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来了盗墓贼》 第一章 那年清明,二叔遇到了鬼打墙 1993年,我上高中二年级。 那个时候,爷爷身体还好,每天晚上都约村里的几个老汉到家里玩花花牌。二婶怕影响我的学习,便常常喊我去她家,吃饭,写作业,辅导大牛哥功课。 大牛哥是二婶的儿子,大我三岁,长相、力气、身材样样都比我强,就是学习太差。高中考了三次都没上线,后来还是二叔找了在县武装部工作的战友,这才勉强上了高中。 于是大牛哥跟我上了一个年级,还分到了一个班。 清明节的前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去二婶家写作业。作业不是很多,我很快完成了。见大牛哥还在磨叽,知道他都不会,便将我的作业本给了他,让他抄。 二婶在灶房做饭,我本想帮她拉风箱,她不肯,只是让我坐在旁边陪她说话。灶口里的火苗随着风箱的呼哧声一闪一闪的,二婶的脸庞在火光的映衬下格外好看。 饭快好时还不见二叔回来,二婶便喊大牛哥去叫,却发现大牛哥早就跑的不见踪影。 “我去吧!”我说。 二婶笑了笑,让我顺便把大牛哥叫回来! 二叔在附近的砖瓦厂工作,不太远,但中间要绕过一个大土堆。土堆位于四条路的交汇处,周围全是农田。叫它土堆有些勉强,因为它很大,像座小土山。走到跟前,根本看不见另外三条路。 当时天还没有全黑,路是能看见的,人也是能看见的,但却看不清人的脸。天上有月,只是时不时躲进白云里。白云很长,从天上拖到了地上,于是地上也有一层淡淡的白雾。 我借着这白雾的亮光,朝着那个土堆走去。 路边的农田里麦苗正在起身拔节,白雾里起了些微澜。 快到土堆的时候,我突然感觉有些冷。或许是刚才在灯火前坐的久了,出了些汗,现在风一吹,自然就会感觉到几分寒意上涌。 我由不得裹紧了身上的衣服,却还没等到那几分寒意消失,就看见,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迅速从土堆旁经过,带起一阵阴风。 像是二叔。 我本想喊一声,却发现他已不见了身影。 二叔回家应该拐向我走来的这条路呀!怎么又转过去了? 正在我诧异时,又有一个骑自行车的人从土堆旁边经过!这个人的速度更快,更像二叔! 只是一眨眼,便留给了我一个背影。 从这个背影里,我断定了,他就是二叔。 我果断的跑了过去,想追上他。突然间却感觉两腿无力,快不起来。 等我到了土堆前,二叔的身影在我面前又出现了两次,而且一次比一次快。 “嘭——” 我感到自己狠狠地撞到了一堵坚固的墙上,声音很大,却没有一丝疼痛。 我倒下了!是仰天躺倒的。 我看见土堆顶上的天空,白云披上了一层黑色的铠甲,月亮躲在这铠甲的缝隙里,狰狞地笑。 自始至终,我的眼睛都睁着,但当看到那张笑脸时,我闭上了眼。 我醒来时已是两天以后,清明节已过。 后来问起二叔那天的事,他说他只记得自己想回家,却总到不了家。于是他努力蹬车子,努力的蹬,车子越来越快,村子也越来越近,可总到不了!直到把我撞倒,他的车子才拐上了通过我们村的路。 第二章 狗血木橛,让爷爷成了钟馗 自从二叔撞上鬼打墙以后,整个人都变了。 在家里,只要二婶不说,他什么都不做,只要二婶不问,他也什么也不说。唯一的爱好就是晒太阳。从早好晚,太阳照在什么地方,他就蹲在什么地方。 那个以往爱说爱笑又勤快的年轻二叔不见了,替而代之的是沉默寡言又有些木纳的小老头儿。有时二婶实在看不过眼,便骂他两句。他也不回嘴,只是悄悄地走开。 清明过后的一天傍晚,二叔到我家来叫我过去吃饭。大概是大牛哥野逛去了,二婶又走不开,只好让他来。就在我们准备踏出门槛时,爷爷突然叫住了我们,说是晚上找我有事,不让我过去了。 二叔也没多问,独自回去了 我很是不乐意,却也不敢说。 等二叔走远后,爷爷叫上我,带上黑子,向村外走去。 黑子是我们家祖传的狗,大概两岁多。它有一米高,一米五长,身材健壮,全身黑毛油光发亮,一双深邃的眼睛总是透露的寒光与阴冷。正因为如此,我不太怎么喜欢它。但这并不影响我玩“人仗狗势”的把戏。黑子也从没让我失望,常常吓得那些想欺负我的人屁滚尿流。 听爷爷讲,黑子是它爸爸死的时候从外面叼回来的!就像当年黑子的爷爷叼回来黑子的爸爸一样。 离开村子不远,爷爷与我来到了老桃树下! 老桃树真的已经很老了!粗壮的树干不知被那年的雷火劈去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却依旧生机勃勃,坚强地撑起了足有三丈见方的树冠。打我记事起,它就与前面的土堆一起矗立在这里,十几年的风雨对他们来说仿佛只是一瞬间。土堆没有增高也没有变矮,桃树依旧只开花,不结果! 爷爷转过身,严肃地对我说:“从现在起你只能看,不能说话,直到回到家为止”。他声音低沉而威严。 我看见爷爷的脸,不知从何时变的通红,眉毛胡子树立,而往日混浊的双眼也迸发出惊人的寒光。 我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爷爷见状便重新将目光投向了老桃树的树冠,一动不动,像是思考,又像是在寻找。 大概一刻钟时间里,爷爷就那样看着老桃树,老桃树也看着爷爷和我,而在不远处,那个土堆仿佛外人一样看着我们三个。 突然,爷爷动了! 他以极其矫健的身法蹿上桃树,手起刀落,一根婴儿胳膊粗细的枝干与他一同落下。没等到那枝干落地,爷爷手中的刀又一次挥起。片刻的功夫,四个半尺来长的木橛削成。 我惊呆了! 怎么会有如此身手?小说里的江湖侠客也不过如此!这还是个行为迟缓、办事拖拉而且已经过了古稀之年的爷爷吗? 不是他,又能是谁呢? 我忍不住回头看看身边的黑子,想到它那里确认一下。 此时的黑子却神情淡然,老僧如定般蹲在那里,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又好像发生的一切稀松平常。 见它这般模样,我很是生气,恨不得上去踹上一脚。 爷爷来到我们面前,蹲下。手里的刀不见了,只有那四根木橛。 木橛一头削的很尖,如四把锋利的锥子。 爷爷没有理我,却望向了黑子。 黑子很是默契的伸出了左前爪,在四根木橛上抹过。借着月光,我看见刚刚还白净的木橛前端都染上红色。 爷爷站了起来,将染过的木橛放到眼前仔细看过,并伸出左手大拇指,在一个血量多的上面蘸了蘸,然后摁在了我的眉心处。 我心里有些怕,想向后躲,却又没敢躲。 做完这些,爷爷径直走向那个土堆,那个让二叔撞上鬼打墙的土堆。 此时月光更是明亮了! 桃树的影子,土堆的影子,爷爷的影子,我的影子,还有黑子的影子都能看见。 没有风,没有虫鸣,没有鸟叫,只有我们的脚步声。 乘着这月光,眨眼之间我们就来到了土堆前,不明白以前要走好一阵子的路,今晚却如些不经走。 这一次爷爷没有犹豫。他迅速地在土堆的四个方位各燃了张黄纸,并令我用左手在纸灰落下的地方各插下一个木橛。 前三个木橛插下时都很轻松,就像插豆腐。但在插第四根时我遇到了阻力,而且很强大。 爷爷好像早有预料,他将左手摁在了我的左手上。瞬间我就感觉到了浑厚温热的力量传到了我的手上。 木橛一点点被强压进土里,我听见了咯吱吱的声音,仿佛钢刀刺进了人的骨骼里。 当木橛全部没入土里,爷爷猛的站起来,一声不吭,头也不回地朝家走去。黑子紧随其后。 我更是不敢耽搁半秒,迅速的跟上。 这一夜,我自始到终没有听到一声狗叫! 到家时,已是凌晨1点。 第三章 爷爷每晚都不在家 就在我与爷爷摆弄狗血木橛的当年夜里,撞上鬼打墙的二叔突然发起了高烧。二婶不敢耽搁,赶忙让大牛哥叫来了村里医疗站的大夫,给打了支退烧针,不一会儿烧就退了。 天亮后大牛哥来找我一起上学,随口说了二叔发烧的事。 本来还在睡梦中的爷爷像听到了炸雷,猛地坐了起来,厉声问:“几点发的烧?” “十二点多吧!”大牛哥怯怯地答道。 大牛哥与我一样,自小就害怕爷爷。 “你今天不要让学了,回去给你妈说,带着你爸去县城医院!”爷爷口气异常严厉。 大牛哥一听到不让上学,扔下书包撒腿就往外跑。 我知道,大牛哥就早不想上学了,但也不至于高兴得这样忘形吧! 爷爷随即下炕,披上衣服跟了出去。 我们村里的人都姓李,而且是一个祖先,拜一个牌位。祖先的牌位就在我们家,无论村里那家办红白喜事都要来拜请祖宗。实际上是请爷爷去,当然作为长孙,我每次也在受请之列。 小时候我很乐意去,倒不是在意他们三番五次的拜我,给我磕头,是因为每次去了都会得到些糖果和糕点。 那年月,我真的很馋! 长大后就不想去了,但爷爷不许。 爷爷的话,我不敢不听。 有些时候,我感觉就是全村的人都听爷爷的,当然二婶也不例外。 听到大牛哥传来的令旨,她二话没说就叫来了家里有拖拉机的土娃,载着二叔和大牛哥一起去了县里,留下小凤一个人看家。 小凤是二婶的女儿,今年上初中一年级,一米五左右。或许是肤色跟二叔了吧,不是很白。虽然也是眉目清秀,身材苗条,但我总觉得没有大牛哥长的好看。尽管如此,小凤的言谈举止却像极了二婶,也一样颇得村里人喜欢。 当天晚上,小凤过来喊我吃饭。 我有些犹豫,这么小的孩子做的饭能吃吗? “去吧!”爷爷说了一声,蹲在门口吧嗒-吧嗒地抽起了旱烟。爷爷用最好的地种了两亩烤烟,供自己抽,也供全村的老人抽。 到了二婶家,我惊喜地发现姑婆在。 我知道,我们有口福了! 姑婆是爷爷的亲妹妹,小爷爷十二岁。 说起这个姑婆的经历,村里的长舌妇能说三天三夜。我知道的不多,只记得她曾经读过书,进过学堂。后来参加了革命,也嫁给了军官。再后来那个军官死了,她就孤身回到了村里,又与爷爷闹翻了,一个人住进了村口古井旁边的破屋里。我经常偷偷去她的家里,虽然外面看起来破烂,但里面却非常干净整洁,还有许多书,许多画,许多洋玩意! 至今我都能清楚的记得,姑婆家没有炕,一张大床上被子总是四方四正。透过床头的窗户,古井,老桃树,大土堆看的一清二楚。 自我记事起,时不时就有穿着各种制服的人带着各种礼物来看望姑婆。 说起来也怪,但凡开车来的,姑婆一概不见,礼物也不收。即使来人将礼物放在了门口,她也会扔进河里。走路来的她却让进屋里,好水好茶地待着,送来礼物照单全收。 那些礼物姑婆是不会吃的,最终还是便宜了我们。当然给我的次数最多,数量也最多,时间也最长,直到见不到姑婆为止。 二婶他们在县里呆了整整一个星期,姑婆也给我和小凤做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晚饭。 这一个星期里,我俩的伙食很是不错,有腊肉,有板鸭,还喝了米酒,吃了香蕉菠萝。这些都是南方才有的珍馐美味,我们这些没出过县城的北方孩子,根本没有机会品尝。 二叔回到村子里时已经痊愈了!逢人就急打招呼,忙问候,遇见同龄人还开上几句的玩笑。浑身的力气,满眼的精神,跟撞上鬼打墙以前一模一样。 二婶刚到家就带着二叔来看望爷爷,并向爷爷诉说他们看病的经过。 县城医院的大夫给二叔下了轻微抑郁、重度积食的诊断。当二婶给大夫说起鬼打墙的病由时,被大夫好好嘲笑了一回,连说愚昧迷信,并取出砖头一般厚的书,翻了许多页,给他们念了好几段话。 虽然二婶没听太明白,但二叔明白了。 所谓"鬼打墙",就是在夜晚或郊外行走时,分不清方向,自我感知模糊,不知道要往何处走,所以老在原地转圈。把这样的经历告诉别人时,别人又难以明白,所以被称作"鬼打墙",其实这是人的一种意识朦胧状态。 爷爷没有太仔细听他们解说,只是看到二叔的精神状态好了,就打起了哈欠。二婶见状就拽着二叔起身告辞了。 我知道其实并不是爷爷不愿意听他们讲,只是爷爷太累了!因为这一个星期,爷爷每天晚上都没有在家! 第四章 恶人五叔回来了 二叔回来的第二天,县供电局的人来了! 除过那些探望姑婆的,平常村里很少来外人。供电局的人更是很少见。自从二叔承包砖瓦厂以后,村里的电费他全包了。一年一结算,主动送到县供电局的财务室。平常那家电出了故障,都由砖瓦厂的电工来解决。 其实那个时候各家用电量很少,除过电灯,就没有什么电器。加上砖瓦厂的工人都是村里的老少爷们,村里人就算厂里家属,因此,二叔这样做大家都认为理所应当。 二叔本也没期望得到大家的感恩,好呆当过兵,受过党的教育,这一点修养还是有的。更何况当初他刚刚承包砖瓦厂时,村里人不要工钱拼命给他干活,而且一干就是三个月,硬让已经停业两年之久的破砖厂起死回生,这份恩情岂是那么一丁点电费能比得了的! 记得还有一次,砖瓦厂因为生意上的事惹恼了邻县同行,他们指使近百人来报复,而且个个带着家伙。村里人见状毫不畏惧一涌而上,铁锨洋镐狂舞,砖头石块乱飞,转眼间就放倒了几十个,其他人急忙落荒而逃,头也不敢回。那一次最出彩的是五叔,平常吊儿浪荡甚至有些娘娘腔的他一个人就打倒七八个,简直就是一个拼命三郎。 五叔是爷爷的小儿子,家里排行第二,同辈里排行第五。按村里的习俗都叫“老五”、“五哥”或者“五叔”。 五叔打小就娇气,不爱干农活,不爱学习,还特别嘴馋。爷爷半个眼都瞧不上,但奶奶却特别疼爱。在奶奶的袒护下,五叔很少被爷爷打骂!后来奶奶过世了,五叔见靠山不在,便要跟县剧团的娘舅去学唱戏。爷爷原本就不待见他,便随他去了! 不曾想,几年下来五叔的“戏功”颇有所成。特别是武生花旦,竟然在县里成了角。打架那天五叔正好回来看爷爷,听到门外有人喊,便带头冲了出去,出门时也没有忘记在门背后拎了根扁担。 后来听砖瓦厂的黑老二讲,五叔一马当先,其他青壮紧随其后。人人手里拎了根扁担,斜劈、直刺、横扫,整齐划一,进退有度,简直就是古代战阵。特别是五叔,下手又狠又准又快,打得那些所谓的黑社会节节败退,毫无还手之力。站在后面压阵地爷爷亲眼见识了五叔的英勇,也难得的夸赞了几句。就是这几句夸赞,让已经成了秦腔名角的五叔高兴了很久。 也正是这一战,让五叔落得了一个“恶人”的诨名。 供电局的人一进村就径直走向二叔家。不一会儿,安装路灯的消息便传了出来!原来,二叔在县医院大夫那里,不仅得到了“鬼打墙”的科学解释,而且寻得了破解的方法,那就是给路上安上路灯,树立路标。 在随后的十几天里,村里老少齐上阵,路灯安装的很顺利。大家都想在夏收之前照亮大路。 通电亮灯那天,我们几个小伙子爬上了土堆,尽情欣赏了这灯光给黑夜的村落带来的美丽。那一刻,我惊奇的发现,星星点点路灯标明了四条路的走向,土堆位于中心,且坐北朝南,正北方是将军庙,西北角是王家崖,东北角是侯家坡,正南方便是我们的村子李家村。 王家崖原先没有人家,只是人们取土的地方。七十年代公社在此建了一个大型砖瓦厂,曾因产品质量过硬红极一时。侯家坡原本也没人家,坡上全是成片的松柏。后来也不知是什么原因,国家看上了这块地,在此修建了一个小型的油库,将不远陇海铁路上运来的油暂时存放在这里。无论“王家崖”还是“侯家坡”,除经土堆过我们村,进出别无他路。 安装路灯期间,爷爷夜里再也没有出去过。那时土堆附近堆放了有许多施工物资,如电线,电杆,工具等,日夜有人和狗看守。 路灯安好不久,五叔回来了! 很久没有看见五叔了,记得上一次见他还是在十年前。 那一次,爷爷用鞭子狠抽了他。 第五章 脏水泼在了五叔的身上 年轻的秦腔名角,自古都是我们当地人追逐的婚嫁对象,五叔也不例外。 五叔唱戏刚刚有些名气,就有提亲的人蹬门。 爷爷本就瞧不上五叔,加上他又做了这不入流的“戏子”,更是让爷爷觉得脸上无光。所以,但凡是冲五叔戏唱的好而来提亲的,无论美丑好坏贫富,一概拒之。如果奶奶还活着,非得让爷爷这行径气死。 好在五叔并不在意这些,他压根就没有想着通过种方式就打发自己的青春,对自由恋爱的美好憧憬和甜蜜爱情的无限向往,早已在这个八十年代新青年的心中生根发芽。 长头发、喇叭裤、卡式录音机、迪斯科,五叔一件一件地搬回家来,尽管每回来一件,都会让爷爷对他的愤怒增加一分,都会迎来一顿训斥。就在爷爷的愤怒无以复加就要爆发的时候,五叔抱回来了一台黑白电视机。 电视机里的人影和声音彻底浇灭了爷爷的怒火,村里人羡慕的目光更让爷爷有些受用。 爷爷也是个凡人啊!五叔这次竟然把准了爷爷的脉。 从此以后,五叔引导全村时代潮流的举动被爷爷默许了!那时候我刚七八岁,真是馋嘴的年龄。五叔丰厚的工资不仅实现了他的新潮,还时常带回各种美味给我解馋。糖果、糕点、肉加馍等等,但凡我当时能看到,能说出来的,五叔都想法给我弄回来! 当然,也有爷爷的份。 我记得,爷爷当时独好两种东西,一是茶叶,另一种是肉加馍。那年月,在我们村子,肉是极其稀罕的,许多家里一年只能吃一回肉。 对于肉加馍,爷爷情有独钟,一生都是如此。 那一段时光,是我儿时记忆里最美好的!我们一家三口和谐相处,爷爷身体好,还不发脾气,五叔赚钱多还常不在家,我呢,能吃饱,还常常能解馋。此外,因为家里的电视机是村里唯一的,小伙伴们为了来我们家看,时常巴结我,这让我很是得意。 然而美好的东西总是不能长久。半年后的一个早晨,这美好的时光被一个“老妖婆”给无情地打断了。 我至今都能记得那个“老妖婆”丑陋的脸!皱纹交错间一双小三角眼显露着丝丝贼光,仅剩的三四颗黄牙在那薄纸般的嘴唇里,格外刺眼。这让我一下子就想起了西游记里那个银角大王的“干妈”。 这个老妖婆是来逼婚的。 还没有进门,她就用那公鸭般嗓子在门口就大肆宣扬,五叔和她的闺女自由恋爱了,还那个啥了!今天来就是让爷爷给句话,什么时候办婚礼。 爷爷听这话差点没有吐血,烟袋都没有拿就去县里找五叔去了! 那时改革开放的春风还没有吹到我们村,自由恋爱也只停留在电视电影里的,供人们欣赏玩味。如果谁要将这个搬到现实中来,那就是大逆不道,就是对父辈家教的侮辱,就会长时间成为人们的笑料! 爷爷怎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在我们家! 那个妖婆见爷爷没有理她这个茬,她的脏水又泼的差不多了,便在二婶这些女人劝解下回去了! 傍晚时分,二叔被爷爷押回了家。 堂屋里,几个族里的长辈都来了,坐在各自的太师椅上抽着旱烟,一声不吭。他们是不请自到的,每逢族里出了不肖之徒,他们都会过来。 一条巨大而且陈旧的红木条凳摆在中间,五叔跪在了旁边。 这条凳是我平生见过的最大的条凳,仅凳面就有五十公分宽,三十公分厚,两米五长,挪动时非两个壮劳力不可。从造型上看,它与堂屋里的八仙桌、太师椅是一个朝代的风格,约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但不见一丝裂纹,一个虫眼,可见其用料绝非一般。 条凳平常在爷爷屋里,放在火炕对面的墙角,上面并不坐人,而是摆放着两个大木箱子。箱子的四个角都用带有祥云图案的黄铜包裹着,两侧有把手拉环,正面有锁扣,也都是黄铜制作,上面刻着精美龙纹。 箱子里装的什么,我当时不知道。箱子常年由两把独特的古铜锁把守,爷爷从来没有当着我的面打开过。 审讯开始了! 无论爷爷如何威逼利诱,五叔就是不认,更不同意娶那个老妖婆的闺女! 爷爷终于怒了。 他命五叔爬在条凳上,取下了墙上的牛皮鞭,狠狠的抽了下去。 一下,两下,三下...... 背上的血印越来越多,五叔上牙咬着下嘴唇,一声不吭。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冒出,滴在了铺着青砖的地面上。 眼见着五叔都快被爷爷打死了,两旁坐着的那些老不死的没有一个出来劝!亏得五叔每次回来都好烟好茶好酒的送他们。 我在堂屋门外,眼内浸着泪,痛恨的看着这一切! 第六章 五叔差点被打死 “住手!” 这是一声爆吓!犹如晴天霹雳,惊得我差点忘了为什么伤心流泪。 是姑婆,是那个虽然已近花甲之年却依旧英姿飒爽的姑婆。 姑婆的身影还没出现,只是声音刚传到,爷爷的鞭子就停了下来! 我剧烈跳动的心慢慢平复下来,悲痛瞬间变成了惊喜。我知道姑婆来了以后,谁也不会再动五叔一下! 姑婆没有孩子,五叔是她最疼爱的子侄。即使与爷爷十数年没有来往,甚至没有说一句话,但对五叔的疼爱只是有增无减。 奶奶去世以后,姑婆理所当然的成了五叔的靠山。每每惹了祸事,他就往姑婆的院子里跑。 说来也奇怪,但凡事情涉及姑婆,固执较真的爷爷总会退避三舍,息事宁人。就连平常在路上碰到,爷爷也总低头避开,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 姑婆并没有因为爷爷的避让而将冷漠收敛。她不理爷爷,不问爷爷的事。在她的眼中,爷爷就是一个无关的路人! 姑婆终于踏进了院门。 在我们记忆里,自从她搬出去以后,还没有回来过。 姑婆来到了堂屋,依旧没有理睬在旁边傻站着的爷爷,而是指着那些坐在两边太师椅上的旁观者,愤怒斥责! 斥责的原话我记不清了。我只清楚记得,那些旁观者个个默不作声,脸有惧色。其实当时在座的都是姑婆的同辈,而且大多都比姑婆年长。我不明白,姑婆为何有如此大的威慑力,是姑婆犀利的话语?还是姑婆本身有什么了不得的功夫?或许是因为她那深不可测的背景吧! 记得曾经有一个女干部来看姑婆,光陪同的人就有好大一堆,个个都似曾在电视里见过,连平常威风凛凛的县长也只能站在最外围,都不敢往里面走。 姑婆见自己的斥责没有得到回应,也就失去了继续的兴趣,随即掺扶起五叔,朝门外走去。没有人敢出语阻拦,更没有敢伸手阻挡。 从进门到出门,姑婆当爷爷是空气,没有看望一眼。爷爷也当自己不存在,任由姑婆去行事。 此时我看见了身着花格格上衣的小凤,她紧紧地跟在他们身后。我这才知道,一定是小凤把姑婆叫过来救五叔。于是心理很是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没有想去搬救兵呢? 我可是第一时间知道爷爷要执行家法的呀! 如果我早早去叫来姑婆,五叔绝对挨不那么多鞭子! 唉! 直到姑婆他们的身影彻底消失在门外,爷爷这才将自己手鞭子狠狠的扔在地方,哼了一声回西边屋去了。 见唱戏的主角都走了,屋内屋外的看客也就散了! 我等他们都走了以后,便轻轻地的拉上门,急急忙忙往姑婆家走去。我想知道,五叔的伤到底怎么样?我害怕五叔会死了! 五叔的伤很重,但没有死。 姑婆掺扶着他走出大门不久,就遇见了从县城追过来的周副团长。 周副团长是五叔剧团的领导,平常待五叔如亲人。当天下午他见爷爷来喊五叔,脸色不善且行色匆忙,担心家里出了什么大事,就在下班后叫上了五叔的娘舅,开上团里的吉普车匆匆赶来! 姑婆是认识这个周副团长的,便将事情的大概说了。 周副团长听后立即将五叔扶上车,驾车往县城医院驶去。 临走时,他断言五叔绝对是冤枉的! 第七章 五叔赤身戏村姑 五叔挨鞭子的第七天,那个可恶的老妖婆又来了。 这一次,她不仅仅大肆宣扬五叔的流氓行为,而且带来了一根粗壮的麻绳,扬言如果爷爷不给她一个说法,她就要在门前的大槐树上吊死。 这一次,爷爷紧闭家门,任她在外寻死觅活的闹腾。 亲眼目睹了五叔惨状的乡亲们也仿佛商量过一般,坚决做到了不参与,不围观,不议论。 见到自己的激情表演除了换来一些小孩子哄笑之外,别无所获,老妖婆顿时泄了气,撂下几句狠话灰溜溜的走了! 原本以为老妖婆知难而退,没想到她几天后竟然去了五叔的单位——县秦腔剧团,要县剧团的领导勒令五叔娶她闺女。 那个年代,对一个演员来说,名誉比生命都珍贵。 显然,她这是要把五叔往绝路上逼! 周副团长一边用好饭好茶外加好话稳住老妖婆,让她回家去等消息,一边急命人通知了爷爷,让爷爷赶紧想办法,否则五叔的正式工作难保。 正式工作呀!那年月有正式工作的都被称作公家人,能吃商品粮,能穿制服,能把一些人羡慕死! 为了这份正式工作,五叔吃了多少苦,受多少罪!后来还是县上一位领导知道了五叔是姑婆亲侄子,才特意批了一个农转非的指标,并让周副团长亲自办理的。打那时起,周副团长认识了姑婆,认识了爷爷! 可如今,爷爷能想什么办法?没读过两天书,没见什么世面,一个老实巴交农民的他能有什么办法可想! 二婶迅速把这一切详详细细地告诉了姑婆! 次日天不亮,姑婆带了人就去找那妖婆了! 她要降了这个妖! 她要还五叔的清白! 他们是坐着土娃的拖拉机去的,去的人里面除过二婶和三婶以外,都是七老八十的老太太,足有近十人! 这些老太太里面,竟然囊括了所有坐太师椅人的家属。 本来二叔也是要去的,结果姑婆没让。 傍晚时分,在大家的期盼中,这些老女将们得胜而归。 那个“老妖婆”已彻底屈服,并主动去了县剧团,坦白了一切。 原来,五叔他们剧团上次去她们村演出,恰巧她们村有一个与五叔极要好的同学,于是请五叔到他家里喝酒。 那天很热,喝的又是烈酒,不一会儿,二人便已是赤膊上阵,对酒当歌。谁想到就在二人酒意正浓时,来了一个姑娘,说是要借面箩一用。他同学取箩的同时,就打趣说要把五叔介绍给那姑娘。 姑娘也不介意这打趣,笑了笑拿着面萝走了! 这姑娘就是老妖婆的闺女!她回家后将此事当作笑话说给了老妖婆听,不曾老妖婆早就看中了五叔,并有意把女儿嫁给他,只是苦于没有好媒人!如今见到这天赐良机,便毫不犹豫上演了一场上门逼婚的闹剧。 对于这个真相,似乎因为过于老套而无法引起人们兴趣。人们真正关心的是姑婆她们是如何收伏了这个老妖婆的。 据二婶讲,事情的经过极其简单! 她们到了村口,下车步入村子。土娃则开着拖拉机离开村口一里地,在路边等候。这个村子很大,但道路笔直。她们因为早就打听好了路线,径直向老妖婆的家门走去。当时天已大亮,用过早饭的村民正陆续走出家门去田里。看见这群雄赳赳、气昂昂的老太太,纷纷驻足观看。 打头的是三婆,一个六十七岁的老太太。她身材高大,精神矍铄,虽然有些跛脚,但行事麻利,口舌尖利。一根枣木拐棍常年不离手,舞起来呼呼生风。 让三婆打头是姑婆特意安排的。 来到门口,三婆用拐棍使劲地敲打门环,响声传出去好远。 门很快的打开了,一个瘦小的老汉探出头来。当他看见门外的阵势,就想把门重新关上,不料三婆的脚更快,只是一下就将门扇彻底踹开。老汉见状不妙,立刻大喊着向院内跑去。 三婆带领众女将刚刚走进院,就撞见屋内冲出的三个人,其中打着正是那老妖婆,另外两个小伙子二十多岁,像是她的儿子。 老妖婆认出了二婶,心里便明白了七八份。她也毫无惧怕,两手插腰扯开嗓子正要大骂,不了想一根拐棍打来,直接敲击在她的大腿肉多处,于是骂声换成了惨叫! 两个小伙子见他老娘吃亏,冲上来要夺三婆手中的拐棍。 只是一个眨眼间,他们便各自左手抱着右胳膊蹲在了旁边,大声地哭喊起来!根本没有人看清楚是谁出的手,如何出的手。 瘦小老汉扶着惨叫的老妖婆,只是不停地问“你们要干什么?”却再也不敢迈前一步。门外的村民看见他们的乡亲被人打上了门,纷纷想进来施以援手,却发现对方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妇人,便都不敢伸手。 终于,村干部和长辈出面了!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起初那老妖婆还想狡辩,还想胡搅蛮缠。不曾想姑婆是读过大书的人,几个回合下来,她便无言以对,低头认输! 第八章 五叔艳福不浅! 大概在逼婚事件发生一个月后,五叔出院了! 其实五叔的“伤”远没有看上去那么重,本可以早早出院的,却因为那个老妖婆四处闹腾,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周副团长硬是让他在医院多躺了一个月。 刚回到团里,五叔就被叫到了周副团队的办公室。 两个消息正等着他。 一个是坏消息,一个是好消息。 坏消息是,他不能在这个剧团里呆了,如果要保住正式工作的身份,必须远赴甘省。周副团长费了许多周折,走了那边一个文化厅领导的关系,才给五叔安排了一个好的剧团。 对于这个坏消息五叔早有预料。此次逼婚事件,彻底毁坏了他的名声的。而一个坏名声的演员,根本不会有上场的机会,更何况这个坏名声是因为乱搞男女关系。尽管相关当事人出来澄清,但须知“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五叔赤身戏村姑的轶事早已安上了翅膀,四处风传。 与其在剧团打杂,与其在家乡让人指指点点,还不如到外面去看看,去闯闯,或许还真能搏出一番新的天地来! 好消息是,周副团队要他带着周荣荣一起去。 周荣荣,周副团队的独生女,不仅人长的特别漂亮,而且唱戏功夫非常了得,唱、念、做、打样样精通,年纪轻轻就成了团里的台柱子。周副团长家世代唱秦腔,辈辈出名角,是远近闻名的秦腔世家。据说,他的师兄弟加起能组成三个剧团,陕、甘、宁三省的许多剧团,都有周家弟子的身影。 五叔在刚进剧团时得到了周荣荣许多指导,也受了人家许多恩惠,所以平常尊称人家一声周师傅。 实际上周荣荣不到21岁,算起来比五叔还要小一岁。 “带周荣荣一起走?”这显然是老丈夫内定女婿的意思,五叔简直不敢相信! 犹豫一下,五叔勉强答应了。也并不是五叔不同意,他是担心到时候人家姑娘不同意,让他下不了台。有好几次,他主动向周荣荣示好,结果都让人家给怼了回来! 五叔请二婶做了媒人,去给爷爷讲。 爷爷爽快的答应了。大概是因为他心存内疚吧!但等五叔带着周荣荣来过家以后,爷爷的脸沉了下来! 事后爷爷虽然没有拒绝这件亲事,但是提出必须去对方家里看看! 周副团长的老家在渭河南岸周家庄,距我们村大约五里地。 二婶转达了爷爷的要求,周副团长先是一怔,随即爽快地答应了。 三天后,周副团长在老家的院子殷勤地接待了爷爷,坐陪的还有他们族中的几个长辈。双方在饭桌上相谈甚欢,周副团长拿出了珍藏多年好酒,爷爷喝了不少。 饭后众人散去,爷爷提出要与周副团长单独出去走走。周副团长听到这个要求时有些惊诧,但最终还是同意了! 五叔与周荣荣亲事在那天算是订了下来,双方一致同意不举行婚礼仪式,也不收礼请客。 这样的决定让做媒人的二婶很是不解,也很失望,她还原指望有一双媒人鞋的。 一周后,五叔与五婶跪别了姑婆,起程去甘省,我与爷爷亲自去送他们上了火车。 此后的十年内,五叔没有回来过,倒是爷爷每年都去看他们。每次总是大包小包的带去,又大包小包的带回来! 然而等到十年后五叔回来时,却带着一个天大的噩耗。 第九章 周氏祖坟被动了手脚 爷爷是96年秋天走的,走时刚好75岁。 走之前的三个月,我们日夜在一起。爷爷给讲他过去的事情,我给爷爷说外面的事情。或许是年纪大了,爷爷记忆里的时空的是错乱的,总把去年的事情说成了前年,把梦中的事情搬到了现实里。但我还是从只言片语中了解到了爷爷不让五叔回来的原因。 原来,从五叔第一次带五婶(周荣荣)到家,爷爷就看出了一些不祥的端倪。 五婶的眉毛干枯无彩,嘴唇略显苍白,这是命中无子的面相。问过五婶的生辰八字,又见其耳后有一鲜红的印记,芝麻大小。爷爷一下子就猜到了周副团长的要将这个宝贝女儿嫁给五叔的原因。 爷爷告诉我说,五婶是“纯阳命”,即阳年、阳月、阳日、阳时生的。而作为五叔的领导,周副团长一定知道,五叔的命是“纯阴命”,即阴年、阴月、阴日、阴时生。 男人“纯阴”命便是绝好的命,无论与那种命的人结婚,都能助其飞黄腾达,富贵一生。女人“纯阳”命却很是不好,只能找“纯阴”命的男人婚配,否则不是克人就是克己,还会殃及子孙后代。 找一个“纯阳命”的儿媳妇,爷爷并是很在意,反正五叔是“纯阴命”,也不会有什么不好的结果。只是那个芝麻大小的红印记,让爷爷害怕。 爷爷说他听他的祖爷爷讲过,这种印记细看呈现泪滴状,颜色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由浅到深,终生不褪。它不会从娘胎里带来,更不会后天自然长出来,只能是有人施了“法”生出来。 这个人显然知道五婶命数,而且一定与周家有深仇大恨。因为施了这项法术的人,阳寿必定受损。 于是爷爷提出去周家看看的要求。 到了周家以后,爷爷并没有看出这个院子和屋子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于是他又提出要到村外面走走。 来到村外,爷爷要周副团长直接带他去周家祖坟。 听到这个要求,周副团长的脸瞬间憋的涨红。他知道,自己心中的小九九已经被爷爷识破了。 原来,周副团长年青时心性不定,欠了不少风流债,其中有一个张姓女子,为了他还怀了孩子。 周副团长本心不坏,便要与这女子结婚,谁知父母死活不同意,甚至以死相逼。他们这些老一辈人,无论如何都不能容忍一个怀了孩子的女人做儿媳! 这唱戏的都一个德性,那就是把名声看得比命重要!他们只考虑名声,却不想这个孩子可是他们的亲孙子呀。 那张姓女子无可奈何,只得含恨堕胎后远走他乡。她爹实在咽不下那口气,没有几天便撒手人寰。她娘本是远近闻名的神婆,眼见自己家破人亡,便撂下狠话,要让周家断子绝孙。 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周家人过的心惊胆寒,但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几年后,周副团长在父母的操办下娶了荣荣妈,两人过美满幸福,便将那些诅咒忘记得一干而净。 谁知他们婚后五六年都没有孩子,也不是荣荣妈怀不上。周副团长清楚地记得,自他们结婚开始,媳妇先后怀了四次,但都在三个月大的时候小产了。周副团长的父母到处求神拜佛,他们两口子也四处求医问药,但终不见好! 后来在一位江湖术士的提醒下,他们才想起了那个张家神婆摞下的狠话,于是急忙备重礼去找人家,希望能得到宽恕,不想那个神婆已去世两年了。 又是几年过去,父母双双离世,周副团长这才有了自己的孩子,是一个女孩,也就是现在的周荣荣。 女儿有了,还想有儿子。 周副团长本是一个思想非常保守的人,没有儿子,就是绝户,就对不起祖宗。这次他不再去医院,而是专找世外高人。为此,他花光了多年积蓄,结果事与愿违,他媳妇两年后死于难产,至此他便断了延续香火的念头。 有次他回老家参加族里去世老人的葬礼,在坟地里与人闲聊,突然看见一人围着他祖父的坟转着看,便连忙上前询问。那人见他真诚,便告诉他这个坟有问题,要他以后将孩子送得远远的,成婚后不能见当地的风和水。细问原因和破解的方法,那人只是摇头,不再肯透露半个字。 第十章 坟地里的法事 对于周副团长的坦白,爷爷很高兴。 对于爷爷能看出是祖坟的问题,周副团长更高兴。 来到周家坟地,爷爷径直到了一座坟前,这正是周副团长祖父母的合葬坟。坟头上草木稀疏,坟头两棵柏树早已枯死。 爷爷围着那坟慢慢走了一圈,仔细看了,又抬起头向四周望去。 这块坟地大概有十亩地大小,位于周家庄西南方向,是一处地势较高的缓坡。沿着这缓坡再往南,便到了秦岭北麓。坟地与村子之间是一条人工水渠,约有四五丈宽,水自西向东,滋养着两旁的庄稼。 回到家,爷爷让周副团长备足香火纸钱,约好第三天的凌晨五点在坟地里见。 周副团长算了算日子,第三天正是农历七月初七,距中元节还有八天。 到了约好的日子,周副团长没有丝毫懈怠,早早就备好东西,与四名周姓子侄一起守候在那里。 那一刻,东边的天空虽已微微发亮,夜色却没有完全褪去。农历七月正是酷暑肆虐的时候,这坟地里吹来的晨风却有阵阵寒意。地上各处的野草正在疯长,叶片上挂满了晶莹剔透的露珠。 他们是四点半左右来的,遵照爷爷的要求,已经在地里所有的坟头前都点上香烛,并焚化了纸钱。 爷爷到了,时间正好五点! 爷爷来时身穿黑衣黑裤,脚蹬黑鞋黑袜,手上拿着一根两尺左右的铁钎。铁钎尖利处几抹红色,显然是鸡血朱沙。 没有任何一句言语,爷爷带领他们直接来到周副团长祖父母的合葬坟前,上香,焚纸,伏下身子恭敬地拜了三拜。随即来到坟后,在大约三尺的地方,用手中的铁钎划出一个直径六十公分的圈。 爷爷用眼神示意周副团长,让他沿着那圈向下挖,圈中间的土用手取出。 贴近地面的土层很是松散,周副团长挖起来较为轻松。但待挖下去一尺以后,土质突然紧实起来,他用上了全身的劲,才能保持一定的进度。一时间,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上渗出,滴下。 两旁的年青子侄做势要去替换,但被爷爷用眼神制止了。 挖下去两尺左右时,一个粗糙的瓷碗出现了!它碗底朝上,碗口向下,扣着那里。 爷爷示意拿走瓷碗,周副团长很是紧张的照着做了。 当那双颤抖的手拿开瓷碗以后,一个从正中间裂开的空蛋壳显露出来,蛋壳上红色的血迹格外刺眼,仿佛刚刚滴上去的一样。 爷爷看到这里,才长长地出一口气,像是卸去了压在身上的千斤重担。随即命两旁的年青人将点燃的纸钱陆续扔下去。 片刻间,土坑里充满了火炎,火光映在了在场人的脸上。 没有人注意到,他们脸上呈现出的红色,跟鲜血一模一样。 随着扔下的纸钱越来越多,火苗渐高,并夹带着纸灰窜上了高空!从远处看去,却像从空中流下的一股灰色的烟尘。 过去了大约一刻种,“嘭”的一声响,一股恶臭传出,薰得他们不由自主的掩住了口鼻。 爷爷示意他们继续烧,等那臭味渐渐散去,才让住手。 没有后续的纸钱扔下,火慢慢的熄灭了。爷爷等看不见火星时,让他们将挖出的土回填、踩实,又从怀里取出一个精制的瓷瓶,打开后将里面的液体洒在上面。 那液体是我的尿,童子尿。 那年我正好六岁。 第十一章 周副团长逼女生子 爷爷和周副团长在坟地里做下的事情,没有告诉五叔和五婶,怕给他们增加心理负担。 五婶却有一些感应,先是她耳后的那个印记慢慢变淡了,再就是自己眉毛渐渐浓密了,嘴唇红润了,全身的气血也随之旺了起来。从此她不再怕冷怕寒,不再感到手脚冰凉,夜里也不再噩梦、盗汗。 五婶不知为什么会这样,她想或许是因为自己结婚了,或许是因为来到甘省水土换了。 来到甘省以后,五叔他们凭借自身良好的秦腔功底,很快站住了脚。两年以后,周副团长辞职也去了甘省与他们团圆,至此三人一起努力,很快就在当地的秦腔界创出了不小的名气。 其实周副团长不是冲着名气去的,想抱外孙才是他的目的,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目的。 五婶深知父亲的心思,她也想满足父亲的心愿,只是肚子不争气,始终不见开怀。 五叔对此并在意,想着自己还年轻,才25岁,距生育年龄结束,还有十几年日月。再说生不生孩子、何时生自有命中注定,何必强求!这明显是受了爷爷的影响。 面对五叔这一态度,周副团长经过深思熟虑,打出一套漂亮的“组合拳”! 第一拳,他私下里叫来了女儿,用极其严厉且不容违抗的语气命令,即日起停止一切劳累的工作,最大限度地保养好身体,以最佳的状态迎接怀孕。其次改正一切娇生惯养的臭毛病,并大幅度提高温柔指数,给五叔加倍的体贴与关怀。最后,努力增强在床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放弃任何受孕的机会!周副团长说到最后一条时,并没有任何难以启齿之感,而五婶听到后羞愧难当,但还是红着脸答应了下来。 搞定自己的女儿以后,他又打出了第二拳。找了一个适当的时机,与五叔促膝长谈,深刻地探讨了一下及早生养孩子的种种好处,仔细分析了迟生或者不生孩子的样样坏处,摆事实,讲道理,情到深处不惜洒下一行老泪。面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上级,现在待自己如己出的岳父,五叔心软了! 最后一拳,也是最厉害的一拳。他写信给爷爷,讲明情况,希望得到支持!爷爷接到信后便晓得其中利害,立刻起身去了甘省。爷爷的到来让五叔非常高兴,他非常殷勤地领着爷爷品尝当地的各种特色小吃,欣赏附近名胜古迹,还很自豪地告诉爷爷他这几年的各项成就。 爷爷非常满意五叔的所作所为,特是表现出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原本瞧不上的小儿子能够在那么大的挫折下很快站起来,能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很快站稳脚跟,而且取得了一些瞩目的成就,真的让他很是欣慰。但是,他不能表现出满意和欣慰来,因为他这次来是有重要使命的。 看五叔表现的差不多了,爷爷在一天晚饭后,当着儿媳与亲家的面,让五叔跪下。 下跪在我们家是正常的一件事情,甚至在我们村,我们乡,都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跪天、跪地、跪父母,天经地仪。即使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也没有丝毫改变。 五叔以为自己做了让爷爷不高兴的事情,虽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但还是老老实实地跪在当面,聆听训示。 冷落贤妻,不思育子!爷爷公布了他的两大罪过。 冤枉啊!五叔心里大声的呼喊。 冷落贤妻?他那里舍得呀!更何况旁边还有一个功夫了得的岳父时刻盯着自己,纵然自己有那坏心思,也没有那胆量呀! 不思育子?这不是爷爷一直给他灌输的思想吗?大丈夫当以事业为重!钱财也罢,功名也不罢,包括子嗣有无这皆是命中注定的,是不必强求的!这些可都是爷爷的原话呀!可如今他照着做了,却成了他的罪过。这天下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尽管五叔的心里大喊冤枉,不停地为自己鸣不平,却不敢有任何不满的情绪显露出来! 接着爷爷用门后的笤帚装模作样打了几下,就算是惩处!只是这惩处实在有些做假,假得让五叔有些莫名其妙,让五婶偷着笑。 最后,爷爷挑明了他的意图,要五叔保证,以最快的速度生孩子。并严正声明,不见五婶怀孕,他绝不走。 五叔知道了爷爷的意图,自然不愿意违背上意,加上他本就对生孩子这件事没有任何抵触。 就这样,五叔彻底屈从了! 坐在一旁的周副团长很是满意爷爷的表演。至此他的“组合拳”已经全部打出,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五叔是一个言必行、行必果的人,既然答应了爷爷他们,他就没有任何延迟,立即与五婶一起制定了科学高效的育子计划,拿出了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毅力和决定,努力劳作、辛勤耕耘! 功夫不负有心人!三个月后,五婶怀上了! 第十二章 喝了最后一顿酒! 五婶怀孕了,爷爷见到甘省之行功德圆满,便买了第二天的火车票,想早早回家。把我一个人留在老家实在让他不放心,当时我只有九岁。 当天晚上,高兴地有些癫狂的周副团长拉着爷爷去了一家酒馆,他要和爷爷好好喝一回,以解他这么多年来心中的郁闷。 这是一家西府人开的酒馆,卖的是西府菜,来的也大多是西府顾客。老板、伙计和顾客,人人一口地道的西府老腔。就连店播放的秦腔也是西安“易俗社”的录音,相比甘省的腔调少了浓浓的鼻音。 酒是西凤酒,爷爷从老家带来的,十足的家乡味道。菜是西府菜,油炸花生米,豆芽面筋,凉拌肘花,全是上好的下酒菜。 几杯酒下肚,周副团长的话渐渐多了起来。他用模糊的言语回顾着自己走过的人生历程,从小时候学戏练功受的苦,到成了名角以后享的福;从自己年轻时的风流潇洒,到那个为自己堕胎远走他乡的张姓女子;从自己苦不堪言的求子路,到爱妻因难产而死的凄惨;从孤身一人抚养女儿的酸楚;到至今无子以孝父母的遗憾,说到高兴处,他畅怀大笑,笑声传出几条街。说到伤心处,他嘤嘤哭泣,悲伤溢满整间屋。 爷爷坐在对面认真的听着,见他高兴时,便举起酒杯与他共饮,很大声地说:“好!”。见他伤心时,还是举起酒杯与他共饮酒,长叹一声,说:“真是不容易!” 那一晚,周副团长喝醉了,他说了很多很多话,像是要把他一辈子想说的话,一次说完! 那一晚,爷爷也喝醉了,他只说了两句,像是忘记了世界上还有其它的话能说一样。 坐在回家的列车上,爷爷回想着周副团长的所说的每一件事情和每一句话,些许感慨之余,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这种不祥的预感在半年后,被五叔的一份电报证实,周副团长突发心脏病去逝,逝时年仅55岁,他到死没有看见自己的外孙。 父亲的突然离世给五婶带来了极大悲痛,好在有五叔更加贴心的照顾和安慰,五婶才没有动胎气。 周副团长的葬礼极其简单,只在火葬场举行了个短暂的仪式。因为来此地的时日尚短,也没有几个朋友,所以参加的人很少,显得极冷清。 五婶将周副团长的骨灰暂时存放在县城西北方向的一处墓园里。因为这个墓园的地势很高,周副团长近看能望见自己的女儿、女婿,还有未出世的外孙,远眺能瞧见故乡的天空,故乡的月。 按我们家乡的习俗,在外去世的人,骨灰一定要运回老家入土为安的。只是五婶当时身子正重,根本无法应付这其间的劳累,只能将骨灰暂时存放在那里,等以后有机会有能力了,再抱回家乡安葬。 爷爷在周副团长火化的那一天,去了周家的祖坟一趟。他在周副团长父母和祖父母的坟头,焚香祭拜,祈求老人的在天之灵能够去远方接回自己儿子,并保佑尚在人世的后代和即将面世的血脉一生平安。 在周副团长去世三个月后,他的外孙女出生了,起名芳华,小名芳芳。 五叔将这个消息通过发电报的方式告知了爷爷,并遵照爷爷的交待特意注明了孩子的生辰八字,说等孩子长大一些就抱回家给爷爷看。 爷爷得知五婶顺利分娩,而且是一个女孩,非常高兴。他一生没有女儿,如今有了一个孙女,自然非常稀罕。 但是真正让爷爷的高兴的是芳芳的生辰八字,正常人的命,而且还是相当好的命。 当听到五叔说要抱孩子回来给他看时,爷爷又立即忐忑不安起来。 虽说他已将周氏祖坟上的邪术破解,但谁又能保证没有其他害人的法术存在呢!须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当年那位高人指出了外出避祸的明路,而且特别强调是十年,必有一定的道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爷爷与周副团长当年共同决定,无论多大的困难,都要让五叔他们在外呆十年。如今周副团长不在了,这个决定只能靠他一个人维护和执行。 坐看风险的存在和增加,不如立即行动有所作为。 爷爷决定再次西去甘省,借给孙女过满月的机会,将事情说明,将话说死,决不允许他们回来! 坐在火车上,爷爷想象着孙女的容貌。如果像儿媳荣荣最好,白晰的皮肤,大大的眼,瓜子脸,高鼻梁,绝对标准的美人坯子。当然像儿子也行,虽谈不上漂亮,但绝对不丑,终是李家的血脉。想到这里,一个清晰的面容浮现在他面前,竟然是姑奶,他的亲妹妹。 爷爷想起,他的母亲临终前将妹妹托付给自己,叮嘱他要好好照顾妹妹。当时看着母亲那苍白的脸和急切的眼神,还有躺在母亲身边襁褓中的妹妹,他含泪答应。在那一刻,他发下了人生的第一个誓言,要照顾好妹妹一辈子,疼爱她,保护她!那年母亲37岁,自己14岁,而妹妹还不到一岁。 可如今,妹妹孤身一人,无儿无女,还视自己为路人,想到此悲从心中起,爷爷瞬间泪眼朦胧! 下车后爷爷没有直接去五叔家,而是让五叔陪着他去了县城北边的墓园。 在周副团长的墓前,爷爷摆上了从老家带来的祭品,水晶饼、腊牛肉、花馍等,还有一瓶西凤酒。 点蜡,上香,焚纸,奠酒,磕头祭拜。每一个动作爷爷做得一丝不苟。 想想数月前他们还把酒言欢,并约定好了等孙子出生后再聚再喝再醉,可现在却已是阴阳两隔,世事真是无常呀! 到了五叔的家里,爷爷刚洗漱完毕,五婶便将小芳华抱过来轻轻的放在爷爷的臂膀里。 小芳华用粉嫩小脸上的那双凤眼,仔细打量面前这个生人,仿佛似曾相识,于是便奉上一个浅浅的微笑! 爷爷的心瞬间融化,手臂开始颤抖,眼眶渐渐发红。 这小人简直太可爱了! 她谁都像,像她妈像她爸,也像她姑婆! 爷爷明白,这是此生苍天赐给他李老头最好的礼物!这是历代祖宗在天之灵的佑护!这是“将军神”给他的巨大回赠! 孙女满月刚过,爷爷就走了。 走之前,爷爷要他们保证,在小芳华六岁之前不回秦地,并声明,这是已故周副团长的遗嘱。 五婶有些莫名其妙。别人父母留下的遗嘱,不是分金分银,就是分房子分地,甚至分宝贝。自己的父亲倒好,留下一纸禁足令。 说心里话,五婶早就想回老家看看了。 她想家乡的山山水水,想家乡的父老乡亲,还想家乡的特色小吃。另外,她更想带父亲的骨灰回家乡安葬,让父亲与那可怜的母亲团圆。 五叔倒没有这么多的心思。长辈说了,就按长辈说的去做!这是他潜意识的行为模式,打小就已深深镌刻在他的灵魂深处,不需要太多的思考,更不会去质疑。 五婶嗔怪他不长脑子,他不但不恼,而且还装出一个痴呆的样子,惹得五婶气也不是,笑了不是。 五婶不知道,是个人,就不会没有不忧愁,责任心强的五叔更不例外! 五叔的大忧愁已经降临在他的头上,剧团面临解散,他们即将失业! 第十三章 爷爷留下了巨款! 五叔他们剧团早就露出了解散的苗头,只是五婶不知道而已。 刚怀孕时,她父亲周副团长勒令她立即请长假回家保胎。后来还自作主张去团里径直给她办了停薪留职的手续,期限三年。 对于父亲这种做法五婶很不理解。对外孙的渴望再强烈,也不能拿女儿的事业当儿戏吧!到底是外孙跟你亲还是女儿跟你亲呢? 有一次趁着父亲高兴的时候,她婉转地表达出了自己的不满。然而视觉和听觉都异常灵敏的父亲竟然装聋作哑起来,对她的责怪视若无睹。 五婶只好作罢,安心在家当起家庭主妇来。 就在五婶离开剧团这一年期间,改革开放的春风已经从东南沿海吹到了大西北,也从产业工人的身上刮过,向她们这些艺术工作者袭来。 砸破铁饭碗,不吃大锅饭的标语挂在剧团的门口,辞职下海已悄然兴起! 五叔早就想到会有这么一天,也早就期盼着这一天的到来! 在剧团里,他与五婶早是台柱子,登台次数多,表演时间长,常常累的腰酸背痛。但有些人一个月不了几次台,或者根本就不上台,只在后台打打杂,工资却与他们相差无几,有时甚至还比他们工资高。 如此体制,怎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又怎能长久呢? 终于,这个体制要变了,宛如乌云散去要见青天般。五叔虽然对这青天盼望已久,但他不是第一批离开剧团的人。他可不想在妻子怀孕生子期间,给她们带来一丝担忧和不安。他痛苦地隐忍着,直到小芳华过了满月。 听到五叔的决定,五婶笑了! 这个男人并不是没有长脑子,也不是傻子痴汉。他心思慎密,眼光深远,而且知道轻重缓急,知道疼爱自己! 当然她更看重最后一点。 在五婶的大力支持下,五叔毅然决然的舍弃了剧团的铁饭碗,奔向了甘省最大的城市——兰州。 兰州,甘省省会,位于陇西黄土高原的西部。公元前86年西汉王朝在此始置金城县,取“金城汤池”之意。公元583年隋朝时改金城郡为兰州。市区南北群山对峙,东西黄河穿城而过,蜿蜒百余里,是西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也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 五叔对兰州的历史并不感兴趣,他只知道这个城市大,有钱人多,是个展现才华,实现梦想的好地方。他要通过自己才华获取多多的财富,他要妻子女儿过上富足的好日子,要让老家的爷爷和姑婆有一个幸福的晚年。 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五叔就拉起一个小型的秦腔剧团,并接到了第一单生意。这虽然与五叔这几年积攒下的人脉和名气有一定关系,但是如果没有爷爷走时留下的那一大笔钱,也是万万不能的。 五叔不知道爷爷从哪里弄来这么多的钱,那可是整整五万呀!按当时的工资计算,他们不吃不喝需要攒上三十年以上,对于普通人来说,绝对称得上天量巨款!他更不知道爷爷为什么要给自己留下那么多的钱,难道是算出自己这个时候正需要钱? 在五婶的建议下,剧团以“芳华”为名,称兰州芳华秦腔艺术研究表演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秦腔戏剧演出、秦腔剧本的创作与整理、秦腔人才的引进、培训和输出等业务。 或许是小芳华带来的好运吧,五叔剧团的生意日渐兴隆,不到三年时间,他们就收回了所有投资,还在兰州的市中心买了套三室的大房子,真正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有钱,有名,有事业,人还长的帅,五叔的良好的条件得到了一些女职员和女戏迷的热烈关切,也引起的五婶的警觉。 好在五叔非常识趣,无论去什么地方都带上五婶,还有小芳华。 随着年龄的增长,小芳华愈发的可爱了。且不说那娇人的长相,悦耳的声音,就那灵动的眼神,迷人的微笑,都能惹出千番怜爱出来。更让五叔高兴的是,这个小人竟然对秦腔有异常天分。 小时候无论什么原因哭闹,只要听两句秦腔,立马就安静下来并露出幸福的笑容。刚学会说话,嘴里就时不时崩出一两句戏里的台词,刚学会走路,就跟在团里演员后来跑龙套。三四岁时站在旁边听妈妈教徒弟们唱戏,几天下来妈妈的徒弟还没有学会,她反倒全部学会了,而且唱得极好。 这自然与五婶自身的秦腔功底有关。 五婶喜欢唱戏,打小就喜欢。但她天资不高,每一个进步都必须用数倍的努力去争取,因此勤学苦练成了的常态,数十年来从未有所懈怠。自怀孕开始,她虽然没有上过台,但功夫从没有拉下,特别唱腔比以前更加甜美,更加委婉动听,更加荡气回肠。 一次偶然的机会,五婶顶替她人上场。一曲秦腔名段《三滴血》唱出来,堂前所有的观众立即被征服,报以雷鸣掌声,自此她的名声渐起,并慢慢超过了其他人,成为了自家剧团中名符其实的“女一号”。 “芳华剧团”在五婶的加入以后,业务量迅速增加,利润也节节攀升,很快就发展成为行业内的知名企业。五叔的身份也水涨船高,从小老板提升到了青年企业家。 从一个默默无闻的秦腔演员到小有名气的角儿,从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到知名的企业家,五叔的确有些眼晕,身子也有些飘。就在此时,小芳华走丢了! 他们发疯一样的四处寻找,却毫无音讯! 第十四章 小芳华不见了 小芳华走丢的那天,五叔他们在一家王姓人家里唱堂会。 堂会,即堂会戏,指私人出钱,邀请戏曲演员于年节或喜寿日在私宅、饭庄或会馆为自家作的专场演出。堂会戏盛行于清末民初,以北平、天津和上海等大城市尤甚。堂会戏上的剧种很多,北京人唱京剧,苏沪人喜昆曲、越剧,华北东北流行评剧,而西北人独爱秦腔戏。 秦腔,我国最古老的剧种之一,“形成于秦,精进于汉,昌盛于唐,完整于元,成熟于明,广播于清”,堪称中国戏曲之祖。他雄壮、刚健、豪迈又浑沉,它浸透着西北人血液里的悲壮与苍凉,是西北这片广袤焦土上的一朵芳华,是西北人须臾离不开的精神食粮。 兰州作为西北重镇,是秦腔的发祥地之一,早在清乾隆时期,就有秦腔专业演出社班。兰州人爱秦腔,更爱秦腔演员。他们率先将戏曲演员称为“杰”,并将“金城四绝”中的“两绝”都给了秦腔演员,即“富保子(耿忠义)的净生、八娃子(史月卿)的旦”。 与陕西秦腔相比,兰州秦腔注重表演技巧的运用,行当上侧重于须生与花脸艺术的展现,但因地方方言的影响,在唱腔上略逊一些。五婶洽好在这一方面功夫了得,因此深得戏迷的喜爱和推崇,常常被请去唱堂会。 请他们的王家是当地一个富户,两个儿子一个从政一个经商,从政的位高权重,经商的生意兴隆,还有三个女儿也各自嫁入望门,令人眼灼。那天正当老爷子七十大寿,亲朋故旧来了一大堆,于是就请了他们来热闹一下。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解放,有钱人请演员来家里唱堂会已经开始流行。五叔敏锐地发现了这一商机,迅速改变经营策略,将剧团业务拓展至这一领域。 对于这些五婶根本不懂,她也不想去懂。只要能给她唱戏的机会,让她登台演出,她才不管在哪儿演,为谁演。他们是下午去的,小芳华自然跟着,这时她已经过了四岁的生日,并不需要太多的照顾。 用过饭晚上七点,堂会正式开场。 这是一个小堂会,没有搭建戏台,就在王家的大院子里铺上红地毯,算是戏台。其实按王家的实力,唱大堂会完全不成问题。只是老爷子怕摊场铺的太大会影响到大儿子的仕途,也怕树大招风,给小儿子引来羡慕忌妒恨。虽说是一个小堂会,但演员是经过精心装扮的,声乐班子也齐全的,除过没有搭建戏台外,跟大堂会没有什么区别。 时令已近中秋,天气不冷不热,空中有月,格外皎洁。王家的院子大小刚合适,既给了演员足够的表演空间,又让观众不显的稀疏冷清。于是那一晚,演员唱的好,观众的掌也鼓的好。 几折戏下来,演员、观众热情高涨。 主家见此非常高兴,一口气又加了三折子戏。 堂会结束时,接近凌晨。卸下妆,净了脸,五婶才想起了自己的宝贝女儿,急忙去寻,却发现不见了小芳华的踪影。 以前唱堂会,小芳华总是静静地站一旁,仔细的听,从不乱跑。五婶也会在唱戏的间隙来看看她。今天或许大家都太投入,竟然把她遗忘了。 不见孩子的消息引起了不小的混乱,带孩子的人都开始找寻起自己的孩子来。结果发现,与小芳华一起丢失的还有主家的大孙子,王沐英,今年五岁。 整整一夜,家里人在家里,角角落落地找,村里人在村里,里里外外地寻,主家甚至动用了官场的关系,调来公安守住了进出的主要通道。但直到天亮,也没有任何消息。 那一夜,五叔就像疯了一样,两眼通红。他不再期望事业,不再渴求金钱,更不再稀罕什么荣誉,什么名声,他愿意用这所有的一切,换回他的女儿,他只希望能再次重温女儿在他怀中的温馨。 那一夜,五婶的眼泪没有断过。她一直在提醒自己,这不是现实,这只是个梦。天亮了,梦就醒了,她的心肝宝贝依旧会腻味在她的身旁,要她唱戏,也给她唱戏。 他们虔诚地向苍天祈祷,祈祷苍天保佑,保佑她的女儿能平安回来。 第十五章 沐英哥哥带我去私奔了 天终于亮了! 五婶的梦也醒了! 我想是他们的虔诚感动了上苍,两个小人儿自己走到了大人面前,并理直气壮地要吃的,说他们饿了。 饿了?不饿是不是你们还不回来? 大伙都被这两个活宝给气乐了,而他们的亲人却被气哭了! 原来,两个小孩子并未走远,就在后院的土豆窖玩,后来玩累了,就在旁边的干草垛上睡着了。 孩子找到了,所有参与寻找的人都很高兴。主家更是高兴异常,便命人又杀了一只羊,款待这些辛苦了一夜的人! 与人相比,金钱算什么!权利又算什么!没有了人,一切都是空的! 后来五婶问小芳华,那晩上去了哪里。 芳华说:“那个漂亮的沐英哥哥带我去私奔了。” “私奔?”五婶哑然失笑! “你知道什么是私奔吗?”五婶小心翼翼地问。 “知道,沐英哥哥说就是到外面吃好的穿好的,还能坐火车,看风景!他家的小姑就私奔过,回来时带了许许多多的好吃的好玩的!”小芳华认真地答道。 无语,泪水再次涌出! 芳华见亲爱的妈妈哭了,连忙伸手去擦。 “宝宝,你去私奔了,就不要妈妈了吗?你知道不,妈妈如果一天看不见你,就会死的!”五婶抱紧女儿哭诉道。 小芳华似乎明白了! 她也搂紧了妈妈的脖子,反复说:“芳芳再也不去私奔了!“ 小芳华的失踪事件给五叔他们敲响了警钟,他们立即决定,以后无论走到哪里,必须要有一个专人看护女儿。 打这以后,五婶刻意地大幅减少了演出的次数,能不上场的就不上场,能少上场的就少上场。她将大量的精力和大笔的时间都投在女儿的教育上。从读书识字到英语算术,她自己能教的就亲自教,自己不能教的就请别人来教。 这期间,五婶当然不会忘记小芳华的秦腔学习。从“唱、念、做、打”的四功到“手、眼、身、法、步”的五法,五婶教的仔仔细细,一丝不苟,小芳华学的也是认认真真,有板有眼。 勤奋遇见了天分,就像火上浇了油,小芳华的秦腔演技迅速攀升,到了五岁半时,她精通的折子戏已有二三十个,还能够完整地唱完两部本戏。这大大超出了五婶的期望,这让她很是欣喜。 从母亲欣赏的眼神中,小芳华得到了自信,父亲毫无顾忌的夸赞让这种自信不断膨胀。于是,她登台表演的冲动产生了! 她先是向母亲央求,见母亲不同意,就自己往戏台上冲。自小在戏台下长大的她,不知道什么是怯场,更不会怯场。她只知道,台下学的东西,就是到台上去演的。失去了戏台,戏唱的再好,也会失去颜色。 见到女儿登台的欲望和手段,五婶不敢大意,在每次演出时,都将小芳华紧紧拽在怀里,担心她惹出事端来。 越是担心的事,越是容易发生。 在一次堂会上,五婶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那天的堂会是给一位老太太祝寿,或许是因为天气太冷了吧,整个场面不瘟不火,连躲在五婶怀里的小芳华也没有平常那么激动。眼看着主持人要宣布堂会结束,五婶也就放松下了。就在此时,小芳华像惊醒的小鹿,猛地挣开了五婶的拉拽,迅速窜上戏台。 五婶见拉回无望,就只好随她去。 小芳华上台后竟然学着大人的模样,极其认真地向众人举了个躬。主持人经验丰富,将手中的麦克风递给她。 小芳华高兴地接过来,说了声谢谢。 见这样漂亮的小女孩还如此有礼貌,台下的一些观众立即送来了掌声。 “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好,我唱一段《三娘教子》,为老奶奶祝寿!“小芳华此声一出,又是引来一片掌声。 《三娘教子》本是五婶的拿手好戏,如今要她的徒弟小芳华来演,众人心里既有担心,更有期望。他们担心小芳华唱得不好,倒了师傅的名头,也期望小芳华唱得好,能增长师傅的声望。 乐班的师傅们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周围的观众更是瞪大了双眼,五叔、五婶的心则提到了嗓子眼。 却看小芳华不急不躁,慢慢地挪步,轻轻地唱: 王春娥坐机房自思自叹 思想起薛郎夫不能团圆 在家中闲争吵镇江游玩 谁料想把相公命丧外边 多亏了老薛保不避路远 千般苦从镇江搬尸回还 一家人见灵柩肝肠裂断 在家中设灵堂门挂纸钱 有亲朋和邻居都来祭奠 媒婆子假吊孝巧说姻缘 狠张刘二妇人良心大变 一个个翻穿裙另嫁夫男 丢春娥好一似失群孤雁 老薛保又好比浪里舟船 薛乙哥年纪幼无人照管 老的老小的小有谁可怜 将冤家送南学去把书念 为的是龙虎榜得中魁元 但愿得老天爷遂了心愿 即就是死九泉我也心甘 小芳华唱得情真意切,演得惟妙惟肖。 她的唱腔深得五婶真传,甜美流畅,感情细腻,嗓音清脆柔媚,吐字清晰,行腔婉转自如,简直就是一个秦腔大家的范儿。她的指法、身法、步法又与五叔一脉相传,洒脱、飘逸、自然。 观众们看得入了神,听得入了迷,直到乐止,这才缓过神来。 第十六章 夫妻之道 五婶原本想,当新鲜感过去以后,小芳华就会失去上台表演的兴趣。她终究还是一个不到六岁的孩子。 实事证明,五婶想错了! 几次登台演出下来,小芳华的表演欲望彻底被点燃了!台下学习,台上演戏,观众鼓掌,这三者在她的生活中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天分与兴趣再次让她很快表现出了专业演员的素养,也让她的演技上升到了艺术的层面。 五叔意识到,小芳华对秦腔的激情已如脱缰的野马,无法阻挡。他想,既然无法阻挡,就不要阻挡,只要以后好好引导,他们的小芳华未必就不能成为一只金凤凰。 五叔的这种想法刚一说出便遭到了五婶的强烈反对。 她吃够了学秦腔的苦,也受够了演秦腔的累!她怎能允许自己的宝贝女儿再像她一样,去苦,去累。在她的心目中,女儿应该好好学习,做一名教师也罢,当一名医生也行,在受人尊敬和爱戴中,轻轻松松,干干净净的过一生。演员人前风光无限,受人追捧,但人后风里来雨里去,四处奔波,管不上孩子,顾不上家,还经常遭受一些地痞流氓的非议和作贱,特别是女演员,其中的万千酸楚又有几人能懂。 唱戏始终是下九流的行业,是贱业。 她并不反对女儿学唱戏,但这只能作为一种兴趣爱好。她不否认女儿在秦腔方面具有天分,但文化学习方面的天分也不差。这三年不到,女儿掌握两千多个汉字,四百多个英文单词,一般的加减乘除根本难不倒她。 她算是看明白了,女儿的天分是学习,与学习的内容无关。每当想到这里,她便虔诚的双手合十,心里默念一遍:“感谢苍天的赐予,祖宗保佑!” 见五婶的反对,五叔立即哑火! 他可不想在这个事情上与可怜的妻子产生争执,惹得妻子伤心难过。岳父去世以后,女儿成了妻子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有血缘的亲人! 其实自结婚以来,他在任何事情上都没有与妻子发生争执。他认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可以在外面可以争天争地争一切,显出自己百般能耐,千种本事,那怕拼个你死我活。但是回到家里,在自己亲人面前,只能是温良和善,只能是甜言蜜语。 当然这也与五婶的极其通情达理有关。五婶自进李家门以后,事事想着五叔,想着爷爷。不仅将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而且与邻里亲朋处的颇为融洽。从来没有因为家里的事情,给五叔心里添过一丝的烦愁。 互敬互爱,才是夫妻之大道。 五婶尽管反对小芳华以唱戏为生,但还是让她参加了一些兰州市举办的少儿秦腔比赛。小芳华也不负众望,每次总能搬一两个奖杯回来。 不经意间,小芳华竟然在兰州的秦腔演艺行业有了些名气! 先是请五叔他们唱堂会的人多了。以前一个月两三次,现在一周两三次!而且有许多主家点明了要小芳华唱一段,加钱也行! 再就是到剧团来学习秦腔的人多了,特别是四五岁少儿,不到一个月时间就招了两个班,一个班都超过了二十人。 小芳华最高兴的就是在这少儿班里瞎混。 在班里,她既是学生,也是老师。班里的孩子都愿意与她玩,不仅因为她是戏唱的好,还因为她从来不欺负人。 但有一个孩子是例外,这个孩子叫王沐英。 是的,就是那个带小芳华私奔的王沐英,富户王家的大孙子。 第十七章 沐英抱住她说,想你了! 沐英自从与小芳华在那个土豆窖里独处了一夜以后,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漂亮的女孩。 他是王家的长孙,从小就受家人的极度宠爱,虽说没有到要星星不敢给月亮的地步,但蛮横不讲理还是常有的。 自从见了芳华,沐英的性格突然变好了许多。他开始喜欢听秦腔戏,喜欢与大人说话。他不在胡搅蛮缠,也不再乱发脾气,就是经常提起小芳华,闹着要去找她一起玩耍。 有一次,沐英的爸爸见他闹的紧了,就带他来到芳华剧团转转。来时小芳华正在与少儿班的孩子们练功。 推开门,沐英一眼就看见了小芳华,快步跑了上去想要抱住了她。 芳华被这个大胆的举动着实吓了一跳,先敏捷地躲开,再仔细一瞧,认出了是那个当年要带自己私奔的男孩,便很是不屑的问:“你咋来了?” 沐英直白的答道:“我想你了!” 这一问一答,仿佛很熟悉的老友,也像久别重逢的知己。 当天,沐英就让爸爸给自己在这个少儿班报了名,成了小芳华的同学。 小芳华不太喜欢这个小个子,甚至有几次还与其它同学一起捉弄他,欺负他。对此沐英并不往心里去,他还是一如继往的对芳华好,有好吃带来给她吃,有好玩的带来给她玩。 他虽然个子不高,也没有多少打架的本领,但每当有别的男孩说小芳华不好时,他便毫不犹豫地冲上去,与人家扭打在一起。 小芳华在学戏之外,五婶又给报了一个英语补习班,每周三次。 得知这个消息,沐英立即要求他的爸爸也给他报了。 那个英语培训班是新开设的,取了一个很洋气的名字——“乔登英语”。培训班的教室刚刚装修过,新铺的大理石地砖高档气派,崭新的桌椅板凳格外漂亮,沿着窗台下一排整齐的书柜漂亮大气,几幅油画挂在乳白色暗纹的壁纸上,散发着浓浓的欧洲风味。 五婶第一次去时觉得房间的味道太大,想过些日子再来报,却经不住那个老师的忽悠,就给报了。那个时候根本没有什么污染辐射的说法,总觉得新房子是干净的,干净的就是安全的。 芳华在这里学习了一年,成果斐然,五婶很高兴。 沐英也在这里学习了一年,却没有什么收获。好在他的父母对他也没有抱什么希望,只要孩子高兴了,他们就满足了。 时间过的很快,一晃走进了1993年,到了“禁足令”解除的时间。 五叔他们终于可以回家了! 多少次梦回故乡,醒来两眼是泪。多少次月下自饮,独吞离乡的孤独。多少次憧憬回家的喜悦,如今真的就要实现了! 想当初两个人被迫离开故乡,来到这偏远的大西北,举目无亲,无依无靠,好不凄凉!相当初五婶的美貌惹来了几个地痞的眼馋,五叔下狠手以一敌五,打他们满地打牙,好不痛快!相当初为了能给芳华剧团多争一笔业务,他们三天转战四百公里,累得可是够呛! 这十年来,他们吃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 好在这一切都已过去,一切都很值得。他们的事业蒸蒸日上,每月的净利润超过五千元,这可是他们以前工资的数十几倍。 经过反复商量,最终选在农历九月初启程回家。到家时正值将军庙会,顺便带芳华逛逛,沾沾将军神的光。 第十八章 将军庙神秘的“杀阵” 将军庙位于北边半山坡一个平台上,距我们村子不到二里地,中间隔着就是那个大土堆。庙不大,但保存还算完整。大殿、偏殿及门房俱是明清风格,虽已陈旧,却还牢固。几棵粗壮的苍松翠柏排列在门前,诉说着他们数百年来所经历的风雨。 大殿里将军神像正襟危坐,身躯伟岸,目光凌厉,不怒自威。两旁站着他的两个儿子,手按宝剑,威风八面。东西偏殿各立四名战将,铠甲兵器一应齐备,仿佛只待将令一出,即可出征。 庙殿各处皆是雕梁画栋,虽颜色早已褪去,但也不失精美。 走出庙门往下有九级台阶,青石铺就。距台阶七米处,矗立着一块石碑,高近三米。正面写三个行书大字“将军庙”,笔力遒劲,气势磅礴。背面是些许小楷,或许是年份太久,字迹早已模糊无法辨认。 庙门外空地不小,足有莫半个足球场大,且极为平整。空地两侧各有小径,直通坡下。坡下横过一条河,河上有桥,两条小径在此汇合,变成可以通车的大路,一直往南,绕过大土堆,再过了老桃树,便是我们村。 将军庙所在地都属于我们村,因此每年九月十五的将军庙会也由我们村主办,爷爷就是主要负责人。 每逢将军庙会,方圆百里之内的小商小贩都会早早来占下摊位。秦腔戏是必不可少的,还有杂耍和电影。如果碰到收成好的年份,爷爷就会请下两台大戏,一台在坡上唱,一台在坡下演,那场面人山人海,好不热闹! 这其中,最吸引人的还属“破阵”了! “破阵”是将军庙会独有的项目,许多逛庙会的人,都是冲着它来的。 “破阵”又称“杀阵”、“冲阵”,是古代战阵的模拟表演。 演员分攻守两方,攻方身穿深黑色粗衣,守方身着大红色粗衣,每方各一百一十人,选出功夫最好的做主将,再选出十名较好做校尉,其余人做兵卒。这两百多人全部来自我们村里的青壮,从来不用外村人。表演时,由守方先行排兵布阵,再由攻方制定策略进行破阵。 阵法是固定的,共计九套,一天用三套,庙会三天正好用完,绝不重复。打法也是固定的,双方演员只能用手里的扁担击打对方的扁担,可用蛮力,用巧劲,也可劈,刺、挑,但绝对不能碰撞对方的身体。据说这些阵法都是将军传下来的,破阵的打法也是将军制定的,就连每个人手中的扁担也将军设计的,几百年来从未改变。 虽然阵法固定,但布阵后的走法却有许多种,军阵一旦运行起来,其中的杀门、生门都在不停的变换,攻方主将必须靠敏锐的目光抓住战机,完成绝杀,否则鹿死谁手,实难预料。 因此,双方的成败只能靠将军的临阵指挥和士卒手底的真功夫。 待双方全部准备就绪,主帅大喝一声,开始!双方便立刻厮杀起来。霎时间,杀声震天,尘土飞扬,俨然一个古战场。 自十八岁开始,五叔每年就会参与“破阵”的厮杀,直到他离开。每当五叔想起“破阵”的场面,他都会血气上涌,意气风发。 他曾给我说,他喜欢厮杀,喜欢破阵。只要进了那个“战场”,他就会热血沸腾,杀性大发。 他还告诉我,他要在二十五岁之前坐到主将的位置。 我也相信五叔一定能! 就在五叔计划夺取主将时,他去了远方。 而这一去,就是十年! 十年里,他多少次梦见“破阵”,梦见自己或率军冲杀,或排阵拒守。他不明白,自己身上暴虐的血性来源于哪里;他不明白,自己的灵魂深处里为什么会有杀戮的渴望;他更不明白,“破阵”为什么能够激发他的血性,点燃他杀戮的渴望。 在这十年里,他异常珍惜爷爷给他讲的每一次“破阵”,仔细分析和总结“破阵”过程成功与失败。他心底有一个强烈愿望,那就是回去参加“破阵”并赢得胜利。 如今,他要回来了! 第十九章 小芳华得了“血癌” 五叔终于可以回家了! 纵使有万千惆怅,也要让它付水东流,纵使有千万愁怨,也要让它随风飘散!因为,故乡就在眼前,亲人就在眼前,归家团聚就在眼前。 五叔想念我,想念姑婆,想念村子里每一个人!那怕是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那怕是一阵清风,一片白云,只要烙上故乡的印,就会浸透他的思念,让他难以忘怀。 念起姑婆,五叔的心更暖了!奶奶去世后,姑婆就他心中的母亲。有了小芳华以后,五叔从她的身上看到了姑婆的身影,这让他惊喜万分。他想,如果让姑婆看见这,该有多高兴!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爷爷瞧出小芳华这个“优点”以后也是乐地合不上嘴。 让自己的亲人高兴健康,让自己所爱的人快乐幸福,这就是他的人生追求。 如今他要带着孩子媳妇回去了,幸福和快乐就要来临。 小芳华对老家没有什么印象,在她的记忆中,爷爷就是老家,老家就是爷爷。 这次回老家,五婶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带着父亲周副团长的骨灰入祖坟安葬。 这是父亲的遗愿! 期盼中的时光是美好的,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眨眼就到了八月份,再有一个月时间就可以启程回家了。 这天晚上,五叔去一家唱堂会,小芳华虽然也去了,五婶却没有打算让她登台。最近一段日子里,不知为什么,小芳华常常显现出疲惫的模样,脸色也总是苍白。五婶的心疼她,就拒绝了所有人的邀请。 堂会即将结束时,主家兴致不减,说很多好话想请小芳华登台唱上几句。五婶实在推诿不过,又见女儿精神很好,于是就答应了。 谁也没有想到,小芳华在唱完最后一句时,突然晕倒在台上。 五叔他们没有片刻耽搁,直接送去了市里最好的医院。三天以后,医院的会诊结果出来了,白血病,简称“血癌”。 霎时间,五叔他们的天塌了! 白血病是一类造血干细胞恶性克隆性疾病,可能由病毒、化学毒物、放射等因素引起,发病率十万分之四以下,死亡率50%以上。 诊断结果出来以后,五婶被彻底击倒了!她三天三夜吃不下睡不着,泪也不停。五叔知道这样下去,她的身体会跨的,于是他发火了! “你要看着女儿死吗?!” “没有你和我带她去治疗,她只能慢慢等死!” “她还不到七岁呀!“ “她不该承受这样苦难,她应该像别人一样,努力学习,考上大学,结婚生子,幸福一生!” “你要振作起来,与我一起,与我们的孩子一起,战胜命运!” “我要与你一起,用自己的勇气和力量,为我们宝贝杀出一条生路来!” “我们决不能放弃!不能!” 五叔的泪水夺框而出,再也无法抑制。五婶的泪水却渐渐停歇了!这是五叔第一次对她发火,也是第一次流泪。 “要救孩子,要救孩子!”一个声音在五婶的心里开始呐喊。 “是的,要救孩子,救自己的孩子!那怕用自己的一生去救,用自己的生命去救!”她在心里立下誓言。 找朋友,托关系,五叔几乎跑遍了兰州的所有医院,咨询了每一位坐诊的专家教授,最后他们得出了一个结论,只要有足够的钱,他们小芳华的白血病有可能治愈! 有可能,就是有希望! 没有丝毫犹豫,五叔他们在一个月内卖掉了兰州的房子,转让了手中的秦腔剧团。他们要带孩子去治病,去北京、去上海,哪怕是去国外,他都要把孩子的病治好,无论花多少钱都在所不惜。 谈到钱,五婶有些发愁。五叔告诉她,不用怕,有办法! 有办法?有什么办法?这些年他们是攒了一些钱,但距离巨额的医疗费相差十万八千里。总不能去偷,去抢吧!五婶心里熬煎着。 其实,对于钱,五叔心里还是很有把握! 第二十章 爷爷手中有宝贝,有金子 五叔对筹措那么钱有把握,并非毫无根据。 他小时候,奶奶曾经给他透露过一个秘密,那就是爷爷手里有宝贝,很值钱的大宝贝,还有金子,几辈都花不完的金子。尽管爷爷从来没有承认过,奶奶在他长大以后也否认了这件事,说那是逗他玩呢,但他还是猜测这是真的,因为一些事实证实了这种猜测。 比如三年粮食困难时期,他们村的人没有一个挨饿,更不要说饿死人。