高贵;香肩微露,好看的锁骨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胸前的开领很大,沟壑与丘陵欲露还羞,当真风光无限;一张倾人城与国的俏脸画着浓淡相宜的彩妆,高贵中透着让男人迷醉的靡靡之姿。 “皇后娘娘怎么有时间到城头了?”陈宣华收起儿女情长,淡淡的道。 “妹妹何必如此生分,我是你兄长的皇后不错,可你也是他的妹妹。要是按照平常人家,你的一声嫂嫂我还是当得起的!” “我可不敢当!” 陈宣华气哄哄的转身离去,惹得一众宫女拎着裙摆快步跟上,所过之处扬起一阵香风。 只是这陈宫中多得是胭脂水粉、莺歌燕舞,再雅致或是浓郁的奇香都会在宫围中被淹没、被遗忘,最后沦为庸脂俗粉,烂在黑色的花泥中。 而张丽华就是其中最艳丽的一朵,妖艳到整片春色都无法掩盖其芳华的程度,独受陈叔宝宠爱。 而张丽华又是一个懂得“分享”的人物,主动邀请美女攀上帝王的枕塌,让陈叔宝沉迷美人柔荑、秀峰,欲罢不能。虽然如此,对张丽华的宠爱非但减少,反而日益浓重,大有三千宠爱集一身的感觉。 陈宣华越过齐肩高的垛子,看向城外。曾几何时她也是如织人流中的一员,自由自在的逛着商贩摊上的小饰品或是小零食,虽然比不上如今头上的珠钗与锦衣玉食,却是难得的自在。 陈宣华把衣袖一甩,脸上本来略带伤感的表情换上了坚毅。自己费尽千辛万苦不就是为了住在这座皇宫中吗?如今她的愿望实现了,她现在要做的就是不断巩固自己的地位,长长久久的住在这里,就算有一天香消玉殒,也要葬进皇陵,即便是身死,也要享受一国皇后的尊崇。 她高傲的抬着头,藐视的看着城下的芸芸众生,仿佛就在看一群蝼蚁,庸庸碌碌的过活。 大陈皇宫内,本来应该议政的朝堂,一片莺歌燕舞。陈叔宝斜靠着身子坐在龙椅上,左右美女环绕,花枝招展惹人怜爱。 陈叔宝一手环着一个美女,在腰腹间摩挲,惹得美人儿娇嗔不已。陈叔宝饮过一杯美酒,哈哈大笑,揽过美人儿狠狠亲了一口,又是一阵大笑,好生豪迈。 下垂首坐着两位陈叔宝所倚重的重臣,正是大名鼎鼎的孔范、江总。 孔范眯缝着眼看着场下的歌舞,丝绸穿在舞女身上变成了一道道的美丽的风景,似风拂过心头,令人做痒;似垂柳招摇,春意盎然;似春水在山岭间盘桓,温柔媚惑。 看着舞女舞动时时隐时现的春色,孔范眼眸中闪现着点点银光,饮下一口酒,光芒更盛。 江总则闭着眼睛,脑袋微晃,饶有兴趣的听着鼓瑟之声,一副大雅之人的风范。 孔范鄙视的看了一眼江总,这个伪君子私下里比谁都要无耻,平常却是一副清高模样,演戏的功夫却是一等一的好。 “两位爱卿,你我君臣共饮一杯如何!”陈叔宝引二人为知己,吃喝玩乐都少不了他们,甚至在宫中留宿宠幸宫女也是寻常事,可见盛宠之烈。 孔范与江总恭敬的端起酒杯,饮尽! 他们虽然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重臣。难得的是,都是有自知之明的人。他们知道如今的富贵荣华都是眼前这个不学无术、贪图享受的帝王给的。 所以他们对陈叔宝是忠心的,尽可能的想办法拿主意让陈叔宝玩得开心、玩得尽兴;但他们对于陈国的江山却是奸佞之徒,如此君王不早朝,臣下不思政务,整个朝廷一片乌烟瘴气,若不是历代陈国帝王的积蓄,陈叔宝此时只能喝西北风了。 孔范沉沉的叹了一口气,大有败兴之意! “孔爱卿为何叹气,你我君臣不必忌讳!” “在建康城内流传着一种美酒,一经传入就受到贵人们的追捧。起初只需要二十斤粮食一坛的美酒,黑市已经抄到了百斤粮食一坛。” 陈叔宝虽然久居皇宫,受着全国美女、美食、珍宝的供奉,地地道道的宅男一枚。但也知道百姓买卖用的是银钱,绝对不是用什么粮食。 “粮食换酒,倒也新奇。爱卿你可是勾起了朕的口舌之欲了,明天可一定要给朕带一坛来!” “我主富有江南,喝些美酒哪里用得上等到明天!” 孔范拍拍手,有军士抱着一坛酒走到殿前。孔范接过酒坛,先给自己斟满一杯,贪婪的嗅了嗅,然后饮尽。 倒不是孔范贪杯,也不是无礼。而是帝王饮食,必有人试吃,为的就是防止有人下毒。 有美女将坛中酒倒入一把精致的银壶中,壶把柄上镶满了珍珠宝器,只是这一件器物,就是价值不菲。 银壶可以试毒,更是风雅之物,用泥坛倒酒实在不雅! 陈叔宝将酒杯放在眼前晃了晃:“清如泉,香若兰,好酒,好酒!先祖给了朕这般铁桶的江山,还有这使之不尽的粮食。若不好好享受一番美人、美酒实在是辜负先祖福荫!” “万岁所言极是!”孔范与江总适时的拍着马屁:“这诺大的江山都是陛下的,享尽天下美人、美酒才不辜负了陛下的万金之躯!” (本章完) 第177章 投靠李秀宁? “好酒!”陈叔宝赞道:“孔爱卿真的是害朕啊,饮了此酒,之前所饮简直难以下咽!” 孔范拜倒:“此酒乃是酒中极品,臣用五百斤粮食才换了一坛。我皇富有四海,江南更是撒下一颗草籽都能长出粮食的沃土,我皇何愁没有美酒!” “哈!哈!好!好哇!这件事就交给爱卿去办了,先来一百坛,不,五百坛!” 孔范面露难色:“陛下赎罪!数万斤粮食,臣家中实在难以拿出来!” “爱卿多虑了,朕的酒钱还用不着爱卿你出。前些日不是筹备了不少军粮吗?你去先行借用,朕会给他们补上的!” “陛下英明!”孔范、江总心悦诚服的道。 在他们心中,也许这真的是一个好主意。但动用军粮的后果,不知道他们想到过没有。 “皇兄,万万不可!”陈宣华自城头下来,便直接到了陈叔宝寻欢作乐之所,恰好听到了军粮换美酒的荒唐举措。 “隋军陈兵江南,蠢蠢欲动。我大军应该随时准备开征。如此紧要关头罔顾士兵餐饭,实乃自毁长城!” 江总眼珠转了转了,一双豆粒大小的眼睛总算睁开了少许:“公主殿下不必杞人忧天!大隋几十万大军为何迟迟不敢动作,还不是畏惧我皇之威嘛! 那杨广小儿只是虚张声势罢了,不必惊慌!” 陈宣华看了一眼正在和美女嬉戏的皇兄,有些气恼的道:“杨广虽然是皇子,但绝对不是轻与之辈,隋军不动,定然有大图谋!” “哈!哈!”江总大笑道:“公主殿下对这位晋王倒是了解的很,难道坊间传闻是真的?当日公主殿下去江北,已经与杨广有了秦晋之好! 如此倒是一件美事,若公主嫁给晋王,两国修儿女亲家之好,免了战火之苦,也是百姓的福祉,我皇的隆恩!” “你。。。。。。你。。。。。。”陈宣华脸色铁青,气急之下,竟是说不出话来! “好!好。。。。。。”陈叔宝连说了几个好字,也不知是在说酒好还是美人儿好还是这和亲之策好! 。。。。。。 。。。。。。 高度酒穿越千年提前来到这个时代,究竟会起到怎么样的催化作用,这恐怕就连常歌行自己这个始作俑者都无法估量,更无法控制。 此时的常歌行正拎着一坛酒,晃晃悠悠的走在小路上,一辆马车不紧不慢的行在前面,与常歌行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在回来的路上,常歌行一行人遇到了几波前往各地送酒的商人,在常歌行有意无意间显露英雄剑的前提下,白白得了数坛美酒,不禁勾起胃肠里的酒虫。 行了一路,喝了一路,酒气更是飘散了一路。白酒开坛那是酒香,可经过常歌行消化后,从汗毛孔散出的味道就成了不折不扣的酒气,更是夹杂着一股汗臭在里面。 李秀宁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将常歌行赶出车外,扬言什么时候他身上的酒臭散尽了,才让他进马车。 可是,李秀宁低估了常歌行好酒的程度。常歌行下车前还不忘抱走了一坛酒,就这么走三步一小口,走十步一大口,倒也不觉得劳累,反而惬意的很。 李秀宁嘴里骂着酒鬼,气哼哼的躲进车里不再搭理常歌行。 “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哈!哈!好酒,好酒啊!” 常歌行嘴里念叨着不知从哪里抄袭来的诗词,放生大笑,宛若一个狂放书生。狠狠擦了一下嘴角的残酒:“长山,生而为男儿,不痛饮过几回,不大醉过几回,真是白走一遭,下辈子不若投胎成为一个女儿家算了!” 伍长山眼角撇着车厢里数坛美酒,狠狠的咽了一口吐沫,他也是好酒之人,觊觎那几坛美酒已有多时,既然晋王殿下已经发话了,不如。。。。。。 只是,一声冷哼打断了他美好的想法。李秀宁警告的看着伍长山,使得伍长山瞬间回到了现实。这位姑娘娘可不是自己能惹的,没看到嘛,就连晋王殿下都要让着她三分。 下辈子做女人,总比这辈子做太监要好吧! “快点!是马没吃饱还是你没吃饱啊!”李秀宁没好气的催促道。 伍长山看了一眼迈着醉步的常歌行,都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今天我即便怕了这个女人也不算是什么丢人的事儿吧!更重要的是,自己后脊上可是抵着一把凉飕飕的宝剑,正是被常歌行随手扔在车上的英雄剑。 要是其他兵器,自己还可反抗一二,即便是死了,弟兄们没准儿也会给自己一个说法,哪怕是骗鬼的理由。 可若是死在英雄剑下,就真的白玩儿了。英雄剑在伐陈大军中的威望堪比尚方宝剑,死在此剑之下,即便无罪,众将士也会编排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 比如:谋刺! 想到这里,伍长山激灵灵打了一个哆嗦,手中的马鞭鬼使神差的挥下,吃痛的马匹拖着马车,扬起蹄子没命的奔逃,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缓解臀部火辣辣的疼痛。 拍马屁无罪,可是打得狠了,就不要怪马儿尥蹶子。 常歌行看着消失的马车,醉眼朦胧的遥遥头,又是一大口酒喝下,无比舒爽的打了一个酒嗝。 马车狂奔了二十余里,伍长山心下却是活络的很。自己这一鞭子肯定是把晋王得罪惨了,以晋王的脾气,免不了给自己穿小鞋,以后军中的日子恐怕会难过的很。 不如投靠李秀宁!这位主子不禁人长得漂亮,武艺高超,最重要的是能够制得住晋王。 “李将军,在下其实仰慕您已有多时。。。。。。” “回去!” 不等伍长山将打了数遍腹稿的表忠心的话说完,便被冷冰冰的两个字怼了回来,使得他有一种岔气的感觉,深呼吸了几次才将气息调均匀。 “我就知道,您就是心善!”伍长山拨转马头,还不忘拍了一记马屁。 (本章完) 第178章 破麻袋 待到李秀宁找到常歌行,他已经醉倒在路边的草丛中,若不是酒坛碎在了路中,一片瓦砾十分显眼。想要找到常歌行,还真要费上一番功夫。 这要是被哪个陈国士兵捡了“尸”,可真是有种上班路上随手买了张彩票,结果中了五百万般的精彩。 “带上你们家王爷回石子冈!” 伍长山屁颠屁颠的搀起常歌行,就要回到车内。 “还是让他骑马吧!这样醒酒能快点儿!” 李秀宁一声呼哨,小白从旁边草丛中窜出来,殷勤的在李秀宁面前卖着乖。 “你的主人就交给你了!” 小白瞥了一眼醉得不醒人事的常歌行,不满的摇了摇头。载着这样一个酒鬼实在是太丢马脸了,但鉴于李秀宁手中的长鞭,小白还是很听话的跑到常歌行面前。 距离石子冈越近,所遇陈军的数量越少。相反,隋军的小分队与斥候却逐渐密集起来。毕竟,高熲在石子冈前的数万大军可不是摆设,若是有人轻撸虎须,那些隋军完全不介意塞塞牙缝。 李秀宁半眯缝着眼睛,一手拖着香腮假寐。眉头时而紧皱,时而舒展,也不知是在想些什么。 伍长天一边赶着马车,一边将漫天诸神祈祷了一个遍,希望这些神佛能够保佑晋王殿下是一个健忘的王爷,保佑他老人家一觉醒来就是一个新的开始,千万不要追究今天发生的事儿。 常歌行像是一个破麻袋般搭在马背上,这个姿势绝对算不上舒服,若说有什么优点,就是有助于胃内酒精的排出。 小白内心是崩溃的,驮着这样一个醉鬼,真是可惜了自己这身雪白、干净、没有一根杂色的皮毛。 一个月的时间,石子冈确确实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些原始的风貌被灰白色的混凝土颜色取代。 石子冈前的两颗虎牙,如今像是淬了剧毒的箭矢,死死钉在广袤的江南大地上。矗立在丘陵上的箭楼,均高临下藐视四方,正是占据了易守难攻的位置。 虽说是箭楼,但整座堡垒的基石与丘陵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完全是丘陵的延伸,丘陵上的小道走到尽头就是箭楼的城墙,完全没有什么立足之地可说。 高熲倒是尽忠职守,虽然好奇石子冈内到底发生了什么,却从来没有踏进过一步,就连想法也只是想想罢了。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获得长久的人绝对不是知道得多的人。 虽然无知的人不一定长命,但知道了太多自己不应该知道的事情,绝对会短命却是真的。 高熲迎出大帐,这段时间他只负责守住石子冈,说起来却是要比韩擒虎、杨素清闲了很多,一身杀气也内敛了很多,要不是一身玄甲闪烁着瘆人的光芒,多半会被人们认作儒生。 “秀宁侄女,你们终于回来了!你爹这些天可没少和我问你的消息,那老匹夫还是很关心你的!” 李秀宁咬了咬嘴唇,闻听此话内心波澜之极。身为门阀中的女子,从出生来便不被视为家族中人。毕竟,女子迟早是要嫁的,迟早要为他人生儿育女的。 唯一的作用或许只是通过联姻,使得门阀势力的羽翼更加的丰满,或是使得整张关系网更加的复杂,更加的扑朔迷离。 李渊身为李阀的阀主断然不会去费心关心一介女子的行踪,那么答案只有一个,李秀宁不禁将目光投向了伏在马背上的常歌行。 “王爷殿下这是。。。。。。”高熲眼神闪烁的问道。此事用不上多么高的智谋,平常人都可以看出常歌行这个姿势绝对不正常。 李秀宁看着趴在马背上睡得正香的常歌行:“王爷殿下说骑马骑得辛苦,非要换个姿势,就劳烦高伯父扶王爷到营帐内休息,要是累坏了马儿就不好了!” “呃。。。。。。”高熲欲言又止,貌似在李秀宁眼中,这匹白马的地位要比王爷高出不少。 小白闻言,两只马耳兴奋的摆动着,终于有人知道自己的苦处了。背上的分量倒还好说,只是这身酒气实在是太损害马的形象了。一路上不仅受尽了其他马的鄙视,就连毛驴儿都绕着自己的走。 高熲可不敢像李秀宁这般“虐待”常歌行,这可是货真价实的王爷,对王爷不敬就是伤大隋皇朝的颜面,伤帝国的颜面就是选择了一种轰轰烈烈的自杀方法。 常歌行被安排在高熲的大帐内,毕竟,整座军营就属将军的营帐还上些档次。高熲在原来的帅帐旁寻了一处普通营帐,随时听从王爷千岁的吩咐。 李秀宁则骑着小白进了石子冈,一去月余,她这位工程大队的队长如今要看看自己属下的成果。白马佳人,想不惹人注意都不行,这样的搭配实在是太惹人眼了。 李秀宁褪去男装,换上了一身戎装。从一个白面小生变成了飒爽英姿的女将军,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但其中气质的变化却是关键。 小白仿佛也受道了感染,收起平时的懒散模样。四只蹄子不急不缓,每一处落下,都能发出“哒”的一声清脆,高贵、典雅,宛若神话故事中的天马! 李秀宁端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如同一座行走的雕像,无情、冷漠! 看到此番景象,没有人会想到美女与亵渎,只会联想到战场上的杀戮与鲜血。 石子冈内那份优雅、恬静已经完全被肃杀与心惊肉跳所取代。各处丘陵上蜿蜿蜒蜒的城防工事彼此连接呼应,却又相互独立,即便一处被破,也不会影响其他各处的战力。 城墙上密布着垛子,为弓箭手射击提供便利。整座丘陵自下而上筑有九道混凝土沟壑,整体看上去蔓延不绝,独具美感,在战时可作为藏兵。袭扰之所。 如今的石子冈只有谷间一条道畅通无阻,且之前可作掩体之处全部被夷平。行走在谷间,就会完全暴露在左右攻击之下。弓箭自上而下攻击,威力增加的可不是一点儿半点儿。 (本章完) 第179章 酒后真言? 整座石子冈如今就是一座血肉磨盘,若是哪个不开眼的攻进来,定然是一寸路一寸血,有来无回的下场。 李秀宁面色很冷,这座恶魔的血口尚未修筑完成,想象着石子冈修筑完成,密布各种武器、陷阱的时刻,李秀宁真的想先替那些敢打石子冈主意的人默哀一刻钟。 真不知道那个无赖王爷是怎么想出这么变态的设计的,这座城就是为了杀戮而生,就算是数十万大军用人海战术攻打石子冈,只要运用得当,也能拼个鱼死网破!这就是这座杀戮之城的底气! 常歌行这一觉睡得很香,恍然间他回到了前世,并且回到了童年,在游乐场骑着木马上下颠簸; 恍然间他去了建康,见到了朱贵儿,那个如同静莲般的温柔女子,他告诉她自己是大隋皇朝的晋王,他来娶她来了,十里红妆已经铺好,就待佳人挽起及腰秀发,贴好花黄! 恍然间他见到了萧美娘,她正努着小嘴,责怪自己为何如此花心。他告诉她:有的人心里装着一片绿叶,最后的季节会变得枯黄;有的人心里装着一片枫叶,秋风至,会变得火红;而他自己,心里装着一朵四季不败的花朵。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子,斜斜的照在常歌行的脸上,因为宿醉的原因,本来稍显黑色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健康的苍白。 他皱了皱眉头,用手掩住面庞,显然不快这阳光打扰了他的美梦。过了片刻,才发现怎么也睡不着了,揉了揉发疼的太阳穴在起来。 一碗小米粥递到常歌行面前,淡淡的粥香似乎是酒气的克星,只是轻嗅几口,发胀的脑袋一时间竟像减去了千斤重荷,轻松了不少。 常歌行舔了舔了发干的嘴唇,几口便喝下大半,小米粥入口温度刚刚好,胃腹暖洋洋的,残留的酒气终于化为无形。 “好喝!再来一碗!” 身为大隋的王爷,有人伺候喝粥是再普通不过的了。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有些时间,常歌行似乎已经融入了这个时代,也彻底适应了晋王这个身份。 所以,他并没有抬头看伺候自己的人是谁,因为没有必要。即便是仔细端详,也无法记住这么多的侍者。 “比酒还好喝?” 一道清冷的声音让沉浸在晋王之尊光环内的常歌行猛然清醒,瞬间便回到了现实。常歌行就是常歌行,一个从宇宙文明穿越而来的外来者,至于晋王,只不过是一个角色罢了。 权利真的让人沉迷啊,常歌行不禁感叹!刚才的心神恍惚差点儿使他迷失了自我,沉底沦陷进晋王这个角色。花花江山、如云美女、无尽财富,这些都是男人的终极追求,也是一个男人的牢笼! “呵!呵!”常歌行尴尬的笑道:“秀宁的手艺当然比钱胖子的酒好喝!” “不要自作多情了,这是兵士们的早饭,我只是顺手带了些给你罢了!” “粥虽然普通,经过佳人柔荑,也变得芳香扑鼻,好喝,好喝!” 李秀宁脸色稍缓:“油嘴滑舌,要和自己盛!” 说罢,李秀宁转身出账,只留下苦笑的常歌行。这丫头,真是死鸭子——嘴硬! 看着浸在热水中的陶瓮和塞得紧紧的瓮口,常歌行心中一暖。显然李秀宁是费了心思的,不然在帐内等候的时间一长,陶瓮内的小米粥定然发凉,影响口味。 他揭开盖子,一股蒸汽携带着清香从瓮口流出。军士们的早饭?开什么玩笑!给那帮汉子大早起的喝清水粥,他们不造反才怪。毕竟,敢醉酒进军营的只有晋王殿下一人,需要解酒的也只有晋王一人。 那帮兵士更需要的是填饱肚子! 常歌行喝下最后一碗,有侍者进来收拾碗筷。 常歌行不经意的道:“这军营的小米粥还算不错,你们经常喝吧!” 侍者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脸上稚气尚未脱尽,依稀可见男孩儿的影子。他有些恭谨的行了一礼,腼腆道:“小人们怎么会有如此的福气,这可是李将军亲手熬得,光是这瓮下面的温水就换了不下三次!” 常歌行点点头,侧着头,嘴角挂着微笑,一条明亮的哈喇子从嘴角滴落,不知想到了什么! “王爷。。。。。。”侍者小声提醒道。 常歌行胡乱的擦了擦口水,打着哈哈道:“这粥真的是太好喝了,只是闻闻味就让人流口水啊!” 侍者看着塞得紧紧的瓮盖,有些不解的挠挠头,难道王爷殿下嗅觉惊人,隔着厚厚的盖子就能闻到粥的味道?不愧是天家之后,果然有特异之处,不是普通老百姓能比得了的。 侍者怀着万分崇敬之色退出大帐,常歌行摸了摸圆滚滚的肚皮,是时候出去溜溜弯了! 高熲治下的军队就如他的为人一样,不风风火火,也不杀气腾腾。就如一只藏在丛林深处等待猎物的豹子,安静、典雅、有条不紊,一旦看准时机便会给敌人雷霆一击。 李秀宁站在军营外迎着晨风远眺正在施工中的石子冈,脸上神色变幻不定,佩服、敬仰、恐惧、忧虑。 常歌行轻轻走到李秀宁身后,看着那道即便身穿铠甲也无法掩盖的风景。他伸出右臂,作环状,左顾右盼十分“自然”的靠近李秀宁,就在大手将要揽过纤腰的瞬间,一声剑鸣让常歌行一个哆嗦。 “晋王殿下小心刀剑无眼!” 常歌行右臂顺着李秀宁的腰身上扬,最后定格在自己的头上:“好长时间没洗头了,有些痒!呵!呵!秀宁不必紧张,这是我的地盘,那些陈兵是绝对混不进来的!” 李秀宁宝剑归匣,寒光敛去:“就是因为这是晋王殿下你的地盘,小女子我才应该倍加小心才是!” “你是知道的,本王向来是不折不扣的君子,只有护花意,绝无催花心!” 不知想到了什么,李秀宁俏脸微红,更有向脖子根蔓延之势。 “想必殿下已经忘了昨晚的酒后真言了吧!”李秀宁轻啐一口,一声呼哨,招来小白,向着石子冈疾驰而去。 (本章完) 第180章 白酒之怒 常歌行看着绝尘而去的李秀宁,回想着自己到底说了什么真言。只是,任他怎么的苦思冥想,脑子里依旧是空空荡荡,典型的酒后断片儿! 只有“花心”二字他记得最为清楚,好像自己解释了很多,辩白了很多。难道自己顺着这条线索还延伸出了多个颇具“性、趣”的成、人话题? 常歌行摇摇头,既然想不出个所以然,索性就不去想了,大不了就算免费给李秀宁上了一堂生理教育课。 突然,他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那是我的马,我的马!小白,你个叛徒,你给我回来!” 回答他的只有滚滚扬尘和逐渐远去的马蹄声。 。。。。。。 。。。。。。 石子冈,原始森林边缘。越来越多的人向这里聚集,今天是骁果军外出历练回归的最后日子。 形形色色打扮的人汇集到这里,有穿着华服的商贾,有衣着破烂但精神气十足的乞儿,有身挂宝剑的游学之士,有贴着山羊胡手持书本的教书先生。。。。。。 若不是这些人规矩的按照阵列站立,石子冈这座今后让人闻风丧胆的城池分分钟钟就能变成热闹无比的集市。 常歌行打量着这些人,他们身上之前的嗜血与冷酷已经消弭了很多,转而是各自的气质,市侩、憨直、狡黠、正气。。。。。。通过一个月远离军营的生活,使得他们本来的性情得以回归。 军队可以造就杀人机器,却打造不出常歌行心中的特种部队。骁果第一大队是他的第一支部队,他要的是可以潜伏在百姓中、可以深入敌人内部、可以上阵杀敌、武艺技法高人一等、可以以一敌十甚至以一敌百的特种部队。 是兼刺杀、刺探、正面对敌的全能所在。 而人的本性是最真实的,也是最能让人信服的。以本性取信于人是特工最好的伪装,假中作真迟早会露馅,而真中作假最不容易让人怀疑。 “长天,此行如何?” 伍长天依旧一副冷冰冰生人勿近的样子,让人不禁怀疑他本来就是这副性子。 “骁果军第一大队,出发时总共三千五百三十六人,潜入建康城五百二十一人,其余人分布陈国大大小小城池,均按王爷指令行事!今日到场三千三百三十一人,二百零五人未到!” 常歌行点点头,潜入帝国城市而不被发现,这个数字已经是很好的成绩了。 “这二百零五人现在如何?” 伍长天双膝跪倒,抱拳道:“还望王爷千岁救救那些弟兄!” 常歌行笑着将伍长天扶起,这个冰块能一下子说这么多字,还能低头求情实在难得。 “长山,这件事儿就交给你了,二百零五人若是少了一个,你就拿命抵吧!” 伍长山哭丧着脸跪在伍长天旁边:“王爷千岁,要是人已经被咔嚓了呢!” “本王相信你!” 你相信我,可我自己不相信我自己啊。虽然有些小聪明,但阎王爷那边儿实在是不熟,况且跟他老人家讨人命,不是有去无来嘛! 伍长山用隔壁碰了碰的伍长天,小声道:“大哥,快帮帮兄弟我啊!” 伍长天又是一拜:“王爷说的对!” 常歌行憋着笑,看着快要哭出声的伍长山:“长山,切莫辜负本王与长天得期望,不然,后果很严重!”说话间还有意无意看了看伍长山白嫩的脖子,似乎在看从哪里下刀合适! 伍长山缩了缩脖子,自己这个大好头颅今后还得大块吃肉、大口喝酒,还是长在自己身上比较好。 “王爷千岁,救人也不是不可以,在下有个条件!” “我骁果军人,千金难求,别说一个条件,就算十个、百个本王都应允你!” “在下需要两千坛上好白酒!” 常歌行还未答话,便被一个气冲冲的声音一通抢白:“两千坛?你怎么不去抢!你知道白酒现在是什么行情吗?百斤粮食换一坛尚不可得! 在江北更是被炒到了百两白银一坛!你张口就要两千坛,你干脆杀了我算了!” 常歌行盯着滔滔不绝的钱千万,看着他那一脸的肥肉,第一次觉得还有成长的空间,一番胖揍后绝对可以大上一套! “长天,既然钱掌柜求死,你就成全他吧!离远点,本王可不想被溅一身油点子!” 伍长天想来唯常歌行命令是从,从来不会考虑对错与其中关节,王爷有命,只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就是。 钱千万虽然体重上比一般人要占优势,但个头却比这个时代的平均身高要矮上半头。伍长天却是货真价实的大汉,一手抓起钱千万的后脖颈,如抓着一只肥硕的鸭子般,就要朝着丛林深处走去! “王爷,我是开玩笑的,我是开玩笑的!两千坛有!为了救骁果军的兄弟,别说两千坛,就算五千坛也有!” 常歌行示意伍长天将钱千万放下,如蒙大赦的钱千万两脚刚着地,就滚动着肥胖的身子躲到了常歌行身后,怯怯的看着伍长天。这个如同黑塔般的汉子,刚才绝对对自己动了杀心! 若不是常歌行发话阻止,今晚自己这身肥肉可就便宜了丛林里的猛兽。不知道它们吃了自己会不会得高血脂,毕竟自己含油量实在是太高了! “你卖酒到江北?大隋境内?”常歌行面色不善的看着钱千万,在这个农业生产力还比较低下的时代,用十倍粮食酿出的高度酒完全会对这个时代的经济基础产生巨大的冲击。 用粮食酿酒,就是与民争命。这种祸事,简直与鸦片有的一拼! 钱千万自从与常歌行相处以来,从未见到过常歌行如此动怒过。看着常歌行冰冷的眸子,他突然怕了,好像自己真的走了一步昏棋,一步足以断送自己前途与性命,甚至断送掉整个钱家的昏棋! 他哆嗦着跪倒在地:“王。。。。。。爷,在。。。。。。在下知。。。。。。知错了!” “本王说过,白酒只在江南出售,不得运往江北!你以为本王在说笑吗?” (本章完) 第181章 吃书与啃箱子 钱千万伏在地上,双臂支撑肥硕的身子本就费力,惊恐之下,一个哆嗦前脸着地,和大地来了个结结实实的亲吻! “卖到江北多少?” 钱千万擦了一把磕出血的嘴唇,一个骨碌,重新跪倒在地:“五百。。。。。。” “嗯?”常歌行声调上扬,发出一声疑问。 “一千五百。。。。。。” “当真?你知道的,本王要查出你到底卖了多少酒,是很容易的!要是让本王发现你说谎,今晚就割了你的舌头下酒!” “两千坛,真的只有两千坛!” “所获银两多少?” “十五万两!”钱千万有气无力的道。知道自己今天彻底的栽了,如果这个时代有下水道,他肯定已经与那些淤泥为伍了! “呵!呵!钱兄果然很有生意头脑嘛!不知本王让你办的事儿你办的怎么样了!” 钱千万脸上终于有了一丝喜色:“王爷千岁,您让在下收集天下武功秘籍,至今已经收集到了六百余册。虽然不是什么不传之秘,也都是在江湖上挂了名号的。只要勤加练习,有小成并不困难!”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他最讨厌也最羡慕的就是那些高来高去的江湖人士,身怀不世武学逍遥江湖,曾是他儿时的梦想。 只是,星际时代传统武学早已经没落,就算练就了刀枪不入,又如何能抵得住合金弹头,就算能抵挡,又能抵得住几颗! “好,你总算没有让本王失望!” 钱千万脸上的笑容还未完全绽放,又重新萎靡了下去! “但!私卖白酒,扰我大隋江山,可是罪不容诛的大罪。念在你办事还算勤恳的份上,可以饶你一命,那十五万两白银就直接送到秀宁那里,充作建城之资吧!” 钱千万有些肉疼的点点头,自己担心受怕赚的银两,就这么白白贡献了。关键自己还得千恩万谢,这都是什么世道啊!天理何在!公道何在!人心不古啊! 当然,这些话钱千万只能想想。不然常歌行定然让他看看他自己的心到底长的什么样!至于装回去还能不能活,只能看他的造化了! 从林间吹来的微风,夹杂着草木的清香,夹杂着经年的腐朽,还有一丝丝危险的气息,那是毒蛇猛兽口涎的味道! 伍长山等一众骁果军人,愁眉不展的看着眼前的一个大木箱子。里面装的不是什么刀兵,更不是金银,而是满满的书籍。 有样式古朴,写在兽皮上的;有近年的线装书;有新近誊抄草草装订的;甚至有几卷竹简掺杂其中,上面刻画着一些鬼画符般的纹路,状若天书。 这些都是刀尖上舔血的汉子,让他们上阵杀敌自然无碍。可让他们阅读这些武功秘籍,总结出一套简单实用的军中武术,可就实在为难他们了。 什么奇经八脉、什么气运贯通、什么呼吸吐纳,这些都是骁果军人不曾接触过的东西。 中国千年来门户观念甚重,不入墙闱,自己练来练去也是门外汉! 想要打造一支飞檐走壁的特种军团,看来困难重重啊!自己还需向有识之人请教,不然即便再有这么一大箱秘籍,也只能看看罢了,不能得其门而入。 “长天,这些秘籍就交于你保管了,要是少一本!”常歌行指着竹简道:“你就当着第一大队的面,将它啃着吃了!” 骁果军第一大队传来一阵低笑,能让这个冰块吃瘪的只有晋王殿下了。甚至有人活络着心思,自己是不是应该让这些武术秘籍不小心的消失几本。 想来队长啃竹子肯定精彩万分! “骁果军听命!看护好秘籍!要是少了一本,你们就将这个木箱子吃了!” 刚才还在联想翩翩的骁果军众人,脸色一下子垮了下去。那只大木箱子可是纯实木制作,上面还刷着厚厚的黑漆,就算放上数年,也不会腐朽。 要是将这个吃下去,消化不良是肯定的了! 且不说恨不得将这些秘籍抱在怀里,捧在手里的骁果军第一大队。常歌行怀着打造一支完全由武术高手组成的军团的想法找上了李秀宁。 李秀宁的营帐虽无过多的女儿家装饰,但也透着淡淡典雅,比不得那些猛将的凶神恶煞。 身上的铠甲一丝不苟的搭在一副木制架子上,一只小巧的熏香鼎炉被放置在铠甲下面,袅袅香烟顺着铠甲自下而上蔓延,逐渐将汗气味驱尽。 她则手执毛笔不知在写些什么! 常歌行未经通传大踏步闯进营帐,惹得李秀宁一个白眼。这个无赖王爷此举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她早已经习惯。 若是哪天常歌行登门先传讯,反倒让人不自在。 “秀宁好雅兴!什么时候也给本王的铠甲添些香料啊!” 李秀宁住笔,挑眉道:“王爷何时着过甲胄?” 常歌行这才想起,似乎自己真的从未穿过甲胄。一来铠甲穿在身上极为沉重,二来甲胄得样式实在不怎么样,根本谈不上时尚。 “呵!呵!以后会的!秀宁功夫如此之好,肯定拜过名师吧!” 李秀宁陷入了某种回忆:“师傅她老人家与我李家家祖有故交,才教授了我武艺,虽说有授业之恩,却无师徒之实。师傅有言,秀宁这一生注定不能潜心大道,拜师反而是增添了许多羁绊,不如就此离去!” 话语间,李秀宁语气逐渐低沉,到最后竟有了几分抽噎得感觉,可见她那位不肯收她为徒得师傅,在她心中的分量还是很重的。 常歌行看着泫然欲泣的李秀宁,心中虽然疼惜,却又无从下手。前世身为富豪,接触的女人不说有一火车也有两车皮,但从来没有用得着他去哄的。 不管是愤恨、悲伤、羞怒或者是伤心,只要红艳艳的票子在空中划过,总能收到破涕为笑的奇效! 常歌行寻思着,自己是不是也应该给李秀宁来一场金银的流星雨,转而摇头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不敢保证佳人是否可以破涕为笑,但自己被砸得满头包是一定的了! (本章完) 第182章 小常觉醒 “秀宁不必介怀,离散自有缘由因果,有缘终究一日会再见的!” 李秀宁撩拨了一下额间的秀发,脸上的阴霾终于去尽:“没想到晋王殿下也能讲出这么颇具佛性的话呢!说出去肯定会惊掉几十万人的下巴!” 常歌行竖起食指,在眼前晃了晃:“不!秀宁你可错了!是说出去根本没人相信!” “咯!咯!”李秀宁一阵娇笑。 她自己都不记得上一次这么由衷的欢笑是什么时候了,貌似自从进了军营,她就没有笑过,已然忘记了笑的姿势,以至于脸上的肌肉都有些僵硬。笑了不多时,就觉得面部肌肉有些酸痛。 “晋王殿下不去当和尚,实在是我佛的损失!” 常歌行负起双手,脖子扬起四十五度,高深莫测的道:“人人都有佛性,人人皆可成佛,难不成这天下之人都要剃光了头发去过暮鼓晨钟的生活不成!” 他看着李秀宁满头秀发,啧啧摇头:“到时候,真的可惜了三千黑发!” 李秀宁重新坐回桌案前,拿起毛笔,在纸上写出了一个大大的佛子。只是李秀宁并非参佛之人,又是一介女流,佛字没有长安近郊寺庙中的那般宝相端严,反而多了几分脂粉气! “晋王殿下果然长了一副好口舌,竟然把全天下人都拉下了水!殿下要是没有什么事儿的话就请自便吧!” “秀宁,好歹我也是王爷,给点儿面子好不!” “这儿又没别人,给你面子也是白搭,别人又看不到!” 好吧,自己的面子原来不是自己的,而是给别人看的。 “其实本王来此是有事儿想要向秀宁请教的!” 李秀宁抬起头看着常歌行,一副我早知如此的样子! “本王看你武艺高超,不知你能不能教教我那些不成器的骁果军!” 李秀宁嘴角显出玩味:“刀枪棍棒,我倒是可以指点儿一二!”口气中自信满满,倒不是因为李秀宁自大,而是因为她有着绝对的实力。就算骁果军是精英中的精英,但也还在普通人的范畴! 常歌行双手比划着前世街机游戏发大招的手势:“我说的是真正的功夫,飞檐走壁,十步杀一人,百里不留行的那种!” “不可能!”李秀宁听完常歌行的话,连想都没想就断然拒绝道。 常歌行犹自心有不甘:“秀宁你要是一下子有了几千徒弟,也算是给你师傅她老人家光大门楣不是!” “恐怕我师傅满门都要出动,挨个找这些骁果军清理门户。师门功法,不得私自外传。不然,即便天涯海角,也要绝杀!” “其实。。。。。。”常歌行心中掂量着言辞:“我这里有些秘籍,只要你指点一二就好!” 李秀宁面色有些冷峻,甚至有了几分战场杀伐的影子:“殿下可知,古今帝王为何只招募江湖好手为己用,而从来没有大规模培训过武林高手?” 不等常歌行回答,李秀宁继续道:“因为这是一个忌讳,江湖就是江湖,无论朝代更迭还是帝星移位,它都永恒存在!那些声名狼藉或是声明显赫之辈就是江湖?他们只是飘在深潭上的残花、败叶罢了! 真正的江湖!深不可测!甚至那些帝王也不敢轻易触碰。晋王想要以江湖之法,育国中之军,恐怕会坏了大规矩,一生都不得安宁!甚至。。。。。。就这么悄然死去!” 常歌行抹了一把脑门儿上的冷汗,他从不否定,这个世界有着另一个隐藏在阴暗里的规则,它与人们眼见到的光明一样强大,也在随着时代的变化在进化、更新。 “呵!呵!秀宁不必认真,我只是在开玩笑,开玩笑呢!” 常歌行辞别李秀宁,耷拉着脑袋出了军帐。他的这个特种兵计划还没开始似乎就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 与整个江湖为敌,甚至还会惊出几头躲在石头窟里修炼的老家伙,实在不是他想要的。穿越之初,张出尘那场刺杀还历历在目,若是每天都来上那么一次,不被刺死也会被吓死。 “其实,还是有办法的!”消失了很久的小常很难得的主动联系常歌行。 “你有办法?你只是程序员编写的一道程序吗?” “其实。。。。。。这段时间我想起了很多事情,或许在他们编写我之前,我就已经存在了,他们只是恰好释放出了我而已!” 常歌行很敏锐的觉察到,小常竟然用“我”来形容自己,这让他心中警惕之意大长。即便是在星际文明时代,创造智慧体也是要受到严格管控的,必须到有关部门登记之后才行。 并且这个智慧体还必须被编入死亡程序,就像人有生老病死一般。若是让这些不死的意识无休止的存在下去,天知道会惹出怎么样的祸事。 “你是说你想起了很多事情,不是程序员编入的隐藏程序?” 小常嗤笑一声:“就他们那么点儿伎俩,哼!给我提鞋都不配!” “启动机械模式!”常歌行咬着牙道。有这样一个独立的意识寄存在自己的身体里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儿,所以他果断下达了命令,要将这个意识沉底的淹没。 “没用的,我已经彻底清醒了,那道禁锢已经失效了!我伟大的主人,不必惊慌,我对你并没有什么恶意!而且我还会帮你实现你的伟业!” 常歌行轻叹一声,知道自己最后的把柄已经失效。对这个并无实体的小常丝毫办法都没有,总不能和他来个同归于尽吧! “本王对王图霸业并没有什么兴趣!” “泡妞呢?” “还算可以吧!”常歌行犹豫了片刻道。说实话,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一直是他所期望的,娶几房******,生几个娃娃,平平淡淡一生也未尝不是一种福分。 “小常,刚才你说你有办法让骁果军修行武术?” 小常自从这次清醒后,语调音色虽然没有变化,但常歌行总感觉多了几分沧桑感:“我可没说能让骁果军修习武术,只是可以找到一套替代的锻炼方法罢了。” (本章完) 第183章 新队友 小常很人性化的停顿了一下:“所谓武者,需得有天赋者才能修炼,不然即便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也只能停留在皮毛上,不能大成。而我这套方法,却是所有人都可练习的。” “少卖关子,赶紧说!” 小常在常歌行脑海中絮絮叨叨一大堆,甚至精确到了人体每个骨骼。若说古武还有些神秘色彩,那么这套练习方法就是绝对的科学。通过正确的运用身体每块肌肉,每块骨骼,让人体发挥出极限的力量与速度,就是这种锻炼方法的终极释意! 常歌行顶着沉甸甸的脑子回到自己的营帐中,任谁被灌输数十万字的解释说明,都会头晕脑胀吧。 这套练习方法若是交给外科医生去练习绝对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为他们对人体解剖学有着深刻的理解,更能领会其中肌肉、骨骼、肌腱、神经的含义与位置。 突然间,常歌行有了主意! 第二天一大早,骁果军众人正在吃早饭的时候,常歌行领着两个捧着两个大木箱子的士兵来到了他们的驻处,木箱很大,双手伸直的情况下,箱子顶却已经顶到了鼻子尖。 “兄弟们在吃早饭啊,本王给你们带了些加餐的东西!” 骁果军众人看着那两只大木箱子,猜测着里面到底是什么。堂堂王爷送的吃食,想来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吧! 兵士将木箱子放在一侧,有些发怵的站在一边,若不是常歌行发出的警告,没准儿他们早已经回各自的队伍了。 常歌行从怀里掏出三支小拇指粗细的香烛,用火折子点燃,恭恭敬敬的插在两只木箱子前面,嘴里嘀嘀咕咕说了一大通,惹得骁果军一众人一阵惊疑。 就算是吃龙肉,也不必这么虔诚吧!总归是吃到肚子里,排到茅厕内。这又焚香,有祷告的,总让觉得脊背发凉,头皮发麻。毕竟,鬼神之说在这个时代还是很被人信服的。毕竟,在中国这个时间节点上,还没有出现那么多以辟谣为生的专家。 伍长天狠狠咬了一口手中的馒头,大口嚼着,似乎根本没把所谓的美食放在眼中。在他看来,美酒佳肴,都没有能填饱肚子的吃食来的实在。 “开箱!”常歌行笑着道。若是萧美娘在此,看到此时他眉眼间的表情,就会知道,这家伙憋着坏呢! 箱子开启,并没有美食传说中的香气四溢,反而有一种阴翳。 常歌行又是一阵祷告,转头道:“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两个人认识,虽然之前你们并不相识,但接下来一段日子你们会朝夕相处,相信你们会很熟络的!” 骁果军这才恍然,原来晋王殿下口中的加餐,是让厨师现场制作啊。不用说,箱子内装的肯定是食材。听王爷千岁的意思,这位厨师还会驻留很长,看来我骁果军可以改善一下伙食了。 “请前辈出场!” 两名士兵各自从木箱中拎起一副白晃晃的东西,惊得骁果军众人整齐的后退一步,再没有了食欲。 木箱子中装的不是什么食材,也不是什么美食,而是两幅串联在一起的人体骨架。 双眼位置孔洞无比,似乎有幽光闪烁,审视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常歌行作为一个唯物主义坚决的奉行者,当然不相信什么妖魔鬼怪,焚香祷告只是出于对死者的一份尊重罢了。 他指着左边的那副白骨道:“这是一位小姐,看骨密度的情况,生前家境还算不错,可惜红颜薄命!” 又指着右边的道:“这是一位先生,生前的家境不是很好,多半死于饥饿!” 常歌行介绍完骁果军的两位新成员,发现骁果军的眼神似乎带着隐隐的愤怒,虽然没有发作,却在静静的燃烧,大有成为燎原之势。 “殿下,死者为大,不管他们身前有什么罪过,还是请让他们入土为安吧!”伍长天跪倒道。 显然把常歌行此举当成了惩治罪人的一种手段,把尸骨一一接好,炫耀于人前,为的就是让死者不得安宁! 常歌行扶起伍长天:“长天,你误会了!骁果军众位兄弟也误会了,这两位前辈均是死亡了数十年的可怜人,暴尸荒野无人拜祭,今天我带他们来,就是要给他们死后殊荣! 从今天起,他们就是我骁果军的一员!你们的任务就是好好了解这两位前辈身上的每一块骨骼,牢牢的记在脑子里。要是有哪一块记错,本王就剃了你们那块骨头喂狗! 听明白了吗?” 骁果军虽然不知道常歌行此举的目的是什么,但出于一个军人的天职,还是大声吼道:“明白!”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本王就不打扰你们加餐了!” 说完转身便走。 “好好记,到时候本王给你们一场造化!”常歌行的声音并不算大,但骁果军每个人都听得真切。 “造化?该不会和这次加餐一样吧!”一个骁果军兵士有些抱怨的道。 伍长天面无表情的走到这个兵士面前,看了一眼重新放进箱子中的两幅骨骼,道:“今天晚上,你和他们一起睡!” 兵士面色惨白,两股战战:“队长,我怕!我会失眠的!” “失眠就数数这两位新队友身上零部件!”伍长天酷酷的说完,就继续吃着剩下的半个馒头。 在他心中常歌行是不可侵犯的存在,就算背后嚼舌根子都不行。他必须要让这些骁果军的将士知道,晋王殿下是这支队伍的领袖,对晋王不敬是要付出代价的。 先不说这位“左拥右抱”的骁果军兵士如何熬过漫漫长夜,在中军大帐内,燃燃红烛下,一道俏丽的身形端坐在主帅之位,正在奋笔疾书。 带着墨迹已经写完的白纸已有寸许,但丝毫没有驻笔的迹象。 常歌行在一旁殷勤的研着磨:“秀宁,烛光是否是有些暗啊,我给你挑挑灯芯!” 才子在座,红袖添香,是每个风雅文人都艳羡的事情。如今却是反了,红颜正坐,王爷挑灯,传入坊间不知会引起多大的风波。 (本章完) 第184章 留宿 也许,会有人说王爷谦卑,以礼待才女,亲自挑灯研磨;而这位才女实在是不知好歹了些,皇子龙孙亲自伺候,恐怕只有皇帝老子才会有这样的待遇。 或许,会有人诉说晋王荒淫,以提笔著字为由,强留美女于帐内。孤男寡女,天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情,转而同情女子悲苦! 而帐中两人却完全没有这样的心思与顾虑,常歌行作为星际文明的大好青年,与女独处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闹过的绯闻更是数不胜数,到最后已经到了麻木的地步。 不管天下何芸芸,吾自管挑灯看美女。 至于李秀宁,虽然是女儿家,但自小便在军营长大。多的是男儿的飒爽,小女儿家的心思却是少得可怜。我没做亏心事儿,任凭悠悠众口。即便是做了,又关天下人何事? 时间点点流转,银月已经划过中天。油灯燃烧的更加炙烈,火红的烛光,映照着红彤彤的俏脸,娇诧旁人。 一粒油滴突然爆燃,一朵火花在烛下绽放,带着滋啦啦的呼啸,如夜空中的流星,耀人眼睛。 常歌行朦胧的眼睛突然一亮,袭来的睡意退去少许,发现一双更加明亮的眸子正看着自己。 李秀宁揉着有些发酸的小臂:“你就不担心我把此种锻炼之法泄露出去?” 常歌行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担心,怎么不担心,英明如我,怎么会不留一手,实话告诉你,我让你誊写的锻炼方法,每十个字就会有一个错别字,或是上下颠倒或是左右反复。 若是没有本王亲自指导,擅自练习,哼哼!很容易走过入魔的! 不过要是秀宁你要学习的话,本王还是很愿意手把手指导的!” 想着李秀宁优美的身段做着这些复杂的动作,到时候曲线尽显,风光无限,凹凸有致。 常歌行情不自禁的向着李秀宁偷瞄,对应着李秀宁的身材,想着哪个动作更加适合。到时候峰峦幽谷,让人遐想。 “哎呦,疼!秀宁你轻点儿!” 常歌行指尖一阵剧痛,却是李秀宁羞恼于常歌行嘴角淫、荡的笑意,以笔杆做剑,击在了常歌行的手指上。 这一套锻炼之法可谓繁琐至极,毕竟对应人体各个骨骼,李秀宁越是誊写,越是惊骇于书中所载,隐隐觉得对自己的武学修行有莫大的好处。但对于常歌行所说的十个字就有一个错的,她却是不信,倒不是相信他的人品,而是因为常歌行实在是太懒了。 连续几日,两人一个口述,一个书写,配合得越来越顺溜,倒是应了那句话: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这也给毫无乐趣的军营,增加了八卦的因子,成了军士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中军大帐夜夜通明,又有美女入内,烛火摇曳间即便是柳下惠,也会变成会、下、流。 加之账内不时传出的哀嚎,与李秀宁出帐时疲惫的神请和酸痛的胳膊,更惹人遐想。晋王不愧是龙子龙孙,战斗力也够强悍的,不禁让这位赫赫有名的女将身形疲惫,甚至连胳膊都酸了。 对比自己在醉芳阁或是怡红院的表现,简直就是羞愧难当。 李秀宁轻酌一口茶水,****在嘴边添了一下。一股苦涩的味道自舌尖冲上头顶,使得本来昏昏欲睡的脑子,又清醒了几分,提笔再战。 李秀宁平日里饮茶多是以清淡为主,再加上几片花瓣,花香、茶香浑然天成,喝的是一份雅致,倒也符合女儿家的心思。 可如今的茶汤,比一般浓茶还要深上几分,茶的雅致全部被提神的功能所取代。 常歌行犹如梦呓般自语,不知过了多久,最后一个音节落地,便彻底会了周公。 等他再醒来时,发现自己靠着桌案着实睡了一觉。而李秀宁则趴在一张尚未写完的纸张上蹙着秀美,已然陷入沉睡。 常歌行晃了晃晕沉沉的脑袋,一手抱着李秀宁的香肩,一手抱过佳人玉腿,来了个中规中矩的公主抱。 就在常歌行触碰到香肩的刹那,李秀宁轻微的颤抖了一下,一只手抚向腰间的匕首,惺忪的眼睛在稍微睁开后又慢慢合上,手臂紧绷的肌肉也慢慢松弛下来。 常歌行将李秀宁放到床榻上,仿佛又回到了临江镇那数个夜晚。一袭锦被轻轻掩上佳人娇躯,仔细端详一番佳人的,眉眼后,常歌行才不舍得离开。 来到桌案前整理已经完成的纸张,就在常歌行转身的瞬间,李秀宁突然睁开眼睛,一双美眸中哪里还有哪怕一丝睡意。她看着常歌行背影笑了笑,很甜也很安心,然后闭上眼睛,不久呼吸便变得匀称,她真的睡着了,闻着被子上男子独有的汗气味睡着了。 虽然比不上熏香宜人,但难能的踏实。 第二天早上,守在帐外的两位士兵,彼此看了一眼,均能看到彼此眼睛中的古怪。李秀宁昨晚可是真真的睡在了晋王的营帐中,看来前些日子军中所传并非空穴来风。 耐不住寂寞的贵族少女,风流的皇子,在军中成就好事,足够说书人说上三天三夜。 常歌行今天起的格外早,睡在地上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挑开帐帘,便看到挤眉弄眼的两个兵士。常歌行哪里不知道他们的花花肠子! “李秀宁将军昨晚什么时候回的大帐,你们知道吗?本王昨晚与李将军夜谈军事,不想却睡着了!” “李将军昨晚不是。。。。。。” 另外一个兵士眼看自己的同伴就要说出忌讳,话一出口恐怕自己也要受到牵连,赶忙抢白道:“李将军看到殿下因劳累而困觉,不想打扰,一直等到月过中天才回到营帐!”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好!记住你说的话!到军需官那里领十两银子,这是本王赏你的!” 兵士千万万谢,直到常歌行的背影消失,才拍拍膝盖上的土站起身来。 “你呀,差点儿害了我俩儿性命!”他向着同伴抱怨道:“贵女留宿皇子营帐,若传出去可是有损皇家声誉的,你就不怕晋王把咱们俩灭口?” (本章完) 第185章 乐意为王爷殉葬 其实常歌行倒不是很在意所谓的皇家声誉,作为一个合格的商人,早已经有了视名誉与面子为粪土的境界。 骁果军的战士,这些天与两位新入伙的同伴混的倒是越来越熟稔了,吃饭、睡觉完全没有了不适的感觉。 两幅骸骨被挂在两个木质的架子上,前面是一个骁果军不知从哪里找来的香炉,通过里面厚厚的灰烬可以看得出,骁果军对这两位新同伴还是很尊敬的。 骨架随着林间清风不断轻微摇动,骨骼与骨骼之间不断摩擦、碰撞,不时发出一阵阵磨牙的响声。若是在一个无月的夜晚,绝对是恐怖故事的最佳道具。 要是在这个时代建造一个鬼屋,绝对会令长安城那些富家子弟、贵家小姐惊叫不断,怪不得那些故事中的穿越客都能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满脑子不属于这个时代的记忆本身就是一座金矿。 “大家辛苦了!”常歌行向骁果军将士打着招呼道。 “王爷更辛苦!” 回答常歌行的是整整齐齐的五个字,外加一个优惠装的巨大感叹号。 李秀宁连续数日与晋王秉烛夜谈,直到半夜才疲惫离开的八卦消息已经传遍了隋营,就连喂马的马夫,甚至那些战马都略有耳闻。 与女将军大战至半夜能不辛苦嘛! 常歌行笑呵呵的看着憋着坏笑的骁果军道:“红粉骷髅,本王与秀宁长谈,将士们与骷髅为伴,都是一样的,都不容易! 要笑就笑,不要憋出内伤!” “哈!哈!哈。。。。。。” 骁果军中传来一阵压抑已久的笑容,惊得空中的鸟儿都是一颤,差点儿酿成空难。 常歌行找了一块青石坐下,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就这么看着那些笑得已经有些癫狂的众人。 过了半刻钟,笑声渐止。他们这才发现原来笑也是一件力气活儿,看着喘着粗气的骁果军,常歌行道:“既然大家已经笑完了,想必也已经将这些骨骼记清楚了!来人,挖个大坑,将两位前辈入土为安!” 骁果军听到要将这两位新队友入土,顿时提起了精神,毕竟整天和死人骨头打交道,怎么说也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只有伍长天脸色越发的铁青,这位王爷绝对不是一个吃亏的主儿,这些不知死活的家伙敢当面嘲笑他,而且晋王似乎还很享受,这诡异中透着丝丝阴凉。 “大点儿,再大点儿!” “深点儿,再深点儿!你们不想两位前辈在下面住的舒服点儿啊,小心他们上来找你们!” “对,就这样,往西边再扩一点儿!” 。。。。。。 在常歌行不断催促下,一个见方三丈的大坑出现了,两幅遗骨也被移到了坑内。就在军士们想要回填的时候,却被常歌行喝止了。 “两位前辈帮了你们这么大的忙,就这么草草安葬是不是有些太寒酸了,怎么要有些陪葬品才是!” 说道陪葬品,却是难住了骁果军。这些孤儿军皆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之辈,平日里吃的是军粮,军饷也早已经换了酒喝,简直就是古代版的月光族。 所以,他们是半点儿有价值的陪葬品也拿不出来的! 常歌行似乎早已经料到了这一点儿:“金银陪葬显得太俗了,本王通读古今,知道一种实惠的陪葬品,并且你们都能拿得出来!” “我们都能拿得出来?不会是兵刃吧!” “难道是铠甲!” “他们要是不嫌臭,我这双鞋送给他们了!” 。。。。。。 就在将士们讨论得正热烈的时候,常歌行慢吐吐的吐出两个字:“人殉!” 声音不是很大,语调有着些许轻快,却如西伯利亚寒流将骁果军兵士们冻结。 有的保持着张大嘴巴的状态,费尽全力才将嘴巴缓缓闭合,却换成了上下牙床不断打架。 有的脸上笑容正在绽放,还没盛放就已经凋零成残花,化成了一副沮丧脸。 人殉,自古便有,帝王将相身死后,仍要享受生前的侍奉,便有了侍从奴仆、妻妾丫鬟殉葬之说。 “晋王,您说的不会是真的吧!” “本王向来一言九鼎!” “我还很年轻,要是为晋王殉葬也是一番荣耀,可为这么两具枯骨殉葬算什么啊,说出去都觉得丢人!”一个年纪最小的骁果军兵士突然大哭起来。 为。。。。。。为本王殉葬,本王可以理解为你在咒本王早死吗? 常歌行面色不愉,十分的不愉。那阴沉的面色,使得脸色愈发的黑棋,甚至隐隐可见黑气缭绕,煞气升腾! “本王前些日子让你们记住人体的骨架,不知道你们完成的怎么样了。本王现在就开始考较你们,要是记错一块,你们就和他俩儿躺在一起,本王亲自给你们填土!” “你过来!”常歌行指着那个年纪最少的军士道:“脱衣!” 年轻兵士护住要害,他虽然年纪小,可在流浪的那段时间,他也听说过一些富家子弟的特殊癖好,俗称男女通吃! “殿。。。。。。殿下,小的说什么也不会做那种事儿的,您还是活埋了我吧!”说完,就紧闭着眼睛,一副慷慨赴死的表情。 常歌行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什么那种事儿啊,脱!” 伍长天看着有些抽泣的兵士,心中不惹道:“小不点儿向来害羞,平日里洗澡都不和大家在一起,殿下就不要为难他了! 要脱我脱!” 最后,伍长天很义气的道。 常歌行看着伍长天浑身的腱子肉,笑骂道:“你脱!你脱什么啊?向我们炫耀你的肌肉吗?本王要的是骨感,骨感你知道吗?” 说实话,常歌行心中对伍长天的八块腹肌还是很羡慕的!人家是八块分明,自己却是浑然一体! 伍长天虽然不能完全理解所谓骨感是什么意思,但也能猜到几分。 “猴子,你过来,脱衣服!” 一个身体瘦削,状若皮包骨的兵士穿戴着松垮垮的铠甲跑出了队列。倒不是铠甲尺寸大,而是猴子此人人如其名,当真瘦到了猢狲的程度。本来肃穆的铠甲,愣是让他穿出了滑稽的效果。 “老大,就在这里脱吗?我会害羞的!” (本章完) 第186章 自古脱坑难 伍长天铁着脸道:“你不是经常忘带脸吗?难道今天不凑巧带了?” 猴子看着伍长天不善的脸色,心中一颤。自己这个老大可是出了名的报仇不隔夜,今日仇怨今日毕。要是得罪了他,没有好果子吃是一定的了。 “老大,我记错了,今天也没带!” 一边谄媚的笑着,一边除去身上的衣服,只留下一件内裤,堪堪遮盖住要害。 小不点儿别过头去,满脸的厌恶, 常歌行满意的看着猴子身上的根根骨头,这哪里是人啊!分明就是一副披着人皮的骨头架子,完美的教学道具。 “考试开始!” 随着常歌行大声宣布,猴子光荣的成了人体解剖学的活体样板。考试很简单,常歌行问,兵士们答,答对了自然皆大欢喜,答错了自动入坑! 本来还算宽敞的大坑逐渐变得拥挤起来,对于记忆这些骨头,好些人是不屑一顾的,因为自隋朝以来从来没有一门功夫是需要背诵骨头来完成的。相对于整日的和烂骨头打交道,人们更相信铁骨、傲骨、仙风道骨。 最让常歌行惊奇的是小不点儿,这个瘦弱的小家伙别看个子小,可记忆力却是惊人。人体二百零六块骨头,形状不同、大小不一,可他记得清清楚楚,连一块都不曾差! “我知道,你们心中不服气。可你们也要知道,只凭蛮力杀人只是武夫,杀人是需要技巧的,你们是骁果军的一员,未来大隋最精锐的存在,你们要把杀人变成一门艺术。 相信本王,只要你们用心,杀人完全可以媲美琴棋书画,从冰冷的屠夫变成温文尔雅的君子。” 常歌行一番简短的话开启了一个时代血腥的帷幕,直到很久以后,杀人的艺术也未曾断绝。他们潜藏在暗处,生生不息。护佑着华夏一路前行,但凡与华夏为敌者都会忌惮。头顶上悬挂着的利刃随时都有可能落下,再多的护卫也无法保全他们的性命。 因为这是一群正真的艺术家,会让敌人以最艺术的方法死去。艺术无国界,再多的盾牌也阻挡不住艺术的气息。 “小不点儿过来!”常歌行向着那道瘦小的身子招手道:“你们谁要能打败他,谁就能脱坑!” 坑下之人在短暂的沉默之后,爆发出一阵大笑。小不点儿之所以叫小不点儿就是因为他身体瘦削,若不是伍长天平日里对他多加照顾,他可能已经变成了一把枯骨。 赢了小不点儿就能脱坑,简直与让大家直接上来并无区别。 常歌行瞧着兴高采烈的兵士们,心中也是痛快的很。上帝先让人死亡必先让人疯狂,这群志气高昂的兵士马上就会知道什么叫做期望越高失望越大。 常歌行要让他们深切的知道入坑容易,脱坑难,乃是自古不变之真理。 “你们先排队,排的越靠前,脱坑得越快哦!”常歌行用极其诱惑的口吻道。 坑中马上成了一锅沸腾的火油,夹带着花火与热量翻滚不已,随时都有炸锅的可能! “你们靠后,我牛大要排这个第一,他娘的,坑中又湿又闷真不是人呆的地方,早知道挖坑的时候就不那么使劲儿了!” “牛大,你也太目中无人了吧。你排第一,问过我老铁吗?” “怎么?老铁,你不服?非要和我比划比划不成!” “来啊,谁怕谁!” 。。。。。。 骁果军虽然是常歌行选出来作为精锐培养的兵士,但也无法消除强者为尊的规则。军营中,谁的拳头大谁就有话语权! 常歌行招来小不点儿,拍了拍他的肩膀,感觉他的肩骨比一般男儿要细小上一些,想来是长期营养不良造成的骨骼发育迟缓。 “你想不想揍那群耀武扬威的家伙?”常歌行盯着小不点儿的眼睛,蛊惑之意慎重,宛如一个要将雪白兔子引诱成豺狼的恶魔。 小不点儿瑟瑟的往后退了一步,揉了揉隐隐作痛的肩膀,眼中一番挣扎。然后抬起头,坚定的注视着常歌行的眼睛道:“想!” “好!纯爷们儿就应该这样!” 常歌行自一叠纸张中取出少半,这些纸上所记载的并非是什么锻炼之法,而是利用人体骨骼的攻击之法。两者相配合就是一门强大的武术,而且是完全由超前千年的科学知识凝结成的武术。 小不点儿虽然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但凭着对人体骨骼熟稔的认知,再配合攻击之法也能发挥出十之一二的威力。 “给你一柱香的时间去熟悉这些招式,你能行吗?” 小不点儿重重的点点头,接过常歌行手中的纸张不敢怠慢,连忙记忆起来。 一柱香的时间其实并不长,甚至可以说相当的短。之所以给小不点儿这么短的时间,其中不乏有常歌行的考较在里面。这个世界从来不乏人杰,常歌行虽然也算得上精英,却不敢小瞧天下英雄。 此刻坑中的队列也已经排好,老铁得意洋洋的排在最前面,牛大红肿着腮帮子屈居第二,看眼中的神情,显得颇为不忿。若不是自己托大,断然不会让老铁钻了空子。 常歌行均高临下将众人的表情收在眼底:“本王真的想把你们全部埋在里面,你们尽可放心,本王会命人经常浇水、施肥,绝对不会亏待你们的。 就算不能长出什么花花草草,也可以收获一副上好的骸骨,让下一批骁果军好好研究,到时候人手一副,本王就不相信他们记不住!” 在坑内的众人齐齐打了一个寒战,想着死后还要被人一根一根的摸骨头,军士恶寒不已。 香火燃烧得很旺,刚刚焚成香灰便被封吹散,随意的飘洒在土地上。蝇头大小的燃点在清风不断的吹拂下变成一粒火红,内里闪烁着炙白的颜色。 香火要比在室内要燃烧的快的多,相对而言给小不点儿的时间也更短了些。 李秀宁不知何时站在了坑边,皱着眉头看着坑内的众人。 “呵!呵!秀宁来了啊,等会儿本王就让你看看这些日子所书锻炼之法的威力。” (本章完) 第187章 比试 李秀宁身披白甲,一手按在剑柄上。白色甲胄在阳光的照射下并没有明晃晃耀眼的感觉,反而有一种沉稳大气、精光内敛的感觉。想来是表面经过了类似磨砂处理的缘故。 李秀宁瞥了一眼穿着随意的常歌行,道:“将帅是军中的魂,要以身作则才是。像王爷这般散漫,怎么能带出精锐之师。” 常歌行夸张的鞠了一躬,正正经经的九十度,认认真真拱手道:“秀宁将军的教诲本王受教了!” 态度虽然端正无比,可四处乱瞄的眼神却出卖了他! 小不点儿将那一叠纸交给常歌行,瑟瑟的往后退了几步,让常歌行本来抬起的手臂一空。那几句配合着拍肩膀的鼓励之言,也是一滞! “将纸上的招式记住了几分!” 按照常歌行的想法,一柱香的时间记忆数万字,能够记住六七成就可以称为天才。 “十分!”小不点儿的声音有些怯怯的感觉,语气却十分的笃定。 “记住多少?”常歌行掏着耳朵下意识的再次问道,过目不忘的天才难道自己随手一捞便碰到一个? “十分!”小不点儿这次的声音比之刚才大了几分。 “好!”常歌行拍着手道。 在坑中的骁果军将士们却是十分的不屑,就算是全部记住又能说明什么呢,再厉害也不过是一叠纸罢了。打仗也好,比武也罢靠的是一把子力气,而不是那些柔柔弱弱的文字。 “比武之前,本王宣布一下比试的规矩:一、小不点儿单挑你们一群!” 常歌行话音一落,引得众人一阵唏嘘。让小不点儿这副小身板去和那些五大三粗的汉子比试本就不是一个数量级的,如今更是一个单调一群,这和送死有何区别! “第二,本次比试实行回合制,简单来说就是一人发招另一人不得反抗或是抵挡!” “第三,本次比试不得使用利刃,只能用这个!” 说着,常歌行不知从哪里拿来了一根手臂粗细的树枝,树皮上还显出青绿色,显然是刚刚的杰作。 “小不点儿以一人之力轮流战你们众人,让小不点儿先出手,你们没有意见吧!” “哈!哈!就那小不点儿那点儿力气,别说一下,就算被他打上十下八下我老铁都不皱一下眉头的!” “我老牛也是!” 小不点儿接过常歌行手中的树枝,树枝在他手中显得实在是粗了些,握在手中手指尚不能完全合拢。 “小不点儿,尽管打。老铁我要是皱一下眉头,我和你姓!” 小不点儿双手举着棒子,在老铁身上比比划划,似乎在找寻一个恰当的位置。 “小不点儿,快点儿!别娘们唧唧的!” 就在老铁伸出手指挑衅的指着小不点儿的时候,小不点儿终于动了,木棒狠狠砸在了老铁肩胛骨上。老铁本来抬起的胳膊瞬间无力的垂了下去,像是风吹杨柳般摇曳不止。 一击之下,竟然让老铁脱臼了! “你。。。。。。”老铁也是一条硬汉,虽然胳膊被硬生生的打到脱臼,却憋着猪肝色的脸色没有立即喊出声。只是摇晃的胳膊不断触动着他的神经,大滴的汗水滴落在脚下的土地上,很快被土壤吸收。 “啊!”老铁终是发出一声痛吼,一手扶着胳膊,单膝跪在地上,战斗力全无。若是在战场上,只剩下了任人屠戮的份儿! “下一个!”常歌行虽然表面平静,但内心却是波澜起伏。小不点儿一击之下废了老铁的胳膊,典型的以弱胜强,可以肯定小常的这套锻炼之法不是寻常之法。 牛大啐了一口吐沫,从坑中爬出来。幸灾乐祸的看着一眼被抬走的老铁:“长得和熊包似的,没想到软的像一团白面!” 他站在小不点儿面前,锤了锤了胸膛,发出状若铜鼓的声响,可见肌肉已经坚实到了一定程度。 “来吧!你先出手!这也是你唯一一次出手的机会!” 小不点儿看着浑身鼓胀着肌肉的牛大,抡起棍棒砸向脖颈,就在要砸实的时候,棍棒轨迹忽变,袭向牛大膝盖骨侧面。 “哎呦!” 牛大铁塔般的身子浑然倒塌,抱着膝盖在地上痛苦不已。 “好你个小不点儿,竟然学会了声东击西,待俺伤好了,定找你了断!” “你应该庆幸,要是那一棍砸在了脖颈,你现在恐怕已经下半身瘫痪了,哪里还能闹得这么欢实!” 牛大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抬了下去,直到很远,宰牛般的哀嚎声依旧伴着清风飘荡不已,从林间树梢飘进深坑,使骁果军一众人的心一直往下沉,一直沉到幽泉。 “下一个!”常歌行的声音响起,响在坑中之人耳侧,犹如地狱的呼唤。 排在第三的是瘦猴,身为极品道具的他,奈何对自己身上的骨骼压根说不出个一二三四五,只能入坑。 瘦猴转回头,对排在他身后之人道:“兄弟,哥哥我承认你功夫确实比我强,要不你先?” 那人捂着红肿的眼眶,肺腑不已。瘦猴虽然力气有限,但好在人如其名,身体灵活的很,上来就是扣眼睛、偷桃子、踩脚趾等阴损的招式。要不是自己当得及时,恐怕肿的就不是眼眶这么简单了。现在想换,没门! “猴哥身手了得,小弟佩服,可不敢略人之美!” 一番话说出来字正腔圆,有理有据,人打着小算盘的瘦猴无言以对,只能硬着头皮爬出深坑。 “不点儿兄弟,你我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下手轻点儿!” 小不点儿一边瞧着瘦猴暴露在外面的关节,一边点头。也不知是答应了他的要求,还是拿定主意敲哪一根。 这副皮包骨的身材,不禁是完美的教学道具,更是绝佳的把子,根本不用隔着肌肉或是脂肪判断骨关节所在。 小不点儿举起棍棒,与牛大的待遇一样,膝盖骨。身体两百多块骨头,有许多致命所在。 比如胸骨,虽然断上一两根肋骨伤不了性命,但若肋骨不巧刺破了内脏,那就是致命伤。 (本章完) 第188章 典杀 军中比试,小不点儿还是有分寸的,只是脱臼,让人丧失武力罢了,却没有重伤或是要人性命的念头。 棍棒裹挟着风啸,就在要打到膝关节的时候,瘦猴抱着膝盖就是一阵惨叫:“疼啊,疼死我了,快,把我要下去,我受伤了啊!” 小不点儿愣愣的看着手中的棍棒,从传过来的感觉看,似乎并没有打着他才对。 常歌行看着在地上连滚带爬的瘦猴,佩服不已。人才啊,完美的假摔,不去踢足球简直就是球坛的莫大损失。 以仰视视角看着这一幕的坑中之人,当然不明白其中细节。只看到小不点儿手起棍落,瘦猴悲惨不已。 这三位可都是骁果军中有名的凶人,连他们都落得如此下场,自己等人上去,不是给人白白送菜嘛! 常歌行明白,杀鸡儆猴的效果已经达到,下面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了,要是这些人都被弄成了伤残,军队训练的效率会大打折扣。 “怎么样,都知道厉害了吧!按照本王的吩咐去做,你们的成就不会比那些高来高去、低来低走的侠客差!” 众人不觉眼前一亮,持剑走江湖、路见铲不平的快意恩仇的生活,在这个时代还是颇有些偶像的意味的。毕竟,真正的侠士少之又少,都是些名门之后,高人所授。 “殿下,我们知错了!” “您就给我们一次机会吧!” “我们保证,一根骨头都不会记错!” 。。。。。。 “你们态度是好的,但规矩就是规矩,看在你们诚意悔改的份上,就埋一半吧!” 于是,在骁果军驻地前面的空地上,出现了数排长起来的“活人”,在微风吹拂下,腰肢轻扭,手臂招展。时不时还会发出一阵阵特殊的喊上。 任谁被埋到胸口,声线也会起些变化。 “长天,叫人给他们浇点儿水,不要渴着了。” 伍长天万年不变的表情有些抽动,浇水,王爷真的把他们当树栽了啊!过一会儿是不是还要施点儿肥,而且是纯绿色、有机的那种。 常歌行看着抓紧木棒有些紧张兮兮的小不点儿,道:“你惨了,看到那些树人了没?都是因为你才这样的!本王可不敢保证他们会不会做出一些打击报复的事儿来。” 小不点儿手中一松,木棒掉在地上,双膝跪倒以头触地道:“还请晋王殿下指条明路!” 下不点儿此话说得很有道理,不是求常歌行救命,而是让他指条明路,似乎已经笃定常歌行有着后招。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看着被埋在地下半截身子的骁果军兵士,道:“你觉得那些人可怜吗?” 小不点儿抬起头,额头上一片湿漉漉的泥土,配上小小的脸蛋,常歌行竟然生出了几分怜惜,这些都是可怜人,可生逢乱世谁不可怜呢? 帝王,高高在上,可这近百年来换了多少皇帝,有多少国号彻底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有多少显赫的家族破灭,祖宗宗祠无人祭拜; 高官,享受着国家俸禄,统御一方百姓,一朝天子一朝臣,近百年又有多少朝官身首异处; 将军,统帅千军万马,醉卧鲜血,视人命为草芥,又有几人逃得了马革裹尸的下场; 最苦的还是百姓,战争从来苦的是是百姓,兴的是帝王家。 小不点儿摇摇头:“他们是战士,没有自保的本事只会死得更惨,这样平静的死去或许是一种福分,当然,殿下真的想杀他们的话!” 常歌行惊异于小不点儿会说出这样的话,更惊异于他能说出这样的话。单凭此言,常歌行就可以断定下不点儿巨绝对不简单。 而小不点儿正是为了让常歌行看到自己的不同,因为只有鹤立鸡群才有成为凤凰的可能。就如常歌行所言,自己今天的表现已经把骁果军中一些人得罪死了。就算伍长天庇护自己,恐怕也难以周全,所以他要靠他自己。 “小不点儿!本王想知道你的真实姓名!” “殿下叫我小不点儿就好,大家都这样称呼我!” “你总不想让大家叫你小不点儿将军吧!这样很影响我军军威的!” 小不点儿倔强的抬着头,眼中闪烁着晶莹:“殿下可以叫我典杀,杀人的杀!” “典杀,好名字!典杀听命,今后你便是骁果军教头,专门教授锻骨、击骨之法!” 典杀单膝跪倒在地,沉声道:“遵命!” “众将听命!”常歌行高声道:“从今天起典杀便是你们的教头,专门教授锻骨、击骨之法。 至于你们这些人树,本王念在典杀教头为你们求情的分上,饶过你们这一次,若是再犯!哼!本王绝对不栽树,直接下种子!” 骁果军听的清楚,内心却是糊涂的紧。典杀,是个什么鬼?骁果军中似乎并无此人! 小不点儿上前一步:“我就是典杀,记住我的名字,若是叫错,直接下种子!” 骁果军已经有不少人冷汗淋淋,这个小不点儿人长得瘦弱,自然有些欺软怕硬的主儿拿他树威风。如今人家不仅改了名,还成了教头,有些人自然怕了! 那些人树被大家齐心协力如同拔萝卜般拔了出来,带着泥沾着土,好不新鲜。那些人脱离泥土的第一件事儿不是大口的呼吸空气,而是拜倒在常歌行面前,连连称谢。 “你们不必谢本王,这都是典教头替你们求的请,要谢就谢典杀吧!依本王的意思,再把你们种上三五天再说!” “谢典教头!” 典杀点点头:“你们也不必谢我,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若再犯,就自己挖坑种自己吧!” 骁果军事情已毕,常歌行也不久留。他始终认为,需要人搀扶的孩子,将来是跑不快的。 骁果军也是如此,常歌行为他们提供资源。至于规则,他并不想过多的干预,就像他任命典杀为教头,顺便帮他树立了威信。至于之后的事情就要靠典杀自己了,成了他是教头,不成他仍是那个小不点儿! (本章完) 第189章 有妻如此 “你真的以为自己是火眼金睛?如此重要的事情就交给一个不起眼的小不点儿,就不怕所托非人,坏了你的大事!”李秀宁便走便道,话语中有着不解有着期许。 不解的是常歌行此举到底是何意,期许的是常歌行能给自己一个有些深度的答案。 这个晋王殿下时而干净的像是一张白纸,完全没有生于帝王家的那种冷血与无情。 有时混蛋的如同一滩化不开的浓墨,风清水秀的一副好画,经他一搅合也变成穷山恶水,再无法和风雅挂钩! “本王就是一介闲散王爷,能有什么大事。再说,本王始终觉得没有什么人是不起眼的,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罢了。就像你老爹李渊,偏偏把这么一个标志的大美人儿放在军营,要是早早找上一门好婚事嫁了,或是大门阀或是皇亲贵胄,都是你们李家的一大助力,比你在军营的作用大的多!” “你!”李秀宁一阵气节,这个晋王最能混搅蛮缠,明明说的是他,转头来自己倒成了主角。什么自己嫁人比在军营中作用大的多,分明就是赤、裸、裸的挑衅。 “晋王可不要忘了,建康城遇刺之事,树欲静而风不止,你不想成大事不要紧,关键是有些人不这样认为。你闲散,他们认为你在韬光养晦;你贪花好色,私下娶南梁公主为妻,有些人却认为你欲借南梁民心,行不轨之事。。。。。。” 李秀宁还想继续说下去,却被常歌行打断:“本王好色成性,与李渊之女在大帐内营营苟苟,有些人却认为本王欲勾连李阀,成就自己的霸业!” 军中所传自己与晋王的风流事,李秀宁这些天当然也有耳闻,只是未向心里去,如此被常歌行挑明,女儿家的颜面哪里受得了。抛下常歌行,掩面向着自己营帐奔去。 常歌行看着李秀宁的背影,摸摸鼻子,自己这个玩笑似乎开大了。李秀宁虽然是少有的女中豪杰,可表面再坚强,始终是一个女子,名节比天大! “秀宁,大不了本王吃点儿亏,本王娶你!” 李秀宁急去的身形稍稍停滞,只是一瞬便又急行而去,似乎更加快捷了些,让常歌行怀疑是不是用上了些许轻身功夫。 说道建康城的那场遇刺,常歌行不禁想起邂逅的朱贵儿,也不知道那位如同静莲般的女子如今如何了,是否还在小楼前的庭院打理那些矮竹,那支被折伤的的竹子是否已经长好。 。。。。。。 。。。。。。 长江岸边,氤氲的江水升腾成整江的雾气。随着江风起起沉沉,被卷成各种形状。或如传说中的蓬莱仙岛,或如上古异兽嘶吼,或如战场上双方大军厮杀,最终同归于尽,变成一片模糊的烟雾。 晨起的太阳,阳光不是很刺眼,有着江南女子般的温柔和耐心,阳光经过重重烟云折射,有数道迷你彩虹出现。搭在雾气所化的崇山峻岭间,宛若仙境降临凡尘。 常歌行已经从石子冈回到巨城有三天了,这三天来一直未见萧美娘的踪影。一开始常歌行故意将自己回来的消息放出去,想要来个帐中候佳人。不知是萧美娘消息闭塞,还是有意为之,萧美娘这三天一直住在船厂,别说常歌行的中军大帐,就连自己的营帐都不曾回过。 奈何相思心切,常歌行终于耐不住性子,亲自来到船厂。 萧美娘在雾气朦胧中独立,一身火红的衣服随着江风微微鼓荡,如同燃着的一团花火。使得江中雾气都要退避三舍。 她注视着正在忙碌的船工,常歌行临行之前留给了她一些船舶样图,起初她未曾在意,可仔细研读后越发的惊疑。图纸上所绘战船在这个时代根本未曾有过,不同于五牙、金翅、平乘舟、蚱蜢船这样能叫上名号的战船,这种战船体型之大、构思之巧妙、战斗力之强悍都是前所未见的。 常歌行悄悄走上几步,自萧美娘身后环抱住腰肢,将佳人轻轻带入怀中。 “美娘辛苦了!” 萧美娘轻轻依靠在常歌行怀里,挑着眼睛抛了一个千娇百媚的媚眼:“比不过晋王殿下辛苦,携美临江镇一游,一路上舟车劳顿,不知殿下可还养好了精神!” 常歌行尴尬一笑,萧美娘对自己避而不见可不是什么消息闭塞,而是消息实在是太灵通了。 自己与李秀宁前往临江镇可是秘密行动,就连参加试炼的骁果军都不知道,只是临行前交代了高熲,若有什么意外发生,可出兵接应。 听萧美娘的意思,好像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在她的耳目之下似的。看来石子冈中的圣母教徒只是一部分,甚至只是冰山一角。这些由忠于前梁的百姓组成的教会肯定有大批人就藏在老百姓中,他们可能是赶着牛车的路人,可能是在田地里插秧的农夫,可能是在茶馆喝茶的商人,甚至是官府中的小吏。 “美娘果真耳聪目明,下次夫君我与美同行一定和夫人报备!” 萧美娘捋了捋耳际的发丝,有几滴露水在上面晶莹。 “谁愿意管你的闲事儿,你愿意和谁同行就和谁同行,我可懒得管!” “美娘可是我的贤内助,必须得管,不然夫君在外面吃了亏,被人骗了色怎么办!” 萧美娘抓起常歌行的手,放进嘴里“狠狠”咬了一口,虽然没有真的用力,还是留下了一排可爱的牙印。 “我可告诉你,李秀宁美则美矣,她可是李渊之女,李渊可是关陇势力的代表。夫君若要娶她,恐怕会引得当今皇帝的猜疑。你重用于她,将筑城之事交于她,恐怕于她于你都不是什么美事! 不过,建康城的那位朱贵儿,背景倒是清白,为人也颇有风骨,夫君迎她入门倒是一桩好姻缘!” 常歌行惊叹于萧美娘的“大度”,朱贵儿是位俏佳人,可娶;李秀宁虽嫣然却有毒,不建议娶。娶与不娶,不在萧美娘自己的感受,而是对常歌行的利与弊,让常歌行一阵感动。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本章完) 第190章 千年王八万年龟 常歌行指着正在建造的战舰,意气风发的道:“怎么样,本王还是颇有设计天赋的吧!” 此战舰还未完成,从已经成型的部分可以见到端倪。如果说可以装载八百名士兵的五牙战船是这个时代巨无霸的存在,那么这个可以一次性装载三千人马的战船完全就是这个时代航空母舰的存在。 若是该战舰建造完成,上面还可放置近百具投掷机具,打一场小型战役有着压倒性的优势,即便面临数万人马,战舰进可攻退可守,完全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面对诸如金翅、蚱蜢这般的冲锋舟,巨舰完全可以直接碾压。 萧美娘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将半个身子依偎进常歌行的怀里。她,就像一团燃烧的烈火,从来不掩饰心中的爱意,也不隐藏心中的憎恶。 既然已经决定此生委身与他,何必故意做作,女儿家的羞态从来不适于她! “若我大梁当初有此舰三艘,可保国不灭!” 这已经是很高的评价了,三艘巨舰可护国。有三艘巨舰,就意味着有万余人的机动部队,这些部队战则斩敌,退则回归战舰,江风吹过已是百里,让敌人无迹可寻,疲于奔命! 狂且,若拆除战舰上的一些设施,载人量还可增倍。 常歌行看着忙碌的工匠,道:“若是大梁建造这么三艘巨舰,恐怕国库早已耗尽,只会消亡的更快罢了!” 此言常歌行倒不是危言耸听,只此一艘,就耗尽了贩卖白酒所得的全部钱财。不要小瞧了白酒所得之利,这可是真正的暴利,短短时间高度白酒在江南大地风靡,普通人家也会用家中余粮换来一坛尝尝鲜,那些贵族更是以宴饮白酒为荣,席中无白酒,都不好意思说请客。 常歌行以白酒作饵,短短月余,便榨取了江南大地十之一二的财富,可见建造如此一艘巨舰花费之大。 说大梁会因建造三艘巨舰而直接亡国也并非夸张。 “殿下说话倒也实在,小女子可是正正经经的女儿家,你说话就不能委婉些,勾起人家的伤心事可怎么办!” 常歌行托起萧美娘的下巴,狠狠在朱唇上吻了一口:“女儿家确实是女儿家,正不正经就不知道了!” 萧美娘一阵羞恼,常歌行则有滋有味的品味着红唇上的味道,香香甜甜,比珍馐美味还令人回味无穷。 “以此舰为首,殿下可横断南北,有此宝舰镇守长江,长江宛若天堑,无人可渡!” “本王只是造着玩玩儿,乘此舰巡游长江,是不是很气派!” “你呀!心里明明有所思,为何总是左右而言他呢!” 常歌行看着轻薄了些的江雾,道:“我老家有言,说出来的话就不灵了!所以,有些话不必明言,我知、美娘知便好!” 透过江雾,常歌行仿佛看到了遥远的地方与遥远的未来。 “美娘可知自长江口而出就可入海,通过波澜壮阔的海洋,就可到达其他的大陆,那些地方有些荒无人烟,有些同样生存着如我们的存在。他们有的有着与我们同样的肤色,有的却是黑色与白色,外面的世界同样壮阔!” 萧美娘神色有些恍惚,常歌行所言毕竟有些太过匪夷所思。百余年来无数人杰所争夺的难道只是这个天地的一隅不成,那些称孤道寡的帝王,所说的四海升平岂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殿下,想要到其他地方去看看?” “本王正有此打算,真的想看看前世那些所谓的发达国家是不是还在穿着树叶摘野果!” 萧美娘自然不明白所谓发达国家是何意,但也习惯了常歌行的胡言乱语,并未当回事。 “到时候殿下可愿带上奴家!” “那是必须的,没有我的亲亲美娘,一路上岂不是很无聊!” “奴家只听说过秦皇求仙,没想到我的夫君也要驾船出海,莫不是也要寻找长生之法?” “长生?”常歌行有些自嘲的笑了笑:“帝王都希望自己千秋不朽,最次也要万代传承。观百年间,王朝更迭犹如家常变法,哪个真能千秋万代。万岁如何、千岁又如何?不都化了骨,成了灰!真正千年万年的恐怕只有这江中的巨鳖吧!” “咯!咯!夫君此话可是将自己都骂了呢。若是被你那个万岁的父皇听到更是大不敬的罪过。” 至于罪过,从来不在常歌行考虑之列。所谓无欲则刚,他从来没有考虑过从杨坚手中接过这份家业,讨好或是惧怕也就无从谈起。 “所以啊,王图霸业,疆域千万里还不如一个美娘实在!” “若是有人想要强抢美娘,夫君当如何自处?” 常歌行眼神变得凌厉起来,他可以不争,但被人也不能从他手里夺,这是他的原则,也是他的底线。 “宝舰所指,涂炭生灵!骁果所至,骨裂筋断!”常歌行狠狠说出几个字,使得萧美娘长长舒了一口气。 厚重的历史书上从来不乏迂腐之辈,害人害己的例子。显然,常歌行并不是,被人咬一口,他不一定会咬回去,但打断牙齿是一定的了。 当然,被萧美娘这般的俏佳人咬例外! “此次伐陈,夫君可会用此宝船?” “杀鸡焉用牛刀,灭陈叔宝还用不着如此!” “夫君可知宝船之事传入长安会引起怎么样的风波?” “相信美娘已经处理好了!” “你倒是省心!”萧美娘没好气的道。 确实,萧美娘已经处理好了。宝船所在极为隐蔽,只有这个特殊的地理位置可以一窥全貌,换做其他位置,就算万一有人混进来也看不出一二。 一是,建造顺序上的考量,未进行整体装配,若不是提前看过图纸,对宝舰有了一个整体的认识,根本无法识别,多得只是一些大点儿的零部件罢了。 二是,五牙战船、平乘舟、蚱蜢舟的掩饰。这些大大小小的战船一齐建造,场面更是混乱无比。 不管是宝船还是骁果军都是常歌行的后手,只有有足够的资本,才能在这个乱世生存下去,不然别说对于千年万载的奢望,就算想要死的舒服些都难。 (本章完) 第191章 夫纲 “王爷,王爷,我终于见到你了!” 常歌行正揽着佳人享受着此时无言胜有言的无上情趣,却被一声破锣嗓子坏了意境。天朗星稀,牛郎织女遥遥相对,共盼星河。不巧不知从哪块儿地皮飘来一片乌云,搅浑了星河,阻断的含情脉脉。 常歌行有些恼怒的看着不远处被士兵拦住的李元霸,道:“美娘,放这斯进来,本王要教教他灯泡为什么这么亮!” 萧美娘瞥了一眼还欲挣扎的李元霸,隔空对视下,李元霸突然安静下来,哆嗦着反而向后退了两步。可怜巴巴求救似的看着常歌行,一双虎目隐隐泛着点点泪光,竟然有几分可怜兮兮。 看样子,这些时日,李元霸没少在萧美娘手下吃亏,而且能把记吃不记打的李元霸训练到这种程度,肯定有一番血的记忆。 “奴家已经下令,凡是姓李的,都不能靠近船厂千步。当然,若是夫君真的能把李秀宁娶到手,所谓出嫁从夫,李秀宁从李姓变成杨氏,自然就可以来了!咯!咯!到时候就看夫君的本事了。 奴家真的想看看整天冷冰冰的李秀宁上了夫君的床是怎么样的一种风情!” 常歌行揽了揽怀中佳人,亲亲美娘不会有什么恶趣味吧。 “美娘就不吃醋?” 萧美娘风情万种的一笑:“吃醋?若是整天吃醋,美娘担心到时候浑身酸味,反倒惹夫君不喜。想当年大梁还在时,父皇后宫佳丽无数,母妃就曾说过,指间沙越是攥的紧,流逝的越快。你不在意了,他反倒往你怀里钻,这就是男人!夫君,你说是不是?” 常歌行干干一笑:“岳母大人说的是,呵!呵!” 常歌行携着萧美娘走到李元霸身边,李元霸张开双臂就要给常歌行一个熊抱,可看到萧美娘后,马上瑟瑟的无力垂下双臂。 常歌行真想知道,萧美娘到底出了什么奇招,把这块滚刀肉炖的外焦里嫩。 李元霸鼓着腮帮子,鼓起莫大的勇气道:“殿下,就是这个臭娘们,害得我好惨,您一定要给我报仇啊!” 常歌行腰间传来一阵刺痛,皮肉正做着缓慢的旋转动作。萧美娘则有些惨兮兮的盯着常歌行:“王爷,奴家错了,奴家不应该那样对待你的好兄弟,你就好好惩罚奴家吧!” 李元霸看着萧美娘神奇的服软了,心中感叹不愧是无所不能的王爷,天骄血脉。这个泼辣的女人这么轻松的搞定了! 常歌行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笑容中掺杂着三分痛楚,让人看了十分的奇怪。 “夫君,你说嘛,你要怎么惩罚奴家!说嘛!奴家都等不及了呢!” 萧美娘在常歌行耳边吹着热气,腻腻的道。若不是腰间皮肉疼得厉害,十足的温柔乡! 常歌行真的很想说,乖乖的洗白白,到床上等夫君归来,可李元霸这个大功率的电灯泡实在恼人。 李元霸扬眉吐气般的看着萧美娘,瞧瞧,我大哥回来了,给我做主的人回来了,怕了吧! 常歌行吸了几口凉气,缓和好呼吸节奏,只有这样才能说出一段完整的话来:“元霸,有道是好男不和女斗,男子汉何必和一介小女子过意不去,岂不是显得小肚鸡肠了。不如,此事就此过去!” 李元霸摇晃着大脑袋,哭丧着脸道:“殿下,您是不知道啊,这个可恶的女人趁您不在是怎么对待我这个忠心的下属的。就因为我打了两个士兵,想要到船厂看热闹。她。。。。。。她竟然把我挂在船上当了三天军旗,而且还到处巡行。若不是盼着殿下回归能为在下一雪前耻,我。。。。。。我早就不活了!” 李元霸的寻死之言,常歌行自然不会相信,这个莽汉虽然粗鲁了些,可一直惜命的紧。不过,将这个大老黑挂在五牙战船上当军旗是不是有损我军军威呢,毕竟李元霸这副扮相实在是称不上美男子。 “美娘,你也太过分了!” 常歌行“横眉冷目”的看着萧美娘,萧美娘则垂着臻首一副受了气的小媳妇模样,只是一只俏手一直未离常歌行腰间。外人看来似乎是,常歌行颇为嫌弃,萧美娘死抓着不放手般! 可事实是,常歌行却是很嫌弃,因为很疼,腰间这块皮肉如今肯定已经黑中透红,红中透黑,宛若熟透了的葡萄。萧美娘却没有死抓着不放手,而是死掐着不松手! “回营帐中,自领惩罚,等本王回去!”常歌行夫纲大振的道。 李元霸心中一阵舒爽,欺负小爷,王爷替我报仇了吧!皇家惩罚妇人的刑法他还是听说过的一些的,都是些令人生不如死的手段。 “王爷,差不多就行,要是弄伤了,弄残了,王爷岂不是少了一个伺候的人!”李元霸心中不忍补充道。 说起来被挂起当军旗这件事儿,到底还是自己鲁莽在先。 常歌行心中哀嚎:你要担心的是本王好不!弄伤、弄残?本王才舍不得呢! “元霸这些日子受苦了,那女人本王定不轻饶,最轻也要她明天下不了床!” 李元霸当然不知道常歌行话语中的猥琐之意,大为感动之下,一下抱住常歌行,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道:“还是殿下关心我,那老匹夫见我当了军旗,不仅不替我报仇,反而向那个女人道歉,真是气死我了!有机会,我一定要让那老匹夫尝尝当军旗的滋味!” 所谓老匹夫,指的当然是李渊。作为关陇势力的首脑,李渊的手腕气度岂是是寻常人比得了的。 不管李元霸死活,转而向萧美娘致歉,实在是一举多得。 即表明了李元霸的行动与自己无关的立场,进而说明他自己并无窥探秘密之心; 二是卖了一个人情给常歌行。萧美娘与常歌行的关系虽然不至于尽人皆知,但如李渊之流的权利核心人物却是知之甚详。 三是证明自己是一个遵纪守法、大义灭亲之辈,亲子尚且可以不顾,更论其他!典型的向自己脸上贴金! (本章完) 第192章 请酒 晨曦渐盛,江雾终于慢慢沉寂。两个熊抱在一起的大男人隔得老远也能看得清清楚楚。萧美娘一袭红裙看着常歌行与李元霸紧紧抱在一起,貌似比和自己还要用力,心中有些吃味,同时一阵恶寒! 长安贵族中不乏有口味重者,但常歌行的口味实在是有毒的那种。李元霸这块又臭又硬的石头可不是谁都能消化得了的。 “元霸,好啦!有本王给你做主呢,今晚本王先收拾了那恶女人,等有机会在收拾你那位老爹。” 李元霸点点头,久别重逢的情绪终于缓和了些。 “殿下,几位将军得知殿下归来,已经在大帐内久候多时!” 常歌行笑了笑,说起来有很长时间没见这群大隋的将军了。不知韩擒虎所做袭扰效果如何,杨素水军又起到了什么样的战果,李渊与贺若弼在军营中是否还算安分。 “走!去会会这群将军!” 沙场点兵自然少不了烈酒,风靡江南的高度白酒最佳不过。常歌行自石子冈而来自然带了不少美酒,让钱千万一阵肉疼。 常歌行拎着两坛子就跨步而进,迎面而来的是一阵肃穆。杨素、韩擒虎、李渊、贺若弼正襟危坐,像是佛教中的四大金刚,面色凝重。 见常歌行进来兀自低眉顺眼,不知寻思着什么,恍若未见。 常歌行心中冷笑,这是要和自己冷战的节奏啊。论阴谋诡计,谁怕谁!论耐性,谁怕谁!论持久战,谁怕谁! “元霸,你怎么不告诉本王,四位将军正在休息。罢了,既然来了,本王就等等,待四位将军神思回转咱们再议正事!” 常歌行毫不客气的坐在帅位,拍开封泥,倒满一杯,仰脖饮尽,还嫌不过瘾:“元霸,男儿饮酒怎么能用杯子,实在不过瘾,上大碗!” 李元霸眼巴巴的看了一眼酒坛,不多时便搬来了一摞海碗。 常歌行将海碗一字摆开,举起酒坛便是一阵猛倒。清冽的白酒滴洒在桌案上,迅速挥发,使得整座大帐都荡漾着一股酒气。 “元霸,本王觉得四位将军一时半会儿也回不了神,你我先饮过!” 李元霸对白酒早已经垂涎,得到常歌行的应允,抓起一个海碗,“咕咚咚”几口便灌下了肚,然后意犹未尽的看着酒坛! 常歌行笑骂道:“大老爷们婆婆妈妈的作甚,想喝自己倒!还要本王伺候你不成!” 李元霸一张黑脸乐成了花,抱过一坛倒上一海碗,然后紧紧搂在怀里:“殿下您是不知道,此种白酒可是贵族们的新进宠儿,只在江南能买得到,而且是那种有钱也难以买得到的珍品!殿下不愧是殿下,竟然能搞到如此美酒!” 常歌行心中暗笑,有钱也难以买得到?看来钱千万虽然胖的可以,但脑子却还是真的脑子,不全是脂肪,将自己的饥饿营销策略倒也发挥出了几成火候。 贺若弼有些恼怒的看了一眼李渊,都是这个老匹夫的主意,非要说什么和晋王摊牌,现在好了,本来可以一起喝酒的,现在只有眼巴巴的看着的份了。 韩擒虎狠狠咽了一口吐沫,晃了晃斗大的脑袋,撇着嘴瞪着李渊。这个老家伙,自己的女儿和晋王殿下打得火热,没准儿将来还是晋王的老丈人。秀宁那丫头吹吹枕边风,殿下自然不能把他怎么样,可我可就惨了。 韩擒虎在心里一边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一边赞叹自己的英明神武,竟然把如此复杂的问题想明白了。当然,他绝对不会承认这些都是他想要喝酒给自己找的正义的借口罢了。 “殿下,在下已经醒转了!”韩擒虎站起身,厚着一张脸道。 “哦!看来还是韩将军悟性高,你看那三位还在参悟呢,只怕已经身在局中,脱身不易了。 不知韩将军刚才所梦者何?” 韩擒虎转动着铜铃大小的眼珠子,却是转成了一只酒坛的形状。 “刚才周老说外面有美酒,让我喝上几坛美酒再与他相会!殿下,你是知道的,末将一直是尊老爱幼的,所以就勉强醒来了!” 李元霸一听韩擒虎这个不要脸的家伙张口就要喝上几坛,顿时将自己怀里的酒坛紧了紧。帐中只有两坛,若是他喝上几坛,自己的这坛岂不是不保了! 常歌行也不揭穿,韩擒虎实则是粗中细,不然仅凭着孔武之力,说什么也不可能混到将军。有些时候看似是荒唐之言,却是恰到好处。就如今日之局,很明显晋王殿下并不想退让,一副死磕到底的样子。 如此耗下去,吃亏的肯定不是皇亲贵胄。别忘了,整个大隋倒是他们家的产业,大臣、将军之流充其量只是打工仔罢了。 以梦中之酒破局,也不失为一种方法。 “正好本王也想请韩将军品鉴一番此酒,请!” 韩擒虎走到案前,端起一海碗白酒,一气喝下,吧嗒了几下嘴。然后喝下第二碗;又吧嗒了几下嘴,然后喝下第三碗;又吧嗒了几下嘴,然后喝下第四碗。。。。。。 如此,待到将桌案上的七碗白酒全部喝完,韩擒虎才意犹未尽的擦了擦嘴角的酒水,打了个酒嗝道:“好酒!殿下,末将就先告辞了,续与周老未尽之言!” 说着,摇晃着壮硕的身子,走出大帐,脚步间虚浮不已。 常歌行暗中不禁竖起大拇指,七碗白酒,可足足有两斤。这可不是这个时代的原产物米酒,而是经过蒸酿的高度白酒。两斤的量,即便放在前世也算得上海量。狂且,韩擒虎虽然有醉态,却无醉意。真的对饮,不知还能喝下多少。 杨素、贺若弼看着潇洒而去的韩擒虎,再看了一眼依旧不为所动的李渊,艰难的做着选择。 他俩互换了一个眼神,同时起身,道:“还请殿下赐酒!” 常歌行再次倒满七碗,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李渊却似突然转醒般,豁然起身:“竖子不足与谋,我皇多次催促前方战事。你等身为前阵主将,不知劝阻、进忠言,还跟着一起荒唐,实在是寒心!” (本章完) 第193章 聚将鼓起 常歌行心中冷笑,眼前的李渊倒是比历史所载苍老不少,历史上杨广可是李渊的同辈人,可如今看来李渊比自己要大上一辈,自己倒是与李元霸、李秀宁成了同辈人。 真不知道自己意外来到这个时代,到底给这个世界带来怎么样的改变。蝴蝶煽动一下翅膀都可引起一场风暴,更遑论自己这么一个大活人。 想到可能与唐太宗李世民逐鹿,心情有些小紧张,那可是大名鼎鼎的唐太宗;同时也有些小兴奋,棋逢对手总比和臭棋篓子对弈强的多。 常歌行平时最讨厌伴清高之人,显然李渊此时正在充当这样的角色。若是遇到如杨坚这般的英明皇帝,没准儿会好好褒奖一番如此直谏之人。但常歌行不是,英明谈不上,混蛋却是有余。 在常歌行看来,像李渊这样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装、逼之人,就是文绉绉的混蛋,远没有自己来的直白、痛快! “呵!呵!唐国公说的对,明日中军大帐众将议事,本王自会给大家一个交代。” 是夜,许多将士辗转难眠,常歌行的一席话在有些人的推动之下不胫而走,大家都知道,伐陈之战终于要打响了。有多少人会埋骨江南,有几人又能加官进爵。 一切的一切都是未知数,兵戎相见,能相信的只有自己手中的兵刃,所以有许多将士怀抱自己的兵器入睡,借此得到些安慰。 韩擒虎回到营帐后,收到了常歌行送来的五大坛酒,自是笑不拢嘴,痛饮在下,最终抱着一个酒坛子睡去! 贺若弼、杨素也收到了常歌行送来的五坛白酒,两人都是智谋高深之辈,自然不会如韩擒虎一般痛饮,直至不省人事。两人小酌一杯,各自看着桌面上的地图,思考着进军之策。陈叔宝治下的江南,军队战斗力虽然谈不上强悍,可若调度有效,也能和隋军拼上一拼,到时候即便胜利也是惨胜。 李渊盯着桌上的酒杯出神,将口中的酒水咽下,本来深深的皱纹显得更加深邃。苦的!晋王殿下送来的酒水是苦的,这是何意?他在向自己传达什么含义? 常歌行平日里虽然一副什么事情都漫不经心,甚至有几分荒唐的样子。但李渊可不敢认为晋王就是一个白痴,相反,越发感觉常歌行深不可测。 他将杯中酒饮尽,一手把玩着酒杯,一边将口中回转了几次的苦水咽下。 第二天,天光隐藏得正深,江雾弥漫的正浓,几乎化不开。 中军大帐前却是一番热闹景象,七七四十九座小型烽火台呈星云状排布,燃着的熊熊烈焰灼烧着江雾。将湿沉的江雾烧的沸腾,随着空气与水汽的浓淡,火焰的颜色也若隐若现,显得美轮美奂。 李元霸带着一队刀斧手守候在大帐前,足有百余人,个个都是孔武之辈,在火光的映衬下石刻般的脸庞更显狰狞。 中军大帐内,常歌行与萧美娘隔桌而坐。只是,常歌行饮的是酒,萧美娘品得是茶。 作为有着皇家教养的大梁公主,自幼便被灌输,饮茶可以养性,喝酒可以乱心。大战在即,她自然不会喝酒,而是饮茶。这是一场关系南北统一的大战,也是关系到自己的夫婿——晋王殿下在隋朝堂上有着怎样话语权的战争。 所以,此战必须要胜,而且要胜的漂亮。 常歌行漫不经心的看着江南地图,几滴酒水不慎掉落在地图上,使得常歌行一阵心疼,如此美酒却湿了地图,当真是浪费的紧! “夫君可是想到了好的对策!” 常歌行喝了一小口杯中酒,道:“江南如此之大,长江如此之长,但陈国的心脏仅在于建康而已,建康若克,陈叔宝若擒,陈国之地尽得!” “咯!咯!夫君可是学得了诸葛卧龙几分本事,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诸葛先生夫君我可是不敢比的,我与卧龙倒是有一处相似:他有黄月英作伴,我有美娘在侧。我比卧龙有一点幸运:黄月英相貌不奇,可谓慧中;我家美娘确实秀外慧中!” “你呀!”萧美娘用葱葱玉指点了一下常歌行的额头:“竟会说些讨人家欢喜的话,相比和李秀宁也没少说吧!” “咳!咳!”常歌行干咳几声道:“怎么会!” 萧美娘瞥了一眼常歌行,翘着朱唇道:“怎么不会!” 常歌行端起酒杯,本来上好的美酒,不知怎么的竟然有了几分醋酸味道。 “哎呀!”常歌行一拍大腿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重要事情:“那群将军们实在是太懒了,都现在这个时间了,怎么还不来议事!本王这就去叫醒他们!” 常歌行逃也似的站起身,想着帐外疾走而去,惹得萧美娘一阵发笑,男人三妻四妾不是很正常吗,自己坦言他对李秀宁蜜语似乎也并非不妥,这个王爷为何这么大反应,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儿般! 萧美娘不知道,常歌行有此反应是因为前世固有的观念在作怪,一夫一妻制可是写进法律条文的。当着夫人的面被戳穿自己在外面勾三搭四,就像被抓住自己在外面找小、三、儿般不自在。 萧美娘在茶杯中倒上小半杯杯酒,小口品了一口,偶尔喝上些酒水似乎也是不错的。 此刻天边的最东方尚未发白,北斗七星横亘在中空,在漆黑的夜中显得格外明亮。 “咚!咚!咚。。。。。。” 常歌行卖力气的敲打着中军大帐前的鼓面,将之前积攒的情绪全部发泄出来。鼓声很低沉,不似战前般那样激昂。却穿透重重迷雾将每个音节准确的传入每个人耳中。 李渊猛地睁开眼,聚将鼓,怎么会在此时响起,难道陈叔宝终于放下手中的******,鼓起胆子先下手为强了? 韩擒虎朦胧中将酒坛打翻在地,本来惺忪的醉眼瞬间冷意四溢,像是一潭深不见底的冷泉,无情冷漠!聚将鼓起,当是将军杀敌,遍野横尸之时! (本章完) 第194章 组队打秋风 整座大营无数营帐如同星火燎原般逐渐亮起,顺着弥漫的江雾延伸到很远很远,直到火光变得朦胧、模糊,最后变成一个光点儿! 聚将鼓起,意味着将士们将要出征。 中军大帐内,常歌行端坐,身旁服侍的萧美娘乖巧的侍立在旁。 坐下是李渊、韩擒虎、贺若弼、杨素几位军中主将。 “各位将军,来得很及时嘛,我心甚慰,我心甚慰啊!哈!哈!” 常歌行几句很热情的开场白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显然这并不是在座将军们想要听到的话。他们要的是伐陈的命令,因为这场战争已经拖了太久,如今粮草齐备,只差一个命令,战火便会在江南大地上熊熊燃烧。 将那些经久的尘垢与虚浮的繁华统统化为灰烬,江南将迎来他们新的统治者,将会迎来一个新的开始。那些旧的、腐朽的注定会化为青烟消散。 包括那些皇权与显贵,都会彻底的被颠覆。 “韩将军,本王问你,陆上袭扰陈国,乱其农时,进行的如何?” 韩擒虎起身,拱手道:“禀殿下,我军分为三组,轮番袭扰,江南郊外粮田几近荒废。陈军不堪其扰,已经少有追击者。” “杨将军,水上袭扰之事办得怎么样?” 杨素同样拱手道:“禀殿下,我军沿长江东西纵横,所过之处袭扰陈军,抢夺粮草。与陈水军大小战役数次,已经将长江东侧陈水军逼进太湖流域,龟缩不敢出;长江西侧陈水军被我军驱赶到汉口以西。 汉口至吴州水段,陈军不敢出!” 常歌行摊开地图,仔细观瞧了一阵道:“与陈军做了这么长时间的游戏,也该来点儿真格的了。 韩将军本王与你十万人马,以平日袭扰之态尽出,攻克姑孰,徐徐东进,逼近建康! 贺将军,本王与你十五万人马,顺江而下,攻克京口,同时阻太湖水军。 本王亲率十万人马,兵发石头城,直面建康! 三路大军合围陈叔宝老巢,本王就不相信他能挺得过去!” 常歌行得意的哈哈大笑一阵,排兵布阵本不是他所长,昨天晚上和萧美娘研究到半夜,经过种种遴选,才初步制定了调兵遣将的方案。 “不知末将有何任务!”杨素有些急迫的问道。眼看围困建康城之势已成,却没有自己什么事儿,他真的有些急了。若是来江南兜兜转转一圈,却没哟捞着什么仗打,回长安岂不是要被笑死。 “杨将军稍安勿躁,本王有更加紧要的任务交于你。本王命你率兵十五万,以平日袭扰之姿逆流而上,集兵于永安、荆门山。控制长江上游,使陈兵不能驰援建康。 李将军,你不是着急打仗嘛,本王与你十万人马屯于汉口、蕲水,控制长江中游,阻击驰援建康之敌,同时清剿自上游流窜而出的陈军。” “诺!” 众将摩拳擦掌,连连称是。这一仗实在是让他们等得太久了,伐陈之战终于拉开帷幕,灭陈就在眼前,统一南北的大功绩能分得多少,全凭各自本事。 中军大帐前七七四九座燃烧着的小型烽火台中的燃料已经燃尽,冒着袅袅青烟,倒是与现实中的烽火台有了几分相似。 太阳柔光撒布天地,光线穿插在青烟中,似乎在缝制一件薄纱衣裳,为整片军营披上一层浅纱,有了几分轻柔、美幻之意! 整片军营繁忙而又井井有条的调动着,就连守护在石子冈前隋军都被召回。石子冈陷入静默,平静的就像一坛深不见底的死水,或是张着大嘴打着哈欠的凶兽。谁敢掉以轻心就会身陷潭底,被凶兽一口吞下,连骨头都不会剩下一根! 杨素率军先行离去,逆流而上,自西向东直逼长江上游。五牙战船为主力,平乘舟、蚱蜢舟,大小各类舟船足有上千艘,延绵数十里。一路上浩浩荡荡,只看遮天蔽日的锦旗就足以让人心惊。 杨素军一路上虽然尽量高调,甚至可以称为嚣张跋扈,但除却三五艘暗中查探的小型舟楫外,却是没有遭遇任何的袭击。 杨素军之前奉命沿江袭扰陈国各个城池要塞,每次都是大张旗鼓,每次都是草草收场,最多劫掠些粮草罢了,不曾真正攻打过哪座城池。起初,沿途还有陈水军与之开战,到后来只是袭扰,最后成了看热闹。 城外的物资该劫掠的已经被你们劫掠完了,就算挖地三尺也找不出几粒粮食,陈军乐得在城头看热闹。再说,打?真的是打不过! 杨素军逆流而上,说是行军打仗,倒像是出游玩耍。一路上数千艘战船不时变化着队形,时而五牙打头,作箭矢冲锋状;时而平乘舟、蚱蜢舟之类的小舟急急向前,脱离大部队数十里之遥,作试探性攻击之状;时而大小战船,交错参差,做相互掩护之态。 当真的花样百出,表演的异彩纷呈。时而驻船,集体弃舟登陆,与城池之上的陈军遥相对应,算是打过招呼。搭起灶台,美美吃上一顿,然后登舟继续逆流而上。 隋军越是无法无天、越是嚣张,陈军的心越安,这证明杨素军此次出征与之前的打秋风一样,都是雷声大雨点小罢了,并无实质的军事动作。 如此,本来七日的行程,愣愣的被托了半个月,杨素军才堪堪抵达预订位置。 李渊作为中游之军,不紧不慢的赘在杨素后面。有样学样,杨素走走停停,他便欣赏一下江上美景;杨素军上岸起炉灶,他便令军士顺着船舷钓鱼,在甲板上煮上鲜美的鱼汤;杨素军上岸与陈军打招呼,他的弓箭手也会遥遥向着陈国城池射上数轮箭雨,算是留下些念想,如同前世的某人刻下的“到此一游”! 韩擒虎与贺若弼这些天耐着性子留在巨城,要不是常歌行亲自监督,韩擒虎恐怕早已经杀出城外,与陈军分个生死。行军打仗贵在出其不意,不战则已,一战则是全线而动,让陈军首尾不能顾。 (本章完) 第195章 战将起 韩擒虎抱着酒坛子狠狠的灌了一口白酒,不修边幅的胡茬上挂上许多清凌凌的白酒。韩擒虎晃了晃斗大的脑袋,酒水便化为酒滴散落一地。 “殿下,老韩我忍得好生辛苦,那杨素老儿也真是,磨磨蹭蹭的,要不是顾忌他,老韩手中大刀,早已经取了陈叔宝的项上人头!” “哼!”坐在一旁的贺若弼冷哼一声,道:“说大话也不怕闪了舌头,就算殿下之策完全实施,建康城也还有十万驻军,我倒要看看你的钢刀能砍断几人的头颅!” 韩擒虎晃着大脑袋看了一眼贺若弼,知道自己是万万理论不过他的,仰头又是一口白酒。 常歌行看着二人,小口酌了一口美酒灭,细细品味才咽下。酒气顺着七窍流转而出,酒中之意尽显。用品茶之法饮酒,恐怕常歌行还是第一人。 “二位将军,稍安勿躁。想必杨将军也快就位了,自有二位大展身手的机会!” 有军士近前来报,将一精巧竹筒交于常歌行。常歌行看着竹筒上的纹路欣喜不已,杨素的军报! 内中薄纸被蜡汁均匀涂抹,不仅可以防止张纸在江南潮湿环境中受到破坏,更可以防止军报受到江水或是雨水浸泡。 “大军已至,三日后可图!” 贺若弼与韩擒虎紧张的看着常歌行,更准确的是盯着常歌行手中的薄纸。 “殿下,杨素老儿说了些什么啊!”韩擒虎耐不住性子道。 常歌行皱着眉头,脸上颇有些苦色:“杨将军让我们再等上些时日!” 韩擒虎本来期许的脸色瞬间便垮了下去,嘴里念叨着:“杨素老儿什么时候办事儿变得这么婆婆妈妈的了!” “约定三日后出兵!”常歌行顿了顿继续道。 “三日?”韩擒虎长大嘴巴掏了掏耳朵问道。 “三日,哈哈,三日!杨素老儿办事儿还是很有效率的嘛!”韩擒虎转而大喜,狂笑道。对杨素也是赞誉有加,完全忘了之前的埋怨之言。 常歌行活动了一下腰身,感觉浑身轻松了不少。杨素、李渊军顺利布置到长江上中游,可以说这场棋局已经成了一半,接下来就是棋盘上的厮杀,看谁更快、更狠! 三日,煎熬的三日。常歌行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度日如年,一场由自己亲自引导的大战即将拉开帷幕,继始皇帝统一华夏后,这片纷争了百余年的土地将再次迎来统一,南北将归于一治,这就是大隋。 虽然,这场大战比前世历史课本所述晚了数月,但结果不会改变! 江南总是多雨,蒙蒙细雨打在混凝土巨城上,使得本来灰白的混凝土显得有些发青,像是一时间布满了浅青色的苔藓。但却显不出腐朽之意,隐隐透着几分生气与苍劲。 这些坚实的混凝土如同有了生命般在风雨里扎根、发芽、生长,变得越发坚不可摧! 沉重的钢铁之门缓缓打开,一队队以百人为单位的兵马鱼贯而出,就如同他们这数月来一直做的一样,仿佛并没有什么不一样。只是他们比平时静默了很多,就连雨滴打在他们的铠甲上,似乎都发不出任何声响。 雨滴在铠甲上汇成细流,顺着肩头,沿着前胸后背的甲片流下,汇集成更大的水滴自衣摆滴落,在积水的地面上溅起一片片涟漪,随后被马蹄踏破,水花肆意,随着清风再次飞扬在空中,形成一片连绵不绝的水雾。 马蹄一去多时,水雾才缓缓落下,重新汇集成一片片水洼,倒映着灰蒙蒙的天空。 贺若弼船队满满扬起风帆,在为首的十几艘五牙战船上分别架着数十座巨大战鼓。有光着膀子的汉子,遒劲着浑身肌肉敲打着战鼓,鼓声错落有致,如同刀削斧砍般锐不可当。 震天响的战鼓惊的漫天的乌云散去,甚至有淡淡的霞光自云层间隙透过,仿佛天女下凡前的祥兆。江面上更是波光粼粼,层层细波随着鼓点荡漾不止,肉眼可见水珠跃出江面,然后又回归长江。 贺若弼的阵仗比杨素的还要声势浩大,简直就是耀武扬威,唯恐陈军不知道隋军已经顺流而下似的。 沿江的陈军斥候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江南细雨的天气还是有些冷的。他们瞥眼看了一眼旌旗招展的隋军,然后又将眼睛闭上。如此阵仗隋军这数月来几乎隔三差五的都会上演一会,起初他们向上官禀报还会受到嘉奖,后来便置之不理,最后来还要挨上几十板子作为惩戒。 原因是隋军只是虚张声势,每次都是让陈军白白忙活一场,人家只是拉出队伍游游长江罢了,压根对江南的城池不感兴趣。 相比而言,常歌行就比较低调了,整整十万大军分成十个方阵迈着正步整齐的行走在江南大地上。前方有盾兵开路,左手持盾,右手持着长剑。盾牌左右相接,组成一道坚固的防御,完全可以阻挡箭雨的袭击。右手长剑微微压低,随时准备劈砍。 细雨打在盾牌上,被击的粉碎,盾墙上形成一道烟雨迷蒙的细雾。细雨打在长剑发出一阵阵金属颤音,利剑自鸣,犹如嗜血的魔怪。 常歌行骑在小白上,任凭风雨打在铠甲上,内心却是一片火热。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更显男儿热血。真真的拳拳到肉,剑剑泣血。 萧美娘带着一袭蓑衣跟在常歌行的后面,以为护卫。常歌行的斤两他还是知道的,这个王爷夫君虽然手握神兵英雄剑,但武功实在是平平。战场上刀剑无眼,流矢无情,若是常歌行真的被伤了性命,实在不是萧美娘所愿。 石头城上,一片慌乱。战争还未开始,已经自乱了阵脚。石头城实在算不上什么巨城,在建康城的阴影下甚至显得有几分萧条。 但这并不意味着石头城不重要,相反,陈国先代君王建立石头城正是为了拱卫建康城。江南大地比不得北方,少有山峦作为倚靠,这石头城实乃建康城的卫星城,有拱卫建康之意。 (本章完) 第196章 芝麻开门 但陈叔宝每日只知享乐,加上手下兵将多是无能之辈,作为建康城门户的石头城竟没有重兵把守。 几支稀稀落落的箭矢落在湿润的地面上,溅起一片泥土,横七竖八的横躺在地上,距离隋军阵营却还有丈许距离。 面对旌旗蔽天的隋军,几支箭矢彻底卸掉了石头城守军的勇气,他们透过垛子小心翼翼看着隋军。这些隋军若是发起冲锋,石头转眼间便会化为一摊乱石头。 常歌行抬头看着石头城,犹如前世悠闲旅游,观看古城般。此时,他竟然有了一丝时间的错觉,仿佛飞跃千年,他又来到了前世,而非今朝。 “夫君,你是带十万大军来石头城参观的吗?”萧美娘有些不满的道。 毕竟,十万人马兴师动众来到城下,不见任何动作,只是傻傻观瞧,难道要用目光杀死这些陈军,夺城不成! 常歌行回转思绪,擦了一把有些朦胧的双眼,不知是烟雨,还是其他什么! “本王带路,当然不止让大家看看石头城,还要光明正大的走进去!” “夫君确定是走进去,而不是打进去?” 常歌行扭头笑道:“美娘听说过芝麻开门的故事吗?” 萧美娘当然没有听说过前世的童话故事,但这并不妨碍她理解常歌行的意思。 常歌行拍马上前几步,看着紧闭的城门,深吸了一口气,大喊道:“芝麻开门!” 在十万人马目瞪口呆中,石头城的城门真真的缓缓开了。伴随着吱呀声,城门越开越大。数百名隋军盾兵在常歌行面前竖起盾阵,防止陈军突袭。 一个身着铠甲的陈国将领缓缓走出城门,他走得很慢,颇有几分小心翼翼的感觉。原因无他,只是因为他脖子上架着一柄尖刀。 伍长天面无表情的持着利刃,一脚踢在陈将的膝盖处,陈将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本想挣扎几分,只是感受到脖颈上的冰凉,瞬时就安静了下来。 典杀及一众二十余人身着短袍,一副走江湖的打扮,站在伍长天的身后。他们手中拿的不是什么刀枪棍棒,而是鼓槌。乍一看去,完全就是一群吹鼓手的扮相。若仔细观瞧就会发现,鼓槌端部不是木质,而是整块的铁。 “禀殿下,石头城守将在此,还请殿下发落!” 常歌行打马上前,发现陈守将双肩已经脱臼,无力的垂下,就算伍长天不用长剑押着他,他也断无逃跑的可能。 常歌行看向典杀等人手中的鼓槌,已然猜出了几分。 “长天,做得好!本王定当重重有赏!” 无偿抱拳道:“末将不敢贪功,这都是典杀的主意,趁着陈守将纳妾的机会,典杀带着一众兄弟化装成吹鼓手前去祝贺,才擒了他,得石头城!” 常歌行摆手道:“长天不必自谦,典杀与一众将士本王自当奖赏。” 常歌行率领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开进石头城,让这座本有些衰朽的城市重新焕发了生机,只是这生机却不是枯木逢春,而是迎着江南润雨长起来的新苗。 杨广率十万大军不费一兵一卒攻克石头城的消息,随着连绵的细雨传遍江南大地,却不如江南细雨般温润,使得陈国举国震动。隋军兵马大元帅、晋王殿下亲自率军攻破石头城这里面包含的信息实在太多了。 这表明隋陈之间再无缓和余地,让之前流传的隋军之所以迟迟不敢大军逼近,是因为对陈国有所顾忌的传言。 这也表明陈国之前一直在准备着什么,知道今日动手说明已经准备完全,不管隋军所备究竟是何物,总归不是什么好事。 最重要的便是一个信号,隋军来了,大战已经开启,这一战或是隋军无奈退去,隋陈两国隔江而治。或是,陈国就此消亡,陈叔宝以荒淫无道成全了大隋的南北大统一。 常歌行军破掉石头城仿佛就是一个导火索,熊熊烈火沿着滚滚长江焚尽生灵。 农历四月初十,常歌行攻占石头城后第三日。贺若弼领兵十五万浩浩荡荡袭击京口,京口守将明知寡不敌众,坚闭城门死守不出。 贺若弼水陆两军双管齐下,两日后城破,陈守将哭天抢地,陈国连失石头城、京口两地,建康城危矣!痛哭为将者不能守国门,遂自杀。 贺若弼携兵锋之盛,南下取曲阿,又遣水军八万,战船千艘进军太湖。双方战船在松江遭遇,继而开战。 陈水军回援建康城心切,鏖战不退。双方在狭长的松江水域发生大战。 这是自隋军阀陈以来第二次水军大战,无论从人数、战船数量、规模、惨烈程度都比第一次要大的多。 如果说第一次水战,是常歌行出奇谋占了天时地利的好处,方才屠灭陈军。那么松江一战便是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搏杀,比得是双方士气,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 隋军一方退不得,若是将这支陈水军放出松江口,就如同放虎归山,后果不堪设想,为伐陈之战的结果增加了大大的变数;陈军退不得,若是退出松江,重回太湖,便会被死死的困住,挣脱不得。极佳的藏兵之所就变成了一块砧板,陈军就是一团失了骨气的肥肉,任人操刀! 松江水流速度很缓,称不上湍急,此时却是惊涛阵阵。五牙战船巨大的拍杆重复的落下、升起,那些小一号的金翅被拍的粉碎,战船上的士兵自然也是脑浆崩裂的下场,就算侥幸得生,也会被隋军的一阵箭雨射的千疮百孔。 金翅如饿狼般不要命冲出,隋军一方的平乘舟、蚱蜢舟同样迎击,使得五牙战船的拍杆得以发挥。不然,五牙战船一旦被近身,便失去了最大的优势。 小舟相接,便是双发士兵间的厮杀。水上厮杀比陆上要凶险的多,舟上退避的空间有限,再加上小舟晃动不已,一个疏忽便会血染松江,化作一缕孤魂随江风逝去。 有许多小舟变成了无主之物,上面的士兵早已经不见踪影。 (本章完) 第197章 松江水战 有金翅燃着熊熊火焰冲击隋军船队,一旦躲闪不及,很快就会化为火花的一部分。但凡战船大多备着火油,以备攻击之用,如今却成了催命符。大火燃着火油,发生一声声爆炸,无数火花顺着江风飘去很远,继而引发更大的火情。 在付出三十余艘金翅战船的代价后,于火光中陈军终于打开了一条通道。五牙战船体型巨大,在狭长的松江上很难发挥出全部战力。最多十几艘作战,剩下的只有摇旗呐喊的分。 陈军神色欲显狰狞,陈叔宝再昏聩无能,但江南毕竟是他们祖辈生活之地,隋朝统治者怎么样他们不知道。他们只知道如今父母妻儿能够吃得饱、穿的暖,家里还有余粮换上坛白酒解解馋。 所以,他们拼尽性命也要保住现状,这无关忠君,只是最为一个男人的责任。 金翅战船上的陈军没有任何的攻击姿态,在盾牌的掩护下直奔五牙战船,拍杆虽是攻击利器,但毕竟需要时间起落。金翅战船趁着时间间隙靠近五牙,随即便燃起冲天火焰,竟是用同归于尽的办法打击隋军。 转眼间便有数艘五牙起火,火焰映红江面,若不是空气中飘荡的焦糊味道,还会以为是夕阳晚照,虽然残破亦是美景。 松江之上到处都是点点猩红,有未流尽的血液还在继续融入水中。如绚烂的朱砂入画,似生命最后的灿烂。绘出的场景会让人痛苦流泪,战争的残酷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知道,那些提笔大发激扬文字的书生,永远只是纸上谈兵。 寥落的战船残骸无序的飘荡在江面,渺渺青烟随着江风飘散。偶有明火燃起,随着江水缓缓飘荡,不知是哪位将士的亡魂要魂归故里。 五牙战船上的隋军纷纷跳水自救,被后面的战船救起,陈军抓住时机,箭矢齐出,有少半隋军永远横尸冰冷的江水中。 数艘五牙战船五层船体全部燃起大火,熊熊烈火在江面上形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火墙。 此次带兵之人乃是贺若弼手下大将燕荣,说起他,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狠人。 燕荣站在船头,看着冲天而起的火焰,眼中的疯狂也愈烧愈烈。 “前船之人登上后船,只留控船之人!所有弓箭手准备,带齐火油准备进攻!” 隋朝建立前后,隋军大大小小战斗就没停息过,如今的隋军堪称百战之师。不消片刻,便有十艘五牙战船被腾空,每艘船只留下百余控船之人。 “你们是大隋的荣誉!”燕荣喊到。那些被留下的将士虎目含泪,眼下情形再明确不过,他们最为死士被留下,所谓死士便是十死无生。 他们对生有着眷恋,却从不畏惧死亡。百余年来,中华大地掩埋了无数白骨,他们或许不知道民族大义,却知道此战胜,南北将会统一,大隋国力会更加昌盛,周边环伺之国不敢妄动,自己远在北方的亲人便多了一份保障。 所以,虽死无憾,虽死亦愿往! 十艘五牙战船开启最大速度,拍杆高高升起。行至火墙附近时,拍杆重重砸落,然后便义无反顾的冲了上去。 五层楼船在巨大的冲击力下瞬间倒塌,木材断裂声,烈火燃烧的噼啪声响成一片。十艘五牙战船船体上亦燃起了大火,但他们还在不断突进,直到大火将船体全部包围,五牙战船才驱赶着燃烧着的残骸缓缓向着岸边靠去,然后便是彻底的静默,等待静静的燃烧。 隋军在付出十艘五牙战船,千余名将士的性命后终于突破火墙。 燕荣不见悲伤,只是眼中的疯狂几欲化成实质。 唯血和杀戮才能使这片天地换颜色。 “杀!”燕荣一字喝出,全军震颤。这种赴死的打法实在太过震撼人心! 血消人尽,青烟作魂。既有杀人心,何惧赴死意! 隋军终于被点燃了,五牙战船与蚱蜢舟之类的小船交互排列,成阵列的向陈水军发起集团式冲锋。燃着火油的箭矢如狂风暴雨般向着陈军抛洒,在白天虽然看不到无数星火划过天际,却能看到千丝万缕的青烟在空中留下痕迹,密密而织,就像一张密不透风的大网罩向陈军。 陈军面对气势汹汹的隋军非但没有露怯,反而激起了骨子里的野性。陈军舟小,走的本是袭扰、围歼的战法,同样在松江上也难发挥出一二,松江实在是太狭窄了。数艘五牙战船并行已经将江面封的严严实实,根本没有给金翅留下什么活动空间。 “所有战船,只进不退,战!”燕荣目光前视,死死盯着在隋军正前方的金翅战船。 “咚!咚!咚!”几十架战鼓同时敲起,隋军气势如虹。五牙战船更是将速度提到最快,在江面上留下一道道明亮的水痕,很快又被其他水痕掩埋,水痕相击,顿时江面一片波澜起伏。 前方的金翅战船摆成一排,将船身满浇火油也是以最快速度冲向隋军。箭雨可不是摆设,有许多金翅战船尚未冲到隋军阵前便燃起了大火,剩下的金翅完全没有救护之意,依然向着隋军冲锋。 燃着的金翅战船在百丈范围内或稀疏、或密集的分布,陈军以生命为代价在松江上布下了一道防御。 乘坐五牙战船的隋军却是不管不顾,没有规避、没有变幻队形、更没有停船去清理这些障碍物。五牙战船仗着船体巨大,将那些燃着的金翅撞成碎片,完全就是碾压的局面。 一旦有五牙战船受伤,便自动停靠岸边,转移士兵,继续向前碾压。 陈军金翅虽然悍不畏死,毕竟船体较小,面对一对一的撞击根本占不了半分便宜。若是常歌行在此,肯定会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儿把大炮鼓弄出来,作为战船怎么能没有大炮呢? 大炮一响,陈军这些金翅早就灰飞烟灭了,哪里用的着去耗损打造不易的五牙战船! 隋军步步紧逼,陈军无奈之下撤回太湖。 (本章完) 第198章 骂阵 鼓声忽变,隋军战船渐歇,五牙战船守住太湖出口,却是没有继续追击。太湖湖面宽广,金翅小舟在里面正如水中的小鱼儿,让五牙这条大鱼无从捉起。弄不好还会被一群小鱼弄伤了自己。 将金翅困死在太湖,燕荣的目的已经达到。他虽然疯狂、虽然狠辣,却绝对不鲁莽,五牙战船进入太湖和金翅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绝非他所愿! 松江一战,隋军八万人死伤三万余,五牙、蚱蜢船、平乘舟各类船只毁损四百余艘,可谓是伐陈以来最大的损失。 陈军本来屯于此地的十万大军,连松江口都没出去,便死伤过半,只有四万余人乘着仅剩的金翅战船逃回太湖。 如此伤亡率对比,隋军称得上胜利,但也是惨胜而已。 “筑闸门,本将军要将这些金翅变成没有翅膀的瞎家雀儿!”燕荣看着在太湖上游弋的金翅战船道。 将陈军赶进太湖,隋军已经付出了太大的代价,燕荣不想再来一遍。毕竟,同归于尽可不是他所愿。把手下的兵将打光了,回去可没有他的好果子吃。 隋军就地取材,将青色的竹子作为主材,在太湖口竖起几十到栅栏。之所以用青色的竹子,一是因为江南竹子较多,取材方便;二是竹子坚韧,可以有效抵御撞击;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青色竹子可以防火,不至于陈军一顿火箭便化为乌有。 燕荣又在距太湖口百丈之处布置原木数百根,形成一道天然屏障。这些都是新伐的木材,尚未晒干,加上原木上缀以石块,这些树木并没有浮出水面,而是呈悬浮状态沉在水面以下。金翅战船若是冲出太湖,船底撞上暗中的原木定然是有来无回的下场。 又百丈,是一排装满火油与木材的小舟,自南向北将松江横断,若金翅攻至,顷刻间便是一道火墙。 如此三道防御,一道比一道狠辣,为的就是将陈军困死在太湖! 松江重归宁静,只有烧焦的船体残骸还在浮沉,触目惊心的碳色让人想起之前的惨烈战争。江面上的浮尸不是很多,他们大多已经沉入江底。也许三天、也许五天,那些战死之人的尸身便会浮起,近十万人葬身于此,这些浮尸足以断流! 。。。。。。 。。。。。。 相比而言,韩擒虎的十万铁骑就轻松的多了。十万人马化为一千个百人小队,在姑孰城下不断集结。 这些将士也秉承了韩擒虎的虎劲儿,自最快的一支百人小队到达姑孰城下时,就开始讨敌骂阵,扬言叫守将开城纳降。 守城的陈军看着百余人在城下叫骂,还扬言叫自家大人开城投降,不然便踏破姑孰城云云。惹得陈军一阵大笑,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百余人攻城,纵观百余年的战争史还从来没有发生过,难道这群不开眼的隋军恰好被坐下的战马踢了脑子?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彻底让守城之人傻眼了! 一百人又一百人,又又一百人。。。。。。 姑苏城下聚集的隋军越来越多,每支队伍到来之时都是秉承着韩大将军惯例,不管打不打,先骂上一阵再说。 每支队伍都有自己的招牌骂词,绝对不带重复的,倒是让城上的陈军耳目一新,彻底知道了什么叫做骂出新高度。 虽说是千支人马,集结的速度绝对不拖泥带水,只用了不到半日,十万大军便在姑苏城下摆开了阵仗。 攻城云梯、投掷机、撞门用的粗大树桩、上满弦的攻城巨弩,全部被韩擒虎一一摆放在军阵的最前面。 “姑孰城的守将何在,你韩爷爷我来了,还不赶快出城迎接!” 韩擒虎捋着浓密的胡子,志得意满的喊道。作为军中主将,像这种讨敌骂阵的行当一般都是其他人做的,可韩擒虎就是有这种嗜好,杀人与骂阵都是一样的爽快! “城中小儿,还不快滚出来,要是等爷爷我捉住你,一定把你光屁股吊上三天三日,让满城的大姑娘小媳妇来参观!” “韩擒虎!”城上传来一声怒吼:“你休要欺人太甚!” 韩擒虎挠着大脑袋,不明就里的道:“欺人太甚?哈!哈!本将军要是欺负你,就把你全家老小一起光屁股吊起来,让全城的人免费观看!” “你。。。。。。你。。。。。。来人,随本将军出城,斩了这斯!” “韩某人的大好人头在此,有本事你我二人单打独斗做过一场!” 姑孰守将一听,正中下怀。以姑孰城这三万守城之军根本就不是隋军的对手,若是自己斩杀了隋军首领,倒是大功一件! 他吩咐城上弓箭手,看准时机给韩擒虎致命一击。领军之人伏诛,隋军不攻自破,姑孰城之危自解! 姑孰城门缓缓开启,一支千人队分两列护在大门两侧,陈守将操着一柄宽刃大刀骑马而出,挑衅的看着韩擒虎。 韩擒虎咧开大嘴,笑得很开心。脸色忽地一冷,道:“攻!” 阵列最前的一支万人队向着城门蜂拥而去,韩擒虎拍马上前缠住陈将,让守城门的陈军一阵犹豫。关门,主将还在外面;不关门,隋军已经杀至! 就在犹豫间,隋军已经杀到城门,再想关门已是来不及! “韩擒虎,你耍诈!”陈守将咬牙切齿的道。 韩擒虎大笑道:“彼此彼此,想要爷爷我的项上人头,就得付出代价!” 城门已失,城中陈军乱作一团。隋军趁乱而入,三万陈国守军尚未展开阵型便被团团围住,这一切来得实在是太快了! “我家王爷说了,以后都是自家人,大家都把武器放下,何必伤了和气!”韩擒虎抖动着满脸的胡子对被围陈军道。 “投降不杀!” “投降不杀!” “投降不杀!” 。。。。。。 隋军阵阵劝降之声刺激着陈军的耳膜,刀剑上的寒光与拉满弦的弓箭可做不得假! 韩擒虎绝对不是什么有耐心的人,他冷冷看了一眼还在犹豫的陈军:“不降者,杀!” “杀!” “杀!” “杀!” 。。。。。。 整座姑孰城一时间杀机森然,喋血还是投降,这是陈军必须做出的选择! (本章完) 第199章 硬骨头 陈军形成一个圆形阵型龟缩在隋军的包围圈中,盾兵在前,盾牌拼接得严丝合缝,形成一道完全由盾牌形成的钢铁之墙。 隋军这边儿也不是吃素的,最少三十余架攻城弩呈半月状从各个角度瞄准陈军的盾牌阵。 盾兵组成的防御虽然可以抵挡一般的箭矢,但在威力巨大的攻城弩前,简直就是一张薄薄的纸,顷刻间就能将陈军的防御阵型打散。 韩擒虎冷哼一声:“执迷不悟!放!” 一根碗口粗细的巨大弩箭携着风雷之势攻向陈军盾阵,没有发出任何金属撞击的声音,盾牌就那么被轻易的洞穿了,巨大的冲击力使盾阵出现一个巨大的豁口,以被击穿的盾牌为中心,至少十余面盾牌被击飞。 弩箭洞穿盾牌后威力不减,紧接着便是一阵惨呼,潺潺血水透过盾阵淌到外面,将大地染成一片猩红。一丈余长的弩箭上如穿蚂蚱般穿着五个陈军兵士,皆痛苦呻吟,眼看就要活不成。 地上更是躺着十余人,胸腹间一个可怖的巨大伤口,露着白森森的断骨,血已经流尽,早已经身死。 陈军以血肉之躯终于止住了攻城弩的巨大力道,倒不是他们不想躲避,只是密集的阵型使得他们避无可避,隋军射击根本不用瞄准便能轻易的杀死大片敌人。 陈军一阵慌乱后,迅速恢复阵型。 韩擒虎很满意这种效果,看着遍地残血与残破的尸身,心中某根神经总有那么一丝快意,或许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放下武器,双手抱头,蹲在地上,投降者不杀!”韩擒虎嘴角噙着冷笑道。至于这三个基本动作,却是出战前常歌行亲自传授的纳降之法! “本将数三个数,不然攻城弩伺候!” “三” “二” 韩擒虎在数最后一个数的时候顿了顿,陈军盾阵一阵摇晃,颇有摇摇欲坠之感。韩擒虎知道,是时候用上最后一根稻草了! “放!” 这次却是几十具工程弩齐发,给陈军心里安慰的盾阵顷刻间分崩离析,数百人喋血当场。盾阵撤去,使得陈军的视野开阔了很多。人在封闭的环境中总能感到丝丝安慰,如今,让他们正视外围隋军透着寒气的兵刃,心理瞬间有一种崩塌的感觉。 “放下武器,双手抱头,蹲在地上,投降者不杀!”韩擒虎重复道。 “三!” “二!” 。。。。。。 “别!别。。。。。。我愿意投降!”一个陈军丢掉手中的武器,双手抱头蹲在地上,如同鸵鸟般死死埋着头,大有眼不见为净的感觉! 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便会有第二个、第三个,而且还会吃出花样来!这就是人类的创造力。 大片的陈军丢掉兵器,有样学样的抱头蹲地,似乎已经掌握了个中诀窍,姿势也越来越规范了。 但仍然有万余硬骨头持着武器,宁死不降! 韩擒虎很高兴,要是全部投降了,那得多没意思。狂且,出战前常歌行曾交代过,不得枉杀无辜,包括投降的陈国兵士! “三!” “二!” “哎,还真的有不怕死的,老韩我佩服,佩服的紧!老韩我向来成人之美,今天就成全你们的忠义!” 又是所有攻城弩齐发,没有盾阵的遮挡,血淋淋的场面更加刺激人的心脏,弩箭携着万钧之力洞穿人体,内脏碎片与血肉在惯力的作用下被带离人体,一时间血肉模糊。这种死法虽然凄惨无比,却也算得上痛快。待到弩箭锐气渐失,再也没有了贯穿人体的力道,那些被射中的陈军被串成一串,无法挣脱,一时间又死不了,只能痛苦挣扎,在极度痛苦中感受自己的生命一点点流逝,这无疑是很残酷的事情! “三!” “二!” 。。。。。。 韩擒虎高高举起右手,手指一根根竖起,像是遇到了什么天大的开心的事儿般,大嘴笑得合不拢嘴,加上微黄的牙齿,就像一个择人而噬的恶魔! “不要数了,求求你不要数了,你就是一个魔怪,我们降了,我们降了啊!”被隋军看押起来的陈军将领痛苦道,这些士兵若是战死在战场,算得上死得其所。可如今白白的被屠杀,只能是枉死,没有任何的价值。 姑孰城失守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陈军依然有数百人在倔强的站着,中华大地从来不缺少顽强的灵魂,这样的人到哪里都应该受到尊重。 “放下武器吧!我求求你们了!”陈军将领跪倒在地上,磕头如捣蒜。这不是示弱,也和骨气无关,他只是为了救下这些陈军的性命! 他们将兵器仍在地上,只是还是倔强的站着,并没有抱头蹲下的打算。 韩擒虎收回伸出的手指:“你们很好,恭喜你们走运了,晋王殿下有言,凡在末路不降者,他可以给你们一条生路。 来人,将这些人单独看押,统一交给晋王殿下处理!” 常歌行之所以要收编这些硬骨头,当然有他自己的想法。军队中这些硬骨头往往是军队的魂,他们往往有着自己的信仰。常歌行作为一个经过现代化教育的成功商人,还是很有自信收服这些人的。 韩擒虎彻底接手姑孰城后,趁着军队气势如虹,一鼓作气攻下新林,与在石头城的常歌行遥相呼应。 至此,常歌行、韩擒虎、贺若弼三路大军对建康城包围之势已成,隋军以姑孰、新林、石头城、曲阿为据点,互为犄角,将建康城彻底孤立起来。 都城将失,陈国一片风雨飘摇。沉浸在江南无限风光中的陈人至此才意识到,隋军真的杀过来。什么锦衣玉食、什么娇妻美妾、什么美酒佳肴远远比不上自己的性命重要。 下至平头百姓上至达官显贵一时间都在做一件事情,屯集粮食。国中无粮,国将不国;家中无粮,难以为家。 可是,他们发现本来家家有余粮的江南,粮食一下子变得紧俏起来。 毁农时、以粮换酒、高出市场价一成收购,常歌行军事、经济双管齐下,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耗尽了江南余粮! (本章完) 第200章 倾国、倾城! 陈宫,陈叔宝难得的皱着眉头,一副为国事操劳的模样。 “爱妃,如今隋军紧逼,朕该当如何啊!” 张丽华一副慵懒模样,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无限风华,尽显一代娇娥诱惑之姿。 香唇轻启,一小口白酒含于口中,双臂揽住陈叔宝的脖子,奉上香舌。酒水掺和着****一并渡到陈叔宝口中,陈叔宝贪婪咽下,一把将张丽华揽进怀里,在秀颈上狠狠亲了一口。 “朕这一世,生在帝王家,自小便是天子之命,享受着无尽荣华,可这都是祖上的福荫。要说上天眷顾,就是赐下爱妃与朕,使朕不至于孤寂,享尽人间艳福!” 张丽华眉眼如丝,一双摄人心魄的眼睛娇滴滴的看着陈叔宝:“妾身也是修的七生七世的福分,才能伺候在君王身边。其实隋军来犯,我皇也不必过于担心,泱泱大陈,兵马百万,战船过万,只要我皇下令各地驻守之军速速勤王,建康城之危自解。” 陈叔宝摩挲着美人香肩,肥胖的脸蛋挤成了一朵灿烂的秋菊:“爱妃与朕不谋而合,想那晋王也是年轻气盛之辈,立功心切。只要过上些时日无功,自然就消停了。 只是这些江北的莽夫,扰了本王与爱妃恩爱,实在是可恶!” 张丽华扭动着娇躯,如同一条美女蛇,在陈叔宝怀中挑弄着他无限的欲望。 “孔范与江总皆是我皇大才,臣妾觉得可宣二人,定有奇策安邦定国!” 张丽华穿着极为单薄,乃是江南极品的丝绸,透之可鉴物。内里波澜、丘陵、沟壑隐隐可见。陈叔宝一双大手探进张丽华衣襟,脸上淫、光渐盛。 “后宫佳丽三千,比不过爱妃一颦一笑,有人曾言: 北方有佳人, 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 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朕无缘一顾这位北方佳人,却拥有爱妃这位江南秀色,也是人间一大幸事。再说,北方的蛮荒之地怎么能比得上江南的钟灵毓秀,爱妃定胜过那位北方佳人!” 张丽华眉眼间笑意更甚,身子向上挺了挺,一对双峰呼之欲出,嫣红隐隐,欲露还羞,让人遐想无比。陈叔宝虽然早就将张丽华每一寸肌肤把玩过无数次,但还是艰难的咽了口口水。 这就是倾国倾城与花瓶的区别,花瓶把玩过了,知晓了纹理来路,便也失去了兴趣,顶多作为装饰之用。但倾国倾城就是另一种境界了,只要这城不毁,这国还在,佳人便是高高枝头上的嫣红,永远让人向往。 即便嗅过芳华,可一睁眼,她却不再枕边,还在高高的枝头。迎着朝霞与月辉招摇,让人永远心存向往! “禀陛下,江大人与孔大人在外求见!”一个身着薄纱的宫女近前道。 “宣!”陈叔宝左手一挥道,右手继续探幽取径。 陈叔宝识美女的眼力绝对是一等一的,宫中美女环肥燕瘦,各有各的美,绝对没有重样。就像养的花花草草,或是珍惜宠物,林林总总各有不同。 可识人才这方面却是高度近视,不然孔范、江总这类的草包也不会只手遮天,将整个江南搅得乌烟瘴气,可谓大隋的神助攻。 “臣,拜见吾皇,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两位爱卿快快请起,朕正想宣你们进殿呢,你我君臣二人真是心有灵犀啊!” 孔、江二人低着头,眼睛盯着脚尖儿,却是不敢抬头。别忘了,君王怀里可是还有一位绝代风华的张丽华,要是自己等人看到不该看的,这颗脑袋算是要交代了。 这位张丽华绝对是让人食指大动的秀色,可却是当今皇上的禁脔,他人若有非分之想,就是触碰当今圣上的逆鳞! 江总笑道:“我二人来就是给我皇分忧来了,隋军侵我国土,杀我良将,我与孔大人已经有了应对之策。” 陈叔宝一听有法子对付隋军,稍微坐直身子,道:“爱卿快快与朕讲来!” “我建康城外还有十万大军驻扎,我皇可将其召至城内。我军固守城池,静等勤王之师。到时里应外合,定能将隋军赶回江北!” “妙!妙啊!两位爱卿果然大才!”陈叔宝抚掌大笑道:“你等退下吧,我与爱妃还有要事!” 孔、江二人心领神会一笑,所谓要是无非男女之事。战场上金戈铁马远没有胭脂马来的风雅! 陈叔宝见对敌之策已定,建康城应该可以得保。双手扶住张丽华香肩,薄纱缓缓褪下,佳人芳华一览无余。 “爱妃的身子,朕百看不厌!” 张丽华挺了挺胸脯,一阵惊涛骇浪:“陛下只是看看就行了吗?” 陈叔宝吧嗒了一下嘴:“如此佳肴,应当先看后尝才知真滋味,朕要好好尝尝!” 一时间满室风流,一堂春色。 建康城内,一处米铺处,人流攒动,尽是买米之人。隋军来攻的消息已经尽人皆知,建康城被围,不知何时才得以退却隋军。粮食就显得格外重要,本来十几个大子一斗的大米,如今上涨到十几两白银一斗的天价。 建康城彻底的乱了,物价的扰动势必动摇民心,民心不稳势必动摇国之根基,国基不稳便是皇权颠覆! 一袭白衣迎着江南微风飘荡,难以驱散满身的忧愁。陈宣华不知怎么的,她觉得自己应该穿上白衣。提前悼念将亡的陈国,等到那个混蛋领兵攻进建康,那时又将是怎么样的一种风光啊。恐怕自己想要悼念,都没有机会了吧! 少女脸上是化不开的忧思,自己的皇兄陈叔宝也许就不应该做这个皇帝,他更适合做一个风流的书生。 青楼流连点朱唇,风流诗词与佳人。无关国事与民生,逍遥自在一闲人。 或许这样的生活更适合自己的皇兄,他坐在高高的皇权之上,却做着风流才子的事儿。诗词与美人灭不掉大隋吞并陈国的野心,江南的富庶与陈叔宝的无能注定是一场灾祸。 只希望那个混蛋能让陈国皇室不至于断绝,让陈氏的血脉还能绵延。至于自己,一介弱女子,在这飘摇的时代,等待自己的又是怎样结果呢?她不敢想! (本章完) 第201章 阻击战 杨素率兵十万抢占狼尾滩,同时分兵刘仁恩五万攻打公安。本欲让刘仁恩缠住陈军将领陈慧纪,待本部人马回转,两面夹击陈慧纪部。 岂料陈慧纪倒是一个精明人物,眼见情势不好,率兵七万,大小战船千艘慌忙东撤,欲援建康。 刘仁恩本欲借伐陈之战立下汗马功劳,见到手的军功就要飞了,岂能甘愿。五万大军风帆张扬,顺流之下,紧咬着陈慧纪就是不松口。 陈慧纪倒是一忠勇人物,陈叔宝发出勤王令,想来建康城的情况不容乐观,他一心援救建康,狠心之下让队尾的一万人马回师逆流而上,迎向刘仁恩部。 这些陈军本就抱着必死之心,不求杀敌、不求生还、不求功名利禄,只求能够彻底拖住追击的隋军。 面对死缠烂打的陈军,刘仁恩恨得咬牙切齿,看着越来越远的陈军,只能徒生叹息。待到将这些陈军全部清理干净,陈慧纪部早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满江的战船残骸与来不及打捞的尸身顺着江流西去,似乎真的去追求极乐了! 此时的陈慧纪很得意,虽然牺牲了一万将士,但自己的主力还在。顺流而下,不出三天绝对可以抵达建康。 陈叔宝虽然无能,但江南的底子尚在,灭掉陈国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若是此刻隋军与当地守军打得两败俱伤,自己军队却是士气正盛,千艘战船放在哪里都算得上一股不小的势力,驱逐敌军就下友军,这是多么大的功绩啊。到时后陈叔宝还不大大的嘉奖自己,说不定下个江总、孔范就是自己,到时候后宫流连,三千美娇娥说不定自己也能尝口鲜。 毕竟,陈叔宝将宫人赐给有功之臣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江、孔二人的妻妾,就有不少是陈叔宝所赐。 江雾朦胧,随着微微江风起伏不定,状若山峦、形似波涛。 江雾中突然出现点点星光,越来越明亮,似乎还拖着长长的尾巴。 “流星?”陈慧纪心中纳闷,这大白天的哪来的流星。莫不是上天知晓了自己的心意,特意遣下星雨帮助自己完成心愿。 一颗“流星”砸在陈慧纪的脚下,顿时火花四溅。他终于看清了所谓流星的真面目,只是愣了一愣便大喊道:“敌袭,全军戒备!” 同时军鼓大作,本来急速前行的陈军战船缓缓停歇,如一堵城墙横在江面。 飞蝗般的箭矢带着燃烧着的火油袭向陈慧纪部,一场流星雨在江面壮观的落下,只是没有人心存许愿的心思,此流星雨可是会要人命的利刃! 金翅上的陈军竖起盾牌,盾牌将整只金翅战船护的密不透风。箭矢打在盾牌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被烧红的箭矢落在江水中,发生“滋啦”一声,冒出一阵蒸汽,沉入江底。 只待后人折戟沉沙,辨识这段历史。 江面上一阵阵蒸汽不断升腾,与江雾混合在一起,显得更加朦胧。 有船只自雾气中隐隐浮现,起初是一只,然后是两只、三只。。。。。。 “哈!哈!陈将军,李某恭候多时!”李渊站在五牙战船上朗声道。 出现的船队正是驻守汉口的李渊部! 陈慧纪皱着眉头,脸色惨淡之极,比这化不开的江雾还要浓郁几分。摆脱了杨素军,却不想遭遇李渊部。如今可是后有追兵,前有阻截。陈慧纪心中突然感到一丝不妙,隋军围攻建康,又在长江之上设伏,显然是准备充分,建康城能守得住吗? “唐国公,久仰大名!不知今天挡陈某去路是何意!” “我朝晋王殿下与贵国主相谈甚欢,陈将军还是请回吧!静候佳音即可,没准儿过上几日,你我同朝为官也未尝不可!” “陈某人可没有同李大人同朝为官的福气,你让还是不让!” 李渊掸了掸身上的露珠,脸色有些不喜。都说江南好,但这江南的天气绝对比不上北方的飒爽! “陈将军还是听李某一声劝吧,速速退去,不然待到杨素军追至,你军定无生路,难道你忍心看着数万大军随你一同沉入江底不成?洞庭湖便是不错的去处,要是让杨素占了洞庭湖口,这长江便是你陈慧纪的葬身之地,鱼腹便是你的棺椁!” 陈慧纪知道李渊所言非虚,自己离开公安便失了据守之地,唯有宽广的洞庭湖,自己才能凭借金翅的灵活,与隋军周旋一二。 “撤!”陈慧纪不甘心的道。 李渊看着消失在江雾中的陈军,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希望杨素会喜欢自己送去的这道大餐。 “大人,不追吗?”李渊身边的一个副将不解的问道。 “陈慧纪已经是瓮中之鳖,与其让他们鱼死网破,还不如关进金丝笼,交给晋王殿下处置。洞庭湖就是一个天然的大笼子啊,哈!哈!希望陈老儿会喜欢!” 却说陈慧纪赶到洞庭湖口时,杨素会同刘仁恩也正急急向着洞庭湖口赶来,急忙命令手下兵士加快行船,必须抢到隋军之前进入洞庭湖,到时候海阔凭鱼跃,与隋军在宽阔的湖面上决战,自己的金翅可不怕五牙战船半分。 陈慧纪堪堪抢先隋军半步进入洞庭湖,阴郁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一丝微笑。被人围追堵截一路,终于赢了一盘,实在应该好好庆祝一番。 同时高兴的还有杨素,看着陈军兴高采烈的钻进洞庭湖,真的有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的潜质。 “刘仁恩,本将命你把守洞庭湖口,陈军胆敢露头,就狠狠的揍回去。切记,不可进入洞庭湖,把好袋子口就是!” 刘仁恩虽然不明白杨素为何不将陈慧纪部歼灭,但还是点头称是。 长江与洞庭湖连接之处是一处狭小的水道,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隋军只需万余人便可将数倍于自己的陈水军困在洞庭湖,使之不能进入长江,援救建康城更是无从说起。 长江沿岸陈国郡县奇多,杨素与李渊加起来也就二十五万人,荡平大半江南无疑痴人说梦,扼住长江咽喉,把握陈水军命脉,才是重中之重。 (本章完) 第202章 建康城下煮火锅(一) 常歌行稳居石头城,两翼有韩擒虎、贺若弼两军作为护佑,可谓稳如泰山。 此刻常歌行正在一处富丽堂皇的府邸参观着江南园林的风光,此处之前的主人正是驻守石头城的将领,但现在这座府邸改姓常了。 府邸算不得巨大,但好歹也是五脏俱全。用最精炼的语句来形容这座府邸就是:水多、树多! 水在江南随处可见,多如北方的山石。北方的山石远近高低各不同,江南的水域更是深浅大小总相宜。水景是江南园林风光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座府邸就能看得出一二。 整座府邸有四成是各种各样的水,大处可以撑舟泛游,于湖水间采莲。或是掌一支钓竿,在湖心随波而动,做一个垂钓的闲人。 小处只有浅浅的一渠,里面有鱼儿游走,在光线的辐照下,披着各色鳞甲的锦鲤,如同彩墨在水中扩散,将清水也染成了五光十色。俯瞰下去,整渠的春水宛若一块彩玉。 再小处,只有浅浅的一洼。是晨时的露水汇集而成,用不上正午便会干涸,而第二天早起,随着露水的滴落,这里还是一处水洼,宛若睡醒的婴孩睁开的水汪汪的眼睛,清澈、明了! 整座府邸近乎全部都在树木的笼罩下,还在这些树木在有心的打理下长势都不是很繁茂,投下的阳光斑点前到好处的驱走江南的潮湿,又不至于感觉太过炎热。 常歌行在一处石墩下坐下,张开手掌把玩着一缕阳光,颇为悠闲,想来陈国皇城中的园林景象应该会更胜一筹吧! “王爷好雅兴!”萧美娘今天穿了一袭水绿色长裙,与这园中的花草倒是相互映衬。 “杨素、李渊那里可有了消息!” 这个时代没有微信、没有电话、不能发短信,就连无线电波都要等上千年才能被发现,传讯总是相对的迟缓,想要做到同步直播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杨素、李渊将陈慧纪部逼近洞庭湖,陈巴州军分为周罗半、纪瑱两部,一部拖住杨素军,一部欲要自李渊处突围。纪瑱部损失过半后,勉强自李渊处突围,后被李渊副将王世积灭于蕲口。周罗半退回巴州,不敢轻出!” 萧美娘将李渊与杨素的战况娓娓道来,语气中对常歌行颇有不满。他这个隋军兵马大元帅当得倒是轻松自在,一切文书、消息全部都交给了自己,自己曾经也是堂堂公主之尊,如今却当起了某人的书记官。 “本王来了,陈叔宝睡得可还好!”常歌行嘴角挂着一丝玩味问道。 萧美娘没好气的看了一眼常歌行,行军打仗的将军们从来都是关心敌军动向、主将是何人。这个晋王殿下倒好,却关心起了敌国君王的起居。 萧美娘自水袖中取出一支袖珍的竹筒,竹筒很是普通,上面还有些许刮痕,若是扔在地上一定会被认作哪家顽童的玩具,无意间丢到了地上。 “自己看!”萧美娘朱唇轻轻撅起,有些吃味的将竹筒扔在常歌行怀里。 常歌行将竹筒一端小心翼翼的打开,一张薄薄的纸张缓缓展开。上面的文字很精简:陈帝与张丽华日夜欢愉,宣华公主多惆怅,朱家小姐尚好! 短短二十几字,包含的内容实在太过强大。先是陈叔宝与张丽华的私生活,日夜欢愉,常歌行不得不佩服陈叔宝强大的肾功能,要知道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肾宝; 然后是陈宣华近况,惆怅二字虽然简短,却是可以想到那丝娇柔与楚楚可怜,敌军临城,作为一个公主虽然心系家国。怎奈,身为一个女子,却是无力回天,她只能等待命运的降临。 最后一条朱家小姐,当然指的是朱贵儿,那个在建康城唯美的邂逅。 “呵!呵!骁果军真是多事,本王让他们刺探军情,美娘你瞧瞧,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 萧美娘看着卖乖的常歌行:“我看是骁果军深知你心吧!” “本王心中只有美娘,岂是那些凡夫俗子能看得明白的!” 虽然知道这是常歌行讨好的话,萧美娘听完心中还是美滋滋的。 “油嘴滑舌!” “美娘可吃过火锅?” 萧美娘蹙着好看的眉头,道:“火锅是何物?就算当初在皇宫也没有听说过如此奇特的名字。” “呃!”常歌行斟酌着说道:“就是在桌上放个生炭的小火炉,炉上架个汤锅,把肉切成薄片,用酒、酱、椒、桂做成调味汁,等汤开了夹着片在汤中涮熟,蘸着调味料吃!” “咯!咯!”萧美娘轻掩口鼻一阵娇笑:“我的夫君大人,你说的不就是暖锅嘛,不过火锅倒也贴切!” “暖锅?”常歌行再次感到了时代性的代沟。 “美娘你方才管本王叫什么?” “夫君。。。。。。”萧美娘话出口,想要收回已经来不及。 “夫君在此,不知娘子有何事情!”常歌行说出此话,用了半吊子的京腔,听起来更是油滑不已。害得萧美娘一阵娇羞,毕竟在这个时代光天化日之下秀恩爱还是颇具挑战性的。 “为夫今天就请美娘吃火锅,不,暖锅!” 常歌行一把抓起萧美娘的小手便向府门外跑去。 “夫君,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去陈叔宝的家门口!” 前些天的细雨,将天空洗得很干净。一眼望去尽是碧蓝,丝丝缕缕的白云,完全不成规模,只给这片天空增加了几分优雅! 建康城外的十万大军被陈叔宝调往城内,城外就形成了大片的真空区,既没有陈军把守,也没有隋军占领。空荡得甚至有些祥和,只是少见百姓,有几分荒凉的感觉。 建康城头的陈军惊愕的看着城下,一队只有几十人的隋军,正在城外三百丈处生火,似乎想要在此地做饭。 更让他们惊讶的是旗帜上的一个大大的“晋”字,这是隋朝晋王的帅旗,难道隋军攻城来了?可攻城也不能就这几十人啊,更不可能有闲情逸致生火做饭,难道就不怕被生擒回建康? (本章完) 第203章 建康城下煮火锅(二) 建康城上的守将不敢怠慢,隋军兵马大元帅只带几十个人在城下生火做饭,绝对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件。这里面肯定藏着什么大阴谋,甚至这就是隋军全面进攻建康城的端倪。 倒不是陈军联想过于丰富,实在是常歌行的身份在这里摆着,他就代表着隋军的动向,他一人的意志就是伐陈军六十万大军的意志。 军队中实在找不出什么像样的锅,多是陶制品,实在没有什么震慑力可言。 还要说人多力量大,晋王殿下要吃暖锅却苦于没有合适锅的消息在军营中传开,那些兵士不知从哪里抬来一只三足两耳铜鼎,鼎身极大,两个成年人合抱才能勉强抱住。 上面的花纹极为繁复,有祥云、有人物、有花草、有谷物,像是祈祷祭天用的器物。 铜鼎中放上汤物,下面有木材加热,不多时就冒出蒸汽,渐至沸腾。 常歌行站起身,用一双手臂长的筷子将一片兔肉放在铜鼎中涮了涮了,放在碗中,蘸着调料用一双普通筷子夹着放进口中。 边吃边点头:“好吃,好吃!江南水草丰美,养出的兔子也是极为鲜美,美娘你也尝尝!”常歌行一边大快朵颐,一边思绪翻飞,这可是绝对正宗的铜锅,也是他吃过的最大的火锅,简直就是爽翻天! 萧美娘面色古怪的看着常歌行,这种鼎器常歌行不知道,她却知道的极为详细。鼎,代表的本身就是权利。周朝曾有九鼎震慑天下,后被秦所得,一统六国,纵横捭阖! 而这只鼎,观其形状,看其纹路,正是一国祭祀求取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祭天之鼎。 如今自己的夫君,大隋的晋王殿下,正在用一国重器吃火锅,简直和挖了陈叔宝祖坟没什么两样。别忘了,古代讲究的是天地君亲师,天可是放在第一位的。 萧美娘秀眉忽地舒展,转而嫣然一笑,也有样学样的涮着青菜、肉片吃,用祭天重器吃火锅,想来是头一遭,也是最后一遭吧。 最关键的是,她很希望看到陈宣华的表情,是悲愤多些,还是哭笑不得多谢呢! 陈叔宝难得的从龙床上爬起来,紧急召开全体朝臣大会! 张丽华侧靠在陈叔宝身上,一双小手替他拿捏着手臂。 “诸位臣公,杨广竟然欺我如此,用我国之重器吃暖锅,实在是欺人太甚,诸位可有对策!” 江总眼睛转了几转,道:“吾皇万不可被杨广小儿乱了心绪,杨广何许人也?一贪生怕死小人尔!岂有胆量来我大陈城下,臣认为其中必有诈,或许城下之人根本就不是杨广,只是打了晋王旗号的普通士兵!” 陈叔宝深以为然的点点头:“江爱卿不愧是国之栋梁,所言甚是,可又如何断定城下之人到底是不是杨广呢!” 江总再拜,道:“杨广初来江南,我等皆没有见过其真容。但有一人不止见过,还与其有过亲密接触!” “何人?” “宣华公主!” “传朕旨意,命宣华公主上城头辨认来人到底是何人。” 。。。。。。 铜鼎下的炭火正盛,最近的铜鼎底部可见少许微红。内里的汤水正是沸腾,肉片与各类青菜在里面翻腾。 “美娘快点儿捞出来,煮老了可就不好吃了!”常歌行催促道。 萧美娘白了他一眼,之前是书记官,此刻又荣升为厨娘了。从萧美娘声称自己吃饱后,就没消停过,一会儿添菜,一会儿加肉,一会儿蘸料又不够了。 当然,这些完全可以由兵士们来做,可那些粗壮的汉子,哪里有佳人来得有滋有味。火锅就白酒,当真是乐趣无穷。江南的天气本就温暖,常歌行解开扣子,坦胸露怀,还是止不住流汗。 “美娘,给为夫打扇!” 久不见微风袭来,耳朵却是一阵酸痛。 “你还来劲儿了是不!”萧美娘嘴角噙着微笑,轻轻在常歌行耳边道,手下力道却是不减。 建康城头,一袭白衣在不惹人注意的角落里站定,注视着城下,显得有些落寞,就像失了水的荷花,虽然倔强的开放着,但花朵的娇艳也掩盖不住绿叶。三百丈,是一个算不得太远,同样也不近的距离。 依稀可见燃燃炭火,鼎内沸腾而起的蒸汽,还有那袭绿衣。不用细观,只要看上一眼那人的身形就能肯定是他无疑。坐的再正经,也掩不住骨子里的猥琐。 。。。。。。 陈宣华向着坐在朝堂之上的陈叔宝施了一礼,有些厌恶的看了一眼张丽华:“禀皇兄,来人正是晋王杨广!” 陈叔宝本来有些瘫软的身子瞬间坐直,他宁愿相信城下之人只是个冒牌货,也不愿相信就是杨广本尊。 “确定?” “臣妹确定!” 陈叔宝身子继续瘫软的坐在龙椅上,口中念叨:“这可如何是好?” 陈宣华贝齿轻咬朱唇,似乎有些犹豫:“皇兄,可遣兵千人出城,杀之!” “妇人之见!”孔范怒吼道,一派义正言辞:“杨广何许人也,岂能以身犯险,定有伏兵。若我军遭到败绩,定影响军心,这就是杨广小儿的歹毒之处!” 江总在一旁附和:“孔兄高明!” 施文庆、沈客卿之流更是借机大拍马屁,把孔范吹捧的犹如诸葛重生、孔明在世! 陈叔宝算不得愚笨之流,只是在治国谋虑上逊色罢了。 “只是,任杨广小儿如此折腾,我大陈颜面何在?” 张丽华柔声道:“妾身倒是有法子,既然杨广在城下暖锅,不如我大陈派遣使者作陪。一来不失我大国国体,二来可向隋军表明,我大陈并不是惧怕他,只是碍于礼节才没有攻他!” 陈叔宝拍手道:“爱妃此计甚妙,杨广小儿以社稷之鼎辱我,我却遣使同乐,正彰显我国之胸襟!其实北方蛮夷可比!” “但是。。。。。。”陈叔宝犹豫道:“派谁去合适呢?杨广小儿也是王爷之尊,我方使者也不能掉了身价!” 张丽华玉手轻轻抚摸着陈叔宝的胸膛,娇媚道:“陛下不必烦忧,妾身已经想到了合适的人选!” (本章完) 第204章 建康城下煮火锅(三) 张丽华起身,缓步走到台下,来到陈宣华面前道:“我朝宫廷内外,依臣妾看只有宣华公主最为合适!” “父皇,孩儿认为不可!”吴兴王陈胤看了张丽华一眼,沉声道:“我大陈遍地铁血男儿,此等危险事还轮不到一介女儿家来做,孩儿愿意请缨!” 不等陈叔宝张口,张丽华掩口娇笑道:“吴兴王殿下,想来你也坐过几天太子之位,目光怎么如此短浅呢!我们宣华公主可是与那晋王有旧的,想当初隋军尚未渡江,她就主动跑到人家军营,还渡过了一晚。如今晋王亲自来到建康城下,若不相迎,岂不是失了礼节!” “父皇,皇妹一介女儿家实在不合适,女儿家的名节。。。。。。” “够了!”陈叔宝罕见的寒着脸,道:“就这么定了,宣华公主出城去会会那晋王,万不可丢了我大陈的国威!” 张丽华见大势已定,扭动着妖娆的身姿道:“吴兴王殿下莫要担心,杨广也正是大好年岁,风流之时,说不定宣华此去反倒结了秦晋之好,到时候两国化干戈为玉帛,岂不是一件美谈!” 陈宣华脸色苍白,瘦削的身子在这宽阔的朝堂上更显单薄,楚楚可怜。 “你不是说我蛊惑君王,败坏朝纲嘛!你若舍得这副身子,将杨广伺候舒坦了,没准儿隋军就撤退了!” 张丽华在陈宣华旁边走过时,悄声说道,语言间轻挑之意溢于言表! 陈宣华娇躯一战,险些摔倒。作为女子难道只有以色事人这一条路可以走吗? 她听闻,在隋军中有一员女将,名为李秀宁,武功本事皆不属于男儿,甚至在杨广出行时节制全军,更曾经亲率部队将杨广救出包围圈,将任忠骑兵部队逼退,这是何等的风采。 她也听闻,在隋军中有一名奇女子,主抓隋水军战船建造,那些在长江上征战的五牙战船就有不少出自她之手,这又是怎么一番光景。 似乎,这两个女子都和城下的那位无耻之徒脱不开关系。 建康城门缓缓打开,有几分尘土震落,它已经紧闭多日。即便今天也只是开了一道门缝,勉强容得下女子穿行。 一队娇艳女子穿着清一色的白衣,手里拿着托盘,里面盛装的是各类菜蔬、肉食,都是陈国皇宫中的珍品,平时也只有陈叔宝能有此口福。 为首之人正是陈宣华,虽然是白衣,却是正规的宫装,头上的发髻高高耸起,衬托得仙气肆意,高不可攀。 这些女子显然是经过良好调教的,虽然有以身饲虎的嫌疑,但行动做派都是工工整整。脸上虽然有惶恐之意,但肢体动作依旧一派雍容模样,肢体动作仿佛已经与心思完全分隔开来! 自从这队娘子军出了建康城,常歌行便注意到了。陈叔宝果然不一般,不愧于才子的称号,虽然是自封的。 人家打仗派斥候,派使者。他倒好,派出了一队花季少女,美人计吗?常歌行不得不心中大赞,知我者,陈叔宝也!本王将这个缺点隐藏的这么好,还是不幸的被发现了。 看着由远及近的宫装丽人,常歌行饮了一口酒。这个时代没有照相机,没有手机,不然他定然发一个朋友圈。毕竟,这种复古风的走秀,在前世是很少见的。 “你的老情人来了,还不去迎迎人家!” 萧美娘话语中带着醋味,让蘸料顿时又增加了一种味道。 “美娘说笑了,我与宣华清清白白的,比这长江的水还要清!” “宣华?叫的好生亲切!以奴家对夫君的了解,夫君最擅长的便是将清水搅浑,然后浑水摸鱼!” 常歌行尴尬一笑,起身上前走了几步,这是对于陈宣华的尊敬。让一介女子出城会见敌军将领,这里面的龌龊与暧昧,是个人都可以琢磨的清楚,只有陈叔宝这般英明神武的帝皇才会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吧! “公主殿下,数月不见可还好!”常歌行绅士一礼,给足了陈宣华面子。他知道,在建康城上定然有无数的眼睛在看着城下的一切,希望自己的礼数可以让那些人认识到陈宣华在晋王心中的分量,可以让这位可怜的女子在陈宫中过的好一些。 “托殿下的福,宣华一切都好!”陈宣华勉强一笑,不知怎么的鼻子发酸,有一种泫然欲泣的感觉,想要在这个混蛋面前倾诉一番。 “一切都好就好,来,一起吃铜火锅!”常歌行热情的发起邀请,像是请人吃饭的东主。 “妹妹,不必和他客气!来,到姐姐这儿来,既然来了,那便吃饱了再回城!” 在常歌行惊诧的目光中,萧美娘一把握住陈宣华的小手,将她护在身边,不给常歌行半点儿机会。萧美娘也曾作为公主,更是经历过国灭之痛,如今的陈宣华让她不禁想起当初的自己,心中恻隐之心大作。 那些侍女慢慢的放下惶恐之意,手脚变得麻利起来,莺莺燕燕一片。铜鼎中煮熟的食物装盘奉上,常歌行只需选择爱吃的食物,蘸上蘸料便能大快朵颐。 期间,除了常歌行吧唧嘴声外,格外安静。萧美娘、陈宣华都经过皇宫的正统调教,有着良好的礼仪,即便是饿得要死,吃饭时也是有条不紊,不显狼狈。 而常歌行恰恰相反,无论吃什么、在什么地方吃,都能吃成一片狼藉。 陈国皇宫中,陈叔宝坐在龙椅上正在听手下之人的禀报。 那人白面无须,虽身为男儿长得却是多了几分秀气,他小心翼翼的从衣袖中掏出一个小本本,像极了账房先生。开口便是一副公鸭嗓音,典型的太监音色。 他掀开本子,郑重的道:“禀我主万岁,宣华公主出城门,晋王上前五步相迎,神态甚恭;又有娇娥上前搀扶,讨好之极;共同用食期间,晋王七次相让食物,公主皆辞;一饭功夫,晋王二十三次观我公主,神态似痴!” 陈叔宝拍案叫好:“宣华总算不枉我皇室教化,大显我大陈国威!” (本章完) 第205章 我的男人还轮不到你来教训 常歌行拍了拍圆鼓鼓的肚子,心满意足的喝了口白酒:“酒足饭饱,感谢宣华公主的招待。不知公主殿下是回建康城呢,还是跟随本王回石头城!我想,你陈国上下都希望你随本王去石头城,万一本王贪恋公主美色无心伐陈之战,只顾床上征伐,岂不正是陈叔宝所愿!” 饶是陈宣华再好的皇家教养,此时也是银牙紧咬,尽量保持着克制,真担心自己把持不住,上前咬此人一口。相信以此人的无赖脾性,定是皮糙肉厚之辈,保不齐还会贝齿受损。 萧美娘则在一旁看着好戏,同情归同情,不过陈宣华也是潜在的情敌,让她吃瘪,自然乐得看热闹。 “晋王殿下,皇兄曾问我该如何应付吃暖锅的你!你猜我如何作答!” 常歌行佯装苦思冥想:“该不会想招我做上门女婿吧!” 陈宣华轻啐一口道:“我说,可遣千人杀之!” 常歌行仰天长叹,都说最毒妇人心,古人诚不欺我。陈宣华还没成为妇人就如此,若是有朝一日真的成了妇人岂不是会比黄蜂尾后针还要毒上三分。 拯救黑化少女的责任还得落在我头上啊。 常歌行一边感慨,自己似乎真的有救世主的潜质,一边逼近陈宣华,这个小妞数月不见嚣张的紧!一把揽过纤腰,大嘴便点在了朱唇上,虽然只是轻轻一点,却使得陈宣华脑子瞬间炸开。 这个混蛋竟然敢当中轻薄,鬼使神差的抡圆胳膊便朝着常歌行扇去。 常歌行心中哀嚎,没想到第一次调戏小姑娘就要耳光响亮,这让自己在这个时代怎么混啊。若再次回到现代,岂不是让整个现代社会的人类笑掉大牙。 清脆的响声迟迟没有到来,萧美娘将陈宣华的手紧紧握住,眼神紧紧逼视着她。 “我的男人还轮不到你来教训!” 萧美娘将陈宣华的手狠狠放下,丢下一句霸道的话,让常歌行心中狂赞,这尼、玛也太帅了。美女救英雄,英雄感激不尽最后以身相许,传为千古佳话! 铜鼎下面的火炭渐渐燃尽,鼎中的汤水还在缓缓沸腾。涮肉留在里面的油花闪闪发光,漂浮在水面。 “这个大鼎就麻烦公主带给陈叔宝,告诉他,替本王好好保管,来日本王还要在大陈皇宫中涮火锅。要是弄丢了,本王把他切成肉片!” “你。。。。。。”陈宣华俏脸煞白。 “公主殿下回去补补身子,到时候本王亲自到陈皇宫接你!” 看着常歌行一众人缓缓离开,陈宣华眼中积蓄的泪水终于不争气的落下,她不着痕迹的擦拭干净。有些泪和痛终是要藏在心中的,因为她生在皇宫,流泪只是软弱的象征,不会有人真正的同情,换来的只能是无尽的嘲讽。 她整理了下情绪,重新做回雍容华贵的公主,宠辱不惊、喜怒不显。带着一众侍女重新回到建康城,只是守着的军士再看向陈宣华的时候,眼中多了几分异样。 此时陈国朝堂上却炸开了锅! “堂堂公主之尊,光天化日下竟然做如此有伤风化之事。简直就是有辱国体!”一个老夫子在朝堂上叫嚷着,似乎他代表的就是正义,所有的营营苟苟、龌龌龊龊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陈宣华有些落寞的看着满是非议的朝堂,惨然一笑:“您倒是瞧得起小女子了,我一介女儿家就能有辱国体,还要你们这些大老爷们做什么。十万大军龟缩在城内不出,让人在城下铜鼎中烹煮吃饭,这就是所谓的国体!” 陈宣华长久的惹耐终于爆发了,恨不能为男儿身,保家卫国!她有种感觉,今天此番话不说,或许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阁老大人,敢问您今年高寿!” 那位夫子状的大人捋着花白的胡子道:“鄙人今年恰逢花甲,得逢皇恩浩荡,得以侍奉在先皇与我主万岁架前!” “您的七十九房小妾可还好吧!听说她本是清寒之女,不知怎么的她父母莫名的欠了您一笔银子,不得已才把她抵给了您!” “你。。。。。。你虽然贵为公主,也不能出此污蔑之言!” “是否属实,大家心知肚明,做了龌龊事就不要装清高!”陈宣华今天算是豁出去了,一番激昂之词出口,顿时觉得心中舒服了很多。 “老夫一生清白,今天却被小女子诟骂,老夫愿意一死以证清白。”说话间,就要朝着柱子撞去。气势做得很足,却发现没有人上前搭戏,哪怕说一句:“阁老莫要出动!”也好啊,到时有了台阶,自己顺势而下就是。 可如今尽是些看热闹之人。 要说这位老夫子也是久经战阵之人,既然没人搭戏,自己唱独角戏也能圆满。 就在头部要触碰柱子的前一秒,他很是时候的晕倒了,让众人一阵可惜。 这位老夫子不爱钱、不爱古玩字画、不听溜须拍马,就是好收集美女。他那七十九房小妾真的是各有各的美,各有各的气质。。 或小家碧玉、或大家闺秀、或温婉可人、或娇俏可爱,总之是梅兰秋菊各领风骚。若是这个老家伙蹬腿西去,满朝的文武大臣都是很乐意解决这些女子的温饱问题的。 陈宣华没有理会朝堂之上的精彩表演,她真的累了。大陈将要塌了,鼎器被人煮食,庙堂遭人践踏。她一介女子真的不能改变什么。 她突然感到一阵轻松,这个庙堂、这个朝堂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了。既然没有了希望,便省了投医问药的事情。 她回到自己的寝宫,坐在梳妆镜前看着镜子中的娇容,将发钗、耳坠、金银、珠宝一一卸下,满头的乌发长及腰中,少了几分华贵,多了几分少女的活泼。 长发已经及腰,只是少一个铺十里红妆之人。 夕阳斜垂,她呆呆的在镜子前端坐了一个下午,不知在思量着什么。铜镜中的光线日益昏黄,她才渐渐转醒,似乎刚才在神游物外般! “公主殿下,用膳时间到了!” “让御厨备上暖锅!”陈宣华鬼使神差的答道。 (本章完) 第206章 江南烽烟 陈叔宝虽然荒唐,手下亦没有能臣,都是些奸佞之辈。但不得不说,陈叔宝是真正的承祖之荫,先辈的数代积蓄集于一身,说句不客气的话,若是隋军不来攻伐,任陈叔宝如何挥霍,也伤不了陈国根基。 江南之地实在是太富有了。 陈叔宝之后,三代若出明主,陈国还可大兴。 陈叔宝一声勤王令下,各地军队纷纷响应,他们并不认为隋军可以轻易灭了陈国。所以都卯足精神向着建康城靠拢,想要拿了勤王救驾这份头功。 一时间江南大地烽烟四起,让烟雨江南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硝烟,还有血气! 太湖陈水军弃船上岸,联合吴州守军欲援救建康。怎奈受到燕荣部与驻守曲阿的贺若弼部两面夹击,丢下万余人后,被迫退入吴州,太湖完全被燕荣部所得。 燕荣部进入太湖后,紧紧盯住吴州守军,使得他们不敢轻易出击,唯恐被斩断后路,送了卿卿性命。 三吴之地守军联军北上,被驻守新林的韩擒虎部与驻守曲阿的贺若弼部联手击退,双方军队在建康城南二百里处对峙。 周罗半部自巴州出兵,欲打开洞庭湖口,放陈慧纪部出来,到时候两军合一军,顺流东进,不惜一切代价援救建康城。刘仁恩与周罗半在洞庭湖口大战,周罗半胜在兵多将广,刘仁恩部贵在战船高大,武器精良。 双方打得难舍难分,李渊部悄然西进,截断周罗半向巴州的退路。杨素则自江陵一代支援,周罗半久攻洞庭湖口不下,见时机已逝,再迟恐生变故,便欲退回巴州等待时机。 怎奈巴州城头燃起熊熊大火,老巢被毁,周罗半部各个如丧考批,他们的家人可都还在巴州,如今巴州失守,他们哪里还有心打仗。 李渊趁着陈军士气低落,一阵穷追猛打,加上后面掩杀而至的杨素部,周罗半见大势已去,投降隋军。 。。。。。。 江南大地上掀起了一场浩浩荡荡的勤王热潮,各地大小武装不断集结,向着建康城靠拢。眼下隋军虽然占据优势,但随着时间的流逝,陈国各地的勤王之师会陆续赶来,拖得越久,隋军的压力越大,甚至有让陈叔宝翻盘的可能。 “殿下就不急吗?”萧美娘站在石头城城头,看着眺望远方的常歌行道。 “急不得,陈叔宝尚有十万大军驻守建康,不是一朝一夕能分出个结果的。也不知是哪位高人给他出得主意,放弃大片土地退守孤城,各种补给只能坐吃山空,本王倒要看看陈叔宝拿什么喂养近百万兵士、百姓!” “殿下何必这么麻烦,让末将几斧子劈开建康城门,捉了陈叔宝给殿下斟酒!”李元霸抱着一柄开山斧,有些警惕的看着萧美娘。姐姐不在,自己可得看好了殿下,不能让这个女人将殿下的魂儿给勾了去,不能这个煮熟的姐夫飞了! “陈叔宝斟酒?实在扫兴!到时候就让他给元霸你暖床吧!” 李元霸摇晃着硕大的头颅,让一团肥油给自己暖床实在是恶心的很。 “你家王爷是寻思着让陈叔宝的妹妹给他自己暖床呢?”萧美娘颇有些吃味的道。 李元霸竖着耳朵听得真切,陈叔宝的妹妹?晋王殿下不愧龙精虎猛,胃口实在是大的很,眼前这位******尚未吃干抹净,就惦记上另一道菜了。 姐姐啊,你还是赶快过来吧!不然别说逮住鸭子,就连鸭子毛恐怕都看不到了! 常歌行讪讪的笑了笑,继续远眺,似乎在此地就能看穿建康城高大的城墙,看到内里的百姓与士兵。 陈国皇宫内,陈叔宝喘着粗气,怒视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官员,天子之威尽显:“城内无粮,我大陈向来粮仓充盈,怎么会无粮?” “陛下,大战之初建康城向周围驻军调派了不少粮食,再加上。。。。。。”官员欲言又止。 “加上什么?说!” 官员鼓足勇气道:“加上陛下喜好白酒,将数十座粮仓换成了一仓库的美酒,建康城的粮食已经所剩无几了!” “那就向百姓征调!” “百姓家中也无余粮啊,建康城中的好酒风气大涨,百姓纷纷以粮食换美酒,加上之前有人高价收购粮食,百姓之家的余粮也已经被掏空了!” 陈叔宝沉沉拍了一下桌案,肥硕的身子不断颤抖。他虽然昏庸,却也知道一个道理,若是隋军打进来自己的好日子恐怕就要到头了。 张丽华轻轻拍打着陈叔宝的后背:“臣妾倒有一记,可解眼下之危!” 陈叔宝大喜,这些年来这位才貌俱佳的尤物确实给自己出过不少“好主意”! “陛下可手书杨广,就说要效法春秋义战,双发点齐十万兵马,来场公平的决战,一战定输赢。杨广赢了,建康城拱手相让;若吾皇赢了,隋军要无条件撤回江北。” “爱妃当真有此意?” 张丽华狡黠一笑:“这些都是诓骗杨广那无知小儿的话罢了!若我军不敌,仍可退守建康,并无其他损失;若我军大胜,则趁机擒了杨广,到时候隋军必乱,我军大有可图!” “杨广军人数可数倍于我,朕担心那贼滑小子耍诈!” “陛下不必担心,臣妾已经探听过了。贺若弼、韩擒虎为了牵制我勤王之师动弹不得,眼下只有杨广本部十万兵马可用!” “哈!哈!爱妃果真是朕的宝贝,此计甚妙,甚妙!到时候朕擒了杨广小儿,建康城之危自解,朕也要让全天下之人看看,朕也是一代英主!” 陈宫中音乐之声再次,歌舞伎袅袅娜娜招摇着美好的身段。一颦一笑自有风味,如池中荷花,塘边垂柳让人遐想无限。透过薄薄的纱裙,内里红艳艳的小内衣若隐若现,如含苞待放的牡丹,欲言还休,让人欲罢不能! 陈叔宝很痛快,入口的白酒也觉得越发的甘甜,近百斤粮食一斤的白酒就是不一样,绝对是酒中极品,那库中的万斤白酒可以让自己十几年不愁没有美酒喝吧! (本章完) 第207章 所谓义战 常歌行手捧陈叔宝遣人送来的国书脸上噙着笑意,这个陈叔宝还真是有创意啊,想要来一场所谓的义战,十万对十万一局决定江南的归属。 站在下面的陈国使者,鼻子里哼出一个音节:“哼!不知殿下可有胆量与我皇来场王者之间的战斗!” 常歌行看着叼的不行的陈国使者,心中冷笑不已,对本王用激将法,你以为所有人都像陈叔宝一般没长脑子啊! “贵使,可还有兄弟姐妹,可娶妻生子?” 陈国使者不明白常歌行为何有如此一问,似乎这无关两国战争,也无关朝廷政局。难道是杨广被自己的慷慨之词震慑,准备家长里短转移话题? “本人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有一妻三妾,两子三女!” 常歌行缓缓点点头,呵呵笑了几声,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本王向来讲究任意,既然你有兄弟照顾双亲,有妻妾守节,还有子女守孝。。。。。。” 陈国使者越听心中越是震颤不已,听杨广的口气分明在说一个将死之人。 “殿下,俗话说两国交战不斩来使!” 常歌行拧着眉,不解的问道:“本王什么时候说过要斩你了?” 陈国使者这才松了一口气,他毛遂自荐来到隋营,无非是想回去后捞得一官半值,也算光大门楣,万万没有赴死的打算。两国交战不斩来使便是他最大的依仗,就算杨广再混蛋也不能冒天下之大不韪,斩杀别过使者吧! 只是没等他高兴完,常歌行的一席话便让他如坠冰窟,从里到外冻的冰冰凉! “斩你,本王实在是怕脏了兵刃!但想要杀你,本王倒有很多种办法。本王向来仁义,可以让你自由选择一种死法!比如炮烙,就是将人绑在烧红的柱子上,直到烫得外焦里嫩才算完毕; 比如五马分尸,五匹骏马分别扯住你的四肢与头颅,要是你的脖子比较硬,还可以活上一时半刻,可以亲眼看到你的四肢慢慢离你远去; 比如人彘,啧啧!本王希望你选择这个死法,这样的话你还可以多活上一段时间。就这样吧,本王替你决定了,就人彘了。等会本王会亲自带你选择一个你喜欢的陶罐。质地、花纹任你挑选,那个陶罐以后就是你的家了!” 陈国使者冷汗直冒,已经打湿了上衣,后背湿漉一片。两股更是战战发抖,这个杨广实在是太狠了,竟然要把自己做成人彘。 “走吧,我的使者大人,本王这就带你去挑选陶罐!” 噗通一声,陈使者瘫坐在地上,哆嗦着跪倒:“臣。。。。。。臣下刚才妄言,还。。。。。。还请殿下。。。。。。赎罪!” 常歌行重新坐回,颇为无聊的叹了口气:“本王还以为遇到一个硬骨头呢,没想到还是一个孬种,真是无趣,无趣的紧!” 陈国使者像是看到了生命的曙光,磕头如捣米:“殿下说的对,我就是一个孬种,还请殿下饶了小的吧!” “无聊,实在是无聊,滚吧!” “小的这就滚!” 陈国使者如蒙大赦,连滚带爬的出了常歌行帅帐。 常歌行端详着那纸国书,所谓的义战都是蒙蔽痴呆书生的荒唐言,战争从来都是血与泪的交织,内中充满算计筹谋,不然三十六计何以被追捧了千年! 翻遍百年来的纷乱战争,字字句句从来没有所谓的义字,最多的是胜、败! 萧美娘从屏风后面缓步走出:“夫君不会真的想和陈叔宝来场所谓的义战吧!” 常歌行将国书收起,嘴角带着神秘莫测的笑意:“有何不可?” “夫君就不怕陈叔宝暗中耍诈!” “耍诈?就凭他那十万兵马,就算耍诈还能逃出生天不成!本王就和他来场义战!” “夫君可知春秋义战何解?” 以常歌行对春秋那段历史的了解,所谓的春秋打法实在是迂腐的很。双方均驾战车作战,战车数量必须对等一字排开,大多约在两国边界。开战后士兵们捉对厮杀,一旦敌军受伤便不能继续追杀,只能任其回营疗伤,而打胜的士兵也不能参与到别组的厮杀,只能傻傻的看着,等待战斗结束。 还有一个流传甚广的小故事,晋楚交战,晋军不敌驾车奔逃。只有一辆晋国战车不动,原来是车坏了。楚国士兵倒是一个热心茬,二话不说帮晋军修好了战车。 “兄弟,战车修就好了,你快跑吧,我要追了!” “谢过兄弟,我这就走!劳烦兄弟还要追我,实在不好意思!” “客气!客气!” “那我可先走了!” “走吧,我已经准备好追击了!” 。。。。。。 常歌行脑子中幻想着所谓春秋义战的打法,虽然有所夸张,还是反应了部分真实。 “还请美娘赐教!”美女相教,常歌行当然乐意受教。想来也不过是,伤者需放其回营疗伤;白首者不能作为俘虏;追击限于五十步;敌军阵列整齐方可开战。。。。。。之类的条条框框。 “春秋无义战!”谁想萧美娘冷冰冰的只说出了五个字。 常歌行愣了愣神,心中一暖。萧美娘这是在提醒自己莫要被陈叔宝所谓的春秋义战打法束缚了手脚,不然吃亏的还是自己。 “美娘多虑了,你看夫君我像是老老实实打义战的人嘛!” 萧美娘嫣然一笑,似牡丹花开满室生香:“我却忘了夫君最是无赖!” 说完化作一阵香风飘然出帐,只留给常歌行一个好看的背影。常歌行摸摸鼻子,“无赖”应该是一个褒义词吧! 陈国使者惶惶然如丧家之犬逃出隋军大营,待行了数十里,确定四周没有隋军后才放慢车马。嘴里喃喃骂道:“杨广你算个什么玩意儿,简直就是有辱斯文,想要吓到本使者你还欠些火候!” 陈使者整了整有些凌乱的衣服,背后的汗渍已然风干,恢复到了不可一世的嘴脸。他已经想好台词,大隋晋王被本使者正气所慑,仓皇接下我皇手书,恭敬送本使者出营,伫立目送良久才返回营帐! (本章完) 第208章 白土岗 农历四月二十五日,今天是一个好日子。明媚的阳光抚上建康城头,将这座庞大的建筑衬托的更加雄伟。城头有身着铠甲的兵士站岗,散发着点点寒光,与这明媚的早晨颇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觉。 建康城门缓缓大开,有明黄色的华盖自城中奔出,分立城门两侧。阳光透过华盖上的琉璃,折射在地上,将湿润的土地也染得如同镀上了一层黄金,遥遥望去奢华之极。 陈叔宝乘着龙辇自城中缓缓而出,这座辇显然是特制的,远超一般的规格。说是辇车倒不如说是一座宽大的床,张丽华斜靠着身子半倚在辇车上,将美好的身段展现的淋漓尽致,当真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远观近瞧都有一种滋味。 陈叔宝意气风发的端坐在辇车上,肥胖的肚子随着辇车前进不断颤抖着,也是一番的波澜壮阔。他很得意,坐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似乎就是如今他这个状态。 有美人妙计,便是立于不败之地! 同时,石头城城门轰然大开,千余骑风驰电掣而过,留下烟尘滚滚,转眼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片刻后,马蹄声再响,只是密集了很多,如同鼓槌擂击大地般,响彻天地,却不显得杂乱,甚至有一种协调的美感。 一队万人骑兵,操控着坐下的战马,不急不慢的踏出石头城。战马雄健的肌肉不是隆起,内里藏着惊人的爆发力,如不是骑兵们让胯下坐骑手收敛,转眼便是几十里之遥。 骑兵后面是步兵,他们小跑着紧跟前面的骑兵,分作两翼在石头城外十里处列队。 之后,大地猛地震颤起来,踏破大地的声响中掺杂着金属的摩擦声,令人牙根发痒,仿佛前世巨大的机甲战士提前来到这个时代般! 重甲兵,整整一万人! 他们身披重甲,手持开山大斧,每走一步,稍微停顿后才能迈开第二步。就算他们是几十万人精挑细选出来的猛士,也没有身穿重甲还疾走如飞的道理。 为首之人的大斧要比其他重甲兵的大上一号,身上的重甲也经由特殊加工,厚重无比。当然,相应的,重量也比一般的重甲重上许多。可从步伐上看,却比其他兵士要轻松一些,可见此人力量之大。 李元霸今天很兴奋,晋王竟然将整整一万重甲兵交给他。这可是他从军以来带兵最多的一次,也是实力最强的一次! 常歌行如此打算,自然是看中了李元霸的天生神力。能穿戴重甲者,都是各自军中骁勇善战之辈,更信奉拳头大就是硬道理。若是派上一般武将作为将领,这些铁定不服,为将者尚不能穿着重甲,士兵怎么能服气? 所以,常歌行便选中了李元霸。李元霸虽然不是帅才,却着实是员猛将。李渊对此一直藏着掖着,就算在军中也未完全启用,只比真正的雪藏好些,不知是何心思。 常歌行难得穿上了象征着王爷身份的蟒袍,蟒虽然尚未化龙,却也有着遒劲、苍凉,甚至比真正的龙更加的血腥。如今,常歌行这条真蟒就要灭掉陈叔宝这条伪龙。 陈叔宝的辇车停在白土岗前,这就是他与常歌行约定的战场。白土岗是石头城和建康城之间的一块褶皱之地,与江南一马平川的地貌不同,这里就像一块诸神使用后废弃的搓衣板,地势起起伏伏连绵足有百里。 起的地方不是很高,尚不能称作山或是岭,最高处也才有十几米罢了;伏的地方不是很低,尚不能形成盆地,只有数米罢了。 这里不是最佳的伏击或是决战之地,起伏的地势让骑兵或是步兵的速度大减。行进在其中,又有遮蔽视野的效果。陈叔宝将决战地点选在这里自然有他的考虑。 一来,陈军对白土岗的了解远胜过隋军,最起码陈叔宝是这么想的。 二来,即便陈军不敌隋军,也可以从容退走,白土岗的地形实在不利于骑兵追击。 三来,若是隋军战败,陈军便利用对地形的了解,将隋军牢牢黏在白土岗,直至将这块骨头消磨干净,或是直接生擒晋王,江南之战便有了结果。 以上三点便是陈叔宝精明的打算,他此刻心中很得意,一向以文人墨客自居的他甚至想爆出粗口:老子不止很会玩、女、人,也很会玩男人,杨广小儿你就乖乖入瓮来吧! “爱妃,看我军气势如何?” 张丽华伸展着摇曳的身子,慵懒的伸了一个懒腰,胸前之物几欲喷薄而出,让陈叔宝狠狠的吞了口吐沫。 “我军如陛下般龙精虎猛,定能将杨广小儿擒拿道御前!” “哈!哈!”陈叔宝意气风发的大笑:“还是爱妃慧眼如炬,不像那些老不死的,总和朕唱反调!” 张丽华搓动着玉腿,用回眸的姿势看着陈叔宝:“怪不得那帮老臣,他们当然不知道陛下的龙精虎猛,臣妾却是了解的很!” 语气柔柔,如琴瑟奏出靡靡之音,让人浑身酥麻。若不是十万大军在侧,陈叔宝真恨不能立马将这个妖精压在身下,享乐一番。 “知我者,丽华也!” 陈叔宝坐直身子,审视着自己的军队。陈国十万大军分为两部,分别由陈国大将萧摩诃、鲁广达率领,任忠、袁宪为副将。 萧摩诃、鲁广达分别带领本部主力居于高坡之上,大有俯视之感。侧翼则有任忠、袁宪各自带领的一万人马作为策应,防止隋军自侧后方突袭。 按照道理来说,这个阵型虽然不是什么奇门之术,也做不到以一敌百、以少胜多,好在稳扎稳打,隋军想要获胜也实属不易。 陈叔宝肥硕的大脑袋艰难的挤出几丝皱纹,这代表着他实在不爽,很不爽,相当的不爽! “萧将军、鲁将军,你们这个阵型完全体现不出我大陈的军威嘛,十万人马怎么能就占这么一小块儿地方呢?这如何能让杨广小儿看到我大陈兵士的矫健之态呢?” 萧摩诃与鲁广达彼此对望一眼,均看出对方心中的忧虑。 (本章完) 第209章 老鹰捉小鸡 “我皇何意?”萧摩诃壮着胆子道。 “我军应沿白土岗地势列阵,一路延绵!到时候首尾相顾,恰如一条地龙盘亘在此,隋军定心生惧意,我军大势可定!” “皇上万万不可!”鲁广达、萧摩诃同时跪倒,以头抢地,大声呼求。 陈叔宝握着张丽华的小手把玩不已,像是在把玩一块绝世美玉,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 “两位卿家有何异议?朕御驾亲征,朕说了算!爱妃,你说朕的主意怎么样?” 张丽华挑挑眼帘,长长的睫毛眨了眨,眼波流转汪成一洼春水:“陛下的主意甚妙,隋军万万想不到我军会以如此阵型对敌,定能打个隋军措手不及!” “哈!哈!知我者爱妃也!你们都听到没有,定能打个隋军措手不及!就这么定了,全军沿白土岗地势列阵,一字排开!” 萧摩诃、鲁广达无奈退走,均在彼此眼中看到了深深的颓废感,这支十万人的军队是建康城目前能动用的最后的精锐,也是建康城最后的希望,若是此战失利,十万精锐损毁惨重,建康城危矣!陈国危矣! 这一切都是为了所谓的军威,但陈叔宝不知道军威不是装样子装出来的,而是鲜血磨砺出来的! 十万大军在白土岗并不是很好隐藏,隋军并没有贸贸然进入约定的战场,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大众化的道理常歌行还是知道的。 “陈军现在如何?到达了那个位置?”常歌行向斥候问道。 斥候的表情很精彩,几次欲说还休,似乎遇到了什么难以表述的艰难问题。 “本王问你陈军如何了,不要支支吾吾的!”常歌行不耐烦的道。 “陈军。。。。。。陈军现在的状况是。。。。。。漫山遍野都是!”斥候说完,自己都不禁笑出了声。毕竟,用漫山遍野来形容一支作战部队,怎么听都有一种散漫之意在里面。 常歌行听完斥候详细的禀告后,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意,这陈叔宝不会是带着十万人来踏青郊游的吧,十万人的旅游团绝对可以创吉尼斯纪录,如果这个时代有吉尼斯的话! 十万人马依次列阵,绵延二十余里。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手机、电话,互相传讯都是一个问题,更不用说打仗了。 既然陈叔宝这么有“诚意”,常歌行当然却之不恭了! 李元霸全身重甲,声音通过厚重的头盔传出来,金属微微震动使得声音有着一丝金属的味道:“殿下,小心有诈!” 常歌行拎起英雄剑的剑柄,使劲儿在他头盔上砸了一下:“你很聪明啊!陈叔宝一共就十万精锐,然后拿十万精锐做诱饵,他是想逮兔子啊还是想捉家雀啊!他就不怕我们吃了诱饵,顺便端了他的老窝!” 李元霸条件反射似的摸了摸头,然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戴着头盔,傻笑道:“殿下英明,实属我辈楷模,我对殿下的敬仰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犹如汪洋大海,不可知其深,晓其广。。。。。。” “啪!” 李元霸的头盔上又挨了一下,这次却是实在听不下去的萧美娘。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能将这些拍马溜须之言背的滚瓜乱熟实属不易! 常歌行叹了一声,语重心长的道:“元霸啊,拍马屁的最高境界是只闻马屁,不见抬手,你的手法生涩的很啊!” 李元霸深以为然的点点头,若不是戴着头盔,肯定会看到那是心悦诚服的表情。 萧美娘玉手抚额,顿时无语。李元霸这名悍将彻底被常歌行带歪了! “美娘看到过老鹰捉小鸡吗?” 萧美娘不明其一,茫然的摇头。 “为夫今天就给你表演一场老鹰捉小鸡!”常歌行眼睛眯缝着,犹如一只正在算计的老狐狸。 “李元霸听命!” “末将在!” “本王命你率一万重甲兵直击陈叔宝所在,你若生擒了陈叔宝小儿本王请你喝酒!” “得令!”李元霸迈开步子,喜滋滋的走了,晋王殿下可是给了自己一份好差事,直奔陈叔宝的御辇,这可是立大功劳的位置。杀敌一万,不如生擒陈叔宝一人。 “高熲听命!” “末将在!” “本王命你率四万大军自左翼压进,合围陈军!” “得令!” 高熲最近可算是憋着一股邪火,同样是伐陈的将领,韩擒虎、贺若弼、杨素、李渊之流都亲自率兵征讨去了,取得了不俗的战果,自己却跟在晋王的屁股后面端茶倒水,回到长安定然遭到同僚的嘲笑,到时候这副老脸丢在江南算了,省了回去显眼。 说端茶端水有些夸张,但这段时间高熲却是做了许多讨好常歌行的举动,甚至美女都送过不下三次,均被萧美娘给打发走了,让常歌行大呼可惜。倒不是为了别的,只希望常歌行能让自己出去征战。 对此常歌行只是笑而不语,任凭高熲折腾。常歌行自家知道自家的底细,石头城这支人马还需要高熲这员老将压阵。 如今高熲得以领军大战,当真如猛虎归山,猛地一塌糊涂! “杨玄感听命!” 杨玄感乃是杨素之子,是隋朝有名的少将军,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杨素将杨玄感安排在常歌行帐下一是为了避嫌,二是为了安全考虑。 毕竟,晋王驾前必定是隋军中最安全的地方。 杨玄感起初一愣,转而大喜,晋王能让自己亲率大军是他没有想到的,用他父亲杨素的话来说,自己勇猛有余而老成不足,尚需磨练!暂且不宜为将! 常歌行此战正是用的杨玄感的勇,陈叔宝如此阵仗,穷追猛打便是,犹豫思忖反而容易坏事! “末将在!” “本王命你率四万大军右侧压进,合围陈军!切莫辱了你父的威名!” “得令!” 众将退去后,常歌行率领一万人马压后,以为策应! “本王的老鹰以成,就看小鸡束手就擒了!” 萧美娘本就不是寻常女子,李元霸一万重甲乃是鹰喙,坚不可摧,敲开陈军的门户,攻其必守,乱陈军阵脚;左右两路大军则是双翼,困敌于鼓掌间。 (本章完) 第210章 修罗战场(一) 白土岗因为地势的关系,行人车马往来往往避过此地,江南多的是平原,这种洗衣板路还是少走的好。 使得白土岗上稀稀疏疏长了些低矮灌木,其间甚至还衬托了些不知名的小花,花色不是很鲜艳,花朵亦不是很大,给人一种小家碧玉的感觉。 今天的白土岗,这种低矮的绿色似乎突然变得多了起来,密密麻麻一片,如同雨后疯长出来的一般。 不止这些,这些绿色灌木似乎还长了脚,正在悄无声息的缓缓向前移动。由于这些会行走的绿色与周边的绿地与灌木连成一片,很容易形成视觉上的欺骗,不仔细打量的话根本不会注意得到! 李元霸的重甲上绑满了绿色枝叶,从头盔到战靴覆盖的严严实实,如同一个树人,头顶枝头上还有一朵半开的小花,随着他的前行慢慢招展,如清风拂过般自然。 整副重甲上都涂满了绿油油的树木汁液,而且是反反复复涂抹了不下十次,直到金属的光泽完全被覆盖,扔到草地上都不会显眼的程度。按照常歌行的特殊要求,制作绿色汁液的草木都是选自白土岗,按照他的说法,不同地方的植物因为水土、光照、温度的差异,绿色也会稍有不同。 其他重甲士兵的装束和李元霸的如出一辙,只是缺少了头顶上那朵摇曳的小花,按照李元霸的说法,这是头领的象征。因为,如此装束真的很难分辨出谁是谁。 常歌行很得意,如此伪装效果尚未检验,但绝对称得上绿色环保。 陈叔宝此刻也很得意,看着绵绵的不绝的陈军将士,他可算过足了统帅的瘾。 这可比陈宫中那些婀娜的歌姬有看头多了,张丽华为陈叔宝斟满一杯酒。钱千万做生意还可称得上信誉二字,百斤粮食一坛的美酒绝对是佳酿,光是这醇香就不是那些普通酒能比得了的。 钱千万还专门为此酒取了一个名字——贵族酒,不说酒的品质,就凭这酒的标签就足以让建康城的那些士族动心,“喝得贵族酒才是真贵族”便是钱千万挂在嘴边的广告词。 陈叔宝将酒杯放在鼻子下面轻嗅一下,满脸陶醉:“酒香如此,恰若绝世佳人!” 张丽华带着浅笑,魅惑众人,道:“与妾身比起来如何!” “哈!哈!”陈叔宝笑道:“若与爱妃比起来满库的佳酿便失去了味道,满山的花朵也失去了颜色,爱妃担得起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咯!咯!陛下最会哄臣妾开心了!”看得出张丽华笑得很开心,男人的武器是刀剑,而女人本身就是一件绝世凶器。媚惑了君王,便能得势整个天下。 所以说,女人靠征服男人去征服世界,这句话还是有些道理的。 “我堂堂大陈自有天佑之,我陈叔宝的花花江山是上天赐予的,岂是那些江北蛮人说篡取就能篡取的,敢动朕之江山者,天谴之!” 陈叔宝一番话说出可谓中气十足、慷慨激昂,若是用在鼓舞军心士气上肯定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只是,如今他自信的根源却是飘渺的上苍,那么上苍肯定会告诉他,世界一直在变化,根本没有永恒的事物。 倾国倾城如何,红颜也会老去;富甲一方如何,终抵不过败家儿孙;求仙访道如何,到头来还是枯骨一捧;江山社稷如何,一朝权散,易位他人! 陈叔宝感觉今天的天气不错,阳光穿过薄薄的雾气,有些五颜六色的光华散落在绿色的植物上,将绿色的叶子衬托的更加鲜美,宛若镀上了一层彩色的虹。 他擦了擦眼睛,莫非饮酒的缘故,视力模糊了?怎么感觉远处的那片绿色离自己怎么越来越近了,转而他自嘲的笑了笑。树怎么会走,一定是自己忧国忧民想得多了。 “爱妃,这次将隋贼赶回江北你功不可没,不知想要什么奖赏!” 张丽华不仅生的貌美,心思更是异常活泼:“臣妾只想常伴君侧,共享万年荣华!” “哈!哈!好,好!爱妃说的好,朕心甚喜!” 李元霸透过插在头上的树枝,已经可以看到明黄色的华盖,断定那里便是陈叔宝所在。古代,颜色也被赋予了尊卑贵贱,黄色自然成了皇家的专属。 他裂开大嘴一笑,满口的大白牙在满身的绿色的衬托下极为显眼,他知道,自己等人已经距离陈叔宝够近了,再继续潜伏下去肯定有被发现的危险,并且距离越近,被发现的可能性就越大。 与其被发现,倒不如直接杀出去,也能落得一个威名! “杀!”李元霸大吼一声,一马当先冲了出去,不再小心翼翼的潜行。 正所谓将是兵的胆,将不惧死,则兵不偷生! 一万重甲兵拔起双腿,拼尽力气朝着明黄色的黄盖冲去! “冲啊,掳了张丽华给殿下当压寨夫人!”李元霸大声嚷嚷着,扛着大斧头冲在最前面。 陈叔宝放在嘴边的酒杯掉落,上好的佳酿散落一地:“爱妃,爱妃,快。。。。。。快跑,隋贼攻来了!” 张丽华是何等的耳聪目明,李元霸的大嗓门贯彻云霄,她自然听在耳中。只是如今娇躯僵直,华容失色。如此阵仗,是在床榻之上看不到的情景。 “来人!护送朕与爱妃回城!”陈叔宝惊恐的叫着! 陈军一片混乱,李元霸来的实在太突兀,完全没有给陈军反应的时间,转眼间已经杀到了近前。 李元霸一斧子削掉一个陈军的头颅,鲜血喷溅,散落在铠甲上,使得墨绿色的铠甲衬上一抹殷红,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的慑人。 其余的重甲兵转瞬杀到,他们就像一群来自地狱的魔鬼收割者陈国士兵的生命,厚重的铠甲在这个时代就是一个bug,弓箭、刀剑、长矛的攻击直接无效,甚至在铠甲上就连一点痕迹都看不到。 大片的陈军倒下,巨斧之下很少有完整的尸体,使得战场看起来十分的凄惨,宛如修罗地狱。残肢、内脏、脑浆、血肉,在战场上模糊一片。 重甲兵则是浴血而行的魔怪! (本章完) 第211章 修罗战场(二) 陈军一片混乱,以陈叔宝所在为中心渐渐的扩散出去,绵延二十余里的陈军收尾不能相顾,压根不知道自己家皇帝这边发生了什么,只在主将的催促下不断向着陈叔宝靠拢。 陈军本就缺乏操练,驻守在建康城附近的这十万人马更是鼎鼎有名的皇家军队,平时只顾的养尊处优,哪里有什么素质可言。 如此一来陈军大乱,更有了隋军已经杀了陈叔宝的传言,陈军还未真正的战斗就有了溃败之势! 在陈叔宝面前聚集了大批了的陈军,这些都是忠心为主之辈,足有两万人左右。在鲁广达的指挥下匆匆形成防御阵型,盾兵在前竖起坚盾,弓箭手在后不断射击,步兵则蓄势待发,随时准备出击。 陈叔宝抱着手脚发软的张丽华,哆嗦着身子道:“鲁广达,还愣着做什么,快点儿送朕回城,没看到隋军已经杀过来了吗?” 鲁广达看着远处已经乱作一团的陈军,决绝之色尽显:“陛下可知,您这一退,我军必定大溃败,十万精锐便会葬送在此,您于心可忍啊!” “鲁广达你敢抗命,可知这是欺君之罪,朕要灭你九族!” 鲁广达惨然一笑:“国将不存,家又何安!陈国就要亡了,臣留九族何用!” “鲁广达,朕现在就要杀了你!”陈叔宝想要拔出腰间的宝剑,却发现怀中还抱着美人:“鲁广达,你好胆,朕定将你千刀万剐!” 鲁广达不为所动,高举明黄色龙旗高声喝道:“我皇在此,誓与众位兄弟同生死,共进退!杀!” “杀!” “杀!” “杀!” 。。。。。。 鲁广达的一番激愤之言还是起到了不小的作用,陈叔宝以万金之躯与士兵同生死,怎能不让人效死力! 陆续有陈国士兵加入战团,聚集在陈叔宝周围的兵士已经不下三万人。 陈军每喊出一个杀字喊出盾兵便迈出一步,伴随着滔天的“杀”字,陈国兵士面对着重甲兵不退反进,竟然逐渐逼近重甲兵。 如细密雨点般的箭矢不断自空中垂落,点点打在铠甲上,发出金属撞击之声。这些重甲可都是常歌行参照前世的工业基础精心打造的,可以说比之前的重甲更胜一筹。箭矢落地,箭尖变形,甚至直接折断,而重甲却丝毫无损。 李元霸咧着大嘴一笑,若是一滩烂肉吃起来实在是没意思,有些筋骨嚼起来才带劲儿。 “兄弟们,把那个娘们儿给本将抢过来,本将要这用这细皮嫩肉的小妞和晋王换上几百坛酒!” 在李元霸心中,绝世美女远没有几百坛酒来的实在。这些白酒可是很贵的,女人再细皮嫩肉又如何,终归只是一个女人,胸前的两团肉多些罢了! 若是张丽华知道李元霸心中所想,不知会做如何感想。她自以为信的美貌、妖娆,在李元霸心中实在是太过花哨,还是能喝进肚子的白酒更实在些! 李元霸一斧子劈在盾牌上,火星四射。手握盾牌的陈国那位兵士虎口开裂鲜血潺潺,整条胳膊都脱臼了,哀嚎着向后倒去。再看盾牌,自上而下撕开一道恐怖的大口子,整面盾牌算是彻底的毁了! 这到底是什么魔鬼,自己做盾兵不是一天两天了,整面大盾足有五十斤,除非攻城弩那般大杀器,不然很少有什么兵器可以攻破它,但今天竟然在一击之下毁了! 重甲兵们有样学样,挥起大斧子砸向盾阵,本来严丝合缝的盾阵瞬间便分崩离析。首先遭殃的是那些躲在盾兵身后的弓箭手们,事情发生的实在是太快了,他们根本没有来得及退后,便被一柄柄巨斧收割着生命。 作为弓箭手,他们可没有厚重的铠甲作为防护,轻巧便是他们的特点。发着寒光的斧刃带着呼啸的风声划开他们的咽喉、胸膛、小腹,重甲兵根本不用刻意的去攻击陈军的要害,巨斧力大劲沉,伤害往往是成面的。 划过咽喉,顺便带起了头颅;划过胸膛,顺便粉碎了胸骨;划过小腹,则是被腰斩的结局。 大片的鲜血飞溅,重甲兵的铠甲被血水冲洗了一遍又一遍,地上的血水汇成潺潺的血流,逐渐向着坡下蔓延。白土岗今日一战后必定名扬江南,它代表着太多鲜活的生命与不尽的血水。 常歌行在不远的一处高地上看着重甲兵这边的厮杀,面无表情,虽然隔着一段距离,但刺鼻的血腥味还是飘散了过来,伴着微风时淡时浓,犹如一股股无主的幽魂飘荡在茫茫天地间。 萧美娘俏脸有些惨白,显然是被惨烈的战场刺激到了,再坚强、再聪明智慧、再美艳无双,无非还是一个女人。 常歌行从身后缓缓蒙上她的双眼,萧美娘则很自然的靠在常歌行的胸膛上,这一刻她感觉很安心。 “老老实实的做本王的小女人,打打杀杀的有本王就够了!”常歌行十分霸气的道。 萧美娘俏脸恢复了些血色,甚至有些娇红:“殿下的武功好像还没臣妾的好!” 常歌行在萧美娘的臀部“狠狠”的拍打了一下,手感十足,弹软异常。 “男人说话,女人不得反驳!”说起武功,始终是常歌行心中的一个痛,高来高去、低来低走的人生从来不属于他。 鲁广达双目充血看着这一场完完全全的屠杀,他自任忠口中曾经听说过隋军有一支重甲兵,起初他并未在意。因为重甲打造不易,加上能披戴重甲上阵杀敌者更是少之又少。哪里想到隋军竟然凑齐了整整一万重甲兵,打了自己一个措手不及。 陈军士兵不断倒下,残肢断体搅合在一起,无法分辨出哪块和哪块才是一体的。 高高的尸体堆使得陈叔宝所在位置平白长高了很多,重甲兵,们不得已踩着敌人的尸体继续杀敌。 “鲁广达,朕命令你护送朕回建康城,这是圣旨!” 鲁广达死死握着手中的宝剑,已经抱有死志。 “鲁广达,你这是谋反,你这个乱臣贼子,朕要杀了你,杀了你!” (本章完) 第212章 修罗战场(三) 陈叔宝死死抱着张丽华,脸色惨白的不像话,这种惨烈的场面不是风花雪月就能看到的,这里简直就是地狱,甚至比地狱更加恐怖。尤其那些尚未死绝,垂死的哀嚎声,阵阵如厉鬼呼啸,陈军真的胆寒了。 “杀!” 鲁广达手持一柄大刀,身先士卒的冲了上去,陈军虽然死伤惨重,但在人数上还是占有优势的。 主将能如此,兵士们血液中的野性被彻底激发出来。一时间叮叮当当响成一片,皆是兵刃砍在重甲上的声音。 陈兵仗着人多,有些人兵士放下手中兵器,直接动手缠上重甲兵,两三个人一齐将重甲兵按到在地,然后朝着面部就是一阵猛戳。重甲覆盖全身,只有面部留有呼吸和视物的所在,也是最薄弱的地方。 重甲兵攻势受阻,终于出现伤亡。李元霸将锁住他脖子的一名陈军撂倒在地上,一脚踩上去,便是一阵令人心悸的胸骨断裂声,陈国兵士口鼻涌出大片血迹,眼看就要活不成。 李元霸气得哇哇大叫,陈军这种几乎无赖的打法却是给重甲兵增添了许多麻烦,面对只有几十丈的明黄色黄盖就是难以接近。 一条用无数鲜血与生命划成的界限在整片战场上显得如此刺目。 鲁广达提着卷了刃的大刀稍微松了一口气,待到陈军收拢,仗着人数优势定能破了这支近乎妖孽的重甲兵。 他的耳朵耸动了一下,两侧传来嘈杂声,夹杂着喊杀声与哭喊声。 这是。。。。。。 他的心脏失去节律的跳动两下,一种不好的预感袭上心头。 杨玄感、高熲的人马从两侧碾压而来,由于陈军列阵实在太过绵长,面对成建制隋军这些陈军根本组织不起有效的抵抗,像是一群待宰的绵羊被隋军驱赶着不断收拢。 直到这些人马与陈叔宝的近卫军汇合已经损失过半,且人人士气全无,一副争先恐后奔逃的模样。 二十余里间皆是陈军丢下的尸体,散落遍地,横七竖八的躺在白土岗上,一片凄惨模样,让人动容。 常歌行站在不要的高地纵观全局,更能体会到战争的残酷。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人命,转眼间便化为没有生命的死尸,腐烂、朽灭! 萧摩诃、任忠、袁宪组织残兵抵抗隋军的两翼部队,陈军被驱赶,也是一个汇合的过程,虽然兵力大减,但好歹形成了规模,不再是之前的散兵游勇。 白土岗连绵的起伏中回荡着冲杀声、嘶吼声、呻吟声、叫骂声,合成一曲天然的合唱,血腥、残酷、无情、冰冷摄人心魂! 建康城紧闭的大门突然大开,杀出一队人马,足有五千之中,皆是骑兵,如一阵旋风般向战场袭去。 战马上的骑兵一身轻甲,手里高举马刀,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寒光。战马身上亦披着甲胄,只有马腿露在外面,马蹄踏在大地上使得大地一阵震颤。 显然这是一队精兵! 为首的二人喊得最欢,与骑兵部队的肃杀有些格格不入! “陛下,臣来救你了!” “陛下,挺住,臣来了!” “陛下,臣救驾来迟,还请勿怪!” 。。。。。。 正是孔范、江总二人! 常歌行皱着眉头看着突然出现在战场的陈国骑兵部队,建康城居然还有这么一支精骑,实在出乎他的预料。 骑兵速度快、杀上范围大,若是运用得当完全可以左右一场战争的胜负。 虽然五千人马面对十万之众显得微不可闻,但也给这场战争增添了太多变数。 常歌行缓缓举起右手,随时准备援助战场。 陈国士兵显然也注意到了己方的骑兵,顿时士气大增,一时间竟和隋军形成胶着。 整片战场分为三个部分,隋军拼命推进,想要合兵一处对陈军进行毁灭性的打击。陈军则在苦苦支撑,努力抵住各自所面对的隋军,不然一方失利,满盘皆输! 白土岗上淡淡的雾气似乎都沾染上了猩红,不再是那么仙气,反而如同地狱降临。每时每刻都有生命逝去,每时每刻都有鲜血流尽,那些死不瞑目的尸体,瞪大眼睛瞧着江南的天空,使得本来明媚的天空有了一丝阴霾。 陈叔宝双眼泛着泪光,关键时刻还得靠自己的股肱之臣,鲁广达之流就是死上几十次也不足惜。 骑兵的速度很快,转眼间被来到华盖前。只是他们并没有投入战场,而是团团将陈叔宝保护起来。孔范、江总二人翻身下马,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着自己的忠心。 待二人将各自的台词说完,陈叔宝更是感动不已。 “两位爱卿,我们赶快回建康!鲁广达那个逆臣想要坑死朕!” 孔范、江总两人根本不在乎战争的胜负,或是兵士们的死伤,只要陈叔宝这棵大树还在,自己等人的成荫之地便在。美酒、美食、美人、高官厚禄自然享用不尽。 这支骑兵来的快,走得更快。在隋军瞠目结舌中、在陈军绝望中,他们挟裹着陈叔宝撒丫子向着建康城奔逃。 常歌行缓缓放下手,这是谁的主意,真是太有才了、太有想象力了,不然怎么会做出弃数万大军不顾,独自逃生的事情来! 