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魔行》 封推感言 这是一份迟到的《封推感言》,原本在封推的首天就该写的。其实,大家都明白,大封推,正是需要爆发的时候,所以希茗一直在狂飙码字,根本没有空暇去写别的东西。存稿早已没有,但是希茗仍然保持着一天13000的更新量,这对于一个新手来说,已经是做到极致了。 《枫魔行》在蛰伏了一个多月之后,在总点击不过20万,收藏惨淡的情况下仓促上架,新亏有众多书友、读者的鼎力支持,才创造了订阅的神话,得意获得网站重磅推荐的机会。在这里,希茗想对一直以来支持《枫魔行》的读者、书友,以及编辑扇子大大表示衷心的感谢。 《枫魔行》一路走来不容易,当希茗向都市言情小说编辑部寄出合同的时候,刚好遭遇到了春运+春节的双重打击,合同,一直到春节后恢复正常上班才搞定。在这之前,希茗一直没有获得网站的任何推荐,而字数,已经发了25万字了。这原本是注定要扑街的书,但是在绝境中,又重新焕发了青春,居然获得了网站的重磅推荐。这一切,对希茗来说,仿佛像是过山车,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所以,希茗暗暗下定了决心,一定要以自己的行动来回馈广大读者以及都市言情小说的器重,不论后续订阅如何,即便没有一个读者,《枫魔行》都坚持百万字完本!! 上架感言 深夜,希茗正不知疲倦地码字。温总理悄悄走到了我身旁,拍了拍我的肩膀,慈祥地问道:“小伙子,作为一个网络写手,辛苦吗?” 希茗心头微微一颤,强忍着腰部的酸痛,咬紧牙关,精神饱满地、响亮地回答道:“一点都不辛苦!” 温总理又关切地问道:“你这小说怎么卖啊?” 希茗伤心地把泪往肚里吞,惨然说道:“前三十万字免费,后面的千字四分钱!”为了让总理能有个清楚的概念,我又弱弱地补充了一句,“一个读者看我小说一个月,大概会消费七块钱!” 温总理满心欢喜,重重地在我的肩膀上拍了拍,“不错啊!上网费总算是出资了啊!小伙子,好好码字天天更新!现在什么东西都在涨价,你们可要挺住,坚决不能再涨了啊,70后、80后都被房子套牢了,没钱消费了!你们总要为广大劳动人民考虑一下吧?党和人民是不会忘记你们的!” 希茗顿时激动滴内牛满面,用颤抖的声音回答道:“我一定响应党的号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关于充值方式 首先是网上银行,比较便宜,其实办银行卡的时候开通一下就好了,经常看书的读者们使用最好,步骤是:登陆都市言情小说——支付中心——我要充值——网上银行——填写充值数额(起充30元,1:100)——下一步——确认——选择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进行网上银行支付操作 其次是支付宝和财付通,只要在拍拍和淘宝上买过东东的朋友相信都会使用,需要说明的是,都市言情小说的支付宝业务是即时到帐业务,需要大家先付钱才能获得阅读币的。如果实在觉得网上交易不安全呢,也可以到银行汇款,汇款之后登记就好了,一般几个小时之内就有阅读币的。 以上四种方式虽然麻烦,但是比较实惠,都是1元购买100个阅读币的,建议经常在都市言情小说上看书的亲们这样充值。 下面介绍其他几种方法: 手机充值卡(注意:不是手机话费充值哟),只要买中国移动神州行充值卡(序列号17位)或者联通全国通用充值卡(序列号15位)就行了,之后选择手机充值卡(1)或者手机充值卡(2)充值就行了,一般在移动或者联通的营业厅就可以买到卡的。这种方式是1元买90个阅读币,也不算太贵。 另外提醒一下大家,无论那种卡最好把卡里的钱全都充到都市言情小说上,因为如果不一次充完剩下的钱也不能继续在其他地方使用的(尤其是手机充值卡),而且如果选择错了相应的面额(比如买了50元的手机充值卡,充值30元,在输入序列号和密码旁边选择了手机充值卡面值30元)一张卡也就作废了,剩下的钱也就不能用了,所以大家最好是充值多少钱就买多少钱的充值卡,这样比较安全也不会给亲们带来什么麻烦。 如果大家实在不想出门,固定电话和手机也可以充值的,固定电话充值要这样做:登陆都市言情小说——我要充值——电话充值——在网页下方找到中国地图——点击所在省份——得到应当拨打的声讯电话——拨打电话——获得v币号码和密码——用纸和笔记录v币号码和密码——选择v币数额(起充5元,1:50)——下一步——确认————输入网页上方v币号码、v币密码——确定 最方便的充值方式要属以下这种,手机短信充值,发一个短信就行:登陆都市言情小说——支付中心——我要充值——手机短信充值——填写手机号码——下一步——确认——确认支付——收到短信——回复短信——收到扣费短信——购买完成(必须为30元,1:40) 如果大家还有不懂的,可以去交流中心看一下http://jiaoliu。readnovel/forumdisy。php?fid=24,另外,都市言情小说的在线客服是从早上8:00到晚上9:30的,大家点击支付中心就可以找到http://pay。readnovel/pay。php?a=info 如果还有充值方面的问题可以联系客服qq961882949或者打01062110656咨询一下,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女版 空章节 五十年后,异界,未来顶尖的风系魔法师,兼无敌猥琐男,叶晓枫,出生在中土大陆,一个东方文明熏陶下的武学世家…… 在这个时空错乱的世界里,也有咱们古代的先贤。学堂上,兵法课。授课老师双手交叉放在背后,慢慢踱来踱去,口中不停唾沫横飞:“……故不知诸侯之某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 叶晓枫的上眼皮似乎萌发了对下眼皮的眷恋之情,它小心翼翼地接近,慢慢地下垂,伺机与下眼皮吻合。“这样也不能那样也不能,那还打什么仗哦” 叶晓枫索然无味地喃喃自语。 “叶晓枫,你嘀咕什么?”黄教授愤怒地冲叶晓枫吼道。 糟糕,被听到了。“没,没什么。”叶晓枫有些懊悔,“我顶你个肺(叶晓枫的口头禅),被叫兽听到可没什么好下场!” 黄教授:“它告诉我们,作为将者,必须要审时度势,熟悉地形地貌,不能一味逞武好斗,有勇无谋,这样必将会把军队、乃至国家引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你,叶晓枫,下了课把《孙子兵法》抄录十遍,明天交给我。” “是,是” 叶晓枫不停地点头哈腰,心里早把那黄教授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他奶奶滴叫兽,还我孙子的兵法呢!这我儿子的儿子写的东西,我这做爷的去抄个屁啊!” 这时候,叶晓枫肚中突然一阵剧痛,小腹下似有条小虫在不停滴蠕动,不对,不是蠕动,那是翻江倒海啊。叶晓枫不禁皱起眉头,额上黄豆般的汗水一滴滴冒出来。 “怎么?你不愿意抄?”黄教授怒道。 叶晓枫:“不……不……我,我愿意……” 黄教授:“你那是什么表情?” 叶晓枫:“先生,我不行了,,,,,,我要出恭~~~~” 教室里顿时哄堂大笑。 “不许,忍着。”黄教授及其不人道地冷冷地拒绝了叶晓枫的请求。 叶晓枫的内心在怒吼:“我靠,老子真的不行了!”他憋了半天,终于在牙缝中挤出了几个字,“我,我还能忍,就怕我周围的同学忍不住啊”,这时候,“噗”地一声巨响,叶晓枫的菊花很合适宜地排出了一股刺激性气体。俗话说响屁不臭,臭屁不响,可对于叶晓枫来说可完全没那么回事!好家伙,那可是又臭又响,周边的同学极其痛苦地纷纷捂住鼻子,把头扭在一边。 “快滚!”黄教授用厌恶的表情批准了叶晓枫的请求。在一片嘈杂的笑声中,叶晓枫赶紧三步并两步地抢出了课堂。 叶晓枫,今年十六岁,是中土帝国骠骑大将军叶文之子。因为叶文对儿子说过,“为父乃中土第一武林高手”,因此叶晓枫就认定了自己爱吹牛逼的天性定是遗传自他父亲。中土大陆全民尚武,在这武功就代表了一切,于是自打叶晓枫六岁起,父亲叶文就把叶晓枫送进了习武堂。叶晓枫马步扎了三年,走路依然跌跌撞撞,叶文冲冠一怒,一把火把习武堂给烧了。叶晓枫遂弃武从文!《三字经》学了三年,愣是没背会。叶文怒火中烧,一掌把私塾先生给劈了。叶文看他儿子武不成,文不就,也逐渐失去了耐心,干脆就放任自由了。于是叶晓枫这个纨绔子弟,整日与京城的一帮市井小人厮混一起,终日浑浑噩噩,游手好闲,吃吃荡荡。待叶晓枫十四岁那年,津陵城正好开办了一家国立军官学院,万般无奈的叶文决定将儿子送进去,好让学校代为管束。可军官学院的入学门槛甚高,像叶晓枫这样不学无术的小混混岂可随便就读?呵呵,骠骑大将军叶文在学府大臣面前挥了挥拳头,结果,叶晓枫就成了特招生,免试入学。 于是十四岁的叶晓枫,离开了京城,开始了异地寄读的经历。 极品猥琐男(大家要有心理准备),叶晓枫,坐在马桶上,一阵哼哼嗯嗯之后,总算是风轻云淡了。擦完手纸,他还是不愿意起身,一个人在那里喃喃自语:“我可不想那么早回教室,去看叫兽那张死臭的嘴脸,去听令人乏味的《孙子兵法》。哎,茅厕里虽然是臭了点,但我宁可污染自己的鼻子,也不愿意污染眼睛和耳朵,正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嘛。拷,我啥时候也变的那么有文采了?”百无聊赖之中,一只苍蝇在叶晓枫面前嗡嗡地飞来飞去,一会停在鼻子上,一会停在嘴唇上,弄的叶晓枫痒痒地。叶晓枫一肚子屎虽说是拉出来了,但是一肚子火却没地方撒呢,于是他口中慢慢地聚集唾沫,待那不知死活的苍蝇飞到他嘴边时,嘙地一口吐了出去。嘻嘻,飚中目标!那鸟苍蝇湿漉漉地在地上打转了几圈,又摇摇晃晃地飞了起来。这回它来了个低空飞行,呜呜地在叶晓枫跨下徘徊。叶晓枫突然想送它一枪纯正的童子尿,哎,可惜了,刚才出恭的时候先是机枪扫射,后是炸弹轰炸,没存货啦!有办法了,叶晓枫把小拇指伸进了鼻孔,抠出了一块硕大的鼻屎,接着把鼻屎粘在了中指的指甲上,聚力一弹,搜地一声,正中苍蝇。哈哈,那苍蝇粘着叶晓枫的鼻屎一起坠落到了粪堆之中。“嘻嘻,小样,这下美了吧,你不就好这口嘛,让你吃个够吧。做个饱死鬼,将来投胎别忘了我的恩惠啊!” 叶晓枫望着自己粘糊糊的中指,不由得意忘形。殊不知,日后享誉大陆的叶晓枫大侠之必杀技之“弹指神功”便是在茅厕之中开启了独特的修炼模式! “啪、啪、啪” 叶晓枫的鼻屎不停滴射向茅厕的墙壁……直到两跟手指在鼻孔中反复旋转,掏了又掏,除了鼻毛之外再也挖不出其它东西了,这时候他才心满意足地停了下来。他仔细地数着墙上的鼻屎,一、二、三,不错,不错,击中三只苍蝇,只有两粒鼻屎放了空炮。 正当叶晓枫沾沾自喜的时候,外面隐隐传了喧杂声,有唢呐,有鼓掌,有喝彩。“谁啊?什么事啊?那么大胆子,敢在国立军官学院外吵吵闹闹,真活的不耐烦了。哦对了对了,今天是津陵城首富王万财千金成人礼,听说是就是在学院外的城中花园设下了擂台,比武招亲咧!中土大陆尚武,一般名门望族的女儿到了十六就要出嫁,如果提亲的人众多,一般都会选择用比武的方式来选择女婿。当然了,也不是嘛人都有资格去提亲的咯,差不多都要是门当户对的嘛。” “炒作,绝对的炒作!”叶晓枫忿忿不平,“谁不知道啊,你王万财不就是要把女儿嫁给城主的二公子刘遥嘛,到时候你们官商联手还不赚尽天下的钱粮啊?唯独可恨的是王万财这次居然搞了个全城比武大会,不论是谁,只要是本城户籍,三十岁以下,不赌不淫不盗不抢,尚未婚配的青年都有资格来参加,只要取胜,就能赢得美人归!那又如何?这津陵城内除城主刘志,了大公子刘逍之外,谁还是刘遥的对手呢?大哥刘逍的儿子都已经穿开裆裤了,刘志更是已年过四十,娶了十七房姨太了,哦,或许是十八房了吧?呸!管他呢!” “反正无聊,不如去看看?”叶晓枫呆呆地坐在马桶上,仰望着楼板。“去就去了,又不是第一次逃课了,叫兽啊叫兽,你就全当老子不小心掉进茅坑里了,别在烦老子了奥!”他迅速起身,拉好皮带,轻手蹑脚地走出了茅房。 城中花园擂台之上。王万财抱拳说道:“小女年方二八,她曾许下一愿,不望夫婿富贵,但愿是个武艺超群的好汉,因此斗胆比武招亲。我知道津陵城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台下各位年轻才俊如看得上我王某,不嫌我女儿丑,还望请上台一试身手。” 台下有人窃窃私语,“二八?我拷!都二十八的老姑娘了?不知道被多少个男人睡过了哦,这回是第几房?” “你额傻鸟,二八就是十六岁的意思,你个没文化的。” “昏倒!谁叫 他奶奶的不说清楚啊!也是啊,你瞧那小妞水灵的,怎么瞅都只有十四五岁嘛,哪像少妇了?” “我来比武!”台下跃上一人。众人一看,顿时轰然大笑,这边上来的是个肥胖的老者,满脸浓髯,头发和胡子都已经半白。王万财楞了下,笑道:“这次招婿,只招三十岁以下的。”那胖白头,瞥了王万财一眼,说:“我今年二十九,我是少白头。这是我的户牌!”擂台另外一边又是一阵骚乱,这次上来的竟是个光头和尚,那胖子对众人喝道:“笑什么?他比武招亲,我尚未娶妻,难道我比不得?”那和尚嬉皮笑脸地对胖白头道:“白胡子老公公,你就算胜了,这样花一般的闺女,叫她一过门就做寡妇么?”那胖子怒道:“那么你来干什么?”和尚道:“得了这样美貌的妻子,我和尚马上还俗。”众人更是大笑起来。 “那就赐教了!”胖白头呼地一声原地跃起,一个腾空旋转一百八十度,伸腿斜劈下来。 “我才不教你呢,你可没交学费的。”那和尚也不示弱,侧身躲过了胖白头的劈腿,反手就是一拳。两人就你一拳我一腿地对攻起来。 叶晓枫虽然学艺不精,但是这点门道还是看的清楚的,那两人功夫都不高,可以说是稀疏无比。他心中鄙夷之情顿时油然而生,“呵呵,就凭你们这两个鸟人也配来凑热闹?娱乐大众的资格都没有哦。就算是小爷我上场,三下五除二也能把你俩痞子给搞残咯。” 正当叶晓枫yy的时候,突然白光一现,台下跃上一少年,“哉!王倩靓小姐的成人礼,启容尔等低劣之人胡闹!”还没等大家反映过来,只见他左起一腿,右手一拳,那胖白头、和尚都已经径直滚下台来。“哄!”擂台下顿时乱成了一锅粥。 只见那少年,一身白衣随身飘曳,身姿挺拔,浓眉凤眼,丰神隽朗,可不是一般人家的公子哥哦! “正主儿来啦”,“谁啊谁啊?”,“就那小子嘛?早内定了。”,“那么沉不住气哇?” 台下一片窃窃私语。 “在下刘遥,特来领教各位高招!”台下一片死寂。并不是每个人都见过这位津陵城的二公子,但是绝无有人未听说过他的名头。 台下不知道是谁突然冒出了一句:“你是来领高招的啊还是来娶媳妇的啊?”台下又是一片哄笑。 刘遥不好意思地望了望坐在台上的王倩靓,叶晓枫也顺着众人的目光一起望了过去。虽然远远地隔了一层纱,那王倩靓的身影还是若隐若现,绝对是个绝色美人胚子,看得叶晓枫口水直流,呵呵。 “我自然是来提亲的。”刘遥收敛了下心神,环视了下四周,继续说道:“我不喜欢磨磨蹭蹭。”说着,他双腿一个下蹲,全身衣裤顿时如充了气般,向外一扩,紧接着他右起一拳,只觉得一道红光,从他袖口铁拳处喷射而出,五十米开外一棵松树顿时炸为两截,应声而倒。 “爆裂拳!”,“我拷!”,“是爆裂拳啊!”,“牛鼻大发了哇!”,“想不到刘二公子的爆裂拳练到那个程度了哦!”,“厉害啊!”…… 众人一片骚乱。叶晓枫心里有点不爽了,你丫呸的,显摆什么哦?奶奶滴,不就是仗着祖传的绝学嘛!有啥了不起的? 王万财乐得不行了,“哈哈哈,祝贺刘二公子,爆裂拳已经晋级三阶了!据说刘家传人从未有人能在三十岁之前突破二阶瓶颈,刘二公子以不满二十的年龄,能有这番成就实属旷世奇才啊!” 人群中杂声一片:“厉害啊!”,“牛鼻啊!”,“吗的,这小妞我是没希望了。”,“是啊,咱一起咽口水吧。”,自刘遥露了这么一手,没有人再敢上台了,谁也不想成为那棵松树。 “既然再无人上台,那今天的比武招亲就……”王万财要宣布了…… “真他吗的无聊!”叶晓枫吐了一口唾沫,转身离去。心想:老子逃了课出来想看打架,结果啥都没有,就只瞅着那貌似长的比我白的臭小子显摆功夫了,还只显摆了一下,哎,回去又得挨骂了! “站住!”王万财大喝一声! 叶晓枫回头一看,哇塞!什么状况?他们怎么都看着我? “是叫我吗?”叶晓枫有些忐忑不安。 王万财冷冷地说道:“对,除了阁下,还会有谁?” 叶晓枫心中一慌,不是吧,真是冲我来的啊?不过很快他的心趋于平静,天生无赖的泼皮本性立马显露无疑,只见他嘿嘿一笑,“对不起,我妈叫我打酱油,我只是路过。你们继续,借过,借过。”叶晓枫一边单手上扬行着军礼,一边点头哈腰,意欲离开现场。 “你是军官学院的学生吧?”王万财望着叶晓枫的穿着服饰问道。 “额,是滴。”叶晓枫不由心头一沉,心中暗骂道:昏倒了,真是作孽啊,出门怎么还穿了校服? 王万财怒道:“既然是寄宿生,何来买酱油回家一说?” ……这都被你知道了?叶晓枫心中顿时慌了起来。 王万财是富甲一方的土豪劣绅,在津陵城这个地盘上向来就是说一不二的,就连城主刘志见了他都要避让三分,可眼前这个小无赖不光出口伤人,还要伺机抵赖,他哪受过这样的气?当即盛气凌人地喝道:“在你眼里,我的行为就有那么的无聊,那么可笑吗?今日是小女生辰,你一句道谢的话不说,为何满嘴脏话,胡搅蛮缠?” 叶晓枫忍不住心里一阵痛骂:你奶奶滴,我老爹可是骠骑大将军,中土第一高手,我街坊的哥们各个都不是善茬,老子横行京城街道的时候,到哪吃饭喝酒都不要钱,哪个痞子见了我都避让三分的,你算哪根葱,也敢来惹我?……诶呀,这里不是京城…… “酱油男,上去比划一下”,“来来来!”,“来啊!”……周围的看客一起跟着起哄了! 王万财瞥了下台下起哄的人群,正色道:“各位说的在理,既然这位小哥瞧不上我们这的武功比试,想必定有过人之处,请上台来一试身手,好让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见识下奇功妙招!”他早就料定眼前这个一脸贱样、满嘴脏话的少年武功稀疏平常,定是要好好把他教训一番,顺便帮刘遥出出风头才肯罢手了。 “不了,不了,”叶晓枫摆了摆手,死皮赖脸就想走。这时候,七、八个穿了黑衣服的家奴把叶晓枫围了起来。 “今日,我王某人的乘龙快婿就在刘二公子和这位小哥间产生,各位意下如何?”王万财一脸阴笑地看着叶晓枫。 叶晓枫平白无故遭受无妄之灾,当真气的不行了,碍于身边簇拥着的那几个家奴,却也不好发作。 众人齐发难:“好!”,“就这么干!”,“上啊!上啊!”,所有的人都像打了鸡血般亢奋,估计都是来看热闹的,却因为没看到真正的打斗场面,都觉得很不过瘾。于是,叶晓枫就很悲剧地成为了那个杂耍团中的猢狲精。 “这位小哥,还是请上来一下吧!”刘遥彬彬有礼地说道,看见叶晓枫迟疑的表情,他又补充了句:“今天是王倩靓小姐十六岁的生日,不宜伤筋动骨,不宜见红,我们就点到即止吧。”说完,刘遥微笑着朝叶晓枫点了下头。 叶晓枫心里不停地盘算着:他是在说不会伤我的意思吧?罢了,罢了,大不了我就上去丢下人,再下来好了嘛,希望他真的不会伤我。 掌声一片,因为叶晓枫,上台了。“我叫叶晓枫,是国立军官学院二年纪的学生。”他假装谦卑地做着自我介绍。 台下的人又开始窃窃私语了:“真是国军院的啊?”,“贵族学院哦!”,“家里说不定大有来头哦!”,“是高材生哦!”,“长的还 算俊俏嘛!”! 额,居然还有人说叶晓枫是高材生?哦?呵呵,其实叶晓枫最近还算发愤图强,学得也算是人模狗样,第一学年楞是全科及格,没一门课挂彩。问他咋开始用功学习了?哈哈,在此笔者向各位介绍下叶晓枫的悲情恋爱史。国军院也有女生,不过不多,基本都是将门虎女。叶晓枫自命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前些日子看上了班上一小妮子,上课的时候偷偷给她递了封情书,谁料她丫只看了一眼,就立马转送别人了,送谁了?黄教授!叶晓枫立刻品尝到了黄教授的降龙伏虎十八拳,还被派去打扫茅厕一个月。看那丫头薄情寡义,叶晓枫也算是死心了。不日,他又瞅上了隔壁班的一女娃子,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咱可不能再落下证据,不能写情书了,改送花!叶晓枫翻遍了整座后山也没找到一株玫瑰,连茶花也木有!无奈之际,找了朵白菊充数。谁料那女娃子,哇地一声哭将出来,连推带抓往叶晓枫身上招呼,“我妈虽然病重,但还没死呢,那有你那么咒人的?呜呜呜~”这事又黄了!痛定思痛之后,叶晓枫决定向班中花魁求爱,不递情书不送花,他直抒情意。谁料她冷冷地说道:“我不喜欢不学无术的痞子。”额滴神呐,不就几本破书嘛?老子看还不行嘛?叶晓枫一边咒骂,一边痛苦地翻看起书来,凭着一股蛮劲,居然在一学年测试中,全科通过。他老爹叶文在皇宫中接到叶晓枫的成绩单,顿时激动滴内牛满面,往自己的大腿上狠命地拍了一掌,谁料龙椅后的屏风劈被这招隔空打物震的稀巴烂。遂以破坏皇室财物罪被罚了三个月俸禄。额额额,跑题了。 言归正传。 叶晓枫:“刘兄,今日即是比武,点到即止颇有难度。不伤筋动骨,不见红,那还怎么分出胜负呢?”事已至此,叶晓枫好歹也要打肿脸充胖子了。众人见他如此不卑不亢,顿时一片哗然。 “不知叶贤弟有何高见?”刘遥一脸疑惑。 叶晓枫:“我看刚才刘兄显山露水的那一招爆裂拳,在兵法上称之为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为上!依我拙见,我们接下来的比试也依此进行如何?我就随了刘兄的意,咱不对攻,这自然也就不伤筋动骨不见红了。”哈哈,叶晓枫心里暗喜,老子天资聪慧,不愧旷世奇才哦,三言两语就化解了今日的血光之灾。吼吼~~~ 刘枫:“那怎么比?” 叶晓枫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比暗器!” “哇~~~”台下一片轰乱!这个轰动情形可不亚于叶晓枫说要当众脱衣裸奔! 但是,叶晓枫马上又后悔了!他肯定是脑子短路了,才会说出这样的话。当你见到乔丹的时候,你会想到哪两个字?篮球!当你见到刘翔的时候,你会想到哪两个字?跨栏!见到刘氏门人,想到的自然就是“暗器”两字! 津陵刘门暗器,举世无双,震古烁今! 而叶晓枫,这个黄口小儿居然要向刘氏门人挑战暗器!这无亚于一个中学生摆出一副吊儿郎当的表情要和乔丹比扣篮,和刘翔比跨栏。叶晓枫啥时候练过暗器了啊?他父亲叶文向来自负,从不屑于使用暗器,叶晓枫自然也未受到过任何、乃至点滴的熏陶,他只要一出手,就会露馅! “这回有点过了,”叶晓枫顿时心乱如麻,“晕倒,我这张嘴是不是长猪头上去了?怎么就关不住呢?我会什么狗屁暗器啊?除了会弹鼻屎……这下可要糗大了,丢人不说,待会肯定还会被王万财的家奴乱棍伺候,完了完了,还不如直接上去跟刘遥力拼一下,大不了屁股上挨上一脚滚下台去便是了,最不济也就跟和尚和胖白头一个下场。” (请点收藏+推荐谢谢各位书友。另外推荐我朋友闲云一鹤的红书《超能老师》) 序章(5000字) 此书,很恶俗很搞笑很强大!心理承受能力低的人,请回避! (序章不喜欢的可以跳过,直接进入下一章!序章跟后续章节关联不大,主要是为了说明一下不是纯武侠,更突出一下本书魔武争霸的那根轴。) 得得得,得得得…… 得得得,得得得…… 残阳似血,泪已成殇。在苍茫荒芜的大漠之上,尘土飞扬,两骑马一前一后的急驰而来。前面是一匹高腿长身的白马,马上驮着的是一位满脸疲倦的年青人。焦虑与风霜掩盖不了他那丰神俊朗的外表,此人身长七尺,浓眉大眼,唇红齿白。他身披一件白色的魔袍,腰间束缚着一根镶嵌着九九八十一颗银色宝石的腰带,左手持缰,右手紧握着一根由古藤条萃制的魔杖,杖的顶部是一颗菱形的白晶玉石。 这一枚白晶玉石显示了他的特殊身份——他是一位冰系魔法师!能够拥有魔杖,说明他已经拓神了!按魔法等级来说,他至少是一名魔士。 在他身后,是一个骑着枣红色的瘦马的红衣人,这位红衣人颓倒在了马背上,无法看清他的面容,他的背上正插着一根箭,伤口处正源源不断地向外渗着鲜血。绯红的血液早已浸湿了原本就是红色的魔袍。他不敢拔箭,他无法确信,当抽出这枝箭的时候,自己还能否挺得过去。红衣的人手中也拿着一根魔杖,唯一的不同就是它所镶嵌的是一颗鸡蛋般大小的红宝石。对了,这人是一位火系魔法师。 他们的身后是一群汹涌而至的追兵,或持剑、或持弓、或持鞭。这群追兵绝对不是那种恃强凌弱的土匪,相反,他们代表了这个大陆的正统力量——中土武林。这帮武林人士显然是对在前面奔逃的魔法师有所忌惮,虽然他们的马匹精力充沛,完全可以在半柱香的时间内追身上前,但是,他们只是远远地追赶着,逼迫着,并没有立刻暴起突袭的打算,因为他们知道,援军就在前面。 路面越行越窄,两位魔法师逐渐驶入了一道峡谷之中。冰魔师暗暗心惊,只见两侧危岩耸立,猿鸣不绝,若是有人在此设下一支伏兵,乱箭齐发,那必定是死无葬身之地了。正当自己惊魂未定之际,胯下坐骑突然蹬蹄急停,随即长嘶声起,差点将他掀下马背。冰魔师大吃一惊,一股凛冽的杀气扑面而来。他定睛一看,只见路口处正森然凌立着一个约二十岁上下的年青和尚。 冰魔师喝道:“秃驴,你不去吃斋念佛,跑这儿挡什么道?” 这名和尚,没有法杖,没有棍棒,有的只是头顶的九个香疤和一双肉掌。与慈悲为怀的出家人的身份所不相符的是他浑身上下充斥着一股杀气,简直让人不敢逼视。 那和尚微微一笑:“寒施主,别来无恙啊,小僧在此恭候多时了。” 冰魔师怒骂道:“弘德小贼,我可没有在普陀山留下半文的香火钱,你定要说我是施主,那我就施舍你一些冰凌锥吧!看招!”只见寒姓的冰魔师,高举魔杖,在空中急速划过一道弧线,大喝一声,“寒冰破!”,“嗖”地一声巨响,从魔杖的顶部射出了一柄冰剑,直刺弘德和尚的面门。 弘德不慌不忙,右手食指和中指相互抵住,单手飘逸,凌空画了一个“咒”字!只见金光一闪,一面金色的半透明状的盾牌顿时立在了弘德的面前,生生地挡住了冰魔师射出的冰剑。 冰魔师大吃一惊,“大慈大悲咒?居然叫你练成了?” 弘德微微一笑,“阿弥陀佛,出家人不打诳语,小僧何止只练成了大慈大悲咒?还有易筋经呢!请寒施主品鉴!”说罢,弘德双手向前一甩,原本紧扎的袖口顿时松开,里面似鼓满了真气一般,急速向外膨胀着,猛然间一股热流从袖口中喷射而出,直扑寒姓的冰魔师。 冰魔师牙关紧咬,自下而上挥动着魔杖,一团晶莹剔透的隔膜顿时将自己的周身围了个严严实实,这就是冰系法师的终极防御技能“冰封结界”。正当他全力施为准备硬接弘德的掌风的时候,弘德突然变招,汹涌的真气如洪水猛兽一般冲向了奄奄一息的红衣人。 冰魔师顿时面如土色,大喝一声,“卑鄙!”慌乱之中连忙撤下了自己的结界,回身就要护他的同伴。弘德微微一笑,右手缓缓推出,这一掌,举重若轻般微微拂在了冰魔师的胸口。 “噗哇!”冰魔师顿时血喷倒地。 后面的追兵已然赶上,立马将这重伤的两人围了个水泄不通。 弘德向众人行了一礼,“阿弥陀佛,原来广寒宫、五庄观的同盟到了,失敬失敬!” 为首的一名道士打扮的剑客向弘德还礼道:“弘德师兄威猛,贫道佩服。” 弘德哈哈大笑,“日成师弟,你们先把这两个魔贼捆了吧,我还要上黑魔顶去助我师傅一臂之力。” 弘德又转身向一位手持弓箭的武士说道:“逍遥师弟,你也随我一起去吧,哈哈,多日不见,你的箭法越发精准了啊,这炎麒麟就是让你射伤的吧?” 卞逍遥向弘德还了一礼,“我们广寒宫向来以斩妖屠魔为己任,我真恨不得将这些妖孽全部射杀。” “阿弥陀佛,出家人以慈悲为怀,这两位施主虽然身斥暴戾之气,但上天有好生之德,咱们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 冰魔师躺在地上,痛苦难抑,紧咬着渗流着鲜血的嘴唇,从嘴巴里吐了几个字,“卑鄙无耻,阴险小人,还慈悲为怀,我慈悲你老母!” 弘德讷讷地说道:“阿弥陀佛,出家人不打诳语,寒施主,刚才小僧发招的时候分明已然跟你说了,是易筋经的掌风。至于你刚才为何上蹿下跳,小僧就不晓得了。” 红衣人炎麒麟,艰难地用手戳着弘德的鼻子骂道:“厚颜无耻,油嘴滑舌!普陀山居然还有像你这样的轻浮小贼!” 弘德一副惶恐的模样,“阿弥陀佛,施主教训的是,我师父也时常说我性子轻浮,不是坐禅的料,弘德一定谨记在心。”这位弘德和尚,乃普陀山主持座下第一弟子,此人天赋异禀,聪慧卓绝,在普陀山弘字辈的僧人中,无人能望其项背,早早地就被内定为接班人了。他这次奉了师尊的命令,在黑魔顶山下的玉门关设伏拦截魔教匪徒。这两名正打算赶回黑魔顶,施援魔教总坛的魔法师,很不幸地成为了瓮中之鳖。 日成道长兴冲冲地拿了根捆龙索在冰魔师的身上一圈圈地打转,正当他欲打结紧扎的时候,天空中突然发生了异变。铺天盖地的乌云顿时向这边的云层聚集过来,给人一种黑云压城城欲摧的逼迫窒息感。 弘德猛然间喝道:“大家小心!”,他警惕地环顾了下四周,又中气十足地喝道:“何方妖孽在此作怪?快快现形!” 话音未落,只见空中划下一道闪电,“哄”一声巨响接踵而来,闷雷直劈在了弘德的头顶。厉芒之下,从弘德狰狞的面容中映衬出一个硕大的“咒”字!他竟然硬抗下了这记雷劈! 弘德大喝一声,随即双足点地,整个人便腾空而起,他凌空向山坳之中射出一记拳气,“哄!”巨响之下,一个人影翻腾着滚下了山崖,在距离弘德二十米远的时候匍匐倒地不起了。 弘德轻蔑地一笑,“哼哼,真是太差劲了,就凭你那三脚猫的魔功还敢自称雷震子,真是让人笑掉大牙!不错啊,魔教所谓的青年才俊,四大护法,来了三个,寒九天、炎麒麟、雷震子,哈哈,现在就差一个玉临风就可以凑成一桌麻将了。不知道这个小贼身在何处呢?”弘德突然做出了一副惶恐的表情,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小僧已经戒赌好多年,休要再提麻将二字,不然师傅又要惩戒了。” 山谷中突然回荡起一个比弘德更加轻浮的声音,“弘德小童鞋,你丫想我了吗? ”猛然之间狂风大作,飞沙走石满穷塞,在场几乎所有的人都迷蒙地睁不开眼睛。 恍惚之下,寒九天、炎麒麟、雷震子竟已消失地无影无踪,山谷中只回荡着玉临风爽快的吼叫声,“弘德小贼,有种的黑魔顶上见!” 众人均是一脸错愕,随即便不约而同地开始咒骂起来。弘德脸色凝重,缓缓地说道:“这个玉临风还真是强悍,硬吃了我一记波罗密掌,竟然还能拖起三个同伴逃窜,风系魔法师的名头可不是吹的。” 众人都面面相觑,略显尴尬,他们几个刚才连敌人的影子都没看见,而弘德竟然已经发招攻击过人家了,功力高低强弱之分,当下立判。最颓的就要数刚才还在打结的日成道长,就这么让魔教匪徒从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溜走了,当真丢脸到了极点。他不晓得,这正是魔法师的瞬间转移大法,“风体云动”,就算你眼里再好,功力再强,也是无法预料到瞬移的动态去向的。 风魔师玉临风、光魔师雷震子、冰魔师寒九天、火魔师炎麒麟,四个年青的魔法师,身负重伤,相互搀扶着,向黑魔顶奔去。炎麒麟背上的箭已然被拔了下来,而且伤口上被封印了一层厚厚的冰霜,即阵痛又止血。这显然就是寒九天所为了。雷震子属于光系魔法师中的雷系,他会治疗术。雷震子一边跑着,一边向大伙释放着群疗技能“神光普照”,原本困顿的四人不由地精神一震,奔跑的速度自是加快了不少。他们如此火急火燎地要赶回黑魔顶,只因为他们魔教的总坛,被武林正派结成的同盟围攻了数十日,快撑不住了。 只听得玉临风说道:“山底下到处都是武士,已经将黑魔顶围了个水泄不通了,要上山只有走密道了。” 寒九天不满地说道:“也不知道教主是怎么想的,明明打不过,还要在边硬撑,早就该从密道里撤出来了!” 玉临风瞥了他一眼,“我们要逃了,拓神珠还有拓神池咋办呢?这圣物一旦遭到破坏,那咱们魔教就真的彻底完了。” 寒九天仍是颇有微词:“只要拓神珠在,再造个拓神池又不是什么难事?教主也太死脑筋了!” 中箭的炎麒麟在旁插嘴道:“放屁!咱们教主乃性情中人,英雄盖世,要他当逃兵,那还不如直接叫他去死呢!寒九天你要是怕死,就不用上去了!” 寒九天两眼一白,“哇靠,我怎么养了只白眼狼啊?刚才老子是怎么样舍命救你的,你小子忘记了啊?” 不知不觉中,他们已然跑到了一滩碧波荡漾的湖水边,这是这个荒漠中唯一的绿洲了。“好了!你们都给我闭嘴!”玉临风一声怒喝,他使劲地瞪了瞪正喋喋不休的寒九天。他们四人中以玉临风入教时间最早,魔功也最高,是当之无愧的四大护法之首,老大发威,他们几个倒也不敢继续造次了。玉临风指着这一池湖水说道:“应该就在这里了,准备下水!” 说罢,玉临风高举魔杖过头,在空中缓缓划过半个圆弧,口中念念有词,只见玉临风魔杖的顶部似有一团迷雾慢慢开始凝聚,这团迷雾越聚越多,竟开始急速旋转起来,顷刻之间转化为了席地龙卷风,铺天盖地般就向这一池碧波卷去。龙卷风在池面上划过,湖水顿时被掀起数米到高,被分成两半,各向两边倒去。疾风越旋越快,海浪越掀越高,到了最后,淤积的河床逐渐显露出来,仿佛形成了一条通道进入湖底。此刻,玉临风脸色潮红,大汗淋漓,显然已是在全力施为了。“快下去吧,沿着这石阶下去,会看见一扇铁门的,把那层格栅破了,然后沿着里面的管壁向上爬,就能到半山腰的厨房了。” 炎麒麟问道:“老大,那密道到底是什么东西?” “是咱厨房的排水总管。” 其余三人都不由心头一震,寒九天似笑非笑地说道:“我可知道教主为什么不逃了。这可不是人干的活啊。” 玉临风勃然大怒,“寒九天你还傻楞着干什么?我快撑不住了!” 寒九天顿时惊觉,“哦对了,差点忘记了,来,伟大的澳陆之神澳斯曲利亚,请赐我无限冰之能量,让冰随心动吧!着!冰封万里~~~~~哄~~~~~~!”寒九天的掌心之间源源不断地喷射出冰锥来,扑射到掀起的浪头之上,顿时将这通道周边的湖水给冻结住了。 半个时辰之后,黑魔顶魔教厨房后院的阴沟里,翻腾起四个浑身污垢的年轻人。 寒九天憋了半个时辰后,重见阳光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靠,这真不是人干的活!”,这一句抱怨彻底激怒了隐忍许久的玉临风,只见他西斯底里地吼道:“不想来就滚,现在跑还来得及!” 谁料,那寒九天微微一笑,脸色惨白地说道:“我没说错,这原本就不是人的干的活,我今天不打算做人了,待会做鬼!” 平日里寒九天破皮嘻哈惯了,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悲壮的话来,倒是让人吃惊不小。他们集体沉默着,向着山腰下眺去。眼前的场景顿时让他们瞠目结舌。 不远的两百米处起,便是漫山遍野的弓箭手,他们整齐划一地匍匐、射箭、潜行、匍匐,在漫天箭雨的衬托下,正一步步地抢占山头。在他们的身后,是一群身着道袍的剑客,一个个如雄鹰展翅般张开了双臂,蹭蹭蹭地在人群中穿梭起伏着,仿佛一匹匹跳跃在山间的羚羊。 在他们阵中偶尔夹杂着几个秃顶的和尚,正不知疲倦地释放着带着巨型“魔”字的符咒,魔御强化着自身方圆十米的友军。 这群所谓的武林正派,正头顶着冰雹、闪避着雷电、抗击着旋风、扑打着炎火,踩踏着魔教众魔师的尸体,雄纠纠气昂昂地涌上了黑魔顶,直扑向魔殿。 四个惺惺相惜的魔法师,面对如此绝境,他们选择了坦然面对,惨然一笑之后,拿起了手中的魔杖,冲进了汹涌的人流…… 第一章:茅厕练功(7000字) 五十年后,异界,未来顶尖的风系魔法师,兼无敌猥琐男,叶晓枫,出生在中土大陆,一个东方文明熏陶下的武学世家…… 在这个时空错乱的世界里,也有咱们古代的先贤。学堂上,兵法课。授课老师双手交叉放在背后,慢慢踱来踱去,口中不停唾沫横飞:“……故不知诸侯之某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 叶晓枫的上眼皮似乎萌发了对下眼皮的眷恋之情,它小心翼翼地接近,慢慢地下垂,伺机与下眼皮吻合。“这样也不能那样也不能,那还打什么仗哦” 叶晓枫索然无味地喃喃自语。 “叶晓枫,你嘀咕什么?”黄教授愤怒地冲叶晓枫吼道。 糟糕,被听到了。“没,没什么。”叶晓枫有些懊悔,“我顶你个肺(叶晓枫的口头禅),被叫兽听到可没什么好下场!” 黄教授:“它告诉我们,作为将者,必须要审时度势,熟悉地形地貌,不能一味逞武好斗,有勇无谋,这样必将会把军队、乃至国家引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你,叶晓枫,下了课把《孙子兵法》抄录十遍,明天交给我。” “是,是” 叶晓枫不停地点头哈腰,心里早把那黄教授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他奶奶滴叫兽,还我孙子的兵法呢!这我儿子的儿子写的东西,我这做爷的去抄个屁啊!” 这时候,叶晓枫肚中突然一阵剧痛,小腹下似有条小虫在不停滴蠕动,不对,不是蠕动,那是翻江倒海啊。叶晓枫不禁皱起眉头,额上黄豆般的汗水一滴滴冒出来。 “怎么?你不愿意抄?”黄教授怒道。 叶晓枫:“不……不……我,我愿意……” 黄教授:“你那是什么表情?” 叶晓枫:“先生,我不行了,,,,,,我要出恭~~~~” 教室里顿时哄堂大笑。 “不许,忍着。”黄教授及其不人道地冷冷地拒绝了叶晓枫的请求。 叶晓枫的内心在怒吼:“我靠,老子真的不行了!”他憋了半天,终于在牙缝中挤出了几个字,“我,我还能忍,就怕我周围的同学忍不住啊”,这时候,“噗”地一声巨响,叶晓枫的菊花很合适宜地排出了一股刺激性气体。俗话说响屁不臭,臭屁不响,可对于叶晓枫来说可完全没那么回事!好家伙,那可是又臭又响,周边的同学极其痛苦地纷纷捂住鼻子,把头扭在一边。 “快滚!”黄教授用厌恶的表情批准了叶晓枫的请求。在一片嘈杂的笑声中,叶晓枫赶紧三步并两步地抢出了课堂。 叶晓枫,今年十六岁,是中土帝国骠骑大将军叶文之子。因为叶文对儿子说过,“为父乃中土第一武林高手”,因此叶晓枫就认定了自己爱吹牛逼的天性定是遗传自他父亲。中土大陆全民尚武,在这武功就代表了一切,于是自打叶晓枫六岁起,父亲叶文就把叶晓枫送进了习武堂。叶晓枫马步扎了三年,走路依然跌跌撞撞,叶文冲冠一怒,一把火把习武堂给烧了。叶晓枫遂弃武从文!《三字经》学了三年,愣是没背会。叶文怒火中烧,一掌把私塾先生给劈了。叶文看他儿子武不成,文不就,也逐渐失去了耐心,干脆就放任自由了。于是叶晓枫这个纨绔子弟,整日与京城的一帮市井小人厮混一起,终日浑浑噩噩,游手好闲,吃吃荡荡。待叶晓枫十四岁那年,津陵城正好开办了一家国立军官学院,万般无奈的叶文决定将儿子送进去,好让学校代为管束。可军官学院的入学门槛甚高,像叶晓枫这样不学无术的小混混岂可随便就读?呵呵,骠骑大将军叶文在学府大臣面前挥了挥拳头,结果,叶晓枫就成了特招生,免试入学。 于是十四岁的叶晓枫,离开了京城,开始了异地寄读的经历。 极品猥琐男(大家要有心理准备),叶晓枫,坐在马桶上,一阵哼哼嗯嗯之后,总算是风轻云淡了。擦完手纸,他还是不愿意起身,一个人在那里喃喃自语:“我可不想那么早回教室,去看叫兽那张死臭的嘴脸,去听令人乏味的《孙子兵法》。哎,茅厕里虽然是臭了点,但我宁可污染自己的鼻子,也不愿意污染眼睛和耳朵,正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嘛。拷,我啥时候也变的那么有文采了?”百无聊赖之中,一只苍蝇在叶晓枫面前嗡嗡地飞来飞去,一会停在鼻子上,一会停在嘴唇上,弄的叶晓枫痒痒地。叶晓枫一肚子屎虽说是拉出来了,但是一肚子火却没地方撒呢,于是他口中慢慢地聚集唾沫,待那不知死活的苍蝇飞到他嘴边时,嘙地一口吐了出去。嘻嘻,飚中目标!那鸟苍蝇湿漉漉地在地上打转了几圈,又摇摇晃晃地飞了起来。这回它来了个低空飞行,呜呜地在叶晓枫跨下徘徊。叶晓枫突然想送它一枪纯正的童子尿,哎,可惜了,刚才出恭的时候先是机枪扫射,后是炸弹轰炸,没存货啦!有办法了,叶晓枫把小拇指伸进了鼻孔,抠出了一块硕大的鼻屎,接着把鼻屎粘在了中指的指甲上,聚力一弹,搜地一声,正中苍蝇。哈哈,小样,叫你偷窥!咱那活儿将来可是留给俺媳妇看的!哼! 叶晓枫望着自己粘糊糊的中指,不由得意忘形。殊不知,日后享誉大陆的叶晓枫大侠之必杀技之“弹指神功”便是在茅厕之中开启了独特的修炼模式! “啪、啪、啪” 叶晓枫的鼻屎不停滴射向茅厕的墙壁……直到两跟手指在鼻孔中反复旋转,掏了又掏,除了鼻毛之外再也挖不出其它东西了,这时候他才心满意足地停了下来。他仔细地数着墙上的鼻屎,一、二、三,不错,不错,击中三只苍蝇,只有两粒鼻屎放了空炮。 正当叶晓枫沾沾自喜的时候,外面隐隐传了喧杂声,有唢呐,有鼓掌,有喝彩。“谁啊?什么事啊?那么大胆子,敢在国立军官学院外吵吵闹闹,真活的不耐烦了。哦对了对了,今天是津陵城首富王万财千金成人礼,听说是就是在学院外的城中花园设下了擂台,比武招亲咧!中土大陆尚武,一般名门望族的女儿到了十六就要出嫁,如果提亲的人众多,一般都会选择用比武的方式来选择女婿。当然了,也不是嘛人都有资格去提亲的咯,差不多都要是门当户对的嘛。” “炒作,绝对的炒作!”叶晓枫忿忿不平,“谁不知道啊,你王万财不就是要把女儿嫁给城主的二公子刘遥嘛,到时候你们官商联手还不赚尽天下的钱粮啊?唯独可恨的是王万财这次居然搞了个全城比武大会,不论是谁,只要是本城户籍,三十岁以下,不赌不淫不盗不抢,尚未婚配的青年都有资格来参加,只要取胜,就能赢得美人归!那又如何?这津陵城内除城主刘志,了大公子刘逍之外,谁还是刘遥的对手呢?大哥刘逍的儿子都已经穿开裆裤了,刘志更是已年过四十,娶了十七房姨太了,哦,或许是十八房了吧?呸!管他呢!” “反正无聊,不如去看看?”叶晓枫呆呆地坐在马桶上,仰望着楼板。“去就去了,又不是第一次逃课了,叫兽啊叫兽,你就全当老子不小心掉进茅坑里了,别在烦老子了奥!”他迅速起身,拉好皮带,轻手蹑脚地走出了茅房。 城中花园擂台之上。王万财抱拳说道:“小女年方二八,她曾许下一愿,不望夫婿富贵,但愿是个武艺超群的好汉,因此斗胆比武招亲。我知道津陵城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台下各位年轻才俊如看得上我王某,不嫌我女儿丑,还望请上台一试身手。” 台下有人窃窃私语,“二八?我拷!都二十八的老姑娘了?不知道被多少个男人睡过了哦,这回是第几房?” “你额傻鸟,二八就是十六岁的意思,你个没文化的。” “昏倒!谁叫他奶奶的不说清楚啊!也是啊,你瞧那小妞水灵的,怎么瞅都只有十四五岁嘛,哪像少妇了?” “我来比武!”台下跃上一人。众人一看,顿时轰然大笑,这边上来的是个肥胖的老者,满脸浓髯,头发和胡子都已经半白。王万财楞了下,笑道:“这次招婿,只招三十岁以下的。”那胖白头,瞥了王万财一眼,说:“我今年二十九,我是少白头。这是我的户牌!”擂台另外一边又是一阵骚乱,这次上来的竟是个光头和尚,那胖子对众人喝道:“笑什么?他比武招亲,我尚未娶妻,难道我比不得?”那和尚嬉皮笑脸地对胖白头道:“白胡子老公公,你就算胜了,这样花一般的闺女,叫她一过门就做寡妇么?”那胖子怒道:“那么你来干什么?”和尚道:“得了这样美貌的妻子,我和尚马上还俗。”众人更是大笑起来。 “那就赐教了!”胖白头呼地一声原地跃起,一个腾空旋转一百八十度,伸腿斜劈下来。 “我才不教你呢,你可没交学费的。”那和尚也不示弱,侧身躲过了胖白头的劈腿,反手就是一拳。两人就你一拳我一腿地对攻起来。 叶晓枫虽然学艺不精,但是这点门道还是看的清楚的,那两人功夫都不高,可以说是稀疏无比。他心中鄙夷之情顿时油然而生,“呵呵,就凭你们这两个鸟人也配来凑热闹?娱乐大众的资格都没有哦。就算是小爷我上场,三下五除二也能把你俩痞子给搞残咯。” 正当叶晓枫yy的时候,突然白光一现,台下跃上一少年,“哉!王倩靓小姐的成人礼,启容尔等低劣之人胡闹!”还没等大家反映过来,只见他左起一腿,右手一拳,那胖白头、和尚都已经径直滚下台来。“哄!”擂台下顿时乱成了一锅粥。 只见那少年,一身白衣随身飘曳,身姿挺拔,浓眉凤眼,丰神隽朗,可不是一般人家的公子哥哦! “正主儿来啦”,“谁啊谁啊?”,“就那小子嘛?早内定了。”,“那么沉不住气哇?” 台下一片窃窃私语。 “在下刘遥,特来领教各位高招!”台下一片死寂。并不是每个人都见过这位津陵城的二公子,但是绝无有人未听说过他的名头。 台下不知道是谁突然冒出了一句:“你是来领高招的啊还是来娶媳妇的啊?”台下又是一片哄笑。 刘遥不好意思地望了望坐在台上的王倩靓,叶晓枫也顺着众人的目光一起望了过去。虽然远远地隔了一层纱,那王倩靓的身影还是若隐若现,绝对是个绝色美人胚子,看得叶晓枫口水直流,呵呵。 “我自然是来提亲的。”刘遥收敛了下心神,环视了下四周,继续说道:“我不喜欢磨磨蹭蹭。”说着,他双腿一个下蹲,全身衣裤顿时如充了气般,向外一扩,紧接着他右起一拳,只觉得一道红光,从他袖口铁拳处喷射而出,五十米开外一棵松树顿时炸为两截,应声而倒。 “爆裂拳!”,“我拷!”,“是爆裂拳啊!”,“牛鼻大发了哇!”,“想不到刘二公子的爆裂拳练到那个程度了哦!”,“厉害啊!”…… 众人一片骚乱。叶晓枫心里有点不爽了,你丫呸的,显摆什么哦?奶奶滴,不就是仗着祖传的绝学嘛!有啥了不起的? 王万财乐得不行了,“哈哈哈,祝贺刘二公子,爆裂拳已经晋级三阶了!据说刘家传人从未有人能在三十岁之前突破二阶瓶颈,刘二公子以不满二十的年龄,能有这番成就实属旷世奇才啊!” 人群中杂声一片:“厉害啊!”,“牛鼻啊!”,“吗的,这小妞我是没希望了。”,“是啊,咱一起咽口水吧。”,自刘遥露了这么一手,没有人再敢上台了,谁也不想成为那棵松树。 “既然再无人上台,那今天的比武招亲就……”王万财要宣布了…… “真他吗的无聊!”叶晓枫吐了一口唾沫,转身离去。心想:老子逃了课出来想看打架,结果啥都没有,就只瞅着那貌似长的比我白的臭小子显摆功夫了,还只显摆了一下,哎,回去又得挨骂了! “站住!”王万财大喝一声! 叶晓枫回头一看,哇塞!什么状况?他们怎么都看着我? “是叫我吗?”叶晓枫有些忐忑不安。 王万财冷冷地说道:“对,除了阁下,还会有谁?” 叶晓枫心中一慌,不是吧,真是冲我来的啊?不过很快他的心趋于平静,天生无赖的泼皮本性立马显露无疑,只见他嘿嘿一笑,“对不起,我妈叫我打酱油,我只是路过。你们继续,借过,借过。”叶晓枫一边单手上扬行着军礼,一边点头哈腰,意欲离开现场。 “你是军官学院的学生吧?”王万财望着叶晓枫的穿着服饰问道。 “额,是滴。”叶晓枫不由心头一沉,心中暗骂道:昏倒了,真是作孽啊,出门怎么还穿了校服? 王万财怒道:“既然是寄宿生,何来买酱油回家一说?” ……这都被你知道了?叶晓枫心中顿时慌了起来。 王万财是富甲一方的土豪劣绅,在津陵城这个地盘上向来就是说一不二的,就连城主刘志见了他都要避让三分,可眼前这个小无赖不光出口伤人,还要伺机抵赖,他哪受过这样的气?当即盛气凌人地喝道:“在你眼里,我的行为就有那么的无聊,那么可笑吗?今日是小女生辰,你一句道谢的话不说,为何满嘴脏话,胡搅蛮缠?” 叶晓枫忍不住心里一阵痛骂:你奶奶滴,我老爹可是骠骑大将军,中土第一高手,我街坊的哥们各个都不是善茬,老子横行京城街道的时候,到哪吃饭喝酒都不要钱,哪个痞子见了我都避让三分的,你算哪根葱,也敢来惹我?……诶呀,这里不是京城…… “酱油男,上去比划一下”,“来来来!”,“来啊!”……周围的看客一起跟着起哄了! 王万财瞥了下台下起哄的人群,正色道:“各位说的在理,既然这位小哥瞧不上我们这的武功比试,想必定有过人之处,请上台来一试身手,好让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见识下奇功妙招!”他早就料定眼前这个一脸贱样、满嘴脏话的少年武功稀疏平常,定是要好好把他教训一番,顺便帮刘遥出出风头才肯罢手了。 “不了,不了,”叶晓枫摆了摆手,死皮赖脸就想走。这时候,七、八个穿了黑衣服的家奴把叶晓枫围了起来。 “今日,我王某人的乘龙快婿就在刘二公子和这位小哥间产生,各位意下如何?”王万财一脸阴笑地看着叶晓枫。 叶晓枫平白无故遭受无妄之灾,当真气的不行了,碍于身边簇拥着的那几个家奴,却也不好发作。 众人齐发难:“好!”,“就这么干!”,“上啊!上啊!”,所有的人都像打了鸡血般亢奋,估计都是来看热闹的,却因为没看到真正的打斗场面,都觉得很不过瘾。于是,叶晓枫就很悲剧地成为了那个杂耍团中的猢狲精。 “这位小哥,还是请上来一下吧!”刘遥彬彬有礼地说道,看见叶晓枫迟疑的表情,他又补充了句:“今天是王倩靓小姐十六岁的生日,不宜伤筋动骨,不宜见红,我们就点到即止吧。”说完,刘遥微笑着朝叶晓枫点了下头。 叶晓枫心里不停地盘算着:他是在说不会伤我的意思吧?罢了,罢了,大不了我就上去丢下人,再下来好了嘛,希望他真的不会伤我。 掌声一片,因为叶晓枫,上台了。“我叫叶晓枫,是国立军官学院二年纪的学生。”他假装谦卑地做着自我介绍。 台下的人又开始窃窃私语了:“真是国军院的啊?”,“贵族学院哦!”,“家里说不定大有来头哦!”,“是高材生哦!”,“长的还算俊俏嘛!”! 额,居然还有人说叶晓枫是高材生?哦?呵呵,其实叶晓枫最近还 算发愤图强,学得也算是人模狗样,第一学年楞是全科及格,没一门课挂彩。问他咋开始用功学习了?哈哈,在此笔者向各位介绍下叶晓枫的悲情恋爱史。国军院也有女生,不过不多,基本都是将门虎女。叶晓枫自命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前些日子看上了班上一小妮子,上课的时候偷偷给她递了封情书,谁料她丫只看了一眼,就立马转送别人了,送谁了?黄教授!叶晓枫立刻品尝到了黄教授的降龙伏虎十八拳,还被派去打扫茅厕一个月。看那丫头薄情寡义,叶晓枫也算是死心了。不日,他又瞅上了隔壁班的一女娃子,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咱可不能再落下证据,不能写情书了,改送花!叶晓枫翻遍了整座后山也没找到一株玫瑰,连茶花也木有!无奈之际,找了朵白菊充数。谁料那女娃子,哇地一声哭将出来,连推带抓往叶晓枫身上招呼,“我妈虽然病重,但还没死呢,那有你那么咒人的?呜呜呜~”这事又黄了!痛定思痛之后,叶晓枫决定向班中花魁求爱,不递情书不送花,他直抒情意。谁料她冷冷地说道:“我不喜欢不学无术的痞子。”额滴神呐,不就几本破书嘛?老子看还不行嘛?叶晓枫一边咒骂,一边痛苦地翻看起书来,凭着一股蛮劲,居然在一学年测试中,全科通过。他老爹叶文在皇宫中接到叶晓枫的成绩单,顿时激动滴内牛满面,往自己的大腿上狠命地拍了一掌,谁料龙椅后的屏风劈被这招隔空打物震的稀巴烂。遂以破坏皇室财物罪被罚了三个月俸禄。额额额,跑题了。 言归正传。 叶晓枫:“刘兄,今日即是比武,点到即止颇有难度。不伤筋动骨,不见红,那还怎么分出胜负呢?”事已至此,叶晓枫好歹也要打肿脸充胖子了。众人见他如此不卑不亢,顿时一片哗然。 “不知叶贤弟有何高见?”刘遥一脸疑惑。 叶晓枫:“我看刚才刘兄显山露水的那一招爆裂拳,在兵法上称之为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为上!依我拙见,我们接下来的比试也依此进行如何?我就随了刘兄的意,咱不对攻,这自然也就不伤筋动骨不见红了。”哈哈,叶晓枫心里暗喜,老子天资聪慧,不愧旷世奇才哦,三言两语就化解了今日的血光之灾。吼吼~~~ 刘枫:“那怎么比?” 叶晓枫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比暗器!” “哇~~~”台下一片轰乱!这个轰动情形可不亚于叶晓枫说要当众脱衣裸奔! 但是,叶晓枫马上又后悔了!他肯定是脑子短路了,才会说出这样的话。当你见到乔丹的时候,你会想到哪两个字?篮球!当你见到刘翔的时候,你会想到哪两个字?跨栏!见到刘氏门人,想到的自然就是“暗器”两字! 津陵刘门暗器,举世无双,震古烁今! 而叶晓枫,这个黄口小儿居然要向刘氏门人挑战暗器!这无亚于一个中学生摆出一副吊儿郎当的表情要和乔丹比扣篮,和刘翔比跨栏。叶晓枫啥时候练过暗器了啊?他父亲叶文向来自负,从不屑于使用暗器,叶晓枫自然也未受到过任何、乃至点滴的熏陶,他只要一出手,就会露馅! “这回有点过了,”叶晓枫顿时心乱如麻,“晕倒,我这张嘴是不是长猪头上去了?怎么就关不住呢?我会什么狗屁暗器啊?除了会弹鼻屎……这下可要糗大了,丢人不说,待会肯定还会被王万财的家奴乱棍伺候,完了完了,还不如直接上去跟刘遥力拼一下,大不了屁股上挨上一脚滚下台去便是了,最不济也就跟和尚和胖白头一个下场。” (请点收藏+推荐谢谢各位书友。另外推荐我朋友闲云一鹤的红书《超能老师》) 第二章:弹珠决胜(3600字) 刚才刘遥那一招爆裂拳,直接击中了五十米开外的松树,这不光需要深厚的内力,还需极其精准的投射能力,没有在暗器上浸淫数十年,是做不来的。在人的常识中,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向刘氏门人挑战暗器,那必定身怀绝技了。刘遥的表情逐渐变的凝重,如临大敌般注视着叶晓枫的一举一动。刚才还在懊悔不已的叶晓枫猛然间发现了刘遥谨慎的神色,又不由自主地开心起来,鄙夷之情油然而生:怎么?难道你小子慌了? 刘遥一本正经地问道:“不知叶贤弟想比试什么暗器?” 叶晓枫痴痴一笑,无所谓地耸了耸肩,“随便!” 轰~~~~~台下一片骚乱,众人均啧啧称奇,都说:“难不成这小子什么暗器都会使吗?真是太厉害了!” 嘻嘻,叶晓枫乐了,你们这帮没见识的蠢货,老子那可不是托大,老子可是真不晓得这世上有什么暗器。 刘遥脸色微微一变,随即便收敛心神,潇洒地从袖中掏出一颗乌漆嘛黑的东西,轻轻地朝叶晓枫弹射了过来,叶晓枫顺手一接,握在掌心。一瞅,原来是黑铁做的弹珠,比起他平时把玩的琉璃弹珠来,稍微沉了一些。“这下可见着老朋友咯,”叶晓枫心想,“切,老子在我们街坊那可是赫赫有名的弹珠王。想当年穿开裆裤的时候打弹珠赢了隔壁阿毛一包梨膏糖(吃完了就拉了两天肚子,用句时髦的话说就是过期变质了),赢了东城王二麻子的一把龙泉宝剑(后来才知道他吗的是把赝品,被火头师傅拿去掏炉灰了),反正嘛,老子弹弹弹,弹遍京城无敌手。” “玩弹珠嘛?随时奉陪,怎么玩,你说?”叶晓枫顿时底气十足。 刘遥淡淡一笑,右手一扬,劲风突起,前方十米处一面彩旗猛然揭竿而起,哐啷一声,掉在地上,原先插旗的地方,露出了一个黑乎乎的窟窿。 刘遥轻描淡写见显露了掌风上的内力修为,台下一片阿谀奉承的喝彩声:“好~~”,“太帅了!”,“好~~” “弹五珠,入洞多者为胜!”刘遥豪情万丈。 叶晓枫一愣,随即喜出望外,“行,就这么办!”心想:哇拷,不是吧?就这么简单? “那愚兄就先开始了。”刘遥说罢,右手一挥,嗖地一声,那弹珠发出了强烈的破空之声,直末入洞,非常干脆。 “好!!”……又是一片叫好声!接着,刘遥左右开弓,左一弹右一弹,射出的珠子劲道十足,均直挺挺地飞进洞内。待到第五珠时,那黑珠又是精准入洞,不过刚没洞口,竟然“当”地一声又给弹了回来。想必定是那插旗的洞眼不太深,弹珠打到先前第四颗珠子上,给反弹了吧。 “哎~~”现场一片惋惜的叹声。 叶晓枫一阵嘲弄的嬉笑,心想:切,也不过如此吗?什么津陵刘门,多半是沽名钓誉的莽夫。“那贤弟我就弹了。”嘿嘿,叶晓枫盘算着,你自称愚兄,老子当仁不让自称贤弟,着实捞了一把便宜。 叶晓枫深深地吸了口气,把弹珠移到中指之上,瞄准黑洞弹了出去。“诶呀,我拷,”糟糕,珠子一出手,他就知道劲小了!看来比叶晓枫平日里把玩的琉璃珠着实重了不少哦!珠子在距离洞口还三米处就已经坠地,然后晃晃悠悠滚了一会,离进洞还差个三十公分。 众人大乐,“哈哈哈!”,“没用的东西!”,“哦~~哦!!~~” 叶晓枫被嘘了。 “笑什么笑?你们懂个屁!怎么玩弹珠,你们懂吗?”叶晓枫故作强势。 叶晓枫怒了:娘了个西比的还真邪门了,老子还就不信了。他刮了刮残留在中指上鼻屎,定了定神,他要孤注一掷了。叶晓枫瞄准第一颗弹珠,径直射了出去,只见那第二枚弹珠在空中划出了一道优美的抛物线,(人家射的几乎是直线,叶晓枫弹的却是抛物线,劲道高低当下立判),不过好在这条抛物线可是经过号称嬉皮弹珠王叶晓枫精确计算的,竟然“当”地一声准确命中了先前的第一枚弹珠。两颗弹珠在碰撞之后一起滚进了洞。 “哇~~~”全场都炸开了锅了。 “看见没?弹珠不都是这么打的嘛?笑个屁哇!”叶晓枫冷冷地环顾四周骂道。 叶晓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如释重负,“看来我赌对了!”叶晓枫顿时找回了手感,信心大增,他的三、四号弹珠都准确入洞。当弹射第五颗珠子的时候,他充分吸取了刘遥的教训,出手劲道弱了一分,弹珠在洞前坠地,慢慢悠悠滚进了洞! “五珠入洞,哦耶!”叶晓枫高举双指,做了个胜利的手势。 谁料,不远处传来了王万财冷冷的声音:“我宣布:这场比赛结果为平局。”擂台突然蹦出了句这么死不要脸的话,顿时满场一片寂静,居然没有人敢提出什么异议。可别忘了,这可是在津陵城说一不二的王老爷,他说平局,那就是平局,谁敢造次? 什么什么?平局?老子听错了嘛?你姥爷的也太有眼无珠了吧?叶晓枫遭遇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黑哨,顿时义愤填膺! “叶晓枫第一珠未及时入洞,应判无效。再者,在比赛过程中叶晓枫也未显示出高人一筹的弹射技巧。”王万财还振振有词。 叶晓枫逐渐平静了下来,心想,“罢了罢了,谁不晓得你王万财偏袒刘遥,老子也不跟你们计较,更何况老子压根儿还没想娶媳妇呢,你那闺女给我玩两天倒还可以,要娶回家,我爸发起火来那就不好说了——‘不好好给老子念书,就知道花前月下,你个废物,看招~~~~’那我可就完蛋咯。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得赶紧回学校去了。” “既然如此,晚生告辞!”叶晓枫头也不回,转身就走。 “且慢!”王万财叫住了叶晓枫,“那个,额,比试还未结束,怎可先行离开?”王万财似乎也觉察出了自己有失公允,拉不下脸来,难道是要提议比试继续?????!!!!!! 叶晓枫嬉皮笑脸地冲王万财说道:“呵呵,王大爷,你就那么中意小生,非要将闺女嫁给我吗?”刘遥尴尬地站在一旁,听了这话,也不知是羞愧还是气愤,那张原本雪白的脸蛋已经涨得通红。 突然,叶晓枫发现王倩靓在一旁正对着他怒目而视,看得叶晓枫直发麻,如同喝了冰镇雪碧一般——透心凉。 刘遥脸上紫一块,红一块的,憋了老半天,从牙缝里挤了几个字出来:“那,那,咱就再比场吧。” 猛然间,叶晓枫突然瞧见王倩靓此刻似乎正含情脉脉地、一往情深地望着刘遥,眼神中不乏忧虑之色。叶晓枫心里顿时像打翻了醋坛子。你丫就知道看小白脸?都不正眼瞅我一下?火了火了,今天非得棒打鸳鸯不可! “再比也成,不过这次规矩由我来定。”叶晓枫轻描淡写地白了刘遥一眼。 “要的,要的。”刘遥已经没有退路了,王万财刚才在众目睽睽之下宣布为平局,实际上已经是给足了面子了,后面的路必须由他自己来闯了!刘遥对于叶晓枫要求,他别无选择,只能委曲求全,并忍辱奋发拿下后面的比试,这样才能挽回自己颜面和刘门的尊严。 叶晓枫贱兮兮地说道:“那就这样吧,我也不能太欺负你,既然弹珠你使的顺手,我们还比弹珠好了。至于这个洞嘛,嘿嘿,等小哥我洞房花烛夜再射洞了,今儿就不射了!”说罢,叶晓枫一脸坏笑地望了望王倩靓。她的脸顿时涨的通红。 台下哄堂大笑! 叶晓枫已经成竹在胸了,“这边上就有王大爷开的津陵饭店吧,咱到厨房外倾倒残羹剩饭地方比试吧!” “要怎么比?”刘遥一脸疑惑。 叶晓枫:“弹射苍蝇!规则如下:一、每人五颗弹珠,中苍蝇多者为胜;二、不准弹射停飞的苍蝇,必须击中在飞的苍蝇,这停飞的苍蝇嘛射起来也太没有技术含量了,射中算无效;三、不准使用内力,咱今天比的是弹射技巧,不是内力比拼,到时候你蛮劲发作一个爆裂拳挥过去,不要说一只苍蝇了,一片苍蝇都烧成灰了。刘兄,你看,这还算公平吗?” “公平,绝对的公平!”刘遥的表情似乎轻松了少许。殊不知,刘门暗器修炼之入门,初学者必须用弹珠弹射苍蝇、蝴蝶、蜻蜓等飞虫杂物,满三年,方可修习内力,不知道内情的叶晓枫,居然撞到人家的拿手好戏上去了。不过,这都是后话了,那刻,叶晓枫可全然不知。 三年修炼vs如厕片刻。 话说那刘遥,此刻不敢再托大了,聚精会神对着垃圾桶上空盘旋的苍蝇一阵猛射,苍蝇纷纷掉落,果然是刘氏门人啊,技巧不凡哦。众人上前点阅,一共击毙四只苍蝇。 轮到叶晓枫上场了! “我弹!我弹!我弹!”叶晓枫毕竟力道不足,射出去的弹珠软绵无力,不过好在准心不错,连中四只苍蝇,那苍蝇中弹后都没断气,呜呜地在地上徘徊挣扎。就剩最后一颗弹珠了!叶晓枫扫视四周,我拷!没苍蝇哇,都死绝了?找了好半天,终于发现一只特小的,那小小的苍蝇精灵古怪,飞的贼快,忽上忽下,叶晓枫怎么瞄都瞄不准,他心里暗暗盘算着,我这弹珠射出去,定不能击中,就算击中了,力道不够也不足以击落。这可如何是好? 叶晓枫收起了最后一颗弹珠,笑着转身向王万财说道:“这最后一颗弹珠嘛,不想再沾上死苍蝇了,我想留下做个纪念,也好作为我和令爱的定情之物。”说罢,他伸进鼻孔,抠出一颗鼻屎,高举过头,对众人说道:“我用这个弹,可以嘛?” 众人一片惊呼!有鄙夷的,有厌恶的,有惊讶的,有亢奋的,有喝彩的。 鄙夷的是王万财,厌恶的是王倩靓,惊讶的是刘遥,亢奋、喝彩的是看客。 “你自便吧!”,“弹吧”,“弹了!” 在万众瞩目中,叶晓枫修炼已有小成的鼻屎神功终于大放光芒!他那颗新鲜分泌的,黏糊糊,湿漉漉的,金子般的鼻屎毫无悬念地击落了那只小小苍蝇。 全场掌声雷动,赞声一片。 (请点收藏+推荐谢谢各位书友。另外推荐我朋友闲云一鹤的红书《超能老师》) 第三章:订婚酒宴(3200字) 刘遥已经泪流满面,他缓缓地起身,走到叶晓枫跟前:“我技不如人,贤弟,你胜了!虽然论功力,你可能不如我,但我刘氏门人,以暗器引以为豪,你能在暗器上赢了我,我心服口服。我,我,我妄为刘氏门人,愧对列祖列宗。”说罢,他已泣不成声。 刘遥又徐徐走到王倩靓跟前,双膝下跪,咿唔到:“王小姐,我虽奉父之命前来参加你的比武招亲会,其实我你爱慕已久,只可惜造化弄人,望我来世,能于你共结连理。”此刻王倩靓的眼睛微微潮红,似已动情。叶晓枫在一旁冷冷地观望,心里像是打翻了一坛陈年山西老醋一般,不由阵阵泛酸,原来他们两个早就有交情了啊?叶晓枫于是不停地暗暗咒骂道:妈的敢打我女人的主意?你这个地痞流氓、十恶不赦、麻辣个比的! 王万财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也有些不知所措,他清了清嗓门,说道:“这个,这个,额,今日小女比武招亲最后的获胜者,是叶晓枫。既然叶晓枫乃国军院学生,想必定无案底,应该符合不淫不赌不盗不抢的标准,请问,叶晓枫,你可有婚配?” 叶晓枫:“我今年十六岁,尚未娶亲。” “那可有婚约?”王万财又小心翼翼地问道。 叶晓枫:“并无婚约。” 王万财:“那你是哪里人氏?” 叶晓枫:“我是京城来的,不过既然在国军院上学,自然属本城户籍。” 王万财盘问了半天,也没找到叶晓枫不符合比武招亲的标准。 “请问叶少侠师从何处?令尊是?”王万财不厌其烦地盘问着。 叶晓枫:“这个跟比武招亲没什么关系吧?不是说不论门第嘛?不过我未来老丈人既然问了,我岂有不答之理?问我师从何处?这不明摆着吗,我师从国军院。至于我父亲嘛,名叫叶文,在京城里当差。” 王万财顿时惊诧万分,能够在国立军官学院上学的少年家中必定是非富即贵,难倒,莫非?真的是……他小心翼翼地问道:“可是骠骑大将军,人称咏春叶文?” “咦?你咋认识我爹?”叶晓枫故作惊讶状。 “果然是将门虎子啊!”王万财喜不自禁。 “哇拷!是叶文的儿子啊!”,“叶文啊!”,“是叶文啊!”轰动了! 叶晓枫极度不爽,你们这帮势利鬼,刚才都不正眼瞧老子一眼,现在一听到我老爹的名号一个比一个贱呐。老子赢下这场比试那可不是靠我老爹的名号,那可是老子自创的无敌鼻屎神功呐! “奏乐!”王万财大喝一声。 叶晓枫一愣,“什么?奏乐干什么?”他呆若木鸡、不知所措地站在津陵饭店厨房外。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王万财一把抓住叶晓枫的手,另一只手握住了王倩靓,三人同行,一起步入津陵饭店。 “设宴!” 拷!就难倒就算是订婚酒宴了嘛? 津陵饭店金碧辉煌、气派不凡嘛!大厅里早就整齐地摆放好了二十桌酒席。礼堂上两个酒保匆匆忙忙架着梯子,把挂在墙上的“恭贺刘遥、王倩靓订婚”的牌子取了下来。 不是吧,来真的啊?这可不妙!“且慢!”叶晓枫一看势头不对,当即要出面制止。 “这个,王老爷,小生今日来观摩比武大会,纯属机缘巧合,至于后来上台比武,也实属无奈,这个,这个您是知道的。” “叶少侠何出此言?”王万财一脸惊愕,“难倒你瞧不上小女?” 而此时,王倩靓神情恍惚地朝叶晓枫望了一眼,似乎多了一份迷茫,少了一份敌意。这一切,叶晓枫都暗暗瞧在了眼里,他虽心有不甘,但也无计可施,家中高堂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他挠了挠头皮,朗声说道: “不是的。主要是家父家教极严,我出来比武招亲的事,他老人家全然不知。”叶晓枫很合适宜地把父亲抬出来当挡箭牌。 “这个我启会不知?自古男女之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叶少侠而今美色当前,依旧恪守伦理纲常,实属正人君子也!老夫欢喜,甚是欢喜啊!”说罢王万财自顾自呵呵大笑起来。 叶晓枫差点晕翻倒地,他把自己的女儿说成美色了,一点都不谦虚,一点都不含蓄嘛!真的是太粗俗了,比我还俗! 王万财:“来来来,叶少侠,我们共举酒杯。”叶晓枫见事已至此,倒也不便再继续推托,遂举起了杯子。王万财见女儿动作有些迟疑,便怒骂道:“靓儿,你还在磨磨蹭蹭的干什么?早点把那个不中用的刘遥给我忘了!若不是今日爹爹我慧眼识英才,及时为你拦下了这位东床快婿,说不定你就得嫁入刘门,一辈子跟着窝囊废了!” 王倩靓无奈地望着叶晓枫,轻声说道:“是!” 轰!外面礼炮大作!入席的宾客齐声喝道:“恭贺王老爷喜获乘龙快婿!” 叶晓枫不免有些忐忑不安,自己明明是过来看热闹的,转眼间自己居然成了这场闹剧的主角。叶晓枫仔细打量着眼前的新娘,只见她唇红齿白,双眉如黛,眼如漆星,身材修长,丰乳翘臀,倒还真是一个绝色的美人儿。这就是我媳妇了!?叶晓枫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一时之间倒也无法相信眼前发生一切都是真的。不过,这种忧郁的状态仅仅只维持了片刻,他一边上下打量着美艳的王倩靓,一边就开始yy了,“这小妮子确实长的漂亮,身材也不赖,难怪刚才刘遥那废物哭得那么伤心呢!改天洞房花烛夜,老子就把她衣服一件件剥了个精光,那会是副什么场景呢?啧啧啧,该是像剥了壳的鸡蛋般白嫩水灵吧?” ,“嘶溜”叶晓枫的口水不小心流了下来了,“诶呀,”叶晓枫顿觉失态,赶紧用袖口擦了下嘴巴。边上王倩靓正一脸鄙夷地望着他,多半是以为他没见过在喜宴上的酒菜,馋虫都从肚子里爬出来了。 叶晓枫心中暗暗叫苦,“麻块妈妈,这小妮子怎么老盯着我看?这眼神也太凶了,瞧这架势,不光是要把我脸上的每一根汗毛都看得清清楚楚,简直是要把我鼻孔里的鼻毛都要数得一根不差。”叶晓枫被王倩靓瞧得不好意思起来,隐约之间感觉到自己龌龊的内心世界已经完全暴露在王倩靓的一双妙目之下,不知不觉中这个市井无赖居然连脸蛋都有些泛红了。他如坐针毡,酒菜实在是难以下咽,于是就随便扒拉了两口饭就起身告辞,“各位,我今天是趁着下课的间隙偷偷跑出来看热闹的,已经耽误了那么长时间了,我得赶紧回去上课了,不然可要挨批了!” 王万财一阵惊愕,以为叶晓枫是想开溜了,慌忙把头凑到他跟前,轻声说道“叶公子,你不是想反悔吧?别一去不复返呐!这事儿马上会全城皆知,你可不能让老夫丢这个人啊!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说,老夫一并都答应你。” 叶晓枫暗吃了一惊,心想,“不是吧,天下还有这等美事,送我个闺女不说,还要答应我别的要求?”原本趁火打劫是他一贯的作风,可在这个节骨眼上他却没有了主意,也不晓得该索要什么东西好,虽然“婚前性行为”对来他来说颇具诱惑力,但终究是说不出口,当即挠了挠头皮,笑道:“没啥要求啊。王老爷,您放一百二十个心好了,这么漂亮的闺女我怎么会不要呢?待会下了课我就过来。” 王万财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叶晓枫起身向王倩靓作了一偮,笑道:“夫人,不要太过于相思了,夫婿我下午还有课,去去就来。” 王倩靓气得从凳子上窜了起来,指着叶晓枫呵斥道:“你胡说八道什么?” 王万财脸上精气一现,一掌按在了王倩靓的肩膀上,硬生生地将她撂回到了凳子上,王万财满脸推笑,“我家闺女 性子有点急,怕是半分也不肯离开贤婿了,你不要太在意了,上课要紧,上课要紧。” 叶晓枫嘿嘿一笑,色迷迷地瞥了一眼气鼓鼓的王倩靓,心想,哼哼,以后到了床上看我怎么收拾你,嘿嘿。随即向列席的宾客招了招手,自顾自离开了。 待叶晓枫走远,王万财轻轻拍拍了王倩靓的肩膀,“靓儿,是为父对不住你。当初不顾你的反对,为你订下了刘遥这门亲事。你好不容易敞开了心扉,愿意接纳那个小子了!结果,哎!为父原本以为整个津陵城无任何青年才俊能与之匹敌,可谁料?” 王倩靓微微叹了一口气:“爹爹,我都知道。您和爷爷一直以来都希望我能嫁入武林豪门。咏春叶文在我们中土帝国简直就是神迹般的存在,哪是津陵刘门这种不入流的角色能够与之匹敌的?这件事情,对我们王家来说,影响重大。为了报答爷爷和爹爹的养育之恩,靓儿上错花轿嫁错郎又有什么关系?” 王万财听了他女儿的话,不由地长舒一口气,他小心翼翼地问道:“这人,你看,咋样?” 王倩靓微微一笑,“相貌倒还不错,就是太猥琐了些。” (请点收藏+推荐谢谢各位书友。另外推荐我朋友闲云一鹤的红书《超能老师》) 第四章:全聚楼(2400字) 叶晓枫别了王倩靓,也没什么心情在外面闲逛,就径直回学校了。他虽然摆平了王倩靓,可身为将门虎女的徐贤姬可不是那么好容易糊弄过去的。“哎,”叶晓枫暗自叹了口气,心情略有些惆怅的他正盘算着如何向徐贤姬解释呢,刚一走进教室,里面顿时乱作了一团。 “哇,叶晓枫来了!”“新郎官来啦!”“你爽了吧?” 叶晓枫暗暗心惊,啧啧啧,怎么?都知道了? 突然,一个高大的身影跳将出来,原来是叶晓枫同桌段勤玄,他张牙舞爪地冲叶晓枫喊道:“来来来,叶晓枫,我们来比划一下,我要赢了,你那媳妇就归我。” 哈哈哈哈,教室里一阵哄笑。 叶晓枫尴尬地望了望呆坐在角落中徐贤姬,她依旧神情黯然。见状如此,同学们都颇为识趣地停止了嬉笑,他追徐贤姬追了大半年了,大家都心知肚明。 叶晓枫徐徐走到她跟前,“徐贤姬,那个……”叶晓枫有些不知所措。 徐贤姬冷冷地瞥了叶晓枫一眼,“如果你是想说,你只是路过想看看热闹,却被人稀里糊涂地架上了擂台的话,那就不用说了,我都知道了。” “那是事实啊,额,传的还真快。贤姬,你要相信我啊,我真的是无辜的啊!无心之过啊!”叶晓枫见到徐贤姬冷漠的态度,急得眼泪水都快飙出来了。 徐贤姬轻轻叹了一声:“可你终究还是赢了。” 叶晓枫随即眼皮一翻,唾沫又开始横飞了:“这有什么法子哦?想我叶晓枫,上了擂台,那就不是自己了,我是国立军官学院的学生,叶文的儿子。咱总不能给咱国军院抹黑,丢我老爹的脸吗?” 班上的同学一起起哄,“就是啊!”“叶晓枫说的对啊!”“给我们国军院长脸了啊”“叶晓枫,你就两个一起娶了吧!”瞧这声音,似乎是在声援他。 徐贤姬怒道:“哼!你丢你老爹的脸还丢的少吗?”说完这句,徐贤姬就从书包里抽出了一本不知道哪位“子”的集,自顾自念起书来,不再理睬他。 正当叶晓枫杵在原地发呆的时候,只听到背后一声怒吼:“叶晓枫!!!” 这一声吼叫如同平地一声惊雷起,把叶晓枫吓得魂飞魄散,差一点就元神俱灭了。乖乖,还能是谁?当然是人称鬼见愁的黄维德叫兽哦。 “哼!叶晓枫,瞧你干的好事!”黄教授怒不可遏。 “黄教授,我,我错了。”叶晓枫不由地惊恐万分,这家伙的降龙伏虎十八拳,自己可是尝过味道的,今天瞧这架势,不死也得脱层皮了。 谁料,黄教授脸上的怒色突然之间烟消云散,只见他一脸坏笑滴摆了摆手,说道:“嘿嘿,我也不是那种不通情达理的人,既然今天关乎你终身大事,你只要事先向我说明,我也定会允许的,何必装尿遁呢?” 同学们大笑起来。又一个人突然冒出来纠正:“不是尿遁,是粪遁!”。叶晓枫顿时无比尴尬。 “果然将门虎子啊,听说你今日以暗器大胜津陵刘氏,了不起啊!我原本以为叶家咏春拳无敌于天下,想不到,暗器也如此了得。但据我所知,你父亲从不屑于使用暗器,这是怎么回事?” 叶晓枫:“呵呵,什么暗器不暗器的,今儿比的是弹珠,我自打穿开裆裤起就一把鼻涕一把弹珠地把玩起来了。熟能生巧而已。” “哈哈,一切机缘巧合,都是命中注定啊。”,突然,黄教授话题一转,“你那十遍《孙子兵法》打算什么时候交给我?” 叶晓枫差点雷翻在地,暗骂道:死叫兽,还惦记着我的体罚,拷啊!他心中虽然不忿,却无奈装出了一幅唯唯诺诺的腔调:“明日天黑之前,一定一定。” “哼!大家都坐好,开始上课。”黄教授径直走上了讲台。 此时,叶晓枫满脸不屑,哼哼,不就是十遍孙子兵法嘛?自古有钱能使鬼推磨,待会老子重金聘请枪手帮我抄录。老子原本就不差钱,先如今更不差钱了,哈哈,一想到王氏钱庄里那白花花的银子将来都成老子的了,这真他吗的爽啊,到时候老子小手一招,便有十个性感美貌的丫鬟冲过来帮老子捶背、揉腿、洗澡、ooxx……叶晓枫想着想着,哈喇子竟不自觉地流了下来…… 下课了。 “来来来,兄弟们来赚钱了啊!十两银子抄一遍《孙子兵法》,瘦金体啊,要非常标准的瘦金体!”叶晓枫晃着钱袋子,不停滴吆喝着。 “有钱了就是不一样啊。”同学们都非常羡慕地看着叶晓枫。 任务分配完毕,大功告成。闲暇无事,老子出门找媳妇去。一想到王倩靓那天使的脸蛋,魔鬼的身材,叶晓枫不由食指大动,真想立刻一把搂住,嘴上一口,哈哈,老子这回可是小狗掉进粪坑里,享福咯~ 叶晓枫吹着口哨,悠然自得地向全聚搂走去。别人都说人生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果不其然啊。虽还未洞房,但是叶晓枫的心情那可是杠杠滴。 一进全聚搂,坐堂掌柜立刻笑脸相迎,“姑爷,您来啦!” “哼!”叶晓枫白了他一眼。你个贱货,都是你通风报信,害老子被抽了两个大嘴巴,这笔账先给你记上,等老子将来接管了这儿,第一个炒的就是你。 “我找我媳妇。”叶晓枫装出一副目中无人的腔调。 “大小姐,刚出去了。您来的正好,这儿有位找您的贵客,听说是您老朋友了。”坐堂掌柜一脸恭敬。 “叶少侠,你想得我好苦啊!”楼梯上一个苍老的声音传了出来,“咚,咚,咚,”踩楼梯的脚步声恁地也太急促了吧! 叶晓枫正纳闷呢,老子啥时候有忘年交了? 哇拷!这不是京城王氏钱庄东城分局的刘掌柜嘛! 叶晓枫顿时吓着双腿直哆嗦,我还欠他十五两银子呢!这家伙死不要脸的追债追到津陵城了嘛?完了完了,老子今天可是糗大了。 人生四大悲剧:“久旱逢甘霖,一滴;他乡遇故知,债主;洞房花烛夜,隔壁;金榜题名时,别人。”拷,叶晓枫今天可真是撞上了。 “啊,刘掌柜,别,别,别来无恙。”叶晓枫深深向他作了一偮。 “诶呀,不敢当不敢当,折杀老夫了。”刘掌柜一把抱着叶晓枫,喜不自禁。 惊诧!绝对的惊诧!叶晓枫真被他搞的莫名其妙了。 刘掌柜笑盈盈地对叶晓枫说道:“今日东家来我们钱庄了。” 叶晓枫:“哦,王老爷那么快就到了啊?” 刘掌柜:“哈哈哈,叶少侠,两年不见,你越发英姿勃发了啊!听说你今日技压群雄,奋勇折魁。老夫真替你高兴啊!我早就看出你乃人中龙凤,真没让我失望啊。叶少侠,不,不,老夫这得改口了,少东家,哈哈哈哈哈!” 叶晓枫长舒一口气,奶奶地,原来不是来追债的,是来拍老子马屁咯。 “恩,恩,呵呵,刘掌柜过奖了。你来的还真快啊。”叶晓枫顿时一脸轻松。 “那可不是嘛?老夫一听到少东家的喜事,立刻快马加鞭赶过来了,本来嘛津陵和京城也就隔了几十里地而已。” 叶晓枫:“不知刘掌柜找晚生有何贵干呢?” “嘿嘿,老夫备了一点薄礼,还望笑纳!”,刘掌柜一把抓住叶晓枫的手,就往楼上拉,“来来来,楼上请。”啧啧,这福气来了,想推都推不掉,刚傍上一个美艳富婆,这送礼的又到了。 刘掌柜一脸神秘地打开包裹,掏出一件金灿灿的薄丝,说道:“这乃 是软被金丝甲,穿上它之后刀枪不入。”接着又掏出一根香蕉般大小的圆筒。 “咦?这不是万花筒嘛?”叶晓枫奇怪地问道。 “哈哈,这可不叫万花筒,这叫天女散花。扣动这个扳机,单针喷射,扣动这个扳机,便万针齐发,每一针上都淬上了麻醉药,乃是一等一的暗器啊。这两件宝贝就送给少东家,当防身之用吧。还有这一百两黄金,我来的时候匆忙,没能多带,还请少东家……” 叶晓枫摆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这两件宝贝甚好,我收下了。至于这黄金嘛,我也没处使,您请自便吧。” 刘掌柜慌道:“是老夫唐突了,老夫再去取点。” 叶晓枫:“罢了罢了,您瞧我这辈子还愁钱嘛?要钱没用。”叶晓枫实话实说,“这万花筒不错啊,请问刘掌柜是如何得来的?” 刘掌柜嘿嘿一笑:“呵呵,少东家难倒忘了,老夫也是津陵人氏,这万花筒乃传家之物。” 哦,津陵刘门。又是一姓刘的。看来刘王两家渊源不浅啊。 叶晓枫:“刘掌柜难倒就不恨我吗?抢了你们刘家的亲?” 刘掌柜摇了摇头:“这是哪儿的话,刘志刘遥虽是我宗亲,但是素未谋面。他们宗室自命嫡出,向来不把我们庶出的放在眼里。” 叶晓枫:“行了行了,不需多讲了!刘掌柜的恩惠,晚生记下了!”叶晓枫拍了拍刘掌柜的肩膀,他立刻心领神会地朝叶晓枫微笑点头。 软被金丝甲一穿,还真合身呐,仿佛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今天收获颇丰,他出了房门,心情大好。 “我媳妇去哪了?”叶晓枫问坐堂掌柜。 “小的不知。大小姐向来不搭理我们这种下人的。” “哦,”叶晓枫顿时索然无味,他挠了挠头皮,心想,“算了,出去逛逛吧。” 第五章:情场小油条(3100字) 徐贤姬惊讶地望着叶晓枫,“叶晓枫,这谁啊?你认识吗?” 王倩靓抬起了高傲的头颅,不紧不慢地说道,“怎么?叶晓枫没跟你说起吗?我是他的未婚妻!” “什么?未婚妻?”徐贤姬大吃一惊,并用讯问的眼神望着叶晓枫。 “这个,额,额,这个。”他支支吾吾半响说不出话来。 “你都有未婚妻了,还在招惹我干什么?”徐贤姬突然拍案而起,“混蛋!” “啪!”一声脆响,这回拍的不是桌子,而是叶晓枫的左脸。说罢,徐贤姬转身就走。 “徐贤姬,等下,你听我解释。诶呀!”叶晓枫的右脸又是一声脆响,这回动手的是王倩靓。这一巴掌拍的他是眼冒金星,晕头转向。 楞了半响,叶晓枫才回过神来。这时,徐贤姬已经离去了。叶晓枫尴尬地站在哪里。看着王倩靓,他又嬉皮笑脸起来:“那个,额,她,拍了我一巴掌,跑了。你,咋不跑呢?” “哼!哼!”王倩靓一声冷笑。“笑话,这是我家,你要我跑哪去?” “什么?”叶晓枫心中像被击中了一记老拳,闷的发慌。这他娘滴叫什么事儿啊? “你家的产业还真多哦?呵呵” 叶晓枫满脸推笑。我顶你个肺,我说呢,刚才自打老子进门起,这帮兔崽子就一直盯着老子瞧。慢着慢着,诶呀,糟糕糟糕,这坐堂掌柜,这酒保,刚才订婚宴的时候分明见过啊,全怪我被徐贤姬的靓影给蒙蔽了双眼。这就好比逛窑子逛到老丈人开的窑洞里去了。 “给你个解释的机会。”王倩靓高傲地抬起了头。 “她,是我相好!”叶晓枫鼓足了勇气。 “你!你这个不要脸的!”王倩靓气的不行了。 “你先别生气,听我解释嘛!她是我国军院的同学,也是原先跟我处的挺好的一姑娘。不过,那仅限于今日比武大会之前。你也应该知道的啊,今天我是如何稀里糊涂地上了擂台,何如误打误撞地赢了比试,又如何莫名其妙地喝下了交杯酒。要说抱歉,那也是我对不住人家,我可没有对不住你哇?” 王倩靓:“你没有对不住我?哼,我和刘遥早就认识了,今日原本是我俩的订婚喜宴,却被你胡搅蛮缠给搞砸了!你还说没有对不起我?” 叶晓枫满脸推笑:“呵呵,砸了就砸了嘛,你说我哪点比人家差了?论出身、论相貌、论暗器功夫、论学识,我可是处处强过刘遥啊!你就别别得了便宜又卖乖了!” 王倩靓笑骂道:“你真是个自恋狂。” 叶晓枫:“好了好了,刚才那女的,还有刘遥,对我们来说,那都是过去式了!过去的事,过去的人就都让他过去吧,咱俩也算扯平了。”叶晓枫继续嬉皮笑脸。 王倩靓:“那好,依你这个说法,那你今天有说有笑带她来吃饭,又怎么讲?” 叶晓枫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又开始谎话连篇了:“这个,这个叫散伙饭,吃完这饭,一拍两散!既然今日我已经订婚,我必须得挥慧剑,斩情丝。过不了今日,咱俩订婚的事必是传的满城风雨,与其流言蜚语传进她的耳朵,还不如我当面给她解释。我正愁怎么开这口呢,幸好你及时出现,帮我解了围!” 王倩靓一脸疑惑地望着叶晓枫,“此话当真?” 叶晓枫:“那当然,我对王小姐的情意那可是日月为鉴,天地为证啊!” 王倩靓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人家才不信你的花言巧语呢!” 叶晓枫:“这难倒还有假?哇拷!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个刘遥功夫有多厉害。我上擂台,那可是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那需要何等的英雄气概啊?” “你当真是叶文的儿子?”王倩靓试探地问着。 叶晓枫:“怎么?难道我不是叶文的儿子,你就不嫁我了嘛?” 王倩靓正色道:“你当我是什么人了?本姑娘虽算不上什么豪情侠女,但也是一诺千金!既然今日摆下擂台,获胜者,自然便是我的郎君!”接着,她又轻声说道:“这门亲事,我已经默许了嘛,但是,但如果你是叶文的公子,武功自然不会差到哪去。” 叶晓枫大喜:哈哈,大功告成!老子太有才了,随便三言两语,就把王倩靓哄得一愣一愣的,哦耶! “我爹是我爹,我是我,我爹那些拳脚功夫,我一概不会。” 叶晓枫死皮赖脸俨然一股浩然正气! 王倩靓大吃一惊:“你的意思是说你不会武功?” 叶晓枫:“也不是完全不会,花拳绣腿嘛总会摆弄两下,不然怎么在京城市井混呢?不过正儿八经的功夫那不曾修习!简单地说,我会点招数,但没有内力。” 王倩靓一脸失望,又有些愤慨! 叶晓枫继续唾沫横飞:“我可是未来的国之栋梁。那些拳脚功夫,只能称之为御敌之术,而今我修习的那叫御国之术。孰轻孰重,你总分的清楚吧?说一千,道一万,那叫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我父亲一身苦于学问二字,虽然武功登峰造极,但终究不能官至极品。因此我自九岁起就弃武从文,一心研读国学兵法。” 说道这里,王倩靓一脸崇拜地望着叶晓枫。哈哈,叶晓枫顿时感觉自己全身骨头轻了几两。 叶晓枫:“诶,我老丈人哪去了?怎么没见着。”叶晓枫见王倩靓老是扯着“武功”说个没完,就故意扯开话题。 王倩靓:“我爹去京城了。”王倩靓一脸羞愧。 叶晓枫:“咦?” 王倩靓:“我爹去京城送聘礼了。” 叶晓枫:“送聘礼?怎么?你还有胞兄近日要娶亲嘛?”叶晓枫一脸疑惑,好像王倩靓是独女吧? 王倩靓:“是去你家了。”王倩靓的声音几乎听不到了。 “什么???”叶晓枫顿时如五雷轰顶。“送……送……送聘礼?有没有搞错,那应该是男方向女方提亲的时候送的啊?” “那就当送嫁妆好了。”王倩靓涨红了脸跟叶晓枫说着。 “不对不对,全乱套了啊,嫁妆不是得出嫁的时候才送的嘛?不对,诶呀我说,你爸咋那么心急呢?” 王倩靓:“雷厉风行,不拖泥带水是他的一贯作风!他时常说,商机稍纵即逝。你是不是不想娶我?”王倩靓凶巴巴地朝叶晓枫吼道。 “两码事啊!”叶晓枫也激动了,“我是死定了,不死也脱层皮了!我爹那拳头挥过来,那可是要出人命的啊,完了完了!” “你爹瞧不起生意人嘛?”王倩靓紧张地问道。 “不是,跟你没关系。我爹当时送我来念书的时候跟我说,学不出个人样来,别回来,要是被我知道你小子在外面鬼混,家法伺候!完了完了,这回闯的可是一般的祸啊,那不是一般的鬼混啊。” 王倩靓:“这还不都赖你?谁叫你上擂台比试那么较真,你就不会输吗?” “这叫什么话?我顶天立地,堂堂男子汉大丈夫,上了擂台,怎还会有那种徇私舞弊的龌龊想法?”叶晓枫顿时觉得自己的身形着实伟岸了不少,“再说了,我早被你的花容月貌倾倒,就算豁出去姓命也在所不辞了,嘻嘻!” 王倩靓:“切,你手无缚鸡之力,还说什么男子汉大丈夫,我看你啊男子汉大豆腐还差不多!” “不行了不行了,我不跟你扯了,我得立马修书一封,把事情来龙去脉跟我父亲解释清楚,不然,到时候真的是百口莫辩了。” 王倩靓:“已经迟了吧!我爹出门已经快一个时辰了,坐骑可是西域的汗血宝马,这 会,差不多已经到京城城下了吧?” 叶晓枫:“不是去送聘礼嘛?应该带了很多辎重的吧?” 王倩靓:“没必要的事啊!京城有我家开的钱庄。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我们王家还怎么汇通天下呢?” 叶晓枫:“京城那几家王氏钱庄,该不会是……?” 王倩靓:“对啊,就是我家开的,你也知道啊?” 叶晓枫大急,我顶你个肺,老子咋会不知道,我欠了王氏钱庄东城分局的刘掌柜十五两银子,在西城那边好像也赊了些,反正挺多的,记不清了。老子不是没钱还啊,在京城混的那会,可压根儿没想着要还。这下,丢人丢到家了。 “你在想什么呢?”王倩靓打断了叶晓枫的思绪。他也没心情去理会那些陈年烂账了。对策?也不想了,奶奶地都已经赶鸭子上架了,算了,不管了。 叶晓枫一脸淫邪地望着王倩靓,“来,让哥我亲一口!” “不行,等你料理了和刚才那姑娘事,再说!” “那个,刚才不是已经料理的很清楚了嘛?”叶晓枫一脸无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王倩靓:“你去和她解释清楚,省的人家误会你贪污富贵。” 叶晓枫:“恩,真该走了,下午要上课了。不能再旷课咯。” 王倩靓:“大豆腐慢走!” 叶晓枫怏怏地暗骂着:居然叫夫君大人大豆腐,奶奶滴,到时候看我怎么吃你豆腐? (请点收藏+推荐谢谢各位书友。另外推荐我朋友闲云一鹤的红书《超能老师》) 第六章:他乡遇故知(3200字) 叶晓枫别了王倩靓,也没什么心情在外面闲逛,就径直回学校了。他虽然摆平了王倩靓,可身为将门虎女的徐贤姬可不是那么好容易糊弄过去的。“哎,”叶晓枫暗自叹了口气,心情略有些惆怅的他正盘算着如何向徐贤姬解释呢,刚一走进教室,里面顿时乱作了一团。 “哇,叶晓枫来了!”“新郎官来啦!”“你爽了吧?” 叶晓枫暗暗心惊,啧啧啧,怎么?都知道了? 突然,一个高大的身影跳将出来,原来是叶晓枫同桌段勤玄,他张牙舞爪地冲叶晓枫喊道:“来来来,叶晓枫,我们来比划一下,我要赢了,你那媳妇就归我。” 哈哈哈哈,教室里一阵哄笑。 叶晓枫尴尬地望了望呆坐在角落中徐贤姬,她依旧神情黯然。见状如此,同学们都颇为识趣地停止了嬉笑,他追徐贤姬追了大半年了,大家都心知肚明。 叶晓枫徐徐走到她跟前,“徐贤姬,那个……”叶晓枫有些不知所措。 徐贤姬冷冷地瞥了叶晓枫一眼,“如果你是想说,你只是路过想看看热闹,却被人稀里糊涂地架上了擂台的话,那就不用说了,我都知道了。” “那是事实啊,额,传的还真快。贤姬,你要相信我啊,我真的是无辜的啊!无心之过啊!”叶晓枫见到徐贤姬冷漠的态度,急得眼泪水都快飙出来了。 徐贤姬轻轻叹了一声:“可你终究还是赢了。” 叶晓枫随即眼皮一翻,唾沫又开始横飞了:“这有什么法子哦?想我叶晓枫,上了擂台,那就不是自己了,我是国立军官学院的学生,叶文的儿子。咱总不能给咱国军院抹黑,丢我老爹的脸吗?” 班上的同学一起起哄,“就是啊!”“叶晓枫说的对啊!”“给我们国军院长脸了啊”“叶晓枫,你就两个一起娶了吧!”瞧这声音,似乎是在声援他。 徐贤姬怒道:“哼!你丢你老爹的脸还丢的少吗?”说完这句,徐贤姬就从书包里抽出了一本不知道哪位“子”的集,自顾自念起书来,不再理睬他。 正当叶晓枫杵在原地发呆的时候,只听到背后一声怒吼:“叶晓枫!!!” 这一声吼叫如同平地一声惊雷起,把叶晓枫吓得魂飞魄散,差一点就元神俱灭了。乖乖,还能是谁?当然是人称鬼见愁的黄维德叫兽哦。 “哼!叶晓枫,瞧你干的好事!”黄教授怒不可遏。 “黄教授,我,我错了。”叶晓枫不由地惊恐万分,这家伙的降龙伏虎十八拳,自己可是尝过味道的,今天瞧这架势,不死也得脱层皮了。 谁料,黄教授脸上的怒色突然之间烟消云散,只见他一脸坏笑滴摆了摆手,说道:“嘿嘿,我也不是那种不通情达理的人,既然今天关乎你终身大事,你只要事先向我说明,我也定会允许的,何必装尿遁呢?” 同学们大笑起来。又一个人突然冒出来纠正:“不是尿遁,是粪遁!”。叶晓枫顿时无比尴尬。 “果然将门虎子啊,听说你今日以暗器大胜津陵刘氏,了不起啊!我原本以为叶家咏春拳无敌于天下,想不到,暗器也如此了得。但据我所知,你父亲从不屑于使用暗器,这是怎么回事?” 叶晓枫:“呵呵,什么暗器不暗器的,今儿比的是弹珠,我自打穿开裆裤起就一把鼻涕一把弹珠地把玩起来了。熟能生巧而已。” “哈哈,一切机缘巧合,都是命中注定啊。”,突然,黄教授话题一转,“你那十遍《孙子兵法》打算什么时候交给我?” 叶晓枫差点雷翻在地,暗骂道:死叫兽,还惦记着我的体罚,拷啊!他心中虽然不忿,却无奈装出了一幅唯唯诺诺的腔调:“明日天黑之前,一定一定。” “哼!大家都坐好,开始上课。”黄教授径直走上了讲台。 此时,叶晓枫满脸不屑,哼哼,不就是十遍孙子兵法嘛?自古有钱能使鬼推磨,待会老子重金聘请枪手帮我抄录。老子原本就不差钱,先如今更不差钱了,哈哈,一想到王氏钱庄里那白花花的银子将来都成老子的了,这真他吗的爽啊,到时候老子小手一招,便有十个性感美貌的丫鬟冲过来帮老子捶背、揉腿、洗澡、ooxx……叶晓枫想着想着,哈喇子竟不自觉地流了下来…… 下课了。 “来来来,兄弟们来赚钱了啊!十两银子抄一遍《孙子兵法》,瘦金体啊,要非常标准的瘦金体!”叶晓枫晃着钱袋子,不停滴吆喝着。 “有钱了就是不一样啊。”同学们都非常羡慕地看着叶晓枫。 任务分配完毕,大功告成。闲暇无事,老子出门找媳妇去。一想到王倩靓那天使的脸蛋,魔鬼的身材,叶晓枫不由食指大动,真想立刻一把搂住,嘴上一口,哈哈,老子这回可是小狗掉进粪坑里,享福咯~ 叶晓枫吹着口哨,悠然自得地向全聚搂走去。别人都说人生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果不其然啊。虽还未洞房,但是叶晓枫的心情那可是杠杠滴。 一进全聚搂,坐堂掌柜立刻笑脸相迎,“姑爷,您来啦!” “哼!”叶晓枫白了他一眼。你个贱货,都是你通风报信,害老子被抽了两个大嘴巴,这笔账先给你记上,等老子将来接管了这儿,第一个炒的就是你。 “我找我媳妇。”叶晓枫装出一副目中无人的腔调。 “大小姐,刚出去了。您来的正好,这儿有位找您的贵客,听说是您老朋友了。”坐堂掌柜一脸恭敬。 “叶少侠,你想得我好苦啊!”楼梯上一个苍老的声音传了出来,“咚,咚,咚,”踩楼梯的脚步声恁地也太急促了吧! 叶晓枫正纳闷呢,老子啥时候有忘年交了? 哇拷!这不是京城王氏钱庄东城分局的刘掌柜嘛! 叶晓枫顿时吓着双腿直哆嗦,我还欠他十五两银子呢!这家伙死不要脸的追债追到津陵城了嘛?完了完了,老子今天可是糗大了。 人生四大悲剧:“久旱逢甘霖,一滴;他乡遇故知,债主;洞房花烛夜,隔壁;金榜题名时,别人。”拷,叶晓枫今天可真是撞上了。 “啊,刘掌柜,别,别,别来无恙。”叶晓枫深深向他作了一偮。 “诶呀,不敢当不敢当,折杀老夫了。”刘掌柜一把抱着叶晓枫,喜不自禁。 惊诧!绝对的惊诧!叶晓枫真被他搞的莫名其妙了。 刘掌柜笑盈盈地对叶晓枫说道:“今日东家来我们钱庄了。” 叶晓枫:“哦,王老爷那么快就到了啊?” 刘掌柜:“哈哈哈,叶少侠,两年不见,你越发英姿勃发了啊!听说你今日技压群雄,奋勇折魁。老夫真替你高兴啊!我早就看出你乃人中龙凤,真没让我失望啊。叶少侠,不,不,老夫这得改口了,少东家,哈哈哈哈哈!” 叶晓枫长舒一口气,奶奶地,原来不是来追债的,是来拍老子马屁咯。 “恩,恩,呵呵,刘掌柜过奖了。你来的还真快啊。”叶晓枫顿时一脸轻松。 “那可不是嘛?老夫一听到少东家的喜事,立刻快马加鞭赶过来了,本来嘛津陵和京城也就隔了几十里地而已。” 叶晓枫:“不知刘掌柜找晚生有何贵干呢?” “嘿嘿,老夫备了一点薄礼,还望笑纳!”,刘掌柜一把抓住叶晓枫的手,就往楼上拉,“来来来,楼上请。”啧啧,这福气来了,想推都推不掉,刚傍上一个美艳富婆,这送礼的又到了。 刘掌柜一脸神秘地打开包裹,掏出一件金灿灿的薄丝,说道:“这乃 是软被金丝甲,穿上它之后刀枪不入。”接着又掏出一根香蕉般大小的圆筒。 “咦?这不是万花筒嘛?”叶晓枫奇怪地问道。 “哈哈,这可不叫万花筒,这叫天女散花。扣动这个扳机,单针喷射,扣动这个扳机,便万针齐发,每一针上都淬上了麻醉药,乃是一等一的暗器啊。这两件宝贝就送给少东家,当防身之用吧。还有这一百两黄金,我来的时候匆忙,没能多带,还请少东家……” 叶晓枫摆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这两件宝贝甚好,我收下了。至于这黄金嘛,我也没处使,您请自便吧。” 刘掌柜慌道:“是老夫唐突了,老夫再去取点。” 叶晓枫:“罢了罢了,您瞧我这辈子还愁钱嘛?要钱没用。”叶晓枫实话实说,“这万花筒不错啊,请问刘掌柜是如何得来的?” 刘掌柜嘿嘿一笑:“呵呵,少东家难倒忘了,老夫也是津陵人氏,这万花筒乃传家之物。” 哦,津陵刘门。又是一姓刘的。看来刘王两家渊源不浅啊。 叶晓枫:“刘掌柜难倒就不恨我吗?抢了你们刘家的亲?” 刘掌柜摇了摇头:“这是哪儿的话,刘志刘遥虽是我宗亲,但是素未谋面。他们宗室自命嫡出,向来不把我们庶出的放在眼里。” 叶晓枫:“行了行了,不需多讲了!刘掌柜的恩惠,晚生记下了!”叶晓枫拍了拍刘掌柜的肩膀,他立刻心领神会地朝叶晓枫微笑点头。 软被金丝甲一穿,还真合身呐,仿佛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今天收获颇丰,他出了房门,心情大好。 “我媳妇去哪了?”叶晓枫问坐堂掌柜。 “小的不知。大小姐向来不搭理我们这种下人的。” “哦,”叶晓枫顿时索然无味,他挠了挠头皮,心想,“算了,出去逛逛吧。” 第七章:固本培元(3200字) 求票,求收藏!最好还能转发给您的qq好友,谢谢了。 (下面章节套用周星星同学《功夫》剧作场景,特此鸣谢。) 人逢喜事精神爽,叶晓枫走在路边,也觉得格外轻佻! “这位小哥,请留步!” 叶晓枫转身一看,靠,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拄着一根竹竿,正向自己走来。 叶晓枫厌恶地瞥了他一眼,不再搭理,继续前行。 “小哥,小哥,请慢走!鄙人有话要说。” 鄙人?哈哈,还有人自称逼人的,笑煞我也。叶晓枫停下脚步来,老子倒要看看他耍什么花样。 乞丐:“这位小哥,我看你天赋异禀,将来必成大器!”那乞丐贱兮兮地向叶晓枫笑道。 叶晓枫:“哦?我能成什么器?”哈哈,活了小半辈子,还第一次听人这么说。 乞丐:“我不会看错的,你乃千年一遇的习武旷世奇才!” 叶晓枫轻蔑地瞥了他一眼,耸了耸肩膀:“对不起,我对功夫没兴趣。” 乞丐继续阿谀奉承地说道:“那是因为天下武学杂乱无章,让你无所适从。我这有几本非常适合你的武学秘籍。”说罢,他用他那脏手伸进衣服中,掏出了一叠皱巴巴的破书,在叶晓枫面前铺摊开来。 叶晓枫一看,差点笑喷。那些书是《九阴真经》、《降龙十八掌》、《易筋经》、《天外飞仙》、《葵花宝典》。叶晓枫真的是好气又好笑,“你这《葵花宝典》是不是得欲练神功,挥刀自宫啊?老子还没娶媳妇呢,你给我滚一边去!” 那乞丐一脸惶恐,“拿错了,拿错了,小哥对不住哦,不过我另外那几本书可全都是货真价实啊,小哥若去修炼,能延年益寿不说,毕竟功力大进,成为绝世高手啊。” 叶晓枫见他唧唧歪歪磨叽个没完,也有些动怒,“我原本看你可怜,还想给你几个铜板的,不过你居然坑蒙拐骗到你祖师爷爷头上来,实在可笑。” 那乞丐突然正色道:“你可以侮辱我的人格,但请不要侮辱这些绝世武功!我不是骗子,我也不是乞丐,我只是个卖盗版书的商贩。” (打击盗版!大家多多订阅正版的电子书哦,也花不了多少钱的,但是唯独……windows太贵,盗版xp无罪!我用盗版,我自豪!山姆大叔回去卖菜,逼而盖痴你妈喊你回家吃饭!) 叶晓枫刚想把那乞丐痛骂一顿,但只见他瘦骨嶙峋,面黄肌瘦,显是好几顿饭没吃了。怜悯之情油然而生,他顺手掏出一个银元宝,递给乞丐。“好好去吃顿饱饭吧,别再做坑蒙拐骗的事儿了。你天真地把别人当成傻子,其实最傻的就是你。”叶晓枫也不再理他,转身离去。毕竟是新傍了个富婆嘛,所以叶晓枫此番出手豪阔,这一个元宝他还真不放在眼里。 那个乞丐抖抖索索地接过了银元宝,想必是他一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的钱,将那元宝放在口中使劲地咬了一口后,竟激动滴不知所措。半晌,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事,连忙向叶晓枫追去,“恩公,恩公,慢走!” 见那乞丐赶上来把自己拦住,叶晓枫有些不耐烦了,他向那乞丐抛去了一个白眼,“怎么?你还嫌少吗?” “不是,不是,你给我那么多钱,我这些盗版书全部给你都不够。既然你瞧不上,我这有本祖传绝世秘籍,请你务必收下。我父亲传给我的时候对我说,只有有缘人才能看懂它。” 说罢,他硬塞了本书给叶晓枫,逃命似地跑了。 封面上大书四个字《固本培元》。什么玩意儿?叶晓枫打开一看,什么乱七八糟的,里面每一页纸上都密密麻麻、歪歪扭扭布满了圈圈点点,瞅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门道来,说字也不像,说图案,也不像。 我顶你个肺,什么东西?给老子擦屁股,老子还嫌它纸光呢。正要把它扔掉,突然想起乞丐那句话,只有有缘人才能看懂它。叶晓枫迟疑了一下,还是把书塞进了口袋,哎,毕竟这书是花了一个银元宝的。叶晓枫终究还是被骗了,他一阵苦笑。 平白无故被人骗了钱,心中不免有些自责。叶晓枫倒不是心疼那钱,钱算什么?哼哼!但终究有种被人愚弄的感觉。 叶晓枫叹了口气,暗暗骂道,“今天也不知道是什么晦气的日子,真后悔出门的时候没好好翻下黄历,万事不吉啊!好歹没遇上血光之灾,我今天就算破财消灾得了。” 可惜,今日的叶晓枫印堂发黑,这区区一个银元宝真的就能化解掉他的血光之灾吗?人生,就是巨乳大甩卖,一波三折: 岔口,叶晓枫被四个彪形大汉拦住了。 “你就是叶晓枫?”为首的悍匪冲叶晓枫喝道。 叶晓枫暗暗吃了一惊,看这架势,必定是来者不善。叶晓枫昂首说道:“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暗自给自己打气。 那为首的悍匪仿佛眼睛之中都要喷出吃人的怒火,只见他恶狠狠地说道:“听说你打败了我二弟,我特来领教高招!” 哇拷!不是吧,二弟?那这个人不就是刘逍嘛?叶晓枫定睛一看,果然眉骨中与刘遥有几分相似。 “小弟我怎么是您刘大哥的对手?小弟我甘拜下风。”叶晓枫顿时慌了神,这可如何是好?不是冤家不聚头,怎么办?怎么办? 刘逍怒道:“哼!我可没有你这样的好弟弟!今日不是你死,就时候我亡!” 哇拷,不是吧,来真的啊? 刘逍说罢,就要动手! “且慢!”叶晓枫急忙大叫一声,“对不住了,刘大哥,今天是小弟我不对,我在这里向你赔罪了,日后只要你们刘氏门人走过,我都绕道而行,绝不敢与你们起任何争执!”事到如今,叶晓枫也只好死皮赖脸跪地求饶了!我顶你个肺,武到用时方恨少!老子大丈夫能屈能伸,君子报仇十年未晚。 “迟了,看拳!”刘逍大喝一声,一个爆裂拳便向叶晓枫射来。 “啪!”正中叶晓枫胸口!叶晓枫只感觉脚下没有支撑了,耳边呼呼作响。他被打飞了!“哐!”叶晓枫重重地摔在地上。 什么状况?我顶你个肺,我是不是已经死了?叶晓枫的面前是一片天空,没有太阳,只有朵朵云彩像棉花糖一般纠结在一起。他下意思地摸了摸胸口,额?心还在跳!恩?怎么不觉得痛呢?老子居然没事?叶晓枫一个鲤鱼翻身,跳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远处,刘逍正一脸诧异地看着他。 哈哈,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什么狗屁爆裂拳啊!中看不中用哦。叶晓枫一边自鸣得意地笑着,一边低头看了看胸口。额滴神呐!外衣破了个拳头般大小的洞,软被金丝甲露在了外面。乖乖隆地洞,原来是你救了我一命啊!你丫呸的,下手也忒狠了吧! 叶晓枫兵法可不是白学的,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打不过,跑!他不再有半分迟疑,撒腿就跑。刘逍楞了以楞,终于缓过神来,哇呀呀叫喊着朝叶晓枫追过来了。 军官学院虽然不传授武术,但是体格训练却也是必须的。每日二十里地的晨跑任务,叶晓枫可从未落下,因此此刻十六岁的他也算是皮粗肉厚,身强力壮了。