再比如,二叔承包砖厂的钱从哪儿来?那可是一大笔钱!二叔的父母早亡,根本没有留下什么家产,盖房子娶媳妇都是爷爷给的钱。还有就是上次,爷爷竟然一下子拿出了那么多钱! 坐在回家的火车上,五叔两口子很少说话,静静地看着窗外风景,从戈壁到田野,从荒凉到繁华。 旁边小芳华第一次坐火车有些兴奋,絮絮叨叨地问个停,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看到脸色红润、精神十足的女儿,他们真的怀疑,是不是医生搞错了? 多少希望医生搞错了呀! 然而皮箱里的诊断书却像一个冰冷的钢锥,时时刻刻都在刺痛着他们的心。如果没有这个诊断书,没有医院里的发生的一切,现在的他们该是多么地幸福呀!在甘省的日子里,他们多少次想象回家情景,有激动,有喜悦,有欢声笑语,就是没想到有这份刺痛! 列车猛的一震,速度随之慢了下来,停在了一个山间的小站上。 听到广播通知,临时停车二十分钟,可以到站台散步。父母低落的情绪已经让小芳华感觉有些沉闷,于是就嚷着要下去转转! 五婶取出一件外衣给芳华穿上,与五叔一起带她下了车。 这的确是一个小站,小的只有三座房子,中间的房子最大,做候车室,两边两个小,一个是售票厅,同时收发邮品,另一个就是职工宿舍食堂了。 小站在两座大山之间,旁边有一条江河,水流很大,也很混浊,像是上游刚下过暴雨。正值秋高气爽的上午,山顶上几朵洁白的云悠闲地飘过,衬托着山很高,天很蓝。山上的树草苍翠间略显阴暗,偶然一片鲜艳的黄色特别扎眼,那一定盛开的野菊花! 这种野菊花在家乡很是常见。小河边,原畔上,甚至田间地头,都有它的身影。春天里它悄悄地发芽,夏季里它静静地生长,等到百花凋零的秋后,它却绽放出许许多多黄色的小花,一团团,一簇簇,迎清晨的凉风,与挂满枝头的酸枣一起轻轻摇曳! 站台上人很少,且大多是从车上下来的,或抽根烟,或透口气!小芳华却不管这些,甩开妈妈的手,跑来跑去。一会儿看看火车的车轮,一会儿看看火车的铁轨,还想去看火车的车头,却被五叔拦住了! 最后,她在一个小商贩的摊位面前终于停了下来。 说是摊位有些勉强,只不过是一个竹编的背篓,上面排着一些黄瓜、西红柿、小萝卜当水果卖。这显然是附近的山民,用自己地里种出来的东西,来换两个油盐钱。 小芳华突然指着一样东西,说要买。五叔凑上细看,在这些“水果”旁边,竟然有几把刚采来的野菊花! 上车后,野菊花摆在了中间的小桌子上。淡淡的香气很快溢满了包厢,拨弄着菊花的花瓣,小芳华哼起了秦腔! 清风徐来增凉爽, 为遣情丝赏秋霜。 花园里边眼界广, 胜似那整日守闺房。 满园花儿齐开放, 绿树阴浓细草长。 你看那虹似胭脂白如雪霜相辉映, 处处争妍簇簇堆锦暗生香。 这一旁碧玉生寒仙人掌, 那一旁娇容带醉秋海棠。 木槿花儿并蒂放, 白兰花一朵朵开的赛琳琅。 这丛花儿无俗状, 它可以与雪中寒梅雨后晚菊比容光。 依我看姑娘比它还俊样, 芙蓉出水胜淡妆。 这是《火焰驹.表花》的选段,唱的是小姐秋天思念丈夫。 五婶从来没有给小芳华教过,只是自己闲时常常哼唱,却不曾想被她学了去,今天唱出来,深情里充满期盼,幽怨暗含喜悦,活脱脱一个思春的怨妇,惹得旁边的五叔不禁笑出声来! 笑出声不止五叔,还有包厢门口的一个老人。 此次回家,考虑到小芳华的身体状况,五叔不仅买了软卧车票,还特意给小芳华单独买了一个下铺。因此在这个软卧包厢里,他们一家人占去四张床铺中的三张,还有一张上铺空着。路程已过大半,正在他想着不会有人住进来时,这个老人出现了! 老人约莫六十岁左右,中等身材,短发,方脸,双眼炯炯。一身藏青色的传统布衣干净平整,白袜,黑布鞋,竟有一些道风仙骨。 “好!好!唱得真好! 老笑了几声后连说了三个好字,一口地道的关中西府音腔。 小芳华见自己不经意的哼唱被外人听了去,脸有些微红。又见是一位老爷爷,将自己的布包放在了那个空着的上铺上,连忙问好并起来让座。 老看到小女孩不但戏唱的好,还如此有礼貌,更是夸赞不已。 在这之后便是小芳华和老人空间了。 老人知识渊博,博通古今,各种轶闻趣事逗的小芳华咯咯笑个不停。老人讲累了,小芳华便唱上一段秦腔,或委婉细腻、缠绵柔和,或平易质朴、洒脱流畅。老人听得神魂颠倒、如痴如醉。 晚饭时,五叔热情地邀请老一起去用餐,老人也没有推辞,愉快的答应了。饭菜上来,五叔顺口问了声:“有酒没?” ”有,西凤!“服务员答道。 听到有西凤酒,五叔猛然站到起来,急忙去拿,好像慢了酒就没了一样。随后他又要了几样下酒菜。 他要与这个老者好好喝一回。自从女儿得病以来,他还没动过酒。他总觉得心口有一块巨石,压的自己喘不气来!今天,不知为什么,他见这位老者,那块巨石松动了!他要借此机会,挪开它,远离它。 老人对敬酒来者不拒,对敬酒者却只管听,不管问。 那一晚,五叔说了许多话,说的小芳华睡着了,说的五婶又流了好几次泪。回到包厢,小芳华醒了,见老人要爬到上铺休息时,她主动提出,要老人家睡她的下铺,她睡上铺。 听到这话时,老人犹豫了!这是老人上车以后第一次犹豫。但最终在五叔他们一家人共同请求下,还是答应了。 第二天早晨,五叔醒来时发现老人已经走了! 五叔很是不解。常年练功的他很是机警,特别是在晚上,即使喝了酒,对普通人起床带东西离开所产生的动静,他还是一定能觉察出的。 五婶没有理会这些,她到上铺看了一下女儿,发现小芳华睡的正香,小嘴上还保存着一抹浅浅的笑。 她放心了,只要女儿好,一切都好! 第二十一章 大牛哥早恋了 五叔他们是由我与大牛哥一起接回来的。 爷爷早就算好了日子,并让二叔安排好车和人,就等这一天的到来。 车是二叔砖厂的北京吉普,虽然旧了些,但在当时非常稀罕,十里八村仅此一辆私家汽车。爷爷本想让兔娃开着拖拉机去,不愿意过于招摇。二叔却说五婶和小芳华可能不太适应拖拉机的颠簸,建议开着汽车去。想起自己的宝贝孙女,爷爷便将招摇的担心抛在了脑后,立即同意了二叔的建议。 在去接五叔的路上,我心里很是担心,怕自己认不出五叔,闹出笑话。大牛一双贼眼早就看透了我的心思,安慰我说有他呢,他一眼就能认出五叔来! 对于这一点我并不怀疑。大牛哥虽然学习文化不行,但认人办事却着实有一套。记得有一次小兰姐的哥哥在街道上卖菜不上税,还耍横,结果让人家税务局的人扣了一整车的菜。大牛哥知道了就假借二叔的名,带了两包“金丝猴”香烟就给要了出来! 五叔走出车站时,我一眼就认出了他,刚想大叫,却被大牛哥抢了先!这货不但叫了五叔,还叫了五婶,并迅速接过五婶肩膀上的背包。 五叔变化不大,只是肤色黑了一点,身体壮了一些。旁边的五婶却变得有些认不出,她彻底脱去了当年青涩,留下的满是成熟、稳重和大气,但美丽却丝毫没有减少。 见有人喊他,五叔有些愣神。 我想,一定是他认不出我们了。刚想上前自我介绍,结果又被大牛哥抢到了前面。 “这是军峰,我是大牛,五叔,你认不出我们了吧!”他一边笑着介绍,一边将背包抡起,放在自己的背上。 听到我的名字,五叔眼睛突然发亮,扔下两手中的皮箱,也不顾背上还有一个大背包,就猛然抱住了我。 我被五叔的行为惊了一下,随即眼睛就红了。 想想五叔认不出我们也正常。五叔走时我只有六岁,而大牛哥也不过九岁。那时的我,还是个矮小黑瘦的毛孩子,脸从来都没有干净过,有时还挂着两筒鼻涕,跟在大牛哥的身后四处疯玩,下河捉鱼,上树掏鸟,不是偷了这家的甜瓜,就是摘了那家树上的梨。可如今我们都已长开,无论是个子、面相,还是衣着、言行,都与当年有着天壤之别。 小芳华叫完我们哥以后,有些羞涩,静静的跟着五婶身后,用那双大眼时不时打量着我们。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小芳华。 她完全继承了五婶白净的皮肤和姣好的面容,细眉,大眼,双眼皮下睫毛长且翘,坚挺的鼻梁与小凤很像,一头乌发梳好后面,编起两条可人的辫子,露出了美丽的脖颈和宽宽的额。偶尔笑一下,浅浅的酒窝显现,眉目间传出些许清纯与甜美,由不得人生出无限怜爱。苗条的身材上穿上一件白底红花连衣裙,红花很小,有麻钱般大小。淡黄色的袜子上面套着一双粉色的塑料凉鞋。 这就是五叔的女儿,我的亲堂妹,爷爷的亲孙女。 猛然看出上,她展现出的美丽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细细品味,这些美丽却也在我的意料之中。 到了村口,一大群人等在那里。 人群里,有与五叔一起长大的玩伴,有看着五叔长大的族中老人,也有来看热闹的邻里乡亲,当然少不了爷爷和姑婆。只是姑婆站在人群的最前面,而爷爷却身在了人后。 五叔一家人刚下了车,就立即被众人围住,高兴地问这问那。一会儿这个说五叔胖了,一会儿那个说五婶更漂亮了,更多的人夸赞小芳华长的好看,简直就是从画上走下来的小仙女,欢声笑语不绝于耳。 我跳下车,看着这感人的场面,心里充满无限喜悦。大牛哥却依然坐在车里,用目光在人群中四处搜寻,直到落在了不远处一棵树下。 我抬眼望去,那里站着一位俊俏的姑娘! 第二十二章 男人的头摸不得 树下的姑娘我认识,叫小兰。 小兰是刘家沟的,她姨妈是我村豹子他娘,与二叔家是邻居。 因为亲妈死的早,小时候常常来我们村住。她姨妈有三个儿子,没有女儿,就拿她当亲闺女,管吃管住管穿戴,对她极好。 豹子与大牛哥一般大,上面还有两个哥哥,都是人高马大,孔武有力,且为人霸道、强横,是村子里有名的恶人,加上他娘是远近闻名的“母老虎”,外村人不敢惹,村里人不屑惹。 大牛哥是不怕他们的。在我记忆中,除过爷爷和二叔外,表面上一幅文弱书生模样的他好像谁也不怕。 我也不怕他们,有一次豹子竟然跟我开玩笑,来摸我的头。 我们这里,男人的头是不能轻易摸的,只有祖辈和亲近的长辈才可以,但也要看场合。在村里,很少有人敢摸我的头,特别是我十二岁以后,爷爷都不会轻易摸我的头。 很显然,豹子摸我的头是对我的轻蔑!他觉得他比我高了一辈,就敢在我面前摆出长辈的谱来。我冷哼一声,往后一闪,躲过了他的脏手,随即大叫一声“黑子!” 刚才还在皂角树下打盹的黑子猛地窜起,立刻向这边扑了过来!豹子见状拔腿就跑,黑子跟随其后,紧追不放。如果不是我及时喊回黑子,那天说定就能咬掉他的蛋。 事后,我有点怕爷爷骂我“人仗狗势”,却不曾想爷爷压根就没问。反倒是当天晚上,鼻青脸肿的豹子被他爹押着来我们家,跪在爷爷面前认错。 自那以后,他们家三个儿子见了我总是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再也不敢有任何不敬。 小兰与她的三个表哥截然不同。她打小性格就好,通情达理,待人和善,村里的老老少少都喜欢她,特别是大牛哥。 对于小兰来说,大牛哥有三个明面上的身份,一是小时的玩伴,二是八年的同学,三是拐弯抹角的侄子。其实还有一个背地里的身份,那就是自由恋爱的对象。知道这个身份的,当时只有我一个人。 说到这拐弯抹角的侄子,大牛哥觉得有些别扭,可谁让他比人家的姨父低两辈呢。按辈份,我与大牛哥都要喊她姨父一声六爷,尽管这个六爷与我们早就出了五服,但家规家法都在,不敢不从。 小兰家所在的“刘家沟”距我们村不远,沿着坡下的河向东走五六里地就是。两个村在中间的位置共建了一个小学,叫做将军庙小学。两个村子里的孩子们共同上这个小学,毕业后又一起去渭河边的镇上读初学。 听二婶讲,小时候只要小兰来我们村,大牛哥就喊着哭着要跟人家玩,即使让他叫人家兰姨也愿意。后来两人上学了,大牛哥还在学校喊兰姨,结果让同学们给笑话了,自此以后大牛哥便不再叫了。 上初中以后,小兰常常从她姨妈家直接去学校。因为路途较远,如果走路则需要近一个小时,于是她的姨妈就过来央求二婶,让大牛哥骑自行车带着小兰一起去学校。起初大牛哥有些不愿意,但二叔回来儿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就乖乖的同意了。 在我看来,这两人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比如,都长的好看,像金童玉女。再比如,都学习很烂,常常四门功课两双不及格。还比如,都很会说话办事,只是大牛哥略显圆滑,小兰则是更多几分真诚。 三年初中学习,二人虽然没有考上高中,却成功进入初恋状态,如此看来这三年书也算没有白念。 第二十三章 小兰的手伸进大牛的裤兜里 恋爱之火是在小兰彻底发育之后点燃的! 上了初中以后,大牛哥与小兰并没有分在一个班,但早晚一次的同行,让他们有了固定的见面时间。刚开始的几个星期,他还夹带着不愿意的情绪,很少与小兰说闲聊。后来发现了做“车夫”的好处,也就释然了! 原来,小兰在她姨妈家受到了不亚于公主的待遇。姨妈和姨父宠着她,那三个蛮横的表哥也都喜欢她。有好吃的仅着她吃,有好穿的仅着她穿,加上姨父和两表哥在二叔的砖厂做活,收入不错,所以各种零食就没有断过。 于是大牛哥这个“车夫”的好处就有了,这些零食有一半进了他的口中。其实他家也是不缺这个的,但他缺。也不知道为什么,二叔每每带回来的好吃的,总是先给我和小凤,如果有多余的才会给他。对此,疼爱他的二婶竟然没有什么意见。有次他气不过,就背过二叔质问二婶,自己是不是亲生的? 二婶听到后给气乐了! 笑着在他的胳膊上拍打了一下,说:“你还是当哥的呢!就这点气量?” 虽然他对二婶的解释很不满意,但知道实事无可改变,也就作罢了。 自从他做“车夫”以后,自己的上衣口袋总是莫名其妙的多出一些零食来,有时是一把花生,有时是几个糖果,还有一次竟然是牛肉干。起初他以为是自己的妹妹小凤悄悄给他的,直到有一次小兰将零食塞进了他的裤兜里,他才知道自己猜错了。 那是一个初冬的早晨,时间已将近六点,但四周还是黑洞洞的,看不见一个人影。大牛哥像往常以一样早早的等在小兰姨妈家的门口。天异常的冷,刮着风,不喜欢穿厚衣的他有些瑟瑟发抖。 灯光一闪,漆黑的小木门打开了,小兰走了出来,身后门里人影一晃,“咣当”一声,门关上了。那是小兰她姨妈。她每天都亲自送小兰出来,在看见大牛以后,才肯关上门回去。 待小兰在自行车后座上坐好,大牛哥蹬动了车轮。 车子一动,风更大了,加上村里的路不平,车子摇摆不定! 小兰先是用双手抓着大牛哥的上衣下襟,后来见还是不稳当,就用胳膊半抱着他的腰。 不一会他们出了村子,骑上了通往镇上的公路。 路程快到一半时,小兰说话了。 “大牛,我手冷!” “什么?你手冷?我手还冷呢!”大牛哥心里想。但他嘴上不敢说,因为对方好呆是他的长辈,在村子里是要叫“姨”的! 他将车速降了下来,慢慢地停在一个大石头的旁边,脚稳稳地撑在石头上,脱下自己手上皮毛手套,递到了身后。 小兰没有接,而是将手直接伸进了他裤子里的两个衣兜里。 “这样就不冷了,走吧!”她说。 大牛哥瞬间无语,又将手套重新戴上,骑车迎风前行。 从这天开始,他的裤兜里也有了零食。 小兰的零食勾出了他压下去很久的馋虫,明明知道,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他还是对小兰给的所有东西,坦然接受! 小兰与他一样喜欢吃零食,而且吃的并不比他少。 如果这样下去小兰一定会吃成一个大胖妞,那样找婆家就难了。他偶然会有这样的担心。他觉得自己应该劝劝,但当小兰再一次将零食塞进他的口袋时,他又张不开嘴了。 初一年级结束时小兰并没有胖,个子却长到了一米六二,与他一般高。大牛哥的担心总算解除了。随后的一个暑假,小兰还是经常住在姨妈家,只是很少过来找大牛哥。 大牛哥也不愿意过去找她,因为在村里见面,他应该喊人家姨。可现在的他,实在喊不出口。 没有零食的暑假是难熬的。大牛哥只能偶尔从自家的平房顶上向隔壁院子里偷望,希望能看见零食的主人。 暑假结束以后,大牛哥这次愉快地接受了带小兰上学的任务,他的零食生涯再一次开启。没有了“胖妞难嫁”的担忧,大牛哥想着可以安心地享用零食了。然而过了没几个礼拜,新的烦恼又来了! 这一次烦恼让他面红耳赤,让他难以启齿! 第二十四章 小兰的两只小兔 九月末,中午的太阳依然火辣滚烫,但时令已近中秋,清晨的风夹带着露水的清凉,常常泛起阵阵寒意。老人身上已是毛衣毛裤,一些少男少女却还穿着短袖、衬衫。 在通往镇初中的公路上,一辆自行车不紧不慢的骑行着。路上行人很少,好大一会儿,才能遇上一两个。路两旁是平整而广阔地玉米地,玉米大多已经收获,勤快的人们已将自家的秸秆挖倒,整齐的铺在地里,这样既有利于湿重的秸秆晒干变轻,也有利于保持土壤里的水分,为即将到来的小麦播种打好基础。还有一些失去玉米棒子的秸秆站立在田间,像是被缴械的降兵。 天很高,深邃的青色间一大片鱼鳞般的云,从头顶伸向东方,在那里染上了淡淡的粉色,倒映在弯曲的河面上。河面时宽时窄,时而分开,时而合拢,从遥远的西方缓缓走来,从大桥的脚下轻轻地流过,往东方而去。一行大雁,几声鸣叫,清冷中溶进些许孤寂,些许凄凉。 骑着自行车的大牛哥心不在焉的蹬着,两手无力的搭在车把上,目光漫无目的四处游荡。后座上的小兰轻轻哼着《红楼梦》的主题曲,手里摆弄着一条手绢,红边白底,上面绣着一朵红色的玫瑰。 自行车是新的,飞鸽牌,二叔在县城给他们买的。二婶还特意在后座上垫上一块包裹着棉花的木板,坐上去软和舒服。其实那辆旧的自行车只有一年车龄,还能用。但二叔见大牛哥喜欢新的,就给换了! 骑了一年多自行车,大牛哥的技术已经很好,车子行的很稳。小兰坐了一年多的自行车,坐车的技术也很好,正常行驶下,两手根本不需要抓扶,侧身坐在后面,摆来摆去,像个不倒翁。 “吱——!”一声刺耳的声音响起,车子猛的一停。 小兰正陶醉在昨晚的电视剧剧情里,感受到刹车的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抱住了大牛哥的腰,巨大的惯性将她整个上半身紧紧贴在这个“车夫”的背上。经过一年来无数次的演练,她这套动作极其娴熟。 待车子停稳以后,小兰向前面看了看,没有什么,再向两边看,也没有发现什么。再看大牛哥的脸,发现这张平时很是白净的脸此刻却是通红。 “怎么了?”小兰气恼地问。 “没,没什么!”大牛哥心虚的答。 “没什么,你急刹什么车!疯了?”小兰不依不饶。 “兔,兔子,一只野兔......"大牛哥有些语无伦次。 小兰见他这样,就在他的背上捶了一下,算是放过了他。 其实真的有兔子,还不是一只,而是三只。 一只刚从车前窜过,跑进了那片玉米地里,不见了踪影。 另两只才挤压了他的背,现在挤进了他的脑子里,挥之不去。 他的心还在砰砰的跳,他的脸还在灼热的发烧。 “怎么会这样?” “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 大牛哥心里反复的问自己。他想通过这种询问,缓解心中的紧张,减少心中的罪恶感。 是的,他有罪恶感,特别是在感受到那份温软后,他竟然对此有了渴望。对方这可是自己的长辈呀! 想到这里,强烈的羞耻感涌上他的心头,与那份深深的渴望纠缠在一起。从此以后,无尽的烦恼产生了! 那天后面的路程是如何走完的,他已不记得,他甚至连那天上了什么课,那位老师上的都不记得。 第二十五章 小兰的小兔子长大了 大牛的无耻行为终于被小兰觉察到了! 自从上次撞见兔子以后,大牛哥又先后撞见了老鼠、蛇、青蛙、狗、猫、鸡、鸭、鹅等等,但凡农村有动物,他都拿来做了急刹车的理由,直到有一天实在没什么动物可找了,他竟然说是有牛! 牛?牛过马路? 小兰感觉哪里有些不对劲,就跳下车去找! 路上的牛自然是找不到的。于是她重新坐上车,在车上这头“坏牛”的腰上狠狠地拧了一下,威胁道:“如果有下次,我就告诉二哥!” 小兰口中的二哥自然是我二叔。她的表哥管我二叔叫二哥,她也跟着叫。 听到小兰的话,大牛哥心里一颤,发誓再也不敢了! 后来有急刹车时,他总提前预警,让小兰注意! 尽管有预警,小兰也刻意作了避让,但亲密接触的时候还是越来越多了!因为,大牛哥明显感觉到,那两只小兔子长大了。 就在他沉迷于这种“福利”时,天冷了!两人不得不穿上厚一点的衣服。那种美妙的感觉减淡了许多,可大牛哥心里的火越来越旺了! 每天的放学时,他总是早早的等在学校门口一百多米的地方,两眼死盯着小兰走来的方向。他不是担心找不到小兰,这个上车点他们早已约好。而是一天中只有这个时候,他才能正大光明的仔细打量小兰,欣赏她的美丽。 小兰的“美丽”被他忽视了许多年,直到上次“兔子事件”的发生。等他正视这种美丽时,他才发现小兰是他们学校最漂亮的女生。这种认知也从他死党胖子的口中得到了印证。 胖子,大名叫刘麒,刘家沟人,与小兰同村。其父是包工头,因长期在二叔的砖厂赊账拉砖,所以自称与二叔关系很好。胖子其实很瘦,也不高,最多一米六。据说小时候很胖,所以得了一个胖子的美称。 从小学一年级起,胖子与大牛哥就在一班,从来有分开过。因为两家的经济条件都很好,父辈也有交往,所以二人的共同话题很多,行为模式也很相近。相比之下,胖子口才更好,更精于算计,且交际广泛,狐朋狗友众多,但是让他真心相待的朋友却只有大牛哥一个。 虽然是同村的乡亲,小兰却不太喜欢胖子,总觉得他油腔滑调,很不可靠。胖子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不在忽,他还是一直待小兰很好,如同亲妹妹。护亲朋,护乡里,在这一点上,他与大牛哥是一样的。 前两天他告诉大牛哥,许多同学背地里称小兰为“校花”,而且还有几个人想追求小兰,向他打听小兰的情况,包括结伴同行的大牛的背景。 大牛哥听到这些话,冷哼了一声,没有再言语。 胖子知道,大牛哥生气了! 果然,不久后的一天放学后,大牛哥的怒火就得了验证和宣泄。 那天放学时天已经快黑了,附近村子里的炊烟飘了过来,落在地上。天阴的很重,空气中弥漫着麦草燃烧的味道。 大牛哥照旧在老地方等小兰,尽管光线较暗,根本看不见人的面容,但他还是两眼紧盯着学校大门。不大一会儿,小兰与几个女同学一起向他这边走过来。身旁的一个同学还指了指大牛哥站立的地方,不知说了什么,惹得小兰扬手去打,结果被躲过,随即传来一阵快乐的笑声。 突然这笑声被惊叫打断,一个矮小的男同学撞到了小兰的左胳膊,书包滑落在地上。 大牛哥扔掉手中的自行车,像离弦的利箭,弹射出去。紧接着,那个小男生后面就传来了连声的惨叫,同学们四散躲避,胆子大的又马上围拢过来,形成了一个圆圈,对中间的战局指指点点,不时还有人叫好。 被大牛哥狂揍的是一个身体强壮的男生。刚才就是他故意推搡那个矮小男生碰撞小兰的,旁边还几个他的同伙,同样都是身体高大,在小兰被撞以后,发出了阵阵怪笑。 然而没等他们的怪笑声落下,就看见自己的同伴被一个男生摁倒在地方狂揍。有两个反应快的,立刻冲上来想施以援手,却不曾想还没到跟前,就被踹翻在地,抱着肚子哀嚎,其他几个见状再也不敢上前一步。 就在大牛哥打的正起劲,同学们看的也正热闹的时候,不知谁喊了一声,“老师来了!” 就像老鼠听见了猫叫,同学们一轰而散。大牛哥也随即收手逃离,速度并不比他刚才冲过来的时候慢。 小兰早早扶起车子在那里等他。 接过车把,抬腿上去,一只脚蹬在踏板上,另一只脚撑在地上,等小兰坐好,蹬动车子。这一连串的动作很快,却没有丝毫慌乱。好像刚才打人的不是他,又好像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回家的路上,天已经彻底的黑了。小兰或许是害怕,又用胳膊搂住了他的腰,上身肆无忌惮的贴在了他的背上。 第二十六章 黑熊要让大牛哥“好看” 强悍的战力让大牛哥一夜成名! 打架的次日是个周六,胖子送来了最新的消息。 被揍的是一个外号“黑熊”的家伙,初三年级九班的,家就在学校附近,有个两个哥哥也都不是善茬,一个在县城中学念高三,打架斗殴在学校出了名。一个在镇街道上当混混,去年开了间舞厅,生意红火。黑熊已经放出话来,要让大牛哥好看。 “好看?怎么好看?”大牛哥笑了笑,说道。 胖子也跟着笑了笑,眼睛里满是兴奋。 如果让一句话给吓住,那就不是大牛了! 周六下午不上课,大牛哥叫我一起去找爷爷,说他需要一根小扁担。当时爷爷正在与几老汉喝茶谝闲传,听到大牛的要求后先是愣了一下,看了看身后的我,随即答应了,让晚饭后来家里取。 村子里所有的李姓子侄经过考核后,都可以从爷爷这里得到一根扁担,或大或小。大扁担长六尺六寸,宽三寸,厚度一寸,两头似剑柄,刻有虎头纹饰,即便于拿握,又利于绑上绳索挑东西。小扁担除过长度短了一半外,其它与大扁担无二。大小扁担均是一种不知名的硬木做成,光滑如玉,硬如玄铁。 在我家祖屋阁楼上,有七八根这样的木头,直径都超过了一尺,极重。制作扁担是爷爷的独门手艺,他曾向我演示过一根扁担的全部制作过程,想让我记住并学会,后来见我实在不感兴趣,也就作罢。 我曾问过爷爷,这是什么木。爷爷说是铁桦木,祖宗留的,有上百年了。我有点不相信,上百年的木头早就朽了。 近些年前来索要扁担的人越来越少。一是各家的孩子少了,家长舍不得让他们受苦学艺,二是人人都想考大学,吃公家饭。这是时代潮流,谁也无法抗拒。 当天晚上,大牛哥如愿拿到了属于他的扁担,高兴地他家的院子里舞了一个多小时。我与小凤在旁边看,总觉得他不是在舞扁担,是在舞剑。 周一,大牛哥将扁担绑在自行车的横梁上,带到了学校。中午,黑熊的“好看”如约而至。 其实在上午早读之后,胖子就将情况摸的一清二楚。黑熊的二哥从县城带了三个很能打的人下来,打算中午饭时给大牛好看。他在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告诉了大牛哥,并已经联络了不下十人来应付此事。 胖子与大牛一样不喜欢学习,班里最后三名总少不了他俩的名字。记得有一次英语考试,他俩一人考了四分,一人考了五分,加起来还不到十分。与大牛哥不同的是胖子对打架的事情很是热衷,就像他热衷于谈恋爱一样。 学校里有几个帮派,哪天要打架,打架的缘由是啥,结局将是如何,胖子是门门清。不仅如此,他还喜欢与那些哥们弟兄一起冲锋献阵,大展拳脚,却因技艺太差,常常被揍的鼻青脸肿。 大牛哥不屑于干这些事,也不愿与那些人为伍。 听到胖子的安排,大牛哥心里还是挺感动的。平常胖子被打以后,都没有求过自己出手,如今自己有事了,却愿两胁插刀,真是好朋友! 他没有拒绝胖子的好意,只是叮嘱到,如果自己让人家打倒了,再让胖子带的人上。 胖子自然懂其中的意思。其实他也知道,他叫的人十有八九是用不上的。 中午下课之前,大牛哥收到了传过来的纸条,约他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土壕里见面。 大牛哥将纸条揉了,扬手扔到了墙角的垃圾桶里。下课后,他没有急着去赴约,而是挟着碗筷去了食堂。 在食堂,他一口气吃了两碗干面,还喝了半碗面汤,这才不紧不慢回到教室,带上家伙,走向校外。 校门口,胖子与他的战友早已等的心焦,好不容易盼大牛哥出来了,便急忙簇拥着他往那个土壕走去。 土壕,是附近几个村子建房取土的地方。约有五六米深,底下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四周都可以取土,只有东面的一个缓坡作为出口。 走出坡口,大牛哥他们看见八九个青年站在壕里,正往这边张望,显然是等的很不耐烦了。 大牛哥笑了笑,迈步向坡下走去。 胖子带人正要跟上,却被他用语言阻止了。 很明显,大牛哥是要他们在坡上面等他。 第二十七章 土壕之战 镇中学里关于“土壕之战”的传说有三个版本,一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二是高手过招,点到为止;三是以一敌十,勇不可挡。 数十年后,大牛哥告诉我,这三个版本都是错的。实际的情况是这样的。 那是一个十月的中午,天高云淡,风清气爽。 他出了校门,走上田间小道。地里的麦子早已播下,心急的嫩芽开始露头,广阔的田野蒙上薄薄的一层绿意。渠塄上的白杨脱光了秋衣,铮铮铁骨直戳向天空,想要触摸秋日的衣裙。 不远处的村子在阳光下格外清晰,许多家的屋檐下和房顶上,都是红红的辣椒和金灿灿的玉米,无不散发着丰收的气息。 来到土壕边,他没有让身后的跟随,一个人走向壕底。 到了壕底,他将自己的小扁担藏在身后,慢慢向黑熊他们走去,一幅很害怕的样子。 黑熊的二哥和他的三个同学站在最前面,嘴里叼着的香烟,一边瞧着自己,一边轻松地聊着天,满眼的不屑。大牛哥他看见,那些烟是带过滤嘴的,大概刚刚点燃。他还看见,一个人手里拿了把弹簧刀,明晃晃的,另外三个手里拎了根短棍,两尺来长。 站在后面的是黑熊与他的同学,一共五个,手里没有家伙,显然是来看热闹的。他们眼中满是期盼、兴奋,也有一丝畏惧。 走到三五米的地方时,他猛的加速冲了过去。 期间他听见了威胁的言语和恶毒的咒骂声,只是这些言语和骂声很快变成了哀嚎。他从这些人中穿了一个来回后,便扛着扁担往外走去! 这个来回他用了大概三分钟。在这三分钟里,他在对方的每个身上留下至少三处刻骨铭心的疼痛。正是这些疼痛,让对方的所有人倒在地上,抱着痛处不知羞耻的大声哀嚎。 三分钟里,他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往回走的路上,他也没有回一次头。 这是他生命中第一次使用自己的扁担,第一次战斗。 为此他下手又狠又准,力求一招制敌,让对方失去战斗力。但还是把握了尺度,没有打折一根骨头。 战斗结束后他来到众人面前,胖子激动的满脸通红,抢过他的扁担兴奋地边走边舞,嘴里说个不停。其他人则是自动闪出一个通道,让他们先走。 此后的一段时间里,胖子打听到一些消息。 先是说黑熊的大哥要来报仇。据说已经约好了县上武术学校的几个好手,只等学校放寒假后就立马下来。 后来又说他们等不及了,打算国庆节期间就来。 再后来呢,再后来就没有了。 为什么会没有了呢?据说是因为,黑熊的大哥了解到大牛哥是我们村子的后生,他胆怯了。 小兰对大牛哥的两次出手并没有表现出什么热情和敬仰。她始终认为打架是一件很丑的事情,不管为什么打架。有能耐的人是不用拳头的,而是用脑子。只有脑子不够用的人,才会去与人伸胳膊踢腿。 不管小兰如何看不上打架,但终究是打架让她与大牛哥安安生生的上完了初中,再也没受到任何骚扰。也是打架,让他们的心开始靠近,慢慢走到了一起。 初中毕业后,小兰跟着父亲去了省城读中专,学习高级护理。胖子在亲戚的帮助下也去了省城,在一所较为知名的职业学校里学习财会。只有大牛哥一个人留下来复读,而这一复读就是两年。 第二十八章 谈恋爱真的有那么好吗? 复读的日子是漫长、孤独且痛苦的,大牛哥也不例外。 好在有小兰的信和胖子时不时的探望,日子还算过的去。 为了写好回信,大牛哥努力学习语文,苦练书法。两年下来,他的语文成绩名列前茅,他的书法也多次被老师同学夸赞。相比之下,其它几门功课进步不大,复读第二年中考时,还是以7分之差榜上无名。 好在二叔有个战友在教育局,这才让他上了高中,也让我有了与大牛哥同班同学的机会。起初他还有些不好意思,在他眼中我还是个小孩子,跟小孩子在一个班,真的有点伤自尊。 对此我能理解,实际上我只比他小三岁。 大牛哥待我很好,如同亲兄弟,就像我把二婶当亲妈一样。 正因为如此,他没有对我隐瞒和小兰恋爱的事,有时来劲了,还主动拿出来给我讲讲。讲到高兴处,他眉飞色舞、洋洋得意。说到忧愁时,他愁眉苦脸、黯然神伤。 有次见他如痴如醉的样子,我禁不住问:“谈恋爱有这么好吗?” “那当然!你个碎娃,不懂!”他很不屑地说。 “那我也找一个谈谈,尝尝味道?”我想逗逗他。 “不行,绝对不行!你还小!”他立刻表示反对,并拿出长兄的气势来。临了还不忘吓唬我:“你若谈恋爱,我一定会告诉爷爷的!” “你就不怕我告诉二叔么?”我心里有些忿忿不平。但想到他恋爱过程中给我带来的好处,加上自己本就对恋爱没有一丝兴趣,也就不与他计较了! 作为大牛哥恋情的唯一知晓者,我对小兰的家世有了一些的了解。 小兰,学名叫刘兰,比大牛哥小一岁。她爹在省城里的大医院当医生,吃商品粮。她娘是农村的,但长的非常漂亮,年青时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俏姑娘。正是看了这一点,她爹拒绝了许多城里女子,娶了农村户口的她娘。 她上面有三个哥,最大的比她大十五岁,最小的也要比他大七岁。听人讲,她娘在生完第三个男孩以后,发誓说不再要孩子了。但她爹想要一个女孩,便以将她转为城市户口、吃商品粮为条件,劝她再生一次。 她娘经不起如此巨大的诱惑,就又生了一次。天公作美,这次生了一个女孩,就是小兰。四年后,她娘成功农转非,带着她一起吃上了商品粮。因为名额有限,她的三位哥被留在了农村,继续当农民。 或许没有吃商品粮的命吧,半年后她娘因癌症突然离世。没多久,她爹再娶,后娘是城里人,年青,长相却很一般。 没了娘的小兰也渐渐失去了父爱,三个哥哥又不待见,还好有一个姨妈视她如己出,让她原本暗淡了的生活有了一缕阳光。 初中毕业前,姨妈带着三个表哥去了省城。她要找那个狠心的妹夫给小兰寻一个出路。姨妈以极其彪悍的行为和惊世骇俗的语言,捍卫了自己“母老虎”的威名,加上身后强横凶猛的壮汉,彻底镇住了小兰的亲爹和后妈。看清形势以后,他们指天发誓,以后要对小兰好,要供小兰继续上学,并保证在小兰毕业后为其安排工作。他们知道,如果不做此承诺,这个前妻姐,能掀翻他们家屋顶,能闹到他们各自的单位去,能让他们里外不得安生。 见目的已经达到,姨妈又放声哭诉自己亲妹子的不幸与可怜,直到把小兰爹的眼泪引出来这才作罢。 对此小兰一无所知,姨妈没有告诉她,也不让表哥告诉她。多年以后,表哥在姨妈的灵堂前,才将这些事哭诉出来! 第二十九章 后妈也是妈 小兰进城读书以后,穿着一下子洋气起来! 秋天的风衣,冬季的羽绒服,春季的羊毛衫,夏季的连衣裙,件件都是上海广州的品牌,流行时尚。 每一次回来,她都会让大牛哥眼睛发亮。 这次回来,她上身是青色风衣,内套橘色毛衣,下身深蓝色紧身牛仔裤,白色旅游鞋。美妙的身材在风衣内,若隐若现。乌黑的披肩发下,俊俏的脸庞上朱唇晧齿中有千种妩媚,凤眉明眸间更是万种风情。 “这么好看的衣服,谁买的?”大牛哥见禁不住问。 “我妈买的!”她淡淡地答道。 “你妈?你妈不是不在了吗?”大牛哥继续追问。 “后妈不是妈吗?讨厌!”她不满的说。 是的,后妈也是妈。以前,小兰总把自己的姨娘当作妈,现在她又多了一个妈,城里的妈。 大牛哥觉得自己是有些啰嗦了,讪讪地笑了笑,便不再问。 他知道,虽然形象变了,气质变了,但她的内心没有变,特别是对他的那颗炽热的心没有变。 分开这四年来,只要学校放长假,小兰就回来看他。平时也常寄一些传情的小物件,比如相思扣、平安符、笔记本之类,当然还有一些特色零食。前者大牛哥都会藏起来,后者则全给了我和小凤。 我知道,他是想让我们分享他的恋爱幸福! 在诸多传情物件中,大牛哥最钟爱的是一张照片,只有独处时他才会拿出来看。照片里,小兰穿着一件红白相间的短腰带衬衫,扎马尾辫,带黑边眼镜,微笑着在欣赏一朵盛开的牡丹。在紫红色牡丹花的映衬下,粉嫩的娇容更加妖娆妩媚。透过花叶之间的缝隙,两只玉兔文文莫莫,摄人魂魄。 那张照片当时只有我见过,是大牛哥在酒后炫耀时给我看的。后来他们结婚了,这张照片被挂在了他们卧室的墙上。 这几年每逢将军庙会,他们都会相约见面。今年小兰来了却不见大牛哥,便问了二婶,才知道与我一起去接五叔了。 二婶早就知道大牛哥喜欢小兰,她也希望小兰能给她做儿媳妇,只是有点害怕小兰他姨娘这只“母老虎”。 晚上,大牛哥约了小兰去庙会看戏,照例叫上了我这个灯泡做掩护。 路上人很多,有去的,也有回来的。往年没有路灯,在沿路电线杆上挂上红灯笼,既走路照明又喜庆好看。今年有路灯了,大多数的灯笼就省了,只在老桃树附近和大土堆上,各挂了一个通红的绸布灯笼,有碌碡那么大,与不远处“将军庙”里挂起的灯笼遥相呼应。 到了会场后,大牛塞给我一张钱,给我使了眼色。我知道,这是让人立马消失的意思。 这也太明目张胆了吧!往年,还要与我在会上转一转,做做样子。今年到好,直接让我闪人,也太把我这个灯泡当回事了! 我正想把那张钱给扔回去,告诉他钱不是万能的。却发现那张钱上面有一个大大的“贰拾”,于是立即打消了显示一下自己气节念头,揣起钱转身迅速走开了。不向金钱折腰的气节绝不能随便显摆,否则要遭天谴的。更何况我还要去吃甑糕,喝醪糟,吃麻花,真的没时间陪他们玩。 钻进人群,上了西边土坡,我到了庙门口的空地上。那里已被戏台、观众、人流、小吃摊和各种杂耍把戏塞的满满当当。回头望了望,大牛哥他们已不见踪影,坡底下那条河涨满了水,水面在月光下宛如一条银带,蜿蜒伸向远方。远处那两盏大红灯笼清晰可见,灯笼的上面是一轮明白格外皎洁,在深邃的夜空中含情脉脉! 吃了,喝了,玩了,我又给爷爷买了两个肉加馍,准备回家。这时戏刚开始不久,是本戏《下河东》。我对戏不感兴趣,觉得还不如回家看小说。放假时借了本《平凡的世界》,正看到了精彩处。 下坡时,我看见了爷爷,他正在与几个老汉喝“熬茶”。 第三十章 不再为这个流氓当电灯泡 庙会头一天的晚上,我拿了当灯泡的酬劳,在小摊上吃饱喝足,准备回家。 在坡口旁边的柏树下,我看见了爷爷与几个老汉在喝“熬茶”。我知道这是爷爷在招待附近村子里的朋友,就没有上前打扰,直接向坡下走去。 上坡下坡的人挨肩擦背,甚是拥挤。好不容易来到河堤岸上,却发现这里也摆满了摊位,每个摊位上都有一只明亮的电灯泡,灯光下布匹、衣物、日常用品琳琅满目,摊位前人头攒动,本来就很窄的路上已是水泄不通。 看来只能绕到东边的小桥上过去,我心想。 那坐小桥在东边两公里地地方,少有人知道,是当年国家在侯家坡上修油库时临建的,两米宽,只能过人和牲口。 这边的河岸上,人明显少了许多。渐渐远离了庙会的喧嚣和灯火,我的心一下子清静了许多。圆月已经升上高空,又倒映在河里,似乎比刚才更加明亮了。 河岸外侧的空地长满了树,已是秋末,树上叶子稀稀落落,一阵微风吹过,些许飘下,沙沙作响。树木之间,几十个麦草垛夹杂在其中,或高或矮,在明亮的月光下,清晰可见。草垛深处在黄土塬脚下,有一排破败坍塌的窑洞,像张着大嘴的怪兽。 或许是刚才醪糟喝多了,在风一吹,尿意袭来,我决定去树林里草垛后放放水,方便方便。 这些地方我很熟悉,是我们小时候玩“打仗”的主战场之一。弯路曲径,大坑小坎,心里一清而楚。 拐过一弯,迈过两个坎,走出十几步,我就来到了一个草垛后面。 掏出家伙,闭上眼睛,我体验着这畅快淋漓的感觉。正在惬意处,突然听见几声刺耳尖叫,差点把尿吓了回去。 抬头,我看见一只猫头鹰就站在头顶的枝杈上,恶恨恨地盯着我,或许是对我肮脏的行为不满吧。 我是不怕这丧门星的,正待提上裤子咒骂,但听到有人先我骂了出来,随即一块石头飞了上去,惊飞了那只“瞎鸟”。 骂声很小,但足以让我听出骂人者是谁。 是大牛哥! “他们怎么会跑到这里来?” “跑到这里又在做什么呢?” 疑问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过去偷偷看看。 寻着声音而去,我的脚步很轻,刻意躲过地上枯叶,以免发出额外的响声。往里又走了十多步,在一个巨大的麦草垛的后面,我看见他们。 那里有块条石,上面铺着麦草。条石是旧时的拴马柱,在这片地里有好几个,是先前住在这里人留下的。麦草是刚从草垛上撕下来了,白净亮洁。 大牛哥与小兰坐在麦草上,月光下两人紧紧的依偎在一起。 此时,我又想起自己那个疑问来。 “谈恋爱有那么好吗?” “值得花贰拾块钱把我支开?” “就为了挨近了说话?” 仔细分析了一番,我得出了恋爱人都是精神病的结论。 “让那些精神病者尽情地发病吧!”我在心里气鼓鼓地说道。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生气,好像是因为这钱大牛哥出的太冤枉了,又好像是因为自己没有机会出这样的冤枉钱。反正心里乱乱地,有些压抑。 我摸了摸口袋里还剩的十几块钱,准备离开。 就在我准备回头的一瞬间,我看见了令我窒息的一幕。 我看见,大牛哥竟然对着小兰的嘴吹气了!还有一只手,竟然无耻的放在了小兰的胸脯上! “流氓!”我在心里大喊一声,随即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回家的路上,我心里默默的发下誓言,从今往后,不再为这个流氓当电灯泡,绝不! 第三十一章 盗墓贼来了 带着对大牛哥流氓行为的鄙视,我向家走去! 路上,起风了,河堤上高大的白杨树摆起了头,枝叶哗哗的响! 从将军庙的北边飘过来一大片云,像洪水一般,慢慢地吞了那轮明月,只留下东方天际处,几颗稀疏的星辰。天色黑暗了下来。 兴许是刚安装的电线不牢靠吧,刚走上回村的大路,路灯就突然灭了。一两支手电光晃了晃,照在路上。 我不由的加快了脚步,想尽快到家。 路过大土堆时,我看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快速向“候家坡”方向奔去! 是爷爷!我可以肯定。他不是在那里喝熬茶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回来了不向村子走,跑到“候家坡”做什么?那里已有两三年没有储油了,只留下一个人看门。 我不放心,就跟了上去。 爷爷的身影早就不见,但我知道他一定在前面,因为这条路没叉路,只能通向侯家坡和两块坟地。 走出去三里多地,我隐约听见低沉的人语声。寻声望去,在路南的不远处,有一片小树林。 我知道那里,那片小树林不大,五亩左右,它的后面是一块坟地,是上面前些年刚刚划定的,很大,足有数十亩,坟头却很少,于是人们常常在秋收后,将湿重的玉米秆捆起来,堆积在这里的空地上,等冬天风干了再拉回去烧。 可以肯定,人语声是从这片林子里传出来的。 我轻轻的靠了上去,藏在一个柴垛后面远远地往里瞧。 我看见爷爷的面前有一个瘦子,瘦子的手上有一把短刀,身后三五步的地方,还站着一个黑胖子,身材魁梧高大。 爷爷用烟锅指向那个瘦子,厉声斥责着,烟杆下烟袋剧烈的晃荡着。这根烟杆是精钢打制而成,有两尺长,光滑细致,一头是黄铜制的烟锅,精美闪亮,另一头是个玉石的烟嘴,温润顺滑。 那瘦子似乎并不想与爷爷理论,未等爷爷说完,就用刀直刺向爷爷的腹部!爷爷早有防备,退后一步,烟杆向下,砸向瘦子的手腕。瘦子极为灵巧,变刺为横削,劈向烟杆。钢杆与刀刃交锋,闪出一连串的火花。 瘦子攻击的手法很快,爷爷应付的动作也不慢。 刀光火石间已有七八个回合,瘦子的攻势不减,但明显力道渐弱。 看的出来,爷爷并没有使尽全力,他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那个黑胖子,时刻防备着偷袭。见瘦子久攻不下,自己又无机可乘,黑胖子终于出手了。没有任何花招,黑胖子拳拳势大力沉,招招取人要害,一幅与人同归于尽的架势。 黑胖子加入战局后成了主力,瘦子则成了偷袭者。他手持利刃像一只恶狼左右游走,伺机上前撕咬。 胖瘦两人配合极为默契,手法狠辣,招式阴毒,看来合作已久。 面对如此强攻,爷爷有些气力不支,渐渐地落到了下风。 见爷爷有危险,我决定回村叫人,就在我将要转身时,从我的身后窜出一人,直扑那黑胖子。 黑胖子见有人来袭,挥出一拳逼退爷爷,抽身接战。 他双拳尽出,直砸向来人面门。 来人似乎早有预料,并无躲闪,出拳迎上。借着三丈开外过来的冲劲,一击便使胖子后退了三步。 黑胖子显然有些大意了。他没想到,一个体重远低于自己的人,敢于与自己“对拳”,更没想到,自己竟然输给了对方。 来人并没给胖子太多时间去回味失败,在他刚站稳一瞬间,一拳挥来。胖子仓促接拳,并用尽全力。没想到对方这一拳力道更大,势头更猛,再一次将他击退三步。 黑胖子被彻底激怒了! 他后退三步后闪身跳开,防止来人追击。然后稳住身形,蹲马,提气,准备与来人再一拼拳。 却看到那人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没有一丝要上前继续的意思。他轻蔑地瞧着自己,目光中全是不屑。 斯可忍,孰不可忍! 黑胖子怒发冲冠,不再讲究提气、运气,拼命冲过来,双拳挥向那人。 那人此时突然收起轻视的目光,两腿渐渐分开,身体慢慢下蹲,双拳伸出在前方划出半圆后收回,放在肋下。 黑胖子见此心中高兴,这明显是与自己再一次“对拳”的架式,以自己两百多斤的体重,从一丈多远的地方冲过来,定要将对方砸成肉饼。 黑胖子高兴的太早了! 就在他快要冲跟前时,那人突然射出,避开自己的重拳,直扑自己下盘。未等自己将拳收回,他这个让他引以为自豪的身体已被那人扛起,在空中翻了个,再狠狠摔下。 当要落地时,他看见了地上有一块西瓜大小的石头,他的腰部将会结结实实的“硌”在了上面。 第三十二章 二狗要去捉奸 黄土塬下的麦草垛里,正在享受初恋甜蜜的大牛哥万万没想到,有一场可怕的阴谋正等着他。 阴谋的主使叫二狗,十七八岁,也与小兰同村。 二狗大名叫刘涛,个子不高,黑瘦,常穿一身干净的深蓝色中山装,脚上白袜板鞋,留一个中分的汉奸头,成天嬉皮笑脸的模样。初中读了一半,二狗被父亲拽着去了工地,帮他妈做饭。 二狗的爹是一个小包工头,专门承包住宅楼的水电工程,手下有三四个小工。为了节约开支,他让二狗娘来工地上给他们做饭。后来工程大了,工人增加到了七八个,二狗他娘明显忙不过来,他不想雇人,又见二狗的学习没有什么相框,所以就干脆让退学了。 在他的意识中,穷人家的孩子如果考不上大学当不了公家人,读书再多都没有用。村子里就有实例摆在那里,信义家的大小子高三复习了五年,连大学的边都没摸到,终了还是回到农村种田扒粪。带个眼镜干农活,文不成武不就的,现在说个媳妇儿都难。 虽然学习成绩不好,二狗却喜欢上学。在学校里,风吹不着,日晒不上,还可以跟女同学嬉笑打闹,真是舒服自由还快乐。但他不敢违背父亲的意思,父亲那个蒲扇大的手掌可不是吃素的 在工地上干了两年后,二狗又去上学了。 二狗能继续上学,是全靠自己争取来了。在那两年里,他爹逮住了一次机会,拿出一半的身价买通了一位处长,于是连续承包了几个大工程,狠狠赚了一笔。两年后他爹成立了公司,当上了总经理,而且事业眼看着越干越大。 让总经理的女人给那些臭揽工汉做饭,显然不太合适。所以二狗和他娘一起被解雇了。他娘毫无怨言地回村继续种地了,二狗却死活都不愿意回去,更不愿意在工地上干活,他要去上学。 别人都以为他舍不得城里这花花世界,岂不知二狗还另有更深地企图,那就是小兰。他喜欢小兰已经很长时间了。从上小学开始,他就把小兰当成了自己未来的媳妇,经常护着她,帮着她。后来了初中,看到小兰与大牛哥出双入对,他恨的眼睛里冒出了火。他本想找些人收拾一下大牛哥,却怯于大牛哥“土壕之战”的威名,始终未敢下手。 去年春节回老家,他打听到了小兰去城里读书的消息,心里狂喜不已。他认为,自己的机会来了! 二狗他爹听到这狂妄的要求后,本想按老办法用巴掌把儿子扇回去。但当扬起巴掌的时候,他才惊奇地发现,这个曾经的黄毛小儿如今已经高出自己许多,不仅魁梧壮实,而且面对他的巴掌好不畏惧。 于是,那一巴掌终究没有扇下去。 打不得,骂又不顶用,他只好坐下来与二狗耐心谈。二狗的要求很明确,他要去学校,跟与胖子、小兰那样继续读书学习。 提到胖子,二狗他爹眼前一亮。 他是知道胖子的,对胖子的爹更熟悉。正是在胖子他爹地全力帮助,他才学会了水电安装的手艺,也是在胖子他爹的大力支持下,他才从一个农民渐渐变成了包工头,当上了富裕户。 听闻胖子他爹有门路,二狗他爹就提了两瓶茅台去了找。乡里乡亲的,没有不帮忙的道理,胖子他爹答应全力帮忙。当年秋季,二狗就顺利地进入了胖子所在学校,学习水电安装。 虽然二狗和胖子同在一个学校,尽管两人父辈的交情也不浅,但他们来往很少。二狗的心里明白,胖子是自己情敌的朋友,永远不会成为自己的朋友。胖子却没有那样肤浅,他不愿意与二狗多来往的原因是二狗与他爹一样,手黑、贪财、好色,却没他爹那样讲义气。 当胖子知道二狗在打小兰的主意时,他心里立即冒出了两句话: “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胖子知道大牛哥与小兰在谈恋爱。他认为帮自己朋友“照看”女友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防止其遭受一切“牛鬼蛇神”的骚扰更是义不容辞。 所以二狗在城里上了两年学,始终没有打听出来小兰的学校。只能在假期小兰回老家时,他也跟着回来,远远的偷偷看上两眼。在没人的时候,他也敢上前与小兰拉上两句话。邻里又是同学,小兰不好意思不理他,也就支吾应付两句。虽然只是这两句话,却能让二狗兴奋好一阵子。 这次小兰回来逛庙会,前脚刚到家,二狗就回村了。他猜我们晚上一定会去看戏,所以早早地去大桥附近守着,一边嗑瓜子,一边耐心等。 可以确定,那晚上我看见的,二狗也都看见了。 见自己心爱的女孩倒在了别人怀里,二狗心如刀绞。他要报复,他要让那两个人身败名裂。于是一个可怕的念头在他脑子里形成了。 他迅速回到了村子里,纠集了一些闲人,说要去捉奸。又让一个傻子在四里四处煽风点火,说刘家沟的姑娘在庙会上给人欺负啦!很快村里一些不明真相的小伙子也加入他们捉奸的队伍,浩浩荡荡地向“将军庙”杀去。 第三十三章 热闹的捉奸场面 将军庙前的戏台上,秦腔《下河东》正唱到了好处,台下的戏迷们都入了神,连周围的小商贩们也停了生意,站在凳子上仔细地往台上瞧。 没人注意到,风起了,轻轻掀起了台边的帷幕,吹动了旗杆了龙帆。更没有注意到,有一群人正沿着河岸,从东边匆匆而来! 二狗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心里感慨万千!他非常佩服自己的谋略和果敢,也窃喜老天给了他如此好的机会。 他已经在憧憬美好的未来了! 捉奸成功,他要当着小兰的面打掉“情敌”的威风,让他颜面尽失,完全丧失与自己竞争的资本。虽然小兰的名誉也会受到极大的损害,但他不在乎。再说了,小兰的名声好,能愿意嫁给自己? 这一点上二狗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这两年在城里,他充分认识到了城里人与农村人的差别。这种差别,是身份上不可磨灭印记,是地位上不可逾越的鸿沟,是灵魂深处的自卑和傲慢。他受够了城里人的鄙视,更加羡慕城里人自豪。他曾发下誓言,一定要娶城里女人做老婆,让自己的孩子上城市户口,吃商品粮。 小兰虽然在农村长大,但人家是城市户口,是吃商品粮的。按照国家当时的政策规定,孩子的户口随自己的母亲,所以人家的孩子将来也如此。虽然他家在城里有了房子,也有自己的公司,但他农村人的身份没有改变。因此,如果小兰没有什么缺陷或许遗憾,自己绝对没有机会。 然而,这一切在今晚之后都会改变,他二狗的机会就在眼前。想着梦中情人揽入怀中,二狗心花怒放,不禁轻轻笑出声来。 二狗并没有让美梦冲昏自己的头脑。他知道狩猎之前必须围猎,否则猎物听见响动全都跑了,屁都捞不着。所以在快要到的时候,他将众人分成两拔,脚快的一拨人从小桥过到河南岸,再绕到大桥那里过河,由西往东,堵住“猎物”西逃的去路。他们这一拔人沿着河北岸由东往西围上去,面对东西夹击,南有宽河不能过,北有高原不能攀,嘿嘿!“猎物”还不束手就擒! 真是好算计! 大牛哥在那些人还没有围上来时,就觉察出了危险。 这不是在家里,是在外头,时时刻刻都可能有人“撞”进来!这也不是哥们兄弟聊天,是在偷偷谈恋爱,在封建的农村,这与偷情通奸差别不大!所以,大牛哥的神经一直紧绷着,不敢有丝毫大意。 他不在乎一两个人,因为就算被他们发现了,他也能应付,最其码顺利脱身没有任何问题。他担心的是一群人,常言道一拳难敌四手,更何况他旁边还有一个柔弱的女子。 所以,在二狗一群人距他们半里地时,他就意识到了来者不善!这群人脚步匆匆,且没有人聊天说话声,与普通逛庙会的人完全不一样! 不管这些人是不是冲自己来的,离开这个事非之地是当务之急! 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拉起小兰,快速向最近的那个窑洞跑去。在两拔人将大牛哥所在的麦草垛围住时,他们已逃进了窑洞里。 扑了个空,众人都看向二狗,目光里充满了愤怒、质询和失望。 此刻的二狗并没急躁,他像狗一样上前四处看了看,闻了闻,又摸了摸铺着白净麦草的条石,发现还是温的,立即眼光发亮,大声喊:“大家快快四处找找,石头还热着呢,一定在附近!“ 二狗的话音未落,一声女孩子的尖叫从窑洞里传了出来! 众人好像发现了丢失了的猎物,又兴奋起来!他们大踏步的向着那个传出声音的窑洞围了上去。 到了洞口,望着深不可测又漆黑一团的里面,众人胆怯了。二狗更不敢靠前,大牛的威名让他害怕!但愿不愿意是一回事,上前不上前是另一回事。众人是他引来的,不见到热闹的捉奸场面,怎肯罢休? 于是大家强行将二狗推到了最前面,让他先进去。 面对众人的威逼,知道已无退路,二狗只好硬着头皮往洞里闯。 但二狗终究是二狗,他在进去之前决定先用话语威胁一下,说不定能将里面的两人吓出来。 “出来吧,我们已经看见你了!”二狗大喊道。 话音未落,从窑洞里飞出一块土坷垃,直接砸在他的鼻梁上。 二狗惨叫一声,蹲在了地上。一时间鼻血横流,甚是恐怖。 “点火,用烟火薰烤他们,就不相信他们不出来!“ 被打痛的二狗怒了,他再一次冒出了坏主意。 麦草就在旁边,不远处的河里还有水。一半干草和一半湿草点燃后,浓烟很快就升起来了。几个脑子灵活的家伙脱下了外衣,使劲地将烟扇向大牛哥和小兰所在窑洞里。 第三十四章 王寡妇与劁猪匠 将军庙里供奉的将军老爷是很灵验的。如果他看见了坏人为非作歹,就会降下怒火。如果他遇见的好人受苦受难,他就会撒下甘霖。 听老人讲,早年间渭河北岸的罗家村有一王姓寡妇,含辛茹苦把三个儿子独自养大,盖了房子还娶了媳妇,可等她老了,儿子们在家演起了“墙头记”,没有一个愿意接她到家里养老。王寡妇气不过,将儿子骂了几句,结果在雨天被小儿子从家里赶了出来!王寡妇无处可去只好住在村头的破窑洞里,今天在这家要一口凉饭,明天在那家讨半个冷馍,如此煎熬了几年。终有一日实在扛不住了,就去将军庙上磕了个头,跳到坡下的河里死了! 王寡妇死后,先是大儿子家的柴房连着三年失火,烧得他们全家心惊胆寒。再是二儿家厨房着火,锅碗瓢盆烧的干干净净,再建时不是下连阴雨,就是梁不正墙倒塌,后来还压伤了人,总之三年没建起来。最后是心肠最为歹毒的小儿子,王寡妇祭日那天大雨,落下雷火将其家里的房屋全部化为灰烬。 雨中能将房屋烧为灰烬,这不正是将军老爷显灵了吗? 还有一年,关中大旱,夏粮颗粒无收,人们都饿着肚子盼秋粮。秋粮主要是玉米。可到了玉米播种的节气,老天还是高高吊着,没有云也没有风,村民的心里都急出火来。按老风俗,该是求神拜佛,向苍天祈求降雨的时候,可那时正值破四旧、除迷信运动,各地的寺院庙宇被拆的拆,烧得烧,谁敢? 将军庙在附近村民的全力保护下,虽没有被破坏,但也赶走了和尚,锁了门,墙外也用各种运动标语遮掩起来! 眼看着秋种无望,几个不怕死的老太太就偷偷地去将军庙,砸开了门锁,扫净了庙堂,给将军老爷们换了新衣点上了香火,祈求甘霖。连着三天,这些小脚老太太跪在庙堂里,虔诚地向将军老爷祷告。 外村的劁猪匠路过将军庙,见里面有青烟冒出,就爬上坡去看,见有人在里面烧香磕头,便跑到乡上举报。接待他的乡干部正为旱情着急上火,恨不得自己也去给将军老爷磕上两头,求下一场雨来。见这个不长眼的货来举报“求雨”的事情,很想上去踹上两脚。 但想归想,干部可没有那么冲动。他先稳住劁猪匠,表面上风风火火安排人去纠察,背地里却让一个腿脚快的心腹走小路去报信。结果可想而知,等这名干部带人与劁猪匠一起到了将军庙时,什么也没发现。香炉里没有任何烧香的痕迹,神像身上的衣服都是旧的。 那干部没有给劁猪匠解释的机会,给身边的人一个眼色。身边人马上会意,当着将军老爷神像的狠揍起那个劁猪匠来!末了还威胁说,如果再去举报这事,就以破坏运动罪逮捕他。 没有得到奖励,还挨了一顿饱揍,劁猪匠肠子都悔青了!他想着这一定是自己得罪了神灵,得到了报应。 三日后,天降大雨,方圆百里万民得救。 奇怪的是,劁猪匠所在的村落下的雨却很少,虽然玉米种到了地里,收成却比邻村少了四分之三。村里人早就知道劁猪匠得罪神灵的事,便将秋粮歉收的罪责全部怪在他身上。此后的好几年,没有人愿意与他家来往,也没有人愿意好好与他说话。 关于将军老爷显灵的传说还有很多,其真实性已无从考证,但庙里的香火一直旺盛,烧香拜神的、求子祈福的、许愿还愿的络绎不绝。 每年庙会正是庙里的神仙们聆听众生疾苦、超度民间苦厄的时候,怎能容忍坏人在他们眼皮下为恶!所以,当二狗点火烟熏大牛哥和小兰时,将军老爷就降下了他的怒火。 大火是先从河边那几个麦草垛开始烧起来的。那时刚刚风起,火借风势,风助火威,眨眼间熊熊烈火就烧向了二狗他们。 众人见势不妙,迅速扔下了窑洞中的二人,向两边跑去。其中二狗跑的最早,也跑的最快,像逃命似的。 那大火如果扑过来,洞口的人会被烧死,窑洞里面的人也不会幸免。 第三十五章 “鬼打墙”与盗墓贼 黑胖子的身体从空中重重地摔下,背结实地“硌”在那块石头上。他惨叫一声,随后佝偻着身子倒在旁边,痛苦的低吟着,再也爬不起来。 黑胖子真的很重,那人完成这绝命一击后弯着腰,大口的喘气!一旁,爷爷两手背后静静的等着,似乎在等一件无关要紧的事情。 他花白的山羊胡子随风颤抖,略微驼背的身子显得有点单薄,沟壑纵横的脸上往日浑浊的老眼却散发出丝丝精光。 在爷爷的脚下,瘦子痛苦地用左手托着右手手腕,蹲在地上。右手无力的下垂着,显然已经折了! 见两人都被打倒了,爷爷喊了我的名字,叫我出来。 原来爷爷早就知道我在那里藏着! 我慢慢走到爷爷跟前,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爷爷冷哼一声,转过身不再看我!此时与胖子打斗的人也三步并作两步,到了我们面前,脸上满是得意之色。 是五叔! 这个将那黑胖子打倒的人竟然唱戏的五叔。 或许是太久没有见过五叔了,他的身形也变了很多,致使我没有看出来。 我与五叔站在爷爷身后,听爷爷问那两人话。 “土堆周围的迷魂药是你们撒的?”爷爷语速极慢,口气冰冷。 “是。”瘦子答道。 此时瘦子已经挪到胖子那里,想用那只好手搀扶起黑胖子。但没有成功! “土堆周围的通气孔也是你们留下的?”爷爷又问。 “是。”瘦了继续用一个字回答。 “熄灭路灯、点燃草垛都是你们干的?”爷爷接着问。 “是。”瘦子见爷爷看穿了他们所有的把戏,无奈的答到。 “是谁告诉你们这里有东西的?”爷爷的语气加重了不少,也更加阴冷。 瘦子看了一下黑胖子,犹犹豫豫不肯说。 “告诉我,我就放你们走!”爷爷加上了筹码。 “这......”瘦子还在犹豫。 “如果不说,我会把你俩填进你们自己挖好盗洞里!”爷冷笑道。 “是,是一个姓李的告诉我们的,他名字里好像有一个人字!”瘦子从爷爷冷笑中闻到了死亡的气息,连忙颤声说。 听见瘦子说出这个“人”字,爷爷的单薄的身体好像突然遭受了重击,有些站立不稳。 身后五叔眼急手快,迅速上前扶住。 爷爷在五叔的搀扶下才稳住了身形,虚弱地冲着瘦子他们挥了挥手。 瘦子没想到爷爷如此痛快地放他们走,急忙扶起黑胖子,向爷爷拱了拱手,一瘸一拐地向麦地的深处走去,不一会,便消失在黑暗的田野里。 见他们离开了,爷爷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抬头望了望深邃的天空,背过拿着烟锅的手,转身向大路走去! 五叔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与我一起跟在了爷爷的身后。 回到村子路过二婶家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大牛哥与小兰,想起了那坡下河边的大火。 “大牛哥不会有危险吧?”我的心突然的揪了起来。 很想去敲开门立即问问,却见他们家的灯全灭了,想必都已入睡,只好强压着心中的焦虑,回家了。 那一晚我睡的很不踏实,总是做噩梦。梦里一会儿爷爷被那胖子打伤了,一会儿大牛哥被火烧死了,自己想上去帮忙,却无论如何迈不动腿。 好不容易熬到窗外发白,我爬起来胡乱穿上衣服就往外跑。路过院子时看见五婶已经在厨房做饭了。 二叔家不远,出门左转,到大石头那里再左转往北走,过了七八家就是。 大石头立于我们村子的正中心,形似卧牛,通体青灰,白色和紫褐色纹理蜿蜒其中。细细相看,隐约有“李”字显现。听老辈人讲,很早以前渭河发洪水,声势浩大,有排山倒海之力,摧毁村寨无数。洪水过后,这块石头就来到了这里。因其大小形状像老子坐骑——“板角青牛”,上又有“李”字纹理,当地村民当即尊“老子”为祖先,改姓李,村子也随之改名为“李家村”。 李家村呈正方形,长宽两百来丈,村周围有村墙,虽大都已坍塌,但根基还在,上面长满了带刺的灌木。墙外有壕沟,深约两丈。村子坐北朝南,东西、南北大街在大石头处交汇,将整个村子分四个区域,也形成了四个村口。东西村口出去皆是田间小路,路旁边是高高的白杨,白杨脚下是浅浅的河渠。南北村口皆与大路相连,往南越过陇海铁路,径直通向渭河岸边的齐家埠,往北路过古桃树、大土堆,过了河上的桥,上坡便是将军庙。 二叔家位于村子的北街上,离北边的村口不远。北村口左边有口古井,井水甘甜,常年不绝。井台是青石铺就,在岁月的打磨下,光可鉴人。井上建有四方草亭,结构简单,木材粗糙,却结实牢固,数十年屹立于风雨中而不倒。右边一棵巨大的皂角树已有百年树龄,但依旧枝繁叶茂,每年立夏时节,都会垂下千万根嫩绿的皂荚来。 皂角树旁边便是姑婆家的院子。 我刚绕过青牛石走上北街,远远地看见二婶正在清扫街门。在我们这里,媳妇能否起早清扫街门,是断定她勤懒的重要指标。 “二婶,大牛哥回来了吗?”还没跑到二婶面前,我就急忙问道。 “回来了呀!”二婶对我大清早的这个举动有些不解。又见我的衣领没有翻好,放下手中扫帚,过来帮我整理衣领。 听到大牛哥没事,我长出一口气。 “昨晚不是与你一起回来的吗?”二婶反问我。 我想这绝对是大牛哥骗二婶的假话。却看在那二十元钱好处费的面子上,我没有揭穿。 “噢......我...我忘了!”我支吾地答道。 等二婶帮我整理好衣领,我转身就要往回跑,二婶一把拉住了我,要我在她家吃饭,说她做了红豆小米粥。 我想起了家里五婶已经做饭了,便说爷爷找我早上有事,晚上再过来吃。 听到是爷爷有事,便放手让我走了。 “慢些,别摔了!”见我跑的急,二婶又在后面叮嘱道。 第三十六章 盗墓贼第一次盗墓 且说那瘦子与黑胖子死里逃生,绕小路回到车站上的小旅馆,没有停留片刻,就带上背包,结清手续,连夜回西安去了。 瘦子原名叫马三财,河南荥阳人,25岁,中等身材,肤黑,奇瘦,亮鼻,招风耳大而外翻,三角眼小而有神,全身单薄,但两臂长且粗壮有力。 据说他的瘦是“饿”出来的。小时候家里穷,三个兄弟和两个年迈的爷爷奶奶,全靠父亲一个人在煤矿挖煤养活,所以经常挨饿。 八岁时煤矿上出了事故,他父亲死了,大哥去矿上接了班继续挖煤,小弟跟着母亲改嫁,家里只剩下他与爷爷奶奶过活。大哥不是父亲,接班以后从来没回过家,也从来没有给家里寄过一分钱。 好在父亲的抚恤金中有一部分是给爷爷奶奶养老的,见家里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就买了七八只羊,算寻条活路。 马三很爱他的父亲,因为只有他的父亲疼爱过他,拿他当个孩子。 “马三财”这个名字是爷爷给取的,希望他将来能得到三财,即偏财、正财和劫财。马三财却很不喜欢这个名字,他觉得这个“三财”与“散财”音近,如果加上他的姓,像是“马上散财”,很是不吉利。后来走上社会了,朋友问他名字,他就说叫“马三”,将那个财字直接省去了。 马三的第一次盗墓是羊带他去的。 马三的村子地处黄河南岸,邙山余脉。村子周围群山起伏,沟壑纵横。尽管这里干旱少雨,山上的植被稀少,但荒山野岭众多,供养七八只羊还是不成问题。有了这些羊以后,马三的日子好了些。羊奶挤下来卖给公社里的奶厂,换回的钱勉强够生活的日常开支,如果运气好,母羊多生几只羊羔,到秋季去县城卖了,还能节余出来一些。 当然,节余出来的钱绝不会落到他的口袋里。每次卖羊爷爷奶奶都是亲自去的,卖多少钱他根本不知道。在爷爷奶奶的眼中,他只是个放羊的,给他一口吃的饿不死,就是很仁慈了。 马三放羊期间还是经常吃不饱,依然那样瘦,当然瘦也有瘦的好处。记得有一次为了去救困在土崖壁上的一只羊羔,他冒险去攀崖,结果一脚踩空,向崖下滑去。崖下是深沟,足有近百米,摔下去非死即伤。情急之下,求生的本能使他拼命抓住了半山腰的一根藤蔓。那根藤蔓很细,如果不是他人瘦身子轻,肯定支撑不住。 因为山上荆棘多,马三的身上和衣服经常被划破。身上皮肉破了还好说,找一些“刺荆芽”用石头捣碎了涂抹在上面,几天就好了。只是衣服破了,没有人帮他缝补,就只能露着肉,让人耻笑。 马三最怕人耻笑,因为耻笑的背后是“遗孤”,是“抛弃”! 试想一下,有爹妈的孩子,谁敢耻笑!有爹妈的孩子,又怎么能让他人耻笑! 后来村子里的一位善良的老婆婆见他衣服常年破破烂烂的,有时连屁股都露了出来,实在可怜,就给了他一个装着针钱的小铁盒,并教他如何缝补。 实际上马三有一件衣服,是合作社里买的,就放在他随身的布包里。 那是一件灰色的夹克,带内衬那种,他六岁生日时父亲专给他买的,后来实在太小了不能穿,他就将它洗干净叠好放在自己包里,人走到那里就带到那里。或许只有这样,他才能不觉得自己孤单。 马三放羊后第二个年头,老天爷一改往年干旱的脾性,时不时的降下些许甘霖,一时间山青了,草绿了,溪水唱起歌来!得益于水草丰美,马三的羊群里多出了五六只活泼可爱小羊羔,看得他心里美滋滋的。 夏初的一天午后,马三在溪边的石头上打瞌睡,一阵风刮过,刚刚还是晴空万里天转眼间就阴云密布。眼看着要下雨,他急忙起来去收拢羊群,赶它们去到附近一个山洞躲躲。 等这一切都安顿好,风停了,雨开始下了,淅淅沥沥的不大也不小。马三数了一下,还差一个母羊和两只羊羔,于是冲进烟雨中去寻找。许是呆在一起久了,马三在山坡上咩咩的叫了两声,一个土崖下就有几声羊叫答应。马三听出是那只母羊,就寻声找去。 在一个小窑洞里,他找到了自己的母羊和羊羔,它们都平安无事。 本想立即把它们赶过去,却担心路上太湿滑,小羊羔受伤,于是他决定在这个窑洞里等雨停了再说。马三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小窑洞,应该是前两天洪水刚刚冲出来。窑洞很小,人必须弯着腰才能进去。窑洞里面空荡荡的,除过地上几块朽木以外,什么都没有。 马三看出来这是一个墓室,这四年来他在山里经常看见。每到下雨时,这些墓室都是他与羊避雨的好地方。墓室里有时会看到几块木板,有时会看到几个破瓦罐,看到人骨的很少。天冷时,马三还会把木板拽出来点燃了取火。 对于墓室和死人,马三一点都不害怕。在他的心里,再也没有比挨饿和孤独更可怕的事情了。 因为饿,他吃遍了山野里所有能吃的植物,包括泥粗菜、马兰头、猪毛菜、枸杞牙、米米蒿等。因为孤独,他常常跑到羊圈里睡觉,在无人处对羊说话,对天呐喊...... 约莫一个时辰,雨停了,西边天空的云层之间,太阳射出万丈光芒,雨水洗净的群山被映红了脸,平白地就多出了几分妩媚与妖娆。那只母羊像是急着回到羊群里,不等他招呼就带着羊羔往外走。 后面的小羊羔看了马三两眼,跟在了它妈妈身后。或许是太小,它的小蹄子没有避开地上的一块木板,滑了一下,木板被它踩的翻了个面。马三在这块木板的下面,看见几枚麻钱。 进过几十个墓了,这是他第一次发现麻钱。 第三十七章 他想攒钱上学 “麻钱”虽然不能在村里的商店使用,但也是钱!马三长这么大,身上还从来没有装过钱。 他在那个墓室里细细地寻找三遍,没有放过任何一个角落。最后总共捡到了七枚“麻钱”。 当天回到家里,马三并没有将这些“钱”交给爷爷奶奶,而是放在了父亲给他买的那件衣服的口袋里。他想把这些“钱”积攒起来,将来换成能用钱,去学校继续上学。因为父亲给他说过,只有读书才有可能当上公家人,吃公家的饭,才能永远不会挨饿受冻。 不挨饿受冻,成为身穿制服、脚蹬皮鞋的公家人,这是多么自豪与幸福的一件事情啊!曾经为了这个目标,马三刻苦学习,门门功课都考第一。老师亲口说过,他是班里最有希望的学生。 可是,小学三年级暑假的时候父亲去世了。父亲的离世不仅带走了马三当公家人的梦想,也带走了他生活中唯一的疼爱。 那年九月份开学时没有人给他5毛钱的学费,没有人问他是否还要上学,甚至没有人提及过他。他还曾经幻想着老师能到他家来,做做大人的工作,能够让他继续上学,可是直到开学都一个多月了,也没有一个人来。 他好像被全世界都遗忘了。 此后的一个多月里,马三天天往西边的长寿山上跑,那里埋葬着他的父亲。他想纵使全世界都将他遗忘了,父亲是绝对不会遗忘他的。他想让父亲托梦给大人,让他继续去上学。 又一个月过去了,依然没有人说他上学的事。 他想了许久,也想了很多。一定是父亲早就托梦给他们了,只是他们不愿意遵从而已。想着父亲在世时,家里都花他的工资,那一个人敢不听他的!可现在他死了,再也没有钱寄回家了,谁还会在意一个死人呢? 多少次,他站在那宽宽的河堤上,望着那缓缓远去的流水! 多少次,他蹲在那高高的崖畔上,望着那渐渐落下的夕阳! 多少次,他坐在那长长的铁轨上,望着那匆匆而过的列车! 那一年,他八岁。 八岁的孩子应该会遗忘许多,可他永远记住了那份忧伤。 钱是人世间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的症结。有了钱,就可以打开它,破解它,就可以让自己的人生自由、幸福! 如今,他开始有钱了!尽管只是“麻钱”。 马三知道,“麻钱”是可以换钱的。每隔十天半个月,就会有人来村子里收古董瓷器,收老旧纸画,也收麻钱。 果然,二十天后就遇到这样的人。 那人是个矮胖子,肩膀上有一帆布搭链,鼻子上架着圆形墨镜,手拄着根竹竿,竿上挑着片白布,上写“收古玩纸画”。 马三是在赶羊回村的路上碰见他的,当时日落西山,天色渐晚。 马三见周围没有人,就拦住那人,说有东西给他看。 矮胖子见小孩说的很认真,也就领他去了村口的打谷场。 在一个隐蔽的麦草垛后,马三小心翼翼地从包里取出了那七枚麻钱,捧在手心,然后紧张地盯着对方的脸。 那矮胖子见是“麻钱”时有些失望,但等他仔细看过一个以后,失望之中便有了一分惊喜,等全部看完,他脸上的只剩下了惊喜。 “一个一毛,七个七毛!”那人干脆的说道。 “一个两毛,七个一块四!”马三还价也很干脆。 他已经从对方脸上的表情看出,这些“麻钱”值些钱。 “不然我就卖给跛子!“他又补充道。 跛子是在附近常年收破烂的,也收麻钱。 那人见马三语气坚决,也就没有再还价。 马三接过那一块四毛钱,攥在手里面,赶着羊往家去。 从那人同意收购“麻钱”到他回到家里,马三的心就跟打鼓一样,砰砰的响不停。 这可是一块四毛钱呀!可以买二十八个白蒸馍,可以吃十四碗豆腐脑,可以吃十个肉夹馍。虽然他没有吃过豆腐脑和肉加馍,但他见对门的臭蛋吃过,他还向人家问了价钱。 马三可没有打算用这钱去买那些美食,尽管他想起这些美食就馋的要咽口水。他要将这些钱攒起来,供自己上学。 从此以后,马三不放过任何一个他遇见的窑洞。大的小的,新的旧的,他都要仔细搜索一遍。 一年以后,马三上学的钱还没有攒够,他的爷爷奶奶相继去世了。 同村的姑妈出钱理了他们的后事,马三放的那些羊和家里的房子也理所当然的归了她。姑妈也算是通情达理,扔给他两毛钱,让他去找他的亲妈! 没有其他选择,马三回到家里把自己的布包挂在脖子上,缓缓地走出了家门。布包是他刚上学时父亲送给他的,里面装着那件小得不能再穿的衣服,衣服口袋里,是他这两年多积攒下的钱。 出了家门,他还是回头看了看这个家,这个给他避风遮雨十四年的家。以前并没有觉得这个家有多么好,如今要失去了,他心里还是有些不舍。 不舍又能怎么样!姑妈早就看上这个院子,就盼着老人一死,她拿去给自己的儿子结婚用。 他到旁边的羊圈里看了看那些羊,算是告别。三年了,是它们陪伴着自己,听自己说话,跟自己聊天。它们知道自己心中有多少个秘密,记得自己流了多少次眼泪。如今要分开了,怎能不说一声呢? 马三扶着羊圈的围栏,耳边咩咩声一片。五只小羊羔跑了过来,轻轻舔着他的手心。那几头老羊深情地望着他,像是早已洞悉了他们的命运一样。 出了村子,马三抬头看了看长寿山。暮霭里,长寿山上的坟头像无数个馒头,在夕阳的余辉煌下,换上了美丽地金装。他本想上去给自己的父亲也告个别,又怕父亲见到自己会伤心难过。作为一个儿子没有给活着的父亲奉献过一点孝心,又怎舍得让他在那边还为自己操心! 他转身向东边的县城走去,再也没有回过头。 第三十八章 找盗墓贼拜师 马三是去过县城的。 每次爷爷奶奶去县城卖羊,都需要他拉架子车。去的时候,羊在架子车上,他拉着。回来时爷爷奶奶在架子车上,还是他拉着。 每次卖完羊,爷爷都会赏一个白蒸馍给他吃。至于爷爷给奶奶偷偷买油糕吃他是看见的,但他没有要着吃。有白馍吃就很好了,做人不能太贪婪了。再说,自己有什么资格要呢?自古没有养爷的孙子。自己将来是没有机会养活爷爷奶奶的,又凭什么要求人家对自己好呢? 马三的村子距县城有十几里地,因为出发的晚了,即使他步子再快,也未必能在天黑之前到达县城。因此,他没有赶路,而是由着自己的步子,悠悠地走着。 时值九月末,田野里一片萧瑟。远处电线杆上乌鸦“嘎嘎”的叫着,像是呼唤他的伙伴,又像是喊自己的孩子。夕阳刚刚消失在天际间,西边天空中波浪般的云彩层层叠叠,泛起通红的霞光。 村庄里的炊烟升起来了,与暗淡下来的暮色一起慢慢地笼住了房舍,罩住了树。空气弥漫着淡淡的麦草烟熏味,隐约还传来几声犬吠。没有一丝的风,却有寒意涌来,马三裹紧了身上破衣,朝着一个打谷场走去。那里有许多麦草垛。乘人不注意,他在背风面掏出一个洞,就是一个绝佳的过夜之所。 钻进去,用麦草掩住洞口,马三躺在自己建造的窝里,很是惬意的伸了一个懒腰。 不知为什么,自从离开那个村子,他突然有了一种解脱的感觉,有了一种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的感觉。 马三那一夜睡的很好,直到刺眼的阳光从洞口的麦草缝隙中照进来,他才从美梦中醒来。他先是摸了一下身下的布包,感觉一切都在。这才长出了一口气,慢慢爬出了他的窝,回到大路上,往县城走去。 县城在一个巨大的坑里,一条河从坑底流过,将县城分为南北两个区。北区多是机关,楼房林立。南区则是交易区,市场商店星罗棋布。 马三下了县城的南坡,径直向西关走去。他没有打算去找自己的母亲,母亲自从改嫁以后,再也没有来看过他。他却是偷偷去看过母亲的,那是母亲走后不久,因为自己弄丢了一只羊羔,尽管后来他冒险在一个山缝里找到了,爷爷还是罚他一天不许吃饭。他饿的实在撑不住了,就跑去找母亲。 当时母亲还住在镇上,她的第二个男人是个剃头的,在镇街道的东头有间铺子。马三远远的就看见了母亲,还有弟弟。 就在那间剃头铺子的门口,他看见母亲正陪着那男人吃饭。小桌子上有白馍,有酒瓶,有四盘菜,其中一盘像是肉。桌旁边还坐着两个男孩,十岁左右的样子,正在边吃边说着什么,很开心的样子。母亲在一旁殷勤地侍候着,一会儿给那个男人斟酒,一会儿给那两个孩子加着菜。在不远处,两岁多的弟弟正两手拿着一把笤帚在吃力地扫地,那笤帚似乎很长,也很重。 那天,马三并没有走上前去找母亲,他含着泪转身回去了。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他心里暗暗发誓,永远不再去找母亲。多年以后,虽然马三理解了一个女人靠一个男人吃饭的卑微,但还是无法释怀。 马三到了西关,很快就打听到了那个矮胖子,也就是收他“麻钱”的人。这才是他此行的目地。 矮胖子,自称姓姚,陕西礼泉人,常年在此地活动,他的正式职业是陕西红星酒厂的推销员,有工作证和介绍信为凭。业余职业很多,旅游者,探险者,寻亲者,访友者、采风者和古玩收藏者等等。由于为人爽快,做事大气,又好开玩笑,所以大家都喊他一声“姚四爷”。 自从上次收了马三的七枚“麻钱”后,姚四爷就隔三差五的来找马三,与马三一起放羊,一起攀土崖,钻窑洞。