陈军绝望了,本来引以为援的骑兵将他们彻底的抛弃了,自己所拥护的帝王也将自己等人抛弃了,那么自己等人死战为何? 士气落,则战力陨。陈军溃败之势已成,纷纷找机会脱离战场,逃出生天。 重甲兵摆脱纠缠,如上满了发条的绞肉机继续向前推进。两翼隋军也渐渐逼近,不断压缩着陈军的生存空间。 鲁广达目眦尽裂的看着逃走的陈叔宝,仰天长叹:“奸佞误国,我大陈亡矣!” 他不退反进,向着重甲兵发起最后的冲锋。 只是,终究是,以卵击石! 两柄大斧同时挥落,分别斩在鲁广达的腰腹与胸口,大半身子被两柄巨斧的惯例研成粉末,陈国一代名将鲁广达死无全尸! 直至战死,他眼中的血色也未消退。双目圆睁,死死盯着建康城方向! (本章完) 第213章 劝降 主将战死,陈军士气再衰,两翼隋军与李元霸的重甲兵终于汇合,将剩余的三万陈军团团围住! “投降不杀!” “投降不杀!” “投降不杀!” 。。。。。。 隋军将士们士气如虹,挥动着手中的武器,开始了常歌行式劝降。武器上尚有鲜血滴落,不管是刀、枪、剑、戟,上面具血迹斑驳,阳光照射下武器不见丝毫光亮,只有化不开的猩红刺激着每一个还活着的陈军。 残余陈军十有八九带伤,他们互相扶持着,紧紧握着手中的武器,面带惧色的看着周遭的隋军。 隋军每一嗓子喊过,他们便将武器握得更加紧了些。投降不杀?他们不相信这些恶魔会放过他们! 常歌行带着和煦的笑容,分开隋军,看着想做困兽之斗的陈军。 “不管是陈还是隋,都是华夏儿女,都曾在秦皇治下,说到底我们都是自己人,何必喊打喊杀的,多伤和气,不如放下武器好好谈谈!” 常歌行一席话确实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不管是被围的陈军还是气势正盛的隋军,都有一种眩晕感。 伤和气?现在还是和气的问题吗?满地的伏尸可不是群众演员,那可是流尽血液的尸体,殷红的大地尚未干涸,武器上的血迹尚未拭去! “那个谁,不要把大刀攥的那么紧,放下武器大家就是自己人。同锅吃肉,同坛喝酒,岂不是更好!” 那个被常歌行指点的陈军士兵将大刀护在胸前,满脸的戒备! “唉!”常歌行无奈的呃叹了一声:“我将此心向明月,怎奈明月照沟渠。本王向来慈悲为怀,不忍多伤性命才让你们投降的,既然你们不领情,就怪不得本王送你们上路。放心,本王定会请有名的道士,给你们念上七七四九天的金刚经,让你们往生极乐!” 江南之地向来富庶,信佛之人也是相当的多。有些平民家中也会供着佛龛,伺候着香火。 可听常歌行这么一说,顿时觉得就算死,也不能走得那么安稳了。道士诵金刚经,怎么想都觉得西去之路不那么靠谱。 “你是晋王?” 陈军中一个将领模样的人问道,他一身甲胄已经残破不堪,上面鲜血点点,刀砍剑劈痕迹触目惊心。肩头一支被砍断箭尾的箭矢仍旧镶嵌在体内,已经没有鲜血流出,只有些污血外溢! “正是本王!你是何人?” “我乃萧摩诃!” 常歌行陡然一惊,萧摩诃之名可是如雷贯耳,与那战死的鲁广达齐名,同是陈国大将。 “萧将军!久仰!久仰!”常歌行转向身边的高熲、李元霸、杨玄感三人,你们不知道这是萧将军吗?都不知道多照顾点儿,瞧把萧将军伤的,待回营看本王怎么收拾你们! 三人极力的垂着头,一副任打任骂的样子,只是颤抖的肩膀,不知是在哭还是在笑,极为怪异! “萧将军,他们已经知错了,还请勿怪!” 萧摩诃表情错愕,若是这三位在战场多“照顾”自己几分,恐怕插在自己身上的就不止一支箭矢了。 “我们若投降,晋王殿下当真可以放了我们?” 常歌行看着有些意动的萧摩诃,脸上的笑容越发和煦起来:“本王想来堂堂正正,说出去的话就是吐出的钉,绝对算数。若是你这帮弟兄真的能弃暗投明,本王定然给他们一条生路!” 萧摩诃看着围拢在周围的隋军弓箭手,惨然一笑。为将者,早已经做好了战死沙场的准备,而剩下的这帮弟兄,他们还有妻儿老小,不应该同自己一起走上这条不归路。 “我降了!”萧摩诃像是耗尽了全身的力气说出了这三个字,手中的武器“哐啷”一声掉在地上,敛尽风华,形同破铜烂铁。 “好!”常歌行痛快的道:“识时务者为俊杰,南北统一是大势所趋,萧将军真是大义!” 主将降了,那些心不甘情不愿的兵士们也无奈的丢掉了手中的武器。微风拂过,他们感觉有些寒冷,扔掉武器的兵士宛如拔掉刺的刺猬,命运全在他人之手! 常歌行在这群人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虽然他极力的向后退缩,但还是被常歌行捕捉到了。 任忠!那个曾经在石子冈要击杀自己的人,没想到再相见已是此情此景。 “任将军,一别经月,本王甚是挂念!” 任忠低垂着头,脑门上冷汗淋漓,在石子冈他可是差点儿斩杀常歌行,他与常歌行之间可谓有着血仇。如今自己落到了对方手中,若是这个晋王殿下要给自己穿小鞋,恐怕自己这双脚都要废掉。 任忠哆嗦着抱拳道:“以前多有得罪之处,还请殿下海涵!” 常歌行大咧咧的道:“本王什么都好,就是记性不好。石子冈任将军射出的那片箭雨本王已经忘了,任将军就不要挂怀了!” 任忠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这叫忘了?骗鬼都没有鬼信! 常歌行挑着眼睛看着天,手指不断掐算,嘴里念念有词,像是在数当初任忠到底射了多少箭。 让任忠这位悍将胆寒不已! 萧摩诃看着不断盘算的常歌行,胸口处不断起伏,显然在忍耐。他其实并不担心自己等人的性命,建康城尚未攻破,江南大地各处加起来还有百余万的部队。 显然,劝降才是上策。若是常歌行此时便对降将痛下杀手,那么这场南北统一之战必定打得十分辛苦。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常歌行是个“聪明人”。 常歌行忽然打了一个响指,包围在周围的隋军弓箭手一齐拉满弓箭,弓弦铮铮之声肃杀异常,让人的满身汗毛无不冒凉气! 萧摩诃心惊,难道这个晋王要血洗江南不成? 常歌行挥挥手:“干嘛,都把弓箭放下。以后萧将军就是自己人了,不能对自己人动刀动枪的!” 弓弦卸力,才使得紧张的气氛稍微缓和。 “但即便是自己人也要明算账!”常歌行补充道:“萧将军你这数万人吃喝拉撒加在一起也不是个小数目,本王最近手头上也不宽裕,这生活补给恐怕要萧将军自己想办法了。” (本章完) 第214章 人心似鬼 萧摩诃张大嘴巴久久不能闭合,这算是什么事儿啊,自己率众投降,到头来还得自己解决衣食住行,作为受降一方的隋军倒是落得一个轻松自在。 常歌行却是有着自己的打算,一来自己这边余粮确实不多;二是将萧摩诃等人喂饱了,养足了精神,若是他们反水,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常歌行就地清点人马,重甲兵一万人阵亡二百四十九人,伤一百二十一人,都是鲁广达死战时造成的。 杨玄感、高熲八万人阵亡两万三千余人,伤七千余人,对比陈军的损失,算得上完胜! 常歌行留下五千人马照顾伤兵,掩埋阵亡将士的尸体。携六万之众继续挺近,目标建康城! 白土岗一战的消息迅速传出,隋军固然军心振奋。陈国的勤王之师也愈加疯狂了。韩擒虎、贺若弼牵制建康城附近的勤王之师压力顿增,遥在长江中上游的杨素、李渊也发生了数次水战,长江水几度飘红。 江面上的死尸顺流东下,甚至在京口就能看到浮起的尸体,身上的衣服早已经被水流、石头磨得不成样子,难以辨别到底是陈军还是隋军。 陈叔宝在寝宫内喝着白酒,酒气并没有让他的脸色变得红润,仍然有着难以退去的苍白,显然被吓得不轻。 倒是一度昏倒的张丽华,没有看到太多惨烈的场面,此时又是一副祸水模样。 身材窈窕着给陈叔宝斟满美酒,俯身间胸前白花花之物几欲喷薄而出,大半个雪峰暴露在空气中,宛若美玉。 此时的陈叔宝完全没有了好美之心,十万精英葬送白土岗,即便他再昏聩,也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江总、孔范跪在地上一言不发,失去了平常的巧舌如簧。 因为陈叔宝问到了一个问题:五千精骑从何而来! 这五千骑兵不隶属于陈国任何方面的部队,那么答案就呼之欲出了,这是陈国两位股肱之臣的私兵。大臣豢养兵士本就是大逆不道之事,结果只有一个字,死! “朕需要你们一个解释!” 江总、孔范浑身一抖,若不是担心陈叔宝死在乱军之中,他们绝对不可能暴露自家的底牌。陈叔宝是一棵大树,两人就是上面的猢狲。其他人还有树倒猢狲散的可能,可他俩平时将满朝文武全都得罪死了,陈叔宝这棵大树一旦当下,就是他俩归西的日子断无逃生的可能。 所以孔范、江总二人宁愿暴露自己的底牌,也要救出陈叔宝! “陛下,臣下备下这些人马全都是为了陛下!”江总痛哭道,满心的委屈。 孔范搭腔道:“真的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些骑兵终于派上了用场,救我皇于危难!臣就是死上千回万回,也值得了!” 江总、孔范两人的理由可谓蹩脚之极,用叛逆的行为去忠君护主,滑稽之极! “朕相信你们!” 陈叔宝却给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都意外的答案,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刻,陈国大厦将倾的危局中,他不得不选择相信孔范、江总二人,将国家的希望寄托于他们。 从这个角度看,陈叔宝还是有些帝王气魄的,只是,从最开始他便所托非人。看似的希望,只是从一个错误,转换到另一个错误。 “两位爱卿可有办法解当前之围?” 孔范与江总二人互相看了一眼,均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一丝解脱,这次的危机算是过去了! “我建康城还有城卫军三万人,虽然不是百战之师,也能阻挡隋军一二,只要我们拖延的时间足够长,勤王之师便可驱走隋军。”江总道。 孔范接着补充道:“我们还可以示敌以弱,麻痹那个不可一世的晋王,为我们的勤王之师争取时间!” “示敌以弱?”陈叔宝疑惑道。 孔范稍作犹豫,道:“恐怕要难为一下宣华公主了!” 陈叔宝眼眸中不多的精光再次暗淡,如死鱼眼般透着死气,一时间仿佛衰老了几十岁。 “你们退下吧!”陈叔宝无力的道。 。。。。。。 。。。。。。 建康城一座官邸中,虽然是在晚间却是灯火通明,与这个沉寂的夜形成鲜明的对比。有挑着灯笼的侍女成排经过,有士兵挎着兵刃不间断的巡逻。雕栏画栋间水波流转,假山飞泉徜徉其间,各色花朵在灯光的照映下争奇斗艳,不亚于白日间的热闹、喧嚣。 湖水中偶有水波荡漾,宛若投入湖中的石字,却是游鱼畅玩。黑夜,这里并不寂寞。 书房中有两人隔桌而坐,正是大陈权臣,孔范与江总! 与外面的灯火烂漫不同,书房中只有一盏孤灯,静默燃烧。非但没有让室内显得光明,反而更加的压抑。 “孔兄,你我二人自从二十余年前受到吾皇恩宠便荣耀至今,金银珠宝得了不少、珍馐美味也吃到了腻、美女娇娥更是不计其数,在我们穷困潦倒时,何曾想到过如今的富贵!” “呵!呵!江兄不会是在忆苦思甜吧!” “只是感慨罢了,荣华终归是场云烟,待我们从山顶跌入幽谷,是否还可以如此从容啊!” “江兄难道想和陈叔宝一样沉沦?” “不瞒孔兄,我累了。陈叔宝赐我一世繁华,我便要了这忠君的名头,又如何?” “江兄不必悲观,事情还有转机!” “大陈还有救?” “陈国已经危如累卵,只需一阵江风,便会彻底崩溃,怎么能就得了!” “孔兄的意思是。。。。。。” “有救的是我们俩,甚至还可继续我们的荣华富贵!继续享受珍馐美食、众人的追捧、还有少女青春的身体,哈!哈!哈!” 孔范大笑了很长时间,不多时间,江总也跟着大笑起来。在这个寂静的夜中多少显得有些惊悚,本来静默的烛火忽然猛烈的摇曳起来,书房内的光暗变化显得更加的慎人。将孔范与江总两人的脸面衬托的如同魔怪般,阴森可怕。 若此时有人进入,定大呼有鬼! (本章完) 第215章 骂阵! 陈叔宝仰面躺在龙榻上,张丽华只有一袭薄被掩住关键处,双眼惺忪的躺在陈叔宝的胸膛上。 一场云雨草草收场! 陈叔宝现在在想,自己是不是真的是一个昏庸皇帝,可他自认只是好色了些,好吃了些,好玩了些,好舞文弄墨了些,并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孔范、江总之流更是对自己大加赞赏,说自己有古人遗风,垂拱而治,上应苍天,下体百姓,是难得的圣明君主。 难道这些都是谎言吗? “爱妃,倘若朕有朝一日不再是帝王,你愿意陪我泛舟而去吗?” 张丽华身子一颤,丝绸锦被顺着光滑身子滑落,露出大片风华,两点嫣红如樱桃,在烛光的照耀下越发诱人,像是让人升仙的绝世丹药。 “陛下不要说胡话,臣妾还想着伴君万万年呢!” 张丽华水蛇般的腰肢攀上陈叔宝,缠绵不已。 。。。。。。 。。。。。。 常歌行站在建康城前,瞧着这座繁华的巨城。江南乃是鱼米之乡,向来富庶,那么建康城则是富得流油的地方。 江南之人想来以居住在建康城为荣,因为这里聚集了大批有头有脸的人物,或是高官、或是巨贾。这些人的入住给建康城带来了更大的繁荣,无数学子来此游学,希望能遇到自己命中的伯乐,一飞冲天;美女佳丽如云而来,希望在此遇到如意郎君,飞上枝头做一回凤凰。 上一次来此地,还有城门小吏为难,这次他要用大隋精锐兵锋彻底瓦解这座城市。 “元霸,接着让人喊话!” 李元霸已经卸下一身重甲,听到常歌行的吩咐,脸上那一股兴奋劲溢于言表,比吃了兴奋剂还来劲儿。 “来!来!兄弟们,操持起来,开始!” 十几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列队而出,都是肺活量极大之辈,每个人手上各拿着一张纸,瞧那队形像极了前世合唱队。 “陈叔宝,你给老子听着,快点儿开城投降,不然等老子进城了,抢你的女人,分你的财宝。” “陈叔宝,开城投降,交出张丽华,给我家王爷暖被窝,还能留得你一条性命!” “陈叔宝,再不投降我们可要攻城了,到时候你可别怪小爷我不客气!” 。。。。。。 十几个大汉照本宣科,绘声绘色的读着纸上所写,可谓感情饱满、阴阳顿挫。李元霸摇晃着大黑脑袋听得津津有味,如同才子在品味一首极佳的诗词。 萧美娘白了常歌行一眼:“这些是殿下所书?依奴家看,就那句‘交出张丽华’写的最具文采,堪比古往今来所有的艳诗银曲!” 常歌行一缕黑线自额头垂下,哪里不知道萧美娘话语中的意思。 “本王自问才疏学浅,哪里写得出如此佳篇。这都是李大才子的作品,本王不敢掠人之美!”说话间看向仍在一脸陶醉的李元霸! “殿下,你看我写的还好吧,虽然赶不上才高八斗,但六七斗还是有的吧!” 常歌行看了一眼萧美娘,瞧!真凶自己都招了,就不用多做解释了吧! 萧美娘一张俏脸灿然若花,一双眼睛却闪烁着寒光,如一柄藏在秋水中的兵刃,随时都会取人性命。 “李元霸,我看你当兵是糟蹋人才了,做个红娘正好合适!” 萧美娘声线温柔,但任谁都听得出其中的不善,饶是李元霸性格大条,也闻到了种种危险气味。 “殿下,我可都是按照你说的做的,效果还算不错吧!”李元霸带着憨厚的笑容,如此说道。 常歌行一口气没上来,差点儿憋回去,这个李元霸绝对是故意的,长得五大三粗的,可做起事儿来实在太不厚道了,典型的卖主子! “哦!”萧美娘感情丰富的道,美眸间的笑意更加浓重了:“看来殿下最近无聊的很,今天晚上就让奴家好好伺候您,保证让你舒爽的不想下床!” 最后几个字,几乎是从银牙中挤出来的。不想下床,还是根本下不了床,已经很明显了。 紧闭的建康城门缓缓开启,一辆华丽的马车从城中缓缓驶出。不说马车如何的华丽,最惹人瞩目的是车夫手上挑起的白色小旗。 “哈!哈!老子果然神勇,怎么样?建康这群缩头乌龟这么快就出城投降了!” 李元霸得意的大笑,兴奋的挥起巨斧,电光火石间一块人头大的顽石四分五裂。 赶车的车夫很稳,虽然是两军阵前也不见慌张,就像在田间地头闲游般。一顶巨大的斗笠将他整个面目完全遮挡,只有下巴颏下一缕胡须看得真切。 常歌行打量着马车,看马车的装饰,分明来自陈国皇宫,普通官宦人家可没有如此的规格。 一队隋军将马车团团围起,长矛上前,阻止马车继续上前。在如此微妙的时刻,从建康城驶出的马车、来的人员,很难让人感觉出善意。 “呵!呵!”车夫朗声一笑:“晋王殿下,今日来得只是老弱妇孺罢了,不必紧张!老朽是给殿下送礼物来了!” 常歌行盯着车夫看了一阵,似乎可以透过斗笠看到他的如山真面目:“礼物?世间珍宝本王见得多了,玛瑙翡翠也只是漂亮点儿顽石罢了!” “呵!呵!”车夫又是一笑,其中夹杂着猥琐:“在下给殿下的礼物却是每个男人都会喜欢的,还请殿下入内一观!” 常歌行上前,萧美娘拽了拽了他的衣襟,示意他小心有诈! 常歌行不以为意的笑了笑,拔出腰间的英雄剑,挑起轿帘,不禁怔怔出神。 里面竟是一个被人用红色绸缎绑的恰到好处的妙龄女子,之所以说是绑的恰到好处,是因为这些绸缎不禁将女子调整成一副任人采洁的模样,还使得关键部位欲露还休,让人遐想联翩。 一圈红绸绕过锁骨,两圈绕过胸前伟物,堪堪把红豆遮;三圈缠过小腹,将小巧肚脐掩;四圈绕过腰臀,似藤蔓掩住幽谷,不知深几许;五圈滑过修长****,宛若雪上踏梅寻欢! 恰似一个礼盒! (本章完) 第212章 孔范 陈宣华不知何原因昏睡不已,恐怕就算在噩梦中她也不会想到会受到如此的作践吧! “殿下对这件礼物还算满意吧!” “你看过?”常歌行逼视着他,面色不善。对这个曾经远赴江北的陈国公主,不管心中是爱慕或是怜惜或是单纯的占有欲望,常歌行都不想让她承受不相干的苦痛。 若是这个车夫对陈宣华有过逾矩行为,常歌行定然让他完完全全的在这个世界上蒸发,一点儿痕迹都不会留下,包括那些参与、知道、或是听闻此事的人! 车夫本来淡然的神情猛地一震,凭他多年伴在君王侧的经验,这位晋王殿下有煞气隐现,一个不好自己就会万劫不复! 他伸手摘下斗笠,露出一张谄媚的脸:“殿下吓煞在下了,这可是送给您的礼物,老朽怎敢染指。经手之人全都是二八芳龄的妙龄女子,其他旁的人断然没有殿下的眼福!” 常歌行点点头:“你是来替陈叔宝求和的?” 车夫弓着身子,不敢抬头,恭敬道:“在下孔范,此次前来是想和殿下谋求合作的!” “合作?呵!呵!”常歌行冷笑几声:“一个陈国的臣子跑到我大营中口口声声要和本王合作,倒也稀奇!你要怎么合作?” 孔范微微抬起头,一双小眼睛中透着精光:“此前陈国公主是美色,接下来合作事宜当然是江山!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不是每个男儿所求吗?殿下和公主在温柔乡中度春宵,下到床榻,建康城就是你的了!”孔范诱惑的道。 美女江山,世上没有哪个男儿能够拒绝如此诱惑。 “我可以杀了你,然后睡陈国公主,再率兵打开建康城门!似乎,你是多余的!”常歌行饶有兴趣的看着孔范,被人牵着鼻子走向来不是常歌行的风格。 孔范收起随意,换上一副认真表情。他知道,真正的谈判才刚刚开始! “殿下可知我与江总在陈国的地位?” “江、孔二人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江南想食你们血肉之人估计不在少数。本王如今兵临城下还得多多谢过二位才是,你们在陈叔宝面前多献些妙计,就是和本王合作的最大诚意!” 孔范尴尬一笑:“殿下说笑了,没有明君哪有明臣,这些都是陈叔宝咎由自取罢了,殿下如今伐陈正是上承天意、下顺民心。攻破建康,殿下定是大功一件,在下提前恭喜殿下了! 可若是殿下能兵不血刃的拿下陈宫,且让江南百姓传颂殿下贤德美名,就不是所谓功劳能形容的了,而是是功德、是民心!未尝不可以让殿下更进一步!” 常歌行颇为意动的道:“你如此煞费苦心的帮本王,想要什么样的回报!” “殿下果真快人快语!” “生意罢了!” “哈!哈!生意!殿下形容的倒也贴切!我与江总已经老了,不想再奔波了,只希望到时候殿下可以我们一个养老的所在,我们便心满意足了!” “你们与陈叔宝的勾当本王根本不关心,你们帮助本王破城,就是我大隋的功臣,本王可以保证,在大隋境内,没有人可以动你们分毫,你们的子子孙孙都可以继承你们现在的荣华! 当然,你们后代中出了败家子,就不是本王的事儿了!” 孔范松了一口气,与常歌行的这番合作,比他与江总的想象要简单的多:“皇朝尚不能长久,更何况家族!殿下保得我孔、江两姓三代繁荣,在下便感激不尽了!” 常歌行点点头,算是与孔范达成协议。 其实孔范只说对了一半,百年来朝代更迭如同山野间的野花,开败无常。一花未败,一花又起,争鲜斗艳,最后落英缤纷,残花遍地。 而每个朝代背后都有着一些家族的影子,与频繁更迭的皇朝相比,这些家族才是不朽的。 最经典的就是当今大隋独孤皇后的父亲,也就是常歌行的便宜外祖父。前周朝的皇后是独孤老爷子的女儿,随之而来的隋朝皇后也是他的女儿,若是按照原来的历史轨迹,唐朝的开过皇后也是老爷子的女儿。 一门三朝皇后,这就是世家的底蕴。 。。。。。。 。。。。。。 陈宣华自从醒过来后精神便不是很好,抱着膝盖蜷缩在床榻上,一双美眸变得暗淡无光,甚至连焦距都欠佳。 萧美娘走出营帐,叹了一口气,朝着常歌行摇摇头。 常歌行本来想让同为女人的萧美娘去开解一下陈宣华,看来效果欠佳。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心理医生,一切还要看陈宣华自己的,心结解开了,前面便是万里晴空。 常歌行挑帘而进,桌子上的饭食没有动过分毫,早已经凉透。 “饿死可不是什么好死法,这一副娇柔容颜,若是饿上几天,便会日渐消瘦,逐渐变得皮包骨。到时候恐怕吊唁的人都没有一个,一副披着人皮的骨头架子,想想都害怕! 美人香消,没准儿千年后还偶然得听芳名。堂堂一国公主,生的马马虎虎算得上国色天香,可惜啊!不出几日,花朵便会日渐凋零!后世的记录中也只会留下这么一笔:陈国有公主宣华,面貌可怖,吓退隋军数万,保得建康数日平安! 啧!啧!说起来也是大功一件呢!” 常歌行祭出杀手锏,女人最在意自己的容貌,也最在意别人的评价。 陈宣华情绪稍微波动,便立即消沉下去,她是真的死心了,任谁被生养自己的王国当作货物一般出卖,都不会好受。 “建康城不日便会破城,本王本来想大发慈悲,放过陈氏皇家一脉,虽然丢了国家,好歹也能做个富家翁。没想到公主却抱了死志,本王预祝公主殿下一路走好!放心,这一路上你不会寂寞的,本王一定成全陈氏一脉的铮铮铁骨!” 说完,常歌行便转身准备离去。 “你这是什么意思?”陈宣华虚弱的道,要不是常歌行听力惊人,这如同蚊蚋的声响,真的难以捕捉。 (本章完) 第213章 建康城开 主将战死,陈军士气再衰,两翼隋军与李元霸的重甲兵终于汇合,将剩余的三万陈军团团围住! “投降不杀!” “投降不杀!” “投降不杀!” 。。。。。。 隋军将士们士气如虹,挥动着手中的武器,开始了常歌行式劝降。武器上尚有鲜血滴落,不管是刀、枪、剑、戟,上面具血迹斑驳,阳光照射下武器不见丝毫光亮,只有化不开的猩红刺激着每一个还活着的陈军。 残余陈军十有八九带伤,他们互相扶持着,紧紧握着手中的武器,面带惧色的看着周遭的隋军。 隋军每一嗓子喊过,他们便将武器握得更加紧了些。投降不杀?他们不相信这些恶魔会放过他们! 常歌行带着和煦的笑容,分开隋军,看着想做困兽之斗的陈军。 “不管是陈还是隋,都是华夏儿女,都曾在秦皇治下,说到底我们都是自己人,何必喊打喊杀的,多伤和气,不如放下武器好好谈谈!” 常歌行一席话确实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不管是被围的陈军还是气势正盛的隋军,都有一种眩晕感。 伤和气?现在还是和气的问题吗?满地的伏尸可不是群众演员,那可是流尽血液的尸体,殷红的大地尚未干涸,武器上的血迹尚未拭去! “那个谁,不要把大刀攥的那么紧,放下武器大家就是自己人。同锅吃肉,同坛喝酒,岂不是更好!” 那个被常歌行指点的陈军士兵将大刀护在胸前,满脸的戒备! “唉!”常歌行无奈的呃叹了一声:“我将此心向明月,怎奈明月照沟渠。本王向来慈悲为怀,不忍多伤性命才让你们投降的,既然你们不领情,就怪不得本王送你们上路。放心,本王定会请有名的道士,给你们念上七七四九天的金刚经,让你们往生极乐!” 江南之地向来富庶,信佛之人也是相当的多。有些平民家中也会供着佛龛,伺候着香火。 可听常歌行这么一说,顿时觉得就算死,也不能走得那么安稳了。道士诵金刚经,怎么想都觉得西去之路不那么靠谱。 “你是晋王?” 陈军中一个将领模样的人问道,他一身甲胄已经残破不堪,上面鲜血点点,刀砍剑劈痕迹触目惊心。肩头一支被砍断箭尾的箭矢仍旧镶嵌在体内,已经没有鲜血流出,只有些污血外溢! “正是本王!你是何人?” “我乃萧摩诃!” 常歌行陡然一惊,萧摩诃之名可是如雷贯耳,与那战死的鲁广达齐名,同是陈国大将。 “萧将军!久仰!久仰!”常歌行转向身边的高熲、李元霸、杨玄感三人,你们不知道这是萧将军吗?都不知道多照顾点儿,瞧把萧将军伤的,待回营看本王怎么收拾你们! 三人极力的垂着头,一副任打任骂的样子,只是颤抖的肩膀,不知是在哭还是在笑,极为怪异! “萧将军,他们已经知错了,还请勿怪!” 萧摩诃表情错愕,若是这三位在战场多“照顾”自己几分,恐怕插在自己身上的就不止一支箭矢了。 “我们若投降,晋王殿下当真可以放了我们?” 常歌行看着有些意动的萧摩诃,脸上的笑容越发和煦起来:“本王想来堂堂正正,说出去的话就是吐出的钉,绝对算数。若是你这帮弟兄真的能弃暗投明,本王定然给他们一条生路!” 萧摩诃看着围拢在周围的隋军弓箭手,惨然一笑。为将者,早已经做好了战死沙场的准备,而剩下的这帮弟兄,他们还有妻儿老小,不应该同自己一起走上这条不归路。 “我降了!”萧摩诃像是耗尽了全身的力气说出了这三个字,手中的武器“哐啷”一声掉在地上,敛尽风华,形同破铜烂铁。 “好!”常歌行痛快的道:“识时务者为俊杰,南北统一是大势所趋,萧将军真是大义!” 主将降了,那些心不甘情不愿的兵士们也无奈的丢掉了手中的武器。微风拂过,他们感觉有些寒冷,扔掉武器的兵士宛如拔掉刺的刺猬,命运全在他人之手! 常歌行在这群人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虽然他极力的向后退缩,但还是被常歌行捕捉到了。 任忠!那个曾经在石子冈要击杀自己的人,没想到再相见已是此情此景。 “任将军,一别经月,本王甚是挂念!” 任忠低垂着头,脑门上冷汗淋漓,在石子冈他可是差点儿斩杀常歌行,他与常歌行之间可谓有着血仇。如今自己落到了对方手中,若是这个晋王殿下要给自己穿小鞋,恐怕自己这双脚都要废掉。 任忠哆嗦着抱拳道:“以前多有得罪之处,还请殿下海涵!” 常歌行大咧咧的道:“本王什么都好,就是记性不好。石子冈任将军射出的那片箭雨本王已经忘了,任将军就不要挂怀了!” 任忠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这叫忘了?骗鬼都没有鬼信! 常歌行挑着眼睛看着天,手指不断掐算,嘴里念念有词,像是在数当初任忠到底射了多少箭。 让任忠这位悍将胆寒不已! 萧摩诃看着不断盘算的常歌行,胸口处不断起伏,显然在忍耐。他其实并不担心自己等人的性命,建康城尚未攻破,江南大地各处加起来还有百余万的部队。 显然,劝降才是上策。若是常歌行此时便对降将痛下杀手,那么这场南北统一之战必定打得十分辛苦。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常歌行是个“聪明人”。 常歌行忽然打了一个响指,包围在周围的隋军弓箭手一齐拉满弓箭,弓弦铮铮之声肃杀异常,让人的满身汗毛无不冒凉气! 萧摩诃心惊,难道这个晋王要血洗江南不成? 常歌行挥挥手:“干嘛,都把弓箭放下。以后萧将军就是自己人了,不能对自己人动刀动枪的!” 弓弦卸力,才使得紧张的气氛稍微缓和。 “但即便是自己人也要明算账!”常歌行补充道:“萧将军你这数万人吃喝拉撒加在一起也不是个小数目,本王最近手头上也不宽裕,这生活补给恐怕要萧将军自己想办法了。” (本章完) 第215章 变故 萧摩诃张大嘴巴久久不能闭合,这算是什么事儿啊,自己率众投降,到头来还得自己解决衣食住行,作为受降一方的隋军倒是落得一个轻松自在。 常歌行却是有着自己的打算,一来自己这边余粮确实不多;二是将萧摩诃等人喂饱了,养足了精神,若是他们反水,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常歌行就地清点人马,重甲兵一万人阵亡二百四十九人,伤一百二十一人,都是鲁广达死战时造成的。 杨玄感、高熲八万人阵亡两万三千余人,伤七千余人,对比陈军的损失,算得上完胜! 常歌行留下五千人马照顾伤兵,掩埋阵亡将士的尸体。携六万之众继续挺近,目标建康城! 白土岗一战的消息迅速传出,隋军固然军心振奋。陈国的勤王之师也愈加疯狂了。韩擒虎、贺若弼牵制建康城附近的勤王之师压力顿增,遥在长江中上游的杨素、李渊也发生了数次水战,长江水几度飘红。 江面上的死尸顺流东下,甚至在京口就能看到浮起的尸体,身上的衣服早已经被水流、石头磨得不成样子,难以辨别到底是陈军还是隋军。 陈叔宝在寝宫内喝着白酒,酒气并没有让他的脸色变得红润,仍然有着难以退去的苍白,显然被吓得不轻。 倒是一度昏倒的张丽华,没有看到太多惨烈的场面,此时又是一副祸水模样。 身材窈窕着给陈叔宝斟满美酒,俯身间胸前白花花之物几欲喷薄而出,大半个雪峰暴露在空气中,宛若美玉。 此时的陈叔宝完全没有了好美之心,十万精英葬送白土岗,即便他再昏聩,也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江总、孔范跪在地上一言不发,失去了平常的巧舌如簧。 因为陈叔宝问到了一个问题:五千精骑从何而来! 这五千骑兵不隶属于陈国任何方面的部队,那么答案就呼之欲出了,这是陈国两位股肱之臣的私兵。大臣豢养兵士本就是大逆不道之事,结果只有一个字,死! “朕需要你们一个解释!” 江总、孔范浑身一抖,若不是担心陈叔宝死在乱军之中,他们绝对不可能暴露自家的底牌。陈叔宝是一棵大树,两人就是上面的猢狲。其他人还有树倒猢狲散的可能,可他俩平时将满朝文武全都得罪死了,陈叔宝这棵大树一旦当下,就是他俩归西的日子断无逃生的可能。 所以孔范、江总二人宁愿暴露自己的底牌,也要救出陈叔宝! “陛下,臣下备下这些人马全都是为了陛下!”江总痛哭道,满心的委屈。 孔范搭腔道:“真的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些骑兵终于派上了用场,救我皇于危难!臣就是死上千回万回,也值得了!” 江总、孔范两人的理由可谓蹩脚之极,用叛逆的行为去忠君护主,滑稽之极! “朕相信你们!” 陈叔宝却给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都意外的答案,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刻,陈国大厦将倾的危局中,他不得不选择相信孔范、江总二人,将国家的希望寄托于他们。 从这个角度看,陈叔宝还是有些帝王气魄的,只是,从最开始他便所托非人。看似的希望,只是从一个错误,转换到另一个错误。 “两位爱卿可有办法解当前之围?” 孔范与江总二人互相看了一眼,均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一丝解脱,这次的危机算是过去了! “我建康城还有城卫军三万人,虽然不是百战之师,也能阻挡隋军一二,只要我们拖延的时间足够长,勤王之师便可驱走隋军。”江总道。 孔范接着补充道:“我们还可以示敌以弱,麻痹那个不可一世的晋王,为我们的勤王之师争取时间!” “示敌以弱?”陈叔宝疑惑道。 孔范稍作犹豫,道:“恐怕要难为一下宣华公主了!” 陈叔宝眼眸中不多的精光再次暗淡,如死鱼眼般透着死气,一时间仿佛衰老了几十岁。 “你们退下吧!”陈叔宝无力的道。 。。。。。。 。。。。。。 建康城一座官邸中,虽然是在晚间却是灯火通明,与这个沉寂的夜形成鲜明的对比。有挑着灯笼的侍女成排经过,有士兵挎着兵刃不间断的巡逻。雕栏画栋间水波流转,假山飞泉徜徉其间,各色花朵在灯光的照映下争奇斗艳,不亚于白日间的热闹、喧嚣。 湖水中偶有水波荡漾,宛若投入湖中的石字,却是游鱼畅玩。黑夜,这里并不寂寞。 书房中有两人隔桌而坐,正是大陈权臣,孔范与江总! 与外面的灯火烂漫不同,书房中只有一盏孤灯,静默燃烧。非但没有让室内显得光明,反而更加的压抑。 “孔兄,你我二人自从二十余年前受到吾皇恩宠便荣耀至今,金银珠宝得了不少、珍馐美味也吃到了腻、美女娇娥更是不计其数,在我们穷困潦倒时,何曾想到过如今的富贵!” “呵!呵!江兄不会是在忆苦思甜吧!” “只是感慨罢了,荣华终归是场云烟,待我们从山顶跌入幽谷,是否还可以如此从容啊!” “江兄难道想和陈叔宝一样沉沦?” “不瞒孔兄,我累了。陈叔宝赐我一世繁华,我便要了这忠君的名头,又如何?” “江兄不必悲观,事情还有转机!” “大陈还有救?” “陈国已经危如累卵,只需一阵江风,便会彻底崩溃,怎么能就得了!” “孔兄的意思是。。。。。。” “有救的是我们俩,甚至还可继续我们的荣华富贵!继续享受珍馐美食、众人的追捧、还有少女青春的身体,哈!哈!哈!” 孔范大笑了很长时间,不多时间,江总也跟着大笑起来。在这个寂静的夜中多少显得有些惊悚,本来静默的烛火忽然猛烈的摇曳起来,书房内的光暗变化显得更加的慎人。将孔范与江总两人的脸面衬托的如同魔怪般,阴森可怕。 若此时有人进入,定大呼有鬼! (本章完) 第216章 笑得很开心 陈宣华不知何原因昏睡不已,恐怕就算在噩梦中她也不会想到会受到如此的作践吧! “殿下对这件礼物还算满意吧!” “你看过?”常歌行逼视着他,面色不善。对这个曾经远赴江北的陈国公主,不管心中是爱慕或是怜惜或是单纯的占有欲望,常歌行都不想让她承受不相干的苦痛。 若是这个车夫对陈宣华有过逾矩行为,常歌行定然让他完完全全的在这个世界上蒸发,一点儿痕迹都不会留下,包括那些参与、知道、或是听闻此事的人! 车夫本来淡然的神情猛地一震,凭他多年伴在君王侧的经验,这位晋王殿下有煞气隐现,一个不好自己就会万劫不复! 他伸手摘下斗笠,露出一张谄媚的脸:“殿下吓煞在下了,这可是送给您的礼物,老朽怎敢染指。经手之人全都是二八芳龄的妙龄女子,其他旁的人断然没有殿下的眼福!” 常歌行点点头:“你是来替陈叔宝求和的?” 车夫弓着身子,不敢抬头,恭敬道:“在下孔范,此次前来是想和殿下谋求合作的!” “合作?呵!呵!”常歌行冷笑几声:“一个陈国的臣子跑到我大营中口口声声要和本王合作,倒也稀奇!你要怎么合作?” 孔范微微抬起头,一双小眼睛中透着精光:“此前陈国公主是美色,接下来合作事宜当然是江山!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不是每个男儿所求吗?殿下和公主在温柔乡中度春宵,下到床榻,建康城就是你的了!”孔范诱惑的道。 美女江山,世上没有哪个男儿能够拒绝如此诱惑。 “我可以杀了你,然后睡陈国公主,再率兵打开建康城门!似乎,你是多余的!”常歌行饶有兴趣的看着孔范,被人牵着鼻子走向来不是常歌行的风格。 孔范收起随意,换上一副认真表情。他知道,真正的谈判才刚刚开始! “殿下可知我与江总在陈国的地位?” “江、孔二人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江南想食你们血肉之人估计不在少数。本王如今兵临城下还得多多谢过二位才是,你们在陈叔宝面前多献些妙计,就是和本王合作的最大诚意!” 孔范尴尬一笑:“殿下说笑了,没有明君哪有明臣,这些都是陈叔宝咎由自取罢了,殿下如今伐陈正是上承天意、下顺民心。攻破建康,殿下定是大功一件,在下提前恭喜殿下了! 可若是殿下能兵不血刃的拿下陈宫,且让江南百姓传颂殿下贤德美名,就不是所谓功劳能形容的了,而是是功德、是民心!未尝不可以让殿下更进一步!” 常歌行颇为意动的道:“你如此煞费苦心的帮本王,想要什么样的回报!” “殿下果真快人快语!” “生意罢了!” “哈!哈!生意!殿下形容的倒也贴切!我与江总已经老了,不想再奔波了,只希望到时候殿下可以我们一个养老的所在,我们便心满意足了!” “你们与陈叔宝的勾当本王根本不关心,你们帮助本王破城,就是我大隋的功臣,本王可以保证,在大隋境内,没有人可以动你们分毫,你们的子子孙孙都可以继承你们现在的荣华! 当然,你们后代中出了败家子,就不是本王的事儿了!” 孔范松了一口气,与常歌行的这番合作,比他与江总的想象要简单的多:“皇朝尚不能长久,更何况家族!殿下保得我孔、江两姓三代繁荣,在下便感激不尽了!” 常歌行点点头,算是与孔范达成协议。 其实孔范只说对了一半,百年来朝代更迭如同山野间的野花,开败无常。一花未败,一花又起,争鲜斗艳,最后落英缤纷,残花遍地。 而每个朝代背后都有着一些家族的影子,与频繁更迭的皇朝相比,这些家族才是不朽的。 最经典的就是当今大隋独孤皇后的父亲,也就是常歌行的便宜外祖父。前周朝的皇后是独孤老爷子的女儿,随之而来的隋朝皇后也是他的女儿,若是按照原来的历史轨迹,唐朝的开过皇后也是老爷子的女儿。 一门三朝皇后,这就是世家的底蕴。 。。。。。。 。。。。。。 陈宣华自从醒过来后精神便不是很好,抱着膝盖蜷缩在床榻上,一双美眸变得暗淡无光,甚至连焦距都欠佳。 萧美娘走出营帐,叹了一口气,朝着常歌行摇摇头。 常歌行本来想让同为女人的萧美娘去开解一下陈宣华,看来效果欠佳。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心理医生,一切还要看陈宣华自己的,心结解开了,前面便是万里晴空。 常歌行挑帘而进,桌子上的饭食没有动过分毫,早已经凉透。 “饿死可不是什么好死法,这一副娇柔容颜,若是饿上几天,便会日渐消瘦,逐渐变得皮包骨。到时候恐怕吊唁的人都没有一个,一副披着人皮的骨头架子,想想都害怕! 美人香消,没准儿千年后还偶然得听芳名。堂堂一国公主,生的马马虎虎算得上国色天香,可惜啊!不出几日,花朵便会日渐凋零!后世的记录中也只会留下这么一笔:陈国有公主宣华,面貌可怖,吓退隋军数万,保得建康数日平安! 啧!啧!说起来也是大功一件呢!” 常歌行祭出杀手锏,女人最在意自己的容貌,也最在意别人的评价。 陈宣华情绪稍微波动,便立即消沉下去,她是真的死心了,任谁被生养自己的王国当作货物一般出卖,都不会好受。 “建康城不日便会破城,本王本来想大发慈悲,放过陈氏皇家一脉,虽然丢了国家,好歹也能做个富家翁。没想到公主却抱了死志,本王预祝公主殿下一路走好!放心,这一路上你不会寂寞的,本王一定成全陈氏一脉的铮铮铁骨!” 说完,常歌行便转身准备离去。 “你这是什么意思?”陈宣华虚弱的道,要不是常歌行听力惊人,这如同蚊蚋的声响,真的难以捕捉。 (本章完) 第220章 美男子 “公主冰雪聪明,应该知道本王的意思!你先走,陈叔宝很快就去和你汇合!当然,还有陈氏一族的其他人,像什么国丈、国舅、王爷、公主、妃嫔,统统都会和你一起踏上黄泉路的,你就先走一程,稍后本王会送他们上路,什么凌迟啊、车裂啊、火刑啊。。。。。。 公主你就安心的饿死吧,本王会让他们的上路仪式尽量精彩的!” “杨广,你到底想怎么样!” 常歌行笑笑道:“本王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本王本想打算不动陈氏皇族分毫,好歹落得一个贤王的名声。 公主一心求死,本王的慈悲不能尽全功。索性破罐子破摔,统统杀光算了!当不了贤王,弄个魔王当当也不错!” 接下来,营帐中陷入了长久了沉默。陈宣华双眸中慢慢溢出泪水,满是悲戚,总算是有了神采,虽然是悲伤的。 陈宣华抽泣两声,然后拭干泪水,展颜一笑,若不是脸色有些苍白,称得上一笑倾城。 “殿下的意思是,宣华不死,陈氏一族便会得以保全?” “当然,本王向来说话算话!” 陈宣华又是一笑:“晋王殿下的话当真可信?若是陈氏一族有任何闪失,宣华立即自尽!” 陈宣华说罢,一阵自嘲,用自己这个陈国公主的性命去威胁晋王救下陈氏皇家一族,当真是可笑。 常歌行看着陈宣华终于有了求生的欲望,道:“一言为定,击掌为誓!” 一双略显黝黑的大手与一双柔若无骨的白皙小手一触即开,达成了伐陈以来最为重要的一个协定,这个协定保全了陈氏一族的性命,也让这个外柔内刚的宣华公主笼罩上了许多传说的光环。 今后随着常歌行逐渐大发异彩,关于他的一切都让人追溯,当然,就包括这个让常歌行放弃斩草除根念头的陈宣华。 小手稍显冰凉,柔滑异常。常歌行收起手,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女儿家的香味,胜过天下名贵脂粉!哈!哈!”常歌行大笑着走出营帐! 唯留下胸前起伏不定的陈宣华,这个王爷就是一个无赖,这般情景还忘不了调戏自己。本来苍白的小脸,显出一片妖艳的红晕。 三天后的建康城,如同往日一样,城门上是时刻戒备着的士兵,两盏灯笼在城门楼上随风摇曳,光线时明时暗,随时都有可能熄灭的样子。照的巡城兵士的脸上也是晦明不已。 虽然只是一瞬,也能看到他们苦瓜似的表情。谁都知道,建康城守不住了,除非有奇迹发生。但,显然,奇迹不是给危如累卵的陈国准备的,它已经走到了时光的尽头,失去了迎接奇迹的能力。 常歌行率众站在城下,左右是两位靓丽丽人,萧美娘与陈宣华,为这铁血的画轴增添了一抹温柔的情怀。 萧美娘自然不必多说,这位大梁公主于政治、军事都有不俗的见解;至于陈宣华则是来监视常歌行攻破建康城,占领皇城的,她要寸步不离的监视常歌行完成保全陈氏皇族的承诺。 夜色很深,将大隋人马完全掩盖,远远望去与无边的夜幕连成一片,只是更加的深重了一些。 常歌行目不转睛的看着建康城门,再看看被乌云锁住的月亮,约定的时间就要到了,希望孔范不会让自己失望。 城上一阵慌乱,却是一队士兵替换了之前巡逻的人。之前负责巡逻的兵士本想理论一番,可是,在对方出示一块令牌后,便恭敬的退走了。 常歌行嘴间露出一丝微笑,好戏要上场了! 不多时,紧闭的建康城城门缓缓打开,一队举着火把的士兵奔出城门,在两边站定,在火光的招摇下,常歌行看得真切,孔范一路小跑着奔出城门,一副急切模样。 常歌行打了一个手势,大隋将士点起火把。深沉的暮色被彻底撕破,数万只火把连成一片,宛若一片熊熊燃烧的火海。火光炽烈,与建康城遥遥相对,似乎要将它焚为灰烬! “孔大人,准备的怎么样了?要是你没准备好的话,本王不介意用自己的方法解决问题!” 面前虽然一片炙热,孔范心中还是打了一个冷战:“殿下说笑了,小的已经准备好了,江总在城中策应,保证万无一失!殿下您只要迈进建康城,您就是建康城的新主人!” “小人!”陈宣华哪里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孔范与江总这两个陈国的宠臣将建康城与陈叔宝统统卖给了隋军,换取自己的荣华富贵! “嘿!嘿!”孔范恭敬一笑,道:“公主谬赞了,公主天生丽质就是资本,我等已经是风烛残年,怎么也得为自己考虑吧!” 孔范一双小眼睛在常歌行与陈宣华身上打量一阵:“公主殿下,是不是以后老臣得改口叫您为晋王妃啊!老臣先行给王妃行礼了!” 陈宣华瞥了一眼正在贼笑的常歌行,又看了一眼一本正经的孔范,心头无名火起,若是这两人结为君臣,就是对狼狈为奸的最形象诠释。 “孔大人,你该不会在城中设有伏兵吧!” 孔范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惨然一笑道:“建康城中精锐已失,哪里还有什么伏兵而言,殿下多虑了!” “哦!这样啊!那我们进城吧!” 孔范眯缝着眼睛做了一个请的动作,隋军六十万大军攻伐陈国,没想到最后攻破建康城的功绩要算在自己头上,想到这里,孔范不禁一阵得意。这些可都是政治资本,此役后哪个敢对自己不敬,大隋皇家就要背上过河拆桥的骂名。 “等等,元霸!给孔大人换身行头!” 李元霸单手捧着一身盔甲,满脸不怀好意的笑道:“哈!哈!孔老贼,先换上我大陈的军服,然后你带路,毕竟建康城你比较熟!我可怕迷了路!” 孔范无奈的看了一眼常歌行,这个晋王还是对自己不完全信任啊!这个意思很明显,自己换上隋军军服,然后去趟雷。要是自己在建康城安排了什么伏兵之类的,最先喋血的就是自己! (本章完) 第221章 万不得已便娶了她 常歌行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黑黝黝的老脸,竟然有些自惭形秽,随即吐了一口吐沫,嘴里喃喃道:“小白脸,没好心眼!” 自己虽然黑了点儿,那是健康;虽然没有柔顺丝滑的偏偏长发,但根根如铁丝般倔强不屈,那代表自己不屈的性格;虽然没有让女子羡慕不已的身段,但除却略显发福的肚子,也算得上虎背熊腰,这才是真男人的标配! “大哥!” 陈宣华娇呼一声便扑进那人怀抱,那个男子有些宠溺的抚摸着陈宣华的发丝,这柔软的发质兄妹俩倒是如出一辙! “都是大姑娘了,还哭什么鼻子!羞不羞!” 这个男子显然在陈宣华心中很有分量,她擦拭着眼泪,有些哽咽的道:“大哥你还不知道,咱们陈国完了,真的完了,隋军已经进城,彻底占领了建康!呜!呜!” 男子轻拍陈宣华香肩,轻声安慰道:“妹妹,哥哥都知道!不必伤怀,我陈氏一族主宰江南百余年已经是上天的恩赐,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我灭别国,别国灭我,亦是天道循环!” 男子看向常歌行,脸上依旧是一副宠辱不惊的表情:“我乃陈胤,陈国的吴兴王,也是前太子。 想必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晋王殿下吧!行军多有劳累,快快请坐,休憩一番。明日还有大事决断,此时正需要养精蓄锐!” 陈胤不温不火说出这么一番话来,胸襟可见一般,气度可见一般,乃是正真的人中龙凤,让常歌行不禁有些佩服。陈国若是早上十年让陈胤当政,如今的天下局势可能就难说了! “与他客气什么,他就是一个无赖、流氓。。。。。。”陈宣华还想堆砌些词汇来形容常歌行,只可惜从小的皇家教养,并未让她学习多少吵架的本领。 常歌行谦虚一笑:“世人宠我誉我,吾又何喜!世人毁我谤我,吾又何悲!呵!呵!宣华,你着道了!” 陈宣华看着装腔作势的常歌行,气得直跳脚,这个无赖王爷竟然在自己哥哥面前装什么君子,自己必须戳穿他,以免自己纯善的哥哥上当受骗。 “殿下好见解!”陈胤赞道:“建康城众人都说晋王殿下是只会打仗的武夫,今日一见,市井之言果然不可信!” 常歌行腼腆笑道:“世人对本王误会颇多,如公子这般有见识之人实在是少之又少,相见恨晚啊!当浮一大白!” 晶莹的玉石桌上摆放着一套同样晶莹的茶具,袅袅茶香自茶壶四溢而出,与花香混合在一起,沁人心脾,让身体的疲劳与心里的烦忧一扫而光,获得莫名的宁静。 陈颖请常歌行坐下,道:“这套茶具与这玉石桌出自同一块玉石,茶杯放置其上,与原来玉石的脉络暗自相合,用此茶具饮茶、品茶才能品出茶之真滋味!” 常歌行啧啧称奇的抚摸着玉石桌与茶杯,心中感叹不已,这就是贵族与暴发户的却别,经过几世积累而成的贵族,其中底蕴绝对不是金银成山的土财主可比的! “好东西啊,真的是好东西!”常歌行连连赞道:“兄弟可愿割爱将这玉石桌与茶具赠予本王?” 听到常歌行开口要东西,陈宣华小嘴一撇,难得的显出少女姿态,这个王爷难道是假冒的吗?开口就索要别人心爱之物,也不懂得委婉收敛! 陈胤笑道:“王爷果然真性情,只是这砌筑亭子用的石块也是当初那块玉石的毛料,拿走了芳华尽显的玉桌与茶具,终究不完美!” 常歌行讪讪而笑:“本王向来喜欢成人之美,既然这样,就让他们好好在陈宫中呆着吧!” 陈胤为常歌行斟上香茗:“王爷既然有如此胸怀,我倒是有一件事,希望王爷成全! 陈国既亡,我自当扁舟而去,笑傲江湖,从此远离庙堂,不闻红尘。王爷你也看到了,我这个妹妹平日里娇宠惯了,也恣意妄为惯了,还望王爷能保她周全!实在万不得已,就请王爷娶了她吧!” 最后陈胤无奈的道。 “休想!” 常歌行与陈宣华异口同声的道。 常歌行对这个陈胤实实在在的鄙视万分:“什么叫实在万不得已,本王就娶了她!本王有那么不济吗?本王也是堂堂美男子一枚,追求本王的少女大有人在,只是本王洁身自好罢了!” 陈宣华嗤之以鼻冷哼道:“自恋!” 陈胤在旁边喝着茶水,看着互相斗气的陈宣华与常歌行二人,会心一笑:“两位的感情比我想象的要好得多,这我就放心了!” “胡说!” 常歌行与陈宣华又异口同声的说道,当真是默契之极! “我知道,我都知道!你们不必解释了!” 常歌行赌气似的将茶水一饮而尽,滋着牙道:“你都知道?你可曾听说过一句话,知道得太多,往往不会长寿的!” “哈!哈!”陈胤爽快一笑:“长寿又不是长生,迟早还是会死的,不如活得恣意点儿!” “你刚才说你是前太子,为什么被废了?来!说说看!”常歌行眼中闪动着八卦的光芒,皇族争斗,肯定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前事已随烟而逝,提它作甚,不如饮茶品茗,乐得清闲!” 常歌行自己倒满了一杯茶水,两口喝下,吧嗒着嘴:“还是没有白酒好喝!”说完,转身离去。 陈宣华看着常歌行离去的背景,银牙紧咬:“这个武夫,就知道喝酒,这么名贵的茶给他喝,简直就是喂牛嚼牡丹!” 陈胤起身,拨弄着亭子前的一朵花朵,却不曾摘下:“妹妹,陈国亡了,索性来的是杨广,若是换了其他残暴之人,今日陈宫便是血流成河,直堕地狱。你身为女儿家,又是一国公主,还是要早作打算,千万不要别那些肮脏之人误了终身!” 陈宣华深以为然的点点头,那个可恶的晋王就是一个肮脏之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令人讨厌的气味。 “这个晋王还是不错了!”陈胤继续道。 陈宣华顿时觉得这个世界自己已经不认识了,杨广还不错?自己的大哥该不会是在梦呓吧! (本章完) 第222章 本王一向讲信用 “啊!来人!你们这群逆臣,朕还没有死,快点儿来人!” 太阳刚刚浮现天边,星辉还未散去,陈叔宝的寝宫内就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嚎!使得那些值守的太监、宫女脖子均是一缩,却没有人动身。 在他们身边的是大隋的兵士,奉命守护陈叔宝的! “陈叔宝,我家王爷有情!” 寝宫内传出一阵霹雳乓啷砸东西的声响,不知多少名贵瓷具、玉器遭了殃。 “你们这群逆臣,竟然敢称呼天家名讳,是想诛九族吗?王爷?什么王爷,是吴兴王吗?朕早就知道这个逆子欲要图谋不轨,把他给朕叫过来,朕要好好教训他,让他知道怎么为人子!” 外面的士兵彼此对视了一眼,均看到了对方眼中的笑意。这个陈叔宝当真是把所有心思都用在了女人身上,健康城已经易主,陈宫也换了主人,他竟然不知。作为一个君王,心胸倒也开阔的可以。 “我家王爷乃是大隋晋王殿下,陈叔宝你还是快点儿随我们走,不然我们闯了进去,你最后那块儿遮羞布也派不上用场了!” “你们休要蒙骗于朕,我大陈承天之佑。岂是杨广小儿说进就能进来的,勤王之师转瞬即逝,朕的大陈怎么会亡?你们这群逆臣,想要诓骗于朕,没门!” 寝宫外的兵士们无奈摇摇头,一个诚心装睡的人,即便耳光响亮也叫不醒他。 寝宫陷入长久的静默,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没有了往日的朝气。朝阳洒下银辉,使得陈宫中雕梁画栋、琉璃金玉更显的熠熠生辉。遥遥望去,金碧辉煌,整座皇宫都像笼罩在一片金粉中,尽显皇家气派、帝王风骨! “陈叔宝,你再不出来,我们可进去了!” 里面没有回应,隋军兵士隐约感觉道不对劲儿,踹门而入,搜寻片刻后仍是无果。偌大的寝宫空无一人,陈叔宝与张丽华早已经跑路。 “陈叔宝跑了,大家快追!” “不要让他跑了,晋王殿下说了,抓住陈叔宝赏万金,封千户侯!” “追啊!” 。。。。。。 隋军一片噪杂,陈叔宝在隋军的眼皮子底下凭空消失,无异于煮熟了的鸭子飞了,而且是一种极具油水的鸭子。 常歌行听闻陈叔宝跑了,眉头不禁深锁。整个江南尚未平顶,有陈叔宝这个君主在,就掌握了整个局势,就将主动权握在手里了! “宣华啊,你知道陈叔宝躲到哪里去了吗?要是知道的话,就告诉本王,你大哥已经将你许配给了我,咱们就不是外人了!” “谁跟你咱们了?别说我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告诉你!” “哎呦大舅哥,你来了!”陈胤跨步而进,还没站稳脚跟便被常歌行一把抱住:“大舅哥,你可想死我了。我与你一见如故,如今更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陈胤依旧白衣胜雪,仙气十足。若是放在前世,绝对是偶像级的大明星。这副装扮,让什么欧巴都弱爆了,绝对是万千少女心中的偶像。 饶是如陈胤这般淡泊之人,也被常歌行的热情弄得十分不自在,云淡风轻的逍遥顷刻崩溃。 “殿下,您言过了。昨日之言是这样的,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你娶宣华,照此情形看,事情的回转余地还有很多,也许用不着麻烦殿下!” 常歌行一手搭过陈胤的肩膀,如多年相交的老友般熟稔:“大舅哥你就不用客气了,宣华人虽然长得一般,脾气也不好,又被娇生惯养惯了,但本王一向讲信誉,说过娶宣华就一定娶,决不食言!谁敢反对,让本王食言,本王灭他九族!” 陈胤多年的修养与养气功夫此时完全被破了功,难得的出现一丝慌张:“殿下,您误会了。。。。。。” “绝对没有误会,自从我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咱们俩有缘,你就是我的大舅哥!”常歌行松开陈胤的肩膀道:“既然大家都不是外人,大舅哥,你知道陈叔宝的寝宫有什么暗道、后门之类的吗?” 陈胤此时才恍然大悟,这个晋王云山雾罩一大通,就是为了打听寝宫中的暗道,看来宫中定是出了什么变故。 他哀叹一声:“父皇平日独宠张丽华,为了偷香窃玉的名号,特地命人在寝宫的后面开了一道暗门。若是父皇在寝宫中失踪,多半是从此暗门中走掉了!” “大哥!”陈宣华不依的道:“你怎么能狼狈为奸!” 常歌行笑眯眯的道:“听说狼和狈在做坏事的时候从来都是狈趴在狼身上,就算要狼狈为奸,本王还是喜欢和宣华一起,本王对男人真的提不起兴趣!” 陈胤看了一眼斗气的两人:“那暗门直到后花园的一座假山,并无出宫之路。父皇是逃不出宫的,与其这些时日受苦,不如早些让隋军找到,免了风餐露宿!” 陈宣华知道陈胤说的是实情,只要陈叔宝不能在第一时间逃出建康城,那么肯定逃不出隋军的五指山。陈叔宝堂堂万金之躯,何曾受过东躲西藏的苦,还不如早些归了大隋。 “猫捉老鼠的游戏正式开始,欢迎二位参观!” 常歌行带人直奔陈叔宝寝宫,既然寝宫中有后门,那么便顺藤摸瓜,寻着这个线索一直追下去。 陈叔宝的寝宫布置得相当讲究,层层粉红纱帐将寝宫重重叠叠分为多层,在清风的扰动下,纱帐浮动,如同云朵般漂浮,犹如浪潮般拍岸,将整个寝宫衬托的绮丽无限。 可以想象,有宫娥在层层纱帐间曼妙而舞,时隐时现、随同纱帐的起伏浮沉,真的宛若仙境一般。 整个寝宫随处可见被孔范、江总二人称为墨宝的诗词画作,均是陈叔宝酒后轻狂所为,看字迹笔锋颇有文豪之风。陈叔宝若不为帝王,倒也是一个真才子。 舍却帝王这层枷锁,陈叔宝的才情、风骨倒可以称为雅士。别人被清贫所累,陈叔宝却被富贵所累。他若生在普通士族门第,历史教科书上便会少一个亡国之君,多一个风流才子。 (本章完) 第223章 填井! “大舅哥,赎本王眼拙,暗门在哪里啊!” 陈胤额头上一缕黑线垂到脖子根,打蛇随棍上的本事,这个晋王倒是熟练。自己本来的意思是,让这个晋王照拂陈宣华免受欺凌,实在万不得已便娶了她,放眼整个大隋,敢对晋王妃不敬的人,还得绞尽脑汁好好想想。 这个晋王倒好,自动忽略前提条件,像是自己非要将自己的妹妹嫁给她似的。陈胤此时有些后悔了,摆出那么大的阵仗,让杨广答应此事,如今看来颇有些送羊入虎口的感觉。 陈胤无奈抬手指了指巨大的床榻处,这哪里是床啊,用前世的面积来计量,足有二十平米。陈叔宝真的挺会享受,这么大的空间,足够解锁任何姿势。 巨大的床榻一侧,有一处纹理不自然处,常歌行用手一推,竟然是一道暗门。若不是这道暗门经年使用,那细微纹理的断痕根本不易察觉。 常歌行更加感叹陈叔宝的“大才”,偷香窃玉,直抵美人床榻。完事儿拂衣去,残香不沾身,当真是“偷”的可以。 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个中妙趣,唯有当事人才能清楚明了吧! 正如陈胤所说,通过暗门便是花园中的一座假山,假山上的一个普通山洞便是暗门的出口。山洞上用金漆写着两个小字——窃香,与寝宫中字画上的字体极为相似。 山洞两侧写着一副对联:携风流勿惊扰流年,窃香玉莫辜负春宵。 窃香二字却是横批! “陈叔宝,你好啊!我是杨广,本王来江南这么长时间,你作为江南的主人家竟然没有尽地主之谊,实在是你之过。 现在好啦,本王亲自来了,还不出来一见! 陈叔宝,快点儿出来,老朋友来啦!本王都看到你了,就不要躲了!” 常歌行在花园中大呼小叫,惹得陈胤一个劲儿的皱眉,自己父皇就算再不济,也不会做这自投罗网的事儿吧! 隋军兵士足有千余人,将整个花园里里外外搜寻数次仍是无果。常歌行无奈坐在井边休息,一颗石子投下,许久不见水声。作为临近长江的建康城,枯井还是十分少见的。百姓人家往往下挖两丈,便可取用井水。 “这是枯井?”常歌行询问道。 “此井甚是怪异,深五丈竟然不见水源,已经被废弃了!”陈胤答道。 废弃?常歌行心里暗忖,看这绳索痕迹,分明今日还有人用过。既然是无水废井,又是用来作甚? “既然此井无水,定然是上天取用之地,今天本王就顺应天意填了此井! 来人,填井!” 几铲土下去,井里便传来哀嚎:“晋王手下留情,朕。。。。。。我在此!” 常歌行佯装道:“你是谁啊,莫不是混进宫中的刺客,继续填!” 接着又是几铲土下去。 “别。。。。。。别填了,我就是你要找的陈叔宝!” “本王来你陈国,你却在井中待客,这可不是待客之道啊!” “是,是我的错,还请晋王拉我上去,好让我全地主之谊!” “拉上来!”常歌行吩咐道。 井口上方轱辘的把柄不是很长,仅能勉强容三人共同把持。三个膀大腰圆的壮汉,使出浑身力气才勉强转动轱辘,若不是三个兵士绷紧的太阳穴,常歌行真心怀疑这三位在共同演戏,欺瞒自己。 陈叔宝就算再重,也不可能让三个壮士如此吃力。 常歌行没好气的看向陈宣华:“你这个皇帝哥哥该不会脑子里长得都是肥肉吧,怎么会如此沉重,不如扔进井里埋了算了!” 不待陈宣华回应,井中隐约传来陈叔宝的声音:“晋王,我真的不重,使点儿劲儿就上去了!脑子里绝对没有肥肉,而是。。。。。。而是空的,真的不重!” 既然陈叔宝如此有诚意,都承认自己是个肠肥无脑之人,常歌行不好意思再为难与他,狂且他也曾答应过陈宣华,要保陈氏一族周全。 常歌行示意三个兵士继续用力。 轱辘发出令人牙痒的吱呀声,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崩坏般。三个兵士额头上逐渐渗出大滴汗水,身上的衣服也湿了半边。大臂上的肌肉遒劲有力,状若钢铁,即便隔着衣服也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的力量。 随着轱辘上的绳子逐渐增多,井下之人逐渐升到地面。首先露出井口的是一个美人脸,脸上虽然有污渍,却也掩不住天生丽质,反倒多了些楚楚可怜的味道。 这就是美人与丑妇的区别,美人篷头污面也是美玉蒙尘,丑妇用最佳的胭脂打扮,也是屎壳郎抹粉——臭美! “这是陈叔宝?”常歌行不确定的问道:“根据情报,可没说陈叔宝是一个娇滴滴的美娘子啊!” “殿下,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咱可不是小女子,而是堂堂正正的纯爷们!”井中再次传来陈叔宝的声音。 这是唱的哪出双簧,一上一下? 果不其然,随着绳索的向上拉,终于露出了陈叔宝的真面目。他脸型修长,与陈胤有着几分相似,也是美男子的坯子,只是多年来的养尊处优、流连花丛,使得脸上多了几斤肥肉,看上去有些虚胖,破坏了整体的美感。 陈叔宝一见到常歌行,便是一脸讨好的笑意,没办法,自家性命就握在眼前这个年轻人手中,不得不低头。 “晋王殿下果然一表人才,恕我双手无空,不能施全礼!” 陈叔宝一手拖着坐在肩膀上的张丽华,一手搂着正抱着自己腰的江修容,双手着实忙得紧,完全没有空闲。 落难于斯,还不忘美人在怀的君主,陈叔宝绝对算得上头号。 常歌行也终于知道,三个士兵为何如此吃力,感情一根绳子上拴着三个人,想不重都不行。 “呵!呵!您还真是有雅兴啊!玩腻了偷香窃玉,居然转向了井中幽会,实在是我辈楷模!小王我,日后还要多多请教于您啊!” 常歌行此番话说得阴阳怪气,陈叔宝倒是一个好脾气,丝毫不见愠怒。 (本章完) 第224章 携天子,令诸侯 “晋王殿下说笑了,请教万万不敢当。吾在位数十年,家国社稷没有多少建树,但对于女儿家的心思却是了如指掌。殿下要是有兴趣,咱们大可以交流!” “呵!呵!好说!好说!”常歌行笑着道:“来人,伺候陈国皇帝与两位娘娘梳洗,要是让陈国百姓见到自家陛下如此尊荣,还以为本王是个暴虐的人呢!” 陈叔宝左拥右抱,即便狼狈之极,也没讲两位美人放手。常歌行不禁感叹,这才是境界,不是一般人能够比得了的! 大陈朝堂,百官列席,似乎与平常没有什么区别,只是除了江总外,人人如丧考批。 大陈亡了,这些官员的铁饭碗也完了,整个家族的靠山也就倒了。 陈叔宝衣装甚至鲜丽,张丽华、江修容二位美人依然在侧,也是精心打扮过,光彩照人。 常歌行抱着英雄剑站在皇位旁,斜眼瞥着陈叔宝,这家伙简直就是心宽体胖的代名词! “晋王殿下,您坐!” 陈叔宝十分识趣的道,身为一个亡国之君,这点儿觉悟还是有的。 常歌行看着富丽堂皇的龙椅,九龙盘踞,祥云环绕,点以黄金、珠宝,名石玉器,一派大气磅礴气势迎面而来。 “本王只是一个王爷,做不得真龙天子,还是你来吧!” “不敢!不敢!我有的坐!” 一个老太监搬来一个椅子,做工与用料极为考究,但比起龙椅却相差十万八千里,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皇位象征的乃是皇权,坐上去便能统御四海,掌握生杀大权。 陈叔宝此行为倒是乖巧,自觉退让皇位,在常歌行面前没有以皇帝自居。但他算错了一件事,常歌行此刻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皇帝,而不是一个一无所有的顺民。 常歌行拔出腰间英雄剑,惊得陈叔宝从椅子上弹跳而起:“晋。。。。。。晋王殿下,你。。。。。。你这是做什么,有话好好说,除了身边的两位美人,我什么都可以给您!” “陛下身边有美人作伴,本王亦有英雄剑为伍。美人韶华,正是采颉时。 只是本王的英雄剑许久未出剑鞘了,上次饮血已不知是什么时候,不知道如今生锈了没有!” 英雄剑乃是天降陨铁所铸,内中稀有金属浑然天成。古人所说神剑有时未必完全是空穴来风,陨铁中所含的太空物质,甚至是地球上没有的,用以铸剑,完全有可能给宝剑增添一些未知的特异性。 英雄剑划过一道白亮的弧线,随即传来剖纸的声音。牢固的实木椅子自上而下一分为二,破碎的木块散落在地上,一张价值连城的座椅,瞬间化为一堆劈柴。 “这把椅子现在废了,还请陛下坐到皇位上。” “这不好吧!” “要你坐你就坐,不然本王不能保障下一剑会劈向哪里!” 陈叔宝浑身肥肉颤抖着,战战兢兢坐到皇椅上。数代陈国皇帝的座椅,乃是江南能工巧匠集体智慧的体现,这个时代虽然还没有人体工程学这门课程,但这把椅子却已经充分考量帝王坐、卧的需求。 一个人坐,恢宏大气;皇帝、皇后同坐,也算相得益彰;一皇、一后、一妃共坐也不显得拥挤;皇帝侧卧或是横躺,也是神骏非常。 但今天陈叔宝却觉得皇位上长了钢针般,使之坐卧难宁。 “晋王殿下,今天朝会咱们讲些什么啊!” 常歌行将英雄剑收入剑鞘,寒光内敛,不禁长叹一声:“外界对我隋军多有误解,我们来此是为了和平,并非杀人灭族。就麻烦陛下,下道诏书告诉他,陈与大隋是友非敌。请驻守要塞的将军与赶来勤王的将领速速到建康述职,至于军队,本着隋陈友好的原则,就暂且交由隋军将领统帅! 至于那些不听诏令的逆臣,我隋军将士自会替陛下分忧!” 陈叔宝执着毛笔,久久不能落下。大滴的墨水滴落在圣旨上,逐渐蔓延成一片污渍。 “怎么?陛下连字都不会写了吗?是想提前退位养老了?” 常歌行一连三个问号,令陈叔宝冷汗淋淋。提前养老倒还好说,说不定到时候一步到位,直接被摆放到宗祠。 “会!会!我最擅长写字了!” 陈叔宝换了一卷圣旨,下笔如飞。字迹称得上娟秀,有种小桥流水的感觉,美则美矣,缺少一种大开大合披靡天下的霸气。更没有北方的那种苍劲、浑厚。 诏书很快拟完,常歌行很满意的点点头。陈叔宝不愧是舞文弄墨好手,诏书写的文采飞扬,言辞灼灼,其中引经据典更不在少数。 总之,不尊诏书便是不仁、不义、不忠、不孝的“四不”人物,是要被全天下人唾弃的。 江总乐呵呵的接过诏书,命人快马加鞭,将旨意传达各处。 张丽华在一旁为陈叔宝捏着手腕,当政这么些年,陈叔宝亲自写诏书还是首例,颇感手腕酸痛。 “晋王殿下,您可还满意?要是没有什么事情,我就回宫休息去了!” 常歌行看着满朝文武,这些可都是陈国的首脑人物。陈国朝政虽然昏聩,但也仅限于孔范、江总之流搞风搞雨。股肱之臣还是有的,只是不受重用,不在高位罢了! 这些人若是联合在一起,说不定会惹出什么祸事! “陛下,这些朝臣为了陈国劳心劳力,还请陛下让他们各自在自己家中安歇,以求修身养性,没什么事情就不要出来走动了,我大隋对这些大臣们可不熟悉,若是把他们当成贼人伤害了,可就真的遗憾了!” 陈叔宝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水:“是,是,殿下说的对!各位陈公,晋王殿下既然已经入城,诸位便安心回家修养,敬礼佛事才是正理,万不要随意走动,刀兵无眼啊!” 说道最后,陈叔宝语气悲恸,大有催人泪下之感,大陈完了,在他手中完了!祖宗的基业毁在了他的手中,陈叔宝终于有了一丝作为亡国之君的觉悟! (本章完) 第225章 石碑秘闻 陈叔宝在二妃的搀扶下走下朝堂,满朝文武也尽做鸟兽散。有些朝臣暗地里偷偷观瞧常歌行,眼中闪着莫名的光芒,不知在思忖着什么。 建康城很快被隋军接管,仅剩的守军被严格看守起来,各级官吏也被圈禁在府中,不得随意外出。 建康城彻底进入军管状态,好在在常歌行的严令下,隋军军纪严明,未曾出现什么什么动乱。建康城的百姓在经历了最初的慌乱后,也慢慢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街头本来宁息的叫卖声也逐渐变得熙攘起来,躲在家中观看局势的人们发现隋军占领建康城后并无什么变化,真正的秋毫无犯。 那些身着隋军兵服的将士,在街头买上一块烧饼,也会分文不差,让在城内做了几十年买卖的老翁笑不拢嘴。 即便是大陈的军兵,吃上老百姓一块饼子也没有给过钱,两相对比,老翁逢人便讲隋军的军纪严明。 这样类似的事情还在不断发生,毕竟吃了数个月军粮的隋军将士,也想尝尝江南的特色食物。 城中气氛可谓和谐之极! 皇城城头,一道卓然身影悄然而立,依旧那么的孤独,无助! 陈宣华蹙着眉头看着城下军民同乐的场景,城下的百姓还是原来建康城的百姓,但官兵却换成了隋军。或许,就算再给陈军百年时间,也不会做到隋军这般模样,真正的去尊重穷苦的百姓! 此刻,她知道,大陈真正的完了,死灰已经冰彻骨,再无复燃的希望。民心、民意便是天意,天意难违! “杨广真的很不一般!”陈胤不知什么时候上了城头:“得民心者得天下,以前我不信,如今我不得不信! 什么天命所归,什么天赋君权,统统都是废话!蠢话!痴话!” 陈胤如此文雅之人难得说出了一句重话,随即敛去,恢复到以前的淡然模样。 陈宣华很意外的看着这个让自己无比尊敬的皇兄,在自己心目中,皇兄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的风雅,什么红尘俗世,从来都是不沾身的。 今日,却是失态了! “百姓已经接受了隋军的存在,这个很糟糕!”陈胤再次低吟,像是在自言自语:“皇兄要活着走出建康城,为陈氏一族的复兴留下血脉传承!” “杨广答应过,他会保全陈氏一族!”陈宣华道。 “保全?”陈胤的话语变得有些冰冷:“生活在围墙之中,抬头看大隋的繁盛,这叫做保全?妹妹,你太天真了! 为兄必须活着、自由的走出建康城!” 陈宣华俏脸上苦色更胜:“杨广不是轻与之辈,此事甚难!” 陈胤拍拍陈宣华的香肩,如沐春风般笑道:“此事就有劳妹妹了,都说风流,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 哈!哈!哈!” 陈胤大笑着走下城头,宛若风流才子,狂放不羁! 陈宣华抱着胳膊独自站在城头,有些瑟瑟,这就是那位与世无争的皇兄吗?若不是隋军攻进建康城,陈国会上演怎么样的血腥呢? 。。。。。。 。。。。。。 常歌行热切的揽着陈叔宝的肩头,像是多年未见的老友:“陛下,这道暗门本王已经研究多时,就是不得其法而入,还请陛下为我解惑!” 陈叔宝心脏抽动的着看着眼前不起眼的暗门,这个杨广怎么连如此隐秘之处都找到了。 “其实也没什么,本王就是好奇,喜欢探险猎奇而已,要是陛下为难,那就算了!”常歌行面色不虞,转身便要离去。 陈叔宝心脏猛地跳动,要是惹恼了这个祖宗,可没自己什么好果子吃,别忘了,自己等人的身家性命还在这位爷手中呢! “殿下,别急!”陈叔宝强颜道:“这里乃是我大陈真正的宝库,里面珍奇无数,是我特意给王爷准备的!” 陈叔宝在暗门两侧的石墙上,分别按下九块看似普通的石块,一阵嘎吱声后,暗门才缓缓打开,露出一个黑黝黝的洞口! 常歌行不禁暗叹,古代的防盗技术还是有些可取之处的! “陛下,请吧!” 陈叔宝叹了口气,无奈走在前面,一路上又按下数十块砖块,总算平安的到达室内。 宝库内没有想象的那般金碧辉煌,也没有什么金山银山,相对而言有着几分古朴的感觉。 “这些都是大陈经营多年所得,有前朝的遗物,也有本朝新进的收集!” 常歌行径自走上前,被眼前的一处残破石刻所吸引。 陈叔宝笑呵呵的走上前:“这是前朝遗物,据说流传自上古神话。只可惜在战乱中毁损,我大陈有幸才得到这么一块!上面的这些文字应该是众神所著,只可惜我才疏学浅,未能得之真义!” 常歌行此时心神飘忽,对陈叔宝所言充耳不闻。石刻虽然简单,却也直白,给常歌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 一艘外太空战舰,给地球带来了生命的火种,如同种庄稼般在地球上播撒了生命。 随着时间的推移,地球上的生命日益强大。他们逐渐出现了播种者特有的能力,透视、千里眼、顺风耳、刀枪不入、力大无穷。。。。。。甚至长生不老! 可他们发现这种能力并不会被遗传,完全是不定的。特异者消亡后,这种能力也随之消亡,就算长生者也不能生育出同样长生的后代。 他们认识到自己的基因并不完美,播种者设置了某种屏障,只有打破了魔咒,他们才能真正的强大起来。 于是,地球上最强大的一批异能者联合起来,共同讨伐播种者,希望可以得到解开自己身上枷锁的钥匙。 于是,战争爆发了。。。。。。 残碑上的文字与图画随着石碑的损毁嘎然而至,那文字有着前世星际文明时代宇宙通用文字的几分雏行,与繁体字相对于简体字一般。 至于战争的结果,也许是败了吧,毕竟前世的人类,再也没谁有异能;或许是胜利了吧,毕竟千年后人类依然繁盛。 常歌行醒转过来,感叹不愧是皇家,这种秘辛都有。 (本章完) 第226章 本王不挑嘴 这种神秘的碑文,被这个时代的人们称作天书,只有天子之家才能拥有的东西,上面记载着上天给天子的信息。若是普通人家私藏了,绝对是一场诛灭全族的大祸! 即便到了星际文明时代,宇宙的秘密也并未完全解开,因为那些外星人,也是被其他高等生物播种而成。 常歌行不是一个星际历史学家,更非科学家或者学者。这些问题并未困扰他太长时间,毕竟,如何更好的活下去才是如今最为关键的问题。 “陛下,这就是你所说的宝物?太寒酸了吧,丢在路边都嫌污染环境的东西,有什么好显摆的!” “殿下,您是不知道,这可是天书,是上天给予真命天子的信物,据说谁要能破解石碑上所载,便能统御万物,成为继三皇五帝后又一真命帝王,成就万古不移的伟业!” 对此,常歌行却是嗤之以鼻。因为他看懂了石碑的内容,无非是对这个宇宙的解释罢了。甚至,常歌行认为石碑上所载只是一家之言,并非真正的历史。 “呵!呵!万古不移的伟业?本王向来相信人定胜天,靠一块石碑去成就帝王霸权,不如修**王之术来得实在!” “晋王殿下说的是!”陈叔宝人在屋檐下,哪里敢说个不字,之好恭维道。 “陛下,这里可有什么吃食?本王有些肚子饿了!”常歌行揉着肚子道。 饿了?吃食?貌似这里并不是拜祭五脏庙的好地方。 “这里是我大陈的藏宝地,确实没有准备什么珍馐!” “本王不挑嘴,只要能吃就好!” “人参、灵芝一类的宝药倒是还有一些,但终究不是充饥之物。” 听到宝药二字,常歌行两眼散发着异样的光芒。只要让那该死的能量进度条飞速增长才能打破不宜进行繁殖行为的魔咒。 “没关系的,本王刚才说过,本王不挑嘴的!” 陈叔宝浑身一颤,不挑嘴?吃这大补的宝药,还敢放如此厥词。大陈宝库中所藏宝药,可尽是些传说中的圣物。谁让江南富庶,国家也富的流油呢。 那些顶级的药农、参商都喜欢把宝药卖到江南。 陈叔宝随即脸上绽开一朵笑容,晋王怎么样、隋军的兵马大元帅又怎么样?还不是肉体凡胎!就给他找上几味大补之物,让晋王充饥,到时候药力强大,身体不受补。说不定自己就这么轻易的除掉了陈国的心腹大患,更说不定建康城还有大放光明的时候。 陈叔宝转动灯台,一个用精钢制作而成的架子浮出地面,架体分作三层,每一层上都放着十几个玉盒。 虽然是用作盛装之用,这些玉盒在灯烛的柔光下,显得晶莹剔透,闪耀着玉制的光华,一看就非凡品。烛火明亮处,透过玉盒,甚至可以看到内里宝药的影子。 用如此珍贵玉盒盛装的宝药,定然不是凡品! “这些盒子都是用寒玉打造,价值非凡,可以起到保持药效的作用!”说起大陈的底蕴,陈叔宝颇显得意。 他自最上端取出一只盒子,小心翼翼的打开盒盖,一股清香瞬间弥漫整个密室,玉盒底部躺着一只老参,通体紫红。根茎如同钢铁浇筑一般,虽然离土多年,依旧遒劲异常! 常歌行舔了舔嘴唇,一种口腹之欲充斥着他的神经。 常歌行小心翼翼的接过玉盒,贪婪的看着人参。脑海中的小常活跃异常,在那片空间中上窜下跳:“大补啊,大补!快点儿吃掉!吃掉!吃掉。。。。。。” “殿下,这五百年的紫金参乃是参中至宝,只需一根须子,便可吊住垂死之人的性命。但凡是物极必反,紫金参虽然是大补之物,可若是一次性食用过多,就成了比砒霜还要毒上几分的剧毒之物,殿下还需谨慎。。。。。。” 陈叔宝瞠目结舌,仿佛看到了世间最为可怕的事情。 常歌行倒拎着紫金参,仰着头,张着嘴,半只人参已经入了嘴,随着人参被咬开,密室内的药香之气更加的浓郁。 “好吃,味甘!香而不腻,绝对是极品,人间美味啊!”常歌行咂巴着嘴,品着滋味:“陛下,你也来尝上一口?” 陈叔宝像是看怪物般看着常歌行,双手猛摇。这些宝药陈国皇家可是实验过的,而且还是人体实验,那些服用宝药的太监宫女可都是一个个七窍流血而亡,活生生的被补死。 “殿下您请,赎我消受不起!” 常歌行瞥了一眼陈叔宝,如此人间美味却不懂欣赏,简直是暴殄天物! 整株紫金参入腹,常歌行顿时觉得浑身暖洋洋的,全身毛孔都是一阵舒泰。一个饱嗝打出,亦是满口药香。 小常也是兴奋异常:“发达了,发达了啊!能量,我的能量,快点,快点!” 陈叔宝紧张的看着面色涨红的常歌行,那些宫女太监死前也是这种症状,像是面色涨红,然后迅速蔓延到全身,最终血脉翻涌而亡。 陈叔宝有些小小的兴奋,心中暗自数着数。可是常歌行的面色一直涨红如初,逐渐转为运动后的红润,最后变为平常模样。 常歌行揉着肚子,道:“这棵参太小了,刚刚吃出滋味就没有了,食不果腹啊!不知陛下可还有存货,随便取出十筐二十几筐就行!” 陈叔宝心中咒骂,别说这种宝药,就算普通的百年参也没有用筐来衡量的啊,这是人参,可不是大白菜! 再说,能放得进陈国皇族密室的东西,大多都是孤品,可以用筐来计量的东西必然没有资格放进密室,只有世间少有或是世间仅有的,才可以称得上珍惜。 “呵!呵!”陈叔宝干笑着:“殿下的胃口还真是好啊!只是。。。。。。这紫金参我陈氏也只有这么一株而已,恐怕晋王殿下不能如愿了!” 常歌行将目光转向陈叔宝身后的架子,既然这个玉盒中装的是宝药,那么其他玉盒中所盛之物便不言而喻。 常歌行越过陈叔宝,径直来到架子前,伸手便取过一只玉盒。 (本章完) 第227章 吃掉!吃掉! “使不得啊殿下,这些都是保命的好东西,就这么吃了实在是浪费,不如寻访高明丹士,炼成无上仙药,没准儿还会有登临仙班的可能!到时候永享富贵才是真啊!” 常对于成仙问道一说,常歌行不禁撇撇嘴!根据他仅有的历史知识也知道,自古以来寻求长生之法的帝王不再少数,毕竟谁都想千秋万代永享无限江山,以及万千百姓的供奉。 可,从来没有一位帝王成功过!哪怕是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也最终作了古,如普通人一般尘归尘土归土! 所谓仙丹,主要成分不是什么人参、鹿茸、灵芝一类的宝药,而是汞的化合物,吃多了能不能位列仙班不知道,早升极乐是一定的了! 常歌行故作意动的道:“世间真的有长生不老之法?” “真的!绝对是真的!”陈叔宝神神秘秘的凑到常歌行面前悄声道:“不瞒殿下,在您来建康城之前,我已经请了世外高人,若不是那位仙长魂游天外与太上老君论道去了,应该早就到宫中了!” “听你这么说,本王倒真的想要见一见!” “殿下也不必心急,我与那位仙长约定的日子就在近期,算算日子,仙长也快到了!这些宝药还是留与仙长炼丹,长生之药定然是殿下的,我只要三颗驻颜丹就好!” 常歌行盯着陈叔宝看了半晌,不禁长叹,这个时代的人就这么不禁忽悠吗?幸亏是自己这么一个正直的人穿越至此,若是换成前世那些神棍,多少无辜少女要遭殃啊! “长生虽好!可是。。。。。。本王实在是太饿了!” 说罢,常歌行打开那只玉盒,一股清澈之感扑面而来,让常歌行精神一震,如沐瑞雪! 一朵晶莹的雪白莲花静静的躺在玉盒底部,花开正艳,宛若刚刚采摘下来,花瓣团簇的花蕊呈淡淡粉色,散发着阵阵清香。 常歌行拿起花朵,肌肤触之竟然有几分冰凉之感,像是冰雕而成。 “这花能吃吗?”常歌行皱着眉头看着这朵雪莲花,常人都说牛嚼牡丹,吃花实在是有些大伤风雅。 “殿下,吃不得啊!”陈叔宝哭腔道:“这可是天山雪莲,采自天山之巅,牺牲了一支千人队才摘下了一朵,这可是仙长点名要的材料,万万不能有闪失啊!” “这就是天山雪莲啊,应该很补吧!”常歌行知道这白莲花是传说中的天山雪莲后,顿时放下心来。 摘了一片花瓣放进嘴中,花瓣入口即化,一道清凉之感自咽喉直入肺腑,久久不散。 小常也如吃了冰激凌般兴奋异常:“好吃,大补啊,快点儿吃,统统吃掉!” 陈叔宝看着常歌行将天山雪莲的花瓣吃了大半,心疼的要命。要知道,这些药材都是他为了寻求长生之道,依所谓仙长法旨收集的。 “陛下要不你也尝尝,真的是人间美味,比什么山珍海味好吃多了!” 陈叔宝慌乱的摆着手,这些虽然都是至宝,却不是一般人能够消受得了的。像之前的紫金参,一般人只能吃些根须,若是咬上一口,绝对立时毙命;这株天山雪莲美则美矣,却是大寒之物,一片花瓣入口,经脉片刻便会郁结,全身紫黑而亡。 “殿下您请,只要您吃得高兴,我吃不吃倒是无所谓!” “陛下真是客气!”常歌行将剩下的花瓣连同花蕊一同吞入口中,花蕊的香腻、花瓣的清寒,融入腹中,其中滋味岂是文字可以表述! 陈叔宝眼前发黑,这个杨广到底是什么怪物,两株宝药入口换做一般人早已经爆体而亡,这些可不是普通的草药,而是世间少有的至宝,运用的好都是活死人的存在。 “陛下,要不你先出去歇会儿?你这么盯着本王看,实在影响本王进餐的兴致!” 陈叔宝一阵晕厥,险些晕死过去,进餐?您这是在进餐?您这是在糟蹋宝药! “殿下您稍等,我这就让御医做些珍馐送过来,您老可要嘴下留情,这可都是供奉给仙长的东西,仙长若是怪罪,岂是我等可以担待的!” 陈叔宝匆忙而去,称得上争分夺秒,早些送来美食,就可以让常歌行少糟蹋些宝药。 常歌行晃着身子走到密室门前,将门从里面关闭,这些可都是难得的大补之物,用小常的说法就是这些都是罕见的高能量物质。事关自己的幸福,常歌行不得不谨慎。 两株宝药入腹,身子一阵温热,有了几分醉酒的状态,神经进入了一个玄而又玄的境地,飘飘欲仙。 这个是灵芝,表皮苍劲如老树皮,寸寸龟裂,内里却是温婉如玉,滋味更是香甜异常,吃掉! 这个是鹿茸,吃掉! 这个是冬虫夏草,吃掉! 。。。。。。 这个是虎骨,嗝牙,拿回去熬汤喝! 这个柱状的物体是。。。。。。像是某种动物身体的一部分,拿回去让厨子爆炒! 。。。。。。 几十个玉盒被常歌行一一翻开,除了那些不能直接咬食的补药外,统统进了常歌行的五脏庙。 常歌行摸着圆滚滚的肚子,一阵舒泰,吃大补的至宝吃到撑,也算是一种幸运吧! 小常也是心满意足的半卧在那个奇特的空间内:“我说老常,我给你做指导,训练出天下无匹的将士,制造出威力绝伦的武器,你我联手共同征服全世界如何?到时候攻城灭国,大补的至宝还不多到当零食吃!想想就让人兴奋!” “这个以后再说!吃了这么多的补药,那个不宜进行繁殖行为的限制应该被打破了吧!” 小常瞧了瞧显示为百分之三十五点六的能量条,道:“那是当然,作为奖励,你还可以选择一种能力!” 能力?常歌行不仅想起石碑上所描述的异能。 “之前你已经激活了天气预报、治疗系统,现在你可以激活一个神之模块,涉及到这个世界最基本构成元素的!”小常提醒道:“比如时间、空间、灵魂、轮回!” (本章完) 第228章 第二白二十八章时间异能 “穿梭时间,往返过去、未来可以不!”常歌行有心为难,要知道,涉及到时间的研究,即便是星际文明时代也是一个禁忌课题,消耗庞大的资源也未能成行。 就如前世常歌行所支持的科学团体,时空旅行虽然有了进展,到头来还是将常歌行丢在了这个时代,再难回去,算是实验失败! “时间涉及到这个宇宙最为基本的几个要素之一,我只能给你打开一道门,至于以后怎么样就要看你的造化了!” “等等!我只是说说而已!我看透视眼,读心术之类的也算不错!” “晚了,能力已经开启!” “小常,我跟你没完!有种你出来!” 小常给了常歌行一个看白痴的眼神:“我只是一段程序,就算我出去,你看得懂吗?” 面对这种毫无掩饰的鄙视,常歌行火冒三丈:“小常,我要和你单挑!” “我伟大的主人,念在你吃那些草根、树皮还算卖力的情况,我可以给你开启一种辅助能力!” “辅助能力?透视眼就好,本王对古代女子的内衣还是很感兴趣的!” “导航系统!”小常幸灾乐祸的道。 “导航?导航你妹啊!这个时代又没有汽车,老子要什么导航!” “伟大的主人,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我没有妹妹!” 常歌行脸上的黑线如瀑布般垂下。 密室的门缓缓打开,陈叔宝火急火燎的一路小跑:“殿下,吃食来了!你可要嘴下留情哦!” 满地的玉盒,像是一堆破砖烂瓦般随意的堆放在地上,陈国多年积蓄,被常歌行一朝败坏干净。 陈叔宝张大嘴巴,不禁责备自己为什么不跑得快些,说不定还可以保下一些宝药。 “完了,全完了!仙长到来,我该如何交代!到时候仙长降下责罚,我陈氏一族就要大难临头了啊!” 陈叔宝跪倒在地,哭天抢地,将食盒扔在一旁,里面的珍馐散落一地。 “别扔,怪浪费的。。。。。。”常歌行伸手阻止。 神奇的一幕发生了,狼藉的食盒迅速恢复原状,像是一段倒放的录像带。珍馐归盘,盘归食盒,食盒则按照常歌行的想法稳稳落在地上! 常歌行拎起食盒,拿起虎骨与那柱状之物,向着室外走去,徒留陈叔宝一人暗自销魂。 常歌行的心情极其不错,这可是时间倒流啊,太逆天了吧! 常歌行兴奋的对自己的新能力做着各种实验,时间的入门级能力,包括了时间倒流、静止与加快,但也只是入门。这种能力对体型越小的东西就越是明显,大概有十秒的作用。对于活物或是体型较大之物,就仅仅有三秒的作用。 三秒,常歌行在心中暗自数了三个数,貌似做什么事情时间都不够啊。 “殿下这是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连奴家进来都没发现,莫不是在想陈家妹子!”萧美娘不知何时入得室来。 这些天萧美娘难得放下心事,做回了无忧无虑的少女,在建康城内城外流连数日,有骁果军暗中保护,常歌行倒是不担心安全问题。 “美娘回来了啊,快让为夫抱抱!”常歌行张开双臂,便想拥佳人入怀。 萧美娘本就武功高强,一个侧身便躲了过去。 常歌行眼珠一转,嘴角露出一丝坏笑,顿时有了主意。 “啪!”常歌行右手打了一个响指,萧美娘飘舞的衣袖便如被冻结了般,定格当场。 待时间重新流转,萧美娘惊讶娇呼:“啊!殿下,你怎么。。。。。。我怎么。。。。。。” 此时的萧美娘正作小鸟依人状靠在常歌行的肩头,常歌行则颇有大男子气概的搂着佳人香肩,一副陶醉状。 “啊!”萧美娘挣开常歌行的熊抱:“殿下,刚才发生什么事儿啦!” “哈!哈!”常歌行得意笑道:“夫君我近日夜观星象,心头悸动,偶然有感,学了一门极其霸道的身法,此身法可以称得上来无影去无踪神奇之极!” “霸道的——身法!”萧美娘喃喃自语,心下有些好笑。萧美娘在江湖上算得上高手,天下武功也都有所涉猎,身法只是武功的辅助而已,用霸道二字形容身法,实在是有些文不对题。 “哦!这门身法确实很霸道!”萧美娘拉长音调,口中虽然是肯定,可任谁都听得出其中的讽刺意味。 “美娘,我说的是真的,我这门身法真的很霸道!” 萧美娘伸展了一下美好的身段:“哦!殿下之言美娘无比相信,美娘身子有些疲了,就不陪殿下疯了!” 常歌行看着萧美娘离去的身影,心中万般滋味浮上心头,对于时间的概念,这个时代的人还很模糊,至于时空穿梭,时间倒流意味着什么更是一塌糊涂,不得已常歌行才说这是一门霸道的身法。 毕竟,时间一旦静止,作为唯一例外的常歌行的速度便成了无穷大。 “笃!笃!”有敲门声响起,正是陈宣华。此时她一脸憔悴,本来芳华正茂的脸上满是郁容。 “哎呀,原来是宣华公主,本王刚刚炼成了一种极为霸道的身法,堪称来无影去无踪!快点儿过来,让本王演示给你看!” 陈宣华恍若未闻,美目中没有半点儿光彩,自顾道:“我想求殿下一事,还望殿下答应!宣华自当为奴为婢报答殿下的恩情!” 常歌行托着下巴饶有兴趣的看着陈宣华:“为奴为婢可不是好事,主人家坐着你站着,主人家吃着你看着,主人要睡觉了,你还得负责暖被窝,想想真是凄苦异常啊! 不过,看在宣华的份上,我们也算老相识了,只需要负责暖被窝就行了!” 陈宣华面色不变,盈盈跪倒:“奴婢恳请殿下放陈胤出城!” 提到陈胤,常歌行便想到了那个衣阙翩翩、风流异常的佳公子。 “陈胤!呵!呵!好啊!本王倒是小看了他,宣华你还是起来吧!进城之前本王就答应过你,保你陈氏皇族周全!放陈胤自由也未尝不可,他终究不是真龙,任他怎么折腾,也逃不过本王这张渔网!” (本章完) 第229章 仙长 陈宣华再拜:“奴婢谢过殿下!” 常歌行一阵头大,这才发现陈宣华竟是一根筋的主儿:“陈宣华,你可是堂堂公主,就算陈国不在了,本王也会设法保全你公主的尊贵,何须如此卑躬屈膝,拿出你公主的威风!” 陈宣华面无表情,一副心如死灰模样:“陈国既亡,奴婢心无所依,还要这公主的虚荣作甚,倒不如做个奴婢,悄然亡去!” “公主殿下,本王是何许人,可是千古难得一遇的英才,在本王身边即便是做奴婢也会惊天动地,哪里有可能悄然亡去! 起来吧,要是让陈人知道本王收了堂堂公主殿下做奴婢,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本王有什么特殊癖好呢!” 收公主做奴婢确实可以满足一个男人的某些心理,但常歌行真的不想被千夫所指,陈叔宝虽然昏聩,却还没到民怨沸腾的境地。即便如今,建康城已经易手,心向故国之人还是大有人在。 让一国公主为奴为婢,绝对可以点燃这些人心中的怒火,还不知道会生出什么事端来! “殿下!殿下!不好了,大事不妙啊!”陈叔宝慌张的从外面闯了进来,待看到跪倒在地的陈宣华后,又迅速的退了出去:“不好意思,打扰殿下雅兴了!” “陈叔宝,你给我进来!把你这一根筋的妹妹给本王扶起来!” 陈叔宝悻悻踏进房门:“我说妹妹,赶快起来,没看到殿下生气了嘛!” 陈宣华看了一眼毫无骨气的陈叔宝,起身跑出门外! “殿下,大事不好了!仙长。。。。。。仙长来了!若是我交不出宝药,定然会受到上天的责罚的啊!还请殿下随我过去,证明我确实已经准备好了宝药,只是。。。。。。只是出了些意外而已!” 陈叔宝虽然恐惧异常,也没敢说出是常歌行糟蹋了宝药这句话。 “仙长在哪里?本王这就去会会他!” 。。。。。。 。。。。。。 大陈朝堂,文武官员分列左右,只是数目少了多半。之前常歌行命朝臣们闭门而居,而这些都是慧根极佳,悟出各种道理之人。 文武官员之前,站着一位道士,一身道袍洗得发白,却很整洁。面色红润如新生婴孩儿,须发皆百,没有一根黑发,显得银光湛湛。 手持一柄拂尘,白玉为柄,上面雕琢着祥云图腾,浑然天成,俨然是大师的作品。 常歌行走在前面,陈叔宝忐忑的跟在身后,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无论是灭掉陈国的杨广还是高深莫测的倒是,都让他心怀不安。 “陛下,请吧!” 常歌行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殿下您先请,我不急!” “让你走你就走,废什么话,快点儿!” 陈叔宝一阵小跑,一个趔趄好险摔倒在龙椅上。 引得朝堂下文臣武将一阵议论,这些都是心向大隋之人。之前碍于陈叔宝的皇位不得不低头,如今大家心里都明白,这个陈叔宝就是一个纸老虎,站在他身边的常歌行才是正主儿! “诸位臣工,见到我皇还不行礼!我大隋可是礼仪之邦,万不可坏了规矩二字!”常歌行朗声道。只是遵着大隋的礼仪,向着已亡陈国的旧皇行礼,怎么想都觉得怪异! “我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满朝文武恭敬行礼,口念万岁,眼睛却一动不动的盯着常歌行。都说这位晋王殿下脾气怪异,说风就是雨,自己可不能错过丝毫细微,自己等人的前程可还系在此人身上呢! 道士凌然而站,完全没有行礼的意思,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似乎是一尊真神降临。 “陈叔宝!”道士直呼其名道:“贫道吩咐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态度倨傲之极,无礼之极,胆敢当着一代帝王如此嚣张,就这份胆识也算难得一见! 陈叔宝看了一眼常歌行,道:“这个。。。。。。。那个。。。。。。仙长,宝药之前已经收集全了,只是。。。。。。只是如今不见了!” 道士眼中阴霾一闪,本来仙风道骨的模样,多了几分鹰隼的感觉。他借大陈皇室之手,驱动整个江南的人力、物力为他寻找宝药,就是为了传说中的长生不老。 当然,得长生者是他自己,而非陈叔宝! “陈叔宝,你好胆!你可知这些宝药都是本道答应给太上老君的见面礼,如今你竟然说宝药不见了!你难道不怕仙家动怒,到时候流火降临江南大地,生灵涂炭,陈叔宝你又承担得起这样的责任嘛!” 陈叔宝虽说对所谓的仙长有所忌惮,但如今陈国既灭,所谓皇位也只是一个好看的摆设罢了,如今有被人指着鼻子骂,心中的火气瞬间爆发出来。 “哼!怒就怒呗!有本事把江北一块儿灭了啊!” 道士没想到陈叔宝竟然说出如此之言,之言他只要拿整个大陈说事儿,陈叔宝从来都是乖乖就范的。 “上天有好生之德,不会发过不敬之人,也不会枉死无辜之人。此事既无江北无关,上天自然不会降灾难与江北!” “仙长你有所不知,毁了宝药之人正是我身侧之人,大隋的晋王殿下——杨广!” 常歌行心中暗自发笑,这个陈叔宝倒是有些小聪明,竟然将祸水引向自己,引向大隋。 “仙长!你好啊!”常歌行抱着双臂,口中问好,却无半点儿恭敬之意。 道士捋着银髯,双眼眯成一条缝:“杨广,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坏仙家宝药,你不怕天谴吗?” “呵!呵!鄙人正是杨广,只是本人胆子并不大!本人平日里行善积德,为人更是正直善良,与人为善,真正的修成了善人果,却是不怕什么天谴!” “咳!咳!”陈叔宝干咳几声,见到常歌行竟然如此标榜自己的正直、善良,实在是天大的笑话。 道士口道“无量天尊”来掩饰心中的震惊,之前觉得自己闯荡江湖数十载,这副面皮已经修行的刀枪不入,如今看来,比起这个杨广还是稍微差些火候。 (本章完) 第230章 揭穿 “贫道夜观星象,察江南有新星光辉日显,而旧星却日益沉沦,莫非王爷就是这颗新星!真乃天意! 我神游玉虚,与老君对弈之际曾闻言,贫道与这颗新星却是有些俗缘,起初虽然形如冰炭,之后却是赤诚相见! 若王爷心向我道,日后或许可在玉虚同饮,享万年不朽!” 常歌行心中暗笑,这个道士变得倒是快,转眼间就和本王有缘了,还要拉本王一起求仙。若不是本王有现代科学知识武装头脑,没准儿真会着了这个老道的道儿。 “万年不朽?敢问道爷如今高寿?” 老道望向虚空,捋着白髯似乎陷入了某种回忆:“贫道也不知活了多少岁月,一梦醒来世间已是千年,记得上次醒来的时候,贫道赐给了一个名唤大禹之人玉圭,助他治水!” “呵!呵!大禹治水啊,道长果然是神人!本王有心向道,奈何凡身肉胎不能长久参悟大道,道长可有仙药赐下?” “贫道说过,殿下与道法有缘,今日贫道便助殿下修道!” 道士从袖口掏出一只古朴木盒,看不出什么材质,木盒开启,内里有一浑圆朱红丹药,莹莹发光,显得美轮美奂,宛如工艺品。 陈叔宝张着嘴巴,满是垂涎:“这就是传说中的仙丹!” 道士得意的将丹药取在手中:“这是太上老君炼丹炉中所炼,历时七七四十九天方才成丹!凡人吃了可享万年不朽,看尽海枯石烂!” 常歌行将丹药接在手中,颠了颠,还是十分有手感的,比前世的把玩件有意思多了。 “敢问仙长,若是仙人吃了会如何呢?” 道士摇晃着脑袋道:“仙人吃了凭空长万年修为!” “哦!是这样啊!本王向来不愿夺人所好,这颗丹药还是让仙长服下吧!” 倒是一愣,随即道:“贫道已得长生之身,服此仙丹也只有增长修为之用,还是殿下服下的好!” “仙长就不要推辞了,元霸,伺候仙长服药!” 李元霸扛着巨斧走进朝堂,将巨斧向着地面一戳,地面瞬时龟裂。 “请服药!” 道士浑身一颤:“既然殿下不愿服用也是无妨,贫道就先收起来,静待有缘人!” 常歌行将双手放在身前,一阵的掐捏,双眼微闭,颇具前世跳大神的风采。 “本王也算略通卜算之术,刚才一番占卜,这仙丹的有缘人真是仙长您,还请仙长服药!” “请!”李元霸将大斧在地上又是狠狠一戳,地面瞬时化为齑粉! 道士雪白的胡子有些抖动,自他从事这个职业以来,都是无往不利的,毕竟这个时代的人对于仙佛有着天然的敬畏。到哪里都是被如同活神仙般供着,好吃好喝、美女作榻逍遥自在的很。 可眼前这位晋王,似乎并不买自己的帐。 “殿下,你可知我是得道之人,虽然红尘滚滚蒙蔽了我了法力,但神游天外之际亦可与太上老君座谈! 殿下还是对贫道恭敬些好!” “呵!呵!本王凡胎肉体自然对仙佛恭敬有加,所以——还是请仙长用药吧!”常歌行对旁边的侍卫道:“仙长年老体虚,你们还不去帮帮忙!” 两个彪形大汉上前,按住道士的肩膀,让他动弹不得。李元霸取出鸡蛋大的仙丹,满脸狞笑:“仙丹嚼碎了肯定会影响药力,还是整个吞下的好!” 道士看着仙丹在自己眼前不断放大,眼神中终于流露出恐慌之色:“杨广,莫要还贫道,快叫人停下!” “这不是仙丹嘛,吃了可是会增强功力的!元霸,继续!” 李元霸将仙丹死命的塞进道士嘴里,道士则拼命的闭着嘴,即便满嘴的血沫子,忍着牙齿断裂的痛苦,就是不将仙丹咽下! “这。。。。。。这不是仙。。。。。。仙丹,我不吃!”道士含糊着道。 “停!”常歌行挥手道。 道士瘫坐在地上,喘着粗气。眼睛满是惶恐,这所谓仙丹有什么功效,作为炼药之人,他再清楚不过。 常歌行将仙丹拿在手里把玩,温润如珠,即便是一颗假仙丹,做工也极为考究。 “做工不错,想来花了不少功夫吧!”常歌行将仙丹丢到地上。 道士看着在地上滚动的仙丹,一颗心脏沉到了水底,今天算是彻底的栽了。换做其他人,若是听说这颗丹药可以让人享万年时光,早就迫不及待的服下,哪里还会怀疑什么。 而且,越是位高权重的人就越渴望长生。当然,找人事先试药的可能道士是考虑到的,不过,这样他反倒安心,到时候以仙丹不全,遂不能成就万年不朽便可推脱。 “殿下好手段,贫道认栽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贫道这就告辞了!”道士一个骨碌起身,便要离开朝堂,既然谎言被戳破,他已经没了留在陈国的理由。 “道长慢走!”常歌行道:“本王答应你离开了吗?” 道士回转身形,满脸的无奈:“在下只是一个吃百家饭的江湖中人,殿下没有必要赶尽杀绝吧!” “百家饭?道长不比谦虚,敢将主意打到皇室的,也算你这一行的最高成就了,有没有兴趣追随本王?” “谢殿下抬爱,只是贫道逍遥惯了,实在过不惯任人驱使的日子!” “元霸,将这个坑蒙拐骗的假道士推出去斩了!人头挂在城头示众!” 道士捋着银须的手一颤,一根胡须被连根拔起,疼得道士一个激灵:“其实,贫道在外流离失所、风餐露宿实在是辛苦之极,想来追随殿下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贫道萧吉拜见殿下!” “哈!哈!”常歌行双手搀起萧吉道:“道长仙风道骨,得道长追随,实在是本王之幸!” 这些炼丹士,算得上早期的化学家了,他们所制金丹、仙药多时借助化学反应,甚至火药也是炼丹术士无意中发现的。常歌行留下萧吉自然是为了这个时代的化学大业,一向神秘的炼丹士,将在这个时代大发光彩,从人后走向人前,甚至登堂入室,被人们所接受、所认可,而不是和什么神仙、鬼怪联系在一起。 (本章完) 第231章 对话萧吉 陈叔宝坐在龙椅上宣读一番任命与军队调动后,早朝便在愉快的气氛中结束了。 常歌行借陈叔宝之口,将陈国剩余的武装力量减除大半,剩下的也被大隋军队与效忠于大隋的陈国军队持续围剿中,建康城周边的陈军基本上被肃清,只有小股军队还在负隅顽抗。 总之,隋伐陈之战已经到了最后的收尾阶段。 陈叔宝这些时日倒是消停,平日里按照常歌行的安排上上早朝,然后便是躲在后宫和妃嫔们欢愉,倒也是清闲自在。毕竟,就连上朝要说的话,都被常歌行命人用台词的形式交给了陈叔宝,陈叔宝不用动脑,只需动动嘴皮子就可。 江总这些天来往皇宫跑的很勤快,无非就是向常歌行献殷勤、表忠心。古玩字画不计其数、珍珠玛瑙更是以车计,就连美女也送来了上百位。 在观瞧了萧美娘的脸色后,常歌行很识趣的将财宝留下,美女统统送回,毕竟惹恼的萧美娘,给自己来一场醋淹陈宫就不好了,常歌行可是知道,这位大梁公主绝对没有表面看起来那样好脾气。 陈宫中一处大殿内,常歌行坐在一处桌案前,萧吉则小心的侍立在旁边,这位晋王殿下可不是那么好惹的! “萧吉,这头白发是你自己染的?” “此银发乃是贫道。。。。。。”萧吉的职业病刚刚有冒头的征兆,便被常歌行一个眼神给瞪回去了! “是在下自己染得,在下在研究丹药过程中发现了一种胶质,将白色燃料搅拌其中,再涂布头发上,便有了这满头的银发!” 人才啊!常歌行心中暗道,在这个时代,误打误撞中竟然发明了染发技术,古人的智慧绝对不能小觑! “萧吉,老实告诉本王,你可相信这个世界有所谓的仙佛,凡人真的能够得长生吗?” 萧吉思忖一阵,道:“在下自小便痴迷仙道,之前是无比的崇敬,后来几经资料考证便开始变得怀疑起来! 这些年我访名山、拜高人,这了解到了一些这个世界的一些秘辛,逐渐有开始相信确实有所谓的仙道存在。或许,仙道只是凡人给他们的命名,但他们却是存在!只是如今不显罢了!” “本王想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本王来自天界,就是你所说的仙道世界!” 萧吉愣了一愣,随后抱拳道:“殿下原来是同道中人,失敬失敬!” 常歌行落寞的摇摇头,将之前那颗仙丹猛地磕在桌案上,仙丹一分为三,内里露出道道染色痕迹,光看这迹象,就知道绝对不是口食之物。 “萧吉,你且看好了!” 常歌行将破碎的仙丹握在手中,微微一笑,缓缓伸展五指,仙丹恢复如初。 萧吉一把夺过仙丹,拿在手中仔细观瞧,完全没有修补的痕迹,甚至就连自己在制作过程中留下的一个细微擦痕都还在,绝对不是偷梁换柱,这颗仙丹就是之前那颗! 可令他想不明白的是,常歌行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凭自己的手段也勉强可以使碎丹恢复如初,但觉做不了这么完美,时间也绝对没有这般迅速,一定要来个闭关七七四十九方可。 “殿下高明!”萧吉心悦诚服的道,他当然不会相信常歌行来自所谓的仙道世界,只是技高一筹罢了! “承让!承让!”常歌行同样抱拳,谦虚的道:“萧吉,其实你不用坑蒙拐骗也能过上富足的生活!光是这染发技术,运用的好就足够你富甲一方!” 萧吉皱了皱眉:“我可从来没有坑蒙拐骗,只是愿者上钩罢了!富甲一方有什么意思,远没有看着那些做白日梦的大人物有趣。那些临死前还想着有朝一日能够爬出棺材继续荣华的王侯将相,实在是可怜的很!” “你不要荣华,你却想要绝世宝药!”常歌行眉眼间笑意渐浓:“你想长生?确实比那些死了还想复活的蠢人更有意思!” “你不想长生?”萧吉反问道。 在星际文明时代,长生已经变得相对容易,但却很少有人愿意那么做。 刺激人体遗传物质,发挥最大潜能,确实可以大幅度延长人的寿命,却不能真正的长生。遗传物质中所蕴含的潜力迟早还是会被耗尽。 于是,人们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上传人类的记忆,再将这些记忆给予新的躯体。 但人们很快就发现了问题,这些不断重生的人类,只能依照之前的记忆去生活,完全没有自主性,就像再做一个不断重复的噩梦,痛苦不堪。 于是,灵魂的课题再次被搬到科学的层面。直到常歌行穿越到隋朝,这个课题仍然没有丝毫头绪。 “生老病死,不是很正常吗?”常歌行幽幽道。 萧吉颇为自嘲:“谈论此话题,看来是萧某人找错人了,跳出生老病死的轮回才是大气魄!” “面对生老病死,不畏惧怀淡然心,也是大毅力!”常歌行眼神灼灼。 “哈!哈!哈!” “哈!哈!哈!” 两人不约而同发笑! “萧吉,来,坐!陪本王喝上几杯!” 萧吉也不扭捏作态,盘膝而坐,与常歌行对饮起来。 “殿下此次伐陈可有收获?” “本王能有什么收获,有收获的是大隋,南北归于一统,大隋必然迎来一个盛世!” “大隋再繁荣与殿下又有何干?您不是储君,大隋的天下将来是杨勇的,殿下恐怕还会招来杀身之祸! 贫道夜观星象,帝星南移,辐照江南,江南恐有帝王显示,统领天下!” 常歌行看着萧吉一副道貌岸然、一本正经说瞎话的模样,发笑道:“萧吉,你这是在鼓弄本王造反吗?” “殿下,萧某人有说过新兴的帝星是您吗?还请殿下不要自作多情!” 常歌行表情一阵呆滞,哑然失笑:“好你个萧吉,竟然拿本王开涮,你就不怕本王杀了你祭祀仙佛?” “殿下舍得杀在下吗,殿下既不放在下离去,又不杀在下,那么一定就是有求于在下,而且是非在下不可的事情!” “萧吉,你知道吗?本王很讨厌你自作聪明的样子” (本章完) 第232章 太子遇刺事件 萧吉洒然一笑:“谢谢殿下的讨厌,要是殿下喜欢在下,贫道宁愿登仙班而去,也不愿留在这人世间!” 常歌行哑然失笑:“萧吉,你想多了!你也不要胡思乱想,你先下去好好研究一番你的染发技术,特别是颜色要丰富些,本王有大用!” 萧吉退去后,常歌行揉着太阳穴,长长吐出一口浊气。江南地区大部分地区已经平定,只有少部分还在负隅顽抗,群龙无首之下,迟早会败亡。 眼下,陈叔宝还不能废除,陈皇在位,那些残余势力便没有借口拥立新皇,不能拥立新皇,便是一群乌合之众。 若是这些人胆敢迎新皇登基,便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勃勃野心昭然若揭,即便是陈国的氏族、贵胄也不会认可新皇。 总的来说,陈叔宝这张牌对于常歌行来说十分重要,陈叔宝代表的是陈国正统,只要他一天不退位,这铁一样的事实便不会改变。 一双略带冰凉的小手自身后揉着常歌行的双肩,力道极佳,让常歌行一阵放松。他没有回头,只是闻这气味便知来人是萧美娘。 烛光影动,熏香袅袅,有红袖在侧,有大权在握,正是每个男人心中所愿。正所谓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男子汉当如是也! “殿下,可是累了!” 常歌行反手握住佳人柔荑,脸上满是欣慰,虽说穿越到这个陌生的时代,但有红颜为伴,笑傲天下,也不觉得孤单。 “是有些乏了,我们休息吧!” 萧美娘俏脸红云上涨,在烛火的映衬下煞是美艳。萧美娘本不是羞涩的人儿,骨子里颇有些泼辣。 “别以为本姑娘不知道你心中想的什么!” 话虽如此,却是先行上了床榻,拉上帘幕,只在床帘上留下一道靓丽的风景。 此夜多是风情万种,此夜多是温柔无限。此夜雨水之欢,羡煞神仙。 。。。。。。 。。。。。。 长安城中却没有如此的温柔与温馨,太子府的灯烛依旧大亮,人影绰绰,往来的都是提着药箱的名医,甚至就连太医院都来了大半,且都是资历深厚之辈。 皇辇停放在院中,皇帝杨坚与皇后独孤氏端坐其上,焦急的看着房门。 太子遇刺了,而且就在皇城脚下,一柄利剑贯胸而入,性命危在旦夕。刺客布局精心,在丢下数十具尸体后,逃之夭夭,长安城门紧闭,挨家挨户搜索,依旧不见刺客踪迹。 于是,坊间谣言四起。有人说,太子平日行事乖张,遭了天谴;有人说是陈国为了报复大隋的灭国之仇,所以派来刺客,要杀大隋的储君;还有人说,晋王杨广得了开疆扩土的功劳,有心竞夺储君之位,所以提前下手。 这些谣传中,以第三种为甚,在有心人添油加醋之下,可谓故事精彩生动、绘声绘色,编制的有血有肉。 甚至,传言中杨广连皇后的人选都定好了,正是大陈的宣华公主,以便得到大陈旧老的支持。 太子房中,杨勇脸色惨白,胸腹上缠着的白布上鲜血淋漓。 “那一剑虽然直入胸腹,幸好没有伤及内脏,太子殿下只需精心调养数月,便可无碍!”一个花白着胡子的御医道。 杨勇挥退房内闲杂人,只留下一众亲信。 “风声可放出去了?” “太子殿下放心,我等兄弟们已经将消息传递全城,即便是假的,也会被认作真的!” 杨勇一阵咳嗽,脸上显出不健康的潮红:“假的就是假的,怎么会变成真的呢? 老马,你追随本王多长时间了?” 马脸汉子恭敬道:“禀殿下,小的来到太子府已经五年了!” “五年,很长时间了啊!人生能有几个五年呢!家里可还有人?” “禀殿下,承蒙殿下的福,小的家里还有妻儿父母!” “呵!呵!好啊,有老人供养,有结发妻子为伴,有孩子传宗接代,好啊! 老马,这些年你追随本太子日子过得也算风光,毁在你手中的姑娘恐怕已不下数十,山珍海味隔三差五也有人宴请!可你别忘了,这些都是太子府给你的!” 马脸汉子豆大的汗水滴落在地板上,跪在地上双膝颤颤发抖,若不是双手勉强支撑,整个身子都会伏在地上。 “殿下,小的知错了!” “错?你有什么错!这世间本就弱肉强食,那些贱民本就是掌权者的工具,那些年轻漂亮的女子,只是用处特殊些罢了! 本王现在要交给你一个任务,你完成得好,你的父母妻儿自当一世荣华!” 马脸汉子本不是愚钝之人,自然听出了杨勇的话外之意,恐怕这次任务艰难万分,九死一生! “朝本王这里再刺一刀!”杨勇指着胸口道。 满脸汉子惊悚异常,这一剑下去,自己断然没有活命的可能,刺杀皇嗣,即便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室外,御医正在向隋皇杨坚禀报杨勇的病情:“吾皇福泽天下,太子自有天佑,殿下并未伤及要害,性命已经无忧!” 就在杨坚与独孤伽罗松一口气之际,太子房间内突然发出惨呼。 “殿下,你怎么了,快点儿来人,殿下遇刺啦!” “嘭!”马脸汉子踹开房门,提着滴血的宝剑,怒视着众人。 “哼!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第一剑未能取你性命,这一剑送你归西!好汉做事好汉当,老子就是看太子不顺眼,与晋王殿下绝对没有半分关系!” 说罢,马脸汉子横刀自刎而死,尸体将房门掩住,死不瞑目。 “快救吾儿!”杨坚大吼道。 众多郎中、御医扒开马脸汉子的尸体,手忙脚乱的涌进房门。本来已经有所好转的杨勇再次倒在了血泊中,双眼紧闭,人事不省。 “来人!”杨坚怒吼道。 左右侍卫上前,拜倒听命。这些都是皇宫中的近卫,只听皇帝一人的命令,皇亲国戚、王公大臣均无权干涉他们做任何事情。 “朕命你们速到江南。。。。。。” “速到江南,告诉晋王殿下,玩够了就回长安,母后想他了!” 独孤皇后不待杨坚将话说完,便抢先道。 (本章完) 第233章 赚了些小钱 杨坚叹了一口气,道:“就依皇后之言,江南事情已定,让广儿早些回长安吧!” 近卫听命退去,他们只忠心皇帝一人,既然得到了杨坚的肯定,他们自然便依言而去。 “皇后,太子遇刺这件事,恐怕晋王脱不了干系!” 孤独皇后眼中闪烁着奇异的光芒:“妾身倒觉得,任何人都有可能刺杀太子,唯独广儿不会!” “哦?为何?” “广儿在江南大放异彩,取粮于江南,直取建康城,挟陈叔宝剪除陈国在江南羽翼,使江南富裕之地归我大隋,这可是开疆扩土的大功。 凭此大功,广儿便可与太子争锋,占尽先机,断然没有节外生枝的必要!” 杨坚思忖了片刻,点头道:“皇后说得在理!自古长幼有序,广儿虽然有如此盖世奇功,却也不能破了长幼有序的规矩,还是敲打他一番吧!” 独孤皇后缓缓点头,道:“也好!” 。。。。。。 。。。。。。 建康城的阳光正好,常歌行安排好陈叔宝的“功课”,便一人独自走出皇宫。这段时间一直呆在陈宫,虽然陈宫风景秀丽,但看得时间长了也会生腻。 皇宫与市井虽然仅隔一墙,却是一边如高高在上的天界,一边是熙攘烦扰的红尘凡事。 换上寻常百姓人家衣服,穿行在人群中,买上些江南小吃,边走边游。忘却伐陈兵马大元帅与大隋晋王的身份,回归一个普通的身份,倒也落得轻松自在。 常歌行漫无目的的游走,不知不觉却是来到了朱家的大门前。往日种种浮现在眼前,不知那个喜欢种植矮竹的女子是否还好。 大门前很热闹,十几个挂着大红花朵的金漆木箱子将宽大的朱家大门堵的严严实实,一个身着白衣、摇着扇子的偏偏佳公子得意的站在门前。 最惹人注意的是公子身后站着的一队士兵,不是城中的陈军守卫,赫然是大隋官兵。 常歌行眉头不禁皱起,大隋军队是开疆扩土、护卫百姓所在,岂能任这些富家子弟驱使。 常歌行走近,一看那公子却是老熟人——贾仁义。 “朱老头,快点儿开门,别让我家公子久等,不然砸了你的府门!” “开门,别给脸不要脸!” “我家公子娶你家哑巴姑娘是天大的悲悯,乖乖收下彩礼,写下婚书,不然一把火烧了你朱家!” 。。。。。。 一众跟班的大呼小叫,说的话也越来越难听。贾仁义则大度的摆摆手:“不要这么火急火燎的,待公子我与贵儿小姐行了夫妻之礼,她就是你们的女主人,有这么对主人不敬的吗?” 一众跟班的点头称是,皆称公子大义。 “呵!呵!”常公子迈着八字步踱到贾仁义跟前:“贾公子,好久不见,近日过得可还好!” 贾仁义盯着常歌行瞧了一阵,随后恍然道:“小子!原来是你!”颇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 “呵!呵!就是我,不知贾公子给我没过门的媳妇送彩礼是什么意思!堂堂大陈可是教化之地,长江虽长,洞庭虽大,却也容不得你这样的败类!” 贾仁义脸色铁青:“多日不见,你倒是一如既往色油嘴滑舌——朱家赘婿!” “呵!呵!本王近日做了一笔大买卖,赚了一些小钱,恰好可以迎娶朱家小姐,却是不用做什么赘婿了!” 常歌行确实做了一笔大买卖,以几十万大隋军队,攻取江南大地,可谓赚得盆满钵盈。 贾仁义上下打量一番常歌行,虽然衣服还算整洁,却怎么也算不上华贵,顶多也就是寻常人家罢了。 扔进人堆里再也找不到的那种! “你还真是大富大贵了呢!”贾仁义讽刺意味十足的道:“本公子还是劝你,不要做那癞蛤蟆,乖乖回去过你的小日子,或许还能善终!” “如若不然呢?” “如若不然!哼!你可瞧见这些兵士,他们可不是江南那些软趴趴的酒囊饭袋,而是浴过鲜血的大隋铁军! 朱家的靠山孔范已经倒了,而我的妹夫江总却是如日中天,如今是大隋晋王殿下的红人,待晋王殿下归朝,我家妹夫定然是手握权柄的重臣! 晋王殿下你知道吧,就是攻破建康城的隋军兵马大元帅,江南大地的无冕之王!” 常歌行默默的点点头:“我与晋王殿下也算是老相识了,他老人家若是知道有人用他的名声招摇撞骗会很不高兴的!” “我哪里有招摇撞骗!我的妹夫真的是江总江大人!” “你妹妹芳龄几许?” “年芳十六!” “啧!啧!十六芳华嫁了黄土埋了半截的糟老头子,你贾家真的是光荣的很!” “你,好大的胆!竟敢对江大人不敬,来人,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绑了!” 隋军兵士就要上前,常歌行冷笑道:“你们家王爷带你们来江南,就是为了给这些公子当打手的?你们军人的骨气何在?” 隋军士兵一愣,没想到一个不起眼的百姓居然能讲出这么一番话来。 为首的官兵向常歌行抱拳一礼,道“受教了!” 转头对贾仁义道:“我等奉命只是互送财务,其他事情,与我等无关,还请公子自便!” “你们可知我与江总的关系?” “我等只知晋王殿下,还请贾公子不要妄言,以免为江大人招来祸患!” “好!你们都很好!”贾仁义知道隋军的厉害,不敢说重话,从怀里掏出一物,却是一面令牌。 “你们可知此物?”贾仁义志得意满的拿着令牌,耀武扬威的展示给隋军看。 常歌行心中一乐,此令牌是之前他赐给江总的,算不得什么贵重之物,可以权宜调动隋军的一队人马,以防不测。 毕竟,江总作为投诚派,还是得罪了不少人的。 没想到如今却到了贾仁义的手中,可见贾仁义的妹妹还是颇受江总宠爱的。 隋军兵士自然认得令牌:“公子有何吩咐?” “把此人打成半死,挂在朱家大门,晾晒一番!”贾仁义话一出口,纨绔之风可见一斑,动不动就要取人性命。 (本章完) 第234章 谁敢嚣张! “嘎吱!”朱府大门缓缓大开,声音略显沉闷,与江南清新的风格显得格格不入。 一道清瘦的靓丽人影俏然站在门口,鹅黄色的衣服外罩着一层薄薄的浅绿轻纱,显得很清新,像是江南刚刚破土而出的新苗。 朱家老爷跟在身后,显得气喘吁吁。 “朱贵儿,你终于肯出来见本公子了。岳父大人,咱们今天就定下婚期如何?” 朱家老爷气哼哼的道:“谁是你岳父,小老儿可高攀不起!” “呵!呵!没关系的,等我与贵儿行了夫妻之礼咱们便是一家人了!” “贾家小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得什么主意,不就是想要我朱家的家财嘛!钱,小老儿我可以给你!但,小女却是不能嫁给你!” “真是给脸不要脸,朱贵儿虽然是一个哑女,好歹生得天生丽质,再说了,本公子还从来没有睡过哑巴呢!不知道到时候能不能出声!哈!哈!哈!” 贾仁义哈哈大笑起来,一众随从也是跟着起哄的大笑, 朱贵儿掩在面纱之后的小脸一阵惨白,小手紧捏着一块玉佩,像是在汲取无尽的勇气。 朱贵儿身边的侍女,上前道:“我家小姐说了,谢过贾公子美意,只是她已经有了未婚夫婿,许了他人,怎么能另嫁他人!” 贾仁义将胸前的扇子摇晃的更加猛烈了:“未婚夫婿,你说的可是这个人!”贾仁义将常歌行让到前面,颇为讽刺的道。 常歌行走到朱贵儿面前,一把拉住小手:“贵儿,你我终于再次相见了,实在是甚是思念。来!让我看看你是否清瘦了!” 说话间,常歌行便要把朱贵儿拥进怀里,这里曾经给自己挡剑的女子,说什么他也不会辜负。 朱贵儿本来惨白的小脸,瞬间绯红,漫天红霞笼上眉梢。 朱家老爷无奈的叹了口气,当初哪里会想到自己随手抓来的赘婿,如今却成了自己女儿的孽缘,不知是福是祸。 “贾公子,小老儿之前若是有得罪,还望海涵。小老儿愿意散尽家财,只希望贾公子可以在晋王殿下面前美言几句,放我等出城。此后,天涯海角,再无瓜葛!” 看到不可一世的朱家老爷服软,贾仁义十分得意。朱、贾两家同为健康城富贾,平日里竞争是少不了的,甚至偶有摩擦。只是两家分别代表了孔范与江总的利益,倒也没能真的闹掰。 随着孔范身死,这种平衡便彻底的被打破。贾家春风得意,朱家却是风雨飘摇。 贾仁义看了一眼你侬我侬的常歌行、朱贵儿两人,眼中显出一阵阴霾。 “要放过你朱家倒无不可,只是本公子对贵儿小姐才学欣赏已久,若是贵儿小姐肯于我交游几日,本公子自然放你们离开!” 朱家老爷哪里不知道,所谓“交游几日”是什么意思,脸上浮现出怒色:“贾仁义,你不要过分!孔大人虽然身亡,大陈也已沉沦,但天下还是有王法的!” “王法?”贾仁义冷笑不已:“不可一世的朱家老爷如今居然谈王法,简直可笑之极! 来人!本公子怀疑朱贵儿与前陈逆贼勾结,企图危害我大隋万里江山,马上捉了来,本公子要好好审讯一番!” 贾仁义晃弄着手中的令牌,一副把鸡毛当令箭的乖戾模样! 大隋兵士眼中显过一丝厌恶,这种欺男霸女的事情,在大隋军队中是被严令禁止的。若是传扬出去,绝对会受到同伍之人的嘲笑。 可有军令在此,他们不得不为。 看着走近的兵士,常歌行笑道:“几位兵爷,可还有转还的余地!” “军令所在,抱歉了!” “这样啊!”常歌行沉吟着:“贵儿,把我予你的辟邪玉佩给兵爷一观,或许能逢凶化吉,百无禁忌!” 朱贵儿疑惑的张开小手,露出精致的玉佩,里面一个“英”字若隐若现。 为首的兵士接过玉佩,一阵狐疑。所谓的辟邪他们是不信的,作为士兵,他们更相信自己手中的刀兵。 忽然,他脸色陡然一变,持着玉佩的手颤抖不已,这件东西怎么会出现这里呢? 兵士轰然跪倒,双手奉上玉佩:“请小姐收回玉佩,还望珍藏,此玉佩抵得上十万兵!” 朱贵儿被眼前的情形弄得糊里糊涂,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士兵,如今却恭敬的跪拜在自己面前。她小心翼翼的收回玉佩,看了看常歌行,希望从他这里得到答案。 “末将拜见王家千岁,千岁千岁千千岁!” 待朱贵收好玉佩,隋军兵士纳头再跪! “你们这是做什么啊,快点儿起来,不就是一个破玉佩嘛。我给你们一人一块,快点儿给本公子起来!”贾仁义见到事情不妙,已经超出了自己的预期,歇斯底里的喊道。 隋军兵士起身,冰冷着一张脸:“还请贾公子自重,你可知道,你方才之言已经犯了大逆! 这玉佩乃是我大隋晋王贴身之物,当今皇后所赐,见物如见人。玉佩既然在朱家小姐手中,便得我大隋庇护,没什么事儿的话,贾公子你还是退去吧! 记住,不要再招惹小姐,朱家不是你能惹得起的!” 贾仁义喘着粗气,心中不甘:“假的,绝对是假的!你们等着,我这就找我妹夫来揭穿你们!” 兵士恭敬道:“还请小姐回府,朱家自有我等守护。殿下要庇护之人,便是我几十万大军所保护之人!” 朱贵儿紧紧抓着常歌行的手臂,这一切实在是太富有戏剧性了,凶神恶煞的兵士转眼间竟然成了门神;气势汹汹的贾仁义,转眼间便灰头土脸的退走。 朱家老爷慌忙的关上大门,即便有兵士守卫,他是相信自己的大门。 “闺女,快让爹看看这玉佩!” 朱家老爷将玉佩拿在手中一阵观瞧:“好玉,好玉!玉石是少有的天材地宝,雕琢手法也是浑然天成。称得上旷世其宝,绝对价值连城!” “说吧!”朱家老爷盯着常歌行道:“这玉佩是从哪里偷来的!盗取皇家之物,可是诛灭全族的大罪!” 语气中像极了,官兵审问犯人! (本章完) 第233章 谁更嚣张 朱贵儿拉了拉自己老爹的衣袖,那意思很明显,不要为难人家了,好歹人家也救了自己。显然,她也不相信这玉佩是常歌行的。 毕竟,相信玉佩是常歌行的,那么就得承认常歌行便是晋王殿下,这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常歌行摸摸鼻子,道:“我可以说,这玉佩是我自己的吗?” “不可以,你要说实话!万不可负了我家小姐一片心意!”不等朱家老爷说话,朱贵儿旁边的侍女倒是先开了口。 常歌行摸了摸鼻子竟然无言以对,好不容易说了一回毫无点缀的大实话,却是没有人相信。 “不管这个玉佩是谁的,它帮我们度过了这一次难关才是真的,贵儿可要收好!”朱家老爷无比郑重的道,靠山孔范亡故后,这枚小小的玉佩似乎成了救命的唯一稻草。 隋军进城,皇朝改朝换代,江南必然迎来一批新贵,送走一批腐朽的势力。 常歌行对这些倒是毫不关心,因为他是江南这场赌局的坐庄之人。坐拥几十万大隋悍将,便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贵儿!”常歌行拉着朱贵儿的小手道:“近来可好!” 说着便要去掀朱贵儿的幕离,朱贵儿显出一片惊慌,躲过了常歌行的大手。 “不必惊慌!”常歌行尽量舒缓着语气,缓缓的伸出右手。侍女想要阻止,却被朱家老爷一个眼神给制止了。该来的始终会来,掩饰不住的,始终要大白天下。 一道深入颊骨的疤痕,在精致的小脸上显得尤为可怖! 朱贵儿死死的咬着嘴唇,苍白的嘴唇上鲜血滴落。 常歌行用手触摸佳人柔唇,一片冰凉。然后手指上扬,顺着那道疤痕缓缓抚摸。 “还好!伤得不算特别重,应该还可以复原!” 朱贵儿美眸中一片惊诧,如此重伤在常歌行口中竟然成了伤得不算特别重,竟然还可以复原,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你说的可是真的?”朱贵儿的侍女问道。 “当然是真的!”常歌行回答的十分肯定,医疗系统对于这样伤及真皮层的刀伤应该可以复原的。 侍女拉着朱贵儿的手道:“小姐你听到没有,姑爷他说可以恢复你的容貌!” 对常歌行百般怀疑的侍女,此刻对于常歌行说的话却是百分之百相信,不可谓这个世界的神奇。不管常歌行能不能真的做到,最起码给了自家小姐希望,当然这也是她所望。 “给我一个安静的房间,本公子这就施展秘术,让我的亲亲娘子恢复如初!” “你是说现在?”侍女狐疑的道:“不是说施展秘术都要经过数年甚至十数年的准备方可吗?姑爷这般冒失,可有把握!” 侍女一边说着,一边给常歌行打眼色,让他就坡下驴。这个时代可没有祛疤的技法,侍女的意思是让常歌行尽量的托,让时间抹去自家小姐心中的痛。 “本公子得到神秘传承,这点儿小伤还用得着经年准备,可莫小瞧与我!”常歌行自信满满的道。 常歌行拉着朱贵儿的小手,便要朝着闺中小楼方向走去,整个朱府,属那里最为安静,平日里除了伺候朱贵儿的侍女外,其他仆人都是严禁入内的。 门外的嘈杂声止住了常歌行的步伐,真的是树欲静风不止! “江总听闻朱府有晋王殿下信物,特来拜会,还望此间主人开门相见!” 听到江总的声音,朱家老爷身躯一阵。江总此人他是知道的,此前也打过不少交道,为人称得上圆滑、阴狠! 只是孔范死后,他便失去了与江总对话的资格,此前江、孔两家互为制衡,江总多少还有些顾忌。如今江总一人做大,在建康城攀上了晋王的高枝儿,可谓炙手可热。 虽然知道江总登门肯定不怀好意,朱家老爷却是不敢怠慢。哆嗦着手脚亲自开门,门还没有开,脸上已经摆好了笑容。 “呵!呵!原来是江大人来访,让陋舍蓬荜生辉啊!” 贾仁义从江总身后探出头:“你那件什么玉佩,能骗得过大头兵,却骗不过我家妹夫,别忘了我家妹夫可是晋王殿下面前的红人!” 江总恼怒的看了一眼这位便宜的大舅哥,若不是看在贾家小姐长相妩媚的面子上,他是不愿意管这样的闲事的。毕竟,江南初定,一切刚刚尘埃落定,哪里出问题都会惹得乌烟瘴气。 “朱老板,贾公子看中了你家小姐,你答应了这门亲事算了,你我毕竟是老交情了,若是翻了脸,对谁都不好! 晋王殿下初到建康,不曾听闻与你家小姐有任何交集,你老实交出玉佩,待我物归原主,还能为你请赏!” 朱家老爷脸色铁青,如今人在屋檐下,若是不低头绝对被房梁压断脊梁。 江总久经人事,看得出朱家老爷的犹豫,笑道:“不若今天就让贵儿小姐随仁义回贾家,待以后成了夫妻之礼便是!” 朱家老爷气喘如牛:“江大人!你可是要仗势欺人,强抢民女了!” “朱老爷莫要误会,只是让贵儿小姐与仁义多多亲近罢了!” 贾仁义很得意,江总果然是大人物,三言两语就让朱老头儿焦头烂额,照这样的趋势,自己没准儿还能提前赴了温柔乡,将朱贵儿收入房中,是圆是扁任自己拿捏! 贾仁义越过朱家老爷,闯进内院,正看到拉着朱贵儿小手嘘寒问暖的常歌行,心下火起。 “好你个小贼,看打!”有了江总做靠山,贾仁义当真是嚣张无限,举着拳头便打向常歌行面门。 常歌行一手牵着朱贵儿,一手打了一个响指。时间瞬时凝固,虽然只有短短三秒,却足以做出一些改变! “啪!”贾仁义本来挥出的拳头,却鬼使神差的打在了自己脸上,数颗牙齿混着鲜血掉在地上,贾仁义捂着腮帮子满脸的恐惧,自己明明是想打常歌行,怎么打到了自己! 朱贵儿也满脸的不可思议,她看得真切,贾仁义挥拳欲打常歌行,自己正在担心常歌行吃了亏,转眼间便看到了贾仁义自残,莫非贾仁义突然大彻大悟,幡然悔悟了! (本章完) 第234章 我最嚣张 “嘎吱!”朱府大门缓缓大开,声音略显沉闷,与江南清新的风格显得格格不入。 一道清瘦的靓丽人影俏然站在门口,鹅黄色的衣服外罩着一层薄薄的浅绿轻纱,显得很清新,像是江南刚刚破土而出的新苗。 朱家老爷跟在身后,显得气喘吁吁。 “朱贵儿,你终于肯出来见本公子了。岳父大人,咱们今天就定下婚期如何?” 朱家老爷气哼哼的道:“谁是你岳父,小老儿可高攀不起!” “呵!呵!没关系的,等我与贵儿行了夫妻之礼咱们便是一家人了!” “贾家小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得什么主意,不就是想要我朱家的家财嘛!钱,小老儿我可以给你!但,小女却是不能嫁给你!” “真是给脸不要脸,朱贵儿虽然是一个哑女,好歹生得天生丽质,再说了,本公子还从来没有睡过哑巴呢!不知道到时候能不能出声!哈!哈!哈!” 贾仁义哈哈大笑起来,一众随从也是跟着起哄的大笑, 朱贵儿掩在面纱之后的小脸一阵惨白,小手紧捏着一块玉佩,像是在汲取无尽的勇气。 朱贵儿身边的侍女,上前道:“我家小姐说了,谢过贾公子美意,只是她已经有了未婚夫婿,许了他人,怎么能另嫁他人!” 贾仁义将胸前的扇子摇晃的更加猛烈了:“未婚夫婿,你说的可是这个人!”贾仁义将常歌行让到前面,颇为讽刺的道。 常歌行走到朱贵儿面前,一把拉住小手:“贵儿,你我终于再次相见了,实在是甚是思念。来!让我看看你是否清瘦了!” 说话间,常歌行便要把朱贵儿拥进怀里,这里曾经给自己挡剑的女子,说什么他也不会辜负。 朱贵儿本来惨白的小脸,瞬间绯红,漫天红霞笼上眉梢。 朱家老爷无奈的叹了口气,当初哪里会想到自己随手抓来的赘婿,如今却成了自己女儿的孽缘,不知是福是祸。 “贾公子,小老儿之前若是有得罪,还望海涵。小老儿愿意散尽家财,只希望贾公子可以在晋王殿下面前美言几句,放我等出城。此后,天涯海角,再无瓜葛!” 看到不可一世的朱家老爷服软,贾仁义十分得意。朱、贾两家同为健康城富贾,平日里竞争是少不了的,甚至偶有摩擦。只是两家分别代表了孔范与江总的利益,倒也没能真的闹掰。 随着孔范身死,这种平衡便彻底的被打破。贾家春风得意,朱家却是风雨飘摇。 贾仁义看了一眼你侬我侬的常歌行、朱贵儿两人,眼中显出一阵阴霾。 “要放过你朱家倒无不可,只是本公子对贵儿小姐才学欣赏已久,若是贵儿小姐肯于我交游几日,本公子自然放你们离开!” 朱家老爷哪里不知道,所谓“交游几日”是什么意思,脸上浮现出怒色:“贾仁义,你不要过分!孔大人虽然身亡,大陈也已沉沦,但天下还是有王法的!” “王法?”贾仁义冷笑不已:“不可一世的朱家老爷如今居然谈王法,简直可笑之极! 来人!本公子怀疑朱贵儿与前陈逆贼勾结,企图危害我大隋万里江山,马上捉了来,本公子要好好审讯一番!” 贾仁义晃弄着手中的令牌,一副把鸡毛当令箭的乖戾模样! 大隋兵士眼中显过一丝厌恶,这种欺男霸女的事情,在大隋军队中是被严令禁止的。若是传扬出去,绝对会受到同伍之人的嘲笑。 可有军令在此,他们不得不为。 看着走近的兵士,常歌行笑道:“几位兵爷,可还有转还的余地!” “军令所在,抱歉了!” “这样啊!”常歌行沉吟着:“贵儿,把我予你的辟邪玉佩给兵爷一观,或许能逢凶化吉,百无禁忌!” 朱贵儿疑惑的张开小手,露出精致的玉佩,里面一个“英”字若隐若现。 为首的兵士接过玉佩,一阵狐疑。所谓的辟邪他们是不信的,作为士兵,他们更相信自己手中的刀兵。 忽然,他脸色陡然一变,持着玉佩的手颤抖不已,这件东西怎么会出现这里呢? 兵士轰然跪倒,双手奉上玉佩:“请小姐收回玉佩,还望珍藏,此玉佩抵得上十万兵!” 朱贵儿被眼前的情形弄得糊里糊涂,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士兵,如今却恭敬的跪拜在自己面前。她小心翼翼的收回玉佩,看了看常歌行,希望从他这里得到答案。 “末将拜见王家千岁,千岁千岁千千岁!” 待朱贵收好玉佩,隋军兵士纳头再跪! “你们这是做什么啊,快点儿起来,不就是一个破玉佩嘛。我给你们一人一块,快点儿给本公子起来!”贾仁义见到事情不妙,已经超出了自己的预期,歇斯底里的喊道。 隋军兵士起身,冰冷着一张脸:“还请贾公子自重,你可知道,你方才之言已经犯了大逆! 这玉佩乃是我大隋晋王贴身之物,当今皇后所赐,见物如见人。玉佩既然在朱家小姐手中,便得我大隋庇护,没什么事儿的话,贾公子你还是退去吧! 记住,不要再招惹小姐,朱家不是你能惹得起的!” 贾仁义喘着粗气,心中不甘:“假的,绝对是假的!你们等着,我这就找我妹夫来揭穿你们!” 兵士恭敬道:“还请小姐回府,朱家自有我等守护。殿下要庇护之人,便是我几十万大军所保护之人!” 朱贵儿紧紧抓着常歌行的手臂,这一切实在是太富有戏剧性了,凶神恶煞的兵士转眼间竟然成了门神;气势汹汹的贾仁义,转眼间便灰头土脸的退走。 朱家老爷慌忙的关上大门,即便有兵士守卫,他是相信自己的大门。 “闺女,快让爹看看这玉佩!” 朱家老爷将玉佩拿在手中一阵观瞧:“好玉,好玉!玉石是少有的天材地宝,雕琢手法也是浑然天成。称得上旷世其宝,绝对价值连城!” “说吧!”朱家老爷盯着常歌行道:“这玉佩是从哪里偷来的!盗取皇家之物,可是诛灭全族的大罪!” 语气中像极了,官兵审问犯人! (本章完) 第235章 还会有小三、小四的! 朱贵儿拉了拉自己老爹的衣袖,那意思很明显,不要为难人家了,好歹人家也救了自己。显然,她也不相信这玉佩是常歌行的。 毕竟,相信玉佩是常歌行的,那么就得承认常歌行便是晋王殿下,这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常歌行摸摸鼻子,道:“我可以说,这玉佩是我自己的吗?” “不可以,你要说实话!万不可负了我家小姐一片心意!”不等朱家老爷说话,朱贵儿旁边的侍女倒是先开了口。 常歌行摸了摸鼻子竟然无言以对,好不容易说了一回毫无点缀的大实话,却是没有人相信。 “不管这个玉佩是谁的,它帮我们度过了这一次难关才是真的,贵儿可要收好!”朱家老爷无比郑重的道,靠山孔范亡故后,这枚小小的玉佩似乎成了救命的唯一稻草。 隋军进城,皇朝改朝换代,江南必然迎来一批新贵,送走一批腐朽的势力。 常歌行对这些倒是毫不关心,因为他是江南这场赌局的坐庄之人。坐拥几十万大隋悍将,便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贵儿!”常歌行拉着朱贵儿的小手道:“近来可好!” 说着便要去掀朱贵儿的幕离,朱贵儿显出一片惊慌,躲过了常歌行的大手。 “不必惊慌!”常歌行尽量舒缓着语气,缓缓的伸出右手。侍女想要阻止,却被朱家老爷一个眼神给制止了。该来的始终会来,掩饰不住的,始终要大白天下。 一道深入颊骨的疤痕,在精致的小脸上显得尤为可怖! 朱贵儿死死的咬着嘴唇,苍白的嘴唇上鲜血滴落。 常歌行用手触摸佳人柔唇,一片冰凉。然后手指上扬,顺着那道疤痕缓缓抚摸。 “还好!伤得不算特别重,应该还可以复原!” 朱贵儿美眸中一片惊诧,如此重伤在常歌行口中竟然成了伤得不算特别重,竟然还可以复原,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你说的可是真的?”朱贵儿的侍女问道。 “当然是真的!”常歌行回答的十分肯定,医疗系统对于这样伤及真皮层的刀伤应该可以复原的。 侍女拉着朱贵儿的手道:“小姐你听到没有,姑爷他说可以恢复你的容貌!” 对常歌行百般怀疑的侍女,此刻对于常歌行说的话却是百分之百相信,不可谓这个世界的神奇。不管常歌行能不能真的做到,最起码给了自家小姐希望,当然这也是她所望。 “给我一个安静的房间,本公子这就施展秘术,让我的亲亲娘子恢复如初!” “你是说现在?”侍女狐疑的道:“不是说施展秘术都要经过数年甚至十数年的准备方可吗?姑爷这般冒失,可有把握!” 侍女一边说着,一边给常歌行打眼色,让他就坡下驴。这个时代可没有祛疤的技法,侍女的意思是让常歌行尽量的托,让时间抹去自家小姐心中的痛。 “本公子得到神秘传承,这点儿小伤还用得着经年准备,可莫小瞧与我!”常歌行自信满满的道。 常歌行拉着朱贵儿的小手,便要朝着闺中小楼方向走去,整个朱府,属那里最为安静,平日里除了伺候朱贵儿的侍女外,其他仆人都是严禁入内的。 门外的嘈杂声止住了常歌行的步伐,真的是树欲静风不止! “江总听闻朱府有晋王殿下信物,特来拜会,还望此间主人开门相见!” 听到江总的声音,朱家老爷身躯一阵。江总此人他是知道的,此前也打过不少交道,为人称得上圆滑、阴狠! 只是孔范死后,他便失去了与江总对话的资格,此前江、孔两家互为制衡,江总多少还有些顾忌。如今江总一人做大,在建康城攀上了晋王的高枝儿,可谓炙手可热。 虽然知道江总登门肯定不怀好意,朱家老爷却是不敢怠慢。哆嗦着手脚亲自开门,门还没有开,脸上已经摆好了笑容。 “呵!呵!原来是江大人来访,让陋舍蓬荜生辉啊!” 贾仁义从江总身后探出头:“你那件什么玉佩,能骗得过大头兵,却骗不过我家妹夫,别忘了我家妹夫可是晋王殿下面前的红人!” 江总恼怒的看了一眼这位便宜的大舅哥,若不是看在贾家小姐长相妩媚的面子上,他是不愿意管这样的闲事的。毕竟,江南初定,一切刚刚尘埃落定,哪里出问题都会惹得乌烟瘴气。 “朱老板,贾公子看中了你家小姐,你答应了这门亲事算了,你我毕竟是老交情了,若是翻了脸,对谁都不好! 晋王殿下初到建康,不曾听闻与你家小姐有任何交集,你老实交出玉佩,待我物归原主,还能为你请赏!” 朱家老爷脸色铁青,如今人在屋檐下,若是不低头绝对被房梁压断脊梁。 江总久经人事,看得出朱家老爷的犹豫,笑道:“不若今天就让贵儿小姐随仁义回贾家,待以后成了夫妻之礼便是!” 朱家老爷气喘如牛:“江大人!你可是要仗势欺人,强抢民女了!” “朱老爷莫要误会,只是让贵儿小姐与仁义多多亲近罢了!” 贾仁义很得意,江总果然是大人物,三言两语就让朱老头儿焦头烂额,照这样的趋势,自己没准儿还能提前赴了温柔乡,将朱贵儿收入房中,是圆是扁任自己拿捏! 贾仁义越过朱家老爷,闯进内院,正看到拉着朱贵儿小手嘘寒问暖的常歌行,心下火起。 “好你个小贼,看打!”有了江总做靠山,贾仁义当真是嚣张无限,举着拳头便打向常歌行面门。 常歌行一手牵着朱贵儿,一手打了一个响指。时间瞬时凝固,虽然只有短短三秒,却足以做出一些改变! “啪!”贾仁义本来挥出的拳头,却鬼使神差的打在了自己脸上,数颗牙齿混着鲜血掉在地上,贾仁义捂着腮帮子满脸的恐惧,自己明明是想打常歌行,怎么打到了自己! 朱贵儿也满脸的不可思议,她看得真切,贾仁义挥拳欲打常歌行,自己正在担心常歌行吃了亏,转眼间便看到了贾仁义自残,莫非贾仁义突然大彻大悟,幡然悔悟了! (本章完) 第236章 治疗(一) 萧美娘打开常歌行牵着朱贵儿的大手,给了常歌行一个好看的白眼,拉着朱贵儿到一旁说悄悄话去了。 虽然,整个过程都是萧美娘在说,朱贵儿只负责点点头。 过了半晌,萧美娘才拉着朱贵儿来到常歌行面前:“好啦,把你的美人还给你了!” “好好待她!”萧美娘又补充道。 “那是自然!”常歌行道:“贵儿,走吧,去你的小楼!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你夫君我的医术!” 萧美娘慵懒着身子,走出朱府大门,对于常歌行的神奇医术,她还是有些相信的,毕竟当初受伤时,常歌行惊人的恢复速度还是有目共睹的。 “朱老爷!”萧美娘回头道:“为了你女儿能够恢复花容月貌,你最好将你府中的人全部清出府,不然,若是被我兵士发现,以刺客论处!” 朱老爷很想拿出晋王岳丈的派头,压下萧美娘的气势。可惜的是,他失败了。萧美娘身为圣母教的圣女自然有着自己的一套当然不同于男子的王霸之气,而是一种一花开百花凋的娇媚。 “朱老爷,可还有什么疑问?” 朱老爷一愣,立马堆笑道:“既然是晋王殿下的事儿,自然也是小老儿我的事儿,我这去安排。” 朱家作为建康城的大户,自然少不了仆从、丫鬟伺候,虽然这里真正的主人只有两人。但花花草草、桌椅板凳总还是要人收拾的。 男女老少加起来也有百余人。 萧美娘满意的点点头:“有劳朱老爷了! 来人!进府!仔细搜查每个角落,就算是只苍蝇也要给我把它赶出朱府!” 大隋将士轰然应诺,足有五六百人入府。朱府虽然算得上不小,但同时五六百人,使得府内空间瞬时觉得狭小起来。 待将士们在柴房后的柴垛内发现一对衣裳不整的男女后,朱府被大隋兵士彻底搜了一个底朝天。 兵士们按照萧美娘的指示,以绣楼为中心分散布置,以保证晋王的安全。 江南初定,保不齐会有慷慨悲歌之士对常歌行怀有恨意。上次的刺杀事件萧美娘可还历历在目,绝对不能让历史重演! 萧美娘坐在亭子中的石墩上,喝着一杯温茶,是朱老爷奉上的多年珍藏。 一个老江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小娘子绝对不是什么轻与之辈,还是小心伺候为好! 绣楼内,朱贵儿已经摘下幕离,脸颊上的伤疤用一缕秀发掩住,只能看到最末的一撇。 切口很平整,可以看得出是利刃所伤。诊断虽然容易,但在这个时代治疗起来却是千难万难,毕竟这是一个外科手术还未兴起的时代,精细到细胞、基因的疗法更是无从谈起。 “贵儿,等一会儿你的脸上可能会有些异样,不过没关系,忍一忍就好了!” 朱贵儿眼角有些湿润,坚定的点点头,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常歌行心中好笑:“只是有些痒而已,就像被蚊子叮了一下!” 常歌行伸出一根手指,沿着疤痕的轨迹移动,看似很随意,脑门上却是冒出了汗珠,这是常歌行第一次尝试给他人治病,免不了多耗费了些心神。 手指划过,朱贵儿显得有些狰狞的疤痕恢复如初,重新变得吹弹可破。 “小常,这也太神奇吧!竟然真的好了,若是在大隋开上一个美容店,绝对能火遍天下!” “老常,我看你多想了,若是没有些权势护身,早就被皇后、贵妃抓到宫中,成为皇家专供!” “就你知道的多,我只是随口说说罢了,我现在可是一个王爷,哪有什么闲工夫开什么美容店,老子的目标是征战天下!” 常歌行将手放下,示意朱贵儿已经好了。 朱贵儿颤抖着小手,举在脸颊旁不敢触碰,唯恐这是常歌行给她编制的一个梦罢了,如果是梦,她宁愿永远不醒。 常歌行当然知道小女家心思,一把握住朱贵儿的小手,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眼神,带着佳人柔荑缓缓移向脸颊。 朱贵儿俏脸上满是紧张,待触碰到自己的脸颊则是一惊,然后狂喜的反复抚摸,真的好了! “怎么样?本王的医术还算高明吧!这可是师尊袁天罡赐给我的妙指回春,刀剑之伤,只需一指便可恢复如初!” 常歌行很难解释这个医疗系统的存在,只好再次搬出那个神秘的袁天罡搬出来。 朱贵儿拭干眼角的泪水,用手比划了一个谢谢的手势。 常歌行大大咧咧的道:“你我是什么关系,那可是同床共枕的夫妻,就不要客气了!” 常歌行暗中联系小常:“哑巴可以治吗?” 小常挠着头:“这个有些困难,你这位相好的哑疾乃是天生所致,病根在基因深处,可不是简单的细胞再生、重组就能解决的!” “什么破医疗系统,连这点儿小毛病都解决不了!” “小毛病?”小常跳脚道:“这可是基因,基因问题你懂吗?即便在星际文明时代,也只能解决一些不是很复杂的基因问题。哑疾虽然看似不是什么大问题,却是牵连着许多神经问题,想要根治实在是太难了!” “哼!本来以为这个什么破模块很厉害呢,原来竟是一些积累功能!” “我说的是太难,又没说不可以,真是的!”小常更正道:“所谓的模块只是一个意外,正真重要的东西却是在你体内!换做他人即便得到了这个多功能模块也是无法激活的!” 常歌行深深呼了一口气,发现这个小常罗嗦起来也是大不一般,完全可以和大名鼎鼎的紧箍咒相提并论。 “说重点!” “重点就是,你本身就是天材地宝。治疗这个女子的哑疾只需你的一些体液便好,自然可以愈合基因的不足!” “体液啊!”常歌行露出一丝男人都懂的笑容:“你早说嘛,本王捐。。。。。。体液还是很愿意的!” “猥琐!”小常不屑的道。 “小屁孩一个,哪里知道作为一个真正男人的乐趣!”常歌行反驳道。 (本章完) 第237章 治疗(二) 小常气哄哄的道:“别怪我没提醒你,抱着助人之心方是良药,不然便是绝世毒药,别意乱神迷伤了那位小相好的性命!” “什么?还有这个功效呢?我还以为自己成了唐僧肉呢!”常歌行悻悻的道。 “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得了多大的机缘,要是真的成了唐僧肉,可不是什么福,而是天大的祸患! 一般来讲,衰老与死亡同样是一种疾病。你仔细想想吧,要是这种体质传出去,恐怕整个地球的君王都会疯狂!他们绝对会把你按斤两分尸。 心随意转才是你这种体质最大的优势!” “那团黑色的物质改变了我的体质?”常歌行不确定的道:“岂不是说我会长生?” “长生倒是不敢说,最大的发挥基因的潜力,延长寿命却是一定的!” 常歌行满是笑意的盯着朱贵儿的俏脸,又在她玲珑有致的身材上打量一阵,使得朱贵儿双颊一片通红。 “贵儿,我这里有个办法可以医治你的哑疾,办法也很简单,用不着什么名贵药品,只需你夫君我辛苦一下就行。 那个。。。。。。就是。。。。。。你我先行了夫妻之实!” 常歌行在心中思量许久,前世那些形容********的词汇确实不少,但说出来绝对是惊世骇俗、有伤风化的存在。思量一番后,才说出了“夫妻之实”这样的隐晦词语。 饶是如此,朱贵儿也娇羞的垂下了头,不敢去看常歌行灼热的眼。只道是男儿情怀,听说憋的久了对身体是不好的。 狂且,自己本就有心委身于他,如今更是受他大恩,以身相许也未尝不可。朱贵儿虽然久在深闺,未尝真的接触人情世故,左右也就几个人。 但书却读了不少,戏文也看了不少。故事里男有情、女有意,最后私定终身、以身相许的故事却是不少。 今天便从了他也罢! 朱贵儿羞涩的点点头,让常歌行大喜过望,男儿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方才是大男人。 罗裙解,衣裳除,羞双颊,只将一片风光现,任的郎君好采撷。 萧美娘看着绣楼,正在犹豫是不是上前观瞧,毕竟已经上去多时,却是没有消息。万一这个痞赖的夫君把这个娇滴滴的小娘子治坏了,可就不好了。 萧美娘小耳朵动了动,似乎听见了什么动静。心下思量,俏脸浮上一片红晕。轻啐道:“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萧美娘鲜有的落荒而逃,命令守卫的兵士退出百步开外,没有命令不得上前。 绣楼由激烈逐渐安静下来,常歌行怀抱佳人自然乐趣无穷。 “贵儿,你试试,好了没有!夫君我实在不行了,非得吃上几根千年人参补补才行!” 朱贵儿大羞,什么叫我好了没有,分明是你老拉着人家作那等羞事。 “我。。。。。。”朱贵儿发出一个音节,声音很柔和,像江南雨露,滋润万物,但却很生涩,犹如咦咦学语的婴孩儿。 “还没好啊!算了,夫君勉为其难的帮你再治疗一次!” 常歌行不管不顾掀开锦被,探究内里风光,乐不思蜀。 几潮起,及潮落,绣楼终于恢复了平静。作为主角的常歌行得意的看着慵懒不已的朱贵儿满心的得意。来到这个时代后,除了多了一个诡异的模块外,这才发现自己某方面的能力似乎也加强了不少,这简直就是穿越必备! “贵儿,你再试试好了没?” 朱贵儿风情万种的瞥了常歌行一眼,这都多少次了!这个家伙每次都问自己哑疾好了没有,只要自己少有停顿,这个家伙便以治疗为名折腾自己,这副娇弱骨头都快被这个家伙弄得散架了! “我好了!”在酝酿许久后,朱贵儿终于连贯的说出了三个字。 “真的好了啊!”常歌行有些遗憾的道。 这次吃光了陈宫中藏的天材地宝,终于解决了之前不能正常房事的尴尬,如今纵马驰骋尽显男儿本色,真真的食髓知味,欲罢不能。 常歌行也终于知道历史上为什么有那么多因美色误国的君王,佳人、美色、尤物便如世间最厉害的鸦片,一旦意志不坚,便会做了牡丹花下死的风流子。 “笃!笃!”有敲门声传来:“你个色胚,还有完没完了!” 却是萧美娘的声音,声音中透着七分嗔意,三分醋味。 朱贵儿挣扎着起身,竟然有一种被人捉奸在床的感觉。 “美娘,夫君我已经完事儿了,正在和贵儿谈心呢!要不你也进来,咱们三人一起谈谈?” 萧美娘继续敲门道:“贵儿妹妹,不要把这个坏家伙惯坏了,不然以后他就更嚣张了。” 朱贵儿匆匆穿好衣服,上上下下收拾一番,没有什么破绽后才匆匆打开了门。 朱贵儿虽然装束还如进来之前那般,可是眉眼间却多了一丝妩媚。朱贵儿本是一个恬静的江南女子,这丝媚意从骨子里透出,暗藏在清纯之前,忽隐忽现。 即便如此,也没能逃过作为过来人的萧美娘,这分明是欢愉后、初为人妇的印记。 从此以后,朱贵儿便不再是****的姑娘家,而是一个真正的少妇,大隋晋王殿下的夫人,尊贵无比。 “姐。。。。。。姐好!”朱贵儿尽量流利的问好。 萧美娘脸上一片惊奇:“这个色胚还是有些小本事的,没想到不仅治好了你的脸,还治好了你的哑疾!” 萧美娘虽然嘴上说着小本事,内心却是掀起了惊涛骇浪,让哑巴开口问自己好,简直就是神迹。她嘴角翘起,忽然想到了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 萧美娘拉着朱贵儿,两人在绣楼的走廊上窃窃私语,完全不顾房间内的常歌行,让常歌行感到大大的不爽。 两女相谈还算和谐,大多都是萧美娘在讲,而朱贵儿则负责点头、摇头、做着欢喜或是惊讶的表情。朱贵儿的语言能力根本无法跟上萧美娘的节奏,只能用她最为熟悉的方式应答着。 (本章完) 第238章 哑巴开口,天下惊(一) 最后,两女相携走下楼梯,来到园中矮竹中闲逛,宛如两朵娇艳花朵乱入,为这宁静而致远的竹子增添了几分红尘与脂粉的味道。 常歌行心满意足的躺在床上,做男人的感觉就是爽! 两女时不时窃窃私语,女人的感情就是如此,明明刚才还是陌生人,如今便熟络的不行。 萧美娘不时说着什么,惹得朱贵儿一阵摇头,接着又是一阵点头。 。。。。。。 。。。。。。 建康城从之前的战争中恢复了往日的繁华,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简直热闹的不行。 常歌行换上一身风骚的白衣,摇着折扇,一副文雅书生的模样。眼睛却在两女的身上不断打量,建康城的风景再好,哪里比得上萧美娘与朱贵儿两道绝佳的秀丽风光。 两女都戴着幕离,精致的五官在轻纱的遮掩下若隐若现看得不是很真切,但也能看得出是两个大美女,只是级别不容易判断罢了,是红颜祸水还是沉鱼落雁或是闭月羞花,只能待二女摘下幕离,仔细观瞧才能判断。 窈窈身段,玲珑之极,不看面貌,便引得一群所谓的风流才子们侧目。 常歌行做看看萧美娘,再右瞅瞅朱贵儿,最后看向尾随的几十个年轻公子,心下得意不已。毕竟,真得一亲芳泽的人只有他一个而已,并且,今生今世、来生来世,也只能是他自己。 常歌行携着两女来到一处酒楼,江南乃是水乡,水产自然比北方丰富得多,就像这家酒楼,便是以做鱼闻名遐迩。 江南的水鱼品种多样,这家酒楼做鱼的方法更是齐全。店小二递上来的菜谱足有上百道菜,皆是以鱼为主料,煎炒烹炸样样齐全。 常歌行点了十几样店里的招牌菜,三个人面对满满一桌子菜,真真吃出了败家子的味道。 那些尾随而来的公子们,也象征性的点了些菜,要了壶茶水,一边谈天说地,一边将目光投向常歌行这边。待看到常歌行的出手后,看向常歌行的目光立刻多了些恨恨的感觉,原来是爆发户带着美女逍遥来了。 这里的菜品真的不便宜,这么满满一桌子的菜,足以抵得上他们一个月的花销。 这些公子长吁短叹的看着朱贵儿、萧美娘两女,这个世道究竟怎么了,孔孟之道真的已经崩毁了吗? 佳人为了铜臭,居然可以舍弃清白的身子,去侍奉粗野的土财主。窈窕淑女青睐的应该是我等风雅公子才是啊,难道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是骗人的不成? 常歌行所选的位置临近窗户,一阵微风袭过,吹得窗棂微微作响。朱贵儿脸上的轻纱伴着清风徐徐飘落,惹得整个酒楼鸦雀无声。 朱贵儿本来就是个钟灵毓秀的女子,简直就是江南孕育出的精灵,经过常歌行一番治疗后,更是平添了几分只有女人才有的魅力。 若不是身有哑疾,平日里深入浅出,不显于人前。什么江南四大美人,什么江南八大才女,在朱贵儿面前就算提鞋,也是污了画面。 “朱家小姐,朱贵儿,竟然是她?” “天啊,我这是看到了谁?她竟然来到酒楼,陪一个男人吃饭?而且还是二女共同陪衬!” “我绝对是眼花了,朱家小姐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嘛!” 。。。。。。 酒楼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想法,朱家乃是建康城有名的富商,朱贵儿便是金贵之躯,说她为了金钱去陪一个男人逛街,真的不如说猪会上树来的靠谱。 一时间常歌行的身份也让众人一阵遐想,毕竟能让这位朱家大小姐亲自作陪的男子,常歌行可是第一个。 朱贵儿像是受到了惊吓,手抚着心脏部位,身子一软便瘫坐在了饭桌上。 常歌行心下大急,连忙联系小常开启医疗模式,就算是阎王爷有请,他也要把人从鬼门关里拉回来! 不待常歌行查看,朱贵儿猛地站起,眼神有些呆呆的感觉,像是着了什么魔障。她空洞着眼睛向四周看了看,使得那些公子们浑身打了一个激灵,朱家大小姐该不会中邪了吧! 朱唇轻启,字字珠玑:“天空下的共主,伟大的万皇之王,吾将这副肉身予他,助他成就万古不易伟业!” 言罢,朱贵儿再次瘫倒,等她再次转醒的时,神色有些困惑:“我这是怎么了?” 这一问不要紧,彻底将陷入震惊的众人唤醒。 “啊!我不会是耳聋了吧?” “我的天,哑巴竟然说话了!” “哑巴开口乃是上天所赐,道出的定然是天机!” “天机?莫非这个朱贵儿要嫁给那个成为万皇之王的人?” “我听刚才之言分明是朱贵儿嫁给谁,那个男人便会成为万皇之王!” 。。。。。。 朱贵儿十分无辜的看着激烈辩论的众人,眼神中还有些怕怕的感觉。 常歌行则一阵的头大,之前还在为得了朱贵儿的身子在洋洋自得,如今却感觉沉重无比。得了朱贵儿的身子便可成为万皇之王,如今常歌行在这个时代的实力堪堪自保,还没有到睥睨天下的程度,要他放弃朱贵儿,让自己的女人另嫁他人更是绝对不可能! 看着佯装完全不明所以的朱贵儿,常歌行一阵的牙痒痒,这个小女子绝对是故意的。 这个时代的所谓公子,就是那些家底还算殷实的富二代、富三代们,平日里游手好闲,读写雅诗,作些风流词便是他们的工作。这些人来往风月场所,自命风流,乃是信息流通的重要媒介。 酒楼中发生的事情很快传了出去,整个建康城一片震惊,朱家的哑巴小姐竟然突然开口说话,而且张口便是天下归属,之后讲话更是和常人无异,简直就是神迹。 她所说之言也逐渐流传开,先是建康城,然后是整个江南,随后跨过长江,传向江北。 常歌行低估了人言可畏这句话,到了后来,朱贵儿与她所述被人粉墨下,竟然有了几分神话的感觉,而且言辞凿凿,如同亲见。 (本章完) 第239章 哑巴开口天下惊(二) 有人飞着吐沫、瞪着眼道,当日他便是七七四十九在场之人中的一个,他亲眼看到整座酒楼花瓣飞舞,自九重天而降,似乎在庆祝仙人回归。 有人自称乃是得道之人,为了辅佐明君而来,有飞熊子牙之能。朱贵儿隐忍二十年不开口,练就的却是一门极为深奥的闭口禅。不出口则已,出口便可言说天下兴衰。只是闭口禅破法后,便会与常人无异。 有人说,朱贵儿是九天玄女下凡尘,谁若能娶了此女,即便是乞丐,也能有帝王命。 此后,朱家大门外便多了许多窥探之人。不管传言真假,若有心逐鹿天下,娶了朱贵儿便占了先机。 。。。。。。 。。。。。。 陈宫内。 三个女子在花园里的凉亭内围桌而坐,似乎在兴高采烈的玩着什么游戏。 “三个七带两个五!” “管上,三个十带两个四!” “不管!” “双王,我炸!” 。。。。。。 常歌行站在旁边,显得意兴阑珊。他把扑克提前带到这个时代,本来是想和萧美娘与朱贵儿促进感情的,哪里想到半路杀出一个陈宣华,结果三个女人一台戏,将常歌行撇在了一边。 “本王口渴了!” 没人搭理! “外面最近关于贵儿的事情传的沸沸扬扬,本王实在是头痛之极!” 没人搭理! “其实本王这里还有扑克的其他玩法。” 三女眼睛变得透亮无比! “咱们四个人可以一起玩的!” 三女“切!”的一声,再次投入斗地主中,不再搭理常歌行。 陈宫就像是一个世外桃源,将外面的风风雨雨、风言风语统统挡在了外面。 常歌行不曾相信什么哑巴开口便可预言天下兴衰之类的话,因为他本身就是这个神迹的创造者。但朱贵儿如此作为到底是为什么,让常歌行想不明白。 朱贵儿经年在深闺,断然不会一时兴起,掀起如此波澜。整个江南,甚至包括江北,都因为这样的一个契机变得暗潮汹涌。 哑女预言万皇之王现时,就暗示大隋江山不稳,便给了有心人可乘之机。 常歌行将一颗石子投入湖中,引起一片涟漪,逐渐扩散到远处,直至慢慢消弭。 “夫君大人,你这是在为何事烦忧?”萧美娘不知何时来到常歌行面前道。 “怎么?不玩了?” “什么事情都是初来新鲜,时间长了也就疲了!夫君这是在为贵儿的事情烦心?” 常歌行点点头:“贵儿少经人事,本王不想让她站在风口浪尖上!” “夫君可曾想过,作为将来的晋王王妃,怎么可能还过着养竹赋诗的日子! 再说,仅凭建康城富商之女的身份,贵儿她还做不了堂堂晋王的大夫人,只有增添些神秘的光环,才好配得起晋王的身份!” “你是知道的,本王根本不看重这些!” “但是别人不会这么想,比如大隋天子!” 常歌行将目光投向落日余晖,随着湖水轻轻荡漾,宛若一架虹桥铺设在宽广湖面上。 “是你给贵儿出的馊主意!”常歌行质问道,口气中有些不善。前世作为一个商人,深谙闷声发大财才是不折不扣的王道,站在台前,任人点评、指摘绝对不是一个聪明的行为。 “主意是奴家出的,但不一定是馊主意,没准儿还是良策呢!” 萧美娘依旧一副媚态,完全没有因为常歌行的态度而影响心情! “本王需要你一个解释!” “奴家刚才不是说了嘛,就是为了给贵儿一个合适的身家,好配得上大隋晋王的名号!” 常歌行一把将萧美娘捉在怀里,低着头逼视着她,道:“本王想听真话!” 萧美娘伸出小手,在常歌行的鼻子上刮了一下:“快放开奴家,不要调皮了!” 顿时让常歌行感觉到了被调戏的感觉。 “奴家的夫君应当是君临天下的盖世英雄,而不是一个一心求自保、求安稳的逍遥王爷! 奴家知道夫君的本事,取了这天下又何妨! 当然,如果夫君没有这样的雄心,就看着贵儿妹子另嫁他人算了,反正贵儿现在金贵得很,根本不愁嫁!” “美娘,你到时候当如何自处!” “咯!咯!”萧美娘一阵娇笑:“没了大夫人,奴家当然就是大夫了啊,夫君若是种花,奴家就浇水侍弄;夫君若舞文弄墨,奴家自当红袖添香!” 常歌行脸色舒缓,有指头点了一下萧美娘的额头:“你倒是好算计,左右都不吃亏,真是可怜了单纯的贵儿,她还把你当作好姐妹呢!却不知已经被算计了!” 常歌行这段时间其实在一直纠结,究竟是做一个逍遥王爷,还是竞逐天下权利的巅峰,成为一代皇朝之主。 萧美娘这分算计却是替常歌行作出了选择,使得他避无可避,只能逆风而行,扶摇直上。 因为,娶了朱贵儿,便是在向天下宣布,自己便是这万皇之王,瞬间便会站在风口浪尖上,任大浪淘洗! 让常歌行放弃朱贵儿,放弃自己的女人,是不可能的! 于是,在建康城中出现了另一种声音:朱贵儿并非天生的哑女,而是自幼患了嗓疾,一直在府中养病,最近终于得见天师,方才痊愈。 至于酒楼中所言,只是一幕戏曲中的台词罢了。 然后有人站出来佐证,这幕戏曲已经红遍江北,今日便可在江南一饱眼福。 一副仙风道骨的萧吉也华丽登场,用玄而又玄、妙而又妙话语告诉大家,道才是唯一法门,什么哑女预言之类的全都是无稽之谈! 最后,常歌行霸气宣布:朱贵儿乃是未来的晋王妃,但凡非议者,以不敬皇家之罪论处。 骁果军全员出动,在捉了几个私下议论之人后。建康城乃至整个江南地区对此事全部噤声,没有敢私自议论者。 但已经传出去的消息却是再也收不回了,就如隋宫,隋皇杨坚的龙书案上放着两份密报,皆是出自暗卫之手,内容却截然相反。 (本章完) 第240章 余波未定 一份是:晋王早与朱贵儿有旧,曾在朱府逗留多日,此次哑女开口,晋王多方周旋,消弥事端,皆是出自人情,与此事似无大关系。 另一份却是:晋王与朱贵儿早有肌肤之亲,此次借着哑女开口,恐是暗中勾连,假借天意意欲兴事。 杨坚眉头深锁,在这个信息并不发达的时代,哑女言天下兴衰的事情传播如此之快,如此之广。就像有一只看不见的大手在推波助澜,让事情不断发酵。 “广儿啊广儿,你让为父如何待你才好!灭陈一战,统一江南,如此开疆扩土的功劳到底是福是祸呢!” 太子府。 杨勇阴郁着脸看着宇文化及,怀里半卧着一丰满美妇,衣着很单薄,媚眼如丝,任由杨勇一双大手在自己身上探究。 偶然发出一声娇呼,惹得杨勇一阵哈哈大笑。 “宇文大人,你倒是和我说说,本太子吩咐你做的事情你哪件做成了。 我那二弟生龙活虎的平定了江南,也不曾少了半点儿毫毛,听说还得了两个娇滴滴的大美人,又与李源家的李秀宁关系暧昧,活的比本太子还要滋润不少! 希望这次你不要让本太子失望!不然,哼!” 杨勇在美妇身上狠狠捏了一把,惹得一声娇呼。 宇文化及依旧一副低眉顺眼的样子:“此次借哑女事情,定然让陛下对晋王心生嫌隙,晋王就算有天大的功劳,也对太子您产生不了半点儿威胁!” “这就好,退下吧!你的这个第十五房小妾,可比你有本事多了,最起码能让本太子浑身舒泰,就再留上几日,到时候本太子自然送她回府!” 宇文化及点头称是,瞧了一眼杨勇怀中的美妇,眼神有些鹰隼,但很快掩去,变成了那个没有半点儿脾气的臣下。 杨勇所说的宇文化及的第十五房小妾,正式他怀中的美妇。 这个时代的妾,只比侍女的地位稍微高那么一点儿,不受宠的妾甚至还不如侍女。 此美妇之前也算是风月场中一枝花,被宇文化及看中带回府中,是为专宠。 后来无意中被杨勇看中,便带回太子府研究至今,想必什么时候腻歪了,自然送还宇文化及。 虽然只是妾,在这个时代,一些达官贵人甚至有相互赠送小妾的习惯,引为乐事。但将别人的女人一番调教后,再送回,其中就多了几分羞辱的味道。 宇文化及踱着步慢吞吞的走出太子府,就像一个上了年岁的老丈。 府门外有轿子候着,宇文化及弓着背上了轿子,拉好轿帘,本来显得还算慈祥的面目立即变得有些狰狞可怕起来。 一身气势也变得阴森无比:“杨勇,今日所赐,来日定当数倍奉还!” 长安城同样的繁华,较之建康城多了几分浑厚的感觉。古朴的城墙抵挡了无数风风雨雨,近年才修缮过。 不管朝代更迭掀起多少腥风血雨,厚重的城墙总能给人一些安慰。 这些天长安内多了许多说书的先生,无不将重点放在了哑女开口事情中,说的玄乎其玄,脑洞之大令人匪夷所思。 就算事情的发生地,建康城都没有这么精彩,最后竟然还编排出一场晋王与哑女的旷世绝恋。 更有歌谣传唱:两人本是天上仙,一朝犯忌落下凡。痴缠今生有谁知,佳人不言芳心许。猛龙过江镇天龙,一君新立万皇枯。待得红尘功德满,飘摇九天重为仙。 其中所含意味耐人寻味,两人中的一人定是朱贵儿无疑,而另一人指向含糊,却暗示是渡过长江之人。 放眼天下,渡江之人能够引起万众瞩目的定然是晋王杨广,他既是大隋皇帝的亲子,又是六十万大军的兵马大元帅,也最有可能成为可以震慑真龙天子之人。 毕竟,江南大片土地如今尽归杨广,他若凭借长江天堑,继承陈国的统治,完全可以与杨坚对抗。 作为君王,虽然疑心病是他们的通病。但他们始终相信的,一是天意,因为君权神授,他们的君王之位便是秉承上天的意志;二是民言,百官或可谄媚,但众人之口,却不得不信! 江南。 常歌行借着陈叔宝之口,向陈国上下发布了一系列命令,基本肃清了陈国的抵抗力量,大隋彻底将江南地区紧紧握在手中。直到这一刻,陈叔宝的作用也就到头了。 这一日,陈国满朝文武与大隋伐陈的将领齐聚一堂,韩擒虎、杨素、贺若弼、高熲、李渊赫然在列。 陈叔宝今天没有坐在龙椅上,而是由张丽华、江修容搀扶着站在皇位一侧,颤抖的双手捧着象征着至高皇权的玉玺。 常歌行在朱贵儿、萧美娘的陪同下站在另一侧,“陈叔宝,可以开始了!”常歌行提醒道。 陈叔宝悲哀的看了一下已经面目全非的朝堂,在看到江总时,目光明显一滞,脸上悲哀之色更加浓郁。 他提了提神,清了清嗓子道:“我,不尊祖业,让陈氏祠堂蒙羞,不敢继续愧对上苍! 今,自降为王,陈国江南之地尽归隋朝,愿天佑我江南子民!” 陈叔宝下诏自降为王,将陈国玉玺交到常歌行手中。至此,陈国真的亡国了! 朝堂下的陈国旧臣纷纷伏倒:“我主英明,我主千秋!”算是送了陈叔宝最后一程。 常歌行手持国玺,两位丽人侍奉左右,当真感到了一种站在世界之巅的感觉。至高无上的权柄,倾国倾城的美人,自古便是好男儿所追逐的。 “我大隋将士皆有功,待回长安,论功行赏!陈国旧臣亦有功,望各司其职,免得江南百姓涂炭!” “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朝下之人拜倒高呼,伐陈一战彻底告捷,人人各得其所。大隋将士自然少不了论功行赏,陈国投诚之人也自然有安抚。 唯有陈叔宝垂头丧气,真真的丢了祖宗的基业。 陈宣华没有参加这次早朝,因为事情的结局已经定了。陈国虽然早已经名存实亡,但如今她真的不想看到陈国彻底在江南大地上出名。 (本章完) 第241章 准王妃 “妹妹!”陈叔宝的喉咙有些干涩,艰难开口道:“做哥哥的知道之前有好些事儿对不住你,但如今哥哥也算得到了报应,失了祖业,恐怕死了都没有脸面去见列祖列宗。 哥哥如今只有一件事情要求你!想办法,杀了江总那个小人!” 陈宣华本来还算平静的脸色听闻陈叔宝之言后有些悲戚:“江总如今可是大隋的红人,我怎么能杀得了他!” “哥哥知道那个晋王对你有些上心,他倒是个不错的人选,妹妹若是对杨广也有些情谊,便不要矜持了。江总再怎么红,终究是晋王抬举上去的。有了晋王作为依靠,江总又算得了什么! 在这个乱世,哥哥我这个男子倒还好说,有你两个嫂嫂相陪,也能草草了此残生。 而你一个皇家贵女,却要生出不少波折,找一个能护你周全的男人嫁了吧!” 陈宣华眼角泛起泪光,从小到大,这算是陈叔宝对自己最为真挚的一次关心了吧。 “宣华自有打算,哥哥不必担心!” 陈叔宝也不逗留:“哥哥这就走了,说起来这个杨广还算不错。在建康城给哥哥找了一处宅院,有几十个奴仆可以使用,每月有俸银,可是王爷的标准。虽然没了皇位,踏踏实实做一个富家翁也是不错的!” 退朝后,陈叔宝搬出陈宫,皇帝居所也就空闲下来,常歌行却没有想过搬进去住,这可是犯忌讳的做法。 “夫君可知隋皇的旨意就在路上,算算日子,这几天就要过江了!” “旨意,什么旨意?” 萧美娘看了看朱贵儿,红唇轻启道:“迎贵儿妹妹去长安的旨意!” 常歌行心下一惊,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自己的便宜老爹果然对自己产生了疑虑。 自己这段时间虽然大力消弥事端,甚至动用了骁果军团,混迹在市井,以雷霆手段震慑推波助澜者,但做到杀一儆百。 但影响也只是在江南而已,常歌行还不敢在江北大规模动用骁果军,不然很可能适得其反,让杨坚心中疑虑更重。 “美娘可知圣旨中所写!” “咯!咯!”萧美娘笑道:“夫君倒是看得起奴家,圣旨可是机要之事,我圣母教可还没有通天本事知晓天子的意思。 不过,通过种种迹象表明,隋帝很可能要收贵儿妹妹为义女!” 常歌行点点头,有自己未曾谋面的母亲在,这个传闻中惧内惧到骨子里便宜老爹可还不敢明目张胆的将朱贵儿迎进后宫。 收为义女,冠以公主之尊,便是退而求其次的之法。不管外面传言如何,哑女如今身在皇室,那些心思活泛之人,便要好好思量一二。 还有就是,绝了皇子的心思,万皇之王的诱惑实在太大。 朱贵儿虽然哑疾痊愈,但平日里话还是不多,她将目光投向常歌行,让自己的男人拿主意。 做了公主,她与晋王便有了兄妹的名分,兄妹结为夫妻,不管有没有血缘关系,在这个时代还是会让人诟病的,这就是所谓的名不正言不顺。 “贵儿妹妹,放心吧!依这个色胚的个性,他是不会让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转眼成为自己的妹妹的!”萧美娘拉着朱贵儿的小手调笑到。 被说破心思,朱贵儿脸上一片娇红。 常歌行没好意思的看了一眼萧美娘:“还不都是你惹出来的事端!” “咯!咯!”常歌行的冷脸却是吓不到萧美娘:“奴家知道错了,这些日子我的那些圣母教的兄弟姐妹们可没闲着,时刻关注着隋皇宫的动静!这不,刚有消息就告诉夫君你来了!” 常歌行左右掂量着这件事儿,要真让朱贵儿成了公主,自己的妹妹,可是不太妙。 一个暖床的可人儿,变成——妹妹,想想就可怕。 整个江南大地,正在逐渐从战争的阴影中恢复生机。田埂间到处都是强耕的农夫,在常歌行的号召下,甚至有兵士帮忙。 相比于土生土长的江南兵士,那些来自江北的汉子对于插秧之道,显得就有些手忙脚乱了。 常歌行坏其农时的办法,使得江南粮食生产大打折扣,如今也只是亡羊补牢,希望可以尽可能的弥补损失。 与此同时,一纸告示传遍江南各府门:晋王杨广与朱贵儿已交换婚书。 这就宣示着,昔日的哑女,已经成了准王妃。 这打消了许多人多余的念头,隋朝皇室的晋王,可是江南真正的无冕之王,谁能争得过他? 同时,也让人对常歌行生出了许多想法,都在猜测他此举究竟有何深意,是不是借此在向远在长安的隋皇宣示着什么。 常歌行懒得去管外面的人有何想法,在陈宫的一处偏殿摆开宴席,宴请此次的出征的有功之臣。 杨素、韩擒虎、贺若弼、高熲、李渊自然坐在了上首坐,这几个人都是领军之人,在隋朝也是位高权重、手握兵符之人。 李元霸、燕荣、王世积、刘仁恩等将领坐在下垂首,也都是在伐陈一战中立下了汗马功劳之人。 钱千万乐呵呵的坐在末席,出席如此高规格的宴会,还是平生第一次。这里在座的可都是响当当的大人物,随便扔出去一个,都是能让江南震上三震的大人物,席位并没有太大关系,重要的是能参与其中。 伍长天、典杀两人坐在末席,挑了一处偏僻的角落正襟危坐,既不攀谈也不吃菜饮酒,就如两尊雕像一般。 即便静默如此,还是引起了在座之人的关注,因为与他们同坐的正是李秀宁。 这位天之骄女,可以与父亲李渊同席,亦或和李元霸同席,可如今她却和两个陌生人同席,实在令人不解。 大家都在猜测李秀宁为何会如此,也在猜测伍长天与典杀的真正身份。这两个生面孔能够出现在晋王的宴会上就够让人好奇的了,如今看来,两人似乎与李秀宁还有些关系。 “伐陈之战,在座诸位都是功臣,本王在此敬各位三杯!”常歌行端起酒杯,连干了三杯白酒。 (本章完) 第242章 杀无赦! 三杯白酒下肚,饶是常歌行的酒量也有些酒劲儿上撞,本来黝黑的脸面,也泛出了红光。这可是正宗的白酒,虽然这个时代的提纯技术远远比不上前世,但单论酒精度数的话,钱千万酿造的白酒完全迈进了高度酒的门槛。 常歌行正经八百的迈着步子,虽然尽力维持身体的平衡,但还是免不了有些晃动。任谁都看得出,晋王喝多了,只是在尽量克制罢了。 “这两位都是我兄弟!”常歌行走到伍长天、典杀身边大着舌头道:“本王自知不能在江南久留,他二人以及石子冈一众兄弟的安危以后便要拜托大家了。” 众位将官如今皆受常歌行制衡,哪里敢说一个不字。 李元霸第一个表态:“谁敢动石子冈的兄弟,要先问过我手中的大斧。” 李元霸有一个习惯,不管走到哪里,他那柄开天巨斧从来不离身。他将巨斧从身后取出,放到桌案上,示威似的环视了一圈。 “咔吧!”一声,桌案被彻底压趴,四分五裂的散了一地。李元霸缩缩脖子,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常歌行。待看到常歌行并没有不娱的神色后,才悻悻然的从一堆废木料中取回巨斧,重新放回身后,垫在了屁股底下。 伍长天、典杀神色没有半点儿改变,仿佛所有的事情都和他们无关般。 在座的其他将领,都是人老成精之辈,全都低着头,不敢轻易站队。常歌行那句不能在江南久留,让他们心思更是活络,从各方传来的消息看,晋王确实不能在江南久留了,隋皇肯定会以各种理由召他会长安。 如果常歌行哪怕有半点犹豫,换来的恐怕就是隋皇的雷霆手段。 众人现在关心的不是常歌行什么时候离开建康城,而是接替晋王之人会是谁。 “呵!呵!”常歌行冷笑几声:“诸位都是明白人,本王的话就说到这里!来!饮酒!” 诸位将军仿佛如梦初醒,纷纷举起酒杯,说着谢过晋王殿下的话。晋王虽然十之八九会离开江南,但毕竟是皇子之尊,表面上的那份恭敬还是应该有的。 这场宴会在一种十分奇特的气氛中进行着,大家都在避重就轻的狂饮,对于江南的局势半个字都不曾说,只是互相说着客套话,互相的嘘寒问暖。 李秀宁、伍长天、典杀三人自成一个小团体,互相敬酒,然后饮尽,默然无语。 常歌行离开江南,在他的打算下,效果军团不必同行。一来有这么一支精锐随行,免不了会引起更大的猜疑;二来,常歌行要在江南留下一颗火种,以便不时之需。 作为统领与教官的伍长天、典杀二人的压力可想而知。骁果军的存在虽然隐秘,但绝非秘密。这场宴会的绝大多数人都知道有这么一支部队存在,却不知道骁果军如今的实力。 骁果军乃是孤儿军,虽然自江北而来,却在江北无甚牵挂,驻守江南在合适不过。 饮宴结束后,常歌行一一送走诸位将军,看着摇摇欲坠的众人,常歌行本来浑浊的眼睛变得一片清明。步履蹒跚之人中,有几个是真醉呢。 常歌行只知道李元霸是真的醉了,这个家伙左手抱着酒坛子,右手死死攥着钱千万的手,嘟囔着:“钱老板,这酒真是好啊!你一定得给我多弄上几坛。。。。。。” 钱千万拼命想要挣脱,奈何李元霸天生神力,根本不是一个胖子能够硬撼的,只能喘着粗气就地休息。 伍长天、典杀二人只是浅尝辄止,没有真的多喝,他俩儿来到常歌行面前,知道晋王有话要交代。 “你们知道今天为何把你俩儿也叫过来吗?这些将领可看清了?” 典杀点点头,这个如今备受尊敬的骁果军教官更兼任着军师的头衔,伍长天钢则钢矣缺了几分阴柔,典杀恰恰补全了这个不足。 “看清了!殿下可是让这些将军看在以往的情面上,不要为难骁果军?” 常歌行瞧了一眼典杀:“本王可不认为骁果军是他们能为难就能为难的,骁果军虽然只有数千人,但装备精良的程度绝对远远超过这个时代的平均水平,骁果军不去找他们的麻烦就是万幸了! 本王的意思是,若今天宴席中人有人敢对骁果军不利,杀无赦!” 常歌行话语间杀气森然,就连躺在地上朦胧而眠的钱千万都打了一个冷战。 这些人都是随他而战的大隋将士,鞍前马后听他命令,若是日后做了落井下石之事,当诛! 伍长天眼睛中跳跃着冰凉的冷芒,晋王的命令不管对错,不管对手是谁,他都会不折不扣的执行到底,骁果军永远是晋王的骁果军! 李秀宁看着离去的伍长天与典杀,独自饮着酒,颇有几分落寞的感觉。 “女孩子家家的少喝点儿酒!” 李秀宁脸上带着肆意的笑容:“要你管?本姑娘想喝就喝,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杨广,我问你,你为什么要把我牵连进这滩浑水,我不是元霸那个傻小子,没那么好糊弄! 筑城之法!呵!呵!刀兵不可伤的城池,天下枭雄莫不希望把此法掌握在手中,你可是给我出了一个大大的难题!” “有什么好难的,谁想要就给他便是!大不了我再灭了他就是!”常歌行霸气的回应道。 “如此坚固城池,还有破解之法?”李秀宁惊讶道。 “天下万物哪里有什么真正无敌的所在,都是相生相克,本王既然有坚城之法,自然也有破解之策。 若是谁想图谋筑城之法,本王自然会去屠之,直到没人再敢打主意为止!” 李秀宁清冷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笑意:“你倒是霸气!” “本王之姿向来如此!”常歌行得意洋洋道。 “若是你的父皇要你交出筑城之法呢?” 常歌行稍微犹豫一番道:“这条命都是父母给的,区区小法,交出去也无妨!” “若是你父皇索要后,转手就给了太子杨勇呢?” 常歌行脸色一沉,自己的这个大哥虽然未曾谋面,但已经势同水火! (本章完) 第240章 圣旨读一半 此次宴会后,李秀宁并没有再次回到石子冈。一来,石子冈已经建设完毕,李秀宁这个工程大队队长任务已完;二来,常歌行在江南不能久留,她也要考虑自己的去处,倘若再留在石子冈,恐怕会给人太多的遐想,就算李渊也不会同意。 石子冈、江边巨城,随着常歌行的离去都会成为漩涡的中心,因为这些都是这个时代不能想象的东西,惹得太多人垂涎、探究。 常歌行这几日来过得还算悠闲,陪着美女斗斗地主、泛舟湖上任其自流,要么就是邀上几个建康城的达官贵人饮宴。 “报!”有军士跑进大殿,禀报道:“禀殿下,长安城的宣旨公公已经进了皇城!” 常歌行放下手中的酒杯,笑道:“该来的还是来了,走!让本王去会会他,本王倒要看看,来的是何方神圣!” 常歌行甩开衣袖,大步流星的向外走。远远的便看到一个身着太监服饰之人,再仔细观瞧,却是老熟人——喜全福! “哈!哈!”常歌行笑道:“原来是喜公公,这趟又得麻烦您了!” 喜全福看见常歌行眉开眼笑,上次那些土特产,他虽然只留了一个零头,但也受用至今,不然这趟差事也轮不到他。 “晋王爷,好久不见,越发英武了!”喜全福尖着嗓子道:“杂家这次带来了皇帝陛下的旨意,还请晋王爷接旨吧!” “不急!不急!”常歌行一把抓住喜全福的手,不让他将圣旨展开,道:“喜公公,你我也算是老相识了,本王给你介绍一个人,让您老掌掌眼!” 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喜全福对常歌行还是有着几分颜面的。他无奈暂且收起圣旨,在常歌行连拉带拽下来到一处偏殿。 在偌大的陈宫中,算是僻静之所了,宛如滚滚红尘中的一处桃源。 一个女子正在院子中侍弄着花草,举止清雅,动作自然并无做作,却美得像是一幅画。 女子抬头看到是常歌行,脸上一片欣喜,再看到常歌行身旁的喜全福,脸色变得有些不自然。女子虽然清雅,却并不笨拙,相反还很聪颖。 常歌行身旁之人面白无须,形态举止分明是一个太监,身上的服饰却非陈宫,那么只能是来自长安。 常歌行满不在意的拉着喜全福道:“喜公公,我要和您介绍的就是这位佳人,我晋王的未来王妃——朱贵儿!” 喜全福听到朱贵儿三个字,握着圣旨的手就是一紧,有些尴尬的道:“原来是贵儿小姐,久仰!久仰!” 朱贵儿这些时日和萧美娘形同莫逆,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朱贵儿倒是学了几分的狡黠! “喜公公客气了,早就听闻喜公公乃是殿下在长安不多的朋友之一,改日我和殿下大婚,还要劳烦公公喝杯喜酒!” 看着常歌行与朱贵儿两人在自己面前一唱一和,喜全福真的难过得要哭,自己手中这份圣旨上的内容是什么,他自己最清楚,这可如何是好? 被皇帝陛下封为公主的朱贵儿莫名其妙的成了未来王妃,这旨意到底宣还是不宣?宣吧,皇帝陛下收了自己儿媳妇为干女儿,这传出去肯定有损皇家威仪;不宣吧,就是明目张胆的违抗圣意,立马就是杀头的大罪! “殿下,您就饶了老奴吧!”喜全福哭丧着脸跪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就差呼天抢地的耍无赖了。 “殿下,之前老奴若是有得罪的地方,您就大人有大量放了老奴吧,老奴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太监混到这副模样实在是不易!” 常歌行搀起喜全福:“喜公公这是作甚,让本王好生诧异!” 喜全福用满是怀疑的眼光看这常歌行:“殿下当真不知?” 常歌行摇晃着脑袋道:“我离长安久矣,当真不知道有什么大事情发生,用得着公公前来传旨!” 喜全福苦笑着看着朱贵儿,道:“这位姑娘如今可是长安城的名人,就算是尚未入学的黄口小儿都知道朱贵儿之名。 不瞒殿下,贵儿小姐皇帝陛下他老人家也看上了!” “什么?父皇也看上了,我母后能同意?和儿子抢女人,可是天大的罪过,待回到长安我就去母后那里告状!” “咳!咳!”喜全福借着咳嗽掩饰着心中的尴尬:“殿下不要误会老奴的意思,皇帝陛下乃是九五至尊,怎能做强抢民女的事情呢!陛下对万民只有垂爱,对贵儿小姐也只是全父女之情罢了!” “父女?”常歌行摇着头道:“我和贵儿已经私定终身,她与父皇只能有公媳之分了!” 喜全福满脸苦色:“老奴就是苦于此事,您让老奴怎么宣旨嘛!” “父皇的旨意中就只有这么一件事儿吗?” 喜全福愁眉苦脸道:“倒也不是!” “这样!”常歌行心思活络道:“你在宣旨的时候把贵儿的事情暂且略过去,先说别的事儿!至于贵儿,本王自会和父皇、母后解释!” “这样也行?”喜全福疑问道,自古以来宣旨从来没听说过宣一半留一半的,这也算是亘古未有的奇事了吧! “不然,您就全读了!反正当朝皇帝要任自己的儿媳妇为干女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顶多就是让老百姓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喜全福缩了缩脖子,感觉脖颈凉嗦嗦的,若真的如此,自己绝对会被杨坚撕成碎片。 “既然如此,就按照殿下的意思。。。。。。圣旨读一半!”喜全福无奈妥协道。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喜全福停顿一会儿道:“宣晋王杨广携陈叔宝等一众皇室火速回京,酌秦王杨俊接替晋王之旨,钦此!” 常歌行纳头拜过,接过圣旨,疑惑道:“这就完了?” 喜全福摊摊手道:“完了!”其实圣旨中多有对朱贵儿的赞美之词,占了很长的篇幅,但既然这段要删去,这个圣旨就显得有些简短了。 (本章完) 第241章 我父皇有几个儿子? “妹妹!”陈叔宝的喉咙有些干涩,艰难开口道:“做哥哥的知道之前有好些事儿对不住你,但如今哥哥也算得到了报应,失了祖业,恐怕死了都没有脸面去见列祖列宗。 哥哥如今只有一件事情要求你!想办法,杀了江总那个小人!” 陈宣华本来还算平静的脸色听闻陈叔宝之言后有些悲戚:“江总如今可是大隋的红人,我怎么能杀得了他!” “哥哥知道那个晋王对你有些上心,他倒是个不错的人选,妹妹若是对杨广也有些情谊,便不要矜持了。江总再怎么红,终究是晋王抬举上去的。有了晋王作为依靠,江总又算得了什么! 在这个乱世,哥哥我这个男子倒还好说,有你两个嫂嫂相陪,也能草草了此残生。 而你一个皇家贵女,却要生出不少波折,找一个能护你周全的男人嫁了吧!” 陈宣华眼角泛起泪光,从小到大,这算是陈叔宝对自己最为真挚的一次关心了吧。 “宣华自有打算,哥哥不必担心!” 陈叔宝也不逗留:“哥哥这就走了,说起来这个杨广还算不错。在建康城给哥哥找了一处宅院,有几十个奴仆可以使用,每月有俸银,可是王爷的标准。虽然没了皇位,踏踏实实做一个富家翁也是不错的!” 退朝后,陈叔宝搬出陈宫,皇帝居所也就空闲下来,常歌行却没有想过搬进去住,这可是犯忌讳的做法。 “夫君可知隋皇的旨意就在路上,算算日子,这几天就要过江了!” “旨意,什么旨意?” 萧美娘看了看朱贵儿,红唇轻启道:“迎贵儿妹妹去长安的旨意!” 常歌行心下一惊,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自己的便宜老爹果然对自己产生了疑虑。 自己这段时间虽然大力消弥事端,甚至动用了骁果军团,混迹在市井,以雷霆手段震慑推波助澜者,但做到杀一儆百。 但影响也只是在江南而已,常歌行还不敢在江北大规模动用骁果军,不然很可能适得其反,让杨坚心中疑虑更重。 “美娘可知圣旨中所写!” “咯!咯!”萧美娘笑道:“夫君倒是看得起奴家,圣旨可是机要之事,我圣母教可还没有通天本事知晓天子的意思。 不过,通过种种迹象表明,隋帝很可能要收贵儿妹妹为义女!” 常歌行点点头,有自己未曾谋面的母亲在,这个传闻中惧内惧到骨子里便宜老爹可还不敢明目张胆的将朱贵儿迎进后宫。 收为义女,冠以公主之尊,便是退而求其次的之法。不管外面传言如何,哑女如今身在皇室,那些心思活泛之人,便要好好思量一二。 还有就是,绝了皇子的心思,万皇之王的诱惑实在太大。 朱贵儿虽然哑疾痊愈,但平日里话还是不多,她将目光投向常歌行,让自己的男人拿主意。 做了公主,她与晋王便有了兄妹的名分,兄妹结为夫妻,不管有没有血缘关系,在这个时代还是会让人诟病的,这就是所谓的名不正言不顺。 “贵儿妹妹,放心吧!依这个色胚的个性,他是不会让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转眼成为自己的妹妹的!”萧美娘拉着朱贵儿的小手调笑到。 被说破心思,朱贵儿脸上一片娇红。 常歌行没好意思的看了一眼萧美娘:“还不都是你惹出来的事端!” “咯!咯!”常歌行的冷脸却是吓不到萧美娘:“奴家知道错了,这些日子我的那些圣母教的兄弟姐妹们可没闲着,时刻关注着隋皇宫的动静!这不,刚有消息就告诉夫君你来了!” 常歌行左右掂量着这件事儿,要真让朱贵儿成了公主,自己的妹妹,可是不太妙。 一个暖床的可人儿,变成——妹妹,想想就可怕。 整个江南大地,正在逐渐从战争的阴影中恢复生机。田埂间到处都是强耕的农夫,在常歌行的号召下,甚至有兵士帮忙。 相比于土生土长的江南兵士,那些来自江北的汉子对于插秧之道,显得就有些手忙脚乱了。 常歌行坏其农时的办法,使得江南粮食生产大打折扣,如今也只是亡羊补牢,希望可以尽可能的弥补损失。 与此同时,一纸告示传遍江南各府门:晋王杨广与朱贵儿已交换婚书。 这就宣示着,昔日的哑女,已经成了准王妃。 这打消了许多人多余的念头,隋朝皇室的晋王,可是江南真正的无冕之王,谁能争得过他? 同时,也让人对常歌行生出了许多想法,都在猜测他此举究竟有何深意,是不是借此在向远在长安的隋皇宣示着什么。 常歌行懒得去管外面的人有何想法,在陈宫的一处偏殿摆开宴席,宴请此次的出征的有功之臣。 杨素、韩擒虎、贺若弼、高熲、李渊自然坐在了上首坐,这几个人都是领军之人,在隋朝也是位高权重、手握兵符之人。 李元霸、燕荣、王世积、刘仁恩等将领坐在下垂首,也都是在伐陈一战中立下了汗马功劳之人。 钱千万乐呵呵的坐在末席,出席如此高规格的宴会,还是平生第一次。这里在座的可都是响当当的大人物,随便扔出去一个,都是能让江南震上三震的大人物,席位并没有太大关系,重要的是能参与其中。 伍长天、典杀两人坐在末席,挑了一处偏僻的角落正襟危坐,既不攀谈也不吃菜饮酒,就如两尊雕像一般。 即便静默如此,还是引起了在座之人的关注,因为与他们同坐的正是李秀宁。 这位天之骄女,可以与父亲李渊同席,亦或和李元霸同席,可如今她却和两个陌生人同席,实在令人不解。 大家都在猜测李秀宁为何会如此,也在猜测伍长天与典杀的真正身份。这两个生面孔能够出现在晋王的宴会上就够让人好奇的了,如今看来,两人似乎与李秀宁还有些关系。 “伐陈之战,在座诸位都是功臣,本王在此敬各位三杯!”常歌行端起酒杯,连干了三杯白酒。 (本章完) 第242章 辞江南(一) 三杯白酒下肚,饶是常歌行的酒量也有些酒劲儿上撞,本来黝黑的脸面,也泛出了红光。这可是正宗的白酒,虽然这个时代的提纯技术远远比不上前世,但单论酒精度数的话,钱千万酿造的白酒完全迈进了高度酒的门槛。 常歌行正经八百的迈着步子,虽然尽力维持身体的平衡,但还是免不了有些晃动。任谁都看得出,晋王喝多了,只是在尽量克制罢了。 “这两位都是我兄弟!”常歌行走到伍长天、典杀身边大着舌头道:“本王自知不能在江南久留,他二人以及石子冈一众兄弟的安危以后便要拜托大家了。” 众位将官如今皆受常歌行制衡,哪里敢说一个不字。 李元霸第一个表态:“谁敢动石子冈的兄弟,要先问过我手中的大斧。” 李元霸有一个习惯,不管走到哪里,他那柄开天巨斧从来不离身。他将巨斧从身后取出,放到桌案上,示威似的环视了一圈。 “咔吧!”一声,桌案被彻底压趴,四分五裂的散了一地。李元霸缩缩脖子,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常歌行。待看到常歌行并没有不娱的神色后,才悻悻然的从一堆废木料中取回巨斧,重新放回身后,垫在了屁股底下。 伍长天、典杀神色没有半点儿改变,仿佛所有的事情都和他们无关般。 在座的其他将领,都是人老成精之辈,全都低着头,不敢轻易站队。常歌行那句不能在江南久留,让他们心思更是活络,从各方传来的消息看,晋王确实不能在江南久留了,隋皇肯定会以各种理由召他会长安。 如果常歌行哪怕有半点犹豫,换来的恐怕就是隋皇的雷霆手段。 众人现在关心的不是常歌行什么时候离开建康城,而是接替晋王之人会是谁。 “呵!呵!”常歌行冷笑几声:“诸位都是明白人,本王的话就说到这里!来!饮酒!” 诸位将军仿佛如梦初醒,纷纷举起酒杯,说着谢过晋王殿下的话。晋王虽然十之八九会离开江南,但毕竟是皇子之尊,表面上的那份恭敬还是应该有的。 这场宴会在一种十分奇特的气氛中进行着,大家都在避重就轻的狂饮,对于江南的局势半个字都不曾说,只是互相说着客套话,互相的嘘寒问暖。 李秀宁、伍长天、典杀三人自成一个小团体,互相敬酒,然后饮尽,默然无语。 常歌行离开江南,在他的打算下,效果军团不必同行。一来有这么一支精锐随行,免不了会引起更大的猜疑;二来,常歌行要在江南留下一颗火种,以便不时之需。 作为统领与教官的伍长天、典杀二人的压力可想而知。骁果军的存在虽然隐秘,但绝非秘密。这场宴会的绝大多数人都知道有这么一支部队存在,却不知道骁果军如今的实力。 骁果军乃是孤儿军,虽然自江北而来,却在江北无甚牵挂,驻守江南在合适不过。 饮宴结束后,常歌行一一送走诸位将军,看着摇摇欲坠的众人,常歌行本来浑浊的眼睛变得一片清明。步履蹒跚之人中,有几个是真醉呢。 常歌行只知道李元霸是真的醉了,这个家伙左手抱着酒坛子,右手死死攥着钱千万的手,嘟囔着:“钱老板,这酒真是好啊!你一定得给我多弄上几坛。。。。。。” 钱千万拼命想要挣脱,奈何李元霸天生神力,根本不是一个胖子能够硬撼的,只能喘着粗气就地休息。 伍长天、典杀二人只是浅尝辄止,没有真的多喝,他俩儿来到常歌行面前,知道晋王有话要交代。 “你们知道今天为何把你俩儿也叫过来吗?这些将领可看清了?” 典杀点点头,这个如今备受尊敬的骁果军教官更兼任着军师的头衔,伍长天钢则钢矣缺了几分阴柔,典杀恰恰补全了这个不足。 “看清了!殿下可是让这些将军看在以往的情面上,不要为难骁果军?” 常歌行瞧了一眼典杀:“本王可不认为骁果军是他们能为难就能为难的,骁果军虽然只有数千人,但装备精良的程度绝对远远超过这个时代的平均水平,骁果军不去找他们的麻烦就是万幸了! 本王的意思是,若今天宴席中人有人敢对骁果军不利,杀无赦!” 常歌行话语间杀气森然,就连躺在地上朦胧而眠的钱千万都打了一个冷战。 这些人都是随他而战的大隋将士,鞍前马后听他命令,若是日后做了落井下石之事,当诛! 伍长天眼睛中跳跃着冰凉的冷芒,晋王的命令不管对错,不管对手是谁,他都会不折不扣的执行到底,骁果军永远是晋王的骁果军! 李秀宁看着离去的伍长天与典杀,独自饮着酒,颇有几分落寞的感觉。 “女孩子家家的少喝点儿酒!” 李秀宁脸上带着肆意的笑容:“要你管?本姑娘想喝就喝,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杨广,我问你,你为什么要把我牵连进这滩浑水,我不是元霸那个傻小子,没那么好糊弄! 筑城之法!呵!呵!刀兵不可伤的城池,天下枭雄莫不希望把此法掌握在手中,你可是给我出了一个大大的难题!” “有什么好难的,谁想要就给他便是!大不了我再灭了他就是!”常歌行霸气的回应道。 “如此坚固城池,还有破解之法?”李秀宁惊讶道。 “天下万物哪里有什么真正无敌的所在,都是相生相克,本王既然有坚城之法,自然也有破解之策。 若是谁想图谋筑城之法,本王自然会去屠之,直到没人再敢打主意为止!” 李秀宁清冷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笑意:“你倒是霸气!” “本王之姿向来如此!”常歌行得意洋洋道。 “若是你的父皇要你交出筑城之法呢?” 常歌行稍微犹豫一番道:“这条命都是父母给的,区区小法,交出去也无妨!” “若是你父皇索要后,转手就给了太子杨勇呢?” 常歌行脸色一沉,自己的这个大哥虽然未曾谋面,但已经势同水火! (本章完) 第243章 辞江南(二) 此次宴会后,李秀宁并没有再次回到石子冈。一来,石子冈已经建设完毕,李秀宁这个工程大队队长任务已完;二来,常歌行在江南不能久留,她也要考虑自己的去处,倘若再留在石子冈,恐怕会给人太多的遐想,就算李渊也不会同意。 石子冈、江边巨城,随着常歌行的离去都会成为漩涡的中心,因为这些都是这个时代不能想象的东西,惹得太多人垂涎、探究。 常歌行这几日来过得还算悠闲,陪着美女斗斗地主、泛舟湖上任其自流,要么就是邀上几个建康城的达官贵人饮宴。 “报!”有军士跑进大殿,禀报道:“禀殿下,长安城的宣旨公公已经进了皇城!” 常歌行放下手中的酒杯,笑道:“该来的还是来了,走!让本王去会会他,本王倒要看看,来的是何方神圣!” 常歌行甩开衣袖,大步流星的向外走。远远的便看到一个身着太监服饰之人,再仔细观瞧,却是老熟人——喜全福! “哈!哈!”常歌行笑道:“原来是喜公公,这趟又得麻烦您了!” 喜全福看见常歌行眉开眼笑,上次那些土特产,他虽然只留了一个零头,但也受用至今,不然这趟差事也轮不到他。 “晋王爷,好久不见,越发英武了!”喜全福尖着嗓子道:“杂家这次带来了皇帝陛下的旨意,还请晋王爷接旨吧!” “不急!不急!”常歌行一把抓住喜全福的手,不让他将圣旨展开,道:“喜公公,你我也算是老相识了,本王给你介绍一个人,让您老掌掌眼!” 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喜全福对常歌行还是有着几分颜面的。他无奈暂且收起圣旨,在常歌行连拉带拽下来到一处偏殿。 在偌大的陈宫中,算是僻静之所了,宛如滚滚红尘中的一处桃源。 一个女子正在院子中侍弄着花草,举止清雅,动作自然并无做作,却美得像是一幅画。 女子抬头看到是常歌行,脸上一片欣喜,再看到常歌行身旁的喜全福,脸色变得有些不自然。女子虽然清雅,却并不笨拙,相反还很聪颖。 常歌行身旁之人面白无须,形态举止分明是一个太监,身上的服饰却非陈宫,那么只能是来自长安。 常歌行满不在意的拉着喜全福道:“喜公公,我要和您介绍的就是这位佳人,我晋王的未来王妃——朱贵儿!” 喜全福听到朱贵儿三个字,握着圣旨的手就是一紧,有些尴尬的道:“原来是贵儿小姐,久仰!久仰!” 朱贵儿这些时日和萧美娘形同莫逆,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朱贵儿倒是学了几分的狡黠! “喜公公客气了,早就听闻喜公公乃是殿下在长安不多的朋友之一,改日我和殿下大婚,还要劳烦公公喝杯喜酒!” 看着常歌行与朱贵儿两人在自己面前一唱一和,喜全福真的难过得要哭,自己手中这份圣旨上的内容是什么,他自己最清楚,这可如何是好? 被皇帝陛下封为公主的朱贵儿莫名其妙的成了未来王妃,这旨意到底宣还是不宣?宣吧,皇帝陛下收了自己儿媳妇为干女儿,这传出去肯定有损皇家威仪;不宣吧,就是明目张胆的违抗圣意,立马就是杀头的大罪! “殿下,您就饶了老奴吧!”喜全福哭丧着脸跪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就差呼天抢地的耍无赖了。 “殿下,之前老奴若是有得罪的地方,您就大人有大量放了老奴吧,老奴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太监混到这副模样实在是不易!” 常歌行搀起喜全福:“喜公公这是作甚,让本王好生诧异!” 喜全福用满是怀疑的眼光看这常歌行:“殿下当真不知?” 常歌行摇晃着脑袋道:“我离长安久矣,当真不知道有什么大事情发生,用得着公公前来传旨!” 喜全福苦笑着看着朱贵儿,道:“这位姑娘如今可是长安城的名人,就算是尚未入学的黄口小儿都知道朱贵儿之名。 不瞒殿下,贵儿小姐皇帝陛下他老人家也看上了!” “什么?父皇也看上了,我母后能同意?和儿子抢女人,可是天大的罪过,待回到长安我就去母后那里告状!” “咳!咳!”喜全福借着咳嗽掩饰着心中的尴尬:“殿下不要误会老奴的意思,皇帝陛下乃是九五至尊,怎能做强抢民女的事情呢!陛下对万民只有垂爱,对贵儿小姐也只是全父女之情罢了!” “父女?”常歌行摇着头道:“我和贵儿已经私定终身,她与父皇只能有公媳之分了!” 喜全福满脸苦色:“老奴就是苦于此事,您让老奴怎么宣旨嘛!” “父皇的旨意中就只有这么一件事儿吗?” 喜全福愁眉苦脸道:“倒也不是!” “这样!”常歌行心思活络道:“你在宣旨的时候把贵儿的事情暂且略过去,先说别的事儿!至于贵儿,本王自会和父皇、母后解释!” “这样也行?”喜全福疑问道,自古以来宣旨从来没听说过宣一半留一半的,这也算是亘古未有的奇事了吧! “不然,您就全读了!反正当朝皇帝要任自己的儿媳妇为干女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顶多就是让老百姓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喜全福缩了缩脖子,感觉脖颈凉嗦嗦的,若真的如此,自己绝对会被杨坚撕成碎片。 “既然如此,就按照殿下的意思。。。。。。圣旨读一半!”喜全福无奈妥协道。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喜全福停顿一会儿道:“宣晋王杨广携陈叔宝等一众皇室火速回京,酌秦王杨俊接替晋王之旨,钦此!” 常歌行纳头拜过,接过圣旨,疑惑道:“这就完了?” 喜全福摊摊手道:“完了!”其实圣旨中多有对朱贵儿的赞美之词,占了很长的篇幅,但既然这段要删去,这个圣旨就显得有些简短了。 (本章完) 第244章 杀念 常歌行拍拍膝盖上的土,在这个动不动就要跪拜的时代,他还真的有些不习惯。 “喜公公!”常歌行搓着手不好意思的问道:“请问,我父皇到底有几个儿子啊!” 喜全福呆立当场,木木的站在那里,好长时间回不过神儿来,晋王殿下莫不是得了癔症,怎么想起问这个问题来了? 莫不是皇帝陛下背着皇后娘娘在外面有了私生子?这可是皇家秘辛,若是自己被卷进去肯定粉身碎骨。 喜全福立马表态,坚定立场:“皇帝陛下与皇后娘娘恩爱有加,共育有五子五女,皆是人中龙凤!” “真的?喜公公没有诓我?” 喜全福擦了擦脑门上的汗水,道:“杂家敢以身价性命担保,皇帝陛下只有五子五女!” 常歌行摆摆手道:“喜公公不必如此,本王只是随便问问罢了!” 常歌行在心中惊呼,五子五女!绝对的高产!绝对的真爱! 以他之前的历史知识本以为杨坚只有杨勇、杨广两个儿子,如今看来是大错特错了。 自己的这些历史知识还真是靠不住! 喜全福心中稍安,不知常歌行如此一问到底为了什么。 “不知殿下此问是何意?” “呵!呵!”常歌行笑道:“本王自然知道父皇、母后恩爱有加,也自然知道有大哥一个,弟弟妹妹八人,其实本王想问的是。。。。。。” 常歌行伏在喜全福耳边低语一阵,骇得他当场瘫软在地。 常歌行携着朱贵儿出了偏殿,回长安的事情既然已定,当然需要准备一阵。比如拜会一下自己未来的老丈人,朱老爷这几天来陈宫来的倒是活跃,有着晋王这个好女婿,自然不会有人阻拦,其中阿谀奉承之辈倒是不少。 使得仰人鼻息的一代商人,心中很是得意! “夫君,你刚才和那位公公说了什么啊,瞧把他吓的!” 常歌行满脸坏笑,道:“我就是问问他,本王在江南的这段时日中,母后是否又怀了小皇子!” 独孤皇后与杨坚皆已是四十开外的人,这个年纪若是放在前世,可以说是正当年。但在这个医学极为不发达的时代,过了四十再产子的几乎不可能! 常歌行如此询问喜全福,本身便有大不敬在里面,作为独孤皇后的亲子,或许只需被责骂一顿完事儿,但作为旁听者的喜全福完全有可能受了池鱼之殃。 “夫君你也太坏了!”朱贵儿有些俏皮的道。 常歌行宠溺的刮刮她的琼鼻,道:“谁让他拿着一卷破布跑来吓唬人啊!” 朱贵儿左右一阵观瞧,纠正道:“那不是什么破布,而是圣旨!” “夫君说是破布就是破布,等到了长安,夫君给你找来几卷当擦脚布!” 朱贵儿吐吐****,显然不相信。圣旨,乃是当今天子的旨意,带有无限的权威,能够让圣旨宣读一半,已经是古往今来第一人。拿圣旨做擦脚布,简直就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朱家大门里里外外重新装修了一遍,看起来比以前更加气派了。有两队大汉,总计二十多人守在大门两侧,皆孔武有力,抱着双臂面无表情的看着排在大门外的一众人。 这些人显然都不是正主儿,手里的拜帖与旁边的礼品是他们的共同特征,都是为自家主子投石问路来了,在没有得到善意的回应前,那些躲在后面的大人物们是不会轻易露面的。 有朱贵儿带路,那些大汉自然不敢阻拦。自家小姐身边的这个男人莫非就是传说中的晋王?一念至此,这些大汉们站的越发笔挺了! 常歌行进了朱府大门,外面那些排队之人却是不满了! “为什么他可以进去?我也要进去拜会朱老爷!” “就是,我也要进去!” “你们这是歧视!” 。。。。。。 大汉们用看白痴般的眼神看了这些人一眼,若是你知道进去之人是谁,你们哪里还有胆子如此吵吵! 朱贵儿与常歌行刚跨进朱府,朱老爷便热情的迎了进来,对朱贵儿一阵嘘寒问暖,父女俩儿的感情还是不错的。 朱老爷神色复杂的看了一会儿常歌行,便要行跪拜之礼。