嗖嗖地跑将起来,还贼快贼快的。刘逍虽然内力深厚,一时半会却也奈何不了他。 叶晓枫的目的地只有一个:国立军官学院。 “我跑,我跑,我跑,快到了,快到了。”渐渐地,叶晓枫不行了,上气不接下气了。刘逍却未显出任何疲态,越追越紧,眼看就要赶到叶晓枫跟前了。 “看招!”刘逍大喝一声,“轰”,一记爆裂拳向叶晓枫的屁股飞了过来。 我顶你个肺,吾命休矣! 突然一个紫色的身影窜到叶晓枫身前,“哐!”一声巨响,那人帮叶晓枫挡住了这记爆裂拳。 只听得那紫衣人大喝一声:“小兔崽子下手也忒狠了吧!” 父亲!!叶晓枫喜出望外!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老子吉人自有天相!命不该绝啊! (请点收藏+推荐谢谢各位书友。另外推荐我朋友闲云一鹤的红书《超能老师》) 第八章:扬威刘门(3100字) 叶文大喝一声:“看招!”,随即向刘逍回敬了一招石破天惊的咏春神拳! 没有任何悬念。 刘逍的右手臂顿时折为两截,刘逍立刻哭天喊地,瘫倒在地上。与他随行的另外三个彪汉这时也赶了过来,一看到这个情形,都紧张兮兮地闪在一边,不敢靠近。 叶文冷冷地朝他们往了一眼,“快不过来把他抬走!?如若抢救及时,这条胳膊或许还能保住。” 那三个彪汉互相对视了一下,飞似地窜了过来,头也不敢抬,立马把刘逍架走了。 叶晓枫顿时有了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超级资本,呲牙咧嘴地冲着那四个人的背影破口大骂起来:“缩头乌龟,逃什么逃啊,有种再来跟小爷我大战三百回合啊?老子问候你全家的妇女,把她们的裤衩一条条拔下来挂到你们的脑门上,老子香蕉你个巴拉,拿个榴莲塞进你吗的血盆大比里……”他唧唧歪歪,片刻也不肯消停,市井中厮混得来的“金口玉言”是何等的厉害,大骂了两分钟,竟没有一句话是重复的。 叶文眉头一皱,“好了好了,你这小子就嘴上功夫厉害,真遇到能打的就歇菜了。” 叶晓枫吐了吐舌头,嘿嘿一笑,“哈哈,父亲,你怎么来了?好在你及时出现,不然……” 叶文关切地望了望叶晓枫:“你没伤着吧?” 叶晓枫一拍胸脯:“没呢,好的很!有您在,谁伤的了我啊?” 叶文点了点头:“没事就好!你比武的事儿我听说了。” 哦,叶晓枫顿时一脸尴尬。 叶文恨恨地说道:“幸亏啊,津陵就在京城旁边,不然纵使我有三头六臂也无法护你周全了。刚才王万财来我们家了,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详细地说给我听了。哼哼,刘志是什么人?这家伙虽然武艺高强,但是小鸡肚肠,非君子所为,我向来不齿与他结交的。我当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你今日必定与刘家解下了梁子,怕他们做出不利于你的事来,于是快马兼程赶了过来。我原本还打算亲自上刘府请罪,去化解这桩冤孽。谁料,哼,哼,这帮无耻小人动作快的很嘛。” 叶晓枫颇有些后怕地耸了耸肩:“原来那么凶险啊。不过跟我比武的那小子叫刘遥,人倒还算正直,不似刚才他哥那般蛮横无理。” 叶文指着叶晓枫胸口的大窟窿奇道 :“这是什么?” 叶晓枫:“哦,这是软被金丝甲,刀枪不入的哦。今日多亏了这件宝衣,否则我的胸口必定和这外套一样穿孔啦!” “什么!??!”叶文大喝一声,气得不行了,“我要早知道那畜生已经对你下了杀招,我必定让他血溅当场!岂是断一臂这么简单?” 叶晓枫挠了挠头皮:“父亲,现在该怎么办?这津陵城我看我是待不下去了。”心中却不由地窃喜,赶紧啊赶紧,我也片刻不想再待在令人发指的国军院念书了,父亲大大你赶紧把我带走吧。 “放屁!”叶文怒不可遏,“来,跟我走!” 叶晓枫心中狂喜,哦耶!然后他假装不解地问道,“去哪?” 叶文嘴角一扬,豪情万丈地说道:“刘府!” 哇拷!不是吧?叶晓枫差点雷翻倒地,“就这么去刘府?” 父亲瞥了叶晓枫一眼,“怎么?你怕了?” 叶晓枫怏怏地说道:“呵呵,哪的话,有父亲大人在,就算是阴曹地府我也敢去闯。” 一刻钟后,刘府门前。 四个门奴正在守门。见他们到来,其中一个门奴上前作了一偮,很有礼数地说道:“先生请留步,今日我们刘府有事,一概不见客。您还是请回吧。” 叶文也不搭理他,轰地一声,往那人身后挥了一拳。其余三个门奴顿时血喷倒地,一个个躺在地上唧唧哼哼。那作偮的门奴吓的赶忙双手交叉护住胸口,腿还不停地打哆嗦。叶文冷冷地说道:“看你还算懂礼数,今日就饶你一命。怎么?还不去通报?” “通……通……通什么报?”那门奴显然已经被吓傻了。 “就说踢馆的来了。”叶文一脸杀气。 那门奴一愣,立刻回过神来,撒腿就往门里跑,“杀人啦!救命啊!~~~~杀人啦~~~~” 少顷。门内飞出一人来。在叶文面前停落。那人抱拳说道:“叶兄,果然是你!”只见那男子四十来岁,一身碧绿的官服披在身上,显得英姿昂然,相貌算不得俊美,但眉宇之中自显露出一股英气。想必,这就是城主刘志了吧? 叶文冷冷地瞥了他一眼,也不答话。 “这个,额”那人硬着头皮说道:“都是我教子无方,才让刘逍闯出那么大祸来。多谢叶兄手下留情,不曾要那小子的贱命。”说罢,刘志深深作了一偮。 “但是,我后悔了。”叶文不紧不慢地说道,“我枫儿还得在这津陵城内研习两年,我有皇命在身,不能伴我儿左右。” 刘志立刻会意:“这个叶大侠您请放心,我代表刘门上下八十余口人,今日发誓,从今往后绝不为难叶晓枫叶少侠。” 叶文冷峻地眼神往那朱门内一扫,根本没正眼瞧刘志,然后慢慢悠悠地说道:“这世上,我只信的过死人。” 刘志大惊失色,“你……你待怎地?” 叶文脸上煞气尽现:“我今日,便要血,洗,刘,门。” 我拷!不是吧,这是要杀他们全家吗?额滴神呐,乖乖隆地洞! 刘志慌得全身都在颤抖:“什么?……你?……”他已经吓的说不出话来了。 叶文:“我听闻刘氏门人不管男女老幼均会使暗器,所有,今日自当斩草除根。妇孺老弱,一,个,不,留。”叶文一字一字吐将出来,顿时杀气豪天。 突然,刘志“噗通“一声,双膝跪地,开始不住地磕头求饶。这时,朱门内慢慢聚集起人来,刘门上下老老少少,都在一旁注视着这惊天巨变。 “还不都给我跪下?”刘志朝身后大喝一声。顿时,八十余口人齐刷刷地匍匐倒地。 刘志再次发誓:“我代表刘门上下八十余口人,今日发誓,从今往后绝不再为难叶晓枫叶少侠,绝不伤害叶少侠半根毫毛。如违此誓,将如此断臂!”说罢,刘志左起一掌,呼地一声,硬生生把自己的右臂劈断!顿时鲜血直喷,随即倒在一片血泊之中,不省人事。 “父亲!!”刘志的几个儿子一起抢身上前…… 我拷!这也他吗太牛、逼了啊!叶晓枫楞是没回过神来,已经被他父亲一把拉走了…… 刘府,刘志脸色惨白,躺在床上。右臂绑了一层厚厚的绷带,断臂已经接回去了。刘志对着众人说道:“不碍事,我自有分寸。只需三个月,就能痊愈。” “我们为什么不跟他拼了?”“就是啊!”“我们一起群起而为之,未必会输啊!”所有的人都同仇敌忾。 “不行,”刘志摇了摇头,“此人武功高深莫测,刘府中除了我之外,你们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你们发出的暗器根本无法近他身。而我,在他全神堤防下,也未必有把握将他一击即中。即使我们侥幸将其扑杀,后果也是不堪设想。此人有御赐免死金牌在身,弄不好,会株连九族,满门抄斩。”所有的人都沉默了。 “父亲。孩儿知错了!”刘逍绑着断臂,跪在地上痛哭流涕。 “哼!今日夺妻之狠、断臂之辱,日后自当奉还!”刘志恶狠狠地说道。 …… “父亲,刚才那场面,真的是吓死人了,我还真以为你要把他们全家都杀光了。”叶晓枫心有余悸地说 道。 叶文:“哈哈哈哈,我只是吓唬吓唬他们而已。” 叶晓枫:“那刘志还自断一臂,哎。” 叶文:“这关我什么事?是他自己要砍的,又不是我叫他断的。” 叶晓枫:“您是不知道啊,您刚才那样子要有多可怕那就有多可怕。” 叶文:“哈哈哈哈。” 叶晓枫:“您今天一连伤了他们刘门五口人,他们不会善罢甘休的吧?”叶晓枫心中总是不踏实。 叶文嘿嘿一笑:“怎么?你怕了,怕了就乖乖地跟我学武。” 叶晓枫急忙双手直挥:“罢了罢了!嘿嘿,我才不上您的套呢!” 叶文无奈地笑了笑,“你小子还真是没出息。” “父亲,这门亲事您怎么看啊?”叶晓枫小心翼翼地试探着。 叶文悠悠地叹了口气,“早些年,你整天在外面惹是生非,我和你母亲曾考虑过让你早日成婚,也好有个约束,想让你尽快成熟起来。后来国军院创立,此事就搁浅了。今日既然有这样的机缘巧合,那就随缘吧。” 叶晓枫心中一阵暗喜,哈哈,父亲非但没责怪我,反而非常支持呢,王倩靓小妞你等着,夫君我来也,哈哈。 叶文又正色道:“再者,王万财也算是个忠君爱国之士,能和他结为亲家,倒也还不错。” 第九章:舌战教授(3000字) 叶晓枫仿佛是听到了荒天下之大谬的惊天言论:“什么?王万财他忠君爱国?”这也太搞笑了吧! 叶文微微一笑:“你有所不知,王万财原本就是中土帝国的纳粮大户。而且每当我们和毛兽们开战,他叶总是会慷慨解囊,鼎力支持。” 叶晓枫:“哦,是这么回事。哈哈,他王万财在津陵城内那可是出了名的抠门啊,他能够做到这样,说明他还是晓得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啊。咱中土帝国要倒了,那王万财还能继续敛财嘛?他的家底儿就全泡汤了。” 叶文的脸上闪过了一丝赞许的神色:“想不到枫儿你到了国军院不到两年时间,学识见地增长了不少嘛。哈哈,甚好甚好!”,他顿了顿,又说道:“我已经跟王万财商议好了,待你一结束国军院的研习,即刻结婚。” 叶晓枫顿时失望至极,不是吧?这等秀色可餐的美妞放在餐桌上还要等两年才可以动筷?老子猴急的不行了。 “枫儿,为父有一事不明。你是如何在暗器上赢了刘遥的呢?”叶晓枫当即,便把当时发生的情形添油加醋地吹了一番。 “哈哈哈,想不到你小时候整天玩弹珠、爬墙、钓鱼、抓龙虾,为此没少挨我揍,今日却派上大用场了。枫儿,为父有个想法,凭你弹珠的天赋,如果再加上一定的内力辅助,将来的武学成就说不定能在刘门之上。” “停停停!老爹你又来了!又想骗我练武功是吗?”叶晓枫义愤填膺。 叶文微微一笑,殷切地说道:“哈,这回咱不练拳脚功夫,只需要入定打坐就成,修习内力嘛!” “不练!您又不是不知道我,我天性好动,又十分懒惰,这入定打坐,还不如直接把我毙了算了。”叶晓枫断然拒绝! 叶文放弃了,呵呵,多少年的努力都没成,就靠这只言片语哪能逼叶晓枫就范呢? “对了,”叶晓枫突然想起一件事,从包里掏出《固本培元》递到叶文面前,“父亲,今日我无意中得了这本破书,赠书之人曾有言,有缘者能读之。您看看,这什么玩意儿?” 叶文翻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门道,“我曾听闻绝世武学《固本培元》抄录在一本小册子上,但多少年了没有人能读懂它。这似乎是真迹!枫儿,你小心收好吧。” 叶晓枫:“我要那破书有什么用?还是放您这吧!” 父:“既然这书机缘巧合到了你手上,说不定你就是那个有缘人,你还是收着吧。” 叶晓枫心道:哈哈,我何尝不晓得我父亲的心思?他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我习武的机会。无所谓了,难不成这书到了我手上,我就能成为武学大师了嘛? 叶晓枫也不跟他父亲争执了,重新把书放了回去。 “边陲战事很紧,我得立马回皇宫了。”叶文略有所思, “皇上近日龙体欠安,很多事情都由我帮他打理。这毛兽,是越来越猖獗了!” …… “今天,我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宣布,”,黄教授站在讲台上一脸严肃,“二学年快结束了,我纵观各位学员,平日里学习格外努力,故此次不再进行二学年期末文试了。” “不用考试了!”“哦耶!!”教室里一片欢腾。 “但考核还是必须的。”黄教授顿了一顿,“又到了秋收时分,毛兽们纷纷南下攻击我们中土帝国边陲的粮仓重镇。此刻,数闲林城的战事最为惨烈,毛兽纠集十万于众合力围攻已有数月余,几位学府大臣合议之后,决定派遣我们二年级学院徒步前往闲林城观摩战事!届时还会发布一些试炼任务,以做考核之用。” “要去前线打仗了啊?”“去闲林啊??!”同学们顿时议论纷纷,有兴奋的,有担忧的,有无奈的,有无所谓的。 “不是去打仗,我们只是去观摩战事!”黄教授解释道。 叶晓枫同桌段勤玄突然发问:“万一闲林城破,那我们这些人岂不置于险地了嘛?”他道出了大部人的困惑和担忧,但是其他人终究不会像他那样,会弱智地将自己的懦弱展现出来。果然,黄教授不干了! 黄教授:“哼!甚好,甚好!段勤玄,这次的试炼你不用参加了。给你两条路选择,要么现在回家,要么,在学校厨房杂役一年,等来年,与下届学生一起上课吧。” 段勤玄顿时为之语塞,彷徨不知所措。 叶晓枫站起身来,大声说道:“请先生收回成命!” 黄教授冷冷地白了叶晓枫一眼,“凭什么?” 叶晓枫:“我认为段勤玄并没有错!他不是贪生怕死,也不是动摇军心。昨日先生不是也曾教诲我们: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段勤玄他的质疑恰恰展现了他作为一个未来优秀的统帅对我们此次行军的谨慎态度,他只是希望从先生口中得到更多关于闲林城的信息以及我们此次行军的相关后勤保障。”叶晓枫顿时侃侃而谈。 黄教授一愣,未料想叶晓枫如此雄辩,“呵呵,不错啊,昨日我在讲解这段的时候,我看你心不在焉,想不到你已经掌握其要义了嘛?” 叶晓枫故作无奈状,“那可不是嘛,都抄录十遍了。” “哈哈哈哈,”叫兽突然一阵阴笑,“你以为我不知嘛?你一个字都没写!” 完了完了,露馅了! 黄教授:“我昨日遇到你父亲了。” 哦?啊?额?~~~~~~ 黄教授:“你上交的十篇孙子兵法我已经转送给你父亲了,哈哈哈哈。” 我拷!太绝了吧? 黄教授:“在你父亲面前我可是着实将你夸奖了一番啊,我对他说,你能够驱使十位心高气傲的高干子弟为你抄录罚书,体现出了你超凡的领袖气质!怎么?先生我的评价还不错吧?” 叶晓枫顿时脸上紫一块,青一块的,这还真不是一般的挖苦啊。 黄教授:“既然你为段勤玄求情,道理讲的嘛也还算凑合,今日就放你们一马。哼,不过,等此次试炼回来,你们两个一起打扫茅厕一个月。” 叶晓枫暗骂:我圈圈你个叉叉,叉叉你个圈圈!又要叫老子扫厕所!我靠! 黄教授:“离出发还有三天时间,这几天休课,大家都回去准备一下。解散!”说罢,死黄教授头也不回转身就走。 段勤玄感激涕零地握着叶晓枫的手说道:“谢谢你,这茅厕以后由我全权负责了!”哈哈,算你小子还算识趣。 不好!叶晓枫心中暗暗发虚,老子这次不知道要离开多久,趁我不在,那王倩靓该不会和刘遥死灰复燃吧?不行不行,等老子回来,说不定什么时候头上就多了顶绿帽了,弄得不好,别说是绿帽子了,连头发都快绿了吧!这可怎么办?妈的,老子要霸王硬上弓,先把生米煮了再说!心意已决,立刻出发! 段勤玄一把拉住了叶晓枫,“叶晓枫你去哪?” 叶晓枫:“我去找我媳妇,ooxx!嘻嘻。”他一脸淫笑。 “带上我,带上我,让我见识下嫂子的花容月貌嘛!” “行,走吧,到时候别流口水就行!”叶晓枫一拍胸脯。 “真有那么漂亮嘛?”段勤玄羡慕地问道。 “那可不是,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眼光那是何等的高哦,我说漂亮,那肯定就是极品了!”叶晓枫自信满满。 段勤玄:“少吹了哦,待我鉴定先!” 说话间,他来到全聚楼。酒保一脸恭敬:“姑爷,小姐在后院的厢房内。” 叶晓枫顺手丢了块碎银 子给他,那酒保欢天喜地地跑开了。 叶晓枫领着段勤玄穿过全聚楼的餐厅,走过一段走廊,便是一座后院,院内也并无什么摆设,仅种了几枝斑竹,摆了几块乱石。后院的另一头是一道矮墙,矮墙的中间是个扇形双开木门,朱漆也大半褪去了光泽。这扇木门后便是王小姐的厢房了。 真是越有钱越抠门!叶晓枫一边走着,心里一边暗骂:连自己住的地方都要利用,把闲置的大厅居然改成了餐厅,还对外营业叫什么狗屁全聚楼。叶晓枫觉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这也太寒酸了吧? 段勤玄丝毫不在意这些,他一心只想看的只是王倩靓长什么模样,他最希望看到的是蹦跶出来一只恐龙,那样他就可以好好嘲笑下叶晓枫了。 快到厢房了,只听得里面传来两个女孩子的闺房密语,其中一个说道:“小姐,我看啊,那个叶晓枫比刘遥帅多了,个子也高!” “俊俏嘛倒还算俊俏,就是那个混球不会武功,还油嘴滑舌的。让人又好气又好笑!”这个是王倩靓的声音。 叶晓枫在外听得,便笑呵呵地推门而入,“冤枉冤枉啊!现如今秋风瑟瑟,天干气燥,你看夫君我嘴唇都裂了,哪还来的半点油水啊?” 《请喜欢此书的读者朋友将本书介绍给你们的书友,在qq上向好友转发本书的链接!哎,怎么搞得像违法传销啊?哈哈!》 第十章:初遇毛兽(3800字) 王倩靓问道:“咦,你那个同学哪去了?” “哎,”叶晓枫无奈地叹了口气,“还不是跟穆诗曼花前月下去了?” “是嘛?”王倩靓倒是很开心,“你那同学到底什么来头?” “他父亲就是理省藩王段臣义,段勤玄他,额,武功学识都还不错,就是人有点木讷!” “哼哼哼,”王倩靓一阵冷笑,“你说武功学识都还不错,那肯定就是比你强了,还说人家木讷,我看啊,是人家老实!” 叶晓枫怒了,“你都得了如意郎君了,却还挑肥拣瘦的!” “哎,人比人气死人啊,我咋那么命苦呢?”王倩靓悠悠地说道。 叶晓枫知道再跟她扯下去,那没完了,只有自取其辱,遂不再搭理王倩靓,自顾自摆弄起天女散花来。 “你这针用过了,没药性了以后还有用吗?”王倩靓不解地问道。 “对啊!”叶晓枫一拍大腿,“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看你蠢的,还自诩天才呢!” 叶晓枫狡辩道:“这叫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这么好的麻药估计是难找了,老子干脆给它粹上毒算了。你这有砒霜嘛?” “我家药店里有,我给你去取!” 我昏,连药店都开啊? 一炷香后,王倩靓取来一包砒霜,倒在碗中,用水化了,叶晓枫就把那几根银针浸到里面去。谁料那银针一遇砒霜,立刻变黑。 王倩靓摇了摇头,“这不行,银针能解砒霜毒,等这针晾干了,也没什么毒性。你到底会不会弄啊?看你蠢的。” 叶晓枫一脸尴尬,心中暗叹了一句:娘的,真是丢脸。 叶晓枫问道:“你那有毒物嘛?比如说什么蝎子啊?毒蛇啊?什么的?” “毒蛇嘛?有的。”王倩靓的满口答应。 啊?怎么什么都有? “走,在我们全聚楼的厨房里,今天刚到的货。”王倩靓拉着叶晓枫就往厨房里走。 穿过用餐大厅,折入厨房。午间用餐时间已经过了,偌大的厨房没几个人,只有一个厨师在切菜,两个厨娘在刷碗。王倩靓问道,“今儿新到的蛇在哪?” 一个厨娘指了指后面的库房,“在里面放着呢。” 王倩靓说道:“我要取出来。” 厨娘一愣,说道:“许师傅这会回去午休了,今天到的都是五步蛇,小的不敢。” “哦,那等许师傅来了再说吧!”王倩靓有些失望。 “不就是五步蛇嘛?我来就行了!”叶晓枫一拍胸脯。叶晓枫从小野惯了,什么蛇虫没抓来把玩过?这些自信还是有的。“我要把夹煤饼的铁钳,还有粗口的酒杯。” 厨娘应道,“小的这就去准备。”不一会儿,厨娘就把叶晓枫需要的东西准备齐全了,叶晓枫拿起铁钳使了两下,觉得还算顺手,于是就准备取毒了。厨娘紧张兮兮地把放在角落里装着毒蛇的竹篓给抬了出来,只见竹篓被一层麻绳网罩住了封口。叶晓枫对着厨娘挥了挥手,示意叫她让开,然后自己小心翼翼地揭开网兜,把铁钳伸了进去,一下夹住了一条毒蛇的颈部,接着将蛇提了出来。那胆小的厨娘在后面吓的不敢看了,撒腿就往门外跑。紧接着铁钳换成了叶晓枫的左手,他死死地掐住蛇的颈部,然后用力一扣,毒蛇便自然而然张开了大嘴,叶晓枫右手拿着酒杯,紧凑着毒牙,只见无色的毒液顺着杯壁慢慢地渗流进杯底。 王倩靓在一旁啧啧称赞,“想不到你还会取毒!” 叶晓枫倒也谦虚,“用毒不是壮士所为,你只要不取笑我就行了。” 一条毒蛇的毒液取完,叶晓枫又如法炮制地换了另外几条蛇。正当他们两人聚精会神地取毒的时候,一条毒蛇顶开了松了口的网兜,毫无声息地溜了出来…… 哈哈,大功告成,毒液攒了满满一酒杯。叶晓枫看看了毒液,说道,“是不是太稀了点?要不要晾一下,等浓度高了再浸银针?” 王倩靓一脸不屑,“很稀嘛?你要不要试试?” “呵呵,免了免了!就这样嘛好了,我又不是要杀人,自保就成。”叶晓枫隐约间觉得肚子有些不适,“茅房在哪?” 王倩靓往身后一指,“就在边上!” 信号来的还真快!叶晓枫边跑边松腰带,飞似地冲进茅房。 哇靠!稀里哗啦、噼里啪啦!奶奶地,也不知道是早晨吃坏了肚子还是刚才力战毛兽受了惊,拉的叶晓枫全身虚脱,正当他晕晕乎乎的时候,突然左大腿内侧根部一阵剧痛,“丫靠!”只见一条毒蛇狠命地咬了叶晓枫一口,然后嗖地游走了。 “哇!毒蛇!毒蛇!我被蛇咬了!!王倩靓快来啊!”叶晓枫吓的大叫! 王倩靓在外听见,吓了一跳,马上冲了进来。只见叶晓枫光溜溜地脱了裤子,蹲在粪坑上,哪有蛇的影子?王倩靓还是处女,没见过男人赤裸下身,不由羞愧难当,还以为叶晓枫戏弄于她,正要发作,突然看见叶晓枫满头大汗,嘴唇发紫,浑身颤抖,暗想,坏了坏了。 “你,你还蹲在那干什么,先下来啊!”王倩靓一时也不知所措。 “不能动啊,不能动啊,五步蛇,走五步就倒,不成了我……”叶晓枫顿感天旋地转。 “那怎么办啊?”王倩靓大急。 “要…先……吸毒,我,我,够不到!”叶晓枫已经气喘嘘嘘了。 王倩靓朝叶晓枫胯下望去,看到了那个创口。“只是这个部位,这个部位…”王倩靓害羞起来。 “再不快点,毒一散,我命根先烂,医好了也……也成废……废人了。” 王倩靓这时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俯下身来,嘴唇贴住叶晓枫大腿内侧吮吸起来。 完了完了,出状况了!叶晓枫那活儿不自觉地大了起来,停!停!停!不能再继续这样充血了,这不等于加速毒性扩散嘛?可就是不争气啊!我忍,我忍!我不看,我不想…… 王倩靓使劲地吸着毒,全然不顾悬在她脸旁的唐突之物。这样吸、吐了三回之后,叶晓枫忍不住叫了起来,“行了行了,不用吸了。你先别说话,赶紧去漱口,再叫郎中来,我先在这待着。”王倩靓点了点头,转身就跑。 渐渐地,叶晓枫的头沉了起来,不住地眩晕,双腿发软,恶心欲吐。完了完了,老子今天要死在这里了,麻块妈妈,老子一世英名,今儿要载在粪坑上了。叶晓枫心乱如麻。 “噗通”,叶晓枫再也支撑不住,扑倒在地上,口袋里的铜钱、杂物散落一地。 “娘了个西皮的,还好没掉进粪坑里,嘛了个逼的,老子得起来。”可是双腿竟不听使唤。叶晓枫的脸贴着地面,开始迷糊起来,身体也逐渐失去了知觉。几只苍蝇不停地叶晓枫另一侧脸上盘旋降落,叶晓枫无奈望着那几只苍蝇,真想把他们全部射杀,只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叶晓枫的眼皮越来越沉,视线逐渐模糊起来,难倒我要死了嘛? “额?怎么前面躺了一个人?”叶晓枫在迷茫中发现面前似乎摊开了本画册,画册中的人居然和他一样的姿势趴在地上,旁书一行大字:“侧卧式”,人的身上圈点了众穴位,以细字注满了“云门”、“中府”、“天府”、“侠白”、“尺泽”、“孔最”、“列缺”、“经渠”、“大渊”、“鱼际”等字样,至拇指的“少商”而止,旁边是一道运气的口诀,大致就是如何沿着这些穴位运气一遍。 叶晓枫先是迷迷糊糊地看着,不知不觉,越看越精神,脑子竟逐渐清醒起来,体内似有一股真气顺着这些穴位 游走,真气所到之处的躯干竟慢慢有了知觉。 叶晓枫清醒了,他仔细一看,原来那画册居然是藏在自己包裹中的《固本培元》,可是那侧卧的图像却又不见了,取而代之的依旧是那一串乱码。 “叶晓枫,你还好吧?”王倩靓从外面跑了进来。 “还没死绝!”叶晓枫应道,“你丫来的也太慢了吧?” 一个郎中挎着药箱跑到叶晓枫跟前,一只手搭在他的脉搏上,一只手翻开了叶晓枫的眼皮!“还好,还有的救!”,说罢便往叶晓枫口中塞了一颗药丸,接着,拿了把小刀割开了叶晓枫的伤口,用药水反复冲洗,洗罢,贴上一副膏药。 “可以了,等下我去开个方子,要静养十日。”郎中指着站在门口张望的几个酒保说道:“你们几个把他抬出去。”又转身吩咐叶晓枫道“你最好不要动。” 几个酒保,七手八脚地帮叶晓枫擦拭了屁、眼,拉上了裤子,然后往外抬。“小姐,这往哪送?”一个酒保问道。 “先送我房里吧。”王倩靓答道。此刻,她的嘴唇也有些红肿,郎中也给了王倩靓一颗解毒药丸,吩咐道:“不停漱口一直到晚上,在此之前,你不能喝水不能吃饭,可以吞个生鸡蛋。” …… 第十一章:一战成名(3000字) 推荐木石山水写的《极品调教》,都市yy爽文!绝对爽! 王倩靓暗暗叫苦,都怪她自己行事太多于草率,低估了毛兽的战斗能力。此刻,原先被困的毛兽完全扭转了战局,居然成了他们虐杀人类的嬉戏! 一个毛兽远远地瞧见了王倩靓,哇呀呀呀地朝她奔过来。叶晓枫大惊,拉着王倩靓就要逃,怎奈那小妮子已吓得瘫软,双腿竟没有半点力气了。眼瞅着那毛兽就要杀到跟前,说时快那时迟,段勤玄哇呀一声从旁边跳了出来,冲着毛兽就是一指!只见段勤玄的食指间射出一道红光,直刺毛兽面门。毛兽躲避不及,被射中了眼睛,立刻倒地掩面,痛苦万分。 “哇!一阳指!打的好!”叶晓枫兴奋滴哇哇大叫!“段勤玄上啊!干他娘的!”只见段勤玄却瘫坐在地上,脸色惨白,竟欲呕吐。理省段氏绝学一阳指,需致刚致阳的内力催发,极耗功力,段勤玄年仅十六岁,功力尚浅,发了一招之后,随即脱力。 “哇靠,你不是吧?就阳痿了?”叶晓枫大失所望。这时,其它几只毛兽看见同伴受损,一齐冲杀过来。 叶晓枫大急,“段勤玄你狗日的起来啊,六脉神剑!六脉神剑把那六个畜生毙了!” ……段勤玄已经翻起白眼,口吐白沫,不省人事了! 我顶你个肺!什么狗屁一阳指啊,一射就阳痿!奶奶个胸,老子跟你们拼了!叶晓枫骂骂咧咧地偷偷从口袋里掏出了天女散花,也不管它是群攻的扳机还是单攻的扳机,反正对着那跑过来的兽群就是一阵猛射。 毛兽顿时被射得东倒西歪,一个个躺在地上哼哼唧唧。叶晓枫一愣,料想不到天女散花的威力如此刚猛!他赶紧把万花筒收进袖中,故作拍手拂尘状。 几个死里逃生,气急败坏的家奴,拿着砍刀冲过来就要斩杀。王倩靓把手一挥,喝道:“且慢!先验身!”随即,她自己背过身去。 几个家奴,七手八脚地把一个全身麻痹动弹不得的毛兽扒了裤子! “哇靠!是青龙,没阴毛!”叶晓枫惊呼!随后,另外几只毛兽也被扒了,各个是青龙! “回大小姐的话,这几个家伙下身都没毛,确是毛兽无疑!”一个家奴上前禀报。 王倩靓也不回头,摆了摆手,说道:“都给我绑了,送官府!还得审呢!总共七个活口,官府会奖励一千四百两银子,谢保叔,这些银子你负责分发到死难的兄弟的家属手中,充做抚恤金吧。” 叶晓枫不由感叹,我顶你个肺!奸商就是奸商,抓个毛兽还不让杀,连个抚恤金都省了!咦?不对啊,这一千四百两不是该我领吗?不,不,不,我领一千二,段勤玄那痿哥领二百。叶晓枫刚想抗辩,嘴唇却被另一片嘴唇接上,开不了口了…… 叶晓枫被王倩靓吻得天旋地转,七荤八素,半响才回过神来。他搂着王倩靓问道:“那几个没毛的,为什么就一定是毛兽呢?” 王倩靓倒也不害羞,大大方方地解释起来,“一个青龙不奇怪,奇怪的就是一群人都是青龙,这世上哪来的那么多青龙啊?毛兽褪毛的时候,除了脑袋之外,是整个身子一起在药水中浸泡两个时辰,不管什么毛,都褪光了。” “哦,”叶晓枫恍然大悟,“还是夫人见多识广!” “今日多亏了你!”王倩靓说着,又是送上一吻。叶晓枫顿时血脉喷张起来,刚想伸手猥琐,只觉身后闪过一个人影! “大小姐受惊了!属下来迟,属下罪该万死!”说罢,便跪在地上咚咚咚地磕起头来。来的人便是王倩靓口中的冯师傅,人称一剑无影冯吃饭!此人乃中土十大高手之一,艺成之后,未尝一败。只因行事低调,不喜与各路豪杰争强比武,遂究竟有多大的实力,却谁也不知。冯师傅出生时家中贫苦,父母希望他日后能吃上一口饱饭,故取名吃饭,冯师傅孝道,名虽不雅,却也不改。幼年时受过王万财的恩惠,冯师傅忠义,遂一生追随王万财。 王倩靓的脸拉得老长,“没事了,起来吧!今日也总算是有惊无险!”王倩靓指着躺在地上的段勤玄,说道:“冯师傅,帮忙照看一下!” 此刻,段勤玄仍在那儿,陶醉不知疲倦地吐着白沫。 冯吃饭一把抓过段勤玄脉门,一摸,暗叫道:“不好!”赶紧把段勤玄扶着坐了起来,为他推宫过血。半响,段勤玄的脸色终于逐渐红润起来,他慢慢悠悠地睁开了眼睛。 “哇靠,痿哥你终于醒了啊!”叶晓枫倍感欣慰。 冯吃饭,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心有余悸的说道:“他刚才发了什么功?一下子都油尽灯枯了!还好抢救的及时。” “还不是那什么狗屁一阳指!”叶晓枫有些气愤,“平日里他都能射两下的,今日射了一下就萎了,真是太不中用了!” “一阳指?这位少侠是理省段氏嘛?”冯吃饭一脸惊诧,“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 “在下功力不济,让各位见笑了!”段勤玄苦笑道。 冯吃饭说道:“段少侠不必谦虚。一阳指本就是催动内力,突破自己的指尖,宣泄到外部形成剑气伤人。情急之下把自己全部的内力倾泄而出,孤注一掷,这种情况也属正常。” 这时,穆诗曼挤到段勤玄跟前,“段公子,你刚才真的好帅哦!”段勤玄原本逐渐红润的脸蛋,此刻顿时鲜花盛开。 叶晓枫暗骂道,我顶你个肺,刚才射毙毛兽的是老子好不好?怎么让萎哥沾了光?这花儿般的小曼姑娘该不会就此看上段勤玄了吧? “哼,功力不济还想学人家英雄救美!”,叶晓枫始终不忘挖苦一番。 段勤玄也不生气,问道:“刚才是哪位英雄救了我们?” 王倩靓指着叶晓枫说道:“就是这位狗熊!” “叶兄真是厉害啊!”段勤玄赞道。 谢保叔走上前,“这位叶少侠,刚才出手真是迅捷,我等愚昧,都还未看清怎么回事,这些毛兽都已经倒地了,请问叶少侠用的是什么暗器啊?” 叶晓枫白了他一眼,“能让你看清,那还叫暗器吗?” “是,是,是,老夫冒昧了。”心想,探问别人武功招数,确是不妥。 “告诉你也无妨,我这招叫枫氏银针。”叶晓枫随便杜撰了个名,“你们快把这几个毛兽绑结实了,针上的麻药维持不了多久!哦对了,随便帮我把针取下来,我还有用。” 段勤玄在一旁楞了楞,认识叶晓枫快两年了,还第一次听说这个什么风湿淫针的……这名也太怪了,不过“淫”字倒还真的挺适合他的…… 众家奴听了叶晓枫的吩咐,都大喜,纷纷手持匕首就往那几个毛兽身上招呼,冲着针眼就是一刀扎过去,几个毛兽痛地哇哇直吼。哼哼不让杀,割几刀总行吧。 一个家奴把鲜血淋淋的银针收集起来,小心翼翼地用一张羊皮包裹好,毕恭毕敬地递到叶晓枫面前。叶晓枫心想,待老子回去得好好把针装回去,这东西保命还真不错。 冯吃饭在一旁看傻了,对着叶晓枫作了一偮,说道:“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叶少侠的枫氏银针实不在津陵刘门之下。” 小曼在一旁抢白,“刘门算什么?这位叶公子就是在比武大会上以暗器击败刘遥而夺魁的!” “哦,原来是少东家,怪冯某眼拙!” “少东家,”“是少东家!”几个刚从西域归来没见过叶晓枫的马夫发出阵阵惊呼! 叶晓枫顿感春风拂面,喜不自禁…… 打发了毛兽,叶晓枫兴高采烈地挽着王倩靓的玉手回到了她的闺房。刚一进 屋门,王倩靓就白了叶晓枫一眼,轻蔑地说道:“还真不要脸,什么枫氏银针,你刚才掏那东西的时候我都看见了。” 叶晓枫朝王倩靓挤眉弄眼,“嘿嘿,我可是骠骑大将军的儿子,让别人知道我是要靠器械击退毛兽恁地也太丢人了吧!再说今天这么一糊弄,不也给你长脸了嘛?” “你那是什么东西?”王倩靓好奇地问道。 “就是一万花筒。”说着叶晓枫从袖中掏出了天女散花,接着,他又打开了羊皮卷,准备把针塞回去。 王倩靓:“这宝贝哪来的?” 叶晓枫:“京城刘掌柜送的。” 王倩靓:“哪个刘掌柜?该不会是我们东城分局的?” 叶晓枫:“恩,就他。” 王倩靓:“他为什么送东西给你?”王倩靓的表情似乎是叶晓枫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叶晓枫嘿嘿一笑:“他不光送我这个呢,还送了我虎鞭、鹿茸、冬虫夏草、印度神油,以供我房事之用,好让我美美地伺候你。” 王倩靓怒道:“你没个正经!” 叶晓枫一脸无辜,“是你先非礼我的!” 王倩靓顿时羞得满脸通红,心中暗暗后悔,瞧他那得意样,刚才真不该去亲这臭小子的。 第十二章:身中剧毒(3000字) 王倩靓问道:“咦,你那个同学哪去了?” “哎,”叶晓枫无奈地叹了口气,“还不是跟穆诗曼花前月下去了?” “是嘛?”王倩靓倒是很开心,“你那同学到底什么来头?” “他父亲就是理省藩王段臣义,段勤玄他,额,武功学识都还不错,就是人有点木讷!” “哼哼哼,”王倩靓一阵冷笑,“你说武功学识都还不错,那肯定就是比你强了,还说人家木讷,我看啊,是人家老实!” 叶晓枫怒了,“你都得了如意郎君了,却还挑肥拣瘦的!” “哎,人比人气死人啊,我咋那么命苦呢?”王倩靓悠悠地说道。 叶晓枫知道再跟她扯下去,那没完了,只有自取其辱,遂不再搭理王倩靓,自顾自摆弄起天女散花来。 “你这针用过了,没药性了以后还有用吗?”王倩靓不解地问道。 “对啊!”叶晓枫一拍大腿,“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看你蠢的,还自诩天才呢!” 叶晓枫狡辩道:“这叫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这么好的麻药估计是难找了,老子干脆给它粹上毒算了。你这有砒霜嘛?” “我家药店里有,我给你去取!” 我昏,连药店都开啊? 一炷香后,王倩靓取来一包砒霜,倒在碗中,用水化了,叶晓枫就把那几根银针浸到里面去。谁料那银针一遇砒霜,立刻变黑。 王倩靓摇了摇头,“这不行,银针能解砒霜毒,等这针晾干了,也没什么毒性。你到底会不会弄啊?看你蠢的。” 叶晓枫一脸尴尬,心中暗叹了一句:娘的,真是丢脸。 叶晓枫问道:“你那有毒物嘛?比如说什么蝎子啊?毒蛇啊?什么的?” “毒蛇嘛?有的。”王倩靓的满口答应。 啊?怎么什么都有? “走,在我们全聚楼的厨房里,今天刚到的货。”王倩靓拉着叶晓枫就往厨房里走。 穿过用餐大厅,折入厨房。午间用餐时间已经过了,偌大的厨房没几个人,只有一个厨师在切菜,两个厨娘在刷碗。王倩靓问道,“今儿新到的蛇在哪?” 一个厨娘指了指后面的库房,“在里面放着呢。” 王倩靓说道:“我要取出来。” 厨娘一愣,说道:“许师傅这会回去午休了,今天到的都是五步蛇,小的不敢。” “哦,那等许师傅来了再说吧!”王倩靓有些失望。 “不就是五步蛇嘛?我来就行了!”叶晓枫一拍胸脯。叶晓枫从小野惯了,什么蛇虫没抓来把玩过?这些自信还是有的。“我要把夹煤饼的铁钳,还有粗口的酒杯。” 厨娘应道,“小的这就去准备。”不一会儿,厨娘就把叶晓枫需要的东西准备齐全了,叶晓枫拿起铁钳使了两下,觉得还算顺手,于是就准备取毒了。厨娘紧张兮兮地把放在角落里装着毒蛇的竹篓给抬了出来,只见竹篓被一层麻绳网罩住了封口。叶晓枫对着厨娘挥了挥手,示意叫她让开,然后自己小心翼翼地揭开网兜,把铁钳伸了进去,一下夹住了一条毒蛇的颈部,接着将蛇提了出来。那胆小的厨娘在后面吓的不敢看了,撒腿就往门外跑。紧接着铁钳换成了叶晓枫的左手,他死死地掐住蛇的颈部,然后用力一扣,毒蛇便自然而然张开了大嘴,叶晓枫右手拿着酒杯,紧凑着毒牙,只见无色的毒液顺着杯壁慢慢地渗流进杯底。 王倩靓在一旁啧啧称赞,“想不到你还会取毒!” 叶晓枫倒也谦虚,“用毒不是壮士所为,你只要不取笑我就行了。” 一条毒蛇的毒液取完,叶晓枫又如法炮制地换了另外几条蛇。正当他们两人聚精会神地取毒的时候,一条毒蛇顶开了松了口的网兜,毫无声息地溜了出来…… 哈哈,大功告成,毒液攒了满满一酒杯。叶晓枫看看了毒液,说道,“是不是太稀了点?要不要晾一下,等浓度高了再浸银针?” 王倩靓一脸不屑,“很稀嘛?你要不要试试?” “呵呵,免了免了!就这样嘛好了,我又不是要杀人,自保就成。”叶晓枫隐约间觉得肚子有些不适,“茅房在哪?” 王倩靓往身后一指,“就在边上!” 信号来的还真快!叶晓枫边跑边松腰带,飞似地冲进茅房。 也不知道是早晨吃坏了肚子还是刚才力战毛兽受了惊,叶晓枫开始闹起了肚子,拉得全身虚脱,正当他晕晕乎乎的时候,突然左大腿内侧根部一阵剧痛,“丫靠!”只见一条毒蛇狠命地咬了叶晓枫一口,然后嗖地游走了。 “哇!毒蛇!毒蛇!我被蛇咬了!!王倩靓快来啊!”叶晓枫吓的大叫! 王倩靓在外听见,吓了一跳,马上冲了进来。只见叶晓枫光溜溜地脱了裤子,蹲在粪坑上,哪有蛇的影子?王倩靓还是处女,没见过男人赤裸下身,不由羞愧难当,还以为叶晓枫戏弄于她,正要发作,突然看见叶晓枫满头大汗,嘴唇发紫,浑身颤抖,暗想,坏了坏了。 “你,你还蹲在那干什么,先下来啊!”王倩靓一时也不知所措。 “不能动啊,不能动啊,五步蛇,走五步就倒,不成了我……”叶晓枫顿感天旋地转。 “那怎么办啊?”王倩靓大急。 “要…先……吸毒,我,我,够不到!”叶晓枫已经气喘嘘嘘了。 王倩靓朝叶晓枫胯下望去,看到了那个创口。“只是这个部位,这个部位…”王倩靓害羞起来。 “再不快点,毒一散,我命根先烂,医好了也……也成废……废人了。” 王倩靓这时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俯下身来,嘴唇贴住叶晓枫大腿内侧吮吸起来。 完了完了,出状况了!叶晓枫那活儿不自觉地大了起来,停!停!停!不能再继续这样充血了,这不等于加速毒性扩散嘛?可就是不争气啊!我忍,我忍!我不看,我不想…… 王倩靓使劲地吸着毒,全然不顾悬在她脸旁的唐突之物。这样吸、吐了三回之后,叶晓枫忍不住叫了起来,“行了行了,不用吸了。你先别说话,赶紧去漱口,再叫郎中来,我先在这待着。”王倩靓点了点头,转身就跑。 渐渐地,叶晓枫的头沉了起来,不住地眩晕,双腿发软,恶心欲吐。完了完了,老子今天要死在这里了,麻块妈妈,老子一世英名,今儿要载在粪坑上了。叶晓枫心乱如麻。 “噗通”,叶晓枫再也支撑不住,扑倒在地上,口袋里的铜钱、杂物散落一地。 “娘了个西皮的,还好没掉进粪坑里,嘛了个逼的,老子得起来。”可是双腿竟不听使唤。叶晓枫的脸贴着地面,开始迷糊起来,身体也逐渐失去了知觉。几只苍蝇不停地叶晓枫另一侧脸上盘旋降落,叶晓枫无奈望着那几只苍蝇,真想把他们全部射杀,只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叶晓枫的眼皮越来越沉,视线逐渐模糊起来,难倒我要死了嘛? “额?怎么前面躺了一个人?”叶晓枫在迷茫中发现面前似乎摊开了本画册,画册中的人居然和他一样的姿势趴在地上,旁书一行大字:“侧卧式”,人的身上圈点了众穴位,以细字注满了“云门”、“中府”、“天府”、“侠白”、“尺泽”、“孔最”、“列缺”、“经渠”、“大渊”、“鱼际”等字样,至拇指的“少商”而止,旁边是一道运气的口诀,大致就是如何沿着这些穴位运气一遍。 叶晓枫先是迷迷糊糊地看着,不知不觉,越看越精神,脑子竟逐渐清醒起来,体内似有一股真气顺着这些穴位游走,真气所到之处 的躯干竟慢慢有了知觉。 叶晓枫清醒了,他仔细一看,原来那画册居然是藏在自己包裹中的《固本培元》,可是那侧卧的图像却又不见了,取而代之的依旧是那一串乱码。 “叶晓枫,你还好吧?”王倩靓从外面跑了进来。 “还没死绝!”叶晓枫应道,“你丫来的也太慢了吧?” 一个郎中挎着药箱跑到叶晓枫跟前,一只手搭在他的脉搏上,一只手翻开了叶晓枫的眼皮!“还好,还有的救!”,说罢便往叶晓枫口中塞了一颗药丸,接着,拿了把小刀割开了叶晓枫的伤口,用药水反复冲洗,洗罢,贴上一副膏药。 “可以了,等下我去开个方子,要静养十日。”郎中指着站在门口张望的几个酒保说道:“你们几个把他抬出去。”又转身吩咐叶晓枫道“你最好不要动。” 几个酒保,七手八脚地帮叶晓枫擦拭了屁、眼,拉上了裤子,然后往外抬。“小姐,这往哪送?”一个酒保问道。 “先送我房里吧。”王倩靓答道。此刻,她的嘴唇也有些红肿,郎中也给了王倩靓一颗解毒药丸,吩咐道:“不停漱口一直到晚上,在此之前,你不能喝水不能吃饭,可以吞个生鸡蛋。” …… 第十三章 不举之耻(3200字) 中毒七日之后,叶晓枫的毒已排得七七八八,左大腿内侧的创口也已结痂数日。身体逐渐恢复了元气,但是就是命根仍不见起色,叶晓枫又急又恼,狠不得拿根竹竿把自己那活儿撑起来。我顶你个肺,老子先前一直在叫段勤玄痿哥,现在,老子自己倒成痿哥了,冤孽啊! 这时,门外一个家奴禀报,“小姐,刘城主求见!” 刘城主?谁啊?哇靠,是刘志!叶晓枫受了一惊,头上冒出汗来。 “知道了,我现在就去见他。”王倩靓应道。叶晓枫长舒了一口气,还好王倩靓没把那缺胳膊少腿的丧门星往闺房里领,不然老子和他要照上面,不知道有多尴尬了。叶晓枫蹑手蹑脚地窜到大堂外,偷听起来。 刘志:“王小姐安好?” 王倩靓:“刘叔好!刘叔您的手臂怎么了?” 刘志:“呵呵,马失前蹄,摔的不轻,不过不碍事,养几天就好。”叶晓枫暗暗好笑,明明是自己打的,非要说是畜生摔的。 刘志:“王小姐,此事事关重大,我也不拐弯抹角了。本来我是要找王老爷的,可不巧王老爷还在京城,因此就向大小姐通报了。” 王倩靓:“刘叔您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就好。” 刘志:“你前些日子送来的那几个毛兽出了点岔子。我也是例行公事,要对他们进行审讯,只可惜咋津陵城找了半天没找到个精通毛兽话的,这个你是知道的,本来咱们跟毛兽就没什么交流,会毛兽话的人,全中土没几个。所以我只请到了个半吊子翻译,审了三天三夜,抽断了几十根皮鞭,那半吊子翻译揣摩了半天,大致是听懂了他们的意思,说是现在中土的军方屯粮重镇毛兽们都已经知道了,这次派细作乔装打扮南下就是要探寻中土民间的屯粮重地,也不知道毛兽们从哪得来的消息,认定了津陵王家富甲天下,占据了民间一半以上的储粮,因此此番一路跟随王家商队纵贯整个中土帝国,直至津陵城下。昨日,京城刑部里来了人,说是要提审毛兽,我就让他们提了,谁料半路上,囚车被劫,叫那几个毛兽给跑了。现在想想,如果那个半吊子没翻译错的话,那这几个危险份子极有可能对王家不利,津陵城的王家粮仓、王氏钱庄、全聚楼还有津陵饭店,我都已经派重兵把守了,还请王小姐好自为之。” 王倩靓:“多谢刘叔关照。” 叶晓枫一脸鄙夷,这个狗屁刘城主,好没韬晦,难不成毛兽还会去抢钱庄吗?难不成毛兽识字又通晓风情会去津陵饭店吃霸王餐吗?他们知道个屁啊! 刘志:“王小姐,我听说叶公子他前些日子在府上不幸中了蛇毒,不知现在情况如何?” 王倩靓:“并无大碍,现在已经痊愈了。” 刘志:“那真是万幸,那叶公子已经随国军院去闲林了吗?” 王倩靓:“不,他还在我这休息呢,打算静养几日,再走!” 刘志:“如此,甚好,甚好。” 好个屁,叶晓枫心里暗骂道,你这个丧门星不是巴不得老子翘辫子吗?老子命硬,死不了!我顶你个肺,老惦记着我干什么?奶奶地,这毛兽跑了,到底如何是好?如果我是毛兽,该怎么做呢?叶晓枫细细盘算起来。细作来中土,首要任务自然就是刺探军情,了解兵力、辎重分布情况,绘制地图,既然有别的兽和他们接上了头,那这些信息必已经外泄。那接下来他们该怎么做呢?伺机破坏,比如刺杀政要,焚烧粮仓,或者……寻仇报复,想到这里,叶晓枫心里凉了半截,老子现在在这养伤,不就成了瓮中之鳖了嘛?要是这些毛兽来找老子晦气,就刘志的那几个破兵是万万抵挡不住的。我顶你个肺,拼了拼了!老子能干他们一次,就能干他们第二次,哼哼,这五步蛇毒还是挺厉害的,老子可深有体会。不过粮仓倒是得好好看下,万一火烧起来,津陵的百姓就要挨饿了。 送走了刘志,王倩靓心情沉郁地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你也不必太过于担心了,”叶晓枫安慰道,“这批毛兽现在正在津陵城与京城间两地间的荒郊野林游荡呢,他们现在满身疮疤,相貌奇特,又没了通关文凭,想混进津陵城或是京城,那是绝无可能了。” “留着那几只毛兽潜伏在中途京城周边,始终是个祸害啊!你以为我就担心我自家的产业和自身的安危吗?”王倩靓这个小女子竟也深明大义。 叶晓枫:“这种事情,留给官府处理就行了,士兵们的军饷又不是白拿的。我想这几天,那几个毛兽定是躲起来养伤了,一时半会也不会出来兴风作浪。” 王倩靓:“哼,你倒是没什么事,过不了几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这烂摊子我可不能不管啊,毕竟这毛兽是冲着我们王家来的。” 叶晓枫:“这事你还真管不了,这几个毛兽既然有能力逃出来,那凭借王家的人力是不大可能把他们找出来逮住的,咱们能做的只有静观其变。其它的地方你可以不设防,但是津陵城内的王家粮仓可得看紧了,这帮毛兽见识过了咱雄伟、庞大的仓群,定是吃惊不小,我想,他们无论如何都会想办法去破坏的。” 王倩靓:“呵呵,这可是咱中土帝国规模最大的粮仓了,向来守卫森严,管理有序,此次刘志又调拨了一千兵马把守,应该不会出什么乱子吧?” 叶晓枫:“我看,你最好把冯师傅派过去驻守,这样稳妥一些。” 王倩靓:“冯师傅也不是随便能驱使之人,不过此次事关重大,我想他应该不会有什么成见。你觉得真的有这个必要吗?” 叶晓枫眨巴眨巴眼睛,说道:“根据我的判断,如果这些毛兽继续犯事,目标只有两个,一个就是粮仓,还有一个就是我。你看着办吧,是让冯师傅守粮仓还是跟着我?” “算了吧,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还真把自己当盘菜了。”王倩靓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也暗暗担心起叶晓枫来。 …… 三更天,皓月当空,格外明朗。叶晓枫挽着王倩靓的手,在庭院里散步。 王倩靓说道:“快进去吧,我看你身子骨还很虚呢!” 叶晓枫暗暗吃惊,我顶你个肺,老子虚,怎么被她看出来了?乖乖龙地洞。“我明天就要动身去闲林了,想多陪你会。” 王倩靓遗憾地问道:“再多待几天不成吗?” 叶晓枫:“只有早日出发,才能尽快完成任务,好赶回来看你嘛。” 王倩靓感动地问道:“你真是这样想的吗?” 叶晓枫:“那自是当然。诶,这毛兽逃出去好些日子了,也没什么动静,等我走之后,你要多加小心才是。” 王倩靓:“你就放心地去吧,我会照顾好我自己的。” 叶晓枫:“段勤玄那小子现在不知道到了哪了,哎,没他在我身边让我欺负,我还真少了份乐趣。” 王倩靓:“有人比你更想他呢!” 叶晓枫:“你是说小曼吧?呵呵,他们也没见几面,竟然如胶似漆了。看来我还真做了好媒啊!” 王倩靓:“我问你,你给我老实回答,你是不是对小曼动过邪念?” 叶晓枫嘿嘿一笑,却也不否认,搂着王倩靓就回屋了。 全聚楼外,一行士兵正在巡逻。这些是毛兽出逃后,刘志特意新派的兵丁,不光是全景楼,其它王家相关的产业也均有人值守。 这时,一群人数众多的士兵巡逻至全聚楼后院的围墙外(墙内就是王倩靓屋外的庭院了)。这群士兵一字排开把围墙上一扇偏门团团围住,从外向里看,根本看不清里面的状况。一个士兵偷偷地打开了这扇偏门,簇拥 的人群中,闪过几只大麻袋,几个士兵七手八脚的把麻袋往偏门里塞,然后又悄悄地把门锁上。然后,这一行士兵,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夜色中。 麻袋口松开了,钻出一颗脑袋,这不就是毛兽嘛?!众麻袋纷纷松动,不一会,七个赤身、裸体的毛兽一个个爬了出来。他们惊异地相互对视了一下,都莫名其妙,不知所措。一个毛兽拿起麻袋,在自己的腰间一围,刚好遮住了自己的羞部和屁股,其他毛兽都依法施为。他们不敢声张,一个个谨慎地匍匐原地。 屋内,王倩靓的小哈巴狗开始狂吠!叽里咕噜地要往门外冲。王倩靓很奇怪,外面来了谁啊?打开房门就往外张望,突然一只臭烘烘的大手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 门一开,一股腥臊味直冲入室,躺在床上叶晓枫立刻警觉,抄起天女散花就是一个鲤鱼打滚,从被窝里跳了出来。他往门外一看,顿时骇然!王倩靓已经被毛兽制住。当下毫不迟疑,隔着王倩靓的身体,就往毛兽头顶射击。 叶晓枫天赋异禀,临危不惧的资质在此刻显露无疑,第一针便精准地刺中了毛兽的眼睛,那毛兽大呼一声,随即松开了扣紧王倩靓脖子的手,翻腾倒地,痛苦不已。王倩靓一挣脱,赶紧人往后退,“咵”地关上了大门,逃到叶晓枫身后。 “有刺客!有刺客!”叶晓枫大叫! 另外几个毛兽腾地一脚揣开了房门,冲了进来,叶晓枫掏出天女散花就是扫射。那几个毛兽早有准备,不知哪找了块木板挡在身前。叶晓枫射出去的毒针都钉在了木板之上。叶晓枫灵机一动,对着毛兽的脚丫子射击,众兽中针后,却也不敢恋战,赶紧退出了房间。 这时,看家护院都已经赶了过来,一时间,房间外杀声震天。 叶晓枫双腿一软,瘫坐在地上,裤子竟已湿了。王倩靓推了他一把,“还愣着干什么,快冲去射他们啊。” “我,我,起不来了。”叶晓枫不争气的手也抖个不停。 只听得外面几个护院喊道:“冯师傅呢?快去叫,顶不住了!” 另一个喊道:“不在,在粮仓那呢! 诶呀,啊~~~~~~”随即一声惨叫,再也听不到这个人的声音了。 “兄弟们上啊,这毛兽受了重伤,撑不了多久的!”谢保叔也赶过来了。 “啊~~~”谢保叔血喷倒地,口中仍喃喃自语“这狗日的一路过来我待他们不薄,竟也下此毒手。额啊~~”断气了。 “都是你,都是你,把冯吃饭调走了!这下怎么办?”王倩靓哭了起来。 我顶你个肺,叶晓枫最受不了就是女人哭了,一哭叶晓枫就恼,“麻辣个比的,老子跟他们拼了!”叶晓枫呼地站了起来,打开大门就往外冲,“通!”一声巨响,叶晓枫胸口中了势大力沉的一拳,k。o。了,直接从门外摔进屋内,撞在床塌上。他吐了一口鲜血,又爬了起来,这回叶晓枫学乖了,不叫嚣着往外冲,他躲在屋内,透着门缝,朝着毛兽射击。可谁料这毛兽体格甚是强健,中了针后竟也不倒,反而越战越勇。 怎么回事?难道这五步蛇毒对毛兽没用吗?也不对啊,刚才射中眼睛的那个已经不动了啊。不管了,再射!“嗖嗖嗖”叶晓枫射完了全部的毒针。这时,一个毛兽再也支撑不住,双腿一软,竟跪下来,众人一齐上前,稀里哗啦地一阵乱砍,顿时切成了肉泥。另外几个毛兽也不行了,摇摇晃晃,摆来摆去。 叶晓枫把门一开,喊到:“别冲了,把他们围起来就好!” 众人听了叶晓枫的吩咐,都不在上前。一个毛兽张牙舞爪地想抓一个人,动作却也明显迟缓下来,那人也不还击,敏捷地躲开了。不一会,这几个毛兽各个口吐黑血,倒地不起。众家奴齐声呐喊,冲上前去,乱刀分尸。 叶晓枫隐约间发现围墙上站着一个黑影,那黑影纵身一跃,跳到了围墙之外。“什么人?”叶晓枫大喝一声,就要冲上前去,突然间只觉得天旋地转,两眼一发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十四章:审讯毛兽(3000字) 全聚楼,庭院。 “段公子,你们当真要去闲林吗?”穆诗曼关切地望着段勤玄。 “是啊,后天动身,此去也不知道要多久呢!”段勤玄倍感无奈。穆诗曼亦非常失望。其实他们两个人,早就一见钟情,虽不相互道明,却都已在彼此的眼神中找到了答案。 “到了那边,我会给你写信的。”段勤玄深情地望着穆诗曼。 “恩,我会期待的。”穆诗曼柔声回答,“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段勤玄心领神会地微笑着向穆诗曼点头。 穆诗曼:“公子多保重,注意安全。” 段勤玄笑盈盈地说道:“没事,叶晓枫也会去的。咱哥俩在一起,那是相当安全。” 穆诗曼:“也不知道叶公子什么时候能好。” 段勤玄:“听说王小姐昨日给叶晓枫吸毒了?还一直照料他生活起居?” 穆诗曼:“是的,小姐啊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啊可喜欢叶公子了。嘻嘻,我们小姐,看见叶公子神情俊朗,风流倜傥,早被迷得不行了。” 段勤玄:“呵呵,叶晓枫这臭小子还真有福!” …… “啊嚏~~!”,叶晓枫打了个喷嚏,“诶呀妈呀,谁在骂我?” “我!”王倩靓白了叶晓枫一眼,“你要去闲林,也不跟我说一声!非要我从别人口中听到吗?” 叶晓枫一脸无辜,“冤枉,绝对的冤枉啊!我昨天来找你,就是想告诉你这件事的,你看,这不一直没机会嘛?” “人家先生都说了,你可以不去闲林了,你为什么一定要去,你是不是不想见我?”王倩靓气势汹汹。 叶晓枫媚眼一抛,笑道:“嘿嘿,我啊,都已经对你,赤诚相见了。你还要怎地?” 赤诚相见?王倩靓一时倒也没领会,但随即转念一想,这“赤”不就是赤条条的“赤”吗?果然狗嘴里吐不出什么象牙来! …… 津陵城将军府,刘志绑着一条断胳膊,正躺在太师椅上午睡,一名士兵急急忙忙从外面喊着跑进来,“老爷!老爷!” 刘志白了他一眼,怒骂道:“吵什么吵?大呼小叫的成何体统?” “这,这,有毛兽,毛兽!” “什么?”惊得刘志一屁股从太师椅上摔下来,“毛……毛兽杀到津陵城下了?快,快给老子拿盔甲!”说罢,单手抽出一把宝剑,竟要冲出去拼命! 那士兵一愣,“不,不,老爷,是王家刚抓了七个毛兽细作,刚送到地牢里了。” “混蛋!”刘志一脚把那士兵踹得老远。“带我去看看!” 那士兵跟着刘志走到了地牢门口,守门士兵恭敬地向刘志行了个军礼,然后打开了牢门。地牢内昏暗无比,一个士兵举着火把,引着刘志向审讯内堂走去,走廊两旁的牢房中不停有脏兮兮的手伸出来挥舞,大喊冤枉!刘志单手掩鼻,表情甚是厌恶。 走进审讯室,只见七个毛兽都被扒了个精光,绑在木墩子上。刘志刚一进门,顿时臭气扑鼻,恶心至极,终于忍不住“哗啦!”呕吐起来,这一呕,可谓呕了一干净,连隔夜饭都一起吐出来了。 “妈的,真臭!老爷我重伤未愈,受不了这毛兽的腥臊味,你们先给我审!我过两天再来!”刘志赶紧要走。 “老爷,要怎么审?”一个胖乎乎的赤膊胸毛大汉问道。 “第一天审犯人吗?还来问我?”刘志大怒。 “小的我只会审人,不会审兽啊,这语言不通,怎么审啊?”胸毛大汉一脸无奈。 “你怎么知道这毛兽听不懂中土话?说不定就是在装傻充愣,先,先给我打,往死里打。打他三天三夜!”刘志吩咐完毕,就飞似地逃出了审讯内堂。 “妈的,这毛兽真他娘的骚臭!居然还能蒙混过关进得了津陵城,那些门卫都是吃干饭的吗?”刘志转身向身边的副官吩咐道:“你给我去查下,毛兽进城那天是哪几个蠢货当值?全部给我革职查办!” “是。”那副官唯唯诺诺。 刘志:“这怎么回事?你知道吗?王家怎么突然逮了几个毛兽?” 副官:“这件事最近传的满城风雨。说是那几个毛兽褪了毛打扮成西域商贩,跟随王家的商队进了城。在卸货的时候,被王家大小姐拆穿了身份,当下人兽大战起来!眼看咱人类就要抵挡不住,突然冒出两个英雄少年,一个是理省段氏,使了一招一阳指,当下点倒一个毛兽,另一个更加牛逼,是咏春叶文的儿子,使了一招枫氏银针,一招击倒六头毛兽。” “咏春叶文!哼!”刘志一听到这个名字,心里就冒烟!“等等,你刚才说什么?什么针?” 副官:“是枫氏银针。这决计错不了,不止三个人跟小的说起这事了。” 刘志一听来劲了,非要一探究竟不可。“待我再去看看。” 副官:“老爷,您不怕腥臭吗?” 刘志:“给我拿个口罩来。” 刘志再次进入审讯内堂,只见一个个毛兽被刀割得横七竖八的。刘志上前仔细查看了伤口,越看越惊!“这针虽然已经被拔出了,但痕迹犹在。这两寸长的针直末入体,可不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能做到的!只有我们刘家失传已久的天女散花才能这样!难道?这天女散花竟落在叶晓枫手中吗?”刘志不停地喃喃自语。 刘志:“你可曾听闻,毛兽中针后的情形。是不是全身麻痹,动弹不得?” 副官:“对啊,老爷您也听说了啊?” 那就是了!刘志更加相信了自己的判断。 刘志:“你去给我找个会讲毛兽话的,等找到了,老子要亲自审讯。” 副官:“那现在还要审吗?” 刘志:“不说了吗?先给老子往死里打。这狗日的毛兽一日不除,中土帝国永无宁日。” 几日之后,审讯内堂。 胸毛大汉拿着烧红的烙铁就往一个毛兽赤膊的胸口按下去,“哇呀~~~~”那毛兽杀猪似地惨叫着,然后嘴巴里叽里咕噜吼了一通。 刘志问旁边的翻译,“他说了什么?” 那翻译慌得满头大汗,“这畜生喊的太快,小的愚钝,没听清楚。” “再打!” 胸毛大汉抡起皮鞭噼里啪啦又是一顿猛抽,那毛兽冲着刘志瞪眼,牙缝里又蹦出几个字来。 “这回听清楚了嘛?”刘志问道。 翻译:“听,听,听清楚了。” 刘志:“他说什么了?” 翻译:“小的不敢说。” 刘志甩了他一个巴掌,“快说!” 那烂翻译吓得直哆嗦,“他说,他,他要干老爷您的母亲。” “混蛋,这也给我翻!”刘志大怒,揪着那翻译就是一顿暴打。 这时候,审讯内堂的门打开了,一个士兵进来禀报,“老爷,京城刑部来人了,说要提审毛兽。” 刘志恼了,“妈的,你们这帮酒囊饭袋,审了几天都没个结果,老子的脸都让你们丢光了。刑部的人怎么说?是要押送进京吗?” 士兵答道,“是的,押送车辆已经在外面等候了。” 刘志略有所思,“看来刑部对这次的细作事件甚是重视啊!还特地拍了押送车辆过来。也好,省的我派兵了,这路上要有什么差池,也不关我什么事,哼,哼。” 刘志:“你们把这几个毛兽打点一下,给我捆结实咯!押出大牢。” …… 津陵城外,七辆特大号的囚车,装着几个伤痕累累,奄奄一息的毛兽缓慢地前行着。津陵和京城相隔仅五十里地,乃是中土帝国最繁华的地块,两地之间是一些不起眼的小村落。车行至一片树林,此林号称野猪林,经常有强人出没,津陵和京城两地的捕快,曾数次围捕,也均毫无收获。 带头的百夫长清了清嗓门,喝道,“都给我精神点,到了野猪林了,戒备!” 一个士兵打趣道:“咱押的又是不什么金银财宝,粮草辎重,难不成强盗要这几个臭不可闻的毛兽,抢回去做压寨女婿吗?” 又一个说道:“这也难说,难保强盗有断袖之癖,看这几个毛兽体格刚毅,还以为来了西域猛男呢!” “哈哈哈哈!”众人一片哄笑。 突然,空中闪过一把回旋镰刀,呼地一下飞到百夫长身前,“嚓!”地一声脆响,百夫长的人头立刻腾空而起,而那身体仍然僵立在原处,血喷如柱。 “有刺客!”众人惊呼,一阵慌乱!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树枝上、树缝间,密密麻麻不知道有多少回旋镰刀“哗哗哗”地向他们头顶砍落,顿时人头满天飞,鲜血流成河,顷刻间,押送毛兽的一干士兵,全部殉职。 丛林中闪出几个黑衣人,劈开了囚车,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大麻袋,就往毛兽身上套去,那些毛兽显然也是惊恐万分,不知所措,虽欲奋力反抗,可怎奈枷锁在身,无法施展,结果七个毛兽被这群黑衣人给用绳子捆扎到了一起,叠了满满一车,消失在迷雾中。…… 第十五章:毛兽作乱(4100字) 段勤玄挠了挠头皮:“这内力,我收发自如,一向来都是如此。” 徐贤姬:“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或许是你们段氏运气法门独特,或许是你天赋异禀。” 他们当下也不再继续讨论下去,段勤玄递给了掌柜一个银元宝,道歉道:“掌柜,对不住了,砸坏了好多东西。” “你太客气了,慢走,慢走!”那掌柜求神拜佛,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段勤玄和徐贤姬这两个凶神恶煞给盼走了。 段勤玄心有余悸地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赶紧回去吧。” “恩。”徐贤姬自知今天闯下大祸,也不敢逗留。 一回到,客栈,徐贤姬就一脸严肃地对段勤玄说道:“你这变种的一阳指,我总觉得太蹊跷!段勤玄,你不想验证一下吗?” 段勤玄也十分好奇,“你有什么妙招吗?” 徐贤姬胸有成竹地说道:“办法是肯定有的,不过你得先叫我声师傅。放心啦,我不是要占你便宜,不会让你白叫的。” 段勤玄倒也不在意,对着美女叫一声师傅也不是吃什么大亏的事,当即跪地就要磕头,却被徐贤姬一把拉了起来,“你还搞那么隆重干什么?” 徐贤姬清了清嗓门,一脸庄重地说道:“我徐贤姬是乾坤八卦掌第十代传人,现将乾坤八卦掌入门第一式传授于你。” 段勤玄不解:“教我这个干嘛?这跟我的武功不是一个路数的。” 徐贤姬白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不是一个路数的?” 段勤玄想了想,说道:“你那掌法,‘乾坤八卦’,光听名字就知道是源自《易经》,而我们段氏的武学则源自西方佛家释迦摩尼。” 徐贤姬笑盈盈地说道:“不错啊,想不到你也有点常识!实话告诉你吧,我要的就是这个武功不对路的效果!我倒想看看你能不能把乾坤八卦掌的掌功收回去。” 段勤玄恍然大悟,猛拍了下大腿,“哦!徐贤姬你真聪明!” 徐贤姬微微一笑,说道:“这乾坤八卦掌入门第一式:乾知大始。”当下就把运气法门向段勤玄仔细讲解了一遍。 段勤玄悟性倒也还不错,像模像样劈出了一掌,满心欢喜,大叫:“这个好,这个好,这比我们段氏的一阳指实用多了!下一招是什么?” 徐贤姬:“下一招是坤作成物。诶呀,你别贪多,先把第一式练熟了再说!如果以后有缘,我会再教你。” 段勤玄得了新式武器,手痒得不得了,跃跃欲试,怎奈这客栈中没有木桩,闷了半天,再也忍不住,冲到后院,对着院中的一颗老槐树,就是一掌。小雨刚停,这树上粘满了水珠,段勤玄一掌劈下,树身一抖,“哗啦”,顿时水珠倾盆而下,把段勤玄淋成了落汤鸡。段勤玄全然不顾,继续奋力拍打着树干。国军院的同学听得院中动静,都好奇地打开窗户,探出脑袋来看个究竟。 “段勤玄今天吃错药了?”“他这跟谁呢?跟谁呢?”“疯了疯了!”同学们窃窃私语,“大伙儿今天都识相点,别去招惹他,弄不好,咱就成这树干了!” 徐贤姬走上前去:“差不多了,有我三分力了!你现在可以试下回抽内力了。” “好!”段勤玄顿了顿,调整了下站姿,做了个深呼吸,“霍”一下地挥出一掌。“我做到了,”段勤玄平静地说道,“这掌力我收了。” “觉得怎么样?胸口有没有发闷?头有没有肿胀的感觉?”徐贤姬很期待答案。 “没什么,就这样!”段勤玄一脸轻松,“类似的事情,我经常做,没觉得不适过。” 徐贤姬张大了嘴巴,瞪着段勤玄,仿佛她面前站着的不再是那个她所熟悉的同学,而是天外来客。“我敢说,你绝对是天赋异禀!体质异于常人。” 段勤玄挠了挠头皮,“那又怎么地了吗?” 徐贤姬急道:“你还不懂吗?你的这指法将来的威力必定在大力金刚指之上。你已经练成绝世武功了!” 段勤玄嘿嘿一笑:“那也没什么用,我们段氏都是以远程剑气伤人,这近身肉搏不是强项,你刚才也看见了,我见招拆招的能力确实不行。即使我把这指功练到登峰造极,要真遇到高手,有谁会傻乎乎地站着让我戳几下呢?” 徐贤姬低头沉思片刻,说道:“这个好办,我有一本武学秘籍上就专门有一篇《破指式》,记载了拆解大力金刚指的应对招数,这大力金刚指的招数套路都有图解,只不过不知道内力运行的法门罢了。我给你翻出来,到时候你就用一阳指的内力去催动大力金刚指,这样不就成了!” 段勤玄一拍大腿,大喝道:“好!咱就把大力金刚指给山寨了吧!” 徐贤姬哈哈大笑:“亏你想得出来。你这指法以后就叫做一阳金刚指吧!” 段勤玄喃喃自语:“一阳金刚指,一阳金刚指,哈哈,我有属于我自己的绝招啦!” 徐贤姬嫣然一笑:“怎么样?现在该叫我声师傅了吧?” 段勤玄的脑子早转了十七八个弯,这师傅现在可万万叫不得,万一叶晓枫这小子以后娶了徐贤姬做二房,那我不得叫叶晓枫一声师公了吗?这可不行。 段勤玄随即阴笑着说:“暂且保留师傅的称号,比起师傅,我更喜欢叫你嫂子。” 徐贤姬竟也不生气,悠悠地说道:“你还提他做什么?不可能了。” 段勤玄:“谁知道呢?世事那预料啊!,我始终认为叶晓枫是不会对你变心的。”,心里暗暗开心,哈哈,叶晓枫你就娶了她吧,娶个河东狮吼回家,有你受的,到时候一山不容二虎,两个悍妇够把你熬成少白头了。 徐贤姬摇了摇头,黯然神伤,“我见过王倩靓,真的是个绝色美女,我自叹不如!又加上她家底殷实,是独女,换做我是叶晓枫,也肯定娶王倩靓了!” 段勤玄旁敲侧击地问道:“既然你和叶晓枫两人相互都喜欢,那不就成了,就算让晓枫那臭小子占点便宜,一下娶两个老婆!这不就好了吗?” 徐贤姬大怒,喝道:“你少说废话,想我堂堂中土帝国左丞相徐继斌之女怎么可以嫁给人家做小妾?是不是叶晓枫叫你来说情的?快说!”一边扯着嗓子嚷嚷,一边拧住了段勤玄的耳朵。 “诶呀,诶呀,师傅饶命!师傅!饶命!”段勤玄痛地大叫。 徐贤姬见他喊了师傅,立刻笑靥如花,痴痴地拉着段勤玄的手就往房间里跑。 一些同学纷纷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看见没,段勤玄进徐贤姬的房间了!”,“恩,还勾肩搭背的呢!”,“想不到段勤玄口味这么重?”,“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现在可好,朋友妻不客气!叶晓枫这回可要做乌龟王八了,连头发都要绿了!” 徐贤姬在自己的书包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出了一本厚重的《绝世武功破解版》,递给了段勤玄,“给!招数都在里面”。 段勤玄惊叹道:“你不嫌累吗?背着这个砖头上路!” 徐贤姬微微一笑:“累啊,所以我现在把它暂时借给你。” 段勤玄连呼上当,“早知道你就没安什么好心,还借书给我看!”他撇了一眼书名,随即冷冷地说道:“我以贵族的身份起誓,我绝不看盗版书!” 徐贤姬疑惑不解,“这怎么会是盗版书呢?” 段勤玄说道:“怎么不是!《绝世武功破解版》,你看,它都自己说了,是破解版!” 徐贤姬好气又好笑,“它破解的只是绝世武功,不是破正版书,你要搞清楚好不好?你看,这里还有防伪条形 码,是我的祖先手工刻录的。” 段勤玄傻傻地一笑,“哦,呵呵,是嘛,我看看。”段勤玄翻开一看,顿时被里面的奇功妙招给吸引住了,里面章节繁多,有《破剑式》、《破掌式》、《破拳式》还有《破指式》等等,这《破指式》写的非常详细,前面一章节写的是大力金刚指的招数套路,以及一些基本的修炼法门,紧接着就是对应的详细破解方法。当他看到第二章时,不由大吃一惊,这里要破解的居然是理省的一阳指以及六脉神剑!在一阳指和六脉神剑的修炼栏中备注:修炼方式不详。而破解方法,竟洋洋洒洒写了数万字,着实让人震撼!段勤玄看着这些破解文字,越看越是心惊,这每一招每一式都恰如其分地扣准了一阳指的软肋,令人不得不信服!段勤玄对此书的推崇程度远远超过了徐贤姬的预期,立刻席地而坐,按照书中所述,开始修炼起大力金刚指来。他首先做准备工作,先活动了一下筋骨,然后盘膝端坐于床上,会阴穴与百会穴应成一线相连,脊椎挺直,轻闭双目,舌尖轻抵上腭,排除一切杂念,然后开始用鼻做长匀细地深呼吸,一呼一吸,鼻息绵绵。同时双手成自然虎爪状,随着一呼一吸在胸前收进推出,吸气地同时,双手回到肋旁,呼气地同时,双手推出到平直。段勤玄照此修炼了半个时辰后,便开始施展招数,对着屋内的木桶就是一阵乱戳…… 徐贤姬笑盈盈地离开了房间,让这个已经入了迷的段勤玄自己修炼。 第十六章:酒店滋事(3000字) 话说国立军官学院二年级的学员,离开津陵城已有数日。此刻时令已经由夏转秋,正所谓一场秋雨一场寒,更何况他们正是北上闲林。段勤玄他们走走停停,竟没走出多少路,恰好游览沿途风光了。 此刻,到了济州府,天空不作美,又是阴雨连绵,他们在客栈中停息数日,已然耽误了行程。段勤玄关切叶晓枫,却也得不到任何消息,心中想念小曼,更是惆怅万千,他独自一人站在客栈走廊内发呆。 “段勤玄,你想什么呢?”徐贤姬窜到他跟前。由于叶晓枫的关系,徐贤姬和段勤玄早就混的很熟了。“我在担心叶晓枫呢,也不知道他的毒伤好了没有。”段勤玄轻轻地叹了口气。 徐贤姬不语,其实她何尝不担心叶晓枫呢,只是他即将为人夫,自己也不该再牵肠挂肚了。 段勤玄:“这鬼天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放晴,待在这儿也真无趣!” 徐贤姬:“不如我们出去逛逛吧?” 段勤玄:“去哪?” 徐贤姬:“你问我,我问谁啊?我也是第一次来济州城。” 段勤玄:“哦,呵呵。” 徐贤姬:“怪不得叶晓枫老说你木讷,女生邀你出去玩,你就这态度啊?” 段勤玄:“走吧,那我们就随遇而安,走哪算哪。” 这两人兴致颇高,撑着雨伞就出门了。可没走几步路,雨却渐渐大了起来,段勤玄低头一看,徐贤姬的绣花布鞋已经淋湿了,当下也不好意思继续前行。“咱们还是进去躲躲吧,你看你的鞋都湿了,脚踩着肯定不舒服。”段勤玄指着旁边的一家饭店说道。 徐贤姬:“恩,好吧,进去吧。还是你的皮靴好嘛!哪买的啊?” 段勤玄:“这个西域产的,王倩靓送的。”段勤玄随口一说,随即便后悔了。徐贤姬听得王倩靓二字,心情便顿时抑郁起来。 段勤玄:“对不起,我不该提她的。” 徐贤姬:“没什么了,该面对的总得面对。” 小二迎了上来,“两位客官,里边请。” 段勤玄作偮道:“我们不是来吃饭的,避个雨成吗?”小二的脸顿时拉的老长。 徐贤姬却道:“段勤玄,给我买壶酒吧,有点冷。” 段勤玄一愣,“好,那进去坐吧。” 段勤玄翻着菜单,看了半天,也没啥好菜,就随便点了起来:“麻婆豆腐、白切鸡、红烧牛肉、酸辣白菜,就这些吧,再来壶上好的女儿红,微热。” 徐贤姬微微一笑,“我还以为你怎么那么不绅士,光顾着自己点。原来都是我爱吃的菜啊!” 段勤玄双手一摊,“跟叶晓枫混那么久了,连这点都不知道吗?其实啊,他是真心对你的!” 徐贤姬悠悠地说道:“这个我何尝不知道,我从一开始就没讨厌过他。我只是想他学好,所有才一直对他冷淡,在旁鞭策!” 段勤玄:“说到这个还真绝了,自从叶晓枫受了你的激之后,真的发奋读书啊!虽然他现在的学识不高,武功也不强,不过他是我见过的真正可以称为天才的人。只可惜他天生慵懒,性格浮夸,否则将来必成大器,不可限量。” 徐贤姬:“我才不信,我都听说他小时候是个低能儿,扎马步扎了三年腿还是直的,三字经背了三年都没背会。” 段勤玄:“哈哈哈,那是他从小就贪玩,只专注于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他不肯学的,你就是打死他,他也学不进。其实他的记忆力是惊人的,绝对的过目不忘。他刚入院那会,连字都不识几个,可现在呢,短短几个月功夫,经史子集哪样不通呢?至于体魄,那更是没话说了,他父亲是谁啊?中土第一强人!叶晓枫的先天身体素质超级强悍!力量、速度、敏捷性、协调性、柔韧性无一不是上层,是绝对的习武奇才!” 徐贤姬惋惜地说道:“你越夸奖一个人的天赋有多好,就越说明了他的成就有多小。” 这时,酒菜上来了。徐贤姬也不客气,给自己斟了满满一杯,一口闷了。段勤玄关切地说道:“喝慢点。” 徐贤姬心情烦郁,哪里听的进去,又举杯欲饮。这时,邻座的一个宾客轻蔑地说道:“哼,小小丫头还学人家喝酒!” 徐贤姬烦躁难耐,回了一句,“关你屁事!” 那人又说道:“我可是关心你啊,和你同桌的那位少年可巴不得你喝得醉,他也好肆意轻薄于你,说不定连拜堂都省了。” “哈哈哈哈,”跟他同桌的几个伙伴都哄笑起来。 段勤玄乃理省王室,修养甚好,听得荤话,当下也不发作,站起正色道:“这位何出此言?段某虽不才,但绝非苟且之辈!” 那人淫笑道:“那让她继续喝吧,你不要,咱哥几个要。哈哈哈哈!” 徐贤姬大怒,抡起手中的酒杯就向那人张开的大嘴掷去,酒杯直接砸落了几颗门牙,合着鲜血一起飞进了喉咙。这下,他笑不出来了,双手捂住嘴巴,表情极为痛苦。 他的同伴全部拍案而起,叫嚣着就朝徐贤姬冲了过来。徐贤姬脚尖一点,抄起一条板凳就抡了出去,一人躲避不及,被板凳击飞。另外三人把徐贤姬团团围住,拳脚相向,徐贤姬使出乾坤八卦掌,一时间竟也打的难解难分。 段勤玄在一旁吃惊不小,暗暗叫苦,这徐贤姬也太泼辣了,悍妇!!悍妇啊!!还好不是我老婆…… “各位请先住手,君子动手不动手!诶呀~~~~”段勤玄的额头被飞溅出的一只碗磕了一下,顿时长出个包来。“不行啊不行啊,在外打架滋事,可是要被开除的。这可如何是好?”段勤玄急得团团转。 另外两个被徐贤姬打伤的人也缓过劲来,跳入了战团,合力围攻徐贤姬。徐贤姬渐渐坚持不住,身后一露破绽,被人狠命拍了一掌。徐贤姬顿时前扑倒地,牙缝中露出血丝。段勤玄此刻不再迟疑,飞身挡在徐贤姬面前,接住了他们的合力围攻。 段勤玄原本的拳脚功夫就比徐贤姬差,也就一阳指、六脉神剑两招鲜。当下段勤玄就成了陪练沙包,被五个人揪住了暴打,好在年轻力壮,皮粗肉厚,却也挺的过去。 段勤玄越战越颓,眼看就要不支,这时被打落牙齿的霉鬼,掏出一把匕首,向徐贤姬刺去。段勤玄大急,急运内力至食指尖,一招一阳指就要射出,突然觉得不妥,这一射,不等于自杀吗?一旦脱力,被另外那几个人不打死了?段勤玄急收内力,怎奈箭已上弦,不得不发,顺势一指戳出。内力在段勤玄急收之下,竟未能破指而出,遂凝聚在食指上,顿时坚如磐石,锋如匕首——段勤玄独创之一阳金刚指就此问世!他的食指刺穿了这个霉鬼的护心镜,直捣心房。 段勤玄大吃一惊,想不到自己的这一指竟有此威力!他急忙运气检查,觉得自己气息尚存,内力犹在! 段勤玄依法施为,迎着一个敌人的掌心,又是一指戳出,“嚓!”把那人的手掌直接刺穿了!段勤玄抽出食指,转身向另外一人的眉心点去。那人大骇,赶忙倒退,谁料这次段勤玄抽收内力的时机早了一分,待指尖点到之时,手指竟已无内力御体。这一指,只戳着段勤玄指甲翻起,关节欲折,当即痛彻心扉。不过那人倒也好受不到哪去,眉骨断裂,鲜血直流。 众人见敌不过,赶紧抱起那个牙齿打落,胸口挨刺的霉鬼,一齐逃了。 段勤玄扶起徐贤姬,关切地问道:“你还好吧?”,徐贤姬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没事,就嘴唇磕破了而已。你刚才那是什么指?怎么那么厉害?” 段勤玄也一脸迷茫,“我也不清楚,第一次遇到 这样的情况!”当下就把刚才的情形描述了一番。 徐贤姬是中土帝国左丞相徐继斌之女,从小经过名师指点,因此武学根基非常扎实。听了段勤玄的描述,当下给他分析起来,“在功夫中,能把内力运至指尖的就属大力金刚指和一阳指以及六脉神剑了。你刚才使的这招很像大力金刚指,但似乎比金刚指更强悍了一分,因为它不光有类似于金刚指内力的聚集,还多了内力欲破指而出的动力。” 段勤玄一脸疑惑,“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既然这么厉害,那我们理省段氏为什么一直不这样使用一阳指呢?” 徐贤姬,“这覆水难收的道理你不会不知道吧?把发出去的功硬收回来,那是很危险的,发功者极易被自己的内力反噬,重则丧命,轻则内伤。” 段勤玄:“恩,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但我总觉得好像不是那么一回事。” 徐贤姬笑了笑:“这就是问题所在了,为什么你会没事?就算前面两次算你误打误撞使对了,但第三次就更蹊跷了,你都把内力提早抽回了,完全纳入了你自己的体内,你居然没事,真的是匪夷所思啊!” 第十七章:山寨一阳指(3200字) 段勤玄挠了挠头皮:“这内力,我收发自如,一向来都是如此。” 徐贤姬:“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或许是你们段氏运气法门独特,或许是你天赋异禀。” 他们当下也不再继续讨论下去,段勤玄递给了掌柜一个银元宝,道歉道:“掌柜,对不住了,砸坏了好多东西。” “你太客气了,慢走,慢走!”那掌柜求神拜佛,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段勤玄和徐贤姬这两个凶神恶煞给盼走了。 段勤玄心有余悸地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赶紧回去吧。” “恩。”徐贤姬自知今天闯下大祸,也不敢逗留。 一回到,客栈,徐贤姬就一脸严肃地对段勤玄说道:“你这变种的一阳指,我总觉得太蹊跷!段勤玄,你不想验证一下吗?” 段勤玄也十分好奇,“你有什么妙招吗?” 徐贤姬胸有成竹地说道:“办法是肯定有的,不过你得先叫我声师傅。放心啦,我不是要占你便宜,不会让你白叫的。” 段勤玄倒也不在意,对着美女叫一声师傅也不是吃什么大亏的事,当即跪地就要磕头,却被徐贤姬一把拉了起来,“你还搞那么隆重干什么?” 徐贤姬清了清嗓门,一脸庄重地说道:“我徐贤姬是乾坤八卦掌第十代传人,现将乾坤八卦掌入门第一式传授于你。” 段勤玄不解:“教我这个干嘛?这跟我的武功不是一个路数的。” 徐贤姬白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不是一个路数的?” 段勤玄想了想,说道:“你那掌法,‘乾坤八卦’,光听名字就知道是源自《易经》,而我们段氏的武学则源自西方佛家释迦摩尼。” 徐贤姬笑盈盈地说道:“不错啊,想不到你也有点常识!实话告诉你吧,我要的就是这个武功不对路的效果!我倒想看看你能不能把乾坤八卦掌的掌功收回去。” 段勤玄恍然大悟,猛拍了下大腿,“哦!徐贤姬你真聪明!” 徐贤姬微微一笑,说道:“这乾坤八卦掌入门第一式:乾知大始。”当下就把运气法门向段勤玄仔细讲解了一遍。 段勤玄悟性倒也还不错,像模像样劈出了一掌,满心欢喜,大叫:“这个好,这个好,这比我们段氏的一阳指实用多了!下一招是什么?” 徐贤姬:“下一招是坤作成物。诶呀,你别贪多,先把第一式练熟了再说!如果以后有缘,我会再教你。” 段勤玄得了新式武器,手痒得不得了,跃跃欲试,怎奈这客栈中没有木桩,闷了半天,再也忍不住,冲到后院,对着院中的一颗老槐树,就是一掌。小雨刚停,这树上粘满了水珠,段勤玄一掌劈下,树身一抖,“哗啦”,顿时水珠倾盆而下,把段勤玄淋成了落汤鸡。段勤玄全然不顾,继续奋力拍打着树干。国军院的同学听得院中动静,都好奇地打开窗户,探出脑袋来看个究竟。 “段勤玄今天吃错药了?”“他这跟谁呢?跟谁呢?”“疯了疯了!”同学们窃窃私语,“大伙儿今天都识相点,别去招惹他,弄不好,咱就成这树干了!” 徐贤姬走上前去:“差不多了,有我三分力了!你现在可以试下回抽内力了。” “好!”段勤玄顿了顿,调整了下站姿,做了个深呼吸,“霍”一下地挥出一掌。“我做到了,”段勤玄平静地说道,“这掌力我收了。” “觉得怎么样?胸口有没有发闷?头有没有肿胀的感觉?”徐贤姬很期待答案。 “没什么,就这样!”段勤玄一脸轻松,“类似的事情,我经常做,没觉得不适过。” 徐贤姬张大了嘴巴,瞪着段勤玄,仿佛她面前站着的不再是那个她所熟悉的同学,而是天外来客。“我敢说,你绝对是天赋异禀!体质异于常人。” 段勤玄挠了挠头皮,“那又怎么地了吗?” 徐贤姬急道:“你还不懂吗?你的这指法将来的威力必定在大力金刚指之上。你已经练成绝世武功了!” 段勤玄嘿嘿一笑:“那也没什么用,我们段氏都是以远程剑气伤人,这近身肉搏不是强项,你刚才也看见了,我见招拆招的能力确实不行。即使我把这指功练到登峰造极,要真遇到高手,有谁会傻乎乎地站着让我戳几下呢?” 徐贤姬低头沉思片刻,说道:“这个好办,我有一本武学秘籍上就专门有一篇《破指式》,记载了拆解大力金刚指的应对招数,这大力金刚指的招数套路都有图解,只不过不知道内力运行的法门罢了。我给你翻出来,到时候你就用一阳指的内力去催动大力金刚指,这样不就成了!” 段勤玄一拍大腿,大喝道:“好!咱就把大力金刚指给山寨了吧!” 徐贤姬哈哈大笑:“亏你想得出来。你这指法以后就叫做一阳金刚指吧!” 段勤玄喃喃自语:“一阳金刚指,一阳金刚指,哈哈,我有属于我自己的绝招啦!” 徐贤姬嫣然一笑:“怎么样?现在该叫我声师傅了吧?” 段勤玄的脑子早转了十七八个弯,这师傅现在可万万叫不得,万一叶晓枫这小子以后娶了徐贤姬做二房,那我不得叫叶晓枫一声师公了吗?这可不行。 段勤玄随即阴笑着说:“暂且保留师傅的称号,比起师傅,我更喜欢叫你嫂子。” 徐贤姬竟也不生气,悠悠地说道:“你还提他做什么?不可能了。” 段勤玄:“谁知道呢?世事那预料啊!,我始终认为叶晓枫是不会对你变心的。”,心里暗暗开心,哈哈,叶晓枫你就娶了她吧,娶个河东狮吼回家,有你受的,到时候一山不容二虎,两个悍妇够把你熬成少白头了。 徐贤姬摇了摇头,黯然神伤,“我见过王倩靓,真的是个绝色美女,我自叹不如!又加上她家底殷实,是独女,换做我是叶晓枫,也肯定娶王倩靓了!” 段勤玄旁敲侧击地问道:“既然你和叶晓枫两人相互都喜欢,那不就成了,就算让晓枫那臭小子占点便宜,一下娶两个老婆!这不就好了吗?” 徐贤姬大怒,喝道:“你少说废话,想我堂堂中土帝国左丞相徐继斌之女怎么可以嫁给人家做小妾?是不是叶晓枫叫你来说情的?快说!”一边扯着嗓子嚷嚷,一边拧住了段勤玄的耳朵。 “诶呀,诶呀,师傅饶命!师傅!饶命!”段勤玄痛地大叫。 徐贤姬见他喊了师傅,立刻笑靥如花,痴痴地拉着段勤玄的手就往房间里跑。 一些同学纷纷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看见没,段勤玄进徐贤姬的房间了!”,“恩,还勾肩搭背的呢!”,“想不到段勤玄口味这么重?”,“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现在可好,朋友妻不客气!叶晓枫这回可要做乌龟王八了,连头发都要绿了!” 徐贤姬在自己的书包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出了一本厚重的《绝世武功破解版》,递给了段勤玄,“给!招数都在里面”。 段勤玄惊叹道:“你不嫌累吗?背着这个砖头上路!” 徐贤姬微微一笑:“累啊,所以我现在把它暂时借给你。” 段勤玄连呼上当,“早知道你就没安什么好心,还借书给我看!”他撇了一眼书名,随即冷冷地说道:“我以贵族的身份起誓,我绝不看盗版书!” 徐贤姬疑惑不解,“这怎么会是盗版书呢?” 段勤玄说道:“怎么不是!《绝世武功破解版》,你看,它都自己说了,是破解版!” 徐贤姬好气又好笑,“它破解的只是绝世武功,不是破正版书,你要搞清楚好不好?你看,这里还有防伪条形 码,是我的祖先手工刻录的。” 段勤玄傻傻地一笑,“哦,呵呵,是嘛,我看看。”段勤玄翻开一看,顿时被里面的奇功妙招给吸引住了,里面章节繁多,有《破剑式》、《破掌式》、《破拳式》还有《破指式》等等,这《破指式》写的非常详细,前面一章节写的是大力金刚指的招数套路,以及一些基本的修炼法门,紧接着就是对应的详细破解方法。当他看到第二章时,不由大吃一惊,这里要破解的居然是理省的一阳指以及六脉神剑!在一阳指和六脉神剑的修炼栏中备注:修炼方式不详。而破解方法,竟洋洋洒洒写了数万字,着实让人震撼!段勤玄看着这些破解文字,越看越是心惊,这每一招每一式都恰如其分地扣准了一阳指的软肋,令人不得不信服!段勤玄对此书的推崇程度远远超过了徐贤姬的预期,立刻席地而坐,按照书中所述,开始修炼起大力金刚指来。他首先做准备工作,先活动了一下筋骨,然后盘膝端坐于床上,会阴穴与百会穴应成一线相连,脊椎挺直,轻闭双目,舌尖轻抵上腭,排除一切杂念,然后开始用鼻做长匀细地深呼吸,一呼一吸,鼻息绵绵。同时双手成自然虎爪状,随着一呼一吸在胸前收进推出,吸气地同时,双手回到肋旁,呼气地同时,双手推出到平直。段勤玄照此修炼了半个时辰后,便开始施展招数,对着屋内的木桶就是一阵乱戳…… 徐贤姬笑盈盈地离开了房间,让这个已经入了迷的段勤玄自己修炼。 第十八章 大战野猪林(3300字) 叶晓枫虚弱地睁开了双眼,王倩靓关切地问道:“你醒了啊?把我吓死了。” 叶晓枫摸了摸胸口,骂了句,“臭毛兽,娘的,还是痛啊,好闷啊!” 冯吃饭在一旁安慰道,“没事的,你多亏穿了件宝衣,只是受了点硬伤。我这几天都会过来帮你推宫过血的。” “推宫过血吗?好好好,”叶晓枫随即想到了冯吃饭给段勤玄疗伤的时候只发了一会功就恢复了他的生机,“那你赶紧过来,现在就给我推推!” 冯吃饭呵呵一笑:“现在不成,现在你胸口的淤青还没完全凝结,我一发功,可加速你出血了。越推淤青越大!” 叶晓枫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王倩靓白了他一眼,“不学无术,真是丢脸。” 冯吃饭在旁搭腔,“是冯某惭愧,每次都不在,全赖少东家奋力御敌了。” 王倩靓:“哎,不知道谁,都吓的尿裤子了!” 叶晓枫顿感羞愧,低头一看,裤子都已经换上了干净的了,随即大怒:“你又脱我裤子!” 王倩靓也不甘示弱,“难倒要小曼给你换吗?我是嫌你脏了我的床!” 叶晓枫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反驳,脑中一遍遍浮想起刚才的情形,“麻辣个比的,刘志小儿,这畜生真的好毒辣啊。” 王倩靓:“你是说刘志?” 叶晓枫:“哼,除了他还会有谁能把这毛兽弄到我们庭院里来?他这叫借刀杀人,想要用毛兽除掉我俩,以泄私愤!” 王倩靓:“这事,他做的极为隐蔽,又冠冕堂皇,我们都没法跟他对峙。” 叶晓枫:“这个贱货!我刚才在围墙上看到一个人影,分明就是他。只不晓得,他为何只是隔岸观火,其中必有蹊跷。” 王倩靓:“你是说他当时也在场吗?既然他想杀你,为什么不向你投掷暗器呢?” 叶晓枫:“这叫投鼠忌器,我要死于暗器,我父亲定不会轻饶他,必杀他全家。不过,他到底想知道些什么呢?” 王倩靓大笑:“这个典故用的好!还投鼠忌器呢,说你胆小如鼠你还不承认,现在都自称鼠了,很好很好!” 叶晓枫一愣,暗骂自己学问不高,也不知怎么反驳,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叶晓枫望了冯吃饭一眼,问道:“冯师傅,我什么时候能痊愈,可以出远门?” 冯吃饭恭敬地回道:“少东家现在就可以走动,要多休息几天那自然再好不过了。” 叶晓枫又问王倩靓:“我的针都给我收好了吗?” 王倩靓:“你放心吧,我都已经粹好毒,又装回去了,这次全靠这万花筒了。” 叶晓枫:“那我明天就动身,不能再耽误了。王倩靓,你帮我准备匹好马吧?” 王倩靓:“要马可以,给钱!”说罢,双手一摊。 叶晓枫嘿嘿一笑,“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说完就向王倩靓搂过来。 冯吃饭见他们两人举止亲昵,慌忙告退,关上了房门。 叶晓枫也真是无奈,美色当前,竟毫无半点力气。他这几日也心宽了,想来必定是自己重伤未愈,本来已经稍微有点反应了,但今天又被毛兽重重打了一拳,吐了几口血,反而更不济了。 叶晓枫:“我明天先去京城。一来向父母辞行,二来嘛,得向东城刘掌柜道谢,要不是刘掌柜送我的这两件宝贝,我都不知道死几回了。” 王倩靓:“那你就早点休息吧,明天路上小心。” …… 刘府,一个士兵跑进来禀报:“老爷,叶晓枫出了北门向京城去了!” 刘志从床上跳了起来:“什么?不可思议啊!他就能动了?不是说他昨天吃了毛兽一记老拳吗,不死也残了啊?这真邪了门了!还楞着干什么?还不快去追?” 士兵:“老爷,二爷那会就在北门当值,当下立刻去追了!他叫我来禀报您一声。” 刘志一拍大腿,喊道:“糟糕,二弟行事鲁莽,弄不好会中了那小子的毒针,快备马,准备药箱,叫上四大护院,一起去。”刘志说着就披起盔甲来,虽然断了一臂,手脚却很利索,当下准备了个七七八八,跳上马背立刻飞驰。 叶晓枫出了津陵城,就向京城骑去。他心中始终有些恼怒,这狗日的刘志不守信用,阴险毒辣在背后捅了老子一下,还好老子天生命硬,这得回去好好跟我爹合计一下,这该如何应对。 到了野猪林,叶晓枫跑着跑着,渐渐觉得异样起来,这马蹄声怎么那么急促了?咦?不对啊,好像有两匹马的声音!这一匹是老子胯下的,还一匹?好像是从身后传来的…… 叶晓枫转头望去,暗暗吃了一惊,只见身后数十丈外,一个黑衣人,头戴斗笠,一手持剑,一手紧握缰绳,正朝自己奔来。这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啊!!叶晓枫自从比武招亲那天突然rp爆发奋勇夺魁之后,一直霉运不断,甚至在鬼门关口都蹦跶了好几下,今儿又有人追过来,准没什么好事,奶奶个凶,大白天的戴个什么破斗笠啊?你以为你是超级大明星出门要躲粉丝加狗仔吗?叶晓枫暗暗将天女散花藏在袖中,手指搭在扳机上,随时准备发难。 “叶少侠,请慢走!”黑衣人终于发话了。 叶晓枫勒马回身,神情警惕。 “在下刘洪彪,向叶少侠问好了。”说罢,他取下了斗笠,双手作了一偮。叶晓枫抱拳还礼,心中暗暗吃惊:“原来是刘二当家,话说这莽夫这功夫虽然不及他的兄长刘志,但素以脾气火爆闻名,这不讲理的来找我,不知道要干什么了?” 刘洪彪高声说道:“叶少侠,刘某明人不说暗话,我此番寻来,是特地向叶少侠借宝物一用。” 叶晓枫一愣,立刻机警地说道:“刘师傅说笑了,我叶晓枫身无长物,哪来什么宝物啊?” 刘洪彪一脸嘲讽的表情:“叶少侠不必谦虚,我听闻叶少侠手刃毛兽,使的兵器正是我刘家失传已久的天女散花,恳请叶少侠借宝物给我们一用,待我们刘府的工匠仿制完毕后,自当奉还。倘若如此,我们刘家上下将感激不尽。” 叶晓枫心想,原来如此,你现在是忌惮老子手上有针,待老子把针给了你,那不等于缴枪投降了吗?老子才没那么傻哩! 叶晓枫哼哼一笑:“那个什么女人花的东西,我可从没听说过。” 刘洪彪哈哈大笑:“叶少侠不必骗我,刘某昨日可是亲眼所见的。” 亲眼所见?拷!我顶你个肺,原来昨日躲在围墙之上的不是刘志,而是这个刘洪彪,怪不得那天身手那么矫健,完全不像刚断了胳臂的丧门星。叶晓枫大声喝道:“你想怎么样?” 刘洪彪:“在下刚才说的很清楚了,只是借宝物一用。” 叶晓枫试探着问道:“我若是不借呢?” 刘洪彪悠悠叹了口气:“叶少侠你这是何苦呢?要是不借嘛……嘿嘿,在下也不会咋样。当日我们刘门八十余口发下重誓,自然不敢找叶少侠的晦气。” 叶晓枫心中略微一宽,心想原来他还是有所忌惮的,于是就说道:“那就请回吧!” 刘洪彪一脸奸诈的表情:“这个嘛,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刘某人要往哪边走,好像不干叶少侠什么事吧?” 晕呐!他该不是还要继续跟着老子吧?我顶你个肺,什么爆裂火刘洪彪啊?简直就一无赖嘛。这么一个奸诈小人跟在自己身边,老子什么时候被他暗杀了都不知道啊,要不要老子先发制人?把他干了算球了!恩,他若真心实意想要借针,大可大大方方地到 全聚楼来登门造访,非要跑到这种荒郊野岭,定是心怀不轨了,麻辣个靶子!拼了拼了! 一想到此处,叶晓枫便不再迟疑,抬起右手就要向刘洪彪发出毒针。说时快,那时迟,只见刘洪彪右手中指轻轻一弹,嗖地射出一颗黑色弹珠,准确命中了叶晓枫的右手腕,叶晓枫右手一松,天女散花掉到了地上。 刘洪彪嘿嘿一阵冷笑:“叶少侠,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在下又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只是过来问你借用一下兵器,你何必下此毒手呢?既然你不仁,休怪我不义了!” 叶晓枫大惊:“你,你,你敢胡来!” “哈哈哈哈哈!”刘洪彪得意地狂笑,利剑也也慢慢地出鞘,“嘿嘿,老子可不用暗器杀你,活了大半辈子,还没用剑杀过人,今天就用你的血来祭剑了!呀~~~~~”刘洪彪说着就挥舞着剑纵马驶来。叶晓枫眼看情况不妙,赶紧调转马头,就要逃命。谁料他刚背过身去,后脊梁背上就重重地挨了一劈,一没坐稳,就咕噜咚翻滚下来。 叶晓枫开裂的外衣下,露出了金灿灿的软背甲。刘洪彪吃惊地望着叶晓枫,这小子居然没事?突然间他放声大笑:“哈哈哈哈,真是天助我也!我刘洪彪今日一下得了两件宝贝!软背金丝甲,好好好!哈哈哈!”说着,就举剑向叶晓枫头顶劈落。 突然间,叶晓枫只觉得一阵强烈的旋风吹来,整个人都不自觉地被带了起来,脚底像装了两个滑轮般急速地向后滑去。这一滑,竟躲过了刘洪彪的横劈。刘洪彪大惊,伊利哇啦地冲着叶晓枫又是一阵乱砍,说来也怪,这旋风越吹越猛,把叶晓枫刮得东倒西歪,可每一下,都恰如其分地躲过了刘洪彪的攻击。 第十九章 拜师学艺(3200字) 更奇怪的是与叶晓枫仅相隔几步之遥的刘洪彪,居然没有受到旋风的侵袭,只是略微感受到了微风拂面。刘洪彪眼瞅着久攻不下,心中又急又恼,终于忍耐不住,掏出一个飞镖就向叶晓枫掷去,劲风吹过,叶晓枫突然腾空而起,躲过了飞镖。此刻的叶晓枫,如同长了翅膀般诡异地停留在半空中。 叶晓枫不明所以地被那阵旋风吹着天旋地转、七荤八素,只感觉自己是在任由人摆布,毫无还手之力。猛然间,他眼前一亮,发现了自己居高临下的优势,他不再迟疑,掏出了那颗比武招亲时候剩余的弹珠,夹在大拇指与中指间,用力向刘洪彪头顶掷落,就当弹珠要出手的一瞬间,中指再使劲一弹。这枚产自津陵刘门的黑铁弹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射入了刘洪彪的右眼,与眼黑融为一体了! 刘洪彪中伤倒地,口中不停地咒骂,他把心一横,竟发起狂来。什么飞镖、飞刀、弹珠、七星镖、忍者镖一股脑儿都向停留在空中的叶晓枫甩去。叶晓枫在空中不停地被动漂移,那些暗器根本连他的衣服边都没沾到。 刘洪彪气地全身发抖,突然单眼一黑,一口气缓不上来,竟昏死过去了。 突然间风和日丽,风平浪静,那阵诡异的旋风消失地无影无踪,叶晓枫在空中再无力可借,当即坠机!“诶呀,妈啊~~啊~~啊~~~~!”(叶晓枫惨叫)。 “哈哈哈哈哈,小子,有意思吧?”丛林中笑着走出来了一位白胡子的老头,他身着青色长袍,手持一根黄色的竹竿,竹竿的顶部还镶嵌了一颗红色的石头。 叶晓枫就算是再傻,也明白就是眼前这位白胡子老头救了自己一命,当即毕恭毕敬地跪下向他磕了三个响头。待磕到第三个头时,那白胡子老头一把握住叶晓枫的手臂,把他扶了起来,“呵呵,老夫不敢当啊,刚才可不是我救你的,你要谢,就谢这大自然的风吧!” 叶晓枫:“敢问恩人尊姓大名?我叶晓枫日后自当涌泉相报!” 白:“哦?你就是叶晓枫?那个狙杀七个毛兽的少年英雄?” 叶晓枫:“少年英雄实不敢当。” 白胡子老头抓住叶晓枫的手臂,一直没有松手,“咦?奇怪啊?怪啊!你居然还是处体!”叶晓枫听得“处体”二字,不禁又惊又恼!我顶你个肺,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怎么被他看出来了?老子要不是这几天虚,早破了处了! “我尚年幼,未有婚配,没开过荤,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被人这么一调侃,叶晓枫也有些生气,说话不免也冲了起来。 “哈哈哈哈哈,是老夫过失,用词不当啊!这处体,是我们学派中的特定用语,是指那些既没有修炼过武功也没有修炼过魔功的成年体魄。” “哦,原来是这样。”叶晓枫满脸羞愧。 “哇!好好好!真是棒!这位小哥体魄强健,资质极佳,乃是百年不遇的奇才啊!哈哈哈,你刚才向我磕了三个头,只可惜我不是你的救命恩人,你磕错对象了!不过既然你已经磕了,我也不能太让你吃亏,我就收你做我的徒弟吧!” “什么?”叶晓枫大吃一惊,这也太搞了吧? “哈哈,小子,你师傅我叫玉临风,怎么样?这名字拉风吧?”白胡子老头一脸得意。 玉临风?这名字似乎挺耳熟的,但是一时半会却也想不起来。叶晓枫遂恭敬地向玉临风作了一偮,“玉前辈,晚辈十分感谢您的救命之恩,但是至于拜师一事,还请您收回成命!” 玉临风大怒:“怎么?你嫌我功夫太差吗?” 叶晓枫:“不是的,一来,是晚辈天生慵懒,学不来武功,小时候就算被我爹打断了几十根藤条,也没把我训成材;二来,晚辈家教甚严,若是让我父亲得知我放弃家传武学,而转投他家门派,定会把我逐出家门。”哈哈,其实叶晓枫要肯学武,他父亲早就阿弥陀佛了,哪还会管他是什么门派,传什么衣钵呢! 玉临风将信将疑,“你当真是叶文的儿子?”叶晓枫在津陵城力战毛兽之后,知名度着实提高不少,身世背景也都被人拿出来八卦! “是的!”叶晓枫一脸肯定的表情,好让那玉临风知难而退。 “老子管你是谁的儿子呢!”玉临风居然一脸不屑,蛮横地问道:“你这徒弟我可是收定了!我问你,你到底跟不跟我学?” “不学!”叶晓枫斩钉截铁地回答。 “起!”玉临风右手竹竿一挥,又是劲风袭来,把叶晓枫吹得腾空而起,高高地悬在半空中。“我再问你一遍,你到底跟不跟我学?” 叶晓枫火了,“不学就是不学,你就算把老子摔死,老子也不学!” 玉临风大喝一声,“那我就摔死你算了!收!”,顿时叶晓枫只觉得空中没了依托,叶晓枫开始加速下坠,呼呼的风声从他耳边刮过,眼下的树木慢慢地接近、放大,然后他看了树顶——再是树枝——再是树干,诶呀,老子今天要死了啊……就当叶晓枫要触地的一瞬间,一股强烈的气流从地而起,把他整个人都托了起来。 “哈哈哈哈,怎么样?好玩吧?”玉临风得意忘形。 “有种你把老子摔死!”叶晓枫发了狠,“就算老子做了鬼也不会是你的徒弟!” “别以为我不敢伤你!”玉临风见恐吓无用,竟耍起泼来,“皇天在上,厚土在下,我玉临风这一生一世,便是上刀山,下油锅,千刀万剐,天打雷劈,头顶生疮,脚底流脓,乳腺增生,前列腺肿大,生个儿子没屁、眼,我也非收你做徒弟不可。”叶晓枫听他一口气的发下许多毒誓,只听得呆了,忽然听到最后一句话,不由惊了一身冷汗!麻块妈妈,老子最怕的就是打坐练功了,这人半痴半颠,老子还是赶紧闪人。 “小子,你去哪?”玉临风拦住叶晓枫问道。 “我现在去京城找我爹,你要是能打赢我爹,我就拜你为师了!”叶晓枫无奈,只好把他老爹抬出来当挡箭牌。 “不打!不打!我打得过你爹,你是我徒弟,我打不过你爹,你还是我徒弟,所以,我不打。”玉临风继续胡搅蛮缠。 叶晓枫:“你看,一说要跟我爹打,你就慌了吧,你既然这么没用,那我还跟你学什么哦?” 玉临风眼珠子不停地打转,狡诈地说道:“我这功夫又不是用来打架杀人的,这可是泡妞必杀技!” 叶晓枫一听到“泡妞”二字,脸上顿时有了光彩,将信将疑地望着玉临风,“怎么泡法?” “看好了!”玉临风右手食中两指轻轻搭住,作拈花之状,同时右手腕轻轻一转,只见地下一片枯树叶慢悠悠地旋转起来,越旋越快,迅速提升,竟飞入两指之间。这一招真当使得优雅洒脱,丰神俊朗,叶晓枫不由看得呆了。 玉临风:“虽然这是一片枯树叶,但如果这是片花瓣呢?是一朵鲜花呢?你把它旋转起来飞进美女怀中,这还怕那些女子不投怀送抱,不宽衣解带吗?” 叶晓枫动摇了,“这个,恩,这个难学吗?我大概要练多久才能达到刚才那效果?” 玉临风心中窃喜,“这个嘛,要看个人资质了,有的人一辈子也学不会,有的人只要练七八天就成,我看你资质颇佳,十天之内,包你学会。” 叶晓枫犹豫了半天,终于下了狠心了,“好,我就跟你学,不过你得答应我三个条件。” 玉临风摆出一副无所谓的腔调,“好的,你说说看。” 叶晓枫:“第一,我要是十天之内没学会,我就当你是欺世盗名的骗子。” 玉临风:“这个简单,每天一时辰,十天包会。同意。” 叶晓枫:“第二,我先学你刚才那拈花指,以后学不学,由我自己来决定,好玩的话,再学点,还有我这个人比较懒,修炼的时候你要给我自由度,我想练就练,不练就不练,你不能强迫我!简单点说,我可以随意退出你师门,你不得阻拦。” 玉临风心中暗想,嘿嘿,我这风魔系一旦入门,其乐无穷,奥妙无比,我就算是撒手不管你,你也非要练不可,当下就点头说道:“嘿嘿,这个简单,除了头十日你必须保证一个时辰之外,其它时候,你随意,随意,哈哈。” 叶晓枫:“第三,我现在要去京城见下我爹,然后立刻启程去闲林城,你刚才也看到了,那些不轨之人要谋害于我,你可要保证我的安全啊。” 玉临风:“这不废话嘛,为了不让你骂我是欺世盗名的骗子,在你学会之前,我自然是形影不离地跟随你,当保镖嘛,顺便带过。” 叶晓枫大喜:“行啊,我看玉前辈您行事豪爽,不拘泥小节,而且今天还救了我的命,呵呵,师傅,学生叶晓枫这厢有礼了。” “哈哈哈哈,好,你叶晓枫就是我玉临风的收官弟子了!哈哈哈。”玉临风不停地摆弄着自己的白色络腮胡,得意非凡。 《请喜欢此书的读者朋友将本书介绍给你们的书友,在qq上向好友转发本书的链接!哎,怎么搞得像违法传销啊?哈哈!》 第二十章 魔教异士(3000字) 叶晓枫弯腰去拣掉落在地上的天女散花,准备上马上路。玉临风好奇地望了望躺在地上的刘洪彪,问道:“这人是谁?” 叶晓枫答道,“他自称刘洪彪。” 玉临风吃了一惊,“他就是津陵刘二当家?你用暗器射伤了刘二当家?你一点内力都没有,射出的弹珠居然穿透了他的眼睛,厉害嘛!” 叶晓枫痴痴一笑:“咱那是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 叶晓枫和玉临风边走边聊。 玉临风:“对了,你去闲林干什么?那边正打仗呢!” 叶晓枫:“我是国立军官学院的学生,这次学校组织学生前往闲林观摩战事。我因为前面一些事给耽误了,所以现在正赶过去呢!” 玉临风:“现在去京城吗?” 叶晓枫:“恩,临行前,想向我父亲辞行。” 玉临风略有所思:“这个京城我就不跟你进了,下午,我在京城北门外等你。” …… “二弟,二弟!”刘志在野猪林抱着昏迷的刘洪彪哭天喊地。