但凡有收获,他都会给马三或多或少的报酬。就是没有收获,他也常常会带一些好的吃食给马三。 如此过了半年多,马三渐渐喜欢上这个姚四爷,也愿意听他讲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诸如周易八卦、阴阳五行、奇门遁甲和藏风聚气等等。马三对这些谈不上什么兴趣,但有人像一位老师上课一样,给自己讲这讲那,他高兴。他就喜欢当学生的样子,就喜欢弄明白一些自己不懂的事情。 姚四爷也喜欢上这个聪明的孩子,肯学习,记性好,胆子又大,从不信鬼神,手下也有把力气,特别是那两条长长的胳膊和纤瘦的身躯,天生就是一个打洞“摸金”的好材料。所以往往由不得自己把一些知识讲给他听。 说来也奇怪,只要他讲过的,马三不但都能记得,而且还会融会贯通,运到实际过程中去。特别是他给了马三那本书以后,马三的在这方面的天分展现的淋漓尽致。 那书是一个手抄本,仿宋繁体字,配有图解。马三接过这本书时手有些颤抖,这是四年以来他第一次摸到书。书的封面上并没有写书名,只是用线条勾勒出一只怪兽。那兽其状如羊身人面,其目在腋下,虎齿人爪。在这只怪兽的头顶悬着一把利剑。 翻开书的第一页,便一个大大的“戒”字。再往后便是姚四爷说过的一些东西,只是较之更全面,更系统,更容易使人明白。由于书中多为繁体字,马三认读起来有些困难,姚四爷就给他逐字念,逐句讲。马三本就聪明,所以理解的很快,领悟的也很透彻,只用了一个月时间,就将那书全部背了下来。 对于马三惊人的表现,姚四爷兴奋异常,他很想收其做弟子。 然而马三除了对钱特别感兴趣外,对其它一切事情只是玩玩的心态,这让姚四爷的心里有些纠结,但随后发生的一件事情,让姚四爷收徒彻底下了决心。 第三十九章 马三第一次挖墓 马三放羊的山是邙山余脉。 邙山,又名北芒,横卧于洛阳北侧,东西绵亘数百里。依据风水学,邙山位于“中龙”主脉的聚结之处,又靠山面水,藏风聚气,是选择墓穴的绝佳之地。因此便有了“生在苏杭,死葬北邙”的谚语。目前已知的帝王陵墓及皇族、大臣的陪葬墓总数千座以上,达官显贵、土豪富商的坟头更是不可胜数。 姚四爷就冲着这些坟头来的。他跟着马三在这个沟壑之间转悠了几个月,终于在一个土丘附近找到了线索。 秋后的一个下午,姚四爷拿来了全套工具,准备动手。为了检验马三的学习成果,这一次他不打算动手,全部工作都让马三一个人完成。 他想,反正这荒郊野外,十天半个月也见不到一个人,即使马三弄错了,大不了重新来过。 马三拎着“工兵铲”,在土丘周围转了好几圈,最后在一处崖畔下画了个圈,然后开始挖了起来。 “工兵铲”是姚四爷送给他的,马三很喜欢。无论走到什么地方,他都带着。如果手痒痒了,他就按照书上介绍的方法和动作,在崖壁上练练手,掘出个大小合适的洞来,供自己和羊群休息。 姚四爷见了很满意的点了点头。虽然与他心里的位置差了四五尺,但第一次点穴能达到这个水平,已经是逆天了,更何况他还是个十来岁的娃娃。 马三的打洞的动作很熟练,掘进速度很快,不到一个时辰,他已到了地下两丈处。这与此地的土质松软有关系,但与他近期的刻苦训练关系更大。 当下面提出的土慢慢变成红色时,马三停止了挖掘,回到了地面上。 姚四爷知道有发现了,就亲自拿了根铁钎下到了洞里。 他看见,洞壁的一侧已经不是黄土,而是冰冷的灰色砖墙。 “嘿,这小子真行!”姚四爷的心里不禁赞了马三一句。 先前他认为马三选择这一处有些偏差,不是墓室正上方。现在看来自己错了!这娃娃不但找出了穴点,而且特意将打洞的点向外移了一些,目的就是防止挖到墓室的正上方,引起塌方。因为这种小墓,箍的墓顶一般都不怎么,再经过上千年的岁月,已是很脆弱了。如果真的塌陷下去,不要说取墓室里的财物,就连自己的性命都有危险。 现在马三挖出的这个盗洞,正好到了墓室的内壁处,只要在此开出一个小洞口,就可以安全的进入,安全的撤离。 姚四爷用铁钎慢慢地抠出砖缝中的石灰,再将铁钎插进缝里,用力在另一头向下一压,“嘣!“一声闷响,那大砖裂开了。 姚四爷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汽油打火机,打着后扔了进去。打火机上的火苗闪了几闪,没有熄灭。他用力的拉了两下提土的绳子,这是示意上面的马三下来的意思。 马三心里有些紧张,但更多的是兴奋。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打开一个墓室,进去找东西。他还没意识到,这次看似探险的活动,开启了他人生新的历程。从次以后,他不再挨饿,不再受冻,他能够吃好的穿好的,也许还能够花天酒地,却不能够回到阳光之下。 马三将绳子系在木橛上,用一些带草的浮土盖住。然后将身子下到洞里,用他那长臂将旁边的树枝蒿草扯过来,遮掩住洞口。木橛是他下洞之前楔进土里面的,那些树枝蒿草也是他提前准备好的。 马三进到了墓室里,姚四爷已经在墓室的东南角点了一支蜡烛,烛光明亮。 传说中“人点烛,鬼吹灯”是一种盗墓不传之秘,马三听姚四爷讲过,也在那本手抄书上看过。其含意是盗墓者进入古墓当中,应先在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如果烛光明亮,才能开棺取宝,如果蜡烛熄灭,则必须速速退出,不可取一物。 当然还有其他一些规矩,比如说不能损坏死者的遗骸,必给死者留下一两样宝物等。姚四爷对于这些持将信将疑的态度,但每次还是尽量照着去做。 借着烛光,马三仔细打量周围的一切。 这个墓室是长方形,长超过十五步,宽也有十步。墓室的中央砖砌了一个平台,三尺来高,上面放着棺木,虽然朽腐严重,但还没有散架。棺木的盖板移开,一些骸骨被扯了出来,散落一地。 墓室的三面墙壁上均砌有高台,台上是许多瓷盆瓦罐碎片。在另一面墙壁上是圆拱形墓门,已用巨石封死。在墓门的旁边有个洞口,刚能容一人进出,这应该是他们的同行所为,只是不知道是哪年所为。 在那个洞口的旁边,姚四爷看着什么,很是惋惜悲叹的样子。 马三小心绕开地上的骸骨,走了过去。他看见姚四爷的面前是一具较为完整的骸骨,骸骨旁边还有一堆土,像是从那个洞口里抠出来的。 姚四爷见马三过来,失望地向他摆了摆手,示意可以上去了。显然,他已经将这个不大的墓室搜寻过了,没有任何值得带走的东西。 来到地面上,马三并没有因为一无所获而沮丧,反倒是很兴奋地问这问那。因为按规矩进入墓室后不能说话,他在下面攒了一肚子的问题,如果再不说出来,感觉就要憋坏了! 两人并排坐在崖畔边,姚四爷摸出香烟,点上一支狠狠地吸了两口,再缓缓地吐了出去。每一次从下面上来,他都有一种历经地狱的感觉,他身体的每一外关节,更莫名的疼痛,即使揉捏拍打都不能减轻一分。他非常满意马三的表现,心中让这个娃娃做自己的徒弟的意愿越来越强烈了。 姚四爷虽然独来独往,但他还是有门有派的。尽管他们的门派只有他一个人,尽管门派的传承只靠那一个手抄本。 是门派就要传承,就要代代传下去。当年瞎子师傅收他做弟子时,只有这一个要求。如果没有师傅收留,他早就在饥寒交迫中死了。所以,他一定要完成对师傅的承诺,要让师傅的在天之灵得到慰藉。 第四十章 北斗七星墓 马三的人生中掘开的第一座墓是五代时期的小型墓。从陪葬的物品和规制来看,该墓的主人应该是当时一位地主或者富商。 姚四爷慢慢地给马三讲起了这座墓里的一些故事。 强盛的大唐王朝并没有逃脱盛极而衰的命运,公元907年唐哀帝被逼禅位于朱温,唐灭亡,后梁建立,定都开封。从此,马三的家乡所在的中原地区,先后经历了五个政权,即后梁、后唐、后晋、后汉与后周,史称“五代”。 在“五代”的某一个政权统治时期,马三的家乡附近有一位大地主自觉大限将至,即命人请来风水先生,希望在附近的群山间,找到一处能够为子孙带来吉祥如意的风水福地,安下阴宅,待他死后葬之。 古人云:“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生气,是风水的中心,是流走于土中,具有致福人、生旺人的一种能量。生气能够调和阴阳、生发万物。住宅得之,生人则平安多福;墓穴接之,墓主子孙则兴旺富贵。 那位风水先生在山间转了三天三夜,在一处坡地时停住了脚步。但见此地坐北向南,背靠一座千丈高山,虽不险峻,但也巍峨。脚蹬一条蜿蜒大河,虽无波涛汹涌,但也清澈见底,缓缓不绝。四周群山环绕,层峦叠嶂,正是枕山面水、藏风聚气的风水宝地。他随即取出罗盘,按照当季天空中北斗七星的排布和方位楔下七根木橛,并用石灰标出“斗身”位置。 北斗七星是由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瑶光七星组成的。七星相连呈现古代舀酒的斗形,其中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组成为斗身,古曰魁;玉衡、开阳、瑶光组成为斗柄,古曰杓。在不同的季节和夜晚不同的时间,北斗七星会出现在天空不同的方位。春时斗柄指东;夏时斗柄指南;秋时斗柄指西;冬时斗柄指北。道门人说:“北斗乃造化之枢机,人神之主宰,有回死注生之功,有消灾度厄之力,按时斋醮,将会增寿延年,获福无量。” 标出“斗身”位置后,风水先生让人摆好香案,先做了一场法事告慰本地四方神灵,再燃放炮竹威慑八方鬼怪,最后才破土修坟。其中“斗身”修成墓室,“斗柄”建成墓道,开口指向北极星。 四十九日之后“七星墓”建成,大地主随即归天。风水先生又根据他家的财力定下了诸多陪葬用品,其中包括金器、银器、玉器、铜器、和陶器等。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数百人的出殡队伍登上那个土坡,在满天飞舞的纸钱中,将“逝人”安葬。此后数十年内,均有后人来此扫墓祭祀。 “五代”时期军阀割据,狼烟四起,屠戮村镇司空见惯,人口迁徙屡见不鲜。数十年后,这位地主断了香火,他的墓变成了无主之坟,坟上的土丘在风雨的侵蚀下渐渐摸平,这块风水宝地被世人遗忘。 时光飞逝,岁月流转,历史的车轮来到了北宋年间。此时政治开明,科技发展,经济文化繁荣。文化的繁荣带来了古董文玩市场的兴盛,“摸金”之人也随之慢慢多了起来。 “摸金”即盗墓。春秋时期“礼坏乐崩”之后,厚葬之风兴起,盗墓行为益为盛行。三国是曹操建立专门盗墓的军队以筹集军饷,人称“摸金校尉”。此后“摸金”逐渐形成一个门派。传说中“人点烛,鬼吹灯”就是是该派的不传之秘。相传这是他们祖师爷所定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例,且有“鸡鸣灯灭不摸金”之说。 或许也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有两个“摸金”之人来到了这个风水宝地,勘察一番后确认有宝,并决定当天夜里动手。 是夜,风高月黑,天昏地暗。“摸金”两人背着工具绳索来到此地,约定由一个人挖洞进入墓室取宝,另一人清土、望风和接取宝物。他们沿着墓道掘洞,在墓门处见有巨石堵塞,便在门的一侧破墙而入。 那人进入墓室,并未遵守“摸金”行业的规矩,顺手将点燃的蜡烛放在右手边的高台上,先将周围高台上的所有物品翻了一遍,见全是瓦罐陶盆,没有金银玉器,有些沮丧,便顺手就其砸碎了。 在棺材里,他找到了他想到的宝物,两件金器、七件银器、五件铜器,三件玉器。为了快速取出这些宝物,他不惜扯出死者骸骨,扯断死者的颈椎骨。宝物到手后,他将其用包袱包好,系在绳子上,再将绳子向下拽了两下。 绳子另一头的人感觉到了,就将宝物拉了上去。 不一会儿,绳子又放下来,在墓里的“摸金”人小心翼翼地拽住绳子,慢慢往上爬。他没有敢将全身的重量全部压在绳子上,因为这个时候,如果洞口的人见财起意猛的松掉绳子,他将从四五米以上的距离跌下去,不是骨折就是受伤动弹不得。那样他必死无疑。 他的两只脚蹬在洞壁的坎窝里,感受着绳子上的力量。 突然,绳子真的松了! 他迅速下滑到墓室里,一块巨大的土块随即从洞口掉落,堵住了砖墙上的洞口。他明白了,上面的人起了歹意,要致自己于死地,独吞那些宝物。 他后悔了! 这就是他做“脏盗”的惩罚! 他们做盗墓的,也分“义盗”和“脏盗”。所谓“义盗”,就是在盗取墓里陪葬物的同时,对于亡者尸体给予一定尊重,往往拿到了金银财宝之后就会原路返回,不会太过惊动墓主人。“脏盗”不仅会将宝物发掘一空,而且往往还会侮辱破坏墓主人尸身。 那个被困在墓里的人企图将盗洞重新掏开,逃出升天。却不曾想自己进来后一直未熄灭那根点燃的蜡烛,消耗了大量的氧气。剩下的氧气不足以支撑他打开盗洞,于是,他便倒毙在洞口旁边。 姚四爷讲完故事后,望着午夜的天空。月已西垂,繁星当空,浩瀚的宇宙见证了故事里的一切,如今又听他再一次诉说。 或许是故事里蕴含的信息量过于庞大,大概过了一刻钟,马三才慢慢回过神来。他要了打火机和蜡烛,重新下到了那个墓室里。 马三将散落一地的骸骨重新归整,放进即将散架的棺木里,合上盖子。再用工兵铲在墓室的地板上挖了个坑,将那个同行的遗骸放了进去,用土埋了。小小年纪的马三心里,已经有了做一个“义盗”的念头。 重新回到地面上,马三将自己刚才的行为和想法告诉了姚四爷,并伸手递过去一个东西。姚四爷接过来一看,竟然是一个精美的玉佩,不仅体态光滑、质地细腻,而且西域风格浓郁。这是马三在那具同行的骸骨下发现的,可以推断他当时向上递交宝贝时还是私藏了一点。 此次事件之后,姚四爷在知道自己不能再与马三在一起了,便撂下“以后没路走了,来县西关找我”的话,走了。 他知道,不是生活所迫,没有人愿意入他们这一行的。 有缘分的话,这个娃娃会来找他的。 第四十一章 黑猫的态度变了 马三在姚四爷的旅店门口等了整整三天! 三天里,他饿了就去城外的田野里找点吃的,有时候是红薯,有时候是玉米。渴了就去旅店里,对着水龙头灌上两口。困了就靠在墙角迷一会儿,晚上则回到麦草垛里。 马三也不着急,因为着急没有什么用。他用平静的心等待着命运的安排,他相信父亲的在天之灵保佑自己否极泰来。 其实他是完全可以去住旅店、吃食堂的,这半年多来他积攒的钱足够他这样消费好几个月。想想那个矮胖子人还真的很好,但凡有东西给他,他都会返还自己一些东西,要么是钱,要么是好吃的。 上次那个玉佩是自己本打算送给他的,结果那矮胖子死活都不肯白要,临了还是给了自己五张大团结。那次离开时他说要在自己无路可走的时候来找他,一定不是随便说说的。马三仔细将身边的所有人捋了一遍,这些年来只有这个矮胖子跟他说的话最多,也最值得信任。 在这三天里,姚四爷并没有像旅店服务员说的那样去了外地。他就在对面的屋子里,抱着一只黑猫看着马三。他想以此确认,马三真的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而且对自己的承诺有十足的信心。 在他们这一行,诚信比生命都重要。 三天后,姚四爷在旅店里正式接纳了马三。先带他理了个发,再去大澡堂里美美地泡一回澡,然后换了一身崭新的深蓝色中山装,还有一双光洁的皮鞋。一个英姿飒爽的少年出现在人们面前,除过略显黑瘦以外,其它一切都好。 外人问起马三,姚四爷便说是自己单位派来的,给自己当徒弟,帮自己销售酒。单位的酒在姚四爷的房间里堆了许多,除过两张床与一套桌椅以外,就剩下窄小的通道了。本来那张长年没有人住的床上,也堆有许多酒箱,马三来了以后,就腾出来让他住。 酒有三种,但包装却一模一样,都是绿色长脖子玻璃瓶,都是53度。姚四爷最爱的酒在床子底下,大概有二十多箱。其余有一半是好一些的,藏进了墙角处,另一半不太好,就放在人手能及的地方。 姚四爷看人上酒。来了喜欢的、或者重要的人,他就会从床地下摸出一瓶来,往往还会在附近食堂叫几个好菜。如果是普通相交、萍水相逢的朋友,他就很是豪爽地顺手从旁边搬来一箱,任来人喝个痛快。 马三不会喝酒。但在拜师过程中,他不但喝了,而且还喝醉了。 接纳了马三以后,姚四爷虽然已经将他当作自己的徒弟看待,但拜师仪式还是要举行的,这是为数不多的“门规”之一。 在一个寒冷的午夜,马三被姚四爷从被窝里叫醒。待他穿上衣服后,他看见桌子靠着的墙上挂着一个幅画,画里是一位有些干瘦老头,肤色较黑,方脸,小眼,山羊胡子,头戴瓜皮帽,一身黑色长袍马褂,脚上圆口黑布鞋,两手背在身后,一块玉佩挂在腰间,无形间竟显出几分威严。桌子上摆着牌位、香炉、烛台,还有烧鸡、烤鸭、炸鱼和猪肘子四样贡品。 三根香已经点燃,香烟袅袅。两支蜡烛也已点亮,烛光点点。在轻烟红光的映衬下,画上的老头显的栩栩如生,焦黄的贡品也是格外油亮诱人。 马三对什么画呀、香呀都不感兴趣,只盯着那四样贡品看。他的睡意早已荡然无存,他的口水已经在口腔与咽喉间开始回转。 坐在桌子旁边的姚四爷见此好气又好笑,冷哼了一声,算是把马三从馋涎中拉了出来。 “马三,跪下!“姚四爷的沉声道。 马三扑通一声跪下了。 他内心对下跪并没什么介意,更何况是给那些美味下跪。他看了看姚四爷,又看了看那画上的人像,最后还是将目光落在了烧鸡上。 姚四爷见他实在无药可救,但也不再理会,继续说道:”马三,你可愿意入我“戒”字门下,做我门弟子?“ “我愿意!”马三回答的快而干脆,只是目光依旧没有移动。 “入我门下,守我门规,传我神通,广我门户,你可记住了?”姚四爷接着问。 “记住了!”马三答道。 “上香,三拜九叩!“姚四爷命到。 马三按照要求如实的做了,动作虽有些生硬,但做的一丝不苟。 到此时姚四爷总算欣慰的点了点头,转身向画像拜了三拜,心里默道:“师傅,你老人家的遗愿我终于完成了!” 马三并不知道姚四爷的心事,他的心思依然停留在那些美味贡品上。什么门规呀,神通呀他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姚四爷拜完以后,拉起了还跪在地上的马三,又从一个破旧的皮箱里取出了一件暗黄色背心,让马三立即换上。 “师傅,明天再换,行不?”马三有些怕冷,不愿意立刻换。 姚四爷双目一瞪,马三只好脱下热乎乎棉衣,将那件背心贴身穿着。这背心温软丝滑,有点像女人的肚兜。 马三重新穿好衣服后,突然间感觉浑身暖和了许多,才知道是师傅的好意,就向姚四爷嘿嘿的谄笑了两声。 姚四爷指了指桌子另一边凳子,示意他坐下来。 “来,陪师傅喝两盅!”姚四爷拿起酒瓶说道。 “师傅,我不会喝酒!”马三有些犹豫。 “不喝酒,就不能吃肉!”姚四爷笑了笑说,并将马三面前的酒盅斟满。 马三从姚四爷的笑脸上似乎品出了些许阴谋得逞的味道。但看到实实在在的鸡鸭鱼肉摆在面前,他屈服了。 几盅酒下肚,几块肉入口,马三飘飘欲仙起来! 这是马三有生以来最欢愉最幸福的时刻,他要细细地体味,他要慢慢地感受,他要将这份美好深深镌刻在心里。 就在几个月前,他还一个无人问津的弃儿。吃不饱,穿不暖,不知道明天去往何处,不知道将来会怎样!可如今,他有师傅了,还入了什么“戒”门,做了掌门的继承人。这简直就像做梦! 这是做梦么? 突然他的左肩一沉,一条黑影停在了那里。 马三急忙转头看,是姚四爷的那只黑猫。 奇怪,自从马三来了以后,这只猫视他为仇敌,靠近三尺,便会进入攻击状态,有随时与他同归于尽的架势。 可当他穿了黄背心,喝了酒,这猫竟然乖乖的跳在他肩膀上! 第四十二章 宗门圣宠——黑猫 拜师后的第二年春末,姚四爷出了一趟远门,走时他给马三留下了三本书、两百元钱和一幅画。 三本书中有两本薄一些,分别是《周易八卦》和《奇门遁甲》,民国时期的印刷本。另外一本特别厚,足有四五百页,是手写本,书面用毛笔写着“陈年旧事”,楷体,笔力雄厚。 两百元钱全是“大团结”,崭新的,整整二十张。 至于那画马三是见过的,就是拜师时墙上挂的那幅。 姚四爷走时满脸堆笑,一幅非常轻松愉快的样子,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他没有说自己去什么地方,只是说去办事,办完事就回来。还说要马三背诵书里的内容,记住所有的法门,等他回来以后检查。 此后每年夏天,姚四爷都要消失一阵子,有时久一些,但不会超过一个月。 马三提着箱子去汽车站送他,黑猫惬意的扒在他的怀里,眼睛迷着。初夏的阳光照在脸上,有些灼热。车站在县城南坡下面,破烂的铁门里,四五辆长途汽车横摆在北面的墙角,像是风烛残年的老人。其中一辆刚刚启动,伴随着巨大的噪音,车身后冒起了浓浓的黑烟。 姚四爷一手抱着猫,一手接过箱子,冲他笑了笑,转身登上了这辆车。 马三目送这辆车缓缓地出了铁门,艰难地爬上了南坡,直到消失在尽头,他才悻悻地回到了旅馆。 师傅走后,马三的心里空落落地。这种感觉以前也有过两次,一次是父亲去逝,一次是母亲改嫁。 但也有一些不同的地方,前两次都有巨大的恐惧在心里升起,事后这些恐惧也都在生活中得到了印证。可这次,似乎有一些美好的东西在等着自己,有一些憧憬支撑着自己。 拜师后的日子,有新衣穿,有旅馆住,可以天天吃食堂的饭,还有大把的钱花,马三过上了幸福人的生活。 有了如此好的条件,马三读起书来毫不含糊,仅用了十天的功夫,他就将那两本薄书背的滚瓜烂熟,其中的核心法门、秘诀、手法和绝技也在反复推敲中牢记于心。 十天后,马三打开第三本书,也就是最厚的那本书,手写的。 书的第一页,竟然夹着一张写满字的纸,从笔迹上可以看出,这是师傅特意留给他的。 纸上的内容很简单,让他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摘录出书中故事里所有防备他人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本领、危境中求生的技巧以及为人处事的方法,并在心里不断揣摩,仔细探究,为以后独闯江湖打好基础。 留言的后半部分,师傅提出练武强体的要求。令他每天早晚各练功一次,一次不少于三个小时。每次练功应包括跑步、攀爬和拳术套路。 将书翻到最后,马三见到了那些拳术套路。 师傅的话是必须要遵从的,更何况是为自己好。再说了,师傅免费教授自己本事,还供自己吃穿住花,如果不听师傅的,良心能安吗? 马三从此进入了一种修炼的状态。无论是身体上还是意志上,他坚决按师傅的要求去做,甚至还会提高一下标准,加大一下强度。他有一个愿望,就是想让师傅为他的苦练高兴。 练武强体是极其枯燥乏味的,还好有书中千奇百怪的故事陪伴着他。特别是讲到猫是如何被尊为门派“圣宠”的那个故事。 书里写的很明白,本门由东汉末年“摸金校尉”的一位后人所创,与“摸金门”同属一脉,祖庭设在秦岭终南山。隋唐时期门派达到鼎盛,弟子数千,遍布大江南北,明朝末年因资助义军造反而遭到官府剿杀,祖庭被毁,从此次销声匿迹。清康熙年间,一位陶姓弟子接过掌门,并立下门规:“门中弟子不得参与官匪之事,不得进入皇陵帝寝,不得掘发百年以内的新坟。” 驯养黑猫作为宠物,是从这位陶姓掌门人开始的。 书中记载,陶掌门平常以卜卦算命看风水为生,生活过于窘迫时也去一些偏僻的地方“倒斗”。一次“倒斗”时,他在墓室里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黑色小猫,凄楚叫声打动了他僵化很久的心弦,于是就带回了家。 从墓室里带活物回家,普通人都很忌讳,更何况他们这些常走夜路的人。或许是孤单很久了,这位陶掌门没有顾忌这些。 一年以后,黑猫竟然长到了两尺多长,俨然一只猫中巨物,而且机警聪慧,颇通人性。陶掌门视若珍宝,寸步不离。 因为幼时在墓地里生长过,黑猫对坟墓特别敏感。陶掌门有一次去望气看风水,路过一座土山时,背包里黑猫突然醒了,还叫个不停。 陶掌门以为它要方便,就靠在一块石头上,放它出来。 黑猫并没有找有沙土的地方解手,而是在四处嗅闻,并在一处土坎处停下了,并使劲的冲着陶掌门叫。 陶掌门过去一看,在草丛里荆棘间,有一个隐蔽的洞口敞开着,从周围的土质分析出,它在这里已经有些年份了。 “这家伙能嗅出墓穴的位置?!”陶掌门先是疑惑,再是惊喜。他抱起地上的黑猫,激动地抚摸着它头。那猫仿佛感觉到了主人对它的赞赏,也用自己头在陶掌门的胸脯上蹭了起来。 回去以后,陶掌门仔细分析了黑猫的奇特行为,慢慢找到了其中的原因。 这只猫应该是常年在墓地生活,食物又是在各个墓室里穿来穿去老鼠,所以,它对墓室的气味和形状非常熟悉。 认识到黑猫拥有如此神技以后,每一次去干活,陶掌门都带着它。一是给自己做伴,二是帮自己踩点,三是放哨望风。 说到放哨望风,这黑猫更是神奇。当他听到附近有人,便会轻叫一声,间隔几十秒以后,再叫一声。如果来人靠近,他的叫声就会慢慢变的急促,就跟汽车上的倒车雷达一样。如果来人进入两丈以内,它就会毫不犹豫的扑出去,在其腿上咬上一口,然后又迅速避开来人回击,向其它方向逃去。 黑猫的这种特技,给陶掌门带来许多便利,也避免了一些风险,甚至还在一次绝境中,救了他一命。 第四十三章 黑猫古墓救主 那个墓室是敞开的,陶掌门没有想从中得到任何东西,只是想进去看看,顺便让黑猫熟悉一下里面的味道。 这是一个冬日的午夜,陶掌门带着黑猫出了村子,来到渭河北岸的原上。陶掌门走在前面,黑猫不远不近的跟着。 白天时黑猫总想让人抱着,到了晚上它却从不接近人。 原上漆黑一片,借着淡淡的星光,他们小心翼翼地向着一处高地走去。 那里有他们踩好的点,是前两天替人看风水时踩到的。 到了地方以后,陶掌门卸下身上的背包,取出了火折子和蜡烛随身小心的带着,进了墓道。其实这次本可以不带背包的,因为墓道和墓室都是开放的,包里的工具根本用不上。 这座墓的规制挺高,至少是王侯将相一级,仅墓道就有六七丈长,全是青砖铺就。只可惜早已被盗过,而且墓道口没有被堵住,所以就成了附近放羊人躲避风雨的好地方。 想想那时关中大地刚刚经过明末清初的大动荡,田地荒芜、人烟稀少,活人都在四处奔命,谁还管死人的事情。 走过墓道,陶掌门来到了主墓室,用火折子点燃了手中蜡烛。 烛光一照,黑暗散尽,周围的一切呈现在眼前。 或许是里面所有东西都被取走了,空荡荡地墓室显的很大。在墓室地板的中央,有一堆灰烬,墓室顶上已被熏的乌黑,但还能隐约看到一些壁画。墓室四周的壁画早已脱落,露出里面的砖石来。 在主墓室的左右还有两个耳室,不及主墓室一半大,依旧是空荡荡的,空无一物。耳室的墙壁上没有任何壁画的痕迹,平整的墙面看不到砖缝。在墙面中上部各有一个突出的灯台,拳头大小,像是砖雕成的一个兽首,给整个空间增添了一些神秘的气息。 墓室没有设置灯台,耳室里却有,陶掌门有些不解。 就在他思索其中的原委时,脚下的黑猫突然叫了两声,尾巴上的毛竖起,而且不停地左右晃动,眼睛真盯着那个兽首灯台一动不动。 这是猫发现猎物时的特有的表情。 陶掌门将手中的蜡烛举高了一些,仔细观察了一下那个兽首灯台。除过兽首雕刻的灵动自然之外,没有任何异样。可是地上的黑猫依旧紧盯着那里,两只前爪开始离地,发出呜呜地声音,摆出了一幅随时猛扑上去的架势。 为了探个究竟,陶掌门慢慢地走到那面墙下,踮起脚伸手去触碰那灯台,没有任何反应。他又用手将那灯台向下扳了几下,灯台仿佛与墙上的青砖合为一体,纹丝不动。 他回头看了一眼黑猫。 黑猫像是明白他询问的意思,叫了两声,并不打算离开。 陶掌门只好用力摇动那灯台,希望黑猫看见以后可以放弃。 突然“嗵”的一声巨响,陶掌门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跌落下去! 周围一团漆黑,巨痛从身下传来,陶掌门意识到自己中了机关。按着以往的经验,这一定是有石灰粉的“脏坑”或者插满利刃的“梅花坑”,无论那一种,他将必死无疑。 他等了一会儿,除过疼痛以外,没有其它任何濒死的感觉。 “难道是自己猜错了?”他伸手就往身下摸去。 身下除过一大块碎裂的石板以外,什么也没有。 陶掌门慢慢地尝试着活动了一下手脚和腰背,除过屁股和腰背被身下的碎石“硌”疼了以外,还好一切都能动,看来并无大碍。 他长出一口气,忙取出火折子,重新点燃了蜡烛。 借着微弱的烛光,他看清这个陷坑,并感叹起自己命大。 这个陷坑高一丈左右,坑底大,坑口小,地面铺满了石灰粉,也插满了铜制的利刃。或许因为坑里曾经进了水,石灰粉都很潮湿,无法扬起。那些利刃锈蚀的也非常严重,但刃尖依然锋利,足以要了跌落人的性命,在坑底角落里的两具骸骨就是证明。 只是陶掌门命大,在他跌落时带下了那块石板,替他压折了那些利刃。这石板本应是一块翻板,在人陷下以后还能复位。只是年份太久,转轴锈坏,一起随他掉进了坑里。 既然命大没有死,就要想办法出去,陶掌门燃起了求生的欲望。 他揉了揉还有疼痛的腰背,艰难的站了起来,并伸手向坑口探去。 他的手尖距那个坑口,足足有四五尺。以他的功夫,想通过跳跃攀爬上去,根本不可能,除非上面能够垂下绳索。 绳索他是有的,绳索的一头系有飞虎爪,只是被他扔在了背包里,而背包还在墓道口。 此时,黑猫的叫声从坑口传来,它在坑口周围不停的打转,想要跳下来的样子。从陶掌门掉下来开始,黑猫就在坑口使劲的叫唤。 “去,把绳子叼来!把绳子叼来!”陶掌门冲着坑口喊道,他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了黑猫身上。 以前闲的时候,他经常训练黑猫叼过东西,比如鞋袜、帽子、烟袋等。 黑猫对陶掌门的命令有些懵懂,瞪着圆眼睛看着。它不知道什么是绳子,它也从来没有叼过绳子。 陶掌门有些着急,取下脖子上的皮绳项链比划起来。 黑猫看见皮绳,就要往下跳。因为这皮绳和上面系着的木牌,在夜里是他的玩具。有时候它故意将其藏起来,让陶掌门四处找。陶掌门自然是找不到了,于是就生气了,黑猫才将木牌叼来,放在桌子。 如今又见皮绳,就想跳下去玩。如果黑猫跳了下来,他俩都将死在这里,与那角落里的白骨一样。 陶掌门见状赶紧将皮绳揣在了怀里,不敢再比划。 他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他知道,越是危急的时刻,越要冷静。 “黑猫不知道绳子,因为它没有听过。那黑猫知道什么呢?”他的大脑开始飞速的转动,寻找一切机会。 “背包!对,就是背包!”陶掌门想起黑猫最为熟悉的东西,背包。 每次出去做活,黑猫都扒窝在背包里与他随行的。为了便于携带它,陶掌门对背包进行了改造,在背包上部隔出一个空间给它。所以只要他一说背包,黑猫就会跑到背包所在地方蹲着等他。 “去,去把背包叼来!” 黑猫这一次果然听懂了他的命令,扭身就向墓外跑去。 第四十四章 越是奇怪的墓穴越有宝贝 黑猫没有辜负陶掌门的期望,拼尽全力叼来了背包。 陶掌门走出了墓道,想尽快去外面透透气,那陷坑里的味道让他作呕。 外面,北风凛冽,寒意正浓。深蓝色的夜空仿佛清水洗过,满天星斗近在咫尺。星空下,广袤无垠的平原上寂寥而空旷。 猛吸两口有些甘甜的空气,沁人心脾。陶掌门下意识的摸出了烟锅,慢慢地装满,压实,再用火折子点燃。吞云吐雾间,力量和智慧又回到了他的躯体里面。 “好一个邪性的墓穴!”陶掌门心里暗暗思量着。 “不在墓道口或者主墓室设置机关,却在耳室的墙壁下做了个陷坑,这是为防谁呢?”陶掌门继续思索着。 “难道是耳室里面还有暗室?”陶掌门被自己这个猜想吓了一跳。 他回头找了一下黑猫,发现它正在墓道口来回徘徊,眼睛还盯着墓里面,不时的轻轻“喵”叫一声。 “去看看,必须去看看!”他经过反复斟酌后做了决定。 黑猫见他起身重新走向墓道,欢快地跑在前面,为他引路。 这一次陶掌门放下了起初的那份大意,提起了百倍的小心。几十年“倒斗”的经历告诉他,越是奇怪的墓穴越有宝贝,越是有宝贝的墓穴,越危险! 回到那个设置了陷坑的耳室,陶掌门在东南墙角点了一支蜡烛。然后从背包里取出绳索,缠绕在那个兽首灯台上,再离开五步远,来回拉动! 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他又解开绳子,绕在另外一个墙面上的兽首灯台上,站远了再拉动。 依旧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此时身边的黑猫竖起尾巴,轻轻地走到了灯台下,围着那石板叫了一声。陶掌门也跟了过去蹲下,一边继续拉动那兽首灯台,一边侧耳细听。 ”吱!吱吱!” 这是转轴的声音,从那块石板下面传了出来。 陶掌门挥起右拳,猛的砸向那块石板。 “嘭!”的一声,那石板掉了下去,重重地落在了陷坑底部。一团浓密的粉尘升起,从坑口溢出,呛人鼻息。 “真是好险!” “如果自己刚才跌落的是这个陷坑,命已休矣!” 陶掌门心里暗暗叫到,额头不禁冒出些许冷汗。 让心里平静了一下,陶掌门决定如法炮制,拽动其它四个灯台。他有一种预感,左右两个耳室共计六个灯台里面,总有一个不是陷坑的。 不到半个时辰,将所有灯台都拉了一遍。 全是陷坑! 陶掌门彻底傻眼了! “难道自己的预感错了?“ “这会不会是墓室建造者设下的一个恶作剧?” 他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决定来。 再去看那些灯台上的兽首,刚才还很狰狞的面目,突然一下子诡异起来!那圆睁双目,那上翘的嘴角,那尖利的獠牙,似乎在嘲笑,又似乎在冷笑。 陶掌门猛然间胸中升起了无名的怒火。他取出钢斧,逐一劈向那些兽首。他要将这些嘲笑他鬼东西全部砸碎! 一个,两个,三个...... 就在他砸掉第五个的时候,主墓室传来了一声巨响!惊的黑猫跳起三尺多高!也惊的陶掌门浑身一颤! 转身来到主墓室,陶掌门看到了墓室地板地中央,就是有一堆灰烬的地方,塌陷了下去,出现了一个直径四尺左右的圆洞。走到洞口,他见到了心中猜想的暗室,也就是这座墓的真正墓室。 华丽的棺木,精美壁画...... ______________ 书写到这里,就没了下文。 可以想象,陶掌门一定取了价值不菲的宝物,出去后重修了祖庭,而且广收弟子,光大门户。 黑猫也得到了更高的待遇,被门人尊为“圣宠”。 后面的故事里,每一任掌门都有一只黑猫。驯养黑猫的方法和技艺也逐渐多了起来,后来还被清末的一位掌门整理了一下,取名《灵猫秘籍》。 灵猫秘籍! 这才是马三最感兴趣的! 他不仅通读了书中所有与灵猫相关的故事,而且对灵猫的驯养和使用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和研究。 驯养一只属于自己的灵猫,成了马三心中最大的愿望。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一眨眼三个多月过去了,马三脸上的菜色彻底褪去,身体也强壮了许多,特别两条胳膊,明显充满了力量。他正以最好的状态期待着师傅的归来。 第四十五章 不会盗墓的猫不是灵猫 三个月后,姚四爷外出回来了! 一起回来的还有两只黑猫,一个大的,一个小的。 真是得偿所愿呀!马三抱着小黑猫在旅店的院子跑来跑去,尽情释放着自己心中的喜悦和快乐。 多少年了,他都没有如此深刻感受到生活的幸福与美好。 为了区别两只黑猫,马三给他们取了名字,大的叫大黑,小的叫小黑。 大黑猫似乎对“大黑”这个名字不太满意,在马三喊它时,总是磨磨蹭蹭的,有时候还爱理不理。小黑猫却很高兴,只要马三叫到“小黑”两个字,立即就屁颠屁颠的跑过来,用它那小脸在马三身上蹭。 姚四爷从来没有叫过“大黑”这个名字,并不是他不喜欢,而是因为在他与大黑之间,已经不需要相互称呼,几个简单发音,几个简单的手势,几个简单的眼神,足以实现他们之间万千情感的交流。 大黑对小黑很好,就像父亲对待孩子。 小黑很调皮,白天到处乱窜,四处探险。大黑就牢牢跟在后面,随时护驾。晚上躺在床上四仰八叉,大黑就紧紧依在旁边,梳理皮毛。一旦有危险,小黑会迅速后撤躲起来,大黑则会挺身而出,掩护小黑。 大多时候,大黑静静地蹲坐在一旁,默默地看着小黑。此时以往冷峻的眼神就会变的迷离起来,千般的爱怜溢出,万般的温柔尽显。 马三很喜欢这种眼神,他从其中品出了父爱的味道。 马三特意展示了他这三个月的功课,得到了姚四爷的赞赏。 他乘着师傅高兴,就询问起书中的一起疑点来。特别是关于灵猫驯养方面的问题。 对这些问题姚四爷都做了耐心详实的解释和回答,并许诺以后有机会,让马三亲眼见识一下灵猫的特技。 此后岁月里,姚四爷认认真真地做起了白酒推销员,进货、发货、联系客户,忙得不亦乐乎。马三紧跟在他的左右,也老老实实当起了学徒,学说话、学应酬,学交往,学的不可开交。 八年后,马三由一个木纳呆滞的放羊娃变成了精明干练的业务员,由一个孤陋寡闻的农村小子变成了见多识广的城市青年,也由一个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社会弃子变成了一位身强力壮、风度翩翩的时代宠儿。 这是生命的华丽蜕变,是人生的重大转折。至此他已与常人一般无二,自卑早已远去,自信迎面而来。 与马三一起蜕变的还有小黑。 如今的小黑已长的与大黑一样大小,只是皮毛更加乌黑油亮,身形更加矫健,目光更加冷峻。两猫出行,见者要么以为是孪生兄弟,要么以为自己眼花了,看到了重影。 马三在研习各项本门功夫的同时,并没有放松对小黑的驯养。他总结了历代掌门的驯化经验,借鉴现代宠物训练的技巧,使得小黑灵性远远超过了大黑,获得了姚四爷的交口称赞。 又是一个草长莺飞季,春回大地,鸟语花香。 姚四爷心想该活动活动了。 他没有忘记自己的许诺,要让马三见识一下灵猫的特技。 此外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让小黑变成真正意义上的灵猫。没有进过坟墓的黑猫不是灵猫,不能嗅出墓穴位置的黑猫不是灵猫,不会独自入棺叼来宝物的黑猫也不是灵猫。 有几年,夜里大黑都带着小黑出去,天快亮的时候才回来。姚四爷知道,它们绝不是去捕鼠,而是去了城西山头的坟场。 坟墓是进过了,嗅出墓穴的位置也应该不是问题,从棺椁里叼来宝物却需要在现场检验。 听到要出去取宝,马三既紧张又兴奋。 跟了师傅这两年,他已经知道销售白酒赚不了几个钱,而师傅每年都要往陕西老家邮去巨款,如果没有其它的收入,日子根本无法维持。 马三内心也想出去走走。 长时间在喧嚣浮华的城市间游走,真诚与自由渐行渐远,虚伪与束缚愈演愈烈,这时常让他感到巨大的压抑,也常常让他感到窒息。他渐渐怀念起那放羊的日子,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人,可以自由的呼吸,可以尽情敞开胸怀,可以放声的真诚歌唱。 了理完一些琐事,收拾好行装,他们选了一个吉日走出了县城。 他们走向那连绵不绝的山峦,走向蓝天白云的山间。那里有他梦想中的自由,有他的希望里的逍遥! 一样的着装,一样的背包,一样的情怀,他们就像一对踏春野游的父子。 第四十六章 盗墓贼上路了 马三他们是打着寻亲的幌子远行的! 说是幌子,也并不全是。姚四爷上衣口袋里有一个小笔记本,上面记着数十几个寻亲的信息,而且全部是真实的。 当然不是姚四爷自己寻亲,而是替他人寻亲。这里面有亲戚朋友,有四邻乡里,也有刚刚相识的路人。 常年在外四处奔波,每天都要走村串镇,帮他人打听亲人的消息,探访亲人的行踪,对于自己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但却给他人带来莫大的希望。如果有幸寻到了,且不说积下多大的功德,仅是那亲人相聚、感天动地的幸福场面,也能给自己孤单的心灵增添无限的慰藉。 姚四爷热衷于帮他人寻亲。最近的二十年里,他已经促成了六对亲人相见,使十五对亲人取得了联系,有父母妻子的,也有兄弟姐妹的。他曾经给马三说过,做他们这一行,有损阴德,为了不至于殃及妻儿,祸及子孙,他们只有多做好事、善事,才能弥补罪过,清洗罪恶。 马三对此不置可否,反正他不怕鬼神,却信老天爷。 此次出行的目的地是一个叫石槽沟的村子,隶属于荥阳县北邙乡,距县城大约两天的路程。 姚四爷并没有选择沿着公路走,而且进了山间小道。 或许是在城里憋的太久了,马三他们一口气竟然走出了五十里地,直到额头已然渗出细细的汗珠,这才渐渐放慢了脚步。 姚四爷看了看日头,已是中午,便找了一处树阴下,停下歇脚。 树是柳树,垂下千万条柳丝,像少女的秀发。生长在山路与溪水之间,斜靠在一块巨石上,宛若对镜梳妆的仙子。 山不高,却是连绵不绝,一直延伸到天际的尽头。山上,大面积的黄土祼露着,只有那沟壑间崖畔上,一抹绿意在歌唱着春天。 天很蓝,更显苍穹浩瀚,纵使纳入万里山河,也是广袤浩荡。远处的黄河水仿佛一条上下飞舞的银带,在春日下那般飘逸、妩媚。 见此美景,姚四爷师徒二人心扉洞开,情怀舒畅。 他们先是放出了大黑与小黑,再取出水和干粮。两三个时辰的急行,已经让他们饥肠辘辘。 大黑去了溪水边的沙石处,像是要方便解手。小黑却猛的窜到了树上,伸出一只前爪轻轻的抚弄垂下的柳条。 春风里,他们俨然就是两只缩小版的黑豹。 用过简单的午饭,姚四爷不想辜负这良辰美景,提出休息一会儿。 马三自然不会反对。 于是二人也如柳树一般斜靠在石头上,沐浴着春风,聆听着溪流,感受着来自深山的宁静,慢慢地迷上了眼! 此时的大黑和小黑正在溪水边玩的不亦乐乎,空中蝴蝶、水中的小鱼还有柔软细长的草叶,都在成了它们玩耍的对象。 马三睡着了,睡的很沉,睡的很香,连做美梦的功夫都顾上。 姚四爷也睡着了,他梦见了家乡的妻儿。康复的妻子与儿子手牵手,来到了鲜花盛开的田野,肆意挥洒着笑声与快乐。 马三是被小黑咬醒的。 每当饿了的时候,它都用脸在马三身上蹭。如果得不到回应,它就会张口轻轻地咬。如果再不喂它,那么它就给牙齿上逐渐加上力量。 马三取出一些肉干,给它一些,也给大黑一些。 此时姚四爷也醒了,他笑了笑,去溪边洗脸。 重新收拾好行装,日已偏西,他们需要加快步伐了,因为距他们落脚的刘寨还有二十里山路。 刘寨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位于三条古商路的交汇处,古时也曾是商业重镇,后因匪患猖獗,商路改道,随之没落,到解放时此地只剩下十几户人家。 姚四爷到过这里多次,还与村里一个老头相交甚厚。 那老头姓石,七十多岁,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住在村子最深处。八年前姚四爷寻亲走到这里,不小心崴了脚被困于山缝中,石老头正好路过,便取来绳索救出他,并留他在家里住了两个多月,待脚伤彻底痊愈以后才放他离开。 石老头诚实善良,直言快语,而且擅长周易,略晓风水,与姚四爷脾性相近,趣味相投,一段日子处下来,便成了莫逆之交,无话不谈。 得知姚四爷家在陕西关中腹地,石老头便拜托他探听一人消息。他没有讲与此人的关系,只说是他在世间唯一牵挂之人。 对此重托姚四爷颇为上心,不惜体力和财力为其探寻。 几经周折,几番来回,姚四爷终于取回了那人的遗物,算是不辱使命。 石老头见遗物,放声大哭,哭的肝肠寸断,哭的悲痛欲绝。自此之后,他待姚四爷宛如至亲。 日落西山,天色渐暗,看不见风景,姚四爷便与马三聊起老石头。听到一个花甲老人如此性情率真,马三心里难免一些感慨。 当他们踏进刘寨时夜幕已悄然降临。正值晚饭时间,几个山民聚在河边的一处平台上边吃边聊,那里的电杆上,有一盏昏黄的路灯。或许是为了赶走山中的空旷和寂寥吧,他们聊天的声音很大,能传出几里。 姚四爷老远就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通过这声音,他可以确定石老头一定在那几个山民里面,也可断定老头身体还很好。 “石大哥,我来啦!”姚四爷适时将这句摞了出去。 第四十七章 老友重逢 石老头听到这声音,高兴地从一块大石头上跃下,冲过来就给姚四爷一个熊抱,根本不顾忌身后的乡里和旁边的马三。 到了家里,石老头让他们先在上房休息,自己一头扎进厨房,精心尽力地拾起饭菜来。 姚四爷并没有去上房,而是紧紧地跟在老头左右,一边殷勤地打着下手,一边亲热的聊着。 马三进了上房,打开灯,他被眼前的整洁干净给震撼了。 客厅、书房、卧室,所有的物品摆放整齐,所有物件的表面都一尘不染,看不见一丝凌乱,感不到一点尘俗。茶几上有香茗,书桌上有名帖,窗台上有插花,墙壁上有墨宝,书架上满是书。 这还是一个乡野村夫的住处吗? 这分明就是一个文人志士的居所。 马三的惊叹很快被诱人的香气打断了。 那一夜,马三品尝到了美味的腊肉,香醇的果酒,还有甘甜的蜂蜜、香气四溢的菌菇,还有鲜美爽脆的冬笋...... 馋嘴的大黑带小黑早早就等在厨房的门口,时不时的往里面瞧。 它显然是认识石老头的,刚才从背包里跳出来,跑上去就倒人家的脚腕处蹭,一幅讨好献媚的样子。 小黑则有些生疏,先是躲在马三身后偷偷的看着。 等看见石老头端出两碟子肉丁,大黑毫无谦让大快朵颐时,很是不高兴的冲了上去,狼吞虎咽起来! 饭桌上,姚四爷的话很多,总是说个不停,总是问个不停,总是悲叹个不停。石老头高兴听着,答着,一起举杯伤叹着。 有些话马三听懂了,比如命运多舛、比如时运不济。 还有些话没有听懂,比如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当为天地立心,为天地请命,为万世开太平。 听懂的,也就懂了!虽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但人生总是无法复制,因为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前进,此“流水”已非彼“流水”了。 没听懂,也就没听懂!千百年来历代圣贤留下的金玉良言多如繁星,思想理论更是浩如烟海,谁能全部窥探浸透? 马三醒来时已近第二天的中午,他出了房间来到院子里,见石老头与姚四爷都不在,石头桌上用白玉镇纸压着一张纸。 他拿起纸条,见上面用毛笔写着:“出去办事,晚上回来!” 字体是正楷,笔力遒劲,入木三分。 见师傅没有什么安排,马三就放松下来。昨晚他吃的太多,到现在都不怎么饿,便坐在桌子旁边的石凳子上,仔细打量起这个院落来。 院子是个正方形,有两百多平方,建在一个半山腰处。根据太阳的方位判断,这是山的阳面。山下是一条蜿蜒的河,河的北岸是条破败的大路。 上房处于院子的正北方位,三间大瓦房大气伟岸,中间是客厅,东边是卧室,西边的书房。上房的后面,便是陡峭的山崖。在院子的两边各有两间厢房,一边是厨房,一边客房,也都窗明几净,院子的南边是一排青石垒砌的矮墙,高约四尺,上面是各种花草。春日下,有几盆的花开的正艳。院子的东南角,有个一个柴门,柴门一条曲曲折折的小路通向山下。 好精致的一个院子! 马三仔细瞧过,心里不禁连连赞叹。 “喵!”一声猫叫传来,这是小黑兴奋的叫声。 声音是从矮墙外传来的。马三走到矮墙跟前,探出头向外看。 大黑与小黑分别占领了一块崖壁上的石头,正盯着天空中飞过的小鸟,直到人家消失在山脚下的树林里。 熟悉了周围的地形,马三的心里踏实了许多。 自从跟师傅做了这个行当以后,他便形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无论走到那里,先熟悉周围地形,然后在做其它事,否则心里总是慌乱的。 洗漱完毕,马三取出锅里的饭,在石桌上香喷喷地吃了起来! 饭是小米稀饭,菜是酱辣子和香椿炒鸡蛋,还有两片锅盔。这都是马三的最爱,所以吃起来格外可口。 第四十八章 好一朵柔静多姿的山涧幽兰 吃罢饭马三收拾了碗筷,一个人又坐到了院子里的石桌旁,想着自己如何打发下午的美好时光! 还没等他想好,两只猫同时兴奋地叫起,像是发现了什么非常嗜好的猎物,紧接着一声美妙的少女声音从柴门外传来。 “石爷爷在吗?石爷爷!” 马三赶紧起身去开门。 通过这声音,马三想象出了一位少女的美!清秀、标致、靓丽,有迷人的唇,有纯净的眸,有俊俏的脸,有山野的美。 走到门口,他见到了那少女!果然,她拥有自己想象中的所有美,还多了些许灵动,多了些许风情。 “石伯伯不在,晚上才回来!”马三推开门,答道。 “哦!你是?你就是客人吧?” 少女先是一愣,随后像是反应过来。 “我爷爷昨天晚上在河里钓了几条鱼,让我送过来给客人尝尝!你不让我进去?”她笑嘻嘻地说。 她举起了手中的鱼,在马三眼前晃了晃,眼神中多了些的味道。 马三这才发现自己虽然开了门,却用身子堵在了门口。他连忙闪开身子,将那少女让进了院子里。 少女显然很熟悉这个院子里,没等马三接过鱼,她自己径直走向厨房,找了一个盆子,把鱼放进去,又接了水。 鱼有半尺多长,感觉到水后欢快的游了起来,惹得旁边的大黑与小黑“喵喵”直叫,若不是有陌生人在场,估计早就扑了上去。 少女看见一模一样的两只黑猫,喜欢的很,就要上手去抚摸。 大黑与小黑怎么可能让她摸到?它们灵巧的躲开,闪到了马三的身后。 马三见人家热情的送来鱼,还是特意给自己的,就连忙让进到客厅里,奉上了茶。 少女见马三彬彬有礼,也就放下拘束,与他聊了起来。 从聊天中得知,少女名叫山杏,是村口老齐头的孙女,正在读高中。 老齐头与石老头都是刘寨的外来户,也是仅有两家外来户。 两人是战友又是同学还是老乡,当年为抗日救国弃笔从戎,所在部队是武庭麟的国民革命军第15军。1944年他们参加了行都洛阳保卫战,随该军65师守北邙,后在邙岭战斗中负重伤,被部队弃在刘寨。 善良的刘寨村民感念他们二人是抗日救国的志士,特意去附近的青龙山上请来了医术高明的龙道长,为他们精心诊治。 两年后老齐头与石老头的身体先后康复。国民党部队的“寡情薄义”寒了他们的心,加之日本已经投降,两人就没有归队,又因无颜回陕西老家,便在刘寨留了下来。 老齐头养伤过程中被一地主家的小姐相中,去信禀告父母征得到同意后,高高兴兴地做了上门女婿。 石老头则是看破红尘,跟那位龙道长修起道来。破四旧时期道观被毁,便又在老齐头的帮助下落户刘寨,并为自己选了一处风水绝佳之地建了房子安顿下来,这一过就是数十年。 山杏偶尔听酒后的爷爷讲过,石老头在陕西老家有一位相好,两人青梅竹马,情投意合,却在谈婚论嫁时遭到了对方家长的反对,扬言石老头若不能建功立业,就不要期望家里同意。 为了建功立业娶到心仪的女子,也为了抗日救国,石老头毅然决然地走向了生死一线的战场。 山杏说她常常为石老头感到惋惜,不明白为什么如此美好的事物会遭到亲人的摧残,她想着如果自己是那位姑娘,纵使有千难万险,也一定会义无反顾的嫁给他,与他终相厮守,白头到老。 “好一朵洁白晶莹,柔静多姿的山涧幽兰!“马三暗暗叹道。 说完了石老头,山杏又说起自己家来! 解放后,经过一系列的政治运动,她们家从一个家大业大的地主,变成了两间破屋和三亩坡地的贫苦人家。家庭穷困加上地主成份,他的父亲都三十好几了还说不上媳妇。 父亲是他们家唯一的孩子,老齐头不甘心自此断了香火,便与石老头反复商量,计划去陕西老家那边想想办法。石老头自然不会袖手旁观,膝下无子的他一直将老齐头的孩子当作自己的骨肉。他取出了一些“黄货”给老齐头,让他不惜一切代价为他们共同的儿子娶房媳妇回来! 老齐头是上过战场经历过生死的军人,办起事来自然干练果敢,不出一个月的时间,他就从陕西带回来一位姑娘。 这位姑娘不过十八的年纪,虽谈不上容色绝丽、国色天香,但也端庄清雅、秀外慧中。 石老头见了赞不绝口,父亲也是称心遂意、心满意足。 父母结婚后的日子平淡而幸福,哥哥与她的相继降生也给生活添加了不少色彩。三年后的一个清晨,母亲突然离家而去,并留下一张纸条。 纸条上,几行娟秀的字间透出一个天大的秘密。 “黄金百两三年时光,钱货两清远走他乡。骨肉离别寸断肝肠,云愁雨恨来生相望。” 父亲得知可人的妻子不可能回来以后,一时间无法承受打击,开始神情恍惚起来,不久便落水而死。 此时,哥哥两岁多,她只有一岁。 尽管失去了父母,但在爷爷奶奶精心照顾下,兄妹二人还是茁壮成长。 去年,17岁的哥哥跟了同村的大伯去了陕西,说是要边打工边找母亲,至今却杳无音讯。 山杏也给爷爷说,等她高中毕业了,也要出去打工,要去找母亲。 爷爷听后总是沉默无语。 山杏的言语间,时而浸透悲伤,时而充满希望,时而黯然销魂,时而神采飞扬。 马三静静地听着,默默地体味着。他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想起那些羊。 看山杏讲完了,他也开始讲起自己的故事来! 或许是见这个陌生人与自己的主人亲热了许多,或许是山杏长的过于美丽漂亮,小黑竟然不再拒绝山杏的抚摸,最后还让人家抱到了腿上,惹来大黑不满的呜呜声。这声音中,有几分生气,有几分羡慕,有几分不屑。 在与山杏的聊天中,马三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一种痛时撕心裂肺,乐时销魂蚀骨的幸福。 马三不知道,他的爱情从此萌芽了。 第四十九章 石槽沟盗墓 山杏在奶奶的呼唤声中,踏着夕阳的余辉回去了! 马三很有些不舍,却无可奈何。 谁让今天的日头如此快的坠落,像是挂上千斤重物;谁让今天的时光如此疾的掠过,像是插了上神奇的翅膀。他落寞地送山杏到山脚下的大路上,望着那迷人的倩影消失在夜幕中。 那一晚,马三失眠了。 辗转反侧,反侧辗转地睡不着。那悦耳动听的声音,宛如纤纤手指,总在拨弄着他的心弦;那干净甜美的微笑,仿佛习习春风,总会激荡着他的神经;那柔情似水的眼神,好似涔涔甘霖,总要沁入他的心扉。 如此这般,如何能入睡? 烦躁之间,马三想起了《陈年旧事》中一位掌门用练武平复心境的故事,便索性起床去院子练起那套拳来。 这套拳刚柔并济,快慢相间。刚时如猛虎下山,柔时似绵绵春雨,快时像风驰电掣,慢时像蜗行龟移。或许是正应了马三的心情了吧,他打起这套拳来行去流水,气吞山河,尽现此套拳术的奥妙与神韵。 拳未要打完,他的心就已静了许多。 刚已收拳,柴门外便传来了轻轻的拍掌声。马三转身望去,月光下不是师傅他们还能是谁? 拍掌的是石老头,他脸上笑盈盈地,对马三的拳法大加赞赏。 身旁的姚四爷却是有些不解,他不知道马三这小子突然那根神经抽抽了,三更半夜在外人家里练武,还练的如此认真?也不知道这小子唱的这一出,是给自己挣了面子,还是丢了面子? 或许是师傅回来后马三的心里踏实了,也或许是打拳打累了,马三再次上床后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梦里有纤纤手指,有习习春风,有涔涔甘霖。 次日凌晨,马三被师傅推醒,细细收拾好行装,带上大黑与小黑,向山下走去。期间他们没有开灯,也没有说一句。天还很黑,月已落山,偶尔传来一两声鸟鸣声。虽然已过清明,但山间的气温还是很低,特别晴朗的清晨,阵阵寒意袭来,有几分寒冬腊月的感觉。 出柴门时,马三看见石老头早就等候在那里,也是出行打扮。看来这一次他们要一起同行了。 一路沿着陡峭的山路而行。山路蜿蜒曲折,崎岖不平,常有巨石挡路,须攀岩附葛,时有倒木横于溪上当桥,过时胆战心惊,如临深渊。 姚四爷熟悉路径,走在最前面。他虽然身材矮胖,却身手敏捷,行动神速,眨眼间便走出好远。石老头紧跟其后,尽管年过花甲,但也步履矫健,身法灵活,与姚四爷相比竟然毫不逊色。 马三见状不敢懈怠,努力加快脚步,他不想被拉下太远。 他们中午没有休息,日落时分到了石槽沟附近。姚四爷并没有继续向前,而沿着无名小溪向上,寻了一处偏僻的山坳里,停下了脚步。 卸下沉重的背包,放出了大黑与小黑,三人开始宿营。 由于经常野外活动,野外宿营对于马三来说并不陌生。他迅速的支起锅灶,点火烧水。他知道,师傅现在最需要的不是饭菜、不是躺卧,而是一杯热茶。饮下一杯清茶,消去百日困乏。这是师傅常常吊在嘴的一句话。 在烧水的间歇,马三以最快的速度支起了帐篷,安放好行礼。 很快,师傅与石老头喝上了热茶,马三又做起晚饭来。 菜是腊肉竹笋香菇一锅炖,这都是石老头带来的。他又取出了六块锅盔,放在火边烘烤着,算是主食。 午饭是在行进过程中凑合着吃的,每人也就嚼了两块凉锅盔。如今锅中三种食物的特殊香味在炖煮间慢慢地释放出来,很快就让三人馋涎欲滴。 大黑与小黑也像是饿极了,不去找蝴蝶、抓老鼠,只静静地等在锅灶旁边,盯着锅里的腊肉。马三不忍让他们饿的太久,待腊肉软和以后,就取出一些凉了一下,切碎后给它们。 餐后收拾完毕,三人进入帐篷睡了,留下两只猫在帐篷外打盹放哨。 马三醒来时已是午夜,老天爷像是在帮忙,薄云遮住星辰,让明月裹上了轻纱,借着微弱的月光,路径可见,人影却模模糊糊。 三人只带了工具和猫,快速向目的地走去。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他们就到了。这是一座小山,位于两沟之间,面向不远的黄河,地势略高,山势平缓。 两沟中皆有人家,偶尔几声犬吠,清晰可闻。 轻轻放下背包,姚四爷取出白灰,迅速确定了三个点,接过老石头安装好的“洛阳铲”,开始钻了起来。 显然,这个墓穴他已经探过,轻车熟路。 马三在周围仔细看了看,心中把风水学的知识就地温习一遍,又看了师傅确定的探点,心中颇为佩服。 大黑与小黑则蹲在旁边,眼睛盯着那些被“洛阳铲”提出来的土,时不时还上去闻一闻。 只是片刻功夫,三个探洞全部钻通。石老头与姚四爷两个仔细看了提出的土,最后共同确定了另一个探点。 期间他们只是用手式交流,不曾言语一声。 确定了探点,姚四爷从包里取出一个巨型“洛阳铲”,安装好把柄后交给马三,示意他来钻。 马三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铲”。根据铲头的宽度,他估计这个“铲”打出来的洞直径绝对不会少于一尺。 姚四爷用手示意他,这个洞必须斜着打进去。 由于是洞是斜着的,所以进度并不慢。大概过去了半年时辰,洞打通了,一股刺鼻的臭气从中飘了出来。 三人均掩鼻侧身避开,大黑闻到后却兴奋异常,在洞口来回打转,迫不及待的想要冲进去。小黑则有些纳闷,显然对大黑的行为不能理解。 姚四爷并没有立即同意大黑进去,而是等了一会儿,才示意它进去。 得到许可后大黑钻进了洞里,此时小黑已经反应过来,也想冲进去,但被姚四爷阻止了。 不大一会儿大黑就出来了,它的口中叼着一个镶着宝石的金簪。 放下金簪,大黑转身又进洞里。见到大黑有东西叼来,这时小黑已经着实急了,口中发出呜呜的低吟。 姚四爷示意马三放开小黑,让它也进去。 起风了,云随之慢慢厚实了起来,掩实了星月,漆黑塞满了眼前。 第五十章 山杏中邪 马三他们连夜起程,天亮时已经离开石槽沟七八里。 此次收获颇丰,估计他们两年内不需要再出来。 回去时他们走的全是大路,却没有坐车,怕路上万一盘查。且不说他们背包里那些沉甸甸的黄白之物,就那几个众人皆知的“洛阳铲”,也会将他们的身份和勾当暴露无遗。 时值1987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正式实施仅两个月,第一次全国性“严打”还在继续,即使偏远的山区,也时常会有公安人员拦车盘查。如果扮作当地无钱坐车的穷苦人徒步行走在大路上,加上石老头这个真正的当地人作掩护,则要保险的多。 路过一个小镇时,他们找了家河南烩面馆打尖休息。 河南烩面是一种荤、素、汤、饭的大聚会,味道鲜美,经济实惠,与北京的炸酱面、山西的刀削面、湖北的热干面、四川的担担面一起,被称为中国五大面食,享有盛誉。 马三已是饿极,一口气干掉了两碗。 浓郁的肉香叫醒了背包里的大黑与小黑。因为饭馆里人声吵杂,它们害怕不敢出来,所以只是躲在里面轻轻地叫。 姚四爷闻声放下手中碗,用筷子夹了些盘中的酱牛肉,分别给了它们。 饭后喝茶抽烟又耽搁了一会儿,等马三他们到刘寨时夜幕已经降临,并且严严实实地笼罩住了整个村子。 因为太累,三人回家后洗洗就睡了,没有再吃饭。 刺眼的阳光透过木窗直射进来,照在马三的脸上,温烫的感觉将他从睡梦中唤醒。看看日头的方位,又快到了中午。马三感叹于自己的困乏,更陶醉于这山中的清静。 来到院子里,清新的空气伴着微弱的春风迎面扑来,沁人心脾。马三伸了个懒腰,立感神清气爽,精力充沛。他四处看了看,大黑、小黑都在,却不见了师傅与石老头踪影,那石桌上仍旧用白玉镇纸压着一张纸。 走过去,坐在石凳子上,马三拿起那张纸。 纸上写到:“出去办事,七日内回来!” 对于师傅这种不辞而别,马三早已习惯。他有些饿了,便去厨房想找些吃的。揭开锅盖,锅里有三个馒头,一条蒸鱼。 看到鱼,马三立即想起山杏,那个美丽可爱的姑娘! 马三的心有些不平静了。他渴望再次见到山杏,期待着与她的再次聊天。这种渴望与期待,已在他的心中燃起了熊熊烈火,烧得他坐卧不安,烧得他心神不宁,烧得他心乱如麻。 “找她!对,去找她!“马三心里下了决心。 未来的七天,时间由他任意支配,时光由他随心安排。在这令人心旷神怡的春山里,他们可以尽情的倾诉,可以纵情的歌唱。 鱼很香,马三却尝不出味道,因为他的心早已飞到了山对面。 猫却没有那么多的心思,鱼的香味早已令它们馋涎欲滴,引得他们在桌子旁边来回打转,用竖起怕尾巴不停的蹭着马三。 马三取出它们进食的碟子,将盘子里的鱼分成两份,一份给大黑,一份给四黑,自己则用馍蘸着盘子里剩下的鱼汁,边吃边想。 吃过饭,马三从背包里翻出了两包点心,拎着去了山杏家。 点心是那天过路小镇时买的,听说是那里的特产。 山杏那天说鱼是她爷爷从河里钓来的,专门送给他与师傅尝尝鲜,现在自己带点礼物去探望人家的爷爷也在情理之中。 山杏的家在刘寨的中心位置,是院子最大、交通最方便的那一个,也是最最显眼的一个。 当年搞运动,村里没收了她们家的所有房子,只给了山腰处两间破屋安身。后来运动结束了,村里又将原先没收他们家的房子还给了他们。只是没收时是三进的院落、清一色的砖瓦房,归还是只剩下中间的那一个院落。 山杏的奶奶与爷爷坐在院子里说话,言语间唉声叹气。见马三进了院子,连忙起身让座,还倒了一杯茶出来。 马三问候了两位老人,又拉了几句闲话,便问起山杏来。 “山杏病了,昨天中午去后山上采香椿,回来后就时睡时醒,睡时梦话不断,醒时也神志不清。“山杏奶奶摸着眼泪说道。 “也不知道撞了什么邪,也不发烧!“山杏爷爷齐老头在旁边补充道。 “没有请村里的医生来看看吗?“马三问。 “村里没有医生,乡里有一个赤脚医生,昨天下午就捎话过去了,看今天能不能来!”山杏的奶奶悲切的回答。 “我能看看她吗?“马三心里已有些焦躁。 山里人没有太多的讲究,山杏的奶奶还想着远方的客人或许有什么偏方,便带马三进了东边厢房里。 这是山杏闺房。 房间里窗明几净,一尘不染。衣柜、木床、圆桌、梳妆台都中国传统风格,上面精美的雕工、精制的黄铜配件都在诉说当年的奢华。床上青色纱帐,粉色的床铺,清新淡雅,香气袭人。 马三隔着纱帐,看了一眼床上的山杏。只见她两颊潮红,两眼紧闭,额头微汗,口中呢喃。 “爷爷,你知道山杏采香椿的具体地方吗?”马三问站在门外的齐老头。齐老头正抽着旱烟,他不想让烟味留下孙女的房间里,就站在门没有进来。 按年龄,马三喊一声爷爷并不为过,因为他只比山杏大两岁,比山杏的哥哥还小一岁。但按辈分,师傅与石老头、齐老头平辈相交,自己称山杏的爷爷世伯也行。可今天,马三却选择了前者。 “知道,以前是我去采的,不知道为什么,昨天山杏非要自己去!唉!“齐老头点头答道,语气里充满着后悔和不解。 他随即又装好一锅旱烟,准备点上火。 “你带我去看看好吗?我想去那里看看!“马三提出自己的要求。 齐老头见马三郑重其事,也就同意了。 第五十一章 七星破煞阵 这是一处山崖,不高,却非常陡峭。 崖下是曲折流淌的小河,亮晶晶的。崖壁有许多大大小小洞口,阴森森的。崖畔上有一棵倾斜的大树,孤伶伶的。 攀上崖顶,马三终于见到了那棵椿树。树冠并不大,枝叶稀疏,裸露的树根宛如盘踞的巨龙,扭曲的树干虽然历经雷火,却依旧苍劲健壮。站在树旁,天地高远,茫无涯际,群山皆小,尽收眼中! 马三本无心赏景,却也被这绮丽风光深深迷醉。他在树下站立了许久,如果不是齐老头拽扯他,或许他会一直这样站下去。 此时的马三犹如从梦中惊醒,有种失魂落魄的感觉。他想起来此的目的,不觉为自己的分心感到惭愧。 齐老头却并不在意,只是关切的问道:“娃呀,你没事吧?” “没,没事!”马三答道。他不敢再耽搁片刻,迅速取出罗盘,细细观察起周围的地形来。 这罗盘只有巴掌大小,是师傅去省城专门找能工巧匠,用上好的红檀木制成的,既精巧、灵敏,又方便携带。此次出行本就是一趟学习之行,为了方便随时随地向师傅请教,马三时刻将它带在身边。 通过罗盘,马三对此处的风水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其中有三点引起了他的注意,一是方圆百里之内此处山崖地势最高。二是大树周围百丈以内无树生长,十丈以内地上无草存活。三是树根、树干、树冠与周围山势一起形成诡异阵法,可摄人魂魄,迷人心窍。 望着那个屡遭雷火的树干,马三想起了《陈年旧事》记载的一则“妖树”作怪的故事,他决定按书上的手段试一试。 两人下山回家,那赤脚医生还没有来,山杏还是老样子,没有任何好转的迹象。马三让齐老头借来自行车,问清了最近的药铺,便于去抓药。 药方马三是知道的。他在读《陈年旧事》时特别注意了其中记载的各种法门、秘诀和药方,并将其牢记于心。 这个药方其实与中药“定心丸”的药方非常相似,主要组分包括党参、茯苓、地黄、麦冬、柏子仁、石菖蒲、甘草、远志、酸枣仁、黄芩、当归、五味子、琥珀、朱砂、虫白蜡。功效为益气养血,宁心安神。主治心血不足,烦躁失眠,健忘怔忡,惊悸多梦。 药抓回来后让山杏奶奶煎了,马三亲眼看着山杏服下,这才放心离开。他要回去准备三样东西,并且希望书上记载的“法门”能够重现威力。 第一样东西,灵符。 灵符是注入天、地、人、神四种信息的载体,是天神的文字,代表天地自然的气机运作,能传天神旨意,降妖镇魔,可解人生疾苦,治病除灾。灵符的类别繁多,马三需要的灵符是“驱邪化煞符”。 第二样东西,桃木橛。 桃木又名“鬼怖木”,古人称之为仙木,传说是巨人夸父追日渴死后手中之杖所化,可伐邪制鬼、镇灾避邪。桃木橛是布阵的主要材料。 第三样东西,七星剑。 七星剑是由二十一枚铜钱在农历五月五日午时制成的金钱剑,可抓鬼降妖伏魔,亦可辟邪挡煞。 傍晚时分,马三带着大黑与小黑上了那处山崖。 天上月明星稀,崖畔阴风阵阵。 马三在树冠以外就停下脚步,取出罗盘,确定了方位,摆下了“七星破煞阵”。此阵共有七处法门,与天上北斗七星一一对应,其中天枢、天璇、天玑、天权四颗魁星和玉衡、瑶光两颗杓星的位置钉下桃木橛,开阳星的位置钉下七星剑。七处法门皆焚化“驱邪化煞符”,法门之间以朱砂画线,勾勒出斗状。 摆完阵后,马三快速下山去了齐老头的家,将大黑留在了山杏的房间里。说来也奇怪,这大黑平常夜里很难管束,今晚却非常听马三的话。 做完这一切,马三婉拒了齐家两位老人的晚饭,早早回家睡了。 小黑也很乖巧,没有去招惹有正事的大黑,默默的跟着马三回到了石老头的家里,并卧在马三的床头,呼噜了一夜。 第二天,马三是被山杏热情的呼唤叫醒的。 她喊马三“小马哥”。马三觉得这个称呼怪怪的,因为这让他想起了课本上“小马过河”的故事。 马三走出房间,又是中午。外面依旧是春光明媚、晴空万里,照样鸟语花香,风和日丽! 他彻底无语了! 这到底是何等风水宝地,竟然让自己能够连着三天都睡到日上天竿! 恢复如初的山杏站在他的面前,满脸洋溢着幸福健康的微笑,她是来叫马三去吃饭的,她的奶奶特意包了饺子,感谢马三。 卧在南边矮墙上的大黑与小黑,此刻正用舌头来回舔着嘴角,像是刚刚美餐过,再看它们的食碟,里面还有剩了一些鱼肉和鱼骨,这一定是山杏给它们带的,数量还不少。 这两个重色轻友的家伙,平常是不吃旁人给的食物的!如今见美色,就失了原则,乱了法度,回头一定要好好收拾收拾。 在去山杏家的路上,山坡上草绿了许多,草叶上的水滴打湿了马三的裤脚,山脚下河里的水也涨了不少,水面溢出了河床,漫上了山坡。 饺子是香菇大肉的,吃起来格外的香。 桌上有四个炒菜,青笋炒腊肉,香椿炒鸡蛋,青菜炒花菇和栗子鸡。还有一瓶酒,洛阳杜康。 饭桌上,几杯酒下肚,齐老头话就多了起来。他反复的说马三抓的中药好,山杏喝了三碗就好了。 还说昨晚雷电交加,狂风暴雨,整整折腾了一夜。多处山体滑坡,多棵树木被雷电击中焚毁,包括那棵长在崖畔的椿树。 又说了大黑,在午夜时分突然大叫了三声,声音尖利惨烈,传出老远,村里许多人都听见了,可同在一间房里的山杏却没有听见,好奇怪! “这有什么奇怪的!打雷闪电我都没有听见,何况几声猫叫!”马三的心里悄悄地说。 的确,那一夜除过小黑的呼噜声,马三什么都没有听见! 第五十二章 盗墓贼出山了 马三恋爱了! 恋爱的对象就是山杏,那朵山中的雪莲花。 师傅没有回来,马三无事可干,除过睡觉以外,他全天都泡在山杏的家里,殷勤的干完了过去积攒的所有重活,比如修房顶、垒院墙等,又主动干起未来将要干的重活,比如买化肥、建猪圈等。 在山杏家里时,马三有使不完的劲,有说不完的话。 老齐头看在眼里,喜在心上。通过这几天的观察,他是瞧出来了,这是一个诚实可靠的好孩子,如果山杏能嫁给他,自己也就放心了! 山杏的奶奶却没有想那么多,她看到自家的老头成天乐呵呵的,自家的孙女成天美滋滋的,她就高兴,就快乐。只是每当看见马三生龙活虎的样子,常想起自己那个杳无音讯的孙子,就有些失落。 山杏是家里最幸福的人了!眼前有一个人为了自己,能够低下身子干脏活累活,能够乐意倾听自己心声,能够百般体贴自己关心自己,能与自己一起去遐想,这个人还是自己喜欢的人,你说这能不幸福吗? 老齐头也开始憧憬,过两年等孩子们都大一些的时候,就请老石头和姚四爷做媒,促成了这对美好姻缘。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正值春秋鼎盛的姚四爷却在两年后悄然离逝。 离开七日后,石老头与姚四爷带着胜利的喜悦准时回来。他们带回来了许多礼物,有给齐老头的,有给山杏奶奶和山杏的,也有给马三和大黑、小黑的,还有给村里其他一些人的。 见师傅平安回来,马三的心里踏实了许多。又见师傅们笑容满面,就知道这次货出的很成功,心里自然非常欢喜。 又在刘寨呆了两天,姚四爷带着马三与老石头告别后离去。别时依依不舍之情勾出了老石头一行老泪,也引出姚四爷一路的落寞不语。 齐老头与山杏一家人都来送,送过一个山口又一个山口。 马三在离开的前一天就将自己最心爱的一把短刀送给了山杏,将山杏回赠的香包小心翼翼地放在贴身处。 回到县城,师傅说出了想带他去洛阳发展的打算。 马三欣然同意。他早就不想在这个县城呆了,年青人对外面世界的渴望同样在他的心中滋生疯长。只是有两个人让他放心不下,一个自然是身在刘寨的心上人山杏,另一个则是在县城北关的弟弟。 母亲改嫁后,马三第一次看见弟弟还是在镇上的时候。那次他因为丢了羊羔被爷爷奶奶罚饭,饿的实在撑不住了就去镇上找母亲,却老远看见三岁的弟弟在吃力的扫地,而母亲和她的男人在一旁有酒有肉的吃饭。 弟弟那怯懦的样子,像一根烧红的铁签,扎进了他的心里。 第二次见弟弟已是五年后,他十六岁,弟弟九岁。那是一个九月的下午,他与师傅在街上闲逛,不经意走到了北关附近,却见一名男子拎着笤帚在追打一个男孩。 那男孩边跑边哭喊:“我要上学!我要上学......” 他经过马三身边时望了他一眼。那是何等凄凉绝望的眼神,又是何等熟悉渴望的眼神。马三的心彻底被撕碎了! 马三认出这个男孩就是他的弟弟——马小东,也想起了八年前,那个做梦都想去上学的自己。 老天呀!现实为什么如此残酷?八年前他所遭的罪,八年后又加到了自己亲弟弟身上! 马三的悲痛瞬间变成了愤怒,他一把就将那个追打弟弟的男人抓住,摁在地上就是一顿狂揍。已经苦练了几年武艺的他出手快如闪电,拳脚力道十足,打那男人根本没有还手之力,一个劲的嚎叫、讨饶。 姚四爷见打的差不多了,就叫住了马三。他知道这个男人是谁,也知道那个男孩是谁,在收马三作徒弟时,他都将这些人仔细调查了遍。 马三收手后便去找自己的弟弟,那个男人则被姚四爷带进了一家饭馆。 事情的原委很简单,那个男人为了省钱供自己亲生的孩子上学,也为了使自己的剃头店少雇佣一个小工,就要让小东退学。可这孩子在其他任何事情上都忍让顺从,却在学习这件事不肯就范,于那个男人使出了他惯用的伎俩——打。 事情的结果也很简单,小东可以继续上学,但所有的费用则马三承担。那个男人慑于姚四爷在县城的人脉,更惧怕马三犀利的拳脚,算是“心甘情愿”的同意了。 从那以后,马小东有了可以依仗的人。他不再挨饿受冻,也不再被打骂欺侮。马三也很是疼爱这个弟弟,有什么好吃的常带他一起去,有什么好玩的就买来给他玩,他从弟弟的快乐之中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 这是一种亲人之间的幸福,是建立在血脉之上的幸福。 终究是自己一手带出来的徒弟,姚四爷早就看穿了马三的隐忧。此事对于刚出道的马三来说或许有些棘手,但对于老江湖的他来说只是小菜一碟。 临走时前一天,姚四爷在县城最好的酒店摆了一桌,请来北关派出所的副所长以及该片区混混的头子和那个男人。席间只是重申了当年的约定,并拜托三位多多关照小东的成长。收了姚四爷好处的所长和混混豪气满怀,满口答应,那个男人那里见过这个阵仗,只剩下小心地跟着附和的份。 小东得知马三要走,拉着他的手暗自垂泪。 马三摸着他的头,郑重的承诺道:“小东,只要你好好学习,将来无论去那里念书,哥都供你!” 安顿好了弟弟,马三又特意给山杏写了一封长信。信中有问候,有思念,有憧憬,有依恋,也有去洛阳发展的打算。还说了自己到洛阳落脚以后,就立即给她去信。 火车启动了,马三他终于要走出大山了! 他想起自己被迫离家的那天,想起了睡在草垛里的那四个晚上,想起了长眠在长寿山上的父亲,想起了那些连绵的山,那些亲亲的羊...... 第五十三章 盗墓贼变成了古玩鉴赏家 1988年,洛阳,西大街。 秋雨中的古玩市场空荡荡的,看到不一个人影。沉沉的暮霭笼罩下,些许萧瑟,些许寂寥。两旁的商铺大都已上门打烊,唯有拐角处的“姚氏文玩店”的灯还固执地亮着。 店里面,一胖一瘦两人正围着桌子上的一件唐三彩骆驼仔细端详,时不时发出一声叹息! 胖子是姚四爷,一年多的都市生活让更胖了,两只眼睛都迷成了一条缝。身上那件麻布裁制的仿唐装有些小了,显露出了他肥圆的体形,黑绸的裤子倒是宽松,迎着门外吹进来的冷风来回飘荡。 叹息声是从他的口中发出来的,金盆洗手的他从“盗墓贼”变成了小有名气的“古玩鉴赏家”,可算是人生的华丽转身。然而今天,他的店里却收到了一件赝品,也就是说,他被“打眼”了! 赝品是年轻的瘦子收的,但当时让他掌过眼。 瘦子是他的徒弟马三,进入古玩这行还不到两年,资历尚浅,店里进来的每一件老货都会让他亲自上眼。 自从去年春天来到洛阳后,师徒二人在董爷的帮助下,很快在这市场上租到两间门面,做起了古玩生意。 董爷,五十岁左右,洛阳本地人。他真名谁也不知道,甚至连姓不姓董都不能确定,只是在洛阳古玩这一行,不管什么物件,没有他不懂的。 据知情人讲,董爷曾是一位知名大学的青年教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是许多少女心中的偶像。后来因为生活作风问题得罪了校领导,被学校开除,这才流落到了市井间。 马三将这种传言讲给师傅姚四爷听,却换来一顿狠狠的训斥。 姚四爷不喜欢背后说人是非,更反感这种污人清白的传言,如今又牵扯上了自己的恩人,便异常恼怒。 别人或许不知道这传言的真假,姚四爷却知道一清而楚。大学教授、英俊潇洒、才华横溢、风流倜傥这都是真的,有生活作风问题却是大大的瞎话。董爷酒后亲口讲述了他被迫离开高校的过程。 董爷出身书香门弟,祖辈留过洋,父母也都是高级知识分子。良好的家教和优秀的遗传基因使他的求学过程的一帆风顺。考大学,上研究生,留校,评副教授,董爷的前半生绝对算得上顺风顺水。如果不是遇到妻子,他的后半生也差不到哪里去,功成名就那是一定的。 妻子小婉是他导师的女儿,虽然长相漂亮妩媚,却性格泼辣蛮横,是学校里有名的“小辣椒”,或许是“悍”名在外吧,年近三十还未有人来娶。导师两口子急的都要火上房了,小婉却如钓鱼台上的姜子牙,气定神闲,泰然自若。 其实小婉的心里也是很着急的,奈何身边皆庸庸之辈,实在无人能入她法眼!总不能违心地嫁给那些自己半只眼睛都瞧不上的烂人吧,就像张副校长的公子那样的人,她宁肯死也不会嫁。 张副校长的公子大名张斌,相貌堂堂,一表人才。