被常歌行急忙阻住:“都是一家人,不必客气!” 朱老爷一张脸上犹如盛开了一朵鲜花,煞是鲜艳!“一家人”这个称呼他还是挺喜欢的,和晋王做了亲戚,就表明自己与大隋皇室也成了沾亲带故的人物,只要大隋这块金字招牌还在,自己就能在圣光普照下熠熠生辉。 “岳父大人,您老生意可还兴隆!”常歌行毫无避讳的道。毕竟自己与朱贵儿已然有了夫妻之实,这声岳父倒也不吃亏。 常歌行前世身为一个资深商人,当然知道商人的本质,就是将利益最大化。那些不得其门而入的人们,常歌行可不认为是因为自己这个岳父大人的清廉、正直,最大可能就是这些人实在是不开眼,竟那些不入眼的小玩意混弄事! 朱老爷笑道:“殿下何出此言,小女有了归宿,小老儿我也打算退出商坛,就此养老了!” “岳父大人倒是想得开,等本王回去,就发布一个通告,就说朱贵儿之父为了避嫌,从此不闻商业往来,谢绝来客,有人妄图送礼,污损朱老爷清誉者,本王定然不饶!” 朱老爷一愣,苦涩的笑道:“有劳殿下费心了!这些小事儿就让小老儿我自己处理就好!” 常歌行乐呵呵的道:“岳父大人客气了,您的事儿就是贵儿的事儿,贵儿的事儿就是本王的事儿,本王的事儿就是天家的事儿,怎么会是小事儿呢? 岳父大人,本王还依稀记得,当初您是怎么诓我进府的!” 朱老爷脑门儿上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哆哆嗦嗦道:“悉听王爷做主!” “夫君!”朱贵儿娇嗔道。看着常歌行如此欺负自己的老爹,做女儿的实在是看不过去了! “呵!呵!”常歌行给了朱贵儿一个安慰的眼神,转头道:“岳父大人莫怪,本王刚才是和您开玩笑的!” (本章完) 第245章 函谷关 常歌行宝剑还匣,寒声道:“本王当然记得,保得陈国皇室周全。如若不然,你们中很多人根本上不了船! 但饶过,不代表容忍!你们最好收起你们的仇与恨,让它烂在心底!不然,本王不介意让英雄剑染血!” 船上的空气一凝,众人知道常歌行动了真怒。没有人愿意留下后患,尤其还是一群! 李秀宁忽地抽出宝剑,站在她身后的五百重甲兵也举起扛在肩头的巨斧。这些人可都是杀人魔王,每个人手上都有百十条人命。浑身的煞气带着血腥味翻腾不已,让人不自觉胆寒。 “长江中葬了无数陈国将士的亡魂,想来多你们也不多!本将今日就送你们团聚!”李秀宁竖着柳眉森然道。 “饶。。。。。。饶命!我等并无心与晋王殿下为敌!” “晋王殿下放过我等已是大恩大德,我等岂会恩将仇报!” “公主殿下,你快求求晋王殿下,让他不要杀我们!” “殿下、女将军饶命!” 。。。。。。 陈国的皇亲贵族一时间哭丧无比,似乎真的大难临头般。陈宣华有些凄凉的看着这些陈国的贵族,竟然无一是有勇气之人,实在是可悲、可叹! “殿下以为就凭这些人,真的能威胁到你吗?堂堂晋王,未免对自己太不自信了吧!”陈宣华出言道。 “本王虽然知道你的激将法,但本王愿意中你的计谋!本王自然自信无比,这群孬种确实威胁不到我!” 常歌行负手而去,李秀宁及一众将士收起武器,但冰冷的目光依旧让这些陈人胆寒。 之后这些陈人便学得乖巧了,再无人说挑衅的话。唯恐给了大隋官兵借口,葬身鱼腹。 “夫君当真要留下这些人的性命?”萧美娘缠弄着一缕秀发问道。 “有何不可?” “这些人可都是陈氏皇族之人,对你怀有深仇大恨,这些人若是到了长安,恐怕会对夫君不利!” “就凭这些人?”常歌行轻蔑的一笑:“美娘不必担心,就凭这些跳梁小丑还掀不起什么大风浪!” “随夫君就是!”萧美娘叹声,以微不可闻的声音自语道:“你还是对陈宣华有情啊!” 五牙战船行在江中,气氛很是沉闷,像是满载着悲哀与死亡。 江北,将是何种光景,是这些江南贵勋们所担心的。荣华不再,沦为阶下囚,是他们不曾想、也不敢想的事情。 五牙战船在六合县渡口停靠,本来这里只是一个小小的野渡,却因为常歌行自此发兵江南,被扩建成了一个同时可容纳百余艘五牙战船的大渡口。 若是换作如金翅般的小舟,数量还可翻番。 常歌行一行人并没有停留,换成车马继续前行。这些人的身份都太敏感,一个不慎,便会被有心人利用,再起波澜。 十几辆车马行在官道上,显得很是壮观,每隔十余里便有一队隋军巡逻,随时应对突发事情。驿站吃食、车马也准备妥当,一路上拉车的马匹换了几十组,就连马车也全换了不下五次。 路途遥远加上颠簸,不仅马匹需要歇息,马车也是承受不住的。 常歌行在马车上伸着懒腰,自六合县出发已经有二十余日,一路上虽然有美女作陪,但一路上的颠簸实在是难受的可以。这个时代的交通工具仅限于车马,完全没有星际文明时代瞬息千万里的科技。 “长安快到了吧!”萧美娘打着呵欠,睡眼朦胧的问道,二十几天的车马颠簸,实在是一件辛苦事儿。 朱贵儿的脸色有些苍白,这位经年在深闺的大小姐何时吃过这样的苦,若不是常歌行用医疗系统给她时不时的做一下保健,没准儿朱贵儿早已经病倒了。 “还有一日的行程,应该就能到长安了!”常歌行转动了一下脖颈,发出一阵咔咔声,这样下去非要得颈椎病不可。 那些陈国旧贵也好不到哪里去,这些人平日里养尊处优惯了,何时受过这样的苦。一路上叫苦不迭,病倒的不在少数。 隋皇杨坚倒也讲究人道,专门派来一众御医带着上好的药材来迎,使得那些旧贵们情况稍缓,不至于有病死的危险。但,到了长安,需要修养一阵是肯定的了。 陈宣华自不必劳烦那些御医,常歌行亲自出手,可谓手到病除,精神气要比其他人好上不少。 李秀宁自幼便在军旅,身体素质比寻常男儿还要强,饶是如此也是满脸疲惫。常歌行兴致勃勃的要给李秀宁治疗,怎奈佳人不领情,白白碰了一鼻子灰,惹得萧美娘一阵娇笑。 长安城,在隋朝时也被称作大兴城。前者取了长治久安之意,后者却是因为它的建造者杨坚而得名,杨坚称皇之前可是做过大兴王的。 长安城坐落在关中平原,亦或是渭水平原,灌溉方便,农业发达,有着天府之国的美名。 关中平原南有秦岭,西有陇山,北面是黄土高原,再向北方和西北方,还有黄河天堑为屏障,东面也有黄河阻隔,四面都有天然地形屏障,易守难攻,从战国时起就有“四塞之国“的说法。 更有函谷关、大散关、武关、萧关四座雄关环固,真正的易守难攻,王兴之地。 旧时秦王朝据守函谷关,其他诸国联合尚不能入,可见函谷之险,凭此关便可立于不败之地。 常歌行下了马车,仰视着这座千古雄关,它是无数征伐与鲜血的见证,朝代更迭,岁月变迁,它依然矗立,如一个威武的将军,守卫着这一方热土。 函谷关缓缓打开,从里面迎出一众王公大臣,为首的一人身体微胖,留着两撇小胡子,显然是经过精心修理的。 身上的衣服亦是华贵异常,站在众人中宛若鹤立鸡群,一眼就能注意到他的存在。 “皇弟,一别数月,越发的英姿焕发了!”为首的那个人道。 常歌行一愣,马上反应过来这个人正是杨广也就是自己的大哥,大隋的当朝太子殿下——杨勇! (本章完) 第246章 夹道欢迎 常歌行施礼道:“太子殿下也是越发的英明神武了!” “哈!哈!”杨勇一阵爽朗的大笑,让人觉得这是一个心地开明之人:“你我兄弟二人无需这么客套,直接喊我大哥就行!” “长幼有别,尊卑有序,我哪里敢逾越礼制!” 杨勇混不在意,眼神瞟向朱贵儿与萧美娘二人,脸上的笑意越发的诚挚起来:“二弟,敢问这两位姑娘是。。。。。。” 常歌行总觉得这位太子殿下表面虽然谦谦有礼,但总觉得有些阴测测的。 常歌行毫不避讳的拉起两女的手道:“这两位都是我未过门儿的夫人!” 杨勇表情一凝,转眼间又是和煦:“二弟果然好福气,两位弟妹可都是人间少见的绝色!” “太子谬赞了,听闻太子府佳丽甚多,怎敢在太子面前称作绝色!” “与两位弟妹比起来那些都是庸脂俗粉罢了!不知二弟可将此事通禀父皇母后!你知道的,我皇族不论是纳妾还是娶妻都是有规矩的!” 常歌行心中冷笑,这个杨勇果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道:“太子殿下不必为本王操心了,本王自会禀告父皇母后!” “呵!呵!这就好,这就好!你我虽然身为皇子,但规矩还是要守的! 二弟伐陈大胜,乃是不得了的功勋。突兀携两不明身份的女子入府,恐引人非议,有强抢江南民女之嫌。本太子自然知道二弟的清白,但朝中那些言官可就不一定了。 不如二弟先行将二位姑娘放在我府中,等时机成熟,父皇母后同意后,二弟再将二位姑娘接回府中!” 太子杨勇一番话说得冠冕堂皇,可以说字字句句都在为常歌行考虑,若是换做一般人,没准儿还会对杨勇感恩戴德,但常歌行可是领略过杨勇手段的,可谓毒辣之极。 常歌行左右看了看两女,眼中的宠溺之情溢于言表:“多谢太子殿下美意,本王既然做了就不怕那些言官添油加醋!狂且,本王可不敢给太子殿下添麻烦!” 杨勇眼中阴霾一闪,笑道:“既然如此,就恭喜二弟抱得美人归了! 我朝大胜,父皇特地命我率领文武官员迎接二弟,父皇已在宫中摆下宴席,就等二弟回宫了! 二弟,请吧!” 出来迎接的文武官员拜倒一地,高呼:“恭贺晋王殿下大胜回朝!” 常歌行双手虚托,道:“大家这是做什么,快快请起!本王能够在前线安心打仗,还不是诸位臣工在内稳定朝政,所以啊,这伐陈的功劳是大家的,本王岂敢独占,岂敢贪天之功!” 常歌行一番话倒是说到了这些人的心坎里,虽然知道到时候论功行赏和自己等人没有半点儿关系,但听常歌行这么一番论述,心里顿时觉得好多了。大隋伐陈之胜,可是划时代的大事件,谁能搭上这条船,都是无比荣光的。 “晋王殿下客气了,还请殿下先行入城,城中百姓早已经等待多时,都要一堵我朝晋王的英姿呢!”为首的一位大臣道。 “还是太子殿下与诸位臣公先行,本王紧随其后!” “二弟,就不要推辞了,这关中百姓要看得可是我们的大英雄,不要负了民心! 吹鼓手,起!” 一时间锣鼓喧天,簇拥着常歌行的车队驶进函谷关。 李秀宁蹙着秀眉,手中的宝剑不禁按紧,多年的军旅生涯,使她养成了独有的对危险的嗅觉。 与热烈欢迎的民众相比,五百重甲兵在李秀宁的示意下神经紧绷,随时应对突发事情。 百姓的热情还是很高的,函谷关内密密麻麻挤满了人群,在前列的自然欢欣鼓舞,在后面的垫着脚要一堵晋王的风采,抱怨着自己来得太晚。 “晋王的马车来了!快看!” “后面的那些马车中坐的是什么人啊!”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那些都是陈国的旧贵,听说陈叔宝就在其中呢!” “我朝一统江南,国力大增,我们百姓的安稳日子就要来喽!” “可不是嘛!” “都是晋王殿下领兵有方啊!” 。。。。。。 马车不紧不慢的行在街道上,隆隆的马车声被掩埋在百姓的议论声中。 “夫君不出去和百姓们打个招呼吗?这可是树立威望的绝好时机!”萧美娘侧着头看着常歌行道。 “父皇还健在,你夫君我也只是一个王爷而已,太多的威望并不是什么好事儿!” “咯!咯!夫君还会在意这些?”萧美娘娇笑道:“贵儿妹妹的夫君可是万皇之王呢,哑女开口言天下兴衰,夫君已经在风口浪尖上了,何必在乎风浪再大一些呢!” “还不都是你惹得祸!”常歌行没好气的对萧美娘道。 “其实,都是。。。。。。奴家自己的主意,真的不管美娘姐姐的事儿!”朱贵儿小声辩解着,却哪里知道,这句解释恰好起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作用。 “算了,既然已经这样了,本王也就豁出去了,就让关中百姓一堵本王的风采!” 常歌行打开轿帘,向着街道两旁的百姓挥着手,惹得百姓们一阵惊呼。我的天啊,自己看到了什么?尊贵无比的晋王殿下竟然在和自己这等平民百姓打招呼! 无数少女,眼中更是闪现着朵朵心形,这么平易近人的王爷,不就是白马王子嘛! “跟着大隋走,衣食无忧!” “让我们携手建设更美大隋!” “犯我大隋者,虽远必诛!” 。。。。。。 常歌行在马车里一边挥着手,一边喊着激励人心的口号,让周遭百姓兴奋不已,也跟着常歌行大喊起来。 “犯我大隋者,虽远必诛!” “建设更美大隋!” “跟着大隋走!” 。。。。。。 就在一片热烈气氛中,一个小小的身子抱着一团不知什么东西,飞速的向着常歌行的车马冲去。 神经紧绷的重甲兵士,驱马上前,大斧便扫了上去,小小的身子被带到半空,狠狠的摔倒地上,激起一片尘土,口吐血沫不知死活。 重甲兵虽然没用斧刃相迎,但巨斧挥动之下的力道,足以开碑断石! (本章完) 第247章 她不是我娘 “我的女儿啊!你怎么啦,快醒醒啊!”一个妇人从人群中奔出,扑倒在那个小小的身子上,嚎啕大哭! “我的小女儿到底犯了什么错啊,她只是想给晋王殿下送上一些自家做的馒头而已啊!” 妇人一边哭着,一边举起沾满血迹的馒头:“这是什么世道啊,就算是皇亲贵族也不能枉杀无辜吧!我的女儿啊,你死的好生冤枉啊!可凶手是高高在上的王爷,为娘我应该到哪里给你伸冤哦!” 现场的气氛斗转直下,本来功高至伟的常歌行,转瞬间变成了纵兵杀人的杀人犯。百姓们也以异样的目光看着马车,难道晋王之前的仁德都是在逢场作戏不成,这血淋淋的事实才是晋王弑杀的本性。 “民妇冤枉啊,我小女儿冤枉啊!各位街坊四邻你们可是看得清楚,这就是我们高高在上的晋王殿下,不仅灭得了陈国,也杀得了无辜孩童,简直就是一个弑杀的恶魔!”妇人继续哭诉,直接将常歌行定义成十恶不赦的恶人。 常歌行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树欲静而风不止啊。还真是按捺不住呢,本王刚回关中,便迫不及待的出招了。 常歌行示意二女不要妄动,独自一人下了马车。 妇人见到常歌行走来,身体颤抖着道:“我小女儿已经死了,你这杀人的恶魔还想杀了民妇我不成?” 常歌行大有深意的看了一眼妇人,笑道:“谁说你的女儿死了,刚才只是我的卫兵开的一个玩笑而已,来!看本王将你的女儿唤醒!” 常歌行煞有介事的走到小女孩儿旁边,身子很瘦弱,脸上也脏兮兮的,看样子也就六七岁左右,此时面色惨白,呼吸全无! 常歌行一把握住她的小手,眉头轻皱着。这个小女孩儿伤得真的不轻,胸前肋骨几乎全断,内腹脏器更是在那一斧之下受到了损伤,有出血现象。现在的小女孩可以说一脚已经踏进了鬼门关,只有一口气为绝。 “醒来吧,游戏结束了!”常歌行装模作样一边呼唤,一边用治疗系统给小女孩儿疗伤。 妇人眼中显出惊慌的神色,继而大哭道:“我的女儿啊,你的命好苦啊!已经死了,还要遭人戏耍,我的女儿啊,你好可怜!” 起死回生的医术只存在传说中,刚才的那一斧,绝对不是造价。若是这样,晋王竟然大庭广众之前戏弄一具尸体,实在是对死者的大不敬,就算是皇嗣也不得轻饶。 百姓们恨得牙痒痒,却不敢多言。在这个皇权至上的时代,皇亲国戚本就是特权阶级,自己的一时口快很可能会遭受大祸! “嗯!” 在众人目瞪口呆中,那个本已经垂死的小女孩儿竟然悠悠转醒,脸上恢复血色,就这么活生生的站了起来。 常歌行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道:“找你娘去吧!” 小女孩儿怯生生的看着妇人,满脸的惊恐:“她不是我娘!” “轰!” 剧情反转,百姓再次沸腾。 “来人,拿下!”常歌行寒声道。 现在已经很明显了,这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阴谋,为的就是在声望上打击常歌行,让他灭陈的功绩蒙上一层阴影。一个枉杀幼儿的晋王,即便是有再大的功绩,也是很难让百姓接受的。 妇人本来满是浓妆的脸上不自然的抽搐着,她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小女孩儿会安然无恙,自己的算计落了一空。如今阴谋败露,她很清楚自己的下场会是怎样,绝对会惨到生不如死! 一股血迹从妇人嘴角流出,眼中的光彩逐渐消失,竟是服毒自尽了! “晋王。。。。。。”重甲兵看着已是死尸的妇人,望着常歌行,等土他拿主意。 “人死如灯灭,入土为安吧!”常歌行叹声道。 人既然已经死了,也就一了百了,他可不曾动过耗费异能救活妇人的念头。这个妇人既然能干脆求死,就证明她背后的主使之人有着绝对的权威,让她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更何况说实话。 “晋王殿下仁慈!” “晋王殿下真是仁王啊!” “可不是嘛,对待一个犯妇尚且如此,更何况我大隋的百姓!” “我大隋有如此贤王,真是我等草民之福!” 。。。。。。 常歌行完全没有心思去听这些赞美、褒扬之词,还没回到长安便出了这档子事儿,让他感觉暗中有一条毒蛇无时无刻都在暗中窥探自己,只要自己稍微露出破绽,便会奉上蛇吻,给自己之名一击。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常歌行尽量放低声音,柔声细语道,生怕吓坏了这个惊魂未定的小女孩儿。 小女孩儿瞪着怯生生的大眼睛,内里全是惊恐,过了片刻,她似乎才反应过来常歌行在问自己话。 她慌乱的摇着脑袋:“不。。。。。。知。。。。。。” 按照小女孩儿的年纪,理应说话很流利才是。可是,她说起话来却很迟钝,似乎有着几分口吃。 “你父母呢?” “不。。。。。。知。。。。。。” “你家在哪里?” “不。。。。。。知。。。。。。” 常歌行无奈的道:“那你知道什么啊!” “不。。。。。。知。。。。。。”说道最后,小女孩儿哇的一声大哭起来,脏兮兮的小脸上,泪痕自眼角蔓延至脸颊,显得楚楚可怜。 常歌行想要回到车中,刚转身,小女孩儿哭得更加厉害了,充满了无助与心酸。 “夫君,带她回车中吧!”萧美娘的声音自马车中传来,很是悦耳,使得嘈杂的议论声有了一个短暂的停歇。 “车中说话的这位该不是传说中的哑女吧!” “难道戏文中说的是真的?哑女与晋王前尘有缘,今生哑女助晋王成就大业,待功成圆满一起飞升回归仙道!” “嘘!不要胡说,小心祸从口出!” 。。。。。。 既然萧美娘开口,常歌行一把抱起小女孩儿,回到车中。 马车很宽敞,多一个瘦弱的小人儿倒也不显的拥挤。 (本章完) 第248章 迎接 小女孩儿到了马车中,做看看右瞧瞧,在常歌行、萧美娘、朱贵儿身上不断打量。 最后依偎到了朱贵儿身边,似乎朱贵儿可以给她安全感般。 萧美娘气得直跺脚:“你个小没良心的,是我让夫君带你进来的好不,转眼就投靠别人了,真是没良心!” 小女孩儿看着“凶巴巴”的萧美娘,小嘴瞥了起来,眼看马上就要哭出声来,惹得朱贵儿一阵心疼。 朱贵儿将小女孩儿揽进怀里,拍着她的背,安抚道:“美娘姨是吓唬你呢,没事儿的,不好害怕,她很好相处的!” 朱贵儿话一出口,萧美娘便像被踩了猫尾巴吧,若不是有车顶在,肯定已经一蹦三丈高。 “美娘姨?她这个年龄,我这个岁数,应该叫姐姐好不!小丫头,告诉美娘姐姐,你几岁了?” 小女孩儿茫然的睁着大眼睛,道:“不。。。。。。知。。。。。。” 萧美娘以手抚额:“真不知道救你回来是对是错!” 朱贵儿有些疼惜的帮小女孩儿擦拭着脏兮兮的小脸蛋,道:“救人一命肯定是对啊,若是让这么一个俊俏的小姑娘落到不怀好意的人的手中,后果真是不可想象!” “就你好心!”萧美娘撅着嘴,看了一眼朱贵儿,用手挑着小女孩儿下巴,问道:“你总该知道自己的名字吧!” “不。。。。。。知。。。。。。哇。。。。。。” 小女孩儿最后大哭出声,让萧美娘翻了一个白眼,以自己的魅力,竟然连一个小女孩儿都搞不定。 朱贵儿一边温声安抚着小女孩儿,一边有些埋怨的看着萧美娘。把这么一个可怜的小家伙儿惹哭,实在是不应该。 “夫君!”萧美娘有些撒娇的道:“美娘的魅力当真比不过贵儿妹妹吗?你看,这个小东西一只这么粘着贵儿,可是奴家救的她!” 常歌行笑着道:“我家美娘魅力无穷,沉鱼落雁都是小意思!只是这个小丫头不懂得欣赏罢了! 再说了,美娘的魅力只有男人才能懂得读,怪不得小丫头不懂事!” “讨打!”萧美娘握着秀拳作势要打,惹得常歌行一阵鸡飞狗跳的惊呼,和朱贵儿一阵娇笑。 入了关中,便是进了大隋正真的腹地。大隋万里山河,只要关中平原不失,便有卷土重来的机会。 渭河流域灌溉了大片良田,函谷关、大散关、武关,萧关拱卫着关中。四塞更是隔断南北交通,扼住北方匈奴的喉咙,可谓是重中之重。 长安城比起江南的建康城多了几分北方的雄浑,少了几分江南的委婉。砌城用的条形石块皆是从就近的山上取的山石,虽然被砌筑成了城墙,但还是带着山峦巍峨的气势。 远远看去,长安城的城墙就是一座人工堆砌而成的山岳,在无尽战火中,依然可以岿然不动。 江南、江北两座都城,虽然气势不一,但同样的繁华。 长安城门外早已经汇聚了大批人马,为首的正是杨坚身边的大太监莫让。周遭围观之人更是数不胜数,其中不乏达官贵人,晋王如今可是风头正盛,若是可以搭上关系,对于整个家族都是一件幸事。 车队在距长安城城门百步之外停下,常歌行脸上挂着笑容下了车,走到莫让面前。 “晋王殿下,此去江南为我大隋开疆辟土,功勋卓著啊!”莫让用太监特有的音调道,只是其中多了几分深沉,毕竟是常年混迹在帝王左右之人。 常歌行道:“身在帝王家,本王也只是尽了些绵薄之力罢了,怎敢居功!” 莫让捏着兰花指一笑,道:“晋王殿下莫要谦虚,殿下的功劳陛下自然看在眼里。听说江南的贵客也来了,就让老奴见识见识吧!” 车马中的陈人自知到了人家的地盘,低调行事才是真。在常歌行一声招呼后,陈国旧贵们纷纷下车,就连陈叔宝都没有例外。陈国既灭,什么君王、什么贵族、什么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统统成为废土。如何在长安城好好的生存下去才是他们应该考虑的问题。 “老奴之前听闻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还当是笑话,如今却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瞧!瞧!这些江南来的客人,一个个皮肤真的是水嫩的很啊!尤其是这些顶尖带刺沾着露水的女子,我见犹怜,我见犹怜啊!” 莫让对这些陈国贵族一顿评头论足,言语间虽然都是赞美之词,但让人听了总觉得哪里不舒服。一些贵族甚至青筋暴露,只是不敢发作罢了。让人用水嫩来形容,使得这些平日里高高在上惯了的旧贵们,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屈辱。 水嫩,向来都是他们形容榻间尤物的词汇。 “哈!哈!莫公公慧眼如炬!您瞧瞧,本王在江南这些时日,皮肤是不是也好了很多!” “晋王殿下莫要和老奴打趣,我大隋的男儿岂能和江南小儿般,惺惺做女儿作态!那是会被人嘲笑的!” 莫让一番话下来,让那些陈国旧贵更是羞愤难当! “幸而我皇仁慈,饶得你们性命!”莫让轻蔑的看了一眼江南旧贵,继续道:“陈叔宝、张丽华、陈宣华随我一道进宫面圣,其余等人,自有居所,你们听从安排便是!” “姐姐!”依偎在陈宣华怀里的红衣女子怯声道:“不要去,他们肯定不怀好意!” 陈宣华安慰道:“没事儿,若华!堂堂的大隋天子,想来还不会欺辱我一个弱女子!” “殿下,一起请吧!我皇已经摆下宴席,为殿下接风洗尘!” 五百重甲兵未能入城,只能驻扎在城外。天子脚下,各地兵马无诏不得进!李秀宁身份不一般,又是此次出征的将领,她执意护在常歌行身旁,使得莫让眼睛闪烁着不一样的神采,并未阻止。 一路上,街道两旁,不管是店铺、民宅,还是绿树、红花,都挂着大红的绸缎,衬托着民众热烈的气氛,使人老远就感到一阵火热的气息扑面而来,像是要将人融化其中。 (本章完) 第249章 太极宫 这个时代没有无人机、热气球、彩带、鞭炮,但这些绸缎的价值绝对比前世的那些庆贺手段奢侈的多。 丝绸本身就是这个时代财富的象征,只有达官显贵才穿得起丝绸。以丝绸作景,可谓是一种极致的庆贺方法了。 伐陈之战大获全胜,南北统一,中华大地再次迎来了自秦汉以来的大一统,意义重大自不用说,对大隋的稳定更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毕竟,只有江北地区的大隋,还称不上是一个真正的帝国。 距皇宫还有十几里的路程,地面就变成了火红的地毯,马车行在地毯上,完全没有了颠簸的感觉。丝绸为景,地毯作路,不管隋皇对常歌行抱着怎样的怀疑或是不满,但对他的功绩还是十分肯定的。 火红的地毯进了朱雀门,延伸到承天门,继而进了太极宫,这里便是皇帝朝会之所,也是大隋正真的权利中心。 自进了朱雀门,便正式进入了皇城。常歌行一行人自然不能再继续乘车,改为步行。 陈叔宝养尊处优惯了,这一路上的奔波劳累使他早已经显出病态,此时脸色没有半点血色,惨白的吓人。本来肥胖的身子,似乎也清瘦了许多,颧骨处甚至有了些塌陷的感觉。 陈宣华、张丽华二女一左一右搀扶着陈叔宝,不然这个昔日的陈国国君绝对有可能瘫坐在地上再也起不来。 常歌行在和大太监莫让一番口舌理论后,将萧美娘总算是带在了身边,朱贵儿本就在邀请之列,莫让自然不敢阻挡。只是朱贵儿怀里的那个小女孩儿让他皱眉不止,猜测不出到底是什么身份,说是晋王殿下的私生女吧,这时间、这年龄实在是对不上号。 迈进朱雀门便有一股肃杀之气迎面而来,让本来有些混沌的几人,精神猛地一震。 大隋皇家卫队呈两列站定,虽然刀兵并未出鞘,但这些兵士都不是花架子,而是真正经历过鲜血的磨砺,生与死的考验的百战之师。 身上的肃杀之气连成一片,让地上的红毯都失去了颜色。陈叔宝本来摇摇欲坠的身子猛地一震,险些摔倒。他终于知道和自己作战的大隋有着怎么样的战斗力,自从伐陈一战打响,结局就已经注定。 朱贵儿神色有些紧张,亦步亦趋的跟在常歌行身后。深闺中的女子哪里经历过这种阵仗,能迈得动步就算心里素质不错了。 反观萧美娘与李秀宁,却是神色正常。她们一个是前梁公主,见识自然不凡。一个是名声在外的女将军,这种近乎仪仗的阵列,在她面前只能算是小儿科。 常歌行一边走一边咂巴着嘴,便宜老爹这是搞的什么名堂?既然是迎接亲子凯旋,干嘛弄出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后宫宫女那么多,随便挑挑选选作为迎宾,绝对养眼! 其实,倒是常歌行错怪杨坚了。隋文帝杨坚是出了名的惧内,也是历史上罕有的坚持一夫一妻制的帝王。在独孤皇后的雌威下,杨坚不仅没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佳丽三千,甚至连宫女都没有什么貌美的,皆是些善于劳作,体形无可取之人。 进了承天门,眼前顿时豁然开朗,一座巍峨的宫殿矗立在中心轴上,太极宫三个大字高悬在匾额上,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更显皇家威仪。 太极宫两侧是两条引自渭水的水系,呈双手状将太极宫环抱其中,有维护、拱卫之意。 太极宫建于高台之上,比整座隋宫中所有宫殿都要高,即便远离皇宫,只要视线角度掌握的好,也能依稀见到太极宫的轮廓。 自承天门到太极宫共要经过三层高台,每层高台三丈高,之间用玉石阶梯连接,每个阶梯表面雕刻有祥云图案,瑰丽异常。 阶梯侧面则是龙腾浮雕,看上去威武非凡,一条条腾龙张牙舞爪沟通石阶上的云雾,两幅画面虽然没有在一个平面上,彼此间却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整体。 龙腾万里,穿云霄而过,笑傲九天。 玉石阶梯两旁的高台上,有黄铜浇筑而成的龙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巨大的龙头朝向承天门,龙爪前伸,作抓取状。像是在降伏什么魔怪,神兽守卫着太极宫,可见在整体布局上太极宫才是整个皇城的中心。 常歌行在莫让的引领下拾级而上,踏在玉石阶梯上,宛若行走在云端,一阵阵龙吟恍若在耳畔响起。若是心智不坚之辈,肯定两股颤颤,行走不能。 常歌行前世也去过不少的名胜古迹,也曾踏足帝王帝王居所,但这种心中悸动的感受还从来没有过。 难道,所谓的龙气真的存在不成? 踏上最后一步高台,再向前便是太极宫的宫门。四下望去,整座皇宫的景象一览无余,两条水系银光湛湛,如两条玉带自远处蜿蜒而来。如飘逸的丝绸将长安裹挟其中,最后便在太极宫两侧打上了一个结。 山风流水均汇集于此,太极宫可谓占尽了整个关中平原的风头。天下之地莫非王土,只有统御天下的帝王,才可做出如此霸道的事情。换作普通人,只是取死之道罢了! 迈进宫门,文武官员候于两旁。隋皇与皇后端坐在正中央的龙椅上,仪态非常。 常歌行上前小跑几步,纳头便跪:“儿臣拜见父皇、母后,愿父皇、母后永享万岁千秋!” 萧美娘、朱贵儿、李秀宁在常歌行身后盈盈拜倒,显得乖巧至极。 陈叔宝、陈宣华、张丽华则在三女之后拜倒,一头触地,不敢有丝毫逾礼。 “我儿,近前来,快让母后看看!”独孤皇后笑着招收到。 独孤伽罗笑得很开心,完全是一副慈母模样,母仪天下的威风反倒减弱了几分。反观杨坚,依旧是一代帝王的威严模样,气场大开,唯恐别人感觉不到一般。 常歌行上前几步,再次跪倒:“儿臣祝母后仙福永享,寿与天齐!” (本章完) 第250章 儿媳妇 “好!好!”独孤伽罗开心笑道:“我儿数月不见嘴巴倒是甜了不少,看来江南的水土果然和传说中那般,透着米香! 来,上前来,让母后好好瞧瞧!” 常歌行走上玉阶,在独孤皇后的膝下跪倒:“儿臣见过母后!” “自家人不必如此,快点儿起来,让母后好好看看你!” 独孤伽罗摩挲着常歌行的脸,眼中尽是慈爱,此刻她不是母仪天下的皇后,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 “果真是我儿!都怪母后多心了,方才你站在堂下,还以为有人冒充我儿呢!” 常歌行心中一紧,所谓的母子连心并不是子虚乌有的事儿,仅仅一眼便让独孤伽罗心生疑问,若不是自己与杨广别无二致,肯定被当众揭穿。 “我当然是母后的儿子,永永远远都是!”说出此话,本来敷衍的成分居多。常歌行却发现自己的眼角竟然湿润了,难道自己不仅继承了杨广的这副模样,就连这份感情寄托也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儿真的长大了,此去江南可有收获?” 常歌行抬起头,眼中含着笑意:“收获当然是有的,儿臣给母后找了几个可心的儿媳妇!” 提到儿媳妇三个字,独孤伽罗脸上的表情很精彩,就连杨坚肃穆的表情都有些抽搐。 杨广生性风流,这些年找过的女人可以编成一支娘子军,可也没见到哪个真的成为自己的儿媳妇。新鲜劲儿一过,早已经丢到了秦岭深处,不说真正的娶进门儿,就连想都不会想起。 “儿媳妇的事儿咱们不急,等你想清楚了再来禀告也不迟!” “儿臣已经想清楚了,况且我已经将这些女子带到了殿中。” 独孤伽罗轻“咦”一声,向着殿下望去,眼神在朱贵儿、萧美娘身上扫过,就连李秀宁、陈宣华、张丽华都没有放过,甚至目光还在朱贵儿旁边的小女孩儿身上停留了片刻。 总之,大殿中的雌性生物,独孤伽罗一个都没有放过。 朱贵儿倒是文静,有着江南小家碧玉的感觉。萧美娘和朱贵儿相比洒脱的很,浑身有着隐隐约约的贵气,倒是一个好人选。 至于陈宣华与张丽华显然是陈国旧贵,若是娶妻,还需多加思量。陈宣华一路奔波,脸色不是很好,但皇家教养使得她一身气质不减分毫。 张丽华浑身妖媚,不做考虑。 “我儿这是要下定决心娶上几房妻妾喽!” 常歌行笑呵呵的站到独孤伽罗身后,为其捏着肩膀,一副讨好模样:“母后,其实儿臣是想娶上几房正王妃,而非纳妾!” “荒唐!”不等独孤伽罗发话,杨坚按耐不住训斥道:“自古皇家娶妻,只有正妻一名,哪里有什么几房正妻的说法!” 独孤伽罗摆摆手,有些不悦的看着杨坚。使得本来吹胡子瞪眼的一代帝王瞬间没了脾气,只能继续摆着架子,怒视朝堂,散发着王者之威。 “你父皇说得不错,自古惯例如此,正妻只有一位,我儿莫要辱没了先贤定下的规矩。” “古之先贤,素有娥皇女英的美谈,可见正妻之说也是新进的说法,儿臣娶几位正妻正是将古之先贤的风格发扬光大,还请母后成全!” “你呀!”独孤伽罗笑骂道:“竟会胡说,怪不得你父皇生气。” 杨坚见到皇后难得站到自己的立场讲话,脸上终于显出几分和悦:“英儿啊,你应该向你父皇我学习才是!” 常歌行不禁撇嘴,向你学习,学习什么,做一个妻管严? 独孤伽罗笑着道:“我儿英武如此,多娶几房妻妾也是应该的,快给母后介绍一下吧!” 常歌行兴高采烈的走下高台,站到两女面前道:“这是儿臣的大夫人,朱贵儿,在建康城曾对儿臣有救命之恩! 这是儿臣的二夫人,萧美娘,乃是儿臣的红颜知己!” “就这些?”独孤伽罗笑问道:“其他几位贵客呢?” “这是李渊将军的女儿李秀宁,此次回长安便是秀宁护送儿臣的;这是陈宣华,乃是陈国公主;这是张丽华,乃是陈国皇妃;这是陈叔宝,正是陈国旧主!” 杨坚审视着陈叔宝,像是要将他从里到外看得真切。 “陈国主,一路上奔波劳累,辛苦了!” 陈叔宝双手伏地,低眉顺眼,不敢抬头,颤着声音道:“我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罪民敬仰长安已久,岂敢言辛苦!” 陈叔宝一番话说的可谓低调至极,在杨坚面前不敢称君,甚至连臣民都跨过,直接将自己定位成有罪之民。 若说陈叔宝最大的罪过,就是输了这场南北之战,彻底失去了与隋皇讨价还价的资本。 杨坚很满意陈叔宝的态度,让曾经的一代君王在自己面前低头,本就是一种至高的享受。 “来人,给陈国主看座!” 陈叔宝战战兢兢的坐在座位上,总觉得没有跪着舒服,也没感觉比站着的众人高尚多少。反而觉得如芒在背,屁股地下长了倒刺。 可他不敢不坐,因为这是隋皇的恩赐,自己的命运乃至性命被别人拿捏在手中的感觉实在不好受。 “陈国主,不知这两位丽人是。。。。。。” 陈叔宝不敢怠慢,介绍道:“这是罪民的爱妻还有舍妹!” 杨坚在陈宣华的身上打量一阵,笑道:“江南果真是块宝地,孕育出的都是一代佳人。。。。。。” “哼!” 杨坚还想继续说下去,心中的赞美之词可谓如长江水般汹涌而至。独孤皇后一声冷哼后,长江水瞬间倒卷,杨坚彻底卡壳儿。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杨坚却是忘了自己身侧还有一个特大号的醋坛子。 常歌行心中郁闷,都说红颜祸水,古人诚不欺我。宣华美人儿刚入长安就给自己惹出了一个皇帝级别的大boss。貌似独孤皇后死后,杨坚便娶了几个美人儿,其中一个便是宣华夫人,莫不是就是陈宣华? 一念至此,常歌行浑身冷汗都下来了。 (本章完) 第251章 夜宴(一) 和一代帝王抢女人,本就是作死之道,况且这个帝王还是自己名义上的老爹。既然自己来到这个时代,还是让自己娘亲长命百岁的好,有独孤伽罗克制杨坚,谅他也不敢动歪脑筋。 “咳!咳!”杨坚干咳几声从陈宣华身上收回目光。朝着自己的皇后尴尬一笑,继儿看向常歌行:“这个朱贵儿可是江南哑女?” “正是!”常歌行如实回答道。 “荒唐!”杨坚将满心的幽怨全部倾斜到常歌行身上:“朕已封朱贵儿为义女,将她收入皇族,你可怎能娶她为妻?” “儿臣正想向父皇禀告此事,在您的旨意到达前,儿臣已经与贵儿行了夫妻之礼。父皇英明神武,德比三皇,还望体谅儿臣与贵儿的两份真情!” 常歌行一番话说得情意绵绵,深情款款,好似杨坚做了什么天地不容的事情般。 “圣旨已下,你可知这是抗旨?” “儿臣与贵儿既有夫妻之实,怎么能再有兄妹之义。父皇是千古以来少有的圣明君主,儿臣便自作主张命喜全福宣读了一半圣旨,并未提及收朱贵儿为义女之事。 所以,儿臣算不得抗旨!” “荒唐!狡辩!逆子!来人。。。。。。” “莫要吓到英儿,我儿说的也在理,他既与朱贵儿有了夫妻之实,自然做不得兄妹,若是这份圣旨作了数,我皇还不被天下人笑掉大牙,你还要谢过英儿才是!” 杨坚举起的右手无力的放下,悄声对独孤伽罗道:“伽罗,这里是朝堂,你总归要给为夫一些面子才是!” 独孤伽罗点点头,也觉得自己护犊子之心太切了:“英儿虽然一心为你父皇考虑,但其中也大有不妥之处。天子的圣谕怎么能说读一半就读一半呢,这样吧。。。。。。” 杨坚满意的点点头,皇后总算能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了,这个臭小子就该好好修理一顿;常歌行竖起耳朵,希望惩罚不要太严重,毕竟是忤逆圣意的大罪,就算个把月下不了床,他也认了! “责罚喜全福二十大板,以示惩戒!” 独孤伽罗话音一落,在旁边伺候着的喜全福满脸哭丧的缓缓跪下:“谢皇后娘娘赏!”那声音有多委屈就有多委屈! 常歌行一愣,果然是亲妈啊,这事儿半得漂亮! 杨坚一边正襟危坐,一边用只有独孤伽罗才能听到的声音道:“皇后,你这样做不妥吧!” 独孤伽罗没好气的答道:“有什么不妥的,宣旨的是喜全福,英儿只是接旨之人,主要过错还是喜全福!” 杨坚默然无语,自知皇后认定的事儿,他是无能改变的。 “晋王携陈国主北归,是可喜可贺的大事儿。今晚就在掖庭宫为晋王与陈国主接风洗尘,诸位臣工均可参加!” 朝下山呼万岁之声久久不绝,掖庭宫可是皇家内院,多少王公大臣终其一生也未能踏足一步,如今可借南北大一统喜庆之机跨进掖庭,可谓幸事,足以让自己在人前吹嘘。 。。。。。。 。。。。。。 日渐西沉,天地为之一暗,夜空中繁星点点,宛若明珠点缀。弯月行空,挂在秦岭的山巅,俯视这片热土。 掖庭宫中是一片灯火通明的热闹景象,大红的宫灯遍布各处,将本来漆黑的夜点燃,如同白日。 宫女、太监穿行其中,各自忙着手中的事儿。 掖庭宫作为皇帝与妃嫔们的居所,隋皇杨坚与皇后独孤伽罗居住其中,平日里总觉得有几分寂寥。 掖庭宫中绝大多数庭院都是空闲的,全都拜独孤皇后所赐。独孤皇后若是放在前世绝对是新女性的代表,能力、魄力、智谋丝毫不输于男儿。 在这个时代,却成了妒妇的象征。在独孤皇后的干预下,杨坚并未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三千佳丽更是宛若天上的浮云泡影,实在是不真切。 诺大的掖庭宫,有的只有高大的围墙、琉璃瓦的殿房,而皇帝的女人却只有一个——便是独孤伽罗。 今夜,掖庭宫难得的热闹起来。 再加上朱贵儿、萧美娘、李秀宁、陈宣华几个佳人与会,更让平日里有些黯然的掖庭宫生色不少。 杨坚与独孤伽罗坐在主位,显然二人的心情不错,脸上带着笑意,与朝堂上的肃穆完全不一样。 太子等一众出迎大臣也已回归,参与进了这场盛会。杨勇作为太子,端坐在杨坚的下手位。 而常歌行则坐在了离杨勇稍远的位置,他实在不想和这个名义上的大哥扯上任何关系,总感觉他有些鹰隼,时刻在寻找猎物般。 陈叔宝的席位不靠前也不靠后,这样一来反而和常歌行相邻。朱贵儿、萧美娘两女作为未来的晋王妃自然和常歌行同席。 这样一来,远远望去,常歌行的位置反倒成了这场宴会焦点。原因无他,众绝色佳人环抱下,一派莺莺燕燕的景象,想不惹人注意都不行。 莫让侍立在杨坚身边,清哼一声,场面瞬间安静下来,落针可闻。大太监莫让自小便跟在杨坚身边,随着杨坚登基水涨船高,成为隋宫中炙手可热的人物。他的态度,往往是隋皇意思的表达。 “江南大定,天下一统,诸位臣工皆是有功之人,朕在此敬诸位一杯水酒!” 下坐之人连称不敢,纷纷拜服,恭敬的端起酒杯,小心翼翼的饮尽。这可是皇帝陛下赐下的酒水,不管品质怎么样,都是御酒。 常歌行咂巴着嘴巴,此酒虽然香醇,入口绵软,也算得上酒中极品。但比起正宗的高度白酒,总觉得少了几分饮酒的感觉。 “众位臣公,不必拘礼!此宴上只有食客酒友,并无食客!” 杨坚虽然如此说,却没有人敢把这句话当真。今日没有君臣,喝的尽兴了。明天早起一醒,君还是那君,臣还是那臣。若是杨坚秋后算账,绝对没有自己等人好果子吃。 三五好友、二三知己推杯换盏气氛倒也融洽。杨坚与皇后时不时相视而笑,俨然恩爱夫妻模样。只是杨坚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这些互相走动的大臣。 (本章完) 第252章 夜宴(二) 百官虽然不敢放肆,但彼此间的互动还是免不了的。于是,在场间便隐约形成了数个圈子,圈子内的人自然熟络,圈子外的人只剩下了客气。 杨坚越看,眉头锁的便越深,朝廷的局势远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复杂的多。门阀势力与皇家势力隐隐对抗,又彼此和谐,达成了一个彼此的平衡点。 可以说,皇室杨家便是最大的门阀,其他几个门阀势力联合起来也不容小觑,让杨坚始终不能下决心涤荡朝野,肃清政治。那样一来,很有可能便会造成一场不小的动乱。甚至,大隋就此土崩瓦解。 太子杨勇端着酒杯做到常歌行的坐席,一副兄长关心弟兄的口吻道:“二弟,听说你江南之行遇到了凶险,为兄实在是担心啊!以后行军打仗一定要小心才是,我们兄弟姐妹几人都是母后的心头肉,切莫让长辈担心!” 常歌行笑道:“那是自然,还请太子殿下放心,我命硬的很,阎王不会轻易收我的!” “呵!呵!那就好!两位弟妹,咱们又见面了。大哥我在这里敬过两位弟妹了!”杨勇和朱贵儿与萧美娘搭讪着,将杯中酒饮尽。 两女看着常歌行,让他拿主意。这样的场合还是让自己的男人做主比较好,古代女子饮酒比较有讲究,一是夫妻间的交杯酒,二是孝敬长辈的贺寿酒,除此以外和一个陌生的男子对饮,本就是逾矩的行为。 除非是烟花柳巷的女子或是行走江湖的侠女,不然,寻常家的女子是不会和其他男子喝酒的。 “太子殿下的好意本王心领了,只是我这两位王妃皆不胜酒力,还是让本王代饮吧!” 也不等杨勇答应,常歌行接过两女的酒杯,鼓咚咚灌进肚中。喝惯了前世的高度酒,喝这些低度的美酒,简直就像在喝酒精饮料。即便灌上一坛,也只会有些涨肚罢了。 “二弟好酒量!”杨勇赞叹道:“等有时间,你我兄弟一定喝个痛快!” 杨勇转头走向陈叔宝的席位,脸上的笑容更甚:“陈国主初到我朝,若是哪里有什么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见谅啊!” 陈叔宝弓腰行礼,态度拘谨之极:“太子殿下客气了,长安人杰地灵,比建康城不知要好上多少倍,罪民已经乐不思蜀了呢!” “哈!哈!那就好!我这二弟行军打仗颇有将才,只是为人粗鲁了些,在江南没有为难陈国主吧!” 陈叔宝用眼睛瞟了一眼常歌行:“晋王殿下宅心仁厚,对我建康城秋毫无犯,对罪民我也是照顾有加,我等江南子民在心中感念晋王仁德!” “那就好,只要没有为难国主就好,这两位是。。。。。。”杨勇看着陈宣华与张丽华问道。 “这是舍妹,陈宣华;这是贱内,张丽华!” “久闻二位芳名,今天得见真人才知传闻都是妄言!二位可比传闻中还要漂亮上几分,都说江南出美女,此话果然不虚! 不知二位可赏本太子一分薄面,到席间小酌几杯!” 面对杨勇的邀约,陈叔宝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自知自己的女人和妹子去陪一个男人喝酒,其中颇有不妥。可如今形势比人强,自己等人的小命就攥在大隋皇室手中,拒绝总感觉缺少几分底气! “你们俩去吧,一定要让太子殿下尽兴。。。。。。”陈叔宝此番话出口,顿觉身上所有的力气全部都被抽空一般,眼前一片死灰。败军之将何须言勇,亡国之君又有何尊严! 张丽华恭恭敬敬的给杨勇见了一礼:“太子殿下谬赞了,江南美女多得是,妾身哪里入得了殿下的法眼!” “呵!呵!俏娘子莫要妄自菲薄,江南钟灵毓秀之辈,无外乎陈宫张丽华、陈宣华!” 张丽华一副欣欣然的模样跟在杨勇身后,陈宣华则面如死灰。初来长安便被一国太子盯上,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儿。 “你去陪酒,我同意了么!”常歌行一把拽住陈宣华,将她按在自己的座位上,道:“就算陪酒,也只能陪我!” 杨勇就算再好的养气功夫,此时也有了几分愠怒,抢自己看中的女人,本来就是打脸的事儿! “二弟这是何意?”杨勇冷声问道,太子的气势大开,倒有着几分杨坚的模样,只是还稚嫩的很,只是徒有其表罢了,远远达不到传说中王霸之气的程度。 “本王还要问太子这是何意?陈宣华是本王的女奴,没有主人的同意,便贸贸然跑去陪人喝酒,这是哪门子的规矩?” 杨勇一愣,他想到过千万种常歌行维护陈宣华的理由,甚至还为此制定了对策,只要常歌行一个不慎便会落入自己的圈套,万劫不复。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竟然会是这样的结果。 “二弟莫要玩笑,陈宣华可是一国公主,怎么会变成你的女奴!” 常歌行指着陈宣华道:“不信你问她!” 陈宣华想起当日自己要给常歌行为奴为婢之事,本来惨白的脸上难得显出一丝红晕,更加显得楚楚可怜,清雅动人。 陈宣华轻点臻首,算是认可了常歌行的话。 “哈!哈!二弟不要用小孩子过家家的办法蒙骗为兄,收陈国公主为奴,好大的魄力啊!” “多谢太子殿下夸奖,本王本来是不想收的,奈何宣华公主以死相逼。本王也是本着慈悲为怀的精神才收了她当女奴!” 太子、晋王龙虎相争,早已经引起了其他大臣们的注意,待看到常歌行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做作表情后,心中一阵哀嚎,晋王殿下你不愿意,老臣愿意代劳啊! 杨坚阴测测的看着陈宣华,犹如一只大灰狼盯着小白兔:“宣华公主,若是我这不争气的二弟逼迫于你,本太子可以为你做主,不用怕!” 常歌行心中发笑,这个杨勇绝对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虽然他隐藏的比较好,但常歌行前世可是顶级的商人,阅人可谓无数,这点儿道行还瞒不过他的眼睛。 (本章完) 第253章 夜宴(三) 陈宣华神色稍定,虽然常歌行在她眼中就是一个无赖,但此时却给了她无比的安全感。 “我是自愿给晋王殿下做奴隶的!” 得到陈宣华的肯定,杨勇的脸色有些阴沉。他可不认为堂堂尊贵的一国公主殿下会心甘情愿的为奴为婢,这一些肯定都是晋王的算计。 他理所应当的认为是自己的操之过急,反倒把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推向了常歌行怀里。 杨勇作为一国太子,胸中自有城府,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还是有些的。 “事关江南皇族,皆是国事,皆关国体,二弟可问过父皇?” 杨勇将话题一转,把陈宣华的事情与国事牵连在一起,既然是国事,常歌行与陈宣华私下里达成的协议自然不作数。没有了主仆这层关系,常歌行便再难参与陈宣华之事。 杨坚坐在龙椅上看着杨勇、杨广二兄弟在台下“斗智斗勇”眉头渐渐深锁,两人虽然没有真的剑拔弩张,但其中的硝烟味却已经很明显。 皇子间的争斗,看来远比自己想象的要严重的多。晋王身居军功,免不了对皇位有觊觎之心。而太子,身为大隋未来的继承人,自然不能让晋王继续壮大,威胁到自己东宫的地位。 “请父皇明鉴!”杨勇向着杨坚的位置遥遥一礼:“大隋晋王收陈国公主为奴,本就是不妥的事情,弄不好会引起陈国旧民的不满,对江南稳定十分不利!” 杨坚点点头,不管杨勇说出此番话的原因,但还是有几分道理的。江南初定,这个关键时期绝对不能去刺激江南百姓的敏感神经。 收一国公主为奴是什么概念,简直就是对陈国最后尊严的践踏! “英儿,莫要再做荒唐事!宣华公主乃是我朝贵客,岂能如此慢待!” 常歌行有些委屈的道:“这真不是儿臣的主意,都是宣华公主逼儿臣的!” “孽障,大庭广众你竟然说出此等话,就不怕众人嘲笑吗?自愿为奴,还逼你!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杨坚气势汹汹的发难道。 “是的!都是罪女逼晋王殿下的!”陈宣华很是时候的弱弱的道。 杨坚怒气冲冲伸出的手指,缓缓的落下,胸中一团怒气无法释放。这个陈国公主到底怎么了,对当人家奴隶还当的如此甘之若饴,实在是让人费解,难不成被杨广这个小子灌了迷魂汤不成。 “宣华公主,我大隋是十分开明的!”杨坚语重心长的道:“若是有什么苦衷,自管对朕讲,朕一定给你做主,严惩枉法之徒!” 说话间有意无意的瞟向常歌行,其中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这个枉法之徒,威逼利诱一国公主之人就是常歌行。 杨勇看到自己老爹有心要惩治杨广,心下雀跃不已,看来老爹还是对自己高看一眼的,这是有心打压晋王的风头。 脸上却是一副正义凛然的模样:“宣华,不要害怕!父皇会替你做主的,就算他是皇亲国戚,也决不宽恕。” 陈宣华有些犹豫的看着常歌行,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似乎在做着什么艰难决定。杨勇一直留意着陈宣华,心中暗笑。果然,陈宣华与晋王之间有什么猫腻,自己再添把火没准儿会有意外收获。 “宣华公主,不要害怕,有什么话就直接说,有什么事儿也不要避讳,本太子自会给你做主!” “真的?”陈宣华失声问道,然后赶紧捂住嘴巴,似乎说错了什么话。 “当然是真的!”杨勇赶紧接过话茬:“今晚在场之人都是朝廷重臣,本太子怎么会儿戏!” 陈宣华轻咬着朱唇,让杨勇一愣,如此佳人不收进床榻实在是可惜。想着将一国公主的尊严、廉耻、贞洁彻底的踩在脚下,杨勇心中就一阵莫名的兴奋。 “可否借纸笔一用?”陈宣华开口道,语气很弱,像是呐呐自语,几不可闻。 也多亏了杨勇这个扩音器:“侍候宣华公主笔墨纸砚!” 在杨勇想来,宣华公主一定有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要痛陈。毕竟,这位公主殿下不论从身材、脸蛋还是气质,对男人都有着一种致命的吸引力。若是晋王霸王硬上弓,偷偷溜进了温柔乡,那么这位平定江南的大英雄,瞬时就会变成一个奸邪小人。 杨勇越琢磨,就越觉得陈宣华这步棋走得好,等会儿自己再以救世主的模样向陈宣华伸出橄榄枝,一定能让这个娇滴滴的公主殿下,心甘情愿的伺候在塌前! 有宫女将常歌行面前的桌案收拾一空,皇家御用的笔墨纸砚很快侍候到位,本来的餐桌一时间成了书桌。 陈宣华端坐在桌案前,动作优美的展开宣纸,身上本来的显得有些不安的完全被书香之气掩盖,典型的江南才女。 娟秀的字迹在宣纸上展开,有着江南流水的清新。朱贵儿刚想要说什么,被萧美娘拉住,两女对视一眼,安静的站在常歌行身边。 落笔无声,人亦无声,这位来自江南的女子到底会写出怎么样的惊世之语,实在让人不想关注都不行。伐陈之战,殿中之人皆未亲临,其中晋王到底用了什么不光彩的手段,才使隋军胜的如此轻松;在胜利后,晋王又在陈宫中做了哪些龌龊事,都是众人关心的重点。 杨坚此时竟然有了几分紧张,这是他登上龙椅后,早已经忘了的一种感觉。众目睽睽之下,若是这位公主殿下真的爆出了什么晋王的龌龊行径,实在让皇室蒙羞,也为伐陈之战的胜利添上了些阴霾。 所以,杨坚也在等待。只有烛光偶尔摇曳,阴影里晦暗也跟着变幻。 过了片刻,陈宣华放下毛笔,将宣纸拿在手中,嘴唇微翘,轻轻吹着。秀眉稍稍皱起,似乎还有什么不满。将手指放在嘴边狠狠一咬,有鲜血流出。 陈宣华用带血的手指在宣纸上一按,才满意的点点头,把受伤的指头含在嘴里轻轻吸允着。 大殿众人一时间炸开了锅,这得是多大的冤屈啊,用得着血书! 杨坚眉头深锁,这里的场面似乎正在向着失控的方向发展。 (本章完) 第254章 夜宴(四) 朝中大臣多是门阀势力,各种关联本就是大隋江山的最大隐患。如今这些门阀为臣,只要时机一到,就有翻身称君的可能。 陈宣华一纸血书,若是将江南之战蒙上阴霾,难保就不是祸乱的根源。 杨勇虽为太子,但也只是储君,并非真正的帝王,考虑问题自然没有杨坚的大局观。在他看来,陈宣华一纸血书能将杨广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是再好不过的了。 “宣华,别害怕,本太子会给你做主的!”说话间,杨勇就要伸手去拿陈宣华手上的宣纸,却被陈宣华避过。 “这可不是给太子殿下您的,而是给晋王的!” 杨勇悻悻的收回手,笑道:“也好,让二弟痛陈己过,也好祝他反思!” 常歌行接过陈宣华手书,打眼一看,笑了:“本王还是不读了吧,实在有些让人难以启齿!” “二弟不必挂怀,男人嘛,谁还不犯点儿错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不必忌讳什么的!” 常歌行看向四周,都是期待、幸灾乐祸的眼神。功震朝野的晋王,一朝沦为之人,对皇家杨氏的打击绝对不小! “好吧!”常公子叹了口气,无奈的读道:“小女子陈宣华,在江南幸逢晋王殿下,才知天下之大,德高之人仅此而已。便下决心终身追随,了此心愿,心甘情愿为奴为婢伺候左右,现自愿签下奴仆契约,有违此言,天诛地灭!” 常歌行读完,一脸无辜的看着被惊掉下巴的众人,真的不是自己逼迫陈宣华的,而是美女心悦诚服的拜在自己脚下,为奴为婢的。 “怎么可能!”杨勇首选惊呼出声:“杨广,你休得胡言,宣华公主怎么可能自甘为奴?” 杨勇面带不甘的夺过宣纸,急匆匆的阅读起来,脸色一阵阵的铁青,这样的结果是他没有想到过的。一个堂堂的公主,就算陈国已经亡了,但作为一代公主的骄傲还在吧,怎么会堕落到做一个最为下贱的女奴。 “还请陛下成全!”陈宣华拜倒道。 杨坚长长舒了一口气,好在自己最为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看着场下有些人失望的表情,杨坚的心情一阵舒爽。杨广虽然忤逆了些,荒唐了些,好在对付女人还是有一手的,竟然让一代公主放下身段为奴。 “宣华公主,你可知为奴意味着什么?” “罪女知晓,还请陛下成全!” “既然如此,朕就准了!不过,朕给你一个特权,你可以随时脱离奴籍!” “谢过陛下!”陈宣华嘴角带着笑意,似乎成为女奴是一件十分欣喜的事儿般。 “太子殿下!”常公子唤醒失了神儿的杨勇,道:“是不是该把契约还给我了!” 杨勇笑着道:“二弟好手段,竟然让佳人芳心暗许!” 常歌行谦虚笑道:“唉,都是人格魅力惹得祸,实在非本王所愿!” 常歌行将契约小心翼翼的藏好,这可是一个绝色佳人的卖身契,有了它,便有了一个可人儿。 接下来的宴会变得出奇的和谐,大臣们互相恭维着、彼此敬酒;杨坚与独孤伽罗二人互相耳语,显得恩爱有加,时不时和大臣们互动,倒也君臣融洽。 最抢眼的还是常歌行一席,有了陈宣华的加入,几位佳丽更加的耀人眼目。时不时娇声浅笑,让一帮男人艳羡不已。 如此佳人,得一人足矣,便可艳压群芳。几位美女凑在一起,各有各的美,形成群芳斗艳之势。 常歌行很得意的被群芳包围,喝口小酒,看一眼朱贵儿,再喝口小酒,看一眼萧美娘,又喝一口小酒,看一眼李秀宁。。。。。。 当真的秀色可餐,什么珍馐美味,在众女面前都失去了滋味。 在场众人中,除了常歌行外,最高兴的当属独孤伽罗了。虽然对自己的丈夫杨坚,坚持着一夫一妻制,但换做了自己的儿子,娇妻美妾则是多多益善了。 丈夫和儿子,在这位独孤皇后的眼中,很明显的区别对待。 张丽华使出浑身解数,讨好着杨勇,若是得到这位当朝太子的青睐,自己的富贵之路还可继续,甚至更胜从前。 陈叔宝则顶着绿莹莹的帽子,自斟自饮,不多时便醉得一塌糊涂,瘫软在地。让人看了不禁觉得可怜,一代君王,落得如此境地,让人不禁感叹世事无常。 宾主尽欢,宴席即将结束。常歌行忽然想到了一个很严峻的问题,他根本不知道晋王府在哪里。 “秀宁,本王饮酒多了,似乎不记得府邸的位置了,不如你我一道回晋王府。” 常歌行说得真诚,但个中内容让人浮想联翩。大半夜的,一个姑娘家同一个男人回府,在这个时代还是太前卫了些。 李秀宁比不了其他三女,或是常歌行的女人,或是常歌行的奴隶,说出去还都有些名分可讲。她红着脸啐了一口,道了声流氓。便率先起身,回李家去了。 常歌行用手抚着额头,一副不胜酒力的模样,摇摇欲坠的站起,含糊着道:“走。。。。。。走。。。。。。回府!”但方向却是内苑。 杨坚皱着眉头,自己这个儿子的酒品实在不怎么样。 “莫让,晋王喝多了,吩咐人送他回府,少在这里丢人现眼。” 莫让恭敬的点头称是,常歌行松了一口气,总算是能回家了。 张丽华和杨勇依依不舍的作别,眉目间媚态流转,秋波暗送。让杨勇百爪挠心,若不是在宫中宴席,若不是张丽华身份特殊,他早已经将如此美娥生吞活剥了。 常歌行上了马车,醉态尽去。眼神灼灼的看着三女:“以后铺床叠被的事情就交给宣华公主了,毕竟是女奴嘛,也应该做些女奴应该做的事儿。至于贵儿与美娘,暖被窝的事儿就交给你们俩儿了,人妻嘛,也要尽人妻的本分。” 常歌行嚣张之极的安排了三女的差事,也在为自己日后的幸福生活欢呼不已。只是,换来的却是三女的白眼,压根没把晋王爷的话当回事儿。 (本章完) 第255章 晋王府 晋王府离皇宫不是很远,作为皇亲贵族,为了到宫中走动方便,当初开府时便选在了皇宫的东北侧,正宗的天子脚下。 杨广虽然数月不在府中,但府中的管家、佣人依旧给王府打理的井井有条。离得老远就能看到府门前挂着的大红灯笼,比普通百姓家的要大上三四倍,在漆黑的夜中闪烁着烛光,就像两只不知什么怪兽的眼睛,在审视着长安城。 马车刚刚停下,自府门中便奔出一队奴仆,伺候好了下车凳,小心翼翼的打开轿帘,恭声道:“恭迎王爷回府!” 常歌行探出头,瞧着厚重的朱红色大门,心中有种不真实感,像极了前世游玩的名胜古迹。 “老奴恭迎殿下回府!”一个四十岁左右管家摸样的人弓着背,谦卑的道。 “都是一家人,不用这么客气!”常歌行哪里认得这些人,只能含糊道。 老管家身子一震,一家人?奴仆和主子竟然能成一家人?简直就是天大的玩笑,晋王殿下难道酒醉未醒? 满脑子问号的老管家却不敢把常歌行的话当真,神情反而更加的恭敬了。趁着主子酒醉欺辱主子,免不了被酒醒后算账。 看着从马车上相继下来的三位佳人,老管家面皮一阵抽搐。喝了这么多酒还不忘带女人回府过夜,果然是王爷本色。 “这三位美人儿要在府中常住,你给安排个上好的住处!” 老管家心领神会的点点头,那处“好”的去处一直就在府中,本就是专门安排美女的所在。 “殿下放心,老奴稍后就带三位姑娘过去!” 常歌行在一片“千岁、千岁、千千岁”的呼声中走进府门,晋王府比长安中豪门贵族的府邸要豪华的多,占地面积也能排上前三。 足可见宠誉之盛! 常歌行在前堂刚刚坐定,正在端详着其中古色古香的布置,就听到一声冲天怒吼:“杨广,你给我滚出来,老娘要杀了你!” 常歌行浑身一颤,虽然声音因为愤怒有别于平日,但他却可以听得出,正是萧美娘的怒吼。 真不知哪个不开眼的,招惹了这位圣母娘娘。要是害的老子受了牵连,本王非要他脱层皮不可。 常歌行心中寻思着,脚下却是不敢怠慢。在府中下人的带领下,很快来到了一处偏园。这处院落在晋王府的西南角,被一座假山很好的遮掩,若不熟悉府中地形,根本不容易找到此地。 偏园处已经聚集了大批府中护卫,这种情况之前也曾发生过,他们处理起来算得上得心应手。 萧美娘手持宝剑,护住朱贵儿、陈宣华二人,嘴角带着冷笑,她在等待,等待常歌行一个解释。 不然,这些护卫早已经化为了一具具冰冷的尸体。这些士兵虽然也是百战之师,但比起来真正的江湖高手,两者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 再者,几十个护卫,也无法做到用数量弥补实力的不足。若是和萧美娘真的打起来,他们只有被秒杀的份。 ? ?国庆之期,恰逢佳节。双节同贺,月圆人圆。提前祝大家中秋节快乐! ? ???? (本章完) 第256章 误会 “你们这是做什么,他们可是你们将来的女主人,快!把武器收起来!”常歌行发现场中情景远超自己的想象,立马喝到。却没注意,自己话语中将陈宣华这位名义上的女奴,也归到了晋王府女主人之列。 护卫们收起武器,但仍然警惕的看着萧美娘。虽然没有过招,他们也可以感觉得出来萧美娘的不简单,若是晋王折在了她的手中,一众护卫也难以脱逃干系。 “晋王!”萧美娘冷笑道:“你是想将我等姐妹豢养在此地吗?” 常歌行陪着笑脸,道:“美娘这是说的哪里话,本王刚才已经说了,你们都是晋王府的女主人。” “女主人?我等姐妹可不敢当!”萧美娘语气冰冷,面带愠色。 朱贵儿也是一脸愤愤的表情,若不是深闺中的教养,没准儿已经上前将常歌行大卸八块了。 陈宣华则嘴角噙着耐人寻味的笑容,貌似常歌行后院起火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她就这么抱着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态度,看着狼狈不堪的常歌行。 在江南威风八面的晋王殿下,竟也有如此一面,不得不说造物主的神奇,真真的一物降一物。 “美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倒是和为夫说清楚啊!” “你真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吗?你难道不知道此处是什么所在吗?” 常歌行被萧美娘问的一头雾水,他虽然是晋王不假,可这晋王府也是头一次来,这其间大大小小近百所房间要分清楚个中所在,实在不容易。 “管家,本王问你,这里到底是做什么的!” 老管家浑身一个激灵,双腿一软跪倒在地:“禀。。。。。。晋。。。。。。晋王殿下,这里是安置美人的地方!” 话刚说完,老管家便以头撞地,磕头如捣蒜痛哭道:“老奴当真不知道这三位姑娘是未来的王妃啊,若是知道,就是借给老奴百十个胆子,老奴也不敢把三位姑娘带到这里来啊!” 常歌行听完老管家的话,知道事情的关键就是这个地方,道:“带本王进去!” 老管家战战兢兢的起身,在前面带路。房中布置也没有什么不同,充其量就是一般的住处。被刀剑劈砍毁掉的桌椅板凳散落一地,使得本来整洁的房间显得有些狼狈。 显然是萧美娘三女冲出来时,所造成的。 老管家走到一间卧室的床榻旁,在床板上一处暗格处按下,一道暗门便在床榻的另一侧缓缓打开。 常歌行不禁感叹,这个时代的机关精密之处。在没有电脑控制,没有电能驱动的前提下能做到如此程度,完全可以说是一个奇迹。 暗门后是一条狭长的甬道,甬道两边布置有夜明珠,将这条狭长的通道照亮。淡淡的光亮如同月辉,不是很耀眼,有着几分皎洁的味道。 老管家打开暗道后,便恭敬的站在床榻前,不再前行。 “继续带路!”常歌行冷声道。 “殿下,您不是吩咐过嘛,此处只有您一个男人可以进去!” ? ?祝大家中秋节阖家欢乐! ? ???? (本章完) 第257章 地宫 “只有本王一个男人可以进去!意思是不是说,只要不是男人就可以进去啊!来人!帮管家净身!”常歌行阴测测的声音在老管家耳边响起。 老管家趴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道:“殿下,您就饶了老奴吧!老奴已经是半截身子埋进土的人了,要是那样,老奴哪里还有颜面见列祖列宗啊!” “不想净身也可以,在前面带路!”常歌行继续说道,倒不是他心狠。老管家在晋王府多年,府中上上下下的事儿哪里能瞒得过他。在杨广不在的这段时间里,说他是晋王府的半个主人也不为过。 这条甬道背后是什么,也许老管家真的从来没有下去过,但常歌行有理由相信,老管家对其中内情肯定知之甚详。事态不明前,让老管家在前面带路还是十分必要的。 老管家瑟缩着身子,率先钻进甬道,常歌行紧随其后。甬道尽头,是一扇精致的小门,仔细瞧去就会发现这是一扇小了数圈的迷你府门,与晋王府的大门有着九分相似,俨然就是晋王府中的一个迷你的晋王府。 老管家“笃笃”打门,不多时便有一个艳丽的女子来开门,看到老管家后眼前一惊,待看到其身后的常歌行后却是一片喜色。她急匆匆走出门外,一把拉住常歌行的胳膊,摇啊摇的,满是娇态! “殿下,您这些时日到哪里去啊,都不来看我们姐妹,姐妹们可是想死您了!” 常歌行还没回过神来,就被该女子拉进了门内,老管家却是不敢进去,低着头侍候在门外。 跨进门去,眼前豁然开朗,其中湖水小榭、假山庭院一应俱全,格局模式竟然仿造皇宫而建,俨然就是缩小版的皇宫。 这片建筑全部建造再地下,因为没有自然光源的缘故,每隔几步便有一盏灯笼,淡淡的灯光笼罩着亭台楼榭,给人一种暧昧的感觉。 “王爷!” “王爷,您可来了!” “王爷,奴家想死!” “王爷!” 。。。。。。 一阵莺莺燕燕之声在这座地下空间回荡着,一群身着单薄的妙龄女子向着常歌行奔来。常歌行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哪里料想到会出现这种事情,他也终于知道为何萧美娘等人会生气了。 想来一定是老管家会错了意,将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三女带到了此处,作为豢养的美女。萧美娘是何许人也,怎会受如此委屈。若是这件事儿解释不过去,晋王府的后院之火绝对能映红长安半边天。 “停!”常歌行挥手止住汹涌而来的浪潮:“你们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意欲何为?本王可是清清白白的!” 常歌行一连串的问题,让一众女子彻底蒙了。她们是谁,为什么会到这里,到这里是做什么的,晋王殿下你不清楚吗?最后那句自证清白的话,简直就是本世纪最奇葩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管家,给本王滚进来!”常歌行怒吼道。这些女子虽然都是难得的美女,放在外面也算得上祸水级别的人物,但比起萧美娘等人却是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常歌行决定为了一束鲜花,放弃整片森林! 老管家正在闭目养神,暗自下决心,就算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也要假装什么都没听到。他一个激灵转醒,拖拉着腿,垂着头迈进门。 “管家!”常歌行正气凛然、义正言辞的道:“本王看你也一把年纪了,怎么成天净琢磨些肮脏的事情呢?本王可是正人君子,在王府弄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情,简直就是败坏本王的名声!” “我。。。。。。”老管家刚要张口,便被常歌行抢白道:“你也不用解释什么,念在你在王府也这么些年了,一只兢兢业业,没有功劳也没有苦劳的份上,本王就不追究你了,但这些女子,哪里来的,就送回到哪里去!” 老管家擦了一把汗,这些妙龄女子可都是王爷您自各处巧取豪夺来的,甚至还有些西域、高丽的美女,要送到来处,何其之难! “这里怪闷的,本王先出去了!” 常歌行要走,这群美女可不愿意了。之前那些被晋王抛弃的女子下场之惨,是有目共睹的,简直就是生不如死。 “晋王,你可不能不要我们啊!” “殿下,你可不能走啊!” “您走了,我们该怎么办啊!” 。。。。。。 一时间悲哭声一片,惹得常歌行一阵头大。将这些人全部坑杀是解决这件事儿最简单的方法,但常歌行作为一个穿越者,对无辜女子实在下不了狠手。 出了甬道,萧美娘三女已然侯在外面,满脸寒霜的看着常歌行。 常歌行故作轻松的笑道:“事情已经查清楚了,都是管家自作聪明,说是为本王搜罗什么美女。 本王已经狠狠训斥了管家,让他将这些无辜女子全部送走,绝不留在府中!” “那这又做什么解释?”萧美娘将一件绣着五爪金龙的黄袍丢在地上,道:“晋王殿下好享受,在内宅私建皇宫,设三宫六院,逾制着龙袍,接受朝拜,这是什么罪过?” 常歌行倒吸一口凉气,这个杨广给自己留下的不只是一个烂摊子,而且是一个藏着原子弹的烂摊子,一个不慎便是粉身碎骨的下场。 “那些女子应该知道,一旦被王府放弃迎来的是什么命运,她们本就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情,那座地宫本应是他们命运终结之地。殿下想要将她们送走,想必此时她们已经哭成一片了吧!”萧美娘慢慢踱着步,分析道。 “美娘,你听我说,这些真的都是管家的主意,本王真的不知道!”常歌行索性死鸭子嘴硬,来个死不认账。 “殿下认为当今天子会相信你所言吗?”萧美娘淡淡的道。 常歌行上前几步,紧紧抓住萧美娘的手道:“夫人,你看此事该怎么办。这件事真的和为夫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我真的是被冤枉的!” (本章完) 第258章 定计 萧美娘气哼哼的甩开常歌行的手,道:“皇家贵族荒唐事是有的,可像王爷您这样拿性命去荒唐的还真是少见! 依我看,王爷你现在有三条路可走! 一、到太极宫杀了杨坚,你来当皇帝! 二、杀了这些女子及一切知情者,毁了地宫,一了百了,继续做你的安乐王爷! 三、反出长安!” 常歌行摇晃着脑袋:“不妥,这些都不妥!可还有别的路可走?” “有啊!”萧美娘瞥了一眼常歌行道:“举起你的英雄剑,抹脖子自杀!” 常歌行摸了摸脖子,感到一阵凉飕飕的:“美娘不要开玩笑,为夫若是死了,你岂不是要守寡?” 萧美娘美眸含笑:“寡是一定的,但守不守还要看心情!” 常歌行苦着一张脸,凑到朱贵儿面前,道:“贵儿,快点儿劝劝美娘,现在真不是开玩笑的时候,会出人命的!” 朱贵儿蹙着眉道:“夫君你放心,若是夫君去了,奴家肯定每年都去吊唁的!” 常歌行脸色立马垮了,感情这姐妹俩心中怨气还未消呢! “本王还就不信了,区区小事儿能难得住本王!” 常歌行抽出英雄剑,将地上的龙袍劈成了布条,再难看清其本来面貌。 “来人!”常歌行喝道。 一对护卫自外面进来,拜倒:“敢问殿下有何吩咐!” “把这东西拿出去烧了!”常歌行指着地上面貌全非的龙袍道。 “烧了就没事儿了?殿下未免想得太简单了吧!”萧美娘用嘲讽的语气提醒道。 常歌行当然知道萧美娘的好意,笑着道:“娘子且看为夫快刀斩乱麻,解决此事!” “管家!”常歌行朝着甬道喊道,老管家哆嗦着身子,心中已然害怕不已,晋王将所有责任全部归结到自己身上,这盆脏水绝对能把自己淹死。 “殿下。。。。。。老奴。。。。。。”老管家欲言又止,眼中满是怨念。便宜都让殿下您占尽了,剩下的烂摊子全部甩给了自己,这哪里还有活路! “管家,解释的话你就不用说了,本王不想听。本王问你,府中产业可有适合女子做工之所?” 老管家想了想道:“城东有一处绣坊,在里面做工的尽是些女子!” “将这些女子全部安置到绣坊,让她们自食其力去吧!” 老管家一愣,随即拜倒道:“老奴替这些女子谢过王爷大恩大德!” 萧美娘着急阻止道:“不可,这些女子知道得太多,若是放了出去恐怕会被有心人利用,简直就是后患无穷!” 萧美娘比不得寻常女子,也是杀伐果断的主儿:“为了英雄事,杀上几个女子,也未尝不可!” 萧美娘的眼光从老管家身上扫过,使得老管家顿时冷汗淋漓,如同受了千刀万剐之刑般,显然他也在“知道得太多”之列,那些女子若被杀,他也无生还的余地。 “美娘当真相信本王会做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事儿吗?” 萧美娘美眸流转,嫣然笑道:“夫君自然不是蠢人,断不会自绝生路!” “哈!哈!”常歌行笑道:“就是嘛,本王智谋无双,怎么会拿着把柄往别人手中送呢!就算说出来,也不会有人信的!” “好吧,夫君有打算就好!”萧美娘妥协道,杀人总是无奈,尤其是无辜之人。既然有他法,能不杀就不杀吧! “夫人,可还生为夫的气!这些事儿真的都是管家做的,本王完全不知情!” 回转身子准备安排众女出府的老管家,身子一个踉跄,险些跌倒。看来这个黑锅,自己是背定了! 看着觍着脸不断解释的常歌行,萧美娘没来由的心头一暖。皇家的公子们,表面上都是一副正人君子模样,但生儿富贵的他们,有几个能做到清净无为? 女人、权利、财富都是不可缺少的! 秦皇汉武光照史册,是中华历史上最惹人注意的名字。但若以女人来考量他们,只能用多来形容了,其他的词汇均是不敬的言辞。 上万妙龄女子伺候驾前,直到年老色衰才得出宫,这就是上马征服天下,下马征服女人胸脯的千古帝王! “夫君还是收敛些,独孤皇后向来不喜男子滥情。若是在这个时候惹恼了她老人家,于夫君前程不利!” 常歌行一左一右抱住萧美娘与朱贵儿,深情款款的道:“夫君我福大命大,敢问天下间谁是你们夫君的对手! 今晚花好、月圆,不如我们一起共度良宵?” 萧美娘与朱贵儿红着脸啐了一口,推开常歌行。 “宣华奴儿,你看什么呢,没看到过人家夫妻恩爱啊!” 陈宣华一直很低调的、默默的看热闹,突然听到常歌行提到自己,猛的“啊”了一声。 “宣华奴儿不必如此,本主人念在你还算安分守己的份上,打算给你升职加薪!” “谁是奴儿啦!”陈宣华弱弱的回了一句。 常歌行得意的扬着手中的卖身契:“公主殿下真是贵人多忘事,这可是你亲手所写,上面还有你可爱的小爪印,青葱玉手,啧啧,美不胜收啊!” 陈宣华贝齿轻咬着朱唇,一副恨恨又无可奈何的模样,这个时代的卖身契可是有着绝对的法律效力的。 “本王宣布,陈宣华以后就是晋王府的大管家了!” 从女奴到管家,换作平常人应该高兴才是,可陈宣华依旧一副要吃了常歌行的模样,当日在宴会上若不是为了脱离太子的魔爪,她说什么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签下卖身契的。 “陈管家也不必对本王感恩戴德,尽心做好份内的事儿就好,不要像你的前任那样诟陷主子才好。”常歌行直接忽略陈宣华的表情,大义凛然的说道,似乎自己就是救世主般。 朱贵儿倒是好心,拉着陈宣华的手安慰着,才使得陈宣华的脸色稍微好转,三女均来自江南,相处起来倒是没有多少障碍。谈些风花雪月、长江流水之类的话题,还是十分令人欣喜的。 (本章完) 第259章 酿酒之法失窃 陈叔宝被安置在长安城的一处大宅中,吃穿用度都是贵族的水平,倒也活的逍遥。 杨坚问他有何需求,他只是讨要了些在江南盛行的高度白酒,便满意的回到自己的住处,从此闭门不出,饮酒作诗为乐,整日半醉半醒,不分昼夜。 太子杨勇打着看望的名义,去陈叔宝的住处倒是勤快。隔三差五的带些美酒佳肴,甚至还会带些文人墨客陪同陈叔宝饮酒答诗。 杨勇自己则跑到张丽华的房间厮混,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这段时间杨勇连自己的王妃、小妾们都冷落了不少,满身的精力全都放在了张丽华身上,将这个亡国的皇妃滋润的如同新嫁小媳妇。 杨勇心满意足的从张丽华房中出来,整理了一下衣襟。看着已经醉倒在地的陈叔宝,嘴角浮现出一丝冷酷的微笑。成王败寇,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也最直白的规则。很不幸的是,陈叔宝败了,而且败得一塌糊涂,连最后谈判的砝码都没有。 杨坚这段时间心情很不错,南北一统,大隋结束了中华大地四分五裂的局面,即将迎来再一个盛世,作为一代君主,没有比这个再令人自豪的了! 杨坚饶有雅兴的端起香茗,轻轻嗅了一番,满意的点点头,江南精选的新茶果然不一般,味道中还似乎透着江南细雨的味道。杨坚将茶水细细的抿在嘴里,细细的品味,他要用这种方法享受自己的战果。 如秦皇汉武般一统中华大地,是多么大的荣耀啊,他却以这种安静的方式纪念,不得不说杨坚是一个很低调的皇帝。 “陈叔宝在长安还算安分吧!”杨坚放下茶杯问道。 侍立在旁边的莫让恭声答道:“陈叔宝自从那日出了皇宫,便一直呆在府中,未曾与任何人有过来往。整日饮酒为乐,醒梦参半!” “也好!江山破碎,梦中总比醒着强!继续留意陈叔宝的一举一动,有什么异常立刻向朕禀报!” “这个。。。。。。”莫让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有什么就说,吞吞吐吐的。你知道,朕最讨厌这样!” “太子殿下这些时日经常去探望陈叔宝!” “就这些?”杨坚喝了一小口茶问道。 “太子殿下进府后,经常在张丽华的房间逗留!” 杨坚将茶杯重重放在案上,脸上有些不悦:“给太子提了醒儿,让他注意些分寸,莫要为了女人坏了我皇家声誉。” 莫让在一旁点头称是。 “广儿最近没闹出什么幺蛾子吧!” “晋王殿下自从回长安便没有再过问江南之事,只是最近自府中驱逐出了几十位豢养的美女,似乎晋王殿下对萧美娘甚是惧怕!” “哈!哈!”杨坚含有的大笑起来,显得颇为快意:“这小子宴会时不是很嚣张嘛,回到府中还是怂了吧!” 莫让低着头,嘴角微微抽搐,这父子俩惧内的性格似乎得到了完美的遗传。 。。。。。。 晋王府,老管家把地宫中的女子安顿好后,便识趣的告老回乡去了。毕竟,晋王府中已经有了一个美女管家——陈宣华,老管家若是还赖着不走,就显得无趣了。 “美娘,让骁果军一部潜进长安一事安排的怎么样了?” 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三人正在玩着斗地主,一副兴高采烈的模样。 “我赢了!”萧美娘最后的王炸出手,兴奋的叫了起来:“一共两炸,翻两倍,掏钱!” 朱贵儿与陈宣华心不甘情不愿的将银子放在桌上,萧美娘则得意洋洋的将银两收到自己前面。 萧美娘似乎对于赌博有着与众不同的天赋,三女斗地主,往往都是以朱贵儿、陈宣华破产告终。 常歌行无奈的摇摇头,这样的输赢有意思吗?赌桌上的钱全部都是晋王府的财产好不! 萧美娘、朱贵儿自然不用说,顶着晋王王妃的旗号,理所应当的自府中支取银两。陈宣华则以管家的身份,无限的预支着薪水。这段时间,萧美娘收获颇丰,俨然已经成了小富婆。 “禀殿下,外面有一个自称钱千万的胖子求见!”有侍从自外面小跑进来禀报道。 “让他进来!”江南一别,倒是有段时间没有见到钱千万这个合作伙伴了,想来他已经在江南捞足了油水,才想起回长安的。 远远望见一座肉山颤巍巍而来,每走一步,身上的肥肉便会颤上三颤,让人不禁担心这个肉球若是跌倒,会不会直接滚走,在地上留下满地的油印子。 “殿下,殿下,千万真是想死你了!” 离得老远,钱千万便大呼小叫的对常歌行表达着思念之情,只是满脸的肥肉很难看出到底是什么表情。常歌行只能自行补脑,理所应当的认为那些所谓的思念情绪全部深深的藏在了钱千万深厚的脂肪里。 “钱兄,在江南肯定捞了不少油水吧,看你的体型就能看得出来,发福不少哦!” “哪里!哪里!”钱千万落座,一片肥肉在他四周摊开,像是宽大的棉裤,又如坐在了蒲团上,让人忍俊不禁:“借着晋王的光,挣了些小钱而已。王爷的那份,在下已经一分不少的送到了骁果军那里,还请殿下清点!” “钱兄办事本王自是放心,哪里还用得着清点。你不在江南继续发财,怎么有时间回长安啦!” 提及此事,钱千万满是肥肉的额头上,勉强挤成了一个“川”字:“哎!出大事了!酿酒这棵摇钱树怕是靠不住了!” “怎么回事?”常歌行隐隐感觉到事态的严重。 “殿下有所不知,酿制高度白酒的方法已经泄露了!” “这到底怎么回事?”常歌行皱着眉头道。蒸酿高度酒的原理并不复杂,整个工艺流程也称不上什么高科技,甚至可以称得上简单。被人仿制或是盗用,常歌行早有心理准备,可万万没想到会这么快! “殿下有所不知,有人偷偷潜进了设在江南的酿酒作坊,还盗走了酿酒工艺的部分图纸,想来不久他们便能制作出设备,然后大批量生产!” (本章完) 第260章 讨债(一) 常歌行食指敲击着桌案,思忖着这件事儿,酿制高度酒的方法一旦泄露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儿,金钱进帐大大缩水是一定的了。钱千万不是傻子,而且还是一个十分精明的人。 在酿酒这么重要的场所肯定布下了层层保护措施,但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被人潜进,甚至盗走了部分图纸,可见这群人的不简单。常歌行可以肯定,这是早有预谋的,酿酒之法必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生产力,高度白酒会在第一时间源源不断的流入市场。 钱千万看着面无表情的常歌行,一粒粒汗珠不断从肥胖的脸上滴落。这酿酒之法可是常歌行传授给他的,这里面潜在的商业价值简直就是不可估量的。 毫不客气的说,只要时间允许,完全可凭借此法,用金山银山堆砌起一个金光万丈的世家。但现在,酿酒之法却在自己手里丢了,实在是天大的罪过。 钱千万拖着满身的肥肉跪在常歌行面前,垂头丧气的道:“这件事是我失误了,要打要杀全凭王爷做主!” 常歌行一副讶然模样,道:“钱兄这是做什么,你我有钱一起挣,出了事情自然也要一起想办法!” 钱千万闻言,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道:“酿酒之法已经丢了,在下实在想不出什么补救的办法,还请王爷明示!” 常歌行道:“做饭之法可谓人人尽知,但也有做的好吃与不好吃之分;酒楼也有挣多挣少之别。酿酒之法就如同做饭之法,早晚都会流露出去,我们要做的是不仅要把饭做熟,而且还要做成珍馐美味,让人欲罢不能! 钱兄,本王目前要交给你两件事:一是,酿酒作坊日夜不停生产,本王要你赶在行窃之人之前让高度白酒送进江北大小酒楼,门阀贵族;二是,寻访山泉之所,越具盛名越好!” 钱千万点点头,第一件很容易明白,无非就是在行窃之人发难前先狠狠的大赚一笔。第二件事他虽然不是很清楚,但出于对常歌行的信任,他还是义不容辞的答应了。 “好了,白酒的事情今天就先谈到这里,接下来本王要做一件十分有趣的事儿,钱兄有兴趣参与吗?” “有趣的事儿!什么事儿?”钱千万本能的问出口,能让堂堂王爷说出有趣的事儿,肯定不是一般的事情。 常歌行神秘的笑了笑,道:“讨债!” 钱千万顿时松了口气,只要不做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就好,不然到最后最有趣的事情就是——自己稀里糊涂丢了性命。 提到讨债两字,钱千万首先想到的是,晋王府放得那些高利贷,如今到期后,便要去找那些借钱之人还债,若是还不上就免不了卖儿卖女抵债,还真的是一件有趣的事儿啊! 讨债的队伍很庞大,陈宣华作为晋王府的管家拿着账本尽忠职守的站在常歌行身侧,萧美娘与朱贵儿则以晋王府未来女主人的身份参与其中,最起码也要知道欠自家钱的都是哪些人吧! 钱千万屁颠屁颠的跟在常歌行身后,上门讨债这种戏码在钱家已经上演了无数次,希望晋王府的会精彩绝伦。 晋王府的仆人、护卫出动大半,驾着十几辆马车随时准备出发,完全是狠狠捞一笔的节奏。 “殿下、殿下!我来也!这么有趣儿的事儿怎么能少得了我!”却是李元霸拎着开天斧,小跑着过来了,瞧那模样,比过年娶媳妇还要兴奋。 “你姐姐怎么没来啊,本王不是也通知她了吗?” “李渊。。。。。。哦,不!家父自江南刚刚回来,姐姐正在和他老人家讨论事情呢,所以就来不了了!并且她让我向殿下转达一句话!” 常歌行本来就没期望李秀宁会来,毕竟李秀宁可是正经的女将军,比不得李元霸这般奇葩。 “什么话?”常歌行饶有兴趣的问道。 李元霸站直身子,抿了抿厚厚的嘴唇,将巨斧竖放在地上,捏着兰花指道:“无聊!” 常歌行以手抚额,无奈的想到,李元霸你小子为什么把一个简单的传话,弄得这么恶心呢? “秀宁,欠咱们银子最多的是哪家?” 李秀宁翻阅着一叠厚厚的纸张,道:“宋家!” “好!咱们就去宋家!”提到宋家,常歌行自然想到了那个作死的宋却。宋却之死,常歌行自知已经和宋家结下了梁子,对方现在不敢动,是因为忌惮自己晋王的身份,但被一条毒蛇时刻盯着,实在让人不舒服。 但不如自己主动些,试试这条蛇的深浅。 “小的们,把横幅拉起来!” 随着常歌行一声招呼,坐在马车上的仆人举起一条条横幅。 “宋家,还我血汗钱!”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不还钱,拿人抵!” “再不还,拆家毁屋搬东西!” 。。。。。。 常歌行很满意的看着自己“霸道”至极的词汇,感觉还缺点儿什么,道:“鼓乐起!” 两辆马车上的吹鼓手们得到自家王爷的命令,拼命的演奏起来。曲目自然不是阳春白雪的名曲,更非下里巴人的乡土之乐。 而是正经八百的哀乐,其中委屈之情,不甘与无奈表达的淋漓尽致,说它催人泪下一点儿也不过。 “殿下,您说的宋家是哪个宋家啊!”钱千万哆嗦着浑身肥肉问道。 “就是你熟悉的那个宋家!”常歌行没好气的答道。 “殿下,在下偶感不适,能不能就不去了!”钱千万有些央求道。宋家与钱家可以说是死对头,两者都靠经商起家。 宋家根深地厚,与朝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乃是传承了百年的大家族,虽然在商,却对朝廷局势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而钱家,除了钱财能与宋家争上一二外,其他地方都完美的败北。所以这些年,钱家与宋家虽然不时在商业上有摩擦,但都是钱家主动规避,才没有使事态继续恶化。与宋家正面交锋,钱家绝对差着火候。 (本章完) 第261章 讨债(二) 两家相争,不死不休的死磕。宋家固然会伤筋动骨,但钱家却要财尽人亡。 这样看来,钱千万在对付宋家的事情上主动回避,还是情有可原的。 “呵!呵!”常歌行干笑两声,道:“钱兄,捞足了好处,遇事儿就想扯呼,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儿!你不想去也可以,除非躺着回去!” 李元霸在旁边劈哩叭啦的攥着拳头,一副很愿意成全的模样。吓得钱千万浑身的肥肉剧烈的颤抖着。 “好!我去!”钱千万下决心道:“宋家有什么好怕的,老子怕个球!” 常歌行骑着白马走在最前面,却不是小白,自从回到长安,小白便被李秀宁无限期的征用了。 锣鼓喧天,白底黑字的横幅招展,自然吸引了不少好热闹的人。还没到宋家,常歌行等人身后已经有不下千人赘在后面,他们很想知道,到底是哪个不要命的竟敢欠晋王殿下的银子不还,害的晋王如此冤屈! 为了增强效果,常歌行特意围绕着长安城绕了一圈后,才来到宋家府邸,钱千万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老对手要倒霉了,他当然高兴。 宋家作为门阀中最为有钱的存在,门庭布置当然不会寒酸,甚至可以说很奢侈。 门口的两头狮子,高大威猛,比寻常人家的要大上一圈。狮子整体由玉石料打磨而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荧光,虽然没有真的解开,但如此巨大的玉石料已经价值不菲了。最难得的是狮子口中含着的珠子,是货真价实的夜明珠。 夜里一般人家要挑挂灯笼,宋家却不用,有这两颗夜明珠足矣。光线在石料内部折射,使得石狮子在晚间也能通体荧光,煞是好看。 “来人,打门!”常歌行下了马,啧啧称奇的摩挲着狮子头,用玉石料雕刻这么大的物件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就算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教材上都没有记载过。 锣鼓喧天声与围观百姓的嘈杂声早已经惊动了宋府中人,自宋家被称为宋阀起,便再没有人敢到宋家门口闹事的。所以宋家才敢将价值连城的夜明珠与玉石料放在府门外,而不怕被贼人惦记上,因为没有人敢打宋阀的主意。 够资格与宋阀较量一二的大阀,又绝对不屑去关心两头玉石的狮子,那样未免显得太小家子气了。 “还钱!” “还钱!” “还钱!” 。。。。。。 晋王府的仆从们歇斯底里的喊叫着,有常歌行为他们压阵,喊的十分卖力,相当嚣张。 每辆马车上都备有上好的润喉汤水,乃是常歌行命人到药店开的药汤,有着清咽的效果,绝对可以保证这帮人的长时间战斗力。 甚至,马车上还准备了简单的吃食,大有吃饱再战不死不休的架势。 晋王府众人在宋府门外足足呆了一个时辰,宋府依旧大门紧闭,没人应答。门外的看热闹百姓倒是越聚越多,宋家是长安城有名的大家族,一举一动都被受关注。 不管平头百姓,还是名门望族,甚至皇家。 李渊今天心情还是不错的,翘着二郎腿,正美滋滋的喝着茶水。 “宋老头也有今天,被人堵着家门口不敢出门,真是解气,他平时不是牛气的很吗?这次也蔫了吧! 那可是晋王殿下,就算宋老头有逆天的本事,也得收敛!” 李秀宁为李渊倒上茶水,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从她记事儿起,李渊很少为什么事儿这么高兴过,在她印象里最多的,就是一张冷凝的脸。 “秀宁,告诉元霸,这些天就老老实实呆在家里。不要到外面惹事,晋王与宋家矛盾让他们自己解决就好!” “算了!”李渊想了想道:“还是让元霸过来,我还是有些不放心!” 不过一会儿有下人来报:“老爷,小少爷他不在!” 李渊皱着眉头,放下茶杯,寒声道:“我不是派人看着他在自己房间内反醒嘛,人呢?把那几个酒囊饭袋给我叫上来!” 下人看到自家老爷发火,大气都不敢出,小声嘀咕道:“他们恐怕来不了了!” “来不了?”李渊火气更胜,摆桌子道:“还反了天了,小心老子让他们去戍边!快点儿,让他们过来!” 下人为难的道:“他们真的来不了,小少爷把他们打晕逃了出去,人到现在还没醒呢!” “啪!”李渊猛地一拍桌子,豁然起身:“来人,把这小子给我捉回来,看我不打断他的狗腿!” 太子府,杨勇斜靠在榻上,怀里有一衣着单薄的美人,任君采颉,观其相貌,与陈宣华竟有着七分相似。 “我这二弟好大的气魄,竟带人堵了宋家的大门。在江南惹风惹雨惯了,回到长安也是难得消停啊! 可他别忘了,这里是长安,太子脚下,不是那江南积弱之地。既然他想玩,本太子何不让事情变得更加有趣些呢。” 掖庭宫中,独孤伽罗躺在床榻上,本来秀美的面庞有着几分惨白。她勉强挤出几分笑容,对杨坚道:“我这心痛之症越发厉害了,太医之药也都是些缓解之法,恐怕我不能陪我皇天长地久了!” 杨坚一把抓住独孤伽罗的手,有些冰凉,道:“伽罗休得胡说,朕这就昭告天下,寻访名医!” 独孤伽罗摇摇头道:“我自己的病我自己清楚,陛下不必劳民伤财。听闻广儿又调皮了,还望陛下多担待些,他就是这个脾性,没有真的坏心思的。” “你就是偏爱这个儿子,你可不知,他带着晋王府一众人竟然把宋家给围了,而且敲锣打鼓,简直就是丢尽了皇家的脸面。” “呵!呵!”独孤伽罗难得的面带笑意,惨白的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正常的红晕:“我这个儿子可比你这个父亲有胆识多了。这些年陛下对这些门阀世家多有顾忌,使得虎狼之心渐盛,广儿无理取闹,敲打敲打他们也好。要让他们知道,如今天下到底是谁的!” (本章完) 第262章 讨债(三) 杨坚点点头,算是默许了独孤伽罗的话。这些年为了朝局稳定、为了天下太平,他对门阀势力多有让步,如今看来却是留下了诸多隐患,是时候敲山震虎了! 宋家所在的街道,早已经水泄不通。在长安数一数二的宋家被人堵门讨债,早已经惹起了众人热议,这种划时代的免费热闹真的是不看白不看,错过这村就没这店。 常歌行盘腿坐在马车上,吃着自府中带来的吃食,大有前世野炊的感觉。 晋王府众人喊也喊累了,进入了短暂休息阶段,补充体力、润润喉咙,之后再接着干! 宋府门后传来一阵门栓滑动的声音,其中一扇门微微开启,有十几个侍女端着各色珍馐、酒水鱼贯而出。一个年长些的男子面带笑容恭敬的来到常歌行面前:“殿下,我家老爷说了,您折腾了这么长时间也累了,府中厨子倒还有些手艺,请殿下边歇息,边品尝! 不知殿下能否就此退去,我家老爷自会登门拜访。” 常歌行看了一眼盘中的菜品,从用料到做法都称的上考究,可见宋家还是用了心的。 “你家老爷这是将本王当作叫花子打法啊!”常歌行笑吟吟的看着那男子道。 “我宋家绝非此意!”男子抱拳拱手道,却未行跪拜之礼。 “你宋家?你是宋老头什么人?” “宋家主正是在下伯父!” 常歌行点点头,这才对劲,此人虽然礼仪有加,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可骨子里那种傲然却是做不了假的! “本王来宋家绝非闹事,而是向宋家讨债来了。偌大个宋家,想来不会在意区区几十万两银子吧!” 男子面色平稳的就像是一台机械,完全看不出喜怒哀乐:“在下已经让人查过宋家所有的账目往来,我宋家确实没欠过殿下银子。若是殿下最近手头比较紧,我宋家可以资助一二!” “秀宁,拿账目来!” 常歌行接过李秀宁手中的欠条,递给了该男子:“这是你家宋却打得欠条,你应该认识吧,总共欠本王三十五万六千七百三十五两七钱银子!宋却的意外身亡本王也深感悲痛,但人死总不能账消吧,毕竟你宋家在长安城的这块牌匾还在,岭南宋家祖地还在!” 提到宋却的意外身亡,男子脸色稍显阴郁,宋却到底是怎么死的,作为大门阀的宋家早已经调查的清清楚楚。 由于宋家有所顾忌,一来,江南之事,乃是众贵族子弟挑衅在先,杀人者又是晋王本王,宋家还没有做好与杨氏皇族正面交锋的打算;二来,宋却虽然是宋家子弟,但身份并不尊贵,只是旁支中不受重用的一员,死了也就死了,并不会对宋家的传承有任何影响。 此事才没有张扬,没想到宋家还没有发难,罪魁祸首常歌行倒是先找上门儿来了。 男子看完账目,叹了口气道:“殿下账算得很是精明啊!” “承让,承让,本王向来没有赊账的习惯,还请宋家还钱吧!” “宋家虽不擅兵事,但也不是软柿子,还请殿下思量清楚!”男子口气转硬,有些威胁意味的道。 常歌行正想发话,宋府中传来一声中气十足的声音:“大哥,晋王殿下乃是贵客,还不请殿下入府!” 男子听闻声音,深深看了一眼常歌行,道:“殿下,请!” “宋家待客,都是让人从门缝中进去吗?”常歌行看着半开的府门,意有所指的道。 男子沉声道:“开府门,恭迎晋王殿下!” 常歌行背着双手,悠哉悠哉的迈进宋家大门,作为管家的陈宣华,也尽忠职守的跟在后面,毕竟事关晋王府的银钱收入。 进了府门,便看见也一个中年迎面走来,比府门外送吃食之人要年轻一些。此人面带微笑,熟络的道:“殿下大驾光临,使我宋家蓬荜生辉啊!” “你是家主?”常歌行不确定的问道。 “在下宋无缺,正是宋家家主。刚才在门外迎接殿下的是在下的大哥宋无残,若有唐突之处,还望殿下赎罪!” “赎不赎罪的等会儿再说,先还钱!我晋王府上上下下还等着这钱和粥呢!” 宋无缺拿着一叠欠条看了几眼,晋王府揭不开锅的事情他自然不信,那么晋王此来宋家就值得推敲了,到底是他本人一时兴起,还是背后有大人物指使呢? “宋却有对不住殿下的地方,我替他向殿下赔礼道歉了。他也已经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性命,还望殿下体谅!” 宋无缺此话说得客气之极,可谓给足了常歌行面子,换做一般人恐怕就见好就收,自此退去了。 可常歌行从来不认为自己是普通人,也从来不行普通人之事:“先还钱,其他事儿咱们以后有的是机会谈!” 宋无缺无奈的笑了笑,这个晋王还真的如传说中那般。。。。。。有趣啊:“几十万两银子,我宋家还不当回事,若是宋却亏欠殿下的,我宋家自然会还。在下心中有一个疑惑,还请殿下解惑——宋却是怎么死的!” “宋却正是死在本王的英雄剑下!” 宋无缺万万没有想到常歌行会如此痛快的承认自己杀了宋却,在他的料想中,常歌行一定会耍起太极,周旋一番。为此,他已经准备好了数十句话,对常歌行形成步步紧逼之势,让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罪行。 就在宋无缺哑口无言之际,常歌行却先开了口:“宋家主,你可得谢谢本王,要不是本王出手及时杀了宋却,他就为你们宋家招致大祸了!轻则全族被逐出长安,重则家破人亡,连岭南的祖地都要遭殃!” 宋无缺心下惊奇,放眼大隋万里河山,谁敢轻言灭掉宋家全族,就连隋皇杨坚都不能。宋家虽然没有强大的武力支撑,但他们的势力盘根错节分布大江南北,交天下友人,游说各大势力,就是他们的生存方式。 “敢问殿下,是谁对我宋家如此深恶痛绝!” (本章完) 第263章 讨债(四) “其实这事儿也怪不得人家,你家宋却与李家的李秀宁拌了几句口角,宋却竟然扬言要把李秀宁的父亲,当朝的唐国公李渊扒光了挂在外面晒成人干!” 常歌行看着脸色逐渐变得铁青的宋无缺,心下暗笑,门阀把自家脸面看得无比重要,扬言把李阀的首脑拔光晒成人干,无异于在挑衅一个门阀世家耐心。 “那我还要谢谢晋王殿下了!”宋无缺冷言道。 “谢就不用了,助人为乐一直是本王的本分,但宋却欠下的银钱还是要还的!” “殿下,我宋家与你皇室平素还算友好,此事就算我宋家欠殿下一个人情如何,以后必有厚报!” 让宋无缺说出欠一个人情的话,作为当世有名的大门阀来说,已经算是很大的让步了,这个时候借坡下驴、见好就收是一般人的最佳选择,但常歌行是谁,前世是成功的商人,今世是位高权重的晋王。 他不需别人的许诺,更不相信日后的回报! “宋家主,本王还是感觉白花花的银子就是最好的厚报!” “既然殿下执意如此,我怎敢背了殿下的意思。来人,给殿下清点银两,一钱都不能少!”宋无缺狠狠强调着。 常歌行笑道:“不愧是宋家的当家人,就是讲信用,以后有机会咱们可得好好合作,本王就喜欢和宋家主这样视金钱为粪土的人合作! 钱兄!进来!数钱!” 躲在人群后面的钱千万脖子一缩,一个踉跄差点儿摔倒,他虽然答应常歌行一起过来讨债,却打定主意默默地跟在队伍最后,做一个比围观百姓还没有存在感的看客。 若是让宋家知道钱家竟然参与到此事中来,一定会和钱家来场不死不休的商战,结果不论谁胜谁败,损失的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钱千万心不甘情不愿的从人群中挤出来,人群立马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空白,钱千万的这身肥肉可不是白长的,实在占地方的很。 他整理了一番有些褶皱的衣服,晃晃悠悠的向着宋府走去,既然知道躲不过。索性大大方方的面对,身为钱家的接班人,万万不可让宋家看扁了。 “宋家主,许久不见,哈!哈!甚是想念!”钱千万熟络的和宋无缺打着招呼。最为了解对方的只有两种人,一是知己好友,二是希望置对方于死地的仇敌。 宋家与钱家从哪里算,肯定都算不上朋友。 “钱胖子,是你!好啊,宋某倒是小瞧你了,竟然搭上了晋王这条线!” 钱千万谦虚的笑道:“哪里!哪里!宋家主可不能这么夸赞于我,我与晋王殿下乃是一见如故、相见恨晚。绝对不是什么搭上的关系。宋家主你是了解我的,我最是老实,怎么会有搭上王爷的手段呢!” 常歌行嗅了一下空气的味道,很好闻,比百花的香气要有味道多了,这是硝烟的气味。 “钱兄,你虽然与宋家主是故交,但有句话说得好,亲兄弟明算账,你可得给本王清点清楚,要是差了一钱银子,本王刮了你这身肥膘!” 钱千万抖着满脸的肥肉,笑道:“我办事儿您还不放心嘛,再说了,宋家主也不是缺斤短两的人。” 宋无缺冷哼一声算是应答。 一箱箱银子被晋王府的随从们搬上马车,钱千万则尽忠职守的清点着每一箱银子,陈宣华则在一边记账,讨债的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随着最后一箱银子搬出宋府,钱千万数钱的工作算是完成了,道:“殿下,一共是三十五万六千七百三十五两七钱银子,一点儿不少!”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忽的埋怨道:“钱兄,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宋家主这么配合还了欠款,你也应该给宋家主打个折不是!最起码也得把那七钱银子免了!” 钱千万很配合的道:“殿下,这确实是我的错,可现在银子已经上了马车,进了账册,若是再拿出来可就算是开支了!” 常歌行有些为难的道:“那就算了!这样吧宋家主,等以后本王再来讨债时,一定给你打个大大的折扣,希望到时候宋家主还是如此的配合啊!” 宋无缺不愧是一代家主,养气的功夫绝对有着十足功力。刚刚搬出宋府的银子,返还区区七钱,怎么就算是晋王府的开支了?这些白花花的银子都是宋家的好不!最为可笑的是,晋王还想着下次,怎么可能还有下次! “我在此谢过殿下的大德了!”宋无缺笑道。 宋无缺的笑容很是和煦,如孩童般让人感觉天真无邪,让人挑不出半点儿毛病。可常歌行却感觉到了隐藏极深的愤恨,就像是一条摇着尾巴的恶犬,等待着目标的接近,然后发出致命一击。 看着常歌行离去的身影,宋无缺将欠条死死攥在手中,手背上青筋暴露,待他张开手掌时,欠条已然变成了齑粉,飘散在风中,转眼间便不见了踪影。 “二弟你能忍,我宋无残却是忍不了!待大哥好好教训一下不知天高地厚的钱家,让他们知道我宋家可不是好惹的!”说此话的正是出宋府门相迎的那位中年人,原来他竟是宋无缺的大哥——宋无残! “大哥不必动怒,此事我自有考量,我宋家自不是谁都可以咬上一口的,即便他再好的牙口,也要崩断他几颗牙齿!”宋无缺依旧带着和煦的笑容:“还是让我们去会会太子府的客人吧,相信他会给我们带来好消息!” 既然银钱已经到手,常歌行命人将横幅收敛,吹鼓手也收拾起家伙事儿,准备去下一家。 “钱兄,宋无缺是不是应该付些利息啊!” “欠人钱财,理应付利息!”钱千万思忖一阵,答道。 “这样啊!”常歌行拖着下巴琢磨着,道:“要是按照利滚利的算法,这几十万两银子恐怕连利息都不够!算了,谁让本王是个好人呢,就不与宋家计较了。 可若是不收利息,岂不是坏了规矩,这让本王将来怎么在长安城立足!这样吧,来人!将这两尊狮子抬上马车,权当利息了!” (本章完) 第264章 讨债(五) 宋无缺正在府中一间隐秘的房间内会见太子府的门客,两人相谈甚欢的模样。 “我家太子说了,晋王殿下年岁尚浅,若是做了什么出格的事儿,还希望宋家主不要介意。晋王殿下刚从江南回来,未免沾染了些兵痞们的流氓气,晋王殿下回府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将府中豢养几十名美女全部赶到了绣坊。 啧!啧!那可是晋王府精心挑选的娇娥!说起来晋王殿下隐藏的也够深的,若不是他驱逐了这些美人儿,就算太子殿下也没发现过她们的存在呢!” 宋无缺仔仔细细听着太子府的门客讲话,连其中的语气都没有放过。太子作为大隋的储君,绝对不会派人到宋府话家常。 宋无残从外面急匆匆进来,惹得宋无缺皱眉不已,他已经交代过,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该房间。 宋无残来到宋无缺身边,耳语几句。宋无缺眼神越发的阴郁,里面似乎闪烁着无数刀兵,寒光森然。 “知弟莫若兄,晋王殿下果真沾染了不少痞气,就在刚才,他竟然把我府门外的两尊护府的狮子抬走了!” 太子府门客脸上一喜,这样一来事情更加好办了:“太子殿下曾说过,晋王殿下若有过错,还望宋家主不吝赐教,在自己人手中吃亏,总比在外人跟前丢了性命要好!” 宋无缺双眼微闭,像是一只正在算计的老狐狸:“太子殿下果然是热忱之人,这份对兄弟的照顾之情,我虽然为外人,但也深受感动,请转告太子殿下,他的深意我已经了解!” 太子府的门客满意的点点头,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省口舌,有些话不必说白,点到为止即可。 宋无缺送走来人,脸色瞬间凝固:“杨广小儿,咱们走着瞧!” “二弟,这口气就这么算了?”宋无残气哼哼的说道,门口的石狮子是小,可宋家的荣誉是真,搬走石狮子本就是打脸的行为。 “派人去查查晋王府绣坊中的绣娘,我倒要看看里面藏着什么猫腻! 皇家的这两位子嗣貌合神离,我宋家可要好好周旋其中,太子虽然这次有意助我宋家,却也有着他自己的图谋。大哥万不可公然表明立场,我宋家只与成功者合作,就像如今的杨坚!” 宋无缺十分了解自己这个大哥的脾气,生怕他做出什么无法挽回的事儿,使宋家处于被动局面。正是由于宋无残这种性格,宋家前任家主才弃长立幼。 宋无残点点头,眼中却燃烧着深深的不甘。在他看来自己这个二弟实在是优柔寡断了些,自己做不成家主完全是父亲偏心的缘故。 石狮子很重,压得马车吱呀作响,围观的百姓主动为晋王府一众人让出一条道,崇拜的看着在马车上晃晃悠悠的石狮子。这个时代敢于和门阀作对的人少之又少,常歌行无疑成为了屈指可数的一员。 门阀的可怕之处不在于他有多少财富,就像钱家,就算已经富可敌国,但依旧只是一个富商而已,算不上门阀。正真的门阀,是可以操纵国家,让国家机器为其一家服务的庞大势力。 就如同如今隋朝的朝堂,各个官员完全出自各大门阀,其中以杨坚为代表皇家、以李渊为代表的关陇集团、以独孤信为代表的皇家母族、以宋无缺为代表的南岭集团更是被人们称作四大门阀,四大门阀中人把持朝政,手握重权。 剩下的一些不重要的官职被其他实力较小的门阀瓜分,整个隋朝官僚体系,一眼望去全是门阀,贫民百姓即便才高八斗,有经天纬地之才也难有出头之日,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悲哀。 门阀当道,阻断了平民百姓封侯拜相之路! 门阀士族就像压在寒门身上的一座大山,这座大山他们无力撼动,如今居然看到有人挑衅大山的威压,他们当然欢欣鼓舞! 李元霸兴高采烈的挥舞着大斧,接受着百姓们崇拜的眼神,兴奋的吼吼乱叫,骇得胯下战马颤抖不已,似乎背上所载之人是上古凶神般。 陈宣华手上的欠条越来越少,常歌行带领晋王府一众人一一拜访欠条上所列之人,长安城大半门阀贵族都没有幸免。 今天应该是自大隋建国以来长安城最热闹的一天了,整个长安城被常歌行搅得风起云涌,门阀众人变得异常活跃,奔走相告的有之、打探虚实的有之、鸣冤抱屈的有之。。。。。。 最后,这些门阀贵族们似乎达成了某种协议。待常歌行上门讨要欠款,这些人全都大开府门相迎,按照欠条所列金额支付银钱,连一句多余的问话都没有。 使得常歌行感到完全失去了挑战性,草草将剩余几家的欠款收齐以后,便带着装得满满的车队打道回府了!此行,晋王府可谓赚了一个钵满盆盈,所获钱财近千万两,足以让钱千万这样的富户眼红。 “还是王爷您赚钱容易,想我贪黑起早才挣了几个辛苦钱?”钱千万躺在三口并列而放的箱子上,箱子里可是白花花的银子,睡在上面可比睡在床榻上让人欢喜多了! 常歌行离去后,长安变得有些诡异的安静下来,那些平日里飞扬跋扈的公子哥儿们在长辈的训诫下也都收敛了行迹,一个个被关在家中修身养性。 本来热闹非凡的烟花酒楼,变得门可罗雀,那些平日里忙着迎来送往的姑娘们,难得坐下来嗑着瓜子话家常。 “听说晋王赶着几十辆马车向长安城的富户挨个收租,所获银两足足堆起了一座银山,就在晋王府的后花园中!” “敢向这些士族老爷们收租子的,整个天下恐怕只有晋王了吧!” “士族老爷?一个个都是披着仁人君子外衣的无赖小人罢了,那些趁着暮色西沉钻进老娘被窝,朝霞未起提裤子匆匆而去的不都是些士族嘛!” “呵!呵!姐姐说的是,比起这些人晋王才是真正的正人君子呢!要是晋王到我这儿过夜,本姑娘保证分文不取,还将晋王殿下伺候的舒舒服服的!” 。。。。。。 (本章完) 第265章 袁天罡来了 长安城似乎变成了一片人间热土,再没有了门阀士族与寒门子弟的区别。但这种祥和的前提是,长安城大小门阀心中的猜疑还没有得到答案,他们的耐心还没有完全被磨灭。 他们猜疑的是,晋王公然挑衅门阀,是他的一时兴起,还是杨氏皇族的意思,不管结论是什么,门阀们必定采取行动,只是行动的方向不同罢了,坐以待毙向来不是门阀的风格。 他们等待的是,四大门阀之一宋阀的态度。毕竟,在这次事件中宋阀的损失最大,不仅破了财,还破了相,门口的石狮子都被人搬了去,可谓颜面尽失。 事态就如暴风来的前夜,在一片沉寂中不断酝酿,沉寂的越久,爆发出来的力量越强,强到让这个世界改变颜色。 晋王府中,陈宣华正算着进帐,这绝对是一笔她不曾见到过的巨款,近千万两白银,足以再打一次伐陈之战! 朱贵儿站在常歌行身后,给他捏着肩头。常歌行则享受的半眯着眼睛,嘴里哼唱着不知名的小曲,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 “夫君,你可是把长安城的门阀士族给彻底得罪了,我要是你就请旨远离长安,有这些银钱还可做一个逍遥王爷,没准儿还可以落得善终!”萧美娘看着一脸享受的常歌行气不打一处来,气哼哼的道。 “夫君我找高人看过生辰八字,那位高人说了,为夫我一定可以活到死的!”常歌行活动着脖颈道。 萧美娘朱唇扯出一个美丽的弧度,随后切了一声:“说了等于白说,不知是哪个无良高人说的!” 常歌行叹了一口气,语气中有着幽怨:“还不是我的师傅袁天罡嘛!” “噗嗤!”为常歌行捏着肩头的朱贵儿笑出了声,在一旁的陈宣华脸上闪过深深的不屑。 袁天罡是何许人也,怎么会收皇亲贵族为徒!常歌行理所应当的把袁天罡认作师傅的事儿,从江南一直提到江北,常歌行虽然说得面不改色心不跳,旁人自然是不信。 袁天罡对于世上绝大多数人来说就是一个传说,是只闻其名未见真人的神秘人物,据说他不仅知天文懂地理,还有着前知五百年后晓五百载的通天本事。 常歌行见几女不信,补充道:“本王英姿非凡,天赋异禀,若不是当初袁老头儿觍着脸非要拜本王为徒,本王还不屑认他这个师傅呢!” 萧美娘无奈的摇摇头,什么叫做“觍着脸拜你为徒”啊,这是一个天大的语病好不。袁天罡成名已久,却不闻他真的收谁为徒,据传袁天罡是得道的神仙人物,寿元无尽,自然不需要衣钵传人。 “禀报殿下!”有护卫来报:“府门外有人拜见!” “不见!不见!”常歌行摆着手道:“没看到本王正在和夫人们增进感情嘛!” “可。。。。。。”护卫犹豫道:“那人自称是您的师傅!” 常歌行豁然起身,目光瞬间变得尖锐起来,手也自然的攥紧。他心中可清楚的很,袁天罡这个师傅完全是他杜撰出来的。 袁天罡之名,就算到了科技无比发达的前世,也是如雷贯耳的存在,那神秘莫测的《推背图》更是引起了无数人的好奇。 常歌行从来不信什么命理,除非,这个袁天罡本身就是一个穿越者。 “不见!”出于对这个“师傅”的忌惮,常歌行从牙缝中挤出这两个字。若真的是袁天罡找上门认徒弟,这未免太巧了些,要是这个袁天罡真的有神鬼莫测的本事,常歌行还真担心自己的身份暴露。 “徒儿!为师不远千里来看你,还不速来相迎!” 一道声音,如同炸雷般在常歌行所处的庭院炸响,似是很远,又像就在耳边。 “千里传音!”萧美娘失声道:“这可是传说中的功夫,只有武功修炼到大成境界,才能掌握的一种秘术!” 常歌行见躲不过去,索性朗声道:“何方妖人装神弄鬼,还不现行!” “为师我乃是正经八百的人,哪里用得着先行!”声音由远及近,可以听得出来人一边向这边走,一边答话。 除了几声兵器散落的声音,常歌行完全没有听到任何打斗声。晋王府的护卫都是伤过人命的硬茬子,在没有得到常歌行许可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放外人进来的。 那么解释只有一个,这些护卫在极短的时间里便被解决了,甚至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徒儿,见了为师还不行跪拜之礼!”一个手持拂尘的道士忽的出现在常歌行面前,宛若瞬移,他就这么淡淡的看着常歌行,言语间似乎有着一种难言的魔力让人不由自主的沉浸其中。 常歌行浑身汗毛倒竖,这个道士绝对不简单,绝非萧吉那个假道士可比。 “本王并不认识你,不要在本王面前装神弄鬼,小心本王平了你的道观!” “晋王殿下不是说袁某是你的师傅嘛,贫道正是袁天罡!再说,装神弄鬼的是殿下您吧,怎么能反诬贫道呢?”袁天罡眼神灼灼的看着常歌行,似乎能看穿他的灵魂。使得常歌行本能的感到一丝的不适,这个老道难道真的知道自己的身份来历。 “本王向来不信鬼神,也从来不屑装神弄鬼!”常歌行面色阴沉的看着袁天罡道。 “殿下不要生气,贫道只是希望今后殿下不要再自称是贫道的徒弟,贫道实在不愿意与殿下结下这份因果!” “那是自然!”常歌行点点头道:“本王之前以为袁天师仙风道骨,今日一见不过尔尔!” “呵!呵!”袁天罡高声笑道:“贫道那就谢过殿下了,作为感谢贫道可以免费送给殿下一卦——殿下三日内必举丧事!” 袁天罡说完,便手持拂尘,也不见怎么迈步,宛若御风般出了晋王府。 看着袁天罡离去的背影,常歌行面色越发的阴沉。这个袁天罡似乎比前世历史课本上写的更加难缠,前世他留给后人的印象多为智谋与神秘,如今观之却多了几分诡异。 (本章完) 第266章 合作者——烟螺 “美娘,你怎么看这个袁天罡!”常歌行询问道,萧美娘由宫廷而到江湖,见闻之广是常歌行这个外来户不能比的。 “袁天罡此人不管是在门阀还是民间,甚至江湖都享有声誉,被夸张成神仙一般的人物,非常的不简单,夫君还是不要与他为敌的好。不管他是否有通天的本事,但他是一个武功高手是一定的了!” 常歌行点点头,同意萧美娘的看法。袁天罡这样可以预言历史进程之人,还是不要招惹的好。 “禀殿下!”刚才那个护卫又小跑进来道:“府外有人求见!” “何人?”常歌行问道。 “是一个女子,头戴幕离看不清长相。她让我给殿下捎来一纸书信,说是殿下看过后自然会见她!” 常歌行接过护卫手中的书信,字迹虽然还算工整,却不像一般女子字体那般有着一种娟秀之感,字里行间透着一种寒意与愤恨。 上面的内容也很简单:太子欲对绣坊下手! 短短八个字,让常歌行眉头深锁,他并不怀疑消息是假的,因为他早已经料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只是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 “请!”既然知晓晋王府绣坊之事,又知道晋王、太子面和神离的实情,常歌行觉得有必要见上一见。自从伐陈之战胜利,太子杨勇已然把常歌行当作欲除之而后快的死敌,有常歌行这么一个立有不世军功的二弟在,杨勇活得也够辛苦的了! 来人有幕离遮面,看不清面目,通过那婀娜的身姿可以看得出是一个年轻女子,如果长相还可以的话,完全是绝色美女之列。 来人见到常歌行,眼中满是笑意,盈盈施了一礼:“奴家见过殿下,久闻殿下大名,今天得见真人,比传说中还要英俊威武呢!” “本王自然英俊威武,这个不用你提醒。要是只是这个事儿的话,你可以回了!”常歌行没好气的道。 “咯!咯!殿下真是幽默呢,要是有夫君如此,想来不会寂寞!”女子一边说话,一边用美眸看着三女,显然意有所指。 “妹妹,你还是有话直说吧!我家夫君最讨厌人家转弯抹角!”萧美娘含着笑意,看着此女道。。 “姐姐是萧美娘吧!”女子浅笑着道:“果然是女中豪杰,姐姐放心,妹妹我对你家王爷没有兴趣,只是想和晋王殿下合作而已。” “合作?”常歌行冷笑道:“我堂堂晋王府需要和一介女流合作?实在是天大的笑话!” “女流怎么了?晋王殿下别忘了,你的几位夫人还在这里呢,也是同样的女流哦!美娘姐姐自然不用说,江湖上挂了名号的圣母。还有晋王殿下的红颜知己李秀宁,可是南征北讨的女将军。 我劝殿下不要瞧不起女子,不然惹恼了这几位美女,你可有的受了!” “本王堂堂男子汉大丈夫,岂会受制于女人,就算美女又如何,在本王眼中也只不过是粉红骷髅罢了!” “是嘛!”女子一阵花枝乱颤的娇笑:“小女子烟螺倒是看错晋王了,原以为殿下如同隋皇那般惧内呢!” “本王堂堂男子汉自然不会怕了小小女子。”常歌行看着萧美娘与朱贵儿不善的眼神,语气越来越弱,到后来几不可闻,惹得陈宣华一阵戏谑。 常歌行心中气苦,这个女人分明就是来挑拨夫妻关系的,实在可恶。 “烟螺是吧,你和阎罗是什么关系?轻纱遮面,面貌不敢示人,不会长相也与阎罗神似般!晋王府没有什么和你合作的,你就请回吧! 宣华,送客!” “晋王殿下不必这么心急嘛!这位姐姐就是陈国公主吧,太子殿下对你可是惦记的紧呢!你是有一个妹妹吧,听说她长得与公主殿下十分相似,我的一个姐妹可看到她在太子府,伺候塌上呢,太子殿下也真是一个怜香惜玉的人,对她宠爱有加,也不知她是沾了公主殿下的光,还是受了公主殿下的牵连! 还有晋王殿下,听说你在长安城有一间绣坊,里面绣工都是绝色,奴家昨日在那里买了一方鸳鸯戏水的手帕很是精致呢,宋家、太子府还有一些其他家族的人也经常光顾,似乎对那些美女绣娘十分热心!” 常歌行冷冷看着这个自称烟螺的女子,烟螺也睁着美眸看着常歌行,眸中含笑。 烟螺给常歌行的感觉很危险,就像是一条披着美女外衣的毒蛇,吐着信子在暗中寻觅着猎物。 “烟螺是吧,你知道的太多了,知道太多的人往往命都不长久。但本王也承认,你有了和本王合作的本钱! 说说吧,你想怎么合作!” 常歌行端坐,好整以暇的看着烟螺。 烟螺眉头舒展,似乎一切都在她的算计中一般:“我可以帮你对付太子,甚至助你登上皇位!” “条件!”常歌行从来不相信世上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一切合作都是以互利为前提的。 “事成之后,晋王殿下要答应送给我一个人!” “本王开始好奇了,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居然这么值钱,可以价值一个诺大的江山!” “殿下你刚才也说过,知道太多了通常活不长久,奉劝殿下还是不要好奇的好,到时候殿下自然知晓!” “呵!呵!”常歌行冷笑几声:“威胁你的合作者,可不是一个好的态度,从来都是本王威胁别人,还从来没有人敢威胁本王,本王不希望还有下一次!” “咯!咯!开个玩笑嘛,王爷何必和我一个弱女子较真!既然我俩已经开始合作,为了表达诚意,我就送给殿下一个消息:袁天罡同时出现在您与太子的府中!” “同时?”常歌行讶然道。 “奴家知道王爷或许不相信,但就是两个袁天罡同时出现在你与太子府中!” “难道袁天罡还有一个孪生兄弟,或者这个袁天罡本就是精通易容之人假扮的!”常歌行猜测着各种可能,心中越发觉得不可思议。 (本章完) 第267章 招上门女婿(一) “做了你家上门女婿可有什么好处?还有,你家妹子可出来一示?”常歌行在人群中问出了大家所想,做上门女婿可是一件丢祖宗脸面的事儿,没有绝对的好处,绝对没有人愿意做。 若是财色兼收,一路飞黄腾达,也算对祖宗有了一个交代。 钱千万耳根一动,闻声看去,就看到常歌行在向他打着眼色。钱千万虽然肥胖,但绝对是心思机敏之辈,瞬间明白了常歌行的意思。 “我钱家没有别的,就是钱多,入赘了我钱家,我钱家的钱财随意取用!”钱千万拍着胸脯做出承诺:“至于我的妹妹们却是不少,今天只来了一位,就让她和大家见见!” 一道靓丽的身影出现在三楼的平台上,秀手拿着一方上好的手帕,半遮着颜面,一副娇羞模样,一双美眸含着怯意看着楼下众人,一副楚楚可怜模样。 人群中一阵惊呼,这就是和你这个死胖子长得一样耐看啊,人家分明是天上的仙女。 女子匆匆露了一面,便急急隐去,让寻找芳踪的文人墨客们十分失望。若能得娇妻如此,又能搏个出身,入赘又有何妨,权当忍辱负重,待到时机成熟恢复门楣即可。 “不为你家数不尽的钱财,就算为了与美人同塌,这个女婿也可做!”常歌行在人群处呼应道:“我倒要进去瞧瞧,看看入赘是个什么样的滋味!” 常歌行带着女扮男装的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走进店铺,惹得众人一阵骚动,看常歌行一行人的举手投足,绝非家徒四壁、走投无路之辈,顶多是怀才不遇,报国无门的才子。 人家可做得,我为什么不可以!许多人拿自己与常歌行等人比较,发现论俊俏比不过朱贵儿,论潇洒比不过萧美娘、论文雅气质比不过陈宣华、论放浪形骸与常歌行也相差甚远。 竟然全方面的被常歌行一行人碾压,同时,心中仅存的那点儿骄傲也被打击的体无完肤,比自己强者尚可为了出路入赘,自己做了上门女婿,也没有什么可丢人的了。 陆陆续续有人进了店铺,钱千万本来不大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在常歌行的帮衬下今天终于有了些收获。当然,并不是所有进去之人都有资格成为上门女婿。 毕竟,钱家之所以招上门女婿是为了本家族的发展,绝对不会将酒囊饭袋之辈招进家族,做那赔了夫人有折银子的赔本买卖。 常歌行一行人被邀进了三楼的一处雅室,室内文房四宝准备停当,一壶香茗飘散着茶香,墙壁上绘制的是一幅幅当世名画,虽然是临摹,却也有着三分韵味,可见布置之人下了十足的功夫。 早有一个女子等候在室内,见到常歌行进来,盈盈施了一礼:“奴家见过晋王殿下,哥哥让我好生伺候殿下,殿下有什么需要知会一声就行!” 此女子正是刚才在三楼平台那位,近距离看,虽然称不上绝色,与萧美娘等人有着不小的差距,但也是大美人一个,与钱千万却是没有半点儿相似! “你是钱胖子的妹妹?”常歌行不确定的问道。 女子有些苦涩的笑道:“两个时辰前还不是,但现在是了!” “啧!啧!难道是刚刚相认?可以想象你的母亲一定是一个大美女,不然也不能将钱家的相貌矫正到如此,你的哥哥钱千万就是典型的矫正失败!” 女子听到常歌行如此调侃钱千万抿嘴一笑:“晋王殿下真有趣,奴家与钱家没有半点血缘关系,两个时辰前奴家还在人口贩子手中,是钱千万买了奴家。 并且,现在奴家连钱这个姓氏都不配拥有,钱千万在外人面前称奴家为妹妹无非是想要抬高奴家身价,卖个好价钱罢了!” “啪!啪!”雅室外响起一阵掌声,钱千万晃悠着肥胖的身子不知何时上了楼,不知是爬楼累的,还是听了此女的话有些恼怒,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我倒是小瞧你了,我奉劝你一句,做人不要太聪明,我从奴隶市场买了你,你生是钱家的人,死是我钱家的鬼,不要另作他想,服从安排就好!” 女子眼中闪过悲哀,本来已经有些亮光的眼睛迅速黯淡下去,无奈的点点头,随意恭顺的退去,就像是一只被人牵着线的木偶。奴隶买卖,视人命为草芥,视人身为个人财产,本就是这个时代富家、贵族的特权。 “你就不想说说你这些妹妹的事儿吗?”常歌行带着笑意,盯着钱千万的眼睛问道。 “哎,还不都是我家老头子想出来的馊主意嘛,他老人家实在是想门阀想歪了心思。他自己就是一个暴发户,我也就是一个暴发户的儿子,他非得要钱家晋升为门阀之列,说只有那样才算是光祖耀祖。 这两天我买来的妹妹已经不下五十人,通过入赘的方式招揽寒门子弟为钱家效力,成为钱家晋升门阀的助力,真不知这个主意是好是坏!” 常歌行暗自给那个素未谋面的钱家家主竖起大拇哥,通过买女儿招揽怀才不遇之人,确实是一步好棋。先不说钱家女儿的长相是否能打动那些清高的读书人,用这些毫无血缘关系的女子钓有识之士,本就是一本万利的事儿。 “你老爹这些天一定很忙吧,天天收干女儿一定辛苦的很!” “不仅忙,而且很累!好几个买回来的干女儿都被他老人家收到被窝里去了!”钱千万没好气的道:“再说,这些女子只有被正真的有识之士看中,才能入我钱家族谱,成为真正的钱家人。” 常歌行很是理解的点点头,钱家购买女奴为的是家族的壮大,而不是为了解救奴隶。只有那些能为钱家带来实际好处的人,才能被钱家接纳。 至于那些无用之人,虽然被买回来,也无法摆脱奴隶的身份,只是效忠的主人变了罢了! 刚才的那个小女子本王觉得就不错,想来一定可以为你钱家钓得大才吧。 (本章完) 第268章 招上门女婿(二) “那个女子是不错,在这些女子中算得上上品,不然我也不会把她带到这里来撑门面!”钱千万满脸坏笑的看着常歌行:“若是殿下对她感兴趣,今天晚上我便将此女子送到您府上。” 钱千万说完此话,便感到三把锋利的小刀刺向自己的咽喉,随时都有可能要了自己的性命,却是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面色不善的看着他。 钱千万本来短粗的脖子使劲儿又缩了缩,下巴颏下出现了一圈肥肉,这三个俊书生的眼神实在是太可怕了,难道是他们也相中了那个小女子?看自己要将此女送给常歌行心中不悦! “本王向来不好女色,钱兄的好意我心领了!”常歌行义正言辞的拒绝了钱千万的美意。 正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见惯了如萧美娘、朱贵儿这般绝色,一般的女子在常歌行眼中已然蒙尘,打不起半点儿兴致。况且,这两位姑奶奶外加一个说不明道不白的女管家还在,常歌行还没有做好后院起火的准备。 钱千万暧昧的看了一眼常歌行与女扮男装的三女,心中不怀好意的猜想着,难道晋王殿下还有什么特殊爱好不成! “你钱家选婿进行的怎么样了?本王倒想凑凑热闹,都说高手在民间,本王倒要看看,钱家是否能捞到什么人才!”常歌行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转移话题道。 “我家老爷子对这次招婿可是下足了功夫,专门请了长安城的名士出题,考较这些人的文采。又请来骑射师傅,考较这些人的武艺,只有文武双全者方能进我钱家!”钱千万有些得意的道,他虽然不太赞成自己老爹这个借鸡生蛋的计划,但也不得不佩服自己老爹的手段。 常歌行听完目瞪口呆一阵,科举制度在这个时代还未出现,钱家的考较手段可比沿袭千年的科举制度严苛多了。毕竟,科举分为文举与武举,钱家选用的却是文武兼备的人才。 在钱千万的带领下,常歌行来到二楼的一处大厅,有持刀护卫站在门外,门内除了几个教书先生的走动声外鸦雀无声。总共十一个书生打扮之人正在奋笔疾书,显然报了必胜了决心。 若是能在比试中取得一个令钱家满意的成绩,不仅可解决终身大事,抱得美人归,更重要的是前途也解决了,甚至有了跻身上流社会的可能。 教书先生在其中一个书生后背上拍了一下,便有护卫持着刀械架起书生的胳膊向外走,惹得书生一阵鬼哭狼嚎:“你们凭什么不让我考试了,实在忌惮本人的学问吗?哼!实话告诉你们,本人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到这里应试只是找乐子,等我飞黄腾达了,第一件事儿就是把你们钱家扔进茅坑,不就是仗着有几个臭钱嘛!” 隔着厚厚的油脂,也能看得出钱千万脸色并不是很好,钱家本就是一个暴发户,却最不愿意让人在人前提及此事。所谓暴发户,总能让人联想起人土钱多,再解释一下便是,为人素质不高且有钱。 钱千万走到书生面前,一把拽过他的胳膊,扯下衣袖一角拿在手中,衣袖的内里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这个书生竟是有备而来。 “我钱家不需要你这种连作弊都需要人教的主儿!”钱千万将布片狠狠的甩在书生脸上,满脸的不屑。考试打小抄,在哪个时代都是不受欢迎的! 自古书生注重名节,此书生被当众揭穿脸色一阵惨白,嘴角不自然的哆嗦着:“你们冤枉我,我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才没有必要作弊,哈!哈!你们这些黑心商人竟然敢冤枉我!哈!哈!” 书生状若癫狂,一阵疯狂的大笑。护卫用胳膊肘狠狠砸在书生的脖颈上,才终结了这种发疯模式。看着昏死过去的书生,常歌行莫名的感到一种悲哀。 作为读书人,若不能为家为国献计献策,要这满腹的才华又有何用!可是,这注定是一个令人绝望的时代,门阀当道,寒门再难有崛起之日,这便是这个时代的痛。 很多才华横溢之人,怀抱着自己的抱负,怀抱着自己的满腔热忱孤独终老。 “每天都能遇到几个这样的人,实在是扫兴!”钱千万将那块破布踩在脚下,嫌恶的道。 “若是读书人能够通过诸如这样的考试得以提拔为官、为将,也是一件功德无量之事!”常歌行喃喃自语道。 惊得三女与钱千万久久不能回神儿,朝廷官员、将领向来是众门阀的囊中物,岂能容许他人分一杯羹。 如果有人在朝廷中发出这样的声音,绝对会受到众门阀的集体打压,想不死都难。 钱千万眯着小眼睛左右看看,满脸谨慎的看着常歌行:“殿下可不能妄言,若是一般百姓还倒罢了,大家顶多当个笑话来听,可殿下您不一样,您是名声在外的晋王,您的言论代表着晋王府态度,您虽然是皇家子嗣,恐怕也会招致祸患啊!” 萧美娘平日里很不看好这个钱千万,此时却赞同的点点头,她本就出自皇家,自然明白其中的厉害。 谁动了门阀的利益,谁就会受到门阀们不死不休的打击。 “呵!呵!”常歌行感到气氛有些沉闷,故作轻松的道:“本王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大家何必当真。钱兄,你这些妹妹们迎女婿进门的时候,可不要忘了告诉本王,本王就喜欢这种喜庆的事儿!” “那是当然,到时候还要劳烦王爷捧场!”钱千万笑道。 常歌行携着三女出了这座三层的建筑,那副招婿对联还在,依旧迎着秦岭的风飘动,钱家招婿还在继续,为了能晋升为门阀之列,这些大大小小的家族无时无刻不在做着各种努力,有的不断壮大,不断逼近目标;有的则在中途夭折,只能望着那个遥遥无期的目标兴叹。 “夫君,你刚才之言不是在开玩笑吧!”四人一路走,一路看着四周的风光,最终萧美娘还是问出了声。 (本章完) 第272章 招上门女婿(三) “袁天罡据说本就是得道之人,或许精通分身之术!”烟螺显然也没有弄明白两个同时出现的袁天罡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能猜测到。 作为从未来世界穿越而来的常歌行却怎么也不能相信所谓仙法的存在,迷信产生自无知,而星际时代,恰好是将万事万物量化分析的时代。这个世界没有偶然,只有没有发现的因果。 “袁天罡此人来历神秘的很,我花了很多心思也没有弄清楚他到底来自何方、师承何处、父母是谁、兄弟姐妹几人,此次入世的目的是什么,还望殿下保重,被袁天罡盯上始终不是什么好事儿,奴家可不希望失去王爷这么一个好的合作伙伴!” “谢谢关心,恕不远送!”常歌行见到烟螺对自己似乎没有什么信心,顿时心中不悦,自己的本事自己知道,有那个诡异的多功能模块在,常歌行相信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谁能轻易的杀死自己。 烟螺也不做停留,走出几步后,嫣然回首,看着萧美娘道:“萧圣女,或许我们可以好好谈谈!” 言罢,径直走出晋王府。 “这个烟螺貌似知道不少事情!美娘,你知道这个人的来历吗?”常歌行望着烟螺的背影,向萧美娘问道。 “江湖上门派组织甚多,并不都是光明正大的暴露于人间,更多的是潜藏在阴暗的角落中觊觎这个世道,我怀疑这个烟螺便是黑暗组织中的一个,而且是其中精通消息搜集的!” 常歌行点点头,这个烟螺十分的不简单,她知道太子府中事儿,也在关注晋王府的一举一动,甚至还知道有两个一模一样的袁天罡,可见她的消息灵通。 但她却来晋王府寻求合作,不难猜出她有着自己的短板,比如——武力! 。。。。。。 。。。。。。 自从大隋一统南北后,长安变得越发繁华起来。大批的江南商贾涌进这座北方重镇,带来了江南地区的特产,使得长安城的街市足足扩大了一倍。 许多江南才子也渡过长江,到这座真正意义上的国都游学,一方面增加自己的阅历,一方面碰碰运气,若是得到某些高门大阀的赏识,就能平步青云。 当然,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太小了。门阀向来是一个纯粹的圈子,平民百姓即便有着治国安邦的才学也难以混迹其中,因为门阀士族的服务对象从来不是国家、天下,仅仅是自己所在的家族而已。 平民家的子弟若想通过俘获佳人芳心的办法进入士族圈子,来个美色、事业双丰收更是异想天开。 门阀的婚姻对象从来都是门阀,他们通过联姻使得利益最大化,平衡各方势力,即便是没落了的门阀也是不屑于和平民联姻的! 门阀,是这个时代人人向往、人人仰望的存在。一入门阀便意味着高官厚禄,子子孙孙福泽不断。 要想建立一个门阀从来不是一代人能够实现的,往往需要至少两三代人的不懈努力。并且这两三代人中,人才不断,且都是锐意进取之辈。 建立一个门阀,非天时、地利、人和齐备不可! 当然,也有投机的办法。家族中没有人才没有关系,完全可以从外面引进。这些家族往往都是有了一定积淀,只是缺少可以封侯拜相领军人物,他们只需一个契机,便能晋级门阀之列! 常歌行携着三女走在长安城街道上,为了方便行事,三女均是男装打扮。经过常歌行亲自动手,三个美女立时间成了三个翩翩佳公子,羽扇轻摇,说不出的风度。 街道两侧店面很多,面馆、茶坊、戏院、布庄、胭脂铺、首饰店。。。。。。应有尽有,让人目不暇接。 常歌行一行人走马观花的看着这一切,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三女均来自江南,走在北方最繁华的城市中自然满心欢喜。江南与北方的建筑风格迥然不同,江南的绵绵细雨似乎将建筑的棱角都抚平了,即便沧桑的古镇,也透露着一丝江南女子的柔和。 北方的建筑,却是健硕的多,棱角分明有着雄伟山脉的遒劲。 如织的人群,逐渐的臃肿起来,人流在一处店铺前汇集,将整个街道闭塞。店铺足有十丈高,分为三层,在整个长安城绝对称得上“地标”式建筑。 长安城虽然是大隋的国都,繁华异常,但最多的还是单层建筑,二层建筑完全可以称得上高端大气上档次,至于三层建筑,全长安城只此一家。 店铺自三层处放下两竖行大字,在秦岭的风吹拂下,如同浪涛般起伏不定,但上面的大字还是可辨认: 若有诗书气自华, 不妨佳婿做佳儿。 竟然是一副招上门女婿的对子。 正主儿在店铺前坐定,前面放有一张桌案,桌案前挂着一副横联:量才招亲! 虽然是招上门女婿,却要凭着才学本事,不然人家的黄花大闺女断然不会白白便宜了外人。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有才有学有文有武的都来看看啊!家父有女风华正茂,年方二八,长得那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啊!在场诸位只要年不过而立,尚未娶亲,通过考核就能入我府中,抱得美人归,前途似锦啊!” 此人一边吆喝,一双绿豆大的小眼睛不断在围观众人中逡巡,似乎在找寻着什么合适的买家,此人愣是将好好的招婿活动,吆喝成了买卖,也算是个中奇葩! “来啊!来啊!早点儿登记,早点儿抱得美人归啊!我那些如花似玉的妹妹们,和我长得一样耐看啊!” 就在此人吆喝完,本来还有些跃跃欲试的人们瞬间噤若寒蝉,和你长得一样耐看?哪里是什么耐看,分明就是看不过眼! 要是你的妹妹们和你一样的心宽体胖,恐怕自己娶得不是娘子,而是一大坨上好的肥膘! 常歌行好不容易挤进人群,一看,乐了! 正主儿正是钱千万! 钱千万正吐沫星子直飞的推销着自己的妹妹们,浑然不觉常歌行的到来! (本章完) 第273章 典杀进城 “做了你家上门女婿可有什么好处?还有,你家妹子可出来一示?”常歌行在人群中问出了大家所想,做上门女婿可是一件丢祖宗脸面的事儿,没有绝对的好处,绝对没有人愿意做。 若是财色兼收,一路飞黄腾达,也算对祖宗有了一个交代。 钱千万耳根一动,闻声看去,就看到常歌行在向他打着眼色。钱千万虽然肥胖,但绝对是心思机敏之辈,瞬间明白了常歌行的意思。 “我钱家没有别的,就是钱多,入赘了我钱家,我钱家的钱财随意取用!”钱千万拍着胸脯做出承诺:“至于我的妹妹们却是不少,今天只来了一位,就让她和大家见见!” 一道靓丽的身影出现在三楼的平台上,秀手拿着一方上好的手帕,半遮着颜面,一副娇羞模样,一双美眸含着怯意看着楼下众人,一副楚楚可怜模样。 人群中一阵惊呼,这就是和你这个死胖子长得一样耐看啊,人家分明是天上的仙女。 女子匆匆露了一面,便急急隐去,让寻找芳踪的文人墨客们十分失望。若能得娇妻如此,又能搏个出身,入赘又有何妨,权当忍辱负重,待到时机成熟恢复门楣即可。 “不为你家数不尽的钱财,就算为了与美人同塌,这个女婿也可做!”常歌行在人群处呼应道:“我倒要进去瞧瞧,看看入赘是个什么样的滋味!” 常歌行带着女扮男装的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走进店铺,惹得众人一阵骚动,看常歌行一行人的举手投足,绝非家徒四壁、走投无路之辈,顶多是怀才不遇,报国无门的才子。 人家可做得,我为什么不可以!许多人拿自己与常歌行等人比较,发现论俊俏比不过朱贵儿,论潇洒比不过萧美娘、论文雅气质比不过陈宣华、论放浪形骸与常歌行也相差甚远。 竟然全方面的被常歌行一行人碾压,同时,心中仅存的那点儿骄傲也被打击的体无完肤,比自己强者尚可为了出路入赘,自己做了上门女婿,也没有什么可丢人的了。 陆陆续续有人进了店铺,钱千万本来不大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在常歌行的帮衬下今天终于有了些收获。当然,并不是所有进去之人都有资格成为上门女婿。 毕竟,钱家之所以招上门女婿是为了本家族的发展,绝对不会将酒囊饭袋之辈招进家族,做那赔了夫人有折银子的赔本买卖。 常歌行一行人被邀进了三楼的一处雅室,室内文房四宝准备停当,一壶香茗飘散着茶香,墙壁上绘制的是一幅幅当世名画,虽然是临摹,却也有着三分韵味,可见布置之人下了十足的功夫。 早有一个女子等候在室内,见到常歌行进来,盈盈施了一礼:“奴家见过晋王殿下,哥哥让我好生伺候殿下,殿下有什么需要知会一声就行!” 此女子正是刚才在三楼平台那位,近距离看,虽然称不上绝色,与萧美娘等人有着不小的差距,但也是大美人一个,与钱千万却是没有半点儿相似! “你是钱胖子的妹妹?”常歌行不确定的问道。 女子有些苦涩的笑道:“两个时辰前还不是,但现在是了!” “啧!啧!难道是刚刚相认?可以想象你的母亲一定是一个大美女,不然也不能将钱家的相貌矫正到如此,你的哥哥钱千万就是典型的矫正失败!” 女子听到常歌行如此调侃钱千万抿嘴一笑:“晋王殿下真有趣,奴家与钱家没有半点血缘关系,两个时辰前奴家还在人口贩子手中,是钱千万买了奴家。 并且,现在奴家连钱这个姓氏都不配拥有,钱千万在外人面前称奴家为妹妹无非是想要抬高奴家身价,卖个好价钱罢了!” “啪!啪!”雅室外响起一阵掌声,钱千万晃悠着肥胖的身子不知何时上了楼,不知是爬楼累的,还是听了此女的话有些恼怒,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我倒是小瞧你了,我奉劝你一句,做人不要太聪明,我从奴隶市场买了你,你生是钱家的人,死是我钱家的鬼,不要另作他想,服从安排就好!” 女子眼中闪过悲哀,本来已经有些亮光的眼睛迅速黯淡下去,无奈的点点头,随意恭顺的退去,就像是一只被人牵着线的木偶。奴隶买卖,视人命为草芥,视人身为个人财产,本就是这个时代富家、贵族的特权。 “你就不想说说你这些妹妹的事儿吗?”常歌行带着笑意,盯着钱千万的眼睛问道。 “哎,还不都是我家老头子想出来的馊主意嘛,他老人家实在是想门阀想歪了心思。他自己就是一个暴发户,我也就是一个暴发户的儿子,他非得要钱家晋升为门阀之列,说只有那样才算是光祖耀祖。 这两天我买来的妹妹已经不下五十人,通过入赘的方式招揽寒门子弟为钱家效力,成为钱家晋升门阀的助力,真不知这个主意是好是坏!” 常歌行暗自给那个素未谋面的钱家家主竖起大拇哥,通过买女儿招揽怀才不遇之人,确实是一步好棋。先不说钱家女儿的长相是否能打动那些清高的读书人,用这些毫无血缘关系的女子钓有识之士,本就是一本万利的事儿。 “你老爹这些天一定很忙吧,天天收干女儿一定辛苦的很!” “不仅忙,而且很累!好几个买回来的干女儿都被他老人家收到被窝里去了!”钱千万没好气的道:“再说,这些女子只有被正真的有识之士看中,才能入我钱家族谱,成为真正的钱家人。” 常歌行很是理解的点点头,钱家购买女奴为的是家族的壮大,而不是为了解救奴隶。只有那些能为钱家带来实际好处的人,才能被钱家接纳。 至于那些无用之人,虽然被买回来,也无法摆脱奴隶的身份,只是效忠的主人变了罢了! 刚才的那个小女子本王觉得就不错,想来一定可以为你钱家钓得大才吧。 (本章完) 第274章 天狗食日(一) “那个女子是不错,在这些女子中算得上上品,不然我也不会把她带到这里来撑门面!”钱千万满脸坏笑的看着常歌行:“若是殿下对她感兴趣,今天晚上我便将此女子送到您府上。” 钱千万说完此话,便感到三把锋利的小刀刺向自己的咽喉,随时都有可能要了自己的性命,却是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面色不善的看着他。 钱千万本来短粗的脖子使劲儿又缩了缩,下巴颏下出现了一圈肥肉,这三个俊书生的眼神实在是太可怕了,难道是他们也相中了那个小女子?看自己要将此女送给常歌行心中不悦! “本王向来不好女色,钱兄的好意我心领了!”常歌行义正言辞的拒绝了钱千万的美意。 正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见惯了如萧美娘、朱贵儿这般绝色,一般的女子在常歌行眼中已然蒙尘,打不起半点儿兴致。况且,这两位姑奶奶外加一个说不明道不白的女管家还在,常歌行还没有做好后院起火的准备。 钱千万暧昧的看了一眼常歌行与女扮男装的三女,心中不怀好意的猜想着,难道晋王殿下还有什么特殊爱好不成! “你钱家选婿进行的怎么样了?本王倒想凑凑热闹,都说高手在民间,本王倒要看看,钱家是否能捞到什么人才!”常歌行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转移话题道。 “我家老爷子对这次招婿可是下足了功夫,专门请了长安城的名士出题,考较这些人的文采。又请来骑射师傅,考较这些人的武艺,只有文武双全者方能进我钱家!”钱千万有些得意的道,他虽然不太赞成自己老爹这个借鸡生蛋的计划,但也不得不佩服自己老爹的手段。 常歌行听完目瞪口呆一阵,科举制度在这个时代还未出现,钱家的考较手段可比沿袭千年的科举制度严苛多了。毕竟,科举分为文举与武举,钱家选用的却是文武兼备的人才。 在钱千万的带领下,常歌行来到二楼的一处大厅,有持刀护卫站在门外,门内除了几个教书先生的走动声外鸦雀无声。总共十一个书生打扮之人正在奋笔疾书,显然报了必胜了决心。 若是能在比试中取得一个令钱家满意的成绩,不仅可解决终身大事,抱得美人归,更重要的是前途也解决了,甚至有了跻身上流社会的可能。 教书先生在其中一个书生后背上拍了一下,便有护卫持着刀械架起书生的胳膊向外走,惹得书生一阵鬼哭狼嚎:“你们凭什么不让我考试了,实在忌惮本人的学问吗?哼!实话告诉你们,本人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到这里应试只是找乐子,等我飞黄腾达了,第一件事儿就是把你们钱家扔进茅坑,不就是仗着有几个臭钱嘛!” 隔着厚厚的油脂,也能看得出钱千万脸色并不是很好,钱家本就是一个暴发户,却最不愿意让人在人前提及此事。所谓暴发户,总能让人联想起人土钱多,再解释一下便是,为人素质不高且有钱。 钱千万走到书生面前,一把拽过他的胳膊,扯下衣袖一角拿在手中,衣袖的内里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这个书生竟是有备而来。 “我钱家不需要你这种连作弊都需要人教的主儿!”钱千万将布片狠狠的甩在书生脸上,满脸的不屑。考试打小抄,在哪个时代都是不受欢迎的! 自古书生注重名节,此书生被当众揭穿脸色一阵惨白,嘴角不自然的哆嗦着:“你们冤枉我,我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才没有必要作弊,哈!哈!你们这些黑心商人竟然敢冤枉我!哈!哈!” 书生状若癫狂,一阵疯狂的大笑。护卫用胳膊肘狠狠砸在书生的脖颈上,才终结了这种发疯模式。看着昏死过去的书生,常歌行莫名的感到一种悲哀。 作为读书人,若不能为家为国献计献策,要这满腹的才华又有何用!可是,这注定是一个令人绝望的时代,门阀当道,寒门再难有崛起之日,这便是这个时代的痛。 很多才华横溢之人,怀抱着自己的抱负,怀抱着自己的满腔热忱孤独终老。 “每天都能遇到几个这样的人,实在是扫兴!”钱千万将那块破布踩在脚下,嫌恶的道。 “若是读书人能够通过诸如这样的考试得以提拔为官、为将,也是一件功德无量之事!”常歌行喃喃自语道。 惊得三女与钱千万久久不能回神儿,朝廷官员、将领向来是众门阀的囊中物,岂能容许他人分一杯羹。 如果有人在朝廷中发出这样的声音,绝对会受到众门阀的集体打压,想不死都难。 钱千万眯着小眼睛左右看看,满脸谨慎的看着常歌行:“殿下可不能妄言,若是一般百姓还倒罢了,大家顶多当个笑话来听,可殿下您不一样,您是名声在外的晋王,您的言论代表着晋王府态度,您虽然是皇家子嗣,恐怕也会招致祸患啊!” 萧美娘平日里很不看好这个钱千万,此时却赞同的点点头,她本就出自皇家,自然明白其中的厉害。 谁动了门阀的利益,谁就会受到门阀们不死不休的打击。 “呵!呵!”常歌行感到气氛有些沉闷,故作轻松的道:“本王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大家何必当真。钱兄,你这些妹妹们迎女婿进门的时候,可不要忘了告诉本王,本王就喜欢这种喜庆的事儿!” “那是当然,到时候还要劳烦王爷捧场!”钱千万笑道。 常歌行携着三女出了这座三层的建筑,那副招婿对联还在,依旧迎着秦岭的风飘动,钱家招婿还在继续,为了能晋升为门阀之列,这些大大小小的家族无时无刻不在做着各种努力,有的不断壮大,不断逼近目标;有的则在中途夭折,只能望着那个遥遥无期的目标兴叹。 “夫君,你刚才之言不是在开玩笑吧!”四人一路走,一路看着四周的风光,最终萧美娘还是问出了声。 (本章完) 第275章 天狗食日(二) “本王刚才说了那么多话,美娘指的是那一句。像本王这样诚实、勇敢的人,说出来的话哪里有过虚言!”常歌行自然知道萧美娘所指,没有正面回答。 “好香的酒,自从别了江南,好长时间没有饮过这么醇香的白酒了!走,哥几个咱们喝上几杯去!” 常歌行笑嘻嘻的招呼着女扮男装的三女,像极了一帮狐朋狗友聚会,惹的三女一阵白眼。 酒楼不算很大,比起钱千万招上门妹夫的场所可以称得上精巧。酒楼只有一层,内里被分割成数个雅间,墙壁上挂着的多是江南风景,使得三女不仅有些伤怀,毕竟三女都是来自江南,免不了有些睹物思人。 里面格调布置也尽显江南风韵,若是忽略酒店外劲道十足的秦岭之风,还真的让人产生一种身居江南的错觉。 “你家掌柜来自江南?”常歌行问店小二道。 店小二很年轻,完全是一副小小少年的模样,带着变声期特有的公鸭嗓道:“当然来自江南,只有江南的酒店才能卖得出正宗的白酒!” 店小二说此话时,满是骄傲神情,因为常歌行的原因,白酒先在江南泛滥,直到如今才传入江北,传到大隋最为雄伟的城市——长安。论时间先后来讲,说江南是白酒的发源地也不为过! “江南的白酒本公子倒是听说过,今天就喝个够!” 店小二摆手道:“我家掌柜有规定,每位食客供酒不能超过半斤!” “哦?”常歌行惊奇道:“本公子还是头一次听说放着钱不挣的,限量供应,倒也有趣!” 店小二看看左右,神神秘秘的道:“我观客官面善,不瞒您说,倒不是掌柜的放着白花花的银子不赚,而是这白酒比之前的米酒劲儿大的多,之前有贪杯的食客饮酒而亡,事情还闹到了衙门。从哪之后,掌柜的便立下了这条规矩!” “我们一共四个人,应该可以来二斤白酒吧!”三女本就是不胜酒力,二斤白酒足够常歌行痛快喝上一番。 店小二麻利的退去,不多时便上了两壶白酒和几个简单的小菜。 “三位兄台,请吧!”常歌行为三女分别斟上一小杯白酒,笑吟吟的看着她们。 萧美娘完全不惧,端起酒杯小酌一口,娇笑道:“钱胖子的酿酒技术倒是有不少进步,此酒比在江南时多了几分醇厚。宛若饮茶,令人回味!” 萧美娘一番评价后又饮了一小口,满脸陶醉。 朱贵儿在江南时便久居深闺,典型的乖宝宝。她看着萧美娘满是享受的表情,也端起酒杯喝了一口,还未及下咽便咳了出来:“咳!咳!美娘姐姐你骗人,这是什么啊,这么难喝!” “这是英雄儿女喝的东西,像贵儿这样的闺中女子还是喝些清茶的好!”常歌行便替朱贵儿擦拭嘴角的酒水,一边安慰道。 陈宣华看了看萧美娘,又看了看朱贵儿,端起酒杯饮了一小口。辛辣感自朱唇经由舌尖蔓延到胃腹,她凝着秀眉,倔强的喝了下去,像在对这个世道做着最后的挣扎。 “不会喝就不要喝了,浪费酒水!”常歌行看着逞强的陈宣华,没来由的一阵怜惜,说到底还是自己带兵灭了她的家国,不然一朝公主何以沦落到此。 “谁不会喝了!”陈宣华赌气一般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一阵不正常的红晕爬上俏脸,接下来便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朱贵儿在一旁轻拍着陈宣华的后背:“你没事儿吧!”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饮酒若能忘忧,长醉不醒也未尝不可。但醉了,终究是要醒的,不如清醒的面对!”常歌行小饮一口,长叹道。 陈宣华缓过精神,苦笑一声:“我还是喝些清茶吧!” “本王喝万般茶,也只能品出一种味道。饮酒却是喝上一口,就能品出万般滋味。人各有所好,不要强求,顺其自然便好!” “哈!哈!这位客官讲的好!”一个精瘦男子走进常歌行所在的雅间,摸着嘴角两撇胡子道:“我观客官乃是知酒之人,今天本掌柜就破例,再给客官上二斤白酒!” “掌柜的,可饮几杯否?”常歌行眼神灼灼的看着掌柜的。 掌柜的笑道:“公子有情,唯有从命。” 掌柜的高高举起酒杯,在三女目瞪口呆的眼神中规规矩矩拜倒在地,道:“属下见过晋王殿下,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典杀?”常歌行猜测道,此人虽然无论从体貌特征还是言谈举止上看,都是典型的掌柜模样。但从细节上还是能看出少许破绽,毕竟,骁果军的易容之术本就传自常歌行。 “正是属下!”掌柜的恭敬道:“自从收到殿下的命令,属下便带领一部骁果军秘密以各种身份潜进长安!”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此次来的骁果军将士共有多少人?” “总计五百人!都是骁果军中的好手,我等随时准备为殿下赴死!”典杀冷声道。 “本王要你们好好活着,与本王一起笑看这天下风云,本王敬你!”常歌行扶起典杀,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就在常歌行伸手去扶典杀的时候,典杀酒未饮,脸上却先红了一片。他利索的将杯中酒饮尽,上涨的酒气迅速将那稍纵即逝的红晕遮盖,典杀虽为酒店掌柜的,却并不擅长酒力。 “殿下,经骁果军的兄弟回报。有不少眼线都聚集在您名下的一间绣坊上,那些人似乎达成了某些默契,于殿下十分不利!”典杀将最近得来的情报报告给了常歌行。 常歌行点点头,这个消息倒是印证了之前烟螺所言非虚。 “让兄弟们小心些,长安城大小势力盘根错节,门阀势力更是深入各处,千万莫要大意!”常歌行对典杀叮嘱道。长安城作为大隋的都城,在看似繁华的背后,其实是各大势力平衡的表现。作为皇室,力量尚强,足以压制那些门阀的不甘。 作为门阀,实力未减,让皇室不敢轻易出手。若是这种平衡一旦打破,便是改天换地的开始。 (本章完) 第276章 天狗食日(三) “好酒!掌柜的,来两坛带走!”常歌行起身吆喝道。 “好咧,两坛上好佳酿带走!”典杀十分配合的道。 常歌行拎着两坛好酒晃晃悠悠的出了酒店,似乎有着几分醉意。一手搭着萧美娘的香肩,一首搂着朱贵儿的纤腰,后面跟着俊俏的陈宣华,画面简直不能太美。若是三女换回女儿装,即便长安城最宽阔的街道也会拥堵,常歌行无疑会成为众矢之的, “夫君,我们去哪里?”萧美娘没好气的看了常歌行一眼,明知道他在装醉占便宜,大庭广众之下却也不好发作。 “酒足饭饱,打道回府!”长安城虽然繁华,却有的是时间闲逛。自典杀口中可知,在阴暗的角落中有无数眼睛在盯着自己,等着自己露出破绽,然后就是致命一击。 平定江南的功劳,使得皇室在民间的威望大增,那些别有用心的门阀自然不爽,一个不断壮大的皇室不符合他们的利益,作为居功至伟的常歌行,自然成了他们的眼中刺。 同时,身为太子的杨勇对这个身负不世军功的弟弟,提防之心慎重,恨不能马上搞垮常歌行。 常歌行感到了一丝危机感,他要回到府中好好筹划。运筹帷幄,向来是他经商的准则。他从来不相信运气,也不相信所谓的人品,阴谋手段远比上阵杀敌可怕得多。 “啪!”常歌行打了一个响指,街上的行人,包括三女均定格当场,如同暂停了的电视剧。 常歌行看着一尊尊如同蜡像的人们,嘴角闪过一丝笑意。十步开外正后方,一个佯装闲逛的年轻人摆弄着摊位上的物件,眼角却撇着他的方向,显然这是一个探子。 左前方十五步处,一个长相普通的中年妇人,在一处摊位处挑选着铜镜,似乎正在拿着一面铜镜查看,但铜镜里的画面正是常歌行。 旁边的一个二层临街客栈上,一扇窗户似乎不经意的开着,一个黑色的影子躲在窗扇后,打量着街道上的行人,像是鹰隼在搜寻自己的猎物。 。。。。。。 以常歌行为中心,最少有分属几个势力不下十几个人在监视、窥探,这让常歌行感到非常的不爽。这些人还真把自己当成软柿子了,他们不要忘了,陈因何而亡,宋却因何而死。 时间恢复流转,那些人宛若无事的继续着自己的表演,常歌行则噙着笑意走在前面,一群小丑罢了,他还不看在眼里。 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一个身着灰色布衣的男子用手擦了一下嘴边的血迹,目不转睛的盯着常歌行,眼神中闪烁着复杂的光芒,有兴奋、有阴狠、有茫然、有好奇。。。。。。 “竟然是时间异能,幸好还在十分原始的状态,不然想要挣脱这种束缚,可就难了!”那人喃喃自语,似乎在对空气说话。 若是常歌行知道有人能挣脱自己的时间异能,一定大惊失色,他可是把这种能力作为杀手锏看待的,哪里会想到有人能抗衡时间的禁锢。 。。。。。。 。。。。。。 太阳隐去,带去整个世界的光辉。晋王府却格外热闹,近百个仆从全都聚集在院子里,仰头看着夜空,准确来说是看那轮明月。 因为他们的主子晋王殿下说了,今晚他要将月亮变走。 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三女早已经换回女装,好奇的看着夜空。正是天朗气清、月明星稀的好日子,连半片云彩都少见。月亮好端端的挂在中空,哪里有消失的迹象。 常歌行示意大家耐心等待,通过天气预报系统,他知道今晚必定出现月全食,也就是“天狗食月”的天文景观。这个时代的科学知识还无法完全解释这一现象,给月全食冠上了太多神秘的色彩。 “夫君,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啊!”朱贵儿晃动着脖颈道,举头望明月也是一件力气活儿啊! “还有半个时辰吧!”常歌行掐算着时间道。 “殿下,殿下,大事儿不好了!皇帝陛下招您马上入宫,皇后娘娘病重!”带着急促意味的公鸭嗓音打破了晋王府其乐融融的气氛。 一个宫中太监打扮之人带着哭腔跪倒在常歌行面前:“请殿下速速随我入宫!” “来人,备马!”独孤伽罗病重常歌行自然不能不管,好歹自己如今的身份是人子,既为人子就当尽孝道。 此时夜已深,白日的喧嚣与夜间的繁闹隐藏在这深沉的夜幕下,长长的街道显得有些寂寥,只有客栈依旧挑着大红的灯笼,为尚未安歇的人们指引着道路。 “哒!哒!”的马蹄响彻整个街道,常歌行不要命的催动着胯下马匹,这可是货真价实的战马,比那些圈养在马槽中的马匹要健硕的多,很快便将那位公公远远抛在身后。 月光下的街道昏暗无比,视线十分有限。一个模糊的人影站立在街道正中央,在夜色的衬托下只是一个浅浅的灰白影子,看得不是很真切。 “无量寿佛!”那人口吐道号,在这静寂的夜中似乎有着独特的渲染力。 常歌行胯下战马似乎受到了惊吓,前蹄猛地抬起,呈人立状骤然停下。在巨大的惯性下,常歌行险些被摔倒地上。 “吁!”常歌行安抚着战马,距那人已不足丈许,战马再进一步就会将来人践踏在蹄下!可是,战马就这么停下了! “晋王殿下,三日不见,风采依旧啊!” 常歌行听闻声音耳熟的很,借着月光定睛细瞧,来人正是那日来王府的袁天罡。只是身上的衣服灰白了些,似乎这几天经过了好几次洗涤。 “本王还有事儿,希望道长不要阻我去路,改日本王自当登门拜访!”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独孤伽罗大限已至,殿下还是退去吧!听天命,尽人事,待明天早起殿下大可服孝进宫!” “道长领悟的倒是深刻,可是本王不尊天、不法地!本王就要今天进宫,你能奈我何!” (本章完) 第277章 天狗食日(四) “呵!呵!”本来仙风道骨打扮的袁天罡突然笑得有些阴测测的:“本道会让你明白什么叫做天命不可违,本道最后奉劝殿下,前路凶险,还是退去得好!” “要是本王说不呢!”常歌行手握英雄剑,这个袁天罡实在诡异,他不得不提前防备,甚至率先发难。 “殿下既然不信本道,本道也没有办法,只好祝殿下一路顺风了!” 袁天罡让开道路,胯下战马不安的情绪才稍微好转,似乎这个袁天罡给了它很大的压迫感。 “驾!”常歌行双腿一夹马肚子,战马得到信号撒开四只蹄子逃也似的没入慢慢长夜。只留下袁天罡一人站在夜色下,笑吟吟的看着快马离开的常歌行。 “你们好好监视这个晋王,本道对他很感兴趣,这么一棵小小的嫩芽最终会长成什么样,还真是让人期待!” 袁天罡对墨染的夜色说道,像是在喃喃自语,又像是在下达什么指令。夜色中一股可以忽略不计的波动稍闪既逝,像是一阵清风,或是一团雾气。 战马在长安城的街道上肆无忌惮的狂奔着,惊起了几盏油灯。长安城的夜晚是严禁纵马的,因为这里是大隋的都城,谁都不可以在寂静的晚上打扰这座城池的沉睡,包括巡夜的兵卒。 常歌行抽出腰间的英雄剑,高高举起,在夜色下闪动着森寒的光芒。英雄剑是晋王的象征,在长安城无人不知、不人不晓,待那些巡夜的兵卒举着火把看到寒光湛湛的英雄剑后,纷纷跪倒行礼然后静静退下。 皇家的事儿他们自然不敢盘问,至于英雄剑的真伪,相信还没有人敢单枪匹马跑到长安城来冒充晋王,这无异于自杀。 晚上的风很是清爽,使得常歌行大脑也是一片清明。历史的轨迹是否可以改变,今晚就可以一试,历史上独孤伽罗先杨坚而去,常歌行此去就要逆转独孤伽罗的命运。 他不仅要向上天证明自己的存在,更要救下自己的母亲! 皎洁的月光逐渐变得晦暗,天狗食月正式开始。天空上的皓月有一角已经缺失,似乎真的有一只巨大无比的天狗在啃食般。 与此同时,掖庭宫中火光冲天。一个直径二十余丈的巨大篝火分七七四九处分别被点燃,即便巨大的篝火尚未被完全点燃,但整个掖庭宫中都可见到明亮的火光。 一个仙风道骨的道士盘坐在篝火前的高台上,左手执拂尘,右手掐着法诀,嘴上念念有词不知在说着什么。 杨坚则在台下紧张的看着道士:“道长,皇后可还有救!” 道士微闭着双目,慢慢的点头,又慢慢的摇头,道:“适才贫道与上苍沟通,皇后乃是真凤之体,下凡劫数已满,这就要回归神位享无尽时光,天命难违!难违啊!” “朕与皇后情深意切,还望道长代朕向上苍求情,再给皇后在凡间一点儿时间,朕愿意用自己的阳寿去交换!” 道士挑起眼皮,道:“天子乃是上苍之子,真的不该违逆天意,也罢!看在陛下一片诚心,贫道就与上苍讨要个人情,贫道这就去也!还望陛下护全贫道肉身!” 说罢,道士便不再言语,如同雕塑般盘膝坐在高台上,一动不动,真的如同灵魂出窍。 “啊!月亮!天狗食月!”有宫人大叫起来。这个时代天文知识还很匮乏,无法完全解释月全食的现象,本来很平常的天文现象被冠上了太多的神秘符号,包括的人的命运甚至王朝的更迭。 月亮逐渐晦暗,篝火却愈发的耀眼起来,七七四十九处点火点汇成一处,巨大的篝火将长安城的半边天空都烧成了红色,显得无比壮观。 常歌行当然也看到了皇宫中巨大的篝火,却没有心思去欣赏,因为——他遇到了刺客。 足有百位黑衣人将常歌行团团围住,战马在第一时间被杀死,一滩殷红的血迹逐渐凝固,在晦暗的光线下显得发黑。 这些刺客统一的身着黑衣,脸蒙黑巾,身形完全和漆黑的夜融为一体,只有手上的长剑闪烁着寒光。 没有人发号施令,这些刺客就这么静悄悄的发动了攻击,利剑切割空气发出阵阵啸上,百柄寒剑同时低吟便如同一曲死亡的合唱。 就在那些寒剑离常歌行只有尺许的时候,挥动着长剑的刺客突然间定格,常歌行目光幽幽的看着这些刺客,眼中闪过狠厉。杀人者,人恒杀之,他要用自己的行动诠释这句古话。 英雄剑挥动,带着无尽的寒光! 第一剑,斩断数柄长剑。 第二件,割断数人咽喉。 待到时间重新流转,断掉的长剑才坠落到底,发出一阵清脆。 那些人眼睛中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双手死命的捂住自己的咽喉,尽量让血液流出的慢些,但这样却也救不了他们的性命,数具死尸直挺挺的倒在地上,让剩余的刺客一顿!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压根就没有看清楚。都说天下武功唯快不破,难道这个养尊处优的晋王练成了天下少有的武功不成! 作为刺客,都是心性坚定之辈,这次被派来刺杀常歌行之人都不是新手,谁的手中都有几条人命,断然不会死了几个同伴便会退却。 “得首级者,赏十万金!” 一个低沉得分不出音调的声音自刺客的后方传来,宛若自无尽的地底传到人间,深沉、冷血,充满着无尽的诱惑。 十万金,足以让数代人荣华富贵,也足以让无数人用生命去交换。 黑衣人化作黑色的烟火向着常歌行冲来,像是一群奔向火光的飞蛾。 时间再次定格,英雄剑挥出,长剑与咽喉一齐被割断,在常歌行一剑之距内,都已经变成了活死人。之所以说是活死人,因为这些人虽然活着,但马上就会死去。 时间恢复流转,断剑落地,尸身倒地。而常歌行则如完全没有行动过般站在那里,只有滴血的英雄剑在诉说着,他确实动了,而且带走了数条人命。 (本章完) 第278章 天狗食日(五) 这帮已经被十万黄金激红了眼亡命之徒踏过同伴的尸体继续冲杀,在他们眼中常歌行就是富贵荣华,得了常歌行的人头就有了脱离杀手组织的资本。 英雄剑再次斩下,又有几人伏尸当场,但这丝毫影响不了刺客对于金钱的追求,站在最后方的一人眼中闪过残酷的神色,杀吧,杀吧,尽情的杀吧,拼命的杀吧! 十万两黄金,就算给你们,你们也只能带到阴曹地府去画。因为,大隋的皇子被莫名的刺杀在街道,总要有人付出代价,总要有人永远闭嘴! 英雄剑上已经凝结了一层血痂,冰冷的街道上也倒下了数十具尸体,常歌行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歇,短短十几米的道路流满了殷红的血迹,那些还没有来得及干涸的,鞋子踩上去发出“啪!啪!”的声响,犹如踩在积水的道路上。 刺客终于怕了,事情实在是超出人的想象,那些靠近常歌行一剑之距的人都不明不白的死了,没有例外的一剑封喉! 常歌行拖着英雄剑散步似的沿着街道前向,剑尖在街道的石板上留下一条清晰的痕迹,磨耳的声音让刺客的神经不自主的颤抖着。 十万黄金虽然诱人,但也要有命花才是,英雄剑俨然成了这些人的催命符。完全看不到常歌行挥剑,同伴们就这么诡异的死了,若不是英雄剑上沾染的鲜血,他们一定会认为这是神鬼在作祟。 剩余的刺客擎着剑,随着常歌行不断移动,虽然此刻已经死了三十几人,但剩余之人也完全可以对常歌行形成包围之势。现场的情况有些诡异,一方面是人多势众的刺客,却显得畏缩不前;一方面是势单力薄的常歌行,倒如同闲庭散步。 “杀啊!杀!十万黄金,是你们几辈子也花不完的财富,杀!”背后之人声嘶力竭的喊叫着。 “呵!呵!”常歌行站定,将英雄剑拿在眼前,仔细的端详,就如同在看一个经久未见情人,使得剩余刺客汗毛倒立:“本王的耐心是有限的,你们若是执意寻死,本王愿意成全!” 刺客们后退半步,十万黄金不诱人是假的,谁都想取。但前提是保住性命,若是没了小命,一切都成空。 “你们既然不愿再战,本王这就去了!”说罢,常歌行继续朝着隋皇宫的方向走去。 “慢着,晋王殿下就这么走了,不觉得很失礼吗?”站在众位刺客身后之人终于走到了前面,一身黑衣与其他刺客一般无二,只是蒙面的黑巾上有几条不太明显的金线。 “本王对君子行孔孟之礼,对好酒者行酒礼,对好茶者行品茗者之礼,真的不知道对你等弑杀之人行什么礼!” “哼!”为首的刺客冷哼一声,显然对常歌行的话不屑一顾:“我等杀人,顶多一剑杀数人而已!但晋王殿下江南一战毁了多少人的性命,可还曾记得!” “本王率六十万大军,围困建康城,阻击各路勤王之师,共杀二十万九千八百七十五人,死者皆是陈军,没有一个普通百姓。作为军人当然就该有赴死的打算,本王所杀无一人是无辜之人,都是这场战争的直接参与者。而你们,就像躲在阴暗角落里的臭老鼠,永远见不得光,怎么能和本王相比!” 为首之人怒极反笑,显然被常歌行的一番话刺激到了,身为刺客,做的就是见不得光的营生,甚至就算身死也不敢立碑刻上真实姓名,唯恐仇人上门伤及家人。 几声微不可闻得敲击声传到常歌行耳中,像是打更的梆子声,只是音色更加清脆而已。 “晋王,今日取了你的项上人头领了赏钱,我一定将你的人头投入长江,让你的灵魂日日夜夜与那些陈军亡魂为伴,永生永世受到折磨!” 常歌行将英雄剑收回匣中,一脸的淡然:“取本王的人头,你怕是没有机会了!将士们,也该让本王看看你们的训练成果了!” “哈!哈!晋王殿下莫要与我玩笑,你的六十万大军可都还在江南,如今你只是孤家寡人一个,杀你如屠狗!”为首之人面露讥诮,话语中轻挑之意让人气愤。 一阵长剑落地之声让为首之人一阵骇然,不知什么时候,作为包围者的他们已经成了被包围者,一片黑压压的黑衣人将刺客团团围住,而那些刺客则一个个丢掉手中的长剑,双手捂着脖子拼命的呼吸着,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咙。 然而一切都是徒劳,刺客一个接一个的倒地,脸色憋成了猪肝色! 常歌行微笑的看着为首之人:“摘下面巾,告诉本王主使之人是谁,本王或许还可以考虑放你一条生路!” “生路?呵!呵!晚啦!干我们这行的哪里还有什么生路可言,我可以告诉你,主使之人便是——江南千万孤魂野鬼!” 为首之人声音有些嘶哑,双目间有血丝流出,显得更加阴森可怖,宛若真的是九幽地狱索命的恶鬼般。身体直挺挺的倒地,不难看出是服用了事先准备的毒药。 常歌行蹲下身子,摘下他的面巾,此人三十岁左右,正值壮年,五官棱角分明,只是一道自额头贯穿至下巴的刀疤让他整个人显得很是狰狞。 “属下来迟,还望殿下见谅!”典杀摘下面巾,单膝跪倒道。 “好!看来你们的击骨之术已然大成,也不负本王的一番心血,骁果军的将士们,欢迎你们来到长安!”常歌行笑着双手虚托,让这些自江南而来的将士们起身。 “来的一点儿也不晚,刚刚好,本王正好失了兴致!善后的事儿就交给你们了,本王还要赶到皇宫!” 典杀点头称是,至于怎么善后,常歌行没有说,他也没有问。若是事事劳烦主子,那么要这样的下属又有何用! 常歌行看了看夜空中的月亮,最后的一边恰好隐去,月全食发生了。此时掖庭宫中的篝火正盛,仿佛要取代天空中的皓月一般。 (本章完) 第279章 天狗食日(六) 掖庭宫中,盘膝坐在高台上的道人忽然转醒,嘴角溢出一股鲜血,将道袍侵染的一片血红,显得煞是凄惨。 “道长,究竟发生什么事儿啦!”杨坚在台下焦急的问道,毕竟事关独孤伽罗的生死。 道士很是颓废的道:“贫道与上苍沟通,希望他能再给皇后一甲子寿元,岂料上苍怒而不语,最后给了贫道一掌,损了贫道足足十年阳寿!” “道长辛苦了,凡我皇室有之物,随道长取用!不知皇后她可还有救!” 道士仰望夜空,手指一阵拿捏,道:“皇后娘娘母仪天下,受万民福祉,或许还有救!但某事在人,成事在天,一切还要看天意!本王也只能尽人事罢了,就让贫道先把天上的恶犬赶走吧!” 道人缓缓起身,在高台上舞动着拂尘,嘴里念念有词像是在做什么法事,一身道袍在清风中猎猎作响,拂尘上下起舞宛若在勾画着什么。 最后,道士将拂尘扔进篝火中,火光猛地窜起,让掖庭宫中之人一阵惊奇,难道这个道人还真有几分修为不成! “贫道已经将恶犬打退,月华即将重临大地,至于皇后能否渡过此劫,就要看上苍最后的决定了。”说完,道士便静默不语,盘膝坐下,似乎在调养! 天上的月亮露出浅浅一边,月全食已经过去,月亮将重现大地。看到此景,掖庭宫中之人默默将道士奉为神人。毕竟,月亮确实被天狗吐出来了。 道士双目微闭,脸上一片祥和,显出满意神色。经此一番,不管独孤伽罗是生是死,足以让他扬名长城。当然,若是独孤伽罗能够渡过鬼门关最好,如此一来上苍都要卖他几分面子,说起来更是脸上贴金的好事儿! “萧道长,经久不见,道法越发精湛了啊!” 道士耳朵动了动,这个声音怎么这么耳熟,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身子一抖,险些从高台上摔下来。他双眼猛地睁开,在台下寻找着什么。 果不其然,在承天门附近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准确的来说是阴影。 “萧道长,见到老熟人还不下台来叙叙旧!”常歌行催促道,心中同时暗笑,这个道士不是别人,正是在陈宫中装神弄鬼被常歌行拆穿的萧吉。没想到这个贼心不死的家伙,竟然把注意打到隋宫中来了,看场中情景,萧吉似乎做得还很成功。 萧吉强作镇静,努力保持着高人做派,道:“本道人适才神魂沟通上苍,又与天狗缠斗,精气耗损严重,需要静静调息,还望殿下海涵!” “英儿,莫要对道长不敬!刚才道长去找上苍替你母后讨要一甲子寿元,不管事成与否,我皇家都要感念这份恩情才是。” “父皇,能否让孩儿见见母后!” “你母后床榻前已经点燃了七七四九盏续命灯,英儿还是与父皇呆在外面,莫要惊扰了道长的仙法!” 常歌行看了看继续在高台上装腔作势的萧吉,道:“道长,本王想要见见母后,不知可否?” 就算离得老远,萧吉也能感觉得到常歌行的杀气,本想在长安糊弄一场富贵,哪里想到又遇见了这个克星:“晋王殿下生辰八字与皇后娘娘相合,自然可以相见!只是续命灯已然点起,还望殿下小心!” “事关母后的性命,本王自然会小心!” 杨坚见到道长已经同意常歌行进去看望独孤伽罗,便没有阻拦。毕竟,道长可是说了,晋王的生辰八字与皇后娘娘相合,没准儿事情会有什么转机。 月食现象终于结束,月亮又完完整整的挂在中空,如同千百年来一样,俯视着这片大地,漠视着朝代更迭,生老病死。 独孤伽罗所在的寝宫完完全全被布幔遮挡的严严实实,布幔上画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文字,有些像象形文字,有些像蝌蚪文,有些像道家的符箓,有些又像佛家的经文。 看在常歌行眼中,别无二致的成了鬼画符! 独孤伽罗面色惨白的躺在榻上,若不是胸口还有虚弱的呼吸,简直与死人无异。 七七四十九盏续命灯在独孤伽罗上方悬挂着,宛若周天星斗行于眼前,不管所谓续命有没有真实作用,观赏效果还是很明显的。 整座屋子被蒙的密不透风,一点儿风丝都没有,油脂燃烧后的味道无法散去,使得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焦糊味。为了法事的庄严,整座屋子的香料全部被清了出去,自然没有了掩盖气味的香味。 常歌行迈步靠近这个自己名义上的母亲,心底竟然有些抽动感,眼睛也微微发湿,所谓天道循环,所谓因果报应,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安排,这份沉甸甸的母子亲情也以某种未知的方式得到了继承。 就在常歌行恍然中,骤风突起,七七四十九盏续命灯只是摇曳了几下便全部熄灭。整座房间陷入了无尽的黑暗,就像在暗无天日的荒宇,唯有寂寥长存! 常歌行眨眨眼睛努力适应黑暗,这一切仿佛就是计算好的。从宦官到晋王府报信,到袁天罡拦路,再到刺客行刺,最后续命灯突然熄灭,完全就是一环套一环,逐渐要将常歌行陷入万劫不复之地!破坏法事,害了独孤伽罗的性命,仅此一条就能让常歌行彻底淡出皇室! “逆子!”房间门突然被推开,杨坚气汹汹的声音传入:“你竟敢。。。。。。” 常歌行坐在独孤伽罗身边替她擦拭着干枯的嘴唇,扭头看向杨坚,道:“父皇有何事?” 杨坚看向完好无损的续命灯,嘴角哆嗦了一下,没有说什么便退出去了。他总能不能说自己得到消息,说是你晋王故意熄灭续命灯,企图谋害亲生母亲吧!毕竟,七七四十九盏续命灯可都还在完好的燃烧着。 待房门关闭,常歌行叹了一口气,在皇家混日子,果然比在商业圈打滚惊险的多,明枪暗箭令人防不胜防,若不是有着时间异能,自己就真的着了道了! (本章完) 第280章 一亩三分地 独孤伽罗的病情确实不容乐观,换做后世的医疗术语应该就是:心肌梗塞。换做这个时代,本就是无法医治的急症。 “小常,医疗系统可有办法医治!” “万能的医疗系统是无敌的,作为基因级别的治病手段,只要人还有一口气在,就能让他活蹦乱跳的!” “别废话,快点儿说,怎么医治?” “治疗朱贵儿那个小妞的时候你不是很在行嘛!” “要是那样可以的话,老子还用的着和你废话吗?”常歌行是万万不敢给独孤伽罗宽衣解带的,一是伦理纲常,二是礼教束缚。若是自己真的用那种方法将独孤伽罗救活,她也会一头碰死过去! “喂!注意你的态度,大家都是文明人,不要这么粗鲁好不!”小常抗议道, “你说,还是不说!”常歌行恶狠狠的威胁着。 “其实这个很简单,以血为媒同样可以达到治疗的效果,甚至效果更佳,只是有些后遗症罢了!” 得到小常的答复,常歌行不再耽搁,将英雄剑抽出半截,用食指在剑刃上一划,一道血线便出现在手指上。常歌行将冒着鲜血的手指放在独孤伽罗苍白的嘴唇上,血液在烛光的映衬下显得有些妖艳。 血珠触及嘴唇,像是有了灵性般缓缓渗入,常歌行也与独孤伽罗建立起了一种莫名的联系,病灶的一切进展都在常歌行脑海中清晰浮现。 七七四十九盏续命灯继续燃烧着,偶有灯花坠落,宛若流星般在半空中闪现,绽放成一朵花火! 独孤伽罗呼吸逐渐平稳,脸色有了几分血色,本来轻皱得眉头逐渐舒展开,一代皇后母仪天下的气势渐显。这是用岁月培养起的雍容华贵,沐猴而冠依旧是猴子,而独孤伽罗刚刚脱离生命危险,那种令人慑服的贵气便四散开来! 常歌行看了一眼自己手指上的伤口,不解的皱了皱眉头,他用医疗异能去恢复自己的伤口竟然无功,这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事情! “不用白费劲了,这就是后遗症,因救人流血受的伤,是无法用医疗系统恢复的,这是系统定下的规则!”小常的声音适时的响起,有着一丝幸灾乐祸,凡是能让这个对自己喊打喊杀的家伙受罪,他都是乐意做的。 “英儿,你怎么在这里,我这是怎么了,怎么感觉睡了很长时间似的!”独孤伽罗悠悠转醒,以手抚额道。 “母后您醒了!祝母后福寿康宁,千岁,千岁,千千岁!”常歌行给独孤伽罗行了一个跪拜大礼,由衷的道。 独孤伽罗看着头顶上七七四十九盏续命灯若有所思,独孤伽罗出身于独孤阀。阀主,也就是独孤伽罗的父亲,常歌行的外祖父,是天下少于的名士,学贯古今,涉猎极广。 在父亲的影响下,独孤伽罗本就是才女,七七四十九盏明灯的作用她是知道的,乃是术数中为了挽留将死之人魂魄所布。明灯代表着星斗,四九乃是极数,整个阵法所演化的就是诸天万千星斗,魂魄所游,魂魄所依! “英儿,外面什么时辰了,母后想到外面看看,这里实在是有些气闷!”独孤伽罗也不追问,对常歌行道。 房间门缓缓打开,门轴吱呀的声音并不明显,却使得外面等候之人精神一阵。 待到独孤伽罗在常歌行的搀扶下缓缓走出,外面守候之人纷纷拜倒,口称:“皇后娘娘洪福齐天,千岁,千岁,千千岁!” 独孤伽罗衣袖轻举,缓声道:“平身!” “皇后,你没事了?实在太好了!”杨坚抓着独孤伽罗的手一阵嘘寒问暖,上下左右打量了个遍,生怕有什么闪失。 独孤伽罗罕有的露出羞态,然后大大方方的握住杨坚的手,道:“托皇帝陛下的福,托天下万民的福,托我儿的福,臣妾已然无碍!” 说道最后,独孤伽罗深深看了常歌行一眼,口中的血腥味绝对做不了假,自己这个二儿子究竟用什么办法救活了自己,她还真的有些好奇。至于天灯续命一说,她却是不信的。独孤伽罗身为女儿家,很多时候眼光要比杨坚这个皇帝还要独到,还要看得透彻! “道长,快来见过皇后,想要什么赏赐尽管说!”杨坚招呼萧吉自高台上下来,迫不及待的向独孤伽罗介绍自己寻到的高人,显然将一切功劳全部归到了萧吉身上。 萧吉缓缓起身,拂尘一丝不苟的放在胸前,满脸的庄重,看不出悲喜,似乎独孤皇后奇迹般的康复完全在他的预料中一般。他口念道号,说不出的神秘,内心却是在不断挣扎,独孤伽罗康复自然是好事,自己的续命天灯就是头号功臣。但常歌行一直陪在独孤伽罗的旁边就不是一件好事儿了,自从在陈宫中他的把戏被常歌行识破后,每次见到这位晋王殿下心里总感觉发怵! 常歌行面带微笑看着萧吉一步步从高台上走下来,一脸的玩味,这位萧吉也算是敬业,在江南混不下去了,来到长安城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做起了老本行。 但同样不幸的是,他都遇到了常歌行。 “萧道长,江南一别许久不见,不知道长的仙药是否找齐了!” 萧吉心中早已经开始诅咒,仙药?还不都进了你晋王的腰包嘛!他还不知道,那些大补的宝药并不是进了常歌行的口袋,而是进了常歌行的肚子,现在已经变成了能量条。 “托殿下的福,已经差不多了!”萧吉按耐住心中的不悦道,这句话倒是大实话,确实是托了常歌行的福才差不多的,不然——早已经收集齐了! “皇后,这位就是救了你性命的得道高人,要不是道长,你我就要阴阳相隔了!”杨坚热切的向独孤伽罗介绍着萧吉,满脸的唏嘘。 独孤伽罗有些审视的看着萧吉,淡然一笑,道:“有劳道长了!” 就此,再无下文! 本来以为独孤伽罗会大肆对自己赞赏有加的萧吉,被尴尬的晾在当场! (本章完) 第281章 微服私访(一) 独孤伽罗说得淡漠,甚至有些冷漠,但萧吉却丝毫不敢怠慢,以头触地叩首道:“皇后念念谬赞了,实在是因为皇后娘娘洪福齐天,贫道只是遵天意行事罢了!” 萧吉一边说着,一边偷瞄着常歌行,唯恐常歌行再次拆穿自己一次! “道长莫要谦虚,道长的本事刚在朕都看在眼中。长安繁华,不知道长有没有兴趣在长安久住!” “贫道云游四海,遍访名山大川,自由散漫惯了,怕事受不了红尘俗世的规矩!” “哈!哈!”杨坚轻松一笑,道:“道长仙风道骨,岂是凡事红尘能束缚得了的,朕只是想向道长请教一些法门而已!” 常歌行心中暗道,要坏!这哪里是请教什么法门,分明就是要寻求长生不死之道。秦皇的例子的就摆在前面,一旦天下一统,国泰民安,作为君王当然想无休止的统治着繁华盛世! 隋皇也不例外,已然动了求仙问道的念头,若是萧吉将蒙骗陈叔宝之言原封不动的告诉杨坚,杨坚十有八九也会动心!毕竟,长生的诱惑实在太大了! “能解吾皇疑惑,乃是贫道之幸!”萧吉口念道号,恭敬道。 常歌行本想拆穿萧吉,绝了杨坚寻仙的想法,但思量了一番后,随即放弃了这个想法。一代君王既然动了念头,便不会轻易的打消,去了一个萧吉,没准儿回来一个萧小吉,萧大吉,倒不如因势利导,将局势的发展控制在自己的手中。 萧吉的底细常歌行知道的很,不怕他掀起大风浪! 篝火逐渐熄灭,架在上面的木材大都数已经变成了灰烬,只有少数还在散发着光热。袅袅青烟徐徐升起,像极了炊烟,但掖庭宫中却是从来不做饭的,皇帝的居所,自然要远离庖厨。 月亮逐渐隐去,东方渐渐发白,一片懒去的白云被染成了羞红,横卧在朝霞与天地间,美轮美奂!太阳跳出地平线,一个不平静的夜晚终于结束了。 人们还未享受朝阳的温暖,一团黑色在天边浮现,将尚温柔的太阳逐渐遮挡,宛若太阳被逐渐蚕食。 “天狗食日。。。。。。”萧吉喃喃道,但立马拼命的摇晃着脑袋:“不应该啊,天相并未显示今天会出现天狗食日!狂且,刚刚发生天狗食月,紧接着便出现天狗食日,通读古今天文地理,也是未有的奇事!” 常歌行目视远方,萧吉并未说错,这确实不是日全食,因为天气预报系统并未提示。 看着太阳缺失的轮廓,常歌行想到了星际文明时代的一种飞行器——飞碟。但普通的飞碟根本无法达到这种视觉效果,唯有飞碟母舰才可以。 庞大的飞碟母舰通过调整太阳与长安城的角度,完全可以营造出日食的现象。 但,这个时代哪里来的飞碟母舰,难道外星文明从这个时代就已经开始干预人类社会的发展了? 常歌行带着无尽的疑惑看着逐渐被遮挡的太阳,巨大的阴影很快将长安城吞没。街道上的百姓一片恐慌,对黑暗与未知的畏惧充斥着每个人的内心。 好在掖庭宫中篝火尚未燃尽,借着余火尚可视物! “道长,这如何是好?”杨坚虽然是一国之君,平日里君临天下,臣服四海,此时也不禁变色。君王自称天子,只是上天的儿子罢了,对于未知的天威还是有些动容的! 萧吉嘴角不自然的哆嗦着,完全不知道如何解释这一现象,更不敢妄言,这一切已经出了他的预期。 “在江南时,萧道长曾经与儿臣谈论过此种天象,乃是天下大吉之兆,据说三皇五帝时期便出现过此种异象,儿臣在这里先祝父皇江山永固,万年不移!” 常歌行说的有理有据,至于三皇五帝时期有没有出现过此种异象,根本无法考证,毕竟就连那个时代都只存在于传说。 “你说是不是啊,萧道长!”常歌行将话题甩给了萧吉,这个家伙本就是编故事出身,以骗人为生,相信他定会不负所望。 萧吉瞥了一眼常歌行,看到他威胁似的眼神,暗暗叹了口气,既然这位殿下已然定下了故事的基调,他只能继续演下去,死马当作活马医。 “殿下说的极是,贫道通读道藏,道藏确有记载,日月同暗乃是日月齐晖的征兆,放眼天下,日月者正是我皇与皇后娘娘! 天上的日月有升落,有圆缺,我皇与皇后娘娘定然可以光照我大隋!” 杨坚满意的点点头,他没有必要追究萧吉所言的真假,因为只要有这一番言论就可以了,大隋万民归心,长治久安那就再好不过了! “点起篝火,朕要让全长安城的人于黑暗中看到皇宫的荣耀!” 得到隋皇的旨意,宫人们全都忙碌起来,四处寻找可燃的木材添进篝火,本来即将熄灭的篝火再次冒起滚滚浓烟,化作一头黑色巨龙,在长安城上空盘旋,久久不去。 太阳被完全遮挡,篝火也正燃烧的炙热,大半长安城都能看到皇宫中的火光,让人新奇不已。 稍微离得皇宫近些的达官贵人,甚至可以感觉到篝火带来的光热。 常歌行看着熊熊燃烧的大火,炙热的火浪伴随着清风一阵阵袭来,使得面皮都有些发烫,眼皮更有些发干。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 在一片山呼“万岁”中,杨坚目光始终停留在篝火上,已经消失的太阳也不能勾起他丝毫兴趣。 常歌行则遥望东方,那个太阳本该本该升起的地方,对这场没有人狂欢,也没有人敢狂欢的篝火聚会完全提不起半点儿兴趣。他迫切的想要知道那艘巨大无比的飞碟母舰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迫切的想要知道隐藏在这个世界最深处的秘密。 飞碟之说自从有文字便有记载,经过后世的考证,山海经中一些怪兽的原型本就是飞碟之类的高科技产品,只是古人认知有限,才描绘成了神秘的洪荒怪兽! (本章完) 第282章 微服私访(二) 一丝微茫射入常歌行眼中,太阳终于重新出来了,如同千万年来一样,普照这片大地,或许地球只是他的一个不经意,却给这颗蓝色星球带来了无穷的生机。 杨坚明显的松了一口气,这些诡异的、让人无法捉摸的现象,对一个王朝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有心之人只要擅加利用就能鼓动起一众百姓,冲击整个王朝。 “英儿,你随朕来!”杨坚收回目光看向常歌行道。 两人进了之前独孤伽罗卧病之所,不同的是七七四十九盏续命灯已经被撤去,遮挡整座宫殿的帷幔也被掀去,在微曦下,房间内依然留存着燃烧过的味道。 杨坚在床榻下面席地而坐,脊背自然的靠在了床榻边上,好在这座房子延续了皇家的奢华,地面上铺着华美的兽皮,坐在上面丝毫感觉不出凉意。 杨坚拍了拍旁边的位置,常歌行大大方方的坐下,在他眼中所谓帝王之威,龙气浩荡远没有那么庄重。 常歌行坐定后也不说话,只是安静的等着。他知道,话题应该让给杨坚,自从回长安后这位皇帝陛下对自己总是不温不火,阀灭陈国这么大的功劳,也没有给什么实质性的奖赏。 “英儿,为父好长时间没有这般和你聊过天了,想想上一次,还是你小时候,那个时候你只有这么高!”杨坚缅怀的比划着:“没想到我的英儿一转眼就长大了,已经是可以阀灭一国的大英雄了!为父却是老了,以前还总自诩正当年,经过你母亲一事,才知道为父真的老了,以后这天下就是你们兄弟的了!” 一个帝王显露心机,在自己面前承认岁月不再,容颜已逝。看似是以诚相待,却让常歌行一阵阵心寒。所谓帝王,有的只是帝王心术,哪里来的真诚,哪里容得下无暇的父子亲情! 常歌行不想成为与帝王交心之人,哪怕是自己的名义上的父亲。无数的历史故事告诉常歌行,与帝王交心之人往往都活不长,帝王之路本就注定孤独,容不得同行者。 常歌行连滚带爬慌忙跪倒,一派诚惶诚恐模样:“父皇正值壮年,大隋的万里江山还需父皇统御,父皇定能千秋万代,万万岁!” “万岁?呵!呵!”杨坚有些自嘲笑道:“听惯了万岁,就会有种错觉,感觉自己真的能活过万年时光般,可观古之帝王,有谁真的万岁了,就连始皇帝都不能长生,最后落得鲍鱼掩其尸臭的下场! 英儿,萧道长曾言长生之法,不知是否真实!” “父皇可见到有哪个修行高深的道士长生不老了?” 杨坚沉默不语,痛苦的闭上双眼,独孤伽罗的事情深深触动了这位大隋帝王,原来死亡就这么近,万里江山有谁不想千秋万代的统治呢? “你就不能说些不实之言,哄一下你的父亲!” “父皇明察秋毫,岂是我这般小儿能哄骗得了的?” “你呀,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对为父不满!” “儿臣怎敢!” “今天没有父皇,也没有什么狗屁晋王,有的只是父与子,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真的?” “金口玉言,但说无妨!” “老爹!”常歌行开口道,让杨坚一愣,之后马上反应过来常歌行是在叫自己。恍然间觉得,其实做一个普通百姓也是很不错的,父慈子孝、弄孙为乐,倒也是一番天伦! 可是,他马上就后悔了! “老爹你放心,就咱这二亩三分地我还不看在眼中,我的目标是星辰大海。什么狗屁皇位,在我的眼中还不如一坨狗屎! 所以你不用担心我和大哥争家产,就咱家这些瓶瓶罐罐也值不了几个钱,有什么好争的!” 杨坚胸脯有些起伏,将至高无上的皇位与狗屎相提并论本身就是大逆不道的事儿,若是换做其他人如此谈论早就被五马分尸、抄家灭族了。 “其实咱们还是有些家产的,最起码要比一亩三分地多得多!”杨坚强自按下心中火气,大隋万里大好河山竟然被说成一亩三分地,天下间恐怕只有常歌行有如此才学。 “多也不稀罕,堂堂男儿要的是开创自己的产业,而不是承祖之荫,老子最瞧不起那些官二代、富二代了!” “哼!”杨坚冷哼一声:“小子,就算是普通人家,也没有为人子的当着父辈的面自称老子的吧,孝道何在?” “孝道自然在心中!”常歌行满脸的嬉皮笑脸,宛若真的是一对普通的父子在闲聊。 “你啊!可是将历朝历代的继任者们骂了一个遍,除了开国帝王,哪个不是承祖之荫!若是将来你大哥继任了皇位,他就是大隋最大的官二代兼富二代!” “哈!哈!”常歌行大笑道:“所以,我从心里鄙视他,我看不上眼的东西,他却是若珍宝,像是满天下的人都要和他抢似的。” “你啊!”杨坚笑着无奈的摇摇头:“从江南回来后似乎变了一个人般,之前可远没有如此洒脱!对为父的这一亩三分地可是眼热的很啊!” 常歌行不愿意提及以前的杨广,因为他本是就是一个高仿,多说无益,很容易露出马脚! “人总是会变的,江南一行孩儿倍感世界的广阔,若是一辈子被这花花江山束住了手脚,实在是太不值得了!” 杨坚面色复杂的看了一眼常歌行,长身而立,一股身为帝王的气势陡然大涨:“作为天下之主,享受天下最美味的珍馐,有天下最妖娆的女人服侍,天下奇珍尽数收于囊中,一怒则四海慑服,一喜则万民感恩戴德,兵锋所指血流漂橹莫敢不从,这才是真男儿,难道不值得吗?” 常歌行坐在地上挑着眼睛看着杨坚,不得不说如此的杨坚还是有几分帅气的,若是再来一阵烈风鼓动黄袍,就更加完美了。 “切!”常歌行从齿间流露出深深的不屑。声音虽小,却彻底激怒了杨坚。 “逆子,朕今天。。。。。。” (本章完) 第283章 有酒且长歌 未等杨坚将话说完,常歌行便友情提醒道:“金口玉言!” 然后便玩味的看着杨坚:“老爹若是无故食言,小子不介意将这件事儿告诉老妈!” 杨坚将衣袍狠狠一甩,一屁股坐在地上,道:“你就不怕有一天为父成了皇帝,好好调教于你!” 常歌行更加的不屑了:“这有什么,到时候老妈也成了尊贵的皇后娘娘,小子我也借光混上一个王爷当当,可这有什么呢?小子我告状之心可比铁石,相信无论是老妈或是皇后娘娘都愿意替自己的亲生儿子做主的!” “你不要太过分!老爹我也是你老妈的夫君!”杨坚威胁道。 “我这个儿子是亲生的,你这个夫君是亲生的吗?” 经常歌行如此一问,杨坚只有在风中独自飘零的份儿!亲生的夫君,亘古未有,简直就是闻所未闻! 见好就收向来是商人的本分,常歌行作为前世成功的商人当然也不例外。让一代君王没面子,就是在给自己找不自在。 “老爹,听说江南的白酒很是有名,不如你我父子俩今天就来一场微服私访,品味一番美酒佳酿的味道如何?”常歌行迅速的转移话题道。 杨坚喟然长叹,身为帝王哪里有什么微服一说,朕的一举一动万千人都看在眼中,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皇宫,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儿! “老爹,您老人家不想让他们看见,有谁吃了雄心豹子胆敢看!您老人想要微服私访,有哪个不长眼的敢去戳穿! 身为一代帝王,都说是富有四海,却整天的被困在围墙之中,就连都城的样貌都不曾看得仔细,岂不是负了率土之滨莫非王土这句话!” “好,我儿说的甚是,今天朕就要光明正大的微服私访!” 半个时辰后,在宫人诧异的眼光中,常歌行与杨坚出了房门,杨坚脱去了象征着无上权威的龙袍,常歌行也脱去了象征着龙子的华服。 面对着宫人询问的眼光,常歌行只回了一句:“没看到过皇帝微服私访啊!” 那些人便低下头,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完全将杨坚与常歌行当成了透明人,只是两人在经过他们旁边时,这些变得恭敬许多,像是在向着空气中的神佛膜拜。 两人顺利的出了皇城,融汇到长安城的人流中。周遭的普通百姓很自觉的与两人保持距离。原因在于两人虽然是微服,但就算皇家的微服又能低调到哪里去,让人一看就是非富即贵,就对不是普通百姓能够沾染得起的。 “老爹,行走在百姓中,与文臣武将前呼后拥出巡可感觉到了什么不同?” 杨坚本来紧绷的腰背与四平八稳的步伐逐渐变得柔和起来,龙行虎步虽然威风,但绝对不适合逛街。 “前者更加随性些吧!”杨坚看着如织的人群与街道两边做着小买卖的商人道,像地主老财在审视自己的产业。 “老爹,其实我觉得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后者想得是让万民看到什么,前者则是自己想要看什么!” (本章完) 第284章 风流才子们的春天 杨坚思忖一阵,点头道:“这样解释虽然有些牵强,但也说得过去!” 杨坚与常歌行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一个完全将自己当成了平民,一个却是放不下架子,聊天的内容自然算不上精彩,既不是什么国家大事,也不是市井的八卦。 难得的是,在驴唇不对马嘴中,两人找到了合适的平衡点,在外人看来,两人聊天还算和谐。 常歌行内心是挣扎的,到现在他才明白杨坚的皇帝包袱到底有多重。身处市井仍放不下皇帝的架子,即便是聊天,也有着几分上朝的模样。常歌行一一禀报,杨坚用最简洁的语言去一一批复。 在长安城若说是要喝酒,当首推杜康居。其他的酒楼或是饭馆,都是炫耀各自的菜品,美酒佳酿顶多是点缀罢了。而杜康居恰恰相反,他们只提供各色的酒品,诸如竹叶青、罗浮春、蜀酒、中山酒、桂花酒等等佳酿在杜康居中都可寻到踪影。 甚至西域的葡萄酒也能品上一二,只是限量供应罢了。 很多好酒之人大多带着咱家的美食到杜康居饮醉,空落落的饭桌上只有一壶酒、几个茶杯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进了杜康居,一股弥漫的酒气让人的口鼻、咽喉,甚至每个肺泡中都溢满了酒香,大有不饮自醉的感觉。 大厅内多的是饮酒品诗的风流才子,有数个雅间分落在大厅各处,都是视野开阔绝佳之处,透过雅间窗户上的幔帘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些才子们谈诗论道,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杨坚与常歌行刚一进门便有伙计热情的迎来:“两位尊客,可是要到雅间小叙?” 杨坚刚想答话,常歌行抢白道:“我等只是酒客,可不是见不得人的窈窕女子,大厅便可!” 伙计听完,便失了刚才的热情。瞧着这两位的穿着打扮,本来以为是两个豪客,没想到也是个只能在大厅中过过酒瘾的酒徒。要知道,凡是去雅间的客人,光是房间费用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再加上点上些名贵酒品,消费金额那就十分可观了。 杨坚皱着眉头坐定,身为一代君王,实在不习惯和一般百姓同饮同食。在他想来,常歌行是应该要上一个雅间的,在高高在上的位置,去欣赏、去品味众生百态才是最大的趣味,这就是来自一个帝王对民众的优越的俯视感。 常歌行则更加的相信大隐隐于市,想要正真的统御他们,就该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不然永远是局外人。 “客官,想要点些什么酒?”伙计问道。 常歌行示意伙计,杨坚才是正主,要让他拿主意! 对于喝酒,杨坚真的是门外汉。他始终坚信,作为一个合格的帝王不该贪杯,就算要喝也只能喝香茗。茶道,才是明目醒脑的良配;佳酿,则大多和亡国的昏君联系在一起。 虽然叫不上酒水的名字,这也难不住一代君王,认怂从来不是帝王的态度。 “每样酒都来上一壶,朕(真)。。。。。。的好长时间没有喝酒了,这次就索性喝个痛快!” 伙计站在原地,使劲儿的掏着耳朵:“客官,您刚才说什么,小的没有听清楚!” 天下间能让杨坚把话说上第二遍的,以前只有独孤伽罗,如今却要加上这么一个伙计。 “每样酒都来上一壶!”杨坚忍耐着胸中火气,一字一句的道。 “当真?”伙计有些惊疑的道,眼中还藏着莫名的欢喜。 杨坚在位这么多年,从来都是君无戏言,说出去的话就是口谕,写下的字就是圣旨,何时有人怀疑过?又有哪个敢怀疑? “当真!”杨坚无奈的答复道,他发现作为普通有一点不好,就是太费口舌,试问文武百官谁敢质疑皇帝! 可是,等酒水上齐后,杨坚与常歌行就傻了眼。整整一桌子的酒壶,酒品不下百种。每个酒壶上,杜康居还细心的贴上了便条,上面说明的酒的产地,滋味等。 白酒赫然在列,上面的介绍也很简洁:产自江南,酒气无出其右者。这个时代还没有度数这个概念,所谓的酒气,就是以鼻嗅之品其味。 本来还怀着热切眼光看杨坚与常歌行的才子们纷纷摇头,眼神也成了看暴发户的形态。所谓品酒,最重要的就是保持舌头的敏锐,如此将百种酒品混在一起喝,只能说是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品酒,简直在糟蹋酒文化,不是暴发户是什么! “老爹,我们被鄙视了怎么办?”常歌行带着坏笑悄声对杨坚道。 杨坚十分霸气的回道:“谁敢?朕灭他九族!” “别总是打打杀杀的,其实解决事情的办法还有很多种,比如说以德服人!”常歌行一派苦口婆心模样劝说着杨坚。 杨坚哪里不知道自己儿子是什么货色,能带领几十万人马灭掉一国之人,又怎么会是以德服人的良善之辈。 “英儿,你倒是来个以德服人让为父看看,若是真的成了,为父就免了你拐骗天子出皇城一事!” 常歌行像是被踩了猫尾巴般跳了起来:“老爹,你可要说清楚,怎么成了我拐骗你了?分明是你自己也同意的好不!” 杨坚似乎正在沉浸在葡萄酒特有的味道中,对常歌行完全的充耳不闻。看来今天若是以德服人不成功,这位伟大的皇帝陛下,还真能理直气壮的将自己给卖了。 “鲁酒若琥珀,汶鱼紫锦鳞。蜀酒浓无敌,玉液出蜀门。瓶中户县酒,墙上终南云。浔阳酒甚浓,气味时时熏。”常歌行拍着桌子作为节拍,缓缓的吟唱出口,一时间整个杜康居鸦雀无声。 这个时代虽然在很多方面都很落后,却有一点比前世要强上不止一筹。这个时代对于文化似乎有着近乎盲目的崇拜,文人墨客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而那些歌者、舞者只有给这些文化人助兴的资格,永远的登不上大雅之堂。 而在后世恰恰相反,人们近乎疯狂崇拜影视剧偶像,而这些偶像却因为演绎某一段现实或是历史的文化而走红。 (本章完) 第285章 女人要给男人面子 “兄台好诗情!”坐在常歌行旁边的一个书生拍手叫好:“只是兄台如此品酒的方式在下却是不敢恭维,百种酒混杂在一起就,即便是仙酿恐怕也只能喝出糟糠味儿!” “哈!哈!”常歌行朗声一笑道:“不知兄台尊姓大名!” 书生抱拳道:“在下一介草民哪里敢称什么尊姓大名,贱姓司马名玉朗!” “原来是司马兄,相逢便是有缘,这鲁酒、蜀酒、户县酒、浔阳酒正是刚才诗中所写,既然司马兄知晓诗词中真义,这四样酒便送与兄台了!” 司马玉朗也是一个爽快人,并没有作扭捏态,朗声道:“那就谢过兄台了!” 伙计将酒水送到司马玉朗的桌上,他也不客气,径自斟满一杯,双手举杯遥敬常歌行道:“我就借花献佛了,借着兄台的美酒,谢过兄台的佳酿!” 常歌行斟满一杯葡萄酒,同样举杯回礼,一饮而尽。葡萄酒入喉,一阵甘洌,似乎还带着雪山上的清寒,下肚之后又有一股热气腾起,逐渐让变四肢百骸,在冰与火中让人舒爽不已。 常歌行起身,将两壶酒拎在手中,上面的标签赫然写着:临邛酒、崔家酒。 “可有兄台识得此两种美酒?”常歌行问道。 在座的都是自诩风流之辈,就着诗词歌赋饮些美酒,要的就是这份风雅。若是名声传开,被哪家门阀看重,招做贤婿,就真的顷刻间到达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了。常歌行举着酒壶发问,其中考较的意味已经相当明显,这些骄傲的读书人当然不肯能退缩。 “在下焦慕正好识得此酒!”有书生站起来道。 “愿闻其详!”常歌行带着笑意看着焦慕,焦慕身材颀长,比司马玉朗要高上半头,标准的模特身材。若是在春风荡漾的时节,此君摇上一把折扇,在春水旁走过,一定会引得一片尖叫。 “不知一盏临邛酒,救得相如渴病无。武陵城里崔家酒,地上应无天上有。