旁边一个郎中无奈地摇了摇头:“这淤血入了脑髓,纵使救活也瘫了。” 刘志痛不欲生,恶狠狠地说道:“姓叶的,老子跟你势不两立。阿三,你赶紧修书一封,火速送给我侄儿,让他伺机报复!” …… 叶晓枫别了玉临风,进了京城,穿过闹市,往自家走去。走近家门口,猛然看见一大队御林军将自家大门围了个水泄不通,乖乖,难不成熙睿王又在了? 带队的侍卫长远远看见叶晓枫来了,恭恭敬敬地迎了上来,“叶少爷,多日不见,你越发英姿勃发了!” 叶晓枫摆了摆手,“同好,同好。”也不再搭理他,径直走进门去,心想,奶奶的老子这几天虚的不行了,勃都勃不起了,还英什么姿,勃什么发啊?。刚入门厅,就听见餐厅中父亲爽朗的笑声。 “爹,娘,孩儿我回来了!”叶晓枫大叫。 “是枫儿来了。”叶晓枫的母亲高兴地从屋内跑来出来。“让娘看看,诶呀,怎么脸色这么差,是不是在国军院没吃好啊?你看这瘦的。” 叶晓枫嘻嘻一笑,“不碍事,不碍事,过几天就好。”遂跑到室内,向熙睿王行礼。熙睿王乃当今中土皇长子,比叶晓枫年长三岁,虽是庶出,却精明强干,深得中土皇欢心,一直以来跟随叶文习武,只因琐事繁杂,咏春拳的造诣尚浅,但也总算传承了叶文的衣钵。 熙睿王:“枫弟,咱哥俩谁跟谁啊?还行什么礼。来来来,快把你这些年在外游历的奇闻异事说给我听听,我可早闷的不行了。尤其是那你力战毛兽的壮举,可要给我讲清楚了。” 叶晓枫轻咳一声,也有些不好意思,心想这杀毛兽的事传的还真快。当下就把那日发生的事情添油加醋地吹嘘了一番,只不过将吸股疗毒的事掠过不谈。熙睿王的生母原先是津陵刘门的一个婢女,叶晓枫怕熙睿王脸上挂不住,对刘志更是绝口不提。 熙睿王十分好奇:“枫弟,你那是什么宝贝,给我看看成吗?”叶晓枫却也不好推脱,只好把天女散花递给了熙睿王。熙睿王满心欢喜地接过去把玩起来,“嘻嘻,这个好,待我到御花园用来射鸟打猎岂不有趣?” 叶晓枫一听,心里顿时凉了半截,只好支支吾吾地应道:“王兄若是喜欢,拿去就是了。只是这些针都粹了毒,你最好把针换了。” 熙睿王大喜:“真的吗?哈哈,那谢谢你了枫弟!你也知道的啦,我在宫中实在无聊的很呢!这针嘛,小事一桩,回头我叫宫里的工匠处理一下就成了。” 叶晓枫心里早把熙睿王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不过后来一想,多亏自己身边现在多了一个保镖玉临风,以后倒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当下也就心宽了。 “枫弟,听过你最近娶了亲了?王家的大小姐,怎么样?还漂亮吗?” 叶晓枫嘿嘿傻笑,“还成吧,马马虎虎了。” “怎么样?行房了没?”熙睿王朝挤眉弄眼。 叶晓枫父母在旁,竟也不好意思起来,“还,还没呢。”头上的不禁冒出了冷汗。 熙睿王:“哈哈,那你可得加油了啊,我已经有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娃啦!” 叶文在一旁搭腔:“我们打算待叶晓枫完成学业后,再让他完婚,现在还言之过早了。” 叶晓枫:“是,是,一切谨遵父母亲大人安排。” …… 送别熙睿王后,叶晓枫看到父亲叶文一脸沉郁,便好奇地询问。 “哎,”叶文轻轻叹了口气,“现如今京城形式微妙啊。这皇上身体越来越差,选嗣一事已被提上了日程。现在朝中重臣们都一边倒地倾向于二皇子博弈王,这博弈王乃陈皇后所生,是为嫡长子,继承帝位倒也名正言顺,但皇上似乎更偏向于熙睿王,怎奈熙睿王在朝中并无势力,为父竟成了他唯一的救命稻草,现在这小子是三天两头就往我这边跑啊。本来我就不喜欢这种权力之争,却无奈被卷入了这场政治漩涡,抽身乏术啊。” 叶晓枫:“父亲,你不喜权术,又不愁吃穿,管他那么多干什么,别心烦了。” 叶文:“你是不知道我现在的处境,现如今毛兽南下猖獗,可朝中那些庸臣都反对我挂帅出兵,我现在可是赋闲在家,度日如年啊。” 叶晓枫:“哦,那也难怪,雄鹰折翅,不能施展抱负,却是烦恼。父亲莫急,孩儿此次代父从军,定去闲林干出一副大事业来!” 叶文:“哈哈哈哈,你吹牛的脾气还是改不了。注意了,安全第一。” 叶晓枫:“父亲,你听说过玉临风这个人吗?” 叶文大惊:“什么?玉临风?你提他做什么?” 叶晓枫:“孩儿只是偶然间看见他的,好像,他会吹风,样子挺好玩的!” 叶文:“哼!邪门歪道!魔教异类!”叶晓枫见他父亲西斯底里般发怒的样子,顿时吓了一跳,什么什么?魔教?我顶你个肺!乖乖隆地洞! 数百年之前,中土大陆出现了一批奇能异士,有些能呼风唤雨,有些能冰火雷电,中土大陆的武者以为异类,遂称之为异教士。那些异教士行事大胆,又极为高调,到处网罗弟子,大有颠覆中土大陆传统武学之势。后来大家都听闻那些异教士都自称为魔,将自己功夫称为魔功,他们的组织也称之为魔教。遂为中土武林人士不齿,将其定义为邪教,传闻中更把那些魔教中人妖魔化了。几十年前中土武林人士合力围剿魔教,魔教终因寡不敌众,覆灭了。这些年,毛兽和中土大陆激战正酣之际,魔教又出现了一批青年才俊,他们大都行事诡异,介于正邪之间,但又从不伤残武林人士,因此魔教这些年又悄无声息地发展起来。其中以魔教四大护法最为著名,他们分别是风魔师玉临风、火魔师炎麒麟、冰魔师寒九天、光魔师雷震子。岁月沧桑,这些四大护法到了今日又晋升为四大长老,云游中土,传教育士。 我顶你个肺,老子真当是笨,听了玉临风这三个字,怎么就没想到魔教呢?这结交魔教匪徒,可是要杀头滴,乖乖隆地洞,叶晓枫不由惊出了一身冷汗。 叶晓枫见他父亲正为宫中权力争斗烦恼,觉得不便将刘志之事说出来继续烦扰他,当下便敷衍了几句,就告别了父母,走出家门。一想到玉临风就是那个传说中的魔教长老,叶晓枫怎么也提不起兴致来,造访东城刘掌柜一事也就搁浅了,他迅速走出京城北门,要找那玉临风好好对峙一番。 城外,玉临风已经备好了马匹,等在那里,看见叶晓枫一出现,立 刻满脸推笑:“喂,乖徒儿,你动作倒还挺快的,我还以为你会在里面婆婆妈妈大半天呢!” 叶晓枫白了他一眼,“我现在可知道了你为什么不敢进京城了!” 玉临风一愣,脸上红一块,紫一块的,支支吾吾地说道:“谁说我不敢进城了?只因我是京城人氏,这里面熟人太多,这七姑八姨太地跟我打起招呼来,那不烦死我了。” 叶晓枫正色道:“你为什么要骗我?你还想把我收为魔教弟子吗?” 玉临风眨巴眨巴眼睛,一脸无辜,“我何时骗过你了?我可是正大光明地把我的名字告诉你了啊,再说了你哪个耳朵听到我说要把你收为魔教弟子的?” 叶晓枫一想,倒也不假。 “你难道没听过我大名吗?”玉临风一脸愤慨! 叶晓枫:“听是听说过的。” “那不就成了?既然知道我是谁,还拜我做了师傅,现在还来怪我骗你?我们当初可是说好了的,我只传授给你泡妞绝技,至于其他,你爱学不学,我不会强求你的,更不会要求你加入我们魔教。” 叶晓枫听他说的在理,倒也没法反驳。 第二十一章 泡妞绝技(3000字) 叶晓枫好奇地问道:“你很会泡妞吗?” 玉临风一脸得意,“那当然,想当年,我可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啊!” 叶晓枫朝他望去,见他仙风道骨,英姿昂然,却也不由地信了。 “这泡妞的最高境界,就是你去泡一个根本没办法泡到的妞,结果所有的人都认为你已经泡到了。” 叶晓枫听他吹得神神叨叨的,也不免好奇起来,“你给我举个例子吧。” 玉临风清了清嗓子,“三十年前,我有一次去雷震子家做客,你知道的啦,雷震子就是那个天打雷劈,挨千刀的光系魔法师。” 叶晓枫听得他辱骂雷震子,也呵呵附笑。 “雷震子跟我说,他家对门山上住了一个美貌寡妇,十年来守贞如一,与一只鹰相依为命,他说,你若是能勾引她,就算你本事。我二话没说,就上山了。那天正好下了漂泊大雨,我走到她家门前时已经是浑身湿透。我扣开了房门,里面果然走出来一个美貌少妇,我向她行了一礼,说‘在下路过此地,可否借屋檐让我避下雨?’,那少妇看我丰神俊朗又彬彬有礼,就让我进了屋。到了里面,我看见她正在烤火,我就斗胆说道:‘我衣服都湿了,能不能让我把衣服脱了?’她就同意了。于是我光了膀子在火炉边烤衣服。过了会我说:‘我行路匆忙,没带干粮,能不能给我一个馍馍?’那少妇也大方,就给了我两个馍馍,我把它放到火上烤了起来。吃到一半,我说:‘这馍馍太干了,能不能给我个瓢?我自己去外面瓢水喝。’她也不答话,就进了厨房给了我一个葫芦瓢。过了半晌,这雨还没停,我就说,‘大嫂,这雨一直下个不停,我也出不去了,能不能让我到你家柴房借宿一晚。’那少妇迟疑了半天,最后同意了。第二天早上,我起的早,趁她还没醒,我偷偷地把她养的那只鹰逮住,将它的毛拔了个精光。然后我就匆忙下山了。中午的时候,我和雷震子在屋里吃饭,那少妇突然开门进来找雷震子,看见我在里面,就破口大骂,‘好你个玉临风,我看你文质彬彬的,你要进屋,我就让你进屋,你要脱我就让你脱,你要馍馍我就给你馍馍,你要瓢,我就给你瓢,你要睡,我就让你睡,但是你为什么偷偷把我的鹰毛拔光了还不辞而别?’雷震子在一旁听得不由地呆了!哈哈哈哈。” 叶晓枫笑得肚子都疼了,心想,这玉临风为老不尊,不过倒是很合我胃口,活脱脱一个老年版的叶晓枫。 “师傅,咱们此行去闲林,行事还是低调一点好。不然,这江湖流传起蜚语来可吃不消,到时候说叶文的儿子结交魔教中人,这我父亲脸上可挂不住。”叶晓枫终究还是有点心慌。 玉临风身为魔教中人一生受人排挤奚落惯了,听到叶晓枫的话倒也不生气,“一切随你方便就好,我无所谓的。” “师傅,你现在就给我讲解一下你那魔功吧。”叶晓枫有些猴急了,这拈花指法,看得他心里直痒痒。 “行,我先教你吟唱口诀吧!‘伟大的澳陆之神澳斯曲利亚,请赐予我无限风之能量,让风随心动吧!’” “什么什么?澳陆之神老子去你娘?”叶晓枫听了大惑不解,这什么神的名也太怪了吧。 “澳斯曲利亚!什么老子去你娘?”玉临风大怒。 叶晓枫吐了吐舌头,“呵呵,您继续,您继续。” 玉临风顿了一顿,“我们这魔法之术,源自澳神大陆,澳神大陆与中土大陆远隔重洋,面积大致是中土大陆的三分之一。” 叶晓枫:“这个我是知道的,不过澳神大陆太过遥远,很多事情都鲜为人知了。” 玉临风又说道:“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魔法师必须远赴澳神大陆历练,并在那里取得符合自己属性的魔法权杖,得到神的认可。这个神就是我们礼顶膜拜的澳斯曲利亚。只可惜这远赴重洋的路途实在太过凶险,我们中土大陆很多优秀的候补魔师都被无情的大海吞噬了,一去不返,这正是为什么中土大陆将我们视为邪教的原因了。” “你们不是自称魔教吗?都管自己叫魔了,还叫别人怎么看你们呢?”叶晓枫不解。 “哼,魔这个字在我们魔法界可是至高无上的词汇,就好比武字在中土大陆受推崇的程度。我们的法术称为魔法,功力称为魔功。” “奥,”叶晓枫恍然大悟,对魔教的抵触情绪也减少了几分。 “话说了那么多,刚才教你的口诀你记住了没有?”玉临风话题一转。 “恩,伟大的澳陆之神澳斯曲利亚,请赐予我无限风之能量,让风随心动吧。”叶晓枫娓娓道来,倒也像模像样。 “哈哈哈,孺子可教,孺子可教啊。”玉临风满心欢喜,“魔法系分支庞多,其中尤以火系、冰系、风系、光系中的雷电最为强悍,修炼的人也最多。我们魔法系说到底,就是利用强大的精神力控制自然界的各种元素以达到攻击防御的目的。而我,玉临风,就是风系魔法中的顶级魔法师,恩,至少在中土大陆。” 叶晓枫心想,恩,又来一吹牛逼的。 玉临风又说道:“驱动自然元素,需要耗费精神力,精神力可以通过冥想来得到补充壮大。精神力的高低就代表了魔功的高低,每个人都天生带有精神力,只不过都因人而异高低各不同罢了。你,叶晓枫,是我见过的天生精神力最为强大的,可以说超越了原先的我。你如果潜心魔法修炼,将来必成一代宗师。” “停停停!师傅,你违规了!”叶晓枫听那些夸奖资质的话早听得耳朵里都长出老茧来了,当下听到了玉临风的吹嘘,也不为所动。 玉临风心想自己是操之过急了,“呵呵,是是,将来的事情,你自己决定,我现在只教你泡妞之术。哈哈。你现在试下,闭上眼睛,口中不停地默默念着口诀,假想着空中所有的风都汇集到你身边,然后让那些风去提起地上的那片树叶。” 叶晓枫听明白了,“就那么简单?” 玉临风一脸不屑,“哼,这很简单吗?” 叶晓枫当即立定,闭上双眼,开始做法。他念叨了半天,偷偷眯开一条眼缝,地上的那片树叶依旧是纹丝不动。叶晓枫一脸失望,“没什么反应啊?” “废话!生个儿子都得十月怀胎,哪有那么快的。”玉临风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暗暗吃惊,刚才叶晓枫吟唱的时候,他猛然感受到了微弱的魔力波动,地上的灰尘亦是受这魔力波动的驱使而滚动起来。这小子莫非是天才吗?哈哈,得徒如此,夫复何求啊? 玉临风说道:“这个不忙,咱们先赶路,你不是急着要去闲林嘛?到时候晚上到了客栈,你自己一个人再在房间里慢慢琢磨吧,我也不会来打搅你的。” 叶晓枫:“也好,就听师傅的吩咐。”当下两人就骑了马一路奔走。 一路上,玉临风不停使出绝技“乘风破浪”,那两匹马一口气居然奔出了八十多里地,丝毫不显疲态。夜色将近,他们刚好来到千江镇。勒马休息,玉临风此刻已经满头大汗,“奶奶的,这畜生跑的甚欢,老子可累坏了。精神力枯竭了!不行了不行了!” “呵呵,师傅,咱那是马又不是帆船,你这么又是吹又是托的,我看着都费劲,要不赶明儿我给您马背上按个风帆?”叶晓枫向他打趣道。 玉临风:“风帆?那是什么馊主意?这推力有多大阻力就有多大,吹死我也跑不快。你以为那是在水里呢?还真是愚蠢!” 叶晓枫:“我跟您开玩笑呢!那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哼哼,骑马多慢,咱俩脚踏木板,就能飞起来。”玉临风自信满满。 叶晓枫吃了一惊,料想这玉临风总不至于吹牛,不由地信了,“我看还是算了吧,咱低调,低调,还是骑马吧,师傅你明天要是觉得累了,就少吹几下。咱又不是急着去投胎,不用这么赶。” 玉临风倒也实在,“我这不是想炫耀嘛!怎么样?乘风破浪还凑合吧?” 叶晓枫:“恩,确实震撼!这风魔除了可以泡妞、加速、飞行,还能干些什么?” 玉临风:“呵呵,自然是御敌,攻敌了。御敌,你已经在野猪林领教过了,你自己在空中飞来荡去,忽上忽下,那刘洪彪砍你不到,这不就是御敌了吗?另外最直接的御敌形式就是……”玉临风突然一顿,不再说下去,故意要吊叶晓枫的胃口。 说话间,他们来到一家客栈门口,玉临风双手背后,对叶晓枫说道:“你去开两间房吧,这食宿费,我可没有。”叶晓枫嘿嘿一笑,“徒儿我自当孝敬。” 第二十二章 客栈遇刺(3000字) 小二领了他们二位,到了楼上两间厢房,然后恭敬地对玉临风说道:“客官,您先歇息会,这马儿已经给您栓好了,等会还会喂点草料。这晚饭,您看?” 玉临风手指朝叶晓枫戳戳,“你问他。他买单。”说罢也不理会他们,自管自进房休息了。叶晓枫倒也大气,“四菜一汤,再加一壶陈年老酒。要你们这的招牌菜,只要贵的不要对的。”玉临风的房门突然打开,探出一个脑袋喊道:“老酒要三壶,一壶哪够。”叶晓枫呵呵一笑,心想,原来是个老酒鬼。 当下,叶晓枫回到自己的房中,慢慢琢磨起这风系魔法。桌上有一叠草纸,叶晓枫撕下了一小片,仍到地上,他把意念力集中到这片纸上,然后嘴中念念有词,“伟大的澳陆之神澳斯曲利亚,请赐予我无限风之能量,让风随心动吧!”……叶晓枫神神叨叨,磨叽了半天,只瞅着那纸片纹丝不动,顿时心浮气躁起来,他想去拿杯水润润喉,猛然间觉得头晕眼花,四肢乏力,竟一屁股坐到地上来。 “不行了不行了,老子重伤未愈,今日又赶得甚急,吃不消了。”他连动都懒得动一下,遂席地而坐,闭上眼睛休息起来。渐渐地,他感觉自己正处于混沌之中,外界不明所以的东西围绕缠抱着他,他每吸一口气都让他感觉心旷神怡…… 在隔壁厢房打坐冥想的玉临风猛然感受到了魔力的波动,聚集在自己身边的风元素居然有少量游离出了他的控制,散入了叶晓枫的厢房。“哇靠!难倒叶晓枫这小子也在冥想吗?”玉临风大吃一惊,“这?这?这是人还是鬼?莫非是神?这小子居然无师自通?”玉临风立刻收功,仔细辨别着隔壁的气息,在确认了叶晓枫的确是在冥想之后,顿感慰藉,“我劝澳神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教主啊,我魔教将重振雄风了。”(篡改龚自珍的诗句实属巧合,也有时空错乱之嫌,请读者不必深究。)玉临风心情大好,肚子却也咕咕作响了,他不愿去打扰叶晓枫冥想,就自己下楼打牙祭了。 叶晓枫睁开了双眼,伸了个懒腰,“这一觉睡得真舒服,哈哈,原先听别人说,困了累了站着都能睡着,原来是真的。”叶晓枫站了起来,顿感神清气爽,他望窗外一望,居然天色已暗,不由吃了一惊,“我睡了那么长时间?”叶晓枫随即又烦恼起来,“这麻块妈妈死玉临风是不是在骗老子,怎么吟唱了半天这张破草纸还是没什么反应?就算现在老子对着地板吹口气,它都能颠簸两下。”叶晓枫开门去找玉临风,发现他不在屋内,就走下楼来。 “好啊,你居然不叫醒我,自己在这里吃独食。” 玉临风嘿嘿一笑,指着桌上的空酒瓶说道:“这酒不够了。” 叶晓枫把嘴一歪,“哼,不给你买酒了,这功练着费劲,没啥成效。” 玉临风把脸一拉,“才第一天就乏味了?你不是答应我要练十天吗?” 叶晓枫不爽:“没劲,我不喜欢。”叶晓枫原本就是这样没出息的脾气,要不然他也不至于连他父亲功夫的一点皮毛都没学会了。 玉临风苦口婆心地说教起来:“都还未苦你心智,也未劳你筋骨,你咋就放弃了?连这点毅力都没有吗?” 叶晓枫也无奈:“看着简单,但做起来太难。” 玉临风:“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 叶晓枫眨巴眨巴眼睛,心想这老头子怎么一转眼变了人,背诵起《论语》来了?不对不对,好像不是《论语》……叶晓枫硬是要强词夺理,“我是兵家,不懂儒学这一套。”心想,这什么道不道,事不事的,总是儒家没错。 “哼!还兵家呢!你自个仔细想想吧。别到了终老的时候一事无成,抱憾终身。”玉临风遂不理叶晓枫,愤然离席。 叶晓枫对着满桌子残羹剩饭,独自发呆,“这道不道,事不事的到底出自哪里呢?怎么就想不起来了?”遂将自己肚中有限的经史子集翻了一遍,突然拍了下大腿,“哦,对了!是荀子说的,我顶你个肺,老子为了讨徐贤姬的欢心,什么子的书都读了,奶奶地,我要是练成了这拈花指法,到徐贤姬面前显摆显摆,她定能多看我两眼。罢了罢了,老子连那么多破书都读了,还差这十天吗?老子练还不成吗?”一想到徐贤姬,叶晓枫又有了无穷的动力,遂将餐桌上的剩菜席卷一空,立刻抽身去房间修炼了。 “伟大的澳陆之神澳斯曲利亚,请赐予我无限风之能量,让风随心动吧!”叶晓枫指着地上的一片草纸,又在念念有词。反复了n遍之后,他突然发现这纸片有了居然细微的颤动,他心中大喜,正准备再接再砺,突然两眼一黑,又虚脱了。叶晓枫这次自然而然再次坐定盘膝起来,他很快又进入了冥想状态。此番,他并没有很快入睡,他的头脑仍然保持着清醒,他体验到自己似乎已经达到了一种境界,在这空洞的世界之中,自己仿佛就是中心,就是主宰,万物归一。这种从未有过的奇异感觉,让他很是陶醉,非常享受。突然,他心头猛地一惊,难倒?难倒?我入魔了吗?难倒我就此坠入魔道?一想到此处,叶晓枫顿时心神大乱,全身大汗淋漓。 “蛋定,蛋定!”叶晓枫暗暗告诫自己,遂调整呼吸,逐渐平静下来。 在隔壁的玉临风,满脸通红,一边摸着络腮胡,一边醉笑着,恩,不错不错,我原本还以为这小子要走火入魔,谁料他居然马上调整了状态,看来他的魔学修为着实已经上了一个台阶,真是不遇之旷世奇才啊! 叶晓枫盘膝在地上,思绪停留在刚才纸片蠢动的情形,“伟大的澳陆之神澳斯曲利亚,请赐予我无限风之能量,让风随心动吧。”他心中暗暗念道,刚才就是这么一瞬间,这纸有了反应,恩,就是这样,这样,这样…… 屋内突然狂风大作,桌子、茶几剧烈地抖动起来,窗户忽开忽闭,噼啪地敲击着窗框。叶晓枫对于外界的异变全然不知,仍然专心致志地冥想着。 客栈外,一行道士路过。带头的道长约莫四十来岁,后面跟了四个年青道士。那道长突然停滞不前,眉头紧锁,低头侧耳,沉寂片刻后猛然大喝道:“不好,有魔教异类!跟我来!”那道长拂尘一甩,跳步飞入客栈大门,神情甚是飘逸。后面跟着的四个年青道士都拔出了背上的宝剑,一起冲进来。那道长早就找准了方位,飞身上了二楼,一脚踹开叶晓枫房间的大门,只见叶晓枫正盘膝端坐在地上。 叶晓枫受了这一惊,当即觉醒,屋内的桌椅都停止了抖动。那道长二话不说,游动拂尘就向叶晓枫甩来。叶晓枫躲避不及,肩膀上重重地挨了一下,当即摔了个四脚朝天。还未等叶晓枫反应过来,道长大喝一声:“魔教异类,受死吧!”拂尘就向叶晓枫的天顶盖拍来。叶晓枫一个侧身,躲过了这下攻击,随即鲤鱼跃龙门翻身跳了起来,右手一拳,就向那道长面门砸去,道长足弓一点,躲过了这一拳,叶晓枫也不迟疑,反身左手一记摆拳,接着右手又是一勾拳,这套动作一气呵成,丝毫不拖泥带水。 那道长大惊,什么?咏春拳? 叶晓枫天生慵懒,对于父亲的武学毫无兴趣,但是从小耳濡目染惯了,父亲打咏春拳的身影早已深深地烙在他脑海中,危难之际,叶晓枫不假思索,潜意识里使出的第一招居然是咏春拳第一式,倒也学得人模狗样!虽然毫无内力,但也势大力沉。 两人随即陷入缠斗。想当年,叶晓枫常在京城市井跟一帮地痞流氓打架厮混,实战经验颇为丰富,当下使出市井三招:插眼、锁喉、掏蛋。那道长眼见叶晓枫实打实吃了自己一拂,却安然无恙,心先怯了,加之又从未见过这种不要命的下三滥打法,一时间不知如何招架,竟节节败退。一个年青道士看道 长不敌,冲上前去,一招“气贯长虹”就向叶晓枫胸口刺去,叶晓枫躲避不及,被剑刺中,还好有宝衣护体,毫发未伤。那年青道士虽一招得手,但自身已是门户大开,叶晓枫瞄准时机,双指戳住,插得那道士眼冒金星,天昏地暗,遂倒地不起。又一年青道士持剑横劈下来,叶晓枫衣厚人胆大,用自己的胸口去迎这一口剑,然后右脚发力猛踢他的下阴,那年青道士一声惨叫,痛不欲生。另外两个年青道士眼看同伴受伤,而叶晓枫又刀枪不入,都迟疑着不敢上前厮杀,一时间竟成了道长和叶晓枫的单挑。 第二十三章 夜巷被俘(3100字) 那道长越看越惊,难不成这小子是凌霄阁的?有金钟罩铁布衫,刀枪不入?不对啊,这不该是魔教啊,魔教不是这样的啊! 叶晓枫仗着自己皮粗肉厚,又有宝衣护体,全然不顾防御,只管嫩拳挥出。俗话说,不怕厉害的,就怕不要命的,那道长眼瞅着伤叶晓枫不着,也是大骇,急忙催动内力,猛甩拂尘,护住全身。叶晓枫被那拂尘的毛刺甩到了几下,脸上一道道红印,顿时大怒,蛮劲发作,嘴里叽里咕噜地一通乱吼,这招数也是越使越快,越快越乱,这一会儿是咏春拳、一会是国军院的晨间操、一会又是军队里的擒拿手,总是杂乱无章。那道长看出一个破绽,脚底一绊,把叶晓枫掀翻在地,遂宝剑伸出,抵住叶晓枫的咽喉。 此刻,那道长已被叶晓枫打得鼻青脸肿,可是,他突然又把宝剑收回,“停停停,不打了,可能误会了。” 叶晓枫躺在地上破口大骂,“你他妈的这是干什么?” 那道长不好意思地说道:“对不起了,多有得罪。我刚才明明感觉到了这屋里有魔教妖孽做法,误以为是你这位小英雄了。” 叶晓枫吃了一惊,头顶冷汗直冒,暗想,不会吧,应该不是我吧,该不是隔壁那老头吧? 那道长顿了顿:“我的直觉是不会有错的,刚才也确实看到了你在打坐冥想。只不过,只不过,魔教中人个个体质羸弱,没有似你这般骁勇善战的,而且性命存亡之际你使得都是我们中土大陆正统的武学,我也未感受到你身上的魔力波动,你应该不是魔教匪徒,在下认错人了,对不住了。” 叶晓枫怒道:“麻块妈妈,你这个臭牛鼻子,死茅山道士,老子刚才要不是手上没兵器,早把你咔嚓了,还容你在此辩解?” 那道长作了一偮,“是是是,这位小哥的功夫,贫道确是佩服。贫道法号正日,这几位是我徒儿,这个是正银,这个是正恩,这个是正男,这个是正哲,来一起给这位小哥行礼。” 叶晓枫心想,这人名还真怪,师傅叫正日,徒弟叫正淫(银),哦?好像五庄观的道士大多是正字辈的。叶晓枫倒也豁达,“算了,咱不打不相识,就一笑泯恩仇吧!你叫正日,莫非你师傅是五庄观观主日成?” “是,我师傅正是日成他老人家。”正日恭敬地回答道。叶晓枫心想,还是观主师傅的名字牛逼些,日成!哪像你们这些个正日、正淫、正恩的。 (作者语:朝鲜第一代领导人金、日、成,现任领导人金、正、日、继任者金正银,金正银后改音译名金正恩。金正男、金正哲分别为金正日的长子、次子。朝鲜公布了第三人领导人人选,笔者颇有感触,本书不含任何政治倾向,望各位读者一笑了之。) 正日:“敢问这个小哥姓甚名谁?师从何处?” 叶晓枫:“我叫叶晓枫,是国立军官学院的学生。” 正日:“那,你是叶文将军的公子?” 叶晓枫:“辱没家门,惶恐,惶恐。” 正日:“难怪会使咏春拳……不过,我看这位公子,似乎,好像,那个,没有内力?” 叶晓枫听到这里,也觉得不好意思起来,“恩,饿,那,那个我前些日子中了蛇毒,又疗伤不当,先如今内力涣散,已然成了废人了。”叶晓枫真是太有才了!说谎的最高境界,就是谎言的大部分内容都是真的,让人不得不信。 正日走步上前,仔细查看了叶晓枫的脸色,又叫叶晓枫伸出舌头看了看舌苔,接着又是把脉。这一阵望闻问切之后,居然诊断起来,“你该是十日之前中的五步蛇毒,期间又遭受过猛烈撞击,导致气血两虚,这内力涣散确在情理之中。” 叶晓枫心中暗笑,算你蒙对一半。正日又说道:“叶公子不必伤神,我这有我日成师傅留下的灵丹妙药,据说是我五庄先贤穿梭异空得来的宝贝。服下之后,虽说不上帮你恢复功力,但定能补足你气血。”当下从怀中掏出一个葫芦,抖抖索索地倒出了一粒蓝色小药丸,递到叶晓枫面前。叶晓枫接过一看,只见药丸上歪歪扭扭地刻了些图案,大致是“viagra”的字样,心想,也不知是哪个蛮夷之地的文字,遂不再深究,吞了。 “你为什么一见到魔教分子就要杀?”叶晓枫不解。 正日大怒,“哼!我追踪一个魔教淫棍已有数月,这一路追来,一直没赶上他的步伐,被他糟蹋的女子沿途已经有二十几个了!这个畜生!” 叶晓枫心想,就凭你这臭道士那三脚猫功夫,还要学别人除妖降魔? 殊不知,这位正日的武功在五庄观正字辈的道士中算上乘的,刚才若不是叶晓枫有宝衣护体,刀枪不入,早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叶晓枫:“你这个人行事也太过鲁莽,怎么二话不说见人就砍。就算我是魔教的人好了,但是如若未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你这样砍杀下来不滥杀无辜了吗?”叶晓枫仍然心有余悸。 正日说道:“叶公子有所不知,这魔教中人擅长远程打击,我如若要想占得上风,先要攻其不备,先近身,再搏杀,所以刚才……不过我第一招并非是要取人性命,只要把人制伏就成了。所以应该不会有误杀的。” 叶晓枫:“那魔教淫棍怎么回事?知道什么来路吗?” 正日:“不是很清楚,不过那畜生自称朱灵魄,是个冰系魔师。他总是将姑娘用冰封住,然后肆意淫虐,行径甚是卑劣。” 叶晓枫暗想,乖乖隆地洞,这冰魔还有这等妙用,不知玉临风会不会冰封,要不我也去学个几手?……转念一想又觉不妥,甚感羞愧。 正日:“今日多有得罪,还望叶公子海涵。贫道告辞。”说罢,就招呼几个弟子离去。 叶晓枫双手抱拳:“不送。” 叶晓枫回到客栈,越想越恼,就冲进了玉临风的房间,要质问于他,这什么狗屁师傅保镖啊?危难之际都不出手相救,老子差点一命呜呼。 一进房门,只见玉临风满脸通红,四脚朝天,在床榻上躺得舒舒服服,还鼾声四起。叶晓枫无奈地摇了摇头,心想,早知道不就给他喝那么多酒了,这下可好了,都不省人事了。叶晓枫刚大干了一场,浑身酸痛,也有点吃不消,赶紧回房睡了。 叶晓枫刚躺了一会,觉得身体有些异样,他浑身滚烫,血脉喷张,叶晓枫又惊又喜又恼。惊的是这么多天来终于有了生理反应;喜的是自己不举之症终告结束;这恼的是王倩靓偏偏此刻不在自己身边……乖乖,这道士的蓝色小药丸甚是灵验,虽然不晓得这药力能持久多久,既然阳,痿能治,将来总不会成什么大问题。 欲火焚身的叶晓枫辗转反侧竟不能入睡,他索性坐了起来,活动了下筋骨,就走下床来,“反正无聊,不如出去逛逛?” 叶晓枫走出客栈,在黑暗之中漫无目的地游走。这小镇上三更便宵禁,此刻街上竟空无一人。叶晓枫走了片刻,顿感索然无味,就想回房。突然,一阵幽香飘过,叶晓枫顺着这股香气望去,只见朦胧之中有一人影正慢慢悠悠地漂浮。叶晓枫定睛一看,那人影长发披肩,身体前凸后撅,是个少女无疑。叶晓枫此刻下身肿胀、情欲难抑,竟鬼使神差般向这女子走来。那女子也不停步,自顾慢行,裙衣飘荡,更显身材婀娜多姿。 叶晓枫心想,若把这裙衣掀起,不知会是一番什么风情?我要是有玉临风那功力就好办了,像他这样什么“伟大的澳陆之神澳斯曲利亚,请赐予我无限风之能量,让风随心动吧!”这么来一下不就成了?嘻嘻。 邪念到处,疾风驰来,那少女的裙衣竟然飘浮了一下,露出了一双嫩白小腿。那少女突然回 身,大喝道:“淫贼受死吧!”,哐地一声不知从哪里抽了一把宝剑,径直就向叶晓枫刺来。 “诶呀!”叶晓枫躲避不及,胸口中刺,倒退数步。突然间,火光冲天,沿街的楼房砰砰射出了几个耀眼的烟花直入云霄,接着,擂鼓声大作,不知道从哪里窜出了几十个手持利器的壮汉,叫嚣着一起向叶晓枫冲来,一下子就把他围了个水泄不通。 叶晓枫吓了一跳,“救命啊,强盗强盗啊!!”慌乱之中刚想逃跑,全身上下就被各式兵器抵住,浑身动弹不得,还未抵抗,就已经束手就擒了。 一个持剑武士走到叶晓枫跟前看了几眼,喝道:“绑了!”下面的人七手八脚把叶晓枫捆成了五芳斋粽子。叶晓枫大喊:“强盗啊,强盗啊,救命啊!”那持剑武士甚是恼怒,脱下了自己袜子,就往叶晓枫嘴巴里塞。叶晓枫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他们鸣金收兵,两个壮汉架着叶晓枫,穿过一个弄堂,走进了一户大院。 第二十四章 冤情昭雪(3100字) 叶晓枫被两个大汉压着,跪在大厅中央,大厅内灯火通透,两边站满了武士,厅台上只穿了一只袜子的武士端坐中央,刚才那长发女子站在他身旁。叶晓枫朝她望去,只见那姑娘明眸善睐,相貌甚是秀丽,不由心中暗骂道:这狐媚的女人,就知道蛊惑像我这样纯情的少年!麻块妈妈!那单袜男又向这女子作了一偮,说道,“今日多亏了小师妹,才把这淫贼诱骗出洞。”大伙散发出一阵得意地哄笑,朝着叶晓枫指指点点。单袜男又高声喊道:“请二位姑娘过来指证。”遂从内堂走出两个面容憔悴的女子,来到叶晓枫面前。单袜男指着叶晓枫问道:“是他吗?” 那两个女子朝叶晓枫望了望,都摇头,说道:“不是他。” 大厅内突然七嘴八舌,乱哄哄一片。 单袜男又说道:“你们不必害怕,那淫贼已被我们制住,再看仔细点。” 那两个女子神情扭捏,“不是他,那个畜生没他这般高大。相貌也比他丑了很多。” 叶晓枫长舒一口气,心想,虽然不知道她们口中的他是谁,但总之决计不是自己就行了。诶呀,这一口气舒得太长了,这袜子什么味儿啊?恶心,恶心。 “正日道长来了!”一个武士上前禀报,单袜男手一挥,“快请!” “泰格兄!贫道来迟!这淫贼终究是让你给抓住了!哈哈。”正日道长的声音。 叶晓枫一听到正日来了,大喜,心想这下总算可以昭雪了!呜呜呀呀就要喊出声来,怎奈口中有袜。 “咦,这不是叶公子嘛?”正日瞧见了跪在地上的叶晓枫,大吃一惊,“你怎么被人绑在这里了?” “呜,呜,哦,哦!”叶晓枫朝着正日大喊。 “快松绑,抓错人了!”正日赶紧抢步上前,把叶晓枫口中的臭袜子取了出来。边上两个武士眼见如此,也只好给叶晓枫解开了绳子。 正日说道:“这位是叶晓枫公子,是大将军叶文之子,不是什么魔教淫贼。” 大厅里所有的人都惊诧万分。 叶晓枫口中的袜子一除,又仗着正日道长撑腰,顿时破口大骂:“麻辣个比的,你们这群强盗!王八羔子,生个儿子没屁、眼!” 正日又说道:“各位,刚才我也误认为这位叶公子是魔教异类,已经和他大战了一场,确也验明正身过了,这叶公子不会什么魔教法术,绝不是那个淫贼。” 那长发女子满脸通红,指着叶晓枫说道:“他,他,他刚才分明调戏于我。”单袜男也说道:“你三更半夜尾随良家女子,又吹风掀起人家的摆裙,到底是何居心?” 叶晓枫大急:“冤枉啊,冤枉啊,我也不知道刚才你的裙子为什么会飘起来,真的是冤枉啊。我只因为黑暗之中看见这位小姐生的漂亮,不由心生好感,想走近看清楚一些嘛。” “正日师傅!”叶晓枫转头向正日说道:“刚才你给小弟吐服了一颗药丸,那药丸药力刚猛,小弟我睡不着觉,只好半夜到街中游荡,你可要为我作证啊。” 正日笑道:“确是如此。我想大家定是误会了。” 大厅内一阵唏嘘。 单袜男表情甚是尴尬,走到叶晓枫面前,作了一偮,“刚才真是冒犯了,对不住。” 叶晓枫白了他一眼,刚想脏话出口,怎奈这里人多势众,他也不敢造次。 “这位小哥,武功稀疏平常,我看不像是叶文大将军的儿子,这真的是那位单擒七个毛兽的少年英雄吗?”单袜男上下打量着叶晓枫,满脸不屑。 正日在旁辩护,“这位叶公子前些日子不幸中了蛇毒,这毒伤未愈,不能凝聚内力。” “哼!”单袜男依旧不信,“枫氏银针,哼哼,江湖中人传的神乎其技,我倒想讨教一下。” 我顶你个肺,这该死的熙睿王把老子的天女散花给要了去了,这下可怎么办?叶晓枫暗暗心焦。他抬头一看,只见那长发女子别了个银色发簪,发簪下垂落着几颗珍珠。叶晓枫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我夜间出来闲逛,没有带针,身边也没有别的暗器,晚生我斗胆向这位姑娘借发簪一用。” 这长发女子一阵迟疑,然后就走到叶晓枫跟前取下发簪,递到叶晓枫手中。叶晓枫接发簪的时候,顺便摸了一下那女子的手背,然后嬉皮笑脸地朝那女子望了望。那女子正对他怒目而视。 叶晓枫取下了上面的一颗珍珠,掂量了一下它的重量,然后将其扣在右手拇指和中指之间。他环顾了下四周,看见远处的桌子上放着一个茶杯。叶晓枫吐了口唾沫(这嘴巴里实在太臭),做了个深呼吸,瞄准这茶杯用力射出。 呀,糟糕,这珍珠稍微轻了一点,叶晓枫射出的轨迹偏高。还好,原本想直接射入杯中茶水的珍珠竟砸在了杯口远角上沿,反弹入了茶水。这就好比篮球想投一个空心,不料打板入框。这茶杯估计是假冒伪劣产品,被珍珠一砸,杯口居然被凿出了个口子。 这一下“破口入杯”,还真当是技惊四座。大厅内顿时掌声雷动。 叶晓枫故作痛苦状:“哎,我,内力全失,这珠,弹得差强人意。”正日在旁也是楞了半晌,只道叶晓枫天生蛮力,却不想还有这般技艺。 单袜男一脸恭敬,“在下,太行山泰格,见过叶少侠了。刚才多有得罪,望叶少侠海涵。” 叶晓枫点了点头。 泰格又道:“这位是我师妹,灵冲,这些都是我们屠魔同盟的仁人志士。这两位是……”泰格指着刚才两个面容憔悴的女子,不好意思介绍下去了。 叶晓枫倒也识趣,当即自嘲道,“想来必定是我举止猥琐,才被你们屠魔同盟两次误会。今天还真是倒霉。” 正日尴尬地轻咳了两声。 这长发灵冲仍旧不依不饶,冲着叶晓枫喊道:“都是你晚上出来胡搅蛮缠,破坏了我们的埋伏大计,现在都已经打草惊蛇了,再要抓那淫贼谈何容易?” 叶晓枫笑嘻嘻地说道:“那都只怪姑娘你长得实在太漂亮,把我的魂给勾走了。”灵冲满脸通红,也不好意思起来。 叶晓枫问道:“你们这是要抓那个什么冰魔师朱灵魄吗?” 泰格回道:“是的,这个畜生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另外,我们若是遇到别的什么邪魔歪道,也一并料理了!” 叶晓枫暗暗心惊,难倒这魔教中人各个行为不端,令人发指吗?我看玉临风虽然为老不尊,但却作风正派,不似这般歹毒。这可怎么回事呢? 泰格又说道:“我看这位叶少侠意气奋发,又是名门之后,不如加入我们屠魔同盟吧?更何况令尊与我盟也有约,危难之际叶文大将也会出手相助的。” 叶晓枫头皮一阵阵发麻,我顶你个肺,这叫什么事儿啊?那不是叫老子自己杀自己吗?哦不不不,我现在还不是魔教的,那至少也是杀师傅啊,那欺师灭祖的事情我可是决计不做的。当下就要推辞,“恩这个,我对你们这个同盟会很是好感,只可惜我现在公务在身,要奔赴闲林前线,屠魔一事,暂且有劳各位英雄了。” 大厅内众武士都一脸崇敬,眼前这位少年杀兽英雄又要奔赴前线去奋战,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 泰格迎身上前,“那望叶少侠早日凯旋归来!” 叶晓枫心中暗暗好笑,老子凯旋个屁,老子只不过是公费旅游,去闲林看看热闹而已。当下双手抱拳,“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各位,后会有期。” 泰格又道:“且慢,叶少侠,既然你要去闲林,必定路过济州城,那正巧了,两日之后午时三刻,中土各大门派将在济 州城的夜宴楼举行屠魔大会,到时候请叶少侠务必赏脸。” 叶晓枫笑道:“那我代表什么门派呢?” 泰格楞了一楞,说道:“您是我们的座上嘉宾。”叶晓枫平日里最喜欢的就是看热闹,凑热闹,现在听得有聚会,有酒喝,倒也十分期待。“行,到时候我来看看。”叶晓枫满口答应。 泰格笑眯眯地对灵冲说道:“你就代我们大家送下叶少侠吧,今日可都是你招蜂引蝶啊,好好给人家赔个不是。”大堂里大伙都呵呵一笑。 走出大院,叶晓枫朝灵冲笑了笑,“刚才弄坏了小姐的簪子,我跟你赔不是了。” 灵冲:“一个簪子算什么,没关系的。刚才我的剑刺伤你了吗?真的对不起了。” 叶晓枫一摸胸口,“诶哟,呀,好痛,好痛,啊~~~~~你不说我还忘记了,这,不行了,啊流血了。啊” 灵冲顿时慌了神,伸手就往叶晓枫胸口乱摸,“怎么怎么?哪哪?哪伤了?诶呀你别吓我啊!”叶晓枫一把抓住灵冲的手,笑呵呵地说道:“我是怕再也见不到你了,所以心痛。” “你!你还说你不是淫贼?”灵冲抽回手臂,当即花容失色。 叶晓枫嘿嘿笑道:“我们后日再见。”说罢,潇洒地离去了。留下灵冲一个人彷徨地发呆。 第二十五章 魔功初成(3200字) 叶晓枫回了客栈,仔细洗漱了一番,倒头就睡。这一晚上都做的不是好梦,不是在蹲茅厕,就是在垃圾堆旁,要不就是在饭店外的剩菜桶里。这满嘴骚臭味总是挥之不去。 第二天起来,叶晓枫冲进玉临风的房间,看见玉临风正在打坐,当即冲着他就吼了起来:“奶奶的,你还有心思打坐,你昨晚喝得不省人事,老子差点死了两回,你还说什么要保护我。” “哦,昨天有什么状况吗?呵呵,不好意思,我喝多了……”玉临风笑嘻嘻地说着。 叶晓枫当下就把昨晚发生的事情叙述了一番。 玉临风:“这朱灵魄还真是引起了武林公愤!这个败类!” 叶晓枫:“这家伙什么来头?害老子两次遭受无妄之灾。” 玉临风:“这朱灵魄今年二十四岁,原先是魔教四大长老之一的寒九天的得意弟子。这个傻蛋寒九天挑徒弟不长眼睛,只看资质,不看人品,结果教出了这么个败类。真是有辱我魔门啊。话说这朱灵魄资质极高,二十多出头竟已学会了冰系终极魔法浊水之舞、冰封万里,且自身修为达到了狂魔导的级别。他趁着自己的师傅寒九天和火魔师炎麒麟两个人闭关修炼之际,强行破教出门,下山来为非作歹,肆意胡为,已成为中土一害。我这次能在野猪林遇到你,也是因为刚刚在津陵城召开了我们魔教的临时紧急大会,大家都在商讨如何处置这个败类,鉴于他有辱魔门,又破了数条魔规,他现在已经被我们除名了。眼下我们正四处追捕他,不过,我看,除非寒九天和炎麒麟能破关出山,否则,没有人能抓的住他。” “这个人这么厉害?师傅,你也不是他的对手吗?”叶晓枫大惊。 玉临风一脸尴尬,“这冰系原本就是最强的魔法系之一,攻防兼备,而我们风系,飘逸有余,但力道不足,我因为性格的关系,至今未能领会这风系终极魔法‘天崩地裂’。我平时都靠旋风阵来伤人,简单地说就是把人吹上天去,再摔下来。不过这冰系魔师的冰封结界很是牢固,刮不走,摔不破,我对他一点办法都没有,除非我能引得他跟我比拼功力。” 叶晓枫好奇地问道:“这天崩地裂是怎么使的?” 玉临风:“就是使出离心的旋风,把人就地撕裂。这一招太过凶狠毒辣,为师我一直未曾尝试,也不知会不会使。” 叶晓枫心想,乖乖,这个厉害,可惜老头不会。又问道:“那寒九天和炎麒麟就行了吗?” 玉临风:“这两个傻、逼一起去修炼合击技‘冰火两重天’了,练了三年都还没出关。这寒九天是朱灵魄的授业师傅,功力修为自在他之上。而炎麒麟是火系魔师,和冰系的魔法相克,只要功力高,就足以制服朱灵魄了。” “那你说那些屠魔同盟的人能杀得了他吗?”叶晓枫很是好奇。 玉临风说道:“恩,朱灵魄已经领悟了冰系终极魔法‘冰封万里’,这个技能的打击范围大大超过了弓箭的射程,一般人是近不了他身的。除非那些武林人士能攻其不备,否则,没有胜算。” 叶晓枫满脸不屑,“师傅,你又吹牛了,我就不信了你们魔师真的有那么厉害。” 玉临风哈哈大笑:“魔师的攻击能力是大大超过你们武林人士都能想象的境地,但是魔师也有天生的弱点,就是精神力一旦大幅提升,肉身就不会再有提升的空间。很多魔师都是在孩童时代就开始修炼,所以绝大部分的人都体质羸弱,抗击打能力和近身肉搏能力都非常低。但是你,叶晓枫绝对是个例外,你知道为什么昨日两次被人误认为是我魔教中人,又为什么两次都安然无恙被他们放了呢?” 叶晓枫:“是啊,我也觉得蹊跷,那五庄观的道长一进门就冲我喊魔教异类。” 玉临风微笑着说,“你魔功初成,身体自然有了魔力波动,你两次被他们攻击,都是因为你自身释放的魔力气息。但是因为你魔功尚浅,又不善控制,魔力深藏在你体内,使他们在审你的时候都没觉察你的魔力波动。” 叶晓枫不解:“什么?我魔功初成?” 玉临风笑着说,“在我酒醉之前,我曾两次感受到你正在冥想。冥想的境界分为四个层次,一、初识世界;二、自我中心;三、天人合一;四、唯我独尊。你的第二次冥想竟已直达‘自我中心’这个层次,着实让我吃惊不小。怎么?你没印象了吗?” 叶晓枫低头沉思了一会,这“初识世界、自我中心”确实和他昨日打坐睡觉的情形极为相符,不由信了。 “呵呵,你虽然直达‘自我中心’这个层面的冥想,但是终究不善控制,引得魔力异动,这才差点招致杀身之祸了!不过你人高马大,体格强健,加之天生神力,与传统的魔师形象极不相符,他们才会放你一马。以后可你千万要小心了啊。” 叶晓枫大怒:“我只要你教我那拈花指法,谁让你把我变成什么狗屁魔师的?老子以后天天会被人追杀,迟早完蛋!” 玉临风微微一笑,也不生气,“你再试试你的拈花指,现在应该成了!” 叶晓枫大叫:“我才不信呢,你就知道骗我!” 玉临风一脸奸、淫地朝叶晓枫笑道:“你都能把别人的裙子掀起来了,这区区一片叶子,还用得着费劲吗?” 叶晓枫犯迷糊了,“难道昨天真的是我掀起了灵冲的摆裙?” 玉临风:“废话,要不然怎么叫风随心动呢?” 叶晓枫不再迟疑,把意念力集中到地上的一片树叶,当即吟唱起口诀来,“伟大的澳陆之神澳斯曲利亚,请赐予我无限风之能量,让风随心动吧!”只见那树叶急速旋转起来,呼地一下腾空而起,在空中不停地打转。叶晓枫大喜,高兴地上蹿下跳。 玉临风哈微微一笑,“你现在的控制技巧还不够娴熟,树叶是飞不进你手中的,还需勤加练习。”玉临风嘴上虽然这么说,心中其实已是大骇,原本他估计叶晓枫能在十五日之内学会那就是阿弥陀佛了,之前说的十日包会其实只是个噱头。但万般没想到,一天,确切地说,只用了两个时辰,这绝对是魔界惊世骇俗的爆炸性新闻! 玉临风悠悠地说道:“想当年那朱灵魄和你一样是个少年天才,只不过行为不端,最终走上了荒淫之路,叶晓枫你要引以为戒啊!” 叶晓枫拜倒,“徒儿谨遵师傅教诲!”此刻的一声师傅,叶晓枫喊得真心实意,并无虚假情感。 叶晓枫说道:“这朱灵魄还真是牛逼的可以了,竟然引得武、魔两派竞相追杀他。武林人士聚集济州开什么屠魔大会,你们也在津陵开了什么紧急会议,真有点意思。咦,师傅,话又说回来,你们怎么在津陵开会呢?津陵距京城只几十里远,这是不是太危险了?” “呵呵,不慌,在津陵城我们有一处极为隐蔽的场所,有人提供庇护和金钱,那里,其实就是我们魔教总坛所在了。” 叶晓枫大吃一惊:“什么?魔教总坛在津陵城?乖乖隆地洞,我在津陵待了两年居然毫不知情。” 玉临风:“这总坛不总坛的,只是挂个虚名而已。这教主远在澳神大陆,我们四大长老,两个闭关,我呢如闲云野鹤般四处游荡,几年难得去次津陵,就剩那个挨千刀的雷震子留守津陵,他也是隐姓埋名,颓蛇见首不见尾。” 叶晓枫一愣,不是该用神龙见首不见尾嘛?想来必定是玉临风又在辱骂雷震子,也不知道他们两个有什么过节?叶晓枫又问道:“这教主在澳神大陆干什么?他厉害吗?” 玉临风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在澳神大陆,自然是聆听神的教诲,接受神的历练。哎,我也 不知道教主的魔功提升到什么程度了,他天赋异禀,虽比我年轻近二十岁,但功力远在我之上,他应该是我们中土大陆最接近神的人了吧。” 叶晓枫心中恼怒,这老头子真是迂腐不可及,一天到晚就知道说什么神啊神啊的,究竟神是个甚么东西? 玉临风继续说道,“教主他今年应该五十有八了吧,其实他就是前任教主的遗孤!” 叶晓枫心想,前任教主是怎么死的呢?哦,对了,五十年前,中土各路武林高手合力围剿魔教……史称黑魔顶之战。 玉临风忧心忡忡地说道:“教主一旦回到中土大陆,必定是技艺大精!到时候,中土大陆恐怕又会掀起一阵腥风血雨了,我真不希望他回来。不,我一定要阻止他回来。”叶晓枫崇敬地向玉临风望去,只觉得眼前这位瘦弱的老头的身形着实伟岸了不少。 “师傅,那个太行山泰格邀我去参加后日晚上举行的屠魔大会,你看,我这,该不该去?” 玉临风思索了一下,说道:“一定得去,而且是非去不可。一来可能会获得相关朱灵魄行踪的信息,二来嘛我倒想知道他们打算如何对付我们魔教,哼哼!” 叶晓枫说道:“行,那师傅,我就去给您做卧底!” 第二十六章 狮驼岭(3100字) 当下,两人离了客栈,便快马加风,向济州城驰去。一路无事,到黄昏之时,竟已到济州城下。他们随便找了家客栈便投宿入住了。 叶晓枫寻思着,还有一天时间才到屠魔大会,左右无事,就入定冥想起来,玉临风怕他又惹出事来,就在边上护法。半响,叶晓枫觉得腹中饥渴,便邀了玉临风一道出门找寻饭店。 真是无巧不成书,他们两人进的饭店,正是几日前段勤玄和王倩靓去过的那家。 叶晓枫所着的服饰是国军院统一调配的,叶晓枫一进门,掌柜便惊讶地打量着他,对着边上小二使了个眼色,那小二便悄无声息地走开了。 正当他们用餐的时候,饭店外闯进了一行人,大概有数十位之多,为首的那个竟是当日被段勤玄戳得眉骨断裂的那位。 那断眉男走到叶晓枫跟前,行了一礼,说道:“我看这位小哥不像本地人氏,敢问小哥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叶晓枫瞥了他一眼,答道,“从南方来,到北方去。” 断眉男吃了一瘪,楞了楞,又说道,“我看这位小哥气度非凡,在下很想结交,能否告之详情?” 叶晓枫心中暗想,这明日就要举行屠魔大会了,说不定此人跟屠魔大会有甚么关系?难倒看出了点端倪?该不是我或者玉临风露出了什么破绽?当下就一口咬定,“我是来参加明日的屠魔大会的。”这济州城要举办屠魔大会,是武林中的一件盛事,那断眉男倒也知晓。 “哦,原来是武林豪杰,那这位是?”断眉男指着玉临风问道。 叶晓枫脸色一拉,“哼,就凭你还想讨问我师傅的名讳?” “是,是,是,在下唐突了。只不过,我看这位小哥身着服饰甚是奇特,好像前几天刚见过。” 叶晓枫答道:“哦,我这是国立军官学院的服饰,你前几天看见的大概是我的同学吧,他们离开有几日了?” 断眉男答道,“刚好三日。” 叶晓枫暗喜,哦,原来他们走的那么慢啊,那我马上就可以追上大部队了。 断眉男又问道:“这屠魔大会过后,这位小哥有什么打算吗?” 叶晓枫答道:“没什么,北上闲林,和我同学回合。” 断眉男略有所思,“闲林,闲林,在下知道了。告辞。”随即,向后身的一干随行招了下手,示意大伙离开。其中一个喽啰低声问道:“老大,不打吗?”,断眉男白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径直离去。 叶晓枫一头雾水,心想,这个人怎么这么婆婆妈妈,鬼鬼祟祟的,不晓得有什么事情。 这时,邻座的几个宾客,突然站起了一个中年男子,走到叶晓枫面前,抱了一拳,“在下狮驼岭黄易峰,既然两位都是屠魔的仁人志士,请到本桌一聚。” 玉临风朝叶晓枫使了个眼色,两人随即便起身离席拼到了他们那一桌。 “在下狮驼岭萧燕”,“在下狮驼岭朗剑锋”,“在下狮驼岭刘川枫”……这一桌人都纷纷起身自我介绍,众人见玉临风年长且道骨仙风,都推他坐首席,玉临风推辞不掉,只好坐上。 黄易峰问道:“请问两位是何门派的高人?” 叶晓枫答道:“我们无门无派。” 黄易峰一脸疑惑,“不对啊,此次屠魔大会是由我狮驼岭组织的,邀请了中土六大门派五庄观、普陀山、广寒宫、凌霄阁、太行山,除此之外,并无其他。” 叶晓枫笑道:“是太行山泰格邀请我的。我父亲乃咏春叶文,我是代父列席。” “哇!叶文!”“叶文啊!”整桌子的人都沸腾了。 叶晓枫又说道:“我叫叶晓枫,是国立军官学院的学生,此刻正随学院一起前往闲林,刚好路经此地,顺便也参加下屠魔大会。这位是我国军院的德业课教授。” “哦,教授好!”“教授好!”狮驼岭的几个武人都向玉临风行礼,玉临风笑而不语。 黄易峰说道:“这魔教妖孽作恶多端,人人得而诛之,现得叶文大将支持,何愁魔教不除?哈哈哈哈,来,各位举杯,遥祝叶文大将。” 玉临风竟不露声色,笑眯眯地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反而叶晓枫在那里神情尴尬。 “不知道各位可有朱灵魄的消息?”玉临风问道。 黄易峰恨恨地说道:“哼,这个淫贼三日前在千江镇犯下一案,据可靠消息,他仍未走远,还在千江镇附近游荡,五庄观和太行山的同盟们已经在那里设伏了。” 叶晓枫摇头道:“我们刚从千江镇来,设伏没什么成效。” 黄易峰惊异地说道:“叶少侠难倒遇到他们了吗?” 叶晓枫苦笑道:“岂止是遇到了!他们两派都误认为我是那个淫贼,都大干了两架了!” 黄易峰笑道:“哈哈,叶少侠必定武功卓绝,他们两派肯定吃了不少苦头吧?” 叶晓枫面露难色:“哎,说来惭愧,我学艺不精,两次均大败!啥叫六大门派啊,这牛逼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现在你们六大门派联手,我看朱灵魄这个淫贼插翅也难飞了!” 黄易峰怒道:“这屠魔大会是一个月前就定下的事情,那淫贼色胆包天,竟然公然挑衅我们屠魔同盟,这犯事的地点居然一步步逼近济州城,我看过不了今日,他就会到我们这济州城内来闹事了。哼哼,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我倒想会会这个朱灵魄!”玉临风慢悠悠地说道。众人都惊异地望着这位老者,心想,这国军院果然是藏龙卧虎的地方。 黄易峰问道:“不知教授有何高招对付那个淫贼?” 玉临风摸了摸胡子,“高招倒是没有,低招还可以用一下。”餐桌上一阵错愕,只有叶晓枫晓得玉临风所言非虚。 “哼!这魔教一日不除,中土永无宁日!我黄易峰在世一日,便屠魔一日,杀尽天下所有的邪魔歪道。”黄易峰狠狠地说道。 玉临风白了他一眼,问道:“请问黄兄,这除了朱灵魄,你还想杀谁?” 黄易峰一愣,竟答不上话来,他所知的魔师甚少,除了朱灵魄之外一下想不起还有什么别的邪魔。“这,这什么四大长老的。”黄易峰含糊其辞。 玉临风追问道:“那这四大长老又犯了什么事儿呢?” 黄易峰想了半天,“这,魔教罪行罄竹难书,赎在下孤陋寡闻,不得其详,反正,反正这魔教的就是异类,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玉临风喝道:“黄兄此言差矣。” 黄易峰等狮驼岭的武士都楞了楞,均神情紧张地注视着玉临风。 叶晓枫在旁一看形势不对,立刻打算了玉临风的话,“我老师的意思是咱们在座的各位武林同仁对那些个罪大恶极的魔师,咱们绝不姑息,坚决铲除。另外,这魔教中人也有行事光明磊落的正人君子,对于那些人,我们应该区别对待,不能乱棍打死,要以德服人。” “以德服人?”餐桌上陷入了一片沉思。 黄易峰站了起来,“既然叶少侠这么说了,就必定是叶文大将的意思,这些个大道理,我们也都懂。不过我们这些莽人可不晓得什么高风亮节,我只晓得对魔教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跟他们套近乎,那无异于姑息养奸,养虎为患。更何况,现在魔教妖孽已经触犯众怒,为害武林,如此卑劣行径,必遭天谴!” 玉临风道:“黄兄豪气冲天,想来必定技艺惊人,我听闻狮驼岭分为三支,狮、象、鹰,不知黄兄使的是什么拳?” 黄易峰答道:“雄狮拳 ,我师傅乃狮之首座,倪伟狮。” 玉临风悠悠地说道,“倪伟狮?哼!倪伟狮小朋友自己学艺不精,对狮系武学还是一知半解,现如今居然出来误人子弟,做人师傅了,有趣有趣。呵呵,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啊。” 众人见他出言讥讽狮座,均大怒,正要发作,只听得玉临风说道,“在座各位都已经过而立之年,你们扪心自问,自己的武功修为和你们的师傅倪伟师差了多少呢?” “我大概有我师父的三成。”“我大概有四成。” 黄易峰沉思片刻,说道,“我现在有我师傅一半的功力。” 玉临风又说道:“你们的祖师爷离世的时候,倪伟狮才学了他师傅不到两成的功力,哈哈,你们自己算算,你们到底传承了多少武学呢?想当年,你们祖师爷和魔教四大护法之一的玉临风大战一天也未能分出胜负。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们,这朱灵魄的魔功已在当时的玉临风之上了,我真不知道在座的各位凭什么去擒拿朱灵魄?又凭什么向魔教的四大长老叫板!年轻人总是好高骛远,不自量力。”遂轻叹了一声,不再多缀,黯然离席。 众人面面相觑,都尴尬无比。 叶晓枫轻咳了两声,说道:“我老师他旅途劳顿,先回房歇息了,来来来,我陪各位喝几杯!” “好,叶少侠请!” …… 第二十七章 魔教轶事(3000字) 回到房中,叶晓枫就去找玉临风,“师傅,刚才徒儿我着实吓了一跳,我真怕您按耐不住跟他们几个莽汉争斗起来。” 玉临风微微一笑,“为师若是连这点修养都没有,那还怎么苟活到现在呢?” 叶晓枫一愣,心想这“苟活”二字可用得不怎么恰当。 玉临风望着叶晓枫,说道:“我虽与你相处时日不多,但对你的品行情操还是十分赞许的。我已经告诉了你我们魔教的许多秘密,再多告诉你些也无妨。”当下就对叶晓枫推心置腹起来,“五十年前中土武林人士合力围攻黑魔顶,我们魔教寡不敌众,眼见就要不敌。创教教主重伤之余,将我、炎麒麟、寒九天、雷震子四个人叫到跟前,那时的我们都还只是青涩少年。我第一次看到了教主悔恨的眼神,他说魔教今日遭此重灾全是由他一人造成的,他错就错在 ‘飞扬跋扈’ 四个字上。当下给我们四人下达了遗训,‘一、活着。今后无论遭受什么情况,都必须坚强地活下去,如果不是寿终正寝,那就是不忠,那就是叛教。二、要将我们魔法之功继续传承下去,如果断了香火,那就是不忠,那就是叛教。三、不得心存报复,对中土武林人士必须忍让,只可防御,不得攻击,除非有性命之忧。’我玉临风一生,谨遵教主遗训,从不敢越雷池半步,我全拜教主所赐,才能苟活至今日。” 叶晓枫心有所悟,“师傅,我明白了,你为什么说由于性格的关系一直未能领悟风系终极魔法‘天崩地裂’了。” 玉临风微微一笑,“当日在野猪林,我出手救你的时候,也只是对着你吹风,丝毫没有侵犯刘洪彪,我这可不算违规吧?” 叶晓枫笑道:“是徒儿伤了那傻鸟,跟师傅您没有任何关系。我没入魔教,也不算违规,嘻嘻。” 玉临风又说道:“既然你已开始修炼魔功,为师要送你一句话,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不过我想可能是我多嘴了,你原本就是性格恬淡,不是争强好胜之人。” 叶晓枫不喜,“你咋知道我不争强好胜呢?” 玉临风大笑,“看看你父亲的武学修为,再看看你,我就知道了。哈哈。” 叶晓枫心中羞愧,这也太埋汰人了。 玉临风又说道:“为师我打架不一定是上层,但是逃命功夫可是一流。我这有招‘风体云动’,你可要看好了。” “闪!”玉临风大喝一声,突然整个人在叶晓枫面前消失地无影无踪。 “师傅?!!”叶晓枫大惊,这一转眼,怎么人不见了呢?哦,不对,不对,这眼都没转,人就没了,乖乖隆地洞!叶晓枫身后突然伸出一只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在这儿呢!呵呵。”叶晓枫大喜,刚想说要学,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妥,我这么学下去,不是跟魔教的关系更近一步了吗?这可有些不妙。当下笑盈盈地对玉临风说道:“师傅,你不必引诱我,我现在还没想好,等我想清楚了再说吧。”玉临风倒也不再强求他。 叶晓枫念及国军院的行程,恨不得马上插上翅膀飞到徐贤姬的面前。叶晓枫心道,“看来时辰紧迫,我得赶紧修炼这拈花指法才是。”于是便独自回房,吟唱冥想,开始修炼了。 一日无事。 时辰将近,屠魔大会即将召开,叶晓枫赴宴之前,找到玉临风。 “师傅,有件事我觉得挺蹊跷的。你说这朱灵魄,一路犯事,逼近济州城,当真是嚣张的不得了。” 玉临风点了点头,说道:“此人极其好色,又自持魔功高超,从来不把中土武林放在眼里。” 叶晓枫道:“师傅,徒儿有个预感。这朱灵魄既然敢于公然挑衅中土武林,那最好的方式就应该在今日,就在这济州城中。等会酒宴开席,全中土的武林豪杰全部聚集在位于城南的夜宴楼,这济州城不就等于一座空城了吗?朱灵魄极有可能瞄准时机,在城北,或者城东城西,犯下事来。” 玉临风点了点头,“你的分析很有道理,待会我会时刻留意的。一旦这个败类现身,我必定手刃淫贼。” 叶晓枫一愣,“师傅,你能找到他?” 玉临风轻蔑地望了叶晓枫一眼,“哼,为师当然能觉察出这方圆十里范围内的魔力异动,否则那也妄为狂魔导了。”叶晓枫心道,原来师傅是狂魔导,不知我是属于什么级别的?当下没敢细问,以免被耻笑。 叶晓枫有些担心,“师傅,你不是说你没有胜算吗?这岂不是太危险?” 玉临风道:“论魔法技艺,我确实不如他,但我的功力在他之上。我如果能逼得他魔力耗尽,自然就成了。” 叶晓枫道:“那师傅您千万小心,徒儿我先去夜宴楼了。” …… 各路武林豪杰,齐聚夜宴楼。今日是狮驼岭做东,狮驼三杰倪伟狮、倪伟象、倪伟鹰三人早早便站在了夜宴楼门口迎接各路同盟。五十年前黑魔顶之战,数狮驼岭及广寒宫死伤最为惨烈,狮驼岭当时只剩下倪氏三兄弟。而广寒宫则是当时屠魔的主力军,广寒门人个个是神箭手,他们将内力附在弓箭之上,射出的箭迅猛无比,魔教中十之七八均死在广寒箭下,这一战,奠定了广寒宫无比崇高的江湖地位。凌霄阁门人,以修炼金钟罩铁布衫闻名于世,但由于并不抗击魔法,所有在黑魔顶之战中并未发挥多大的作用,但他们和广寒宫一样是如今抗击毛兽的主力,因此颇受朝廷重视,每年都有很多军官士兵前往两处进修习艺。五庄观为道,普陀山为僧,太行山则是中土剑术的佼佼者,这三派亦有非常大的影响力。至于津陵刘门,世代入朝为官,不在武林草莽之列,此次并未受邀。 叶晓枫来到夜宴楼门口,楼内已是人声鼎沸。黄易峰远远地看见叶晓枫来了,大声喊道:“叶公子到!”当即就向他的师傅们倪氏三杰引见。 倪伟狮向叶晓枫作了一偮,“今日叶少侠大驾光临,令夜宴楼蓬荜生辉。请问大将军叶文安好?” 叶晓枫笑呵呵地抱拳还礼,“我爹他身体无恙。怎么?我要不是叶文的儿子,您就不让我进这门了吗?”这玉临风瞧不起倪伟狮,叶晓枫也受了影响,说话也不是很客气。 倪伟狮心中惶恐,“这是哪得话,我听闻叶公子乃少年豪侠,当日手刃七个毛兽探子,着实勇猛啊,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黄易峰在旁说道,“叶少侠就是爱开玩笑。这个,太行山泰格已经到了,刚才他正和五庄观的道士谈论你的弹指神功呢!不如叶少侠改天教我两手?” 叶晓枫瞥了他一眼,“也没啥特别的,我就是从小爱挖鼻屎,弹鼻屎,这才练成的。你要不试下?我的鼻屎免费让你挖下用用?”说着就把头凑到了黄易峰跟前。 倪伟狮大笑,“哈哈哈哈,叶少侠真是风趣。有意思有意思。” 黄易峰笑道:“泰格正等着你呢,快进去吧。” 叶晓枫一进门,就看五庄观正日,站在一个鹤骨仙风的道长边上,叶晓枫心想,这个人就是观主日成了吧?随即走到日成跟前,作了一偮,“晚辈叶晓枫,见过日成大师。” 那道长呵呵一笑,“小伙子,咱们素未谋面,你倒是很有眼力嘛!” 叶晓枫道:“晚辈心中的日成大师就是像您这般鹤骨仙风的。家父也时常谈论起您,晚辈对您的音容笑貌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日成大师哈哈大笑,“我当年认识你父亲的时候,他还是光屁股穿裤衩的小孩,现如今孩子都这般大了。很好,很好。听说你中了蛇毒,待会我给你看看。”叶晓枫心想,这可不妙,到时候老子不会武功的事就被你瞧出来了,这下可要西洋 镜拆穿,不光老子要丢脸,老子的老子也要丢脸。当下就说道:“不碍事,不劳日成大师。” “叶少侠,这边!这边!”泰格在人群中探出脑袋来向叶晓枫招呼,叶晓枫对那泰格可没什么好感,那家伙可是拿袜子塞叶晓枫嘴巴的,无奈,只好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来叶少侠,坐我边上。”泰格挪了挪凳子,邀叶晓枫坐下。叶晓枫瞥了他一眼,说道:“不成啊,我一坐到你边上,就想到了嘴巴里的袜子,这饭决计是吃不下去了。”说着就死皮赖脸地挤到灵冲姑娘身边。 这一桌的主席是位精瘦老头,他冷冷地说道:“泰格,你有没有跟叶少侠请罪?”泰格无奈站起身来,向叶晓枫行了一礼,“叶少侠,愚兄鲁莽,多有得罪,还望海涵。” 叶晓枫用询问的眼神望着这精瘦老头,灵冲在旁说道:“这位是我们的掌门泰式师傅。” 叶晓枫站起向那掌门行了一礼,“晚辈叶晓枫,见过泰式大师!” 第二十八章 屠魔大会(3200字) 泰式大师神情严峻,只是做了个手势,示意让叶晓枫坐下。叶晓枫不喜,心想,你摆什么谱啊?哪有哭丧个脸出来喝酒的?不过你那破名也真怪,叫什么泰式,不知道你们太行门下有没有叫推油的…… 灵冲在边上点了点叶晓枫,轻声说道:“我们师傅向来都是不苟言笑的,你也不要太在意了。” 叶晓枫笑了笑,随即便环顾四周,这满堂的人已经把圆桌坐了个七七八八了,差不多快到齐了吧? 这时,倪氏三杰回到了大堂之上。倪伟狮清了清嗓子,高声说道:“女侠们,壮士们,雷迪丝,砖头们,各位武林同盟们,现如今魔教死灰复燃,妖孽横行,中土帝国出了一个恶贯满盈的淫贼。今日我们在此齐聚一堂,共讨屠魔大事。” “好!”,“杀他奶奶个胸!”台下一片欢腾。这时候,陈年女儿红、红烧牛肉、面饼、各式蔬菜都一齐端了上来,这些都是草莽英雄,也不拘泥小节,均放开了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连呼过瘾。只有普陀山那一桌上端过来的是豆浆、面饼和青菜,和尚们吃得倒也安静。这碗酒下肚,场面便开始浮躁起来。有个人说道,“这淫贼真他奶奶的不是个东西,他玩过那些女人之后,都在人家私处上刻上‘朱灵魄到此一游’的字样,真是卑劣到极点,要是被老子逮到那兔崽子,老子就把他那祸根割下来喂狗吃。” 这些豪侠你一句我一句骂将起来,“真是畜生!”,“我操他老母!” ,“我操他十八代祖宗!”这时,一个稚嫩的声音喊了出来,“我爆他菊花!”饭店内顿时哄堂大笑,众人均向叶晓枫这边看来,有一人说道,“有志不在年高!这小兄弟也是嫉恶如仇的英雄好汉,对魔教淫贼是痛心疾首啊!” 叶晓枫心道,这不废话嘛,天下的艳福都让淫贼给占尽了,老子喝西北风去啊? 灵冲在旁戳了戳叶晓枫,轻轻地问道:“爆菊花是什么意思?” 叶晓枫在姑娘面前倒也不好意思起来,“就把他当爆米花一样爆了!” 灵冲:“哦,原来是这样。那他们为什么都笑呢?不怎么好笑嘛!” 叶晓枫凑到灵冲跟前,贱兮兮地说道:“要不等下我们找个僻静的地方,我演示给你看?”灵冲立刻瞪了叶晓枫一眼,她就算再不懂,也晓得叶晓枫说的是下作话了。 倪伟狮又说道:“之所以今天要举行屠魔大会,只因这朱灵魄功夫实在太过于高强。” 酒桌上顿时一片哄乱,别的门派的人开始窃窃私语,“能有多厉害?”,“就是啊,怕他怎地?”,“倪兄何故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 倪伟狮顿了顿,“实不相瞒,一个多月前,我们三兄弟曾遭遇过此淫贼!说来惭愧!咱三兄弟合力也未能伤他毫发,结果均被他打成重伤。好在我们三人都有龟息功,当即屏吸掩脉搏装死,才躲过此劫。” 这时,老一辈的豪侠心中都暗想,五十年前的黑魔顶之战,你们仨也是靠着龟息功才苟且活命的。 倪伟狮又道,“我们兄弟三人虽然武功稀疏平常,但放眼整个中土武林,也就只有我狮驼岭外的五大门派的掌门以及在朝为官的叶文大将、刘志,还有传说中的冯吃饭,才有能力接下我们三兄弟的合击。我们觉得此事非同小可,因此才星夜兼程,向各大门派发出邀请函,共商屠魔大计。” 日成大师问道,“不知当日的情形是?” 倪伟狮:“那日这淫贼正在偷淫,被我等逮了个正着。我们刚想冲上前去厮打,只感觉他向外发射出一股极寒气流,把我们都向外推出了十几米远。我们被这股寒流冻得浑身发抖,气血运行都感觉不顺畅了。” 叶晓枫心想,这必定是我师傅前面提到过的冰魔技“抗拒冰环”了,这“抗拒冰环”能把近身的敌人推开,并给敌人冰冻的打击。类似的还有“抗拒风环”、“抗拒火环”、“抗拒光环”等。 倪伟狮又说道,“我们知道遇到了厉害角色,丝毫不敢懈怠,当下三人合击。我和二弟倪伟象冲在前面,用肉身抵挡住那冰魔师的寒流侵袭,我三弟倪伟鹰则躲在了我们身后。我们拼得全身结冰,总算护着三弟冲到了那淫贼跟前。我三弟使出鹰爪功的必杀技‘石破天惊’,终于一招得手。可谁料,那淫贼竟然全身被一颗冰冻透明的‘蛋壳’包围,那‘蛋壳’甚是坚硬,我三弟的三根手指就此折断了。各位请看。”只见,在旁的倪伟鹰伸出了自己右手,大拇指、食指、中指均缠绕着厚厚的绷带。倪伟鹰的鹰爪功乃武林一绝,他这三根手指的力度堪比利器,如今居然折断,这着实让夜宴楼中的宾客震惊了。 叶晓枫用胳膊顶了顶边上的灵冲,“诶!那日如果进入你们伏击圈的不是我而是那个朱灵魄,我看你们这匹人弄不好会全军覆没,尤其是你,那可真是肉包子打狗了。”灵冲心中也是骇然,万般没料到这朱灵魄是如此强悍。 倪伟狮又道:“五十年前的黑魔顶之战,当时的魔教虽然实力超凡,但是亏得我们六大门派在普陀山前掌门益念大师的领导下,同气连枝,调度得当,又制订了万无一失的围歼计划,这才攻陷了黑魔顶。如今普陀山现任掌门弘德大师武功高强、德高望重,又曾参与五十年前的黑魔顶之战,因此,倪某认为,普陀山弘德大师出任此次屠魔同盟的盟主是众望所归的。不知何故,弘德大师怎么没能前来呢?” 这时,普陀山弘善大师突然站了起来,只见他双掌合并,低声说道:“阿弥陀佛,我普陀山掌门弘德师兄,前几日,圆寂了!” “什么?”“啊?”“圆寂了?”大堂里一片惊呼。 弘善大师悲愤难抑:“我发现我师兄尸体的时候,他全身被一层冰霜封印,表情,甚是痛苦。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接着竟自顾自唱念起大悲咒来,“南无,喝啰怛那,哆啰夜耶。南无,阿唎耶,婆卢羯帝,烁钵啰耶。菩提萨埵婆耶。摩诃萨埵婆耶。摩诃,迦卢尼迦耶。唵,萨皤啰罚曳……”这同桌的和尚也跟着一起吟唱咒语。 虽然弘善大师措辞隐晦,但在这场面中略微谈及弘德法师的死因,其含义也再明显不过了。不过中土大陆武林排行进了前三的弘德大师居然被朱灵魄冰死,却也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一代宗师黯然离世,确实让人扼腕叹息,但这朱灵魄所拥有的惊世骇俗的实力也太让人震撼了吧!难倒中土武林将要就此沦落?夜宴楼中众人都神情尴尬,内心深处又涌现出一丝的羞愧,这新仇旧恨,百感交集,耳中又不时回荡着《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陀罗尼经》,这酒菜是决计吃不下去了。 倪伟狮思量了许久,又说道:“按我们江湖惯例,普陀山始终是六大门派之首,此次屠魔仍望普陀山能出面主持大局。不知贵派新任掌门是?” 弘善大师无奈地说道:“掌门师兄尸骨未寒,冤情未雪,何来新任掌门一说?目前贫僧是代掌门,一切都待回寺后与达摩院众长老商议后再行决断。” 叶晓枫满脸不屑,心中暗讽,你个和尚也忒没文化了,明明就是被冰死的,还说什么尸骨未寒,就不会整个别的词嘛? 倪伟狮:“那这屠魔一事?” 弘善大师道:“贫僧一生只知道坐禅念经,韬晦远不及掌门师兄这般博古通今,这盟主是万万做不来的。我们出家人早已皈依我佛,四大皆空了,本不该理会这凡尘俗世中的情仇恩怨,只不过我佛慈悲,邪魔歪道残害芸芸众生,我们普陀山僧人岂能坐视不管?此番屠魔大会,我们是来助各位一臂之力的,至于统帅群雄,还望另选贤明。” 普陀山推辞盟主一事出乎了各大门派的意料,大厅内顿时议论纷纷。半晌, 凌霄阁掌门金布衫率先发难,“五十年前,黑魔顶之战,广寒宫众将士,奋勇杀敌,乃名至实归的屠魔主力,此番屠魔,仍需仰仗广寒宫的后羿神箭,我建议,推举广寒宫掌门卞逍遥为屠魔同盟会的盟主。” 凌霄阁的成名绝技是金钟罩铁布衫,但是这金钟罩铁布衫不含魔法抗性,因此在与魔教的对抗中完全处于劣势。话说这凌霄阁和广寒宫向来同气连枝,近来又倍受朝廷重视,成为抗兽两大主力。凌霄阁掌门金布衫自知无法成为屠魔盟主,因此就极力保荐广寒宫的掌门卞逍遥。 这时五庄观日成大师站起来说道:“贫道素来对金掌门,卞掌门很是敬仰,只不过,咱们武林人士自由散漫惯了,受不了这官府的管束。” 广寒宫卞逍遥拍案而起,“你什么意思?什么叫官府的管束,姓日的,你给老子把话说清楚。” 日成大师缓缓说道:“卞掌门,请你稍安勿躁。近年来你率广寒门人支援前线,抗击毛兽,贫道我是十分敬佩的。只不过前些日子听说你受了朝廷的封赏,进了爵位,这原本是贵派的事情,我们也不便过问,可是现如今你却要成为我们屠魔盟的盟主,贫道觉得有些不妥。” 第二十九章 盟主之争(3200字) 卞逍遥听了日成大师的话,顿时大怒,骂道:“娘的,朝廷要封赏,老子有什么办法?难不成你们要我抗旨吗?我们广寒门人整日在前线奋勇杀敌,为国捐躯,心中根本没有什么门派、朝廷之分。现在却被你们瞧不起!天理何在?天道何在?” “逍遥兄此言差矣!”先前一直闷着没说话的太行山掌门泰式大师这时站了起来,“这抗击毛兽与接受封赏却是两码事。广寒宫在兵器上占了便宜,因此比起别的门派来说,击杀毛兽确实存在优势。可是,但凡我们武林人士,在民族大义面前绝不含糊,人人奋勇争先,试问在座的各位,有谁没有与毛兽厮杀过吗?即便是身为佛门中人,慈悲为怀的普陀山高僧,当年闲林城下也曾留了他们奋战的身影。”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普陀山僧人齐声应道。 泰式大师又指着旁边的叶晓枫说道,“即便是这般的青涩少年,也曾手刃七头毛兽!” “哇!”,“啊?”,“好厉害啊!”,“这谁啊?”大堂内顿时议论纷纷。 泰式大师指着叶晓枫介绍道,“这位是咏春叶文的公子,叶晓枫叶少侠。” “嗡~~~~~”现场一片混乱。众人心中暗道,这叶晓枫怎么会坐在太行山那一桌的?难不成是来力挺泰式的?这泰式不简单啊!居然请到了叶文这样的后援。 泰式大师又说道,“叶少侠,给大伙说两句吧。” 叶晓枫怯怯地站了起来,“不说也罢,我爹可是官府中人!” “呵呵!”“哈哈!”大伙被叶晓枫这么一自嘲,都会心地哄笑起来,现场氛围顿时缓和不少。广寒宫卞逍遥瞪了叶晓枫一眼,“叶少侠但说无妨!” 叶晓枫此刻虽只有十六岁,但察言观色、见风使舵的本事可不一般,在这种场合可不敢胡乱说话,这无论得罪了谁那都够呛。 叶晓枫清了清嗓子,开始慷慨激昂,“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了。我们还要和整个中土武林继续走这条路。”(注:改自《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希茗写下这句话时,爆汗淋漓……亵渎伟人,罪过罪过!) 大家听了叶晓枫的开场白都暗吃一惊,心想这京城来的小伙就是不一样,见识就是高!叶晓枫继续说道,“至于谁做盟主,我觉得只要一心为公,大家都应支持。”叶晓枫冠冕堂皇地说了几句,又把这个烫手的山芋给仍了出去。 五庄观日成起身鼓掌,“啧啧啧,聆叶少侠一席言,胜读十年书啊!贫道惭愧,惭愧啊!” 广寒宫卞逍遥附道:“确是如此,我们都活了大半辈子了,心胸却没有这少年那般豁达。” 凌霄阁金布衫沉思片刻,说道:“在下有一提议,谁料理了朱灵魄这个败类,无论是活捉也好,狙杀也罢,我们都奉他为屠魔同盟会盟主!各位意下如何?” 广寒宫卞逍遥第一个回应,“我同意!”。论武功,他卞逍遥恐怕敌不过其它各派掌门,但若论狙杀魔师,这整个中土帝国应属他最拿手了!金布衫的这个提议,其实就是想挑他上山,所以,卞逍遥他没有不同意的理由。 普陀山弘善大师道:“此提议甚好,阿弥陀佛!” 众人见弘善大师点头了,也不好再说什么,当即,狮驼岭、太行山、五庄观都赞成了凌霄殿的提议。 广寒宫卞逍遥又说道:“假设卞某人侥幸狙杀了朱灵魄那孽畜,到时候,日成大师又要反悔,那可如何是好?” 日成大师怒道,“你把日某当成什么人了?我日成向来一诺千金!来来来!咱们六大门派一起在这起个誓言!弘善大师,您先来!” “好,我普陀山弘善。” “我五庄观日成。” “我广寒宫卞逍遥。” “我凌霄阁金布衫。” “我太行山泰式。” “我狮驼岭倪伟狮。” “今日在此发誓,无论谁料理了朱灵魄这个败类,我们都将奉他为屠魔同盟会盟主,统领除魔一事。如有违此誓,天诛地灭!” 叶晓枫心中好笑,乖乖隆地洞,总算圆满收场,可是,这个万一朱灵魄被我那玉临风师傅料理掉了,你们还奉他为盟主吗?嘻嘻。 …… 散了酒席,叶晓枫独自回房。扣开了玉临风的房间,发现他不在屋内。叶晓枫中心不由担心起来,“这玉临风怎么一天都闲不住,又不知道死哪里去了,这满城的武林豪侠,万一被人认出来,可就麻烦大了。” “哎,管他那么多干什么,我还是先练练我的拈花指法。”这几日,叶晓枫的魔攻略有小成,他忍不住技痒,便吟唱起口诀来。一张草纸被他转悠了许久之后,叶晓枫不禁有些头昏脑胀,他心里明白,这是他精神力枯竭的征兆。随即便盘膝坐下冥想起来。 在叶晓枫入定时,他隐约感受到了一股魔力波动,这股魔力与他遥相呼应,感觉甚是奇怪。叶晓枫聚气凝神,抽丝剥茧地仔细辨别着这奇异的魔力。不,不仅仅是一股魔力,而是两股。这一股似曾相识,另一股素未谋面,凭借着他敏锐的魔力嗅觉,他可以断定,这素未谋面的波动必定是魔力无疑。 这么说来,有两个魔师就在附近?难不成?难不成玉临风已经与朱灵魄遭遇上了?叶晓枫顿时紧张起来,他冥想的专注程度又提高了几个等级,这次,他能准确地辨别出魔力波动的方位了。“就在西边,就在西边!”叶晓枫立刻收神,冲出房门,跨上马背,绝尘而去。 叶晓枫顺着这两股波动,迅速出了西城门,面前是一片绿草,开阔无垠。他纵马急驰,一转眼已经奔到一座山坳下。此刻的魔力波动越来越强,且寒气逼人。山顶,竟是两个人影正在施法对攻! 叶晓枫吃了一惊,立刻翻身下马,向山顶爬去。越往顶上爬,越是狂风大作,冰雹四溅。山顶之上,一个年青法师,被一层透明状的蛋壳包围着,正挥舞着魔杖,不停地向玉临风射出冰锥。玉临风飘浮在空中,如鬼魅般穿梭飞行,四处躲避着冰系魔法。他的身前缠绕着厚厚的一层龙卷风,用来破坏冰锥的运行轨迹和减缓它的射速。这对战形势一看便知,玉临风明显处于下风,正以防守的姿态全力抗衡着冰魔攻击。 叶晓枫在边上越看越惊,想不到这朱灵魄那么强劲,竟然逼得玉临风毫无还手之力,他身上那层透明的蛋壳必定是传说中的冰封结界了,防御效果还真强! 两人酣战许久,突然,朱灵魄使出一招“冰封剑舞”,铺天盖地的冰珠一股脑儿向玉临风砸去,然后自己回身一跃,再次施展冰封结界护住全身,就往山下奔来。玉临风侧身躲过攻击,立刻施展“乘风破浪”,追到朱灵魄跟前,挥舞魔杖,一阵阵龙卷风就向朱灵魄卷去。那朱灵魄见逃不掉,只好回身还击,玉临风又嗖地飞到空中不停躲闪。 朱灵魄大怒,“你妈比的有完没完?”,冰锥砸了一阵之后,他又要逃,玉临风仍是不离不弃,紧随其后不停吹风骚扰。 叶晓枫此刻总算是看出了端倪,玉临风是要以全防守姿态耗尽朱灵魄的魔力。在这顶级风魔师的面前,朱灵魄确是插翅也难飞了,如此缠斗,朱灵魄必定会精神力枯竭,最终不敌。 朱灵魄岂会不知这其中的关键,他自知今日避无可避,只求速战。当他看清了玉临风的作战策略之后,顿时毒计横生。突然间,他收了自己的冰封结界,向后遁逃。玉临风见他门户大开,料他定是魔力不济,急发“席地旋风”卷起了朱灵魄。就在朱灵魄被旋风卷起的一瞬间,他突然提升了自己所有的魔力,孤注一掷,向玉临风射出了必杀绝招 “寒冰破”!这一下,风云突变,朱灵魄竟是要玉石俱焚!玉临风在空中避无可避,竟被寒冰击落,摔下了悬崖。朱灵魄亦是被旋风卷起十几米高,然后重重地摔落。 叶晓枫看得心惊肉跳,右手往地上一摸,居然抓住了一块石头,他片刻也不迟疑,抡起石头就向刚刚倒地的朱灵魄掷去。那块石头在空中划出了一道优美的弧线,“哐当”砸在了朱灵魄的头顶。“我顶你个肺!”叶晓枫大喝一声,跳了出来,冲到朱灵魄的跟前就是一个飞腿下劈。朱灵魄被他打得晕头转向,立刻催动魔力就要使出“抗拒冰环”把叶晓枫推开。叶晓枫突然间寒气侵袭,双腿竟不自觉向后退出,叶晓枫大惊,双手乱抓,正好扣住了朱灵魄的脖子,这一下力道衰弱的“抗拒冰环”竟没能推开叶晓枫。“插眼、封喉、掏蛋”叶晓枫的市井三招不停地向朱灵魄身上招呼,此刻那淫贼已经精神力枯竭,再也使不出冰封结界护体,任凭叶晓枫厮打。叶晓枫打了半天觉得不过瘾,干脆骑到朱灵魄身上,一手揪住他的头发,另一只手握成拳头不停在他身上砸落。 《请喜欢此书的读者朋友将本书介绍给你们的书友,在qq上向好友转发本书的链接!哎,怎么搞得像违法传销啊?哈哈!》 第三十章 统领群雄(3000字) 这时,山坳下人头攒动,各大门派都感受到了西城门外惊天地动的激战,纷纷赶了过来。众人被这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只见这座山头一片狼藉,树木、杂草都东倒西歪,地上结上了一层厚厚的冰霜,冰锥、冰珠、冰球散落一地,空中回荡着刺骨的寒气,让在场的所有人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叶晓枫正骑在一人头顶,口中骂骂咧咧,不停地挥打。 狮驼岭倪伟狮走到他们跟前,“叶少侠请住手,他已经昏死过去了。” “是嘛?”叶晓枫紧咬着双唇,从牙缝中蹦出了几个字。一停手,他再也支撑不住,倒在地上蜷缩成一团,浑身发抖。此刻的叶晓枫嘴唇泛紫,两排牙齿咬得咯咯直响,“这,这,他娘的,这家伙太冰了,这个冰人,我,我。” 日成大师立刻脱下了自己的衣服,披到了叶晓枫的身上,把他扶了起来,给他推宫过血。半响,叶晓枫的嘴里终于冒出了一股热气。“这麻块妈妈淫贼,老子要干死他!”叶晓枫一回勇,就要冲过去扭打朱灵魄,却被普陀山弘善大师拦住了,“叶少侠,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淫贼虽然恶贯满盈,但上天有好生之德,还望叶少侠手下留情。我掌门师兄冤情未雪,老衲恳请众豪侠将这淫贼交于普陀山处理。阿弥陀佛!” 各大门派的人都差不多到齐了,见普陀山弘善大师请愿,倒也不便驳他的意愿。当下,朱灵魄被普陀山的僧人五花大绑,手跟脚都被栓上了铁链,那根魔杖也就地销毁了。 倪伟狮向叶晓枫作了一偮,“参见盟主!” 日成大师、弘善大师、卞逍遥等人也一并作偮,“参见盟主!” 叶晓枫大惊,“这是干什么?晚辈万万承受不起!”说罢就跪地向众人还礼。弘善大师一把扶起了叶晓枫,此刻他已是老泪纵横,“叶少侠,你是我们普陀山的恩人,理当如此!,哎,老衲尘缘未了,仍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罪过,罪过,阿弥陀佛!” 日成大师大笑,“哈哈哈哈,江山代有人才出啊!叶少侠,几柱香前,我们几个不中用的老东西刚刚发下了毒誓,难倒,你想让我们成为信口雌黄的小人吗?” 叶晓枫恭敬地低头说道,“晚辈不敢!” 凌霄阁金布衫笑吟吟地说道,“我素来与你父亲交往密切,佩服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哈哈,如果虎父无犬子啊。叶少侠才思敏捷,功夫极佳,又是名门之后,这屠魔同盟会的掌门,非你莫属了。” 啊!屠魔同盟会,盟主,我顶你个肺!这叫什么事儿啊! 叶晓枫被众人架着,又一起回到了夜宴楼,中午的酒桌刚撤,这回又摆上了。叶晓枫心中忧虑,担心玉临风的安危,这庆功酒如何喝得下去?叶晓枫推辞不掉,竟然坐上了主席。大堂里,一片欢声笑语,连和尚也都眉开眼笑。倪伟狮举着杯子站了起来,“倪某斗胆,再来一次祝酒词,以后这种事情,还得由盟主来。”叶晓枫赶紧应道,“惶恐,惶恐。倪前辈请。” 倪伟狮:“今日,全赖叶少侠横空出世,一举将那魔教淫贼制伏,为普陀山弘德大师报仇雪恨。我们六大门派,遵循誓言,拥立叶晓枫叶少侠为我们屠魔同盟会盟主,统领屠魔相关事宜。望叶少侠不要推辞。” 众人附道,“请叶少侠不要推辞。” 叶晓枫万般没见过这种阵势,心想,你们这几个七老八十的掌门对着我这个娃娃,口口声声地喊盟主,心中肯定有所不甘,这事传出去,恐怕也会被人耻笑。不知道他们因何缘故,非要我做这个盟主呢?真是奇怪了。或许是因为我只是个外人,他们六大门派谁也不吃亏谁也没捞着好处,算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而我,在他们眼中又只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成不了什么气候,对他们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恩,就是这样了!罢了罢了,事已至此,老子也只好赶鸭子上架了。不过,玉临风绝不是歹人,他口中的魔教也并非邪恶势力,我还得尽力周全,设法保住魔教! 叶晓枫站了起来,“承蒙抬爱,晚辈我恭敬不如从命!晚辈惶恐,不敢以盟主自居,更不敢对中土六大门派发号施令。中土武林素来强盛,只不过各派之间的联系甚少,如若不是此番淫贼作乱,我想恐怕很难会有六大门派齐聚一堂的场面。以后就让晚辈叶晓枫来做这个穿针引线之人吧?” “穿针引线?”堂下众人窃窃私语,各大门派的掌门倒是吃了一惊,均觉得这个少年不简单,“穿针引线”一词用的可谓是恰到好处!字里行间透露出了与他的年龄不相符的成熟和睿智。 这时,广寒宫卞逍遥站了起来,“既然叶少侠愿意出任我们屠魔同盟会的盟主,我们自然是非常欢迎。只不过这魔教妖孽横行中土,行踪又漂浮不定,我们屠魔同盟将如何应对,下一步将何去何从,还望叶盟主指点一二。” “嗡”的一声,堂下顿时一片哄乱。众人都觉得卞逍遥是在故意刁难叶晓枫了。 叶晓枫微微一笑,胸有成竹地说道,“我送各位四个字,‘静观其变’。”堂下又是一片议论纷纷。叶晓枫不慌不忙地说:“各位,首先,我要问大家一个问题。黑魔顶之战后,这五十年来,魔教除了朱灵魄一人为非作歹之外,其他人呢?可曾发生过祸乱中土的事件?如果有,请讲出来。” 大堂内众人随即陷入了沉思,可是想来想去,却也真的想不出来。叶晓枫心道,果然玉临风这老头没骗我。 叶晓枫又说道,“各位,晚辈从某一渠道,获得了些魔教的信息,想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日成大师说道:“叶盟主请讲,我们洗耳恭听。” 叶晓枫:“五十年前黑魔顶之战,魔教并未全军覆没,有四个年轻人护着教主幼子逃了出来,这四人就是现在的魔教四大长老,玉临风、炎麒麟、寒九天、雷震子。” 日成大师接话道:“这个,江湖中早有传闻。” 叶晓枫:“当年,四大护法,相互间都达成共识,在他们有生之年绝不主动侵犯中土武林。五十年来他们恪守誓言,对自己的弟子也是这般教诲。只是朱灵魄,绝对是个例外,此人生性淫、荡,极其好色,即便他不坠入魔道,也照样会胡作非为。而且,说不定修炼武学之后,身体更加强壮,需求更加旺盛,可能会有更多的女子遭殃。这四大护法中,玉临风经常云游四方,现在多半已不……不在人世了!而雷震子则隐姓埋名默默生活了数十载。炎麒麟和寒九天两人闭关已有三年,朱灵魄正是趁着他师父寒九天闭关之际,偷偷溜下山来偷淫。因此,我可以负责任地说,目前魔教和我中土武林尚且处于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 狮驼岭倪伟狮说道:“纵使叶盟主说的都是实情,但魔教奸贼诡计多端,我想现在只是他们的权宜之计,在他们的势力壮大之前,他们自然不敢造次。倘若一旦得势,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我们决不能姑息养奸,养虎为患啊!” 叶晓枫摇了摇头,“魔教的实力早就今非昔比了!想这朱灵魄,年仅二十四岁,魔功之强悍就让人震撼,更不要提那四大长老了。倘若,现在魔教四大长老出现在我们夜宴楼,不知大家何以退敌?” 众人不语,均心想,一个年轻魔师都那么厉害,那四大长老肯定更加牛逼了,自己决计不是对手。 叶晓枫顿了顿,又说道,“五十年来,魔教和中土武林一直相安无事。我觉得我们不必去打破这个平衡。一来,这魔教的实力太过强悍,我们还是少招惹为妙,二来,我们就算是想找他们晦气,恐怕也找不到他们,我前面就已经说过了,闭关的闭关,云游的云游,行踪实在是漂浮不定。所以,我还是那四个字——‘静观其变’。” “哎,”广寒宫卞逍遥怏怏地说道,“悔不当初,真应该把他们这批邪魔歪道一网打尽。” 叶晓枫又摇了摇头,“卞掌门,这魔教是永远打不尽,杀不完的。” “什么?”众人大惊,料不到叶晓枫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来。叶晓枫说道,“这魔法,原本源自澳神大陆!” “什么?”“澳神大陆?”众掌门和大伙一样,也是极度惊讶。 叶晓枫婉婉道来,“在澳神大陆,魔法推崇的程度不亚于我们中土大陆的武学,可以说是人人都会魔法。几百年前,我们中土大陆有一批渔民,为了生计,远渡重洋,来到澳神大陆定居,他们的子孙后代逐渐融入了澳神社会,并学会了那里的魔法之术,这才有了后来的中土魔教。” 第三十一章 屠魔盟主(3000字) 日成大师听了叶晓枫关于澳神大陆的说法,并不赞许,站起来说道,“这个传闻并不可信,究竟澳神大陆是什么样子,我们谁都没有见过。这几十年来,我听闻魔教有好几拨人远渡重洋,去那个所谓的什么澳神大陆,可是,均一去不返,杳无音信!” 叶晓枫答道:“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一去不返,至少,朱灵魄就是从澳神大陆返回中土的,大家如若不信,待会等他醒了可以拷问他。魔教去澳神大陆为的是在那里接受历练,并取得专属于自身特性的魔杖!我这里有物品为证,大家请看,这就是朱灵魄使的魔杖,它杖身的材质,以及顶部镶嵌的那颗白色宝石,你们都认得吗?我们中土大陆有这样的东西吗?” 大家一起围上前来,翻看那根已经破碎的魔杖,都啧啧称奇,确是从未见过这样的宝物。叶晓枫的形象在大家眼中变得越发神秘起来,关于魔教之事,他似乎比任何人都清楚,这屠魔盟主倒也还真像那么一回事,难道这小子竟是有备而来吗? 叶晓枫说道:“除了朱灵魄事件之外,尚未出现魔教即将危害中土武林的征兆。所以,我在这里奉劝大家安心等待,静观其变。” 广寒宫卞逍遥此刻已对叶晓枫刮目相看了,他向叶晓枫作了一偮“叶盟主心思慎密,出乎我的意料,对魔教的事迹亦是如数家珍,在下佩服。”然后,他又转身向众人说道,“不如,我们就如叶盟主所示,静观其变吧!” 各大门派此刻已是心悦诚服,都纷纷点头,表示赞许。叶晓枫见状,大喜,暗笑道:哈哈,总算搞定,这下可没我什么事了!嘻嘻,当个不用管事的盟主那也不赖嘛!否则,天天跟这几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子打交道,然后叫嚣着打打杀杀,那还不腻味死? 唯独倪伟狮有些不满,他站起身来,表示了自己的忧虑:“现在淫贼已除,如果我们按兵不动,静观其变,那就未免有些无所事事了,咱们六大门派好不容易聚在一起,这屠魔同盟名存实亡岂不可惜?” 叶晓枫笑道,“无所事事就是最大的喜事。只可惜眼下,却有一件更紧迫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毛兽南下猖獗,我们武林人士岂能坐视不管?卞掌门刚刚从闲林前线下来吧,这边关是否吃紧?”叶晓枫一心想分散这些武林人士的注意力,想把他们引导到毛兽身上去。 卞逍遥说道:“全赖闲林,城高墙厚,防御工事做得非常到位,毛兽在城下虽纠集了十万余众却也未曾进行大规模攻城,似乎仍在等待后援部队。” 叶晓枫说道:“我有任务在身,不日将前往闲林观摩战事。屠魔同盟的事情恐怕就要搁浅一阵了。” 日成大师说道:“叶盟主说的在理,事情总得分个轻重缓急。既然今日六大门派都在此,我们就把这事定了吧,咱各派都抽调些人手,一起去前线助阵。” “理应如此!”大伙都表示同意。 日成大师又说道:“前些日子凌霄阁和广寒宫的壮士们,你们辛苦了,现在轮到我们上场了!”叶晓枫心中暗喜,这就对了嘛!你们都赶紧去打毛兽,别老跟魔教较什么劲啊。欣慰之余,叶晓枫随口说道,“我明天就准备动身,你们跟我一起去吗?” 群雄都面面相觑,心中暗暗诧异。这小子难不成做一个屠魔同盟的盟主还不够,还要在别的事务上插手各大门派吗?都想讽他几句,但反驳的话却又是说不出口。 日成大师原本打算就去闲林,听了叶晓枫这么一说,却又改变了主意,心想,我如若与你同行,岂不处处受制于你?不过日成大师与叶晓枫的父亲叶文算是故交,他对叶晓枫这个小子也是十分欢喜,有心要栽培他一下,当即就喊道:“正日!” 正日道长恭敬地应道:“在!” 日成大师吩咐他,“你明日带了正银、正恩、正男、正哲,一道随叶盟主前往闲林,此行须一切听从叶盟主安排!” 正日:“是!” 叶晓枫吃了一惊,“什么?听……听……听我干什么?” 日成大师笑道,“谁叫你是盟主啊?” 叶晓枫疑惑,“这,这两码事啊!屠魔和抗兽可并不相干。” 日成大师说道:“你就当做是历练吧。要统领武林豪侠屠魔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你就先从抗兽做起吧!” 这时,广寒宫卞逍遥说道,“卞某和金掌门还有些事情要处理,等我们这边整顿完毕了,即刻奔赴前线,叶盟主,咱们闲林城见。”金布衫从旁附和道,“正是如此,我们在闲林驻扎久了,帮中还有很多事务要处理。” 叶晓枫也不以为意,笑道,“好,我们闲林见。” 弘善大师双掌合并向叶晓枫使了一礼,说道:“本寺主持刚刚仙逝,又新虏获了朱灵魄,老衲须得回普陀山从长计议。”叶晓枫笑道,“要的,要的。” 狮驼岭倪伟狮对弟子黄易峰说道,“你是本派首席大弟子,理应代表我们狮驼岭!你就随叶盟主一起去闲林历练吧。”黄易峰说道,“弟子遵命!” 太行山泰式大师对叶晓枫说道:“前日我那孽徒泰格冒犯了叶盟主,现在不如给他个戴罪立功的机会,让他去闲林上阵杀敌吧。” 叶晓枫不禁得意起来,哼哼,你个臭虫前日敢拿袜子塞老子嘴巴,看我到时候怎么整你!咦?这泰式怎么不让灵冲去啊?算了算了,带着这女娃子,我到徐贤姬跟前也不好交代,就这么着吧! 叶晓枫这下可威风了,身边多了七个跟班,分别是正日、正银、正恩、正男、正哲、黄易峰、泰格。这些人除了正日年逾四十之外,其他人只比叶晓枫年长少许,也算是同辈人,与这些人相处,叶晓枫倒不会觉得有什么负担,心中也是十分满意。 叶晓枫抱拳向各位作了一礼,说道:“咱今天就散了吧,明日早晨,北门外见。”说着,就径直走出了夜宴楼,他得赶紧找寻玉临风的下落。 叶晓枫重新回到了刚才激战的那座山头,风冰大战后的残骸依旧,但早已没见了玉临风的人影。叶晓枫在山坳下仔细搜索,却仍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奇怪,明明就是从这个地方摔下去的。”叶晓枫有些黯然惆怅,“没有结果就是最好的结果,”他心中安慰自己,或许玉临风没事,已经离开了吧?他又回到了客栈,试着敲开了玉临风的房间,可里面依旧是人去楼空。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太多,叶晓枫有些烦闷,回到自己的房间,倒头就睡着了。 次日凌晨,叶晓枫骑着马出了城门,正日他们已经在那里等候了。瞧着他们的行头,叶晓枫眉头一皱,“你们就这么打算去闲林吗?你们的师傅也太抠门了!来,跟我走!”叶晓枫掉转马头又往城内走去,正日问道,“叶盟,上哪去?” 叶晓枫头也不回,“买马!” 众人听得,都眉开眼笑,欢天喜地地跟在叶晓枫后面。叶晓枫原本口袋里就有不少元宝,临出津陵城的时候,又在王倩靓那里拿了少许,眼下可是财大气粗。他们在马倌中挑选了七匹上好的马之后,又重新上路。这马匹甚贵,叶晓枫原本鼓起的荷包一下子少去了十之八九,叶晓枫暗暗叫苦,我顶你个肺,想不到这麻块妈妈畜生这么贵的,早知道就不充大款了。好在这一路奔驰,行得倒也甚快。 晌午时分,他们来到了园圃镇,进了一家路边餐馆,就开始点菜。叶晓枫试探地问道,“你们带了多少盘缠?”,正日道长说道:“出家人四海为家,出门只需化缘。”黄易峰双手一摊,“我们狮驼岭乃穷乡僻壤之地,这次举办屠魔大会,已经花费了大半年的存饷了。”泰格说道,“我带了些银子。”说着就从口袋里掏出了几颗米粒般大小的碎银。叶晓 枫白了他们一眼,这麻块妈妈盟主可不好当啊,老子食宿全包,花销可不是一般的大!还好这次带的人不算多,奶奶的。 叶晓枫问店家,“伙计,你有没有见过穿我这般服饰的人,结队走过?” 那伙计说道:“回客官的话,瞅您这样子是国军院的吧,他们一行昨儿到咱这小镇上的,分了好几家客栈住呢,闹了挺大的动静,小人岂会不知?他们今天早晨走的,向北去了。” 叶晓枫听闻大喜,对大伙说道,“他们走得还真慢,大家赶紧,吃完了我们上路,估计到傍晚时分,就能赶上大部队了。” 正字辈的这些道士们,虽然平日里荤素不忌,可毕竟是在观中修行,吃得极苦,即便是在这等偏僻的小镇上炒制的小菜,在他们眼中也是美味佳肴了,当下便狼吞虎咽起来,叶晓枫见了不忍,又吩咐店家多添了几道荤菜。这一桌饭,只吃得叶晓枫胸口发闷,爆汗淋漓。 第三十二章 解救同学(3100字) 吃完饭,他们又向北方一路急驶。正男小道士没见过毛兽,很是好奇,就向叶晓枫打探,“叶盟,这毛兽长什么样啊?” 叶晓枫:“我也没见过真正的毛兽,我只见过化妆成人形的奸细。那些家伙褪了毛后,长相就如同西域胡人,只不过鼻孔朝天,很难看的,身子也臭。个头倒是很高大,比我高出半个脑袋。” 正日道长说道,“叶少侠,你说的肯定是棕毛兽,还有黑毛兽和白毛兽呢!那黑毛兽要褪了毛,长相倒跟我们中土人氏有几分相近。白毛兽体型庞大,足足有三米高呢!” 正男吐了吐舌头,“真够吓人的,这怎么打啊?” 叶晓枫说道:“就是说啦,那些毛兽身强力壮,咱们绝不能让他们近身,要论近身肉搏,我们人类吃亏可大了。对付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弓箭、暗器,还有,魔法也行!” 众人都吃了一惊,“魔……魔法?” 叶晓枫自知失言,沉思片刻后,解释道,“在我看来,魔法是对付毛兽最有用的技艺了!嗖地一个群攻爆冰砸过去,一群毛兽就给冰化了,再嗖地一下席地旋风,把那些个毛兽统统吹上天,再死死地摔下来,啧啧,这场面就太壮观了!” 众人都沉默不语,虽然知道自己有这种想法是万般不该的,但总觉得叶晓枫的话非常有道理。叶晓枫略有所思地说道,“要是魔师能为我所用就好了,还愁天下不平?”这一句话豪情万丈,无意间凸显了叶晓枫的远大抱负。正日喜道:“哈哈,这收服魔教的事,那可就劳烦盟主你了!” 叶晓枫嘿嘿一笑,“咱也就是稍微畅想一下,哎,任重道远呐!” 说话间,前方不远处传了阵阵厮杀声,叶晓枫觉得惊奇,立刻快马加鞭赶上前去。只见远处,十几个黑衣人正合力围攻一群少年。叶晓枫定睛一看,那批少年均穿着国军院制服,靠,是老子同学! 黑衣人,为首的,竟是那个被叶晓枫点中额头的断眉男。他正得意忘形地对黄教授说道:“老头儿,乖乖地听话,只要你们把那两个小畜生交出来,我就放了你们!” 黄教授喝道,“大胆毛贼,竟敢阻拦国军院行程,老夫跟你拼了!”说罢,使出降龙伏虎十八拳和那断眉男缠斗在一起。 国军院的学生大多贵族出身,武艺精湛的为数不多,根本无法抵挡那些手持利刃的悍匪,很多都已经受伤倒地,只有三人仍在抵抗,段勤玄、徐贤姬、刘童勋。刘童勋是叶晓枫隔壁班的同学,平日里不是很熟悉,想不到他倒也有两把刷子。 段勤玄双手凝成单指,在人群中左突右闪,英勇无比,指风所到之处,悍匪纷纷避让,不敢与他交接。徐贤姬这边甚是吃紧,她和刘童勋两人背靠背站着,一个拼命使着乾坤八卦掌,一个竭力挥舞着拳风,虽然两人护住了全身,但已成被围剿之势。 叶晓枫大喝一声,“他们都是我同学!被强盗打劫!兄弟们上啊!” “是!”正日、正银、正恩、正男、正哲、黄易峰、泰格,七人齐声呐喊,单手持剑,放马奔去。 那十几个悍匪都大吃一惊,心想不知道从哪杀出了这些个骑兵,还没等反应过来,持剑的骑士就已经杀到。那群乌合之众哪抵得过各大门派的首席弟子?顿时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段勤玄见匪徒被剿,心总算放宽了,突然两腿一软,眼睛一黑,就瘫倒在地上。叶晓枫骑马赶到,骂道,“你狗日的段勤玄今儿一阳指还没射呢怎么就萎了?” 正日道长在旁边听道“狗日的”三字,脸上顿时一块红一块青的,表情甚是尴尬。段勤玄坐在地上呼呼喘气,“诶呀妈呀,累死我了!” 黄教授走到正日道长跟前,作了一偮,说道:“多谢壮士出手相救!” 正日道长笑着摆了摆手,说道,“老先生您客气了,我们只是听从盟主的吩咐。”说着手指向叶晓枫。 “盟……盟主?他?”黄教授眼珠子都快弹出来了,“我看这位道长使得一手纯正的五庄剑法,想必定是五庄观的高士了?” 正日道长作偮还礼,“在下五庄观正日,这几个是我的徒儿,正银、正恩、正男、正哲。这位是狮驼岭首席弟子黄易峰,这位是太行山首席弟子泰格。” 黄教授大吃一惊,“都是名门俊杰啊!你们叫这小子什么?盟主?什么盟主?” 正日道长笑道,“叶盟是我们六大门派屠魔同盟会的盟主!昨日刚定的。” 黄教授不解,“就他?就这臭小子?” 叶晓枫痴痴一笑,“教授,您可不能那个什么眼看人低啊!” 黄教授怒道,“你竟敢骂我?”叶晓枫嘻嘻笑道,“教授,咱们许多日子没见,您就不能客气点吗?别老臭小子臭小子的喊嘛。” 正日道长解释道,“前些日子江湖上出了一个魔教淫贼,为害中土,连普陀山掌门都败在他的手下,多亏了叶盟单挑朱灵魄这个淫贼,将他擒下,我们六大门派现在都推举叶盟为我们屠魔同盟的盟主,统领屠魔事宜。” 黄教授听得云里雾里,“朱灵魄的事情我有所耳闻,叶晓枫你居然能打败他?哦,对了,还是你那个什么枫氏银针吧?” 叶晓枫耸了耸肩,“没有,没银针用板砖。” “什么?”黄教授将信将疑,叶晓枫那三脚猫功夫,他还是知道的很清楚的。 正日道长在旁作证:“我们六大门派都亲眼所见,叶盟未使任务兵器,徒手将那淫贼打成重伤。”黄教授瞪大了眼睛望着叶晓枫,似要把他整个人看穿,突然间他又想到了些什么,问道:“你刚才说什么?弘德大师他怎么样了?” 正日道长叹道:“弘德大师,他圆寂了!” 黄教授一阵唏嘘,半晌,悠悠地对叶晓枫说道:“很好,很好,你,很好。”然后转头问正日,“你们这是去哪呢 ?” 正日道长,神情严肃,恭敬地说道:“应盟主之邀,特来抗击毛兽!广寒宫、凌霄阁两大门派随后就到!” 黄教授大喜,“好!太好了!年轻人就该这样!” 叶晓枫说道,“教授,正日道长是贫道,这衣食住行还得仰仗您了。”黄教授哈哈大笑,“没事,包在我身上!” 这时,黄易峰凑到叶晓枫跟前,“叶盟,那日在酒店中见到的德业课教授去哪了?怎么没见着?”叶晓枫心中一慌,随即白了黄易峰一眼,“你管那么多干什么?”,吓得黄易峰直点头哈腰,“是,是,是。” 叶晓枫走到徐贤姬跟前,关切地问道,“你没事吧?” 徐贤姬点了点头,“恩,没事。很多同学都受伤了,赶紧处理一下吧。” 黄教授怒骂道,“段勤玄!徐贤姬!你们两个怎么回事?这强盗指名道姓就要你俩?成天到晚就知道出去闯祸!这笔帐先给你们记着!等着处分吧!” 就地包扎后,大家扶着伤员上了马背,其他的人路行,慢腾腾地向前走着。 叶晓枫拍了拍段勤玄的肩膀,“不得了啊,几日不见,你功夫大长啊!你刚才使的是什么?我以前怎么从来没见过呢?” 段勤玄不好意思地说道:“这是我自己新练的指法,不过今天使得不够顺畅,没伤着人。” 徐贤姬说道:“就是啊,你今天是怎么回事?这几天都白练了?打起来的时候畏首畏尾,一点自信都没有!你真是太没用了!” 叶晓枫吃了一惊,说道:“徐贤姬,你怎么对段勤玄那么凶啊?今天可多亏了他呢!” 徐贤姬趾高气昂地说道:“师傅训徒弟有错吗?”叶晓枫一脸疑惑地望着 段勤玄。 段勤玄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皮,说道:“是我的错,我对这些招式没有信心。