虽然只是个大专文凭,但有权势强横的老爸,什么文凭弄不到!他与小婉多年同学,很早就对小婉起了贼心,只是畏于小婉那身威猛的拳脚功夫,一直不敢轻举妄动。 心里着急嫁人,身边却无可以嫁,这种让人难受的窘境一直持续着,直到董爷的出现。 最年轻的教授,人长的还很英俊,而且出身也好,人品也好,性格也好,还是个未经风月的雏儿,这简直就是月老专门为她小婉私人订制的金龟婿。面对千载难逢的机会,她绝没有放过的理由。 小婉特意制定了详细科学的爱情进攻计划,力求一举成功。 第一步,先入为主。对所有与董爷来往的人宣布,他们恋爱了。这样,她就可以以董爷女友的身份,赶走一切敢于窥探之敌。 第二步,步步为营。一改往日的娇蛮,换上温柔体贴的模样。她想方设法占尽董爷的所有空闲时间,处处显露自己的温婉娴淑,时时晃荡在他的眼前,让他迷恋自己,离不开自己。 第三步,战略迂回。自古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自然明白其中道理,所以她努力加强与对方父母的联系,通过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向他们展示自己“贤妻良母”的形象。 第四步,一蹴而就。待时机成熟以后,威逼也罢,利诱也行,促使双方父母见面敲定此事,至此大功告成。 董爷自小“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说起专业知识那绝对是头头是道,句句经典。可是提起谈情说爱,他就像是三岁蒙童,白痴一个。如今面对小婉如此犀利的攻势,那里还能抵得住,几个回合下来,便缴械投降,做了人家石榴裙下的俘虏。 见到两人关系突飞猛进,众人皆为其高兴并送去祝福,但有一人却对此恨的咬牙切齿,痛心疾首。 他,就是张斌。自己垂涎了多年的鲜果如今眼看着被要他人摘去,谁能咽下这口恶气!古语道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不共戴天。他张斌也是七尺男儿,也是有头有脸,岂可忍气吞声、委曲求全? 他要报复!他要狠狠地报复! 没多久,学样就有了董爷勾引女生的传言,有了董爷抄袭学术论文的传言,甚至有了身体残疾不能人道的传言...... 一时间,这种恶意中伤的传言在学校某些领导的纵容下肆意传播,给处于幸福中的两位恋人沉重的打击。 董爷,这位曾经全校师生和领导眼中的天之骄子,经过这么一闹,成了茅坑里的石头,臭不可闻。董爷也是血气方刚,一张辞职报告递上去后,转身带着小婉回了洛阳。 洛阳,古称洛邑、洛京、神都等,位于河南省西部、黄河中下游,因地处洛河之阳而得名,是中国四大古都之一,世界文化名城。 洛阳有着5000多年的文明史、4000多年的建城史和1500多年的建都史,夏朝、商朝、西周、东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朝、唐朝、武周、后梁、后唐、后晋等十三个王朝在洛阳建都,有十三朝古都之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3处,馆藏文物40余万件,周边历代帝王将相、达官显贵和学者名流的陵墓星罗棋布,多不胜数。 近代盗墓活动猖獗,刺激了文物古玩市场兴盛,来此寻觅文物的收藏者常年络绎不绝。董爷去了几回“鬼市”后,就决定在最繁华的西大街开了一家古玩店。他凭借自己极其丰富的文物考古知识,两年时间就挣下了一份不薄的家业,也成了当地知名的行业专家。 姚四爷就是在洛阳鬼市上认识董爷的。 第五十四章 打眼 1976年初冬,洛阳,鬼市,凌晨五点。 一条没有路灯的街巷里,数百盏昏黄的马灯零散的分布在两旁,在寒风中宛如点点鬼火。灯火下,一个个老旧的东西隐约可见,有金的、银的、铜的、铁的,也有玉的、瓷的,陶的和纸的。马灯旁,货主掩面或坐或蹲,沉默不语。街面上人头攒动,摩肩接踵,却毫无喧哗之声。 在街巷中间的拐角处,一只青瓷茶碗在豆大的灯光下散发着盛唐的气息。货主是一位黑瘦的中年男子,他正用殷切的眼神盯着蹲在面前的顾客。 顾客是有两位,都是男的。一位三十多岁,矮胖,肤黑,圆脸,小眼,灰色中山装,黑色圆口布鞋,举手投足间一幅行家里手的模样。只见他轻手拿起那茶碗贴近眼前,反复端详,时不时用鼻子嗅闻一番。约莫一刻钟,他叹了口气,很是惋惜的放下,却未立即离去。 另一位顾客年纪要小一些,金丝眼镜下,面貌俊郎,肤色白净。一身平整的黑色西装,身材魁梧,十足的文人范儿,一看就是知识渊博、见多识广之人。他一直留心观察着货主的眼神,直到里面的期盼变成了失望。见身边的矮胖男人放弃,他点头笑了笑,便自己拿起了那茶碗细细看了起来。 大概又过了一刻钟,他开口了。 “多少钱出?”声音又轻又柔,怕是惊了梦中的婴儿。 “两万!”那货主用低沉的声音回答。 “两万?”他扭头看了一眼旁边的矮胖子,轻哼一声,起身就走。 “那你给、给多少?”货主见生意要谈崩,急忙起身追问了一句。 “两百!“他连头都没有回,就还了一个价。 张口砍去九成,这个价还的够狠。 货主眼见买主要消失在人群中,连忙回应了一声“出了!” 一手钱,一手货,钱货两清后,那货主一转眼就不见踪影。 买家扬起手中的青瓷茶碗冲那矮胖子挥了挥,邀请道:“这位朋友,可愿意一起去坐坐?” 买青瓷茶碗的便是董爷,矮胖子自然就是姚四爷。 明知是赝品,却要买回去,董爷的手法的确令人不解。 姚四爷爽快地答应了董爷的邀请,一起去了西大街董爷的店里。在那里,他看到了更多类似的赝品,也知道了董爷的良苦用心,他是想用这些赝品时刻警示自己,万万不可以“捡漏”心态去收藏。 其实有些事情是说不清楚的,比如那天他们买的那件青瓷茶碗,在董爷的店里摆了三个月,就被一个外地商人以两千元的价格买走。成交时董爷再三向对方强调,这只是个高仿品。结果对方毫不在意,还说他是来买艺术品的,不是买文物古董的,无所谓真假。 说的也有道理,那件“仿唐代越窑青瓷茶碗”,瓷质细腻,线条明快流畅、造型端庄浑朴、色泽纯洁而斑斓,现代瓷器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当时姚四爷是因为它的仿而放弃,董爷却恰恰因为它的仿而收藏了它。真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姚四爷钦佩董爷的生意头脑,并被其博学多闻所折服。董爷却很欣赏他在出土文物鉴别上面的独到眼光,并特别喜欢他爽直、诚信的性格。 几个交道打下来,相同的脾性使两人很快成了莫逆之交和良师诤友。董爷熟悉我国历代墓葬习俗和随葬物品的特征,讲出的知识和见解常常令姚四爷茅塞顿开。姚四爷亲眼见过那些墓葬的规制和随葬物品的样式,真实传神的描述更让董爷大开眼界,获益匪浅。 此后的数年,每当姚四爷路过洛阳,就会特意停下脚步与董爷一会,把酒言欢,共叙桑麻。 去年得知姚四爷转行做收藏时,董爷的心里非常高兴。 他高兴的不只是因为有好朋友的时刻相伴,生活会增姿添彩,更是因为好朋友离开了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以后不用再为其担心。 找房子、搞装修、引货源、拉客户,在董爷竭尽全力的帮助下,仅仅过了一个月,“姚氏文玩店”就开张了。 一位是数十年的“摸金”老手,一位是声名远扬的业内专家教授,两人珠联璧合、紧密合作,不到两年的时间便赚的盆满钵盈。至此,姚四爷和马三在洛阳牢牢站稳了“脚跟”。 在姚四爷的极力促成下,马三去了董爷的店里做了一年的学徒,学习文物鉴赏知识和古董修复技能,一年以后便能独当一面。 这件唐三彩就是经马三的手收进来的,花了近一万元,相于当时普通工人年工资的三四倍。 唐三彩,全名唐代三彩釉陶器,是盛行于唐代的一种低温釉陶器,釉彩有黄、绿、白、褐、蓝、黑等色彩,而以黄、绿、白三色为主,所以人们习惯称之为“唐三彩”。 唐三彩的釉本质上是一种亮釉,刚烧成时光亮刺目,光泽灿烂,百年之后光泽渐退,温润晶莹,釉光逐渐变得柔和自然,精光内蕴,宝光四溢。 马三初见这件唐三彩骆驼时,一下子就被其真实性给惊呆了! 无论从表象上的造型、胎质、釉面和釉光,还是内在的神韵、风格,它都与博物馆的藏品一模一样。釉面上有泥土的腐蚀痕迹、过渡自然的腐蚀斑块和后天生成的“银斑”,内壁有指纹,釉光柔和温润,露胎处的如针尖大的土锈,还有那种苍老的千年陈旧感,这所有的一切都证明了它的真实。 这件唐三彩骆驼具备了真品三彩的全部特征,在胎、釉、色彩、造型乃至内在的精神风格等方面达到了完美境界,使得姚四爷实在无法找出赝品的证据,只得点头同意收货。 但这过于完美的东西着实让他不放心,所在当天傍晚他就去了董爷那里,说起了这件藏品。他想让董爷掌掌眼,好给他参详参详。然而还没有等他说完,董爷就从里间取出一件唐三彩骆驼,放在了桌子上。 仔细端详之后,他再次惊呆了! 这件唐三彩骆驼与他店里的那件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世界上没有一件完全相同的陶器。因为陶器或瓷器表面的釉料在经过高温烧的过程中,其色不可控,其形更不可控。这也称之为“窑变”。 董爷又递过来一个放大镜,让他细看骆驼左前蹄下的露胎处,隐隐约约有一个极其微小的简体“赵”字。 看完这一切以后,姚四爷没有过多停留,匆匆回到自己的店里。 取出放大镜,他在这件藏品上也找到了那个“赵”字,而且似乎要比董爷的那一件更加清晰一些。 第五十五章 造假唐三彩 1988年中秋,河南巩义,大黄冶村。 夕阳已经隐去了她最后的霓裳,晚风里夹带了一丝惬意的凉爽。一轮朗月悬在天空,铺天盖地的虫鸣开始登场。 村东头的一个农家小院里,董爷、老钱在喝酒聊天,一起的还有马三。 老钱是这个院子的主人,七十岁左右,黑瘦,干练,精神矍铄,做了几十年的村干部,是远近闻名的能人。儿女早已成家立业,又都住在城里,家里如今只剩下他与老伴两个人。 老钱所在的村子叫大黄冶村,与黄冶河下游的小黄冶村一起被称为唐三彩的古窑遗址。黄冶河发源地青龙山峡谷,长约11公里,从上游往下分段命名,其中有两段被称为“白冶河”和“黄冶河”。“白冶河”是因唐代在此烧制白瓷而得名,“黄冶河”则是因为烧制以黄为主色的三彩器而得名。 唐三彩,中国古代陶瓷烧制工艺的珍品,被誉为“东方艺术瑰宝”。曾被人们遗忘了一千多年,1928年修筑陇海铁路时被重新发现,引起日本、欧美各国人士之注目,进而以高价购藏,从此唐三彩遂被列入世界艺术之一部分。 黄冶村不仅水陆交通非常方便,而且附近蕴藏着丰富的白色高岭土和大量的煤炭资源,是烧制三彩器绝佳之地。民国时期此地就成为唐三彩的“圣地”,作坊众多,客商云集。后来因为政治原因,唐三彩被列为四旧受到批判,黄冶村唐三彩的作坊和窑炉随之消失。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带来了市场繁荣,唐三彩的作坊和窑炉又重新开了起来。 董爷就是冲着这些作坊和窑炉来的。上次见到姚四爷也栽在了“高仿唐三彩”上,他便觉察出了其中的商机。 老钱对董爷的到来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房间里收拾的一尘不染,被褥床单换成新的,连先前满院子乱跑的鸡鸭也给圈了起来。每月一百元的收入让他高兴,有事可做、有人能与他聊天说话则更让他快乐!自打从村书记的位子上退下来,就很少有人上他的门了。农村人眼窝了浅,都争着去巴结新任的村干部,谁还会理他这个落了架的凤凰。 董爷是以大学教授“考察研究”唐三彩制作工艺的名义到黄冶村的。虽然离开了大学,但教授的名头他一直都戴着,这有时候这个名头比官帽子都管用。 老钱就很迷信“教授”这个名头。在他的眼中教授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是有大学问的。对于董教授能住进自家的院子,能和他这个土老冒喝酒、聊天,这都是上天赐予的福份。 董教授让老钱去找一个赵姓的窑工。大、小黄冶村共计十八家作坊,家家他都熟悉,个个作坊主都受过他的恩惠,从中找出一个窑工应该手到擒来!然而跑了半个多月,他硬是没有找出来! 今天与董爷喝酒聊天,老钱就有些沮丧。 董爷却没有任何责怪他的意思,反而宽慰他,不着急,慢慢来。 “可以从制作技艺方面入手,不管他现在有没有当窑工,只要他的手艺最好,它就有可能是!”董爷给出自己的建议。 听到这话,老钱猛然想起了一个人,钱益! 钱益是他的远房侄子,说外甥也行,三十多岁,高中毕业,是目前村里制作唐三彩技术最高的人。 钱益的技艺源于祖传。他们家世代烧瓷,传承了几百年。到了他姥爷这一代时膝下无子,唯有一个女儿。没有办法,他姥爷只好将招了一个上门女婿来继承家业,延续香火。 这个上门女婿,就是钱益的父亲,他姥爷的弟子,姓赵。 钱益自幼聪明好学,记忆力超强,学习成绩一直很好。高中毕业后他本可以考上大学的,只因家庭成分不好,没有资格考。尽管如此,他也是村里学历最高的人。那个特殊年月他的父亲因为私下研究烧制唐三彩,被扣上反对破四旧的帽子,冤屈死了。他的母亲为此经常伤心落泪,得了严重的眼病,几乎成了瞎子。钱益曾经做过几年民办教师,后来因为成分不好,也被辞退。 经历这么多不幸,钱益成了一个性格孤僻、沉默寡言之人,在村里很少与人来往,也不经常出门。 听完老钱的叙述,董爷大概可以确定此人就是他想找的人!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通过老钱介绍,董爷渐渐的与钱益开始有了来往。在得知钱益母亲的眼睛是因为患有白内障而失明时,他立即给北京的同学打电话,让其帮忙联系协和医院给予救治,期间的所有费用都由他承担。 钱益被董爷的一片赤诚打动了,他知道董爷痴迷于“唐三彩”的收藏,一心想得到几件绝世精品,他决定帮助董爷来实现这个心愿。 在父亲被冤死以后,钱益曾经立下誓言,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染指唐三彩。此后的十年间,他老老实实种田为生。十年浩劫结束后,村里的三彩窑开了一个又一个,乡亲们的腰包也鼓起来了,但他还是不为所动。 前年母亲突然病重,没有钱医治,便出门借钱又连连被拒,钱益才动了重新制作唐三彩的念头。 附近的高岭土是免费的,只要有力气,想取多少就取多少。制作技法和釉料配方早就刻在了他的心中,制坯的工具家里一应俱全。虽然没有自己的窑炉,但村里他的叔伯多,且多在窑上干活,所以他根本不需要为此担心。 钱益先后制作三批活儿,共计十八件东西,皆是三彩骆驼,但最终只有五件让他满意。他将其它十三件毁了,将这五件东西托人去卖,要价每件八百元人民币。 这个价格明显是一个高级仿制品的价格。钱益从一开始就不想骗人,也不想让别人拿着他的活计去骗人,因此他还在每件作品的暗处注了一个“赵”字,以警示对此感兴趣的收藏者。 在得知钱益愿意为自己制作唐三彩时,董爷的心里非常高兴。他急忙取出早已准备好图样,让钱益看。 图样上的三彩在市场上极其罕见,还有一个钱益从来都没有见过。 看到了钱益惊喜的眼神,董爷知道,他的计划成功了一半! 物以稀为贵! 做几件稀世珍品,定能价值连城! 第五十六章 假唐三彩被送进官场 1990年春,河南洛阳,第三看守所。 颓废的董爷蹲坐在一间牢房的墙角处,目光呆滞的望着印满污水水渍的天花板,巴掌大的窗户外,是阳光明媚的上午。 他想起前年秋季,想起了黄冶村,想起了那八件真假难辨的唐三彩珍品。 唐三彩采用的是二次烧成法,制作工艺极其复杂。制作一件新的器物,先后要经过做模、制胎、素烧、施釉、釉烧和开脸六个步骤,每一个步骤都必须精雕细琢,力求精准无误。 传承的力量真的很强大,强大到关注了到了每一个细节。得到几世传承的钱益,不仅承袭了先辈的高超的技艺,更继承了他们严谨、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匠人风格。 “光有图样是不够的,我还要看到真品!”这是钱益的基本要求。 真品是有的,都在省市的博物馆。只是董爷要做的这几个不是孤品就是残品,只有搞研究的人员才能看到。这或许对于其它人来说有些难度,但对于董爷来说不费吹灰之力,他的许多同学如今成了这个行业的泰山北斗,更有一些本身就是这些博物馆的领导。 在董爷的协调下,钱益往来于博物馆和作坊之间,他用铅笔描绘出那真品的外形轮廓,用钢笔记录下真品所表现出的神韵和气魄,再回到作坊里拉坯、制胎,做好了又去与博物馆的真品进行对比,如此反复,直到他满意为止。 整整三个月时间,钱益才做出了三十个合格的毛坯,再经过素烧、施釉、釉烧和开脸,拿到手成品的只有八件。 马三对制作唐三彩的兴趣不大,却对博物馆的各种文物情有独钟。每当钱益去博物馆时,他都紧紧跟在身后。到了博物馆,他不看唐三彩,而且四处看,到处瞧,像个进了皇宫的乞丐。 当然马三也自己的任务,那就是去唐墓中取土。 文物仿制过程中,最难模仿的不是它的形,也不是它的神韵,而是那一千年的岁月给文物留下的印记,那种苍老的千年陈旧感。 过去钱益只是在自己家里的地窖里,用普通的土将烧制好的陶瓷埋好,等上个一年半载,这才取出去卖。但这次非比寻常,要求必须用曾经埋过真品的土来给这些器物染上岁月的颜色。 进到墓穴中取土,对于马上来说是小儿科。五天时间,马上先后进了的三座被废弃的唐墓,背回来了十几筐新鲜的老土,如果仔细观察,土中还有一些唐三彩的碎瓷片。 一年以后,钱益当着董爷和马三的面将所有模具毁去,并重申了他不再烧制唐三彩的誓言。八件精美绝伦的成品被董爷带回了洛阳,摆在了自家店里最隐蔽的位置,以高级艺术品名义对外出售,每件标价七万元。 一个月不到,八件仿品便被抢购一空。董爷获利四十余万元,他给钱益送去十万元,又给姚四爷和马三送支十万元,自己留下了贰十万元。 十万元啊!在当时绝对是一笔巨款。 钱益看到这么多钱时惊呆了,他从来没有见这么多钱,从来也没想过自己会拥有这么多钱!如今他娘的眼睛已经恢复了视力,又有了这么多钱,他们家的好光景看样子真的要来了! 惊呆的不仅仅是钱益一个,还有姚四爷。当然让他惊呆的不是钱,而是董爷为人做事的大气。马三只是他一个学杂工,跟着他学本事,长见识,结果却分了这么多钱,真得让他这个正儿八经的师傅有些汗颜。 八仿品中有三件是被当地的藏友买走,叫嚣着他们要好好收藏,至于实际上是否贩卖到北京上海或者是郑州西安,是否以艺术品出售,董爷已不能再过问。外地的游客买走了两件,日本的游客买走了两件,都是以艺术品的名义购买的。最后一件则卖给了当地的一个混混。 按照董爷的做事风格,这件仿品是万万不可能卖给那混混的。因为这种人办事太不靠谱,容易惹出事端。但这个混混是自己儿时的玩伴,实在抹不开脸。 人的悲剧总是在抹不开脸开始的。现实中,有些事情本应该依据原则、遵照制度和法规去办理,却因为遇见了这种关系、那种情份,便抹不开脸面,只好委曲求全,失去公义,忘掉准则,结果必然导致了一场又一场悲剧。 董爷的悲剧开始了。 卖完那些仿品不久,他就被关进了看守所,理由是“倒卖国家一级文物”。 见到丈夫被警察带走,小婉都快急疯了!她四处求人托关系,可是一点用都没有。董爷就是那样被关着,也不审也不判,仿佛等着什么。 姚四爷花了重金,从一个知情人处买回来了事情的真相。 那件卖给混混的仿品,被当成真品送进了官场,也是一些鉴定专家太无能,竟然在反复鉴定中都给了真品的结论,于是这件唐三彩仿品一路高歌,最终到了一位封疆大吏的手上。 封疆大吏的能量之大绝非常人能够想像,于是很快还原了真相。 据说还原真相的过程很曲折,后来采用了哈利光鉴别技术才认定了真伪。 原来,大多数唐三彩的釉面由于时代久远都会出现哈利光,它是千年风月留在唐三彩器表的影子。真品三彩器物通体的宝光,恍惚不定,如梦幻漂浮在绚丽多彩的釉面上,所有的高仿者对这梦幻之光都会感到无奈,因为他们根本无法仿制。 唐三彩真品的哈利光用一般的照相机就以可拍摄到,而仿品的光则拍摄不到。所以,有无哈利光成了鉴别真假唐三彩的一个硬指标。 送一件假宝物给自己的上司,一些人的政治生涯算是到头了。 恼羞成怒的他们将满腔的怒火发了出去,沿着这件仿品的来处一路熊熊燃烧,但凡触碰过这件唐三彩的人都倒了霉,董爷也没能幸免。 因为董爷担下了所有事,钱益和马三他们安然无恙。 第五十七章 姚四爷死在唐墓里 1990年,隆冬,邙山深处,一座大型唐墓墓室。 姚四爷望着面前精美的壁画,黯然地等待着死亡,与他一起的还有大黑。大黑好像感觉到了什么,静静地趴窝在他的怀里。 这个墓室很大,足有四十多个平方,中间是高大华丽的棺椁。石椁为宫殿形状,由椁顶、廊柱、椁板和基座组成,上面均刻有花卉、侍女、鸟兽等精美图案,并施以彩绘或描金,精美绝伦。 棺椁已被凿开,里面的宝物也已被全部拿走,只留下散乱的遗骸。 三个月前,对方放出话来,只要送去一件唐三彩的真品,就可以释放董爷,且既往不咎。姚四爷得知后立即决定重新出山。 得知有人愿意为董爷出头,王副书记的儿子亲自见了一次姚四爷,当面确定了以唐三彩真品换人的方案。 姚四爷原计划是带着徒弟马三去做这件事情,却没想到王公子不但指定了墓穴,还为他找好帮手——“邙山五鼠”。 “邙山五鼠”的恶名姚四爷是听说过的。 “邙山五鼠”并非邙山人,也非是亲兄弟,但都同姓“子”,又因年龄相近、臭味相投,便结成异姓兄弟,行走于行业间。他们五人皆是心狠手辣、刁滑奸诈之辈,江湖有他们行侠仗义的故事,也有他们谋财害命的传言,其行踪往往飘忽不定,性格秉性更是无法捉摸。前些年他们在业界混的风生水起,声名显赫,后来不知得罪了什么人,又销声匿迹了。 为了救出董爷,姚四爷没有选择,只能服从。 或许是预感到了这种合作暗含着巨大的风险,姚四爷在临走时给马三留下了一封信,并郑重交待,如果一个月之后他还没有回来就立即拆开,遵照信中的安排去做。马三见师傅说这话时表情异常严肃,明白了此行必有凶险,心里不免为师傅担心起来。 王公子指定的古墓在邙山深处,一座石山之中,周围人烟稀少,最近的村子也在十里地之外。 顶着刺骨的寒风,他们一行六人走了三天才赶到。 姚四爷围着石山转了一圈,仅明面上的盗洞就有七八处,而且分布于不同年代,有刀刻斧凿的,有火烧水激的,有炸的,也有爆破的,但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都是挖了一半就放弃了。放弃的原因无它,就是因为这里的石头大小不一,而且坚硬、松散,造成了盗洞挖掘的困难极大,塌陷的风险又极高,显然,他们没有找到墓道口。 找出真正的墓道入口将是这一次行动成败的关键。他们六人之中,深谙此道的只有姚四爷。 或许是王公子的交待,或许是有求于姚四爷,“邙山五鼠”对姚四爷都非常客气,对于他表现来了的处处提防之心也很理解,为了配合这种提防,他们只让姚四爷做一些动脑动嘴不动手的事情。 搭建帐篷,安下锅灶,他们六人有条不紊,摆出了长期作战的姿态。五人表现出的真诚,并没有让姚四爷放松警惕。他明白,恶狼在尾巴露出来之前都是伪善的,危险总是发生在麻痹大意之后。 第四天,姚四爷终于点出了墓道入口。 “轰”的一声巨响,穿云裂石、震耳欲聋。多亏是荒郊野外渺无人烟,否则这惊天的响动,必定会引来人们的怀疑。待硝烟散去,扬起沙尘落下,一个大坑呈现在他们面前,深度超过了一丈。 五人跳进坑里,铲去上面松动的石块和沙土,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继续炸!”姚四爷不向他们解释,直接命令道。 五人见姚四爷成竹在胸,也都来了精神。 又是“轰”的一声巨响,声音比上次更大,眼前的大坑深度接近了两丈。 姚四爷看了看手中的罗盘,在坑底的西北方指了指。五人立即会意,开始铲土,只是三两下,一个墓道口便出现在他们面前。 找到墓道,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挖洞、搬石、砸门等这些苦力活对于“邙山五鼠”来说轻车熟路。尽管如此,他们五人还了耗费了四天的功夫,才勉强打通了墓道。留下一个人在上面望风,其它四人与姚四爷进到了墓室。 这是一个唐中期的墓穴,规制至少到了侯爵级别,随葬物品极其丰富,特别是众多的金银玉器,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见到如此多的宝物,姚四爷心中的危机感又多了几分。他立即声名,自己只需要一件唐三彩去救人,其它的一概不要。 对于姚四爷的声明,那“四鼠”也没有任何异议。 在随葬物品种,总共有七个唐三彩,但保存完好的只有三件。姚四爷小心翼翼取出其中的一件,用海绵布裹了,轻轻地放在自己的背包里。 这件唐三彩的似乎有千斤重,姚四爷屏气凝神,使出全身的力气。做完这一切,他起身站在一旁,不再看那些价值千金的稀世珍宝。 见姚四爷取宝结束后,“四鼠”开始行动。他们手脚极其麻利,仅用了一袋烟的功夫,就将所有宝物都被洗劫一空,并运到了地面上。 “四鼠”又在四处仔细搜寻了一番,在确定没有遗漏的宝物后,动手了! 距离姚四爷最近那一位青年人猛扑了过来,手里的匕首在空中划过一道寒光。 姚四爷早就想到了他们可能会在此时动手,却没有想到他们会偷袭。 此时动手的好处有三,一是此时全部宝物已经运出没有后顾之忧,即使在打斗中受伤或者死了,也不影响取宝。二是此时依然身处墓室中,这里可是埋葬对方最佳场所。三是动手过程中即使发出再大的响声,外面也听不见。 但偷袭的手段往往会出现在弱者对强者时。对方四人皆是青壮,且行走江湖多年,功夫了得,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动手。 面对偷袭,姚四爷绝对不敢有任何大意。他奋力躲过那把致命的匕首,随即扬手打出一枚暗器,灭了东南角的蜡烛。黑暗中,“四鼠”的人多优势就会荡然无存。 “四鼠”显然没有想到姚四爷竟然会出此一招,一时有些慌乱。 姚四爷一闪身,躲在了棺椁的后面,随后又是两枚暗器打了出去,换回来两声惨叫和一声枪响。 竟然有枪,而且枪法还很不错! 手腕处灼痛,姚四爷心惊肉跳!此后的好一大会儿,他没有再出手打暗器,“四鼠”也没有开枪。 大黑跳到了棺椁上面,用凶狠的眼神盯着那几个生人。 又过一会儿,姚四爷听见了对方在缓缓向出口移动,他们要走了! 姚四爷并没有打算出手拦着,终究对方人多,还有枪,况且自己手腕受伤,他不想拼个你死我活。等对方离开,再想办法出去。现说那墓道是一个缓坡,根本不担心对方用土石封堵。 到目前之止,除过对方有枪以外,一切还都没有超出姚四爷的预想。可就在他有些庆幸的时候,“轰”的一声巨响,墓道被彻底炸塌了! 第五十八章 美丽的师娘 1990年,末冬,陕西,乾县。 几条蜿蜒的深沟,宛如巨龙般从四面八方游来,在肥沃的秦川大地上涌出了一座石山,这就是梁山。 梁山位于陕西咸阳市乾县城北6公里,是圆锥形石灰岩山体,共有三座山峰,南面两座山峰挺拔俊秀,东西对峙,如天然门户。北峰最高,其势卓立而不孤,乾陵寝宫就建于此。 乾陵是唐高宗李治与女皇武则天的合葬陵,是目前已知的保存最完整、文物储藏十分丰富、而且没有被盗的帝王陵墓。 相传唐朝开国之初有两位高人,一位是闻名天下的四川星相家袁天罡,另一位是专掌阴阳和天文历法的太史令李淳风。唐高宗李治登基不久,就命他二人为自己的陵地选找风水宝地。 袁天罡走遍黄河两岸后来到关中,见一处山峦上紫气冲天,恰好与北斗相交,认定这是块宝地,随手摸出一枚铜钱放在地上盖上浮土,回朝复命。 李淳风也寻遍大江南北后沿渭水东行,见秦川大地上突兀出一座石山。从南向北看,恰如一位少妇仰卧,五官齐全,胸部坚挺。他随即上山,以身影取子午,以碎石摆八卦,在“二鱼”相交处扎入发针,也回朝复命。 高宗听得二人禀报,命人复查。那人找到这块地方,扒开浮土,发现李淳风的那根发针正扎在袁天罡那枚铜钱的钱眼里! 远眺乾陵,好似一个惟妙惟肖的“睡美人”。梁山南面两峰较低,中间为司马道(神道),故而人们称这两山峰为“乳峰”,当地人也称之为“奶头山”。 在“奶头山”的东侧,有一个叫做“柳池”的村子,十几户人家皆是沿着原畔而居,家家住窑洞,没有一间瓦房。 原畔上是密密麻麻低矮的酸枣树,中间偶尔夹杂着几簇迎春花,淡黄的小花开的正艳。 在村子的南头,最靠近沟边的那户人家,新砌了院墙,返修了窑洞,整洁的小院清爽而温馨。小院坐北朝南,三个窑洞整齐排列着,面朝着太阳。院子中间有一颗杏树,在寒风中轻轻摇摆着枝干,像是回味秋的丰硕,又像是期盼春的明媚。杏树下,用砖支起了一张石桌,桌子周围有四块方石作凳子。仔细瞧,就会发同那桌面实际是半块碑石,上面的字迹还依稀可见,。 马三正在石桌旁吃饭。饭菜很简单,萝卜咸菜就玉米糁子。跟他一起吃饭的还有一位中年妇女和一个小伙子。 中年妇女是他的师娘,眉目清秀,肤色白净、身材苗条,面容姣好,年青时绝对是一位美女。 小伙子是师傅的儿子,叫小文,二十岁,身材魁梧高大,四肢粗壮,肤色较黑,俨然一个猛张飞。 马三是两个月前遵照师命来到这里的。 姚四爷对待马三胜过父母。 他本是一个穷山沟里的穷孩子,八岁时死了父亲,母亲改嫁,自己成了放羊娃。十二岁时被自己的亲姑妈赶出家门,成了无家可归的浪子。多亏师傅姚四爷收留,供他吃穿,传他本事,教他做人,还给他攒了许多钱,说如果遇到一个好姑娘,就娶回来给他当娶媳。 非亲非故,视他如亲生儿子,此份恩情重于泰山! 马三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也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他曾多少次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对师傅好,一定要为师傅养老送终。 师傅离开时留下书信,马山就有了一些不祥的预感。两年前他们来到洛阳开了“姚氏古玩店”,凭借着多年与古董打交道的经验,加上行业能人董爷的大力帮衬,生意很是不错。后来在师父的推荐下,他又跟在董爷身边,学了不少本事,也长了不少见识,特别是上次仿制唐三彩的生意上,他一下子就得了十万元的分成。尽管跟了师傅以后他没有缺过钱,但这么多钱他是第一次见到。 可是谁想到这笔生意出了纰漏,董爷被牵扯进了一桩公案。 金盆洗手后重出江湖,风险极大。但为救董爷师傅还是决定孤注一掷。他走时留下书信并交待,如若半月后他没有回来,就照信中安排行事。 师傅走后,马三心神不宁,惶恐不安。他每天都向神佛祈祷,希望他们能保佑师傅平安回来。随着半个月期间的临近,他的心里日益焦灼。 半个月的期限到了,师傅还没有回来。 马三用颤抖的手急切地拆开那份已经被他攥了多日的书信。 信的内容很简单,让他迅速离开此地,除过钱以外,不要带任何东西,并留下了一个地址。 马山知道师傅出了事情,他很想去找寻,但他又不敢违抗师命。他穿着一件普通的衣服,抱着小黑出了店门,像往常那样去巷口吃早餐。 在那里,马三上了一辆出租车,直奔火车站。就在他离开后的当天中午,有五个人来到了“姚氏古玩店”门口。他们敲了半天门,没有人回应,又去邻近的店里打听,也一无所获,只好沮丧的离开了。 接下来的半个月,那五人常在附近转悠,像是恶狼在寻觅猎物。 师傅留下的地址是陕西乾县。马三是知道这是师傅的老家,那里有他的妻儿。师娘身患异病,全靠一种特殊的药物续命。药物极其昂贵,师傅寄回来的钱全都用在了买药上。 马三的独自到来引起了师娘的警觉,她再三追问师傅的近况。知道师娘身体不好,马三那敢如实相告,只说师傅临时有事,过些日子就会回来。 师娘见问不出结果,也就作罢,只是身体愈发的不行了! 马三和小黑在师傅家安心住了下来。下地干活,回家修窑,他的勤快得到了乡邻的赞许,也得到了师娘的喜爱。小黑也不甘落后,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它就将村子里的老鼠逼的搬了家。小文喜欢马三,也喜欢小黑,他将马三当作了自己的亲哥哥,愿意随时随地任其使唤。他将小黑当作兄弟,时时刻刻都想着它,喂它,逗它,带着它玩。 马三很享受这种家的感觉,只是师傅的生死不知如一根尖刺,时刻扎着他的心隐隐的痛,他很无助,又很无奈。 第五十九章 为姚四爷报仇 1991年,初春,洛阳开往西安的火车上。 清晨的细雨在午后演化成了暴雪,在强劲的北风鼓动着,硕大的雪粒如疯狂的蜜蜂四处乱撞,扑砸在车窗上,啪啪作响。 刚刚苏醒的天地,再一次被冰冷浸透,春天退却了。 坐在温暖的软卧车厢里,董爷的心情像窗外的天气,糟糕透顶。黑夜已悄然降临,风雪却没有停止的迹象。 董爷是元旦前夕走出看守所的,三个月暗无天日的牢狱生活,染白了他的乌发,也洗净了他半生的迷茫。没有怨恨,没有愁苦,迎着扑面而来的妻儿,他坦然地张开双臂,将这幸福紧紧地拥抱在怀里。 他心中感叹,还有什么比团圆与自由更加珍贵! 以莫须有的罪名关进去,又毫无理由的被释放出来,对于那些冰冷的机器来说,无非是开了个门,又关了个门。但对于他们这些草芥来说是痛彻心扉的,对于草芥的家庭来说是惊天动地的。 回到家里,跨过火盆,董爷长长出了一口气。坐在温软的布艺沙发里,妻子小婉端来父母早已准备好的饭菜,儿子像大人一般给自己的杯中斟满酒,父母眼中的满是喜悦,生活又回来了! 闻听董爷回来,故旧亲朋来了一拨又一拨,道不尽的关切,说不完的鼓励,仿佛要用这些将董爷从牢中带来的阴霾清洗干净。 送走最后一拨人已是夜深人静,妻子哭泣着诉说了姚四爷的事情,董爷听后陷入了久久的深思。 强风知劲草,日久见人心,危难之时才见真情啊! 董爷入狱以后,大多数朋友避之不及,几个有情意的也只是过来问问,只有姚四爷关停了自己的一切生意,与马三一起全力以赴去营救,这给无助中小婉以莫大的安慰。 四处求人,八方面托关系,姚四爷终于弄明白了董爷被关的原因,问清楚了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又了解到了对方放人条件——弄一件唐三彩真品来。 弄一件唐三彩真品对于姚四爷来说不算难事,只要给他一些时间,甚至不需要马三帮忙,他一个人就能搞定。只是重出江湖就有些难了!他可是曾经立下誓言,不再踏入墓穴一步的。走了大半辈子夜路,难免招惹些许恶鬼凶魂,如若自己违背誓言,必将种下心魔,那些鬼魂岂能饶过自己? 在保自己还是救挚友的抉择面前,姚四爷思量了一个晚上。最终,他做出先救人再救己的决策。 当见王公子提出要“邙山五鼠”与自己同去时,姚四爷立刻就预料到了其中的风险,但他最终还是同意了。行走于盗墓行业数十载,见惯了行业内谋财害命的手段,他对自己能够自保还是有信心的。 姚四爷临行时告诉了小婉,此次事件的主谋人是市委王副书记,主要实施人是“邙山五鼠”,要盗掘的是一座唐墓,并留下了一个路线图。他特意交待,如果他回来了,就一定会带给唐三彩真品去换回董爷;如果半个月后他没有回来,就让小婉带着唐墓路线图和王副书记谋财害命的资料去北京,找高人出手。只有扳倒王副书记,董爷才有可能从里面出来。 半月后,姚四爷果然没有回来,“姚氏古玩店”的马三也不知去向。小婉便按照姚四爷的安排,带着线路图和相关资料去了北京。 小婉的父母是知名大学的教授,有一些学生在政界里。这些师哥师姐们听到小婉的哭诉后,都愿意竭尽全力相助。 回到洛阳的小婉焦急的等待着,一日一天一天过去了,始终没有任何动静。那王副书记依然在电视里乱晃,在报纸上乱写。就在小婉独自在家黯然伤神时,一个意外的消息传来,恶人“邙山五鼠”被抓了,而且是在北京被抓的。 原来那“邙山五鼠”中的老五最是贪财胆大的。他在给王公子上交宝物时偷偷留下了一个“金龟符”。 “金龟符”是唐朝亲王或三品以上官员佩饰。据《唐书·职官志》和《新唐书·车服志》记载,唐初五品以上的官员都佩带鱼符、鱼袋,以“明贵贱,应召命”。鱼符以不同的材质制成,“亲王以金,庶官以铜,皆题其位、姓名。”装鱼符的鱼袋也是“三品以上饰以金,五品以上饰以银”。武则天登基后将鱼符改为龟符,鱼袋改为龟袋,并规定三品以上龟袋用金饰,四品用银饰,五品用铜饰。这也是将身份高贵的女婿称作“金龟婿”的缘由。 “金龟符”没有在河南当地出手,而是被那五鼠带去了北京。这样做不但可以躲过王副书记的势力和耳目,然而能够卖个好价钱。 或许那样的珍品太罕见了,“金龟符”一出现在北京文玩物市场上,就立即引来诸多业界藏友的围观和竞购,也迅速引起的几名文物警察的注意。 当年的警察还没有文明执法的概念,即使北京首都的警察也是如此。在确定这件宝物出自五鼠之手后,他们立即抓人,再就是严刑拷打,分分钟就将案情弄了个七七八八。见到此案不仅涉及到杀人害命,而且关系到了地方的重要官员,算得上案情重大,就以最快的速度上报给有关部门。 也是姚四爷在天有灵,这份材料正好落到了小婉的一个师兄的手里。他早就想为小婉伸张正义,却一直苦于找不到突破口,如今见到有人主动送上,便立即使出雷霆手段,为人民伸冤,为国家除害。 在当今中国办任何事情,自下而上势比登天,自上而下则势如破竹。 仅仅半个多月,王副书记落马了,“邙山五鼠”被抓了三鼠,那些下面的狗腿子关押董爷是为了向他们主子献媚,如今主子倒了,谄媚没有了对象,继续关押董爷也就失去了意义,便让董爷自己出去! 洛阳市文物部门在国家几位知名专家的指导下,对那座深山里的唐朝古墓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在清理遗存文物的同时,姚四爷和大黑的尸骨也必整理了出来,此时他们已经离世三月有余。 这件公案结案后,董爷托关系,以死者亲友的身份取回了姚四爷和大黑的尸骨,并进行了火化。他要将姚四爷的骨灰亲自送回去,他不想让姚四爷做孤魂野鬼。 第六十章 凄美的爱情总以悲剧收场 1991年,清明,古城长安,凤栖山公墓。 正值农历三月,晴空下阳光明媚,山坡上草长莺飞。湖岸边春风拂面,曲径旁杨柳依依。 在这迷醉的春色里,美丽的凤栖山迎来了成群结队的扫墓人。和煦的阳光赶不走他们心中的阴霾,温暖的春风吹不尽他们眼里的悲凉。将这满天的阴霾捻成根根线香,燃起,让那袅袅升起的青烟带去对逝者的缅怀。将无尽的悲凉化成张张黄纸,焚化,让那翩翩起舞的纸灰带去对故人思念。 马三带着小文,跪在一座石碑前,久久不起。 碑上镶着两张照片,一位英俊青年,一个美丽的少女。青年风华正茂,英姿飒爽。少女豆蔻年华,美貌如花。 小文泪迹已干,马三却依旧泪如雨下。 上月,姚四爷的骨灰被董爷送到家里,师娘见到以后当下就晕死过去。极度虚弱的身体那里能经得住如此沉重的打击,没过几天,师娘就含恨九泉。 师娘去世的前两天,精神面貌突然好转,她坐在火炕上,怀抱着姚四爷的骨灰,主动给马三和小文讲起来他们的往事,那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师娘是本村人,年轻时虽然算不上倾国倾城,但在附近的十里八乡,也是首屈一指的的绝世佳人。还没有到婚配的年龄,提媒说亲的人都络绎不绝。然而在二八年纪时,身体却患上了一种怪病,莫名其妙的咳嗽。一旦咳起来,昏天黑地,绵绵不绝,而且手脚冰凉,面如死灰。 有人说是痨病,有人说是哮喘,四处求医问药,都无济于事。眼见着日渐消瘦,去日不多。 师娘上面有四个哥哥,个个出息能干,不但做了公家人,而且都有一官半职,父亲又是村里的干部,家境殷实地惹人眼红。可这一切都敌不过身患恶疾的传言,一时间,众多的提亲人没有了。 正在这时,村里来了一个年轻的风水先生,他听说了这桩怪事后便托人问过了师娘的生辰八字,掐指一算,大喜。随即就托人上门求亲,并承诺,能保住师娘的命。 师娘的父母虽然看不上风水先生这个职业,但眼见着自己女儿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便咬牙答应了。 他们对女儿的病已经无计可施,或许这个风水先生真有保命神丹。即使没有保住,能让女儿在死之前结婚嫁人,也不枉在这人世间走一遭。 至于这个风水先生的家世他们也打听过了,他叫姚四,祖籍甘肃天水,三年灾害时父母兄弟被困在村子里活活饿死了,十几岁的他跟着门子里的一个小姑逃到陕西关中,靠乞讨活了下来。后来小姑嫁给当地一个农民,虽然对方家境很差,还是个跛子,但总算是寻到一条活路。 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小姑的婆家见他饭量大还干不了多少活,就不愿意收留,即使小姑再三恳求也无济于事。 姚四只好继续独自流浪,饥一顿饱一顿的,走到西府法门镇时,给人看风水的陈瞎子见他可怜,还有几分灵气,就收他做了徒弟。 陈瞎子并不瞎,早年间靠给人家看风水为生,无儿无女,日子过的倒也舒坦自在。后来年纪大了,又遇到了破四旧失了业,还遭到了批斗。 批斗归批斗,但几千年的封建文化早刻在每一个中国人的灵魂里。那些白天批斗他的人,口号喊的震天响,到了晚上却悄悄地请他过去,好酒好菜的招待他,因为方圆百里就他一位风水先生,谁家都离不开他。 五年后陈瞎子死了,姚四得了他的衣钵,成了附近唯一的风水先生。 那个革命的岁月,敢于向迷信挑战的大有人在。二十里地外的豆会村就有这么一位,三十来岁,退伍军人,仰仗着自己曾经上过战场手上沾过血,不惧鬼神,就在新宅基地建房屋时没有请姚四过去看。结果房子修建过程中不是这个的脚被砖砸了,就是那个从架子上掉下来摔伤了腿,事故不断。盖房的工匠都是老把式,感觉到有些邪门就去打听,这才知道了没有请风水先生来看,便纷纷辞工,说给再多的工钱都不干了。 退伍军人的父亲在县城红星酒厂工作,得知此事后立即赶了回来,他当着全村人的面,将儿子狠狠臭骂了一顿,还结结实实地抽了两个嘴巴子,这才命他带着重礼去请风水先生姚四。 姚四并没有拿捏架子,像往常以后应承下来。 在那个新宅基地附近转悠了大半天,姚四这才开了口。他指着西北的一处空地说:“向下挖,两丈!” 两丈?平常地基最多挖下去一丈!众人都很疑惑,却见风水先生发话了,就照着做! 当他们挖到两丈左右时出现了许多潮湿的青砖,仔细地除去周围的黄土,一个坍塌的墓穴出现在众人面。 从那以后,姚四声名鹊起,年纪轻轻地就被尊称“姚四爷”。 姚四爷并没有食言,师娘嫁给他以后,再也没有咳嗽过,脸色渐渐红润起来,体态也慢慢丰盈起来,两年以后还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女儿的康复和外孙的降生,让师娘全家上下都高兴的不得了。可是这样的好光景过了没多久,姚四爷便三天两头不回家,说是为了赚钱养家。后来离家的日子也越来越长,有时一年在家呆不了几天。 师娘的父母见姚四爷四处乱逛,让女儿常常独守空房,便私下里训斥了好几回,却没有多大效果。便找了个机会,让几个儿子揍了姚四爷一顿。 姚四爷被揍后老实了半年,没有再出家门,可是半年之后,他又离开了。 “真是一个逛货!”师娘的父母心里念叨着,满是怨恨。 师娘却没有责怪姚四爷,更谈不上怨恨。她知道姚四爷的苦衷,这几年为了给她买药治病,姚四爷花光了所有的积蓄。 为了弄钱买药,姚四爷只好去“找穴摸金”。这是陈瞎子教给他的另一门谋生绝技,也是他们门派中最主要的技艺。然而做这个行业有损阴德,是会遭报应的。于上师门规定,不到生死关头不得从事。 对这一点姚四爷的心里非常清楚,可为了救自己的妻子,为了让儿子在母亲的怀抱中健康快乐的长大,他甘愿冒这风险。 这些年来,姚四爷“摸金”弄来的钱全部用在了买药上,家里吃穿用度则绝对是他辛苦所得。他希望苍天能够看到他的不得已,看到他们家的愁苦,发一发善心,让他够逃脱那报应,或者让那报应迟来一些。 然而,姚四爷终究没有逃脱墓穴的报应,苦撑十几年的师娘也失去了生的希望,凄美的爱情总以悲剧收场。 师娘临死时特意交代,她死后火化,与姚四爷同穴。 马三在西安找到了一个绝佳的墓地,将师傅师娘二人葬在一起。今天是清明,他与小文来为他们扫墓。 在安葬完师傅和师娘以后,马三与小文再也没有回到乾县去。那个没有了亲人的家,实在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他们在古城内租了门面,又做起的古玩生意。 董爷上次来陕时,带来了“姚氏古玩店”的一些藏品,也给马三介绍了陕西当地几位业内专家和客户,加上马三的经验和努力,生意很快就做了起来。 一个月后,马三从火车站接回来山杏,她是来寻哥哥的。 第六十一章 租住的房子有“鬼”,不能住人 山杏拖着疲惫的身躯,提着沉重的皮箱,走下了火车。 “他还是以前那个小马哥吗?他还是信上写的那样怜惜自己吗?还有那个小文,他会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吗?” 这些问题纠缠了她一路,如今还跟着她下了火车,令她心里忐忑不安。。 五月的阳光从站台棚顶的缝隙中照射下来,落在拥挤的人群里面。污浊的空气迎面扑来,喧嚣与嘈杂一下子冲进了她的大脑。 这,难道就是梦中那座城市? 这些年来,山杏在梦里无数次到过这座城市,先来找母亲,找了十几年;后来找哥哥,又找了四五年;再后来就是找他,这也已找了半年多! 他会亲自来接自己吗?他说他会来的,但是万一有事呢?快四年了,城里的漂亮女孩那么多,他会不会变了心? 噢!还有哥哥,那个曾经给自己无限希望的亲哥哥!他在这个城市吗?如果在,他会在哪儿呢?哪条街道?哪座房舍?如果不在,他又会去了哪儿呢? 还有,那个想象中的母亲。她,还还活着吗? 三年多以来,山杏经历了许多事。先是高考落榜,后来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哥哥又音信全无,这一个个灾难如重锤般击打在她柔弱的心灵上。她感到孤苦无依无靠,时常夜半暗自垂泪。 还好有他的来信。 信是每周一封,从未减断过。信里的字越来越好看了,端秀清新,遒劲飘逸。信里的句子也越来越优美了,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信里的语言也越来越直白了,柔情似水,温情脉脉。 这还是那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小哥吗? “山杏!山杏!” 一个与自己爷爷口音有些相似的陌生呼喊声,从出站口传来! “是在叫自己吗?”她有些怀疑,随即向周围看了看。 “是在叫自己!”她的身旁没有其他人,担忧和紧张大大减缓了她的脚步,人流早已冲过,她被远远地拉在了后面。 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听到自己的名字,山杏突然间就来了勇气和力量,她加快了脚步向出站口走去。 在出站口,她看见了那个喊自己名字的年青,是姚小文。她在照片上见过他,长得有些粗犷,有些黑,也有些胖,却颇具男子汉的英气。 在小文的身旁,马三正含笑看着自己。殷切的目光里充满了一股股灼热,仿佛要将昏暗的通道点燃! 他高了,也瘦了,烟灰色的夹克显露出几分现代气息,头发乌黑,皮鞋锃亮,像一个城市青年。 刚一出站,小文就热情地抢过来她手中的皮箱,扬手抡到了自己肩膀上,像抡一个玩具。 没有皮箱的拖累,也看见来接自己的他,山杏一又轻松了许多。 “累不累?”他轻声地问。 “不累!”山杏低声地答。 “那饿不饿?”他又轻声地问。 “不饿!“山杏还是低声答,脸却有些红了。 “那我们回家吧!”他开怀地笑了! 山杏嗯了一声,像一个乖巧顺从小媳妇。而马三则像一位大哥,小心地呵护一朵来自深山里的纯净的奇葩。 小文在路边拦住了一辆出租车,招呼他们上车后往家奔去。 家不远,就在城里面,只有几分种的车程。家也不大,三间两层瓦房,却带着百十平米的小院子。 这房院是马三买下来的,却只花了五万元。 原本他没有买房的打算,租了门面又进了一些好货,花了不少钱,每个月又要给老家的弟弟寄去学费,如果再去买房,肯定有些捉襟见肘。 自从跟了师傅,他总喜欢将手中的钱准备的宽裕一些,这仿佛这样能给自己很大的宽慰和依靠,特别是在师傅去逝以后。 想想也是,以前有师傅照顾自己,吃住都不让他操心,就连以后娶媳妇生孩子的事,师傅都早已有了预备。如今师傅不在了,自己要照顾小文和小东,现在又了心上人山杏,是家里的名符其实顶梁柱,他可不想借债度日,让这些亲人忧心。 马三的店面在南门附近的书院门,这里是西安著名的文化旅游街,街西口矗立着唐宝庆寺华塔,街中间有著名的“关中书院”,出了街的东口,就是闻名天下的“西安碑林”。 店铺不大,只有三十来个平方,摆了几个博物架和一张柜台,就已满满当当,根本无法住人,他们只能在附近另租房子住。 在附近转悠了两三天,也看了几处房子,不是价格太贵,就是房子太差,没有一处令他们满意的。 最后在一条巷子最深处,他们找到了这个安静的院子。院墙不高,涂成了深红色,略显厚重。院门楼由青砖砌成,秦汉风格,简单大气。门前一对石狮子,精巧灵动。光洁漆黑的木门上贴着一张白纸,上面用毛笔写着“出租”两个大字,字的下方还一串电话号码。 两人感觉到不错,就在附近找了一个公用电话,给房东打个电话,不一会儿房东就来了。 房东姓王,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长着一幅诚实的面孔,说一口地道的关中土话。他在西华门电信局上班,距此很近。 打开院门,他们进到了院子。没想到这个院子里竟然有假山、有水池,有杏树,还有翠竹。房间里家具也都齐备,墙壁像是刚刚粉刷过,干净整洁,只是感觉很久没人住了。 马三与小文都很很满意,问了价钱,不贵,还不及巷口那家的一半,便立即签订了合同交了房租,当天下午他们就拿到了钥匙。 搬家时,街坊四邻来看的不少,还有人指指点点,私下议论着什么。因为人不熟,马三也没有多问。 可在他们准备入住时,一位善良的老太太拉住了他们,说出了一个让他震惊的秘密——他们租住的房子有“鬼”,不能住人。 第六十二章 “鬼”助马三低价买房 租住的房子有“鬼”? 马三的心咯噔了一下,自己没看出什么呀?难道自己看走眼了? 在决定租住之前,马三习惯性地看了一下这座小宅院的风水,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房子坐北朝南,院子南北长、东西窄,整体方正,是富贵子孙的格局,而院子前部狭窄,后部较宽,又是平安吉利的征兆。院子里花草树木生机盎然,假山池塘布局精妙,这是人财两旺的气象。 如此好的宅院风水,怎么就闹鬼了呢? 邻居老太太后面的话解开了马三心中的疑团。 原来这房子三年前翻修过,上任房主是一个极其吝啬的薄情之人,在修房子时给工匠吃的不好住的不好,还经常找茬扣工钱,先后换了三波工匠才将房子修好,到最后还是赖了人家一百多元钱。 房子住人以后怪事频出。先是屋顶上常常坐了一只猫头鹰,夜半时分或叫或笑;再就是房梁上有隐隐约约的磨牙声传出,时断时续;更离奇的是睡在西屋的人,经常梦到有一双眼睛死死盯着自己,眼神满是怨恨和愁苦。 仅仅半个多月,那吝啬薄情的房主就抗不住了,匆匆搬了出去,另寻别处居住。因为地段好,房子很好出租,房主也没有受到多大影响,谁知先后来了五个租客,都住了不到一个月就搬走了。 因为那房主不仅没有退还房租,还扣了租客的押金,所以房子“闹鬼”的事情便一下子传开了,自此再没有租客愿意租住。 半年前,现任的房东有些不信这个邪,从老房主那里将这个房子买过来,重新粉刷了一遍,还请一些和尚道士做了法事,就搬了进去。然而不到半个月,他还是悄悄地搬了出来,因为那个猫头鹰的叫(笑)声还在,那个诡异地磨牙声还有,那双怨恨的眼睛还经常撞进人的梦里。 小文是个火爆脾气,这一点既不随师傅,也不随师娘,这可能与师娘的娇惯有关,也可能与师傅长期不在家缺少父亲管教有关。他听到自己租的房子不干净,当下恼了,就要找那房东理论。 马三制止了他,并让他先去店里住。 小文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听从了马三的安排。父母去逝后,他就将马三当作自己唯一的亲人。 当天夜里,马三和小黑搬进了院子,住到那间“闹鬼”的西屋。他是不怕鬼的,常年行走于坟茔之间,鬼怪离奇的事情见的多了,这一点点小技量他根本就不放在眼里。 倒是小黑有些害怕了。 小黑已经不小了,虽然才七八岁但已经到了猫的中年,白天除了吃喝拉撒以外就是睡觉,即使有鸟飞来有老鼠跑过,它都懒得睁一下眼。到了晚上它会在房顶或屋檐上呆一会儿,盯着满天的星斗看。 小黑跟着马三来到这个院子里,它先是在房间外面徘徊,不愿意跟马三进去。后来见马三进到房间后不出来,便低垂着尾巴伏着身子,小心翼翼地跟了进去,一幅胆颤心惊的样子。 进了房间,小黑的目光总是不离一处墙壁。 马三走过去,细细看了那处墙壁。那里隐约有一些印纪,呈正方形,像是曾经被人掏出过一个洞,后来又补上了。 看完后,马三又窜上了房梁,四处搜寻。在一个梁与檩交结的隐蔽处,他找到一个木制的机关,形状与“榫卯”极其相似,不仔细看万难发现。 找到这些,马三的心里便打定了主意。 第二天,马三请来了房东,冷着脸将邻居老太太的话说了一遍。那房东是一个实诚人,就像他那张实诚的脸一样。他自知理亏,红着脸说愿意将所有的租金和押金全部退回。 马三看到房东的态度,知道火候差不多了,就没有再继续那个房子的话题,而是带房东去了街口的酒馆。 三盘晕菜,两碟素菜外加一瓶好酒,两人便海天阔地的聊起来。 房东是一个爽快人,几杯酒下肚以后便将压在心底的话全部倒了出来。他是三线建设的退下来的老兵,当年在秦岭深处为修铁路受尽了千辛万苦,差点还把小命搭上。后来好不容易回了城,却发现家里的房子被拆了,自己根本无处安身,好在还有一笔拆迁补偿费,尽管少得可怜,但总比没有强。他贪图这院房便宜,就又借了些钱将其买了下来,算是个家,谁知......唉! 房东说这里,长叹一声,两眼含泪,满脸的落寞. "老哥,那你这房了愿意卖不?"马三摸清了对方的底,就直接表露心机。他明白,对于豪爽的人,就不要拐弯抹角,婆婆妈妈。 “愿意,当然愿意!”房东听到马三问这,就立即答道。他早就想将这个烫手的山芋扔出去,只是苦于没有买主,那时有钱人太少,当官的人又嫌太小看不上,加上又传出了“闹鬼”的谣言,就更没有人愿意接手。 “老哥想多少钱出手?”马三不紧不慢的问。 “如果是旁人,八万,一分不少!如果是兄弟你想买呢,那就七万!”房东出价干脆,想是在心里谋划了很久。 “五万,现金!过完户一把交清!”马三从房东的眼神中看出来急切和紧迫,就不愿意再去讨价还价,直接给出了自己的底价。 “这是我能出的最高价格,房子成交以后,我兄弟的生死便与你无关!”马三没等那房东回应,又补充道。 房东知道再去讨价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便点头同意。两天后,房子过户完成,马三和小文在西安算是有了自己的住处,自己的家。 听到马三以五万元的价格将这“闹鬼”的房院买了下来,小文又惊又喜。惊的是马三胆子太大,明知是鬼屋竟敢还去买!喜的是终于在西安城里有家了,离开老家后他的心里很不踏实,总有一种漂泊无根的感觉。 房子过完户的当天晚上,马三就将小文叫了回来,他要小文帮他除掉这房子里的“鬼”。 第六十三章 马三夜里捉鬼 说这房子有鬼,马三是不信的。 这个世界上哪里来的鬼?只是一些暂时无法解释的现象罢了。至于这座房院里怪事频发的原因,马三的心里已经有了计较。 不出意外,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厌胜术”。 “厌胜术”是指我国古代的一种巫术。“厌胜”即“厌而胜之”,系用法术诅咒或祈祷以达到制胜所厌恶的人、物或魔怪的目的。据说古代的工匠擅长此术者较多,如遇雇主肆意欺压,克扣工钱,便会在屋内埋藏一些“镇物”,以破坏主家的运程。据说轻则家宅不宁,重则灾祸不断,很是灵验。 像许多法术一样,“厌胜术”也有黑有白。像这样毁坏他人运程的为黑,被称为“制压厌胜”,明代编撰的《鲁班经》中就记载了十条“制压厌胜”之法,如将一个披头散发的女鬼图藏于房柱中,居住者便会有死丧;在门槛地下埋藏一把缠着头发的刀,居住的男丁会出家;将“断锯”和破瓦隐藏在房梁的接缝处,居住者会家破人亡等等。 当然,《鲁班经》中也记载了十条能帮助居住者的家宅兴旺、加官晋爵的“吉祥厌胜”之法,如将一片桂叶藏于房屋的斗内,有利居住者的学业;将一些米放在斗内,会大利居住者的财运;将两个古钱翻转放在正梁两端,会令居住者名利双收等等。 马三对这“厌胜术”并不陌生,祖师爷留下的《陈年旧事》中多有记载,包括各种施法和解法。当听说“闹鬼”是从房子翻修以后开始的,他就怀疑是匠人施了“厌胜术”,等他发现了墙壁上的印记和房梁上的机关,就更加肯定了自己的判断。 他让小文找来了斧子、铁钎和一些木柴,自己则备好了灵符。 那天月亮出来的很晚,夜里十点左右才从东边的城墙上露出半个脸。月光却很亮,照亮了大街小巷,也在大树下投下无数斑驳。微风一吹,树影婆娑,空中飘来阵阵清香。 这是洋槐花的清香。曾几何时,西安护城河的两岸长满了洋槐,每年到清明前后,就会陆陆续续开花,纯白色的,花香很浓,常常引得行人驻足观赏。 每遇到开花的洋槐树,马三也会停下脚步,但他不是去观赏,而是为了怀念。 记得小时候去山里放羊,布包里往往只有两上鸡蛋大小的玉米面馍,要扛一整天。 还好大山是个聚宝盆,它不但给羊儿们提供了水草,也为马三提供可以充饥的野菜、野果等,这其中就有洋槐花。 马三最喜欢吃用槐花蒸的麦饭,父亲活着的时候,奶奶做过几次,就是将槐花洗净,再均匀地撒上面粉和一点点盐,搅拌之后放到笼上蒸,十几分钟就好了。 槐花麦饭还未出锅,香气就会溢出来,弥漫在整个厨房。 自打父亲去世以后,奶奶有没有蒸过麦饭他就不知道了,反正他没有吃过。那时他每天都在外面放羊,即使回家也不能私自进厨房。不过,槐花生吃也挺好,有一股清甜的味道,就是不能多吃,容易吃坏肚子。 那段日子里,山青能清楚的记住山里每一棵洋槐树,包括它们的位置和开花的时间。现在想起来,每年槐花开的时候,对饥饿的他无疑就是一场盛宴。 等天色完全黑下来,马三在院子的西北角找了一处空地,用木柴燃起一堆火,火焰渐高,映红了院墙屋瓦。 小黑有些怕火,跳上屋顶,躲在了瓦槽里,胆怯地往下瞧。 马三没有管它,与小文径直走进了西屋。他指着墙壁上那个方形印记,让小文用斧子和铁钎去凿。 墙皮很厚,好像用了水泥,小文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凿进去十几公分。 马三看着有些心急,就夺过斧子与铁钎,亲自上手。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终于凿穿了,一个小洞出现在他们眼前,里面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 马三打开手电,往里照去,小文也凑了上来。只见一个拳头大的玻璃瓶摆在最深处,瓶子里有液体,而液体里面,是两只阴森森的猫眼,血淋淋的,像是刚刚从猫身上挖出来的。 小文被这恐怖的一幕着实吓了一跳,连连后退了几步才稳住身形。 马三却毫无惧意,像是心里早就知道。他上前取出那瓶子,并将准备好的“灵符”放进洞里。 马三手捧着那恐怖的“镇物”没有作丝毫停留,径直来到院子里的火堆旁,挥手扔了进去。 从取出瓶子到塞进灵符,再到来院子里将瓶子扔进火里,马三完全屏住了呼吸,没有喘一口气。 当屋顶瓦槽里的小黑看见了他手中瓶子时,立刻竖起了全身的毛,拱起了腰,不断发出凄厉的惨叫。 过了两分多种,火焰猛的窜起一丈高,火中随之传来“嘣”的一声,周围的空气里开始弥漫着恶心的尸臭味。 马三取出一张灵符,在火堆上点燃,扬手抛向空中。一阵清风吹来,将那臭味吹的干干净净,小黑的叫声也停歇了,静静的趴卧在那里。它那发着蓝光的眼睛死死地盯着远方的天空,像是在找寻,又像是在目送。 做完这些,马三带着斧子又上到二楼,攀上了房梁,拆卸下另一件“镇物”。 说这是“镇物”有些勉强,它其实只是一个机关,由风车、铁钉和一块瓷片组成,当有风来时风车带动铁钉在瓷片上来回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只是制作的非常精巧,安装的也很隐蔽,从外面看,就是木枕,上面有两个窟窿罢了。 看明白其中的道理,马三笑了!他笑那些制作这个“镇物”的工匠,也笑那些被这“镇物”吓坏了的租客,更笑那个为了贪图小利而欺侮工匠的房主。 世间事自有天理在,莫要欺天,欺天就是欺心,就是害自己。 不管是不是“镇物”,马三还是将它扔进了火堆,付之一炬。 此时已是午夜,月儿已经升到当空,照得大地如白昼一般,远处高大的城门楼在月光下愈发显的雄伟壮丽。 从那夜以后,这座房子里再也没有传出磨牙声,居住者的梦里也不再出现那双阴森恐怖的眼睛,至于屋顶上的猫头鹰,则在两天后遭了小黑的伏击,被咬死后吃了! 拾掇好屋院,马三立即写信让山杏起程来西安。 第六十四章 神秘的情书 山杏是从小文的口中得知马三“除鬼”的事情的。 听完小文的绘声绘色的演说,她只是淡淡地笑了笑,就去做饭了。 小文对山杏的反应很是失望,他可是忍了一个多月才给山杏讲这“离奇”经过的,其间还搜肠刮肚的用了一些自以为非常贴切的词语,配以他独有的声调和表情,很想博得山杏由衷的夸赞。 谁想到,山杏只是笑了笑! 小文自小就喜欢得到别人夸赞。还是在襁褓中时,只要有人夸他,他就会冲人家笑。小学时成绩非常好,就是因为那个漂亮的女班主任有意无意的夸他懂事听话,说他聪明伶俐。后来上初中了,遇到了一个死板的班主任,成天阴沉着脸,让他看上去很是不爽,所以他就开始逃课了。那班主任是一个认死理的老女人,只要发现小文不来上课,就去家里找师娘告状。师娘先是好言劝他,见没起多大作用,就叫来几个哥哥,也就是小文的舅舅,将小文好好打了一顿,并撂下话,如果再有下次,吊在房梁上打! 那时父亲长年不在家,小文就怕舅舅,特别是几个舅舅联合起来收拾他。所以打那以后就收敛了许多,不敢在逃课了,只是对那班主任更加在仇视起来。几个狐朋狗友给出主意,晚上用弹弓敲碎班主任家玻璃,小文却思量再三拒绝了,他不是不想报仇,只是不想用这种低级愚蠢的手段,他已经打上了班主任女儿卓雅的主意。 卓雅与小文一个班,不仅学习好、人长的漂亮,还活泼可爱,是许多男生心里倾慕的对象。小文以前因为不喜欢班主任,也就对卓雅不理不睬。如今他心里有了一个曲线复仇的计划,那就不一样了。他要以谈恋爱诉心声的手段,毁了其进取之心,堕了其奋发之志,让她的母亲后悔一辈子。 伤其子女,毁其前程,好一条毒计! 小文曾经为自己能想出这条毒计而大笑三声。 卓雅的确喜欢小文。或许是生活中见的太多了,她不喜欢细皮嫩肉的小男生,也不愿意与文弱的男孩过多交往,小文这样的身材魁梧高大、四肢粗壮有力,肤色较黑的男生才是她的最爱。特别是小文那身拳脚功夫,打遍全校无敌手,让卓雅非常痴迷。 小文的功夫是他父亲姚四爷亲传的,而且打小练起,底子特别扎实。因为喜欢,小文练武非常刻苦,到十五岁时身上的拳脚就有了模样,不但能够熟练打出二十套拳法,而且练起来刚劲有力,虎步生风,有气吞山河之势。身上有了功夫就总想露出来显摆一下,小文在数次显摆之后,打败了敢于向自己挑战的所有人,声名鹊起,名噪一时。 要想让金鳌上钩,就得撒下香饵。小文的香饵就是“浪子回头”,努力学习,做到品学兼优。如果自己文武兼备,玉树临风,还愁卓雅那小妮子不上钩? 小文本以为一切皆在自己的掌控之中,结果却都在他的意料之外。卓雅的确是上了钩,但却没有被他拉下水,自己反而被人家拽上了岸。三年初中学习结束,小文和卓雅以优异的成绩双双考上了县重点中学,两人之间还产生了深厚友情,建立了纯真的友谊。如果不是卓雅后来跟随父母去了省城,或许这种友情还会发展成为天长地久的爱情。 尽管没有了卓雅这个学习上进的动力之源,小文对学习热情在高中初期依然高涨,但这一良好的势头在高二时因为一个人出现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这个人就是他的数学老师黄原。 黄原老师的家在附近的黄村,那年刚从咸阳师范学院毕业分来,因为小文高一的数学老师调走,就成了他的新数学老师。或许是上天注定要与这个黄老师成为冤家对头,在人家来学校的第一天,小文就深深地“伤害”了他。 那时正直金秋十月,天高云淡,凉风习习。晚自习前的操场上欢声笑语,人声鼎沸,小文正和同学们在球场上消耗着多余的精力,年轻的黄老师拎着手包从操场上经过,身边是陪他前来报道的女友。 也是因为这位黄老师长的太年轻,年轻的像一位高年级的学生,所以小文一伙就没当回事。 黄老师的女友真的很漂亮,一头乌黑的披肩发,一身洁白的连衣裙,体态轻盈,婀娜多姿,回眸一笑,又是万种风情。他们一起携手走过,球场上打球的男生集体回头,忘了该哪方开球;球场边闲聊的女生都投来羡慕的眼神,忘了刚才聊的话题。 体会到身边女友巨大的魅力,黄老师自然很是得意,他直起了腰,仰起了头,像是得胜而归的将军。 其实说黄老师得胜归来是没有错的。四年前,他就是从这所中学考去了师范学院。四年后,他学成归来又被县教育局分配到这所中学任教。那时他也像操场上这些农村学生一样,浑身的尘土满头的臭汗,高兴地的球场上尽情的奔跑。如今他当上了老师,吃上了商品粮,总算脱离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这难道不是一种胜利么? 小文经过了卓雅友情的洗礼,对其她所有女孩子都产生了排斥的情绪。见到众人火辣辣的目光都射向一位白衣女孩,等待发球的他怒了。他将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放进嘴里,“咻……”一声清脆尖利的口哨声响起,惊醒了看风景的众人,也打扰了演风景的情侣。随后更多的口哨从人群中响起,引来了持久的哄笑,黄老师美妙的心情就这样被口哨声破坏了。 作为罪魁祸首,姚小文被黄老师记恨在心头。 第二天上数学课,黄老师走上讲台,引起了全部同学的惊呼。坐在墙角的小文除了惊呼以外,还有阵阵后怕。他悄悄低下了头,心里不停地念着佛号,希望佛祖保佑千万不要让黄老师认出他。 小文的担忧的多余的,黄老师根本没有记住他的长相,所以就不存在能不能认出他这个问题。只这黄老师看上去年轻,心里却早已有了城府,他表面上不动声色,暗地里几番询问调查,小文的罪恶行径就暴露了。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小文都是在水深火热之中煎熬。每逢数学课,他都要受到百般刁难,不是被叫到黑板上做题,就是让背诵昨天刚学的定理和公式。依着以往的性情,他早就不干了,或许彻底不上数学课,或许用拳脚说话。他非常有信心,将黄老师掀翻在地,绝对不会超过一分钟。可是母亲的劝告和舅舅的警告还在耳边,还有卓雅临别时的赠语,这些都让他不敢有任何造次。 难道就这样默默承受?这显然不符合他的性格,更不是他的一贯作风!经过了几天几夜的苦思冥想,他终于想到了对策。 两周之后,黄老师上课的激情淡了许多,常常无精打采,时不时唉声叹气。因此对于小文的折磨也渐渐地少了,轻了。同学们私下议论,黄老师与女友的感情出现了危机,有一男的三天两头的给他的女友写信,先是朋友间的嘘寒问暖,再就是情人之间的打情骂俏,到后来就是露骨表白了! 这信还是先寄到黄老师手里,烦请他再转交。 “转交个辣子!“黄老师的肺差点被气炸了。他质问女友,对方是谁,意欲何为。女友却一口否认,说她根本就不认识对方。 “这到底是咋回事呢?“黄老师苦思不得其解,郁闷之极,此后一个多月都是寝食不安,几乎要精神崩溃。黄老师全心全意去揣测那个情敌,失去了整治人的心情和兴趣,小文解脱了。 信是小文写的,他将给卓雅的信重新抄写了一封,把名字换成了黄老师漂亮女友的名字,并寄给了黄老师,仅此而已。 解脱之后的小文并没有将这个恶作剧继续下去,那个神秘的情书也在黄老师的生活中消失,至于会不会打扰他以后的婚姻生活,那就说不定了。 小文虽然没有再受到黄老师太多的刁难,但他对数学这门功课彻底厌恶起来,导致高考时因为数学成绩太差而落榜。 那年月考不上大学很正常,特别在落后偏远的农村。小文所在的柳池村自恢复高考以后,还没有出过一个大学生。 回到农村当农民,小文并没有任何沮丧和气馁,母亲身体不好,父亲要在外头赚钱,家里正好缺劳动力。只是他的高中班主任薛秉征前后三次来到他的家里,劝他能去复习,并预言来年一定能考上大学。 小文终究没有再去学校,大学成了他此生永远的梦!可谁也没有想到,他后来找了一位大学教授做女友。 第六十五章 结过婚的女人更可怕 小文的女友在西北大学历史系任教,是个地道的城里人。 她叫王媛,比小文大八岁,离过婚,没有孩子,虽然长相一般,但肤色白净,身姿丰腴,犹如遗落在山间的一朵幽兰。 小文是在店里遇到王媛的,当时山杏回家做饭去了,留下他一人看店。时近中午,入伏不久的天气酷热难耐,店门前槐树上几个知了轮番上阵,拼命的呐喊,吵得人心烦意乱。街上人很少,游客大都去了餐馆,当地人也回家吃罢了午饭准备休息。小文想着这时不会有客人上门,就将上衣除去,站在风扇前享受着风的凉爽,正在惬意之时,王媛走进了店门。 她身着藏青色紧身旗袍,脚蹬精致光洁的高跟皮鞋,尽显凹凸妙曼身材,手上一把淡黄色折纸扇,风姿绰约,举手投足间透出万种风情。 小文被这份高贵雅致深深的吸引了,他忘了穿衣,忘了问好,忘了所有的一切,静静地看着这种风景,仿佛稍不留意,这风景就会逝去。 王媛并没有因为小文的无礼行为而生气,她正沉浸在虚幻的想象之中。因为父亲想要一只盘好的小叶紫檀手串,她在文玩街上跑了整整一个上午,却始终没有遇见称心如意的,就在打算放弃之时看见了“姚氏古玩店”。 马三在西安开店时仍旧用了这个名字,一是为了纪念师傅,二是为了招揽一些老顾客。 王媛进了古玩店,映入眼帘的不是什么奇珍异宝,而是一个健壮朝气的男人上半身。那古铜色的肌肤下,块块强健的肌肉凸现,宽广的胸怀里蕴含着无限的力量,更显现着男子汉的英雄气概。她何曾见过如此摄人魂魄的威武身材,何曾品味过如此充足的阳刚之气。那一刻,她的心被彻底征服了。 也难怪她如此脆弱,想起那个与自己过了三个多月的男人,那可全是辛酸的泪水。那个男人大她十岁,虽然其貌不扬,却是单位的中层领导,为了让自己的事业能更进一步,王媛委曲自己嫁给了她。 那男人是借着亲戚的权势登上领导岗位的。人长的黑瘦单薄,瘦的甚至看不见肉,单薄得拴上一根线就能迎风放到天上去。眼睛很小,还经常眯成一条缝。就在这缝隙之间时有精光乍现,特别是在钱和权的面前。他常常在下属和老师前面摆出一幅官派,上级来了却低头哈腰成了会摇尾巴的小狗。 王媛本来是看不上这种人,却经不住家里人的劝说,加上自己对官位的几分迷信,就狠心将自己嫁给了他。 不曾想那男人或许是因为祸害的女人多了,早已不能人道,每天晚上在她的身上折腾过来折腾过去,却干不了一点实事。王媛劝其去医院检查和治疗,却被骂成了不知廉耻的女人。 王媛在重组家庭中长大,自小就学会了隐忍,忍人,忍事,忍命运。但会隐忍的人并不代表她不会暴发。在一个夏日的清晨,忍了许久的王媛终于暴发了,她将那个黑小瘦弱的男人,猛得从自己光洁的身上推了下去,又毫无怜惜地补上了一脚。 做了多年校领导的男人,哪里受到过如此羞辱,当下就扑了上去,他想做一个打媳妇儿的男子汉。想法是好,能力却有欠缺,只是三两下,就被王媛压在身底下,左右两个脸颊轮番挨上了耳光。王媛光着上身却毫不顾及,她只是想通过手下的耳光,发泄积聚已久的愤怒和郁闷。那带着节奏的耳光,既洋溢着几分骄傲,又诉说着许多委屈。 丑陋的婚姻在当天下午就结束了。 王媛得到了解脱,那男人或许也得到了解脱! 从此,王媛对婚姻产生了恐惧,却对强壮男人的身体产生的迷恋。每当在电视或电影中看见那一块块肌肉堆积出的健壮身躯,她就会情不自禁的盯着看,就会心跳加速,就会恨不得扑到那怀里,融化到那胸膛上。 今天不经意间,在一个小店里她见到了一个“真”人。 “这里有檀木手串吗?”王媛指了指小文身后的柜台,目光却始终没有离开那个坚实宽广的胸膛。 檀木木质坚硬,香气芬芳永恒,色彩绚丽多变且百毒不侵,万古不朽,又能避邪,故又称圣檀。根据产地和性征的不同,檀木分为黑檀木、绿檀木、金檀木、紫檀木和金药檀等。 檀木中以紫檀最为出名,它生长速度缓慢,5年一年轮,800年才能成材,历来为皇室贵族家具专用木材,价格昂贵,被称为“帝王之木”此外,其中紫檀木还具有养人的神奇功效,长期接触可使人的牙齿由黄变白,如果制作成手串和佛珠,长期佩戴则可改善人体体质,使人心态平和。 檀,梵语是布施的意思,而布施是佛门六度之一,也是六度之首,因此檀木佛珠也深受人们喜爱。 轻柔的声音惊醒了发愣中的小文,他急忙从身边椅子上拿起了黑色的短袖往头上套,并用有些结巴话语答道:“有,有,有檀木手串!” 当他伸展的身体将短袖从头上往下拉的时候,六块腹肌清晰地撞进王媛的心里,再一次重重地拨弄了一下她那已经灼热的心弦。 她火辣辣的目光再一次洗劫了小文的身体。 “我想给我父亲选一个手串,小叶紫檀的,最好是盘过的!”她继续补充道,声音有些因为激动而带来的颤抖。 小叶紫檀是紫檀的一种,多产于热带、亚热带原始森林,以印度迈索尔邦的缅甸地区出产的最优,其密度大、棕眼小,且木性非常稳定,不易变形开裂,是制作手串或佛珠的首选。 小叶紫檀手串盘玩后色泽从橘红色到紫黑色,变幻多样,纹理细密,很受玩家的追捧。 女人是可怕的,结过婚的女人更可怕。只是三两个来回,未经世事的小文便拜倒在人家的石榴裙下。 第六十六章 年龄大的女人不值钱 因为马三的关系,山杏将小文当作自己的亲弟弟看,尽管她的实际年龄比小文还要小两岁。小文也不介意,他喜欢有山杏这样的姐姐,愿意受她指使,听他使唤,他很享受这样有哥哥帮衬扶持、有姐姐关怀照顾的生活。 起初山杏有些不喜欢王媛,并不是因为人家城里人身上的那份傲气,也不是因为人家过来人身上那份直白,是因为她觉得人家配不上小文。在她的眼中,年龄大的女人不值钱,二婚的女人不值钱,如果是年龄大的二婚女人就更不值钱,不管她有多大本事,多高的社会地位。 马三也是这样认为。 找一个年龄大的二婚女人做儿媳妇,师傅师娘如果在世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如今虽然不在了,可还有他在。作为师娘临终前的托付之人,他必须要表达出这份意见,必须尽到提醒的义务。 马三没有妄自尊大,因为终究不是人家的爹娘,他找一个合适的场合。经过再三考虑,马三决定在傍晚吃烤肉是谈这件事情。 山杏来西安快三个多月了,柳絮不再飞舞,茂密的绿荫塞满了大街小巷;阳光不再和煦,炽热充斥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冰镇的宝鸡啤酒成了众多年轻人的最爱,路边烤肉摊成了他们最佳去处。 这天,夕阳刚刚落下,马三就叫上小文和山杏来到一处通风的烤肉摊坐了下来。要了一盘烤肉、一盘凉菜和一盘毛豆花生,再要一箱啤酒,让老板放进冰柜,随时喝随时取,这酒场子就算摆开了。 凉菜可口,啤酒冰爽,烤肉焦香,时不时还有清爽的晚风吹过,带走身上的燥热,不一会儿,身边就已经放了四五个空酒瓶子了。 小文讲着近日来听到的一些趣闻轶事,夹杂着自己的见解和认识,讲得滔滔不绝,说得兴高采烈。如果放在以往,马三会找恰当的时机送上几句赞扬,让小文的兴致进一步高涨,借着酒劲更加大吹大擂。 小文到西安以后,就喜欢天南海北地乱说,古今中外地乱扯,为此还读了不少书,记了不少词。反正吹牛不上税,胡说不花钱,见他如此那般高兴的样子,马三也就由他去。 可今天心中有事,马三没有夸赞他。小文平时很善于察言观色,在洞察马三心机这方面也下了不少功夫,因此他知道马三要说什么。 “你交了女朋友了?”乘小文喝酒的空当,马三径直问道。他本想拐弯抹角来的,后来觉得那样太矫情,就单刀直入了。 “嗯!”小文低下了头,轻轻答道。 “是那个王媛?”马三继续问。 “嗯!”小文的声音小了些。 “她要大你八岁?!”马三的语气里充斥了不解。 “我不嫌弃!”见马三的有些轻视自己的女友,小文的声音大了些。 “她还离过婚?!”