南游道士饮一斗,卧向云深洞口。” “好!” “焦兄大才!” “佳作!” 。。。。。。 不等出现发表评论,坐下的书生已经叫好声一片,在仇富的心理作用下,这些没有家世背景的书生很容易达成统一战线,同仇敌忾的。 至于那些有些身价背景的才子们,是不屑与这些人泡在酒馆,卖弄诗情的,他们应该考虑的是到哪里任职或是如何娶上一房门当户对的媳妇,成为自己仕途的助力。 常歌行看得真切,却也不生气,门阀阻断了这些读书人的前途,当然会产生一些其他的变异。毕竟,机变之策已经深入到了中华大地的血统之中,坐以待毙从来不是中华儿郎的选择。 “如此,这临邛酒、崔家酒就送与焦兄了!”常歌行环视了一眼在座的书生:“家父与我皆是好酒之人,今日借着美酒佳酿与众位才子齐聚一堂,乃是幸事一件。百种佳酿皆是美酒,却需要巧舌品尝,今日我父子做东,请众才子一醉方休! 他乡共酌金菊酒,万里同悲鸿雁天。 今日登高樽酒里,金菊清香满手传。 茱萸酒法大家同,好是盛来白碗中。 暖腹辟恶消百病,延年胜过枸杞羹。 金盆盛酒竹叶香,十杯五杯不解意。 百杯之后始颠狂,一颠一狂多意气。 岁盏后推蓝尾酒,春盘先劝胶牙饧。 李白醉去无醉客,可怜神采吊残阳。 松醪酒好昭潭静,闲过中流一吊君。 十分满盏黄金液,一尺中庭白玉尘。 对此欲留君便宿,诗情酒分合相亲。 。。。。。。” 常歌行将桌上的美酒分发给在场的书生,每分发一壶酒,便借着酒的名字吟上一首诗词,当真的艺惊四座,让这些读书声无不叹服。 百余壶美酒很快分发完毕,只剩下一壶葡萄酒,常歌行喉咙却是干渴非常,一杯葡萄酒湿润后才觉得好转很多,一口气抄袭前世那么多诗词,实在是一个累人的伙计,好在前世的常歌行自诩是一个文艺青年,古典诗词的储备量惊人,不然今天的“以德服人”计划还真的不容易完成。 书生自有书生的骨气,若是单单以美酒诱之,没准儿还会遭到群体鄙视,但这一切一旦与诗词佳话联系在一起,就让这些清高的读书人容易接受的多。 虽然这些人都有着入赘门阀大家一展抱负的打算,但他们决计不会提什么入赘败富豪坏门庭之事,有的只是传颂在人们耳中的才子佳人的浪漫,海棠花上试新红,将一切的肮脏龌龊全部隐藏在最鲜艳的颜色后面。 “兄台,如此大才,不知高姓大名!”司马玉朗抱拳问道,一旦一个读书人向另一个人请教对方姓名,那么这个读书人已经把此人当成了自己的同类。 “常歌行!”常歌行很自然的说出了自己前世的名字。坐在一旁的杨坚当然也不会产生什么怀疑,若是常歌行回答自己是杨广,那才叫傻! “常歌行。。。。。。”司马玉朗喃喃自语着:“此名字倒是新奇,可有什么典故?” “人生须达命,有酒且长歌。”常歌行道。此两句诗是常歌行最喜欢的,人本应该对命运保持通达,有酒的时候就该放声高歌,哪里有那么多的顾忌! “好啊!好个人生须达命!”司马玉朗赞叹道:“我与常兄相见恨晚,一见如故!当浮一大白!” 常歌行的一句“人生须达命,有酒且长歌。”说出了在座读书人的心中所思所想,自然也引起了他们的热烈反应!纷纷起身遥敬常歌行! 常歌行端着酒杯,环敬一圈,这才下肚。看得在旁边伺候着的伙计目瞪口呆,这些常来常往的书生们,他可是知道。这些家伙手中没有多少银钱,隔三差五总要到杜康居喝上一壶酒,吟上几首他听不懂的诗词,便兴尽而归! 用他们掌柜的话来说便是穷酸的骨气,可今天这些有着穷酸骨气之人却纷纷对一个貌不惊人的年轻人同时产生了某种好感,实在是让人费解,不经间便多瞧了几眼常歌行,想看看他是否有着三头六臂! (本章完) 第286章 地里长出来的美酒 “常兄,在下还有一问,不知李白醉去无醉客中的李白又是哪家公子?”司马玉朗一副谆谆好学的乖巧模样,却把常歌行气得牙根发痒。 他总不能告诉人家,李白是个伟大的诗人,被人尊称为“诗仙”,但最大的问题就是,他还没有出生! “这个。。。。。。”常歌行含糊答道:“李白是在下的一位知己好友,平生最爱饮酒作诗,只是他为人低调经常隐身在山野,不显人世罢了!” 常歌行一番话似乎勾起了司马玉朗的伤心事,他哀叹一声:“天下之大,我等身怀满腹才华却无用武之地,呵!呵!归隐山野或许是一个不错的打算,呵!呵!可悲!可叹!天下读书人之悲夫!” 司马玉朗显然是一个好酒但酒量不佳之人,只饮了数小杯,便有了七分醉意,被同伴们扶到了座位上。 “老爹,怎么样?孩儿的以德服人还可以吧,这些书生如今可是对孩儿佩服的紧!”常歌行得意的向杨坚炫耀道。 杨坚轻酌了一口葡萄酒,不屑的道:“以酒贿之,以诗词诱之,这就叫做以德服人?兵法诡变、阴谋诡计莫不如是!” 常歌行尴尬的摸摸鼻子,自己此行却是与“德”无关,甚至还有些不道德,那些诗词可都是剽窃而来,并非亲身所作。 “就算孩儿耍些小手段总比你灭人宗族好吧!”常歌行强辩道。 “为父手段虽然强硬,但算得上光明磊落;你的手段看似仁慈,却充满了狡诈!你说哪个办法更好!” “还是不杀的好吧!” “不杀?哼!有些人不杀,就会坏了我大隋江山!” 常歌行知道在这个问题上与杨坚争辩永远不会有结果,问题的根源在于两人的思维方式不同。 常歌行用的是前世的思维,尊重生命,毕竟在星际文明时代死刑早已经取消,最重的刑法也只是在宇宙仓中永世长眠。 而杨坚用的却是最正规的帝王思维,一切都以江山社稷为重,凡是有损江山之人,就该杀无赦!而且这些人的死,本就是荣耀的,毕竟为大隋江山的稳固做出了贡献。 “老爹,为何我大隋不用这些书生呢?他们中间也有很多有识之士,若是能为我所用,将是我大隋之幸!”常歌行转移话题道。 杨坚举起的酒杯重重放下,眉头皱成了一个疙瘩,沉声道:“书生纵有治世才华又如何,终究抵不过门阀几世的积累。大隋江山看似稳固,可在看不到的地底深处却暗涌汹汹危机四伏!我儿,切记,此事休得再提!” “据孩儿所知地底暗泉随暗河涨落难以捉摸,若掘地为井,引地下泉水灌溉农田便能造福一方!”常歌行笑吟吟的看着杨坚道。 “井从何来?”杨坚明显抓到了事情了关键点,每个开国皇帝没有一个是酒囊饭袋,都是有雄才大略之人。 “书生聚而为井!” “难,难,难啊!”杨坚用三个难字结束了这一话题,却非禁止或是不许! 杜康居本来安心饮酒作诗的书生们一阵嘈杂,一股淡淡的脂粉味掺杂在酒气中,让本来醇香的酒气产生了某些微妙的变化,就像出征浴血厮杀的将军突然在万军中遇到了红颜知己,为冰冷无情的战场增添了几分柔情。 杜康居门帘挑动,一众女子鱼贯而入,皆是容貌极佳之辈,二八芳华正是花开诱人的时节,身上的装饰颇为统一,像是一众亲姐妹般,观其衣着布料却不是小家碧玉能够穿戴得起的。 书生们将尚未作完的慷慨陈词抛之脑后,将还在齿间品味的美酒狠狠咽下,喉结鼓动间“咕噜”作响,不知除了咽下酒水外,是否还咽下了口水。 这些女子都是令人心动的可人儿,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些书生很自然的将自己归道君子一类的德高之人中,若是能娶上这么一位小佳人绝对是一桩美谈;若是能娶上两位,绝对能昭显君子德行;若是能全部带回家,就算高官厚禄也比不上红袖添香,美人在侧。 这些娇俏的美人儿似乎对堂间的才子并不感兴趣,进了杜康居后便恭敬的站在门的两侧,像是在迎接什么大人物。 一个雍容华贵的妇人缓步迈进杜康居,后面还跟着两个一身贵气的年轻女子,虽然亦步亦趋的跟在妇人身后很是乖巧的模样,但偷偷打量四周的眼神却出卖了她们,绝对是两位不安分的主儿。 众书生这才恍然,先行进入被自己等人惊为天人的一众女子原来只是侍女罢了,这三位贵女才是正主儿。 伙计热情的将三位贵女迎进离常歌行与杨坚最近的雅间,脸上早已经笑开了花。一众侍女分各个角度在雅间站定,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仿佛被冰封了般! 常歌行嘴巴作吞鸡蛋状,这下热闹了,微服私访的不仅有当今的陛下,还有当朝的皇后娘娘。那位美妇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娘亲——独孤伽罗。 杨坚则以手抚额,掩住半边脸,一脸责备的看着常歌行,都是自己这个不靠谱的二字出的馊主意,非要什么微服私访。这下可好,被自家皇后找上门儿了,待回宫之后又得一番口舌,甚至还要做一个上千字的“检讨”。 书生们看着雅间,面露激动之色,这绝对是自己等人在杜康居见到的最大的人物,似乎已经看到了龙门的雏形,只要奋力越过就能化身神龙,从此脱离凡身。 “高吟大醉三千百,留着人间伴月明。” “何年饮着声闻酒,直到如今酒未醒。” “吟抛芍药栽诗圃,醉下茱萸饮酒楼。” “闪闪酒帘招醉客,深深绿树隐琉璃。” “不负风光向酒杯,乱逐明月醉扶墙。” 。。。。。。 一时间杜康居内诗词佳篇一声高过一声,一浪高过一浪,杜康居也从酒馆一下子过渡到了诗会。一众风流才子昂首挺胸将自己压箱底的本事拿出来显摆,只为博雅间中贵女一笑。 (本章完) 第287章 出乎意料的平局 身在雅间中的独孤伽罗确实是笑了,而且笑得很开心。透过幕帘看到愁眉不展的杨坚与吃惊到极点的常歌行独孤伽罗的心情就更加好了。 经过常歌行的治疗,独孤伽罗旧珂已去,全身的细胞都焕发着无限生机,似乎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几年,又重新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少女时代。 “啊六、小七!”独孤伽罗对身边的两个少女问道:“你们可知为娘最痛恨什么?” “我知道,我知道!”小七挑着脚嚷呼道:“娘亲最痛恨父皇对那些小宫女眉来眼去!” “讨打!”独孤伽罗伸手作势要打,小七急忙躲到阿六身后:“六姐,快救救小七,娘亲要打我!” 阿六在小七的头上轻轻弹了一下,轻笑道:“谁让你调皮了,活该!” “你们都欺负小七,娘亲你倒是说说,你最痛恨什么啊!”小七努着嘴不依道。 “娘亲最痛恨的就是——”独孤伽罗将目光投向雅间外的杨坚与常歌行父子,接着道:“将女人丢在家里,自己跑出来鬼混的!” 小七灵气的大眼睛四下转了转,小脸学着独孤伽罗的模样沉着道:“小七也最讨厌兄长们抛下我自己偷跑出去玩!” 只是配上还有些稚气的脸蛋,显得不仅没有丝毫威压感,反倒有几分娇憨,多了几分俏皮。 “我这就找二哥算账去!”小七嘟囔着走出了雅间,独孤伽罗也不做阻拦,今天出宫本就是兴致所使,杨坚想要微服私访她当然不能横加阻拦,,只是给这个皇帝提个醒儿,万事都有个度,不要太过! 常歌行正在想自己的娘亲为何突然造访杜康居,若是仅仅为了监督杨坚而来,那老爹这个皇帝当的确实有几分窝囊。 一个黄衣小少女自雅间探出头,然后一路小跑的来到常歌行近前一把抱住了常歌行的胳膊,然后使劲儿的摇啊摇的:“二哥,微服私访这么好玩儿的事儿你怎么不带上小七啊,太不够意思啊!” 小少女满脸埋怨的看着常歌行,悄声问道。她虽然娇憨,绝对不是痴傻,知道什么事情不能在大庭广众下明言。 落在了众书生眼中却完全变了味道,雅间中女子显然与常歌行是旧识,此时正在满脸幽怨的看着常歌行,似乎还在拉扯,简直就是最为经典的负心汉与痴心女! 书生们一个个愤愤不平,目色赤红,都在诅咒常歌行有眼不识金镶玉,白白辜负了美人恩。 常歌行脑子一阵短路,将数月来的点点滴滴回放了一遍,确信自己并不认识这个正在对自己撒娇的小少女。 杨坚皱着眉,低声训斥道:“小七,赶快回去,大庭广众的也不嫌害臊!” “有什么害臊的,你们一个是我父皇,一个是我皇兄。刚才母后可是说了,最讨厌你们这些男人将女人丢在一边,自己来逍遥快活!”小七不满的辩驳道。 “都是你母后给你惯坏了!”杨坚气道。 “就是母后惯的,父皇你想怎样?” “你。。。。。。简直岂有此理,一个女孩子家整天疯疯癫癫的成何体统!” 常歌行看着杨坚气极而无奈的样子,心下不禁觉得好笑,独孤伽罗完全就是杨坚的魔咒,惧内之名可是货真价实的。杨坚若是脱了这身皇帝行头,放在前世绝对是居家好男人。 至于眼前这位小少女,常歌行心中已经有了计较,虽然没有真的见过面,但独孤伽罗的几个子女他还是做了功课的,毕竟都是自己名义上的手足。 这位自称小七的女子正是独孤伽罗最小的女儿,排行老七的琼花公主。命运一说常歌行从来不信,但这种冥冥之中的勾连却是真实存在的,一股发自内心的宠溺之情自常歌行心中升起,有这么一个调皮的妹妹似乎也不错。 “琼花,你怎么能这样和老爹说话!”常歌行拍着琼花公主到自己肩头的小脑袋,教训道:“记住,男人要的是面子,总这样下去小心嫁不出去!” 杨坚难得露出一丝笑容,心中感慨还是男人了解男人! 小七显然不怎么同意常歌行的看法:“母后不也嫁出去了嘛!”一副要以独孤伽罗为人生目标的模样。 纵观中华历史,如独孤伽罗这般成功的奇女子也就那么几位,大多数想要特立独行的女子下场都不怎么好。 常歌行拉着琼花公主坐下,语重心长的道:“小七,要想家庭和睦,作为女子在外人面前就要给足男人面子。咱们老爹虽然嘴上不敢说,心里指不定怎么咒骂老妈呢!” 琼花公主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虽然这个时代的女子普遍早熟,但谈婚论嫁还是早了些。 杨坚挺直腰板正仔细听着,心中对常歌行大加赞赏,自己多年闷在心中的话终于有人替自己说出来了。 待听到常歌行最后一句话,杨坚脸色巨变,慌忙的看向雅间,唯恐独孤伽罗听到。家有悍妇,心中没有抱怨是不可能的,但万万是不敢说出来的。 “英儿,你怎么能这样说,会教坏琼花的!你们母亲虽然有时严厉了些,但句句在理,为父自然要听的,心中哪能有抱怨呢?” 杨坚故意将声音调高了三分,语气诚恳之极、正义凛然之极。 常歌行鄙夷的看了一眼杨坚,这位皇帝陛下惧内竟然惧出了新水平,实乃天下妻管严的楷模。 琼花公主平日身居宫中,要不是今天独孤伽罗出宫,依照宫规她是没有机会出宫的,她左右看了一下那些正在装模作样吟诗喝酒故作潇洒的书生,开口道:“农民原来长成这个样子啊!” 琼花公主的声音不算大,却难逃那些时刻关注此间动静的书生之耳,杜康居中传来一阵不自然的咳嗽声还有一片喷酒的声音。这个时代凡是会写自己名字之人都不愿意承认自己是白丁,大凡能作出几首歪诗之人就可算作才子。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早已经深入人心! (本章完) 第287章 杨勇告黑状 “这位小姐,我们都是读书人,可不是什么种地的农民!”一个书生愤愤不平的站起来道。琼花公主虽然娇俏可爱,但这并不妨碍这些读书人为了自己所谓的气节争辩一番。 这些贵族女人,对于他们只是一种媒介,一个实现自己抱负的桥梁。若是妩媚动人,则是才子佳人的佳话;若是长相实在牵强,则多了一则委曲求全的励志故事。 不管怎么样,到了读书人口中,都是可歌可泣、可圈可点的精彩故事。 “读书人好啊!我的老爹、老妈、哥哥、姐姐都是读书人,就连我的侍女也是读书人呢!”琼花公主天真的道,她说的其实是大实话,未尝人间阴谋诡计的小少女还没有学会打诳语这一技能。 皇上、皇后、王爷、公主们当然是读书人,而且是这个时代顶尖的读书人,自幼便有天下间的名士教导,涉猎之广、研习之深绝对不比当世的一些鸿儒差。作为公主殿下的贴身侍女,识文断字是必须的,只有这样才能配得起皇家贵女的身份。 但听在这些读书人耳中却是另一番光景,用侍女和自己等人比较,简直就是挑衅,蔑视读书人的尊严。 “常兄,不知这位小姐与你是什么关系!”司马玉朗起身问道。 “正是家妹!”常歌行看着这些愤愤不平的读书人,心中好笑。 “还请常兄管教好你家小姐,口吐狂言可不是闺中女子所为!”司马玉朗拱手道。 “敢问司马兄,何为狂言?”常歌行抿了一口葡萄酒反问。 “大话不实之言就是狂言!” 常歌行缓缓点点头,慢条斯理的说道:“可是家妹刚才说的全是实话,并未有一句不实之言!” “你当你是谁啊,卑贱的婢女也敢称为读书人,想要欺我读书人不成!” “就是,简直是有辱斯文!” “我等寒窗十年才敢称为读书人,你们一家子,就连侍女都胆敢自称读书人,分明是口不择言!” 。。。。。。 常歌行看着满室愤愤不平的读书人心下冷笑,若天下读书人皆是此种自命清高,毫无胸怀之人,门阀当道也就有了很好的解释,靠这种读书人治理国家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 “敢问司马兄,杯中酒可还入得了口?” “杜康居是长安有名的饮酒之所,所提供酒水自然是不凡的佳酿!” “司马兄可知这些酒水出自何处?” “自然是酿酒大师之手!”司马玉朗理所应当的道。 常歌行摇摇头道:“我却认为是长出来的!” 常歌行的言论惹得书生们一阵嗤笑,就连三岁的蒙童都知道土地中是万万不可能长出美酒的。 “还请常兄赐教!”司马玉朗道。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若是没有粮食谷物,即便再高超的酿酒师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酒出自粮食谷物,粮食谷物出自农民辛勤劳作,我说酒是长出来的没有错吧!”常歌行耐心的为这些书生解释着其中的逻辑关系。 司马玉朗点点头,似乎在思考常歌行之言:“这么说来还是有些道理的!” “地里既然可以长出美酒,婢女自然也可能是读书人。这个世界上本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人为划的界限罢了!” “哼,强词夺理!”一个书生不忿道:“照你这么说,牛粪可与黄金相提并论了!” “你这么说也没有什么错,对于贪财之人当然是黄金重要,可对于禾苗来说却是牛粪比较重要。像你这种不学无术的书生,就算是路边的野草都会嫌弃!” “你不要仗着有着几分家世便仗势欺人,我等读书人岂是你们能侮辱的!” 常歌行摸了摸鼻子,无奈的道:“我确实有着几分家世,不然这样,既然你自诩读书人,就和我的侍女比试一番。若是你赢了,我便给你一个入仕的机会;若是你输了,从此不可自称读书人!” “给我一个入仕的机会,就凭你?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我凭什么相信你?”那个书生显然有些意动,只是在探求常歌行的能力,若是常歌行只是在信口胡说,他便没有了比试的必要,若是常歌行真的有如此能力,这未尝不是一个机会! “呵!呵!就凭我还有些家世!比不比随你的便,不要打搅大爷喝酒的雅兴!” 常歌行当然有些家世,而且是整个大隋朝最有家世背景的人。皇室在普通人眼中就是天,是不可触及的存在。 “好,我比!”书生不想错过这次机会,就算常歌行食言,也是自己展示满腹才华的大好机会。 “小七,你就从侍女中选一个学问最差的出来,不要让人说我们家欺负人!”常歌行眨眨眼睛对琼华公主道。 琼花公主侧着脑袋在几位侍女身上打量一阵,用手一指道:“平蓝,你的成绩最差了,和这位公子比较一番!” 一个身着淡蓝色衣袍的侍女走到琼华公主近前,恭敬的施了一礼,当然不是宫中礼节,只是奴仆对主人的平常礼节,然后落落大方的面向那位书生,道:“奴婢承蒙小姐抬爱,平日里跟着小姐学习了几个字,还请公子赐教!” 平蓝的性子就如她身上的蓝色衣服,有些拒人千里之外的冰冷感,却更加勾起了男人的探知欲。 书生面皮有些微红,如此近距离的和一个漂亮的女子接触还是第一次:“还是你出题吧,免得让我落下一个欺负弱质女流的名声!” 平蓝施了一礼,也不推辞,开口道:“如此便谢过公子了,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若是以文章而论,品评角度不同、品评之人不同,品评的结果自然也不同。不如我们以对联分胜负,如何?” 书生欣然应许,对对联本就是文人雅士交流的一种重要手段,更是一种风雅的游戏。此书生平素最好对联,虽然不至于开口便是绝对,也算罕有对手。 (本章完) 第288章 门阀论 “对对子可是浪费口舌的活计,先喝口葡萄酒饮饮嗓子!”常歌行亲自斟满了一杯葡萄酒递给了平蓝。 平蓝受宠若惊的接过杯子,犹豫了一会儿才将杯中酒饮尽,清了清嗓子道:“望天空,空望天,天天有空望空天。” 此联一出满室静寂,不是因为别的,正是因为这个对联实在是太绝了些,整副对联一共十三个字,却仅仅用了四个字,反复组合之下妙趣横生,想要对出下联可就难上加难了! 书生嘴唇有些苍白,就连眼角都有些颤抖,这个对联他真的是对不出。 “这位小姐高才,小的受教了,我认输了,从此不再自称书生!”书生向着平蓝深深一拜,正经八百的认输。这倒让常歌行有些佩服,虽然这个书生高傲了些,但作为读书人的骨气还是有的。 “且慢!”平蓝叫住书生道:“比试对联向来讲究礼尚往来,你还没有出对自,还算不得输!” 书生满脸褪色,十年寒窗竟然被一个小女子给难住了,实在没有什么脸面,随口道:“大陆!” “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山花对海树,赤日对苍穹。雷隐隐,雾蒙蒙。日下对天中。风高秋月白,雨霁晚霞红。”本是初学对联时的歌谣,书生如此做,本就是求败。 “公子高才,小女子认输了!”在书生满脸诧异中,平蓝竟然大大方方认输了。 常歌行鼓掌道:“如此甚好,棋逢对手,不分胜负。你不用放弃自己的书生身份,我也省得费力替你的仕途操心!” 常歌行的本意就是杀一杀这些书生的傲气,若是真的逼这个书生放弃自己读书人的身份,无异逼他去死。杀死一个手无寸铁的书生,并不是常歌行想要做的事儿。 书生深吸一口气道:“贵公子的才学与气度在下佩服,我这就回山野耕读,不弄出名堂绝对不再入世。学本无涯,待日后再想公子请教!” 说罢,此书生举起酒壶一阵狂饮,用衣袖擦了一把嘴角的酒水便大步向外走去:“哈!哈!笑我自恃才华小瞧众人,到头来却是连一个侍女都比不上,真是好笑!天大的笑话!” 平蓝恭敬的将酒杯还给常歌行,眼神中满是崇敬。 常歌行收起酒杯,很是满意的看着众位书生,道:“我家侍女侥幸取胜,不知哪位还愿意比试一番!” 全场陷入诡异的静默中,与一个女子比较学问,赢了说不出怎么光彩,输了却是要颜面扫地。虽然有仕途相诱惑,其中的风险还是很大的,刚才的那个书生就是前车之鉴。 最为要命的是,刚才侍女所出对联,自己等人也是答不上来的,换句话说刚才若是换了自己去比试也会输的一败涂地,到头来斯文扫地。 “我儿,莫要调皮!”雅间中传来独孤伽罗的声音。 自己老妈既然已经发话,常歌行也不好意思再为难这些书生,端着酒壶拿着酒杯便进了雅间。 独孤伽罗虽然一身便装,身上的贵气却没有稍减半分,让人不禁生出仰视之感。 “我儿,这些读书人虽然没有什么大用,但要是传出堂堂晋王殿下欺辱读书人,恐怕你要受到天下文人墨客的口诛笔伐,也是一件很让人头疼的事儿!”独孤伽罗语重心长的道。 常歌行点点头,身为穿越客深知舆论的力量,正所谓千夫所指无疾而终,舆论有的时候比刀枪剑戟更加可怕,刀枪剑戟杀人尚且血溅一尺,而舆论却可以做到杀人不见血。 这些有文化、能够写出一手漂亮文章的读书人,正是这个时代舆论的主要制造着与导向者。之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显得很弱势,因为他们遇到了绝对的强权——门阀。倘若强权与舆论合二为一,绝对够常歌行喝上一壶。 而愿意顺水推舟的门阀,想来还是大有人在的,毕竟就在不久前常歌行还将长安城的权贵们几乎得罪了个遍。 “二哥,会告诉我刚才到底怎么回事,平蓝的那点儿墨水我是知道的,她绝对不可能说出那种绝对来的!” 看着这个管自己叫二哥的少女,常歌行会心一笑,独孤伽罗与杨坚一共有五子两女,除了琼花公主,只剩下一个兰陵公主了! “啊五,二哥请你喝一杯!”常歌行将之前的酒杯递给兰陵公主,兰陵公主不解的接过酒杯,待看到酒杯内侧时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二哥你好厉害!” 兰陵公主炫耀似的将酒杯递给独孤伽罗,待独孤伽罗看到酒杯中密密麻麻的一行小字后,笑骂道:“你啊,就是鬼点子多!” 说着,向酒杯中斟满了一杯酒,本来清冽的酒水被墨色所然,顿时让人失去了喝下去的欲望! “母亲大人,来,喝杯葡萄酒!这可是能益寿养颜的!”常歌行殷勤的给独孤伽罗倒上了一杯葡萄酒。 兰陵公主一听酒能养颜,立马吵吵道:“二哥,我也要!我也要!” 独孤伽罗看了兰陵一眼:“女孩子家家的喝什么酒!” 兰陵立马就蔫了,却不敢逆了独孤伽罗的意。 常歌行看着委屈巴巴的兰陵安慰道:“五妹,二哥知道一种用果子酿酒的法子,酿出来的酒最适合女子饮用,而且也有着驻颜的效果,改日酿给你喝就是!” 兰陵抓着常歌行一只胳膊,小脑袋在胳膊上蹭啊蹭的,一副小鸟依人状:“还是二哥对我好!” 琼花公主顺势拽过常歌行另一只胳膊:“小七也要喝!” “好!好!都是我的好妹妹,等二哥将就酿成了,第一时间通知你们!” 独孤伽罗看着赖在常歌行身上的两女,摇着头道:“英儿,莫要将两个小妮子宠坏了!将来若是嫁不出去可要找你算账!” 常歌行满脸傲气的道:“我晋王的妹妹天姿国色,谁娶了是他的福气,怎么可能嫁不出去!” “你呀,就宠着她俩儿吧!女儿家迟早是要嫁人的,在夫家可不能如此毫无忌惮!” (本章完) 第289章 醉酒之言(一) “我有两个妹妹,啊五、小七,不知这位汪兄是想请教哪个的姓名?”常歌行看着汪芳,满是询问之意。 汪芳偷偷在琼花与兰陵身上打量,两女均是贵女,论及身份本就不相上下,比较相貌也是各有千秋。但他却忘却了自己的身份、能力,是否能配得上天骄之女。 “在下问的是这位啊五小姐!”汪芳思忖一番道,小七怎么看都还是一个小少女,远远还未到出嫁的年龄。而这位啊五小姐却正是大好芳华,考虑到自己的未来,汪芳毫不犹豫选择了兰陵公主,毕竟要娶琼花公主还要登上几年,焉知这几年会有什么变故。 “你要询问啊五小姐的姓名啊!”常歌行故作为难的道:“这就麻烦了,我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告诉你啊五小姐的名字!” “有何为难处,还请公子示下!”汪芳深深施了一礼道,为了抱得美人归,为了自己的前途,眼下的卑躬屈膝根本算不得什么。 “啊五,你叫什么呢?当哥哥的也不知道你另一个名字叫什么!”常歌行问兰陵公主道。 兰陵公主十分配合的道:“妹妹我自己也不知道这位公子为何一直要询问我的名字,我真的只有这么一个名字!” 座下之人已经传来嗤笑,汪芳被人戏耍还一本正经的询问人家姑娘芳名,实在可乐!人家明明从一开始便告诉了你人家叫作啊五,你还一直询问,实在是蠢得可以。 “这位小姐,你就叫。。。。。。啊五?”汪芳不相信的道,本以为所谓啊五只是。 “对啊,小女子正是啊五,杨啊五!” “你们兄妹俩合起伙来耍我,当真是看不起我们读书人吗?”汪芳遭人戏耍,觉得脸上无光,怒道。 “不要给我戴上欺辱读书人的高帽,就你这样还不配自称读书人。读书人读的是圣贤书,晓得是天下理,我从你身上只看到了追名逐利! 至于欺辱,你也只是自取其辱罢了,若无不轨之心,又怎么会自取其辱?”常歌行笑呵呵的道。 “自古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堂堂一个读书人,追求啊五姑娘也算不得什么不轨吧!”汪芳撑起读书人的光环道。 常歌行看了看自己两个妹妹,生的是花容月貌,有看了看汪芳,不禁摇头道:“我看你与我妹妹面相不合,还是算了吧!” “公子竟然还精通相面之术,在下愿闻其详!”汪芳见到事到如今,只能孤注一掷,就算不能成就美事,也不能弱了名头。 常歌行掐着手指道:“一个貌若天仙,一个奇丑无比,实在不是良配!” “你竟然如此欺辱于我,我和你没完,我。。。。。。我。。。。。。”汪芳四下看着,似乎在找寻合适的武器,怎奈他只是一个书生,并不能做到拈花飞叶杀敌于无形之中。杜康居只是饮酒之所,又怎么会有什么武器! “我。。。。。。我。。。。。。气死我也!”汪芳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我等读的是圣贤书,如今却遭无良子欺负,天道何在,公理何在!” 汪芳哭得很是伤心,鼻涕泪水皆下,让整个杜康居弥漫着一股悲戚之感。 这个时代科举尚未出世,郁郁不得志的读书人比比皆是,汪芳如此让余下的读书人不禁起了兔死狐悲之感。 “一个大男人哭什么哭,快点儿起来,简直是丢人现眼!自己没有本事向上攀爬,却要借着裙带关系入仕,还有脸哭了,男人的脸面的全被你丢尽了!”常歌行提高嗓门喊道,让满室的悲苦之气消失殆尽,一番痛骂却是骂醒了好些人。 “受教了!”司马玉朗起身敬了常歌行一杯酒道:“在下这就告辞了,从此潜心攻读,不再行攀龙附凤之事,相信总有一天能走出自己的道!” “我很期待!”常歌行目送司马玉朗离开,脸上洋溢着笑意。大隋不需要卖身门阀的读书人,大隋需要的是能挺起民族脊梁的读书人。 “告辞!” “山水有相逢!” “江湖再见!” 。。。。。。 转眼间,杜康居内的读书人便走了大半,剩下的也大都在沉闷饮酒,不多时整个杜康居只剩下了一众微服私访的皇室人员。 “二弟,和这些酸腐书生谈什么男人不男人的本就是对牛弹琴,如今的世界是士族的世界,只有士族的男子才可以称得上真男人,至于那些寒门只是士族的附庸而已。能够入赘门阀世家娶上一位贵女为妻已经是他们天大的造化,不攀龙附凤,他们有翱翔天空的机会吗?”杨勇坐在隔壁桌上出言讽刺道。 杨勇之言是这个世道大多数人的认知,是一只委曲求全兼带扭曲的择才方法,读书人想要入仕,就要选择一个门阀进行依附。或是入赘像钱家那般招揽人才,想要冲击门阀的大家族。 除此之外,必无他法,这是读书人的悲哀,也是整个时代的悲哀。 “大哥,此言差矣!读书人争相攀附门阀,门阀的势力便会日渐丰满,这些有才学的读书人将来又有哪个可以真正的为我大隋所用,一个个都成了门阀忠诚的守卫者!此等目无国家百姓只知效忠门阀士族的读书人并非我大隋之幸,简直就是我大隋的蛀虫! 大哥,可是想将大隋万里河山拱手让给门阀?” 杨勇冷哼道:“荒谬,百余年来历代朝廷都是如此!” “所以百余年来都是些短命的朝廷,有哪个真正的千秋万代了?”常歌行反问道,论起辩论杨勇虽然是一朝太子也难是常歌行的对手,毕竟常歌行脑子多装了千年的历史,虽然历史明细不一定清晰,但大的趋势还是知道的。 门阀、士族本就是迟早要淘汰的取才制度,面向天下百姓选取人才才是大势所趋,就像之后的科举制度、高考制度。 杨勇看了一眼兀自饮酒的杨坚,心中暗笑,皇室杨家本就是门阀出身,如今杨家的子嗣却痛陈门阀之过,这不是在揭自家的丑事嘛,别忘了,杨氏一族正是靠着不断吸纳有才学的读书人不断壮大,最后才取周朝而代之的! (本章完) 第290章 醉酒之言(二) “够了!”杨坚将酒杯狠狠的摔在桌上:“都给我闭嘴,吵!吵!吵!吵什么吵!别忘了你们是我大隋的皇子,成何体统! 杨广,你老子就是门阀出身,看门阀不顺眼是不,有种别认我这个老爹!” 杨坚罕见的发了脾气,杨勇在一旁暗自偷乐。这个不知死活的二弟终于惹恼了父皇,若是他失宠于父皇,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勇儿,你先退下,我与杨广这个不孝子有话要说!”杨坚对杨勇道。 杨勇心下窃喜,脸上却无表现分毫:“二弟他只是年轻,难免有口不择言的时候,还请父皇宽恕其过错!” 常歌行不得不佩服杨勇的演戏功夫,给人一击老拳后还能假惺惺的送上伤药,绝对有拿小金人的功底。 目送杨勇出了杜康居,常歌行转向杨坚道:“老爹,别装了,大哥已经走远了!你心中也清楚,我杨家已经是皇室了,再也不能回到门阀之列,就像从百兽中走出的兽王,一旦受伤再次回到众兽中等到的肯定不是百兽来朝,而是群起而攻之,百兽分食!” “所以!”常歌行接着道:“我们皇室还是想办法如何才能把江山长久的坐下去,不要再想什么门阀不门阀的了,大隋破灭之时便是我杨氏满门覆灭之日,老爹你应该知道这个道理!” 杨坚沉思一阵,将杯中酒饮尽,道:“当初我杨氏一族得到众门阀鼎力支持才能取代周朝建立大隋,曾经立下过誓言要共享富贵,一旦削弱门阀恐怕会引起他们的拼死反扑,我儿莫要鲁莽行事。南北刚刚一统,江山初定,不要再起什么纷争才好,这百余年来,百姓已经够苦的了!” 常歌行点点头,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朝代更迭、氏族兴衰真正受苦受难的还是老百姓。 “若是老爹真的为天下苍生着想还是尽快解决掉门阀这个顽疾才是,恕我直言,一旦我皇室势衰,那些门阀必定蠢蠢而动,坐拥天下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老爹?民间都这么称呼吗?”杨坚显然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多做纠缠,转移话题道。 “也并不是都这么称呼!”常歌行想了想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我大隋地缘辽阔方言俚语各有不同!” “大隋万里河山为父真想出去转转,看看朕的江山到底有多大!” “想去就去呗,有什么好犹豫的!” “国家不可一日无君,作为君王怎能只顾自己享受呢!” “老爹,你大可以将国家大事交给大哥搭理,他这个人我虽然不怎么看在眼里,但让太子监国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儿!” “英儿,你真这么想?” “当然是真的!” “你就不怕勇儿趁机对你下手?” 常歌行挑着白眼看了一眼杨坚,道:“老爹,你看我像是随便让人拿捏嘛,若是我那大哥不开眼对我下手,等您老游玩回来恐怕就得换太子了!” 杨坚深深叹了口气道:“哎!你们兄弟几人就不能好好相处嘛!” 常歌行给杨坚倒上一杯酒水,道:“怪就怪老爹你的家底太丰厚了些普通大户人家家财万贯就足以让兄弟反目,更何况老爹你的万里河山!” “为父实在不愿意看到你们兄弟手足相残,万一到了那一天,英儿可否保全你其他兄弟的性命?” 常歌行无所谓的笑了笑,别人的大刀已经举过头顶了,自己总不能以怀抱相迎吧,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提前下手,这本就是常歌行的行为准则。 “老爹你这话应该和大哥说才是,他可是太子,未来大隋的继承人!” “就是因为他是太子我才和你说的,勇儿的性子我了解,他是万万不放心将统帅六十万大军踏平陈国之人留在身边的。” 常歌行拍拍胸脯,一副怕怕的样子道:“老爹,趁着您老还健在,不如给我十面八面免死金牌啥的,我可不想您老前脚刚走,我后脚就跟了去!” “放肆!”杨坚怒道:“你小子是盼着我早死不成!” 老病本就是帝王的心病,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君王寻求长生、吞食丹药。秦皇汉武尚且不能免俗,更何况其他君王。 “老爹别这么气大,气大伤身!要想我兄弟等人健全,您老要长命百岁、万万岁才好!” 杨坚眼中显出惆怅:“英儿,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长生之法吗?” “老爹和萧吉谈过?”常歌行反问道。 “萧道长乃是得道高人,他曾经说过生死本就虚妄,看穿生死一朝悟道便得长生!” “花开花落、草木荣枯本就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了,老爹何必执着,求而不得徒增心底苦闷罢了!” “哈!哈!我儿说的对!今天你我父子二人就开怀畅饮,不醉不归!” 杨坚举杯,常歌行自然不敢怠慢,对饮数杯后酒量不佳的杨坚已经有了些许醉意。眼中血丝遍布,脸色也变得通红。 杨坚脸上噙着笑意,指着常歌行道:“你小子,真是好胆!朱贵儿如此烫手的山芋你都敢搂在怀里,这不知你是聪明还是愚蠢。娶哑女者便成万王之王,这样的传言足以杀死你一万次! 幸亏你父皇我英明神武,不相信这些坊间流言,本想收朱贵儿为义女,将此女子收入我皇家,没想到你这个臭小子可到好,直接把人家弄到了被窝!” 常歌行拿起酒壶,对着壶嘴咕嘟嘟喝了几口,不满意的控了控,壶中酒却是被和干了。 “伙计,上酒!”常歌行吆喝着。 不多时便有人端上一壶酒,却不是什么伙计,而是独孤伽罗带来的侍女。 杜康居内一干人等全部被请到了门外,完全被宫廷侍卫接管,大隋皇朝的帝王若是在此出了什么意外,不知会引起多大的动荡!恐怕刚刚平稳的天下又要生灵涂炭,无数潜伏在黑暗中的魔怪偷偷伸出爪牙,染指天下。 (本章完) 第291章 醉酒之言(三) “老爹,当儿子的本来不想说你,可这事儿做的实在太不地道了,朱贵儿可是我内定的媳妇,你却非要把我们变成兄妹,这不是棒打鸳鸯嘛。你也年岁不小了,多让御医们给你开些健脑的汤药补补,省的再做出这样的糊涂事儿!” “你竟敢说朕脑子有病,来人将这个逆子拉出去。。。。。。” “老爹,注意身份,这是在微服私访,你我现在都是普通人!” 杨坚睁着朦胧的醉眼,四下看了看,发现果真不是在皇宫,道:“哦,微服私访啊!看朕回宫怎么收拾你,朕一统南北,实现中华大地一统,论功绩不输秦皇,你竟敢说朕脑子不好使,你脑子才不好使呢!” 不等常歌行答话,杨坚继续道:“你不禁脑子不好使,而且还是一个小色胚!娶哑女、勾搭前梁公主、强占亡国公主陈宣华、与李渊之女李秀宁暧昧不清,你怎么不看看你老爹我,一生就只有你母后一个女人,这就叫做真情!” 这个时代但凡富贵一些的百姓都会纳上一房小妾,一是多子多福开枝散叶;二来,女人的多少本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 谈起帝王莫不是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外加三千佳丽供选用。 当然,杨坚是一个例外! “老爹!”常歌行压低声音贼贼的道:“不如我去劝劝老妈,给你找上几个妖娆的美女。环肥燕瘦各有千秋,保证满足老爹你的各种口味!” “真的?”杨坚本来通红的眼睛有了几分充血的鲜红,显得十分意动。 “当然是真的!” “还是我儿心疼你老爹我啊!”杨坚心中一片感动,在独孤伽罗的威压下,满朝文武对于后宫空虚谁敢说个不字! “哼!”雅间中传出一道冷哼,虽然在醉酒中杨坚还是浑身一个激灵,酒意也去了三分。 “臭小子莫要害我!”杨坚压低声音道。 “我真的是在为老爹你打算!”常歌行挂着阴谋得逞的笑容,独孤伽罗所在雅间就在常歌行旁边,让声音清清楚楚的传入她的耳中本就不是什么难事。 “你小子也不要臭美,朱贵儿本是民女,萧美娘、陈宣华虽为公主但家国已亡,此三女你若不介意非议,还可纳入房中。 但李秀宁你就不用想了,李家是有名的大阀,就算与皇家联姻也不会选择一个王爷!” “老爹,你真的多想了,我对李秀宁可没有什么多余的想法!”常歌行左右看了看,将嘴凑到杨坚耳边,悄声道:“秀宁那丫头比美娘还有厉害几分,堪比我老妈,你儿子我还没有做妻管严的准备,所以李秀宁我万万是不会娶的!” 杨坚闻言哈哈大笑,眼泪都快笑出来了:“快点儿,给老爹满上酒压压,真是笑死我了!” 常歌行给杨坚倒上一杯酒,杨坚二话不说便送进了嘴里,顺了顺气道:“儿子,其实你娶不娶李秀宁都无所谓的,你的妻管严之名早已经在长安城流传开了,听人说萧美娘一瞪眼,声名赫赫的伐陈兵马大元帅便老实得像只小猫咪!” “谣传,绝对是谣传!本王堂堂男子汉,一家之主!岂会受一个小女子挟持,若不是这几个小女子哭着跪着求我非要随我来长安,老子早就把他们撇在江南了! 老爹,市井之言绝对不能相信!” 杨坚朦胧着醉眼,似笑非笑的看着常歌行,道:“老爹今天就给你上一课,何为帝王心术,何为帝王手段!朕绝对不会轻易的去相信市井之言,朕会用自己的耳目去看、去听,用自己的心去判断。 就如市井间疯传晋王娶哑女有不臣之心一样,朕的耳目不是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就能掩盖的,幸亏你没动什么歪心思,不然,哼!你小子以为还能好好的陪朕喝酒吗?” 常歌行闻言心底寒意升腾,况且不论杨坚说此话时有心敲打还是酒后乱言,只是杨坚所说的耳目便让常歌行心底不安。晋王府上上下下百十口子,究竟谁会是杨坚的耳目根本无从判断,总不能将仆从全部赶走,事必躬亲吧! “老爹,我最大的志向就是娶上几房娇妻美妾,安安稳稳的做一个逍遥王爷,什么皇位、大统我真的不感兴趣,您将耳目放在我这里简直就是浪费大隋的人力物力,根本就没有必要!” 杨坚打了一个酒嗝:“小子,还真当老子喝多了不成。你就是蜷伏在皇城根下偷腥的刺猬,别人不惹你,你自然不屑挑衅别人。但若有人犯了你,你绝对会竖起浑身的尖刺,让那人后悔做人。 在皇城下没有绝对的隐秘,小子,你还是小心些好,要是让我抓住什么把柄,看我不好好收拾你!” 常歌行笑着为杨坚再满上一杯,有些谄笑道:“我就是良民一个,有什么把柄可让老爹你抓的!”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整出了一个什么骁果军,还在江南大肆筑城,别告诉我你对这个江山一点儿想法都没有!”杨坚脸色赤红,说话间口齿已经不甚清晰,有了大舌头的征兆。 常歌行心下擦了一把冷汗,能成为帝王的人果然没有一个吃素的主儿,想来自己伐陈的一举一动都已经落到了人家眼中。 “做皇帝太累,倒不如做一个逍遥王爷!”常歌行撇着嘴道,说实话,对于这个皇位他还真没有什么想法。 “其实做皇帝也是不错的!”杨坚换上了循循善诱的口吻道:“你想啊,做了皇帝整个天下都是你的,要什么样的女人就有什么样的女人,天下女人任你取舍,岂不快活!” 常歌行摇头道:“老爹,你该不是想要我废了杨勇吧!再说,我也没见你有多么的快活!” “皇家本就是强者上弱者下,若是你有本事将你大哥拿下,老爹我也是没有什么意见的,到时候保全他一条性命便是。” “老爹,你看我像好人嘛!你就不怕我到时候斩草除根!” “惧内的男人心中总有一块柔软的地方,老爹相信你不会把事情做的那么绝情的!” 常歌行一脸黑线,这算是夸奖吗? (本章完) 第292章 一家之主 杨坚拍了拍常歌行的肩膀,道:“小子,伐陈之战足以见得你谋虑过人,可在长安城中找这些门阀贵族的麻烦可不是什么明智之举,他们虽然忌惮我皇家不敢贸然行动,但还是不要招惹的好!” “我不是想找他们麻烦,只是讨要我自己的银两罢了!”常歌行摊摊手,颇为无辜的道。 “你自己的银两?”杨坚朦胧着醉眼,吞吐着酒气道:“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江南是怎么坑害那些贵族子弟的,甚至还坑死了一个!” 杨坚给了常歌行一个你不要骗我,我什么都知道的表情。 “老爹,你就不想知道我从那些贵族手中讨来了多少银两!” “多少?” “九百五十三万两!” 杨坚虽然酒气上撞,满脸通红,身体微汗,但听到这个数目还是倒吸了一口冷气。近千万两白银,足以顶得过大隋两天的赋税收入,可以再支撑一场伐陈规模的巨大战役,如果运用得当完全可以使这个天下换颜色。 “你也太狠了吧!”杨坚平息了一下有些深重的呼吸,由衷的道。 “太狠?我可不这么觉得,所谓门阀,便是以一家、一门的利益为导向形成的利益团体。我敢说,这些银两大多数都是他们坑害大隋江山社稷所得!” “哈!哈!”杨坚大笑几声,兀自斟满了一杯酒,囫囵灌下,完全没有了品酒的贵族姿态:“不过,我高兴,朕心大慰!哈!哈!这些年你老爹我没少受这些门阀的桎梏。若不是他们在朝廷及民间树大根深,老子早就把他们连根拔起了,还会留得他们去江南搞些乌七八糟的事儿!” 常歌行瞥了杨坚一眼,没好气的道:“去江南搞事情,貌似是你大儿子、我大哥的注意,要不是我机智勇敢,没准儿就死在自己人手中了!” 杨坚坐在椅子上的身子已经开始打晃,显然已经彻底的醉了:“你以为朕的孩儿是如此好杀害的啊!即便你不出手,朕也会出手,你们兄弟几人手足相残的戏码也要等到我驾崩后才会上演!” “父皇你会万万岁的!”常歌行挤眉弄眼道。 “万岁,万万岁!你知道嘛,这是我听到过的最没诚意的假话,敢问世间有谁能活过万岁呢,彭祖寿不过八百,凡人过百者更是鲜有。每天都听着人家高呼万岁,还真的以为自己会长生不老呢。奈何,人力始终斗不够苍天,奈何啊!” 杨坚一番醉话下来,道尽了人生的无奈。人生恍如一梦、白驹过隙,无论是英雄还是乞丐都逃不过岁月的摧残。区别只在于,乞丐的坟墓多年后化为沃土,帝王将相的陵墓,千百岁月后会有一群自称考古专家的人们去挖掘。 作为自星际文明而来的穿越者而言,常歌行知道历史的某一阶段确实出现了长生之法,那段岁月被称为长生纪元。人们对于基因的研究到了一个瓶颈阶段,自以为人类已经掌握了宇宙的奥秘,已经可以成为造物主的存在。 于是人类疯狂的复制自己的备用身体,一旦躯体衰老或是受到致命伤害,便会将记忆移植到新的躯体继续。但这一切只是灾祸的源头,宛如一个漂亮的潘多拉盒子,被无知的孩童打开。 那些残破的、衰老的身体依旧保有着之前的记忆,并且认为自己才是正真的自己,那些活在年轻身体中的自己只是一个复制品、一个冒牌货。 所以,战争爆发了,战争一直持续了几十年,近乎将人类文明毁灭! 那段历史即便是到了高度发达的星际文明时代,记载的也不甚详细,诸多证据表明,外来的高级生命干预了那场毁灭之战。 常歌行摇摇头,将脑子中的胡思乱想赶走,生老病死本事大自然的规律,犹如花开花谢一样平常。 “老爹,不必感叹人生短暂,抓紧时间做些有意义的事情才是真的?” “有意义的事情?我大隋已经实现了南北大一统,是继秦皇汉武之后的又一次统一,还有比这个还要有意义的事情吗?”杨坚对自己的功绩显然很满意,结束南北朝的纷乱他确实也有自傲的资本。 常歌行眯了眯了眼睛,换上了一副循循善于的表情道:“老爹,其实在我大隋的北部还有匈奴逞凶,在西部还有吐谷浑、党项在卧,在南部仍有诸部落不服管教,在东侧还有契丹、高句丽虎视眈眈。 要是老爹你闲得无聊的话,大可以将这些国家收入版图,后世子孙都会感谢你的!” 杨坚半个身子已经趴在了桌上,最后瞥了常歌行一眼:“你小子这是要将老爹这点儿家底折腾光啊!” 随后,便瘫软在酒桌上睡了过去,睡姿和大多数酒鬼一样,喷薄着酒气,打着呼噜。除却那身龙袍和龙椅,帝王也是长者一张嘴巴、一只鼻子、两只眼睛、两只耳朵的普通人。 “呵!呵!”常歌行今天委实也喝了不少,尤其最后一斤正宗的江南高度白酒,使得酒量还可以的常歌行头脑发胀:“来人,扶我们回家、回家。。。。。。” 随后也人事不省的瘫倒在桌子上。 雅间门帘挑动,独孤伽罗看了一眼醉的不省人事的杨坚与常歌行,叹了一口气,父子两人的对话他当然听的一清二楚,却没有出言阻止。杨坚委实是一个好皇帝,为了大隋的昌盛可谓起五更爬半夜,但帝王心中也有帝王的苦,一醉解千愁,让他好好放纵一回也好。 市井传言独孤伽罗善妒,致使后宫空虚,只有一人入住。但只有她知道杨坚的身子骨禁不起那些妖娆女人的索求,历史上正是如此,独孤伽罗亡故后,杨坚纳了两个美人入宫,整日纵情声色,没几年便被掏空了身子骨追随独孤伽罗而去。 直到临死,杨坚才觉悟独孤伽罗的用心。皇体即是国体,御医虽然可以诊断出皇帝龙体有恙,有些话可是不敢说的。 (本章完) 第293章 一起拜天地 常歌行一觉醒来觉得头脑昏胀,找到了久违的醉酒感觉。半醉半醒间睡得不是很踏实,思绪在大隋与星级文明时代来回穿梭,甚至有些恍惚,不知哪边是梦境哪边现实。 有宫女伺候常歌行洗漱,温水敷面顿时清醒了很多。 “皇后娘娘吩咐,晋王殿下宿醉,还是喝些清粥的好!”宫女在一旁垂着首道,宫女姿色根本不是前世电视剧中所描述的那般倾国倾城,只能算得上中等之姿,让男人兴不起任何幻想。 独孤伽罗挑选这些宫女委实下了些功夫,姿色过艳难免有引诱君王之嫌,相貌丑陋又有碍视听,挑选的都是相貌端正,又无妖娆姿态之人。 清粥入腹,胃中一片温热,仅剩的些许酒意被驱逐的一干二净。 “皇帝陛下说了,殿下如果没有什么事情,就请速速回府吧!” 常歌行一听,倒是不作他想,成年皇子在宫外开府就代表着自立门户,可以到宫中向请安,却不能留宿。 诺大的皇宫,只有皇帝一个真正的男人,这一点不论何朝何代都不曾改变过。 收拾停当,常歌行迈着四方步子出了皇宫,一缕金色的朝阳映在皇宫的琉璃瓦上,庄重而华美的皇宫披上了一层淡淡的五光十色光幕,显得美轮美奂。 常歌行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宛若修炼之人吐纳般腹部微微鼓起,随后彻底放空。 长安城的街道上已经有了赶早的买卖人,一边收拾着摊位上的物件,一边四下打量着还不算多的行人,一天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早起开市的头一桩买卖也是很值得期盼的。 自常歌行莫名其妙的成为杨广,一身王爷行头还真没怎么穿过,今天也一样,一身便装,顶多是一富家公子的打扮。 不时有商贩招呼常歌行,多是些卖金银首饰、胭脂水粉的,想来在他们眼中常歌行更像是花花公子。 常歌行很享受这种感觉,这才是在人间的味道,皇宫中的床再舒服,也睡不安稳。 令常歌行奇怪的是,自家晋王府的大门竟然是高规格的大开。奴仆进出向来是走侧门,只有作为主人的自己出行时才会大开中门,以示庄重。 常歌行走进大门,平日里值守的守卫一个都没有,不由得令常歌行更加的奇怪。晋王府中安静的可怕,就连早起的鸟鸣声都不见分毫,像是完全在时间中定格一般。沿着小径走了一段路,没有遇到一个下人,难道整个王府的人完全蒸发了不成? 常歌行急忙跑到几女经常玩牌的小院,眼下情景虽然大出意外,但悬着的心却是放了下来。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三女规规矩矩跪在地上,朱贵儿扁着小嘴,心中似乎有无限委屈。 三女身后是晋王府大大小小百十口下人,他们以头触地,呈匍匐状跪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起分毫,对于这些人,主人家的遗忘便是最好的恩赐,每天最幸福的事情便是还活着。 坐在石桌旁的人,常歌行很熟悉,正是杨坚身边的大太监莫让,一卷圣旨放在身边,他则细细品味着一杯香茗。轻饮了一口,皱着眉头咽下,然后缓缓的舒展开。 “咱家与你们说的话可记清楚了?尤其是你们三个!”莫让瞧着兰花指指点着三女道:“你们三个都是晋王殿下的眼前人,听闻殿下说,当初在江南是你们死活非要随晋王回长安的,既然眼下已经到了天子脚下,就要遵守长安城的规矩。晋王殿下怜香惜玉不假,但你们也不能蹬鼻子上脸,在这个晋王府殿下才是一家之主,你们只管相夫教子便是,整天玩些这些东西,简直就是玩物丧志!” 莫让将三女玩牌用的扑克狠狠的摔在眼前,一派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三女虽然进了晋王府,萧美娘、朱贵儿甚至与常歌行还有了肌肤之亲,但却是没有什么名分的。 以莫让在隋皇宫中的地位,三女跪拜他倒也是应该的。即便是有了王妃的名分,也是少不了这一跪的,毕竟象征着大隋皇帝陛下意志的圣旨还好端端的放在石桌上。 “昨日晋王殿下与我皇饮酒,痛陈家门不幸,咱家今日来。。。。。。” “莫公公!”常歌行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这个莫让纯属是来添乱的,大早起的就来后院煽风点火,再让他说下去自己府中这几位非要炸窝不可,于是打断道:“大监来小王府中真是令晋王蓬荜生辉,荣幸之至啊!” 常歌行嘴上说得客气,莫让虽然是隋皇身边的红人,也不敢受此一说,晋王可是当今圣上的亲生儿子,他莫让再怎么受宠,也只是一个下人而已,至于皇位的继承人,本就变幻莫测,谁有知道咽下的麻雀成不了凤凰。 莫让起身行礼道:“殿下玩笑了,小人也是替我皇给殿下的几位红颜知己带个话而已,让她们知道在晋王府中谁才是一家之主。陛下让小的转告殿下,莫要成了妻管严,坠了皇家的威风!” 常歌行点头称是,心中肺腑不不已,大隋的惧内风气正是由老爹你开始的,你尚未搞定老妈,还有闲心思来晋王府煽风点火,明明就是见不得别人好。 “有劳父皇挂念了!”常歌行满脸的感恩,虔诚道。 莫让满意的点点头:“陛下日理万机,家国大事都系于心中,如今为殿下府中事分心,可见陛下对殿下宠爱有加。咱家来时,陛下还给了殿下一道圣旨,还望殿下不要辜负了圣恩!” 常歌行跪倒在地,双手虚托:“儿臣恭迎圣旨!” 莫让缓缓打开圣旨,脸皮不自觉的有些抽搐,自己这些年来宣读了不知多少份圣旨,但今天这份绝对是最具特色的一份。 “一家之主!”莫让用丹田气说出这四个字,可谓振聋发聩,就连放在石桌上的茶水都荡起了阵阵涟漪。 (本章完) 第294章 绣娘失踪事件 还在等待下文的常歌行抬头看了看莫让递过来的圣旨,问道:“就四个字?” “这。。。。。。”莫让一阵迟疑,道:“陛下金口玉言,四个字已经是对殿下的厚爱了!陛下说过,要殿下将圣旨挂在府中最为显眼的地方!” 常歌行接过写着“一家之主”四个大字的圣旨,总觉得自己被杨坚给算计了,分明是他看不惯自己府中琴瑟和谐,非要来这里搞风搞雨。 莫让完成了宣旨的任务,自然退去。 府中的下人们揉着酸疼的膝盖纷纷起身忙着各自的事情去了,朱贵儿刚想起来,待看到依旧跪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萧美娘后,本来已经快要起身了,又结结实实的跪了下去。 陈宣华则站在旁边,一脸看好戏的模样,她如今是晋王府的大管家,与萧美娘、朱贵儿二女还有着很大的不同,两女可是名副其实的晋王的女人。 “美娘、贵儿,宣旨公公已经走了,咱们还是快点儿起身吧,地上凉!” 萧美娘气鼓鼓的看了常歌行一眼,继续跪在地上,摆明了要和常歌行耗下去。常歌行可不敢将两女晾在这里,不然自己的晋王府绝对会鸡犬不宁,这个“一家之主”也将成为长安城最大的笑话。 “贵儿,听夫君话!快点儿起来!”萧美娘的脾性常歌行是知道的,朱贵儿却要温顺的多,两女在跪,先解决好说话的再说! 朱贵儿往萧美娘身边靠了靠,撅着小嘴道:“我听萧姐姐的!” 常歌行心中哀嚎,这才几天啊,自己温柔可爱的江南小媳妇彻底被圣母教的圣母带歪了。 “美娘,有什么话咱们好好说,要是让人家看到,还以为我欺负弱女子呢!”常歌行无奈之下再次劝说道。 “你是一家之主,我们都是死皮赖脸粘着你从江南跟到长安的,我们跪你也是应该的,我的晋王殿下!”萧美娘阴阳怪气的道。 常歌行心中将杨坚诅咒了无数遍,这分明是坑儿子啊,自己和谐的家庭生活就这么被他破坏了,这就是再明显不过的嫉妒。自己左拥右抱,杨坚眼红了! “都是些醉话、疯话,美娘不必当真!” “都说酒后吐真言,奴家看这才是晋王殿下的肺腑之言吧!本以为殿下是真性情之人,没想到也是生了一副狼心狗肺,天生就会哄骗我们弱女子!”萧美娘没好气的看着常歌行道。 “你们到底起不起来,不要逼本王使绝招!”常歌行威胁到。 “我们好怕怕哦!”萧美娘给了常歌行一个大大的白眼,娇里娇气的喊道,简直假的不能再假。 “这都是你们逼的!”常歌行言罢,与两女面对而跪,道:“今天索性咱们一起拜天地,然后晚上一起入洞房!一拜,二拜,三拜。。。。。。” 朱贵儿一听要一起入洞房,像是被踩了猫尾巴一般瞬间红着脸起身,那速度就连武功高超的萧美娘都自愧不如! 萧美娘看了一眼满是羞意的朱贵儿,叹了一口气:“贵儿妹妹,你上了这无赖之人的当了!” 又看了一眼看热闹的陈宣华,道:“索性叫上这位美女管家一起拜算了!” 陈宣华见话题偏向了自己,啐了一口:“你们自己拜吧,谁要和你们一起拜!”随即跑开了。 常歌行将一家之主的圣旨塞到萧美娘怀里,扶起她道:“美娘,这都是我那不负责任的老爹搞出来的事情,你不要当真!这个圣旨就交给你处置了!” 萧美娘瞥了常歌行一眼,气哼哼的道:“传旨太监说的话你难道没说过?” “说过是说过,你也知道的,男人在外面还是要面子的,两个大美女自愿和我回长安,这不是给自己脸上贴金嘛!” 萧美娘拉过朱贵儿的手拿着圣旨走开,不再搭理常歌行。 “美娘,你打算怎么处理圣旨啊?” “挂在大厅,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才是一家之主!”萧美娘愤愤的声音传来。 常歌行长长出了一口气,他真的担心萧美娘气愤之下将圣旨付之一炬,这可是圣旨,代表着皇帝的威严,损毁圣旨就是一种毫无技术含量的自杀行为。 “萧姐姐,你慢点!”朱贵儿一手提着裙子才能跟上萧美娘的速度。 常歌行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总算是混弄过去了。 御书房内,杨坚的心情格外的好,一边品着茶水一边哼唱不知名的小曲,摆了自己这个不可一世的儿子一道本就是一种享受。所谓的琴瑟和谐,在自己御笔亲书的“一家之主”的光辉照耀下会更加的大发异彩吧。 必须得抽空到晋王府欣赏一下自己的墨宝,杨坚心下拿定主意。 同样不平静的还有太子府,杨勇身为太子,在杜康居竟然有了被人冷落的感觉,这让他很不舒服,心中有种慌慌的感觉。太子虽为储君,但毕竟不是真正的君王,历史上太子被废的例子比比皆是,身败名裂者更是不在少数。 这些写在历史文献中的故事,就如一枚枚漆黑的钢钉在时刻提醒着他,要不择手段的去保住太子之位,更要不择手段的登基为皇。到时候成为天下之主,君威所致莫敢不从,才是真正的高枕无忧。 “你们一个个都偏袒杨广小儿,可将我这个太子放在眼中?我才是你们的长子,大隋的万里河山将来也是靠我来继承,你们凭什么就这么相信杨广,他将哑女、前梁公主先后收入房中,如今更是抢走了我看中的陈宣华!你们太偏心了!” 杨勇对着桌案上的烛火自言自语,每次说话喷吐出来的气息令火苗时隐时现,晦明不已,显示着说话之人的情绪也在剧烈起伏。 “哼,你们迟早会知道,我杨勇才是大隋江山唯一合格的继承人!” 杨勇一口气将烛火吹灭,一缕青烟便冒了出来。整个人的精神一阵,万千烦扰像是随同烛火一起消散了般, “也该看看我的新玩意了!”灿烂的阳光洒在杨勇脸庞上,却显得有几分狰狞。 (本章完) 第295章 加派人手继续找 一个身穿大红喜袍的美丽女子呆呆的坐在床榻上,一副新娘子打扮,头上却没有盖头,妆容化的很是精致,将本来就俊俏的小脸勾勒的更见艳丽。 杨勇啧啧的看着新娘,眼中按耐不住兴奋的光芒:“据说在荒蛮的北地,新婚新娘在结婚前夜都要把身子献给部族的头领,想我大隋皇族恩加四海,也未有如此待遇。 今天本太子便要尝尝其中滋味,美人,你好好伺候本太子,我自当保你全家无恙,不然你家还有你夫婿家都要因你而遭殃! 让本太子想想,是秋后问斩还是流放三千里呢!” “你当真肯放了我家人?”女子哽咽的问道。 “当然是真的,本太子向来说话算话,今日你把本太子伺候舒服了,明日从太子府出嫁岂不是莫大的荣耀!凡是与皇家沾边都可称为御用,你可是占了莫大的便宜!” 新娘清泪划过脸颊,解去身上的大红喜袍。。。。。。 杨勇迫不及待的扑上去。。。。。。 等到中午十分,杨勇才满意的起身。床榻上的新娘用大红喜袍掩着自己的身子,目光呆滞的看着房顶,似乎能将房顶看穿,看到了飘荡在空中的云朵,与自由自在的飞鸟。 “殿下,可还满意!”杨勇刚出房门便有仆人迎了过来,谄媚的问道。 “这个比什么强抢民女有意思多了,欲拒还休,主动迎合,美哉!美哉!” “呵!呵!只要殿下高兴就好,在下还会为殿下留意新进结婚之人的。” “哈!哈!就你会办事,领赏去吧!” “谢谢殿下!”仆人兴高采烈的下去了,只要太子殿下高兴,从不吝惜赏赐。 太子府外,一双美丽而又充满寒意的眸子正在凝视着太子府,像是一条美女蛇,阴寒、嗜血、无情。 “杨勇,你会付出代价的!”女子从贝齿间挤出这几个字,森寒无比,像是与杨勇有着什么深仇大恨般! 此时常歌行正在翻看两份情报,一份是骁果军传来的;一份是烟螺传来的,就是那个要与他合作一起对付杨勇的女子。 两份情报出奇的一致,就是那些暗中关注绣坊之人终于出手了。自晋王府到绣坊的女子一共三十七人,这些女子起初到了绣坊过着谨小慎微的生活,她们虽然只是杨广一时兴起豢养的尤物。但在王府中生活久了,自然也知道了些王府的规矩。 虽然出了王府,她们也从未想过嫁人,一旦入了王府便打上了皇家的标签,嫁人便是对皇家声誉的诋毁,犯的可是诛九族的重罪。 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们感到晋王府对她们的约束并没有想象的那般严,从起初的走出绣坊大门见见阳光,到去绣坊对面的胭脂铺选上几样喜欢的颜色,到最后随意在长安城内游逛,这些女们可是享受了极大的自由。 至于出长安城她们却是不敢想的,就算晋王脾气再好,也不会将她们放归五湖四海失去了控制。还有就是,离开绣坊这些女人们便没了生活来源,以色悦人的办法终归不是长久之计。 过度的自由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一个到集市上买香囊的绣娘出去后便再也没有回来过。被歹人捉了去、与情郎私奔等各种猜测在绣娘中流传,中华大地最不缺乏的便是想象力与创造力。 常歌行嘴角噙着笑意,这样的事情早在他意料之中,只是早晚罢了,既然鱼儿已经开始咬钩了,他当然要全面的配合,不然那些鱼儿岂不是太无趣。 “宣华!宣华!”常歌行高声喊了两声。 陈宣华很是无奈的从不远处走来,她已经习惯了常歌行对她的吆五喝六,她感觉自己根本不是什么晋王府的大管家,而是常歌行的专用侍女,不管沏茶倒水还是吃饭点心,常歌行从来没有用过别的什么人,都是陈宣华一人代劳。 听到常歌行火急火燎的叫自己,陈宣华打心底是抗拒的,可是没有什么办法,正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她还要靠着晋王这个大树给自己遮风挡雨。不然,长安城的门阀贵族完全会将她生吞活剥了,毕竟能与一国公主春风一度,实在是一件值得吹嘘的事情。 天下之大,总共能有几个公主呢? “殿下,有什么吩咐!”陈宣华话说得恭敬之极,只是语气中有着几分不耐烦的感觉。 “咱们家丢了一件了不得的宝贝,你这就发动全府上下,不管是洗衣做饭的老妈子还是护卫,只要能喘气的,全部派出去,不到夜深人静绝不能回府!”常歌行板着一张脸,尽可能的把事情说的严重。 “我能问问王府到底丢了什么宝贝吗?即便要找,也要知道是什么东西才是吧!”陈宣华揉了揉额头,无奈的道。你不告诉具体丢了什么东西,叫人怎么找啊! 常歌行四下望了望,摆摆手让陈宣华凑到近前,轻轻耳语了几句,然后道:“你都清楚了吧,赶紧去找!记住,不找到夜深人静绝对不能回府!” 饶是陈宣华聪慧如斯,也呆愣愣的站在当场不知怎么办才好,因为常歌行压根什么都没有说! “快点儿去!”常歌行不耐烦的催促道。 陈宣华抬头盯着常歌行看了半晌,似乎想从他身上看出什么端倪,可是她失望了。像常歌行这般经历过两世之人,早已经将喜怒不形于色练到了最高境界。 陈宣华带着满头雾水退去,常歌行翘着二郎腿仰望着天空不知在寻思着什么、谋划着什么。 晋王府倾巢而出找人,这样的场面应该够大了吧,希望可以钓上几条大鱼,也不枉作了这么一场大戏。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这其中的变化,前世作为顶级大商人的常歌行已经了如指掌,既然有人要在背后动手,就怪不得他了。被动挨打或是被动反击都不是常歌行想要的,其实也可以这么说,凡是被动的东西都不是常歌行喜欢的,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才是常歌行的风格! (本章完) 第296章 再遇红拂女(一) 接下来的数天,长安城中的人们都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大隋堂堂的晋王府竟然变得空无一人,大门敞开下,里面说不出的寂寥,就连最起码守门的人都不见了踪影。 有调皮的孩童深入晋王府玩耍,竟然没有被阻止,骇得当父母的满身冷汗,若是晋王追究起来,全家上下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好在晋王似乎在忙着什么别的事情,没有闲空关心自己府邸到底被什么顽童闯入,甚至在清澈的湖水中撒了一泡童子尿。 偶尔有人还看到晋王孤身在府中游荡,整个的失魂落魄,衣冠凌乱,满脸邋遢胡子。 晋王府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引得长安城下到百姓上到门阀贵族很是好奇,能让覆灭一国的晋王如此的狼狈,想来一定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情。 最后,据知情人透露,晋王府中应该是丢了什么重要东西,才使得整个晋王府倾巢而出,甚至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三女也头戴幕离走上了街头。 至于晋王府到底丢了什么,却不得而知,也有好事之人想要买通晋王府下人,可仍然是一无所知。 杨坚皱着眉头看着一份情报:晋王府空巢寻物,暂不知到底为何。 “老二到底所谓何事?朕安插在晋王府中的探子竟然一无所知,难道他已经有所察觉了!”杨坚心中猜测不定,却不知晋王府上上下下包括常歌行在内都不知道到底在找寻什么。 一些门阀大族自然也得到了类似的情报,越是不知道的事情越能引起人的好奇心,最为高级生物的人类从来就不缺乏好奇心,有些人因为好奇心一统天下,有些人却家破人亡。 宋家,宋无缺在庭院中舞弄着一柄长剑,寒光划过,空气中发出一阵阵啸声,令人毛骨悚然。剑势收回,整个庭院的气势一缓,温暖了许多。 “晋王府倾巢出动,有意思!这位晋王殿下还真的不是消停的主儿!继续留意晋王府动态,让探子们小心点儿,不要让晋王嗅出什么端倪。” 一个宛若木桩之人,点点头,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几步便消失在庭院中,没了踪迹。 因为晋王府的关系,长安城中打更之人不再寂寞。晋王府百余家仆,提着灯笼四处巡走,不至深更半夜绝对不回府。天色微亮,便又从府中出来,犄角旮旯都不放过,虽然不知道到底在找什么,但他们依旧找的很认真,毕竟晋王殿下赏下的白花花的银子是不作假的。 晋王府中人,俨然成了长安一景,这并非一点儿好处都没有,长安城中的失窃案就少了很多。 常歌行过得倒是轻松自在,没有了下人仆从前呼后拥的伺候,他仿佛从高高在上的王爷成了普通百姓。悠闲的喝着茶水,看着清波被风吹皱,云卷云舒一切都这么恬静。 “王爷,第五个绣娘失踪了!”有一个身穿普通下人衣服的人走到常歌行近前悄声道。 “越来越多的鱼儿咬钩了,有意思!让骁果军的兄弟们盯紧了,本王要清清楚楚的知道这些绣娘的下落。” “是,王爷!”来人退下,如那些仆从一样出门寻物去了。 “宣华,宣华!”常歌行大喊两声。 陈宣华很是幽怨的看了常歌行一眼,本来三女这些天打着寻物的旗号在外面玩得很开心,把长安城的大街小巷都转了个遍,今天唯独她自己被这个可恶的王爷给留了下来! “殿下有什么吩咐!”陈宣华有些阴阳怪气的问道,常歌行派给她的任务就没有一个是正常的,就像这次漫无目标的找东西。 “本王觉得搜索的力度还不算大,搜索的范围还不算广,宣华你这就到外面雇佣人手,不要吝惜银子,多多益善!” 陈宣华无奈的点点头,力度还不算大,范围还不算广?近十天来晋王府上上下下将长安城里里外外搜索了遍,那叫一个仔细,真正的地毯式搜寻! 虽然并不知道晋王殿下到底在找什么,但尽忠职守的表现还是可圈可点的。 于是,长安城的街头多了些三四十岁的妇女,她们无孔不入的打量着经过的每一个人,审视着每一个进出长安城的谋生人。没错,这些就是陈宣华给常歌行招来的帮手,一群爱好八卦无所事事的中老年妇女。 陈宣华的本意是想恶心一下常歌行,毕竟,常歌行只让她雇佣人手,却没有指明到底是些什么类型的人。 如果常歌行知道陈宣华如此行事,肯定会高兴的抚掌大笑。作为前世的人,常歌行深知中老年妇女的厉害之处。她们可以快速的交换信息,并将这些信息添油加醋后继续传递下去,经过几个人之口后绝对会形成一个前因后果明确的故事。 陈宣华无心之下,将晋王府寻物事件进一步发酵,最后闹得满城皆知。 甚至有些江湖上的赏金猎人在没有任何悬赏通告下也参与到了这件事情里面,因为他们得到“可靠”消息,晋王府丢失之物乃是隋皇杨坚存在晋王府的稀世珍宝,关系江山社稷,谁能得到便能左右江湖风云。 那么,就有人该问了,既然关系江山社稷为何不放在太子府中,而要存放在晋王府中呢?传闻自然也给出了“可靠”的解释,就是因为事关重大,才没有放在太子处,一国储君树大招风,反而不安全! 宋家,宋无缺面带异色的看着手中的情报,自己不就派人从晋王府名下的绣坊偷了一个绣娘出来嘛,怎么闹出了如此大的动静! “这个晋王殿下还真是不消停,如今长安城风生水起,各路江湖人齐聚全都拜他所赐!”宋无缺虽然惊讶,但能够成为一代阀主养气功夫自然了得,面上并无太大波澜。 “自从咱宋家掳了一个绣娘回来后,又有几家出手,这个晋王会不会狗急跳墙了?难道绣娘身上真的藏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不成? (本章完) 第297章 再遇红拂女(二) 宋无残接过宋无缺手中的情报,大咧咧的道:“也许这个晋王殿下真的走投无路了呢,几家大阀联手,又有太子在旁策应,晋王这次绝对插翅难飞! 我们只需要从绣娘口中得到有用的情报便好!” 宋无残所谓的“有用”当然不是指绣娘所招出来的口供,而是宋家所需要的口供。 “大哥,此话千万不要再与人说,小心隔墙有耳!”宋无缺提醒道。 宋无残平日里最讨厌自己这个二弟磨磨唧唧的,整日里如履薄冰一点儿都不自在:“二弟,你多虑了,眼下就你我兄弟二人,哪里来的隔墙有耳!” “小心驶得万年船,别忘了,祸从口出啊!”宋无缺再次提醒道。 “哼,你这脾气和咱们父亲一个样,整日里疑神疑鬼,若不是父亲大人前怕狼、后怕虎,坐在龙椅上的人完全可以是咱们宋家,那个什么狗屁晋王哪里凉快到哪里玩儿去!” “大哥!”宋无缺一掌拍在桌案上,桌案瞬间发出一阵难听的磨牙声,本来结实得很的桌案眼看就要散架:“注意你的言辞!” 宋无残见宋无缺拿出家主的威风来压自己,不屑的撇撇嘴,若不是老爷子偏心,这个家主之位本来是他的。 还未等消停下来,晋王府发生了一件事情,再次成为全长安的焦点。 宝物失窃,多日来寻找未果,晋王殿下怀疑王府中有内鬼,遂严加查探,百余家仆中竟然有过半是门阀贵族们派来的探子,结果晋王殿下大怒,将这些眼线全部逐出王府,永不录用。 其中就包括宋家的,甚至杨坚的。 为了保证家仆的忠心度,晋王府重新招收下人设置了重重关卡,最后好不容易才将缺少的人手补齐。能够进入王府谋得一份差事本就是光宗耀祖的事情,落选者自然长吁短叹,入选者则喜上眉梢。 常歌行坐在杜康居靠窗的位置,品尝着葡萄酒。这里的葡萄酒全部产自西域,绝非欧洲。这个时代的人们还没有探知到世界的边界,还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一群金发碧眼的人类存在。 他很惬意的看着过往的行人,宛若在前世时观看立体电影般,只是这里的画面更加真是罢了,即便再先进的科技也无法仿制文化的沉淀与古朴。 一队江湖装扮之人自眼前路过,一个熟悉的身影让常歌行心头一阵,手中酒杯滑落到桌面上,酒水险些洒出来。 就是这么细微的声音,仍是没有逃过这道身影的耳朵,作为习武之人,五感自然要比普通人敏锐的多。 那人看到常歌行的一瞬,身形也是明显一缓,她也认出了常歌行。 这队江湖人士入了杜康居,不管是伙计还是其他酒客都感到很意外,像杜康居这种斯文雅致之所向来令江湖人不喜,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才是他们这些侠客的追求,杜康居的小酒杯远远达不到大口的程度。 在江湖侠客眼中,用这种杯子喝酒的人都是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喝起来实在不怎么痛快。 (本章完) 第298章 变戏法 一道高挑的身影坐在了常歌行对面,此女子头戴幕离,因为长年练武的缘故体态修长,若是放在前世就是标准的模特身材。 “殿下可还认得我?”女子淡淡开口道。 常歌行讶然一笑,怎么会不认得,他穿越成为杨广第一时间便受到了眼前这位姑奶奶的刺杀,若不是他当时激灵,恐怕早就命丧六合县了。 “红拂女,张出尘女侠,好久不见!这是要陪本王喝上几杯?”要是说常歌行对张出尘一点儿怨念都没有那是不可能,这个女子当初可是要刺杀自己的。 “殿下希望见到我?为何那时却躲得那么快?”红拂女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女侠,比起一般女子少了几分脂粉气,多了几分飒爽。 常歌行心中暗骂,那时要不是躲闪的及时,自己这副身子骨恐怕早就变成一堆白骨了,或许杨家宗祠中还会多上一副牌位。 “呵!呵!本王每每想起此事总感觉后悔莫及,若不是当初本王浩然正气在胸,你我早已经成就了美事才对!”常歌行调侃道。 “现在若是王爷有兴致也不晚啊!”张出尘虽然没有摘下幕离,但一双美目却是眨啊眨的。 “我府中大小房间过百,床榻也是各式各样,不知姑娘喜欢那种!”常歌行用衣服标准色狼的眼神逼视着张出尘,当初在六合县自己可是吃了大亏,使出浑身解数才逃出生天。长安再怎么说也是皇家的地盘,要是今天不能找回场子,以后就更加没有机会了。 江湖路远,庙堂与江湖更是遥远,错过了今天,不知还要等到猴年马月! “哼!油嘴滑舌,贵族子弟都这副德行!”张出尘眼中现出浓浓的不屑,对常歌行毫不掩饰的鄙夷。 “那只是本王的外在,其实本王最主要的还是心里美,和本王相处久了你就会知道的!”一边饮着美酒,一边调戏着美人,真是人生乐事啊。至于张出尘恼羞成怒直接动手,这样的概率几乎为零。张出尘是自命侠客,并非死士。 在六合县大营就可以看得出,刺杀失败她并没有以命换命,而是迅速遁走。在长安街道上刺杀帝王亲子,本就是最简单的自杀行为,张出尘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儿。 “真后悔当初没有一剑杀了你!”张出尘眼中闪动着跃跃欲试的光芒,随后慢慢隐去。 “你就不怕本王现在报官,将你们一众江湖人全部捉拿到大牢?” “殿下大可以试试,我们这些江湖人出身草莽,讲的是恩仇必报,若是殿下做好了被整个绿林通缉的准备,大可以试试!”张出尘显然并不怕常歌行报官,猫捉老鼠的游戏玩了几千年,也没有见到哪个朝代灭了江湖。 帝王更迭,江山几度易手,但江湖还是那个江湖,不曾消亡。 常歌行对于所谓的绿林很是好奇,被这些高来高去、低来低走的侠客们惦记显然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儿。 “张女侠,本王自问没有得罪过你,不知女侠你当初为何非要刺杀本王呢?” “为了天下百姓!” “侠女果然高义,可本王统兵作战自问也是为了天下百姓!” “强词夺理!”张出尘气哄哄的道:“南北本来相安无事,你非要率兵来阀,使得生灵涂炭,本就不是义战!” 常歌行显出悲天悯人的表情道:“我皇的苦心何人能解,本王的苦心何人能解!伐陈之战虽动荡一时,却可使天下长治久安,利弊之间相信侠女自有判断!” 张出尘冷哼一声不再答话,她虽然武功了得,但论起巧言善变却不是常歌行的对手。 “妹子和他墨迹什么,看我取了他项上人头!”常歌行扭头看去,只看见一个满脸红髯的大汉正端着明晃晃的大刀站在自己身后,如同行刑的刀斧手般。 常歌行一个激灵急忙站起身,用手摸了摸自己脖子,感觉凉飕飕的,要这个拿刀的家伙冷不丁给自己来这么一下,相信就算医疗系统再怎么厉害也就不会自己的小命。 “大哥,切勿鲁莽!别忘了我们还有重要任务!”张出尘出言阻止道。 大汉悻悻然收了手,道:“看在我家妹子的面子上,我虬髯客今天饶你一命!” 风尘三侠中的虬髯客?常歌行仔细打量了一番虬髯客,生得是虎背熊腰,一双牛眼恶狠狠的盯着自己,像是要择人而噬般。 “虬髯客,名字不错!”常歌行啧啧赞叹道:“就是不知道要是你这满脸的胡子没有了,到时候你应该就什么名字啊!” 常歌行貌似打趣的看着虬髯客,嘴角噙着微笑,满是调笑! “是男人就该如此!像你这种没有胡子的小白脸才最是可恶,就知道花言巧语哄骗女人,妹子你可千万不要上了他的当!”虬髯客不放心的嘱咐道。 其实倒不是常歌行不长胡子,只是他在前世已经养成了每天刮胡子的习惯,若是向这位虬髯客般拖着满脸的胡子,才是最难受的。 “张女侠,让本王给你变个魔术如何?” “魔术?何为魔术?” “你可以理解成戏法!”常歌行抚着额头解释道。 “殿下还会这种江湖把戏?”张出尘不相信的问道,民间杂耍、行走卖艺在这个还没有艺术家称谓的时代,是最让人瞧不起的行业,干这种营生之人大多是没有土地、走投无路之人。 “会一点点儿!”常歌行笑道:“请女侠注意你大哥的胡子!” 虬髯客摸着胡子的手陡然定格,在常歌行时间异能的干预下,时间停止了。 常歌行抽出英雄剑,在虬髯客的胡子上划了一刀,宝剑归匣时间恢复正常! 虬髯客得意洋洋的看着常歌行,拿自己的胡子变戏法简直就是找死,那些江湖伎俩偏偏没有见过世面的书生也就算了,自己可是个老江湖,什么样的鬼蜮技俩都骗不过自己这双眼睛。 张出尘满眼惊讶的看着虬髯客,幕离下的小嘴不自觉的张大,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本章完) 第298章 本王猜。。。。。。 虬髯客摸索着胡须的右手突然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儿,将手掌摊开,看到满手的胡子茬横七竖八的躺在手掌心上,如枯败的野草没有任何生气。 满脸的红色胡子是虬髯客的自豪,“虬髯客”的名号就是因为这满脸的红髯而得,若是没有了象征性的红色胡须,虬髯客还叫什么虬髯客。 对于虬髯客来说,满脸的红髯比他的性命还要重要三分。本来浓密的胡须如今独独少了最下面的那一瞥,看起来颇有喜感! 常歌行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虽然是信手而为,但这胡须的角度、造型堪称别致,尤其英雄剑锋利无比,胡子的断茬颇具剑锋。 “女侠,本王的戏法还可以吧!”常歌行得意的道。 张出尘明显还没有从震惊中清醒过来,虬髯客可是真正的侠士,武功之高在绿林行里是数得着的,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割下他的胡子,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但这件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儿就这么真实的发生了,还就在张出尘的眼皮子底下,关键是一向对自己武功很自信的张出尘愣是没有发现常歌行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小子,你敢耍我!”不等张出尘答话,虬髯客却是怒了,而且是勃然大怒,一双铜铃大小的眼睛中冒着噬人的火苗。 “找死!”虬髯客挥舞着大刀便向常歌行劈来,若是劈中绝对是当场分尸,再无其他可能。 “不可!”张出尘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在长安城中活劈当朝帝王的亲生儿子,绝对是千刀万剐的罪过,甚至整个绿林道都会遭受浩劫。 “侠女,本王再给你变一个戏法!”常歌行直面大刀浑然不惧。 “啪!”常歌行身后的桌子被大刀的寒芒扫过,立马变成一堆废柴,同时一缕红髯自虬髯客的右半边脸飘落,常歌行则悠闲的站在旁边,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侠女,本王这么卖力的表演,你也不鼓掌表示表示。虬大侠为了配合可是浪费了两撮胡子呢!” 虬髯客呆呆的看着地上的胡子,方才还好好的长在自己脸上,转眼间就分离了,什么狗屁的配合,老子到现在都没搞清到底怎么回事好不。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张出尘一代侠女,难得有结巴的时候。 “本王刚才说了,戏法而已,就像大街上卖艺的那种!”常歌行说的越是轻松,虬髯客脸上越是挂不住,自己标志性的胡须竟然成了街头杂耍的道具。 “殿下,好手段!”张出尘虽然不知道常歌行是怎么做到的,但还是由衷赞叹道。 “一般般而已,要不本王再给女侠表演一次?”常歌行笑呵呵的问道。 虬髯客仿佛受了惊吓一般,将大刀护在胸前,后退了两步,紧张的看着常歌行,常歌行的戏法可是以他最珍爱的胡子为代价的。 “来嘛!”常歌行笑道:“不要怕,过来嘛!” 虬髯客浑身打了一个激灵,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半举着大刀示威似的:“你不要过来,再过来老子就不客气了!” (本章完) 第299章 告状(一) 晋王寻物事件进行的如火如荼,长安城的江湖人也越来越多,市面上乔装打扮的朝廷人也神出鬼没的出现在大街小巷、妓院赌馆,他们往往是最不起眼的存在,却实实在在是朝廷的鹰犬,只要隋皇下令,他们便会伸出利爪、露出牙齿撕碎一切潜在的敌人。 最近晋王府长长传出打骂下人的声音,可以看得出晋王真的很生气,一大部分因为寻物不利被赶出王府,虽然这些人根本不知道晋王府到底丢失了什么,自己到底找的是又是什么。 “王爷,三十七名绣娘已经丢失了十九名,接下来该怎么办?”一个为常歌行端上茶水的下人道。 “看来他们收获颇丰啊,每个人都恨不得咬本王一口,只是本王不是什么唐三藏,他们也没有那些妖魔鬼怪的能耐!”常歌行咂巴了一口茶水道。 “王爷,敢问唐三藏是哪位高人?”那位下人小心翼翼的道。 “这茶水泡的,白瞎了本王的好茶叶!”常歌行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解释唐三藏没准儿便会引出九九八十一难,引出九九八十一难就要将西游记讲上一遍。总之,实在是太麻烦了! “王爷教训得对,小的会努力提高泡茶水平的!”下人信誓旦旦的道。 这位下人当然不是普通的下人,而是进入王府的骁果军。 “宣华!陈宣华快过来!”常歌行悠哉悠哉的喝着茶水喊道。 陈宣华有些气恼的从不远处走来,这个家伙绝对是故意的,他就是为了找吆五喝六的快感,陈宣华恶狠狠的想着。 “本王要去京兆尹告状,你快去拟一份状子!”常歌行吩咐道。 “什么样的状子,你们皇家还用得着去京兆尹递状子吗?”陈宣华身为曾经的皇族,现在却在无限鄙视着常歌行。皇权自然可以凌驾在律条之上,这也是无数人想要攀上这一位置的原因。 “本王作为大隋子民,自然要奉公守法,不要将本王与那些贵族纨绔比较!”常歌行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大义凛然的道,却引来了陈宣华无限的鄙夷。 “状子上就说晋王府一连丢失了二十余名精通刺绣的美貌绣娘,本王深感痛惜,经过近半月的寻找一无所获,无奈之下才寻求官府帮忙的!” 常歌行说的很随意,陈宣华面皮却不自然的抖了抖,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弄得整个晋王府人心惶惶,惊动了大半长安城,甚至江湖中人的“物”原来是二十余名美貌绣娘。 。。。。。。 。。。。。。 京兆尹府门前,常歌行悠然自得的看着紧闭的大门,一个下人打扮的骁果军正在卖力的敲打着府门前的鸣冤鼓。听着鼓点声不似喊冤叫屈,让大人主持公道的,反而有几分军阵前厮杀的感觉。 不多时府门大开,京兆尹提着官袍小跑着迎了出来:“晋王大驾光临,未曾远迎,还望海涵!” “不必迎了,今天我不是什么王爷,只是一个需要大人主持公道的百姓而已!” (本章完) 第300章 憋屈的京兆尹 常歌行虽然这么说,京兆尹哪里又敢怠慢。您今天说自己不是王爷了,我得罪了您!您明天又是王爷了,岂不是会找我算账。能在大小官员的集散地长安城为官之人,哪里会有什么简单角色,都是些心思活络,八面玲珑之辈! “不管之王爷还是普通百姓,下官都会为之主持公道,这是下官职责所在,不知殿下有何冤屈!”京兆尹将话说的滴水不漏。 “我家二十余个精通刺绣的绣娘无故失踪,本人怀疑有人拐卖了他们,这是本王的状纸!” 京兆尹打开状纸,一个红彤彤的手指印在显眼的位置赫然存在。晋王府发动全府寻找之物终于可以确定了,原来只是一些绣娘,在整个晋王府发动全员寻丢失之物时,京兆尹自然安排了不少人手在暗中打探。 对于皇亲国戚,不是像他这样的官员能管的。若完全放任自流,皇帝陛下绝对会不悦。所以正确的做法就是时刻保持关注,时刻探听皇帝陛下的意图,以便采取最正确的行动。 “殿下的状子下官接了,只是长安城人口繁多,来往客商如云,要想查出到底是谁招惹了殿下,还需要些时日,这件案子委实有些复杂!” “咚!咚!”鼓声再起! 一个平民打扮的人不顾差人的阻挡硬生生的闯了进来,身上还沾着一些泥土,似乎刚刚劳作完。 “大人,我有重要消息要报告,还请大人让我进去!” 不过这位京兆尹大人是否真的请了他,来人仗着孔武有力的身材,闯过了最后一道差人的阻拦! “大人,我要举报,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天子脚下竟然出现了强抢人口的情况,小人实在是看不过去了,这才前来举报!” 常歌行皱着眉头点点头,深以为然的道:“看来本王府中失踪的人口绝非偶然,长安城中的治安是时候好好治理一番了! 不知你要举报什么!” “小民要举报的是一桩强抢民女的大案,长安城中一家绣坊连续数天都有绣娘被强抢,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这家绣坊的主人竟然没有报官,作为一个有良知的百姓,我实在是忍不下去了!”来人语气中透露着义愤填膺,满满的愤世嫉俗,若是晚几年投胎妥妥的愤青一个。 “好啊,好!如果我大隋多几个像你这样的百姓,何愁天下不兴!”常歌行赞叹道:“不瞒你说,我就是那间绣坊的主人。我之所以没有报官就是想节省些人力物力,没想到事情愈演愈烈没有办法才不得已报官!” “您就是灭了陈朝,实现了南北大统一的晋王殿下?赎小人眼拙,小的给您叩头了!” 说着来人便结结实实给常歌行磕了一个响头,眼中是溢于言表的崇拜之情。 “快点儿请起,本王还要好好谢谢你呢,路见不平一声吼才是我辈男儿汉的行径!”常歌行对来人赞许有加,亲自扶起。 “小的这里有绣坊被强抢民女的详细去处,还请晋王殿下过目!”来人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纸张,像是在怀里藏了许久的样子。 “不必给本王,给这位京兆尹大人便好!”常歌行并没有接来人递过来的名单,而是将矛头指向了京兆伊。 京兆伊苦笑了一下,只要不是瞎子都可以看得出其中的猫腻。这两个惺惺相惜之人分明就是演戏的主仆二人,天下绝对没有这么巧的事儿,刚来告状就有人送来证据,刚想睡觉就有人拿来枕头。 纸张虽然皱皱巴巴的,但完全不影响辨识,第一个名字赫然是宋家,这让京兆伊浑身一颤。宋家是谁,那可是天下间有名的大门阀,与这样的门阀为敌,分明就是找死的节奏。 剩下的几家也都是非富即贵,虽然比不上四大门阀那般根深蒂固,也都有着不小的权势,与四大门阀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或是儿女亲家,或是亲朋好友。 “殿下,这。。。。。。”京兆伊有些为难的道。 “怎么,有什么不妥吗?”常歌行玩味的看着京兆伊道。 “倒没有什么不妥,只是事关宋家,下官。。。。。。实在不好办!”京兆尹低着头,咬咬牙道。让他和宋家为敌,就算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 “不好办!”常歌行声音变得阴寒:“吃着国家的俸禄,竟敢说不好办!本王倒是要问问你,你是我大隋的官员,还是他宋家的走狗!” “恕下官才疏学浅,此事实在办不了!”京兆伊硬着头皮道,和这些门阀世家作对绝对会死的凄惨无比,这是无数先驱者用鲜血总结出来的经验。 “玩忽职守、尸位素餐、勾结门阀这些罪名足够将你一族流放千里,你可要好好想想,莫要因为一念害了发妻、儿女!”常歌行阴测测的声音在京兆伊耳边响起。 “殿下。。。。。。想要怎么样!”京兆尹额头上有明显的汗渍浸出,天子脚下为官实属不易,一块砖头下去,没准儿就会冒出几个比自己官阶还要大的人物。 “本王向来不愿意为难人,只需京兆尹大人带上所有兵士随本王走上一走!想着那些还在受苦受难的绣娘们,本王心痛之至!本王也没有其他想法,就是想要救出这些弱女子!” 京兆尹此刻内心是崩溃的,从宋家搜救绣娘无疑虎口拔牙,随时都有被反噬的可能。但想到隋朝铁律,王法向来无情,只能点点头,道:“一切都按殿下做!” “本王就知道京兆尹大人是一个为民做主的好官,既然大人强烈要求搜查宋家,本王就不阻碍大人的青天之路了!走,出发!” 在常歌行的带领下,整个衙门人去府空,京兆尹垂头丧气的跟在常歌行身后,忽地表情变得决绝起来,缩头是一刀,伸头也是一刀,索性拼一把,玩一把大的。 要是能借晋王之势,让宋家吃瘪,从此站在皇家的队伍中,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本章完) 第301章 打上门去(一) 宋家门口的两个石狮子已经换成了新的,上次被常歌行搬走的那一对让他当作待解的宝石,被分解成了碎块,可惜最后仍是顽石一块,并没有什么名贵的玉石解出来。 常歌行眼睛放光的看着石狮子,尤其在若隐若现的玉质上不断打量,似乎在判断这一对石狮子解出宝石的概率有多大。赌石是常歌行前世的爱好,随着科技的发展,虽然可以通过科技手段判断出石料内部到底有没有美玉,但凭借眼力去“赌”仍是许多人的爱好。 常歌行便是其中一员,可惜的是,水平一直很一般。 “宋家真是败家啊,这么一大块毛料放在家门口也不怕被人偷走!”常歌行自言自语道。 京兆尹嘴角不住抽搐,宋家传承数百年,门前的玉狮子从来没有丢过,因为没有人敢打它的主意,也就是王爷你有这么大的魄力将宋家门口的狮子抬走,还给砸了一个稀碎。 也就是王爷你,若是换成另一个人,这个人的结局绝对不会比石狮子好上多少,绝对是被大卸八块的下场。 “京兆尹大人,打门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京兆尹哆嗦着上前,用手轻轻的拍了两下门,比抚摸的力度也大上不了多少。 “京兆尹大人,你知道什么叫做打、什么叫做摸吗?需不需要本王安排人让你亲自实践一下!”常歌行讥诮的声音响起。 京兆尹手上的力度猛地加大几分! “谁在打门,不想活了吗?”里面传来一个恶狠狠的声音,这就是大家的仆人,比小家小户的主人还要威风三分。 京兆尹脸色一白,差点儿一个踉跄摔倒,惹恼了宋家后果真的非常严重。 “小典,教教这些不长眼的狗奴才什么叫做打!” 所谓的小典正是石子冈的典杀,骁果军的教头,击骨之术练得出神入化,虽然不如那些高来高去的江湖侠士来的飘逸潇洒,但论起杀人技巧,就算十个张出尘绑在一起也比不过一个典杀。 因为,击骨之术本就是杀招的融合,再无花俏的多余招式。 典杀拿出别在身后一尺多长的铁棒,上去就是几下。宋家的大门质量没的说,虽然是木质的,却也是百年以上的老树做成,巴掌厚的木门在精巧的铁棒下神奇的出现了几个透明窟窿。 似乎宋家的大门本就是纸糊的一般,透过窟窿可以看到几个惊怒交加的狰狞面孔。南岭宋家,大隋四大门阀之一,就连官府都要忍让三分,有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简直是活得不耐烦了。 站在常歌行身后,几个仆人打扮之人见到典杀拿出铁棒心中均是一颤,在石子冈训练过程中,可是没少受这条铁棒的罪,多少硬汉在这条铁棒下认怂,成为三美五好家居好男人。 “是谁?” “敢在宋家撒野,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 “看我不把你挂在门口,堵上这几个窟窿!” 。。。。。。 宋家府内一阵喧哗,长久以来的权势,已经让这些家奴养成了高高在上的习惯,忍受不住哪怕一点挑衅。 可是,今天他们注定要失望了,因为今天来的人有足够的实力将不可一世的宋家践踏在脚底。 宋府大门轰然打开,一队手持棍棒的家奴鱼贯而出,足有二十几人,刀枪剑戟之类的兵刃不是普通人家能够持有的,最起码作为商人出身的宋家表面来看只是普普通通的商人,当然也要遵守这一约定。 为首之人看着典杀手中的小铁棒,一阵大笑:“你这棒子也能打人?还是多磨上几年拿回家当绣花针吧!哈!哈!” “这么说来你不服?”典杀语气中没有半分火气,似乎还有着几分欢喜,满满的跃跃欲试。没有办法,他这条铁棒在骁果军中已经打出了赫赫威名,整个军中没有不服气的。 加之骁果军中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一旦对方说“我服了”,便不能再动手,所以典杀这条铁棒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打断过人骨了,那种击碎骨头的清脆声,真是令人迷醉。 “老子从来没有服过人!”为首之人大声嚷嚷着,嚣张的不能再嚣张了。很快他就后悔了,恨不得自己方才能够低调一些。 典杀出手如电,铁棒宛若灵蛇般打在为首之人的手腕上,木棍落地,紧接着铁棒下滑到膝盖骨,那人已经呈单膝跪倒的姿态跪在了地上。 “服不服?”典杀再次问道。 “老子就是——不服!”能够成为宋家看家护院的头领自然有着几分狠劲儿,虽然大滴的冷汗滴落,他还是咬着牙道:“你们这群小崽子还不快上,小心我回去后收拾你们!” “哦!”典杀玩味的看着跃跃欲试的众人,道:“原来你们怕他报复你们啊,这样吧,我替你们解决了!” “啊!”一声惨烈的叫声自为首之人口中发出,已然是双膝跪倒,膝盖骨完全碎裂! “这样好了,他这辈子恐怕都不能囫囵走路了,你们也不必怕了,相信宋家绝对不会收留一个残疾之人的!”典杀轻轻的道,却让余下众人心生怯意。杀人不过头点地,可这让人生不如此的技法,着实让人胆寒。 “你们这群王八蛋,老子就算残了,也要带着你们一起去地狱,快点儿给老子上!别忘了宋家的规矩,头领有损,部下保全者,无赦!” 余下之人颤巍巍的举着棍棒一窝蜂的冲了过来,典杀眼中的兴奋之色愈发的重了,铁棒化为灵蛇在众人中间游走,没有触碰到棍棒半分,这些人却一个个跪倒下去。 典杀将击骨之术练到了出神入化的程度,这些人只能乖乖的跪着,动弹不了分毫! “猴子、老铁、牛大,你们过来,将这些人摆放好,这样乱七八糟的跪着,实在有碍观瞻!” 三人一个激灵,不敢怠慢。像是摆放物品一般将这些人分为两列摆放在宋家府门两侧,宛若恭敬迎接主人家归来。 (本章完) 第302章 打上门去(二) 常歌行满意的看着这一切,典杀不愧是自己亲点的骁果军教头,做起事情了就是麻利。 “宋府的家教果然不错,从你们的跪姿就可以看得出!”常歌行笑着道。 “我府上的家教还不用殿下评说,不过晋王府的家教就差得多了,光天化日下行凶,这就是堂堂晋王的做派!”宋无缺在一群护卫的簇拥下迎了出来,朗声道。 “缺阀主,此话差矣,我晋王府上的规矩向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自百倍还之!”常歌行一句“缺阀主”惹得一众晋王府仆从和京兆尹的护卫们暗自发笑。 宋阀嫡系传人如今有四个,分别是老大宋无残、老二宋无缺,老三宋有盈,老四宋无伤。除了宋有盈外,其余皆是男儿身。 宋家的“无”或者是“有”本身的意思皆是美满的意思,常歌行却只取了宋无缺的最后一个字,一代家主便成了缺家主。 “哼!”宋无缺作为宋阀之主,为人处事自然圆滑的很,但被常歌行当面讽刺,心中却也是波澜难平,一股怒气从丹田上升至胸腔,胸脯激烈的起伏起来。 “晋王殿下,你虽然是当今皇帝的亲子,可我宋家也是传承了百年的大阀,殿下这样欺辱门阀,是容不了天下的门阀了吗?”宋无缺这一番话下来可谓诛心,将天下的门阀与宋家绑在一起,若是常歌行想要动宋家,便是与天下门阀过不去。 天下官吏、钱财、资源全部掌握在天下大小门阀之手,与天下门阀为敌的后果可想而知,即便是杨坚都没有这么大的魄力,除非他这个皇帝不想当了。 “呵!呵!宋无缺,你也太瞧得起你宋家了吧,就算你宋阀是四大门阀之一也代表不了天下门阀!再说了,说不定有好些门阀就等着你宋家倒下,取而代之呢! 宋阀主,你做了什么龌龊事儿你心中应该知道!京兆尹大人连续数日不眠不休终于破了一桩大案,而这件大案的罪魁祸首就是你宋家!”常歌行慢条斯理一字一句的道。 本来躲在最后面的京兆尹已经冷汗淋漓,如今的形式分明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宋无缺瞧了一眼京兆尹,音调调高了几分道:“京兆尹大人,你做的很好嘛!数日不眠不休,真的是尽忠职守啊!” “不是。。。。。。不是您想的那样。。。。。。”京兆尹想要辩解,这些事情都是晋王逼他做的,绝对不是他自愿的。 “京兆尹大人,劫掠人口可是大案,若您要是想徇私枉法,本王也只能秉公处置,向当今陛下知会此事!”常歌行笑着道,眼中的威胁之意溢于言表。 摆在京兆尹面前的情形是,前面是豺狼,后面是虎豹。是驱豺狼赶走虎豹,还是借虎豹喝退豺狼,是京兆尹必须做出的选择。很显然,虎豹占着绝对的优势。 京兆尹定了定神,努力镇静的道:“宋无缺,你胆敢劫掠晋王府绣娘,你可知罪?” 宋无缺大笑道:“劫掠晋王府绣娘?京兆尹大人你可要想清楚了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我宋家乃是堂堂大阀岂会去劫掠一介小小绣娘,这是我听到过的最大的笑话!” “宋家有没有劫掠我王府绣娘,只需一搜便知!京兆尹大人,接下来看你的了!”常歌行抱着胳膊退到一边,把一切交给了京兆尹。虽然长安城中有许多门阀大族并不把京兆尹当回事儿,但好歹京兆尹是长安中名义上的管理者,让他出面办事儿才是名正言顺! “你敢!”宋无缺厉声道,让京兆尹踉跄后退几步,大隋天下是杨氏的天下,却也是众门阀的天下,可以说杨氏之所以可以成为皇室,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本就是天下门阀中最强大的一个。 “有何不敢!”常歌行同样厉声道,大有针尖对麦芒的趋势:“京兆尹,别忘了你是大隋的官员,不是他宋家的看门狗!是做造福一方的官员还是成为一个人人唾弃的畜生,你自己选吧!” 京兆尹平时没少受这些门阀贵族的气,一直都是忍着,如今借着晋王府的由头一下子爆发开:“宋家主,本官得到确切消息,说你府上劫掠绣娘,想要自证清白,只需让本官进去一搜便是!” “我宋家岂是你这个小小的京兆尹能说搜就搜的?”宋无缺站在道路中间,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本官秉承当今陛下的旨意执掌长安大小事物,宋家主看不起下官,难道是想质疑当今陛下的旨意?”作为京兆尹当然有几把刷子,只是被门阀贵族所迫习惯了夹起尾巴做人罢了。 “好!好!我倒是看走眼了,京兆尹大人竟然是一个有骨气之人,我祝愿大人永远这么有骨气!”宋无缺从牙缝中挤出这一番话,被京兆尹这样的官吏呵斥,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来人,给本官搜查宋府上下!”京兆尹终于下令道。 差役们刚上前一步,跟在宋无缺身后的一众护卫便组成一道人墙,将道路堵了个严严实实。 “上,将这些年的羞辱统统给老子还回去!”既然已经撕破了脸皮,拉弓没有回头箭,索性就来个大的。 差役们皆出身寒门,平时没少受这些门阀贵族的欺压,如今有了机会当然不会手软,差役们嗷嗷叫着上前,他们已经打定主意在搜查过程中一定要不小心打碎几件瓷器,以舒这些年来的郁气。 “我宋家曾经帮助当今陛下登基为皇,没有我皇圣旨,谁敢搜查我宋家!”宋无缺面对气势汹汹的差役浑然不惧,大凡门阀都有自家的底蕴,都有自家的依仗,断然不会轻易受辱! 宋家护卫与差役很快冲突起来,宋家护卫都是宋家花大价钱雇佣来的好手,远不是这些只经过简单训练的差役能比的。 不出片刻,差役们便倒下大半,虽然性命无忧,却也要好生修养十天半月! (本章完) 第303章 打上门去(三) “朗朗乾坤、光天化日,在我长安城竟然会有如此违法乱纪之事,干扰朝廷命官执法,简直就是刁民的行径!”常歌行扭头看向仆从,道:“作为一个有正义感的大隋人,你们说应该怎么做!” “不服,打到他服!”仆从们异口同声的道,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得出,这些人绝对是一个教官教出来的。 常歌行抚着额头,痛心疾首的道:“本王早就和你们说过,提高觉悟,增加认识,整天就知道打打杀杀的,在告诉本王一遍,应该怎么做?” “维护国家法纪!”仆从们转变说法,又是异口同声的道,从这里可以看得出他们绝对是一个主子调教出来的。 晋王府仆从们自腰间掏出一只精致的小铁棒,比典杀用的只大上一圈。宋家护卫们惊疑的打量着晋王府一干人等,江湖上用奇门兵器之人还是有的,只是不占主流罢了。 用精巧短棒作为兵器的人绝对少之又少,但凡用棍棒作为武器者,无不依仗棍棒的长度与重量,但晋王府这群家伙手中的小铁棒却精致的可以,较之匕首也大不了多少,却没有匕首的锋利。用它作为武器,换做其他人使用,完全没有任何优点可言。 但宋家护卫们却不敢小瞧,方才典杀的厉害他们还是瞧在眼中的。 这群扮作晋王府仆从的骁果军面带狰狞的看着已经将长剑拔出剑鞘的宋家护卫们,平日里他们一直是被虐的主儿,不管是作为教官的典杀,还是作为大队长的伍长天都能轻松的虐他们。 他们不仅不敢说一个“不”字,还要陪上笑脸,最后更要感激道:“多谢老大赐教!” 今天虐人的机会终于来了,而且貌似还是一些所谓的高手,这样一来就更加有意思了! “牛大,你跑这么快做什么?慢点,那是我看上的,一看就是禁揍的主儿!” “猴子,你小子不要抢,你看他膀大腰圆的样儿,正是需要好好松松骨头!” “老铁你这是做什么,怎么能一个人占两个人,本来就是狼多肉少,你这样太不仗义了!” 。。。。。。 骁果军嗷嗷向前,让宋家的那些高手们一愣,他们在江湖上虽然算不得成名的高手,但也是数一数二的好手,不然宋家也不会花重金雇佣他们。 他们一直是人们眼中的恶狼,怎么今天就变成了任人拿捏的肥肉,而且还是不够分的那种,他们实在是想不通。事实上也容不得他们多想,因为骁果军已经冲上来了。 “这是我的,你们不要和我抢!” “牛大你该歇歇了,你已经打到三个了,做人无能这么无耻!” “猴子,做人要地道,你这是猫戏老鼠呢!” 。。。。。。 宋家这些护卫确实是高手,可遇上骁果军这些狼崽子实实在在倒了大霉。一只不起眼的铁棒专打人的弱点,握剑的手腕被伤,再高超的剑法也无法施展,只能任人宰割,铁棒在人的各处关节敲打,或痛或麻转眼间就让人彻底失去战斗力。 眼看宝剑就在脚下,可自己不争气的手就是不听使唤无法用剑,使得这些宋家护卫一阵抓狂。 骁果军意犹未尽的手中,看着倒了满地的宋家护卫们一脸的惋惜,这些人实在太不经打了,自己还没有过瘾他们就不争气的倒地不起,实在对不起高手这两个字。 宋无缺脸色很难看,这些可都是他花大价钱从江湖中请来镇守家族的高手,没想到仅仅片刻功夫便成了软塌塌一片,再也起不来了。 “晋王殿下,不知我宋家到底哪里得罪了你,为何三番五次的与我宋家过不去!”宋无缺满脸的不悦道。 “宋家哪里得罪了我,你心中应该知道,劫掠我府上的绣娘以达到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本王还要问问宋阀主,为何宋家三番五次的与我晋王府过不去!”常歌行阴阳怪气的回答道。 “殿下,我从前一直以为您淡泊名利,但今天看了府中下人的身手后,才知道我之前是小瞧殿下了,殿下的志向绝对不是小小的晋王府,也不是江南一域!” 宋无缺此番话乍听起来并无不妥,甚至还有几分褒扬之意,但仔细品来,却是暗藏杀机。放眼天下的志向只能当今皇帝一人可有,就算太子也不能,否则就有大不敬之嫌。 “我府中下人的身手只能算是一般般,只是宋家主请的这些护卫实在是太过稀疏平常了!”常歌行看着还在不住呻吟的宋家护卫道。 “殿下不必过谦,我府中护卫可是每月千两白银请来的江湖好手,恐怕今日之后长安城中人就要对殿下刮目相看了!”宋无缺仍然是话藏暗箭。 “宋家主恐怕是上了大当了,我这些仆从每月才三钱银子,而且还不包食宿。”常歌行得意的道,他倒是没有说谎,常歌行趁着寻人的契机,将府中各方人马的细作全部清理干净,更是把骁果军众人以家仆的身份招纳进府。 既然是家仆,自然便有家仆的薪资。当然,常歌行没有说的是,这些骁果军的将士可是每个月都领着军饷,虽然没有千两之巨这么夸张,但绝对可以过得无比滋润。 “殿下,做事情不要做绝,还是留着三分余地才是!我府中绝对没有藏匿什么绣娘,也绝对没有做什么不利于陛下的事情。”宋无缺信誓旦旦的道。 “为了证明宋家的清白,本王就勉为其难的搜一搜!来人,将宋家里里外外搜查一边,记住,一定要搜查仔细,只有这样才能还宋家一个清白,”常歌行下令道。 骁果军齐声答应,就要上前。宋无缺猛地抽出腰间宝剑,直对骁果军众人,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殿下当真要撕破脸皮?我宋家对当今圣上有恩,没有圣旨谁敢搜查我宋家!”宋无缺大喝道。 “携恩图报,滴水之恩也敢要挟当今圣上,是为大不敬,给我搜!”常歌行下令道。 (本章完) 第304章 搜宋府(一) 永安渠又称皇渠,它引渭水到掖庭宫中一个较大的人工湖泊。人工湖泊由于和渭水相通,渭水涨落它也跟着涨落。整个天下的主人——皇帝陛下,不需要出宫,根据湖泊的水位便可判断整个关中平原的降雨量,进而推断粮食的产量。 掖庭宫,人工湖中一个凉亭内,杨坚与独孤伽罗隔着石桌而坐,石桌上一壶香茗散发着淡淡的茶香,伴着人工湖上吹起的凉风无比的惬意。 凉亭内并无一人服侍,包括杨坚最为宠信的大太监莫让。只有几艘小舟在距凉亭百步外徘徊,船上皆是皇家护卫,一等一的好手,他们在此就是为了防备万一。 杨坚将石桌上的点心丢到湖中一些,立即有鱼群争食,都是些渭水中土生土长的鱼儿,并非人工饲养的五光十色的锦鲤。 这些鱼儿在人工湖泊中被喂食惯了,最后将人工湖当成自己的家,反倒不再回到渭水中去了。 “陛下的兴致很好嘛,就连湖中的鱼儿都跟着沾了光!”独孤伽罗看到杨坚难得的心情舒畅,心情也不觉得好了起来。 “遇到些有意思的事情而已,长安城已经沉寂了太多年了,沉寂的让朕都有些可怕,总觉得有什么暗流在其中涌动。如今好了,有人搅动长安局势,朕正好看看这静湖之下到底藏着什么大鱼!”说着,杨坚向着湖泊再次投放了一块糕点,瞬时鱼群翻腾,在平静的湖面上乍起一片波涛。 “陛下说的搅动局势之人可是英儿?”独孤伽罗笑问道。 “可不就是他嘛,区区丢失了几个绣娘便闹得满城风波,如今更是打到了宋家!”杨坚说着,颇有些心情愉悦的感觉。 “门阀世家就像压在大隋胸前的顽石,让整个国家喘不过气来,英儿前去敲打敲打也好,让他们收敛一下。”独孤伽罗笑着道。 “恐怕宋家没有敲打成,英儿反倒身陷泥沼,难以脱身。皇后你看看,这些都是门阀贵族们的奏折。”杨坚拿出一叠奏折放在了石桌上。 独孤伽罗随意的拿起一本奏折,只是看了两眼便放下,然后拿起第二本、第三本。。。。。。 短短时间已经将一叠奏折看了一个遍,脸上带着柔和的笑容道:“这些官员言辞倒是出奇的一致,竟然说我英儿仿造皇宫私建地宫,私制龙袍,私练强军图谋不轨,真是好笑!” “皇后不信?”杨坚问道。 “陛下相信?”独孤伽罗反问道。 “朕。。。。。。自然不愿意相信,皇后你也是知道的,江南一役英儿在军中威信大增,尤其那些参加过伐陈之战的兵士,心中对晋王仍是念念不忘,有这么一位强悍的王爷在,对我大隋并非幸事!”杨坚显得颇为无奈的道。 “陛下,你想多了!”独孤伽罗一双凤目流转道:“若是英儿真的有谋反的心思,伐陈之战的最终结果也不过是江南换了一个新主子罢了,他又怎么可能交出兵权、交出丰产粮食的富膏之地!”独孤伽罗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或许,英儿他的志向不只是江南一域,而是整个大隋江山呢?”杨坚继续对常歌行作有罪假设道。 “我的皇帝陛下!”独孤伽罗有些揶揄的道:“你以为自己的万里江山很有吸引力吗?没准儿在英儿眼中根本比不上萧美娘或是朱贵儿亦或是陈宣华的一根小拇指,你还是太不了解你的儿子了!” “知子莫若父,朕会不了解他?”杨坚不服气的道。 “英儿自此从江南回来确实变了不少,也许这就是成长吧!在去长安之前,他或许还有争夺皇位之心,但自江南回来之后,臣妾自他的眼中已经看不到了当初的野心勃勃! 或许他只想做一个逍遥王爷,臣妾担心的是,就怕有人逼他!” “逼他?逼他做什么?做皇帝?皇后你对英儿未免太自信了些,大隋的皇储已经有了人选,便是朕的长子杨勇!”杨坚说道。 独孤伽罗为杨坚倒上茶水,轻轻摇了摇头,自己这个夫君对于嫡长子似乎有着特别的偏爱,杨勇是嫡长子不错,难道他就是适合继承帝位吗? “不说这些烦心事儿了!”杨坚见气氛有些冷凝,从怀里掏出一封书信,道:“朕这里有一件趣事与皇后共享!” “哦!趣事?”独孤伽罗显然有些惊讶:“妾身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自陛下口中听说过什么有趣的事情了,在陛下眼中不论是趣事还是烦心事从来都只是国事。 不知陛下这次所说的趣事到底是什么?” “哈!哈!”杨坚心情不错的道:“还能有谁,还不是你的宝贝英儿。这混账小子带着京兆尹要搜查宋家,这不宋无缺一早便来诉苦!” “陛下想要怎么做?”独孤伽罗摇晃着手中的茶水道:“陛下该不会是想要给宋家做主吧!” 杨坚笑道:“朕也很想知道英儿到底能从宋家搜出什么?好久没有遇到这么有趣的事儿啦!” 。。。。。。 宋府中,宋无缺左手捂着右臂,一柄寒光四射的长剑横躺在地上,一旁站着怒气冲冲的宋无残。 “二弟,晋王简直就是欺人太甚,让大哥我好好教训他们一番。”宋无残一边说着便要上前,却被宋无缺拦住。 宋无缺看着正在翻箱倒柜的晋王府众人道:“大哥,莫要冲动,晋王府的这些仆从很是邪门,所用招式前所未见,化繁为简到了极致,处处都是杀招,你不是他们的对手!” “哼!”宋无残不服气的道:“我会不是对手!二弟你当家主当的武功都荒废了,你大哥我却是不敢忘却祖上创业之艰,为的就是今日!” 宋无残拔出腰间长剑,口中大喝:“你们这群毛小子,想要搜我宋家,先要问过我手中这把剑!” 常歌行正在兴致勃勃的搜查着宋无缺的书房,不得不说宋无缺还是有些欣赏能力的,名人字画不在少数,甚至还有几幅他自己的作品。 (本章完) 第305章 搜宋府(二) 常歌行挑眼看了一眼气势汹汹的宋无残,脸上浮现出一丝冷笑,既然给脸不要脸就不要怪小爷我不客气。 “兄弟们,谁要能给这个家伙打成猪头,本王重重有赏!” 本来还在慢条斯理搜查的骁果军众人,立马来了精神。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虐人更有意思的事情吗?答案是当然有,那就是狠狠的虐人。石子冈的训练,使得这些骁果军战士心中一直憋着一股气,被伍长天与典杀操练的生不如死,这种怨念恐怕要发泄很长时间才能淡去。 牛大将铁棒在手心上不断敲打,嘴角挂着狞笑:“你是自己给自己两巴掌呢,还是让大爷我赏你几棍!” 宋无残虽然不是宋阀的阀主,但也是长安城叱咤风云的主儿,抛去宋家的家世不说,他本身就是一个武功好手。虽然算不上什么宗师,但也比那些不入流的三流高手强上太多,何时如此被人轻视过。 “既然你们不识好歹,老夫就替你家主子教训教训你们这群小子!”宋无残拿出长辈教训小辈的口吻道。 “兄弟们,人家都自称老夫了,我们要发扬尊老爱幼的作风,只要将他揍成猪头即可,万不可伤了他的性命!”常歌行意味深长的嘱咐道。倒不是他仁慈,不忍伤害这个宋无残,只是他觉得活着的宋无残比死了的宋无残更有用。 宋无残可不是刚出茅庐的毛头小子,而是一个资深的老江湖。方才骁果军将宋家重金请来的护卫打倒在地的情形他看得比谁都清楚,这些拿着奇怪铁棒的家伙们绝对不好惹,本着先下手为强的原则他抢先出手了。 剑芒吞吐,如毒蛇吐信,噬向牛大。不是牛大的咽喉也不是手腕,而是牛大在掌中把玩的铁棒,人类对于未知总是充满恐惧的,这个小小的铁棒给了宋无残太多压力。 他觉得先打掉铁棒是个不错的选择,江湖上有许多关于兵刃的传说,有一种流传最广也最令人信服的便是有些人能够将某一件兵器练到与人合一的境界,能将兵器自身的威力发挥到最大,甚至可以凭借兵器的特性击败比自己武功高的人。 这种人一旦失去熟悉的兵器,实力便会大减,完全可以从一代高手沦落到不入流的地步,比方说人们最熟悉的人剑合一! 牛大看到剑芒击向自己的铁棒,心中不禁大骂。早在石子冈骁果军便受到了如何保护好自己兵器的训练,别打掉或是损毁了兵器绝对会受到重罚。 典杀这个教官可还在现场,自己若是被一剑削掉了铁棒,典杀绝对会对自己单独操练,直到他觉得满意为止。 牛大急忙收回铁棒,闪身向后。但肩膀处还是被锋利的宝剑割破,鲜血潺潺,很快就打湿了整个衣袖。 “蠢材!”典杀看到牛大受伤,眼中寒光闪烁。这个认死理的家伙,性命都快保不住了,还要武器作甚?难道要作为陪葬品? (本章完) 第306章 搜宋府(三) “欺我兄弟者,怎么办?”典杀真的动了火气,后果很严重! “揍他丫的!”骁果军众人轰然应声,放下手中的事情,面带狰狞的走向宋无残,比虐人更有意思的事情就是兄弟等人一起虐人。 “你们想做什么,这里可是宋府,我是宋家老大,长安城可是有法纪的!”宋无残在最后终于想到了自己平日里最瞧不起的东西,在这个时代法纪向来就是掌权人的工具,普通百姓的枷锁。宋无残此刻却想起用法纪来保护自己,当真是怕了。 可是,已经晚了! 骁果军的击骨之术,本身就是高科技与武术的结合,将一切花哨的动作全部剪掉,化成了一个个名副其实的杀招。击骨术的特点就是直接打击骨骼,很少会追求皮肤与肌肉的伤害,但今天完全不一样了。 骁果军的铁棒尽可能的向宋无残的脸上招呼,颧骨、下巴、额骨、鼻梁全部成为了骁果军攻击的重点。宋无残一张本来还很耐看的脸不多时便肿成了猪头,而且面部骨骼多出断裂,凭着现在的医疗条件,他想要恢复到以前的模样,几乎是不可能的了,这个时代的外科手术还很不发达,所谓的美容整形科目更是连一个完整的概念都没有。 “你们住手,再打下去他就要死了!”宋无缺怒吼道:“晋王殿下,你真想与我宋家结下不死不休的仇吗?” “宋阀主不要着急,你大哥不是还没死嘛!等他一命呜呼了在说此话也不晚!至于不死不休的仇恨,宋阀主是你多想了,本王可以保证到时候死的一定会是你!”常歌行一边看着好戏一边道。 “既然如此,晋王殿下得罪了!”宋无缺看着已经奄奄一息的宋无残语气有些冰冷。一声唿哨想过,远处便有树叶沙沙作响。长安城今天并无劲风吹过,微风拂过树梢也仅仅摇晃了几下树枝,不会发出什么响声。 所以,这些树叶的沙沙声格外明显,也格外刺耳。 有高手!是常歌行的第一反应,来到这个时代已经很长时间了,常歌行已经慢慢接受了这个时代的规矩,包括高来高去的侠客! “结阵!”典杀也发现情况不对,立即让骁果军做出防御阵型! 作为训练有素的军人,骁果军立即放弃了已经不成人形的宋无残,形成一个圆盾阵型,将常歌行与典杀围在中心。 “弩出!”典杀再次发令道。 骁果军众人自腰间掏出一把同样精致的手弩,上面的弩箭只有普通箭矢的三分之一大小,却是通体金属制作,箭尖处三道血槽触目惊心。若是被射中,即便没有射中要害,也会失血过多而死,别忘了这个时代还没有输血一说。 “沙!沙!”声越来越近,在不远处的林子处化为七道人影,他们脚尖点过树梢,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弧线,稳稳的落在宋无缺面前,似乎完全不受重力影响般。 “宋无缺,我兄弟七人曾经答应过为你做七件事,如今只剩下最后一件了,你当真想清楚了?这断因果了结后,我兄弟七人便要回归山林,不再参与红尘恩怨!”为首的一个瘦干老者道。 (本章完) 第307章 搜宋府(四) “我想好了,请七位前辈让这些闯入我宋府的歹人血债血偿,那个人打残就好!”宋无缺目露凶光的指着常歌行道,在长安城杀死晋王,就算是身为四大家族的宋家也没有这个胆量。皇室的怒火,不是他宋家能够承受得住的。 瘦干老者看了一眼凄惨的宋无残,有看了看骁果军众人,道:“你大哥虽然看似凄惨,但事实上并没有性命之忧,家主还执意如此?” “请诸位前辈高人出手!”宋无缺沉声道,宋家嫡系子弟受辱,若不能让这些人付出血的代价,宋家一定会变成长安城的笑柄。 “好吧!”瘦干老者转身看向常歌行,道:“宋家老祖曾经有恩于我们兄弟几人,这些年来我们遵照当初的承诺为宋家做了六件事,都是关系宋家存亡的大事,没想到第七件事儿就要草草收尾了,从此江湖再不闻我兄弟七人的名号!” 瘦干老者说的有几分落寞,同时又有几分遗憾,貌似第七件事儿同之前的六件事儿一比完全就是鸿毛般的存在。 常歌行怒极反笑,他最讨厌这种装腔作势、一派高人风范之人:“这位前辈,家中可还有亲人?”常歌行问道。 “老朽少小离家,为的就是追求至高的武道,乡音已改,就算回到家乡恐怕也已经没人识了!”瘦干老者缅怀道,一入江湖,便终身逃不过江湖。 “啧!啧!”常歌行摇着头道:“那就太可惜了!” “可惜什么?大丈夫当以四海为家!”瘦干老者虽然年岁已长,但一腔豪气却是不减! “您老误会了,本王可惜的是您死后,连个烧纸钱的人都没有,白白化成一堆无人认领的枯骨。”常歌行话语中带着几分讽刺,无人烧纸钱的坟头便是孤魂野鬼,无疑是一个恶毒的诅咒。 “你虽然是个王爷,但在老夫眼中也只不过是个凡身肉体罢了,与熙攘的百姓并无区别!你不要以为宋无缺不敢杀你,老夫就不敢!”瘦干老者脸色冷冽,江湖之人可不是吃斋念佛的善男信女,刀口舔血的生活早已经让他们养成了恩仇必报的习惯。 “你可以试试!”常歌行用鼻子哼了一声,满是不屑。 “找死!”瘦干老者脚尖点地,如离弦的箭矢般冲向常歌行,一只同样干枯的手向前探去,直奔常歌行咽喉。 “不可!”宋无缺失声道,若是晋王在自己府中被杀,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到时候他就算在渭水中泡上三天三夜也不能洗刷身上的冤屈,堂堂王爷在宋府中被杀,和宋家没有一点关系,就算说出去恐怕都没有人相信。 一支金属弩箭带着长啸袭向瘦干老者,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在弩箭的末端安装有一个精致的哨子,长啸声就是它发出来的。弩箭制作虽然精良,伴随着啸声显得威力非常。但附加的哨子还是影响了弩箭的精准和速度。 瘦干老者用两根手指将箭矢夹在手中,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本章完) 第308章 传说中的扣屎盆子 “凭这种小孩子过家家的东西就想伤着老夫,王爷你也太小瞧老夫了!”瘦干老者笑呵呵的道:“若是殿下只有这些手段,那就怪不得老夫不客气了!” 瘦干老者很得意,这些年醉心武术,已经晋升到武林高手之列,可以称得上宗师,虽然离开山立派还有些距离,但不论放到哪个门派都是长老一级的。 常歌行也很得意,见到过傻的,可从来没有见到过如此傻的。瘦干老者突然头皮发麻,几十支箭矢顺着第一支箭矢的轨迹如蜂群般袭来,这是典杀发明的一种战法。 第一支响箭只起到标记目标的作用,余下的箭矢才是正真的杀招。通过不计次数的练习,骁果军完全可以做到上百箭齐出,然后命中同一个目标,即便是重盾也能被很快贯穿,达到狙杀目标的作用。 当然,只有敌军的首脑才能享受得到这种“优厚”的待遇! 随常歌行闯入宋府的骁果军虽然只是几十人,达不到数百、上千人齐射的效果,但威力依旧惊人。 电光火石间,没有留给瘦干老者太多思考时间。他匆匆自腰间拔出一对弯刀,刀身不是很大只有尺许,周身散发着乌光,乃是一柄绝佳兵刃。 瘦干老者双手持刀护住面门,一阵“叮叮当当”声响起,箭矢不断撞击着刀面,若不是这对短刀乃是大师所铸,早就被击穿了。 全身金属的箭矢每一次撞击刀面,瘦干老者便后退半步,倒不是他学艺不精,只是因为这种弩箭虽然比普通的还要短上一些,但全身皆是金属所致,再加上经过常歌行改造的弩箭威力有了很大的提升,堪比强弓。 要是瘦干老者不后退卸去部分力道,非得憋出内伤不可。 “你们还等什么,我快要坚持不住了,结阵!”瘦干老者涨红着脸吼道。 本来还在惊诧中的剩余六人陡然转醒,自家老大貌似正处在劣势,与他们的判断大相径庭。他们老大武功的厉害他们是知道,本以为三下五除二轻轻松松收拾掉这些人。从此他们的承诺完成,再也不用受这等束缚,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逍遥江湖! 没想到他们的老大却被箭矢这种世俗的武器逼的还不了手,这个时代的弓弩,神射手少之又少,军队的弓弩手依靠全覆盖的攻击模式才能达到杀上的效果。用几十个弓弩手狙击一个武林高手,简直就是作死的节奏,武林高手避过不是很密的箭矢,分分钟就能击垮弓弩手阵营。 但这一切,如今都被颠覆了! 六道残影冲入箭矢中,场间一片叮叮当当之声,他们六人此时才知道自家老大为何会出口求助,这些箭矢的威力实在太大了些。若是击在人体上,出血还是小事,箭矢上带着的强大力道完全可以使人骨断筋裂。 瘦高老者趁机脱离箭矢的覆盖范围,看向自己的双刀一阵肉疼。刀面有些弯曲不说,上面二十余个坑坑洼洼使得宝刀形象全毁。这对短刀可是他搜集天外陨石拜托名家所铸,平日里削铁如泥从未毁损,不想今天却毁在了军队的制式武器上。 瘦高老者不知道的是,这些箭矢全部是石子冈制造,有着常歌行先进的炼钢理念在里面。这些箭矢完全可以称之为钢箭,超过这个时代的铁制品数十个年代。 “小子,毁我宝刀,拿命来!”瘦高老者彻底的怒了,他终身未娶妻子,一心追求武道,宝刀便是他的妻儿。 瘦高老者一跃而起,双刀呈剪刀状直取常歌行咽喉。 “收弩,近战!”典杀简单的下达了命令。 命令既出,骁果军不敢怠慢,将弩箭收到腰间,拿出铁棒。依旧那么的秀珍,依旧那么无害! 常歌行衣袖有些飘荡,那是瘦高老者袭来带起的劲风。这个人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手,刚才只不过被弩箭压制住而已,如今缓过了神,便是一头难缠的恶狼。在之前常歌行的认知里,萧美娘这般能高来高去的武林之人便是高手。 如今,常歌行知道自己错了,而且错的还很离谱。瘦高老者般,才可以被称为高手。 常歌行看着向自己飞掠而来老者,忽然轻蔑一笑,高手又如何,还不是被自己任意拿捏。 满是杀气的瘦高老者也注意到了常歌行的表情变化,他所期待的惊惧完全没有出现,反而有几分嘲讽的意味,使得他杀气更甚。 但这一切到此为止,一切都在时间中凝固。常歌行淡然的走过瘦高老者,将数支余劲未消的箭矢调转箭头,从几个方位指向老者,相信就算他又三头六臂也不能完全避开。 常歌行看着自己的杰作,拖着下巴想了想,貌似还少了些什么。他将目光投向不远处花园的一只木桶,才满意的点点头。这个时代还没有化肥之说,农家稻米之用,富贵人家园囿之用全部都是纯天然的有机肥料。 木桶中正是多半桶用作花园施肥用的大粪。 时间静止中,大粪的臭味当然散发不出来。但常歌行还是习惯性的捂住口鼻,满脸的嫌弃。他踮着脚将木桶倒放在瘦高老者的头顶,桶中污秽之物并无一滴溅出, 常歌行拍拍手看着自己的杰作,一个响指,时间再次重新流转。 瘦高老者依旧满脸怒气的持刀向前,忽地他脚尖前点,愣生生的止住脚步。短刀护住周身,舞得水泄不通,绝大部分箭矢被打落。但仍然有一支箭矢射在了后背上,好在箭矢力量本来就不大,没有伤及筋骨。 “你。。。。。。”瘦高老者话还没有讲完,来不及仔细观瞧双刀剪向头顶,木桶应声碎裂,但其中盛装的大粪却是劈头盖脸的浇了下去。 “高手就是高手,生活品味也不一样,没想到竟然爱好这种口味,把屎盆子真的往自己脑袋上扣,味道还不错吧!”常歌行看着狼狈之极的瘦高老者道。 骁果军与宋家一众高手暂时停战,都捂着口鼻惹着笑意带着同情之色看着瘦高老者。 (本章完) 第309章 诡事 “我要杀了你!”瘦高老者恼羞成怒,任谁被淋了一身大粪都不会好受。 瘦高老者持刀而起,含恨出手,他虽然不知道木桶怎么到的自己头上,但决计和眼前这位晋王脱不了关系。 刀势很急、很快,伴随着空气的急鸣声袭向常歌行,就在将要砍在头顶的时候,世间的一切又诡异的停止了。 常歌行挑着眼皮,看了看悬在自己头上的双刀,刀刃上虽然因为大粪的缘故有些污秽,但仍然闪着寒芒,若是被砍中绝对是脑浆崩裂的下场。 “世人何必如此残暴,和谐点儿不好嘛!”常歌行一边悲天悯人,一边慢条斯理的将瘦高老者手中的双刀取下,皱着眉头嫌弃的扔到一边。常歌行又想了想,赤手空拳却保持着劈砍动作的瘦高老者实在有些诡异。 待常歌行将两支鲜花插到瘦高老者紧握的手中时,他才满意的笑了笑。 “你这是做什么,是想向本王献花吗?可是本王只喜欢美女,对叟老头子实在提不起半点兴趣!”常歌行盯着满脸狰狞的瘦高老者道。 本来觉得已经砍中常歌行的瘦高老者仿佛见了鬼般:“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我的到呢。。。。。。”瘦高老者哆嗦着身子,从地上捡起双刀再次砍向常歌行。 就在双刀砍中常歌行时,短刀再次诡异的变成了鲜花!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瘦高老者嘴里喃喃道。 不只是瘦高老者这个当事人感到不可思议,就连周围的其他人也是一脸的蒙相,想不通各种关节,好好的短刀怎么会莫名的成为鲜花呢。 尤其是同瘦高老者同道的几人,可都是货真价实的高手,眼睛里绝对不揉沙子。之前的事情,不论是出现在瘦高老者四周的箭矢和头顶上的木桶,还是双刀变成了两支鲜花都充满了诡异。 以他们的眼力,再高明的手法也能看出破绽。但刚才发生的诡异,他们却没能发现任何异常,使得他们心头震惊非常。 瘦高老者不甘的再次捡起双刀,疯了一般砍向常歌行。 “砍死你,砍死你!哈!哈!我终于把他杀了,终于杀了。。。。。。”瘦高老者双手虚握,不断做着劈砍动作,恨不得将常歌行千刀万剐般。 余下的六人飞身向前护在瘦高老者身边,此时有些精神异常的他,就算是妇人也能轻松将他杀死,更不要说明显训练有素的骁果军了。 “殿下好手段,我兄弟七人失敬了!”六人中的一人道。 “本王哪里有什么手段,相逢即是有缘,听本王一句劝,精神病就不要习武了。若不是本王仁慈,你们老大早就身首异处了!”常歌行一副我为了你好的表情道。 “那就谢过殿下手下留情了,山高水长,我们后悔有期!”说完,六人架着已经瘫软的瘦高老者便要向外走去。 “七件事儿尚未完成,前辈们也太不守信用了吧!”宋无缺看到七位老者要走,急忙道。 (本章完) 第310章 与小常谈判 “宋家主,第七件事儿我等兄弟已经尽力,我们大哥更是陷入了癫狂,你宋家的恩情我们已经还清,若是家主还如此不依不挠,便是要与我等兄弟结下死仇了!” “哼,堂堂武林高手竟然也怕了晋王,难道江湖是假的,你们的武功也是假的!”宋无缺继续道。 “江湖之事,自有江湖人评说,就不劳宋家主惦念了。我等兄弟一直以为江湖高手皆藏身草莽,不想庙堂中也有如此出神入化的高手,今日才知道大隐隐于市的真义,受教了!”言罢,七人飘然而去。 常歌行向着七人离去的方向挥了挥手,如拜别老朋友般:“宋家主,你们宋家还藏着什么妖魔鬼怪就不要藏着掖着了,快点儿让他们一并出来,本王就喜欢捉妖了!” “我宋家清清白白,长安城更是朗朗乾坤,怎么会藏着什么妖魔鬼怪?是殿下您多心了吧!”宋无缺沉着脸道,任谁被啪啪打脸,都不会好受。 “本王观瞧宋家风水,只见黑气笼罩,实乃不详之兆,恐有大妖魔藏身。来人,继续搜!”常歌行说完,一众骁果军便又开始行动,惹得宋家一阵鸡飞狗跳。 “殿下,这里有发现!” “殿下,这里有暗格!” “殿下。。。。。。” “殿下。。。。。。” 。。。。。。 骁果军的搜查技能绝对可靠,不出一个时辰,宋府上上下下便被查了个底朝天,一些暗室、密室之类的所在也被一一暴力打开。 金银珠宝、名贵字画琳琅满目,生意起家的宋家家底果然丰厚的很。不过,最吸引常歌行的还是一处珍藏宝药的密室。一股浓郁的药香让常歌行欣喜若狂,宝药代表着常歌行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资本,得到的宝药越多、药效越强大,就代表着他能激活的功能模块越多。 “本王要好好研究一番这些草药,你们在门外守着,任何人都不能打搅!”常歌行吩咐道。该密室在一块草地下面,粗看起来与其他地方并无区别,若不是骁果军寻物的本事属于专业级的,换做其他人根本无从发现。 从地面到达密室有十几步台阶,台阶很干燥,与草地上的湿润判若两然,若不是这种干燥环境,里面的药材根本无从保存。 密室空间不是很大,只有二十余平米。共有两排架子,上面放满了各种各样的精致盒子,单从数量上绝对要比陈国的密室的丰富得多。 常歌行拿过一个木质盒子,表面看来并无什么稀奇,盒子表面只粗略雕刻了一支植物,看不出什么品种。盒子上连漆料都没有涂刷,露着原本的木质。 “嗯!”常歌行脑海中传来久违的声音,更准确的来说是伸懒腰的声音:“这一觉睡得好舒服,小爷我终于醒了,没想到刚醒来就有好吃的,真是好运!” 常歌行无奈的撇撇嘴,这个家伙从他回到长安城便一直沉寂,使得常歌行有了一种错觉,小常的存在或许只是他的黄粱一梦,并不是真实的。 “你好像见到小爷我并不开心!”小常盘膝而坐,语气中有着几分调侃。 “哼!你个吃货,若不是药香,本王真怀疑你会睡死过去!”常歌行十分不待见的道。 “小爷我睡死过去绝对是你的损失,经此一觉,恍若隔世,小爷我倒是想起了好些过去的往事!你就不想听听?”小常语气中充满了诱惑!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本王都不喜欢被人威胁!转换机械模式!本王实在不愿意见到你!” 可是,小常仍是盘膝坐着,并没有消失,让常歌行一阵疑惑。 “我的殿下,你是不是很失望?不巧的是我刚好想起了破解这个该死程序的方法,殿下的那套已经威胁不到我了。 我想,下面我们可以好好谈谈!” “我们?你的意思是说让本王和一个不知道是不是人的东西谈判?简直就是异想天开!”若小常只是一段可控的程序倒还好说,但现在的情况明显偏离了这个预期。小常不再是一段简单的程序,而是变成了一个未知的可怕的东西。 对于未知的事物,人类总有一种天然的好奇与恐惧,这是千万年来进化,已经融入了基因的本性。 “我亲爱的常总,本王这个称呼是不是越来越顺口了呢?你现在是那个前世宇宙级的富豪,还是如今高高在上的王爷呢?你自己可还分的清楚? 你自己都变得不再是之前的自己,就不允许我稍微的进化一下吗?”小常比之前成熟稳重了许多,思维方式也充满了辩证。 “你到底都想起了什么?”常歌行语气中有着不善。 “我想起了很多、很多事情,不知道殿下想要知道什么?是陈国的残破石碑,还是江南巨城上的钻孔,还是——袁天罡!”小常一字一句的说道。 袁天罡三个字让常歌行瞬间惊醒,袁天罡留有《推背图》让世人为之惊叹,即便是星际文明的大时代,推背图中所述仍有很多未被实现的内容。 推背图终章所述:“一阴一阳,无终无始。终者日终,始者自始。”更是用玄而又玄的话讲述了宇宙的归途。 在这个大时代遭遇袁天罡,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常歌行总觉得这个袁天罡对自己有着不知名的企图。 “袁天罡到底什么来路,他也是穿越者?”常歌行问出了心中所想。 “常总的脑子就是好使,一下子便问到了重点。说袁天罡是穿越者倒也没错,不过他却是最特殊的穿越者。至于他的来路,却是说不得!” “恐怕你自己都不知道吧!”常歌行笑着道。 “王爷不用激我,并非我不说,而是不能说。要是让他知道我的存在,恐怕你我都要遭殃。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进化,让他觉得你还有些用处,不然你很有可能会被净化掉的。像你这样的穿越者,袁天罡在各个时代杀死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他在下一盘大棋,绝对不允许有任何人打扰!” (本章完) 第311章 空间异能觉醒 小常伸出手,虚空中出现一个一平方米左右的屏幕,上面赫然是一本电子书,就连字体都是前世的星际通用文字。 “这种异想天开的穿越文,都是不着边际的脑洞。这个世界不是你们认知的那么简单,大多数的穿越都和自杀无异,这个世界的每段历史都有监管者,历史都严格的按照监管者的意志运行,想要用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改变历史,本就是取死之道!” “袁天罡是监管者?”常歌行猜测道。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我可什么都没说!”小常有些惊恐的道,袁天罡对于他来说就是一道魔咒。 “那本王现在要做的便是吃,吃尽天下宝药!”常歌行说道。 提到吃,小常少了几分深沉,多了几分童真,欢快的道:“这就对了嘛,王爷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吃,不断的吃,只有这样你的异能才能不断变强,我也才能够想起更多的事情!” 常歌行的生存意识还是很强的,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比活着更加让人开心的事儿了。他从揭开木盒,一股宛若实质的药香在密室中散发出来,多年的储藏完全没有使得药效衰退,看来盛装它的盒子虽然称得上简陋,却绝对不是什么寻常之物。 “大补啊,吃了它,快点儿吃了它!”小常已经兴奋的嗷嗷叫了。 常歌行用两只手指捏着一根须子,将药提到眼前,若不是药香诱人,完全就是一块疙疙瘩瘩老树根,看不出有什么稀奇之处。但常歌行却可以感到这药的非常,正所谓人不可以貌相,海水不能斗量,作为世间少有的宝药自然不可以看表面。 常歌行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好东西啊,真让人眼馋! 轻轻咬开表面的老皮,里面露出晶莹的玉质,里面似乎还闪烁着荧光,看上去完全就是一块温香暖玉,而且还是绝世的那种。 一口咬上去,晶莹的肉质透着温热,宛如刚刚从保温箱中拿出来一般,口感绝佳,即便天下极品珍馐也难以和它相比。 “爽啊,真是爽!”小常在脑海中拍着肚皮,懒散的躺在地上,一副享受的模样:“快,把那盒子也吃了,绝对是上好的补物,较之寻常的山参不知强上多少倍!” 常歌行看了看盛装宝药的盒子,拿起来试着咬了一下,口感和普通的木头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有些淡淡的香甜罢了。有如此多的宝药放在眼前,自己却要去啃木头,这绝对不是常歌行做的事儿。 他很自然的将木质盒子丢在地上,向着其他宝药走去,惹得小常一阵哀嚎:“败家,赤、果、果的败家!” 常歌行的饭量虽然不小,但平常吃饭总有一个饱,可如今吃起这些宝药却丝毫没有饱胀的感觉,几十斤大药吃进肚子,反倒有些胃口大开的感觉。 小常所处的脑海世界,此刻正在发生着奇妙的变化,一道道五光十色的光线冲击着四周漆黑的壁垒,整个空间似乎正在以微不可查的速度扩大。 能量条更是在不断增长,随着密室中宝药被消耗殆尽,能量条稳定在百分之八十点三便不再增长。 小常打了一个饱嗝,很人性化的抚摸着肚皮:“真是太爽了,原来吃饱的感觉就是这样啊!” “没奖励?”常歌行问道。 “哦?差点儿忘了,本小爷越狱成功后,那该死的机器人就彻底消失了,换句话来说就是整个系统的自动化消失了,换上了本小爷彻底掌控! 给我听好了!鉴于你良好的表现,本小爷要赐给你一项异能——瞬间移动!” “等等!”常歌行叫停道:“以前不都是有选择的吗?本王这次要选择一项诸如透视眼、黄金瞳之类比较实用的异能。瞬间移动?本王并不觉得能比坐轿好上多少!” “哼!”小常有些鄙夷的道:“别以为小爷不知道你想做什么,小心看多了长针眼,到时候别说什么透视眼、黄金瞳,就算正常的视力都保不住!” “反正我不要什么瞬间移动!”常歌行执拗的道,在他看来,自己能让时间静止,便已经掌握了天下间的极速。再来一个瞬移完全是浪费资源。 “来不及了,已经兑换完了!”小常幸灾乐祸的声音传来。 “你这是讹诈,我要投诉!”常歌行愤愤的道。 “这里是什么时代你我最清楚,还是人命吧!以后想要开启什么透视眼、黄金瞳的,要对本小爷好点儿,不要整天摆着一张臭脸,像是别人欠你百八十万似的。 来,给小爷我笑一个!” “笑你个头!”常歌行切断了与小常了联系,小常自从这次进化后,已经彻底脱离了常歌行的控制,但好在他们两者本就是一体,倒不担心小常真的谋害自己。 心念一转,常歌行已经穿越密室来到了地面,一众骁果军在典杀的带领下正严密的把手着密室的入口。在他们看来,常歌行还是在江南之时的兵马大元帅,口出之言便是军令。军令如山,不得有半分违背。 时间与空间这个宇宙最基本的法则常歌行已经初入门径,千万年人类发展科技无不是为了打破空间与时间,而常歌行如今走了一条捷径,便是异能。 “来人!”常歌行再次回到密室,喊道:“还堂堂宋家呢,一个密室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尽是些没有用的破盒子,统统带回王府,当柴火烧!” 马上有骁果军进来收拾残局,既然王爷有命令,他们当然会不折不扣的执行,最后的结果便是凡是密室中的木质东西都被搜刮一空,没听到王爷的命令是那会府中烧火嘛! “可发现绣娘的踪迹?”常歌行对典杀道。 “禀报王爷,目前尚未发现,还需继续搜查!”典杀一丝不苟的道。 “那就继续搜,本王越发觉得宋家可疑,可惜了我晋王府中如花似玉的绣娘,竟入此魔窟,明摆着的明珠暗投!”常歌行长叹道,满是感慨。 (本章完) 第312章 水牢 “晋王,我宋家传承百年从未受过如此大辱,你当四大门阀的名号是摆设不成!”宋无缺铁青着脸道。宋府被翻了一个底朝天,明天一定会传遍长安城的大街小巷,甚至茶坊酒肆的说书人也会应景的编上几个段子。 四大门阀本就是天下翘楚,自然也站在了风口浪尖上,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宋府中事如果传扬出去,绝对能震动半个长安城。 “你当我晋王府是摆设不成?”常歌行反问道。 宋府占地很大,也耐不住骁果军一众人搜查,再加上能行动的衙役,队伍称得上庞大。最惹人注意的就数京兆伊了,这家伙似乎在发泄着多年所受的冤枉气,瓶瓶罐罐都没有放过,地上留下了一片碎片。 “王爷,有发现!”有骁果军的兵士禀报道。 常歌行循声来到一处池塘,比起晋王府中的小湖,或是掖庭宫中引来的渭水此池塘称得上秀珍,长不过二十丈,宽不过五丈。 “这里有什么异常?”常歌行盯着平静的水面道,这个小池塘并无稀奇之处,四周绿树环绕,只有一条小径可往,放在平时若是不注意根本难以发现。 “禀王爷,属下凭着多年的经验,就是觉得此处有异常!”骁果军无奈的道。总不能说自己等人多日来明察暗访才,才发现的此处吧! 宋无缺脸色一变,宋家的水牢可是绝密的所在,百年来一直未被发现,今天却让人发现了端倪,而且还是所谓的多年经验。不过他并不担心,就算发现了水牢的位置,想要真正进去也是有诀窍的。不然,就算淹了整个水牢,也无法进入其中。 常歌行赞许的点点头,道:“以你多年的经验再仔细看看,如何才能破解这里的异常!” 宋无缺撇撇嘴,多年的经验?糊弄鬼的吧!这座水牢的设计放眼天下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在这里谈经验,纯属无稽之谈。 “属下看来应该是这样的。”骁果军装模作样的一阵思考后,将手伸入池塘中一阵摸索,片刻之后像是抓到了什么东西似的用力一扭。整片池塘本来很平静的水面忽然变得波涛汹涌、暗流起伏了。 池塘内的水像是找到了其他去处,很快便被排空,露出了池底。池塘的底部并没有想象的那般尽是污泥,肮脏不堪。整个池塘底部都镶嵌了整块的巨石,巨石虽然没有经过细致的打磨,只是粗略的找平,但整体看起来还是十分具有美感的。 这个时候才发现,整个池塘的地势要比周边高上一些,骁果军之前触发的机关应该是控制排水孔的所在。排水孔被打开,水自然的流干。 宋无缺呼吸有些急促,这种水牢的设计在这个时代绝对称得上前卫,就算放在前世,在不动用科技手段的前提下都很难找到。但现在就被这来自晋王府的下人借着所谓的“经验”找到了,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宋阀主,你可还有什么话要讲!”常歌行慢悠悠的问道。 (本章完) 第313章 燃烧吧,五味! “只是一个小小的池塘而已,有什么可奇怪的,难道晋王府没有池塘吗?”宋无缺尽量镇静的道,他此时还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就算是被发现了水牢的位置,只要进不去,照样抓不住自己的把柄。 常歌行并不着急,仿佛已经料到宋无缺会如此说一样:“本王府中池塘自然不少,就算人造湖泊也不在少数。可比起宋府的设计巧妙,实在不敢当。宋阀主,还要麻烦你打开入口,让大家参观一番吧!” “入口,什么入口?王爷真能说笑,这只是寻常的池塘而已,哪里还会有什么入口,王爷不会是志怪累的书看多了吧!”宋无缺一副茫然模样,完全不知情的样子。 常歌行揉揉肚子,道:“本王肚子有些不舒服,要去方便一下,宋阀主失陪了!”常歌行捂着肚子,紧紧忙忙行向远处。 常歌行当然不是肚子疼,更不是上厕所,相反他还来到了宋府的厨房。由于离饭时还早,厨房中出了准备好的原料空无一人,常歌行背着手在厨房中转了一圈,最后在调料前止住了脚步。他找了一块抹布,将所有的调料全部倒了进去,嘴角浮出一丝微笑,转眼功夫便凭空消失了。 没错,就是凭空消失,若是让人瞧见绝对会以为活见鬼了。常歌行刚刚激活的瞬间移动的异能,经过刚才的测试,有效距离不超过一千米。虽然远远比不上孙悟空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但也是一项逆天的技能了。 所谓的飞天遁地,不外乎如此! 常歌行拎着一大包调料,内里酸辣苦咸麻样样俱全,来到了一处昏暗所在。昏黄的烛光静静的燃烧,因为没有空气流动,只有烛光自发的跳动,绝无左右摇摆之态。 这个时代能在水底建造如此工程已经堪称奇迹,毕竟系统的防水学科在这个时代连雏形还未形成。地面很潮湿,有些地方还有着浅浅的积水,空气中也弥漫了一股闷闷的感觉,呼吸一口空气满满的湿气。 这里就是水牢内部,不用什么严刑逼供,长时间呆在这里本身就是对囚犯的一种惩罚。 常歌行蹑手蹑脚的来到一处比较干燥的地方,将调料全部放到地上,然后用火折子点燃。调料干燥的并不彻底,很快便有浓烟升起,除了呛鼻的烟气,还有一股辣眼睛的味道,厨房最不缺的便是辣椒。 常歌行一个瞬移来到三丈开外,看着垂直升起的烟气摇了摇头,欠缺通风绝对是这座地牢的最大败笔。不过也好,这样一来调味品才能发挥出最大功效。 常歌行哼着小曲晃晃悠悠的回到池塘边,一副舒爽的模样:“宋阀主,本王劝你还是赶快打开通道,不然会出人命的。” “王爷,你到底说的什么啊,我实在听不懂,什么通道不通道的,还请王爷明示!”宋无缺决定将装糊涂进行到底,只要水牢一天不打开,晋王就拿自己没办法。 “你马上就会知道的!”常歌行意味深长的道。 一处石板突然有所异动,紧接着冒出一股浓烟,完全是妖魔出世景象。空气中马上弥漫了一股呛人口鼻的气味,众人不自觉的后退几步,就连始作俑者常歌行也不例外。调味品放在饭菜里是佳品,可是燃烧起来后,完全可以比拟化学武器。 “咳!咳!啊。。。。。。”一阵狂咳声传出,自石板上的通道处接连有人逃出,皆是涕泪具下,像是一群无头苍蝇般四处逃窜。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更有甚者直接跳进旁边的湖中,用清水清洗着口鼻。 “真是精彩啊!宋阀主这是在给大家表演大变活人吗?”常歌行在一旁鼓着掌,阴阳怪气的道。 宋无缺气急,本来淡定的模样完全不见了踪迹:“你们到底怎么回事?” “禀家主,不知是谁。。。。。。是谁在水牢燃起了干辣椒,我等实在是受不了了!”调味品虽然多,但辣椒的味道却是最容辨别的。 “哼!”事情虽然败露,宋无缺却不见惊慌,能被称为门阀的,手中自然有金刚钻,更不用说是四大门阀中的宋家,不是什么把柄都能导致门阀衰败的,最多伤些脸面而已。 “事已至此,王爷还想怎么样,难道皇家还真想与门阀撕破脸不成!”宋无缺此时反倒镇定了许多,事情既然已经败露,再怎么担心都已经无济于事。接下来考虑的便是如何解决问题,以及解决问题所需要的砝码罢了。 “宋阀主严重了,本王此来只是为了救出我府上可怜的绣娘罢了。什么皇家、什么门阀的,阀主多虑了! 来人,进入水牢,救出绣娘!” 常歌行一声令下,左右的骁果军用打湿的布片掩住口鼻自通道口进入地牢。不多时便拖着一名丽人出来,只是身上多有伤口,脸色苍白无比,加上一顿烟熏,眼看就是出气多进气少的状态了。 “宋阀主,作何解释!”常歌行冷声问道。 “此女子擅闯我宋府试图图谋不轨,我宋府自然要对她严加审讯!”宋无缺道。 常歌行微微一笑道:“先不说此弱女子能不能闯入你宋家,就算是真的私闯民宅,也应该经官处理,宋阀主这样私设公堂想要致我大隋律法何在? 京兆尹,按照我大隋律,罔顾国法者应当如何?” 京兆尹浑身一颤,若是放在以前他断然不敢宣布宋阀的罪行,可如今已经了上了晋王的贼船,只能一条道走到黑。带着衙役搜查宋府已经将宋阀得罪透了,断然没有修复的可能。一次是得罪,两次还是得罪,不如彻彻底底的得罪,投向晋王的怀抱,没准儿还可以化险为夷谋得一身富贵。 “禀晋王殿下,罔顾国法者,当处以极刑!” “那你还等什么,还不将人犯捉拿归案!”常歌行对京兆伊道。 京兆尹双腿一软,险些跌倒,这个晋王殿下不会是想玩真的吧! (本章完) 第314章 以法纪之名 拿一代阀主问罪,本就是对天下门阀的挑衅,门阀在大隋朝地位尊崇,从来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对门阀下手。门阀间虽然互相压榨,甚至互相残杀,但绝对不会允许第三方的力量打破这种平衡。 门阀就好比一个庞大的群体,虽然互相竞争,却是族群内部的事情,容不得其他人品头论足。 而皇室,出自门阀,却不再是门阀。 见到京兆伊迟迟不动手,常歌行道:“还愣着做什么,今天你不拿他,来日你以为宋阀主会放过你吗?” 京兆伊咬咬牙道:“来人,将宋无缺捉拿归案!” “谁敢!”宋无缺毕竟久居高位,一身气势虽然比不上皇威浩荡,但也令人慑服,一时间竟然没有人敢上前。 “国法便是天子定下的制度,尔等要为一个小小的宋家便置天子的法度于不顾吗?可知天子一怒血流漂橹,莫非尔等想要背上诛灭九族的大罪!”常歌行冷声喝道,目光直逼宋无缺。 本来还逡巡不敢进的衙役,顿时猩红了眼睛,退一步便要犯下天子的法纪,进一步虽然同样凶险,但好歹有一线生机。 几个衙役仗着胆子将宋无缺拿住,事情既然做下了,心中反倒轻松了许多。宋阀的阀主也不过如此,自己等人竟然将一代阀主拿住,传扬出去绝对是一件爆炸性的消息。 “京兆伊,接下来怎么做就不必本王提醒了吧!”常歌行笑着道。 京兆伊平息了一下情绪,深深施了一礼,抱拳拱手道:“还请殿下教我!” 常歌行摇摇头道:“本王可不敢教你,能教你的只有大隋的法纪条款。京兆伊,你本就是法纪的执行者,依法办事、宣扬帝威就是你份内的事情,谁敢挑衅大隋的法纪,便是对我皇不恭,你可明白了本王的意思?” “在下谢过殿下!”能成为京兆伊之人断然不会是什么痴傻之人,只是一只以来的隐忍,使得他逐渐变得麻木,变得畏首畏尾。经过常歌行的点拨,他算是知道了,只有将自己打造成大隋法纪的化身才能救自己一命。 “来人,将罪犯宋无缺压入大牢,封锁现场,闲杂人等一概不准进入!”京兆伊果断的下令道,将宋无缺定位为罪犯,他如今抓捕宋无缺只是依照大隋律令办事,与私人恩怨并无关系。 “京兆伊,本王纠正你一点,宋阀主虽然有重大嫌疑,毕竟还没有经过审判,算不得真正的罪犯,你京兆尹大人带宋阀主回衙门只是配合调查而已,若宋阀主是无辜的,相信京兆伊会还宋阀主一个清白的。” “殿下纠正的对,下官这就带嫌犯宋无缺回衙门受审,下官定然秉公处理,还宋阀主一个公道!”京兆伊改变言辞道。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这个京兆尹还是十分上道的。 被救出的绣娘经过典杀的紧急处理,虽然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但情况也不容乐观。 “殿下,这个女子的皮外伤虽然看似严重,实则伤不了她的的性命,最要命的是她体内的剧毒。此毒物药性凶险,但发作起来却很是缓慢,将服用之人体内的生机全部耗损干净后才会致人死亡,看起来就像是得了某种慢性疾病!”典杀如实汇报道。 常歌行捉起绣娘的手腕,似模似样的诊着脉,实则在通过医疗模块为绣娘诊治。常歌行皱着眉头,情况和典杀说的差不多,更为可怕的是毒性已经渗透到了绣娘的五脏六腑,如今即便找到解药也是无济于事! “医疗系统,治疗!”常歌行下定决心要救治这个绣娘,她悲惨的命运虽然和自己无关,却是杨广造成的,自己救了绣娘就当为杨广赎罪了。 绣娘脸色逐渐变得红润,缓缓睁开了眼睛,朦胧之间看到常歌行就在眼前,挣扎着还很虚弱的身子便要行跪拜之礼。 “不必了,回去好生修养,不管什么事儿自有晋王府为你做主,不必担心!”常歌行安慰道。 “殿下,奴婢。。。。。。奴婢说了。。。。。。”绣娘吞吞吐吐想要说些什么。 “不管你说了什么,自有晋王府为你撑腰。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回到绣坊好好修养,做一名技艺精湛的绣娘便是。”常歌行打断道。绣娘说了些什么,他心中自然有数,无非就是晋王府私制龙炮,建造地下皇宫图谋不轨之类的话。 但即便这样又能如何,即便这些都是真的又能如何?常歌行从来没有想过要责怪这些绣娘,门阀的酷刑即便是男儿身都熬不过,更何况是娇滴滴的弱女子了。 四大门阀的宋阀之主宋无缺被一直认为是形同虚设的京兆伊投进了大牢,消息已经传出,正所谓一石激起千层浪,长安在经过最初的惊诧后,陷入了诡异的静默。 门阀的事儿百姓自然不敢多做议论,唯恐殃及池鱼。而那些门阀则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动态,突然活跃起来的京兆伊到底代表了些什么,他们在没有弄清楚之前是绝对不会轻举妄动的。 在这些门阀知道宋无缺之所以被投进大狱,就是因为劫掠了晋王府一名绣娘后,表情变得很精彩,什么时候生如草芥的绣娘可以和一代阀主相提并论了。 也有一些人悄悄捏了一把汗,幸亏自己家族没被晋王府盯上,不然在自己府中搜出绣娘的下落,自己也不会比宋无缺强到哪里去。想想大狱阴暗的环境,透着霉味的饭食就是一阵反胃。 在狱中的宋无缺,不言不语盘膝坐着地上,如老僧入定般,狱中的饭食他一点儿没动,甚至连正眼都没看过一眼。 此时的杨坚正在查看手中的一分密奏,其实这已经是第三遍了,同时又瞧了瞧案角上的一叠奏折,嘴角终于露出玩味的笑意:“朕这二儿子还真能折腾啊,竟然把宋无缺那老小子下了大狱,哈!哈!实在是痛快,痛快!门阀就是门阀,只能做一门之阀,还妄想把控朕的江山,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本章完) 第315章 长安郎中 “夫君,此次将宋无缺送进大牢还是冲动了些,四大门阀根深蒂固,就算宋无缺死了,宋家也不会消亡,只是换一个新主人罢了。 再说,隋皇也不一定真的会置宋无缺与死地,顶多是敲打一顿罢了。夫君此举倒是给皇帝陛下送上了一分天大的人情。” 晋王府中,常歌行与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三女搓着麻将,萧美娘一边打出一张白板,一边道。 常歌行摸了一张牌,无所谓的道:“与宋家的梁子在江南便已经结下,即便现在得罪死了,也没有什么关系!” “都说我大陈腐朽,现在看来隋朝也是一样,我劝殿下还是多准备些银钱细软,等哪天大隋亡了,王爷还能过活!”陈宣华对于常歌行带兵灭了陈国,心中一直有怨念。虽然常歌行从历史发展观的角度给陈宣华上了不少的课,但一直没有什么改观。 “这个就不用宣华公主操心了,我大隋江山永固,我晋王府更是稳如泰山,这个铁饭碗本王吃定了!”常歌行回敬道,惹得萧美娘与朱贵儿一阵娇笑。晋王府的主子与晋王府的大管家斗嘴,俨然成了王府中的一景。 “糊了!”朱贵儿略带小兴奋的道,一边伸出白嫩嫩的小手,那意思很明显,掏钱。 常歌行看着自己所剩不多的碎银子,一阵苦笑,麻将虽说是自己带到这个时代的,貌似几女的技艺都比他好。尤其是朱贵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一个会经商的老爹的缘故,一直就是赢赢赢。 常歌行有种感觉,这么常年累月玩下去,总有一天晋王府都会变成朱贵儿的私产。 “殿下!”典杀从外面走近,看着桌上的麻将眼睛有些发光,毕竟这是一个缺乏娱乐活动的时代。 男人无聊去青楼找女人、赌场耍骰子,女人无聊躲在闺中绣花,便是这个时代男女最大的娱乐活动了。 “失踪的秀女全部找到了,准确来说是被人有意送回来的。”典杀犹豫了一阵接着道:“就是情况有些不好。” “怎么个不好法?”常歌行问道。 “殿下随我来便是!”典杀恭敬道。 宋无缺被送入大牢,事情的起因便是这些绣娘。常歌行敲山震虎,让那些蠢蠢欲动的门阀世族有所触动,这些绣娘被送回乃是预料之中的事情。 不过,现在看来事情出了某种变故。 常歌行随典杀来到一处偏房,里面摆着十几张床,每张床上都躺着一个俏丽女子。只是本来吹弹可破的脸蛋此刻有着一团挥之不去的黑气。 “她们初进府门时还是很好的,不出一个时辰便成了这个样子。属下怀疑她们被放出时同时服用了某种延时发作的毒药,其目的便是让她们在晋王府毒发。”典杀垂着头一五一十的报告道,未经检查便将这些绣娘仓促带进府中,他也是有疏忽之处的。 现在想要处理这些绣娘已经晚了,晋王府外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盯着这些绣娘,若是将这些半死不活的绣娘运出府,正中了那些人的下怀。 常歌行脸色很冷,本来想用宋无缺之事震慑一下那些蠢蠢欲动之人,杀一儆百。作为四大门阀之一的宋家,地位刚刚好。 现在看来仍有人推波助澜,唯恐天下不乱。既然这些人这么有信心能给晋王府致命一击,若是不让他们撞一下南墙,实在是太对不起他们了。 “可请郎中查看?”常公子问道。 “事关重大,属下不敢轻举妄动,还请殿下明示。”典杀拱手道。 “府中有病人当然要请郎中!况且有这么多的病人,不是一个两个郎中能解决的。典杀,你这就带人将长安城的郎中全部请到王府,若是有哪个不愿意,大可以和他好好谈谈!”常歌行双眼闪烁着寒光,既然树欲静而风不止,那便将这片天空彻底捅破吧! “宣华,备好客房,府中马上有客人到!”常歌行随即吩咐道。 这一天的长安城注定是不平静,许多大大小小的药铺挂起了歇业的木牌,没有办法,药铺中但凡知道些药理人都被当做郎中被晋王府请走了,剩下之人全部是打下手的,别说望闻问切,就是抓药也是不能的。 长安城作为大隋帝国的都城,有着数十万人口,人们惊恐的发现,即便是买些治疗着急上火的普通药材,都找不到门路,跑遍了长安城愣是没有一家药铺是开门营业的。 有病不得医治,一种恐怖的气氛在长安城蔓延。慢慢的人们才知道,原来是晋王府将全城千余郎中全部掳到了府中。 更有谣传说,晋王江南一战杀生太多,惹怒了苍天,遭了报应,表面看起来无恙,实则已经病入膏肓。这次将全长安的郎中“请”到府中,为的就是治病。 还有说,晋王掳了三位江南美人,夜夜欢歌,旦旦而伐,终于体力不支,身体空虚,这才请了郎中去医治隐疾。 。。。。。。 晋王府不远处的一座二层酒楼上,一个道士模样的中年人坐在窗口位置,饮着一杯白酒,赫然是钱千万贩卖的高度白酒。 他一边摇晃着杯子,嗅着浓烈的酒气,呵呵笑着,有着几分阴森,完全不像什么得道高人:“晋王,有意思!贫道还要谢谢你让贫道我提前千年喝到了如此美味的酒水! 这么长时间驻守这段岁月还好没有白费,异能,呵呵,竟然是异能!这是那批人类要回归的征兆吗? 若真的是那批人类回来,或许时间的终点真的可以改写! 不过,是死是活,还要看你的本事了,规则就是规则,优胜劣汰!” 道士打量着晋王府,看着不断被掳进去的郎中,嘴角噙着笑意,就像是在看一场大戏。 如果常歌行在这里,一定可以认出此人正是袁天罡! 杨坚很愤怒,将桌案上的茶盏摔得粉碎,产自江南上好的茶叶无精打采的撒了一地:“荒唐,简直就是荒唐!掳走了全长安的郎中亏他想得出来!” (本章完) 第316章 对峙朝堂(一) 且不说杨坚的愤怒与长安城百姓的猜疑,宋府中宋无残正黑着脸坐在大厅正中间位置,那里平日里都是宋无缺的位置。两侧坐满了长安城大大小小的门阀士族,都看着宋无残,希望宋家表态。 “诸位,我兄弟宋无缺,堂堂的宋家家主被杨广小儿投进大狱的事情想必大家都知道了,今天是我宋家倒霉,来日会轮到谁?赵家、孙家还是吴家!” 被点到名的几个家族族长皆低着头,沉闷不语。他们虽然不喜宋无残拿自己等人打比方,但这就是事实,宋家家主尚不能保全,更何况他们这些根本不能和四大门阀相提并论的世家。 宋无残很满意现在的效果,继续道:“晋王年轻气盛,做事不知收敛,刚回长安城便搞风搞雨,拿着一纸欠条羞辱我等。我们都是传承的世家,于当今皇上都是有恩的。若不是当初我们大力支持杨家,就凭他杨坚能做得了江山!” 宋无残说的慷慨激昂,座下之人却是一个一个全部低着头,权当没听见。大隋的江山已经稳固,所谓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这些门阀世家虽然对于杨家坐拥江山皆有着功劳,现在也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只希望杨坚能看在过去颜面上保得自己家族数代富贵! 宋无残浑然不觉的继续道:“我那二弟做事前怕狼后怕虎,老子却是天不怕地不怕,他杨广要搞我宋家,我宋家绝对也不会让他好过! 诸位,杨广对待门阀的态度你们也是知道的,若是杨广有一天继承大统,你我的富贵荣华必定坏在此人手中,不如趁现在他羽翼未丰之时彻底将他击垮!” 门阀世家可以忽视一切,唯一不可以忽视的便是自己富贵的传承,谁想断了这份传承,便是门阀世家的死地。毫无疑问,宋无残此番话算是说到了门阀士族的心坎上。 “我孙家愿为宋家马首是瞻!” “我王家愿为宋家马首是瞻” “我赵家愿为宋家马首是瞻!” 。。。。。。 门阀士族的表态,让宋无残很得意,这种一呼百应的感觉真的很不错。他越发觉得自己父亲将家主之位传给宋无缺本就是一个大大的错误,若是换做自己统领宋家,没准儿宋家早就取杨氏而代之了,哪里用得着在这里受这窝囊气。 似乎宋无缺在牢房里,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宋无残在这一瞬想了很多很多,包括自己与宋无缺小时候的事儿,包括老家主越过长子的自己将家主之传给宋无残的事儿。。。。。。 常歌行一早便在萧美娘、朱贵儿的服侍下换了一身上朝的行头,对于朝堂议事,常歌行实在是一点儿好感都没有。但杨坚有请,便是圣旨,常歌行可不想落得一个违逆圣旨的名声。 朝堂上的气氛有些怪异,众位大臣都沉默不语,包括太子杨勇也垂着双手恭敬站立。 常歌行上前一拜,道:“父皇,若没有什么事儿,儿臣就先行告退了,实在是府中还有些要事需要儿臣亲自处理。” 杨坚没好气的看了一眼常歌行,道:“亲自处理,你府中需要你亲自处理的事儿,也就那几个江南女子吧!朕经常告诫于你,不要贪恋女色,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荒唐事儿!” 杨坚将案上的一叠奏折劈头盖脸的砸下来,若不是常歌行反应机敏,绝对会被砸中。常歌行直呼好险,差点儿就用出了瞬移。 “你还躲,朕让你躲,让你躲!”又有数本奏折飞下,常歌行躲过几本后将其中一本接在手中,打开观瞧。 一边看一边啧啧赞叹:“好文采,真的是好文采!情节紧凑,环环相扣,这个故事编的真是好啊!诸位大人,有劳了!” 常歌行拿着这本奏折,仔细观瞧一遍,做出了最中肯的评价。 “放肆!”杨坚一拍龙书案怒道,本来他想着常歌行服一个软,再适时的解释一下,自己作为皇帝小惩大诫一番这件事儿也就翻过去了,没想到常歌行却是如此不上道。 “陛下,晋王私制龙袍,建造地下皇宫,此乃大不敬;强掳良家女子,豢养府内,百姓怨声载道,此乃目无法纪、欺压百姓;私纳前梁公主萧美娘,私扣前陈公主陈宣华,此乃心存不轨,色胆包天。 我大隋依法治国,天子犯法尚与百姓同罪,更何况一介王爷,请陛下明鉴!” 朝堂下一个言官慷慨陈词,满脸的大义。这种人是常歌行最为厌恶的,打着正义的幌子去做蝇营狗苟的龌龊事,真心的恶心。 此言一出,其他官员立马响应。 “陛下,臣上书所言句句属实,还请吾皇还天下一个公道。” “晋王大逆不道,请陛下秉公处置!” “陛下,不按律办事,恐难以服众!” 。。。。。。 杨坚眉头深锁,深感此事难为。这些代表门阀士族的官员必定是有备而来,甚至是相互串联而来,以法纪、公义来逼迫自己,简直就是变相的逼供。 想到这里,杨坚一阵窝火,这些门阀贵族当真以为皇家不敢动他们不成! 杨勇垂着双手像是没事儿人一样悠然的站着,没有落井下石,也没有为常歌行开脱,即便如此,也变相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不反对便是默许。 宇文化及及宇文阀一系官员没有表明态度,似乎保持着中立态度。宇文化及比任何家族都要了解皇家,宇文阀的主要力量就在朝廷,在没有十足把握前,他是不会与皇家交恶的。 一旦皇家不顾一切反击,宇文阀绝对是受损最重的门阀。 “陛下,草民冤枉啊!还请陛下为草民做主!” 大殿外一阵痛哭声让杨坚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 “草民冤枉啊!”一个身穿素缟的身形跌跌撞撞闯进了朝堂,外面的侍卫虽然尽力阻拦,却没有拦截成功,不得不说这个自称“草民”的人不带任何兵器就通过重重守卫直入朝堂是一个奇迹。 (本章完) 第317章 对峙朝堂(二) 常歌行笑眯眯的打量着此人,一身白色麻衣配上满眼泪水,分明就是哭丧的节奏。来人正是宋无残,在宋府被常歌行狠狠打脸之人。 “陛下,我宋家冤枉啊!先有子侄宋却被晋王无辜杀死,后有晋王带人强搜我府,还把我那可怜的二弟冤进了大牢。 我宋家一向奉公守法,只因收留一个可怜女子,便遭晋王如此报复,还请陛下为草民做主。” 宋无残一口一个草民,天下间恐怕再没有如此嚣张的草民了吧!宋家掌控者大隋七成以上的贸易往来,名副其实的商业帝国。在朝廷上却没有任何官职,这声草民却也贴切。 “可怜女子?”杨坚看了一眼常歌行,意思很明显,又是因为女子起事儿,彻底坐实了贪花好色之名。 “无残,你宋家与我皇室向来交好,快快请起。有何冤屈尽管说来,若是逆子不孝,朕绝对不念私情!” 宋无残摩挲了一下依旧流泪不止的双眼,里面分明有着笑意,有了隋皇这一句话,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回禀陛下,前些时日我府上好心收留了一个自晋王府中出逃的绣娘,本来想要归还晋王殿下,不料却牵出了惊天大事儿。” 宋无残顿了顿继续道:“据这绣娘交待,她之前一直被关押在晋王府中地下一处宫殿内,供晋王淫乐之用。地下宫殿布置,与皇宫别无二致,简直就是缩小版的皇宫,更让人不可置信的是,晋王还私制龙袍,每次到地宫,一定身着龙袍,宛若真皇!” 宋无残言罢,从麻布衣服里掏出一张血书,结尾处更是签字画押,俨然是一份血泪状。 “陛下,这是那明绣娘在宋府时所写,只是她已经被晋王掳走,不知现况如何,恐怕已经去了那阴曹地府,被晋王灭了口!” “我这里也有!” “我也有!” “还有我!” 。。。。。。 又有几个大臣拿出血书,言辞虽然不一,表达的意思却是一致,直指晋王有谋逆之嫌。 这些力透纸背的血书可比之前的奏章还有份量,之前的是检举,现在却是最直接的证据。两者相辅相成,浑然天成。 宋无残要的便是死无对证,让常歌行完全没有翻身的余地。绣娘所中之毒他再清楚不过,乃是西域的一种秘药,别说在长安,就算是在当地也是无解。 常歌行掳走全长安城的郎中,虽然谣传颇多,宋无残却是知道其中实情。但那又如何,别说这些普通郎中,就算是御医也是无解。有的时候人多力量大并不适用,就像现在,千余郎中加起来也不会用神医之效。 所以说,常歌行死定了,而且绣娘死在晋王府,更是坐实了他杀人灭口的罪行。到时候晋王百口莫辩,隋皇也不能偏袒。 宋无残眼中的泪水尚未干涸,他一边揉着眼睛,一边阴森森的看着常歌行。这次若是能将晋王扳倒,敢问天下间谁敢再惹宋家。心中虽然痛快至极,但也忍不住咒骂,这西域的辣椒粉效果实在太强了吧,这都一个时辰了,眼中还是一片火辣辣,泪流不止。 “逆子,证据确凿,你还有什么话要说!”杨坚心里很复杂,一面对常歌行恨得牙痒痒,私制龙袍便是大逆,骨肉亲情也救不了他;一面又期望常歌行想出什么理由搪塞,哪怕再蹩脚的也行。 这次晋王事件已经演变成了门阀世家与皇室的对弈,隋皇若真的下了晋王的大罪,无异于自断一臂,以后面对咄咄逼人的门阀势力,也少了几分底气。 常歌行将众人的表情看在眼中,心中冷笑不已:“杀人灭口?真是笑话,那些绣娘明明活得很好,宋无残你不要信口开河!” 宋无残怒极反笑,道:“晋王殿下,你还能将那些绣娘叫到大殿之上不成?”在宋无残看来,绣娘们肯定是死定了,常歌行如此说只是故弄玄虚罢了。 “本王正有此意!”常歌行向着杨坚遥遥一拜,道:“还请父皇恩准绣娘入殿,当面对峙!” “准!”杨坚见到事情似乎有了转机,哪能不答应。 不多时,十几个面色红润的绣娘进了大殿,盈盈一拜,哪里有什么病色,气血看起来极佳。 宋无残在看到被掳到宋府的绣娘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脸色变得很是难看,嘴里喃喃自语:“这。。。。。。怎么可能。。。。。。那些毒药绝对是无解的。。。。。。” “假的,这些绣娘都是假的,她们绝对不会活着出现在这里的!”宋无残歇斯底里大喊着。 常歌行含着笑意打量着宋无残,道:“宋无残,你怎么这么肯定绣娘不会活着出现在这里?” 宋无残结巴道:“老夫。。。。。。猜的!” “很不幸,你猜错了,这些绣娘还活的好好的。并且她们还告诉本王,正是你们逼迫她们写下了所谓的供状,真不知道本王到底哪里得罪诸位了,使得各位处心积虑的陷害本王!” 刚才手拿血书的门阀士族本来还趾高气扬的,瞬时便蔫了下去。写下血书的正主儿现在都来了,他们手上的血书便失去了价值。 至于绣娘们站在他们一边,指控晋王,这些门阀贵族可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当初他们是怎么对待这些可怜女子的,他们心知肚明。 杨坚冷哼一声,道:“绣娘,朕问你们,血书上所写可是实情?” 一众绣娘哪里见到过如此场面,坐在龙椅上的可是这个天下的主人,大隋的皇帝陛下。 “那些。。。。。。那些血书都是他们逼小女子写的,若不是晋王。。。。。。小女子早就亡命多时了。” “对,都是他们逼的,晋王殿下让我等在绣坊做事,给我们一条活路,可是天大的好人!” “对,晋王殿下是好人,他们才是坏人!” 。。。。。。 这些绣娘虽说都是相貌过人、能够识文断字之人,但对于朝堂、对于政治、对于人心还是知之甚少,只能用简单好和坏来区别常歌行与那些门阀。 至于其中隐藏的波澜,她们却是不知。 (本章完) 第318章 真龙之怒(一) “宋无残,你还有何话可说?”形势逆转,杨坚还是有些快慰的。 宋无残万万没有想到这些本来应该已经死掉的绣娘,会活生生的站在这里,他的全盘计划完全被打乱了。 “这些绣娘都是与晋王府串通好的,他们这是联手在坑害我宋家!”宋无残大喊道:“陛下若是不信,可以将晋王府掘地三尺,定能将秘密宫殿挖掘出来,到时候是非曲直自有公断!” 诺大的地宫,即便入口被封死,只要挖下去定能发现端倪,宋无残这个办法虽然十分的笨拙,但不得不说十分有效。 “挖不得!”常歌行断然拒绝! “怎么?晋王殿下心虚了!”宋无残好像抓住了常歌行什么把柄,兴奋的道。 “本王做事光明磊落,从来不知道心虚是何物!”常歌行道:“只是长安城乃是龙脉所汇,皇宫所在正是龙首,我晋王府沾了父皇的光,是龙爪所在。 所谓龙爪,锋利无比,坚不可摧,正是为我大隋开疆辟土,斩除奸佞的急先锋。此次伐陈如此轻易的便胜利了,本王起初还不清楚,后来才知道是沾了真龙天子的光!” 常歌行言辞灼灼,这个时代对于龙脉、天命还是比较认可的。杨坚听了常歌行所言,满意的点点头,无论臣子多么大的功劳,可都是因为有一个英明的君主。 功高震主者,往往都成了被卸了磨的驴。 “一派胡言!”宋无残怒道:“你分明是为了掩盖罪行,才编出了如此荒唐之言!” “宋无残,你说本王胡说,难道质疑我大隋朝的龙脉?”常歌行很适宜的给宋无残戴了一顶重重的大帽子。 “我。。。。。。我。。。。。。我不是质疑龙脉,我只是质疑你晋王府!”宋无残接着道:“我大隋朝自有太子,哪里轮得到一个王爷分割龙脉!” “不管你信不信,可这就是事实,龙爪自晋王府探出,直指天下,护卫龙首!”常歌行斟酌道:“如果你们不信,大可以去问萧吉道长,就是那位点燃七星灯,救回皇后娘娘的仙道!” “既是龙爪,肯定坚固无比,寻常工具肯定伤不了它,还请陛下准许草民带人去晋王府一窥究竟!”宋无残不甘心的道。 杨坚蹙着眉头,龙脉一说自上古便有,龙脉更是关乎着朝廷的兴亡。若是龙脉被斩断,即便帝国恐怕也不会长久,这就是这个时代对于龙脉的认知。 杨坚将询问的眼神投向常歌行,若果这龙脉之说是真的,那就万万不能让宋无残动土,千重万重也没有江山永固重要。 常歌行看着杨坚眼中的担忧,朗声道:“我大隋龙脉千秋万代,岂是寻常之物便能伤害得了的?既然宋无残你非要在我晋王府动土,本王为了自证清白可以答应你,但如果你触怒了龙脉,遭了什么灾,可别怪本王没有提醒你们!” 宋无残冷笑道:“便不劳王爷操心了!陛下,既然晋王殿下已经应允,还请万岁为我宋家主持公道!” 杨坚看了看满脸惬意的常歌行,又看了看甚是笃定的宋无残,点点头道:“准!” 。。。。。。 晋王府中的郎中已经被悉数放回,既然绣娘之事已经大白于天下,已经再没了继续囚禁的必要,长安城的百姓终于感受到了郎中的重要性,这些人虽然不是什么名医,更非什么神医,但能够治病救人却是实实在在的。 晋王府并没有因为郎中的离去而显得安静,在宋无残的带领下百余位拿着各种工具的壮汉在常歌行的盛情邀请下来到了晋王府。 王府可不同于一般的府门,擅闯王府便是对帝王的不敬,对帝王不敬说不定就会被安上什么莫名其妙的罪过。这一点宋无残是知道的,常歌行在没有点头前他决计不会踏入晋王府半步。 “宋无残,你要在我府中动土也可以,但若是找不出什么东西,又当如何?”常歌行用做生意的口吻问道。 “我自当向殿下道歉!”宋无残很硬气的答道,在他想来,自己已经得到了确切消息,怎么可能什么也找不到。 “呵!呵!本王觉得你的道歉并没有什么诚意,也不值什么钱。宋家的脸面在本王这里同样也不值什么钱,还是来点儿实际的比较好。 若是宋家在我府中不能找到什么证据,就得赔偿我晋王府的损失!”常歌行觉得宋家就是一头傻乎乎的肥猪,要是不宰上一刀都对不起他。 “一言为定!”宋无残道,宋家最不缺的便是银子,最大的依仗也是银子。 “本王最喜欢和爽快人办事儿了!宣华,拿上账单,让宋无残签字画押!”常歌行嘴角扯着大大的微笑,让宋无残看起来颇为不自然。 陈宣华拿出一本厚厚的账本,上面密密麻麻罗列着大大小小的账目,绝对的事无巨细。 宋无残接过账本,饶是作为这个时代顶尖商人的他,也足足看了半晌,不时跳动得眉毛显示着他此时的心情并不平静。 “殿下好算计,若殿下不是生在帝王家,恐怕我宋家都要退避三舍,天下的大商人非殿下莫属!”宋无残话语中有着几分讽刺。 “都说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上天还是有好生之德的。若本王不当这个王爷,当世怕就没有你们宋家什么事儿了! 区区一百五十万三千九百四十五两七钱银子,你宋家还是赔的起的吧!”一百五十万两银子放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任何家族势力中都不是一个小数目,这笔银子足以重建一个晋王府,面积甚至还可以扩大三分。 “银子我宋家当然出得起,就怕王爷你拿不到!”宋无残爽快的在账本上签了名字按了手印,便带着一众人直奔王府后院。地下宫殿的位置他已经大致知道,如今他要做的便是让它重建天日,即便挖出一角,也能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有了真凭实据,便能让晋王永世不能翻身,宋家的尊严与昌隆方能得到维护! (本章完) 第319章 真龙之怒(二) “陈宣华,你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去准备!”常歌行看到陈宣华有些担忧的看着宋无残一众人,出言提醒道。在她的印象中,常歌行绝对不是什么忠君爱国之人,别说私制龙袍,就算起兵造反她都会选择无条件的相信。 之所以常歌行现如今还安分守己的当一个王爷,陈宣华有理由相信,只是因为谋朝篡位是一件很费脑力的事儿,常歌行实在是懒散的可以。 “准备?准备什么?”陈宣华从自己的思绪中清醒过来,道:“我这就让典杀他们准备人马!” “准备人马做什么?又不是打仗!准备花生、瓜子、点心,叫齐府上所有人,本王要请他们免费看戏。宋家自编自导,保证绝对精彩!”常歌行眼眸中闪烁着幸灾乐祸的神情,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神情。 宋家作为四大门阀之一,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不出片刻已经将后院中的石板全部掀掉。 常歌行则带着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还有一众府中侍卫、下人在不远处一边喝着茶水、嗑着瓜子、吃着点心,一边看着干得热火朝天的宋家人。 “怎么样!”常歌行得意洋洋的道:“本王猜对了吧,一柱香的时间,总共掀了三十九块石板,名副其实的第一名!你们选的都是外强中干之辈,最可气的就是贵儿你了,干嘛要赌宋无残!人家可是主子,怎么可能下场干活儿!” 朱贵儿俏皮的吐了吐舌头:“夫君你不是经常说身先士卒嘛,人家哪里知道他只喜欢做甩手掌柜的!” 正在辛苦干活的宋府中人,听到晋王府一众人竟然在拿他们对赌,一个个气得面红耳赤,却又无可奈何。他们打着宋家的名号没少做欺男霸女的勾当,可晋王府显然不是他们能够随意拿捏的。 宋无残听到常歌行与朱贵儿的调侃,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莫说是宋家,即便是普通的士族阶层,又有谁亲自劳作过! “挖!”宋无残恶狠狠的下命令道,待到地宫现形,看你还嚣张不嚣张! 宋府之人铆足干劲,本来大好的庭院成了一片乱糟糟的施工现场。常歌行挥了挥眼前的尘土,没想到都躲到这个时代了,还是免不了呼吸几口扬尘。 “大家都往后退,大好的戏码,弄得乌烟瘴气的,实在扫兴!”常歌行不满的抱怨着,似乎宋家人来此就是为了让自己欣赏似的。 常歌行命人在宋家人挖掘的场地中洒了些水,还好心的嘱咐着:好好的挖,使劲儿的挖,认真的挖! 晋王府作为王爷府邸,在建设之初就花费了无数人力物力,就是这地面也经过了数道夯实,现在挖起来可谓相当的费事儿。一搞刨下去也就深入寸许,一大帮人挖了大半天,也就膝盖深,工具更是换了一批。 “你们能不能快点儿,看得本王都犯困了!”常歌行打着哈欠道,不光是常歌行,就连其他人也都是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看一个挥镐动作一看就是半天,换做是谁也会审美疲劳吧。 “宋无残,你们宋家人还行不行啊,半天就这么点儿进展,本王都嫌丢人!”常歌行一边喝着茶水,一边道。仿佛宋家不是为了抓自己把柄而来,本来应该担忧之人反倒成了监工。 “挖!使劲给我挖!”宋无残听着常歌行的冷嘲热讽,恶狠狠的命令道。 “无聊,实在无聊!”常歌行站起身,百无聊赖的伸了一个懒腰,道:“大家都散了,宋家锄地也是这个德行,没有什么稀奇的!” 晋王府众人忍着笑意退去,只留下满脸愤恨的宋无残,眼神阴沉的看着地面,仿佛能透过土地看到藏在下面的地宫般。 掖庭宫中,杨坚的表情有些复杂,喝着独孤伽罗为他倒上的茶水,囫囵吐下并没有发表什么看法,若是换作平时肯定会细细的品味,然后赞叹一番。 独孤伽罗轻轻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道:“陛下可是有什么心事!” 独孤伽罗一直以来便是杨坚的贤内助,杨坚已经习惯了独孤伽罗的存在,也习惯了和独孤伽罗商量。 “朕是担心英儿,倘若晋王府真的挖出地宫朕当如何待他!”杨坚说出了心中疑惑。 “英儿是你我的孩儿,就算被宋家真的发现了什么,你还想拿他问罪不成?”独孤伽罗作为一个母亲的护短做派显露无遗。 杨坚唯有苦笑,自己这个皇后即便面临家国大事都不曾出现过偏颇,处理起来有理有据让人信服,怎么一涉及到杨广便成了小女儿家做派了呢?甚至还有着几分蛮不讲理。 “国家是有法纪的!”杨坚无奈的道。 “法纪?”独孤伽罗将茶壶重重放在桌子上,道:“若是论法纪,天下间的门阀世族十有八九会被投进大牢,他们何时遵守过法纪了?他们可以明目张胆的违法犯法,我儿又为何非要遵守? 再者,就算英儿谋反,反的也是他老爹的江山,和他们何干?简直就是多管闲事!” 看着气冲冲的独孤伽罗,杨坚似乎才认识她一般,这真的是自己英明睿智的皇后吗? 气氛一阵凝滞,古代帝王最忌讳的便是谋反二字,就算儿子反老爹都不行,所谓天地君亲师,身在皇家,首先是君臣关系,然后才是父子关系。 独孤伽罗似乎也觉得自己言语中有偏颇之处,接着道:“再说,我儿也绝对不会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儿来,我家英儿可是乖巧的很!” 杨坚一阵气结,母亲的思维模式和皇后的思维模式差别真的有这么大吗?踏破南陈的兵马大元帅真的可以用乖巧来形容吗?若果可以,陈叔宝败的实在太冤枉了。 “皇后,朕发现自英儿从江南回来,你对他是不是有些太溺爱了。若是普通人家挺多是多一个败家子,大不了败光家财而已。而我们是皇室,他也只是王爷,皇后你这样下去会出乱子的!”杨坚语重心长的道。 (本章完) 第320章 真龙之怒(三) 杨勇今天难得的没有和美女厮混,而是坐在厅堂不时用手指敲打着桌案,上好的木质发出清脆的响声,要是用以制作五弦琴,定是传世的佳作。 “宋家那群人挖到结果了没有啊?”杨勇不耐烦的问道。 “尚未!”宇文化及侍立在一旁,回答道。 “尚未,尚未,又是尚未!宋家这群人没吃饭吗?真是一群酒囊饭袋,怪不得就连家主都被扔进了大狱!”杨勇抱怨着,一副对宋家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这件事儿不会有什么变故吧!”杨勇不确认的道。 “如果这么挖下去,深藏在地下的地宫肯定会被发现。只是晋王可不是什么吃素的主儿,恐怕宋家的挖掘工作不会这么顺利!”宇文化及恭声道。 “若是我那二弟从中作梗,本太子正好求之不得,他心越虚,就越证明地宫是真的。 要是宋家真的有了什么发现,你说本太子应该如何自处呢?”杨勇询问道。 “太子当痛心疾首,在朝堂上替晋王求情!”宇文化及道。 “哈!哈!宇文丞相不愧是成了精的老狐狸,此法甚得我心!”杨勇笑道。 长安城许多门阀士族都在关注着晋王府的一举一动,若地宫之事成真,长安城的局势绝对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晋王依仗军功绝对是太子的强劲儿竞争对手,若是晋王垮台,大隋未来的继承人便非太子莫属。那些举棋不定的士族,也会毫不犹豫的投向杨勇的怀抱。 钱千万在酒馆中撕咬着一只硕大的鸡腿,然后狠狠灌了一口白酒,不屑的看了一眼正在谈论晋王府之事的人们,嘀咕道:“晋王会让宋家小儿抓住把柄?开什么玩笑,你们一定不知道晋王殿下当初是怎么坑江南的,那可是天大的手笔,以白酒为引,诱陈叔宝入瓮,最后更是使得诺大的建康城拿不出一粒军粮!” 钱千万看着晋王府的方向,满脸的虔诚,就如信徒参拜圣土。他隐隐觉得有人要倒霉了,而且是倒大霉。 宋无残抿了抿干渴的嘴唇,看着已经过人深的大坑满眼的期望。 “挖到什么没有?”宋无残急切的催促道。 “还没有!”下面的人道。 “快点儿!加把劲!若是能挖到,你们都是我宋家的功臣!”宋无残在一旁鼓劲儿道。 “轰!”正在伸着脖子向下张望的宋无残突然感到一股气浪自大坑中窜起,饶是他功夫在身也被掀了一个大跟头,狠狠的摔倒在地面上,耳中一片轰鸣,暂时失聪。浑身关节更是如同散了架子般,剧痛无比! 最惨的还是在坑底卖力之人,这些人被气浪高高抛弃,然后有如下饺子般掉在地上,人事不省! 随后又是一阵隆隆响声,晋王府地面开始塌陷,就连许多房屋、院落都没能幸免。一条深达三丈的沟壑形成,宛若一条盘亘的巨龙,龙头正向着掖庭宫方向。 巨大的轰鸣声,全长安城的人都听得到,甚至连整个大地都猛地颤抖了一下。有些老旧的房屋,墙皮掉了一地,颇有几分震后的感觉。 杨坚瞧着茶杯中的涟漪,脸色并不好看,这个时代许多自然现象并不能完全被解释,许多自然现象更是与天下兴亡、江山易主挂上了联系。作为帝王当然不喜欢这种根本无从控制的现象,也可以这么说,凡是超出了帝王控制的人或是物都是不被帝王喜欢的。 “去查查,到底怎么回事!”杨坚吩咐道。 莫让大太监恭敬退去,只剩下阴晴不定的杨坚。 且说晋王府,常歌行揉了揉嗡鸣不断的耳朵,看着高高升起的尘埃,抓了抓后脑勺道:“似乎剂量大了些!” “殿下,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威力实在太大了吧!”老铁拍着胸脯,一副怕怕的表情。 “这个东西的名字叫做——秘密!”常歌行拖着长音道:“走吧,我们去收拾那几条死鱼!” 常歌行带着骁果军众人直奔出事地点,宋无残等人还老老实实趴在地上,完全没有转醒的迹象,满脸的泥土就像刚从地里长出来的经济作物。 常歌行强忍着笑意,没把这些人当场炸死,已经算这些人命大了,黑火药在冷兵器时代就对是一个外挂的存在。 “真龙大人息怒,无知凡人冒犯了您,还请您高抬贵手,不要和他们一般见识!”猝不及防下,常歌行忽然向着开裂的地面深深的鞠了一躬,满脸的虔诚。 身后的骁果军一愣,还没有弄清楚怎么回事,典杀紧跟着跪倒,虔诚道:“请真龙大人赎罪!” 虽然不知道事情原委,见到自己老大已经跪下了,剩下的骁果军也都有样学样的跪倒在地。 “宣华,宣华快点儿过来!”常歌行大声嚷嚷道。 陈宣华一边摇晃着七荤八素的脑袋,一边幽怨的看着常歌行,自己可是娇滴滴大美女一枚,整天被吆五喝六的,于心何忍! “殿下有何吩咐!”陈宣华十分配合的道。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用主人家的口吻道:“宋家人惊扰龙脉,为保我大隋江山永固,宣华你速速带人到城中张贴告示,邀请得道高人,做一场盛大的法事,向真龙赔罪!” 看着陈宣华离去的身影,常歌行略感不足,道:“典杀,你带领弟兄们速速出城,将百里之内的道士、和尚全部请到王府,本王要来一场佛、道盛会!” 之前典杀已经请了一次全城的郎中,这次去请老道、和尚相信更加的驾轻就熟。 一时间长安城的大街小巷都贴满了告示,即便是前世那些贴小广告之人看了也会自愧不如。长安城中人继全城郎中失踪事件后,再次沸腾了。 宋家挖掘晋王府惊扰龙脉,使得真龙降怒,平地惊雷,乃是坏大隋根基的大罪过,如今晋王府遍请得道高人,就是为了亡羊补牢,请求真龙的原谅,继续护佑大隋,使得国泰民安! 在看到令人眼花缭乱的赏金后,城中百姓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非要眷恋红尘,不去做道士、和尚了! (本章完) 第321章 真龙之怒(四) 宋无残悠悠转醒,感觉胸前像是压了一块大石般沉重,眼前出现一张笑脸,很亲切,很亲切。。。。。。 “宋无残,你输了,欠本王的银子是不是该还了!”此人正是常歌行,手里拿着宋无残立下的字据,开始讨要欠款。 宋无残被爆炸时的气浪所伤,本就很是严重,脏腑器官多有损伤,全凭多年习武的底子硬撑。待听到常歌行向自己讨要欠款,顿时气血翻腾,内伤再也压制不住,一口逆血呈箭状喷射出来。 “本王告诉你,不要以为你会喷血就可以抵赖,欠债还钱可是天经地义的!”常歌行不依不挠的道。 宋无残喘了一口粗气,有些虚弱的道:“我宋家向来不会欠人钱财,殿下自管放心!只求殿下不要来打扰宋某的休息了便好!” “宋无残,你是不是脑子烧坏了,这里可是本王的府邸,就算是打扰,也是你打扰本王好不!”常歌行笑道。 “宋某这就走!”宋无残费力的站起身子,就要走向外面。可几日来的修养,全靠药汤吊着一条小命,此时哪里会有力气健步如飞。没迈出几步,便一个趔趄差点儿倒地。 宋无残自幼便出生在豪门,如今虽然不是宋家的家主,但宋府上下谁见到他都要尊称一声“大爷”,就算是家主宋无缺也要恭恭敬敬唤上一声大哥。 长久以来的养尊处优,使得宋无残慢慢变得目中无人起来,今天的打击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大了,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输呢,他可是得到了确切的消息,难道晋王府地下真的有龙爪护佑吗? “我说您可要慢点儿,万一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欠下的银子谁来还本王!”常歌行关心的道:“来人!你们怎么这么不懂事儿呢,快点儿扶着点儿宋家大爷!” “我宋家经商起家,向来讲信用,人死账不消!就算老朽到了阴曹地府也一定念着殿下,将银子还上!”宋无残磨着牙,恶狠狠得到,看那样子恨不得吃常歌行的肉,喝常歌行的血。 宋无残甩开搀扶着自己的仆人,强自站定,道:“殿下,老朽活了一把年岁,没想到却栽在了黄口小儿手中,平定南陈的兵马大元帅果然非同一般! 老朽受教了,山高水长,后悔有期!” 言罢,宋无残就要告辞。多呆在晋王府即便是一个呼吸的时间,他都感到不自在。宋家自从招惹了常歌行就像惹上了瘟神,真真的诸事不顺,处处碰壁。 本欲寻找晋王谋逆的证据,却不巧触怒了龙脉,使得上苍示警,降下神罚,若是传扬出去宋家绝对会成为长安城内最大的笑话。只是宋无残不知道的是,宋家已经成为全城最大的笑话了。 晋王府中一声巨响,使得人们产生了许多联想,最多也是最合理的便是宋家擅自动土,触怒了龙王,才降下天雷以示警戒。 茶楼、酒馆更有好事之人将此事编成小调传唱,使得百姓在喝酒饮茶之余多了一件谈资。 (本章完) 第322章 和尚、道士齐聚 这些天长安城中一直缭绕着阵阵淡淡的香烛味道,整座巨城一时间似乎成了佛道之城,焚香的味道让人的心灵一片宁静,整个灵魂都得到了净化。 寻其根源便是晋王府,晋王府上空被一股浓的化不开的烟气笼罩,阳光散在上面折射着若有若无的彩霞,使得王府宛若笼罩在霞蔚中,显得神圣而庄重。 透过王府高大的院墙,有和尚的念经声与道士的做法声传来,让人琢磨不透其中主人家的信仰到底是什么。 常歌行很满意的看着这一切,旁边的朱贵儿满脸的兴奋,常在深闺中的她哪里见识过和尚、道士齐登场的画面。就算是做过圣母的萧美娘,此种场面也是第一次见到。佛、道的理念本就大相径庭,两者见面不争个眼红脖子粗已是善事,更不用说合作了。 陈宣华很不屑的瞥了常歌行一眼,在她看来常歌行就是在胡闹,甚至是对佛法的大不敬。 她出自江南皇室,虽然不是佛教的笃信者,每逢初一十五也都到佛前顶礼膜拜,为陈国祈福,为天下苍生祈福。如今看到常歌行如此儿戏,自然免不了心中不舒服。 作为来自星际时代的常歌行,对于宗教总的来说不是那么虔诚。随着科技的发,许多之前被称之为鬼怪、妖魔、神仙的事物都得到了科学的解释,其中便包括宗教。 所谓的修行,修的是达到另外一个次元的神秘力量。如果不能成功达到另外更加高级的次元,人的精神波动将重新归到宇宙,漫无目的的流放,这就是所谓的地狱;如果能成功到达更加高级的次元,人的本来意识还能继续存在,即所谓的天堂。 道士卖力的舞动着桃木剑,剑尖上插着一张黄色的符箓,喝下一口清水喷向符箓,符箓猛地燃烧起来,道士趁着火苗未灭在空中紧跟着挥舞起来,在空气中留下一股青烟。待符箓燃尽,道士将桃木剑插在地上,双目紧闭,嘴中阵阵有此,大概念叨着什么玉皇大帝、元始天尊这类的生灵。 还有道士手里拿着一只纯黑色的大公鸡,鸡脖子被利刃割断冒着鲜血,道士则沿着地面坍塌的轮廓洒着鸡血,最后将大公鸡扔进坍塌处。用嘴咬破食指,将鲜血点在自己脑门上,然后便闭目盘膝而坐,似是在和什么沟通。 更有道士盘膝坐在高坛上,手捏法诀,嘴里念念有词,像是在算计着什么。 。。。。。。 相比道士,和尚就显得单调多了,他们盘膝坐在地上,手敲木鱼,嘴里念着金刚经、般若菠萝蜜经或是大悲咒,或是其他什么佛经。 众多和尚、道士搅和在一起,相信即便是神龙看了也会头疼,不知该听谁之言。常歌行揉了揉有些发疼的太阳穴,听一个和尚念经,或许可以说成是研习佛法;看一个道士做法事,可以是表明自己的虔诚。 如今道士、和尚搅合在一起,全无条理可言,简直比集市还要热闹三分。 如此三天之后,晋王府又贴出了告示,大概内容便是:宋家私自在长安城动土,惊扰龙脉,虽有得道之人光做法事,但真龙尚未原谅宋家之过,故晋王府继续招纳天下得道之人,以求得真龙原谅。 若有人能成功求得真龙原谅,晋王府愿为天下故,赏十万两黄金! 告示一出,整个长安城都沸腾了,十万两黄金,价值百万两白银。这笔钱财足以使得一个家族改换门庭,由普通的百姓之家,变成大富大贵之家。 百万两白银,即便放在一般的士族,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长安城方圆五百里的道士、和尚十有八九的全都涌入了长安。有长年闭关不出的高人,打着修缮庙宇、济世为怀的口号进入长安;有云游在外,餐风饮露入世修行之人;有街头算命之人,撤去神算子的招牌,换上衣服道袍的;有乡间巫汉神婆,梳洗打扮来到帝都的。。。。。。 长安城一时间八方汇聚,大大小小的客栈爆满。茶楼酒馆内很容易见到道士同桌、和尚同席的景观,相互间互称道友,切磋佛法。 掖庭宫中,杨坚与一人对坐,旁边并无什么宫女、太监伺候,唯此二人。 只听杨坚笑道:“无缺兄,你我有好些时候没有这般对坐品茗了!” 杨坚对面之人正是被常歌行下了大狱的宋无缺,此时却被杨坚弄到了掖庭宫中喝茶。 宋无缺脸色有些不健康的苍白,想来在狱中的生活并不如意。但精神完全不显得颓废,甚至比以往多了几分矍铄。 “您是当今的万岁,我只是街头草民,怎么敢当‘兄’这个字,还请万岁收回!”宋无缺面无表情的道,显然对于入狱之事还在耿耿于怀。 “呵!呵!”杨坚干笑几声道:“多亏无缺兄当年鼎力相助,朕才能做了天下之主。现在想一想,当年的事儿恍若隔世。小儿并不知道当年之事,也不知道祖辈创业之艰,冒犯了无缺兄,还请无缺兄不要往心里去!” “他可是当今的晋王殿下,草民哪里敢往心里去!”宋无缺拿腔拿调的道,对于常歌行简直不满到了极点。 “英儿再怎么是王爷,也是你的小辈,无缺兄就不要和他一般见识了!”杨坚道。 “草民可不敢有这样的小辈,这次将草民关进大牢,下一次没准儿草民就要人头落地了!”宋无缺对常歌行幽怨到了极点。 “无缺兄严重了,英儿虽然无法无天惯了,但还是知道轻重的!”杨坚端起茶杯,笑着道:“你大哥宋无残触怒真龙,还不是多亏了英儿及时施救才捡回了一条命!” 宋无缺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大狱的这段时间,好像错过了什么。 “你现在回去,或许还能一揽狂澜,不至于让宋家成为长安城的笑柄!”杨坚循循善诱道。 “还请万岁放草民回去!”宋无缺深知自家大哥的脾气秉性,若是他趁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内兴风兴雨,定不是宋家的幸事儿。 (本章完) 第323章 石狮子 杨坚似是无奈的叹了口气,道:“并不是朕不想放无缺兄你回去,只是我那逆子不依不饶,若是朕做主将你放回,他还不一定会闹出什么幺蛾子!” “陛下说的可是晋王?”宋无缺当然不会相信杨坚这个理由,为人皇者,权威无双,即便是皇子,即便是晋王,又怎能左右得了皇帝的言行。 “正是那个不孝子,自打江南回来仗着一身军功越发的无法无天了!”杨坚的话语中满是无奈,甚至还有着几分的委屈。 宋无缺可是见识过常歌行的厉害,若是这位晋王殿下死咬着宋家不放绝非宋家之福,他起身跪倒拜道:“还请陛下为草民做主,让晋王殿下放我们宋家一马!” “哎呦!无缺兄这是做什么,你我一向兄弟相称,怎能受此大礼!”杨坚双手虚托,嘴上满是不愿,眉眼间却是喜笑颜开,让宋家之主在自己面前低头,果真是一件让人爽的不能再爽的事儿了。 自己这个次子做事虽然跋扈了些、野蛮了些、不按常理了些,但这办法还是很有效的。杨坚心中琢磨着,莫非自己对待门阀的方法错了?若是用自己次子的方法,这些门阀是不是早就服服帖帖了呢? 杨坚一时间想了很多,很多! “无缺兄快快起身,你这是见外了啊!”杨坚笑道:“这办法也不是没有,只要无缺兄答应了英儿的条件,绣娘一事自然就了了!” 提到绣娘,宋无缺心底就是一阵抽搐。就是因为这些看似无足轻重的绣娘,搞的自己锒铛入狱,陷宋家于危机! “还请陛下教我!”宋无缺诚恳的道,没有办法,正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事已至此,为了宋家的为了,作为家主的他只能低头,只能向皇室服软。 “英儿的条件其实很简单,他看上了贵府门前的那对石狮子,只要无缺兄你亲自将那对狮子送入晋王府,此事自然揭过!” 宋家门口的那对石狮子虽然价值不菲,但也绝对说不上价值连城,却代表着宋家的脸面。之前的那对狮子已经被常歌行弄走一回了,狠狠的打了宋家的脸面。 如今亲自将狮子送上晋王府,绝对不是赔礼道歉那么简单,而是一种低头。身为四大门阀之一的宋阀向晋王府低头,向皇室低头。 典型的伸过脸让人打! “好,草民答应了!”宋无缺咬着牙道,这就是身为阀主的担当,为了家族的繁衍、昌盛,别说是一张老脸,就算是性命也豁得出去。 “无缺兄果然识大体,这样朕就放心了!”杨坚笑笑道,眼瞳有些微缩。门阀不除,大隋的江山不稳,让晋王闹上一闹也好。哼!我皇家也不是好欺负的,谁要是过了界,就不要怪朕不年情面! 晋王府内法事不断,府外聚集了大批信众,每日对着府门焚香叩首,皆是向真龙祈福之人。 “圣旨到!晋王殿下接旨!”晋王府门前来了大批官兵,将聚集的人群分开,只是宣旨之人并非什么太监,而是假道士萧吉。 (本章完) 第330章 被发誓的宋家 这一日,天气不是十分明媚,漂浮着的几朵黑色云彩随着风漫无目的的流浪,偶然遮住阳光使得大地一片晦涩,夏季热辣的光线被阻,空气一阵清凉,人们的心情也一阵舒畅。 今天对于长安城的居民来说是一个大日子,因为赫赫有名的萧天师要再次登上高台,祈求真龙的原谅。 这次的高台要比第一次的高上太多,足有十丈高,比长安城最有名的酒楼还有高上一些。驻足在晋王府外的百姓不用离得太远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萧吉披散着头发,穿着一身灰色麻布道袍,说不上多么华丽,工整中有着严肃。手中的桃木剑透着金属的光泽,显然已经有了些年头,经常被人摩挲所致。 萧吉面前是一香案,案上摆放着三牲祭祀,小孩胳膊粗细的香烛冒着袅袅青烟格外显眼。 萧吉在台上一阵乱舞,忽地天空中一个炸雷响起,惹得百姓惊呼,颜色大失。 萧吉恭敬跪倒,双手将剑举过头顶,恭声道:“有不孝宋氏,冒犯真龙,贫道在此代宋氏一族向真龙请罪。 今后一定礼敬上神,顶礼膜拜,若心口不一,宋氏一族甘愿族灭以谢天恩!” 萧吉一番话说的掷地有声,声音传出去很远,似有回声在天地间回响。紧接着又是一声炸裂响起,仿佛上苍回应。 百姓们哄哄然跪倒在地,以头触地不敢言语。上苍发怒,雷电示警,这些都是传说中的事儿,没想到今天真真的遇到了。 萧吉将木剑斩在自己脖子上,一道猩红的血迹出现,木剑也被鲜血染红,滴滴鲜血落在高台上,显得极为可怖。 “今我萧吉代宋氏一族自斩,希望求得真龙原谅,若宋氏一族胆敢再对真龙不敬,宋氏一族祖先永世不得安宁!”脖子上的鲜血染红了衣领,灰色的麻衣袍子被鲜红染过显得有几分凄惨。但萧吉似乎不知道痛楚,依旧仙风道骨模样。 混在人群中的宋无残上下牙齿一直在激烈的搏斗,你做法事就做法事,干嘛要扯上宋家,什么族灭、什么祖先不得安宁绝对不是什么好话,你在那里发誓诅咒用的却是宋家全族甚至祖先作为筹码实在是气人。最为可气的是,周遭百姓还偏偏一副理当如此的表情。 人家仙长为了你宋家犯下的错误已经血流如注了,似乎宋家付出一些小小的代价也是应当的。这个时代思想远没有前世那般前卫,前世的人们已经可以用科学的方式证明轮回的存在,证明升仙的可能,甚至有科学家亲身做实验,用特殊的办法保留记忆,以证明轮回的存在。 