这几天来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即便我练成了正宗的普陀山大力金刚指也没什么用,这么妙的招数也叫人几下一弄就破掉了,我还去练他做什么?所以,刚才打斗的时候,我老想着我这一招使出去,会别人这样那样地破解掉,确实畏首畏尾了。” 徐贤姬笑道:“你那纯粹是庸人自扰!我这本书上的《破指式》是历经了几代先辈的摸索,是武学精华的沉淀,这些破解的招数岂是一般人临场应变所能想到的?就算能想到,也不一定做得到,必须功力在你之上才行。你就放心地去练吧。” 正日道长在边上听到了他们的谈话,走上前去对段勤玄说:“小兄弟,我刚才看你那套指法像极了普陀山的大力金刚指,不过更显得灵动飘逸,张弛有度,很有前途啊!你现在只是缺乏实战拆解的经验,所以使得还不是很顺手。” 叶晓枫在旁说道:“这个好办,等哪天空了,让正银和正恩陪段勤玄拆解一下招数吧。” 正日道长点了点头,“恩,以武会友,不错不错。” …… (请点收藏+推荐谢谢各位书友。另外推荐我朋友闲云一鹤的红书《超能老师》) 第三十三章 渡河采药(3000字) 黄昏时分,他们终于来到了瞭曙城。瞭曙城已经是中兽的边界线了,瞭曙城的城北是一条通天河,通天河水流湍急,河岸的南边(即靠近中土帝国的这边)是悬崖峭壁,高峰林立,河岸的北边,却是一片宽阔平坦的河滩。这种奇异的地貌成为了护城的天然屏障,使得地处边境的瞭曙城固若金汤,这里驻兵向来甚少,因为毛兽几乎不可能从这里横渡国界。沿着通天河一路向东北走一百五十里地,就是闲林了!那里通天河河面已经很窄,周边也没有山头倚靠,因此闲林城地理位置极为重要,是边防重镇,一旦闲林失守,整条通天河就失守,那中土帝国也就门户大开了。 此刻,刚才受了重伤的几个学生已是奄奄一息,虽然做了简单的包扎,但仍未止血。他们将伤号抬进了一家药房。 段勤玄一进门就大喊,“郎中,快,快给看看!” 药房郎中赶了过来,“我瞧瞧,诶呀,那么重的伤啊?诶呀,那么多人啊?恩,这个,不好意思,金疮药就剩一点了,一个人都不够用!” 段勤玄大怒:“少废话,我有的是钱,快给我拿药!” 郎中无辜地哭丧着脸,“对不起啊客官,这年头我们哪还会有金疮药啊?都被前线给征用了,您要不去城里的守军那里问问看,或者去闲林城买。” 段勤玄摇头道,“去闲林恐怕来不及了,守军那也不可能给我们啊,部队里的金疮药属于军用物资,禁止向民间发放,这点军规我还是懂的。” “这可怎么办啊?”徐贤姬急得哭了起来。 段勤玄问道:“现在配制成吗?” 药房郎中:“配置金疮药需乳香、没药、冰片捣碎成粉,本店除了冰片,其它的就没有了。还一种金疮药是芙蓉叶加冰片捣制的,咱这城内的芙蓉都被扒了一干净了,没了。” 段勤玄问道:“哪还能采到芙蓉叶?” 药房郎中挠了挠头皮,说道:“河,河对岸就有。” 段勤玄怒道:“你扯什么淡啊?河对岸不是兽界吗?” 郎中说道:“是的,我有时候去山上采药,站在山头向隔江的兽界望去,他们那离河滩不远处就有一个很大的水塘,里面长满了芙蓉。想来必定是毛兽愚昧,不通药理,放着这上等的药材不用。” 徐贤姬坚定地说道:“我去采!” 叶晓枫吃了一惊,“你疯了啊?” 徐贤姬摇头说道:“这件事,因我而起,我必须要给大家一个交代。”段勤玄也跟着说道:“这事我也有份,我跟你一起去采药。” 叶晓枫的头皮阵阵发麻,我顶你个肺,罢了罢了,老子今天就舍命陪君子、舍命陪美女了!叶晓枫喊道:“行,我跟你们一起去!也好有个照应!” 正日道长阻拦道:“不,叶盟,你不能去,这太危险了,还是让我去吧!你们几个学生都不容易的,让贫道代劳吧。” 叶晓枫摆了摆手,说道:“道长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此事跟你毫无干系,你犯不着以身试险。道长你略通医理,还是留下来帮我们照顾伤员吧。” 正日道长不解地问道:“为什么跟我无干系,跟你就有干系了呢?” 叶晓枫不好意思地用眼睛瞥了下徐贤姬,轻声地对道长说道:“一切尽在不言中。” 刘童勋这时自告奋勇:“我熟水性,我去给你们撑船。”,今日刘童勋的表现甚是突出,给人一种稳重的感觉,刚才他们三人合力对抗悍匪,俨然已是一个团队了。对于他的加入,谁都没有异议。 他们四人顺着药房郎中的指引,爬到了一座临河的山头上,这方圆几十里地,就数这个地方落差最小,离河边最近。此时已入秋,天黑的较早,他们四人每人背着几根毛竹,趁着夜色,躲过了驻军的暗哨,来到了河滩口。他们在国立军官学院都接受过严格的野外生存锻炼,因此捆扎一个像模像样的竹筏倒不是什么难事,刘童勋还随身带了快帐篷布,用竹竿一撑,绳索一拉,俨然就成了一块帆布。 叶晓枫笑道:“你小子行啊!你会不会控制风帆,会不会掌舵?” 刘童勋说道:“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这竹筏做的不够大,人站在上面,入水后,差不多整个竹筏都没进了水里,把他们的鞋子全部弄湿了,不过还在勉强可以用下。今天运气不错,江风不大,水流也不是很急,刘童勋驾驭着竹筏,滑行地倒还顺畅,不一会了,就到了兽界。这里并不像对岸那样有悬崖峭壁,兽界的河滩宽阔无垠,地上铺满了厚厚的一层鹅卵石。他们把竹筏托上了河滩,拿了几块厚重的石头将它固定之后,就向那个药房郎中指引的方向走去。 他们都是第一次来到兽族的大陆,心情紧张而又激动。这里的植被和景观与瞭曙城别无二致,但却孕育了不同的种族,着实让人称奇。 他们在夜色中摸索遁形,四周一片寂静,只有他们自己踩在鹅卵石河滩上发出的咯咯的声响。叶晓枫在那股潮湿的空气中嗅出了一股腥味,“糟糕,这附近有毛兽!”。他这一说,吓得另外三人赶忙趴倒在地,一动也不敢动。 徐贤姬四处张望了下,疑惑不解地问道:“哪呢?” 叶晓枫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啊,只是这空气中弥漫着毛兽的味道,应该就在附近了。” 徐贤姬慌了神:“你别吓唬我们啊!你又不是有狗鼻子,哪那么灵光的?” 叶晓枫做了个闭嘴的手势:“嘘~~~~~大家小声点,跟我来。”众人都蹑手蹑脚地紧紧跟在叶晓枫后面。徐贤姬不解,“你这是要去哪啊?水塘不是在那边吗?” 叶晓枫说道:“不忙,先探探路。相信我,没错的。”叶晓枫自从修习风系魔法之后,对风的敏感程度超出了常人,他隐约感觉到这西北风刮过来的时候还夹杂着毛兽的气息,因此他反其道而行之,向东绕行。东边有一座突起的小山,当他们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叶晓枫回身向西北方一指,“你们看,毛兽的营寨!” 众人顺着叶晓枫的手指向山脚下望去,果不其然,山坳下不远处,驻扎着一群毛兽。在微弱的月光下,叶晓枫清点起兽数来:“五、十、十五、二十、二十五、三十、三十五、四十,总共有四十个大帐篷,这么算来,约千来头兽呢!乖乖,还好刚才没往那边走!诶,那边,就是那水塘了吧?我们快下去!”有惊无险,他们没费多少工夫,就准确地找到了那个长满芙蓉的水塘,此时,花儿已谢,叶片也有些泛黄了,不过应该药效仍在。 叶晓枫吩咐他们道:“我们就沿着水塘边采集,不要到水里面去,千万别闹出点动静来。” 徐贤姬假装生气地说道:“你小子当了回盟主还真把自己当盘菜了啊?居然还对我发号施令!”叶晓枫说道:“非常时期,你多担待些,我保证把你平安带回瞭曙城。”他们便不再说话,分散开了沿着水塘开始掰芙蓉叶。掰了半晌,叶晓枫原先准备好的麻袋已被塞地慢慢地,他轻轻地走到徐贤姬跟前,问道:“差不多了,你采满了吗?” 徐贤姬:“恩,我把能采的都采了。段勤玄呢?” 叶晓枫:“他在那边呢!你看,过来了。咦?刘童勋呢?” 徐贤姬:“没见着啊,从刚才起我就没见过他了,我以为他跟你一块呢!” 叶晓枫:“没有啊!他上哪去了?” 这时,段勤玄走了过来,叶晓枫问道:“段勤玄,你有没有看见刘童勋?” 段勤玄摇了摇头,“没看见。怎么?人不见了吗?” 叶晓枫大急,“这药都采好了,刘童勋不知道死哪里去 了?怎么办啊?这个混球!” 段勤玄说道:“我们再找找。” 他们在附近转了一圈,没见着人影,叶晓枫等不及了,“我们先去河岸边,他等会要找不到我们,肯定会去那里的。”他们就先往岸边赶了。 突然间,前面火光冲天,青烟缭绕。 段勤玄疑惑地向前看着,“好像什么东西烧起来了,糟糕!不对啊,那是我们停竹筏的地方!” 叶晓枫说道:“快跑!”说罢就领着段勤玄、徐贤姬向火光处奔去。“不知道前面发生什么事了,等下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们都要夺下竹筏,立刻起锚,片刻耽误不得。这已经惊动了毛兽了,再迟,我们就都跑不掉了,快啊!” 他们跑到了着火处,没有人,没有兽,没有竹筏!燃烧的是竹筏上的那块帆布,以及叠在上面的柴火。 叶晓枫大急,“这竹筏呢?刚刚明明压在这的!麻辣个比的,刘童勋死哪去了?是不是他自己一个人逃了?” 我顶你个肺,这个该死的刘童勋!!!!!!!!叶晓枫真的大意了! 第三十四章 生死不明(3000字) 话说这个刘童勋,不是别人,他正是津陵刘门二当家刘洪彪的长子!刘童勋在行军途中接到他伯父的飞鸽传书,告知他父亲被叶晓枫所伤,伤重病危,命他伺机报复。刘童勋这人,在瞭曙边界犯下这一票之后,从此消声灭迹,谁也不知道他的下落了。 这时,西北面的丛林中忽高忽低,若隐若现地闪烁着点点荧光,密密麻麻如同成群结队的萤火虫。徐贤姬赞叹道:“哇,真的好漂亮啊!叶晓枫你快看,那是什么?” 叶晓枫没有回答,他已经注意到了这些荧光的异常。一阵风拂过,带来了着浓重的毛兽气息!叶晓枫大惊:“不好,那是毛兽!”这些正在月色下闪光的亮点,正是毛兽的眼睛。 叶晓枫喊道:“快!没办法了,咱游过去!” “噗通!”“噗通!”段勤玄和徐贤姬都不假思索地飞速地窜入了水里,哗啦哗啦向南岸游去。段勤玄在水中扑腾了一会,能感觉到徐贤姬在自己身旁,可叶晓枫呢?段勤玄回头一看,居然发现叶晓枫居仍然待在原地。段勤玄在水里不停地向叶晓枫招手,“你快下来啊,还楞着干什么啊?” 叶晓枫大喝一声:“快游!你们先去,老子断后!” 此刻的叶晓枫是何等的英雄气概? 段勤玄在水中跟徐贤姬说道:“我们走吧!” 徐贤姬大急:“可……可他!” 段勤玄:“我相信他!他是抗兽高人!我们两个靠近些,等下水流急了也好有个照应。快!” 夜幕下的叶晓枫并没让人觉察出他的惶恐!六神无主的他为何迟迟不肯下水呢?杯具啊,因为叶晓枫不熟水性!平日里用狗爬式在潜水塘里划拨几下倒没什么问题,但如果把他丢到水流如此湍急的江面上,他可是必死无疑。 闪光的亮点越来越近,“歇给给~~~”毛兽门发出了一阵阵奇异的呐喊声,就向叶晓枫扑来。叶晓枫不再迟疑,丢下手里的芙蓉叶,拔腿就跑。诶呀,妈呀!老子今天要翘辫子拉!说时快那时迟,两个毛兽眼瞅着就要扑到叶晓枫跟前,叶晓枫赶紧弯腰跨步,抄起两块鹅卵石,一个回头望月就向那四颗发光的眼珠子掷去。 “啊!”“哇!”发出两声惨叫,四颗亮珠立即被打灭了两颗,那两头毛兽也是颜面痛苦倒地。叶晓枫精神一振,就地取材,鹅卵石是一抓一大把,噼里啪啦向那些发光的亮珠射去,顿时把这批冲在前面的毛兽打得东倒西歪。 段勤玄在河中大叫:“好!打的好!徐贤姬,你看见没?叶晓枫多厉害!” 徐贤姬总算心放宽了些:“叶晓枫,不要恋战,赶紧过来吧!” 叶晓枫故作强态,喊道:“快走,别妨碍老子杀兽!我砸,我砸,我砸死你!来啊,麻块妈妈毛兽,老子砸!”叶晓枫口中唾沫横飞,鹅卵石亦是精准无比地射向每一头毛兽的眼睛。如果叶晓枫活在今世,凭借他这项过人的天赋,说不定能够在nba谋得一份合同。 石头毕竟只是石头,并不能给毛兽带来多大的伤害,几个匍匐倒地的毛兽,又挣扎地站了起来,口中骂骂咧咧,“巴嘎!”便西斯底里地向叶晓枫扑了过来。叶晓枫一看抵挡不住,又向身后奔逃。叶晓枫且战且退,时不时杀个回马枪,仍几块石头,逼得毛兽不敢近身。 叶晓枫沿着河岸一路狂奔出了十几里地,可依旧没有摆脱出毛兽的阴霾,这毛兽铺天盖地地聚集过来,反而越来越越多。叶晓枫快要精疲力尽了!我顶你个肺!玉临风的瞬移大法“风体云动”老子没学,真是亏大了,亏了老命了啊,完蛋完蛋!悔不当初啊!那个加速行驶的“乘风破浪”也没学,妈了个比的,老子真是白痴! 管不了那么多了,叶晓枫将自己的后背意念成施法对象,念出拈花指法的口诀,“伟大的澳陆之神澳斯曲利亚,请辞我无限风之能量,让风随心动吧!起!~~~~~~”叶晓枫只觉得后背一阵疾风吹到,推着他向前奔走,叶晓枫集中自己的意念力,“风啊!吹老子的背吧!风啊!把老子的脚带起来吧!” 这一下急病乱投医,倒也产生了与“乘风破浪”相似的效果,叶晓枫只觉得自己身轻如燕,疾步如飞,一下子把那群毛兽甩在了身后。叶晓枫心花怒放,这他奶奶的魔法还真是有用啊!可谁料,他没跑出去几步路,竟感觉天旋地转起来。“不好,精神力要枯竭了!” 叶晓枫初习魔法,精神力还极其微弱,加之刚才施展“山寨版”的“乘风破浪”,不得要领,加速了魔力的催发。叶晓枫双腿一软,两眼一抹黑,就瘫倒在地,此刻的他,体力、精神力双双枯竭,再无反抗的能力。这闪烁着的眼睛顿时漫天遍野地围了过来,叶晓枫只觉得额头一振,接着全身到处都同时受了个撞击,……他很快不省人事了…… 夜色中,段勤玄搀扶着徐贤姬从通天河中爬了起来,他们已经抵达了中土帝国界,顺利上岸了。徐贤姬神情凄凉地望着对岸,“叶晓枫,叶晓枫,你在哪里?” 段勤玄呆呆地眺望兽界,“枫老大,快回来啊!” 江面上河流涌动,碧波荡漾,皎洁的圆月被圈起的浪花冲得支离破碎,哪里还有叶晓枫的影子? 一阵秋风吹过,“阿嚏!”段勤玄仍不住打了个喷嚏,他们浑身湿透,已经冻得不行了!“徐贤姬,咱们还是快走吧,在这里可是要冻死了,同学们还在等我们送芙蓉叶回去呢!” “恩!”徐贤姬坚定地说道:“这芙蓉叶可是叶晓枫拼了性命抢出来的宝贝,我们不能再耽误下去了,救人要紧。” 他们双双催动内力,用真气抵御严寒!然后艰难地在悬崖之上攀爬着。 药房内,黄教授紧张地踱来踱去,他这一次总共带了差不多三十个人出来,除了叶晓枫、段勤玄、徐贤姬、刘童勋之外,其他人全部挂彩,个别人的伤势还比较重,现在这四个高干子弟又身处险地,迟迟未归,黄教授的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终于,门外来了动静,徐贤姬和段勤玄全身湿漉漉地冲进了药房,身上背满了芙蓉叶! 众人大喜,这救命稻草终于到了。 正日道长急切地问道:“叶盟呢?”,徐贤姬哭红了双眼,独自跑开了。 段勤玄说道:“刘童勋撇下我们自己先跑了。我们三个人准备回国的时候,被毛兽发现了,遭遇到围攻,叶晓枫为了掩护我们,独自和毛兽缠斗在一起,并把它们引开了,我们这才顺利地游过岸来,现在叶晓枫是生是死,不晓得啊。” 正日道长问道:“有多少毛兽?” 段勤玄痛楚地说道:“有……有百来头。” 药房内所有的人都沉默了,叶晓枫单挑百来头毛兽,这意味着什么?百头毛兽强悍的战斗力绝不亚于中土帝国的一个千人兵团,这回,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段勤玄说道:“我无论怎么喊他,他都不肯下河,就一个人在岸边用鹅卵石砸毛兽,后来他边逃边砸,我在水里看得清楚,那些毛兽一时也拿他没办法。所以,我们就依着他的意思先游回来了。” “什么?”正日道长已是热泪盈眶,“徒手抗击百来头毛兽!用的仅仅只是鹅卵石!这需要何等的勇气?苍天啊!为叶晓枫祈福吧!” 药房内不少同学都激动地流下眼泪,平日里整天嬉皮笑脸的叶晓枫如今成了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他们的救命恩人。 正日道长斩钉截铁地说道:“我去接应他。走,徒弟们,我们过江!” 段勤玄摇了摇头,说道:“道长,河对岸其实到处驻扎了毛兽的军队,四处有人巡逻,我们又在那边刚闹了那么大的动静,毛兽们已经是全神戒备,现在我们再过 去,恐怕是有去无回了,而且可能更不利于叶晓枫逃跑。我们还是等等看吧,希望叶晓枫吉人自有天相。” 段勤玄向大家问道:“你们有没有看见刘童勋?”众人均摇头。段勤玄不明所以地说道:“奇怪了,也不知道这刘童勋怎么回事,撇下我们自己撑了竹筏逃了,还放火烧了帆布把毛兽给引了过来,难道他跟我们有什么过节吗?” 一个悟性较高的同学揣摩道:“刘童勋是津陵人,好像上次叶晓枫抢的媳妇就是他们刘家势在必得女人,估计这里有什么纠结吧!” 段勤玄恶狠狠地说道:“刘童勋,别叫老子抓到你,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老子也不会放过你的。哼!什么叫兄弟?兄弟就是可以把自己的后背托付给对方的人。想不到,我今天就被这样的一位兄弟给出卖了!险害得我命丧黄泉,连尸骨都要留在兽界。” 第三十五章 高山隐士(3100字) 这时,药房郎中把药店里所有的研钵都拿了出来,众人都拿着杵臼使劲地捣着芙蓉叶!不一会,金疮药已经磨制成型,大家都七手八脚地帮着重伤员敷药,缝合、包扎伤口。 这一晚,没有人能安心入睡,都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第二天,叶晓枫没有出现。 第三天,叶晓枫仍未出现。 第四天,叶晓枫毫无踪迹。 …… 第n天,叶晓枫始终没有出现。 …… 津陵城内,王倩靓的闺房,婢女穆诗曼从外面跑了进来,“小姐,不好了,出大事了!” 王倩靓不安地问道:“出什么事了啊?” 穆诗曼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前几天在济州城召开了六大门派的屠魔大会。” 王倩靓不屑地说道:“哼,这些个所谓的武林正派就知道搞什么乱七八糟的聚会,也真无聊,怎么回事?” 穆诗曼:“他们选出了盟主!小姐你道是谁?” 王倩靓想了会,说道:“不就是应该是普陀山的弘德大师吗?难不成另有其人?” 穆诗曼说道:“听说弘德大师死了,这次六大门派选了叶晓枫少爷做他们的盟主!” “什么?”王倩靓大吃一惊,“你说谁?叶晓枫?” “是的啊小姐,听说叶晓枫少爷制伏了朱师兄,所以才被他们推举为盟主的。” 王倩靓奇道:“朱灵魄这种败类,你还叫他师兄干什么?叶晓枫居然打败了朱灵魄?真的是不可思议啊?就凭那天女散花银针的力道,也未必能戳破朱灵魄的冰封结界!真的是太奇怪了!” 穆诗曼:“不是的,小姐,他们说了,六大门派的人都亲眼所见,叶晓枫没用任务器械,徒手将朱灵魄打成重伤,而且还不是搞偷袭的,据说朱灵魄都把整座山头都给冰了起来,就是没能奈何得了叶晓枫。因为他们前面有过誓言,说是只要谁拿下了朱灵魄,就捧他为六大门派屠魔同盟的盟主。因此,叶晓枫少爷现在是屠魔同盟的盟主了!小姐,你说这怎么办啊?” 王倩靓气得直发抖,狠命地拍了下桌子,“冤孽啊,真的是冤孽!好你个臭小子,叶晓枫,居然要来屠魔!小曼,赶明儿起,咱们开始练魔法!我倒要看看,叶晓枫你还怎么屠魔?你还怎样对付魔教?” 穆诗曼有些害怕:“小姐,老爷不让我们练的。” 王倩靓:“就他自己练得,我们就不能练吗?” 穆诗曼问道:“老爷是肯定不可能教我们了,那咱们找谁啊?” 王倩靓:“你去把大师兄叫过来吧!” 穆诗曼摇了摇头,“大师兄什么都听老爷的,估计也难啊。” 王倩靓发了狠,“我明天上山找我爷爷去!” 第二天清晨,王倩靓挎着一篓食盒便往古语山上走去。古语山位于津陵城中,山不陡,也不高,是王家私家花园的领地,这些年来鲜有人迹。半山腰上,有一座砖瓦结构的小屋,小屋外是一个用篱笆围起来院子,中间摆了张石桌,上面刻了棋谱,院子的角落上种着几枝斑竹,两只母鸡带着群小鸡崽子悠闲地在院中踱步啄地。这一片世外桃源,不知是何高人隐居在此? “爷爷,我来了!”王倩靓三步并两步穿过了竹园,踏着花岗岩路基石板向屋内走去。 “呵呵,靓儿!”一个老头笑着打开了屋门。这位老头甚是清瘦,却白发童颜,脸上竟无明显的皱纹。 王倩靓笑着说道:“爷爷,您是越老越年轻了啊,哇,这皮肤比我都还嫩呢!” 那老头儿大笑:“哈哈哈,你就知道取笑我!今天怎么有空上我这来啊?” 王倩靓提起食盒,拍了两下,笑靥如花,“给您送好吃的来了!” 那老头瞥了王倩靓一眼,“你这小丫头古灵精怪的,肯定有事求我,说吧,什么事儿?” 王倩靓搂住老头儿不住地撒娇:“诶呀,爷爷,人家是真想你了嘛!” 老头儿捅了下王倩靓的脑门,“我还不知道你这丫头啊!” 王倩靓把老头搂得更紧了,“爷爷,你说,女孩子最在乎什么?” 老头儿想了会,笑着说道:“嘻嘻,这个问题难不倒我,你爷爷我当年可也是年轻风流过的。女孩子最在乎的当然是自己的容颜了。” 王倩靓说道:“就是嘛,爷爷,要是等我老道您那岁数,皮肤还是那么好,那该多棒啊!爷爷,您就教教我您的养生之道、驻颜之术吧!” 老头儿抬头想了会,“这种事情是可遇不可求的,究竟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不晓得!或许是这里山好、水好、空气好吧。” 王倩靓嘟起了嘴巴,“爷爷你就知道骗人,我可是晓得的,你每天有盘膝打坐,这个才是关键呢,我想学。” 老头儿哈哈大笑:“我还道是什么呢?原来想学这个!这有什么意思啊?整天坐在地上闷都闷死了,你小丫头肯定忍不住寂寞的。走吧,不要打扰我的清修,回去叫你老爹好好给你磨几颗珍珠,别舍不得花钱!诶,你说你那贼老爹像谁呢?怎么那么抠门呢?” 王倩靓不高兴了,“还不是您那一句话,叫他努力赚钱,才把我爹爹变成这么个死抠门的守财奴。您不是要他赚什么活动经费吗?” 老头沉思了片刻,问道:“山下到底发生什么事儿了?你为什么想来学魔法?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女孩子家还是不要去搞这种东西为好,在这样的世道里,会使魔法是件很危险的事情!你爹不是一直希望你嫁户好人家吗?这次找的小伙子挺好的,是名门之后,你就安心地跟着那小子过日子吧,别老惦记着学什么魔法!” 王倩靓一脸不高兴,“朱灵魄被人抓了!” 老头一愣,“哦!好的很啊,那臭小子终于叫人给逮住了!真的烦死我了,还要叫我去开什么紧急会议,在会上就听得玉临风那个傻蛋神神叨叨,废话连篇,烦都烦死人了。诶?谁抓住的?玉临风那老不死吗?” 王倩靓摇了摇头,“是叫叶晓枫给抓住的。” 老头眉头一皱,想了半天。“叶晓枫?嘶~~~~江湖上有这号人物?哦!对了,你看我这记性,呵呵,原来是我孙女婿。” 王倩靓继续说道:“前几日,他们六大门派在济州城开了个屠魔大会,说好了,谁要是拿下了朱灵魄,就拜他为六大门派屠魔同盟的盟主。眼下,叶晓枫成了盟主了!爷爷,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那老头楞了半天,“这叫什么事儿啊?” 王倩靓几乎要哭出来了:“以后,叶晓枫就整天领着一班武师到处追杀我们魔师,可能到最后连我爹爹都不放过,这可怎么办啊?” 老头眼睛一白,“好办啊,这门亲事黄了算求!” 王倩靓生气了,“爷爷你瞎说什么啊?我们的婚事早就昭告天下了,况且,况且,我和他也已经有了肌肤之亲……”王倩靓最后的那几个字轻的几乎听不清楚了。 老头望了王倩靓一眼,“所以说,你想学魔法?” 王倩靓坚定地点了点头,“是的,我和他相处的时日虽然不多,但是相互之间的感情还是比较稳固的。我如果使着魔法出现在他面前,他必定下不了手伤我,我会努力说服他,让他放弃追杀我们魔教的念头!这也算是让我为教中的兄弟做一些事情吧!” 老头叹了口气,“哎,我真想与世无争地过完这最后的日子,可惜,天不遂人愿!如今,我又要把这种痛苦转嫁到你身上,我于心何忍呐?” 王倩靓 说道:“爷爷,这就是我的命运!是我,选择了属于自己的命运!” 这位隐居的老头,正是魔教四大护法之一的雷震子。雷震子本姓王,加入魔教之后他改用艺名。当年黑魔顶之战,魔教大溃败,前任教主临终前,将教中所有财物全部托付给雷震子,命他维持经营。雷震子靠着这些钱财起家,虽然他不善经营,却也能维持魔教生计。他的儿子王万财却是一个天生的财迷,加之他能说会道,人脉极广,黑白两道,左右逢源,成长为万中无一的商界精英,在他的苦心经营之下,王氏发展到如今富可敌国的程度。 雷震子想了半天,对王倩靓说道:“我可以教你魔法,但是你必须答应我一个要求。” 王倩靓大喜,“好的,爷爷,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 雷震子:“我的条件也不是很苛刻,就是你绝对不能轻易在别人面前展示你的魔法,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你要一如既然地矢口否认你与魔教的任何关系!” 王倩靓点了点头:“恩,爷爷你的意思我懂,毕竟在我们中土大陆,魔师还是不能被世人所接受,会使魔法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我以后会处处小心点,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跟叶晓枫摊牌的,我会慎重再慎重的。” 雷震子见她深明大义又态度坚决,终于答应了王倩靓的要求! 王倩靓高兴地搂着老爷子的脖子,亲了又亲! 第三十六章 光系魔法(3200字) 雷震子笑着说道:“我心里一直很矛盾!有件事情,爷爷一直想告诉你,你其实具备了成为极品魔师潜力的!你的起始精神力上限远远超过常人。天赋,可以说比爷爷好的多。即便是朱灵魄那个小淫贼的绝世资质,也略微不如你。你要不练魔法,真的可惜了。” 王倩靓吐了吐舌头,惊讶地问道:“我有那么厉害吗?” 雷震子很是得意:“也不看看是谁的孙女!” 当下王倩靓就席地而坐,认真地听雷震子讲解起魔法的基本原理。王倩靓天资聪慧,立刻领会了十之八九。雷震子兴致勃勃地说道:“看来你悟性还真的不错,今天我先教你我们光系魔法的入门口诀吧。来,跟我念,伟大的澳陆之神澳斯曲利亚,请赐予我无限光之能量,让光随心动吧!” 光系魔法有着最为庞大的分支,一部分光系最终演变成治疗之术,一部分光系演变成高温灼热的射线,另一部分光系变异成了雷电,雷震子正是光系魔法中的顶级雷电魔师。按照光系魔法的入门口诀,可以掌握两个基本的技能,“神光普照”和“光电珠”,“神光普照”有杀菌治疗的功效,而“光电珠”是一个攻击技能,即向目标射出一颗电极分流的光珠,这个光珠的顶部与底部分别附着了正离子与负离子,在接触到目标之后,正负离子瞬间融合形成电流,给予目标电流的冲击。功力高强的魔师射出的光珠可形成数千伏的高压,非常具有杀伤力。 这下,雷震子院中养的那群鸡可谓遭了殃,从小鸡到母鸡无一幸免,都悲怆地成为了王倩靓的活靶子。一开始小鸡被王倩靓的“光电珠”击中的时候,只是羽毛略微抖动了一下,后来再被击中,则鸡腿都要抖两抖。当王倩靓修习两天之后,技艺大精,老母鸡那个悲惨啊,整天被王倩靓电得东倒西歪的,电倒了还没完,王倩靓又使出“神光普照”给老母鸡疗伤,治好了又电,这周而复始,最后整得那两只老母鸡从此“绝经”,再没下过蛋。 雷震子见王倩靓施展“光电珠”,很是满意,说道:“恩,不错,可以练习下个技能了!” 王倩靓心存疑虑,问道:“爷爷,这口诀太复杂了,伟大的澳陆之神澳斯曲利亚,请赐予我无限光之能量,让光随心动吧!光电珠出击!昏倒,等念完,吐沫都快吐光了,这还怎么跟别人打哦,早被别人一招灭了。” “哈哈,问的好”,雷震子笑道,“当你对魔法掌控达到一定的熟练程度,像光电珠这种低级攻击技能是能瞬发的。只有像‘电闪雷鸣’、‘五雷轰顶’这种终极群攻技能才需要吟唱时间。” “爷爷,我明白了,我会努力修炼的!” “好,现在教你自卫技能,‘抗拒光环’,‘抗拒光环’的作用就是把功力弱于你的敌人从你身边推开。” “爷爷,”王倩靓不解地问道,“功力高低如何判别呢?如果敌人是个武士,而我是魔师,我们相互之间的功力高低如何辨别呢?” “恩,不错,”雷震子赞许地说道,“你字字珠玑,问题都问到点上了。自然万物都有他的评判标准,魔功和武功之间也有一定的换算机制,能达到相互衡量测算的目的。其实‘抗拒’系列的技能本身就是一把标尺,是衡量魔、武功高低的杠杆。” 于是那两只母鸡又有了新的遭遇。在被电晕之后,并没有立刻受到“神光普照”的滋润,反而连续遭遇“抗拒光环”的推搡,在地皮上蹭得连羽毛都磨光了。 王倩靓白天练习技能,晚上打坐冥想,在古语山整整修炼了七天。在这七天之内王倩靓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已从一个懵懂的菜鸟成长为魔界小妖了,她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魔力波动,举手投足间散发着浓郁的魔力气息,她已经被打上了深深的魔法烙印,注定将终身与魔法为伍了。 第八天的早晨,雷震子把王倩靓叫到了自己的跟前,“我已经把我所知的魔法运行法门和诀窍都传授给你了,你要时刻铭记在心,千万不可记错一个字,否则,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好了,修炼就到此结束吧,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以后就要看你自己的造化了。还有这本书,你先收好,以后闲暇无事的时候可以翻看几下。” 王倩靓接过一看,只见封面上大书几个墨字——澳汉简明字典。(大坑啊大坑!) “这是澳神大陆的望门大族所使用的语言,日后如有机遇,你可能会去澳神大陆继续修炼,呵呵,爷爷我曾经在澳神大陆居住了六年,也是在那个时候,认识你了奶奶。” 王倩靓细心抚摸着这发黄的封面,恋恋不舍地拜别了雷震子,踌躇满志地走下山来。此刻她技艺已有所小成,心中自是得意非凡,“也不知道叶晓枫怎么样了?哪天电他几下试试看,嘻嘻,他最没用了,一准哇哇大叫。”想到此处,王倩靓不由会心地笑出声来。 刚走到家门口,王倩靓就看见穆诗曼独自坐在台阶上哭泣,王倩靓一脸惊恐地问道:“小曼,发生什么事了?” 穆诗曼不住地抽泣,“段公子来信了,他说,他说叶公子出事了!呜……呜……” “什么?”王倩靓大急,一把抢过穆诗曼手中的信件,颤抖地念了起来。王倩靓越看越心惊,终于支持不住,竟昏死过去。 半晌,王倩靓终于悠悠醒转,她泪眼迷蒙地对穆诗曼说道“小曼,我们去瞭曙城!”穆诗曼安慰道:“小姐,你放心吧,我看叶公子命硬的很,能活到九十九。这次肯定也是有惊无险的。” 王倩靓不再说话,她直奔“一剑无影”冯吃饭的房间。 “冯师傅!”王倩靓向冯吃饭行了一个大礼。 “诶呀,大小姐,这是干什么啊?折杀小的了!”冯吃饭惊慌失措。 王倩靓:“冯师傅,我有个不情之请,请随我一起去一趟瞭曙城。” 冯吃饭不解:“这有何难?不就是瞭曙城嘛?我还以为是要让我去兽地呢!” 王倩靓补充道:“兽地,如果需要的话,可能是会去的。” 冯吃饭楞了一楞:“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小姐?” 王倩靓就把叶晓枫身陷敌营的事情说了一遍。 冯吃饭豪情万丈地说道:“小姐,我这条贱命当年就是老爷救的,都是因为老爷帮忙,我才能觅得良师,我才能锦衣玉食地生活。不要说是兽地了,小姐就是让我上刀山,下火海,冯某也在所不辞。小姐,你放心,冯某闯荡江湖多年,多少听得懂几句毛兽话,我就算把兽地翻个遍,也要把叶晓枫公子给找出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王倩靓吃了一惊:“不,不,叶晓枫不能死……” 冯吃饭有些不好意思:“在下失言……瞧我这乌鸦嘴。” 王倩靓便领着冯吃饭和穆诗曼星夜兼程、快马加鞭一路向瞭曙城驰来。 …… 叶晓枫慢慢恢复了知觉,他只感到浑身酸痛,口干舌燥,他想站起来,但他无法驱使自己的手脚,他想睁开眼睛,但他无法拉动自己的眼皮。他能明显地感觉到自己正趴在一叠干枯的稻草之上,枯萎的杂草刺激着他的面颊。周围弥漫着令人作呕的气息,我在哪?我怎么了?叶晓枫试着努力地想清醒起来,但他无法做到,似乎一切都是徒劳。在失望、迷茫、愤慨中徘徊的叶晓枫,再次昏睡过去…… “哗啦!”一盆冷水直接泼在了叶晓枫的头上,叶晓枫顿时感觉冰寒彻骨,立刻惊觉。“珰!”地一声,一个铁制食盆不知道从哪里飞了进来,在叶晓枫面前砸落,食盆中摆着一块腐肉,散发着阵阵恶臭。叶晓枫抬头一望,只见一个高大的黑色毛兽正从圆木格栅外走过。圆木格栅?叶晓枫警觉地环 视了下四周,只感觉光线昏暗,空间狭小,三面为石砖砌的墙壁,另一面则是刚才看见的圆木格栅,格栅的外面是一条狭长的走廊。在这三米见方的地上,乱七八糟地铺满了稻草,额滴神呐!这里难道就是毛兽的牢房? 叶晓枫强忍着剧痛从地上坐了起来,他审视了下自己的身体,回忆了下失去知觉前的场景:一群亮着的眼珠正围着他拳打脚踢…… 我没有死?这是怎么回事?这里分明不是阎王殿啊,阎王殿可没有毛兽吧?我居然没死?真是太奇怪了?他们想干什么?这时,叶晓枫的肚子“咕噜咕”地叫了起来,他不清楚自己到底昏迷了多久,有多长时间没有吃饭喝水了,不过,强烈的求生欲望使他坚定地拿起了刚才的那块腐肉,这回看清楚了,原来是一只褪了皮、剖了腹的死老鼠!叶晓枫苦笑了一下,这毛兽服务还挺到位,居然给老子整干净了拿过来。 此刻,迷茫的叶晓枫不清楚,他为什么会活在这个世上,他有什么资格去享受毛兽为他准备的“老鼠大餐”,他知道自己没有继续活下去的理由了。但是,他不甘心,他坚韧,他勇敢。对于已经死过一次的人来说,能够活着,就是最大的幸运了。 第三十七章 狱中练功(3000字) 叶晓枫从来是不豪侠义士,没有宁死不屈的气节!有的却是打不烂,撵不死的小强精神!他下定决心了,既然毛兽们要他活着,他就活着,不,即便是毛兽们不想要他活,他仍要坚强地活下去。叶晓枫强忍着恶臭和身体的酸痛,硬是把那只老鼠嚼碎了吃进去,因为他太想补充自己的身体的能量了,那只老鼠的骨头、指甲,叶晓枫都没有放过。地上依旧渗着水,叶晓枫趴在地上,使劲地吮吸着,当地面被他吸干之后,他又把刚才过了水的稻草捡起来放进自己的嘴巴吮吸起来。 叶晓枫活动了下自己的身体,很好,没有骨折的地方,痛的只是肌肉,到底是穿了软被金丝甲啊。叶晓枫一摸胸口,突然发现软被金丝甲已经不知所踪,他苦笑着摇了摇头,这宝衣被缴倒没出乎叶晓枫的意料。衣服?叶晓枫仔细摸了摸身体,哇靠!老子居然穿了件毛皮大衣!这什么毛?什么毛?叶晓枫头上不住地冒出冷汗,我顶你个肺,该不是毛兽的皮吧?少恶心老子啊!叶晓枫仔细查看了一下,确定了是件棕熊皮之后,才放心下来。这麻块妈妈毛兽监狱福利还真好,居然有肉吃,有皮衣穿!看来老子真的不会马上死,毛兽不知道为什么还要让我活下去。诶哟!嘶~~~这地方是冷,不穿皮衣确实吃不消,不过这毛太硬了,穿着真不舒服。 叶晓枫朝角落看去,只见自己的随身物品散落一地,包裹也已经打开,里面的碎银子早不见了踪影,仅剩了几个没什么用的中土币。这些故乡带来的物品使他感慨万千,不禁流下眼泪来。想当年还是叱咤京城的纨绔子弟,现如今却成了异族毛兽的阶下囚。突然一本书从叶晓枫的包裹中掉了出来,还是原先那本《固本培元》。(这个伏笔埋的时间有点长,如果细心的读者会发现这是早在第七章的时候叶晓枫就从一个乞丐手中获得的武功秘籍) 叶晓枫无奈地拿起这书本,懊悔地无地自容!悔不该当初啊,身为咏春叶文的独子,却终日浑浑噩噩好吃懒做,连父亲半点的皮毛都没学会!苍天也不是没有给再来一次的机会,玉临风曾千方百计想传授技艺给他,可他总是推三阻四的,哪怕只需要半天来听一下吟唱口诀和施法诀窍,只需要半天啊! 叶晓枫一直无忧无虑地在父亲的庇护下生活了数十载,到如今才幡然醒悟!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只有实力才有生存的权利,才有主宰万物的能力。只可惜,这一切都来得太迟了!太迟了! 这麻块妈妈到底是本什么破书?叶晓枫不停地翻弄着这永无止尽的乱码,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啊?这上面明明记载着武功秘籍,我可是曾亲眼目睹过的。叶晓枫手握着书本,这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了!“我一定要看懂它!” 叶晓枫发狠了,翻开了书本的第一页,目光停留在纸上,我看,我看,我看!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依旧是毫无进展。这时,叶晓枫犯困了,一个眼皮开始耷拉下来,另一只眼睛也似灵魂出窍,游离出去了。突然,就在那一瞬间,叶晓枫猛然看见了一幅画,画中是以个裸男,身边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圈圈点点,周边都写满了注解!叶晓枫精神为之一振,定睛一看,图片又消失地无影无踪! “哦?”难道,这麻块妈妈破书要老子弄成斗鸡眼才能看?对了,老子上次也是迷迷糊糊,眼神迷离的时候才看见的。 (看到这里,许多读者会明白《固本培元》这本书是怎么回事了!这是一本用三维立体图案编制的武功秘籍。在我们这个世界里的20世纪,三维立体图曾经风靡一时,不了解的读者可以上网搜一下图片。) 叶晓枫再接再砺,这回差不多用了半柱香的时间调整两眼的角度,终于再次看到了《固本培元》的图册和注解。叶晓枫大喜!我顶你个肺,天无绝人之路啊!不管这上面写的是什么东西,老子现在可没有选择的余地!就算活马当死马医了! 叶晓枫找到诀窍之后,接下去的事情自然迎刃而解,他全神贯注,将整本书都扫了一遍,终于对《固本培元》有了大致的了解,这是一本能够让人的体质发生脱胎换骨变化的武功秘籍!它的终极目标是最大限度地提升修炼者的内力和精神力,并给人带来机体恢复、疗伤治病的效果。 等等,什么?什么?这本武学秘籍上居然提到了精神力?精神力?那不是魔攻吗?叶晓枫回想起玉临风的每一句话,“魔师天生的弱点,就是精神力一旦大幅提升,肉身就不会再有提升的空间。”这可是玉临风说的啊,但是却和《固本培元》上的说法有明显的出入,它上面说的是武功的内力和魔攻的精神力双双得到提升!靠,那还不成鬼了? 魔武双修?难道是真的存在吗? 叶晓枫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或者准确地说,他还能在这个监狱里待多久,他必须争分夺秒。叶晓枫凭借着超强的记忆力把这本书上所罗列的所有经脉穴位、运气法门全部强记于心。他先前对人体的穴位不是很了解,但是此书上标注得极为详细,因此不存在理解上的问题。叶晓枫依法施为,按照《固本培元》上所述的运气法门,将自己微弱的真气巡游了一遍,遂存于丹田之中。叶晓枫顿觉神清气爽,身上的伤痛居然也不怎么疼了。 继续,继续,不能停,加油!这是一整套连贯运功诀窍,并不存在着功力进阶的瓶颈,简单地说,叶晓枫一口气将《固本培元》从头练了一遍,包括了坐式、侧卧式、站式,如此便捷的练功法门使得叶晓枫不必耗费大量的精力去记忆口诀,因为气流巡游周身,让他的身体也有了记忆。 真气不停地在叶晓枫体中回荡,丹田竟渐渐充盈起来。奇怪,身上一点都不觉得疼了,这么是怎么回事?当真气结束了一个轮回之后,叶晓枫储气收功,然后站了起来,挥动了下四肢。奇异的事情发生了,他感受不到丝毫的痛楚,原先磨破的皮肤竟已结痂,并阵阵发痒,这是伤疤将要脱落的征兆!原先酸痛的肌肉竟又结实了不少。原来,在“固本培元”的催动下,叶晓枫竟然痊愈了! 叶晓枫喜出望外,原来练功这么好啊?怪不得那么多人都趋之若鹜了!可惜我以前偷懒嫌烦,未曾好好修炼过!麻块妈妈,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老子拼了!叶晓枫丝毫不敢懈怠,聚精会神地修炼起固本培元来。 一连几天,叶晓枫除了吃老鼠、睡觉之外,其它所有的时间都用来运行真气,短短数日,便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他只感觉到自己内力、精神力双双充溢,似有一股要爆发的力量! 突然,格栅外穿了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地面也伴着微微的颤抖。有兽来了,这声势比起每日送老鼠的狱卒要强烈的多!叶晓枫全神戒备,密切注意着外界的一举一动。一个身高差不多两米五的庞然大物出现在了叶晓枫的面前,那头兽全身黑毛,体宽膀粗,身形着实魁梧,他头戴犀牛角帽,身上的各个要害部位都佩着厚厚的犀牛皮护甲,身后披着一个红色斗篷。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叶晓枫隐约地感觉到,当日在瞭曙城河滩他脱力倒地的时候,正是这头兽第一个冲到了他的面前,并在他的额头砸下了称重的一拳,这股犀牛皮夹杂毛兽体臭的味道实在太特殊了,让他终身难忘。 犀牛皮毛兽吃惊地上下打量着叶晓枫,他万般没想到,叶晓枫居然安然无恙,在他原先的预计中,这小子不躺个十天半个月是起不来的。叶晓枫被他瞧得头皮发麻,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你麻块妈妈毛兽!看什么看?你老子我还没死呢!看你个头啊,畜生快给老子滚!” 那毛兽瞧见叶晓枫发怒的模样,满心欢喜,突然发出一股可怕的笑声:“哇,哈哈,哈哈,七里挖矿,那叫个哟个哟!” 叶晓枫掩住鼻子,尽量避免吸入这头毛兽喷出的空气,实在是太臭了 ,难不成毛兽没有牙刷吗?这畜生也不知道叽里咕噜说些什么,麻块妈妈。 这时,走过来两个身形略显“矮小”的毛兽,向犀牛皮毛兽行了一个军礼,然后把格栅的门打开了。叶晓枫大惊,“你们想干什么?畜生!别过来,老子跟你们拼了!”叶晓枫哇呀呀地冲上前要跟毛兽小卒厮斗,一个小卒,不躲不避,竟然用自己的肚皮硬接下了叶晓枫的拳头,“哈哈哈”,那毛兽随即发出一阵得意的淫笑,“啪!”一个巴掌就把叶晓枫甩得七荤八素。昏,这实力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叶晓枫连他们的一个小卒都干不过! 第三十八章 勇斗棕熊(3100字) 叶晓枫被那毛兽给掐住了后颈,一把就提了起来。叶晓枫悬在空中痛苦难耐,四肢凌空无力可借,脖子几乎要被拉断了。那毛兽突然手一松,叶晓枫被重重地摔在地上,三头兽都发出了得意的笑声。 我顶你个肺,他们要干什么?难倒是要把我折磨至死吗?还是要把我当猴儿耍?这麻块妈妈畜生!接着,叶晓枫被毛兽一把抓住了头发,连拉带拖地撵出了牢房。 叶晓枫被拖至了校场中央,整个校场为一个三十米直径的圆形操场,四周被一层厚厚的木栅栏给包围着。一群毛兽整齐地站立在栅栏后面,几乎把整个校场都围了起来。叶晓枫突然被置于空旷的广场中央,一时不明所以,不知所措。难倒,这就像是我们京城的午门菜市场吗?老子要在这里被处决?搞那么多兽来参观砍头表演?麻块妈妈,额滴神呐! 这时,犀牛皮毛兽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指着叶晓枫说道:“的股控口,考了高,似近改供口货商斯国!个哟个哟!” 场下一片欢腾,“个哟个哟!”毛兽士兵一起呐喊。 叶晓枫大怒,“个哟”你妈妈个比的,你们到底要搞什么飞机啊!麻块妈妈,士可杀,不可辱!不对不对,士不可杀亦不可辱!你们敢杀老子?谁杀我谁就是乌龟王八蛋,娶个媳妇专下别人的蛋! 这时,一个身着华丽首饰的毛兽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只见他全身披金戴银、珠光宝气,帽子上镶嵌着一颗夜明珠尤为显眼。叶晓枫暗暗惊叹,这么大的夜明珠就算是王倩靓家也拿不出来啊,头上顶了个这么重的东西也不嫌累?瞧这毛兽穿得衣冠楚楚,呵,那不是典型的衣冠禽兽嘛? 那华丽毛兽用质疑的眼神望了望叶晓枫,又叽里咕噜地向犀牛皮毛兽询问了许久,只见犀牛皮毛兽指着叶晓枫,做了个手势,然后用力往自己胸脯一拍,瞧这样子似乎是在说:“绝对的货真价实,没错的。” 华丽毛兽赞许地点了点头,然后退出了校场。这时犀牛皮毛兽手里拎了个小麻袋,笑盈盈地走到叶晓枫跟前。 叶晓枫一阵阵地心慌,“他奶奶的,他这是要干什么?” 犀牛皮毛兽把麻袋扔到了地上,然后做了个手势,示意叶晓枫把麻袋捡起来,接着,就自己转身离去了。叶晓枫疑惑地打开麻袋一看,额滴神呐!里面装了六块鹅卵石! 叶晓枫疑惑了,毛兽给我石头干什么?老子可是很会砸石头的!他们为什么要给我石头?他们要干什么?他们要我干什么? “额哄~~~”不远处穿了一声沉闷的吼声!叶晓枫吃了一惊,什么东西在叫?突然,木栅栏的门被打开了,一头两米多高的棕熊冲进了校场,然后,栅栏的门又被关上了。现场顿时一片沸腾,毛兽们兴奋地手舞足蹈,“啊呜!啊呜”地乱喊一通。 那棕熊一进到校场里,便开始漫无目的的乱跑,时不时地向隔着一层栅栏的毛兽士兵扑去。棕熊的硕大的头颅撞在木桩格栅上,发出“咚咚”的巨响。叶晓枫吓得双腿直打哆嗦,麻块妈妈,原来是要拿老子喂熊! 叶晓枫顿时心乱如麻,怎么办?怎么办?哦,对了对了,好像熊是不咬死人的,老子装死!装死!装死!一想到这里,叶晓枫马上双腿一软,匍匐到地上。毛兽们嘘声一片,对着叶晓枫指指点点,仿佛在嘲笑这个软柿子! 叶晓枫不敢紧闭双眼,偷偷留了一条缝观察棕熊的一举一动。棕熊在场边毛兽的指引下,终于发现了躺在校场中央的叶晓枫。“额哄~~~”大吼一声就向叶晓枫冲来,棕熊浑身的肥肉伴着奔跑的脚步有节奏地抖动起来,甚是威猛。 诶呀!麻块妈妈,叶晓枫冷汗直冒,全身上下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不行了!不行了!这么抖还怎么装死啊?不行啊!叶晓枫大叫一声,一个鲤鱼跃龙门跳了起来,转身就跑。 “靠!这熊好快,老子逃不掉了,老子左转,老子右转!”叶晓枫不停地改变奔跑方向,打转绕圈,熊在后面撕咧着獠牙,紧追不舍。 那棕熊越跑越快,越追越近,眼瞅着就要凑近叶晓枫的屁股,叶晓枫情急之下,高声吟唱:“伟大的澳陆之神澳斯曲利亚,请赐予我无限风之能量,让风随心动吧!”叶晓枫直觉得背后一阵疾风驰到,带动着他急速奔跑。这一下竟然将棕熊甩在了身后! “哦~!”毛兽们发出一阵惊呼! 叶晓枫一下子和棕熊拉开了有二十米的差距,叶晓枫的心稍微放宽了一点,这风魔还是不能连续使用,不然老子马上就要精神力枯竭!叶晓枫凝聚意念力,惊讶地发现自己的精神力居然还有富余!放在以前,叶晓枫早趴下了! “快想辙,快想辙,这样耗下去不是办法。石头,对,石头,刚才那石头呢?”叶晓枫扭头望去,那袋鹅卵石依旧还放在他刚才装死的地上。 叶晓枫立刻催动风魔,冲到石头跟前,弯腰跨步抄起麻袋,继续向前奔走!毛兽们一齐发出赞叹欢呼声,似乎是在为叶晓枫灵动的身形鼓舞加油。 “我砸!”叶晓枫向后甩出一颗石头,那鹅卵石劲力十足,直扑棕熊面门,“啪!”正中棕熊面颊! “哦~!!!~”毛兽们终于见识到了叶晓枫的鹅卵神功,高兴地手舞足蹈! “呜!”棕熊发出一股痛苦的哀鸣,脑袋微微一斜,随即又抖动身躯继续向叶晓枫扑来。 我顶你个肺,伤它不着啊!叶晓枫大急,手中拽着石头不停地向棕熊投掷,怎奈这棕熊皮粗肉厚,石头砸在它的躯干之上都蹦得老远,终于有一颗石头射中了棕熊的鼻梁,那熊顿时鲜血淋漓,血喷如注。 叶晓枫暗暗高兴,“好,得手了!这样流血法,这熊崽子可坚持不了多久!” 棕熊受了伤,顿时兽性大发,怒吼一声,张牙舞爪拼命向叶晓枫扑来。叶晓枫催动风魔四处游走,躲闪着抓狂的棕熊。“哦哟~~哦呦!!”栅栏外毛兽掌声雷动,兴奋难抑。 “坚持住!老子耗死他!我跑!我跑!我跑!”,可是,叶晓枫风魔使用于频繁,精神力直线下降,终于就要不支。棕熊虽然已是血肉模糊,但依旧精神抖擞,丝毫不露疲态,完全没有就要瘫倒的迹象。 完了完了,没精神力支持,叶晓枫再也跑不快了!“我顶你个肺,救命啊~~~~”。此刻叶晓枫手中还有硕果仅存的一颗鹅卵石,麻块妈妈,只好孤注一掷了!“我日!”叶晓枫大吼一声,身体扭曲成了弯弓状,欲将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到自己的掌心,向棕熊掷出了最后的炮弹。就在鹅卵石出手的一瞬间,叶晓枫只觉得丹田一热,一股气流顺着手臂破掌而出,推动石头迅猛疾飞。 “嗖!”,鹅卵石发出了尖利的破空之声,击中了棕熊的面门,顿时鲜血四溅。那畜生“哼哦~”地一声惨叫,遂倒地不住地抓狂起来,叶晓枫见一招得手,不再迟疑!到了拼命的时候了! “啊!”叶晓枫一声嚎叫,奔到棕熊面前,伸出一腿,就往它的下颚就踢去。“哄!”那棕熊被叶晓枫扫得“熊仰马翻”,叶晓枫瞧准时机,高高跃起,双脚下坠蹬在棕熊的肚皮之上。那棕熊口中喷出一股鲜血!叶晓枫足弓一点,往边上一跃,顺势躲开了棕熊四肢的抓挠!然后转身一脚,又朝棕熊受伤的面门踢去。这棕熊重伤之余,居然翻身一滚,躲开了叶晓枫的攻击,然后后腿一蹬又向他扑来。叶晓枫不再恋战,立刻奔逃。此时的棕熊身手已不像先前那般敏捷,根本无法奈何叶晓枫。叶晓枫四处转圈奔逃着,时不时从地上捡起散落的石头,回身还击。原本应该棕熊虐杀叶晓枫的场面,转眼间成了叶晓枫戏耍棕熊的血腥儿戏。奋战良久,那棕熊再也支持不住,颓然倒地! 校场内一片寂静,过了许久,终于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 叶晓枫心想,我顶你个肺,原来毛兽起哄也是拍手的! 毛兽尚武,向来钦佩实力高超的勇士。叶晓枫今天这种漂移着投石头的打法,让他们大开眼界,而且他也不是一味取巧,毕竟其中一颗石头砸破了棕熊的脑门,这可不是一般的强悍力道。加之毛兽资质愚钝,不善投射,今天出现了这么一位人族神投手,让这些毛兽都兴奋不已。 “哇呀!”叶晓枫突然一声尖叫,遂扑到棕熊的身上,一掌劈开了它破碎的头颅,然后俯下身去,竟然吸吮起棕熊的鲜血和脑髓来,在场的所有毛兽都目瞪口呆!它们向来嗜血,却也不及叶晓枫这般痴狂!吸吮良久,叶晓枫突然抬头,面露狰狞,张开血盆大口,环顾四周,再次发出一声震耳欲聋、撕心裂肺的尖叫!毛兽们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无不为之动容。 第三十九章 沦为奴隶(3100字) 叶晓枫要的就是这种震慑的效果!舔血吸脑又有什么关系?老子连老鼠都啃了好几只了!再说……这味道也不错,总比腐烂的老鼠强多了!麻块妈妈,想用老子喂熊?看看到底谁吃谁?接着叶晓枫抬腿一跃,踩在棕熊身上,振臂高呼!毛兽们都惊诧地注视着叶晓枫的一举一动,却也有个别的兽卒附着叶晓枫的叫声欢呼起来。 这时,栅栏的门突然打开了,华丽毛兽哈哈大笑,独自走进了校场!几个士兵想拦住他,但他做了手势,示意没有问题。那华丽毛兽手里拿着一条香喷喷的烤肉,也不知道是狗腿还是羊的小腿,反正色泽诱人,径直走到叶晓枫跟前。叶晓枫虽知他没有敌意,可依旧是全神戒备。这麻块妈妈毛兽实在令人内难以捉摸!不清楚这兽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华丽毛兽右手一扬,那条烤肉便抛到叶晓枫手中。叶晓枫接过烤肉,仔细闻了闻,一股羊肉的清香扑鼻而来,恩,是上等的鄂尔少斯大草原绵羊后腿肉!麻块妈妈,老子今朝有肉今朝醉,没有酒醉亦陶醉!反正不吃白不吃!吃了肯定不白吃!要做鬼也做个饱死鬼!这么激战一番,叶晓枫确实也觉得饿了,于是他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抡起羊腿就大块撕咬起来。 华丽毛兽见叶晓枫吃得狼吞虎咽,也是哈哈大笑,又给他递上一杯乳白色的液体!叶晓枫想也不想,拿过来就是一饮而尽!一阵酸辣,只觉得刀口入喉!麻块妈妈原来是马奶酒!这味道比起将军府的陈年佳酿可差得远咯! 华丽毛兽在一般耐心地等待着,看叶晓枫吃得差不多了,就用手指了指叶晓枫,然后又指了下自己,接着往外面指了一指!这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就是在问叶晓枫肯不肯跟他走。 叶晓枫仔细揣摩着,自己能够苟活至现在,多半跟眼前的这个人有莫大的关系,他很清楚,他已无路可退,他没的选择。恩,既来之则安之,叶晓枫朝那华丽毛兽点了点头。 华丽毛兽哈哈大笑,从兜里掏了一根粗粗的麻绳,示意要给叶晓枫捆上。 叶晓枫无可奈何,他心中明白,如若反抗,吃亏只能是自己。哎,现在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别无选择! 华丽毛兽神采奕奕地牵着叶晓枫,走到犀牛皮毛兽跟前,叽里咕噜地冲他说了一通兽话,然后递给了犀牛皮毛兽三枚金币。那犀牛皮毛兽如获至宝,欢天喜地地摆弄起金币来。 我顶你个肺!难倒老子被卖了?叶晓枫心中燃起一股莫名的愤慨,老子成了奴隶?额滴神呐!我日!老子是奴隶了! 叶晓枫瞅着那三枚金币,百思不得其解,老子值那么多钱吗?像我这种成色的奴隶,放到中土帝国,估计连一个铜板都卖不到!老子除了会喝酒吃饭外,其它一概不会!这还真邪门了!我前面伤了他们那么多兽!结果被这个犀牛皮毛兽逮到之后,居然没有被处死,为的就是要把我卖个好价钱吗?他们到底要我做什么呢?难倒?这王八羔子的毛兽知道了我的身份,要用我来动摇中土军心?这也不对啊,为什么要叫棕熊来咬我呢? 叶晓枫带着一干疑问,被华丽毛兽牵着走出了毛兽的营寨。营寨之外的兽地,对叶晓枫来说,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几日之前他曾与段勤玄等人一同来此采药。叶晓枫隔着通天河眺望对江的悬崖峭壁,却是往事如烟,故国不堪回首…… 叶晓枫仔细辨别着方向,没错,正是去北方!沿途的每一道沟坎,每一座山峰,每一条河流他都铭记在心。他不知道他将去向何处,每走一步,他都感觉自己跟故乡的距离又远了一点,他感觉到自己前途未卜,但是他没有放弃希望,他仍有着坚定的信念,那就是只要 活着,总有一天,他会踏上归途,重走这条路! 别了,我亲爱的故乡,别了,生我养我的地方。 叶晓枫第一次见到了传说中的毛马,这毛马比起中土帝国的马匹身形高大了不少,而且全身的毛发长达四寸。华丽毛兽趾高气昂地骑在毛马之上,向北驰行,马背后栓着叶晓枫,叶晓枫双手被马绳捆住,跟着毛兽一路奔走,如果稍有懈怠,就会被身边的喽啰皮鞭伺候。 兽地乃北方极寒之地,越往北行,越是天寒地冻。此刻已是深秋,北方大草原早就已经是冰封万里。王倩靓赠予叶晓枫的西域皮靴早就磨破了,悲情的叶晓枫只好撕下粗厚的棕熊皮衣服,用来裹脚,而身体自然而然露出了一块。一开始,叶晓枫还是走走歇歇,可是到后来,他丝毫不敢停留,因为一停下来,他根本没办法抵抗这等严寒,他想问华丽毛兽要件衣服穿,可是与他同行的毛兽均没有带衣服,他们只穿皮质护具,用来护住自己的要害部位,身体的大部分都是裸露在外的,毛兽这种特殊的种族非常适应在寒冷的气候中生存,他们体毛粗且长且密,皮下脂肪堆积丰厚!衣服是根本不需要的。华丽毛兽也未想到原来人类是那么的怕冷,虽然他晓得叶晓枫的命可是非常金贵的,可是他也没有办法,他只佩戴着名贵的饰物,却无御寒之物,无奈之中,他只好把自己马鞍下的垫布取下来给叶晓枫披上。叶晓枫跟随他们数日,终于知道了这个华丽毛兽的名字叫做阿赫穆鲁! 奔行数日,他们终于来到了一座毛兽的集镇。这个集镇极为简单,仅仅由三十多个大帐篷组成。在这个集镇上,他们的生活物资得到了补给,叶晓枫也终于弄到了几张羊皮。此时,叶晓枫手上的绳索已被他们拿下,取而代之的是在腰间栓了一把锁,和阿赫穆鲁的毛马连在一起。叶晓枫兴致颇高地用骨针缝制了一件紧身的羊皮大衣,往身上一套,顿时温暖无比。阿赫穆鲁还给叶晓枫买了一双“童鞋”,经过武装之后,叶枫总算解决了温饱问题。 叶晓枫打着手势,用新学蹩脚的毛兽话,问阿赫穆鲁,我们要到哪里去?阿赫穆鲁回答:“钢都!”然后打手势解释道,“一个很大、兽很多的地方。” 叶晓枫,他不清楚这个阿赫穆鲁要带他去那个所谓的“钢都”干什么,他隐约间觉得这恐怕是九死一生!这么多天来,他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要不要逃走?怎么逃?他现在手跟脚都没有了束缚,而且,困扰他多日的服装问题终于解决,唯一牵绊着他的是腰间那一根绳索,要挣脱这个绳索其实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最大的问题是如何才能逃过毛兽的追捕,以及如何在这等冰天雪地、食物匮乏的环境里独自生存下去。思量再三,叶晓枫还是决定选择暂时放弃!他认为,自己逃跑的最佳时机应该在明年春暖花开之季,在他的功夫略有小成之时!所以,一切的一切,他选择了隐忍,他要坚强地活到明年春风拂面的时候。 …… 瞭曙城中,国军院的学生已经在那里逗留了数日,个别伤重的仍未痊愈。此刻去闲林城试炼的行程已经完全耽误了。段勤玄和徐贤姬每天都要登到通天河岸边的高峰之上,眺望对江,希望能看到叶晓枫那熟悉的身影。这么多天来,他们一无所获。 叶晓枫肯定是出事了。段勤玄悲愤难抑,他无法原谅自己的懦弱,无法原谅自己在生死关头抛下同伴独自逃生的卑劣行径,他觉得自己活在这个世上是一种耻辱。段勤玄做出了一个足以影响他终身的决定,他要追随叶晓枫留下的足迹,他要秉承叶晓枫的遗愿:抗兽屠魔!为此,他愿意付出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段勤玄将此番的遭遇看成了对自己的历练,他现在急需要提升自己的实力!要想为叶晓枫报仇雪恨?光靠他目前的实力还是远远不够的,所幸的是他家传的武学“一阳指”和“六脉神剑”乃中土武林中顶尖的绝世武功,而他自创的这套“一阳金刚指”也是前途光明,所以,他现在是远攻、近身相得益彰!因此,他没有理由继 续在彷徨下去了!他要练武,他要成为绝顶高手! 在离开叶晓枫同志的日子里,段勤玄没有睡过一次觉!请不要惊讶,他不是铁人,他只是武痴而已。白天,他苦心钻研《绝世武功破解版》,《破指式》章节中的内容已经不能满足他的需求,他认真琢磨着书中的每一招每一式,试想着把这些招式切换成指法。每当他想到一种新式招式,他都会把正日道长叫道身边和他一起拆解招数,又会与徐贤姬一起推敲琢磨。到了晚上,他便在塌上运起内力,打坐吐纳,从不间歇。 《请喜欢此书的读者朋友将本书介绍给你们的书友,在qq上向好友转发本书的链接!哎,怎么搞得像违法传销啊?哈哈!》 第四十章 一剑无影水上漂(3100字) 叶文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呼作响,脚底下水花四溅,心中更是惊诧万分!他……他竟然托着我在水上奔跑?这是人是鬼? 叶文惊魂未定,却已然到了通天河南岸! 刚刚着陆,冯吃饭立马颓倒在河滩之上,他赶紧盘膝坐地,运起气来。 叶文惊异地望着他,这等练气法门,真是怪异,难倒,莫非?…… 仅过了片刻,冯吃饭就已经收功起身。叶文神情严峻地望着他,“冯师傅,这功,好怪啊!” 冯吃饭痴痴一笑:“家传武学就是如此。” 叶文见他这般说辞,倒也不好意思追问什么,当下抱拳作偮,“多谢冯大侠救命之恩!” 冯吃饭微微一笑,“哪里哪里,我也正被毛兽追杀,避无可避,刚好找到了您这个靠山,才侥幸杀出重围。咱们可说不上谁救谁啊!” 叶文见他如此谦虚,倒也是十分欢喜,其实他心中可像明镜似的,像冯吃饭这等轻功,还会避无可避吗?“不知冯大侠深入兽营,所谓何事?” 冯吃饭哈哈大笑,“当然是去打探令郎的消息。” 叶文心中一阵感激,又见冯吃饭喜笑颜开,不由一颤,难倒,我儿还…… 冯吃饭笑盈盈地说道:“叶大侠请不要担心,令公子眼下暂无性命之忧!” 叶文终于长舒了一口气,连忙追问。冯吃饭说道:“他们毛兽把叶公子制住之后,并没有加害于他,而是将他卖给了一个叫做阿赫穆鲁的奴隶主,叶公子现在正被这个阿赫穆鲁带去兽族都成钢都。我已经分别审问过三头毛兽了,他们三个说的都是一样,应该不会有假。据说叶公子投掷石头的技巧甚是娴熟,大概是被带去钢都做表演了吧?” 叶文此刻已是老泪纵横,双膝一软,就要向冯吃饭拜倒,却被冯吃饭拉了起来。冯吃饭说道:“叶大侠不必行此大礼,营救叶公子是我分内的事!说到底,叶公子现在可是我的少东家。” 叶文一愣,随即想到了冯吃饭一直以来都追随着王万财,说难听点,就是王万财的家奴!叶文望着这个亲家中人,心存感激。他遥望对江,猛然间心潮澎湃,随即说道:“我!要踏平兽地,直捣钢都!” 冯吃饭微微一笑,朝叶文摆了摆手,取下了身上的背包,拿出了还微微泛红的兽皮,说道:“叶大侠请看,这是我刚剥的兽皮,我准备回去乔装打扮成毛兽,再混入兽地!营救公子的事就包在冯某身上了!” 叶文一阵迟疑,刚想推脱,却又被冯吃饭堵住了,“叶大侠,不是冯某自夸,这普天之下,只有冯某最适合去做这件事情。一来冯某会说几句毛兽话,二来冯某的轻功足可以自保,往高了说,那是来去自如。叶大侠虽然武功卓越,可总不能像刚才那样一路杀进钢都吧?” 叶文哈哈大笑,“我刚才也是蛮劲发作,原本只是想过江打探下我儿的下落,可一看见那畜生毛兽心中就按捺不住,这就打了起来,可谁料这畜生越来越多,今天要不是冯先生帮我解了围,我恐怕要身败名裂了!” 冯吃饭笑道:“叶大侠言重了。哦对了,我家小姐还在山上等我呢!我得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冯吃饭指了指身旁的悬崖,说道:“没问题吧?” 叶文哈哈大笑,“玩水我可不如你,爬山,咱们可得好好比比。”当下便使出壁虎神功,抓住一根藤条,扶摇直上。冯吃饭也不甘示弱,呼地一下腾空而起,高耸入云…… 书行至此,笔者觉得再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不少读者肯定都也已经猜到了冯吃饭的来路。对,冯吃饭不是一个纯正的武者,他是魔武双修的异人!冯吃饭年幼之时,家中极贫,后来靠了王万财的施舍救济才勉强度日。冯吃饭跟了王万财之后,吃苦耐劳,向来都是任劳任怨,王万财见他忠心耿耿,也有心栽培他,遂向他介绍了魔教一代宗师玉临风!冯吃饭修习魔法之前,曾练过剑术,已经有了非常扎实的武学根基。魔法修炼,非常讲究“处体”(见十九章),玉临风一开始不肯向冯吃饭传授魔法之术,因为觉得他已经是块朽木了,雕不成。但是冯吃饭死缠烂打,大有自废武功挥刀自宫的态势。玉临风见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传他几句口诀,但是绝不肯认他做弟子。果不其然,冯吃饭修习魔法,进度迟缓,修为造化极慢!别人一天能达到的程度,他没有十天半个月下不来。更糟糕的是,自从练了魔法之后,他的剑术功力便不再有丝毫的进展,不论他如何用功都无济于事了。但冯吃饭是何等人也?能成为中土帝国十大高手,必有过人之处。他眼见自己剑术不再进展,就主攻魔法了,虽然修习速度迟缓,但凭借着一股蛮劲和持之以恒的韧劲,他终于将自己的魔力修为提升到了术士级别(级别分为,术师、魔师、导师、狂魔导),但这已经成了他的上限,他无法再继续突破自己了!因为凭借他的实力,根本没资格参加澳神大陆的魔师考核,也就没法获取属于自己的魔法权杖,就不可能继续提升自身的魔力修为了。这一下可糗大了!他成了武不成,魔不就的废物。可天无绝人之路,冯吃饭何等聪明,他学贯武魔,终于将两功融汇,自创了一套风魔剑法!大有拨开云雾见青天之势。简单地说,他就是利用风系魔法,加速了自己身体的运行,然后在急速中出剑。冯吃饭内力平平,因此争斗搏杀之时,尽量避免与人发生肢体接触,兵器交接更是忌讳。他这一举重若轻,灵动飘逸的打法,武林中绝无仅有,还真是大杀四方,遂获得了“一剑无影”的称号,亦被世人追捧为中土帝国十大高手之一。 悬崖顶上,王倩靓与徐贤姬等人正焦急地等待着冯吃饭的消息,这时,远处传来了两个爽朗的笑声。 “哈哈哈,在下佩服,佩服!”这是冯吃饭的声音。 “呵呵,冯先生,你可是故意让我的,凭你的实力,可不该如此啊!” 冯吃饭说道:“在下可没有半分谦让!要说一定有,那就是我刚才激战已经耗费了不少功力,现在已经成强弩之末了!” “这倒是真的,你如若不是托着我跑过了河,也不会这般吃力!下回,咱们再比过!” “哦,小姐!”冯吃饭远远望见了王倩靓,便拉着叶文的手两人一起飞了过来,这期间双脚虽与地面相隔不到数寸,可竟未曾着地! “小姐,这位是骠骑大将军叶文。”冯吃饭指着叶文介绍道。 王倩靓慌忙下跪,俯身说道:“倩靓见过叶伯伯。” 叶文眉开眼笑,把王倩靓扶了起来,“这就是我的儿媳了吗?恩,不错不错,长的可真标致。” 徐贤姬和段勤玄早就与叶文相识,都过来行礼。徐贤姬见叶文和王倩靓两人举止亲热,心中不住地泛酸。 冯吃饭说道:“各位请放心,我已经打探清了叶晓枫的去向,他眼下暂无性命之忧!” “哦!”,“好!”,“真的吗?”,“哦耶!”,这几个人都发自肺腑地欢呼雀跃起来。冯吃饭继续说道:“叶公子失手被擒,但是毛兽并没有加害于他,而是将他卖给了一个叫做阿赫穆鲁的奴隶主。叶公子现在正被这个阿赫穆鲁带去兽族都成钢都。我已经分别审问过三头毛兽了,他们三个说的都是一样,应该不会有假。据说叶公子投掷石头的技巧甚是娴熟,大概是被带去钢都做表演了吧?” 众人刚才激动的心情又平静了下来,心想,这远赴钢都,可还是九死一生啊! 冯吃饭拿出了那张兽皮向各位展示,“我打算把这件兽皮处理一下,缝制成与我合身的衣服裤子,我要装扮成毛兽,混入钢都,伺机解救叶公子。” 王倩靓向冯吃饭行了一礼,“有劳冯师傅了 。” 冯吃饭说道:“在下惶恐,小姐不必行此大礼。” 穆诗曼拿过了这臭烘烘的兽皮,“冯师傅,衣服我来帮你缝制吧!不过这东西也太恶心了,你真的要穿着过去吗?” 冯吃饭苦笑连连,“臭就臭了,你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穆诗曼傻傻地笑道:“呵呵,没有。到时候我来帮你乔装打扮一下吧!我以前跟着小姐在闲林城里可是见过毛兽的,我肯定能把你画得有鼻子有眼的,一个标准的禽兽不如的毛兽!” 众人均大笑。冯吃饭笑着说道:“这张兽皮确实要劳烦小曼小姐好好处理一下了,得先洗刷干净了,然后晒干,再熏香,最后整平了缝制。我可是静候您的佳作啊!” 叶文笑呵呵地拉着冯吃饭的手,说道:“这种事情改日再谈!叶某今日心情大好,来来来,咱们喝酒去!酒逢知己千杯少,我们不醉无归!” 第四十一章 高手联战(3100字) 冯吃饭一把抓过毛兽,将它背到自己身上,然后飞一般向通天河边奔去。当他远离了毛兽群的视线之后,便放慢了自己的脚步,毕竟身抗三百来斤的重物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拖行许多,终于到达了通天河边。冯吃饭取过河水,一把泼到了这毛兽的头上,那毛兽一阵寒颤,终于惊觉。 那毛兽大惊,刚要呼喊,却发现一把冰凉刺骨的宝剑已经抵住了它的咽喉,一个光秃秃的“丑陋怪物”正对它怒目而视,巴嘎!原来是该死的人类! “要死?要活?”冯吃饭用生硬的兽语问道。 那毛兽显然没有心理准备,楞了半天,眼睛中终于流露出惶恐的神情。“要……活。” 冯吃饭说道:“好!几天前,你见过人类,仍石头?” 毛兽一脸疑惑,“仍石头?人类!”转而恍然大悟,“哦,我见过的,那是个大英雄!” 冯吃饭没听懂大英雄是什么意思,“说!哪?” 毛兽伊里哇啦地连说带比划,“他很厉害的,拿石头砸死了一头熊,英雄,是英雄!” 冯吃饭见他一会石头一会熊的,大怒,猛踹了他一脚,喝道:“哪?” 那毛兽用手指了指北方,“走了!卖给阿赫穆鲁,去钢都!” 冯吃饭不知道阿赫穆鲁是什么意思,但是钢都却听的明明白白的,“他,死了?活了?” 毛兽用肯定的眼神说道:“活……活了,去钢都!” 叶晓枫没有死,去兽族的首都钢都了!冯吃饭这几天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没死就好,活着就还有希望。 冯吃饭要拷问到底,“说,怎么回事?” 毛兽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语,“卖给阿赫穆鲁了,被阿赫穆鲁带去钢都了!” 冯吃饭见他阿赫穆鲁地没完没了,顿时大怒,抡起宝剑就在它的脸上划了一道,“阿赫穆鲁是什么?” “呜呜呜,啊,啊,啊,阿赫穆鲁是老板,用奴隶表演。” 冯吃饭明白了,那毛兽的意思是叶晓枫被卖给了马戏团,用来给钢都的贵族们参观玩耍。马戏团?这是真的吗?真的仅仅只是马戏团吗? 反正活着就好!冯吃饭冷冷地望了那毛兽一眼,“去死吧!”遂一剑封喉。 冯吃饭把这只毛兽托到水边,用剑从颈部割开了它的毛皮,然后把它的整张兽皮都剥了下来,接着把这个鲜血淋漓的肉身丢进了河里。冯吃饭将这兽皮在河水中漂洗干净之后,甩干折叠好,放进了自己随身携带的背包内。一头毛兽的话还不足为信,他还得再去抓几只。 冯吃饭急速遁行至火场,那里火势依旧凶猛,毛兽们仍然在不知疲倦地救火!一小队毛兽推着装满木桶的小车,咕噜咕噜就向江边赶来。冯吃饭心道,来的好!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伙前来通天河取水的毛兽再也见不到明天东升的天阳了! 冯吃饭突然杀入兽群,左突右闪,剑光闪现,众兽都还未明白怎么一回事就已经身首异处了。最后只留下一只惊慌失措的毛兽,它转身就想逃,但怎么可能快过一剑无影呢?这毛兽被冯吃饭击伤倒地之后,又被冯吃饭拷问了一番,才去了西天。得到的结论一样:卖给阿赫穆鲁了,带去钢都了! 冯吃饭心里非常清楚,叶晓枫去钢都,对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此事必须慎重再慎重,他觉得有必要再去考证一番,一旦确认事实之后,剩下的事情,就是自己奔赴遥远的钢都了!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自己最适合去做这个任务,因为他这一身奇异的功夫…… 他弯腰匍匐至山顶,站在上面向下眺望,奇怪,这毛兽的营寨竟然空了,只留了几个毛兽守住了门口,连瞭望台上的兵卒都已经撤下,难倒都去救火了吗?冯吃饭朝着青烟缭绕的地方望去,只见火势已经基本被控制住了,那边依稀攒动着几颗零散的兽头,不对啊,那边没几个毛兽!这毛兽都去哪了呢?管不了那么多了,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呼地一下,冯吃饭从山顶飞落,直扑营寨。 一个毛兽惊异地发现空中出现了一只大鸟,赶紧拉了拉身边的同伴,指着空中喊道:“快看,那是什么?” “巴嘎,是会飞的人,哇!”一个毛兽惊呼道。此时,冯吃饭已经欺到它的前面,手起剑落,那颗硕大的兽头便飞了出去。“嗖嗖嗖!”冯吃饭挥舞宝剑,把这几个看守营寨的毛兽杀得东倒西歪,一个毛兽眼疾手快,逃了出去就要敲响警锣,结果被冯吃饭飞剑刺中,穿膛过腹。 冯吃饭提剑杀入营寨,四处搜罗,终于在茅厕之中被他逮到了一头正在拉大便的毛兽。那毛兽的大便已经到了肛门口,被冯吃饭这么一吓,又给缩了回去。在冯吃饭的恐吓之下,它也说出了阿赫穆鲁和钢都!接着,它又向营寨中间一个最大的帐篷指了指,说道:“衣服,衣服。” 冯吃饭没有再理它,直接送它入了茅坑,让它终身与屎尿为伴了。 冯吃饭闯入了帐篷,只见壁上挂着的正是叶晓枫的软被金丝甲。一阵唏嘘之后,他将衣服取了下来,放入背包之中。 冯吃饭昂首踏出了毛兽的营寨,真可谓:十步杀一“兽”,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唐。李白。《侠客行》) 冯吃饭正准备离去,突然觉得东北方灰尘四起,隐约间听得战鼓擂动。他忍不住好奇,便又再次奔上了山头,往那吵杂之处望去。这一望,可让他大吃一惊。只见山下一片开阔地,数以千计的毛兽囤积在那,兽阵中,竟是一个身形相对矮小的人影。那人手无寸铁,仅靠一双肉掌,正与毛兽以命相搏。掌风所到之处,无不披靡,想那毛兽体格强健,也都被打得残肢断腿,血肉模糊。冯吃饭大骇,此人武功高深莫测,外家功夫更是一绝,如此强悍的人类,会是谁呢?怎么会在这兽地呢? 毛兽,军纪严明,一声令下,铺天盖地的兽卒都前赴后继。一个毛兽倒下了,千千万万个毛兽站了起来。冯吃饭暗暗心惊,就算此人武功再高超卓绝,也万万抵挡不住这等车轮大战,没有像我这样的轻功,想在这样的铁桶阵中脱身也是绝无可能!罢了罢了!冯吃饭放下了身上的背包,从里面取出了软被金丝甲,穿到了自己身上,然后他轻轻拍了拍身前的新衣服,心道:安全第一,穿着保险!今天就靠你了!老子拼了! 冯吃饭飞身下山,如驰行的旋风般冲入了毛兽阵中。只见冯吃饭身形鬼魅,在兽群中似针线般游动穿插,左突右闪,那剑光却从不与毛兽的兵器交接,招招直刺要害。疾风所到之处便血流成河。冯吃饭一边奋战,一边高声喊道:“壮士莫愁!冯某来也!” 那人也感觉到了身边的异动,顿时面露喜色。待冯吃饭杀入阵中,这人身边的压力立刻减轻了不少,他一边抗击着毛兽,一边仔细观察着冯吃饭这边的状况,心中也是骇然:“想不到我中土帝国也有这般剑术高超的异士!此人剑法极快,真当让人眼花缭乱!他自称冯某,难倒就是传说中的一剑无影冯吃饭?恩!果真是一剑无影!想我素以坚韧的防守著称,但我肯定防不住这等快剑,十招之内必定落败,要战胜他必须以攻对攻……” 转念之间,冯吃饭已经杀到了这壮士跟前,他们相视一笑,正所谓英雄惜英雄!冯吃饭高声叫道:“壮士好功夫!敢问尊姓大名?” 那人豪情万丈:“咏春叶文在此!” “哈哈哈哈,在下冯吃饭!” 叶文叫道:“爽!太爽了!”,叶文眼见有高人相助,一时杀的兴起,急忙催动内力,咏春神拳呼呼地就往兽群发射!他身为中土第一高手,杀兽岂肯落于人后?冯吃饭见他如此骁勇,亦是大 惊。 酣战许久,叶文并无退却的意图,反而越战越勇。冯吃饭暗暗叫苦,说道:“叶大侠,咱们撤了吧!” 叶文说道:“退无可退,只有杀了!” 冯吃饭喊道:“我来开路,必定能退!”叶文偷偷往冯吃饭瞄去,只觉得他身形不及先前那么矫健了,心中暗道:“我不能连累了这位义士。”于是说道,“好,就依你!” 冯吃饭往后一转,就往南边杀去。此刻他又快如疾风,一时间剑光飞腾,鲜血四溅。因为并没有兵器的交接,所以在悄无声息中,一条血路铺设而成。他们且战且退,已然杀到了通天河边。 叶文不解,如此一来,我们不是更加深陷绝境了吗?身后便是金涛湃浪,已经走投无路,难倒是要置之死地而后生? 冯吃饭一把抓住了叶文,说道:“抓紧了!”说罢,飞身跃入了水中!冯吃饭“腾水而起”,托着叶文,在江面上“啪啪啪”地奔跑。 (作者在此透露一个小小的消息,叶晓枫被押往钢都可不是做马戏团小丑那么简单,那可是相当凶险,欲知后事如何,但听下回分解。) 第四十二章 风魔剑法(3000字) 叶文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呼作响,脚底下水花四溅,心中更是惊诧万分!他……他竟然托着我在水上奔跑?这是人是鬼? 叶文惊魂未定,却已然到了通天河南岸! 刚刚着陆,冯吃饭立马颓倒在河滩之上,他赶紧盘膝坐地,运起气来。 叶文惊异地望着他,这等练气法门,真是怪异,难倒,莫非?…… 仅过了片刻,冯吃饭就已经收功起身。叶文神情严峻地望着他,“冯师傅,这功,好怪啊!” 冯吃饭痴痴一笑:“家传武学就是如此。” 叶文见他这般说辞,倒也不好意思追问什么,当下抱拳作偮,“多谢冯大侠救命之恩!” 冯吃饭微微一笑,“哪里哪里,我也正被毛兽追杀,避无可避,刚好找到了您这个靠山,才侥幸杀出重围。咱们可说不上谁救谁啊!” 叶文见他如此谦虚,倒也是十分欢喜,其实他心中可像明镜似的,像冯吃饭这等轻功,还会避无可避吗?“不知冯大侠深入兽营,所谓何事?” 冯吃饭哈哈大笑,“当然是去打探令郎的消息。” 叶文心中一阵感激,又见冯吃饭喜笑颜开,不由一颤,难倒,我儿还…… 冯吃饭笑盈盈地说道:“叶大侠请不要担心,令公子眼下暂无性命之忧!” 叶文终于长舒了一口气,连忙追问。冯吃饭说道:“他们毛兽把叶公子制住之后,并没有加害于他,而是将他卖给了一个叫做阿赫穆鲁的奴隶主,叶公子现在正被这个阿赫穆鲁带去兽族都成钢都。我已经分别审问过三头毛兽了,他们三个说的都是一样,应该不会有假。据说叶公子投掷石头的技巧甚是娴熟,大概是被带去钢都做表演了吧?” 叶文此刻已是老泪纵横,双膝一软,就要向冯吃饭拜倒,却被冯吃饭拉了起来。冯吃饭说道:“叶大侠不必行此大礼,营救叶公子是我分内的事!说到底,叶公子现在可是我的少东家。” 叶文一愣,随即想到了冯吃饭一直以来都追随着王万财,说难听点,就是王万财的家奴!叶文望着这个亲家中人,心存感激。他遥望对江,猛然间心潮澎湃,随即说道:“我!要踏平兽地,直捣钢都!” 冯吃饭微微一笑,朝叶文摆了摆手,取下了身上的背包,拿出了还微微泛红的兽皮,说道:“叶大侠请看,这是我刚剥的兽皮,我准备回去乔装打扮成毛兽,再混入兽地!营救公子的事就包在冯某身上了!” 叶文一阵迟疑,刚想推脱,却又被冯吃饭堵住了,“叶大侠,不是冯某自夸,这普天之下,只有冯某最适合去做这件事情。一来冯某会说几句毛兽话,二来冯某的轻功足可以自保,往高了说,那是来去自如。叶大侠虽然武功卓越,可总不能像刚才那样一路杀进钢都吧?” 叶文哈哈大笑,“我刚才也是蛮劲发作,原本只是想过江打探下我儿的下落,可一看见那畜生毛兽心中就按捺不住,这就打了起来,可谁料这畜生越来越多,今天要不是冯先生帮我解了围,我恐怕要身败名裂了!” 冯吃饭笑道:“叶大侠言重了。哦对了,我家小姐还在山上等我呢!我得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冯吃饭指了指身旁的悬崖,说道:“没问题吧?” 叶文哈哈大笑,“玩水我可不如你,爬山,咱们可得好好比比。”当下便使出壁虎神功,抓住一根藤条,扶摇直上。冯吃饭也不甘示弱,呼地一下腾空而起,高耸入云…… 书行至此,笔者觉得再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不少读者肯定都也已经猜到了冯吃饭的来路。对,冯吃饭不是一个纯正的武者,他是魔武双修的异人!冯吃饭年幼之时,家中极贫,后来靠了王万财的施舍救济才勉强度日。冯吃饭跟了王万财之后,吃苦耐劳,向来都是任劳任怨,王万财见他忠心耿耿,也有心栽培他,遂向他介绍了魔教一代宗师玉临风!冯吃饭修习魔法之前,曾练过剑术,已经有了非常扎实的武学根基。魔法修炼,非常讲究“处体”(见十九章),玉临风一开始不肯向冯吃饭传授魔法之术,因为觉得他已经是块朽木了,雕不成。但是冯吃饭死缠烂打,大有自废武功挥刀自宫的态势。玉临风见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传他几句口诀,但是绝不肯认他做弟子。果不其然,冯吃饭修习魔法,进度迟缓,修为造化极慢!别人一天能达到的程度,他没有十天半个月下不来。更糟糕的是,自从练了魔法之后,他的剑术功力便不再有丝毫的进展,不论他如何用功都无济于事了。但冯吃饭是何等人也?能成为中土帝国十大高手,必有过人之处。他眼见自己剑术不再进展,就主攻魔法了,虽然修习速度迟缓,但凭借着一股蛮劲和持之以恒的韧劲,他终于将自己的魔力修为提升到了术士级别(级别分为,术师、魔师、导师、狂魔导),但这已经成了他的上限,他无法再继续突破自己了!因为凭借他的实力,根本没资格参加澳神大陆的魔师考核,也就没法获取属于自己的魔法权杖,就不可能继续提升自身的魔力修为了。这一下可糗大了!他成了武不成,魔不就的废物。可天无绝人之路,冯吃饭何等聪明,他学贯武魔,终于将两功融汇,自创了一套风魔剑法!大有拨开云雾见青天之势。简单地说,他就是利用风系魔法,加速了自己身体的运行,然后在急速中出剑。冯吃饭内力平平,因此争斗搏杀之时,尽量避免与人发生肢体接触,兵器交接更是忌讳。他这一举重若轻,灵动飘逸的打法,武林中绝无仅有,还真是大杀四方,遂获得了“一剑无影”的称号,亦被世人追捧为中土帝国十大高手之一。 悬崖顶上,王倩靓与徐贤姬等人正焦急地等待着冯吃饭的消息,这时,远处传来了两个爽朗的笑声。 “哈哈哈,在下佩服,佩服!”这是冯吃饭的声音。 “呵呵,冯先生,你可是故意让我的,凭你的实力,可不该如此啊!” 冯吃饭说道:“在下可没有半分谦让!要说一定有,那就是我刚才激战已经耗费了不少功力,现在已经成强弩之末了!” “这倒是真的,你如若不是托着我跑过了河,也不会这般吃力!下回,咱们再比过!” “哦,小姐!”冯吃饭远远望见了王倩靓,便拉着叶文的手两人一起飞了过来,这期间双脚虽与地面相隔不到数寸,可竟未曾着地! “小姐,这位是骠骑大将军叶文。”冯吃饭指着叶文介绍道。 王倩靓慌忙下跪,俯身说道:“倩靓见过叶伯伯。” 叶文眉开眼笑,把王倩靓扶了起来,“这就是我的儿媳了吗?恩,不错不错,长的可真标致。” 徐贤姬和段勤玄早就与叶文相识,都过来行礼。徐贤姬见叶文和王倩靓两人举止亲热,心中不住地泛酸。 冯吃饭说道:“各位请放心,我已经打探清了叶晓枫的去向,他眼下暂无性命之忧!” “哦!”,“好!”,“真的吗?”,“哦耶!”,这几个人都发自肺腑地欢呼雀跃起来。冯吃饭继续说道:“叶公子失手被擒,但是毛兽并没有加害于他,而是将他卖给了一个叫做阿赫穆鲁的奴隶主。叶公子现在正被这个阿赫穆鲁带去兽族都成钢都。我已经分别审问过三头毛兽了,他们三个说的都是一样,应该不会有假。据说叶公子投掷石头的技巧甚是娴熟,大概是被带去钢都做表演了吧?” 众人刚才激动的心情又平静了下来,心想,这远赴钢都,可还是九死一生啊! 冯吃饭拿出了那张兽皮向各位展示,“我打算把这件兽皮处理一下,缝制成与我合身的衣服裤子,我要装扮成毛兽,混入钢都,伺机解救叶公子。” 王倩靓向冯吃饭行了一礼,“有劳冯师傅了 。” 冯吃饭说道:“在下惶恐,小姐不必行此大礼。” 穆诗曼拿过了这臭烘烘的兽皮,“冯师傅,衣服我来帮你缝制吧!不过这东西也太恶心了,你真的要穿着过去吗?” 冯吃饭苦笑连连,“臭就臭了,你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穆诗曼傻傻地笑道:“呵呵,没有。到时候我来帮你乔装打扮一下吧!我以前跟着小姐在闲林城里可是见过毛兽的,我肯定能把你画得有鼻子有眼的,一个标准的禽兽不如的毛兽!” 众人均大笑。冯吃饭笑着说道:“这张兽皮确实要劳烦小曼小姐好好处理一下了,得先洗刷干净了,然后晒干,再熏香,最后整平了缝制。我可是静候您的佳作啊!” 叶文笑呵呵地拉着冯吃饭的手,说道:“这种事情改日再谈!叶某今日心情大好,来来来,咱们喝酒去!酒逢知己千杯少,我们不醉无归!” 第四十三章 水晶棺材(3000字) 这时,正日道长领着一干徒弟,还有黄易峰、泰格,也一起蹬上了悬崖。正日道长走段勤玄跟前,作了一偮,说道:“段公子好,请问可否有叶盟的消息?” 段勤玄指着叶文向众人介绍道:“这位是叶盟的父亲,叶文大将!” 众人均大吃一惊,原来中土帝国第一高手就在眼前!他们纷纷向自己的偶像膜拜行礼。 叶文一一抱拳还礼,乐呵呵地问道:“听说你们奉了叶晓枫这个小子当你们的盟主?你们都听他号令?” 正日道长满脸恭敬地回答道:“正是如此!”,心想,瞧你满面春光的样子,叶晓枫必定无事了! 段勤玄又指了指边上的冯吃饭,说道:“这位就是江湖中人称一剑无影的冯师傅!今天就是冯师傅过江去打探叶晓枫的消息的,请他来为各位叙述下详情。” 众人都上来施礼,瘦骨嶙峋的冯吃饭故作笑容可掬状,俨然一副武林宗师的派头,只可惜装虎不像反类鼠,徒然增添了几分穷酸样而已。王倩靓和穆诗曼瞧见他那滑稽的样子,都不由笑出声来。这也难怪冯吃饭了,一辈子在别人家中为奴,那还会有什么王者霸气?论起辈分来,他还算得上是王万财的师弟,虽然王万财修习的是光系魔法,可但凡魔教中人皆是兄弟。 冯吃饭向叶晓枫的几个跟班叙述了在兽地的见闻,众人听罢,都唏嘘不已。 正日道长说道:“叶盟身陷敌营,我等均无颜回去见帮中父老,原本打算和段公子在这里苦练修行,以图日后报仇雪恨。可是现在又突发了一件异事,真希望叶盟能在此主持大局,正好,叶文大将在此。叶将军,请随我一起下山,普陀山弘善大师到了,有要事相商。” “哦?弘善大师来了?”叶文一阵诧异,“走,前面带路!” 他们下了山,来到了一家小客栈,弘善大师和几个小和尚正在用膳。一见叶文进门,弘善大师立刻喜笑颜开,慌忙起身迎接。 “叶施主,不知令郎安好?” 叶文呵呵一笑:“弘善大师别来无恙,犬儿现在虽深陷敌营,但据一剑无影冯师傅的探问,目前暂无性命之忧。” 弘善大师双手合并,说道:“如此甚好,阿弥陀佛!”。 冯吃饭又将兽地的见闻向弘善大师述说了一番。 弘善大师说道:“老衲此行来瞭曙城,原本是要追寻叶盟主的足迹,有要事与他相商,可到了瞭曙城之后,才知道叶盟主出了大事,所幸目前暂无性命之忧。叶施主来的正好,来的正好啊!” 叶文心想,此事必定与屠魔有莫大的关系,当下朗声说道:“我儿幼年之时就知道嬉笑玩闹,想不到刚刚混出了点模样,要在江湖中有所作为,却出了这等事。大师请放心,我儿的事,就是我的事。” 弘善的眼中泛出红丝,“如此甚好!有叶施主的这一番话,老衲也就放心了。叶施主请看。”说着,就把身后的一口薄板棺材打开了。 众人惊呼!这棺材中躺着的不是别人,正是普陀山前任掌门,弘德大师!只见弘德大师全身被一块薄冰包围,如同浸在一口水晶棺材之中。更奇的是,他面容完好,毫发无损,岂像是已死了二十多天的样子? 叶文吃惊地指着棺材问道:“这弘德大师,这……” 弘善大师双手合并,说道:“阿弥陀佛,我掌门师兄,其实并未圆寂,我也是数日前才知晓的。” 在场所有的人都惊讶地合不拢嘴! 弘善大师娓娓道来,“前些日子,叶盟主这个少年英豪,与魔教淫贼朱灵魄大战济州城,终将其制服,为我中土武林除了一害。其间我们六大门派均亲眼所见,叶盟主真不愧是孤胆英雄!现在朱灵魄被关押在我普陀山寺庙之中。他对他自己犯下的罪行都招认不讳,但,唯独不肯承认是他杀了我掌门师兄。” 叶文奇道:“大师的意思是杀害弘德大师的另有其人!” 弘善大师纠正道:“我掌门师兄并未圆寂。” 叶文:“哦,在下惶恐。” 弘善大师:“那朱灵魄说,他的功力还不足以施放出这等强度的冰凌柜!他说,这个冰凌柜可历经千年不化,被封印之人,其实并未丧命。老子仔细探究我掌门师兄的身体,终于发现他仍存有一丝的生命迹象。老衲继续拷问于他,到底是何人能有如此能力?那小贼微微一笑,居然说道,普天之下冰魔能达到这个程度的还会有第二个人吗?你们识相的快把老子放了,不然那人恼怒起来,把你们整个和尚庙都冻起来。” 众人心中都已经明白,朱灵魄说的那个人正是魔教四大长老之一,冰魔师寒九天。 王倩靓再也忍不住,说道“朱灵魄胡说!寒九天现在山上闭关修炼!怎么可能下山来行凶?” 弘善大师朝王倩靓看了看,说道:“女施主的确所言非虚,朱灵魄也曾说过,他的师傅正在九宫山闭关。但,事实却是,我掌门师兄遇害的地点,就是九宫山下!” “什么?”众人都惊呼!看来魔教异类又要蠢蠢欲动了! 王倩靓、穆诗曼、冯吃饭都面面相觑,神情紧张。 弘善大师继续说道:“一个多月前,我们接到了狮驼岭发出的英雄帖,邀请我们普陀山赴济州城参加屠魔大会。我和掌门师兄随即上路,途经九宫山。我突然发现师兄一夜未归,就出来找寻他,终于在九宫山下发现了被冰封的师兄!善哉善哉,阿弥陀佛!” 叶文大怒,“这魔教败类实在忒可恶了!大师放心,我一定杀上九宫山,为弘德大师讨回公道!” 弘善大师说道:“阿弥陀佛,冤冤相报何时了,老衲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如何才能救活我掌门师兄!朱灵魄那小贼说,要想将这冰凌柜解封,普天之下除了炎麒麟,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到!也不知是真是假!” 王倩靓说道:“如果这真的是寒九天所施展的冰凌柜,必定需要一个功力相当的火魔师才能够将其解封,朱灵魄说的倒不假。不过,现在真的能够确定一定是寒九天所为吗?说不定就是朱灵魄他自己呢?” 弘善大师说道:“老衲其实打心眼里不希望是朱灵魄所为,因为这关乎到我们普陀山千年的声誉!”众人均想,确是如此,想当年,叶文、刘志、冯吃饭等青年才俊尚未艺成之时,普陀山弘德大师可是中土武林的泰山北斗,如今居然败在一个年仅二十四的年轻魔师手上,不光是普陀山,整个中土武林都要蒙羞。 叶文问道:“不知大师有何良策?” 弘善大师叹道:“老衲愚钝,实在想不出什么好法子。要不然也不会千里追寻叶盟主,我想叶盟主才思敏捷,必定能帮老衲出谋划策,只可惜,哎,造化弄人啊!” 叶文豪情万丈,“哼!待我杀入九宫山,活捉了那个什么狗屁寒九天,再以此要挟炎麒麟,我就不信,不能逼他就范!” 弘善大师说道:“倘若真能如叶施主所言,那自是圆满的结局,只是,这寒九天功夫高深莫测,连我掌门师兄也不是对手。我倒不是小瞧了叶施主的技艺,但是万事自当以小心谨慎为好。如若叶施主也出了意外,那我中土武林岂不就危在旦夕了?况且,一旦我们要与寒九天为敌,那魔教其他异类自不会坐视不管,到时候炎麒麟、玉临风、雷震子一起出现,那可如何是好?” 叶文一愣,心想,这和尚说的倒也有几分道理。但叶文是何等的心高气傲之人,如果在这种事情上畏首畏尾,那岂不玷污了中土第一高手的称号?叶文随即朗声说道:“大师所言非虚,如若让他们四大长老纠结一起,恐怕是难以应付。但区区一个寒九天,我还不放 在眼里!兵贵神速,对付魔教,最好的办法就是出其不意攻其无备,然后将他们逐个歼灭!既然知道了他的藏身之处走,我叶文岂能坐视不管?走,弘善大师,你先陪我去一趟九宫山,至于弘德大师的凌柜,就让你的弟子在后面慢慢运着跟过来吧!” 弘善大师双手合并,说道:“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就依叶施主所言。老衲功力卑微,此行还需仰仗尊驾。” 叶文恭敬地说道:“叶某自当尽力!”说罢,他转身向冯吃饭作偮,“犬儿之事就拜托冯师傅了!” 冯吃饭作偮回礼,应道:“冯某言出必行,叶大侠不必多礼!只是,这……九宫山之行,甚是凶险,要不要在下一道前往?” 叶文不由犹豫起来,心想:我叶文一生只与毛兽为敌,不曾与魔教的异类交过手,也不知能不能取胜?如果能多一个冯吃饭做帮手自会增加不少神算,只可是我儿身在兽营,危在旦夕,如果不赶快营救,情况也是十分危险。 第四十四章 九宫山(3000字) 叶文正在两难之际,却见弘善大师对着冯吃饭说道:“冯施主如能一道前往,老衲自是感激不尽!”叶文不由心头一颤,暗自叹了口气,心道:罢了罢了,儿孙自有儿孙福,我这做爹的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古来征战几人回,何须马革裹尸还! 这时,段勤玄跳了出来,“叶伯伯,我也跟你一起去,让我也开开眼界!” 叶文眉头一皱,说道:“待会和魔教异类激战,我可没办法分神照顾你啊!” 段勤玄一愣,遂运功凝聚内力,然后嗖地一下,戳出一指,只见一道红光从他指间射出,“哐!”地一声,将数十米开外的一个香炉击得粉碎! 熟悉段勤玄的人都大吃一惊,心想,短短数日,这小子的功夫提升的也太快了吧! 叶文赞许地笑道:“哈哈,不错不错,凭你这一阳指,对付普通的魔教异类,自保是绰绰有余了!有你这个会远程打击的射手从旁协助,我的胜算又大了不少!” 大伙见段勤玄得到了叶文的肯定,也都是跃跃欲试。叶文扭不过众人,于是答应带他们一道前往。遂这一行人,叶文、冯吃饭、弘善、段勤玄、徐贤姬、王倩靓、穆诗曼、正日、正银、正恩、正男、正哲、黄易峰、泰格,以及普陀山的众僧侣,声势浩大,就向九宫山奔去。 这一路上,王倩靓与冯吃饭偷偷地交流起来。 王倩靓:“冯师傅,这可怎么办啊?” 冯吃饭:“我也不晓得,到时候我们随机应变吧!”又恨恨地说道:“想不到寒师叔竟做出这等事来?真的不把教主遗训放在眼里。” 王倩靓奇道:“冯师傅,你确定真的就是寒师叔做的吗?” 冯吃饭:“说实话,我还不能确定!因为我不相信寒师叔的力量能强悍到如此境地。我刚才仔细辨别过那冰凌柜上的魔力波动了!凭我对寒师叔的了解,他闭关之前的功力可达不到这种程度!但普天之下能把冰系魔法发挥到极致的却又根本找不出第二个人!难倒寒师叔闭关之后,功力又有了精进?” 王倩靓惊道:“你的意思是说,就算炎师叔也未必能解得了这冰封吗?” 冯吃饭略有所思地说道:“他们二老闭关合练冰火两重天已经三年了,功力应该在伯仲之间,或许他们真的离出关不远了!” 王倩靓奇道:“寒师叔一向来行事低调,这次真的不知道怎么了!” 冯吃饭:“此事非同小可,小姐,你其实应该速回津陵通知雷爷!另外还得想办法找到我师傅玉临风。” 王倩靓摇了摇头,“我不是担心寒师叔的安危吗?所有跟着过来了,现在既然已经出来,就回不了头啦!至于玉临风师伯,自从津陵一别,再没有他老人家的消息了。” 冯吃饭应道:“恩,他老人家一向来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每每到了关键时刻才会出现。不过这次围剿九宫山可并无半点征兆,要搬救兵恐怕也是来不及了!” 王倩靓嫣然一笑:“我们就是救兵啊!” 冯吃饭苦笑道:“我在兽地见识过叶文的功夫,我可不是他的对手!我只能寄希望于寒师叔和炎师叔功力大增,足以自保!” 王倩靓悠悠地说道:“我也不希望叶伯伯受伤,毕竟他是我未来的公公啊!” 冯吃饭点了点头,说道:“叶将军是我们中土帝国的擎天柱!毛兽们正是忌惮叶将军的威武才一直不敢大规模进犯。我们待会就随机应变吧。” 奔行一日,他们来到了九宫山下。九宫山有九座山头,突兀的主山峰直立笔挺,其势高耸入云。悬崖峭壁,不见山路,惟有层层白云拥于山腰间。白云下面连绵八座山峰,丘壑丛林。近处群树成行,劲枝繁叶,树丛中隐现草舍。 叶文伸手遥指,“看,那边有间草屋,我们上去看看!” 冯吃饭暗暗叫苦,想不到这叶文眼睛如此锐利,竟一下子就找到了寒九天的栖身之处,不过,现在是正午时分,寒九天应该在冰池中修炼,不在屋内。 他们越跑越近,猛然间,冯吃饭感受到了一股再也熟悉不过的魔力波动,同时四周的风元素正源源不断地奔向山腰后的冰池。糟糕!这分明是我师傅在冥想,这可如何是好?不行,我得马上通知我师傅!冯吃饭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当他们快奔到草屋的时候,冯吃饭大喝一声,“我打头阵,你们跟进!”遂催动风魔,使出风魔剑法最后的绝招“人剑合一”,只见冯吃饭单手持剑高举过头,整个身体如同出膛炮弹般平行着地面,飞了出去,直插草屋。 “咚!”地一声巨响,冯吃饭破墙而入,叶文及弘善大师也均飞身抢入。可怎奈,屋中竟空无一人。 冯吃饭这一下技惊四座的“人剑合一”博得了叶文的阵阵喝彩,同时,强烈的风系魔法,也打乱了周边风元素的运行!那股冯吃饭再熟悉不过的魔力波动,戛然而止。 冯吃饭顿时心宽起来,我师傅终于从冥想中醒过来了! “这里没人,走,后山!”叶文当机立断。叶文有着异于常人的敏锐直觉,他竟直扑山腰后的冰池。冯吃饭暗暗祈祷,师傅啊师傅,你快点走!然而,一切都已经晚了…… 玉临风平静地出现在他们面前。 玉临风朝叶文望了一眼,笑道:“来者,可是咏春叶文?” 叶文吃了一惊,心想,你我素未谋面,居然一下子就认出了我,此人当真不可小视! 玉临风却心道,果然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叶晓枫这个小兔崽子跟你长得像极了! 冯吃饭站在叶文身后,向玉临风眨了下眼睛,咧了一下嘴巴,示意他赶紧撤。 叶文原本杀气腾腾,但见了玉临风这等道骨仙风的老者却一时也下不了手,说道“在下正是叶文,特来拜访寒九天。” 玉临风笑盈盈地讥讽道:“拜访?哼哼,我可没见过一上来就拆人家房子的。” 叶文作了一偮,“赎在下冒昧,敢问阁下可是寒九天?” 玉临风摇了摇头,“老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玉临风是也。” 玉临风?叶文吃了一惊,想不到魔教另一大高手玉临风也在此地。事情可有些棘手。 玉临风继续说道:“老夫也是来找寒九天跟炎麒麟的,可惜他们两个都不在,我在这等了已经差不多有半个月了。” 叶文思量了许久,抓不住狮子,逮只老虎也成。遂朗声说道:“在下需要炎麒麟去救一个人,只怕炎麒麟不肯出手相助,所有现在只好请阁下先随我走一趟。” 玉临风微微一笑,“老夫重伤未愈,身体不适,可没功夫跟你玩儿,你待会回去可别到处吹嘘,说我玉临风打不过你哦,老夫还是很要面子的。再见!”说罢,竟然单手一抹面,整个人跟着消失了。 “人呢?”叶文大惊,立刻环顾四周。 玉临风使的正是风魔瞬移大法“风体云动”,这一瞬移,竟悄然穿越到了数十丈外!叶文重新发现了目标,大喝一声,“看招,幻影追踪拳……中!”。这幻影追踪拳有远程攻击、追踪的效果,任凭你再怎么躲闪,也是避无可避!叶文从未与风魔师对劈过,也不晓得这招对魔师的瞬移有没有效果,反正不管三七二十一打出去再说!玉临风又是一闪,整个人消失地无影无踪,而那幻影追踪拳却硬生生地砸在了一棵树干之上,将那树一劈为半。 冯吃饭大喝一声,“哪里逃?”遂提剑一个箭步飞出数丈远,然后纵身一跃,便消失在迷雾中,叶文和弘善也均提气急追。 冯吃饭翻过数个山头,突然瞥见玉临风在一个山脚下喘气 ,立刻俯身奔到他的面前。冯吃饭双腿下跪,说道“师傅,徒儿来迟!您,您还好吧?” 玉临风口中渗出鲜血,虚弱地说道:“我刚才被他的拳风震伤了,不过不碍事。” 冯吃饭关切地问道:“师傅,您刚才说您重伤未愈,是怎么回事?” 玉临风轻咳了一声,“恩,我前些日子收了个关门弟子,原本想在徒弟面前显摆两手,可不小心失手被人击伤,这个魔功运行有些不顺畅。”玉临风极要面子,被朱灵魄击伤一事自是绝口不提。其实他被寒冰破击中之后,坠下悬崖,风系魔师原本是摔不死的,就好比鱼不会淹死一样,可最要命的是玉临风当时的魔力几乎完全被冻结,这一下可摔得不轻。玉临风因为魔力运行受到了极大的阻碍,所有千里迢迢赶到九宫山求炎麒麟来给他解冻。可是炎麒麟和寒九天两人却不知所踪,无奈之下,他只好自己在这里运功疗伤,因此恢复的速度非常迟缓,当叶文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才恢复了不到三成的功力。 这时,冯吃饭隐约感受到了叶文的脚步声,遂轻声说道:“师傅,一言难尽,总之你要小心,我先去引开他们!”遂起身向另外一边跑去…… 第四十五章 各怀鬼胎(3200字) 叶文和弘善跟着冯吃饭奔行了片刻,终于停下脚步来。叶文一挥手,说道:“追不上了,我们回!” 叶文分派众人,把整个九宫山都搜罗了个遍,但是哪里还有魔教的影子? 最后他们又重新回到了原先那个草屋。叶文随意地在里面翻弄一些杂物,居然搜出了两封信函。叶文将其拆开,仔细查看起来。一封是玉临风写给寒九天的,玉临风在信中破口大骂,说寒九天是猪头傻蛋,恶心鬼,选徒弟只看资质不看人品,结果教出了个这么淫、荡的败类,还出来危害武林。接着又骂寒九天和炎麒麟两人一心就知道练功,两耳不闻窗外事,以闭关修炼的名义对自己弟子的罪行不闻不问,无疑于纵容行凶。最后要求寒九天自己出来清理门户。 另一封信是雷震子写给寒九天和炎麒麟的,信中的内容差不多,也是把朱灵魄说了一通,最后提到了要在某月某日在津陵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对付朱灵魄的对策。 叶文仔细地看着这两封信件,不由暗自赞叹,想不到魔教中人行事也是如此光明磊落,正义是非看得明明白白。只不过这个寒九天这个人确实该骂,不但教不好徒弟,自己还出来行凶伤人。 突然间,他发现雷震子写给寒九天的那封信件的纸张有点古怪。那张宣纸的右下角印着一行极小的字:王氏印刷。叶文心头不由一怔,这王氏印刷,不就是王万财家的纸吗?他刚想把王倩靓叫过来询问一番,突然间又觉得不妥,他偷偷把段勤玄叫到了身前。 他把信件递给了段勤玄,“你去帮我查一下看,这张信纸是不是王倩靓家的。” 段勤玄瞥了一眼,回道:“不用查了,肯定就是的。我们国军院也用这种纸,整个津陵各大商铺都有的卖。” 这个回答有点出乎他的意料,不过既然如此,那么让叶文更加坚定的一件事就是——雷震子很有可能就在津陵内。无论从纸的出处以及预约开会的地址都巧合地指向了津陵城。叶文盘算着,玉临风从自己眼皮子底下跑了,寒九天和炎麒麟两人又不知所踪,现在唯一的线索就只有这么一个:雷震子隐居在津陵城。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去一趟津陵了。 他随即笑盈盈地对王倩靓说道:“王姑娘,老夫厚脸皮,想到你家中小住片刻。” 王倩靓大惊,心想:“这可如何是好,是不是叫他瞧出了什么端倪?”当下却也不好意思说不,只得硬着头皮说道:“叶伯伯若是肯来,靓儿自当欢迎。” 叶文转身对弘善大师说道,“请大师随我一道前往。” 弘善不解,问道:“咱们这是要去津陵吗?不知所谓何事?” 叶文笑着说道:“我自有安排,请大师相信我。我一定帮你找到炎麒麟,解救弘德大师。” 弘善点头说道:“那我们事不宜迟,赶紧动身吧。” 他们一行人便下了九宫山,向津陵城走去。此时,天色已晚,他们走了没多少路就在林福镇休息下了。 叶文刚想入睡,突然正日道长来访。正日道长向叶文作了一偮,说道:“晚辈有一事不明,特来向叶大侠请教。” 叶文呵呵一笑,说道:“你我年纪相仿,什么前不前,晚不晚的辈分,叫我叶文就成。” 