马三的语气里加上不满和气愤。 “我也不嫌弃!”小文的声音更大了。 马三低下头沉默了,他知道小文的倔脾气,但凡他心里认准的事情,总会坚持到底,总会想方设法的完成。 见马三不说话,小文眼神中有些慌张和无措,也低下了头。旁边的山杏喝的是冰峰,手捧着瓶子,嘴里噙着淡黄色的吸管,却没有任何吮吸的动作。她凝视着这两个低着头的兄弟,等待着谈判地结果。 过了好大一会儿,马三仰头长叹一声,猛的喝下了一大口啤酒。 小文知道,这事总算是过去了。 山杏对这样的结果很是不乐意,将汽水瓶子很响地放在桌子上,起身气呼呼地回去了。 接纳了王媛,姚氏古玩店就多了一个免费劳动力。 本来自己的专业就与古董文玩很是接近,如今又爱恋上了古玩店里的伙计,王媛自然变成了店里的常客。 自从认识小文和山杏以后,一股清新、纯真的气息便冲进了她的生活,没有言不由衷,没有趋炎附势,更没有勾心斗角,有的只是真诚和热情。她身处其中,犹如沐浴三月和煦的春风,惬意无比。 除过上课,其他时间王媛都待在店里。有客人时她客串店里的营业员;没有客人时,她便做起来小文和山杏的老师来,给他们讲古玩的相关历史知识和传统文化。小文不在时,便是她们女人的美好时光,聊如何保养皮肤,如何搭配衣服,如何高雅的言谈等等。 在王媛的培养下,小文沉稳内敛了许多。因为聪明,小文对王媛讲授知识记得又快又准,理解的还很透彻。这份天资让王媛惊喜,也让她痴狂。 相比之下,山杏就差了许多。不是她不聪明,只因将更多的心思花在了梳妆打扮上。先是学习如何打扮自己,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衣服,在什么事场合穿什么样的衣服,到后来学习如何站坐,如何说话走路,如何显示着高雅的气质,展现女人的美。在这方面,山杏领悟得也很透彻。 时光飞逝,转眼间中秋已过,天凉了。 满天的黄叶随风起舞,诉说着夏日的热烈和秋天的悲凉。连着几天的冷雨过后,碧蓝的天空更加高远深邃。这时,往往有一行行大雁,排着整齐的队伍飞过泾渭分明,飞过雁塔晨钟,飞向巍峨苍翠的秦岭,几声凄厉的鸣叫传出,像是怀念,又像是告别。 自从马三他们住进那个“闹鬼”的院落之后,店里的生意就出奇的好,月月都有大单子成交,小的生意也不曾中断。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古董文玩店,让他们经营成了杂货铺,三天两头的进货,惹得几个同行很是羡慕和嫉妒,眼红的都要滴出血来! 马三自打跟了师傅,就对钱财就看很淡,所以在赚了钱以后,他将原先商定的月工资当成周工资发给山杏和小文,让二人钱包迅速鼓胀,这不仅增强了小文的男子汉气概,更助长了山杏追求时尚漂亮的风气。 山杏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是非常满意的。上有亲哥哥似的马三关爱,下有亲弟弟似的小文疼爱,吃住更是未曾想到的好,加上自身的美在王媛的指导下不断显现,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满足,再不知足就有些贪心了。 她时常想,如果找到了哥哥与母亲,知道他们都生活的很好,那该有多幸福呀! 是的,现有的美好生活并没有使她忘记来西安另一项重要使命,现有的生活越是安逸,完成这项合作的愿意就更强烈。 可是,茫茫人海,母亲在哪儿呢?哥哥又在哪儿呢? 第六十七章 打出来的活路 就在山杏思念自己亲人的时候,她的哥哥的山青也正在思念着她。 山青来西安已经四年多了,此时的他正蹲在墙角,晒着初冬的阳光。 墙角背风向阳,墙根一排耸立的白杨树,在刺骨的寒风中带起一阵阵哨鸣。 天很蓝,很净,看上那般美好。 但他知道,在那高空处也一定很冷。 这是西安一所监狱的放风场,位于西郊,距市中心不足十三公里。 三个月前,他来到这里。还要等三个月,他才能出去。 其实他并不想出去。这里虽然吃的差了些,却没有要债的,日子过得清静,就像刘寨。 想起刘寨,山青的心里总会多出许多怀念与伤感来。自己生在那里长在那里,心里也一直惦记着那里。那里有青青的山,绿绿的水,有蓝蓝的天,白白的云,还有最亲的爷爷奶奶和妹妹。 没有妹妹的日子是寂寞的,没有爷爷奶奶的日子更让他感到无所依靠。他们可都是自己的亲人呀。 其实他还有一个亲人,或许还活在这个世上。这是奶奶偷偷地的告诉他的。为了寻找这个亲人,17岁那年他来到了眼前这座城市。这个亲人是他的生母。 寻找母亲,不是为了寻找母爱,也不是为了富贵,他只是想亲口问问她,为什么生了他却不养育他? 离家时奶奶从箱底取出一张照片给他。 那是一位年青女子的照片,黑白的,只有两寸大小。 照片上的女子清秀美丽,宛如天上的仙女。 没等奶奶告诉他,山青就知道,这一定就是他的母亲。因为从那份容颜上,他看到了妹妹,也看到了自己。因为那个倩影,无数次出现在他的脑海中,无数次走进他的梦里。 怀里揣着这张照片和两百元钱,他踏上了寻亲之路。 走的时候,妹妹拉着他久久不愿意放手,泪水打湿了她的脸颊,也蒙住了他的双眼。 他信誓旦旦地向妹妹做出承诺,不出三年,一定带母亲回来。 可如今四年都已经过去了,他还没有找到一丝线索。 刚来时为了生计,他四处打工,根本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找。后来生活稳定了,日子也好过了,找的心思却渐渐地淡了。 一个能抛弃自己孩子的母亲,找到了又如何呢? 失去的时光永远不会回来,何况想构建在时光上的一切。 这只是一个借口,其实内心深处对母亲的那份渴望还在,更何况还有对妹妹的承诺,只是近三年他的精力花在了一个女人的身上。 这个女人叫葛红,大他九岁,西安人。 初见葛红时他还在工地搬砖,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累的像狗一样,心里却充满了斗志和希望。 那是1987年,沿海城市的建设已经如火如荼,西安作为西北的桥头堡,城市建设的春天还远没有到来,可是乡下的闲下来的农民已经按捺不住,一批接着一批地奔向城市,希望找到新的人生。 人生,对刚刚成年的山青来说是虚无飘渺的,远没有找一个吃饭的地方,或打听一点母亲的消息实惠。 除了一身力气以外,他别无长处,去建筑工地做小工成了最佳的选择。 小工,实际上就是工地现场的杂工,虽然工资最低,却因为不需要技术而成为抢手的工种。 山青做小工是不惜力的,加上高中毕业,脑子以灵活,经常得到工友的赞赏。尽管如此,他还是不得不经常换工地,原因是他没有“关系”。 无论何时何地,关系都很重要。 想起两个与关系有关的两句很经典的话,第一句是““有关系就没关系,没关系就有关系!”第二句是“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因此,我面前的社会,关系直接影响了我们的家庭幸福,直接影响了我们的社会成就,因此关系的品质决定了我们生活的品质! 如果没有关系呢?那么只有两条路,一是拉关系,二是靠打拼。 许多关系都是刻意拉出来的,比如一些家长,本来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很差根本没有必要上名校,却为了能与未来的清华、北大生成为校友或同学,就花重金去名校借读。 当然拉关系是需要本钱的,穷人遇见的富人的机会要远远少于富人。如果没有拉关系的本钱,那只能靠争,靠打。 搬砖这个活计就是山青自己“争”来的,准确的说是“打”来的。 那天他已经接到了被辞退通知,干完当天的工作就必须离开,却不曾想遇到了一场蓄谋已久的群架。 打架的一方是砖厂的人,他们送砖包装卸,收取运费和装卸费。打架的另一方是当地的农民,他想将装卸的活抢过来。 当时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工地占了那个村子的地,工地上的活就优先给这个村子的村民干。 八十年代,打架本来就司空见惯,更何况是为了争饭吃,抢活干。 工地原本是不参与这种事情的。无论谁干活,他们都要给钱,都给的一样多。 却不曾想那天村民来的人太多,下手太狠,那些砖厂的被打急了,就来抢工地里的工具当武器。 工地里的人向来胆小,看见那些人像疯了一样奔向自己,扔下手中的工具就往宿舍跑,只有山青没有躲。 半年以来,为了生活他四处奔波,受尽了屈辱和不公。如今,胸中积压已久的怒火被这场突如其来的群架给点燃了。 抡起手中的铁锨,他像一头发怒的猛虎,冲进混战的人群中。 一时间,惨叫声和哀鸣声喊成一片。 十几分钟后,除了他以外,再也没一个站着。 山青的功夫是爷爷亲传的,这些年来即使再苦再累他也没有拉下。 面对山青的勇猛,打架的双方都服软了,一方表示愿意将装卸的活交出来,另一方也表示不再来抢活。 这份活就这样落在了工地人的手里。 工头是个聪明人,知道没有山青,这个活是保不住的,就留下了他,并让他专门负责工地里与“砖”相关的所有活计。 这个工头,就是葛红的前夫。 第六十八章 一碗特殊的羊肉饱馍 王魁是葛红的前夫,地道的郊区农民。 葛红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就被他瞄上了,死缠烂打了七八年,这才成了好事。 可是强扭的瓜不甜,两人结婚不到一年就分开了。 王魁心狠,百万家产硬是没有给葛红半分。葛红也是有志气,给也不要。 两人没有孩子,婚也离得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离婚后两人各自思量,从此老死不相往来,却不曾想半路冒出来了个山青。 那天工地来了几个讨要欠款的,态度强横,不给钱就搬东西。 搞工程的那有不欠钱的,何况白手起家的王魁。可以说,他能够成为包工头,多亏了能赊账。 想当初他做第一个工程时,除过自己的内裤是老娘亲手缝制的以外,大到钢筋、水泥、沙石,小到伙食和衣着,所有的一切都是赊来的。 那时人们的诚信还在,只要你肯干,就有人相信您,就愿意给你赊。 就像那些勤劳朴实的农民工,他们根本不会要求按月发工资,只要能管吃管住,年底一次发工资最好,省得平常乱花钱。 王魁自小没了父亲,母亲又体弱多病,算是在苦水泡大的。 吃苦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看见别人吃苦也觉得理所应当。 记得小时候,有一天家里没有午饭吃,他就背着母亲去偷偷跑去小叔家门口假装玩耍,期望他们看到后能给他一口吃的,那怕半个冷馍也行。 小叔家里条件好,爷爷奶奶年纪不大,都能出工挣工分,小叔又在乡上农机站修拖拉机,每月都有固定的工资,特别小婶娘,还是吃商品粮的城里人,那钱多得让村里许多人都眼红。 可自己的家里太穷了,父亲死前看病拉了不少饥荒,或许因为怕贫穷传染给他们,小婶娘坚决不允许他们家人与我们来往,包括爷爷奶奶。 她曾当着亲朋好友的面说,如果爷爷奶奶私下帮助我们,就将他们赶到我们家,如果小叔私下帮了,就与小叔离婚。 对于这个城里的厉害媳妇,小叔是稀罕的,珍爱的。她不仅给自己的脸面上增加了光彩,而且还带来了许多实惠。 爷爷奶奶却有些惧怕这个小儿媳妇,平常都是给人家说话都是和声细语,家里的大情小事也都与人家商量。说是商量,实际上要人家点头。 想想也是应该,父亲已经不在了,他们只有小儿子可以依靠。 王魁在小叔家门口玩了很久,小叔的大门还是紧紧的关闭着。 期间小叔出来过一次,小婶娘也出来一次,但都没有与他说话。只有他们门前的小黑一直热情的望着他,时不时摇摇尾巴,晃晃脑袋。 小黑是一条狼狗,虽然只有半岁,但个子已经与王魁差不多。也许是因为能吃饱饭吧,毛色还算油亮。 那年月家家粮食都紧张,人人都是肚子吃不饱,哪里来的多余粮食喂狗。因此村里很少有人养狗,即使了养了,也都是瘦骨嶙峋的,毛色发暗,全身没有几两肉。 小黑算是幸运的,因为它是小婶娘从城里带回来的,说是纯种牧羊犬。 王魁年纪小,自然不懂什么是纯种,只是那狗的确有些灵性,有几次奶奶偷偷给自己东西,它都叫个不停。 这一次,王魁还是希望奶奶能看见自己,能给自己一点吃的。 可是那一天,奶奶一直都没有出来。 眼看着日头已经西坠,王魁开始绝望了。 就在他准备饿着肚子回家时,突然看见,从小叔的院子里扔出来一块鸡蛋大小的东西。 只一眼,王魁就立即判断出,那绝对是吃的,应该是一块馍。 他用尽全身的力气,闪电般扑向那块东西的落点。 但还是晚了一步,小黑抢在了他的前面。 怎么能容忍自己盼望已久的食物落入一个畜生的口中?王魁拼出了自己的小命,从小黑的口中抢回了那半块馍。 或许是知道眼前这个小人与自己的主人有些关系吧,那畜生并没有下口撕咬他,只是用牙齿划伤了他的手背。 小叔家的房院是新建的,在村子的最西头,平常很少有人来,王魁狗嘴夺食的英勇之举并没有人看到,他也没有告诉任何人。 当然,王魁也有运气好的时候。记得有一年附近村子里过庙会,许多吃食都摆了出来,有面皮、醪醩、甑糕、豆腐脑、肉加馍等等,但在王魁看来,最好吃的还是羊肉泡馍。因为羊肉饱馍有肉,碗还大,离老远都能闻见香味。王魁很喜欢闻这种香味,因为香味不要钱,他就站在羊肉泡馍摊前,尽情地闻。 那时农村经济已经渐渐放开,心里活套、脑瓜灵光的人也已经挣到了第一笔钱,所以吃羊肉泡的人很多,店主有些忙不过来了。他看见王魁在摊前很了久,知道是个穷人家的娃,就让他过来帮着烧火,说等人少了给他一碗羊肉泡馍吃。 听到摊主的允诺,王魁高兴的差点跳起来。 烧火他早就会了,在家经常帮母亲烧。那一天,他饿着肚子,咽着口水,烧了多半天的火。 那位摊主并没有食言,他将当天所有剩在碗里的肉用笊篱捞了出来,又添了些羊肉原汤,给王魁专门做了一碗特殊的羊肉饱馍。 王魁根本不在意肉别人吃剩的,也不在意所谓的肉大多都是肥肉和肉渣,他吃的很香,也吃的很饱。 尽管生活异常困苦,王魁还是艰难的长大了。 只是苦在他的人生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也深深地影响了他的性格。比如说习惯性的谄媚和病态般的节俭。 见了外人,他会不由自主地谄笑,他会大方的令对方吃惊。不见外人,他就变成了冷酷的吝啬鬼,欠债不还的赖皮狗。 因为这个原因,葛红离开了他。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常常有债主追上门来要砍他的手。 对于农民工山青来说,包工头有没有手与他的关系都不大,只要他能按时拿到工钱就行。所以,以往遇见讨债的,他都听从老乡的忠告,躲得远远的。 可那天或许是苍天故意安排的,他被那个讨债的惹急了。 第六十九章 讨债者堵住了漂亮的老板娘 到王魁工地讨债的是几个闲皮,年龄都在二十岁上下,个个纹身、墨镜、喇叭裤,具备了八十年代流氓的所有典型特征。 他们手上拿着欠条,气焰嚣张,像是志在必得。 从笔迹上看,欠条的确是王魁写的。歪歪扭扭的字的写的很大,距离老远都能看清楚。 欠款金额是五万元,还款日期是去年的今天。 以前也有讨债的,但大多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而且大都唯唯诺诺,语气中充满了哀求和苦涩。如今来换成了凶狠无耻的流氓,着实让工地上的人感到意外和恐惧。 庆幸的是老板王魁不在,他去陪甲方代表去歌厅唱歌去了。 如今王魁的事业闹大了,每天除了陪甲方代表吃喝玩乐以外,就剩下逛歌厅舞厅了。他很少到工地上来,那时候农民工打工的地方特别少,所以对工作机会很珍惜,即使老板不在,也都很卖力,不敢偷奸耍滑。 几个流氓见找不到正主,就在办公室坐了下来,并派人到外面拎来两捆啤酒,一边打牌,一边喝酒。 山青早就知道工地来了这伙人,他与大多数下苦的民工一起躲得远远的,都不想触这个霉头。 也有想巴结老板的,偷偷跑去给王魁报信。他们想,只要老板王魁得到消息,事情也就好办了。 当地派出所的一个副所长经常与王魁喝酒打牌,只要他派几个民警过来,即使再凶恶的流氓也得滚蛋。 流氓怕警察,警察怕官员,官员怕百姓,百姓怕流氓,自古如此。 也不知是报信的人腿慢,还是王魁唱歌的地方太深,那个两捆啤酒都被喝完了,王魁的指示还没有到来,众人想象中的警察的也没有到来。 就在所有人都很焦灼的时候,葛红来了。 那时正值盛夏,葛红粉色的连衣裙在强烈的阳光下,像一朵浮动的霞光,格外耀眼。 黑色的高跟皮鞋,白色的遮阳布帽,衬托出她曼妙的身材,洁净白嫩的脸蛋上几抹红晕,宛如怀春的少女。 毫无疑问,她给零乱不堪的工地带来了不小的震动,引起了饥渴民工们的无限遐想。 当然,无限遐想的不止是民工,还有那些那些百无聊奈的流氓讨债者。他们放下了手中的扑克,投来了火辣辣的目光。 农民工中的山青也不例外,从葛红踏进工地那一刻起,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那片霞光。 在这片霞光中,他仿佛看到了妹妹山杏的影子,看到了梦中母亲的影子,或许还有自己未来媳妇的影子。 山青19岁了,对女性的渴望早已在胸中升起,而且越来越强烈。也是,如果还在乡下,他的孩子都快一岁了。 葛红自然不知道,不经意间自己成了别人眼中的风景,成了流氓心中意淫的对象,而她只是来这里取户口本的。 自从半年前离婚以后,葛红就一直忙着做生意,没有腾出空来与王魁将户口分开。前两天不小心丢了身份证,这才不得不抽出时间把这事办了,也顺便给自己补办一个身份证。 原先的户口本在王魁这里,葛红不想再见他,却又不得不来。 好在王魁也不想见她,索性就将户口本放在了工地的办公室里,自己躲了出去以后,再让葛红自己来取。 当了解到王魁这样安排,葛红心里有些轻松,也有些失落。 轻松是可以理解的,终究不见面,避免了许多的尴尬。失落却有些想不通,早已放手,心里本应空无一物,那里来的失落? 工地里的办公室葛红是熟悉的,她曾经在这里做过一段会计。 那时她可是老板娘,工地里的二号人物,所有的工人和工头见了她都会点头哈腰,献上恭维的话。 现在,她却成了一名不相干的路人,再也没有人上前嘘寒问暖套近乎。这样也好,省得话说错了难堪。 葛红推开办公室门的一刹那,那几个流氓讨债者发了一声惊呼,仿佛看见了猎物掉进了陷坑里。 葛红没有丝毫的惊慌,她径直走了进去。 那几个流氓见葛红视他们为无物,异常恼怒。 “你男人欠了我们的钱,今天如若不还,我便带你一只手走!” 显然,有人认出了葛红是老板娘,却不晓得这个老板娘已经成为过去式。说话的是一位膀大腰圆者,他语气中带着淫邪、调侃和恐吓。 恐吓是流氓最大的法宝。 如果恐吓遭到了对方的蔑视,那将是对流氓的最大的挑衅和侮辱。 在外面闯荡也有几年了,葛红根本没有将这几个流氓放在眼里,更不在意他们语言上的恐吓。 后来的事实证明,她大大低估了这些流氓的色心和胆量,而这些流氓也低估了她的勇气和力量。 当葛红拿到户口本准备离去时,有两个流氓当住了去路,并将脏手伸向了她高耸的胸前。 葛红何曾受到过这样的羞辱,随即几招女子防身术使出,那两个色胆包天的流氓便倒在地方,一个捂着裆部哀嚎,一个捂着眼睛惨叫。 其他几个流氓见自己同伙被暗算,顿时扑了上来。 自古好汉一拳难敌四手,何况是一名女子?何况不止四手? 葛红被强行撂倒在沙发上,两只胳膊被拧在了背后,腿也被那个胖子死死地压住,动弹不得。 好在嘴还未被堵住,她大声的呼喊,希望有人能来救她。 葛红刚开始呼喊时那几个流氓的确有些害怕,可等了一会儿见没有人来,他们也就胆大起来! 很明显,这个吝啬的老板人缘极差,没有一个员工愿意为他出头。 葛红想,自己已经不是老板娘了,再说即便是自己现在还是老板娘,也不会有员工来救自己的。 什么样的老板带什么样的员工。自私自利的老板手下,急公好义的员工根本没有生存之地。 眼见着就要被欺凌,而自己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难道这都是上天注定! 就在葛红眼睛一闭准备放弃反抗的时候,山青来了。 第七十章 招来流氓欺侮前妻 办公室的门是被山青踹开的。 或许是心太急了,力度没把控好,好好的木门被他踹了个大窟窿。 那时几个流氓的心思和眼神正集中在葛红身上,山青踹门发出的巨大响声着实吓了他们一跳,那个压住葛红双腿的胖子也被吓“坐”在了地上。 修长的美腿顿时失去束缚,葛红不失时机地将它们先后踢到了两个流氓的脸上,灵巧而不失优雅。 吃痛的流氓正欲反击,山青的拳脚已经迎面而来。 一时间,惨叫声喊成一片,哀嚎声响成一片。 等到警察来时,那几个流氓早已被打跑,而见义勇为的山青毫发未损。 见没有人受伤,只打坏了几件不值钱的办公家具,警察失去了办案的兴趣,随便询问了葛红几句便转身走了。 葛红也没有指望这些小警察为自己主持公道,她理了理衣服和头发,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了工地大门。 她心里暗暗发誓,再也不会回这个鬼地方。 待葛红的倩影落寞的消失在工场大门口以后,人们将目光又都投在了山青的身上。 早就知道山青能打,却不曾想到他敢打,还是为了一个被淘汰的老板娘打。 山青迎着那些目光回望了过去,他看到了些许忌妒和怨恨,也品出了许多崇敬和畏惧。 忌妒的人,想着山青救了老板的前妻,必然会得到老板的赏识和奖励。 怨恨的人,本想着能看一场老板的笑话,却硬生生被这个愣头青的“义”举给破坏了,心有不甘。 而那些崇敬和畏惧的人,自然赞赏山青的为人,钦佩山青的拳脚功夫。两场架打下来,整个工地几百号人,已经没有一个人敢去挑战他,触怒他。 那一夜,工棚里的灯到了凌晨一点还没有熄灭。 工人哀叹时下流氓的凶恶嚣张,质疑警察的姗姗来迟,惊叹山青拳脚的出神入化,也讨论着他可能获得的丰厚奖励。 但更多的时候,还是在评论着葛红的美。 对于这些长年在外打工的农民来说,找一个美女来意淫,那绝对是高极享受,何况这个美女还是那个黑心老板的前妻,这更让他们感到兴奋和满足。 山青没有参与其中,或许是打累了,也或许压根没对女人有什么兴趣,他早早就躺在自己床铺上,昏昏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老板王魁就来到了工地上。他阴沉的脸上写满了愤怒,这让许多胆小的工人心中直发毛。 王魁没有提及昨天的事情,仿佛那些事情根本没有发生过。 他叫来会计,当面给山青结清了工资,并特意交待要扣除一部分,用来补偿办公室的损失,比如说那扇损坏的木门。 山青没有问为什么,也没有争辩。这些年来这样无厘头的事情已经遇到很多次,他早已习惯了逆来顺受。 是的,逆来顺受,这就是穷人生存的法则。 身处在社会的最低层,没有任何背景和技能,如果不逆来顺受,还能怎么? 拎着那床破烂的铺盖,山青在众人的注目下走出了工地,没有人相送,也没有人说声再见或道声珍重。 什么情义,什么义气,在金钱的淫威下,都不堪一击。 距离工地大门二三十米处,就是一条通往市中心的公路。 山青来到路边,放下手中的被褥,低身蹲在旁边,默默地等待开往市中心的18路公交车。 公路宽阔而笔直,像是前不久重新铺了柏油。路两旁都有树,是碗口粗的法国梧桐,枝繁叶茂。树下有排水渠,因为天已经很久没有落雨,所以铺满了垃圾杂草和树叶。 市中心有两处人市,每天早上都是民工找活的最佳时机,如果运气不错,晚上时他就能在另一个工地的工棚落脚。 当然也不排除找不到活可能。 如果真是这样,他也不担心。夏日的都市有的是落脚的地方,比如说广场、城门洞等。难怪路遥在《平凡的世界》里感叹:“夏天啊,这是揽工汉的黄金季节!” 来西安两年多了,山青的心硬了许多,性格也坚强了许多。再也不用担心失去工作,只要有一把力气,终归会有自己一条生活。再也不用担心无以为家,那灯火辉煌处,处处都是自己家。 那天,山青没有等到18路公交车,也没有去人市,他被一辆红色的夏利出租的拉到了东郊的胡家庙村,在一处民房中住了下来。 出租车自然是葛红的派来的,山青从此以后成了她的小弟兼保镖。 胡家庙村的南侧就是西北地区最大的轻工业品批发市场,在这个市场中,葛红有两个摊位,分别经营服装和箱包,生意相当的好。 自从离婚以后,这两个摊位就是她的全部,也倾注了她的全部心血。 山青的加入,弥补了葛红性别上的不足。一年后,她的摊位变成了四个,又过了两年,她买下两百平米的铺面,成立了自己的贸易公司。 在葛红的眼中,山青就是自己的福星,他给自己带来了好运。 对山青来说,葛红又何尝不是如此? 如果没有葛红的强行拉入,他或许还在某个工地搬砖呢! 只是两人时常提起那次讨债事件,总觉得有些蹊跷。 那王魁本是一个欺软怕硬的家伙,怎么可能得罪当地的一些流氓? 再说普通的流氓,最多恐吓一下善良的老百姓,胆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欺侮妇女的流氓很少,为什么那几讨债的流氓就有这样的胆量? 另外,因为与副所长的关系非同一般,平常工地里有事,当地派出所的民警来得都很及时,可那次为什么来的如此晚? 还有,按理说山青救了自己的前妻,维护了工地的威严,老板王魁应该感谢他才对,为什么立马开除了他?这岂不是恩将仇报? 这其中曲折真是有些说不清楚! 转念一想,说清楚了又如何呢? 其实,人生中还有许多说不清楚的事情,比如说缘分。 缘分能让相隔万里的两人聚在一起相知相爱,也能让伉俪情深的爱人天各一方永不相见,还能在茫茫人海中抛下一条丝线,让骨肉相连的亲人重逢。 山青与山杏的重逢就多亏了葛红与王媛这条丝线。 第七十一章 找媳妇是父母和媒婆的事情 葛红的朋友不多,王媛是最好的一个。 两人一起上小学,一起上中学,还一起上大学,算是真正的闺蜜。 小时候葛红家里穷,穿的很差,吃的也不好。偏偏她又嘴馋,看见什么好吃的都会吞咽口水。王媛家里富裕,便常常带各种各样的零食给她。当然她也不白吃,为王媛辅导功课时格外卖力。 两人深厚的友谊就是在零食和辅导功课中培养出来的。 大学毕业后,王媛在继父的帮助下留在了高校当辅导员,葛红则去郊区的一所中学教书。 后来两人都嫁了人,王媛嫁给了大她十岁的校领导,葛红嫁给了追求自己七八年的包工头。 王媛出嫁时,葛红劝了她三天三夜,希望她不要嫁给那个肮脏的伪君子。 葛红出嫁时,王媛也劝了她三天三夜,希望她不要嫁给那个粗鄙的暴发户。 两人当时都没有听对方的话,后来也都很快地离了婚。 生活中总是嘲笑他人不撞南墙不回头,其实换了自己也是一样。 很多时候,真正的人生回头都是在撞了南墙之后。 葛红工作了半年后就辞了职,老师的清苦让实在她无法忍受。 家庭的贫困让葛红在成人前承受了太多的清苦,自打考上大学那一刻起,她就在心里暗暗发誓,此生再也不去受苦。 这或许就是她嫁给包工头王魁的主要原因吧! 然而结婚后,王魁一改过去豪爽大方的习性,突然极其吝啬起来。他明确表示,各人花各人的钱,家里的所有开支两人分摊。王魁虽然不识几个字,但帐记得很清楚。他随身的绿皮本子上,用十分难看的数字详细的记录着每一笔开支,大到家具家电,小到牙膏肥皂。每个月一号,他都会准时拿出绿皮本子,一笔一笔的与葛红算。记得有一次,王媛病了,让他回来时捎了一盒消炎药,结果也记在了笔记本上,落在了葛红名下。 五个月的婚姻生活,王魁硬是没有让葛红花他一分钱。 对于一个女人,为你花钱的人不一定爱你,但不肯为你花钱一定不爱你。王魁有钱,但只是有钱,而且只是他自己有钱。 当葛红明白这一点以后,她果断离开了他。 看来这钱,只有辛苦赚来的花起来才痛快,才香甜。 在王媛的帮助下,葛红在轻工批发市场租了个摊位,学做起了服装生意。也许是苍天保佑,不到半年光景,她就在经济和精神上翻了身。 实际上,经济实力的提升往往是精神解放独立的前提。 那天王媛去王魁的工地上取户口本,不想到遇到了前来讨债的流氓,好在山青及时出手,才使她免遭欺侮。 尽管当时她毫不畏惧,但事后还是很害怕。看来女人想要挺直腰干,就必须要有个男人来撑腰。 拉着山青一起干,并不是葛红的临时起意。 她原本想请山青吃上一顿饭,再给些钱,这搭救之恩就算报答了。可想起山青那强壮的体格和威猛的拳脚,她心里很是不舍。 于是她将这个难题抛给了王媛,在这方面王媛要比她高明的多。所以,以前每遇到为人处事的难题,葛红都是如此! 山青的到来解决了葛红三大问题。 一是劳力短缺。山青的气力完全顶得上三个搬运工。二是胆气不足。山青就像一只猎豹,无论在打架中还在生意场上,都是勇猛向前,永不言败。三是易于满足。在山青的眼中,都市的繁华就是天堂,奢华的享受就是一座金山,努力是无休止的,享受也是无休止的。 这三大问题解决以后,葛红的生意开始腾飞,仅仅三四年,她的资产便达到了八位数,这让许多她身边的人都难以置信,其中也包括王媛。 王媛知道山青的存在,但不知道名字,也从来没有见过面。 在葛红的眼中,山青只是一个很好的生意合作伙伴。 既然是生意伙伴,就没有必要让他过多的涉及自己的生活,更没有必要将他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和亲人。 山青对这些毫不在意,自打跟了葛红以后,他第一次在他乡体味到了家人的关怀,也第一次真正喜欢上了一个女人。 为了这个女人,他宁愿付出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也正是从这一刻起,他寻找母亲的意愿开始动摇了。 或许在葛红的身上,他嗅到了母亲的气息,品尝到了母爱的味道。 山青先是住在胡家庙的一处民房中,半年后葛红便在黄河厂的家属楼里给他租一套两居室,带暖气空调的。再后来,又干脆在东门外的古迹岭小区买了套商品房,面积超过130平米,这在九十年代初绝对算得上豪宅了。 葛红将房子的产权直接登记在山青的名下,说是给他以后结婚用。 结婚,山青从来都没有想过。在他的意识中,找媳妇是父母和媒婆的事情,他只要听从安排就行。 虽说自己的父亲不在了,但母亲或许还在世,更何况还有爷爷奶奶。 只有找到母亲,或者禀告过爷爷奶奶以后,结婚才有可能。 其实他心里也想让葛红做自己媳妇,只是葛红没有那个意思,只将自己当作弟弟看,几次碰壁以后,他也就放弃了。 但在山青的心目中,葛红已经成了自己的亲人,不当媳妇也罢。 亲人就应该保护,记得有次去舞厅跳舞,葛红被几个泼皮调戏,山青见后冲上去就是一顿拳脚,结果下手重了些,一个被打断了两根肋骨,还有个断了鼻梁。 根据我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肋骨骨折2处以上即为轻伤。轻伤也是我国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舞厅老板打电话叫来了警察,山青被带到派出所,三天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这已经最好结果了,葛红为此花了不少钱。 从此以后,山青对法律的敬畏慢慢地减淡了,打架斗殴和寻衅滋事的事情时有发生,进派出所和监狱的次数也就慢慢的多了起来。 正值年轻气盛,又有几手功夫,几个臭钱,便不知天高地厚起来。 直到碰到小翠,招惹上了老黑。 第七十二章 到监狱里躲债 这一次山青进监狱,不是因为打架斗殴,也不是寻衅滋事,而是为了躲债。 人生在世,两种债不能欠,一种是情债,另一种就是赌债。 情债是心上的。情债欠的多了,心就痛。心痛的久了就迷失了方向,失去人生的快乐,但人身是自由的,当忘却来临之时,一切还可以重来。 赌债不但是心上的,还是身上的。背负了赌债,往往身上似有千斤重担,心里整日不宁。面对那些像小鬼一样难缠的讨债人,有多少人背井离乡、妻离子散。 山青既欠了情债,也欠了赌债。 情债的债主是小翠,赌债的债主是老黑。 小翠,十九岁,商洛地区山阳县人,父母是老老实实的山民,靠种玉米采草药为生。小翠是家里的老大,九岁才上学前班,结果一学期没有读完就被母亲硬生生拽了回去,因为家里还有两妹妹一个弟弟需要她照管。好不容易熬到十四岁,有个亲戚在西安开饭店,想找一个洗碗工,一个月给三百元。母亲贪图这工钱,就让她去了。 洗碗的工作虽然简单,却不好干。夏天倒还罢了,到了冬天寒风一吹,手背上全是口子。小翠干了一年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手,她的工钱就早被母亲预先支领了,平常连买卫生巾的钱都没有。 第二年,小翠又跟着那个亲戚到了西安,却没有去那个饭店。下了火车,她借上厕机会,溜了。 从那以后,小翠再也没有回过家,也再也没有家里联系过。起先她还是找洗碗的工作,干了半年后有了点积蓄,就去美容理发店当学徒,之后就是理发师,再之后就是理发店的老板娘。 小翠的堕落是从爱上一个年轻理发师开始的,是他带着小翠去了酒吧,去舞厅,去了赌场,都最后骗了她所有的钱。没有了钱,她又不想从头,也就在老黑的厅做了舞女。 小翠原本是看不上山青的,她虽然也是农村出身,但到城里已经五年了,除了户籍还在农村以外,其他的与城里人没有任何区别。而像他们这种城里呆久了的农村人,是最看不起农村人的,因为他们知道农村的困顿和贫苦,也知道农村人心中的卑微低贱。 老黑原本也是看不上山青的,在他看来,那些被金钱冲昏头脑的有钱人,才是理想的“肥羊”。与其它设赌局宰“肥羊”的老千相比,老黑自认为是高尚的,他从来不在穷人的身上下刀子,也不会打当官的主意。在穷人身下刀子,即使刀子再锋利,也刮不下几两肉来,还往往有损阴德。而那些当官的往往带着“枪”,搞不好会砸了自己的饭碗。 两个原本都看不上山青的人,却在一场斗殴之后,同时“瞄”了他。 斗殴是在舞厅里发生的,什么起因已经无法理清,过程和结局却很明了,山青英勇神武,以一当十。对方头破血流,意欲叫来警察主持公道,山青毫发未损,在舞厅老板的说和下一掷千金,然而一走了之。 小翠看上的是山青以一当十的战力,常年混迹于舞厅的她需要这样一个人来保护。老黑看上的则山青的一掷千金,他没想到这个河南口音极重的农村小伙,竟然如此豪爽有钱。 两人都是老江湖,没费多少周折,小翠就将山青引到了自己的床上,老黑则将山青带到了赌桌旁。 后面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小翠因他怀了孕,他欠了老黑巨债。 只是有些可笑的是,山青竟然曾经相信,小翠是真心的,而老黑则是那江湖上的及时雨宋江。 对于小翠和老黑的把戏葛红看得一清二楚,在对山青数次劝诫无果之后,她愤然离开了。 既没有文化,也没有社会阅历,又染上赌博恶习,结果不会好! 感念于曾经的交情,葛红给了山青一家门店,一套房子,还有一些周转资金,总是价值超过二十万,这在当时几乎相当于普通工人一辈子的收入。 葛红的离开曾经让山青很是失落。 他真心喜欢这个女人,尽管她离过婚,年龄也大了一些。 他说不清这种喜欢是不是爱,在他的梦境里,葛红有时候是姐姐,有时候是母亲,有时候是同床共枕的媳妇。 他也知道,葛红一直把拿他当伙计看,这让他很是憋屈。男子汉生于天地之间,岂能久居人下?何况还是对方还是一个自己喜欢的女人。 没有了葛红的羁绊,山青曾像脱缰的野马,着实地踢腾了一番。 或许是上苍保佑,也或许那个时代正需要这种敢拼、敢闯的人,山青的生意日渐兴隆。然而这并没有阻止他的堕落,反而增加了他滑向罪恶的深渊。 半年后,山青在赌桌输掉了一切,回到起点。小翠见他失去了利用的价值,毫不留情的揣了他,老黑见他已无重起的希望,也开始催债。 当然,小翠在离开之前一些必要的江湖戏还是要演足的。 她告诉东躲西藏的山青,自己被老黑的手下扣作了人质,不但受尽了屈辱,还失去了肚子里的孩子。为了不再边拖累山青,她已经远走高飞。 对于自己带给小翠的不幸,山青一直心存愧疚。他那里知道,这个情真意切的小翠姑娘是主动跑到老黑那里去的,她与老黑本就是一伙,为了榨出他的最后一笔钱,才上演了这一出苦肉计。当然,也是金蝉脱壳计。 老黑催债的手段可真够“黑”的,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常用手段姑且不说,只是这二十四小时跟着不让睡觉一招,就能让债务人生不如死。 山青知道老黑想让自己做什么,在这个城市里,能帮他也只有葛红了。可是,向葛红救助,他实在张不开口。 无处躲藏又无处可去,山青想起了去监狱躲债。 监狱他是去过的,而且还不止一次。他知道,凭借自己的拳头,他完全可以在里面过得很自在。只是万没想到,他在监狱里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妹妹。 山杏是葛红带去的,同去还有王媛。 第七十三章 赌桌上的肥羊 山杏根本没有想到,与哥哥的重逢会在监狱里。 当她听说王媛的朋友葛红有一个曾经的伙计也姓“山”且操着河南口音时,她知道,她的哥哥找到了。 山姓源出姜姓烈山氏,主要分布于山东、湖北、四川、青海等省市,以“竹林七贤”山涛为最有名。 听爷爷说,自己并非真正的山姓后裔,而是南宋名将岳武穆的后人。 当年岳将军遭奸人陷害而死,家人为逃避官府追杀,将岳姓一分二,自此有了丘姓与山姓。 对此,山杏并不在意,反倒是哥哥山青很是得意,少年时逢人就会自夸一番,仿佛自己就是岳飞转世。 不过山青手下的功夫倒也没有辱没岳家英名,自与人打架以来,无一败绩。 正因为能打,山青在监狱里过得很自在。一个牢房八个犯人,个个膀大腰圆,心狠手辣,却没有一个人敢在他面前呲牙。 狱警见他如此能打,又有些文化,就默许了一个牢头的身份给他,日常管理包括劳务指派、纠纷处理也就懒得管了。 那个时候,犯人中会识字的很少,象山青这样上过高中的更是凤毛麟角。 山青也正是得益于他的文化,打架时力量与智慧共使,整人时武力与安抚并用,七八个牢房,也没有他摆不平的事儿。 记得曾有一个省队练散打的,姓仇,因为流氓罪被关了进来,仗着自己的功夫,常常与山青叫板。 那时候山青已经有了几个铁杆手下,动手动脚这样的粗活常常不用自己亲力亲为。见一个号称自己是散打冠军的毛头小子前来叫阵,他原本可以以群殴的方式解决的,然而这一次他没有。 他不吭声,也不让手下吭声。一周过去了,姓仇的见整个监狱都无人敢应战,愈发的嚣张了。 就在大家以为山青怕了的时候,突然上面派下了活,所有的犯人去石场抬石头。就这样,一场意外毫无悬念的在石料场所发生了,姓仇的在医院躺了三个月,出来时变成了瘸子。 当然,意外是他自己承认的。他知道,如果不承认,就会有七八个同行的犯人指正他,要逃跑。 逃跑可是要加刑的! 自此以后,就连狱警也对山青高看几分,狱友对他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世道,“流氓不可怕,可怕的是流氓有文化!” 说自己是流氓,山青是不承认的。自从他为找母亲来到这古城西安以后,吃苦受累也罢,赚钱逍遥也罢,都坚守一个原则,不欺负人,讲信用。 然而这一次,他既欺负了人,还失了信。 欠债不还,失信于老黑,山青很是惭愧,特别是刚刚入狱的时候。 山青对老黑的印象还不错,虽然手黑了些,但为人义气,有胆识。记得有一次在赌桌上,自己不但输了个精光,还欠赌场近十万,眼看着翻本无望,老黑却主动上前仗义相助,一下借给他五万。那是可五万元,相当于普通工人十年的工资!正是有了这五万元,山青翻回了本,没有那么早破产。当时,他对老黑很是感激,觉得老黑就是及时雨宋江。 对于老黑的死命催债,山青并没有太在意。尽管老黑的钱来路也不明,但那也是钱呀,也是人家玩命赚来的。以前人家愿意借给自己钱,是因为知道自己有生意,有可能还上,如今自己的房子、生意都没有了,倒是有一个有钱的朋友可能会帮自己,自己却不愿意去张口,人家怎能不急眼? 人们常常嘲笑那些被卖了还帮人家数钱的人,常常想象着如果换作自己,自己会如何英明睿智,实不知有朝一日自己身在其中时,也不会高明到那里去。 在那些混社会的人面前,年轻的我们往往就是个雏! 山青认识到自己就是个雏,是在罐子来了以后。 罐子是名死刑犯,原本关押在外地,只因要在案发地明正典刑,所以才转来山青他们监狱。 罐子的案子极其简单,光天化日下当街杀人,然而自首。 尽管如此,山青还是愿意听他讲事情的经过。 93年的监狱里根本没有什么娱乐,除过互殴以外,最令犯人心情愉悦就是讲故事了。 监狱里的故事有许多种,往往越真实、越血腥、越色情的故事犯人们越喜爱,特别是一些死刑犯、强奸犯的亲身经历,常常在犯人中广为流传。 罐子很胖,个子却也很低,体型就像个罐子。 罐子的声音也很低,语速很慢,嗡声嗡气的,像是鼻子有些不通。 “我以前在西安蹬三轮,拉水产,就是鱼、虾、贝一类的东西,钱不少挣,苦也没少吃,日子过得倒还可以!” “后来一位老乡见我亲切,就介绍我去给钟楼饭店专门拉海鲜,那时公款吃喝之风正盛行,吃海鲜又时兴,结果没过多久,我就给发了!” “拥有了四辆海鲜专用运输车,客户拓展到十几家,手下也雇用了七八个人,成天也是吆五喝六的……”每每讲这个时候,罐子总是微眯起眼睛细细回味着,一幅很享受的样子。 “有钱了,就想女人,想玩刺激的。于是进了舞厅,上了赌桌……” “我原本是不赌的,舞厅里认识了一位女人,她喜欢赌,这一来二去,就上赌上瘾了。“ “先是玩小的,后来在那女人的蛊惑下,就开始玩大的,直到输光了所有钱,包括自己赖以生存的买卖!“ “没钱了,那女人也走了,对此我毫无怨言,自古戏子无义,女子无情,可就在我打算继续去蹬三轮时,我得知了真相!” “真相里,那个女人与赌场老板是一伙的,我就是他们刀下的肥羊,所有人都是在陪我演戏,最终目的只为了骗我的钱。” “知道真相后我实在气不过,就找了个机会,剁了那对狗男女……” 讲到这里,罐子就不再说话了。 一些犯人嫌罐子讲的太寡淡,嚷嚷着要加点料,比如那女人的皮肤白不白,嫩不嫩,胸大不大,屁股翘不翘等等,更有下流猥琐者要罐子详细说说床上的经过和感受。 山青以往也是如此,但这一次他突然蔫了。 罐子的故事让他想起了自己,想起了小翠,想起老黑….. 山青想出去了。 第七十四章 再也不上小翠的床 当初为了躲债,山青跑到了监狱里,如今为了报仇,他又想出去,岂不知这监狱自古以来就是想进来容易,想出去难。 就在山青一筹莫展之际,妹妹山杏来了。 妹妹漂亮了,不再是当年那个羞涩的花骨朵,她绽放了。 粉色的羽绒风衣,贴身的红毛衣,紧身的蓝色牛仔裤,脚上一双棕色的高跟皮靴,里里外外透着时尚与洋气。 乌黑发亮的秀发被一只紫色丝绸手绢随意地束在背后,白晳的脸颊微微透着晕红,一双美眸风情万种,言语间幽兰吐芳。 山青被这个城里的妹妹给惊吓到了! 山杏也被这个城里的哥哥给惊吓到了! 光头,瘦脸,胡子拉碴,目光呆痴,一身深灰色囚衣明显大了,寒风得以进出自由,使他的手脚有些发抖。 这还是那个意气风发、生龙活虎的哥哥吗? 山杏没有哭,但在她的心里,已是泪如泉涌。 葛红的哭了,她没想到只是数月不见,山青就落到了这步田地。尽管她一直想将山青看作生意伙伴,但心里却总是放不下。 起初,葛红是打骨子里是瞧不起山青的。一个外地山野小子,又没有上过大学,还穷得叮当响,将来能有什么出息。 后来山青跟自己做了几年生意,她发现,这小子身上有一股勇往直前闯劲,更有一种卓越低调的智慧,常常化风险于无形,解困局于偶然,能给人意外的惊喜,于是有点喜欢上了。 再后来,因为山青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她不想被连累,就给了一些资本,让他自己单干。 她原想着残酷的现实让山青美美碰上几回壁,就知道钱的珍贵,也就自觉戒掉身上那些坏毛病。结果却很出乎她的意料,山青不仅没有在生意场上受挫,反而越做越大,越大越成功,这正让她羡慕。然而也许正是有了这样的成功,才让山青在赌场不能自拔,才有后来这一系列的挫折和打击。 有时葛红也后悔,如果当初他答应山青的感情要求,也许就不会有后面这些事情。 说白了,人都是自私的。那时她想到更多的都是自己。再说,她是穷怕了,而那个叫王魁的男友,也将她伤怕了! 同去的王媛见真是山杏的亲哥哥,又曾与葛红有不清不楚的关系,就默默地理了一下自己的人脉,看能不能帮上点忙。 一周后,山青走出了监狱。 一月后,在马三的帮助下,山青还清了老黑的欠款,赎回了自己的房子店铺。葛红也随即表达出帮他重起的意愿,山青却拒绝了。 走过这一遭,山青不再满足勤劳致富。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勤劳快几百倍、轻松几千倍的致富之路,他要去走。 为了帮助山青,马三几乎用尽了近三年的积蓄。 对于马三的倾囊相助,山青没有表现出多少感激,也许是他已经知道了马三与山杏的关系,也许他是觉得马三根本配不上自己的妹妹。 在山青的心中,娶妹妹的应该是一个城里的文化人。 马三也没在意,他已经不是刚刚走上社会的毛头小伙子,人情世故他懂,人情冷暖他也懂。他知道,也许在山青的心中,他马三就是个贼,一个即将偷走人家唯一亲人的贼。 出狱的第二天,山青就去了舞厅。 在那里,他看到小翠正与一名中年男子搂在一起喝酒,戏笑之间,男子的手伸进小翠胸衣里使劲地揉搓,旁若无人。 山青知道,对于许多男人来说,那里面的雪白傲物,摄人心魄。自己就曾经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不远处,老黑冷笑着盯着这一幕,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山青没有打扰这一切,转身离去。还清了老黑的债,他决定走老黑的路,让老黑无路可走。 见山青又有钱了,老黑与小翠又贴了过来。 山青没有拒绝,也没有全部接受。他应付着,但再也不上小翠的床,不上老黑的赌桌。 小翠从山青冰冷的眼神中似乎觉察到了什么,知趣的离开了。 山青没有理睬,他要报复的不是小翠,是老黑。在山青的眼中,一个女人只要付出了自己的身体,就应该被原谅。 其实老黑也觉察出山青的有些地方不对劲,但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中。 “老子出道十几年,手下兄弟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即使你山青再能打,又能把我怎样?” 老黑的自信是有理由的,他不但弟兄多,而且地盘内的几个派出所,都给他面子,就是到了市局里,他也能说上话。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高人老板做靠山。 老黑并不知道这位老板的具体来历,只是数年前机缘巧合之下,人家救了自己一条命,同时展示的实力令他瞠目结舌。 那时他还只是个小混混,常常因为几个零花钱与人以命相搏。有一次因为分赃不均,他被七八个人合起来狂揍。 被人揍是混混们的必修课,有些混混三四天不挨揍或者不揍人,就会觉得浑身不舒服。 那时的老黑就是这样的人,他常常揍人,也常常被人揍。但无论是揍人还是挨揍,只有一个目的,为钱! 但那一次,老黑是真的被打急眼了!最后他猛的站起,拼尽全力踢向了一个人的裆部。 也许是老黑起初挨打的态度过于端正,那人根本预想到这一阴招,下身正被老黑踢了正着,捂裆倒地后死了。 社会上的混混打架,只要不出人命,派出所的很少管的。但如果出了人命,那就要非管不可。 公安没有问太多,老黑就被当成了杀人犯。 在公安和老百姓的眼中,这些混混本就是社会的毒瘤,死掉一个少一个,就当是为民除害了。 对此,老黑心知肚明,所以没有过多挣扎。 就在老黑在看守所等待审判准备赴死时,事情竟然有了转机。 一位目击证人出面作证,说老黑是正当防卫。令所有人意外的是,这位目击证人的证词竟然得到了法庭的认可。 在牢里呆了两年后,老黑重获自由。 第七十五章 老黑的女人是人间尤物 死里逃生的老黑在知情人的引见下,见到了自己的救命恩人。 恩人姓李,四十多岁,带着浓浓的关中西府口音,明面上从事古董生意的,道上人称他“虎爷”。 老黑是提着重礼去的,虎爷的话很少,字句里却透着威严。 在虎爷的帮衬下,老黑在北关一带站住了脚,慢慢地有了自己的地盘、小弟、舞厅和赌场。 老黑的赌场很黑,遇到肥羊往往不榨干油水不放过。 老黑的舞厅也很黑,人家舞厅最多七八个小姐,他这里一上就是几十个,而且姿色漂亮,穿着暴露,宛如一个个娇艳的吸血女鬼。 其实老黑的黑不在于此,而在于他的手段。 曾经有一个赌鬼欠下老黑的赌债还不起,结果被他打断了手脚不算,还用借据逼着其女儿去自己舞厅坐台,直到赌债还清。 然而在老黑的心中,最让他自豪的是他将舞厅和赌场有机的结合起来,以色“诱”赌,以赌“养”色。 大多数男人,不是好色就是好赌。好色的男人就让小姐带他们进赌场,好赌的男人就让小姐带他们到床上。 山青就是被美色带到赌场上的。这些年来,像他这样栽在老黑手上的人有很多,却没有一个像罐子那样有血性的,这也老黑自我膨胀的原因之一。 山青知道老黑手黑,也知道老黑的小弟众多,而且还有几个能打的,但不知道老黑上面还有老板。 山青没有像罐子那样去报仇雪恨。他不再是当年那个工地搬砖的毛头小伙子,坐牢的经历和犯人们的故事告诉他,冲动与鲁莽只能让自己“死”的更快。 他要耐心等待,等待另一个罐子的出现。 道上人常讲:“想要灭掉他,就必须先接近他,了解他” 十几年的肮脏经营,老黑早已赚的盆满钵满,如果不是因为虎爷那边,他早就想金盆洗手不干了。因此,钱,已经不是老黑最想要的。 一个人不想要钱,那么自然有更吸引他的东西。 经过几个月的缜密调查,山青终于摸清了吸引老黑的两样东西——女人和古董。 女人是老黑自己想要的,但这女人却不是一般的女人,具体的讲,是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一个老女人。 这个女人姓白,是东京医院的护士长,早已过不惑之年。 白护士长,行外人可能不太知晓。但在医疗系统内,她可是大大的有名。 从一个村医疗站的卫生员到省会知名医院的护士长,她的经历堪称传奇。但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传奇的背后,是无数次肉体的背叛和灵魂的出卖。 白护士长的肌肤很白,也很嫩。精致的五官令许多美女都心生忌妒,曼妙的身体更让无数男子着迷颠倒,高贵的气质中蕴含着无限的妩媚,轻柔温热的香唇开合之间,一串串银铃般语音传出…… 如果谁没见过女中尤物,那么她就是标准版本。 如果谁见过女中尤物,那么她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也正是这个尤物,不下五个家庭为之支离破碎,超过十个西安医疗界精英为之身败名裂,至于那些被利用过的过客,更是不计其数。 对此,白护士长根本毫不在意,她的眼中只有更高,更上,更前,那些身后或者踩在脚下的人,她从不多望一眼。 她说,男就是用来利用的。没有利用价值的男人,不是真正的男人。 有人说她不知廉耻,靠出卖肉体往上爬。 也有人说她过于歹毒,凡是上过她的身了的人,都会被无情的报复。 但真正知道内情的人,都不会这样讲。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饥寒面前,有几人能保住那份可怜的尊严,又有几人能守住那份卑微的贞操。 想当年,为了给躺在床上的父亲看病,也为了自己和年迈呆痴的祖父母有口饭吃,每年大队分粮的前几天,年轻的母亲都要半夜里往大队部跑。 在那里,有大队的干部轮流值夜。 母亲曾经可是十里八村叫得响的漂亮女子呀! 后来自己初中毕业了,为能让自己当上村上的卫生员,母亲又去了大队部,结果不管用,人家看不上母亲了,要她亲自去。 那个时候,她才十六岁! 她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比她父亲还要大十几岁的老混蛋,头发上的油污浸染到脸上、脖子上和衣服上,浑身的旱烟味、汗臭味、尿骚味,即使相距十几步就能被呛到。 她不敢哭,也不能喊,只能默默地流泪。 从那一刻起,她恨透了世界上的男人,无论是老的,还是少的。恨透了贫困和卑微,无论与生俱来的,还是后天自作孽造的。 也是从那一刻起,她知道了女人在那些臭男人眼中的价值,知道了如何利用这些价值。 每利用一个男人,她都认为是一种成就!每踩着男人上升一步,她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老黑是自己的第几个男人,白护士长已经记不清了,但这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老黑是自己第一个喜欢的男人。 以前所有的男人,要么要用人家的钱,要么要用人家的权,到了老黑这里,她却要用人家的身子,享受人家的精神。 老黑的身子很魁梧,沉默不语时像一名军人。 老黑的精神也很威猛,大有不可一世的英雄气概。 自幼缺少父爱的白护士长喜欢这个身子,更着迷这种英雄气概。靠着这个身子的时候,她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全和温暖。 当然老黑还有更令她喜欢的地方,那就是他从不沾别的女人。那方面很干净,很单纯,很有情趣。 身为舞厅的老板,不沾染女人,老黑这一点即使山青也很是佩服。 山青原以为老黑这方面有问题,直到见到了白护士长。白护长的气质美艳彻底打消了他心中的猜疑。 谁能想到,如此粗鄙的老黑身旁,竟然有一个如此温柔如水的美女。 在那一刻,山青是挺羡慕老黑的。不过转念一想,老黑三十岁不到,白护士长超过四十岁,这能叫爱情么? 第七十六章 黑社会老大的爱情 爱是随意的,有可能是为了满足肉体的欲望,也有可能是为了钱、权或者其它东西,还有可能什么都不为。 爱情却是讲究缘分的,缘分未到,即使同床一生也不会尝到那份甜蜜。缘分到了,即使一个眼神,也会令人神魂颠倒、如痴如醉。 老黑认为,他与白护士长之间是真正的爱情,不是随意的爱。 那一天,就是白护士一个眼神,刺痛了他的灵魂,也唤醒了他的身体。 老黑看上去魁梧高大,体质却很差,这与他小时候经常受饥挨冻有关,也与他青年时经常打架有关。 因为打架,他的肋骨没有一根是完好的;因为打架,他的皮肉有数十道伤口,其中最长的超过十厘米;还是因为打架,他的性功能从十八岁起就间歇性闹起了意见,常常令他很是难堪。 老黑自然知道,性功能对于一个男人的重要性。为了治疗它,老黑几乎跑遍了全国各大城市的知名医院,也寻访了无数名医良药,结果疗效甚微。 到二十三岁时,老黑彻底与爱的欢娱告别,提前进入无性生活。 没有性的身体宛如僵尸一般,没有爱的灵魂更是死水一潭。 老黑原本以为自己后半辈子就这样了,就一心一意扑到了赚钱上,直到几年后遇见了白护士长。 那时白护士长这朵鲜花早已过了盛开期,尽管依旧娇艳,依旧楚楚动人,但岁月的杀猪刀在她的身上还是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这也就是她的事业止步于护士长的根本原因。 喜新厌旧是人的本性,特别是对于女人,那些道貌岸然的“人上人”通常更喜欢年轻的,嫩的。 白护士长所在东京医院是西北地区最好的医院,西北五省的病人死之前到这里走一遭,就算对自己有个交代了。 老黑是为医治性功能障碍住进东京医院的,以前他为此来过这里,没有效果,最近听说有一种新药正在这里临床,他想试试。 一直以来,老黑都很害怕进医院,以前每次打伤了人或者被人打伤,他都要到这里来,不是要花钱,就是要受疼。后来有钱了,也不挨打了,却又为了医治自己的“不举”…… 在老黑看来,医治“不举”要比受疼花钱痛苦一百倍,一千倍。 在东京医院的男性病病房,老黑见到了白护士长。 白护士长原本不在这个病区,一个偶然的机会借调到这里工作,结果医生惊奇发现,在白护士长来这里工作的几个月里,治疗有效率显著提高,其中有四五名老病人竟然彻底痊愈。 这简直是一个奇迹! 此后白护士长便在男性病区留了下来,成了这里的永不凋零的玫瑰。 像许多病患者一样,老黑见到白护士长那一刻,也被其美貌所惊呆了,特别是人家俯身为他检查下体时,以往毫无知觉的小弟竟然有想抬头的欲望。 老黑预感到,自己的病有救了。 说不清是因为医院的药好,还是因为“性”命不该绝,几个月后,老黑治愈出院,重新成为一个完整男人。 出院后,老黑开始像年青人一样开始追求白护士长,送花,写情书,约看电影,喝咖啡等等,但凡能想到的手段都可劲儿往上使。 起初,白护士长对老黑没有多大兴趣。在她眼里,老黑既没文化,长相又丑,无非一个街头的小混混,即使再能耐大,能有多大的出息。然而在经历一件事情之后,她对老黑的看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那是一个春日的午后,明媚的阳光照在慵懒的身上,不尽的困意伴随动听的音乐弥漫在咖啡厅里。白护士长微眯着眼睛,将丰腴的身子塞进温软的沙发里,不冷不热地与老黑聊着天。 她很享受这种聊天,自由,随意。 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迎面走了过来,尽管她没有看清脸,但她可确定,对方是冲着她来的,而且毫无善意。 她迅速地将身子蜷成一团,用两只胳膊护住脸和头。 老黑不愧为老江湖,知道有人来袭,眨眼之间就挡在她的向前,伟岸的身躯将她的严严实实。 来人是一名年轻的女子,高一米七八左右,身材健硕,手中还拎了把刀。 她是来寻仇的,白护士长先是勾引了她的男人,在利用完毕之后又偷偷写了检举揭发材料,令她的男人身败名裂。 女人往往就是这样,男人出轨后不去责怪,反而将所有的过错推给小三。 男人恰恰相反,发现女人不忠,立即休掉她。 那女人显然没有想到有人会阻拦她,而且这个人还是一个男人。先是一怔,然后才挥起了手中的刀。 老黑是何等人物,怎能让她砍上! 几天以后,还是在同一家咖啡馆,那名女子和她的丈夫,还有老黑和白护士长四人坐在了一起。 有了钱,有了势,天下没有解不开的仇疙瘩。 白护士长没想到老黑能在利刃面前毫不畏惧,将自己牢牢地护在身后,更没想到能在事后,将当事人叫她的面前,轻松摆平此事。 如此处事之法绝非常人可行。 如此行事之力也绝非常人能有。 这么多年来,没有一个人能真正护着她,包括她的父亲和母亲。 这么多年来,也没有一个能真正为她的将来着想,替她去除威胁。 自此以后,她便将老黑看成他的男人,尽管他们没有结婚。 也不是老黑不愿意与她结婚,老黑表达过许多次结婚愿望,她都拒绝了,她觉得老黑应该找一个更好的,更年轻的,特别是能为老黑生孩子的。 生育对于她来说,已经奢望。过去毫无节制的纵欲和数次流产,彻底摧毁了她的生育功能,要做母亲只能待到来世。 老黑对生孩子却没有多大兴趣,说实在的,他压根就没想过要孩子。自己做了那么多缺德事姑且不说,光死在自己手上那几条人命,老天爷就绝不会放过他,就不会让他好死。 后来发生的事,也证实了这一点。 第七十七章 虎爷的爱好——冥器 除了女人,吸引老黑的另一样东西是古董。 然而古董并非老黑自己要想,而是虎爷想要。这么多年以来,虎爷一直罩着他,扶持他,目的也只有一个,找寻各种古董,特别是墓里出来的。 作为一个局外人,山青想要正式进入老黑的圈子,去古墓里弄到或者帮助老黑弄到上好的古董,是最好的捷径。 山青是不会挖墓盗宝的,他想到了开古玩店的准妹夫——马三。 出狱后他几乎没有去过马三的店里,都是山杏隔几天去他的住的地方,帮他收拾收拾屋子,洗洗衣服。 也不知为什么,以前在老家时,兄妹两个总有说不完的话,即使后来分开了,还有许多话想着要讲,结果等真正见面了,话却少得可怜。 过了一段时间,山杏去时发现那房子里常常有女人在,而且还不止一个面孔,也就去的次数少了。 对于妹妹冷淡和疏远,山青无所谓。报仇,发财,当老大这才是他目前真正关心的东西。 爱一个人,就要让她过得好。 停留在心里的爱是虚无飘渺的,停留在言语上的爱则更是一纸空文。 他想,待他有了钱,无论妹妹要什么,他都会给。而如今,对妹妹来说,他就是个废人,无用的人。 得知老黑的老板喜欢古董时,山青去了马三的古玩店。 对于山青的到来,山杏很高兴。无论如何,兄妹之间的血脉是相连的,是割不断的,而血脉又是滚烫的,只要活着,就不会冷却。 马三终究经历的事情多,几句闲言碎语,他就听出了山青来的目的。 跟了师傅盗墓多年,马三手中自然有一些好东西,加上师母去世以后,师傅多年积攒的宝贝都落在了他与小文的手里,。小文年纪小,又不懂,还不愿担事情,就全丢给他,让他管。 听说山青要几件古董送给人,便也没有吝啬,拿了三件出来。 一件是清代鎏金铜佛造像,一件是明末清初铜香薰炉,一件是清仿宋官窑青釉胆式瓶。 这几件虽不是绝世精品,却也值一些钱,而且还相当的稀罕。山青对此行一窍不通,只觉得好看,便没有客气,直接拿上就走。 这一切都是背着山杏做的,山青对马三的这种行事风格很是满意。 男人就应该有男人的样,不要什么都扯上女人。 见山青带来了几件成色很好的古董,老黑的脸笑成了一朵花。 近半年来,为了争抢地盘,老黑的小弟折进去好几个,如果没有虎爷给上面人说话,他们可要悲惨了!为此老黑想好好感谢感谢虎爷,只是苦于手头没有能拿得出手的好东西。 山青是老黑主动带到虎爷面前的。在这一方面,老黑是个敞亮人,是谁的功劳就归谁,他从不贪。 仔细看完山青送的三件东西以后,虎爷沉默了很久。 尽管这些东西虽不是什么国宝级的,却都是真的,而且出土没有多久。就以那只明末清初铜香薰炉为例,明末大官贵人的墓中常见,出土的时间不会超过五年。 也不知为什么,对于明朝的东西虎爷都很感兴趣,无论价值几何。在虎爷收藏的古玩中,有一半以上都是明朝的。 虎爷的沉默让老黑很紧张,他担心山青送来的是赝品。 “从哪儿得来的?”虎爷指着那只铜炉问道。 按照行规,虎爷不该有此问。 真正古玩收藏高手,也只看东西,从不问出处! 这不问出处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合法收藏的东西越来越少,能拿出来交易的更少,一旦买家知道这东西来路不正,便逃不掉“销赃”之嫌,如果再说不清楚,被强安上“盗墓罪”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国法律刑法明确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寻问“出处”有夺人财路之嫌。从古至今,盗墓不仅是一种获取巨量财富的捷径,也是许多盗墓贼养家糊口、赖以生存的手段。因此,对于盗墓者来说古董文物的出处,是一条极其隐密的财路,绝不轻易示人。 第三,现实中经常寻问“出处”的不是文物鉴赏家就是警察。盗墓贼不需要文物鉴赏家鉴别真假,自己亲手从墓里挖出来,真假自知。盗墓贼更害怕警察,一旦警察上门,他们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尽管老黑对古董行不是很了解,但是“只看东西,不问出处”这条行规还是知道的,如今发现虎爷发此一问,心更是揪了起来。 山青根本不懂得这些,他没有任何思索,就将马三供了出来。 听到马三的名字,虎爷“哦”了一声似有所悟,随即转过身望向窗外,再次进入沉思。 这是老黑在虎爷那儿呆的时间最长的一次。 以前即使他送东西来,虎爷也只是瞧上一眼,便给一些钱,就打发他走了,前后绝不会超十分钟,庄重与威严始终保持着。 而这一次,大半天时间都过去了,他还立在虎爷的客厅,既没倒茶让座也没有让他走,虎爷仿佛视他不存在。 这也不能怪虎爷,以前老黑送的那些东西,虽然也有好的,但与山青送来的相比,根本不值一提。特别是那只明末清初铜香薰炉,虎爷一搭眼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对于马三虎爷并不陌生,三年前在洛阳董爷的介绍下,他们还见过一次面。因为有董爷的面子,虎爷没有深查马三的背景。后来听说这个小伙子眼睛很毒,连着做了好几笔好买卖,因为价值高、利润大、手段高明而被西安古玩界当成传奇,倒也引起过他的注意,但转眼一想,董爷本人对文物鉴赏很有造诣,他介绍的人在此道中修行自然差不到那里去,所以也就没有放在心上。如今山青说那只明末清初铜香薰炉出自马三之手,虎爷有些坐不住了! “马三绝非普通的古董商人,要么有盗墓高手是他的上家,要么他本人就是一个盗墓高手!”虎爷猜想着,一个缜密的盗墓计划在这中猜想中,逐渐勾勒出轮廓! 第七十八章 古墓恶咒——开者即死 如果马三早知道,送给山青的东西会落在虎爷的手里,就一定不会给。 虎爷的为人马三早有耳闻,心狠手辣姑且不说,遇到好物件会不择手段,毫无底线地夺取,为此不惜害人性命。另外,虎爷背后的势力相当雄厚,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到了他那里,都可以轻松摆平。 当年董爷带他去拜见虎爷之后,就特别叮嘱,与之能不打交道就不要打交道,能不来往就不要来往。 这几年,马三都是刻意躲着虎爷的。但凡虎爷看过的东西,他绝对不碰;但凡虎爷交易过的客户,他绝对不染;但凡虎爷要走的路、要使的手段,他绝对不干扰,不参与。 还好,这些年一切都相安无事。 本以为这样可以一直持续下去,不想出了山青这档子事。 山青说虎爷待他很客气,马三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仔细回想了那三件东西,其中“清代鎏金铜佛造像”和“清仿宋官窑青釉胆式瓶”不用太担心,市场上虽然很少,但终归有,而且都是收藏品,没什么风险,唯独那件“明末清初铜香薰炉”让他放心不下。 马三倒不是担心虎爷会把自己怎么样,好呆有董爷的面子在,再说自己也从未招惹于他。 马三担心的是这只铜炉背后的那个人。 半年前,那个人将这只铜炉扔到他手上,像是扔一个烫手的山芋。 看那人第一眼,马三就断定他是一名盗墓人。 几番攀谈之后,马三再次断定,他不只是一名盗墓人,而且是一名中了古墓“恶咒”的盗墓人。 古人为了防止自己的陵墓被盗,有以山为陵的,有以铁水浇筑的,有设置机关的,有设下“虚冢”的,也有下了“咒语”的。 许多时候,古墓里的咒语都是吓人的,除了心理上给盗墓者以威吓震慑以外,并没有什么实质作用。 1957年,在西安城西的梁家庄附近发掘的一座隋代墓葬中,就出曾出现过令人毛骨悚然的咒语——“开者即死”。 据记载,该墓的主人叫李静训,其外祖母为隋文帝杨坚之女、隋朝乐平公主杨丽华,其外祖父为北周宣帝宇文赟,她一人拥有两朝皇室血统,本可享尽荣华富贵,可惜活到九岁时就死了。 她的棺椁由17块青石板拼合而成,其中椁底3块,椁盖4块,椁壁10块,而那句咒语就刻在椁盖南端,上面还有斑斑血迹。 也许正是有这句恶毒咒语的存在,这座隋唐古墓得以完整保存。此后的发掘证明,这名咒语只是恐吓而已,对盗墓者并无实质伤害。 然而据马三手中的“戒”门秘籍中讲,有一些咒语,因为与“毒物”结合起来使用,结果恐怖异常,因此被称为“恶咒”。 马三没有遇到墓中“恶咒”,但他的师傅姚四爷遇见过。正因为如此,姚四爷在世时特意给他传授了各种破解之法,并再三嘱咐,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动下有咒语的墓。 自从来到西安以后,马三将自己先前盗墓的经历彻底的隐去了,他一心一意做起正经生意,因此没有几个人知道他有这门手艺,至于知道他能解墓中“恶咒”者则更是少之又少。 那个人是带着明朝铜炉来找马三破“咒”的,同时带来的还有一只玉钱和一封信。 信是董爷亲笔书写,玉钱曾是师傅姚四爷的随身之物。马三知道自己已无拒绝理由,只好答应试一试。 那人见马三同意出手相助,自然欢喜。 一个大雪纷飞的晚上,在马三店里的火炉旁,那人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我姓白,长安县人,自小就跟着师傅盗墓,16岁起开始独自干,因为人长的白净,圈里人都叫我白狼。” 他说话时总是带着微笑,像是叙述一段轻松的经历。 “我原本不喜欢‘白狼’这个称呼,总觉得将自己一个好端端的人叫成了畜生。后来发现这个‘畜生’的名字也有好处,比如说能吓住一些胆小的同行,再比如说可以不受人伦道德的约束,干了任何缺德事都可以心安理得等等,因此也就坦然接受了。” “我的师傅是一位道人,常年在终南山上修道,只有在活不下去的时候,才下山随便找个墓挖挖。如果找到值钱的东西,就取一些换成粮食。“ “不知为什么,师傅从不将墓中的东西取完,也从不翻动棺椁中的骸骨,即使那些东西很值钱,即使骸骨下压着宝贝。” “师傅从不教我任何盗墓的本事,只是每次盗墓时都带着我。” 说到师傅时,他很怀念,也很崇敬。 似乎觉得气氛有些沉闷,他从怀里摸出一根带滤嘴的烟,递给马三。马三摆了摆手,他就塞进自己的嘴里,正欲寻火,马三用手中火钳夹起一块燃烧正旺的木炭,递了过去。 烟刚点着,他就猛吸了两口,随即慢慢地吐了出去。一时间,两人面前在白炽灯的照耀下云雾缭绕,凭空就多出几份意味。 “我是师傅从‘死娃沟’里捡来的,捡来时我两岁。”他接着讲。 “‘死娃沟’是南山(秦岭)里一条隐密的山沟,附近村子里有孩子夭折了就埋在这里。因为地处阴坡,沟深林密,人迹罕至,这里又成了弃婴之地。那家有不想要的孩子就用被子裹着抱到这里来,遗弃在显亮处。不过大多数时候,遗弃的孩子不是患了不治之症,就是女婴!” “我并没有患病,也不是女婴,却也被父母遗弃在那里!” 说这里,他并没有表现出多么痛苦,仿佛被遭到父母遗弃的并不是自己。 “师傅是个多学的人,天文地理无所不通,三教九流无所不会,而且还有一身出神入化的武功。师傅用米汤将我养大,教我认字、学道、练武,就是不教我盗墓!” “后来师傅死了,我继承了师傅的活法,平时躲在深山中修道,活不下去时才去盗墓。只是我盗墓的手法与师傅的不同,师傅是根据风水中‘寻龙点穴’之法找墓,我没有那样高明的手段,只能先打探古墓消息,然而去挖,也正是因为如此,我挖到东西的时候不多,经常空手而回,为了活下去,我只能多挖,遇到有东西时多拿!” 他吸了一口烟,继续悠悠地说。 “后来国家打击盗墓的力度越来越大,对盗墓罪的判罚也越来越重,有些盗墓者甚至被拉到盗墓现场公开枪毙。我内心怕了,就决定最后再干一票,弄些钱,然而下山回到人间,过正常人的日子。” “正是这最后一票,让我栽了!” 第七十九章 不懂风情的“棒槌” 那一夜,马三与白狼聊了很久,相似的经历让二人惺惺相惜,相投的脾性让二人相见恨晚,共同的话语让二人相谈甚欢。 那一夜,从不吸烟的马三开始陪着白狼吞云吐雾,从不喝酒的白狼开始陪着马三醉生梦死。 那一夜,窗外饕风虐雪,昏天黑地;屋内炉火通红,温暖如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那一夜过后,马三多了个知己,白狼多了个知音。 士为知己者死!马三也许做不到为知己去死,但也不希望知己去死,于是他开始仔细了解和分析白狼中“咒”的经过。 据白狼讲,他中“咒”的古墓在露泽院村。 露泽院村位于秦岭北麓,渭水之南,是一个有着三百多年历史的古村落。相传明朝末年官府在此处建“漏泽园”,以掩埋无名尸骸及家贫无葬地者。后来李自成败退至西安,潼关失守,七千余名将士惨遭清军屠戮,幸运的是他们家属躲进漏泽园中,逃过此劫。 时光流转,到了清康熙年间,此处形成村落,雍正初年更名为露泽院堡。 自古以来,当地就有露泽院堡中存有闯王遗宝的传言,但这遗宝究竟在何处却无人知晓。 白狼就是因为听到这个传言,才去露泽院村的。 这也许是他最后一次下墓,所以想挖一个大的,要多卖些钱。 那时正值上个世纪九十代初,在改革开放的号角下,整个社会都向“钱”看,一切皆向“钱”,一切皆为“钱”。 为了踩点,白狼耐下性子,在当地做了一年多的“货郎”。 货郎,也就是外出流动经营的小商贩。那时的商业极不发达,许多村子都没有商店,村民买个针头线脑、油盐酱醋,要么步行去数十里外的县城镇店,要么等这些走村串乡的小贩来。 白狼假扮货郎,起初有些勉强。他自幼深居山中,又时常夜间行走,皮肤白皙光滑,根本不像一个常年遭受风吹日晒的行走商人。好在那些村民们质朴,不会多想,他们眼睛只盯在送来的货品上。 白狼经销的大多是女人用品,因为他知道,一般情况下男人的嘴很紧,打听不出什么有价值的消息,而女人的嘴则常常没的把门的,又喜欢贪些小便宜,如果稍微施以小恩小惠,就很有可能套出真话来。 不知是走了桃花运,还是自己的确长得好看,白狼行商不到一年,竟然有了七八个小媳妇或者大姑娘对他频频抛来了媚眼,其中就有一个就在露泽院村,还是一个大姑娘,长相也很不赖。 这正是白狼想要的。 虽然以前很少与女人打交道,但男女之事往往无师自通,白狼可不是一个不懂风情的“棒槌”。 再说他在江湖好呆也混迹了一些年头,真情与假意还是能分清的。 那些向他频抛媚眼的女子,大多数是想在他的买卖中贪点便宜,真正对他动情没有几个。 对于这,白狼没有丝毫的介意,他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来这里的目的。自己盗墓已经欠下不少阴债了,他可不想再沾染一些风流债。 什么债都好还,除过了这风流债。有多少英雄好汉,死了在石榴裙下,有多少将相王侯,冲冠一怒为红颜。 所以,对于那些大姑娘小媳妇的好感,他都虚与委蛇,不敢有丝毫的认真。 世间事往往是你越想要时,越得不到,你越想躲时,越躲不掉。 白狼真心实意做一个不懂风情的“棒槌”时,风情却找上了他。 这个姑娘名叫春草,是村高会计的独生女儿。 高会计人很瘦,个子很高,肤色较黑,一副高度近视镜一年四季都搭在鼻梁上,一双三角眼藏在镜片后面,贼溜溜的总是在女人身上乱转,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倒是他的媳妇桂英人还不错,虽然胖了些,个子矮了些,但能干活,肯吃苦,心肠又好,很是惹人喜爱。 还好,女儿春草遗传了两人身体上的优点和两性格上长处,不但个子高,肤色白,模样俊俏,而且心底善良,性格温顺,是村里少有的好姑娘。 春草原本有一个弟弟,结果长到七八岁时病死了,母亲桂英还想再生,不想当年高会计年贪图国家计划生育给的那几百城钱,主动去医院把自己给“结扎”了,最后想生也生不了了。 没了儿子,高会计两口子的全部心血都放在了女儿春草身上,好吃的、好穿的都尽着她,钱也不吝惜,正因为如此,春草成了村第一个高中生。 高中毕业后不久,在高会计的活动下,春草在村里的小学当了代课老师。此时再看她,马尾辫,白衬衫,蓝色牛仔裤,黑皮靴,活脱脱一个城里姑娘,能把十里八乡的适龄男孩子“馋”死。 一家有女百家求,这刚到婚嫁年龄,高会计家的门槛就被说媒的人踢破了。 先前,因为家里没有男娃,高会计常常被村里的人轻视,如今女儿优秀引来众人羡慕,总算出了一口恶气。 精挑细选,细选精挑,眼看着时间过却了一年多,却还没有选出一个各方面者如人心意。 见上门提媒的仍旧络绎不绝,这高会计就有点得意忘形了,这天早上,他竟然当众宣布,他们不嫁闺女了,而招上门女婿。 高会计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一句话,竟然让提亲的人消失了。 《汉书》中讲,“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什么意思?意思是只有穷到吃不上饭的人才会去做上门女婿。 如今太平盛世,风调雨顺,天下人人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谁还会让自己辛辛苦苦养育的儿子去给别人家养老?这受气挨骂倒也罢了,倘若改了自家的姓氏,死了还有何面目去见祖宗? 高会计的折腾女儿春草是看眼里,急在心上,却毫无办法。尽管父母非常宠爱自己,但宠爱不等于放纵,高会计的家教还是极严的。 就在此时,白狼突然撞进了她的生活。 第八十章 盗墓贼的桃花运 春草与白狼原本是两条道上人,不会走到一起。 一个是盗墓贼伪装成的货郎,四处漂泊,四海为家,干着既损阴德又可能掉脑袋的营生。一个是教师,家境殷实,父母疼爱,工作稳定又受人尊敬。