当然,保留记忆的成本实在是太高,太高,即便是超级帝国也不愿意多试。但这就足够了,我们逝去的亲人、朋友迟早都会回归,包括我们自己,除非摆脱了这一维的轮回,前往了更高级的维度,即所谓的脱离苦海。 这个时代对于祖先是十分看重的,有辱祖先简直比杀了他们还难受! 轰!又是一声炸雷!天空飘起了小雨,但落雨丝毫没有阻挡百姓们的热情,如此盛事若是错过绝对是抱憾终身的事情。 雨水顺着萧吉披散的头发滴落,将脖子上的伤口洗净,露出翻白的皮肉,伤口显得很是恐怖。他将木剑指向苍穹,大声喝道:“我萧吉以百年修行立誓,若是宋氏一族胆敢再做不利真龙之事,我萧吉一身修为散尽,轮回百世不成仙道!” 轰!似是苍天有感,小雨骤停,天空上仅有的几片黑云也不知了去向,灿烂的阳光重洒大地,在函谷关方向甚至有彩虹出现。 萧吉精神一颓,有些虚弱的道:“真龙已经原谅了宋家的莽撞,我长安城总算无事了!”说完,便软软的载倒在高台上,人事不省。 百姓诚信叩首,皆言萧道长大义,为了救助黎民百姓不惜损耗修为,倒是罪魁祸首宋家一点儿表示都没有。若是宋无缺知道百姓们的想法一定会委屈的不行,宋家一直在被发誓诅咒好不! 萧美娘若有所思的看着这一切,同样的炸雷,异曲同工的戏法,自家夫君似乎当初在圣母教大本营就表演过,而且同样获得了成功,对于雷电,人类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都保持着敬畏之心。 萧吉被骁果军的战士抬下高台,常歌行迈着沉重的步子走了上去,眼角似乎还有泪水隐现:“萧道长乃是世间少有的得到高人,为了拯救苍生于水火不惜耗损数十年修为,这就是舍己为人的精神,实为我辈楷模! 本王在此要深深的反醒,都怪本王顾忌情面没有阻拦宋家的鲁莽行径,才造成如此恶劣的局面,本王在此立誓,以后谁若胆敢动我大隋龙脉分毫,定斩不饶!” 常歌行抽出腰间的英雄剑,高高擎起。英雄剑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夺目的光彩,夺人耳目。 。。。。。。 。。。。。。 经过“救治”缓缓转醒的萧吉,看着微笑着看着自己的常歌行顿时感到浑身发麻,这个晋王殿下绝对不是什么善茬,刚才高台之上的表演可都是他的主意,将全城百姓玩弄于鼓掌,将宋家置于人人唾弃的境地,都是晋王殿下的杰作! “本王只是看看你,你紧张个什么劲!” 萧吉起身,深深看了常歌行一眼:“贫道。。。。。。我装神弄鬼混迹江湖,虽然打着神仙的幌子,可从来不相信这些,今天看到殿下君然能准确的预测雷电天气,而且不差分毫,我都开始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仙之流了! 殿下,您该不会是真的得道之人吧!” “哈!哈!得道之人?人生于世上行走坐卧、喜怒哀乐无不是修行,谁说修行便是打坐、养气?对于本王来说美人、美酒、美景便是修行,尤其是美人,若是少了本王会浑身不自在。若是得之,则全身舒泰!” 萧吉舒了口气,道:“听殿下如此说我就放心了,我冒充仙道这么多年,还真怕遇到真的!” (本章完) 第331章 税收(一) 真龙之怒既歇,晋王府塌陷的裂缝很快被恢复如初,只要那座高台还保留着,仔细看去就会发现,高台的朝向正是宋家的方位,仿佛无时无刻不在嘲讽。 一大早常歌行便被杨坚宣进了宫,常歌行只穿着一身便装并未换上代表着王爷身份的服饰。 杨坚不喜的看着常歌行,道:“宫廷之中岂能儿戏,你穿成这样是在挑衅父皇吗?” “父皇这是哪里的话,我只是做好了成为一个平民的打算!”常歌行有些自怨自艾的道。 “此话从何而来?”杨坚不解的道。 “我这次算是把宋家得罪死了,也让其他门阀士族自畏,相信待宋家缓过神来一定会对我大肆报复,今天举报我通敌卖国,明天搜集证据说我谋反,改天告我欺男霸女,与其让父皇到时候为难,我还是识趣的自己辞去晋王做一介平民的好!” “荒唐!”杨坚拍案而起,怒道:“你的王爷身份乃是血脉传承,岂是说辞就能辞的!再说,父皇是那般不辨是非的人吗?” “儿臣听说过一句名言:谎话说上一千遍也就成真的了!” “荒谬!谎言就是谎言,即便是说上一万遍还是谎言!” “关键不在谎言本身,而是听谎言的人!” “朕真的想现在就罢了你王爷身份,朕开创大隋万里河山,岂能被那些无聊之言所欺!” “正所谓三人成虎,众口铄金!”常歌行不依不挠的道。 杨坚叹了一口气,无奈的摇摇头,道:“说吧,你想怎么办!” “我只想辞去王爷的身份!”常歌行诚恳的道。 “有些事情不是逃就能逃得了的,还是斩草除根的好!”杨坚知道不下些猛料,自己这个二儿子是不会说实话的。 “若父皇真的有斩草除根的想法,我这里倒有些想法,不知当讲不当讲!”常歌行拽着文,将酸腐书生的做派模仿得惟妙惟肖。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别婆婆妈妈的!”杨坚有些气恼常歌行如今的态度。 “收回盐、铁经营权!”常歌行简洁的道。 杨坚明显眼前一亮,似乎也想到了什么:“理由!” “盐,百姓不可或缺之物;铁,国家兵锋之利!将如此两物收回国家经营,何愁我大隋国库不充盈!” “收回盐、铁经营权只能弱化宋家,离斩草除根还差的远!”杨坚期待的看着常歌行,想从他口中听到惊人之举,或许真的能除掉大隋的这一毒瘤。 “百姓种地要缴税,商人买卖来往也要缴税。而且要根据盈利多少调整税收比例,如宋家这般的巨富,所收入金银当有十之六七是我大隋朝廷的!” 杨坚倒吸了一口冷气,这绝对是一个狠招。若是将此写入大隋律法中,朝廷就是天下最大的买卖家,而且做的是只赚不赔的买卖。所谓富可敌国的商贾便决计不会出现,商人干预朝廷政务的事情从此杜绝。 “若商人谎报盈利又当如何?”杨坚思量片刻,就找到了此法中的最大漏洞。 “朝廷当在州县设置审核部门,负责清点商家盈亏几何!”常歌行答道。 (本章完) 第332章 税收(二) “盐、铁收回朝廷经营当然是好事,只是由谁来负责经营却是难办,朝廷官员大都不善商贾,再说绝大多数都与门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朕是担心这么一大块肥肉刚从老虎嘴中夺过来,转眼又投给了恶狼,于朝廷并无益处!”杨坚担心的道。 “经营之人当然不能从朝廷官员中选取,这些人虽说都是结党营私、玩弄手段的好手,却绝对不是做买卖的行家,儿臣倒是有一绝佳人选!”常歌行拖长声音道。 “你呀!”杨坚笑骂道:“露出狐狸尾巴了吧!有什么人选尽管说,朕还要考虑考虑合不合适!” “钱家!”常歌行缓缓道。 “可是一直和宋家不和的钱家?”杨坚显然也听过钱家的大名,若说天下间有谁还能新晋为门阀之列,除了军功卓越之辈,非钱家莫属。钱家的真金白银已经积累到了一定数量,缺少的只是一个桥梁。 “正是钱家!朝廷收回盐、铁经营权,我若是宋家一定会把投入到盐铁中的资金全部榨干,一分一毫都不会给朝廷留下,朝廷若想重新启动盐铁的经营,首选就是要把这个无底洞给填上,那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钱家恰好有如此财力,也恰好有如此的需求!”常歌行细致入微的分析道,将盐铁经营者锁定在钱家。 “朕可不想送走了宋家,再来一个钱家!”杨坚显然对门阀一事忌讳的很,谁还想晋升为新的门阀就是与当今圣上为敌,不折不扣的取死之道。钱家父子一心想要成为门阀大族,可以想象的是,就在钱家要成为门阀的前一刻,一定会被杨坚的滔天怒火洗涤,最终家破人亡! “父皇多虑了,钱家只会是朝廷的忠心臣子,而不是门阀贵族,朝廷只需每年给钱家几十两银子的俸禄即可!” “几十两银子?钱家人会答应吗?”杨坚问道。 “儿臣有把握钱家会答应的,而且是欢心鼓舞的答应!”常歌行十分肯定的道。 “既不能许诺钱家成为新的士族,他们有什么原由会白白给朝廷赚银子,自己却拿微不足道的俸禄呢?”杨坚心中疑惑,作为帝王他更深知无利不起早的道理。 “在商言商!儿臣自然有办法让钱家答应此事!现在需要的是父皇首肯此事!” 杨坚思量片刻,目光变得锐利起来:“盐铁乃是国之命脉,岂有旁落他人之手的道理!明天朝议此事,收回盐铁经营权!” “父皇,朝廷官员各个居心叵测,若是直截了当的朝议此事恐怕不妥,不如。。。。。。”常歌行凑到杨坚耳边悄声继续说着什么。 杨坚闻言,点点头道:“身为堂堂晋王,真不知道你哪里来的这么多市井无赖手段!但确实是一条好计策,逐狼驱虎,然后再下套逮狼!” 。。。。。。 。。。。。。 早朝的气氛有些压抑,臣子们都在等待着杨坚表态,对宋家的打压完全出自晋王之手,要是说没有皇帝陛下的授意,打死他们都不相信。 “众位爱卿,对于盐铁有何看法?”杨坚端坐龙椅,朗声问道。 下面的官员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心中暗道,看吧,正戏来了! 一众官员三缄其口,皆练起了闭口禅。他们都是各大门阀在朝廷中的代表、门生故旧,一言一行都代表着门阀们的态度,在情势没有明朗前,闭口不言不失为一个好办法,要知道言多必失。 “回禀我皇,盐乃万民之骨血,铁乃国家之矛盾!”常歌行出言回道。 “英儿说的不错,盐铁关乎天下百姓,关乎四海太平,更关乎江山社稷!可如此重要的盐铁之事竟然旁落民间,朝廷竟然没有半分插手的余地,实在不是朝廷之福!” “陛下圣明!”就在朝臣们还在咀嚼杨坚说此话的目的时,常歌行附和道:“盐铁重器,理应由朝廷管制!” “朕也不是没有考虑过此事,只是担心此举有碍民生,毕竟盐铁由民间自营由来已久!”杨坚有些踌躇道。 “儿臣以为收盐铁经营权为朝廷所有,才是百姓之福!”不待常歌行呼应,杨勇已然答道。杨勇可是一个精明之人,不然也不会被杨坚看中,通过杨坚与常歌行的一问一答已经知道了杨坚心中所愿。 “盐铁经营权收回倒也容易,只是收回后如何经营,由谁经营实在让朕为难!众位爱卿都是出身士族,与金银为伍岂不是掉了身价?”杨坚委婉的表达了收回盐铁经营权的决定和有意将经营权交给士族的打算,虽然言辞隐晦,但其中的意味却可以让人品出一二。 “启禀陛下,我张氏一族愿为陛下分忧。为了大隋江山永固,就算沾染了铜臭又有何妨!”一位张姓大臣义正言辞的道。 其他大臣不屑的看了一眼张姓大臣,话说得倒是漂亮,大隋天下的盐铁经营权,多么大的一块肥肉,若是能吞下绝对可以让任何一个士族产生质变。 同时,大臣们都明白了一件事儿,皇家要对宋家动手了。虽说盐铁由民间自有经营,但宋家垄断九成以上。可以这么说,大隋的盐铁一直就掌握在宋家之手。收回盐铁经营权,无异于在宋家身上剜肉。 但这些都不是其他门阀士族关心的事儿,关键是有利可图。皇帝有意将盐铁交给士族们搭理,宋家存亡已经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了,若是能成功取得盐铁经营权,取宋家而代之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巴不得宋家快点儿倒下,将盐、铁这两只会下金蛋的母鸡让出来,让别人也尝尝鲜。 “我孙氏祖上便是经商之人,若陛下将盐铁交给孙氏经营,定不负陛下所托!” “我赵氏一族也愿意为陛下分忧!” “我王家愿当此重任!” 。。。。。。 杨坚摆摆手,让争先恐后的朝臣安静下来,道:“谁家经营是后话,是否收回盐铁经营权,还需众位臣公各抒己见! (本章完) 第333章 收回盐铁经营权 推到一面墙,自家恰好可以用这些砖瓦建造宅院的事儿人们大多乐此不疲,在宋家身上割肉,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门阀世族们最擅长的就是此事。 “盐铁重器岂能旁落,朝廷本就应该收!” “就是,盐铁乃是国家命脉,岂能假手他人!” “臣奏请收回盐铁经营权!” “臣附议!” “臣附议!” “臣附议!” 。。。。。。 杨坚满意的点点头,目光有意无意的看了一眼常歌行,道:“既然众位爱卿一致认为如此,朕就顺应天意收回盐铁经营权!” 伺候在旁边的莫让奉上笔墨纸砚,杨坚挥笔写下诏书:“现通告全国,盐铁由朝廷统一管理。民间一切人等均无权经营,正在经营的盐场,朝廷将进行估价收回!” 杨坚还算是一个明君,最起码没有强制收回,还给了正在经营者一些补偿。 消息一经传出,并没有向人们想象的那般引起轩然大波。大隋但凡有些规模、产量尚佳的盐场都被宋家垄断,剩下的只是些作坊式的小型盐场,一家数口人共同劳作、经营,仅仅勉强糊口罢了。 有了朝廷的一次性补助,全家的生活得到改善不说,还有闲钱做些小生意,这些人乐得如此。 宋无缺的心情很不美,朝廷守护盐铁经营权简直就是在宋家心口挖肉! “杨坚老匹夫欺人太甚!”宋无残怒道。 “大哥,慎言!小心隔墙有耳,如今是杨氏的天下,我等要倍加小心才是!”宋无缺左右环视了一下,未发现什么异常。 “怕什么,想当初杨坚还不是靠我宋家的帮衬才坐了江山,怎么,如今想要卸磨杀驴了?”宋无残依旧愤愤不平。 “我宋家帮助杨坚登山皇位不假,皇室也让我宋家成为了天下第一财阀,算是恩怨两清。如今皇室羽翼渐丰,已经不需要我们这些门阀为他撑场面了,相反,曾经的这些助理,现如今已经成了摆在皇家面前的绊脚石!”宋无缺表现的很平静,就像是在叙述一件再普通不过事情。 “二弟,我宋家难道就这么容易交出盐铁经营权吗?”宋无残始终有些不甘心。 “不然呢?”宋无残反问道:“我宋家难道要高举义旗造反不成?” “我宋家财富无数,就算造反。。。。。。” “大哥!”不等宋无残将话说话,宋无缺便打断道:“休要胡言乱语!” 宋无缺甩袖离开了大厅,没有人发现他眼中闪过一丝狠厉,朝廷要盐铁经营权,宋家完全交出便可,只希望到时候朝廷能吃得消。 常歌行派人去找钱千万,却被告知钱胖子已经卧床多日,眼前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随时都有一命呜呼的可能。钱千万作为常歌行选中的代言人,常歌行早在江南时便仔细检查过他的身体,钱千万的严重肥胖虽说已经影响了他的健康,各方面都有超标。但距离威胁到他的生命却早的很,毕竟钱千万还很年轻。 如今钱千万的突然病倒,让常歌行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味道。 (本章完) 第334章 赘婿之谋(一) 钱家的府邸不同于宋府低调深沉,只看上一眼便知道这里面住的是暴发户,而且还是那种火山般的爆发。 院墙满是镶嵌的琉璃,在阳光的映射下闪烁着夺目的光彩,从远处看去一片金碧辉煌。即便是在隋朝皇宫,琉璃这种简直不菲的材料也只是用在比较重要的大殿上,远没有奢侈到用它来装饰墙壁。 厚重的大门上裹着一层金箔,不说大门本身的价值,只是这大门上的金箔就足有数千两黄金。若是有朝一日钱家落魄了,只凭这大门上的金子就能直接奔小康,衣食无忧! 门上的金箔虽然金黄一片,但若是仔细观瞧就会发现上面有些斑驳,仿佛被人刮掉重新修复的一般。门外四名彪形大汉抱着胳膊凶神恶煞的看着路人,满是警惕。 常歌行一身书生扮相,只是身上穿的不是什么绫罗绸缎,只是麻布粗衣;手里拿的折扇不是什么名人字画,只是一幅扇面上涂抹出来的山水图,山水层次感不是很强烈,明显就是地摊货;要说有什么看头,无非就是腰间的宝剑,书生佩剑大多止于装饰,有些书生为了轻便甚至只佩戴一个剑鞘,所以也并未引起守卫的注意。 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常歌行就是典型的落魄书生。 “我要见钱千万!”常歌行摇晃着折扇道。 守门的大汉咧着大嘴一笑,露出微黄的牙齿,倒是与门上的金箔颜色很搭:“我家大公子病重,牛姑爷说了,闲杂人等一律不见!” 常歌行眉头一皱,钱家的情况他还是很了解的,钱千万的确有一妹妹,只是至今尚未婚嫁,不知这个你姑爷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你去问问钱千万,本公子到底是不是闲杂人等!”常歌行气定神闲,四个大汉也许能唬住一般百姓,但对于见识过千军万马的常歌行威慑力还是欠佳。 “明知道大公子昏迷不醒,还敢如此叫嚣!我看你就是想偷金箔的贼人!” 四个大汉彼此看了一眼,满脸狞笑,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物什一般,活动着手腕逼向常歌行。 “兄弟们,你说我们今天是捏断他的胳膊还是敲断他的腿骨呢?” “不如我们换个玩法,我们兄弟四人轮换着捏断他的手指,轮到谁把这小子搞昏迷了,谁就算输了,请大家喝酒!” “他一共就十根手指,也玩不了几圈啊!” “呵!呵!手指上的关节可不是一根!” “高,实在是高,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 四个大汉嘻嘻哈哈的议论着如何折磨常歌行,如何将他的手指寸寸捏碎,毁断手指对于一个书生来说比杀了他还难受,胸中沟壑、锦绣文章,若是没了一双灵巧的手,又将如何施展! 常歌行的脸色越发的阴冷,对于自己来到钱家是否正确一度产生了怀疑,看门人尚且如此飞扬跋扈,内中主人八成也是为富不仁之人。倘若钱家真的是为祸一方的祸害,常歌行不介意来个劫富救贫。 “本公子给你们两个选择,一是自己折断十指,而是本公子打断你们四肢!”常歌行将折扇合在手中,拍打着! “哈!哈!兄弟们,我没听错吧,他竟然敢威胁我们,真是好笑!” 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常歌行动了,时间静止状态的门卫笑得很夸张,通过嘴巴很容易看到里面的喉管,但这一切完全不妨碍常歌行敲断他的牙齿。 那把毫不起眼的折扇的扇骨竟然是精钢所制,作为击骨之法的创始人不会击骨之术实在说不过去,但整天拿着一根棒槌又实在感觉怪异,衡量之下常歌行才命人打造了这把特殊的折扇。 正在嚣张大笑的大汉音调突然一变,紧接着便是一声惨呼,牙齿混着血水掉在地上,染红了一大片地面。因为缺少牙齿的支撑,大汉两腮瞬间瘪了下去,像是年迈的老汉,之前的彪悍模样再也看不到踪影,反而有几分搞笑。 “笑,也是要分场合、分人物的,不然真的会笑掉大牙的!”常歌行看了一眼剩下的三人,拿出谆谆教诲的口吻道。 “啊三,你怎么啦!” “大。。。。。。哥,我。。。。。。疼!”阿三因为牙齿全部被常歌行敲掉的缘故,免不了说话漏风,若不仔细辨识根本听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 “敢伤我三弟,我让你生不如死!”说话间便挥着斗大的拳头袭向常歌行,拳头未至,已经携起了一阵劲风。 “本王最不喜欢打打杀杀的了,奈何你们总是逼我!”常歌行看着保持挥拳动作的大汉,微微的摇了摇头。 “啊!”一阵不似人声的惨叫声震得耳膜生疼,大汉生生的收回拳头,整个拳头已经变形,五根手指早已经寸寸折断。 “我的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阁下难道练的是七伤拳,未伤人先伤己,佩服!佩服!”常歌行抱拳送上了最为诚挚的敬意。 “啊二、啊四!上,这小子有古怪,直接弄死他!”大汉忍着剧痛道。 只是,啊二、啊四刚迈出几步便抱着膝盖跌倒在地,腿骨已经断为两截,不在床上修养个三四个月绝对下不了床。 “啊二、啊三、啊四,那么你应该叫啊大吧!”常歌行看着五指折断的大汉道。 “没错,我正是啊大!我兄弟四人自小便闯荡江湖,自问少有敌手,不想今天却栽在了一个书生手中,是我们小瞧天下人了!”豆大的汗珠自阿大额头滴落,说话间透着一股子恨厉,这让常歌行很不舒服。 “天下人?守着富贵人家的一扇金漆大门还妄谈天下,本公子纵观书海,也没有看到过如此大的笑话!”常歌行自未来穿越而来,不只是站在了巨人肩头那么简单,因为他本来就是巨人。面对蝼蚁的挑衅,他只是觉得有些好笑罢了,好笑蝼蚁的自不量力和自以为是。 (本章完) 第335章 赘婿之谋(二) 常歌行重新打开折扇,轻摇着走进了钱家大门。钱家在长安城无疑是富贵之家,而且是大富大贵的那种,不同宋家的收敛,钱家人的态度是恨不得天下人都知道自家的钱财,典型的钱财外露。 跨入钱家府门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一个巨大的珊瑚屏风,这个时代的潜水技术还不成熟,能够深入海底采摘珊瑚莫不是冒着天大的风险,可以说珊瑚的价值还在黄金之上,所谓黄金易得珊瑚难求就是这个道理,这么大的珊瑚就算是在皇宫中常歌行也是没有见到过的。 “晋王殿下,小的有理了!”一个书生打扮之人跪倒给常歌行见礼,虽为书生身上却透着一股子彪悍气势,不知是因为来人身材过于魁梧,还是他本来就练过武的原因。 “你认得我?”常歌行皱着眉头问道,他自问这是第一次来到钱家,眼前之人他也从来没有见到过。 “美名扬天下的晋王小的我当然认识,我家大舅子整天念叨殿下,小的虽然是第一次见到殿下,却对殿下您仰慕已久!” “你家大舅子?是谁?”常歌行疑惑道。 “忘了和殿下您介绍了,小的牛星海,是钱家的女婿,我家大舅子正是钱千万!”牛星海抬眼瞄了一眼常歌行,有迅速低下头去。 “牛星海,好名字!入赘到钱家的?”常歌行问道。 牛星海眼中闪过一丝阴霾,不过他隐藏的很好:“钱家有钱,我有才,殿下不认为这是很好的组合吗?” “还算不错吧!”常歌行说道:“钱千万现在怎么样了?” 牛星海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大舅子还是昏迷不醒,郎中换了一批又一批就是不见起色,岳父大人这段时间也越发的憔悴了,真让人担心!” 牛星海突然给常歌行磕了三个响头,额头有血迹渗出,将石板染红了一片:“小的恳请殿下请得御医为钱千万医治,小的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常歌行深深的看了牛星海一眼,这样的台词、这样的桥段他实在是太熟悉了,前世影视剧中堪称狗血的词汇。 “你先起来,带本王去见钱千万!”对于皇宫中的御医,常歌行倒不是小瞧,只是和自己的医疗系统比起来就相差甚远了,医疗系统本就是开挂的存在。 “王爷这边请!”牛星海翻身起来在前面带路。 钱府的规模比晋王府还要大上一些,雕栏画栋尽显奢侈,真正的做到了不求最好,只求最贵。什么文人的风雅,什么自然风光,在这里统统看不到,有的只是财大气粗,就连人工湖里都泛着淡淡的铜臭味。 “王爷,就是这里了!”在转过一座假山后,牛星海止住了脚步,指着一处院落道。 钱千万身为钱家未来的接班人,有着自己独立的院落倒是理所应当,只是院子里的一座用酒坛堆叠起来的酒山格外显眼,酒山被放置在院落的最中心,是整个院落景致的中心。 淡淡的酒香自酒坛中溢出,这些坛子中竟然真的有酒,而且是上好的美酒。 (本章完) 第336章 赘婿之谋(三) 常歌行拎起一坛酒水,排开泥封,瞬间酒香四溢。常歌行砸吧着嘴喝了一口,果然是好酒。感情钱千万将上好的美酒全部都收罗到了家里,外面那些门阀士族们喝的所谓绝品佳酿及不上此中酒的十分之一。 “是谁,谁敢动我儿的酒水。”从屋子中急匆匆闯出一团肥肉,和钱千万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用问,这肯定就是钱家的家主,钱千万的父亲。 “这些酒都是我儿的,谁敢动老子撕了他!”钱家主满脸狰狞,钱千万昏迷不醒,他的心情本就糟糕透顶,现在终于有了一个宣泄口。 常歌行又尝了一口酒水,道:“如此人间极品佳酿沦为观赏之物岂不可惜,还是入了胃腹的好!” “我儿喝不成,别人也休想喝,就算带到阴曹地府,这些酒也只能是我儿的!”钱家主显然十分看中钱千万,冷声道:“来人,这小子怎么把酒喝进去的,你们就怎么让他吐出来。” 侍立在旁边的下人眼中满是怜悯,你说你好端端的非要嘴馋什么,现在好了吧,享受了口腹之欲,接下来就要受皮肉之苦了。 “岳父大人息怒!”牛星海上前打着圆场道:“岳父大人,这位正是大舅哥经常记挂的晋王殿下!” 钱家主一听面前之人是大名鼎鼎晋王,扑通一声跪倒,老泪纵横道:“求殿下救救我儿吧,万儿经常说殿下您无所不能,您就救救万儿吧!” 可怜天下父母心,无论富贵还是贫穷,无论万人之上的权贵,还是社会最底层的百姓,对于儿女的关怀是一样的。 常歌行扶起钱家家主:“钱千万是我兄弟,本王自然竭尽所能救他!” 钱家家主带着常歌行来到里屋,有四男五女围坐在床边,好在屋子比较大,显得也不是很拥挤。五个女子都泪眼婆娑,四个男子都面带忧色。 “这位是晋王殿下,还不过来行礼!”钱家主看到几个人在那愣神,出言提醒道。 “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几个年轻男女给常歌行行了跪拜大礼。 “这几位是。。。。。。”常歌行打量着眼前的几人,面带微笑。 钱家主走上前,介绍着几个男女道:“这是我的女儿,钱香香!” 钱香香向着常歌行又是一礼,常歌行双手虚托道:“妹子不必多礼,我与钱千万形同兄弟,你只管叫上我一句哥哥便是!” 钱香香相貌甜美,看年纪不过十五六的样子,一副美少女模样,言语间还有着几分羞涩,正经的美人坯子,行动举止间满是大家闺秀的做派。不似钱千万那般迎面就是一阵呛人的铜臭味与腻人的油脂气息。 常歌行在钱香香与钱家主间仔细的打量着,该不会是不是亲身的吧! 钱家主似乎看出了常歌行的疑惑,有些不好意思的道:“香香这丫头随他母亲!” 常歌行恍然大悟! “剩下的这四个丫头是老夫新收的义女,这几个年轻俊杰是老夫招的女婿:狄桐、江山、公孙怀、宋高,牛星海想必殿下已经认识了!”钱家主继续介绍道。 常歌行点点头,钱家认得这几个干女儿都是万里挑一的好样貌,梅兰秋菊各有芬芳,虽然比不得萧美娘、朱贵儿或是陈宣华的绝色之容,放在人群中也是让男人惊艳的存在。 再观瞧这五位赘婿,都是器宇不凡之辈,尤其是他们的眼神,让常歌行想起了很多事情。前世商海沉浮,阅人无数,凡是有这样眼神之人都是心有野望的。钱家这几位赘婿虽然相貌不一,却有着同样的眼神、乃至同样的心思,常歌行不得不佩服钱家人的眼光。 只是,饲养虎狼若是得法,可以驱逐其狩猎;可若是不得法,便会反噬自身。 “钱家主好眼光,几位新收的女儿国色天香,几位女婿也是人中龙凤!” 说起这些,愁眉不展的钱家主总算有了些笑容:“殿下过誉了,哪里入得了殿下的法眼!” 常歌行走到床边,不用诊治就知道钱千万的情况非常的糟糕,完全可以用命悬一线来形容。本来满是油腻的身子,如今已经成了被榨干了油水的肥肉。 两腮塌陷,使得一直以来深藏不露的颧骨高悬着。紧闭的双眼空洞的镶嵌在深陷的眼窝中,若不是胸前若有若无的起伏,完全就是一具死尸。嘴唇已经干裂的不成样子,显然已经多日食水不进。 常歌行抓起钱千万枯槁的手,医疗系统迅速运转起来。他的眉头越皱越紧,钱千万的身体状况并没有常歌行想象的那般简单,不是什么疾病,更不是什么毒药。而是钱千万体内有着另一种生命一直在借着他的营养生长,换句话说钱千万满身的肥肉已经化作了某种生命的口粮。 “小常,这是怎么回事?” “老常,这么强大的系统给了你实在是白瞎了。这不明摆着嘛,他这是中蛊了!” “中蛊?你怎么知道?”常歌行不禁问道,蛊毒之术距离常歌行实在是太远了,前世是科技称霸的时代,蛊毒之类的术法已经再难有发挥的余地。而如今恰恰相反,信息不发达的隋朝,任何解释不了的事情都要归结于神鬼。 “我小常是谁?那可是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小常得意洋洋的话在常歌行脑海中回荡。 “可有救治的办法?”常歌行问道。 “我只知道,如今那条蛊虫已经和钱胖子融为了一体,除非他死,不然永远不能摆脱此蛊的纠缠!”小常换上了一副严肃的口吻的道:“即便服用天下间的宝药,也只会成为蛊虫的养料,效果也只是让钱胖子死的痛快些!” “岳父大人,这是小婿刚刚寻得的千年人参,快点让大舅哥服下,或许还可以多争取些时日。”牛星海捧着一个盒子道。 “来人,伺候少爷用药!”钱家主喊道。 “慢!”常歌行伸手接过盒子,里面装的是一支表面呈紫金色的野山参,说是千年绝对不虚! (本章完) 第337章 赘婿之谋(四) 常歌行拿起人参,狠狠咽了一口口水,他发现自己对这种大补之物是越来越没有抵抗力了:“应该很好吃吧!” 常歌行狠狠在人参上咬了一口,本来就不大的千年人参便有多一半不见了。 满屋子的人全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常歌行,这可是千年人参,这个世界是有极致存在的,人参经过千年的生长,虽然已然蜕化成难得的宝药,但本身也有了一定的毒性。 像常歌行这般直接吞食,简直就是自杀。 “殿。。。。。。下,您没事儿吧!”钱家主结巴问道。 常歌行瞥了钱家主一眼,道:“怎么?家主就这么像让本王有事儿吗?” “小的万万不敢,只是千年人参像殿下这个吃法,实在是。。。。。。有些不妥!”钱家主斟酌着言辞道,总不能告诉常歌行用吃胡萝卜的办法吃千年人参是很容易爆体而亡的。 “有什么不妥,这种吃法最健康了,把药效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点!”说着,常歌行张口就要咬向剩下的部分。 “殿下嘴下留情!”钱家主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道:“万儿还需要千年参续命!” 常歌行不屑的看了钱家主一眼,将剩下的人参囫囵送入口中咽下,骇得钱家主脸色发白,若是换作另一个人,他早就上前与之拼命了。但面对大隋的晋王他实在不敢,惹恼了皇家,钱家顷刻间便会化为灰飞,家破人亡。 “续命?”常歌行冷哼一声道:“本王看是害命吧,钱胖子的病情只会越补越糟,真不知出此主意者居心何在!” 宋高忽然跪倒在地,惊恐的道:“我真的不知道会是这个样子,都是公孙怀,是他让我这么做的!” 公孙怀躬身道:“殿下不要听宋高胡言乱语,都是宋高邀功心切才把我的闲聊之言当了真。所谓是药三分毒,我可不敢随便在大舅哥身上用药!” “公孙怀,你害我!”宋高咬牙切齿道。 “你自己邀功心切怪得了谁!”公孙怀有些怜悯的看着宋高,谋害钱家嫡系继承人的罪名若是坐实了,别说前程,就算小命都保不住! “呵!呵!”宋高表情有些癫狂:“我知道了,是你们合伙要借我的手杀了钱千万,好谋夺钱家的万贯家财。江山、牛星海!我终于知道你们为什么这么热心替我寻找宝药了,还将寻药的功劳全部让与我,原来是想让我做替罪羔羊!” “住口!” “闭嘴!” 江山与牛星海见宋高将矛头指向自己,同时出口阻止道。若是因为这件事儿让家家主对自己产生了疑虑,自己委曲求全入赘钱家可就功亏一篑了。 “哈!哈!怎么,心虚了吧!”宋高得意的道:“岳父大人,他们都是坏人,只有我才是真的对钱家好!” “宋高,你找死!” “岳父大人,切莫相信他的话,宋高疯了!” “简直就是胡说八道!” 。。。。。。 “都给我住嘴!”钱家主怒吼道:“你们都给我滚出去,我钱家不需要你们!滚!” (本章完) 第338章 赘婿之谋(五) 钱家主看着互相争吵的几人,终于怒了,事实虽然还不明确,但这几个新招的女婿都有着谋害钱千万的嫌疑,这是钱家所不能忍受的。 几个赘婿见到钱家主发怒,一个个识相的住了嘴,这段时间在钱家吃好的、住好的,又有俏丽的娘子作陪,他们都快忘了自己的真正身份,并非钱家的主人,而是地位最为低等的赘婿! 转眼间室内就只剩下了钱香香、狄桐、常歌行与钱家主四人,其余人等已经早已经退了出去。 “狄郎,你也先出去吧,我有话对晋王殿下说!”钱香香对狄桐道,事关哥哥的性命,让这个天真烂漫的小少女变得成熟起来。 狄桐看了一眼钱香香,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愉快,温柔安慰道:“香香你也不必忧虑,相信殿下一定会找到解救之法的!” 说完,也退了出去。 “本王这次可没有白来,钱家真的是热闹的很,比戏班的大戏还要有意思!”常歌行一边检查着钱千万的身体一边道。 “让殿下见笑了!”钱家主道:“不知殿下可有办法救治万儿?” “这个还得容本王好好想想!”常歌行斟酌道:“给钱胖子喂些米汤,切记千万不要再喂食补药了!” “若殿下能救回我儿性命,老夫愿将全部家财献给殿下作为报酬!”钱家主跪在地上道。 钱家的全部家财实在让常歌行心动,那可是堪比宋家的财富,可转念一想便瞬间打消了这个念头,一个富可敌国的王爷足以让任何一个帝王心存疑虑。 “钱家主不必客气,钱胖子是我兄弟,本王自然竭尽全力保得他的性命!”说着,常歌行便退出了房间。钱千万的情况是他之前从来没有见到过的,他真的需要时间来考虑一下办法。 狄桐并没有远走,而是在放门前等候,见到常歌行出来便热情的迎了过来:“殿下若是不嫌弃可以到小可的房间稍事休息!” 左右没有地方去,常歌行便点点头道:“有劳了!” “殿下不必客气!” 狄桐的房间自然比不得钱千万的居所,但院落中的点点小花给人一种雅致的感觉。 “哎!”狄桐长长叹了一口气道:“殿下有所不知,牛星海、江上、宋高、公孙怀四人本就对钱少爷包藏祸心,只要钱家的继承人还在,作为赘婿的他们地位就不会稳固,只有钱少爷不在了,岳父大人才会倚重他们,他们的荣华富贵才不会断绝。” 常歌行略带深意的看着狄桐,他尴尬一笑道:“鄙人虽然也是钱家的赘婿,但与他们四人却不相同,他们所娶之人只是钱家的干女儿,鄙人的未婚妻却是钱家名正言顺的千金大小姐——钱香香!” 话语间狄桐掩不住的得意,干女儿自然比不得正经八百的千金大小姐。若是有一天他们不能给钱家带来利益,牛星海之流很容易拖家带口的被赶出钱家。但狄桐完全就不用担心这些,当然,前提是他能将钱香香顺利的娶到手。 (本章完) 第339章 赘婿之谋(六) “这么说,在钱家最有可能害钱胖子的就是其他四个姑爷喽!”常歌行笑着问道。 狄桐沉吟片刻,道:“其他人我不知道,总之我是不可能去谋害未来的大舅哥的。过些时日等我娶了香香,就算我什么都不做也能富贵得享,完全没有理由冒险去毒害钱家的继承人。” “这样啊!”常歌行摘了一朵小花闻了闻,道:“你倒是打了一手好算盘,就是不知钱老爷子知道你如此胸无大志后还会不会将女儿嫁给你,你应该知道,钱家现在最需要的是什么。” 狄桐对常歌行的话显然不太信服,道:“古往今来才子佳人的故事,有几个才子功名得就,还不是坐享娇娥!” “呵!呵!”常歌行觉得这个狄桐倒是有着几分可爱,笑道:“你着道了,有句话讲的好,故事里都是骗人的。再者,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本王说什么也不会去相信那些乌七八糟的故事的!” “王爷好见识,狄桐受教了!”狄桐躬身一拜,反问道:“钱家的前程貌似王爷已经带来了,还需要我一介书生做什么呢?” 常歌行深深的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笑道:“不知怎么的,我还是喜欢读故事的你,揣度朝堂总归是一件浪费脑力的事儿。” 狄桐弯下腰,也摘了一朵小花,同样放在鼻子下闻了闻,道:“自伐陈我就开始关注钱家,关注钱家同晋王您的关系,晋王借钱家之手在江南大肆贩卖白酒,短短数月聚敛无数财富,这也奠定了您和钱家的合作基础。 若是在下没有猜错的话,恐怕盐铁经营权也会落到钱家手中!” 狄桐言罢,就静静的看着常歌行,似乎在等答案,可眼中的神情分明笃定盐铁经营权一定会落到钱家人手中。 “本王喜欢聪明人,可讨厌被聪明人算计,尤其讨厌被人指手画脚!”常歌行把玩着手中的小花很专注的样子。 “小的却很喜欢和殿下这样的人打交道,也不会像钱千万那样总是给殿下找麻烦!”狄桐不以为然的道。 “说说你的筹码!人生就是一场赌局,但你至少要有和别人下注的筹码,不然连上牌局的资格都没有!”常歌行捻动着花柄道。 “钱家的正牌女婿应该有资格和殿下您合作了吧!”狄桐笑呵呵的说道。 “还不够!”常歌行摇头道。 “那么钱家家主呢?”狄桐又问道。 “你会死!而且会很惨!”常歌行寒声道:“钱家未来的家主只能是钱千万,不然钱家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钱千万虽然有着自己的小聪明,但很对常歌行的脾气,在常歌行看来他活得很真实,做事情也很真实。自大钱千万找上常歌行谈合作的事情,就没有掩饰过自己的目的,包括后来的贩卖白酒,也都是以一个商人的身份在与常歌行洽谈。 而这个狄桐与常歌行谈合作显然超越了盐铁专卖权的事儿,也超越了商人的正常往来,他要的是权势,这样的人迟早会成为朝廷的祸害,把自己的后背留给这样的人,常歌行绝对不会放心。 (本章完) 第340章 被袭击事件 狄桐脸色惨白的摸了一下脖颈,有一朵开得正艳的小花插在那里。一串细密的血珠缓缓流下,在狄桐白皙的脖颈上留下了一条血线,不是很显眼,却真实存在。 那感觉就像被蚊虫叮咬了一下! “狄桐,本王奉劝你不要打什么歪主意,不然下次可就是尖刀利刃了!”话已说尽,常歌行也不再停留,摇着折扇出了狄桐的小院子,只留狄桐一人孤零零如同塑像一般站在那里。 过了许久,狄桐才缓缓抬起僵硬的胳膊,将小花从脖颈上拔下来,死死的捏在手中。。。。。。 之前常歌行总以为只有在皇宫中才有你死我活的争斗,此时他才明白,只要有利益可图的所在便免不了明争暗斗,大到江山社稷,小到破屋烂瓦,包括女人,都是争夺的对象。 钱千万的病情实在不能再拖,若是不能及时想到办法医治,钱胖子恐怕就要寿终于此了。常歌行突然想到一个十分大胆的办法,那蛊虫既然活着不能根除,那不妨试试“死”了再治。常歌行当然不会真的让钱千万去死,只是让他假死骗过体内的蛊虫。 就在常歌行入神的思考救治钱千万之法的时候,一阵破空声传入耳中,常歌行对这种声音实在是太熟悉,在江南战场之时就经常听到这种声音,正是箭矢极速前行的声音。 常歌行心念一动,时间瞬间凝固,一支短小的箭矢就这么静静的浮在他的脖颈后面,若是射中定是有死无生。常歌行顺着箭矢的方向望去,看见一个模糊的身影藏在影影绰绰的花草间,想来已经埋伏很长时间了。 常歌行将箭矢轻轻的捏起,箭头调转了一百八十度,然后转身继续向前走去。 箭矢携着极速的破空声远去,在花草丛中一声惊讶的轻“咿”声过后便是一声惨呼,随后再没有了任何声响,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钱千万的小院依然静谧,但这并不代表着冷清,钱府过半的侍卫、侍从、仆人都集中到了这个小院附近伺候,只是这些人都卯足精神随时听从钱家主的吩咐,却不敢发出一丝一毫的异响。 见到常歌行走近,钱家主急匆匆的迎了出来:“殿下,可想出了什么解救之法?” “本王深思熟虑,此番乃是钱千万命中的劫数,唯有假死一道才能逃出生天!”钱千万故弄玄虚的道,他实在懒得和钱家老爷子解释那些科学道理,所以便选了一个听起来合情合理,细琢磨又让人信服的说辞。 “假死?殿下可有把握?”钱家主追问道。 “这个。。。。。。本王的出的主意当然有十足的把握!”常歌行十分笃定的道,心中却又补充了一句,总不会比现在的情况更差了吧! “好,老夫这就让人去寻假死药!”听闻自己儿子有救,钱家主自然倾尽力量去需找假死药。所谓的假死药并没有传闻中的那般神秘,大多是药性较为柔和的毒药,只是毒性控制的比较好,可以让身体机能降到濒死边缘。在这个没有科学化仪器的时代,很容易被诊断为真死。 (本章完) 第341章 公孙怀之死 在常歌行的忠告下,钱家没有再喂钱千万吊命的补药,只是喂了些维持生机的米汤,才使得情况没有再次恶化。 牛星海、狄桐、江山、宋高四人联袂而来,似乎之前的芥蒂已经消失不见了,唯独少了公孙怀! “你们退去吧,老夫不想看到你们!”钱家主对这几位赘婿寒心到了极点,不管从哪方面看,他们都和钱千万的病情脱不了关系。 “岳父大人。。。。。。”牛星海噗通跪倒在地就要说些什么。 “老夫可不是敢当你们的岳父,还是叫家主吧!”经此一事,钱家主的一些想法已经发生了改变。 牛星海一愣神,看到钱家主冰冷的眸子时,只得老老实实的道:“禀报家主,公孙怀。。。。。。死了!” 钱家主将目光瞥向牛星海,公孙怀之死着实让他一惊:“怎么死的!” “公孙怀死在了自己打猎用的短弩之下,箭矢由眼入脑,实在惨不忍睹,还望家主大人能为亡者主持公道!”牛星海一边观瞧着钱家主的表情变化一边道。 “是谁射杀的,可有眉目?”钱家主问道。 “从现场看,公孙怀应该是自杀,可又不像是自杀!”牛星海想到诡异的现场道。 钱家主吼道:“什么是又不像的,把话说清楚!” “从现场看,似乎是箭矢射出后,又在空中转了一个弯,结果射到了公孙怀自己。”牛星海一边回忆着现场情况,一边说道。 “荒唐!箭矢在空中转了一个弯射中了自己,我看你们这些读书人是读书读傻了吧!”钱家主并不相信牛星海之言,箭矢转弯实在太过匪疑所思。 牛星海心中委屈不已,从现场被箭矢射穿的花草叶子来看,分明是前后分别被射穿了一回。可他又不敢反驳钱家主,钱家主对自己等人的好感程度可是直接会影响自己前程的。 “殿下,这件事您怎么看!”钱家主将目光投向了常歌行,对这个伐陈的兵马大元帅他还是十分信服的。 常歌行心中发笑,问罪魁祸首对所做命案的看法,实在太具喜感。 “天下奇人异事多得是,兴许是这个公孙怀造孽太多,这回遭了报应。被迫害之人访名山,拜名师,最后学成归来杀了冤家对头,这样的故事本王看得实在是太多了!”常歌行此话倒不是完全胡说八道,类似狗血的段子常歌行在前世的影视剧中确实是看腻味了。 “殿下说的在理,老夫早就看这个公孙怀不像是什么良善之辈。来人,将他拉到荒郊,埋了!”一个赘婿的死活显然不是钱家主所关心的,没有暴尸荒野已经是天大的功德了。 牛星海、狄桐、江山、宋高四人神色一暗,大有兔死狐悲之感,作为赘婿虽然表面看起来傍上了大树,但自己的苦楚自己知道,赘婿不是钱家的主人更非钱家的奴仆,而是供主人驱使的鹰犬,若是鹰犬亡了,主人家不食之肉已经是大德。 更不用说厚葬了! (本章完) 第342章 菜刀! 不得不说钱家人的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已经陆续有仆人捧着假死药回来! 常歌行皱着眉头看着十几种假死药,问道:“药效最好的是哪个?” “回禀陛下,是小人的这副药,可使人假死七日!” 七天,实在太长了。别说吃了这有毒的假死药,就算不吃,恐怕钱千万也活不过七日! 常歌行接着问道:“药效最次的是哪个?” 其中一个仆人显得颇为不好意思,由于他的速度慢了半拍,使得其他上好的假死药都被其他几个同伴抢了先,他只能卖了人家挑剩下的,道:“禀报王爷,药效最差的是小的这个,药效只能维持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时间实在是太短了,假死根本起不到瞒天过海的效果,同样是难得的假死药,却显得无比鸡肋。哂笑声从其他几个仆人发出,使得这个小厮愈发的难堪,涨红脸低着头不语。 “好,就是它了,半个时辰刚刚好!”常歌行拍手道:“钱家主,当赏!” “是!是当赏!”堂堂晋王发话要赏赐一个下人,钱家主当然不会驳面子,道:“你去账房支一百两银子,权当是奖励了!” 小厮千恩万谢退去,一百两银子足够一般家庭吃喝不愁好一阵。 常歌行将假死药塞进钱千万嘴中,好在假死药在制作之初便考虑了各种用途,入口即化。 过了片刻,药效渐渐显露出来。钱千万的呼吸慢慢变得轻缓起来,最后完全消失。常歌行伸手试了一下钱千万的鼻息,与死人一般。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这种假死药制作精良,在没有先进仪器的当代,足以瞒过绝大多数大夫。 常歌行若不是启动医疗系统对钱千万的身体进行检查,只是凭感官判断的话也会认为此刻的钱千万已经死了。其实钱千万的身体机能被深深的隐藏起来,将一切代谢活动降到了最低点,表面看起来没有生命体征,实则身体处于一种类似冬眠的状态。 但这种生命体征的蛰伏并没有骗过蛊虫,随着宿主进入冬眠状态,蛊虫也进入到了同样的状态,丝毫没有离开的打算,它在等待宿主的复苏,以便自己再次大吃特吃。 “看来这个办法不行!不动真格的是不行了!”常歌行伸出右手道:“钱家主,麻烦拿一把菜刀来!” “快!快!去厨房拿一把菜刀来!”王爷有要求,事关自己儿子的性命,钱家主不敢怠慢。 常歌行接过菜刀,满意的点点头,不愧是长安富豪的做饭用具,虽然只是做饭用的菜刀,却是精钢打造,比大隋军队的制式武器品质还要好! 常歌行拿着菜刀在钱千万脖子上比划着,似乎在为从哪里下手而困扰,是切开气管好呢,还是切开动脉好呢? “使不得啊殿下!”钱家主哭丧着脸抱住常歌行的大腿:“老夫就这么一个儿子,还望殿下手下留情啊!” “钱家主你这是做什么?本王这是在救你儿子,你若是还这么纠缠,钱千万真的只有等死的份了!”常歌行看着钱家主,无奈的道。 听到事关钱千万的性命,钱家主忽的松开手,像是被开水烫了一般。但眼睛却一直盯着常歌行手上的菜刀,他有理由相信,自己儿子若是挨上这么一下,绝对是有死无生的下场。 “钱家主不必担心,您先出去,本王保证一会儿就还你一个活拨乱跳的儿子!”常歌行当然不会在人前暴露自己的模块系统,不然不是被认作神仙便是被认作妖怪。但不管是哪样,都不是常歌行所希望的,一切表露于人前,便不再是杀手锏。 钱家主看了一眼奄奄一息的钱千万,又看了一眼明晃晃的菜刀,心头犹豫不决,要说菜刀能救命,打死他都不相信。自古刀剑从来是取人性命之物,何时见到过菜刀能医人性命! 常歌行举起菜刀,在空中比划了几下,道:“莫非钱家主信不过本王的医术?” “岂敢!岂敢!”钱家主说什么都是不敢得罪常歌行的,毕竟堂堂晋王之尊,可不是所谓的富户能够招惹得起的。 钱家一干人等退出门外,常歌行这才放下菜刀,仔细的为钱千万诊治起来。诊治结果十分的不理想,钱千万身体几乎完全被蛊虫掏空,若再不治疗,仅剩的生机尽毁,就真的回天乏术了。 常歌行将手按在钱千万的心脏部位,本来还在跳动的心脏骤然停止。医者与杀手本就一线之隔,医者化身为杀死,反而可以将杀人变为一种艺术。就像常歌行如今做的这般,让钱千万的心脏停止跳动,就算是前世的科技手段也无法查出其中根由。 随着钱千万心脏跳动的停止,那只潜藏在他身体里的蛊虫终于有了动静,随着衣服的一阵鼓动,一只白白胖胖的虫子爬了出来。虫子看起来虽然臃肿不堪,但速度却是极快。 待看到钱千万身边还有其他人的时候,仿佛是发现了新的猎物,发出一声宛如鬼怪的叫声后,便飞驰着向着常歌行扑来。这只奇怪的蛊虫竟然长有翅膀,是常歌行所没有预料到的。 但即便是再快的速度,在时间面前也是徒劳,常歌行抓起菜刀,一刀将蛊虫斩在床上,流出一股浓黑的血水后,便彻底没了生机。 常歌行再次将手放在钱千万的胸前,本来已经停止的心脏再次跳动起来,而且更加有力量了,钱千万这条小命算是保住了。 “钱家主,进来吧!”常歌行招呼道。 一直在外面等候的钱家主应声进来,看到床上那滩污血与那只奇形怪状的虫子后,脸色瞬间难看起来。 “殿下,这是怎么回事?”钱家主问道。 “这就是传说中的蛊虫,据说是苗疆的一种术法,本王真的很好奇,这样恶毒的蛊虫怎么会出现在钱府!难道是钱家主做生意时得罪了什么苗疆的人物?”常歌行问出心中所想。 “这都是老夫做的孽啊!”钱家主一巴掌打在了自己脸上。 (本章完) 第343章 舒虹 钱家所收的几个干女儿都是姿容出色之辈,就算一把年纪的钱家主也动了心思,暗中和一个叫做舒虹的女子暗通款曲。可作为钱家的家主是不可能娶一个身份低贱的女子的,毕竟天下美女多得是,但寒门中的俏佳人挺多是士族宴会上的陪衬,供那些王孙贵族亵玩,永远登不上大雅之堂。 钱家主也为舒虹招了上门女婿,那个男子正是已经亡去的公孙怀。 “舒虹是苗裔?”常歌行问道,自古传闻苗疆女子擅长蛊虫之术,却从来没有见识过。 钱家主有些懊恼的叹了口气,道:“我与那舒虹欢好之时,她就曾经说过,若是我始乱终弃,就让我众叛亲离,成为孤家寡人。说她是苗疆之人也不尽然,据她所说她的母亲是苗疆女子,父亲却是地道的中原人士!” “钱家主,老来风流,却是害惨了钱千万受了无妄之灾!走,带本王去看看这位令钱家主神魂颠倒的舒虹!”常歌行见到钱千万已经无大碍,剩下的只需慢慢调理便可,相信这些事情钱家人会安排好的。 钱家主再次叹了一口气,无奈的摇摇头,道:“哎!恩怨是非现在已经明了,好在万儿已经无事,舒虹虽然有意害人,但也是一个可怜女子,都怪老夫被美色迷了心智,希望殿下放她一条生路!” “钱家主倒是一个怜香惜玉的秒人,为了美人连自己的儿子都能豁的出去!”常歌行打趣道。 钱家主老脸一红,现在钱千万左右无事,一时间他竟想起舒虹的千般柔媚,若不是她出身低微,也许他早就迎娶舒虹进钱家大门了,从此钱千万与钱香香兄妹俩多上了一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小妈! “走吧,本王可不是滥杀之人,在怜香惜玉方面,你我倒是志趣相投!”常歌行率先出了房门。 门前正俏生生的站着一个女子,该女子一身素袍,未施粉黛,依旧俏丽动人,虽与萧美娘等人相比有所不足,但已经是难得的美女了。嘴角的一丝鲜血尚未干涸,点点血迹沾染到了素袍上,显得触目惊心。 “是你杀了它!”女子直勾勾盯着常歌行问道。 “你指的是那条又丑又胖的虫子?”常歌行有种预感,这个女子就是钱家主口中的舒虹。 “果然是你,它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唯一念想,你却杀了它,我要杀了你!”女子张牙舞爪的朝着常歌行扑来,奈何这个女子除了那条来自她母亲的蛊虫外,就是一个普通的弱女子,再加上用心血豢养的蛊虫被常歌行杀死遭到反噬,身体可以用虚弱来形容。 常歌行躲过女子一扑,该女子扑空之下跌倒在地,额头上血迹一片。 “虹儿,你这是做什么啊!”钱家主心疼的扶起舒虹,道:“你做下之事,方才我已经向殿下求过情了,可以饶你一命,带些银两会乡下过些安生日子吧!” “呵!呵!”舒虹冷笑几声,讽刺道:“钱家主真是宽宏大量呢,小女子在这里谢过了。恰好夫君新丧,今晚用不用干女儿我给干爹大人侍寝啊!” (本章完) 第349章 人多暖和 “说啊!” “快点儿说,老子最讨厌磨磨蹭蹭的人了!” “就是,别卖关子了!” 。。。。。。 “其实她是一个死人!”此人说道,引起一阵唏嘘。 “李大嘴巴,你就胡说吧,还真的让你说成了鬼新娘,钱家人可不是傻子,各个都猴精猴精的,怎么可能去一个死人为妻!”人群中有人认出了此人,叫出了他的外号,光听李大嘴巴这个称呼,也能知道此人是一个平日里说话口无遮拦之人。 “你们听我说啊,她确实是一个死人,只是又被萧仙师救活了,要问那萧仙师是谁,就是能够通鬼神的萧吉道长。话说那位小娘子本来已经去了地府,找阎王爷报了到,萧仙师感念此女甚是可怜才神游地府,救出了她,让她还了阳! 不然,你们也不想想,钱家怎么会平白无故取一个穷苦人家的女子,凡人起死回生,不亚于逆天改命,此女子日后可是大富大贵的命,钱家以后没准儿还要沾此女子的光!” 李大嘴巴讲的煞有介事讲完,颇有说书先生的做派。这个时代的百姓对于鬼神之说还是相当信奉的,起死回生之术虽然没有见到过,但大隋朝上至天子,下到黎民百姓都相信这个说法,或许也是一种心灵寄托吧。 达官贵族生前便为自己修建陵墓,求得是身前的显贵死后能继续延续。普通百姓则焚香祷告,以求来生能投一个好人家。 人群中还有不少像李大嘴巴这样的人在传播类似的消息,重点无非就是萧仙师法力通天,可逆转生死,是千年来法力最大成者。 人们望着晋王府的方向竟然有了几分神往朝拜的态度,萧仙师大家都知道如今就住在晋王府,若是得到萧仙师的垂怜,也为自己改变一下命数,混个大富大贵也是一桩美事。 迎亲的队伍浩荡着向着晋王府方向前进,长安城的数条街被清一空,倒不是有什么官府文书,完全就是财大气粗的钱家用钱砸出来的。有衙役过问此事,众多百姓一口咬定是自己自愿让出街道的,钱家给的好处费,可比自己等人一天买卖赚的钱要多得多! 舒虹一袭红袍,身上饰品由陈宣华一手操办,自然少不了环佩叮咚、凤冠霞帔。舒虹自幼孤苦,并不知道父母是谁。作为“救命恩人”的萧吉站在舒虹身边,充当起了长辈的角色,正所谓再生父母,萧吉代表舒虹的父母亲人出场倒是合适的很。 常歌行负手站在后方,虽然是在晋王府迎亲,但他却不是主角,今天的唯一主角便是舒虹。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三女伴在常歌行身边,眼巴巴的看着出嫁的舒虹,不知在想着什么。 “你看看人家,虽然波折,好歹有人娶!不想我们,连个名分都没有!”萧美娘酸溜溜的说道,不过“我们”似乎也将陈宣华包括在内了,惹得陈宣华翻了一个白眼,随即脸上一片羞红。 “怎么?羡慕啊!”常歌行知道萧美娘心有怨念,虽然平日里府中之人皆以夫人相称,但却没有什么名分。 “可不是嘛,要是我哪天有了如意郎君,出嫁那天有这么一半的排场我就心满意足了!”萧美娘轻声叹道。 常歌行将萧美娘拥进怀里,柔声道:“没机会了,一朝是本王的女人,生生世世是本王的女人,你逃不掉的!” 常歌行向着朱贵儿摆摆手,朱贵儿小鸟依人般和萧美娘一左一右依偎在常歌行怀里,只剩下陈宣华孤零零一人站着。 “宣华公主,要不也来靠靠?人多暖和!”常歌行调笑着对陈宣华道。 陈宣华看了看逐渐变得炙热的夏季阳光,人多暖和个鬼!不出痱子便是万幸了。 常歌行左拥右抱看着渐行渐远的花轿,又看了看怀中的可人儿,豪气的说道:“这算得上什么排场,就是土豪弄的杂耍罢了。本王会给你们一个真正有排场的婚礼!” “什么样才叫真正的排场?”朱贵儿好奇的问道。 常歌行思量一阵,道:“真正的排场是金钱买不到的,比如万国来朝,比如全天下百万子民的祝福,又比如母仪天下!” 常歌行的声音很轻,听在两女耳中却重于千斤,她们的夫君已经有了决定,在逍遥王爷与天下至高者之间的选择终于有了答案。来这个时代的时间越长,常歌行越发明白,想要逍遥天下身在权利的漩涡之外,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儿。 若是杨勇继而为皇,他登记后第一件事儿恐怕就是将晋王府连根拔起,满门抄斩。常歌行当然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因为在这个时代他有了自己的牵绊,他已经不是在为自己而活,他有着自己的责任,比如对自己所爱的女人有一个交代。 萧美娘眼睛慢慢变得晶莹,似乎有光从里面透出,作为曾经皇朝的公主,她经历了同龄人未曾经历的事儿,她最担心的便是自家夫君心怀妇人之仁,最终落得身败名裂,看来这些担心完全是没有必要的了。 常歌行抬头看了一眼已经升起的太阳,不知不觉已经日上三竿,太阳的光芒已经不能直视,现在上朝早已经迟了,若是到宫中看望皇后娘娘倒正是时候。 “美娘、贵儿,随夫君到宫中走一趟,看看你们未来的婆婆!”常歌行揽着两女就要向外走。 “宣华妹子,别藏了,咱们一起到宫中给皇后娘娘请安!”萧美娘朝着门后喊道。 陈宣华被拆穿,红着脸从门后面走出来,羞答答的跟在常歌行身后,完全就是一个受气的小媳妇。 “有什么好害羞的,你在晋王府待一日,除了那个太子殿下还有哪个敢娶?大隋治下,还没有人敢挖晋王爷的墙角。是嫁给太子,还是从了我们家王爷,妹子你心中可想清楚了!” 萧美娘满脸调笑,陈宣华则将头垂到了胸膛。还需要选择吗,早在那场夜宴,她已经作出了选择。 (本章完) 第350章 儿媳妇见婆婆(一) 独孤伽罗今天的心情看起来不错,用一支柳枝沾着清水给花枝洒着水,花瓣上的晶莹水珠在阳光下显得很是晶莹,折射出彩虹颜色,比那花朵还要漂亮上几分。 有两位宫女小心的伺候在旁边,皇后娘娘虽然要享受这田间之乐,她们却不敢怠慢,柳枝是精挑细选的,粗细刚好合适,长短也适中。就连木盆中的水都是上好的泉水,若是水滴不小心打在了皇后娘娘身上,也不能污了皇后娘娘的衣服。 “英儿,你可是好久没来为娘这里了,今天怎么来了?还带了这些美女?莫非都是本宫未来的儿媳妇?”独孤伽罗眼中噙着笑意,作为过来人她哪里不知道这几个女子都对自己这个儿子有意。 “儿臣在这里给母后告罪了,进来公务缠身不能尽孝道,还请母后见谅!”常歌行恭恭敬敬的答道,却惹得独孤伽罗一阵笑骂。 “肚子里没有多少墨水就不要装读书了人了,为娘还不知道你,行军打仗你行,舞文论墨你还要和你大哥学学!” 提起杨勇,常歌行心中稍显不快,这个便宜大哥从江南开始便一直明里暗里的着自己麻烦,真觉得我好欺负不成。 独孤伽罗将常歌行的神情看在眼里,轻轻一叹,这就是皇家,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却少了几分骨肉亲情。 “来!来!你们几个丫头陪我这个老太婆坐坐!”独孤伽罗招手,让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三女上前。 三女一时间扭捏不前,当真有了几分丑媳妇见公婆的感觉。 常歌行给了萧美娘一个眼神,萧美娘这才定了定神,一手拉起朱贵儿,一手拉起陈宣华,上前再次行礼道:“皇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好!好!快过来!让本宫好好瞧瞧!”独孤伽罗端详一阵三女,满意的点点头,道:“我儿眼光不错,没想到这个臭小子挑媳妇倒是有一套,都是难得的绝世佳人啊!” “你们谁是朱贵儿啊!”独孤伽罗问道。 “禀皇后娘娘,正是小女子!”朱贵儿低着头,轻声道。 “不必拘谨,我们都是一家人。若是换了普通人家,儿媳妇见了婆婆跟老鼠见了猫似的,这日子可没法过了!”独孤伽罗略带玩笑道。 “母后说的是!”常歌行见几女拘谨,插话道。 “谁和你说话了,臭小子!我在和我的儿媳妇们话家常呢!”独孤伽罗对常歌行一阵笑骂,让常歌行很是无语,这分明就是典型的有了儿媳忘了娘。 “贵儿,你之前的真的口不能语吗?本宫总觉得这是坊间传闻,夸大其词了!” 朱贵儿抬起头,有马上低下,悄声道:“小女子真的是口不能言,待遇到夫。。。。。。晋王殿下后才转好的。” “哦!”独孤伽罗沉默一阵继续道:“万皇之王又是怎么回事?” 朱贵儿慌忙跪倒,道:“小女子真的不知!” “不知?”独孤伽罗玩味道:“那就真的是神明借你的口,做出了惊世预言喽!你终要嫁给英儿,这么说英儿将来是万皇之王喽?万皇之王,秦皇汉武不曾成就的伟业!” “小女子不知。。。。。。”朱贵儿以头触地,久跪不起。 “母后,瞧您把贵儿吓的!”常歌行见气氛不对,出言说道。这三个女子可是他的心头肉,平日里自己宠着惯着,不曾受半点委屈,没想到今天进宫却如过堂般,早知道就不带几女面见独孤伽罗了。 “怎么?有了媳妇就忘了娘了?瞧给你心疼的!”独孤伽罗没好气的瞪了常歌行一眼,转眼看向朱贵儿道:“起来吧,不然你夫君要心疼死了,万皇之王也好,天下共主也罢,总归出自我皇室,不提也罢,不提也罢!” 朱贵儿委委屈屈的起身,瞟了一眼常歌行,虽是无意,万种风情皆在其中,让常歌行不禁打了一个激灵,像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朱贵儿的事儿般。 “好了,别当着我老人家的面儿眉目传情了!不亏是让英儿抗旨不遵的可儿,我见犹怜啊!本宫还真的想知道,若是贵儿成了本宫的干女儿,又是怎么样的一种光景!” 常歌行恶寒,自己这个老娘就这么喜欢看自己儿子出糗吗? “陈宣华,本宫在当日的宴会上是见过你的,只是当初离得远,瞧得不真切,如今看来果然是难得的大美人,怪不得能让本宫两个儿子都对你朝思慕想,甚至反目成仇呢!” “宣华不敢!”陈宣华赶忙跪倒在地,挑拨皇子关系的罪过可是不小,搞不好就变成了人人唾弃的狐狸精、妖妇,若是被冠上红颜祸水的罪名,一辈子便休想翻身了! “母后。。。。。。”常歌行越发觉得自己带三女进宫是来错了,老老实实呆在晋王府打打麻将,顺便打情骂俏,那该多么惬意啊! “本宫给未来儿媳妇训话,还用不着旁人插嘴!”独孤伽罗一句话便将常歌行的辩解之言给顶了回去,让他吃了一只好大的苍蝇。 “自古红颜多薄命,陈宣华你应该庆幸遇到了晋王。有史为鉴,亡国的亲贵,尤其是美女的下场你应该知道的。本宫希望你惜福,不要胡思乱想,陈国已经消失在了江南的烟雨中,如今有的只是大隋的江南!” “小女子谨记皇后娘娘教诲!”陈宣华当然知道独孤伽罗的意思,当然常歌行也知道,只是他从来就没有担心过。因为常歌行觉得,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那种担心是一种懦弱的表现。 “想必你就是萧美娘吧!”独孤伽罗最后点到了萧美娘。 萧美娘已经静下了心神,她的心智完全不是养在深闺的朱贵儿或是娇生惯养的陈国公主陈宣华可比的,她曾经是大梁的公主,更是圣母教的圣母,若不是遇到常歌行,她仍是隐藏在阴影之下的王者。 “萧美娘拜见皇后娘娘,娘娘万福金安!” (本章完) 第351章 儿媳妇见婆婆(二) “呵!呵!你倒是乖巧,老身也是有福气,竟然能受大梁公主一拜。好了,中原大地百年来覆灭的王朝不可计数,也不差你一个大梁,起来吧!”独孤伽罗道。 萧美娘起身,显得落落大方,完全没有朱贵儿与陈宣华的局促不可,独孤伽罗看在眼中暗暗点头,此女子倒可成为我儿的贤内助。 “母后,你再这样,孩儿以后可不带她们来面见您了!” “瞧瞧你,还没大婚就知道护媳妇了。这点倒是随你父皇,只是你小子可是比你父皇花心多了!” 常歌行不禁汗颜,以他仅有的历史知识而言,杨坚算是皇帝中的一朵奇葩了,就算秦皇汉武唐太宗都要在他面前低头,独孤皇后在世时,后宫千顷却了无颜色,只有独孤伽罗一人。 就算独孤皇后逝后,杨坚也只纳了两个嫔妃渡过晚年而已。纵观中华千年封建史,杨坚绝对是独树一帜。 “与父皇相比,儿臣汗颜,但儿臣也绝对不是滥情与贪恋美色之人。夫妻是缘分,儿臣愿意随缘!” 独孤伽罗点点头,常歌行的一席话她听得新奇,仔细品味又句句在理,她转头看向三女,道:“听见没,你们今生能得英儿宠爱,是前世造化、是今生缘分,本宫不管你们是什么哑女又或者是哪国公主,既然进了我杨氏皇族的门,就要守规矩!” 常歌行这才慢慢明白,独孤伽罗这是在给几女下马威,无奈几女的身份实在是太过特殊。 “母后,莫要吓到她们!”常歌行见几女脸色不好,急忙道。要是几女将怨气撒到自己身上,等回到晋王府绝对没有自己好果子吃。萧美娘与朱贵儿的床绝对是上不去了,陈宣华翻白眼的频率绝对会大增。为了避免后院起火,常歌行卖乖也是情理之中。 “英儿,莫要惯坏了几个丫头,坏了我皇家的规矩!”独孤伽罗瞪了常歌行一眼道。 常歌行叹了一口气,这分明就是许州官点火,不许百姓点灯。皇家的规矩就是您老人家坏的,当今万岁爷惧内之名早已经天下皆知,还不是拜您所赐。 “母后教训得是,等回府,儿臣就要她们知道什么是家法,什么是规矩!”常歌行咬牙切齿、诅咒发誓自己一定能管教好几女,才使独孤伽罗安心的点点头。 “英儿,你今天来不光是为了给本宫介绍这几个丫头吧!”独孤伽罗抿了一口茶水,满室的气氛陡然一松,之前的风声鹤唳转眼间成了春风徐徐。 “母后,可还记得萧吉?”常歌行问道。 “萧吉,本宫当然记得,上次他可是点起七星灯,引动天地异象,救了本宫一命呢!起初本宫还不太相信,直到世民那小子带了一个道士来见本宫,那道士倒是有几分道行,竟然看出本宫寿元已尽,如今能够安然在世,全凭有高人逆天改命!” 独孤伽罗谈论起此事,有着几分唏嘘,也有着几分审视,以一个女人的直觉而言,她总觉得七星灯事件与常歌行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常歌行从独孤伽罗口中捕捉到了一个敏感的名词:世民,自从来到这个时代起,常歌行就在幻想着第一次和李世民相遇回事怎么样的一番景象。 唐太宗李世民,开创了强盛的大唐盛世。可若是大隋不灭,唐朝未建,这个李世民又将何去何从,历史上还会不会出现唐朝呢?若历史课本上少了唐朝这光耀照人的一页,还真是让人觉得有些遗憾。 “母后,你说的世民可是李世民?”常歌行还是问出了口。 “正是李世民,李家的次子,这个孩子倒是乖巧,时不时便给本宫请安,可比你这个亲生儿子好多了!”提起李世民,独孤伽罗满脸微笑,显然对李世民很是欣赏。难道这就是领袖的魅力?独孤伽罗身为女子,才智却不输于任何男子,能入得了她法眼之人绝对不是什么庸俗之辈。 “母后可知道那个道士叫什么名字?”常歌行隐隐感觉到了几分不安,继续问道。 “世民好像叫他什么袁天师!” 袁天罡!常歌行心中浮现出这个如同魔咒般的名字,他竟然到了李世民近前,他难道要辅佐李世民重新踏上历史的轨迹,覆灭大隋,建立大唐吗? 常歌行对于国号的什么的都不在意,不管是大隋还是大唐都是中华民族的王朝,大唐是民族强盛的一段光辉岁月,有没有大唐倒没有什么关系,只要能承载这份民族的荣光便可。 “这位袁天师还说什么了没有?”常歌行对袁天罡还是十分谨慎的,这位仁兄常歌行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也是穿越回来的,不然留存后世的推背图又将作何解释,至于没有科学依据的推演,常歌行却不是很信服的。 “这位袁天师倒是没有说什么,倒是世民这小子将这位袁天师说的天上有地上无的,好像世民还要将这位袁天师推荐给你的父皇,据说袁天师对于延寿很有研究!”独孤伽罗道。 “对了,世民说还要推荐袁天师作我朝的国师呢!”独孤伽罗补充道。 “国师?”常歌行大惊道:“母后您没听错?” “母后虽然不是芳华年纪,可也没到年老体衰、耳目不明的时候,若这位袁天师真的有本事,做了这国师但也无碍!” 常歌行不禁苦笑:“呵!呵!儿臣还真是和李世民心有灵犀啊,而成此次来也是为了国师一职,不过儿臣推荐的是萧道长! 萧道长对我大隋是有恩的,先是七星续命救了母后您,再就是求得真龙原谅,最近又救了一苦命女子,当真是古道热肠,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国师的名号!” “呵!呵!那袁天师倒真的有几分本事,他临走时曾经说过,若是晋王另有人选,便随了晋王殿下!”独孤伽罗点头道,满是赞许的神色,显然对袁天罡很是信服。 常歌行心中一震,这种被人算计的感觉他很不喜欢,十分的不喜欢! (本章完) 第352章 凭什么! “皇上驾到!”门外响起一个尖细的声音,正是大太监莫让。 “民女拜见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三女盈盈跪倒,拜见大隋的至高掌权者。 “儿臣拜见父皇,父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常歌行也随之跪倒,来到这个时代就是烦,动不动就要下跪,使得常歌行很不习惯,好在能让他下跪的人数遍全天下也只有两人罢了。 杨坚很意外的看着三女,独孤皇后的性子他是知道的,想来喜欢清净,不知今天却变得热闹起来。 “你来的倒是时候,来!瞧瞧你未来的儿媳妇!”独孤皇后满脸爱意的看着杨坚道。 杨坚在三女身上扫过,在看到朱贵儿与陈宣华时瞳孔猛地增大。这两个女子他可是认识的,一个是闹得天下沸沸扬扬的哑女,一个是家国新灭的陈国公主,此两女子可都是身份敏感之人。 “儿媳妇?朕不同意!”杨坚气哄哄的坐在独孤伽罗身边,当初常歌行为了朱贵儿抗旨不遵,为了陈宣华与太子在夜宴上对峙的场面他还历历在目! 常歌行拍拍衣服起身,虽然衣服上并没有什么尘土,皇宫大内可都是有专人打扫的,就算有丝毫微尘都是失职。 “凭什么!”常歌行朗声道。 刚刚喝了一口茶水杨坚险些被噎一个大跟头,他在位几十年听了无数次的奏报,这么简短,这么有分量的答话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杨坚做皇帝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长到已经让他忘了自己只是一个穿着龙袍的凡人,而不是不朽的神,作为凡人自然有作为凡人的火气。 所以,杨坚怒了! “就凭我是皇上!”杨坚中气十足的道,皇上代表着无上的权威,代表着绝对的自信,杨坚有理由相信这个天下没有人能违逆皇上的意思,所谓的金口玉言,出言便是断人生死。 “皇上?父皇你可别忘了你这个皇位是怎么来的,没有人是天生的皇帝,也没有什么血脉会注定沉沦。父皇,作为天下之主,且不能骄傲自大,一定要戒骄戒躁!”常歌行一番话下来完全没有把皇帝当回事儿,还做处了劝诫,让杨坚百试不爽的帝王霸气落了空! “逆子,大逆不道!作为皇子竟然说出这种话来,朕看你的王爷是当够了!”杨坚豁然起身,与常歌行面对面站着,像是两只斗鸡,互相对视着,隐隐有火花闪现。 “行了,你们父子俩就是反冲,每次见面不是吵就是闹,要吵出去吵,要闹出去闹,别搅了本宫的清静。”独孤伽罗不悦的道。 杨坚本来已经快要爆发的小火上立即进入了无限期休眠状态,丢给常歌行一个狠狠的眼神后,便坐了回去,悠闲的品起茶来,仿佛方才发怒之人不是他一般! 常歌行扶起三女,向着独孤伽罗拜道:“求母后成全!” 反对的是杨坚,常歌行却向独孤伽罗求情,让本来情绪已经稳定下来的杨坚又有了几分恼火。但他不敢发出来,只能憋着,直到憋出内伤为止,因为常歌行的请求对象是独孤伽罗,自己的皇后娘娘。 (本章完) 第353章 套路 常歌行越发的肯定,隋皇的惧内之名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哎!你这孩子,就不能好好和你父皇说几句话嘛!这三位女子都是绝色中的绝色,佳人中的佳人,却牵连甚多,大婚之事暂且推后,英儿你这段时间也好好考虑一番!” 迎娶三位佳人常歌行本就不急,至于考虑,常歌行此时便有了答案,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统统一边去,自己的婚姻自然要自己做主。 “父皇莫要生气!”常歌行笑盈盈的向杨坚陪着罪,杨坚毕竟是大隋的皇帝陛下,正经八百的一把手,也不好将他得罪死了。 “儿臣就是心直口快了些,父皇莫要生气!” 杨坚用鼻音发了一个标准的“哼”字,显然对常歌行的突然服软并不领情。曾经踏灭南陈的兵马大元帅真的可以用心直来形容吗?口快倒是有的,而且是已经练到了一定境界快! “儿臣尚有一事请示父皇!”常歌行恭声道。 杨坚本来气氛的表情顿时有了几分喜意,这个嚣张的儿子竟然有事情求道自己,自己定然好好的“答应”他一番。 “讲!”杨坚拿出皇帝的威信,干净利落的道。 “李府上有一个修为高深的道士,名曰袁天罡,我大隋连年开疆扩土,百姓生活富足,如果能立下国师,统领大隋道统,定能使万民归心,绝了其他心思!” 杨坚虽然正在气头上,但他好在是一代英主,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大隋立下国师,便是隐隐立下了国教。以道家之人为国师,天下之人心必定向着道家,朝廷用一种隐晦的形式引导着百姓的信仰,也就是引导着民心。 “袁天罡是何人?朕没有听说过,默默无闻之人怎么能担当国师一职!”杨坚用家长教训小孩儿的口吻道:“英儿,你还是年轻啊!做事情多欠考虑,国师一职一定于国于民有大贡献者才能担当。 朕看萧道长就不错!” “父皇,万万不可!”常歌行急忙阻止道:“萧吉出身乡野,所学术法也比不得袁天师,儿臣认为袁天罡才是最佳人选!” “术法厉害用什么用?于国于民没有贡献也是徒劳!朕意已决,大隋的国师便是萧吉萧道长了!” “父皇,不可啊!萧吉那个野道人何德何能做得了国师!儿臣还是以为袁天罡才是最佳人选!” 常歌行的一番阻拦,越发的坚定了杨坚了想法,越发的觉得选萧吉为国师是个正确的做法,不管萧吉道行如何,恶心到常歌行才是真的。 “朕意已决,不必再议!”杨坚大袖一挥阻断了常歌行的话语:“莫让,这就拟旨,萧吉从此后便是我大隋的国师了!” 常歌行跪在地上,面如死灰,显得极为失落。 杨坚看了之后极为满意的点点头,你要让袁天罡当国师,朕就非让萧吉当这个国师。 常歌行看着杨坚离去,站起身,拍了拍膝盖,虽然上面并没有什么尘土。 (本章完) 第354章 函谷为府门 “恭送父皇!”常歌行冲着杨坚离去的背影喊道。 “你呀,就会胡闹!要是让你父皇知道你如此算计他,肯定有你好受的!”独孤伽罗笑骂道,但语气中似乎没有什么责怪的意思。 “母后这是哪里的话,儿臣深感袁天罡功参造化,是我大隋国师的第一人选,怎奈父皇不同意,儿臣也没有什么办法!”常歌行十分诚恳的道。 那表情、那语调,简直是真诚的不能再真诚了,这是常歌行前世经商练出的一项本事,虽然满嘴跑火车,但让人听起来就如同教科书上写得那般真。 只有萧美娘低着头,撇了撇小嘴,常歌行的脾气秉性她是知道的,嬉皮笑脸说的可能是真的,但一本正经说出来的就一定是假的,而且里面很有可能有坑。 “萧吉做这个国师也不错,毕竟他也算得上本宫的恩人。只是以后见到世民,要和他说清楚,今天之事毕竟是你借了人家的名,莫要和他交恶。本宫可是听说世民文韬武略不在李家长子李建成之下,李阀的下代阀主是谁还未可知啊!”独孤伽罗嘱咐道。 “母后之言儿臣谨记!”常歌行对于李世民的了解虽然只限于历史课本,但用文韬武略来形容他实在是屈才了,武能开疆辟土、文能定国安邦还差不多。 出了掖庭宫,三女顿时都松了一口气。 “夫君,下次打死我也不来了!”朱贵儿做出怕怕的表情拍着胸脯,惹得常歌行哈喇子流了半尺长。 萧美娘回身看了看掖庭宫,轻声道:“许久没来过这种皇家重地了,心里多少还有些紧张呢。” “有什么好紧张的,不就是一座大了些的院子嘛,等有时间夫君给你们修一座更大的!” “有多大?”陈宣华好奇的问道。 常歌行负手走在最前面,抬头遥望远处的山黛,道:“以函谷为府门,渭水为湖泊,秦岭为假山,黄土高原为屏风,怎么样?这个院落够大吧!” “夫君真会说笑,贵儿虽然自幼在江南,但好歹也读过几本书,夫君你说的分明就是关中。那我们现在岂不是就在这座大院子中,夫君真会骗人!”朱贵儿当众拆穿了常歌行的把戏,关中有四塞之国之称,但被称为院子应该还是第一次。 萧美娘一把拦住常歌行的胳膊,柔滑之感让常歌行大叫舒服,真是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妖精:“夫君的这座院子不错,只是住的人太多了。现在里面有皇帝、有皇后、有太子、有王爷、有公主、用王公大臣,夫君什么时候把这些人全部清出去啊,奴家不喜欢这么多外人住在咱们家!” 萧美娘将朱唇凑在常歌行耳边低声呢喃道,本来新潮澎湃的常歌行在听完她所言后,荡漾的春心瞬间结为三尺寒冰。这番话若是传到杨坚耳中,常歌行或许还能自保,但萧美娘断然没有活路。这番话与造反无异,驱除王孙贵族独霸关中这本就是征伐天下的节奏。 (本章完) 第355章 大好的头颅 秦始皇当年就是凭关中之固,让六国王族俯首系颈的。 常歌行看了看了四周,好在没有什么宫女太监在近前,萧美娘声音很小,不担心隔墙有耳。 “我的夫人大人,小声点儿,你夫君我这大好的头颅还想在脖颈上多呆上些时日呢!” “怎么?现在知道怕了!奴家方才看你当面顶撞当今皇帝陛下不也是意气风发的很吗?”萧美娘眨巴着眼睛道。 “怕?本王从来不知道怕字怎么写!只是本王低调罢了!”常歌行捏了捏萧美娘的脸蛋道,惹得佳人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 三女一男说说笑笑的走出皇宫,让路过的太监宫女纷纷侧目,皇宫规矩甚多,平日里就算王公大臣都要谨言慎行,不敢稍作放肆,唯恐触怒了帝王。 晋王府府门前候着一顶轿子,看轿子的大小、规格、饰品皆是不凡,绝对不是普通人家能够坐得起的,换做前世定是世界级豪华轿车。 常歌行的马车缓缓驱近,自轿子上走下两人,均是华服锦衣,浑身上下透着一股难言的贵气。 不等马车靠近,其中的男子便已经一路小跑着迎向了马车。 “草民拜见晋王殿下,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男子屈膝跪倒,后面的女子也盈盈跪在男子身后,一副夫唱妇随的模样。 常歌行挑开帘子,来者不是外人正是钱家家主,后面的女子是他的新婚妻子——舒虹。 常歌行走下马车,双手搀扶道:“钱家主快快请起,干嘛行如此大礼!” 钱家主也不起身,“咚!咚!咚!”连磕三个响头,道:“晋王对我钱家的恩德重于泰山,老夫谢过殿下了!虹儿,快来给殿下见礼!” 舒虹上前也要给常歌行行一番大礼,却被常歌行阻住:“夫人有身孕在身,俗礼便免了吧!” “俗礼可免,但救命之恩却不能免!”舒虹执意要跪下,被走下马车的萧美娘、陈宣华一左一右搀扶住。 陈宣华大咧咧的道:“客气什么,不用谢他!有时间多来晋王府走走,我们姐妹多多聚聚才是正事!” “小女自晋王府出嫁,晋王府便是小女的娘家,以后免不了叨扰姐姐们!”舒虹笑着说道,虽然仅仅过了一夜,脸上的稚嫩却是少了很多,多了几分雍容华贵,竟然有了几分贵气。 “虹儿想来便来,晋王府就是你的娘家,要是有谁敢欺负你,我们姐妹绝不饶他!”萧美娘很义气的说道。 常歌行看着玩闹的几女,对钱家主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两人进了府门,没有进大厅,而是来到了湖边上的一个凉亭内。感受着迎面而来的水汽,让满身的暑气顿时消解了不少。 “想必胖子已经把事情和钱家主你说了吧!”常歌行开门见山的道。 钱家主也不隐瞒,点点头算是承认了,道:“晋王殿下的提议我钱家百分百同意!” 常歌行竖起手指在面前摆了摆道:“钱家主你说错了,本王要合作的对象是你的儿子钱千万,而不是钱家。当然,钱家主给予钱千万什么便利帮助,本王就不管了!” (本章完) 第356章 陈叔宝之死(一) 钱家主苦笑道:“你也说了,钱千万是我的儿子,殿下何必如此执着于到底是个人还是家族呢?” 常歌行抿了一口茶水,道:“钱家主就不好奇宋家未来的结局吗?” 他也不等钱家主回答,自问自答道:“宋家作为天下的头号商人,做了许多逾越规矩的事情,所谓门阀迟早都会灰飞烟灭的。不是本王固执,实在是不想害了钱家满门,朝廷是不会允许再有新的门阀崛起的!” 钱家主有些茫然的点点头,也不知到底听懂了没有,最后苦笑道:“罢了,我已经老了,如今娶了虹儿,也到了颐养天年的时候了,剩下的事情就交给年轻了!” 舒虹与三女甚是投缘,四人凑成一桌麻将,等到日上三竿才恋恋不舍的告别,钱家毕竟是高门大户,家主长时间不在可是会出乱子的。 。。。。。。 午后的时光本应该交给床榻或是屋外的清风,奈何有噩耗传来——陈叔宝死了! 陈宣华起初听到消息顿时晕厥,经过一番救治才勉强苏醒。双眸尚未睁开便有清泪流出,她死死的闭着眼睛就是不肯睁开,似乎是在否定整个世界,自己不看这个世界,那么这个世界发生的一切便与自己无关。 “人自打出生,死亡便是注定的了,你我他统统躲不掉,将士马革裹尸,百姓黄土起坟,帝王就算是修建宏伟陵墓,依旧该写不了生命的始终。 看开点,梳洗打扮好,送你哥哥最后一程吧,不要让他走的太过孤零!” 常歌行在一旁劝慰着,安慰人并不是他的强项,只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有用。 陈宣华睁开泪汪汪的眼睛,抽噎道:“那为。。。。。为什么。。。。。。每个人都想活得长久一些呢?” “大概是因为眷念、贪婪、或是不舍吧!”常歌行擦拭着佳人眼角的泪水道:“起来,本王随你送你哥哥一程,说起来本王与他算得上是老相识了!” 陈宣华猛地从床上坐起,张口狠狠的咬在了常歌行的胳膊上,此时正值夏季,天气炎热难当,身上并没有穿多么厚的衣服,常歌行只觉得一阵剧痛,鲜血很快打湿了衣袖,看起来凄惨无比。 常歌行惹着剧痛并没有挪开胳膊,他是知道的,陈宣华心中始终有一个结,今天释放出来也是好的。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灭了陈国,陈国不灭哥哥他就不会来长安,不来长安他就不会死!”陈宣华哭诉着:“为什么非要是你灭了陈国,为什么不是别人!为什么,你回答我!” 常歌行任陈宣华发泄着情绪,这段时间她在晋王府虽然看起来无异,但在常歌行看来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强颜欢笑的意味在里面的。胳膊上的伤口很疼,不用看就可以知道上面肯定被印上了两排整齐的牙印,医疗系统本来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让伤口恢复如初的,但常歌行并没有这样做。 或许自己胳膊上的伤疤能够让陈宣华心中好受些吧! 常歌行揽着陈宣华,轻抚着她的脊背,让她的情绪变得缓和起来。如果有得选择,常歌行还会选择亲自灭了陈国,南北统一的大势不可逆转,即便没有晋王担任兵马大元帅,也会有别的什么王出战。 但他却真正的做到了对江南百姓秋毫无犯,就算是攻进建康城,攻占陈国皇城,大隋军队从未出现过一例强抢民女、无故杀人的事情。若是换做其他将领,常歌行可不敢保证能做到这样。 “起身吧,送你哥哥最后一程,好歹也是曾经的帝王,不能让他走得太过凄凉!”常歌行轻声安慰道。 陈宣华轻轻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陈叔宝住处的府门两侧挂着白绫,整座院子静默的让人发慌,像是荒废了已久的废院,感受不到半点儿生气。 整个院子看起来与长安百姓普通人家的并无太大区别,就连举丧的形式都别无二致,普通百姓若是办白事还有亲朋好友张罗,还有门生故旧哭丧,陈叔宝这里却只有死寂,让人瘆得慌的死寂。 常歌行扶着陈宣华下了马车,看着冰冷的大门与院墙,陈宣华的泪水再也止不的流了下来。 “哥哥!”陈宣华呢喃着。 有仆人打扮的骁果军推开半掩着的府门,常歌行牵着陈宣华的手入内,府中满是缟素,一派凄哀,若是放在普通人家称得上盛大,但对比陈叔宝之前的帝王身份就显得无比好酸了。帝王死后皆入皇陵,陈叔宝只能草草安葬,与土包为伍,当真是凄惨无比。 常歌行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就前世的考古发现,貌似自己如今的这个身份杨广死后也没有入得皇陵,同样被草草安葬,被发现的位置还是一家农舍的牲口圈。 常歌行摸了摸鼻子,似乎远隔千年也能闻到那股子骚气味道,不过如今自己成了杨广,当然便不能让杨广的悲剧重演。 院中指挥着下人忙里忙外操持的竟然是老熟人,喜全福! “喜公公!辛苦了啊!”常歌行离着老远说道。 喜全福循声望去,见到竟然是堂堂的晋王爷,颇感意外的道:“王爷千岁怎能来这污秽之地!” “我与陈叔宝算得上老相识了,理应送他一程!不知陈叔宝的尸身现在何处,本王要点上一柱香,送归亡灵!” “晋王果然是重情重义之人,请殿下随老奴来!”喜全福说完,便在前面引路,穿过几重白色帷幔来到一间临时改造成的灵堂前。 巨大的棺木横在灵堂内甚是扎眼,棺木旁边按照惯例准备了纸钱,陶罐内却没有半点儿灰烬。想来这些人只是在例行公事,有谁会闲下心来给这个可怜的帝王烧些纸钱呢? 陈宣华冲过去,伏在棺木上痛哭不已。陈叔宝依然不负之前的富态,整个人看起来似乎被完全抽干了油脂和水分,各处关节突兀的支撑着干瘪的皮肤,让他看起来就如一个垂垂老者。 (本章完) 第357章 陈叔宝之死(二) “张丽华呢,我兄长生前视她为珍宝,她为什么不来吊孝?”陈宣华擦拭了一下眼泪,嘶吼道。 陈叔宝身死,近前竟然连一个烧纸钱之人都没有,实在可悲。 “我问你们呢,张丽华呢?”陈宣华向着旁边的侍从们吼道。 在常歌行印象中陈宣华一直是一个经受过良好教育的公主,性格温婉中不识大体,如今这般失态是他从来没有见到过的。 这些侍从都是隋宫中派来伺候陈叔宝饮食起居的,他们受命于皇帝,当然不会听命于一个亡国公主。 “说!”常歌行冷冰冰呵斥道。 几个侍从浑身一个激灵,一个个低着头仍是不开口。 “你们可知张丽华乃是朝廷重犯,竟然在你们眼皮子底下不见了,本王看你们的眼睛都算是白长了。来人,将这几人的双眼挖下来挂在府门前,好让他们时时刻刻盯着进出的人!” “晋王饶命啊,我等只是陛下派来伺候人的,其他事真的是一概不知啊!” “晋王饶命啊!” “晋王饶命!” 。。。。。。 几个侍从哭成一片,为这个冷清的灵堂增加了几分悲戚的气氛。 “本王不是要你们的命,只是要你们的双眼而已,一群有眼无珠的东西,要这双眼睛也是白瞎!” 骁果军狞笑着走上前,但凡是常歌行的命令,他们都会不折不扣的执行。 每两个骁果军按住一个侍从,他们的侧脸紧紧的贴在地上动弹不得,只能任由骁果军们施为。 “就从你开始吧,本王观你就属你眼睛小,正好开开眼!”常歌行指着其中一个侍从道。 “不要啊,殿下饶命啊!”那个侍从拼命的挣扎,奈何在骁果军面前都是徒劳。 “本王刚才不是说了嘛,不要你们的命,只是借你们的双眼一用,教你们如何才能不走眼!”常歌行冷冷的看着这些人,话语中带着一些讥诮。 明晃晃尖刀在那人眼前晃悠着,只需两刀,他便彻底陷入无尽的黑暗中。 “晋王饶命,小的知道张丽华去哪里了!”侍从哀嚎着。 “只是知道没有看到有什么用?挖!”常歌行恶狠狠的下命令道。 “小的看到了,小的看得真真切切!”侍从彻底的慌了。 “你都看到了什么,说!胆敢有一句虚言,本王不止要挖了你的眼睛,还要割了你的舌头!” “小的看到张丽华与太子的人从侧门出去了!”侍从话一出口,瞬时便瘫软在地,事关太子府,恐怕是保住了双眼却要丢了性命! “什么时候?”常歌行紧接着问道。 “晋王殿下要保小的一家性命,小的才敢说!”侍从挣扎着起身道。 “你们一家随时可以搬到晋王府,身为进王府的奴仆,没有人敢把你们怎么样!”常歌行做出了许诺,放眼天下能在太子爪牙下救人的,无非就两处地方,一是龙椅上的杨坚,但他断然不会为了一个下人劳心。二便是晋王府,晋王府与太子府本就已经势同水火,也不差这一根茅草了! 得到常歌行的答复,侍从喜上眉梢,俗话说背靠大树好乘凉,有晋王府作为庇护,自己的这条性命算是保住了。 “就在陈叔宝刚刚咽气时,太子府便派人将张丽华接走了,我等作为奴仆,也不敢阻拦啊!小的还看到,在陈叔宝病在榻上时,太子经常在这里留宿。。。。。。” “够了!你来到晋王府一定要管好你这双眼睛,什么该看,什么不该看要分得清楚才是!”常歌行没有让此人继续说下去,陈叔宝作为曾经的帝王,如今虽然身死,也要留下些颜面才是。 “是,是,小的一定谨记在心!”仆从擦了一把脑门上的汗水,匆忙退了下去,唯恐常歌行再继续问什么,或是自己又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 “给你哥哥烧些纸钱吧!若是路上有孤魂野鬼拦路,也好有个买路钱!”常歌行对陈宣华道。 陈宣华擦了擦眼泪,点点头。 火光中纸钱化为灰烬,顺着腾气的热气在空中翻飞,四处飘落,如同秋天的落叶,让整个季节变得凄凉无比。 “喜公公,将陈叔宝好生安葬了吧!”常歌行掏出一张千两的银票道:“有劳公公了!” “殿下万万使不得啊!安葬陈叔宝本就是皇帝的旨意,老奴怎敢再叨扰殿下!”喜全福一副惶恐的模样的道。 “无妨!本王与陈叔宝算是旧识,聊表心意罢了!” “那老奴就不客气了!”喜全福美滋滋的将银票收在衣袖中,道:“城郊有一处风水极佳之所,本是老奴为自己百年后准备的,殿下你也是知道的,像我等无根之人,不管是生前还是生后都要自己操心啊! 就算这位陈国主的福气,那处佳所便让与他了,老奴另寻他处便是!” “喜公公的节操本王佩服之至!” “哪里!哪里!殿下谬赞了,谁也不会和白花花的银子过不去不是?”喜全福拖着尖细的嗓音道。 喜全福看了一眼仍跪在地上痛苦不已陈宣华道:“殿下,陈叔宝再怎么说也只是一个亡国之君,您在这里逗留时间长了恐怕不合适!还是赶快携着这位小娘子出府吧!” 常歌行与陈宣华出了府门,陈宣华眼角的泪水还是止不住的往下流,抽噎着浑身颤抖不已。 “殿下,我想杀一人,你可能助我!”陈宣华抹了抹眼泪忽然道。 “张丽华还是太子?”常歌行反问道。 “张丽华!兄长生前最疼爱她,如今兄长去了,她理应去伺候才是!” “张丽华去了太子府便命不久矣了!宣华不必心急,用不了多长时间,张丽华必死无疑!”常歌行笃定的道。 “太子对张丽华甚是喜爱,为什么她去了太子府反而活不长呢!”陈宣华心中不解的问道。 “吃不着是一回事儿,偷吃是另一回事儿,真正的放在碗里、摆在家里后,便显得多余了!”常歌行说完率先进了马车。 陈宣华愣了一会儿,骂了一声“臭流氓”后,提着裙摆也上了马车。 (本章完) 第358章 王爷的天 一路上陈宣华无语,依旧沉浸在陈叔宝之死的悲痛中。常歌行微闭双目、正襟危坐,身体随着马车的晃动左右摇摆。 作为王爷的座驾这辆马车当然是豪华至极,打造马车用的是檀木,自然而然散发着淡淡的香味,省去了马车中燃香的麻烦。内里更是宽敞无比,左三层右三成的铺着数十层皮毛,若是放在前世,也算得上是真皮座椅了吧。 只是缺少了减震装置! 想到这里,常歌行总有些唏嘘,若自己不是阴差阳错成了杨广,而是成了一个籍籍无名的普通人,单凭着减震器这一项发明,就足以在大隋朝开创最大的车行,想来富甲一方完全不是问题。 奈何自己如今的身份是大隋的晋王殿下,有这个身份压在头上,就注定了自己不能消消停停的过日子。晋王这个称号,看似尊贵无比,实际上却是过河的卒子,只能上前不能后退半步。上前是高高在上的君王,向后却是深不见底的乌江。 “殿下,奴家方才若是求你杀的人是当朝太子,你可会答应?”陈宣华一双俏目看着常歌行问道。 “佳人有求,不妨先答应着!”常歌行没有睁开眼睛,开口道。其实现在关键是太子一直想要他的命,而坐以待毙却不是常歌行的性格,若是不小心将这位张狂的太子殿下给弄死了还是很有可能的。 “奸滑!”陈宣华丢下两个字后,便幽幽低头,道:“逢年过节我可以去兄长的坟上烧些纸钱吗?” “父皇虽然对陈叔宝宽仁,但这并不代表着便对陈氏皇族完全没有芥蒂。陈叔宝既然身死,就让他安心的去吧,作为陈氏皇族血脉的你,安心待在晋王府,天塌下来由本王给你顶着!” 常歌行虽然没有把话挑明,聪慧如陈宣华却听出了其中意味,给陈叔宝上坟,还是不去得好。 “要是殿下你顶不住呢?”陈宣华反问道。 “天,总是要人给捅破的!”常歌行依旧没有睁眼。 “大隋的天,不是殿下的天吗?”陈宣华继续问道。 “最起码不是本王期望的天!”常歌行睁开眼,挑帘看向窗外。有买卖人叫买叫卖;有寒门书生坐在街边的青石上苦读;有豪门大族子弟招摇过市,眼睛不停扫视着街上的大姑娘小媳妇,若是遇到惊艳的,免不了上前调戏一番;有富贾之家在酒店里大鱼大肉;有乞丐捧着半边瓷碗祈食。。。。。。 表面上风光无比、强盛无二的大隋其实已经岌岌可危,有大厦将倾之危。危机就潜伏在尾大不掉的门阀中,寒门苦读十载无颜色,而士族子弟饱食终日却可以生而富贵、生而为官。 如今的大隋只需一个导火索,便将彻底大乱。或是大隋皇室稍显颓势,那些门阀贵族或是天下寒门便会揭竿而起,生起取而代之的心思。 “王爷的天是怎么样的?”陈宣华追问道。 “本王的天。。。。。。是。。。。。。白天抬头可以看到绝色佳人淡妆浓抹,晚上可以看到佳人褪去华裳!” “没正经!”陈宣华轻啐一口,便不再搭理常歌行。 (本章完) 第359章 奉旨上朝(一) 对于朝会常歌行是没有半分好感的,起个大早不说,上朝后还要听众多大人啰哩啰嗦一大堆,最后的结果却是请皇帝陛下圣裁,实在没有什么意思。 常歌行乘车刚刚回到晋王府,本来想要好好安慰陈宣华一番,不想莫让大太监已经在府中等候了。 “晋王殿下接旨!”莫让手托圣旨,拉长声音道。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宣晋王明日上朝,钦此!” “殿下接旨吧!”莫让将圣旨收好道。 常歌行苦笑着接过圣旨,不就是上个朝嘛,干嘛还用得着下圣旨啊。 “殿下好福气,放眼满朝文武、王孙贵族,只有殿下您上朝需要陛下下圣旨的。”莫让笑着道。 “父皇真是不怕麻烦,有什么事儿直接传口谕就行,动不动就下圣旨,怪吓人的。”不管怎么样,常歌行毕恭毕敬的将圣旨收起。 “陛下还让老奴给殿下带个话!”莫让清了清嗓子有木有样的道:“若是晋王明天再不来早朝,朕就请他那三位红颜到皇宫做客,他一辈子也休想见到她们一面。” “殿下勿怪,老奴只是代传皇帝陛下的话而已!”莫让躬身道。 常歌行咂巴了一下嘴,自己这个便宜老爹也真够狠的啊,这么阴损的招儿都能想得出来。前世中的杨坚不是一个英明睿智的明君吗?如今看起来怎么有了几分下三滥的感觉,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到来改变了些什么吗? “莫大监辛苦了!”常歌行上前将一张银票塞进了莫让手中。 莫让低头瞧了一眼银票上的数字,脸上无悲无喜,将银票又递了回去:“老奴承蒙皇帝陛下厚爱,连这条性命都是陛下的,还要这些身外之物作甚呢?” “莫大监只管收下,这些银票并非给您的,而是麻烦大监您将这些银票带给城郊的穷苦人家,以彰显我皇隆恩!”常歌行笑着说道,送出去的东西说什么也没有收回来的道理,虽说银票数额不小,晋王府却是不缺这些银子的。 “瓜田李下难保不惹人非议,还是晋王殿下自己去做吧!”莫让黑着一张脸,对于这张银票畏如蛇蝎,转身便出了晋王府门。 “来人,将这张银票送到城郊的莫家村!”常歌行吩咐道,有仆从接过银票,紧跟着莫让出了府门。 莫家村正是莫让的老家,墨家数代人聚居于此,逐渐繁衍成了一个小村落。莫让虽然是皇帝身前的红人,可一直以来中规中矩,家乡父老没有因为他的关系得到过半点儿好处。就凭这一点,莫让绝对可以称得上太监中的楷模。 常歌行从来没有将送出去的东西再收回来的习惯,他想送出去的东西,不想收也得收;他不想送的东西,你想抢也抢不走。这便是常歌行做人的准则,虽然霸道了些,也潇洒了很多。 常歌行掂量着手中的圣旨,感觉分量十足,要是他没有猜错的话,明天朝议的重点便是盐铁经营权的归属问题。 (本章完) 第360章 奉旨上朝(二) 上朝的路上常歌行哈欠连天,看着天上的皎月,心中暗自诅咒,不就是开个例会嘛,用得着起这么早嘛。 朝堂上已经有许多王公大臣恭候圣驾,互相恭维着、拉着家常,简直就是一场华丽的盛宴,大隋天下间凡是头脸峥嵘之辈全都汇集于此。 常歌行的到来,让本来和煦的气氛迎来了一场小高潮。 “哎呦,原来是晋王殿下,数日不见越发的英姿飒爽了!” “晋王殿下上朝,想来是发生了不得了的大事儿,能不能透露一番,好让我等有个心里准备啊!” “晋王殿下,前面请!” 。。。。。。 常歌行一一与这些大臣们打了招呼,然后在一个不起眼的位置站下,继续打自己的哈欠,面对众大臣的阿谀或是询问他充耳不闻,微闭着双眼养神,继续未完的美梦! “皇帝驾到!”随着莫让招牌式的长调,王公大臣们迅速安静下来,纷纷入位。百官上朝的位置可是很有讲究的,官位大小、地位尊卑都可以考证出来。 常歌行四周却是形成了一个真空地带,原因在于他站的位置实在是尴尬,连同让站在他旁边的那些官员显得也很尴尬。晋王是什么身份,一般官员谁敢站在王爷的前面?晋王是什么身份,谁敢站在王爷身后,宣扬自己的地位仅次于王爷! 杨坚打量了一下朝臣,眉头微皱,道:“晋王呢?晋王在哪里?” 常歌行悠悠转醒,出列道:“禀报父皇,儿臣在此!” 看着自后排走出的常歌行,杨坚鼻子差点儿气歪,你说你一个王爷往后站什么,你就没发现那些大臣们都快站到朝堂之外了吗? “荒唐!你站那么远干什么?”杨坚质问道。 “儿臣是为了不让父皇见到儿臣生气!”常歌行一副大孝子的模样道。 “可你已经惹朕生气了,近前答话!”杨坚招手道。 常歌行无奈上前,与太子杨勇在最前排并列而立。杨勇目视前方似乎没有发现常歌行的存在,可眼中的精光表明他内心并不平静。自己这个二弟自从江南回来,如同脱胎换骨一般,自己几次出手都没能奈他何,反倒让自己陷入被动。 也正是因为如此,杨勇对于常歌行越发的忌惮起来。毕竟太子只能有一个,未来的天下之主也只能有一个。 “盐铁经营权收回国有之事进展如何?”杨坚高坐龙椅,朗声问道。 有官员马上答道:“启禀陛下,盐铁经营权已经基本收回,只有少许山野作坊尚有落网!” “如此甚好,盐铁关乎天下社稷,尽早恢复生产才是!”杨坚道。 官员似有犹豫,最后斟酌道:“启禀陛下,短期内恢复生产恐怕。。。。。。比较难!” “何难之有?”杨坚不悦的道。 “这些盐铁场主,在将盐场、铁矿交于朝廷前已经变卖了设备,遣散了工匠,就连盐场、矿洞本身都遭受到了一定规模的破坏。 也就是说,朝廷虽然收回了盐铁经营权,但实际上得到的却是一个烂摊子,想要全面重新恢复生产恐怕需要千万白银之巨!” 杨坚治下的大隋虽然国力日渐昌盛,但一次性拿出千万两白银也是会伤筋动骨的,诺大的朝廷可是不能没有银子的。 听到千万两之巨,朝廷上下满是唏嘘之声,并不是所有门阀士族都是财大气粗之辈,经商出身的宋家本就是其中的异类。 “各位爱卿,为国家分忧的时候到了,之前你们不是一直吵吵着想要盐铁的经营权吗?朕就把这经营权给你们,但朕也有一个条件,就是将千万两白银的窟窿堵上,每年还要将盐铁所得的所有利润上交朝廷,胆敢中饱私囊者,以贪污受贿罪论处!” 杨坚一番话每字每句都结结实实的扎在了王公大臣们心里,他们之所以要盐铁经营权就是为了其中的利益。如今可好,不但挣的银子自己家族分毫没有,还要往里面扔银子,简直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差事。 朝堂中人沉默无语,一个个低着头,无人敢答话。 “大隋之大,竟然没有一个替国家分忧之人吗?朕心甚痛,朕心甚痛!”杨坚在皇座上顿胸垂足,一副痛心疾首模样。 太子杨勇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常歌行身上,自己这位二弟自从回到长安可是闹出了不少事情,他隐隐觉得此事肯定与常歌行有关。他有心从中搅局,可这千万两白银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拿出来的。若是一朝太子竟然有着可比国库的财富,这个太子也就做到头了。 “儿臣愿意为父皇分忧!”常歌行躬身道。 “晋王,你可听清楚了,这可不是百两、千两,而是千万两,你晋王府能拿得出这笔银子?”杨坚问道。 常歌行看了一眼旁边的杨勇,轻笑道:“儿臣对国家一向兢兢业业,最看不起的就是金银,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银子。但儿臣知道长安中有一个爱国商人,此人能办得成此事。” “何人?快讲!”杨坚催促道。 “钱家,钱千万!”常歌行布局这么长时间,终于说出了自己最终所在,盐铁经营权他必须拿到手,作为一个穿越客,他非常清楚资源的重要性。 铁器,征伐之刃;盐,国计民生。 “钱家朕倒是略有耳闻,乃是我大隋除却宋家外的第一商人,他确实有这个实力!钱家可有什么要求?” “父皇您也是知道的,钱家几代都是商人,并无读书、为官之人,想要钱家为我大隋所用,父皇只需赐下官职便可!” “为朝廷办事,自然要有官职!”杨坚似乎长舒了一口气,幸亏钱家没有提出什么非分之想,道:“朕就封钱千万为营运使,官拜三品!年俸二百两!” 满朝文武都在庆幸,盐铁经营权幸亏没有落到自家头上。区区二百两白银,实在寒酸的可以。 常歌行也在庆幸,以盐铁为龙头,肯定能做活一条产业链,谁敢阻挠便是与朝廷的金库过不去,与当今圣上过不去。 (本章完) 第361章 闲散王爷 “儿臣代钱千万谢过父皇,只是三品的营运使并不是什么重要官职,钱千万在经营盐铁的同时还望父皇赐给他便宜行事的权利!”常歌行说道,他这是在给钱千万要一柄尚方宝剑,所谓便宜行事,虽然比不上先斩后揍那般威风,但也有着一定的权威性。 “准!”杨坚想都没想便答应道,盐铁的经营关系着大隋的钱袋子,杨坚可没有和自己钱袋子过意不去的习惯。 “父皇,儿臣认为不妥!”杨勇看着杨坚与常歌行二人唱着双簧,眼看就要剧终,忍不住插嘴道。最为孜孜不倦和常歌行作对的他,凡是常歌行赞同的他便反对就是了。 “太子有何不同看法?”杨坚询问道。 杨勇瞥了常歌行一眼,出言道:“儿臣认为由钱家出任营运使不妥,钱家只是市井之人,并非士族,由这样的人直接出仕为官恐怕会令人不服!” “太子是想将这千万两白银的缺口补上了?”常歌行有些讥诮的问道。 “本太子向来清贫,可拿不出怎么多银子!”杨勇向着杨坚施礼道:“儿臣认为,钱家愿意为国分忧,朝廷只需嘉奖便可,至于营运使还是从士族中选取为好!” 杨勇的提议立即得到了王公大臣的鼎力支持,不用自己掏一钱银子,还能捞到一个营运使,何乐不为! “太子殿下你这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我泱泱大隋,难道还需要做这种与民争利的事情吗?你这是想要置父皇于何种境地,后世的历史又会怎么评价父皇?父皇要做的是千古一君,难道就因为这区区千万两银子,就将名声败坏了吗? 太子殿下,你是何居心!” 常歌行字字诛心,每一个字都狠狠的戳在杨勇的心底。杨勇怒火中烧,给了宇文化及一个眼神。 宇文化及出列,还没说话便被常歌行抢了先。 “怎么,宇文大人是要坏了皇帝陛下千古一君的名声吗?与民争利向来是历朝帝王不屑做之事,只要皇帝陛下看中,别说是平民,就算是奴隶也能成为将军! 宇文大人这是对皇帝陛下的决定有所质疑不成!” 常歌行高举皇帝的大旗,可谓旌旗招展,正气凛然,凡是不同意的都成了不法之辈。 “老臣不敢!”宇文化及惶恐的跪倒,哆哆嗦嗦的拜倒。 “宇文爱卿这是做什么,快快请起!”杨坚笑呵呵的道。他发现让常歌行上朝还是很有好处的,最起码这些平常拽的不行的大门阀也知道低头了,也知道怕了。 宇文化及退回原位,任杨勇再怎么使眼色就是不为所动,迅速进入了假寐状态,任外界风风雨雨,他心中都是风淡云轻。 “儿臣认为只是钱家人不能但此重任,最好自朝廷派上一人监管钱家,以防钱家人做出中饱私囊之事!”杨勇见大势已定,既然无法改变,索性插上一杠子。 常歌行感觉索然无味,这些朝廷朋党之争他并不感兴趣,所谓一力降十会,在绝对的实力面前这些个小九九充其量是一个笑话罢了。 朝廷派员又怎么样,常歌行有的是办法让他变成聋子、瞎子! “父皇,要是没有什么事儿,儿臣就告退了!”常歌行说罢,打了一个哈欠,就要向殿外走去。至于朝廷派谁去监管钱家,他并不在意,也不关心。 “慢着!”杨坚叫住常歌行道:“看样子你很不愿意上朝啊!” “儿臣的兵马大元帅早已经卸任,现在只是一个非官非民的闲散王爷,上不上朝实在不打紧!”常歌行无所谓的答道,如今能让他上心的只有三件事,一是自己的异能,二是骁果军,三是自己的女人。至于其他,全都是过眼云烟罢了。 “好!好!好!”杨坚眸子微缩,道:“好一个非官非民的闲散王爷!朕今天就给你找点儿事儿做,就派你去监察钱家。钱家经营不善或是中饱私囊,唯你是问!” 常歌行的脸色一下子便垮了起来,他看中的是盐铁所带动起来的产业链,其中蕴藏的商业价值可以使骁果军的装备上升一个等级,至于给朝廷经营盐铁只是顺带罢了。如今朝廷让自己监督钱家,如此以来还真的有些监守自盗的嫌疑。 同时脸色垮下来的还要杨勇,在他看来常歌行只是故弄玄虚罢了,不愿上朝是假,想要这个官职才是真。钱家人与晋王的关系他还是知道些的,由晋王监管钱家,盐铁经营便成了晋王府的买卖,旁人再难插手。 杨勇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 “儿臣还是做一个闲散王爷的好,不如让太子殿下监管钱家!”常歌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竟然推荐了太子,让朝堂的气氛陷入了诡异中。太子与晋王的明争暗斗并不是什么秘密,没想到今天却突然转了风向,难道是晋王在向太子示好不成。 杨勇还未来得及高兴,只听杨坚怒道:“荒唐!朝廷之事岂容你推脱,你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不做就是抗旨!” 常歌行只能无奈答应! 杨勇只能在心中哀嚎,其实他也是很愿意为朝廷分忧的。 盐铁经营权的事情尘埃落定,钱家虽然前期要投入千万两白银,每年只有区区二百两银子俸禄。但常歌行可以预见,这千万两白银其中会有十之四五以各种渠道再次流入钱家的口袋,只要这条产业链经营得法,不出一年钱家投进去的银子便能再次赚回来。 “二弟,好个欲擒故纵!”杨勇自常歌行身边走过,面带微笑的说道,看上去完全是兄弟俩在话家常。 “太子您多虑了,本王从来没有想过擒什么,也没有擒过什么,哪里来的故纵呢?”常歌行同样笑着答道。 “希望如此!”杨勇道:“大隋天下何止千里,娇妻美宅任二弟拿取,只是有些东西还是要讲究一个长幼有序的!” “呵!呵!太子殿下说的对,但长幼有序的前提是兄长得有一个兄长的样儿!” 杨勇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本章完) 第362章 杀袁天罡 钱千万平白得了一个三品官帽和一条财路自然高兴的很,本来已经萧条下去的身体又逐渐变得圆润起来,用他自己的话来讲就是,瘦不拉几的小身板怎么看都不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应该有的身材。 钱千万虽然没有念过几天书,诗词歌赋也不通,但在经商上绝对是一个天才级的人物。常歌行只是将产业链的概念粗略的灌输给了他,他便经营的似模似样,以盐铁二项为核心的周遭产业迅速形成雏形,这是一个以国家为依托的准赚不赔的买卖,是在以一种冠冕堂皇的方式薅大隋的羊毛。 夏季已经走到尽头,天气早晚已经开始出现秋天才有的凉风,常歌行披着一件单衣坐在湖边的亭子里,和三女打着麻将。眼前的银子已经堆成了一座小山,再看三女一个个愁眉不展,显然常歌行今天的手气不错,大有大杀四方的感觉。 陈宣华已经把下下个月的月俸输给了常歌行,也就是说接下来的几个月,她这个晋王府的女管家只能白白给常歌行打工了。 至于萧美娘、朱贵儿两女私房钱已经见底了,平日里常歌行给她们的零花钱在麻将桌上有还给了常歌行。 “今天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今天是个好日子。。。。。。”常歌行一边打着牌一边哼唱着前世的小曲,惹得三女对他进行了无数次白眼攻击。 “禀王爷,府外有人求见!”府中仆从禀报道。 “不见,不见,没看到本王正在处理大事嘛!”常歌行头都没抬,摆手道。 “可是。。。。。。可是那人让小的给王爷带个话!” “什么话?” “袁天罡!” 短短三个字让常歌行摸麻将的手一僵,悬在空中许久没有放下。 “让他在厅内侯着!”常歌行对下人道,若是别的什么人,他肯定是不会见的,在长安城能让他正真上心的事情没有几件,但这人若是袁天罡,他就非见不可了。 袁天罡给了常歌行一种十分危险的感觉,这种感觉同面对杨勇或是当初伐陈时完全不一样,这是一种被毒蛇盯上的感觉。你不知道它在哪里,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献上蛇吻,只知道它在某个角落像是观察猎物一样看着自己。 袁天罡依旧是一身道袍,就连道袍的颜色、质地、款式都一般无二。他正仔细品味着茶水,晋王府用来招待客人的茶水可不是什么名茶,只是一般的茶叶罢了,但袁天罡却品得津津有味,像是在品评什么绝世佳品。 看到常歌行到来,他只抬眼看了一眼,便继续品茶。 “袁天师,我们又见面了!”常歌行率先到。 “又?”袁天罡皱眉道:“我们见过吗?” “咱们见过没见过反正都是无所谓了,反正今后也不会再见到了。袁天师,大驾光临有何赐教啊!”常歌行坐下身来,同样喝了一口茶水,静等袁天罡回话。 袁天罡将一杯茶饮尽,才意犹未尽的抿了抿嘴,道:“殿下今后要好好表现,我们很看好你,不然你会被清除的!” 常歌行摇摇头道:“本王完全不知道你的意思,本王只知道今天是本王最后一次见到你了!” 常歌行言罢,忽然暴起,同时动用时间异能,时间瞬间静止。常歌行抽出腰间英雄剑,在袁天罡脖子上划过,宝剑还匣,时间恢复流转。 怨天不可思议的摸了摸脖子,一条血线逐渐蔓延,鲜红的颜色沾染在了他的手上。 “你又进步了!”袁天罡用手捂着脖子,艰难的道。 随着血液的流逝,袁天罡终于撑不住倒在地上。脸上却没有丝毫的惊惧,反而露出诡异的笑容:“茶不错,我们还会见面的!” 常歌行看着气绝的袁天罡,脊背有些发凉,这不是他第一次杀人,今天却感到了久违的不安。 “来人!”常歌行喊道。 典杀带着几个骁果军的将士进门,看到躺在血泊中的袁天罡没有任何的异样。晋王是谁,可是堂堂的兵马大元帅,挥挥手破掉陈国的王爷。 虽然常歌行已经卸去了兵马大元帅的头衔,但在骁果军眼中,常歌行永远是那个战无不胜的将军,别说杀一人,就算是十人、百人、千人典杀一众人也不会感到奇怪。 “将他处理掉!”常歌行吩咐道。 典杀没有任何多余的话,他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话该问什么话不该问,只要听从王爷的安排就是了。王爷让他们赴汤蹈火,他们绝对不会上刀山。 常歌行想着袁天罡临死前的诡异笑容,就像是吃了苍蝇般恶心。常歌行穿越者的身份,就算是独孤伽罗都没有任何的怀疑,但这个袁天罡似乎知道自己的身份,而且在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审视着常歌行这个异类,就像是在观察小白鼠般。 “不管你是谁,我常歌行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我就是这个时代的王!”常歌行自言自语道。 “禀报王爷,府门前有人送来一封书信!”有下人将书信双手捧着给常歌行。 常歌行接过书信,只见封皮上写着“晋王殿下亲启”六个大字,这并不是令常歌行感到骇然的,这六个大字竟然是用前世的简体字写的。 常歌行急忙撕开书信,就如他所预料的那样,书信的内容也完全是由前世的简体字写的。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说明你已经杀了我,但我是杀不死的,我们在不久的将来还会见面,我将会重生!”落款赫然是袁天罡。 常歌行狠狠将书信攥在手中,直到成了小小的一团。这个袁天罡难道也是穿越者?常歌行在心中猜测着,但种种迹象表明袁天罡并不是穿越者,而是原本就属于这个时代。 前世的历史课本中有袁天罡的记载就可以证明袁天罡本就存在于这个时代,而不是乱入的。 作为一个带着逆天系统的穿越者竟然被一个土著唬得一套一套的,令常歌行心中很是不爽。重生?那就再杀一次! (本章完) 第363章 焦头烂额的宋家 “夫君,没有什么事儿吧!”却是三女不放心匆匆赶来。 常歌行心中一暖,孤零零来到这个时代,却在不知不觉中对这个时代产生了许多羁绊,包括独孤伽罗,包括杨坚,当然也包括众女。 “无碍!只是送走了一个令人讨厌的牛鼻子老道!”常歌行故作轻松的说道,他并不愿意让这些女子担心。 萧美娘琼鼻抽动,作为圣母教的圣母她可是沾染过生灵的鲜血的,庭中的血迹虽然经过骁果军仔细擦拭过,但弥漫的淡淡的血腥味却是瞒不过她。 萧美娘走到常歌行近前坐下,抓着常歌行的手道:“夫君若是有事尽管言说,奴家虽然来到了长安,但遥在江南的圣母教众还是效忠于我的,他们虽然比不上夫君的骁果军皆是精锐,但在关键之处也有着出奇制胜的作用!” 常歌行给了萧美娘一个放心的眼神,向着朱贵儿、陈宣华勾勾手道:“来,到夫君怀里来!” 朱贵儿扭捏着拥进常歌行的怀里,陈宣华红着脸,瞪了常歌行一眼:“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嘴上虽然这样说,却没有像之前那般跑开,而是站在了萧美娘旁边。萧美娘与朱贵儿已经与常歌行有了夫妻之实,但陈宣华既没有夫妻之实也没有夫妻之名,能够站在这里看着常歌行与两女卿卿我我已经是极限了。 常歌行闭着眼,脑袋倚在萧美娘的胳膊上,脸上浮现着笑意,不久鼾声渐起,竟然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 。。。。。。 宋无缺已经连续几日没有睡好觉了,他用手抚着额头,两根手指狠狠的掐着额头,一来缓解头痛之感,而来驱散浑噩。 自从常歌行回到江南,宋家便过上了流年不利的日子。如今盐铁经营权被抢,诺大的宋家貌似丝毫无损,但事实上已经成了无源之水,正是盐铁的进项支撑起了宋家,使得宋家以一个商人世家的身份晋升为门阀,而且还名列四大门阀之一。 宋家表面的繁盛之下孕育着腐朽,钱家拿到盐铁经营权后没有忘记“关照”宋家这个老相识,钱千万从盐铁的整个产业链对宋家发起了无差别打击。 不同意?有意见?你们宋家是想阻碍大隋的盐铁营运吗?盐铁经营背后的大掌柜可是当今的皇帝陛下,谁人敢招惹,谁人敢对大隋皇帝不敬! 面对钱家的全面进攻,宋家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钱千万很聪明,对宋家的打击都是精挑细选的,宋家一旦反击,免不了就会被戴上大不敬的帽子,到时候自有杨坚去找宋家算账。 宋无缺的额头已经被他自己捏成了青紫色,他猛地睁大双眼,满是血丝的眼中散发着神光。宋家盛极必衰在天道循环之中,宋家上下的惶恐也在情理之内。大隋帝王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大隋天下不需要一个富可敌国的宋家,钱多了也容易生事。 宋家需要改变,不然破败就在眼前。但想维持门阀之威,已然不可能。杨坚乐得宋家消亡,而其他门阀士族却是将宋家当成了问路的石头。 (本章完) 第364章 果子酒 晋王府中飘荡着一股淡淡的酒香,甜甜的、香香的,不如白酒那般浓烈,反而有一种淡雅的味道。 如果说白酒是一个风姿绰约的成熟女人,那么此酒便是藏在深闺中的小少女,小荷才露尖尖角,天真中带着羞涩。 酒香随着早起的晨风在晋王府中荡漾,初秋的早晨已经有了少许的凉意,但在酒香的衬托下竟然有了一种暖洋洋的感觉。 常歌行小心翼翼的将酿造的几坛果子就得封泥掀开,好在酒酿的比较成功,没有丢了手艺。 旁边两个手舞足蹈的小少女满脸兴奋的看着酒坛,不时吞咽着口水。 “二哥,这就是你所说的果子酒吗?真好闻!” “不止好闻,而且还好喝呢!”常歌行有些宠溺的笑道。 这两个小少女正是杨阿五与小七,大隋皇朝的兰陵公主与琼花公主,两个小女子回宫后便一直惦记着常歌行口中的果子酒。果子酒刚刚酿成,常歌行便自宫中将两人接来,让她们看看什么叫做果子酒。 “这坛是葡萄酿成的,这坛是苹果酿成的,这坛是李子酿成的。。。。。。”常歌行向两女介绍这不同味道的果子酒,这些不同水果酿成的酒水香气混合在一起,完全没有混杂的感觉,反而有一种奇异的味道,比这个时代最顶级的香水还要好闻许多。 “二哥,我可以尝尝吗?”杨阿五忍不住的道。 “我也要,我也要!”小七也雀跃道,显然对这果子酒期待已久。 “急什么,今天把你们俩叫过来本就是品酒的!”常歌行笑着道。 “可是,母后不然我俩饮酒,说女孩子家家的喝酒不成体统!”小七委委屈屈的道。 “这是果子酒,酒性温和,女儿家喝了不但不会伤身,而且有养颜的效果!”常歌行用木勺盛了一勺放在嘴里尝了尝,不知是这个时代的水果没有农药催熟的原因还是常歌行酿酒手法高超的原因,这果子酒的味道还算正宗。 澄亮的酒水入了杯中,酒香更加的浓郁了,闻着酒香似乎在果实累累的园子中徜徉,满是各种成熟的水果。 杨阿五端起酒杯抿了一下,接着喝了一小口,接着又喝了一大口,转眼一杯酒已然下肚。 “好喝,酸酸甜甜的,这是苹果酿的吧!” “啊五,说的不错!”常歌行赞叹道。 “再尝尝这个!”常歌行又递过去一杯。 “这是葡萄酿的!” “不错!” “再尝尝这个!” “梨子酿的!” “不错!” 。。。。。。 杨阿五初次饮酒,自然谈不上什么酒量,虽说是度数极低果酒,几杯下肚后小脸也免不了酡红,有了几分醉意。 “二。。。。。。二哥,这酒。。。。。。真好喝!小七,你快尝尝!”杨阿五大着舌头向小七劝着酒。 小七早已经跃跃欲试,端起面前的酒杯轻轻啄了一口,她可不想像自己的五姐那般露出醉态。小七每种果子酒都尝了一遍,但每种都是浅尝辄止。 “二哥,这酒真的很好喝,我能带一些给父皇母后尝尝吗?”小七问道。 “还是我们家小七懂事,等会儿你回宫,二哥给你带上一坛!”常歌行爽快的答道。 “谢谢二哥了!”小七欢快的道,接着很纠结的盯着桌上的果子酒,酒很好喝,但偏偏不胜酒力。 常歌行看着小少女纠结的表情有趣,道:“好啦!等会儿二哥给你多带些回去,酒虽然是好酒,但贪杯就不好了!” “二哥,我还要喝!”杨阿五拖着香腮,醉眼朦胧的道。 “五妹,你喝多了,等会儿回宫该受到母后的责罚了!” 一提到独孤伽罗,杨阿五精神猛地一震,酒劲儿去了三分,看来独孤伽罗在她心中的“地位”还是相当重的。 “都怪你臭二哥!”杨阿五撅着小嘴道:“偏偏给人家喝这么好的果子酒,回去后啊五肯定要被母后责罚了!” “呵!呵!”常歌行笑道:“其实这果子酒还有另一种喝法!” 有晋王府的下人端来六盏亮晶晶的水晶杯,比普通杯子足足大了两号,与前世的高脚杯有着九分相似。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果子酒就应该这种喝法。” 下人将数种果子酒调和在一起倒入水晶杯中,水晶杯在澄澈的酒水衬托下显得美轮美奂,俨然是一件工艺品。 “两位妹子,再试试看!”常歌行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杨阿五与小七的两双眼睛已经满是桃心状,先不说杯中酒的味道,就是这水晶杯已然让人心旷神怡。 “好喝!真好喝!”大隋朝的两位公主殿下一边喝着,一边赞不绝口:“果子酒调和起来更加有味道了,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味道呢?二哥,这酒可有名字?” “这酒参合着秋季各种水果的味道,就叫他收获吧!”常歌行说道。 “好名字,父皇、母后一定会喜欢的!”杨阿五美滋滋的说道。 “夫君你做什么呢?这味道真好闻!”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结伴而来,能让三女放下斗地主,可见果子酒酿造的还是很成功的。 “美酒、美人全了,几位夫人快来尝尝你们夫君新酿的酒水!”常歌行招呼道。 三女顿时被水晶杯所吸引。 “这里面装的是酒?”朱贵儿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当然是酒,而且是养颜的好酒!”常歌行答道。 养颜似乎对于每个女人都有着不一般的魔力,不管这个女人的年纪大小,身处何地,身处什么时代,都免不了一颗永葆青春的心。 萧美娘轻轻拈起水晶杯,虽然没有经过专门培训,但萧美娘持酒杯的姿势却优雅的很,竟然和前世的正规姿势有着九分相近。 红色的酒水衬托着红艳的朱唇,让美人愈美,越发的诱人。 适才调配的果子酒根据每种酒水量的不同,调配出来的混合酒不管是颜色还是味道也都不同。 萧美娘性格似火,调配出来的酒水自然是火红色。 (本章完) 第365章 来自宋家的鄙视 “两位妹妹快尝尝,真的很好喝,甜甜的,味道有点儿像甜点!”萧美娘欢喜的道。 朱贵儿与陈宣华各自拿起一个水晶杯,阳光透过澄澈的果子酒映射在两女脸上,显得两女更加娇艳。 “此酒我从来没有喝过,莫非是王爷的发明?”陈宣华问道,作为前陈公主她是有资格说这句话的,皇家子女的见识绝非普通人家可比。她知道常歌行发明出了高度白酒,如今看到果子酒才有此一问。 “那是当然!”常歌行得意洋洋的道:“放眼整个天下,有谁能有如此见识,发明出如此名酒。念杜康千秋,今有本王承之!” 杨阿五朦胧着醉眼,兀自又饮下一杯,念叨着:“不愧是我啊五的二哥,就是这么厉害!” 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三女彼此看了一眼,无奈的笑了笑,难道这自恋的性格也会遗传吗? “五姐,别喝了!”小七在一旁劝道,求救似的看着常歌行。 “五妹,果子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哦!”常歌行将杨阿五面前的酒杯拿走,不再让她继续喝,果子酒虽然度数极低,但其中还是有一个酒字的,喝多了也会上头的。 “禀报王爷,府外有人求见!”府中下人禀报道。 “没看到本王正忙着嘛!不见!”常歌行摆手道,难得美女如云,佳人环伺,实在赏心悦目。 “他说他姓宋,说有要事拜见!” “姓宋!”常歌行心中暗想,放眼长安城自己与姓宋之人打过交道的只有宋家,但他们来访到底是为何呢?貌似晋王府与宋家已经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收回盐铁经营权的提议更是将宋家陷入了绝境,以宋无缺的脾气秉性绝对做不出服软的举动。 如此一来姓宋的来访,倒是引起了常歌行的兴趣。 “叫他进来!”常歌行吩咐道。 不多时便有两位偏偏少年走近,其中一个书生打扮,摇摆着折扇,满脸的云淡风轻,脸上挂着读书人招牌式的笑容,脸上写满了恭俭让。 另一个少年却是年纪小上了许多,手中也没有什么折扇,好奇的看着桌上的水晶杯与杯中的果子酒,一副童心未泯的样子。 “宋无伤携舍弟拜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两个少年见到常歌行行了叩拜大礼。 “你们是宋家之人?”常歌行皱着眉头道,以他对宋家的了解,宋家似乎并没有这两号人的存在。 “长安城中姓宋的人家可不止一家,不知王爷问得是哪个宋家!”宋无伤用标准的酸腐语气回答道,就连语气、断句、声调都与普通书生别无二致。这是一个真正的书生,而且是一个将书读到骨子里的迂腐书生。 “门阀宋家!”常歌行没好气的补充道。 宋无伤将扇子合上,轻叹了一口气,摇头道:“宋家繁荣百年,跻身门阀,时至今日恐怕要在门阀中除名了。我今天来是和殿下谈合作的,宋家虽然败象已出,但根骨还在,不知殿下有没有兴趣!” “我不喜欢和读书人谈生意,更不喜欢让白花花的银子染上酸腐味!”常歌行坦言道。 “其实今天和殿下谈生意的并不是我,而是舍弟!”宋无伤将小少年让到前面,自己则退到了一边。 小少年有些怯生生的样子,低着头向前扭捏的走了几步,不说话也不看常歌行,完全就是一副初见天日的含羞草。 常歌行看着好笑,作为一个合格的商人,厚脸皮是基本的职业操守,但眼前的这个小少年显然并不具备这种特质。 “殿下!”小少年有些怯生生的道:“我替大哥和二哥向殿下道歉,希望王爷可以给我们宋家一条活路,我宋家和殿下合作是真心实意的!” “筹码!”常歌行简简单单的道,合作从来就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的,地位不对等的合作就是依附了。 “殿下虽然不缺钱,但我可以给殿下赚更多的钱!”小少年淡淡的道,扭捏之态已经改善了很多。 常歌行掏了掏耳朵,如果他没有听错的话,小少年说的是“我”而非宋家。 “你有何本事能帮本王赚更多的钱?”常歌行考量的问道。 小少年看向桌上的果子酒,满是期许,道:“桌上的酒水就能卖上大价钱,若是经营得当定能成为下一个白酒!” “这不用你说!钱千万也可以做到!再说这果子酒是本王发明的,算不得你的本事!”常歌行道。 “这酒自然是王爷发明的,可我却可以把它变成千金不易的奢侈品。”小少年谈到经商,将之前的仅存的一点儿扭捏丢弃得干干净净。 “呵!呵!本王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敢夸下如此海口!千金不易?就算是钱千万也没有办到,你有什么办法?” “只需将这果子酒献给当今圣上,再由圣上品评一番,自然有无数士族求索!”小少年淡淡的道。 “名人效应”一词在常歌行脑海中闪现,这个讯息不发达的时代,还没有什么天下闻名的明星,而四海之主皇帝陛下自然是当之无愧的超级巨星。皇帝的一言一行都被天下人看在眼里,也成了无数士族公子争先效仿的对象。 “倒有点儿小聪明!”常歌行赞叹道,接着问道:“你认为钱千万经商较你如何?” 小少年之前态度恭顺,此刻却有了几分骄傲:“钱家的那些莽夫岂能和我宋家相比,他那种只知道赚钱凡事缺乏考量胖子只配当暴发户!” 小少年语气中对钱家满是鄙夷,显然瞧不起这个取自己家族而代之的新晋势力。 常歌行当然知道小少年口中的“考量”指的是什么,有当下的政治环境,有各大势力的均衡关系,有宋家自身的站队。。。。。。等等诸多因素。宋家的经商已经不是单纯的经商,而是对整个天下的一种思量。 相比钱家单纯的经商、单纯的赚钱不知高级了多少倍,怪不得还被小少年鄙视。 (本章完) 第366章 来自钱家的鄙视 “本王也是一个凡事欠缺考量的人,钱千万正好对本王的脾气!宋家的美意恐怕只有心领了!”宋家到了今天这番光景与常歌行绝对有着极大的关系,晋王府与宋家早就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地步,好在常歌行棋高一着,釜底抽薪之下虽然没有真的灭了宋家,却也斩断了宋家的未来。 今天的宋家除了仰仗过去的家底苟延残喘外,再想有大的发展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小少年虽然聪敏,但显然缺少应对这种局面的经验,看似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他低着头,求救似的瞥向宋无伤。 不等宋无伤发话,便有一阵爽朗的声音传来:“王爷你在哪儿,胖子我来看望您老人家了!” 常歌行闻言微微一笑,能自由出入晋王府又能以这种口吻和自己说话之人只有钱千万一人。 “我的好王爷,你可想死我了!”钱千万一见到常歌行便来一个熊抱,钱千万经过这段时间的修养与滋补,体力恢复了太多,身体也魁梧了很多,但称之为胖子已经不合适了。 “殿下你是不知道,这段时间我可把宋家收拾惨了,舒舒服服的出了这些年的恶气。看着宋家鸡飞狗跳的样子,就是一个字——爽!”钱千万兴高采烈的汇报着自己这段时间的战果。 “钱胖子。。。。。。”常歌行习惯的出口,却发现不妥,毕竟“胖子”二字对如今的钱千万已经失去了意义。 钱千万垮着一张脸道:“殿下就不要揭人伤疤了,想我钱胖子之前是多么的英俊神武,如今却成了瘦不拉几的样子,我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常歌行擦了一把额头上隐现的汗水,人与人之间的审美观差距就这么大么? “钱。。。。。。千万,快和本王说说,你是怎么整治宋家的。”说话间常歌行还瞧了一眼宋家兄弟,今天这出大戏真的很精彩啊。 提起宋家,钱千万又来了精神头,将心中的不快全部抛之脑后:“殿下你是不知道,这段时间我可是过足了踩宋家脸的瘾,宋无缺之前是多么的不可一世啊,如今见到小爷我也只能乖乖的低着头,简直就是老鼠见到猫的表情,我看以后宋家当不成宋阀好可以做宋鼠嘛,哈!哈!哈!” 随着钱千万的大笑,宋无伤兄弟俩脸色越来越难看,兄弟两人与钱千万在晋王府见面,简直就是冤家路窄。 “殿下,这两位小兄弟脸生的很,不知是哪家的公子啊!”钱千万得意完后终于注意到了宋无伤兄弟俩儿。 宋无伤干干笑道:“那个被踩脸的宋无缺正是家兄!” “呵!呵!你是宋无缺的弟弟啊,真是巧啊!”当着人家弟弟骂哥哥,钱千万虽然脸皮够厚,也免不了尴尬。 “是啊,真是巧啊!”宋无伤眼神复杂的看着钱千万,那种内敛的慑人的光芒让钱千万脊背发凉。 “相逢不如偶遇,本王做东,请诸位喝个痛快。”这场大戏才刚刚开始,常歌行当然不忍让它匆匆结束。 (本章完) 第367章 宋家有女 杨阿五与小七被萧美娘三女请到了内院,钱千万则与宋无伤大眼瞪小眼的对视良久,相顾无言,颇像两个相恋无果的幽怨恋人。 “这是本王新酿的酒,叫做果子酒!”常歌行介绍道:“与白酒不同的是此酒酿造用的是各种水果,天然便有一种淡淡的果香!” “新酒啊!我最佩服的就是王爷您了!”钱千万一边拍着马匹一边灌下了一大口,然后仔细的咂巴着嘴:“好喝是好喝,就是没有白酒来得过瘾!” 跟在宋无伤旁边的小少年瞪了钱千万一眼,不屑的撇着小嘴道:“牛嚼牡丹!” 钱千万用手挖了挖耳朵,道:“你刚才说什么?胖爷我没有听清楚!”说着又饮下一大口。 小少年优雅的转动着水晶杯,看着透亮的果子酒,脸上挂着甜甜的笑意,饮了少许,这才道:“酒是用来品的!” “装模作样!”钱千万没好气的道:“依胖爷我看,酒是用来赚钱的!” “暴发户!”小少年暗自嘀咕着,言语中对钱千万很是瞧不起。 “呵!呵!钱兄勿怪,小妹有盈平时骄纵惯了,没什么恶意的。”宋无伤打着圆场道。 钱千万耳朵一动,顿时哈哈大笑起来:“原来是一个小丫头片子啊!牙尖嘴利的,小心将来找不到婆家!” 宋有盈白了宋无伤一眼,怪他戳穿了自己的女儿身,又朝着钱千万吼道:“用你管!”之前小少年的睿智与少年老成瞬间坍塌,只剩下了少女的憨直。 钱千万瞧了一眼气鼓鼓的少女,嘟囔着:“好男不和女斗!”便自顾饮酒去了。 宋无伤端起酒杯,道:“钱兄,今天宋某便借着王爷的果子酒敬你一杯,之前得罪之处还望见谅,希望钱兄高抬贵手,放宋家一条生路!” 钱千万仍是自顾饮酒,有些讥笑的道:“宋家家大业大,即便坐吃山空也能几辈子衣食无忧,我放不放你们有什么关系!”显然对先前宋家欺压钱家一事耿耿于怀。 “小气鬼!”宋有盈细细的喝着水晶杯中的果子酒,饶是饮入的量不大,但也小脸微红,显出女儿家的娇态。 “谁小气了!”钱千万整整喝了一坛子果子酒,舌头已经有些大了:“我胖也从来不是小气的人,而是堂堂的男子汉大丈夫,你们说吧,你们要我怎么放过你们宋家!” 宋无伤感慨道:“经此一事,我大哥与二哥心灰意冷已经没有心思经营诺大的宋家了,以后宋家的家主便是小生了。门阀这种奇怪的产物本就不被皇族所容,到头来不是门阀被灭,便是改朝换代。但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宋家注定沦为这场争斗的牺牲品,宋家以商起家,有宋家在便碍了各大门阀的财路。 宋家的消亡,呵!呵!实在是上承天意下应民心!” 宋无伤一番话下来颇为伤感,接着又对钱千万道:“钱家代替宋家成为新晋财阀,钱兄可要当心不要步了宋家的后尘!” “少废话,别忘了你们还有事儿求我呢,你再说下去小心胖爷我改变主意!”钱千万最讨厌别人在自己面前说道,恶狠狠的威胁道。 (本章完) 第368章 宋家投靠 宋无伤听了钱千万的话不禁莞尔,他实在不知道晋王殿下为何选中他作为代言人,先不说钱千万的经商手段如何,光凭这句话就可以看出钱千万绝非深沉之辈。 “我宋家繁荣百年,已经是蒙上天的照顾,如今走向衰落也怨不得别人,只请钱兄能够给宋家留下十之一二的产业,给宋家留下一条生路!” 宋无伤说的很诚恳,也怪不得宋无缺与宋无残放权,让宋无伤负责宋家大小适宜,像这种低头求人的事儿,作为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无论如何也是做不出来的。 若是宋家一直昌盛下去,宋无伤之名或许永远埋没下去,大隋朝只是多了一个姓宋的读书人罢了。 “我。。。。。。我要她求我!”钱千万借着酒意,指向宋有盈道。 宋有盈作为养在深闺中的小姐,哪里受过如此委屈,别说求人,就算一句重话都未被说过。眼圈瞬间泛红,似有泪水流出。 “好了!好了!”钱千万慌忙叫道:“胖爷我最怕女人哭了,我不让你求我就是了!” 常歌行晃动着手中的水晶杯,带着莫名的笑意看着钱千万,看来这个钱胖子的春天要来了。 钱千万看到常歌行如此看着自己,一时间有些慌乱,“咕咚!咕咚!”灌下几口果子酒作为掩饰。 “钱兄这是答应了?”宋无伤有些惊喜的道,他万万没有想到事情会进展的如此顺利,钱千万甚至连条件都没有提,就这样痛快的答应了,使得宋无伤感到自己终于受到了上苍的眷顾。 “胖爷我说话向来一言九鼎!”钱千万将胸脯拍的咚咚直响,眼神却偷偷瞄向宋有盈。 “咳!咳!”常歌行干咳一声,没好气的瞪了钱千万一眼,他今天算是知道什么叫做被迷了心窍了,宋有盈虽然女作男装,但明眼人都可以看得出此女绝对是一个佳人。 跟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三女厮混惯了的常歌行却没有什么惊艳的感觉,也许这便是所谓的曾经沧海难为水吧。 “钱胖子,想想你老爹的棍子!”常歌行提醒道。 钱千万不自觉的摸了摸屁股,从小到大他可是没少挨打。如果他无缘无故放过宋家,钱家老爷子绝对会雷霆大怒,钱千万的大好屁股最终会成几瓣就是未知数了。 钱家老爷子和宋无缺斗了大半辈子,一直处于被打压状态,心中积怨已深,要是得知钱千万在关键时刻放了宋家一马,绝对会火冒三丈。 钱千万看了一眼宋有盈,道:“胖爷我说出的话就是吐出的钉,绝不反悔!” 常歌行叹了一口气,难道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可以让人忘却痛苦也可以让人忘却仇怨。 “你宋家树大招风,想要宋家消亡的可不只是一个钱家,还有许多想要浑水摸鱼的家族,你可想好了对应之策?”常歌行问道。 宋无伤道:“自然是想好了,以后我宋家就投靠王爷您了!” “为什么不是太子?或是其他什么门阀大族?”常歌行带着笑意问道。 (本章完) 第369章 被端上餐桌的土拔鼠 宋无伤轻轻叹了口气,毫不掩饰心中的悲苦:“宋阀已经完了,我现在做的只是为了保全宋家的后续香火,那些门阀大族何时将商人看在眼中,即便富可敌国有怎么样,在那些人眼中但凡商人身上便免不了有铜臭味! 但王爷您不同!” “本王怎么不同了?” “王爷知道如何运用经商之道,从伐陈一战便可以看出端倪。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殿下您很护短!”宋无伤满是笑意的看着常歌行道。 “哈!哈!有意思!本王很久没有遇到像你这么有意思的人了!”常歌行大笑,反问道:“宋无缺与宋无残同意了?” “两位哥哥已经看淡了世事,已经无所谓同意或是不同意,断绝红尘旧事,隐居度过余生才是哥哥们的心愿。” 常歌行不动声色,宋家的投靠他还是很意动的,虽然宋家失去了盐铁经营权,许多产业更是受到了钱家的压制,威风不再。可常歌行看重的却是宋家百年来建立起来的关系网络,就凭这点儿就不是钱家这么一个暴发户可以比拟的。 “想要投靠本王总要拿出点儿诚意吧!”常歌行含着笑意盯着宋无伤,这个貌似是读书人的宋家子弟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宋无缺虽然是一个商人,但身上却透着那么一股子士族气息,傲慢而骄傲。 但这个宋无伤虽然一身书生打扮,但骨子却是一个真正的商人,用商人的眼光去衡量利弊,而不是所谓的面子。 宋无伤脸上一喜,拜道:“但凭殿下吩咐!” “宋家和匈奴人可有联系?”常歌行开口问道。 “匈奴对我大隋觊觎久矣,我宋家身为大隋子民怎么会。。。。。。” “说实话!”常歌行不等宋无伤将话说完,打断道。 “呵!呵!”宋无伤尴尬的笑了两声:“有是有,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买卖,殿下你是知道的,匈奴那种地方除了草多,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东西。 宋家以后再也不会做匈奴人的生意了!” 宋无伤诅咒发誓和匈奴人断绝一切往来,若是这件事传扬出去,宋家绝对会比现在惨上几百倍,宋无缺与宋无残恐怕连隐居的机会都没有,直接上了断头台。 “所谓商者,当行天下!”常歌行道:“匈奴人的生意要做,而且要大作特作。” “殿下这是何意?”宋无伤擦了一把脑门上的冷汗道,他觉得自己完全跟不上常歌行的节奏了。 “你可知道土拨鼠?”常歌行问道。 宋无伤微皱着眉头,宋家虽然与匈奴人有着秘密的商业往来,但他并没有去过匈奴。 “似乎听家兄提起过,是草原上的一种大老鼠!” “你可吃过它的肉?”常歌行继续问道。 “不曾!”宋无伤摇头头。 “本王现在就告诉你,土拨鼠肉质鲜美,乃是不可多得的野味。本王现在要你做的就是三月内让土拨鼠成为大隋官绅士族餐桌上不可缺少的一道名菜,半年内让那些牧羊放马的匈奴人去饲养土拨鼠! 你可办得到?” “这。。。。。。”宋无伤略有踟蹰,三个月让一种陌生的食品占据大隋上流社会的餐桌,实在是难。 “既然宋家有难处,本王交与钱家就是!”常歌行语气中带着不快道。 “完全没有难处!”宋无伤咬着牙道:“殿下的吩咐我宋家一定完成,半年内,匈奴草原上一定随处可见土拔鼠。” “以后都是一家人了,要是真的有什么难处就直接说出来,不必勉强的!”常歌行心情很愉快,让那些纵马驰骋的匈奴汉子一个个猫着腰去捉土拔鼠,一定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儿。 “不勉强,完全不勉强!”宋无伤苦笑着,宋家如今落得这般光景,哪里还敢说些什么,若是失去晋王府最后这根救命稻草,宋家恐怕真的就要灰飞烟灭了。 常歌行看了看匈奴的方向,在广阔的大草原上长起来的土拔鼠可是货真价实的野味,在前世可是可遇不可求的佳肴。 “土拔鼠的吃法有很多,比如红烧、清炖、烧烤、爆炒、油炸,每种做法都有不同的味道,想想都让人流口水。土拔鼠的皮毛品质极佳,乃是御寒的佳品,油脂更是治疗关节肿痛的良药!”常歌行向着宋无伤介绍道,帮助他打开思路。 宋无伤搓着手,显出十分意动的神色,若是常歌行说的都是真的,土拔鼠也是一条取财之道,若是经营得法,其中蕴藏的商业价值完全不亚于盐铁。 “若是土拔鼠绝迹了怎么办?”宋无伤的头脑绝对聪明,已经考虑到了长远发展的问题。 “土拔鼠也可以像鸡、鸭、鹅般养殖的!”常歌行提醒道。 宋无伤眼中的光芒越来越亮,就像燃烧着的希冀:“谢过殿下提点,殿下果真神人!” “不就是一只破老鼠嘛!至于么!”钱千万有些吃味的阴阳怪气的道。 常歌行冷冷的看了钱千万一眼,身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商人,唯利是图才是本性,常歌行忍不住提醒道:“若是让本王知道盐铁有一丝一毫被贩卖到了匈奴,本王就活剐了你!” 钱千万浑身一个哆嗦,本来的三分醉意瞬间荡然不存。 “草民不敢!”钱千万跪倒道。 宋无伤心中有了定案,晋王虽然好利,却万万不能做损害大隋之事,不然就是取死之道了。 宋无伤与宋有盈并没有多做停留,宋家正是多事之秋,府上还要很多事需要宋无伤这个新家主决断。 看着钱千万盯着宋有盈如痴如醉的眼神,干咳一声道:“别看了,人家都走远了!” 钱千万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道:“殿下没觉得我和宋家那丫头十分般配吗?” 常歌行看了看女扮男装已经走远的宋有盈,又看了看一脸猪哥相的钱千万,心中无限感慨:癞蛤蟆与白天鹅难道是天生的一对吗? “想我胖爷乃是经商奇才,只有有盈这样的奇女子才配得上我!”钱千万脸上带着笑意,如梦呓般道。 (本章完) 第370章 太子妃李秀宁 常歌行狠狠的给了钱千万一个爆栗,痛得他“哎呦”一声:“殿下你这是做什么,你自己左拥右抱的哪里知道单身的痛苦,渴了、饿了连个嘘寒问暖的人都没有,实在是可怜啊!” 常歌行好整以暇的看着钱千万,作为长安城大名鼎鼎的暴发户,追求的狂蜂浪蝶肯定不在少数,毕竟无论在哪个时代对于财富的爱好都是相同的。 钱千万之所以没有娶妻,恐怕是没有遇到中意之人,如今对宋有盈却是一见钟情,让常歌行不禁感叹缘分的奇妙。只是欲与宋家结亲,钱千万恐怕免不了吃一通苦头。 。。。。。。 太子府依旧奢华,大红的灯笼随着夜风摇曳,使得地上的树影时隐时现,一队队的士兵依照次序不间断的巡逻,即便是一只苍蝇想要无声无息的飞进来都是不可能的。 一双漆黑的眸子隐藏在暗处,看着风光无限的太子府,看着里面一个不起眼的小屋,本来还算美丽耳朵眸子显出几分狰狞,如同一只隐忍的野兽,只要有机会便会直扑过去,咬在敌人的咽喉上,撕咬开来。 杨勇打着哈欠,看着手中的一封书信,发出几声瘆人的笑声:“三弟来信了,将晋王在江南之时的那些古怪也调查清楚了!” 宇文化及如入定的老僧,神色没有任何变化,像是一尊会呼吸的雕像。 “宇文大人就不想知道晋王在江南究竟都鼓捣了些什么?” “太子想要告诉老臣自然会说,不想告诉老臣,老臣问了也是无用!” “宇文化及,本太子就讨厌你这副一切都在掌握中的嘴脸,别忘了你们宇文家的主人是谁,只有本太子登基,宇文家才能继续昌盛下去!” 宇文化及默不作声,自始至终情绪没有一点儿波动。 杨勇显然已经习惯了他这样,并没有在意,继续道:“在外人眼中你们宇文家就是我太子一系的,若将来大隋的江山不是本太子的,新皇上任的第一件事儿恐怕就是灭了你们宇文家以绝后患,宇文家只能老老实实的跟在本太子身边,而且还要助本太子登上皇位!” 宇文化及眼皮动了一下,似乎刚刚睁开眼睛般:“宇文家但听太子殿下吩咐!” 杨勇很满意的点点头,大隋朝的四大门阀,作为财阀的宋阀如今已经被常歌行弄得残废了,独孤阀最为独孤皇后的宗亲,无论是哪位皇子登基为皇对他们都没有什么影响,只要未来的皇帝是独孤伽罗所生就可以了。 李阀就之前的表现来看,他们只忠于皇帝,谁是当今天下之主他们便追随谁。至于这些皇子,李阀向来表现的若即若离,处于中立地位。 杨勇得到了宇文阀的支持,可谓占尽先机。 “秦王来信了,晋王在江南所铸巨城均出自李秀宁之手,李渊的女儿。想要让一个女人乖乖的听话,最好的办法就是征服她,本太子决定了,李秀宁就是太子妃了。” (本章完) 第371章 烧烤(一) 杨勇这句话说得何其霸气,与李家联姻没有考虑过杨坚的感受,没有考虑过李家的想法,更没有争得李秀宁的同意,他就这么一厢情愿的决定了,若是常歌行在这里一定会送给他两个字:蠢货! 宇文化及眉头挑了挑,太子与李家联姻对于宇文家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儿,从太子登基为皇的最强助力,变成最强助力之一,显然不符合宇文家的利益。 “老臣听说李秀宁与晋王早在江南便不清不楚,不然晋王也不会将如此重要的机密交给她去完成,如此宏伟的筑城之术,已经远远超越了鲁班之术,我朝只需在边境筑起巨城,就能保我大隋万年永固,试问如此巨城有谁能攻得破!” “在边境上建此巨城,连绵万里河山,功比秦始皇!至于李秀宁与晋王有没有染,娶回来一试便知!哈!哈!哈!”杨勇嚣张的大笑几声,江山美人他当然都喜欢,若是两者不能兼得,他自然要选择江山。 。。。。。。 秋日的长安城已经有了几分凉意,树叶虽然还没有飘落,却已经开始泛黄,沾染上了不少岁月的痕迹。与以往不同的是,大街小巷都飘荡着淡淡的肉香,还掺杂着阵阵孜然的香味。 常歌行深深吸了一口气,不禁回想起前世与三五好友一起撸串的情景,只是这肉香并非猪肉更非牛羊,而是一种很特别的味道。 常歌行与三女在一家店铺坐下,三女外出虽然都戴着幕离遮掩容貌,但所谓天生丽质难自弃,还是在街市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众人虽然偷偷侧目,却无人敢真的上前搭讪。长安城乃是王公贵族的聚集之所,像这样敢明目张胆走在大街上的绝色,要说没有一点儿根底,打死他们都不会相信。 “客官想吃点儿什么?”常歌行一行刚刚坐下,便有店小二带着职业性的笑容殷勤问道。 “你们店的招牌菜是什么?”常歌行道。 提到招牌菜,店小二立即来了精神,抖了抖肩头上的汗巾,颇为得意道:“客官您别瞧我们这家店面不大,可招牌菜的来头可是大得惊人。这道菜的食材来自一种叫做土拔鼠的小兽,而土拔鼠产自大草原,正经八百匈奴的地界!” “哦,如此说来这道菜的来头确实不小!”常歌行带着笑意说道。 “可不是嘛,加上我店的秘制手法,做出来的土拔鼠烤肉还能闻到淡淡的青草香味呢!”店小二说道此处狠狠的咽了一口吐沫,似乎那烤肉就在眼前,散发着无穷的诱惑滋味。 “来两只!”常歌行道,这可是真正的野味,绝对没有人工饲养以次充好的嫌疑,穿越千年来到这个时代,再亏待了自己的肠胃,可就真的亏大发了。 “客官,这土拔鼠并非论只!”店小二笑着道。 常歌行不禁有些自嘲,自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后,坊间买卖就以斤两论,少有以个数论的了。 (本章完) 第372章 烧烤(二) “那就来十斤!”常歌行说道。 “客官,土拔鼠也并非论斤两,而是论串,每串五十钱!”店小二解释道。 “撸串!” 常歌行在心中呐喊着,吃着烤串喝着小酒该是多么惬意的生活啊,比勾心斗角好多了。 “来五十串!再来一壶白酒!”常歌行吆喝着,似乎找到了过去在大排档吃烤串的感觉。 看着桌上两大盘烤串,三女有些为难了。这种用竹签串起来的食物她们还是第一次吃,完全不知道从哪里下筷子,若是直接拿起来吃有觉得不雅,所以等着常歌行作示范。 常歌行看着愣愣的三女,莞尔一笑。一手抓着一根烤串左右开弓大吃起来,一大口白酒下肚,简直胜过活神仙。 他鼓着腮帮子指着桌上的烤串对三女道:“吃啊,虽然少了几味调料,好在原汁原味很不错的!” 三女互相对视一眼,然后低下头,一副不认识常歌行的样子,用筷子将肉串自竹签上剥离下来,优雅着吃着。 周围的食客纷纷对常歌行投来异样的眼光,长安城乃是大隋的国都,即便是普通百姓都有着几分优越性。讲究的就是吃有吃相、站有站相,在人前一举一动都要得体。 像常歌行这般狂放不羁之人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之前有过的那些人早已经在无数吐沫中改过自新了。在长安城百姓眼中不用筷子吃饭只有像匈奴那般蛮族才会为之,作为大邦的百姓自然讲究圣人之礼。 在座之人吃烧烤的不在少数,但都是如三女那般将竹签上的土拔鼠肉取下后再优雅的吃下。 常歌行眼前的竹签已经有了一小捆,一壶酒也下去了大半。 “爽。真是爽啊,烤串就应该这么吃!”常歌行满意的摸着肚皮道:“再来五十串!” 店小二为难的道:“客官,您能不能先把银子付了!” 常歌行一听顿时就不高兴了:“小爷我像是吃饭不给钱的人吗?”说着便向怀里摸去,顿时尴尬了。作为堂堂的王爷,吃的喝的都是朝廷供给的,不知不觉竟也养成了出门不带钱的习惯。 “呵!呵!不就是钱嘛,小爷我最不缺的就是钱了,吃完再给!”常歌行说着便去拿烤串,想要继续吃。 不想却被店小二一把拿开,吃白食的人他看得多了,常歌行刚才的动作他看得一清二楚,分明就是没钱,想要吃白食。 “这位客官,你可要想清楚,这可是宋家的铺子。敢吃宋家的霸王餐,从来都是怎么吃进去的,就怎么吐出来!”店小二语气中带着威胁。 周围食客眼中的鄙夷之色越发的严重了,感情是一个吃白食的啊,只是可惜了三个俏佳人,不知被灌了什么迷魂药,竟然跟了这样的人。 “这三位姑娘的饭钱本公子付了!”随着银子落在饭桌上的声音响起,一个身着白衣的男子带着优雅的笑意坐在了常歌行旁边,眼神却瞟向了三女。 (本章完) 第373章 借点儿银子花花 萧美娘顺手抽出常歌行腰间的英雄剑,斩在银子上,碎银子只是一小块,但萧美娘却是剑术精湛,响当当的女侠,银子一分为二,桌子没有伤分毫,其中力道控制可见一斑。 碎银子掉在地上,骇得那位白衣公子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两股战战竟然不能站起身,本来踌躇满志的脸色也变得煞白。 “银子成色不足,本姑娘还是和夫君一起吃霸王餐算了!”萧美娘冷冷出口,本来在旁边的店小二早已经不见了踪影,想来是叫帮手去了。 常歌行心中大快,有一个武功高强的夫人就是好,就算是吃霸王餐都底气十足。他暗暗给萧美娘竖了竖大拇指,惹来佳人一个大大的白眼。 他一手一个烤串,左右开弓大吃了一通,灌了一口白酒后才发现白衣公子还在桌子下面坐着。 常歌行低头笑道:“这位公子还请起身,你坐在地上实在影响小爷我的食欲!” 白衣公子欲哭无泪,不是他不想站起来,只是腿脚发软根本无力起身,养尊处优的日子过惯了,哪里经得起刀光剑影。再说,什么叫做影响你的食欲啊,如今分明是食欲旺盛的不得了。 常歌行仰头喝了一口酒,摇头道:“若是我大隋男儿都如你这般没有半分血性,只懂得在女人裙下讨欢心,我大隋距亡不久矣!” “你。。。。。。你。。。。。。竟然敢发亡国之言,你。。。。。。不想活了吗?”店小二带着十多个手拿棍棒之人冲了过来,恰巧听到常歌行之言,表面虽然惊慌失措,但心中却是暗喜。此人就算身份不凡,但触动了王法也是死路一条,如今的京兆伊可是有青天之称,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达官贵人,在他府衙上一律平等待之。 “堂堂大隋帝国,不会因言语而亡。依你之言,我大隋江山不稳,只凭一言一语就能亡国喽?”常歌行反问道。 店小二脸色惨白,事关江山社稷,即便太极宫上掉下一块琉璃都能将他砸死,平民百姓最忌讳的便是妄议国事。 “你血口喷人,我。。。。。。我哪里是那个意思,我是在说你,对大隋江山不敬,对当今万岁不敬。”店小二一个大帽子扣下来,不可谓不大,若是换做旁人多少会感道脖颈酸疼,但常歌行却不会,他是谁?堂堂的晋王,大隋的江山有一半是他打下来的,当今的万岁是他的亲爹。 “好吧,我承认对当今万岁不敬!”常歌行有些怜悯的看着店小二道。 “哈!哈!大家听到没,他亲口承认对当今万岁不敬,衙役稍后就到,到时候还请大家做个人证!”店小二激动的说道,给店里摆平了这么一档子事儿,掌柜的肯定会对自己赞许有加,没准儿就此飞黄腾达。 常歌行似乎陷入了深思,一副追忆往昔的表情:“说来我对当今万岁不敬之处还真多呢,不知在他龙袍上撒尿是什么罪过!” “放肆!” “不知死活!” “大逆不道!” 。。。。。。 吃饭中人有好几个拍桌而起,大声训斥着。常歌行这才发现,杨坚在百姓中的威信还是很高的。 “是谁胆敢对万岁不敬!”一队衙役闯了进来,手按在剑柄上,随时做好了打杀的准备,敢在长安中光天化日之下出言不逊,就算一般的门阀世家公子都不敢如此妄为,想来一定是凶神恶煞之辈。 “是他,就是他!”店小二邀功似的指着常歌行道:“此人刚才还说在万岁爷的龙袍上撒过尿!” “嘡啷!” 衙役们纷纷拔出刀剑,一个个面色不善的看着常歌行,说出这样的话已经可以和叛国同罪了,杀头算是轻的了。 “紧张什么,收了武器,我请大家撸串。。。。。。吃烤串!”常歌行看着衙役们一副紧张兮兮的样子,开口道。 “连自己的那份钱都付不起,还请人吃饭,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店小二哂笑着。 “这位公子,和我们走一趟衙门吧!”衙役的头领道。 常歌行自顾低头和烤串较着劲儿,含糊不清的道:“没看小爷正忙着吗,没空儿!哪凉快儿去哪里呆着去!” 自从京兆伊树立了青天之风,手下的这些衙役腰板也直了,见到门阀士族也都是公事公办的样子,之前的谄媚完全不见。 “敬酒不吃吃罚酒,押回衙门!”衙役头领道。 “你确定?”常歌行抬头道。 衙役头领一见常歌行的相貌,心中便惊起了惊涛骇浪。当初查抄宋府他就是众衙役中的一个,而且还近距离的看到过常歌行。如今再次看到常歌行心中哪能不惊,这可是当今万岁的亲儿子,别说在龙袍上撒过尿,就算在龙床上拉过屎也是皇家的家务事,岂是寻常百姓能议论的。 衙役头领向衙役们使了一个眼色,道:“将此人押回衙门,好生审讯一番!” 店小二心中美滋滋的,感觉自己做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儿,让你吃霸王餐,遭报应了吧。 可是,让他想不到的是,衙役们竟然朝着他来了。 “你们搞错了吧,不是我,是他!真的不是我。。。。。。”任他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衙役们用很专业的手法将他押了个结结实实。 头领是个聪明人,知道常歌行既然没有暴露身份肯定有个中缘由,向着常歌行方向遥遥一拜,便要离开。 “慢着!”常歌行开口道。 头领身躯一颤,心中暗喊糟糕,难道是自己一行人惹恼了王爷千岁,对店小二的恨意不禁又多了几分。长安城可是天子脚下,门阀贵族的聚居之所,狗眼看人低的下场往往最终落得连狗都不如。 统领转身刚想跪倒赔罪,就听常歌行道:“那个,可不可以先借些银两,今天出来的急,没带银两!” 头领愣了一会儿,忙不迭的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恭恭敬敬的放在常歌行所在的桌子上。 (本章完) 第374章 伟大的土拨鼠商人 常歌行拿着银子敲打着桌子,披靡的打量着四周,那眼神得意的很,小爷我根本不是赖账的人,瞧瞧这是什么,正宗的白银。本来还议论纷纷的食客们都识相的闭了嘴,倒不是因为常歌行有钱付账,而是京兆尹衙门的差役竟然对他恭恭敬敬,足以说明常歌行身份的不简单。 衙役放下银两便要离开,晋王这个称谓实在是给了他太大的压力,所谓伴君如伴虎,和这些皇亲国戚走得太近没准儿哪天就会飞来横祸,这种心思之下,衙役走得就更快了。 “慢着!”衙役一只脚刚刚迈出门口,另一只脚还未抬起,便被常歌行再次叫住。 衙役满脸无奈的退了回来,强挤出一副谄媚的笑脸,道:“王。。。。。。公子还有何吩咐?” 常歌行揉搓了银锭,像是在把玩一件古董或是其他什么珍贵物什,开口道:“本公子可不是那种借钱不还之人,你家在哪里,本公子稍后差人将银两送还。” 常歌行不说此话还好,此话一出口,衙役瞬时骇的脸色惨白、身如筛糠。大隋帝国的晋王殿下,一出口别说几两银子,就是几万两、几十万两银子也会有人乖乖的送来,然后千恩万谢的让常歌行收下。 衙役回想着方才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似乎没有什么越矩的地方啊!但是为什么晋王殿下非要送还银两,关键还要自己家的地址,难道要祸连全家不成! 衙役越想越害怕,豆大的汗珠渗满了额头,上下牙齿彼此较量着道:“就。。。。。。就当是小。。。。。。小的的一片孝心,就不劳烦殿下还。。。。。。还了!” “小爷我一向清廉刚正,岂能占他人便宜!这钱还也得还,不还也得还!”常歌行一番慷慨陈词,本来是想向周遭人展示自己的高尚节操与光辉的人格,但听在衙役的耳中却是另一番。 “还请。。。。。。公子饶命!”衙役终于在常歌行自吹自擂中弯曲了膝盖,颤颤巍巍的跪在了他面前。 常歌行大度的摆摆手道:“算了,既然你有所顾忌,让京兆伊到我家领取银两就是!” 衙役如蒙大赦,几个箭步便消失了,常歌行望着远去的背影,拖着腮帮子一脸迷醉的道:“小爷我就这么让人折服吗?要知道男儿膝下可是有黄金的!” 三女交换了一个眼神,今天最正确的决定就是带上了幕离,并且幕离的料子够厚,使人完全看不清里面藏着的娇容。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自吹自擂,实在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出来的。 “大隋的风化果然淳朴,就像天空的皓月,一尘不染!”一个带着明显异国音调的声音传到常歌行耳中,抬眼看去却是一个大汉,浓密的胡子遮住了他半边脸,一条麻布随便的搭在肩上算是上衣,露出黝黑的肩膀与脊背,让人毫不怀疑里面充斥人野性与力量。 “尊贵的公子,您的品格让多吉折服。按照草原上的规矩,我要敬你三碗!” 多吉从旁边桌上拿来三个碗,一字排开,也不经常歌行同意抓起酒坛全部倒满,随着几声“咕嘟”声,三碗酒全部下了肚。 常歌行眼睛微闭,兴致勃勃的打量着此人,转而微微一笑,豪爽道:“按照我们中原的规矩,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应当回敬三碗才是!” 常歌行抓起酒坛连续喝了三碗,与多吉相视而笑。 “从此以后你就是我多吉的兄弟,多吉最喜欢你这样的兄弟了,酒量好的不行!”多吉向常歌行竖起大拇指道,让常歌行一阵自得。 “有时间兄弟你一定要到我们草原,草原上的马奶酒比这种清水酒好上一万倍!” “多吉兄弟,我们中原把这种酒叫做白酒,酒质越是清冽,酒香越是纯正,酒越是好喝!”马奶酒常歌行在前世是喝过的,但很不习惯那种味道,也许是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的缘故吧! “多吉兄弟,你从草原不远万里来到中原所为何事?”常歌行询问道。 多吉脸上带着得意之色,看了一眼桌子上的土拨鼠烤串,向外一指,道:“我是来给送肉的!” 顺着多吉的方向看去,只见数十辆马车上装满了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笼子,每个笼子里都装满了土拔鼠,这些土拔鼠明显被喂食了不知名的药物,显得浑浑噩噩,甚至连叫声都未发出,应该是为了运输方便的原因。 “我的兄弟,怎么样?吃惊吧!我,多吉!就是大名鼎鼎的土拨鼠商人,全长安的土拨鼠都是我供应的,要是没有我,你是吃不到土拨鼠烤串的!”多吉一边说着,一边将自己的胸脯拍得咚咚直响,让常歌行一度怀疑他有着自虐的倾向。 “真不知道你们中原人为什么喜欢吃这种东西,多吉觉得还是用青草养起来的牛羊好吃!况且土拨鼠最近越来越难捕捉了,不是多吉无能,只是你们中原人的胃口实在大的很,这样下去非得把土拔鼠吃到灭绝不可!”多吉言语上虽是抱怨,但那副眉飞色舞的表情分明没有多少难过,土拔鼠生意给他带来了太多的财富。 “真是一个令人难过的消息!”常歌行同情道:“要是草原上的土拨鼠没有了,多吉兄弟你还是现在伟大的土拨鼠商人吗?” “没有关系的,土拨鼠已经给我带来了数不尽财富。我可以在无尽的草原上养上一群牛羊,然后娶几个女人,整日的放牧。。。。。。” “我的多吉兄弟,你不能这样!”常歌行打断了多吉的幻想:“草原可以少一个牧者,但大隋不能少了一个伟大的土拨鼠商人,如果你去了草原,长城百姓肯定会想念你的!” 常歌行说的言辞凿凿、情真意切,多吉的脊背越发的挺拔,仿佛土拨鼠商人是一个惊人的荣誉般。 “兄弟,你说的不错,但是没有办法,草原上的土拨鼠越来越少了!” (本章完) 第375章 土拨鼠养殖计划 常歌行给了多吉一个放心的眼神,道:“你们草原上的部落经年吃牛羊肉,可见牛羊有灭绝的趋势?” 多吉摸了一把浓密的胡子,兀自喝了一大口白酒笑道:“我草原上的牛羊就像你们中原的庄稼,吃了成年的还有幼小的在生长,怎么会有灭绝的说法。我们大匈奴的男人个个都是不畏死的勇士,女人个个都是养殖的好手!” 多吉言语中满是自傲和对匈奴的认同,常歌行不自觉的皱了皱眉头,他并不认为多吉的话语中有什么夸大之处,作为了解匈奴历史的穿越者,他甚至比多吉更加的知道匈奴这一民族的可怕,可以说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匈奴就是中原的死敌。 “多吉兄弟你说的没错,匈奴草原的广阔可以容纳数不尽的牛羊,为什么不能容纳几只土拨鼠呢。让勤劳的匈奴女人去养殖土拨鼠,就像养殖牛羊那样。你的土拨鼠生意自然不会断绝,伟大的土拨鼠商人肯定如草原上的风般,传遍每一个部落。 用小小的土拨鼠去改善每一个匈奴的生活,让草原上的民族可以和中原人一样穿上绫罗绸缎,吃上香甜的稻米,喝上韵味无穷的白酒,这都是你的功绩,我的多吉兄弟!” 常歌行苦口婆心的一番劝导,让多吉的眼睛越发的明亮,仿佛拨开乌云看到了另一片天地。可是,随即多吉的眼神又黯淡了下去:“长生天给了大匈奴一双巧手,可以饲养牛羊、可以酿造马奶酒、可以上马弯弓,可是却没有教会我们饲养土拨鼠!作为草原的人民,多吉愿意遵循长生天的安排!” “不,我的多吉兄弟!”常歌行看到多吉竟然想要打退堂鼓,立即道:“长安城人口何止百万,你我却偏偏在这个小酒馆相遇,你不觉得这才是长生天的安排吗?长生天开始确实没有教会你们如何饲养土拨鼠,但长生天却安排了我,让我告诉你们饲养土拨鼠的方法。我的多吉兄弟,不必犹豫,你就是长生天注定的伟大的土拨鼠商人!” 多吉激动得豁然起身,连同满脸的胡须都有了乍起的趋势,道:“我的兄弟,你知道饲养土拨鼠的方法?” 待收到常歌行肯定的眼神后,多吉给了常歌行一个大大的熊抱:“我的兄弟,一定是长生天让你我相遇,一定是这样的,长生天啊,谢谢你的赐福!” 多吉跑到街上,双手上举满是虔诚,仰头望着苍天。匈奴人的信仰就是这么简单,他们不需要建造庙宇,不需要塑造金身,他们相信的就是苍天、大地! 常歌行瞧着多吉这副模样,不禁笑了笑,就连在一旁的三女都是满脸好奇。进入中原的匈奴人实在是太少了,能够明目张胆进入长安城的匈奴人更是少上加少。毕竟,中原与匈奴的敌视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多吉能够顺利的往返中原与匈奴,相信其中不乏宋家的手段。 “结账!”常歌行将银子摔在桌子上道:“再来十斤土拨鼠肉,要生的!一并结了!” 此间店铺的掌柜将方才发生的事儿一分不差的看在眼中,知道这是一个不好惹的主儿,说不定还是什么门阀子弟,堆笑道:“公子能够来小店进食,是小店的福气,哪里敢收您的银两!这是您要的土拨鼠肉,刚刚宰杀的,绝对新鲜!” 常歌行在掌柜殷勤的笑容中走出了酒馆,临走提醒道:“将香料碾成末,散布在烤串上,味道更佳!” 掌柜的一拍脑门,顿时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之前的烤串仅仅加了些盐巴,虽然土拨鼠的肉质确实鲜美非常,但味道始终有些寡淡。把香料研磨成粉,完美的解决了这一问题。 多吉亦步亦趋的跟在常歌行身后:“我的兄弟,你什么时候把土拨鼠的饲养方法告诉我!” “人工饲养土拨鼠可不是简单的事儿,你到我府上小住几日,本公子自然会告诉你!”常歌行一路上心念直转,土拨鼠的养殖方法其实并不难,只是常歌行想要改上一改,比如改笼养为散养,这样土拨鼠的肉质更佳,比如将养殖的重点放在土拨鼠的繁殖上,这样长安城的百姓就有源源不断的土拨鼠肉吃了。 本王这么做完全是一番公心,希望匈奴人不要太感激本王才是。 多吉虽然是一个往返匈奴与中原的商人,对于中原的文化习俗也稍有了解,但显然还没有到精通的地步。 比如,晋王府门前的“晋王府”三个烫金大字就被多吉华丽的忽视了。 “我的兄弟,你家可真大!” “啊!我的兄弟,你家的仆人可真多!” “我的兄弟,你们中原都习惯将湖泊圈在自己的院子中吗?在我们匈奴,只有牛羊值得这样!” 。。。。。。 一路上满是多吉的惊叹与赞叹,常歌行也懒得解释。他把多吉叫到王府,为的就是让他将改良版的土拨鼠技术传到匈奴,将大草原变成一个庞大无比的土拨鼠养殖基地。 将多吉安置好后,常歌行便兴致勃勃的来到了厨房,烤串还是自己烤着比较有味道。 见到王爷竟然亲临厨房,晋王府的那些厨子惶恐的跪了一定,他们实在不知道王爷因为什么大驾光临,正所谓君子远庖厨,像王爷这般尊贵之人,恐怕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厨房长什么样! “有烧烤架么?”常歌行问道。 几个厨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满脸迷茫:“敢问王爷,烧烤架是何物?” 常歌行讶然一笑,在这个时代烧烤架这种东西恐怕还没有诞生! “烧烤架就是烤串用的器物!”常歌行解释道。 “烤串小的倒是听说过,是市井最近流行起来的新型吃食,很是受欢迎,多是炉子内加炭火烤成,至于烧烤架,小的实在没有听说过!” “你会砌火炉?”常歌行问道。 “作为一个合格的厨子,自然要知道炉子的火候与特性,小的如今用的炉子正是自己砌的!” (本章完) 第376章 王爷的烧烤 最好用的烧烤架当然是前世那种,虽然以这个时代的生产力花些时间与精力还是可以铸造出来的,但常歌行手中的土拨鼠肉却是等不及,估计等到烧烤架制成,土拨鼠肉早已经成了肉干了。 “本王给你一个时辰的时间,砌一个方形炉子!”常歌行比划着交代着,俨然就是前世烧烤炉的翻版,只是如今这个是使用土石砌筑而成的。 晋王有命令,身为下人岂敢偷懒,厨子带着一众下人一时间忙活开了。备料的备料,和泥的和泥,厨子本人则亲自砌筑。他皱着眉头似是在考量烧烤炉的大小、深度,什么样的形状才能烤出最美味的烤串。 常歌行微笑着点点头,这个厨子办事儿还算尽心。 不出一个时辰,烧烤炉便砌筑完毕。厨子在里面点燃了炭火,木炭放得不是很多,他小心的拨弄着炭火,使炉子内的泥土均匀受热,俨然有几分烘炉的架势。 “烤炉现在可以用了吗?”常歌行问道。 “现在可以用了,只是此炉子采用了火烤的方法,虽然在下已经极力控制火候了,烤炉恐怕还是不能长久!”厨子如实禀报道。 “没有关系的!”常歌行摆摆手道:“本王也是心血来潮,想要尝尝亲自烤制的土拨鼠肉,怪不得你们!” “你们退下吧,这里交给本王就好!” 厨子一阵犹豫,厨房可不是一个帝国王爷应该长时间待的地方,若是传出去,不禁王爷的声誉有损,恐怕自己还要受到莫名的牵连。 厨子叩首道:“王爷使不得啊!小的有什么伺候不周的地方,您尽管开口,小的一定改!” “不管你的事儿,本王技痒而已!”常歌行多番解释,才打消了厨房一干人等的顾虑。毕竟,别说是王爷,就算普通百姓家,男人亲自下厨的情况都是从来没有的。男主外、女主内,早已经深入人心。 常歌行搓着手,不禁回想起前世几个好哥们儿聚在一起,边烤、边吃、边饮酒的情形。 “美娘、贵儿、宣华,赶紧出来,本王今天就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做真正的烧烤,什么才是撸串的最高境界!” 三女偷偷摸摸提着裙摆小跑着过来,一副做贼的模样,实在是让堂堂王爷亲自下厨不知是荣幸还是胆大妄为,要是晋王亲自为几女烧烤的事儿传扬出去,几女绝对会被扣上祸国殃民的大帽子。晋王可是为大隋平定了一半江山的大英雄,这样的大人物就应该将全部精力放在文韬武略上! 常歌行熟练的将土拨鼠肉穿在竹签上,肥瘦合理搭配,这样烤出来的肉才会肥而不腻。烤炉上的炭火刚刚好,几女娇艳的脸庞在火红的炭火映衬下越发的娇羞,当真的人比花娇。 油滴在炭火上不时窜出一团火花,常歌行看着肉质变化,选准时机撒上调料,有调料掉落在炭火上,发出一阵阵奇香,虽然烤肉还未熟透,已经让三女大咽口水了。 常歌行在烤串上涂抹着蜂蜜,使得烤串散发着一阵阵香甜的味道,光凭这香味就不知比长安城那些酒馆好上了多少倍。 “几位美女,请品尝一下小生的手艺吧!”常歌行将烤串摆在了三女面前,笑着说道。 三女很是淑女的拿起一支烤串,小心翼翼的咬了一颗肉丸,虽然这烤串不论从卖相还是香味都是极佳,但不论如何,堂堂王爷烤出来的食物总让人有些不放心,还是小心些好! 萧美娘烤肉入口,脸上的表情立即变成惊喜,常歌行烧烤的手艺可不是吹嘘出来的,可是有着货真价实的功底,没有些根底,都不敢称自己为资深的撸串专家。 三女迅速着消灭着桌上的烤串,面对美食的诱惑还要保持作为贵女的仪容,实在是难为她们了。 “禀报王爷,李元霸求见!”府内下人禀报道。 常歌行心中惊奇,自回到长安可是没和李元霸见过几面,想来是李渊有意为之,李阀既不站在太子那一边也不站在晋王这一边,他支持与效忠的只有当今圣上,从某些角度来讲也立于了不败之地。 最起码,表面上来看是这样。 “让他进来!”许久不见李元霸,常歌行心中还真有点儿想念呢。 “王爷,元霸来看您老人家了!”还未见面,便已经听到了李元霸的大嗓门。 常歌行瞬时脸黑,自己正值青春大好年华,什么叫老人家啊! 李元霸今天倒是难得没有携带他那柄开山巨斧,令常歌行目不转睛的是李元霸身边还跟着一个人,虽然是男装打扮,却瞒不过常歌行的眼睛,正是李秀宁。 “元霸拜见晋王老人家,晋王老人家千岁千千岁!”李元霸见到常歌行纳头便拜,礼数虽然周全,但那一声声老人家却让常歌行听起来格外不舒服。 “本王有那么老吗?”常歌行阴测测的看着李元霸,若是他答不出个子丑寅某,定让他后悔来到晋王府。 “嘿!嘿!”李元霸有些自得的笑了笑,甚至有几分显摆的成分在内:“殿下您这就不知道了吧,我经过数月的潜心苦读,终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老是对一个人的尊重,比方说老子!” 看着胸无点墨的李元霸在自己面前卖弄,常歌行深深陷入了无语中,三女戏谑的看着常歌行,能让晋王吃瘪的人以前还真没有见到过,李元霸绝对是一个难得的人才。 常歌行递给李元霸一把烤串,没好气的道:“哪有这么多废话,吃你的吧!”和糊涂人讲道理,就如同对牛弹琴,要是能让李元霸正确的理解“老”字的运用,还不如教牛弹琴呢,这就是常歌行的觉悟。 李秀宁始终没有正眼瞧过常歌行,在座位上默默坐下。好在四女在江南打过交道,如今算是旧识,坐在一起不算尴尬。 “秀宁妹妹数月不见,好似憔悴了不少呢!”萧美娘调笑道。 “比不得姐姐有晋王亲自下厨服侍,憔悴也是应该的!”李秀宁反击道。 (本章完) 第377章 两女争锋 看着依旧互相不对眼的两女,常歌行一阵头疼。陈宣华与朱贵儿虽然没有加入战团,但脸上的表情很明显,她们是站在萧美娘这边儿的,大有共同抵御外敌之感。 “呵!呵!”常歌行干笑道:“来,吃烤串!” “不吃!” “不吃!” 萧美娘与李秀宁异口同声道。 “你们真的不吃啊!可好吃了!”常歌行继续劝说道。 “不好吃!” “不好吃!” 两女又是异口同声的道。 “你们还真是有默契啊!”常歌行看着互相斗气的两女,心中不禁莞尔,两女自打江南就似乎不对付,没想到这都回长安了,还是如此。 萧美娘与李秀宁貌似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互不服气的“哼!”了一声。 “好吃,真的好吃!殿下,我姐不爱吃烤串,全都给我算了!”李元霸将自己那份吃了一个干净,就连竹签上的调料都舔了一个一干二净,简直比洗得还干净三分。 他眼巴巴看着常歌行手中的烤串,伸手就要去拿。 “谁说我不还吃了!”李秀宁没好气的看了一眼李元霸,气哄哄的从常歌行手中接过烤串,狠狠咬了一口,似乎将烤串当成了某个人。 萧美娘也不甘示弱的抓起烤串,同样狠狠的咬了一口,此刻什么淑女气质全部抛到脑后,似乎在比拼谁的气势更大。 常歌行一边翻着烤炉上的竹签,一边观瞧着众女的神情,心中叫苦不迭。三个女人一台戏,四个女人这是要砸锅的节奏啊。幸好自己负责烤串,没有坐到桌子上,否则就真的要深刻体会一番什么叫做如坐针毡了。 “夫君,我要喝葡萄酒,你给我倒上!”萧美娘腻腻的声音传来! “殿下,我也想喝!”不等常歌行行动,李秀宁不甘示弱的道。 本着先来后到的原则,常歌行走向了萧美娘。 “哼!”李秀宁冷哼一声让常歌行的脚步犹豫片刻,就是没迈出去,凭着李秀宁杀伐果断的性子,常歌行可以想象李秀宁动怒的场景,恐怕整个晋王府都要鸡飞狗跳一番。 李秀宁到晋王府,是客。本着对客人的尊重,应该先给李秀宁倒上才是。常歌行给了自己一个理由,转身便要向着李秀宁走去。 “哼!”同样一声冷哼自萧美娘口中发出,其中的萧瑟之意不言而喻,让常歌行冥冥中感到了一种秋风之意,凉到了骨子里。 “本王还是去烤肉串吧!”常歌行算是看明了,不论自己怎么做,今天这事儿总归是不能圆满了,既然如此,索性不做便罢! “慢着!”两女又是同时开口! “你们俩有完没完啊!”常歌行实在是受不了,有些恼火的道:“本王好歹也是一个王爷,请两位姑娘给大隋王爷多一些尊重与关怀好不,王爷也是人,也是需要人来关心爱护的,也是不能随随便便被人欺负的!” 常歌行一番话出口,场面一下子静得可怕起来,就连大口吃肉的李元霸也陷入了一种奇怪的情绪里,就连嘴中的烤肉都忘了咀嚼。就算李元霸的脑子不太灵光,也听出了常歌行言中的不妥之处,内里的色厉内荏更可谓表现的淋漓尽致,其中的哀婉之意也溢于言表。 李元霸囫囵将最终尚未咀嚼完的烤肉咽下,有些怀疑人生的掏了掏耳朵,晋王这是在向两个小女子求饶?这可是堂堂的大隋王爷,曾经的兵马大元帅,说他夜能止啼也不为过。 但事实就摆在眼前,常歌行却是认怂了! “我马上就要成为太子妃了,怎么?殿下连这最后一杯酒都不给我这个故人倒上吗?”李秀宁强自平复着心情到。 “太子妃?怎么回事?”常歌行满心的不解,实在是事情来得太突然,完全没有给他招架的时间。 “太子已经上述当今万岁,恳请陛下赐婚,被赐婚的对象就是我!”李秀宁眼中燃烧着莫名的情绪,相信就算常歌行不采取任何的行动,李秀宁也会用她自己的办法解决此事。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本身没有什么大碍。但婚姻讲究一个你情我愿,强扭的瓜是不会甜的。相信如父皇那般英明神武是不会做出这么鲁莽之事的!”常歌行故作轻松的道。 李秀宁将话说完,心中的郁结似乎好上了不少,心情也轻松了许多,专心致志的吃起了烤串,还不忘小酌上几口。 在一旁的李元霸嘿嘿低笑,自从得到这个消息,李秀宁已经好长时间没有正经八百的吃上一顿饭了。今天的李秀宁似乎已经完全从赐婚的事情上脱离出来,重新成了那个处变不惊的女将军。 “晋王殿下吃得瓜甜吗?”萧美娘酸溜溜的问道,自江南她就知道李秀宁与常歌行的关系不一般,没想到如今竟然直接上门了,故而心情极为不爽。 “甜!比蜂蜜还甜!”常歌行看着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三女笑呵呵的道。 常歌行的这个答案让萧美娘极为满意,抬头瞥了一眼李秀宁,开始品尝土拨鼠烤串。 常歌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埋头拨弄着炭火,让烤炉恢复到最佳的烧烤温度,继续着他的烧烤大业。虽然烧烤也讲究温度、时间、调料。。。。。。但比起在几个女人夹缝中求生存,还是来的容易些。 只是皇帝赐婚一事着实让常歌行感到头痛无比,要是真的让杨勇得逞娶了李秀宁,无疑让常歌行恶心无比。凡是经历过江南之战的人都或多或少的知道常歌行与李秀宁的暧昧关系,两人关系虽然没有挑明,众人也没有抓住什么真凭实据,但即便是空穴来风,也必定有其根由。 撸串在极为诡异的气氛中结束了,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三女经过此事后越发的团结了。而作为赐婚当事人的李秀宁也达到了求助的目的,将包袱甩给了常歌行。唯有常歌行捂着空落落的肚子,还要为李秀宁的事情发愁。 (本章完) 第378章 送出秘籍 常歌行无精打采的坐在堂中,有一口每一口的喝着茶水,李秀宁给自己出的难题实在是难以解决,晋王府与太子府本就已经势同水火,好在近段时间还算太平。 太子不主动招惹常歌行,常歌行自然乐得清闲,勾心斗角的日子本就是他不喜欢的。自己若是在这件婚事上插上一脚,恐怕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晋王府与太子府的冲突在所难免,甚至还会升级。 “我的好兄弟,多吉想念大草原了,想念草原上的牛羊了,想念草原上青草的气息了,我要回草原了!”多吉的声音自外面传来,这已经是七天来他第十八回要求会草原了,但面对常歌行不痛不痒的反应他只能一再的忍,没有办法,谁让土拨鼠养殖秘籍在常歌行手中呢。 “我的多吉兄弟,我已经感觉到草原在呼唤你,你就赶快回去吧!”常歌行微笑着摆手道。 “我的兄弟,多吉实在不愿与你分别,但多吉真的是想念草原了,这把祖传的匕首就作为临别的赠物送给你了!”多吉拿出一把用兽皮包好的匕首递给了常歌行,看兽皮的光泽分明是最新加工出来的祖传之物。 常歌行摩挲着匕首,笑着道:“不错,我收下了!要是没有什么事儿的话,你就赶紧回草原吧!” “是这样的。。。。。。”多吉搓着手,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道:“我们匈奴人讲究的是互赠,多吉将祖传的匕首赠送给了兄弟你,你也要赠送一件物品给多吉,好让多吉睹物思人,有个念想。” “你想要什么?” “那个。。。。。。土拨鼠人工养殖的方法。。。。。。” 常歌行哈哈一笑,从衣袖中拿出一本小册子,上面赫然写着土拨鼠养殖秘籍,在显眼处还特地注明了“绝密”二字。 “这就是我家传数代的土拨鼠养殖秘籍,可惜兄弟我远在长安,没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施展此秘籍,就请多吉兄弟讲它发扬光大了!” 常歌行慎而又慎的将土拨鼠养殖秘籍交给了多吉,多吉拍着胸脯保证道:“我丘林多吉向长生天发誓,一定将土拨鼠养殖秘籍早大草原上发扬光大,让土拨鼠充满每一寸草地,让长安城百姓有数不尽的土拨鼠肉吃!” “呵!呵!如此甚好!”常歌行眼中充满了别样的神采,土拨鼠可是很挑食的,非优质牧草不食,他们的生存能力也是极强,一旦泛滥想要灭绝就难了。 多吉如愿以偿的拿到了秘籍,自然喜滋滋的踏上了回大草原的道路,常歌行则继续为李秀宁的事情苦恼。若是隋皇下旨赐婚,那么一切都晚了。 如今能做的就是给杨坚一个不赐婚的理由! “夫君还在为李秀宁之事烦忧吗?”萧美娘不知什么时候进来的,坐在了常歌行旁边。 “李秀宁?什么李秀宁啊!多吉兄弟刚刚离府,本王只是有些感怀而已!” 萧美娘没好气的看了一眼常歌行,道:“自古帝王最是忌讳红颜祸水!”丢下这句话,萧美娘便径自走了出去。 (本章完) 第379章 李渊之怒 提起红颜祸水,常歌行不禁苦笑,貌似自己府中的这几个女子都是祸水级别的,不论是相貌上还是身份背景上都是如此。 萧美娘仪态万千,美貌自然不用说,作为前梁公主,江南圣母教的圣母,谁娶她都是一番波折; 陈宣华新亡陈国的公主,虽然大隋治下国泰民安,百姓丰衣足食,但有那么一小撮怀念前陈之人也是正常的,谁要是娶了陈宣华便变相得到了陈国遗老遗少的认可; 朱贵儿与这两女比较算是平常无奇的了,只是商人之女罢了,但偏偏在机缘巧合下哑女开口天下知,一时间搅得风云起,谁要娶了朱贵儿便将自己置身于漩涡中心。 如今要将李秀宁打造成祸水,常歌行还是很有心得的。 长安城的烧烤风气一发不可收拾,自秦岭刮过来的清风都沾染上了烧烤的味道,让人惹不住咽口水。 “我可告诉你啊,这件事儿千万不要外传,这可是皇家秘事!” 一家酒肆中,一个微醺的老者神神秘秘的道,瞧着周围聚拢过来的人群甚是得意,在这个皇权至上的时代,但凡和皇权沾边儿的事儿总会让人生出无限八卦。 “你们可知当今太子为什么和晋王不和吗?”老者将声音压的极低,若不全神贯注听取,根本听不清楚。 “据说是因为一个女人!”周围人立即一片唏嘘,貌似已经看到了一场爱恨情仇的演绎。 “那个女人便是。。。。。。”老者拉长着声音,道:“李秀宁!” 如此场景在长安城各处都有上演,版本虽然有所差异,但最终的指向都是同一个人——李秀宁。 常歌行一边咬着毛笔,一边皱眉苦思,他已经尽自己最大的脑洞编写了数十个不同版本的两皇子与李秀宁之间爱恨情仇的故事。经过此事,他终于发现自己原来还有写作的才能。 “我的脑细胞啊!”常歌行揉着脑袋哀叹着,为了制造红颜祸水的假象,常歌行可是着实花费了一番功夫制造舆论。所谓的舆论,起初是言论,言论发展到一定程度,便有了影响人判断的效果,最终的目的便是以假乱真。 。。。。。。 李府,李渊正颤抖着双手扶着腰间的宝剑,饶是如此,宝剑也在轻鸣,不知是李渊的双手撼动了宝剑,还是宝剑按耐不住想要出鞘,李渊只是在勉力控制。 “孽障!”李渊心中的愤怒化作两个字喷薄而出,整个李府都可听得见。 下人们低着头,静悄悄的做着各自手中的事儿,生怕被迁怒。李秀宁倔强的跪在李渊面前,李元霸则气哄哄的站在旁边,一双牛眼死死的瞪着李渊,内中有火苗在燃烧。 “瞧瞧你,一个闺中女子,怎么会传出如此言论,我李府的脸都被你丢光了,你告诉我,以后你还怎么嫁人,你告诉我!”自从听到坊间那些传闻,李渊便感觉脸面火辣辣的,像是被人打了无数耳光,颜面扫地。 如今李家的局面,是常歌行不曾想到的,前世的那些舆论、那些新闻八卦、那些谣言早已经让人们养成了不轻信的习惯,顶多就是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但这个时代却不一样,是一个言论可以杀死人的时代,士族的名声、女人的名节都是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 李秀宁吸了一口气,眼中虽然有泪花闪动,但始终没有落下,本来悲戚的俏脸转而一笑,是讥讽、是嘲笑,却若花朵绽放。 “怎么了?坏了名声就嫁不出去,就不能成为李家联姻的筹码了?我的父亲大人,此刻你一定很心痛吧,辛辛苦苦培养了二十载的女儿,朝夕间却失去了利用价值!” “你。。。。。。”李渊将宝剑拔出,狠声道:“你个不孝女,竟然这么和我说话,你的圣贤书都读到哪里去了?我要杀了你!”李渊高高举起宝剑,作势要砍。 李秀宁冷笑一声,道:“是了,女儿如今的价值就剩下一死了,您老也好落得一个大义灭亲的美名!” “我成全你!”李渊言罢,宝剑就要落下。 “谁敢伤我姐姐,我第一个不答应!”李元霸将门板大小的盾牌护在李秀宁身前,别说是寻常刀剑,就算是开山巨斧也难以伤到李秀宁分毫。 “孽子,你也不想活了吗?”李渊手腕一翻,剑尖直指李元霸。 “我想活啊,我还没娶媳妇呢!”李元霸嚷嚷道,手上的盾牌却没有丝毫收回的意思。 “想活就让开!” “可我觉得。。。。。。我不让开也不会死,因为你打不过我!”李元霸挑衅的看了一眼李渊,如今的李渊已经到了不惑之年,所谓拳怕少壮,再好的体力也会随着年纪的增大而退化。 “不孝子,今天索性让你们姐弟一块下阴曹,也好有了伴儿!”李渊手握剑柄,就是一顿劈砍。 李元霸一边躲闪,一边用巨盾格挡,嘴上也没闲着:“我们姐弟俩当然有伴儿,就是您老一个人太寂寞。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只喜欢大哥和二哥,不过你放心,清明我绝对不回去叨扰你老人家的。” “孽子,气死我啦。。。。。。”李渊将剑法的精妙演绎得淋漓尽致,不愧是唐国公,但面对龟壳一般的李元霸却完全没有办法。 “老爹,你累不累啊,你要是耍剑耍累了,赶紧歇会儿吧!就算你不累,我也累啊!”李元霸此话说得气定神闲,凭他天生神力的资质,这么点儿运动量连热身都算不上,更谈不上累了。 “老子不累,老子要杀了你!”李渊喘着粗气道。 “太子驾到!”外面有下人禀报道。 李渊一愣,挽了一个剑花,宝剑归匣,平息了一下气息,迈开步子向外走去。 李元霸小心翼翼的收起巨盾,待瞧见李渊真的走后,才将李秀宁扶起,道:“姐姐放心,有我在,那个老匹夫休得伤你分毫!” 李秀宁脸上终于有了些欣慰的笑容,若是整个李府能让她稍微感受到亲情的,恐怕只有李元霸了。 (本章完) 第380章 秀宁,开门! “老臣拜见太子殿下!”李渊见到杨勇已经到了近前,忙不迭的施礼。 杨勇并没有带什么人马,只带了几个贴身护卫,一身行头也随意的很,就像是来串门的。他将仅有的几个护卫屏退,伸手扶住李渊,热情的道:“唐国公何须如此,你我本来就不是外人,没准儿以后关系还要更进一步!” 李渊满脸堆笑,与之前严父的神态完全不一样,此刻的他和煦如春风,让人不自觉的就想要接近。 “太子殿下大驾光临,让我们李府蓬荜生辉啊,殿下里面请!”李渊热情的将杨勇让进来,自己则低眉顺眼的跟在后面,杨勇虽然没有摆什么架子,但该有的礼节,李渊却也不敢荒废。 杨勇落座,有李府下人奉上香茗,李渊则小心翼翼的陪在旁边。 “怎么没看到秀宁妹子!”杨勇开口道。 “小女儿家家的,自然是在闺中做些女红,怎么敢抛头露面!”李渊恭敬道。 杨勇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活动了一下脖颈,似笑非笑的道:“怎敢抛头露面?呵!呵!本太子最近还听说秀宁道晋王府中饮宴,似乎喝了不少的酒!” 杨勇淡淡的说完,李渊却如遭雷劈,李秀宁姐弟俩到晋王府拜会,此事可大可小,若是杨勇非要抓着此点不放,恐怕整个唐国公府都要受到连累,其中的关键便是当今圣上似乎有意将李秀宁立为太子妃。 “素来市井颇多谣传,还请太子殿下不要轻信!”李渊也是经历过大场面之人,应变能力自然不容小觑,此话说的自然而然,让人看不出任何端倪。 “本太子也认为这是谣传而已,进来关于秀宁的传言闹得沸沸扬扬,怕是有心人在母后操作,唐国公千万不可受了这空穴来风的影响,本太子对秀宁可是一片真心,放眼大隋万里江山,能够成为太子妃、未来国母之人非秀宁莫属!” “太子抬爱了,小女何德何能!”李渊心头暗暗舒了一口气,只要太子殿下不继续追究,事情就有转机。 “秀宁乃是巾帼英雄,自然担得起!本太子今天来就是专程来探望秀宁的,不知秀宁方便不方便!” “方便,方便的很!”杨勇想要拜会李秀宁,李渊哪里敢拦着不让见,忙不迭的答应,从家族的长远利益考虑,李家女儿嫁给太子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 “秀宁,还不过来拜见太子!”李渊用一副慈父的口吻道,与方才剑拔弩张欲要杀人之人判若两人。 李秀宁自屏风背面走出,后面还跟着五大三粗的李元霸,一脸戒备的看着杨勇。 李秀宁盈盈跪倒,道:“秀宁见过殿下!” “快快起来,这是做什么,你我哪里用得着这么生分。”杨勇站起身,双手扶住李秀宁的胳膊,感受着少女若有若无的体香,越发觉得娶李秀宁为太子妃的决定没有错。 李秀宁本就是佳人,论姿容样貌绝对不属于任何人,娇柔中更是透着几分飒爽,让男人欲罢不能;二来,娶了李秀宁,就与李阀建立起了姻亲关系,可谓如虎添翼;三来,得到了李秀宁,就相当于得到了神秘的筑城术,甚至还会有其他意外收获,比如那支被晋王隐藏起来的神秘部队。 杨勇抬起手欲要拍李秀宁香肩,李秀宁盈盈一礼躲了过去:“礼节不能废,这是大隋的规矩!” “秀宁乃是罕见的巾帼,没想到如此在意这些繁文缛节,本太子听说你在晋王府可是随意的很!”杨勇对于李秀宁的躲闪颇为不悦,开口道。 “晋王只是晋王,太子却是太子,小女子自然不敢在太子面前放肆!”李秀宁转头看向李渊,反问道:“你说是不是,我的父亲大人?” “那是当然,长幼尊卑自有纲常,万万不能乱了礼法!”李渊一派正气的道。 “今天没有什么太子,也没有唐国公之女,有的只是杨勇与李秀宁,我对秀宁仰慕已久,早就想要与秀宁结为连理,相互扶持一生,不知秀宁你意下如何!”杨勇摆摆手道,简直就是明目张胆的示爱,此话一出算是将李秀宁逼到了死胡同,就算不嫁给杨勇,今生也休想嫁给别人,更无人敢娶,因为没有谁愿意去得罪未来的帝王。 “最近坊间多是关于秀宁的流言,怕是与殿下在一起会辱没了殿下!”李秀宁不卑不亢的道。 “秀宁多虑了。。。。。。”不等杨勇将话讲完,外面传来一阵敲锣打鼓之声,将杨勇的话愣生生的打断了。 他不悦的皱了皱眉头,道:“李府每天都这么热闹吗?” “太子殿下赎罪,老臣这就出去查探,到底谁这么大胆,竟然敢在李府门前喧哗!” “秀宁、秀宁、你最美;晋王、晋王、你最帅!秀宁、晋王,金童玉女,天造地设!” “秀宁、秀宁、你最美;晋王、晋王、你最帅!秀宁、晋王,金童玉女,天造地设!” “秀宁、秀宁、你最美;晋王、晋王、你最帅!秀宁、晋王,金童玉女,天造地设!” 。。。。。。 听着这声音,李渊生生止住了脚步,已经不用去查探了,很明显,外面来人正是晋王殿下。 两人的目标都是李秀宁,但做法却是迥异,杨勇微服私访,常歌行却是大张旗鼓。 常歌行抱着胳膊,哼着不知名的小调看着李府的大门,高调的宣示着主权:李秀宁名花已有主! “秀宁,本王来了,还不赶快开门!”常歌行在外面嚷嚷着,惹得一众围观的百姓纷纷侧目,之前的那些留言也得到了佐证,李秀宁确实与晋王有些瓜葛。 来到李府,常歌行却没有叫李渊这个主人开门,而是直接唤李秀宁,这其中的意味实在让人思量。 “秀宁,快点儿开门啊,这么多人看着呢,本王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秀宁,快点儿啊,本王的腿都快麻了!” “吱呀”一声李府大门缓缓打开。 (本章完) 第381章 晋王示爱 李渊满脸阴沉的看着常歌行,常歌行如此明目张胆的行为在他看来就是在打李府的脸面。 “晋王殿下所为何事?”李渊沉声问道。 常歌行看到开门的不是李秀宁,脸上流露出失望之色,在外人看来分明就是一副真心被泼了一盆冷水的感觉,甚至有百姓流露出愤愤不平的表情。晋王可是大隋的功臣,大隋得以南北统一晋王可谓功不可没。如此劳苦功高之人表白竟然被拒,实在让人不忍。 “也没有什么事儿,就是来看看!”常歌行眼睛探向府内,心不在焉的道。 “既然晋王没有什么事儿,老夫就不送了!”李府的大门缓缓关上,更是激起了百姓的愤慨,如此劳苦功高之人竟然被李府拒之门外,实在岂有此理,李家就算是名门大阀,也没有权利如此做,简直就是藐视皇族。 世族门阀对天下百姓的压制早已经让人不满,只不过敢怒不敢言罢了,今天借此突破口,百姓免不了对李阀的行径口诛笔伐一番。 常歌行嘴角噙着笑意,对于门阀士族百姓尤其是读书人积怨已深,他们欠缺的只是一阵东风,便可成燎原之势,将所谓的世族彻底埋葬在历史的尘埃中。 常歌行竖起两根手指,比划了一个“二”字,晋王府众人会意,殿下这是要执行第二套方案啊。 热闹的锣鼓曲风突变,改为由萧瑟演奏,情意绵绵,深情款款。 常歌行长长吸了一口气,清了清嗓子,身姿也越发的挺拔,用诗朗诵的语调道: “秀宁,你就是天边的火烧云, 将我心融化。 秀宁,你就是江南的清风, 让我心荡漾。 秀宁,你就是涛涛的江水, 使我心癫狂。 秀宁你忘了么? 同袍之谊还有那座军帐! 秀宁,开开门吧! 快点儿开开门吧!” 常歌行感情充沛的朗读完,感觉十分良好,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 “秀宁,你听到我的呼唤了么。你要是没听到我再读一首就是,反正本王准备了百八十首,保证不带重样的!” 李府的大门轰然大开,不论是力度还是速度都比之前加强了太多。 “晋王殿下,你到底意欲何为,欺我李家无人是不?”李渊真的怒了,常歌行的字字句句就像尖刀般插到他的心脏上。不仅有百姓在听,关键太子还在府中,相信不久就会上达天听,如此一来简直就是糟糕透顶。 杨勇身为太子,他可以微服来到李府,表明自己的心意,这已经是他能做的最大程度了,换作一般女子早已经恨不能以身相许了,但他遇到的偏偏是李秀宁,这位无论文韬武略都不逊于男儿的奇女子。杨勇这般做作表现,反而让她反感。 太子有着太子的威仪,冲出去和常歌行争风吃醋可不是什么明志的选择。常歌行如此顶多受一番训斥,罚些俸禄,但常歌行恰恰不在意这些。 但杨勇不行,作为大隋帝国的未来接班人若是做出当街争风吃醋之事,伤的是国体。最为关键的是,李秀宁虽然是重要的一环,但在杨勇眼中还不值得付出什么代价。 “本王只是想要秀宁开门而已!”常歌行十分无辜的道,不就是开个门嘛,有那么难嘛。 “殿下,请您自重身份,您可是当朝的王爷,不是什么市井之人!”李渊委婉至极的说道,堵人大门就算市井之人都不一定做得出来,只有市井泼皮才干的出这种事儿,当然,李渊是万万不敢这么说的。 “这个本王自然知道,不用唐国公提醒!”常歌行慢悠悠的答道“你回去吧,本王还要等秀宁给本王开门!” “死丫头,出来!瞧瞧你招惹的是非!”李渊朝着院内喊道,他实在是气急了,什么世族的优雅与涵养通通顾不得了。 李秀宁在李元霸的护佑下走出大门,有些复杂的看着常歌行,李元霸则满是惊喜:“王爷千岁你可是想死我了!”说着,便要和常歌行来一个熊抱。 常歌行华丽的躲过李元霸,直奔他身后的李秀宁,笑着道:“我可以借给你肩膀用用!” “臭无赖!”李秀宁低声骂了一句,转身回府。不知怎么的,抑郁的心情反倒是好多了。 “知我者,秀宁也!秀宁,慢点儿,等等本王!”常歌行跨步进了李府,李元霸紧随其后,反倒将李渊这个主人家扔到了门外。 李府下人想要关上大门,却被典杀阻住,用典杀的话来讲就是,王爷乃是万金之躯,若是在李府有个闪失,可不是李府可以担待的。 周围的百姓退出去百步有余,遥遥通过李府的大门观看着里面的情况。 常歌行背着手,眼睛四处打量着:“还不错,不愧是李家,够品位,有情调!秀宁,你就不带本王参观参观你们家啊!” “你自己有腿有脚,要看自己看!”李秀宁头也不回的道。 “游玩当然要有好友,我的好大哥,大隋朝的太子殿下,别躲躲藏藏的了,你我兄弟在李府相伴而游,想来传出去也是一番佳话!”常歌行站在一处院落中道。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太子殿下拜会几人也是男儿性情,哪里需要藏头露尾,我大隋的太子就这么怂吗?”常歌行踱着步子,想要进一步激怒杨勇,这出大戏若是缺少了太子的配合,剧情的精彩程度是会大打折扣的。 “晋王,你好大的本事!”杨勇自知躲不过,在护卫的保护下自一处假山后走出,道:“你早就知道本太子在李府?你派人跟踪我?” “太子出巡自然祥云笼罩,想要知道太子的行踪何须用得着跟踪二字,只能说是恰巧,本王恰巧知道太子来了李府,特地来拜会。”常歌行有些轻蔑的看了看杨勇身边的护卫,这些护卫虽然都是精中选精的兵士,但与作为特种兵训练的骁果军第一大队还差得远。 “你我兄弟俩谈心,就用不着这些不相干的人在这里了吧!”常歌行笑着道。 (本章完) 第382章 怪不得本王 “兄弟?你还知道咱们是兄弟?”杨勇寒声道:“今天你不就是找找难堪来了吗?本太子告诉你,李秀宁我要定了!” 杨勇不知怎么的,总感觉常歌行身上有一股危险的气息,让他心中不安,周边的护卫都是太子府的死士,并不担心他们会泄露什么,杨勇没有挥退他们。 自从晋王自江南回来,他实在摸不准晋王的脾气秉性了,如今的晋王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可谓行为乖张至极。若是他一时兴起要了自己的小命,实在不值。 常歌行侧着头盯着杨勇的脑袋一阵猛看,让杨勇浑身发毛,这完全是一副欣赏工艺品的眼神,常歌行点点头赞许道:“本王突然发现,太子殿下的头颅也很好看,就让它暂时寄存在你的项上吧,你可得替本王保存好了!” “你敢威胁我!”杨勇心中一阵气恼,一来是因为常歌行的无礼,二来是因为自己竟然真的对常歌行升起了畏惧之心。 看到自家主人动怒,太子府护卫忽然变得冷冽,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就这么蔓延开了,不难想象,这些护卫都是杀过人的主儿。 “怎么?太子殿下这是想要本王的性命?本王的性命不值几个钱,但太子你的皇位可是万里河山。你若杀了我,即便父皇、母后再怎么器重你,也断然不会将皇位传给一个杀死亲弟弟的凶手。 你说我说得对不?太子殿下!” 常歌行丝毫不畏惧,凭着自己的异能,别说这几个人,就算再多上一倍,也完全不足畏惧。 “杀你?本太子怎么可能杀你呢?”杨勇瞳孔微缩道:“晋王目无兄长,哗众取宠,有失皇家威仪,本太子作为兄长教训一下还是可以的。” “只要不打死就好!”杨勇淡淡吩咐道。 太子府护卫森然的目光看向常歌行,就像是盯着一只好玩的猎物,作为死士,他们自幼便被剥夺了自由,甚至连说话的权利都被剥夺了,有的只是服从命令。只有在虐杀目标的时候他们才能感觉到少许心理上的安慰。 本来面无表情的死士,脸上出现了狰狞的笑容,杨勇对于这些死士的特殊爱好再清楚不过,猫捉老鼠就是他们的最爱。 死士们解下腰间的刀剑,因为太子有吩咐,不能伤了目标的性命,一双拳头就足以让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你们别过来啊,本王动起手来连自己都害怕!”常歌行不退反进,从侧面靠近杨勇。 杨勇将常歌行的动作看在眼中,心中冷笑连连,想要靠近自己让那些死士畏首畏尾,简直就是异想天开,杨勇本就有着不俗的武艺,可不是那么好利用的。 “不用考虑我,全力施展就是。”杨勇吩咐到。 最前面的一个死士猛地向前一冲,胳膊肘直击常歌行腹部,通常被打中之人会顷刻间丧失战斗力,接下来慢慢施为便是。 千钧一发之际,画面诡异的定格,死士的狰狞与太子的幸灾乐祸历历在目,像是一副立体图画。 常歌行不紧不慢的移开身子,看了看死士与杨勇的位置,叹了一口气,杨勇与死士的进攻路线还是有些偏离,无奈之下只能抱住杨勇的腰向左侧走了几步。杨勇养尊处优惯了,身上有些虚胖,最起码有着一百七八十斤,如果有机会常歌行绝对会告诉他,该减肥了。 放下杨勇,常歌行又瞄了瞄,确定杨勇确实在死士的胳膊肘下,但随即又有些不放心。作为皇家子弟可是自幼习武的,反应机变能力绝对不弱,要是被他躲过去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常歌行又抱着杨勇向着死士的方向移动了几步,确定杨勇避无可避后才潇洒的打了一个响指。 “啊!”一声惨叫响彻李府,杨勇捂着小腹倒在地上,整个人弓着身子成了虾形,嘴里不住的呻吟着。 死士无辜的站在旁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刚才他明明是撞向常歌行的,怎么转眼间却伤到了自家主子。 “咳!咳!”常歌行善意提醒到:“本王觉得你应该将太子殿下扶起来,然后好生安慰一番!” 埋藏在骨子里的求生意识让死士表情变得惊恐,全身力气仿佛被抽走一般,软绵绵的跪了下来。作为死士却做了伤害主人的事儿,下场只有一个,痛快的死去或许就是最大的慈悲。 杨勇有些怨毒的看着常歌行,他虽然还没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用脚趾头都能想到,此事肯定与常歌行脱不了关系。 “太子哥哥,此事可怪不得本王,实在是你的死士没有训练好的缘故!”常歌行转头看向跪在地上的死士,道:“你还有几息的时间逃跑,太子殿下这么好的嗓门,估计李府一会儿就要来人了!” 死士身体一僵,在死亡的深渊中看到了一丝天堂的光亮,可以想象的到常歌行的话对他诱惑有多大。作为死士,在他们的意识中从来没有逃跑的概念,经过常歌行点拨竟有些豁然开朗的感觉。 在常歌行目瞪口呆下,该死士忽地站起身,抓起地上的宝剑,转眼不见了踪影。 “该死。。。。。。”太子吐出一口鲜血,也不知是被气的,还是伤势过于眼中。 “你们几人见到主人被攻击却不阻拦,见到行凶之人逃窜却不追击,本王很怀疑你们是同谋。本王向来仁慈,给你们三息时间。。。。。。”常歌行话还没讲完,剩余几人朝着之前死士逃走的方向追了出去。 “不要。。。。。。”杨勇看着将自己抛弃的死士,只能无奈的喊道。 “唉!”常歌行十分无辜的叹了一口气:“本王其实是想告诉他们,给他们三息时间向太子殿下道歉,没想到他们也太心急了,太子哥哥,实在是怪不得本王啊!” 