正日道长说道:“在下惶恐。在下资质愚钝,见闻远不及叶大侠广博,有一件事情,正日一直憋在心中也不知当不当讲。” 叶文笑道:“但说无妨!” 正日恭敬地说道:“在下知道在背后嚼人舌根确不是正人君子所为,但我实在觉得冯吃饭这个人的运气法门有点怪异,似不像我中土正统武学。” 叶文神色严峻起来,“你也觉察出异样了啊?说实话,我觉得冯吃饭的身形像极了今日遇到的玉临风!只不过,我的见闻跟正日道长比起来也是相差无几。五十年前的黑魔顶之战,你我当时都未出生,一生之中也鲜与魔教为敌,到底是与不是,你我都无法下结论,此事你最好还是像日成道长请教吧。” 正日道长说道:“我也是听得我师傅的介绍,才对魔教的法术略知一二,当日还闹了笑话,误认为贵公子也是魔教中人。” 叶文哈哈大笑,“是吗?这可有趣的紧!” 正日道长苦笑道:“叶公子可是相当厉害,贫道吃了他不少苦头,那天被他打的鼻青脸肿,在徒弟面前可谓是颜面扫地。惭愧惭愧啊!” 叶文奇道:“那臭小子徒有一身蛮力,并不会什么武功啊?” 正日道长直摇头,“不对不对,他可是刀枪不入啊,威武的很,拳头也很辣。” 叶文哈哈大笑:“他有件软被金丝甲,你当然伤他不着了。” 正日一愣:“哦,原来如此!看来他力擒朱灵魄也全是仰仗那件宝衣了吧?”正日转念一想,又说道:“可奇怪的是,当日我在贵公子身上觉察出的气息和冯吃饭还有玉临风所散发出的气息,仿佛有种同宗的感觉。” 叶文心头不由一怔,猛然想起叶晓枫曾向他提及玉临风这个人物,莫非我儿跟这玉临风有什么瓜葛吗?叶文又问道:“我听说修习魔法之人不能再练习武术,可有此一说?” 正日道长回答道:“恩,这个确是事实。我曾听我师傅提及,魔师是无法进行武术修炼的,而且魔师各个都是身体羸弱。” 叶文略有所思,“这就不对了!前日我曾与冯吃饭两人在兽地联手作战!他的剑术可谓高超至极!而且均是近身肉搏,武功强悍之程度可不是魔教的人能模仿出来的。我想,咱们中土武学博大精深,各路门派的奇功妙招都大相径庭,定是我们两人孤陋寡闻,我们还是不要在这里妄自猜测为好!冯吃饭此人一向来行侠仗义,对自己的主公又是忠心耿耿,对这样的忠义之士,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正日道长俯首说道:“在下惶恐,叶大侠所言极是。” “不过……”叶文意味深长地说道:“依我的判断,魔教目前的根基就在津陵城内,这津陵城可是刘志和王万财两家的势力范围,冯吃饭又恰巧常年居住此地,这中间的各种纠葛,我还暂时没有头绪,待我前往津陵城一探究竟。” 正日道长应道:“好,贫道就一同前往津陵,好好明察暗访一番。”遂退出了叶文的房间。 另外一边,王倩靓、穆诗曼、冯吃饭又聚集到一起,讨论起对策来。 王倩靓:“冯师傅,听说你今天遇到玉师伯了?我们几个行的缓慢,都没看见。” “恩,”,冯吃饭神情担忧,“师傅先前就受了重伤,今天又被叶文的掌风给震伤了,不晓得现在要不要紧。” 王倩靓奇道:“你是说,叶文伤了玉师伯?” 冯吃饭恨恨地说道:“要不是我师傅功力尚未恢复,怎么会避不开叶文的拳头?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封印了我师傅的魔功!” 此刻王倩靓陷入了两难,现在又到了魔教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她不能再儿女情长了,冯吃饭这样的高人必须留下来守护魔教,而不是去找寻那个身陷敌营的屠魔同盟盟主叶晓枫。“冯师傅,去兽地一事,就暂且作罢吧。你留下来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冯吃饭摇了摇头,“小姐,现在我们魔教和中土武林已经势同水火,将来必有一战。如果能找到叶公子,说不定倒能化解这一段孽缘。再者了,冯某言出必行,答应别人的事情自当尽力做到。” 王倩靓叹道:“叶晓枫也就是个挂名的盟主,跟武魔之争又有多大的关系呢?” 冯吃饭说道:“我听正日道长提起,在屠魔大会上,叶公子力排众议,坚持己见,要大家继续维持魔教和 武林之间的和平状态,说什么静观其变。” 王倩靓深情一笑,“你不晓得他,他这个混球平日里最胆小怕事了,能不打架当然就不打架了,真要干架了,逃的比谁还快。不过他的嘴皮子功夫倒是很了得,三言两语就哄得六大门派放下屠刀,呵呵。一开始,我还真以为他要率领群雄攻打我们魔教了,我当时心想,干脆我也练魔法算了,看他怎么对付我。所以急着上山找我爷爷去学魔法了。” 冯吃饭惊道:“小姐,你也练魔法了?” 王倩靓痴痴一笑,“冯师傅,接招!”说罢,就弹出了一颗“光电珠”,直扑冯吃饭面门。冯吃饭不避不让,硬生生挨下了这招,谁料这光电珠甚是凶猛,冯吃饭不由全身一震,头皮发麻! “诶哟喂……哈……哈,哈哈,厉……厉害啊,小姐,你看,电得冯某我舌头都打卷了,呵呵。” 王倩靓见冯吃饭头顶微微冒起的青烟,也不好意思起来,“冯师傅,你咋不让呢?” 冯吃饭笑道:“呵呵,小姐赐给在下的光电珠,我可得好好尝尝味道啊!” 王倩靓顿时笑靥如花,“味道如何?要不要再尝尝?” 慌得冯吃饭连连摆手,“不敢,不敢,再来,我的头发可要焦了!” 穆诗曼在边上说道:“冯师傅,小姐也教我魔法了,请您评价一下。”说着就要向冯吃饭弹射光电珠,吓得冯吃饭赶紧把脑袋缩了起来。 第四十六章 津陵宴会(一)(3100字) 王倩靓笑吟吟地对穆诗曼说道:“小曼,这个兽皮就麻烦你好好处理一下吧。” “恩!”说罢,穆诗曼就拿着皂角捧着兽皮来到了河边开始洗刷起来。暮色之中,段勤玄来到了穆诗曼的身后,他轻轻地咳了一声。 穆诗曼回头一看,瞅见是他,便不再做声,继续洗那张兽皮。 “小曼,我做错什么事了吗?”段勤玄怯怯地问道。 “没有!”穆诗曼回答的非常干脆。 “那你为什么突然不理我了?”段勤玄疑惑不解。 穆诗曼冷冷地说道:“你不是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吗?要抗兽屠魔,所以,好好忙你的去吧,别没事了老来烦扰我们这种丫鬟。你走吧,我今天不想跟你说话!” 段勤玄怏怏地说道:“那你以后会理我吗?” 穆诗曼烦躁起来,“不知道!你还不走?” 段勤玄如同一只斗败了的公鸡,窝窝囊囊地离开了。不远处,徐贤姬正冷眼旁观…… 因为时间紧迫,穆诗曼也等不及那兽皮自然风干了,将其洗净之后,她将兽皮放在火炉边上烘烤起来。这张兽皮这么一洗一烘,竟缩水了不少,穆诗曼稍作裁剪,就把这兽皮整得差不多了,小曼接着又把零碎的兽皮和毛兽原先的脸皮,粘结缝制成了一张面具。忙活一晚上,总算大功告成。次日凌晨,冯吃饭过来,将兽衣往身上一套,竟是相当合身,戴上面具,更显栩栩如生。 冯吃饭得了道具,就向叶文告别,“叶大侠,你南下津陵,我北上兽地,咱们就此别过,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后会有期。” 叶文亦是非常感激:“万事皆小心,切不可逞强。冯师傅安全第一!望你早日凯旋归来!” 叶文送别了冯吃饭,去找弘善大师商量,叶文已经对屠魔一事思量了一整晚:“咱们这次去九宫山一无所获,还打草惊蛇了,他们魔教上下必定会警惕起来。现在事情有些不大好处理了,我觉得有必要召开第二次屠魔大会!大家群策群力,共商大计!” 弘善大师说道:“正合吾意!那么,就有劳叶施主执牛耳了。” (古代诸侯订立盟约,要每人尝一点牲血,主盟的人亲自割牛耳取血,故用“执牛耳”指盟主。后来指在某一方面居领导地位。) 叶文一愣,说道:“行,那我就以吾儿的名义向各大门派发函了!呵呵,叶某现在已经辞官,不然日成道长又要吹胡子瞪眼了,哈哈。”叶文与五庄观观主日成道长是故交,但日成道长素不喜与官府结交,对叶文入朝为官也是颇有微词。(关于日成道长不屑官府,在前文二十九章中也有叙述。) 叶文说道:“来!笔墨伺候!”随即就向王倩靓望了一眼。王倩靓无奈地应道:“恩,伯父,我就去准备。”心中可老大不情愿,因为叶文要写的正是要声讨他们魔教的楔文。 叶文向弘善大师询问道:“我们就把地点定在津陵城吧,时间下月初八。” 弘善大师说道:“如此,甚好。” 冯吃饭和众人就在这林福镇分道扬镳了!狮驼岭黄易峰、太行山泰格都取了叶文的信件,回各自门派。正日道长把其它三封信件派给了自己的徒弟,正恩回五庄观,正男则带了两封信件前往闲林找寻广寒宫和凌霄阁,因为两大掌门已在那里率众抗击毛兽了。 徐贤姬和段勤玄两人原本就要回学校,王倩靓则是要回家做东,叶文就领着普陀山众僧侣和正日道长等人向津陵城进发。 …… 他们奔行数日已然到了津陵城下,王万财得到了讯息,出城来迎。 “叶大侠!”王万财面露喜色,朝叶文作了一偮。 叶文抱拳还礼,“呵呵,王亲家,叶某来的匆忙,也没准备什么礼物,就登门造访,实在是汗颜呐!” 王万财朝叶文嘿嘿一笑,随即向后面的普陀山弘善大师作礼,“弘善大师别来无恙。” 弘善:“阿弥陀佛,善哉善哉。王施主仗义施财,仁义为怀,我普陀山香火才能得以延续,今日老衲不请自来,又要劳烦王施主了。”王万财在中土帝国人脉极广,他深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道理,即便和尚也不能免俗,前些年,他向普陀山捐赠了几千两香火钱,又给大雄宝殿上的佛像重塑金身,身为普陀山高僧的弘善自然识得这位“乐善好施”的王万财。 王万财瞥见这些和尚抬了口棺材,心中不喜,更有些诧异,刚想讨问,但总算是忍住了,心想,你们总会给我个说法。 叶文指着正日道长介绍道:“这位是五庄观正日道长,这两位是他的弟子。” “哦,原来是日成道长的高徒,幸会幸会。” 正日拂尘一甩,双手作偮,“贫道有礼了。” “不知叶公子……”王万财四下张望,始终没有发现叶晓枫,莫非是在这口棺材中?心中不免有些忐忑。叶晓枫深陷兽营一事,他也已知晓。 叶文微微一笑,“冯吃饭师傅曾在兽营打探到消息,得知犬儿目前并无性命之忧,只不过眼下正被毛兽押往钢都之城,现在冯师傅已经乔装打扮星夜兼程前往钢都准备营救,希望能有个好的结果吧。” “哦,”王万财唏嘘不已,“叶公子发生这种事情实属不幸啊。希望叶公子吉人自有天相,能够逢凶化吉。” “我信得过冯师傅!”叶文斩钉截铁地说道,“冯师傅的功夫,叶某可是亲眼所见,当真是卓绝于世,看来,这天下第一的称号得改名了。” 王万财嘿嘿一笑,“冯师傅向来行事低调,不愿在别人面前显露功夫,现在能得到叶大侠的赏识,也算是对他多年修炼的一种肯定。” 叶文问道:“我与冯师傅相聚时日甚短,也未曾好好讨教功夫,不知冯师傅师承何处?叶某很是好奇啊。” 王万财不由心中一震,额头上微微冒出了几滴冷汗,“这个,在下也不是很清楚……” “哦,”叶文一脸遗憾,心想日后定要当面讨教。 王倩靓在一旁听得他们讨论冯吃饭的武功套路,立刻上前一把拉住王万财的手说道:“爹爹,咱快把叶伯伯请进去啊,可别站在大马路上谈天说地啊。” 王万财随即满脸推笑,“呵呵,叶大侠,请!在下已经备了些薄酒,还望叶大侠赏脸啊。” 叶文笑道:“叶某厚脸皮,想在王府小住几日,不知是否方便?” 王万财做惊恐状:“什么方便不方便的,咱们现在可是儿女亲家了。再说了,叶大侠肯光临寒舍,那可是令我家蓬荜生辉啊,说不定到时候咱津陵城内的贵族士大夫、三教九流都一窝蜂地过来一睹叶大侠的风采,倒可拉动我们王家不少产业,饭店旅馆全部爆满……” “爹爹!”王倩靓不满地大声喊道。 “哈哈哈哈,”叶文爽朗地大笑,“这才是王兄该说的话嘛,走走走,咱们里屋去。” 津陵饭店为迎接贵客,已是张灯结彩,酒席也都摆设完毕,因为僧侣众多,王万财又给开了一桌素席。普陀山的道士荤素不忌,便和叶文、王万财等坐到了一处。 酒过三巡,王万财忍不住性子,用手指了指放在大堂内的棺材,轻声地问叶文:“叶大侠,这个是?” 叶文满脸沉郁,“实不相瞒,这里面躺的是普陀山弘德大师。” “哦!”王万财恍然大悟,“不过弘德大师不是圆寂有月余了吗?怎么还未入土为安呢?听过冤情也已昭雪,朱灵魄这个淫贼不是叫贵公子给擒获了吗?” 叶文摇头说道:“弘德大师,并未圆寂!他只是中了魔教匪徒的冰凌 柜,被封印至今。” “冰……冰凌柜?”王万财大吃一惊。 叶文点了点头,随即说道:“这冰凌柜的强悍程度非同一般,绝不是朱灵魄这种小角色所能施展的出来的,普天之下恐怕也有只寒九天才能为之。” 王万财的额头上不知不觉地淌下汗水来,他心里比谁都清楚,不管这个冰凌柜强不强悍,他们中土魔教中会使这等绝招的,除了寒九天还会有谁呢?他心中暗道:“寒师叔一向为人谦和,怎会闯下如此大祸?难倒真不把教主遗训当回事儿了吗?” 王万财隐约之间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他弱弱地问了一句,“这个,不知叶大侠来此有何贵干?” 叶文倒也爽快,“我来找一个人!雷震子!” 这“雷震子”三个字如同晴天霹雳、五雷轰顶,惊得王万财手中的筷子都跌落到地上。 恰巧,门外“噼噼啪啪”突然响起了一阵清脆的炮竹声。 王万财略显尴尬地从地上捡起了筷子,苦笑着说道:“也不知哪家的小孩那么贪玩,吃饭的时候放什么炮竹,王某失态了,呵呵,刚才您说什么?找谁?” “雷震子!” 王万财故作平稳地说道:“哦,那可是魔教四大长老之一,听说隐居数十年了,江湖人从未见过他的踪迹!”他心中却暗道:“你若是敢找我父亲的麻烦,我就算拼的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 第四十七章 津陵宴会(二)(3100字) 叶文不语,从包中掏出了两封信函,递到了王万财手中,“这是在九宫山的茅舍中缴获的信函!其中一封就是雷震子所书,他邀寒九天赴津陵参加魔教临时紧急大会,恰巧,这所用的纸张正是你王家制造!” 王万财抖抖索索地接过信函,“这,这,纸张可跟我们王家没什么关系啊,这这种纸整个津陵都能买到,我,我……” 叶文哈哈大笑:“王兄你别误会,我不是怀疑你,这纸整个津陵都能买到,我当然是知晓的,我的意思是,这雷震子必定在津陵城内!” “哦,”王万财略微缓了口气,“叶……叶大侠去过九宫山了?” “恩,不过没找到寒九天和炎麒麟,却恰巧偶遇了玉临风!呵呵,闲暇之余,略微切磋了下武艺,哈哈!” 王万财惊得脸都快变形了,“玉……玉临风?呵呵,叶大侠必定威猛无比,手到擒来吧?” “哎,”叶文叹了口气,“说来惭愧,叶某连人家的裙边都没摸到,他似乎无心恋战,叫他跑了!” “哦。”王万财心中暗喜,哼哼,就凭你也敢上九宫山?若不是碍于教主遗训,我看你早就横尸荒野了! 叶文又叹了口气,“我一直在为此事自责,也不知道此事处理的妥不妥当。看完这两封信后,我真的后悔了,真不该霍然向玉临风前辈动武!他和雷震子分明就是正人君子嘛!可惜啊,道不同不相为谋!” 王万财一直悬着心终于放落,“不知叶大侠,有何打算?” 叶文摇了摇头,“我也不知,走一步算一步了!所以恐怕要劳烦王老爷,叶某想在这里多住几日。” 王万财满心欢喜:“要的,要的。不烦,不烦。”,心想:你在我眼皮底下,一切都好控制。也不怕你闯出天来。 叶文又道:“到时候还望借贵地一用,下月初八,我想在津陵饭店召开屠魔大会。” 王万财心中窃喜,“要的要的,王某全程操办,叶大侠不劳费心,一定给您办得体体面面,风风光光。还不收取任何费用!” 叶文和王万财都相视一笑。 这时,家丁来报,“老爷!城主刘志来访。” “哼!”叶文气得将酒杯狠狠地摔在地上,“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刘志小儿!叶某倒要看看你有什么说辞!”期间,段勤玄已将他们渡河过界采药的事情告知叶文了,刘童勋逃逸之事更是被他无限夸大了。 “叶将军!”刘志人还未到,声音就已经从屋外传了进来。 叶文冷冷地说道:“你还有脸敢过来?怎么?等不及来送死了吗?” 刘志一脸错愕,“叶将军何出此言?刘某并未做什么违背誓言的事情啊?我来这里是想来问叶大侠,贵公子安好?可否我有侄儿刘童勋的消息?” “刘童勋?”叶文的眼中冒出了怒火。 “是啊,我侄儿刘童勋和贵公子一道前往兽地采药,至今查无音讯,我二弟刘洪彪火急火燎,竟一病不起,我甚是担心啊。” 王万财在旁搭腔,“听说刘洪彪中风偏瘫卧病在床,生活已经不能自理。” 叶文顿了一顿,“我儿吉人自有天相,眼下虽未班师回朝,但已无性命之忧。否则,安能容你在此狡辩?至于那个刘童勋,哼!谁晓得呢!” 刘志满脸失望,“哎,我可怜的侄儿啊!” 叶文满脸不屑,“你少在这里惺惺作态。你来的正好,我有事找你。” 刘志说道:“叶将军有何吩咐?刘某定当照办。” 叶文摆了摆手,说道:“别再叫我叶将军了,叶某已经辞官,无心朝野。我问你,在你管辖区内可有一名七十岁以上的古稀老人叫雷震子?” 刘志楞了楞神,“叶将军,哦不,叶大侠,不是在说那个魔教的四大长老之一雷震子吧?” 叶文应道,“正是此人!” 刘志笑道:“叶大侠你这不是说笑吗?这世上难倒还会有人敢把雷震子这几个字登记在册吗?叶某管辖津陵数十载,在花名册上可从未看到过这几个字。如果真的有,那我刘志还不立刻前去捉拿归案?要不然吾皇可要治我个渎职之罪了。” 刘志的回答倒也没出乎叶文的意料之外,他随即说道:“你回去把户籍管理簿上凡是年过七旬的老汉全部统计出来,并逐一排查。不,不要你排查了,你把名册交给我,我自己去查!” “这个?”刘志犯难了,“这个户籍管理簿不能随便外泄,要把名册给您,恐怕……” 叶文怒道:“哼!那我就到圣上面前告你个渎职之罪!” 刘志大惊,“这,这何出此言啊?” “铁证如山,你自己看吧!哼!连魔教在你的眼皮底下召开大会,这么重要的事情,你都不知道,你吃干饭的?”叶文把那两封信函甩在了刘志的脸上。 刘志顿时惊慌失措,一边抖索着翻看信函,一边怒道:“反了反了,天子脚下,皇道昭昭,这魔教妖孽也如此猖狂!真是太可恨了!叶大侠放心,刘某随你差遣,这次一定要将这帮妖孽一网打尽!” 叶文摆了摆手:“你快去办吧!要是让我知道你跟魔教妖孽有什么瓜葛,休怪我辣手摧花!” 刘志一脸惶恐,“没有的事,没有的事!我刘门一向来是武林正统,清清白白,万不敢和这些魔教妖孽有什么关联!” 叶文极不耐烦:“我还要喝酒呢!” “是是是,刘某告退。”当下,唯唯诺诺地闪出了津陵饭店。 众人均是错愕,想来这刘志也算是中土十大高手之一,但在叶文这个武林至尊前面,居然连条狗都不如,简直是卑贱到了极致。他们又何尝知道,两个月前,叶文如何“威震刘门”,如何扬言要杀他全家。 叶文要刘志帮助协查雷震子的下落,着实让王万财吃惊不小,“家中老翁虽隐居津陵古语山中,但若官府盘查起来,却也麻烦,还是得赶紧通知为妙。”雷震子生性恬淡,而王万财痴迷于纸醉金迷,他们俩对于魔教、武林之争早就厌倦了,也有了归隐的想法,他们不让王倩靓修习魔法,并想方设法让她嫁入武林豪门,也表露出了想融入中土武林社会的意愿。可偏偏事与愿违,冰凌柜事件让他们卷入了无尽的纷争漩涡之中。 王万财说道:“各位车马劳顿,我已经准备了上好的厢房,请大家移驾二楼,来,各位请!”弘善大师上前道:“出家人重在修行,过不惯这种安逸的生活,我们几个和尚只要住一间房就行了。” 王万财摇头道:“弘善大师的修行之心晚辈理解,可如果众僧同住一屋的事情传了出去,恐怕于晚辈的名声不大好吧?大伙背地里都会骂我吝啬鬼了,这个我可是吃不消的。还望弘善大师积德行善,体谅下晚辈,不要损了我的面子!” “一切虚名都是浮云,正所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王施主何必执着于此!阿弥陀佛!” 王万财嘿嘿一笑:“正所谓人要衣装,佛靠金装,面子还是要的!” 弘善大师见王万财把话题引到佛像上去了,也不好反驳什么,只得随了他的意。叶文见他这位亲家处事圆滑,八面玲珑,也是颇有感触,心想吾儿叶晓枫什么时候能变得这般成熟就好了。 叶文独自回到房间,慢悠悠地喝了口清茶,自从叶晓枫出事以来,他一直马不停蹄地来回奔波着,虽处壮年,但身体却仍有些疲惫,他稍微喘了口气,便盘膝在床上开始运气吐纳。叶文武学资质极高,又肯勤学苦练,这才铸就了这么一位内外兼修的武学奇才,他虽成名已久,却从不懈怠,正 所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当叶文运气吐纳半个时辰之后,他睁开了他那疲倦的双眼,但映入眼帘的第一幕顿时让他胆战心惊,一个身着粗布大衣,鹤发童颜的老者正站在他跟前! “什么人?”叶文大喝一声,立刻双手交叉做防御之势! 只见那个老者摇了摇头,“看来老夫走错房间了,我找弘善大师。” 叶文往旁边一指,说道:“弘善大师在隔壁!”,他心中暗暗诧异:此人悄无声息倒地是人是鬼?怎么进到我房间来我竟毫无知觉,刚才他如若向我攻击,我定无还手之力,汗颜啊汗颜! 其实,这位老头并未从门窗内入室,他用的只是空间瞬移大法。这瞬移大法与风魔的“风体云动”乃同源,都只能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随机移动。这种技能还是慎用为妙,一不小心传送进女厕所,那就不好了。 那老者把叶文从头到尾打量了一番,然后笑眯眯地说道:“你就是叶文?” 叶文抱拳作了一偮,说道:“正是在下,敢问阁下尊姓大名?” 那老者也不答话,只是说道:“走,带我到弘善大师的屋内,我想看看弘德大师的冰凌柜!” (请点收藏+推荐谢谢各位书友。另外推荐我朋友闲云一鹤的红书《超能老师》) 第四十八章 冰凌柜之融(3100字) 叶文一听那老者是为冰凌柜而来,立刻面露喜色,领着老者就叩响了弘善大师的房门。 那老者站在冰凌柜之前看了许久,然后轻轻地叹了口气,说道:“哎,这确实是寒九天所施的冰封结界!” 叶文说道:“我听说要破这冰凌柜必须要求实力相当的火魔师才能解除,所有眼下,我正四处找寻炎麒麟的下落。” 老者摇了摇头,“话是没错,要破除冰凌柜,顶级火魔师的确是首选!但是要治疗伤者,恐怖火魔师是不适合的。” 叶文满脸疑惑,问道:“前辈何出此言?” 老者用手摸了摸自己颚下的那一小撮花白胡子,摇头晃脑地说道:“炎火虽然能以最快的速度融化掉冰凌柜,但是里面的伤者恐怕吃不消啊!这冰凌柜乃天下致寒之物,伤者要经历从致寒到致热的双重考验,岂是肉体凡胎所能承受?再说了,万一火候稍微过猛了些,那后果可不堪设想啊。” 弘善大师悲道:“那我师兄岂不是没救了?” 老者摇了摇头,“应该还有的救!不妨让老夫来试一下!”此言一出,叶文和弘善大师均大吃一惊!都用疑惑的眼神望着那老者。 叶文见他眉宇之中透露着一股自信,心想:老古话说的好,没有三分三,哪敢上梁山?既然他敢毛遂自荐,必有过人之处,遂朗声说道:“那就拜托了!”弘善大师亦在迟疑,叶文向他点了点头,示意让他放心。 那老者微微一笑,从长衫下掏出了一根魔杖,他左手持杖慢慢地在空中划过,与此同时低声吟唱着咒语,紧接着他右手平铺,掌心向天,将右手慢慢地托了起来。只见在那掌心之上,有一颗发光的金球正在慢慢地凝聚,那颗光球越来越大,越来越亮,将整个房间都照射个通透!叶文在这股柔光的照射下,全身上下都股说不出的舒适感,让他感觉到温馨、稳重、纯洁!他感觉自己仿佛沐浴在圣洁的神光之下,简直是飘飘欲仙,超凡脱俗了。释放出这股光芒的老者的形象在叶文的眼中顿时伟岸起来,能够释放出这种纯洁光芒的人必定是心地善良的神仙眷侣,叶文更有了誓死保卫这位老者的冲动。再看那冰凌柜,已经呼呼地冒着热气,水珠正噼里啪啦地滴落下来,而冰柜中的弘德大师原本苍白的脸颊也略显血色了。这次施法整整持续了一个时辰才得以结束,弘德大师身上的冰霜已经全部化成了一滩水。 那老者擦了擦自己额头上的汗水,说道:“寒九天一瞬间,老夫一时辰啊!杀人容易救人难,哎,太累了,我已无力维持!接下来就请弘善大师为你师兄推宫过血吧。老夫要休息一会。” 弘善来不及道谢,就一把扶起了仍瘫在地上的弘德大师,为他推宫过血。仅一会,弘德就恢复了生机,睁开了紧闭月余的眼睛。 弘德开口第一句话是“水,我要喝水!” 那老者嘿嘿一笑,说道:“弘德,别来无恙啊!你还好吧?” “什么?你!你!雷震子!”弘德指着那老者惊恐万分。没错,他就是雷震子,刚才施展的正是光系魔法群疗技能“神光普照”!叶文和弘善大师虽然眼见他施展魔法,但是当听到他就是那个雷震子时,也是吃惊不小。 雷震子满脸得意:“想当年你打得我满地找牙,不过我大人有大量,不计前嫌,刚才帮你解了这冰封结界,怎么样,你是不是该谢谢我啊?” “你?”弘德疑惑不解,“你为什么要救我?” 雷震子乐呵呵地说道:“我有重要的事情要问你,所以把你弄醒了!” 弘善大师在旁说道:“阿弥陀佛,我佛慈悲,师兄你终于醒了啊,刚才的确是这位雷震子施主为你施展法术解除了这冰凌柜的结界,真是万幸啊!” 弘德的脸色终于温和起来,说道:“阿弥陀佛,不知雷施主有何赐教?” 雷震子:“我问你,你是被何人所伤,是何原因被伤?” 弘德叹了口气,“老衲惭愧,伤我之人乃魔教四大长老之一的寒九天。” 雷震子怒道:“果然是他!” 弘德大师继续说道:“想当年,他是我的手下败将,可如今,我竟连他的一招都没能接下。” 雷震子摇了摇头,“大师你也不必妄自菲薄,这可不是普通的招数,用过这招以后,我料定,寒九天这老家伙没仨月可缓不过来的。” 弘德大师回忆道:“那日,我们普陀山接了狮驼岭的邀请函,正奔赴济州城,途径九宫山,我们在山脚下找了一间客栈住下,恰巧黄昏时分,夕阳红似血,我不禁被九宫山下妖娆的景色所吸引,便独自一人出来欣赏这满山的秋景。这时,我看见九宫山下匆匆忙忙走下来四个人,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郎,他相貌俊美,皮肤白嫩,衣着华丽,确是个富家子弟无疑,在他身旁的是一个相貌奇特的中年男子,我称他中年男子是因为他的皮肤光鲜,但却满头白发,实在看不出多大的年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身后背着厚厚的一把宝剑。而他们身后的两位老头,我可是再熟悉不过了,虽说已经过去了五十年,但是他们两人的容貌均无大变化,脸上几乎连皱纹都看不到。” “你是说寒九天和炎麒麟?”雷震子问道。 “恩,正是他们二人。那朱灵魄小淫贼危害武林,残害良家妇女,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当时恨屋及乌,指着寒九天就大骂起来。谁料那寒九天竟不生气,只是略显无奈地辩解说他也不晓得自己徒儿的下落,拿朱灵魄没办法!我当时哪里肯放过他,正想着要上去跟他继续理论。这时,那个富家子弟突然说话了,我记得清清楚楚,他说道:‘本宫这次出行不想让外人知晓,寒师傅,本宫其实很想见识下你的冰魔神功,他这等辱骂于你,你难道还无动于衷吗?’寒九天受了这少年的激,随即大喝一声,抽出魔杖就施展起法术来,我只觉得漫天遍野的寒气向我逼来,直冻得我喘不过起来,我很快就失去知觉了。” 雷震子眉头紧锁,“不对啊,寒九天向来心高气傲,这次怎么会甘心受一少年的驱使呢?” 叶文则略有所思,“少年是富贵子弟,而旁边那人皮肤光鲜,满头白发,身背重剑”,天呐!难道是他们? 此事事关重大,叶文不敢枉自猜测。他向雷震子深深作了一偮,说道:“我代弘德大师谢过您的救命之恩!” 雷震子笑吟吟地说道:“举手之劳,何足挂齿!佛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弘德,你看我这经念得怎么样?” 弘德发出了爽朗的笑声,两人几十年的恩怨,在此瞬间,一笑泯恩仇。 雷震子又说道:“我来过这里的事情,还望各位保密,我可不想跟寒九天这个老家伙交恶。各位,在此我想向大家陈清一点,我们魔教并非什么邪魔歪道,我们也有自己处事的原则,绝不做大奸大恶之事。至于冰凌柜一事,这其中的是非曲折,我还得仔细查询一下,希望各位武林人士不要相逼太甚了。” 叶文点了点头,说道:“我信得过雷前辈的为人,如果是邪恶之人刚才又如何能释放出如此纯洁高尚的光芒呢?” 雷震子微微一笑:“叶大侠过奖了,这个技艺本就如此,与施法者的本性倒没什么大关系。” 叶文赞道:“雷前辈君子坦荡荡,叶某佩服!说实话,在这密室中与雷前辈偶遇一事确实不传出去为妙,毕竟眼下中土武林对魔教还是充满敌意,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叶某也是怕麻烦!” 雷震子倒也不以为意,笑吟吟地问道:“那弘德大师破结界康复一事,各位准备如何说辞呢?” 叶文挠了挠头皮,不好意思地说道:“ 那么这回就让叶文占个便宜吧,就说是咏春叶文一拳砸破了冰封结界,让江湖上以讹传讹去吧,哈哈!” 弘善大师说道:“叶大侠真爱说笑!” 叶文继续笑道:“我这个人就是爱慕虚荣,这天下第一的称号大半都是靠吹出来!如今成名了也不忘继续做下广告!各位可要成人之美啊!”众人均大笑。此刻叶文虽然表面上喜笑颜开,其实在他的内心深处,对这整个事件充满了巨大的恐惧,他敏锐地预感到,他刚刚假借找寻儿子为由逃离了残忍的政治漩涡,如今却被更复杂的阴谋纠缠住了,这一次,他恐怕别无选择!他是不是应该带上弘德大师到那两个人面前去当面对质呢?叶文犹豫了,如果一旦跃过了这个雷池,恐怕延伸出来的事端会极为惨烈,他该怎么做呢?叶文仰望窗外的星空,一时之间难以决断,他轻轻地叹了口气,又思念起远在兽地的叶晓枫来,“我儿聪明伶俐,在魔教与武林纷争这事儿处理得当,这时候要是能在我身边帮我出出主意就好了,也不知道他眼下是否安全……” 第四十九章 拓神珠(4300字) 雷震子拖着疲倦的身躯慢慢向自己山顶的茅屋走去,他略有些黯然惆怅,一丝不祥的恐惧始终笼罩在他的心头,难道,又是到了咱们魔教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了吗? “师哥,好端端地叹什么气啊?” 雷震子猛地一抬头,怒斥道:“是你?你还有脸来?” 只见暮色之中一个道貌盎然、丰神俊朗的老者身着一身白衣,摇曳在微风拂面的半山腰,此人头发、眉毛、胡须都已经雪白,可脸色却略显红润,皮肤也非常细腻紧致,他右手持了一个类似于藤条缠绕的魔杖,杖顶上镶嵌了一个乳白色的柱状石英体,在妖娆的月色下散发着璀璨的光芒。“老哥,亏我还时时挂念你呢!刚才恰巧在城外闲逛,猛然间感应到了一股强大的魔力波动,我还以为是会中某个兄弟受了重伤或者是总坛遇到了什么大麻烦,竟引得我们伟大的光系狂魔导使用‘神光普照’这种超炫的终极技能啊。想不到啊,想不到,你居然为了弘德那个老秃驴,耗费了那么大的功力。” 雷震子大怒:“还不是你这个混蛋惹出来的祸?我要不是顾念我们同门一场,才不会来给你擦屁股呢!” 战前雷震子眼前的这个人自然就是魔教四大长老之一的冰魔师寒九天了。 寒九天微微一笑,“弘德那老家伙,冻了就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待会下去的时候,要是让我再遇到他们,连他那个什么弘善师弟一起冻了算了。” 雷震子脸上流露出了一丝不以为然的神色,“你以为你是谁啊?你不是刚施展过冰凌柜吗?怎么,现在还有法力?我可记得这种大型魔法可是相当耗费功力的,三个月才可以使用一次。” 寒九天微微一笑,脸上洋溢着自得的神色,只见他右手缓缓扬起,轻描淡写地一指往山涧的一块孩童般大小的石头点去,顿时,他的右手指如同手电筒般照射出了一个柔和的白光,这骇人的白光是由无数巧夺天工的微小的正在急速运转的雪花片、冰凌片相互穿梭交织而成,无数冰粒在这一缕的“白光”内不停的碰撞撞击,像金属管制成的风铃一般发出清脆的响声。这块孩童般大小的石头表面立刻发出了“啪啪啪”的响声,瞬间泛起了一层白霜,紧接着,这层白霜越积越厚,迅速凝结成块——一块崭新的冰凌柜就在这顷刻之间冻制而成。 雷震子顿时脸色惨白,神情夸张地指着寒九天说道:“你,你,竟如此暴殄功力?这?你,你难道终于练成了?” 寒九天的脸上始终挂着那一成不变的淡淡的微笑:“澳神保佑,对于冰火两重天的终极奥义,老寒我已略有感悟了。” “什么?”雷震子震惊了,“这也就是说,你已经达到了传说中的最接近于神的力量?” 寒九天哈哈大笑,“什么神不神的,一切都是浮云。这冰魔也就是冻冻海带鱼,做做冰激凌管用些。” 雷震子冷冷地望着寒九天,“很好,很好,怪不得你有恃无恐,飞扬跋扈,连教主遗训都不在眼里了。” “师兄,你此言差矣。教主的遗训寒某是片刻也不敢忘,时刻铭记在心。但是师兄你有没有想过,教主为什么会定下这么个让我们做缩头乌龟的遗训吗?当时的情况的是,敌强我弱、敌众我寡,魔教覆灭在即。教主为了保护魔法的传承,命令我们一辈子做缩头乌龟!其实说到底,教主骨子里就是希望咱们魔教能够保住香火继续发扬光大,这才是教主遗训的真正含义。” “少废话!”雷震子怒不可遏,“发扬光大?难道就是你胡来的理由吗?弘德大师到底哪里招惹你了,你要下如此毒手?” 雷震子悠悠地叹了口气,“也并不是我容他不得,只不过,那位公子……” “哼!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跟我说说看,那个唆使你伤人的富家公子到底是哪个王八蛋?” 雷震子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愿意吗?以我等心高气傲之人!哼!只不过,这小子手上有拓神珠!” “什么?”雷震子大吃一惊,“你是说我们镇教之宝拓神珠?” 寒九天微微叹了口气,“五十年前黑魔顶之战,我们魔教惨败,总坛被人销毁,连镇教之宝拓神珠都不知所踪。五十年后突然有个人跳出来说他手上有拓神珠,你说,我能不其所动吗?” 雷震子哈哈大笑,“我还道是什么?难道就为了这一颗拓神珠你甘心受这少年驱使?寒师弟啊,这拓神珠对你来说根本没用,五十几年前你不就已经拓神了吗?” 寒九天白了雷震子一眼,“师兄,我在你眼中就是那种自私自利的小人吗?拓神珠对我们来说固然无用,但却是我们中土千百上千的候补魔师的福音啊!这五十年来,有多少优秀的候补魔师为了寻求拓神远渡重洋,奔赴澳神大陆,可真正能学成归来的都只是凤毛麟角,又有多少人被无情的大海吞噬了,对此,师兄你于心何忍啊?” 雷震子沉默了。 寒九天继续说道:“发扬光大?谈何容易啊?没有拓神珠,一切都免谈。” 雷震子瞥了他一眼,“那人是谁?” 寒九天面有难色,“这个,恕我直言,我暂时不能告诉你,待事成之后,你自然会知道的。” 雷震子警惕地问道,“他要你做什么?该不是伤天害理的事情吧?” 寒九天微微一笑,“他只不过要求我帮他料理掉几个碍眼的人。这几个家伙,一向来跟我们魔教作对,哼哼,其实早就该死了!” 雷震子悠悠地叹了口气,“你随便吧,我也管不了你。不过,你今天来找我不光是来告诉这些事吧?说吧,到底有什么事?” 寒九天嘿嘿一笑,“一切都瞒不过师兄的眼睛,我就开门见山地说吧,我今天来是想借教主令牌一用。” 雷震子一阵错愕,“什么?你要令牌干什么?” 寒九天悠悠地说道:“见令牌如见教主,呵呵,我要令牌,自然是要驱使咱们门下的众弟子了。这些弟子先前入我们门下的时候都是发过重誓的,不能主动与中土武林人士动手。我若没有教主令牌,自然是师出无名了。” “你休想!教主令牌,我是不会给你的!”雷震子断然拒绝。 寒九天哈哈大笑,“师哥,你这又是何苦呢?咱们生死兄弟一场,难道今天为了块破令牌非要扯破脸皮大大干一架吗?你刚才施展神光普照,想必精神力快枯竭了吧?哈哈,纵使你今日完好无缺,也绝不是我的对手。” 雷震子万分惊恐,“你想干什么?要硬抢吗?” 寒九天摇了摇头,“师哥,你别这样。咱们好歹生死兄弟一场。我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我们魔教未来的发展啊。做了一辈子的乌龟王八,难道我不该有我的理想,有我的抱负吗?” 雷震子迷茫地望了望寒九天,“炎麒麟知道这件事吗?” 寒九天笑道:“我炎师兄一向来跟我形影不离,同气连枝。说实话,这次大部分倒还是他的主意,只不过这人脸皮薄,所以,只好由我来做这个恶人了。” 雷震子低头沉思了片刻,遂无奈地叹了口气,“拿去吧,你好自为之。我以后,再也不想看见你。你走吧。” 寒九天大喜,抖抖索索地从雷震子手中接过了令牌,“师兄,你真是识时务的俊杰啊!师兄放心,好钢一定会用在刀刃上!你就等着看我们魔教再次名扬中土吧。” 雷震子一个人呆在那里喃喃自语,“名扬中土,名扬中土,真的可以这样吗?教主啊教主,我做错了吗?” (大坑啊大坑)…… 话说叶晓枫被阿赫穆鲁押着,迷茫地在冰天雪地的兽 地里奔走,已经一连好几天了,没有人烟,没有村落,没有城市,甚至没有看见一个活物。叶晓枫心想,这是一个怎么样的荒凉世界?在这种鸟不拉屎的不毛之地,也不知道哪里出产的毛兽?这南下侵略的毛兽,动辄一个兵团就是好几万,天晓得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一连几天,他们都以冻羊肉为食。这是一件极为悲惨的事情。生羊肉是早就切片腌制的,原本倒算是美味佳肴,只可惜在这冰天雪地的时节,早就被冰得坚如利刃。而枯草树木这些燃物更是稀有,想要来顿烧烤,更是奢望。唯一让叶晓枫感到庆幸的是,他并没有被区别对待,至少在食物方面。毛兽们吃什么,叶晓枫就吃什么。叶晓枫从不乞讨,他心中自有想法:有种你们把老子饿死,告诉你们,老子的命可金贵了,值三个金币呢! 几经辗转,他们来到了洒贝尔湖之上。若不是毛兽们提及,叶晓枫可不晓得他是在冰面上行驶。在这里,已经没有了陆地、河流之分了,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突然,叶晓枫眼前一亮,皑皑白雪之中,突然冒出了一股热气。阿赫穆鲁指着不远处,叫了起来,“白熊!”,叶晓枫定睛望去,只见两颗黑溜溜的眼珠子从一个冰窟窿里冒了出来,那熊的嘴巴里居然叼着一条两尺来长的大鱼。阿赫穆鲁对叶晓枫说道,“去,杀了它!”。叶晓枫一楞,正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毕竟他的毛兽话还是很蹩脚的。真在迟疑之际,脸上便重重挨了一记皮鞭!“巴嘎!”阿赫穆鲁向叶晓枫吼了一声。 我顶你个肺,麻块妈妈畜生不如的毛兽,“嘎嘎嘎”地叫个屁啊,你又不是鸭子!叫老子去抓熊?这可怎么抓啊?你个死毛兽脑子里是不是进水了?叶晓枫无奈地双手一摊,示意没兵器。阿赫穆鲁伸出一腿,恨恨地踹在了叶晓枫的屁股上,然后做扬鞭欲抽状。吓得叶晓枫赶忙把头给缩了起来。奶奶滴,叶晓枫无奈了!伸手进包裹,翻腾了半天,只摸到几块冰冻的羊肉片。没辙了,叶晓枫往自己的双手吐了几口唾沫,然后反复摩擦了下手心,暖了暖僵硬的手指。他手握羊肉片,使劲向白熊仍去。只见那片粉红色的羊肉在寒风凛冽的空中悠悠地旋转飞行,然后缓缓地坠落,在冰面上蹦跶了几下,滚到了白熊的脚跟前。那只傻白熊条件反射般地踮了下脚,接着莫名其妙地四处张望。 叶晓枫投了个“三不沾”,当即虚汗淋漓。头皮上又挨了阿赫穆鲁一顿抽!正当叶晓枫郁闷之际,阿赫穆鲁从腰间抽出了一把亮闪闪的匕首!叶晓枫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麻块妈妈,不是要在这里结果老子吧? 谁料阿赫穆鲁居然把匕首递给了叶晓枫,然后用他那肥大宽厚的嘴唇向白熊努了努,示意叶晓枫继续攻击。叶晓枫一愣,心想,臭毛兽贱货,老子干脆先把你宰了再说!不过,那也只是纯属意淫了!因为身旁簇拥了太多彪型的大汉,就算把眼前白熊的胆借给他,他也不敢下手。叶晓枫准备再次出击了!他活动了下指关节,舒展了下身子,握住刀柄,瞄准了白熊的脑袋,就使命掷出。只见那柄飞刀如同转盘般在空中急速旋转,“嗖嗖嗖”发出强烈的破空之声。叶晓枫瞧着那刀的运行轨迹,心中暗暗叫好,眼看就到旋到白熊面门,叶晓枫大喝一声“中!”,只见那柄飞刀的刀柄狠狠地砸在了白熊的额头上,“咚!”地一声,弹出去老远。 叶晓枫不由“咯噔”一下,心中顿时凉了半截!那只白熊受了一惊,吓得丢下口中的肥鱼,扭头就跑,转眼消失在冰霜白雪之中。 阿赫穆鲁怒不可遏,揪住叶晓枫就是一顿老拳,差点没把他揍吐血。他手下的那群毛兽喽啰却欢天喜地向那条白熊丢弃的鱼儿奔去。这条肥鱼有两尺来长,约莫百来斤的样子!这可把那群楼喽给乐坏了,七手八脚地将那条鱼给活剥了,然后大卸八块,你一口我一口地分食起来。阿赫穆鲁也是一愣,随即便乐呵呵地接过了部下送来的一块中段鱼肉,开始尽情享用。叶晓枫见他们吞服鲜血淋漓的生鱼片,一副黯然销魂的模样,鄙夷之情不禁油然而生!不过,鄙夷归鄙夷,鱼肉可没他的份,叶晓枫只得忍气吞声。 《请喜欢此书的读者朋友将本书介绍给你们的书友,在qq上向好友转发本书的链接!哎,怎么搞得像违法传销啊?哈哈!》 第五十章 化冰大法(3500字) 几十头毛兽分食一条鱼,这哪里够吃啊?阿赫穆鲁显然没过瘾,贼眼珠子骨碌一转,就想到办法了!自然,叶晓枫悲惨地成为了这个“办法”。他一把揪住叶晓枫的耳朵,然后指着冰面上的冰窟窿,说道:“下,抓鱼!” “抓鱼?”叶晓枫差点昏厥,这他奶奶地把老子当白熊了?抓鱼,我靠!还没等叶晓枫抗议,阿赫穆鲁就指使手下把叶晓枫的衣服给扒拉干净了,然后在他的腰间栓了根绳子! “不要啊,不,啊不要啊~~”叶晓枫发出声嘶力竭的惨叫,一阵寒流掠过,冰彻刺骨,冻得他几乎全身的肌肉都痉挛起来,“哇,哇,哇操,冷死了,呜。”,叶晓枫还没抖索明白,就 “噗通!”一声,赤条条地被毛兽丢进了河里。 “哗啦”,铺天盖地的水流向他涌来,叶晓枫刚想呼喊,只觉得鼻子嘴巴重重地吸了口水,咕噜一下吞进了肚子。我靠!叶晓枫四肢挥舞,嘴巴一张,一股冰水又涌入了他的咽喉,惊慌失措中,他开始急速下沉。 一阵寒颤之后,叶晓枫猛然间觉得这水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冰冷!似乎越往下沉,水越温暖!此刻他已经被冻昏了头,根本不晓得自己为何在这这里,要干什么。他隐约间觉得自己还能憋会,就径直向河底沉去,直到自己的耳朵、眼睛受不了那股强大的压力为止,因为在那里,他才能感受到一丝的温暖。正当混沌迷茫之际,叶晓枫只觉得腰间一紧,接着人就哗哗地往上升。终于,叶晓枫破水而出,探出他那个触了霉头的脑袋,贪婪地呼吸起外面的新鲜空气来!叶晓枫刚被拉上岸,就只觉得自己全身热气蒸腾,而体内的暖气正在急速流逝!见到叶晓枫两手空空,阿赫穆鲁自是大发雷霆。 “巴嘎!”阿赫穆鲁大喝一声,皮鞭便无情地甩在叶晓枫赤裸的背上!叶晓枫无奈地忍受着这一切,疼?一点都没觉得,因为他已经冻麻木了!阿赫穆鲁叽里咕噜地不知道在骂些什么,叶晓枫只觉得耳朵边像有只苍蝇在嗡嗡作响。此时寒风一刮,叶晓枫顿时要冻得昏厥!不行不行,老子还得赶紧回水里去! 不熟水性的叶晓枫这次主动跳进了水里,好歹他得抓条鱼回来,虽然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叶晓枫凭借着自己蹩脚的水性,晃晃悠悠地沉到水底,他眯着睁开了自己的双眼,开始四下搜索起来,可是,哪里有鱼的影子呢?这时叶晓枫全身忍不住颤抖起来,手脚逐渐麻木了,似乎块要失去知觉了。无奈之中,他急运“固本培元”,用真气周游全身。说来也怪,那真气一路游走,身体竟慢慢恢复起知觉来。总算不太冷了,叶晓枫开始漫无目的地扒拉着水流,试图找寻自己的猎物,猛然间,他发现河底有一块方形的“石块”,上面已经长满了绿毛。叶晓枫一阵好奇,这是个什么东西?他站河底,慢慢向那石块滑去,走近了,越来越近了,看清楚了,这似乎是个箱子!叶晓枫一把抱住了这个长满绿毛的铁箱,这时,他感觉到一股气闷,再也支持不住,使劲摇了摇栓在腰间的绳子!岸上的毛兽立刻心领神会地将叶晓枫将冰面上拉。哇靠!这箱子真沉啊,叶晓枫快要撑不住了!抓不住鱼,好歹托个箱子回去,他死命地抱住这个滑腻腻的铁箱子,终于,叶晓枫露出了水面。那箱子离了水,失了浮力,顿时又重了几分,叶晓枫使出吃奶的劲将它往上挪。毛兽们都一脸惊奇地望着脑袋上耷拉着一根水草的叶晓枫,见他拖了个箱子出来,都七手八脚地过去帮忙抬。 叶晓枫累瘫在冰面上,但是没有兽去管他,都兴致颇高的看着这个铁箱子。 “哇哦~”所有的兽都惊呆了!里面居然是一大叠金条! 所有的兽都相拥而呼!阿赫穆鲁更是兴奋难抑!使劲地拍打着叶晓枫的脑袋。阿赫穆鲁突然发了善心,看见叶晓枫在寒风中抖索,立刻取下了马鞍垫子丢给了叶晓枫。这时,箱子的底部翻腾出了几个银色的飞镖,这些飞镖样子奇特,类似一个粗短的十字架,只不过架子口已经打磨锋利。几个毛兽拿起来把玩了一下,觉得没什么用,就随手往地上一扔,开始将黄金坐地分赃,结果人手一根金条,剩下的一叠,归了阿赫穆鲁。叶晓枫一边用垫子擦拭自己的身体,一边抖抖索索地穿上羊皮衣服。这次的非人待遇,让他备受折磨,好在总算是活着出来了。叶晓枫见没人注意,偷偷把散落在地上的十字镖给捡了起来,这叫有备无患,说不定什么时候派上用场了。 阿赫穆鲁哈哈大笑,使劲地拍着叶晓枫的肩膀,连说带比划跟叶晓枫交流,大致意思就是老子今天赚翻了,买你花了三个金币,结果给我弄了一箱金条。末了,还搂住叶晓枫使劲亲了一口。一股浓重的腥臭味直扑入鼻!叶晓枫几欲作呕,赶紧用手擦了擦脸上的毛兽唾沫。阿赫穆鲁见状,顿时大怒,冲叶晓枫吼道:“巴嘎,xx我xx脏?” 叶晓枫大惊,赶紧拿手指在脸上画圈,做涂抹雪花膏状,弱弱地说道:“抹……抹均匀。” 阿赫穆鲁哈哈大笑,立刻心满意足。 这时,寒风刺骨,叶晓枫再也支持不住,也管不了那么多,马上盘膝坐定在冰面上,运起“固本培元”来。阿赫穆鲁知他在运功驱寒,却也不打扰他,毕竟他也不希望这个光秃秃的人类就此冻死。 运气许久,叶晓枫只觉得自己的屁股和大腿湿乎乎的,立刻收功查看,乖乖!他坐着的地方冰面居然已经化开,水淌了一地,冰面上露出了一个硕大的屁股坑印!那些毛兽都吃惊地望着他。叶晓枫也不好意思起来,拍了拍湿漉漉的屁股,朝他们咧嘴一笑。这时,叶晓枫只觉得肚中饥饿难耐,遂从包中取出了一块冻羊肉准备进食。 这时,阿赫穆鲁突然轻轻地喊了一声,“看,白熊!” 叶晓枫顺着阿赫穆鲁的指向,果然看见了刚才那只白熊,正远远地站在一边,探头探脑地注视着自己这一行人。叶晓枫苦笑地摇了摇头,双手一摊,对阿赫穆鲁说道:“太远了!” 阿赫穆鲁眉头一皱,遂点了点头,他心里也知晓,要叫叶晓枫再去逮这头熊,未免太难了点。这时,他突然发现叶晓枫握着羊肉的手中居然渗出血水来,他指着叶晓枫的手,向他询问。叶晓枫也是一愣,再仔细一看,那块冰冻的羊肉在他手中居然已经融化了! 叶晓枫大喜,就要将羊肉塞进自己的嘴巴里准备进食了,可谁料,阿赫穆鲁却一把抢了过来,自顾自狼吞虎咽起来。似乎是许久没有吃到如此鲜嫩的羊肉了,阿赫穆鲁三下五除二就将那块羊肉切割粉碎下咽了!然后嘿嘿一笑,向叶晓枫伸出了跟中指,表示赞许。这毛兽夸奖,不似人类喜欢伸拇指,而是用中指,却也更彰显豪气。 阿赫穆鲁将自己包里的一干冻羊肉都递到叶晓枫面前,说道:“化了它!” 叶晓枫一阵头晕,娘的,这可是要把老子当板砖,哪里需要往哪搬?无奈之中,叶晓枫立刻运起“固本培元”,然后将真气运行至自己的掌心,当他感觉到手掌微烫的时候,就一把抓过羊肉,只瞧见那羊肉“呲呲”地冒着白烟,顷刻之间就已经释冰融化了!叶晓枫心中暗道,乖乖,原来这“固本培元”还有这等妙用。 这时,毛兽们三五成群地聚集过来,都吃惊地看着叶晓枫的化冰大法。一个毛兽痴痴地递给了叶晓枫一块冻肉,叶晓枫也已会意,接过去之后,双掌合并。片刻之后,只见叶晓枫的指缝中渗出丝丝血流,那毛兽高兴地哇哇大叫,一把抢过羊肉就开始撕咬起来,咬了几下,突然想犒劳下叶晓枫,遂从嘴巴里掰出了一小块肉,硬往叶晓枫的嘴巴里塞……那个惨啊。 众毛兽都羡慕地望着那个吃着嫩肉的家伙,纷纷掏出自己的冻羊肉就要叶晓枫化解。叶晓枫双掌难敌群兽,这么一个个化,可化到什么时候? 阿赫穆鲁一拍大腿,喊道:“有办法!”,就一把抓住叶晓枫腰间的绳子往前拉,没走几步路,刚好出了洒贝尔湖。看见已经着陆,阿赫穆鲁便不再前行,对着自己的两个手下说道:“把他的衣服扒了!” 叶晓枫大吃一惊,麻块妈妈毛兽畜生,又要折磨老子?整天就只扒老子衣服,我干你、娘……等等,这毛兽的娘还是毛兽,老子可干不动,也……不想干,我日!不,不,不,我呸!我不操,牛操! 叶晓枫再一次赤身、裸体了!他双手抱胸,在寒风中抖抖索索。阿赫穆鲁往地上一指,说道:“坐下!”。叶晓枫明白过来了,阿赫穆鲁是要他打坐运功。没辙啊,想要御寒,只此华山一条路啊!叶晓枫便不再迟疑,盘膝坐定,运起“固本培元”来。不一会,叶晓枫身上呼呼地冒出了热气,阿赫穆鲁大喜,将羊肉片展好,一片片地贴在叶晓枫的后背上。其它毛兽都依法施为,不一会,叶晓枫全身上下挂满了羊肉片,额头上,耳朵上,嘴唇上,肩膀上,后背上,胳膊上,大腿上,甚至私处…… 赤裸的叶晓枫全身热气蒸腾,身上黏贴的羊肉片都已经酥软,水珠子噼里啪啦地往下滴,地上已经是湿漉漉的一大片。难怪阿赫穆鲁要把叶晓枫拖到陆地上来烫肉,如果还是在冰面上的话,估计得把这冰面给化了吧?毛兽们兴高采烈地围坐在叶晓枫身旁,开始吃起“烧烤”来,他们一边喝着从叶晓枫身上积攒下来的热水,一边大块啃咬着透着叶晓枫体温的鲜嫩爽口的生羊肉。叶晓枫心中大怒,暗骂道:麻块妈妈,老子的脚臭、腋臭、体臭都叫你们一股脑儿吃下去了,这都不臭了,还算不算男人啊?老子只落得一身羊骚味,长此以往可要骚到骨子里去了! (请点收藏+推荐谢谢各位书友。另外推荐我朋友闲云一鹤的红书《超能老师》) 第五十一章 血红生肉片装(3000字) 这一顿饭,整整吃了一个时辰,他们才算作罢。阿赫穆鲁向赤裸的叶晓枫踹了一脚,喝道:“起来!”,仓促之中,叶晓枫慌忙收功起身,稍微活动了下身体,只觉得自己神清气爽,一点都不觉得冷,唯独是那不争气的肚子在咕咕乱叫,连呼抗议!叶晓枫赶忙掏出了一块冻羊肉,利用手中的余温,一下子就将它化掉了。这还是这么多天来,叶晓枫第一次吃到如此鲜嫩的生肉片,这口感自是不用提了!比起之前“吮冰棍”的吃法,不知道要爽快多少。 这群毛兽一日要吃三餐,于是叶晓枫就每天被扒拉三次衣服,以供毛兽取暖之用。接着,叶晓枫又得了一个外号,叫“格鲁萨”,一开始他并不晓得那是什么意思,日后等他毛兽语精进的时候,他才了解到,格鲁萨,就是裸男的意思。毛兽们也有赤裸一说,虽然他们平日里都不穿衣服,但是羞部还是用护具或者毛皮遮盖的,如果哪个毛兽将它的生殖、器外露,定会受人耻笑,雄的会被叫做格鲁萨,雌的则被唤做格鲁娜。 叶晓枫也不管它什么格鲁萨,格鲁娜,反正你们要脱便脱,老子逆来顺受,你们爱咋咋地。到了后来,叶晓枫干脆就不穿衣服了,只留了条裤衩,把那些个棕熊皮、羊皮衣裤往自己包裹里一扔,就赤条条地昂首挺胸,跟随着阿赫穆鲁一路奔行。他一边走,一边暗自用固本培元的真气护住全身,倒也真不觉得冷! 叶晓枫这个人,天生慵懒,除了那几天被关在通天河边的毛兽营寨内,发了神经般狂练固本培元外,其他时间都没好好修炼,在这极寒之地奔走许久,都差不多快把固本培元给忘了。这下倒好,毛兽们居然每天逼迫叶晓枫死命运功。在这等寒冷的恶劣天气中,极能激发人的潜能!非常利于修炼。 话说当年小龙女就是将自己的寒玉床留给少年杨过,让他在睡眠中不忘运功,这才铸成了日后威震江湖的神雕大侠。叶晓枫如此这般不分昼夜的运气练功,正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功力之精进自不可同日而语!他早年荒废青春时光,挖下的大坑,也差不多要填满了。 一晃又过去了半个多月,叶晓枫只举得自己体内有一团热火昼夜不息地燃烧,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更有一种真气欲破壳而出的冲动,他虽然不曾冥想,但精神力,却也是越显充盈!他现在对固本培元已是非常信服了,这真的让他达到了内力、精神力双修的境界,他觉得自己的体质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再也不是当日只会使蛮劲的愣头青了。 因为修习固本培元的缘故,叶晓枫的自愈能力非常强,虽被皮鞭抽打得皮开肉绽,隔个两日之后又安然无恙了。毛兽们见他似乎永不会受伤,下手的时候更加肆无忌惮了,皮鞭、狼牙棒、匕首无所不用其极。叶晓枫,忍着,他深知作为一个奴隶的悲哀,一个俘虏的无奈,终有一日,老子要叫你们血债血偿! 终于,叶晓枫开始蠢蠢欲动了,他有了奋力搏杀逃命的念头。但是,冲动是魔鬼,他深知这点,所以,此事必须非常慎重。他并不清楚自己的实力到底到达了一个什么样的境界,他需要试验一下。豁然向阿赫穆鲁挑衅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叶晓枫自然不会这么做,他需要一个机会,他在等待一个机会,一个可以证明自己的机会。 一日,午餐过后,叶晓枫独自取出了块小小的羊肉片开始解冻。刚刚化了冰,他正准备往自己嘴巴里送,突然一个毛兽士兵一把抢过了这块肉,还给了叶晓枫一个巴掌。叶晓枫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他立刻装出一副可怜的样子跑到阿赫穆鲁身边告状,指着那个抢羊肉的毛兽说道:“他巴嘎,抢羊肉,我,饿,死,死。” 众兽听见叶晓枫骂巴嘎,都哈哈大笑起来,觉得非常有意思。那个抢肉毛兽顿时大怒,冲到叶晓枫跟前就是一拳。叶晓枫不避不让,硬吃了这一招,若不是被腰间的那根绳子拴着,估计得被击飞数米。叶晓枫装出一副痛苦的模样,爬到阿赫穆鲁跟前又说道,“他,巴嘎,打我!死,死,死。” 阿赫穆鲁呵呵一笑,并不在意,反而颇有兴致地望着他们两个。 叶晓枫心想,时机来了,该出手时就出手!于是他怒吼一声,向这毛兽扑来。 那毛兽也是一愣,料想不到叶晓枫居然敢回击,也挥舞着拳头向叶晓枫砸来。众毛兽一阵欢呼,都“个哟个哟”地吼叫,兴致勃勃地观赏起人兽大战来。 叶晓枫急忙催动内力,霍地一拳挥出,直掏毛兽胸口。那毛兽粗臂一挥,竟然搁开了叶晓枫的拳头,随即翻身就是一拳。叶晓枫急忙交叉双臂就要去挡,可谁料那毛兽势大力沉,“咚”地一声,又将叶晓枫击飞。 见叶晓枫重重地摔了个四脚朝天,众兽均是大笑,那抢食的毛兽也是得意非凡。叶晓枫暗暗心惊,怎么关键时刻内力使不大出来,这可如何是好? 叶晓枫虽然打坐练气已有些时日,但是对于内力的掌控还是非常生疏,这一下霍然出击,自然是吃了大亏。叶晓枫眼见敌不过,马上跑到阿赫穆鲁的坐骑身后,四处躲闪,那抢食毛兽却也奈何不了他。 阿赫穆鲁呵呵一笑,挥手示意停止行动!叶晓枫这才放心地喘了口气。暗暗责备自己,想来自己也实在是太托大了,要想和这两米多高的怪物过招,看来没有几年的功力下不来啊。接下来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虽然阿赫穆鲁已经下令停止格斗,但是行军途中,叶晓枫总是会冷不丁地被踹上一脚,挨上一拳,俨然成了一个活动沙包。他们毛兽百般虐待叶晓枫,乐此不彼,叶晓枫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块好肉,他再次感受到了作为弱者的悲哀。 叶晓枫受了这等刺激,心中自是不甘,只要一有空闲,他就立刻运气练功,毛兽们也乐得这样,因为有了一个天然的火炉,可以时不时化化冻肉,温温冰水。到了后来,叶晓枫连走路的途中身上都挂满了羊肉片,前胸贴后背,好不威武。(美国流行乐坛当红炸子dy gaga 在美国洛杉矶举行的“第二十七届mtv音乐录影带大奖”上,以一身血红生肉片装登场亮相,震慑全场。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网上搜一下图片,一睹叶晓枫肉片装原版的风采。) 奔行数日,叶晓枫越行越觉得蹊跷。这几天似乎一直在走下坡路,总是觉得非常轻松,而天气似乎也不那么寒冷了,他只要稍微运下功就足可以抵御寒气了。叶晓枫不解,难倒是自己功力大增,还是这气候地势就是如此?照理不该这样啊,越往北行,不是应该越寒冷吗?很快,周边的环境给了他明确的答复,因为地面上已经几乎看不到冰霜了,逐渐显露出绿色的生机,在一些阴暗的角落处居然长起了苔藓,随处可见的落叶松、云杉、山桑子、冷杉,错落有秩,竟是一副生机盎然的景象。 阿赫穆鲁兴奋地告诉叶晓枫,钢都到了! 这是一片奇异的大陆,这个地方,被毛兽们称之为钢都大盆地,地势凹陷,三面环山,方圆几十万公里。由于受到高山的阻挠,来自北方的寒冷空气并不能侵蚀这片兽族大陆唯一的绿洲,这,钢都大盆地,就是毛兽文明的发源地。强大的黑毛兽族占领了这片盆地,并在此建都,史称钢都王朝!来自西方的黄毛兽族以及北方的白毛兽族虽然对这片宝地一向来虎视眈眈,但是骁勇善战的黑毛兽族们誓死捍卫自己的家园,钢都王朝历经千年,屹立不倒。 叶晓枫暗想,这真是个好地方,虽然比不上咱们中土国花红柳绿,但能在这北国荒漠中找到一片绿洲,也是不易,看来老子要在这个地方住下了,也不算太差。叶晓枫心里明白,在这片绿洲之中,必定有一座大城市,应该就是“钢都之城”了吧?这就是他此行的目的地。虽然就在不远处,但叶晓枫心中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等待他的是未知的命运。 突然,不远处,出现了一批手持利矛的毛兽骑兵。叶晓枫望去,只见这群毛兽骑兵,着装混乱,约莫有三、四百头,似乎不像正规部队。阿赫穆鲁警惕地对随行们说道:“戒备!”。 叶晓枫不明所以,“戒备”这个词他还是头一回听到,并不知晓是什么意思,但是看见那些随从都偷偷掏出了兵器,心中也是大骇,暗想,这必定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可有好戏看了。为首的兵卒跨着一匹高头大马,奔到阿赫穆鲁一行人跟前,冷眼一扫,喝道(兽语):“山林护卫队在此,你们什么地干活?” 第五十二章 兽王之子(一)(3200字) 阿赫穆鲁笑呵呵地迎上前(兽语),“官爷,我叫阿赫穆鲁,是钢都城特批的商人,你看,这是我的护牌,和营业执照!我们此行从南方来,采购一些南方特长和军备物资。” 那首领根本没看阿赫穆鲁上呈的证件,只顾扫视他们的随行货物,微微流露出一股贪婪的神色。突然他的目光停留在满身沾满肉片的叶晓枫身上,目光如炬,煞气尽现。 他突然指着叶晓枫大喝一声:“巴嘎!” 叶晓枫一惊,头上顿时虚汗淋漓,麻块妈妈这畜生怎么没头没脑地又骂我“巴嘎”?完了完了,这是要干什么? 阿赫穆鲁立刻解释道(兽语):“这个秃驴是我在通天河军营购买的俘虏,现在正押往钢都之城。” 首领破口大骂(兽语):“放你娘的狗屁!军队的俘虏怎可随意买卖?你到底是什么人?居然带着一个人族奸细,深入我兽族腹地,是何居心?” 阿赫穆鲁慌忙解释:“这个秃驴不是奸细,是我的奴隶,奴隶。我要带他去斗场,斗场!” 首领用轻蔑地眼神望着叶晓枫,“就他?这么个侏儒?还斗场?我呸!你糊弄谁呢?” 阿赫穆鲁叫道:“是真的啊,他会仍石头,还会射箭,厉害的。再说斗场的贵族们也没见过人族,刚好带回去让他们开开眼界,尝尝鲜。”慌乱之中,阿赫穆鲁一不小心,打翻了马背上的铁箱子,金条!金灿灿的金条,顿时散落一地! 那首领的眼中顿时发出异样的光芒,喝道,“混蛋!我现在怀疑你们都是奸细,要带回去审查,小的们,给我把他们全部拿下。” 那首领帐下士兵齐声呐喊“嗨!”,遂举起铁枪,把阿赫穆鲁一行人团团围住。 阿赫穆鲁顿时慌了神,高声辩解,“小的是良民,大大滴良民!” 首领一声怒喝:“良你老母!”举起宝剑就向阿赫穆鲁劈落! 阿赫穆鲁一声惊呼:“呀灭爹~”(不要啊!)呼地一声,阿赫穆鲁的一个护卫挡身在前,用狼牙棒接下了首领的宝剑。“当!”一声巨响,顿时星光四溅。 阿赫穆鲁喊道:“拼了!大家上!”阿赫穆鲁的随从纷纷掏出了狼牙棒和这群骑兵战成一团。一时间,杀声四起,血光冲天。 叶晓枫大惊,我顶你个肺,老子出师未捷身先死,看来还没到钢都就要被这群强盗给灭了,麻辣个比的,老子逃命要紧!刚想逃窜,只觉得腰间绳子一紧,身体便不由自主地被拉了出去。原来阿赫穆鲁的毛马受了一惊,高高跃起,就把阿赫穆鲁给摔了下来,然后那毛马便自顾自奔逃起来,这连拉带拽,直把叶晓枫拖出了战团。 “喂,你慢点啊,老子跟不上!诶哟!”说话间,叶晓枫就被那马拉倒在地,然后重重地在地上拖行。叶晓枫只觉得自己双膝滚烫,疼痛无比。叶晓枫心中一急,随即高声吟唱,“伟大的澳陆之神澳斯曲利亚,请赐我无限风之能量,让风随心动吧!”,呼地一下腾空而起,叶晓枫顺势往马背上一靠,双手死命抓住毛马颈部的鬃毛,然后双腿翻身向上,一下子就坐在了马背上。叶晓枫一时之间已慌了神,也不管他东南西北,拽住缰绳就是纵马急驰。没奔出去几步远,只见前方黑压压的一片兽群正向他奔来。 叶晓枫大吃一惊,乖乖!刚来了一伙,这又来一批。哇靠,这,这足有几千头兽吧。我靠!快停,快停!叶晓枫想要悬崖勒马,可在奈那身强力壮的毛马不听使唤,自顾奔行。完了,跟他们照上面了! 这时,那匹不知死活的毛马终于停了下来。阵中一群毛兽齐声向叶晓枫呐喊!叶晓枫见避无可避,只好翻身下马,然后双膝下跪,两手高举过头,示意投降。 这时,阵中一个身着光鲜,似将军状的毛兽纵马到叶晓枫跟前。问道:“什么滴干活?” 叶晓枫一愣,回答道:“我,奴隶滴干活!” 那将军疑惑地注视着叶晓枫,随即点了点头,“主人呢?” 叶晓枫朝这群毛兽士卒望去,只见护具整齐划一,队伍编排有序,心中暗道,这毛兽军队果然威武!无奈之中,他手指向身后一指:“强盗,杀,打!” 那将军眼神中发出异样的光芒,单手一扬,示意叶晓枫起来,然后对叶晓枫说道:“走,前面带路!” 叶晓枫只听懂了“走”这个词,当即会意,纵是有千百个不愿,也只得硬着头皮起身上马,向原先的地方跑去。毛兽将军一声令下,数千名毛兽士兵一齐跟进,声势浩大,一往无前。 这时,阿赫穆鲁仍在与那首领厮杀,但是身边的随从毕竟人少,寡不敌众,已成被围剿之势。 将军的部队已经奔到跟前,那将军一看,顿时哈哈大笑:“骊富山毛贼,总算叫老子逮到你们了,哈哈哈哈,哪里逃?士兵们,给我上!” “斜唧唧!”毛兽的军队发出一股奇异的呐喊声,挥舞着大刀、斧头、棒槌就向这战团中涌入。将军又一个皮鞭甩在叶晓枫脸上,“秃驴奴隶,你敢逃命?你也给我上!” 叶晓枫完全听不懂他在讲什么,但瞧他那发狠的架势,也料想了大概,他壮大了胆子,向那将军腰间的宝剑一指。 那将军一愣,随即轻蔑地咧了咧嘴,竟把腰间的宝剑递给了叶晓枫。叶晓枫心道:麻辣个比的,是该表现一下了,好歹也得装下样子!毛兽贼子们,老子来了啊! 叶晓枫一剑斩断了系在腰间的绳索,他可不会驾驭这种毛马,骑着反而是累赘。他终于一身轻松,毫无牵绊了,遂抱着必死的决心,斯底里般持剑冲进了战团。 叶晓枫哪里管他是军队还是毛贼还是阿赫穆鲁的随从,在他的眼里,他们全部都是毛兽,禽兽不如的毛兽,老子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了!老子拼啦!叶晓枫跟这些高头大马的毛兽比起来,可谓身形矮小,如同侏儒,在毛兽群中钻来钻去,左突右闪,那些毛兽竟都伤不了他,而叶晓枫则是挥剑乱舞,见谁砍谁!转眼间,他竟挨到了阿赫穆鲁身前。阿赫穆鲁被他的屁股撞了一下,随即大喊,“巴嘎!看清楚了再砍!”叶晓枫被他这么一骂,心智顿时清醒了不少,他瞧见阿赫穆鲁这边得了军队的帮助,形势已经逆转!于是就栖身在阿赫穆鲁身边,与他协同作战。 那毛贼首领异常凶猛,武艺高超,阿赫穆鲁的数名护卫已经被他砍翻在地,此刻众随从都自顾不及,根本没人来管他们头儿的死活了。首领揪住了阿赫穆鲁就是死命攻击,阿赫穆鲁连连败退,已无招架之力。 那首领瞧出一个破绽,就一拳把阿赫穆鲁掀翻在地,然后宝剑一挥就要劈落。只见那口宝剑寒光一现,旁边叶晓枫的头发顿时被削去了半截。 只听得哐当一声,一匹黑马纵入了兽群,原来是那将军拍马赶到,用剑隔开了首领的劈落之剑。叶晓枫心中一阵感激,麻块妈妈,原来是这将军救了老子一命! 只听得那将军喊道:“阿赫穆鲁莫慌,嗨格尔在此!” 阿赫穆鲁喜不自禁,“三皇子陛下!哈哈!” 那三皇子宝剑频刺,只杀得毛贼首领不住向后败退,三皇子喊道:“骊富山贱贼,今日就是你的死期!” 那首领终于支持不住,哗啦,被三皇子劈落了脑袋。 三皇子得意非凡,坐在马上放声大笑。突然,一个毛贼在他身后,挺着利矛就向三皇子后心刺来。 叶晓枫一看情势危急,不假思索,抡起宝剑就向三皇子身后掷去。“嗖”地一声,宝剑在空中发出强烈的破空之声,直刺毛贼咽喉。那毛贼哼了一声,遂倒地不起。 三皇子惊异地望着自己身后,再瞧了瞧叶晓 枫,立刻会意,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接下来,他便不再大意,手持宝剑和士兵们一起合力绞杀毛贼残部。 叶晓枫心中一阵诧异。我顶你个肺,老子这是怎么了?还救了毛兽将军一命?麻块妈妈,老子是不是秀逗了!叶晓枫怎么也想不到,他的这一掷,却为自己掷出了一片新天地,为他日后在兽地飞黄腾达奠定了结实的基础。 顷刻之间,毛贼们已经被歼灭殆尽,斩杀一百二十头,俘虏二百一十头。阿赫穆鲁及三皇子嗨格尔的部队亦有少量的伤亡。 阿赫穆鲁倒地向三皇子嗨格尔跪拜,“多谢三皇子救命之恩。” 三皇子嗨格尔呵呵一笑:“我身为钢都郡守,不能及时剿灭山贼已是失职!救不救命的,就当是你的运气吧!” 阿赫穆鲁吹捧道:“这群毛贼假扮成官兵,一开始我也被他们蒙骗了,差点着了他们道儿!您真是及时雨啊!” 嗨格尔:“我听得探子来报,说发现骊富山毛贼在这阿里纳斯山坳有异动,就率队前来剿灭,正找不到他们的踪迹,突然遇到你的奴隶过来报信,我就跟着他一路杀过来了!” 阿赫穆鲁奇道:“您说,我这格鲁萨奴隶过来给您报的信?”阿赫穆鲁指着叶晓枫一脸疑惑。 第五十三章 兽王之子(二)(3100字) 嗨格尔点了点头,“恩,就是他过来报信的!这个……人,格鲁萨?恩,是什么来路?阿赫穆鲁,你私带人族进境,可是犯了死罪!” 阿赫穆鲁立刻点头哈腰,“是是是,小的知罪!三皇子殿下您放心,这秃驴不是奸细,我是买来的一个奴隶,我要带他去斗场!” 嗨格尔大笑:“斗场?哈哈哈哈,就他,就这侏儒?” 阿赫穆鲁一脸恭敬,“三皇子殿下,您还不相信我的眼光吗?我保证这小子能火起来,你们到时候就来看好戏吧!” 嗨格尔一脸不屑,“哼哼,你的眼光?难倒你忘记了,上次带过来几个黄毛兽,你把他们吹得天上去了,结果三下五除二就被我皇兄的阿梵达给咔嚓了!害我丢尽了脸!你还好意思说!恩,不过嘛,嘿嘿,那几个黄毛妞味道真是不错,够辣!现在还在我府上供着呢!有了这几个尤物,我这几年咱们黑毛女兽一个都没碰过,哈哈!” 阿赫穆鲁一脸谄媚,“三皇子殿下,您要喜欢,下次我再去给您搜罗几个极品。不过,皇室可很注重血统,您再怎么喜欢黄毛妞,这咱们本族的女兽也得御下啊。” 嗨格尔一笑:“血统纯不纯,不是紧要的事情,因为这皇位又不一定能轮到我。我啊,还是得及时行乐!” 阿赫穆鲁轻声说道:“皇上把钢都郡守的职位交给您,那对您可不是一般的看重啊。您看,您今天又立了一大功,这前途不可限量啊,到时候,别忘了提携小的啊。” 嗨格尔一笑付之,指着叶晓枫问道:“这格鲁萨怎么不怕冷?我府上的秃驴奴隶一个个怕冷的要死,裹了里三层外三层的。” 阿赫穆鲁一脸奸笑,说道:“这格鲁萨有点邪门,所以我才要千里迢迢把他带到斗场去嘛。” 嗨格尔瞥了一眼叶晓枫,“我就信你一回,到时候,准备场好戏,让我饱饱眼福。” 叶晓枫见他们把自己指来指去的,心中也是恼怒,我顶你个肺,这群搞不灵清的毛兽到底在说些什么?叽里咕噜的毛兽话还真他娘的难懂。叶晓枫见阿赫穆鲁对他毕恭毕敬,料想必定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此刻马屁不拍,更待何时?叶晓枫立刻跑到了那个被他刺翻的毛贼的尸体上,拔下了宝剑,然后唯唯诺诺地双手捧着宝剑,跑到嗨格尔跟前,单膝下跪,双手高举。他这是要把宝剑还给嗨格尔,另外顺便提醒一下自己刚才可救了你的性命。 嗨格尔嘿嘿一笑,就从叶晓枫手中接过了宝剑,插回鞘中。然后转身离去,班师回朝! 叶晓枫傻傻地待在原地,心中甚是忿忿不平!我顶你个肺,这狼心狗肺的禽兽不如的毛兽,老子救了你一命,你连句道谢的话都没有,娘的,你好歹把老子带走啊!!我,我可不要跟着这个阿赫穆鲁…… 男儿膝下有黄金,叶晓枫的膝下,是他自己的性命!今天都朝这个嗨格尔拜了两拜,结果仍是什么都没有改变。他仍旧是阿赫穆鲁的奴隶!他仍旧前途未卜!叶晓枫心中不住地咒骂,老子今天遭受胯下之辱,日后自当奉还。你麻块妈妈臭毛兽,生个儿子没屁、眼,老子今生今世如若不把你那两块膝盖骨砍下来,老子就不姓王,老子就王字倒着写……其实,叶晓枫没过门的媳妇倒是姓王…… 叶晓枫怎么也想不到,他今天飞剑所救的那个兽族将军,正是黑兽帝国皇帝的第三个儿子。毛兽的皇族并不像中土帝国的皇子那样在宫中豢养,历来都是在军队中历练成长,只有取得了赫赫战功的子嗣才有机会继承皇位。大皇子额贝萨?谢斯利目前被册封为南征大将军,正率领数十万军队攻打中土帝国的闲林重镇;二皇子额贝萨?拉菲色则被册封为镇西大将军,率领军队驻扎在黑兽帝国的西域边陲,抵御黄毛兽的侵袭。而三皇子额贝萨?嗨格尔则为钢都郡守,统领黑兽御林军,并负责维持整个钢都大盆地的治安。这三个职务,很难分清孰轻孰重,从表面上看似乎大皇子额贝萨?谢斯利更有机会获得战功,从而晋升为黑毛兽储君。但事实却是人族的城墙连绵数万里,城高墙厚,想要破城入关谈何容易?大皇子额贝萨?谢斯利想要获得军功是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反而是历来官拜钢都郡守的皇子,十之八九将会在未来接管皇位。黑毛兽史上有诸多皇帝,在未继位之前,长年累月在外行军打仗,可一到老皇帝病危,都会被紧急召回钢都,然后便以钢都郡守的身份参与政事。因为钢都郡守掌管着二十万御林军,直接关系到整个皇室的安危,可以说整个皇族都在这个郡守的控制之下,其职位的重要性可想而知。这个三皇子额贝萨?嗨格尔可谓年轻有为,不但武功卓绝,而且足智多谋,深得黑毛兽皇帝的喜爱。此番他探得骊富山毛贼的下落,就亲自率队前来剿杀,如果当时不是叶晓枫的救命的那一剑,可能黑兽帝国的历史将要就此改写。 今天这么一闹腾,阿赫穆鲁仅伤亡了几个随从,损失并不大,马倒是多出了两匹来——因为主人死了。叶晓枫眼睛一亮,就打起这毛马的主意来。他跑到阿赫穆鲁跟前,笑眯眯地指指那马,又指指自己,示意自己想骑。 阿赫穆鲁朝他望了望,呵呵一声冷笑,说道:“你这个格鲁萨还想骑马?当我是白痴吗?还嫌你溜的不够快,再给你按上四条腿?” 叶晓枫没听懂阿赫穆鲁说了些什么,但见他似笑非笑的模样,还以为阿赫穆鲁答应了自己的要求,乐呵呵地就要跑去牵那毛马,可谁料刚没跑出去几步,脖子上就突然被套上了一个绳圈,紧接着绳套一紧,整个人都不由自主地被向后拉拽。他连呼吸都不能顺畅,只觉得自己将要窒息。这时候,皮鞭、铁锤、狼牙棒劈头盖脸地砸落下来……叶晓枫又被揍蒙了! 阿赫穆鲁对自己的一个随从说道:“你,把这格鲁萨捆起来,绑结实点,然后扔马背上去。这小子贼机灵,待着个机会就知道逃,千万不能再出岔子了!” 很快,叶晓枫被五花大绑架上了马背。 好歹,叶晓枫终于如愿了,虽然不是他所期望的方式,但总算有了代步工具。 叶晓枫心中忍不住咒骂起来,你麻块妈妈死毛兽臭毛兽,居然像牲口一样对待老子,要不是老子骑马出去叫军队,你们这些个畜生要弃尸荒野了!你麻块妈妈畜生啊…… 咒骂许久,叶晓枫随着马匹一高一低地起伏,神智慢慢模糊起来,他逐渐进入了久违的梦乡…… 叶晓枫只觉得耳边嘈杂声不断,迷糊之中,他睁开了疲倦的双眼,只发现一座城池已经出现他的面前。这城墙仅仅只是用黄土堆砌,已且破旧不堪,墙角楼边还耷拉着几根杂草,如同一片废墟。叶晓枫不住地纳闷起来,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钢都之城”了吗?怎么破败到如此境地?似一个风烛残年的老汉。这时,叶晓枫猛然间发觉自己周围竟熙熙攘攘簇拥着兽群,他们有些正穿梭于城门之下,有些正挑着各式扁担,扛着各式的货物,而有些,正对着自己指指点点。 兽语:“看啊看,这就是人吗?” “哇,长的真恶心,没毛了,是秃子!” “太难看了,个子还真小。” “恶心死了,我刚宰了只鸡,褪了鸡毛,这跟鸡皮没什么两样嘛?” 叶晓枫见众兽对自己仿佛是在评头论足般叽里咕噜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心中顿时大怒,用中土话骂道:“看什么看啊?没见过帅哥啊?”,刚一开口,头上便重重挨了阿赫穆鲁一鞭子,“巴嘎!”,接着用一块棕熊皮塞进了叶晓枫的嘴巴。 叶晓枫见阿赫穆鲁发了火,便不敢再反抗什么,只得忍气吞声,规规矩矩地含着棕熊皮。他仔细辨别着自己这一方毛兽随从的对话,“皮鲁”这个词反复出了多次 ,叶晓枫揣摩着,这难道是皮鲁城吗?应该是钢都周边的小村落吧。 他们在关卡被士兵拦住了,一个个接受着盘查。阿赫穆鲁向城门官出示了自己的护牌和营业执照,声称自己是南下跑商的商人,而且是钢都斗场的定点供应商。 城门官很快被叶晓枫给吸引住了。他一脸惊奇地注视着眼前这个光秃秃的人类,一下子扯下了叶晓枫嘴里的棕熊皮,然后用他那肥厚粗糙的毛兽在叶晓枫的脸上不住地揉捏。其他的几个士兵也走了过来,一起抚摸着叶晓枫赤裸的上身,似乎在品鉴一个珍贵的宝贝。叶晓枫心中大骇,只是苦于全身被绳索捆绑动弹不得,只得让兽肆意非礼。另一个士兵更是过分,过来扯下了叶晓枫的裤衩,随即重兽们发出一阵奇异的惊呼声,都哄笑起来。 第五十四章 皮鲁城(3000字) (这章如果您看到了白字,请将就一些。明白就行。) 那群守城的毛兽指着叶晓枫的嬉笑起来: 兽语:“哦吼吼,是公的!下面还带着把呢!” “哦哟哟,哈哈,真有意思,哈哈” “哈哈,这人长的真逗。” 叶晓枫被他们摸的浑身奇痒无比,见他们不禁毛骨悚然起来:额滴神呐!该不会这些个毛兽士兵有断袖之癖?要在这里玷污老子?麻辣个比的,老子不活啦…… 城门官疑惑不解地问阿赫穆鲁,“你说这个人,是斗士?” 阿赫穆鲁边回答边从腰间取出了一块信物,“这是嗨格尔殿下给我的令牌,责令我挑选各种奇能异士。” 那城门官不再说什么,瞅了一眼叶晓枫,接着右手的食指和大拇指不停地揉捏起来。阿赫穆鲁当即会意,立刻偷偷塞了两枚银币。这才得以通关。 一进了城门,阿赫穆鲁就忿忿不平地用皮鞭抽打起叶晓枫来,“死秃驴,害我又花了两银元,你这个废物!到时候要不给老子打起精神来,老子第一个砍了你!” 叶晓枫见他辱骂鞭挞自己,心中也是明白了大概,你麻块妈妈自己要掏的钱,关老子什么事?老子又不是非要进这城不可? 阿赫穆鲁的随从们却各个兴高采烈,欢快不已,他们在冰天雪地,荒无人烟的不毛之地奔行了近两月,终于进城了!这等喜悦之情,何以言表? 一个随从拉住阿赫穆鲁,“头儿,咱上馆子吃去,这天天羊肉,顿顿羊肉,吃得我快腻味死了!咱们今天可得好好开个荤,美美地吃上一顿!” 阿赫穆鲁白了他一眼:“就知道吃!没钱!” 那随从嬉皮笑脸地说道:“您这不瞎扯吗?咱们刚刚收获了那么大一箱金条?还差钱吗?您要真舍不得,这顿我请,没事儿!” 阿赫穆鲁生气地说道:“阿来都,可米罗,赛单丝,都死了,回去我还得给他们家抚恤金呢!你以为我当老大容易吗?我这还不都是为了咱们兄弟?” 那随从碰了一鼻子灰,怏怏地退后。 阿赫穆鲁突然回头喊道:“今天中午皮鲁饭店吃饭!” 所有的兽都欢快地叫了起来,“哇哦!老大真棒!” “老大好样的!”,“爽啊,喝酒去啦!”,“我要来个牛头!”,“没追求,吃什么牛头啊,我要吃牛、鞭!”,“哈哈哈哈。”。 叶晓枫见他们欢呼雀跃的样子,“吃什么,吃什么”地喊了一大堆名词,心中也是明白了大概,“呵呵,这整日吃冻羊肉,吃得老子嘴里都直冒羊骚、味了!今天可有机会改善下伙食了!” 叶晓枫随着簇拥的兽群,来了到一家餐馆门口。阿赫穆鲁还未进门就高声呐喊,“店家,来一百斤白煮牛肉,三十张面饼,三十坛马奶酒!” 随行的毛兽都欢呼雀跃起来。在店小二的指引下,他们把马跟货物牵到了店后院的马棚,叶晓枫也被他们卸了下来,一个毛兽一把拎过叶晓枫背上的绳索,将他扛到自己的肩膀上,阔步向餐馆大厅走去。刚一进门,叶晓枫就被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这下摔的可不轻,叶晓枫脸部着地,着实来了个狗吃屎,毛兽们都一齐哄笑起来。 叶晓枫只觉得鼻子酸痛,眼冒金星,连哼都哼不出声来,蜷缩在地上痛苦万分。毛兽们也不管他,待酒肉一上来,便自顾自大口撕咬起来。 叶晓枫躺在地上,瞥眼望去,只见那一块块的牛肉并无经过任何烹饪加工,仅仅只是入水煮熟,当下鄙夷起来,心想:你们这群不开化的愚昧禽兽,这样吃牛肉,真是暴殄天物!那酒也不知道什么鸟味,远远就闻到一股骚、味,那可不是什么烧酒,简直就是骚酒! 鄙夷了半天,叶晓枫不争气的肚子却打气鼓来……一直以来他虽然遭受着毛兽的百般羞辱,但若要他摇尾乞怜,恳求一块牛肉,他还是做不出来,身为贵族弟子,这点骨气倒还是有的。叶晓枫,威武能屈,富贵能、淫,但就是不吃嗟来之食!这一路过来,身边的冻羊肉,都是阿赫穆鲁早就准备好塞在他包裹内的,他心里清楚的很,自己的这条命可还值两个钱,他们不至于让自己饿死!抱着这样的想法,叶晓枫静静地在餐馆中等待,等待他们毛兽用餐完毕,等待着自己的口粮。 可是这一次,叶晓枫失望了,他被彻底无视了!毛兽们用餐完毕,餐桌上的食物席卷而空,连骨头都被吸吮地干干净净。酒足饭饱的毛兽,迈着朗朗跄跄的步伐,一把抄起了躺在地上的叶晓枫,又把他扛在了肩头,径直走向了马棚。 叶晓枫百感交集,悲愤难抑,这群畜生啊……到最后,他连骂人的力气都没了,心智也逐渐模糊起来。 “格鲁娜!”“快看,格鲁娜!” 阿赫穆鲁的随从们开始兴奋起来,对这街边的毛兽指指点点。 叶晓枫听得吵闹,便有气无力地抬起了他那疲倦的眼皮,向毛兽随从指引的方向望去。只见街边站满一个个身着光鲜饰物的雌性毛兽,不停卖弄着风情,并向着自己这边吹着口哨,更有甚者,竟已走上前来,向着阿赫穆鲁一行微微招着手。 这……这……就是毛兽的妓兽?在街边揽客?叶晓枫见她们如此风骚,也不禁羞得满脸通红。 “哈哈,哦,格鲁娜!哦,哟、西、哟、西!”阿赫穆鲁见到这般春光,更是兴奋不已,借着酒兴,他坐在马上一把搂过了街边的一个妓兽,将她抱在了自己的身前,便骑马向前奔去。阿赫穆鲁的双手不停地在那妓兽的身上揉捏抚摸,神情销魂地发出阵阵欢愉之声。阿赫穆鲁的随从均在荒凉之地奔行数月,都未曾亲近女色,这回见到了招蜂引蝶的妓兽,哪里肯放过?又加之刚刚喝了马奶酒,正是春心、荡漾之时!只见他们个个搂住了一个妓兽,一同坐上了马匹,在马背上就开始亲热起来。 阿赫穆鲁高喊道:“兄弟们,今天不走了!咱们去客栈!好好快活一下。” 毛兽们发出阵阵欢呼。(由于系统问题,本章开始至六十四章,页码有乱,请读者看书的时候多留心一下头排显示的章节数) 叶晓枫的头上不停地冒着冷汗,等等,他们叫这些妓兽什么?格鲁……格鲁娜?那……那他们叫老子什么?格鲁萨?我靠!格鲁娜是妓兽的意思?那难不成格鲁萨就是男x妓?什么破名啊?他们老是说什么斗场,斗场,是不是他们这些畜生看老子细皮嫩肉,要把老子卖到斗场当男、妓?额滴神呐!老刚才在城门口被毛兽士兵非礼,看来毛兽们果真是好这口,这事绝不是空穴来风啊…… 他们在一间客栈门口停落,阿赫穆鲁发出一声欢快淫笑,随即翻身下马,抱起妓女就往店内走去,他对身后的随从丢了一句:“你们打点好,老子先去快活了!” 第二个毛兽也对身后的伙伴说道:“你们打点好,老子也去快活了!” 第三个毛兽亦对身后的伙伴说道:“你们打点好,老子也去快活了!” 他们一个个鱼贯而入,最后只剩下一个身形最为矮小,职位最为卑微的小毛兽。他一只手紧紧地搂住了一个妓兽,另一只手紧握拳头,在大厅外发火:“你们太不讲义气了!这太过分了!” 一个走的慢的独眼毛兽回头朝他嘿嘿一笑:“这些马匹货物你先看管一下,还有这该死的格鲁萨,一定要看好了,等会我出来再来换你班,小哥你辛苦下啦~~嘿嘿,恩咋!来小姐,亲一个!走咯!” 那毛兽大发雷霆,在大厅内扭住叶晓枫就是拳打脚踢,嘴中不停地骂骂咧咧:“你这个格鲁萨,垃圾,畜生,死人类,老子打死你,老子三个月没快 活过了,今天还要在这里守你,妈的。” 叶晓枫被他打得晕头转向,乱忙高呼:“停停停!” 那小毛兽一阵迟疑,“停什么停?” 叶晓枫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叫他停,反正总算是住手了,叶晓枫终于喘了口气。他抬头仰望四周,看见大厅角落处有块隔板,他立刻用嘴巴朝那边努了努。 那小毛兽朝叶晓枫指引的方向望去,果然看见了一个隐蔽处。叶晓枫朝他嘿嘿一笑,双臂使劲撑了撑捆在身上的绳索,示意牢不可破,自己逃无可逃。 小毛兽一愣,随即给了叶晓枫一巴掌,“巴嘎!格鲁萨,你别动歪脑筋,老子才不会上当!大不了再等会。” 叶晓枫嘿嘿的傻笑着,故意将目光停留在赤果的格鲁娜身上。那小毛兽忍不住又向自己身边的妓兽望去,只见那前凸后翘,更是别样风情,再也按捺不住自己荡漾的春心,一把拉过妓女就往角落里跑。那格鲁娜虽是妓兽,却也不愿再大庭广众之下行苟且之事,当即反抗。那小毛兽烦躁难耐,甩手就给了这妓兽一个巴掌,然后一下就将那女兽按在身下 第五十五章 逃脱(一)(3100字) 叶晓枫隔着门板,瞅见那小毛兽正嘿咻嘿咻,上下其手,好不激动,那妓女也是哼哼唧唧,阵阵发浪。叶晓枫听得这房事之声,不由心中一荡,随即便血脉喷张起来,此刻浮现在他眼前的是徐贤姬的明眸善睐的俏脸,以及王倩靓那妙曼的身材…… 打住打住!叶晓枫暗暗告诫自己!他可不能受这淫乐场景的影响!该想辙了!叶晓枫盘算着,原本想挨到明年春暖花开的时节再伺机逃跑,看来不能等到那个时候了,再这么耗下去,老子就成斗场的男妓了,那可是生不如死啊!老子宁可横尸兽地,也不能受这等羞辱!眼下已经没有兽在看守他,此刻不逃,更待何时? 叶晓枫全身被绑,双手更是被反绑在身后。他蜷缩在地,右脚小腿向后屈膝,终于抵到了自己的右手指。叶晓枫的手指在鞋兜里掏了又掏,抖抖索索地从里面摸出了一个十字镖。这个十字镖正是当日在洒贝尔湖底同金条一起打捞上来的。叶晓枫不露声色地用十字镖使劲割划着困住自己手背的绳索。很快,叶晓枫成功剪断了束缚,他拿了自己的包裹,蹑手蹑脚地偷偷溜出了客栈的大门。叶晓枫早就合计过了,他并没有盲目地向外奔逃,因为在这个皮鲁城内,他一个光秃秃的人类简直就是寸步难行。他非常机灵地溜进了客栈后面的马棚,一头钻进了里面库房的草料堆。草料堆中虽然散发着阵阵霉味,但在叶晓枫看来,天底下没有比这更香的味道了,他死命地往里钻,直至自己身处料堆的最深处。他需要在这里潜伏下来,直到暮色降临。 刚才许诺要来给小毛兽换班的那个独眼毛兽,拖着疲倦的身姿,萎靡不振地从楼梯上走了下来。看来这一番激战着实耗费了他不少的体力。他还没完全走下楼梯,就已经听到了墙角的嘿咻嘿咻之声,当即笑骂道:“哈哈,你小子那么等不及啊,在这就干起来了啊,哈哈,怎么样?还爽吧?” “恩,还行,这妞挺正!哼唷!哼唷!”小毛兽仍是陶醉不知疲倦。 “咦?格鲁萨呢?”独眼兽惊异地问道。 “不是在地上躺着吗?哼唷!哼唷!”小毛兽根本没时间搭理他。 “我日!绳子都断了,他跑啦!”独眼毛兽急着大叫。 “什么?”那小毛兽正在高潮之际,突然听到这个晴天霹雳,顿时吓得手足无措,自此他的“武功”全废了,从此心理蒙上了一层阴影,往后的一生中,再也不能正常勃、起了!这又是后话了。 独眼毛兽对着楼梯高喊道:“格鲁萨跑了!大家抄家伙啊!”,噼里啪啦,房门纷纷打开,各个毛兽都惊慌失措地穿戴着自己的护具。阿赫穆鲁更是破口大骂,“妈的,你们这群饭桶,看见妓女眼儿都直了,连个格鲁萨都看不住!快给老子追啊!” 阿赫穆鲁虽然有钢都郡守嗨格尔的令牌,但是私带人族进城却是犯了毛兽国法军规的,虽然他用钱打点了门卫,但现在的情况却是一个人族的“恐怖分子”已经流窜入城,万一闹腾点什么事情出来,他们这群兽可是要被军法处置的。 阿赫穆鲁匆匆忙忙往自己的那活儿上套上护具,又带上头盔,身后一个妓女一把拉住了他,“你还没给钱呢!” “去你妈的,给老子滚!”他急急忙忙提了狼牙棒就往楼下奔来,身后传来那骚娘们发浪的咒骂声:“想白玩?我、操、你、爹!”…… 阿赫穆鲁操着狼牙棒,满大街地乱跑,口中不住地骂骂咧咧:“格鲁萨,别让老子逮到你,老子非把你的皮剥了不可!” 他一把抓住了一个行人(用“行兽”似乎更恰当些),“有没有看见一个赤膊的人类从这里跑过?” “人类?我没见过。” 阿赫穆鲁四下打探着,试图找寻叶晓枫的足迹,他的随从们都已经散开到了皮鲁城各处,可是,哪里有叶晓枫的影子? 好不容易,终于有一头兽称自己见过叶晓枫了。 “人类?我见过的。” 阿赫穆鲁喜出望外,“快说,他现在在哪?” “现在?现在我就不知道了,我是早上看见一个人类被咱们毛兽捆着进了城的。” “混蛋,你给老子扯什么蛋?”阿赫穆鲁怒不可遏。 “你这人咋这样捏?太不厚道了,动不动就骂人呐!” 阿赫穆鲁抡起狼牙棒喝道:“我还抽你呢我!”。吓得那头兽一溜烟地跑了。 这时,阿赫穆鲁的随从们纷纷聚集起来,“有没有打探到消息?”“没有。”“没有。” “他能跑哪去呢?要想在这闹市中逃脱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啊!”阿赫穆鲁略有所思,“他肯定没有跑远,还在客栈内!走,咱们回客栈!” 阿赫穆鲁似乎想到了关键所在,正当他要杀回客栈的时候,一行士兵拦住了他的去路。为首的士官向他发问道:“就是你?一直在叫嚣,丢了一个人类奴隶?” 阿赫穆鲁恭敬地说道:“是的,官爷,那小子趁我们不注意,自己割断了绳子逃了。应该还在这皮鲁城内。” 那士官一声冷笑,“哼哼,私藏人类奴隶可是犯法的,我现在怀疑你私通敌国,你得跟我回去接受调查。” “什么?小的是良民啊,不是什么奸细!你看,这是钢都郡守大人给我的令牌,命我为斗场输送斗士,这个人类奴隶就是我从南疆带来的斗士。” 士官一脸不屑,“像你这种私通犯,肯定会由钢都郡衙门直接审讯,到时候,你自己到郡守大人面前申辩吧。我现在,可只管抓人。告诉你,反抗就是叛乱!小的们,枷锁伺候!” “我冤枉啊,我冤枉啊!”阿赫穆鲁哭天喊地起来。但任凭他如何嚎叫,仍是于事无补,他的手下也无一幸免,全部被收监。 叶晓枫猥猥琐琐地从草堆中弹出了一颗脑袋,他发觉户外喧杂的吵闹声逐渐平息了下来,便忍不住好奇想出来一探究竟。此时,暮色临近,光线已有些昏暗了。叶晓枫瞪大了眼睛一直注视着,但是始终没有发现阿赫穆鲁及他的随从回到客栈。他不由纳闷起来,想不到这毛兽真的是愚不可及,连“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晓得。他一直在那等待着,直到天色全部暗了下来。叶晓枫一看时机已经成熟,便猫着腰从草堆里窜了出来,他仔细辨别着周围的异动,发现没有任何响声,才放下心来。 潜伏了一下午,叶晓枫的肚子已经饿的不行了,况且中午那顿也没有吃。眼下最要紧的事情是先找点东西充饥,然后伺机逃窜出城。叶晓枫潜伏的时候把周围的环境考察了遍,这马厩的傍边就是客栈的厨房,此刻里面已没了灯光,显然没有兽在。叶晓枫轻轻推门而入,借着微弱的月光在里面翻箱倒柜。可橱柜里竟然找不到烧制好的菜蔬,只在地上发现了几颗生白菜,窗户下面悬挂着几块散发着阵阵骚味的腊肉。叶晓枫摸了摸炉灶,发现还微微冒有一丝的热气,他掀开土灶上的锅盖,终于找到了两根玉米棒!虽然这玉米棒已经有些冷却并且发硬,但叶晓枫嚼起来仍然是津津有味。正当叶晓枫狼吞虎咽之时,门外传了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叶晓枫心中一慌,立刻环顾四周,可偌大的厨房竟无他的藏身之处!没有办法了,叶晓枫嘴里叼着玉米,单脚踩在土灶台之上,然后用力一蹬,人便腾空而起,他双臂张开,死死地抓住了屋上的一根悬梁,然后身体一弓,腰间发力,使得正是男子体操单杠入门动作“双臂大回环”,回环使到一半,两只脚便顺利地隔上了悬梁。 “咯吱”一声,房门打开了,走进来的是一个身形魁梧的毛兽,瞧他这身打扮,确是厨师无疑。他悠然自得地哼着小调,点燃了壁上的油灯,然后走到炉灶跟前 ,在炉膛和锅子间的夹层中取了出一盘肉片和一叠花生还有一壶老酒。 叶晓枫在房顶上看的明白,原来这毛兽将这菜蔬藏在这里,难怪刚才找不到。不过为什么要藏匿食物呢?这可有点说不过去。 毛兽将食物取出之后,并不马上食用,而是在厨房中间摆起一张小桌子来,然后拖来了两条凳子,自己一个人先坐下了,似乎在等什么人。 叶晓枫趴在悬梁上,顿时心潮澎湃,想当年自己贵为大将军之子,而如今却成了梁上君子,虽然都是“子”,境遇可是千差万别。 这时,门外又传来了一阵轻快的脚步声,一个身材丰满的雌性毛兽推门而入。厨师立马起身笑脸相迎,乐呵呵地挽住雌兽的手,柔声说道:“香奈,你来啦!” 那雌兽微微一笑,随即依偎着厨师,俩人一同坐下。 叶晓枫暗暗笑道,我靠,原来是在等自己的姘头,这对奸、夫、淫、妇居然在厨房里搞烛光晚餐,还挺有情调的嘛! 第五十六章 逃脱(二)(3100字) “香奈,你可总算来了,可把我给想死了,来来来,累了吧,先喝杯马奶酒。”毛兽厨师一边说着,一边就给他口中的那个“香奈”斟酒。香奈也大大方方地接过了酒杯,一饮而尽,然后用叉子叉起了一块肉片,送到了厨师的嘴前。 叶晓枫在顶上见得他们举止亲热,互喂食物,不由心痛起来:别吃啦,别吃啦,给老子留点啊,你们这对狗男、女,该干嘛干嘛去啊,别在这里烘托气氛了,有什么意思咯? 一不小心,叶晓枫的舌尖嗖地流出了一团唾液,渗着嘴角往下滴去,叶晓枫当即惊觉,赶忙伸手想去捞一把,可已然迟了,那团唾液径直掉进了厨师的酒杯,刚好在那一刻,厨师举杯一饮而尽,倒也没觉察出什么。虽是虚惊一场,叶晓枫脆弱的心脏也是狂跳不止。 叶晓枫暗暗责骂自己,太大意了,我这个人真的是一点定力都没有,看见好吃的食物居然连口水都流了出来,这可是足以致命的口水啊。可谁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零散的玉米粒根本无法满足叶晓枫愤怒的肠胃,只听得“咕噜”一声巨响,叶晓枫的肚子宣誓抗议!正所谓平地一声惊雷起! 厨师痴痴地说道:“这大冬天的居然打起闷雷来,最近真的是气候异常啊。” 香奈:“要变天了吗?那我得赶紧回去了。”她正欲起身离去,却被厨师一把拉住了。 “香奈,再,再等会嘛!你看我这,你都有些日子没来了,想死我了。”说话间,他就一把搂住了香奈,右手停留在香奈毛茸茸的身上,开发抚摸起来。 “诶呀,你这是要干什么?怎么能在这儿?”香奈半推半就,满脸绯红。 “管不了那么多了!”那厨师豪情万丈地左手一拂桌,顿时把桌上的酒菜餐具全部扫落在地,然后一把抱过香奈,将她平放在小桌子上,接着俯身扑了下来…… 叶晓枫差点昏厥,我的菜啊…… 于是,不堪入目的场景再次发生了,这已经是今天第二次,毛兽在叶晓枫面前上演现场直播。叶晓枫在梁上只得苦笑,老子还未成年呢,少儿不宜啊! 香奈阳面朝上,任由厨师肆虐发泄。正当她翻云覆雨之际,香奈睁开了她那萌动的眼睛,猛然瞥见楼顶的悬梁之上居然黑呼呼地挂着一个人影! “啊!鬼啊!”香奈一声惨叫! 叶晓枫眼见东窗事发,便不再迟疑,立刻翻身下坠,从悬梁上跳了下来。“咚!”叶晓枫一屁股坐在了厨师的背上,双腿正好夹住了厨师的脖子,而他们的身下正是那个惊慌失措的香奈。这张原本用来吃饭的小桌子再也无法承受这上千斤的重量,“哐!”顿时散架。身在最下面的香奈一头重重栽在地上,当即昏厥。 叶晓枫左手揪住了毛兽厨师的头发,右手握紧拳头死命往下砸去。“咚!”,这一拳只打得叶晓枫虎口崩裂,指骨欲折。那厨师被叶晓枫砸在身下,原本就有些发蒙,吃了这一拳后,更是哼唧哼唧地不明所以。叶晓枫反手一摸,居然在土灶头上摸到了一把菜刀,“去死吧!”手起刀落,兽头落地。叶晓枫又提着菜刀,向香奈的脖子抹去。这对苦命鸳鸯,到死的那一刻,身体的某个部位仍然连接在一起。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再也分不开了。 叶晓枫赶紧收罗地上的残羹剩菜,将这些肉片、大白菜、腊肉统统丢进一个麻袋,然后他吹灭了壁上的油灯。此地不宜久留,赶紧脚底抹油!他推开了房门,提了把菜刀就往外跑去,却与一头毛兽刚好撞了个满怀! “巴嘎!什么滴干活?”那毛兽一声怒吼。 叶晓枫没有停步,继续向外奔逃,没跑出几步,他反身一掷,菜刀脱手而出,直取毛兽咽喉。那头不知死活的毛兽,颓然倒地。 几日之后,毛兽官方的案件报告中这样写道:皮鲁客栈老板娘香奈与客栈厨师阿木鲁通奸,被客栈老板贺尔奈当场捉获,现场一片狼藉,食物散落一地,桌椅损坏,地上发现凶器菜刀一把,疑似三人发生流血冲突,自相残杀,最后均不治身亡。 叶晓枫重新穿上了棕熊皮衣服,又将一块破布蒙住了自己的脸。这样乔装之后,在夜色里乍一看,倒真有几分小毛兽的味道。按照常理来说,城门已经关闭,而且也有官兵把守,叶晓枫认得路,并未向城门处奔逃,他只是需要找到城墙。 跑出几步路,叶晓枫就后悔起来,哎,刚才自己实在是太惊慌失措了,应该到厨房再拿些刀具的,现在手无寸铁,自保都困难啊,没辙了,既然已经出来,就不能再回去了。转眼间他就跑到这矮矮的土城墙下。叶晓枫在距离城墙几丈远的地方停落,随即高声吟唱:“伟大的澳陆之神澳斯曲利亚,请赐我无限风之能量,让风随心动吧!”,意念力闪过,一阵疾风驰过,顶住了叶晓枫的后背,叶晓枫双腿一蹬,就加速向前奔跑! “起!”叶晓枫一跃而起,准备翻身过墙。 “咚!”叶晓枫一头栽在了城墙之上,土墙壁被他凿出了一个人形。“诶哟喂!”他整个人亦被墙体反弹,摔了个四脚朝天,人仰马翻。 叶晓枫疼得一愣一愣的,心中不住地咒骂,也不知道是高估了自己的实力还是低估了这土墙的高度。怎么办?翻不出去,还不是死路一条?叶晓枫立刻折回返跑,他得找个工具啊。夜色之中,街上已没有行人,叶晓枫在街头巷尾乱窜,终于在一间民居后面,发现了一根晾衣竹竿!他将竹竿在手中掂量了几下,发现硬度和韧性都还不错,恩,就是它了!叶晓枫将竹竿扛在肩头,又一溜烟似地跑到了城墙之下。 于是,最古老的撑杆跳迪尼斯世界纪录诞生了!叶晓枫在风魔的催动下,利用手中的竹竿一举跃上了三米多高的城墙。 “啊!”叶晓枫的膝盖和手掌同时发出了撕心裂骨的疼痛信号,使他在城墙上忍不住惨叫起来。原来在这城墙之上插满了防盗用的锐利石头棱角,暮色之中哪里容得叶晓枫分辨。他疼痛难耐又立足未稳,只觉得天旋地转,从城墙上翻落了下来。 “噗通!”叶晓枫掉进了城外的护城河之中!“麻块妈妈!这里怎么有水?”他惊慌失措地在水中扑腾起来。叶晓枫进城那会儿,他刚刚睡醒,加之又被守城的士兵非礼轻薄,倒真没注意到这皮鲁城的周围还有一条护城河,否则,不熟水性的他也不会选择这种逃跑方式了。 “蛋定,蛋定!”叶晓枫暗暗告诫自己。说来也怪,也河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沉入河底的叶晓枫双腿两三下那么一蹬,自己的脑袋居然浮出了水面!看来这洒贝尔湖的潜水员经历着实让他受益不少。叶晓枫双臂蜷曲,不停地划水,做狗刨之式,顷刻之间游也已到了对岸。 “麻块妈妈,想不到这游泳是那么简单的事,早知道当初老子就跟着段勤玄一起跳进通天河了,也不会在这里朝不保夕了!”叶晓枫刚刚趴在岸边想喘口气,突然听得城内有异动之声:“什么人?”“怎么回事?”“好像有东西掉进护城河里了!” 紧接着,城楼上的火把纷纷点了起来,向水花荡漾的河面上照射。 “看什么看?是你爷爷!”叶晓枫心中暗骂道,一个箭步就跨出了河面,然后发力向外奔逃。 “有贼啊!”毛兽们一起呼喊起来。一个士官指挥着自己的部下,“你,快去放下城门,你,你,你,快出去追!” “嗨!”士兵们齐声应道。 叶晓枫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在这片旷野的土地上奋力奔逃,待那皮鲁城的城门放下,早就没了他的影子…… 叶晓枫跑着跑着,觉得有些不大对头,奶奶的,我怎么跑错方向了?这不是正往北去吗?算了算了,先这么着吧,等 凑活过今晚,我再曲线救国!叶晓枫的身后已经看不见了追捕的火把,他略微放慢了自己的步伐,毕竟这精神力枯竭可不是什么好事儿。经过多次的摸索演练,叶晓枫觉得自己施展“山寨版”的“乘风破浪”已略有心得,并不似先前那般耗费大量的魔力了,这一路跑下来,倒没消耗掉多少。 叶晓枫兴冲冲地向前漫跑着,这时眼前出现了一片树林。叶晓枫放眼望去,只觉得在昏暗之中,这边树林连绵无际,不由啧啧称奇,看来应该叫做森林才对吧!他现在有两条路可以选择,往左,就是往西边,是毫无边际的茂密森林,往东则依旧是广阔无垠的空地。叶晓枫心想,到树林子里躲避一下也不错啊,总好过在这旷野之中漫无目的地奔跑。于是,他便只身踏入了这片浓郁的森林。。 第五十七章 丛林遇险(一)(3100字) 叶晓枫闯进的这片森林是以红松为主的针阔叶混交林。树木高大,枝繁叶茂,茂密的树叶遮挡了外界一切都光线,自从叶晓枫踏入这片森林起,他就再也感觉不到原本就已经微弱的月光了。风,似乎也已经静止了,周围一片死寂,只听得自己脚踩上枯树叶上“咔嚓咔嚓”的响声。叶晓枫越往里走,心中越是恐慌,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森林中突然传了一声奇异的鸟叫声,让他不禁毛骨悚然起来! 叶晓枫后悔了,“我得赶紧出去,这树林子里万一有什么妖魔鬼怪,老子可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好歹也得认清凶手的脸,阎王殿前好去告状啊。”他刚想转身,突然想起自己刚才被地上的断木绊了几下脚,跌撞之余,已然错失了方向!他环顾四周,没有发现任何线索,除了混沌之外还是混沌。 叶晓枫有着异于常人的天赋,其中一条,那就是蛋定!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危险,他只要暗暗告诫自己,“蛋定”一下,总能化险为夷。此刻,叶晓枫聪明的脑袋飞速地旋转着,国立军官学院必修课之野外生存技巧,一遍一遍地在他脑中浮现。进入森林之必备物资:一、水:没有; 二、食物:白菜若干,腊肉一块; 三、砍山刀、小刀:没有; 四、帐篷:没有; 五、火:没有; 六、急救药物:没有; 叶晓枫苦笑了一声,他又分析起自己的周边环境来:“水不是什么大问题,在这片丛林中总还不至于渴死,树叶上的露水应该能维持身体所需。身上带着的食物勉强可以维持一天,不过在这片森林中肯定有不少松鼠,我这趟出逃,原本就打算以狩猎为生。至于刀具……砍山刀倒是不必,这里的树木都十分高大,也没什么灌木枝节挡我出路,只不过没有刀防身是却个麻烦事儿,说到防身,这森林里不知道有什么野兽出没?此刻已入冬,蛇虫毒物倒是没有,怕就怕豺狼虎豹……” 想到这一层,叶晓枫不由警惕地环顾了下四周,虽然乌漆嘛黑地什么也瞅不见,但是看一眼总让他稍微放心一些。叶晓枫继续思考着:“森林之中熊最喜出没,先前听别人介绍说要是遇见熊,肯定逃不掉,最好上树,要么装死,熊是不咬死人的!”叶晓枫会心一笑,“这他妈纯属扯淡!老子上次就没装成,差点丢了性命!没有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定力,是装不出来的,正常人哪能做到?除非是白痴傻蛋。至于爬树,那也得挑个大点的树,这熊掌拍下来,一般的木头可就折了哦!不过这熊嘛,老子可不怕它!”叶晓枫在毛兽校场搏杀棕熊的经历使他自信不少,颇有些艺高人胆大的豪气!对头,老子得准备几块石头防身!于是叶晓枫就俯下身来,双手拨开层层枯叶,在地上摸索起来。叶晓枫边摸石头边思考着:“这丛林中遇到豹子最麻烦了,这畜生速度快,力量足,又非常狡猾,还很会爬树,如果真来只豹子,老子不死也脱层皮咯。好在豹子若不是饿极了,一般不会攻击人类。狼可就不一定啦,凶残至极,还喜欢成群结队,非常不好对付。据说在荒郊野岭突然有人搭你肩膀,千万别回头,因为很有可能是狼的爪子,只要你一扭头,它立马咬断你的脖子,呵呵,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叶晓枫正想着这岔呢,突然肩膀一紧,一个不知道什么东西搭在了他的肩膀之上!叶晓枫如同触电一般顿了顿自己的身子。“哇靠,不是吧!想什么来什么啊?”他顿时暴汗淋漓,“真是前世作孽,裤裆划裂,蛋定,蛋定!” 叶晓枫全身戒备,随时准备暴起突袭,他仔细辨别着肩膀上的异物,的确是个爪子……这时,从他的身后穿来了一股腥臭味,他的脖子已经明显感受到了对方的鼻息。 “不能回头,绝不能回头!我该怎么办?这头野兽瞄准的正是我最脆弱的咽喉部位,我绝不能暴露出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叶晓枫始终僵在那一动不动,而对方似乎也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双方已成僵持之势。叶晓枫心里明白,必须由他来打破这个僵局,否则如果野兽率先攻击的话,估计今天得挂彩。 “麻辣个比的,畜生跟老子玩阴的?老子是人呐,还玩不过你?”叶晓枫突然脑袋一低,身子前倾,双手撑地,头点地,整个身子就向前翻滚起来,翻滚的瞬间,双腿奋力向后蹬出,做驴劈腿之式。 叶晓枫只觉得自己的右脚突然蹬在了一块软绵绵的东西之上,他顺势发力,顿时将那个畜生踢飞了数米远。只听得“啊呜”一声哀嚎,叶晓枫回头望去,只见两枚幽绿色的亮珠在他面前的密林中闪烁。 “果然是狼!”叶晓枫终于确认了对手的身份。那狼丝毫不作停留,“呜!”地一声嚎叫就张牙舞爪地向叶晓枫扑落。