可谁能想到,这二人会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也许到了恋爱的季节,爱情的缘分就开始泛滥了吧! 缘分之下,不分高低贵贱,也不分人鬼神仙,一切皆有可能。 在春草心里,她与白狼的相见、相知、相恋就是缘分。但在白狼看来,将这一切定义为“天意”似乎更准确一些。 想那日初见时也没有任何特别,只是河堤上的杨柳更柔情了些,河里的鸭子更丰满了些,天空中飘浮的白云更洁净了些。 白狼推着“二八”自行车,托着两筐货物在河堤上懒洋洋的走着,初升的春日洒满大地,照在身上,温暖且舒适。脚下的河堤很高,足有近十米,在两边形成了缓坡,一边坡下是刚刚反青的麦田,一望无垠。一边是宽数十米的河床,春汛未到,水落石出,杂草丛生。堤面很平整,像是前两年修过,如今新草已经铺满,有荠菜,白蒿,苍耳,车前、狗尾等等,但只有蒲公英的花开了,是灿烂明亮的金黄色,一朵两朵地点缀在嫩草之间。 堤上行人很少,只有几个晚起的学生匆匆跑着。 路过一片芦苇荡,也不知为什么,白狼突然想去解手。 于他将自行车靠在一棵柳树上,锁好,下堤向那片芦苇荡奔去。 芦苇荡不远,蹲在那里瞧这边,一清而楚。 就在白狼痛快淋漓之际,他看见两名帽子反戴着的学生一边围着他的货筐看,一边向四周张望。 “不好,自己的货品要遭殃了!”白狼迅速意识到。他立即大声吆喝了一声,警告那俩学生,自己就在附近,不要轻举妄动。 听到这一声吆喝,那俩学生迅速抓起两袋子糖豆就跑,没有丝毫犹豫和胆怯。 原来,他们一直没有下手的原因是没有看清车子的主人在哪儿,怕自己拿手了东西后一头撞进人家怀里,而白狼的吆喝暴露了他的位置和方位,他们可以大胆地拿放心的跑了。 这不是明抢吗?!白狼很想提上裤子去追,可是肚子不答应,因为里面的污物还没有排完。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白狼收拾利落后推着车就往学校赶去。 如果他是一名真正的货郎,就不会这样做,一袋子糖豆能值几个钱,再说等到去了学校找到那两个学生时糖豆早被他吃到肚子里了,再去找家长赔,那要耽误多少时间,有这时间和功夫,还不如多卖一些货呢! 然而,白狼是盗墓贼假扮的货郎,他的目的是踩点、盗墓,不是卖货。 来到学校,找到了校长,说明了情况。校长心中有些不乐意,为了两袋糖豆至于如此兴师动众吗?说我的学生偷糖豆,不是打我的脸吗? 不乐意归不乐意,通情达理的校长还是找来了一位老师,让帮忙去查查。 这位老师,就是春草。 看见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女老师,白狼一下子蔫了。他最不愿意与女人打交道,他也最怕与女人打交道,何况是一名女老师。 春草那天穿了件粉色毛衣,淡蓝色呢子风衣,棕色小牛皮靴,阳光下白嫩的脸庞微微泛红,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气息。 她见了白狼,笑了笑,算是打招呼。 白狼有些不好意思,也憨憨地笑了笑。 春草的效率很高,不到十分钟就找到那两个学生,糖豆自然是没了,也只能狠狠批评了一回,让他们叫家长来给白狼赔。 白狼倒也真不是为了那两袋糖豆,他只是为了出口气,如今见该骂也骂了,该罚也罚了,就说算了。 春草自然没有继续深究理由,就客客气气的送白狼出去。 这就是他们第一次见面,起源于芦苇荡里的一泡屎。这样的初见让白狼有些难堪,但真正让他难堪、狼狈是第二次见面。 此后的日子里,白狼常常会想起春草,但也只是像想电影明星那样罢了,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渴望。 他有意无意的打听了春草的底细,当听说是桂英的女儿时,他笑了。 桂英是他的老主顾,低胖,丰满,胸前一对大皮球。白狼每次去露泽院村,她都围在货摊前,从头看到尾。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盛夏。白狼租住的房子没有淋浴,他只好经常去河里游泳,以冲洗掉身上汗渍。 那时候自然环境还没有被污染,河里的水干净清澈,鱼虾成群。 每次游泳,白狼都将衣裤放在芦苇深处,到不是怕被人偷,只是担心被一些调皮捣蛋的孩子藏起来,害自己丢丑(那时候乡下人游泳都是不穿衣服的)。 自从上次他将两个偷糖豆的学生告到学校,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些孩子似乎记了他的仇,并想伺机报复。 人的直觉有时候是非常准的。有一天中午,白狼的衣服就被找了出来,并高高地挂在了堤岸旁边的白杨树上。 其中那件大红的裤衩挂得最高,在蓝天白云之下,格外耀眼。 正值上学时间,又是上学的必经之路,三三两两的学生从树下走过,嬉笑之声不绝于耳。 水中的白狼是看着那两个学生将他的衣服挂上去,他使劲的大喊,却没有任何作用,那两个学生视他不存在。 那时,白狼多么想追上去,将两个捣蛋鬼狠狠地捶一顿,但最终还是忍住了,与出气解恨相比,自己的脸面更重要,自己还光着屁股呢! 就在白狼打算在水中等待天黑时,救星鬼使神差般出现了。 是春草,平常中午不回家的她可巧那就回去。她看了看树的衣裤,又望了一眼水中的白狼,美美地笑了一回,然而才叫住两个高年级的男生,令他们上到树上去取衣服,包括那只大红裤衩。 那时的农村孩子没有一个不会上树的,即使女孩子也不例外。 两个高年级男生一个负责上树,一个负责递树枝、接衣服,三两下就将白狼的衣裤摘了下来,包括那只大红裤衩。 春草并没有触碰,直接让那两男生给白狼送了过去。看着白狼光着上身接过衣服,这才宛然一笑,继续往学校走去。 白狼见是春草,真是又羞愧又气恼,但也没有办法。 当天回到住处,白狼决定,不去露泽院村盗古墓了。 第八十一章 她被拖到草垛背后 不再去露泽院村盗墓! 白狼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他原本打算,做完这一次就从“良”,不再做这伤天害理的事情了。 为了这一次盗墓,他扮成货郎去踩点,风里来雨里去将近一年的时间,费了多少功夫,遭了多少罪! 可如今,因为一个姑娘出现,他就轻易地放弃了。这样做,值得吗? 白狼曾这样反复地问自己,他的潜意识告诉他,值得! 其实,他做出这个决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不想让她知道,自己是一种盗墓贼。 他知道,她会很快忘了自己,他也知道,或许她根本就没记住自己。 就在白狼如此胡思乱想之时,第三次机缘已经降临了。 中秋之后,天黑的越发早了。此时,玉米已经收获,冬小麦也已种下,田里空荡荡的,除过地头堆放的玉米秸秆,就剩下成群的麻雀叽叽喳喳地,从这边飞起,到那边落下。 大概下午五点左右,夜幕已经完全落下。在从县城回村的路上,春草的自行车骑的飞快,不知是心里害怕,还是着急回家。 这些天来,她每天都去县城学习,也都是这时间回家。 父亲高会计担心她的安全,每天下午都会早早去县城接她。然而今天不知为什么,春草没有等到他。没办法,她只好独自上路。 乡间的路上没有灯,一到天黑便是伸手不见五指。好在明月当空,借着月光,回家的路依稀可见。 路上行人很少,偶尔遇见也都是行色匆匆。没有人声,虫鸣响成一片,时不时猫头鹰也叫两声,忽远忽近,似有似无。 春草终归是女孩子,又常常喜欢听一些鬼怪故事,如今走夜路,故事里的鬼怪全都跑了出来,让她心惊肉跳。 人常说,越怕鬼越见鬼。打从出了县城,她就觉得有人在后面跟着她。 她骑快,那人就骑快,她骑的慢了,那人也走骑的慢了。 在路过一个大麦草垛时,那“鬼”终于出现了,而且不止一个。 自行车被拽停了,有人捂住了她嘴,将她拦腰抱起,拖往草垛背后。 春草拼命的挣扎,想叫喊,想挣脱,却总是力不从心。对方的劲很大,臂膀很长,根本不容得她反抗。 片刻时间,她被拖到草垛背后,压在了身下。 春草明显的感到,他们最少有三个人,一个人压住了她的双腿,正在撕扯她裤子,一个人压住了她的胳膊,令她不能反击,第三个人则一手捂着她的嘴,一手开始解她的上衣。 那一刻,春草感觉到了真正的无助,真正的害怕! 自己的上衣被解开,露出了雪白的一片。 也不知道是那个压腿的人太笨,还是春草的皮带系的太紧,十多分钟过去了,牛仔裤却还牢牢地穿在身上。 旁边有一人等不及了,他骂了声,抽出一把匕首就要去将那皮带割断,只是还未等到匕首伸出去,就被一只脚踢飞了,随即一声声惨叫传出,那三个“恶鬼”纷纷倒地。 他们显然是被色心迷了七窍,有人到了身后都未察觉。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白狼。 师傅虽然没有教他盗墓的本事,武学却传了不少,对付几个色迷心窍的毛贼,是绰绰有余。 那么,这白狼是如何及时赶到呢? 其实,自从春草到县城学习开始,白狼每天都远远地跟着她。 既然决定不去盗墓了,白狼也就不再假扮货郎,他想在县城找个门面做点小生意,也好养活自己。 原本可以回长安去的,终究那是自己名义上的家,可他的心里不放下春草,他想呆在华县县城,期望有朝一日还能再见到她。 想见她,就能见到她,这就是缘分。 几天前,他路过教师进修学校,就远远地看见春草。当时,他多么想上前打声招呼,与她说几句话,可是他不敢。 说他羞涩也好,说他胆怯也罢,他不反驳。因为他知道,有一道鸿沟横在他们中间,无论是世俗还是现实,他都无法逾越。 前几天有人来接春草,白狼就跟的很远,今天没见接春草的人来,他就跟的近了些,这也是为什么春草感觉身后有人的原因。 虽然跟的近了些,白狼还是没有看见有人对春草下了黑手,直到走到草垛跟前,看见倒在路旁的自行车,他才意识好春草出事了。 也许是因为太怒、太急、太恨,白狼下手重了些,那三个“恶鬼”不是断了胳膊就是断了肋骨,躺在地上一时动弹不得。 春草的胳膊刚被松开,就迅速合上衣襟。自己的白嫩即使在月光下,也清楚可见。 白狼并非柳下惠,他在出手痛打那三人时,还是有意无意地望了几眼。虽然只有几眼,也让他热血上涌,满脸涨红。 春草看清救她的人竟然是一个熟人,也是涨红了脸。 就这样,两人一起红着脸回到了露泽院村。 到村口,春草轻声说:“到了!” 白狼“嗯”了一声,转身就要离开,春草却上前摸了摸他扶在自行车把上的手。 正是这只手,刚刚从歹徒的手中将自己救了出来,使自己免遭侮辱,使自己的贞操与名节得到保全。 那个时候,一个农村姑娘失去贞操,比失去生命更可怕。 还未走进家门,春草就听见母亲正在追着父亲打。 原来高会计下午去接女儿,在路上遇见一位好友要拉他去家里喝酒,因见时间还早,也就答应了。 酒是商洛山民自己酿的拐枣酒,喝起甘甜可口,高会计多喝了几杯,等到时间差不多了便起身要走,结果刚站起来,就一头栽到在人家炕上,睡死过去,等到醒来时到天色已晚,高会计只好一人回来。 桂英正在家等的着急,见丈夫醉熏熏地回来,并未接回宝贝女儿,就拎起笤帚就边骂边打。 高会计像是被打惯了,熟练地躲避开。 春草的推门声结束了这场夫妻战争。母亲桂英急忙上前寻问平安,高会计识趣地接过自行车。 见女儿头发、衣服凌乱,又有一些麦草,桂英的心揪了起来,好在听到女儿说是骑车撞上麦草垛了,这才放心。 那一夜,春草没有合眼。纷乱的心里有惊恐,有后怕,有惊喜,有甜蜜,她早就注意了那位白净的货郎,只是不想还会有这样的缘分。 那一夜,白狼也没有合眼。他的眼前只是那月光下,白花花的一片。 第八十二章 被钱砸晕的岳父 再次回到露泽院村,白狼已经成了高会计的上门女婿。 有人讥笑: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但是更多的人忌妒: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只有春草知道,白狼不是牛粪,更不是猪,而是一块宝。 嫁给白狼,不是因他救了自己,更不是因为他人长的白净帅气,而是因他的勇敢,他的学识。 面对三名持刀歹徒,毅然决然地挺身而出,这是勇敢。环顾身边,有几人能做到? 赤手空拳,顷刻间打到三名穷凶极恶的持刀恶徒,这是武功。环顾身边,有几人能及? 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人生哲学世间万物无所不知,三教九流五行八作无所不晓,这是学识。环顾身边,又有几人能及? 但是,这些东西又好怎么与人讲?即使面对父母也难于启齿,春草只能默默地记在心里。 对于这门亲事,高会计十万个不乐意。 他觉得,一个走村串乡的货郎根本配不上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儿!可是,他拗不过女儿春草,更拗不过媳妇桂英。 桂英对于白狼,有一种莫名其妙之感觉。以前,这个白净又调皮的货郎着实让人喜欢,每次来她都要凑上前去。倒也不是真的要买东西,只为瞧瞧有没有什么新鲜玩意,也为看看货郎那张小白脸。 自从丈夫“结扎”以后,那方面就渐渐地不行了,常常弄得她不上不下,很是难受。好在两人日渐苍老,她也就罢了。只是万没想到,女儿春草竟然要招了这个小白脸做上门女婿。 起初,桂英坚决不同意。 虽然她没有丈夫那样势利,但也希望自己女儿能攀上个高枝,嫁个好人家。可是当听到女儿已经怀孕时,她立马忍痛应允了。 未婚先孕事小,贞操名节事大,她可不敢拿女儿一生的幸福冒险。 尽管在心里将这个“小白脸”骂了千万次,桂英还是第一时间赶到了县城,同去还有丈夫高会计。 在县城白狼的店里,两口子怒视着这个害了自己女儿的“畜生”,恨不得将其生吞活剥。 这个店是几个月前白狼盘下的,主要经营纸烛香火及一些丧葬用品。店面不大,三十多平米,位置却很好,在县城中心。 见春草的父母上门,而且面带怒意,白狼有些诚惶诚恐。 他一边殷勤地倒茶、递烟、洗水果,一边猜想着二人的来意。 自打上次英雄救“美”之后,这个“美”就粘上了自己。三天两头往他这里跑,也没什么大事,让他用毛笔写通知、做个书架什么的,再就是送个鞋垫香包,大多时候还只是一起聊天或者吃饭。 面对这苍天降下的桃花运,白狼彻底陶醉了。 他打心里喜欢这个姑娘,希望能与她好。为此,他不惜刻意展现自己的那些学识,那么武功。 男人在恋爱当中就是这样,总想用自己才能征服对方。 好茶奉上,好烟点燃,白狼听到了对方的来意,是让他与春草立即结婚! 什么?结婚?还是立即! 这个“来意”令白狼目瞪口呆,也令他惊喜交加。 惊的是春草为了与他结婚,竟然用自己的名节撒谎,说自己怀孕了。喜的是她父母竟然同意了,而且主动上门要求马上办婚事。 他那里知道,春草的父母是担心,万一婚礼办迟了,春草的肚子显露出来,那可就成了万人口中的笑柄了。 白狼原先是打算花高价请媒婆上门提亲的,而且做好了三番五次求亲的心理准备,计划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这些年,白狼盗墓虽然没有攒下几钱,但那是与同行相比。如果放在平常百姓眼中,那绝对算得上富有。 他没有丝毫迟疑,从自己的箱子里取出五万元,交到了高会计的手里。盗墓贼的钱,是很少存进银行的。 见到这么多钱,高会计几乎高兴的晕厥过去! 那可五万元呀!这么多年来他们两口子省吃俭用存钱也不过两万,原先打算豁出老脸,向朋友亲戚借一些,给女儿盖上三间砖瓦房,到死也瞑目了,可如今一下子有了五万! 有了这五万,盖上个二层小洋楼都够了! 有了小洋楼,他们老两口就可以搬出那世代居住的土窑洞,住上宽敞明亮的砖瓦洋房,那可是几代人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呀! 高会计的手哆嗦着接过钱,有些不敢相信地望向自己的老婆桂英。 桂英也没有想到,这个小货郎竟然一次能拿出这么钱。 看到钱,她没有想盖小洋楼,也没有想着自己能住进小洋楼,在她的心里,有了这些钱,女儿以后就不用受苦,就会过上好日子。 任何时候,母亲首先想到都是儿女的幸福。 那一天,高会计与老婆桂英是坐着出租车回去。当时整个华县县城也只有三辆出租车。 出租车后排座上,桂英把两身高档时髦女装翻过来看,翻过去瞧,脸上洋溢不尽的幸福与知足。是啊,不要看她只生了个女儿,即使村子里生了儿子甚至娶了儿媳妇的,也没有人能穿上如此好衣服! 生娃不在于性别,也不在于多寡,而在于好坏。 好娃一个就够了,不缺钱,不缺陪伴,不缺孝顺。不好的娃儿越多越是负担,越是受罪。 想到这里,她朝坐在副驾驶室里的高会计看了一眼。这个孬种男人,一辈子没干过一件让自己满意的事情,除给了自己这个宝贝女儿。 高会计根本没有想到,桂英正在夸赞自己,他脚下放着两瓶“墨瓶西凤”、两条精品好猫,怀里揣着五万元的巨款,正在那里哼着小曲,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出租车是白狼给他们叫的,并提前付了车钱。 在叫出租车之前,白狼带着未来的丈人和丈母娘去了县城最大的商场,还去了最好的饭店。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好雨要下在正当时。 白狼非常清楚的知道,该自己花钱的时间到了。现在花的每一分钱,都可以在善良的春草那里得到十倍、百倍的回报。当然他也不是为了这些回报,他只是觉得,健康的爱不但需要付出,更需要回报,也只有在付出与回报中,爱才不会冷却,才能不断升华。 五万元不算什么,只要能得到春草,再多个五万都值,白狼想。 后来的发生的一切也证明,的确如此。 如果不是他太贪心,中了古墓恶咒…… 第八十三章 以后不要招惹高家 入赘,对许多男人来说都一种痛苦而无奈的选择,但对于白狼来说,却是幸福无比。 自幼遭父母遗弃的他,能有一个家,能得到家人的关爱照顾,一直都是他心灵深处的渴望。 曾经师傅是他唯一的亲人,师傅修道的草堂也就是他的家,云雾缭绕的终南山就是他的家乡。师傅在时,他觉得有师傅就够了,冻饿不着,还教他本事,教他做人,即使亲生父母也不过如此。后来师傅不在了,家也就没了。一个人孤行于天地之间,似乎就是为了生存而活着,为了活着而去盗墓。 师傅临死时有一个愿望,希望有朝一日他能回归人间,过普通人的生活。师傅说他修了一辈子道,最后才发现真正的道不在深山,而在人间。 另外,师傅还特别交待,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再去倒斗。 师傅口中的“倒斗”就是盗墓,师傅认为“倒斗”有损阴德,自己不能长寿姑且不说,还会祸及子孙。 师傅说到子孙,白狼有些蓦然。他可从来没有想过会娶妻生子事,而且特别害怕这些事。如果不是春草的出现,他就会像师傅那样,孑然一身,深山修道也行,浪迹天涯也罢,混个逍遥,活个自在。 许是师傅在天有灵,春草来了,他不再孤单。 婚后的春草越发的美丽动人了。一双晶亮的眼眸清澈如水,明净似月;香娇玉嫩的秀面堪比西子,胜似天仙,凹凸有致的身材更是动人心魄,一颦一笑便能惹出万种风情,招来千古风流。 白狼已彻底被春草的温柔妩媚所征服,他不再想着修道成仙,不再想着盗墓发财,他只想守着娇妻过安稳日子,过幸福日子。 对待丈人和丈母娘,白狼也是极好的。从来没有享受过有父母的感觉,又深受师傅孝悌忠信思想的影响,白狼将他们当亲生父母待。 作了丈母娘的桂英见小两口过幸福美满,又待自己很好,自然欢喜。反倒是丈人高会计,在高兴之余有一丝难言的隐忧。 在高会计看来,新女婿什么都好,就是过于要强,受不得点委曲。如此性格与他上门女婿的身份格格不入,迟早要惹出事端。 原来,在露泽院村有一个不成文的传统,但凡新入赘的女婿都要低人一等,行事不可张扬,否则就会引起众怒,遭人刁难甚至欺侮。 几天之后,这种隐忧,在一场与邻居的冲突之后得以完全消除。 这位邻居姓王,是村里有名的难缠,不但门中兄弟众多,而且个个伸手不错。据说他们家有一口龙头宝刀,是当年闯王遗物,号称“闯王刀”。也正是如此,全村人都忌惮他三分。 高会计的父亲曾因为宅基地界线问题与之争论,结果被他们兄弟几人打断了两节肋骨。也就是从那时起,两家人就结下了仇怨。 到高会计这一代,由于人丁更加稀少,受排挤被欺负的事情便是司空见惯,好在高会计有一个好脾气,他能忍。 可是,他能忍,他的这个新女婿白狼不能忍。 白狼结婚第三天,那王姓邻居就开始在门前靠西侧一处挖坑,说要建一个厕所,而他家西边,正是春草家。 按理说,人家在自家门前建厕所,与他家无关,可是,试想一下,谁愿意出了自家家门就看见茅房,闻到屎尿臭气的? 因此,如果换作其他人家要如此做,必须先征得对方同意。可是,那王家根本就没搭理高会计,直接动工了! 很显然,他们是冲着白狼来的,他们想摸摸白狼的底,也想给白狼一个教训,让白狼以后夹起尾巴做人。 白狼压根没有意识到这是对方在向他示威,是在打他的脸,自幼在山中长大的他也根本不懂这乡村中生存之道。 这一日他回来,见人家在忙活,还主动上前打了一声招呼。 回到家,见往日乐呵呵的老丈人高会计铁青着脸,一声不吭坐在那里吸闷烟,而丈母娘桂英则在一旁唉声叹气。 他想问问出了什么事情,却看见媳妇春草向他摇头使眼色,便忍住了已到嘴边的问话,跟着媳妇回到了自己的房子里。 从媳妇的口中,白狼知道了所有事情的原委,也知道了人心险恶。 白狼并没有立即阻止对方的施工,不是他没有那个胆量,而是他想好好惩治一下喜欢欺负人的毛病。 那间厕所很小,不到两个平方,两天就垒起了砖,就等第三天粉刷后正式启用。这两天,那王姓邻居还担心白狼来找麻烦,于是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给门中的兄弟都打好了招呼。 他想,白狼不来便罢,如果来,定要打得其心服口服,彻底“认怂”。 结果白狼来了,却不是找麻烦的。 白狼仿佛是来看热闹的。他向在场的每一个男人发了纸烟,并开玩笑说:“这茅房可要建结实了,免得人正拉屎尿尿时塌了……” 白狼这玩笑逗乐所有人,也包括那王姓邻居。 当天夜里,白狼的玩笑话变成现实,王姓邻居刚建起的茅房真就塌了。 有人怀疑是白狼干的,但王姓邻居不信。水泥与砖砌成的四方墙体,上面又压盖了水泥板,就凭白狼一人,根本推不动,更别说推倒了。 尽管不信,王姓邻居还是觉得有些晦气,但事以至此也不好说不修了,只能硬着头皮继续。 这一次,他刻意加固了一下地基,并将砂浆中的水泥增加了一倍,他相信,这次一定不会倒。 可是,新建的厕所在过了一夜之后又倒塌了。 到此时,那王姓邻居才明白,有人在作怪。 为了抓住这个作怪的人,王姓邻居第三次建起了厕所,并叫了四五个门中兄弟埋伏在周围。 原本想着作怪的人会知难而退,或者过几天再来,没想到,那人当天夜里就来了。 埋伏在四周的人看看地清清楚楚,那人从村外来,径直走向那个厕所,用身靠住墙体,哼了一声,厕所就塌了。 “靠!还真是一个人干的。”那王姓邻居骂了一声,冲了出来,手中木棒也挥向那人。 与他一同出来还有那些门中兄弟,个个手中持棒,凶神恶煞般扑向那人。 在所有人的预想中,这应该是一场群殴,他们一群人殴打对方一个人。可是,转眼之间情势大变,现场变成一个人殴打一群人。 第二天,王姓邻居被送去了县城医院,同去还那几个门中兄弟。 在医院里,王姓邻居非常严肃地给自己的妻儿交待,立即拉走建厕所的工具物料,填平挖好坑,从此不准再提此事,然后对所有来探望自己的村里人说,以后不要招惹高家。 那天夜里,高会计与媳妇听到门外的打斗声,连忙前往春草白狼的窗前,低声警告他俩好好睡觉,不要出去。 春草老老实实的应了一声。 实际上,房里只有春草一个人。 第八十四章 迟来的古墓信息 在过去许多农村,拳头往往比讲理更管用,反过来说,就是谁的拳头硬,理就在谁的那一边。 这一次,那王姓邻居是真的怕了。白狼拳脚的威力令他心生畏惧,白狼心智的老练更令他胆寒。徒手空拳以一敌六,招招狠辣又轻重有度,做到了打人不打脸,只伤不残,真乃民间高手。 高会计是从村里人的口中听说此事的,开始他根本不信,后来见那些以前瞧不起他,骂他是“绝户”的家伙突然一反常态,腆着脸向他问寒问暖,百般讨好,也就有几分相信了。 回到家,他叫来白狼,想再落实一下。结果白狼笑而不语,没有点头承认,也没有矢口否认。 “是他了,就是他了,一定是他!”高会计立即会意到。 他立刻兴奋起来,大声吆喝着,要老婆桂英炒几个好菜,他要与女婿美美喝一回,并且要不醉不休。 痛快呀痛快,数十年的怨气今日出了,两辈人的仇恨今朝报了,心里这个畅快呀仿佛攀上云端,作了神仙。 听说女婿打了仇对子,而且打赢了,桂英先是惊讶,再是后怕,最是惊喜。 千百年来,农村女人都是“活”男人的人,男人无能窝囊了,女人就跟着受气,男人能干有成了,女人也就风光。 见自己男人欢喜、女婿得意,桂英也是兴高采烈,屁颠屁颠去了厨房。 油炸花生、香椿炒鸡蛋、酸辣土豆丝、凉拌猪头肉,不一会儿四个菜就端到院子中间的小木桌上。 按照桂英的原先的意思,酒桌摆到窑里的坑上,免得让人看见,说自家过于狂妄。高会计却阻止了,他将酒桌摆在院子中间,就是故意让人看见,他要告诉那些人,他们家翻身解放了,不再受压迫了。 那一天高会计喝了很多,也说了很多,从过去说到现在,又从现在说到未来。他说他要去父母的坟上烧纸,要在自家的门口放炮,他还说他要告诉那些欺负过他的人,以后小心点…… 白狼坐在一旁以茶代酒陪着。他不会喝酒,急想要生孩子的春草也不允许他喝酒。 他原来还担心自己的贸然出手,会引来二老的不快,终究自己刚来村子,以后还要与这些乡亲打交道,结果见到他们不但不责怪于他,而且还为他的出手而欣喜若狂,也就释然了。 人生旅途,且行且乐,万般愁苦,明日再说。 听着丈人的唠叨,吃着可口的酒菜,白狼有点说不出的心满意足。 许是丈人喝的太多了,开始说起胡话来。 白狼见差不多了,就扶他去了窑里的炕上,躺下。就在白狼将要转身离开时,高会计说一句非常完成清楚的话。 “那家人都是畜生,人死了不埋,封在窑里!” 尽管白狼已经决定不再去盗墓,但是十几年的盗墓生涯让他对一些信息特别敏感。 “人死了不埋,封在窑里?”白狼的大脑一下子清醒了许多。 “难道这王姓邻居就是闯王遗宝的守墓人……” 数月后,高会计家准备动工建二层小洋楼了! 高会计的家坐西朝东,建在一道巨大的土崖之下,一段缓坡之上。 这道土崖从秦岭伸出,向北延绵数十公里,最后一头探进渭水里。从空中看,像一条巨龙,又像秦岭的一只巨爪。 高家有四孔祖传的窑洞,虽经数百年风雨,却依然稳固。靠西的两个大一些,住人,东边的两个小一些,一个作厨房,最东边的那个堆放杂物。 起先各家都没有院墙,出了窑门,就可以看见近处的麦田和远处的秦岭。到了高会计这一代,大家日子都好了一些,就打了夯土墙,这才算有了一个院子,有一个完整的家。 后来春草渐渐长大了,高会计也攒了些钱,存了些木料,就院子西边盖起两间偏厦,算是给女儿春草的闺房。 因为春草与白狼结婚过于仓促,来不及盖新房,于是那为偏厦房里的闺房也就成了他们的婚房。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推行了十年,农民的收入翻了一翻又翻,一些先富起来的纷纷另择庄基地,盖起宽敞明亮的砖瓦房。 高会计也想盖砖瓦房,只是苦于没有钱。农业社解散后,他就守着家里那几亩薄田过日子,手头自然紧一些。 如今招了上门女婿,女婿又带了一大笔钱,盖新房就提上行事日程。 其实,提出立即盖房的不是高会计,而是白狼。 在听到高会计的醉话后,他在温暖的被窝里详细询问了春草。春草以为他只是好奇,也就将自己知道托盘而出。 原来,那王姓家祖先传一条遗训,但凡他们家的长子长孙,死了不许埋进祖坟,而是装了棺材,用土坯封在那孔大窑洞。 据春草说,这这孔大窑,就在她家王姓邻居的家里。 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白狼苦苦寻找了一年多的古墓消息,竟然就这样出现了。 白狼提出盖房并不是想住砖瓦房,而是为大量“动土”找恰当的理由。其实住在春草先前的闺房很好,总有一种“偷”的感觉。 白狼将新的宅基地选在了缓坡之下,319县道旁。 半个月后的一天晚上,白狼的盗洞顺利打进了那坐古墓里。 那天晚上,村里过庙会唱大戏,家家都锁门去了戏台底下,那王姓邻居和春草爹娘也不例外。本来春草也要拉着白狼去的,只是白狼以要照看盖房用的工具物料为由拒绝了。 白狼将洞口选在了那孔堆放杂物的窑洞里,一块石磨盘底下。他先是向地下打了五米,然后才向目标打去。 虽然技术有些生疏,但借着年轻有力优势,白狼的盗洞打的很快。 有人说抽烟、赌博会上瘾,实际上做贼也会上瘾。 白狼原打算不再盗墓了,当一个正常人,过正常人的生活,可当古墓主动找上门时,他还是无法按住自己那颗欲望的心。 此外,在他看来,这个古墓太好盗了,就在自己眼皮子地下,简直就是一块送到嘴边的肥肉,如果自己不吃,就太对不起上苍的恩赐。 “最后一次,绝对是最后一次,盗成或者盗不成,这都是最后一次!”白狼心里默默祷告着,像是安慰自己,又像对自己违背曾经的决定而忏悔。 行善时说最后一次,或许就是最后一次。作恶时说最后一次,就永远不会是最后一次,而许多恶人也都是栽在这最后一次上。 白狼就是这样。 第八十五章 古墓恶咒(上) 刚进到古墓当中,白狼有些愕然。 这哪里是一座古墓?陪葬品里竟然有收音机、搪瓷洗脸盆、热水瓶…… 白狼感觉自己被愚弄了。但是他不知道,愚弄自己的是这座墓的设计者,还是自己的自信! 白狼点燃了一支准备好的蜡烛,小心翼翼地举高。借着微弱的烛光,他渐渐看清了墓穴中的情境。 这是一个长二十多米的窑洞,高与宽大约四五米的样子,两侧的洞壁又均匀的挖了许多小窑洞,有些敞着,有些则封着。封着的每一个洞口前,都有一个小石桌,上面摆放着牌位和少得可怜的陪葬品。 举着蜡烛,白狼慢慢地往里挪着步子。 越往里走,他看见那些陪葬品越古老,有民国的,有清朝的,到了最里面,变成了明朝的,但都是民间用品,粗制滥造。 快要走到窑洞尽头时,一个高高土台挡住了他。 白狼举高手中的蜡烛,一个横眉怒目地恶鬼映入他的眼帘,行将直扑过来。 “啊!”由不得白狼一声惊呼,恶鬼没有扑过来,蜡烛却熄灭了,随之一阵阴风袭来,穿透他的皮肉,渗进他的骨髓。 如果他是一个职业的盗墓者,必定会遵守“灯灭人走”的行规,立即离开。很可惜,他是一个业余的,他的师傅从来没有给他教过这些。 白狼定了定神,然后从随身带的布袋中摸出手电,打开,照向了那只恶鬼。 恶鬼还在那里,张着血盆大嘴,怒目而视。 是一座塑像,只是过于逼真,身上的色彩过于鲜艳罢了。 白狼狠狠的骂了一句,又呸了三口,稍一纵身,便跃了上土台。 上去的白狼对自己的轻功很是得意,这也是师傅的绝技。打了记事起,他的腿上就绑着沙袋,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沙袋的重量也会增加。 当然这只是练轻功的表象,真正的诀窍在于练气,运气。 白狼对其他武功的兴趣一般,唯独对于轻功很是热爱,因此也练起来也最为勤奋。六岁时他就能跟着师傅“草上飞”,十岁时上山攀岩如履平地,十二岁时可以做到踏雪无痕、一飞冲天。 上到土台,借着手电光,白狼细细打量了那座塑像。 塑像足有三米多高,红衣红裤黑靴,披头散发,青面獠牙,表情狰狞。身体前倾,张牙舞爪作恶虎扑食状。 手电光移到塑像脚下,有一香炉,一个牌位。 香炉为黑陶制,方形,长有五十公分,宽二十多公分,炉中似有香灰。牌位在香炉正后方,红木制,高四十公分左右,上有金漆题字,因年代久远字迹脱落,无法辨认,隐约有大顺字样。 见台上无有值钱之物,白狼心里凉了半截。他跃下土台,想再去仔细看一下那些石桌上的陪葬品,看能不能找略微值钱的东西。 还是没有,一件都没有。 那些陪葬品简陋粗糙不说,还没有完整的,根本不值什么钱。 难道真是自己看走眼了?那传说中的闯王宝藏呢? 白狼沮丧地想着,开始往外走。 就在刚要钻进自己打的盗洞之时,忽然想起了什么,又退了回来! 风,那阵阴风! 这本是一个密闭的空间,哪里来的阴风? 白狼再次望向那尊恶鬼塑像,阴风就是从塑像的背后吹过来的,难道塑像的背后还有…… 没有再多想,白狼冲向那土台,再次跃上。 果然,塑像的背后紧贴墙壁的地方有一道极细的缝隙,如果不是手电筒的强光,光凭蜡烛很难发现。 白狼小心地用手探去,果然有丝丝寒意渗出。 见自己猜对了,白狼轻蔑的冷哼一声,随即又将手电的光打向塑像。 塑像红色的长袍越发的鲜艳了,像是流动着的人血。 就在这人血流动之间,一行行小字清晰可见。 “动我者死!” 是诅咒,而且是恶咒! 白狼突然之间就后悔了。 他或许真的不该来。虽然师傅没有说过关于墓中咒语的任何事情,但是只要遇见它,师傅总是退避三舍,宁肯空手而归,也不触碰一二。 思量再三,白狼还是想冒险一次。 他没有赤手去动那塑像,而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塑像身上,然而找来三个石桌排在紧靠塑像,现用力推动石桌。 他不想直接用手去推动塑像,怕上面涂抹了不干净的东西。 塑像没有想象地那样重,在白狼使出七八分力气时,伴随着“咯吱吱”的声音,塑像开始动了。 随着塑像的移动,那条缝隙越来越大,而从缝隙中透出的寒气也越来越烈。当缝隙变成一个通道口时,股股寒气冒出,向外散去。此时的白狼浑身冷透,四肢僵硬,头发与眉毛上都凝结了一层厚厚白霜。 好冷,冷到了灵魂最深处,但他也不愿意去拿回披在塑像上的外套,因为他看见,那件藏青色外套已经被浸染成血红,仿佛正在滴血。 他闪身躲开了通道口,定了定心神,重新取出蜡烛,用打火机点燃。 蜡烛燃烧的很旺,顿时重新照亮了四周,也给了白狼些许温暖。 举着蜡烛,他再次来到那个弥漫着寒气的通道口,向里探去。白狼惊异的发现,这个通道竟然是由砖石砌成,平整光滑。再往里走,砖石的表面开始变的湿漉漉的,像是向有水在上流动,只是这水的颜色呈现血红色,与外面塑像的长袍一样。 往里走了十米左右,脚下开始出现零零散散的骸骨,东倒西歪,像是在挣扎,又像是在嚎叫,痛苦不堪,而在他们的白骨之上,皆有一抹血色,或在手骨,或在肩骨,或在头骨。 白狼知道,他们与自己一样都是盗墓人。他小心躲过这些倒霉鬼,继续向前,刚刚走到没有骸骨之处,只听身后“嘎吱、咣当”一声传来,那塑像竟然自己归位了! “有机关!”白狼立刻意识到,但是他没有慌。十几年的盗墓经验告诉他,越是紧要关头,越不能慌张。 他仔细观察了一下蜡烛,烛光依旧很亮,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于是没有迟疑,继续向前探去。 第八十六章 古墓恶咒(下) 沿着湿漉漉的墓道,白狼大概再走了五十多步,一个巨大的天然洞厅出现在他的眼前。 恰在此时,他手中的蜡烛又熄灭了,却没有一丝风。 白狼怕了,急忙摸出手电打开,向手中的蜡烛照去,他想知道,为什么蜡烛会突然熄灭,莫不是真遇到了“鬼吹灯”? 看完,白狼笑了。 原料,这是一根私人小作坊生产的蜡烛,歪歪扭扭姑且不说,里面的灯芯线绳竟然是断的,郁闷! 白狼刚想扬手扔了它,却又犹豫了一下,以将它进了随身的布袋里。除非万不得已,他不想在古墓里留下自己的任何东西。 放好那支无用的蜡烛,白狼将手电光照向这个大厅。 洞厅很大,足有两百平米。洞厅四周怪石林立,大小不一,像一个个小鬼。就在这小鬼之间,散落着许多箱子。 厅的中间是一个块巨石,有两米高,四个台球案大,通体覆盖着一层厚厚的冰。厚冰表面,有白色寒气正在汩汩冒出。 巨石之上,寒气之中,一只“血棺”赫然在目。 白狼盗墓以来,还从未遇到过“血棺”! 据那些装神弄鬼的道士讲,红色主大凶,聚煞气,极容易引起尸变。正常死亡的人绝对不使用红色棺材,只有那些惨死之人,才以“血棺”入殓,取“以煞制煞、以毒攻毒”之意。 棺中之人难道死于非命? 白狼的心又是一怔! 自打进入这座古墓以来,他已经心“怔”过许多次了。 这古墓处处透着邪性,步步露着杀机,真不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情。 想到这里,白狼并没有直接去开那“血棺”,而是探步走向那些怪石之间的箱子。 他决定,如果能在箱子里找一些值钱的宝贝,就拿几样值钱的走,不再招惹那巨石上的“血棺”。 令白狼失望的是,那些箱子的盖都敞开着,里面空空如也! 没有办法,白狼只能又来到巨石旁边,准备开棺。直到现在,他还是不想空手而归。 这是所有作贼的通病,称之为“贼不走空”。 巨石四周有许多棱角,异常尖利。而巨石之上似有人工打磨过的痕迹,光滑如镜。 白狼小心翼翼地攀上巨石,来到“血棺”之前! 再一次让心“怔”的场景出现了,那棺材的上盖竟然被凿开了一个大洞,里面的尸骨荡然无存。 猛然间,白狼心中所有的恐惧和失望都转化一腔怒火,为了发泄它,他掏出打火机,想要烧了那“血棺”。 “血棺”不知由何种木料所做,不但容易点燃,而且燃烧很快,火焰呈蓝色,像是浸透了酒精,没有任何烟雾。 蓝焰照亮了大厅,也照亮了白狼的脸。不知何时,白狼的脸变成了血色,一双怒目圆睁,狰狞而恐怖。 伴随着“血棺”燃烧,巨石上的寒气已经褪去,厚冰也渐渐消融,融化的冰水沿着巨石表面流到地上,又顺碰上地上细小的沟壑,流向出口。 等待“血棺”燃烧殆尽,白狼心中的无名之火也渐渐平息。他跳下巨石,转身向外走去。 踩在流着冰水的通道上,白狼发现地面并非青砖铺就,而是人式开凿石而成,这才意识好,原来这秦岭北麓,在厚厚地土层里面竟然是坚硬的岩石,真是一个挖空建墓的好地方。 到了通道入口处,那尊塑像堵在那里,不知何故,白狼的怒火再次被点燃,他不再找什么机关,而且是径直撞了过去。 其实他本来就是靠蛮力盗墓的,他没有从师傅那学到任何“寻龙诀”和“分金定穴”之术。 那尊凶神恶煞般的塑像竟然根本不经“撞”,白狼只是一下,就从土台之上撞了下去,作“狗啃屎”状! 许多时候,看似恐怖的东西放在暴力面前,都是纸老虎。 就在恶鬼塑像的底座处,白狼发现了那只铜炉! 见是铜制,且宝光四射,大气十足,有宣德炉之风,白狼连忙收入布袋之中,至此,他空落落的心才有了一丝慰藉。 白狼出了自己打的盗洞,用土将盗洞填实,并将多出来的土垫到了猪圈里,那里有两头黑猪正在追膘。 走出堆放杂物的窑洞,白狼听见村里的秦腔戏还在唱,像是《劈山救母》。听得出,演员的水平很高,剧团的音响也不赖。 与许多关中人一样,白狼也很喜欢秦腔戏,而且还能唱上几句。如果不是今夜有事,他一定到台下听戏学唱。 跟着喇叭里唱腔,白狼轻声哼着,到自家盖房的工地上转了一圈,发现工具物料都在,便回到院子里的小方桌前,点了支烟,喝起茶来。 时近午夜,满天繁星似乎近在咫尺。 清风徐来,白狼顿感浑身清爽。他仔细回想了今夜盗墓整个过程,想想有没有什么遗漏。 盗洞封死了,即使将来被发现,他们也早搬到了坡下的新房里。荒废的窑洞如今到处都是,人人可进,谁能怀疑到自己头上? 再说那王家,前几年刚将死了的父亲封进了那窑里,未来数十年应该也不会有人进去。等到数十年后,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活着! 盗墓有损阴德,盗墓贼阳寿短,白狼心里早有准备个。师傅即使一生修道,结果还是没有躲过这个宿命。 突然,白狼想起了那件外套,想那尊塑像。 那外套已被血色浸染,根本看不出是自己的。至于塑像,因朝代久远,加上本身向前倾斜,倒了也正常不过。 看来,万无一失! 白狼又点起一支烟,开始惬意地憧憬起来。 卖了铜炉,搬到城里,生一大堆小孩…… 自从结婚以后,也许是春草的影响,他开始对孩子有了莫名的渴望。 有老婆才有家,有孩子才有未来。 就在沉醉于对未来美好的想象之中时,突然一阵奇痛从肩膀处传来。 这种痛一会儿像是刀割,一会儿又像是针扎,一会儿像是在皮肉里,一会儿又像在骨头上,一会儿是巨痛,一会儿又是痒痛。 巨痛来时,白狼满头大汗,痒痛来时,白狼浑身发颤。 第八十七章 盗墓三剑客 白狼的一只肩膀奇痛无比。 正是这只肩膀,在古墓中撞倒了那尊恶鬼塑像。 来到灯下,白狼脱去上衣,他看见那奇痛处的皮肤不知何时已变成血红色,像是每个毛孔中正在往外渗血。 这是那古墓中的恶咒灵验了。 几经折腾后白狼发现,这奇痛越是潮热越强烈,如果冷敷,则痛感就会减缓。可是,总不能一辈子都扛着冰袋过日子吧! 第二天,白狼借口要去给师傅上坟,起身去了西安。 高会计夫妇对白狼的突然离开并没有在意,虽然新房正盖到一半,但是盖房的人都是自己村里的人,有没有这个上门女婿都不打紧。 春草更是没有多想,她觉得男人应该志在四方,窝在家里能什么出息。 到了省城西安,白狼先去了各大医院,见那些所谓的专家教授也说不出个一二,就死了心,径直奔向河南洛阳。 师傅死时曾经交待,如果有难,可以去求洛阳的董爷。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师傅到死,还在为自己着想。每每起这,白狼的心总会倍感温暖。 提起董爷,白狼印象很深。师傅活着的时候,每年他都要来终南山住一阵子,说是跟到师傅练气功,顺便换换心肺。 白狼以前不知道什么叫做换心肺,后来才明白,就是的换换心境,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养养神。 有时候,空气与心境是相通的,心境与神是相通的。 与董爷同来的还有一位姚师叔,说“戒”字门的,口音有时是河南的,有时是陕西的,有时却甘肃的。 相比董爷,这位姚师叔的功夫要好一些,但还是比不过师傅。 当然董爷也有他自己的特长,那就是知识渊博、见多识广。无论经史百家还是自然科学,董爷总能讲出个子丑寅卯来,特别是在自然科学方面,远非师傅和姚师叔可比。 白狼非常喜欢听董爷讲解这些,他脑子里仅有的一些自然科学知识,都是来源于此。 在他的记忆中,这三人很说少盗墓事情,更多的时候是在谈论武功、历史或许人间奇事趣闻。 但是不说不等于不做,有一次,他们三个就做了一个大的。 之所以说是大的,是因为需要他们三个人一起去做,而且时间长达一个多月,此外,拿回来的东西出手以后,他与师傅整整三年都没有出山。 对于白狼口中的这一次盗墓,马三记忆犹新。 那时他刚拜师不久,师傅姚四爷外出了三个月,回来时给他带回了小黑。 提起小黑,马三就想起了大黑,想起了师傅,想起与师傅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如果他们现在都还活着,那该有多么好! 姚四爷一生结交的人很多,但算得上朋友的只有两个,就董爷和胡师伯。 董爷就是那个河南洛阳的董爷,为了救他出狱,已经金盆洗手的姚四爷不得不再次“倒斗”,结果惨死在恶人之手,此仇他一定要报。 胡师伯就是白狼的师傅,甘肃平凉人,因家人死于非命,万念俱灰,便一头扎进终南山修道,期望有朝一日羽化登仙。 据姚四爷讲,胡师伯生于盗墓世家,隶属搬山派。 搬山派是中国盗墓史上四大门派之一,形成秦汉时期,但真正发展壮大却是在清朝中叶。 搬山派门人常以道士的身份出现,且人人会一些茅山道术,因此被称为“搬山道人”。 与其他门派不同,搬山派盗墓时往往以暴力打通墓葬,盗取明器,行内人称之为“开喇叭”。 “开喇叭”的盗墓方式虽然保证了墓穴中的良好通风,避免盗墓者因缺氧或毒气而晕厥,但因对墓葬破坏性大而遭人诟病。可以想象,古墓葬因暴力打通而失去保护,种种损害就会随之而来。 搬山道人一般风水学知识粗浅,但武功造诣很高。 除了搬山派,江湖中还有“摸金派”、“发丘派”和“卸岭派”。其中“摸金派”起源于三国曹魏时期,其门人喜欢单打独斗,擅长通过星象风水学来定位墓穴位置,而且有“鸡鸣不摸金”的规矩。此外,该派弟子盗墓每次只取走一两件明器,算是给同行留口饭吃,也给自己留条后路。 “发丘派”主要利用星象和堪舆确定坟墓和墓室位置,常以当铺掌柜或者古董商人的身份掩护,盗掘的对象多是大型陵墓,因此注重团队合作,常常事前精心计划、制定预案。 “卸岭派”是一个最为复杂的盗墓门派,与绿林好汉、民族主义有着紧密的关系,据说是由一名匪首所创,盗墓时常常通过辨别土壤的气味来确定墓室位置,因此个个嗅觉非常灵敏。 马三对这四个门派非常熟悉,以前跟着姚四爷“倒斗”时,每遇见一个被盗过墓,姚四爷就让他分辨是哪一派所为。 盗墓者的区域保护意识很强,跨区作业很容易被灭口。因此盗墓贼也分南派和北派,北派以洛阳帮和关中帮为核心,擅长看风水打盗洞。南派以长沙派和广东帮代表,技术相对粗糙,多使用蛮力。 马三曾问姚四爷,他们的“戒”字属于哪一门派。 姚四爷并没有回答。 如今看来,他们应是北派“摸金校尉”的一支,但借助灵宠(黑猫)嗅觉盗墓这一神技又借鉴了“卸岭派”的某些作法。 却看白狼的盗墓方式,烧棺材,毁塑像,的确有搬山道人的遗风。 至于与白狼的师傅胡道人的如何认识、结交,姚四爷也没有讲,只是自他拜师之日起,姚四爷在他面前提起胡道人,便以“胡师伯”代称。 每年三伏天,姚四爷必定前往终南山探望这位“胡师伯”,而且还会小住一阵,算是避暑。 在马三的记忆中,姚四爷在终南山小住的时间常常在一个月左右,好像只一次,时间超过了三个月。 后来说姚四爷讲,就是在那一次,他们三个进了一个大墓,虽然收获颇丰,却极其惊险,自己差点将性命搭了进去。 第八十八章 秦岭大墓中的夺命机关 姚四爷一生“进墓”无数,所见机关多不胜数,却只有秦岭大墓中的机关差点要了他的性命。 那是1979年的夏初,他收到了胡道人的一份来信,信中说近日想念的很,望他早来终南,以解相思之苦。 胡道人的来信令姚四爷惊喜,但信的内容却有些蹊跷,因为这不是修行人应有的情绪,更不是这位胡道人的行事风格。 什么是修行的道人? 太上忘情! 忘情而至公,得情忘情,不为情绪所动,不为情感所扰。 可如今这位修行的胡道人竟然为“情”所动了。 姚四爷很重朋友,特别是交心交情又心投意合的朋友,而胡道人就是这样的朋友。他认为,朋友不在于数量,而且在于质量。他还认为,朋友之交,真心很贵,真情难得,不要给错了人。 既然好朋友相约,姚四爷就没耽搁,叮嘱了徒弟几句就起身走了。 到了古城西安,姚四爷照例回了趟家,家里的妻子长年有病,儿子不到十岁,着实让他放心不下。 没有办法,这些年为了弄钱给妻子买药,他一年中只有过年和夏收时回去,其他时间都是孤身一人在外漂泊。 除了妻子,没有人理解他的难场;除了胡道人,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苦处。 漂泊久了的人,谁不想与妻儿长相厮守,享受天伦之乐?要怪只能怪天公不作美,命运捉弄人。 都是甘肃人,有着共同的乡音,又是同龄,有着相似的命运和经历,二人每次相见都倍感亲切,都会把酒言欢。 这一次也不例外,只是多了一个人——董爷。 董爷是姚四爷引见给胡道人的。人常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与姚四爷脾性相投的人,自然与胡道人性情相近,短短几年交往,两人便惺惺相惜,成了莫逆之交。 董爷博览群书,学富五车,总能从古书典籍中找出陵寝墓穴的蛛丝马迹;姚四爷精通风水星象,善解墓中的机关,能破邪鬼蛊毒;胡道人通晓五行八卦,且武艺高强,力大无穷,关键时刻能救命。 至此,盗墓铁三角正式组成。 实际上,他们三人盗墓的目的各不相同,董爷视其为一种兴趣爱好,姚四爷是为了弄钱买药,而胡道人只为换粮修行。 然而,目的不同并影响三人合作的默契,情义使他们无往不利。 董爷早就到了,他与胡道人都好喝酒、好藏酒,待到姚四爷登上终南山时,他俩已经喝了三场,醉了三场。 见人到齐,胡道人说出了此次聚首的重要目的——盗墓。 究竟是什么样的古墓能让胡道人借思念之名相约?姚四爷很想知道。 董爷却没有想太多,只要有墓盗,他就兴致盎然。墓的大小没关系,墓的远近没关系,甚至墓中有宝无宝都没关系, 那墓位于秦岭深处山谷之中,不久前天降暴雨,引发山体塌方,墓道口才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有一次胡道人上山采药途经此地,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墓道口。 那是一处悬崖,高有数十丈,笔直如斧砍刀削般。 崖壁铺满苔藓,鲜有草木。崖身前倾,像俯身的巨人。崖下一潭溪水,清澈见底。崖身倒影水中,蓝天白云映衬下,雄伟壮丽。 墓道口位于崖壁上部,仿佛巨人的大嘴,正在吸食溪潭中的灵气。 胡道人轻功了得,却也费了数日功夫,并且借助于绳索才得以进入。待到姚四爷与董爷来时,他已经架好绳梯。 面对近百米的绳梯,姚四爷还好,终究是练过功的,董爷可就惨了,一路心惊肉跳,战战兢兢,待到进入墓道,三魂七魄已去了一大半。 墓道由青石砌城,巨大且规整。墓道里漆黑一片,深不可测。 作了片刻停留,董爷心神稍定,三人带上矿灯,手持探杖,慢慢向里摸去。 墓道笔直而宽绰,三人并行也显得不拥挤。 前行了约半个时辰,一道石门挡在面前。借着头顶的矿灯光,三人发现那道石门左下角有一个盗洞,七八具骸骨坐卧在洞口,皆是双手捂住咽喉,痛苦而惨烈。 姚四爷上前细瞧,见那些骸骨的咽喉处均呈黑色,知道是中了毒气,便取出防毒面罩带上。 此时的董爷刚从惊吓中缓过劲来,如今见了骷髅,又是一惊,急忙学着姚四爷的样子带上防毒面罩。 胡道人已经来过此处多次,不以为然。但见二人谨慎,也就随了他们。 姚四爷用手中的探杖拔开盗洞口的骸骨,向门里望去。 门里依旧是墓道,只是变得狭窄了些。墓道深处似有光亮,在亮光的映照下,层层白烟升起,弥漫了整个墓道。 姚四爷先是用探杖挑起身边的一只头骨,用力甩进门里,然而闪在一旁侧耳细听。 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随即传出,接着是由大变小的回音。 见没有什么异常,姚四爷又从背包中取出一支火把,约莫一尺多长,点燃,用力扔进了门里。 “呼——”,一股热气从洞口迅急喷出,还好三人在姚四爷的示意下早早就躲开,否则必定被掀翻个跟头。 再看那支火把并未熄灭,依然在门里十几米的地方燃烧,而它周围的白烟已荡然无存。 姚四爷见状冷笑了一声,再次打开背包,放出了一只黑猫。 黑猫像是在包里憋久了,长长地伸了一个懒腰,随即望了一眼主人,便纵身一跃跳进那盗洞里。 …… 多年以后,姚四爷给徒弟马三讲起这次“倒斗”时,说的最多的并不是墓中的奇珍异宝,而是那稀奇古怪以狠辣异常的机关。 马三也清楚的记得,这些机关包括“伏火”、“机弩”、“翻板”、“坍石”、“吊石”、“滚石”、“尸毒”、“刀车”等等,其中“滚石”最为恐怖,而正是这“滚石”差点让他们三人同年同月同日死。 据姚四爷讲,那“滚石”就像一个巨大的石车轮,被安置在一段墓道的末端,而这段墓道的大小正好容下这个车轮在其间滚动。 与其他墓道不同,这段墓道入口的石门是敞开的。 盗墓者一旦踏入墓道,因为自身重力的牵引,那“石轮”就会被抬高,盗墓者越多,越往里走,“石轮”就抬得越高。盗墓者一旦走过中间,“石轮”就会突然滚落,迎面扑来,这时身后的石门就会突然关闭,盗墓者无处可逃,不是被“石轮”碾死,就是被挤死。 待盗墓者尸体腐朽变轻失去重力后,“石轮”又会自动回到原来的位置,石门会自动打开,等待下一波盗墓贼的到来。 这是一个吃人的“陷阱”! 刚进入这段墓道,姚四爷就被地上骸骨所惊吓到了,只见这道墓门下有一堆断裂的骸骨,而里面的墓道上更是碎骨铺了一层,足足有半尺厚,其中不乏一些被碾碎的头骨。 也许是前面遇到的机关太多了,三人加了万分的小心谨慎,见到如此的骸骨,立即决定由一人腰系绳索前行探路,两人随后接应。如遇险情,后面两人迅速拽拉绳索,将前人拉离险地。 因为胡道人轻功好,体重又轻,就当了前行的探路者。 正是有了这个安排,在石门关闭的一刹那间,身轻如燕的胡道人被拉出了鬼门关,三人也因此避免了被一同碾死的结局。 第八十九章 祛除古墓恶咒 秦岭古墓中的防盗机关曾经令马三无限神往。 师傅在世时,每每提及盗墓,就会说到夺命机关,说到秦岭古墓。 年轻气盛的马三很想亲身走一遭,见识一番。可惜这种念头刚刚冒头,就被师傅无情地打了下去。 师傅让他立下誓言:到死不进秦岭古墓。 师傅说,古墓养活了无数盗墓者,也让无数盗墓者为其主人陪葬。 陪葬的盗墓者死法都很恐怖,有被毒死的,有被水淹死的,有缺氧窒息死的,有被弩射死的,有被落石砸死的,还有被伏火烧死的。 有些古墓,因为防盗手段的毒辣,简直就是吞噬盗墓者的怪兽。 多年以后,一些考古信息印证了到师傅的话。 2005年,河南郭家村一座战国古墓中出土了大量价值连城的青铜器、玉器,其中一把青铜剑堪称稀世国宝。与这些珍贵文物一同出土还有三具盗墓者骸骨,经专家鉴定,这三名盗墓者并非一伙,而是来自于不同朝代。 无独有偶,2010年湖北襄阳郊区一次工地施工爆破中,意外炸出一座千年古墓。考古工作者进行抢救式挖掘,发现该墓入口处的盗洞超过两百个,盗洞中的遗骸80多具,而墓中的陪葬文物却完好无损。 这两座古墓都是典型的“积沙墓”,前者埋了三朝盗墓贼,后者让80多位盗墓贼为墓主人陪葬。 也许是年轻,对这些“吃人”的墓葬机关马三并不害怕,反而感到刺激与好奇。他很想知道,师傅他们最后是如何破解“滚石”机关的。 师傅为了打消他挑战古墓机关的念头,一直不愿意说,直到他去世前。 师傅告诉他,那座秦岭古墓属于“崖墓”的一种,有上千年的历史。“崖墓”战国时期已经出现,到汉时已颇为流行,如徐州龟山汉墓、山东曲阜鲁王墓、河北满城中山靖王墓等。 秦岭古墓最为凶险的是墓道有七道石门,道道有机关。 那“滚石”机关位于第四道石门之后,第五道石门之前,该段墓道狭小悠长,墓道壁平整光滑。 与其它石门不同,第四道石门的敞开着的,盗墓者可以自由进入。 然而当有人进入此门,踏入墓道,墓道地板就会感应到重力,那巨大的“滚石”就会渐渐被抬起,人越多,越往里走,“滚石”就抬的越高。 待造访者过了墓道中点,滚石就会带着巨大的势能迎面扑来,就在此时,第四道石门会突然关闭,造访者无处可逃,只能在惨叫在被碾成肉泥碎骨。 那“滚石”在碾死盗墓者的同时,也会将整个墓道堵死。 数年后,那些肉泥腐化碎骨变轻,巨石会慢慢滚回原位,石门也会再次打开。 为了避免自己成为肉泥碎骨,他们三人合力将第四道石门的门槛凿去,又破坏了石门关闭的机关,使之不能闭合。 做完这一切,三人一起踏入墓道,引那巨石滚过来。 因为没有向里走的太深,那巨石滚的速度不快。等到巨石滚到跟前时三人立即跳出门外,躲在一旁,因为失去了第四道石门的阻拦,巨石一下子冲了出去…… 听到这种破解方法,马三有些失望。 他并知道,关于盗掘秦岭古墓还许多惊险的情节,师傅都没有给他讲。 至于师傅不讲的原因,可能是怕在徒弟面前丢人,也可能是没有意义。比如说他们三人都中了弩箭,结果因为年代久远,弩弓失去了力量,箭毒也失去毒性,他们得以化险为夷。 再比如,三人都跌进了水坑,却因为久旱无雨,未有水注入,水坑里变成一摊淤泥,他们虽全身污秽,却得以全身而退。 他们也曾在在淤泥在行走,脚下时不时就能踩到人骨…… 白狼根本不知道这些,他的师傅胡道人根本就不想让他入盗墓这一行,所以一字未提,如今听到马三说起,不禁毛骨悚然。 他望了望奇痛无比的左肩,眼神中滋生出不尽的恐惧和伤感来。 自己刚刚结婚不久,善良的妻子娇艳可人,怎么舍得让她伤心难过? 马三读出了白狼眼中的情绪,笑了笑说:“木得事!” 以前姚四爷解除恶咒,总要挑选黄道吉日,有时还要做一些法事。马三认为这是故弄玄虚,惑人耳目。在马三看来,无论何种咒语,要么是心理攻击,要么是身体伤害,大不了两者兼而有之,并不干鬼神之事。 当然,这并不代表着马三轻视师傅的教导,怠慢鬼神。 尊师不等于迷信师傅,敬鬼神也不等害怕鬼神。 马三仔细看了白狼肩膀红肿处,又让白狼详细描述了中“咒”的过程,思量了半天,就骑着自行车出去了。 出门前他再三叮嘱白狼,要安心呆在自己店,尽量减少活动。 白狼见马三似乎胸有成竹,也就放下心来。 此后一个月,白狼就住在马三的古玩店里,白天下棋聊天,晚上祛病解咒。 白狼没有想到,这祛除“恶咒”的方法如此简单,一块温热的鸡血敷在红肿处,几根坚硬的冰棍围在周围。 那一个月里,天天有鸡肉吃,这让“视肉如命”的小文大饱口福。即使过去了许多年,他仍旧深深怀念那段日子。 这当然这也有王媛的功劳,大学老师的她厨艺也很是精湛,一只鸡竟然整出几十种作法来。 那时两人正在热恋当中,王媛女性的魅力尽显,出众的厨艺就是其中最为亮丽的一点,也正是这一点,让小文欲罢不能,也让山杏成了烹饪高手。 在这期间,春草来过几次,见白狼在治病,又有好友照顾,一切安好,心里也就不再牵挂。 一个月后,白狼痊愈。马三本想留他多住一些日子,却想到他新婚不久,家中又正在盖房,便由他告辞去了。 临别时,白狼死活要将那只明朝铜炉留给马三,不算是报答,朋友之间说到报答就见外了,只为去除他的心病。 自从有了“恶咒”的事,白狼就很不喜欢这只铜炉,甚至有些怕看见它。 马三也不喜欢这只铜炉,但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觉得很不吉利。也正因为如此,几年后山青想寻两件玩意送人,马三就将这铜炉给了他。 只是他万没想到,这铜炉会辗转到了虎爷的手里。 第九十章 虎爷的手段 马三一直是躲着虎爷走的。 可是,人生中总有一些人是想躲也躲不掉的。 大约半个月后,虎爷登门拜访,马三热情接待,两人表面上相谈甚欢。 是的,只是在表面上。 虎爷表面上彬彬有礼,心里正在为自己的手段洋洋得意;马三表面上笑容可掬,心里却已怒火中烧。 这半个月来,虎爷的一连串诡异手段已经将马三逼到了死角,他除了俯首听命、任人驱使以外别无出路。 没有人能证明这些手段是虎爷使出,但只有他才能破解。这就是虎爷的高明之处——明明有求于人,却要人先来求自己。 马三不是为自己去求虎爷的,再大的苦难他都宁肯扛着。他心里清楚对方出手相帮的代价,“脱层皮”那还算是好的。 马三是为了好友白狼和山青去求虎爷的。前脚白狼因为重伤他人被关进了监狱,后脚山青就跟了进去,他的罪名更重,杀人。 白狼入狱的过程非常简单,遇见坏人调戏自家媳妇,上前理论遭遇群殴后奋起反击,结果失手重伤他人。 白狼并非第一次打架,他很清楚自己拳脚的轻重,打得对方鼻青脸肿哭爹喊娘是常有的事情,重伤他人却从来没有过。 然而这一次,有一个人捂着耳朵倒在他的面前。 那人被送到医院,医院给出结论,外力打击致使其听觉丧失。而足足有十数人证明,实施外力打击的就是他白狼。 白狼知道那十数人都是一伙的,他向办案民警说明的事情的经过,民警态度很好,说要仔细调查,但是他还是被关进了看守所里。 这本就是一场阴谋,可白狼那里知道,他还以为,自己盗掘古墓伤天害理,这是上天对他的惩罚。 只是苦了媳妇春草,她已经有孕在身,先是被调戏受到惊吓,后又因丈夫入狱而日夜担忧。 马三花钱托人去打听,传回来的话是“没有虎爷摆不平的事!”。 就在马三犹豫着是否要去求虎爷时,山青再次入狱的消息随即传来。 以前山青入狱,要么是因为打架斗殴,要么是为了躲债逃责,而这一次,却是因为“杀人”。 被山青谋杀的不是别人,正是老黑。 说心里话,山青很恨老黑。 是老黑,让自己失去了拼搏了数年才得来的家当,逃到监狱里去躲债;是老黑,让自己的爱情牺牲在一个小姐身上,被人当成笑柄传来传去,还是老黑,让最最亲爱的妹妹在监狱里看到了自己最窘迫、狼狈的一面,从此颜面尽失,永远抬不起头。 尽管很恨,但没有恨到要亲自去杀人。再说恨一个人不一定要去杀他,看着他活受罪,那才是最解恨的。 可是,老黑的确死了,而且还是死在自己的手段之下。 自从上次出狱后,山青将“报复老黑,当老大”当成了最新的人生目标。 报复老黑是为了解恨,当老大是为了发财耍威风。 短短三个多月的监狱生涯重新构建了山青的三观,什么“好人有好报,恶行有恶果”,什么“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什么“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都是他妈的扯蛋。 真正的现实是什么?是“弱肉强食!”是“好人命不长,祸害万万年!”是“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是“力量即是正义,强权带来自由!” 在许多人看来,山青坠落了! 但在山青自己看来,这不是坠落,是觉悟。 三岁时母亲走了,父亲死了,从此他不敢看娇儿入怀的场面,他怕自己会哭,更怕自己会恨。 高中毕业后他一人来到这千年古城,边打工,边寻找母亲。打工?!在工地上累死累活地干,挣的钱也仅能糊口,不至于饿死。找母亲?!母亲都不找儿子,儿子找她又有何意义? 后来凭借一身拳脚和几分天资,好不容易挣下一份家当,想着从此以后可与人一样了,结果被骗去了赌场,一夜之间又回到了解放前。 什么是天理?这个世间本就没有什么天理。 如果必须有,那就是强权,就是阴谋,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他山青要做一个适者,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 监狱里,做牢头就是适者;职场上,当老板就是适者;官场上,当领导就是适者;江湖上,做老大就是适者。 在山青看来,职场与官场与自己无缘,监狱里自己又不想去,闯荡江湖成了自己唯一的选择,当老大也就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 老黑是离自己最近的老大,又是自己的仇人。 搞掉老黑,取而代之,即能报仇解恨,又能当老大,一举两得。山青为自己的这个想法而得意。 曾几何时,“不害人,不亏心”的人生信条已被山青抛在脑后,“做适者,做强者”的生存理念已在他心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人生就是这样,做好人需要一辈子痛苦恪守,作恶却只在一念之间。 当然,搞掉老黑并不是杀了他,山青的心没有那么狠毒。 如何才能搞掉老黑呢?山青想到了监狱里那个死刑犯——罐子,也想到了老黑的心上人——白护士长。 罐子很猛,他亲手剁了那人黑社会老,算是快意恩仇,却也将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山青不想死,所以他不想学罐子,但罐子的复仇手段可以参考。 至于那个老“尤物”白护士长,山青没有任何好感。一个靠出卖自己身体往上爬的女人,无论有何种不得已的苦衷,都不值得原谅。 不原谅归不原谅,山青还一口一个嫂子地叫着,亲热而不失尊敬。 因为他知道,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更快的接近老黑,才能准确摸到老黑的致命弱点。 果然,不久之后老黑的就命门出现了! 这个命门是白护士长无意间透露的。 也许是压抑了太久,也许是看到山青强健的身体引发心中悲叹,在一个炎热的午后,白护士长望着游泳池边躺椅上熟睡的老黑,对正在擦拭身子的山青幽怨地说:“老黑老了!” 山青记住了这句话。 第九十一章 色是刮骨的钢刀 老黑死了,死在了那个女人床上。 山青虽然很恨老黑,却不想让他死,更不想让他死在那个女人床上。 那个女人很不简单,她的心计远超常人。 她说,老黑老了! 她是在游泳池边说的,那时老黑在躺椅上睡着了,而山青正好游完两百米攀上岸来,古铜色的皮肤上还遗留着许多水珠,块状的胸肌和腹肌显得结实、高大,且充满力量。 其实老黑不老,不过三十来岁,只是近年来很少与人动手,皮肤与肌肉都有些松弛了。至于那个方面的衰老,那是历史遗留问题。 想当年,老黑就是因为性功能障碍去医院诊治,才有了结识她这个护士长的机会。那时,她可是医院男性病病房的一味“良药”,许多病患者,都是因为她这味“良药”才痊愈的。 当然,老黑也是这样认为。 为了能够长期得到这味“良药”的护理,老黑千方百计将她弄到了手,可是万没想到,她这药只可浅尝辄止,不可长期服用。 这个不难理解,俗语说:“色是刮骨的钢刀”,老黑身边有她这样一把异常锋利的钢刀,能不衰老得快吗? 自从山青给虎爷送去了那三件古玩,老黑与山青的关系突飞猛进,几乎成了无所不谈的朋友。 因为有了那个女人的那句话,山青非常善解人意地找到了另一个令老黑欢喜的东西——壮阳药。 与老黑相比,除了年轻的以外,山青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文化水平高。老黑虽然在城里,却没有上完小学,山青虽然在山沟沟里,却是高中毕业。 千万不要小瞧这一点,它能让人在认识事物上处于不同的层次,从而使人在许多方面取得优势地位。 就比如对于“壮阳”的问题,老黑就认为不管中药还西药,只要有效就是好药,至于有没有副作用,会不会影响健康他根本不管。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山青隔三差五就给他送来“好药”,从祖传秘方到印度神油,从海外生物制剂到海参狗鞭,样样都有。 这些药有没有疗效山青不得而知,但它切切实实地拉近了自己与老黑之间的距离。只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这些药的出现,自己与那个女人之间竟然有了异样的感觉。 起先,那个女人看到自己总是莫名其妙地脸红,后来,又背着老黑对自己说一些体己的话,再后来,常常有意无意触碰一下自己的身体…… 山青愕然了。 朋友妻不可欺,即使在心里“欺”也不行,即使不是朋友的妻也不行。可是,在山青的心灵深处,居然对这种异样的感觉很是享受和渴望。 山青知道自己这样很无耻,但他总是身不由己。 老黑是个粗人,他根本不相信,二十多岁的男人会看上四十多岁的女人,更不相信,自己的手下敢对自己的女人产生非分之想。 此时,山青已经意识到,这是报仇的最好机会,但他最终还是放弃了。他不想将这个女牵扯进来,更不想中断心中那种罪恶的渴望。 至此,物色另一个“罐子”,成了他复仇的唯一途径。 每当想起监狱那个为了复仇,刀劈黑社会老大的罐子,山青就会热血沸腾,就会斗志昂扬。 也许那个罐子已经被枪毙了,但他的勇气依然激励着山青。 没过多久,另一个罐子出现了。 他很年轻,可能不到十八岁,但却很有钱,他的父亲是西安轻工批发市场最大的电器经销商,家资过百万,人称他“二少”。 二少人很狂,但出手也很阔绰,常常引得人爱恨交加。 九十年代初国内的娱乐业相当落后,舞厅、赌场成了年轻人天堂,漂亮的女人和大把的金钱往往让他们眼花缭乱、不能自拔。 二少是山青带到老黑的舞厅的,之后便成了这里的常客。 二少还没有结婚,根本无法抵御舞厅小姐的诱惑,没扛过几天,就被小姐带到了老黑的赌桌上。 对于赌,他并不陌生,但对于如此规模的大赌,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几进几出,动辄输赢上万元,新鲜刺激的感觉彻底征服了二少。 山青也曾假意劝过几次,他根本不理睬。 在二少的眼中,老黑的赌场是很公平的,有输也有赢,而且有时候还赢得多一些,不像其他场子,输的都是大钱,赢得都是小钱。 这也是老黑的高明之处。他对外一直声称,自己的赌场从不“抽老千”,也不允许任何人“抽老千”。大家相约来玩,他管吃管喝管女人,除了说好的抽成以外,多的他分文不取。 在外人眼中,老黑就是个生意人。 生意人是恶人最常用的名头。因为是生意人,所以就可以正大光明地不劳而获,就可以合理合法地强取豪夺。看看那些被绳之以法的人,除了官员,那个不是生意人?拆人房子的是做房地产生意的人,放高利贷的是做金融生意的人,开赌场的是做博彩生意的人,搞老鼠会(做传销)的是做无本生意的人。都是生意人,都干着这些伤天害理、见不得人的勾当。 二少来赌场次数多了,自然引起了老黑的注意,经过一番蓄意的安排,二少成了老黑的朋友,就像当年的山青一样。 做朋友,是老黑“杀猪”前的必要准备。 因为只有做了朋友,才能深入了解对方底细,才能确定能“杀”还是不能“杀”。虎爷曾经反复叮嘱他,不要惹那些不能招惹的人。 什么是不能招惹的人?有权势的官员、有背景的商人。 经过仔细调查,二少不属于这两种人。 当然,这个仔细调查更多的来自于山青介绍。二少是山青带来的,山青又与二少的父亲同在批发市场做生意,算是知根知底。 尽管如此,老黑还是派了其他人去再次调查,结果相差不大。 也许是因二少的年龄太小,老黑两次调查的主要对象都放在了二少的父亲身上,忽视了对二少的性格和经历的了解。 山青早就预想到了这一点。 这二少表面上看似幼稚,但小学时就敢用砖拍人,中学时更是因为持刀伤人差点被劳教,是一个名符其实的愣头青。 正是因为如此,山青才将他引到老黑的套子里。 第九十二章 老黑死在了女人床上 按照山青的计划,老黑的死应该是这样: 半年后,二少在饭桌上捅了老黑八刀,刀刀致命。 老黑的手下根本没来得及出手,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一个文弱少年会下此毒手,而且动作还会那样老道,那样快。 其实不止是老黑的手下,就是混迹江湖多年的老黑也没有想到。在被捅之前,他还将二少拉到身边,威胁着要去找二少的父亲。 二少最爱他的父亲,也最怕他的父亲。 爱他父亲是因为除过父亲以外,他再没有一个亲人。怕父亲是因为每次自己闯祸后都会被父亲狠狠打一顿。 也许是因为身子弱,每次挨打时都特别疼。 如果不是听了山青的那番话,如果不是老黑威胁着要找自己的父亲,他不会下手那样狠。他不想让父亲受到伤害,也不想自己挨父亲的打。 老黑死了,到死都不明白,真正送他上路是谁。 …… 然而事实变成了这样: 在白护士长这把“刮骨钢刀”的摧残下,老黑日渐萎靡不振,无力打理舞厅和赌场生意,一切都交给了山青。 山青能打,有脑子,讲意义,很快得到了手下的拥护。 在这期间也有人提醒老黑,莫要被山青篡了位。老黑却自恃有虎爷扶持,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山青还是以如继往的给老黑送壮阳药,而且药力越来越大,越来越猛。 白护士长像是洞悉了山青的诡计,也十分配合地越来越风骚,越来越开放。 一边猛药大补,一边欲壑难填,不出几日,老黑就一命归西了。 老黑死的那一天,山青正好在。 即使过了许多年,山青还能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鸟语花香的清晨,他去给老黑送药,白护士长在客厅接待了他。 或许是因为山青去的太早,她还没有洗漱,一身洁白的轻纱睡衣仿佛云端仙子,玲珑的躯体在白云间若隐若现,几分慵懒,几分妖娆,眉目间释放出不尽的妩媚和性感。 见山青又带来了药,她的脸变的绯红。正是这一抹绯红,掩去了岁月留下的沧桑,遮住了午夜放纵的遗迹。 她嫣然一笑,轻声让了坐,又端来一壶茶,俯身给山青倒上。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俯身倒茶的速度很慢,慢得时间仿佛作了停留,茶水仿佛已经凝固。 其实凝固不止是茶水,还有山青的目光。 有雪白“傲物”正从她的衣领间露出,迸发无限的魅力,将山青的目光紧紧吸住。 茶水从茶杯中溢了出来,变成了山青血管里狂热沸腾的血。 见火候差不多了,白护士长转身进了卧室。 她要叫醒床上老黑,让他亲自接收山青送来的灵丹妙药。这份矜持老黑认为很是啰嗦,山青却觉得迷人。 就在山青收拾好心境,准备迎接老大接见时,一声尖叫从卧室传出。 听到尖叫声,山青冲进卧室,见花容失色的白护士缩在墙角,惊恐地用手指着床上。 床上,老黑直挺挺地躺在那里,全身不着一丝,面色苍白…… 山青上前伸手探去,老黑已是气绝身亡。 仇,就这样报了? 难道这是天谴? 山青有几分不甘心,又有几分庆幸。 不甘心是因为自己准备的“二少”没有用上,白忙活了一场。庆幸的是老黑的是自己死的,与自己无关。 真的与自己无关吗?起初的确是这样。 老黑死了,死在了白护士长的床上,死时小弟弟还肯罢休! 人命关天,山青想到了报警,白护士长却拦住了,她说应该送医院。 120电话打了不到一刻钟,急救车呼啸而至。 简单的检查,片刻的交涉,老黑被抬上的急救车,风驰电掣般奔往医院。 老黑已经死了,120急救车本来是不拉的,却因为白护士长的一个电话,还是拉往医院去急救。 白护士长在医疗系统是有些人脉的。 进了急救室,医生详细检查了老黑的生命体征,的确死了,没有任何抢救的意义,便说了句“节哀”,就让护士送老黑的尸体去太平间。 那一刻,白护士长哭嚎起来,声音很大,震落了天花板上的几粒尘埃。 见白护士长如此伤心,山青的鼻子一酸,也挤出几滴热泪,算是对这个老大的哀悼。 很快,老黑的死亡通知单下来了,在死亡原因一栏里,“房事猝死”四个字写的龙飞凤舞,颇有意味。 房事猝死又叫“房事猝死”,中医称为“脱症”,民间又叫“大泄身”,是指由于性行为引起的意外突然死亡。 猝死的原因很多,有引发心脏病突发死的,有体素虚弱不堪重负死的,也有交合失常死于非命的。死的时间也不尽相同,有性行为期间的突然死亡,也有性行为后的死亡。 中医认为,房事猝死男女皆可得之,男子得称之为马上风,女子得了称为马上风。所谓“马上风,马下风,风风夺命”,人一旦得了若急救不当,即使大罗金仙在世,亦回天乏力! 九十年代初,整个社会到处都在开放,到处都在解放,各种稀奇古怪的事件层出不穷,至于“马上风”医生护士们早已习以为常。 也就是说,老黑的死,没有在医院引起一丝微澜。 几天后,老黑的尸体被送往三兆殡仪馆火化,老黑所有的手下在山青的带领下前去送行,却没有看见白护士长的身影。 在老黑最后的日子里,山青成了兄弟们的主心骨,好几次与他帮火并,山青都是奋勇当先,所向披靡,兄弟们无不敬佩。 敬佩归敬佩,当有人提议山青接管帮派当老大时,还是有几个资历老身手好的站了出来,他们也没有说不同意,只说想向山青讨教讨教。 讨教的结果没有任何悬念,山青的拳脚再一次震住了在场的所有人。 这就是老黑死后起初的样子,山青没有事,解了心中的恨还当了帮派的老大。白护士长也没有事,她继续回到医院做男性病病房的“良药”。 似乎一切出于意料之外,一切又归于意料之中。 可是,这只是起初的样子。后来,一切都变了。山青因谋杀罪被关进了监狱,而白护士长成了最重要命案证人。 第九十三章 最毒妇人心 老黑死了,山青很得意。 在山青的心中,老黑虽不至于该死,但死了更好。 如果不是老黑,自己就不会上赌桌,就不会输掉全部家当,就不会去监狱里躲债,也就不会让与妹妹在监狱里重逢。 妹妹可是他最亲最爱的人! 认为老黑该死的人不止山青一个,这么多年来,因为老黑而倾家当产的人还有很多,他们无一不对老黑恨之入骨。 老黑死后的一个星期,总有人偷偷地在老黑的赌场门放鞭炮。 如果放在以前,老黑的手下必定会找出那些人,然后狠揍一顿。如今那些手下都忙着争权夺利,哪里有时间和心情管这些闲事。 或许这就是江湖!这就是江湖信义! 人在信义就在,人亡信义自然就亡。 对于老黑的死,有人高兴,就会有人不高兴,比如虎爷。 这么多年来,尽管老黑没孝敬了自己多少钱,还给自己惹了许多麻烦,但在关键时候还是很得力的,就比如说上次“玉猪”的事。 玉猪是西汉后期的一种随葬玉器,因常常握于死者手中,又称“玉握”。 “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不腐”。 汉人相信,如果逝者手握玉器,人身就不会腐坏。而猪作为财富的象征,如果逝者手中握着玉猪,那么他的子孙后代都会拥有财富。 那只“玉猪”的消息是老黑提供的,据说它出土于西安雁塔区山门口村的一处西汉墓葬中。玉猪造型圆润逼真,体态憨态可掬,眼睛格外有神,堪称汉代“玉握”中的精品。 老黑是个聪明人,他清楚自己对于虎爷的价值。 虎爷扶持自己绝不是江湖义气,更不是乐于助人,他是要自己利用舞厅和赌场,打探各种“古玩”消息。 老黑知道,虎爷口中的“古玩”特指古墓里的陪葬品。 为了报答虎爷的救命之恩,更为了得到虎爷的庇护,老黑竭尽全力搜集着各种“古玩”的信息,甚至不惜重金,在盗墓贼中安插了一些眼线。