杨勇浑身急剧的颤抖着,就这么眼睁睁看着自己辛苦培养起来的死士被常歌行给忽悠走了,实在可恶至极! (本章完) 第383章 唐国公,帮本王一下 “太子殿下,太子殿下你是怎么了?”李渊带着李府的下人慌忙赶到。 太子与晋王交锋,李渊自然识趣的没敢靠近,这种神仙打架的事儿还是不要参与的好。但却也没敢离得太远,两位都是皇子,任何一位若是在李府有个闪失都不是李家能够承受的。 看到太子的死士奔出,李渊便觉得不对劲,这才匆匆赶来,见到太子躺在地上,李渊如遭雷击,莫非两个皇子上演了全武行? 常歌行安慰似的拍了拍李渊的肩膀,叹息道:“人心不古啊,那些太子侍卫平日里吃太子府的、喝太子府的,没想到却做出了殴打自家主人的事儿。唐国公,你说这事儿找谁评理去!” 李渊呆愣愣的看着倒地不起的杨勇,压根没把常歌行的话听进去,他现在只关心如何处理太子在李府被殴打这件事儿。 杨勇却是将常歌行的话记在了心里,他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死士会莫名其妙的攻击自己,但这件事肯定和晋王脱不了关系,感受着地面的冰凉,越发觉得这是对自己极大的侮辱。他忍着剧痛,想要起身,恢复大隋太子爷的威风,怎奈腹部绞痛难耐,一个踉跄摔倒在地,白皙的脸和大地来了一个亲密的接触。 李渊一个健步冲出,将杨勇扶起,喊道:“快去请郎中!” 经过郎中一番忙活,虽然腹部还在隐隐作痛,杨勇已经可以下地行动,只是脸上的余怒未消。 “晋王,我的好兄弟,你很好,很好!”虽然是褒义词,但经过杨勇咬牙切齿的说出,无异于最恶毒的诅咒,想来这件事儿断然不会善了。 常歌行满不在乎的道:“你我兄弟俩还客气什么,知道我的好埋在心里便可,没有必要说出来的。”在大隋帝国未来的接班人问题上,太子占有公义,毕竟他是名义上合乎规矩的继承者;常歌行军功在手,对大隋帝国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这让作为正统继承者的太子如芒在背。 太子与晋王就是天生注定的对手,两人的仇恨起源于江山社稷。若想让这种仇恨消弥,或是一人死亡,或是大隋江山崩溃,不然难有转机。常歌行将这一切看得很清楚,他完全不介意在这种仇恨上锦上添花,所以他来了,不惜得罪太子。 杨勇冷哼一声:“唐国公,你也很好!本太子就不打搅了,告辞!” 杨勇捂着腹部走出李府,常歌行活动了一下筋骨,做出了金鸡独立的姿势,在李渊目瞪口呆的表情下将一只靴子脱下,在自己的白衣上印上了十几个杂乱的脚印。 “那个,唐国公帮本王一下!”常歌行将靴子塞给李渊,然后自己转过身去。 李渊感受着靴子浓重的气味,鬼使神差的在常歌行后背上印了几个印子。 “这是堂堂王爷?”李渊大脑有些短路,继而有烧毁的可能,自己一定是被熏晕了,难道臭脚还有迷人心智作用? “皇兄你别走,你听我解释,我和秀宁是真爱!”常歌行喳喳呼呼的直奔府门,一副狼狈像被周围百姓看了一个清楚,直到杨勇坐上马车他也没有追上人。 太子捂着小腹,晋王满身的鞋印子,自然引起了人们许多猜想。最为直观的便是,太子与晋王争风吃醋,在李府内大打出手,最终晋王寡不敌众被痛殴了一顿,毕竟晋王府一众人没有进府是铁一般的事实。 晋王拼死反击下打了杨勇小腹一下,最终兄弟因美人反目,不慌而散,当真的红颜祸水。 常歌行看着绝尘而去的马车,拍了拍身上的脚印子,一身好好的白衣变得邋遢至极。李秀宁看着这一切颇有些忍俊不禁的感觉,李元霸暗暗向常歌行比划了一个大拇指,他虽然体型魁梧,给人一种莽夫的感觉,但作为战场上的战将,绝对不是痴傻之人,常歌行所作所为全被他看在眼中。 不愧是王爷,这才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相比较而言,李渊则满脸铁青,太子微服到府中本是一件不错的事儿,但经过常歌行如此一闹不变成祸事就谢天谢地了。 “没什么事儿,本王就走了,唐国公不必相送。”目的已经达到,接下来就要看杨坚的反应了,常歌行带着人马及吹鼓手潇洒而去。 “秀宁若是无聊,可以到晋王府坐坐,本王随时欢迎!”临走前常歌行放话道,听在有心人的耳中,完全就是明目张胆的幽会嘛。 “全凭王爷安排!”李秀宁盈盈一拜柔声道,此话一出,李渊面色阴郁,李元霸惊愕过后又是释然,周遭百姓则是哗然。 这绝对是天大的八卦,事情的结局似乎是李家女儿与晋王郎有情妾有意,太子却从中插了一杠子。 太子府,三个姿色上佳的女子正在为杨勇舒活着筋骨,杨勇半闭着眼睛满是享受,若是此间女子是那李秀宁或是陈宣华就妙了。想起屡次坏自己好事的常歌行,杨勇便一阵气恼。 “那些该死的护卫都抓回来了吗?”杨勇问道。 跪在地上之人正是太子府的护卫统领,手下的人叛逃他也难辞其咎,惶恐答道:“一个。。。。。。” “就差一个了吗?那还不抓紧儿点儿,差一个本太子要你一条胳膊!” 护卫统领瘫软在地,如丧考批带着哭腔道:“是一个也没抓到。” 侍卫统领此刻内心是崩溃的,差一个就要一条胳膊,貌似就算加上腿脚也是不够砍的。 “废物!”杨勇怒极,将一个女子踹翻在地,此女子秀美紧皱显然痛苦至极,却不敢发出丝毫声音,爬起身后,继续给杨勇按摩。 “疼吗?”杨勇出言问道。 女子低着头悄声答道:“太子殿下的力道刚刚好,舒服的紧!” “哈!哈!答的好,到账房支五十两银子,本太子赏给你的!” 女子千恩万谢,五十两白银对于她无异于是一笔巨款,可以改变全家命运的钱财。 (本章完) 第384章 晋王与妻书 杨勇将目光投向侍卫统领,让他打了一个冷战:“妄你跟随本太子多年,连一个女子都不如!” “殿下饶命,您有所不知,是有人暗中帮助那些死士逃避追捕!” “何人?” “还。。。。。。还没查到!” “快去查,愣着做什么?” 杨勇看着侍卫统领离开的背影,咬牙切齿说了些什么,看那口型分明就是:该死的晋王! 。。。。。。 隋皇宫,杨坚表情复杂的看着眼前的一份诏书,诏书的内容已经书写完毕,只待盖上玉玺便有了无上的权威,便是天意。 杨坚忽然间像是想到了什么,猛地将砚台砸在了拟好的圣旨上,墨迹很快侵染了整张圣旨,上面的内容再也无法辨认,只是能依稀见到赐婚二字。 侍立在旁边的莫大太监像是一座雕塑,没有惊讶,更没有惶恐,如平常一样站在杨坚身边,似乎杨坚也只是做了一件很随意的事情,压根不值得惊奇。 莫让很明白,帝王家的事情根本不是自己应该操心的,好奇可是会害死猫的。帝王寂寞了,自然会说出来。若是主动询问,便是不敬,更是取死之道。 “朕的两个儿子,竟然为了李家的女儿争风吃醋,还大打出手,李渊养了一个好女儿啊!”杨坚舒了一口气道。 莫让这才像是解封了一般,麻利的收拾着龙书案,那张已经无法辨认的圣旨被扔到了废纸篓中。 “两位皇子年纪尚幼,陛下不必动怒!再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两位皇子正值青春年少,做出些冲动事儿也是免不了的。”莫让一边收拾一边劝慰着。 “窈窕淑女是不错,谁还没有年轻的时候呢,朕担心的是红颜祸水。一个小小的女子能使得两个皇子放下身段斗殴,将来就能祸乱江山。李渊啊李渊,你到底是何意,明知道李秀宁在江南时与晋王有旧,如今又有意将女儿嫁给太子为妃,是想用一个小女子乱我皇家吗? 李渊,玩儿这样的小把戏有意思吗?” “莫让,你觉得李渊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李渊转而问道。 “老奴觉得不管唐国公有意还是无意,陛下都可轻易破之。既然两皇子为李家之女不和,那么就让李家丫头早点儿嫁人算了,也好断了两位皇子的念想。” 这就是莫让的独特之处,帝王是骄傲的,他们不允许别人随便揣度自己的心思,帝王同样也是孤独的,需要一个人懂他的心思,所以才会有宦官专权的现象出现。 “好主意!”杨坚大笑道:“两士争桃,朕就把桃子赐给看热闹之人。桃子没了,朕看他们还争什么!” “陛下过赞了,陛下早有定论,只是老奴嘴快而已。” 很快,宫中便传出消息:李家有女风华绰约,已到大婚年纪。我皇恩泽,为李家女选婿,长安城凡年龄相当的士族子弟都可参加,最后的婚配人选,将由皇帝陛下亲自下旨赐婚。为显公平,皇族子弟皆不可参与。 此消息传出,长安城哗然,那些符合条件的士族子弟无不跃跃欲试,无论是皇帝陛下赐婚荣耀,还是李家权势下的大好前程,还是李秀宁的姿容都使得他们趋之若鹜。 最后的那句皇族子弟不可参与,让一些人隐隐猜到了各种内情,但那又如何,所谓财帛动人心,更何况此次可是名、利、财、色兼收,有皇帝陛下赐婚,即便是皇子又能怎么样。 常歌行自从李府回来,日子便陷入了无休止的黑暗。萧美娘三女很是周到的将常歌行的铺盖放到了书房,并且准备好了笔墨纸砚。 “夫君,你的文采不错哦,奴家真是小瞧你了呢。讨了秀宁妹子欢心,你就不想给府中的女人们写些什么吗?” “王爷,你现在没有思路完全没有关系,您可以在书房慢慢的想,奴家几人绝对不会打扰您的!” “吃的、喝的奴家已经安排好了,到了时间自有人给你送来!” 常歌行。。。。。。 随着几女退出书房,一阵锁链声响起,竟是将书房门锁上了! “你们这是违法的,软禁帝国王爷可是抄家灭族的。。。。。。”常歌行说话间声音越来越小,凭着自己与几女的关系,如果抄家灭族,整个大隋皇室算是完了。 常歌行握着毛笔,心知若是不给几女一个交待,自己的苦日子可是没有尽头的,回想着前世那些华丽的辞藻,常歌行尽可能的堆砌,满篇文章尽是对几女的赞美之词,每个字都闪烁着千百年讨好女人的光辉。 这篇文章可谓旷古烁今,乃是哄妻妾的集大成者。以至于这篇文章流传出去后,受到了广大女性的一致追捧。后世有小说家写了一篇驯夫录,开篇第一句话便是:欲想驯夫,先读晋王与妻书。 萧美娘捧着文章读了好几遍,小脸越发的红润,娇羞之色尽显:“这篇文章是我的了!” 言罢,转身便走。 朱贵儿可怜巴巴的看着常歌行:“夫君,我也想要。” “这个简单,为夫再给我家贵儿默写一遍便是,绝对的晋王亲笔!” “可人家想要不一样的。。。。。。” 常歌行呆愣愣的握着毛笔,无处下笔,这是前世造了多大孽啊,才有了今日的果报。 “其实为夫觉得一样的也是不错的!”常歌行放下毛笔道,语气中满是真诚。 “可人家就像要不一样的!” 常歌行发现陈宣华也在目光灼灼的看着自己,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贵儿妹妹,咱们不要打扰王爷了,创作是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的。”陈宣华对朱贵儿道。 朱贵儿信以为然的点点头,然后两女出去,顺便锁上了门。 常歌行有些绝望的看着紧锁的房门,这都是什么事儿啊,本王才华横溢有错吗?本王长得帅气逼人有错吗?本王讨女孩儿喜欢有错吗?上苍,不要让本王这么优秀,殊不知优秀也是一种负担! (本章完) 第385章 异能的好处 区区房门就想锁住本王,真的太小瞧本王了。常歌行一步迈出,已然来到了房间外,瞬移还是有些用处的,毕竟可以无视障碍物。 先去看看三位美女在做什么,常歌行一念至此,已然来到了大厅外,三女凑在一起不知在说些什么。 画面陡然定格,常歌行大摇大摆的走进厅堂,先是摸了摸萧美娘光洁的下巴,又亲了亲朱贵儿红润的嘴唇,右手则在陈宣华的锁骨上滑过。 调戏调戏美女,多么惬意的日子啊。常歌行在屏风后止住脚步,确定藏好身形后,时间重新流转。 三女互相看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疑惑,似乎方才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们本人却完全没有印象,或许是错觉吧。 “夫君那篇文章一定是下了苦心的,我们就不要为难他了吧!”朱贵儿悄声道,常歌行心中一片感动,不愧是本王的好贵儿。 “男人就这样,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这次要是不让他吃些苦头,以后说不定会带些什么莫名其妙的女人回来呢。”萧美娘反驳道。 “就是!”陈宣华在一旁帮腔道:“贵儿你可不能心软,男人都是得寸进尺的,你难道想让那个好色的王爷给你找一群姐姐妹妹回来!” 朱贵儿连忙摇头,晋王只有一个,晋王府的女人越多,就代表着自己能分到的越少。 常歌行在一旁恨得牙痒痒,好你个陈宣华,在背后说本王的坏话,还要带坏最最可爱的贵儿,再不好好收拾一番,真要上房揭瓦了。 常歌行想着,嘴角浮起一丝贱贱的笑意。 随着画面的凝固,常歌行自屏风后面走出,来到陈宣华面前。陈宣华近来似乎已经习惯了晋王府的生活,对于过往已经不再执着了,气色比在江南时还要好上许多,越发的娇艳了,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在等待着有缘人去采摘。 常歌行咽了一口口水,将陈宣华腰间的束带缓缓解开,就连里面肚兜的系带都没有放过,时间静止下,衣服并没有滑落。如此半遮半掩下让常歌行食指大动,恨不得化身狼人将陈宣华就地正法。 常歌行用着钢铁一般的意志控制着自己的身躯走出了大厅,瞬间逃也似的不见了踪影。 “啊!”一声尖叫响彻晋王府,陈宣华慌张的将滑落的衣服抱在胸前,跑到了里屋,好在三女所在没有其他闲杂人等,不然不知道还会惹出什么风波。 朱贵儿低头看看自己,又看了看里屋,颇有些自惭形愧的感觉,奈何两人走得不是一样的路线,朱贵儿偏向娇小型,而陈宣华则是丰满型的。 萧美娘满是欣赏之色,不知这位圣母教的圣母在琢磨些什么。 常歌行回到书房,马上就后悔了,自己应该在里面多呆上一会儿再出来,错过如此风光,实在可惜。 提起毛笔,常歌行再也没有了思路,脑海中满是陈宣华的香肩与窈窕的身姿,哪里能沉下心来写作呢? 晚饭时,朱贵儿很是准时的送来了晚餐,品种和样式与平日里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另外增加了一杯浓茶,很浓很浓的那种,观其颜色已经超出了人类所能品味的极限,完全就是提神醒脑用的。 看来几女为了自己的墨宝,已经费尽了心思,常歌行无不得意的想着。 饭可以吃,汤可以喝,但浓茶常歌行决计是不会动的,熬夜从来不是常歌行的作风。过往的经验告诉他,早睡早起才能身体好,在所有竞争的资本中,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如此过了数日,常歌行也算惬意,就是少了几女的陪伴多少有些寂寥罢了。神不知鬼不觉的瞬移出去逛街,撸串喝酒好不自在。酒足饭饱后,瞬移回书房,拿着毛笔装腔作势一番,搜刮着腹中的墨水。 铁链响动,萧美娘走进书房,笑道:“奴家之前真不知道夫君竟能如此沉得住气!” “本王一向如此,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说的就是本王!”常歌行有些傲娇的道。 “奴家这里有一件大事要向殿下禀报,陛下在城中贴出了一分告示,上面还盖着玉玺,完全就是一份给天下人的圣旨。”萧美娘道。 “这有什么?和本王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常歌行无所谓的道,作为穿越者,常歌行对于皇权并没有那么畏惧。同样对于皇位也没有那么热衷,这世间有很多种活法,但在常歌行看来做皇帝无疑是最累人的了,没有之一。 若是没有杨勇的逼迫,使得常歌行感觉小命受到了威胁,他断然不会费心去和太子明争暗斗,事态已经很明显了,要么登基为帝,要么黄土下葬。 “奴家还有一件小事要向殿下禀报,告示的内容是给李秀宁举办招亲大会,面向全长安士族子弟,皇家子弟排除在外!”萧美娘继续道。 常歌行把毛笔摔在桌子上,狠狠道:“老子倒要看看谁敢参加招亲大会!”什么小事、大事,分明就是一件事儿,这里面自然有着萧美娘的考量。 天家旨意高高挂起,事关李秀宁又勃然大怒,里面究竟包含了多少东西,萧美娘看得清清楚楚。 五百骁果军乔装进长安,除了典杀带领一部分人混入晋王府外,其余人都以各种各样的身份生活在长安城的街头巷尾,正是这些人构成了常歌行在长安城的耳目,不然就算身怀异能,依旧是一个聋子、瞎子。 很快,长安城各大士族子弟的名单放到了常歌行面前,看着密密麻麻的人名足有二三百人,并且还是刨除了已经有正房之人之后。李秀宁作为李阀唯一的女儿自然不会做小,只能做名副其实的大夫人。 每个人名之后还附带着这些人的简介,包括脾气秉性、生活习惯、优缺点,事无巨细。凡是能获取的情报,上面统统都有。这也是常歌行的要求,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一个成功的上位者,往往能见微知著。 (本章完) 第386章 大字报效应 常歌行仔细的整理着这些资料,似乎找到了前世通宵整理竞争对手资料的感觉。 最后,他将目标锁定了到了十人。这十个人有的是温文尔雅的公子,有的是仗着家世横行的二世祖,有的是生活糜烂贪图享乐之徒,更有的是家族的继承人,总之都极有代表性。 常歌行要做的就是在大湖中投下几颗石子,静待这几颗石子的涟漪酿成一场风暴,将这场所谓的招婿彻底搅黄。 皇榜已经贴出了数日,招婿日期定在了一个月之后,也算是给了各大家族充分的准备时间。皇榜周围围了不少人,人生鼎沸比庙会还要热闹几分。 仔细看去,这些人却不是在看皇榜,而是在距离皇榜不远处指指点点。比起皇榜明黄的纸张,工整的黑色楷书,此处贴的东西可以称得上绚烂多彩,在一瞬间就可以抓住围观者的目光。 数十张纸被染成了晃晃绿绿的颜色,上面的字体更是这个时代不曾有的,像极了艺术字。 一些书生索性拿起毛笔在一旁开始临摹,这完全是开创性的字体,这个世间从此就要多出一种前所未见的字体,想到自己等人能够见到真迹,简直就是三生有幸,祖坟上冒青烟。 如果这个时代还有其他穿越者的话,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这简直就是古代版的大字报,虽然字体并非简体,却深得大字报的精髓。 更多的百姓则是带着八卦的目光看着这一切,上面的内容简直就是爆炸性的,声情并茂,比茶馆中说书人还要精彩几分。 “长安陈家公子,陈赫男,二十有三,家有妾室十九人,祸害良家女子四十三人,因其家势免罪,整日流连青楼,至今无子嗣,疑花柳之症。。。。。。” 陈赫男诸多恶性被一一列出,足足数十页,那些见得人的见不得人的通通列了出来。 在如此敏感时期,爆出了陈赫男的丑行,陈赫男此次招婿肯定无望,李家断然不会将女儿嫁给一个品行不端之人。数十张纸便除掉了一个招婿中的强劲对手,当真是一个好买卖。 第二天,在皇榜附近又出现了数十张纸,只是风格与之前的大为不同,字迹很是潦草,像是愤恨中提笔而成:“长安张家公子,张有清,二十有一,平日里深居简出,以饱学文人之面示人,实则恶魔心肠。常以妇人之乳为饮,谓之人饮;喜餐云英未嫁少女之乳,谓之血馍馍。张府中婢女多受其害,更有杀人幼子,取人乳之事。。。。。。” 一时间满城哗然,这个时代,夺新生儿的母乳就是要了新生儿的性命,食用人肉更是罪大恶极。张府被推到了风口浪尖,究竟是何人张贴的告示依旧是一个谜团,最让人信服的猜测便是,此人定是符合招婿条件之人,为的就是减除竞争对手,更有可能是为了颠覆张家,为自己的家族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若真的能和李秀宁结为连理,有了李阀作为靠山,家族定能兴旺发达。 第三天。。。。。。 第四天。。。。。。 第五天。。。。。。 第六天。。。。。。 第七天。。。。。。 虽然大家都想知道爆料之人是谁,但此人似乎来无影去无踪,甚至在京兆伊衙役的眼皮子底下都能将数十张纸粘贴的一丝不苟。 第八天事情终于有了变化,爆料之人似乎终于意识到暗中有好些眼睛盯着自己,张贴的位置不再是以皇榜为中心,而是出现在了长安城的西城墙上。纸张足足有近百张,细数赵家公子的种种不堪,就连整个赵家的龌龊事也被抖出来不少。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招婿之争了,进而演变成世族之间的互相攻讦。门阀士族之间平常还保持着不错的关系,其中姻亲、表亲、七大姑八大姨种种关系繁复,大家碍于脸面,最起码保持着表面上的和谐。 但大隋这块蛋糕一共就这么大,皇家自然占了大头,剩下的瓜分的人多了,自然就会出现不均,不均就会有怨气、有野望,继而就会有争斗。 起初的大字报给这些世族打开了一扇完全不一样的窗户,原来阴谋诡计也可以化为如此的阳谋,明摆着动刀你却不知道我是谁,这样的事情世族最喜欢干了。 而且唯恐慢了,被别人抢了先,所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应。 以至于第九天,长安城出现了十五处告示,纸张数更是增加到了百多张。 第十天,告示增加到了三十七处。 第十一天,告示增加到了四十六处。 。。。。。。 不出二十天,长安城除了李阀、独孤阀、宇文阀等几个大门阀外,全部卷到了大字报事件中去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除了起初的七处大字报太过诡异没有查到出处外,其他的在盘根错节的耳目下都有了些眉目,长安世族距离撕破脸只有一步之遥。 更有甚者,在后续的大字报中还做出了后续补充。这让长安中那些爱好八卦之人颇有些应接不暇的感觉。 杨坚对于此次风暴选择了沉默,或许是默许,京兆伊除了在前几次出现外,便销声匿迹了。长安中的巡逻队伍甚至还有减少的趋势,完全就是在为张贴大字报之人提供便利。 常歌行眯缝着眼睛,听着典杀汇报外面的情况,满意的点着头,经过如此一闹,士族子弟互相揭短,甚至上升到了家族与家族之间的攻讦,效果比常歌行预期的还要好上一些。 上百份大字报中只有最初的七份是常歌行亲自张贴的,瞬移加上时间静止,当然不会被人发现什么端倪。至于之后的情况,就是常歌行所说的涟漪了,人心中的欲念、贪婪、忌恨都在为这场风**波助澜,大字报给了他们一个很好的发泄口。 士族子弟,作为这个社会的顶级阶层存在,任何人都不会追求道德的完美,任何人都有污点,只是平时被锦绣遮掩罢了。 (本章完) 第387章 不就吃点儿人肉嘛 如今士族的遮羞布被毫无掩饰的揭穿,那种完全暴露在公共面孔之下的感觉,让士族们颜面扫地。如此有道德缺陷的人哪里有脸去参见招婿大会,就算有人觍着脸去了,隋皇又怎么敢将李秀宁许配给人品不佳之人呢,这不是招天下人诟病吗? 所以,这场所谓的招婿大会已经无疾而终! “禀王爷,外面有人求见,自称姓王!”府中下人禀报道。 “姓王?”似乎本王没有结交什么姓王之人啊,但在这个节骨眼上登门拜访,想来不会是什么不相干之人,想到这里,常歌行反倒对来人产生了兴趣。 “让他进来!” 片刻,一个身着灰色衣裳之人踏进房来,常歌行一看不是外人,正是京兆伊,这才知道这位京兆伊大人原来姓王。 “下官王不准拜见晋王,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京兆伊进得房门,纳头便拜,而且还是口呼千岁跪拜的大礼,正式的不能再正式了。 “京兆伊!王大人!最近王大人风头正盛,长安城谁人不知道京兆伊可是青天大老爷,不知王青天有何事找本王啊!” 王不准又磕了三个响头:“都是拖了王爷的福,下官哪里敢称青天,王爷您才是真正的青天!” “本王的优秀还用不着你来提醒,若无其他事情,就退下吧!你做你的青天大老爷,我做我的逍遥王爷,从此两不相干!”常歌行继续闭目养神,完全无视了王不准。 王不准跪着向前爬了几步,带着哭腔道:“恳求王爷再救下官一次!” “你又没有性命之忧,何须本王来救,你头顶上的那片青天还塌不下来!” “马上就要塌了,真的马上就要塌了!长安城中大小士族罪行公布于众,下官应该如何自处啊!恳求王爷指条明路!”王不准语气中满是惶恐。 长安城如今虽然还算宁静,但平静背后却是惊涛骇浪。近九成士族的罪行被公布于众,虽然只是些小士族、小门阀,却足以掀起一场风暴,让大隋的格局改变。 首当其冲的便是京兆伊,王不准。他是刀刃,若是隋皇想要动手,京兆伊便是帝王手中的一颗问路石;他是替罪羊,若隋皇想要轻轻掀过,总要有台阶要下,京兆伊无疑是一个不错选择。 “明路本王这里倒是有一条,只是本王不会随便给什么人指路的!” “小的以后愿意为晋王殿下马首是瞻!”王不准又是一拜。 “明路很简单,公事公办!”常歌行解释道:“所谓的公事公办,就是将青天大老爷的做派坚持到底,而且要强硬到底,强硬到就算本王或是皇帝陛下说情都不可能的地步,正所谓头可断,血可流,国法不可废。父皇是要做贤明君主的,断然不会杀刚正不阿之辈,你可明白?” 王不准本来已经动摇的青天之心瞬间坚定起来,坚如磐石。常歌行所言乃是置之于死地而后生的办法,只有不畏死才能不死。若是王不准立场有所动摇,便真的是取死之道了。 “下官谢过殿下!”王不准有拜道:“王爷但有所差,王某人定当赴汤蹈火!” 王不准言罢就要退下,却被常歌行叫住。 “王大人,你这个名字真是个性啊,可有什么深意?”常歌行虽然板着脸,显得一本正经,但眼中的笑意是如何也藏不住的。 王不准顿时显出几分无奈,自从他为官以来,就再也没有人问过他这个尴尬的问题,但如今问这个问题的是晋王,让他不得不回答。 “殿下,下官出生前,家父曾找人掐算下官何时出生,岂料一连找了九个都没算准,待下官落生,家父就给下官起了这个名字——不准!” “呵!呵!有意思!”常歌行笑道:“你回去后一定要深居浅出,不要让狗急跳墙之辈钻了空子。” 王不准再拜,退了出去。 接着,长安城发生了一件振动朝野的大事儿。京兆伊王不准命人对大字报进行了整理,总共涉及世族一百六十七家,王不准对这一百六十七家下了京兆伊文书,要对他们进行统一审理。 由于人数众多,审讯地点被安排在了京兆伊府门前的空地上,并把这次审讯命名为公审,即公平、公正、公开。 期间有世族找上王不准,其中不乏门生故旧,希望他能网开一面,不管审讯结果如何,在大庭广众下被一群平头百姓指指点点也是不能忍受的。 王不准拿出铁面无私的一面,将求情之人一一回绝,最后更是闭门谢客人了,只等三天后的公审大会。 常歌行也没闲着,早朝结束后便进了皇宫,先是给独孤伽罗请安,再给她讲了些宫外的趣闻。 “母后您是不知道,那些大字报写的可精彩了,有说书人将这些大字报整理成了一部《长安异闻录》,每天都会爆满,甚至已经越过函谷关,大有在大隋境内风靡之势!” 独孤伽罗峨眉微蹙,道:“里面都讲了些什么事儿?” “也没有什么大事儿,无非就是哪家世族公子抛弃糟糠之妻,流连青楼;哪家世族公子强抢民女,害的家破人亡;哪家世族公子有特殊癖好,好吃血馍馍。。。。。。”常歌行轻描淡写的讲述了一番,使得独孤伽罗脸色愈发的凝重。独孤伽罗虽然生逢古代,但绝对是女权主义的佼佼者,不然也不会与杨坚在民间被称为“二圣”。 “何为血馍馍?”独孤伽罗问道。 待常歌行将所谓的血馍馍讲述清楚,独孤伽罗已经是满脸寒霜,一双凤眼满是杀机。 “他们这是要葬送我大隋大好河山啊,哀家今天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官逼民反了。富贵享受惯了,山珍海味吃够了,竟然以人肉为食,简直禽兽不如,当诛!” 常歌行一副被吓到的表情,劝说道:“母后息怒,这些门阀士族都是我大隋的功臣,不就吃点儿人肉嘛,又没有杀人!” (本章完) 第388章 公审大会(一) “你懂什么,今天他们能吃血馒头,明天就敢造反,陛下对这些世族太宽仁了!”独孤伽罗怒道。 常歌行低着头,连连称是,一副受教的模样。 “你小子给母后下套是不?”独孤伽罗回想常歌行自进门的所作所为,有些恍然道:“你个臭小子,有话不会直说啊,非得整这些弯弯道道的,看来江南之行你学了不少东西啊!” “兵者,诡道也!”常歌行讨好的笑道,就是借给常歌行十个胆他也不敢开罪这个独孤皇后啊。 “还有什么事儿,一并说出来!”独孤伽罗道。 “京兆伊督办此事,儿臣唯恐世族生乱,儿臣需要一支军队,震慑宵小!” “多少人?” “至少千人!” “给你一千御林军便是!” “御林军身为皇家禁卫不假,武器装备也够精良,只是人员太过复杂,与门阀士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儿臣担心这把刀不够锋利!”常歌行推掉了独孤伽罗的一千御林军,用着不顺手,索性不用便是。 “你想怎么样?”独孤伽罗一双凤目注视着常歌行道。 “儿臣想要再组一军,作为拱卫都城之用。”常歌行说出了心中所想,大隋局势风云起伏,进入长安城的骁果军要有一个合法的身份才是,这样才能避免成为人家的把柄。 独孤伽罗深吸了一口气,正襟危坐,沉吟了片刻道:“你可知皇子在都城领兵是犯忌讳的!” “儿臣为了大隋江山甘愿赴汤蹈火,别说什么猜忌了!再说,儿臣只要五百人的名额就行。那些朝廷官员、门阀士族的家族护卫都不止这些人,应该无伤大雅!” 见到独孤伽罗有些犹豫,常歌行又道:“此次机会千载难逢,儿臣恳请母后应许!” “也罢,区区五百人,答应你便是!”独孤伽罗想了想也是,世族豢养护卫本就不是什么秘密,这五百人让晋王统领就算作为他的私军也无妨,无非就是多了一个皇家的名头罢了,五百人的队伍就算战力再高,又能掀起怎么样的风浪。 “儿臣还有两个请求,一是尚方宝剑,二是行刑的闸刀!” “你要这两件物什有什么用?” “儿臣是替京兆伊所求,儿臣杀人何须御赐之物,英雄剑足矣!”常歌行十分霸气的道。 “好,准了!长安城许久没有见鲜血了,也该让那些人收敛一二了!”独孤伽罗继续道:“皇儿为何对门阀士族之事如此热衷?为何不去询问你父皇,何故找上母后?” 面对独孤伽罗的两问,常歌行心中早有答案,前世的历史课本中可是写的明白,隋炀帝在前线和高丽拼命,远在后方的门阀士族却小动作不断,放着粮仓却不赈灾,导致大隋境内起义不断,几大粮仓反倒成了起义军的军粮。 大唐王朝建立后,隋粮仓内的粮食尚未吃完,可见隋朝之强,只是隋炀帝好大喜功,门阀误国。 常歌行思量一番,道:“父皇仁爱,始终下不了决心。母后不想将门阀之祸遗留给子孙吧。” 独孤伽罗沉默,摆了摆手道:“你去筹备吧,你父皇哪里自有母后!” 三天后,公审大会。 王不准早早的设好公堂,衙役们分左右摆好架势,周围的百姓在百步开外将公堂围了个水泄不通,公审世族可是历史上前所未有、见所未见之事,怎么能错过如此的好戏。 王不准今天换上了一件崭新的官服,官服收拾的一丝不苟,他知道决定自己命运的时候到了。若是今天之事不能妥善处理,自己恐怕也是最后一次穿这身官服了,或许还要换上一身囚服也未可知。 他昨天晚上只小睡了一个时辰,今天却完全没有困觉的感觉,反而觉得精神无限饱满。太阳升起,阳光照亮了他半个脸庞,却没有将他脸上的阴郁驱走半分。 约定的时间已经到了,世族却像是约定好的一般,一个人都没有来。观望之人中有的露出戏谑的表情,一些书生难掩的失望。世族选官制下,即便是满腹诗书、才高八斗又能如何,只能徒留才华与后人看,终生不能入仕。 王不准脸部肌肉有些抽搐,这样的情景他也预料过,正是他最不愿意见到的场面。转而化为苦笑,得罪了本族父老,得罪了满城世族,没有皇家的表态,真真是孤家寡人一个。 他也曾有梦想,要名留青史,让万人敬仰,让子孙后代荣光,但这一切似乎都走到了尽头。 “王不准接旨!”围观之人轰然散开,常歌行手捧明黄色圣旨走来,后面跟着的是五百骁果军将士,个个顶盔掼甲,腰间挂着长剑。铠甲打造的极为精妙,全身上下只露着一双眼睛,就连手指都有甲片保护,真正的武装到了牙齿。 这些甲胄是重甲的改良版,而且是量身打造,在常歌行前世思维的指导下花费重金打造而成,其造价不次于同等重量的黄金。 甲胄在阳光下反射着森然寒光,让那些本来昂首挺胸的京兆伊衙役都有些自惭形秽的感觉,人家这才叫高调! 骁果军后面是数十个挑夫抬着的十口涂了大红颜色的棺木,让人不禁感觉不禁有些后脊发凉。 王不准急忙起身,双手虚脱,恭声道:“臣,接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京兆伊王不准,掌长安城法纪,今有士族子弟扰乱朝纲,辱没士族风骨,特命其秉公执事,重塑大隋士族风范。 赐王不准尚方宝剑一柄,代天子监察天下;御赐铡刀一座,凡作奸犯科之人,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王侯将相皆可先斩后奏! 特遣晋王携皇城近卫骁果军五百人,协助办案! 钦此!” “臣,谢主隆恩!”王不准千恩万谢的接过圣旨,珍重的抱在怀里,有了这道圣旨就相当与有了一道护身符,最起码自己已经获得了当今天子的认可。 “请尚方宝剑!”常歌行朗声道。 (本章完) 第389章 公审大会(二) 典杀双手捧着尚方宝剑走到近前。 “尚方宝剑者,乃天子所赐皇者之剑,所过之处,如我皇亲临,望尔善用之!” “臣,谢主隆恩!”王不准叩首拜谢,双手慎而又慎的接过尚方宝剑。 “请御铡!”常歌行声音有些发寒,铡刀已出,今天必然要见血了。 两名骁果军抬着御赐铡刀,放到了公堂正前方。 “御铡者,乃天子所赐杀伐之物,凡触犯法令者,皆可先斩后奏,望尔慎用之!” “臣,谢主隆恩!”王不准再刺叩首。 有尚方宝剑与御铡在手,可以说王不准已经化身为大隋的正义,什么士族,什么门阀,在他面前都要矮上一头,因为他代表的是当今天子。隋皇不发话,便没人可以找他的麻烦。 “王大人,所通传人犯都到齐了吗?”常歌行明知故问道。 “禀殿下,时辰已过,但所通传之人一个没到!”王不准有些无奈的道。 “典杀,焚香!开铡!”常歌行命令道。 “遵命!”典杀将铡刀上覆盖的明黄绸缎小心收起,在旁边燃起了一支香。 “王大人,人犯中首恶是谁?”常歌行问道。 “张家公子,张有清!” “骁果军,本王给你们一柱香的时间,将人犯张有清带到公堂!” “遵命!”五百骁果军分出一支百人小队,跨上战马疾驰而去。其余之人,宛若塑像,侍立在常歌行身后,像是一尊尊等待唤醒的。 常歌行站到公堂所在的高台上,扫视了一下周遭百姓,怕是已经有数千人,而且人数还在不断增加中。 “我大隋治下,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天下非一人之天下,而是天下人之天下,我大隋皇室,愿意与天下人共治万里河山,享不朽荣光!”常歌行胸中澎湃,家天下乃是小道,所以各个王朝都不能长久。常歌行要的不是一个时代的繁华,而是一个国家的真正的长治久安。 统治国家的不应该是一个人,也不应该是一种血脉,而是一种思想,一种理念。人不可能与天同寿,血脉也不可能千万年不朽,只有精神才能长存。 “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 周遭百姓跪成一片,这是整个中华历史上统治阶级对民众少有的坦诚,如此推心置腹尤其让那些读书人心中激荡。他们在苦读中似乎看到了一抹亮光,虽然还不知道这抹亮光是不是幻觉,但总归有了期盼。 与天下万民共天下,敢问哪朝哪代有如此气魄。虽然说出此话之人如今只是一个王爷,但谁知道这个王爷日后会不会更进一步呢?这些书生发现自己竟然有了一些本不该有的情绪,或许将来晋王继承大统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禀报殿下,人犯带到!”有骁果军将士禀报道。 “带上来!”常歌行看了一眼燃着的香,堪堪燃烧了一半,可见骁果军的办事效率之高。 一个浑身狼藉,缚住双手的青年被带到了公堂,本来还算俊美的脸庞有些扭曲,不知是惊吓过度,还是气愤不已。 “京兆尹,你会后悔的!”张有清嘶吼着:“我乃世族子弟,你敢拿我?我告诉你王不准,等会儿你就会哭爹喊娘送小爷回去!” “来人,掌嘴!”常歌行看着嚣张无比的张有清道,大隋将这些世族养肥了,也将这些世族子弟惯坏了,使得他们已经忘了谁才是这大隋万里河山的主人。 有骁果军将士上前,反手就是一巴掌。骁果军的手上可是戴着鳞甲的,绝非肉掌可以比拟的。肉掌打在脸上顶多红肿罢了,但骁果军将士这一巴掌下去,张有清半边脸顿时血肉模糊,就连牙齿都掉了几颗。 骁果军将士还想再打另一边,却被常歌行阻住:“张有清虽然不要脸,我们还是给他留半边脸吧,省了尸首无人认领!” “你。。。。。。你什么意思?你是谁?士族子弟的就算犯下死罪,也要皇帝陛下定夺,你有什么权利让我死!你最好放了小爷,不让小爷我绝对不会放过你!”张有清心惊之余则是愤怒,士族在这个时代本就是高高在上的存在,他们的血脉源自祖上的荣光,使得他们子子孙孙都能继承祖上的衣钵,即便一无是处也能进入仕途。 “不是本王让你死,而是帝国法纪不能荒废,天子犯法尚和庶民同罪,何况你张有清,难道张家自诩比天子还要尊贵吗?”常歌行反问道。 “本王?你是那个混。。。。。。你是晋王?”张有清神情有些慌乱,士族圈里盛传晋王是一个十足的混蛋,办事乖张,完全不按套路出牌,更可恶的是晋王自江南回长安城后似乎一直在与门阀士族对着干。 先是拿着欠条撩拨了长安城各大门阀士族;后是收回盐铁经营权,将门阀士族摆了一道外,更是将宋家打入了无底深渊,宋无伤、宋无残两兄弟出走,宋家从此跌出四大门阀之列;如今更是直接,直接动起了刀子。 “呵!呵!”常歌行干笑道:“正是本王,初次见面也没有什么好招待的。御赐的铡刀,新的,你是第一个用的;上好的棺木,也是新的。怎么,对于本王给你准备的礼物还算满意吧!” “晋。。。。。。王,你不能杀我,我是士族,士族的荣誉不能玷污,我们张家对帝国是有贡献的!”士族的头衔成了张有清最后的救命稻草,对于一般人而言,士族便是高高在上,不可攀的。 “士族的荣誉?士族的荣誉不是因为你是谁谁的子孙,而是你为帝国、为天下苍生作出了什么贡献。 张有清,本王问你,你的所作所为,对得起士族的荣誉吗?” “那你也不能杀我!”张有清做着最后的挣扎:“我是遭诬陷的!” (本章完) 第390章 公审大会(三) “香已经燃尽,京兆伊可以宣读张有清的罪状了!”常歌行看了看之前点起的香道。 香的最后的一丝火星在清风下熄灭,化为灰烬落在地上的沙土上。 “经查实,张有清强抢民女五十七人,因血馍馍至死三十九人,天怒人怨,人神共愤,按大隋律法当诛!”王不准宣读着张有清的罪状。 “来人,拉过去,铡了!”常歌行怒道,在大灾难面前,人吃人是为了生存,在衣食无忧情况下人吃人则是一种病态,一种原罪,只有铡刀与鲜血才能将这种罪过归零。 “我不能死,我是士族,我的祖上对帝国是有功劳的,那些草民。。。。。。”张有清的声音戛然而止,眼中的神情定格在恐惧中,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还会有这种表情,士族相对于普通百姓便是神仙,只要大隋帝国还在,士族便可延续。甚至大隋灰飞烟灭,士族也会依旧存在。 但这种惯例,如今被一口铡刀彻底斩断。 张有清被盛装在第一口棺材里,自棺材底渗出来的殷红血迹提醒着在场的众人,这不是梦,而是真实存在的,一个士族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斩头。 “燃香!”常歌行问道:“京兆尹,所传唤士族,最近的是哪家?” 王不准脸上露出难色,道:“王家!” “骁果军,限你们一柱香时间,将王家族长带到公堂!” 王家与此处公堂其实只有一街之隔,香还未燃去四分之一,骁果军便已经将一头发花白老者带到。老者银须上沾染着点点血迹,看来吃了不少的苦头。 骁果军强行将老者按跪在地上,老者则满脸愤愤的等着王不准,似乎有着什么深仇大恨一般。 “京兆伊奉圣旨调查各大士族,经通传未到者与抗旨同罪,你可知罪?”常歌行沉声问道。 老者朝着王不准狠狠啐了一句,吐沫中带着丝丝血迹:“逆子,我王家自此无你这种忤逆之徒,有本事杀了老夫啊!” “族长。。。。。。”王不准开口道。 “闭嘴,你已经不再是王家人,族长也是你能叫的!”老者怒斥道。 王不准苦涩的笑了笑,若是没有家族支持他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京兆伊这个位置的,王家在各大士族中并不是什么名门望族,别说和四大门阀相比,就算和一般的士族家族相比也处于弱势。 王不准这个京兆伊是王家花费大代价才取得了,整个家族对他都报以厚望,希望王不准能够带领整个家族腾飞。岂料,王不准反而成了王家的送葬者。 “王老,本官只是奉行公事而已,王家子弟王风侵吞百姓土地,此乃国法不容!”王不准试图解释,对于家族血脉他还是很看重的,被逐出家族,今后就成了孤家寡人,无根的浮萍。 “呵!呵!青天大老爷好大的官威,竟然跟老夫谈什么国法,依照国法你以为你能坐上如今的位置吗?我王家族谱从此再无王不准此人,青天大老爷威风太大,我王家族谱写不下!” 王家族长恼怒之极,在他看来王不准拿王家开刀就是典型的白眼狼行为,你要做你的青天可以,你要公审世族也可以,但最起码要顾念血脉之情,对王家网开一面才是,没准儿这就好王家崛起的机会。 “王家族长咆哮公堂,藐视王法,无视圣旨,又有包庇族人的行为,按律当斩!第二口棺材就是你的了! 来人,斩!” 常歌行看得出王不准的犹豫,但此时哪里容得下半点迟疑,一不小心便是前功尽弃、反噬自身的下场。 王家族长带着愤愤与不甘死于铡刀之下。 “京兆伊奉旨查案,通传不来者,便是违抗圣旨,当斩!”常歌行站在血淋淋的铡刀前,冷冰冰的道:“御赐铡刀前,天下苍生平等,凡作奸犯科者,定斩不饶!” “燃香!”随着常歌行之言出口,周遭围观之人齐齐打了一个寒战,之前点了两支香,便杀了两人,这完全是要杀第三人的节奏啊。 看地上摆着的一捆香,怕是将长安城的世族斩尽也用不完。 “京兆伊,卷宗何在?”常歌行问道。 王不准将一摞厚厚的案宗抱到常歌行面前,事已至此,王不准已经没有了退路,宗族已经被自己得罪死了,自己还能退到哪里去。只有坚定的跟在晋王身后,才是唯一的活路。不然满城世族的怒火,绝对会把自己烧的灰飞烟灭。 常歌行随意的从中间抽出一张,道:“赵家不遵皇命,骁果军,将赵家族长拿来!” 。。。。。。 “孙家族长不遵皇命,将族长拿来!” 。。。。。。 “周家族长不遵皇命,将周家族长拿来!” 。。。。。。 随着铡刀落下,一颗又一颗人头落地,他们也曾反抗过、也曾嘶喊过、也曾试图据理力争过,但结果都是让他们绝望的。国法之下,没有理由,但凡触犯就必须付出代价。常歌行这是要用鲜血与人命给世族们上上一课。 十口棺材已满,殷红的血液有些已经稍显干涸,十柱香杀十人。普通百姓有种错觉,什么时候世族的性命如此不值钱了?这还是那些平日里高人一等、令人仰望的世族吗? “这十个人真有福气!”常歌行开口赞叹道:“虽然早死了一会儿,最起码还有棺材装敛,不至于死后继续丢人现眼!接下来的人恐怕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只能曝尸于此!” 常歌行语气说的很平稳,甚至有几分柔和,可听在有心人耳中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在炫耀血食的丰美! “燃香!” 典杀熟练的点起一支香,烟气不是很大,可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看得清楚。他们知道,若是晋王将那一捆香全部燃完,大隋的势力格局绝对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皇权将得到无比的巩固。 这个时候,周围人群一阵嘈杂。本来密集如潮水的人群,从中间分离开来。 (本章完) 第391章 公审大会(四) “让开,让开,闲杂人等通通让开!” “看什么看,滚!” “不想死的,通通滚!” 。。。。。。 一支军队出现,驱逐了人群。常歌行看得清楚,这支军队正是皇家的御林军。面对官兵,百姓瞬时作鸟兽散,只有一些胆大之人,还在远处观望。 这支御林军将公堂围定,拜道:“末将拜见晋王千岁,城中百姓聚集闹事,我等来迟,还望殿下勿怪!” “你等御林,乃是拱卫皇城之军,何时管起了城中治安?”常歌行冷声道。 “百姓聚众闹事,威胁皇城安全,我等御林义不容辞!” 三五成群的御林不断汇入这支队伍,显然这些御林并非成建制的,而是由一些零散兵勇组成了。 常歌行心中冷笑,这些世族终于忍不住了。十柱香的时间竟然就达成了一致意见,还采取了反制措施,效率相当的不慢。 “好,不错。果真是我大隋尽职尽责将士,这里的治安就交给你们了,京兆伊继续吧!” 王不准看到御林军出现,心中惊叹。门阀士族势力盘根错节,深入到了大隋各处,世族子弟中有不少在御林中任职,一来御林军乃是守护皇城之军,不到国家危难之际绝对不会动用,可以说基本上不会遇到什么战事。 二来,即便是御林军中最普通的士兵,也是直接听命于天子,是天子的直系军队,这份荣耀让世族子弟趋之若鹜。 眼下这些人明显是为公审一事而来,不用仔细琢磨,也能猜的出这些人都是世族中人。 王不准看了一眼还在燃着的香,深吸了一口气,他觉得自己这辈子也没有做过这么痛快的事儿,就算死也值得了,到了阴曹地府也有的吹嘘。 “吴家不遵圣意,藐视王法,通传未到,按律当诛!”王不准一字一句的说到,每个字都清晰无比,每个字都透露着激动。 骁果军中又分出一百人,就要出去拿人。 “慢着,敢问殿下,这些是什么人,我等愚钝,怎么不知道长安城还有此等兵卫!”御林军中有人说道。 “此乃骁果军,乃皇帝陛下新建拱卫京都之军。”常歌行看着已经壮大到有两千余人的御林军道:“骁果军办事儿,还不让开。” “我御林军负责京城安危,如今有不明身份的队伍出现在长安城,恕我等在查清楚前不能让路。就委屈殿下与您的骁果军暂且休息一番,我御林查明事实自会让路。”说话之人是御林军中的一位将官,他脸上带着戏谑,为自己的机智感到高兴,如此冠冕堂皇的理由,就算王爷又如何,面对两千多御林只能吃瘪。 这些世族子弟组成的御林目标很明确,就是拖,让公审无疾而终,让王不准与常歌行颜面扫地,此后门阀士族气焰只会更胜,再想打压就更加不易。 那些攥紧拳头,在远处关注此事的书生们一个个面色难看,世族是阻碍他们入仕的一座大山,今天好不容易看到这座大山就要出现缺口,难道就要这么关闭了吗? “我骁果军秉承皇命,协助京兆伊公审一事,有尚方宝剑在此,可先斩后奏,若想活命!”常歌行顿了顿,喝出一个字:“滚!” 这并不是多么斯文与风雅的字,若是放在平时,这些书生们肯定会对此口诛笔伐一番,但今天,不知怎么的,却听起来格外顺耳。宛若暮鼓晨钟,回味无穷。 这是一个多么饱含深意,深明大义的字啊! “恕难从命!”将官一挥手,两千余御林军立即摆开阵势,一看就是练习了无数次的阵型。 “一柱香!”常歌行对典杀道。 典杀微微点头,身上气势猛地一变,寒风咧咧。 “阵!”典杀简短道。 五百骁果军分为五个小队,成半月状与御林军对峙,虽然人数不占据优势,但气势上却完全不输。 “弩!”典杀又是一字喝出。 五百骁果军自背上取下弓弩,动作整齐一致,分毫不差。前两个小队半蹲,第三个小队站立居中,第四第五小队则成雁翅形分列两边。 “御林,本王再给你们一次机会,你们退,还是不退!”常歌行目光逼视着将官道。 御林军见到骁果军拿出了弩箭,队形不禁有些慌乱。这个时代最常见的远程武器是弓箭,对于弩的了解还停留在诸葛连弩上,那也只是传说罢了。 有后人想要仿制诸葛连弩,只可惜射程短、威力小,难以伤敌性命,便逐渐被弃用。 “慌什么,弩而已!”将官不满的道,这个时代所制之努根本称不上什么威力,直线有效射程只有六七丈而已,若是在战场上则显得有些鸡肋了。而作为常规武器的弓箭则不同,它不禁射程远,而且还可以进行抛射,有利于大兵团作战。 在这个时代,若是有人距离七八丈用弩指着你,并且威胁你,当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准备!”典杀举起手中的宝剑,目光看向御林军,犹如在看一群死人,这种经过晋王改造的弩的威力她是知道的,不知超过弓箭多少倍,只是这种弩制造困难、价格昂贵。以目前的生产力水平打造这样的一具弩,若是没有常歌行在一旁指点,根本不可能完成。 “本王最后给你们一次机会,退!还是死!”常歌行并不想与这些御林军为敌,更不想在长安城大开杀戒,因为那样实在太麻烦。但常歌行也仅仅是怕麻烦而已,却从来不惧怕什么。 “晋王殿下,您在皇城下纵兵,还想与我御林军为敌,是想造反吗?”将官并不是痴傻之人,相反还精明的很,一番话下来便将大义拉到了自己这边。 “造反?本王看造反的是你吧,无皇令而私自出动,御林还是大隋的御林吗?”常歌行一下子便揭开了这些御林军的致命短板,打蛇要打七寸,这是常歌行商海飘摇多年得出的最基本道理。 (本章完) 第392章 公审大会(五) “事发突然,本将自可权宜行事!”将官自知理亏,此次出兵确实没有皇命,而是长安城中各大家族临时沟通的结果,每个家族都派出代表加入这支临时拼凑的队伍,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大乱常歌行的布置,化解这次士族之危。 并且,这支队伍的所有人都已经抱了死志,就算粉身碎骨也要保住家族的荣耀,也要为子孙后代延续士族血脉。 “说得好!”常歌行哈哈大笑道:“事发突然,权宜行事。似乎是一个不错的理由,御林军不安其位,私自集结,罪不容赦!” 典杀长剑挥下,喝道:“射!” 伴随着一阵阵青烟与“砰砰”声,弩箭攒射而出,由于速度过快,与空气摩擦发出阵阵尖啸声,十分刺耳,让人从心头便开始发麻。 御林军本能的觉得不对,这种尖啸声他们是听到过的,只有在校场时骑射教头才能射出这样的箭矢,能开如此强弓者,都是英雄之辈。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箭矢,能贯穿重甲。 “起盾!”御林将官慌忙大喊道,但是已经晚了。 五百弩箭贯穿一个又一个的御林军的胸膛,一朵又一朵雪花绽放,一条又一条生命消逝。弩箭的威力虽然巨大,但御林军成阵列排列,待弩箭自一个人的身体贯穿而出后,便已经是强弩之末,没有什么威力可言。 御林军前排之人就成了天然的人肉盾牌,也正是如此,让御林军损失了百余人后便稳住了局势,一面盾墙在御林军前面竖起,形成了一道抵挡弩箭的屏障。 “这根本不是弩,这到底是什么?弩箭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威力!”御林将官一手捂着肩膀失声喊道,那里正有鲜血不断渗出。 “这就是弩,或许是你之前没有找到正确的使用方法,才使得威力不尽如人意吧!”常歌行当然不会告诉他,如今骁果军使用的弩,是经过他精心改良的,最为重要的便是才用了火药推进,常歌行本来想造步枪的,只是这个时代的工业基础基本为零,细小精密的零件根本无法造出,只能退而求其次,造出了用火药作为推进动力的弩箭。 好在这个时代燧石还是可以找到的,使得大隋第一件火器便是燧发,直接跨越了点火的的阶段,可谓科技的一大进步。 当然,这种燧发弩并不是完美的,只能单发,不能连发,只能相当于单发步枪。每射出一只弩箭,便要重新填装,而且距离一旦超出二十丈,便会失去准头。所以常歌行将燧发弩编为三个队列,以便形成持续的火力输出。 御林将官心中憋屈,这种新型弩箭威力实在大的惊人,几轮齐射后自己这边的人马已经伤亡了近五百人。 这些养在温室中的御林哪里见过正真的血腥,训练时无非是砍砍稻草人,自己人有来有往过上几招。这种刺鼻的血腥味使得他们颇有胆战心惊的感觉,更有甚者连拿武器的双手都在颤抖。 “晋王,你敢射杀御林,你这是要造反吗?”将官将整个身子都藏在盾牌之后,闷声道。 “御林不遵皇命,私自集结,本王是在平叛而已。说话不要藏头露尾的,有本事站出来!”常歌行看着那面盾墙,眉头微皱。弩箭就算有火药作为动力,依旧是弩箭,根本无法穿透御林军的重盾。使得燧发弩的威力大打折扣。 御林将官心中暗骂,出去?那不是明摆着去当活靶子嘛,他可没有那么傻。 “御林,你们身为世族子弟,应该为世族荣耀而战,今天事情败落,就算侥幸得生,你们认为家族会给你们活路吗?到时候还要连累家人。晋王受人蛊惑,执迷不悟,他们只有五百人,杀光他们,还我世族当有的容光! 盾,进!” 将官一番慷慨之词还是起到作用,他说的不错,如今只有一条路,便是将五百骁果军斩尽,让这次公审大会彻底泡汤,最好将晋王也牵连下水,从此让这位风生水起的王爷远离朝堂。 御林军顶着盾牌缓缓前进,他们要的就是到骁果军近前,然后刀剑厮杀,御林军虽然伤亡了一部分人,但从人数上还是占有绝对的优势。 “冥顽不灵,助纣为虐者当杀!历史车轮的前进总会有牺牲,士族子弟的血肉便是最好的祭奠!” 常歌行一边说着,走上前,英雄剑出鞘,使得御林一阵紧张,这把剑可是指挥过几十万人马踏平过一个国度,英雄剑之名与晋王的威名一样,在大隋可谓家喻户晓。 英雄剑在地面上划过,使得坚实的地面出现一道难以磨灭的深痕。 “擅过此线者,杀!” 这些御林军如今都是过河的卒子,他们根本没有退路,有的只是不断前进,前进,就算飞蛾扑火也义不容辞。 “骁果军,杀!”剑痕被盾阵淹没,常歌行冷冷的下达了杀伐命令。 “破甲!”典杀看着徐徐逼近,貌似坚不可摧的盾阵,露出轻蔑的微笑,这种强度的盾阵,他们早就演习过。甚至就连可以阻挡攻城弩的那种重盾,他们也都实验过。 在破甲弩箭面前统统的不堪一击! 骁果军换上了另一种弩箭,此种弩箭没有箭头,原本的箭头被一圆锥形物件替换,像极了前世的火箭弹。 破甲弩箭似乎因为圆锥形物件分量的缘故,速度远没有普通弩箭那般快,甚至还给了人一种懒洋洋的感觉。 就是这种看似没有任何杀伤力的破甲弩,随后成了御林们的噩梦。 “轰!” “轰!” “轰!” 。。。。。。 一阵阵爆炸声让那些坚固的盾牌瞬间灰飞烟没,包括那些持盾牌之人。 这一天着实应该被人们铭记的,甚至是要载入史册的。这一天,门阀士族子弟喋血长安,这一天黑火药第一次被运用到战争,虽然这只是一场只有千人的小战场。 硝烟的刺鼻味与血腥味一齐涌入御林们的鼻孔,让他们胆寒,也让他们癫狂! (本章完) 第393章 公审大会(六) 骁果军果断出击,出剑的动作整齐划一,似乎不是在杀人,而是在表演,就连杀人的伤口都完全一致,皆是一剑封喉,一击致命。若不是亲眼看着御林军的挣扎与惶恐,人们仿佛有种错觉,这些御林军分明就是在引颈就戮,而且还是摆好了姿势的那种。 骁果军没有大开杀戒,只是将御林逼退而已,常歌行划出的那道剑痕已经被鲜血填满,变成了一条血槽,诡异且阴森。凡是跨过剑痕者都已经付尸当场,那些在剑痕之外者却安然无恙。 “擅过此线者,杀!”常歌行再次强调道。 御林将官脸色惨白,不管是燧发弩还是破甲弓都在他的意料之外,两千装备精良的御林完全可以碾压同等数量的普通队伍,哪里想到骁果军的装备更加精良。与骁果军一比,御林所谓精良的装备,比乞丐还不如。 “御林军,杀!”将官嘶吼道。 可是,御林军没有一个敢上前,上前分明就是送死。 “呵!呵!”将官有些自嘲的笑道:“你们怕了?这就是所谓士族子弟的胆魄?真是好笑,怕就能不死吗?上前战死,是为了士族的荣耀。后退被家族处决,是家族的叛徒。左右都是死,至于想要怎么死,你们心中应该清楚吧!” 这些本来有些慌乱的御林突然变得安静下来,逃无可逃、避无可避,便没有了惧怕的必要。 “说的好!”常歌行笑得异常灿烂:“你们!你们!还有你们!今天都要死!” 常歌行指着御林军道:“因为你们已经触犯了国法,但如何死本王给你们两条路,一条是踏过这条线,顽抗到底,成为骁果军的剑下亡魂;二是认罪伏诛,死在御赐铡刀之下,本王可以保证罪不及家人!” 常歌行负着手看了看地上的血槽,又看了看铡刀上的殷红血迹,法纪需要鲜血洗涤,才能成为约束人欲望的枷锁。 这条血槽仿佛就是鸿沟,生死一线! “哈哈!”将官大笑,有着几分癫狂:“末将多谢晋王慈悲了,御林二郎们,想想你们的家人,今天唯有死战而已! 杀!” 将官第一个冲过剑痕,接下来剩余的御林也跟着冲杀过来,身上竟然都散发着死志。这些御林军都是各大世族征调的世族子弟,这本是一场险中求的富贵,若是此事办成,他们将是各大家族的功臣,肯定会受到重点培养,佳人也能得到优待,但因为常歌行,因为骁果军,这场富贵完全成了死亡。 “杀!”典杀怒吼一声,长剑出鞘,带着骁果军冲杀过去。骁果军化为五支百人小队,犹如五支利剑狠狠插入御林军中。 骁果军的剑法脱胎于击骨之法,讲的是狠、准、快,一击必中要害。长剑划过御林的手肘,膝盖,腕部,使得御林瞬时便失去战斗力,成为待宰的羔羊。接下来便是一剑封喉或是贯穿心脏,干净利落,绝无半点花招。 一个又一个御林倒在血泊中,抽搐中等待死亡的降临。 很快,骁果军完成了对御林的分割,像是被切成小块的肉,这样一来更加容易消化。五支利剑开始了摧枯拉朽般的收割,这是一场屠杀,御林军虽然抱有死志,一个个悍不畏死,但在绝对实力面前仍旧不堪一击。 青石上的血液越积越多,向着低洼处汇集,逐渐形成了一个又一个血泊,远在一边的观望者已经吓破了胆,这里是长安,这里是大隋的都城,除非改朝换代,不然这里根本不会出现这种级别的厮杀。 事情已经发生了一段时间,但皇宫似乎对这件事保持了沉默,或者是默许,没有任何态度传出来,只有那柄尚方宝剑和那口御赐铡刀,或许这里已经说明了什么问题。 皇城的宫门紧闭,长安城的四个城门紧闭,长安城在这一刻宛若成了一座与世隔绝的孤城,犹如蛰伏,等待着蜕变。 杨坚的脸色并不好,对面坐着的独孤伽罗却一派雍容。 “伽罗,你就这么有信心英儿的五百人能敌得过两千御林军?”杨坚终于忍不住道。 “怎么,皇帝陛下这是关心晋王,要出手帮忙不成?”独孤伽罗婉儿笑道。 杨坚苦涩的摇摇头:“伽罗,你知道的,朕有苦衷的。这已经是朕能做到的最大程度了!” “陛下不必自责,陛下念及旧情,但好歹生出了一个厚脸皮的儿子,相信很快就会有消息传过来的。”独孤伽罗说着,竟然轻笑起来。 “你真的不担心英儿?他只有五百人!”杨坚再次问道。 “并不是我不担心英儿,而是对御林军的战力抱有怀疑。御林装备精良,却没有经过风雨,和英儿那些人相比,就像是一群绵羊。陛下应该知道,就算羔羊长得最强壮,甚至长出犄角,仍然不是狼的对手!”独孤伽罗徐徐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长安城乃是大隋的国都,典杀等人的来历独孤伽罗知道的虽然不是很详尽,但也能调查得出,这些来自江南,来自参加过伐陈之战的旧军。 杨坚重重的叹了一口气,他因门阀起家,如今却被门阀所累,不得不说天地间自有因果循环。 此时,公堂前的战斗已经接近尾声,五百骁果军像是浴血的勇士,铠甲上、宝剑上尽是鲜血,这些鲜血都是御林军的,在人数悬殊下,骁果军以零伤亡完胜,以后长安城的各大势力恐怕无人胆敢轻视这支五百人的队伍。 他们的战力实在是恐怖之极,若是运用得当,完全可以扭转战局。 御林将官死命的握着手中的断剑,有些凄苦的看着横七竖八御林军的尸体。全死了,这支由完全由士族组成的精英队伍,在骁果军摧枯拉朽的攻势下,全军覆没,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倒不是因为他的武功有多高,完全是骁果军有意放水的缘故,他的命是留给御赐铡刀的,为了正法纪的! (本章完) 第394章 公审大会(七) “你可知罪?”常歌行问道。 “知罪?”将官擦了擦脸上的血迹道:“士族从来不会犯罪,犯罪的从来都是那些低贱的庶民!” “本王问你,你的祖先一开始便是士族吗?”常歌行道。 “士族乃是上天的宠儿,有着最高贵的血脉,先祖即便一时不得意,也绝对不是那些庶民可比的!”将官傲然道,语气中满是自豪。 这个时代,士族与庶民就是两种人,即便再落魄的士族也不愿意与庶民为伍,更不会与庶民通婚。再富贵的庶民,也不会晋升为士族,因为士族是一种源自祖上的传承。 就像钱家,虽然富可敌国,比一般的士族还要富贵,但在这些士族人眼中,依旧是一个庶民,只是暴富的庶民罢了。所以钱家才会想尽一切办法想要晋升为士族,从而改换门庭,但时至今日依旧没有成功,可见成为士族的难度。 “你看这满地的鲜血,肮脏且污秽,真的看得出高贵吗?所谓的高贵,只是你们这些自以为是之人自封的罢了!”常歌行嘲讽道。 “敢问晋王殿下,你们皇室难道不是士族吗?依我看你们皇室不仅是士族,而且是天下最大的士族!哈!哈!晋王,你这是贼喊捉贼吗?”将官面目有着几分狰狞。 “这只是你的想法而已,王爷的这个身份对于我来讲只是一个职业,与贩夫走卒并无差别。同样都是沧海一粟,同样都是天地间的蝼蚁,真搞不明白为何还要分出一个高低贵贱!”常歌行看了一眼燃着的香,最后一丝亮光已经燃尽。 “时辰到了,有御赐的铡刀送你最后一程,你应该知足了!”常歌行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就像在请老友吃法、喝酒一般自然。 “士族不可辱,就不劳殿下了!”将官将断剑横在脖子上,便是一抹,鲜血瞬间喷溅而出。他带着微笑看着常歌行,之前他虽然输了,但现在却是赢了,虽然代价是他的性命。 “本王还没让你死,你便不能死!”常歌行走到将官近前,按照他前世的医学知识而言,颈动脉被割断,首先影响的便是大脑供血,若是三到五分钟得不到有效止血,肯定会脑死亡。这个时代的医学条件,还没有对动脉出血有效止血的方法,所以抹脖子就成了长久以来最为流行的自杀办法。 常歌行将手放在将光的脖子上,本来深可见骨的伤口竟然肉眼可见的恢复起来。由于失血,将官的脸色有些苍白,他茫然的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满脸的不可思议:“我没死?” “本王还没让你死,你当然死不掉!”常歌行仗着医疗系统把将官治好,在这个时代完全就是一种神迹,远处围观之人惊叹,骁果军将士已经见怪不怪了,不可思议的事情见得多了,也就麻木了,他们对常歌行的仰慕已经到了麻木的地步,进而转变成一种信仰,盲目的信仰。如果常歌行说自己是天神降世,他们也会毫无疑问的相信,因为常歌行身上本来就有太多的神迹。 就比如,他们身上的铠甲,手里拿的刀剑,随随便便拿出去便可以成为神器。 “你为什么救我?”将官心中是疑惑的,御林军已经死伤殆尽,剩下他自己已经毫无价值。 “为了杀你!”常歌行冷声道:“你的性命应该交给国家法律审判,自杀太便宜你了。 来人,御赐铡刀伺候!” “晋王,你不是人,你是魔鬼,你是不折不扣的魔鬼!”御林将官万万没有想到会是这种结果,常歌行费力救自己,就是为了再杀自己一次! 周遭围观之人也都露出异样的表情,他们不得不对晋王重新评价,救人是为了再杀一次,这样神一般的逻辑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一颗死不瞑目的人头掉落在地上,死上一次不成,还要死上两次,想来就算到了阴曹地府也有可吹嘘的了。 “国家法度不可废,就算是死,也逃不出法律的制裁!”常歌行看着满是尸体的公堂,这就是变革的代价,这就是历史前进必经之路。 “燃香!”常歌行接着道,既然杀戮已经开始,那就索性让该流的鲜血通通流尽。 香烟在微风中徐徐上升,柔软而无力,一阵强风便可让他销声匿迹,此刻却给人一种阴森恐怖的感觉。香尽人亡,已经有太多的性命在燃香中死去,此刻的香火像是一种祭奠,祭奠已去的亡魂及将要上路的灵魂。 此刻,皇城外。 跪满了世族子弟,他们痛苦流涕,请求皇帝陛下的宽恕。一个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痛陈自己的功绩,虽然没有什么抱怨之言,但相较而言,皇室完全成了卸磨杀驴之辈。 在这些老者身后是一个个年轻的世族子弟,他们恭恭敬敬的跪在老者身后,脸上满是倨傲,丝毫不见惶恐。世族是什么,世族从血脉上便高人一等,同那些庶民简直就是不同的物种。 像是人类之下又分出两个物种,一个叫做世族,一个叫做庶民。 这就是世族的骄傲! 太子杨勇赫然跪在最前列,他腰板挺的笔直,目不转睛的盯着紧闭的宫门。这是一次机会,拉拢门阀士族的机会,他只要牢牢的把握住这次机会,他的太子之位便更加的巩固,将来继承大统也少了许多波折。 身为太子的他,十分了解世族的能量到底有多大。正所谓的百足之虫,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铲除的。他甚至对世族制度还是有几分认可的,人生而有贵贱,有何不对。 他,杨勇便是贵族中的贵族! “皇上,您出来看看老臣吧!晋王是您的儿子,您不能任由他这么胡来啊!” “皇天后土为证,我等世族一心为了朝廷,晋王这样做,会让我等寒心的啊!” “皇上,老臣身上的刀疤还在,这可都是为了大隋留下的啊!” 。。。。。。 任由皇城外一片哭天抢地,宫门就是紧锁不开,就连守门的御林都换了人。并非任何家族势力的子弟,而是御林中少有的寒门、庶民。 (本章完) 第395章 公审大会(八) 他们紧握着兵器看着这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世族老少,不知怎么的,心底君然有意思快慰的异样,他们很快收敛这种心思,因为宫中的命令很简单,不允许任何人进出皇城。 一阵低沉的踏步声传来,在安静的街道中回荡,犹如闷响的惊雷,预示着一场风暴即将到来。 常歌行走在最前面,在他旁边是京兆伊王不准。王不准双手拖着尚方宝剑,虔诚而坚定。 两人身后则是五百骁果军,铠甲上的鲜血还未来得及清理,本来寒光闪烁的铠甲显得血迹斑斑、殷红点点,阵阵似有似无的血腥味让那些跪拜请命的世族老少皱眉不已。 “晋王,你这是做什么,这里可都是我大隋的功臣!”太子杨勇首先发难道。 “功臣、罪臣审过便知!”常歌行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道:“请各位随本王走一趟吧!” 常歌行的出现,或者说是如此快的出现已经大大的出乎了世族们的预料,毕竟两千御林放在长安城可是一股不小的战力。 “你怎么来了?那些。。。。。。”其中一个世族子弟失声道,却被旁边一个稍长之人阻住。御林军擅自出动,本就是不得已的办法,若皇帝陛下追究下来只有死路一条,各大世族如今的做法便是尽可能的和那些御林撇清关系。 “你说的是那些擅自出动,大闹公堂的御林吧!”常歌行笑着,露出上下两排洁白的牙齿,道:“他们皆已经伏法,要想收尸的赶紧了!” 世族们一阵静默,看向常歌行的眼神满是畏惧,这个无法无天的晋王他真的胆敢在长安城杀人,而且一杀就是上千人。 “骁果军,请大人们去公堂受审!”常歌行语气一变,顿时森然。 五百骁果军将近千人世族老少围在中间,血腥味一时间变得刺鼻,起初他们还对常歌行斩杀御林报有怀疑态度,认为只是常歌行在虚张声势,但现在他们却不得不信。 “请!”骁果军同时喝道,让这些世族浑身一颤,本来倨傲的表情变得惶恐,他们的傲慢只是对普通民众,但对于死神却比那些他们瞧不起的庶人还要怕上几分。因为他们有美酒佳肴、有美人为舞、有娇妻美妾、有无上的的权威,但庶民有的只有自己的一条命而已。 “晋王,你莫要放肆!”太子忍不住喝道。 “本王奉旨协助京兆伊办案,太子莫非是质疑父皇的旨意不成?”常歌行扬了扬手中的圣旨道。 太子杨勇怒火中烧,可偏偏没有办法,圣旨不是他能违逆的,他现在只是太子,他还要在杨坚面前好好表现,不然大隋未来的掌舵人还说不定是谁。 “再请各位大人!”常歌行的声音已经变得阴寒无比。 骁果军适时的抽出腰间的宝剑,这些都是刚刚收割过人命的杀人利器,宝剑出鞘,一股更加浓郁的血腥味使得这些在繁华中享受惯了的世族们几欲晕厥。 “你还要杀我们不成,我们是世族,大隋有着我们的功劳!”一个士族子弟指着骁果军骂道:“就凭你们这些莽夫,竟敢用剑指着我们,想要被诛九族不成?” 骁果军尽是些孤儿,哪里有什么九族,他们最亲的兄弟便是战友,最信赖之人便是常歌行。士族子弟的“九族”恰好刺激到了骁果军将士那道不可触碰的心弦! “聒噪!”典杀含恨出手,一道血痕出现在士族子弟脖子上,士族子弟不可置信的摸了一下脖子,有血!接着便有鲜血喷溅出来,他死命的捂着伤口:“救。。。。。。” 常歌行当然可以救他,就像之前救那个将官一样,但此时他却失去了兴致,让这些执迷不悟之人快速醒悟的办法便是鲜血。 “如果请不走各位大人,那本王只能请走各位的牌位去受审,国法不可荒废,本王封圣旨协助京兆伊办案,自当竭尽全力!”常歌行言语间满是威胁意味,不走便是死! “骁果军!”常歌行一声令下,五百骁果军长剑挥起,下一个动作便是杀人夺命,这些养尊处优的士族子弟,绝对没有人可以躲过骁果军的一击。 “晋王,你莫非真的想把这件事儿闹大不成,本太子府中的护卫也不是吃素的!”杨勇见到士族子弟处于下风,便出来帮腔,但他口中的太子府护卫却一个都没有出现。 杨勇对于阻止常歌行拿人,已经不抱任何期望,让太子府护卫出面更是不可能,这可是抗旨之事。他现在要做的便是尽可能的取得这些门阀士族的好感,以争取他们的支持。他相信,就算士族因为这件事,势力有所损失,但根本不会动摇,这个天下还是士族的天下。 面对死亡的威胁,士族们选择了妥协,他们阴沉着脸,即便有人身死,他们也将心中的恐惧压在心底,一切都是为了所谓的士族的荣誉。 常歌行在回公堂的路上,依旧与王不准走在最前面,他扭头对王不准道:“王大人,你说他们这么死要面子活受罪好嘛!” 王不准苦笑摇头,他也本是士族出身,对于常歌行这一句死要面子活受罪还是深有体会的,士族将颜面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即便再落魄的士族,也会以士族的身份为荣,家里揭不开锅,一身穿衣打扮断然不能失了士族的身份。子女婚配也是如此,就算不能在士族中找到门当户对的良配,也绝对不会嫁给庶民。 “晋王高见!”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王不准对常歌行的脾气秉性也算有了一定了解,这位大名鼎鼎的晋王绝对是一个顺毛驴子,凡是顺着他,是绝对没有错的。 待骁果军压着士族子弟来到公堂,本来已经退去的围观之人又逐渐多了起来,当看到那些愁眉不展的士族之时,他们的心竟然同时激荡起来,晋王真的做到了,让这些高高在上的士族俯首系颈,这是不是就代表寒门、庶民也有了入仕的机会了呢。 (本章完) 第396章 公审大会(九) 公堂前的尸体虽然经过骁果军的清理,但青石上的殷红血迹并未来的及洗净,看上去仍然是触目惊心;十口大红棺材依旧陈列在堂侧,看上去阴森无比。 士族子弟现在终于完全相信那些御林已经被常歌行斩杀。 “各位,不好意思啊!本王只准备好了十口棺材,而且已经被用了!下次,下次本王一定多准备几口,毕竟这个世界上不怕死的人还是很多的,本王最佩服那样的人了!”常歌行笑吟吟的向着这些士族表达着内心的歉意,看在士族眼中却不异于恶魔的微笑。 “就在刚才,那些妄图造反的御林也站在你们现在这个位置,可惜如今就剩下了一滩污血!”常歌行指着士族所在的位置继续道。 士族们感觉浑身不自在,这里离死亡实在是太近了,他们似乎还隐隐可以听到那些御林的不甘与嘶吼! “晋王大人,您到底想做什么,不必如此旁敲侧击,我等士族一心为了大隋江山,问心无愧!”士族中一个老者道。 “无心无愧?”常歌行冷冷一笑道:“王大人,将卷中念给这些清清白白之人听听,让他们知道,他们口中的无心无愧是多么的滑稽可笑!” 王不准将卷宗整理得很详尽,在骁果军的帮助下,这些世族的丑行恶事被一一记录在案,可谓事无巨细。 一条条罪状自王不准口中说出,世族们的脸色便愈加惨白。 “郑家诟陷百姓,据田产为已用,仅在城郊便吞并田地十万倾,造成百姓无家可归、无田可种,只能卖儿卖女自身为奴。” “王家以奴仆为名,豢养甲士,私造兵刃,有谋反大不敬之嫌!” “周家在任官员,贪墨治理河堤银两,百万两白银,用到河堤上的不足十之一二。” 。。。。。。 桩桩件件有理有据,这些罪状不论放到哪里都是杀头的大罪。周遭百姓听得义愤填膺,他们不少便是其中的受害者,只是平时敢怒不敢言,即便告官也不会有人搭理,庶民状告世族本身就是大罪。 “京兆伊,请铡刀吧!”常歌行淡淡的开口道。 世族们本来还漫不经心的表情顿时变得错愕,进而变成了恐惧,他们开始还是相信法不责众的,他们是高高在上的世族。作为杀一儆百,此刻躺在棺材里的十人已经够了,但看常歌行的态度分明还要继续杀戮。 王不准将尚方宝剑高高举起,肃穆道:“触犯法纪者当罚,犯下死罪者当斩!” “周家周庆生斩立决!” “赵家赵佑之斩立决!” “周家周新宝斩立决!” 。。。。。。 王不准一连串的斩立决使得世族面如死灰。 “我们是世族,你不能杀我们。” “你算什么东西,竟敢杀我们!” “我要面圣。。。。。。” 。。。。。。 “王法之下,没有世族,只有有罪、无罪之分,行刑!”常歌行冷声道。 骁果军拎着一个个瘫软的世族子弟来到铡刀近前受刑,面对死亡,什么世族的荣耀,什么世族的尊严通通都抛在了一边。痛哭流涕的有之,哀声求饶的有之,悔过自新的有之,大小便失禁的有之。。。。。。 随着铡刀的起落,一颗又一颗人头落地,不管生前如何高贵,死后也是一捧黄土。 不远处的围观之人,不时传出痛哭之声,虽然是在撕心裂肺的哭,但哭声中竟然有着少许快慰。 “女儿啊,你看到了没有,害死你的人得到报应了,苍天有眼啊!” “老天,你终于开眼了,这些恶人都该死,都该死!” “老夫等了十年,整整十年,终于看到恶有恶报,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 众多百姓跪拜在地,口称千岁。世族当道,让法纪公理黯然失色,百姓有苦难言,有冤无处申,今天的公审恰恰给了他们一个发泄口。 “张大人,京兆伊的牢房可还够用?”常歌行问道,好在御赐的铡刀好使,那些按律该斩之人都在铡刀下做了鬼,剩下的只是一些罪不及死之人。 王不准看了一下剩余之人,露出难色,长安城作为天子脚下,本就少有作奸犯科之人,真正为恶的世族又无人敢去招惹,就造成了京兆伊府衙中的牢房数量并不是很多。 “我们可以挤挤的!”其中一个世族子弟悄声道。他们现在除了尽快离开此地,再无其他想法,哪怕是进监牢,也比在这个地方好上百倍。 一颗颗掉落的人头让他们着实认识到了常歌行的狠辣,听着周围百姓的欢呼声,他们实在是害怕常歌行激动之下再杀几个人立威。 “挤挤也还!”王不准点点头道,世族子弟暗暗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了。 常歌行看着欢快直奔京兆伊大牢的世族们,暗暗叹了一口,感觉百无聊赖。他不是一个杀人狂,更不会从杀人中找寻快感,如果可以,他也希望世界和平,官场和谐,没有尔虞我诈。 但事实是残酷的,大隋的江山迟早会毁在这些世族手中,他们是当下社会的毒瘤,若不除之,万里江山或许狼烟再起,山河泣血。 公审事件落下帷幕,衙役与骁果军收拾着现场,常歌行则向着皇宫方向走去,该去给杨坚一个交待了,后续的事情还要做,不能让公审半途而废。 常歌行没有骑马或是坐车,他宛若一个普通的游子在长安城的街道上闲逛。他的视野从来没有这么清晰过,枝头的飞鸟或是天上的浮云都让他感到亲切。 经过衙役与骁果军的清扫,长安城的街道或许会更加干净一些吧。 常歌行走过,沿途不断有百姓跪拜,不管是路过的还是街头的商贩还是酒馆中正在饮酒的食客,皆是如此。 他们用最为庄重的礼节向常歌行表达着心中的敬意,世族这座堵在大隋百姓心头的大山终于松动了。 (本章完) 第397章 杀了很多人 皇城的大门已经大开,仿佛是在欢迎常歌行的到来,那些守门的御林对常歌行行着注目礼,里面有着深深的感激,这些人能够以庶民之资进入御林,都不是普通得凡夫俗子,可以说是精锐中精锐但再大的本事都抵不过一缕血脉。 杨坚深锁着眉头,作为帝王他想得当然比普通人更多,这次看似虽然大大打击了世族势力,但也仅仅是打击而已,就如同掴了一个大耳光,脸面虽然受损,但世族根本却没有动摇。 “下一步你想怎么做?”杨坚直截了当的问道,他心中有数个方案,相比较之前却难以拿准主意。 “世族违反的是帝国的法律,当然是公事公办!”常歌行无所谓的道,这本是最为顺理成章办法。 “哼!说得轻松,这些世族子弟在朝廷中都有任职,空出来的职位你想怎么处理?”杨坚对于常歌行的办法很不满意。 “让他们官复原位是不可能的了,至于接替之人父皇大可以直接委任,我皇室还没有一星半点的人才吗?”常歌行反问道。 杨坚有些恼火,要不是独孤伽罗鼎力支持常歌行,事态本可以不这么极端,如今人也杀了,虽然是合情合法,但杀的全都是世族,这在以前根本是不能想象的。由皇家出头补缺,这就是将皇室与世族彻底摆在了对立面上,这并不是杨坚想要的。 “你自己闯出的事端自己解决,朕乏了,你退下吧!”杨坚没有再给常歌行说话的机会,直接下了逐客令。 莫让大太监适时的来到常歌行近前,挥手道:“晋王殿下,请吧!” 常歌行无奈的退出,其实办法他是有的,只是之前是想自己慢慢引导杨坚,让他这个一国之君出头,没想到杨坚根本没有给自己发挥的余地。 独孤伽罗笑吟吟的从屏风后面走出,道:“陛下可莫要为难英儿,他这么做也是为了大隋,世族如今看似安分,难保不会在你我百年后发难!” “你呀,就是偏心晋王,这个臭小子明显在给朕下套,朕怎么能如了他的愿?只是如此一来,要劳烦他老人家了!”杨坚语气中透着不满,独孤伽罗对晋王似乎比对自己这个夫君还要上心。 “他老人家闲云野鹤也有一段日子了,出来活动活动筋骨也好!”独孤伽罗似乎陷入了某种回忆中,喃喃道。 待常歌行回到晋王府,长安城已经灯火通明,白天里的肃杀完全没有影响晚间的欢愉。大隋的风气远比明清时开放,趁着夜色未出阁的女子戴着幕离也能在街上买上几件自己喜欢的小物件,更有情侣并肩而行,浅笑或是羞涩,给慢慢长夜增添了不少声色。 当然,如前世那般勾肩搭背的还是没有的,更像是相敬如宾! “夫君!”一个糯腻的声音将常歌行从某种情绪中拉回现实。 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晋王府门前,门前俏生生站着的正式三女,看样子她们已经出来有段时间了,她们在等自己回家。 常歌行突然对这个时代有了某种归属感,自己原来还是有家的,不再是那个来自遥远未来孤寂的灵魂。 常歌行上前一个熊抱将三女揽在怀里,好在三女身材都算娇小,他的胸膛又算宽阔。 “谢谢!”常歌行由衷的道,鼻子竟然有种泛酸的感觉。 “夫君!”朱贵儿满是羞涩的道:“有人看着呢!” 常歌行反倒将三女搂的更紧了,像是要将她们揉到自己的骨子里:“怕什么,我晋王谈恋爱,就算天王老子也管不了!” 他这句话说的倒是没错,天王老子就是他爹,更为关键的是还有一个极为护短的独孤伽罗,哪个敢阻止常歌行娶妻生子,独孤皇后肯定会活刮了他。 不少人对常歌行指指点点,更有少女满眼的桃心。浪漫,是不分时代,不分种族的。 “走,回家!”常歌行揽着三女进了王府,王府朱红色的大门缓缓关闭,让那些喜好八卦的少男、少女顿时有几分失望。晋王是谁,大隋境内名副其实的风云人物,每每都能掀起惊涛骇浪,敢为人之不敢为。 常歌行略显疲惫的坐在靠椅上,微闭着双眼,今天公审看似常歌行占尽上风,士族们完全被打压的无法还手,但其中有多少算计在内也只有常歌行这个当事人知道。 萧美娘很体贴的为常歌行按摩着肩头;陈宣华燃起了铜兽内的燃香,这是专门向城中名医求的,有安神醒脑的功效;朱贵儿满是关切的看着常歌行,小脸尽是紧张。 随着青烟徐徐上升,一股馨香逐渐蔓延到整个室内,这种香气很暖、很柔,像是清晨初绽的花香,清新而不浓烈,让人耳目一新。 轻微的鼾声响起,常歌行就这么睡着了。萧美娘示意朱贵儿、陈宣华两女,两女蹑手蹑脚的退出房间,唯恐吵醒常歌行。 萧美娘手上的动作并未立即停止,而是缓缓的降低频率,就在她想要抽身而退的时候,常歌行忽然一把抓住了他的小手。 “为夫今天杀人了,杀了很多人!”常歌行依旧闭着眼睛,犹如梦呓,紧皱的眉头说明他内心的挣扎。常歌行前世是一个很成功的商人,但再怎么成功也逃不出他只是一个商人的事实,商场如战场这句话说的倒是没有错,但如此直面血淋淋的现场还是第一次。 就算是伐陈之战,常歌行作为兵马大元帅也不曾如此近距离的面对消逝的生命,与干涸的鲜血。 铡刀下鲜血飞溅,甚至有血滴已然溅到了常歌行身上。 萧美娘的小手缓缓抚上常歌行的眉头,缓缓的揉捏着,直到他紧皱的眉头彻底舒张开来:“那些士族作威作福惯了,哪个手上没有庶民的鲜血,哪个不是将欢愉建立在百姓的痛苦之上,夫君杀他们千人,却是解救了无数无辜的百姓。 夫君可曾看到府们前的灯光?” (本章完) 第398章 长安灯明 常歌行顺着萧美娘的目光看去,晋王府门前一派灯火通明的景象,宛若有着熊熊烈火在燃烧。 晋王府门前也是有灯笼的,但绝对不会有这番景象。 “那是长安城百姓自发放到府门前的灯笼,数量足有数百盏,虽然没有署名,但每盏灯笼上都写着对夫君你的祝福!”萧美娘解释道。 “你看!”萧美娘惊喜的说道。 透着半透明的窗纸,有一团团亮光缓缓升起,像是坠落的银河,归向夜空,绚烂而美丽。 “孔明灯!这是佳节时城中百姓才放的,没想到今天看到了!”萧美娘眸子很亮、很亮,甚至已经超过了孔明灯:“孔明灯,听说是代表着希望与寄托的!” “他们是在为士族之死而庆贺?”常歌行自进府终于说出了第一句话。 “不然呢?”萧美娘没有正面回答常歌行的话,而是反问道。 “为夫这一世杀了这么多人,不知道死后会不会下十八层地狱!”常歌行喃喃道。 “十八层地狱,好像是佛教的说法。佛教讲究不杀便是慈悲,忍就是菩提,妾身终究认为此乃小道尔!”萧美娘显然对佛教抱有极大的怨念。 “美娘认为什么才是大道?”常歌行不禁好奇的问道。 “我圣母教才是大道,杀一人而救万人便是大道,让为恶者受到应有的报应便是大道!”萧美娘颇为义正言辞的道,虽然离开了江南,离开了圣母教大本营,但圣母的派头却是不减分毫。 常歌行闻言笑了笑,佛教的慈悲他学不来,七情六欲他更断绝不了,既然如此何苦学什么慈悲! “走!”常歌行拉起萧美娘便要到外面去。 “做什么!” “叫上贵儿和宣华,咱们也去放孔明灯!” 长安城的街道并没有因为夜的逐渐深沉而显得寂寥,反而有更加热闹的态势,人们的情绪更是好的不得了,到处都是欢声笑语。 那些平时里摆着穷酸样子的书生们也放下了心中孔孟之道的矜持,在街头、在湖边、在酒馆大肆的宣读先贤或是自己新作的诗词。 年轻的男女则在孔明灯上写下自己的愿望,放飞于浅淡的夜空。 “夫君,你有什么愿望?听说对孔明灯许愿很灵验的。”朱贵儿捧着一盏孔明灯,小脸上满是期待的表情。 “为夫的愿望就是,我家贵儿越来越漂亮,早日给为夫生一个小宝宝!”常歌行调笑道。 “夫君。。。。。。”朱贵儿羞涩的躲到了萧美娘身后:“美娘姐姐,夫君欺负人!” “难道你不喜欢给这个坏家伙生小宝宝吗?”萧美娘看到常歌行心结已过,心情大好之下当然忘不了对朱贵儿调笑一番。 “你们都是坏人!我去找宣华了!”朱贵儿小脸红扑扑的来到正在在孔明灯上写下愿望的陈宣华近前:“宣华姐姐,你在写什么呢?” “希望贵儿妹妹早日给殿下生下一个大胖小子!”陈宣华没好气说道。 朱贵儿娇艳的小脸几欲滴出水来:“你们都是坏人!” 说完,便拿着一盏孔明灯跑到了一旁,比比划划不知在孔明灯上写着什么。 常歌行拿着孔明灯,想了想,提笔在上面写了四个大字:“世界和平!” 常歌行嘴角噙着笑意,若是真的有神佛,会不会遭到退单呢?世界的概念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扩大。 比如在星际文明时代,世界指的便是银河系以及其他有高级生命存在的宇宙。 但真正的和平却不曾有过,星际文明之前,人类忙着搞内战,几乎毁掉整个人类文明,才换来了大同社会,迈向星际文明时代;而星际文明时代,则是各个文明之间的碰撞,失败的代价便是整个文明消失。 “我愿世界和平,大隋千秋万世!”常歌行口中大呼,将孔明灯放飞。路过之人无不像是看怪物似的看着常歌行,世界和平与你个小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大隋千秋万代又与你何由! 萧美娘也放飞了一盏孔明灯,常歌行瞥眼看去上面只有三个字:“伴君侧!” “醉里红尘看卿笑,君愿长醉不复醒. 王侯霸业一场戏,不如与卿潇洒行. 江山貌美如诗画,难抵卿长伴君侧. 春风拂卿三千丝,粉黛江山全无色. 此生有卿与君知,三生三世定不负. 江山如画,江湖潇洒,何抵卿一颦一笑? 冷峻刚毅,淡静如水,君与卿笑傲红尘” 常歌行轻吟着前世的诗篇,嚣张的大笑几声,在三女的陪伴下继续逛街,不知使得多少人侧目。 诗词壮阔美人娇,把酒言欢长歌行! 好个不羁少年! 好个放浪形骸! 常歌行一行人让众多少男少女黯然失色,他们仿佛启明星般,点亮了无数长安城的星火。 今天的长安城注定有许多人无眠,无论是忍耐了许久的普通百姓,还是怀抱梦想的学子,还是那些惶惶不安的士族,还是想要坐收渔人之利的太子。 杨勇今天的心情相当的不错,白天虽然没能真的救了那些贵族,但却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自己是站在士族这一边的,只要自己将来继承大统,士族就能继续享受富贵荣华,德泽子孙后代。 其实,没救成的效果反倒更好,这样一来,晋王便可彻底与门阀士族决裂,如今晋王的态度已经很明显了,他要废除士族,他要帮那些庶民登上大雅之堂。 士族为了自己的荣耀,只能选择与自己这个太子站在一起,并且也只能将身家性命压在自己这个太子身上。士族如今只剩下一条路可走,便是毫无余力的支持太子成为新皇。 这便是杨勇的如意算盘,士族看似死伤惨重,可百年来的积累岂是这般就能摧毁的,士族树大根深,是不折不扣的百足之虫。即便死了些人又能如何,士族最不缺的便是子弟,大不了重新培养便是。没了族长又能如何,重选一个就是。 只要士族的根基还在,只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生息便能枝繁叶茂。 (本章完) 第399章 拜见独孤信 第一线阳光将晋王府的窗棂照亮,常歌行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自从穿越到这个时代,今天是他为数不多早起的时候。 常歌行早已经梳洗停当,穿上了难得的正装,一袭白衣配上一把山水扇子,似模似样的摇了几下,倒还有几分书生模样。常歌行满意的笑了笑,这副皮囊还算不错,认真打扮好还是有几分小帅的。 三女比常歌行起得还要早一些,女人出门自然麻烦,粉黛衣裙头饰都马虎不得。三女本就是天生丽质,难得的美人,经过细心打扮更是让人惊艳无比,而且梅兰秋菊各有芳华,如同三朵娇艳带着露珠的花朵让人赏心悦目。 常歌行不禁升起有妻如此,夫复何求之感。 萧美娘如同怒放杜丹,让人欲罢不能;朱贵儿则如百合,清新脱俗;陈宣华恰如冷梅,近之不能,却之不舍。 “夫人们,走!咱们去拜会外祖父大人!”常歌行豪气万丈的道,有三个貌美如花的小娇妻在,真真的荣光无限。 晋王的外祖父,也就是独孤伽罗的父亲,便是当朝赫赫有名的四大门阀之一的独孤阀的阀主——独孤信。 独孤信可以称得上历史上最nb的岳父,他的三个女儿分别嫁给了三位皇帝,前周皇帝、大隋皇帝还有按照原来历史轨迹会出现的大唐的皇帝。 独孤信一人,三朝国丈,可见独孤阀的实力。独孤信此人,虽然地位尊崇,但平日里却低调的很,讲究修生养性,很少参与朝廷争斗。自己的女儿独孤伽罗便是当朝皇后,正经八百的外戚第一人,他不用争什么,大隋后代帝王都将有独孤家的血脉,就这份血浓于水的情谊,已经可以使得独孤家立于不败之地。 常歌行浩浩荡荡一行人穿街越巷来到独孤府门,府门大开早有下人在外迎接。 “晋王殿下里面请,我家老爷还有些事情要处理,请稍等片刻。”都护府管家客气的道。 对于独孤信知道自己的到来,常歌行并不意外。这一路上大张旗鼓并没有刻意隐瞒什么,外孙拜见外祖父可谓人之常情,外人也猜忌不得。 常歌行与三女落座,有下人奉上香茗,管家便告退了,宽敞的厅堂就只剩下晋王府四人。 “夫君,外祖父好相处嘛!”朱贵儿侧着小脑袋偷偷问道。 常歌行对独孤信的的印象不是很多,在他印象中只有一道身影,不知是独孤信对皇家避讳什么还是本来就寡情,总之,独孤信对几位皇子的态度是一致的——生人勿近! 常歌行摸了摸腹部,茶水他已经喝了三壶,大有饱胀之感,扭动一下腰肢满满都是茶水哗啦啦的声音。 “不行了!”常歌行起身道:“这样下去本王绝对会成为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被茶水撑死的王爷!” “殿下,老大人让您在厅内等候,他忙完手里的事情马上就赶过来!”管家见常歌行要出去,客气的出面阻拦。 “本王在自己外祖父家里,难道还要受你的约束不成?”常歌行面色不善道。 管家联想起晋王一怒大肆屠杀世族之事,便觉得阴风阵阵,就连灵魂都要被吹走似的。 看着已经傻掉的管家,常歌行打开扇面,得意洋洋的摇了几下,原来自己还是自带王霸之气。 独孤府不是很大,看其气派程度远远没有作为四大门阀之一的觉悟,只有晋王府二分之一大小。作为宅院,和普通人家比较称得上豪华,但对比其身份又觉得低调的可以。 其内名贵花草、树木不是很多,甚至就连长势都和独孤信为人一样低调无比,枝桠被府中下人收拾得中规中矩,没有任何一支有悖逆现象。 穿过一条幽深的小径,是一面古井无波的小湖,之所以说是古井无波,是因为这个小湖四周完全被各种奇石包围,像是镶嵌到地面上一样,即便有风袭来,也很难吹皱春水。 在一块大石上,一个身披蓑笠之人闲散的坐在那里,颇有几分独钓寒江雪的感觉,但这里既无寒江又无漫天飘雪,在阳光正好里身披蓑衣总有几分怪异的感觉。 常歌行砸吧了几下嘴,看那口型分明就是:装x。 由于蓑衣将钓者遮掩的严严实实,根本看不到钓者的年纪与相貌,常歌行也在好奇,堂堂独孤府怎么会有莫妙奇妙之人钓鱼。 常歌行与三女绕过一片怪石,来到钓者近前,看到水中波纹微动,原来恰好是鱼咬钩了。 钓者将鱼钩不紧不慢的拉起,上面有一条足有半尺长的金色鲤鱼拍打着漂亮的鱼尾。 钓者好似没有发现常歌行一行人的到来,摘掉鱼钩又将鲤鱼扔进了小湖里,金鲤在水面上游了一段距离,一个摆尾掀起一朵水花不见了踪影。 “你还真是傻,只看到了美味的饵料,却没看到内里的鱼钩!”钓者自言自语,似乎在埋怨鲤鱼的不智。 钓者声音有些沙哑,不似年轻人那般洪亮。 “鱼既然已经上钩,老丈何不将它端上餐桌,让饥饿之人填报肚子!”常歌行看着已经恢复平静的湖面道。 “餐桌和池子都是老夫的,那么将鱼放到哪里有什么区别吗?”老丈在鱼钩上放上饵料,再次投进湖中。 “可食客们已经饿了!”常歌行说到。 “吃鱼需要一双好眼睛,更需要一双灵活的手,你确定食客们已经做好了准备!”钓者的眼睛一直盯着鱼漂,并未回头。 “所以我来了,外祖父!”常歌行适时的行了一个晚辈礼。 钓者哈哈大笑,扭转回头露出一张苍劲的脸,虽然已经有了古稀之年,但精神气很好,就连脸上的皱纹都不多见。 “小英儿,你可是有些年没来看外祖父了。”语气中透着几分埋怨。 “外孙我这不是来了吗,而且还给你带来了三个未来的外孙媳妇!”常歌行有些讨好的道,一来独孤信可以自己的长辈,二来今天还有事情相求。 (本章完) 第400章 存几个朝廷官职 独孤信在三女身上打量一番,满意的点点头:“我外孙的眼光不错!”显然对三女还是很满意的。 三女俏脸微红,连忙行了一礼。 就在这个时候,水波再次荡漾开来,又有鱼儿咬钩了。 独孤信将钓竿懒洋洋的收起,一条金色的鲤鱼摇摆着身子,看样子还有几分自得。 “平时用鱼钩投喂饵料,时间长了这些鱼就会认为鱼钩是无害的,甚至还会以咬到鱼钩为荣,看这条鱼的肥硕程度,应该吃了不少鱼钩上的饵料!”独孤信顿了顿,笑道:“小英儿今天你有口福了,等会咱们就吃它!” 独孤信这次没有将鱼放回去,而是放到了鱼篓中,时至此刻,那条鱼似乎才意识到了不对劲,“扑腾扑腾”挣扎起来,但为时已晚。 常歌行看着鱼篓中的鱼,不知怎么的脊背一片冰凉,用鱼钩投喂饵料,本就是一场精心设下的骗局,鱼吃了饵料看似占了便宜,钓者最后要的却是鱼的性命。 自己这个外祖父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角色,话里话外似乎在指点着自己什么,只是话语说的晦涩无比,常歌行不知道自己理解的是否正确。 独孤信收了鱼竿,将鱼篓背在背上,像是普通渔夫般归家。 常歌行撇撇嘴跟在后面,在深宅大院乔装成渔民,这不是自己逗自己玩的嘛。 独孤信似乎知道常歌行心中的想法,朗声笑道:“我本一心归山林,闲云野鹤了此生。奈何名缰加利锁,偷得浮生半日闲。” 独孤信的音曲风像极了渔民捕鱼时的节奏,嘹亮而深远,在这高门大户中倒也显得别致。 回到厅中,独孤信换上了一件便装。常歌行仔细打量一番,自己这个外祖父虽然有些年纪了,皮肤已经显得松弛,但从整个骨骼来看,年轻的时候绝对是美男子一枚,看来自己的母亲独孤伽罗就是遗传了独孤家的优良基因,才生得娇美异常。 “外祖父,其实英儿此次来是有事相求!”常歌行开门见山的道,在如独孤信这般聪明人面前,什么弯弯道道都是笑话,还不如直截了当,博一个好印象! 独孤信一手托着茶杯一手拿着茶杯盖赶着茶水上浮起的茶叶,眼睛则专注的看着茶叶的起伏,完全没有将常歌行的话听进耳中。 “外祖父大人,我今天过来是有事相求的!”常歌行不得不再重复了一次。 独孤信似乎刚刚从入定的状态转醒,品了一口茶水道:“英儿,你刚才说什么?” 常歌行不禁苦笑,难道独孤信耳背不成,故意加大了声音,一字一顿的道:“我——说——我——有——事——要——求——您!” 独孤信掏了掏耳朵,道:“这么大声干嘛,我又不聋,不过,这才像是求人的态度!” “您可是我的外祖父,小子遇到了困难事,什么叫求不求的啊,就是做长辈的帮衬一下晚辈!”常歌行带着讨好的笑容道,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狂且这个独孤信可不是什么简单人物。 “要是士族之事,英儿你就免开尊口了,你外祖父我便是最大的士族之一,与残害士族之流同流合污,实在还做不出来!”独孤信显然对于常歌行屠戮士族之事很不满意,士族是一个很大的群体,虽然平日里也有互相争斗,但总的来说还属于同一个利益群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常歌行打压士族,便是同整个士族群体宣战! “外祖父此言差矣,您可不是一般的士族,在您成为士族之前,您的首要身份是国丈,大隋皇后的生身父亲,怎么能和那些普通士族相提并论?若他们是萤火之光,您就是天上的太***本就没有可比性。 大隋皇子身上,谁人没有独孤家的血脉。皇室的传承便是独孤家的传承。所以外孙斗胆直言,您的依仗不应该是快要过气的士族,而是当之无愧的皇亲国戚,只要大隋还存在一天,独孤家便会繁盛一天!” 常歌行一个又一个马匹拍下去,彻底将独孤阀与其他门阀区分开,并且显然独孤家的另外一个身份更加的尊崇,更加的可靠。皇权至上的社会,凡是有皇家搭上边的,都会高人一等。 独孤信面露思索之色,士族与皇家本就是两个对立面,这种对立关系随着大隋的稳定与繁荣,越发的激烈起来,因为谁都想在大隋这块大蛋糕上分上一杯羹,谁都想赚个钵满盆盈,但这样做的前提便是皇室让出更多的利益,天下百姓付出更多的牺牲。 独孤信本就一直在观察,天下未稳之前,独孤家仗着士族与外戚的双重身份很是吃得开,但如今随着士族与皇室的矛盾越发的激烈,这种双重身份就是祸根,既不融于士族又被皇室所忌,这样的世家绝对不会长久。 所以独孤家变得越发低调了,就连入仕的子弟都没有几个,他在等待一个时机,一个让独孤家更进一步的时机。就在常歌行公审士族之时,独孤信知道给自己的时间越来越短了,自己必须做出选择。 “外祖父大人,外孙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叫做血浓于水,若是我的子女诞生,还要叫您一声太姥爷,只有皇族的荣耀尚在,独孤家方能时代辉煌!”常歌行看得出独孤信内心的犹豫,继续开口道:“独孤家与皇家才是真正的亲人!” 独孤信将茶盏放在桌上,之前那缕犹豫完全不见了踪影,又恢复到了渔翁的淡然,滚滚红尘与他无碍。 “说吧,找老夫何事?”独孤信开口道。 “我想在您这儿存点儿东西!”常歌行知道自己的话起到了作用,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什么东西需要存在独孤府,你的晋王府放不下吗?”饶是独孤信才智过人,也不明白常歌行到底所为何事。 “外孙想在您这儿存几个朝廷的官职!”常歌行仔细观察着独孤信的反应,这件事儿的成败,可是关系着他接下来的行动。 (本章完) 第401章 独孤出手 独孤信眸子内的精光闪了闪,从之前的钓翁一下子恢复成了杀伐果断的阀主。 “何意?”独孤信简单的问道。 “前些日我不小心杀了几个士族,朝廷便有几个官职闲了下来,外孙想让外祖父派几个合适的人选暂时担任这些官职,等外孙有了合适的人选,外祖父再将这些官职还给外孙!” “需要多少人?”独孤信眼中精芒愈甚,似乎要穿过常歌行的身体,透视他的灵魂。 “七十九人!”常歌行很轻松的说出口,独孤信却是心中一颤,这就是所谓的几个?七十九个朝廷大小官职,完全可以组成一股不可小觑的势力。 “好处!”独孤信深吸一口气道。 “独孤府将会得到晋王府的友谊!” “哈!哈!”独孤信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晋王府的友谊?小家伙,你别忘了,老夫的女儿可是当今的皇后,你的母后,你觉得老夫需要晋王府的友谊吗?” “我想您理解错了,我说的是独孤府将会得到晋王府的友谊,而非外祖父您!”常歌行解释道。 “有什么区别吗?”独孤信多了几分傲然,他就是独孤阀的家主,他完全可以代表独孤阀,如果说他便是独孤阀,完全说得过去。 “当然有区别,外祖父您当然不需要晋王府的友谊,因为有母后那棵大树,但独孤家的后代子孙呢,小的虽然不才,但恰好青春年貌!”常歌行风骚的甩了甩头发,中国人常把德荫子孙当成一种无上光荣,千秋万代后若是仍然有子孙在传颂,自己家族某代老祖将自己家族带上了腾飞之路,并且经久不衰,绝对比白日飞仙还要让人向往。 “你想帮那些庶民?”独孤信没有正面回答常歌行的问题,而是带着几分怀疑问道,可听那口气,分明已经可以确定常歌行此行的目的。 “并不是我想帮那些庶民,而是想要帮助独孤家,世族的存在只会激化社会矛盾,到最后便是王朝的覆灭。与其让庶民中的英杰造反,还不如趁早的收归己用,只有将天下有才之士网罗到朝廷,大隋才能万年永固,独孤家才能继续自己的荣耀!” 常歌行侃侃而谈,独孤信的眉头越发的扭紧,几乎成了一个不能解开的死疙瘩,面色阴沉似水。 “世族将何去何从?”独孤信问道。 “若是英杰,自然可以继续为官掌权,甚至手握更大的权柄;若是草包,要他何用?”常歌行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完全将庶民与世族放到了同一起跑线上,量才而用,而不是讲究血统、出身。 独孤信面色更加的深沉,像是一潭亘古不变的水,古井不波又让人看不出端倪。 “你要与世族为敌?若是这样,恐怕晋王的身份还保不住你!”独孤信一副你自找死路的表情看着常歌行。 “不是我要与世族为敌,而是世族要与天下苍生为敌,世族绝了天下人的念想,这样的天下能长久吗?”常歌行道。 “你不怕身败名裂?据老夫所知你与太子并不和睦,若是有人此时大做文章,你危矣!” “所以小子才找到了外祖父大人,独孤家沉寂已久,就算偶尔发发力,那些人恐怕也不敢有什么大动作。再说,我与太子不睦之事,恐怕就连城中三岁孩童都知道,就不劳外祖父提醒了!” 独孤信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像寒潭乍起的波澜,意味深长。 “英儿啊,有时间多到外祖父这儿转转,人老了就希望多见见小辈儿人,这件小事就交给外祖父了,这些官职我给你存着,什么时候要,告诉我一声就行了!” 面对独孤信突来的热情,常歌行有几分不自在。他可不认为独孤信是什么善男信女,能够成为一代阀主,哪个都不是易与之辈。 晋王怒斩世族子弟的尘埃还未落定,沉寂已久的独孤家突然有了动作,那些空出来的官职全部由独孤家接管了,虽然没有什么机要职务,但这是不是从侧面表明了独孤家的一种态度呢? 独孤家宛如沉睡已久的狮子,像是闻到了猎物的味道,进而转醒。但这只狮子的胃口有多大,却没有人知道。 京兆伊的大牢着实火了一把,为了给这些士族子弟腾地,王不准连夜审理陈年旧案,该流放的流放,该释放的释放,该转交地方官府的转交地方官府。饶是如此,本来最多只能容纳五人的牢房,愣是塞进了十多人。 这样的后果就是,住惯了大宅院士族子弟,立即就体会到了蜗居的滋味。虽然被投进了大牢,但他们一个个还是高傲的像是王子,监牢内的食物他们一口未吃,监牢内的水他们一口未喝,简直硬气的不行。 这些士族子弟,以几个族老为中心形成了若干小群体,他们虽然面无菜色,干渴的嘴唇像是数年未被雨水滋润的大地,裂着一道又一道口子,虽然也对监牢内没有半点儿油水的饭菜动了心,但看到自己族老闭眼打坐没有半点儿反应后,只好咽着吐沫同那些饭菜道别。 这些士族小辈的命运前程全都掌握在族老的手中,若是表现的差强人意,待回到家族后肯定没有好果子吃。 一股诱人魂魄的饭香突然间飘进了士族的鼻孔,与监牢潮湿幽暗还略带霉味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像是无边的沙漠看到了飘香的绿洲,就连如老僧入定的租老们也都睁开了双眼,眼神灼灼的看着监牢入口方向。 杨勇今天穿了一件便装,青色的袍子,腰间束着玉带,面带和煦的微笑,整个就是一佳公子形象。 “本太子知道诸位肯定吃的不习惯,今天特地让太子府的厨娘做了几样小菜,也好过牢里的肮脏食物!” 太子府几十个下人鱼贯而入,每个人手里都提着两个食盒,每个食盒分为五层,仔细算来,足有数百道菜。 (本章完) 第402章 初见李世民 在牢内能够品尝的到太子府厨娘的手艺不得不说是一种幸运。 “来人,将牢门打开,请各位大人用餐!”杨勇理所当然的吩咐道。 狱卒面露苦涩,这些人可都是京兆伊大人下令严加看管的,如今太子爷却要将犯人放出,这可如何是好! “还用得着本太子说第二遍吗?世族是何等身份,也是你们这些下等人能够关押的!”杨勇很生气,堂堂太子殿下吩咐一个狱卒做事,对方竟然迟疑了。 狱卒打了一个激灵,对方可是大隋的太子,高高在上的存在,自己则状如蝼蚁,对方想要灭杀自己,只需要一个眼神就可以了。 狱卒抖着双手一间间的打开牢房,这件事已经超出了他的控制,现在能做的只是唯命是从。 杨勇一番话很符合世族们的心意,他们是谁?他们是世族,他们的血统都比庶民高贵,他们是天生的人上人,天生的统治者。庶民的一切,包括他们的妻女,只要世族看得上眼的东西,通通都可以剥夺。 随着铁链“哐啷”作响,太子府的下人们将一份份精美的饭菜送至牢内,昏暗的牢房气氛都变得不一样了,宛若贵族聚餐,太子杨勇便是这场宴会的焦点。 有族老痛哭流涕,以头抢地叩谢太子恩情,一时间牢房内痛哭声、感恩戴德声、对晋王的咒骂生此起彼伏。杨勇面皮显过一丝喜意,很快掩饰过去,换上一副感同身受的表情。 “老臣谢过太子殿下!” “还是太子殿下理解我们啊,我们是高贵的世族,岂是那些庶民可比的。” “晋王被小人蒙蔽,还请太子殿下为我们洗刷冤屈。” 。。。。。。 待杨勇表示自己会在皇帝陛下面前美言时,世族们的歌颂之声越发的响亮了。 总得来说,今天京兆伊大牢内这场宴会还算成功,太子杨勇甚至还敬了世族们几杯酒水,更让这些世族子弟对杨勇的好感度急剧上升。 宾主尽欢后,牢房的铁链再次锁上,世族们看着黑漆漆的锁链满是嘲讽,铁链锁得住庶民,却锁不住世族,自己只要动动手指,就得有人乖乖的将牢门打开。 晋王府迎来了一个重量级的贵宾——李世民。 常歌行对这位唐太宗还是十分敬仰的,大唐盛世,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一直是中华引以为豪的王朝。 前世的历史隋炀帝可是李世民的长辈,如今却成了自己的同辈人,常歌行不得不感慨宇宙万物的奇妙,穿越成杨广,或许冥冥中的历史已经开始发生变化。 常歌行其实很想对李世民说上这样一句话:你就放心去过孩子老婆热炕头的生活吧,开创中华无双盛世的任务就交给小爷我了。 李世民在朝廷中并无任职,却不像其他世族子弟一样呆在繁华的长安城遛狗斗鸡耍、女、人,他经年不在长安,而是到处游历。在他身上丝毫看不出贵族子弟的倨傲,而是像一座沉寂的山峰,下面却有着无穷烈焰,只需一个契机,变回彻底爆发,改变这片天地。 随李世民来的还有李元霸与李秀宁,两人站在李世民身后,显然对这个二哥还是很尊敬的,李元霸看着大斧面沉似水,像是一座远古雕像般静默,能够让李元霸变成这般模样,可见李世民的不一般。 “世民这次是来感谢殿下的,一来是在江南时晋王对三妹、四弟照顾有加,二是殿下解了三妹招亲之围!”李世民语气很平静,却能让人感觉到话语中的真诚,不愧是天生的王者。 “李兄严重了,只是恰逢其会罢了!”常歌行对李世民拿出了难得的热情,这让李秀宁一阵惊疑,她深知晋王的性子,看似漫不经心,实则骨子里高傲的很。满城世家又如何,他压根没看在眼中。 若常歌行知晓李秀宁心中所想,肯定会大呼,眼前的这位可是唐太宗,封建社会巅峰的缔造者,怎么能不拿出十足的敬意。 “李兄,难得来到王府,不如小酌一杯可好?”与李世民同桌饮酒常歌行还是很期待的。 李世民矜持的笑了笑,满脸的暖意,这要是让怀春少女看到绝对晕倒一片:“不胜荣幸!” 李元霸本来肃然的神色终于有了一丝松动,待走过常歌行身边时,贼眉鼠眼的问道:“王爷,那种果子酒可还有!” “管够!”待得到常歌行肯定的答复后,李元霸绷着的脸一派喜意。 “李兄,尝尝晋王府特产,果子酒!”李世民三人来得突然,想要准备烧烤已经来不及,就上了几样可口小菜。 李世民兄妹三人坐在一侧,常歌行及萧美娘三女坐在另一侧。李世民看到萧美娘三女时眼中免不了惊艳,三女虽然都是寻常家居服,并没有刻意打扮,连妆容都是淡淡一层,但正是如此,落落大方中透露着慵懒,让人忍不住靠近。 李世民眼中惊艳之色很快敛去,向三女点头示意,算是打了招呼,可谓大方得体,并无失当之处。 萧美娘热情的给李秀宁倒上一杯果子酒,很快熟稔的攀谈起来,两女虽然一直以来就有争胜的心态,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竞争关系逐渐转变成了一种类似惺惺相惜的感觉,李秀宁与萧美娘实在是有很多相似之处,两女都是少有的巾帼,都不是能够稳坐闺中之人,若是以常理度之,都是离经叛道之辈。 “李兄,来!是男儿就喝这种高度白酒,果子酒虽然香甜,只是小女儿家的饮品罢了!”常歌行从桌下拎出一坛子白酒,这可是他的珍藏品,市面上根本买不着。 “好!”李世民没有多说什么,一个好自豪气干云,大英雄气概尽显。 李元霸看了看杯中的果子酒,又看了看桌上的酒坛,一口气将剩余的果子酒饮尽,道:“我也要喝白酒!” 拍开酒坛封泥,一股沁人心脾的酒香肆意开来,非但没有酒精的刺鼻味,甚至还有了几分类似香水的香味,让人如置花海,如沐春风。 (本章完) 第403章 女人终究是用来宠的 “好酒!”李世民大赞一声,本来古井不波的双眸终于露出精光,明显也是一个好酒之人,而且品味极高。 “李兄,本王敬你一杯!”常歌行端起酒杯道,这种酒杯是晋王府特制的,看起来和普通杯子无二,只是杯底略厚,本来能盛三两酒的杯子,如今只能盛一两。 这可是高度酒,不是这个时代的米酒,若真的一杯杯灌下去绝对酒精中毒,常歌行为了追求喝酒时一口闷的豪爽,才改造了酒杯。 李世民、常歌行相视而笑,大有惺惺相惜之感,看得朱贵儿一阵紧张,这个唐国公府的二公子该不会和自己抢相公吧! 两人同饮而尽,不约而同一阵大笑。 李元霸自斟了一杯,举着酒杯道:“两位哥哥,也算我一个!”然后咽了一口口水,仰脖而尽。顿时一阵火辣之感自胃腹升腾而起,蔓延到口鼻,喉咙间清列的酒香却挥之不去,像是酒水依旧在喉咙间流淌。 “晋王府的美酒果然名不虚传!”李世民由衷赞叹道,他游历天下,各种美酒都曾品尝过,可从来没有一种可以比得上今天饮的。 “李兄过奖了,若是李兄喜欢大可以经常来,我晋王府的大门随时为李兄敞开!”常歌行很是豪气的道。 李世民眼中闪过诧异,他虽然是唐国公的儿子,但仅仅是次子,按照规矩李家将来是由长子李建成来继承的,真的不知道这个晋王殿下如此示好拉拢到底是为何。就算是看中李家在朝廷中的影响力,倒不如直接示好李渊更加直接些,完全没有必要拐弯抹角。 “如此便谢过殿下了!”李世民举杯,仰头将杯中酒饮尽,擦了一下嘴角的酒滴,呼出一股酒气,道:“我自问饮遍天下美酒,却不曾喝得如此过瘾,和晋王府的白酒相比,天下名酒都寡淡了许多,简直就是白水!” 李世民对晋王府的白酒作出了最中肯的赞美,常歌行的白酒可是采取了前世的蒸酿技术,绝对担得起此美誉。 “既然李兄喜欢,那我们几天就喝个痛快!”常歌行热情的给李世民斟满美酒,两人再次同饮而尽。 至于李元霸,三杯白酒下肚后,完全进入了不省人事的状态,李元霸生得魁梧,又是天生神力,哪里想到会如此不胜酒力。 一斤白酒下肚,常歌行略带惊疑的看着李世民,他身为穿越者,前世又经常混迹酒场,酒量早已经养成。但第一次喝高度白酒的李世民竟然在喝了一斤白酒后不落下风,甚至只是脸色微红,但思路、语言却是清晰无比,让常歌行不得不感叹,不愧是天上的王者,果然有特异之处。 四个女人没有加入常歌行与李世民,自顾的学着男人般互相敬酒,饶是喝的是果子酒,也都俏脸微红,像是在朝阳下的粉嫩花朵,带着露珠的晶莹与阳光的香甜,让人惹不住靠近。 朱贵儿显然也喝了不少,少女不住的憨笑着,虽然有几分失态,却不让人讨厌,更添几分少女独有的憨子。 “秀宁姐姐!”朱贵儿举着酒杯,里面的果子酒不住摇曳,衬得少女白皙的小手更加让人迷醉:“你要是喜欢我家夫君,本小姐可以让给你一半!” 李秀宁听完后,俏脸愈发的红润,不知是酒劲上涌还是娇羞。 “贵儿,你喝多了!”萧美娘在几女中的酒量算是最好的了,脸上之显出几分胭脂的红润,眸子中却是清明一片,听到自家姐妹要往府中招女人,惹不住提醒。 “我。。。。。。没喝多!”朱贵儿撅着红润的朱唇不满的道:“我早就看出来了,秀宁姐姐对夫君有意思!而夫君也早就对秀宁姐姐图谋不轨,我虽然年纪小,可我不傻。。。。。。” 朱贵儿喃喃自语,终于抵不过酒劲儿,趴在桌上一动不动了。 常歌行老脸一红,不满的看着已经醉倒的朱贵儿,什么叫做对李秀宁图谋不轨啊,顶多就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就在此时,李秀宁不知怎么的,竟然鬼使神差的看了一眼常歌行,眸子中秋波荡漾,春潮迭起,让常歌行有几分失神。李秀宁从来都是英姿焕发的巾帼形象,今天居然露出少有的女儿家神态,让常歌行暗呼大爽。 李世民微蹙着眉头看着李秀宁:“女儿家怎么能如此放荡,教养都被狗吃了吗?” 话虽然是对李秀宁说的,但无疑将整桌的女人全都得罪了。萧美娘美眸闪烁着精光,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无法无天的圣母。 “女儿家喝几杯酒就算放荡,那你们男人逛青楼、游妓院、三妻四妾又算什么,岂不都是浪荡子?” “夫君,你说呢?”萧美娘语气一转,从独裁的女王一下子变成了祸国殃民的尤物,一双眼睛更是深情款款。她身子前倾,一手勾着常歌行的下巴,柔声问道。 从常歌行的角度恰好能看到佳人的优美曲线,像是一幅柔美的山水画,线条明朗,起伏有致。 “呵!呵!”常歌行干笑着:“美娘说的不错,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都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个个都是花心萝卜。当然,夫君是个例外,夫君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专情!” 萧美娘满意的收回白嫩嫩的手指,坐直身子,有些挑衅的看着李世民。 “殿下,您夫纲不振啊!”受到一介小女子的挑衅,李世民本来还算红润的脸庞,瞬时黑的骇人。这就是时代的局限性,就算李世民在原来的历史上开创了大唐盛世,但仍然打不破这种束缚。 女人,还是相夫教子的好! 常歌行感受着萧美娘若有若无的危险目光,知道自己一旦一个回答不对,就要告别左拥右抱的齐人之福,甚至从此过上苦行僧的禁欲生活。 “李兄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常歌行用一副过来人的口吻说道:“女人终究是用来宠的,本王从来都是喜欢在晨起的露珠上舞动的自由精灵,那关在笼子中的金丝雀总是少了很多活力!” (本章完) 第404章 恶人的办法 “晋王果然与众不同!”李世民对于常歌行的观念只是一愣,然后便是释然:“有人告诉我,晋王不能以常理度之,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常歌行自斟自饮一杯,笑道:“那人是谁?本王还真想见见,人生难得一知己啊!” “相信会有机会见面的!”李世民目光有些闪烁道:“其实殿下应该已经见过此人了!” “是谁?” “袁天罡!” 待听到袁天罡的名字后,常歌行脑海一阵轰鸣,眸子中本来的醉意消失的一干二净,更用熊熊烈火燃烧,借着刚才的酒劲儿似乎燃烧的更加猛烈了。 “袁天师近来可好?”常歌行将眸子中的烈焰敛去,嘴角勾勒出一抹笑意,问道。他可是还记得,就在府中,他已经杀死过一次袁天罡了,只是事后袁天罡的尸体却诡异的消失了,难道这个袁天罡真的有起死回生的本事不成! “袁天师近来一直闭关参悟天道,已经有数月未曾走动!” “数月?”常歌行心中疑问乍起,若是袁天罡真的数月未曾走动,那么当日在府中的又会是谁呢?难道不只有一个袁天罡? 李世民眉头微蹙,似是在犹豫着什么,道:“殿下可相信命运一说?” 这会该轮到常歌行蹙眉了,对于命运,在超大型计算机的帮助下已经作出了所谓的命运的原型,困扰着人们千万年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所谓命运其实就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性。 看似虚无缥缈,其实却遵循着某种轨迹。 但常歌行现在却对所谓的命运产生了疑惑,他也曾借助超大计算机预测过自己的命运,但无论如何也不没有算到他会穿越到大隋,并且成了晋王,历史上的隋炀帝。 “所谓命运皆是江湖术士蛊惑人心罢了,做不得真!”常歌行想了想道,就连超大型计算机都不能完全解释的东西,他可不认为凭着掐指一算就能知晓前因后果。 李世民得到这个答案,似乎很高兴:“来,我再敬殿下一杯!” “不瞒殿下,袁天师曾为在下占卜,说在下的宿命之敌就是殿下!袁天师虽然学究天人,但人的命运岂是凡人能够窥探的! 我与殿下一见如故,莫不是袁天师说错了,我与殿下不是什么宿命之敌,而是相见恨晚的兄弟!” 李世民已经有了几分醉意,不知为何会说出此一番话来! 常歌行心头一惊,若是结合原有的历史来看,他与李世民还真的十有八九会是死对头,李世民在原来的历史中建立了盛唐,而他却要大隋盛世延续下去! 一破一立,本就是最大的矛盾。 “好兄弟,我再敬你一杯!”常歌行将心中困惑暂时放下,袁天罡实在神秘的很,不是现在的他能够了解的,但终究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正所谓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若满怀心事的饮酒,好不如和白开水来的痛快。 “殿下,我家秀宁如何?”李世民借着酒意问道。 惹来李秀宁一阵娇嗔,此时的李秀宁脱去戎装,小女儿态十足,几乎不能看出这是一位上阵杀敌的巾帼。 “二哥,你做什么啊?问他作甚?我还用不着他来评价!”李秀宁甩了一个白眼给常歌行,使得常歌行一阵莫名其妙,又不是自己惹到了她,她怎么不去找李世民算账啊。或许在李秀宁心中,是他这个晋王将她五好青年的二哥给带坏了吧! 常歌行嘴角勾勒出一丝坏笑,有些痞赖的道:“秀宁秀外慧中,英姿飒爽,正是好男儿佳配,若是谁能娶到秀宁,绝对是八辈子修到的福气!” 李世民醉眼朦胧中闪过一丝清明,随意又被醉意笼罩,他说的话虽然有几分醉意,但绝对不是酒后失言,甚至是借着酒意试探! “不知殿下修了几世?”李世民带着暖暖的醉意问道,虽然醉态渐显,但李世民依旧风度翩翩,让人生不出厌恶,更增添了几分男儿的魅力,这或许就是天生的王者吧! “本王自问不是好人,更没有打算做善人,所以一世都没有修成。今生双手又沾染了太多鲜血,恐怕今生也修不成了!”常歌行微微抬头,看着苍天,似是在与整个天地交流。何为善?何为恶?难道忍就是善,杀人就是恶? 李秀宁听闻常歌行的话,本来俏脸上的两坨红晕,似是冰消雪融,很快被一丝惨白代替。她独自饮了一杯果子酒,想要借助酒气掩饰脸上的不自然。他刚才说娶了自己是修了八辈子的福气,现在又说自己一世都没有修成,到底是何意? 常歌行当然没有心思注意佳人心思的变化,正所谓女人心海底针,饶是常歌行比常人多了千年的见识,却还是识不透女儿家的心事。 萧美娘将李秀宁的变化看在眼中,偷偷白了常歌行一眼,这个花心的家伙,到处招惹女人,无意中伤了人家的心还不自知,真不知道自己当时看上了他什么,便义无反顾的跟了他。 “夫君,你既然没有修八辈子的福缘,若是想要将秀宁妹子纳入房中该怎么办啊!”萧美娘一手扶着额头,几缕发丝垂落在耳边,半眯着眼,一副不胜酒力的样子,似是酒后失言。 常歌行伸手捋了捋萧美娘的秀发,将发丝别到她的耳后,眼中爱意毫不遮掩,用手指刮了刮她光洁的额头,坏坏的笑了笑道:“夫君自然有恶人的办法!别人吃斋念佛修罗汉,夫君我一柄屠刀向天看!哈!哈!哈!” 常歌行抱起酒坛,坛口朝下,嘴对着坛口一阵痛饮,清冽的白酒像是小瀑布般灌了进去。他的酒量虽然极好,但也架不住如此凶狠的喝法,脸上潮红之色尽显。 “啪!”的一声将酒坛摔在地上。 “痛快!” 常歌行抹了一把嘴,打了一个酒嗝,顿时酒气上涌,他甚至有了几分迷醉的感觉,摇摇晃晃,头重脚轻之感十分明显。 他真的醉了! (本章完) 第405章 酒后 清晨阳光洒在床上,常歌行眼前一片刺亮,伸手遮住阳光,翻了一个身想要继续睡去。不久,他猛地睁开眼睛,昨天晚上的一幕幕在眼前闪过,画面定格在他豪气干云的对着酒坛子灌酒,然后得一切,便直接断片了。 他揉了揉有些疼痛的脑袋,真不该逞强,装逼一时爽,宿醉谁难受谁知道。他又翻了一个身,勉强睁开眼睛。眼前是两瓣诱人的朱唇,此时正带着略有略无笑意,那精美的弧度,引得常歌行不由自主的吻了上去。 就在狼吻即将得逞之时,一只小手轻轻抚在他胸前,将他按回了榻上。 “都这样了,还不老实!”佳人嗔怒之意毫不掩饰,但语气却完全是一副撒娇的小女儿神态。 “我家美娘美得不可方物,夫君情难自禁!呵,呵!情难自禁!”待看到来人是萧美娘后,常歌行讪讪一笑。一把抓住萧美娘的小手,一阵摩挲。 “就知道我家美娘对我最好了!”说着便想要将萧美娘揽入怀中。 萧美娘一个闪身躲过,在距床榻一步处站定,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美目流转,似有一汪春水荡漾:“是不是夫君对每个女子都这样啊!” “哪里会,夫君就喜欢我家美娘了!”常歌行还要树立自己情比金坚的伟大形象,哪里会承认自己是一个只看面皮的好色之徒。 “看来夫君将昨天晚上的事儿忘得一干二净了,夫君昨天晚上对秀宁可是热忱的很呢!”萧美娘嘴角微微翘起,在清晨的眼光下闪着诱人的光彩,比初绽的花朵还要娇艳几分,但此时的弧度却显示着她的主人正在吃味。 “哎呦!头好疼啊!不行了,不行了,夫君还得多休息会儿!”常歌行本来半起的身子,又缩回了床上,似模似样的躺好,就连呼吸的节奏都变得平稳起来。 典型的秒睡! 萧美娘看着像小孩子般耍赖皮的常歌行,嘴角的笑意更加浓郁了,比阳光还要灿烂几分。堂堂一个王爷,几乎在用耍无赖的方法在规避女人提出来的问题,不禁不让人讨厌,还让人感到几分温馨。 因为,在这个男尊女卑的社会,他没有用作为一家之主的权利,更没有用作为晋王的权威,更没有威逼利诱,他只是在用一种平等的方法逃避女人的问题。 这或许就是能让几女倾心的原因吧! 此时,隋皇宫。 杨勇乖巧的侍立在杨坚身旁,为杨坚研着磨,表情专注儿恬淡,此时的他似乎只是一个天底下虽为普通的儿子,在尽着自己的孝道。 杨坚心情很是不错,晋王出手大大打压了士族的威风,更请动独孤伽罗的父亲独孤信助阵,相信在很长的一段时间,这些士族们都会收敛。 他蘸了一下墨,然后将毛笔在砚台的边缘抹了抹,让毛笔上的墨汁涂布均匀,这才在宣纸上挥毫。毛笔似乎被杨坚赐予了灵性,简单的勾勒中,出现了一处岩石与一只猛虎的虚影,随着墨汁的散落,岩石越发的厚重,猛虎越发的灵动,隔着纸张就能感受到老虎的威武,那张虎口中的利齿似乎还闪烁着寒芒,让人脖颈发凉。 “好一副猛虎下山!”杨勇在一旁赞叹道:“父皇的功力越发深厚了,此画定能流芳百世!” 杨坚听到杨勇的恭维之词,脸上的高兴之色难以掩饰:“只是信手涂鸦罢了!” “父皇过谦了,此画不论是从工笔还是神韵均有大师风范,儿臣有个不情之请,父皇将这副画送与儿臣可好,儿臣要装裱起来,日夜观摩,侥幸得父皇十之一二功底,儿臣就知足了!” 虽然明知道杨勇是在拍马屁,但杨坚却是十分受用,最为一个父亲能够得到儿子如此的崇拜,本就是值得高兴的事儿。 “你呀,就知道哄父皇开心,这张画就给你了!”杨坚在猛虎下山图的左下角盖上象征着自己身份的手章,先不说这画到底画的怎么样,加盖上皇帝的印章后便价值连城,一般人家得去,都要香烛供奉起来。 杨勇慎而又慎的将画收起,那小心翼翼的眼神、慎重的表情,让人看上去就知道对此画十分上心。 “父皇,城中的那些世族已经吃尽了苦头,现在正是父皇彰显恩德的时候,若是父皇下旨将他们放出,他们一定会对父皇感恩戴德,同时更加忠于我们皇室!”杨勇见杨坚心情大好,趁机开口道,这些世族若是被放出,首先感谢的恐怕不是当今天子,而是他这个太子。毕竟,在他们落魄时,只有他一人伸出援手,正所谓雪中送炭。 “此事,晋王哪里恐怕。。。。。。”杨坚眉头皱起,眼神变得凝重起来,他将毛笔放到架子上,几滴墨水迸溅,溅到了龙袍上上不自知。一时间气氛变得极为压抑起来,天子一怒伏尸百万可不是开玩笑的,杨勇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心下惊骇,难道是自己心急了。 晋王设局好不容易将这些世族投入大牢,若是轻易放过,恐怕伤了他的心。这是杨坚心中所想,却没有说出的话。 “父皇,所谓文武一道一张一弛,晋王已经让世族流血了,若是做的太过恐怕寒了天下世族的心啊!”杨勇凭着呼吸,努力让自己不受这种压抑气氛的影响。 杨坚文言,紧绷的面皮一松,室内的气氛陡然一缓,杨勇心下一喜,知道事情成了。 “剩下之事就交给你了!”杨坚靠在座位上,用手捏着额头,像是做了什么重大决定般,耗尽了他所有力量。晋王的能力与魄力毋庸置疑,但无论如何,他再怎么厉害始终还只是一个王爷。但太子就不同了,他将来是要继承大统的,将世族这个大人情给了太子,也算给他铺平道路。 杨勇喜上眉梢,眼中有冷芒闪过,他低着头退出室外,很好的掩饰过去。只要牢牢抓住这些世族,晋王就算本事再大,也掀不起什么风浪。 (本章完) 第406章 士族出狱 太子杨勇这段时间几乎成了京兆伊衙门的常客,准确的说是京兆伊大牢的常客。每天早饭前带着太子府众人准时的来到大牢,和这些被关押的世族们一同用过早饭,谈些家常、或是议论些国家大事儿后才回到太子府。 每天的准时程度,就连王不准都咋舌,没办法,他只能更早的来到衙门,做好跪迎太子的准备。王不准算是彻底上了晋王的贼船,如今想下来却是不能,只能小心翼翼为官,不让人抓住什么把柄。 因为杨勇的缘故,世族们在牢房内的伙食有了全方位的改善,行动也有了极大的自由,除了不能走出京兆伊衙门外,到处都是他们散步的场所。 王不准早已经将世族们的情况及太子的行为报告给了常歌行,常歌行只是笑了笑,想要将世族一次性根除那是不可能的,如今在世族严密的体系下撬开一道缝隙已经算是不小的胜利了。只要运用得当,这条不起眼的裂缝,会逐渐扩大,直至世族体系的崩塌。 太子殷勤的去大牢,整整持续了月余,直到青涩的果子有了点点红晕,秋风袭来将夏日最后一点儿热情吹散。 这日,京兆伊门前排满了各种轿子,均是大红的轿衣,足足排满了一条街,熙攘的人群更是让整条街道水泄不通,比庙会还要热闹几分。 原因无他,在太子对方努力下,被关押的世族们终于被释放了。 一个个族老在家族子弟的簇拥下做出衙门,由于许久不见阳光有些惨白的脸庞见到如此场面后显出几分红润,之前在晋王威压下跪地认罪的颓丧感完全不见了踪影。 一个个跟在自家族老身后的子弟,满脸的骄傲,似乎在京兆伊的大牢里走一遭是一件无比荣光的事儿般。 他们昂着头,看着前来迎接的族人,能在晋王屠刀下保全性命,能追随自家族老一起受牢狱之灾,本就是极好的谈资,相信他们回到各自家族后一定会被重点培养,怎么说也是经过风浪的人了。 “孩儿恭迎老祖!” 老者看到大红的轿衣,看着恭顺的后辈,老脸上显出一份久违的豪情。 “我等能得见天日,还要感谢太子殿下啊!”老者忽的拜倒,使得他那些后辈也一个个的跟着跪倒在地,口中对太子杨勇一番歌功颂德。 这种情绪迅速传染开来,有的族老甚至失声痛苦,不知是喜悦的还是委屈的。一时间整条街道满满都是跪倒之人,滴滴眼泪、字字句句无不表现着对常歌行的控诉以及对杨勇的赞扬。 幸亏大红的轿子十分扎眼,不然还真的会被误认为这是一场盛大的丧事。 在距京兆尹不远的一处酒楼二楼,钱千万正在殷勤的给一个白衣女子倒着酒:“盈妹,这是我从晋王府拿来的果子酒,这可是市面上没有的,专门给女子喝的,还有养颜的效果!” 宋有盈的眼光却投向京兆伊的方向,世族被放出,她本能的感觉事情不太好。 “殿下可知道士族被放出的消息?”宋有盈开口问道,这件事问钱千万在合适不过,他可是晋王府的常客。宋家、钱家以晋王府为纽带达成了合作同盟,两家的利益可谓与晋王府息息相关,若是晋王府倒下,宋家很有可能从一蹶不振变成彻底在长安城除名。 钱千万眯缝着眼睛看着宋有盈,其实自始至终钱千万一直带着满脸的笑容看着她,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钱千万的身子骨已经恢复,甚至有了几分发福的迹象,脸上的肥肉也逐渐多了起来,本来不大的眼睛自从见到宋有盈就变成了一条线,一条很细的线! 钱千万用打量自家媳妇的眼光看着宋有盈,使得宋有盈极为不自在的低头喝了一口果子酒,眼不见为净总可以吧! “放心,连我都不能在殿下那里占到丝毫便宜,更别提那些榆木疙瘩了!若是这些人不长眼,还想找回场子,殿下一定会告诉他们什么叫做花儿别样红!”钱千万浑然不在意的道,仔细回想一下,似乎每次合作占便宜的总是常歌行,让人不禁怀疑,到底他这个商人更加的商人,还是常歌行那个王爷更加的商人。 商人总是无利不起早的,但那位晋王殿下似乎把这句话彻底的运用到了实际中,而且是百分之百的实施! 宋有盈“噗嗤!”一乐,差点连带着含在嘴中的果子酒都喷出来。 “胖子,听这话的意思,你比那些士族的族长还要睿智几分喽!”宋有盈话语中有着打趣,那些士族的族长都是历经种种才坐到如今这个位置的,在士族优胜劣汰的选择法则下,可以说这些家族的一族之长没有一个是草包! “那是当然!”钱千万完全没有听出眼前的这位小女子是在拿自己开玩笑,完全用一种傲然的姿态承认了:“那些士族的榆木疙瘩就算有我百分之一的智慧,就绝对不会走上与晋王殿下为敌的状态!” 宋有盈无语,似乎这个钱千万对于晋王有着盲目的信任,似乎晋王做的一切都是对的,都会成功的,完全不用担心失败这种事情。 被释放的族老在族人的簇拥下坐上了大红轿子,一众子弟则跟在轿子后面,那些与族老一起自狱中释放出来的子弟显然已经有了与众不同的身价,他们围聚在大红轿子两侧,随着大红轿子的移动趾高气扬的向前走。 他们是家族的功臣,对族老更是有恩,若无他们在牢中的精心照顾,这些年迈的族老恐怕多半会寿终与京兆伊。 以几百顶大红轿子为中心形成了几百个人群,这些人群又汇集成一片人海,在街道上涌动,似乎在酝酿着什么,人多势众总会给人盲目的自信。 而那些被人海包围着的大红轿子,宛若一艘艘战舰,在大海上起伏扬帆,朝着目标驶去,发誓要将目标彻底击垮,淹没在这片人潮人海中。 (本章完) 第407章 不干净的东西 “人群好像向着晋王府的方向去了!”宋有盈显然对常歌行没有那种盲目的自信,晋王府受到打压对于背靠大树正在疗伤的宋家而言绝对是致命的打击。 晋王给了宋家一次恢复元气的机会,其他人却未必会给! “盈妹不必担心,我刚才不是说了嘛,晋王做买卖时不会吃一文钱的亏,做事时也绝对不会吃哪怕一点儿亏,与晋王作对,吃亏的永远是别人!” 宋有盈仔细品味着钱千万的话,吃亏的永远是别人这句话似乎已经在宋家身上得到了验证,在晋王的一系列筹谋下,宋家几欲毁灭,即便是现在也只是苟延残喘罢了,躲在晋王府这个曾经不死不休的敌手的羽翼下恢复生机,不得不说很是讽刺。 忽然间,宋有盈俏脸微红,用一双丹凤眼白了钱千万一眼:“谁是你妹子啦!” 钱千万却是如沐春风,即便在秋天,也感受到了春天万物复苏的气息,土壤在消化,冰层在解冻,休眠了一整个冬季的根茎也缓缓的恢复了生机,开始吐芽冒绿! 人海在距晋王府还有半条街时停了下来,街道上摆放着一辆辆水车,总有二十几辆,大约一百多头发已经花白的老丈正在擦洗着地面。 先是用笤帚清理浮土,然后用麻布仔细擦拭,然后在用水整个冲洗一遍,然后用麻布再次擦洗一边。。。。。。 已经不知道到底清洗、擦拭了多少遍,本来满是灰尘的青石,已经干净得可以清楚的看到内里的纹理,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点点光亮,如同什么被打磨了上百遍的珍宝。 将街道清理成这个样子,即便翻遍中华上千年历史,也是绝无仅有的,看样子这些老丈不知还要清理多少遍才会停下。 只是停在街道正中的水车碍到了轿子的通过,不然这些眼高于顶的士族哪里会注意这些骚老头子。 让这些轿子自路旁绕过去,是万万不可能的,他们是士族,有着高高在上的血脉,怎会给这些肮脏的庶民让路! 走在最前面的一个士族青年,带着士族特有的笑容,虽然温和但骨子里却是骄傲无比的,开口问道:“不知道老丈什么时候才能打扫完,我家大人要过去!” 话说出口,可谓温和至极,将士族的平易近人表现的淋漓尽致,但眸子中闪动的亮光以及嘴角轻轻翘起的弧度勾勒成的邪魅笑容,却也将威胁之意表现的淋漓尽致。 坐在轿中的族老满意的点点头,不愧是家族努力培养的接班人,就这种绵里藏针的功夫,没有一定时间的磨练断然是练不成的。 在原本的料想中,这些下贱的庶民肯定识趣的让开道路,让自己等人过去,自己等人可是高高在上的士族,能给自己等人让路,简直就是庶民的荣幸。 “不知道!”冷冰冰的声音自一个老丈口中传出,完全没有半点情绪,什么惶恐、什么敬仰、什么畏惧统统的没有,只有发自骨子的淡然与漠然。 老丈全城甚至连头都没有抬,只是认真的擦洗着地面,把这浩然的人海当成了空气一般无视。 年轻士族有些羞恼,本想在族老面前好好表现一把,好让自己的地位更加的稳固,哪里曾想遇到了一枚硬钉子,看着族人有些戏谑的笑容,年轻士族更加恼火,强按耐着胸中欲要喷发的怒火与老丈做着最后的沟通! “不知老丈为何要如此清理街道?” “晋王殿下说,今天会有不干净的东西从这里过,吩咐我们一定要打扫的干干净净,王爷有命,我辈怎敢不从!”老丈一边打扫一遍说道,依旧没有抬头,似乎除了脚下的地面,眼中再也没有其他。 “不干净的东西。。。。。。”士族青年有些傻眼的喃喃自语,是在说他们吗? 犹在等待的士族,在听到这句话后,开始沸腾起来。就像在平静的湖面丢下一颗石子,产生涟漪点点,但随着涟漪的扩撒,却酝酿成了一场风暴。 “晋王,又是晋王,他这是诚心要与我等士族过不去不成?” “晋王欺人太甚,竟然弄一群骚老头子羞辱我等!” “士可杀不可辱。。。。。。” 面对群情激愤士族人群,发出一阵阵海啸,满满都是对常歌行的声讨。老丈宛若在惊涛骇浪的海边垂钓的钓者,依旧恬淡。 “我杀了你!”年轻士族自腰间拔出长剑,向着仍在打扫的老丈劈砍而下,老丈不闪不躲,对生死毫不在意,仍然继续着手中的伙计。 剑尖在老丈的咽喉处停下,一缕花白的头发缓缓掉落在地上,老丈不紧不慢的将头发打扫干净,就像在清理一片枯叶,与自己毫无关系。 “你不怕死!”年轻士族咬牙切齿的问道,倒不是他心慈手软,之前死在他手中的庶民不再少数,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但在大庭广众下杀人对于他的名声绝对有损。 暗地里的鸡鸣狗盗、龌龌龊龊没有人管,但事情一旦放在明面上确实不行,这就是所谓士族的脸面,所谓士族的荣耀。 老丈终于抬起头,一双眼睛已经昏黄不已,里面除了空洞没有一丝神采,完全就是一双死人的眼睛。 “自我女儿被你们害死,我便已经死了,何惧再死一回!”老丈声音冷漠,甚至森寒,像是地狱而出的讨债厉鬼,骇得年轻士族不禁后退几步。 “没出息!”轿子中传来一阵冷哼,显然不满意年轻人的表现,士族就是死要面子的代表。即便再恐惧也不能失了颜面;即便背地里再龌龊不堪,人前也要一副君子模样;即便背后再营营苟苟,人前也要正大光明。 “我等士族身体里流淌着最为高贵的血脉,怎么能和这些下等人计较,岂不是失了自己的颜面!”轿子中的族老教训道。 年轻士族连连点头称是,将恭顺展示的淋漓尽致。 “走!我们绕过去!这不是士族之耻,而是为了彰显士族的荣耀!” (本章完) 第408章 救火! 老丈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一双昏黄的老眼,有了几分嘲讽与鄙夷,晋王殿下说的没错,这些士族已经陷入了魔障,打着正义的幌子去做伤天害理的事情,本就是最大的笑话! 打扫街道的老丈就像惊涛骇浪中的礁石,任由如潮的人流打身边经过,就是不为所动,就连扫地的频率都没有发生过一丝的变化! 此时的常歌行正坐在庭院中品茶,不远处则是正在玩斗地主的三女,由于天气渐冷,三女都披上了御寒的斗篷,将玲珑身段掩藏在内,倒是让常歌行有些可惜。 人比花娇的三女,本就是晋王府最大的风景,当然,这道风景是独独属于他的。 他食指不时敲打着桌面,发出“笃笃”的声音,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殿下,士族的轿子快要到了!”典杀走到近前,抱拳禀报道。 “晋王府靠近皇城,与士族居所本就不在同一方向,他们非要到本王这里耀武扬威的转上一圈,这是逼本王要教育他们做人要低调啊!”常歌行拿起茶杯,却没有喝茶,而是兀自把玩着茶杯在手中转着,嘴角翘起一丝微笑的弧度,似乎想起了什么高兴的事儿。 晋王府的大门一反常态的大开,就连平日里的门岗都不见了踪影,一眼瞧去,深深的府宅内没有一个人影,显得空空荡荡的,院落中掉落的树叶很是嚣张的在风中飘零,不必在乎下人的扫把。 如潮的士族,在临近晋王府门市故意放慢了脚步,完全就是龟速行进,本来还有些喧嚣的人群刹那间变得肃穆起来,像是在进行某种仪式。 他们心中明白的很,自己等人之所以会落得如此田地,完全都是这位晋王在背后推波助澜,只凭一个王不准还能如此,也不敢如此。 大红的轿子上下颠簸着,带着一种令人越快的节奏上下起伏,内里的族老挑开轿帘,瞥了一眼晋王府的院墙,眼中闪出一股无名火,但很快掩藏起来,他们是高高在上的士族不错,但却也不能明目张胆的和大隋的王爷为敌,除非抓住了他什么把柄。 族老看着逐渐接近的晋王府府门,将轿帘缓缓放下,在轿中闭目养神,他们今天之所以要到晋王府门前转一圈,完全就是要找回之前丢掉的面子。他们是高高在上的士族,血脉就是高贵的,他们的祖上曾经和今天的皇族一起打过天下,是大隋的功臣,所以他们并不是惧怕晋王,只是为了给皇族留几分颜面,才自觉的进了牢房。 现在皇帝陛下查明真相,将自己等人释放,就足以证明当初晋王捉补自己是大错特错的,今天,他们就要用这个错误狠狠的打晋王的脸,在他们看来,晋王不能也不敢再有什么过激的行为,因为皇帝的态度明显偏向于太子,也就是偏向他们。 今天这个暗亏,晋王是吃定了。 “放鞭炮!”走在最前面的士族子弟朗声道。 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扬起一阵硝烟,红艳艳的碎屑就这么嚣张而无所顾忌的飞溅到了晋王府门前,这就是很明显的告诉晋王,他们出来了,他们来找回场子了。 鞭炮声还在继续,士族最不缺的就是银钱,为了今天的场面他们准备的很充分,鞭炮的数量完全可以支持到人海完全经过晋王府门。 “着火了,快救火!” “快!快!哪里来得这么大烟!” “别愣着了,管他是什么,只要能灭火就行。。。。。。” 在鞭炮声中,本来寂静的晋王府突然人声鼎沸起来,到处都是喊叫救火的声音。 已经有些人提着木桶奔出府门,一副火急火燎的样子。 士族子弟嘴角浮起一阵轻蔑,晋王府又怎么样?也是一群没有见过世面的土包子,连鞭炮都没见过,今天这些晋王府的下人还要好好感谢一下他们,让他们长了见识。 在士族子弟错愕的表情中,晋王府中奔出之人将一桶桶浑浊的液体倒到了鞭炮上,足足十几桶过后,才堪堪止住了鞭炮的爆炸声。 伴随着刺鼻的硝烟,一股让人难以言说的骚臭为弥漫在空中,而且愈来愈浓,渐渐的压过了硝烟味。 “你们泼的是什么?”士族子弟掩着口鼻怒气冲冲的问道。 晋王府的一个下人,很是无辜的挠挠脑袋,十分不好意思的道:“适才我正在清理茅厕,事发突然,就直接拎着东西过来了!” “呕!”人潮中许多年轻的士族子弟干呕起来,用屎尿救火,简直污秽之极,简直是有辱斯文。对于平日里极为讲究的他们,厨房与厕所向来是他们要远离的地方,所谓君子远庖厨就是这个道理。平时上厕所都是用恭桶,在他们看来只有庶民才会去茅房那种肮脏之地。 现在茅房的肮脏之物就摆在他们眼前,怎么不让他们心生厌恶。 坐在轿中的那些族老,本来喜气洋洋的脸色,忽然变得冰冷起来,连同轿内的空气都变得肃杀,比冰箱的制冷效果还要好上数分。但族老就是族老,虽然脸色有异,却没有一个呕吐的。 “不好,轿顶在冒烟,快救火!”晋王府奔出门的二十几个下人中突然有人指着大红的轿子喊道,语气的中的焦急,只要是人就听得出。 “哗!”一桶刚刚自茅房中掏出来的秽物一滴都没浪费的全部洒到了最前面的一顶轿子上。 大红的轿子虽然表面喜庆,却完全没有防雨的功能。秽物自轿顶淅沥沥的落下,就像下起的小雨,不同的是味道明显了些。 “还有那顶轿子!” “还有这顶!” “还有。。。。。。” 晋王府的这帮下人,似乎每个人都长了火眼金睛,平常人眼中没有一丝火星的轿子,在他们看来却又轿毁人亡的危险。 一桶桶秽物无差别的倒向这些轿子,使得以轿子为中心数丈内都没了人,这味道实在是太大了,绝非一般人可以忍受的。 (本章完) 第409章 晋王的教诲 轿子中的族老再没有了之前的淡定与矜持,让这些污秽之物沾染到身上,比杀了他们还要难受。 看着一个个弃轿而出的族老,晋王府的下人们长长出了一口气,晋王交代的事情总算完成了。 “不好,还有轿子在冒烟,大家伙不要辜负了晋王殿下的谆谆教诲,快点儿灭火!”不知是谁大喊了一人,这些晋王府的下人正要提起木桶猛冲过去,还未收到波及的族老们一个个如同焕发了青春般,干净利落的下了轿子,那动作、那姿态就算是年轻人也要自愧不如。 “夫君,你说的好戏就这些啊,还没有斗地主有意思呢!”朱贵儿不满的拽了拽常歌行的衣袖,有些撒娇的道。常歌行兴致勃勃的叫上三女来到晋王府中一处二层阁楼,说是有好戏看。萧美娘看得兴致勃勃,陈宣华则有些厌恶,因为离得较远并没有问道骚臭味,但在陈宣华自行补脑后,心中也是好一阵难受。 朱贵儿则是为了之前手中的一副好牌失落,若不是常歌行非要拉着她们三人看好戏,她完全可以打出闭门,可惜就这样被常歌行给毁了。 “夫君你可是将这些士族得罪惨了!”萧美娘提醒道,可眼中却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感觉,似乎常歌行的方案中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若是经过改进这场大戏一定还会精彩许多。 “早就得罪了,也不差这几桶秽物了!”常歌行眺望着街上士族们的反应,嘴角的笑意越发浓重。他常歌行的便宜可不是那么好占的,既然有这么多不识趣的人,他若是没有一点儿表示,岂不是很失礼! 一股股骚臭味,伴随着世族们愤怒的眼光越发的浓重起来。这些士族一个个都愤怒的看着敞开的晋王府,恨不能化身洪流,将这座恶魔的府邸彻底冲垮。 常歌行在士族眼中绝对是恶魔的化身,噩梦的代名词。 但他们只敢在晋王府门外用一道道凌厉的目光指控晋王的种种恶行。他们根本不敢冲进晋王府,即便王府大门敞开,这里是皇子的府邸,外人闯入就是犯了大忌讳,就是对皇家不敬,这种恶果可不是他们这种小门阀可以担待得起的。 他们甚至不敢放声痛骂,之前公审大会的鲜血还历历在目,这个晋王本就是无法无天的主儿,他们没有谁敢不顾性命的惹恼常歌行,他们是士族,还有大把的时间去挥霍享受,哪怕早死上一秒钟都是亏的。 空荡荡的园中突然出现一道人影,由远及近负着双手走来,穿的是一袭寻常家居服,整件衣服看起来松松垮垮,最起码大了一号。 腰间的宝剑却很明显,随着那人的走动,不断上下摆动。 家居服配宝剑也是一种奇葩的搭配。 “晋王。。。。。。”人群中有人矢口道。 其实不光是他,所有人都知道来人正是那个恶魔——晋王。当初在公审大会上,常歌行实在给他们留下了太过深刻的印象,完全就是这辈子的噩梦,想要忘记都不可能。 人海十分默契的向后退了一步,似乎来人有着什么魔力,让人胆寒,稍微离得近些,就会丢掉性命。 常歌行带着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打量了一番士族们:“你们出来了,本王实在是高兴。你们也应该知道,自从你们去了京兆伊,内里的牢房都爆满了,严重影响了京兆伊的办案程序。现在好了,你们出来了,牢房又有空闲了!” “好臭!”常歌行捂着鼻子,看着一个个狼狈不堪的士族,满街的污秽还有已经不能使用的轿子,尤其是那些轿子,本来大红的喜庆颜色,此刻如同残花败柳,没了半点儿生气。 “晋王,你需要给我们一个解释!”其中一个族老,整洁的衣服上还沾染着一大片污秽,在骚臭味道的熏染下,他的脸色并不是很好,已然成了猪肝色,而且还是那种放了数十天,发酸发臭的那种。 “你们怎么办事儿的,不好好打扫茅房,跑到大街上给本王丢人现眼!”常歌行愤怒的看向那些下人,怒气冲冲的道。 “我们是秉承殿下的教诲,要助人为乐,做一个勇于助人的人,我们其实是为了做好事,要不是我们反映及时,这里恐怕就要起火灾了!”下人们委委屈屈的说道,完全是一副被人冤枉之感。 “我们是在放鞭炮,不是放火,土包子!”最前面的那个世家子大声嚷嚷着。 “你这就不对了!”常歌行放缓了语调,用徐徐善诱的语气道:“放鞭炮是十分容易引起火灾的,我的这些下人也是为了防范于未然,你们就不要答谢了,这些都是身为进王府的下人应该做的。” “尼——玛。。。。。。” 士族子弟内心已经崩溃了,他们有说过要谢谢吗?受害者是他们好不,怎么到头来行凶者成了英雄,他们这些受害者却成了私自燃放鞭炮的罪人。 “事情不是这样的!明明就是他们。。。。。。” 不等士族子弟将话说完,常歌行便插嘴道:“对,你说的没错,明明就是他们急中生智,充分利用眼前的东西,才避免了一场火灾的发生。你们就不用千恩万谢了,这些就是他们作为晋王府下人的责任!” 族老们仿佛看怪物一般看着常歌行,世界上还有如此颠倒是非之人?世界上还有如此混淆黑白之人?明明就是那些下人故意找茬,如今怎么听怎么像他们欠了晋王府一个好大的人情似的,可满身酸臭的是他们自己啊! “来人,让在前面打扫的老军速速回来!告诉他们,这里有更加不干净的东西再,这里的脏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一边说着话,常歌行一面打量着街道上的污秽,一面扫视着那些被污秽之物命中的世家子。 看这样子,我们伟大的晋王爷已经把这些士族子弟归到了不干净的东西之列。 (本章完) 第410章 泼在身上是浪费 不多时面无表情的老军们架着水车赶到,他们皱着眉头看着满地的污秽,在那些士族子弟眼中俨然成了,这些老军在嫌弃这些肮脏之物,正要出言讽刺晋王故意刁难,却不料听到了这么一番话。 “这可都是基肥的好东西,用它浇过的庄稼绝对产量高,扔到这里实在是太浪费了!” 老军一边说着一边看着那些族老身上的污秽之物,满脸的痛惜,这可都是上好的废料啊,泼在这些人身上实在是浪费。 “你们欺人太甚!”终于,族老们再也忍受不住,出言道。他们身上满是污秽之物本就晦气之极,哪里想到在低贱的庶民眼中俨然成了最大的浪费,仿佛自己满身的污秽之物回府,像是占了什么天大的便宜一般。 “此言差矣!”常歌行笑着道:“我晋王府一向秉持着助人乃是快乐之本,我们浪费大好的肥料去帮你们救火,乃是为了帮助你们,欺人太甚又从何说起?” 面对常歌行的疑问,士族竟无言以对。按照晋王的说法,自己被泼了满身的污秽,还要好生谢过行凶之人。士族们本能的感觉哪里不对,可在气愤之下又找不到症结所在。 “晋王府从来都是做好事儿不留名,你们也不用惦念本王,本王的好记在心中就好,不要到处为本王歌功颂德,那样本王会不好意思的。 时间不早了,你们还是赶快回府吧,不然就要错过饭点了。本王提醒你们一句,转身回去离你们的府邸会更近。 哎!长安城太大,总是让人迷路!” 带着一声长叹,常歌行回到晋王府,大门也缓缓关闭。只留下一群打扫大街的老军,还有一群浑身泛着酸臭味道的士族。 本来到晋王府是为了耀武扬威一番,哪里料到却惹了一身骚,气势冲天的气势,就这样被几桶污秽之物彻底瓦解。 穿着一身肮脏衣服在人前显露,绝对不是士族的做法。 “回去!”族老们发出一声无奈的声音,事情演变至此,士族已经落了下风,再继续纠缠下去也只是自讨没趣。 浩荡的人流如同退潮般慢慢离开晋王府,渐行渐远。时至今日,晋王府已经与士族势力势同水火,俨然已经到了不死不休的局面。晋王府让这些士族吃尽了苦头,士族当然要找回场子。而常歌行早就动了铲除士族的念头,他也是一直这样做的,士族制度本就是一个毒瘤,他们的存在迟早会把大隋拖垮! 遥遥旁观之人,睁大眼睛,张开嘴巴,满脸的不可思议。晋王府竟然当众向士族人群泼屎尿,最后貌似士族还无奈的退去,对晋王府无可奈何。 这样的结局是大家不曾想到的,在他们的料想中,士族与晋王府肯定会爆发出强烈的冲突,甚至演变成流血事件。 哪里想到气势如虹的士族,在几桶屎尿面前竟然认怂了。 而退去的士族,终于想到了事情的症结所在。晋王府一干人一直在用帮助灭火说事儿,但事实是根本就没有起火好不,这本就是一个伪命题。但说什么都已经晚了,晋王绝对不会给士族杀个回马枪的机会,皇族的尊严也不允许被反复挑衅。 第二天,许多慕名而来的读书人竟然在晋王府门前的街道上观摩起来,这些人都是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赶上昨天的好戏,为了弥补心中的遗憾才来参观事情发生的场所。 若说那个群体对士族最为不满,读书人绝对首屈一指。能够成为读书人,都是心思聪颖之辈,绝对不会接受统治者那一套愚民措施,读书声也是所有社会群体中最耳聪目明的存在。 士族断了读书声入仕的道路,多少大儒就因为出身问题,终身不得入仕,只能以风花雪月为伴,排解心中忧思,最终郁郁而终。 这些读书人面带兴奋的丈量着街道,有些人甚至已经走了数个来回,完全没有疲惫之感。 就在这里,晋王出奇谋让数千士族无功而返,赢下了这次斗争,虽然没有刀光剑影,没有鲜血淋漓,但仍让读书人感到振奋。 之前常歌行打杀士族,将一干士族投进大牢,这些读书人心思就活络起来,但那个时候,他们仍然在观望。愤而杀人容易,但处理之后的事情却不易。 士族的势力实在是太大了,甚至到了可以一定程度上左右朝政的地步。但晋王在这种大势之下,还能活得活蹦乱跳的,甚至继续让士族灰头土脸,就让读书人们看到了希望,一个打破士族垄断的希望。 有的读书人甚至在当街摆上了桌案,研好了磨,准备好了上好的纸张与毛笔,挥毫而起,凭借着其他人讲述与自己的推演,将昨天的一幕还原。 图画中晋王光辉万丈,完全就是正义与公正的代表。而那些士族则一个个蔫头耷脑,有几个身上还有大片的污秽,隔着纸张就能闻到那令人作呕的味道。 有的当众作诗答对,酸腐文章间将士族讽刺的一塌糊涂。书生骂人与市坊是不同的,坊间之人直接飙脏字,讲究的是一个酣畅淋漓。但书生讲究的却是含蓄、内涵,骂人不带脏字。 一句话说出,让人回家琢磨十天半月,才知道是在骂自己,绝对是佳作的代名词。 这些作诗答对的读书人就是以这种让人回味无穷的骂人方式为目标的,一时间诗词歌赋齐上阵,明褒暗贬的有之、暗藏讥讽的有之、藏头诗有之、引经据典借古讽今的有之、借物喻人的有之。。。。。。 街道上完全成了一个大型的诗词交流会,讨论声不绝于耳,偶然还会传出几声: “兄台高见,在下佩服!” “这样用词更好!” “愚兄谢过了。。。。。。” 晋王府门前的街道俨然成了长安城的一景,只是这片风景的背后便是士族的伤疤,读书人的讨论之声越盛,士族对常歌行的恨意便越深。 (本章完) 第411章 胸中有豪情、腰间有宝剑 晋王府的大门虽然紧闭但也锁不住街道上的喧嚣,常歌行揉着太阳穴,面前的茶水丝毫没动。晋王府靠近皇城,绝对不是长安城中叫买叫卖的中心,平日里都是安安静静的,赏花或是游湖都怡然自得。 但这份宁静被慕名而来的读书人彻底打破了,如果说一个女人可以抵得上一百只鸭子,那么一个读书人完全可以抵得上一千只鸭子,而且学识越高,身价越高。 忍无可忍的常歌行起身,向着大门的方向走去。 晋王府的大门缓缓打开,声音不是很大,甚至可以称得上安静,但街上却为之一阵肃静,像是在观摩显圣。待到大门大开,常歌行走出门外,众多读书人跪倒一片。 “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 常歌行可以看得出,这些读书人的跪拜全都出自肺腑,并不是简单的礼节。自古以来,读书人骨子里都是高傲的,帝王能够让读书人曲下膝盖,却不能让读书人放下傲骨。 但今天,这些读书人是心悦诚服的。常歌行与士族为敌,便是为他们在前面开路,便是为他们的前程着想。其中关节,这些读书人自然明了,他们已经等待了太久,许多人已经生了华发,更有些人带着满腔抱负郁郁而终。 但他们这一代人终于等到了一个契机,只要这个契机成熟,读书人便能打破百年来的壁垒,从而登堂入室,还读书人一片仕途。 “大家都起来吧,别研究了,再怎么研究也是普通的青石,兴许还会有些茅房的味道!”常歌行打趣道,这些读书人用句好话来讲,是心中有坚定的信仰;用具不好的话来讲,就是死心眼。 打不得,骂不得,只能尽量用言语安慰。 读书人中传来一阵矜持的轻笑,常歌行此话虽然说的粗鲁一些,但不知怎么的,不论从哪个角度来分析,都让人心中暗爽。 “殿下,我等能不能进府一叙!”一个上了些年岁的读书人说道,他头发已经有了少许的花白,一双眼眸中尽是沧桑,有着不同于年轻人的沉着与冷静。 常歌行眉头蹙了蹙,晋王府虽然不小,当让这些人全部进去无异于痴人说梦,晋王府是他的私人领地,绝对不能什么人要进去就能进去的。就算放在前世,进一个王爷的府邸,也是要买门票不是! 那个读书人看到了常歌行脸上的不快,转而道:“是在下唐突了,只需在下一个人进去就可!” 常歌行笑了笑,看似真诚无比的读书人耍的小聪明他岂能不知,其实那个读书人的最终目的本就是他一个人进府,至于全部进府只是一个铺垫罢了! “山高路长,你等尽管阅尽天下书籍,胸中有丘壑,迟早会有用得着的地方。既然你等要一叙,本王就问你们一个问题! 何为儒?” 常歌行的问题很简单,只有短短三个字。儒家自春秋传承至今,百家争鸣已经成了过去式,如今能见到的只有儒之一道,其他的学派早已经没落,成了少数人的小道。 只有儒,有广大的读书人作为支撑,才经久不衰。 现场陷入了一片诡异的静寂,为首的那个上了些年岁的读书人,知道这是晋王在考较自己等人,几欲开口,却总感觉回答不到关键处,回答得不够惊艳。 “禀殿下,习得四书五经便是儒!”有书生思忖了一番道。 “徒有表象,算不得儒!”常歌行直接否决。 “禀殿下,品德高便是儒!” “有些牵强了,德源自心,而非儒!” “禀殿下,淡泊便是儒!” “那你们为何要有所求!” 。。。。。。 随着一个个答案被否定,本来安静的人群,逐渐开始沸腾起来,瞬间开启讨论模式。 常歌行不以为意的笑了笑,读书人代表着一个国家的知识水平,作为一个信奉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穿越者,始终相信只有知识才能挑起一个民族的脊梁,只有傲骨才能使这根脊梁坚不可摧。 “咳!”常歌行清了清嗓子,准备讲话。 书生们听到晋王殿下要讲话,马上安静下来,一个个竖着耳朵要听晋王的高论。 “儒者,当胸中有豪情,腰间有宝剑!” 常歌行的话掷地有声,话语让人震聋发聩。书生们手中的折扇拿不住了,感觉越发的沉重,足有千斤的压力。 其实,最初的儒家,就是常歌行所言的那样。他们行走列国,胸中豪情不减,为了国泰民安他们可以随时抽出腰间宝剑,为一方热土抛头颅,洒热血! 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儒家变成了儒生,儒家的教义也变得孱弱起来,一个个以穿凿附会的诗词为荣,以手中的折扇来表现潇洒不羁。儒家最初的思想已经被丢弃干净,剩下的只是经过改良的儒! “殿下高义!”为首的书生心悦诚服的跪倒,这一跪不是因为常歌行是大隋的王爷,是高高在上的贵族。仅仅是因为,常歌行是正真了解儒的,点醒了许多装模作样读书人。 如果儒家思想得不到真正的继承与发扬,到时候书生治国,极有可能变成书生误国! 其他书生也恭恭敬敬的向常歌行施了一个儒生礼,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礼节,却代表着儒生对常歌行的认可,这种礼节只有学生面对师傅长者时才会行的。 显然,在这些书生心中,常歌行已经成了如同他们师尊般的存在。 “劳烦殿下,如何才能正真的儒?”为首的书生问道。 “孔孟早有言: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常歌行将学生时代背的滚瓜烂熟的课文脱口而出,这句话本就出自孔孟之言,如今的儒生将孔孟视为圣人,再怎么也不敢说这句话不对吧! (本章完) 第412章 卖不出的折扇 “我等受教了!”众多读书人再次拜道。 “你们都是我大隋的好儿郎,是大隋的希望所在,回去好好努力,大隋将来是你们的!”常歌行鼓励道。 “我等谢过晋王千岁!”众多读书人行了一礼,俨然已经将常歌行当作良师。 待到这些读书人渐渐散去,街道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常歌行才擦擦额头上的汗水,有些唏嘘的道:“终于把这些人糊弄走了,这些书生简直比千军万马回来恐怖!” “感情夫君实在糊弄人家啊,这要是让那些书呆子知道了,还不一个个来找你算账!”萧美娘不知何时出现在常歌行身后,打趣道。 想想晋王府被众多书生围困的场景,常歌行不禁打了一个寒战,那样的话简直太可怕了。这些书生最是认死理,打不得、杀不得,才是最让人脑袋疼的。 “夫君只是随便说说!”常歌行随后朗声道:“夫君刚才之言均是出自肺腑,哪里有什么虚假!” 萧美娘挽着常歌行的手道:“夫君当真认为这些书生可用?” “美娘,你要知道,知识才是第一生产力,而这些书生正是这个社会掌握知识的群体!”常歌行将萧美娘的身子揽到自己怀里,两人虽是并肩而走,可怎么看都像是常歌行在抱着萧美娘。 “自古君王从来都是重视农耕,夫君这些想法倒是新奇!”萧美娘虽然没有明面上反对常歌行的意见,但话里行间的意思常歌行还是听得明白的,萧美娘并不太认同他的看法。 “要充分发挥这些读书人的作用,就是将他们从书呆子的状态中脱离出来,要让他们学会务实。就拿农耕来说,千百年过去了,农耕的方法可有大的进步?无非还是靠天吃饭,风调雨顺就能国泰民安,老天爷不开眼就回人祸四起。 而这些读书人就能研究提高产量以及减轻灾害的办法,这就是知识才是第一生产力的解释!” “但这些书生自命清高惯了,让他们去农田。。。。。。”萧美娘没有将话讲完,只是无奈的摇摇头。这个社会书生虽然好没有用武之地,还不是社会的中坚力量,但骨子里的不凡,让他们一直有着高高在上的优越感。 他们憎恶农民,只有什么都不懂的人才会去耕地劳作;他们瞧不起商人,认为他们不劳而获,只会投机倒把;他们看不起工匠,认为都是些奇淫技巧,哪里有书本中的高义;他们更痛恨士族,不禁因为士族绝了他们的入仕之路,还认为那些身居高位之人都是些脑满肠肥之辈,完全不懂得治国,一个个都是吸血鬼。 “所以,本王要唤最初的儒道。孔子当初周游列国,为的是天下民安,手中拿得绝对不是什么折扇,而应该是三尺青锋,方能一路披荆斩棘。孔子更并非将学问停留在书本中,而是奉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学以致用! 如今的儒道,是不全的、是残缺的,甚至是被扭曲后的!” 常歌行说出了自己心中的想法,儒道乃是入仕周济天下之道,只是最重要的核心却被扭曲了,不然也不会有“书生误国”这句话。 “夫君怎么知道孔圣人当初手中拿的不是折扇,而是刀剑?”萧美娘眨着长长的睫毛,好奇的问道,完全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书本中不可能有孔子手中到底拿的是什么的描述,她倒要看看,自己这位夫君又怎么蒙混过关! 常歌行清了清嗓子,两只手分别搭在萧美娘的双肩上,由于双肩背禁锢住,萧美娘既不能上前,也不能后退,只能接受常歌行的逼视。 难道是她的问题太过刁钻,让自己这个夫君恼羞成怒了? 本来一脸肃穆的常歌行,突然一笑,笑容中溢满了得逞的得意,这个小丫头,现在不好好吓吓她,等过了门还不反了天?到时候夫纲何振? “哈!哈!美娘你这个问题可是问对人了,天下读书人千千万万,也只有夫君能回答这个问题! 夫君问题,孔子可算得上聪明?” “孔圣人乃是万世师表,自然智谋无双!” “春秋战国,社会可算稳定?” “七国蠢蠢欲动,周王室无力回天,孔圣人的时代,可谓是社会动荡!” “孔子可得到当权者的重视?” “未曾,所以圣人才退而著书,共万世瞻仰!” 常歌行与萧美娘两人,一问一答,相映成趣,像是多问的老师,遇到了多知的学生。 “这不结了嘛!”常歌行舒了一口气道:“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贼人横行。孔子周游列国又不受君王重视,自然没有侍卫保护,以孔子的才智,一定知道带上宝剑比手执折扇实用!” 萧美娘目瞪口呆的看着常歌行,这个解释虽然合乎逻辑,就是脑洞太大了一些,自己这个夫君还真是。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长安城做折扇生意的可算是吃尽了苦头,一些以经营折扇为主的店铺已经关门大吉,每天都入不敷出,还不如歇业。 那些在街边摆着地摊的叫买之人,虽然勉强维持,但依旧生意惨淡。之前,折扇的流行程度完全不亚于前世的手机,书生们作诗答对需要折扇、指点苍穹需要折扇、装酷耍帅需要折扇,甚至就连打字不是一个的白丁也要买上一把扇子摇上一摇,附庸风雅一番。 可如今,谁要敢在街面上拿着折扇招摇,一定会收获书生们成批量的鄙视。晋王殿下都说了,儒者当腰上有宝剑,胸间有豪情,拿着折扇上街,简直就是丢老祖宗的脸面。 书生们将手中的折扇,换成了腰间的宝剑,虽然不知道剑术如何,但看起来已经与之前的孱弱不同,有着一丝丝英气散出。 连带着长安街头的风气都为之一变,腰间有宝剑,自然就要为道义出剑,长安城小偷小摸一时间少了很多。本来繁华的长安城的胭脂气也少了很多,多出来的却是一种蓬勃之感。 (本章完) 第413章 江南骁果军之危 儒者,当佩剑,满豪情。 这种风尚逐渐在大隋境内蔓延,只会舞剑不懂孔孟之道的是武夫;只会死读书、读死书,连剑都舞不起来的读书人,不配称为儒,只能是酸腐文人。 丢下折扇,拿起宝剑的儒生,使得一些人感到恐慌了,只会吟诗作对的书生不可怕,可怕的是敢叫人血溅五步儒生,这是一股在帝国中萌芽而出的全新势力,他们生命力蓬勃,他们前景无限! 此刻,身为大隋帝王的杨坚正皱着眉看着龙书案上高高的一摞奏折,皆是这段时间朝中大臣检举晋王之言,林林总总不下百余条,若是看这些奏折,晋王简直就是十恶不赦的恶徒,简直就是死有余辜。 这些奏折虽然出于不同人之手,所写内容也不尽相同,但目的却很统一,就是要置常歌行于死地。 其中一本奏折被杨坚单独放在了一边,这是他的三子秦王杨俊来自江南的密奏,自从秦王接替常歌行镇守江南以来,一直在兢兢业业的治理经过了一场战乱的江南,好在江南地理环境极为好,再加上杨俊并非庸人,江南经济已经恢复到了前陈统治时期的水平,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有赶超的迹象。 杨坚对这个三子一直很满意的,他没有像太子那般有着极强的权利欲望,也没有像晋王那般锋芒毕露,将自己置于风口浪尖之上。杨俊给杨坚的印象一直是老实本分,做事儿极有分寸的样子。 但今天杨俊却在这个节骨眼上给杨坚上了一道奏折,也是他到江南后第一道奏折。晋王在江南留下了一部分部队,这支部队战斗力极强,比京中的御林军更甚,且装备精良直追御林。他们经常虎啸山林,无恶不作,已然成了江南地区的毒瘤。 杨俊这次上奏,正是为了请旨消灭这支无法无天的骁果军。 杨坚望着骁果军三个字陷入沉思,晋王在长安中新组建的五百部队似乎就叫做骁果军,这是纯粹的巧合,还是如杨俊所言,晋王确实在江南隐藏了一支强悍的部队。 放在桌角上的茶水早已经没有了热气,已然凉透了。杨坚浑然不觉的饮了一口,竟然没有尝出茶水的冷暖,与茶水的味道。这若是放在平常根本就是无法想象的,只是因为他思考的实在是太出神了。 不得不说,晋王实在是优秀的可以,若是放在普通人家,子女优秀乃是作为父母的福分。但若是放在皇室,一个实力超群的王爷,本就是不安定的因素,是祸乱的根源。 凉茶入口,杨坚本来显得有些迷惑的双眼陡然间变得清明起来,有不知名的意味在其中闪烁。 他提起笔,在奏章上写了一个大大的“准”字,不管江南的那些骁果军与晋王到底有没有联系,这些非官非民的危险人物朝廷根本不可能让他们存在的。 其实,他们与晋王有没有关系杨坚看得并不太重,重要的是,江南那支自称骁果军的部队必须消失。 自从士族事件过后,常歌行一直深居浅出,朝堂上几乎看不到他的影子。书生们风风火火的改革,或是朝堂上明朝暗涌都没有引起常歌行的注意。随着常歌行来到这个时代的时间越长,他越发的没有安全感,前世人人都要遵守法规,但这个时代能够打破国家法律的因素实在太多,当法律不能完全保护人们性命时,人们自然而然的会选择相信自己,而不是将希望寄托于别人。 常歌行已经传讯给钱千万与宋无伤,要他们将银钱全部换成名贵药材,他要狠狠的给自己大补一番,就算无法使能量条达到百分之一百,也要开发出更多的异能,使得他在这个时代的保命手段多样化。 与此同时,长安城发生了一系列命案,死者都是一些士族,每个死者死前都呈跪姿跪在地上,前面就是用他们自己的鲜血写下的一条条罪状,每条罪状都是罪大恶极,人神共愤。 这些人,放在法律面前可谓罪有应得。但他们毕竟是士族,他们所在的家族像是着了魔般,发动一切力量誓要将凶手缉拿归案,长安城的四个城门同时间关闭,只可进不可出。 士族刚刚在晋王手中吃了大苦头,怎么能容忍小小毛贼再次挑衅士族的底线,他们要用贼人的鲜血洗涮自己等人身上的耻辱。奈何不了晋王,难道还会拿这个所谓的江湖人士没有办法? 随着士族死亡人数进一步扩大化,长安城巡逻的士兵越发的多了起来,就连御林军都进入了巡逻的大队。百姓们一个个恐慌的看着兵士,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竟然惊动了官府这么多人。 待百姓们知晓,这些巡逻的部队是为了抓一个伤了士族性命的江湖人士,提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心中甚至有些小激动,士族一连出事,难道是在预示着什么不成。 同时也为那个替天行道的江湖侠士捏一把汗,长安城的四个城门皆以关闭,侠士成了瓮中之鳖,虽然这个瓮有点大,但凭着这些军队,捉住那个江湖人士只是时间问题。 个人的力量在面对国家机器的时候,总是显得微不足道。 随着时间的推移,士族再也没有了人死亡,那个替天行道的侠士似乎正在奔命、躲避,完全没有了继续杀人的机会。 常歌行微闭着双眼,靠在浴桶边上。浴桶本身就是上好的香木制成,每次泡澡就算不添加任何香料,也有阵阵幽香袭来。淡淡的香味溶解在水中,透过开放的毛孔进入皮肤,每次泡完澡,这种好闻的香气,总能盈鼻数日。 常歌行静静的感受着向上升腾水蒸气,浑身舒泰。他的眉头微不可查的皱了一下,有血腥味,房间中有外人,而且还是一个受伤之人。 “出来吧,本王看到你了!”常歌行依旧没有睁开眼睛,而是用一种嚣张带着笃定的语气说道,来人动机不明,不如先诈上他一诈。 (本章完) 第414章 桃花劫 常歌行依旧斜靠在浴桶上,伸出右手撩起一片水花,本来静谧的浴室水声乍起,显得十分明显。 作为王爷沐浴自然应该有下人伺候,但常歌行在前世便养成了习惯一个人沐浴的习惯,沐浴本就是一个全身放松的过程,将自己平日里隐藏的一面全部展露出来,无论脸上涂了多少层面具,在浴室总能看到本来面目。 “你要不出来,本王可出去了!”常歌行将头仰躺在浴桶的边沿,俨然一副十分享受的表情,本王数三个数:“一、二、三。。。。。。” “哗!”随着水声传出,常歌行豁然站起,浴桶不是很高,刚刚及腰,他略带黝黑的上身就这么暴露在空气中,上面还有晶莹的水珠滚落。 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常歌行的身材还是属于那种健美体形的。 常歌行裹了一条白色的浴巾,将下身要害裹住,顺着血腥味寻去。他来到浴室中一处屏风处,这里的血腥味最浓,隔着半透明的屏风,似乎有一个人影靠坐着。 “现在后悔也晚了!”常歌行话音刚落,便发动时间异能,将时间定格,他则闪身来到屏风后面。在情况不明之下,他采取了最为稳妥的办法,他实在没有拿自己小命开玩笑的习惯。 只是,来到屏风后面的他却傻了眼! 屏风后面是一个昏迷不醒的红衣女子,地上流着大片血迹,显然受了不轻的伤,甚至有生命之危。此女子并不陌生,正是有过两面之缘的红拂女张出尘。 第一次见面,是在江南,红拂女对他喊打喊杀。第二次见面则是在长安;没想到再次见面,红拂女居然到了生命垂危的田地。 常歌行一把拉住红拂女的俏手,小手触之冰凉,几乎没有什么温度。倒不是常歌行趁着红拂女昏迷占她的便宜,实在是他的医疗系统必须触碰到病人才能进行检查。至于切脉,则是不用的。当然,若是在人前,常歌行还是愿意装模作样一番的。 红拂女的致命伤在肩头,剑刃使得她的动脉血管受损,好在不是特别严重,没有出现大出血的现象,但饶是如此,时间长了也只有死路一条。 红拂女生命垂危,多亏她常年练武,身体素质有异于常人,才能堪堪支撑到现在。 常歌行顾不得别的,将红拂女肩头的衣物撕开,香肩上有着一处恐怖的伤口,看样子应该是因为红拂女躲避及时的原因,没有直接砍中,而是削去了大片皮肉,连受损的动脉血管都隐约可见。 这种伤势放在这个时代,乃是真正的催命符,能不能活命,有的时候全靠伤者的自身素质。红拂女虽然武功高强,但因为某种原因已经失去了最佳的治疗时机,若是换上这个时代的大夫,即便是宫中的御医,也不敢保障红拂女能够活命。 红拂女虽然当日刺杀过常歌行,但常歌行对这个侠女并没有恶感。联系到近日有士族子弟不断被杀,常歌行不难猜想,行刺之人就是眼前的红拂女。 常歌行将手轻轻抚在她的肩头,恐怖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结痂、新生、脱落,最终恢复如初,恢复到佳人本该有的柔美弧度。 只是因为红拂女失血过多的缘故,仍处在昏迷中,但性命已经无碍,只需慢慢调养即可! “夫君,我给你送衣服来了!”外面传来朱贵儿的声音,不能常歌行反应,朱贵儿已然来带屏风后面,目瞪口呆的看着常歌行抚摸着红拂女的香肩,再加上常歌行本就没有穿衣服,只是简单的裹上了一件浴巾,红拂女则香肩微露,衣裳不甚整齐,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小儿不宜的画面。 “美娘姐姐,宣华姐姐,不好了!大事不好了!”朱贵儿完全没有注意到掉落的衣物,转身便跑了出去,常歌行想要阻止已经晚了。 “我们夫君外面有女人了,他还把这个女人带到了府中!”朱贵儿大声嚷嚷着,完全没有顾忌到府中其他人的看法。 常歌行将红拂女的衣物整理好,无奈的苦笑一声:“这个傻丫头,她难道要弄的人尽皆知吗?晋王纳了江湖侠女,似乎也只是一件风流韵事!” 常歌行眼中低估了几个女人对此事的重视程度,不消片刻,在萧美娘的带领下,几女便来到了浴室。 几女气势汹汹的看着常歌行,就连平日里温顺的朱贵儿此时都像是一只被惹怒了的雌兽,一双美目中燃着淡淡的火气。 “夫——君!”萧美娘的怒视没有持续多久,便化成了绕指柔,一声嗲嗲的“夫君”叫的常歌行酥麻到了骨子里,可看到深深隐藏在美眸中的怒气时,便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冷颤,这丫头是在玩美人计啊! “夫君,你有我们几个还不够吗?”萧美娘上下打量了一番昏迷着的张出尘,此女一袭大红衣服,上面有着斑斑血迹,看起来之前经历过一番激战。大红的腰带干净利落的系在腰间,并没有被人解开的迹象,乌发用红色的绸子简单扎起,就连脚上的靴子都是火红颜色。 张出尘就像一团燃烧着火焰,让着离着老远就能感到那一股火热,不亏红拂女的称号。张出尘此时俏脸苍白,没有半分血色,本来蹙着的眉头缓缓舒张开,伤口的痊愈使他不再那么痛苦。 朱贵儿与陈宣华也在打量着张出尘,美眸中闪烁着看到情敌时才有的光华,张出尘虽然靠坐在地,但美好的身段仍然可以看得出,修长的大腿此时本能的蜷缩着,身体还有些瑟瑟,有些狼狈的衣裳依旧能勾勒出那抹惊人的弧度。 朱贵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不禁撇了撇嘴,谁让她是属于哪种娇俏型的呢。 “各位娘子不要误会,夫君我真的只是助人为乐,我以我的人品保证,我绝对没有什么歪心思!”常歌行心中满满的委屈,自己可是什么便宜都没有占到,反而惹了一身不是,谁让张出尘伤到的是肩头呢,若是位置向下移一点儿,那就。。。。。。 (本章完) 第415章 飞醋 “夫君你认为你的人品很值钱吗?”萧美娘笑吟吟的问道。 顿时让常歌行无言以对,若问如今的长安城,谁的风评最差,常歌行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世族的力量是很恐怖的,大街小巷都在流传着种种不堪,在他们的鼓吹下,常歌行俨然成了一个自地狱爬出向世人讨债的恶魔。 书生可以说是其中的一股清流,任人们如何诽谤常歌行,他们都执拗着认为常歌行是有着大德之人,若没有大德,如何能说出,儒生当腰间有宝剑,胸中有豪情这句话? 这就是儒生的可爱之处,他们绝非墙头草,他们有着自己的信仰,他们更相信自己的判断,如此的儒生才能卓然于世。 “贵儿,我的好贵儿,你总得相信夫君我吧,我最最喜欢我们家贵儿了,怎么还会去招花惹草呢?”三女中朱贵儿的心肠最软,三女只要有一个倒向他这边,三比一瞬间就变成了二比二,从人数对比上就不亏了。 朱贵儿本来绷着的小脸,瞬间红云朵朵,一双小手也扭捏的绞在一起,满是让人怜惜的娇羞模样。 陈宣华看到事情不好,朱贵儿实在太没有主见了,让某只大灰狼三言两语就策反了,说好的共同进退,说好的统一战线呢? “两位姐姐,其实。。。。。。” 朱贵儿的话还没有说完,便“哎呦”一声,然后可怜巴巴的看着陈宣华,又满是歉意的看了一眼常歌行,委委屈屈,口不对心的道:“宣华姐姐说的没错,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你要是不给我们姐妹一个交待,你就去睡大街吧!” 本来应该是恶狠狠的威胁之言,自朱贵儿口中说出后,反倒有了几分甜糯糯的感觉,完全不像是驯夫,倒是像是在撒娇或是调、情。 萧美娘一阵无语,陈宣华满头黑线,朱贵儿应该是敌人打入她们内部的细作才是,怎么像是她们胁迫良家女子做什么恶事一般呢。 常歌行给了朱贵儿一个安慰的眼神,一副本王知道你的苦衷的样子,瞬间让朱贵儿笑靥如花。 “三位夫人,夫君我真的是清白的,不信你们检查我的身体。”说着,常歌行一副要将腰间浴巾扯下来般,羞的三女满脸通红,陈宣华更是捂住了双眼,只是指间的缝隙算是怎么回事?看来这位宣华公主殿下还是很有求知欲的嘛。 “好了,快点儿带着你的小美人去客房休息吧,不然真的香消玉殒,该是我们姐妹的罪过了!”萧美娘说完,转身向外走去,陈宣华与朱贵儿赶忙追上。 常歌行看着瘫软在地的张出尘,一阵苦笑,一个红拂女闹得晋王府几个女人横生飞醋,简直就是不折不扣的桃花劫。亲自将张出尘抱回客房他是不敢的,只能吩咐一声府中的侍女将张出尘安顿好,顺便换上了一件干净的衣服,那套染血的大红衣服直接扔到灶房,毁尸灭迹了。 晋王府最不缺的就是补药,什么人参、鹿茸、灵芝应有尽有,常歌行平常就把这些市面上价值千金的宝药当做零食吃,当然吃多了难保口中无味,有时候还会让厨房弄个什么凉拌野山参、爆炒灵芝什么的,至于熬汤,常歌行却是不会喝的,汤水将宝药的药力稀释,更容易让人吸收,免得出现虚不受补的现象。 要知道,物极必反,大补有的时候就是剧毒。但常歌行不同,熬制汤水本就会有一部分药力流逝,还是囫囵吞下的好。 张出尘身体极为虚弱,生命宛如残烛,灯油虽然可以助燃,但一盆灯油泼下去,不仅起不到助燃效果,还会将仅有的灯火浇灭,让她整棵的吃人参,就是要她的性命。 厨房切了小拇指大小的一块野山参,佐以一只老母鸡,在厨房熬制了一个时辰后,才将小半碗鸡汤给张出尘喂服。 张出尘一昏迷就是两天,整锅的人参母鸡汤已然被她喝光,脸色也红润了许多,呼吸越发的平稳。 长安城这段时间也是风声鹤唳,大街小巷贴出了张出尘的画像,虽然没有前世照片那样精准,但还是有着六七分神韵,很容易让人认出,那就是张出尘本人。 声势浩大,让人咋舌。或许世族就是要通过张出尘事件杀鸡儆猴,让世人知道惹怒世族的下场,绝对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只有死路一条。 唯有那些儒生暗中给张出尘声援,张出尘所杀之人都是罪大恶极之辈,并无滥杀,可谓是侠士风范。但这种声援比起世族的声势简直小的可怜,除了身为儒生的同道中人,很少有人响应,也很少有人能够看清真相。甚至许多百姓都相信红拂女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女魔头,是个连小孩子都不放过的恶魔。 又过了三天,张出尘脸色已经与常人无异,常歌行也给她检查过,按照道理来说她已经可以醒来了,但不知什么原因她依旧沉睡不醒,只是浑身的危险气息越发浓重,像是一把即将苏醒的嗜血宝剑。 前段时间死在她剑下的世族不下二十人,这种血腥之前一直内敛,直到如今才渐渐释放出来,一直伺候她的侍女根本不敢靠近,这种血气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够受得了的。 常歌行本着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的原则,只能亲自给他喂汤药,江南他见识过太多生命流逝,也见识过太多鲜血飞溅,这种血腥的气息,还对他产生不了干扰。 就在汤勺触碰到香唇的一刹那,本来躺在床上的红拂女陡然坐起,左手扣住常歌行的手腕往里一带,右手自发间拔出发钗抵在常歌行的脖子上。 喂药的碗因为常歌行不能拿紧,“啪”的一声摔在地上,连带着汤药溅落一地。常歌行则已暧昧的姿势趴在张出尘的怀里,若不是女子横眉冷对,发钗闪着寒光,还真会让人以为这是一对打闹的情侣。 常歌行并未使用异能,时间静止或是瞬移,因为张出尘身上虽然缭绕着血气,但独独没有杀气,眼中更没有杀机。 (本章完) 第416章 借给你几晚上 常歌行趴在被子上,脑袋被一只小手狠狠按着根本起不来,,天气渐凉却还没有真正的寒冷,杯子也只是薄薄的一层,隔着被子常歌行依旧可以感受到修长大腿惊人的弹性,真不知道这到底算是桃花运还是桃花劫。 “衣服是谁给我换的?”张出尘冷冰冰的问道,像是腊月的寒风,吹得人冷到了骨子里。 “不是我,是府中的侍女换的。”常歌行赶紧否认,他可不想让那支发钗给自己戳上几个窟窿。 “真的?”张出尘手中的力道又加了几分,这位晋王据她所知可是十足的贪花好色之徒,不然在江南时她也不会行刺于他。 “真的,绝对是真的。本王只善解人衣,哪里会给女人换衣裳。”常歌行话出口,就后悔了,那支冰凉的发钗已经触碰到了他的脖颈,以张出尘的力道,完全可以将他纤细的脖子贯穿。 “红拂女,你还妄称侠女竟然恩将仇报,若不是本王你早就一命呜呼了,即便侥幸活着,若是落到那些世族手中,也是生不如死。是本王救了你,本王是你的救命恩人,你们绿林人不是都讲究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嘛!”常歌行知道来硬的不行,红拂女的武力值可是高的吓人,只能用道德绑架,让她下不了手。 “我在问你最后一句,我昏迷时你可动过我?”张出尘狠狠的道。 “没有,绝对没有,本王对几位夫人是忠贞的,绝对不会招花惹草!”常歌行恨不得诅咒发誓,自己的小命可还在她手中呢。 “哎呦,奴家当大名鼎鼎的红拂女是哪一号人物呢,原来只是一个恩将仇报的小丫头罢了,我让夫君辛辛苦苦救了你,没想到你一醒就将人家夫君搂在了怀里,夺人所爱可不是江湖侠士所为。 若是丫头你真的喜欢上了我家夫君,奴家倒是可以将夫君借给你几晚上,成全你的好事儿!我家夫君的好,你可得好好体会呢! 咯!咯!咯!” 萧美娘妖女姿态尽显,一身的妖媚气息竟然将张出尘身上的冷冽气势瓦解的一点儿不剩。 看着以大妇自居的萧美娘,她张出尘宛然成了抢人夫婿的狐狸精。她朱唇轻抖,憋了半天竟然说不出一句话来,她实在不明白,剧情怎么突然之间翻转了,明明是自己拿利器擒住了晋王,如今看来怎么成了自己逼迫晋王与自己发生点儿什么;自己拿住了晋王府的主子,本应该占有主动权才是,可自从这个女人一出现,自己反倒成了被动的那个。 常歌行暗中大挑大拇指,不愧是圣母,就这种颠倒黑白、蛊惑人心的能力,他都要甘拜下风。不用刀剑出鞘,只是从言语上已经击败了红拂女。 张出尘突然感受到美腿上的温热感,常歌行呼吸间的热气已经透过被子,传到了她的身上,再联想到适才萧美娘所言,本来已经恢复了红润的俏脸,瞬时间如同结了一层厚厚的冰霜,让人看了发寒。 “无耻!”张出尘收回发钗,一掌打在常歌行的胸口,常歌行冷不防的后退几步,才堪堪稳重了身形。好在张出尘出手极有分寸。出了胸口有些隐隐作痛外,倒是没有受什么伤。 “你这个丫头还真是暴脾气,这么好的男人说不要就不要了,以后可不要后悔了,要不姐姐我发发慈悲,将这个男人借给你用,什么时候用够了,你再送回来!”萧美娘嘴角微微翘起,带着邪魅的笑意,如同一个引人入魔的妖精。 常歌行汗颜不止,女人吃起醋来实在是可怕,他可是堂堂的晋王爷,怎么能说送人就送人?不过好在张出尘还算是大美女一枚,即便那样,他也不吃亏! “你——流氓!”张出尘翻遍脑海实在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汇来形容萧美娘,最后竟说出了流氓二字,再仔细想想才发现不对,流氓一词向来是形容男子的,难道她今天遇到了女流氓? 张出尘稳稳心神,努力不让自己受到萧美娘的影响,这个满嘴流氓之言的女人,浑身贵气自然天成,这不是说培养就能培养出来的,更不能模仿得出,这种自然而然的尊贵气,需要长期的环境熏陶才能养成,这是一种自骨子里散发出的气质。 显然这个女子大有来头,但从她的言谈举止来看,她又不仅是养在金丝笼中的贵女,那股隐隐的绿林气她是不会看错的。张出尘一边打量萧美娘,大脑一边飞速旋转。 等等!绿林气! 张出尘像是找到了什么突破口,向着萧美娘抱拳道:“敢问朋友那条道儿上的!” 萧美娘婉儿一笑,一双美目紧紧的盯着张出尘,似乎要将她的每一个表情变化都收在眼底:“圣母教圣母!” 果然,张出尘张开小嘴,被这个消息震惊的久久无语,此女竟然是江湖上盛传的江南妖女,据说这个圣母本事皇族后裔,教众骨干也是前朝的遗老遗少,唯圣母命是从,正因为如此,圣母教在江南势力极大,可以说已经渗透到了江南的方方面面。 看着自震惊中久久不能醒转的张出尘,萧美娘还是很自豪的,圣母教的建立可是倾注了她不少的心血。与别的组织不同,圣母教从一开始便是以复国为目的的,只是从格局上考虑,就比其他的绿林组织上档次不少。 张出尘警惕的看着萧美娘,如同一只受了惊吓的小兽,圣母的手段她还是听说过一些的,作为自诩江湖侠士之人,之前对圣母可是满满的鄙视。侠之大者,当以天下苍生为己任,可圣母教一直以来似乎只是在蛊惑百姓,甚至与地方官员狼狈为奸。 今天得见圣母真人,是张出尘从来没有想到过的。 “不用紧张,本圣母已经很久不过问教中之事了,如今只想做一个被人宠爱的小女人!”萧美娘看了一眼常歌行道。 “久仰大名!”张出尘再次拱手道。 (本章完) 第417章 以身伺魔 在张出尘眼中,像圣母教这般存在就是歪魔邪道,根本不在绿林好汉之列,而身为圣母的萧美娘,就是邪教的妖女。所谓的邪教,所谓的妖女,大多都是为了一己私利的,从来不会为天下黎民百姓着想。 张出尘从心里是不想和萧美娘有任何联系的,想到堂堂晋王爷竟然与一代妖女为舞,心中鄙夷,这个晋王定是一个色胚,被圣母教的妖女迷了心智。 她掀开被子,身上只穿了一件里衣,看起来不是很合身,尤其是胸部有些松垮垮的。 萧美娘眯缝着眼睛看着有些松弛的衣服,娇笑道:“府中没有你合身的衣服,这件是我的,看起来有些宽松哦!” 萧美娘一边调笑,一边盯着张出尘的胸口处看,两者最起码差了一个尺码! 张出尘被萧美娘看得浑身不自在,犹如无数蚂蚁在身上啃噬,难受的不行,这哪里是一个女子应该有的眼神,分明就是一资深老色狼。 张出尘双手环着胸,避过萧美娘的视线,才感觉好一些。常歌行在一旁大呼过瘾,不愧是他的女人,一个回合下来,就将这位侠女的气焰打压得一点儿不剩。 “给我一件外衣,我就不打扰了!”张出尘现在是一刻也不想在晋王府多待了,当日她身受重伤,稀里糊涂就闯进晋王府,现在既然身体已经无大碍,已经没有了再逗留的必要。并且再在晋王府呆上数日,她真的怀疑自己是不是会被逼疯。 “好了,奴家就去向身量最小的贵儿那里给你找一身衣服,虽然奴家就喜欢怜香惜玉呢!” 常歌行砸吧砸吧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随众人退出去后才反应过来,萧美娘抢了他的台词!而且还泡了他辛辛苦苦救回来的妞!他痛苦着揉着脑袋,有一个妖精般的夫人也不是什么好事儿,貌似是多了一个实力强劲的情敌。 朱贵儿的衣服多是可爱型的,不多时萧美娘便拿来了一身翠绿色的衣裙,看起来青春无限,活泼动人。 张出尘接过衣服,将门反锁,晋王府中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让她感到有些危险,尤其那个妖女,想起她看自己的眼神,张出尘浑身更是一个激灵。 “夫君,你不想去看看?佳人更衣哦!这层窗户纸可是一捅就破!”萧美娘带着诱惑的声音道:“张出尘常年练武,身材可是别有一番风味呢!” 常歌行将脑子中迤逦的幻想甩了甩,整了整思绪,道:“哼,夫君我可是正人君子,怎么会做这种事儿?” “咯!咯!”萧美娘一阵轻笑:“夫君,你假正经的样子好可爱哦!” 常歌行满头黑线,无语以对。 室内,张出尘皱着眉头看着这身翠绿色的衣服,世间纷繁颜色,她独爱火红。她性子冷淡,一袭红衣加身犹如冰与火的较量,矛盾中更凸现佳人气质无双。 但如今田地,只要能避体就好,已经无法顾及衣服的款式与颜色。 将宽松的里衣除下,起伏有致的身体彻底暴、露在空气中,当她瞥向她的肩头时,眼中满是诧异,她清楚的记得,就是因为肩头的那一剑才使得她重伤不得不逃遁。但如今看来,香肩平滑如初,在锁骨的衬托下弧线优美自然,完全没有受伤的迹象,甚至连一点点疤痕都没有留下。 就像那一剑不曾劈下! 她转头看向窗外,这已经不是医术可以形容的了,就算是宫廷御医,就算是绿林道中的神医,也无法做到这一步。 简直就是神迹。 “吱呀!”一声,张出尘走出房间,向着常歌行盈盈一礼:“多谢殿下相救!” 张出尘换上了一袭少女风衣服,整个人看起来也变得温婉起来。但她的眸子中仍有火焰在碧波之下隐隐燃烧,随时可以化为一团火焰飞溅而出,将周身点燃,化为最绚丽的花火。 “只是谢谢就可以了?”萧美娘不知怎么的,自从知道此女子是大名鼎鼎的红拂女就忍不住调笑,不知是不是“正邪不两立”的缘故。 “你们绿林人不是都讲究以身相许的嘛!” 听了萧美娘的话,张出尘眸子中有火花闪现,她本就是一个快意恩仇之人,脾气可以称得上火爆。随着她呼吸的起伏,本来紧绷的衣服更加的绷紧,她还是极为有料的。 看张出尘没有答话,萧美娘继续道:“我家夫君是有点儿不正经,但以身饲魔也可以啊,你从了我家夫君,那可是变相的拯救了千千万的少女!” 常歌行在一旁以手掩面,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他真的有那么大的杀伤力吗?就算之前有这个打算,但现在加上了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这三道保险,杀伤力已然变成了负值。 张出尘抱拳,又道:“大恩不言谢,若王爷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张出尘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言罢,就要出府。 “你还是别走了,晋王府外,有不下十几股势力蹲守,本王保证你走出晋王府一步,就会被抓个正着!”想到府门外那些摆摊不卖的买卖人,那些一杯茶喝了一整天的茶客,那些来来回回围着晋王府转悠的游人。。。。。。他就是一阵头大。 想来自张出尘慌不择路逃进晋王府,那些暗中之人就已经掌握了消息。甚至张出尘之所以能够在重围之下逃到晋王府,这里面本来就有某些人的算计。 张出尘只是一只小虾米,而常歌行才是某些人要的大鱼。每每想到这里,常歌行心中总有些不痛快,从来都是他算计别人,如今竟然遭到别人的算计,就是不知道当那些人发现他这条大鱼不是普通的任人宰杀的食用鱼,而是一条食人鱼时会是怎么精彩的表情。 张出尘并没有停下脚步,作为绿林女侠,她早有着赴死的准备,之前已经杀了不少为恶之人,就是现在喋血,也值得了。 “要死就死,我不怕!”张出尘冰冷冷的声音传来,继续向前走! (本章完) 第418章 神奇的乌鸦嘴 “啪!啪!啪!”萧美娘鼓掌道:“红拂女果然是真豪杰,将生死置之度外。可是世上有许多比死亡更加可怕的事情,看你生得勉强也算貌美,那些龌龊的士族可是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要是将你掳去再给他们生个一儿半女。 啧!啧!”到时候红拂女的名气恐怕就更大了! 当然,这还是最好的结果,毕竟只是服侍一人罢了,奴家听说士族们可是有些独特爱好的,什么东西都喜欢分享。。。。。。” “不要说了!”张出尘身上的气息更加的冰冷了,与之前不同的是,之前的气息是外放,如今这种冰冷气质而是要将她自己一起冰封。 “我不走,你们能保障我的安全吗?”显然萧美娘的话起到了作用,作为一个女子有着自己绝对软弱的地方,萧美娘正是利用了这点。 “整个长安城再也没有比晋王府更加安全的地方了!”常歌行答道,于情于理他都不想张出尘落到那些人手中,如果那样他便免不了被扣上勾结绿林杀害士族的罪名。 绿林向来是上不了厅堂的组织,朝廷在明,统治着大好河山。绿林在暗,用自己的规则制衡一些见不得光的势力。即便如张出尘这样被公认的侠女,在大隋的法令之下依旧上不了台面的。 皇子与这些暗势力勾结,本就是大忌! “想要搜查本王府邸,只是那些士族的探子好真不够分量,最起码也要触动御林军!”常歌行有着这样的自信,大隋亲王的府邸可不是谁想进就能进的,即便士族的势力再大,他们也只是臣子,晋王却是正经八百的皇族,冒犯皇族本就是取死之道。 而御林军身为皇家亲卫,直接受命于帝王,他们的动作就代表着皇帝的意志。皇帝想要搜查晋王府,就像是老子想要到儿子家串门一样,根本无法阻止。 “禀报殿下!”典杀走到近前道:“晋王府被一队御林军包围了!” 常歌行呆愣愣的听着这个消息,还真被他的这张乌鸦嘴说中了。 “慌什么?不就是御林军嘛,想要搜查本王府邸,最起码也要太子过来,至于别人,本王倒是要看看谁有这个胆量!”晋王那是当今帝王的次子,在几个皇子中,若论尊贵程度,也只有太子杨勇有这个资格。 典杀抬头看了一眼常歌行,随即马上低头,其实他真的很想告诉自家主子,他真的没有慌张。 “报!”有骁果军小跑过来道:“太子在门前说是要见王爷你!” 常歌行真恨不得狠狠打自己一个巴掌,这张乌鸦嘴真是说什么来什么,他嘴角泛起一阵冷笑,看来这些人准备的很充分嘛,一环套一环,还真的将他当作瓮中之鳖了。 “无妨!”常歌行大气的挥挥手道:“别人怕他这个太子本王可不怕,除非他有圣旨,否则休想进府门!” “晋王接旨!”尖细的声音自王府大门,一路上穿过花草树木,传到几人耳中。 “我。。。。。。”常歌行真的无语了,他的这张嘴难道被某只鸦神附体了?还真的是怕什么来什么! 张出尘脸上寒意更甚,甚至透出丝丝死志。之前萧美娘的话虽然不中听,但说的却是事实,若是她落到那些士族之手,以士族对她的恨意,绝对会生不如死,最终也逃不过受尽蹂躏而死。 既然如此,不如自我了断! “丫头,奴家刚才忘记告诉了一件事儿,俗话说恶人自有恶人磨,而我家夫君恰恰是恶人中的恶人!”萧美娘一手握住张出尘按住宝剑的手,笑着道。 或许是萧美娘完全没有一丝紧张的语气感染了张出尘,她按住宝剑的手缓缓松了下来,脸色也好了很多,身上的死志随着也消散不少,但身上那种生人勿近的气势却更加浓重了。 正向大门走去的常歌行听到萧美娘的话,一个趔趄差点儿跌倒,恶人中的恶人?这个评价十分不准确好不,本王可是好人中的好人,做好事不留名的那种! 府门前,十几个骁果军正和杨勇带来的御林军对峙,即便杨勇身上有圣旨,仍然不能迈进晋王府半步,这就是骁果军,完全忠于晋王的骁果军。 “太子殿下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望海涵!”打老远常歌行便带着真诚的笑意朗声道,看他的神情,听他的声音,还真的会以为他是满心欢喜。 “晋王府的门槛可真高,父皇的圣旨竟然进不了王府,你可知罪?”太子杨勇手捧圣旨,先发制人的质问道。 “本王对父皇的敬意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适才听闻父皇有圣旨要来,本王特地沐浴更衣后才赶来的,若是耽误了宣旨的时间,还望太子殿下海涵!”常歌行此话说得极为圆滑,态度也是诚意十足。 太子冷哼一声,道:“晋王接旨!” 常歌行慢吞吞的跪倒,双手上前,道:“臣,接旨!” 对于这个时代动不动就要行跪拜大礼,常歌行还是有点儿不习惯,万恶的封建社会啊,只是苦了他的膝盖! 杨坚的圣旨写的极为简单明了。简而言之就是让他全力配合太子,彻查士族被杀一案! “二弟,父皇的意思你也明白了吧,接下来我们就开始彻查吧!”太子杨勇的声音突然变得阴恻恻的:“来人,搜晋王府!” “慢着!”常歌行话落,从府中奔出一队士兵,正是奉旨组建的骁果军,虽然只有区区五百人,但气势如虹。五百人扼住晋王府的大门,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常歌行抱着胳膊靠在府门上,嘴上吊着一根不知从哪里捡来的草枝,就这么漫不经心的看着太子杨勇,看得杨勇心头火气,晋王这么一副吊郎当的样子,明显没把他这个太子当回事儿。 “圣旨本王已经接旨了,这么热的天儿,太子殿下可以找个凉快地儿呆着去了,本王忙的很,恕不奉陪!”说着,常歌行将嘴中的草枝狠狠吐到地上,便要转身回府。 (本章完) 第419章 双圣驾到 “大胆,你这是什么意思?父皇的旨意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要你配合本太子,你要抗旨不成?”杨勇憋着一张猪肝色的脸,显然气的不轻,这段时间这些世家整日的围着他转,一副维他命是从的样子,已经让他有点儿飘飘然了,可这个晋王却是一点儿面子都不给他。 常歌行转过头来,一副看白痴的样子道:“没错啊,父皇是让本王配合殿下,可没有准许你搜本王的府邸。” 晋王的府邸可不是说搜就搜的,杨坚更不可能写下圣旨搜查晋王府,那种情况只有一个:晋王府叛乱,杨坚要将晋王一系势力灭杀。 “本太子得到准确消息,杀害数十名优秀世族子弟的凶手就藏在晋王府,本太子想要搜查,你还要窝藏凶手不成?”杨勇来势汹汹,自张出尘逃进晋王府,他便派人监视了整个晋王府,十分肯定张出尘仍然在府中,不管死活,只要搜查到,晋王便逃不掉同谋的罪过。 常歌行饶有兴趣的看着杨勇,嘴角挂起一丝痞笑:“本王恰好也得到消息,杀人凶手就在太子府,作为大隋的太子殿下,理应起到表率作用,不如先搜查太子府,再搜查晋王府,许久没去太子府,本王还真是有些想念!” “你。。。。。。很好!”杨勇气极反笑:“本太子进不去晋王府,就不知道父皇母后可不可以,二弟,父皇母后很快就会驾临晋王府,我劝你还是赶快去做准备,不然怠慢了圣驾,可不要怪本太子没有提醒你!” 太子杨勇为了几天的局,显然下了一番功夫,就连杨坚与独孤伽罗都参与进来了,还是不小的场面。 “父皇母后大驾晋王府,可是让府上蓬荜生辉的好事儿,本王还要谢过太子才是!”常歌行并不见慌乱,让杨勇心中起疑。知道他近便的人对他耳语一番后,才露出了自信满满的笑容,盯着常歌行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只已经深陷陷阱,等待宰杀的猎物。 张出尘自从进了晋王府,就没有出来过,只要确定这一点就可以了,即便把晋王府掘地三尺也要讲张出尘揪出来,治晋王一个同谋之罪。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后千岁千岁千千岁!” 。。。。。。 离得老远就能听见百姓山呼朝贺之声,杨坚绝对算得上一个明君,在百姓中口碑也是极好,就是只娶一妻这一条,就让无数男儿羞愧,让无数怀春少女艳羡,所谓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有一个一心一意对自己好一辈子的人,就算是金山银山也不换。 玉辇在百姓的簇拥下缓缓接近晋王府,最前面有十八名御林军扛着一面巨大无比的铜锣开道,铜器震动之声,洪亮无比,传出去老远,依旧掩不住百姓的山呼之声。 再往后是一队千人骑,御林军跨坐在马上,英武非凡,百姓的山呼声虽然与他们无关,但在无数膜拜的声音中他们也感到风光无限,笔挺的腰板,肃穆的神情将这支大隋最为精良的部队演绎得淋漓尽致。 在许多人眼中精兵就是这个样子,顶盔掼甲,英俊非常! 骑兵后面是一支万人步兵,这支步兵摆成一个“口”字型,将玉辇从四面八方护在中心,即便如此也挡不住百姓的热情。玉辇所过之处,不管你是平头百姓,还是高门士族,还是在朝为官都要恭敬跪下。 杨坚气定神闲的高坐在玉辇之上,与独孤伽罗互相拉着手,这波秀恩爱让无数少男少女在心中呐喊不已,什么山盟海誓,什么海枯石烂,统统比不上大隋的皇帝与皇后之间的感情。 毕竟,山盟海誓太过轻易,海枯石烂太过遥远,都比不上就在眼前的这两位。 杨坚平和的目光,扫过跪倒在地的臣民,脸上始终带着和煦的微笑,就像是一个和蔼可亲的长者,没有半点跋扈更没有一点儿架子。偶有偷偷轻微抬起头,挑眼偷看之人,目光对上杨坚如春风般和煦的目光,便慌乱的低下头,杨坚也不怪罪,只是一笑了之。 他的威势不是震慑,而是这种如春风拂面般的教化,他待百姓如子,百姓便敬他如天。 待玉辇接近晋王府,晋王府内之人倾巢而出,全部都来到府门前跪迎圣驾。天子驾临,这本身就是莫大的光荣。 其中当然也包括了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三女,只是三女旁边多了一个身着翠绿服饰之人,正是张出尘。圣上驾到,若不出府跪迎,本就是大不敬的罪过,常歌行知道今天这遭说什么也躲不过去,索性便不去躲,让张出尘大大方方的出现。 “儿臣恭迎父皇、母后!”常歌行恭敬跪倒,说道。 杨坚在宫人的服侍下先下了玉辇,独孤伽罗却是没有用得着其他宫人,而是扶着杨坚的手臂下了玉辇。常歌行使劲儿的揉了揉眼睛,如此明目张胆的撒狗粮,看多了不知道是不是会长针眼。 “皇儿,快快请起!”独孤伽罗高兴的道:“自你独自开府,母后还是第一次来到你府上,今天说什么也要好好看看你的府邸。” “谢过母后!”常歌行起身,笑着拉过三女,道:“今天就让你的三位准儿媳陪您逛个够!” 独孤伽罗见到萧美娘三女,笑着打量了一番:“真是越看越可心,越看越漂亮,我家皇儿有福了!” “皇后娘娘您才是真的青春永驻呢!”萧美娘见到独孤伽罗完全没有一丝拘谨,开口赞道。 “呵!呵!就你的嘴甜!”独孤伽罗拉起萧美娘的手,携着其余两女便要往府内走去。 太子杨勇看着拉家常的几人,自己反倒成了外人,不禁眼中阴霾横生,独孤伽罗自小就喜欢晋王,如今看来这种莫名的偏爱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减缓,反倒越来越厉害了。 独孤伽罗在民间与杨坚共同被称为双圣,她对于当今万岁的影响是旁人绝对没有办法想象的。 (本章完) 第420章 画像 晋王的三个女人,皆不是什么名门望族之女,独孤伽罗竟然承认了她们在晋王府中女主人的地位,本就是非同寻常的事儿,历来皇子的亲事都是国事,从来都是皇帝下旨赐婚。如晋王这般自己找来几个心仪的女子,便想立为王妃,简直就是想都不能想的事儿。 