叶晓枫在黑夜之中无法看清狼的身形,只觉得眼前那两颗发着绿光的眼睛忽闪忽闪地离自己越来越近,他立刻飞起一腿,“啊呜!”,又将那野狼踢飞。野狼在地上就势打滚,翻身而起,再次疯狂地蹿到了叶晓枫的腿上,那匹凶猛的狼死命用爪子钩住了叶晓枫的大腿,然后血口一张,咬住了叶晓枫的膝盖。叶晓枫只觉得右大腿两侧如刀割一般地剧痛,紧接着膝盖一紧,简直痛彻心扉。 “我靠啊!”叶晓枫的拳头如雨点般砸向了那个狼头。野狼丝毫没有松口的迹象,反而越咬越紧,叶晓枫只感觉到自己的膝盖骨似要崩裂! 危难之际,叶晓枫大喝一声,双手插出,顿时扣住了饿狼的颈部,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向前扑落,一下子把狼推翻在地,紧咬着膝盖的狼头终于松了口。叶晓枫的双手死死地掐住狼的脖子,任凭饿狼的爪子如何抓挠,始终不肯放手,接着叶晓枫又一膝盖跪在那狼的肚皮之上,反复地拱着。 怎奈那饿狼生命力极强,叶晓枫竟掐不死它,反倒是自己的手臂已经血肉模糊了。拼了!叶晓枫突然俯首向下,撤出一掌,对着那个空隙就一口咬了下去。只觉得一股温暖的热流直涌入口,叶晓枫调整方位,继续张嘴撕咬,然后脖子使劲一扭,竟硬生生地扯下一片狼肉来。叶晓枫抬起自己的脑袋,然后用手向饿狼颈部的伤口插去…… 几秒钟之后,那匹狼便颓然不动了,叶晓枫再也支撑不住,双腿一软,整个人便蜷缩在地上,此刻他的头脑仍然极其清醒,因为全身的剧痛简直让他无法忍受,他浑身已被鲜血浸湿,根本分不清是狼血还是他自己的鲜血。四肢全是狼爪抓过的痕迹,右膝盖骨似乎已经裂了。固本培元!叶晓枫强忍着剧痛,爬起身子来,准备盘膝坐定,可怎奈右膝盖竟不能自行弯曲,他紧咬牙关,用自己仍在颤抖的双手想把腿扳过来,但是没有成功。叶晓枫干脆躺在地上,运起固本培元的“侧卧式”,将真气在“云门”、“中府”、“天府”、“侠白”、“尺泽”、“孔最”、“列缺”、“经渠”、“大渊”、“鱼际”、“少商”这些穴位游走一遍。这气流一运畅,他顿时觉得心旷神怡,膝盖的疼痛感顿减。他急忙调整姿势,继续用最正统的盘膝疗法,运气吐纳。叶晓枫的固本培元已有些根基,这次运气疗伤,收效甚快,不到一炷香的功夫,伤口均已止血,逐渐开始愈合,膝盖也不似先前那般疼痛了。 叶晓枫心中大慰,暗想,乖乖,老子真是牛逼啊,看来只要不是当场被干死,无论受了多大的伤,只要这么一运功,就能痊愈,阎王爷,对不住了哦,等过了百年,老子再来看你啊,今儿我就爽约了哦。 叶晓枫收功起身,这时候只觉得口干舌燥,他立刻扑到狼的尸体之上,对准脖子间的伤口就吸吮起狼血来。这狼死了有些时候,血差不多要凝固了,叶晓枫废了老大的劲,才勉强吸出了几个血块,暗自后悔,这么好的食物,刚才这么没好好享用啊! 突然,叶晓 枫的眼角余光中再次瞥见了几个幽灵般的绿点在丛林中闪现,正急速地朝自己这边靠近。叶晓枫大吃一惊,连忙巡视。哇靠!这密密麻麻的全是绿点啊……狼群!我日! 上树!叶晓枫再也顾不得膝盖的疼痛,抓住身旁的一根树干,就噌噌噌地往上爬,直到爬到了那摇摇晃晃的树梢之上,他才略微地松了一口气,叶晓枫向下俯视,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树下竟全是闪烁浮动的绿光。几团黑影正围在同伴的尸体上,呜哩呜哩地发出各种轻微的哀鸣声,而几匹疯狂的野狼则开始嘶哑咧嘴地向树上扑腾,“噼里啪啦”的声响,树皮一片片被剥落下来。叶晓枫的心脏噗通噗通地乱跳,完了完了,我顶你个肺啊~ 第五十八章 丛林遇险(二)(3100字) 树干在野狼猛烈的冲击下,剧烈地摇晃起来,叶晓枫死命地抱住树枝,生怕自己掉下去。这些饿狼虽然爬不上树,但刨、抓、咬、撞,无所不用其极,大有不弄断树干决不罢休的气势。叶晓枫折断了树梢上的一根树枝,在空中使劲地挥舞,同时声嘶力竭地吼叫,想以此来喝退狼群,但是没有任何效果。叶晓枫暗暗叫苦,娘的,刚才怎么不找颗粗壮点的树爬上去,再这么搞下去,老子可就成狼的口中餐啦! 折腾了好一会,这树干并没有叶晓枫想象中那么脆弱,依然挺立,狼群们逐渐放弃了努力,只是仍聚集下树下,久久不愿离去。 “阿呜~~”一头高大的野狼冲着树梢上的叶晓枫一阵狂吠,叶晓枫毫不示弱,口中骂骂咧咧:“叫什么叫?有种你上来啊!” “阿呜~~” “有种上来啊,我顶你个肺,来啊来啊!”叶晓枫见狼群奈何不了他,顿时有恃无恐起来。“你麻块妈妈畜生,老子还治不了你?”,叶晓枫拉开裤衩,掏出小鸡鸡,朝树底下就是一阵扫射,给狼群淋了一阵小雨。 “怎么样?味道不错吧?嘿嘿”叶晓枫苦中作乐,神情顿时飘逸起来。这时,他的膝盖突然一阵疼痛,让他无力维持。“不跟你们玩了,老子练功!”叶晓枫屁股一蹲,坐在了三根树杈中间,然后胳膊绕过一根树枝,双掌合并,开始吐纳起真气来。 叶晓枫将真气循环六次之后,肚子又饿了,他往身后一摸,咦?哪去了?叶晓枫顿时心乱如麻,他把自己全身上下都摸了遍,仍然没找到自己背上装有食物的麻袋。他懊丧无比,哎,刚才上树之时过于慌乱,连麻袋什么时候掉了都不知道,这不是要活活困死在树上吗?是不是掉地上了?叶晓枫向下俯视,模糊之中发现自己的那几颗白菜已经散落在地,腊肉?早没了踪迹。 “畜生啊!居然抢老子的腊肉吃,我靠!”,完了,丛林生存六大要素水、食物、刀、帐篷、火、药物,一样都没有!有的只是脚底下的饿狼。额滴神呐!叶晓枫万念俱灭,一头撞死在树上的心都有了。 迷茫之中,叶晓枫突然发现自己身旁的枝头垂着一团东西。他伸手摸了过去,这是个鸡蛋般大小的果实,表面上布满了突起的小点点,感觉略微有些扎手。咦!这不是松球吗?叶晓枫掰下一个松子,就往嘴里送,哇靠,这壳坚硬无比,吃起来真费劲,也不晓得松鼠是怎么过活的。没有办法,这是他唯一能够果腹的食物了,“算啦算啦,老子今天上树就做回松鼠吧!”。叶晓枫把松子一个个从松球上掰下来,然后一边吃着松仁,一边朝地面上的狼群吐着松子壳,“呸!嘿嘿,再来一个,呸!哈哈,小样,还想吃老子,去你妈的。”很快,松球上的松子被扒拉一干净了,只剩下了个光秃秃的内核。叶晓枫将它在手中掂量了几下,然后对准树下的一对眼睛就砸过去。“阿呜!”那野狼被击中后,疼得上蹿下跳,叶晓枫在树上直乐呵,想当初在野猪林,老子居高临下,连掷带弹,将一颗黑铁弹珠射入了津陵刘门二当家刘洪彪的眼里,将其打成重伤,虽然颇有些侥幸,但老子的弹指神功也不是吹的啊。叶晓枫又摘了一个松球,他掰下了上面的松子,放在自己的指尖,暗想道:“能不能把这松子当成弹珠,用来杀伤这些畜生呢?哎,”他轻轻地叹了口气,“这玩意儿太轻了,发不出力,就算砸中了也不会给狼造成什么伤害。黑铁弹珠既然能做为刘门首选的暗器,必然有它的过人之处,岂是这个烂松子能够比拟的?我是不是有点太异想天开了?” 突然他的父亲叶文的一席话在他脑海中浮现:“凭你弹珠的天赋加上一定的内力辅助,将来的武学成就必定在刘门之上。” “对啊,老子还有内力呢,怎么把这岔给忘了?”叶晓枫暗暗自责,刚才和饿狼搏斗老子也没使内力,这才落得遍体鳞伤,哎,简直愚不可及!叶晓枫自从修习固本培元以来,一直以来忙于吐纳储气,但对于内力以及精神力的使用还是非常生疏,自己就好比是一个手捧油条却要饿死的婴儿。“恩!就这么干了!”叶晓枫心道,如果不会娴熟使用,就算储再多的气也是枉然!今天就当练靶子了!(武学中关于气、真气的解释各家门派众说纷纭,自成一家,叶晓枫不明所以,而《固本培元》上也没有详细的解释,所以,不管是内力还是精神力的运行,叶晓枫统一管它叫做气!其实什么名词都是浮云,只要能准备表达出含义就成了!) 目前已有两团“气”在叶晓枫体内形成,一团凝聚在他脑中,也就是精神力,又称魔力。另一团气凝聚在丹田之内,这就是武家所称的内力。叶晓枫驱使着自己的丹田之气,将它们一丝一丝地剥离出来,然后游经各路血脉,聚集在自己的臂膀、手掌直至指尖。“嗖!”叶晓枫弹出了他附着内力的“处射”!只可惜弹指瞬间,内力已经涣散,这颗“处松子”力道稀疏平常,轨迹还偏了不少,砸在饿狼背上,如石沉大海般没啥反应。“继续继续,反正闲暇无事嘛!”叶晓枫天资聪慧,实在是旷世不遇的奇才,他的第二颗松子弹,拿捏到位,恰到好处,竟一招点灭了发着绿光的狼眼!那狼痛苦万分,在地上不停地翻滚哀嚎。 这下,在树下转悠的狼群可遭了殃,叶晓枫手中的松子,摇身一变,竟成了苏制ak47,他攀在高树之梢,趾高气昂地朝下俯射,那些野狼不明所以地痛苦哀嚎,四下乱窜,不少野狼都被射瞎了眼睛。叶晓枫得意非凡,在树上哼起小调来: 别看我只是一只羊, 羊儿的聪明难以想象, 天再高心情一样奔放, 每天都追赶太阳。 有什么难题去牵绊我都不会去心伤, 有什么危险在我面前也不会去慌乱, 就算有狼群把我追捕,也当作游戏一场。 在什么时间都爱开心,笑容都会飞翔, 就算会摔倒站得起来,永远不会沮丧, 在所有天气,拥有叫人大笑的力量, 虽然我只是羊。(选自《喜羊羊和灰太狼》主题曲) 破晓,天明,折腾了一宿,损失惨重的狼群逐渐退去,树下只留下了几具尸体。叶晓枫登高远眺,在确定了没有狼潜伏在附近之后这才小心翼翼地从树上爬了下来。此刻,叶晓枫之成名绝技——弹指神功,已经略有小成。他从来不担心自己的精准度,因为这就是天赋。他唯一欠缺的就是内力。毕竟,修炼固本培元的时日有限,目前叶晓枫的功力充其量就跟五庄观的正银、正恩他们一个档次,唯独不同的是他又多了一层精神力。 叶晓枫瞅着这些狼的尸体,顿时想到了香喷喷的烤羊腿!奶奶的,想当初阿赫穆鲁这个贱货就是用一块鄂尔少斯大草原上好的羊羔后腿肉把老子哄骗到这里的,真是禽兽不如啊。“哎,咱还是低调一点,烤肉就不做啦,一旦生火,必定是招蜂引蝶,暴露目标,老子现在可是逃犯哦!”叶晓枫朝地上横七竖八的饿狼尸体看了看,最终挑中的还是被自己咬死的那头,“这家伙血放的干净,吃起来口感应该好些。”接着,他从鞋垫和鞋底的夹层中取出了一个十字镖,冲着野狼颈部的伤口就割下去,把皮剥掉之后,叶晓枫又给它开膛剖腹,拉出内脏。终于可以用餐了,叶晓枫将大腿肉一片片割下来,迫不及待地就往嘴巴里塞,这味儿可不怎么样!总是有股骚味!没的选择嘛,有的吃就不错了!虽然昨天晚上可谓是九死一生,但是却逼得叶晓枫将自己的弹指神功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他显然已经自信满满了,暗暗心道:“要是每天能遇到这种不知死活的傻x野兽就好了,老子天天有嫩肉吃!”。这时叶晓枫的膝盖又开始隐隐作痛起来,他狠狠地朝地上的狼皮踩了几下,口中骂道:“畜 生!叫你咬老子!”,他咀嚼狼肉的时候又加大了几分力道,似要把满腔的怨火在自己的齿间发泄出来。一顿饱餐之后,叶晓枫的小腹已经微微隆起,他将剩余的“残骸”去掉了骨头,仅把肉块赛进了自己的麻袋。这狼甚肥,一个袋子竟装不下,不过叶晓枫就装了个大概,因为过不了几天就会腐烂,毕竟这儿并不是很冷。 这时,阳光透着树的缝隙,照射进丛林里来,叶晓枫高兴极了,“对了,东方是太阳升起的地方,也是我折回原路的方向。我还是赶紧得出去。”叶晓枫顺着阳光向东边走去,他毕竟入林未深,没走多少路,树就逐渐稀稀拉拉起来,他看见出口了! 第五十九章 钢都之城(3100字) 叶晓枫刚准备出林子,突然发现眼前出现了一群毛兽!他非常警觉地往林子里退,然后乖巧地藏在一棵大树身后,并伸出脑袋一探究竟。 这不是阿赫穆鲁嘛?叶晓枫一脸疑惑,老子是不是秀逗了?他使劲揉了揉眼睛,“哇靠!这不是阿赫穆鲁又是谁呢?谁还能长那么贱?等等,这……这是阿尔米达、喀秋莎、叽里咕哇……哇哈哈哈哈……啊笑死老子了,他们一个个套着枷锁,被一行官兵押着……” “这群傻逼犯了什么事啊?哈哈,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你麻辣个比的阿赫穆鲁也有今天,哇哈哈哈!” 叶晓枫见到阿赫穆鲁被被俘,顿时心花怒发,这两个月来的阴霾一扫而空,差点喜极而泣。 叶晓枫目送走阿赫穆鲁之后,他便开始思考起自己的行程了,“我就顺着这林子的边缘,向南走吧,路上要遇见什么毛兽也好往林子里躲。嘿嘿,中土帝国,我回来了!” 得意忘形的叶晓枫在丛林中没走出几步,猛然间发现前面的树下垂挂着一块肉,似是剥了皮的羊小腿。这什么玩意儿啊?啥意思呢? 叶晓枫好奇地想走上前看看究竟,手还没摸到羊腿呢,突然双脚一绊,就向前跌倒。可这一跤竟没能摔到地上,他只觉得自己双脚被直挺挺地提了起来,然后整个人都悬着倒挂在空中了。 “哇~”叶晓枫慌得大叫,这时,丛林中窜出了一个猎户打扮的毛兽,只见他手持一把三叉戟,身后背了张木弓,他一脸疑惑地朝叶晓枫望了几眼,随即喝道:“巴嘎!是秃驴!哇呀呀呀,看招!”,那猎户倒持三叉戟,对着空中的叶晓枫就是一顿猛抽。 叶晓枫随即回过神来,老子中了陷阱了!他心中懊悔不已,老子是不是低能儿啊?这都能被陷阱算计到,这分明就是用来捕野兽的嘛…… “哈哈,人族奸细,今天我可赚了,把你送官府,赏钱一金币,哈哈!” 那猎户下手极重,晕头转向的叶晓枫被他打得浑身抽搐,最要紧的脑门上也被重重地捶了好几下,一口气竟喘不过来,便昏死过去。 半晌,叶晓枫悠悠醒转,他发觉自己正屁颠屁颠地极不规则地上下左右颠簸着,被饿狼咬过的膝盖伤口处又痛又痒,刚想伸手挠一下,却发现手脚均已不能动弹。原来,他正被五花大绑,靠在木制推车上,向前驰行。前面拉车的正是那个猎户! 叶晓枫大怒,冲着猎户大吼一声:“巴嘎雅鹿!” 那猎户一愣,随即哈哈大笑:“哈哈哈,原来你这个秃驴也会讲我们的毛兽话,也不知道你从哪学来的。这可是一口纯正的南郡腔啊!我问你,你从哪来,来干什么?” 叶晓枫见他叽里咕噜说了一通,没听懂一句,又恼怒起来,“巴嘎!巴嘎!巴嘎!”乱吼一通。 猎户嘿嘿一笑,“原来你翻来覆去就只会这一句,看来教你这句话的兽肯定也是无比粗俗,你们人类已经够贱了,还不肯学好,就只知道学脏话。” 叶晓枫又骂道:“你,死啦死啦地。你,饿,死,我,打,死你。” 猎户又道:“不错啊,正宗的南郡味儿!有趣有趣!” 叶晓枫心里直纳闷,你说这毛兽贱不贱?老子一个劲地骂他,他居然还笑得出来,也不知道他这是要干什么去。当下清了清嗓子,用蹩脚的毛兽话问道:“你,干什么?去哪里?” 猎户兴高采烈起来,“哈哈,当然是去钢都大衙门了!我去领赏钱呐!哈哈!你不知道啊,抓住一个人族,官府赏一个金币呢!皮鲁城的守官们太黑,我怕他们吞了我的钱,所以干脆直接送你去钢都得了!虽然路远了点。” “钢都”两个字叶晓枫可听得真真切切,差点昏厥!钢都……额滴神呐! 猎户悠然自得哼着小调,拉着拖车,任凭叶晓枫怎么吵闹,猎户始终不去理睬他,不给他吃的,不给他喝的,屎尿……叶晓枫也已拉了一裤子。 哎,叶晓枫叹了口气,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反正都是去钢都,还不如跟着阿赫穆鲁了,人家还管饭呢! 被猎户抽打的地方,已经逐渐感受不到疼痛了,奇怪的是自己的膝盖好像越来越肿了,偶尔还会阵阵刺痛。叶晓枫也纳闷起来,这固本培元不是包治百伤吗?怎么区区一个齿痕消不下去呢? 这时,烈日当空,射得叶晓枫根本睁不开眼睛,他的脑袋下意识地左右摇晃着,想躲避这歹毒的阳光,一阵风吹过,直惊得他浑身抖索。叶晓枫暗暗诧异,老子什么时候得了沙眼了?这不争气的眼泪水居然还止不住! 过了一会,浮云遮日,叶晓枫心中大慰,乖乖,你个太阳总算躲进去了!叶晓枫侧目向前一望,哇塞,一座城池顿时映入眼帘。这城墙如同我们中土帝国的万里长城,雄伟壮观,一望无垠。猎户正拉着车,沿着护城河慢慢行驶着。这城墙连绵数里,总算是看到了城门。 猎户叹了口气,说道:“哎,走错方向了,平白无故多走了好些路,这城太大了哦。”叶晓枫抬头望去,顿时倒吸一口凉气,这城门高约六米,宽约十米,几乎可由三架马车并驾齐驱,城门两端耸立着两头饿狼雕像,场面极为壮观。叶晓枫虽为异乡客,见到这副场景,心中却也是雪亮的,终于到了,钢都之城! 猎户走到守城官跟前,笑盈盈地说道:“官爷,您看,小的我今天在郊外树林子里抓了一个人族奸细,我送过来报官了!” 几个毛兽士兵警觉地凑了过来,上下打量着叶晓枫。 为首的守城官点头说道:“好,你今天立了大功了!”随即回头向身后的副官说道:“思密达,你带着你班上的士兵一起陪着这位先生把人族奸细送到中央大衙门去,千万小心了,不得有半点差池!” 两个士兵过来收管了拖车,猎户欣喜万分,点头哈腰地跟在思密达身后。就这样一行士兵押着叶晓枫,向着城中走去。 叶晓枫四处打量着钢都城内的建筑,只见高楼耸立,车水马龙,尽是一片欣欣向荣的繁华景象,心中暗暗惊诧,原来寒冷贫瘠的兽族大陆也有这等风光,似比我中土帝国更加雄伟繁华啊。 辗转半响,叶晓枫终于来到了目的地,钢都中央大衙门,他被收监了! 没有刑讯逼问,没有过堂画押,叶晓枫直接被关进了地牢。他神智模糊,趴在地牢冰凉的地板上,很快就睡着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叶晓枫只觉得耳边嗡嗡作响,似有几个声音在地牢里回荡。 “是这个人吗?” “诶呀妈啊,就是这个臭小子啊,哇哈哈哈,真是谢天谢地啊!想不到我们伟大的毛兽勇士这么快就把这个小畜生抓获了!哇哈哈哈!我说嘛,我没有骗您呐!” “恩,既然确有其事,此事我会尽快上报的,待三皇子殿下亲自确认之后,我自会放了你!” “谢谢啊,谢谢啊,哈哈哈,官爷,我有个不情之请,让我跟这个臭小子关一起吧,我要好好教训他一下!” “可以,我也不怕你们串供!反正只要三皇子殿下说个不字,你们都得死!” “咯吱”一声,开门的声音!“格鲁萨,我来了!去死吧!” 叶晓枫只觉得“嗡”地一下,脑袋上受了重重的一击。叶晓枫不明所以地睁开了疲倦的双眼,阿赫穆鲁正凶相毕露的站在他的跟前。 额滴神呐!不是冤家不聚首啊!阿赫穆鲁……阿赫穆鲁……阿赫穆鲁怎么会在这里? “啊~啊~啊~”整个地牢里回荡着叶晓枫痛苦的哀鸣声…… 阿赫穆鲁坐 在地牢的角落里气喘嘘嘘,他浑身的毛发已经被汗水浸湿,这下“教训”叶晓枫,快把自己给累虚脱了。“格鲁萨,你个臭小子居然敢逃!哼哼哼!” 叶晓枫血肉模糊地从口中蹦出了几个字,“你滴,死啦,死啦,滴,巴嘎……” “还嘴硬!我干!”阿赫穆鲁又朝着叶晓枫一脚踹了下去。突然叶晓枫猛地抬起头,双手死死地抱着阿赫穆鲁的小腿,张开他的血盆大口,死命地咬了下去。 “啊~~~~”这次,地牢里回荡的是阿赫穆鲁痛苦的哀鸣声…… “吗的,你敢咬老子!去死吧!”阿赫穆鲁大怒,对着叶晓枫就是拳打脚踢。 叶晓枫似发了狂般,冲着阿赫穆鲁又是抓又是咬的,奋力抵抗着。“咚!”叶晓枫被击飞了,他又扑了上去,“咚!”又被击飞了,再次扑了上去…… 阿赫穆鲁大怒,扭住叶晓枫的头发,就把他往墙上砸,直至叶晓枫失去知觉为止。 “咯吱”,牢房的门被打开了,“三皇子殿下到了!阿赫穆鲁你现在可以出来了。你们几个,把这个人族奸细一起架出去。” 阿赫穆鲁在地上跪拜,“苍天有眼呐,三皇子殿下,我来了。” …… 第六十章 钢都角斗场(3117字) 大殿之上,阿赫穆鲁正抱着三皇子嗨格尔的小腿不停地哭泣,“殿下,您可要为小的做主啊,皮鲁城的巡捕太可恨了,我都亮出了您赐给我的金牌,他们还是不买账,非要把小的绑到这里来。殿下,殿下啊!” 嗨格尔不耐烦地抽回了自己的小腿,面露怒色地说道:“好了,不要说了,事情的经过我已经了解的很清楚了!是你自己失职,让人族奴隶逃了,这种事情,本身就是触犯我兽族法典的,阿赫穆鲁,你以后自己检点一点。再有下次,我可保不了你。还有,娼妓联合会,现在告你对妓女使用暴力,还没有付钱,真是丢人丢到家了,你走的时候记得到衙门大厅缴纳罚款。” “谢谢殿下,谢谢殿下!”阿赫穆鲁不停地在地上磕头。 嗨格尔瞥了一眼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叶晓枫,“你不是说他很厉害吗?可你现在却把他打得不成人样了,这还能行嘛?” 阿赫穆鲁说道:“回殿下的话,这小畜生很扛揍的,三天之后,我就安排他出场,保证给您惊喜!” 嗨格尔严肃地说道:“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如果这件事情弄砸了,就说明你从头到尾都是在说谎,私藏人族奴隶,斩立决!绝不姑息!” “是是是,没问题。殿下,您走好!”阿赫穆鲁屁颠屁颠地跟在三皇子身后,给他开门。 “哗啦!”一盆水泼在了叶晓枫的脸上,把他弄醒了。 “水,水,水,诶呀,诶呀!”叶晓枫惊慌失措起来,拼命用袖子擦拭着脸上的水珠,浑身抖抖索索,萎靡不振。 阿赫穆鲁鄙夷地望着叶晓枫,喝道:“起来!” 叶晓枫颤抖着,慌慌张张地想站立起来,不料两眼一抹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叶晓枫也不知道昏迷了多久,只感觉到膝盖的阵阵疼痛让他无法深入睡眠,脑海中浮现的尽是自己和饿狼互相撕咬的场景。 “快起来,你个畜生!”阿赫穆鲁在边上吼道。 叶晓枫醒了,他发现自己被关在了一个笼子内,室内灯光昏暗,倒给了他一丝的安全感。 “你坐下!”阿赫穆鲁双手抱圈,十指相扣,做的正是叶晓枫运气吐纳的姿势。 叶晓枫明白了,阿赫穆鲁是要自己赶紧发功练固本培元。哎,练就练吧,反正浑身不自在,再不运功,看来就要嗝屁了! 当真气运行到第五遍的时候,除了膝盖还有稍许的痛楚之外,叶晓枫全身上下都仿佛卸下了千金重担,轻松不少。只不过他的精神状况却没有很大的改观,仍然感觉头昏脑胀。 “你已经昏迷了两天两夜了,明天,你就要去斗场了!能不能活过明天,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不过你放心,第一场比试,我给你安排的是产自南疆的棕熊,块头嘛,比你上次杀的那头要小了很多。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你好好休息吧。”阿赫穆鲁丢下这一句话,就转身离去了。 叶晓枫听得云里雾里,这麻辣个比的,又是斗场又是熊的,什么意思呐?你个淫贼不是要把老子卖到斗场做男妓吗?这跟熊有什么关系? “咯吱”阿赫穆鲁开门离去的时候,打开了房门,一股强烈的光线射了进来,直照得叶晓枫睁不开眼,他赶紧用衣服遮住了自己的头部,蜷缩起来。自己的心中也是暗暗诧异,我这是怎么了? “咚!”房门再次关上了。叶晓枫烦躁的心里终于平静了下来,他如释重负地喘了口气,“哦,总算是关上房门了!这该死的光!” “嘶溜!”口水又不自觉地流了出来,叶晓枫下意识地擦拭了一下嘴巴,这时,他又感觉到自己的眼眶有些湿润,乖乖,老子这是怎么了? “肿了!我的膝盖肿了!娘的,这饿狼也太狠了吧!大概是里面的骨头有裂纹了,这畜生啊!”叶晓枫不再迟疑,他所能做的,就是继续运功“固本培元”!希望以此来消除腿部的疼痛。 然而这一次,固本培元居然没能运完,他的心气全打乱了。他觉得自己逐渐亢奋起来,他变得坐立不安,他变得烦躁难耐,额啊!额啊!我要出去,我要出去!他的手不停地在铁笼子的杆子上抓挠着,即便是指甲全部磨破剥落也在所不辞。 “哇哦!哇哦!放我出去!我要出去!”叶晓枫不停地遥着铁栅栏,吼叫着。这一夜,他始终未眠。 第二天清晨,当第一缕阳光射进窗户的时候,叶晓枫下意识地心头一颤,“这……这,这光又来了!”。突然房门被打开了。 叶晓枫立刻转过身去,他不敢面对的,正是门外的那股光线。这时,一股冷风吹进了房间,直刮得叶晓枫浑身抖索,“别吹,别吹,这该死的风……” “哈哈哈,听说你昨天吵了一晚上,看来你的状态很好嘛!不错不错!”正是阿赫穆鲁的声音。 “你要干什么?”叶晓枫警惕地问道。 “哈哈,去斗场,杀熊!” 一连串问号,在叶晓枫的脑中打过,“杀熊?斗场?这什么意思?” 阿赫穆鲁卑贱的神态在叶晓枫面前闪过,叶晓枫顿时大怒,恨地牙痒痒的,真想扑过去咬断他的咽喉。叶晓枫的双手也不自觉地蜷缩起来,成狼爪之式。 “嘿嘿,你还是省省吧,到了斗场,再跟棕熊斗狠吧!我们走!”阿赫穆鲁说着就推着叶晓枫的囚车向户外走去。 “不要啊!”叶晓枫惊得大喊,光、风让他举得简直无地自容,他四处躲闪着,他不停地用头部撞击着铁栅栏,“放开我,放开我!我要出去!”叶晓枫用中土话不停地嚷嚷着,但是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他们要去的,正是闻名兽地的钢都角斗场,简称斗场。 钢都角斗场是在兽元七十二年,黑兽族皇帝为庆祝征服钢都大盆地的胜利,由强迫沦为奴隶的八万棕毛兽和白毛兽俘虏修建而成的,主要用途是为了在角斗场为皇亲贵族及奴隶主提供角斗表演。 钢都角斗场素以宏伟、独特的造型闻名于世,它能容纳的观众大约八万,共有三层座位,下层,中层及上层,顶层还有一个只能站着的看台,这是给地位最低下的社会成员准备的:雌兽,奴隶和贫穷的毛兽。但即使在其他层,座位也是按照社会地位和职业状况安排的:皇室成员拥有的特殊的包厢;身着白色红边长袍的元老们坐在同一层的“唱诗席”中;然后依此是武士和平民。不同职业的人也有特殊的席位,例如士兵、学者和教师。观众们从第一层的八十个拱门入口处进入钢都角斗场,另有一百六十个出口遍布于每一层的各级座位,被称为吐口,观众可以通过它们涌进和涌出,混乱和失控的兽群因此能够被快速的疏散。 (借鉴古罗马斗兽场!) 角斗自然是钢都角斗场的主要节目,也是一天中娱乐的高潮。绝大多数的角斗士都是来自钢都帝国各个地方的奴隶和俘虏,他们没有任何自由和权力,生活在毛兽社会的最底层。也有极个别经过特殊训练的武士,为了挣钱而自愿前来格斗的。每当角斗开始前,主办方还会开出角斗博弈的盘口,观众们可以根据角斗士的积分以及自己的判断,对角斗的胜负进行投注。这种赌博方式是非常公道的,参加角斗的角斗士没有放水作弊的可能,因为评判比赛胜负的方式简单而直白,生或者死!失败,就意味着死亡。 几百年来,角斗场出了数十位“战神”。所谓战神,就是在角斗中技压群雄,历经百场积分赛角斗而不败的勇士,毛兽皇帝会钦点这位角斗士为“战神”,并恢复他的自由身。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位自愿参加角斗的武士最后能活着走出角斗场,因为只要你进了角斗场,等待你的是一百场、二百场甚至一千场 的生死相搏的角斗,这种角斗,有的算积分,有的不算积分,在赢下一百场积分赛角斗前,是不能离开的。 现役角斗场中,有两位“准战神”,阿迪达,积分赛九十五胜。奈克,积分赛九十七胜。取得九十胜以上的“准战神”,在最后的十场积分赛角斗中,必须与取得五十胜的以上的“半战神”对垒,才能算积分。而出关前的“战神之约”,必须是由两位取得九十九胜的“准战神”对垒。但是要同时凑成两位九十九胜的“准战神”又谈何容易,历史上许多九十九胜的“准战神”奴隶一生,独孤求败,始终未能找到另一位九十九胜的准战神,只好在平日里宰杀一些不算积分的虾兵蟹将以保持自己的竞技状态。这里要跟大家解释一下,一个菜鸟与“准战神”对垒,对菜鸟来说,这就是积分赛,只要能砍了“准战神”就能获得积分一,而对“准战神”来说,这纯粹只是为贵族们提供表演的一次义务劳动,赢了也不给算分的。所以,实际上所谓的百胜战神,其实已经千胜或者几千胜了。 第六十一章 疯狗(3034字) 每当“准战神”出场,赌局似乎是没什么悬念的,“准战神”获胜的赔率低的不能再低了。正因为有了“赌注、赔率”这个东西,应运而生了许多猎头组织,这些猎头组织在全国各地四处搜罗奇能异士,稍加培训后,就送进角斗场。如果这个菜鸟能一举击败“准战神”,猎头组织就会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阿赫穆鲁,就是这么一个猎头! 很不幸,命运选择了他,叶晓枫,成为了一名角斗士,迎接他的要么是死亡,要么是周而复始的角斗。 今天晚上有场正赛,是角斗士阿梵达的“半神之约”的里程碑的日子。前文中曾提到过阿梵达,他是二皇子额贝萨?拉菲色的奴隶,曾经把阿赫穆鲁送给三皇子额贝萨?嗨格尔的几个黄毛兽,随便几下就咔嚓掉了。二皇子赢了这兄弟间的赌约之后,随即领了皇命去驻守西域边陲,早把阿梵达这号人物给忘得一干二净了,但是阿梵达却顽强地活了下来,目前已经拼过了四十九胜。今天,是他特殊的日子,跟他对垒的是取得二十五胜的白毛兽角斗士羊白老,如果阿梵达能够获胜,他将获得“半斗神”的称号,在角斗场里将会有专属于自己的房间,伙食待遇也会提高一个档次。 在这场备受瞩目的正赛之前,会有垫赛。对了,叶晓枫vs棕熊,就是一场表演赛,会放在第一场。 角斗场的中间,一位主持人正操着正统的钢都方言用“水幕扩音器”向到场的八万名观众介绍节目:“蕾迪斯、砖头们,首先为大家带来的是人熊大战!人?哈哈,宾果!就是人,那些四肢矮小,全身没毛的劣等种族!今天来到我们现场的人类,有一个奇怪的绰号,叫做,格鲁萨!” “哄”,整个广场的兽都笑了起来。 叶晓枫站在角斗士通道里,突然听到了别人喊自己的“名字”,接踵而来的是满堂的哄笑,他顿时大怒,你麻块妈妈死毛兽臭毛兽,一天到晚不知道搞些什么东西,为什么一提老子的名号就大笑,笑个屁啊!看来这个格鲁萨肯定是个非常难听的意思了。 “话说这个格鲁萨,今天不会带任何兵器,他只有六块鹅卵石!这些鹅卵石,大家看,就是我手上的,还没鸡蛋大呢!他,格鲁塞,待会呢就要用这些石头,把棕熊砸死!” “哦!”现场都发出了一阵惊呼声。几乎没有毛兽会相信,仅靠这六块鹅卵石就能把熊砸死,而且还是羸弱的人类。 “掌声欢迎,来自南国的人类,格鲁萨,出场!” 阿赫穆鲁给叶晓枫打开了囚车,通过角斗士通道,向场内一指,说道:“去,好好干!” 叶晓枫瞧见广场中心光线强烈,他抖抖索索不敢出去,正在犹豫不决,头上突然挨了阿赫穆鲁一皮鞭!“巴嘎!快去!”说着,就将叶晓枫连拉带拖丢进了角斗场。 奴隶被拉拽着拖进角斗场的情景,观众们并不陌生,反而是见怪不怪了。凡是被拖进去,多半是没什么能力的怕死鬼,越怕死,死得越快,三下五除二,就嗝屁了。叶晓枫其实不一样,他并不知道场地里是生死决斗,他不是怕死,他只是怕光。 怕光,怕风,怕水,怕热闹,亢奋,想咬人,口水眼泪乱流,叶晓枫怎么了?很显然,他得了“狂犬病”!(狂犬病并不是只有狗才会传播,猫、狼、蝙蝠各种各样的小动物都会成为传染源。一般来说被狂犬咬中之后,潜伏期为二周到一个月,最高潜伏期记录是六年。一旦发作,死亡率是100%,1971年曾经有一位女孩发病后仍然存活,仅此一案,并不具备代表性。小说中叶晓枫被咬后因剧情需要,两三天内就开始发作,纯属虚构了。) 炫目的阳光,凌烈的寒风,哄闹的现场,叶晓枫整个人就像霜打的茄子——蔫了。他战战兢兢地趴在地上,蜷缩成一团。 “哈哈哈哈哈!”毛兽们都还没见过如此颓废的角斗士,“没用的东西!”“去死吧!”“喂熊吧!”“哦吼吼!”。 尖利的嘲讽之声此起彼伏,纵使叶晓枫听不大懂兽语,也能体会到现场的这种氛围。“我靠,吵死人了!”叶晓枫只觉得自己的脑袋块要裂开来了,前后左右,到处都是奇怪的声音,他顿时感觉到昏天暗地起来,“啊!!!”他的双手不停地拉拽着自己的头发,显得痛苦无比。 阿赫穆鲁在场边急的团团转,他冲着叶晓枫大喊,“那边,那边,石头,石头,去拿啊!” 叶晓枫整个人都开始狂躁起来,哪里还听得进去? “啊哄!”角斗场另外一层的门也打开了,冲进了一头两米多高的棕熊! 阿赫穆鲁“嗡”地一下,只觉得阵阵发闷,心想:完了完了,这个格鲁萨失心疯了,完了,我的钱啊,我的三个金币啊,就这么打水漂了。我的命啊,说不定就此断送了! 叶晓枫嘶哑咧嘴,一边拉拽着自己的头发,一边在场地内暴走!他似有股无穷的力量,想要发泄出来,可是,目标呢?目标呢?目标呢? 终于,叶晓枫发现了棕熊!“哇哦!”叶晓枫一声尖叫,张牙舞爪地就向那头棕熊扑去。紧接着,令在场所有的观众都瞠目结舌的一幕发生了:那头两米多高的棕熊,完全被叶晓枫疯狂的气势所震慑,开始惊慌失措地逃窜,叶晓枫如一条饿狼般在后面穷追不舍,不,确切地说,更像是条疯狗。 棕熊虽然属于食物链的高端,但是在兽族大陆,它也有天敌,那就是更魁梧、更有力量的毛兽!这只棕熊先前被毛兽猎人抓获的时候,受了不少的惊吓,如今在它面前的是形如毛兽的叶晓枫,虽然尺码小了不少,但是竟也如此疯狂骁勇,让这头棕熊胆颤心惊,心理的防线就此崩溃。 叶晓枫此刻如同打了鸡血般,极度亢奋,他的肌肉在狂犬病毒的刺激下,充满了力量,没有使用内力,没用使用风魔,叶晓枫仅靠自己的双腿,追上了逃窜的棕熊。只见叶晓枫双腿一蹬,整个人以“菲尔普斯跃入泳池”的姿态向棕熊扑落。 叶晓枫的双手紧紧地扣住了棕熊的颈背,身体顺势压在了棕熊的背上。棕熊被他这么一扑,顿时立足不稳,匍匐倒地。叶晓枫骑到熊背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张开了他那并不算大的嘴巴,对准棕熊的头皮一口咬了下去。那头棕熊顿时惊得上下扑腾,而叶晓枫的牙齿则死死地咬住了熊的头皮,双手紧掐颈背,双腿奋力夹住熊腹,那熊怎么甩都甩不掉他,而且咬也咬不着,抓也抓不到。 咬下了这一口,叶晓枫顿时感觉爽了不少,心中连呼过瘾,头脑也渐渐清醒起来,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老子是不是疯啦? 他马上意识到了自己“骑熊难下”的窘境!没有办法了,只有拼了!叶晓枫深吸了口气,连忙催动丹田之气,将内力逼至掌间,一时之间,叶晓枫只觉得自己掌心一热,手指坚如利刃,十指一举刺破了熊皮,深邃入骨。他顺势而为,双手同时向右侧一拧,只听得从熊颈背处传来了“咯”的一声巨响,那头棕熊便颓然倒地了。叶晓枫拧断了熊脖子…… 角斗场内一片死寂,所有的兽族观众都被眼前的一幕场景惊呆了,他们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羸弱的人类居然像条疯狗般撕咬棕熊,还一下子拧断了熊脖子,整个过程不超过半分钟,毫无疑问,叶晓枫创造了角斗场徒手斗熊最快致胜的会场记录。 很快,观众中报以热烈的掌声,不过,这掌声并未持续多久,毛兽们都纷纷开始窃窃私语起来,“怎么回事?不是说用石头砸嘛?”,“就是啊,难道是先干死了再砸?”,“什么角斗士啊,简直就是一条疯狗!”“是啊,疯狗一样的畜生。”“忽悠,还骗我们说用石头砸,就是个大忽悠!” 叶晓枫躺在地上,呼呼地喘气,这一 刻他只觉得自己浑身乏力,似要虚脱,自从那天他饱餐一顿狼肉之后,他就再也没吃过东西了,或许期间有喝过水,但具体是什么情形他已经没有印象了。吃过或者没有吃过,不是重点,关键的问题是病毒、饥饿、疲劳,眼下正蚕食着他的身躯,叶晓枫的生命力已经降至最低,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那间隙性发狂的大脑目前仍处于比较清醒的状态。“我要活下去,我饿!”叶晓枫跌跌撞撞地挨到棕熊跟前,在它颈部的伤口处使劲地一扯,然后俯下身去,吮吸起熊血来。几口鲜血下肚,叶晓枫顿时感觉到一股热气在自己体内游走,虚弱的身体仿佛又恢复了活力。 第六十二章 犹太大儒(3100字) 这时,叶晓枫的唾液开始大量地分泌,他潜意识里有了一股想吃熊胆的冲动。叶晓枫很清楚,自己的身体出现了异常的状况,似乎跟先前那条狼有关系,虽然他还不能确定,当然也不愿承认,自己真的就得了狂犬病。“熊胆,我要吃熊胆!”叶晓枫将右手手指并拢,化作利刃之式,一掌便剖开了熊腹,然后整个人钻进熊肚子里,翻腾起内脏来。这种情况在钢都从未发生,一般都是猛兽将奴隶扑到之后,开始撕咬享用奴隶的尸体,现在却反了反,身为人类的叶晓枫却在决斗现场,生吞活剥棕熊。毛兽们不禁要问:“这他吗的是人还是疯狗?” 这时,角斗场入口的大门打开了,一排全副武装的角斗场“保安”扛着笨重的三叉戟,蹭蹭地踱步进场。一般来说获胜的一方是不需要用这种方式“请”下去的,但是毛兽们显然已经认为场下的这个人类已经失去了理智,必须采取非常手段了。 角斗场里还从未处死过获胜的角斗士,但叶晓枫显然会错意了。看到毛兽士兵手持兵器向自己冲来,他本能地暴起反抗,嚎叫着冲进了兽群。还未等他发力,只觉得后脑勺受了沉重的一击,便不省人事了。 主席台上的贵宾包厢内,三皇子嗨格尔满脸怒气,正在冲趴在地上的阿赫穆鲁发火! “这算什么?你说说看,这算什么?” 阿赫穆鲁惊慌失措,“小的也不知啊,这个格鲁萨原先不是这样的,大概,大概是被我们角斗场宏大的气势吓傻了,才会这样失态的。” “哼!给了你几百个金币,几十个随从,搞了半天给我弄这么一个疯子来。再过几天就是皇家角斗大会了,你难道是想让我的士兵去充当角斗士吗?” “你再等等看,这个格鲁萨说不定马上就能缓过劲来,刚才,刚才斗熊,不是没输嘛?还赢的很干脆!” “哼,连几个保安都干不过,还能指望什么?”嗨格尔冷冷地瞥了一眼正在发抖的阿赫穆鲁,愤然离席。 奴隶一旦进入角斗场,他的一切饮食起居、体格训练、比赛等,全部由钢都角斗场角斗联合会统一调配安排,奴隶主不再享有对奴隶的支配权,只享受红利分红。此刻,叶晓枫对阿赫穆鲁来说就如同一个断了线的风筝,他想管都管不了了,看见叶晓枫被角斗场的保安掀翻在地,阿赫穆鲁只觉得脸上挂不住,真像被人抽了个大嘴巴似的。 保安拖着叶晓枫进入了角斗通道,一个兽医过来查看伤情,他叫侯兽医,在仔细查看了叶晓枫的后脑勺后,并未发现伤口,侯兽医又翻看了叶晓枫的眼睛,说道:“他只是晕过去了,并没大碍。不过,好像这个人真烫啊……他是不是得了别的什么病?这眼睛也是血红的,虽然瞳孔没有扩散。” 侯兽医变得谨慎起来,他掰开了叶晓枫的舌头,仔细查看他的舌苔,侯兽医一边摇头一边紧锁着眉头,他似乎想到了什么,一把脱下了叶晓枫的裤子,终于被他找到了叶晓枫膝盖处的伤口。只见那膝盖已经肿得跟馒头似的,而且犬齿印还是非常的明显。 侯兽医叹了口气,说道:“这个人没救了,他得了狂犬病!” “哦!”在场的毛兽都恍然大悟,没人谁感到意外,毕竟叶晓枫刚才疯狂的表演他们都亲眼所见。 “把他处死吧!”一个保安说道。 保安队长摇了摇头,“这个奴隶不属于我们,我们无权定夺他的生死,再说,处死获胜的角斗士违背了我们一直以来弘扬的角士道精神,是被禁止的。把他关进地牢吧,让他自生自灭,比赛就不能再给他安排了。对了,食物和水,稍微准备一点。” 保安队长见叶晓枫一招秒杀棕熊,心里其实是非常敬佩的。他在角斗场工作了几十年,崇尚武力的正统思想根深蒂固,虽然他知道叶晓枫已无回天的可能,但总归是希望这位勇士能够走好最后一程。 这位保安队长岂会知道,正是因为他的一念之差,他的恻隐之心,日后给他们种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空前灾难,眼下这个奄奄一息的人类,竟是他们兽族未来的天煞孤星。 叶晓枫迷迷糊糊地昏睡在地牢之中,他的体温非常高,额头和脸颊都烫的绯红,惨烈紧张的剧情如电光火石般以极快的速度在他脑海中一幕幕上演,刘逍爆裂拳的侵袭,褪了毛的兽族奸细的铁拳,刘洪彪疯狂的暗器、正日道长的拂尘、灵冲姑娘的铁剑、泰格的臭袜子、通天河边的毛兽士兵、阿赫穆鲁的鞭子、棕熊、狼……每一招每一式,都要夺人性命,他感觉自己始终在生死之间徘徊,就差一口气,就差一口气了啊,突然间叶晓枫再也支撑不住,整个身子像跌入了一个无底的深渊般,越陷越深,越深越黑,越黑越冷…… 这时,一丝昏暗的光线从天窗中照射进来,叶晓枫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身处一幢木屋之中,屋内的摆设甚是奇特,从地板到楼梯的扶手,木质护墙,还有桌椅、吊灯都与中土帝国的室内装饰大相径庭,整个屋子内,整齐地摆放着一排接着一排的书架,各式书本有序地叠在书架之上。叶晓枫一脸疑惑地从中抽了一本书,只见封面上歪歪扭扭地写了几个大字《das kapital》,叶晓枫只觉得头皮阵阵发麻,我顶你个肺,这莫非是阴曹地府的天书?记载着凡间红尘的是非功过?正当疑惑之际,叶晓枫只觉得头顶上的楼板发出“咔嚓咔嚓”的摩擦声,他心中暗慌,莫非是牛头马面在磨铡刀?半响,那响声始终没有停歇,于是叶晓枫小心翼翼地踏着楼板往二楼走去,想一探究竟。 额滴神呐!只见一个满头银灰色卷发的豪放男正端着在一张书桌前,此人胡须浓密,与毛发浑然一体,他正手持一根鹅毛在案头写字,他的双脚不停地在地板上来回摩擦,楼板都已被他的皮鞋磨出了痕迹。 叶晓枫暗暗诧异,这个人是谁?难道是阎王殿前的判官?真奇怪啊,鹅毛还能写字?看他这样子却像个大儒啊!不过他的服饰还真有点奇怪,判官不是应穿朝服的吗? 那人似乎根据没有觉察出叶晓枫的存在,继续疾书。叶晓枫越发地好奇,他悄悄地走进,探出了脑袋,想瞧瞧人家在写些什么东西!可是,令他郁闷的事情再次发生了,这些东西形如蝌蚪,显然不是中土帝国的文字,叶晓枫根本看不懂。 叶晓枫见那人不理睬自己,心中也颇有些恼怒,喝道:“你谁啊?” 满头银灰卷发的豪放男,用手指了指桌上的摆放着的铭牌,也不答话,继续写字。 叶晓枫一看,只见玻璃盒子上用油墨印刷着“karl marx”几个大字,又是个看不懂的东西,他随即怒道“你哑了啊,老子问你话呢,你他吗的谁啊?” 那人终于回话了,他抬起了自己那颗硕大的头颅,用手往自己胸前一指,说道:“卡尔?马克思”。 “他们?妈死?”叶晓枫暗暗诧异,这人的名儿还真怪,叫什么不好叫啊? “卡尔?马克斯”那人又重复了一遍发音。 “哦,你是卡尔马克斯大爷,不是阎王爷?哦,这哪啊?”叶晓枫四下大量这周边环境。 突然,马克斯面露怒色,狠狠地瞪了叶晓枫一眼,然后往门外一指,示意他离开。 “走就走,有什么了不起的。”叶晓枫嘟着嘴巴就往门外走出,谁料,脚刚一伸出木门,就只觉得万道白光闪现,紧接着,脚也踏了空,整个人开始天旋地转起来。 “诶呀!”叶晓枫一声尖叫,随即在地牢冰冷的石板上惊醒了。他重重拧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剧烈的疼痛感提醒着他,自己仍然活着,头脑依旧是清醒着的。 “老子刚才去见马克思了,只不过他老人家嫌我吵,把我轰出来了 。”叶晓枫一个人傻傻地喃喃自语,“这个马克斯是谁呢?好像特帅特有才华的样子嘛。” (前文中提到的叶晓枫从书架上翻到的那本《das kapital》,正是马克斯的代表作《资本论》。这一段有些天马行空,是个小小的扯淡了。) 奶奶的,老子在鬼门关溜达了一圈,又回来了!叶晓枫用手摸了摸自己额头,感觉似乎烧已经退了,他浑身上下除了有些饥渴身子骨比较虚之外并没有别的什么不适。他低头一看,发现地上有块面饼和一壶水,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面食了,当即狼吞虎咽起来。 叶晓枫仔细地回想着晕倒前的场景,但是记忆非常零散,模糊之中只记得了棕熊的身形以及周边吵闹的环境,他轻轻地叹了口,“哎,又是九死一生的遭遇!我的实力还不够强啊!还得继续努力!”,于是他立刻盘膝坐地,开始施展起固本培元来。。 第六十三章 狱友(3079字) 当修炼真气运行至太阳穴时,从叶晓枫脑中产生了一股莫名的抗拒阻力,要将这固本培元修炼真气向外推开,紧接着,叶晓枫整个人都开始变得亢奋起来,他烦躁难耐,坐立不安,再次萌发了咬人的冲动。 “蛋定,蛋定!前面已经有过一次这样的情况了,那次固本培元都没能运行完,老子发神经发了一个晚上!顶住,顶住!”叶晓枫咬紧牙关,收敛心神,集中意念力将存于颈部的修炼真气向头顶逼去。一时之间,似有千万根针扎在他的太阳穴上,他的四肢都不由地抽搐起来。“我靠,要是连这点苦都吃不了,还这么从魔窟里杀出去?老子拼啦!”叶晓枫随即停止了固本培元的运行,他直接将自己储存在丹田之中的内力强行向太阳穴逼去,只听得“嗡”地一声巨响,他的大脑终于贯穿!叶晓枫呼呼地喘着粗气,额头上黄豆般的汗水如雨点般掉了下来,他立刻将内力收回丹田,然后开始运行固本培元。这一次,固本培元的修炼真气终于顺利通过了大脑,他顿时觉得心旷神怡,身轻如燕…… 叶晓枫贪婪而不知疲倦地修炼着,他甚至觉得睡觉都是一种奢侈的享受。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到底运行了多少遍?是几百还是几千?他的丹田正不断地壮大,壮大…… “真是奇怪啊!” 牢房之外突然响起了毛兽的声音,叶晓枫心中暗想: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来的,刚才竟没有发觉?难道我练功真的那么专注? “他这几天没有没发狂?” “没有,一直很安静地在那打坐,送过去的食物也是一下子就吃掉,好像永远喂不饱的样子,胃口真的很好,看不出来那个狂犬病啊。” “太奇怪了,难道我误诊了?狂犬病是绝症,一旦发作,没得治的啊,且活不过数日,这是怎么回事?来,把门打开,让我进去看仔细点。” “不行啊,侯兽医先生,即使没有狂犬病,这个家伙仍是个危险分子。您这样进去,可不大妙啊!” “恩,”显然,侯兽医有点动摇了,疯狂的叶晓枫确实让他心有余悸。 “喂,喂,格鲁萨,叫你呢!”侯兽医朝叶晓枫喊道。 叶晓枫迷茫地睁开了他的眼睛。 “诶,对,是我叫你,你听得懂吗?”侯兽医关切地问道。 叶晓枫点了点头。 “我进来,给你看一下!”侯兽医做着把脉的动作。 叶晓枫又点了点头,向后退了一步,示意愿意为他腾出空间。 侯兽医大喜,对守卫说道:“你开门吧,我进去没事。”,那守卫极不情愿地打开了牢门,这名兽医可是角斗场里的首席医师,救兽无数,万一出了什么意外,这小小守卫可担待不起啊。叶晓枫平静地朝守卫笑了一笑,然后点了点头,说道:“没问题!” 侯兽医哈哈大笑,“你小子还会讲点我们毛兽话,你是阿赫穆鲁带来的奴隶吧?果然一口南郡腔,难听死了。”说话间,侯兽医就抓过叶晓枫的手掌,把起脉来。 许久,那兽医开始喃喃自语,“也不晓得这人类的脉象跟我们兽族是不是一样的,瞧这脉象平稳中略显阳刚不足,似大病初愈。”他又翻看了叶晓枫的舌苔和眼睛,均无病灶。最后,他掀起了叶晓枫的裤脚,想去查看膝盖处的伤口,但是,令他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叶晓枫的两个膝盖均完好无缺,皮肤晶莹剔透,哪看得出是受过伤的样子? “难倒我误诊了?”侯兽医顿时冷汗直冒,自觉颜面扫地,而叶晓枫的膝盖不治而愈更让他百思不得其解。侯兽医仰天长叹,过了许久,他对守卫说道,“已经痊愈,明日就可以安排比赛了,”说着,他便转身离去了。从此,这位兽医一直闷闷不乐,最后抑郁而终,不过这又是后话了。 这时,隔壁牢房的一个黑毛兽奴隶把自己的脑袋贴到了铁栅栏上,笑呵呵地说道:“哈哈,你没事了啊,也不知道该不该恭喜你?” 叶晓枫朝他耸了耸肩,示意没听懂。 那毛兽倒也是个奇怪的家伙,不顾叶晓枫有没有领会,只顾自己说起来:“哎,你是不知道啊,你可是被抬着进来的,现在能生龙活虎地坐在那颗是万幸了哦,我这几天一直看你在打坐修炼,知道你到了要紧关头,所有一直没敢打扰你,想不到你这么快就搞定了啊,不错不错。诶呀妈呀,这几天都没个活人跟我说话,快憋死我了。” 叶晓枫见他说得兴起,亦笑眯眯地认真倾听着,给予对方足够的尊重。他心里明白,咱们同为天涯沦落人,要再不相互扶持,恐怕就再也没有可倚靠之人了。 “你叫啥?”那毛兽问道。 “呵呵,叶晓枫。”叶晓枫用手指向外一指,又指向自己,“他们,格鲁萨。” “哈哈,你应该说,他们叫我格鲁萨,来跟我重复一遍,他们叫我格鲁萨。” “他们叫我格鲁萨。” “恩,不错啊,你学的挺快的。我叫阿尔米达,咱们交个朋友吧!”说着,他向叶晓枫伸出了粗大的手掌。叶晓枫遂与他击掌为誓。 “伤病其实是个好东西,只要不是致命的或者致残的。为什么?嘿嘿,因为可以在这里养伤啊,至少可以多活几日。如果伤好了,又得出去拼命,迟早有一天完蛋。”阿尔米达一边说着,一边揭开了右臂上的绷带,只见他嘴巴里含了根木条,然后往伤口处使劲挠了几下,阿尔米达一脸痛楚的表情,嘴巴里的木条也被咬得咯咯作响,接着他又把绷带重新绑了回去。他望着叶晓枫说道:“看见了没?懂了嘛?我也不敢多弄,这是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了,如果再伤的话,那些狱卒会起疑心的。” 叶晓枫一脸疑惑,“他这是在教我自虐?不知道啥意思。哎,我的毛兽话也太差了,根本没听懂他在讲些什么,真是气死人了。难道伤好了就会有什么危险的事情吗?对了,是不是又要去斗熊?我顶你个肺啊!” 叶晓枫的邻居是个标准的话唠,一天到晚,那张嘴皮子滴答滴答说个没完,叶晓枫倒没觉得烦,正好跟了他学毛兽话。 “你知道吗?阿梵达这个小子成‘半战神’了,就你抬进来那天晋级的。哎,羊白老,前几天还和我一起吃晚饭呢,转眼之间就入了黄土了。要不是我诈伤,这回跟半战神对垒的可不是羊白老了,那就你大哥我啊,啧啧,这阿梵达可不是一般的牛逼啊,他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角斗士了……” 正在说话间,外面走来了几位狱卒,狱卒长官朝叶晓枫望了几眼,朗声说道:“格鲁萨,该你出场了,你准备一下。” 阿尔米达立刻探出脑袋申辩道:“长官,这家伙的伤还没好呢。不能出战!” 狱卒长官冷冷地瞥了阿尔米达一眼,“这里还轮不到你说话,阿尔米达,下一场比赛就是你,你也做好准备!” 阿尔米达:“什么?我抗议啊,我抗议,我手臂上的伤还没好全呢?刀都拿不动,你看,这,这怎么打啊!这不是欺骗观众吗?” 狱卒长官一阵冷笑:“哼哼哼,你骗得了兽医,却骗不了我。我只是给你传个话,你要不要准备,自己看着办。” “吗的,你这么说,我还能不准备吗?老子就这命啊!”阿尔米达忿忿不平,他转身对叶晓枫说道:“兄弟,别担心,我相信你,好好干!” 叶晓枫点了点头。 阿尔米达又问道:“问下,这个今天跟这个格鲁萨对垒是哪位?” 狱卒长官轻蔑地一笑,“你知道了又能怎么样?随便哪位角斗士都能轻而易举地把这种劣等种族给灭了!告诉你也无妨,今天是来自黑妖山的乔本虫太郎,是个九胜的家伙。 ” “哦,是他,”,阿尔米达转身向叶晓枫叮嘱道:“这乔本虫太郎身高马大,力大无穷,使一个大铁锤,待会你要先攻击他的下盘,他行动比较迟缓的。” 叶晓枫耸了耸肩,示意没听明白,阿尔米达刚想解释,叶晓枫已经被狱卒拉出了地牢。 阿尔米达一个人在牢房里发愣,“哎,好不容易来个说话的伴儿,就这么去了。诶呀妈呀,我怎么把自己给忘了?狱卒,喂,狱卒大哥,喂,官爷,喂,今天谁跟我打啊?吗的,没人理我?靠……” 叶晓枫不明所以地走在角斗士通道里,出口处,阳光和睦而温馨,叶晓枫对光线已没有再感到恐惧了,他心中充满了慰藉,自己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都非常不错,“畜生,是不是又要叫老子杀熊给你们看?不过今天状态不错,就是一下来仨,老子一石头一个,随便搞定。”疑惑之间,叶晓枫已经走都了通道的尽头,只听得角斗场内一个高亢洪亮的声音喊道:“欢迎疯狗格鲁萨,出场!” 第六十四章 速战(3100字) “哦!”“嘘!”全场观众喝起倒彩来, “靠,瞧这架势,好像不大欢迎我嘛?你麻块妈妈,等下老子漂亮地干几只熊给你们瞅瞅!”叶晓枫顶着骂声,不卑不亢,昂首跨入了角斗场。 这时,叶晓枫发现一个庞然大物立在了司仪的旁边,那个庞然大物身高有两米五,手中的拳头竟比叶晓枫洗脸用的脸盆都大了好几个尺码。他手持一把两米来长的大铁锤,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鼻孔和耳垂处都挂上了粗厚的金环。叶晓枫暗暗心惊,“我见过的毛兽中,以他的身板最为强健,这个家伙不知道是谁!” 这时司仪走到叶晓枫跟前,朗诵说道:“来,格鲁萨,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今天要跟你角斗的乔本虫太郎!怎么样?有没有信心?” 叶晓枫只觉得心中吃了一记猛拳,“乔本虫太郎”这几个字可听得清清楚楚。“额滴神呐!该不会是让我跟他打吧?这搞什么飞机啊?”。司仪提起手中的小麻袋,在叶晓枫面前点掂了掂,问道:“格鲁萨,今天你用什么武器?” 这句话,叶晓枫听懂了,心中骂道:“你麻块妈妈畜生毛兽,不是明摆着想看老子仍石头吗?还在这里装孙子!问老子用什么武器,那家伙胳膊那么长,老子用什么武器都没用啊,够得着吗?还有那锤子……我靠,这锤子也忒凶猛了吧!” 没得选择,“石头!”叶晓枫硬着头皮答道。 “好!就等你这句话呢!”司仪满心欢喜,“这是你的主人阿赫穆鲁专门为你准备的产自南疆的鹅卵石。给!” 叶晓枫听到“阿赫穆鲁”几个字,气就不打一处来,“都是这个畜生把老子骗到这种地方来搞杂耍!我顶你个肺啊!” “现在公布本场积分赛的赔率,乔本虫太郎胜,赔率为1 : 1。1。格鲁萨胜,赔率为1:115。祝各位好运。”司仪随即告退,一场血战即将开始。 “1:115?什么东西啊?我是不是听错了啊?”,在地牢的时候,阿尔米达仔细给叶晓枫讲解了关于赔率的事情,并教他数数了。“1:115是多少?怎么没听阿尔米达讲起过啊……”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阿尔米达只教他数到99,想不到叶晓枫的赔率居然如此之大。 角斗场内少了一个人,越发显得空旷,乔本虫太郎轻蔑地看着叶晓枫,根本没把他当盘菜,他自持武艺高强,不愿先动手。叶晓枫则傻乎乎地看着乔本虫太郎,“这,这是要开打了吗?还是要干嘛?我总不能没事了拿石头砸人家吧?先看看再说。” 他们两这么一僵持,现场的观众不干了! “干啊!”“上啊”“快啊,还有下一场呢!” 看见满堂哗然,乔本虫太郎一阵迟疑,终于按捺不住,抡起大铁锤,怒吼一声,就向叶晓枫冲来。 “妈呀!来真的啊!”叶晓枫大吃一惊,“麻块妈妈,又是性命攸关了!” 危难之际,叶晓枫慌忙将手伸进麻袋,掏出一个鹅卵石,紧接着丹田之气急泄而出,汹涌汇向自己的臂膀,“我砸!”,那颗鹅卵石在空中发出了尖利的破空之声,“啪!”地一声巨响,砸在了乔本虫太郎的面颊上。那个两米多高的庞然大物,应声倒地,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之后便不动了。 叶晓枫见乔本虫太郎许久没有动静,不禁好奇起来,凑近一看,只见那头毛兽的鼻孔、嘴巴正渗流着鲜血,地上已是满满地一滩血迹了。“不是吧,就这么歇菜了?”叶晓枫连自己都不相信,刚才这一砸,竟有如此力道! 今天的上座率并不高,一万余多的观众中,有五千头毛兽刚才正在交头接耳,三千头毛兽不小心眨下了眼睛,还二千头,看是看清楚了,但是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反正,总之,乔本虫太郎已经挂了! “怎么了?”“咋回事?”“咦,起来啊,起来啊,怎么就躺下了?”现场嗡嗡地乱成一团,所有的兽都莫名其妙。 司仪领着兽医蹭蹭蹭就向乔本虫太郎跑去,那兽医把乔本虫太郎血肉模糊的脑袋翻来覆去查看了半天,从口中挤出了几个字:“头部被击碎,当场死亡。” 司仪立马喊道:“我宣布,乔本虫太郎头部被石块击碎,当场死亡,格鲁萨获胜!” “我靠!”“什么东西啊?”“骗子啊!”“我的钱啊!”现场凡是下注的观众,无一例外地都把宝押在了乔本虫太郎身上,本以为可以狠赚一笔,可谁料竟是血本无归! 现场发生了严重的骚乱,毛兽们纷纷把下了注的废票撕碎了抛向空中,整个钢都角斗场内顿时纸屑飞扬,如同下起了“鹅毛大雪”,场面颇为壮观。 角落里,阿赫穆鲁激动地热泪盈眶,“我发了,我发了,哈哈哈!” 今日开盘,几乎所有的赌注都押往乔本虫太郎,投注总额高达几十万金币!当然,这些钱,全部被“庄家”钢都角斗场收入囊中了。按照惯例,奴隶主阿赫穆鲁可以得到相应的抽头分成,仅此一役,他便赚得盆满钵满了。 司仪笑着对叶晓枫说道:“恭喜你格鲁萨获得了第一个积分,再赢取九十九个积分,你就能恢复自由身了。好,请下去休息吧。”几个保安迎了上来,领着叶晓枫就向角斗士通道走去。刚走到通道口,叶晓枫就遇到了阿尔米达。阿尔米达欢天喜地一把拉过叶晓枫,说道:“兄弟,真厉害啊!”,叶晓枫嘿嘿一笑:“运气好,运气好!” 阿尔米达一脸无奈,“刚才怎么弄的?我打了个喷嚏,他就挂了,没看清楚啊!” 叶晓枫笑了笑,也不作答,只是问道:“你,打?” 阿尔米达听到这句话,神色不由严峻起来,轻声叹了口气,说道:“哎,该我上场了。想不到你动作那么快,我热身运动都还没做呢!” 叶晓枫摆着阿尔米达的肩膀说道:“我相信你,好好干!” 阿尔米达挠了挠头皮,“这不是我刚才对你说的吗?你小子学的真快!哎,不跟你多说了,我去了。” 叶晓枫向身边的保安示意,想在这通道口继续观看阿尔米达的角斗。保安们表示同意,并把他请到了通道门口的一张石头条凳上,对于获胜者来说,这是理应获得的待遇。 叶晓枫刚一坐下,身后看台的毛兽观众各个神情激昂,群起而攻之,把手中的杂物纷纷砸向叶晓枫,叫骂声此起彼伏,“滚出去!”“秃驴人类,滚!”“败类,小人!” 保安立刻把叶晓枫围了起来,避免他继续受到攻击。对于这种情况,角斗场里的保安已经司空见惯了,获胜的角斗士在下场的时候基本上都会遭到输了钱的赌徒的恶意攻击,保安保护叶晓枫,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他们只不过在履行自己的职责罢了。 叶晓枫哪里知道这里还夹杂着金钱关系,他仅仅以为自己只是杀了他们的一个同类,让他们感到气愤难耐而已。只不过见到观众愤怒的表情,他也不敢造次,静静地坐在一边观看比赛。 场中央司仪正在介绍选手,“现在有请来自阿里纳斯山的勇士,已经创下四十五连胜的阿~尔~米~达出场!” 角斗场内顿时掌声雷动,欢呼声一片,紧接着,全场观众一齐高呼“阿尔米达!阿尔米达!阿尔米达!”,这可叶晓枫的入场仪式有天壤之别啊。 叶晓枫一愣,听明白了大概,心想,“不是吧,那个胆小鬼居然已经四十五胜了?这可看不出来啊,待会仔细看看,他有什么过人之处!” 阿尔米达站在场中央,不好意思地双手往下压,示意大家安静。整个角斗场内顿时鸦雀无声。叶晓枫心道,原来这个家伙还有不小的号召力,看来确非等闲之辈。这时,阿尔米达已经换 上了正装,只见他全身披一套银灰色的盔甲,左手持盾,右手持剑,果然是威风凛凛。叶晓枫摇了摇头,心想,在我们中土帝国,真正的剑术高手是不屑使用盾牌的,盾牌也就只出现在军队里面,是不是毛兽的格斗技巧另有捷径? 司仪声又起,“现在有请来自钢都城的米洛斯勇士!米洛斯勇士战绩为三连胜,他擅长使用的是长矛!” 场内稀稀拉拉地响起了几声掌声。 叶晓枫心道:“看来,这米洛斯是位新人,人气不高嘛!毛兽们介绍选手次序好像有点怪!总是把呼声高,看似厉害的角色先介绍!那些菜鸟角色放在后面介绍!前面,我也是这样,安排在后面出场的。这风土人情确实和中土帝国有很多迥异的地方啊!” 米洛斯进场了,差点让叶晓枫笑喷的是,米洛斯右手持长矛,左手居然也抱了块盾牌。“这还怎么使枪法啊?我可记得咱们中土帝国许多著名的枪法都是双手持枪,比如凌风飘逸的杨家枪,还有威震四海的穆家枪。这两个家伙看起来实在是太笨重了。” 第六十五章 诈伤(3100字) 角斗开始了。米洛斯和阿尔米达两人隔了有三十米远,各自摆开了架势。他们都把盾牌摆在身前,将武器拖在身后。突然米洛斯率先发难,只见他狂吼一声,右脚狠狠地在地上踩了一下,这一脚力道极其凶猛,连远在通道口的叶晓枫也感觉到了石凳的略微颤抖。阿尔米达也毫不示弱,几乎在同一时间,他用他的吼声和跺脚给予了回应。 紧接着,两人同时发力,嚎叫着向对方奔去。两人越跑越近,眼看就再将要交接的一刹那,米洛斯将盾牌往身边微微一斜,右手挺枪就向阿尔米达刺去,只见阿尔米达敏捷地一个侧身,斜着盾牌去迎那长矛,“哐当”一声巨响惊彻斗场,盾牌并未与长矛垂直正交,那尖锐的长矛在盾牌的表面刺出了一道深深的划痕,顿时火星四溅。 叶晓枫大吃一惊,心中暗想:乖乖隆地洞,这毛兽角斗比拼的不是技艺,而是蛮力呐,哇靠,刚才这么一枪刺过来,就是十个叶晓枫叠在一起也一并戳穿了! 两人随即缠斗在一起。毛兽体格强健,人高马大,砍出去的利剑、刺出去的矛锋,全部势大力沉,甩在空中呼呼作响。他们的身体相对移动迟缓,几乎无法避开这等迅猛的攻击,盾牌成了唯一化解对方招数的有效手段。一时之间,宝剑、长矛、盾牌交替撞击,“乒乒乓乓”的响声不绝于耳,两人一时杀的难解难分! 叶晓枫看的心惊肉跳,这毛兽的武艺之强悍足以让他瞠目结舌,看来咱们人族军队与他们相交历来损失惨重,确实情有可原,难怪广寒宫的后羿神箭如此吃香,若没有弓箭手的抵御,中途帝国怕早就覆灭了。咱们中土武林讲究的是招数的拆解,但是在这种不讲道理的蛮力攻击下,任何拆解都是枉然,唯一能做的就是四处躲闪,除非你有足够强的内力支撑。 激战正酣时,米洛斯突然变招,原先持盾的左手腾出了几根手指,也握住了长矛,他一生怒吼,双腿一蹬,挺枪直刺! 叶晓枫心道:来了!大绝招来了! 只见阿尔米达不避不闪,高举盾牌迎枪而上!“哐!”一声巨响,那柄长矛居然刺穿了阿尔米达的盾牌,阿尔米达收腹急退,但锋利的矛刺仍在他的胸前划出了一道口子!阿尔米达顺势下压盾牌,将那长矛抵到了地上,紧接着双足一跃而起,同时踩在了长矛柄上,然后再发力一蹬,阿尔米达弃盾而起,整个身体如出膛炮弹般飞向了米洛斯,米洛斯虎口一震,长矛抓握不牢,随即松手。说时快那时迟,就在米洛斯长矛脱落的一瞬间,阿尔米达宝剑一挥,米洛斯那颗硕大的头颅便飞向了空中…… 角斗场内顿时掌声雷动,群情激昂,全场观众一齐高呼“阿尔米达!阿尔米达!阿尔米达!” 阿尔米达手摸胸口,单膝跪在地上,痛楚难耐,只见汹涌的鲜血从他的手指间喷出。两个保安和一个兽医立刻飞奔上前,为阿尔米达做紧急的治疗。 司仪兴致颇高地走入场内,高声喊道:“我宣布,本场角斗,来自阿里皮亚山的勇士阿~尔~米~达获胜!他的辉煌战绩晋升为四十六连胜!” “个哟!个哟!”现场的观众一齐欢呼。 随即,阿尔米达被担架抬下了场地,在角斗士通道门口,与叶晓枫相遇了。叶晓枫颇为着急地凑上前去探视阿尔米达的伤情,但阿尔米达只是紧闭双眼,手捂住胸口,苦痛地话都说不出来了。叶晓枫唏嘘不已,我顶你个肺,这是什么人间地狱啊? 阿尔米达哼哼唧唧地被抬进了牢房,叶晓枫隔着铁栅栏,关切地问道,“你还好吧?” 谁料,阿尔米达竟一屁股坐了起来,朝叶晓枫做了个鬼脸,“没事!” 叶晓枫顿时云里雾里。 阿尔米达哈哈大笑:“嘿嘿,狱卒都走开了,我也不必要再装下去了。” 叶晓枫吃惊地指着阿尔米达仍然再不断渗血的伤口,那小子继续痴痴一笑,用手指在自己的伤口周围的某个部位,点了几下,然后笑吟吟地继续说道:“没事,我会止血,你看,这不止住了吗?呵呵,刚才看起来很危险吧?” 叶晓枫点了点头。 阿尔米达得意忘形起来,“这个米洛斯三脚猫的功夫哪里奈何得了我,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我刚才是故意受伤的,这回,我可以安心地在里面躺上大半个月咯!” 叶晓枫还是没能听懂这种长句,但瞧阿尔米达的神情也料想了大概,心想,这个家伙真是自虐狂,要不就是在吹牛! 阿尔米达继续自吹自擂,“在这个角斗场里,只有积分赛九十五胜的阿迪达和积分赛九十七胜的奈克这两个‘准战神’比我活的长些,那些比我早进角斗场的斗士,全部去见真主了!” 叶晓枫不解地问道,“真主是谁?” 阿尔米达哈哈大笑,“去见真主就是死啦死啦滴的意思!我啊,进角斗场都三年零两个月了,才只打了四十六场比赛,为啥?我装的呗!” “哦……”叶晓枫听明白了大概。 “我打一次比赛,受一次伤,然后歇歇停停,一直苟活到现在,不容易啊!” 叶晓枫问道:“你为什么,不,杀,恩……战神,出去?” “哈哈,你是问我为什么不快点杀成战神,然后恢复自由身,出去?” 叶晓枫使劲地点了点头。 “哎,”阿尔米达叹了口气,向来开朗乐观的他居然也有神伤的时候,“不是我不想,是我没这个实力啊!先不说阿迪达和奈克这两位‘准战神’,虽然我一直没见识过,但用屁股想都知道,他们跟我不是一个档次,光是新近冒出来的‘半战胜’阿梵达,实力也远在我之上。我要杀出重围,门儿都没有。我只好祈祷上苍不要让我碰到这种‘战神’,我还是多受受伤,能躺一会是一会。” 阿尔米达唠唠叨叨又是一大通废话,叶晓枫只听得稀里糊涂,最后弱弱地问了一句:“什么是用屁股想都知道?” “哈哈哈,”阿尔米达开怀大笑,“这是我们兽族的俚语,就是明摆着,很明显的意思。你小子真逗,跟你在一起,我的生活又多了很多乐趣,哈哈。” 叶晓枫伤心了,绝望了,像阿尔米达这样的勇士都没有活着出去的机会,那他自己呢?虽然叶晓枫的身板放到中土帝国那可是万里挑一的型男,可是在毛兽们面前,他渺小如果茅厕里的老鼠,毛兽随便撒泡尿,都足够把他淹死了。 叶晓枫很清楚,他的优势并不在身体对抗上面,他现在唯一的救命稻草就是自己的投射功夫了。他不担心自己的准确度,因为这就是他的天赋异禀,是他保命压箱底的绝活,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不断提升自己的内力! 阿尔米达是躺一天算一天,但叶晓枫却不是这样的想法,他不甘心呐!“我顶你个肺,老子枉费活了十七年!到现在都还没破处呢!就这样嗝屁了就太不值了!要是王倩靓那个小妮子在中土又跟那个什么刘遥眉来眼去,给老子戴绿帽,老子可就做了乌龟王八了,不行不行!拼啦拼啦!”叶晓枫被毛兽抓获的时候,是十六岁,眼下严冬已过,他又长了一岁。叶晓枫不再跟阿尔米达废话,盘膝坐定,开始运行起固本培元来。 午饭的时间到了,叶晓枫惊喜地发现,今天的伙食特别好,一条烤羊腿,两个面饼,一个苹果,还有一壶马奶酒,隔壁的阿尔米达也是同样的伙食,两人均兴高采烈地大块朵颐起来。阿尔米达告诉叶晓枫,这就是获胜者的奖励,每次打赢之后,都可以美美地吃上一顿。叶晓枫的食量并不大,一块面饼下肚之后,烤羊腿只咬了一小半,就差不多饱了。他见阿尔米达仍然意犹未尽,就将大半只羊腿递给了他。 阿尔米达 两眼放光,直盯着叶晓枫的羊腿,双手微微探出,想接又不好意思接的样子,他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这个,难得的,你,你,吃。” 叶晓枫笑了笑:“我吃饱了,羊腿,我不喜欢。” “啊!你不喜欢,那我就……”说着,阿尔米达就一把抢过了羊腿,一张嘴便又开始大开大合了。其实叶晓枫所言倒也非虚,他被阿赫穆鲁押着,一路从通天河走到钢都之城,沿途吃得尽是羊肉,整个人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羊骚味,再叫他吃,恐怕真的有些勉为其难了。 午饭刚刚吃完,狱卒就过来了,“格鲁萨,你准备一下,待会还有场比试!” “你放什么狗屁啊!”阿尔米达的巨掌狠狠地在地上一拍,随便操起根肉骨头向狱卒丢去,“有没有搞错啊?他上午刚打过,怎么现在还要打?角斗场可从未开过这样的先河!” 第六十六章 再战告捷(3100字) 狱卒白了一眼阿尔米达,“没开过先河?现在就开给你看!好好吃你的饭,少在这里瞎搅和!” “我抗议!我抗议!你们这帮禽兽不如的东西!”阿尔米达摇着铁栅栏大声吆喝! 狱卒嘿嘿一笑:“他们都说你爱装瘟!看来真的不假啊!怎么?今天又诈伤了?我看你活蹦乱跳,生龙活虎嘛?” 阿尔米达见狱卒一下点中了他的软肋,不免有些心虚,立刻手捂胸口,瘫倒在地,“诶哟,疼死我了,诶哟,叫兽医,诶哟,我不行了。” 狱卒不再理他,转过身来对叶晓枫说:“今天很多观众见你打赢了比赛,都不服,在外面闹事,为了安抚大家的愤怒的情绪,现在角斗场临时决定让你再加赛一场。这次的对手实力可不弱,是已经十八胜的尔斯基!你稍微准备一下,准备出场!” 狱卒一离开,阿尔米达就像猴子一样窜了起来,“兄弟,咋办呢?又要打了!” 叶晓枫苦笑了一下,他就这命啊!反正迟早要打,还不如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尔斯基我没见过,兄弟,这回不好意思了,我帮不了你了!” “没事,”叶晓枫微微一笑,他自有决意,心想,管他对手是谁,使得什么兵器,我只管乱石齐发!打得过算,打不过就认了!想法虽然简单,但仍不免有些心虚,“谁说临时抱佛脚,越抱越蹩脚?临阵磨枪还是挺管用的!反正我也没什么东西好准备的,只要有石头就行了!”于是叶晓枫再次盘膝坐地,抓紧最后的时光,修炼一下固本培元。 很快,限定的时间到了,斗场保安走进了地牢,过来提人。阿尔米达忧心忡忡地从地上爬起来,隔着铁栅栏对叶晓枫说道:“兄弟,好好干!” 叶晓枫自信满满,指着地上的羊骨头说道:“晚上,继续吃羊肉!” 阿尔米达哈哈大笑,“好,有志气!” 叶晓枫走过昏暗的角斗士通道,再次来了角斗场入口处,此刻,场内依旧喧闹,已经是二进宫的叶晓枫丝毫不畏惧,还没等司仪喊道他的名字,就昂首步入了赛场。 场内稀稀拉拉地响起了几声掌声,观众们不再有嘘声,取而代之的是窃窃私语,很多毛兽已经对叶晓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非常好奇叶晓枫在接下来的这场比试中会有什么样的表现,“爆头!”“秒杀!”还会继续出现吗? 尔斯基显然是有备而来的!好家伙,头盔、面具、护腕、护膝、铁靴、护心镜一应俱全,外加一块两米见方的超大盾牌,叶晓枫越看越是头痛,这分明就是只缩头乌龟嘛!不管石头怎么飞,他只要脑袋一缩,身子一蜷,躲在盾牌身后,就嘛事都没有了!这可怎么跟他打啊? 司仪走了过来,将一小麻袋鹅卵石递给了叶晓枫,随后向观众介绍起来,“格鲁萨的武器装备很简单,就是一小袋鹅卵石,他没有兵器,没有盔甲!”叶晓枫有些不平,心想:“为什么老子没有护具?这不是区别对待吗?算了算了,要那些东西也没用,我若被他近身了,就是穿上十层护具都是没用的!”一想到这层,叶晓枫干脆一把脱下了穿在身上的羊皮大衣,光着膀子就准备干架了! 观众们 再次骚动起来,单薄赤裸的叶晓枫和武装到牙齿的尔斯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可是生死相搏的较量,不是孩童追逐打闹的儿戏!光从两人的装备来看,强弱之分当下立判,裸身的叶晓枫在气势上完全压倒了对方!毛兽们不禁要问:这需要何等强悍的实力,才能如此自信? 贵宾席内,一个身份尊贵的年轻毛兽不停地摇头,“这个格鲁萨又要搞什么名堂?大家都说人类精明狡猾,可眼前这个人怎么看都像条疯狗!” 角斗开始了,这两人都显得非常谨慎,都按着自己的进攻策略慢慢寻找的机会。尔斯基将整个人都藏在了盾牌后面,只露出一对眼睛,他或大或小,忽快忽慢地迈着步子,想伺机靠近叶晓枫。而叶晓枫则在场地里不停地跳来蹦去,始终与尔斯基保持一定的距离,他需要寻找一个最佳的出手机会!毕竟,麻袋里的石头并不多,可得省着点用。 尔斯基终于耐不住了,他挺着盾牌就向叶晓枫冲了过来。叶晓枫随即给予了回应!他势大力沉地掷出了一颗石头,直取尔斯基面门,谁料那尔斯基早有准备,叶晓枫刚一抬肘子,他就把头给缩了起来,这颗石头狠狠地砸在了盾牌之上!随后尔斯基又探出了他那颗贼兮兮的脑袋,继续向叶晓枫靠近。 叶晓枫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只见他右手虚晃一枪,眼疾头快的尔斯基连忙又将头缩了进去,就当他要抬头的那个瞬间,叶晓枫出手了!“嗖!”呼啸而过的鹅卵石一下子便射中了尔斯基刚刚抬起的额头,将那块面具击得粉碎!一时之间尔斯基门户大开,叶晓枫毫不迟疑,迅捷出手!此刻的尔斯基,肩膀、肘部、膝盖已经游离出了盾牌的防御范围,叶晓枫精确制导的鹅卵石无一偏出地击中了这些关节组织,他再也支撑不住,哐当一声,盾牌和宝剑都跌落到了地上,他的手臂和小腿都已不能动弹,但仍极其顽强地跪立着,这时,他反倒是不做乌龟了,抬头挺胸,不愿屈服,没有任何要躲闪石头的意思。作为毛兽角斗士,要死,也要死的有尊严。叶晓枫没有立刻下杀手,他轻蔑地看着全身盔甲的尔斯基,有心要炫耀下自己的技艺。“嗖!”叶晓枫击用石块击飞了尔斯基的头盔,接着是两块护肩、护腰,连他胸口的护心镜也不能幸免,被一块飞石击得粉碎…… 这就是叶晓枫的恐怖之处,当他第一下击中尔斯基之后,明明有机会可以直接取他性命,但是叶晓枫并没有那么做,他选择了更残忍的一种方式!他要将这毛兽践踏到惨不忍睹为止,他要将这几个月来所受的屈辱,正大光明地发泄出来。 尔斯基仰面躺在地上,四肢已经全完不能动弹,他的锁骨也断了,所以,连脖子都抬不起来!现场鸦雀无声,他们虽然嗜血,但也未见过采用如此极端方式折磨对方的角斗!尔斯基真的太惨了! 钢都角斗场的规矩就是,只有打到一方咽气,角斗才算结束!尔斯基并没有咽气,所以他必须承受这一切,任何人不得出面制止!能够结束比赛的,不是裁判,也不是观众,除了他们自己。 叶晓枫玩够了,他慢慢地走近了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尔斯基,从地上捡起了被丢弃的宝剑,“你有什么话要说吗?” 尔斯基没有回答,在流露出怨恨的一丝表情之后,他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叶晓枫轻轻地说道:“我会很快到!”“唰!”手气剑落…… 现场只是零星地响起了几个掌声,几乎所有的毛兽都感受到了一丝的耻辱!不为别的,就是因为一个羸弱的人族轻而易举地击败了他们引以为傲的角斗士!让他们的民族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贵宾席上,嗨格尔兴高采烈,眉飞色舞,他非常欣赏叶晓枫的掷石功,“哈哈哈阿赫穆鲁这小子真不错,挺有眼光的!哈哈,我要重赏他!咦?这小子人呢?今天怎么没见着他?” 旁边一个侍卫答道:“回三皇子殿下的话,阿赫穆鲁病了!好像说是狂犬病,不过还没确诊。他的家奴刚才都把咱们府上的雨里御神医都给叫了去了。” “有这等事?阿赫穆鲁啥时候被狗咬了?” “回三皇子殿下的话,据说不是被狗咬的,是叫这个格鲁萨咬的。” “哦是吗?”嗨格尔满脸惊愕,“这么说格鲁萨也有狂犬病咯?” “这个小的也不知,从今天的表现来看,应该没有。但从前几天发狂抓咬棕熊的举动来看,确实很可疑!” 嗨格尔点了点头,“如果真的是这样 ,那就太可惜了!走,咱们到阿赫穆鲁那边去看看,” 三皇子嗨格尔养食客八百,阿赫穆鲁就是其中之一,他在王府杂院里有几间房,是嗨格尔赏给他的。这回阿赫穆鲁病重,嗨格尔亲自过去探视,也说明这位三皇子能够礼贤下士,抱负,确实不小。 嗨格尔刚一进阿赫穆鲁的房门,就听见他在床上气急败坏地吼叫,“快……快把门关上,快!”他整个人都蜷缩在一块厚重的帆布下,不停的发抖。 他的身边站着两位兽医,他们都是王府中的专职医生,一位是专门给食客们治病的,还有一位正是给王公贵族们看病的雨里御神医! 阿赫穆鲁的仆人见到三皇子殿下驾到,慌忙下跪行礼。礼毕之后,他就去给嗨格尔沏茶,但是水声滴滴答一响,躲在帆布下的阿赫穆鲁就开始不安分起来,“什么声音啊?不要玩水啦,不要玩水啦!快关上,快关上!” 第六十七章 阿赫穆鲁病重(3100字) 雨里御神医向嗨格尔摇了摇头,说道:“启奏殿下,这阿赫穆鲁得的是典型的恐水症,又称狂犬病!无论是从他的脉象、体表特征、以及对光线、水、风的敏感来看,绝对错不了,而且,他的手臂上也有明显的病灶,分明是被人撕咬后留下的痕迹!微臣建议,应该立刻对阿赫穆鲁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以免他发狂后,祸害别人!” 嗨格尔眉头一皱,问道:“不是说阿赫穆鲁是被格鲁萨咬的吗?我今儿刚从角斗场回来,格鲁萨看起来挺好的,并没有什么问题!” “这个正是微臣疑惑的地方,我刚才已经派人去钢都角斗场请侯兽医了,听说他专门给格鲁萨看过病!” “哦?”海格尔大喜,“你说侯兽医能治好狂犬病?” 雨里御神医摇了摇头,“这个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狂犬病向来都是绝症,必死无疑的,再说,侯兽医一直在角斗场专注于跌打扭伤的治疗,哪有功夫搞狂犬病研究?三皇子殿下,我国南方有一位撒厘米医师,他做过数百例的调查,发现一个规律,凡是发狂咬人的疯狗、疯猫、病兽,在咬人之后,十日内必定毒发身亡!简单地说,如果你被狗咬了,但是咬你的狗十日之后还没有死掉,那么恭喜你,这条狗没有狂犬病,你也不会有事。但是这个格鲁萨咬人已经过了十余天了,依然健在,微臣真的是有些疑惑不解了,真想亲自下角斗场探视一下这位奇人!” 说话间,角斗场的侯兽医来了。雨里御神医大喊:“侯兽医!听说你治好了格鲁萨的狂犬病?” “治个屁啊,反正没给他吃过药,把他关在地牢里,他自己就好了!我正怀疑呢,他到底是不是得的狂犬病,怎么就自己好了!诶哟,三皇子殿下也来了,草民见过三皇子殿下。” 嗨格尔摆了摆手,“不必多礼,你先去看看阿赫穆鲁吧。” 仆人掀开了阿赫穆鲁盖着的帆布,供侯兽医查看。半晌,侯兽医叹了口气,说道:“我实在是愚钝,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瞧这样子,应该就是狂犬病了吧,不知雨里御神医怎么看?” 雨里御神医耸了耸肩,“当然是狂犬病了!” 侯兽医说道:“他,跟格鲁萨发病的时候一模一样!别的事情我不敢说,但是格鲁萨已经痊愈的事,我倒是可以百分百肯定的,这个家伙有非常强的自愈能力,连膝盖上被咬过的伤疤都看不到痕迹了!不过也有可能这是一种奇怪的传染病,并不会致死,要么我们再等等看吧,说不定阿赫穆鲁自己就好起来了,不过最好还是把他的手脚先捆起来,恩,他这样,还是非常具有攻击性的,很危险。” 三皇子听到“传染病”三个字,不由眉头一皱,“各位忙,我先走了!”他心中暗想,既然格鲁萨没事了,我留着这个阿赫穆鲁也没什么用!这家伙临死前倒还真做了件好事,终于给我找了个实力派角斗士! 钢都角斗场,叶晓枫的地牢内,一片欢声笑语,阿尔米达和叶晓枫两人正高兴地喝着马奶酒,啃着菲力牛排!“格鲁萨,你真是太厉害了,我今天可都沾了你的光,又是羊腿又是牛排,爽死了啊!” 叶晓枫颇为得意,“这算什么?你要是喜欢,咱们以后顿顿吃肉,天天喝酒!我已经跟他们说过了,一天给我安排两场角斗!” “什么?你疯啦?”阿尔米达惊得舌头都快吐出来了,“人家逃都还来不及呢?你居然还要加赛?真是不把馒头当干粮,这命可是你自己的啊!” 叶晓枫猛的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豪情万丈地说道“我等不及了!最好一天干个十场,早一天成战神,早一天出去!” 阿尔米达摇了摇头,“兄弟,你有这个志气,非常好!但是你要记住,无论你多少优秀,在这里你始终是个异族,如果你太过于张扬,会受到种族主义分子仇视的,什么时候被人害了都不知道。” 叶晓枫点了点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他还是懂的,但是要他低调,叶晓枫却是做不到的,因为他要出去! 阿尔米达仔细打量着叶晓枫,“你以为我们兽族真的打不过你吗?你太高看自己了。” 叶晓枫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皮,心想,管他谁呢!石头砸过去就行了嘛! 阿尔米达轻蔑地说道 :“你要是遇上会远攻的兽族,就麻烦了!到时候我看你怎么应付!” 叶晓枫吃了一惊,“远攻?什么意思?就是像我这样会投掷兵器吗?” “岂止是会投掷兵器?高水平的兽族斗士都会使波动拳!” “波动拳是什么东西?”叶晓枫显然对这个新名词还是很陌生。 阿尔米达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朝着墙角霍地挥出一拳,只见远在角落里的一个夜壶顿时在地上蹦跶了几下。“看见没?这个就是波动拳!” 叶晓枫大吃一惊,心想,这种隔空打物的拳法不光是他家咏春神拳、刘门爆裂拳,连蛮夷之地毛兽大陆居然也有! 阿尔米达顿了顿,说道:“我这个算最差的波动拳了,基本没什么用,但是那些 ‘斗神’门徒就不一样了。” “斗神是什么?比战神厉害?”叶晓枫好奇地问道。 阿尔米达一脸不屑,“战神算什么?那只不过是大家给我们角斗士奴隶的一种尊称!真正有实力的是我们兽族的达官贵族们!只有他们,才能得到斗神的真传,修习上等的武艺!我前面跟你说过的咱们这的准战神阿迪达和奈克吧?他们都是斗神门徒,学过上等武艺的,有很强大的波动拳。” 叶晓枫又有些奇怪,“我记得你前面说起过,你不曾见过他们两个,你是怎么知道的?为什么那么久了,你都没见过他们?” 阿尔米达叹了口气,“阿迪达和奈克是棕毛兽,原先也算是贵族了,在棕毛兽国战败后他们做了黑毛兽帝国的俘虏。在我进角斗场之前,他们就在了,而且已经名声鹊起。他们的比赛,我肯定不会去看的,因为越看越自卑,为了避免我的自信心不受到打击,我只会去看实力比我弱的角斗士比试。你要知道,在角斗场上,自信是非常重要的。” 叶晓枫心想,“这个阿尔米达也太没出息了。” 阿尔米达继续说道:“我真是后悔了,前几天看了阿梵达的比赛,就是那个半战神。实力太强大了,害我几个晚上都没睡好觉,满脑子都是他的野蛮冲击和旋风连斩,恐怖啊。” 叶晓枫心中一凉,“你给我仔细说道说道。” “就是说还没等你楞过神来,他就一个野蛮冲击冲到你的跟前,把你撞得东倒西歪的,然后就是旋风连斩,尖刀突在外面,整个人像陀螺似的飞速旋转,这招特别厉害,一下子能把你砍成十七八块的。” 叶晓枫大吃一惊,心想自己要是遇到了这么强悍的对手,恐怕也是凶多吉少了,一定得先下手为强! “所以说,我叫你低调一些,不要搞什么一天两场比试。到时候角斗场看不惯你了,直接安排让你跟阿梵达比试,那就麻烦了!” 叶晓枫无奈地耸了耸肩,“反正都这样了,打就打呗。” 此时,叶晓枫已经有了新的策略,当他面对这种会远攻,会急速近身的毛兽的时候,躲闪和奔逃是必须,他得好好掌握风魔的技巧!一想到这层,叶晓枫又暗暗后悔起来,悔不当初没有向玉临风好好讨教几招风魔的口诀,现在,就剩下他自已一个人琢磨了!他现在精神力虽然强大到一定的程度了,但掌控风性仍然十分生疏,对于博大精深的风系魔法来说,他还仅仅只是初窥门径。“天下所有的武功绝学都是人创的,我就不信,我琢磨不出个门道来!” 叶晓枫故意想炫耀下技艺, 他笑吟吟地对阿尔米达说道:“你的波动拳老差劲了,我看你,费劲!瞧我的!”叶晓枫暗暗吟唱咒语,“伟大的澳陆之神澳斯曲利亚,请赐予我无限风之能量,让风随心动吧!”,他将自己的意念力集中到刚才被阿尔米达击打过的夜壶之上,然后假装将右手食指伸出,指向天空,微微地转动。只见那夜壶突然腾空而起,可惜在半空只旋转了几下之后,便“哐当”一声掉在地上,摔了个稀巴烂,黄黄的尿液,顿时潵落一地。 阿尔米达急得大嚷,“诶呀!你干什么啊?臭死了,脏死了,你这混小子啊!” 叶晓枫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啊哈哈,失误,失误,纯属失误!” 阿尔米达气呼呼地隔着铁栅栏将手伸进了叶晓枫的牢房,在地上一掏,抓起了一大把稻草,然后将这些草覆盖在尿液之上! 叶晓枫嘿嘿一笑,也操起了些稻草,问道:“还要吗?” 阿尔米达白了叶晓枫一眼,“要!你的夜壶。” (请点收藏+推荐谢谢各位书友。另外推荐我朋友闲云一鹤的红书《超能老师》) 第六十八章 大战阿梵达(3100字) 叶晓枫羞得满脸通红,刚才想耍一下酷,结果把别人的夜壶砸了不说,还把自己的赔进去了。这风魔技艺还真是难练啊! 阿尔米达生气归生气,但是仍然掩盖不住他的羡慕之情,“你刚才怎么弄的?” 叶晓枫嘿嘿傻笑了一下,“风吹的!怎么样?还行吗?我得好好练练这个东西,将来说不定有用!” 阿尔米达连忙挥手,“别,别再拿夜壶练了,换个别的东西!” 叶晓枫继续乐呵呵地笑着,脱下了自己的羊皮外套,将它丢在地上,“拿这个练!” 阿尔米达一脸鄙夷,“难怪叫你格鲁萨!原来你就是有这爱好!” 叶晓枫问道:“格鲁萨到底啥意思?我一直很,很奇怪。”叶晓枫“好奇”不会说,只好讲“奇怪”。 阿尔米达用他那独特的肢体语言向叶晓枫解释着,他做了个宽衣解带的动作,然后说这就是“格鲁”,接着用不堪入目的性行为姿势,表明“萨就是男人,娜就是女人的意思。” 叶晓枫总算是了解了,原来格鲁萨不是男妓!仅仅只是裸男的意思。而格鲁娜意义就特殊了许多,表面上是裸、女的意思,其实就是妓女。叶晓枫当日就是在皮鲁城趁着阿赫穆鲁嫖格鲁娜的时候,逃脱的,只可惜终究还是没能逃出这个魔窟。 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中,叶晓枫的羊皮外套整日在地牢的空中飘来荡去,好不威武。阿尔米达最烦这个了,每当叶晓枫施展风魔的时候,地牢里的稻草杂物,飞得漫天遍野,墙角的陈年老垢也是随风飞扬,弄得地牢里可谓是乌烟瘴气,臭不可闻。最讨厌的就是原本就阴冷的地牢突然刮起了寒风,纵使是毛兽阿尔米达也有些吃不消。他抖了抖身子,向叶晓枫抗议道:“风那么大,格鲁萨,你就不冷吗?诶哟,你能不能消停会?” 叶晓枫瞥了他一眼,拍了拍自己赤裸的胸膛,“不冷啊!怎么?你冷了?” 阿尔米达比叶晓枫可多了一层厚厚的皮毛,就算再冷也得打肿脸充胖子啊,当下用略微颤抖的声音答道:“冷……冷个屁,哪有怕冷的兽族!我是怕你受了风寒感冒了!” 叶晓枫嘿嘿一笑:“这风一点儿都吹不到我!” 阿尔米达心中暗骂,“好你个臭小子,原来就老子在这喝西北风是不?”表面上却又不好意思发作!毕竟拿人手软,吃人嘴短,叶晓枫每天两顿的庆功菜肴,可没少分阿尔米达吃。转眼间,叶晓枫已经在角斗场混迹了十多天了,从一个愣头愣头的菜鸟茁壮成为了一名具有二十四胜的辉煌战绩的角斗士。他的比赛,没有任何悬念,几乎每场都是爆头秒杀,许是因为他至今没有遇到有实力的对手吧。叶晓枫的壮举也惊动了整个钢都朝野,越来越受到钢都贵族的重视,有他出场的比赛,入场门票也水涨船高,赔率更是跌至1比1。1,少得不能再少了。 阿尔米达对于叶晓枫连战连胜却有着不同的看法,“1:1。1?这可是个危险的赔率的啊!我估计,在你的比赛中,几乎所有的赌注都押在你的身上,角斗场应该开始赔钱了吧?这可是个危险的信号!” 叶晓枫问道:“他们会怎么做呢?” “哼!有两种可能,第一种,会有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新手与你对垒。这个新手绝不是泛泛之辈,他肯定是经过角斗场秘密培训的强人!不到关键场次,角斗场是不会派这种制造悬念的黑马上场的,你现在呼声很高,1:1。1的赔率,恩,差不多了,是时候登场了!” 叶晓枫又问道:“那还有一种可能呢?” 阿尔米达轻蔑地白了叶晓枫一眼,“你就不能机灵点?剩下的那种可能自然是跟名家对垒啊!比如阿梵达、阿迪达、奈克!” 叶晓枫小小地吃了一惊,“阿梵达倒是有可能!但总不会这么快就跟阿迪达、奈克他们准战神打吧?这些准战神杀我不是没积分的吗?” 阿尔米达哈哈大笑:“那就把你养肥了再杀啊!等你过了五十胜,你就会整天提心吊胆,祈祷上苍不要遇到他们了。” 叶晓枫苦苦一笑:“在我们那边,这句话叫做人怕出名猪怕壮,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阿尔米达:“人怕出名猪怕壮,哇,真有哲理啊!你这小子明明什么道理都懂,可为什么偏偏做起事情来还是那么浮躁?” 说话间,狱卒来了,“格鲁萨,准备上了!今天只有一场!” 叶晓枫楞了楞,心想,怎么只有一场?随即问道:“这回对谁?” 狱卒瞅了他一眼,“知道为什么今天只给你安排一场吗?因为你恐怕见不到明天初升的太阳了!对手的名字叫阿梵达,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他是半战神!” 叶晓枫吃了一惊,“哇靠,什么世道啊?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他再也豁达不起来了!轻轻地叹了口气,说道“劫数到了!”阿尔米达在一旁直摇头,“我都跟你说了,叫你低调低调!现在麻烦了吧?迟了!” 叶晓枫突然豪情万丈地用中土话喝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盗用伟人名句,罪过罪过!) 阿尔米达挠了挠头皮,“你叽里咕噜说了些什么?好像挺有气势的嘛!” 叶晓枫微微一笑:“我刚颂了首词,大概的意思就是说问这个世界谁最牛逼,到底谁最厉害,还得看今天!” “哈哈哈,好大的口气啊!不错不错!”阿尔米达笑了几声,随即脸色又变得凝重起来,“你瞧好了,我把他的招数演示给你看!”说着,他那个硕大笨重的身躯就在地牢内“翩翩起舞”了!“我就只看了他两招,不过他使起来,可比我快的多了!这是我唯一能帮你的了。” 叶晓枫表示感激地朝阿尔米达点了点头,“我会好好想想办法的!”其实,他心里却想,管它什么招数不招数的,待会唯一的办法就是绝不能让对手出击!一开场就只管火力打压! 角斗场上兽声鼎沸,司仪站在场中央,热情激昂地喊道:“各位观众,又到了每日一场的压轴大戏了!今天率先出场的是我们新近晋级的半战胜,阿——梵——达!” “哦,个哟,个哟!哦!”角斗场内欢呼声一片。 “今天的挑战者,是来自南疆的人类,二十四胜的格鲁萨!”观众同样报以热烈的掌声!叶晓枫昂首踏入了他再也熟悉不过的角斗场,他的那双眼睛死死地盯住了站在司仪旁边,那个传说中的半战胜,阿梵达。 阿梵达的装束明显比起先前和叶晓枫激战的角斗士简单了不少,只在要害部位裹上了单薄的皮制护甲,兵器是单刀加圆盾,仅此而已,看样子,阿梵达似乎完全没有要防御的意思。简单的着装更让叶晓枫觉得此兽不可小视!叶晓枫又联想到先前阿尔米达的介绍,隐约间预感到,他将面临的是一个以快制胜,倚靠速度与力量迅猛出招的强悍对手! “现在宣布比赛赔率!阿梵达胜利,赔率为1:1。7,格鲁萨获胜,赔率为1:2。3。好,比赛马上开始,选手退后!” 叶晓枫心中有些不平,麻块妈妈,老子最近几场都是1:1。1的,今天赔率怎么就那么高了?吗的!谁瞧不起老子,老子就让他赔钱,赔光老本! 这两人都已经退到了指定的位置,这样的距离对于叶晓枫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他只要一出手,就必定能打到对方,并给予对手一定的伤害。不过叶晓枫有个习惯,他并不会率先发招,以免落人口实,让别人说他搞偷袭,他只有等别人启动之后才会发招!其实这并不存在什么问题,因为对方只要脚迈出一步,叶晓枫的石头就会飞到! 叶晓枫等待着 ,等待着这个传说中的半战神迈出他那踏向鬼门关的第一步。 猛然间,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叶晓枫敏锐地感觉到空气大量游离着的风元素正以一种莫名的形态在阿梵达身边聚集,虽然不是那么迅猛,气息也非常的微弱!但这一切,自然逃不过叶晓枫这个正宗风魔师的眼睛! “乖乖隆地洞!这是要搞什么飞机?那阿梵达怎么也会驱使风元素?虽然聚集的形态与我熟知的风系魔法的运行有着天壤之别,但这终究是风魔啊!” 阿梵达仍然没有摆开架势,从表面上看丝毫没有就要暴起攻击的意向!叶晓枫明白了,他是在聚气! 不能,绝对不能让他得逞!叶晓枫暗自吟唱起咒语,“伟大的澳陆之神,澳斯曲利亚请赐我无限风之能量,让风随心动吧!”“呼~”一股劲风袭来,直捣阿梵达!叶晓枫要破坏他的元素聚集!这一招若然奏效,原本不断在阿梵达身边聚集的风元素顿时改变了运行轨迹,四散而去! 第六十九章 皇子探监(3200字) 但,这一切来得太迟了!阿梵达虽然没有聚集到预想中的风能,但这已足以支持他完成后续的技艺施展了!只见他右脚微微下蹬,突然间猛地一发力,整个身体夹杂着强烈的风魔如同出膛的炮弹般直扑向叶晓枫!这一招,正是阿梵达之成名绝技“野蛮冲撞”。(传奇2中战士野蛮冲撞需要消耗一定的mp值,此处是受传奇的启发。) 叶晓枫心中不由咯噔一下,暗叫一声,“糟糕!”好在先前阿尔米达为他演示过“山寨版”的野蛮冲撞,叶晓枫不再迟疑,丹田之中内力急泻,双足奋力一蹬,整个人高高跃起,来了一个漂亮的三百十六度后跟翻,躲过了阿梵达这一下石破天惊的冲撞。 此时,两人相隔不到两米,正是阿梵达的攻击范围。“旋风连斩”顿时铺天盖地向叶晓枫砍来。叶晓枫立足未稳,在身体就要失去平衡的一瞬间,他向那团正在急速旋转的兽影,掷出了凝聚自身全部内力的鹅卵石。 可惜,叶晓枫没能完全躲过阿梵达的“旋风连斩”,“嚓!”胸口被单刀划过,顿时血喷如柱!叶晓枫只觉得眼前一黑,整个人便天旋地转起来。他重重地摔落在地,胸口的剧痛简直让他无法呼吸。“我顶你个肺啊!老子完了!”,死神就在眼前,恐惧降临了,此刻的叶晓枫百感交集,不争气的泪水夺眶而出。 许久,角斗场内寂寞无声。“咦?怎么没动静了?”叶晓枫睁开了他那绝望的眼睛,只见阿梵达正躺在血泊之中,鲜血仍不断地从他的头颅之中汹涌而出。 叶晓枫手捂着胸口,艰难地从地上站了起来。这时,角斗场内猛然间掌声雷动,大家纷纷站立起来向叶晓枫表示敬意! “老子赢了?”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这时,身旁穿来了司仪激动的声音,“我宣布,此次角斗,格鲁萨,获胜!” “哦!个哟!个哟!”毛兽们开始欢呼起来。 司仪顿了顿,继续说道:“格鲁萨保持了一贯的强硬与高效,这一次,又是爆头秒杀!” 额滴神呐!叶晓枫终于松了口气,“老子终究还是把他给干了!” 贵宾席上,三皇子嗨格尔兴高采烈,“看见没?哈哈,我的奴隶把我皇兄一直以来耀武扬威的角斗士给杀了!哈哈,这下,我看你拿什么去我父皇面前做角斗表演,哈哈!” 叶晓枫很快被担架抬进了地牢,他躺在地牢里哼哼唧唧,刚才激战留下的创伤让他无法平静下来。阿尔米达隔着铁栅栏把脑袋探了出来,“诶,你过来点啊,我来给你止血!你知道的,我很灵光的。” “恩。”叶晓枫应了一声,但终究是迈不开步子,“差不多了,已经不怎么流了。我躺会。” “想不到你还能活着回来,你真是太厉害了!哎!”阿尔米达叹了口气,“看来我对上你的那一天,就是我的死期了!” “你别说那些没用的废话,不要来扰乱我的心境,我要开始运功疗伤了。”叶晓枫强忍着剧痛从地上爬了起来,他盘膝坐定,开始运起固本培元来。这时,从牢房外传了一阵脚步声,一个熟悉的狱卒的喊道:“格鲁萨,醒一醒,有人来看你了,你小子要走运了!” 叶晓枫迷茫地睁开了他那疲倦的眼睛,朦胧之中他只看见一个全身珠光宝气的毛兽站在自己的跟前。叶晓枫定睛一看,终于认出了原来是当日在阿里纳斯山坳帮着阿赫穆鲁剿灭富骊山毛贼的贵族将军!。 叶晓枫心道,你麻块妈妈死毛兽,忘恩负义的东西,想当日老子还救了你一命,你到现在才来惦记老子,老子都快翘辫子啦! 没错,来的正是黑毛兽帝国的三皇子嗨格尔。 嗨格尔呵呵一笑:“格鲁萨,你今天表现不错啊,真的很厉害!” 叶晓枫白了他一眼,“一般般啦,还没死绝。” 嗨格尔哈哈大笑:“诶哟喂,你的兽语进步不少啊!张嘴就是咱们钢都的都片子,比起先前的南郡味强多了。” 叶晓枫一听到阿赫穆鲁几个字,气就不打一处来,“阿赫穆鲁这个畜生,把我骗到这种鬼地方来,让我生不如死,巴嘎!” 嗨格尔笑道:“你很讨厌他吗?我可以告诉你,他已经死了。” “什么?死了?”叶晓枫喜出望外,“他真的死了吗?怎么死的?” 嗨格尔冷冷地一笑,“哼哼,怎么死的?你还来问我?你自己心里清楚。” 叶晓枫被他说得云里雾里,“我清楚?我不清楚啊?你是不是有毛病啊?我整天被关在这个地牢里,我怎么会清楚啊?” 嗨格尔见叶晓枫辱骂于他,倒也不怎么生气,“他被你咬了一口,前几天狂犬病发作死了!别告诉我你现在还想抵赖!” “狂犬病是什么东西?”叶晓枫疑惑不解,兽语“狂犬病”他还没学会。 阿尔米达在隔壁,双手蜷成爪子样,“旺旺旺”地吠了几声,然后做咬人状,“这就是狂犬病。” 叶晓枫恍然大悟,心道:“额滴神呐!看来老子前几日真的叫疯狼给咬了,自己也得了狂犬病,幸好,幸好,老子又活过来了!”他顿时仰天长啸,“哈哈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阿赫穆鲁你这个现世报!老天长眼呐!” 阿尔米达冲着嗨格尔恭敬地说道:“这位官爷,这个格鲁萨就是有这点毛病,一遇到高兴的事儿就满嘴人话,咱们这谁都听不懂。” 嗨格尔嘿嘿一笑,朝阿尔米达摆了摆手,又说道:“阿赫穆鲁死的时候很惨,他的家人把他的手脚都捆了起来,但是仍然控制不住他的发狂,最后连床板上都被他的指甲掐出了厚厚的一道痕迹。” 叶晓枫兴奋难抑,在地牢里手舞足蹈起来。突然他顿了顿,向嗨格尔问道:“你为什么来告诉我这件事?” 嗨格尔微微一笑,“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奴隶了!” 叶晓枫大怒:“放屁!你算什么东西?” 嗨格尔轻蔑地说道:“你是阿赫穆鲁的奴隶,而阿赫穆鲁又是我的下人,他现在死了,你就是我的奴隶。” 叶晓枫楞了楞,随即苦笑道:“我是谁的奴隶又有什么关系,我还不是得朝九晚五地在这里角斗?” 嗨格尔笑道:“你想结束这里的生活吗?如果你愿意跟随我,我可以放你出来。” “什么?老子是不是听错了?”叶晓枫心中直犯嘀咕,“这家伙皮笑肉不笑,一脸淫、荡,不是什么好货!老子吃过阿赫穆鲁一次亏,可不能再上第二次当。” “你该干嘛干嘛去!别妨碍我睡觉,我要出去,自然会凭自己的实力打出去的!”叶晓枫顿时豪情万丈。 “别啊别啊!”阿尔米达在一旁急的大叫,他一脸谄媚地对嗨格尔说道:“这位官爷,你别听这小子乱说,他肯定是刚才没听明白你讲了什么!我来帮你说道说道!” 阿尔米达立刻拉下脸来,恶狠狠地瞪着叶晓枫,假装轻声地怒斥道:“你傻了?人家要放你出去呢!快答应人家啊!死在外面也总比死在里面强!快啊!”阿尔米达不停地朝叶晓枫使着眼色。瞧他这样子,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叶晓枫犹豫了。他知道,阿尔米达在这里远比他又生活经验,既然他都这么讲了,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但是,被拐为阿赫穆鲁的奴隶这件事,一直让叶晓枫耿耿于怀。其实,他现在对现状非常满足,每天只要出去仍几块石头,杀两个毛兽,然后就回到“寝室”里大吃大喝,睡睡懒觉,练练功,还有什么比这更惬意的吗? “我要问你一个问题,你必须老实地回答我。”叶晓枫终于还是动摇了。 一丝怒意闪现在嗨格尔的脸上,不过他马上微微一笑,说道:“可以!我以皇族的名义起誓,绝不说假话。你有什么问题尽管问吧。” “你让我出去,到底要叫我做什么事情?” “下个月,就是我父皇的生辰,我们要在皇宫里举办角斗大赛,你,就是我挑中的角斗士。我们只有兄弟三人,所以,你只要比试两场就够了。这和钢都角斗场里的比试不一样,并不是非要战之生死才算分出胜负,关键是要让我父皇高兴。我现在聘你做我的侍官,你以后要伴我左右,尤其是我出去打猎的时候。” 叶晓枫弱弱地问了一句:“请问,你是谁?” 嗨格尔哈哈大笑:“我是当今的三皇子,额贝萨?嗨格尔!” 叶晓枫倒吸一口凉气,额滴神呐!毛兽皇子啊!阿尔米达不停地朝叶晓枫点头,“你快答应啊!” 叶晓枫心想,我现在只是二十五胜,如果要想杀成战神出去,不知道到猴年马月了!出去后则只要杀两场,虽然可能对方的实力强了一些,但是只要两场啊!再说了,待会老子瞄准时机能溜就溜,我就不信我自己一人活不下去,就这么办!拼了拼了! 《请喜欢此书的读者朋友将本书介绍给你们的书友,在qq上向好友转发本书的链接!哎,怎么搞得像违法传销啊?哈哈!》 第七十章 出狱(3100字) 叶晓枫终于做出了决定,“行,我答应你!不过我有个条件。” 嗨格尔满脸烦躁,“你跟我谈什么条件?就算你不答应我,到时候我照样把你丢到角斗场地上,我就不信你不拼命!” 叶晓枫不去理他,自顾自说道:“这个兽,阿尔米达,是我的教练,武学知识非常渊博,没有他的指点,我可打不过别人。” 嗨格尔哈哈大笑,“我还当是什么条件,准了。”他转身向狱卒说道:“把这两个家伙放了,以后跟我了。” 阿尔米达一脸惊讶,感动的就要流下眼泪来,抖抖索索地刚想开口,叶晓枫却朝他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声张,这家伙憋了好久,总算是忍住了。 嗨格尔笑道:“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装死鬼阿尔米达,呵呵,四十六胜了吧?我可知道你的大名,以后,你就做我帐下的武士吧。” 话痨阿尔米达竟激动地讲不出话来,一生为奴的他,又何尝想过自己会活着走出了钢都角斗场,还捧上了一个金饭碗,成了“公务员”?这是什么样的飞来横福啊? 狱卒小心翼翼地问道:“三皇子殿下,要不要继续给他们套上枷锁?” 嗨格尔摇了摇头,“不需要啊,他们现在已经不是奴隶了。” 阿尔米达马上扑在地上,“咚咚咚”地给嗨格尔磕头。口中不住地念叨:“谢三殿下隆恩!”他眼角余光瞥见叶晓枫仍呆呆地傻站在那里,怒骂道:“你还不跪下?” 叶晓枫迟疑了一下,朗声说道:“我早就跪过了。” 嗨格尔嘿嘿一笑,随即想起来当日之事,“恩,我没有忘记,当日,你曾救过我的性命。不过,那天好像是我先救你的吧?我今天又救了你一命,所以,算起来,你还差我一条命。” 叶晓枫听他“命”不“命”的叽里咕噜一大堆废话,像是绕口令。顿时又听得云里雾里。叶晓枫虽然兽语精进,但长期以来一直听的是阿尔米达的唠叨,换了一个人,换了一种腔调,听起来又有些费劲了! 阿尔米达奇道:“你什么时候见过三皇子了?” 