而这只玉猪的消息正是来自于其中的一个眼线。 据这位眼线讲,玉猪在一位名叫土鳖的盗墓贼手中,原本有两只,一只已经被他高价出售给外地人,这只他想留着当传家宝。 这个土鳖老黑并不陌生,曾经还在一起喝过酒。 土鳖姓路,叫什么谁也不知道,有人说是长安人,也有人说是渭南人,二十来岁,因为识字太少,被业内人戏称为土鳖。 老黑认识土鳖是在赌场上,土鳖好色更好赌,手上一旦有钱,不是扔到女人身上,就是丟进了赌场里。 老黑亲自向虎爷说了这个消息,一并报告还有他的计划。 对此虎爷非常满意。这就是他喜欢老黑的地方,往往带来消息的同时,也想到了实现消息价值的方法。 有意无意之间,土鳖被引到了老黑的赌场上,还是在有意无意之间,土鳖不但输了个精光,还欠下一大笔赌债。 如果是以往,土鳖会从此消失一两个月,等再回来时不但能还清所有赌债,而且还有大量赌资。 然而这一次,老黑没有放他走。 土鳖不怕死人,也不怕鬼神,就怕挨打。老黑的手下只是轻轻地“拍”了几下,就老老实实地顺从了。 就这样,玉猪到了虎爷的手里。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许多,虎爷每笔都记得很清楚,如今老黑突然没了,这着实让他很生气。 还有一层,尽管他与老黑的关系很隐密,但终究有人知道,现在老黑被人弄死了,自己如果不做点什么的话,这面子往哪里放? 行走江湖,面子很重要。 “查,必须查,看看老黑的死是偶然还是必然!”虎爷当机立断。 很快,白护士长被带到了虎爷面前。 她听老黑说过虎爷,也知道虎爷的能量,当来人说虎爷想见她时就换了身连衣裙跟了过来。 连衣裙是黑色的,丝绸质地,带有蕾丝边,领口略低,深沟不经意就会显露出来,令人垂涎三尺。 这并不是她的刻意打扮,只是她的习惯。 一个女人见一个男人,特别是见一个有权势与能量的男人,适当地展现自己魅力那是必须的。 很多时候,女人的机会只在男人身上。 礼貌地握手,热情的让茶,虎爷做的很是得体。后果当看见那对“胸器”时,交谈的过程就蒙上了一层粉色。 两人的交谈是轻松的,因为年龄相仿,性格略近,还因为白护士长骨子里喜欢权势,虎爷天生就爱美色。 权势与美色一旦相遇,就会做出丑事来。 白护士长应付贪婪美色的男人是轻车熟路,轻松自如。然而数十年道行的虎爷又怎会怕一个女子? 他色眯眯地盯着白护士长的前胸,微笑着,像是手已经伸了进去。 白护士长见状直起了身子,两只玉手将秀发拢了拢,靠在了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她的腿修长而白皙,两腿之间若隐若现。 虎爷急忙定了定神,听白护士长说起老黑的死来,但目光始终没有离开那两腿之间,很是嚣张,很是肆无忌惮。 虽然虎爷已是心猿意马,但耳朵还在听。 当听到山青也参与其中时,他笑了。 那天,在虎爷的盛情邀请下,两人一起用了餐,又一起去了酒吧。 几天后,正在搂着女人睡觉的山青被四名警察从被窝里带走了,走时下着大雨,刮着强风,警笛声在风雨中传出去很远。 残酷的现实给自以为是的山青又狠狠地上了一课,往往最得意的时候,也就是最危险的时候。 罪名,蓄意杀人。 手段,投毒。 证人,白护士长。 带上脚镣的山青万万没想到,刚刚还对自己眉目传情的白护士长,会在一夜之间变成送自己上断头台的证人。 果真是最毒妇人心! 山青又想起母亲,想起小翠,前者抛下亲生骨肉十几年不管不顾,后者打着爱情的愰子将自己推进了火坑…… 难道自己此生就遇不到一个好女人么? 第九十四章 盗墓贼真的来了 就在山青哀叹自己没遇到好女人时,马三动身出发了。 他此行的目的地是我们村,同去还有小文,打的幌子仍旧是寻亲。 以前与师傅去盗墓,就是打着寻亲的幌子,而且还真为许多人找到亲人。如今师傅不在了,自己又打起了这个幌子,不免有些许伤感。 师傅当年是为了搭救朋友才重新进入古墓的,结果死在了里头。而现在,自己又走上了师傅当年的路,难道这就是他们师徒的宿命? 他不想死,他还很年轻,天仙般的山杏等着他迎娶,懂事可爱的弟弟还需要他供养,还有眼前这个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兄弟需要他照顾,这可是师傅留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骨血啊! 如果没有师傅,他早就饿死的邙山之中了。 可是,好友白狼因重伤他人进了监狱,大舅哥成了杀人嫌疑犯,前者的妻子春草已身怀六甲,后者不救就得死! 怎么办?不出手行吗? 明明知道这是圈套,却只能硬着头皮往里跳,这他妈的什么世道?! 马三的心里咒骂着,初春的寒风裹挟着雨丝从绿皮火车的窗缝中袭了进来,吹乱了他的头发,却也赶走了空气中的污浊。 车厢里人很少,湿漉漉的地板却很脏,乱七八糟的垃圾到处都是,像是大戏落幕后的剧场,有几分冷清。 身边的小文已经睡了,发出轻轻的鼾声。 可以理解,上车前他与女友王媛缠绵了一夜,确实累了。 带小文来也是不得已之举,小文得知马三此行有风险,非要跟着,怎么劝都劝不住,再说马三的确需要一个可靠的助手。 原本虎爷是要派助手的,马三拒绝了。对于盗墓贼来说,最大危险不是墓中机关,而且同伙的背叛。 盗墓时,往往一人在下挖墓盗宝,一人在上望风接宝,一旦上面的人起了歹心,只需接宝后将洞口掩埋,下面的人算喊破喉咙也没有用,只能等死。 想当年马三的师傅姚四爷就是这样死的,同行的“邙山五鼠”炸塌了墓道,他被活活困死在里头。 所以,现实中的盗墓者多为师徒、兄弟、舅甥、叔侄等亲友关系,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因为财帛而起了杀心。 师傅的死是马三心中永远的痛,也时刻为他敲响警钟。当虎爷登门拜访要他重出江湖时,他的心就纠了起来。 或许本就没有害人之心,或许见马三的态度坚决,虎爷在提出要派人同行被拒之后,便哈哈一笑就此作罢。 对于请马三重出江湖,虎爷开出的条件相当优厚。 他说,墓中可能有宝,也可能没有宝。如果有,他只要一件,其它的任由马三取。如果没有,只要说明墓中结构布局即可。并承诺,此行无论成败与否,他都会竭尽全力帮助马三,救出白狼和山青,还他们自由清白之身。 另外,他还强调,那墓在关中西部一个偏远的村子旁,墓道已经挖通,只是苦于其中机关阴狠毒辣,无人敢进。 看来,虎爷很有诚意。 如果没有白狼与山青入狱之事,虎爷的确是一个很好的生意伙伴。 下车时,雨还在下,纷纷扬扬中还多了些雪花,天更冷了。马三将深灰色的呢子大衣的领子扶了起来,挡住正在往脖子里灌的寒风。 这是一个小站,下车人不多,接站的人更少,短暂的喧嚣之后变得空荡荡的,仿佛火车根本没来过,人也根本没下过。只剩下白色的站牌孤伶伶地立在风雪之中,凝望着远方。 身着黑色棉衣的小文提着两个箱子边走边抱怨,好像是嫌火车行进的太快了他还没有睡够,又好像是嫌马三行走的太快他追赶不上。一股股热气从他的口鼻中冒出,几乎遮住了他通红的脸。 马三清瘦,看上去有些单薄,小文略胖些,看起来孔武有力,所以每次出门都是他负责拿行李,这一次也不例外。 听到小文的报怨,马三停下脚步,将脑子里乱乱的思绪理了理,转过身又冲着小文笑了笑,伸手接过了一个箱子。 小文翻了个白眼,哼了一声。 他知道,马三哥并不缺力气,之所以每次抢着拿行李,只是出于对兄长的尊敬。父母死后,这位兄长就是最亲的人。 旅店在小站的东头,是一个四层的小楼,房间已经有人订好,他们只需要办理手续后即可入住。 这家旅店很好,干净整洁。刚得知有人帮自己订旅店时马三的心里还有几分不快,觉得自己在他人的监视之下,如今在风雪之中能迅速找到个温暖的住处,那几分不快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 马三打开电视,泡了杯绿茶,坐在床沿,在电视声音和茶水清香之中,思绪又回到了此行的目地上。 墓已探明,墓道已经挖通,却没有进去取宝,借口是惧怕机关暗器…… 有宝无宝不得而知,却知道其中有这样一件宝物…… 盗墓成功与否不论,只求了解墓中结构布局……. 这一切都渗透着诡异,让人捉摸不透。 此后的一个多月,马三正儿八经作起了寻亲者,起早贪黑,走村串户。 这也并非虚张声势,寻亲本就不全是幌子。在女友山杏看来,马三此行的目的就是帮自己去寻找母亲的,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自从找到哥哥以后,山杏将寻找母亲作为头等大事。见哥哥那般模样,知道已经指望不上他,便将所希望全部寄托在马三身上。她对马三言明,只要找到母亲,就立刻嫁给他。 据山杏回忆,爷爷说母亲的故乡在陕西关中地区,具体是在关中那个地方则不得而知。 关中地区位于陕西中部,包括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杨凌五市一区,总面积超过55000平方公里。因地处潼关、西散关、南武关、北萧关四关之内,故名关中。 汉时关中设左冯翊、右扶风、京兆尹三辅,后来为了便于管辖又被划分为三府,即凤翔府、西安府和同州府。其中凤翔府管辖西部地区,故又称“西府”,包括岐山、凤翔、眉县、武功、兴平、扶风等地。 马三此行的目的地——我们李家村,就在扶风县境内。 李家村真的会有古墓吗? 第九十五章 大土堆是个古墓 马三将盗墓的时间定在将军庙会的头天晚上。在这之前,他已经在周边的村子里转游了一个多月,就连我们村也进去过。 平常,他头戴鸭舌帽,身着深灰色呢子外套,里面棕色毛衣,下身蓝黑色西裤,脚上锃亮的上海牌皮鞋,一张发黄的黑白旧照片从不离手,白净的面容说起话来笑容可掬,再加上浓重的河南口音,真真的一个寻亲者。 马三是借着“寻亲”之名进到我们村子里的。 那天是个礼拜六,村外的油菜花开了,我急着与同学们去瞧,路过的大石头时正好撞见他。如果放在平时,我根本不会理他。上高中后玩的时间本来都不多,谁还有功夫搭理这些外乡人? 可是那天,我鬼使神差般停下了来,走到了他的跟前,听了他说了许多话,还看了他手上的照片。 照片是黑白的,两寸大小,上面的少女眉清目秀,肤如凝脂,宛如一朵盛开的雪莲。 他说照片上的少女是他朋友的母亲,如果还活着,现在应该四十二岁了。 我当时是怀着看热闹的心态去看那张照片的,可是当我看了那照片以后,心就突然被刺痛了。 我想起了我的母亲,我想她了。 我没有见过我的母亲,也没有见过我的父亲。爷爷说我一出生他们都死了,村里人也都这么说。 可是我总觉得,他们没有死。因为,我都活着,他怎么能死呢? 奶奶活着的时候,总说我是吃百家奶长大。 每一次我都不服,我说我是吃我妈奶长大的,人人都有妈,我也有。 后来姑婆告诉我,我就是吃百家奶长大的。也许是因为没有亲妈的缘故,我晚上如果不叼着奶头就睡不着,就彻夜地大声哭闹。 能成了一辈子的爷爷奶奶对此毫无办法,好在这时总会有一些正奶孩子的媳妇在她们男人的带领下来到我们家。于是,我在里屋吃奶,爷爷在堂屋里陪着那个男人抽烟、喝茶、聊天。 姑婆说我几乎吃遍了村子里所有女人的奶,我见她们应该喊“娘”。 姑婆说的话我信,可是,我的亲娘去哪儿了? 那天看到马三拿着照片找娘,我便想起自己的亲娘,我想找她了,可是我连一张她照片都没有,怎么去找呢? 那时我上高中二年级,已经懂得了将所有悲伤隐藏。 因为还有爷爷,有五叔,有二婶,还有大牛哥,我一直都不觉得自己是个孤儿,也从来没有嫌弃过自己。 那天我没有再去看油菜花,落寞地回家了。 其实那天落寞的不止我一个,后来听马三说,但凡上了些年纪的人,都在看完照片后落寞的离开了。他觉得有些蹊跷,便又去了我们村,结果没到村口就被几个村民拦了下来,说村里没有他找的人! 当然,那一个多月里,除了寻找山杏亲娘以外,马三还做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找到盗洞口。 马三来时虎爷交给他一份手绘地图,上面详细标注了墓道口的位置。到了实际现场一看,竟然分毫不差。除此之外,地图上注明的路、河、桥、沟、村、镇、庙、树林、坟地都与现实一模一样。 根据地图指引,马三在小树林后面的坟地里找到了那个墓道口。 那是一个土坑,有五六个平方大,两三米深,很像是无主坟墓坍塌而成,因为年代久远,上面已经长满了野草,还有鼠洞零星分布其间。 按照事先的交待,马三沿着这个土坑的东南角向下挖了一米多,就看见了一块水泥板,而盗洞口就在泥板下面。 从这块水泥板的老旧程度来看,这个盗洞最少存在了二十年。 第二件事,进入墓道。 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马三钻进了盗洞。 同去的还有小文,这是他第一次盗墓,也许带有父亲姚四爷的盗墓基因,半夜身处荒坟之中,竟然没有一丝的害怕与紧张。 听马三说要他在外面放风,便很是不乐意,他也想到古墓里看看。 马三望着他肥胖的身体笑了笑,要他进入盗洞试一试。结果可想而知,狭小的盗洞根本放不下他的身体。 小文悻悻地从盗洞口爬了出来,嘴里无声的咒骂着打这个盗洞的人。 盗墓不出声,这是马三来给他订的规矩。 顺着盗洞,马三向土堆方向爬行了一千多米,终于发现了墓道口。 墓道口原本用厚厚的青石门封着,当年挖掘盗洞的人在石门上凿了一个洞,可供一个人通过。 马三取出一个打火机,打着火,往墓道里扔去。 这并不是师傅姚四爷教他的,过去前辈们都用火折子或蜡烛,但是火折子携带不便,蜡烛又容易熄灭。到了他这一代,防风的汽油打火机彻底解决这一矛盾,又因为打火机是钢制,自身有些分量,可以当投石问路之用,所以被广泛运用到墓道探路当中。 他将这称之为“与时俱进”! 借着打火机微弱的火光,马三其本看清了墓道的情况。 墓道由大块的青砖砌成,可容五人并排行走,墓道沿壁平整光滑,没有任何变形与裂痕,足见当年建墓工艺的精湛。 见打火机最后停在墓道中间,火苗燃烧稳定、正常,马三但将身子探了进去,慢慢向墓室走去。 墓室在距墓道口大约十五米的地方,墓室门依旧是青石制成,却完好无损。马三知道,后面的工作只能靠自己了。 第三件,打开墓室,排除毒气。 马三知道,凿开墓室门绝非易事,如果不想惊动路人,就必须使路人稀少,而自己的动静放小。 于是,马三在土堆的周围撒了药粉。 这药粉的配方是师门秘籍中提借供的,它可令人短时间丧失神智,产生幻觉。这才是二叔清明节遇见鬼打墙的真正原因。 自从二叔遇到鬼打墙以后,晚上路过土堆的人明显的减少了许多,这正是马三他们想要的。 其次,为了减少动静,也为避免每天来回于坟场与旅馆之间引起他人注意,马三决定带上食物和水,吃住在墓道里。白天睡觉,晚上用小口径的斧凿一点一点地“啃”那扇石门。 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天以后,墓室石门被马三“啃”出了一个大洞。 第九十六章 盗墓贼的通气孔被堵上了 就在墓室石门被马三凿开以后,他中毒了。 他没有想到,这个墓室里竟然充满了一种毒气,而且过了几百年,毒气的威力依然不小。 原本应付古墓机关是他们“戒”门的特长,什么伏火、机弩、连环翻板、剧毒虫子都不在话下,只是这一次,他大意了。 古代厚葬的死者为了去世后不被打扰,往往会在墓中设下重重机关,常常令盗墓贼有去无回。 在众多防盗机关中,毒气是最难应付的,在黑暗中它可以杀人于无形。 古墓中常见的毒气有一氧化碳、沼气等,但最让盗墓贼心惊胆寒的是水银。 水银本是一种液体,常常存在于一些“不老药”、“不腐药”中,一旦挥所发,形成的气体有剧毒,且无色无味,人若吸入常常当场毙命。 马三可以断定,他吸入并非水银气体,而是一种从未听过的毒气。 那天他刚将墓室门凿穿时,也下意识地戴上了防毒面具,还将事前准备好的一只老鼠放了进去,结果一切都好。 后来的凿门也很顺利,马三没有发现一丝异常,也就卸下了防毒面具。墓里的空气本身就很稀薄,带着它干活很吃力。 可是就在他奋力干活时,墓室里渐渐地升腾起一团团白烟,像无数个白衣女鬼,在他头顶矿灯的映照下,极其诡异恐怖。 起初,也许是因为有空气从他凿开门洞中灌入,那些升起的白烟往往飘向墓室里最里头,后来白烟越来越多,就慢慢地向马三身边涌来。 马三是信鬼神的,却从来不怕鬼神。 活人都不怕,还怕那些死鬼? 干完活,马三乘着夜色回到旅店,毒就发了。 只见他口吐白沫,牙关紧咬,神志不清,浑身抖动不止。小文果断背起他去了附近的车站医院。 接诊的大夫是个男的,姓金,五十多岁,精神矍铄,目光炯炯,颇有些杏林高手的风骨。他先是仔细看马三眼、口、鼻,又用棉签蘸了点马三口中白沫凑到鼻前闻了闻,就立即让护士抽血化验。 很快,验血结果出来了,田大夫看了一眼,便从身后的冰柜里取出一支针剂,交给了旁边的护士。 临近中午时,马三醒了。 护士叫来正想去吃饭的田大夫,给马三作了一个简单的检查,一切都好。田大夫这才对着病床边小文说:“中了蛇毒,现在没事了,过几天就能出院!” “蛇毒?唉!”小文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马三的心却提了起来,他清楚的记得,自己并没有被蛇咬。 一个星期后,马三痊愈出院,小文兴奋异常。 医院里往往最痛苦不是病患者,也不是医生护士,而是床前侍候的亲人。 再一次进入古墓,马三带齐所有家伙,包括新型的防毒面罩,小号洛阳铲和那种专治蛇毒的药。 这蛇药很稀少,医院里只给临床病人注射,不对外卖。小文在医院了呆了一周,硬是与一个女护士扯上了亲戚关系,这才搞到手。 在拉关系这一方面,小文要比马三强得多。 未进入盗洞,马三就将防毒面罩戴上了,算是吃一堑,长一智! 刚进入墓道,一团团白色的烟雾向马三迎面袭来,未及触碰又迅速往后撤去,来回反复,像有无数冤魂驾驭。 马三根本不睬这些,径直走向墓室。 墓室里,白烟已经塞满。马三取出罗盘,确定了方位,便在东南角点上一支蜡烛。烛光微弱,却没有灭。 借着烛光,马三发现这个墓室很大,将近一百平米,墓室中间是巨大石椁,通体白色,在白烟笼罩下神秘而诡异。 马三没直接去开棺,在这浓密毒气当中人的视线几乎为零,如果在开棺过程中稍不慎受伤流血,那定是必死无疑。 他取出洛阳铲,选定了四个方位,开始向上打洞。他要通过这几个像老鼠洞一样的通气孔,将这些有毒的白烟排出去。 那一夜,马三忙活很久,当四个通气孔打完时已经有些体力不支。 尽管如此,他在打最后一个通气孔时,还是刻意将将“洛阳铲”卡在气孔口,防止有人故意塞堵气孔。 也正是这些气孔,引起了爷爷的注意。 清明过后的一天傍晚,他带我去了大土堆,用桃木橛塞住了那些气孔,同去还有我家的大狗——黑子。 此后的几天晚上,爷爷都在土堆附近蹲守,直到路上开始安装路灯。 爷爷的举动,马三也有所觉察。他发现气孔被全部塞堵,又有人夜夜守护,心里就已经预感到有不妙。 实际上,爷爷发现气孔时墓室里的毒气已经基本排出,遗留的不足以影响马三的下一步行动。 可是,盗掘一座有人守护的古墓,对于马三来说还是头一次。 经过再三斟酌,马三将古墓开棺之日定在了将军庙会的头天晚上。 这一天,将军庙前会搭台唱大戏,开戏前又要大放焰火炮仗,必定动静不小。外面的动静闹的越大,马三在墓里就会越安全。 此外,大土堆是通往将军庙的必经之路,路上又新安了路灯,守墓人绝对不想到盗墓者敢在众目睽睽之下手。 再说,村里过庙会,那一家不来几个亲戚朋友,这一边要给预备好酒好菜,一边还要陪着逛庙会看戏,哪里会有时间顾及其它? 马三的推测很准确,那一晚,村子里几乎家家锁了门,就连很少出门的爷爷,也陪几个老友去了庙会上。 几个老友都是附近村子里的,攒一辈了的交情,爷爷很是珍惜。 到了庙会上,他们却不去戏台前,而是在不远处的柏树下找一个茶摊,边喝熬茶,边聊天,边听戏。 马三亲自目送着爷爷到那里,看着爷爷端起了茶,这才去了古墓。 似乎一切都在他的预计之中,但往往人算不如天算。当马三再次进入墓室时,白色有毒烟雾再起腾起,与先前无二。也多亏他谨慎,明知道墓里的毒气已经基本排完,却还是带上防毒面罩,这才没有倒毙当地。 “今天必须开棺!”马三的心里愤闷到了极点。 他回到地面,准备拔了那四个桃木橛,再次排气。 为了慎重期间,他去拔木橛之前,让小文放了一把火。 也正是这把火,重新引起了爷爷的注意,也让大牛哥逃一劫。 第九十七章 盗墓功败垂成 将军庙会的头一晚,发生了许多事。 比如大牛哥与小兰在麦草垛后面亲嘴; 比如说刘二狗带着众去捉奸; 比如说刚刚新装的路灯突然熄灭了; 比如说麦草垛被人放了一把火; 比如说我看见那个寻亲的瘦子被爷爷打折了手; ……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个瘦子叫马三,是个盗墓贼,更不知道此生将会与他扯上无法想象的关系。 麦草垛上的火是马三让同伙小文放的,不想老天爷突然刮起了风,于是“火趁风威,风助火势”,十几麦草垛化成了灰烬。 在大牛哥看来,这火烧的正是时候。那时他与小兰被刘二狗堵在破窑洞无处可逃,有了这把火,刘二狗不得不扔下他们去逃命。 在爷爷看来,这火烧得则有些蹊跷。那时他正与几个老友在戏台下听戏喝熬茶,见了这火便起身告了声罪,奔向那大土堆。 在土堆那里,他撞见了前来拔桃木橛的马三,于是便有后来打斗之事。那一次,如果不是五叔及时赶到,爷爷定要吃大亏。 花了近两个月功夫,做足了功课,眼看着要开棺取宝,结果功败垂成,还受了伤,马三的心沮丧到了极点。 难道这就是上天对他违背“金盆洗手”誓言的惩罚? 坐在回城的火车上,马三捂着受伤的手,望着漆黑黑的窗外,沉默无语。 这趟列车是长途车,从宝鸡出发,去连云港,正好经停小站。 为了尽快离开是非之地,马三顾不得售票员投来异样目光,花大价钱买了两张短途卧铺票。 幸运的是,两张都是下铺。 车上的人很少,因为刚刚始发不久,空气中残存着一丝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已是凌晨四点,多数旅客已经进入梦乡,车厢里迎来了难得的宁静。 对面铺上的小文也已熟睡,就像来的时候一样。 折腾了一夜,又受了伤,他累了。好在他天生是个没心没肺的,什么时候就可以睡得着,什么时候都能吃下去饭,什么时候也都能笑得出来。 就拿刚才来说,前一刻还在唉哟唉哟的喊腰痛,后一刻就已经扯起了轻轻的鼾声,真是个活宝! 看见小文,便想了山杏,想了小东,马三的心情突然莫明其妙的好了起来。也是,自己此行的目的本就不是去盗宝的,失手也不算什么,两人虽然都受了点伤,但都还活着。 活着,没有什么比更重要。 想到这里,马三看向窗外,夜色渐渐褪去,东方的天空开始泛白,新的一天又即将开始。 想通了,心里就没有了负担,睡意便如潮水般涌上来。 他小心翼翼的铺好床,慢慢的躺了进去。 火车到达西安站时天已大亮。抬眼望去,晴空万里,风和日丽。高大的古城墙沐浴在晨光中,愈加雄伟壮观。 刚下火车,小文就喊肚子饿,要去吃胡辣汤。 胡辣汤又称湖辣汤,北方著名民间小食,创于宋代,兴于明朝。 相传明代著名清官于谦出巡山西归来,路过郑州时身染伤风,数日不愈,便派人去胡记饭铺买来一碗辣汤,结果吃后一身大汗,次日身体便康复。为了答谢辣汤治病之恩,于谦命人请来胡记饭铺掌柜,以白银相赠,又建议该辣汤以“胡”为姓,从此便有了“胡辣汤”。 胡辣汤以骨头汤做底料,配以多种天然中草药,外加胡椒和辣椒大火熬制而成,具有汤味浓郁、汤色靓丽、汤汁粘稠,香辣可口等特点,深得豫、晋、秦三地百姓喜爱。 西安的胡辣汤分两种,一种是这传自河南的肉丁胡辣汤,以东三道巷马老四家的最为有名。另一种为肉丸胡辣汤,多为清真回民制作,从新巷与莲湖路交叉口的刘老虎肉丸糊辣汤名气最大。 马三长在河南,自然对肉丁胡辣汤情有独钟。小文生在陕西,肉丸胡辣汤则是他的最爱。 好在小文口粗,吃什么都行,也吃什么都香。 火车站距东三道巷很近,两人叫了个人力三轮车,转眼就到了马老四肉丁胡辣汤门店前。 吃客很多,排队很长,胡辣汤所独有的鲜辣香味弥漫在空气中。 也许是真的饿了,也许是有些日子没有吃想念得紧,小文一口气吃了三碗,外加一盘葱油饼,大呼畅快、舒坦。 马三则吃的很慢,很小心。受伤的手腕还在隐隐作痛,容不得他狼吞虎咽,大快朵颐。 这一胖一瘦的食客一文一武的吃法,吸来了不少人的侧目,但谁也不会想到,面前的这两人竟是盗墓贼,而且就在昨天夜里,他们还在远方挖墓盗宝。 得知小文受了伤,而且伤在了腰,王媛心急火燎的赶到了店里,结果吃了个闭门羹,山杏已经带着两人去了十里铺骨科医院。 十里铺骨科医院位于西安市东郊,浐河西岸。此处素有西安东大门之称,长安八景之一“灞柳风雪”距此不远。 骨科医院很小,只有三名大夫,患者却很多,仅住院的就有近百人。 知情人透露,正骨秘方是该医院的法宝,百年来救人无数。 据说该方出自古代军中,具有祛风通络,理气活血,利湿消肿之功效,对于伤筋动骨疗效独特。 那天夜里,小文被重重地摔在地上,一块石头正“硌”在腰部,疼痛难忍。多亏他皮糙肉厚,没有伤及内脏和骨头。大夫检查后说不打紧,敷上秘方药膏十天半个月就能好。 相比之下马三的伤要重很多,他手腕处骨折,必须先正骨,再敷药,最后打上石膏固定,没有一百天好不了。 此后一段日子,马三很幸福。 为了能让他早日康复,山杏一点活都不让他干,好饭好茶侍候着,隔三差五炖母鸡、熬骨头汤。 吃得好,睡得香,佳人相伴,情爱相随,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当然,小文过得也不错,那三从医院回来,王媛就接去了她家,吃的喝的并不比马三差。 都说大女人会疼人,小文深有体会,从此深信不疑。 第九十八章 爷爷原来是守墓人 将军庙会后的第三天,爷爷病倒了! 在我记忆中,爷爷好像从来没有病过。 二婶说爷爷是因为担心小芳华才病的,如此乖巧可爱的孙女,得了“血癌”,这无异于晴空霹雳。 二叔说爷爷是因为庙会这些天累病的,以前爷爷身体好,年纪又不大,忙些、累些倒也罢了,如今上了年纪,气力精神大不如前了。 只有我知道,爷爷实际上是那夜与盗墓贼交手之后,才渐渐显出病态的,而真正让爷爷患病的也不是对方的拳脚,而是一句答话。 那夜我亲眼看见,爷爷在五叔的帮助下,将那两名盗墓贼打倒在地。 “是谁告诉你们这里有东西的?”爷爷厉声问。 盗墓贼似乎很害怕这问题,犹犹豫豫不肯回答,直到爷爷威胁说要他们埋进盗洞,让他们为古墓陪葬后,才吐了口。 “是,是一个姓李的告诉我们的,他名字里好像有一个‘人’字!” 就是这一句答话,让爷爷的单薄的身子遭受了重击。 我感觉到,爷爷一定认识这个人。 五叔并不知道爷爷病倒了,他在前一天带着五婶和小芳华去了北京。 去之前,爷爷将他叫到里屋说了很长时间的话,出来时他满脸喜色。 从甘肃回来的火车上,五婶一直为小芳华的医疗费发愁,五叔虽然口口声声说家里有钱,不让她担心,其实他的心里也没有底。 家里有钱,是他猜的,并非亲眼所见。 这些年,爷爷这个族长并不好当,特别是经济放开以后,人人都钻到了钱眼里,谁还顾及家风族规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 为了延续家族传统,凝聚家族力量,爷爷没有少花功夫,其中也包括钱上面的功夫。无论那家,无论何种原因,只要正经用途借钱,爷爷都是来者不拒。 钱是个好东西,人生中许多珍贵的部分都需要它来维持,有时友情、爱情甚至亲情都是这样。 没有人知道爷爷的钱从哪里来,但人人都知道爷爷有钱。 那一天,五叔真正见识了爷爷的有钱。一张红色的中国农业银行的存折,上面有整整五十万,爷爷递给他时眼皮都没抬一下。 他爷俩在一起时很少说钱,似乎金钱是个脏东西,很容易亵渎亲情。 临行时,我、姑婆和爷爷去车站送他们,我与小芳华在最前面,五叔五婶陪姑婆走在中间,爷爷则拉到了最后。 姑婆是最早知道小芳华得病的,坚强了一辈子的她为此偷偷地摸了好几次眼泪,送行时眼睛里还是红的。 车站上,她将一对翡翠玉镯交给五婶,说是紧要时可以换钱,又将一份信交给五叔,说有了难处,可以按信上的地址去找人。 爷爷看见了,扭过头去,找了个人少的地方,抽起旱烟来。 一声刺耳的鸣笛,火车要出发了,可爱的小芳华隔着车窗,向我们挥手告别。那一刻,姑婆的泪再次涌出,爷爷则是张了张口,终没有说出一句话。 我看见,爷爷的旱烟早已熄火,一滴清鼻涕挂鼻尖,亮亮晶的。 五叔走后的当天夜里,爷爷就发病了。 起初是发烧,再就是乏力、头晕,到最后昏迷不醒,胡言乱语。 我很害怕,飞跑去叫来了二叔,二婶与大牛哥随后又跟了过来。看到这情景,二叔立即吩咐二牛去喊黑球,让他开车过来。 黑球是二叔厂里的司机,家就村东头,车就停在他们家院子里。 很快,爷爷被送到了县城医院,住进了单间病房。 如果不是他当时昏迷,定是不同意住单间的,虽然爷爷很有钱,但从来都不乱花一分钱,即便是自己特别爱吃的肉夹馍,也是自己买的少,别人送的多。 之所以选单间病房,二叔有几点考虑,一是爷爷这次病情来势凶猛,需要更好的诊治和修养,二是单间病房里多一张床,陪床的人可以躺上去休息。只有陪床的人休息好了,才能将病人照顾好。第三,爷爷住院,肯定会有许多人来看,单间病房方便,还不影响别人。 此后的一个星期,我与二婶在医院里轮流照顾爷爷,白天是二婶,晚上是我。 原本爷爷是不同意我请假照顾他的,但在我的一再坚持下,他还是应允了。在我的记忆中,爷爷经常是这样,对五叔是巴掌说话,对族人是威严说话,对我是商量着说话,对姑婆是不说话。 也就是在医院里的那几个晚上,我知道了一个惊天秘密。 爷爷原来是个守墓人,而我即将也是。 六百多年前,一位李姓将军埋在那个大土堆之下,旁边的李家村也从此诞生。 村子里的人都曾是将军的亲兵,随将军征战沙场十数年,立下功勋无数,后来天下已定,到了享受荣华富贵时将军却突然死了。 主公下令厚葬,拔下无数金银。 将军的亲兵部将们本可以都跟着主公去了京师,高官厚禄正等他们,却有一部分人为了报答将军恩德,自愿留下来为将军守墓。 结果去京师的不是被主公绞杀,就是死在了征战蒙元的路上,什么荣华富贵,什么高官厚禄,不过都是水中月,镜中花。 留下守墓的亲兵们为了纪念将军,将自己姓都改成了李姓,并尊将军的儿子为族长,自此便了有李家村和李家。 而爷爷和我,就是李姓将军的后人,也就是说,那个大土堆下面,埋在的就是我们的祖宗。 也许是这位祖宗在世为将时杀人太多,罪孽太重,后来的历代子孙都是人丁单薄,有几次差一点都断了血脉。 到了曾祖这一代,好不容易有了兄弟三人活到了成年,结果一人死在战场上,一人死在牢狱中,一人被土匪绑了去点了“天灯”。 还好兄弟三人都子嗣,也算充起了真正李家的门面。 二叔是爷爷的亲堂侄,父母早逝,他在爷爷手里长大。 爷爷还有两个堂侄,一个是三叔,一个是四叔。三叔被爷爷推荐去了铁路上当工人,四叔求姑婆,寻了个关系进了县的粮站。 也多亏这个粮站的四叔,村里人交粮从来没有费过口舌。 因为三叔、四叔不在村里,只有过年过节时见一面,所以我对他们都不熟,也就没有多少话可讲。 他们却对我很好,每次回来都不忘给带些好吃的。 爷爷很少与我聊起几个叔叔,因为每聊到者,就难免谈到父亲。爷爷不愿意提起父亲,更不愿意说起母亲。 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以前总觉得那是爷爷怕引起我伤心。小时候的确有一段时间,我一听到别人说起父亲和母亲就哭,所以爷爷立下规矩,以后任何人不得在我面前提起。 村里人很听爷爷的话,也很关爱我,领会爷爷的意思以后,无论是我面前还在背后,就不再提起我的父母,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可是,如果他们没有出现过,我是从何来呢? 第九十九章 盗墓贼的诅咒 爷爷说要我当未来的守墓人,我不感兴趣。 我感兴趣的是,我要守的墓以及墓里的东西。 爷爷讲了一大堆忠义诚信的话,想将我拉到孝子贤孙的正路上来,好让我像天禄、辟邪那样当一个守墓的神兽,可我只想知道墓里的东西值不值钱。 为了不让爷爷生气,我假装被说服了,并承诺要当一个好神兽,可当说起墓中东西时,我的眼中还是禁不住发出贪婪的绿光。 爷爷见状无可奈何,只能扬起旱烟杆给了我两下。 我从来不怕烟杆打,因为烟杆从来没有打疼过我,无论是爷爷的烟杆还是奶奶的,或者村子里其他老人的,基本上都是扬起的高,落得轻。 其他孩子可就没有我这样幸运了,如果被长辈的烟杆打着,不是青一块,就是紫一块,即使大牛哥也不例外。 爷爷见他的大道理对我无效,也就叹口气说起了别的。 爷爷说的东西很多,也很杂,一会儿说起他小时的事,一会儿又说起他爹的事,但每一件事都没离开大土堆,离开守墓。 时间过去太久了,爷爷讲的大部分内容我都已经忘记,唯有一个故事刻骨铭心,令我终生难忘。 故事是爷爷听他爷爷讲的,大约发生在清中期。 那时的李家村很大,古墓也保存的很完整,墓前祭祀用的祖屋都还在,每年清明,都要举行祭祖大会。 有一年,村里突发瘟疫,半月时间就死了少半人口。就在大家惶惶不可终日之际,村外来了个道士,说他能治瘟疫。 村里的保长,也就是我的某位祖宗,闻听后立即好备下厚礼,邀其出手相救。 那道士也不客气,进村三五天,就止住了陆续死人的势头,大约一个月后,村里瘟疫被彻底消除。 治瘟疫期间,为了起居方便,道士就住在了土堆前的祖屋里,后来瘟疫好了,道士没有立即离开,而是长住了下来。 道士没有离开的意思,我的那位祖宗也不好说什么,只能顺其自然。 数月后的一个早晨,道士不告而别,失去踪影。村里人进了他的住处,发现屋里一应家什俱在,睡过的炕铺得整整齐齐。 修道之人来无影,去无踪,实属正常,众人唏嘘哀叹几声也就罢了。 可是我的那位祖宗却没有这样想,他认定“事出反常必有妖”,这道人绝不简单,于是就提高了警惕。 果然,在道士失踪后的一天夜里,土堆附近出现了几十条黑影,个个黑布蒙面,身形矫健,且手持利刃,目露凶光。 他们一部分人堵住村口,一部分人开始在土堆前挖掘。 这是一群盗墓贼,不,应该说是挖墓人。 因为他们不是偷偷摸摸,也不再掩人耳目,而是明火执仗,堂而皇之。 我的那位祖宗就早发现了他们,奈何村里瘟疫刚过,折了许多青壮,所以不敢轻意出击。 他叫醒了村里所有人,包括妇孺老少,只要能站起来的有一个算一个。然后将青壮男子组织起来,人人一条铁木扁担,站在最前面,之后是手持锄头的壮妇女,再后面就是手持镰刀斧头的老人和孩子。 这是死战拼命的架式,他要用全村人的命去守护那座古墓,守护他们先祖曾经立下的誓言。 结果可想而知,即使那些匪徒再凶残,再能打,也挡不住数百人的拼命。 天亮时,挖墓匪徒死了大半,剩下全部被擒获。 扯去他们脸上黑布,人们发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面孔——那个道人。是的,是那个道人,他竟然面无惧色,昂首挺胸。 盗墓者陪葬,这是村子里历来的规矩。 陪葬的坑是现成的,就是那些匪徒费了半夜功夫挖成盗洞。 已经死的直接扔进去,活着的用绳子捆成粽子再扔进去,没有人同情他。因为他们的到来,近十名族人付出了生命,还有数十名受了伤。 那个道人本来也是要被活埋的,只因他曾经帮族人战胜了瘟疫,我的那位祖宗打算饶他一命。 可那道人似乎并不领情,离开时摞下狠话,要让李家永不安宁。 也不知道是那道人下了什么诅咒,还是天意弄人,李家此后大事小事不断。 先是连着三代,都折了各个门户的老大,而且都是正值壮年时。再就是几乎所有的老人都没有得善终,不是死于非命,就是瘫痪在床十数载。至于村里遭受盗匪袭扰之事就更加平常了。 到清朝灭亡时,李这村只剩下三十多户,百十来个人。 说完这个故事,爷爷长叹一声,就睡了。 我不知道爷爷叹什么,也许是在担心自己老了他会会也瘫在床上受罪,也许又想了我的父亲和母亲,父亲就是我们的嫡长子…… 我根本不相信有诅咒的存在,就像不相信世间的有鬼一样。但可以看得出,爷爷相信了,而且为此患上了心病。 出院后的爷爷真的开始老了,记忆力逐渐减退,说话颠三倒四,做事拖拖拉拉,“爱钱、怕死、瞌睡少”的老人病他一样都没拉下,全得了。 就这样过浑浑噩噩过了两年,爷爷溘然辞世,享年75岁。 对于爷爷的死我是有预感的,那时我正上大学三年级,有天晚上我与女朋友在花园里聊天,突然想起了麦草垛后的大牛哥与小兰所干的事,就想尝试一下。 是夜月明星稀,秋高气爽,蟋蟀们尽情的歌唱,月季花儿散发着清香,真正的花前月下好时光。 也许是不愿意辜负这份美好时光吧,矜持的女友闭着眼,任我放肆。可当我的手就要得逞,嘴唇就要贴近那片温软时,心突然痛起来。 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就像有刀子扎进了心窝。 女友见我突然停止了恶行,便慢慢睁开眼。她看见我的脸色苍白,呼吸短促,像是中了邪。 女友是学医的,自然知道的比我多一些。她没有立即扯我去医务室,而是让我躺在她怀里,缓一会儿。 后来二叔告诉我,就是在我心痛的那一刻,爷爷走了。 很幸运,爷爷到死都没有瘫痪一天。走的时候,他刚刚与几个老汉在麦草垛后面玩完花花牌,还赢了不少,很高兴。 那一段时间,抓赌抓到了细致处,连输赢几分钱的花花牌也不放过。那些老汉们只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最后就换到了麦草垛后。 麦草垛间是个好地方,找块石头,铺上麦草就跟沙发一样。再寻一个避风向阳的草垛背后,既温暖,又舒适,绝对称得上宝地。 爷爷是在起身的那一刻突然走的,走时脸上还带着胜利的微笑。 爷爷的丧事很隆重,甚至可以说有些奢侈。演了七天电影,唱了三天大戏,光是酒席就摆了两百多桌,花圈收了三百多个。 我注意的到,在这三百多个花圈中,有两个格外显眼。 因为那工艺和用料,不是我们当地农家人能用得起的,而且前面的挽联被人故意撕去,出殡时却摆在了队伍的最前面。 第一百章 一个惊破天的秘密 爷爷走了,带走了一个惊破天的秘密。 这个秘密除了当事人以外,没有人知道,可所有人都说,当事人死了。 爷爷走后,我继续上我的大学,谈我的恋爱,只是心里时常空落落,像丢了一件重要的东西,又像多了一件重要的东西。 偶尔也会想起守墓人的事情,想起那个盗墓的胖子和瘦子,想起他们口中的那个名字里有一个“人”的人。 我总有一种预感,这些人我还会遇见。 瘦子马三回到西安后第三天,虎爷来访。 还是像上次那们,一身唐装潇洒飘逸,一幅眼镜文质彬彬,一张笑脸慈眉善目,仿佛老友登门,又似长辈探亲,一切都是那样的自然,和谐。 既然是老友,是长辈,马三自然要热烈欢迎,盛情招待。 茶是上好的信阳毛尖,烟是带把精品好猫。一番真情实意的寒暄以后,小文和山杏退了出去,他们知道,该说正事了。 起初,马三还担心自己没有完成盗墓取宝的任务,虎爷会因此怪罪,或者在搭救山青和白狼的事上推诿,没想到虎爷压根没有怪罪的意思,反到是在听到他被人打败后有一种释然的感觉。 马三详细叙述了他们此行前前后后,特别是在说到那座古墓的墓室和毒气时,没有放过一个细节,虎爷对此非常满意。 在虎爷走后,马三才有些回过味了,那虎爷压根没有指望他们能盗出宝来,他们只是又一拔探路者。 是什么样的宝贝能让虎爷如些上心?马三有些迷茫了。 虎爷没有食言,此后的一周,白狼与山青先后被放了出来。 出狱后的白狼喜不自胜,他先是用一大堆礼物安慰了一下受惊小心的岳父母,又提着丰厚的祭礼去了师傅胡道人的坟头,跪哭着诉说了他的不幸,并感谢师傅在天之灵的保佑,到最后,才提了两瓶好酒,带着春草来看马三。 白狼被关进去以后,刚开始那些警察还装模作样的提审了几回,后来将他往看守所一扔,就不再过问了。 春草隔三差五去探望他,往里面送衣,送药,送钱,好友马三去的次数也不比春草后,但最近几个月却不见了人影,倒是山杏陪着春草来过几次,当他问起马三时,山杏说是去外地寻亲去了。 寻亲去了?白狼有些纳闷。 按理说他们虽然相交时日不长,却有先辈的过命之情,又有臭味相投之这谊,不该在他入狱后去寻亲吧。 再说,寻亲是当年姚四爷挖墓取宝常用的幌子,这一点师父早就告诉他了。这马三莫不是又去盗墓了?不是说已经金盆洗手了吗? 白狼知道,山杏与春草一样,都不知道自己男人的勾当,因此问也没有用,所以就将满腹的疑问压在心里,待将来见面了细问。 当时,他不知道,何日才是将来,何时才能见面。如果那个倒霉鬼真的耳朵聋了,重伤害这个罪名他逃不掉,没有个七年八年,他也休想出去。 这是他命中的劫数,在仔细回忆这些打架事件之后,白狼得出这样的结论。于是他不后悔,再说后悔也没有用,即使再来一次,他还会将那些调戏自己媳妇的狗东西往死里揍,那怕再坐一次牢。 命中劫数无法逃脱,只能向神灵祈祷,希望他们能保佑自己躲过此劫。当然,神灵在与不在,谁也不知道,不过是安慰一下无助的心罢了。 得知自己无事,可以出去时,白狼确信,这一次,神灵真的在了。 据说有人证明,那个号称自己被山青打聋的倒霉鬼并没有参与打架,他的耳聋是装出来的,随后这个证明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就这样,白狼无罪释放了。 白狼再不怀疑神灵的力量,因为没有神灵保佑,这件事情怎能如此轻意化解?他压根就没有想到,这本就是一场戏,而他只是戏中的道具。 还未踏进马三的店门,他就大声吆喝着要马三出来迎接他,大咧咧的样子越发肆无忌惮了。 马三闻听是白狼,急忙出来相迎。 白狼原本要给马三一个热情的拥抱的,只是见他手上打着石膏,胳膊吊在脖子上,就顺势将拥抱换成了轻柔的搀扶,喜悦的眼神中也添了几份担忧。 到了里屋,他们又像曾经那个雪夜,不会抽烟的开始抽烟,不会喝酒的开始喝酒,聊天说地,说古道今,仿佛要将过去几个月积攒的话都说完。 好友之间,没有什么可隐藏的,当白狼知道马三为了搭救自己,违背金盆洗手的誓言,再一次进入古墓时,哭了。 都说好男儿有泪不轻弹,那是未到伤心处。 相比白狼,山青出来的要晚一些,他背的可是一个谋杀的罪名,清洗起来自然要费一些周折。 坐牢,山青是不怕的,加上这一次,他已经先后进来了五次。他怕的是永远的坐牢,怕的是拉到外面被枪毙。 可不是,这一次如果谋杀罪名成立,他山青要么将牢底坐穿,要么吃了枪子去投胎重新做人。 能不能重新做人?他不知道。 说实话,如果有下辈子,他还想做人,但绝不做穷人,不做农村人,不做自幼没有父母的人。 说到死,山青原本是不怕的。 父亲死了,爷爷奶奶也死了,狠心的母亲生死不明,自己也只能在社会的最底层苟且偷生,死,又有什么可怕了? 如果不是因为还有妹妹山杏在,不是担心自己死后妹妹再也没有亲人,只能孤苦伶仃一个在这污浊险恶的世界上煎熬,他可以立即去死。 可以想象,一个不怕死的人,在牢里会过得怎么样,再说山青还有一身的好拳脚,和一腔的怒火。 山青的怒火是来自女人的,准确的说,是来自那伤害过的自己的女人。 这些女人中,带自己进火坑的小翠姑娘算一个。不过那已是过去的事,再说她本身在火坑,也常常身不由己。 那么就剩下白护士长了! “这个心如蛇蝎的女人!”山青的心中无数次这样咒骂。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是自己的先害人家爱人老黑的。 也许老黑不是白护士长无数男人当中最年轻的,最帅的一个,也不是最有钱的,最有权的一个,但绝对是最真心的一个。 就在山青在牢里诅咒白护士长时,人家却挺身而出,救他来了。 白护士长主动承认,山青给老黑的所有的药,都是老黑主动要的,而且服用的剂量也是老黑自作主张加大的,所以老黑的死与山青无关。 至于她一开始为什么要陷害山青,那是因为壮阳药都是山青送来,她心有些恨意。 知道哥哥已经洗清罪名要走出监狱,山杏高兴的几天都睡不着觉。她一会儿准备去秽气的火盆,一会儿准备接风的宴席,一会儿抱着马三使劲的亲,说是全靠马三找了关系,才救出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山杏哪里知道,马三为救她的哥哥,差点丢了性命,更不会想到,数年后她的亲哥会揭露一个惊破天秘密,进而惹出滔天大祸来! (第一卷完) 第一百零一章 我不是羊癫疯 我不是羊癫疯。 这个话我说了不下一百遍,却没有人相信,即使与我朝夕相处了三年的女友,她也不相信。 其实,最早说我是羊癫疯的不是别人,就是她。 那年秋天,我与她正谈恋爱,爷爷去世了。 我坚信,爷爷死的那一刻,我是有感应的。 记得当时我与女友坐在花园里的长椅上,正要尝试大牛与小兰在麦草垛后的动作,突然就心痛起来,意识也在瞬间消失,倒在女友温软的怀里。 打那以后,我就落下了这个毛病,只要想到与女孩子亲吻,看见女孩的唇,就心痛,只要贴近或者看见女孩子温软的胸,就会晕倒。 起初女友很担心,怕我那方面也有问题,说是要给我检查。 说一个男人什么都行,就不能说这个男人不行。所以我忍无可忍,就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任由她检查。 “主要部件很健康!”这是她这个临床医学专业实习生的定义。 没有了担心,她就将心痛晕厥的毛病告诉了她宿舍的所有人,并带着她们来亲身试验,结果屡试不爽。 真不愧为医学院的高材生,在无数次试验后得到如下结论: 女孩子的嘴唇越厚,越红,我的心痛就厉害; 女孩子的胸越大越软,我晕厥的时间就越长。 基于这个结论,许多女生将我的身体当成了可以反复使用的试剂盒,比谁的嘴唇更有魅力,拿我试一下;看谁的胸部更性感,拿我试一下;直到后来去约会,也会拿我试一下,看看妖娆指标下降了没。 我一生最恨别人拿我当试验品,包括身体和身体上零部件。但对于她们这种不惜以身体作为代价进行医学研究的精神,我很赞赏。同时,我也非常乐意贡献出自己健壮的身体,供她们研究、试验。 有一次,我将这种想法含蓄的表达了出来,却招来舍友的一致鄙视。 我知道,他们表面上是鄙视,实际是嫉妒。而且,表面上越是鄙视,心里就越是嫉妒。 嫉妒别人是痛苦的,被别人嫉妒却是快乐的。我要充分享受这种快乐,也只能让别人尽情地嫉妒去了。 尽管会心痛,会晕厥,但痛,却快乐,晕厥也是幸福的晕厥。 见到我如此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女友不干了。她说可以乐于助人,但只能助她一个,也可甘于奉献,但也只能奉献她一个。 这只帮助一个人能算乐于助人么?我很怀疑。 为了达到只帮助她一个,奉献她一个的目的,女友给别人特别是那些拿我身体做试验的人说,我是个“羊癫疯”。 她原本是要说“马上风”的,在我的苦苦哀求下,这才改成了羊癫疯。 直到现在,我都非常感谢她的口下留情,不然我真就要打一辈子光棍了。 大学的生活是美好的,简直就是天真无邪的童话。 美好的生活往往很短暂,就是像童话是肥皂泡一样,即使不被现实戳破,也会在阳光下自我爆裂。 大学毕业后,那个口口声声要爱我一万年女友,转过身就跟了人。 她跟了别人我不怪她,人往高处走,水向低处流嘛,可她偏偏跟了黑驴。 黑驴不是他真名,他的真名我也不知道,也没有打听。我比他低一级,又不在一个系,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只是在打篮球时见过几次。 他长得可够黑的,如果谁没有见过黑人,那么一定会认为他就是。 据说黑驴是院里某位领导的儿子,打小脾气就倔,再打再骂不回话,也就有这个不雅的别称。 也有人说,黑驴的这个雅称不仅仅是因他又黑又掘,还有其它不可告人的情由。 既然是不可告人的,我自然不知道,但我注意到,每次有人喊黑驴时,旁边的女生都会羞红了脸。 后来有些人不服,就特意去比试,结果都惨败而归。 如今我的女友弃了我而跟了他,不仅说明了我的身份地位不争气,还说明了我的那方面也不争气! 我很气恼,但没有办法。她跟了黑驴,留在了校医院里,当了城里人;而我带着羊癫疯的美名,回到了我们县当了一名老师。 当老师并我所愿,只是苦于没有其他门路。 有时想想,学校也好,工作是铁饭碗,同事相对单纯,人际关系也简单,只是我这样一个成天吊儿郎当模样,真是有些辱没人民教师的名节。 起初我到了县城的一所高中,教数学兼计算机。 我原本以为,只要开始上班,大学的生活就算是过去了,包括羊癫疯、试剂盒,都将被扔进天真的回忆里。或许在未来某个百无聊奈的午后,泡杯清茶,在茶的清香中才能想起。 谁知羊癫疯成了打不死的小强,再次闯进了我的生活。 那天办公室里很热,热得几位男老师脱去代表文化的衬衫,只剩下敞胸露肩的背心,一颗颗深褐色的圆点在里面若隐若现。女老师顾及脸面,尽管汗水打湿了后背,也只是解开了前胸几个纽扣,然后使劲地往里面扇风。 办公室本来是有空调的,只是无法打开。为了勤俭节约,学校规定,立秋之后空调一律不得开启,采取的措施就是没收空调遥控器,给每位老师发了一把画着“刘关张大战吕布”的纸扇子。 这时进一位女学生走了进来,她要问一道数学题。 我好像在那里见过她,却想不起她的名字。她的个子很高,皮肤很白,一双明亮的眼眸中藏着许多话。 “去找李老师问!” 年级组长头也没有回,一句话就将她推到了我的面前。 当时我刚毕业不入,正装清纯,所以就没有脱去衬衫,看上去还像个老师。 女孩子问的题不难,只是步骤长了一些,我取出张大纸,给她从头演算。 好为人师是我的天性,每当有人身我请教时,我都是“诲人不倦”。 就在我讲的正起劲的时候,我突然看见了她俯下的身子…… 后来的事记不清了,据说我是当场晕厥,在被一位女老师掐了很久的人中穴之后,才慢慢苏醒过来。 关于我在辅导女学生时晕厥的说法有很多,一些肮脏离奇的就不去理它了,积极向上的像宣传片,我也不想说。我想说就两个,一个是我感受到的,一个是办公室老师看了后想到的。 以下是我的心灵坦白: 当时我很兴奋,我的大脑在飞速运转,想将那道题所涉及的知识全部倾倒进那位女生的眼眸中。 女生听得很认真,生怕漏掉一字一句。 因为办公室没有多余的凳子,她个子又高,只好俯下身子看我演算。 在我俩共同说出最后的答案时,她高兴地抱了一下我的胳膊,结果我就感到了久违的温软,随即一抹粉红色眏入眼帘。 我向天发誓,我的记忆到此为止,我的思想也到此为止。 至于办公室的老师说法,我心里不认可,但表面上没有否认。 他们说我在高温酷暑中为学生解疑答惑,在倾尽全力讲完最后一个难题后中暑晕死了过去。如果不是稍懂医术的孙老师施展祖传秘法,后果不堪设想。 为什么对他们的说法不认可,是因为我根本没有中暑,孙老师也根本没有什么祖传秘法,只不过掐人中穴而已。 不过那孙老师可真够狠的,他用那根不怎么干净的大拇指,在我娇嫩的皮肤上留下了一道永不消失的印记。 我的晕厥直接带来两个结果,一是学校取消了中秋后不得开启空调的规定,二是再有女学生来问我题,都自觉距我三尺开外。 第一个结果,我没有多大在意,没空调时热,是热大家,又不热我一个人;有空调了凉爽,也是爽大家,不止爽我一个。 第二个结果我就有些郁闷了,所有女生见了我都退避三舍,好像我得了什么瘟疫,或者身上有屎尿一样。 不久之后,师生中就有了我是羊癫疯的传言,传言中有我在大学乐于助人的经过,也有我充当试剂盒的光荣事迹,说的有鼻子有眼,仿佛亲身经历过一样。看来,我是羊癫疯已经成了不争的事实,容不得我辩驳了。 于是,我开始怀念羊癫疯的时代了。 第一百零二章 出纳怀孕了 2000年,大牛哥惹祸上身,而我还在为是不是羊癫疯而纠结。 大牛哥是我性启蒙老师,自打看见他与小兰在麦草场上“嘴对嘴”吹气以后,我就开始了对异性的探索。 起初的探索只停留在思想上,遇到无聊时拿出来晒一晒。直到上了大学有了女朋友,才开始了实际行动。 可是万没想到,刚刚行动尚未得手,就得了羊癫疯。 尽管我不认为这是羊癫疯,但他们都说是,那就是吧! 大牛哥对我心中在苦衷心知肚明,因为我什么都告诉了他,包括发生在我身上的,以及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在这一方面,我的确将他当作老师。 可是,老师也有“失蹄”的时候,不久前,大牛哥的出纳怀孕了。 出纳名叫红霞,比大牛哥小八岁,娇嫩的像花儿一样,据说还是大牛的远房亲戚,平常管大牛哥叫表叔。 我见过她,虽然也很漂亮,但比起小兰姐来差远了。真不知道大牛可那根筋不对,竟然看上了她,简直是眼瞎了。 对此,大牛哥坚决否认,他说他根本就没有看上她。 可当我问他,红霞的肚子是不是他搞大的时候,他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他只说他不知道。 不知道,她可是一直跟着他的呀! 我有些看不起这个启蒙老师了,即使你想偷吃,也要把嘴擦干净了,你以为小兰的姨妈是好惹的?那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母老虎! 说到这里,大牛哥突然烦躁起来。 “这不是找你要主意来了吗?”他低声吼道。 向我讨主意,大牛哥可真看得起我,我可是还未经人事的雏儿。 尽管我的心里这样想,但嘴上却没有这么说。因为我是他兄弟,他也当我是兄弟,我又读的书比他多,关键时刻应该能拿一个好主意。 人这一辈子,许多时候的聪明都是被逼出来。 “那你给我说说事情的经过吧!”我收拾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板着脸问他,像是警察在审问一个犯人。 大牛也不嫌害臊,一五一十地将所有事情说了出来。 一个月前,有个老客户打电话过来,说是要买上千万块砖,约大牛哥去县城谈谈。 自打大牛哥与小兰结婚以后,二叔将自己的大部分精力放到了村子里,砖厂的生意就交给大牛哥打理。 大牛哥也很争气,在周边砖厂纷纷倒闭的情况下,短短半年时间,就将砖厂的利润提高一倍,村里人没有不称赞的,特别小兰她姨妈,见了谁就给谁夸,他的外甥女婿多么有能耐。 学校毕业后小兰并没有随大牛哥回到村子里,而是在城里的一家医院找了份工作,当起了正儿八经的城里人。 他们结婚时,二叔给他们在西安高新区买了套商品房,一百三十多平,这让许多城里人都眼红。另外,二叔还承诺,如果生了儿子,就立即再买一套!尽管二叔更爱小凤一些,但在生孙子还是生孙女的问题上,非常传统。 平时小兰就住在省城,到了节假日才回农村老家转转。这几个月因为怀了孩子,来回坐车不方便,也就没有回。 大牛哥则一半时间在城里住,一半时间住厂里。 听到有人要买上千万块砖,而且还是个老客户,大牛哥心中自然欢喜。 按约定好的时间,大牛哥去了县城。在一家大酒店的包间里,他见到了这位老客户,在座的还有胖子和刘二狗。 胖子自小就是大牛哥的死党,自然再熟悉不过。 刘二狗这几年大牛哥也常见,十年前刘二狗领人捉奸的事,早已被岁月的风吹的一干二净。 都是熟人,大牛哥自然轻松了许多。 吃饭,签合同,喝酒唱歌都是少不了的。 曾几何时,这种已经被都市厌恶了的商业交际方式,却悄然在乡下兴起,而且越发的粗陋,越发的不堪入目。 要签合同时,大牛哥发现自己忘了带公章,就打电话让出纳红霞送来。 一切都很顺利,那位老客户答应第二天就将预付款打过来。红霞整理好合同正要回去时,刘二狗叫住了她。 “一起去唱歌吧,你的歌唱得最好听了,都超过了邓丽君!”他一边诚恳的邀请,一边谄媚的恭维。 红霞本就是一个爱玩的主,当年外出打工钱没挣多少,歌倒是唱得越来越好听了。父亲担心她不学好,就千万百计地找关系,这才让她到了二叔的砖厂。 因为在外面见过世面,人又爽快,还牵扯了点亲戚关系,二叔就想让她做出纳,为此还专门送她去西安进行了培训。 听到有人邀请她去唱歌,红霞的眼睛里放出为光。 她看了看大牛哥,希望得到大牛哥的应允。 碍于客户的面子,大牛哥勉强同意了。 他们去了县城最好的歌厅,要了一个最好的包间,还有十打啤酒。这些都是刘二狗一手操持的,他最擅长弄这些,也最喜欢弄这些。 这些年刘二狗子承父业,也干起了水电工程,听说可是挣了不少,只是这货属于那种挣一个想花两个的人,落在手里也没多少钱,还好没有老婆,爹娘又不让他养活,人活倒也潇洒、自在。 那一天,红霞成了真正的“麦霸”,麦克风拿在手里就没放下过。不过她歌唱的确好听,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不拍手称赞的。 令众人称赞的除了红霞的歌声,还有她的酒量。 有人举杯,她就拿起瓶子对着嘴吹,一口气不下去多半瓶,不算完。 刚开始大牛哥还有些担心,后来发现这小妮子比自己还会玩,什么划拳呀、掷骰子呀都样样精通门门清,也就释然了。 不是老友就是熟人,人常说酒逢知己千杯少,于是他们都敞开了喝。具体喝了多少酒除了歌厅的人以外,没有人记得,因为他们都醉了。 还好刘二狗早有安排,歌厅的司机按照事先写好的地址,依次将他们送回县城的家里,因为砖厂距县城太远,司机将红霞与大牛哥则送到了宾馆。 问题就出现在这个宾馆,不知道那个司机是有意还是无意,只开了一个房间,并将二人放到了一张床上。 大牛哥醒来时,衣衫不整的红霞就躺在他的身边。 第一百零三章 黄泥落在裤裆里 带着女出纳去喝酒唱歌,结束后夜宿宾馆,又同住一间房,事后女出纳怀孕,说他们之间没有发生什么事,鬼都不相信。 可是,大牛哥却要我相信。 我无语了。 “你到底说话呀?咋办?”他很急躁,语气里满是期盼。 我不能让大牛哥失望,因为我不但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还是他最信任的兄弟,再往远处说,我还是他的族长,他结婚时可是给我磕过头的。 族人有难,族长绝不能休手旁边观。 我想了想,又觉得很为难。 他这属于通奸中的无夫奸,如果放在大秦朝,是“人人得以诛之”,格杀勿论的大罪,即使汉朝仁慈了些,那也是个宫刑。 按理说,我作为族长,就应该坚守“仁义礼智信”,“宫”了他。 可是,“宫”了他,小兰姐怎么办?女出纳又怎么办?她们可都是身怀六甲的孕妇,万一有个闪失,这罪责我可担不起。 如果我帮着他逃脱这通奸惩罚,那我岂不成了同犯? 一个“羊癫疯”的污名已经让我臭了一条街,如果再背上一个通奸同案犯的脏名,那我岂不要臭半座县城? 其实,臭不臭的我倒不在意,反正我闻不着,爷爷也已去世,五叔一家又在甘肃,再臭也是臭别人,只是有了这臭名,再想说媳妇就难了,难道要打一辈子光棍,像信义家那个小子? 信义家的小子没考上大学,回到家又不好好劳动,还偷偷去看女人洗澡,结果落下了臭名,至今快五十了还是个“快乐”的单身汉。 一边是大牛哥的幸福,一边是我的未来,我左右为难。 见我哼哧半天没有吐一句有用的话,大牛哥不耐烦了。 “管球去!该死屌朝上!”他愤愤地骂了一句,起身走了。 “是啊,该死屌朝上,不死万万年,管他球去!”我心里恨恨地回了一句,起身去送他。 这是2000年春天的一个下午,我刚刚上完第二节数学课。大牛哥风尘仆仆地来找我,就说这么一件事。 那天有扬尘,满天的昏黄色,满口鼻的土。 大牛是自己开着那辆黑色桑塔纳来的,走时朝我挥挥了手,示意我快回去,并勉强挤出一个微笑。 在我的眼中,这个微笑比哭都要难看。 路两旁的杨柳已经长出绿叶,在风尘中无助的摇摆着,一只布谷鸟从远处飞来,落在了学校的旗杆上,“布谷,布谷”的叫了起了来。 都说布谷鸟是报春鸟、吉祥鸟和幸福鸟,它的叫代表了春天、希望和幸福,那么,我与大牛哥的希望和幸福到底在哪里呢? 回到宿舍,望着满地的烟头,我发了一会儿呆,又出去了。 出了事情一定要想办法应对,放任自流就是等死,只能更糟。我想去找找胖子,再了解了解情况。 胖子在城建局工作,是他爸托了省上关系给联系的,很轻闲。 人都很熟,我径直走向他的办公室。还未进门,就听见他那有些贱的笑声,像是正在教一位妇女打游戏。 如果是以往,我会在进门提前叫声“胖哥”,免得撞见不雅的场面,今天心里正憋着一肚子气,也就故意没喊。 果然,我看见死胖子正俯身站在一名女子旁边,手把手的教人家电脑游戏,两只绿豆大的贼眼一会儿看看屏幕,一会儿瞧瞧看看键盘,但大多数时间都停留在纯白色的衣领里。 我轻咳一声,想将这两位沉迷在各自游戏之中的工作人员叫醒。 或许是轻咳的声太小了,也或许是他们的游戏太迷人了,两人竟然不理不睬,继续游戏。 我有些恼怒,便用手在门上使劲敲了敲。 这次似乎声音大了一些,两人都从各种的游戏中惊醒,抬头望向我。 胖子见是我,讪讪地笑着,给我让座倒茶。那女子也冲我宛然一笑,随即取出一沓文件,装模作样地开始工作起来。 这名女子好像是才来的,大概三十来岁,很丰满,与胖子还真有些般配。 胖子见我盯着那女子看,用手轻拍了一下我的头,算是对我的警告。我想起他的媳妇小丽,就又开始可怜他了。 小丽在公安局工作,虽是户籍民警,但身手很好,什么擒拿、格斗样样都行,她的父亲又是县里的高级干部,所以在家里将胖子拿捏得死死的,毫无自由、民主而严,即使男人珍若生命的尊严,也常常被踩在脚下,摩擦,再摩擦。 我很同情胖子,因此对他的这种私底下的小动作,也就视而不见。在一些关键时刻,也常常给打打掩护。 端起茶杯,迎着扑面的清香,我轻轻呷了一口,顿感舌面生津,柔和顺滑,真是好茶。 我瞄了一下他刚才取茶的地方,正要说明来意,他却给我使了个眼神,随后问起了我学校的一些琐事。 我敷衍着,专心品起茶来。 添了两次水,茶味淡了,胖子起身叫我同他一起出去,说是带我去溜溜,临走时不忘向那位妇女抛了个媚眼。 茶好,沙发也很舒服,对面的女子也很“养”眼,我有点不想动。 胖子看出我的意思,就到办公桌的抽屉里取出一包茶叶,向我挥了挥。 见到茶叶,我这才站了起来。 我俩走出城建局大门,进了一家干净些的饭店,要了一盘“凉皮拌头肉”,一盘油炸花生米,一瓶六年太白。 “凉皮拌头肉”是我们县城的特色小吃,其他地方根本吃不到。凉皮是洗了面筋的蒸面皮,筋道软和。头肉是猪头肉,肥而不腻,正好下酒。 三杯酒下肚,我问起那晚歌厅的事。 胖子闻听此事,就开始吹嘘起他的功劳来。 那个客户虽然是老客户,但这一笔大单子却是他生生从别人手里抢来的。 借着自己城建局工作的便利,这些年他给大牛哥帮了不少忙,按他的话说,大牛哥的生意中有一大半都是他罩着的。 我知道他在吹,但是从他兴奋的表情来看,他还不知道那天晚上唱歌喝酒惹下的祸,我找错人了。 酒足饭饱,他又要拉着我去打牌,我心里有大牛哥的事情牵挂着,就推脱说晚上有自习,带着茶叶走了。 连胖子都没告诉,我感觉到了大牛哥对我信任,心里更加坚定作通奸犯同犯的信念,可我还能找谁呢?找那个怀孕的女出纳? 第一百零四章 我被这个失身的姑娘说的害臊了 未婚先孕的女出纳红霞最近过得很滋润,不上班还有工资拿,而且身为砖厂老板的大牛对他百依百顺。 是啊,他不百依百顺能行吗?如果她将自己怀孕的事情捅到老厂长那里,或者放个风给老板娘,他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不过她有时候还是有点害怕,因为她不敢确定肚子里的孩子就是老板大牛的,那天夜里喝的太多了,迷迷糊糊地,到底是谁扯了她的衣服,她根本没有感觉出来,还好醒来时身边躺的是大牛,这才有了背锅的。 红霞真的很聪明,她知道大牛哥是最好的背锅人,如果换成了胖子、二狗或者其他什么人,她都只能吃哑巴亏。 这样的哑巴亏她是吃过的,而且还吃了不少。十六岁时她跟着同学去广东打工,一天工作十七八个小时累得快要吐血了,工资才三千多。干了一年后她实在不想干了,就凭着几份姿色到舞厅里“私混”,只要给钱,陪跳舞,陪唱歌,陪喝酒,除了陪睡,其它什么都行。 那时候太单纯,以为只要自己洁身自爱,就能挣一份轻省钱,也无伤大雅。 谁知去舞厅的都是情场老手,一个比一个手腕高明,结果自己常常是赔了身子又赔钱,为此偷偷堕了三次胎。 后来总算看明白了,在城里那样混将永无出头之日,所以回到家乡,托了关系来砖厂上班。 刚到厂里上班时,她很不习惯,工作环境不好,吃的又差,老厂长还管的宽,一会儿说衣服穿的太暴露了,一会儿又嫌太懒、眼里没活。后来学了出纳的本事,实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这才好了一些。前几年老厂长功成身退,年轻的老板接手,工作的氛围一下轻松了许多,她就渐渐喜欢上这份工作了。 对于年轻老板大牛哥,她从来都没有妄想过什么。且不说自己按亲戚辈分要叫对方一声表叔,就是无论从长相还是学识上,她都与老板娘相差十万八千里,大牛哥能看上她? 再说,通过几个月的观察,这个年轻老板根本就不是花心的人,而且还很重情重义,他虽然没有老厂长那样守旧,古板,但对家族的责任,对爱人的忠诚却都是一样的,可以说他就是一个年轻的顽固保守派。 基于以上分析,红霞得出结论,干好自己的差事,不要胡思乱想,攒上点钱到大城市做一个什么修补手术,回来找个好人家堂堂正正嫁了。 那年月,农村对这方面还是看的很重的。 那天喝酒醒来,她看到大牛哥躺在身边,但衣着完整,也就没有在意。过去做舞女时这种喝短片的事情常有,她已习以为常。 两周以后,她感觉有些不对劲了,先是食欲不振,困乏,再就是晨起呕心,呕吐,与她当年怀孕的感觉一模一样。 因为有类似的经历,所以她很冷静。 她先是偷偷买了“测孕纸”自己测试,结果对照线、检测线都显色,且检测线显色明显清晰,说明已经怀孕。 然后就大办公室大呼小叫起来,说自己头晕恶心,要请假去医院看病。 到了医院,她又支开陪她一起来的司机黑球,一个人去验血,检查,结果证明“测孕纸”非常准确,她的确怀孕了。 小心翼翼地收好医院的检查结果,她悄悄地给大牛哥打了个电话。 当时,她并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为了什么,但她有预感,这样很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 大牛哥听到这个消息,傻眼了。 思索了很久,他才想出两个临时的主意,一是让红霞回家休假,当然是带薪的。二是找我讨主意。 红霞的家在淳化县,距我们李家村120公里。 淳化县,位于陕西省中部偏西、咸阳市北部,属于陕西省咸阳市。它北接旬邑、南连泾阳、礼泉,东与三原、耀县毗邻,西隔泾河与永寿、彬州相望。 历史上淳化为古豳地,全国罕见的“西周大鼎”、世界唯一的“唐三阶教刻经石窟”、中国古代第一条高速路“秦直道”都在境内出土。 因为地貌以原梁沟壑为主,土地贫瘠,人民生活相当艰苦,直到2019年5月才退出贫困县序列。 我见到红霞已是一周以后,地点在淳化县城。 这很有可能是淳化县城最好的宾馆,设施服务堪比都市。那时红霞刚刚洗完澡,正在吹头发,门开着,我轻咳一声径直走了进去。 她管大牛哥叫表叔,因此比我低一辈,所以我要有些长辈的气势。 红霞抬头见是我,笑了,笑的很灿烂。 我们谈不上熟悉,只是见过几次面。我想她笑的原因,一定是听了关于我是“羊癫疯”的传言。 我很识趣,主动坐在离她最远的靠椅上,为了增加一些氛围,我还点燃了一支烟,装模作样的吸了几口。 见我进来,红霞放下了手中的吹风机,倒了一杯水给我,顺势坐在我的对面。 她的头发还没完全吹干,潮潮的,带着浓郁的洗发水香味。也许是洗澡水太热,明亮的眼眸下,脸颊微红,显出几分娇嫩。 看她的嘴唇,仿佛两片带露的花瓣,微翘的嘴角,隐约挂着一丝笑意。 这时我心突然痛了一下,于是赶紧将目光收回,重逆长辈威严。 “你俩的事我知道了,我想听听你的打算?”我一本正经的说。 “我俩的事?我与谁?什么事?”她似乎早有准备,与我打起了马虎眼。 她以为这样的态度会让我很难堪,从而可以打乱我谈判的步骤。却哪里知道,正是这句话,充分暴露了的心机。 心机一,她根本不害怕。不害怕就好,不害怕就不会寻死觅活。只要不死人,一切都好解决。 心机二,她不想把事情闹大。只要不把事情闹大,不弄的满城风雨,一切都有回旋的余地。 心机三,她不着急。不着急证明她在等,等什么呢?无非是等肚子大。肚子越大,给大牛哥的压力就越大,她就越能得到更多的好处。 既然她不急,我也不急,于是我放下主题,聊起了人生,聊起了理想。 我大学毕业,又比她大四岁,还是一名高中老师,口才和见识自然远超于她。而她尽管打过两年工,但年龄只有十八岁,许多“三观”都很模糊,在我胡诌八扯之下,很快丧失了警惕。 “军峰叔,其实我也不想咋,大牛叔又不故意的,那天他醉了,我也醉了,所以我不怨恨他,只是我觉得有点亏,平平白白地就折了我一个姑娘的清白,这让我以后怎么嫁人?” 这是红霞的真心话。 当时我并不知道她曾经做过舞女,所以当她说出来这番话时,我的脸红了,心里骤然间增添了许多同情和怜悯。 的确,人家姑娘是陪着单位的客户去唱歌的,结果失了身,单位不管谁管?失身对一个农村姑娘来说,那比去死都难受。 我被这个失身的姑娘说得有些害臊了。 第一百零五章 陪着女出纳去流产 是我陪着女出纳红霞去做流产的,地点在东郊一家医院。 以前上大学时,同宿舍的老妖搞大了女友的肚子,他不敢去陪着去医院做流产,就找了个借口让我去。她的女友很招人喜欢,所以我就去了。 因此,我在陪女孩子做流产方面有经验。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能陪女孩子去做流产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因为做流产的前提是能让女孩子怀孕,而能让女友怀孕的前提是做过。 这是有因果关系的,走不出第一步,就永远走不出第二步。 很悲哀,因为“羊癫疯”的原因,到了23岁,我还没有走出第一步。 这次我选择了另一家医院,因为担心遇到上次的大夫或护士。 小时候我很害怕大夫和护士,因为护士打针,而大夫让护士打针。 那时我总觉得大夫的眼中有把刀,可以将人的身体割开来,看到里面的东西。因此,为了逃避打针所编造的谎言都能被她识破。 谎言害怕的被识破,真相担心的被歪曲。 上一次陪女孩子去流产,我告诉人家孩子是我舍友的,那位漂亮的女大夫笑了笑,旁边的护士也跟着笑了笑。 我想他们是想歪了,但也不好再解释。如果这一次遇到,我再告诉她们孩子是我堂兄的,真有点担心她们会笑破肚皮。 其实我也不担心她们笑破肚皮,反正她们是大夫护士,笑破了很容易修理缝补,我是担心他们怀疑我的智商和人品。 在同一个地方跌到两次不是傻子就是弱智,短短两年内带着不同的女孩去做流产,这人品也好不到那里去。 这家医院的大夫很好看,护士很年轻,都很赏心悦目。我谦逊地向她们问这问那,殷勤为她们地跑前跑后,未婚男青年旺盛的精力一览无余。 临床的一位女前辈实在看不下去了,当面斥责我,“年轻人,你这是做掉孩子,不是生孩子!” 这话说的理直气壮,好像她是来生孩子一样。 听到这话,我很厚颜无耻地笑了笑,而她身边男人却涨红了脸。 在她鄙视的目光中,我们进行着人流手术前的准备, 人流手术是指用手术的方法终止妊娠,就是我们口中的打胎。现代人流的手术种类很多,有双腔减压无痛人流、微管超导可视无痛人流、超导可视无痛人流、无痛人流、宫腔镜人流、药物人流等。 我选择了最贵的双腔减压无痛人流,无痛、可视,防止宫血逆流、更安全。这让女出纳红霞非常满意。 以前做流产手术,她都是一个人偷偷去的。为了省钱,只能选择很普通医院,住最便宜的病房,使用最低价的手术。可现在,一切都是最好的,还有一个年轻帅气的男子时刻陪伴,温心暖人不说,再也不用受人白眼,真好! 手术前的检查很顺利,可就在即将准备手术时,医生将我一人叫到了办公室。 说是医生办室,实际上就是一个圆桌会议室。 会议桌是椭圆形的,左右有五六把椅子,桌子里头的墙上是投影幕布,进门的这头是白板,上面有一些b超的胶片。 我坐在会议桌左侧,背对着门,等待着医生们的到来。 那一刻,我感觉到自己就像一个被审判的犯人,在等待着法官最后的判决。环顾这干净整洁又有些冰冷的审判室,遐想着曾经有多人在这里被判处了死刑,不由得心头涌出无限悲凉。 就在我正想象自己临终受审时,扮演法官角色的医生们进来了。 都是女的,有七八位,衣着整齐,个个风度翩翩,气质不凡。她们有的手里拿病历看,有的在轻声汇报,有的则什么都没干,望向了我。 这一场毫无争论的审判,大多数时间都是她们在说,我在听。她说的又大多是一些专业术语,所以我虽在听,却没有听懂。 半个小时候,我等到了能听得懂的判决:手术不建议做,因为做了以后很有可能失去生育的能力。 宣布完判决,她们一股脑儿都走了,又留下我一个人。美其名曰:“给我时间,让我考虑,由我决定!” 这事关一个女孩的命运和一生的幸福,我能决定个屁! 我的心情一下子差到了极点,想骂人,更想打人。那一刻,仿佛躺在床上不是女出纳,而是我的妹妹、我的女友,我的女儿。 悲痛深处,泪水涌出。 门推开了,一个熟悉的倩影走了进来,径直到我的身边,俯下身子,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像久违的恋人。 一阵清香迎面扑来,这是少女特有的气息。 这种气息有着三月清晨樱花绽放的香甜,是小径旁逆光透出的一抹嫩绿,散发穿越寒冬、刺破黑暗的微光。 顿时,我的悲痛不见了,泪水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轻轻的取下她的口罩,一张清纯美丽的脸上,唇如激丹。 骤然间,心痛再起,只得抱胸低头,不敢再看。 “哈哈,小军军,你的‘羊癫疯’还没好呀?”银铃般的声音动听悦耳。 这声音,一下子将我拉回到大学的纯情岁月。 是她,就是她。 我简直不敢相信,女友宿舍里最漂亮的,也是最喜欢拿我做试验的女孩能够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而且如此令人惊喜。 她叫天香,西安城里人,据说家中颇有背景,具体不详。 不可否认,她的唇更美了,身材更棒了。 见我从心痛中缓过劲来,她又在解胸口的纽扣,打算将我调戏到底。 “别,别,千万别,怕你了还不行?!”我连忙阻止,语气恳切。 听到我的求饶,她才笑嘻嘻地停住了手。 “嘿,小军军,你的‘羊癫疯’没有好,怎么让人家女孩怀孕的?说说!”她很有兴趣的问我,美眸中闪烁着精光。 “快说!如果敢有半分隐瞒,小心你的……”她又补充道,纤纤玉手做出一个剪刀剪东西的手势。 我可是见过她的厉害的。上大学时,她为了报复前男友的背叛,毫无羞耻心的将情书贴在学院的宣传栏,其不乏一些极其肉麻言语。 “孩子是我堂兄的!”我老老实实的坦白。 “啊,你堂兄的?你堂兄是禽兽吗?”她惊诧得像听到千古奇闻。 “不,不是禽兽,那女孩也是堂兄的!”知道她也想歪了,我又解释。 “你抢了堂兄的怀孕女友?他不是禽兽,你是!”她愤然说道,好像我这样做,深深地伤害到了她。 我是最不愿意伤害女孩子了,特别是漂亮女孩子。 第一百零六章 我要生下这个孩子 人人都有阴暗的一面,就比如说我,长的白白净净,名牌大学毕业,人民教师身份,李氏家族族长,人面前也是人五人六的,却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用高等数学中的排列组合,另加警世名言,去说服一个小学都没毕业的少女打胎,简直是人性泯灭,丧尽天良。 没办法,都是让事儿给逼的。 那天我去找她,在县城最的宾馆里,本想说道说道给点钱,就行了。没想这个姑娘不简单,虽然只上了三年学,但说话滴水不漏,言辞棉里藏针,差点将我这个说客给说服了。 好在我即时端正思想,明确目标,这才没被带到沟里去。 见大道行不通,我只好另辟蹊径,说到了排列组合上。 “阿里巴巴集团主席和首席执行官马云说,活着最重要。那么抛开大牛厂长是不是禽兽不讲,我们先说一下我们的活路!” “有两选择摆在我们面前,一是肚子里的孩子要不要,二是要不要告发。基于这两个选择,我们排列组合,就有四条活路可走!” “第一条,告发他,生下孩子。结果是承认了自己失身事实,让孩子的父亲去坐牢,孩子需要自己辛苦抚养,终生再嫁无望。” “第二条,告发他,打掉孩子。虽然没有抚养孩子的艰辛,但失身的丑闻将陪伴终生,嫁人很难。” “第三条,不告发他,生下孩子。虽然孩子有了父亲,但不可能给孩子一个正常的家庭,也不能给自己一个名分,嫁人一样很难。” “第四条,不告发他,打掉孩子,不撕破脸皮,自己拿一笔钱,开始新的生活,有钱的、幸福的生活。” “红霞,你很聪明,哪一条路对自己最有利,你应该能看清楚!” “另外,阿.巴巴耶娃说过,建筑在别人痛苦上的幸福不是真正的幸福,如果真的将孩子的父亲送进监狱,或者毁了别人的家庭,自己就能幸福吗?” “再说,酒后行房后,那生的孩子能健康吗?