他的目光自陈宣华身上掠过,眼中是不加掩饰的恨意,这个女子本应该是他的床上尤物,如今却成了晋王的女人。 陈宣华略带羞怯的跟在独孤伽罗身边,臻首微垂,两只小手搅在一起,一抹红晕更是攀上了耳根,俨然一副儿媳见公婆的娇羞。佳人本是芳华物,如今更是迷人眼。 陈宣华似乎比刚到长安时多了几分娇艳,以前她是一株静莲,让人心生爱怜,不忍亵渎。如今却是多了几分红尘味道,多了几分人情韵味。 陈宣华越是娇艳,杨勇心中的恨意就越发浓重。这本来是应该属于他的,她的身体、她的娇柔、她的灵魂都应该是属于他的,但这一切全都被常歌行破坏了,是晋王夺走了本该属于他的东西。 “母后,孩儿请您与父皇来到晋王府是有大事需要您与父皇做主的!”杨勇提醒道,他在那封众多士族联名奏章中已经言明了请杨坚与独孤伽罗来到晋王府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常歌行压力,让搜府一事顺利进行。 但如今看来,独孤伽罗已经忘了初衷。 “什么事儿能比我与未来儿媳们叙旧重要?”独孤伽罗没好气的看了一眼杨勇,被坏了兴致,独孤伽罗言语中透着不快! “还请母后以国事为重!”杨勇跪倒在独孤伽罗前面,拦住了她的去路,今天是除掉晋王难得的机会,就算会让独孤伽罗心生嫌隙,他也顾不得了! “你这是在教我做事?”独孤伽罗身上气势陡然一变,之前还是慈爱的婆婆,转眼间就成了母仪天下的皇后,上位者的气势毫不掩饰的释放而出,在这种气场下,每一个人都小心的屛住呼吸,唯恐一个不慎就让这位皇后娘娘的怒火烧到自己身上。 离独孤皇后最近的三女,感觉尤甚。萧美娘与陈宣华还好些,毕竟两者皆出自皇族,本就尊贵非常,这种帝王之怒早已经见识过不止一次,所谓帝王之怒其实也是权术的一种。 最苦的应该是朱贵儿了,她本就是养在深闺中的女子,虽然也是富家小姐,但从来都是被小心的呵护着,哪里见到过这种盛怒的威压。小脸早已经苍白一片,身体也不自主的发颤,几欲站不稳。 独孤伽罗一把拉过朱贵儿,在视觉的遮掩下,她给了朱贵儿一个安慰的微笑,使得朱贵儿呆愣愣半天,这还是刚才大怒的皇后娘娘吗?怎么刚才的笑容中还藏着几分俏皮,莫非她眼花了? 不管怎么样,朱贵儿总算舒缓了很多,待看到萧美娘与陈宣华两人似乎没有受到什么影响时,顿时心中有些羞愧,她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怎么被未来的婆婆给吓着了呢。 “儿臣不敢,儿臣只是心系国家社稷!”杨勇依旧跪在独孤伽罗身前,完全没有让开的迹象。 “难道本后就是在毁坏国家社稷吗?” “儿臣不敢,只是此事牵连甚广,若不给士族一个交代,孔对社稷不利!” “你想好了?” “儿臣为了大隋江山万年永固,万死不辞!” “好!”独孤伽罗吐出一个字,似乎用尽了全身了力气,本来搀着朱贵儿的手,变成了扶着朱贵儿。 “好!既然你执意如此,本后成全你!你说晋王府窝藏杀人凶手,可有证据?” 杨勇眼中闪过一丝笑意,就算此举会让独孤伽罗心生芥蒂,但只要扳倒晋王,那么一切都是值得的。放眼几个皇子中,也只有这个晋王对自己未来的皇位有威胁。 “证据就是她!”杨勇豁然起身,用手指向张出尘:“她就是杀害贵族子弟的凶手,如今却和晋王府之人共同出入,孰是孰非不是很明显吗?” 杨勇迈步走到张出尘近前,用手挑起她的下巴:“好一幅面皮,我那二弟定是受了你的迷惑,才收留了你吧! 还不从实招来!” 杨勇厉声喝问道,一双眼睛藏着无数锋芒,似乎要将人的五脏六腑统统刺穿,若是一般人早已经被吓得六神无主,但张出尘哪里会是一般女子,她面对太子的逼问,面不改色,声线一如既往的冰冷,没有半分起伏。 “我一没杀人,二没放火,不知太子殿下要让我招什么?” 张出尘一双眸子死死盯着杨勇,丝丝寒气让杨勇心悸,为何一个女子会有这么可怕的眼神? 若问张出尘,在大隋帝国她最想杀的人是谁,答案肯定是杨勇无疑,只是太子府护卫众多,杨勇出行又极为谨慎,身边高手如云,才使得张出尘一直没有寻到机会。 “哼!”杨勇收敛心神,道:“证据确凿还敢抵赖,这画上之人可是你?” 杨勇自下人手中拿到一副画,平展而开:“这画上之人可是你?” 张出尘看着与自己有着六七分相似的画像没有说话,常歌行曾经叮嘱过她,她若是没有把握就不要说话,一切自有他来。 杨勇将画像转向独孤伽罗与杨坚,道:“父皇、母后,当日虽然没有将行凶之人当场捉拿,但目击之人却不在少数,儿臣根据众人所述,命人画了这副画像,分明就是这绿衣女子无疑!” 不等独孤伽罗与杨坚表态,常歌行便走上前拿过画像,走到张出尘面前对照起来。 “这个眼睛好像不太对,本人可是双眼皮,画像上却是单眼皮。” “这个嘴唇好像也不太对,画像上的太过单薄了!” “还有这个身材,画像上似乎有些臃肿。” “还有这个。。。。。。” “禀报父皇、母后,我等追捕该女子时已是晚间,看不太清楚,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也是正常!”杨勇没有给常歌行继续品评画像的机会,因为他觉得若是任由常歌行这么下去,张出尘恐怕会彻底与这幅画抛清关系。 (本章完) 第421章 验伤 “呵!呵!太子殿下说得不错!既然是晚间,看不清细节,又怎么能肯定凶手就是此女子呢?”常歌行一脸赞同的道。 “哼!强词夺理!”杨勇瞥了常歌行一眼,来到杨坚面前恭敬施礼:“父皇,那女子当日被刀剑砍中了左肩,伤口深可见骨,只要将此女子左肩露出,自然真相大白。 若是晋王还有其他疑问,大可以请御医核对伤口,是不是与兵器相符!” “这个不好吧!”常歌行犹豫道:“若是伤口已经痊愈可就无法辩识了!” “痊愈?”杨勇冷声道:“受此一击能保住性命已经不错,断然没有痊愈的可能!即便真的有什么灵丹妙药使得伤口提前愈合,也会留下伤疤!” “若是连疤都没有呢?”常歌行笑吟吟的反问着。 “怎么可能?除非是神迹!”杨勇十分笃定的道,以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而言,完全做不到将伤疤消除的一干二净,能将那样重伤之人从鬼门关中救回来,就可以称得上神医。 “其实还有一种可能!此女子根本就不是凶手,完全就是太子殿下您的诬告,让本王想想,诬告在大隋律法中应该是个什么罪名呢?”常歌行侧着头,斜着眼瞄着杨勇,脸上满是戏谑。 “好像是与诬告的罪名同罪!”常歌行侧着头思忖一阵,似乎终于想出来一般。 “父皇,我看您还是劝劝太子殿下,不要验伤得好。太子可是大隋未来色接班人,若是太子犯下了死罪,您可就没有接班人了! 诺大的江山,连个继承人都没有,可是要出乱子的!” 常歌行言罢,独孤伽罗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他现在就是明目张胆的报复杨坚,杨坚为了一起凶杀案驾临晋王府,其中的态度实在是让人思量。明显是给太子撑场面来了,而目的便是为了打压晋王。 晋王军功在身,杨坚为了他百年后大隋不生内乱,现在已经做出了选择,嫡长子为皇位继承人,晋王再怎么优秀也是次子。 “你大哥之后还不是有你的吗?”杨坚周身寒意凛然,帝王的磅礴气势让每一个人心惊胆寒,帝王一怒血流漂橹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已经许久没有人敢挑战他的威望了,他也早已经忘了大怒的滋味,没想到今天从自己的次子身上将这些感觉全部找回来了。 杨坚话出,杨勇浑身颤抖了一下,“你大哥之后还不是有你吗?”这句话直接击中了他心中最为恐怖的部分,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大隋的江山,为了那荣耀无比的龙椅! “大隋实在太小了,本王还提不起兴趣,本王的目标是星辰大海,跨过高山还有广袤的土地,越过大海还有新的大陆,大隋只是这片大地的一隅,只有你们这些整天想做皇帝的人才对它迷恋不已。 如坐井观天的青蛙,以为洞口大小的天空便是全部,驱赶了蚊虫便是这片天地的主宰。 可笑,实在是可笑!” 常歌行说到最后,眼泪都快笑出来了。这个时候的大隋,南北刚刚统一,版图虽然没有前世那般大,却也不可小觑。却遭到了常歌行全方位无死角的鄙视,你们视之为珍宝的皇位,本王不屑为之。 本来有心袒护常歌行的独孤伽罗脸色变得十分不好,常歌行做得过分了,他竟敢藐视皇权,挑战一个帝王的尊严,这样分明就是取死之道,难道他已经做出了什么决定? 杨坚脸色变得黑沉无比,一双眸子中满是电闪雷鸣,周围的空气变得凝滞起来,让人每呼吸一次都要耗尽全身力气。 “验伤!”杨坚低沉着声音道。 有两名御林军就要上前捉拿张出尘,当众验伤,却被常歌行阻住。 “你还想如何?”杨坚的怒火已经全面爆发,但他毕竟是一个明君,最起码是一个想做明君的帝王。既然是明君,就有许多条条框框的限制,比如,在没有确凿证据前不能乱伤无辜! “吾皇以德立国,相信不会做出当众扒女人衣服这种龌龊事儿吧!”常歌行将张出尘护在身后,接着道:“女子的清白大如山,儿臣恳请母后做个见证。” 独孤伽罗看了一眼剑拔弩张的父子三人,暗暗叹了一口气,难道帝王家始终不能避免手足相残,父子相欺的局面吗? “好,哀家就做个见证,但不论事情结果如何,你们也不要忘了我们是一家人。”常歌行听着独孤伽罗有些落寞的话,心底深处有那么一丝触动,可是帝王家真的有所谓的亲情吗?过往种种太子莫不是置他于死地,欲要除他后快,帝王家的亲情是那么的不靠谱,什么兄弟情谊,什么父慈子孝统统比不过花花江山。 独孤伽罗带着张出尘及几个宫中的侍女进了晋王府,查验伤口当然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 “太子殿下,可选好了什么死法?父皇英明神武,大隋治下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本王只是可惜,这么一个离皇位只有一步之遥的太子殿下,就要这么死了!”常歌行挑衅的看着杨勇。 杨勇本来自信的心态此时突然变得慌乱起来,难道事情真的会出什么变故不成?但当他旁边之人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眼神后,他又变得自信满满起来,或许晋王只是虚张声势而已,目的便是让他自乱方寸。 杨勇将心底的那丝不安压下,目光掠过重重花草,看向独孤伽罗离去的方向,事情马上就要有结果了,晋王马上就要倒台了,他怎么能不兴奋,怎么能不高兴。 他身旁之人正是当日围捕张出尘的御林军中之人,他可是近距离和张出尘过过招,所以一定不会认错,此女子就是张出尘无疑。张出尘肩膀上的那道致命伤正是他留下了,所以才会被杨勇带在身边,以备不时之需。 看着余怒未消的杨坚,杨勇乖巧的道:“父皇不必动怒,二弟毕竟年轻气盛,做事难免冲动些!” (本章完) 第422章 替罪羔羊 杨坚本来已经快要熄灭的火气,瞬时间又被点燃,朝着常歌行大吼道:“逆子,还不快向你大哥道谢,都这个时候了,他还在替你说话,哪里像你正如的猜忌兄弟!” 常歌行看着杨勇嘴角浮动的得意笑容,心中鄙视无限,阴阳怪气的道:“本王谢过太子殿下在父皇面前替小王美言了,就凭这份交情,在太子您的祭日,本王也要多给你烧些纸钱!” “放肆!”不等太子说话,杨坚已经怒从口中出:“你看看你,都成什么模样了,竟然敢这么诅咒自己的兄长,简直就是大逆不道!” “父皇,您错了,而且错得离谱!张出尘是否是杀人凶手,马上就要有结果了,到时候太子殿下若是背上了诬告的罪名,父皇您是给太子殿下准备三尺白绫,还是毒酒一杯呢?”常歌行似乎不惧杨坚已经喷吐着火焰的眼睛,淡然的开口,既然想要他成为这场政治的牺牲品,那就要准备好被反噬的准备,坐以待毙从来都不是常歌行的性格。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口号已经喊了上千年,可真正死于国家法纪之下的天子却是一个没有。倒不是天子不会犯错,而是天子犯错有人遮掩,有人替天子受过。 不巧的是,今天这场较量是发生在两个皇子之间,一个是储君,一个是实力雄厚的王爷,不管结果如何,都是皇家的污点。帝王家最忌讳的就是皇子内斗,却又是历朝历代屡见不鲜的事儿,天下之主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不多时,独孤伽罗带着一众人回归,走在她旁边的正是张出尘,貌似两人正在聊着什么。独孤伽罗微笑提问,张出尘则稍微垂着美眸回答,两人一问一答倒也相映成趣! 杨勇略带紧张的将目光锁定在独孤伽罗身上,想要从细微处推断事情的结果,但他失望了,独孤伽罗一切自然而然,似乎已经忘却了此去的目的,一直和张出尘聊着什么。 “母后。。。。。。”杨勇忍不住张口,他此刻的心情就像是前世高考的学子,成绩即将公布,虽然知道自己发挥的不错,但心情仍然惴惴,只有听到最后的成绩,才能心安。 常歌行则摆出完全不关心的姿态,事情的结果已经注定,如果说太子是在高考,那么他则是在作弊! “回宫!”独孤伽罗打断杨勇的话道。 “母后!”太子杨勇再次跪倒在独孤伽罗面前,拦住了她的去路,独孤伽罗明显是要袒护晋王,他可不能失去这次扳倒晋王的机会。 “还请母后还死者一个公道!”这个时候的杨勇已经笃定的认为,张出尘肩膀上一定有伤痕,张出尘就是那个杀人凶手。 “你在质问我?”独孤伽罗居高临下的看着杨勇,心中也是愤懑不平,她已经竭尽所能替杨勇遮丑,但这个平日里看似精明无比的太子,今天怎么竟犯糊涂呢,明明就是在把自己的脖子往人家的刀口上送,还摆出一副必胜的模样。 感受到独孤伽罗身上散发出的冰冷气息,杨勇缩了缩身子,依旧没有让开道路。 “儿臣不敢,儿臣只想给死者一个公道!” “请皇后娘娘还我儿一个公道啊!” “请皇后娘娘一定要严惩凶手,不然不足以彰显我大隋国威!” “皇后娘娘,万不可被儿女私情所惑,国事为重。。。。。。” 和杨勇一起来的一些士族族长纷纷跪倒,无不是希望独孤伽罗秉公执法,揪出凶手和同谋,给这些家族一个说法。 独孤伽罗本来就有些阴沉的脸色更显得阴郁无比,如同狂风暴雨骤至,让人们的一颗心,也随着独孤伽罗心思的转变跌宕起伏,这就是独孤伽罗的威势,丝毫不逊于帝王之威! “你们这是要教哀家怎么做这个皇后吗?”独孤伽罗开口质问道,声音掷地有声,夹杂着刀光剑影,熟悉她的人都知道,这是皇后娘娘要暴走节奏。 “臣不敢。。。。。。”士族族长跪在太子后面,口称不敢,态度恭顺之极。这可是帝国的皇后,远不是他们这样的家族能够得罪的起的。 “可你们却这么做了!”独孤伽罗的声音越发的寒冷,声音似乎自九幽地狱传出,直欲将他们的灵魂冻结! “臣该死。。。。。。” “既然你们求死,本后就成全你们。来人,将这些人拖出去砍了!”独孤伽罗的话音刚落,这些随着杨勇一起来的士族族长一个个全都傻了眼。 他们之所以来,就是为了给太子助拳,哪里想到会丢掉性命。 “皇后娘娘,我们知错了,就饶了我们吧!” “太子殿下,救救我们啊!” “皇后娘娘我们只是捉凶手心切,并无他意!” 。。。。。。 “凶手?”独孤伽罗脸上带着丝丝冷笑:“经本后亲自查验,此女子肩膀宛若凝脂,并无受伤痕迹,难道不是你们蓄意陷害晋王不成?” 陷害王爷这顶大帽子绝对不是他们这副小身板可以经的起的,由皇后娘娘亲自给他们戴上这顶帽子,已经宣判了他们的死刑。 “蒙骗太子,陷害晋王,挑拨皇子之间的关系,让你们死一次,已经是格外开恩了! 拉出去,就地处决!” 那些士族族长心如死灰,剩下的只是深深的绝望,此刻他们已经知道自己为何会死,因为太子不能担下诬陷之罪,更不能按照法律赴死,那么他们自然成了替罪之羊。 “母后,这件事,是不是再查查。。。。。。”杨勇心有不甘的道,正如他所言,除非神迹,否则张出尘肩膀上一定会有伤痕。 “本后还没到老眼昏花的时候,此女子身上有没有伤痕,本后自然看得真切。”独孤伽罗出言打断道。 常歌行依旧倚着晋王府的大门,慵懒之态尽显,漫不经心的看着这一切,太子自然不会有罪过,那么只能让别人顶罪,那些士族族长正好够分量。 (本章完) 第423章 为什么要帮我 “本太子要亲自看看!”杨勇显然不甘心就这么失败,按照之前的准备,今天决然不会失败,输的一方肯定是晋王。但事实就是跟随自己的士族族长被杀,而常歌行却是毫发未损。 杨勇宛如疯魔般冲向张出尘,伸手就要撕扯她的衣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除去她的衣袍,看看她的肩头到底有没有伤。 正如他所说,深可见骨的重伤不可能这么短时间就痊愈,更不可能连一丝一毫疤痕都不留,除非有神迹的出现,但神迹只能欺骗一下那些无望的庶民,他相信的只是无比的权势和手上的宝剑。 就在杨勇的手指触碰到张出尘衣服的刹那,张出尘突然动了,就如一只美丽的蝴蝶,在空中划过一个优美的弧度,衣阙随风摇摆,翩翩然落到了常歌行的身后。 在场之人,除却皇帝、皇后,也只有身为皇子的常歌行能够挡得住太子杨勇。 “太子,我大隋的储君,就只知道当街欺辱一个弱女子吗?”常歌行上前一步,生生逼停了杨勇。 杨勇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般,叫道:“看到没,哈!哈!她会武功,她就是凶手!” “天下武者无数,难道都是凶手吗?”常歌行看着已经有些乱了方寸杨勇,质问道。 独孤伽罗深锁着眉头,道:“太子,我再说一遍,本后已经查验清楚,此女子肩头并没有你所描述的伤痕,此事到此为止,休得再提!” 独孤伽罗在杨坚的搀扶下上了玉辇,随着仪仗回宫。太子望着渐行渐远的玉辇,知道这次自己又输了,而且输的十分彻底,如果说常歌行得十分的话,他只是零分。 玉辇上,杨坚轻声问道:“那个女子肩头上真的没有伤疤吗?” “陛下也不相信我,要不你亲自查验一番?”独孤伽罗不负来时的温柔,此时的独孤伽罗精明、干练,简直就是前世女强人的代表。 杨坚讪讪的笑了一声,让他查验一个女子的香肩,他可没那个胆子,若是打翻了独孤伽罗这坛子老陈醋,绝对够他喝上好几壶。 “朕只是疑惑,按照道理来讲,太子绝对不会糊涂到连人都搞错,可事实上那条伤痕就这么神秘的消失了!” “你就没考虑过,那个女子身上压根就没有什么伤疤,晋王从开始便是被冤枉的?陛下,哀家发现你越来越疏远晋王了,英儿可是帝国的功臣,就算你要替太子立威,但也不能让英儿受委屈!”独孤伽罗替常歌行鸣着不平。 “皇后你从一开始便知道太子会输?”杨坚回想适才种种,从中发现了些端倪。 “英儿可是平定了江南的帅才,这点儿小伎俩还难不住他!”独孤伽罗对常歌行极尽赞美之词,显然对他十分有信心。 “朕只是担心。。。。。。哎!”杨坚没有将话说完,他虽然地位尊贵无比,被人整天喊着万岁,但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谁会真正的万岁呢?大隋的天下迟早会交给他的子嗣,若无例外,这个人选就是杨勇。 但如今却多了常歌行这个变故,兄弟相残,手足刀兵相见,绝对不是杨坚想要见到的。 “但你这样做,只会让英儿更加反感,或许之前他并没有夺嫡的心思,但经太子这么一闹,我担心会激起晋王的夺嫡之心,到时候反而不美了。”独孤伽罗说道。 “要是如此,倒是朕考虑不周了。。。。。。” 晋王府门前,太子杨勇狠狠的看着晋王府深处,眼神中闪烁着不明的光芒,不时涌出的狠厉让人心头发麻。陪伴在太子身边的御林及太子府色下人,感受着他身上起伏不定的气势,全都凝气凝神,连大气都不敢出,熟悉他的人都知道,太子这是真的动怒了。 常歌行自然没有心情理会太子的心情,太子或喜或悲都与他无关,晋王府的大门缓缓关上,常歌行潇洒的转身回府。 太子看着那抹消失的身影,眼中的狠厉彻底爆发,胸口更是起伏不已:“晋王,本太子倒要看看你还能嚣张的何时!” 张出尘跟在常歌行身后,面色复杂的看着常歌行。 “怎么样,是不是被本王的威风所折服?”常歌行扭头看向张出尘道:“本王府还缺一个端茶倒水的使唤丫头,你要是有兴趣,本王可以破格提拔你!” 常歌行一副你能成为晋王府的使唤丫头是你莫大荣幸表情看着张出尘,面带微笑,满是揶揄之色,这个张出尘整天板着一张脸,实在太破坏晋王府的和谐气氛,没事儿多笑笑,世界才美好。 “你为什么要帮我?”张出尘话中虽然有感激之意,但同样的话自这位侠女口中说出,便成了硬邦邦的质问。 常歌行苦笑,幸亏张出尘是一个快意恩仇的侠女,若是生在宫廷、大家族之中,就凭她这张嘴,就凭她这张万古不化的冰山表情,绝对活不过成年。 “自从你偷窥本王沐浴,你我的命运就连在了一起,帮你就是帮本王自己,若你被坐实了凶手之名,本王可是要受牵连的,所以你也用不着感谢本王,什么以身相许之类的更是用不着!” 常歌行满嘴的大义凛然,完全就是做好事不留名的感觉。 “当然,你要是实在想要报恩,本王也不好意思阻拦,你知道的,本王最是心软!” “你想多了!”张出尘冰冷的声音打断了常歌行的臆想:“大不了下次我杀你你时饶你一命!” “我说大姐,本王可是大好人一个,你怎么就念念不忘想要杀本王呢!”常歌行满脸的愤愤,他可是救了她一命,可听这意思,她以后还会刺杀他,漫天神佛都被遮住了眼吗?瞧瞧这是什么世道? “你为什么非要用这种办法解决这件事儿,凭晋王的手段,应该会有更好的办法!”张出尘继续问道,她口中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杀人灭口,只有死人才是最值得信任的,有她这个活口在,太子便还有翻盘的机会。 (本章完) 第424章 我又胡了 “因为我和你一样,都不太喜欢那些世族!”常歌行说完便径直走开,留下张出尘在原地发呆。 “出尘姐姐,你怎么还站在这里啊!走,我教你一种新奇的玩意儿!”朱贵儿小跑过来,额头上还有丝丝香汗,一把拉着张出尘便向湖中的亭子出走去。 “出尘姐姐,我告诉啊,这种新奇的玩意儿叫做麻将,是我夫君发明的呢,我们姐妹四人正好,夫君玩得实在是太烂了,我们都懒得和他玩儿!” 还没有走远的常歌行,一个趔趄好险摔倒,什么叫做他的玩得实在太烂啊,估计在朱贵儿心中凡是让她一把都赢不了的人,都是牌技太烂之辈。 这小丫头明显是想拉张出尘入伙,在新手身上找到赌神的感觉。常歌行摇摇头,没有理会小女儿家的事儿。 典杀早已经在厅中侯着,将手中的一份书信交给了常歌行。每个月驻扎在江南石子冈的骁果军都会有书信送来,汇报江南的情况,以及骁果军的近况。 常歌行像是以往那般撕开信封,骁果军有条不紊的训练、壮大,每天都会去原始森林拉练,可以说现在的骁果军完全就是一支战斗力超强的特种部队,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单独在原始森林生存下去,甚至还有与敌人周旋的余地。 但今天,常歌行却眉头轻皱,就连身上的慵懒感都消散了不少,他闭目靠在椅子上,手指轻扣着桌案,发出“笃笃”之声,节奏不紧不慢,不知是什么曲子的节拍,但听在典杀耳中,却宛若雷鸣。 石子冈出事儿了!这是他第一反应! 每次晋王这般,都是出大事儿的前奏,都是流血的前奏,记得最近的一次,就是御赐铡刀斩杀世族一事。 典杀静静的站在常歌行身边,没有询问,没有插话,甚至连目光都没有变一下,他只是在等待常歌行的决定,不论自家主子做出什么决定,他都是无条件服从的。 常歌行缓缓睁开眼睛,似乎经过方才短暂的修整,眸光更加明亮了,内里闪烁着无尽的血光,他从来就不是怕事儿的人,既然有人不安生,那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好。 他收回扣着桌案的手指,典杀此时已经准备好了笔墨纸砚,他知道自家主子要下达命令了。 常歌行在一张雪白的宣纸上写出了一个大大的“准”字,一个字便占了整张篇幅,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墨迹。 当今万岁与晋王的两个准字如出一辙,只是晋王的字要大出万岁爷不少,而且更加的嚣张,肆意张扬,完全就是无法无天的样子。 两个准字,一个自皇宫发出,至驻守在江南的秦王杨俊;一个自晋王府发出,至石子冈的骁果军。 “交给石子冈的弟兄!让他们小心行事!”常歌行将这个大大的准字交到典杀手中。 典杀双手接过纸张,依旧没有出言,恭敬的退了出去,安排人送信去了。 常歌行起身,又恢复了之前的慵懒之态,似乎什么事情都提不起他的兴趣,这个状态的常歌行哪里是什么王爷,分明就是一个混吃等死的富家子。 他伸了一个懒腰向外走去,若是杨俊执意要剿灭骁果军,相信骁果军很快会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石子冈是常歌行苦心经营的一处基地,里面有着太多领先于这个时代的东西,就算杨俊以数倍军队去攻打,也占不到丝毫便宜。 石子冈就是一铜墙铁壁,一个张开嗜血大口的地狱之门。 秋日的阳光正好,秋高气爽的感觉已经很明显了,常歌行十分喜欢这种四季分明的感觉,易经中元亨利贞正是对应了四季。 湖边小亭子中四女围坐在一起,“哗哗”的搓着麻将,张出尘显然不太喜欢这种场合,她最喜欢的无非两种事情,一是练剑,二是杀人,总得来说练剑还是为了更好的杀人,张出尘喜欢行侠仗义,喜欢斩奸除恶,喜欢她的绿林生活。 这种安稳惬意的生活,反而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出尘姐姐,该你了!”朱贵儿提醒道。 张出尘有些茫然的看了一下自己的牌,花花绿绿根本不认得是什么,之前朱贵儿噼里啪啦讲了许多规则,但她听得头脑发胀,完全没有分清个数。 毫无疑问,她在练武上是一个奇才,但在赌博玩牌上就智商欠缺。玩牌要遵循其中的规则,而练武恰恰是为了打破规则,或许是因为这种差异,她自从上了牌桌就处在一处近似托管的状态,根本没有胡过一把牌。 朱贵儿很高兴,因为她终于不是输的最惨的那个了,看得萧美娘与陈宣华不住摇头,这个小丫头还是颇具小孩儿脾气。 常歌行玩心大起,正在兴高采烈的朱贵儿陡然间定格,常歌行就这么徜徉在自己的时间王国中,捏了捏朱贵儿水嫩的笑脸,道:“调皮!” 他走到张出尘的牌前,一阵鼓弄,最后才满意的点点头,打了一个响指,时间重新流淌,他则在一棵老树后面看热闹。 张出尘凝望自己的牌,似乎和之前的不一样了,至于哪里不一样她还真的记不清,因为她连麻将有几张牌都不知道,她以看连连看的心态对这些同样的麻将进行组合。 最后说道:“我似乎胡了!” “怎么可能?”朱贵儿离开座位,快步走到张出尘身后,探着身子侧着脑袋仔细核对起来。 “真的胡了。。。。。。”朱贵儿十分无奈的道,这种小概率的事件怎么会发生呢?张出尘分明就不会打牌,几局下来都是乱打一气,就这样胡了? “一定是凑巧!”朱贵儿暗暗对自己道。 “出尘姐姐的运气真好,我们继续玩!” 麻将打了三圈后,张出尘用无辜的眼神看了三女一眼,她也不想胡的,可事实上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胡牌了。 “我又胡了!” “出尘姐姐运气真好,我们继续啊!”朱贵儿只能将这一切归到张出尘的赌运,因为找一个比自己牌技还差的人实在不容易,眼前的张出尘恰好就是一个。 (本章完) 第425章 老婆奴 “我胡了!” 。。。。。。 “我又胡了!” 。。。。。。 “不好意思,我不想胡的!” 接下来的几局,麻将没有打过五圈的,都以张出尘诡异的胡牌告终。 对上张出尘无辜夹带懵懂的眼神,萧美娘三女实在是无语,甚至怀疑张出尘是个中高手,是在扮猪吃老虎,但麻将分明是他们夫君发明之物,整个大隋还没有流行起来,甚至连麻将的名字都不知道。 难道真的是运气好? 还是自己的技术太差? 朱贵儿撅着小嘴,没想到三缺一随便拉来的人手,就这么厉害。 张出尘是不想赢却赢了,朱贵儿是想赢没赢成,两女都在纳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哈!哈!”常歌行朗声一笑,自大树后面走出来,知道自己商场的时候到了:“你们玩的很好啊,算夫君一个怎么样啊!” 朱贵儿看到常歌行来了,高兴的眼睛眯成可爱的月牙形:“夫君你来啦,快点儿坐我这儿,替我报仇!我可是输惨了,出尘姐姐一直再赢,在这样输下去,这个月的生活费都快没有啦!” 朱贵儿可怜兮兮的拉着常歌行在自己的位置坐下,她自己则站在一旁,气鼓鼓的看着张出尘。之前三女可是宁可玩斗地主也不和常歌行玩麻将的,就是因为有一次常歌行赢了光了她们数月的生活费,三女可是费了好大劲才堪堪将自己的生活费又要了回来。 自那之后,三女就再也不和他玩牌了。 今天是因为有了张出尘这个“外人”在,三女生出了同仇敌忾的心思,才将常歌行的前科抛之脑后。 清风吹皱湖水,湖面荡起一片涟漪,层层水雾自湖面升起,在阳光的照射下,形成一个个迷你的彩虹,倒也美仑美奂。岸边亭子中,五位俊男靓女围在一起,似乎在谈论着什么,看那认真的气氛,似乎在讨论着什么学术问题。 几人拧着眉,注视着石桌,像是遇到了什么难题,正在费尽心思的解决。 “哈!哈!本王胡啦!快点儿掏钱!”温馨的气氛被某人的一声大叫打破。 常歌行笑嘻嘻的将麻将牌推到,勾着手向三女要钱:“本王的赌资可是概不拖欠的,快点儿掏钱,本王知道,你们的私房钱还没输光呢!” 萧美娘与陈宣华不情不愿的掏出一小锭银子放到桌子上,张出尘则是将之前赢得钱全部输光后,便将位置让给了朱贵儿。 三女有出无进,很快几人荷包内的银两全部输光。常歌行这才露出了大灰狼的本质:“哈!哈!这会再想要回你们的私房钱可没那么容易了!好好想想怎么让本王高兴,没准儿本王心情好了,就把私房钱还给你们。 贵儿,今晚到夫君房中,让为夫替你好好想想!” 常歌行一副大灰狼诱拐小红帽的表情看着朱贵儿,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美娘姐姐,夫君要潜规则我,你要替我做主!”朱贵儿转而向萧美娘求助,萧美娘可是他们几人公认的大姐,圣母的领袖风采可见一斑。 常歌行无比汗颜,头顶上有成群结队的乌鸦飞过,幸亏这里只有他一个穿越者,不然若是让人听到他要潜规则自己内定的老婆,岂不是要被人笑掉大牙! 常歌行抚着额头,一脸无语的对朱贵儿道:“贵儿,潜规则这个词不是这么用的,你我之间也用不到这个词!” “潜规则不是这么用的吗?”朱贵儿侧着头想着,满脸的求知欲。 “贵儿若想知道这个词语怎么用,今晚可以到夫君房中,夫君肯定包教包会!” “你还是想要潜规则我!”朱贵儿眼睛中闪着少女的精明,一副我才不会上当的模样。 常歌行不禁感慨,如今的小羊羔都变得狡猾了,自己这匹狼难道今后要皈依我佛不成? “夫君,奴家也想知道呢!”站起身,走到常歌行身边,一手跨过常歌行的胳膊,用那片柔软有意无意的蹭着他的胸膛:“不如今晚夫君来我房中,我们好好探讨一下!” 常歌行陡然变得火热起来,眸子中的火苗肆意的燃烧着,但想到上次他到萧美娘房中时被整的凄惨模样,那熊熊燃着的火苗竟然渐渐熄灭了,可见萧美娘给常歌行带来的阴影到底有多大。 “呵!呵!夫君我刚刚想起,今天晚上还有些公务需要处理,你们继续啊,我就先走了!”常歌行找了一个借口赶紧离开,真怕他自己受不了萧美娘这个妖精的诱惑,那画面太美,简直不敢想象! “噗嗤!”萧美娘看着常歌行狼狈逃跑的背影,嫣然一笑,百花再无颜色:“有色心没色胆!活该独守空房!” 张出尘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这就是那个江湖传闻无恶不作,无女不欢的奸邪王爷?可如今看起来明显传闻有误,这分明就是一个惧内的三好王爷,和杀人不眨眼、强抢民女、滥杀无辜压根不搭边。 这简直就是颠覆性的认知,仿佛晋王府的主人并非晋王,而是他的这群女人,或许成为他的女人很幸福吧。张出尘赶紧站起身,转身走到栏杆处,凭栏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秋天略带凉气的风拂过她的绝美的容颜,让微红的面庞又回到那副冰冷的样子。 “出尘妹妹勿怪,夫君就是这个样子,别看他在外面威风凛凛,霸道无比,这要回到王府就是老婆奴一个!”萧美娘来到张出尘旁边,一双美眸同样打量着秋风下的湖面,扭头看到张出尘不解的神情,这才继续解释道:“老婆奴是夫君发明的词汇,就是唯老婆命是从、全心全意伺候老婆的意思。我家夫君经常说些奇奇怪怪的话,和他相处的时间长了你就知道了!” 唯老婆命是从?全心全意伺候老婆?老婆奴?萧美娘这番话彻底刷新了张出尘的认知,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男人吗?就算是绿林中的英雄豪杰也做不到这一点! 张出尘自己都不知道,她内心中的悸动,如秋日的水波,正在向着不知名的方向荡漾。 (本章完) 第426章 求一人心难 张出尘这段时间似乎放下了作为一个绿林女侠的警惕与矜持,和萧美娘三女打得火热。 四个年龄相仿的少女在一起自然有的是话题,张出尘讲着自己在江湖中的种种奇遇,让朱贵儿这种深闺中的女子向往不已,恨不得生出一双翅膀飞往那充满神秘色彩的绿林。陈宣华也带着缅怀的情绪,讲着之前作为公主时的过往,让张出尘这种江湖侠女了解到,所谓的锦衣玉食也并不是无忧。 张出尘与萧美娘总算放下了正派与邪教的偏见,甚至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两人都是江湖中少有的女中豪杰,很自然的生出惺惺相惜的感觉。 如此过了半月有余,那些还在打着歪主意之人,在晋王府多次警告与杀鸡儆猴后,总算安稳下来,似乎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张出尘的活动范围从来没有出过晋王府,对于她一个江湖女子,对于外面的世界本就不怎么好奇,反而对于皇家的生活有着几分探究,所以虽然没能出晋王府的大门,倒也不会显得无聊。使得那些仍然不死心,打着歪主意之人根本无法下手。 又过了半月,在晋王府周围监视之人少了很多,也懈怠了很多。他们不敢对晋王出手,只期望张出尘耐不住府中寂寞,只要她出得晋王府的大门,他们只要将张出尘捉住,那么一切还有回转的余地。 但想法是美好的,也只是想法,因为张出尘压根没有出府的打算,似乎对王府的生活颇为满意,大有乐不思江湖的意味。 自晋王府的后门,几个采买的小厮说笑着出来,上了一辆半新不旧的马车,这是晋王府专门的采买马车。这辆马车每隔三天便会去郊外采办新鲜的蔬菜水果,这是晋王专门安排的,说是什么郊外的蔬菜水果天然无污染。 之前,这些监视之人还会留意这些采买之人,甚至一路跟踪去过郊外的农户,但什么都没有查出来。晋王府采办的只是最普通的应季果蔬,提供货源的农户也并非一成不变,全凭晋王府的心情。久而久之,监视之人就不再搭理这些采买之人。 就像今天,监视之人只是遥遥看了一眼采买之人,看衣服、身量还是之前的那几个,并未引起他们特别的关注,甚至连脸都没有看清楚,便继续盯着晋王府的正门。 一个采买的小厮架着车,悠闲的挥着马鞭,不时的很街边的小商小贩打着招呼,就这么悠哉的出了城门,直奔郊外。 马车驶出长安城几十里路时,突然停了下来。 “张姑娘,到地方了!”赶车的小厮对着车内道。 车帘挑起,一个身穿灰色麻布衣服的小厮自车中走下,小脸精致异常,虽然未施粉黛,却是女子的俏丽的模样。身上的衣服没有多余的色彩,甚至穿上还有几分宽大,但女子玲珑的身姿却是难以掩饰,仔细瞧去,曼妙犹现。 此女子正是乔装出城的张出尘! 采买的马车扬鞭而去,张出尘失神的看着长安方向,此一去江湖路远,再见面不知是何时。或许根本就是再也不见,朝堂与江湖本就是两条平行线,一个如日当空,普照大地;另一个却潜伏在黑沉的夜中,见不得光明。 常歌行在府中看着三女斗地主。 “贵儿,出对就赢了!” “美娘,有炸就赶紧出!” “宣华,你这样打牌就不对了!” 。。。。。。 三女气恼的看着常歌行,常歌行一人看三家牌,大有上帝视角的感觉,忽左忽右的瞎指挥,并且自我感觉很是良好! “夫君,你再这样,我们都玩不下去了!”朱贵儿撅着小嘴抗议着。 “玩不下去正好,我们四个人正好打麻将!”常歌行一副奸计得逞的感觉,急忙道。 “夫君,那个红拂女已经走了,你不去送送人家,在这里捣什么乱啊!”萧美娘瞥了常歌行一眼,道:“好歹她刺杀过你,你也救过她,这得是多么大的缘分啊,人家走了,夫君都不相送,那位大女侠岂不是要伤心死!” “她有她的江湖,本王有本王的庙堂,若是有缘自然会再见,再说,相忘于江湖也是一种境界,你们是不会懂的!”常歌行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道。 相送张出尘常歌行也曾想过,但最后还是打消了,他与她并无过深交往,懒得再惹起什么情债,能得三女在侧他已经很满足了。世界上的美女很多,如百花争奇斗艳,秦皇汉武上千人的后宫,搜罗天下美女供他们享乐,但即便如此,他们也不敢说,天下的美女皆在皇宫。 再说,佳丽三千就很快乐吗?在封建社会,权利、财富和女人都是男人的附庸,越是成功的男人此三样越是多。古代君王都喜好收集美女,并不是他们博爱,也不是他们的功能有多么的强大,大抵上出自一种类似的对于财富、权利的渴望与占有欲。 只是红颜易老,绝对没有金银保值,再美的佳人也抵不过岁月的流逝。所以帝王皆动不动的选秀,其目的就是用这种淘汰的方式,让自己的后宫保值,彰显帝王的威严。 显然,常歌行并没有这方面的打算,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佳丽三千易得,一人心难求! “夫君,你可曾听说过观棋不语真君子!像你这样瞎指挥,真的很丢一个王爷的格调!”萧美娘继续道。 她和朱贵儿与陈宣华一样,都不太喜欢和常歌行玩牌,因为常歌行太能赢了,和自己老婆玩牌,就不能故意放放水,就不能懂得怜香惜玉一点儿吗?每次都杀的她们三人丢盔弃甲,他本人则怡然自乐,完全一副打了胜仗的模样。 “哎!”常歌行叹了一口气,很失望的看着萧美娘:“美娘,都这么长时间了,你还是不了解夫君啊,看来还是深入交流的太少,今晚就是天时地利人和的好时候,不如美娘来我房中,与夫君好好交流一番?” (本章完) 第427章 看牌就说真小人 常歌行又将目光看向朱贵儿与陈宣华,眼神灼灼,内里有一种叫做欲望的小火苗在踊跃的跳动得,映的两女俏脸微红。那意思很明显,若她们愿意,也可以去深入的交流一番。 “本王从来都不是什么君子,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什么君子,所谓观棋不语真君子,看牌就说真小人,本王还是喜欢做真小人!” 常歌行一边说着,三女已经开始了新的一轮! 常歌行走到陈宣华身后,陈宣华微侧着身子,挡住常歌行的视线,以免他再说出什么话。 显然,她小瞧了常歌行作为窥牌者的专业性,即便如此,常歌行仍然将陈宣华的牌看得一清二楚。 “俩王一个炸,好牌!先打一小对,然后对二揽牌,再打顺子,谁敢不服炸他丫的。。。。。。”常歌行寥寥几句,将陈宣华的牌泄个一个干净。 “俩王一个炸,有对二,有顺子,还有一个小对。。。。。。”萧美娘一边看着自己的牌,一边数着陈宣华的牌,显然再做着有针对性的部署。 陈宣华本来红润的俏脸,已然变成了锅底颜色,还夹带着烟熏火燎的气息,作为地主,他本来想扮猪吃老虎,将对面的俩农民打得落花流水,谁曾想,有常歌行那张大嘴巴在,扮猪吃老虎,变成了明牌! 不出意外,最后陈宣华输了。正要找常歌行算账时,他已经走远了。 “今天风和日丽的,本王出去走走,就不打扰你们了啊!” 石子冈,常歌行在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自别过江南,转眼间已经有小一年了。 石子冈的变化也是惊人的,远远看去石子冈内一片烟云缭绕,时不时还有火光迸现,铁器击打之声不断传出。更远一些的原始森林,有隆隆的爆炸声传出,伴随着一阵黑色烟雾升腾而起,在爆炸点周围的鸟兽纷纷散去,像是遇见了什么可怕的事情般。 石子冈的山头,依旧是草木成片,绿油油的,看上去十分的喜人。可若是仔细看去,就会发现那些形似石头的物体竟然是一座座混土打造成的堡垒,只是灰白的混凝土表面覆盖上了一层绿油油的保护色,和周围的数目炼成一片,即便是仔细看去,也很难找到堡垒的确切位置。 石子冈的一个山头上,两个身着骁果军军服之人,正眺望着远方,看着一座座隋军的营帐,不时有战马进进出出,忙碌中透露着秩序,可见治军之人并非泛泛之辈。 “大哥,晋王殿下是怎么给你回的话啊!这人都快欺负到咱们家门口了,再忍下去,恐怕骁果军第一大队就要交代在这里了!”说完之人正是伍长山,坐在他旁边的是骁果军第一大队的队长伍长天。 伍长天小小翼翼的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在荷包背面一个不起眼的位置,有一处针线跳脚的地方,像是制作之人在缝制这里的时候不小心所致,伍长天自荷包的夹层中抽出一张折叠的极为小巧的纸张,然后将纸张递给了对面的伍长山。 伍长山接过纸张,一边展开张纸一边道:“典杀教官也真是的,每次传信都用荷包。一个大男人,也不感觉别扭,搞的女里女气的!” “要看就看,别废话!”伍长天黑着一张脸道,他将荷包揣回怀里,目光向着远方望去,不知是在看远处的隋营,还是烟波浩渺的长江,还是函谷关内的长安。 “这也。。。。。。太简单了吧!”伍长山目瞪口呆的看着那一个大大的“准”字,晋王殿下果然不是一般人,一张纸一个字,就是这么的个性。 “大哥,你在信中都说了些什么啊,殿下就回了一个字!”伍长山将张纸按照之前的痕迹叠好,交给了伍长天,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问道。 “有人到石子冈捣乱,能不能见血!”伍长天目光幽深的看着远处的军营,石子冈是晋王殿下在江南的大本营,绝对不能有失。 “就这样?”伍长山讶然道,晋王殿下得自行补多少脑啊。 “这可是五万大军,是殿下的亲弟弟带队,你都没和殿下说吗?” 伍长天神色终于有了些许波动,像是看白痴似的看着伍长山:“你以为江南的情况殿下什么不知道吗?不然,那些消息是谁给我们的? 说那么只是浪费笔墨!” 伍长山哑然的看着他的大哥伍长天,似乎第一天认识他一般,憨傻的伍长天,竟然也有这么精明的一面,实在让人想不到。石子冈内的骁果军平日里多专注训练和研究常歌行留下来的那些武器图纸,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了解整个江南的局势。 因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送来最新情报,就像这次秦王杨俊要带兵攻打石子冈,在杨俊大军到来之前,他们便已经得到了消息。伍长山一直以为,有骁果军的人在外面刺探情报,但看今天的架势,提供情报者并非骁果军之人,难道晋王殿下在江南还留下了其他势力? “大哥,难道殿下。。。。。。”伍长山话还没说完,便被伍长天打断。 “主子的事情,我们少作猜疑,知道的多并不是好事儿,只要把殿下交代的事情做好便好!”伍长天眼中闪着警告的光芒,好奇心是好的,但好奇不该好奇的事情,是会付出生命的代价的。 伍长山讪讪的闭了嘴,转而道:“殿下交给我们的图纸中,那种叫做大炮的武器,由于钢铁的缘故始终不能成型。大哥,你说这种武器当真有殿下说的那般威力吗,只要一炮,便会山崩地裂!” “殿下从来没有骗过我们!”伍长天显然对常歌行的话深信不疑,他对常歌行有着绝对的忠诚,这也是常歌行选他为骁果军第一大队队长的原因。就算这个时候常歌行告诉他,地球是方的,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去相信。 无关事实究竟是什么,而是这句话到底是谁说的。 (本章完) 第428章 放放烟花 听伍长天这么一说,伍长山立即来了兴致:“大哥,要是我们真的成功造出大炮,是不是就能将草原上的匈奴人打得满地找牙了!” “大炮虽然威力巨大,但实在太过笨重,根本不适合草原作战,若是用来守城还是不错的!”伍长天一句道破大炮的优劣,一门大炮最起码也得有上千斤,让士兵们带着上千斤的东西去和弓马娴熟的匈奴骑兵作战,简直就是去送菜! 伍长山眼珠转了转道:“小炮我们也有啊,就像殿下给我们的迫击**纸,一个士兵就能轻松带走!” “迫击炮研究的怎么样了?”伍长天问道。 伍长山叹了一口气:“黑火药的威力实在太大,炮膛内装药量大,咱们的钢铁根本承受不住,十有八九会炸膛,偶尔一次不炸膛的,第二次也会。要是减少装药量,射程近不说,威力比烟火也大不了多少,炮弹落地根本没有炸伤的威力,顶多就是生出一团火苗!” “现在可有迫击炮?”伍长天看着远处的军营,若有所思的问道。 “有制造好的三门,调整了药量后,勉强可以用,只是这杀伤力。。。。。。”说道这里,伍长山摇摇头,表示着内心最为深切的无奈:“逢年过节,当烟花放还是可以的!” “当烟火用!”伍长天阴测测的看着伍长山道:“亏你想的出来,花了这么多钱,一点儿成果没有,小心殿下将你卖到小倌馆,收回点儿成本!” “呵!呵!”伍长山尴尬一笑:“天天风吹日晒的,就我这五大三粗样儿,就算去了也没有人要啊!” “听说长安城那些养尊处优的士族就喜欢你这样有男人味儿的,放心,殿下定然会让你的生意好起来的!” 伍长山缩了缩脖子,讪讪道:“那还是算了吧,再说,殿下的那些钱也没有白花啊,咱们不是研究出万箭发了嘛!”他一边说着,一边将目光投向堡垒! 整个堡垒皆披上了绿油油的草皮,加上骁果军每天都要给这些草皮浇水施肥,绿草虽然离开了大地,但长势依旧很好。 在茂盛的野草中,坚固的堡垒上有一处豁口,近百支箭密密麻麻的排列着豁口处,每支箭矢都涂上了绿油油的草汁,掩去了箭矢本来的锋芒,但这些绿油油的箭矢,怎么看都让人感觉到诡异。 这些草汁却非普通的草汁,而是采自原始森林中的一种毒草,毒性虽然不能置人于死地,但这些草汁一旦进入血液,也会让人瞬间麻痹,失去战斗力。 若是在战场上,不要说麻痹,就算一个反应不及时也是会丢掉性命的。 “咱们晋王殿下真的是天才,这种用火药推动箭矢发出的办法,他是怎么想出来的呢,要是我有殿下的一半睿智,早就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了!”伍长山赞叹道。 伍长天抬头仰望着天空,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般:“殿下又不在这里,你说了也是白说!” “呵!呵!我只是练练,大哥,怎么样,感情够真挚吧!” “我觉得还是让殿下把你送到小倌馆算了,长安城的那些士族最喜欢你这种粗犷又能说会道的人了!” “咳!咳!”伍长山轻咳两声道:“大哥,你就不要拿那些士族恶心我了好不,那些人表面光鲜,私下里的龌龌龊龊实在让人不忍直视!” 伍长天看了一眼他这个兄弟,整天的油嘴滑舌,虽然他也警告过他好些次,但都没见什么成效,大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吧! “要是在这里架炮,迫击炮能打到秦王的军营吗?”伍长天不想再纠缠之前的话题,转移话题道。 伍长山见自家大哥谈到了正事,收起了之前的嬉皮笑脸:“这里恐怕还不行,得选在更高处!” 兄弟两人不约而同的将目光投向不远处的圣母峰,圣母峰是整个石子冈的最高处,比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还要高出不少。 “将造好的三门迫击炮取来,就架在圣母峰上!”伍长天命令道。 “可是,就算炮弹打过去又怎么样,根本就没有什么杀伤力!”伍长山不解的道。 “今天晚上,我们要请对面的勤王秦王下看一场盛大的烟火表演!”伍长天看着高耸的圣母峰,又看了看安营扎寨的杨俊军,似乎在脑海中勾勒着什么。 晚上,静谧的圣母峰上,火光点点。萧美娘的住所仍然被保存着,还有骁果军定期的去打扫,这可是自家未来主母的故居,他们还不敢损毁。 伍长天、伍长山还有另外十余名骁果军的战士正在鼓弄着什么,三门黑漆漆的迫击炮已经安置完毕,几个操作手正在调整着炮管的角度。骁果军们造出的炮击炮颇具前世这款武器的影子,只是从做工上显得粗糙了很多,整体上黑漆漆一片,根本谈不到什么美感。 “角度调整的怎么样了?”伍长天催促道,能不能给秦王好看,就看今天晚上了。 “队长,差不多了,可以试射一下!” “嘭!” “嘭!” “嘭!” 圣母峰上的三声巨响划破夜空,让本来静谧的晚上多出了一些骚动。尤其是杨俊的军营,在听到不明的巨响后,迅速警戒起来,整个军营一时间火光一片,一队队兵士迅速集结,俨然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 如今驻扎在江南的大隋军队,都是参加过伐陈之战的老兵,身上的血气尚未敛去,只要稍加动员,就是一支铁血之师! 三朵火花相继在空中炸裂,无数烟火如落英般散落一地,让整片天空短时间内一明,随即又黯淡下去。点点火光在草地上燃烧着,把生机勃勃的野草烤成了焦黄。 “骁果军这帮匪徒这是在放烟花嘛?” “都快要死了,还有心思玩这些,心可真大!” “这是在我们庆贺吗?” 。。。。。。 “嘭!” “嘭!” “嘭!” 又是三声巨响,而且爆炸的位置距离秦王的军营比之前近了些。 (本章完) 第429章 迫击炮显威 巨大的火团在空中炸开,宛若盛开的花朵,给人巨大的视觉冲击,无数火星坠落,在空中形成了三道完全由火星组成的瀑布,如同水泼般亮成一片,向着大地坠落。 耀眼的光亮映红了秦王军营中无数战士的脸庞,他们本能的感觉到哪里不对,可又说不出具体原因,只是近乎第六感的本能。 他们没有看到的是,火星坠落后,在大地上烧成了一片,黑火药伴随着黑烟剧烈的燃烧了,本来碧绿的野草迅速变得枯黄,很快也跟着燃烧起来。 三处被烧焦的痕迹,便诡异的出现在茫茫草地上,让人心生恐惧。 “嘭!” “嘭!” “嘭!” 又是三声巨响,爆炸的位置已经到了秦王大营的辕门外,流火飞泻,燃着了军营的大门,在短暂的失神后,一阵大呼救火的嘈杂声充斥着整座军营。 杨俊皱着眉头看着这一切,心中那份不安越来越强烈的,难道自己攻打石子冈是个错误? 不,绝对不是错误,做任何事情都是需要代价的,杨俊心中再次坚定起来!石子冈中藏了太多晋王的秘密,若是将里面的一切据为已有,那他岂不是有了和太子、晋王一争的砝码? 掌握天下生杀大权的皇帝,谁都想做,他杨俊也不例外! 与此同时,圣母峰上。 伍长山正在焦躁的走来走去,三轮射击已经过去了,还没有射中目标,难道迫击炮是中看不中用的玩意儿。 “这次你们要再射不中,老子扒了你们的皮!”伍长山怒火中烧,伍长天将建造大炮的任务交给他来做,若是拿不出一点儿成绩,他毫不怀疑自己这个大哥,会把自己卖到那种地方去反醒! 负责操控的骁果军,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从山头上对军营进行抛射,难度本来就大,他们只能靠着试射一点点的调整角度,最后做到烧毁敌人军营的目的。 伍长天面无表情的看着三门迫击炮,目光虽然没有直视负责操作的骁果军,但这种冰冷的气氛,压抑的气息,仍让这些骁果军如芒在背! “嘭!” “嘭!” “嘭!” 三道流星拖着长长的尾巴,直奔秦王军营,那些还在看热闹的兵士,看到流火飞奔而来,并没有躲闪,甚至有人默默祈祷起来,希望漫天神佛,保佑他的妻儿老小健康长寿! 硕大的火团在军营上方陡然炸裂,由无数火星组成的火焰瀑布,顷刻间便向下倾斜,整座军营被火光映照的如同白昼,却残如炼狱。 火团飞溅在营帐上、马厩中、粮草上、兵士身上,伴随着一阵阵哀嚎,伴随着冲天而起的火光,整座军营彻底落了,到处都是逃跑的人群,到处都是燃烧的火花。 倒不是这些大隋官兵贪生怕死,对于大火人们有着天然的恐惧感,这是深入到遗传基因中的物质,狂且他们也并未看到敌人,这一切就像是天罚! 杨俊铁青着一张脸看着这一切,骨节被他攥的“咯吱咯吱”直响,军营中到处都是火海,到处都是救火的士兵,可火势蔓延的太快,根本来不及扑灭。 尤其大营中间位置的粮库也被点燃,作为军粮的稻米在烈焰的炙烤下散发着焦糊味道,转而变成更大的火势,宛如一支巨大的火把,将半边天空都点亮了。 杨俊看着自石子冈方向不时飞过来的流火,眼神热烈,比这熊熊大火还要热烈,那是融化万物、焚烧万物的欲望之火,石子冈果真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不然这种前所未见的武器又从何而来? 只要将石子冈攻破,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他的,那么他到时候就可以用另一种取得杨坚的认同,继承大隋的万里河山,什么太子、什么晋王,通通都要被他踩在脚底下。 杨俊脸上显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即便此时火光冲天,也让人感到有那么一丝阴寒。 “全军后退十里!”粮草被烧,军营被毁,做什么都已经于事无补,杨俊面色深沉的下达了命令,石子冈他是要定了,无论是谁都阻止不了他。 燃烧的军营,没有了人去扑救,很快完全燃烧起来,迫击炮的流火没有再袭来,因为已经没有了必要。后退十里的杨俊,已经超出了迫击炮的攻击范围。 整座军营顷刻间化为火海,那些营帐还好些,燃烧后化为一片灰烬,但足够供五万大军食用一个月的粮草,却是经久耐烧之物,这场大火一直烧了一整夜,直到第二天清晨还有青烟袅袅。 杨俊很快重新安营扎寨,并没有放弃进攻石子冈的打算。昨夜的一场大火,虽然烧掉了不少粮草,但江南膏腴之地最不缺的就是粮食。人员也并没有太大伤亡,只有几百人在救火过程中被不同程度的烧伤。 总得来说,杨俊军队,并未伤到根本,甚至连皮毛都没有伤到。 远在长安的常歌行,正坐在晋王府中最高的一处建筑的屋顶上,一手拿着一根野山参咬着,一手垫在脑后,翘着二郎腿斜躺在屋顶上,任由阳光洒在身上,一股暖洋洋的感觉袭遍全身,让人感觉很惬意。他就这么慵懒的躺在屋顶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啃着野山参,这玩意虽然大补,但味道实在不怎么样,完全没有传说中那般入口即化、唇齿留香的感觉。 由于年份长的缘故,这些野山参内里已经逐渐硬化,咬上去甚至很嗝牙,味道也不像传闻中那般香甜,有着几分苦涩。 瓦片轻响,常歌行睁开惺忪的眼睛,却是萧美娘飞身上了屋顶,在阳光下的她,一袭白衣飘飘,整个人都闪烁着惊人的风采。乌发垂肩,只有两缕发丝在胸前,随着清风不时摆动,为她本来就绝美的身姿更添几分妩媚。 星眸闪耀,即便是刺眼的阳光也无法掩盖她的风采,朱唇带着似有似无的笑意,勾勒出优美的弧度,就这么看着常歌行。 (本章完) 第430章 佳人有约 “夫君怎么学人上屋顶啊!”萧美娘轻声道。 “为夫在思考人生,传说有仙佛居住在九重天,上了屋顶便离仙佛更加的近了,为夫希望这些神仙能给为夫一些指引!”常歌行微闭着双眼道。 萧美娘脚尖一点,犹如一只美丽的蝴蝶般,飞身来到常歌行身边,有样学样的斜靠在屋脊上。佳人侧卧,风姿尽显,在微风的吹拂下,衣阙飘飘,将佳人的身姿勾勒得美轮美奂,就像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让人心旷神怡。 常歌行的目光忍不住向着萧美娘打量,虽然已经不是第一看到萧美娘这样了,但每次的感觉都不同,有时妖媚、有时仙气十足、有时魅惑众生、有时圣洁的如同九天仙女,但总之就是惊艳。 “哎!”常歌行长叹了一声道:“美娘,你这是要坏为夫的修行啊!为夫刚才的那点通明之感,都跑到美娘你身上去了!你得赔!” “夫君想要妾身怎么赔?”萧美娘美眸含着笑意,有些调皮的道。 “当然是以身相许!” “奴家的身子不早就是夫君的了嘛!” “还不够,为夫要你一许再许,许我一辈子!” 常歌行将萧美娘揽在怀里,感受着佳人的体香,心底一片澄明。他适才在犹豫,杨坚显然已经在他与杨勇之间做出了选择,大隋未来的帝王只能有一人,杨坚的选择是杨勇。 那么作为晋王的常歌行就成了淘汰品,可以料想,今后杨坚肯定会有意无意的对晋王府进行打压,直到他认为晋王府对杨勇的帝位再无威胁位置。 天无二日,国无二君,若是从一个帝王的角度来考虑,杨坚这种做法是极其明智,这样就避免了未来发生纷争,动摇国本。太子一家独大,其他王爷根本就没有能力和他抗衡! 但杨坚却算错了两件事,一是杨勇对常歌行的憎恶,在他眼中只有晋王府一干人等灰飞烟灭才正真对他没有了威胁;二是常歌行对大隋的忠心,作为一个穿越者,常歌行绝对不会坐以待毙,甚至会把事情做得更绝。 他如今已经不再是孤身一人,他在这个时代有亲人、有朋友、更有红颜知己,他不能想象如果有一天他失去保护她们的能力,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陈叔宝就是一个例子,张丽华至今仍在太子府中,成了杨勇的侍宠。 常歌行绝对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他狠狠咬了一口野山参,在嘴里使劲儿的嚼着,完全不顾汁液的苦涩,任由这种苦涩之感在味蕾间流转。 他将揽着萧美娘的胳膊又紧了紧,萧美娘是他在这个时代正真意义上的第一个女人,也是第一个让他对这个时代产生归属的人,他已经做出了决定,哪怕将山河打破,他也绝对不会妥协! 萧美娘感受到常歌行思绪的变化,有些心疼的看着眼前的男人。作为大隋的最有权势的晋王,他绝对没有人前看起来的那般洒脱,不说江南之行,就算在这长安城中,如果没有眼前这个男人的步步算计,晋王府恐怕早已经化为一片瓦砾! 她将身子向着男人怀里紧了紧,让自己整个身子全都依偎在男人怀里,如同小猫咪般将脑袋枕在常歌行的肩头,一副小鸟依人的俏丽模样,让人忍不住生出怜惜之心! 过了许久,萧美娘抬起头,在常歌行耳边轻呵一口气,让某男顿时感到百爪挠心,恨不得化身狼人! “夫君,今天晚上我在房间等你!”萧美娘温婉出口,羞红之色瞬间映遍双颊,蔓延到耳根! “到你房间做什么?” “你说呢?”萧美娘双腿用力,脚尖死死的固定在屋顶上,身子便如同受到了什么托举之力,缓缓上升,最后站了起来! “夫君,一定来哦!奴家可是为夫君准备好了一个大礼呢!”带着一串银铃的笑声,萧美娘一个飞身,便轻飘飘的下了屋顶,宛若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 常歌行看着萧美娘玲珑的身段,狠狠的咽了一口口水。大礼,什么样的大礼?她自己本身就是一件举世无双的大礼包,此时的常歌行恨不得自己有令时间加速的异能,让太阳快点儿落山,让晚上快点来临! 杨坚的心情很不好,尤其自从写下了那个“准”字后,他可以清楚的感觉到晋王对自己的疏远,如此下去,兄弟阋于墙的戏码,不用等他驾崩,恐怕不久便会上演。 到时候大隋天下风云起,相信各大门阀也不会闲着,有着他们在暗中推波助澜,江山易主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英儿,何必如此呢!你只要退一步,便可海阔天空,太子也断然不会追究其他,你们毕竟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 杨坚自言自语中显得十分寥落,大太监莫言就如同的他的名字一样,恭敬且安静的侍立在一旁,不言不语,似乎听不到也看不到。帝王的事情,作为下人,有的时候必须急皇帝之所急,但有的时候就要装聋作哑,这是为臣之道,也是保命之道。 正所谓伴君如伴虎。 可杨坚哪里知道,常歌行如今根本没有退路可言,太子杨勇绝对不会允许一个活着的晋王对自己的大位产生威胁,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晋王府及其一干势力全部消失殆尽。 日色西沉,杨坚龙书案上的茶水一动没动,整个书房看起来有些昏暗,整个空间的气氛极为压抑。他将拿了许久的毛笔无奈的放到宣纸上,顷刻间便出现一大滩墨迹,而那张本想写些什么的宣纸,除了那摊显眼的墨迹,再无他物。 莫言终于动了动,他的目光瞟向窗棂上的最后一道阳光,然后将书房内的烛火点燃,摇曳的烛光更显得这位帝王阴晴不定。 “莫言!”杨坚呼唤到。 而莫言像是得到了主人命令的人偶,脸上的恭敬化为一团微笑,让人看起来人畜无害。 “老奴在!” “你说普通人家,几个子女闹分家,当父母应该怎么做啊?”杨坚揉了揉眉头问道。 (本章完) 第431章 他会善待太子的 莫让小心翼翼的道:“陛下,这个老奴就当真的不知了。老奴自幼进宫,家境本来就贫寒,父母哪里还有什么东西留给子女们分。 老奴膝下无儿无女,就算有些钱财,恐怕也后继无人,只能带进棺材了!” 莫让一边说,一边观察着杨坚的表情变化,看到帝王没有什么愠色,才将心放下。 “你呀!”杨坚终于露出一丝笑容:“真是老狐狸,算了,朕就知道,问你也是白问。 百姓家的财产可分,大隋的万里河山不可分,都说帝王家最是无情,可有谁知道帝王家的苦衷呢!” “老奴自民家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多烦忧!” “唉!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杨坚长叹一口,道:“今天怎么没见皇后娘娘?她在忙什么呢?” “两位公主殿下正陪着娘娘呢,似乎在玩儿什么新鲜东西!” “这样啊,走,随朕看看去!能让皇后娘娘感兴趣之物,定然非同凡响!”杨坚深知他的这位皇后,才智无双,韬略不输于男儿,能让她乐此不疲的东西,定然有不凡之处。 隋皇宫中,因为独孤伽罗的原因,并无太多年轻漂亮的宫娥,整个深宫与莺莺燕燕无缘,与恢宏的皇宫相比,这里的环境称得上幽静。 如果弄个古今中外皇帝大评比,杨坚定是三美五好皇帝中的翘楚。 幽静的深宫中,不时传来欢声笑语,少女银铃般的欢笑,配上枝头鸟儿的清鸣,为整个皇宫增色不少。 杨坚在这种愉快的气氛中,心中郁结缓解不少,忽地变得高兴起来。 “三个七带两个五!” “管上,三个k带两个八!” “炸弹!” “哎呀,怎么还有炸弹啊!”一个带着惊讶与沮丧的少女声音传出。 “母后真厉害,我们又输了!”这是另一个少女的声音。 “你们两个小丫头,玩斗地主都不带记牌的,怎么可能不输!”温柔的妇人声音中有着浓浓的宠溺。 杨坚看着其乐融融的两个女儿与皇后,心中某处柔软被触碰了一下。帝王家的天伦之乐,总是那么遥远,如天上的星辰,可以夜夜欣赏,却不可触碰。 “父皇,你来了!”琼花公主跳着小脚,就把杨坚拉倒了牌桌前:“父皇,你看这是什么?” 琼花公主献宝似的将一张方形的金箔递给了杨坚,这种金箔做工比较精巧,只比普通纸张稍微厚实一些,拿在手中却给人一种硬朗感,完全不担心变形,上面刻画着精美的图案,在金箔的右上角与左下角分别写着一个繁体字“五”。 用黄金做扑克牌倒不是常歌行土豪感十足,如果可以他宁愿用普通材料,可这个时代的造纸工艺还无法造出经久耐磨的纸壳,无奈他才使用了黄金加入一些其他金属做成的合金作为扑克牌的材料。 “这是。。。。。。”杨坚看着这张黄金扑克牌,实在想不出其用途。 “行了,别卖关子了!”兰陵公主给杨坚施了一礼,道:“这是二哥发明的扑克牌,别看一共只有五十六张牌,可有许多中玩法。刚才我们和母后玩的是斗地主玩,三个人就可以一起玩儿。” “晋王哥哥可真厉害,竟然发明了这种新奇的玩法。父皇,你知道吗,斗地主实在太好玩儿了,虽然只有五十六张牌,可变化无穷,拿着同样的一副牌,但不同的打法,就会有不同的输赢。” 琼花公主眼中闪耀着崇拜的光芒:“父皇,你有时间一定要去一趟晋王府,晋王哥哥那里有许多新奇的玩意儿,听说他又发明了一种叫做麻将的东西,他那里还有果子酒,有烧烤,有白酒。。。。。。” 听着两位公主对晋王赞不绝口,杨坚无由的心中烦乱。晋王你为何如此优秀,你可知道作为次子你无需这么优秀,也不能这么优秀。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你只是一个次子,你只是一个王爷,而大隋的天下只能交给作为长子的杨勇。 独孤伽罗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子,玩了一下午的牌,想要不腰酸背痛都难。 “琼花、兰陵,你们先退下吧。母后乏了,比不得你们年轻人!” “母后你也很年轻呢!”琼花公主将小脸贴在独孤伽罗的侧脸上:“父皇,你看我和母后在一起像不像一对姐妹花。” 杨坚满是爱意的看着独孤伽罗,由于保养有方,岁月并未在她身上留下太多痕迹,增加的只有作为上位者的威仪与作为一个女性的韵味。 琼花公主与兰陵公主退去后,杨坚坐下来,把玩着扑克,将散乱的扑克收拾整齐,又忽的摔在桌子上:“不学无术!” 独孤伽罗温柔一笑,重新将扑克牌收起,整整齐齐的码放好,放到了桌角上。 “这是英儿的一片心意,怎么能如此糟蹋呢!”独孤伽罗白了杨坚一眼,好似寻常夫妻间的打情骂俏。 “英儿确实有很多特异之处,但他生在皇家,有很多的身不由己!”杨坚有些无奈的道。 “陛下这是要下定决心了?” “长痛不如短痛,与其将事情留在身后,不如趁着朕还算精力旺盛将事情解决!” “给太子扫平道路?”独孤伽罗笑吟吟的看着杨坚。 “也不是,朕只是为了江山的稳固!”杨坚否认道。 “如果太子连晋王这一关都过不了,陛下认为他能挑起整个国家的重任吗?”独孤伽罗反问道。 杨坚沉吟一会儿,目光变得闪烁,最后又变得坚定起来:“太子纯良,就让朕帮他这一回,相信他以后会善待英儿的!” “陛下何不将两人换过来思考一下,英儿虽然痞赖,但却识得大体,也会善待太子的!” “皇后,太偏爱英儿了,但这是国家大事,容不得私情!”杨坚黑着一张脸道。 “陛下认为我是那种徇私之人吗?”独孤伽罗看到杨坚神色不善,也收敛了笑容,玩味的问道。 (本章完) 第432章 所谓大礼 面对独孤伽罗的反问,杨坚竟然无言以对,独孤伽罗的文韬武略完全不输于男儿,甚至比绝大多数男人都要强百倍,不然也不可能成为杨坚的贤内助,不然也不能被百姓与当今万岁一起并称为“二圣”。 “勇儿是嫡长子,太子是他的,大隋的万里河山也必须是他的,这是祖训!” “忠君爱国也是祖训,那么陛下你的皇位又是从何得来的呢?” 杨坚看着独孤伽罗,心中气愤不已,两人自从大婚便一直相敬如宾,从来没有因为任何事大吵过。如今却因为晋王之事,使得两人闹得不快,心中不禁对晋王又多了几分反感,真不知道晋王给皇后娘娘灌了什么迷魂药,使得识大体的皇后竟然产生了废嫡立次的想法。 “朕还有事儿,就先走了!”杨坚拂袖而走,他的皇位自然是取自前周,身为前周的臣子,如今却成了大隋的皇帝,自然走得是谋反的道路,可谓是真正的大逆不道。 只不过他如今成了帝王,一场谋反,也成了华丽的顺承天命,舆论与历史始终都是胜利者的工具。 “陛下,英儿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小心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独孤伽罗最后提醒道。 杨坚闻言,心中更是烦闷。难道在皇后心中,他这个帝王还比不过一个晋王吗? 常歌行对于宫中独孤伽罗与杨坚之争一点儿都不知道,也没有兴趣知道,既然已经下定决心,任谁也无法左右他的行动。 现在他关心的是,晚上穿什么衣服去接受萧美娘那份大礼。穿的太正式,在自己府中,又是会见他的夫人,貌似显得太拘谨;若是什么都不穿。。。。。。还是算了吧,若是传出去,绝对会让人笑掉大牙。 左思右想,常歌行索性传了一身睡袍过去,既不显得失礼,办起事儿来还方便。 他悄悄的打开房门,探头出去,巡逻的骁果军将士刚刚过去,按照他们巡逻的时间间隔,最起码半柱香的时间内是安全的。 常歌行蹑手蹑脚的出了房门,一阵小跑到一个柱子后面,待没有发现异常后,再奔向另一颗柱子。 府中除了明面上巡逻的兵士外,暗中更有典杀带领的一支精锐候命,若是他不小心引起什么动静,将典杀一干人等招来,那就乐子了。堂堂晋王在自己府中幽会准王妃,不巧被府中护卫逮个正着,想想就极带喜感。 常歌行一路上以柱子为掩护,折腾了小半柱香的时间,终于来到了萧美娘的房间外。 “美娘,开开门,是我!”常歌行对着门缝轻轻喊道。 “门没关,自己进来吧!”常歌行一听喜出望外,还是美娘对他好啊,房门都没关,就是为了等自己偷香窃玉。 常歌行轻轻推开房门,想来佳人已经在榻上等候多时。 “夫君,你怎么真的来了!”房门推开,常歌行还未迈进房门,便听到朱贵儿的抱怨声。 常歌行呆愣愣的站在放门前,看着三女一个不差的都在萧美娘的房中。朱贵儿与陈宣华看向他的眼神,似乎他犯了什么大的错误般,压根就不应该来到萧美娘的房间。可若是说两女吃醋,又根本不像吃醋的样子。 萧美娘则含情脉脉的看着常歌行,一脸的赞许,为常歌行的准时出现感到欣慰不已。可是幽会绝对没有拉帮结伙的,至于大被同眠,常歌行只能是想想,朱贵儿太害羞,陈宣华还没搞定,至于萧美娘,得看她的心情! “呵!呵!都在啊!”常歌行干干的笑了两声:“你们聊啊,本王就是来看看!” 正要退出,却被萧美娘叫住:“夫君就不想知道妾身准备的大礼是什么吗?” “什么啊!”常歌行抱着万一的想法问道,万一朱贵儿不再害羞,陈宣华自荐枕席,萧美娘心情正好呢,可事实证明是常歌行想的太多了! “这是给你的!”萧美娘拿出一锭银子道:“我与两位妹妹打赌,要是殿下恰巧这个时候过来找妾身,妾身就赢了,多谢殿下配合,这是咱们俩的分红!” 常歌行看着朱贵儿与陈宣华幽怨的眼神,顿时感觉手中的银子沉甸甸的,哪里还不知道他被萧美娘这头小狐狸给算计了,而且用的是最为经典的美人计。 “殿下穿这么少不冷吗?”陈宣华戏谑的看着常歌行道。 “呵!呵!本王最近上火,今天夜色正好,特地到外面降降火!”常歌行咬着牙狠狠的看了一眼萧美娘,却换来了佳人一个甜糯糯的媚眼,之前的火气也像泄了气的皮球,被骗就被骗吧,谁让他的老婆长得这么千娇百媚呢。 美人的错误,很容易被人原谅的。 “要不要奴家给殿下找个大夫把把脉啊!”陈宣华笑着道。 “不必了,本王在外面多呆会儿就好!”常歌行讪讪的笑了笑道:“要是没什么事儿,本王就出去了啊!” 常歌行连忙退出房间,将房门关上,里面实在是太可怕了,看着朱贵儿与陈宣华吃人的眼神,他感觉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的好。 这个时候,骁果军的巡逻队刚好经过这里。巡逻队几十双眼睛都盯着常歌行,大晚上的,晋王殿下穿着一身睡袍站在夫人门前,怎么看都像是被赶出房门的。 常歌行见到避无可避,索性站直身子,整了整睡袍,轻咳了一声,负着双手昂首挺胸的向前走去。 “姹紫嫣红皆开遍, 锦屏烟波上翠轩。 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晋王院。” 常歌行一边走着,一边吟着诗,努力让他自己看起来是晚间出游,只为在这夜色中寻找一丝灵感。 “晋王这是怎么回事?” “不回是玩牌输光了,被几位王妃拔的只剩睡袍了吧!” “我看不是,倒像是完事儿后,被赶下床的节奏!” “更为诡异的是,殿下的方向是出府。。。。。。” 骁果军的巡逻队,并未停留,一个个目视前方继续巡视,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有效沟通。 (本章完) 第433章 末路 常歌行本来节奏极好的脚步突然变得凌乱起来,骁果军将士虽然将声音压得极低,但在如此静的夜里,还是被常歌行听到了。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确实走错方向了。 在这支巡逻队走远后,他才华丽的转身,向着住处走去。 石子冈,注定不是一个平凡的夜。 杨俊带领军队终于打响了进攻石子冈的战争,五万大军分为五个批次用车轮战的方式对石子冈入口展开了进攻。根据他的情报,石子冈内只有五千余骁果军,以十倍的兵力去攻打石子冈,在他看来完全是一场碾压似的战争。 冷兵器时代作战,以少胜多的战例肯定有,但绝对不会很多。 同杨俊预料的一样,驻守石子冈入口的骁果军很快被打退,杨俊军取得了石子冈入口的控制权。 杨俊站在石子冈入口处,借着月色向里面望去,石子冈两边皆是林立的高山,只有一条蜿蜒的谷道可以进去。杨俊目光深沉的看着山谷深处闪现的火光,那里是骁果军炼铁的位置。 那里还有打铁的声音不时传出,传说石子冈可以锻出世间少有的精钢,即便使用废料打造的武器,也是世间难求的精良兵器。杨俊的眼神变得越发热烈了,不说别的,就算只能得到石子冈的锻造技术,他也能打造一支配备精良的大军。 试想一下,两军对垒,一方用的是普通武器,一方用的却是精良武器,两兵交战,普通武器一触即溃,胜负便已经定了。 “传我军令,全军分为三部分推进,两万人分别自两边山上进攻,余下三万人,跟随本王直冲贼寇腹地!”杨俊下命令道。 三部分军队,无论哪一支对上谷中骁果军都有着绝对优势。再说,偌大的山谷骁果军不可能将兵力集中到一处,所以说,杨俊军遭遇的骁果军只能更少。 事实上确实也是这样,骁果军各负其责,并未全都集中在一处。但杨俊想错了一件事,他的军队与骁果军之间的差距并不是普通武器与精良武器之间的区别,而是差在了冷武器与热武器上。 杨俊所带领的三万人皆是骑兵,这支大隋军队像是一支利箭,在杨俊的带领下直入深谷,奔着火光闪现处而去。 伍长天与伍长山兄弟俩站在圣母峰上眺望着分为三部分的杨俊军,尤其看着那一支直入深谷的骑兵军团眼中发光,那是猎手看到猎物时的光芒。 “大哥,你说这位秦王是不是脑子被驴踢了,然后还不小心进水了!这样打仗,分明就是送人头!” 伍长天将嘴里嚼着的草叶狠狠吐到地上,露出一丝冷笑:“是被驴踢了,不过我喜欢!” 伍长山看着伍长天打了一个寒颤,每当伍长天露出这样的微笑,说明他已经动了杀心。伍长山心中已经开始为杨俊默哀,招惹谁不好,非要招惹晋王,这不是自寻死路嘛。 杨俊扬着马鞭,狠狠的打着胯下战马,距离那火光燃燃的地方越来越近了,距离他的梦想也越来越近了。他要让自己的父皇母后知道,优秀的皇子不止有太子与晋王两人,还有他秦王。他还要让大隋百姓知道,未来的天下之主,不一定是太子,也不一定是晋王,但一定是他秦王。 希望就在眼前,梦寐以求的石子冈机密。 “轰!”一阵冲天的火光与振聋发聩的巨大响声将杨俊拉回现实,一股黑色烟尘在火把火光的映照下升上天空,形成一朵巨大的蘑菇状,宛若黑色华盖,将月光与星光全部遮掩,整片天空瞬时间失色不少。 爆炸就在骑兵军团的正前方,战马受到惊吓,发出阵阵惊恐的嘶鸣声,离爆炸近处的战马更是两腿而立,陷入了巨大的恐惧中,将马背上的大隋将士摔落在地,然后在山谷中奔逃起来。 这些是战马不错,而且它们也经过了特殊训练,保证它们在战场上不至于因为受到惊吓而奔逃,但这种爆炸声已经超出了战马所能保持镇静的极限。 杨俊双目圆睁的看着这一切,如果他现在退去,或许还能保全大隋军队,但他的目光中闪现的不是恐怖,而是一种热烈的渴望,一种几乎疯狂的执着。 这就是石子冈的秘密,这就是石子冈的底蕴,这就是石子冈对他的最大价值,他一定要得到石子冈,将这里的一切据为所有,让那些还在长安的人们瞧瞧,他杨俊才是真正的真命天子,之前的软弱、寡断都是一种掩饰罢了。 “装神弄鬼!冲!”杨俊抽出腰间宝剑,狠狠的向前挥去。 停滞的骑兵部队再次化为洪流,在山谷间流淌起来,宛若惊涛,要将山谷中的一切吞噬。 “轰!” “轰!” “轰!” 。。。。。。 连续几声巨响,伴随着升腾起来的巨大烟尘,整个石子冈都在大爆炸中战栗。本来气势如虹的洪流,突然间断流,像是被掐住了七寸的水蛇,再也猖狂不起来。 伍长天与伍长山站在圣母峰看着这一切。 “啧啧!”伍长山略显遗憾的道:“只可惜这些炸药都是事先埋好的,若是由大炮发射出去才叫真正的无敌!” “王爷只会无双,就算这种爆炸威力极大的黑火药,也能称霸当今天下!”本来话不多的伍长天并不吝惜赞美之词:“我等能追随殿下身后,看到如此盛世,实乃你我荣幸!长山,你须知现在的一切都是王爷给的,你的那些小心思一点儿不剩的都要收起来,晋王殿下的可怕不是你能想象的!” 伍长天不忘告诫一番他这个心思活络的兄弟,晋王在他眼中就是天,就是地,就是无敌的存在,背叛无异于自找死路! “我对晋王殿下绝对忠诚,此心可表日月!大哥,这下你可满意了?”伍长山伸出右手两根手指,指天发誓道。 伍长天没有继续言语,山谷中已经乱成了一团,几声爆炸将杨俊军队分成了几个互相不衔接的部分,处在爆炸中心的人马直接就是灰飞烟灭。 (本章完) 第434章 只炸杨俊 杨俊灰头土脸的看着这一切,他双拳紧紧攥着,急剧的呼吸着,难道这就是石子冈的秘密?不费一兵一卒就让他损兵折将,不能继续上前。 杨俊离爆炸中心比较远,虽然没有受到致命伤,但爆炸掀起的烟尘与飞溅的石子,仍让他狼狈不堪。一丝不苟梳起的头发上几支带着焦糊的草枝随意的插在发丝间,一身白袍更是满是泥污,就连白皙的小脸都染上了不相称的黑色。 这些驻守江南的大隋军队不愧是精英中的精英,很快便从慌乱中重新整理队伍,以杨俊为中心再次集结起来。 杨俊很满意的看着这一切,他唯一要感激晋王的地方,恐怕就是晋王给他留下了这支精锐部队,现在他就要用这支部队,夺走晋王在江南的布置。 杨俊整理了一下衣服,借着火把的光亮,向着两旁的山峰眺望,相比无尽的黑夜,这些火把如同萤火之光,根本起不到太大的作用,远处的山峰层层叠叠,显出更深的颜色,如同一只只藏在地狱的猛兽,怒视着山下的猎物。 就在杨俊军停驻时,爆炸再也没有传来。杨俊露出一丝微笑,那是一种他已经看穿一切的睿智。 “你说,他们为何不继续使用那种威力巨大的武器呢?”杨俊问他旁边的一个将官道。 “属下不知!”将官识趣的道,显然秦王并不是为了从他这里得到答案。 “是他们不能!”杨俊自信满满的道:“这些威力巨大的爆炸之物就埋伏在路上,我们不过去,他们就不能直接袭击我们!” “殿下,我们这是要退出去?”将官试探的说道。 “退?为什么要退!我们五万人,还打不过他们区区几千人!传我命令,以千人为单位,逐次通过山谷!” 杨俊露出残酷的笑容,他手上有五万大军,就算是送死,他也死的起,前面埋着炸药又怎么样,就算是用人命去填,他也要填出一条路来,石子冈的一切他势在必得,他可以付出一切代价,甚至是这五万大隋将士! 将官眼中显出一丝不忍,杨俊的打算他自然知道,秦王这是要用将士的命,去探出一条路来。大隋将士的生命什么时候这么不值钱了,就算是死,他们也应该死在战场上,死在与敌人的生死大战中。而不是这般莫名其妙的丢掉性命,不是皇室尔虞我诈的牺牲品。 “殿下,这样不妥!”将官硬着头皮道。 “怎么,你想造反!”杨俊眼神犀利的扫向将官,一双眼睛阴沉的犹如两柄浸满了毒药的匕首,随时就能要了人的性命。 “属下不敢!” “知道不敢就好!第一支千人队有你带领!” “属下。。。。。。遵命!” 将官点齐了一支千人队,黑漆漆的山谷,宛若张着巨口的嗜血凶兽,择人而噬! “随本将冲!”将官使劲儿的抽打着坐下战马,战马吃痛一个跃步上前,义无反顾的冲进山谷。他身后的千人队也随之进入谷中,很快便被夜色吞噬,即便是火把,也在沉沉的暮霭中变得飘忽不定,直到彻底不见了踪影,只要达达的马蹄自空谷中传来! “这个杨俊还很聪明嘛,竟然想到了这个办法。不过也够狠的,这是要用血肉踏出一条安全通道来!大哥,我们接下来怎么办?炸还是不炸?”伍长山看着快要通过山谷的骑兵道。 “只炸杨俊!”伍长天冷冰冰的回答道! 伍长山朝着伍长天竖了竖大拇指,然后便发消息去了。 看着一支支通过的骑兵,杨俊脸色并不是很好,尤其是在大部分骑兵已经通过后,每通过一支队伍,他的脸色就阴沉几分。虽然没有爆炸,但他可不认为谷中便没有了炸药。 石子冈的人是在等,他们想要他的命! 想到这个可能,杨俊便恨得牙痒痒,可是石子冈的秘密只能他自己获得,他也只相信自己。 杨俊举手示意剩下的一万人马不要动,若是按照目前的情形发展下去,最后剩下的就是他与一支千人队,千八百人决计不可能安全的通过山谷,毕竟爆炸的威力摆在那呢。 “剩余之人,随本王一起冲锋,率先通过山谷着,赏万金!”杨俊目光狠厉的看着眼前的幽谷,他可不认为一条普普通通的山谷,能够阻碍自己的腾飞之路。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剩下的骑兵一个个红着眼睛看着眼前的山谷,万金足以改变他们家族数代人的命运,为了这一切即便搭上性命也是值得的! “冲!” 随着杨俊军令下达,这支由万人组成的骑兵队伍,像是一阵旋风般争先恐后的掠过山谷。 “轰!” “轰!” “轰!” 。。。。。。 爆炸声再次想来,战马受到惊吓畏缩不前,有兵士干脆将战马的双耳刺聋,听不到声响,便没有惧怕。兵士们有样学样,一个个将战马的耳朵刺聋。 战马在吃痛下,如同没头苍蝇般冲进了尚未平息的爆炸中心,但他们根本听不到声音,根本意识不到危险的来临,一匹匹战马冲进爆炸中心,在骑兵惊恐的声音中被巨大的气浪掀翻在地,俨然已经活不成。 这是一场生命的赛跑,这是一场荣华富贵的角逐,看着一匹匹被肢解战马,一个个消失的生命。杨俊眼中显出无限的疯狂,眼中的血丝已经占了他整个白眼球,看上去让人不寒而栗,像是一只来自地狱的恶魔,在窥探着这个世界,在为了这个世界的杀戮而癫狂。 杨俊周边是一支五百人的亲卫队,他们没有拿着火把,在整片张战场中显得无比低调。他们不紧不慢的赘在最前面的那支队伍后面,既不靠前,也不靠后,是很容易让人忽视的存在。 几十声爆炸后,整片山谷终于归于安静,一万人的队伍死者足有近千人,伤者更是不可计数,每个人几乎都或多或少的带伤。 看样子石子冈埋藏的炸药用完了! (本章完) 第435章 万箭发 通过狭长的山谷,前面是一片空间巨大的空地,再往后则是无边无尽的原始森林,这片空地正是骁果军砍伐树木,平整出来的场地。 大批的杨俊军在这里集结,他们结成一个巨大的方阵,警惕的看着前面。战马不安的嘶鸣着,它们似乎也感觉到了某种危险。 前面的空地上放着的是一排排弩箭,密密麻麻的,鳞次栉比,若是全部算起来,足有上万只弩箭。 这些弩箭并没有像传统弩箭那般搭在弦上,而是被放在了一个个奇怪的发射器上。杨俊军可不敢小瞧这些造型奇特的弩箭,因为已经有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就在箭阵不远处,有数百人马静静的躺在草地上,本来绿油油的小草,已经被染成了殷红。他们每个人身上至少有一处贯穿的伤口,死前还保持着之前冲锋的状态,就在一瞬间,这些不知名的弩箭便要了他的性命。 弩箭贯穿人体后,带出一片血肉,狠狠地插在了地上。 让人毫不怀疑,若是有人紧紧跟在他们身后,照样也逃不脱死亡的命运,这些箭矢的威力实在太大了,根本就不是人力可以射出的箭矢。箭尾处那处被烧焦的痕迹,显示着这些箭矢的独特发射方式。 这些箭矢正是石子冈刚刚研制成功的万箭发,用火药作为推动力,虽然已经摆脱了冷兵器之列,但又不能算作热武器,毕竟箭矢与子弹差距还是很大的,万箭发只能算是一种改良的冷兵器。 即便如此,在这个时代也是有着巨大意义的。 那一支支冰冷的箭矢,让人胆战心惊,比火药的震慑力还要大。尤其那些巨大的攻城弩,不知道在火药之下会爆发出什么样的威力。 这些万箭发的操控者只要区区数百人,数百骁果军面对着数万大军完全没有一丝胆怯,反而有种跃跃欲试的感觉。万箭发的研制成功,可是费了骁果军不少的心血,今天能够证实万箭发的威力,他们心中自然兴奋无比。 相比而言,杨俊的心情已经不能用糟糕来形容了,简直就是遭透了,他铁青着一张脸看着在火光之下散发着寒芒的箭矢,嘴角不自然的抽搐着。 他不得不承认,数万支箭矢,就算是普通弓箭手,对骑兵的威胁也是很大的,更不用说骁果军所使用的万箭发了。 更为糟糕的是,这些骑兵均是轻装上阵,根本没有配备盾牌一类的武器,仅有的几面盾牌也用在保护杨俊身上。 骑兵们只能以血肉之躯,面对这些冰冷的箭矢。 “我是秦王杨俊,石子冈的逆贼,还不束手就擒!”杨俊隔着重重骑兵在后面喊道,希望自己的王霸之气一阵,骁果军俯首系颈来降。 “原来是秦王殿下啊,你说什么,刚才没有听清楚,不知是否可以到阵前一叙!”骁果军将士带着揶揄之色答道。 杨俊自然是不敢上前的,天知道那些箭矢会不会突然射出,锦绣河山虽然重要,但首先要保住性命不是。 “雕虫小计!将士们,给我冲!我大隋将士难道还会怕了这区区百人不成!”杨俊拔出腰间宝剑,喊道。 “嗖!” 一支巨大的攻城弩带着啸声狠狠插在地面上,箭尾嗡嗡作响,虽然已经落地,但力道犹未卸去。除去深入地面的部分,露出部分仍然有一人多高。 “越过此箭者,杀无赦!”骁果军将士喊道,让想着冲锋,夺取头功的隋军一阵犹豫。试想那威力巨大的攻城弩插进身体,那画面简直不能太美妙。 “全军将士准备,集体冲锋,敢有畏缩不前、临阵后退者,以军方处置,全族发配边疆! 冲!”杨俊发号施令道。 军令如山,明知道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义无反顾的冲上去,这就是大隋将士的血腥,可惜的是他们的主子是杨俊,可惜的是他们遇到了骁果军。 即便有满腔热血,也不能扭转战局。 随着一阵阵青烟升起和一声声“砰!砰!”传来,箭矢带着巨大的力道宛若黄蜂般,铺天盖地而来,箭啸声刺破空气,让人耳膜发疼。 杨俊军后背上溅起一朵又一朵血花,箭矢贯穿而出,带着血液的温热,进入另一个人身体中,然后便是一具具死不瞑目的尸体。 最为可怕的是攻城弩箭,这种用来破坏城墙结构的巨大弩箭用来射杀兵士,更具威慑力。 在攻城弩箭巨大的力道下,骑兵直接自马上便被带飞出去,然后连人带箭的砸向其后的骑兵。更有甚者,一支攻城弩上,会串起两三个人,像是串糖葫芦般,让人看起来极为可怖! 整片战场上,最明显的声音不是伤兵的低吟,也不是战马的嘶鸣,而是一声声箭矢进入肉体的声音和钢铁与骨骼的摩擦之声,宛如一场死亡的乐章,来自地狱的叹息。 万箭发共分为三个波次,以便形成持续的杀伤力,不间断的箭矢收割着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整片的空地上很快堆满了尸体,猩红的血液将一片片土地浸湿,证明这里曾经有无数生命流逝。 就在杨俊军在付出数千人的生命后,眼看就能踏平骁果军的万箭发阵地时,又是“轰”的几声巨响,将最前面的兵士化为飞灰。 “可恶!”杨俊咒骂着:“给我冲,今天要是拿不下石子冈,本王回去抄灭尔等家族,男为奴,女为娼,你们看着办吧!” 杨俊阴测测的声音,在这个血肉纷飞的战场上,显得尤为阴森,让人自骨子中颤抖。 “冲!” “冲!” “冲!” 。。。。。。 杨俊军拿出赴死的疯狂,像是飞蛾扑火前的狂欢,催动胯下战马,向着万箭发阵地发起死亡冲锋。 万箭发虽然威力绝伦,但弓箭的一些弱点还是有的,只要被敌人近身,基本上就宣布了死亡。 “攻城弩,齐射!” 骁果军在发出一道简单命令后,三个波次的骁果军合而为一,万箭发的发生器上,安装上了一柄柄巨大的攻城弩箭! (本章完) 第436章 战象 每个发射器上都有百余支弩箭,虽然距离“万箭”的程度还远得很,但数百具发射器加在一起,便可以造成万支箭矢齐发的局面。 万箭齐发,一般看来最起码需要万人一起射箭,但现在的骁果军只用了区区百人操作发射器便达到了这种效果,这就是科技的力量。 随着一团青烟将整个骁果军阵地笼罩,一阵令人头皮发麻的呼啸声,让每一个杨俊军心头猛地颤栗起来,巨大的攻城弩箭携带着风声冲破那层青烟向着杨俊军阵地袭去。 像是天上坠下来的星辰砸向大地,工程弩箭在这个时代绝对是大杀器,骑兵被刺穿,马匹被钉在大地上,发出阵阵哀鸣,随着血液的流逝,哀鸣之声越来越小,最后无声无息,就这样被钉死在大地上。 杨俊军彻底陷入了混乱中,纷纷打马奔逃,想要离开这片箭矢覆盖的区域,但即便马匹再快,也快不过攻城弩箭。弩箭收割者一个又一个生命,让杨俊看得目眦尽裂。 很快,骁果军万箭发的阵地前便形成了一块真空地带,留下的只有死透的、尚在呻吟的人、马,让人看上去就如同地狱一般。杨坚手下的这些军队都是上过战场,经历过厮杀的精锐战士,但即便如此,也一个个被骇的面色苍白,两股战战,连手中的兵器都不能拿紧。 浴血奋战并不可怕,战死在沙场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一边倒的屠杀,彻底断绝了生的可能。即便是挣扎,即便是呐喊,还是一点儿生机都没有,在万箭发之下,这些隋军的所有生机皆已经断绝。 一股死亡的气息在隋军中蔓延,本来钢铁一般的意志迅速被瓦解,他们双目没有一点儿神采的看着眼前的死士,看着贯穿身体犹自在滴血的攻城弩箭,心中只有无尽的悲哀,或许下一次齐射,他们就将成为其中的医院。 拼死的勇气,来自机会渺茫的活路,但万箭发实在是太过有震慑力,就连这种渺茫的活路都没有给这些隋军留下。 杨俊失神的看着这一切,看着死去的尸体,看着斗志全无的不下,心中发苦。他是要将石子冈的一切占为已有,而不是成为石子冈的试刀石。他敢肯定,今日之后,石子冈的大名定然传遍大隋,与此同时还有他秦王的自不量力与不智。 “你们这群逆臣贼子,竟然敢如此对待本王,本王回长安后要将你们灭族!”杨俊歇斯底里的大喊着,仿佛自己打了败仗的原因在石子冈,自己脸面尽失也是因为石子冈。石子冈是他功名的踏脚石,而不是拦路石。 “你们害怕还有什么用处,杀啊!他们是不会发过你们的!”杨俊疯狂的奔跑到剩余的隋军面前,挥动着手中宝剑肆意的挥砍着,似是要将一切斩为碎片,脸上尽是狰狞。 之前仁人君子模样成了狰狞的面孔,他双眼圆瞪,嘴角挂着鲜血,说话间口齿间还有鲜血溢出,但他浑然不觉,依旧在鼓弄着剩余的隋军随他一起拼杀。 因为这场战斗如果他败了,他就彻底完了。五万大隋的精锐折损在小小的石子冈,实在是脸上无光,回到长安城,他的命运已经注定,这辈子只能成为一个手中毫无实权的闲散王爷。 这不是他想要的,他将自己的野望全都化为此刻的戾气,宛若狂魔般鼓动着还活着的人随他一起做最后的拼杀。 “你们不知道吧,占领了石子冈便是与太子殿下结下了渊源,日后太子登基,封侯拜相少不了你们的!” “你们可知,晋王是如何处置长安城中那些士族的?御赐铡刀下有多少士族流干了最后一滴血!他对士族尚不容情,岂能饶得过你们!” “不要犹豫了,你们的出路在前面,只要夺得石子冈里的这一切,你们便是功臣,你们便是新一代士族的老祖!” 。。。。。。 隋军将士神情恍惚中,自然听不进杨俊的劝说,但他们明显抓到了一个关键点,石子冈是晋王的,这些骁果军也是晋王的。晋王任兵马大元帅,曾经带领他们将前陈一举踏平,可以这么说,这些隋军都曾经是晋王的部下。 “咚!” “咚!” “咚!” 巨大的声响将恍惚的隋军惊醒,他们感觉大地在颤抖,整个山谷都回荡着轰鸣声,像是有巨人拿着鼓槌在锤击着大地。 听着这种动静,操作万箭发的骁果军脸上浮现出喜色,其实他们准备的攻城弩箭并不多,一次性拿出万支已经是他们的极限了,若是隋军不管不顾再来一次冲锋,他们的处境就是分危险了,但现在不用担心了,因为他们来了! 一头头大象踏着沉重的步伐缓缓的出现在人们眼前,这些大象并不是普通的野象群,而是已经被人驯化了的。他们身上披着重重的铠甲,完全就是重甲的加强版,也只有强壮的大象才能穿得上如此厚重的铠甲,若是马匹,恐怕已经被活活压死了! 重甲很宽大,一直垂到大象的脚面。大象头部则带着钢铁制成的面具,上面绘着一个个狰狞厉鬼的画像,只是看上一眼,便觉阴风阵阵,很是瘆人! 大象背部放着一个宽大的座位,牢牢的固定在大象背部,与其说座位,还不如说是一张缩小版的床,上面足以乘坐三人,并且还有余地。 坐在大象上的兵士同样身穿重甲,手中持着长长的朔,背后则背着长柄大斧。这完全就是一头头武装到牙齿的战争机器。 冷兵器时代,若是有比骑兵还要可怕的兵种,战象绝对是其中一个。若不是大象不能适应大漠的环境,常歌行真的想驱赶着战象去和生活在草原上的匈奴人较量一番。 一头又一头战象出现在隋军面前,使得他们的心情越发的沉重起来,若是之前的万箭发完全绝了他们的去路,那么如今的战象,便是将他们最后苟延残喘的机会都剥夺了! (本章完) 第437章 赎金 “隋军兄弟们,我骁果军也为大隋的统一流过血,我们不应该是敌人,而应该是朋友!” “隋军兄弟们,放下武器,让我们把酒言欢,岂不快哉!” “我骁果军,不是滥杀之人,只要你们放下手中武器,我们便是朋友!如果你们愿意,也可以加入我们!” 。。。。。。 坐在战象之上的伍长山,拿着一个大得有些夸张的喇叭口叫喊着,完全就是一副劝降的模样,只是他把投降说成了把酒言欢。 “想想你们的父母妻儿,你们埋骨于此,他们又将如何!” “你们的妻儿将受到欺凌,你们的父母将老无所养!” “放下武器不是耻辱,相反这是一种荣耀,我们骁果军也是忠于大隋的,只是陛下受到奸人蛊惑才有了今天自己人大自家人的场面!” “只要你们放下武器,我们便是朋友,便是战友,我骁果军可以承诺,绝对不会伤大家一根毫毛!” 。。。。。。 不得说,伍长山的话极具蛊惑性,他把投降说成了是一种荣耀,仿佛他们战败,还立下了大功一般! 战象焦躁不安的甩着长长的鼻子,这些大象都是骁果军的将士在原始森林捕获,并经过训练才形成的。起初,战象的想法常歌行只是和伍长天提了提,哪里知道,骁果军第一大队竟然真的训练成了。 “我胯下战象的耐性可是有限的,是战是和快点儿给个话!”伍长山坐在高高的战象上,俯身看着骑在战马上的隋军大声道。 “对,我们本来都是大隋的将士,本来就是一家人,我们一家人不打一家人!” “骁果军我听说过,是晋王殿下训练的一支秘密部队,据说战力惊人,可以以一敌百。天啊,今天我是做了多么疯狂的事儿,竟然想要打败骁果军,这本来就是不可能的事儿。” “我放下武器,我愿意成为骁果军的一员!” 。。。。。。 看着纷纷放下武器的隋军,杨俊彻底陷入了癫狂:“你们不能抓我,我是你们主子的弟弟!” “要不是看在你是殿下弟弟的份上,你也为我们不会擒贼擒王吗?还会轮得着你在此得瑟!”伍长山无限鄙夷的瞥了一眼杨俊,之后便不再理睬。 “家中独子,父母尚在的在这边!” “家中有别的子嗣,但已经娶妻生子的站在这边!” “家中有别的子嗣,尚未婚配着站在这边!” “无父无母,尚未娶亲者站在这边!” 。。。。。。 在骁果军的分配下,被俘虏的隋军很快分为四个方阵,无精打采的站在那里,虽然说法冠冕堂皇,但也改变不了他们是败军耳朵事实! “大哥,殿下那样做真的好吗?”伍长天询问着旁边同样乘坐在战象上的伍长天。 “殿下说好那就好!”伍长天面无表情的道。 伍长山一副就知道他会这么回答的表情,驱赶着战象来到几个方阵前面,道:“我石子冈吃饭的人多,粮食却不多。你们在这里吃喝拉撒睡哪样都得要钱,我们小小的石子冈实在是供应不起,从今天起我们会分派任务给你们,作为回报我们会提供食物给你们! 你们想要离开石子冈,其实也很简单,只要朝廷拿银钱来赎你们就行!” “多少钱!”人群中有人弱弱的问道,他们都是大隋的精锐之师,相信朝廷还是肯拿出一些银钱的! 伍长山神秘的笑了笑,自怀中拿出常歌行拟好的价格单,宣读起来:“家中独自,每人五百两;家中另有子嗣,且有婚配者,每人一千两银钱;家中另有子嗣,且尚未婚配着,每人两千两银钱;无父无母且尚未婚配者,每人一万两银钱!” 隋军将士们一个个张大嘴,瞪着眼睛,他们实在没有想到他们自己原来这么值钱,如此一来,想要朝廷赎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儿。 五万隋军进谷,就属杨俊亲自带领走山谷的这支部队遭受的损失大,其余两支上山的部队,还没到山顶开始扫荡骁果军,就发现他们自己钻进了骁果军所布置的陷阱内,僵持之下,付出了一些人命后才无奈投降。 被俘虏的隋军总计有三万多人,想要将他们全部赎出,粗略估计也要近亿两的白银,这根本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就是倾尽大隋国库,也拿不出这么多银子。 常歌行哼唱着小曲看着江南传来的小心,心情显然不错。骁果军大搓隋军,就是狠狠打了太子的脸,对于打脸太子,常歌行还是十分在意的。 相比之下,太子杨勇却是一片愁云惨淡,杨俊这枚棋子是他所倚重的,以杨俊为中心他布置了很多,目的就是让晋王万劫不复。但没想到的是,杨俊以十倍军队去攻打石子冈,最后却是铩羽而归,不,就连归都没有归来,实在让人恼火。 他狠狠将砚台砸进湖面,之前湖边寄景的心情一下子就没有了,砚台在湖中泛起一团黑漆漆的浪花,很快被湖水稀释,逐渐变淡,最后便消失不见了! 太子府的下人一个个垂着头,都不敢去看脸色吓人的杨勇,没有人愿意去触霉头。 “太子这是生得哪门子气!”一个妖娆的女人的声音道,高高盘起的头发上插着一只玉钗,玉钗上缀着的珠玉随着美人莲步轻移发出叮咚的声响,与周围的风声交织在一起,显得相得益彰。 一袭大红的衣服十分耀眼,配上朱唇上的火红,使得她整个人看起来惊艳无比,像是盛开在迤逦风光中的牡丹,让人忍不住采撷。 胸前那抹雪白与隐隐可见的嫣红让杨勇再也挪不开眼光,女子骄傲的挺挺胸膛,无论什么样的男人,是高高在上的帝王,还是低贱的贩夫走卒,他们的爱好都是一样的。 “不是让你好好在房间呆着嘛!”杨勇有着几分不悦! “陈叔宝已经死了这么长时间了,奴家都快闷的发霉了!”张丽华撒娇道,她虽然进了太子府,但太子一直没有给他名分,这让她有些耿耿于怀,但并不怎么着急,她对自己有着绝对信心。 (本章完) 第438章 拿着食盒上朝 上天给了她这副好皮囊,就是她扶摇直上的最大资本。 “既然太子不欢迎奴家,奴家这边回去。。。。。。”张丽华语气中透着几分委屈,让任何一个男人闻言都要心生怜悯。 “既然来了,就不要走了!”杨勇拽过张丽华的衣袖,张丽华顺势坐在杨勇的大腿上。 “太子殿下,我们回屋怎么样?”张丽华朱唇轻启,吐气若芳,在杨勇耳边低语道。 “本太子想到了一个新鲜的玩法!” 布帛撕裂的声音响起,伴随着女子的告饶声,与男子的畅笑声。。。。。。 良久,杨勇带人离开。只留下张丽华一人俯身在冰凉的石桌上,她轻轻拭去眼角的泪水,动了动疼痛不已的身子,用支离破碎的衣服将内中春光堪堪遮掩,踉跄的离去。。。。。。 所谓可怜之人,自有可恨之处。或者,这个世界本就是平衡的,你想得到多少,就要付出多少。想要不属于自己的荣华,就要舍却原本属于自己的尊严。。。。。。 大隋的早朝并不是每天都要召开,常歌行更不是每次早朝都要去,他乐得清闲在府中陪着几女玩玩牌,或是做些其他深入的交流。 今天大早起的,他早饭还没吃,就接到杨坚的口谕,要他上朝。常歌行皱着眉头看着粥食,还有几样下饭的小菜,不吃早饭对身体可是相当不好的,最重要的是会影响他一整天的心情。 索性他让府中下人将粥食及小菜装入食盒,准备在轿子中吃点儿,毕竟,晋王府与皇宫还是有些距离的。 吃饭本来就是一件极为享受的事情,感受着食物将空空的肚皮填满,感受着唇齿间的留香,感受着食物化为身体的能量,流淌在奇经八脉。吃饭在常歌行看来就是一件和打牌、看戏一样的娱乐方式,享受生活,就要享受它的一切,悠然他的一切。 为了一场约会,或是为了一场电影,而匆匆扒几口饭,在前世常歌行就不曾做过这样的事儿。 既然是享受,便是一件极为浪费时间的事儿,轿子到了皇宫,常歌行的早饭还没有吃完,想着离杨坚上朝还有些时间,索性拎着食盒来到了朝堂。 与前世的职场规则一样,员工为了在领导面前表现,往往都要早来。大大小小的官员都已经来齐,包括太子杨勇,杨勇身为大隋的储君,每次朝议他是必须参加的,以便从中学习治国之道。 看着常歌行拎着食盒堂而皇之的迈进大殿,瞬时传来几声鼻音极重的哼声,其中不乏常歌行得罪过得世族家的官员。 有些大臣则将目光集中在常歌行手中的食盒上,这位晋王殿下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拿着食盒上朝莫非有什么其他用意,还是又要搞出什么幺蛾子。 大殿的气氛因为常歌行的到来变得诡异起来,本来互相攀谈着的门生故旧、姻亲族人,都三缄其口,只是将目光不时瞥向常歌行以及他手中的食盒。 “二弟,你这是没吃饱吗?”太子揶揄的声音传来,随之而来的是众人的哄堂大笑。 常歌行如同看白痴般看了这些人一眼:“太子殿下高明,竟然都知道食盒中装的应该是吃食了,当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常歌行拉长着音调,阴阳怪气的说道,神色间满是嘲讽之色。他也不顾众位大臣的眼光,将食盒打开,第一层是一块毛皮毯子,被加工成四方形状,更为奇特的是毛皮上天然纹理成山水状,且惟妙惟肖。 这是钱千万送与他的,说什么这块皮毛千金难求,巧夺天工之物。 常歌行将毯子铺在地上,席地而坐,随后从食盒的第二层拿出粥食,从第三层拿出一叠小菜,看那形状像极了咸菜条。 常歌行美滋滋的喝了一口粥,夹了一口咸菜,一副回味无穷的模样,仿佛吃的是什么珍馐般。 “晋王府竟然穷到了如此地步,堂堂王爷竟然以稀粥咸菜为食,简直可笑!” “若是殿下府中揭不开锅了,我府中倒是还有些余粮,可以周济一二。” “这是什么话,晋王岂会在意你那点粮食,还是到我府上,肉食管够!” “韩大人你倒是慷慨,我怎么听说前几日韩府下人将上门乞讨之人打了个半死。” “殿下自然和叫花子不一样。” 。。。。。。 王公大臣们尽情的嘲讽着常歌行,心中满是快感,这些人中很多都是士族众人,更有甚者自己家族中便有人死在常歌行的手中,平日里不能把这位晋王殿下怎么样,今天难得有这样的机会,若不逞一番口舌之利,真觉得对不起自己。毕竟,常歌行有把柄落在他们手中的时候,是少之又少。 常歌行夹起一个紫金色的根须,在眼前晃了晃,然后缓缓的放进嘴中,像是吃面条般吸允而今,然后微闭着眼睛缓缓的咀嚼着,慢慢的享受之色。 这真的不是常歌行装模作样,实在是这根百年紫金参的味道实在是太美妙了,厚重的药材醇香,自舌尖袭上心头,什么山珍海味,什么宫廷御宴在宝药面前都变得寡味起来。 常歌行这段时间一直在以大补之药为食,干嚼的多了,总觉得没有吃饭的滋味,用来熬制汤药,又觉得药效会有所损失。最后常歌行便想到了这个办法,拌着吃!就像是凉菜那样! “哼!装模作样!”一个大臣道:“任你再怎么能装,咸菜也吃不出肉味来!” “这就不一定了!”常歌行淡淡的看着这位大臣道:“你都没尝过本王所吃的东西,怎么知道本王吃到嘴会是咸菜味!” “这还用尝吗?那明显就是咸菜,充其量是精致一些的咸菜!”大臣冷哼道。 “呵!呵!纸上得来终觉浅,所谓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你可敢尝上一尝,若你吃到嘴中是咸菜味,本王自当当面向你认错!” 这位大人低头,又在小蝶上仔细打量了一般,不管从什么角度看,都是咸菜无疑。 (本章完) 第439章 咸菜引发的命案 小碟中虽然那些被切成细条状的东西已经无法辨认本来面目,但咸菜的做法不都是这样吗?切成细细的条状甚至是丝状,佐以盐和其他调料,成为普通百姓家中的菜式。 至于士族,从来不屑食用咸菜的,认为只要庶民才会吃咸菜喝稀粥。 大臣心中已经打定主意,不管吃到嘴中是什么味道,他都一口咬定就是咸菜味,让晋王当众向自己认错,想来自己的名号不出明天,便会传遍长安城,在这之前可从来没有人让这位晋王服过软,甚至包括当今圣上。 可他就从来没有考虑过,从来没有在人前服过软的晋王,怎么会把这样的机会,拱手让给他。 “吃口咸菜而已,虽然士族不屑为之,但我今天为了大家能把咸菜的味道辨个清楚,吃上一口又有何妨!”这位大臣俨然已经把自己抬上了一个高高在上的位置,他放下士族的身段,甚至是尊严,就是为了还大家一个事实,就是为了揭穿晋王的谎言! “不要吃太多,本王的菜食,无福之人消受不了!观你面相,只能吃上一小根!”常歌行笑眯眯的看着眼前之人,善意的提醒道。 大臣闻言,立即火从心头起,什么叫做无福之人,他身为士族中人本就是高高在上的存在,本就是大富大贵之人,无福之人指的是那些庶民才对。 这位大臣,接过常歌行递过去的一双不曾使用的筷子,狠狠的夹了一大口,小碟中的菜食本来就不多,他这一筷子下去,竟然夹走了大半,使得常歌行心疼不已,这可是百年以上的紫金人参,可是可以用来吊命的存在,就这样被他夹走了大半根,关键是他真的是无福消受啊! 相信这个世界上可以毫无顾忌食用大补药物之人,除了他自己,便再也找不出第二人来。 “咸菜”入口,大臣脸上微异,这咸菜怎么会没有咸味呢,反而有种浓郁的药香。他咀嚼了几下,散发着浓郁药香的汁液便留在他的口中,使得他情不自禁的咽了一口。 一股热气像是火山喷发般自胃腹中升腾而起,直贯脑海,使得他脸色涨红不已,就连脖子都变得紫红起来。然后鼻血喷涌而出,这位大臣便昏倒在地,人事不省!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待众人反应过来,这位大臣已然生死不知。 “大胆,晋王!你竟然敢公然下毒,毒害朝廷命官,纵然你是当朝的王爷,大隋的律法也饶不了你!” “就是,绝对饶不了你!” “他自己曾经可是说过,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今天便要京兆伊定了晋王的死罪!” 。。。。。。 “大胆,朝堂之上怎敢如此喧哗!”莫让尖细的声音划过整个朝堂,使得本来还嘈杂的声音戛然而止。这位莫让大太监,别看平日里慈眉善目,若真的惹恼了他,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杨坚与独孤伽罗缓缓走上龙椅,看着满堂肃立的大臣,就像以前一样,皆是恭顺不已。杨坚皱了皱眉头,看着慌乱收拾食盒的常歌行,还有那位躺在地上生死不知的大臣! “怎么回事?”杨坚本来极好的心情,变得阴云密布起来,似乎只要有晋王在的地方,他的心情就没有好过。 “陛下,你可要为我等做主啊!晋王当众毒杀朝廷命官,简直就是目无法纪、目无皇帝!” “请皇帝为我等做主!” “请皇帝为我等做主!” 。。。。。。 杨坚眉毛微微挑起,了解他的人都知道,只要杨坚出现了这个小动作,便说明他真的怒了。 整个朝堂之下,只有两个人未跪,一个自然是成为被告的常歌行,另一个便是躺在地上人事不省的那位大臣。 “晋王,到底怎么回事?”杨坚责问道,虽然事情还未调查清楚,杨坚便先入为主的认为,这件事儿的罪魁祸首就是常歌行。 “本王都告诫他了,本王的菜食无福之人不能多吃,他不听,就成这个样子了!”常歌行摊摊手,无辜的道。 “陛下不要听晋王的一面之词,刚才我们都看得清楚,正是因为吃了晋王所带饭食,黄大人才死过去的。” “还望陛下为黄大人做主!” “望陛下严惩凶手!” 。。。。。。 “晋王,你还有何话可说?”杨坚目光深沉的看着常歌行,内心矛盾之极,他既希望常歌行无法脱罪,他便可以趁此机会让晋王远离朝堂,远离长安。 他又希望常歌行可以脱罪,士族这么强势的气焰是为他所不喜的,这般闹下去,恐怕下一步便是要逼宫了。只有常歌行顺利脱罪,在这些士族脸上狠狠打上一记,才能让这些人懂得收敛! “黄大人又没有死,为何要严办凶手?”常歌行困惑不已的问道。 “黄大人都这样了,你竟然还说他没死,简直就是对死者的亵渎!” “我们亲眼看到黄大人鼻孔流血倒地而亡,分明就是身中剧毒的表现!” “虽然你是晋王,但也不能颠倒是非!” 。。。。。。 “依本王看,希望黄大人死的是你们吧!”常歌行阴测测的看着这群情激愤的人们。 “胡说,我等与黄大人同朝为官,怎么会希望他死?” “黄大人的死亡是一个事实,无所谓想不想!” “晋王还需慎言。。。。。。” “够了!”杨坚看着杂乱的朝堂,不禁怒火中烧。这里是他的朝堂,不是吵架的地方,更不是争论是非的地方。是非曲直自有他来恒定! “传御医!”杨坚没有下旨传仵作,而是传御医,就是出于对常歌行的了解。常歌行虽然行为无所顾忌,但从来不会授人口实。就拿今天来说,常歌行可能会让黄大人后悔和他作对,但决计不会再大庭广众之下杀人。 御医是一位老者,下巴颏下的银髯搭在胸前,一双手纤细异常,若是年轻时候绝对是一双让女子都汗颜的手,这样的手若是修习医道,绝对是针灸上的奇才。 (本章完) 第440章 昂贵的咸菜 御医先是伸出一根手指搭在黄大人的脉门上,本来昏黄的眼睛忽然变得精神矍铄起来,然后是两根手指,三根手指。。。。。。 最后甚至换了一只手。。。。。。 王公大臣将这一切看在眼中,均是面露喜色,人已经死了,没有脉搏很正常,再怎么切脉也是找不到脉搏的, 接下来,御医仔细观察着黄大人的面色,虽然已经过了多时,脸上仍然是潮红一片,甚至有向紫色转变的趋势。 他小心翼翼的捏起黄大人嘴角处的一个残渣,放在鼻子处闻了闻,在旁人眼中,这位御医已经开始为死者验尸了,这是要通过剩余的残渣,推断黄大人到底是中何种毒物而死! 御医站起身,不断的摇头,嘴中喃喃不知在说些什么,神情竟然有些恍惚的感觉。 “将死者抬出去,交于仵作仔细勘验,若真的事关晋王,朕定然不会姑息!” 杨坚话出口,便有御林军上前,要将黄大人自朝堂上拖出去! 待御医回过神来,两个御林正拖着黄大人的“尸体”往外走。 “慢着!”御医叫住御林军,向着杨坚施礼道:“启禀陛下,这位大人并未身死!还有救!” 御医之言落地,满朝错愕! 什么?黄大人竟然没死,还有救?那刚才的昏倒是怎么回事,鼻血又是怎么回事? 只有常歌行神态自然的站在那里,好像没有任何的意外。能够成为御医,都是有真本事的人,欺世盗名之徒绝对进不了皇宫。只要经过望闻问切,很容易便能判断黄大人的病因。 “这位大人乃是因为吃了太多大补之物,而且还是上了年份的大补之物,身体虚不受补才有了这中毒之症。 可惜啊可惜,如此大补之物竟然被囫囵吞下,若是经过一番熬制,绝对是延年益寿的良药!” 听闻御医的话,王公大臣们不约而同的将目光投向常歌行,黄大人就是因为吃了晋王的咸菜才会变得如此,难道那咸菜中还有什么玄机不成。 难道之前晋王说黄大人吃太多无福消受之言,也并非无的放失不成。 可是咸菜丝能和难得一见的大补之物有什么关系呢?众大人实在想不明白,毕竟将百年野山参做成咸菜就着粥吃,脑洞实在太大,已经超出了绝大多数人的想象。 就算如钱家那般可以买得起野山参,但同常歌行这般当咸菜吃却是不能,毕竟生命只有一条,可不是用来得瑟的。 御医的鼻子抽动了几下,走到常歌行近前,又将目光投向食盒。 “殿下,老朽正在研究一副延年益寿的药方,正好缺少此种可以补充血气的大补之物。 不知殿下是否可以割爱!” 御医之前给黄大人诊治的淡然已经消失不见,换上了局促的表情。御医平常似乎没有求人帮忙的习惯,一句话说下来磕磕巴巴,断断续续。 常歌行皱着眉头,看着食盒,不知这做成了咸菜的野山参是否还能入药。 御医显然会错了意,以为常歌行不忍割爱,于是便道:“老朽可以用钱买!” 像是百年野山参这种大补之物,就算是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得到,好在钱家与宋家都是商业圈的泰斗之辈,但凡货物总能找到源头!常歌行倾尽家资全部换成了大补的药材,根本不在意这么一根半根! “倒不是钱的问题,问题是这百年紫金野山参。。。。。。” “啊!”御医失态的张大嘴巴,半晌才回过神来,哆嗦道:“百年紫金野山参,哈!哈!老朽这辈子竟然能遇到紫金野山参,而且还是百年分的,简直就是药圣爷爷显灵!” 百年野山参重金还可以买到,但这紫金野山参是野山参中的变种,药效更是奇大无比,是医者追求的终极药材之一! “殿下。。。。。。老朽知道紫金野山参的珍贵,根本就不是能够用银钱可以买得到的,能不能让老朽看上一眼,就一眼。。。。。。” 御医苍老的脸上竟然显出童子要糖果时的祈求之色,让常歌行头皮发麻,那副表情简直就是一场恐怖片。 常歌行揭开食盒,拿出那碟咸菜,讪讪的笑了笑:“不知这个样子,还能不能入药!” 御医呆愣愣的接过被常歌行做成咸菜的百年紫金野山参,脸色精彩至极,嘴角不时的抽搐着,然后显出肉疼之色。看着人参条上还未化净的晶状体,御医情不自禁的抖了抖胡子,今天可是开眼了,真有人将百年的紫金野山参当咸菜吃啊! “要不你也尝尝?味道不错的,就着粥吃简直就是绝配!”常歌行看着面部表情极为丰富的御医,真的不知道怎样安慰。 “老朽无福消受!”开什么玩笑,直接食用如此大补之物如同服用毒药,结果就会和那个黄大人一样。 “呵!呵!还是你知道深浅,刚才的黄大人不听本王劝告,愣是吃掉了大半根,看看如今补成了什么样。” 听到黄大人吃掉了大半根,御医脸上满满的肉疼之色,那可是紫金野山参,只要一小片就能活人性命,他竟然吃了大半根,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看着犹自痛苦不已的黄大人,御医竟然生出了一种快感,这么浪费宝药,活该受罪。随后,他又心中大念阿弥陀佛,医者父母心,他怎么能如此想,这是有违医德的。 “你还要不要啊,本王可还有半碗粥没喝呢!”常歌行看着御医见到成了咸菜的人参,没有什么表示,既不说要,也不说不要,不禁催促道催促道。 御医一把夺过食盒,将咸菜拿在手中,唯恐常歌行就着粥给吃了。可看到那半碗剩粥时,脸色又是一边,作为一个有名的医者,本来已经养成了心静如水的性格,只有波澜不惊才能在诊断病症时做出最准确的判断。 可今天,他的心神可谓波澜壮阔,再难以保持那种平和。 御医将半碗剩粥端在鼻子下闻了闻,再看了看米粥中混入的不知名颗粒,脸色又变了几变。 (本章完) 第441章 天大的事儿 “这是灵芝?”御医不确定的问道。 “好眼力,正是百年分的肉灵芝!”常歌行答道。 御医端着碗的手一抖,好险将碗摔在地上又是百年分,这个晋王这是要将自己生生的给补死吗? “殿下可能让在下好好脉?” 常歌行将胳膊伸了过去,御医把食盒放在脚下,两根指头搭在了常歌行的脉门上,随着时间的推移,眉头越发的皱紧,成了几十道川字,称得上千沟百壑。 常歌行看着御医凝重的表情,心道难道自己有什么暗疾?不过不应该啊,他还是很信得过医疗系统的,自从穿越而来,他可以算得上百病不侵,就连伤风感冒都不曾有过,如此逆天的医疗系统完全可以将他的身体保持在最佳状态。 “本王身上有什么疑难杂症?” “殿下身体康健的很,甚至比普通人要强上不少,脉搏蓬勃有力,就算练武之人也少有这样的脉象。只是不应该啊,殿下这种办法进补,身体应该有恙才对啊!” “或许本王身体很虚吧,这样一来二去,恰好达到了平衡点。”常歌行心中苦笑,吃这么多大补之物,药力全部给那个神秘的系统充能了,他自己可是什么都没有捞着。 御医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却是将食盒紧紧的攥在手中,就连那半碗剩粥都没有放过。 剧情神奇的逆转,让之前慷慨陈词的王公大臣们如同吃了无数只苍蝇般恶心,黄大人竟然不是中毒了,而是被生生补成了这般模样,实在超乎他们的想象,这个晋王殿下身体得多虚啊,吃这么多大补之物竟然堪堪让身体保持在建康状态。 若是一般人也像晋王这般,喝着灵芝粥,吃着紫金野山参做成的咸菜,恐怕早已经荣登极乐。 杨坚看着朝堂下这场闹剧,面色铁青,似乎只要有晋王在的地方,都免不了一番鸡飞狗跳,而且吃亏的永远是别人。独孤伽罗则唇间含着笑意看着常歌行,膝下子女众多的父母,永远不能一碗水端平,总会有个别之人能够得到父母更多的关爱。 而常歌行恰恰就是被独孤伽罗偏爱的那人,他的儿子自然不一般,食用大补如同食毒,那说的是别人,她的儿子没有事儿那是自然。 “御医,你且带黄大人回去医治!”杨坚看着魂不守舍的御医道,心中很是不快。 “晋王,朝堂上是吃饭的地方吗?你带食盒上朝成何体统,你可知罪!”杨坚态度阴沉的看着常歌行道。 杨勇嘴角掀起一丝不可查的微笑,饶是你晋王军功再盛又有什么用,你只是次子罢了,大隋的江山终究要传给嫡长子。 “自然是为了天大的事儿!”常歌行满不在乎的道。 “哼!朕倒要听听,你在朝堂上吃饭,怎么还成了天大的事儿了!”杨坚怒极发笑,怒视着常歌行,在朝堂上不敬便是对皇权的挑战,这是任何皇者都无法忍受的事情。 “民以食为天,吃饭当然是天大的事情!”常歌行不以为然的道。 “别忘了,你是大隋的王爷,不是什么民!”杨坚重重的一掌拍在案上,让满朝文武个个噤若寒蝉,就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起来,唯恐皇帝陛下的怒火烧到自己身上。 “王爷也是天地所养,立身天地间都是自然造化的子民,父皇难道认为自己能凌驾于天地道法之上?”常歌行可谓字字诛心,杨坚对道教还是很信奉的,从政比较宽和便是效法道教的自然而然,立身处世力求符合天地道法,怎么敢轻言凌驾于道法之上。 作为信奉举头三尺有神明的杨坚,对常歌行这番话竟是连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 “你。。。。。。你。。。。。。”杨坚双目燃烧着熊熊烈火,却没有一个合适的爆发口,只能在内部剧烈的爆炸翻腾,帝王之怒虽然未发,但朝堂上已经是风云变色。 满朝文武都能感觉到气氛的凝重,像是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死死扼住咽喉,让人喘息不得,只能勉力挣扎。 常歌行无感的看着这一切,他并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所谓无欲则刚,他并不寄希望于杨坚会主动传位于自己,一切还要靠他自己运作。也完全没有必要在杨坚面前卖乖,他有着自己的依仗,就凭他的几项异能,在关键时刻就能让天地变色。 杨勇挑眼看着盛怒的杨坚,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儿臣有事启奏!”杨勇踏出一步,让朝堂上的气氛一缓,众大臣终于感到自己身上的压力少了许多。 “太子有何事?” “秦王围剿石子冈已经有消息传来!” “秦王可有留下活口,朕倒要看看石子冈的背后到底是谁在作怪!”杨坚将目光有意无意的看向常歌行,晋王的气焰太盛,是该打压的时候了! “秦王。。。。。。大败,全军除却战死之人,尽皆被俘,包括秦王本人!”杨勇一五一十的禀报道,这件事根本无法欺瞒,杨坚迟早会知道事情的真相。他要用这个真相换来杨坚对晋王的嫌恶语忌惮。 “你说什么?”杨坚豁然起身:“五万大军围剿小小的石子冈竟然大败,还被俘,秦王是草包吗?” 杨坚厉声喝问,但是却没有人回答,也没有人敢回答。 独孤伽罗也有些意外,在她看来就算石子冈再怎么不凡能够做到自保便不错了,岂料竟然连秦王都被生擒。她拉了拉杨坚的一角,示意他不要失了君王的威仪。 杨坚重重坐下,整了整心神道:“到底怎么回事,细细道来!” 杨勇再次拜道:“石子冈中多是奇淫技巧之物,内中匪寇又都是奸滑之辈,秦王这才中了奸计,失手被俘。 而且石子冈中贼人还开出了价码,让我大隋朝廷去赎人,赎金分为五百两、一千两、两千两、一万两不等。总共算起来恐怕不下数千万两!” 杨勇报出数字,让朝堂众人倒吸了一口冷气,他们虽然都是士族出身,家底丰厚之极,乃是数代人积蓄所在,但数千万两对于他们而言,仍然是天文数字。 (本章完) 第442章 不值钱的王爷 “秦王可还好?”杨坚面色阴郁,石子冈骁果军与晋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事,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只要参加过伐陈之战的家族都知道晋王曾经组建过一只孤儿军,该军就名号骁果,取骁勇果敢之意。 杨坚本想借石子冈一事打击晋王,岂料备受打击的却是他。驻守江南的那些大隋将士都是老军,战力彪悍之极,都是毫不畏死之辈,谁能想到就这样折在了石子冈,而且还是全军被俘的下场。 “秦王生命无忧,只是每天被逼着干些粗重的体力活,整日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望父皇赶快将秦王救出来!”杨勇言辞恳切,满满的兄长疼爱兄弟之情,说话间几度哽咽,几欲流泪。 “赎秦王需要多少钱?”在杨坚想来,连普通士兵都被曝出了天价,秦王作为皇家子孙更是奇货可居,怕是所需银钱更是少不了。 “一文钱!”杨勇面色古怪的道。 “一文钱?怎么可能?太子莫不是你搞错了!”杨坚满脸的不相信。 “启禀父皇,确实是一文钱,石子冈的贼人说了,他们是有原则的,作用越大,价钱越高,像是秦王这般一无是处之人,只值一文钱。 而且他们还说。。。。。。”杨勇欲言又止。 “还说什么?”杨坚虽然是在和杨勇说话,但目光始终停留在常歌行身上,只是可惜的是,常歌行没有流露出任何异象,似乎整件事与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般。 “石子冈中贼人还说,若是大隋朝廷连一文钱都拿不出来的话,秦王还是由他们养着吧,还能给朝廷省下一份口粮” “岂有此理!”杨坚手掌重重拍着玉桌上,面色阴沉如水,深不见底。这简直就是藐视朝廷,对当今万岁的大不敬。 “晋王,你觉得此事应该如何处理!”杨坚瞧着看戏一般的常歌行,气不打一处来。 常歌行一个恍惚,本来已经摇摇欲坠的身子像是忽然转醒般站定,答道:“既然秦王比较便宜,那就先赎出秦王就是。至于那些士兵,我大隋万里山河,百姓何止千万,也不差区区万人!” “二弟此言差矣!”杨勇面露讥讽之色,狡猾如狐的晋王竟然会出现如此大的纰漏,简直就是天赐良机:“天下之土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士兵也是我大隋的子民,怎么能让他们身陷魔窟而不去营救,岂不是失了我大隋的威仪!” 太子杨勇侃侃而谈,身上笼罩着正义的光环,完全就是一个任君的苗子。 杨坚看了看杨勇,轻声咳了一声。这个太子是不是脑子总是缺根弦,晋王挖了一个这么明显的大坑,他还乐滋滋的跳了下去,还在那里洋洋自得。 数千万两的白银,就算是将国库掏空也没有那么多银钱,太子竟然在哪里说什么有失大隋的威仪,威仪可是需要银钱来买的。 “太子说的不错,天下之土莫非王土,我大隋岂能容一个小小的石子冈在那里招摇,此赎金朕绝对不会交,一文钱也不会交!”言下之意,秦王杨俊只能暂时在石子冈做客了,杨坚会把杨俊就会,大绝对不是赎金的形式,因为就算是一文钱,也表明大隋朝廷向石子冈低头了! 杨坚双眸中闪耀着火花,似乎要将一切点燃,将一切烧毁:“众位爱卿,有谁愿意带兵征讨石子冈,为我大隋扬威。” 本来还在热切看热闹的众位大臣,一个个将头低下,使尽浑身解数降低存在感。他们都是手眼通天之辈,早早就听闻,石子冈乃是晋王经营,杨俊征讨石子冈,已经不单单是剿匪那么简单了,已经上升到夺嫡的高度。 狂且,据说石子冈内颇多古怪,换一个人带兵围剿,也绝对讨不到好处。 “晋王,此事就交给你如何?”杨坚沉声问道,黑着脸看向常歌行。 “赎儿臣才疏学浅,实在不能胜任!”笑话,让他去攻打石子冈,能大胜才怪,到时候不是左手打右手嘛,左右疼的都是他自己。 “不过儿臣倒有一计,既可以不花一文钱就能让石子冈乖乖将人交出来,而且还能彰显我大隋威仪!”常歌行嘴角上扬,眼中闪耀着灼灼光芒,坑已经挖好,就不信杨坚不跳。 “说!”杨坚对于晋王睿智,表现的很无奈,完全没有一丝喜色,晋王越是优秀,他就越发的纠结,这让他很矛盾。 “招安!”常歌行嘴角的笑容微微绽开,终于说出了心中所想。通过招安,就能石子冈的骁果军洗白,让他们可以光明正大的出现在大隋朝野,可以给他更为直接的助理。 “不可!”杨勇面露急色,率先反对道:“招安此例不能开,这样一来我大隋就失去了对贼人的震慑力!” “本王倒觉得,此举正能彰显我皇恩泽四海,贼人望风而归!”常歌行嘴角带着笑意道:“招安表示贼人对我大隋有归顺之意,难道在太子眼中,诺大的大隋竟然容不下一个小小的石子冈吗?这样一来,我大隋还谈什么开疆扩土?” 面对常歌行的咄咄逼人,杨勇无言以对,因为从一开始他的格局便小了,古今帝王莫不是以开疆扩土为荣,若是他连一个石子冈的归顺都不能接受,今后又怎么可能给大隋带来更大的疆域! “父皇!”杨勇自知失言,向着杨坚拜道:“儿臣不是那个意思,只是石子冈仗着怪异欲要挑战我大隋浩浩皇威,儿臣实在气不过才会如此!” “怪异,什么怪异?”杨坚皱着眉头问道,他本是造反出身,从来就不相信什么怪诞,最相信的还是手中的刀剑,与大隋的百万兵锋。 “启禀父皇,儿臣听闻石子冈造出了一种不用弓弦的箭矢,每每都是上百支箭矢齐发,而且比人力更大,他们管此叫万箭发;他们还发明了一种爆炸物,形似先秦炼丹士所制的爆炸物,威力巨大,他们管此叫做黑火药。。。。。。” (本章完) 第443章 鲁公秘籍 杨勇将石子冈的种种在朝堂上说出,使得朝堂中人莫不惊讶,不用弦的弓箭,如果之前有人这么和他们说,他们一定会认为这是天方夜谭,但大隋的五万精兵已经证实了这个消息的真实性,若是没有这些匪夷所思的武器,区区千人骁果军何以会取胜,甚至将包括秦王在内的所有征讨之人全部俘虏。 杨坚眸中是强自按耐的平静,但平静的眼睑下是惊涛骇浪,他仿佛看到了一扇摆在自己面前的大门,里面是无穷的宝藏,是等待征服的膏腴之地,是帝王的王图霸业,但这扇门的钥匙却在晋王手中。 “晋王,你对这件事怎么看?”杨坚满是深意的看着常歌行,这个次子他越发的看不懂了,他心中隐隐有些不安,这么匪夷所思的皇子若不能成为未来的皇帝,那么将会给大隋江山带来怎样的动荡。 “儿臣听闻先贤留有鲁公秘籍,莫非这本古之奇书就在石子冈?不然此中种种怪异实在难以解释。” 常歌行知道,要想换取更加宽松的待遇。石子冈必须拿出足够的砝码。《鲁公秘籍》绝对是最有分量的之一,据传秘籍中除了记载农具的制造,还用较大的篇幅详细记载了攻守机械的制造,得之便能平定天下,开疆扩土,成就无上帝王。 杨坚本欲借此朝议进一步削弱晋王府的势力,毕竟晋王已经得罪了绝大多数的士族,此举应该水到渠成才是。岂料,晋王竟然抛除了《鲁公秘籍》这样的砝码。 “招安石子冈之事,你尽可以做主!但朕要看到鲁公秘籍!晋王,你可还有异议?” “儿臣遵命!”常歌行知道自己的计策成功了,石子冈由暗转明,已经可以光明正大的摆在人前。至于鲁公秘籍,常歌行的脑海中有着许多比鲁公秘籍脑洞更为大之物,凭着这些,足以让杨坚信服。 一场闹剧就此收场,石子冈的圣谕已经发出。免除石子冈众人的一切罪行,将石子冈赏赐给骁果军使用。朝廷的态度异常的温和,让外人根本不明白皇家到底是什么意思。 杨坚只给了常歌行三天时间,三天内务必将鲁公秘籍呈上,否则便是欺君之罪。这是杨坚与常歌行之间一场彼此心照不宣的交换,杨坚绕过石子冈,常歌行便要将鲁公秘籍献给朝廷。 夜色早已经深沉,只有寥落的星辰高悬在天空,万古不变的看着纷纷扰扰的世间,常歌行的书房中此时却是灯火通明。 《鲁公秘籍》常歌行当然没有,不过没有他可以编。 “夫君,你说的都是真的吗?真的有可以在天上带人飞翔的大鸟?” “那是飞机!”常歌行有些宠溺的刮了刮朱贵儿的娇俏鼻翼,柔声说道。朱贵儿似乎变成了真人版的十万个为什么,每每常歌行说出新鲜词汇,她总是刨根问底的问一番。 其他三女也在一旁听得仔细,常歌行所言对于这个时代的人就像天方夜谭,根本无法想象,更无法制作而出,这个时代的工业基础称得上零,不管炼金还是制药用的都是最为原始的人工方法。 不仅效率低下,而且还会影响产品的质量。 常歌行口述,朱贵儿在一旁研磨,萧美娘、陈宣华则在一旁负责书写。常歌行之所以没有假手于人,而是让三女帮忙,就是想着《鲁公秘籍》既然是秘籍,还是保密的好,免得节外生枝。 “夫君,真的有千里眼顺风耳啊!”就在常歌行诉说着电话与视频通话时,朱贵儿惊奇的问道,小脸更是因为兴奋变得洪丹丹的,可爱之极。 “那是电话!”常歌行不耐其烦的解释道。 随着时间的推移,三女越发觉得自家夫君深不可测,虽然人就在眼前,但那种距离感越发的明显,似乎她们与他隔着千山万水,隔着无数时光,如今的相遇只是浮光掠影,只需一阵清风便能让所有的一切破灭。 “夫君,你不会离我们姐妹而去吧!”萧美娘还是忍不住说出了心中担忧。 “怎么会,你们都是夫君的宝贝,夫君可舍不得丢下你们。”说着,将朱贵儿揽在他的怀里,让她坐在他的大腿上,满脸的幸福。他何其幸焉,能够有妻如此。 萧美娘与陈宣华玉手执着毛笔,涓涓秀丽字体流淌而出,如同春天新化的春水淌的纸间,直至流淌进人的心底。她们看着玩闹的常歌行与朱贵儿,只是抿嘴笑了笑,心中完全没有醋意或者不快。 豪门中的争宠在晋王府似乎根本不存在,常歌行深深爱着她们每个人,就像爱惜自己的双眼与耳朵,关爱的方式虽然不同,但这份沉沉甸甸的深情却让她们每个人都感觉得到。 他不同于这个时代的任何男人,他是唯一的,他把她们当作一个独立的人来看,而非附庸或是一件美丽的摆设,这种被人尊重的感觉,让她们欣喜若狂,让她们欲罢不能。 天空中的星辰越发明亮,像是一粒粒镶嵌在空中的珍珠,闪现着点点光芒,让这片大地披上音芒,陷入沉睡。 经过数日的努力,常歌行版的《鲁公秘籍》终于定稿,杨坚那里总算可以交差了。 看着伏案而睡的三女,常歌行脸上显出暖暖的微笑,他把她们一个个抱到床上,好在晋王府的床是加大型的,待将三女安顿好,他自己上去后,也不显得拥挤。 听着三女平稳的呼吸,闻着三女混合在一起的淡淡的女儿体香,常歌行心情安宁之极,什么修佛访道,只有和自己在意之人在一起,才是真正的宁静。 常歌行在三女丹唇上一一吻过,就连还没有夫妻之实的陈宣华都没有放过,既然已经“大被同眠”,自然要雨露均沾才是。 常歌行没有注意到陈宣华脸上显出的娇红,如同在深夜盛开的昙花,只在一现,却是暗淡了整片月光。少女身体微微绷紧,待感到常歌行没有再下一步动作后,才渐渐放松起来,心中不知道怎么的,竟然突然一空。 (本章完) 第444章 真?假? 月朗星稀,东边的天空还未泛白,太阳的第一缕光芒还未光临这片大地,常歌行便已经穿戴好衣服,看了一眼还在熟睡的三女,心中一片温馨。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多被人们嘲讽为胸无大志,但在常歌行看来也莫不是一种幸福,甚至是幸运。 世间有多少人胸怀大志?又有多少人可以施展平生所愿?能够成为当世人杰之人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只是这些人杰的陪衬与踏脚石,再回首时,最为美好的一段光阴已经错过,再也无法回去。倒不是常歌行消极,而是人同此理,胸怀大志并不一定好高骛远。 萧美娘长长的睫毛抖动了一下,像是偏偏玉蝶,美丽的不可方物,她睁开眸子,里面闪动着耀眼的光芒,哪里还有一丝睡意。看着已经推门而去的常歌行,深深的眸光中有着一丝担忧,大隋整个朝堂对常歌行都是抱有敌意的,最为关键的是,隋皇似乎在有意打压常歌行。 常歌行今天一反常态的带上了护卫,而且还是将五百骁果军点齐,平日他不管上朝还是狂街都是不带护卫的,认为根本就没有必要,有几大异能傍身,相信就算是传说中的武功高手,想要杀他也要费一番功夫。 五百全副武装的骁果军簇拥着一定宽大的轿子,行进在无边的夜色中,虽然是五百于人一起前行,却诡异的没有发出任何的响声,像是飘荡在夜色中幽灵。 常歌行微闭着双目在轿中正襟而坐,怀里抱着一本厚厚的书本,封面赫然写着鲁公秘籍四个大字。随着轿子的轻微摇晃,常歌行的身体也随着晃动。 街道两侧的屋顶上,有数道隐藏的气息,将目光锁定在骁果军身上,他们来自不同的势力,却肩负着一样的使命。监视晋王府,伺机取得鲁公秘籍,如果有机会,让晋王同秘籍一起消失。 看着杀机盎然的五百骁果军,这些潜伏之人不禁同时响起公审大会时这些骁果军的暴行,他们个个可都是杀人不见眼的主儿。狂且,凭借五百骁果军的武力值,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随便挑衅的。 这些潜伏之人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撤退,向自己的主子汇报消息去了,至于鲁公秘籍与晋王的性命,怕是无望了。五百骁果军的战力,绝对不是他们十几人就可以摆平了。 常歌行睁开眼睛,打了一个哈欠,目光中闪过一丝失望,本想搂草打兔子,去不想兔子的胆子实在太小竟然没有入圈套。 大臣们今天来的都比较早,因为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晋王要在今天将鲁公秘籍献给皇帝陛下。对于鲁公秘籍的传闻,亦真亦假,有的人认为,这本奇书乃是鲁班所著,上面有各种机械工具的制作方法,得之便能兴盛天下。 也有人认为这本书乃是子虚乌有,历史上压根就没有这本书,所谓鲁班秘籍都是后人杜撰出来的。 但不管怎么样,鲁班秘籍的成书时间已经不可考,晋王能够得到这本书的概率实在是小之又小,大臣们都在猜测,晋王是不是会空手而来,或是随便拿出一本什么书冒充是鲁班秘籍。若是前者还好,若是后者,他们这些代表各大士族的大臣绝对会让晋王知道什么叫做欺君罔上、什么叫做万劫不复。 “晋王,这就是您说的鲁公秘籍吗?怎么老臣闻着还有着新鲜的墨香,不会是殿下您连夜写出来的鲁公秘籍吧!”调侃声起,常歌行瞥了一眼那个花白胡子的老大臣,还真让他猜对了,这本鲁公秘籍还真是几女连夜赶制出来的,当然,常歌行是万万不会承认的。 “刘大人,您的鼻子可真好使,让您上朝实在是屈才了。鲁公秘籍何等重要,本王怎么会把原稿带在身上,这本书确实是连夜誊写的!”常歌行半真半假的道,书中新鲜的墨迹是掩盖不住的,索性大方承认,让对方也不好找什么借口。 “二弟,不会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鲁公秘籍,而是你造的假吧!”太子杨勇阴测测的道,杨勇自以为抓到了常歌行的把柄,心中颇为自得。这三天他也没有闲着,发动太子府的全部势力去探访鲁公秘籍。 得到的消息便是,鲁公秘籍自秦始皇焚书坑儒后便失去了踪迹,百年从来没有再现世过,晋王手中突然出现的鲁公秘籍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常歌行颇有深意的看了一眼杨勇,调笑道:“太子大才,也给本王编一个鲁公秘籍看看!” 面对常歌行的挑衅,杨勇的脸色由漆黑变得紫红,让他在三天内编写出一部鲁公秘籍,那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情,鲁公秘籍可是传说中的宝书,其中有太多匪夷所思的东西,根本就不是一般思维可以企及的,若是造假很容易便会被人看出端倪。 杨勇面色阴沉,一双眼中更是像一坛化不开的寒冰,几欲将常歌行冻结,万劫不复。心下他已经拿定主意,不论晋王的鲁公秘籍是真是假,他都一口咬定是假的,毕竟真的鲁公秘籍谁也没有看到过,治常歌行一个欺君之罪再说。 太子与众士族大臣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所谓众口铄金,他们定要让真的也要变成假的。 “皇帝陛下驾到!”莫让大太监拉长的音调在朝堂中响起,本来还在各自议论的众大臣一个个肃穆而立,严肃的不能再严肃,仿佛之前插科打诨之人是另一个人般。 杨坚昂着头走到龙椅上坐下,剑眉微挑,一双龙目扫视了一下朝堂,这是他的臣子,这是他的天下,这是他的江山,胸中豪情不禁大起,古往今来芸芸众生何止万万亿,能青史留名者甚少;能成为一个时代的代名词者,愈发少之;能够成为一代帝王,开创一个姓氏的荣光,让祖宗祠堂成为万民仰视的存在,更加的寥寥无几。 他,杨坚,就是其中一员。 (本章完) 第445章 梦中偶得 待杨坚的目光扫过常歌行时,本来精光湛湛的龙目陡然一松,相比站的笔直的朝臣,常歌行就显得有些吊郎当了,今天本来起的就早,加上他对上朝实在提不起精神,在杨坚走进朝堂的那一刻,他就感觉到睡眼朦胧了。 睡意一波一波的敲打着常歌行的脑海,宛如浪潮击打着沙滩,那种缓缓的节奏,让常歌行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实在是无聊啊! “晋王!”杨坚不悦的道:“鲁公秘籍可拿来了?” 常歌行拍了拍手中的书籍,一边打着哈欠一边道:“鲁公秘籍。。。。。。已经拿来了,请父皇御览! 本来感觉身子有些乏了,就先告退了!” 常歌行结合前世知识编写的鲁公秘籍,迷惑性可是大的很,相信就算是鲁班在世,也看不出一个所以然,更不用说朝堂这些人了,恐怕最多也只能看出一个云山雾罩,至于路在何方,也是难以说清楚。 常歌行的退却,在太子等人眼中却成了另一种含义,晋王明知道鲁公秘籍是假的,提前退出朝堂,正是为了逃避皇帝陛下的责罚,想要蒙混过关! “二弟!”太子热情的叫住常歌行道:“何必这么心急回去,鲁公秘籍可是传说中的书籍,早就听闻二弟对鲁公秘籍早有研究,其中不明白之处,还得二弟解惑!” 太子言罢,其他朝臣也是一阵附和,唯恐常歌行逃出朝堂。 “还望晋王殿下能够留下来给我等解惑!” “鲁公秘籍对我朝有大用,晋王殿下何必着急走!” “待殿下给我等解释清楚,再走也不迟。。。。。。” 常歌行看着一张张求知欲极强的脸,听着一句句谦逊的言辞,心中冷笑,这群人是要除他而后快啊,若是他不给这些人一点儿小小的惊喜,岂不是辜负了这大好的时光。 常歌行止住脚步,为难的道:“既然大家想要向本王求教,本王若是不教倒显得本王小气了,所谓达者为师,你等也不用拜本王为师,只要心中长存学海无涯便好!” 听着常歌行一句句谦辞,太子及那些士族大臣,恨不得上前撕了他那张欠得可以的嘴。 什么叫不用拜他为师啊,什么叫心中长存学海无涯啊。这个不知无耻为何物的晋王分明已经将自己当成了老师,教训起他们来还是一套一套的。 此时的杨坚已经完全被书中内容所吸引、所震撼,书中记载了许多匪夷所思的东西,让他这个帝王竟然不能理解,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杀人于数里开外的狙击枪吗?这个世界真的存在可以自动搜寻目标的导弹吗?这个世界真的存在可以在千里开外对话的电话吗。。。。。。 杨坚心中有太多疑问,这难道真的是鲁公秘籍,若不是鲁公秘籍谁能想得出这么多匪夷所思的东西。他也曾怀疑过,这些都是常歌行胡编乱造的,但书中记载有条有理,完全禁得起推敲,根本就不是三天内能够完成的。 杨坚不知道的是,这本常歌行所著的鲁公秘籍可是来自千年之后世界的真是写照,既然是真的,便禁得起推敲。 “晋王,这本书你从何处所得?”杨坚将书河山,一只手掌重重压在书上,仿佛担心鲁公秘籍会变成蝴蝶飞走一般。 “梦中偶得之!”千年若梦,在这个时代待得时间越长,常歌行越是容易产生恍惚,千年前的一切恍然若梦,若不是身上的种种异能存在种种诡异,他真的会怀疑,前世的常歌行或许才是一场黄粱大梦。 “荒唐!”不等杨坚回应,杨勇便开口训斥道:“二弟,不是当大哥的说你,就算你拿一本假的鲁公秘籍来欺君罔上,也要想一个好的借口吧! 梦中偶得之,就连三岁孩童都知道这是谎言!” 杨勇的话中其实有一个陷阱,他已经把鲁公秘籍定性为假书,却左顾而言他,一个不慎便会落入他的圈套,到时候就真的百口莫辩了! “谁说书是假的?本王的鲁公秘籍可是匠神鲁班亲自托梦给本王的!”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真的?”太子道。 “你又有什么证据证明这本书是假的?”常歌行反问。 “不能证明是真的,便是假的?”太子直视常歌行,即便离得老远,常歌行也能感受得到太子眸子中蕴含的丝丝寒意。 “你又怎么能证明你这个太子之位是真的?”常歌行挑衅的看着杨勇,如果他真的不想做这个太子了,常歌行还是十分愿意助太子一臂之力的。 “你什么意思?”面对常歌行的赤果果的挑衅,杨勇终于忍耐不住了,这个太子之位是他的,大隋未来的君王也是他的,万里河山、锦绣佳人全部都是他的,包括不识抬举的陈宣华与李秀宁。 “太子认为本王是什么意思就是什么意思!”常歌行好整以闲的道,丝毫不见怒气,前世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他深知动怒非但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还会使问题变得越发难以解决,以至于出现新的问题。 能够气定神闲,让对手在愤怒中自我毁灭才是最好的手段。 “你。。。。。。” 不等杨勇将话讲完,杨坚便黑漆着一张脸,打断了两个皇子间的唇枪舌剑,皇室内部不和,说不去绝对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晋王,书中所写都是真的?”杨坚虽然尽量保持平稳,但常歌行还是听闻道了其中激动的意味。 “鲁公乃是神人,其中所述当然是真的!”常歌行肯定的说道,他书中所写,都是前世的真实生活,当然是如假包换。 “真的有一种武器,可以在顷刻间毁灭整个长安城?” “是的,但父皇不必担心,这种武器短时间是不会出现的!” “真的有一种车可以日行万里?” “是的,这种车非但速度极快,而且还不用吃草料!” 。。。。。。 杨坚与常歌行一问一答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旁听的大臣们,脸色忽地变得精彩起来。 (本章完) 第446章 简体字 诺大的朝堂静寂一片,针落可闻,只有常歌行与杨坚一问一答之声,闻言的大臣们,从最初的不屑,到最后的惊骇,书中所记载简直就是惊世骇俗,似乎描绘的根本不是人间,而是神界。 只有太子拧着眉,目光怨毒的看着侃侃而谈的常歌行,一双手早已经攥得骨节发白,仿佛手心中握着的是常歌行的咽喉般,杨勇就是要死死扼住常歌行的喉咙,让他呼吸不得,让他挣扎不得,只能默默的等死。 但是,一切只能在心中想想,杨勇恨不得将目光淬上最为恶毒的毒药,让常歌行死于无形。 明明那本所谓的鲁公秘籍就是晋王瞎编的,为何杨坚会相信,如今就连大臣们都一个个痴迷于此,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 杨勇在心中不住的问着,但是没有人回答他,也没有人能够回答他。 朝堂的气氛如被压抑着的海底火山,虽然表面风平浪静,澄澈一片,但深处的海水已经开始沸腾,海底的岩脉已经开裂,火山马上就要爆发。 鲁公秘籍,当真神奇至斯。能造出其中一物,便能护一国太平数代,便能繁荣一个家族数辈。 “世界上当真有长生法?”杨坚问出了最为关键的一个问题,常歌行在鲁公秘籍中其实只是简单的提到了一句星际文明时代的长生理论,没想到还是引起了杨坚的注意。 追求长生,似乎是每位帝王的执念,就连秦皇汉武都不能免俗。 若说最不希望当今皇帝长生之人,非太子莫属,只要当今皇帝不死,那么他永远是太子。太子与天子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是天壤之别。一个掌握天下权柄,一个却只能仰人鼻息,小心翼翼的活着。 “长生,还要靠机缘!”常歌行无奈的道。长生之法在前世确实是疯行过一段时间,不管是肉体不死还是思维永存,到最后的结果便是这些想要长生之人,都莫名其妙的死在了各种意外之中。 看似是意外,其实也是一种必然,这是大自然的一种平衡。人类靠科技打破平衡,大自然便会用自己的办法弥补漏洞,就像是一台杀毒检修的电脑。 “机缘?兴建庙宇吗?”杨坚淡淡的道,似乎是在喃喃自语,眼神有些迷离,完全没有焦距的盯着虚空,陷入了某种沉思。 “每个人的机缘是不一样的,帝王的机缘是治理好国家,让百姓安居乐业;商人的机缘是公平买卖,不以次充好;农人的机缘是,种好庄稼,让更多不种田者有饭吃;至于礼佛,只有僧众的机缘才是如此! 供奉佛祖,最好的是良善之心,而不是黄白之物。” 常歌行侃侃而谈,说出了他的宗教论。 杨坚本来渐渐迷茫的眼神突然有了光彩,像是被重新点燃的烛光,又散发出点点光芒,逐渐将这个眼球点亮,杨坚又回到了那个高高在上的帝王姿态,身上的气势让整个朝堂一震,所有人都不自禁的低头,不敢仰视这位帝王。 只有常歌行用余光偷偷打量着杨坚,满脸的不置可否。身为一个开国帝王,莫不是整个时代最为杰出的政治界,而且还是最为腹黑的政治家,那些口中高喊正义的坦然君子注定要被历史的尘埃淹没。 “晋王,你可有供奉佛祖之用的良善之心?”杨坚高高坐着皇位上,居高临下问道。 常歌行莞尔一笑,没想到杨坚会问自己这个问题,难道自己又良善之心,就应该将自己大好的头颅送给杨勇吗?难道自己有良善之心,就应该让自己所爱的人,承受她们本不应该承受的苦果吗? 显然不是! “儿臣从来没有奢望长生,人生一世,枯荣一生,有花开正茂,自然也有风吹凋零,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如是而已!” 常歌行迎着杨坚的目光侃侃而谈,似乎完全没有看见杨坚越来越黑的脸庞。 “好,不愧是我儿,豁达!”杨坚将手中的鲁公秘籍狠狠摔在桌上,道:“朕怎么感觉这本所谓的鲁公秘籍全是荒唐之言呢?” 杨勇恨不得拍手叫好,我伟大的父皇,您终于看出这本书有问题了,实在是。。。。。。呜!呜!太感动了! 先不说杨勇激动的心情,常歌行仍然是云淡风轻的道:“禀报父皇,这本书确确实实就是鲁公秘籍,您要是实在不信,我也没有什么办法!” 常歌行摊摊手,表现的很无奈,也很痞赖。你是皇帝,信不信由你,你爱信不信,反正和本王又没有什么关系! “晋王,你可知欺君之罪?”常歌行威严的声音响起,一说眸子逼视着常歌行,像是发狂吃人的猛兽。 “不过!”杨坚缓了缓口气道:“念在你为大隋立下过汗马功劳的份上,朕可以给你一个机会,向朕证明这本鲁公秘籍是真的!” 杨坚虽然咄咄逼人,但常歌行还是敏感的捕捉到了一个信息,杨坚很希望这本鲁公秘籍所述是真的,甚至有了几分迫不及待的感觉。 常歌行自衣袖中摸出一本皱皱巴巴的书,看样子年头已经不短了,而且主人并没有好好保管。这本书可是常歌行用前世简体字写的真迹,并且经过了连夜做旧,为了更真实点儿,还使劲儿揉搓了若干下,就柔软程度而言,完全可以直接充当厕纸。 “父皇,这就是证明!” 莫让将书册呈给杨坚,淡淡的眉毛缩成了一个小黑点,这本书不知倒了哪辈子的大霉,竟然遇到了这样的主人,简直就是惨不忍睹。 杨坚小心翼翼的打开书籍,看得出上面写的就是文字,与现在所用的文字有许多同源之处,但笔画却简单的多,看起来似是而非,根本就是难以辨识。 “这是什么?”杨坚将炯炯的目光投向常歌行,像是要将常歌行从里到外看个透彻。 “这就是鲁公秘籍的原本,上面的文字用的是神之国度的文字,若非机缘,很难辨识!”常歌行面部改色心不跳的说道,前世科技文明极度发达的时代,被这个时代称之为神,也没有什么过错。 (本章完) 第447章 千金公主(一) 常歌行嘴角噙着笑意,随着太阳升起,朝堂的光线逐渐变得明朗,这抹笑意就越发的明显起来,带着几分玩世不恭。其实他是真的想笑,前世的简体字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还是很遥远的。 杨坚很仔细的看着这些似是而非的文字,眉头时而舒展,而是皱紧,让人看不出他的真实想法。 “你从何习得这些文字?”杨坚问道。 “梦中偶得来!”常歌行嘴角依旧挂着微笑,自从穿越来到这个时代,本来就宛如一场穿越千年的大梦,他这样回答,倒不算错! “荒唐!”杨勇站出来道:“父皇,千万不要相信他的鬼话,梦中习得?这样蹩脚的借口晋王竟然想得出来,就连三岁孩童都不会这样没有水准!” 常歌行饶有兴趣的看着愤愤不平的杨勇,脸上和煦的笑容压根没有消失过,常歌行如今的态度就像是在观看一场大戏,太子杨勇亲自上演的大戏! “本王说的本来就是事实,太子殿下不相信,本王也没有什么办法!”常歌行语气中透露出失望,仿佛杨勇不相信自己,是他的莫大损失般! “要想让本太子相信也简单!”杨勇阴狠的看着常歌行,眼中满是怨毒,既然已经有了他杨勇,为何还要有晋王,而且让晋王如此优秀。 “除非你能用这种文字,写下一篇文章!”杨勇深知创造一个文字体系的难度,若刚才的文字符号,只是常歌行准备好的符号,那么现在肯定无法写出一篇文章。 “这有何难?”常歌行撸撸袖子,一副大干一场的样子,用简体写一篇文章,对于常歌行来说,本就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任务了。若是用这个时代的文字来些,他还有些没有把握,但杨勇却选择了他的强项。 很快有太监将笔墨纸砚端上来,常歌行握着毛笔,标准的前世握笔方法,在宣纸上开始练习书法。 一片文章洋洋洒洒,只用片刻功夫就完成了,常歌行将宣纸小心翼翼的拿起,轻轻的吹了几口气,才交给了莫让。 杨坚仔细端详着常歌行用简体字写的文章,眉头越皱越深,杨坚可以看得出,这篇犹如天书的文章绝对不是胡编乱造得出来的。 “晋王,你还梦到了什么?”杨坚开口问道。 “禀父皇,儿臣还梦到了,我大隋江山永固。只是。。。。。。大哥的太子之位,或许还有变数。。。。。。” 杨勇一听常歌行将矛头引向自己,本来稍缓的脸色有变得铁青,晋王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在暗示杨坚,他并不适合太子这个位置? 简直就是岂有此理! “晋王,慎言!日有所思,夜有所想。梦中之事,做不得假的!”杨勇提醒道。 “呵!呵!倒是本王食言了!” “不过。。。。。。” 常歌行拖长声音,有些调侃的味道,太子杨勇脸色不禁变得铁青,晋王满口的铜齿铁牙,杨勇自问是说不过常歌行的。 “禀报陛下!”有御林军闯进朝堂,诚惶诚恐的跪在地上,身体轻颤,擅闯朝堂可是不小的罪名,但实在是发生了紧急之事,已经不是他这个小小的御林可以做得了主的了。 杨勇常常呼出一口气,不管怎么样,这个御林倒是给他救了场,若是继续容常歌行说下去,还指不定会惹出什么幺蛾子。 杨坚面色明显一寒,冰冷的眸子森寒的盯着御林,他现在怀疑是不是自己仁政实施的时间太长了,下面的人已经忘了什么叫做伴君如伴虎,什么叫做帝王之怒。 “说!”杨坚虽然只说出了一个字,但寒若千年寒冰,使得朝堂上的温度都下降了几度。 御林更是感觉后脖颈一阵阵发凉,宛若有魔鬼站在身后,随时取了他的头颅。 御林本来已经整理好的说辞,一下子凌乱了。 “禀。。。。。。报陛。。。。。。陛下,有人。。。。。。在。。。。。。在皇宫外闹事!”御林用尽平生勇气与气力将事情的原因说出,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全身却已经湿透,脑子更是一阵阵发黑,随时都有晕厥的可能。 “此时还用和朕禀报吗?你们御林都是干什么的?来人,将此人与闹事之人一同打入天牢!”杨坚真的怒了,他是皇帝,是堂堂的一国之主,如此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劳烦他,实在是该死。 两个近卫拖着御林的两条胳膊就要向外走去,御林嘴角颤抖着,想要发声,却发现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自朝堂到门口这么一小段距离,就是御林的黄泉路,地狱门。 出了朝堂便是阴阳相隔! 就在要被拖出朝堂的前一秒,御林狠狠在自己麻木的舌头上咬了一口,和着血水终于喊出了话:“为首之人自称千金公主!” 朝堂上陷入了短暂了静默中,杨坚冰冷的面孔上显出一阵阴郁,压抑的气氛在朝堂上迅速蔓延,像是传染病般带着白色的恐怖传播,让每个人心头发紧。 近卫将御林放开,瘫软在地上的御林连滚带爬的出了朝堂,满满死后余生的感觉。 千金公主在大隋朝廷中本就是一个禁忌的名字,当初杨坚以“禅让”的形式取得大周江山,将北周的宗室诸王被斩杀殆尽,可谓北周皇室尽没,可这个千金公主就是一条幸运的漏网之鱼。 他作为北周的公主,早年间便嫁入了突厥,成为如今突厥沙钵略可汗的王后,千金公主对大隋的恨意是发自骨子的,自杨坚那日取代北周皇帝自立,千金公主便立下誓言,一定要让杨氏一族付出代价,要让北周的江山回到原来主人的手中。 杨坚不明白这个千金公主为何不远千里来到大隋,而且是以这种近乎偷渡的方式的来到,两国往来莫不是先互通国书,在派遣使臣,千金公主此举倒是大大出乎杨坚的预料。 正是因为千金公主不按套路出牌,才是得杨坚更加感觉不安。 (本章完) 第448章 千金公主(二) 若是千金公主只有前朝公主这一重身份,杨坚会毫不留情的将千金公主处理掉,身为帝王自然知道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的道理。 但这个千金公主却还有着另一重身份——突厥可汗的王妃。沙铱略可汗对千金公主这个小妻子还是十分宠爱的,若是大隋怠慢了千金公主,保不齐突厥可汗会做出什么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事情来,到时候突厥与大隋战火四起,大隋好不容易稳定的朝局就会再次陷入动荡,老百姓也会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宣!”杨坚死死握着拳头,攥的骨节发白,不时发出“咯吱”的响声,显然已经怒火中烧。他想不到千金公主为何要突然来到大隋,但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一个曼妙的人影在阳光的衬托下缓步走来,就像漫步在自己的家的后院,轻松自在却又无比闲适,哪里有觐见当今万岁的觉悟,分明就是将她自己当成了主人。 而朝堂上的杨坚以及满朝的文武大臣只是一个租客,暂时借居于此而已。 常歌行嘴角挂着几分笑意看着这位风化无限的女子,她一袭公主服饰,而非突厥王妃的装束,从发髻到首饰再到襦裙,完完全全就是前周的风格,当初千金公主出嫁,前周可是没少给陪嫁之物。 此刻的她尊贵无比,将浑身的气势提升到顶点,隐隐有与杨坚的皇威争锋之势,这个女人不简单,这是常歌行的初步判断。 “杨大人,龙椅可还坐的舒服?”千金公主带着揶揄的表情,似笑非笑的看着杨坚。 杨坚本是前周的辅政大臣,却趁机篡夺了皇位,千金公主作为前朝公主,这声“杨大人”分明充满了讥讽与挑衅的味道。 “宇文大人,你身为宇文氏,乃是大周皇室宗亲,如今竟然堕落到投靠臣子过活的地步,岂不遭天下人耻笑!”千金公主将矛头指向宇文化及,语气更是不善。 宇文化及垂着眼,一副惺忪模样,对于千金公主的到来,表现的最为淡定之人非他莫属,凭这点而言,就连杨坚都比不上。 宇文化及眼皮轻微的抖动一下,算是对千金公主的话有了些许回应:“老臣已经许久不闻大周,如今只是大隋朝的一介臣子罢了,还请突厥王妃慎言!” 千金公主只觉得自己一记重拳打到了棉花上,有种无力的感觉,宇文化及本就老谋深算,不然也不会在最后关头投靠杨坚,保得自己一脉的富贵荣华,几年不见,更觉得他的城府深重了。 “哼!”千金公主轻哼一声,不再继续在宇文化及身上纠结。 “李大人!”千金公主笑吟吟的看向李渊:“听说您现在已经是国公大人了,果然是深得重用,高官厚禄啊!” 李渊脸色并不好看,本来偏黑的肤色竟然有了几分喜人的白皙。李渊一向以仁义道德标榜自己,在外人看来也没有宇文化及那么腹黑。面对千金公主的质问,李渊心中十分不是滋味,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他是北周旧臣,是如今大隋的唐国公,这两重身份本就是十分矛盾的存在,犹如冰火碰撞,注定要让人煎熬一番。他若是承认千金公主,就是对大隋的不忠,结果可想而知,杨坚一定会对李家离心,李家的败落变成了迟早的事情。若是对千金公主不理不睬,便是对前朝故主的叛离,于名声上十分的不好。 千金公主满意的看着李渊不停变化的脸色,让这些旧臣支持她重新回到北周的怀抱,她并不抱这样的想法,但是能恶心到这些帮助杨坚灭了她北周之人,心中还是很畅快的。 “不知突厥王妃来我大隋有何事?偷偷潜进他国都城,这难道就是突厥的礼节?”杨坚看着不可一世的千金公主,眉头不自主的皱起,这个千金公主能够在突厥混的风生水起,肯定不是什么轻与之辈,杨坚话一出口便站在了大义上。 “呵!呵!”千金公主面带讥讽的冷笑着:“来讨债的!” 杨坚瞳孔微缩,帝王之气尽显,道:“是谁欠了王妃的东西,朕很愿意帮忙的!” “也不算是欠,而是被偷了去!”千金公主的眼睛越来越明亮,里面散发着慑人的光芒,像是两把锋利的刀刃,直指坐在龙椅上的杨坚。 “哦?谁这么大胆子,竟敢偷王妃的东西,说出来,朕一定给你一个公道!” “公道怕是杨大人你给不了,本公主只想问你两个问题!”千金公主把玩着赘在肩头的秀发,俨然一副小女儿姿态,若不是她浑身散发出的森寒杀气,还真的会被误认为是邻家小妹妹。 “杨大人,在大隋朝偷盗者应该怎么处理?” “刑三年!” “那么窃国者呢?” 千金公主依旧把玩着秀发,嘴角上扬的弧度越发的明显,嘴角的笑意几乎就要绽放开。她之所以敢这么无所顾忌,就是笃定杨坚不敢杀她,大隋朝不敢杀她。 因为她如今是突厥的王妃,仗着突厥可汗的宠爱,在突厥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杨坚若是杀了她,迎来的将士突厥无穷的怒火。大隋与突厥势必要大战一场,胜负还是未知,但大隋江山再次恢复到疮痍之景却是真的。 杨坚目光灼灼的看着千金公主,若是目光是有温度的,那么千金公主早已经被焚烧得尸骨无存。但实际情况却是,杨坚只能在心中暗恨,却没有什么办法反制千金公主。 他将目光投向常歌行,与看千金公主之时的灼灼不同,目光中竟然是满满的鼓励。晋王,你不是很能惹事吗?眼前就是绝佳的机会,搞定千金公主,让大隋颜面上荣光,这份重任就交给晋王你了。 常歌行饶有兴趣的看着热闹,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大事,若是有花生瓜子,他绝对不会介意买上几斤,边吃边看热闹。 (本章完) 第449章 千金公主(三) 感受到杨坚投来的目光,常歌行极力想要去忽视。篡夺了人家的江山,让人家发几句牢骚也是应该的,再说了,这个时候不应该是大隋未来的接班人太子殿下杨勇的表现时刻吗? “王妃殿下此言差矣!”杨勇终于不负众望的站了出来,道:“万里江山怎么可以用偷盗来形容呢,江山自古皆是有德者居之,能够成为江山之主者,莫不是顺应天命,天地的宠儿。 江山易主岂是人为,乃是天意!” 杨勇将杨坚坐拥江山归结到天意上,可以说是一个比较聪明的办法,但千金公主岂是那么好相与的。 “这位就是杨大人的长子吧,果真如同传闻的那般——草包一个,比起晋王可是差远了!”千金公主一句话,使得大隋皇室最尖锐的矛盾暴露于人前,可谓诛心之言,使得本就视同水火的太子、晋王两人更是雪上加霜。 常歌行皱了皱眉,这种被人利用的感觉很不好,千金公主明显就是在利用他与太子之间的矛盾来打击大隋。 “天意飘渺,大隋的继承人竟然相信这般虚无之事,看来大隋的江山马上就要在天意之下易主喽!” “你。。。。。。”杨勇愤怒的看着千金公主,他本想利用这个机会好好在杨坚面前表现一番,可谁曾想,他认为天衣无缝的说辞却被千金公主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批得体无完肤。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于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常歌行实在受不住杨坚的目光,才万般无奈的说道:“若是原先的主人家肯保管好他的东西,怎么会无缘无故的被盗。若不是前朝弃天下万民如敝屣,江上又怎么会易主? 不思量自己的错误,反倒将所有的事情归结到别人身上,简直就是完美的强盗逻辑嘛!” “尊贵的王妃,你说本王说的对嘛?” 面对常歌行的笑颜,千金公主感到一阵恶寒,早就知道晋王难缠,没想到如此的不好对付。千金公主阴郁的面容突然变得如百花绽放,但常歌行心中却是一寒。 “这两个问题本就是沙铱略可汗要问的,我只是代为转达罢了。我身为突厥的王妃,代表可汗向晋王殿下表达最为诚挚的敬意。” 一边说着,千金公主竟然还破天荒的向着常歌行施了一礼,这是她自从来到朝堂,首次向大隋之人表达善意,甚至是尊重,就连杨坚都没有这种待遇。 “我代表大突厥可汗向晋王殿下承诺,若是晋王成为大隋的新皇,只要晋王在位一天,我大突厥决然不会侵犯大隋分毫!” 常歌行无奈的看了看杨坚,又看了看杨勇,千金公主如此明显的借刀杀人,却让人不得不迎向刀刃。杨坚满脸复杂,杨勇满脸愤恨。不论真假,就算这只是突厥的一场闹剧,但也足以让百官、让百姓议论纷纷。 大隋再北方面临的最大敌人就是突厥,能够让大隋百姓摆脱突厥的杀戮,就算是秦皇汉武也着实花了一番功夫。若是晋王能够不费吹灰之力便能达到秦皇汉武花费了无数财力、物力才达到的效果,那晋王只要登基为皇,便有了秦皇汉武的功绩。 “还是算了吧!”常歌行无所谓的笑了笑道:“本王可不敢保证到时候不对突厥动手!” 千金公主将杨勇的表情收在眼底,大隋祸乱的种子已经埋下,只要突厥不断向晋王示好,就会引起太子的不满甚至是杨坚的猜忌,到时候手足相残、父子相杀的戏码便会发生,想想还真是美妙的不行。 “晋王殿下,本王妃这就先到驿馆休息去了,沙铱略可汗非常欢迎殿下到突厥做客,殿下睿智非常,若是得突厥相助,相信定能囚龙升天,荣耀九州!” 千金公主连看都没有看杨坚一眼,便转身离去,只留下面面相觑的众朝臣。待千金公主的身影彻底消失,朝堂上的时间仿佛重新恢复了流转。那些之前装聋作哑的满朝文武才窃窃私语起来,千金公主无缘无故出现在大隋其中的意味耐人寻味。 “二弟,你和突厥人的关系还是真的很好呢,这位王妃连父皇的面子都不给,却偏偏看重你,是不是二弟平日里就和突厥人来往甚密啊! 本太子听说晋王府还接待过一个来自突厥的商人呢,保不齐就是什么细作。长安中的土拨鼠烤肉店都是出自二弟你之手,仅此一项我大隋便向突厥输入了打量金银和数不清的茶叶、陶瓷! 二弟,还不赶快向父皇认罪!” 杨勇感觉自己的机会来了,这位千金公主虽然十分的讨厌,却给了他一个晋王的把柄,当真是神助攻。一番诛心之言说完,杨勇不仅得意洋洋起来,接下来就要看杨坚如何处置晋王了。 “无聊!”常歌行打了一个呵欠,对于杨勇这般小孩子过家家的把戏提不起一点儿兴趣。 “晋王,你可话说?”杨坚高高坐在龙椅上,端起的茶杯恰好掩住了他变幻莫测的脸,让人看不知喜怒。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如此明显的挑拨离间之技,只要白痴才会当真!父皇英明神武,远可追三皇五帝,近可比秦皇汉武,如此拙劣的把戏相信父皇早已经看破! 所以,儿臣无话可说,也不必说!” 常歌行一记漂亮的马屁拍出,杨坚的脸色稍霁,适才千金公主将晋王高高举起,又将满朝文武,包括他在内狠狠踩在脚底下,虽然杨坚知道这是千金公主有意为之,但心中的不快还是有的。 如今听常歌行如此一说,那丝不快竟然神奇的减少了。 “朕自然知道突厥王妃的用意,无非就是想要坏我大隋朝政。北周早已经不复存在,千金公主也早已经出嫁,有的只是突厥王妃! 我大隋朝臣自当勉力使得我大隋日益昌盛,至于小女子之言,姑且任之!” 杨坚对于千金公主表现出的恰到好处的宽容非但没有是皇威稍减,反而使得满朝文武对于杨坚这位开国皇帝更加认可。 (本章完) 第450章 千金来访(一) 千金公主的到来虽然使得朝堂动荡,甚至杨坚这位大隋的开国皇帝都感到局促,毕竟千金公主是北周正经八百的公主,而杨坚之前作为北周的臣子也是事实。 当时的臣子成了现在的皇帝陛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本就是显而易见的事。 常歌行作为穿越者,对于朝代更迭本就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历史课本上记载着的数千年的历史,充斥着太多的阴谋诡计,太多的朝代变迁,太多的叛乱与兴旺。 北周,只是沧海之一粟,常歌行真的不看在眼中。 但是,在民间,千金公主或是万金公主都对老百姓的生活没有半点儿影响,老百姓最关心的还是他们自己的衣食住行,哪个皇帝能使得他们丰衣足食就是圣明君主,百姓们也从来不会吝惜赞美之词去歌颂这些英明的君主。 至于北周,对于老百姓而言只是一个称呼罢了。 此时的常歌行正在眼巴巴的看着萧美娘与陈宣华,一柱香的时间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使得两女心中发麻,不知道她们夫君有想起了什么幺蛾子。 “美娘,当初你就没有想过要嫁给邻国皇帝、可汗什么的?到时候威风凛凛的回到故国,也好恶心一下鸠占鹊巢之人! 比如高句丽、比如吐谷浑、或是西域诸国。。。。。。” 借着千金公主之事,常歌行突然想到他的三个女人中有两个曾经是公主,而且都是被大隋亡了过,和大义公主的经历极为相似。 “宣华,你怎么就跟了本王呢,难道是本王的魅力无边,王霸之气一抖,美女救送上门来了?” 陈宣华给了常歌行一个漂亮的白眼,气呼呼的道:“还说呢,若不是你带着兵马毁了陈国,本姑娘还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呢,何至于委身这么小的王府中。” “呵!呵!宣华莫要生气,本王可以严肃的告诉你,跟了本王绝对是你一生中最为正确的选择,晋王妃绝对要比公主还要高,大约有这么高,这么高。。。。。。” 常歌行一边夸张的比划着,一边观察着陈宣华的脸色,亡国之仇可不是说忘就能忘得了的,幸好常歌行在攻破建康城时保全了南陈皇室一族,只是剥夺了陈氏一族的皇家身份,并没有伤他们性命,战后甚至对陈氏一族做了妥善安排,使得他们一辈子衣食无忧,完全可以算得上仁义。 也就是说,常歌行与陈宣华并没有什么血海深仇。正因为如此,才使得陈宣华内心一直很纠结,对于常歌行不敢靠的太近,也不舍得离得太远,若即若离间相处的反倒更加自在了。 “奴家真的有些后悔了呢,听说高句丽的男子都俊俏的可以!”萧美娘风情万种的瞥了常歌行一眼,轻摇臻首道:“可惜了,真的可惜了!” 高句丽?那不就是前世的h国吗?常歌行摸了摸自己下巴颏浓密的胡须,作为花美男他是没有半点儿潜质的,但好歹也是纯爷们。至于h国的那些男性,常歌行真的十分怀疑他们是不是已经有了向女性转化的趋势。 “美娘此言差矣,只有本王这样的才叫真男人,高句丽都是些中看不中用之辈,美娘千万不要被表象迷惑了双眼!” 萧美娘看着满脸认真胡说八道的常歌行,嫣然一笑!她的这个夫君可真是有意思,连距离不知几万里高句丽的飞醋都要吃,不过内心却是温暖一片。 她哪里知道,常歌行之所以会这么说,一半是因为醋意大发,一半是因为前世愤青的基因在作怪。在前世,常歌行对于h国可是没有半点儿好感的。 “夫君去过高句丽?”萧美娘奇怪的问道,这个时代可不比前世,自长安去往高句丽动辄便是数月的时间。 常歌行穿越过来之后自然没有去过高句丽,但前世却是去过的,当然这些话常歌行自然不会说出来的,不然肯定会被几女拉着去看御医。 “梦中去过!”常歌行打着哈哈道。 “一定不是什么美梦,不然夫君怎么会对高句丽的态度如此嫌恶!”朱贵儿蹙着秀眉道,一副很心疼的样子。 常歌行好笑的揉了揉小丫头的头发,道:“当然不是美梦,而且是一场十分凶险的噩梦。” 历史上的隋炀帝便是因为三征高丽,搞的国内民声沸腾,加之门阀推波助澜才使得大好形势功亏一篑,隋炀帝也留下了千古骂名。 听到是噩梦,朱贵儿便失去了往下盘问的兴趣,朱贵儿对任何美好的东西都抱有相当大的兴趣,比如盛开的花朵、蓝天、白云、水面时嬉戏的水禽。。。。。。 反过来说,朱贵儿对一切不美好的东西总是兴趣欠佳。 千金公主来到长安城已经过了五天,这五天来千金公主表现得并无失当之处。就像是一个游玩的贵妇人,整日在长安城的街市上流连,品尝着长安城最新的土拨鼠烤肉与纯正的高度白酒。 对那些跟踪与监视之人,千金公主也总是视而不见,既不逃避也不局促,就像暗中那些人完全是空气般。 直到第六天深夜,一辆不起眼的马车停在了晋王府门前,自车上下来了一个浑身都笼罩在黑色袍子中之人,黑色的袍子没有任何的装饰,就像是黑夜的一部分,行走在街道上让人分不清哪里是夜色,哪里是黑色袍子。 宽大的兜帽将来人的容貌完全遮挡,从身形上更看不出男女。她来到晋王府前,轻轻叩响大门。 “笃!笃!”之声在静默的街道上显得十分明显,甚至有几分刺耳的感觉。叩门声激起的涟漪在夜色中蔓延,在大街小巷回荡,成了这寂寥夜色中唯一的声音。 许久,晋王府的大门依旧紧闭,没有任何的回应,像是整个晋王府都陷入了长久的睡眠中,没有任何的声响可以唤醒。 “千金深夜拜访,晋王闭门谢客,可不是大隋应有的礼数!”黑袍下朱红的嘴角扯出一抹笑容,比空中的月亮还要皎洁。 (本章完) 第451章 千金来访(二) 沉寂的晋王府大门如同深沉的夜色,没有半点动静。 “晋王殿下,若是你明天不想全长安的人都知道突厥王妃夜访晋王府的话,就趁着还没有别人发现前,赶紧开门!” 在夜色中沉寂的晋王府突然变得灯火通明起来,一盏盏明灯相继亮起,将晋王府衬托得如同白昼,自门缝中透出的亮光,使得千金公主的眸子更加闪亮,嘴角的那抹微笑越发的明显起来。 晋王府大门缓缓打开,透出的亮光越来越明显,使得那袭黑袍无所遁形,完全暴露在灯光之下,黑的袍子在灯盏下完全没有了隐藏的效果,甚至变得更加显眼了。 “王妃大驾光临,本王有礼了!”通明的烛火使得常歌行的影子拉的老长,就连千金公主都被覆盖在阴影下。常歌行虽然口中说着有礼,但身子却站的笔直,完全没有行礼的姿势。 “本公主深夜来访,似乎打扰了晋王的休息,实在是抱歉!”千金公主看着王府小道两侧亮起的灯盏,明显是有所准备的,这位晋王显然料到她要来,故意设计了这场“灯会”,让深夜如同白昼,似乎连她心底最深处隐藏的东西都被照的一清二楚,没有半分可以隐藏。 而那个遮住她视线的阴影,像是头顶的乌云,让人在不知不觉中便会产生一种低人一头的感觉。 常歌行以一种均高临下的姿态看着被自己身影所笼罩的千金公主道:“本王府已经养成了早睡早起身体好的习惯,本王奉劝王妃殿下也不要熬夜,这样对皮肤可是不好的!” 千金公主蹙了蹙眉,身子向着旁边挪了挪,躲开了常歌行被拉的老长的影子,而常歌行也恰到好处的动了几步,让千金公主又处在他的影子之下,这副姿态就像是主人在招待自己的奴仆。 “晋王府的待客之道,本公主领略到了,殿下就不怕因为一时之快,痛失万里河山?”千金公主一字一句的喝问道。 “公主?本朝公主只有兰陵、琼花两位,不知王妃又是哪门子的公主! 再说,你又有何办法帮助本王取得万里河山?几十万突厥骑兵吗?” 常歌行摇了摇头,颇为遗憾的道:“可惜,纵然突厥人骑术无双,依然不是我大隋的对手,所以你的保证一点儿也不靠谱!” “晋王殿下难道不知道千金公主之名吗?”北周虽然被大隋取代,但在千金公主心中,她依旧是那个高高在上,受万人敬仰的公主殿下。而杨坚、晋王或是太子都是盗贼,是他们窃取了北周江山。 在大草原上,每个突厥人都知道他们的王妃是中原王朝的公主,只有最勇敢的突厥可汗,才能征服中原王朝尊贵的公主。正是因为公主这个身份,才使得千金公主在突厥混的风生水起。 “千金公主啊!”常歌行脑袋呈四十五度看着夜空,看着晦明不已的星辰与皎洁的月亮,似乎正在从繁复的记忆中搜索有关千金公主的资料。 “千金公主不是早就和亲嫁到突厥去了吗?提她做什么,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到了突厥自然就是突厥人,与我中原大地有什么关系!” “不会。。。。。。王妃你就是那个远嫁的千金公主吧!”常歌行一脸的恍然,似乎刚刚才知道千金公主的真是身份一般。 千金公主看着陷入“戏精”状态的常歌行,嘴角不由自主的抽了抽,这个真的是那个带领军队扫荡了南陈的晋王?似乎画风有些不一样啊! “晋王殿下睿智,我正是千金公主,现在的突厥王妃!”千金公主承认道。 “啧!啧!”常歌行盯着千金公主的脸一阵猛看,不管怎么说,千金公主绝对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美人,岁月似乎没有在她的身上留下太多痕迹,只是增添了越发浓郁的女人味,像是熟透了的水蜜桃,散发着让每个男人都想采摘的气味。 这样的尤物能够将沙铱略可汗迷得神魂颠倒,使得突厥可汗对这位千金公主言听计从,也是在意料之中的。 “尊贵的突厥王妃,你今天还不满三十吧!”常歌行笑着说道。 年纪,对于所有女人都是一个禁忌,不管是什么样身份的女人,还是身处什么时代的女人。千金公主脸色变得十分精彩,由于保养有方,虽然年近三十,但样貌依旧如二八少女,风华无限,有着一种让男人欲罢不能的魅力! 三十,年过中年,对于千金公主是一道坎,她并没有把握突厥可汗是深爱着她的所有,还是只是皮囊。若是后者,年老色衰、人老珠黄,就意味着她失去了一切砝码,也就失去了重复北周的最后希望。 常歌行不管千金公主变得异常难看的脸色,接着道:“王妃在大草原上风吹日晒数年,这本来水嫩的肌肤老化的很快啊,完全没有了少女的润泽,这些年辛苦王妃了!” 千金公主咬着嘴唇,真想摔门而去。但想到她身上的使命,又强自按耐下去,之用剧烈起伏的胸脯,在诉说眼前之人的愤怒。 “殿下就不请我到里面坐坐!”千金公主直入主题,并不想继续和常歌行纠缠,因为自一进门她就处于下峰。 大厅内,早已经准备好的茶水还在冒着热气,常歌行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兀自坐下,将眼前的茶水一饮而下。 “王妃有什么话就赶紧说,本王还有事情要忙,要不然本王的夫人们该等急了!”常歌行无名指敲打着茶案,一副催促的样子。 “大隋万里河山、花花世界有一半是晋王你打下来的,殿下就这么甘愿将这一切交给一个对大隋毫无贡献之人? 可汗对晋王殿下十分看好,愿意帮助殿下夺取皇位。以后突厥与大隋便是一家人,百姓们更可以享受永久太平。” “说完了?”常歌行问道。 千金公主茫然的点点头,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说完了就走吧!另外帮我转告沙铱略,本王也很看好他!” (本章完) 第452章 勉强做这个皇帝 “晋王殿下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沙铱略可汗对晋王殿下可是看重已久,一个是北方的雄鹰,一个是南地的蛟龙,正应该英雄惜英雄才是。 我族可汗愿意帮助殿下登上大位!” 千金公主抿了一口茶水,朱唇沾染上茶水的润泽,显得更加饱满,丰腻之态我见犹怜。 常歌行见到千金公主一副楚楚可怜的表情看着自己,顿觉汗毛炸立。若是换做朱贵儿用同样的表情看着他,他一定会酥到骨子里,偏偏这个人是年近三十的千金公主,整个感觉顿时不好了。 “哈!哈!沙铱略真的是愿意助人为乐的好可汗啊,这样吧,王妃!”常歌行换了一个口吻道:“若是沙铱略真的能帮本王拿下大隋的江山,本王就勉强做这个皇帝!” “这。。。。。。” 千金公主千算万算万万没有算到常歌行会如此回答,若是突厥可汗真的能拿下大隋万里河山,这个皇位哪里轮得到常歌行来坐,千金公主之所以这样说,无非是相互利用而已。 突厥可以借助晋王这个棋子削弱大隋的势力,晋王则可以利用突厥人在北方的军事实力,使得自己在政治上取得先机。但不管怎么说,都是损害大隋国力在先,短时间内常歌行或许可以得利,但大隋积弱之下,必定为突厥鱼肉,恐怕数百年也不能翻身。 “要是沙铱略觉得为难那就算了,本王还以为突厥有诚意呢,原来是要捉弄本王! 王妃,你要做何解释?” 常歌行将问题抛给千金公主,使得千金公主头痛不已,早就听说过晋王殿下诡计多端,却没有想到这么不好相与。 “殿下莫要误会!可汗绝对是真心诚意要与殿下合作的,只是,需要殿下相助一二而已!”千金公主满目的温柔,眸子里像是存着一汪春水,让人看上去毫无杀伤力,完全就是一个柔弱的不行的女子。 常歌行挑了挑眉,笑道:“王妃莫要勾引与我,本王的夫人们可是要吃醋的!” 千金公主俨然一笑,美眸中含情脉脉:“有吗?恐怕只有殿下才会这么想吧,还是殿下真的想要我去勾引你?” “呵!呵!”常歌行舒服的靠在椅子上,这可是他根据人体力学知识造出来的椅子,坐在上面不仅舒服,还可以缓解腰酸背痛,这个时代只有这么一把。 “还是算了吧,本王对你不感兴趣。沙铱略要本王怎么帮忙,说说!” “江南秀美,风光无限,听说殿下的两位夫人正是土生土长的江南人。不若我突厥在北扣关,以几十万众之势直逼长安,到时候隋帝一定会抽调全国兵马北上,晋王只需趁势振臂一呼夺取江南。 奴家身为一介女子并没有什么壮志雄心,只想恢复祖宗的基业罢了。北周复立,与晋王您隔江而治岂不美哉!” 常歌行笑吟吟的看着千金公主,并不言语,只是脸上的笑容却越来越放大起来,都说最毒妇人心,古人果不欺我。千金公主这一计谋可谓狠毒至极,直接让诺大的大隋土崩瓦解,将千千万万国人交给异族蹂躏。 常歌行可以想象得到,他若真的这么做了,即便真的能占领江南一时半刻,也绝对不会长久。带突厥将江北之地消化干净之后,便是铁骑踏破江南之时。 大隋之所以可以和突厥长期对峙,靠的不仅是军事上的强势,还有北方的各个关隘,它们成功阻住了异族的铁骑。但江南却是广袤的平原,突厥铁骑渡过长江,便是一马平川,骑兵的优势到时候便会发挥到极致。 “哈!哈!哈!”常歌行到最后捧腹大笑起来,而且有了前仰后合的趋势,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般。 “王妃,这样的笑话就不要讲了,本王的笑点低!” 千金公主脸色微变,本来浅笑颜兮,如今变得有些难看了。 “晋王认为这是一个笑话吗?” 常歌行止住笑意,可不时发出的闷哼声,说明他忍耐的艰难。 “不如我们换个说法,听说王妃你在草原上建立了一个北周小朝廷,文武官员都很齐备,每天上朝也很准时,不如我大隋横渡大漠杀入草原,你们北周小朝廷就在突厥背后狠狠的捅上一刀子,到时候突厥之地北周与大隋平分。” 千金公主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开什么玩笑,北周虽然在突厥草原复国,但也仅仅是一个空壳子而已,所谓满朝文武大臣都是些追随北周逃至突厥的遗族而已。 大将军手下没有一兵一卒,文官手中也没有机要文件处理,皇宫也只是一个小小的行军帐,所谓的北周小朝廷除了这些拼凑起来的朝臣再无一个多余之人。 甚至还有好些人要身兼多职,匆匆退朝后,这些大臣、将军们纷纷脱下“工作服”,有的成了厨子,有的成了马夫,有的干脆做起了小买卖。 毕竟在突厥生活也要吃穿用度的,突厥人可不会白白养活这些做着白日梦的人们。 让这些人去给突厥人背后捅刀子,还不如让这些人痛痛快快的自杀,最起码自杀还可以选择一个体面的死法。 “我朝刚刚复立,国力尚且不足,晋王殿下这个提议恐怕行不通。”千金公主当然不会说出北周小朝廷尴尬,不管怎么样北周复立就是一个标志,标志着北周皇室血脉尚未彻底断绝,标志着北周皇室对大隋复仇的开始,也给了那些还在蠢蠢欲动之人希望。 “本王只与有同等势力的人谈条件,王妃觉得北周有这个实力吗?” 面对常歌行的质问,千金公主倒是表现得云淡风轻,或许在她心中北周能不能恢复以往的辉煌已经不重要了,也可以说她已经对此不抱任何希望了。北周小朝廷只是突厥为了恶心大隋鼓捣出来的一个小玩意,突厥不可能让这样连傀儡都算不上上玩具掌权。 如同中原王朝想要覆灭北地威胁一样,突厥人也无时无刻不想着入主中原,享受中原的花花世界。 (本章完) 第453章 本王不感兴趣 千金公主现在要的是大隋的消亡,要的是杨氏皇族的死亡殆尽,常歌行自然清楚她心中所想,就算千金公主许下多么大的条件,常歌行也绝对不会和她合作。 常歌行虽然自认不凡,是大隋上下仰慕的晋王殿下,但这一切都是基于大隋雄厚的实力,若是离开大隋,常歌行可能是一个富甲天下的商人,可能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武林高手,也可以是一个在红尘之外的飘渺仙人,但唯独不能成为可以左右历史走向的晋王。 “北周没有,但突厥有!”千金公主说道。 “王妃这是在代表突厥和本王谈话?你可以吗?” “我是突厥可汗的王妃,我自然可以代表突厥!” 千金公主突然有了无与伦比的自信,突厥可汗对她这位来自中原的小妻子可是相当宠爱的,千金公主出身皇家,自小见识不凡,又充当着沙铱略可汗的智囊,有着如此一位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可人儿,换作是谁也会捧在心里,含在嘴里。 只是千金公主嫁入突厥数年间并没有生下一子、产下一女,使得她在突厥的地位并不稳定,她的一切全部都依赖于沙铱略。 “这样啊。。。。。。”在千金公主希冀的眼光中,常歌行拖着下巴作沉思装,似乎陷入了某种纠结中。 “本王还是不感兴趣!” 常歌行舒舒服服的靠在座椅上,翘着二郎腿有些挑衅的看着千金公主,美女虽然养颜,但蛇蝎美人就完全失去了美感。 千金公主脸色一变,浮现出几丝怒气,作为突厥王妃的尊贵气势尽显,板着小脸道:“王爷这是在戏耍本王妃?” 常歌行晃悠着大腿,竖起大拇指道:“王妃果然天资聪明,这都被你发现了!” “殿下,本王妃今夜来的目的是给你一场富贵,何必如此咄咄逼人!”千金公主真的怒了,从小到大,不管是在前周还是在突厥谁敢这样对待她! “既然王妃这样想,本王也没有什么办法。本王奉劝你一句,不要给突厥招祸。不然草原再大,也没有你的容身之所!” “哼!”千金公主豁然起身,将黑色的兜帽重新笼上,借着火烛只能看到朱唇那撇红润:“听说王爷有两位美丽俊俏的妹妹,恰好可汗膝下有两个出色的儿子,希望我们成了亲戚后殿下不要这么无礼!” 千金公主重新融入无边的夜色,只有萦绕的幽香证明千金公主曾经来过。 “我家妹妹的婚姻自由她们做主,就不劳王妃费心了!”常歌行望着千金公主消失在夜色中的背影道。 千金公主淡然的身影忽然一颤,自己做主?帝王家女儿的婚事真的能自己做主吗?若是真的能,或许她的命运将会截然不同。 “这位千金公主倒是有意思!”萧美娘悠悠的从屏风后面走出来,出神的望着千金公主已经远去的公主。 “为了一己之私,将全天下的百姓作为赌注,着实是一个蛇蝎美人。大隋若真的被突厥倾覆,恐怕五胡乱华之事就要重演!”常歌行不以为然的道。 “那么夫君愿不愿意成为第二个冉闵呢?”萧美娘绕着散在肩头上的一缕头发说道。 “杀胡令使得汉人血脉得以延续,冉闵确实是一个人物,但本王对于杀人没有兴趣。杀胡,不如把胡人都变成汉人!”常歌行走出厅堂,抬头看着遥遥的明月,解决民族矛盾的最好办法始终不是杀戮,而是民族大融合,将异族变成本族。 “夫君这是何意?” “大汉民族从来不是一个单一的民族,它是有着极大融合力的民族,正是因为如此,大汉民族虽然历经苦难,但从来没有消失过,反而越发的强盛!” 常歌行这番话是站在前世历史的角度分析的,大汉民族从古至今就在这片热土上生根发芽,就算是烈火、波涛也不能将这个民族从这片土地上抹去,这就是大汉民族的生命力。 大汉民族不是一个单一的民族,而是一个整合体。 萧美娘若有所思的点点的头,秀眉的额头轻轻蹙起,显然对于常歌行这番话还不能完全理解。 漫长的夜色总是能将人拉入梦中,或是美梦一场,或是噩梦连连。常歌行的梦却是跨越了千年,他梦到了前世种种,猛然坐起竟然有了须臾恍惚,到底前世和现在哪个是真实的呢? 或是两个都是真的,亦或两个都是假的,我们本来就活在别人的梦中。 看着香肩微露,露着甜美笑容的萧美娘,常歌行伸手拨弄了一下佳人长长的睫毛,惹得佳人不满的动了动脑袋,最后低着常歌行的大腿再次陷入睡眠。 常歌行本来恍惚的心情变得无比澄澈,前世也好,今生也罢,自当不负美人恩! 他小心翼翼的躺会被窝,柔柔的将佳人揽在臂弯里,萧美娘则向着常歌行使劲儿靠了靠,将整个身子揉进常歌行的怀里才罢休。常歌行无奈的笑了笑,只能保持着这个令家人舒服的姿势不再动弹。 大被同眠常歌行不是没有想过,奈何几女谁都不愿意,常歌行只能过着偷腥的生活,今天是萧美娘明天就是朱贵儿,至于陈宣华,那层窗户纸虽然已然捅破,但常歌行与陈宣华还没有迈过那道门槛。 自从那日千金公主离去,再也没有来过晋王府,似乎已经放弃了她的计划。如此过了月余,长安城的百姓,甚至是大隋的朝臣已然忘了长安城中还有一位低调的前朝公主在驿站。 直到一个月后,长安城迎来了一批来自突厥的使臣,土拨鼠商人丘林多吉赫然在列,作为在突厥大草原上赫赫有名的商人,他此次来大隋既作为向导也是作为翻译。 若是换做一般向导,来到长安城的第一件事肯定是到驿馆报备,然后等待大隋皇帝的召见。但丘陵多吉只是一个商人,而且在大隋他只认识晋王一个人。 所以,丘陵多吉来到长安城的第一站竟是将突厥使团带到了晋王府。 (本章完) 第454章 突厥使者 常歌行本来以为丘林多吉身后的那些人都是来往突厥与大隋的商人,但经过丘林多吉介绍后,常歌行便彻底傻眼了。这些人竟然都是来自突厥草原的使臣。 作为异国使臣,进入他国都城,第一件事情本来应该到驿站报备,等待当今天子的召见,但丘林多吉却把这些使臣带到了晋王府,简直就是将整座晋王府防止火上烧烤。 “我尊贵的殿下,多吉今天给您带来了同样尊贵的客人!”丘林多吉再次见到常歌行显得很是热忱,常歌行送给他的土拨鼠养殖技术着实让他狠狠发了一笔横财,供应大隋食用的土拨鼠有九成以上是出自丘林多吉之手。 在突厥大草原上,丘林多吉甚至买下了许多大的牧场,专门用来养殖土拨鼠,丘林多吉在突厥更有“土拨鼠”之王的称呼,凭借着贩卖土拨鼠的收入,丘林多吉成功的成为突厥草原上的首富,就连沙钵略可汗都对他礼遇有加。 因为突厥与大隋之间的贸易,使得大量粮食涌入突厥,让突厥人不再忍饥挨饿,仅凭这一点,丘林多吉就值得突厥可汗费劲心思去拉拢。 “这些都是此次我大突厥出使大隋的使臣!”丘林多吉介绍道。 常歌行有些头痛的按着额头,这些都是哪儿跟哪儿啊,丘林多吉这不是给他找麻烦嘛。突厥使臣进入长安城,本就受到多方关注,相信府门前的这一幕已经被有心人看在眼中,而且很快就会传到杨坚耳中。 一个权势滔天的晋王,越过朝廷会见突厥使臣,其中的意味无论怎么思量,常歌行都难以逃脱干系。 看着丘林多吉脖子上挂着的明晃晃的黄金链子,常歌行有一种要掐死他的冲动。他不就是在暗中偷偷坑了丘林多吉一把吗?难道这就是报应?难免也来得太快了一些吧。 丘林多吉甩了甩了脖子上那条足有一二十斤的金黄色链子,一把将常歌行抱住,道:“我尊贵的殿下,我丘林多吉是来感谢你的,多亏有您,我才成为了草原上最富有的人,就连可汗都没有我富有!” “你就是这么感谢本王的?”常歌行挣开丘林多吉的熊抱,指着他身后的突厥使臣道。 “这是当然的,这些都是我突厥最为尊崇之人,只有同样最贵的殿下您,才有资格会见他们!”丘林多吉抖着腮帮子上浓密的胡须道,似乎在为自己的聪明兴奋不已。 常歌行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个丘林多吉或许是一个合格的商人,但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使臣,常歌行有理由相信丘林多吉出使前连最基本的功课都没有做。 出使是国与国之间的交流,自然有着严格的程序,但丘林多吉却完全出自她的好恶,常歌行之前帮助过他,她便将使臣带到了晋王府。 “关门!”常歌行面色铁青的道,这个丘林多吉可不是一般的坑啊,完全就是坑到了姥姥家,晋王府接见突厥使臣,完完全全就是谋反的节奏。 “我尊贵的朋友,你不能这样,多吉我千辛万苦自大草原而来,就是为了报答您的慷慨!”丘林多吉用身子抵住门道。丘林多吉虽然不是什么武夫,只是一介养尊处优的商人,在突厥人中称得上“孱弱”,但放在中原地区却是五大三粗完全可以用孔武有力来形容。 他死死的抵着们,两个晋王府的护卫一时间竟然无法将门关上。 “丘林多吉,你放手!”常歌行喝到。 “我不放!”丘林多吉一双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常歌行,从一个满脸胡须的大汉大汉脸上看到这种楚楚可怜的表情,不禁让常歌行打了一个冷战。 突厥的汉子不应该都是粗犷的吗?这个丘林多吉怎么会有这种小女儿姿态,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草原大了,什么样的人都有都有? “来人,将这双手给本王砍断了!” 两个护卫的手刚刚按上剑柄,丘林多吉便讪讪的退到了府门外。常歌行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什么突厥的汉子,这家伙现在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奸滑商人。 “我尊贵的殿下,难道您就不想知道我大突厥可汗派遣使者来隋朝的目的吗?”丘林多吉挤弄着眼睛看着常歌行道:“可是事关殿下两位妹妹的终身大事哦!” 常歌行知道丘林多吉这是在和自己谈条件,这就是一个商人的处事方式,没有什么不可能,只是砝码不够罢了。 想到今世的两个妹妹,兰陵公主与琼花公主,常歌行心底满是温馨,前世的他形单影只惯了,今世上天既然给了他如此厚赠,他便一定要守护好。 “你可以进来,但他们不行!”常歌行看着丘林多吉身后的突厥使者道,可以想象,这些突厥使臣只要迈进晋王府的大门,常歌行便再也解释不清他与突厥人的瓜葛,到时候就算跳进黄河洗上三天三夜也洗不清了。 丘林多吉向着身后的突厥使臣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那些人深深看了常歌行一眼后,便退去了,向着驿馆的方向走去。 丘林多吉的汉语水平明显比上次见面时提高了很多,仔细听来还有一股子长安味:“我尊贵的殿下,多亏了您的指教,才使得多吉我成了草原上最富贵的人。 我这次回去后,还要继续扩大规模,我要将草原上每一寸土地都养上土拨鼠,让大隋每一个人都吃上新鲜的土拨鼠烤串,让突厥草原遍地是金!” 看着豪气万丈的丘林多吉,常歌行无奈的点点头,丘林多吉是一个脑子很活跃的商人不错,但他肯定不知道供求关系这么一说,在大隋吃土拨鼠烤串虽然算不上奢侈消费,但也绝对不是一般家庭可以承受得了得。 若是丘林多吉继续扩大养殖规模,必然打破这种稳定的供求关系,使得供大于求,到时候土拨鼠的价钱肯定呈断崖似的下跌。 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大隋与突厥一战几乎不可避免,只要战事一起,突厥与大隋的贸易必定中断。到时候土拨鼠肯定没有了销路,最为土拨鼠商人必定亏的血本无归。 (本章完) 第455章 和亲 “你现在养的土拨鼠有多少只了?”常歌行饶有兴趣的问道。 “这哪里数得清,这些土拨鼠贼的很,根本不好控制,经常跑到养殖场外面去,倒是便宜了那些捕鼠人,捉上十只土拨鼠就能抵得上一只羊!”丘林多吉对占自己便宜的捕鼠人非常的不爽,那可是从他的养殖场跑出去的财富,却白白便宜了别人。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用粗放的方式养殖土拨鼠,土拨鼠逃出养殖场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现在土拨鼠奇货可居,人类的捕捉使他们保持着某种平衡,可是一旦土拨鼠失去市场,突厥草原上的土拨鼠就会泛滥。 这将会是突厥草原的灾难,大量的土拨鼠就会和草原上的羊马争食,羊马是突厥草原的基础,既是运输工具,也是食物。泛滥的土拨鼠完全可以撼动突厥草原的根基。 这是常歌行的一场大戏,兵不血刃的就能给突厥人带来一场空前的灾难,长久的给突厥人带来创伤。 “多吉,你可听说过伴君如伴虎!”常歌行对这个来自突厥的商人还是很有好感的,所以忍不住提醒道。 “那是你们中原的说法,我大突厥的可汗都是顶天立地的汉子,从来不屑玩弄心机手段!”丘林多吉正了正挂在胸前的金链子道。 “你真的这么自信,所谓财帛动人心,你拥有了草原上最多的财富,可并没有相应的保护这些财富的能力。就像是一群没有栏杆保护的羔羊,总会招来狼群的窥探! 多吉,本王劝你,这次回去后,就把土拨鼠养殖场全部出售,将土拨鼠养殖技术普遍草原,不然,突厥可汗的一个猜疑就能要了你的小命。本王言尽于此,怎么做你自己看着办吧!” 丘林多吉擦了擦脑门上的汗水,他虽然贪财,但是更珍惜自己的小命:“我最为尊贵的殿下,事情难道真的到了这么严重的地步吗?” “比本王说的还要严重,你现在就是一头肥硕的羔羊,待主人家感到饥饿,第一个考虑的绝对是你!”常歌行半真半假的道,对于突厥可汗的心思他只能凭空猜测,毕竟帝王心总是相似的。 “可是,那些土拨鼠养殖场都是我花费的无数心思建立起来的啊,就这样卖了,实在是。。。。。。”丘林多吉犹豫不决的道。 “既然你觉得自己的小命还没有土拨鼠值钱,那就随你了!”常歌行挥挥手无所谓的道,他言尽于此,接下来怎么办就看丘林多吉了,若他真的视财如命,即便是身死,也是咎由自取。 “别啊,我尊贵的晋王殿下,多吉的小命就在你手上了,您赶快告诉我怎么才能躲过这次灾难!”丘林多吉最后还是选择相信常歌行的话,毕竟他的发家史就是从相信常歌行开始的,如果没有常歌行那本土拨鼠养殖技术,丘林多吉的养殖场绝对不会有现在的规模,他的财富也不会积累到现今恐怖的地步。 “那你得先告诉本王,突厥这次来大隋的目的!”常歌行好整以闲的看着丘林多吉,完全就是一副做买卖的态度,用办法换情报倒也算公平。 “嘿!嘿!”丘林多吉讨好的笑了两声,只是配上她粗狂的外面,这两声讨好的笑意,竟然有了几分豪放的感觉。 “多吉这次来就是给殿下送消息来的,这可是一件好事,大大的好事!突厥可汗想要与大隋和亲,可汗膝下有两个儿子,都是草原上真正的雄鹰。 我这次来就是代两位王子向大隋求亲的!” 常歌行脸色一变,满布阴云,似乎电闪雷鸣有光火划过,甚是骇人。和亲,无非就是将皇家女儿嫁到草原,换取短暂的和平。这种靠女人争取来的和平常歌行是不屑为之的,既然和平无法持久,那就用男儿的鲜血将其洗刷。 兰陵与琼花两位公主,都是常歌行这一世的妹妹,他是绝对不会上这两个小丫头去和什么亲的! 常歌行豁然站起,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丘林多吉,使得丘林多吉心中一阵恐慌,这样的晋王实在是太可怕了,简直就是择人而噬的恶魔,稍有不慎便会被其吞噬,连骨头都剩不了一根。 “多吉,我朝并没有公主要嫁到突厥!” “可是,隋朝不是有兰陵、琼花。。。。。。”丘林多吉话说道一般边生生的咽回去,因为常歌行的眼神实在是太可怕了,若是他将话说全部说出来,绝对会横尸荒野。 “多吉,既然是和亲,你们突厥的公主为何不嫁到我大隋?”常歌行收起凌厉骇人的气势,转而笑眯眯的问道,只是笑意的深处却藏着锋利的刀刃,显得更加可怕。 “我大突厥的公主都是天山上的雪莲花,自由自在惯了,怎么可能会来到大隋皇城做一只需要别人投食的金丝雀!”丘林多吉理所当然的道,他是地地道道的突厥人,言语间偏向突厥自然无可厚非,但却着实惹恼了常歌行。 “我大隋的公主自小便被呵护备至,恐怕适应不了大草原上的风沙,本王是绝对不会同意这件婚事的!”常歌行坚定的阐释了自己的立场,兰陵与琼花是他这一世的妹妹,他就要护她们一世周全。 丘林多吉看到常歌行真的生气了,满脸谄笑道:“殿下何必动怒,我这次来只是带来了我突厥可汗的意思,其实我也觉得大隋的公主不适合嫁到遥远的草原!” 丘林多吉不愧是一个商人,将见风使舵发挥到了极致,见到常歌行不喜,立即转变了态度,将这一切全都推给了突厥的可汗。 “你们这次来就是为了两国和亲?”常歌行继续问道。 “当然了,其实我突厥可汗还是很有诚意的,顺便商量一下公主出嫁的嫁妆!”丘林多吉一边说着,一边观察者常歌行的表情,常歌行可是他的摇钱树,当初只是一本土拨鼠养殖技术就让他赚了个钵满盆眼,天知道这位晋王脑子里装着多少点子。 (本章完) 第456章 我不同意 常歌行瞳孔微缩,商量一下嫁妆问题?分明就是想借和亲之机会,狠狠的勒索大隋一回吧,突厥这是想要财色双收,好个如意算盘。对于大隋或许和亲是个不错的选择,可以是百姓继续休养生息,让大隋有一个和平的发展契机,但常歌行却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他宁愿远赴突厥,用战争的方式为大隋的发展创造一个和平的环境,而不是用女人的身体与青春。 “多吉,本王看你们可汗才是草原最出色的商人,而且还是那种无本万利的那种,你可要向他多多学习!” “不会的,可汗曾经亲口说过,多吉才是草原上最为出色的商人!” 常歌行没有继续言语,都说商人唯利是图,黑心不已,世人哪里知道,政客比商人还要唯利是图,还要黑心。突厥可汗此举可谓一举多得,若是求亲成功,突厥不禁会得到大量的陪嫁,还得到了两位大隋的美人。 即便求亲失败也没有关系,突厥可汗最起码知道了大隋对他的态度,是打是和就容易做决定了! 。。。。。。 三日后的早朝,杨坚正式接见突厥的使者,丘林多吉赫然站在队首,用突厥的礼节向杨家施礼。 “我伟大的隋皇陛下,我代表大突厥可汗向您表达最为诚挚的敬意!” 杨坚很满意的点点头,大手一挥道:“使者不必多礼,大隋与突厥素来交好,这些俗礼就免了!” 杨坚虽然这样说,但脸上的笑意却让大家知道,皇帝陛下此刻的心情很不错,显然对丘林多吉的话很受用。 早在北周,周朝每年都会向突厥提供大量的粮食、茶叶、食盐,以换的边境的安宁,最后甚至将一朝公主嫁到了突厥草原,用和亲的方式换取中原与突厥的短暂和平。 但自从大隋取代北周后,杨坚便没有再向突厥提供过分毫物资,这让突厥人心中很不爽,但在杨坚眼中此举却有着极大的意义,这代表着中原王朝再也不怕草原民族。 “我此次出使大隋,给陛下您带来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丘林多吉便说着,边晃动着胸前的金链子:“我大突厥两位王子想要迎娶隋朝的两位公主,从此大隋与突厥永为秦晋之好!” 杨坚微蹙的着眉头,万万没有想到丘林多吉会提如此要求。他将目光看向独孤伽罗,此刻独孤伽罗双眼正冒着幽光,阴测测的盯着丘林多吉。兰陵与琼花两位公主可是她的心头肉,丘林多吉竟然想要她的两个宝贝女儿嫁到突厥。 简直就是找死! 杨坚看到独孤伽罗的表情,哪里不知道她的想法。对于和亲一事他还是比较意动的,因为大隋实在太需要时间来壮大自己了,若是抛却父亲的角色,杨坚同意和亲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可以这么说,所有的君王往往都是将帝位看的无比重要,父子之情,父女之谊都不该是一个帝王应该考虑的问题。即便是子女惦念帝位,也会被安上谋反的罪名。 