叶晓枫耸了耸肩,“以前。” 阿尔米达:“三皇子说你救过他的命,他也救过你的!现在又救你一次,你为什么还不跪?” 叶晓枫楞了楞,心想,总不至于让三皇子在狱卒面前下不了台吧?于是只好忍气吞声,单膝下跪,行了一礼。 嗨格尔哈哈大笑,“行了,你们两个出来吧!” 阿尔米达欢天喜地地在地牢里收拾起东西来,叶晓枫鄙夷地白了他一眼,“别收拾了,都扔了吧,出去好吃好喝,这些东西看见了就烦!” 阿尔米达楞了楞,“也是,走,咱们出去!” 他们二人就随着嗨格尔走出了钢都角斗场!阿尔米达陶醉地张开双臂,和大自然来了一个亲密拥抱,他深深地吸了口气,赞道:“还是外面的世界好啊!” 叶晓枫偷偷凑到他跟前,轻声地说道:“你不逃吗?” 阿尔米达一脸疑惑:“逃?我能去哪?出去不到半日我可就要饿死了!这三皇子管吃管住,我干嘛要逃?” 叶晓枫心中暗骂,“吗的老子帮你弄出来,原本是想和你一起逃的,你轻车熟路,总好过老子一个人在这人生地不熟的!这个王八羔子,不但胆小还没志气!” 嗨格尔似乎是听到了他们两人的对话,回头对叶晓枫说道:“格鲁萨!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给你捆上吗?” 叶晓枫心道,是啊,你为什么那么相信我,也不怕我溜了?他弱弱地回答道:“不知道!” “呵呵,我觉得你没有逃跑的理由啊,就算你武功再高强好了,在我们钢都之城,你一个人类可是寸步难行,还能跑哪里去?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好兄弟!你救我的命,我也救过你的命,还有什么关系比这更铁的吗?” 叶晓枫心想,这毛兽胚子说的倒也是实情!什么兄弟不兄弟的,这皇子的驭人之术可不得了,三言两语就给人带高帽子! 叶晓枫说道:“我不逃,反正逃不掉!” 嗨格尔微微笑道:“恩,你这么想就对了!哦,忘了告诉你,你看,我身边的两位武士可威武吗?” 叶晓枫当然早在地牢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嗨格尔身边的这两个保镖了,这两个保镖一个身披银盔,一个身着黑甲,身材在毛兽中可算不上高大,更谈不上魁梧,他们背上都绑了一口宝剑,走起路来,脚步轻盈!叶晓枫心想,这两个武士绝对不是泛泛之辈,能够在皇子身边当保镖的必有过人之处,瞧他们的体格可不像是靠蛮力的取胜的莽夫,一定身怀绝技! 阿尔米达在旁边搭腔,“敢问可是黑、白两恶魔?” 叶晓枫心想,“这名儿怎么那么别捏?翻译成黑白双煞比较猛吧?” 嗨格尔点了点头,“算你还有点眼力!” 阿尔米达向叶晓枫介绍道:“这两位黑白双煞是剑神普罗米修斯的嫡传弟子,剑法可是出神入化的!” 叶晓枫倒也不奇怪,反正什么人到了阿尔米达嘴里都是厉害角色,他前面把阿梵达吹得那么厉害,还不是叫老子给毙了!诶哟,一想到这层,叶晓枫的胸口又痛了起来,“这麻块妈妈阿梵达不会也有狂犬病之类的传染病吧?诶哟,还好还好,是剑伤……” 经过固本培元修炼的身躯的确异于常人,叶晓枫此刻的伤口已经愈合了,虽然仍有些肿痛,但终究没什么大碍了。 他们穿过喧闹的市集,来到了三皇子的宫廷前,叶晓枫吃了一惊,这是何等富丽堂皇的宫殿啊?透过雄伟的围墙,只看到主楼金黄色的琉璃瓦屋顶在阳光下闪耀着耀眼的光芒,如同一弯新月划过精致的角楼,给高墙内洒下一片朦胧昏黄的光,叶晓枫走入殿内,只觉得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钩心斗角。难倒这就是传说中的阿房宫吗? 一个清瘦的毛兽迎上前来,向嗨格尔做了一礼,嗨格尔说道:“绿管家,你给这两位安排下房间,从今天起,他们就住在咱府上了!” “嗨!”绿管家朗声应道! 嗨格尔回身对叶晓枫说道:“你们两个先去洗洗,真够脏的!待会你,格鲁萨到大殿来,我有事找你!好了,你们两个先下去吧。” 阿尔米达倒地又跪:“谢三皇子殿下!” 待嗨格尔走远,阿尔米达高兴地一把抱住了叶晓枫,“兄弟!谢谢你了!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啊!哈哈!” 叶晓枫略显尴尬地推开了阿尔米达,这毛兽身上的味道可不怎么好闻,“我本来是想叫你和我一起逃跑的,既然你喜欢这里,咱们就住下吧!” “就是啊,干嘛要逃啊?这儿简直就是天堂啊!” 叶晓枫不再理他,阿尔米达又何尝知道,叶晓枫可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呐! “你的大恩大德,我永世不忘!今天多亏了你,说我是你的什么教练,哈哈,亏你想的出来!” 叶晓枫微微一笑:“你确实可以算得上是我的老师了,教会了我毛兽话,还给我讲了很多关于角斗场里的事情,没有你的支持,我在角斗场里也撑不到现在啊!” “我这回可算是交对朋友了,想不到你小子跟三皇子还有交情,真看不出来啊!” 叶晓枫苦笑了一下,“都是巧合,没什么好幸运的!我身陷在这里本身就已经很悲惨了!” “不说了,咱们先去洗洗吧,诶哟,这味儿!哈哈,你也好不到哪里去!你有多久没洗澡了?” 叶晓枫头顶冷汗直冒,自从通天河边被 俘起来,哪里还会惬意地洗澡的时候?要说一定有,那就是在洒贝尔湖上,被阿赫穆鲁强推下了冰窟吧!“有,三、四个月了吧?呵呵。”叶晓枫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阿尔米达眨了几下眼睛,“不错啊,我都四年没洗过了……” 叶晓枫听了这话差点晕倒,再在阳光之下细看阿尔米达,只见他全身的毛发都已经油乎乎地结成了一块块,或大或小的皮屑,头屑镶嵌在毛发之中,甚是恶心! 阿尔米达一把又搂住了叶晓枫,“咱哥俩好,待会一起下池子洗!” 这一下,可慌得叶晓枫连推带搡地躲开了,“还,还是不要一起下池子吧,咱分开洗!” 说话间,他们两人在绿管家的指引之下来到了自己的房间,阿尔米达贱兮兮地问道:“绿管家,哪里有热水?” 绿管家白了他一眼,“就你这等贱奴还想洗热水澡?自己去烧吧!” 阿尔米达刚要发作,却只见叶晓枫指着屋前一道小溪沟问道:“这儿怎么会有水在流?不会冻住吗?” 绿管家自豪地说道:“这是我们王府内的景观循环水,地下有地热,这儿的水可不会结冰,不过温度不高,就你,人类,可吃不消用这水洗!我劝你还是乖乖地自己去烧点吧!咱们厨房内的热水,可只供应给皇族和上等食客,像你们这种下三滥,哼哼!” 第七十一章 邋遢女人(3100字) 阿尔米达恨地牙痒痒地,冲着绿管家吼道:“告诉你,不要狗眼看人低,咱们可是三皇子高薪请来的武士!” 绿管家嘿嘿一笑,根本不去理他,自顾自离开了。嗨格尔门下食客八百,各个都说自己是三殿下的宠臣,像阿尔米达这种人,绿管家见得多了! 叶晓枫不以为意,跑到自己的屋内,就取出一个水桶来,他走到小溪跟前,一下子把自己拨拉一干净!在这里,没有人类,更没有异性,叶晓枫也管不了什么礼义廉耻,反正他们都叫自己格鲁萨了,“格鲁”一下又有什么关系?当下赤身、裸体就站在溪前就准备开始洗澡! 阿尔米达奇怪地问道:“怎么?你就打算用这冷水洗澡吗?这冰天雪地的……” 还没等阿尔米达说完,叶晓枫就“哗啦”一盆冷水浇了下来,溅起的水花泼到阿尔米达身上,不禁让他打起了寒颤! “哦!”叶晓枫抖索着身体,微微地发出了一点声响,他赶紧拿起一块抹布在自己打湿的身上反复擦拭起来。 阿尔米达惊异地看着叶晓枫,一眨眼的功夫,叶晓枫全身蒸汽缭绕,呼呼地向外冒着热气,他时不时地操起一桶冷水,就这么劈头盖脸地浇下来,丝毫没有怯意! 叶晓枫朝阿尔米达咧嘴一笑:“你不是说要跟我一起洗吗?还愣着干什么?” 阿尔米达心中大骂:“格鲁萨你这个臭小子,老子就不信弄不过你!”他立刻气呼呼地也回房拿了个木桶,也来到小溪旁,照模照样地浇起冷水来,谁料一桶水下去,他就吃不消了,在寒风中抖抖索索,两排牙齿噼里啪啦地直打架。 叶晓枫哈哈大笑,“你还是赶紧进屋去吧,别在刚过上好日子就在这里给冻死了!” 阿尔米达不服气,仍在死命硬撑!他见叶晓枫笑呵呵地洗得悠然自得,顿时气得不行了,他一咬牙,丢下了手中的木桶,“噗通”一声跳进了小溪沟内! 叶晓枫赞道:“哇,来了个比我更猛的!” 潺潺溪水,在流经阿尔米达之后,便一丝一丝地冒着黑水,整个下游立刻变得污浊不堪起来,只听得阿尔米达在里面嚎叫,“哦!哦!哦!爽!爽!”也不知道他是真爽还是假爽! 叶晓枫眉头一皱,“水都被你弄脏了,我不洗了!”他刚想起身离去,突然想起自己的衣服还没洗,于是,他就走到了阿尔米达的上游,把那团脏衣服浸进了水里。阿尔米达连呼抗议,“你的衣服太臭太脏了,还叫我怎么洗啊?” 叶晓枫白了他一眼,“谁叫跳到里面去的?”叶晓枫洗得倒也快,三下五除二漂洗了个大概之后,他就把衣服挤干,然后往自己背上一靠。那衣服顿时“吱吱吱”地直冒热气,转眼之间,那件衣服便已经干燥了。这一下,只看得阿尔米达目瞪口呆。 叶晓枫得意地说道:“别以为我只会仍石头哦。不用跟我比了,你还是赶紧起来吧,别冻坏了。” 阿尔米达一边抖索着从溪沟里爬出来,一边骂骂咧咧的,“原来你小子有特异功能,怪不得不冷,阿……阿嚏!”阿尔米达三步抢成两步冲进了自己的新房间。 叶晓枫换洗一新,顿时容光焕发!往溪沟里一照,自己都觉得英俊了不少。“哦,对了,那个三皇子找我还有事儿呢。不知道他说的那个大殿在哪里?” 这时从旁边的房间走出来一个棕毛兽,叶晓枫一把拉住了他,“请问大殿在哪?” “巴嘎!人类!”那棕毛兽顿时惊慌失措,立刻敏捷地向后一跃,双手交叉护在胸口。 叶晓枫见他反应如此激烈,倒也是吓了一跳。他随即笑嘻嘻地双手一摊,示意没有恶意。 “格鲁萨?”棕毛兽上下打量着叶晓枫,“你是格鲁萨?你怎么在这里?” 叶晓枫楞了一下,“你认识我?呵呵,有意思,我是新来的侍官,从今天起就住这屋了!三皇子殿下叫我洗漱一下然后去大殿找他,请问大殿在哪里?” “大……大殿在那边!”棕毛兽向南面一指,犹自惊魂未决。 但棕毛兽的叫声还是惊动了不少的房客,“有刺客啊!刺客啊!”这时,不知道从哪冒出了个毛兽,远远地站在一边吼叫,很快,“呛呛呛!”响起了一阵紧锣声,各路毛兽卫兵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 叶晓枫站在一动没动,神情甚是尴尬! 几个先前见过叶晓枫的毛兽卫兵,在搞清楚状况之后,顿时撒起气来,“哪个王八蛋谎报?真是吃饱了没事干了。散了散了!” 一个脑筋不大灵光的毛兽仍然紧盯着叶晓枫不放,“这个人类怎么在这里?你们都不管了吗?” “这是殿下新招募的侍官!你鬼叫什么啊!”刚才被叶晓枫吓了一跳的棕毛兽这时候站出来指责别人。 “什么?这种人类也能当侍官?殿下在搞什么啊?”那脑筋不灵光的毛兽顿时忿忿不平! 棕毛兽一脸鄙夷,“你算什么东西?也敢对殿下指手画脚?这位格鲁萨勇士可是在钢都角斗场连赢了二十几场,每次都是秒杀,你要不服气,可以跟他角斗比试一下啊!” 叶晓枫听得他们吵架,慌忙上前,“我怎么是这位大哥的对手呢?大家都是自家人,可千万别伤了和气!待会我请两位喝酒,喝酒!”,叶晓枫此时一穷二白,孑然一身,请客喝酒一说,恐难兑现。 那两毛兽得了台阶下,自然就散了!叶晓枫总算是松了口气,心想:“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咱到了人家的地界,凡事还得低调为妙!” 叶晓枫顺着棕毛兽的指引,终于知道了有着金色琉璃瓦顶的主楼都是大殿的所在了,看来也并不是很难找。当他来到主楼门前的时候却被两位侍卫拦下了,“请你稍等,待传令官去通报!” 叶晓枫暗暗惊叹,“这王府内戒备森严,五步一兵,十步一岗,井然有序,瞧这架势也算是个文明社会了,不像蛮夷之地嘛!” “里边请!”传令官很快就过来指路了!叶晓枫随即昂首阔步踏入大殿。殿内虽然是珠光宝气,金碧辉煌,但是叶晓枫却目不斜视,他心中自有决意,“咱绝不能被殿内宏大的场景给震慑了,不能叫人家毛兽给小瞧了啊,咱可是见过世面的人,好歹在中土也跟皇子称兄道弟呢!” 殿内,三皇子嗨格尔已经端坐在那里,他的身边簇拥着两位身材丰满的金黄色的“格鲁娜”,正在给嗨格尔喂食水果!他一脸销魂的摸样,竟没了半点皇族的架势。见到叶晓枫来了,他便嘿嘿一笑:“格鲁萨,你到了咱们黑毛兽帝国之后,可曾见过人类?” 叶晓枫摇了摇头,“没见过!” 嗨格尔说道:“我这原先倒是有几个人类奴隶,可惜去年死了好几个,现在就剩的也不多了!哎,你们人类体质真差,真难养活!” 叶晓枫心中暗骂,“我顶你个肺,你个麻块妈妈畜生毛兽,也不知道是怎么折磨人家的!还说人类体质差!” 嗨格尔说道:“把人给我带上来,让我们这位格鲁萨认识一下!” 叶晓枫叹了口气,心想,也不知道是哪个倒霉鬼,沦落在此,不过也好,到时候也有个说话的伴儿! 这时候,毛兽士兵押着,将一个身材矮小,精干巴瘦的乞丐装扮的人带上了大殿。叶晓枫顿时震惊了,只见那个乞丐,蓬头垢面,乱糟糟的头发上面耷拉着密密麻麻的稻草,整长脸乌漆抹黑,衣服破烂不堪,到处都是补丁,天气如此寒冷,却仍是单衣一件,而且胳膊和小腿都有少部分裸露在外,一双破草鞋,已经烂得不能再烂,十根脚趾头有七八根是露在外面的,他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浓重的霉味,简 直让人作呕。 嗨格尔嘿嘿一笑:“这个女人你觉得怎么样?” 什么?这是女人?叶晓枫顿时傻眼了,他仔细地打量着眼前的这个乞丐,又脏又黑又臭,实在是难分辨性别,唯独是胸口有微微凸起的乳突表明了她的身份! 叶晓枫耸了耸肩,示意他没什么可说的。 “看来你还满意嘛!哈哈,这个奴隶就归你了!以后你就是她的主人!哈哈哈哈!”嗨格尔一脸淫、荡地放声大笑。 叶晓枫差点晕厥,他虽然是处儿,但也并不是饥不择食寒不择衣,如此邋里邋遢的女人,看见了就想吐。一想到以后要与她为伴,叶晓枫可是吃不消的,他慌忙双手直摇,“不要,不要,我不要什么奴隶!” 嗨格尔的脸顿时拉了下来,他冷冷地说道:“你确定不要了吗?” 叶晓枫点了点头,“恩!” 嗨格尔水果一摔,“侍卫,把这女人拖下去砍了!” “不要啊,不要啊!”这女的立刻慌得用兽语大叫,接着用中土话冲叶晓枫喊道:“救我啊!你能听懂吗?” 第七十二章 开始新生活(3100字) 叶晓枫头上直冒冷汗,当即质问三皇子,“你这是干什么?干嘛要杀她?” 嗨格尔冷冷地说道:“留着这个废物也没什么用,既然你都不要了,我还养着她干什么?浪费粮食!” 叶晓枫一咬牙,说道:“这女人我要了!请你放开她!” 嗨格尔朝侍卫做了手势,示意放了这个女人!他随即朝叶晓枫嘿嘿一笑:“你早就该这样了!” 叶晓枫的胸口在滴血,靠,这不是在强买强卖吗?这女人,叶晓枫再次打量了她一下,结果差点喷饭…… 叶晓枫突然想起了刚才承诺的请客喝酒一事,他于是厚着脸皮说道:“请殿下再赏赐些钱粮!周边的邻居好像不大友好,待会我得请他们吃一顿。” “哦,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你连自己都养不活,还怎么带个奴隶啊,绿管家,你去库房提十枚金币,三百斤面粉还有几张羊皮和麻布,给格鲁萨!” “嗨!”绿管家领了命,就屁颠屁颠跑出去拿赏钱了!一边走一边嘴里嘀嘀咕咕,“十枚金币?老大出手真阔气,都抵上我三年的俸禄了,巴嘎……” 嗨格尔笑嘻嘻地对叶晓枫说道:“看来你还算能顾念同族之情嘛!呵呵,我这还有两个人类,在厨房呢!足不出户也能吃到中土国的美食,非常不错哦!改天我叫他们给你做顿饭!离家久了,很思念故乡的饮食吧?” 叶晓枫心中暗骂,“你丫不是明知故问嘛?你要搞什么飞机?” 嗨格尔没等叶晓枫回话,又说道:“在这里,你可别生二心!告诉你,一旦你有什么越轨的行为,你的人类同伴,都得死!” 叶晓枫不由倒吸一口凉气,你麻块妈妈畜生毛兽,想以此来要挟老子?老子可没有舍生取义的高风亮节,该溜还是得溜,该逃还是得逃!他心里虽这么想,但终究有些忐忑,“他该不会真的这样做吧?” 嗨格尔把手一挥,“你先下去吧,该干嘛干嘛去!”说着就一把搂住了身边的金毛“格鲁娜”就开始亲热起来。 叶晓枫无奈地叹了口气,随即告退!而那个邋遢女,则紧紧地跟在叶晓枫的身后。 一股浓重的霉骚味扑鼻而来,叶晓枫厌恶地朝身后骂道:“别跟着我!” “是!”那邋遢女弱弱地应了一声,嘴上虽然答应了,但是脚底下却仍然没有停留。 叶晓枫走了几步,又回身怒骂道:“不是叫你别跟着我吗?滚远点!” “哇!”那女的竟一屁股坐在地上哭闹起来,“公子如果不让奴婢跟着,他们就要砍了我。公子救我啊!呜呜呜!” 叶晓枫平生最受不了的就是女人哭了,女人一哭,他就手足无措!“走吧,三步以内不准靠近我!” “谢谢公子!”邋遢女立刻破涕为笑,站起身来立刻凑到叶晓枫跟前,突然想起了“安全距离”,立刻倒退了两步! 叶晓枫一脸烦躁,又有些无奈,他恨恨地踱了下脚,就向自己的屋内走去。 在大殿门口,他遇到了为他取钱的绿管家。“给,这是殿下赏给你的!”说着就把几块麻布和羊皮丢给了叶晓枫,接着从腰间取出了一个钱袋子,在叶晓枫面前晃了晃,塞到了他的手中。叶晓枫打开一看,顿时傻眼了,这哪有十枚金币啊?分明只有五枚啊…… 叶晓枫顿时震怒了,你吗的王八蛋,居然敢克扣老子的赏钱,我顶你个肺! 绿管家一脸奸笑,似早有准备,正等着叶晓枫开口呢!他也好趁机发下威,好让这小子知道自己的厉害! 叶晓枫此刻脑中早转了十七八个弯,他马上装了出一副惊愕状,“绿管家,不对啊,你拿错了吧?”叶晓枫一边说着,一边抓起手中的金币塞到了绿管家的手中,自己只留了两枚,“我听殿下说好像只给两枚的!你大概听错了吧!”然后他向绿管家嫣然一笑,更抛了个媚眼! 绿管家惊愕地张大了嘴巴,他怎么也想不到叶晓枫居然如此大肚,他心中暗想,算你小子识相,难怪老大那么看中你! “绿管家,我刚跟我隔壁的棕毛兽说好了,待会请他们吃饭!不知道哪能弄到些酒菜呢?你也知道的,我好像不大方便出去自己买!” 绿管家嘿嘿一笑,“没问题,待会吃饭的时候,酒菜自会送到!不知你喜欢吃什么?” 叶晓枫一脸贱笑,“随便随便,只要绿管家准备的,我都喜欢!真是太麻烦你了!哦对了,”叶晓枫顿了顿,“不要羊肉。” “好说好说!”绿管家嘿嘿笑道。 叶晓枫见到绿管家身后一个力士正扛着一袋面粉,立马做惊恐状,“诶哟喂!我怎么可以让身份如此尊贵的毛兽大人给我抗面粉啊!我来我来!”说着就要去接那袋面粉! “巴嘎!”绿管家抽了邋遢女一个大嘴巴,“还不快去接,怎么好叫你的主人一个人扛面粉?” “嗨!”那瘦弱的邋遢女,马上抢到叶晓枫的跟前,夺过了面袋,就要往自己身上扛。可怎奈那三百斤的面粉岂是这个弱女子能扛得动的?“啪!”她马上摔倒在地,被面粉盖了个严严实实! 绿管家大怒,朝着地上的邋遢女就狠踹起来,口中不停地骂骂咧咧:“你个没用的东西!谁叫你全扛了?你个猪脑,自己几斤几两也不掂量一下!” 叶晓枫一把将绿管家架开了,他满脸推笑,“还是我来吧!没事,没事!”说着,一把抱起了三百斤的面粉,扛到自己的肩上,昂首阔步,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 只留下绿管家一人呆呆地在那里发愣,“想不到羸弱的人类也有这样的力士!” 叶晓枫走了几步,又回头问绿管家,“我刚才自己用冷水洗漱了一下,请问这里有浴室吗?得把这个脏女人好好洗洗,我快受不了了!” “可以!你!跟我来吧!”绿管家向邋遢女一指,就转身向另一侧走去了。叶晓枫将另一只手上拿着的麻布和羊皮丢给了这个女人,“待会裹着这个出来!你那衣服太恶心了!” 叶晓枫扛着面粉略感吃力,但是他仍然没有显露出疲态。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绝不能叫毛兽给小瞧了!不过对于今天自己的神力他也是暗暗吃惊。以前在国军院训练的时候也扛过两百斤的沙袋,却没想到现在自己居然能抗三百斤了,真是个不大不小的奇迹啊!此刻叶晓枫又成熟了一岁,身板更加健壮,而且加之修炼固本培元的缘故,身体的结构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用句流行的话来说,那就是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别说三百斤了,就是四百斤面粉,咬下牙也能扛起。 叶晓枫扛着面粉风尘仆仆地走到了自己的房前,阿尔米达已经在门口探头探脑了。他老远望见了叶晓枫,就欢天喜地地迎了上来。 “诶哟!这是什么好东西?来来来,我来抗!诶哟!还挺沉的啊!” 叶晓枫喘了口气,“巴嘎!真重!是面粉啦,够我们吃一阵的了!” “哈哈!面粉!天堂!我来啦!”阿尔米达毫不客气,扛着面粉就往自己的房间里搬!叶晓枫无奈地望着他那阴损的举动,心想,你这家伙也太没出息了,到了王府了还想着屯粮! 叶晓枫望着阿尔米达说道:“是不是你以后就伺候面粉了?行,每天早上给我做四个大饼。” 谁料,阿尔米达竟憨厚地一笑,“这不废话吗?我本来就是这样想的!不过,你平时不是只吃两个的吗?怎么突然要做四个?” 这一问,把叶晓枫问得不好意思起来,“恩,那个,不是我一个人吃,还有别人。” “别人?谁啊?”阿尔米达一脸疑惑,“我只做给你吃 ,别人我可不管呢。” 叶晓枫大怒,“叫你做你就做,哪那么多废话!” 阿尔米达吃了一瘪,倒也有些害怕,在他的内心深处,他已经将叶晓枫奉为老大了。 “做就做嘛!干嘛生那么大气!”阿尔米达嘴里直嘀咕。 叶晓枫无奈地叹了口气,他身边多了个令人恶心的女人,这么个拖油瓶,他的逃跑大计该如何实施呢? 他走进了阿尔米达的房间,只看见里面已经被整理得干干净净了。叶晓枫赞道:“不错,这才叫过日子。比起咱们在角斗场的地牢可强了不知道多少了。” 阿尔米达一边在墙角叠着面粉,一边说道:“老大,我帮你把房间也收拾了一下。你去看看还满意不?” 叶晓枫眉头一皱,“老大?我还没老呢!” 阿尔米达笑道:“老大就是大哥、领导的意思,我以后就做你的跟班啦!” 叶晓枫笑道:“你以后是三皇子嗨格尔的跟班。其次才是我的兄弟!” “哦,对啊!”阿尔米达猛地抬了头,“差点忘了自己的本分!” 这时门外响起了一阵轻轻的敲门声,阿尔米达疑惑道:“谁找我啊?我在这可没有熟人呐!” 第七十三章 俏佳人(3200字) “咯吱,”门打开了,传来了一个弱弱的声音,“请问,有没有看见一个叫格鲁萨的人类?” 叶晓枫听到声音了,是她!邋遢女! 叶晓枫朝门口望去,顿时惊呆了,只见那个女人上身裹了一层羊皮,晶莹剔透的手臂裸露在外,而麻布则在腰间一围,圈成了一条半身的旗袍,麻布在左大腿处开叉,露出了性感的大腿。再看那张脸,除去污垢之后,玲珑精致的五官凸显无遗,或许是刚刚洗浴过热水澡的缘故,腮帮子略显泛红,半边湿漉漉的头发垂了下来,遮住了一小半脸。正所谓犹抱琵琶半遮面,大概就是这种意境吧! 蓬头垢面的邋遢女,转眼之间,摇身一变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美女,让叶晓枫直呼意外。 “在里屋呢。”阿尔米达疑惑不解。 那美女就在门口盈盈向叶晓枫拜倒,“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叶晓枫慌忙抢身上前,将那个女子扶了起来,刚好,他的手摸在了那晶莹剔透的手臂之上,心中不由一荡!他随即仔细打量起眼前的这位佳人,除了体型瘦弱,面色略黄之外,竟没有别的什么瑕疵了。真是个万中挑一的美女胚子!瞧这娇艳的面容,眉毛浓郁,眼睛又大又亮,鼻梁高挺,颇有几分维族少女的味道,但仔细一看,又有些像汉人,总之是气质高雅。 那个女子慌乱之中,连忙倒退两步,“不是说三步以内吗?我不会靠近公子的。” 叶晓枫略显尴尬,“对不起了,我刚才不是故意的,你,你洗干净了,还是很好看的。” 那女子脸上又泛起了红晕,“公子真爱说笑。” 阿尔米达在旁边抗议了,“喂!你们能不能说兽语!我听不懂!” 叶晓枫笑道,“我说她长的好看。” 阿尔米达疑惑不解,上下打量着这个女子,“好看嘛?我瞧不出来啊?这精干巴瘦的排骨精样,要奶子没奶子要屁股没屁股,什么嘛!” 叶晓枫大笑,“咱们人类的审美跟你们毛兽可不一样,关键是脸长的美嘛,身材嘛,苗条样,很好啊!” 阿尔米达对叶晓枫的话嗤之以鼻,“脸有什么好看不好看的?都是一张嘴巴两个眼睛,你们人类真是莫名其妙!不过话又说回来,她是谁?” 叶晓枫支支吾吾地说道:“恩,三殿下叫她以后跟着我!”他怕这女子尴尬,措辞还算隐晦。 阿尔米达羡慕地看着叶晓枫,“哇!不错啊!还有女人,虽然不怎么样,但只要你喜欢就行,啊,你怎么那么命好啊!不行了不行了,我也得去找三皇子要个女毛兽!这太不公平了!” 叶晓枫不再理他,拉着这女子的手,就往自己屋内走去。 “你叫什么?”叶晓枫好奇地问道。 “我叫婉儿,今年十六岁。” “哦,我十七了,比你大一岁,嘿嘿,你怎么在这里?”叶晓枫得了这个婉儿,心情大好!那双眼睛,更是在经意与不经意间,瞄向了麻裙深处。 婉儿叹了口气,“我原本是闲林城边上的一个小村落里的农家女,前年毛兽突然进犯我国边境,我们整个村庄都被毛兽烧杀抢掠一空,我和爹妈都做了毛兽的俘虏,被押到这里来做了奴隶。我爹妈在这里,不堪凌辱,去年,双双病故了。呜呜呜~”说着说着,那女孩就悲伤地哭泣起来。 叶晓枫叹了口气,心中怜悯之心油然而生,眼神也不敢再亵渎下去了。 “咱们是同病相怜呐。我是去年冬天的时候在通天河边被毛兽抓住的,历经千辛万苦到了钢都城,却到了角斗场成了一名角斗士。” “啊!角斗场?你跟毛兽角斗过吗?” 叶晓枫的嘴角微微扬起,露出了自信的神色,“那当然了,二十五胜呢!正是因为这样,那个嗨格尔才特别看重我,把我招募过来了。” 婉儿的脸上露出惊艳的光彩,“哇!公子好厉害!” 叶晓枫说道:“你以后别公子长公子短的啦,我叫叶晓枫,叫我晓枫就可以了。” 婉儿慌忙说道:“奴婢不敢,奴婢怎么敢这样称呼主人?叫您公子已经是大不敬了。” 这一会“奴婢”一会“主人”的呼喊,顿时喊得叶晓枫心驰荡漾,荷尔蒙激素在他体内泛滥成灾,潜意识中有个声音在提醒着他,这个女人已经是他的了。但叶晓枫随即收敛了放荡的心神,在他面前的是个可怜的女孩,如果自己在这个时候恃强凌弱霸占人家,那岂不是毛兽行径? 叶晓枫说道:“毛兽跟我们有不共戴天之仇,我们怎么可能认可他们强加给我们的主仆关系呢?” 婉儿点了点头,“公子真是个好人!” 叶晓枫更正道:“叫我晓枫吧。” 婉儿温柔地点了点头,“恩,晓枫……公子”轻声应到。 叶晓枫的心理防线再次决堤了。这回映入眼帘的尽是纤嫩的手臂,雪白的大腿。蛋定!蛋定!叶晓枫暗暗告诫自己,“你,你总不能老穿成这样吧?你还是得做套衣服,你会弄吗?” “那当然了,婉儿在这王府里就是做裁缝的,专门给毛兽缝制皮具。” “哦这样啊,还好。”叶晓枫指着婉儿身上裹装,“你快把你身上的羊皮和麻布脱下来吧!” “什么?”婉儿顿时惊恐万分! “哦,不是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叶晓枫羞得满脸通红,“我的衣服给你穿吧,我刚洗的,应该不算太脏。你待会就穿着我的衣服缝制你身上的羊皮和麻布吧。”叶晓枫说着,赶忙脱下了自己外套,露出了健壮的身板。 婉儿吓了一跳,指着叶晓枫胸口的刀疤,“晓枫公子,你受伤啦?” 叶晓枫呵呵一笑,“没事,砍我的那个毛兽已经被我毙了!我这伤几天就能好,今天都能下水了。” “公子好威武!身体,身体真的好强壮啊!”婉儿说着说着,竟不好意思起来。 叶晓枫心中自是得意非凡,他随即打开了房门,往冰天雪地的户外走去。 “晓枫公子!你出去干嘛啊?外面很冷的,诶呀,你快点进来啊!”婉儿急得大叫。 叶晓枫背转身,摇了摇手,“你以后就知道了,我叶晓枫是不怕冷的!不然他们毛兽怎么叫我格鲁萨呢!哈哈哈哈!” 婉儿一个人在屋内激动地热泪盈眶,她深情说道:“娘,孩儿遇到了个好人!” 叶晓枫走进了阿尔米达的房间,那个家伙正在擀面饼。叶晓枫笑道:“待会有酒菜送进来,你这面饼只有留到明天早上再吃了。” “是嘛?有什么好菜?”阿尔米达满脸期待,不经意间竟舔起了嘴唇。 叶晓枫一耸肩,“不知道,我叫绿管家准备的。” 阿尔米达奇道:“绿管家?那个势利眼?天呐,你真行!” 叶晓枫微微一笑,“在咱们中土国有句话叫做有钱能使鬼推磨,刚才我稍微意思了一下。” 阿尔米达更加疑惑了,“你哪来的钱?” “咱们现在都是侍官了,当然有俸禄啦,别急,你也会有的!” 阿尔米达大喜,“万岁!万岁!老大,咱们这是进了天堂了!” 叶晓枫叹了气,轻声吟道:“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阿尔米达挠了挠头皮,“老大,你又说人话了!啥意思?” “哎,这是怀念故乡的诗句。” 阿尔米达赞道,“好听!老大,还有嘛?你接着继续思念思念。” 叶晓枫低头沉思片刻,随即便摇头晃脑地吟道起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 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阿尔米达一脸痴迷,脑袋竟也跟随着叶晓枫的节奏慢慢地旋转,宛如得了唐氏综合症的先天愚型。“老大,中土话真好听,教我几句吧!” 叶晓枫拒绝了,“我可没这份闲情。你又不跟我到中土去,学了又没用。” “你太不够意思了,好歹我也是你的兽语老师!” 叶晓枫朝阿尔米达眨了眨眼睛,“怎么样?跟我一起去中土吧!” 阿尔米达使劲地摇了摇头,“不去,我到了那边,官府要抓我,百姓要杀我,只有整天躲在地洞了。老大,如果到时候,你真的想走,我一定会帮你的。” “好兄弟!”叶晓枫拍了拍阿尔米达的肩膀,“不过现在有点难办了。嗨格尔说如果我逃了,他就把这里的人类全部杀光。这家伙好毒啊!” “老大,我看三皇子对你挺好的,你就将就着凑活过吧。” 叶晓枫叹了口气,“走一步看一步了。” 这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显然是有人在敲叶晓枫的房门。“谁啊?”叶晓枫喊道,一个箭步跑出了房间,只见两个挑夫抗着一箱沉淀的的食盒站在叶晓枫的房前。一个挑夫向叶晓枫点了点头,“照绿管家的吩咐,食物已经送到。” “谢谢!”叶晓枫显得格外有礼貌。这两个挑夫倒是吃了一惊,他们是王府内的杂役,地位是十分低贱的,只比奴隶高一个等级,“谢谢”这个词,他们真的很少能够听到。 这时,阿尔米达已经抢身上前了,“我看看,我看看,有什么好吃的?哇,这是牛肉,还有鸡,还有猪蹄!哈哈哈,爽!” 第七十四章 请客(3100字) 阿尔米达毫不客气,毛手毛脚地就扯下一块鸡腿,准备大快朵颐,却被叶晓枫一把抢下了!“你急什么?待会再吃!咱们把隔壁邻居都叫上吧!” 阿尔米达一脸委屈,“我就是你的邻居啊。” 叶晓枫笑了笑,“咱们刚来这,万事都得小心,多个朋友总好过多个敌人。”说着,他就去叩响了刚才那个棕毛兽的房门。 道明来意之后,那棕毛兽脸上也微微露出了笑意,“我刚才还以为你随便说说的呢。这么快就准备好了啊?那个……”棕毛兽上下打量着赤裸的叶晓枫,“果然是人如其名啊!不过你最好还是把衣服穿上,咱们毛兽看不惯你们人类的这种皮肤,会觉得腻味,到时候肉都吃不下去了。” 叶晓枫遇到了这么个不太礼貌的毛兽,心中也有些不喜,他转头问阿尔米达,“你觉得恶心吗?我看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每顿都吃得很香啊!” 阿尔米达尴尬地咳了一声,“是不太美观,我只不过不好意思说罢了。” “哎!”叶晓枫无奈地叹了口气,直接怀疑起毛兽的审美观了。“行,你们等着,我回去看看婉儿有没有把衣服弄好。” 叶晓枫推开了自家的房门,婉儿竟已将羊皮衣服缝制完毕,只不过,那块麻布依旧做成了裙子,与先前大腿处开叉的短旗袍不同,这次仅露出了一双白嫩的脚踝。叶晓枫有一些小失望,他上下打量着婉儿,赞道:“不错,真漂亮!” 婉儿微微一笑,递上了已经折叠好的衣服,“晓枫公子,我刚才帮你把这件羊皮衣服稍微补了一下,很多地方已经破了。不知道您还满意吗?” 叶晓枫用那颤抖的双手接过了自己历经风霜的羊皮外套,他的思绪早已飞到了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中土帝国。叶晓枫家中殷实,虽从未穿过缝补的衣裤,但自己身上每一件华丽的着装都是他的母亲一针一线精心缝制的,而且每天早晨,母亲都会将要换的衣裤整齐地叠好放在叶晓枫的床前,叶晓枫好久都没有感受到这种温馨的家的感觉了。 婉儿惊讶地看着叶晓枫微红的双眼,变得手足无措起来,“公子怎么了?是不是奴婢把您的衣服弄破了?奴婢该死。” 叶晓枫强装笑颜,“没什么,我只是想家了!你,你不要自称奴婢了,我听着不喜欢。你现在是我在这里唯一的亲人了,咱们之间不应该这样生分。” “哦,我知道了,我懂,我也很想家,想念我的爹妈。”叶晓枫的哀愁也立刻感染了婉儿,一行悲泪,唰地一下流了下来。叶晓枫立刻深情地搂住了婉儿,轻轻为她擦拭起眼泪来。 “咯吱!”门被打开了,“老大你在磨蹭什么呢?诶哟!”阿尔米达立刻捂住了自己的双眼,“打扰打扰,你们继续继续!哈哈哈哈哈!” 叶晓枫和婉儿被唐突的阿尔米达整得异常尴尬,叶晓枫轻轻地咳了声,一边穿着衣服,一边走向门口,“婉儿,今天有好吃的,我再去叫个毛兽来,咱们一起吃。” “啊?还要叫毛兽,能不能不叫,婉儿很怕他们。” 叶晓枫一拍胸脯,“怕个毛!谁要敢欺负你,我马上叫他脑袋开花!就是那个什么三皇子也不例外!” 说话间,他已走到了门口,“阿尔米达,来,先把这些酒菜抬进我屋内,我再去叫几个毛兽来。”叶晓枫挽着棕毛兽的胳膊,说道:“大哥,你陪我一起去请人吧,我对这里还不是很熟悉。” 他们扣开了先前跟棕毛兽打了嘴仗的那个脑筋不太灵光的毛兽的房间,得到的却是冷冷的回答,“我已经吃过了!”说着,还重重地关上了房门。 一连几户,均是如此。 棕毛兽无奈地摊开了双手,“我看还是算了吧,咱们是异族,他们自命高贵,不屑与我们同桌!” 叶晓枫奇道:“异族?你,也是吗?” 棕毛兽有些小怒,“你没看见我的毛发跟他们不一样吗?大家都说人类精明狡猾,你这家伙却像块木头一样。” “哦!”叶晓枫恍然大悟,“我还以为只要是毛兽就是一家呢!算了,咱们一起进去吃吧。” 还没走到房门口,就听见阿尔米达和婉儿两人爽朗的笑声,看来这个毛兽话唠到哪都能跟别人打成一片。 “说什么呢?那么开心?”叶晓枫推开房门,笑嘻嘻地问道。婉儿害羞地朝叶晓枫望了望,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哈哈,老大,我刚才正在给她讲你在地牢地练功的情形呢!”,说着,他双手蜷成了爪子的模样,“汪汪汪!”地喊了几声。 叶晓枫头上直冒冷汗,“我顶你个肺,你小样居然敢揭我的短,把老子得狂犬病的事,到处宣扬!老子跟你拼啦!”叶晓枫说着,就“哇哦”一声吼叫,向阿尔米达扑落,做咬人之势!吓得阿尔米达上蹿下跳,连忙躲闪,他跑出去几步,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回身凌然道:“差点忘了,你都好了,我还怕个啥!”说着又坐回了原位,抡起先前扯下的鸡腿自顾自大口撕咬起来,“老大,你不是说叫人吗,人呢?” 叶晓枫无奈地说道:“他们都瞧不起我。” 阿尔米达大喜,“好好好!这些东西我一个人吃都还嫌不够呢!爱来不来!” 叶晓枫向棕毛兽指道:“大哥,请坐。” 棕毛兽笑道,“你别叫我大哥了,我只是个卑贱的马夫,叫我坎桑纳斯吧。”坎桑纳斯说着,就坐到了阿尔米达边上,准备进食了。 叶晓枫问道:“坎桑纳斯大哥,你一个棕毛兽,怎么会在这里的?” 坎桑纳斯摇了摇头,“说来话长啊,总之是我们棕毛兽国被覆灭了,我们都成了奴隶,我只不过擅长养马,就被三皇子收容了。” “养马?”阿尔米达满脸疑惑,“养马谁不会啊?” 坎桑纳斯顿时满脸放光,自豪地说道:“我养的可是咱们棕兽国纯种的汗血毛马,一般人可伺候不了。” “哇!”阿尔米达满脸羡慕的神色,“你说,这府上有汗血毛马?” “是的,有很多咧!最出彩的要数三皇子的坐骑,追风,其次是逐日,还有奔月!” 追风、逐日、奔月这三个富有中土韵味的名字其实是已经在叶晓枫的脑海中意译过来的汉名。叶晓枫听了这些宝马的名字,心中不免咯噔一下,暗想,我要是得了这等宝马,将来奔逃回国,岂不是事半功倍?叶晓枫有意要与那坎桑纳斯搞好关系,敬酒不断。 “格鲁萨,我在钢都角斗场看过你的比赛,你真是太厉害了!哈哈,也因为你,我赚了不少银子呢!” “赚什么银子?”叶晓枫一时没反应过来。 “赌注啊!我从你比试的第二场起,就买你胜了,你果然从未让我失望过!佩服佩服啊!来来来,我敬你一杯,你是我心中的大英雄!” 阿尔米达听了这话,心中不免有些泛酸,他可是四十六胜的角斗士哦,战绩远比叶晓枫辉煌,却没有得到坎桑纳斯的肯定。他终于忍不住了,“我说,我的比赛,你看过吗?” 坎桑纳斯满脸尴尬,“看是看过几场,不过我在你身上赔了不少钱,我每次都押你输,但是……” “别说了!”阿尔米达大怒,“你也太小瞧人了!” 叶晓枫大笑:“阿尔米达,你坐下说!我看,这事就是你的不对了!明明有实力,却每天都在装瘟,害得我们这位仁兄输了不少钱,你应该好好补偿人家一下。” 一说到装瘟,阿尔米达又开心起来,他自鸣得意地说道:“怎么样?我装得像吧?两天一小伤,三天一大伤的,别人还真以为我好欺负呢!哈哈!” “是是,”坎桑纳斯满脸推笑,“我有眼不识英雄,罪过罪过。” 叶晓枫问道:“请问,三皇子平日里有些什么爱好呢?”叶晓枫毕竟心思缜密,他想借此机会好好了解一下这王府里的门道,将来也好投其所好。 坎桑纳斯说道:“三皇子平日里政务繁忙,也没多少闲暇的时光娱乐。他最喜欢的就数金色毛兽了。那几个金毛尤物都是阿赫穆鲁从前从西域带过来的,那小子为此得了不少赏钱呢!” 叶晓枫心中暗叹:贩卖妇女毛兽这种事情,我还是做不来的。 坎桑纳斯又说道:“三皇子殿下还喜欢打猎,经常带着大批随从到皇家林园狩猎,殿下虽然招募了许多弓箭手,但是,你们都知道的,咱们毛兽天生不会使弓,每次出去收获总是不大,殿下始终未能尽兴。格鲁萨,你们人类应该很会用弓箭吧,我想这次狩猎,三皇子可能会带上你。” 叶晓枫点了点头,“这个我知道,殿下前面跟我讲过。我也不大会用弓箭,更没打过猎,也不知道行不行。” (请点收藏+推荐谢谢各位书友。另外推荐我朋友闲云一鹤的红书《超能老师》) 第七十五章 闷骚(3100字) 坎桑纳斯笑着对叶晓枫说道:“你就别谦虚了,谁不知道你弹无虚发啊?到时候,好好干,让三皇子高兴高兴,咱们跟着也沾点光,开开洋荤。” 阿尔米达剔着牛骨,又开始犯馋了,“格鲁萨,你那投石功夫要是不用来打猎,那可就糟蹋了!一说到野味,我特别怀念我小时候,咱们阿里纳斯山上的黄麂。” “黄麂是什么东西?”叶晓枫又听到了一个兽语新名词。 “哦,那是鹿的一种,个头小,喜欢在山林里穿梭。啊,说起那个味儿,赞呐!” 叶晓枫听明白了,他是在说麂(ji),这种野味,在中土帝国的广大山川中也有分布,跟黄狗差不多大。“阿里纳斯山,我也去过的,我从南边来的时候经过那里的。” “怎么样?那边风光秀丽吧?”一说起自己的家乡,阿尔米达立刻两眼放光。 叶晓枫苦笑地摇了摇头,“我那时候哪有心思欣赏风光?”,叶晓枫的思绪随即飞到了当日阿里纳斯山坳下阿赫穆鲁、富骊山毛贼、三皇子嗨格尔的御林军三方激战的场景,那又是一段险象环生、以命相搏的悲壮遭遇。叶晓枫现在仍在后悔,当日骑马逃跑的时候为什么慌不择路,偏偏遇上了嗨格尔这个冤大头。 “恩,”叶晓枫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过些日子,我们撺掇三皇子一起去阿里纳斯山吧!好歹去抓几个传说中的黄麂。”叶晓枫心中明白,阿里纳斯山远离钢都之城,离南疆的中土帝国却又更近了一步,这分明是个机会。 阿尔米达拍手叫好,“老大,你最哥们了!到时候留头大的给我!” 叶晓枫白了他一眼,“大的你敢要吗?” 阿尔米达随即醒悟,“是是是,大的自然是三皇子殿下的,咱们分小的。肉还是小的嫩。” 婉儿在一旁一直不敢伸手,只是卑微地啃着面饼,叶晓枫觉察出了异样,“婉儿,你自己动手拿肉啊。只有你吃好了,我才会开心。” 婉儿迟疑了一下,也伸手掰了个鸡翅,她显得非常珍惜,连鸡翅上的软骨都一起啃了下去。叶晓枫看了她一眼,深有同感地叹了口气,他深知奴隶的悲哀,因为不久前,他也是个低声下气的奴隶。“婉儿,你之前怎么搞得那么脏呢?” 婉儿不好意思起来,“我一直被关在牢房里,从来没洗过澡。再说,俺娘说了,为了防止那些毛兽又不轨之心,还是把自己弄脏一点比较好,毛兽们看了我恶心,也不会来欺负我了。” 叶晓枫大笑,“这办法倒是不错!可你差点把我都恶心死了。他们毛兽其实只喜欢毛发浓郁,高大丰满的异性,对于咱们这种光秃秃的人类,他们觉得是病态,不会有什么想法的。” 婉儿笑道:“今天,他们跟我说,要把我送给一个男人做丫鬟,当下就慌了神,还故意把自己再弄脏了些。” 叶晓枫满心欢喜,“你后来怎么又洗干净了呢?该不是……”要放在以前,叶晓枫肯定会说,“你该不是看上了我这么个丰神俊朗的公子哥儿,动了春心,决心好好装扮一番,来勾引于我。”不过眼下,时过境迁,特殊的遭遇使得他的心智越发地成熟起来,他略微觉得有些不妥,终究还是忍住了没说出口。 婉儿一本正经地说道:“我现在只希望晓枫公子不要嫌弃我。该洗,还是得洗。” “哪的话呢!我怎么会嫌弃你?婉儿你放心,在这里,你就把自己当成女主人,放开肚皮吃,有我叶晓枫在一天,就不会让你饿肚子。” 阿尔米达又开始敲桌子了,“你们小两口又在说什么悄悄话呢?老大,你能不能不说人话,讲兽语行不?每次你们两个说话,我就会以为你们又在偷偷地说我坏话!” 叶晓枫白了他一眼,“就你能对婉儿说我的坏话,不让我说吗?” 阿尔米达一脸无辜的样子,“想不到你那么记仇,我就说了你一回,就一回啊!” 婉儿正色道:“以后一回也不许说!” 阿尔米达直摇头,“你们俩才认识一会,就粘得跟糠巴巴似的。我看,过不了几天,小格鲁萨就会生出来了,哈哈哈哈!” 阿尔米达的一席话,顿时如一记猛棍敲在叶晓枫的心坎,“小格鲁萨?额滴神呐!”原本叶晓枫坐在婉儿身边早就已经心驰荡漾,他也觉得婉儿对自己颇有好感,正yy着待会饭桌散了,好好温存一番。“小格鲁萨”顿时让他惊醒,如果以后拖儿带女的话,那不就得在这里扎根了?想要逃跑更是难上加难。三皇子赠女的用意,叶晓枫终于明白了。 叶晓枫是处儿,加之中土帝国历来封建不化,谈性色变,“避孕”一说,更是奇谈怪论,所以他对“夫精母血”这种生理常识知之甚少,一时之间心乱如麻,不知如何应对。 酒足饭饱之后,阿尔米达和坎桑纳斯纷纷起身告退,偌大的房间只剩下叶晓枫和婉儿两人。婉儿趴在地上,开始收拾起残根剩饭来,她的臀部微微翘起,更显得风情万种,擦着擦着,婉儿的身体挪到了叶晓枫的对面,胸前的衣衫略微下垂,露出了诱人的乳沟。 “嘶溜!”两行不争气的鼻血从叶晓枫的鼻子里流了出来。“哇拷,太给力了!麻块妈妈,受不了了!”叶晓枫立刻闭上了自己的眼睛,“蛋定,蛋定!”,他开始盘膝坐地,运起固本培元来,他想用修炼来抚平自己荡漾的春心。很快,叶晓枫进入了修炼状态。 当修炼真气在体内盘旋游回了三十六遍之后,叶晓枫睁开了迷离的眼睛,他瞥了一眼窗外,此刻暮色已经降临,而屋内婉儿正坐在烛台便静静地注视着自己,看到叶晓枫练功完毕,婉儿便高兴起来,“你练完啦?不知道我有没有打扰到你?” 叶晓枫心想:你这不废话嘛!当然打扰了,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打扰。他无奈地笑了笑,“那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婉儿指着床铺说道:“晓枫公子,这里实在没什么东西可用,我只好拿麻布做成了被褥,你就将就着睡吧!” 叶晓枫摇了摇头,“我今晚不打算睡觉,以后或许也不睡了。我要通宵达旦吐纳真气,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只有实力才是生存的保证,现在又多了个你,所以我必须加倍努力才行。再说了,我体热,不需要盖被子,寒冷的环境更加能激发我自身的潜能,让我练功事半功倍。” 婉儿疑惑地点了点头,“我什么都不懂,公子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一切都听公子的。” 叶晓枫暗暗心惊,真的什么都听我的吗?我要跟你ooxx……罢了罢了,算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先培养下感情再说,老子在这里举目无亲的,就这么一个同类,她万一不从,一哭二闹三上吊起来,那可就麻烦了。想当年叶晓枫在国立军官学院,向三个女同学求爱均遭拒的经历(详见第一章),让他幼小的心灵蒙上了一层阴影,使他在面对婉儿的时候显得畏首畏尾。 叶晓枫又说道:“你就踏实地睡吧。明天也不用早起,早饭阿尔米达会准备的。” “好的。”婉儿说着,就向床边走去,“不过,公子,婉儿总得做些什么事情啊?” 叶晓枫挠了挠头皮,“咱们两个孑然一身,又没什么家务好做,更不需要你种田织布,你的脸色太差,身体也很单薄,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吃好喝,争取把身体养好咯。呵呵,阿尔米达刚才说你的话你也听见了吧?” 婉儿顿时羞得满脸通红,口中轻轻地嘀咕了一声,“公子还是嫌弃我。” 叶晓枫遂不再理她,自顾自开始新的一轮修炼。 破晓,一缕阳光从窗户中照射进来,刺激到了叶晓枫的眼皮,他站起身来,稍微 活动了下自己的手脚,深情地来了个大懒腰,他突然间瞥见婉儿仍然熟睡在床,便不敢发出声响,深怕吵醒了人家。叶晓枫微微地叹了口气,“看来这小妮子实在是太累了,肯定从来没睡过一个囫囵觉。” 这时,门外咚咚咚传了一阵敲门声,叶晓枫赶忙将门打开,只见阿尔米达正端着几个面饼站在门外,叶晓枫赶紧用食指抵住了自己的嘴唇,“嘘~别把人家吵醒了。” 阿尔米达一脸坏笑,“怎么?昨天晚上太累了?一宿没睡吗?嘻嘻。” 叶晓枫尴尬地摇了摇头,“没咋样。” 阿尔米达向他抛了个媚眼,“你别不好意思嘛,咱俩谁跟谁啊?快说说,昨晚几次?” 叶晓枫一本正经地说道:“我说真的呢,没骗你!” 阿尔米达一脸疑惑,“怎么?这女的不对你胃口?” 叶晓枫叹了口气,“还不都是你,昨天跟我说什么小格鲁萨,吓得我一晚没敢有什么动静,我想,我还是尽早逃出去为妙。” 第七十六章 狩猎(3100字) 阿尔米达大笑,“原来是这样啊!哈哈,我还倒是什么难事呢!”他俯身贴到叶晓枫耳根前,“你只要如此这般,这样,这样……” 阿尔米达传授“避孕技艺”,顿时让叶晓枫茅塞顿开,他恍然大悟地猛拍了一下大腿,“诶呀,我怎么连这都没想到,我真是太愚蠢了!” “嘿嘿。”阿尔米达把面饼递给了叶晓枫,“拿好,你们继续,嘿嘿!” 叶晓枫刚想把房门关上,外面跑过来一个士兵,“格鲁萨、阿尔米达听令,三皇子殿下命你等速速前往王府大门口,部队已经整装待发,就差你们两个了。” 阿尔米达疑惑不解,“大伙都在等我们吗?怎么昨天没接到通知?诶呀,让三殿下等咱们可就不好了,走走走,格鲁萨,咱们快去。” 传令士兵解释道:“这是殿下临时决定的,你们两个动作快点。” 叶晓枫将两个面饼留在了屋内,就和阿尔米达一起向大门口跑去。叶晓枫一边跑一边嚼着阿尔米达亲自烧烤的面饼,赞道:“真香啊!不错!” 阿尔米达满脸自豪,“那可不?我以前可是卖烧饼的。” 叶晓枫差点将面团从嘴里喷了出来,他听过很多死不要脸的吹牛逼的,但没见过以卖烧饼为荣的。他心中对阿尔米达更是鄙夷了几分,这小子就这点出息。 其实卖烧饼在钢都也算是个不错的职业,总好过奴隶和奴仆以及杂役,个体户的身份比起钢都角斗场里的角斗士来说地位实在是高贵了不少。 叶晓枫又问道:“跟你认识那么多天了,你还没告诉我呢,你是怎么沦落成了个角斗士?” 阿尔米达满脸通红,“一说这事儿我就来气,我那个闷骚的老婆在外面偷人,被我捉奸在床,我一怒之下,把她和情夫砍了。结果我被判了绞刑,后来我自愿去角斗场当角斗士抵罪,这才活了下来。” “哦,原来在这里犯了事还可以这样抵罪的。” 阿尔米达摇了摇头,“死刑犯都是秋后处决的,而去角斗场,一般人挨不过两天的,所以,这种抵罪用的很少。老大,你就放心大胆地逃吧,大不了被抓回去,反正可以再当角斗士来抵罪吧!你就风风光光地杀成战神,又可以出去了。” 叶晓枫怒道:“放屁,你这不是咒我嘛!我要逃,自然会找个万无一失的机会。” 阿尔米达笑道:“逃啥哦,好吃好喝供着,又有女人抱着,换了我,打死也不逃。” 叶晓枫说道:“我老家那边还有老婆呢!要不早点回去,估计她就跟你老婆一样了,给我戴顶大大的绿帽子。” 阿尔米达奇道:“戴绿帽子是啥意思?” 叶晓枫说道:“就是偷人的意思啊。” 阿尔米达挠了挠头皮,“你们人类说话真有意思,为什么是绿帽,不是红帽?黄帽呢?” 叶晓枫说道:“这有个故事呢:古时候,有一对夫妻,妻子是一位主妇,生得娇艳可人、风韵犹存,平时在家里做点针线活。因生得貌美,早就已招徕一些狂蜂浪蝶追求,丈夫是一个生意人,要经常到外地去做生意,两口子的日子过得也富裕,在丈夫外出的日子里,妻子就不免枕冷襟寒、寂寞难耐,终于有一天,妻子忍不住跟街市一个卖布的好上了,在丈夫外出做生意的时候,他们就巫山云雨地在一起厮混。 有一次,丈夫回家后三个月都没有外出,直煎得那个卖布的天天在他们家附近打转,一天,丈夫骑着马到城外打猎去了,经过街市,那卖布的见了非常高兴,以为他又要外出做生意,当晚就迫不及待地窜进了妻子的卧室,准备和相好幽会,当晚丈夫回来了,几乎将他逮了个正着,妻子也吓了个半死,那卖布的只好哆嗦在人家的床底一整晚。这件事后,妻子就向那卖布的要了一块绿色的布料,做了一顶帽子给丈夫,还和那卖布的约定,当你看见我丈夫戴上绿帽子外出的时候,你就可以来了。 过了几天,丈夫又要外出做生意了,妻子赶紧拿出那顶绿帽子对丈夫说:‘外面的风沙大,戴上就不会弄脏了头发,这颜色让你看起来很俊,以后你每次外出我都为你做一顶,就像我跟在你身边一样,你就不用牵挂我了。’丈夫听了很开心,以为自己真的很俊,于是高高兴兴戴上那顶绿帽子,骑着马得意洋洋穿过街市,到外地做生意去了,当晚,他妻子就和那卖布的睡在他的床上。以后,那个卖布的凡见了那丈夫戴着绿帽子外出时,心里都不禁心花怒放:‘哈!你的绿帽子真是很俊,不过今晚该到我俊了。’” 阿尔米达大笑,“哈哈,有趣有趣,听了你这个故事,郁结在我心头的恶气似乎也平息了不少。” 说话间,他们已经跑到了王府大门口,三皇子一身戎装,正坐在一匹高大的酱红色的毛马之上,更显得威风凛凛。 “格鲁萨!我今天差点把你给忘了,打猎怎么可以少了你呢!” 叶晓枫向三皇子作了一礼,“殿下,小的没打过什么猎,也不知道中用不中用。” “哼哼!”嗨格尔一声冷笑,“不中用的话,那你就继续回角斗场吧!” 叶晓枫头上直冒冷汗,原本是向谦虚一下,却换来了三皇子的抢白,“是是是,小的一定尽力。” “这是我给你准备的逐日宝马!你可得好好给我骑着。” 叶晓枫听得“逐日”二字,心中不由咯噔一下,他昨天可是听了马夫坎桑纳斯的介绍,逐日这匹汗血毛马在王府中可是排名第二,仅次于三皇子御驾“追风”,“乖乖,这麻块妈妈三皇子对老子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好,估计要羡煞周边的毛兽食客了!” 叶晓枫做大喜状,“谢殿下赠马!” “赠马?我什么时候说送给你了,就今天让你骑一下。切,想得挺美啊你!” 叶晓枫顿时暴汗淋漓,自觉颜面扫地,“是是是,殿下教训的是。”说着便接过了缰绳,翻身上马。这汗血毛马比起中土国的马匹来说,高大了不少,叶晓枫上马伊始,还不是很适应,好在这路途遥远,就给了他充分的时间来熟识马性。 一时间,旌旗招展,号角声声,绵长的大道上,赤色的御林军开道,御驾缓行,武士具是一身骑射装扮,策马随行,阿尔米达也做了殿下的保镖,背了口剑跟在身后。 出了钢都之城,向西缓行了三十华里,一望无垠的皇家狩猎场终于到了,视线里是绵密而地势平坦的树林,轻柔的微风拂过,眼前是棵棵高大的阔叶乔木,耳边不断传来丛林中呼啸的林风和阵阵隐约的动物叫声。 叶晓枫向嗨格尔询问道:“殿下,请问小的该怎么做?” 嗨格尔白了他一眼,“你就先在边上看着吧,现在还用不到你。” “小的遵旨。”叶晓枫轻轻地松了口气,暗想,“无事便是好事,说起打猎,老子还真是门外汉,先前被我干死的棕熊啊饿狼什么的,都是自己送上门来的,现在要我去抓,可有点难办,那些畜生可机灵了,咱这么大的阵势,早把这些飞禽走兽给吓跑了。” 只见嗨格尔左手一挥,身边的传令官立刻挥动旗语,那些兽族部队立刻一字排开,动作甚是迅猛,嗨格尔指着面前的乔木林,一声令下,“围!”,位在两头的骑兵率先策马,急速冲进丛林,他们身后的士兵也立刻跟进,成包围之势。 这一行三百余人的骑兵战团顿时将乔木林围了个水泄不通,一些惊慌失措的獐子、麋鹿被围进了这个圈内,然后这些士兵便手持着兵器开始慢慢缩小包围圈,一步步的逼近。 只可惜这一波撒网准星不是太好,落入包围圈的猎物寥寥无几,只有两头麋鹿和一只小獐子,而很多野兔则趁着 马蹄间的空隙中溜了出去,毛兽们动作迟缓,射术不精,三百多个士兵竟是连一只逃窜的兔子都没射中。 这三只入围的鹿科动物,很不幸地被当场宰杀了。如此劳师动众,结果只搞了三只野味,嗨格尔自是不会罢休,只见他脸色沉郁,调转马头就向林外跑去,叶晓枫和黑白双煞则紧跟其后。嗨格尔跑出了丛林,一马当先,在广阔的草原漫无目的的狂奔,他可不是职业猎人,没有敏锐的洞察能力,要想准确找到兽群谈何容易,但谁叫他是领导呢?要的就是这个范儿! 嗨格尔的马快,叶晓枫其次,奔跑许久之后,连黑白双煞都已经失去了踪迹,跟别提那另外三百骑士兵了。 远处,草原与蓝天相交的地平线上冒出了几个黄点点,嗨格尔兴奋起来,转身向叶晓枫说道:“看,找到鹿群了!” “是嘛?”叶晓枫眯起了眼睛仔细眺望,果不其然,那几个黄点漫不经心地在草地上优哉游哉地踱着脚步,好大一片鹿群啊! 第七十七章 立功(3100字) 叶晓枫随即便拍起了马屁,“殿下英明,殿下神武,小的对你的敬仰之情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嗨格尔楞了楞,“你的赞美之词很是新潮嘛,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虽然有不少语病,但听起来还是很受用的。” “谢殿下夸奖,小的以后一定努力学习兽语,绝不犯语病。” 嗨格尔白了他一样,“现在是你磨叽的时候吗?石头准备好了吗?给我上!” “嗨!”叶晓枫朗声应道,随即快马一鞭,向那鹿群冲去。嗨格尔也取下了佩弓,单手持缰,放马急驰。 当距离鹿群还有两三百米的时候,正在吃草的麋鹿顿时觉察出了草地的震动,“呼啦”一下四散奔逃。叶晓枫调整方位,瞄着了最多的一群麋鹿追去,他们两位的坐骑可是万中无一的汗血毛马,顷刻之间就已奔到了跟前,叶晓枫随即取出了鹅卵石,他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呼呼呼地就向地上的麋鹿投掷起来,只见他左右开弓,出手敏捷,麋鹿顿时哀号遍野,唧唧哼哼地散了一地。嗨格尔也毫不示弱,弯弓射箭,竟也力毙了两头麋鹿。很快,这一行逃窜的麋鹿被他们全部歼灭。 这一人一兽在空旷的大草原上横刀立马,相视而笑,三皇子嗨格尔向叶晓枫伸出了表示赞许的中指(毛兽风情就是如此)。叶晓枫立刻依葫芦画瓢,还以中指,不过这跟中指却隐晦地包含了中土帝国的另类涵义。 远处,传了一声沉闷的吼声,叶晓枫一愣,随即循声望去,哇拷!只见一头体型高大的金毛狮王从草丛中站了起来。 “哄!”它发出了愤怒的吼叫声,这更像是一种命令的声音。“哄”地一下,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了数十头母狮,正从四面八方向叶晓枫他们围剿过来。 很不幸,他们误入了狮群的包围圈!在大草原上,拥有高级智慧的狮子经常全家族一起出动,它们非常擅于围捕猎物,会从多方位多角度出击,配合得天衣无缝。而家族中唯一的成年雄性——狮王是不参与直接捕捉的,更的时候充当了总指挥的角色,它的这种角色定位像极了“有事秘书干,没事干秘书”的当今社会的boss,当然也有吃软饭的嫌疑。此处正是这群狮子的领地,它们一天前就已经盯上这匹鹿群,跟踪、精心踩点埋伏了大半天,正准备出击,却被叶晓枫他们完全搅和了。怒火中烧的狮王决心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两个强盗。 叶晓枫环顾四周,却发现根本没有退路,“我顶你个肺,老子成瓮中之鳖了!这可如何是好?”正当叶晓枫骇然的时候,“呜呜呜!”两匹血统高贵的汗血毛马也惊慌失措地蹦跶起来。嗨格尔大喝一声,“下马!”,叶晓枫想也不想,就猛地跃下了颠簸失稳的马背。嗨格尔又喝道:“快来,背靠背!”叶晓枫立刻紧挨到嗨格尔身边,这时,他就算心智再慌乱,也知道了接下去该怎么做。 嗨格尔:“近了就打,你猛,多罩着我些!” 叶晓枫:“我会看着办的!打!”说着,他就开始向奔近的母狮投掷起石块来。嗨格尔则又多等了几秒,母狮这才进入他的射程范围,他对准了一头母狮的额头就乓地一声,射出一箭,只可惜稍微差了些,那根箭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弧线,却在母狮两只前爪中间射落。嗨格尔顿时冷汗直冒,赶忙又抽出一箭,抖抖索索地射了出去,这下,偏的更加离谱了!而与此同时,叶晓枫已经点翻了四头母狮。嗨格尔大骇!干脆将弓箭往地上一扔,嗖地一声抽出了一把宝剑,迎着扑近的母狮就冲了上去。 叶晓枫只觉得背后一空,随即回身看,只见嗨格尔已与两头母狮缠斗在一起,他宝剑乱挥,那两只母狮忽左忽右却也不敢进犯。这时,从西北方向奔来的母狮对准嗨格尔的身后冲去,眼见就要扑落,“啪!”叶晓枫的飞石赶到,顿时拍落了那头母狮的一排利齿,那母狮痛苦万分地就地打滚起来。嗨格尔听得声音,转过身来就补了一剑。 叶晓枫回头一看,又有两只母狮和那狮王已经奔到了自己跟前,叶晓枫随即左右开弓,将那两头母狮力毙于胯下,可最后那头狮王,却无论如何也来不及射杀了。 “哄!”金毛狮王张开了它那血盆大口猛地向叶晓枫扑落。说时快那时迟,叶晓枫马步一扎,“霍”地挥出一拳,使得正是叶家咏春神拳第一式,只不过,叶晓枫在上面附上了固本培元的修炼得来的内力。“乒!”这一拳,只打得那金毛狮王眉骨断裂,脑浆四溢,叶晓枫顺势右起一脚,顿时将三百来斤重的狮王踢飞了,然后重重地摔在了数十米开外的草地上,就这么嗝屁了! 叶晓枫潇洒地拍了拍手掌上的灰尘,回身一看,额滴神呐,只见嗨格尔口中仍在不停地骂骂咧咧,唾沫横飞,那柄宝剑倒舞得呼呼作响,竟也护住了全身,和那两只母狮形成了僵持之势。 “哈哈,就剩两个小畜生了!”叶晓枫顿时意气风发,“嗖嗖!”掷出了两枚鹅卵石,当场搞定! “哐当!”嗨格尔的宝剑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他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然后呼呼地大口喘起气来。 这时,黑白双煞已经拍马赶到,他们两个顿时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只见方圆数百米的大草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一头头的梅花鹿、狮子,数量颇为可观。 他们立刻翻身下马,“殿下受惊了!属下来迟,属下罪该万死!” 嗨格尔躺在地上喘着粗气,“没事,不怪你们,幸好有格鲁萨在。” 黑白双煞一脸诧异地看着叶晓枫,而叶晓枫,则双手交叉靠在身后,一脸得意的摸样。 “轰隆隆!”后方灰尘大作,那三百个骑兵也陆续赶了过来。 叶晓枫突然振臂高呼,“殿下威武!” 陆续赶到的骑兵看到地上硕果累累,均是兴高采烈,立马随声附和起来,一时之间,“殿下威武!殿下威武!”的喊声响彻整个钢都皇家猎场的大草原。 他们开始清点猎物,总共击毙九头母狮,一头公狮,外加十三头梅花鹿,这几乎都是叶晓枫一人所为,他们那些个不知详情的骑兵还以为三殿下今天小宇宙爆发,大显神威。只有那些拾掇尸体的毛兽士兵才看得清楚,几乎每一头狮子的额骨都已经粉碎,显然是那个驰名钢都角斗场的爆头哥,格鲁萨所为。很快,这件事情在士兵们私底下传开了。 嗨格尔犹自惊魂未决,地上那柄宝剑却怎么也提不起来了。叶晓枫凑到嗨格尔跟前,举起了沾满鲜血的宝剑,跃到了毛马背上,登高一呼,“殿下剑术高超!手刃狮群!” “个哟!殿下威武!”毛兽士兵齐声应道。 叶晓枫嬉笑着跳了下马背,将宝剑在狮子的尸体上擦拭干净,然后还给了嗨格尔。嗨格尔重重的拍了下叶晓枫的肩膀,“好兄弟,真厉害!” 叶晓枫谦虚地一个鞠躬,“小的就算再快,也万般敌不过十头狮子的围攻,要不是殿下舍身缠住了三头狮子,小的恐怕在明天的这个时候都成了狮子拉出的大便了。” 嗨格尔见他说得滑稽,顿时开怀大笑,“你今天立了大功,回去我要好好赏你!” 叶晓枫一脸谄媚,“小的不奢望什么赏赐,只求伺候殿下鞍前马后!” 嗨格尔笑道:“你这小子古灵精怪,悟性又高,看来我先前还是小瞧你了哦。” “谢殿下夸奖。” 嗨格尔大手一挥,“回!”,部下们都啧啧称奇。要放在以前,出来狩猎,不在外面待个三天两夜的,殿下可绝不会就此罢手的。不过今天收获实在是来的太快,数量也非常可观,像剿灭整个狮群这样的壮举以前也从未有过,而且还是三皇子亲自剿杀的,自然已是过足了瘾了!当下他们一路敲锣 打鼓,喜气洋洋地班师回朝。 嗨格尔拉着叶晓枫的手,兴高采烈地步入了王府大殿,“格鲁萨,我今天要大摆宴席,你就是主宾,哈哈!” 叶晓枫笑道:“谢殿下!” 这时,一位身着朝饰的传令官已经在大殿里等候多时,他看见嗨格尔到来,立刻下跪作礼:“三殿下,陛下有请。” 嗨格尔一愣,“我父皇找我有什么事吗?” 传令官说道:“微臣不知。” 嗨格尔:“恩,你下去吧,我准备一下,随后就到。”他转身向叶晓枫说道:“看来今天有事,咱们这庆功酒是喝不成了,改天吧。绿管家!” 绿管家立刻凑到了跟前,“奴才在。” “赏,格鲁萨黄金一百两,另外,他生活上有什么要求,你一应照办,不需要再来向我通报。” “嗨!”绿管家俯身应道,随后就屁颠屁颠跑出去拿钱了。叶晓枫见状,连忙向三皇子作了一礼,“那小的先告退了。”三皇子朝他挥了挥手,叶晓枫赶忙三步并成两步紧紧跟在绿管家身后。 第七十八章 自缢(3100字) 叶晓枫:“绿管家,等等我哦,哎呀你怎么跑那么快呢!” 绿管家瞥了他一眼,“这个是王府生存诀窍?你懂吗?殿下吩咐的时候,咱们做下人的当然得第一时间内做好。” “哦。”叶晓枫假装恍然大悟的样子,“谢谢绿管家教导。” 绿管家:“你小子真不错啊,才来两天,就又得了赏赐了。” “赏赐?没有啊?我怎么没听见?”,叶晓枫又在痴人说梦,装瘟了。 绿管家突然停住了脚步,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百两黄金呐!天呐!难倒这小子真的又不要了吗? “不知道这王府里有没有棉花?我想做……做那个…”叶晓枫想说被褥,可脑袋瓜里搜索了半天也想不来兽语中被褥怎么讲。因为毛兽语里根本没这个词,他们从来不用这个东西。 叶晓枫比划了半天,意思就是要将棉花撵平整了塞进麻布袋子里。绿管家终于领会了,“好说好说,诶,你那个女奴隶怎么跟你一点儿都不像,那么怕冷?睡觉还要盖层棉花?” 叶晓枫嘿嘿一笑,“有劳绿管家了,哦对了,还有今天刚打的猎物,麻烦您帮我叫人将那獐子火里烤一下,待会我请几个要好的邻居好好撮一顿。” “就这么简单?”绿管家几乎要抓狂了!刚才三皇子分明特地叮嘱,必须有求必应好好解决这个格鲁萨生活上的所有困难,他还以为这个臭小子会狮子大开口,漫天报价,可谁料仅仅只是一团棉花,一顿烧烤这么简单。 叶晓枫朝绿管家抛了个媚眼,“殿下刚才吩咐您拿什么,您接着拿,可不用给我。” “啊!”绿管家的心中在呐喊,他虽然在王府内身份特殊,可以说一兽之下万兽之上,却也从未领到过如此多的赏钱,远比他大半辈子的俸禄高出不知道多少了。他心中暗暗嘀咕,真是祖上积德,天将福星,这个赤裸羔羊人族格鲁萨,真是财神爷下凡呐! 他激动地一把握住叶晓枫的手,“好兄弟,要是以后谁敢欺负你,你只要告诉我一声,老哥一定帮你出气!你别看我地位卑微,我在三皇子面前可是说得上话的,他是我从小带大的……”他还要唠唠叨叨继续说下去,却被叶晓枫用手捂住了,“从今儿起,我就叫你绿大哥了,呵呵,您不说我也知道,您是什么人呐?那在这王府,我就瞅您最厚道了。”叶晓枫在心中却大骂道:“厚道?厚你妈妈个大阴、道!你以为老子的钱那么好拿吗?到时候恐怕你哭都来不及。” 绿管家使劲拍了拍叶晓枫的肩膀,“烤全獐一会就送到,我待会再命咱们这里的人类厨师给你好好烹调一桌原汁原味的中土美食。” 叶晓枫心中一颤,“绿大哥,这中土美食就免了,我是怕麻烦了咱们的人族厨子!咱们人类在兽地生活可不容易,请您好好善待我们的厨子,拜托了。” 绿管家哈哈大笑:“这世上哪有饿肚子的厨子?一直好吃好喝供着呢!看不出来啊,你倒个是心地善良的好小伙!你的话我领会了,你放心,以后我一定多多关照他们。” 别了绿管家,叶晓枫便一蹦一跳地往自家跑去,毕竟是年轻人,遇到了高兴的事儿,走起路来自然是格外轻佻。今日唯一的小遗憾就是那一百两黄金消化不掉,只好送做了人情。叶晓枫其实挺爱财的,不过在兽地黄金对叶晓枫来说简直就是一堆废铁,他只要离了王府,就立刻成了“过街老鼠,兽兽喊打”!他即买不了田地也买不了奴隶,更别说买美女了。如果要逃命,叶晓枫自然不会带着累赘辎重上路,那儿更没有地下钱庄可以洗黑钱,总之,也不知道嗨格尔脑子里哪根筋搭牢了,居然赏了叶晓枫那么多没用的金币。 叶晓枫还没走到,就远远地看见众多毛兽扎堆站在自家门口,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他顿时大吃一惊,麻块妈妈,这是要干什么? 叶晓枫走进一看,差点晕倒,只见阿尔米达高高地站在一条凳子上,正唾沫横飞地向街坊邻居吹嘘着刚才随皇子狩猎的奇异经历: “我那老大人族格鲁萨,简直就是真主下凡呐!他丝毫没有胆怯,大喝一声:‘殿下莫慌!格鲁萨来也!’,就‘嗖’地一声飞进了狮群!” “哦!”听众们还煞有其事地发出一阵惊呼声。 “只见我老大右手一挥,啪,射出三块石头,哄!三头巨狮,三头巨狮啊!连个屁都没来得及放,就这么两眼一白,去了!紧接着左手又是一挥,哄!又是三头巨狮倒下了!就在这个千钧一发的时刻,我老大手里没石头了。” “诶呀!”听众们暗暗叫苦。 “哄哇!一头金毛雄狮,张开它的血盆大口,张牙舞爪地就要向我老大扑过来,我老大不慌不忙,嘴唇微微撅起,噗!一声巨响。” 叶晓枫不由心头一震,老子什么时候撅嘴唇了?那声巨响又他吗是怎么回事? “我老大吐出了一口唾沫!你们知道吗?那唾沫星子凝聚着我老大毕生的功力,比弓箭还要锋利,直接将那雄狮的额头击了个粉碎!” “啊?”“这么厉害?”“不是吧?”众毛兽都惊恐不已。 “阿赫!阿赫!”叶晓枫轻轻咳了两声,双手靠在身后,慢慢地走了过去。众兽一见,来的正是那个传说中的秒杀狮群的凶神恶煞,立刻吓的屁都不敢放一个,乖乖地在门口散开,给叶晓枫让出了条入室的道。 “吵什么吵?都散了吧,该干嘛干嘛去!”叶晓枫环顾四周,不怒自威。 “呼啦!”毛兽们立刻纷纷作鸟兽散了。 阿尔米达一脸尴尬,“嘿嘿,老大你来啦!他们几个小崽子听说你立了大功,都跑过来问我怎么回事,我就给他们说道说道。” 叶晓枫好气又好笑,“你有这么说道的吗?我都快成真主了我!” “哈哈,他们几个乡巴佬知道个啥,听得他们口水都流了一地了。” 叶晓枫无奈地摇了摇头,“我真怀疑你以前不是卖烧饼的,而是说书的,你给我闪一边去。”叶晓枫说着,就推开了自家的房门,但是,他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只见婉儿双脚凌空,脖子正套在一根挂在悬梁上的麻绳上,而她脚下的凳子已经被踢翻了! 婉儿悬梁自尽了! 叶晓枫大骇,右手急挥,“嗖”一颗鹅卵石从指尖飞出,不偏不倚地击断了那根麻绳。婉儿身子骨一软,就蜷缩着从空中掉了下来,叶晓枫一个箭步抢身上前,一把抱住了下坠的婉儿。他一摸鼻息,气息尚存,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他抱着婉儿呢喃着,“你这是何苦呢?刚要过上好日子了啊!”他将拇指放在了婉儿的人中穴上,使劲地摁了下去,不一会儿,婉儿悠悠醒转。 她满脸怨恨地瞪了叶晓枫一眼,随即破口大骂:“汉奸,狗贼,你为什么要救我?让我死了算了!” 叶晓枫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咋回事啊?我怎么成汉奸了?” “要不是这个嗨格尔,我爹妈也不会死那么早!可是你今天居然还救了他的性命!我原本以为你个堂堂男子汉,谁知道居然是个猪狗不如的汉奸,软骨头!我在这世上还有什么奔头?放开我,放开我!让我死了算了!” “胡闹!”叶晓枫大怒,“今天要不为了你,我早他吗的出了钢都盆地了!你知道不知道?我今天骑的可是逐日宝马,那一刻只有我和三皇子嗨格尔一起,我大可不必仍石头救他,任凭他由狮子咬死,然后我自己快马一鞭,南下回国!谁都奈何不了我!但是,为了你,我忍了,因为我知道,只要我一离开,或者只要嗨格尔一死,你,还有这里所有的人类同胞,都得死!你知道吗 ?” 婉儿平静了下来,她半信半疑地望着叶晓枫,“你说的是真的吗?” 叶晓枫扭头用兽语大喊道:“阿尔米达!” “诶!来了,老大,啥事儿啊?”阿尔米达蹭蹭蹭从隔壁跑了过来,“诶哟,你俩干嘛呢?大白天的在地上搂搂抱抱?” “少废话!我问你,我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叶晓枫喝道! 阿尔米达挠了挠头皮,“你问我这个干什么?老大你是不是傻了?连自己的愿望都不记得了?还要我来提醒你?不,不,不,我不提醒你,因为我不想你离开我!” 叶晓枫大怒,“你倒是给我说啊,不说我毙了你!”说罢,抄起了地上的一块鹅卵石。 “诶呀别啊!我说我说,老大你每天日思夜想的就是逃跑,回自己的家乡!” 叶晓枫刷地一下将石头扔出了屋外,“滚!”,吓得阿尔米达连滚带爬地抢出了房门。 “听见了没?我叶晓枫不是那种没志气的人!” 婉儿难为情地底下了头,“我错怪公子了。” 第七十九章 破处(3200字) 叶晓枫正色道:“凭我叶晓枫目前的实力,只要配上一匹好马,定成穿越整个兽族大陆(叶晓枫明显是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了)!但是我现在要考虑的首先是婉儿你的安危,其次是同样深陷王府的我们的同胞们,我叶晓枫在这里岂能坐视不管,我一定要救他们出火坑!” 婉儿已经热泪盈眶了,“我这辈子就没想过还能回去,听了公子的话,婉儿心里顿时/激动不已,我爹妈最大的遗愿就是要将自己的骨灰撒在咱们中土大陆上,我做不到的事情,还请公子一定帮婉儿达成心愿。” 叶晓枫紧紧地搂住了婉儿,“我一定会做到的!”随即,叶晓枫又柔声说道:“婉儿,你怎么那么傻呢?就算我真的是汉奸好了,你也犯不着自缢啊?” 婉儿顿时满脸通红,她支支吾吾地说道:“其实,婉儿什么都懂,他们把我给了你,其实就是,那个,那个让我做你的女人,我想来想去,也不愿失身于一个救了我杀父仇人的汉奸,所以趁着你还没回来,就想死了算了,一了百了。” 叶晓枫不由倒吸一口凉气,这麻块妈妈婉儿还真是个贞烈女子啊!这事儿可不好办,叶晓枫顿时慌了神,赶紧松开了搂着婉儿的那只咸猪手,这只手左挪右移,竟没地方搁了。 婉儿涨红了脸说道:“婉儿错怪公子了,公子正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婉儿愿意一辈子服侍公子,做牛做马也愿意!只是,只是公子不要我,昨天也没理我……” 叶晓枫只觉得脑袋里“嗡!”地一声巨响,随即心中狂喜:“哇靠!不是吧!没听错吧?”他二话不说,一嘴就向婉儿的烈焰红唇吻了下去,那只咸猪手也终于有了摆放的地方,正顺着婉儿凹凸有致的身体曲线来回抚摸着…… 春宵一刻,不再多缀。 “格鲁萨大爷,烤全獐和棉花已经送到!”门外响起了一个杂役的声音。 “谢谢,你放那吧!”叶晓枫正搂着婉儿来劲呢,哪有功夫起身?突然门外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来来来,我看看,什么东西?哇塞!烤全獐啊!真主啊,太香了!”,这不是阿尔米达还会有谁呢? 叶晓枫大怒,“阿尔米达,你给老子住手!” 阿尔米达满脸不解,“你那么凶干什么咯?就知道冲我发脾气!” 叶晓枫一条踹开了房门,“今天没扒了你的皮,算你运气了!” 阿尔米达一脸无辜的样子,“老大,我只不过是帮你吹了下牛而已,犯不着那么生气吧!” 叶晓枫指着屋内的婉儿,“你没看见她脖子里的红印记吗?那是上吊给勒的,要不是我回来的早,她就真去了。” 阿尔米达吓了一跳,“诶呀,姑奶奶,你这是要干嘛啊?是不是格鲁萨他欺负你了?” 叶晓枫怒斥道:“还不是你?刚才在我房门口说我什么忠勇护君!你又不是不知道嗨格尔是怎么对待婉儿的父母的?” 阿尔米达恍然大悟,“诶呀,都是我不好,害你们小两口闹别扭了。婉儿姑娘对不住了啊,其实当时的情况是,如果格鲁萨不杀狮子,那肯定狮子就得吃了格鲁萨啊,这刚好,顺便,把嗨格尔给救下来了……” 婉儿嫣然一笑,“阿尔米达大哥,我全都知道了,你不用多解释了。” “诶呀,诶呀,婉儿你受伤了啊?还流血了啊!诶呀,哪儿伤了?哪儿伤了?”阿尔米达紧张兮兮地冲进屋内,翻看了下印着血斑的麻布床单,“诶呀,好多血!婉儿你没事吧?” 叶晓枫站在一旁,挖个地洞钻下去的心都有了,那哪是普通的血迹?分明是婉儿的女儿红…… “出去!”叶晓枫终于忍不住了,他可不愿意自己的私生活遭到曝露,“赶紧砍了条獐腿,滚蛋!”叶晓枫原本打算今天好好惩罚一下阿尔米达,不让他吃新鲜出炉的烤獐肉,但是眼下形势急转,他狠不得阿尔米达立刻抱了獐腿走人。 阿尔米达嘟起了他那肥厚的嘴吧,“一会不让我吃,一会又叫我吃,到底还让不让人吃了啊?”他嘴上虽然牢骚不断,但是脚底下却丝毫没有停留,三步一跨就已经走到了门口,他娴熟地操起獐子的后腿,用力一撕,便掰了下来。他举起獐腿在空中朝叶晓枫使劲地摇了摇,“老大,谢了啊,每天吃你的,真有点不好意思。” 叶晓枫无奈地叹了口气,“你每天吃我的,从没见你不好意思。” 叶晓枫把剩下的那大半只獐子还有棉花,一齐抬进了房间,婉儿说道:“咱两吃不了那么多肉,你要么再叫阿尔米达拿一些去。” 叶晓枫摆了摆手,“他还有面饼呢,饿不死的。咱吃咱的,吃不完,扔掉!” “扔掉?”婉儿大吃一惊,她自出身以来,就没有过这样的想法。叶晓枫顿时意气风发,“咱们既然都已经退了一万步,在这里当了汉奸了,那总得活出一番滋味来!” 婉儿又见他重提“汉奸”二字,不由会心一笑,“公子有何打算?” “咱们得过这样的生活,满汉全席开两卓,一桌吃饭,一桌喂猪!衣服一次做两件,一件穿着,一件抹桌。马车一次买两部,一辆开着,一辆拖!” 婉儿嫣然一笑:“公子好大的口气,能实现吗?”叶晓枫顿了顿,说道:“既然在这里当了皇族的跟班,我就得混出个模样来,到时候权倾朝野,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我要充分赢得嗨格尔的信任,让他对我们放松警惕,我要让这里所有的毛兽都觉得我位高权重,永远不可能背叛钢都帝国,到了那个时候,咱们再拍拍屁股走人,你说好不好?”叶晓枫心里清楚,这南下回国之路,沿途关卡众多,若没有一定的权势或者拥有皇族的通行令牌,他和婉儿两个人类,恐怕是很难抵达通天河岸的。 “婉儿,现在有件事情,我应该告诉你了。不过请你务必保密,绝对不能让这些毛兽们知道。” 婉儿睁大了她那天真的眼睛,“公子放心,婉儿跟毛兽又不共戴天之仇,婉儿绝不会出卖公子的。” 叶晓枫笑了笑,“你听说过咏春叶文吗?” 婉儿点了点头,“我们中土国的第一高手,谁不知道啊?” “他是我爹!” “啊?”婉儿着实吃了一惊,“你就是叶文的儿子?” 叶晓枫惭愧地说道:“实在是辱没了家父的威名!” 婉儿则赞道:“难怪公子那么厉害!能够在角斗场里打败毛兽,就本身就是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 叶晓枫摇了摇头,“都怪我平时太懒散了,从没耐下性子来好好练武,这才叫毛兽给捉住了。哎,悔不当初啊!不过,这样也挺好,在这里,我起码遇到了你,你是我人生中最绚丽的那一笔了。” 婉儿又惊又喜,脑袋惬意地靠在叶晓枫的胸前,陶醉地呼吸着叶晓枫身上散发出的极富阳刚的男子气息。 “婉儿,还有一件事,请你不要怪罪我,其实,我跟富豪王万财的女儿有过婚约。” 叶晓枫的坦白倒没出乎婉儿的意料,在中土帝国,男子十七岁算是个正常的结婚年龄,像叶晓枫这样的名门望族有个婚约自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婉儿其实压根儿就没有要做叶晓枫的原配妻子的想法,更没有想要一个人霸占这个男人的奢望,她很清楚,她充其量只是个卑贱的丫鬟,甚至是奴隶。 “婉儿,以后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好好待你的,而且我一定会给你个名分!至于那个王倩靓,如果我有机会重返中土的话,我想我会恳求她原谅我对她的不忠,如果她仍然愿意嫁给我的话,我还是会跟她结婚的,她不光是我的未婚妻,而且曾经还救过我的命。” 婉儿紧紧地贴住了叶晓枫,“婉儿不求别的什么,只要能服侍公子,婉儿就满足了。” 叶晓枫大喜,他紧紧地握住了婉儿的手,“想不到你那么开明!” 可女人终究还是女人,婉儿把手一缩,多少还是有些不大开心,“开明?你去找别的女人,你以为我心里会好受吗?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你们男人为什么总能冠冕堂皇地三妻四妾?” 叶晓枫见她发起了牢骚,不免有些心虚,心道:罢了罢了,婉儿算是个弱势群体,以后我多对她好点就成了。叶晓枫不再废话,搂住婉儿又是深情一吻…… 话说三皇子额贝萨?嗨格尔领了皇命,就向皇宫的内殿走去。 钢都帝国的皇帝,额贝萨?亚历山大在自己的卧室内召见皇子。这间卧室门窗紧闭,窗帘也已拉下了帷幕,整个居室内光线昏暗,丝毫看不出有任何的生机景象。“啊赫,啊赫!”亚历山大时不时地发出一阵阵咳嗽声,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深深地刻着岁月的轮回,昔日那个叱咤钢都的草原之子,那个亲自平定叛乱,剿灭棕兽帝国的一代圣君,亚历山大,真的已经老了。 《请喜欢此书的读者朋友将本书介绍给你们的书友,在qq上向好友转发本书的链接!哎,怎么搞得像违法传销啊?哈哈!》 第八十章 亚历山大(3100字) 嗨格尔见亚历山大咳嗽不止,颇为关切,“父皇,你要多保重身体啊!” 英雄迟暮,豪气犹在,“哼!你父皇我身体好着呢!赵源啊赵源!老夫跟你斗了一辈子,这次也决计不会输给你的,咱们比比看,到底谁先去见真主!”(赵源就是中土帝国的皇帝,据传,龙体欠安,已在弥留之际。) 嗨格尔嘿嘿一笑,“父皇,您真的很有竞争精神啊!连生病这种事都要跟别人比一比。” “啊赫!啊赫!气死我了,今天从你大哥那边传来消息,说是赵源那小子已经卧病在床一个多月了,可就是没死绝。那小子命还挺硬啊,啊赫,啊赫!” “大哥那边有消息了?” 亚历山大点了点头,“恩,你大哥明天就到钢都了!” “什么?明天就到钢都?”嗨格尔大吃一惊,这件事情真的有点让人猝不及防,“我不知道啊,这是真的吗?” 亚历山大大怒,“你这个孽障!连我这个从不迈出房门的人都知道的事情,你这个做弟弟的竟然说不知道?” 嗨格尔头上冷汗直冒,不知如何应对。 “哼!你从来都没有把你大哥放在眼里,我将来要是把皇位传给了你,你大哥二哥他们还有活路吗?” 嗨格尔慌忙跪倒在地上,“孩儿知错,孩儿糊涂啊!”嗨格尔羞愧难当,汹涌的热血一起涌向了他的脑袋,顿时将那张毛脸涨得通红。他心中暗骂,“吗的,我养了一帮废物,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居然没人跟我通报。都是吃干饭的!”随即,他又转念一想:“大哥身为大都督,统领数十万军队攻打中土帝国,若不是得到了皇帝的旨意,是不能随便回朝的,此事,从头到尾我毫不知晓,其中必有蹊跷,难道父皇偷偷给大哥下了密诏?” 亚历山大继续怒斥:“你现在日子过得很舒服啊?每天不是打猎就是和黄毛兽淫乐!钢都郡守就是这么当的嘛?” 黄豆般大的汗滴嗨格尔的额头上滴了下来。父皇一向来对他疼爱有加,像今天这般无厘头似的训斥,之前从未发生过,嗨格尔暗暗寻思着,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事,得罪了父皇。 亚历山大继续骂道:“别以为让你做了钢都郡守,这个储君之位就一定是你的?就算你现在是储君好了,有你这么目无兄长的吗?” 嗨格尔慌忙答道:“父皇教训的是,孩儿自当谨记。” “明天你大哥就要来了,我有病在身,不能给他接风洗尘了!” 嗨格尔朗声说道:“父皇请放心,这事我一定给大哥办得体体面面、风风光光的。若不是大哥在前线浴血奋战,哪有我等在钢都的歌舞升平?明日一早,我出城五十里迎接大哥凯旋。” “下去吧。”亚历山大大手一挥,略显神情困顿,嗨格尔见亚历山大累了,立刻说道:“父皇请早点歇息,孩儿告退。” 待嗨格尔走远,从屏风处走出来一个后宫侍官,“皇上,倒是很少看见你训斥三皇子的。” 亚历山大微微一笑,面露喜色,“我今天故意探了探他的口风,他对大皇儿谢斯利的行踪毫不知情,这说明嗨格尔没有在谢斯利那边安排眼线,他对皇兄根本没有提防之心,果然是个厚道的小伙子。哈哈哈,现在没有提防之心就意味着将来就没有加害之心,很好很好。” 后宫侍官说道:“皇上,这么说来,您已经决定了?要让三皇子嗨格尔继承皇位?” 亚历山大略显伤感惆怅,“人生如梦啊,想不到我也到了非选嗣不可的岁数。哎,我打算大寿那天宣布这个消息。我怕大皇子谢斯利日后不服,所以今天特地安排嗨格尔去迎接他的皇兄,为的就是让他们兄弟两个感情更加融洽……” 后宫侍官笑道:“也不知道三皇子殿下能不能领会陛下您的良苦用心。” 亚历山大又叹了口气,“不过我也有顾虑,嗨格尔至今除了一个嗨修瑟之外,并无别的子嗣,都不知道跟他说了多少回了,他就只知道宠幸那几个黄毛兽。现在,我再也等不下去了,这个事情还是尽早了断的好。” “陛下,三皇子年富力强,有正统的子嗣那还不是迟早的事,那个黄毛兽所生的混血毛兽应该已经三岁了吧?这说明三皇子殿下并不是不行啊。” “恩,我也是这么想的。早知道就不让他胡来了,这小子玩黄毛兽玩上瘾了。哈哈”…… 嗨格尔气鼓鼓地从内殿里走了出来,他向过来迎接他的副官吼道:“你去给我到军部查一下,大都督谢斯利是什么时候接到调令回钢都的,接替他督军的又是哪位将军?”嗨格尔有些心神不宁,父皇的身体每况愈下,偏偏在这个时候,大皇子被召进京,这意味着什么?难道还不够明显吗?虽说父皇寿辰将近,但犯得着提前一个月进京吗?他暗暗自责,原本以为自己得了钢都郡守的职位,这天下就是他的了,可谁料现在风云突变,父皇的心思永远让人捉摸不透。他略微感到了一丝的紧迫感,一股愤怒的情绪,歹毒的念头在他心中慢慢滋生。 副官小心翼翼地说道:“回殿下的话,小的知道,上个月皇上亲自下了道诏书,要谢斯利速速回都,由副都督哈萨雅迪出任代都督,现在大皇子应该在回钢都的路上。” 嗨格尔怒不可遏,甩手给了副官一个巴掌,然后双手紧紧掐住了他的脖子,“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这个畜生!” 那副官顿时惊慌失措,面如土色,“殿下冤枉啊,冤枉啊,小的也是前天才得到的消息,我还以为,这种事情,你们皇家人肯定是知晓的,所以小的没敢多嘴。” 嗨格尔一脚将那副官踹了个四脚朝天,“白痴一个,养你有什么用?” “小的知错了,殿下饶命啊!” 嗨格尔恶狠狠地说道:“明天出城五十里迎接我皇兄,你去给我准备妥当了,服侍、礼炮、酒水、食物,你看着办吧!如果这次搞砸了,小心你的狗头!” “是是是,谢殿下不杀之恩。” 嗨格尔一脸愤慨,“身边一个有用的人都没有,真是气死我了!”嗨格尔门下食客八百,三教九流皆拜他门下,可是到了立嗣的冲刺阶段,他们的表现也太不给力了。 嗨格尔一个人脸色沉郁,在王府内踱来踱去,不知不觉中他竟走到了阿赫穆鲁已经闲置的房间。嗨格尔微微叹了口气,在众多食客之中,阿赫穆鲁算是最会揣摩他的心思的一个,为他找来的黄毛兽以及格鲁萨叶晓枫都让他非常满意,只可惜造化弄人,如此“人才”却英年早逝,着实让人唏嘘不已。 嗨格尔随即想到了今天猎场之上,格鲁萨奋勇屠狮,作为一个人类能有如此忠勇的表现,真是不容易啊!嗨格尔欣慰地点了点头,他觉得自己身边只有黑白双煞似乎还是不大够用,现在是非常时刻,自己随时都有可能被人暗杀,如果有格鲁萨这样的高手在自己身边,应该会更加保险吧? 他记得绿管家曾对他说过,格鲁萨被安排在东区杂仆院,不如现在去看看? …… 话说叶晓枫,初尝禁果,始终意犹未尽,今日,已经是第七次了……难道他竟是传说中的一夜七次郎吗?正当他和婉儿两人翻云覆雨之际,门外轻轻地响起了一阵颇有教养的敲门声。“吗的,又谁啊?老子办个事儿都不太平!”叶晓枫满脸怒意,从地上爬起来,边扣裤子边向门边走挪去。 “到底是哪个王八羔子?”,“咯吱!”门打开了,“诶呀,三殿下,小的有礼了!” “哈哈,你刚才用中土话叽里咕噜说着什么?瞧你这面色不善,该不会是在骂我吧?” 叶晓枫心中不由咯噔一下 ,心想,还好麻辣个比的你小子听不懂的!他微微一笑,“我刚才正和婉儿说话呢,没,没有骂谁。” 婉儿赶忙慌张地双膝下跪,“婉儿见过三皇子殿下。” 嗨格尔满脸淫、荡,朝叶晓枫抛了个媚眼,“咋样?” 叶晓枫做出了一幅爽翻天的销魂模样,“谢陛下赠女,格鲁萨很享受。”叶晓枫虽然说得扭捏作态,但绝不是口是心非,他今天是真爽了。 嗨格尔哈哈大笑,“你要是喜欢,下次我叫手下再给你捉些女人来!” 叶晓枫只听得暴汗淋漓,心中对嗨格尔仅存有的一丝好感也已消失殆尽,他心中大骂:“麻辣个比的死毛兽臭毛兽,禽兽不如的东西!就知道欺负我们中土百姓。” 嗨格尔轻轻叹了口气,“我今日心情原本不大好,不过不知道为何见了你,整个人就轻松了不少。” 叶晓枫一楞,嗨格尔居然对自己开始推心置腹了,随即朗声说道:“格鲁萨愿意为殿下排忧解难。” “哼哼!”嗨格尔苦笑一声,“这种事儿不是你所能解决的。” 第八十一章 成为谋士(3300字) 叶晓枫贼眼珠子那么一转,便揣摩起嗨格尔的心事来,“我看殿下从皇宫里出来后整个人似乎都变了,难道是因为皇上他老人家身体欠安?或者,殿下为了江山社稷的走势,一直寝食难安?” 嗨格尔满脸惊恐,“你,你,你是怎么知道的?就你一个陌路的人类,居然晓得我们皇族的事!” 叶晓枫也是吃了一惊,他就那么随口一说,居然叫他给言中了!他暗暗苦笑了一下,皇族?皇族还不就是那么些破事! 叶晓枫假装慌忙,“小的不该妄加评论皇家之事,小的知罪。” 嗨格尔摆了摆手,叹了口气,“你何罪之有?我的手下若是各个都像你这般冰雪聪明,还愁天下不平?” 叶晓枫立刻献媚,“我就是你的手下啊,殿下若想平天下,小的不才,愿为殿下出谋划策。” 嗨格尔瞥了他一眼,哼哼冷笑一声,“你连兽语都讲不流利,斗大的字不识还想做谋士?这样吧,从明天开始,你就做我的贴身保镖,这个地儿,就不要住了,搬到我寝宫的偏室居住吧!” “谢殿下!”叶晓枫兴高采烈,向嗨格尔行了个大礼。他离自己心中的目标更近了一步。 叶晓枫贼眼珠子一转,便说道:“三殿下,您要是每回都跑那么快,小的以后万一跟不上怎么办呢?得亏今天呐,骑的那匹马倒还算快!” “哈哈哈,好你个小子,敢跟我讨价还价的奴才,你还算是第一个。你不就是看上了那个逐日宝马吗?行,就让你骑两天,不过你得给我好生伺候着,要是出了什么差错,小心你的脑袋!” 叶晓枫嘿嘿一笑:“谢殿下赠马!现在再说这句话,应该不会有错了吧?” 嗨格尔哈哈大笑,心中却有一丝不悦,他暗道:“贼精的人类,睚眦必报,真不是什么善茬!” 叶晓枫拍起自己的胸脯,“放心吧殿下,我先前向马夫坎桑纳斯调教了不少伺候汗血毛马的经验,现在别说是一匹逐日了,就算给我十匹,我也能把它们照顾得好好的。” 嗨格尔上下打量着叶晓枫,“你怎么就认为我一定会把逐日赐给你呢?居然先研究其汗血毛马的习性来了?” 叶晓枫笑道:“我搬来的第一天就听坎桑纳斯如此这般的吹嘘了。” 嗨格尔点了点头,“恩,这倒是实情,这个棕毛兽只要一说到汗血毛马,就废话连篇,刹不住了。”嗨格尔环顾了下叶晓枫的房间,“你这也没啥东西,不用准备什么了,现在就跟我来吧。”婉儿听得谈话,就立刻卷起了床上她新缝制的被褥,除此之外,确实没什么东西了。嗨格尔突然想到了什么,“我赏你的金子呢?” 叶晓枫猥琐地从裤裆里掏了两枚金币,“全在这了。” 嗨格尔疑惑不解,“其它的呢?” 叶晓枫装出一副莫名其妙地腔调,“其它?没有了啊!殿下赏赐的东西小的自然不敢乱放,这就是绿管家给我的全部了。” “什么?”嗨格尔怒不可遏,“绿恩斯你个老匹夫!” 叶晓枫疑惑不解:“绿管家怎么了?他对小的挺好的啊,您看,这是他给我准备的被褥,里面还有棉花呢!” “哼哼哼!”嗨格尔一声冷笑,杀气尽显。 “麻辣个比的,叫你狗日的坑老子的钱。”叶晓枫,正偷着乐呢!他自觉地位巩固,再也不需要绿管家了。这个倒霉贪财的家伙,估计再也见不到明日初升的太阳了。 叶晓枫走出了房门,猛然间看见黑白双煞正一左一右地站在门外两侧,叶晓枫嬉皮笑脸地过去拍了下他们两人的肩膀,“两位大哥,以后小弟就要加入你们的行列了。” 白煞抬了他那高傲的头颅,“格鲁萨,你除了会仍石头,还会些什么?” 叶晓枫脑门一热,瞧见白煞身后背着的那口重剑,随即喊道:“我还会使剑!哪天我们比试一下!” 白煞不由心头一震,叶晓枫秒杀群狮他可是瞧在眼里,原本只是想给格鲁萨一个下马威,可谁料那小子居然还口出狂言,说要比剑!如此猖狂,难道他真的身怀绝技,有恃无恐吗? 叶晓枫其实也就是那张嘴厉害,先声夺人是他惯用的伎俩,想当日津陵首富之女王倩靓的比武招亲大会,叶晓枫一见津陵刘门的刘遥公子,就叫嚣着要跟人家比试暗器。他就这德性!不过这一招倒也真的屡试不爽,当下就把白煞给镇住了。 嗨格尔哈哈大笑,“白煞,你不要瞧他个子小,其实气力还是蛮大的。棕熊还不是被他一下就弄死了?” 叶晓枫满脸尴尬,“殿下,你又揭小的短了,我那时候不是正在生病吗?” 黑煞双手蜷缩,向前探出,做狗刨之式,嘴巴里“汪汪汪”地狂吠了几声,顿时惹得众兽大笑起来。叶晓枫挠了挠头皮,“那日角斗场,你们二位也在?” 黑煞正色道:“三皇子到哪,我们就到哪。” 叶晓枫心中暗道:嗨格尔跟黄毛兽嘿咻嘿咻的时候,你们两个龟‘公老鸨是不是也在边上偷淫啊? 这时,叶晓枫的门前,慢慢的聚集起毛兽来,他的左邻右舍纷纷打开房门向三皇子嗨格尔行礼,他们心中暗暗后悔,想不到三皇子殿下如此看重这个人类,居然亲自来请他,当初那小子来请咱吃饭的时候,就该去的啊…… 嗨格尔对格鲁萨说道:“你今天早点休息,明天一早随我出城,我大哥明天就要回来了。” 叶晓枫不由心头一震,“您大哥?难道是那个谢斯利大都督?” 嗨格尔点了点头。 叶晓枫顿时恨地牙痒痒地,“谢斯利,你这个畜生!” 如果一个红小兵战士,听说明天要见到冈村宁次或者蒋桄榔头,他会是种什么心情?磨刀霍霍是必须的了。谢斯利身为南征大将军,一生之中屠杀中土百姓无数,是个名至实归的魔头。叶晓枫暗暗告诫自己,一定得设法将他除去!为我中土百姓报仇雪恨! 叶晓枫突然灵光一现,嗨格尔不是说今天心情不好吗?难道跟明天他皇兄要来有着莫大的关系?恩,这里面肯定大有文章。 穿过巍峨雄伟的正殿,便是三皇子的寝宫,叶晓枫心无旁骛,无暇观赏富丽堂皇的皇族装饰,对自己住的偏室也是毫不关心,他的脑海里一直盘算着怎么样才能除去谢斯利。虽然一块飞石将其爆头的场景在叶晓枫脑中反复播映,但是此举很暴力,后果很严重。叶晓枫没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荆轲刺秦的勇气,他需要一个万全的计策。 次日,嗨格尔钦点了三千御林军,各个手持彩旗,一路敲锣打鼓浩浩荡荡向城南行去。队伍之中还准备了各式糕点,羊腿猪蹄一应俱全,这等场面似要犒劳凯旋而归的勇士。其实则不然,毛兽此番大举压境,攻击南国闲林重镇,已五月有余,除了抢掠了几个边疆的小村落之外,依旧是寸土未进,可谓劳民伤财。此番中土帝国骠骑大将军叶文虽未压阵,但有广寒宫卞逍遥与凌霄阁金布衫两位中土十大高手助阵,闲林城池始终牢不可破! 黑毛兽帝国的权贵们对大皇子谢斯利的用兵颇有微词,这也直接导致了他在立嗣之争中全面处于下风。原本这是他最后的机会,反而却给他加了不少负分。如此大张旗鼓地去迎接一个败军之将,确实有失偏颇。这当然不是嗨格尔想办的,实在是有皇命在身。 阿尔米达这个话痨,还果真是胸无大志,他见叶晓枫得势,便再次黏了上去,冠冕堂皇地成了叶晓枫的马夫,还帮叶晓枫抗起来本不算重的鹅卵石麻袋。可惜叶晓枫不是关公,他也不是周仓,否则,那口八十二斤重的青龙偃月刀就得由他来背了 。像阿尔米达这种三脚猫的功夫自然入不了嗨格尔的法眼(当然,阿尔米达是故意隐藏实力罢了),他认定阿尔米达不堪重用,既然这小子愿意跟着格鲁萨,嗨格尔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阿尔米达又在唾沫横飞:“我说,老大,你现在成了准御前侍卫,我也跟着沾光了,将来飞黄腾达了也别忘了提携小的啊!” 叶晓枫疑惑地望了望他,“什么叫准御前侍卫?你可别随便给我按个官名啊!” 阿尔米达轻声地说道:“这还用说嘛!你现在是三皇子的保镖,将来三皇子一旦登基称帝,你就是货真价实的御前侍卫了,那可风光!” 叶晓枫白了他一眼,“莫谈国事!皇家事,哪是我们奴仆可以妄加评论的?”其实叶晓枫也不清楚在毛兽帝国谈论立嗣是不是妥当,反正在中土帝国那可是足以杀头的罪名。 阿尔米达立刻附和道:“是是是,老大教训的是,你看我这嘴,是不该乱说。老大,你在中土帝国是干什么的?你不用骗我,你肯定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叶晓枫嘲讽道:“算不算见过世面,我不清楚。但我清楚的是,我的智慧比你微弱高那么一点点。” 阿尔米达嗤之以鼻,并不以为然,“智慧?我可没看出来,我在钢都角斗场苟活了三年,智慧可不一般呐!像你这么冒失,若不是三皇子殿下前来解救你,你现在还能说话呢?早就去见真主了。” 叶晓枫见他重提旧事,心中略有些不快,但是他真的被阿尔米达的“国事”话题吸引住了,“关于立嗣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阿尔米达嘿嘿一笑,“知道的不多,但是我可以肯定是,这皇位非三皇子莫属。” (请点收藏+推荐谢谢各位书友。另外推荐我朋友闲云一鹤的红书《超能老师》) 第八十二章 毛兽大皇子(3200字) 听了阿尔米达肯定的回答,叶晓枫点了点头,心想,这毛兽帝国的风情倒是我中土帝国有很大的不同,咱们中土帝国历来强调的是长幼有序,废长立幼实不可取,极易引起社稷动荡。一想到这一层,叶晓枫不由地思绪万千,他恨恨地骂道:“赵源皇帝老儿也不知道搞什么名堂,岁数一大把了太子都还没立!”叶晓枫最后一次在京城见到他的父亲,叶文正在被持续升温的党阀之争搞得焦头烂额,庶长子熙睿王和陈皇后所生的嫡长子博弈王正为储君之位争得不可开交。 (书友们,咱们来温习下功课,详见第二十章)中土重臣们几次联名进谏要求皇上速立太子,其实那帮老学究们自然是力挺有着资深背景的博弈王,他的外公就是当朝一品的右宰相。赵源害怕外戚专权,始终不许,而且他更偏爱庶出的长子熙睿王。熙睿王本没有什么背景,他的母亲是津陵城主刘志府上的一个丫头,唯一出彩的是他的授业恩师正是大名鼎鼎的咏春叶文。可叶文一生恬淡,从未在这种事情上表明自己的立场,反倒是广寒宫卞逍遥、凌霄阁金布衫等武官力挺熙睿王,正所谓武林同门,同气连枝。 无巧不成书,当黑毛兽钢都帝国的亚历山大病入膏肓的时候,中土帝国的赵源也在病榻上唧唧哼哼,他们的继承人正紧盯着皇位,随时准备展开一场声势浩大的血雨腥风,叶晓枫,在这两场足以影响整个世界格局的政治纠纷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整个世界,被他玩弄于鼓掌之间。 叶晓枫恨恨地咬了咬舌头,“这个该死的熙睿王,把刘掌柜送老子的天女散花要了去了,否则当日在通天河边,我也不至于失手被擒,麻辣个比的。” 叶晓枫正当恼怒的时候,嗨格尔大手一挥,“停!驻马休息!” 叶晓枫一脸疑惑,弱弱地问道:“殿下,不是说出城五十里吗?这二十里都还没到呢。” 嗨格尔轻蔑地说道:“什么东西?还要本王出城五十里,二十里足够了!” 叶晓枫随即心中大骂:“对头,的确不是个东西,谢斯利,你个狗娘养的。”他终究是没敢骂出声来。 叶晓枫想探探嗨格尔的口风,“殿下,这皇上命你出城来迎大皇子,不知道有什么深意?” 嗨格尔满脸晦气,“我也正为这事恼怒呢!难到非要我在皇兄面前低声下气吗?这家伙要是看见我来迎他,尾巴还不翘天上去了?” 叶晓枫咬紧牙关,豁出去老命,说了句话:“该不是陛下想以此为契机,为将来立嗣定一个基调?” “巴嘎!”嗨格尔顿时火冒三丈。 叶晓枫慌忙请罪,“小的该死,小的说了不该说的。” “不!你说的很有道理!我擦!现在居然连你都看出来了,这事真的麻烦了!” 叶晓枫又说道:“殿下,现在还不是着急的时候,您千万要沉得住气啊。咱们走一步看一步。” 嗨格尔赞许地点了点头,“大家都说人类精明能干,你小子看起来的确很聪明嘛!” 叶晓枫嘿嘿笑道:“殿下,既然都已经出来了,也不差这点路,待士兵们稍微休息一下,咱们还是得继续再往前走。这万一有哪个良心抹了猪油的坏蛋到皇上那边打您的小报告,那可就麻烦了。” 嗨格尔疑惑地问道:“你的意思是接着走?五十里外迎接?” “殿下英明啊!咱们中土国有句话叫做小不忍则乱大谋,意思是说小事不忍耐就会坏了大事。殿下,您看……” 嗨格尔大喝一声,“起驾!” 众兽都面面相觑,这屁股都还没坐热呢,又要走,也不知道这三皇子葫芦里到底卖得什么药。那些毛兽士兵嘴巴里叽里咕噜地发出了些怨言,把搁在地上东倒西歪的彩旗又重新扶了起来。 嗨格尔怒斥道:“都给我精神点!谁再他娘的嘴巴里不干净,休怪老子翻脸!” 叶晓枫乐哈哈地说道:“殿下,你看,大伙一听又要去迎大皇子,都打不起精神来了,这就是人心所向啊!您瞧见了吧,大伙有多么不待见大皇子!您真的不该去责难他们啊!” 嗨格尔皮笑肉不笑地瞥了一眼叶晓枫,“你费什么话呢!这些都是我的手下,谅他们也不敢生二心!不待见大皇子,那是必须的。” 叶晓枫暗笑道:谁说是你的部下就不敢生二心了?老子就不止长了一个心眼! 叶晓枫继续试探道:“殿下,万一,我是说万一,皇上要将储君之位留给大皇子,您怎么办?” 嗨格尔大怒,“放屁!哼!如果真的是这样,我绝不会善罢甘休的!拼到底!” 叶晓枫心中大慰,“哈哈,原来嗨格尔这小子已经动了杀机,嘿嘿,这事儿就好办多了。” 他们两人边走边聊,不知不觉间已走出了四十多里路,这时候远方尘烟四起,分明是一大队人马赶了过来。 嗨格尔微微皱起了眉头,“这前线兵力吃紧,不就回个城嘛,至于带那么多护卫队吗?” 叶晓枫遮阳远眺,“是啊殿下,我看这差不多足足有一千骑呢!” “哦?”嗨格尔满脸疑惑,他扭头问身边的副官,“副官,你以前做过侦查员统领,你说,这有多少兵马?” “回殿下的话,确是千骑上下。” 嗨格尔冷冷地望着叶晓枫,“你眼力不错啊!就算是一般的侦察兵也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准确报数,你到底是什么来头?” 叶晓枫顿时冷汗直冒,“回殿下的话,小的平时就爱吹牛,满嘴胡话,这偶尔言中一次,也是有的。”叶晓枫作为国立军官学院二年级的学员,若是连这么点人马都数不出来,那还怎么混呢? 两军慢慢逼近。 嗨格尔快马一鞭,单骑冲在最前面,只见他哈哈大笑:“大哥!大哥!三弟在此等候多时!” 远处亦传了声爽朗的笑声,“哈哈,三弟,想死大哥我了。” 很快,两人相遇,拥抱在了一起。 叶晓枫在后面看着,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麻辣个比的,真是太腻腥了!这两个毛兽各怀鬼胎,笑里藏刀,还真能抱的住,哇拷!” 叶晓枫远远望去,只见这个谢斯利长的熊腰虎背,甚是健壮,而那张脸,真的跟凶神恶煞似的。 嗨格尔扭头向叶晓枫吼道:“格鲁萨!拿酒来!”叶晓枫早有准备,手持两个羊肚酒袋就屁颠屁颠地久纵马向这两人奔去。 “巴嘎!这……人类!”谢斯利大惊,一个不稳,差点就要从马背上掀下来,“哐!”慌乱之中,他抽出了腰间的一把宝剑,就要自卫。 “嗨格尔?你小子到底干什么?还不快点叫他停下来?亚美蝶!亚美蝶!” 嗨格尔见他皇兄反应如此激烈,也是吃了一惊,“皇兄莫慌,他是我的奴隶!” “奴隶?”谢斯利满脸疑惑地望了望嗨格尔,又瞅了瞅正在不断逼近的叶晓枫。 叶晓枫奔到距他们还有三米的时候,就翻身下马,然后双膝跪地,用膝盖蹭蹭蹭迅速“走”到了那两人跟前,然后双手高举羊肚酒袋,“大皇子请用!” 