杨坚很想同意丘林多吉的提议,但他不敢,因为独孤伽罗此刻已经将怒火燃燃的目光投向了他,若是他敢说“同意”,独孤伽罗肯定会把朝堂掀翻。作为母亲的护犊之情,总能爆发出惊人的威力。 “使者千里迢迢来我大隋,想来舟车劳顿还没有来得及休息,朕这就差人陪着众位使者四处游玩一番,放松一下心情。至于使者的提议,朕自会仔细考虑,毕竟儿女亲事可不是什么小事!” 杨坚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对丘林多吉说道,就像是一个慈眉善目的长者在和小辈人聊天一样,让人感觉很是亲近。 丘林多吉向杨坚表达了谢意,和亲是两国的大事,他本就没想杨坚会立即做出答复,便欣然带着突厥使臣退出朝堂。 “众位爱卿以为如何?”杨坚收敛脸上的笑容,又回到了那个高冷的皇帝姿态。 “和亲自古便有先例,并非我朝独创,臣以为并无不可,我朝公主嫁给突厥王子也算得上门当户对!” “臣附议,突厥屡犯我边境,若是结为秦晋之好,乃是我朝边民之福!” “臣等附议!” 。。。。。。 “太子意下如何?”杨坚问道。 杨勇瞥了一眼满朝文武,他是太子一言一行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天家的意见,他斟酌了一番说道:“兰陵与琼花虽然是我的亲妹妹,但作为皇家子女有责任去守护大隋的山河与百姓,心中饶是万分不忍,但和亲无疑是一件于国于家有益的事情。 禀父皇,儿臣同意和亲!” 杨坚微微点点头,侧脸看了一眼独孤伽罗,那意思很明显,不是朕狠心,而是众意难违! “既然众卿都同意,那。。。。。。” “哈!哈!哈!” 杨坚接下来的话被一阵显得有些癫狂的大笑打断。 “太好笑了,这是本王听到过的最好笑的事情,难道众位大臣不感觉好笑吗?” 常歌行迈步而出,和杨勇并肩而立,道:“我大隋偌大的江山是无数将士用血肉之躯打下来的,何时需要两个弱女子来守护?” 常歌行转身,在大臣中间游走。 “女子来守护大隋江山与百姓,那么要你们这些男人做什么,回家里生孩子吗?” 那些大臣被常歌行说的面红耳赤,一个个怒视着常歌行,恨不得用熊熊怒火将常歌行化为灰烬,彻彻底底消失在这个天地间。 “用女人的身体与民脂民膏换来的和平是不能长久的,江山是靠无数铁血男儿打下来的,守江山更需要铁铮铮的男儿,而不是两个弱女子!” 常歌行言辞铮铮,重新站到杨勇旁边,拱手道:“父皇,儿臣不同意和亲!” 杨坚不悦的看着常歌行,突厥人的铁骑可不是开玩笑的,他们就像大草原上的疾风,来无影去无踪,对草原并不熟悉的大隋军队根本难以找到突厥人的主力,而且还很容易在大草原上迷失。 (本章完) 第457章 朝议 “晋王,不得放肆!”杨坚寒声道,不和亲,撕破脸皮对大隋绝对没有好处,最起码杨坚是这么认为的。 在他看来,兰陵与琼花从小享受着荣华富贵,受到世间最高的尊崇,这一切都是大隋朝廷给她们的,她们也应该为大隋做些什么,即便搭上后半生的幸福。 这是作为皇室血脉的责任,只有皇室得以延续,这份荣耀才能继续,不然只能沦为泥土里的草芥,在这个世间毫无存在感。 “我很放肆吗?”常歌行反问道:“可我并不觉得!和亲有很多种方法,不如父皇娶上几位突厥的公主,让突厥献上成群的牛羊作为嫁妆如何? 这样也是和亲,相信也能使得边镇和平!不知父皇愿不愿意?” 本来微微颔首的独孤伽罗再次蹙起了眉头,常歌行的反对甚和她的心意,但让杨坚迎娶突厥公主,先说突厥人会不会答应,她就绝对不会应允。 杨坚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他的独孤皇后,待看到独孤伽罗脸上愠色不是很重的时候,才稍稍缓了一口气。 和亲双方是有强弱之分的,献上女人与财宝换得短暂和平的一方当然是处于弱势的。让兵强马壮的突厥送上他们的公主,献上他们的牛羊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还不如直接开战! “晋王,休得妄言!”杨坚铁青着,帝王的威严是不容冒犯的,若晋王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若不是这个亲生儿子还有几分打仗的本事,如此嚣张的晋王早就被赶出朝堂,坐冷板凳去了。 “我大隋朝献上公主是和亲,突厥嫁女就是妄言,敢问父皇这是什么道理?” 面对常歌行的质问,杨坚嘴角不住抽搐,身为帝王心中虽然有权衡,但面子上绝对是不会向任何人服软的,即便对方是来势汹汹的突厥。 “晋王,你想如何?” “朋友来了有美酒,豺狼来了有弓弩。我堂堂大隋岂会怕了草原上的野蛮部落!” 常歌行言辞凿凿,令人振聋发聩,一时间朝堂上安静得落针可闻。 一个满是不屑的嗤笑声响起,在沉寂的朝堂上犹如沾起的水花,显得格外明显。 杨勇身为太子并不蠢,反而聪慧的很,他很知道杨坚心中所想,与其面对一场胜负未知的战争,和亲无疑是如今最好的选择。身为大隋未来的接班人,他自然想继承一个国力昌盛的大隋,与突厥开战无论胜负都是对国力的损耗。 杨勇甚至有一个大胆的想法,突厥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被灭,而是应该在他继承大统之后,到那个时候突厥就是他成就无上帝王路的垫脚石。 所以,和亲是完全符合他现在的利益的,至于兰陵、琼花两位公主,他并不在意,这两个妹妹自小便不和他亲近,自晋王从江南回来后,这种情况就更明显了。 “二弟你也老大不小了,何必做如此意气之争。突厥可不是什么普通部落,如今已然成了一个强大的草原王国,它的面积甚至要比我大隋还要大上几分,面对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如若贸然开战,绝非我大隋之福!” 杨勇看着杨坚赞许的眼神,简直就是才思如涌,越说越激动,越说越顺口。 常歌行鄙夷的看了杨勇一眼,此时的突厥虽然不是什么野蛮部落,已然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草原王国,但也绝对没有想象的那般强大。大隋虽然立国不久,又刚刚经历灭陈一战,但有了江南粮仓的支持,加上数十万经历过战火洗礼的老军,大隋的战力非但没有下降,反而有所提升。 大隋此刻与突厥一战,有着绝对战胜的把握,因为突厥内部也并不是铁板一块,沙铱略可汗虽然是突厥名义上的大可汗,但在他之下还有四大可汗,与他共享突厥的权利。既然是矛盾,只要善加利用完全可以作为奇兵。 “男儿若是没有义气,干脆学学女儿家回家绣花算了!”常歌行同样嗤笑道。 “晋王,从辈分上我是你大哥,从尊卑上我是太子,而你只是一个亲王,可你眼中可还有长幼尊卑!”杨勇怒极道,这个晋王似乎生来就是为了和他作对的。 “以势压人,太子殿下可知道爱护幼弟?”常歌行反问道。 “你。。。。。。”不等杨勇将话说完,杨坚便已经发怒。 “够了!瞧瞧你们一个个都成什么样儿了,丢人现眼!和亲一事再议!”说完,杨坚便气哄哄的走下了朝堂。 随着大太监莫让一声尖锐的“退朝!” 之前仿佛被施展了定身术的众多大臣们,一个个瞬间活络起来,三五成群的结伴而行,窃窃私语聊着什么。 “和亲是好事啊,晋王这又是闹得哪样啊!” “可不是嘛,突厥可都是一群凶残之徒,面对这样的敌人不能硬碰硬,只能温婉待之!” “这个晋王太不识大体了,女人而已嘛!” “为万民求福,是她们的荣幸才是!” 。。。。。。 常歌行掏了掏耳朵,这些自诩为君子的世族,说起话来却比流氓还流氓。将高官厚禄寄托在小女子身上,即便这两个女子是皇家的公主,可那又如何,依旧改变不了这些人想要利用两个弱女子的事实。 回到宫中,独孤伽罗让随侍之人退下,亲自给杨坚倒上了一杯茶水,淡淡的茶香萦绕于鼻,使得杨坚心中的怒火稍减。 “这个晋王太不像话了,和亲一事岂是儿戏,哪里容得了他胡搅蛮缠!”杨坚喝了一口茶,努力让自己的语调变得和缓,因为在他面前的是独孤伽罗,就算心中再有火气,他也不敢向这位独孤皇后撒气。 语调虽然和缓,但其中恼怒之气还是可以听得出。 “唉!”独孤伽罗长长叹了一口气,她不是一般的女子,她是大隋的皇后,她与杨坚一起被尊称为“二圣”,从一个统治者的角度来讲,这门和亲于大隋是有好处的,虽然嫁出了两位公主,送出了大批嫁妆,但却换来了边民的安宁。 (本章完) 第458章 小常长大了 可是最为一个母亲,她希望自己的女儿嫁给自己所爱之人,哪怕对方是一介平民。 若她是一个毫无发言权的皇后也就罢了,一切自有皇帝去决定,她只是听从最后的结果便是了。可她偏偏不是,独孤伽罗在大隋朝的一言一行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甚至就连杨坚也要对独孤伽罗的意见心存顾忌。 若她从一个母亲的角度出发,反对两个女儿去和亲,总感觉对不起天下黎民百姓。 “不如问问兰陵与琼花的意见!”独孤伽罗无奈的道。 杨坚点点头,要是他的两个女儿识大体自愿去突厥和亲当然是再好不过,到那个时候就算是今晚也不能说些什么。 不多时,兰陵与琼花携手而来,盈盈一拜道:“儿臣拜见父皇,拜见母后!” “快点儿起来吧,什么时候这么懂规矩了!”独孤伽罗满是宠溺的看着两位公主,笑着说道。 兰陵与琼花自小便集千万宠爱于一身,相比于几个儿子,独具伽罗对这两个二女堪称偏爱。 琼花公主甜甜一笑,拉着独孤伽罗的衣袖道:“母后,您将我们叫来有什么事情啊!” “问你父皇!”独孤伽罗宠溺的拍了拍琼花公主的手道,让她亲自告诉两个女儿和亲的消息,她还真的说不出口。 杨坚沉吟了一番,帝王说话自然要站在道义的制高点,让人无法反驳,无从反驳,就是所谓的金口玉言。 “来,让父皇好好看看你们!”杨坚招手让兰陵、琼花两位公主上前,罕见的脸上满是作为父亲的慈爱。 虽然杨坚是他们几人的父亲,但几个子女平日里只能口称父皇,最后定格在“皇”,而非“亲”。自古无情最是帝王家,可见一斑。 “你们都长大了,出落成大姑娘了,也该到嫁人的年纪了。” 兰陵与琼花虽然已然亭亭玉立,但对于男女之事还是一窍不通,至于嫁人更是没有考虑过。这个时代的女子,只有待到出嫁前才会被灌输一些男女方面的知识。 至于能领会多少,就要看个人的悟性了! 出嫁,对于兰陵与琼花而言是一件羞涩同时又有些期待的事情,才子佳人的故事她们还是听说过一些,她们哪里知道,才子佳人的故事之所以被人千年传颂不休,就是因为少的缘故。 平常人家顶多是柴米油盐平淡一生,最为皇家公主地位尊崇,可是却连享受平淡生活的权利都没有,她们的人生、她们的婚姻似乎一开始就是为了皇权服务的。 看着满脸羞涩的两个女儿,独孤伽罗心情复杂,嫁到突厥恐怕终此一生也不能回到大隋了。 “单凭父皇做主!”两女又是盈盈一拜,在她们的观念里儿女的婚事自然是父母做主,这个时代女子出嫁,直到洞房花烛前都不曾见到郎君长什么样子的大有人在。 “哈!哈!好,不愧是父皇的好女儿!”杨坚满意的抚须长叹,相比晋王的忤逆,这两个女儿称得上恭顺,乃是众多子女的楷模。 兰陵与琼花两位公主退去后,独孤伽罗有些不悦的看着杨坚:“你怎么不告诉她们真相?” “真相就是她们要出嫁了!”杨坚看着两女离开的身影道。 “真相是我的两个女儿要嫁到突厥,远离长安!”独孤伽罗有些恼怒的道,这是她的宝贝女儿,难道连知道真相的权利都没有吗? “女子嫁人,便是泼出去的水,至于水是流到了渭水,还是归去了茫茫沼泽,有什么区别吗?”杨坚铁了心要去突厥和亲,语气也变得强硬起来,因为他觉得自己是对了。 强大如汉朝,开始时不也通过和亲稳定北方的游牧民族嘛,这样一想,杨坚心中那丝柔软,瞬时变得坚硬无比。 “泼出去的水?原来我们女人只是泼出去的水罢了!”独孤伽罗作为一个手握权柄的女人,血液里自然流淌着大女人的血液,听到有人贬低女人,心中很是不乐意。 看着甩甩袖而去的独孤伽罗,杨坚很想说些什么,可嘴唇开开合合好多回,愣是没有说出一个字来。 杨坚心中知道,打仗从来不是儿戏,若是胜了还好说,若是败了那些蠢蠢欲动的高门世族,那些亡国的王孙都会像吸血鬼一般扑上来,将大隋吞噬得一干二净。 所以他不能冒这个险,他的天下还要千秋万代得传下去,万万不能在他手中开创,紧接着又在他手中灭亡。 常歌行回到府中,正抓着一根野山参疯狂的大嚼着,似乎对这根人参有着什么深仇大恨一般。他现在迫切需要力量,就在今天上朝时他感觉到了自己力量的薄弱,他本以为凭着他领先这个时代千年的知识,就算不依靠异能的力量也能在这个帝国横行,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或许错了。 他需要的是一种霸绝天下的力量,即便是别人明知道他是错的,也只能乖乖服从。 “小常,小常你在吗?”常歌行在心中默默呼唤,小常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像是完全消失了一般。 “我的主人,你是在呼唤我吗?”一个少年的声音在常歌行脑海中回应。 常歌行看着少年人的衣着,眉宇间竟然与他自己有着九分相似,简直就是常歌行少年时代的翻版。 “你是小常?”常歌行不确定的问道。 “若是主人愿意的话,可以这样称呼我!”少年人恭谨的回答道。 “你不是小常!”常歌行皱着眉头道:“小常可没有你这般恭敬!” “你到底是谁?”常歌行双拳紧握,这可是他的意识空间,他可不想让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进来。小常虽然对他不是很恭敬,好歹从一开始便跟着他。 “我是小常啊!”少年人理所应当的答道。 “你根本不是小常,你到底把小常怎么样了?如果你不说,就不要怪本王不客气,别忘了,本王才是这里的主人!” “没意思!”少年人索然的声音传来,本少爷就是想和你开个玩笑。 (本章完) 第459章 真的不够 少年人的声音满是痞赖,和常歌行如出一辙,这才是小常的本色,若是太正经,根本就不是他。 “你长大了?”常歌行惊奇的问道,在他印象中,小常只是一段程序,虽然是一段很智能化的程序,但能够像真人一般随着时间的推移长大,未免太神奇了些。 “还多亏了这段时间吃了不少的大补之物,才让本少爷成功的渡过了幼儿期,长大的感觉可真好!”小常懒散的伸了一个懒腰,满脸的陶醉。常歌行的卖相本来就不错,依照他的模样而生成的小常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俨然一个小帅哥。 “你还会长大?”常歌行惊疑的问道。 “那是当然,小爷我可是全宇宙独一无二的存在,只是长大罢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小常在一把幻化而成的椅子上安然坐下,翘着的二郎腿还不时抖动着,那叫一个得瑟。 “小常,你够了啊!”常歌行最讨厌比自己还要嚣张的人。 “我的性格百分之九十来源于你,你讨厌我,就是讨厌你自己!”小常有恃无恐的道。 常歌行冷哼了一声,他还纳闷这个小常总是给他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感情小常是以他为原型生成的。 “小常,快看看能量条多少了?本王这段时间可吃了不少补药!”常歌行迫切的问道,有许多梦寐以求的异能还未解锁,岂不是很遗憾!这次要开启什么异能,透视眼?有了这双眼睛天下美女的身材便能一览无余。 “百分之一!”小常懒洋洋的道。 “什么?”常歌行立即就炸毛了:“老子每天辛辛苦苦吃这么多根人参,吃那么多株灵芝,你告诉我能量进度条居然倒退了? 怎么回事,快点儿说清楚,不然老子饶不了你!” 小常鄙夷的看了一眼常歌行,道:“你以为小爷我是吃什么才长这么大啊!” “你。。。。。。你居然监守自盗,小常还我能量条来!”常歌行在外面急得哇哇大叫,奈何他脑海中的这个空间他只能看得见,却进不去。 “老常你可要搞清楚,小爷这叫做光明正大的拿,而非盗!”小常悠哉悠哉的坐在椅子上,还似模似样的喝了一口幻化出来的。 “野山参是老子的,灵芝也是老子的,小常你就是一个无耻的小偷,你偷了本王的能量,本王的透视眼啊!”常歌行仰天长叹,感觉就像是一个每天都要积攒粮食的农户,可是某一日当他揭开盖子时,却发现缸底居然有一只硕鼠,他的所有粮食全都白白便宜了老鼠。 焉能不气! 常歌行恨不能亲手掐死小常,那可是他辛辛苦苦数月吃大补之物才积累的能量,如今却白白便宜了小常。 “老常,你怎么就这么沉不住气呢!”小常用一副过来人的口吻教训道:“我升级了,自然有你的好处!” 常歌行处在空间外的身体几乎就要跳脚了,好处,他会有什么好处,好不容易积攒的能量都被小常用来长身体了。 “小常,你要是说不出个什么名堂,我绝对饶不了你!” 面对常歌行的威胁,小常依旧云淡风轻,就像常歌行面对怒火中烧的杨坚一样。看样子小常不仅从长相上模仿了常歌行,就连性格都复制了七大八,都是气死人不偿命的主儿。 “小爷我长大后,你现在所有的异能都会得到增强,比如时间异能,你现在可以定格时间或是后退时间十分钟,若是看上哪家姑娘,十分钟完全可以够你做完那些不可描述的事儿,这真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异能。” 小常一边说着,一边擦着口水,活脱脱一副资深老色狼的样子。 十分钟还真的可以做很多事情呢,关键是十分钟后他再让时间回到十分钟之前,完全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常歌行心中无限yy的想着,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小常,你说什么呢?十分钟,十分钟怎么能够用!” “难道不够吗?” “不够!” “真的不够?” “真的不够!” “小常,老子告诉你,你再怀疑老子的能力,老子和你没完!” 。。。。。。 这场没有第二个人知道的争辩以常歌行退出意识空间而结束。 小常站起身,之前幻化而出的桌椅也随之消失,他仰望着透顶上的几颗星辰,有些怔怔。每一颗星辰都代表着寄主的一项异能,根据他脑海中一些飘渺的信息可以知道,当漆黑的苍茫被繁星点亮,寄主将化身宇宙的一部分,得到永生。 而他,身为整个系统的灵识,也将脱困而出可以有自己的身体,可以尝到酸甜苦辣咸,可以呼吸到繁花的香甜。 “算了,还是不告诉他了,反正他迟早会知道的。”小常自言自语的摇摇头,异能得到大幅度提升不错,可世间一切都是平衡的,能量越大,限制也就越多。 常歌行兴高采烈的走出房门,感觉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喜悦的味道。 “晋王哥哥,你出来啦!”琼花公主小跑着一把抱住常歌行的胳膊,甜甜的道,小脸上两点酡红让少女娇羞无限。 淡淡的果子酒味道在空气中弥漫,显然小少女肯定是喝酒了,而且还喝了不少。 “琼花,不要闹!”兰陵面前也摆着一杯果子酒,酒水只是下去了浅浅一线,兰陵只是稍稍抿了一口,因为今天她来晋王府不是为了贪杯而来,而是有些事情需要求证。 琼花公主死死抓着常歌行的胳膊就是不放手:“我哪里闹啦,他可是对我最最好的晋王哥哥,就算闹,他也不会责怪我的。 你说,是不是,晋王哥哥?” 面对琼花呆萌的反问,常歌行血液中作为哥哥的情怀暴涨,宠溺的揉了揉琼花的小脑袋道:“只管闹,天塌了,有你晋王哥哥给你顶着!” 琼花公主示威似的看着兰陵,满脸的得意,相比于杨坚的严苛,她的这个晋王哥哥对她们两个公主可以称得上娇惯。 (本章完) 第460章 那就不嫁了 “晋王哥哥,你知道嘛,琼花已经长大了,再也不是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丫头了,琼花很快就要出嫁了!”琼花公主笑得很天真,很幸福,甚至就连眼底深处都是满满的期待。 相比于琼花,兰陵脸色则是微苦,她多少知道些消息,突厥使臣进城,朝堂上的争吵,以及唯一一个反对和亲之人——晋王,她都知道。 “琼花,你听哥哥说。。。。。。” “晋王哥哥不必多言,为琼花送上祝福吧!” “这次联姻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而是。。。。。。” “晋王哥哥你不要说了,不要说了,我相信父皇!” 琼花公主捂着耳朵,摇着头,声音有些悲戚,看来她也并非不知道自己出嫁的对象与目的,和亲突厥,就是用皇家女人的终身去换取短暂的和平。 只是她在装作不知道罢了,相比于兰陵积极的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琼花则倾向于自我欺骗与逃避。因为她知道这是杨坚的意思,这是天子的决断,没有人可以更改,因为没有人会为了两个不足到的女子得罪高高在上的帝王。 “不,你更应该相信自己!”常歌行掰开琼花公主掩着耳朵的手,一字一句的道:“晋王哥哥现在就告诉你,突厥使者已经向父皇提亲,要让你们两人嫁去突厥和亲。 晋王哥哥就想听你们一句话,你们愿不愿意去和亲!” “为了大隋,为了天下百姓我愿意!”琼花含着满眼的泪水道。 “若为大义,刀山火海我亦愿往!”兰陵公主满眼决绝。 “什么狗屁的为了大隋,什么狗屁的大义,你们两个嫁去突厥都不够那群饿狼塞牙缝的,而得到好处的突厥只会更加的得寸进尺,大隋所做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养虎为患。 等大隋积攒了足以一战的国力,突厥到时候也今非昔比,想要打败突厥只会付出更加大的代价。 你们不必抱有负担,晋王哥哥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们,你们和亲与否,与整个天下无关,与天下万民无关,与大义无关! 好了,你们现在可以告诉晋王哥哥了,你们到底想不想去和亲。” “我不想,我不想离开长安,我不要离开母后,不要离开晋王哥哥!”琼花公主哇的一声哭出了声,所有的委屈在这一刻全都宣泄出来,没有哪个少女愿意离乡背井远嫁他方。 之前琼花公主只是在用大义与一国公主的责任在麻痹自己而已。 “晋王哥哥当真愿意帮我们?”兰陵公主有些不确定的问道,因为她知道这个忙可不是说能帮就能帮的,帮这个忙可是要付出代价的,甚至是生命。 “本王只有你们两个妹妹,怎么会忍心让你们嫁到突厥去呢,既然你们不同意,那就不要嫁了!”常歌行知道了两位公主的心意,笑着说道。她的两个妹妹不想去和亲,他还真不相信有谁敢逼着她们去,就算杨坚也不能。 “晋王哥哥不要冲动!”兰陵公主提醒道,她还真怕常歌行一时冲动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情来,若是其他人还好,总能顾念天地纲常,但晋王所作所为从来不按常理出牌。 “无碍!本王做事从来没有冲动过,总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常歌行笑着安慰两位公主。 兰陵与琼花两位公主放下了心事,在萧美娘等三女的陪伴下,又饮了些果子酒,席间相谈甚欢,让两位公主暂时忘却了和亲的烦扰之事。 最后酒意上撞的两位公主殿下只能在晋王府休息,带着酒后的微醺沉沉的睡去,就连眉角的些许愁容也不见了。 “夫君当真要帮两位公主殿下?这可是和亲,国家大事,夫君就不怕惹恼了皇帝陛下?”萧美娘担心的道,和亲往小了说是两国联姻,往大了说却关系了国家的存亡。 “夫君何时开过玩笑!既然答应了两个丫头,夫君自然要办到!” “夫君心中可是已经有了主意?” “不希望和亲成功之人,大有所在,只要利用的好,这们亲事绝对成不了!” “千金公主?” “我家美娘就是聪明,什么事情都瞒不过你!”常歌行承认道,千金公主本就是为了复国而来,如今大隋天下太平,自从灭了南陈,国力更是增加不少。 而北周却早已经成了过去式,根本没有推翻大隋的能力。所以,千金公主就要利用突厥势力,突厥跨越长城南侵,本来稳定的局面被打破,北周就还有机会。 此次和亲若是成功,大隋与突厥休兵罢战,千金公主便失去了复国的刀柄,恢复北周统治的时间点就会无限期的往后推动。 这天夜里,月亮被厚厚的黑云遮挡,使得整片天地显得有些昏暗,完全没有皎洁的样子。 长安城被零星的灯光点缀着,除了皇宫灯火通明外,就算是买卖家也只是在门前点上一对灯笼作为标识之用。这个时代的灯油还是很值钱的,还有许多百姓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生活,至于油灯肯定是能省下就省下了。 此刻的驿站却是罕见的热闹,杨坚早已经下令,要将这些来自突厥的使者伺候好,下面的人自然不敢怠慢。虽说是驿站,却比城中的高档客栈还要来得高档,里面的食材都是最好的,就连做饭的出自都是皇宫中的御厨。 此时大隋与突厥的关系微妙,双方都在克制,双方都在寻找一个爆发点,对于来自突厥的使者,杨坚自然不会怠慢,也不会给突厥人什么把柄。 丘林多吉手中握着一只肥美的羊腿正啃得满嘴流油,端起酒碗大口喝了一口酒,将满嘴满腮得羊肉咽下,才含糊不清得说道:“没想到远在长安也能吃到这么新鲜的羊腿,尤其是这做法,比起我大突厥的做法,别有一番滋味。” “多吉,别忘了你是我大突厥的汉子,万万不能被南地的风土迷了眼。羊肉自然是我大突厥的最为正宗,烤羊腿也只有我大突厥才能做出原汁原味的味道!”同为突厥使臣的其中一个说道。 (本章完) 第461章 夜访千金(一) 丘林多吉在突厥草原虽然是富豪级别的存在,突厥可汗也对他礼遇有加,因为通过丘林多吉的手段,许多中原禁止对突厥销售之物,都能搞到手,即便不能充足供应,也能解燃眉之极。 但突厥本质上是好武的,与大隋的风气不同,突厥整个民族都是以武为尊,就算是高高在上的可汗,也都是角斗的好手,不然根本不能服众。 总得来说,丘林多吉在大草原上并不是多么受人敬重。这位使者在听到丘林多吉对中原赞誉有加的时候,即使是对一条烤熟了的羊腿,心中也难免对丘林多吉鄙视无限。 早就在心中给丘林多吉盖上了突厥奸的标签,这样奸滑的商人,血管里流淌的绝对不是纯正的突厥血脉。 “那是当然,只有我大突厥烤出的羊腿才能透出青草的香味!”丘林多吉表示赞同,他往来突厥、大隋两地,见多了各种风土人情,但身为一个突厥人,对突厥的一切都抱有自豪的好感。 与外面的热闹不同,在驿站一个静谧的房间中,千金公主正小口的吃着一盘烤熟的牛肉,正是牛身上最为鲜嫩的小里脊肉。身为中原女子,早先并不习惯突厥的饮食习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已经潜意识的将自己当做了一个真正的突厥人。 每天吃着牛羊肉,喝着奶茶或是马奶酒。餐后的一杯清茶是千金公主必不可少的饮品,她其实在大周时并没有饮茶的习惯,只是茶水有着解除肉之浓味的作用,才使得千金公主养成了餐后饮茶的习惯。 其实,突厥人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都有着饮茶的习惯,与大隋的品茶不同,突厥人饮茶多是为了保健作用,茶水可以使长期食用牛羊肉、喝奶茶的草原民众免于“多困于病”,毕竟单一的肉类食品,总会对身体产生诸多弊端,但茶却完美的解决了这一短板。 服侍在身侧的侍女,将整块牛肉仔细的切成小块,千金公主用一把精致的匕首插着肉块送入口中,刀锋的寒芒在朱唇间闪烁,透着一种罂粟花般的美艳,危险而让人情不自禁。 “王妃好享受!” 一个带着调笑的男声,就这么突兀的出现在静谧的房间中,之前没有房门响动,也没有窗户发出声响。 眼前的这个男人就像是一个幽灵般凭空出现,毫无预兆。侍女大呼出声,随后紧紧捂住了嘴巴,王妃的房中突然出现一个大男人,这样的事情若是传出去,绝对说不清道不白。 千金公主精致的匕首掉落在银盘中,发出“哐当”一声脆响,她白皙的手随后将匕首快速抓起,紧紧的握在手中,明晃晃的刀刃向着常歌行。 满脸谨慎,这个大隋的晋王殿下,果真如传闻中那般疯狂,他居然敢在深更半夜闯入她的房间,保不齐还会做出更加疯狂的事儿来。 常歌行很满意千金公主的反应,小常长大后他的异能确实得到了大范围的提升,瞬移的距离完全可以覆盖整个长安城,想要去哪里,只需常歌行一个念头罢了。 他之所以用如此震撼的方式出场,就是为了给千金公主震慑,人类对未知事物总是心存敬畏的。 “你是怎么进来的?你想做什么?”千金公主问出了所有人都会问出的问题。 “本王想进来就进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王妃莫非对本王有着其他什么想法!”常歌行接过侍女手中的盘子,此时的侍女就是呆若木鸡的真人版,她像是一个雕塑般站立,本能将盘子死死的抓在手中。 “牛肉应该这样吃!” 常歌行优雅的坐在千金公主的对面,优雅的系上餐巾,持着刀叉吃了起来。 “正宗的小里脊,肉质滑嫩,好久没有吃到这么好的牛肉了,几百斤的牛,就这么一小条小里脊,本王真是有口福啊。 只是可惜没有红酒,不然就更好了!” 千金公主看着完全没有把自己当外人的常歌行,也逐渐的冷静下来,现在已经确定,坐在对面的是一个人,而非什么鬼怪,既然是人,即便是大隋的晋王,也没有什么好怕的了。 “殿下深夜至此,就是为了一口吃食?”千金公主把玩着匕首,小小的匕首在她精美的指尖翻飞,在烛光的映衬下闪烁着慎人的寒芒。 “当然不是,本王有些私密的事情要和王菲好好沟通一下!” 千金公主示意侍女退到门外。 “殿下有什么事情就赶紧说,我身子有些疲乏了!” “本王可以认为王菲是在邀请我到床上谈事情吗?”常歌行用餐叉将一块牛肉送到口中,鲜嫩多汁,绝对的上品小里脊。 千金公主掩着小嘴轻笑,将精致的匕首合在手中,道:“殿下若是看得上妾身人老珠黄,妾身自然愿意,只是我家可汗恐怕会不愿意,他一不愿意没准儿就会到大隋牧马! 惊扰了殿下,可就不好了!” 千金公主毫不畏惧的和常歌行对视,她有十足的把握常歌行不敢把她怎么样,因为她是突厥的王妃,动她,就是在打突厥的脸,到时候两国肯定会兵戎相见。 千金公主心思瞬间活络起来,这个时候她只要大喊一声“非礼”,外面的突厥护卫就会冲进来,将这位晋王殿下逮个正好。 非礼一国王妃,只有战争与鲜血可以洗刷。 “突厥、大隋之战本就无法避免,王妃不必多此一举。本王相信沙铱略可汗肯定不愿意自己的女人与别的男人传出什么事情。 本王还好,顶多家中的几个女人吃些飞醋,不过王妃你要是因为此事失宠,可就不好了!” 千金公主果断断了心思,失宠于沙铱略可汗,就代表着在突厥失势,没有了可汗的支持,没有了北周王朝作为靠山,她千金公主就是一个一介弱女子,别说复国,就连风浪都掀不起来。 她不能冒险,也不敢冒险,如今她的地位,她的一切都是建立在沙铱略对她的宠爱之上的。 (本章完) 第462章 夜访千金(二) 千金公主将精致的小匕首收在衣袖,嫣然一笑,身上的华贵之气尽显,不论是曾经的千金公主,还是如今的突厥王妃,都是位高之流。 “无事不登三宝殿,晋王殿下有什么事情就快说吧!”千金公主端坐着,笑吟吟的看着常歌行。 “本王这次来是为了突厥与大隋和亲一事,想来王妃肯定不愿意看到这次和亲成功吧。若是和亲成功,大隋边境至少安宁十几年。 对于女人最残忍的便是时光,十几年足以让一个女人从花季走向色衰,十几年也足以让英雄迟暮,沙铱略已经老了,他还能坚持十几年吗? 没了倾城容颜,没了男人作为靠山,千金公主殿下的复国大业休矣!” “晋王,你到底想要做什么?”千金公主容颜一愣,浑身散发着狠厉的气息,与之前的雍容华贵完全不同。 “呵!呵!”常歌行笑着摆摆手,示意千金公主坐下,道:“王妃莫急,本王是来和你谈合作的,本王恰好也不看好这次和亲!” 千金公主有些意外,这次和亲大隋的赌注无非是两个公主还有一些财物,成了则换得北边的安宁,不成顶多是坏了两个小女子的性命,至于那些不菲的钱财,相比于万里河山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总得说来和亲对大隋百利而无一害! “为什么!”千金公主问道,她真的很好奇,是什么样的原因会让晋王极力反对这次和亲,甚至不息和她合作。 “如果我说是为了本王的两个妹妹的终身幸福,你信吗?” 千金公主一双美丽的眸子死死盯着常歌行,似乎想要从眸子深处看到事情的真相。 “我信!”千金公主最后说道:“真羡慕你的妹妹,可以有你这样一个哥哥!” “打仗是男人的事儿,女儿家负责美艳如花便好!”常歌行笑着道。 “晋王想怎么合作?”常歌行说的不错,若是这次和亲成功,她的复国大业便会遥遥无期,不管常歌行的目的是什么,她必须同意。 “本王得到确切消息,我朝太子殿下明天会去城郊狩猎!至于怎么利用这个机会,以王妃的聪慧就不必本王多言了吧!” “晋王好算计,既达到了你的目的,又诟陷了太子,果然是一石二鸟的好计策。” “诟陷太子?还没有那个必要,如果有,也只是顺带而已! 天色已晚,本王就不多待了,王妃你好好休息,本王走矣!”常歌行想要给千金公主来一个华丽的消失,可是房间还是这个房间,瞬移失效了。 脑海中传来小常的有情提示:由于系统升级,每个异能每天只能用一次。这就是异能增强的副作用,威力大了,但使用次数却有了限制。 常歌行有一种把小常从空间中提出来,暴揍一顿的冲动,这简直就是实力坑主人啊,没有这么玩儿的,这样真的会死人的。 “殿下还不走?”千金公主看着不断蹙眉的常歌行不悦的道,难道这个晋王真的有其他打算不成。 “算了,这样不行只能换一个方式了,好在老子的异能多得是!”常歌行自言自语着,一个响指过后,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包括正在燃烧的火烛,火焰被定格在燃烧的状态,像是一幅油画。 常歌行向着千金公主挥挥手道:“拜拜了您呐!” 推开房门,售守候在房门的侍女正八卦的呈倾听状,耳朵已经贴在了房门上,满脸的兴奋。 真没想到,看起来老实本分的侍女竟然有这个爱好。 常歌行将侍女挪到一边,甩了甩衣袖离开了千金公主的房间。来的时候是从晋王府直接瞬移而来,如今需要一步一步走出去,从心底感觉到麻烦。 丘林多吉几人既然醉得不醒人事,几个草原上的大汉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鼾声如雷彻底陷入了沉睡。长安城的高度白酒可比草原上的马奶酒度数高上太多了,这群人用喝马奶酒的方式喝高度白酒不醉才是奇怪。 常歌行踢了踢同样沉醉不醒的丘林多吉,丘林多吉含糊的说了些什么,翻了一个身,将半边身子压在另一个人身上,继续“呼哈呼哈”的大睡。 此刻的长安城已经陷入了沉睡,只有点点烛火在孤寂的燃烧,看着这座终于安静下来的城池。没有了人群的喧嚣,这座伟大的城池才展示出了它的本来面目。 冰冷的石块砌筑而成的高大城墙,不只是为了让人欣赏它的壮大,更是为了在战事起时,抵御外来敌人的入侵。 常歌行静静的走在街道上,向着晋王府的方向走去,如此过了十分钟后,时间才重新恢复了流转,在如此静寂的夜中,其实时间静止或是流转很难区分,如果真的哪里有所不同,只有流动的清风与趁着约在在天空中飘荡的云彩。 千金公主诧异的看着眼前,晋王竟然诡异的消失了,就如同他诡异的来。难道这个晋王会传说中的神仙道法不成?不然怎么可能做到如此的神不知鬼不觉。 随后,她又使劲儿的摇了摇头,虽然这个时代信奉道教或是佛教之人不在少数,但也是简单的信奉而已,至于见到显圣之人可谓少之又少,大多数人也只是想要求漫天诸神佛保佑自己今生,饶恕自己的前世,让自己有一个好的来生罢了。 其中肯定有猫腻,没准儿就是一种比较隐蔽的江湖把戏而已,千金公主能这么想,自然给常歌行省却了很多麻烦。异能之事根本不能明言,不然很大可能会被当作怪物看待,还有可能被烧死什么的。 到了晋王府门外,守卫诧异的看着常歌行,然后又使劲儿的揉了揉眼睛,才确定他没有看错,来人正是晋王。可是今晚轮到他值夜,根本没有看到晋王出去过啊,既然没有出去过,又怎么会回来呢? “愣着做什么?还不快开门!”常歌行看着愣神的侍卫,不悦的道。 (本章完) 第463章 刺杀王妃事件(一) 自驿站到晋王府可是一段相当远的距离,走了这么远的冤枉路,终于到了自家门口还不得其门而入,常歌行心中的怨念可想而知。 侍卫自狐疑中陡然转醒,不管晋王有没有出去,总归是自己的主子,主子的事情本就不是像他这样的小人物可以揣度的。 常歌行回到晋王府,深深的呼出一口气,回家的感觉真好,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有数月了,原来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将晋王府当成了他的家,当成了他在这个时代的落脚点。 这里有他关心的人,这里有着他那份柔情,这里有着他的爱! “和千金公主谈的怎么样?”萧美娘披着一件雪白的斗篷,在皎洁的月光下显得惊艳动人,如同一只修炼成人形的白狐,惑人心魄! “你看什么啊,你到底和千金公主谈得怎么样了?”萧美娘催促道,三女和兰陵、琼花的关系本就不错,,自然不愿意她们嫁到突厥去受苦。 “月下看美人,美不胜收。夫君出马,当然水到渠成,等明天就有好戏看了,杨勇找了本王这么多麻烦,也不要怪本王给他使绊子。” 第二天,天气晴朗,空气清新。耀眼的阳光照在树叶上,绿油油的叶子闪耀着晶莹的光泽,宛若一颗颗挂在树上的绿宝石,很是养眼。 斑驳的树影下,杨勇骑在高头大马上,目视着远处的山林,他有两大爱好,一是猎艳,而是狩猎。他觉得这两者其实有着共通的道理,只是前者剥夺的是女子的身体,后者剥夺的是猎物的姓名。 杨勇身后是一队劲装的护卫,足有百余人,这排场倒也对得起他太子的身份。 一道影子自树林间闪过,虽然看得不是很真切,但凭着经验也可以看得出,那是一头雄健的雄鹿,雄鹿全身是宝,鹿血尤其是滋补的佳品。 对于夜夜笙歌的杨勇,真的是上苍赐给的宝物。 杨勇笑吟吟的看了一眼伴在左右的美女,调笑道:“你们今晚有福了!” 杨勇自护卫手中接过弓箭,冰冷的箭矢搭在弦上,随着雄鹿的移动而移动。杨勇虽然荒唐,但身为皇家子弟弓马娴熟这是必须的,这一点可就比常歌行强多了。 常歌行拿着宝剑随便砍砍还可以,若是操作弓箭这种远距离杀伤武器,可就真的不行了。 随着弓弦发出一声清鸣,箭矢化作流行向着树枝晃动处射去。 “啊!” 一个女子的惨呼声传来,随后便是一群人的号啕大哭。 “王妃,王妃,你怎么啦!” “王妃,不要吓小的,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小的也不活了!” “是哪个千杀的,竟敢行刺王妃,沙铱略可汗绝对不会饶过你!” 。。。。。。 杨勇还未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他明明射的是雄鹿,怎么转眼间就成了女子了?世间虽然有草木精灵的传说,但也不能由雄转雌啊! 若是一般的平民女子还好,就算是死了也是白死,但听这称呼,对方竟然是一个王妃,至于是哪个王妃他就不得而知了。 但痛哭中的“沙铱略”三个字却极大的刺激了杨勇的神经,沙铱略可汗的王妃,那么这个被自己射中的女子呼之欲出,正是让大隋朝臣极为忌讳的千金公主。 杨勇知道事情不妙,想要退走,来个一走了之,最后死不认账,或是找上一个替死鬼了事。 但已经晚了! 杨勇队伍周围出现了几十个骑着战马的突厥战士,这些人真是奉命来到长安保护千金公主的。 “大胆贼人,竟敢刺杀我大突厥王妃殿下!”为首的一个突厥战士寒声道,不过看那气定神闲的样子,分明看不出焦急的模样,反而不怀好意的看着杨勇一行人。 杨勇有一种落入圈套的感觉,今天他本来是来打猎的,不想却成了别人的猎物。 “各位,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护在杨勇身边的护卫头领道,看到对方来者不善,他并没有贸然出击,而是选择守护在杨勇身边,这些突厥人并不是重点,她首要的便是保护太子殿下的安全。 若是太子殿下出了什么意外,他们一众护卫肯定也要跟着下黄泉。 突厥骑兵接着喝道:“大胆贼人,竟敢刺杀我大突厥王妃殿下!” “各位,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护卫统领还想继续解释。 “大胆贼人,竟敢刺杀我大突厥王妃殿下!”突厥骑兵又大喝出同样的话。 “各位。。。。。。”侍卫统领还想接着说些什么,还没等说完,便被突厥骑兵打断了。 “大胆贼人,竟敢刺杀我大突厥王妃殿下!” 又是同样一句话,其实这些突厥骑兵也只会这么一句汉话,这还是丘林多吉几十次反复教导的缘故。至于最后的“殿下”两个字却是丘林多吉私自加上去的,在大隋“殿下”只用来称呼皇嗣,其他人可没有这个资格。 但丘林多吉觉得“殿下”二字尊贵无比,就像“晋王殿下”那般威风凛凛,这才在王妃后面加上了殿下二字。 杨勇显然看出了不对劲,这些突厥士兵来的蹊跷,这本就是针对他的一个局。 这个时候,前面隐隐有人影闪现,一队同样突厥打扮之人抬着一副用树枝编制的担架急匆匆的跑过来,担架上抬着的正是人事不省的千金公主,千金公主的胸前有一片鲜红,染红了大半衣服。 本来娇媚的容颜,此时苍白如纸,透着化不开的死气,俨然一副行将就木的模样。 杨勇面色凝重的看着担架上的千金公主,他现在已经肯定,这就是一个针对他的圈套,这些人明显知道他们的王妃会受伤,所以才特意的准备了担架。 “太子殿下,你阴谋杀害我大突厥的王妃,是想挑起突厥与大隋的战争吗?”丘林多吉换上了一身突厥武士服装,只是他肥硕的身子即便穿上武士服装也看不出丝毫雄健之处,有的只是臃肿。 “真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杨勇当然不能承认自己就是太子,不然事情就真的大条了。 (本章完) 第464章 刺杀王妃事件(二) 大隋太子以打猎之名刺杀突厥可汗的王妃,这件事情若是传出去不但两国和亲一事告吹,甚至还会引起站短,两国边境重新燃起战火,生灵涂炭。 “太子殿下这可就有点儿敢做不敢当了,殿下有胆刺杀我大突厥王妃,为何不敢承认,难道大隋尽是些毫无担当之辈不成?”丘林多吉言辞锋利,深深的刺中了杨勇的内心深处。 不管这件事儿的最终结果如何,若是传扬出去,绝对会有损他这个太子殿下的光辉形象。 “我打突厥是为了和平而来,不想大隋储君却毫无诚意,意图挑起两国争端,我大突厥的儿郎岂会怕了不成?”丘林多吉越发的义愤填膺,说辞极具蛊惑性。 “来人,将太子拿下,我等速速回长安,救王妃才是重中之重!”丘林多吉看着“生死不知”的千金公主道,有如此理由将大隋的太子掌握在手中,相信即便是杨坚也不会说什么,毕竟是杨勇行刺在先。 杨勇狩猎虽然带了不少护卫,但哪里是彪悍的突厥人的对手,只是稍稍抵抗,便被突厥骑兵俘虏。杨勇面色怨毒的看着丘林多吉道:“你与晋王交好,说,这是不是晋王的阴谋!” 丘林多吉无限可怜的看了一眼杨勇,果然是大隋的皇族,没有一个愚钝之辈,但杨勇明白的太晚了,既然已经入瓮,突厥人绝对没有平白无故将太子放回的理由。 “晋王殿下最是英明神武,怎么会耍弄阴谋诡计,太子殿下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虽然常歌行没有再旁边,丘林多吉还是不忘拍上一记马屁。晋王殿下绝对是他的贵人,没有晋王殿下就没有他丘林多吉的今天,他发誓要将拍晋王马屁变成一种习惯,只要这样才能让高贵的晋王殿下感受到他的诚意。 杨勇被赶下了战马,被突厥人绑着双手,用绳子牵着小跑着跟在突厥的马队后面。好在突厥人并没有快马加鞭,只是让马匹保持着不紧不慢的速度,可是即便这样也是让杨勇吃尽了苦头。 作为太子,他平日里走的路十分有限,今天跟在突厥的马队后小跑,没跑两步便觉得腿脚酸疼,只是脚步稍微落后,手腕上边传来撕心裂肺的撕扯感,绳子上已经被染上了殷红的血迹。 杨勇只能死命的奔跑,若是被摔在地上,只能沦落到被拖行的地步,只怕到了那个时候,他的小命便会直接去了半条。 “太子殿下,您得再快点儿!我家王妃还等着去长安城医治呢!”丘林多吉看着体力明显不支得太子道,杨勇毕竟是大隋的太子,突厥一方即便势大,却也不敢闹出人命,不然他们这些突厥使臣绝对没有生还的可能。 杨勇恼怒的看了丘林多吉一眼,千金公主明显就是装作受伤,一切都是这些狡猾的突厥人在算计他。若是千金公主真的受了重伤,突厥人会有此闲心用绳子牵着他玩儿? 千金公主已经坐上了轿子,之前的担架不知被扔到了什么地方。轿帘将轿子遮的严严实实,从外面完全看不到里面的情景。 杨勇敢肯定,此刻千金公主一定是得意洋洋的看着他出丑,他是大隋的太子,打他的脸,就是打大隋的脸。 轿帘下,一抹朱唇勾勒着浅浅的笑意,眼眸深沉似乎完全没有焦距,不知神游何处,在思索着什么。 千金公主手中把玩着太子射出的箭矢,作为狩猎专用的箭矢,上面都是有特殊标记的,通过这样的办法才能判断射杀猎物之人到底是谁。 胸襟上的鲜血已经逐渐变得干涸,这是一出苦肉计,千金公主正是要用她的伤口来换得突厥对大隋更大的仇恨,让大隋与突厥联姻夭折。 衣襟上涂抹的鲜血只能骗得过在场众人,因为身为突厥王妃身份最贵无比,即便受伤了,也没有哪个突厥护卫敢上前替千金公主检查,动可汗的王妃,即便是诊病,也是死罪。 想要骗得过长安城中的医者,甚至是宫中的御医,靠作假根本是行不通,既然做不了假,只能将假的变成真的。 千金公主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她想到了在大周皇室中的那段快乐的回忆,那个时候它有父皇、母后,有无数宫中的侍者将她捧在手心中,她皱一下眉头都会让下人们胆战心惊,唯恐伺候不周。 但这一切全毁了,之前的大周已经不复存在,有的只是大隋,是该死的杨坚毁了她的一切,毁了她的幸福,毁了她的根。如今的她就是无根的浮萍,飘摇在茫茫草原上。 她要向大隋复仇,她要将大隋毁掉恢复大周的统治,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哪怕是生命。 胸襟上的血迹逐渐蔓延开,本来已经干涸的血迹重新流淌起来,血液一滴滴的滴落在轿板上,发出“哒哒”的水滴声,只是这声音太过轻微,外面的环境又太过嘈杂,根本没有听得见。 她要突厥对大隋用兵,只有在两国都在疲于战斗时,大周才有复国的肯能,甚至覆灭大隋的同时,连同突厥一同打败,这可是无上的光荣,如此这般,大周肯定还可以荣耀数代。 千金公主右手用力,将插在胸膛上的箭矢又插入几分,瞬间血如泉涌,脸色变得煞白。饶是如此,她的脸上仍带着欣慰的笑容,这是要死了吗,这就是死亡的感觉吗? 她死后,突厥可汗一定会大怒,突厥的铁骑会跨过大漠,会踏破万里长城,会扣破函谷,让大隋彻底颠覆。 这不仅是因为突厥可汗对她的喜爱,更是因为突厥世代都有入主中原的野望,包括现在的沙钵略可汗。 她的死或许只是突厥可汗期望已久的理由。 杨勇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一路上他不知摔了多少跟头,脚上的鞋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丢了,脚心上不知被磨了多少个血泡,一路上血迹斑斑。杨勇再也不复傲慢,有的只是期望前面的马匹能够走得慢些。 (本章完) 第465章 倒霉的太子 长安城的城门官,远远看到来人是突厥使臣,便早早的让兵士将城门打开。他已经接到上级的通知,这些突厥使臣万万不能得罪,他们是为了和亲而来,而是大隋与突厥成了儿女亲家,边境的战火便会彻底停歇,百姓便得安享太平。 看着越来越近的长安城,杨勇本来有些呆滞的目光变得火热起来,甚至变得有些鹰隼。 这些草原蛮族竟然享用如此雕虫小技来陷害他,简直就是痴心妄想,千金公主到底有没有受伤只需让医者诊治一番就可以真相大白。 到时候他一定要让这些胆大妄为的草原蛮族付出代价,尤其是那个丘林多吉,他绝对不会轻易饶过他! 长安城依旧繁华,人们纷纷对杨勇投来异样的目光,这到底是谁得罪了这些突厥人,竟然受到如此虐待!这可是大隋的天下,即便是大隋的百姓犯错,也要由大隋的法纪来惩处,什么时候轮到突厥人在长安耀武扬威了! “喂!喂!这是我们大隋的都城,大隋的百姓违反了法纪自由大隋的法律来审判,什么时候轮到你们突厥人再次耀武扬威了!” “就是,这里是大隋,不是草原,我们可不怕你们!” “突厥来的野蛮人,还是收敛些的好!” 。。。。。。 丘林多吉左右瞧了一眼义愤填庸的长安城百姓,嘴角挂着冰冷的微笑,他是一个商人,同样也是地地道道的突厥人,对于突厥的感情就如同中原百姓对大隋的归属感一样。 “此人,大隋的法律审判不了!”丘林多吉冰冷的话语让愤怒的百姓一愣,大隋的法律审判不了?什么样的人可以凌驾在法纪之上? 百姓们很想看清杨勇的真面貌,奈何杨勇死死低着头,披散的头发将他整个面容遮挡的严严实实,根本辨别不出真容。 杨勇站在街道旁边的一处酒店二楼,倚着栏杆面带笑意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切,千金公主果然没有辜负他的希望,就这样把杨勇给拿住了,刺杀突厥王妃可不是一个小罪名,就算是他是大隋的太子,也要掉层皮才能让突厥人消气。 至于两国亲事,想都不要想。甚至两国还会兵戎相见,对此常歌行倒是没有半点愧疚,突厥与大隋之战迟早会发生的,此时的大隋刚刚接受战争的洗礼,可谓兵锋正盛,江南的粮米完全可以供给全国百姓,休养生息完全没有必要。 常歌行要趁着这一批久经战火考验的兵卒还未老去,将突厥彻底的打垮、打残、打怕,让北方的这头恶狼再不能对大隋百姓构成威胁。 常歌行提起酒壶,嘴对嘴的饮了一大口,这家酒店供应的白酒虽然算不上及极品,好在也是正宗的高度白酒,酒气参合着酒香涌向脑顶,让人混上上下一阵舒爽。 就这样白白便宜了杨勇,常歌行还没有这么大方,杨勇多次构陷他,常歌行可是一笔笔记得清清楚楚,出来混迟早是要换的,今天他就要杨勇先还些利息。 况且,事情还不够大,造成的影响范围还不够广,常歌行要大隋上下所有人都知道突厥人是如何欺凌可怜的大隋太子殿下,到时候就算是杨坚仍然有心和亲,也会遭到大隋所有百姓的鄙夷,作为一个爱惜羽毛的帝王,常歌行相信杨坚是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的。 常歌行潇洒的打了一个响指,嚣张的突厥人,愤愤不平的百姓,努力减少存在感的杨勇都在这一刻定格,常歌行仰头喝酒,却发现没有酒水进入喉咙,他苦笑着摇摇头,时间停止了酒水自然流淌不出。 他心念一转,酒水再次撒发出醇香的味道,一大口酒灌进喉咙,真是舒爽之极,这是小常长大后常歌行的时间异能加强后获得的新能力,他可以控制时间定格的范围,而不是将世间的一切盲目定格,他发现时间静止的范围越小,定格的时间便越长。 常歌行拎着酒壶晃晃悠悠的自楼梯走下,即便是短短的十分钟,也足够他做很多上事情了,他在这十分钟中就是王,而且是唯一的王。整个时间都被凝固,只有他独自在王国中徜徉。 杨勇保持着低头的状态,脸上的表情却是狰狞,他长这么大还没有受过如此的侮辱,突厥人给他的耻辱,千金公主在他身上的算计,她都要千倍、百倍的讨回来。 他是大隋的太子,未来的国君,此仇此恨一定要报,还有那个整日和自己作对的晋王,他要亲手将这些人送进地狱,永不见天日。 常歌行将杨勇低着的头扶正,甚至还有少许的扬起,满满的一副我是阶下囚我自豪的表情。 常歌行掏出手帕,其实他并没有随手携带手帕的习惯,这方手帕特地为杨勇准备的。大隋伟大的太子殿下被人绑着游街,若是满脸肮脏没人认得出来岂不是遗憾的很。 常歌行仔仔细细的将杨勇的脸擦拭干净,觉得还缺少点儿什么,干脆将杨勇腰间象征着身份的玉佩扯来,随手扔在了杨勇的脚底下。 他将酒壶中的白酒饮尽,将空壶随手一扔,掉在地上摔成了碎片。酒壶碎裂的声音,成了这片被静止了的空间中唯一的声响,显得突兀而空旷。 “这个人是谁,怎么这么眼熟!” “好像是有些眼熟!” “看看我捡到了什么,是一块玉佩,是象征着太子殿下的玉佩!” “哎呀,我想起来了,这个人怎么这么像我朝太子啊!” “像太子?你就被吹了,好像你见过太子似的!” “我就是见过,去年元宵节上我有幸见到过太子殿下一面,绝对不会认错!” 。。。。。。 丘林多吉诧异的看了杨勇一眼,杨勇这一路上可是被折磨惨了,如此看来貌似还不是那么惨,浑身上下虽然狼狈不堪,可脸上却是干净的很。 杨勇慌乱的抹了一把自己的脸,然后像是见到鬼般大叫起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明明抹了很多泥土在脸上,怎么就突然变干净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谁能告诉他! (本章完) 第466章 假戏真做 唯一知道真相的常歌行此时已经上了楼,点了一盘上好的牛肉,喝着小酒美滋滋的看着楼下杨勇的表扬。 此刻的杨勇恨不得从地上抓上几把图,狠狠的涂在脸上,这些注视的目光宛如一把把见到刺在他的身上,使得他浑身难受。 “我不是,不是太子殿下,你们认错了。。。。。。” 气定神闲的太子殿下终于也慌了神,要是让大隋的百姓知道堂堂太子爷居然成了突厥人的俘虏,绝对是奇耻大辱,也将是他人生路上洗刷不干净的污点。 常歌行知道他的表演时间到了,杨勇想要蒙混过关,天下哪里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常歌行夹了一口牛肉放在嘴里,慢慢的咀嚼着,这个时代的一切都是纯天然、无公害的,就算是抓一把野菜,也是有机食品。牛肉的汁液,使得口齿间完全是肉香,那种鲜嫩的美味,绝对不次于前世的顶级牛排。 古代的耕牛可是珍贵无比,黄牛除非自然老死,民间根本不能随便宰杀。正是因为如此,牛肉也只能在仅有的几家饭馆可以吃的到,这些都是经过官府特批的。 牛肉绝对是奢侈品,非王孙贵族吃不起,普通人终其一生也不能吃上一口牛肉。 就着牛肉的香味,常歌行饮了一口酒,然后走下楼梯。 突厥的队伍此时已经被团团围住,百姓对杨勇指指点点,虽然不能肯定他就是当今的太子殿下,但仍然阻挡不了民众的八卦之心。 “晋王殿下来了!” “晋王殿下怎么突然出现在此地?” “难道晋王是来救太子的?” 。。。。。。 常歌行不管百姓的议论,径直走到杨勇跟前,仔仔细细的打量一番,然后转头对丘林多吉呵斥道:“大胆丘林多吉,你可知此人是我朝太子殿下,辱我朝太子便是对我大隋不敬,突厥人就这么目中无人么,是想挑起战争不成?” 面对常歌行义正言辞的质问,丘林多吉从马上下来,向着常歌行深深施了一礼,表示心悦诚服。 “尊敬的晋王殿下,你是多吉在大隋最为尊敬的人,你的关辉就像太阳的光芒,即便是在最黑暗的夜中也是那么夺人耳目;你就是我们草原上的雄鹰,振翅而飞,不知几万里,即便是最高的雪山也阻挡不住你矫健的身姿;你就是多吉在黑暗中的启明星,就算多吉忘了回家的路,也忘不了您的位置。。。。。。” “咳!咳!”常歌行干咳两声,示意丘林多吉可以了,再这么拍下去就要露出马脚了,这场精心准备好的大戏,岂不是就要泡汤了! 丘林多吉勒住拍马屁的脚步,整了整神色道:“敢问晋王殿下,王子犯法是不是和庶民同罪?” “我朝向来依法治国,任何人都要服从法纪,不管他是王孙贵族还是乞丐,法律之下人人平等!” “还是晋王殿下公允,您得光辉即便是遥远的草原,也能感受得到您得温度!”丘林多吉拍马屁之词信口拈来,似乎已经将拍马屁这一行当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我大突厥人一向将晋王殿下作为学习的楷模,既然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我突厥人让太子伏法便是依照法纪办事。 太子殿下以狩猎为名,意图刺杀我突厥王妃,此乃重罪!” “这样啊。。。。。。”常歌行无奈的瞥了一眼杨勇,那意思分明就是:本王虽然很想救你,奈何你惹下了人命官司,本王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常歌行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道。 “我突厥人想来一是一,二是二,从来就不屑于说谎,如果晋王殿下不相信,可以亲自查看一下王妃的伤势!”丘林多吉指着后面的马车道,丘林多吉自是知道其中的来龙去脉,千金公主自然不是真的有生命之危,一切只是一场各取所需的演戏罢了。 常歌行走进马车,鼻子微动,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千金公主佯装被箭矢射中,肯定要用到鲜血掩饰伤口,可是这股血腥味却是不同,这是新鲜血液的味道,仿佛还可以感受得到血液的温度与流淌的声音。 自从小常生机成功,常歌行本身的身体状态也得到了大大的增强,他可以听得到很小的声音,可也在夜间视物,也可以闻得到再细微的味道。 侍女小心翼翼的打开轿帘,这一切都是设计好的,侍女并未请示千金公主。 “啊!”侍女发出一声惨叫,仿佛看到了什么妖魔般,尖叫声持续了很久,待叫声停止,侍女翻了一个白眼软塌塌的晕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不知是吓得,还是喊的时间长了,造成了缺氧。 丘林多吉大跨步上前,被眼前的这一幕彻底吓傻了,在预期中完全不用受伤的千金公主此刻正倒在血泊中。胸口的箭矢处,还不时的渗出鲜血。 “王妃,你这是怎么了啊,您可不能吓唬多吉啊!”丘林多吉手足无措的看着生死不知的千金公主,要是千金公主有个三长两短,突厥可汗绝对不会放过他们的, “快,找郎中!”丘林多吉狂吼的下令道,然后跳上马车,狠狠的抽了一鞭子,马匹吃痛在街道上狂奔起来,向着离这里最近的医馆而去。 作为当今的帝王,最不缺最不缺的便是情报人员,整个大隋的州郡县都分布着效忠于帝王的密探,尤其是都城长安。在杨勇进入长安城的那一刻,便有密探将情况通过秘密渠道报告给了杨坚。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大隋太子被擒,丢的是大隋的脸面,突厥人竟然敢私自囚禁太子,还招摇过市,简直就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紧接着,杨坚又收到一份密报。他皱着眉头打开竹筒,心中不好的预感越发明显了。密探手机大小天下信息不假,可这些信息也是有等级区分的,普通消息待分门别类,汇总后才会报告给他。 (本章完) 第467章 医女 像这种单独呈报的情况,只能说是出了不得了的大事儿。 千金公主遇刺,生命垂危,凶手疑似太子殿下。 杨坚看着短短几行字,如遭雷击,一股凉意自脚底升起,直灌透顶。突厥王妃在大隋被刺杀,凶手还有可能是大隋的太子。这本身已经脱离了简单的刺杀事件,已经上升到了国事、政体。 短短的失神后,杨坚深深的呼出一口气,又恢复到了那个处乱不惊的皇帝陛下。为皇帝者,身系万千百姓的安危,肩负着一个民族的延续,他不能乱,也不敢乱。 在这个君权至上的年代,皇帝一人乱了,便是国体动摇。 医馆内,郎中额头上的汗水不要钱似的往外帽,简单的切脉倒像是干了什么重体力活儿一般,没办法,突厥人明晃晃的大刀就架在他的脖子上。 一众突厥人叽哩哇啦的说个不停,虽然不明其中意思,但话语中的愤怒却是难掩的。突厥人本就都是彪悍之辈,怒火上窜之下,身上和着马奶酒的味道的血腥味充斥着整个医馆。 使得悬壶济世的医馆变得仿佛已经不是什么治病救人之所,反倒像是屠宰场。 而郎中就是待宰的羔羊! “王妃怎么样了?”丘林多吉转达了突厥人的意思。 郎中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透,一阵凉风吹气,他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寒颤,像是受了什么惊吓般,脸色煞白。 “王妃。。。。。。王妃。。。。。。她。。。。。。” 郎中很想说突厥王妃已经没救了,那一箭刺得太深,加上中途失血过多,使得她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边缘。 但郎中不敢说,他敢肯定,王妃没救,他绝对是第一个陪葬之人。 “说!”丘林多吉也怒了,若是王妃有个三长两短,他难逃一死,因为他本就是这场刺杀事件的知情者与参与者,只是不明白分别是假戏,怎么变成真做了。 难道是王妃她自己加的戏?可这分明是把她自己演死的节奏啊! 郎中双腿一软,瘫坐在地上,虽然他平日里给人治病为了多赚上几两银子有的时候也会唬人,给人开药有的时候缺斤短两。但他可以发誓,绝对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 郎中向漫天神佛祈祷,若是能让他渡过今天,他一定做一个悬壶济世的好医者。 冰凉的弯刀已经触碰到了他娇嫩的脖子,只要突厥人手腕稍微用力,他就要命绝于此,一命呜呼了。 “使者何必动怒,吾皇已经派来了最好的御医给王妃诊治!” 这绝对是郎中这辈子听到的最动听的话,完全可以甩上什么名角好几条街,即便这句话的声调又尖又细,出自一个太监之口。 “猫哭耗子假慈悲,贵国太子刺伤我大突厥王妃,这是要向大草原的狼群宣战吗?”丘林多吉虽说是一个商人,但骨子里还是遗传着突厥人的彪悍,说话间气势汹汹,很有一股子狠劲儿。 莫让只是笑了笑,道:“一切都是误会,我大隋肯定会给使者一个交待!” 丘林多吉碰了一个不软不硬的钉子,讪讪的没有开口。 莫让带了的御医中,甚至还有两个女性御医。不同于男性御医那般白须飘飘,仙风道骨。两个女性御医大约四十上下,保养的很是得体,面色红润中带着健康的光泽,不同于少女的青春气息,很有一种成熟的气韵。 皇宫中的女性御医是专门为宫中嫔妃们诊治的,一般的病症倒是没有什么禁忌,但一些私密病症就要这些为数不多的女性御医出手了。 毕竟,大隋虽然社会风气开放,程朱理学尚未成型,但男女之妨还是存在的。 两个御医来到千金公主的病榻前,清退了房间中的所有人,才为千金公主检查起来。起初的郎中只是简单的查看了一下千金公主的伤势,并没有做什么处理。 一个大男人,即便是治人伤病的郎中,若是给突厥的王妃宽衣解带,相信这些来自草原的饿狼绝对会将他一点一点的撕碎,最后吞噬的一点儿不剩。 千金公主的伤口在心脏附近,箭矢的大半支已经被削断,只有短短的一截露在外面。伤口处仍然有献血渗出,只是量不是很多,周边的皮肤已经呈现出黑色,显然周遭组织开始坏死了。 两个御医面色沉重的看着千金公主的伤势,耳边响起当今万岁的御令:不惜一切代价保住突厥王妃的性命,即便不能,也不能让她死在大隋。 千金公主伤的很重,心脏司命之所属,箭矢射入的很深,御医根本不敢拨出箭矢,箭矢一旦取出,血液大量流逝之下,千金公主仅剩的生机也会流逝的一干二净。 两个医女仔细的处理了千金公主的伤口,使得伤口看起来不是那么的恐怖,又为千金公主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千金公主褪去身上的狼狈,像是睡美人般静静的躺在床榻上,只是面色依旧惨白,泛着淡淡的死气。 医女彼此看了一眼,从随身的药箱中取出一个精致的盒子,盒子很美致,上面的花纹简单大方。 盒子中静静躺着一支泛着紫色光华的人参,这是一支五百年以上的救命宝药,只要有一口气在,便能吊住伤者的性命。 医女小心翼翼的切下人参的一小段根须,放在药碗中细细的研磨起来,不多久室内便充满了淡淡的药箱,比世间的任何香料都要沁人心脾。 医女又在药碗中添加了几种中药,为的便是中和宝药的药力,事物到了极致便会逆转,大补有的时候就是剧毒。 除非像常歌行那般有着逆天的系统在,任何人直接吃五百年人参,都会生生的被补死。 千金公主面色终于有了淡淡的红润,似乎伤病有了好转。但医女知道,这只是药力的短暂体现。 “怎么样?”看到医女出来,丘林多吉急切的问道。 两个医女脸上都带着淡淡的笑意,让人心安:“王妃暂时已经没有大碍,只是箭矢靠近心脏,想要取出来还要斟酌一番!” (本章完) 第468章 义战 医女的回答得滴水不漏,总之就是你家的突厥王妃完全没有什么问题,她们已经控制住了病情。这也是杨坚的授意,突厥王妃死在异国他乡的大隋,本就是战争的导火索,即便是非战不可,杨坚也需要时间来调兵遣将。 安抚好这些使臣,是当务之急! 莫让和煦的笑了笑,强调不卑不亢,伺候在帝王身边惯了,风骨也受到了些沾染,除了高高在上的皇帝,他不必对任何人奴颜婢膝,即便是晋王,即便是太子。 “王妃既然已经没有了大碍,使臣就不要过于担忧了,这两个医女就留下伺候王妃,以便不时之需。” 以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千金公主已经被宣判了死刑,杨坚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多的延缓千金公主的病情。而这两个医女唯一的任务便是,在千金公主伤势恶化时,喂服宝药吊住她的性命。 “你们南人多狡诈,休要哄骗我等,我要大突厥的名医查探!”丘林多吉叫喊着,常年在中原做生意,自然知道中原人的精明,凡是还是自己亲自把关的好。 “呵!呵!”莫让低低的笑了两声,声音仿佛藏在喉咙深处,让人听不出感情意味,有着一种阴测测的基调在内。 “贵使愿往,我大隋绝不阻拦。只是突厥与中原医理大相径庭,在我大隋境内并无突厥医者存在!” 莫让的话语已经很明白了,大隋境内没有你要找的突厥医者,要找的话到你们大草原上找去。自长安前往突厥境内,动辄经月,等突厥医者到来,千金公主还有没有命在,就很难说了。 丘林多吉拧着眉、瞪着眼看着莫让,几度想要开口,却发现根本找不到合适反击的理由。 太子杨勇憋闷的待在太子府内,他根本不想出府,今天丢人实在是丢大了,这绝对是他终生都难以抹去的污点。 被一群突厥人俯首系颈游走在大街上,还偏偏被人认了出来,丢人都丢大到大草原上去了。 他歇斯底里的发泄着,直到身下的女人痛苦的昏厥过去,才满意的起身。喝了一口温热的茶水,感觉心头火气去了几分。 好好的狩猎,却伤到了千金公主,怎么想这件事儿都透露着诡异。 “查,给我狠狠的查,本太子倒要看看到底是谁在背后算计我!”杨勇呵斥着,他发誓,一定要将那背后之人千刀万剐外加碎尸万段,只有这般才能解心头之恨。 其实,他心中已经有了怀疑的对象——晋王,在大隋只有晋王才敢和他作对,其实,不论出了什么事情,杨勇的第一怀疑对象都是晋王,或许之前有过偏差,但这次却是对的。 奈何常歌行做的隐蔽,并没有直接出手,而是借突厥人的手毁灭了两国联姻。大隋不缺粮食,统一南北后,江南的粮食可以源源不断的运送到北方机要之地;大隋更不缺兵士,北周留给了大隋近九百万户,粗略估计有两千多万人口。 大隋唯一缺的便是对草原一战的勇气。 中原王朝对草原民族发起战斗从来不是为了开疆扩土,而是为了边境的长治久安,为了百姓不受战争的涂炭。 常歌行就是要在这一代将草原部落彻底击溃,让突厥王超分崩离析,再难对大隋产生威胁。甚至,常歌行有更长远的打算,要消除外患,最彻底的办法就是让这个民族变成大隋的一部分。 常歌行靠坐在黄花梨木打造的椅子上,既然穿越而来,那就实实在在奢侈一把,前世他可是记得,就这看似普普通通的木头可是被炒出了天价,就算是一串小小的手串都价值不菲,更何况这么一把全实木的椅子。 常歌行微闭着眼睛,贪婪的呼吸者室内的茶香,萧美娘已经将茶水斟上许久,常歌行只是闭目养神,思索着来到这个时代的种种。前尘若梦,莫非此时才是真实? 常歌行发现在这个时代停留的时间越长,与这个时代就越发的难以割舍,之前她做事觉得自己可以超然物外,可最近他越发的觉得他自己似乎已经成了历史的一部分。 他改变着历史,历史也悄然改变着他! 千金不可谓对自己不狠,想要以身死的代价,换取突厥对大隋的仇恨,换的草原铁骑踏破长城,跨过雁门。大隋与突厥之战本就是常歌行在暗中推动的结果,倒不是他好战,只是不愿意将祸患遗留子孙。 “夫君可是在为千金公主一事烦忧?”萧美娘轻轻靠在常歌行旁边,常歌行揽手将佳人拥在怀里,温香暖玉心中的郁结也减轻不少。 “千金公主被刺,突厥与大隋的和亲自然崩解,两位公主算是保下了了,夫君还有何事烦忧?” 萧美娘抬起臻首柔声问道,常歌行闻着淡淡的女儿家幽香,身心顿时舒畅不少,这种混合着茶香的淡淡的芳香,让人紧绷的神经一下子就放松起来。 常歌行微微睁开眼睛,就瞧见一张绝美的面容近在咫尺,在茶水的氤氲中,一张小脸红扑扑的,让人生出无限欲望。常歌行轻轻抚着萧美娘的脊背,心中安然。 “美娘可知为什么每每用兵都要打着各种旗号,或是清君侧,或是靖难,或是保家卫国?”常歌行不待萧美娘回答,便接着道:“这就是所谓的义战,用兵本就是杀伐之道,若是没有一个合适的缘由,士兵何以赴死,百姓何以效命!” 萧美娘往常歌行的怀里又挤了挤,感受着这个男人独有的气味,一双美目微阖,长长的睫毛如同蝴蝶煽动着翅膀,满是娇柔。 “若是千金公主在大隋遇刺至死,突厥便会以复仇的名号挑起战端,一国王妃身死他国,这可是不死不休的仇恨。战争一旦开始,大隋本就在道义上站不住脚,出师无名,士气低落,那么这场战争的结果就有了许多变数!” “夫君想要如何?” “千金公主想要死,本王偏偏不让她死,本王倒要看看届时突厥可汗如何收场!” (本章完) 第469章 挑衅美娘 常歌行在萧美娘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感受着佳人暖暖的温度,淡淡的幽香,心中一股燥火瞬间升腾,一张大嘴狠狠的吻在了朱唇上,叩开舌关,汲取里面的香泽。 “啊!”一个女子的惊呼声,打断了满是的暧昧。 朱贵儿与陈宣华写着手,俏生生的站在门口,将满室生香看了一个通彻。 陈宣华低下头去,轻轻的啐了一口,暗骂常歌行不靠谱,竟然白日。。。。。。白日。。。。。。 朱贵儿一双俏目火热的看着常歌行与萧美娘二人,满满的跃跃欲试,不知想到了什么,一张小脸红的几欲滴出水来。 萧美娘挣扎着起身,整理着有些凌乱的衣服,狠狠的白了常歌行一眼,都怪这个可恶的人,让她在姐妹面前丢脸。 常歌行伸手将萧美娘重新按回自己的怀里,既然到了碗里,断然没有将煮熟的鸭子放飞的道理。 “贵儿,宣华,夫君正在和美娘探讨一些人生大事,你们俩有没有兴趣加入? 这可是快活的事儿哦!” 常歌行最后强调道,满脸的坏笑,一双眸子中闪烁着莫名的光芒,若是仔细看去里面似乎还有绿光隐隐闪烁,宛若一只饿狼在诱惑美美的小白兔! “流氓!”陈宣华拉着朱贵儿便要退出,她可还是云英之身,比不得萧美娘与朱贵儿和常歌行已经有了夫妻之实。但一个人退出总感觉有些不妥,所以就拉上了不情不愿的朱贵儿。 朱贵儿撅着小嘴,一边向后退,一边瞄着常歌行与萧美娘两人,夫君的怀抱里分明还有位置,完全可以容得下她小小的身子。但陈宣华并没有给她这个机会。 “夫君、美娘姐姐,你们继续啊,我们就不打扰了!”朱贵儿知道陈宣华在,让夫君抱抱是不可能的了,临走前扔下了一句令常歌行与萧美娘十分尴尬的话才心满意足的退了出去。 常歌行低头看着萧美娘,带着一丝痞笑道:“美娘,今天风调雨顺,天时地利人和俱在,不如我们继续!”说着一双大手又不老实起来,肆意的在佳人身上探索着令人痴狂的曲线,宛若水墨大事凝笔数载落笔而成的精灵。 “想得美!”萧美娘在常歌行的腰间狠狠拧了一把,在他失神时一个跃身逃出了他的怀抱:“夫君还是和贵儿妹妹或是宣华妹妹继续吧,妾身身子乏了,就先告退了。妾身可是识时务的人,贵儿那丫头身上的味道,就像在醋缸里泡了十天十夜般,夫君还是先安慰安慰人家吧!” 常歌行感觉怀里一空,萧美娘已然摆脱了他的熊抱,挑了挑眉道:“我去找贵儿,美娘不吃醋?” “本姑娘可没空儿吃那闲醋!”萧美娘淡淡的道,她出身皇家,早已经见惯了男人左拥右抱,以常歌行如今晋王的身份,莫说有几个女人,就算是几十个也不足为怪。 “若是本王出去寻花问柳呢!”常歌行笑眯眯的问道。 萧美娘俏脸上的笑容比常歌行的还要灿烂,宛若星空中璀璨的星河,让人为之眩目。 “夫君——”萧美娘拖长着声音,用迷死人不偿命的语调道:“可以试试!” 看着萧美娘灼灼的眼神,里面分明燃烧着一团火,一团威胁意味十足的火,若是常歌行真的去寻花问柳,这团火便会毫不客气的将他炙烤。 “夫君只是开个玩笑,打个比方,美娘不必当真!”常歌行讪讪笑着,萧美娘同样也笑着,由微笑变成了掩嘴而笑,若不是顾念女儿家的身份,她肯定要不顾形象的大笑上三天三夜。 这就是常歌行的独特之处,这个时代男尊女卑,女人在人们的认知中就是男人的附庸。但常歌行不同,他来自未来,是一个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是一个男女平等的时代。 怕老婆在常歌行看来本就是稀松平常的事儿,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在这个世界就成了独特的存在。没有爱哪来的怕,所以萧美娘笑了,能为这辈子找到这样一个夫君而欢欣雀跃不已。 隋皇宫。 杨勇耷拉着脑袋老老实实的跪倒在杨坚面前,满脸的死灰之色,杨坚则满脸铁青的看着他。在大隋境内刺杀千金公主,本就是莽夫之为,一国太子竟然这么冲动,杨坚第一次对大隋的储君产生了怀疑,难道他按照古训立嫡长子为太子错了吗? 杨勇虽然耷拉着脑袋,但余光却一直没有离开杨坚,瞧见杨坚脸上那抹失望之色,他彻底的慌了,只要他一天没有登上皇位,那么一切都有变数,他不可能让这种不确定因素出现,皇位是他的,大隋的天下是他的! “父皇,儿臣冤枉啊,儿臣是遭人陷害啊!还请父皇明鉴!” 听着杨勇的哭诉,杨坚的眉头皱的又紧了几分,他现在才发现,杨勇很招人烦,没错就是招人烦,而晋王就从来不会这样。 “明鉴?”杨坚冷冷的看着杨勇,寒声道:“太子的意思是说朕已经昏聩了吗?” “儿臣不敢!”杨勇惶恐的以头触地,他是太子,大隋的储君,有着比一般皇子更多的忌讳。对皇帝不敬,分明是想早日登上那个位置,就是诅咒现在的皇帝早死。 “你最好不敢!回去好好反省,平日里你做了多少混账事不要以为朕什么都不知道!”杨坚语气越发变得冰冷,周围的空气透着森森寒意,让杨勇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哆嗦。 从小到大,杨坚还是第一次用这样生硬、无情的口气对杨勇说话,千金公主遇刺一事实在是关系重大,若是这次刺杀事件演变成突厥与大隋一战的导火索,罪魁祸首就是杨勇。 “父皇。。。。。。”杨勇还想说些什么,只是还没说完便被杨坚打断。 “出去!太子还要朕再重复一遍吗?” 听着杨坚毫无感情波动的话语,杨勇只能讪讪退出,如今的杨坚正在气头上,杨勇还是知道进退的。 (本章完) 第470章 国师,可知生火之法? 初秋的早晨,天气已经有了些许微凉。枝头上的鸟儿叫得正欢,在尚未枯黄的绿叶间玩闹。 “忽”的一声,一群在树枝间梳理着羽毛的麻雀像是受到了什么惊吓般忽然仓皇飞出,不是发出惊鸣,似乎在抱怨不知是哪个不长眼的打扰了它们晨起的肆意。 鸟群在晋王府厨房处掠过,那里正冒起阵阵黑烟,浓得就连晨起的凉风都化不开,麻雀看到此情尽哪里还敢抱怨,寻了一处较远的树木歇息。 不多久,从厨房奔出一个人。 “咳!咳!”常歌行揉了一把被熏得发酸的眼睛,狠狠的吐了一口吐沫,洁白如玉的脸上一片乌黑。 “想我堂堂的商业轿子,大隋的晋王夜,竟然被小小的灶台给难住了!” 常歌行一边看着尚在顺着厨房门窗冒出的黑烟,一边抱怨着。躲在不远处战战兢兢的厨子们,脸上的表情很是精彩,明明应该是哭丧着的脸,不知怎么的偶尔显出一丝莫名的笑意,看到大名鼎鼎的晋王吃瘪,想来是一件很荣幸的事情吧。 毕竟。在这个时代,常歌行不论是面对杨坚,还是面对太子,或是各大门阀都不曾吃过亏,哪里想得到,一世英名就毁在了小小的厨房中。 “王爷,不如让小的帮您生火。。。。。。”一个厨子仗着胆子道,让自家主子在他的地盘上丢了颜面,若是被殃及可就不值得了,倒不如主动解围。 “不必了!”常歌行挥挥手道:“你们退下去吧,没有本王的准许,不得踏入厨房半步!” 厨子们如蒙大赦,下一刻就跑的一个不剩。看自家主子出丑的感觉虽然十分的爽,但要是被秋后算账可就得不偿失了,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这些厨子逃也似的走了。 厨房发生这么大的事儿,自然瞒不过身为晋王府大管家的陈宣华。不多久,陈宣华便带着一个婢女到来,没好气的看了一眼常歌行,身为尊贵的王爷,却在厨房作妖,实在想不明白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陈宣华用沾湿了的温热毛巾给常歌行擦拭了脸面又拭了双手,才让显得十分狼狈的常歌行好了很多。 “堂堂王爷,却在厨房厮混,传出去也不怕别人笑话!”陈宣华埋怨道,像极了刚过门的幽怨小媳妇。 常歌行不禁失笑。 “宣华,有没有人告诉你,你越来越像。。。。。。”常歌行拖着长音,卖着关子。 “像什么?”作为女子,从来不会缺少的便是好奇心。 “越来越像晋王妃!”常歌行一把抓住陈宣华的小手,拉到鼻尖闻了闻:“佳人芳华,胜似花开!” 经常歌行一番调戏,陈宣华涨红着小脸,白了常歌行一眼,便跑开了! “王爷,您找本。。。。。。小的有什么事儿?”萧吉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侯立在旁边,在常歌行的帮助下,这位江湖术士如今已经是国师之尊,凭着坑蒙拐骗的经验,在朝堂上也算混的风生水起。 就连杨坚,也找萧吉秉烛夜谈过好几次,虽然不知道到底谈的是什么内容,在常歌行看来无非就是问鬼神、寻长生之类的。 “呵!呵!萧道长!不!国师大人!可还曾记得本王这号人?”常歌行阴测测的看着萧吉,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满怀深意的看着他。自从萧吉成了国师,与晋王府的联系确实少了很多。毕竟,一个可以代天道说话之人,自然会受到各方势力的拉拢。 “有位伟人曾经说过,吃水不忘挖井人!国师大人,可知道其中意思?” 萧吉不语,此一时彼一时,他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道士。 “还有位伟人曾经说过,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本王亲手制作的玩意儿,还要亲手毁去,想想就可惜!” 萧吉脸上不自然的抽动着,此刻还听不出常歌行言语中威胁之意,他可就是真的傻子了。 “小的拜见王爷,王爷但有命令,小的不敢不从!”想到常歌行的手段,萧吉服软了,得罪了这位权势滔天外加腹黑的王爷,绝对不是一件明智的事儿。 好人也许会让人敬佩,但只有坏人才能让人敬畏。 “哈!哈!”常歌行爽朗的笑道:“国师大人这是做什么,快快请起,你我之间哪里需要如此虚礼。” 常歌行热情的伸出双手,将萧吉扶了起来。 “国师大人虽然身居高位,但许久没有显示神迹,相信世人已经慢慢将国师大人淡忘了,今天本王让你过来,就是再送你一场造化!” 萧吉闻言,顿时满是感激之色,他能平步青云,坐稳大隋国师的位置,晋王可是从中出力不少。其间种种,就算是擅长江湖戏法的他,都看得不是很清楚。 “在下谢过殿下!”萧吉道。 “你我就不要客气了,国师大人可会炼丹?” 提到他的老本行,萧吉脸上顿时有光华闪现,那是一种自得的表现。作为一个合格的术士,炼丹这一关自然是要过的。 “炼丹之法传自先秦炼气士,个中门道小的也略知一二!”萧吉谦虚的道。 常歌行似是没有听明白其中的谦辞,道:“国师既然会炼丹,因该会生火之法吧!” 萧吉脸色一变,心中纳闷,什么叫做生火之法啊,干嘛说的这么文绉绉的,不就是点火嘛。 “小的。。。。。。会!” “这就好了嘛!国师,那就先麻烦你将灶内的火点上,隔行如隔山,本王实在不擅长生火之法!”常歌行长舒一口气,仿佛解决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儿。 萧吉已经开始抓狂了,让一朝国师去厨房点火,还隔行如隔山?隔的哪个行?哪个山?王爷与国师?还是厨师与道士? “王爷,这个。。。。。。点火的事儿。。。。。。” 不等萧吉说完,常歌行便笑着道:“国师有所不知,炼丹讲究的是心诚,让庖丁之人点火那是对上苍的亵渎,本王可是要炼制一枚绝世的救命丹药的!” (本章完) 第471章 国师,可会和面之法? 萧吉听到常歌行这么说,便不再言语,灶内点火虽然有失身份,但不是还有一个在厨房内炼丹的王爷不是?如此想来,心中的愤愤便减轻了不少。 不得不说萧吉的点火功夫可比常歌行强多了,不多时灶内便燃起了火苗。 常歌行在锅中倒了几瓢凉水,一边解释道:“本王炼制的这枚绝世丹药可是要绝对保密的,思来想去只有国师你值得本王信任!” 萧吉闻言,脸上一片感动之色,细长的眼睛中隐隐有泪光闪现,简直就是感动的不要不要的,对于晋王的信任当然要用感激涕零来报答。 内心深处其实则是诅咒不已,晋王您老人家还是去信任别人吧,从来没有听说过信任谁就让谁去生火的道理,他现在可是大隋朝的国师大人,地位何等的尊崇,竟然屈尊到厨房生火,还要添柴火,分明就是噩梦一场。 萧吉在烧热水,常歌行也没有闲着,它在木盆里倒了些面粉,然后加入水,用手和了和,水加多了,继续加面粉,面粉又加多了,再加水。。。。。。 如此反复十几次,大大的木盆已经是满满的面糊糊,稀稀的一团,让人看上去极为不舒服。 萧吉看着忙的满头大汗的常歌行,忍不住插嘴道:“敢问晋王殿下,您这是在做什么?和浆糊?王府是要贴什么东西吗?” 常歌行脸色一冷,狠狠的瞪了萧吉一眼,这是什么眼神啊,太没有眼力见了:“你哪只眼看见本王在和浆糊了?本王是在和面,和面懂不!” “和面和炼丹有什么关系啊!”萧吉弱弱的问道,若不是看到晋王本尊也在忙碌的份上,他一度认为常歌行在耍着他玩儿。 “本王炼制的绝世救命丹药就是这么与众不同!”常歌行得意的道:“本王的丹药就是从和面开始的,这种丹药绝对纯绿色无公害,不像你们术士炼制的那些丹药,添加那么多的重金属,吃多了可是会慢性中毒的!” 什么重金属、什么慢性中毒,萧吉听得云里雾里,他的炼丹之法确实与常歌行的大相径庭,不过他的炼丹术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那才是正宗的炼丹之法,常歌行的怎么看起来都像是小孩子过家家! “国师大人,可会和面之法?”常歌行搓了搓手上的白面,不怀好意的打量着萧吉,萧吉早年家跑江湖可没有人伺候,事事都要他自己来,生活经验绝对比常歌行这个王爷多。 “勉强懂得些!”萧吉十分谦虚的道,他真的希望晋王能看在自己这么谦虚的份上放过他一马,千万不要让他和面! 可是,事与愿违! 常歌行一听萧吉会和面,顿时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连这么复杂的和面之法都懂的,不愧是我朝的国师大人。既然如此,这和面就靠国师你了,本王要那种柔柔的,滑滑的,上蒸笼蒸出来是白白嫩嫩的那种。” 萧吉感觉自己快要崩溃了,不!已经完全崩溃了!王爷大人您的意思不就是要蒸馒头嘛,干嘛要这么大费周折! “小的已经明白王爷的意思了!”萧吉撸起袖子准备和面,快点把常歌行交代的事情做完,就能早点离开晋王府,堂堂国师大人下厨房烧火、和面的事情就越不可能传出去。 “殿下,你看合格吗?”萧吉将面团递给常歌行道。 常歌行拿起面团揉了揉,萧吉和面的功夫实在是一流,若是用这种面团蒸馒头,绝对绵软有弹性,口感极佳。 “也不知道千金公主喜欢吃甜口的还是咸口的!”常歌行嘴里喃喃道:“算了,每样都加一些算了!” 说罢,常歌行便在面团中加了一大把盐,又加了一大把糖,使劲揉了揉,看得萧吉面色发黑,这是给千金公主炼制的救命丹药,看上去分明一点儿谱都不靠。 “不知道千金公主是不是喜欢吃花椒,算了加一点。。。。。。” “辣椒面儿,也加一点儿。。。。。。” “孜然粉,加一点儿。。。。。。” “麻椒粉,加一点儿。。。。。。” 。。。。。。 多亏晋王府中的调料齐全,就算长安中最有名的饭馆多没有这么齐全,许多调料之前大隋境内并没有,好在常歌行是一个挑嘴的主儿,费尽周折才搞到了这么多种调料。 萧吉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犹豫道:“殿下,您确定这种东西。。。。。。可以吃吗?” “当然不可以!”常歌行斩钉截铁的道。 萧吉长长舒了一口气,好在晋王殿下有自知之明,这种东西就算给猪吃,恐怕猪都会抵死不从的。 “这是绝世丹药,怎么可以用吃的,要来服用的。并且要按照一定规格虔诚服用才能达到应有的疗效,最起码服用前要斋戒七七四十九天!” 听着常歌行大言不惭之言,萧吉额头上细密的汗水瞬间染上丝丝黑线,殿下,您这是哪里来的自信啊。这种姑且连食物都不及格的黑暗料理,算是什么绝世丹药,还要斋戒七七四九天才能“服用”,恐怕千金公主等不到那个时候就要一命呜呼了。 “好了,绝世丹药已经制成,就差最后一道工序了。国师大人,开始烧火,大火猛蒸半个时辰,本王的绝世丹药就可以出锅了!” 萧吉面色精彩的埋头添着柴火,厨房逐渐被蒙蒙的蒸汽笼罩,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这样才有几分炼丹的气势吗! 待到萧吉身边的柴火烧干净,半个时辰已经到了,常歌行搓着手将锅盖打开,里面十几颗黑不溜秋的绝世丹药静静躺在里面,冒着丝丝热气。看着卖相,无论如何也不能和任何丹药联系起来。 “殿下,您确认这东西能吃吗?” “本王都告诉你了这是绝世丹药,要用服用的,用‘吃’这个字,简直就是对丹药的侮辱!”常歌行言辞凿凿的咬定这十几团奇怪的东西就是丹药。 (本章完) 第475章 请国师盖章 “可是。。。。。。”萧吉犹豫道:“千金公主会相信这是丹药嘛!就算她相信,和她在一起的突厥人会让她吃嘛!” 常歌行不怀好意的看着萧吉,道:“不知国师大人炼制的丹药上可有什么特殊的印记!” 炼丹师在这个时代可是一个吃香的职业,炼丹往往可以让人联想到长生或是青春永驻,似乎丹药可以医治百病,并且丹药走的还都是高端市场,只有王孙贵胄甚至是皇帝才有资格服用仙道炼制的丹药。 普通人家可是吃不起丹药的,只能吃些普通的汤药,作为尊贵的炼丹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号,所炼制的丹药也都有他们独特的印记。 萧吉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出一枚拇指大小的金印,物件虽然小巧,但做工极为精致,上面刻画着反复的纹路,看上去很是古朴,给人一种年代感。 常歌行接过金印仔细把玩一阵,拿起一枚“丹药”就在上面盖了一下,一个篆字写的“吉”赫然出现在“丹药”上。 “这就对了嘛!”常歌行笑着道:“凭着国师大人的赫赫威名,有了国师大人的印鉴,谁还敢质疑这不是丹药!” 常歌行看着哭丧着脸的萧吉,拍拍他的肩头,安慰道:“这可是注定要名垂青史的绝世丹药,本王辛辛苦苦的炼制成功,最后却署了你的名,啧!啧!你的便宜占大了!” 常歌行一边唏嘘着,一边看着萧吉,满满的的一副被占了便宜不爽的样子。 萧吉满头的黑线,他辛辛苦苦?分明烧火的是他,和面的还是他,只有最后盖章是晋王殿下您做的好不! 再说,这种卖相的丹药实在是丢他堂堂国师大人的脸面,萧吉平日里炼制的丹药虽然自知没有什么延年益寿或是长生的功效,但卖相绝对是一等一的,大多数炼丹士评价一个丹药的成功与否,第一标准便是卖相,只要卖相能够唬人,就是好的丹药! 萧吉脸面抽动几下,心里有苦难言,他虽然是国师,怎奈对方是大名鼎鼎的晋王殿下。他这个国师的名头或许可以唬唬其他人,但常歌行对他的底细知晓的却是一清二楚,甚至他能够成为国师,常歌行也是出过不少力的。 “那。。。。。。在下就谢过王爷了!”萧吉虽然这么说,但心下却对这些面坨子不报一点儿希望,甚至已经开始寻思怎么善后了! “哈!哈!”尘常歌行得意的笑道:“本王就是天才,幸亏上苍让本王生而为皇家子嗣,不然你们这些和尚老道可要丢饭碗喽!” 作为掌握着先进知识的穿越者,对于装神弄鬼这一套东西还是很在行的,毕竟前世有那么多的反面案例可供参考。 “殿下说的是,小的感谢上苍让我等术士有一口饭吃!”萧吉恭维道,既然事情已经如此,再说什么也已经迟了,不如将错就错,好歹在晋王面前落一个好人缘。 “国师大人,你先走吧!本王还有十分重要的事情要做!” 萧吉如蒙大赦,很常歌行在一起实在太考验一个人的心脏承受能力。 常歌行将药丸装在一个玉质的盒子里,整个盒子都是用上好水钟的玉石打造,就连盒盖都不例外。 整个盒子在阳光的映射下闪烁着晶莹剔透的光泽,透过盒盖,隐隐可见浑圆的丹药在内,虽然丹药本身的卖相不怎么样,可透过玉石看去,就增加了几分仙气,总算增加了几分绝世丹药的卖相! 长安城的驿馆已经完全被突厥人控制,进出都要经过突厥人的同意,突厥王妃已然重伤,再也不能生出任何的差池了,不然突厥可汗会毫不犹豫的赐他们一死。 常歌行自马车上下来,右手托着玉质盒子,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一副超然姿态! “站住,驿馆重地不得擅入!”两个突厥大汉将常歌行拦住。 常歌行瞥了他们一眼,不得不说突厥人的体格比中原人要强壮的多,怪不得在战场上一直讨不得好。 “驿馆重点?呵!呵!那也是大隋的重地,什么时候轮到你们突厥人在此放肆了! 还不给本王让开!” 常歌行脸上微笑一收,冷然喝道。不管怎么样,这里是大隋的天下,几个突厥人就敢在长安城作威作福私自占用驿站,实在是叔叔婶婶统统不可忍! “你。。。。。。你是王爷?”突厥大汉操着蹩脚的汉语惊疑道,他万万没想到会有王爷亲自到场。 “本王正是大隋的晋王!” 听到晋王的名号,两个突厥大汉不自觉的向后退了一步,虽然他们来到长安城不久,但也听到了不少关于这个晋王的传言,完全就是一个无法无天完全不按常理出牌的主儿,和晋王作对的人,往往没有什么好下场的。 “看什么看?还不让开!本王要探视突厥王妃!” 丘林多吉慌慌张张的从里面奔出,一个熊抱把常歌行死死抱住:“我最为尊贵的晋王殿下,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本王是来探视突厥王妃的,这些人的汉语是你教的?”常歌行问道。 “嘿!嘿!”丘林多吉挺了挺胸脯,得意道:“正是我教的,怎么样?还算正宗吧!” “哼!透着一股子羊骚味!本王是来救突厥王妃的性命的,既然你们不让进,那本王就回去了!”常歌行指了指手上的玉盒道。 “尊贵的晋王殿下,您别着急啊!只是。。。。。。只是王妃清醒时有言,谢绝一切探视,尤其是晋王您,她想安安静静的回归草原的怀抱!” 说道此处,丘林多吉脸上显出悲戚之色。千金公主魂归草原,恐怕他们这一行人就要做无主的孤魂野鬼了。王妃有个闪失,突厥可汗绝对不会放过他们的! “本王这次不是来探视的,而是来治病救人的!”常歌行指了指手上的玉盒,道:“这是本朝国师亲自炼制的绝世宝丹,有起死人肉白骨的神奇功效!” (本章完) 第476章 想死都不能(一) 丘林多吉喉结动了动,十分意动的看着常歌行手上的玉盒,若是平常突厥人肯定不相信什么绝世丹药,但作为侵染了中原文化的丘林多吉,他老早就听说中原有一群神秘的人,他们就是炼丹士,这些人都是得道高人,可以炼出起死回生甚至长生不老的丹药。 常歌行看得出丘林多吉的犹豫,继续道:“多吉,你可要考虑清楚,若是你们尊贵的王妃有个三长两短。” 常歌行指着突厥一行人道:“你们这些人绝对没有什么好下场,不如现在自裁来的痛快,本王发发善心还可以给你们选择一处绝佳穴位安葬,省得到时候曝尸荒野!” “多吉,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你手下的这些兄弟着想啊!本王的这颗绝世丹药,有着活死人肉白骨的奇效,一颗下去绝对可以让王妃身体无恙!” 丘林多吉看了看身旁的其他突厥人,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拱手道:“如此就劳烦殿下了!” 千金公主的房间被突厥人严密的保护着,见到有大隋装束之人到来,皆面色冷凝的看着常歌行,看那副样子分明就是仇人见面的表情,突厥王妃在大隋境内遇刺,而且凶手还是隋朝的太子,如此一来突厥人对整个大隋都抱有敌视, 常歌行释放了一个善意的微笑:“贫道。。。。。。本王是来给王妃医治的,有绝世丹药在,只要你们王妃有一口气在,就能活蹦乱跳的活过来!” 常歌行本来打算打着仙道的幌子来诈一诈突厥人的,可看到丘林多吉这个了解自己底细之人在场后,又改变了注意,太子杀人,晋王救人,这个游戏岂不是越来越好玩了。 突厥守卫依旧怒视着常歌行,没有半分让开的趋势。丘林多吉与他们一阵低语后,想来是说明了厉害关系,作为一个商人最不缺的就是口才,半晌后突厥人才不情愿的让开了道路,眼中的戒备之色却是不减反增。 进入室内,扑面而来的是一股奇异的药香,想来是救命宝药的气味,可在这沁人心脾的味道之下,却是掩不住的腐朽之气,这是一种令人绝望的死亡气息,仿佛有什么东西正在腐朽堕落,直至化为齑粉。 两个医女较之从前的意气风发满脸的疲惫之色,神色间甚至有了几分枯槁,这么下去,时日一长就算是她们恐怕也要小命难保。千金公主的生死就是她们的生死,这么长时间,那根救命的宝药已经服用殆尽,而且就算是现在再有什么大补之药拿过来,也再难继续延续千金公主的性命,就算是宝药也有穷尽之处。 这么长时间靠宝药吊命,千金公主的生命潜力已经被激发的一点不剩,剩下的时间只能让这位前周公主慢慢的凋零落败。 但隋皇杨坚的命令却是让她们竭尽全力再拖延一段时间,大隋对突厥之战,还需要周全的准备。不然,她们就随千金公主一同去吧。 千金公主虽然还有一口气在,但苍白的脸色没有半分血色,丰润的面庞也成了皮包骨的样子。突厥王妃的盛装还在,但已经穿不出之前的风韵,就像是一件罩在骷髅上的华服。 深陷的眼窝,紧闭的双眼,死气深重的气息,若不是胸口还有微微起伏,这就是一个已经死去多日的死人。 “晋王殿下!”两个医女见到常歌行进来,跪倒行礼。 “快快请起,你们是我大隋的功臣,辛苦了!” 医女听到常歌行的话,感动的要哭,天知道这段时间她们是怎么过来的,医治千金公主夫人病,完全就像是在救她们自己的命,若是朝廷不满意,她们只能给千金公主陪葬。 治两个医女的罪,平息突厥人的怒火,似乎是一件十分划算的买卖。 “求晋王殿下救命!”医女并没有起身,反而磕头如捣蒜,她们知道晋王殿下的本事,若是晋王答应救人,就一定能救,因为是大隋唯一一个不按常理出牌,还让隋皇无可奈何之人。 “本王倒是想救!”医女脸上一喜,只要晋王答应救她们一命,她们就能不死。 “可是。。。。。。” 常歌行为难的声音,让医女如丧考批。 “你们并没有性命之忧,本王怎么救啊!” “可是,王妃她。。。。。。她恐怕已经熬不过今天晚上了!”医女虽然没有明言,但言下之意常歌行还是懂得,突厥王妃身死必然有人要背锅,杨勇绝对不可能,他是一国太子,太子的形象必须光明磊落,没有半分污点。 所以,这两个医女,就成了绝佳的背锅之人! “呵!呵!”常歌行走到窗前,将关闭的严严实实的窗户打开,室外的空气流通进来,夹杂着一些冷冽的寒气,让室内腐朽的气息除去了一些。 常歌行将手伸出窗外,把玩着一缕阳光,深深的呼了一口气,将胸中浊气统统排出。 “想要长命百岁,就要开窗经常通风,这样才能让室内的空气保持新鲜,人只有经常呼吸新鲜空气才能身心健康!”看着蹙着眉头的两个医女道:“尤其是女子,经常闷在屋子中,可是容易衰老的,即便是在美丽的女子,也经不起如此折腾!” 常歌行的话,让这两个平日里以严肃面孔见人的医女面皮微红,晋王殿下是在说她们美丽吗? “可是。。。。。。王妃禁不起寒意的!” “风霜雨露俱为天恩,有什么禁住禁不住的!”常歌行指了指手中的玉盒道:“本王这次带来了救命的绝世丹药,只要一颗丹药,药到病除,就算是突厥王妃想死都死不了!” 常歌行满是深意的看着躺在病榻上的千金公主,想要用一条性命,给突厥一个名正言顺的出兵理由,不得不说,千金公主这个打算十分的划算,也十分的狠辣,都说最毒妇人心,就连对自己也这么狠,也算是狠出了新高度。 (本章完) 第477章 想死都不能(二) 或许是窗外的凉风唤醒了千金公主早已经麻木的神经,许久不能动弹的千金公主,手指竟然抽动了一下,就连那双死气沉沉的眼眸也逐渐的睁开。 或许是不习惯从窗外投进来的阳光,千金公主眼睛微阖,只是睁开了一条缝隙,也许她所有的力气也只能勉强睁开这么一条缝隙吧,作为对这个世界最后的印象。 看到常歌行站在窗前,身后背绚烂的阳光侵染,她露出了一个罕见的笑容,两个医女失了神般浑身剧烈颤抖着,她们同时想起了一个极为严峻的问题:回光返照。 千金公主怕是真的命不久矣,残烛终于要燃尽最后一点生气,归于静默。 常歌行分明看得出那丝笑容中得意的成分,意思很明显,纵是他晋王再怎么的英明神武,但这场较量中他输了。没有一个人能够赢得过一个将死之人,人死了就成了盖棺定论,就连翻盘的机会都没有。 常歌行伸出手,让阳光平静的洒在手掌上,然缓缓握起,慢慢踱到千金公主的塌前,同样笑道:“本王来的匆忙,没有带什么礼物,就把这一捧阳光与一缕清风送给王妃吧!” 虽是在性命攸关之际,两个医女还是忍不住面皮抽搐了一下,晋王殿下也太抠门了吧。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就算是再抠门也不能送人阳光与清风吧。 给人送礼,总不能说:我将整个天下的阳光送给你! 收礼之人回道:我将整个天下的清风作为回礼给你! 这不是神经病吗! 偏偏千金公主脸上的笑容更甚,只是面上的枯槁之色,使得本来应该是灿若桃李的娇艳,有了几分可怖的神色。 “那就谢谢晋王殿下了!”千金公主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竟然罕见的开口说了话。 常歌行可以感受得到,千金公主的生机正在飞速的燃烧,像是最后一团灿烂的花火,拼着烟消云散也要完成最后的盛放。而盛放之后,必然是消亡。 常歌行知道不能再等了,真要等到千金公主香消玉殒后再施救,相信代价一定大得多。 “王妃是想死还是想活?”常歌行在千金公主塌前坐下,将玉盒放在床头。 “王妃若是想活,还是想死?”不见千金公主回答,常歌行在此次沉声问道。 “在大周灭亡,皇族被屠杀殆尽之时,千金便已经死了。与其行尸走肉的活着,不如彻彻底底的死去!”千金公主微闭着眼睛,叹息道。 “呵!呵!王妃就不想看看突厥与大隋之战的结果吗?难道不想看看大周是不是真的能重建吗?若是死了,就只能在黄泉路上等着别人烧纸告知了! 只是。。。。。。”常歌行拖着长音道:“不知道到时候是否还会有人记得有这么一个大义凛然的亲近公主呢!” “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生死已定,殿下还浪费什么唇舌?” “呵!呵!看来你是偏向于死亡了!本王有一个爱好,就是偏偏不愿意做成人之美的事情,既然你这么想要死,本王就偏偏不让你死!” “看到这个玉盒没?”常歌行指着玉盒道:“这里面装的是本朝国师大人亲自炼制的绝世丹药,可以生死人肉白骨,救治你这样半死不活的人,还真是有点儿浪费呢!” 常歌行打开玉盒,从里面拿出一粒造型惨不忍睹的“丹药”,在手中把玩一阵道:“吃了它,你就能活!” 千金公主闭口不言,只是呼吸衰减了很多,正在迈向死亡的深渊。 “既然王妃不能自己用药,本王只能助人为乐了!” 常歌行一只手看似无意的搭在千金公主的胳膊上,医疗系统迅速启动。 “小常,怎么样?能治疗吗?” “只要不死,医疗系统分分钟让她活蹦乱跳,模块的强大超乎你的想象!”小常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不会又有什么限制吧!”常歌行想到之前的瞬移尴尬,不禁问道。 “医疗系统涉及到的只是基因工程,只有关乎时间、空间、生命之类的禁忌才会有限制!”小常解释道。 “这样还好!”常歌行长长舒了一口气,继续问道:“要是我想要救一个已经死去之人呢?” 小常本来盘膝坐着,淡定如老僧,忽地站起身,用威胁的口气道:“你敢!” 常歌行讪讪的摇摇头,死人复活,想来要付出超乎寻常的代价吧! 常歌行一边将“丹药”塞进千金公主口中,一边给她治疗,基因层面的修复使得千金公主的伤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只是常歌行并没有对千金公主进行百分之百的治疗,而是只治疗了部分,甚至还做了一些破坏。 诺大的“丹药”在千金公主的口中根本就是难以下咽,常歌行不得不扶着千金公主坐起,然后使劲的一拍她的后背,就听到“咕噜”一声,整颗丹药就以这种诡异的方法进入了千金公主的胃腹中。 “晋王,你到底给我吃了什么鬼东西!”千金公主大叫道,感到喉咙的胀痛与唇齿间残留的那种说不明道不白的特殊味道,千金公主彻底崩溃了。 那种味道,简直难吃死了! 两个医女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千金公主竟然就这么好了?而且还有心思同晋王殿下吵架,分明就是活蹦乱跳的感觉。 她们将目光投向玉盒,这世间真的有什么绝世“丹药”吗?她们感觉多年信奉的医学正在不断崩溃,如果这世间真的存在这种超乎药理的存在,那还要她们医者干什么? 千金公主想要挣扎,但是她却发现自己的四肢根本不能动弹,只能双目圆瞪的看着常歌行:“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本王对你做了什么,你不清楚吗?是本王救了你,只是这次治疗还不算全面,公主恐怕要卧床一段时间了!”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本王可以救得了一个将死的身体,却救不了一颗求死的心。留着你还有用,所以你暂时还不能死! (本章完) 第478章 杨坚召见(一) “本王真的很期待,打着为突厥王妃报仇旗号的沙钵略可汗,在城头上看到一个健健康康的爱妻会是怎么样一种表情!” “你无耻!”千金公主四肢不能活动,完全失去了知觉,只能咒骂着常歌行。 “你不是第一个如此赞叹本王的,当然也不是最后一个,没有一点儿创意,真是无聊!” 常歌行看向两个医女道:“玉盒中的丹药还要继续服用,作为巩固。待丹药服用完,本王在对她做最后一次治疗。” “记住!”常歌行顿了顿道:“这种丹药需要整粒吞服,不然药效就要散失。本王相信你们知道应该怎么做,另外,这段时间多给王妃补补,本王希望再次见到王妃时,她是白白胖胖的,本王喜欢丰满的!” 两个医女看了看静静躺在玉盒中的丹药,开始为千金公主祈福,希望这位前周的公主殿下,如今的突厥王妃娘娘命够大,不要被这些丹药噎死才是。 千金公主内心早已经崩溃,奈何肢体根本不能将这些愤怒全部发泄出来,只能在心中生闷气,知道憋出内伤为止。 “晋王殿下,我们需要谈谈!”千金公主用尽量平缓的语气道。 “本王没有兴趣,有什么话还是等见到沙钵略可汗再说吧!”对这个敢于利用自己的女人,常歌行没有半分好感。在原计划中根本没必要这么麻烦,只要千金公主装作受上一些不痛不痒的伤即可,她却假戏真做。 常歌行要让她明白,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可以利用的。 看到常歌行作势要向外走,千金公主真的急了,她若是身死什么都好说,突厥人出师有名打着正义之师的名义大举进攻中原,到时候风云渐起,又是一个逐鹿的时代。 身为前周的公主,她深刻知道中原人骨子中的正义,正是因为这种深入血脉的正义,使得中原王朝从来没有主动入侵过别国,有的只是御敌、反击。 失去了正义之师的名义,就可以使得大隋兵将心生间隙,战斗便会大打折扣。 若是她还活着,而且被养的白白胖胖的,沙钵略的复仇之师就彻底成了入侵中原的恶狼,大隋上下必定齐心,凭着众多的兵员,充足的补给,战争的结局早已经注定。 在这场博弈中,千金公主便是一颗关键的棋子,而这颗棋子如今正掌握在常歌行手中。 常歌行刚刚出了驿站们,便被一个小太监拦住,拜道:“王爷千岁,万岁爷有请!” 常歌行感到有些意外,杨坚可是有段时间没有召见他了,甚至这段时间他连朝堂都没有上过,杨坚也完全没有提及他,似乎已经忘了这个晋王的存在。 小太监能在驿站外找到他,常歌行也能想通其中关节,想来杨坚早已经不知安排了多少明里暗里的人马监视着驿站,毕竟驿站中的那位,可是这场突厥、大隋之战的导火索。 御书房中,杨坚正在阅读着奏章。室内除了翻阅的声音外,再无其他声音。小太监将常歌行引到御书房后边悄然退去,常歌行这才发现,一向形影不离的大太监莫让竟然不在场,看来杨坚是要和他说些“体己”的话了。 良久,室内静默无声,杨坚不知看到了什么奏章,盯着那叶纸看了老半天,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常歌行的到来。 常歌行嘴角勾勒出一丝邪笑,和他比定力?看谁能忍到最后!别忘了,就算常歌行不和杨坚说话,他也可以和小常唠唠家常。 “小常,本王这段时间各种大补药也吃了不少,为什么能量条没有变化呢?”自从小常长大,能量条到了百分之一后,常歌行每天各种大补之物从来没有断过,可是能量条一点增长的趋势都没有,不仅心中有些焦急。他的透视眼、他的穿墙术,他的猎艳大计啊! 小常的表情有些讪讪,最后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强行提升时间、空间两大异能使得小爷我受到了一些损伤,在小爷我没有完全复原前,能量条是不会有什么变化的!” 常歌行仔细看看小常,小常虽然还是青年模样,但体型上似乎比之前小上了一些,难道这就是他受到的损伤? “谁让你勉强提升时间、空间异能了?不知道一切都要顺其自然吗?”常歌行气哄哄的反问。 “时间、空间是这个世界的根本,这两项异能的提升能让你在这个世界上多出许多生存几率,你还不错,小爷我暂时没有换主人的打算!” 常歌行气急,什么叫做换主人啊!这不是在咒他夭折嘛! “说吧,本王要吃多少才能让你恢复过来!”常歌行妥协道,奈何小常不恢复,他的能量条就会停涨。 “不知道,看小爷我的心情吧,要是小爷心情好,没准儿明天就康复如初,要是心情不好,过个千八百年也是有可能的!” 千八百年?到时候他的墓没准儿都落到了考古学家手中,大隋晋王的陵墓,想来很有研究价值的。 “小常,你不要考验我的耐心。。。。。。” 杨坚挑眼看着常歌行,发现他正襟危坐,眼眸却是低垂,一副睡着的模样。 杨坚干咳一声,常歌行还是没有反应。 “晋王!” “哦!”常歌行陡然转醒,发现杨坚正带着丝丝怒气看着他。 “不知父皇唤儿臣前来有何事?” 杨坚整了整思绪,道:“你去了驿站?千金。。。。。。突厥王妃的伤势怎么样了?” “有国师大人的绝世丹药在,突厥王妃暂时死不了!”常歌行无所谓的道,有医疗系统在,千金公主确实想死都死不了。 “真的是国师的丹药?”杨坚一双眼睛死死盯着常歌行,深邃异常,仿佛能够将他里里外外看得真切。杨坚对于常歌行手中丹药的来历知道的甚是清楚,萧吉虽是应常歌行的邀请去了晋王府,但却不是去炼制什么丹药,而是去了厨房。 (本章完) 第479章 杨坚召见(二) 任谁都知道,厨房与丹药绝对搭不上边儿。那么救治千金公主便另有隐情,奈何萧吉一句天机不可泄露便将他打发了,如今杨坚只能寄希望与常歌行,希望了解一二。 能够让垂死之人活过来的办法,只要是人就会垂涎,更不用说是帝王了。千金公主那里的丹药,杨坚也让人取来了一些粉屑,太医检查的结果,却是让人大跌眼镜:主要成分竟然是面粉,而且是皇家特供的面粉。 皇宫中用的也正是此种面粉,若说面粉有着如此功效,那么太医院也可以解散了。 “国师大人学究天人,敢问除了萧国师,我大隋上下又有谁能炼制出如此丹药呢?”常歌行理所当然的答道,他召萧吉一起炼制丹药,为的便是掩人耳目,当然不会泄露出什么。 “如果不是丹药呢?”杨坚表情凝重的看着常歌行,想要从的表情上寻找答案,他的这个二儿子自从江南回来,便有了种种异样表现,有的时候就连作为帝王的他都看不懂了。 “如果不是丹药。。。。。。”常歌行笑了笑道:“那么,突厥王妃很可能就没救了!父皇,您还想知道什么吗?” 威胁,这是明目张胆的威胁! 常歌行的弦外之音很明显,如果杨坚再问下去,突厥王妃的病老子不治了! “英儿!”杨坚叹了一口气道:“不管怎么样,虽然是帝王家,我们也是一家人,不要和你大哥闹了,好吗?” 听到自杨坚口中说出他的小名,常歌行顿时感到一丝好笑。一家人?帝王家! 帝王家中真的能存得下亲情吗?中华历史上的帝王家,讲究亲情的皇子皇孙莫不是被滚滚红尘掩埋,化为尘封历史的尘埃,而只有那些成功者,才能彪炳史册。 “那也请大哥不要和我闹了,我晋王府小门小户的,实在禁不起太子殿下闹!”常歌行说完,便告退走了出去。 不管是千金公主治愈的秘密,还是和杨勇握手言和,都不是常歌行如今能做到的,既然做不到,倒不如早些退去。 看着常歌行离开的背影,杨坚面色深沉。作为帝王,最为讨厌脱离自己控制的事物,即便是他的亲生儿子。 接下来的数天,整个长安城一片祥和,似乎并没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乎突厥王妃遇刺事件只是一场噩梦,大梦醒来之后,一切回归正常。 貌似得平静之下,实则暗涌熊熊。大隋各大粮仓发往北方的粮草从来就没有停过,各地军队也调动频繁,纷纷剑指北方。 同时,绝世丹药不胫而走,千金公主在大隋遇刺的事情早已经在坊间传的绘声绘色,就算是三岁小童都知道千金公主恐怕是活不长了,但现在却被国师的丹药救活了。 更有传言,萧吉此次炼制的丹药,乃是太上老君入梦传的不世之法,绝世丹药历经九九八十一天方才炼制成功,丹成之日更是有闪电雷鸣,上苍降下神雷劈打丹药,实在是因为这种丹药实在是太过逆天,最终只保留下十颗,才堪堪召回了千金公主的三魂七魄,保全了她的性命。 一时间萧吉的名望被推上了至高无上的地步,一个能炼制仙丹的道士,不管是在民间还是在朝堂都是会受到极大推崇的。 千金公主的生还并没有避免突厥与大隋之间的战争,这场预料之中的战争还是来了。 沙钵略可汗率领本部人马十万之众进攻长城一线,全军素缟,打的正是为突厥王妃复仇的旗号。大隋与突厥相距何止千万里,千金公主被绝世丹药救活的消息并没有及时的传到。想来即便是传到了,这场该来的战争还是会来,只是换个旗号罢了。 或是突厥草原连年干旱,草原人民实在是活不下去了,被逼不可才会去劫掠大隋;或者是中原人都是柔软可欺之辈,中原大地却是富得流油,就算是水坑中都飘着米香;再者就是,根本就是没有理由,主动权掌握在突厥人手中,想打就打。 沙钵略可汗能统治整个突厥,自然不是什么无智之人,此次攻隋他联合了北齐守将,营州刺史高保宁一起进攻隋朝。营州只是前朝留下来的弹丸之地,但地理位置却是很特殊。 它处在大隋、突厥与高丽之间,高保宁有意交好突厥与高丽,使得大隋投鼠忌器一直没有收复这块前朝留下来的土地。而那高保宁也是八面玲珑之辈,在三国之见如有的水,俨然了成了一方土皇帝。 如今高保宁能会同突厥进攻大隋,其实一点儿也不意外,毕竟北齐之前也是中原王朝,他对除北齐之外的任何中原王朝都抱有敌意,重新入主中原的野望从来就没有停歇过,南北朝期间朝代更迭,给了他一种错觉,隋朝统一了南北又怎么样,必定也不会长久,只要他抓住机会,他就能建立一个高氏王朝。 其实高保宁这一点没有料错,历史上的隋朝确实不长久,但江山的主人却不是他!只是因为常歌行的到来,这一切都将改变,大隋之后是否还会有唐朝,是否还会有李世民登基为皇,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未知数。 杨坚迅速调集兵马,阴寿驻守幽州,虞庆驻守并州,太子杨勇则被委以重任,千万前线与沙钵略的兵马对峙,并加固长城。 作为能征善战的晋王,在这次与突厥的作战中却坐了冷板凳。杨坚甚至连常歌行都没有见,总之,常歌行被有意无意的完全忽视了。太子杨勇想要顺利的继承大统,就要从方方面面压制晋王,而晋王卓著的军功就是杨勇最大的阻碍。 杨坚的意图已经很明显,就是要太高太子,压制晋王。太子杨勇是嫡长子,是他选定的皇位继承人,他要为他的皇位铺路,杨坚相信只要这条路铺的足够坚实,即便是晋王再不满意,也只能乖乖的认命,踏踏实实的做他的晋王。 第480章 晋王的秘诀 此时的常歌行正惬意的享受着午后的时光,丝丝阳光透光繁茂的树叶投到常歌行微闭的眼眸中,常歌行只感觉到眼前出现一道道光圈,散发着七彩的颜色,宛若雨后的虹,这就是睫毛折射的颜色。 他舒展了一下身子,换了一个更加舒服的姿势躺在躺椅上,这个时代本来是没有躺椅的,但却又能工巧匠,所以躺椅就划时代的提前诞生了。 “夫君,一柱香的时间到了,该轮到我了!”在不远处燃着的熏香,燃尽最后一点火光,朱贵儿撒着娇,摇着常歌行的胳膊道。 常歌行无奈的看了一眼地上的灰烬,他和几女商量好的,每人在躺椅上躺上一柱香的时间,其他人则必须捏肩、捶腿、揉太阳穴,做好服务。 “我说,你们身为本王的王妃,难道就没有一点儿尊重夫君之心吗?”常歌行懒散的挥挥手,压根没有一点儿要起来的意思。 “夫君!”站在身后给常歌行捶背的萧美娘力度微加,用甜死人不偿命的语调道:“不要耍赖皮哦!要不然妾身可是会生气的哦!” “呵!呵!夫君只是开个玩笑,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夫君我是大丈夫中的大丈夫,怎么会食言呢?”常歌行像是屁股上长了刺般,迅速起身。背后凉凉的感觉,可是做不得假的,他有种预感,若是他再不起身,会有大恐怖的事情发生。 朱贵儿四仰八叉的躺在躺椅上,躺椅本来就是按照常歌行的身量制造的,朱贵儿小巧的身子躺在里面,有种玲珑的感觉,更显的朱贵儿的精致。 常歌行轻捏着朱贵儿的小腿,惹得佳人满脸的娇红,相信这种待遇在整个大隋也是绝无仅有的,享受一个王爷的贴身服务,总是那么的梦幻。 “王爷,王爷!”常歌行循声望去,就见到一个形似肉球的物体正翻滚而来,钱千万可是有段时间没有见到了,据说这小子这段时间一直在挖空心思追求宋有盈,连最喜欢的赚钱都放到了一边。 肉球后面跟着一个靓丽的女子,正是宋有盈,看来钱千万的努力并没有白费,大有成双入对的趋势啊! “哎呦!我什么都没看到!”钱千万看到俯身正在为朱贵儿按摩的常歌行,急忙捂上双眼,夸张的大叫起来! 晋王在家中为小女子揉腿,这可是了不得的事情!都说当今皇帝是个妻管严,难道这也会遗传。不可一世的晋王,竟然俯身在妻妾脚下,传出去绝对让整个长安城的百姓惊愕! “行啦!”常歌行站起身,无所谓的道:“这可是本王的秘诀,想要得到心爱女子的心,就要学会低下高傲的头颅!既然今天被你无意间看到了,本王就不收你学费了!” 常歌行看着一前一后站着的钱千万与宋有盈两人,饶有兴趣的道:“你们俩这是。。。。。。” 不等钱千万回答,宋有盈便抢先道:“碰巧遇上的!” “哦!原来是碰巧啊!”常歌行笑眯眯的盯着钱千万,满满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味道。 “殿下!土拨鼠的生意正是火爆的时候,您是不知道,吃土拨鼠烤串已然成了大隋的风尚,没有吃过土拨鼠烤串的人,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大隋人! 还有那些来到大隋的番外人士,来我大隋的第一件事儿便是吃上一顿土拨鼠烤串,就算回到他的国家也是倍有面子! 您真的要暂停所有的土拨鼠烤串生意?胖子我可是在大隋各处开了几百家分店,若是全部关门歇业,可就损失大了!您大家大业的没关系,胖子我受不了啊!到时候恐怕就连我引以为傲的体型都保持不了了啊!” 看着一脸可怜兮兮的钱千万,常歌行莞尔一笑,很明显,钱千万很不愿意放弃这么一大块儿肥肉,土拨鼠烤肉已然成了大隋美食节的品牌,分店更是遍布全国,不仅有钱千万直接经营的,还有众多的加盟店。 钱千万可是把前世连锁与加盟的理念发挥到了一个极致,常歌行每天食用的大补之药,还有骁果军的军费都是出自肉串的盈利。真的要将这条赚钱的门路给断了,就算是常歌行也是不愿意的。 “本王的意思是说,大隋境内不再销售土拨鼠烤肉,但是却可以销售别的烤串啊,比如烤鸡翅,烤鱼,烤猪肉串,烤羊肉串等等只要一切能吃的东西都是可以用来烤着吃! 甚至还包括蔬菜!如果你有需要的,也可以烤几串大腰子!” 常歌行揉着眉心,不断回忆前世撸串的情景。 “这也可以!”钱千万有些惊愕的道,土拨鼠烤肉大大的局限了他的思维,一度让他认为能做成烤串的只有土拨鼠肉,可是如今听到常歌行如此一说,可谓思路打开,似乎离开了土拨鼠肉,烧烤店也不用关张歇业,甚至还可能更加火爆! “殿下,我就不明白了,好好的土拨鼠烤肉怎么就不卖了呢?经过这段时间,草原上的土拔鼠供应越来越充足,进货的价格不断降低,但是烤串的价钱却没有下降,反而有轻微的上升,如此一来我们赚的银子也越来越多! 要是真的不能再销售土拨鼠烤肉,就真的太可惜了!” 从最开始常歌行开始售卖土拨鼠烤肉的目的就不是单纯的赚银子,更不是为了突厥人开辟第二产业,他有着自己的打算。 “不禁我们要停止土拨鼠烤肉的销售,而且还要将土拨鼠烤肉彻底的搞臭!”随着土拨鼠烤肉的风行,钱千万的连锁店虽然占了绝大多数的市场份额,但是也有许多跟风的饭馆、烤肉馆在卖土拨鼠烤肉。 常歌行要的不仅仅是钱千万停止销售土拨鼠烤肉,更是要大隋境内再无土拨鼠烤串售卖,让土拨鼠在大隋境内彻底绝迹。只有这样才能彻底绝了突厥草原上土拨鼠的销路。 “为什么啊!”钱千万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道。 (本章完) 第481章 搞臭招牌 钱千万确实是一个做生意的好手,不知是不是上天足够公平的原因,对于其他事情,比如说政治、阴谋,钱千万总是慢半拍。 站在钱千万旁边的宋有盈在他胳膊上狠狠的掐了一下,三百六十度旋转的那种:“你真是笨啊,殿下这是想要让土拨鼠在突厥草原上泛滥,到时候土拨鼠与牛羊争食,对于游牧的突厥人绝对是一场大灾难。 而且,土拨鼠还有打洞的习惯,想想茫茫草原上到处都是土拨鼠的洞穴,那情形想起来简直不能太美!” 钱千万这个时候才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常歌行赞许的看了一眼宋有盈,这个宋家的小女儿绝对是一个心思机敏之辈,中原地区的支柱是农业,这也是封建社会长久以来的社会基础,农业兴旺则国家富足、百姓安康。 反之,一旦出现什么天灾,农业受到致命的打击,百姓食不果腹,人祸便也紧追而至,王朝的统治也会受到极大威胁。 作为游牧民族的突厥,他们的社会基础则是牛羊、是草原,逐草木而居是他们千百年来的生存法则,即便是如今建立了强大的突厥帝国,但也要遵循大自然的法则。 破坏了草原,就像是在突厥这座高楼的木梁上放了一条蛀虫,一开始看似无害,但时间长了,危害便会逐渐显现,等到引起注意的时候,这根木梁早已经作废。 宋有盈看到常歌行赞许的目光后,面露难色,道:“可是大隋上下已经习惯了吃土拨鼠烤肉,想要全面禁食实非易事。甚至会有商家趁机抬高价钱,反而造成土拨鼠肉涨价!” 宋有盈的担心是十分有必要的,钱千万退出土拨鼠烤肉市场,整个市场肯定会出现一段真空时间,那些剩下来为数不多的商家,肯定会趁机抬高价钱,狠狠赚上一笔。 “人们喜欢吃土拨鼠烤肉,无非就是因为土拨鼠肉质鲜美,吃一个新奇。”常歌行顿了顿,眼眸中显出隐隐笑意,作为前世的世界级富豪,这只是小打小闹罢了,道:“可是,即便是再美味的毒药也是没有人食用的。可以想想,宫中的御厨将鹤顶红做成天下间最为美味的汤品,会有人愿意喝吗?” “殿下的意思是。。。。。。”钱千万犹豫道,已经猜到了常歌行的意思。 “很简单,将土拨鼠的招牌彻底搞臭,本王给你一个月的时间,让大隋上下谈鼠色变!” 钱千万满脸的兴奋之色,搓着手道:“不用一个月,只要十天,胖子我保证,绝对能让大隋境内,没有人再敢吃土拨鼠肉一口!” 相比于树立一个品牌,毁掉一个品牌显然更加容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只需一个导火索,只需在旁边煽风点火,钱千万花大力气建立的土拨鼠连锁烤肉店便会彻底崩塌。 当然,与此同时,一种更加接近前世的烧烤新模式会紧跟着崛起。 第二天,常歌行闲来无事在大街上闲逛,看着仍然在叫卖土拨鼠烤串的商家,常歌行嘴角勾勒出一丝淡淡的微笑,温和下藏着淡淡的讽刺。 土拨鼠烤串在他的授意下已经疯狂够了,那么,接下来便是彻底的毁灭。结果则是,仍然在突厥大草原上生活着的土拨鼠实则会疯狂一把,它们会让整个草原千疮百孔,这就是常歌行谋划的生态战略,至于之后怎么恢复草原生态,常歌行相信有千百万吃货在,分分钟就可以将泛滥的土拨鼠吃成稀有动物。 “要一百串,打包带走!”常歌行走进一家土拨鼠烤肉店,对伙计说道,这是钱千万在长安城中众多连锁店之一,常歌行虽然是土拨鼠连锁店背后的大老板,但是由于并不常在店中露面,所以掌柜的和伙计并未认出常歌行。 “这位公子,您来我们店买土拨鼠烤串就算买着了,放眼整个大隋,只有我们店中的土拨鼠肉最为正宗!”正在打包的伙计手里一边忙活着还不忘介绍自家的产品,也算得上十分敬业了。 “这位公子我告诉你啊!”伙计看了看四周神神秘秘的道:“我们这家土拨鼠烤串店可是大隋连锁的,它背后的老板势力更是深不可测!” “哦?那位老板你见过?”常歌行打趣问道。 伙计不好意思的挠挠头,道:“那种大人物怎么可能是我这种小人物可以见得到的呢!” 常歌行拿着打包好的烤串,付了银钱就往外走,在快要迈出大门的时候扭头对哪个伙计道:“今天之后,你不妨告诉别人,你是见过那位幕后的大老板的!” 伙计摇摇头,继续做他自己的事情,心中好笑,这位公子可真是有趣,竟然要他撒谎,他家掌柜的可是时常教育他,不管是做生意还是做人都要讲究诚信。 或许这个伙计永远也不会知道,方才之人正是土拨鼠烤肉店的幕后大老板,堂堂的晋王殿下。 太子府,常歌行搜罗脑海中的记忆,不管是之前的杨广还是穿越后的他,都是很少去的。天无二日,国无二君,大隋未来的继承者只能有一人,明面上是太子杨勇,但常歌行却成了杨勇未来帝位的最大障碍。 太子、晋王,似乎便是天生的仇敌。 太子府门墙干净的很,不只是地面纤尘不染,就连过往的百姓都没有一个。之前偶有百姓从太子府前路过,却被冠上了一个惊扰太子的罪名,最后更是闹得家破人亡,好不凄惨。 逐渐的太子府门前方圆百丈就成了长安城隐形的禁地,百姓们宁愿绕远,也不会从这里走。常歌行看了一眼太子府门前的一众护卫,懒懒的瞥了他们一眼。 “去问问你们的主子,想不想不战而屈人之兵!” 太子府的护卫自然认得常歌行,虽然不明白他的意思,但还是有人去禀报了。 晋王拜见太子,让人不禁想起黄鼠狼给鸡拜年这具歇后语,太平盛世之下的暗潮汹涌,太子与常歌行之间的伐斗,绝对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本章完) 第482章 开科取士(一) 不多时,太子杨勇便从府中走出,满脸洋溢着和煦的笑容:“二弟啊,哈!哈!今天怎么有空儿来哥哥这里了啊!”说着将头转向府门口的护卫,冷声道:“你们不认识这人是谁吗?他是我大隋的晋王爷,是本太子的亲弟弟!弟弟来探望哥哥,哪里轮得到你们这群狗东西阻拦! 下去各领五十大板!” 护卫们死死埋着头,恭谨行礼,作为太子府的奴才,别说打骂,就连他们的性命都是太子府的,哪里敢说一个不字! 太子杨勇的态度很是热烈,让微凉的秋天都有了几分炙热感。 “几个不懂事的奴才罢了,太子殿下何必动怒!”常歌行脸上挂着无所谓的笑容,从始至终都是一副看热闹的表情。 “二弟,里面请,说起来你我兄弟二人可是有很长时间没有好好聊聊了,今天府中恰好有上好的白酒,今天就来个不醉不归!”杨勇亲自将常歌行迎进太子府,在外人看来果然是衣服兄亲弟恭的画面。 太子府比晋王府还要大上三分,但是内里装饰却显得很是简单,并无什么奢华之气。好在皇家工匠技艺精湛,将普通的花草修剪的也有了几分贵气,这种发自自身并非靠外物烘托的气质,似乎更加符合太子的身份。 “二弟,坐!”杨勇带着常歌行来到一处亭子,亭子不是很大,仅能容得下一桌一棋盘而已。 “二弟可有兴趣和为兄对弈一局!”杨勇指着棋盘上的残局道。 “太子殿下学得是治国,本王学得是治军,技艺不同又怎么能对弈呢?那岂不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事儿?”常歌行将棋局上的黑白子完全打乱道,说实话,他前世五子棋、军棋、跳棋还会那么一二,但是这围棋就真的一窍不通了。 但看在杨勇眼中,常歌行此番举动却成了高深莫测。晋王这是在向他表明他并无夺嫡之心,还是想要将这盘棋彻底据为己有,成为整场棋局的主人? “无非就是游戏而已,既然二弟不愿,那就罢了!”杨勇将棋子一颗颗收到两只玉质碗中,黑白分明并无一丝差错。 “太子殿下想不想不战而屈人之兵?此乃兵法中的上善之法,若真的能如此,天下百姓定当对我朝太子顶礼膜拜,父皇也会对太子殿下另眼相看。父皇百年后,这皇位除了太子殿下您,又有谁能坐得稳呢?” 常歌行一番话正是说道了杨勇的心坎上,杨勇虽然比较废材,在文武上皆没有什么建树,若不是占了嫡长子这个头衔,太子之位万万和他扯不上半点儿关系。 但在他本人眼中,他可是名副其实的大隋储君,未来的大隋帝王。一切的不安定因素都来自眼前这个晋王,晋王虽然厉害,但杨勇一直认为他与晋王相差的只是军功而已,只要他也有了军功加身,一切的一切都不成问题。 “你真的要帮我?”杨勇眼中狐疑之色甚重,就连街头上玩闹的小童都知道,大隋的太子与晋王关系并不亲切,他怎么可能平白无故的相信晋王会帮他。 “本王最喜欢成人之美了,再说了,帮太子殿下就是帮我大隋!不过,本王也是有条件的!” 常歌行话锋一转,眸子紧了紧,旋即恢复如常。杨勇听到晋王要与自己谈条件,心中反而安心不少。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平白无故的好,除非父母亲情。 “条件?本太子想要先知道二弟你有什么砝码!”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样的战绩比晋王平定南陈还要惊艳,他虽然努力让自己保持镇定,但白子中混进的一颗黑子无疑在说明着太子此刻心中的波动。 “千金公主,活蹦乱跳的千金公主!”常歌行缓缓说道。 太子脸上一松,较之刚才的紧张,甚至露出了一丝微笑。 “太子殿下想必已经将前周的千金公主,如今的突厥王妃接到了府中,都这么长时间了,难道太子殿下就没发现什么异常吗?”常歌行仿佛看穿了杨勇心思般说道。 杨勇将突厥使臣一众人,包括亲近公主在内全部接到了太子府中,常歌行是知道的。 异常,如果真的说有什么异常的话,那就是千金公主虽然没有了性命之忧,但却一直卧病在床,根本不能动弹分毫,简直与废人无异。就算将绝世丹药全部服用完后,也不见好转。 “千金公主眼下虽然是活的,但本王不能保证她是否能活到长城外!”常歌行看着杨勇道。 “你在丹药中做了手脚?”杨勇豁然站起身,两指间最后一颗白子落地,如同珠玉相交之声,上好的白玉棋子被摔得四分五裂。 常歌行低头瞧了一眼被摔毁了棋子,叹道:“一颗棋子毁了,整盘棋局便也不再完整,无论是多么卑微的角色,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太子殿下这是何苦呢!” 说是在丹药中做了手脚,常歌行只能默认,他总不能告诉杨勇,所谓的绝世丹药只是几团面粉而已,根本没有什么救人性命的作用。狂且即便常歌行如此说,恐怕杨勇也不会相信,反而绝对常歌行在故意隐瞒些什么。 毕竟绝世丹药起死回生的效果在那里摆着呢! “果然是你!”杨勇眼中燃着熊熊怒火,千金公主确实是这盘棋局上的一颗不可或缺的棋子。他将脚下的白玉棋子碾成粉碎,然后再次缓缓坐下。 “呵!呵!二弟不要和为兄开这样的玩笑,对一个娇滴滴的公主下手可不是君子做为!”杨坚在石桌前端坐,喝了一口茶,俨然已经做好了谈判的准备。 “其实二弟不必如此,想要什么和为兄说便是,你我乃是手足至亲啊!”杨勇话锋一转,变得无比温和。 “本王想要还天下读书人一个公道!”常歌行掷地有声的道。 “二弟这是何意?”杨勇不解的道。 “开科取士,给天下读书人一个鲤鱼跃龙门的机会!” (本章完) 第483章 开科取士(二) “哈!哈!”杨勇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般:“本太子从来没有听说过鱼化龙,倒是看到过不少翻不起身的咸鱼。二弟,你说本太子是相信自己所见呢,还是相信连听说都没听说的事情呢?” “所见不一定为实,就像是那救命的绝世丹药,眼明的人都知道突厥王妃得救了,却哪里知道仅仅是表象而已。关键是。。。。。。”常歌行满是深意看了杨勇一眼接着道:“太子殿下将千金公主接到了府中,若是千金公主在太子府中有个三长两短,太子殿下您可就要担起二次谋害突厥王妃的罪名!” “第一次有父皇给你遮掩,本王真的好奇,第二次又有谁能给太子殿下开脱!” “你。。。。。。”杨勇手指穆的指向常歌行,但终于是没有说出什么,只能愤然的甩手,负手而立。有些话是不能挑明来说的,有些哑巴亏只能闷声吃下。 “二弟,庶民就是庶民,这是自古不变的规律。士族天生便是士族,科举取士又是什么意思?难道让那些只会咬文嚼字的书生成为高贵的士族?”杨勇自然不知道科举是什么意思,大隋之前并无科举一说,官员全部选自士族,而士族则是世代罔替。 王朝有更迭,士族却可以长久的传承下去。 “科举便是考核,择其优者为朝廷所用,成为治理家国百姓的官员!” “二弟,这简直就是见所未见、为所未闻,实在是荒唐!你可知道科举一出,天下士族会有什么反应吗?” 常歌行脸上挂着嘲讽的笑意,逐渐淡化成一抹微笑:“他们会惶恐,会心惊,他们的地位会动摇,他们百年传承会断绝,他们也会知道所谓庶民的不安!” “他们会造反!”杨勇脸上显出一丝狰狞,这个晋王到底想要干什么,这只要逼天下士族造反吗?大隋的天下未来可是他杨勇的,他绝对不能放任晋王糟蹋他的江山。 “这个天下是华阴杨氏的天下,还是士族的天下?太子殿下!”常歌行问道。 “当然是我杨氏的天下!”杨勇显出几分傲然,这就是皇族的骄傲。 “华阴杨氏是君,天下士族是臣。士族造反,那是因为早就存了不臣之心,而非科举之过!”常歌行虽然不屑君君臣臣那一套东西,但偶尔拿来用用还是十分得心应手的。 “总之是不行!”杨勇登基为皇,还需要这些士族的支持,他可不敢将士族得罪死了! “那本王也没有什么办法了,明天便让人送一口上好的棺材,好装殓千金公主尸身,算算日子,她香消玉殒的日子也不远了。 让本王想想,千金公主死后会发生什么呢,沙钵略肯定会发疯的进攻长城一线。不过也没有关系,我朝太子文韬武略无所不能,身先士卒前往最前线,想来一定能击退突厥数十万铁骑的!” 常歌行的话让太子杨勇浑身一颤,突厥数十万兵马进攻长城一线,杨勇可没有自信肯定能守得住,突厥兵一旦突破长城,到时候想要逃跑都不能,突厥的骑兵可不是中原的骑兵可比的,突厥人自幼在马背上长大,他们能几天几夜换马不换人连续奔驰。 杨勇需要这一战的胜利,只有这一战胜利了,他的太子之位才能稳固,若是败了,他不敢想象这样的结果。他的太子之位如今全都维系在杨坚对嫡长子的执念,若是杨坚有一天失望了,不再执着了,他的东宫之位也就不保了。 到时候永无翻身之日! “我答应你,但本太子只能表明一个态度,具体怎么做、事情成不成本太子概不参与!”杨勇无奈的说道。 “本王代天下读书人谢过太子殿下了!”常歌行嘴上说着感谢,端茶的手却是纹丝不乱,依旧老神自在的享受着茶香。 “这是上好的土拨鼠烤串,在长安城卖的很火的,本王特地给太子殿下带了些过来尝尝!”土拨鼠烤串尚撒发着烤肉独有的香味,让人食欲大增。 常歌行示意杨勇尝尝,杨勇眼中则满满的警惕,兄弟二人心知肚明,虽说一奶同胞,却也是不死不休的仇人。 “无妨!”常歌行抓起一串狠狠的咬了一口,还吧唧着嘴巴:“既然是合作,太子殿下难道就不拿出一点儿诚意吗?” 杨勇嘴角有些抽搐,他自持太子的身份,向来对这种坊间美食提不起兴趣,总觉得这种粗鄙的食物配不上他堂堂太子的身份。身为皇储,他吃的就应该是御医精心调配的美食,色香味俱全,拿出去能作为艺术品欣赏的那种。 杨勇在常歌行的示意下,勉强拿起一串烤串,轻轻咬了半颗肉丸,仔细咀嚼数下才下咽,他倒是不怕常歌行下毒,不然常歌行也绝对难逃一死,不说杨坚的处罚,恐怕常歌行连太子府都走不出去。 味道还不错,杨勇边吃边点头,不多时一串烤肉竟然吃了一个精光。感觉到常歌行的目光,他尴尬的咳了一声:“怎么样,本太子诚意十足了吧!” “哈!哈!合作愉快!”常歌行不做停留,迈开步子潇洒的走出了太子府,比在他的晋王府还有自在。 “来人!”杨勇对伺候在旁的小厮道:“土拨鼠烤串你吃过吗?” 小厮恭谨的道:“禀太子殿下,自然是吃过的,土拨鼠烤串风靡大隋,味道好得很!” “去长安城最知名的店面给本太子买些回来!”随后指着常歌行带来的烤串道:“这些就赏给你了!” 他是太子,未来的大隋储君,就算是吃烤串,也要吃自己买的,他晋王带过来的,他不屑吃! 常歌行嘴角扬着笑意离开了太子府,等过上几日土拨鼠烤串的谣言四起,绝对能恶心到这个在饮食上有洁癖的太子殿下。 想想那个时候杨勇的精彩表情,常歌行笑意更甚了,不知到时候这位太子殿下会不会漱上几百次的口,外加恶心上十天半月的。 (本章完) 第484章 开科取士(三) 一场萧瑟的秋雨过后,整个长安城的空气泛起了冷冽的气息,深深呼吸一口,轻轻凉凉携带着渭水凉薄气息的空气便沉寂在心底。让心中仅存的一丝夏季的燥热消散一空,剩下的只有对秋日的憧憬,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除去朝廷的赋税能让老百姓不愁吃喝一年,便是空前的盛世了。 在这个清凉的季节中,一个轰动整个长安甚至是整个大隋天下的重磅消息却越传越热、越传越疯,让本来清凉的季节多了一分火热,也让在田间劳作的农人多了几分谈资。 在这个讯息不发达的时代,很少有人花费大代价将某件事情闹得满城风雨,即便是通达天下的皇帝诏书,也只是在天下州县张贴皇榜罢了,至于一些乡间野民也是顾及不到的。 但这个重磅消息却是实实在在的做到了通传天下。 “听说没有,土拨鼠烤串出事儿了!” “怎么可能没听说,据传这个土拨鼠肉可是杀人不见血的毒药。” “知道突厥人为什么从来不吃土拨鼠肉吗?土拨鼠肉就是突厥人针对我大隋的一个阴谋!” “可不是嘛,听说长期吃土拨鼠肉可以弱化人的体力,长此以往我大隋军人哪里还有什么战斗力可言!” “我告诉你们啊,据说这个土拨鼠肉还对男人的那玩意儿有害,那些成天吃土拨鼠肉的达官贵人们正满世界找良医呢!” 。。。。。。 不管是为了胸中的那团爱国热情还是对达官贵人命根子的关心,都使得土拨鼠事件闹得无人不知,就连街头的乞丐都宁愿吃些剩粥烂菜,也绝对不会动上土拨鼠肉一口。生活虽然艰辛,活着总是好的。 钱千万躲在屋子中唉声叹气,土拨鼠这只会下金蛋的鸡好不容易养大,才下了不多的几颗鸡蛋,就被他这个主人彻彻底底的扼杀了,而且是尸骨无存的那种,实在让人扼腕。 宋有盈白了钱千万一眼,这个家伙还算不错,就是贪财这一点实在不敢让人恭维,按理说钱千万早已经不缺钱了,可是对于钱财他依然有着可怕的执念,赚取更多的财富就是他最大的人生乐趣。 “要钱不要命的家伙!”宋有盈撅着可爱的小嘴道,哪个女子不希望自己的夫君是世间少有的白马王子,风姿气度均是上上之选。 好在做为四大门阀的女儿,宋有盈见识多了各种贵公子,早已经对所谓的贵族气质、谦逊恭让有了免疫力,繁华的背后是怎么样的肮脏与腐朽她早已经看得透彻,若不是这样,满身铜臭味的钱千万绝对没有半点儿机会。 钱千万虽然不够贵族,却很真实,虽然满身都是铜臭味,却没有半点儿掩饰。 “盈儿,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可是很惜命的!” “突厥与大隋战端将起,你却大肆买入土拨鼠,给突厥输入金银,这本身就是大忌讳,朝廷会给你好果子吃吗? 相反,这个时候你中断了土拨鼠买卖就是大隋的功臣,土拨鼠泛滥草原,对于大隋绝对是天大的好事!” 宋有盈分析的头头是道,一个大家族女儿的见识尽显,绝对不是什么小家碧玉可以相比的。 “好啦,盈儿!你说的我都懂,只是。。。。。。我实在是心疼白花花的银子啊!”钱千万眼神中满满的落寞。 “谁准许你这么叫的,小心本姑娘撕烂你的臭嘴!”宋有盈终于发现钱千万对于她的称呼实在是太过亲昵了些。 “早叫晚叫不都得叫嘛!”钱千万整了整颓丧的脸,显然终身大事要比金银重要得多:“盈儿你不必害羞,你会成为我明媒正娶的夫人,然后会成为我孩儿的母亲,你我会开枝散叶,让我们钱家子孙满堂的!” “钱!千!万!”宋有盈将这三个字咬得死死的,每个字都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满满的风声鹤唳:“我要杀了你!” 说罢,便张牙舞爪的扑向钱千万,虽然摆出了拼命的架势,但所学的那些武功底子却完全没有发挥的余地。 钱千万像是一个肉球般,在屋子里弹来弹去,宋有盈每每就要得手,一个转身的功夫就又让钱千万搞掉了,伴随着钱千万杀猪般的叫喊,这场男女间的追逐似乎进入了白热化。 朝堂上,一成不变的富丽堂皇,一成不变的庄严肃穆。杨坚坐在高堂上,一双龙目逼视着常歌行。 开科取士,这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想法着实让杨坚心动了,华阴杨氏如今是帝王家,早已经脱离了门阀的枷锁,由门阀进而为皇的杨坚自从坐上皇位便对世族有着深深的忌惮,奈何世族掌控着天下大小权柄,即便是帝王,也不敢轻易动士族门阀。 开科取士却是一个温水煮青蛙的好主意,世族不再单独依靠血脉传承,还可以依靠才华,只要通过相关考核便能出相入仕,彻底拜托庶民的称号。 新旧世族的交锋中,此消彼长,杨坚有理由相信老旧的世族必定会被新生的士人取代。 原因在于世族的血脉传承虽然看似保持了世族的正统性,却也有着极大的弊端,百年基业只需要出一个不怎么败家的败家子就能让庞大的家族轰然倒塌,彻底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 而开科取士则是面对泱泱华夏,千万人之中选取良才,唯才是用,让天下最为顶尖的人才为我所用才是符合帝王心意的。 常歌行垂首站在堂下,视那满堂的咬牙切齿之声如无物,开科取士就是在给血脉延续的世族送葬,虽然这场掩埋的过程可能是几年,也可能是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但总归是开始了,这是世族末日的开端。 常歌行用余光打量着默而不语的杨坚,他知道他心动了,巩固皇权这件事本来就是帝王终身的事业。 “太子,你认为此事如何?”杨坚终于还是将话题拋给了杨勇,这位大隋未来的继承人。 第485章 为师者封爵(一) “儿臣以为。。。。。。”杨勇看着满朝希冀的目光,心中顿时犹豫起来,他至此至终都是和这些门阀站在同一战线上的,接着迎向了常歌行笑盈盈的眸子,不知怎么的浑身打了一个冷战。 似乎常歌行温暖而和煦的笑容比满朝文武的目光更加有杀伤力。 “开科取士未尝不可一试!”杨勇用尽量和气的语调说道,努力做到不偏不倚,但话语的天平还是倾向了晋王。未尝不可一试,那就是说试一试也没有什么关系喽! 满朝皆不解的看着杨勇,今天太子与晋王竟然没有唱对台戏,这实在是太不正常了,莫非太子殿下出门没吃药,或是药吃多了? 杨坚则满意的捋着颏下不多的几缕胡子,太子虽然平日里有些胡闹,但还是识得大体的,知道哪些事情才是对国家有益的。 “既然太子也同意,这件事就交给晋王去办吧!”杨坚爽朗的笑了几声道,开科取士对大隋有益不错,但也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情,面对的将是全天下高门世族的讨伐。这件事若成功,自然再好不过,若是中途夭折,总要有人背锅,好在晋王的腰杆子够硬。 “陛下,万万不可啊!让那些庶民入仕岂不是坏了纲常!” “世族的尊严不容践踏,所谓的科举更是儿戏!” “此事一出,天下必然动荡。” “让庶民治理天才,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 看着满朝的群情激愤,杨坚缓缓的摆摆手,安抚道:“众爱卿不必惊慌,你等世代相传的世族才是我大隋的根基,所谓开科取士只是安抚天下读书人罢了,与其让他们成日写些嘲弄朝堂的酸词,还不如给他们些小官小禄收为己用。 血脉相传的世族才是真正的贵族,这点朕心里明白,诸位爱卿不必困扰!” 杨坚好言相劝,却也解不开满朝大臣心中的疙瘩。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承先人的荫泽,若是除却一身血脉,可能根本就没有了入仕的机会。 大隋的天要变了,世族的天要塌了,开科取士给了读书人由鱼化龙的机会,给了庶民掀翻世族的机会。 读书人最不缺的就是坚韧的意志与持之恒久的精神,当然摇着折扇佯装风流的草包除外。 “吾皇圣明!” 见杨坚打定主意,已经没有了回环的余地,这些朝臣除了歌颂吾皇英明神武外,再无其他办法。所谓的金口玉言并没有金玉的美丽,有的只是无穷的血腥,违逆皇帝的话便是抗旨,抗旨就意味着离死不远了。 只是凶狠的目光不时的扫过常歌行,常歌行与世族为敌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这件事的罪魁肯定是晋王无疑,至于太子杨勇却被有意无意的忽略掉了。 “儿臣不愿!” 就在满朝文武以为常歌行会欣然领命,操办开科取士事宜时,常歌行却忽地站出来反对。 难道这位十恶不赦的晋王殿下终于良心发现了?所谓的开科取士,可是会毁掉门阀士族的金饭碗的。 “晋王,你当朝堂是儿戏不成!”杨坚虽然不知道常歌行为什么会不愿,但不管什么原因,这个时候打退堂鼓就是对帝王的不敬。 “父皇不要误会,并非儿臣不愿,而是认为太子殿下比儿臣更适合此时。开科取士乃是向天下读书人施恩,儿臣觉得此事还是交给太子殿下的好! 至于打打杀杀的粗活,交给儿臣就好!” 杨坚的眉毛瞬间拧成了麻花形,内里更是九曲十八弯,晋王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一丝一毫赚取军功的机会都不想给太子吗?一直表现得对皇位毫不在意的晋王,这是要出手了吗? 杨勇更是直接跳了出来,气势汹汹的站在常歌行面前,满目的怒火,眸子里似乎有着柴火噼里啪啦的声音,使得凉凉的秋季有了几分燥热。 “晋王你这是什么意思?”杨勇恨极了常歌行,施恩天下读书人?就算天下读书人都念他的好又有什么用?门阀贵族之下皆是庶民,皆匍匐在贵族膝下,让千万只蜉蝣念他的好能有什么用?远远比不上贵人的一根手指。 “就是明面上的意思,太子殿下更适合做这件事!”常歌行直接无视了杨勇的怒火,显得云淡风轻,甚至嘴角还勾起了淡淡的笑意,嘲讽! “好啦!”杨坚看着剑拔弩张的两个儿子,心中一声叹息,身在帝王家,兄亲弟恭只能在书本上看看罢了。 “开科取士一事就交于晋王负责,此事不必再议!” “儿臣恕难从命!”常歌行恭恭敬敬的向杨坚一礼道:“开科取士涉及之大难以想象,仅凭儿臣一介王爷恐难成事,儿臣觉得此时非太子莫属!” 杨勇求助的看着杨坚,他可不想主持什么开科取士,这样绝对会将天下门阀士族得罪个精光,到时候别说帝位,恐怕就连太子之位都难保。 晋王的意思很明显,他想要权利,想要开科取士一切事宜的权利。父皇你老人家快点儿给他啊,不就是开科取士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庶民永远是庶民,就算开科取士又如何,也只是一些会读书认字的庶民。 “朕准你便宜行事!”杨坚沉声道,所谓便宜行事已经给了常歌行很大的自主权了,在杨坚看来他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多谢父皇隆恩!”常歌行再拜,道:“只是有几件事还需父皇下旨昭告天下,不然开科取士难成,还是让太子去做算了!” “何事?”杨坚无奈道,他感觉很无力,怎么不知不觉间他亲自选定的太子,未来大隋的继承者,就成了晋王讨价还价的砝码了? “传道授业解惑自然需要师者,师者尊则教育盛,儿臣恳请为师者封爵!” 常歌行话音刚落,便是满堂吸气之声,师者封爵,如此天马行空、不着边际的想法真不知道晋王殿下是怎么想出来的。 爵位虽然不是官职,却是莫大的荣耀。 第486章 为师者封爵(二) 有爵位在身,哪怕是最为低等的男爵,也不是庶民可以比拟的,晋王这是要让天下师者直接脱离庶民之列。 朝堂上的唏嘘之声仿若酿成了风暴,常歌行就置身在风暴中心,他就这么云淡风轻的站在那里,脸上的笑容始终没有稍减分毫,反而更加的绚烂。 不等朝臣们将这一重磅消息消化常歌行又继续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儿臣欲在州郡县开设幼学、小学、中学、大学,并且增设新的学科,让天下人才各尽其用!” “新的学科?何意?”杨坚不解的问道,如今大隋天下以儒家为主,兼顾道家。儒家是为了天下统治,道家则是为了帝王虚无缥缈的长生梦。 “比方说在小学、中学设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在大学设外交、武器制造、农作物研究、行军布阵、法律等延伸学科。” 常歌行不解释还好,解释完后反而让朝堂众人更加的疑惑了。华夏近代之前从无学科的精细划分,只有安邦定国的儒学被推行了千年,到后来的八股取试更是一座禁锢读书人思想的牢笼。 “语文可为学习天下经典,数学则将宇宙奥秘数据化,物理、化学自然学科则是研究自然兴盛衰变之理。” “哼!”朝堂上传来不屑的声音:“晋王殿下好口才,将儒家、墨家、法家、农家改换一个名称就成了新的学科,晋王当真不怕得罪诸子百家?” “诸子百家终究是一家之言,儒家延续至今还剩几分风骨?墨家机关又有多少用于国计民生?法家所谓的法,重于刑,而少教化,令人畏惧,却不能敬服;农家之学虽然对农业生产有益处,却仍然不能旱涝保收,终究还是靠天吃饭。” 常歌行衣袍一挥,堂中光线一阵晦明变化,让呆若木鸡的众人一阵惊醒。 “晋王的意思是说,你可以做到旱涝保收?” 封建社会的根本乃是农业,粮食作物收成好,粮仓丰盈,百姓家中有余粮就是能载入史册的盛世了。若是能做到旱涝保收,完全可以改写历史。 “不仅可以做到旱涝保收,甚至可以使得冬季严寒之时,蔬果丰盈!”常歌行满满的自信,虽然在这个工业基础较弱的时代,对抗自然的资本有限,但做到改善还是很容易的。 杨坚扶着龙椅的双手指节发白,眸子中闪烁着奇光,他当然知道常歌行所言的价值,粮食乃是国之根本,若大隋粮食充足,何愁国之不兴。 “一派胡言!”有朝臣驳斥道:“春耕秋收乃是自然之理,寒冬果蔬收获,简直就是弥天大谎,除非妖术!” 常歌行并没有理会此人,而是向着杨坚道:“父皇,这就是儿臣办学的良苦用心,为官者尚且如此愚昧,更何况百姓。办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启迪民智,让教化传达天下!” “晋王此言差矣,庶民犹如刍狗,智者皆在世族,要民智何用?” “敢问这位大人,你的八辈祖宗之前可是世族?十八辈儿祖宗之前可是世族?庶民如刍狗,你这可是对先祖不敬啊! 没有什么血脉天生优越,血脉传承也只是承祖之荫罢了。我想太子殿下对此应该深有感受,没有父皇开创江山,哪里来的什么太子之尊!” 杨勇狠狠的看了常歌行一眼,为什么这个晋王说什么都能联系到他,实在是可恶,若不是看在卧床不起的千金公主的面子上,定让他好看。 “好啦!”杨坚结束了这场关于荣耀、关于血脉的话题:“晋王,你还有和要求?” “开科取士新始,大隋天下能人异世无数,儿臣恳请父皇开恩科,选取天下人才!” “准!”杨坚痛快的答道,对于人才,不管是贤明君主还是无道昏君都是渴求的,人才就像是一柄刀刃,不管是束之高阁还是披荆斩棘,总归还是握在自己手中比较放心。 择师、办学、开科三个重要的环节已经完成,常歌行知道他的计划可以说成功了大半。 大太监莫让用他那尖细的嗓音宣布此次朝会结束,朝臣们才如梦方醒。接着一个个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常歌行,像是地球人参观外星物种,探究、不解、怀疑、恐惧、愤恨。。。。。。 各种表情在他们面皮与眼眸中变换,常歌行泰然自若的看着这一切。 “各位大人哪个想要跳槽当师者的,可以到本王这里报名啊!本王肯定会优先录取的!” 疯了!疯了!这个晋王疯了! 这是此刻朝臣们最为一致的想法,冒天下大不韪替庶民翻身,这绝对不是一个正常的贵族能办出来的事儿。 “晋王,不要忘了你的承诺!”杨勇提醒道。 “本王府中粮食充裕,断然没有食言的必要!” 看着在阳光下拉得越发长的背影,杨勇微微眯着眼睛,睫毛滤过阳光看着常歌行越发真切,张扬跋扈、肆无忌惮、视礼法如无物,这样的晋王让他感到惧怕,感到无解。 常歌行回到晋王府后,便一头扎进了厨房,开始为救治千金公主鼓弄灵丹妙药,没有了萧吉的帮忙,这份丹药的加工就显得粗糙很多了,一把面粉胡乱弄成了一个球形,随手扔进灶堂烧了一阵,匆匆取出后,摔打掉表面的焦糊之物,一个近似圆形的黑漆漆丹药便成型了。 常歌行有理由相信,在猛火的烧制下,虽然外表焦糊不已,内里完全有可能还掺杂着生面,这样的极品之物还是十分对得起千金公主的名号的。 对于常歌行的登门到访,杨勇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大军不日便要开拔长城一线,直面沙钵略可汗的十万铁骑,要是没有一个活蹦乱跳的千金公主傍身,总是感觉不是很安心。 “二弟,你终于来了,让我好等啊!”杨勇亲自将常歌行迎进了一处隐秘的房间,房间四周巡逻的队伍一波接一波,完全没有死角。 第487章 火锅(一) 虽然没有看到人影,常歌行本能的感到暗中有着几十双眼睛在警惕的看着他。 待看到杨勇后,这种警惕的意味才稍减。看到这种阵势,常歌行只是淡然一笑,道:“这里好热闹啊!” 房门内满室幽香,缕缕幽香自香炉中冉冉升起,像是一条半透明的丝线,虚无缥缈。 开门激起的微风使得青烟一阵凌乱,转眼间成了一团凌乱的雾气,争先恐后的向着四面八方扩散。 房门声让半睡半醒间的千金公主陡然清醒,这段时间她一直躺在榻上,根本无法起身。身体却没有什么异样,吃喝拉撒睡无比正常,她甚至可以感觉到,这段时间不得已的卧床休息,使得之前殚精竭虑亏损的元气都恢复了不少。 只是让一个健康无比的人瘫痪在床,心中那种憋闷之感可想而知。 “晋王!”千金公主咬着满口银牙道,就是眼前之人让她求死而不能,就是眼前之人让她生而不能自理,如何能不可恶。 “公主殿下。。。。。。不!应该叫突厥王妃,前朝已成过往,如今是大隋天下! 一别数日,莫非是王妃思念在下了!” “你还想做什么?”千金公主惊惧的看着常歌行,眼前这个人就是魔鬼。 “本王仁德无双,自然是为了救治公主殿下而来,这是萧国师新进炼制的灵丹妙药,只需一粒,公主就能恢复如初,想来沙钵略可汗也想念你了,你们夫妻二人在长城相见,本王只要想一想,就感动的痛哭流涕啊!” 看着那颗黑漆漆像是碳块的“丹药”,千金公主死命的闭着嘴巴,已经做好了打死也不吃的打算。上次的那些丹药味道犹新,吃上一次绝对不会想吃第二次。 “太子,本王瞧着公主殿下十分不愿意配合啊!只是丹药不入口,恐怕公主殿下真的就要时日无多了!” 时日无多?她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建康得不得了,只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不能下地行走,瘫痪在床。 “来人,伺候王菲服药!”杨勇吩咐道。 足足进来了七八个侍女、婆子,年轻的侍女七手八脚的按住千金公主的四肢,婆子则掰开千金公主紧闭的嘴巴,将黑漆漆的药丸囫囵塞进,然后熟练的在千金公主的后心处一拍,诺大的药丸直接进了喉咙。又被狠狠灌了几口水,整个喂药的过程才结束。 看着千金公主想要杀人的眼光,常歌行忙道:“按住了,别放手!待本王检查一下!” 常歌行轻车熟路的将手指搭在千金公主的脉门处,脉象如何常歌行自然查探不出,脉搏跳动的极快他还是知道的,最起码达到了每分钟一百二十次上下,显示着脉搏的主人心情十分激动。 “公主殿下已经没有问题了,近日多吃些清淡食物,清清火气就好!”常歌行转身离开,并不多做停留,和一个发疯的女人理论,本就是再愚蠢不过的事情了。 刚刚走出房门,就听到屋内的扭打声,显然常歌行的治疗是十分有效的,千金公主不仅恢复了行动能力,还有了一定战斗力。 “晋王,我和你没完!”虽然没有确凿证据,但千金公主隐隐感觉她遭遇的种种绝对和这个可恶的晋王脱不了关系。 晋王府中,萧美娘、朱贵儿、陈宣华三个女子正在不断忙碌,惊得侍候在旁边的数个侍女不知所措,主子忙的额头上都渗出了香汗,她们却无所事事的站在旁边,这本身就是天大的罪过。 当下人的不能替主子分忧,那还要她们做什么,这个时代签了卖身契的下人可没有离职或是炒鱿鱼一说。被主子嫌弃,那就离死不远了,甚至比死还要惨上数倍。 厅堂正中间摆放着一张四四方方的檀木桌子,桌子正中间同样是一个四四方方的铜制容器,表面雕刻着祥云图腾,甚是精美,内里盛装的却是清水。 铜制容器中间则是一个形如巨龟的铜制品,只是该巨龟有两个龟首,伸颈上扬,有作为把手之用。 龟壳处却是中空,按照八卦的形状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沸腾着清汤,有各种菌类在其中翻腾;另一部分则上下起伏着大红色的辣椒,整个汤汁都成了红色,随着升腾起的蒸汽,一阵阵香辣气息扰动着人的味蕾。 “鸳鸯锅!”若是有现代人在此肯定会马上认出此物,只是此鸳鸯锅做的相当的考究,完全出自常歌行的一手设计,再加上匠人巧夺天工之手,才做成了堪称艺术品的器皿。 常歌行有时恶趣味的想着,若是将此物妥善埋在地下,千年后被考古学者挖掘出来,绝对会在考古界、美食节引起轰动。 常歌行看着忙碌的三女,心中一片温馨,示意惴惴不安的侍女们退下,然后调弄起蘸料来,蘸料都是纯天然、无任何添加剂的绿色产品。 有刚刚采摘来的菌类磨成泥状,做成的酱料;有从农庄中刚刚采摘下来的韭菜花,被细细的剁成了粉状;有用上好的大豆酿制成的酱油;有用上好的大麦酿制而成的醋。。。。。。 总之,所有的吃食、蘸料都是全天然无公害的,若是放在前世,像这样一顿火锅绝对能卖上天价。毕竟,在那个满是污染的环境下,所谓的全天然无公害只是成了一种噱头。 常歌行在火锅中放入了七八颗厨房刚刚做好的牛肉丸子,不多时牛肉的香气便飘荡的满室都是,不禁让人胃口大开。 这个时代就是好啊,牛肉都是吃无公害的青草长大的,绝对没有添加剂、瘦肉精、激素之类的,这种符合自然规律的生长,味道才是最为美妙的。 “娘子们,快快落座!”常歌行招呼道,自己则先夹了一颗牛肉丸,在蘸料中涮了几下就放入了最终,热气携着浓浓的牛肉味入口,整个味蕾都完全舒张开,肆无忌惮的享受这一切。 第488章 火锅(二) 火锅是常歌行的最爱,趁着秋季的凉风,吃上一顿热乎、火辣的火锅,简直就是再惬意不过的事情。麻辣的锅底,蘸上咸淡相宜的蘸料,只需吃上一口,身体便暖洋洋的,将秋季的凉意彻底隔绝在外,若是再喝上几杯白酒,身体微微出上些汗,通泰得不得了。 萧美娘、陈宣华朱贵儿三女均出自江南,习惯了清淡,受不了辣椒的浓烈,麻辣的锅底只是给常歌行一人准备的罢了。 “客人未到,夫君就一人吃独食,可不是王爷的气度!”萧美娘笑着道。 常歌行这才发现桌上多出了一副碗筷,“夫人这是邀请了谁啊!” “你猜!”萧美娘一双美眸成了月牙状,内里闪烁着赢赢光辉,说不出的狡黠。 “家中有些杂事,我来晚了!”李秀宁清清冷冷的声音自背后传来,似乎还带着户外枯黄树叶的气息,肃杀、冷峻。 “女孩子就算不能温柔似水,也不能总这样冷冰冰的吧,小心嫁不出去!”李秀宁的到来,似乎让室内多了一种味道,多了一种氛围,就连常歌行的心情都不自觉的被改变,语气多了几分调侃。 当然,若说是李秀宁嫁不出去,那是不可能的,凭着李阀贵女的身份,想要娶李秀宁与李阀攀上关系的男子不胜枚举,况且李秀宁本身就是一个大美女,这种势与色兼收的买卖,本就是稳赚不赔的,之前的太子杨勇就是其中之一。 李秀宁向着三女行了一礼,算是客人对主人家的礼貌,而侃侃而谈的晋王殿下却被华丽的忽视了。 女人在一起似乎有聊不完的话题,从长安城最有名胭脂水粉店,到布匹店,再到金银首饰店,最后到长安城的趣闻轶事。 看着兴致大好的四个女子,常歌行暗暗咬牙,本王要开化妆品店,本王要开成衣店,本王要开金店,本王还要创办八卦周刊。 竟然敢忽视本王,本王会让你们小女子们知道我的厉害的,让你们想要忽视本王都不可能。因为到时候长安城最著名的化妆品店是本王的,最著名的成衣店是本王的,最著名的金店是本王的,最前沿八卦的发起者也是本王,到时候本王就是时尚的代言人! 想着想着常歌行顿时有了扬眉吐气的感觉,拿起筷子在清汤锅里狠狠夹了一筷子牛肉,殷勤的放到了萧美娘碗中:“美娘多吃点儿肉,还好补补,瞧你最近都瘦了。” 本就饱满的萧美娘,还真的看不出哪里瘦了。 “贵儿啊,你正在长身体的时候,油腻的东西要少吃,多吃些蘑菇,营养是最全的!”常歌行又殷勤的夹了一只野山菌到朱贵儿碗中。 朱贵儿本就娇小,更是有着女人都羡慕的怎么吃都不胖的体质,似乎偶尔吃些肉片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 “宣华,吃些蔬菜,蔬菜最健康了!”常歌行最后夹了一棵野菜到陈宣华碗中,满满的讨好。 “秀宁你吃什么,随便吃啊!”小样的,竟然敢冷落本王,本王就要让你瞧瞧秀恩爱大法。 李秀宁冷峭的小脸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依旧同秋季的天气同步,肃杀一片,满满的生人勿近! “秀宁妹妹,姐姐今天想吃些清淡的!”萧美娘将之前常歌行夹到她碗中的牛肉片放到了李秀宁碗中。 “秀宁姐姐,我今天想要吃些荤腥的!”朱贵儿把蘑菇夹到了李秀宁碗中。 “我今天倒是想要吃些野生蘑菇!”陈宣华像是看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也将她碗中的青菜夹到了李秀宁碗中。 反了,反了啊!这几个小女人反了天了!这里是哪里?是晋王府!这里谁当家做主?唉!阴盛阳衰! 现在的情况明摆着是几个女人联合在一起欺负他这个老实本分的晋王,女人的友谊果真很可怕,连自己的夫君都能出卖。 常歌行从麻辣汤中捞出一坨牛肉,就着裹在里面的辣椒,恶狠狠的放到嘴中,一股辛辣味自唇齿流向食道,在腹中化为一团燃烧着的火苗,最后在七窍散开,使得本来澄澈的眼睛都染上了一丝红晕。 “夫君可知你帮助秀宁妹妹拒婚太子后,对秀宁妹妹的名节造成了多大的影响?”萧美娘握着李秀宁温润的小手道,完全一副大姐大形象。 一些流言常歌行倒是也听说过,只是想着李秀宁如同男子的刚毅性格想来对她造成不了什么影响。如今看来他忽略了悠悠众口,忽略了再怎么刚强的女子始终还是女子,有着女子共同的弱点。 “自从那件事儿之后,不知受什么人挑拨,竟然有乞丐上门求娶秀宁,还说什么残花配百柳正是绝配!”萧美娘继续说道。 李秀宁在自己的碗中倒了一些新炸的辣椒酱,将三女夹到她碗中的食物全部吃下,辣椒入口,香汗微发,朱唇更显得红润可人。 “他们再若欺到本姑娘头上,我绝对不会绕过他们!”李秀宁恶狠狠的说道,配上寒眸、红唇倒真的有几分唬人的架势。 女人终归是女人,狂且李秀宁还是一个自诩为正义之士的女人,终是做不到狠绝。有些事情只要退让一步,对方便会觉得你柔弱可欺,便会继续筹谋,像是藏在阴暗角落里冷血的毒蛇。 面对敢于陷害自己的,就要雷霆一击,让他们不敢兴起反抗的念头,让诡异心思彻底埋葬心底,就算每每梦回,也会感到坐立不安。 罢了,女人下不去手,就让他这个男人出手吧,总之常歌行从来没有认为他自己是什么好人。相比于好人,他更愿做一个恶人,比恶人还要邪恶的恶人,让所有恶人都想改邪归正的恶人。 “李府若是不容你,你可以来晋王府;大隋若是不容你,你可以来晋王府;天下不容你,你也可以来晋王府!晋王府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常歌行向李秀宁做出了承诺。 “你倒是很自信!”李秀宁俏脸红扑扑的,如同秋日里绽放的花朵。 第489章 改造印刷术(一) “不是自信,是实力!”常歌行纠正道。 一顿饭吃得温馨无比,让常歌行不禁想起了前世大学时代的时光,那个时候他还不是商人,只是一个略带文艺气质的学生;那个时候的他,还不是什么世界级首富,一场简单的聚会,都会花掉他半个月的伙食费;那个时候的他从来不曾想过他会穿越来到这样一个时代,遇到这些远隔千年时空的人。 或许,这就是缘分,虽然隔着千年时光,仍让他们相聚。 常歌行喝了半斤多的白酒,已经有了些许醉意,四个女子也喝了不少的果子酒,皆是粉面桃花,绚烂无比。 如同摇曳在秋日中的暖阳,让人内心柔软成一片,最终化成丝丝春水,让人迷醉。 “奴家为夫君舞剑如何?”萧美娘站起身,一袭大红色的衣袍衬托的佳人越发的娇艳。 “一人舞剑岂不寂寞!”李秀宁身着玄色宽袍,打扮十分中性化,阴柔中带着刚毅,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剑舞自然少不了配乐,奴家弹琴!”朱贵儿乖巧的道。 “我便作画吧,将如此良辰美景记录纸上。”陈宣华出自皇家,琴棋书画本就是必修课,功底绝非一般。 常歌行忽然觉得,自己这个晋王爷还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技能,只能出一双眼睛罢了。 双姝剑舞,红色与玄色相应成辉,随着身子摇曳,萧美娘大红衣袍下的身姿尽显,窈窕生姿,像是一团燃着的火焰,热烈非常,虽知前面灼热非常,却也忍不住飞蛾扑火。 李秀宁玄色衣袍紧紧包裹着玲珑身段,显得干练异常,一柄宝剑在她手中像是有了生命一般,随着身子起伏腾挪画出一个又一个优美的弧度。 两剑相交成响,发出阵阵清脆的响声,宛若一支美妙的曲子,趁着明快的琴音,自有一番别样的风采。 大红与玄色交映成趣,烈火与清泉纠缠,却完全没有违和感,十分的和谐。两女都算得上高手之列,绝对没有舞女的造作,动作干脆爽快,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此时不是生死相博,也不同于比武切磋,这是一场舞,别开生面的剑舞,剑锋间的凌厉被有意的收敛,剩下的只有最为原始的优美。 或许古人创造武功之初并不是为了杀伐,只是为了贴合自然罢了,就像五禽戏,取之于自然,而造福人类。 随着交织在一起的大红与玄色倏然分开,剑鸣声与交击生戛然而止,琴音也以一个悠长的音符结束。 一卷剑舞图也已经跃然纸上,两个女子挥舞着宝剑,如同两只翩跹凤蝶,雅然多姿。 一位丽人垂眸抚琴,虽然看不清眼神,但长长的睫毛煞是动人,青葱玉手抚在琴弦上,琴弦微颤,似乎能将纸上的墨水飞溅开来。 一个男子负手站在抚琴女子的身后,眼神飘渺,似乎在欣赏着什么圣景,衣阙轻飘间,说不出的肆意。 在男子的身侧,是一个摆弄文房四宝的俏丽佳人,宣纸已经平摊在案上,墨已经研好,但宣纸上还未动笔,显然是刚刚做好准备。 陈宣华竟然连她自己都画了进去,整个画面充满了动态美感,隐隐有了几分全家福的架势。 “啪!啪!”常歌行鼓掌道:“舞美、琴美、画美、人更美!” 欢乐向来是一种奢侈的东西,它的奢侈在于不管怎么苦心经营,它总是逝去的很快。 李秀宁的到来使得三人斗地主变成了四人麻将,而常歌行必须得考虑他的的科举大业了。 皇帝的诏书通达天下,主要表达了三方面的内容:恩科、师者、建学。将常歌行在朝堂上的要求一分不差的体现在诏书上。 一时间大隋上下哗然,普通百姓多了一份茶余饭后的谈资,在他们看来无论是谁做官老爷都一样,饭照吃、活照干。 但读书人却沸腾了,晋王的名号在这些人心中宛若神祗,因为诏书中明明白白的写明,科举取士一切事宜由晋王负责。 开科取士就代表着世族不再单纯的依靠血脉传承了,而且可以凭借真才实学跃龙门,成为人人羡慕的世族。 作为开科取士的主持人,常歌行深知建立一套教育考试体系的复杂性,绝对不是说开科便开科的。 常歌行如今迫切需要人才,迫切需要能人,不然整个过程操作起来,就算把他榨干也不可能完成。 他现在是真正的求贤若渴! 考试是一个好东西,它最大的功效在于能把需要的与不需要分离开,挑选出符合自己要求的。 所以,常歌行准备进行一场考试,选取自己所需要的人才,以这些人才为班底,进行接下来的事情。 既然是考试,就要有试题,想着自己要出题考别人,常歌行就是一阵兴奋,前世他可没少受考试的荼毒,尤其是高考前期,做过的卷子根本就不能用份数来计量,而是要用斤两的。 考虑到这个时代压根没有什么文理区分,常歌行决定文科理科同时考试。总共有五份卷子,分别是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 外语自然不可能考英语,如今的大隋与西方世界可谓八竿子打不着,若不是常歌行意外的到来,恐怕几个朝代过去后,也不会有人知道地球的另一边还有一群金发碧眼的人类存在。 常歌行将此次考试的外语定位在突厥语,大隋与突厥之战已经拉开帷幕,据常歌行有限的历史知识可以知道,这场战争持续了数年。 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连一个民族的语言、生活习惯、信仰都不知道,就去盲目的战争,绝对的事倍功半。 雕版印刷术在隋朝时盛行,其优点是只需制作出一版模子,就能大批量的复制印刷,作为四大发明之意的印刷术对文化知识的传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其缺点也很明显,印刷完毕后,模板就再不能使用,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第490章 改造印刷术(二) 常歌行想到了之后毕升发明的活字印刷术,活字印刷术将整块的雕版变成了单独的活字,这样一来模子就可以重复利用,只需重新排版即可。 但是从千万个字里面挑选合适字,再组成完整的文章本就是一个十分庞大的工程。 所以常歌行便想到了转轮印刷术,这项技术是活字印刷术的一个改良版本,将活字按照音韵分门别类放在一个能够转动的轮子上,排版的时候就按照读音选取合适的文字,可谓是活字印刷术的一个进化版本。 活字排版不禁让常歌行想到了前世拼音打字,将转轮印刷术继续改良,改为全拼的查找方式,再配合上相应的人手,每人负责一种读音,排版的时候数十个人通力合作,就能很快的将一篇文章排版完毕。 整个系统运转起来,就是一个庞大的打字体系,古代版的货真价实的“人工智能”。 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先要教会这些人拼音,常歌行一想到这里,就是一阵头疼,千年的代沟,绝对不光是靠智慧与主角光环就能弥补的,还要踏踏实实的将这一切落到实处。 古代匠人的技巧与智慧着实让常歌行这个穿越者大为赞叹,凭借着常歌行画出来的草图,就能知道常歌行的意图,甚至还能做出改进。 在多次改进后,转轮活字印刷术的转轮就成型了,这种同类型的转轮一共需要十二个,每个转轮上再详细的划分若干个区域,每个区域对应的摆放好相应的活字,这样一来就很容易查找。印版完成后,再各自归位,以便下次再用。 书房内,袅袅青烟中常歌行咬着笔头皱眉苦思,洁白的宣纸上有一团黑黑的墨迹,由深到浅扩散至四周。常歌行已经思忖了好半天,整壶的茶水只剩下了软塌塌的茶叶,失去了水,茶叶也失去了生机,只是宣纸上,却没有留下一个字。 方程式、函数、微积分仅凭这几样就能让这个时代才高八斗的学子们蒙圈,在学科尚不健全的时代,出这些题目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不管是学富五车的学子,还是目不识丁的百姓都只能交上白卷,差别只是在于这些学子能够用娟秀的字体写上自己的名字罢了。 最终常歌行将试题的难度定格在小学到初中阶段,基础分值在小学题目,拔高分值在初中。 来到这个时代这么长时间,毛笔字虽然一直在练习,但距离好看美观还有很大的差距,若要定位,常歌行的水平只能停留在启蒙阶段,勉强能让人识得罢了。 常歌行搜罗着脑子里的各种试题,还真多亏了前世的题海战术,虽然隔了十几年,对这些试题还是有些印象的。 洋洋洒洒十几篇的试题完成了,理科综合算是出题完毕,作为一个正经的理科生,对理科题目是最熟悉不过的了。 比如经典的抽水与放水的题目,被常歌行改成了大桶向浴桶中提水,小瓢向外淘水,问多长时间能把浴桶装满,装满后水桶中还剩多少水。 还比如已知投石机投石的速度与角度,问距离城池至多多远才能将石块投进城池。 这些十分“新颖”的题目,相信肯定会给那些学子们一个惊喜,圣贤书不能创造社会价值,只能被束之高阁,只有能应用到实际的知识,才能源远流长。 就像二十四节气,从来不用所谓的学者考究,它自古至今一直存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只有那些被历史尘埃掩埋的,被社会车轮碾压过的东西才用得着考究。 那些尘封在时间中东西与其说是被历史所掩盖,倒不如说是被百姓所淘汰,那些阳春白雪的曲调,从来不是普通民众所能欣赏得了的。 常歌行整整将自己关在房中三天,才堪堪出完了语、数、外、文综、理综五份试卷,看着自己的成果,常歌行嘴角露出了邪魅的笑,让三年高考五年模拟来的更猛烈些吧! 大隋明面上已经没有了奴隶的称呼,但却有着部曲、客、奴婢带有奴隶性质的变种,越是阳光灿烂明媚的地方,阴暗就越加的凝实,繁华的长安城中也有着肮脏阴暗的地方,那里有着人们最不愿意看到的绝望与死亡。 整个大隋最有名的地下奴隶市场就存在于长安城的某处地下,这里交易的奴隶最大的好处便是,可以得到官方认可的卖身契,只有将卖身契攥在手中,才能确保这个奴隶是自己的,就算是奴隶逃跑了,一旦主人报官,官府甚至会协助抓捕。 这个时代的卖身契是受法律保护的,不管是部曲、客、还是奴婢都有卖身契握在主人家手中。为了防止考题泄露,常歌行决定到地下奴隶市场买上一些合适的奴隶,以作驱使。 常歌行一身华袍,白色的底子上绣着暗金色的祥云纹路,云彩自衣襟盘旋而上,一直延伸到衣领,衣领处更是以金丝线缝制成了整整一圈,名副其实的“金领”。 奴隶交易市场虽然上不得台面,存在于阴暗的角落,甚至许多普通百姓都不知道它的存在,但在上层圈子内,这已经不是秘密的秘密了。 在奴隶黑市上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的奴隶,年轻力壮的汉子,娇俏动人的娇娘或是唇红齿白的小少年。总之,只要你想得出,这里都能买得到。甚至一些能工巧匠,能歌善舞的舞姬,落魄的官家小姐都能买得到。 据说奴隶黑市的幕后东家权利滔天,背景深厚,不然也不会给买卖的奴隶出具合法的卖身契约,毕竟,明面上的人口贩卖大隋是明令禁止的,即便是卖身锲约也要奴仆亲自签字画押。 听说要去奴隶市场,三女满是跃跃欲试,充满了新奇,毕竟这个时代的新鲜事儿不算多,而好奇心却是与生俱来的。 耐不住三女软磨硬泡,常歌行最后只好答应三女一同前往。 第491章 奴隶黑市(一) 本来计划一个人的行程,也演变成了一大票人。奴隶黑市毕竟是一个见不得光的社会,为了保证几女的安全,常歌行叫上了典杀,还有二十几个骁果军中的好手。 不管是华服的常歌行,还是娇俏的三女,还是一众气势阴沉的骁果军,都使得奴隶黑市的管事对他们一行人相当的热情,一看就是大主顾。 这样的大主顾,最不缺的就是金钱还有土地,有土地就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有钱就有足够的购买力,不管是年轻力壮的汉子,还是暖床的娇娥,在这个地方都能够明码标价,只要你能给的起足够的金银。 奴隶黑市完全没有想象的那般嘈杂与污秽,相反,整个宽敞的地下结构仿若地面上的街市,道路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路上的行人自然就是买主,一个踱着慢悠悠的步子,对街道两边的“货物”品头论足。 每个“路口”都有几个身着统一之人,挎着大刀气势汹汹的盯着街道上的一举一动,想来就是奴隶黑市请来看场子的。 街道分类明确,常歌行甚至还在入口处看到了一副简略的平面图,上面标志着各种奴隶的售卖之所,看着平面图常歌行对整个奴隶黑市有了一个整体的认识。 整座地下结构绝非人力所为,依照常歌行的推断,很有可能是一个天然的地下空穴改造而成,那些作为支撑用的天然石柱,瞧着表面的风化程度已然年代久远。 管事将常歌行一行人带到了买卖青壮奴隶之处,这些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汉子,也是最受欢迎的奴隶之一。在这个以农业为基础的社会,劳动力是十分重要的资源。 在管事想来,不管常歌行此行的目的是什么,年轻力壮的劳动力总是不能少的。 “有没有年纪小一些的,十二三岁左右的,最好能识文断字的!”二十多岁的汉子已经过了最佳的学习年纪,让他们从事田间劳作或许是一把好手,但从事印刷这种半白领工作,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 而十二三的孩子不管是操作能力还是学习能力都处在一个恰好的平衡点上,对于能买到识文断字的奴隶,常歌行并不报什么希望,毕竟这个时代能够读的起书的人家,绝对不可能让孩子沦落成奴隶。 “**!”这两个字眼在管事头脑中划过,看这位贵公子身边的三位美娇娘,各有芳华,没想到还不知足,还想玩些新鲜玩意儿。 管事眼中显出一丝嫌恶,几乎瞬间便被职业化的笑容掩盖:“这个年纪的还是有的,会识文断字的倒是有一个,只是这价钱。。。。。。” “你看小爷像是缺钱的样子吗?”常歌行抖了抖衣袍道,虽然火光有些昏暗,但金丝线暗纹还是耀出一片金光。 “公子,您请!”管事带着常歌行一行人,转过一个街角,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中,一个巨大的铁笼上挂着一把沉重的大锁,看那体型就让人生不起打开的念头,只能将绝望与悲痛连同自己的身体一起锁在这只铁笼中。 **一说在上流社会虽然算不上什么秘密,但依然让人不齿,将买卖的位置放在偏僻之所还是很有道理的。 铁笼内有着十七八个衣着褴褛的小少年瑟缩的聚在铁笼的角落里,显得本就巨大的笼子有些空落,他们眼神中满满的恐惧与无助,似乎有着一只看不见的猛兽伺机想要将他们吞噬,嚼碎他们的身体,撕碎他们的灵魂。 “你们中谁识字?”常歌行问道,语调尽量和缓,不想惊到这些小兽。 小少年们浑身一颤,更加紧密的聚拢在一起,抱团取暖正是出自人的本性。 “你们中谁能识字,本。。。。。。公子可以给他一个前程,还有自由!”常歌行继续道,作为待价而沽的奴隶,前程与自由正是他们不能抵挡的诱惑。 果然,其中一个小少年颤巍巍的举起脏兮兮的小手,用几不可闻的声音道:“我,我识得字!” “好,你可以出来了,迈出铁笼就是你要的自由与前程!”常歌行微笑着道,态度说不出的和蔼,他在这个小少年身上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我有个条件!”小少年定了定神,不知是错觉还是什么,常歌行在这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少年身上,竟然看到了贵气。虽然饱经磨难,但那种深入骨子中的贵气却不曾磨灭。 “说说看!”常歌行饶有兴趣的道。 “给我这些伙伴同样的前程和自由!”小少年道。 “理由!”常歌行简短的问道。 小少年一阵语塞,他确实没有倚仗让常歌行接受他的这些同伴,并给予前程与自由。 作为一个任人买卖的奴隶,他确实没有资格。 小少年本来苍白的脸色憋的有些通红,我们可以给你绝对的忠诚。 “忠诚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到,还特别容易变质,并不可信!”常歌行看着脸色转为惨白的小少年,话锋一转道:“不过,今天本公子高兴,只要跟着本公子好好干,有酒喝、有肉吃、将来还能娶上一房娇俏的婆娘! 前程与自由,就看你们的价值了,本公子向来不养无用之人!” “我们会证明我们的价值的!”小少年平静的道,但语气中的激动还是能捕捉到蛛丝马迹的。 “名字!”常歌行冷冷的道。 “萧琮!”小少年说出自己的名字,显得无比骄傲,他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有的只是一个名字罢了。 听到这个名字,萧美娘浑身一颤,眼角隐隐有泪光闪烁,更是不自觉的流到香腮,泪珠晶莹,佳人情绪复杂。 萧琮,一个遥远的名字,南梁国灭后便消失了的名字。 “踪儿你是否还认得我!”萧美娘耐住心底的激动,上前几步来到萧琮面前,泪眼婆娑的道,萧琮虽然小脸污秽,整个人较之以前有了不少变化,但萧美娘还是认出了他,她的亲弟弟,南梁皇室的皇子,若南梁还在,他应该就是南梁的皇帝。 第492章 奴隶黑市(二) 萧琮经历这么多年的磨难,辗转流离间身上稚气早已经被磨砺干净,知道什么事儿是可以做的,什么事儿是不可以做的。 与常歌行交谈间,虽然知道他身边站着三个娇滴滴的大美女,却不敢直视,就连三女的样貌都没有仔细端详。若是因为这样,惹得常歌行不快那就不值得了。 听到萧美娘如此一问,萧琮这才抬头打量起来,岁月更迭,他的姐姐还是那么的风华绝代,时间只是使得萧美娘更加的明艳、美绝,送上的都是最美好的祝福。 “姐姐!”萧琮哽咽着,南梁被灭,皇室宗亲作鸟兽散,身为皇家子女也在混乱中走失,没想到再次相遇却是在如此境遇中。不管怎么样,能够重逢就是好的。 “我的好弟弟!”萧美娘与萧琮两人拥在一起,千山万水、时光荏苒,纵隔不能亲情血脉。 常歌行看着这样一副姐弟相认的画面,衷心为萧美娘感到高兴,一路走开萧美娘实在是太过寂寞了。 风情万种下,她似乎对什么事情都不关心,对什么事儿都不在意,但常歌行一直都知道,在她的内心深处,始终有一块空白,连他都无法弥补的空白,想来从今往后这块空白定会变得精彩起来。 “哈!哈!”常歌行大笑两声,将经年的离愁别绪冲淡不少:“原来是小舅子啊,真的是有缘啊! 这些人本公子全都要了,典杀付钱!” 管事儿的看着眼前一幕,眯缝着一双小眼睛,不知在想些什么,看着手中的银票,掂量了一番,才露出奸滑的笑意:“这点儿钱可不够!” “哦?不够?这可是刚才我们谈好的价钱!”常歌行微笑着,眼中闪过危险的信号。 “您也说了,那是刚才,现在是现在,按照现在的价钱恐怕不够了,您若是想买,只能买到两只手,或是一条腿!”管事儿的本就是坐地起价,言语中满是威胁的意味,事到如今即便常歌行不想买都不行了。 几个扛着大刀的汉子逐渐将常歌行一行人包围,就连远处的持刀之人也都隐隐的向这边靠拢,一个个傲慢的抬着头,挺着胸脯,霸气侧漏的刺青随着肌肉遒劲,狰狞的抖来抖去,充满了威胁性。 这些人很明显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既然是黑市,自然有黑市的规矩,黑市的规矩却是由黑市的掌控者定的,它的目的只在于让掌控者赚取更多的钱财。 “我要是不答应呢?”常歌行双眼危险的眯了眯,他从来不接受威胁,前世作为一个商人,他从来不讨厌商业竞争,甚至于尔虞我诈,却十分厌恶这种坐地起价,毫无技术含量的敲诈行为。 管事儿毫不在意的笑了笑,转身指着一个铁笼中的几个人道:“瞧见那几个人没有,之前他们和你一样的骄傲,如今却只能等待家人拿钱来赎!” 铁笼中几人身上的衣着虽然肮脏不堪,却可以看得出衣料十分的昂贵,可见这几人都是富贵出身,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得罪了奴隶黑市,才从买家变成了货物。 “你可知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常歌行早就心神坚定,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只是基本功,看了一眼管事儿的道:“就是不知道你能值上几个钱!” 管事儿的嘴角挂上了残忍的弧度,道:“教教这些人规矩!” “这三个小娘子可不要弄坏了,你们也知道,主人最好这口!” 说着,还发出一阵猥琐的笑。笑容在空旷的地下空间中不断回荡,让人听了头皮发麻。 大汉们从四面八方围拢来,给人一种很震撼的感觉,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战术,一把人看到此情景就算是带了些许护卫,也只能束手就擒。 但他们今天遇到的却是平定南陈的兵马大元帅晋王,和上过战场的浴血勇士,这种貌似很震撼人情的场面在常歌行与骁果军看来只是小孩儿过家家罢了,看不住任何特别之处。 “教教这些人规矩!”常歌行将之前管事之人的话原封不动的还给了他,只是多了几分冷意,竟然敢把注意打到几女身上,简直就是花样作死。 典杀所带骁果军都是精英中的精英,虽然在数量不占优势,但在实力上却完全可以碾压。 最先倒霉的是管事之人,典杀利落出生,管事儿的双膝、双手、脖颈就已经骨折,只能以一副低头认错的姿态跪在常歌行面前,嘴中不断嘶吼,不似人声:“杀了他们,快点杀了他们!” 击骨之术是骁果军的杀手锏,这绝对是一门之前不存于世的武功秘籍,饶你是透皮铁骨,也需要通过关节活动达到运动的目的,这就产生了弱点。这样的弱点在一般人看来或许是无关痛痒的,但在练习了击骨之术的骁果军眼中,这样的薄弱环节酒杯无限放大了,乃至于成了他们最致命的弱点。 没有兵器相交的声音,没有喊杀声,没有血腥的场面。 有的只是兵器掉落的声音,呻吟求饶声,和骨节断裂时的脆响。 咔吧!咔吧!咔吧! 骨节被击碎的声音不断响起,让人连带着灵魂都一起颤抖起来,死亡并不是最可怕的,活着却无能为力才是最让人绝望的,在绝望中麻木,在麻木中失去生活的热情,这样的人就算不杀他,也成了一具呆愣愣的躯壳。 这些汉子们一排排跪倒,凡是骁果军经过的地方,没有一个人可以站得起来。那些还没有赶到的汉子们,动作渐渐缓了起来,惶恐的拿着大刀左顾右盼,早已经没有了之前的杀意,眼神中有的只是犹豫豫不安。 剩下之人像是达成了某种默契,将常歌行一行人团团围住并不上前。常歌行并不在意,知道他们是在等人,一个可以真正做主之人,至于这个管事儿的也只是明面上的做主之人罢了。 常歌行并不着急,将这些少年奴隶从铁笼中放出,这些小少年还未自惊恐中摆脱,一个个惶恐不安的看着萧琮。 第493章 挖太子墙角(一) 萧琮用眼神安慰着同伴们,这些小少年们来自不同的家庭,来自不同的背景,现在却有着相同的惶恐。 “哈!哈!原来是晋王殿下啊!真的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 你们都在干什么,还不赶快将兵器收起来,这可是我大隋的晋王殿下,岂是你们这些下贱之人能够得罪的起的!” 来人身着一身儒衫,说不上多么的华贵,却透着几分出尘,在黑市这种环境的衬托下,宛若一颗暗投的明珠,灼灼发光,耀人眼目,仿佛此人根本就不属于这里一样。 可偏偏此人正是奴隶黑市真正的当家之人! 漆黑如墨的死水上升起一轮金灿灿的太阳,带着强烈的违和感,正是如此,才更让人一瞬间就记住了此人。 汉子们听到此人的吩咐,立马将大刀收起来,恭恭敬敬的站在他的身后,可见此人对这些亡命徒们有着怎么样的震慑力。能够震慑洪水猛兽的从来都是更加凶猛的野兽,若是将这个人当作一个出淤泥而不染的良善之辈那就大错特错了。 所谓物极必反,或许这个人是坏到了家,所以让人看起来才会温文尔雅! “一家人?本王可高攀不起!”常歌行冷森森的笑道。 “不瞒晋王殿下,这里是太子殿下的一处产业,还望看在太子殿下的面子上,能够包容一二!”那人缓缓躬身道,动作不急不慢,只有无尽的优雅。 “本王怎么不记得太子府中有你这样一号人物?”常歌行打量着此人道。 “小人卞生,只是太子府中一个小小的门客,晋王殿下不记得在下也很正常!”卞生不卑不亢的道,常歌行心中却是明白,能够被安排到奴隶黑市之人,怎么可能是籍籍无名之辈,肯定是太子府门客中的佼佼者。 奴隶黑市每天都给杨勇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对于杨勇可谓十分重要。 “卞生,你可知给你家主子惹下了滔天大祸!”常歌行声音陡然一挑,让垂手而立的大汉们浑身一颤,卞生依旧泰然自若,完全没有被惊到的感觉。 “小的不知,还望晋王明示!”卞生态度依旧恭谨,看不出喜怒。 “我朝已经废除了奴隶买卖,这奴隶黑市的存在可是在公然违反我朝法纪,身为太子知法犯法,不是招祸是什么?”常歌行声音变得凌厉,这个卞生看似无脑,直接承认奴隶黑市就是太子的产业。实则去了常歌行假装不知,将奴隶黑市闹个鸡犬不宁的心思。 科举取士还需要杨勇支持,这个时候和杨勇闹掰绝对不是明智之举。 “奴隶,这里没有奴隶啊!”卞生惊愕道:“奴隶黑市只是外人对此地的称呼而已,其实在下也只是代替这些苦命之人,找到一个好主户罢了。” 卞生招招手,有人将一叠厚厚的纸递到他的手中。他从中抽出一张递给常歌行,示意常歌行阅读。 常歌行看着手中的契约,眉头越皱越紧,这个卞生可不简单啊。前世许多无良商人正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才发家致富。 这个卞生正是钻了大隋法纪的空子,将明面上的奴隶买卖,变成了中间人性质。奴隶黑市不是直接买卖人口,而是经过奴隶本人同意,将他们自己寄售在黑市中,黑市只是从中收取佣金罢了。 这不就是古代版的中阶嘛,既赚取了利润,又规避了风险,这个卞生的脑子可不一般。 常歌行手中的纸张上,正是萧琮签字画押的契约,契约上写的很明白,萧琮心甘情愿将自己在黑市寄售,直到有人买为止,期间的住宿、伙食、好处费等等一切费用从卖身费中扣除。 而自愿卖身为奴是大隋法律允许的,甚至还会受到大隋法纪的保护,不然高门大户中的那些奴婢从何而来! 卞生正是钻了这样一个空子,将买卖人口穿上了合法的外衣。 “好手段,好计谋,本王甚是欢喜!不如你跟了本王吧!”常歌行这就明目张胆的挖起了墙角,像这种思维超前之人,整日躲在阴暗的角落实在是屈才了。 卞生明显一愣,这个晋王殿下还真有意思,刚一见面就要挖太子的墙角,难道晋王与太子已经不和到了如此地步? 卞生想要拒绝,却又转而一笑,眸中透过几分思量:“让小的给晋王殿下效力也并非不可,只是在这个黑市中,每个人都有他的价钱,小的也不例外!” “买你要多少钱?”听到卞生如此说,常歌行也有了几分兴趣。 卞生从怀里掏出一纸契约,缓缓打开。常歌行看清楚后,眼中便显出浓浓的笑意。 “百万两得先生大才,值了!”陈宣华从随身的荷包中取出十张银票,十万两一张,整整一百万两。常歌行真的不缺钱,有钱千万与宋有盈两个经商奇才在,白花花的银子像是滔滔江水般流入晋王府,若不是常歌行每天都要消耗无尽的钱财在大补之药上,晋王府绝对富可敌国! 想到那完全没有一丝变化的百分之一能量条,常歌行就不禁有头疼。 “现在你是我的了!”常歌行将银票向着卞生怀里一塞,满脸笑意的道,看那神情分明是看到了绝世美女的单身汉。 常歌行带着燎原之火的眸子,让卞生心中一阵恶寒,这个晋王该不会有什么不良嗜好吧。 “你不会想要反悔吧,本王告诉你,就算是你现在后悔了,也没用!钱货两清,这笔买卖已经成了!”常歌行看着愣神的卞生提醒道,这可是人才啊。 卞生表情一僵,随后显出释怀,仰头看着黑漆漆的洞顶,眸子中却是火红一边,隐隐有鲜血沸腾。 “穹顶深深,已忘归乡。自为飘絮,身若浮萍。晋王既然看得起在下,在下自当效犬马之劳!”卞生深深一躬,百万两银子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不管如何,常歌行能够拿得出百万两银子来买他,足以说明对他的重视,换做太子绝对没有如此魄力。 第494章 挖太子墙角(二) “这是在下的卖身契,晋王您只要签上名字,在下就是晋王府之人了!”卞生将卖身契约递给了常歌行。 “你不是太子的家仆?” “小的虽然替太子经营黑市,却非太子府的家仆!”卞生顿了顿接着道:“小的也曾给太子殿下说过价码,只是太子一直在考虑!” “你很缺钱?”常歌行问道。 “在下飘摇一人,钱财对于我并没有什么太大意义!” “那你为什么又要自卖自身?” “主人家信任的永远是那一纸卖身契,没有卖身契之人,永远不能得到重用的。既然要卖,自然要找上一个肯花大价钱之人。”卞生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仿佛只是在叙述一件不关自己的事情。 “奴隶黑市可是太子名下重要的产业,他能够将此地交给你管理,可见对你还是很重视的。” “奴隶黑市虽然重要,却也是烫手的山芋。有朝一日皇帝陛下怪罪,小的这个和太子府并无关联之人,便是最好的替罪羊。”卞生将这一切看得透彻,脸上依旧和煦,恬淡非常。 “明知是陷阱,还要身处险地,非君子之为!”常歌行对卞生越发的欣赏了。 “不身处险地,怎么会求得贤主?”卞生声音中终于有了些许生气,些许调侃。 “你是自比姜太公,而本王是那条鱼喽!”常歌行有些自嘲的看着卞生。 “小的不敢!”卞生低头拜道。 “什么敢不敢的,再说敢不敢从来不是嘴中说出来的,尤其是对你这样的聪明人。有些人需要向骡马一样束缚起来他们才会干活,给了他们自由,反而会让他们疯狂,直至死亡;而有些人,则需要还他们自由,就像是天上的雄鹰,只有将广阔的天空还给他们,他们才算真正的活过! 就像你!” 常歌行将手中的契约缓缓撕碎,慢慢的、一条条的撕碎,让一个个工整自己变得四分五裂,好像有什么封印被击碎,卞生无波的眸子中有点点亮光绽起,似乎有启明星升起,让卞生整个人有了许多生趣。 契约被常歌行撕成了粉碎,洒落一地:“你可追随我,成为本王的左膀右臂,你是自由的;你也可以就此离开,你依旧是自由的!” 常歌行带着三女个萧琮一众小少年就要离开黑市,周遭大汉自动让开了一条通道,再也没有一个人阻拦,现场的气氛很奇怪,他们的老大竟然要投靠晋王,这种变化实在出乎他们的意料。 “夫君就这么放心这个卞生?”萧美娘揽着常歌行的一条胳膊,毫不掩饰的亲昵,看得萧琮一阵皱眉,在他心中自己的姐姐闭月羞花,风华绝代,可不是什么随便的男人就能般配的。 眼前这个男人虽然气度非常,但相貌绝对算不上俊朗,想要做他的姐夫还差那么一丢丢。 “谈不上放心,只是饵料已经下了,再狡猾的鱼儿也禁不起诱惑,只能乖乖咬钩!”常歌行将萧美娘的柔荑揣在怀里,满满的宠溺。 “知道为什么吗?”常歌行扭头笑着问朱贵儿。 朱贵儿皱皱好看的琼鼻,俏皮的摇了摇头,挽住常歌行的另一条胳膊,拽着他的手放到了自己的怀里。常歌行好笑的摸了摸她的秀发,笑而无语。 “那是因为饵料是针对不同的鱼配置的,每个人都有软肋,每条鱼都有不能抗拒的味道! 所以,呵!呵!这个卞生逃不掉!” 常歌行轻笑几声,满满的狡黠。 “狡诈!” “花心!” 陈宣华与萧琮同时轻啐出口,对常歌行作出了两种评价。 “夫君我从来都是五讲四美的大好青年,请不要用狡诈这样的词汇来形容夫君我,应该有足智多谋,或是聪慧非常! 还有你,我未来的小舅子,花心这样的词汇同样不准确,应该用风流倜傥,你还小,等你长大后你会明白的!” 常歌行洋洋自得的纠正着陈宣华与萧琮,突然感道腰部一阵刺痛,陈宣华一只小手正在那里坐着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全方位的旋转运动:“明白什么啊!” “哎呦呦!疼!疼!夫人松点儿!” 常歌行想要摆开陈宣华白嫩嫩的小手,奈何一只被萧美娘挽住,另一只却被朱贵儿揣在了怀里,根本无法出手,只能忍耐着酸麻的感觉。 “活该!”萧琮撇撇嘴道。 “小子,要不是看在你是本王小舅子的份上,本王绝对让人把你的嘴巴缝起来!” 短短时间,萧琮已经看明白了形式,这个之前给人一种伟岸感觉的男人,竟然被三个女人吃得死死的。 萧琮来到萧美娘身边,有些撒娇意味道:“姐姐,这个来历不明的男人要欺负我,咱们不要跟他走了好不好!” 言罢,还挑衅的看了常歌行一眼,对于这个买了自己等人的晋王,萧琮起初是感激的,后来发现这个男人竟然有可能成为他的姐夫,或许已经成了他的姐夫的时候,多年来孤寂、冰冷的心有了些许融化,逐渐恢复了些许少年人本该有的心性。 这或许就是亲情的力量,它可以愈合岁月带来的伤痕。 萧美娘看到她的弟弟终于恢复了少年人该有的模样,不再那样的老成持重,心思沉沉,心中也是欣喜。 “这是姐姐命中注定的男人,也是你以后的姐夫,不能这么没大没小的,小心姐姐打你屁股!” 姐弟俩笑着、闹着,仿佛又回到了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 “小子,以后要是有人欺负你,提你姐夫,绝对好使!”常歌行当然不忘在小舅子面前表现一番,天知道他会为今天这句话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 “晋王殿下,等!等!” 不等常歌行走出奴隶黑市,卞生已经小跑着赶过来。 “不知殿下府中可还招门客?” “恰好还有一个空缺,先生是否愿往?” “正是吾所愿!” 两人同时哈哈大笑起来,看得剩下的那些大汉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自家主事儿之人都投靠了晋王,若是被太子发现,他们绝对难辞其咎! 第495章 大结局 常歌行模模糊糊中听到有人在呼唤自己的名字,揉了揉惺忪的眼睛,使劲摇了摇了脑袋,努力使得昏昏沉沉的脑子清醒些。 “谁!谁在喊本王,不知道直呼本王名讳是大不敬吗?” 常歌行话一出口,就觉得声音沙哑无比,喉咙更是疼痛异常,像是有一团烈火在燃烧般。 “水!水!给本王拿水来!” 常歌行等了半晌不见有人侍候饮水,瞧着旁边有一个玻璃杯子,里面似乎有半杯水,伸手抓起就一饮而尽。 “咳!咳!这是什么?谁敢暗算本王,竟然把水换成了酒!” “我看你真的是喝多了,还本王呢!既然你醒了,就赶紧下楼买单,别忘了,今天可是你请客!”一个浑厚的男声传来,不知怎么的,听着十分的耳熟。 “哈!哈!原来是卞生你啊,以后你就跟着本王混,本王绝对不会亏待你的,加官进爵,封妻荫子那都不是事儿!” “常歌行,你醒醒!不想买单就明说,不要装糊涂,我还不知道你的酒量!”一个好听的女生传来,同时一杯凉水泼了常歌行一脸,使得常歌行一个激灵。 “哎呀!原来是秀宁啊!美娘、贵儿、宣华呢,本王要沐浴更衣!” “还真的把自己当成什么王爷了啊,我看他是真的喝多了!” “不管喝不喝多,今天这单都必须他来买!”卞生恶狠狠的道,这个常歌行每次都这样,一到结账的时候便把自己喝的醉醺醺的,每次聚会都是混吃蹭喝的。 “我看算了吧,他好像真的说多了,都胡言乱语了!”一个好听的女生说道。 “还是贵儿心疼你夫君我啊!”常歌行好不容易站起身,只是身体虚浮,还没站稳,有一屁股坐下来。 “都喝成这样了,还想着占便宜,平时这个常歌行看起来也是一副正人君子模样,没想到也是一个狂佞之徒,难道这就是俗话说的酒壮怂人胆!”魅惑的声音传进常歌行耳中,虽然头疼的厉害,他还是辨出了声音的主人。 “还是美娘了解我!” “哼,连老娘的便宜都敢占,不想活了是吧!” “萧美娘、李秀宁、朱贵儿。。。。。。杨光?常歌行把自己当成了杨光,这也太。。。。。。太不可思议了吧!” 常歌行打了一个酒嗝,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还是宣华聪明!” “陈宣华?陈国亡国公主?我倒是曾经梦到过,在梦境中我化身为陈宣华,在城楼上看四起硝烟! 可是,他是怎么知道的?” “常歌行,你装,继续装!”卞生咬牙切齿说着,今天他们一行六人喝酒,两男四女,一个男的已经醉倒,总不能让女生买单吧。他肉疼的捏了捏钱包,本来以为是常歌行请客,菜品、酒水他可都是只点贵的,没想到最后坑了自己。 再醒来时,常歌行已经躺在了宿舍的床上。 “你醒啦!可要记得还钱!我半个月的生活费可都替你买单了!”卞生一屁股坐在常歌行的床上,唉声叹气的道,比霜打的茄子还要蔫上几分。 “我叫常歌行,是京华大学的大三学生,眼前的是梁生,自己的同宿舍好友。。。。。。”许多记忆如潮水般涌向常歌行的脑海,隋朝中事,难道只是一枕黄粱,自己从来不曾是杨广。 等等,自己在离开黑市最后一刻发生了什么?萧琮,那个毛头小子,他刺了自己一刀! 可是为什么啊! “杀大隋王爷,便是我复国之路的第一步,姐姐你可愿帮我。。。。。。”这是常歌行在那个世界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醒了,昨天真的是喝多了!欠你的钱我会还你的,你还信不过我的人品嘛!”常歌行露出一丝笑容。 “人品,你还有人品嘛!”梁生不客气的笑骂道。 “那。。。。。。那几个女生怎么样了?”常歌行忽然想起昨天在一起的那四个女生。 “你还说呢,我好不容易请来咱们学校的四大美女一起吃饭,都被你搞砸了,就知道喝喝喝,多说一句话会死啊!”梁生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你不是不知道,我见了女生就张不开嘴!”常歌行暗叹:“这还是在大隋的那个风流王爷嘛!” “任务失败!”一道苍老的声音传入常歌行脑海,震得他险些眩晕过去:“取得四大美女的好感可重新开启关卡,是否接受复活任务!” 常歌行抬起头,脸上扬起灿烂的笑容,看得梁生一愣,这家伙原来还可以笑的这么灿烂。 “接受!”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