谢斯利惊得下巴都快要掉了下来,“人……人类,这狡猾的人类被你驯服了?” 嗨格尔满脸得意,“大哥放心,这个格鲁萨对我忠心耿耿,曾经救过我两次性命,绝对靠得住。” “哼哼!”谢斯利冷笑了一声,轻蔑地瞥了一眼嗨格尔,“你倒是什么样的奴才都敢用啊!”叶晓枫听了这话,颇为不受用,怎奈眼下正有几千双眼睛望着自己这边,他连一丝怒意都不敢显露,更别提造次了 ! 谢斯利瞧了瞧嗨格尔身后浩浩荡荡的军队,颇为难为情地说道:“哎,败军之将,你们都搞得那么隆重,我实在是不好意思啊。这酒,我也是没脸喝啊。” “大哥何出此言?你在前线浴血奋战,就算这次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 谢斯利问道:“不知道父皇这次为何命我回都?我还以为要治我的罪呢!不过看到今天三弟你跑那么大老远来迎接我,我这颗悬着心都算落地了,应该不是什么坏事吧?” 嗨格尔一脸严肃,“绝对的坏消息。父皇病重,无时无刻不在挂念着远在边疆的大哥和二哥!所以这次借着寿辰的机会,让你们提早返都。” 谢斯利顿时悲泪纵横,他仰天长啸:“父皇啊!孩儿没能侍奉在您身边,孩儿不孝啊!” 叶晓枫对这谢斯利简直是厌恶到了极点,他心中暗骂:“麻辣个比的你爹还没死呢,你少在这里惺惺作态啊!真是让人倒胃口,长的本来就已经很对不起观众了,还要装出一副苦命相,我嚓!” 许久,谢斯利总算是抒情完毕,不经意间,他又仔细地瞅了瞅叶晓枫,“恩?我觉得你这个人类奴隶很眼熟啊?” 叶晓枫心中不由咯噔一下,他随即仔细地想了想,也没发现任何可能跟谢斯利有关联的事情,这家伙应该没见过啊! 谢斯利做苦思冥想状,突然,他猛地拍了下大腿,“哦对了对了,这小子像通缉犯!” 叶晓枫差点晕翻倒地,这他娘的谢斯利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这说的叫什么话啊! 第八十三章 兄弟之争(3100字) 谢斯利随即就取下了身后的背包,在里面翻腾了几下,抽出了几张画像,谢斯利往其中一张图画一指,说道:“就是这个通缉犯!” 叶晓枫将信将疑地斜着眼睛望去,顿时大惊失色!这画像上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父亲咏春叶文! 谢斯利仔细对比着叶晓枫和画像上的差别,最后他遗憾地摇了摇头,“据我的士兵说,这个人将近有五十岁了,头发和胡子都有一半白了,不过,跟这个奴隶倒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真是奇怪啊。” 叶晓枫大气不敢出,紧张地全身颤抖起来,虽然他在极力控制,但是仍然无法掩盖住膝盖的撬动。 谢斯利问道:“三弟,你这个奴隶会武功吗?” 嗨格尔微微一笑:“他是我这次选中的角斗士,武功其实很一般,好像不会什么打斗技巧,不过他最擅长的是仍石头,神准!而且力气特别大!” 谢斯利更加遗憾了,“哦,原来这样啊!怎么人类长得都差不多啊?那家伙拳头特别厉害,我还以为你这个奴隶跟通缉犯叶文有什么关联呢!” 叶晓枫不由心头一震,他们毛兽居然认得他的父亲! 嗨格尔好奇地问道:“这个就是他们中土帝国最著名的将军吗?” 谢斯利无奈地点了点头,“这个人是个神经病!四个月前,伙同另外一个同谋,拔了我们一个山寨,伤了四百来个弟兄,娘的,说起这事儿我就来气!”谢斯利说着说着,又翻开了另一张画卷,“就是这个家伙,他娘的也是个疯子,挥起剑来贼快,根本看不清楚。” 叶晓枫偷偷瞥了一眼,这回就更让他震惊了,那不是一剑无影冯吃饭还会是谁?“我父亲怎么跟冯师傅搞在一起了?还发疯似地砍了他们四百多个毛兽……难道是因为我吗?” 嗨格尔朝他笑道:“大哥,你真是忧国忧民啊,人族将领的画像你都随身带着,真是了不起啊!” 谢斯利哈哈大笑,“破不了城池抓住几个将军也算是大功一件啊,而且还可以丢角斗场去,让父皇也开开眼界。不过这几个人类痞夫功夫还真是不错,根本抓不住哦。” 谢斯利剩下的那几张画像,对叶晓枫来说没有一个是生面孔,他们分别是广寒宫卞逍遥,凌霄阁金布衫,皇帝赵源……叶晓枫不由地冷汗直冒,“还好还好,没有老子的画像,麻辣个比的!” 嗨格尔看了看谢斯利身后的军队,“大哥,你今天带了多少人来?” 谢斯利耸了耸肩,“不多,一千骑!” 嗨格尔摇了摇头,“大哥,除御林军之外的其他部队是不允许驻扎进钢都城的。你这次进城,只能带十个随从!” “什么?那你要我这些弟兄住哪?” 嗨格尔说道:“城外二十里,安营扎寨!” “放屁!”谢斯利怒不可遏,“我这些弟兄跟我出生入死,好不容易护着我回了钢都,还要叫他们睡帐篷?” 嗨格尔无奈地摇了摇头,“大哥,咱们钢都的律法历来如此,我这是按规矩办事,我并没有要刁难你的意思。” “什么破规矩?难道我这一千骑进了城就能反了天了?” 嗨格尔冷漠地一笑,“如果是一千个高手,那就难说了!” 谢斯利向嗨格尔摆了摆手,“你回去吧,既然你不让我的弟兄进城,我就只好跟他们同吃同住了。” 嗨格尔惊愕道:“大哥,你不回了?” 谢斯利没有答话,调转马头就向自己的阵营奔去。 嗨格尔顿时楞在原地,彷徨不知所措。 叶晓枫眉头一皱,毒计横生,他偷偷向嗨格尔使了个眼色,“殿下,让他们进吧!这反倒是个好机会!” 嗨格尔满脸惊异,“怎么回事?” 叶晓枫:“殿下,小的有三个计谋,比较狠毒,请殿下先赎小的无罪。” 嗨格尔一脸的不耐烦,“快说快说,磨蹭什么?” 叶晓枫:“下策是待他们一进城,殿下你就立刻准备诉状,告大皇子谋逆之罪!中策是您亲自向皇上请罪去,就说你实在没办法,拦不住大皇子,只好让他的部队进城了,一切由皇上定夺。上策是……上策就比较狠了,待他们一进城……”叶晓枫举起右手,做抹脖子之式,“将他们全数歼灭!永除后患!到时候您只需说只允许大皇子的部队到城下驻扎休息,谁料城门一开,他们就疯狂地杀了进来,举兵谋反。” 嗨格尔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你小子真毒啊!”他思量许久,“现在还不到那个时候。就,用中策吧!”他随即放马向谢斯利追了过去,“大哥,大哥,你别生气啊!我放行还不成嘛?我这钢都郡守,今天都渎一次职算了!” 谢斯利再回首,已是喜笑颜开了,“哈哈,算你小子识相。” 叶晓枫骑在马上,心中直乐,“哼哼,叫你笑,老子一会叫你哭!” 嗨格尔紧凑着谢斯利慢慢地向钢都之城走去,叶晓枫屁颠屁颠就要跟在身后,谢斯利眉头一皱,“三弟?你能不能叫他退后,我看见这个人类心里就犯怵!” 叶晓枫慌忙应道:“是是是,小的立刻滚蛋!”说着叶晓枫撒腿就跑。 嗨格尔呵呵一笑:“皇兄,你看见了吧,这小子很识相,特机灵。” 谢斯利恨恨地说道:“三弟,你太单纯了,为兄我跟人类相处久了,知道这个种族实在太狡猾,而且阴险毒辣。我看你还是小心点为好!” 这时,阿尔米达凑到了叶晓枫的跟前,一阵挤眉弄眼,“老大,别人没瞧见,我可看出来了。”叶晓枫翻起了白眼,“什么东西?” “嘿嘿,刚才看画像的时候,你的腿在抖,嘿嘿!我早就知道了,你的来历可不一般!” 叶晓枫怒道:“少给我废话,小心我把你那张嘴撕烂!” 阿尔米达向外轻跳了一步,“嘿嘿,动手?你打不过我的!” 叶晓枫轻蔑地望了他一眼,“拿块石头砸落你一排牙齿是没什么问题的!你如果想逃,石头直接砸你屁、眼里。” 阿尔米达继续嬉皮笑脸,“老大,你好毒啊!” 叶晓枫不再理他,他自有思量,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犯不着跟阿尔米达这家伙套近乎,还是抓紧时间,赶紧想辙,最好能借刀杀人,把这谢斯利搞掉。 说话间,他们已经到了钢都城下,谢斯利等人一路奔波,早就是人困马乏。嗨格尔向谢斯利说道:“大哥,我府上备了桌酒席,特地给你接风洗尘,你可得赏脸呐!” 谁料,谢斯利摆了摆手,“喝酒吃饭等下再说,到了钢都,我得第一时间觐见父皇,我这些士兵离家久了,就让他们各自回府吧。” 嗨格尔心里顿时凉了半截,谢斯利如果直接就去见父皇,那这打小报告的事情可要黄了啊。他当即朗声说道:“大哥,实不相瞒,三弟我这次出城迎接全是奉了皇上的旨意,接风洗尘也包含在内,父皇命我好好地犒劳下大哥,你还是不要让我太难做了啊。” 谢斯利楞了楞,“那就这么着吧,我先回自己的府邸,换下装束,这离家久了,府上很多事情也要稍微安排一下。待会,我直接到你那边去。” 嗨格尔心中窃喜,“那我就不打扰大哥了,大哥请。小弟我在家中温起好久酒,恭候您的大驾。” 散了。 嗨格尔豪不停留,直奔皇宫。 “阿赫,阿赫!”亚历山大一边咳嗽,一边问道:“你怎么这个时候来了?没接到你大哥吗?” “启禀陛下,大哥接是接到了!” 亚历山大有些生气,“那你现在跑过来干什么?我不是叫你给你大哥接风洗尘吗?” 嗨格尔俯首道:“大哥说是要回府安排一下,等下再出来吃饭。父皇,今天,发生了件不愉快的事情。” 亚历山大一脸烦躁,“你说来听听。” “大哥他带了一千骑的护卫队回城。我依照咱们钢都律法,责令这些部队离城二十里安营扎寨,但是大哥他死活不依,还放下话来说他要和士兵们同甘共苦,拒绝进城!” 亚历山大大怒,“反了他了!这个混球越来越不长进了!你是怎么处理的?” “孩儿惶恐,孩儿实在奈何不了他,心想,大哥终究是大哥,也不想伤了和气,就想着睁只眼闭只眼算了,放他们进城,到时候只要对他们那一千骑士兵严加看管就行了。可谁料……” “又怎么了?”亚历山大震怒了! “谁料刚一进城门,大哥就命令他的部队就地解散,各自回家,现在,现在估计已经全部散落到钢都城各地了吧……要再想监管,恐怕……” “混蛋!你这个郡守怎么当的?怎么可以让他就这么胡来?” 嗨格尔一脸无辜的样子,“没办法啊!孩儿总不能在城里就和大哥带来的那一千士兵干起来啊!” “啪!”亚历山大重重地拍了下桌子,“你办得叫什么事?这可不像你一贯的做事风格啊!” 第八十四章 中土特色菜(3100字) 散席之后,嗨格尔激动滴一把搂住叶晓枫,“格鲁萨,你真是太厉害了!” “谢……谢殿下夸奖。”此刻的叶晓枫面如土色,心如刀绞,刚才那一顿饭,实在是…… “格鲁萨,你这么了,我看你脸色不大好啊?你是不是病了?” 叶晓枫极其痛苦地一笑,“那个,小的我不胜酒力,这个肚子有些不打舒服,我,我要去方便一下。”说着便捂住了嘴巴向茅厕里跑去。 嗨格尔望着叶晓枫迅速遁逃的身影,嘿嘿一笑,“原来无所不能的格鲁萨也有弱点啊。” 半晌,叶晓枫拖着疲倦而虚弱的身体,慢慢从厅外踱了进来。 嗨格尔笑着说道:“格鲁萨,你知道吗?这个皇子太保是什么官?” 叶晓枫挠了挠头皮,“不晓得,请殿下明示。” 嗨格尔笑道:“我们这里的官衔分为七个等级,最高级的是一品大员,比如说我大哥征南大都督的职位,还有我二哥镇西大将军的职位。你这个皇子太保,是三品的了。哈哈!” 叶晓枫也不禁有些飘飘然了,三品大官呐,嘿嘿,在咱们中土帝国,津陵城城主刘志也不过是个三品官,哇塞,不得了咯。 嗨格尔又问道:“格鲁萨,你冰雪聪明,猜猜看,这次父皇找我大哥面谈,具体会讲些什么内容。” 叶晓枫阵阵发晕,你他娘当老子是先知吗?我又不是你老爹肚子里的蛔虫,他想什么我怎么知道? 叶晓枫挠了挠头皮,“具体是什么事情小的哪里知道,不过我想,肯定跟紧急招大皇子回朝有莫大的关系。” 嗨格尔微微一笑,似胸有成竹,“明日,宫内就会传来消息了。” “哦,”叶晓枫了解了,原来皇上身边也有嗨格尔的人。 次日清晨,在亚历山大的寝宫内,展开了一场足以影响整个钢都帝国走势的父子间的激烈辩论。 “谢斯利,为父问你,这些年来父皇对你可好?” “父皇,孩儿惶恐,父皇对孩儿的关心简直是无微不至。” 亚历山大微微一笑,他虽然知道谢斯利言不由衷,但这种问题本来就只有一个标准答案,谢斯利的回答无可厚非。 “我让你三弟出任钢都郡守,是什么用意,你能领会吗?” 谢斯利深深吸了口气,“史上所有出任钢都郡守的皇子十之八九都继承了皇位。我想父皇应该就是那个意思。” “既然你什么都明白,那我就不多说什么了。从今天开始,正式革除你大都督的职务,我想,恐怕你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带兵了。” 谁料,谢斯利竟然斩钉截铁地说道:“父皇!孩儿不服!” “什么!?”亚历山大大吃一惊,谢斯利长那么大,从来没有顶撞过他,今天,算是彻底发飙了。“哼!你不服?你凭什么不服?为父难道没给过你机会吗?” 谢斯利答道:“给了,而且父皇还给了不少机会。” 亚历山大怒斥道“那你还废什么话?哼,咱们钢都帝国选立太子,历来都特别重视皇子的文治武功,我派你去攻打南朝人族已经好几年了,你始终寸功未建,还损兵折将,朝中重臣们都对你的用兵颇有微词,直接质疑你的能力,你还有什么话好说的吗?” “父皇,南朝人族城高墙厚,连绵数万里,又加之人类擅长射箭,想要破城南下哪是那么容易的?先辈们未能做到的事情,孩儿又岂能轻易做到呢?” 亚历山大冷笑一声,“你以为是父皇在故意刁难你吗?你也不想想,你的文韬武略比的过你三弟吗?打小起你就不如他。正是因为这样,为父才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你,盼望你建立奇功。不过你真的太令我失望了。” 谢斯利一咬牙,狠狠地说道:“父皇,孩儿就算是有千般万般不如三弟,但只需一项比他强就成了。” “你什么意思?”亚历山大疑惑不解,隐约间觉得事情有些蹊跷,难道嗨格尔有什么致命的缺陷吗? “孩儿听说,三弟他得了不育之症!” “什么?你胡说什么?”亚历山大震惊了,“嗨修瑟都已经三岁了,你还敢说嗨格尔得了不育症?” “嗨修瑟之后呢?整整三年了,几百个嫔妃没一个有动静的。而且,我还听说,那黄毛兽被虏来之后不久就产下了嗨修瑟,这个到底是不是三弟的种,还很难说。” “你这个孽障,凭什么在这里胡说八道?”亚历山大怒不可遏。 “一切事实说话啊,父皇,三年了,都三年了,这还不够说明问题吗?就算嗨修瑟是三弟的种好了,难道日后咱们黑毛兽帝国的皇帝要由嗨修瑟这个混血杂兽来当吗?” 亚历山大沉默了,其实这正是他一直以来所担心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迟迟未正式宣布嗨格尔的太子之位。当亚历山大怀揣着侥幸的心理最终决定力挺三子的时候,却遭遇到了当头棒喝,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父皇,孩儿听说三皇子府上的雨里御神医曾经给三皇子开过治疗不育症的汤剂,但是好像没什么效果,您若不信,可以叫雨里御神医过来当面对质。您也可以另外派您信的过的御医前去诊断。” “朴御医!”亚历山大大喝一声。 “微臣在!”朴御医匍匐上前。 亚历山大说道:“你去看看,嗨格尔到底是不是得了不育症。” “启奏陛下,按照我们医学界的说法,婚后一年妻子不能怀孕的就可称为不育症了,三皇子已经整整三年,而且是和众多嫔妃一起,严格地说来,确实算不育症了。” 亚历山大真的急了,“这个?这个有的治吗?你能不能肯定嗨格尔以后就不能生了吗?” “回殿下,小的医术不精,光靠一双肉眼很难判断三皇子日后有没有子嗣,除非有明显的外型缺陷,或者花柳之病。” 亚历山大摇了摇头,“缺陷是肯定没有的,打小我就知道。花柳更不可能了,后宫又不是藏污纳垢的风月场所!” 朴御医:“其实微臣去了也是没用的,实在没有办法马上下出一个结论来。而且,在皇家病历备忘录上,微臣确实看到过雨里御神医给三皇子殿下开过一个方子,主要是壮阳生精的功效,疗程为三个月。” 亚历山大怒斥道:“什么?你为什么早没跟我说?” 朴御医慌道:“陛下,小的怎么敢胡乱拿这种事嚼舌根?再说,微臣本以为,本以为三皇子殿下只不过年少气盛,纵欲过度而已……” “哼!”亚历山大重重地一掌拍在了椅子之上,“我应该早一点过问御医的,哎,都怪我不明医理,差点所托非人!” 朴御医“陛下,三皇子那边,微臣是去还是不去?” 亚历山大急忙挥了挥手,“且慢,此事以后再说,以免打草惊蛇。” 谢斯利暗暗高兴,几年前若不是他深谋远虑,偷偷给嗨格尔下了那一剂无色无味的猛药,嗨格尔这会儿恐怕早就儿女成群了。他一直以来隐忍不发,今日,总算是绝地反击了! 亚历山大冷冷地瞥了一眼谢斯利,“你别得意的太早了,这事儿,我还得好好考虑一下,你且先退下。” “那父皇,这大都督的职位,是革还不是不革啊?” 亚历山大烦躁地摆了摆手,“就,先停薪留职吧。” 谢斯利怏怏地点了点头,兵权没能要回来,只得了个大都督的虚名,这虽然不是最好的结果,但谢斯利已经满足了,他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他确信亚历山大已经将嗨格尔从皇位继承者的名单上除去了, 只不过由于嗨格尔手握二十万御林军,纵使是亚历山大也有所顾忌。现在,对他唯一能构成威胁的就是二弟拉菲色,这位驻守在西域的镇西大将军,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次肯定也是被急招回都,不出数日,就该到了吧…… “三殿下,三殿下,不好了,出大事了!”一个奴仆连滚带爬冲进了嗨格尔的寝宫。 “什么事?那么慌张?”嗨格尔脸色阴沉,心中也是忐忑不安,在这个节骨眼上,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足以牵动当事者的每一根神经。 “刚刚宫里传来消息,大皇子,大皇子他,在皇上面前蔑称殿下您得了不育之症,据说也在御医那得到了证实。现在皇上很生气,看他这样子,是不想把皇位传给您了。” “什么?”嗨格尔如遭五雷轰顶,晴天霹雳,惊诧地说不出话来了。 “不育之症是什么意思?”叶晓枫还是头一回听到这个兽语新名称,虽然隐约间猜到了意思的大概,但终究不敢确认,这嗨格尔不是有个活蹦乱跳的儿子吗? 嗨格尔苦笑了一声,突然喊道:“父皇,血统真的那么重要吗?嗨修瑟那么聪明伶俐,为什么不能继承大统啊?” 叶晓枫急了,“殿下,既然皇上不喜欢混血儿,那你就生个纯种的啊,赶紧呐,现在还来得及。” 嗨格尔无奈地摇了摇头,“这玩意儿不是你想有就能有的啊,近一年来我也很努力,但是就是没个结果啊。” 叶晓枫挠了挠头皮,“您肯定是累了,要不叫御医给你壮一壮,补一补?” 嗨格尔苦笑道:“怎么?你以为本王的身子骨不够强壮吗?” 叶晓枫尴尬地一笑,“嘿嘿,每晚我都被您和黄毛兽吵得睡不着觉,要说您不行,打死我也不信。” 嗨格尔更无奈了,“可他就是不开花结果啊……” 叶晓枫无语了,他低头沉思了半天,然后郑重其事地向嗨格尔说道:“殿下,现在形势危急,要想得帝位只有两条路可走了。” 嗨格尔喜出望外,一把搂住了叶晓枫,“哈哈,快说,我就知道你有办法!” 第八十五章 黄豆煮咸猪腿煲(4100字) 这时,厨房外传来了谢斯利豪放的笑声,这个魔头终究是到了。 “大哥,该起锅了!”叶晓枫在旁边提醒道。 “哦,差点这把这茬给忘了,奶奶地,叫你们狗日的吃!” 叶晓枫嘿嘿一笑:“大哥这啥菜?” 厨师憨憨一笑:“这是今天最后一道菜了,本来叫黄豆煮咸猪蹄煲,现在嘛,老泥鼻屎汤了。哇哈哈哈哈。” 这时,端菜的奴仆到了,叶晓枫就随着奴仆一道走向了兽膳房。 兽膳房内,嗨格尔举杯敬酒,“大哥,你为我帝国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今日又是风尘仆仆凯旋而归,小弟我先干为尽。”说着,嗨格尔就将自己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谢斯利面露难色,“三弟,说实话,这么大老远赶过来,我真的有些疲惫,这酒今天本不该喝的,既然三弟你盛情难却,我先随意喝一小口吧,哎,让我喘口气先。” 嗨格尔略显不快,“大哥,这可不像你啊,你什么时候怕过喝酒了啊?你是不是瞧不起我?” 谢斯利无奈地摇了摇头,“你今天就饶了我吧,我真的有些不大舒服。”谢斯利说着,就举起杯子抿了一小口。 谢斯利慢悠悠地问道:“三弟,父皇身体到底怎么样了?” 嗨格尔微微叹了口气,“这事儿,待会由御医来跟你说吧,我实在说不出口。” 谢斯利再次咿唔道:“父皇,孩儿出征的时候您还好好的,怎么这么快就……” “菜快凉了,你先吃吧。待会,咱们再去父皇那边请安吧。来来来,尝尝我这里中土师傅特地烧制的中土菜。” 谢斯利神情黯然,略显憔悴,一桌美食在他跟前,他也是毫无食欲。只见他举起一个汤勺,就往那个刚下过猛料的黄豆煮咸猪腿煲舀了下去。 那一勺酥软的黄豆入口,谢斯利只稍微嚼了几口,突然只觉得恶心犯呕,肚子里似翻江倒海一般,终于忍耐不住,“哇啦”一口全部吐在了桌子之上。 这一下风云突变,在场所有的人都无不为之动容。叶晓枫亦是大吃一惊,“不是吧?这老泥黄豆煲竟然如此刚猛?”一想到刚才的那烧菜的情形,叶晓枫不免也有了恶心干呕的冲动。 大皇子身边的一个护卫突然拍案而起,大声喝道:“三皇子你到底想干什么?要在这里谋害我们大殿下吗?” 嗨格尔顿时惊慌失措,“这……这哪有的事儿?” 那护卫一把扶起了萎靡不振的大皇子谢斯利,“殿下,咱不吃了,我怀疑你那胞弟在这酒菜里下了毒!” 谢斯利被自己刚才的举动也是吓了一跳,他喃喃地说道:“下毒?应……应该不是吧,我只是自己身体有些不舒服。” 谢斯利身边的另一个护卫重重地敲了下黄豆煮咸猪腿煲,一时之间汁水四溢,“看看这是什么东西?咱们是堂堂马背上的种族,怎么咽得下这种黄不拉几的杂物?你们三王府难倒连块像样的羊腿肉都没有吗?” “额哦~”谢斯利再次呕吐了起来。整个兽膳房顿时乱成了一锅粥。 “吵什么吵?”正在这个时候,病重的亚历山大拖着艰难的步伐走进了兽膳房。 重兽均一齐下跪,当然也包括叶晓枫,“我皇祥瑞!”一齐高呼。 “怎么回事?”亚历山大环顾四周,不怒自威。 “启禀陛下:”谢斯利的一个护卫俯首说道,“大皇子殿下吃了这里的酒水和黄豆,才没几口,就开始全身酥软,呕吐不止,微臣怀疑三皇子在这酒菜里下了毒,要谋害我们大皇子。” “什么?”亚历山大怒不可遏,“御医,快去看看!”亚历山大身体异样,出门的时候身边都有御医跟随。 御医立刻上前给大皇子谢斯利查看病情,他又是把脉又是翻看舌苔,在谢斯利身上翻看许久之后,回身向亚历山大禀报:“启奏陛下,大皇子应该不像是中了毒的症状,依臣看来,应该是旅途奔波,偶然风寒,加之又有些水土不服,这才导致呕吐的。不过,咱们毛兽体魄历来讲究以肉为食,这种黄豆杂物,大皇子肯定吃不惯,一时之间更加催发了病症的发作。” 亚历山大大怒,“嗨格尔!你到底在搞什么名堂?这种喂马吃的黄豆你居然拿过来给大皇子吃?你按的什么居心?” 嗨格尔顿时慌了神,“这个……这个……,我……” 叶晓枫心中大骂:“麻辣个比的,你他吗算哪根葱?还御医呢?吃个黄豆能把人吃死吗?”突然,一种不详的预感如同电光火石般在他脑中显现,这嗨格尔肯定把责任推到咱兽膳房的厨子身上去了,糟糕!不好! 我顶你个肺,老子拼啦!“启奏陛下!小的我有话要说!”叶晓枫抢身上前,匍匐跪地。他这一抢镜,立刻堵住了嗨格尔的舌头。 “恩?”亚历山大惊诧万分地注视着平日里并不多见的人类,他万般没有想到,在三皇子的王府内,居然出现了这样的异族! 叶晓枫不卑不亢地朗声说道:“这黄豆煮咸猪脚煲是三皇子殿下特地嘱咐兽膳房准备的。” 嗨格尔大惊失色,“格鲁萨,你……” “启禀陛下,”叶晓枫再次打断了嗨格尔的话,只见他不慌不忙地说道:“这道黄豆煮咸猪腿煲是咱们中土帝国的一道名菜,含有深刻的意义。小的我昨天给三皇子殿下讲了一个我们中土国的故事。” 亚历山大虽然惊魂未定,对这个人类异族还存有忌惮之心,但好歹他是见过大世面的帝王,当下平缓了下自己的心境,说道:“你且说说看。” “话说咱们中土国古代,有位皇帝,他的兄弟很有才华,所有这位皇帝非常担心他的兄弟威胁到自己的皇位,于是他想尽了办法来迫害自己的兄弟。有一天宴会的时候,他要求自己的弟弟在七步路之内创作一首诗歌,当时炉子里正在煮豆子,这个有才华的弟弟就以豆子为题材,果然在七步之内作出了这首诗,诗歌的大致意思是这样的,豆和豆秸是同一个根上长出来的,好比同胞兄弟,豆秸燃烧起来把锅内的豆煮得哭泣不已。后来咱们中土人以此来告诫世人,兄弟之间要互相友爱,不要自相残杀。再说这个猪蹄,咱们中土人有句成语叫手足情深,常常把手跟脚比喻成兄弟。皇上请看,这个咸猪蹄,又有前蹄又有后蹄,全部已经斩碎了混在一起,猪的前后蹄不就是我们的手跟脚吗?现在已经其乐融融混在一锅了。小的昨天给殿下讲过这个故事之后,三皇子殿下非常感动,嘱咐兽膳房今天一定要好好烹饪这道黄豆煮咸猪蹄煲,而且殿下还准备将这个故事讲给大皇子听呢。” 亚历山大大喜,“真的是这样的吗?” 嗨格尔就算是再傻,在这个节骨眼上也不会说个“不”字啊,“是的啊父皇,我昨天被您训斥完之后一直郁结于心,这个格鲁萨就用这个故事来开导我,都让我感动地流下了眼泪。” “哈哈哈哈,好,很好!”亚历山大注视着叶晓枫,“你,人类,很好!” 嗨格尔向亚历山大介绍道:“这个人类叫格鲁萨,是我的贴身保镖,曾经救过孩儿两次性命。眼下是孩儿身边最信得过的人了。” “恩!不错。”亚历山大对叶晓枫赞许有加,“像这种人,就要多几个留在你身边。人类精明能干,明白事理,你虽然贵为皇嗣,有时候也应该多听听人家的。” 嗨格尔俯首说道:“孩儿谨记在心。” 叶晓枫总算是松了口气,自己不禁也有些飘飘然了,“哈哈,老子真是太能扯了,咸猪脚和兄弟情深,什么跟什么嘛,哈哈!” 亚历山大 上下打量着叶晓枫,“这么矮小的人类,是你的保镖?这也太搞笑了吧?” 嗨格尔面露自得的神色,“父皇,这个格鲁萨是位神射手,而且还一身蛮力。我原本就打算在您诞辰那一天派他上场进行角斗表演的,到时候您就可以一睹投石神功的风采了。父皇,当日在阿里匹斯山坳下剿杀骊富山毛贼,孩儿我身先士卒冲进了贼阵,正杀得兴起,不料背后遭人偷袭,幸好格鲁萨掷出了一柄飞剑,一剑刺穿了那个欲偷袭孩儿的贼人。还有昨日,孩儿在皇家狩猎场误入狮群的包围圈,当时只有格鲁萨在我身边,他一个人力毙了十头猛狮,才让孩儿我平安归来。” 亚历山大啧啧称赞,“哇,看不出来格鲁萨原来那么骁勇啊!真是文武全才啊!不过,哎,可惜啊可惜。” 嗨格尔一愣,“父皇,可惜什么?” 亚历山大遗憾地说道:“可惜他是个人类,不是咱们兽族。否则,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嗨格尔说道:“父皇,孩儿觉得不管是什么种族,只要能为我所用,就是人才。格鲁萨跟了我之后一直尽心尽责,孩儿对他的表现一直很满意。” 亚历山大听了嗨格尔的话之后心中大慰,对这个三子更是多看重了几分,他心想,嗨格尔果然是心胸宽广、求贤若渴,他能够力排众议,抛弃种族的偏见,重用异族,足可以展示他的勇气和魄力,若成君王,必成一代明君。 亚历山大随即又拍了拍叶晓枫的肩膀:“小伙子,好好干,咱们毛兽不会亏待你的。” 叶晓枫匍匐倒地:“谢皇上夸奖。” 亚历山大又问道:“你来兽地多久了?” “回陛下的话,半年了!” “半年?”亚历山大倒是真有点吃惊了,“半年兽语就讲得那么好了?不是一般的天才呐……恩,有你这么明事理的人才留在嗨格尔身边,我很是放心,不错不错。” 亚历山大又问道:“只是保镖吗?还有别的职务吗?” 嗨格尔摇了摇头,“职务是没有的,因为这个格鲁萨是异族,又是黑户,所有儿臣虽然给他按了个侍官的头衔,但还未上花名册。” 亚历山大随即说道:“这怎么行?格鲁萨听封,现命你为皇子太保,陪侍皇子左右。” 叶晓枫做大喜状,“谢陛下赏赐!” 亚历山大又回首怒斥谢斯利:“看看你弟弟的境界,手足情深,懂吗?你的手下都是些什么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就知道闹事!”, 谢斯利益脸冤枉:“父皇,孩儿刚才可是什么都没说啊。我的那几个不重用的手下看见我呕吐得厉害,都吓坏了不是。” 亚历山大烦躁地摆了摆手,“好了好,你身体不适,就先回去好好休息吧。这饭,我看你也是没脸再吃下去了。你明日到皇宫来,我有些事要跟你谈。” 谢斯利起身说道:“父皇,您要保重身体啊,孩儿就先告退了。” 亚历山大望着这一桌的美食,已几日不曾好好进食的他居然也有了食欲,他当仁不让就坐了下来,开始细细品味这被叶晓枫吹嘘成兄弟情深的黄豆煮咸猪蹄煲。 亚历山大微微吮了一口汤水,“哇!果然是极品呐!” 叶晓枫差点笑喷了出来,哈哈,老子的鼻屎味道咋样? “恩!幺兮,幺兮,味道好极啦!”亚历山大一副黯然销魂的模样,突然他想到什么,向叶晓枫一指,“来,赐座!” 叶晓枫万般没有想到自己能受到如此礼遇,竟然能和黑毛兽钢都帝国的皇帝同桌而食!他向亚历山大鞠了一躬,然后战战兢兢地从旁边拖了条小凳子,远远地坐在桌角。亚历山大温和地向叶晓枫招了招手,“来,到我边上来。”然后他喜笑颜开地表示,“格鲁萨,来,你来尝尝这个兄弟情深的汤水。” 这句话,如同五雷轰顶,实打实地劈在了叶晓枫的心坎之上!这不光是要叫他吃自己的鼻屎呐!还有那厨子的痰、老泥……额滴神呐!救命啊…… (求红包,求打赏!精彩章节构思不易,如果您笑了,打赏一下吧!) 第八十六章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3400字) 散席之后,嗨格尔激动滴一把搂住叶晓枫,“格鲁萨,你真是太厉害了!” “谢……谢殿下夸奖。”此刻的叶晓枫面如土色,心如刀绞,刚才那一顿饭,实在是…… “格鲁萨,你这么了,我看你脸色不大好啊?你是不是病了?” 叶晓枫极其痛苦地一笑,“那个,小的我不胜酒力,这个肚子有些不打舒服,我,我要去方便一下。”说着便捂住了嘴巴向茅厕里跑去。 嗨格尔望着叶晓枫迅速遁逃的身影,嘿嘿一笑,“原来无所不能的格鲁萨也有弱点啊。” 半晌,叶晓枫拖着疲倦而虚弱的身体,慢慢从厅外踱了进来。 嗨格尔笑着说道:“格鲁萨,你知道吗?这个皇子太保是什么官?” 叶晓枫挠了挠头皮,“不晓得,请殿下明示。” 嗨格尔笑道:“我们这里的官衔分为七个等级,最高级的是一品大员,比如说我大哥征南大都督的职位,还有我二哥镇西大将军的职位。你这个皇子太保,是三品的了。哈哈!” 叶晓枫也不禁有些飘飘然了,三品大官呐,嘿嘿,在咱们中土帝国,津陵城城主刘志也不过是个三品官,哇塞,不得了咯。 嗨格尔又问道:“格鲁萨,你冰雪聪明,猜猜看,这次父皇找我大哥面谈,具体会讲些什么内容。” 叶晓枫阵阵发晕,你他娘当老子是先知吗?我又不是你老爹肚子里的蛔虫,他想什么我怎么知道? 叶晓枫挠了挠头皮,“具体是什么事情小的哪里知道,不过我想,肯定跟紧急招大皇子回朝有莫大的关系。” 嗨格尔微微一笑,似胸有成竹,“明日,宫内就会传来消息了。” “哦,”叶晓枫了解了,原来皇上身边也有嗨格尔的人。 次日清晨,在亚历山大的寝宫内,展开了一场足以影响整个钢都帝国走势的父子间的激烈辩论。 “谢斯利,为父问你,这些年来父皇对你可好?” “父皇,孩儿惶恐,父皇对孩儿的关心简直是无微不至。” 亚历山大微微一笑,他虽然知道谢斯利言不由衷,但这种问题本来就只有一个标准答案,谢斯利的回答无可厚非。 “我让你三弟出任钢都郡守,是什么用意,你能领会吗?” 谢斯利深深吸了口气,“史上所有出任钢都郡守的皇子十之八九都继承了皇位。我想父皇应该就是那个意思。” “既然你什么都明白,那我就不多说什么了。从今天开始,正式革除你大都督的职务,我想,恐怕你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带兵了。” 谁料,谢斯利竟然斩钉截铁地说道:“父皇!孩儿不服!” “什么!?”亚历山大大吃一惊,谢斯利长那么大,从来没有顶撞过他,今天,算是彻底发飙了。“哼!你不服?你凭什么不服?为父难道没给过你机会吗?” 谢斯利答道:“给了,而且父皇还给了不少机会。” 亚历山大怒斥道“那你还废什么话?哼,咱们钢都帝国选立太子,历来都特别重视皇子的文治武功,我派你去攻打南朝人族已经好几年了,你始终寸功未建,还损兵折将,朝中重臣们都对你的用兵颇有微词,直接质疑你的能力,你还有什么话好说的吗?” “父皇,南朝人族城高墙厚,连绵数万里,又加之人类擅长射箭,想要破城南下哪是那么容易的?先辈们未能做到的事情,孩儿又岂能轻易做到呢?” 亚历山大冷笑一声,“你以为是父皇在故意刁难你吗?你也不想想,你的文韬武略比的过你三弟吗?打小起你就不如他。正是因为这样,为父才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你,盼望你建立奇功。不过你真的太令我失望了。” 谢斯利一咬牙,狠狠地说道:“父皇,孩儿就算是有千般万般不如三弟,但只需一项比他强就成了。” “你什么意思?”亚历山大疑惑不解,隐约间觉得事情有些蹊跷,难道嗨格尔有什么致命的缺陷吗? “孩儿听说,三弟他得了不育之症!” “什么?你胡说什么?”亚历山大震惊了,“嗨修瑟都已经三岁了,你还敢说嗨格尔得了不育症?” “嗨修瑟之后呢?整整三年了,几百个嫔妃没一个有动静的。而且,我还听说,那黄毛兽被虏来之后不久就产下了嗨修瑟,这个到底是不是三弟的种,还很难说。” “你这个孽障,凭什么在这里胡说八道?”亚历山大怒不可遏。 “一切事实说话啊,父皇,三年了,都三年了,这还不够说明问题吗?就算嗨修瑟是三弟的种好了,难道日后咱们黑毛兽帝国的皇帝要由嗨修瑟这个混血杂兽来当吗?” 亚历山大沉默了,其实这正是他一直以来所担心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迟迟未正式宣布嗨格尔的太子之位。当亚历山大怀揣着侥幸的心理最终决定力挺三子的时候,却遭遇到了当头棒喝,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父皇,孩儿听说三皇子府上的雨里御神医曾经给三皇子开过治疗不育症的汤剂,但是好像没什么效果,您若不信,可以叫雨里御神医过来当面对质。您也可以另外派您信的过的御医前去诊断。” “朴御医!”亚历山大大喝一声。 “微臣在!”朴御医匍匐上前。 亚历山大说道:“你去看看,嗨格尔到底是不是得了不育症。” “启奏陛下,按照我们医学界的说法,婚后一年妻子不能怀孕的就可称为不育症了,三皇子已经整整三年,而且是和众多嫔妃一起,严格地说来,确实算不育症了。” 亚历山大真的急了,“这个?这个有的治吗?你能不能肯定嗨格尔以后就不能生了吗?” “回殿下,小的医术不精,光靠一双肉眼很难判断三皇子日后有没有子嗣,除非有明显的外型缺陷,或者花柳之病。” 亚历山大摇了摇头,“缺陷是肯定没有的,打小我就知道。花柳更不可能了,后宫又不是藏污纳垢的风月场所!” 朴御医:“其实微臣去了也是没用的,实在没有办法马上下出一个结论来。而且,在皇家病历备忘录上,微臣确实看到过雨里御神医给三皇子殿下开过一个方子,主要是壮阳生精的功效,疗程为三个月。” 亚历山大怒斥道:“什么?你为什么早没跟我说?” 朴御医慌道:“陛下,小的怎么敢胡乱拿这种事嚼舌根?再说,微臣本以为,本以为三皇子殿下只不过年少气盛,纵欲过度而已……” “哼!”亚历山大重重地一掌拍在了椅子之上,“我应该早一点过问御医的,哎,都怪我不明医理,差点所托非人!” 朴御医“陛下,三皇子那边,微臣是去还是不去?” 亚历山大急忙挥了挥手,“且慢,此事以后再说,以免打草惊蛇。” 谢斯利暗暗高兴,几年前若不是他深谋远虑,偷偷给嗨格尔下了那一剂无色无味的猛药,嗨格尔这会儿恐怕早就儿女成群了。他一直以来隐忍不发,今日,总算是绝地反击了! 亚历山大冷冷地瞥了一眼谢斯利,“你别得意的太早了,这事儿,我还得好好考虑一下,你且先退下。” “那父皇,这大都督的职位,是革还不是不革啊?” 亚历山大烦躁地摆了摆手,“就,先停薪留职吧。” 谢斯利怏怏地点了点头,兵权没能要回来,只得了个大都督的虚名,这虽然不是最好的结果,但谢斯利已经满足了,他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他确信亚历山大已经将嗨格尔从皇位继承者的名单上除去了, 只不过由于嗨格尔手握二十万御林军,纵使是亚历山大也有所顾忌。现在,对他唯一能构成威胁的就是二弟拉菲色,这位驻守在西域的镇西大将军,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次肯定也是被急招回都,不出数日,就该到了吧…… “三殿下,三殿下,不好了,出大事了!”一个奴仆连滚带爬冲进了嗨格尔的寝宫。 “什么事?那么慌张?”嗨格尔脸色阴沉,心中也是忐忑不安,在这个节骨眼上,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足以牵动当事者的每一根神经。 “刚刚宫里传来消息,大皇子,大皇子他,在皇上面前蔑称殿下您得了不育之症,据说也在御医那得到了证实。现在皇上很生气,看他这样子,是不想把皇位传给您了。” “什么?”嗨格尔如遭五雷轰顶,晴天霹雳,惊诧地说不出话来了。 “不育之症是什么意思?”叶晓枫还是头一回听到这个兽语新名称,虽然隐约间猜到了意思的大概,但终究不敢确认,这嗨格尔不是有个活蹦乱跳的儿子吗? 嗨格尔苦笑了一声,突然喊道:“父皇,血统真的那么重要吗?嗨修瑟那么聪明伶俐,为什么不能继承大统啊?” 叶晓枫急了,“殿下,既然皇上不喜欢混血儿,那你就生个纯种的啊,赶紧呐,现在还来得及。” 嗨格尔无奈地摇了摇头,“这玩意儿不是你想有就能有的啊,近一年来我也很努力,但是就是没个结果啊。” 叶晓枫挠了挠头皮,“您肯定是累了,要不叫御医给你壮一壮,补一补?” 嗨格尔苦笑道:“怎么?你以为本王的身子骨不够强壮吗?” 叶晓枫尴尬地一笑,“嘿嘿,每晚我都被您和黄毛兽吵得睡不着觉,要说您不行,打死我也不信。” 嗨格尔更无奈了,“可他就是不开花结果啊……” 叶晓枫无语了,他低头沉思了半天,然后郑重其事地向嗨格尔说道:“殿下,现在形势危急,要想得帝位只有两条路可走了。” 嗨格尔喜出望外,一把搂住了叶晓枫,“哈哈,快说,我就知道你有办法!” 第八十七章 二皇子拉菲色(3100字) 叶晓枫无奈地说道:“都很凶险啊。殿下,您现在还是钢都郡守,掌控着二十万御林军,现在已是到了万不得已的紧要关头,不如直接起兵,拼个鱼死网破。” “什么?你要本王谋反吗?” 叶晓枫摇了摇头,“不是谋反,您只需派兵围剿大皇子谢斯利的府邸,然后将他的一干党羽全数歼灭,到时候您高调控制住了钢都城,皇上如果识时务的话,不出三日肯定自愿退位了。” 叶晓枫其实对谁当毛兽皇帝并不是十分感兴趣,他倒不是真的想力挺嗨格尔,他满脑子想的就是搞死谢斯利,而且更不能让谢斯利这个魔头登基坐上皇帝了。 嗨格尔头上直冒冷汗,他虽然馋涎皇位已久,但若要他弑兄篡位,成为千夫所指,他终究还是没这个魄力,“我大哥身边有好几个武功卓绝的武士呢,很难搞啊。又不是兵多就能行的啊。你说你还有一种办法?” 叶晓枫笑了笑,“另外一种办法嘛,嘿嘿,在咱们中土有句话,叫做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媳妇抓不住流氓,殿下,到了这会了,您可千万别再舍不得您的嫔妃了啊。” 嗨格尔恍然大悟了,“你的意思是,不管用什么方法,让她们先怀上再说?” 叶晓枫嘿嘿一笑:“事态紧急,我看也只能这样,先应付过去得了。殿下只需在后宫佳丽中给我挑选三个身体健康的女毛兽,剩下的时候,小的我一定帮您办妥。” 嗨格尔大吃一惊,“不是吧,你上?你口味也忒重了吧?居然看上了我的后宫?不成不成,万一日后生出个没毛的来就麻烦了。” 叶晓枫差点雷翻倒地,“殿下,小的我可没这爱好。我只是会帮你安排合适的人选,取种结束后,立刻杀人灭口,永除后患。” 嗨格尔有些不耐烦了,“行了行了,你看着办吧,我后宫里的黑毛兽你随便挑,反正我也不怎么喜欢。这事就交给你了,准你在后宫自由行走。” 叶晓枫笑道:“保证这事儿做得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的。”叶晓枫所知的兽语修辞法实在有限,为了加深效果,他直接将中土成语意译过去了。 嗨格尔一脸惶恐道:“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呢?天怎么会有裂缝,还有真主大神在天上看着呢,他怎么会不知道?你说话真的奇怪啊,你们中土话就是这么没水准的吗?” 叶晓枫差点又雷翻在地,你他娘的都火烧眉毛了还真主呢?真是猪啊。你小子真没出息,老子给了你两条路走,一条做强权硬汉,一条做乌龟王八,你这个龟‘公转世的老鸨专挑绿色的帽子往自个头上套,真的是作孽呐。 这时副官来报,“殿下,二皇子拉菲色快到了,离城大概三十里。” “哦,”嗨格尔叹了口气,“该来的总会来啊,这下三兄弟都到齐了。”他瞥了一眼叶晓枫,“走,陪我走一趟。” 叶晓枫有些小无奈了,他天生慵懒,这几天又正巧和婉儿情意绵绵地打得火热,真是片刻也不想离开藏娇的金屋。没办法,主子要办事,他也只好跟着出差了。 话说这个拉菲色是个十足的脓包,智慧不及嗨格尔(当然,嗨格尔也就那么点智商,他们毛兽原本就蠢的可以了),凶悍不及谢斯利,他又偏偏贪杯好色,飞扬跋扈,年少时把整个钢都城都弄得鸡飞狗跳的。亚历山大历来不待见他,派他去驻扎西域,美其名曰镇西大将军,其实是发配边疆了。不过这家伙也还算会见风使舵,得知嗨格尔被任命为钢都郡守之后,就没少拍过他三弟的马屁,他在西域边陲搜刮来的奇珍异宝,香艳美兽可没少往三皇子府上送。因此,嗨格尔还算跟他投缘,一直以来没把他当成一种威胁。不过眼下形势急转,该拉帮结派的,还得拉啊。 嗨格尔点了一千仪仗兵,浩浩荡荡地向城西奔去。出门不到十厘米,便远远地看见了拉菲色的队伍,这拉菲色并没有像谢斯利那样带了数千随从,放眼望去,稀稀拉拉地大约有一百来骑。 嗨格尔正准备上前招呼,突然间眉头一皱,与拉菲色并驾齐驱的不是别人,正是大皇子谢斯利,两人正亲密无间地谈笑风生呢。 嗨格尔暗暗叫骂道,“好你个谢斯利,居然比我早到一步。他如此殷勤,不知道又在耍什么阴谋诡计了。” 叶晓枫也远远地瞧见了,顿时毒计横生。“殿下,小的说句不该说的。” 嗨格尔一愣,不知道这格鲁萨又有什么歹毒的狠话放出来了。 “殿下,这可是真主赐给你的绝佳机会了啊,咱们中土话说起来,那就是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了。” 嗨格尔没有领会,“什么什么?什么村啊,店的,本王不缺东西,从不逛商店。” 叶晓枫嘿嘿一笑,“您缺的就是储君之位啊,这荒郊野岭的,咱们不如开杀吧!小的愿当先锋卒!” “真主啊!”嗨格尔大吃一惊,他狠狠地白了一眼叶晓枫,“你休在说这种忤逆的话!他……他们可都是我的亲兄弟,我怎么能?不行不行。” 叶晓枫叹了口气,这他娘的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叶晓枫连做梦都想把刀驾到谢斯利的脖子上,可这个不中用的嗨格尔终究还是妇人之仁。叶晓枫算是开穿了,撺掇嗨格尔动武,简直是不可能的。 “二哥!”嗨格尔强颜欢笑,跟拉菲色打起招呼来,“大哥,你也来了啊!哈哈,二哥可真是人缘好啊,你看,咱们兄弟几个都那么惦记你。” 谁料,拉菲色竟坐在马上,皮笑肉不笑地哼哼应了一声。 嗨格尔略感异常,他轻轻地咳了一声,“呵呵,你俩刚才在讲什么呢?那么高兴。” 谢斯利阴损地一笑,“自然是在说你的事情啦,哈哈哈哈。” 拉菲色装出了一副为难的神色,“三弟,你看,这几个黄毛兽还正点吗?二哥我知道你好这口,千里迢迢给你运过来了,可惜啊可惜。” 嗨格尔朝他身后望去,果然,敞篷马车上装了一车的黄毛美兽,各个体态丰满,香艳动人,不知道不觉中,身体也竟起了生理反应。 嗨格尔一脸错愕,“可……可惜什么?” “哼哼,我若再送你黄毛兽,父皇可非得把我的腿打断不可啊,哎呀,二哥我可不能害了你啊。不是说到现在为止纯种的小嗨格尔还没出生吗?哈哈。” 嗨格尔见他提及此事,不禁又惊又恼,他恶狠狠地瞪了一眼在边上幸灾乐祸的谢斯利。 二皇子拉菲色又不紧不慢地说道:“我听说父皇原本想将皇位传给你的,可是因为子嗣的关系,父皇他老人家还专门过问了御医,呵呵,三弟啊,情况似乎不妙哦。” 嗨格尔的脸上阵阵泛青,眼看这到手的美妞就要溜走了,他吗的这个拉菲色真不是个东西,看见本王失势,连准备出手的礼物都收了回去!他恨恨地朝大哥谢斯利吼道:“你别高兴的太早了,父皇不还没定嘛?” 谢斯利得意地狂笑起来,“哈哈哈,难得啊,看到三弟你火冒三丈。三弟啊,凡事都得想开点,你看我和你二哥俩,从来都不把这当回事,该吃吃,该喝喝,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你就是再想,也得不到啊。” 嗨格尔气得全身发抖,纵使如此,他也不愿就此发飙,他轻轻按了按身边的叶晓枫,示意他不要多嘴。嗨格尔心里清楚,这不知死活的格鲁萨肯定又要煽风点火了。 拉菲色瞥了一眼叶晓枫,冷冷地说道:“三弟,你真是越来越没出息了,怎么连人类这种劣等种族也带出来了。大哥,这个就是你刚才跟我说起的什么格鲁萨吧?” 谢斯利狠狠地点了点头,叶晓枫在亚历山大面前出尽了风 头,让他一直耿耿于怀。 这时,拉菲色身后突然闪出了一个兽影,只见他身高约两米,肩宽膀圆,极其威武,一看就是个外功卓绝的练家子。这家伙指着叶晓枫喝道:“就是你?杀了阿梵达?” 叶晓枫一愣,随即高傲起来,“不晓得,杀得挺多的,也不知道哪个就是你说的什么阿猫达,阿狗达的。” 那毛兽怒不可遏,“巴嘎,老子才是阿猫达!你圈圈叉叉的杀了我兄弟,我要为他报仇!” 叶晓枫差点晕翻,他原本用中土话只是随口说出什么阿猫阿狗的,不想眼前的这个毛兽居然真的叫阿猫达,这他奶奶地什么玩意儿啊…… 叶晓枫艺高人胆大,他轻蔑地说了句,“你想怎么样?” 阿猫达“哐”地一声,就从腰间抽了一把宝剑,“我要向你挑战!” 叶晓枫哈哈大笑,“好好好,挑战?哈哈,对不起,我不战。” “哄~”在场所有的毛兽的都惊呼起来,拒绝别人的挑战是个极其卑劣的举动,任何有尊严的武者是不会这样做的。 (希茗在蔷薇书院,有一本打酱油的书,以花无缺为笔名发的《姐就是个传说》,大伙去踩踩,不用订阅的,只要给个点击就行。) 第八十八章 神勇的阿尔米达(3100字) 叶晓枫本就是个泼皮无赖,先前在角斗场战胜阿梵达的时候,颇有些侥幸的成分,这眼前的阿猫达气势汹汹,跟那个阿梵达又是什么兄弟,武功估计可差不到哪去,要真跟他对上,叶晓枫确实也没有必胜的把握。他心想:“你他吗什么东西啊?这里又不是钢都角斗场,又没人逼着老子一定要上场比试,老子才懒得理你呢!” 叶晓枫轻轻凑到嗨格尔跟前,“殿下,我出手就是一条人命,咱们可是出来接你兄弟的,你既然不肯干大架,小的也不好杀生。咱们还是得和谐一点。” 嗨格尔使劲地点了点头,“恩,你处理的很好,我刚才正怕你把事情搞僵呢!” 谁料,那阿猫达不依不饶,大喝一声,“巴嘎,圈圈你个叉叉,老子今天要跟你拼命!” 叶晓枫笑嘻嘻地摇了摇头,“今天是皇家兄弟聚会,高兴的日子,你叽里咕噜就知道捣乱,真的不把我们三殿下放在眼里吗?” 阿猫达转头对二皇子说道:“殿下,小的今天不把这个人类贱种的脑袋拧下来,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二皇子拉菲色抬头望了一眼嗨格尔,“三弟,你就让你的奴隶出来比划一下吧,我倒很想看看你的这个奴隶到底有多大的本事,能一连二十多场秒杀。怎么?你这个人类小子怕了吗?该不会是只兔子吧?哈哈哈。”毛兽话中说兔子,大致就是缩头乌龟的意思。 嗨格尔眉头紧锁,“二哥,这个格鲁萨是我准备给父皇庆生的时候,派出场角斗的武士,将来你肯定又机会见识的。今天……就免了吧。” 叶晓枫又笑着说道:“这位阿猫达大哥,你那兄弟阿梵达,是钢都角斗场的角斗士,富贵生死可全看他自己的造化,可惜他功夫不精,就算不被我杀死,也会被别的人杀死,总之活不了几天的。你要怨,就怨他的奴隶主吧,为什么那么无情地把他抛弃在钢都角斗场。” 叶晓枫这句话,可是在含沙射影地挑拨离间阿猫达和二皇子拉菲色的主仆关系,因为阿梵达的奴隶主可就是拉菲色啊。 阿猫达大怒,“你休得恶意中伤我家皇子,我兄弟阿梵达是自愿角斗的,你他吗算什么东西,也敢来说三道四,老子跟你拼啦!” 猛然间,叶晓枫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风系魔力波动,漫天的风元素正源源不断地在阿猫达身边聚集,这股气流的强度远甚于当日在钢都角斗场的阿梵达。 叶晓枫暗叫一声,“不好,这家伙要发飙了!要野蛮冲撞了……” 阿猫达如同遭雷劈了一般,全身的毛发迅速四处扩张开来,散发着腾腾煞气,地上猛地扬起了一股散乱的尘土,就在那一瞬间,阿猫达整个身体化作无影,如一阵旋风般冲向了惊魂未决的叶晓枫。 叶晓枫大吃一惊,“我顶你个肺,吾命休矣!”天真的他万般没有想到这个阿猫达会在众目睽睽之下突然暴起攻击,自己连块石头都没来得及准备好。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叶晓枫的身后突然窜了一个硕大的兽影,“呼!”一股强烈的波动拳蓄势而出,向那化作幻影冲锋的阿猫达迎面砸了过去。 “通!”两股强烈的气流在空中发生了激烈的碰撞,四散而开的波动,将周边的毛兽推倒一片,紧接着两团黑影重重地向相反的方向弹开,“乓!”地上划出了两道深深的坑印。只见阿猫达和叶晓枫的随从阿尔米达正深陷在坑底,呼呼地喘着大气,两人同时黑烟缭绕,散发着阵阵焦毛臭。 阿尔米达单掌撑地,慢悠悠地抬起了痛楚的脑袋,只见他的嘴角里渗出丝丝血迹,咬牙切齿地说道:“要想挑战我老大,先得过了我这一关!” 阿猫达半卧在地上,手捂着胸口,痛苦万分,显是受伤不轻。 嗨格尔一愣,随即指着阿猫达惊呼道:“你……你想干什么?你想要刺杀本王吗?” 拉菲色一看形势不妙,立刻出来打圆场,“哪里哪里,三弟你受惊了,哪会刺杀你?不是这样的,误会啊误会!阿猫达,你他吗的还不给我退下!” 阿猫达艰难地从地上爬了起来,“噗”地一声,吐出了一口鲜血,他恨恨地瞪了叶晓枫一眼,心有不甘地退入了阵营之中。叶晓枫赶忙跑到阿尔米达身边,把他扶了起来,一边帮他拍着身上的灰尘,一边赞不绝口,“好兄弟,你真厉害啊,哈哈!” 阿尔米达极其痛苦地皱出了一张笑脸,“马马虎虎了,这家伙,好猛啊。”说完这句话,便全身一软,颓在叶晓枫的怀中了。叶晓枫犹自惊魂未决,刚才阿猫达瞬间爆发的风系魔力波动比起自己来似乎也是更胜一筹,而阿尔米达竭力施展的波动拳那可是货真价实的毛兽斗气呐!这一招波动拳比起那日阿尔米达在角斗场监狱里为叶晓枫演示的砸尿壶的那一拳可不能同日而语。在角斗场阿尔米达这小子是真的有所保留啊,想不到他的真实实力竟然强悍到如此境地,释放出的波动拳几乎和父亲叶文的咏春神拳的拳风也能相媲美了。 叶晓枫略微感到了一丝的耻辱和悲哀,他从来就没想过山外有山,天外有天的道理,自己就好比是一直蹲在水井里拉屎的蛤蟆,以为井口大的天空就是世界的极限,以为自己能随便糊弄下石头,就能横行天下了。想不到啊,真正的高手是从来不会轻易显山露水的,他们,就藏匿在自己的身边…… 嗨格尔也没有料到这个一向来被他轻视的阿尔米达居然能释放出如此巨大的能量。虽然没有“料到”,可结果却是自己的眼光真的非常“独到”,慧眼识才呐!嗨格尔不禁有些飘飘然了。他见阿尔米达重伤颓废,亦有些不忍,这个阿尔米达跟阿猫达打了个势均力敌,好歹给他撑足了面子,当即招呼士兵拆下了马车上的一块木板,绑成了一个简易担架,抬着阿尔米达就往回赶了。 被这两个手下胡乱一闹,嗨格尔他们哥仨倒也有些尴尬,也不再相互冷嘲热讽了,安安静静地班师回朝。嗨格尔的目光始终被拉菲色的敞篷马车所吸引,他所关注的倒不是那个香艳的黄毛兽,而是后面的几辆马车上所拖的“货物”。这些可不是一般的乘客,它们居然是西域毛马! 这真是旷古奇闻,马儿坐马车,简直就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嗨格尔终于忍不住好奇,问道:“二哥,你这几匹马怎么回事?还装上了车?” 拉菲色一脸得意,“哈哈,二弟,你有所不知啊,我这三匹马可是万中无一的汗血毛马,这一路过来,我一直小心伺候着,每天只让他们跑三个时辰,呵呵,这路途遥远,把我的宝贝马累伤了可就不好了。我呢,原本打算送你一匹,送大哥一匹,这样咱哥仨刚好一人一匹。可谁料大哥跟我说,你小子已经有了好几匹了。呵呵,这回就不送你啦。” 嗨格尔心中有些不忿,暗骂道:“你这家伙也太势力了吧?就因为我或许成不了储君,美女不送了,宝马也不送了,太过分了。”他朗声说道:“你这几匹劣马,我看也就那么回事!” “放屁!”拉菲色怒了,“有胆量比试吗?” 嗨格尔向来自负,对自己的那三匹汗血毛马更是信心爆棚,拉菲色一说要赛马,他自然是来者不拒的。叶晓枫一听,却又苦恼连连,他的魂早就飞到金屋中婉儿那鲜嫩的肉体上了,哪还有什么心思看你们赛马?御自己的马子那还差不多。 叶晓枫冷眼一瞥嗨格尔,心想,“哎,你这个不成器的家伙,不知道要搞什么飞机,战又不战,和又不和,老子跟着你迟早完蛋,那个魔头谢斯利还有那个鸟毛拉菲色的一副凶神恶煞吃人的眼睛,老是盯着老子,万一让他们得势了,小爷我还有命在吗?赛马?赛你个头,老子画个圈圈诅咒你,让你逢赌必输,连内裤都输个精光 。” 叶晓枫憋了一肚子骚火,慢慢腾腾地跟在那几个主子后面,向钢都之城走去。队伍之中,阿猫达一双怒火中烧的眼睛,死死地盯住了叶晓枫,看得他浑身不自在。叶晓枫对这个莽夫阿猫达还是心存忌惮的,虽然知道他硬挨了阿尔米达的一记波动拳,已经身受重伤,但怎么想,都觉得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于是就远远地躲在一边,始终保持着一定的安全距离,手中更是捏了几块材质颇硬的鹅卵石,随时准备应付突然暴起的偷袭。 不知不觉中,他们已经步入了钢都之城,穿过闹市之后,便来到了皇家跑马场。叶晓枫虽然到了兽地有些日子了,但是除了钢都角斗场还有三皇子府邸,其它地方几乎没怎么去过,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到皇家赛马场。 (下面的八十九、九十章描述的是一个关于田忌赛马的故事,您若不喜欢,可以直接跳过!) 第八十九章 奔驰的骏马(3100字) 叶晓枫仔细查看下了这皇家跑马场,不由暗暗赞叹起来,这狗日的毛兽还真会挑地方啊,只见跑马场依山傍水,环境幽雅,南临钢都角斗场,三面环山,占地约二十亩,说到山,那是整个钢都城内唯一凸起的几个小土堆,种满了各式寒带植被,绿油油的一片山景中还偶尔夹杂了几片绯红的霜叶,宛如盛开在百草从中的一束鲜花。约八百米长的环行沙地跑马道贯穿于山水、树林之中,两个自然别致的钓鱼塘和五座玲珑的小木屋点缀其间,简直就是大自然动静结合的完美体现。 嗨格尔等几个皇子刚一到看台上坐下,跑马场的侍从就赶忙托着一个银盘跑过来献殷勤了。叶晓枫好奇地瞥眼望去,只见银盘上摆满了各式水果,有香蕉、苹果、鸭梨,还有三个银杯,里面盛满了红色的饮料,上面查了一根芦苇杆做的吸管。拉菲色也毫不客气,往那座椅上依靠,翘起了自己的一条二郎腿,神情销魂地端起一杯饮料,满条斯文地吸吮起来,一副泰然自若的模样,仿佛毫不在意即将要举行的赛马。 “香蕉,这里他吗的还有香蕉。”叶晓枫满脸怒气,老子香蕉你个巴拉!这香蕉乃是产自我们南疆,你们这里天寒地冻既然还有香蕉吃,不用说了,肯定是从南疆掠夺来的,真是畜生啊。 嗨格尔看了看吊儿郎当的拉菲色,不禁皱起了眉头,“二哥,你比试,你看怎么比?” “哼哼!”拉菲色轻蔑地一笑,“呸!”一个绯红的苹果没咬几口,就被他吐到了地上,“我随便的,是群殴还是单挑,你说!” 嗨格尔顿了顿,想了一会,然后说道:“你有三匹马,我也有三匹,就一匹对一匹,三盘两胜吧。” “好!”拉菲色狠狠地站了起来,将手中的苹果核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哼哼,我这三匹马乃是福斯特、撒跟德、瑟德(这是英文1、2、3的音译,为了方便读者记忆故取了这几个鸟名)。先告诉你大名,好让你输的心服口服。” 嗨格尔翻起一双白眼,“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拉菲色也不答话,扬起右手,就这么拇指和中指一搭,随即发出了一声脆响,一个随从立马俯首上前,“二殿下有何吩咐?” “你去,牵上我排名第一的福斯特宝马,跟这儿的劣等马比划比划。” 嗨格尔显然是被拉菲色的挑衅所激怒了,牙齿咬得咯咯直响,“哼!多说无益,咱们马背上说话!”,他朝身边的保镖白煞一指,“你,骑了我的追风宝马去下场比试。”(嗨格尔三匹引以为傲的宝马分别为追风、逐日、奔月,实力排位依照此顺序。) 两人各领了主子的命令跨上了威风凛凛的汗血毛马,往跑马场那么一站,顿时羡煞了各位围观的将领。叶晓枫也是颇有感触,瞧这福斯特(1号)一身火红的毛发,竟然是那样美俊、强健、威风!它的腿极其修长,踝骨粗大,它的后蹄总是踩在前蹄留下的蹄印的前面,它高扬着那骄傲的头颅,抖动着那优美的鬃毛,迈步又从容,威武,大方,神采竟毫不逊色于嗨格尔的宝驹追风。 “哐当”金锣一声巨响,两匹同宗的汗血毛马飞一般窜了起来,只见一匹火红的骏马一马当先,足足领先了半个身位,四蹄翻腾,长鬃飞扬,壮美的姿势宛若历尽艰辛穿洋过海的信鸽,宛如暴风雨中勃然奋飞的海燕,而嗨格尔的追风则在后面紧追不舍。两匹奔驰的宝马,凝成一个整体,飞快地向前推进,那是一幅用绚烂的运动刻画的奔腾的美卷,是用力量的美交织在一起的奇异画面。福斯特在起步的时候略微占了一点优势,但这仅仅只是半个身位而已,一路奔袭下来彼此之间都没有拉开距离,最终在万众瞩目之下福斯特(1)率先冲过了终点,福斯特(1号)顿时仰天长啸,那动人肺腑的马嘶声响彻苍天,仿佛像是在向世人昭告,自己才是这绿茵场上的主宰。 拉菲色哈哈大笑,“怎么样?三弟啊,你还嘴硬?啊哈哈,什么追风宝马,我看就是一坨狗屎。” 嗨格尔满脸阴沉,他万般没有想到,自己一向来奉为神明的宝马居然败给了拉菲色的福斯特(1号),虽然这几乎是并驾齐驱,不分伯仲,但输了终究是输了啊! 嗨格尔白了拉菲色一眼,“我看你也就这一招鲜,咱们还有两场比试呢!” 拉菲色嘴巴里叼着吸管,一边阴阳怪气地说道:“哈哈哈,看你那马的颓样,你还有胜算吗?来来来,我的宝贝撒跟德(2号),该你上场了,哈哈。” 嗨格尔瞅了叶晓枫一眼,“轮到你的逐日了。你这几天又没有给我好生看管啊?” 叶晓枫笑道:“殿下,这逐日我可是伺候的好好滴,绝对没有问题。那个,要小的去御马吗?” 嗨格尔却趾高气昂地说道:“我虽然输了第一场,但是这种便宜还是不愿占的。你格鲁萨体重太轻,咱们纵使赢了也胜之不武的,来,黑煞,这次你去上。” 叶晓枫让出了自己的逐日宝马,黑煞便一跃翻身而上,那逐日发出了“吐吐”的嘶叫声,仿佛是在迎接新的驾驭者。 拉菲色瞅了一眼逐日的姿态,嘿嘿笑道:“三弟啊,你这可真是没什么好货,这马儿是越来越不济了。” 嗨格尔白了他一眼,“少废话,跑过再说。”他虽然说话中气十足,心中却不免有些忐忑,毕竟刚才第一场比试已经败了,此番绝对不容有失了。 叶晓枫也有些惊诧,他虽对于逐日的实力还有很有把握的,但是拉菲色带过来的那几匹宝马却也绝非泛泛之辈,这恐怕又是一场针尖对麦芒的较量了。 “哐当”金锣又是一声巨响,撒跟德(2号)和逐日同时放腿急驰,赛马场内顿时扬起一片灰尘。在迷烟之中,只见撒跟德(2号)又是一马当前,足足领先了逐日一个身位。叶晓枫大吃一惊,哇拷,这他吗的是宝马还是法拉利啊,娘了个西比的,逐日你给老子上啊! 逐日慢慢开始回勇,仿佛越跑越快,而撒跟德(2号)明显有些不支了。 “快啊,快啊”叶晓枫暗暗叫道。只见逐日越追越近,眼看就要赶上撒跟德,“当!”金锣一声响,撒跟德(2号)以领先半个身位的优势率先撞线。 嗨格尔满脸铁青,腮帮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的。拉菲色一脸得意地望着嗨格尔,“哈哈,三弟,二比零,我赢了,哈哈哈,我早就跟你说了,我那几匹神马可不是你那些劣马所能比拟的,哇哈哈。” 嗨格尔咬了咬呀,狠狠地说道:“我输了,我认了!告辞!” 说完,转身就欲离去。 “诶!等等啊等等,还没比完呢,怎么就要走啊?”拉菲色一把拉住了嗨格尔的衣襟。 嗨格尔回头怒道:“你都已经赢了,还待要怎地?” 拉菲色一脸贱笑,“不是说要比试三场吗?怎么还有一对马儿没跑呢!你看,它俩个小畜生都在边上热身了半天了,若不让它们放开了跑一下,可要憋出毛病来了。” 嗨格尔哪里会不晓得拉菲色的心思,他这是想全胜,要赶尽杀绝啊。嗨格尔顿了顿,心想,总不至于三场皆墨吧? “罢了罢了!老子拼了!”嗨格尔心意已决,他是要再跑第三场了,希望多少能挽回些面子来。只见他昂首阔步踏入了赛马场,将身上的金丝斗篷往地上重重地一扔,自己抢过了奔月宝马的缰绳,翻身而上,他是准备要自己驾驭了。 “哈哈哈。”拉菲色笑得更加得意了,“我都说了是你的马不行,谁来骑都是一样的。” 嗨格尔怒火中烧,待锣声一响,便狠狠地一鞭子抽在了奔月的屁股上,那奔月受了一惊,立刻放足奔腾起来。嗨格尔虽然天生神武,御马之术也堪称高 超,可怎奈拉菲色的宝马瑟德 (3号)依旧强劲,自比赛开始就一直压了奔月一头,任凭嗨格尔怎么努力都始终追不上。嗨格尔再次败下阵来。 叶晓枫也是暗暗吃了一惊,哇拷,你丫的什么人品啊?老子刚才的诅咒居然那么灵验,真的输了个精光啊,真下丢人可丢到家了。叶晓枫瞅着嗨格尔脸色不善,也是大气不敢出一声,生怕招惹到这个瘟神。 嗨格尔置拉菲色不住的耻笑于不顾,怒气冲冲地径直走向了自方的阵营。叶晓枫作为贴身保镖,自然是紧紧跟在了嗨格尔的身后,心中忍不住诧异万分,这脑子不灵清的嗨格尔到底要干什么? 只见嗨格尔像发了疯似地冲向了棕毛兽坎桑纳斯,对了,就是那个负责给嗨格尔养马的马夫。劈头盖脸就是一顿猛抽,坎桑纳斯躺在地上痛苦地不住嚎叫,这场面就如同杀猪般那么血腥恐怖。 坎桑纳斯悲惨地哀号着:“殿下饶命啊,饶命啊,啊!啊!啊……” 第九十章 晓枫赛马(3100字) 叶晓枫不禁皱起了眉头,想当日叶晓枫首次踏入三王府的时候,邀请周边的毛兽邻居一起吃饭,但除了这个马夫坎桑纳斯应邀列席之外,其余的黑毛兽对他都避而远之。正所谓别人敬我一尺,我还他一丈,叶晓枫动了恻隐之心了。 这三场比赛都输了,也不尽然都是坎桑纳斯的过失啊,毕竟人家拉菲色的三匹神驹的实力摆在那里。而且嗨格尔的马都均只输了半个身位,胜负只在伯仲之间。叶晓枫对自家的追风、逐日、奔月三匹马的实力还是比较了解的,在这片场地上,它们之间应该各差了一个身位吧。叶晓枫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他心中暗笑道:“孙膑啊孙膑,你老夫在天若有灵的话,请保佑我此番赛马,马到成功吧。” “殿下!”叶晓枫朗声说道,“请您不要动怒,小的我恳请您再去跟拉菲色比试一下,再来盘三局两胜,小的以性命担保,此番比试必定能赢!”叶晓枫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故意将内力从丹田之中释放出来,这声音顿时如洪钟鸣耳般四散传播,径直飘入了拉菲色的耳中。 拉菲色顿时哈哈大笑,冲着嗨格尔这边吼道:“三弟啊,你的人族奴隶是不是脑子不大好使啊?明明已经连输三场了,居然还敢说下盘能赢?” 嗨格尔也是一脸疑惑地看着叶晓枫,他知道这个小子诡计多端,指不定又冒出什么新的想法来了。心想:“难道他是想做手脚,用石块偷袭我皇兄的马匹?” 嗨格尔只猜对了一小半,叶晓枫确实也有石块偷袭的打算,只不过,那只是他最后压箱底的绝招,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使用的。而取胜的关键只有四个字——“田忌赛马”, “以君之下驷与彼上驷,取君上驷与彼中驷,取君中驷与彼下驷”这是孙膑向田忌献策那一段话 。 叶晓枫笑嘻嘻地走到了拉菲色跟前,“刚才只是让马跑出来溜溜,算不得数的。二皇子殿下,您见过没有赌注的赛马吗?” 拉菲色一时之间为之语塞,“赌注?”,确实啊,刚才只是相互之间说了一些攻击的言语,要说到赌注,那还真是没有。“哈哈哈哈,”拉菲色随即大笑,“你说说看,你要赌什么?” 叶晓枫贼眼珠子一转,阴损地说道:“我看你马车上的黄毛兽姿色不错!你若输了,得给我三个黄毛丫头!” 拉菲色一脸惊恐,“姿色不错?怎么?你一个秃子人类也好这口?” 叶晓枫尴尬地笑了笑,“这个黄毛兽,自然是要送给三殿下的,小的我怎么敢消受?” 拉菲色眯着眼睛上下打量着叶晓枫,“如果你输了呢?” 叶晓枫一本正经地说道:“那小的任凭二殿下处置!”其实,叶晓枫这个泼皮可没那么傻,绝对不会把这种打赌当回事,一来嘛是有先贤成功的例子在前,二来嘛到时候真要不济了,自己手指上还扣有一块小石头,随时准备出阴招,但若万一最后还是输了,那也不打紧,跳上最快的那匹马,然后快马一鞭,跟大伙说再见,亡命天涯总还是可以的吧? 拉菲色轻蔑看着叶晓枫,“你?哼,不值三个黄毛兽!我只跟你赌一个。” 叶晓枫故作惊讶状,“哦,我知道了,原来你怕输。” 拉菲色倒竖眉毛,煞气尽现,“怕输个屁!既然是打赌,也总得要公平,一命换一命,已经算很看得起你了。” 叶晓枫一咬牙,“折中,两个!” 拉菲色把嘴一撇,“不赌!” 叶晓枫诡异地一笑:“说到底,你还是怕输。” 拉菲色受了他一激,立刻拍案而起,“放屁!你眼睛长屁股上了?我会输?就这么办了,两个就两个。哼哼,小子诶,我可丑话说在前头,到时候你可别怪我心狠手辣。阿梵达的账还没跟你算呢!” 嗨格尔疑惑地望着叶晓枫,“格鲁萨,我知道你忠心耿耿,知道你孝顺,不过你也不必如此吧?这赛马,我看不到半丝取胜的希望。” 叶晓枫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请殿下相信我,待会让我来指挥。” 嗨格尔叹了口气,“随你吧……” 拉菲色再次牵出了那匹万众瞩目的福斯特(1号),只见福斯特红发飘逸,随风摇曳,全身上下已经略微渗出了微红色的汗水,在阳光的照耀之下,更显晶莹剔透,举手投足之间,无不散发着一股王者霸气。 叶晓枫朝嗨格尔笑道:“殿下,刚才是您驾驭的奔月,这回让白煞来骑吧,您先歇会。来,还是奔月继续上。” 嗨格尔一脸惊愕,“奔月?你干什么?这不是送死吗?” 叶晓枫微微一耸肩,轻声说道:“这场我就没打算赢啊。” 白煞无奈地骑着已经疲惫不堪的奔月再次步入了赛场。这场比试毫无悬念,原本奔月就和福斯特(1号)差了两个档次,再加之奔月连跑两场,中间几乎没怎么休息,所以这一圈跑下来可是丢大了人, 福斯特(1号)一骑绝尘,将奔月远远地甩在身后。 拉菲色笑得肚子都痛了起来,“哈哈,我还以为你有什么壮阳神水,能让这几匹不成器的劣马容光焕发不成?真是可笑啊,就这种水平,还想赌命?” 叶晓枫贱兮兮地嘴角上扬,自信满满地说道:“切,比赛不是还有两场吗?看谁笑到最后。现在应该是轮到您的撒跟德(2号)上场了吧?” “哼哼,”拉菲色一声冷笑,他双手击掌,示意自己的随从将撒跟德牵了过来。拉菲色顿时意气风发,“本皇子今天就亲自御马,待会好好收拾你这个人族败类。” 叶晓枫用一种略带嘲讽的眼神瞥了一下拉菲色,对他刚才挑衅的话语也并不以为意。叶晓枫朝黑煞点了点头,说道:“兄弟,骑上咱们的男一号追风,上去跟他比划一下。” 嗨格尔坐骑——追风宝马,再次登场。叶晓枫走到它跟前,轻轻地抚摸着已经被汗水黏湿的鬃毛,关切地说道:“追风追风,小爷的命可都押在你身上了啊,给我争口气啊。”追风发出了一阵声嘶力竭的吼叫,仿佛是在用这种令人振奋的状态宣告自己的王者归来。 果不其然,金锣响后,追风宝马入飞燕一般冲出了起跑线,转眼之间就跨过了拉菲色胯下的撒跟德(2号)大半个身位,并且至始至终一直保持着无法撼动的领先优势。 终于赢了,三皇子嗨格尔的坐骑,第一次获胜。 嗨格尔心中微微一颤,仿佛一缕曙光照射进了自己心头的阴霾,他已经领会到了叶晓枫如此排兵布阵的用意,此举虽然有些取巧,但并无任何不妥之处,现在就剩下自己男二号逐日和瑟德(3号)的比试了,看来赢面大增啊! 拉菲色依旧嬉笑连连,表面上来看起来坦然自若,胜券在握的样子,但他不免也有些心慌,他那匹排名老三的瑟德还能力挽狂澜吗? 叶晓枫笑呵呵地走到了嗨格尔身边,“小的斗胆,恳请三皇子殿下御马。” 嗨格尔会意地点了点头,心想:看来格鲁萨这小子认定了我方必胜,这最后决定胜负的关键一战,看来定是要让我来出尽这个风头了!格鲁萨,你也太会做人了吧? 嗨格尔精神一振,飞身跃上了逐日宝马,他轻轻地抚摸着逐日的脖子,贴在它耳边微微说道:“你平日驮着格鲁萨轻便惯了吧?今天换了我,你可好好好发挥哦,待会回去给你介绍头漂亮的母毛马。” 逐日仿佛听懂了嗨格尔性贿赂的隐晦言词,飞快地甩着自己的长满浓郁鬃毛的脑袋,四个蹄子也在草地上来回踱着步伐,竟是要跃跃欲试了。 “当!”比赛再次开始,就如同叶晓枫事先设计的好的那样,嗨格尔胯下的逐日一路飞奔,领先了 拉菲色的瑟德(3号)半个身位,冲过了终点…… 二皇子拉菲色,哑口无言,呆若木鸡地站在了赛马场的跑道上,毫无疑问,他眼前的这个人类格鲁萨导演了一场乾坤大挪移,上演了惊天逆转。他输了,输得很莫名其妙,不知所措,这其中的玄机自然不是他这种智慧的生物所能领会的到的。 叶晓枫凑到了嗨格尔的耳边,轻声地问道,“殿下,您看中了哪两个黄毛兽?” 嗨格尔不好意思地憨憨一笑,“恩……要这个,还有这个,呵呵。” 叶晓枫昂首阔步走到面色土黄的拉菲色身边,“呵呵,谢二殿下赐黄妞!这个,还有这个,跟我走吧,嘿嘿。” 拉菲色恼羞成怒,怒不可遏,扬起手中的皮鞭就向叶晓枫抽下来,只见叶晓枫单足一点,身体向外一侧,机警地躲过了拉菲色的横批。 嗨格尔骑在马背上惊呼,“二哥,手下留情啊!” 看见自己的主子动手了,拉菲色的手下岂能坐视不管?“唰!”纷纷掏出了自己吃饭的家伙,噼里啪啦地就向叶晓枫冲了过去。 第九十一章 无赖辟战(3000字) 谁料,拉菲色眼皮一翻,“谁要你们多事了?都给我滚下去。哼哼,我拉菲色可不是那种赖赌帐的混球,吗的,你小子居然还有两下子啊?这两个黄毛丫头,你赶紧领了去。我还有话要说。” 叶晓枫耸了耸肩,“二殿下有什么吩咐,请说。” 拉菲色冷漠地望了他一眼,然后一字一顿地朗声说道“我以皇族的身份向你挑战!” “哄~”现场顿时一片沸腾。拉菲色这是在出大绝招了,他要整死叶晓枫。 拉菲色以皇族的身份向一个卑贱的人族奴隶挑战,真乃是荒天下之大谬,滑天下之大稽。不过正是因此如此,叶晓枫才避无可避,他如若不接受挑战,那就是藐视皇族的威严,这可是足以让他丢掉性命的罪!如果他接受了挑战,其结果也只能是任人宰割,难道他还敢当场狙杀皇族吗? 嗨格尔顿时心乱如麻,格鲁萨,这个他最看重的奴仆却招惹到了有着疯狗一般脾气的二哥,这真的是太麻烦了。挑战?天呐……他只感觉到自己的脑袋越来越大,越来越沉……这可怎么办啊? 谁料,叶晓枫两眼一白,厚颜无耻地说了一声:“我不战!”顿时让所有的算计都化成了泡影,当即雷翻众人,脑门上如同盘旋了几只啊啊作响的乌鸦。 “大胆!”,“胡闹!”“混蛋!” “居然敢不接受皇族的挑战!”,现场顿时又乱成了一片,即便是三皇子嗨格尔这边的毛兽士兵,也有极少数几个家伙也流露出了不可思议的鄙夷之情,“拒绝皇族的挑战?天呐!” 大皇子谢斯利在旁边看热闹,一直一言不发,这回也终于忍不住了,他朝着叶晓枫吼道:“巴嘎雅鹿!居然敢藐视我们尊贵的二皇子!你该当何罪?来人啊,把这个大逆不道的人族败类给我拿下!” 叶晓枫眉角一扬,喝道:“且慢!” 毛兽们都惊异地看着这个至始至终泰然自若的格鲁萨,他虽然身材矮小,却有着一股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凌然正气,让人不敢轻易藐视。 叶晓枫冷冷地环顾四周,“要抓人?可真是奇怪啊,难道你们是钢都郡守吗?” 众兽们顿时鸦雀无声,他们之中的任何人,的确没有抓人的权力,除了三皇子嗨格尔之外。 叶晓枫往南边一指,“钢都角斗场在那边,要想单挑可以到那边去找对手。我不战,那又怎么地了?不战难道犯法吗?请问钢都律法中哪一条哪一款条例里面有这样的规定?” 毛兽们都面面相觑,这……不接受挑战虽然卑劣,但,但总不至于触犯法律吧…… 二皇子拉菲色恨地咬牙切齿:“你这个卑劣的人类,竟然敢以下犯上!哼,跟我说法律,按照我们钢都律法,人类异族为三等贱族,不具人身自由,现在就将你押入大牢,看你还有什么话说?三弟?你还不过来抓人?你是要公然抗拒我们钢都律法吗?” “哈哈哈哈,”叶晓枫发出了一阵骇人的狂笑,“我可是亚历山大帝王亲封的皇子太保,名正言顺的功名在身,你要拿我?先问问你父皇吧!”叶晓枫又瞥了一眼大皇子谢斯利,“大皇子殿下,您可以作证。我这三品高官是真是假?” 这一问倒把谢斯利问了个哑口无言,当日叶晓枫以一锅散发着阵阵霉骚味的,令他呕吐不止的黄豆煮咸猪腿煲博得了父皇欢心,让自己颜面扫地,他,可是当事人之一啊。 “三品高官?”拉菲色显然是听到了天底下最荒唐的事情,“哈哈哈,什么东西啊?真是可笑,谁信呐!” 谢斯利在拉菲色的肩膀上拍了几下,“二弟,不可造次,这个格鲁萨确实有些来头。要是让父皇知道你以皇族之躯向他的宠臣挑战,肯定会骂你胡闹的。” “什么?”拉菲色疑惑不解,“这……这小子真是皇子太保?” 谢斯利轻声说道:“走吧,别看他得意,过不了几天,咱们再收拾他。” 拉斐尔愤怒地瞪了叶晓枫一眼,然后转身离去了。 叶晓枫此时内力充裕,耳聪眼明,谢斯利最后一句话他可是听得真真切切,心中不由地浮想连连,难倒,三皇子嗨格尔真的要失势了吗?嗨格尔如若失势,对自己,对王府内的人族来说意味着什么,叶晓枫心中非常清楚。他朝那嗨格尔望去,只见这个不成器的淫兽已经迫不及待地左拥右抱了,两个身材丰满的黄毛兽神情妩媚地依偎在他身旁,发出了几声娇滴滴的笑声。 叶晓枫无奈地摇了摇头,老子还是得赶紧回家,婉儿还等着他的夫君归来呢。 叶晓枫陪着嗨格尔走到了府内的寝宫,他见到格尔欢愉爽快的表情,心中甚是不忿,“你这个扶不起的阿斗,看来只有我来帮你加把劲了。” 他对着嗨格尔说道:“殿下,您知道我为什么帮您争取黄毛兽吗?呵呵,我可是半点也不想让您吃亏啊,两个换两个,我待会到您的后宫挑两个身体健康的黑毛兽女人。” 嗨格尔不耐烦地摆了摆手,“行了行了,我这后宫,以后你来去自如,爱咋咋地。随便挑吧。” 叶晓枫点了点头,“那待会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一定避人耳目……”叶晓枫还想继续说下去,但只看见嗨格尔的手已经伸到了黄毛兽女的私处,正准备…… 叶晓枫慌忙告退,“这他吗的好像上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拷啊,越有钱的越是抠门,越有女人的越是好色!”他一边嘀咕着,一边向自己的房间里走去。还没到,就远远地看见婉儿正神情紧张地站在门口,左顾右盼。 叶晓枫微微一笑:“啧啧,你是在等我吗?再这样下去都快成望夫石了。” 婉儿见叶晓枫安全归来,顿时欢呼雀跃起来,一蹦一跳地窜到叶晓枫的身边,她脸色绯红,简直是娇艳欲滴,搂住叶晓枫轻声说道:“我刚才看见阿尔米达身负重伤,被人抬了回来,我真是急死了。还好,你没什么事。” 叶晓枫呵呵一笑,“你夫君我吉人自有天相,我小时候算过命,能活到九十五呢,能杀我的人还没出生呢,哈哈。” “那个阿尔米达怎么回事?他不是跟你形影不离的吗?你们遇到什么危险了吗?”婉儿一连串的问题就像连珠炮弹一般向叶晓枫发射了过来。 叶晓枫叹了口气,“今天有个不知死活,死不要脸的毛兽突然袭击我,阿尔米达豁出自己的性命不要,跟那个毛兽对了一掌,结果,就成这样了,不过,那个毛兽也好不到哪里去,现在半只脚也快踏进棺材里了吧。” 婉儿顿时花容失色,“今天这么危险啊?” 叶晓枫呵呵一笑:“这算什么啊?我都不知道多少回命悬一线了,今天算最走运的了,好歹有个替死鬼。” 婉儿的小嘴微微撅起,“你可真不厚道,好歹阿尔米达是为了保护你才受的伤。” 叶晓枫吐了吐舌头,“是是是,我嘴上是得积点德,啊,我得先去看看他,也不知道这家伙有没有事?” 阿尔米达没能跟着叶晓枫一起搬进嗨格尔的寝宫里,他仍然住在老地方。叶晓枫对那个地方有着非常美好的回忆,因为他的第一次,就发生在那个房间里。不过,此刻却容不得他回味温存,叶晓枫只感觉到一股令人窒息的气流波动从阿尔米达的房间四散开来,他暗暗心惊,乖乖,这是什么东东?只见房间的门缝、窗户缝中透射出了微弱的淡红色的霞光,并不时着冒着一丝丝的热气。 叶晓枫好奇心大盛,他悄悄地推开了房门,只见阿尔米达正盘膝坐地,双手掌心朝天,手指相向,双眼紧闭而宽嘴张开,一团团白烟正源源不断地从他口中凌空而上,仿佛叼了跟隐形的香烟在吞云吐雾呢,当然, 里面夹杂着的还有阿尔米达那令人作呕的口臭。 叶晓枫暗暗诧异,“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毛兽斗气吗?虽然不清楚到底威力如何,但瞧这架势,应该差不了,出去装神弄鬼也绰绰有余呐。” 这时,一滴滴的汗水从阿尔米达的额头之上渗了出来,原本长满毛发,泛青的脸颊逐渐红润起来,紧接着,汗水开始噼里啪啦往下滴,地上慢慢积起了一团泛黄的水迹。 阿尔米达突然双手一合,一屁股从地上坐了起来,直呼道:“诶呀,渴死我了,水,水,我要喝水!”说罢,就抡起地上的一个大水缸就往自己嘴边送了。 叶晓枫嘿嘿一笑:“我还以为你要死了呢!” “泼啊~”阿尔米达一个岔气,将水吸进了气管里,顿时大声地咳嗽起来,他跌跌撞撞地将水缸放倒在地上,然后两眼一白,“好你个没良心的,我这都是为了谁才受的伤?” 第九十二章 奇怪的声响(3100字) 叶晓枫轻蔑地瞥了他一眼:“就你这点本事也想逞英雄啊?” 阿尔米达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皮,“呵呵,给您丢脸了,不过,不过那家伙也好不到哪去,别看他刚才就只吐了口血,还神气活现地骑着马,若要真论起伤势来,他肯定严重多了,我刚才那一拳可是实打实砸在了他的胸口。” 叶晓枫一副嘲弄的表情,“还说呢,刚才不知道谁都昏过去了。” 阿尔米达摇了摇头,“不是昏过去,是龟息。你不是见过的吗?我会点穴止血的。刚才其实受了内伤,因此我在情急之下封闭了身上所有的穴位,一直只见气血运行不畅,所以这才昏睡了过去,两个时辰之后我的穴位自行解开,人也就清醒了。” 叶晓枫上下打量着阿尔米达,“你的意思是说你现在没事了?” 阿尔米达笑道:“那是自然的,我刚才又运行了一遍独门疗伤斗气,现在身子骨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了。” 叶晓枫诡异地一笑:“恢复的七七八八是多少?能活蹦乱跳吗?能行fang事吗?” 阿尔米达立马一脸严肃,“废话,行fang事?别说是一个了,就是来一群女兽,我都能把她们干趴下。” 叶晓枫摇了摇头,都什么时候了,还嘴硬!人都差点埋土堆里去了。话说这男人呐,说什么都行,就是不能说不行。阿尔米达你到底行不行啊? 叶晓枫一本正经地说道:“不就是女兽嘛,小爷我有的是办法,你就等着吧,待会你到底行不行,一看就知道了,待会你可千万别用装睡来搪塞我啊。” 阿尔米达一脸茫然,“你在说什么?怎么你说的我一点都听不懂,怪了,难道是我刚才摔倒的时候脑子摔坏了?……” 叶晓枫不再理他,推开房门,就向嗨格尔的寝宫走去。“我现在是什么?后宫自由行走?啧啧,他奶奶滴,可惜这些个后、宫、佳、丽都一个个比老子还魁梧,身上的毛比老子的头发还长,真是太恶心了。嚓,我若是能在咱中土帝国的后宫里自由行走,那就发啦,那可真就是天堂啦,哇塞……” 叶晓枫入住嗨格尔寝宫的偏室也有些时日了,逐渐对这后宫的情形也有了些大致的了解,暂且不提那些个经常陪侍在嗨格尔左右的黄毛兽,光是那些嗨格尔平日里并不怎么待见的身份高贵的黑毛兽,叶晓枫也都是知根知底的,这哪一房是贵妃,哪一房是嫔妃,哪一房又是贵人,他都了如指掌。 该去找哪一房呢?叶晓枫愁眉不展,他可没有跟毛兽一样的审美观,也不知道哪个正点,他仔细想了想,好像阿尔米达喜欢大胸翘屁股的女兽,哈哈,男的嘛,不都是好这口的吗?……哦,对了,好像西厢房的额贵妃长得挺丰满的,应该对阿尔米达的胃口,听说这个女兽也大有来头,父亲是个什么鸟伯爵,跟皇族还攀上了点近亲。“恩,”叶晓枫点了点头,“这样的女兽要是怀上了,说不定能够打动皇帝亚历山大的心,一高兴就宣布了嗨格尔的储君之位。恩不错不错,就是她了,可惜就不知道,这女的愿不愿意啊?总不能叫我直接上去问‘喂,额小姐,你能接受一ye情吗?’拷!圈圈叉叉的……罢了罢了,也不用跟她多废话,见了面就直接给一记闷棍得了。” 叶晓枫一边盘算着,一边穿梭于后宫各厢房之间。额贵妃的房间原本位于宫廷的最深处,叶晓枫虽走的不多,但是路终归是认识的,不过此时夜色当空,灯色昏暗,不知不觉间竟走错了条道。猛然之间,一阵奇异,微弱的声音从某一间房门中传了出来,也只有像叶晓枫这般有一定内力根基的人才能听得清楚。 依稀、仿佛是一个女子轻微的呻吟之声。 叶晓枫不由地大惊失色,“这,这,这应该就是睡塌香枕边的柳浪闻莺啊……”麻块妈妈,乖乖隆地洞。嗨格尔肯定不在这间房内啊,老子刚刚明明看见他搂着两个黄毛兽进了自己的寝室玩“shuang飞”去了……难倒这独守空房的黑毛兽女人竟耐不住寂寞,化成一只红杏,出墙来?叶晓枫不由地好奇心大起,哈哈,也不知道是哪个se胆包天的敢给嗨格尔戴绿帽,老子我一定得瞅瞅!捉奸嘛就不必啦,想来你们俩肯定是响应伟大领袖亚历山大的号召,晚上加班呢,这对嗨格尔来说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哈哈。 叶晓枫轻声捏脚地俯到了窗台之上,将手指放进自己的嘴巴里轻轻吮了几口,然后一指点破了那层薄薄的窗户纸,接着把脑袋凑上前去,透过那细小的空洞,观察着里面的chun宵桃色。这一看不打紧,却差点让他把肚子里的隔夜饭也一并喷了出来。 只见屋内并无奸夫,只有一个身材姣好的黑毛兽,躺在睡塌之上,聚精会神地看着一本画册,每每看到高潮之处,不免“恩呀”地附和几下!那本画册——居然是毛兽的“chun宫图”! 话说古往今来,帝王后宫中的三千佳丽,虽然表面上雍容华贵,母仪天下,但实际上却是最悲惨的女性,因为她们要与那么多的姐妹共享一个男人,性压抑是免不了的。有多少宫女与太监眉目传情,有多少宫女与自己相恋的太监利用道具来满足自己生、理上的快、感。古时候帝王多短命,除了自身纵欲过度之外,与他胯下的女子也有很大的关系——好不容易轮到自己了,那还不使出浑身解数啊?一个个似豺狼如饿虎,到最后也不知道是谁御谁了? 叶晓枫生在异界,自然没有机会一睹东方某岛国的动作爱情片,也不认识什么饭岛爱、苍井空,还是头一回见到这种惊世骇俗的“chun宫图”,不由地大惊失色起来。 突然,那女毛兽顿时惊觉,大喝一声,“什么人?”,只见她突然之间腾空而起,抄起桌子上的一根黄瓜就向窗口处仍了过来。“啪!”砸破了窗户,直捣叶晓枫的面门。 可怜的,悲怆的叶晓枫,被这根黏糊糊、湿漉漉的黄瓜击中了嘴唇,一时之间,汁水四溢,碎瓜横飞,也不知道有多少残片掉进了他的嘴巴里…… “诶呀!”叶晓枫仰面而躺,顿时摔了个四脚朝天,脸颊上顿时火辣辣地巨痛,这根黄光劲道之强,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 “哐!”门被一股劲风撞开,“嗖!”一声,从里面飞出来一个兽影。 那女兽呆呆地看了躺在地上呻吟的叶晓枫几秒,随后竟像雄鹰展翅一般像他扑落。 “亚美碟!”叶晓枫一声惊呼…… 那女兽抬起左手,一招黑虎偷心就向叶晓枫的胸前砸落,叶晓枫不由自主地往后一缩想躲开这拳,谁料那女兽在半空之中突然变招,右手幻成利爪,猛地一下插中了叶晓枫的脖子。这一下风云突变,纵使是在钢都角斗场连爆二十五盘的叶晓枫亦不能躲避,眼看命门被掐,叶晓枫也不敢反抗,只好仍由她摆布了。 那女兽气力极大,掐住叶晓枫的脖子,就一把将他拎了起来,然后向自己的房内重重摔了出去。叶晓枫如同人肉炮弹一般,精准地落在了那女兽的床榻之上。 那女兽飞身抢入房间,然后靠在门被上,反手将门锁住了。 那女兽怒道:“是你?” 乖乖隆地洞,麻块妈妈,叶晓枫惊魂未决,这女的,太强了,老子不是她的对手,石头呢?石头呢?麻辣个比的,没带啊,糟糕糟糕。她……她关门干什么?难倒……莫非……苍天啊!大地啊!救命啊…… 那女兽怒骂道:“格鲁萨,你鬼鬼祟祟站在窗外干什么?” 叶晓枫嘴里打着结巴说道:“没,没干什么,路过,路过而已。” 那女兽急道:“你都看见了吗?” 叶晓枫慌不择言,“看,看见了,看见什么了?哦不不不,我什 么都没看见。” 那女兽顿时恼羞成怒,端起桌上的茶杯、果盆就稀里哗啦、噼里啪啦地望地上砸去,待她发泄完之后,突然又俯到桌子上,呜呜地哭泣起来,只听得她咿咿唔唔地哭道:“我不活啦,丢死人啦,这可怎么办啊?我活不下去了。” 叶晓枫顿时手足无措,这站也不是,躺也不是,去安慰也不是,逃也不是…… 那女兽突然抬了头,恶狠狠地说道:“我要杀了你!” 叶晓枫大吃一惊,“别,别”,还未等他说出口,但只见那女兽双掌手腕部相互抵住,作花瓣之状向前挥出,大喝一声,“啊多跟!”,随即一股强烈的气流直扑叶晓枫的胸口。 “波动拳!”叶晓枫大吃一惊,眼见避无可避,便毫不迟疑,立刻双拳交叉护在胸前。“童!”实打实地砸在了他的左肘之上,整个身体顿时被击飞,然后重重地撞到了墙上。 “哼哼!什么无敌角斗士,我看也就这样。受死吧!”那女兽想着了魔咒一般疯狂地扑向叶晓枫。 (本书马上开始收费,亲们,订阅vip之前,先派个小小的红包吧。嘻嘻!) 第九十三章 女流氓萧妃 谁料,拉菲色眼皮一翻,“谁要你们多事了?都给我滚下去。哼哼,我拉菲色可不是那种赖赌帐的混球,吗的,你小子居然还有两下子啊?这两个黄毛丫头,你赶紧领了去。我还有话要说。” 叶晓枫耸了耸肩,“二殿下有什么吩咐,请说。” 拉菲色冷漠地望了他一眼,然后一字一顿地朗声说道“我以皇族的身份向你挑战!” “哄~”现场顿时一片沸腾。拉菲色这是在出大绝招了,他要整死叶晓枫。 拉菲色以皇族的身份向一个卑贱的人族奴隶挑战,真乃是荒天下之大谬,滑天下之大稽。不过正是因此如此,叶晓枫才避无可避,他如若不接受挑战,那就是藐视皇族的威严,这可是足以让他丢掉性命的罪!如果他接受了挑战,其结果也只能是任人宰割,难道他还敢当场狙杀皇族吗? 嗨格尔顿时心乱如麻,格鲁萨,这个他最看重的奴仆却招惹到了有着疯狗一般脾气的二哥,这真的是太麻烦了。挑战?天呐……他只感觉到自己的脑袋越来越大,越来越沉……这可怎么办啊? 谁料,叶晓枫两眼一白,厚颜无耻地说了一声:“我不战!”顿时让所有的算计都化成了泡影,当即雷翻众人,脑门上如同盘旋了几只啊啊作响的乌鸦。 “大胆!”,“胡闹!”“混蛋!” “居然敢不接受皇族的挑战!”,现场顿时又乱成了一片,即便是三皇子嗨格尔这边的毛兽士兵,也有极少数几个家伙也流露出了不可思议的鄙夷之情,“拒绝皇族的挑战?天呐!” 大皇子谢斯利在旁边看热闹,一直一言不发,这回也终于忍不住了,他朝着叶晓枫吼道:“巴嘎雅鹿!居然敢藐视我们尊贵的二皇子!你该当何罪?来人啊,把这个大逆不道的人族败类给我拿下!” 叶晓枫眉角一扬,喝道:“且慢!” 毛兽们都惊异地看着这个至始至终泰然自若的格鲁萨,他虽然身材矮小,却有着一股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凌然正气,让人不敢轻易藐视。 叶晓枫冷冷地环顾四周,“要抓人?可真是奇怪啊,难道你们是钢都郡守吗?” 众兽们顿时鸦雀无声,他们之中的任何人,的确没有抓人的权力,除了三皇子嗨格尔之外。 叶晓枫往南边一指,“钢都角斗场在那边,要想单挑可以到那边去找对手。我不战,那又怎么地了?不战难道犯法吗?请问钢都律法中哪一条哪一款条例里面有这样的规定?” 毛兽们都面面相觑,这……不接受挑战虽然卑劣,但,但总不至于触犯法律吧…… 二皇子拉菲色恨地咬牙切齿:“你这个卑劣的人类,竟然敢以下犯上!哼,跟我说法律,按照我们钢都律法,人类异族为三等贱族,不具人身自由,现在就将你押入大牢,看你还有什么话说?三弟?你还不过来抓人?你是要公然抗拒我们钢都律法吗?” “哈哈哈哈,”叶晓枫发出了一阵骇人的狂笑,“我可是亚历山大帝王亲封的皇子太保,名正言顺的功名在身,你要拿我?先问问你父皇吧!”叶晓枫又瞥了一眼大皇子谢斯利,“大皇子殿下,您可以作证。我这三品高官是真是假?” 这一问倒把谢斯利问了个哑口无言,当日叶晓枫以一锅散发着阵阵霉骚味的,令他呕吐不止的黄豆煮咸猪腿煲博得了父皇欢心,让自己颜面扫地,他,可是当事人之一啊。 “三品高官?”拉菲色显然是听到了天底下最荒唐的事情,“哈哈哈,什么东西啊?真是可笑,谁信呐!” 谢斯利在拉菲色的肩膀上拍了几下,“二弟,不可造次,这个格鲁萨确实有些来头。要是让父皇知道你以皇族之躯向他的宠臣挑战,肯定会骂你胡闹的。” “什么?”拉菲色疑惑不解,“这……这小子真是皇子太保?” 谢斯利轻声说道:“走吧,别看他得意,过不了几天,咱们再收拾他。” 拉斐尔愤怒地瞪了叶晓枫一眼,然后转身离去了。 叶晓枫此时内力充裕,耳聪眼明,谢斯利最后一句话他可是听得真真切切,心中不由地浮想连连,难倒,三皇子嗨格尔真的要失势了吗?嗨格尔如若失势,对自己,对王府内的人族来说意味着什么,叶晓枫心中非常清楚。他朝那嗨格尔望去,只见这个不成器的淫兽已经迫不及待地左拥右抱了,两个身材丰满的黄毛兽神情妩媚地依偎在他身旁,发出了几声娇滴滴的笑声。 叶晓枫无奈地摇了摇头,老子还是得赶紧回家,婉儿还等着他的夫君归来呢。 叶晓枫陪着嗨格尔走到了府内的寝宫,他见到格尔欢愉爽快的表情,心中甚是不忿,“你这个扶不起的阿斗,看来只有我来帮你加把劲了。” 他对着嗨格尔说道:“殿下,您知道我为什么帮您争取黄毛兽吗?呵呵,我可是半点也不想让您吃亏啊,两个换两个,我待会到您的后宫挑两个身体健康的黑毛兽女人。” 嗨格尔不耐烦地摆了摆手,“行了行了,我这后宫,以后你来去自如,爱咋咋地。随便挑吧。” 叶晓枫点了点头,“那待会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一定避人耳目……”叶晓枫还想继续说下去,但只看见嗨格尔的手已经伸到了黄毛兽女的私处,正准备…… 叶晓枫慌忙告退,“这他吗的好像上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拷啊,越有钱的越是抠门,越有女人的越是好色!”他一边嘀咕着,一边向自己的房间里走去。还没到,就远远地看见婉儿正神情紧张地站在门口,左顾右盼。 叶晓枫微微一笑:“啧啧,你是在等我吗?再这样下去都快成望夫石了。” 婉儿见叶晓枫安全归来,顿时欢呼雀跃起来,一蹦一跳地窜到叶晓枫的身边,她脸色绯红,简直是娇艳欲滴,搂住叶晓枫轻声说道:“我刚才看见阿尔米达身负重伤,被人抬了回来,我真是急死了。还好,你没什么事。” 叶晓枫呵呵一笑,“你夫君我吉人自有天相,我小时候算过命,能活到九十五呢,能杀我的人还没出生呢,哈哈。” “那个阿尔米达怎么回事?他不是跟你形影不离的吗?你们遇到什么危险了吗?”婉儿一连串的问题就像连珠炮弹一般向叶晓枫发射了过来。 叶晓枫叹了口气,“今天有个不知死活,死不要脸的毛兽突然袭击我,阿尔米达豁出自己的性命不要,跟那个毛兽对了一掌,结果,就成这样了,不过,那个毛兽也好不到哪里去,现在半只脚也快踏进棺材里了吧。” 婉儿顿时花容失色,“今天这么危险啊?” 叶晓枫呵呵一笑:“这算什么啊?我都不知道多少回命悬一线了,今天算最走运的了,好歹有个替死鬼。” 婉儿的小嘴微微撅起,“你可真不厚道,好歹阿尔米达是为了保护你才受的伤。” 叶晓枫吐了吐舌头,“是是是,我嘴上是得积点德,啊,我得先去看看他,也不知道这家伙有没有事?” 阿尔米达没能跟着叶晓枫一起搬进嗨格尔的寝宫里,他仍然住在老地方。叶晓枫对那个地方有着非常美好的回忆,因为他的第一次,就发生在那个房间里。不过,此刻却容不得他回味温存,叶晓枫只感觉到一股令人窒息的气流波动从阿尔米达的房间四散开来,他暗暗心惊,乖乖,这是什么东东?只见房间的门缝、窗户缝中透射出了微弱的淡红色的霞光,并不时着冒着一丝丝的热气。 叶晓枫好奇心大盛,他悄悄地推开了房门,只见阿尔米达正盘膝坐地,双手掌心朝天,手指相向,双眼紧闭而宽嘴张开,一团团白烟正源源不断地从他口中凌空而上,仿佛叼了跟隐形的香烟在吞云吐雾呢,当然, 里面夹杂着的还有阿尔米达那令人作呕的口臭。 叶晓枫暗暗诧异,“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毛兽斗气吗?虽然不清楚到底威力如何,但瞧这架势,应该差不了,出去装神弄鬼也绰绰有余呐。” 这时,一滴滴的汗水从阿尔米达的额头之上渗了出来,原本长满毛发,泛青的脸颊逐渐红润起来,紧接着,汗水开始噼里啪啦往下滴,地上慢慢积起了一团泛黄的水迹。 阿尔米达突然双手一合,一屁股从地上坐了起来,直呼道:“诶呀,渴死我了,水,水,我要喝水!”说罢,就抡起地上的一个大水缸就往自己嘴边送了。 叶晓枫嘿嘿一笑:“我还以为你要死了呢!” “泼啊~”阿尔米达一个岔气,将水吸进了气管里,顿时大声地咳嗽起来,他跌跌撞撞地将水缸放倒在地上,然后两眼一白,“好你个没良心的,我这都是为了谁才受的伤?” 第九十四章 刺客 叶晓枫轻蔑地瞥了他一眼:“就你这点本事也想逞英雄啊?” 阿尔米达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皮,“呵呵,给您丢脸了,不过,不过那家伙也好不到哪去,别看他刚才就只吐了口血,还神气活现地骑着马,若要真论起伤势来,他肯定严重多了,我刚才那一拳可是实打实砸在了他的胸口。” 叶晓枫一副嘲弄的表情,“还说呢,刚才不知道谁都昏过去了。” 阿尔米达摇了摇头,“不是昏过去,是龟息。你不是见过的吗?我会点穴止血的。刚才其实受了内伤,因此我在情急之下封闭了身上所有的穴位,一直只见气血运行不畅,所以这才昏睡了过去,两个时辰之后我的穴位自行解开,人也就清醒了。” 叶晓枫上下打量着阿尔米达,“你的意思是说你现在没事了?” 阿尔米达笑道:“那是自然的,我刚才又运行了一遍独门疗伤斗气,现在身子骨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了。” 叶晓枫诡异地一笑:“恢复的七七八八是多少?能活蹦乱跳吗?能行fang事吗?” 阿尔米达立马一脸严肃,“废话,行fang事?别说是一个了,就是来一群女兽,我都能把她们干趴下。” 叶晓枫摇了摇头,都什么时候了,还嘴硬!人都差点埋土堆里去了。话说这男人呐,说什么都行,就是不能说不行。阿尔米达你到底行不行啊? 叶晓枫一本正经地说道:“不就是女兽嘛,小爷我有的是办法,你就等着吧,待会你到底行不行,一看就知道了,待会你可千万别用装睡来搪塞我啊。” 阿尔米达一脸茫然,“你在说什么?怎么你说的我一点都听不懂,怪了,难道是我刚才摔倒的时候脑子摔坏了?……” 叶晓枫不再理他,推开房门,就向嗨格尔的寝宫走去。“我现在是什么?后宫自由行走?啧啧,他奶奶滴,可惜这些个后、宫、佳、丽都一个个比老子还魁梧,身上的毛比老子的头发还长,真是太恶心了。嚓,我若是能在咱中土帝国的后宫里自由行走,那就发啦,那可真就是天堂啦,哇塞……” 叶晓枫入住嗨格尔寝宫的偏室也有些时日了,逐渐对这后宫的情形也有了些大致的了解,暂且不提那些个经常陪侍在嗨格尔左右的黄毛兽,光是那些嗨格尔平日里并不怎么待见的身份高贵的黑毛兽,叶晓枫也都是知根知底的,这哪一房是贵妃,哪一房是嫔妃,哪一房又是贵人,他都了如指掌。 该去找哪一房呢?叶晓枫愁眉不展,他可没有跟毛兽一样的审美观,也不知道哪个正点,他仔细想了想,好像阿尔米达喜欢大胸翘屁股的女兽,哈哈,男的嘛,不都是好这口的吗?……哦,对了,好像西厢房的额贵妃长得挺丰满的,应该对阿尔米达的胃口,听说这个女兽也大有来头,父亲是个什么鸟伯爵,跟皇族还攀上了点近亲。“恩,”叶晓枫点了点头,“这样的女兽要是怀上了,说不定能够打动皇帝亚历山大的心,一高兴就宣布了嗨格尔的储君之位。恩不错不错,就是她了,可惜就不知道,这女的愿不愿意啊?总不能叫我直接上去问‘喂,额小姐,你能接受一ye情吗?’拷!圈圈叉叉的……罢了罢了,也不用跟她多废话,见了面就直接给一记闷棍得了。” 叶晓枫一边盘算着,一边穿梭于后宫各厢房之间。额贵妃的房间原本位于宫廷的最深处,叶晓枫虽走的不多,但是路终归是认识的,不过此时夜色当空,灯色昏暗,不知不觉间竟走错了条道。猛然之间,一阵奇异,微弱的声音从某一间房门中传了出来,也只有像叶晓枫这般有一定内力根基的人才能听得清楚。 依稀、仿佛是一个女子轻微的呻吟之声。 叶晓枫不由地大惊失色,“这,这,这应该就是睡塌香枕边的柳浪闻莺啊……”麻块妈妈,乖乖隆地洞。嗨格尔肯定不在这间房内啊,老子刚刚明明看见他搂着两个黄毛兽进了自己的寝室玩“shuang飞”去了……难倒这独守空房的黑毛兽女人竟耐不住寂寞,化成一只红杏,出墙来?叶晓枫不由地好奇心大起,哈哈,也不知道是哪个se胆包天的敢给嗨格尔戴绿帽,老子我一定得瞅瞅!捉奸嘛就不必啦,想来你们俩肯定是响应伟大领袖亚历山大的号召,晚上加班呢,这对嗨格尔来说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哈哈。 叶晓枫轻声捏脚地俯到了窗台之上,将手指放进自己的嘴巴里轻轻吮了几口,然后一指点破了那层薄薄的窗户纸,接着把脑袋凑上前去,透过那细小的空洞,观察着里面的chun宵桃色。这一看不打紧,却差点让他把肚子里的隔夜饭也一并喷了出来。 只见屋内并无奸夫,只有一个身材姣好的黑毛兽,躺在睡塌之上,聚精会神地看着一本画册,每每看到高潮之处,不免“恩呀”地附和几下!那本画册——居然是毛兽的“chun宫图”! 话说古往今来,帝王后宫中的三千佳丽,虽然表面上雍容华贵,母仪天下,但实际上却是最悲惨的女性,因为她们要与那么多的姐妹共享一个男人,性压抑是免不了的。有多少宫女与太监眉目传情,有多少宫女与自己相恋的太监利用道具来满足自己生、理上的快、感。古时候帝王多短命,除了自身纵欲过度之外,与他胯下的女子也有很大的关系——好不容易轮到自己了,那还不使出浑身解数啊?一个个似豺狼如饿虎,到最后也不知道是谁御谁了? 叶晓枫生在异界,自然没有机会一睹东方某岛国的动作爱情片,也不认识什么饭岛爱、苍井空,还是头一回见到这种惊世骇俗的“chun宫图”,不由地大惊失色起来。 突然,那女毛兽顿时惊觉,大喝一声,“什么人?”,只见她突然之间腾空而起,抄起桌子上的一根黄瓜就向窗口处仍了过来。“啪!”砸破了窗户,直捣叶晓枫的面门。 可怜的,悲怆的叶晓枫,被这根黏糊糊、湿漉漉的黄瓜击中了嘴唇,一时之间,汁水四溢,碎瓜横飞,也不知道有多少残片掉进了他的嘴巴里…… “诶呀!”叶晓枫仰面而躺,顿时摔了个四脚朝天,脸颊上顿时火辣辣地巨痛,这根黄光劲道之强,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 “哐!”门被一股劲风撞开,“嗖!”一声,从里面飞出来一个兽影。 那女兽呆呆地看了躺在地上呻吟的叶晓枫几秒,随后竟像雄鹰展翅一般像他扑落。 “亚美碟!”叶晓枫一声惊呼…… 那女兽抬起左手,一招黑虎偷心就向叶晓枫的胸前砸落,叶晓枫不由自主地往后一缩想躲开这拳,谁料那女兽在半空之中突然变招,右手幻成利爪,猛地一下插中了叶晓枫的脖子。这一下风云突变,纵使是在钢都角斗场连爆二十五盘的叶晓枫亦不能躲避,眼看命门被掐,叶晓枫也不敢反抗,只好仍由她摆布了。 那女兽气力极大,掐住叶晓枫的脖子,就一把将他拎了起来,然后向自己的房内重重摔了出去。叶晓枫如同人肉炮弹一般,精准地落在了那女兽的床榻之上。 那女兽飞身抢入房间,然后靠在门被上,反手将门锁住了。 那女兽怒道:“是你?” 乖乖隆地洞,麻块妈妈,叶晓枫惊魂未决,这女的,太强了,老子不是她的对手,石头呢?石头呢?麻辣个比的,没带啊,糟糕糟糕。她……她关门干什么?难倒……莫非……苍天啊!大地啊!救命啊…… 那女兽怒骂道:“格鲁萨,你鬼鬼祟祟站在窗外干什么?” 叶晓枫嘴里打着结巴说道:“没,没干什么,路过,路过而已。” 那女兽急道:“你都看见了吗?” 叶晓枫慌不择言,“看,看见了,看见什么了?哦不不不,我什 么都没看见。” 那女兽顿时恼羞成怒,端起桌上的茶杯、果盆就稀里哗啦、噼里啪啦地望地上砸去,待她发泄完之后,突然又俯到桌子上,呜呜地哭泣起来,只听得她咿咿唔唔地哭道:“我不活啦,丢死人啦,这可怎么办啊?我活不下去了。” 叶晓枫顿时手足无措,这站也不是,躺也不是,去安慰也不是,逃也不是…… 那女兽突然抬了头,恶狠狠地说道:“我要杀了你!” 叶晓枫大吃一惊,“别,别”,还未等他说出口,但只见那女兽双掌手腕部相互抵住,作花瓣之状向前挥出,大喝一声,“啊多跟!”,随即一股强烈的气流直扑叶晓枫的胸口。 “波动拳!”叶晓枫大吃一惊,眼见避无可避,便毫不迟疑,立刻双拳交叉护在胸前。“童!”实打实地砸在了他的左肘之上,整个身体顿时被击飞,然后重重地撞到了墙上。 “哼哼!什么无敌角斗士,我看也就这样。受死吧!”那女兽想着了魔咒一般疯狂地扑向叶晓枫。 (本书马上开始收费,亲们,订阅vip之前,先派个小小的红包吧。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