万一有个意外,那不是即害了孩子又毁了自己吗?” 说到行房两个字时,我的脸不禁红了一下。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脸红,也许是因为班门弄斧的原因吧。想想也是,对方虽然小自己五岁,却已是久经沙场,而我,还是个预备役。 我不想让红霞看到我脸红,所以抬手挠了一下额头。没想人家到直接问我:“军峰叔,你脸红什么?” “我脸红了吗?”我反问一句。问完,脸已经有些发烧,发烫了。 “军峰叔,你给我说说羊癫疯的事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她紧接又径直问,好像这羊癫疯并不是我的伤疤,而是我的光荣徽章一样。 我真的不想说,在一个已经风月的年轻女性晚辈面前,说一些男女之事,实在难以启齿。但又怕将这个小姑娘惹恼了,坏了大牛哥的大事。 见我有些犹豫,她又加了一把火:“你如果说了,我就跟你去打胎!” 真是逼的没办法了,就胡乱说了。谁知人家要试,还说不给试就说明我在撒谎,就不去打胎了。 迫不得已,也就给试了。 于是我心痛了三次,晕厥了两回。 以上,就是我在香香姑娘面前的坦白,目的是想向这位美女说明,堂兄没有偷我的女友,我也没有拾堂兄的女友,我俩都不是禽兽。 香香姑娘被我们兄弟之间的友情打动了,她主动承担起了参谋的工作。 “要不要告诉红霞堕胎可能引起不孕这个医生判决呢?”我问一个非常愚蠢的问题,立即引起天香姑娘的不满。 “难道你要私自剥夺一个女孩子做母亲的权利吗?”她的声音尖利刺耳,声腔中充斥着对我控诉。 “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末了又补了句。 当天晚上,我如实告诉红霞诊断结果,并真诚的说我会尊重她的选择。 听到这个结果,女出纳红霞哭了。 一个月后,我在西安买了一套两居室的房,拾掇好后将全部钥匙交给了她,她决定将肚子里的孩子生出来。 她的这个决定是在思量了一天一夜后做出的,并言明她绝不后悔。 买房子的钱是我出的,大牛哥的商务经费小兰看的很紧,根本没有多少结余,又怕走了风声,不敢张口向他人借。 房价十五万,装修、买家具家电又花了不到五万,总共花去了近二十万。 这二十万虽然我出的,却不是我自己的钱。我上班不到两年,本身工资就低,加上我又是个胡乱花钱的主,每个月不亏空就很了不起了,哪有什么积蓄。 钱是爷爷留给我,由二叔代管。 爷爷死后,家里、族里的事情都托付给出二叔,也包括钱。 我并不知道爷爷给我留了多少钱,爷爷死的时候我没有在跟前,留钱的事还是二叔主动告诉我的,还说等我上了些年纪,有了些城府后就将族长的位置和所有的钱一并交还到我的手里。 我对当族长没有任何兴趣,就像对当守墓人一样。我感兴趣的是爷爷到底留给了我多少钱,以及那个祖先墓中有多少财宝。 见我如此财迷,二叔就没有告诉我具体的钱数,只说要多少给多少。 “要多少给多少?要十亿能给十亿么?”我心里嘀咕,但再没有去问。 这一次大牛哥出了事情,村里只我一个知道,我不能不帮他。 帮他就要安顿好那个女出纳,给人家有地方住,让人爱有钱花,不然,那古灵精怪的小姑娘闹起来,一切都是白搭。 向二叔要钱时我并没有撒谎,就是要买房。但在买房用途上稍微埋了点伏笔,我告诉二叔买房是为了谈恋爱,结婚,实际上是给他儿子的小老婆住。我想都差不多,也就顺口胡诌了。 听说我要谈恋爱结婚,二叔不信。看我平常那吊儿郎当的势,那里像一个要恋爱结婚的模样。 如何让二叔相信呢,我想起了美丽的天香姑娘。 因为知道这件事情的除了当事人和我以外,也只有她了。再说,她长得那么漂亮,拿来充当女朋友岂不正好? 见到香香时,二叔激动地眼泪都掉下来。 他没有想到我这次是玩真的,更没想到我能找这样一个大气端庄又标致的城里姑娘,于是不停的絮叨,如果爷爷能看到这一切该有多好! 二叔一点都没有说错,那日天香真是给力,一件藕色长裙,长发披背,身形妙曼,肌肤如玉,所到之处似有烟霞轻笼,飘来淡淡清香。 与二叔有同感还有李家村的男女老少,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对我女友如此看重,竟然有许多人是关了生意、请了假来专门来看的。 当天晚上,我的银行账户上就多了二十万元,而天香的手上则多一个红包,整整一万元的大红包。 正是这一万元,让这个美女的心里起一层粉色迷雾。 第一百零七章 一天摸了五个女生 美女香香收了二叔给的一万元见面礼,死活都不愿意撒手。 “算是以后来看你的路费吧,我以后常来看你!”她找了个香甜的借口。 “坐什么车这么贵?最舒适的沃尔沃大巴车来回才四十元,即使一周来一次,一年总共五十四周,算起来不过两千四百元,这可是真金白银一万元呀!够你来四年的呢!”我心有不甘。 “四年就四年,我来看你四年!”看来这妮子是铁了心要留下那一万元。 留着就留着罢,一万元换来四年的“美女周末”,划得来! 二叔见了香香以后,我在家里的地位一下子上升了很多,但凡家中有事,都要叫我回来商量。村里人见了香香以后,我在村里的地位也一下子上升了很多,但凡村里有事,必定等我回来。 看来族长这份差事是逃不掉的。 说到当这个族长,我又想起祖先留给我的另一份使命——守墓。 这墓里到底有什么宝贝,值得让世世代代的子孙去守? 倘若有天揭不开锅,就不等别人来盗了,我先挖了它,反正我是嫡传长孙,祖宗留下的就是我的,省得以后的子孙再去守。 那些盗墓贼岂是好惹的?记得上一次,那胖子和瘦子差点就将爷爷提前“送走”,多亏五叔从甘肃回来探亲正好遇到,想想爷爷的身手已经很好了,五叔也不赖,而我,打赢瘦弱的女生都要使上阴招。 说到打女生,就又要提起香香姑娘。大学时与女友吵架,她吵不过我,就叫来了她们宿舍的帮着吵,结果还是没有吵过我,气急败坏,于是就要动手。 我打小都有人护着我,从来没有打过架。上了大学后失去保护,也让我有了伸展拳脚的机会。那天见有人想跟我伸手,即使是几个女生,我也没有放过。 我这一生,最大的优点就是自信,最大的缺点就是过于自信。 那天的战况证实了这一点。 我以“渣男”的名义被仰面放到在地,四肢各被一个女生压在身下,一个美女骑在我的身上,嬉笑着拍打我的脸…… 香香,就是骑在我身上的那个美女。 此战后,我一度成为院系名人。老师说我的行为太有伤风化,男生说我丢尽了他们的脸,女生说这就是“渣男”的下场,还是舍友懂我,个个羡慕我能在一天之内摸到五个漂亮女生的身体! 难道就没有一个人为我鸣不平吗?我郁闷到无语。 大学同学什么都好,就是没有一点同情心。 自从被几个女同学群殴以后,我就再也没有与人打架的勇气。无论对方实力如何,我都是君子动口不动手,如果对方要动手,我也有绝招,那就是心里自认倒霉,表面立即“认怂”。 好汉还不吃眼前亏呢,何况我不是好汉。 以前女友最看不上我这一点,说我是“银样镴枪头”。我不服,都二十一纪了,管他银的还是镴的,都扛不住一颗子弹。 火枪的出现,结束了拳脚的江湖,让功夫成为一种表演艺术。 等彻底安顿好怀孕的女出纳,时间已到了五月末,地里的麦子成熟了。 李家村的土地是方圆百里最好的,出产的麦子也是最好的。每到麦黄时节,沉甸甸的麦穗和裸露的大地融为一体,形成金色的海洋。微风吹来,金波泛起,到处都是丰收的喜悦与灿烂的笑脸。 我是下午五点多回到村子里的,那时路上行人还很多,有刚刚收割完油菜的,架子车上油菜装得老高;有去田里看麦子的,手里攥着一束麦穗,嘴里嚼着麦粒;也有去打谷场碾场的,肩上扛着铁锨,胳膊上挎着灰笼。 前两天下了一场雨,油菜已经熟透了,麦粒还有些软,平整好的打谷要重新撒上草木灰,用平面的碌碡碾压上两遍。 夕阳西下,已是绿叶盛装的白杨渐渐拉长它的影子,几只贪玩的蝴蝶匆匆往家飞去,几声清脆的鸟叫远去,将军庙坡下的河渠里,蛙声响成了一片。 因为上了几年学,毕业后又到县里教书,村子里的人陌生了些,有些根本想不起来叫什么。奇怪的是他们都认识我,主动跟我打着招呼,有的还专门停了下来,与我说上两句话。 倒不是什么重要的话,无非是问我过得怎么样,家里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再就是邀请我有空了到他家去坐坐。 我应和着,说有空了一定去,其实我都不知道他家在哪儿。 我没在这几年,村里人都盖了砖瓦房,有的还起二层小洋楼,又添了许多新户,尽管每次回家爷爷或者二叔都会给我说,我却一家都没有记住。 但有一点我知道,他们每一家盖房,都会到我们家来请爷爷,爷爷也从不会空手去。 后来的换成了二叔,沿袭了爷爷的作风。 到二叔家门口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许多家里都点起了灯。 如今,二叔家的房子是村里最好的,二层楼的小院花园水池,车库露台精致写意,家中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高端大气,特别是客厅里那套红木家具,造型优雅,工艺精湛,既有浓厚的中国文化和美学神韵,又透着高雅与精致,低调中尽显奢华。 听到街巷上有人与我打招呼,二婶急忙从家里迎了出来。笑着拉着我的手,狠狠在手臂上拍了两下,嗔怪我又是一个月没有回来看她。 二叔没在家,大牛哥也没有从砖厂回来,小凤在西安读大学,家里只有二婶一个人。她将带我进上房的客厅坐下,泡了杯茶给我,说是让我先坐一会儿,她去厨房给我“下面”。 “下面”,就是做臊子面。 臊子面我们当地招待客人的美食,无论喜事丧事、逢年过节、老人过寿、还是小孩满月或是家里来了亲朋都离不开臊子面。 二婶的做的臊子面是我的最爱。这种爱打小就开始,一直延续到现在,从未有所改变。二婶也知道这一点,每次回家,不管多晚,她都会精心准备。 我在客厅里坐了一会儿,有些无趣,就端着茶杯去了厨房。 厨房里,二婶正在和面,煤气灶上的锅里已经烧上了水。 小时候,二婶的厨房是最热闹也是最温馨的地方,我、大牛哥、小凤我们三个常常挤在锅灶旁,眼巴巴的瞅着锅里的美食,争论着哪一块是我的,哪一碗是你的,那一个是他的。 那时家家都有一口大锅,炒菜、煮饭、蒸馍都用它。锅下烧的是各种秸秆,有时也有树枝树皮,我叫它“硬柴”。无论是秸秆还是硬柴,自燃的火太慢,所以一个增氧的大风箱必不可少。 给二婶拉风箱是我无法磨灭的记忆,那种烟火的味道就是家乡的味道,就是亲人的味道,就是母亲与奶奶的味道。 这几年时兴煤气灶,干净卫生又便利,于是风箱就与大锅一起成了摆设。 与二婶轻松的聊着天,我的思绪慢慢回到了多年以前,那年的清明节,二叔遇到了鬼打墙。 第一百零八章 二叔遇到了盗墓贼 遇到鬼打墙那天是二叔第一次遭逢盗墓贼手段,只是他浑然不知,还以为是自己不小心“走邪”了。 第二次遭逢,二叔就充分见识到了这些盗墓贼手段的狠毒。 二叔是个思想简单的人,当爷爷告诉他那个大土堆里埋着先祖,要不惜一切守护好时,他满口答应。 二叔以为,守护好土堆就是不让人靠近践踏,避免动物破坏,防止水火侵扰而已。于是爷爷去世之后,他让人用铁丝网将土堆围了起来,人畜皆不能靠近,从此李氏祖宗被后世子孙“圈禁”了。 “圈禁”是为了保护,想来祖宗可以理解,可是这种保护只是表面上的,而且还有了“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 随后的几年,时常有陌生人在大土堆周围转悠,像是寻找东西,又像在做调查研究。好在村子里的人向来警惕性很高,每每遇到,就详加盘问,如果回答稍有出入,立即驱离,如若反杭,立即暴打一顿扭送村委会。 李家村人彪悍勇猛的威名不是吹出来的,而是打出来的。 旧社会时曾有一个教书先生见识了这种机警后直言,这李家村哪像是个村子,分别就是一个戒备森严的军营! 几次暴打事件发生以后,到土堆附近来的陌生几乎绝迹了。 就在大家以为这件事情即将过去的时候,二叔被人打了,据说打人的正是那些曾经到过李家村被驱离的陌生人。 二叔是李家村的村委会主任,又是李氏家族的代理族长,打二叔就是打李家村,打李氏家族。 很明显,这是一种警告,也是一种报复。 与二叔一起被打还有司机黑球,而带回这个被消息是土娃。 土娃这几年进步很快,在二叔的提携下,已在民兵连长的位置上干了三年,最近当选为村委委员。那天他正好骑摩托车去县武装部取今年征兵的宣传材料,结果见张部长风风火火的跑了出去,连他的问好都没有回。 张部长是武装部的一把手,也是二叔的战友,两人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结下了生死友谊,当年大牛哥能上高中就他找的关系。 “什么事情能让张部长如此慌张?”土娃暗自思量。 “张部长的战友被打了!”办公室的人见张部长没有理睬土娃,怕生罅隙,就稍微做了解释。 “什么战友?哪里的?”听到战友两个字,土娃的神经立即紧绷了起为。 “是李家村的,叫……” 后面的话土娃没有听清,因为李家村三个字已经足以让他狂奔出去。 追着张部长的车,土娃跟到了医院。 在一间只有两张床的病房里,二叔躺在病床上,吊瓶的药水还在一滴一滴流进他的血管,而他的人早已昏沉沉的睡去。 另一张病床上,黑球细声细语的给张部长和警察诉说着事发经过。 那天他与二叔去原上的法门寺逛会,回来时遇见几个熟人,就多谝了一会儿,结果错过了中午饭点,就打算去均谊吃建华羊肉泡馍。 均谊建华羊肉泡馍馆位于均谊村村口,扶法公路旁,以其肉香汤鲜味美而闻名。 正是熟麦的季节,天气炎热,他与二叔就在门外选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 就在他们等待上饭的时候,突然从公路上走来七八个小伙,个个戴着墨镜,手里拎着铁棍。 光天化日,突兀出现这一行人,引来路人纷纷侧目。 二叔看他们走路的架式,是奔着羊肉泡馍馆而来的,就警觉地站起来。 就在那些人即将踏入饭馆大门时,突转向了二叔这边,同时抡起了手中的铁棍,直扑过来。 二叔是上过战场见过死亡的人,又自幼习武,根本没有丝毫胆怯。他先是一脚将面前的桌子踹出去,阻挡了一下对方的气势,紧接着双手抓起身边的椅子,迎了上去。 司机黑球也学着二叔的模样,拼起了命。 也许那些人根本没有预想到二叔与黑球疯狂的战力,一团混战之后渐渐落到了下风,其有三人已被二叔打翻在地无法动弹。 就在众人以为此战即将结束进,又有七八个小伙扑了过来,还是同一方向,还是都戴着墨镜,但手里的铁棍换成了一尺多长的砍刀。 二叔见状大吼一声,“跑!” 黑球立刻会意,转身向外跑去,不想刚跑几步,就被地上的一根树枝绊倒,随后背部就挨了一刀。 已经跑到五米开外的二叔见黑球被打倒,又回身来救,结果两人被十几名年轻的打手围在了中心…… 也许是那些打手不想伤及二叔他们的性命,他们的刀都躲开了致命处。 见打的差不多了,他们住了手,临走时撂下一句话:“要想活的久一点,就不要管多管闲事!特别将军墓的事!” 这句话是其中一个领头的光头趴在二叔的耳边说的,是河南口音,声音低沉而狰狞,恐怕只有二叔能听的见。 泡馍馆的老板打电话报警后又叫来了120急救车,将倒在血泊中的二叔与黑球送到了附近的县人民医院。 二叔身有七处刀伤,最小的两厘米,最长的七厘米。黑球好一些,伤口只有三处,而且都不长,只是有一处在大腿根部,差点让他断子绝孙。 黑球知道,自己之所以受伤轻,是因为二叔将他压在了身下。 虽然二叔刀伤都不在致命处,但因为失血太多而一度昏迷。大夫建议叫来直系亲属立即输血,于是土娃成了送信人。 他先去附近的高中叫了我,然后又去砖厂通知了大牛哥,再骑摩托回到我们村,喊来了一大批年轻后生。 大夫挨个测试,却只有我与大牛哥的血能用。那些后生都是十八九岁的年龄,个个火爆的脾气,见自己族长被打,自己又献不上血,就骑着各自的摩托车去找那伙人,说要将他们找出来撕了! 唉,到哪里去找?他们早就跑远了! 一周后,二叔伤愈出院,我与大牛哥、小凤去接,二婶在家准备饭。还是黑球开的车,他比二叔早出院两天,此时已经生龙活虎,除过走路的样子有些别扭以外,与以前没有任何区别。 回到家的二叔只歇了两天,就又忙活开了。 他先是去了公安局,问了问这个案子,见没有什么实质性进展,就去了张部长那里,也不知道两人嘀咕些什么,都天黑时,二叔带回来两只一岁大的狼狗,每只英姿飒爽,长得真威猛。 我知道,二叔要跟那些盗墓贼死嗑了。 第一百零九章 盗墓贼进了家门 就在二叔打算与盗墓贼死磕的时候,盗墓贼上门了。 马三,盗墓贼,“戒”字门下,第五十五代传人。 七年前,为了救入狱的亲人与朋友,他到我们村来盗墓,打的幌子是“寻亲”。结果被爷爷识破伎俩,与五叔一起击败于荒坟之中。 那一次,他断了手腕,他的同伙伤了腰。 七年后,他又来到我们村,这一次,却是为了“提亲”。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要来的是我们村,如果知道,他打死不会来。 他的弟弟小东说女友的家在宝鸡,至于具体的哪个县哪个乡哪个村,都没有说。当弟弟说到宝鸡时,我们村的名字和样貌还在他的大脑中闪现。但是,那只是一瞬,很快就过去了。 “怎么会那样巧合?不会那样巧合的!”马三心想。 弟弟小东很有出息,从西北政法学院毕业后,又去北京中国政法大学读了三年研究生,两年前回到西安进入国家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工作,最近又因为业务突出而被提拔成了科长。 弟弟本可以回河南老家的,那边的职位更好,只是没有了亲人。 当年那个接父亲班去煤矿挖煤的大哥死于一次矿难,终了连尸体都没有找到,因为当时联系不到亲属,所以过了很久才寄来了五万元抚恤金,结果全部落到了继父的手里。 五年前,那个狠心的母亲得了食道癌,继父根本不给看,每天靠止痛片维系生命。马三心不忍,就接到了西安去西京医院治疗,终因耽搁太久,失去了最佳的治疗时机,不到半年死了。 母亲住院期间,山杏不顾自己有孕在身,在病床前精心侍候,也算了尽了做儿媳的本分。 提亲本应有长辈出面,可是小东的家里只剩下他这么一个亲人,还好女友的家人非常通情达理,说只要心意到了,谁来都行! 2000年6月6日,农历五月初五,星期二,晴天,有东南风。 马三在弟弟小东陪同之下,驾车往宝鸡出发了,同行还有山杏。 定在这一天提亲,马三是查过黄历上。黄历上写,该日适宜订盟、纳采、出行、祈福、斋醮、安床、会亲友。 这纳采,就是提亲。 古代确立婚姻关系必须经过六种礼仪,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纳采作为“六礼”中的第一礼,是指男家派遣媒人去女家提亲,送礼求婚。 《仪礼·士昏礼》上说:“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因此,提亲不能空手去,必须带着一只雁。而据历史记载,从东周到隋唐,这种用“雁”提亲的规制一直延续了一千四百多年。 估计后来大雁被打没了,所以就换成了其他的东西。 这一次马三去提亲,带了以下六样礼: 1、六斤肉(一刀切的); 2、两瓶酒(精品茅台); 3、两条烟(软中华); 4、六斤糖、六斤饼干(合起来分成两袋); 5、两只鸡(一雌一雄); 6、两箱水果。 另外,准备了一个大红包,二十个小红包。马三打算,只要看见小朋友,就发一个,沾沾喜气。 发红包的事情,马三打算交给山杏去做。 他们是七点准时从西安出发的,因为西安高速的修通,估计最多两个多小时就可以到达。九点,正是上门提亲的吉时。遵照当地风俗,提亲当天是不在女方家吃饭的,午时前必须离开。 当车进入宝鸡境内时,马三的心突然狂跳了几下,那只曾经受伤的右手开始不停的抖动起来,一层细毛汗随即从额头渗出。 正在驾车的小东看见哥哥这幅模样,以为是紧张所致,便细声安慰道:“哥,没事的,她们家人都很好!” 马三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也没解释,扭过头望向窗外。 高速路两旁是广阔的麦田,成熟的小麦泛起金黄的光芒,一排排笔直的白杨披着新绿立在其中。偶尔一两只布谷飞过,惊起了落在电线上的几只春燕。远处的巍峨的秦岭像一道青蓝色的屏障,横在远方。 后座上的山杏困了,瞇上了眼。 如今的山杏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河南山区的野丫头了。 在王媛和葛红的影响下,不但她的穿衣打扮更时尚,更有品味,她的眼界更广阔,思想更潮流,而且还学会一口标准的普通话。 自从上次马三手腕受伤以后,山杏不再苛求找到母亲,她不想为了找到一个狠心抛弃自己的陌生亲人,而失去一个日夜陪伴自己、照顾自己的亲人。 在马三的手腕痊愈后第三天,两人在“广东雪花酒店”举行了婚礼。 参加他们婚礼的人有多,但亲人没有几个。 在妻子小婉的陪同下,董爷不辞辛劳从洛阳赶了过来,送来两只价值不菲的瓷瓶,并在结婚典礼上做了证婚人。 白狼与春草早早就过为帮忙,小文与王媛更是忙前忙后,而结婚用的所有床上用品葛红全包,唯有山青的人影难得一见。 按理说作为唯一的娘家人,他也算半个主人,可不知为什么,近年来总见他是病蔫蔫的,打不起精神。 山杏不但没有责怪哥哥,反而为哥哥担心。 在山杏的眼中,哥哥来西安找母亲,吃了许多苦,也遭了许多罪,如今诸事又不顺,快三十岁身边还没有个女人照顾。 结婚当天,虎爷带着一个漂亮的女人也早早的到了。他风度翩翩,谈笑自如,俨然一幅尊者的模样,身边的女人更是风姿绰约,雍容华贵。 马三小心的陪着,安排到了上席,这里董爷早已恭候多时。 两人算是几十年的老友,故人相见分外热情,不免又多喝了几杯。值得一提的是,那天虎爷送来的贺礼竟然是那只明朝铜炉,而陪伴在他左右的就是老黑当年的情人——白护士长。 山杏与马三结婚以后,专心做起贤妻良母来。她不但将家里收拾的一尘不染,将马三拾掇的英俊潇洒,将家里的事情处理的妥妥切切,还处处为马三着想,不给他添一丝烦忧。 一年后,山杏诞下一子,长相酷似马三,剑眉虎眼。四年后又生女儿,樱桃小嘴,眉清目秀,活脱脱第二个山杏。 一双金童玉女般的儿女,将马三送上了人生幸福的云端。 昨天说好来给小东提亲,山杏心中有些忐忑。她总担心礼数上有什么不周,将整个过程在心里预演了许多遍,因此睡得很晚。 这不,车行驶上高速后,她就在后排座上睡着了。 睡着了的山杏一样很美,天窗透进来风轻轻吹起她的秀发,丰满的身体因为斜靠而显出几分慵懒的性感,晨光透过玻璃映在她光洁的脸上,恰在此时,她的嘴角上翘,露出一个幸福的微笑。 她做梦了,梦里她见到了母亲! 九点,马三准时踏进了二叔的家门,但他的手心却已经全是汗水。 第一百一十章 尴尬的提亲 马三已经记不清自己是如何走进我们村,踏进二叔家门的。 他总觉得自己的额头上刻着三个字——盗墓贼,而村子里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指指点点,“看,那谁谁的女婿家是盗墓的!” 多少年来,弟弟可是拿自己当神一样敬重!如今就要被扒光了,露出自己丑陋的本来面目,还是在他未来亲家的面前! 心脏持续的狂跳已经令马三头晕目眩,即将到来的“审判”更让他绝望。他只剩下逃跑了。 可他能逃吗?今天可是给弟弟来提亲的! 弟弟今年26岁,他是那样的优秀,名牌大学的研究生,中央直属的公务员,最年轻的科长,多么美好的前程正等着他。 这个女孩子也是同样的优秀,虽然目前只是本科毕业,但已经拿到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最主要的是,她很漂亮,又非常懂事,自从与弟弟正式相处以来,弟弟的吃穿住行都打理的井井有条,简直就是贤妻良母的标准版。 能遇到这样的女孩子,绝对是苍天对弟弟的眷顾,也是对他这个盗墓贼的眷顾。如果错过,不是要亏对苍天么?如果因为自己而错过,自己还有什么颜面面对一直尊重自己、敬仰自己的弟弟,死后又有何颜面见疼爱自己的父亲? 不尽的思绪像无数根烦恼的线,缠绕在马三的心头,而且随着时间的流失越来越紧,直到他无法呼吸。 实际上,马三是想多了。 因为爷爷的离世和五叔的在外闯荡,村里知道他是盗墓贼的只有我一个人。 又因为当年他来寻亲时体型瘦的可怜,又化了妆,而如今在山杏的精心照顾下他已经吃成了一个胖子,口音也从以前浓重的河南腔调变成现在的醋溜普通话,村里真正能认出他是那个寻亲的人没有几个。 有人说做了亏心事的人,大多都是经不起吓的,特别是面对一个你本能害怕的人时,这种恐惧与不安会被瞬间而来的情绪,放大无数倍。 看来此话不虚。 人可欺,天不可欺;事可瞒,心不可瞒。 坐在二叔家客厅的红木沙上,马三心平复了许多,因为他没有看见爷爷,也没有遇到五叔。 他原以为,爷爷作为长辈,一定会出面接待他们。即使爷爷没有出面,五叔也可能出来应酬,结果也没有。 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有了往日的风度,不安与局促刻在脸上。 山杏见马三的表现有些失常,立即挺身而出,担任起提亲的主角。 只见她的态度诚恳而不谄媚,表情热情而不轻浮,举止高雅而不傲慢,语气平和,语言得体,颇有大家闺秀之风,也赢得了众人的赞赏。 再看二叔这边,似乎也出了状况。 昔日能言会道、快人快语的二叔不见了,换成了木讷寡言、目光呆痴的二叔。过去那个热情好客、大方得体的二婶也不见了,替代的是一个失魂落魄、唯唯诺诺的二婶。 还好有小兰姐。作为媳妇,她平常很少说话,如今见公公婆婆有些失态,急忙出来圆场。在城里生活了近十年的她在待人接物上绝不比山杏差一分,在穿着打扮上也绝不输山杏半毫。 就这样,提亲本应是长辈之间的一场较量,却变成了两位嫂子之间的对决。 大牛哥最不喜欢这种场面,感觉就像人口买卖一样,要不是二叔的厉声威吓,估计他早就去了砖厂。 我能理解大牛的心情,实际上与我的心情差不多。 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妹妹,难道就这样要拱手嫁人? 小凤自小就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因为继承了二叔和二婶的全部优点,既漂亮又聪明,十七岁考上了西北大学,成了我们村继我之后的第二个大学生。 当年填写高考志愿时二婶一心想让她报师范学校,希望将来当老师,吃一辈子的轻省饭,结果阴差阳错,她被调剂到了西北大学,专业竟然是考古。 西北大学考古专业是我国高等学校中最早建立的考古学专业之一,也是陕西省普通高校名牌专业。听起来还不错,但是让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成天与古墓打交道,纤纤玉手去翻弄那些遗骸,的确有一些渗人。 也许是血液里继承了二叔的坚强和勇敢,小凤跟着导师出入墓穴如入无人之境,即使半夜三更也能看着骷髅入睡。 大牛哥很不喜欢这个专业,已经三番五次表示,要妹妹毕业后到家里砖厂来,月工资不少于三千,那怕什么都不干。 小凤对大牛哥这种低级的土豪作风很是鄙视,并严重声明,她的事她能做主,让大牛哥少管。 有一年暑假,大牛哥的砖厂取土时刨开了一个古墓,既无棺椁也无随葬品,只有三只黑瓷坛子,打开坛子,各有一具残缺不全的骸骨。从骸骨的姿势上看,很像是生前被束缚着手脚塞进坛子后活埋的。 开推土机的毛驴儿见状吓得手脚冰凉,死活都不敢再往跟前走,即便有些胆子大的村民想去帮着拾掇,却也被一旁的老人拦住,说是怕沾染上晦气或其它不干净的东西,还是请风水先生来做做法事。 大牛哥是不怕鬼神的,他提了把铁锹就要去砸了那几只瓷坛,二婶听挡住死活都不让一个人去。 “我陪哥去吧,妈你放心,我会处理!”在楼上看书的小凤说。 她带着手套和口罩,拿着相机,俨然一名考古工作者的模样。因为是村里有名的大学生,学的专业又是考古,所以没人劝阻。 仔细拍照,详细记录后,别人看了就有些毛骨悚然的死人骨头,在小凤的手里就像一个玩具,还是一个百看不厌的玩具。 最后,小凤见没有任何考古价值,就让大牛用水泥封住瓷坛口,并找来三个大塑料袋子套上,另找了一个地方埋了。 小凤的胆大心细彻底征服了大牛哥,他从此再不谈让小凤来他砖厂上班的事,也更加珍爱她这个妹妹。 今年小凤妹妹又顺利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即将成为李家村学历最高人,如此殊荣足以令全村人为之骄傲和自豪。 因此,在大牛哥和我乃至于会村人的眼中,小凤就应该嫁入一个富贵之家,成为真正的人上之人。 可如今,她却找了一个普通的外地人! 大牛哥心不甘,而我心更不甘,因为我知道,对方不仅仅是个外地人,还是一个盗墓贼的弟弟! 上一次他为了盗墓来寻亲,这一次谁又能保证,他提亲不是为了盗墓? 第一百一十一章 吓尿裤子的毛病 一场有些诡异的提亲结束了。 虽然有些有插曲,比如说双方的长辈都心事重重,比如说我与大牛哥极不情愿,但终究没影响主旋律。 小凤收下了一万零一元的大红包,二叔二婶收下了六样提亲礼,这场提亲就算大功告成,圆满结束。 小东与小凤心中欢喜自不必说,马三悬了半天的心在车刚刚驶上西宝高速后,渐渐放了下来。 他心里暗暗发誓,此生再也不踏进这我们村。 相反,山杏却深深的爱上这里。自从一踏上这片土地,她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里的土原,这里的麦田,这里的花草树林,她都感到熟悉,而这里的人,这是里口音,这里的男女老少,她都感到亲切。 回到这里,她内心深处的悲怆突然消失了,取而代之是莫名的喜悦,是无比的欢欣,是源源不断地清甜。 她想,她的上一辈子,一定就快乐地生活在这里。 心里高兴,就说出来,这是山杏的风格。 坐在后座的她一改来时的萎靡,滔滔不绝说讲起来,一会儿说小凤乖巧懂事,一会儿说一望无垠的麦田好美,一会又说收了红包的小孩好有礼貌,仿佛今天所看到的,听到的都是美好的,从此以后世界再没丑恶。 在山杏的叙叨中,马三睡着了! 他真的累了!有生以来,这是他最累的一次。 对于此次提亲过程中二叔和二婶的举止失常,除了我,没有人注意到。 小凤本是细心的人,却因为牵扯自己终生大事,心思和目光都放在了山杏和小东身上,而大牛哥本身就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心思根本不在这上。 而我清楚的记得,二叔、二婶他们是在见山杏以后先是怔,接着惊恐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就盯着山杏看了许久。 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看我,为什么盯着山杏不放,按照我的猜测,他们应该盯着那个未来女婿的哥——马三看才是,因为马三曾经来我们村,而且因为盗墓被爷爷打折了手。 我想,爷爷一定没有告诉二叔这件事,否则他不会同意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盗墓贼的弟弟,可我,要不要告诉他呢? 当天回到学校,天还没有黑我就躺在床上,却久久无法入睡。 二叔二婶那惊恐的眼神,那个丧魂落魄盗墓贼,那个举止得体温文尔雅山杏轮流在我脑海中闪现,挥之不去,招之即来。 当夜,无法入睡的还有大牛哥,以及二叔、二婶。 如果星星能够看见,它一定知道,二叔二婶房子的灯一直亮到了深夜。如果月亮能够听见,它一定明白,大牛哥在唉声叹气之中将酒喝到了天明。 我不知道二叔二婶为什么会失眠,可能与那个山杏有关吧,但我清楚大牛哥为什么借酒浇愁。 无论妹妹嫁给谁,哥哥都会觉得对方不配。 小凤并不知道,有这么多人因为她的亲事而彻底难眠,在回味提亲过程的甜蜜时她感觉到了父母反常,却想不出什么原因,就只好将这归罪于“天下父母都不忍心女儿嫁远方”。 其实小凤也不想远嫁,如果不是那次尿裤子事件,她是绝对不会与马小东交往的。如果那样,也就没有了后来提亲的事。 那是在上大学二年级时,她因为学习成绩优秀,做事胆大心细,常常被一位姓古的老师叫去实验室帮忙。 古老师是全国知名的考古专家,在古墓遗体研究方面是绝对的权威,此外对于文物鉴赏、文玩收藏也是造诣颇深。 因为课题研究的需要,古老师的实验都会处理来自全国各地的古墓骸骨和遗体。由于近年来各地城市建设的加快,许多古墓被挖了出来,出土的遗骸也越来越多,他的实验室工作量骤增,实在忙不过来,只好找一些学生来协助。 有一天,古老师闲来无事去城里的书院门去转,不经意间又走进了姚氏古玩店,一只极其普通的“玉蝉”吸引了他。 蝉在古人的心目中地位很高,向来被视为纯洁、清高、通灵和重生的象征。因此死人口中含玉寓意精神不死,生人佩玉表示高洁。 古老师看上的这只“玉蝉”属于含蝉,即葬玉。但见它选用上好的青玉制成,表面平整洁净,形制古朴,线条挺秀,其雕刻刀法简练,粗犷有力,刀刀见锋,是典型的汉代玉蝉,人称“汉八刀”。 古玩市场上“汉八刀”的很多,从小到因陋就简的路边地摊,大到富丽堂皇的文玩商店,都有摆设,但真品寥寥无几。 这只“玉蝉”之所以能吸引了古老师的目光,是因它很像是真的。 见是古老师,姚氏古玩店的老板马三亲自让进了里间。 十年前两人在董爷的店里相识,打了几次交道后便成了忘年交。后来马三到了西安开了店,古老师便成了这里的常客,有事没事都过来坐坐。 想当初,小文要找王媛做女友,马三还是去古老师那里打听,知道了王媛的底细,这才答应的。古老师所在考古系与王媛任教的历史同属于西北大学1988年建立的文博学院。 清茶奉上,两人坐定,不需要寒暄,古老师应就小心翼翼地拿起那只“玉蝉”,在放大镜下仔细端详。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杯中的茶已经冰凉,古老师依旧沉浸在思索与品鉴之中,坐在旁边的马三闭着眼,如老僧入定般纹丝不动。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古老师这才放下了“玉蝉”。 马三像是长了天眼,没等“玉蝉”落到盘中,就站起身来,亲自为古老师的确一杯热茶。 “刚收的?”古老师端起茶杯呷了一口,轻声问。 “刚收的!”马三点头笑答。 “花了高价钱?”古老师回笑着又问。 “花了高价钱!”马三又点头。 “不怕被打了眼?”古老师瞇着眼再问。 “不怕!”马三坚定地回答。 “你让人去我实验室一趟,取个真的过来!”古老师笑呵呵地吩咐道。 那天小文陪着王媛去逛街了,山杏在家照看孩子,店只有他与弟弟小东。 自从小东在西安上大学以后,就经常来店里帮忙,自然也与古老师熟悉。那时他刚刚研究生毕业,正在等待工作通知。 听到古老师的吩咐,小东自行车一骑就去了西北大学。 西北大学在西安古城外东南城墙角下,距书院门三四公里。古老师的实验室小东去过几次,但每次都只站在门口,不敢进门一步,因为那里面的各种遗骸或遗体让他害怕。 胆小,是小东人性中最大的缺陷。 他小时候常常挨继父的打骂,而且是不分时间、不分场合、不分轻重的打骂,有时连他都觉得,自己能够活下来是一种幸运。 也是从那个时候,他落下了这胆小的毛病。 他从来不敢走夜路,不敢听鬼怪故事,不敢看恐惧片,直到上了大学三年级还经常从梦中惊醒。 另外,他还有一个毛病难以启齿,那就是遇到惊下就会遗尿。 他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遗尿是在不小心打碎继父的玻璃烟嘴之后,在继父扬起手中笤帚之时,那时他还不到四岁。 第一百一十二章 他被吓得尿裤子 李小凤绝不是故意吓他的,更没有想将他吓的尿裤子、 那天,小凤在古老师的实验室里专心处理几个人头骨,因为在里间的小房子里,注意力又过于集中,所以没有听到小东的敲门声。 小东从来不进实验室门,每次来只站在门外,叫里面的人出来。 这一次也不例外,可是他的敲了好大一会儿门,却没有人答应。于是他将门推了推,想看一下门是否上锁。 门没锁,被他推开了,外间的实验室没有人,里间的灯却亮着。 里间有人!于是他蹑手蹑脚地向里间走去。 从实验大门走到里间小门,绝不超过十二米,但对于小东来说,却不亚于一次长征。 他能清晰的感觉到,实验台上那上百个人头正在盯着他,那黑洞洞的两个眼眶里,迸发出无数道恐怖的光芒,直射向他的灵魂。凉气从背后升起,冷汗从额前落下,手脚开始冰凉。 目光不敢有丝毫的斜睨,他害怕与那阴森森的光芒相遇。脚步轻了再轻,慢了再慢,只希望不要惊醒那些久远的亡魂。 就在即将到达时里间小门时,一幅“冰棺”挡住了去路。 为了顺利通过,小东的目光不得已从前方落了下来,“冰棺”中的一具干尸映入他的眼帘。 是的,是一具完成的干尸,有干瘪的皮肤,有散乱的头发,有阴森恐怖的眼眸,有丑陋无比的躯体…… 马三的心脏狂跳起来,血管的血液沸腾起来,全身的神经紧绷起来。 他想迅速离开这幅“冰棺”,想将心中的恐惧统统扔掉。可是,他的腿已经无法挪动,四肢变的僵硬,也几乎忘记了呼吸。 恰在此时,小风从里间轻轻地走了出来。 她一身白衣,戴着白帽、白口罩和白手套,左手捧着一只头骨,右攥着一把小刀,像极了一名白衣女鬼。 马三根本没有注意到小风,他的目光正被那“冰棺”的干尸吸引而不能自拔,精神已经处于恍惚之中。 “嗨!你在这做什么呢?”小凤走到他的跟前,大喝一声。 就在小凤大喝的那一刹那,小东的紧绷的神经终于断了,他狂跳的心骤然减慢,慢得几乎听不到跳动,沸腾的血也开始冷却,冷到停滞。 突然裤裆一热,他晕厥了过去。 小东是在小凤的怀里醒来的,此时李小凤同学已经脱下了口罩,刚刚给他做完人工呼吸。 但见她肌肤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粉嫩的唇瓣薄薄的,弯成十分柔美的线条,好像两片细长的菊花瓣,透着机敏和灵气,又显出几分柔媚。 小东被眼前这个美女惊呆了。 他已经忘却了自己在什么地方,为什么来到这个地方,至于刚刚的惊魂一幕,早已被他抛在脑后。 猛然间,裤裆里的冰凉惊醒了他,匆匆坐起,狂奔而去。 尽管他的动作很快,但是,他涨红的脸和屁股后面的那块不小的水印,还是落在了小凤的眼里。 小凤先是一阵后怕,随之无尽悔恨涌上心头。 自己的“初吻”就这样被夺走了?连一句感谢都没有? 她心有不甘,她义愤填膺,她又无可奈何! “算了,还好那个小子没有看见,就全当是一场梦吧!”为了自己的心好受些,小凤自我安慰了一番,又进到里间处理尸骨去了。 就在我们的李小凤同学以为这只是一场梦时,梦里的人找上了他。 准确的说,是她找上了人家。 两天以后,古老师问她,那天有没有人到过实验室,小凤说有,并详细说了事情经过,其中非常合理地隐去了人工呼吸的环节,只说是那人被干尸吓晕了过去后,自己使用了掐人中的万能急救法,救了那小子一命。 实际上,当天小凤也掐那小子的人中,只是没有效用。 听了小凤的说词,古老师轻叹了一声,便给小风说小东的来历,末了又补上一句“那小子被吓得不轻,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 原来那天小东从实验室跑出去以后,没有去店里,而是径直回到了家。冰凉的裤裆不允许他在外面停留半刻。 进门先是狠狠地洗了个热水澡,从里到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这才找了个塑料袋子,将换下的那身衣裤装起来,到门外找了个远远的垃圾桶扔了,这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回到家里,又想起取“玉蝉”的正事,但又不好再去,就给店里打个电话,就说自己在去的路上突感身体不适,回家了。 没有取来明天再取,也不是什么大不了事,马三给古老师说了,两人都没有放在心上,又喝起茶来。 可是就在当年夜里,小东猛然间就发起高烧来,等马三与小文将他送到北大街的西安市中心医院,已是人事不醒。 经过一天的救治,小东的身体各项指标都恢复了正常,可人还是没有醒来, 对此,医院的大夫束手无策,只能等待命运的安排。 自古以来,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医生大夫都是治病,他们救不了命。 那么,小东的命在何处呢? 小凤自从听到被自己人工呼吸救醒的小子还在医院时,就开始烦躁起来。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烦躁?那个小子与自己没有任何瓜葛,如果非要找一丝关系的话,那也是自己用最珍贵的女孩初吻救了他。 尽管如此,她还是心神不宁,坐立不安。 “莫非是自己上一辈子欠他的?”小凤心想。 之后,为了让自己心安理得,她向古老师要了小东住院的地址和病房号,提了些水果去探望。 “我不欠他的!即使上辈子欠,也不一定要这辈子还!此次看望他,就已经是仁至义尽,此后绝不挂念他”这是小凤在去的路上一直想的。 可在回来的路上,她心思变成不这样:“自己为这小子付出的太多了,以后必须要他加倍偿还!” 女孩子的心思是多变的,就像盛夏的天气,谁也无法预测。 第一百一十三章 女孩子的初吻 小东被干尸吓晕,小凤用亲吻救醒他,没有人知道。 小东中邪昏迷不醒,小凤又用亲吻救醒他,却闹得人尽皆知。 那天小凤为求心安,去医院看了正在昏迷不醒的小东,当时只有他嫂子山杏在,听说是来看小东的,眼神中立即溢满了欢喜的光芒。 多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呀! 俊俏的脸颊上一双美眸宛如晨曦下两颗晶莹的露珠,白晰洁净的皮肤似凝脂般玉润,朱唇轻轻上挑,一笑一颦间,流出不尽的妩媚和风情。 那天小凤身穿一件粉色的风衣,内套乳白色紧身毛衣,下身棕色的牛仔裤,脚蹬黑色的小牛皮靴,一头乌黑的秀发用红色丝巾轻轻束在背后,从医院的楼道走过,就像飘过一朵绯红的轻云。 不知为何,山杏一见到小凤,就觉得非常投缘,就立刻喜欢上了她,就自然而然的相信她。 她们聊了很久,从上午聊到了中午,又聊到了晚上。 她们也聊了很多,从西安聊到河南,从自己聊到别人。 但她们聊得的最多还是小东,从小时候受继父虐待到上学后成绩优秀,再到考大学,上研究生以及工作单位。 小东童年的悲惨经历深深感染了小凤,女人天生的同情心开始在她的心中生根发芽,之后渐渐长成了参天大树。 在说到小东胆怯的性格时,一抹红晕飞上了小凤的脸颊。她想起了小东逃跑时的模样,以及屁股后的那块潮湿。 下午五点左右,马三还没有来,估计是被什么事情绊住了,想到家里的孩子还小,山杏就让小凤在医院多呆一会儿,她好回去看看。 小凤没有拒绝,也不会拒绝。 山杏走后,小凤这才仔细打量了病床上的小东。 那是一张俊美绝伦的脸,皮肤白皙,五官分明,棱角分明,光洁白皙的皮肤,泛着迷人的色泽。他眉毛浓密,鼻梁高挺,唇形绝美,仿佛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高贵与优雅。 小凤还没有如此仔细看过一个男生,而如今一看,就深深的眷恋上这个男生。有了一种“直教人生死相许”的眷恋。 突然,一个大胆的想法从她的大脑中冒出,上一次晕倒自己用人工呼吸救醒了他,这次会不会也可以呢? 她环顾了一下病房,没有什么异常。 这是一个摆着两张床的病房,另一张没有人住。查房的时间已经过了,透门上的玻璃,偶尔看见有护士匆匆走过。 小凤蹑手蹑脚地走到床头,凝视着那张英俊的脸。 随着心跳的加快,她的脸由白变红,又由红变白,终于她决定试试。 她慢慢地探下身子,将自己的芳唇轻轻地送了上去。 就在两唇将要相触的那一刻,小东睁开了眼,山杏推开了门。 “难道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山杏在惊喜中奔向床前,对着小东仔细端详。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所以不敢闭眼。她担心闭上眼睛再睁后,面前的一切就会消失,又将面对植物人的小东。 小凤渐渐从小东苏醒的喜悦中缓过神来,她想起自己那个大胆的“吻”已被人看见,脸不禁羞得通红。 为了不让山杏看见自己的窘态,就借口去找医生躲了出去。 医生来了,详细询问事经过。 小凤绝对不敢有所隐瞒,就一五一十的说了。 医生与老师不同,他们的判断往往决定病人的生死。 “女友深情一吻唤醒植物人男友”的消息在医院病房里不胫而走,不知有多少人晚上尝试了这种全新的治疗手段。 作为这一消息中的男主角,马小东的心里既兴奋又郁闷,还有几分羞惭。 兴奋的是,三天之内两度被一位绝世美女主动亲吻,郁闷的是他都没有感觉到,第一次人家“亲吻”完了他才醒来,晚了!第二次人家刚刚将“香唇”送了过来,都睡了两天他却突然睁开了眼,又早了! 一晚一早,错过了人间最美好的一瞬。 至于那几分羞惭,真是难于启齿。 本来这是多么美妙的邂逅啊!却因为自己尿裤子而被毁得一塌糊涂。 如果还有将来,他们的孩子知道,父亲见母亲的第一面,就被吓得尿裤子了,教自己情何以堪,人何以堪呀! 尿裤子已经是久远的记忆了。自从二哥马三如天神般突然出现在他的生活中,尿裤子、被虐待的日子就一去不复返了。 如今想起那件事,就好像发生在昨天。 那是在他九岁的时候,一天中午放学回家,继父突然说不允许他上学了,从此之后在理发馆做学徒。 自从跟母亲来这个家,管这个剃头匠叫“爹”以后,为了能有一口吃,为了不让母亲难过,也为了不挨打受骂,他小心翼翼地做一个懂事的孩子,特别是在继父和两个假哥哥面前,他不敢有丝毫的违逆。 他们让他扮敌人,他就扮敌人,他们让他扮小狗,他就扮小狗。 即使这样,他还是没有逃脱天天挨骂,三天两头被打的命运。或许那个年月人人都过得不易,胸中常有愤闷,需要一个出气桶。或许自己本就是多余之人,理所应当做这个出气桶。 还好可以上学校,到了学校,老师是那样的亲切,同学是那样的可爱,他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样,上课听讲写作业。 尽管他的作业本是那两个哥哥写剩下的,但他的成绩可以优秀,可以一直优秀,可以令老师和同学羡慕的优秀。 于是上学成了他生活中最快乐的事,也是唯一快乐的事。 当继父要剥夺这份快乐时,他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大声哭着喊着说:“我要上学!我要上学……” 不听话,就要挨打,这是儿时的最深刻的回忆! 当继父拎着笤帚追打他正起劲的时候,二哥出现了。 他惊恐的发现,刚刚还威风凛凛继父突然就被一个年青小伙子摁在地主狂揍,而且揍得哀嚎声和求饶声不绝。 原来,继父也会挨打!也怕挨打! 那时他已经不认识二哥,只是觉得他有些面熟,有些亲切。 从那以后,他的所有开销都由二哥提供,继父和那两个假哥哥再也不敢动他一根手指,也就是从那以后,他尿裤子的毛病不治而愈。 没想到,就在自己即将成人之际,这毛病又复了,而且还是在一个女孩面前,被人家看了个真真切切。 第一百一十四章 大学实验室里法事 李小凤以为马小东是自己用亲吻救醒的,而且这有目共睹。 马三却认为小东能够醒来全是他的功劳。 在马三看来,小东的发烧很是蹊跷。首先,发烧的时间是午夜时分,其次,发烧后迅速人事不醒,第三,烧退后依然长时间昏迷。 很明显,这是“着”了鬼道。 当古老师说出小东曾在实验室被一具干尸吓晕之事后,马三就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 既然“着”了鬼道,就应该先收了这鬼。 马三将自己的想法直接说给了古老师,没有拐弯抹角。 事关自己亲弟弟的性命,容不得他有太多的考虑。 听说马三要在自己的实验室里收鬼,古老师不置可否。 人人都有自己信奉的东西,无论鬼神还是科学,或者其它。我们不能将自己信奉的东西强加于人,也不能暴力阻止别人去信奉其它。 古老师与古墓和死人打了一辈子交道,什么离奇古怪的东西没见过?所以他从内心是不排斥马三的思想和作法的,只是这堂堂高等学府,是搞科学研究的地方,能让这称之为“迷信”的东西进来吗? 看了看躺在病床上的小东,他重重的点了点头。 且不说这个小伙子是好朋友的弟弟,就凭事故的根源在自己,在自己实验室,他就不能拒绝。 想想看,如果小东不帮自己去取那只“玉蝉”,如果自己实验室里干尸被盖起来没有被小东看见,也就不会出现被吓晕的事。 马三见古老师满口答应,就转身回家准备去了。 其实马三的心里早就打定了注意,如果古老师不答应,他就偷偷地干。以自己的身手,悄悄进到大学实验还是很有把握的。 道士捉鬼,一般离不开道法、兵马、符咒和法器。 据那些道士们讲,并不是所有的鬼都一定要抓起来,有时赶走就行了,有时只将当事人保护起来即可,有时则需要打一个招呼,你好我好大家好。 只有对于那些特别顽固的,不听劝的,才需要把它们抓起来镇压住,避免出去再害人。而这些顽固的东西,往往不会安安静静的,他们大多数会附体在人或事物上进行对抗,此时就要用道法伤其魂魄,若对方还不消停,就用法器镇压,再收入坛子或瓷碗之中,以符咒加封,或沉于水下,或深埋土中。 封禁是有年限的,如果期限未到而被放出,施法者就会受到反噬。 反噬有轻有重,轻的或被戏弄,或被绊倒,或被击打,或者夜夜托梦等,重的则有血光之灾、生命之忧。 马三的捉鬼方式与那些道士略有不同,但准备一些道具还是必要的。 就在小凤去看小东的那天,马三进到了古老师的实验室。 为了便于马三行事,古老师以实验室全方位消毒为名,给全体工作人员放了假。这消毒与捉鬼虽然不是一回事,但也有异曲同共之效。 上午十点,马三先是在实验室的四个方位各点燃一束安魂香,这才在盛放干尸的冰棺前设了下香案,摆好灵符、法器、瓷坛等,并毕恭毕敬的焚香祷告,祈求祖师爷保佑。 随后,马三打开冰棺,将一枚玉钱置于干尸额头,另取七枚铜钱按北斗七星方位摆在干尸的西南方位,再取来瓷坛放在“摇光”破军星位。 那只瓷坛呈青灰色,柚子一般大小,里面放碰上一枚生鸡蛋。 待一切准备妥当,马三焚化了三道灵符,就锁好门出去了。 等到午时刚过,马三再次进到实验室,在焚香叩拜之后取出干尸额头的玉钱,放入瓷坛中,扣上盖子,再贴上用事先准备好的符咒,扔下香案不管,径直走了出去。在实验室的楼下面,小文正在车里等他。 马三抱着的瓷坛像极了骨灰坛,因而引来不少过路人惊异的目光。 他没有理睬,上了小文的车。 车辆启动,真奔向东郊的白鹿原。 白鹿原位于西安市东南方,浐河以东,灞河以南,焦汤河以北,东南为终南山余脉篑山,山与原之间隔沟相望。 远古时期,白鹿原就是人类居住繁衍生息的最佳之地,它依山傍水,乃水上之洲,因此也叫“华胥之渚”。又因位居灞河之上,史称“霸上”。自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在此狩猎发现白鹿,由此得名“白鹿塬”。 白鹿原自古就是建墓修陵的风水宝地,近年来陆续发掘各类墓葬2000余座,其中汉墓数百座,北周墓数座,隋唐墓1000多座,出土各类文物数十万件。 其中不乏灞陵(汉文帝刘恒及其皇后、汉景帝生母窦皇后的同茔异穴合葬墓)、薄太后陵(汉文帝的生母之墓)这些帝王之陵寝。 沿着盘山公路,小文驾车上了古原。 时至中秋,凉风渐起,枯叶满天。 路两旁的白杨早已脱尽了,赤条条枝杆伸向空洞的蓝天。几只歇脚的大雁落上面,鸣几声凄苦,话几句悲凉。不远处的灞水宛如一条飘逸的银色丝带,在夕阳余辉的渲染下,抹上一缕绯红。 到了原顶,小文在一处废弃的院落门前停好车,与马三一起又向荒野深处步行近千米,寻了一处背风向阳处,挖了个深坑将那瓷坛埋了。 坑深七尺三,直上直下,用工兵铲挖就。 土埋至离地面一尺左右时,马三从背包中取出五谷,均匀的撒了进去,又在中心位置放上一只金黄色的铜质貔貅,坐北朝南。 埋好瓷坛,马三又焚化了些纸钱,便与小文头也不回地走了。 自从马三抱着瓷坛上车到现在,两人没有说过一句话。 上车时小文很自然的看了下手表,刚好下午六点。 如果有人仔细翻阅马小东的病历,就会发现,马小东的苏醒时间正是那天下午的六点。 回到西安时已经七点多,马三又去趟了实验室,将他的遗留下的痕迹全部抹去,他可不想给古老师找麻烦。 想想,如果有人举报古教授在自己实验室设下香案捉鬼,那将何等可笑!如果查实,那又将引起何等的轰动!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刻,我们的古教授估计可真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此后的相当长的时间内,古老师的实验室总有一股安魂香的味道,也有人怀疑实验室里烧过香,但在古老师的严厉的目光下,老老实实地闭上了嘴。 李小凤同学可没有怀疑过,自从上次初吻事件以后,她的心早飞走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通奸只是道德问题 小凤男友来提亲后的第三天,田寡妇找到了二叔。 提起田寡妇,二叔的头皮都会发麻。 泼妇有两个近义词,悍妇和恶妻,田寡妇就是这三个词的堆积。另外,还必需加上一些形容词做补充,如凶悍、泼辣、横蛮、无理、粗鲁、白痴、母夜叉、母老虎、无理取闹、搬弄是非等等。 如果要问田寡妇长什么样子,她除了具备难缠女人的面相之外,还是一个实打实的漂亮女人。且不说高挑婀娜的身材和白皙娇嫩的皮肤,只是那双晶莹明澈的愁眉媚眼,那只含苞待放的素齿朱唇,就能令无数男人倾倒。 那么,什么是难缠女人的面相? 相学上说,印堂狭窄、下巴尖短、鼻梁起节、三白眼和眉毛逆乱的女人往往心机深,疑心重,爱记仇,极具泼妇的潜质。 田寡妇的面相在嫁进我们村子的时候,爷爷就找人看过。 那时尽管刻着族规的石板被拿去修了水渠,但大多数村民依然遵照族规行事,无论那家小子说媳妇,都会让爷爷找人看看面相。 看相的黑老二一见田寡妇的相片,就吐了两个字:“麻迷!” “麻迷”是我们当地的方言,专指不通情理、胡搅蛮缠的女人。而黑老二,则是我们当地远近闻名的看相算卦之人。 爷爷将黑老二的原话传给了信义娘,结果被当成了耳旁风。 也并非信义娘不信,是因为实在没有办法,信义上了高中不但没有考上大学,还上坏了脑子,如今五十好几还是光棍,看来今生娶妻无望。 还好有一个弟弟信智,人虽然有些木讷,但脑子还算够数,尽早给信智说上一门亲事成了信义娘头等大事。 也不知是那门子不对,信义说媳妇时难,到了信智时,还难。 于是信义娘四处求神拜佛,算卦问卜,结果依然如故。最后还是小兰姐的姨妈给她出了主意,彩礼加大一倍,保住香火要紧。 果然,此消息一出,就有媒人上门了。 田寡妇的娘家在原上,那里沟壑纵横,土地贫瘠,穷困是那里的代名词。 为了能给自己的儿子娶上媳妇,田寡妇的娘很看重对方出得彩礼。当然,她也在意闺女的幸福,只是更看重儿子的幸福些。 儿子的幸福往往直接决定了父母的幸福。 当听说原下有户人家愿意出双倍的彩礼订媳妇时,她立即动心了。 原下可是个旱涝保收的好地方,是八百里秦川的白菜心。女儿嫁到了白菜心,就是掉进了福窝窝,尽等着享福了。 值得一提的是田寡妇在娘家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水仙。 为了保住自家香火,信义娘没听黑老二的话。过完彩礼后第三天,水仙就嫁了过来,嫁妆只有两床被子。 村里人都知道原上人穷,却没有想到这么穷! 嫁过来的头两年,水仙的表现还不错,很少出门,也很少与人搭话,偶尔与信义娘拌嘴,也是声音很小。 第三年夏天,信智不慎将手扶拖拉机开进了河沟里,淹死了,水仙从此就变成了田寡妇。 半年后,家里的顶梁柱信义爹也死了,死因不详。 有人说是得了食道癌死的,也有人说是得了肝癌死的,还有人说是被田寡妇气死的,村里人都相信最后一种推测。 自从信智死后,田寡妇的原形就渐渐暴露了出来。她自恃有身怀六甲,稍不顺心就哭闹,就拿信义娘与信义出气,惹得家里六畜不安,四邻不和。 众人见她是孕妇,又刚死了男人,也不与她计较。 信义爹死后,田寡妇更加猖狂了。 先是闹着与信义娘和信义分了家,将信义娘俩赶到了村口的饲养室里,又嚷嚷着要招上门女婿,顶门立户。 当时爷爷已经离世,二叔又是受了党教育,家族的控制力已大不如前,对田寡妇这样的闹腾只是听之任之。 田寡妇招的第一任上门女婿也是原上人,有修鞋的手艺,常常挑着担子去四里八乡去为村民补鞋钉掌。两人过了三年,因为那人又沾染上了另一个村子的小媳妇,就被田寡妇一脚踢出了门。 那一次,田寡妇就是找二叔出得面。 因为那个修鞋的不愿意离开,他说自己攒的两万元钱在寡妇手里。 对于两万元的事情田寡妇闭口不谈,只是哭着闹着要二叔将那人撵了,还说二叔是村委会主任,又是族长,于公于私都要管。 没办法,二叔只好前去好言相劝,结果那修鞋的见二叔是村委会干部,只会劝说不会动手,气焰就嚣张起来,扬言不给钱就要去乡镇上告。 二叔见状转身就回家去了,而在周围看热闹的几个后生突然变了脸,上去就是一顿拳脚,只打得那人哭爹喊娘。 那是田寡妇第一次见村子里后生动手,她万没想到这帮小伙子平常嘻嘻哈哈,动起手竟然又狠又辣。 从那以后,她消停了一些日子,但不久又与一个木匠搞到了一起去。 一个寡妇两个娃,那日子真不好过,找个男人帮衬一下,村里人都能理解,二叔也没有干涉。 只是这男的有些特别,说是木匠吧,只会修个桌子板凳,床呀柜子呀都要另请他人帮忙。说是想做上门女婿吧,却从不提与田寡妇扯结婚证的事,成天只是在附近的原上转悠。 自从经历了上次的短暂婚姻之后,田寡妇对结婚的事情看淡了许多。只要自己的炕上有男人,只要这个男人对自己好,能给自己钱花,领不领结婚证、办不办酒席又有什么关系呢? 按理说,田寡妇这样想是她的自由,这样做也是她的自由,谁也管不着。 只是让一个来历不明的男人与我们村一名寡妇不清不楚的住在起,这实在让许多老人无法接受,他们隔三差五就找二叔,要他想办法阻止。 怎么阻止?再让人将他打跑? 在我国,通奸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并不是违法犯罪。 就在二叔为要不要去找田寡妇而烦恼时,田寡妇主动找上了门。 第一百一十六章 寡妇的野男人 将住在田寡妇家里木匠称作野男人,我是不同意的。 按照传统定义,野男人是指已婚之妇在外面勾搭上的男人。这里的“已婚之妇”不应该包括寡妇。 可是全村人都这叫,我没办法,只好也这么叫。 那天田寡妇去找二叔,我也在。 她见了我,立即低下了头,手不自然的拨弄起花衬衫的衣襟来。 这位出了名的泼妇,却不敢在我面前造次,因为我曾经“收拾”过她。 记得大概是一年前,她刚刚将婆婆和光棍大伯赶去了村集体的饲养室,有一天我回家办理工作事宜,在村里遇到了正在打孩子的她。 我本来与她不熟,只是过年时见过几面,所以没有认出来。 她应该认识我,因为当我从她身边经过时,她打孩子的手更重了,嘴里也高一声低一声的骂起来。 那是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手里还拿着一块冷馍,眼泪鼻涕糊在脸上,哭声响彻了大半个村子。 我从来没见到村里人在街上打骂孩子,更没有见过打孩子下手那么重,骂出的语言那么恶毒,于是我有些生气。 “住手,你为啥打娃?有你这么打娃的么?”我大喝一声。 也许是没见过我生气,她被这一声大喝给震住了。 “我打我娃,管你啥事?”缓了缓,她才很不服气的回了一句。 “怎么不管我的事?这是李家的娃!”她的回嘴让我更生气,嗓门由不得又大了些,语气中充满了怒意。 “是你们李家的娃,可是从我肚子里出来的,我是她妈,就能管教她!”她吭哧了半天,又冒出一句。 “这是管教的地方吗?有你这么管教的吗?”田寡妇的再次回嘴已经让我怒火中烧。自我生下来,村里还没有一个人敢如此顶撞我。 我的声音提高了一倍,一些村里人闻声很快围了过来,而刚才还哭嚎的小女孩也住了声,惊恐地看着我。 她可能不知道,我在为她说话。 “你算那根葱?管闲事管到老娘……”见众人围了过来,田寡妇仿佛来了精神,张口就骂了出来。 可还没等到那个“娘”字吐出,光洁的脸上就被一壮妇呼了个大嘴巴。 壮妇的后面,三四名年轻的媳妇已经摩拳擦掌,准备继续,信义娘却适时地横在中间,口里不停的说着好话求她们放过。 见了信义娘我才知道,这个出言顶撞我的就是村里头号泼妇——田寡妇。 田寡妇挨了打,正准备反击,却看见壮妇以及后那几个年轻媳妇凶狠的样子,识趣的闭上了嘴,拽着孩子灰溜溜的回去了。 这可能是田寡妇第一次在村里吃瘪。 以前村子里人都让着她,就因为她是寡妇,自古寡妇门前事非,大家都不愿意招惹事非,但是她却认为大家软弱,好欺负。 那个出手的妇人我认识,是豹子的媳妇,也就是小兰姐亲表哥的媳妇。平常在村子里也不怎么霸道,因为比我长了一个辈分,我还要叫一声“婶”,所以每次见了我总是羞答答的。 后面的那几个年媳妇我叫不出名字,但我知道是谁家媳妇。可以肯定是,她们的婆婆一定是我许多奶妈中的一员。 我是吃百家奶长大的,那个年龄段的女人,我几乎都吃过人家奶。 见那泼妇回去了,二婶这才走过来,拉着我的胳膊往家走去。 这个事情还没有完。 数天后,地里的麦子成熟,以往给田寡妇帮忙的乡亲们都忙起自家活,再也没有人去她家田里看,连收割机也绕着她家走。 眼看着人家地里麦子都收完了,田寡妇家的一粒麦子还没有收回来。 当天晚上,在她婆婆信义娘的带领下,田寡妇给我赔了礼。 我们村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如果村里那家死了男人,每到农忙教时节,都会有七八个年轻妇女去给帮忙。 这些年,大家遵守这个规矩,没有让一个寡妇家挨饿。可田寡妇这麻迷,却将大家的好心帮忙当成了应该,真是可笑,亦可悲。 二叔见田寡妇进来不说话,就没理。二婶进来看不过眼,就让了座,还给倒了一杯茶。 “啥事?你说吧!军峰不是外人!”二叔点了根烟,边抽边问。 “我,我想承包村北头那块地!”田寡妇轻声说道。 “你想承包地?哦,你种啥呀?”二叔先是一愣,随后又问。 他可能没想到孤儿寡母还要承包地,随后又想到那个野男人,也就释然。 “我想种草莓,城里草莓可贵了,要十几块!”看来,田寡妇很想让二叔答应她承包土地的要求。 “种草莓?你会种?你哪里来的技术?”二叔显然很惊诧。 草莓,多年生草本植物,原产南美,在中国、欧洲等地广为栽培。因营养价值丰富,被誉为是“水果皇后”。 草莓中富含丰富的胡萝卜素与维生素a,可缓解夜盲症,具有维护上皮组织健康、明目养肝,促进生长发育之效。草莓中丰富的膳食纤维,可促进胃肠道的蠕动,促进胃肠道内的食物消化,改善便秘,预防痤疮、肠癌的发生。 近年来,草莓作为一种时尚水果,深受西安、宝鸡等大城市消费者的喜爱,一些掌握市场先机的农民已经着手栽培种植。 “我,我们家的那个人会!”田寡妇见二叔感兴趣,就咬牙说出来幕后主使,同时脸也绯红。 “哼!”二叔没有说话,像是很生气。 我在旁边听着,对承包地的事,没有多大兴趣,一听到草莓,就来了劲。 “你那个,那个谁会种草莓?”我问她。 在她面前,我实在说不出“野男人”这三个字。 “是的,他说他会!”田寡妇见我问,有些激动。 算她还不太糊涂,知道如果有我的支持,承包地就有了把握。 “好吧,先回去,我考虑考虑!”二叔并没有立即答应。 田寡妇好像也没有指望着二叔会立即答应,起身就要走。 “哦,信智媳妇,你的事我本不想管,只是你与那木匠不清不楚的,时间长了怕要出事!”二叔在她即将出门时又撂了几句。 田寡妇听这话,答应了一声就匆匆走了,像是有后面跟了只狼。 “叔,那块地在哪儿?”我好奇的问。 “在土堆的东边,坟地与小树林那里!”二叔深深地吸了口烟,缓缓地吐了出去之后,才回答我。 土堆旁? 第一百一十七章 寺庙县长 麦子还没有收完,马副县长就进村了。 每年夏收,县上都会有领导下来视察,有时是正县长,有时是副县长。 只要有领导下乡村视察,镇长都会带到我们村,因为我们村有的看,还吃得好。 领导视察,因为职位的不同,其关注点往往也不一样。主管农牧业的往往要看田里的庄稼,猪圈里的猪;主管工业的一定要去村里的企业走一走,主管文化旅游则要瞧一瞧名胜古迹。 很不幸,这三样我们村都有,而且最好。 我们村的土地是镇上最多的,平整而肥沃。又因紧邻“渭惠渠”,绝对的旱涝不愁,年年丰收,所以也是最好的,即使放在县里也是首屈一指。 二叔的砖厂是在县砖厂的基础上改制来的,无论从技术设备还是建厂历史,都在全县排第一。 近五年,在二叔的扶持下,村里的后生又先后开办了织布厂、面粉厂、楼板厂、榨油厂等,虽然规模不大,但效益好得让人眼红。 另外,村里还有镇上唯一的一处名胜古迹——传薪楼。 公元1800年前,东汉大儒马融在此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设女乐,留下了绛帐传薪的旷世传奇。其学生有东汉末年的政治家卢植,大学问家、著名古文经学家郑玄等,其再传弟子更有刘备、崔琰、公孙瓒等历史巨星。 据传某学生违反制度,马融执草秸怒打,鲜血染遍秸秆,掷之于地,秸秆复活,开花结果,人皆以为奇,便将此草称为“传薪草”,而马融绛帐传薪也成为千年佳话。 除此之外,村北头坡上的将军庙也是古树参天,庙堂林立,香烟缭绕,钟声深沉而悠远,香客常年络绎不绝。 视察寺庙,调研名胜古迹是马副县长的最爱。全县八处名胜古迹,三十多处寺庙,一百多处文化遗存都留下了他的足迹。 为了能够更好的掌握全县的文化旅游资源,马副县长不辞辛劳将一些重点文物带回县里,放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日夜研究。 在这些文物中,就有两件取自将军庙,一件是小叶紫檀帝王红木观音菩萨牌位,一件是明代鎏金铜佛像。 这两件文件都是从二叔手里借出去的,说是两个月就还回来,可是过了一年多,也没有归还的迹象。 这一次,马副县长是在牛镇长的陪同下来到我们村子里的,一起来的还有女秘书小朱、小侯和男司机小权。 小朱是马副县长的秘书,桃李年华,眉清目秀,袅娜娉婷,楚楚动人。 小侯是文化局杨局长的秘书,虽已而立之年,却仍是身材妖娆,双瞳剪水,一笑百媚。 喜欢带着女秘书去视察,这是马副县长的第二大爱好。 男领导带女秘书好处颇多,有无聊细心人士曾经做了总结,归纳出四点,第一,有助于男领导更加洁身自好;第二,有助于更多人来监督男领导;第三,有助于更好地实现男女平等;第四,有利于防止一些腐败现象的发生。 马副县长深谙此道,每每外出女秘书必带在身边,而且不只带自己的秘书,还会带上下属局领导的秘书,美其名曰,便于上传下达,便于工作。 想想也是,再也没有比女秘书更便于上传下达、更便于工作的人了。 有几次去寺庙考察,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马副县长带着两名女秘书在庙堂里一干就是一上午,直到肚子咕咕叫才停止。 干工作很重要,吃饭也很重要。这是马副县长的常常挂在嘴边的话。 吃,是马副县长第三个爱好。 “食色性也!吃,是我体会人生光辉的源动力。风雨兼程,赴汤蹈火,在所不惜。”这是马副县长的对自己好吃的总结。 恰巧我们村里就有两名厨师,手艺都是家传。方圆百里无论那家摆酒设宴,如果能请到其中的一位,就是无比光彩的事。 “葫芦鸡”与“五香猪蹄”分别是他们的拿手好菜。 “葫芦鸡”是陕西传统名菜,始于唐代。其色泽金红,皮酥肉嫩,香烂味醇,又含有丰富蛋白质和人体所需的饱和脂肪酸,是宴请宾客上品。 关于“葫芦鸡”还有一段令人不快的典故。 相传唐玄宗礼部尚书韦陟穷奢极欲,对膳食极为讲究,有“人欲不饭筋骨舒,夤缘须人郇公厨”之说。 韦陟命家厨烹鸡,第一位厨师采用先清蒸,再油炸的办法,结果因为肉太老被他打死了,第二位厨师采取先煮,后蒸,再油炸的方法,结果因为骨肉分离成了碎块又被打他打死了,第三位厨师接受了前两个家厨的经验教训,在烹制前用细绳把鸡捆扎起来,然后先煮,后蒸,再油炸。这样烹制出来的鸡,不但香醇酥嫩,而且鸡身完整似葫芦,他才满意。此后,人们就把用这种方法烹制出来的鸡称为“葫芦鸡”。 曾经有一个号称“国厨”的老头吃了他们做的“葫芦鸡”,赞不绝口,随即要重金聘其为某厨师学校的教授,结果被二叔给挡了。 领导每次来我们村,都离不开他们二人。 镇上领导在众人面前反复强调:“上级领导深入基层了解百姓疾苦,为百姓谋幸福,为国家谋发展,工作异常辛苦,找两个村民做些家常菜让领导尝尝鲜,是必不可少,也是应该的。” 二叔受党教育多年,这一点还拎的清。 除了文物、女秘书和吃以外,马副县长还是一个极其廉洁的领导干部。 据他自己讲,从来没有收过一分钱贿赂,从来没有贪污一分钱,向来都是洁身自好,生活作风正派,完全做到了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 马副县长讲的,下面人全信。因为马副县长上任后的确没有买过一套住房,没有换过一辆车,身着朴素,两袖清风。 再说马副县长一看就是位好县长,和蔼的面容尽显亲民形象,地中海的发型记录了无数的辛劳,眼睛虽然不大,却时刻闪现着精光。高鼻梁,大嘴巴,说起话来声音洪亮,铿锵有力,身材不高,腿稍短,却粗壮有力,走起路来虎虎生风,更是威风八面。 那一日马副县长进村考察完毕,又简单的吃些农家饭,就心满意足的乘车走了。走的时候,没说明归还将军庙文物的事,却给二叔介绍了一个人,姓子,说是想在我们村承包一些地,种植玉米做青储饲料。 又是承包土地? 第一百一十八章 县长的小姨子 乡亲们告诉我,朱纯洁是横着进我们村子的。 我有些不相信。 朱纯洁我认识,即使她死了化成灰,我照样能分辨出。 她是我的高中同学,具体的说是高三同学,比我大三岁。 我相信,上一辈子我们两个绝对是仇人,而且仇深似海。不是我“刨”了她家祖坟,就是她“夺”了我的性命,反正不共戴天。 都说造化弄人,我觉得此生将她安排进我的人生,就是造化弄人。 朱纯洁本不与我同级,是在高三复读了两年才到我们班的。她学习一般,不知为什么,老师竟然让她做了我的同桌,我可是年级数一数二的好学生。 第一次见她,我就有些不喜欢她。 她体形微胖,肤色白嫩,相貌并不漂亮,声调却很高,还极爱表现,但凡有什么活动她都参加,好像怕别人不知道她存在一样。 另外,她有一个很坏的习惯,就是抽屉里往往塞满零食。 这或许放到现在没有什么,但在当年的农村高中则可能引来很可怕的后果。因为那个时候,老鼠很多,也很饿,而且比我们还馋,睡觉时老鼠从房梁上掉到被子上是经常发生的事,偶尔还有被咬了脚指头的。 老的嗅觉十分灵敏,据说要比狗的嗅觉还要强10倍,抽屉里零食的味道怎能逃过它们的鼻子。 开学没过几天,我抽屉是的书就被老鼠啃了,她见了竟然大呼:“活该!”还是说这是上天对我的惩罚,是我罪有应得。 我知道她是在报复我,不就是拿她的名字开了个开玩笑么,至于吗? 说实话,拿她的名字开玩笑,绝非我有意而为之。那天老师第一次点名,点到“朱纯洁”时我禁不住笑出声来,她很好奇地望着我。我以为她想知道我为什么笑,就悄悄地对她解释道,“朱(猪)还能纯洁么?” 结果她的好奇变成了怒目而视,我愕然。这时老师第二遍喊“朱纯洁”,她气呼呼地站起来,声音极高的答一声“到!” 尴尬!真的好尴尬! 后来我还是很有礼貌地向她说了声对不起,结果她没有理我。 真小气! 从那天以后,我们就没有说过话,成了班里唯一不说话的同桌。 老鼠啃书事件发生后,我不得不将书全部放在桌面上,并记恨上那只啃我书的老鼠,想着有朝一日能将它明正典刑。 令我没想到的是,这一天来得很快。 大约三天后,在班主任薛老师的生物课上,它出来了。 准确的说,它是被人给“提溜”出来,而且不知是有意还是故意,它在空中一上一下,精准地落在了我的头上,接着又划落进我的脖子里。 另外,与它一起出来的还有一片摊开的卫生巾。 据我所知,卫生巾是泊来品,最早出现在美国,由一名十分疼爱妻子的美国男士发明,20世纪40年代开始从欧美国家流行起来。 1982年,我国从日本引进了一条卫生巾生产线,o.b.牌直条卫生巾随后上市,却因为其价值昂贵而大量滞销。那时一包卫生巾16片,7角钱,而大家之前用的妇女用纸只卖1角7分一包。 三年后,我国第一条卫生巾广告词“带给我舒适和自信!”横空出世,正是这条如今看来土味十足广告词,让o.b.卫生巾很快倾销一空。 我上高三时已经是1994年,时间过去近十年,但卫生巾的时代还远没有到来,在农村,卫生带依然是广大的妇女同胞生理期的首选。 我是男生,连卫生带都没有见过,更不要说卫生巾了。 那只可恶的老鼠从我领口钻了进去,还同等反应过来,又从衣襟下跑了出来,却将那只已经摊开的卫生巾留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伸手取下卫生巾,放在眼前看,却不知是何物…… 后来的事情就不多说了,反正我落下了“卫生巾”的外号,那只可恶的老鼠则被我们的体育委员一脚踩出了肠子。为此,朱纯洁整整笑了三天。 你说可憎不?其实更可憎还在后面。 我喜欢班上的一个女生已经很久了,她也对我有好感。我们经常一起回家,我也在自己的本子上抄一些情意绵绵的话,传给她看。 有一次,我读了古斯塔夫·福楼拜写给露易丝·科莱的情诗: “再见之时,我要以爱恋,拥吻,狂喜将你淹没。 我要以灵肉的欢愉使你餍足,直至昏昏欲死。 我要你为我颠倒神迷,心悦诚服,说你做梦也不曾想过会如此心醉…… 即使你芳华已逝,我也要你忆起那短暂的欢爱时刻, 我要你的身躯即使枯萎,也会因这回味这快感而颤抖。” 我知道这些话语有些直白露骨,但我还是忍不住将其抄在了本子上,还特意在后面署上:“送至爱的静,峰。” 不想有一天作文课,我的这几句“爱语”竟然被工整地抄写在黑板上,而且一字不落。 巧合的是,我那天偏偏迟到了,是悄悄从后门溜了进去的,我想老师没有看见我。等我坐定,老师就点了我的名字,并要我读黑板上的一段话。 我连忙戴上眼镜,酝酿了一下情绪,准备声情并茂地朗读,结果读了两句就卡壳了,我认出了它的出处,而且清楚的看到了后面的署名。 我怒了,却只能憋着。 我可不敢在课堂上发飙,将我一直努力维护的“清誉”给毁了! 老师见我红着脸垂下了头,就让我坐下,随后将黑板的字亲手擦了。 我当然知道段话是朱纯洁写上去的,因为只有她知道那个本子在哪儿,也只有她总是看我不顺眼,想整我。 我当时很想揍她一顿,却怯于她那高大威猛的身体,终还是忍了。 我可是亲眼见过她的威猛的,那次班里的“黑蛋”招惹了她,她只是稍微一用力,就将其推倒在泥水坑里,愣是半天没的爬起来。 我绝不想让她将我也推个“屁股蹲”,那太丢人了。 高三一年,在她的百般努力下,我与喜欢的那个女孩终于拜拜了。为此,我想我会恨她一辈子,也一辈子不想再见到她。 高考之后,我们再也没见面,听说她上了西北农大。 这一次到我们村里来,她就是以西北农大惠农公司全权代表的身份来的,而另一个身份更特殊,县长大人的小姨子。 第一百一十九章 你还用那种卫生巾吗 朱纯洁将我美好的初恋扼杀在了摇篮里,我恨她。 我不是个记仇的人,却给她记上了仇。高中毕业后的同学聚会,只要她去我就不参加,有人说她每次都打听我。 她家在朱家庄,是原上一个深沟里的小村子,本来很穷,却因出了几个革命前辈,一下子成了县里的高干村,每逢年节,都是车来车往。 朱纯洁的爷爷是不是老革命,不得而知,但我可以确定,高中时她是我们班里第一个使用卫生巾的女生,也是唯一的一个。 作为她的同桌,那时我知道她许多秘密,就像她知道我许多秘密一样。 高中毕业,所有的秘密都成了风中回忆。每当春风起秋风落、炎日冬雪的时候,都会在心头回味。 那种青涩,或许永远不会懂,或许永远不需要懂。 就在我准备将仇恨埋葬的时候,她竟然出现在了我们家。 村里人说她是横着走进来的,是因为牛镇长亲自给她带的路,同行还有一帮衣着光鲜的人,有带墨镜的,有穿高跟鞋的,也有穿超短裙的,呼啦啦一下子占满了村里本就不宽阔的街道,迫使迎面来的人不得不走到街沿躲避。 坐在二叔家精致典雅的红木沙发上,牛镇长说出了此行的目的。 朱纯洁代表西北农大下属的惠农公司,来洽谈土地租赁事宜,同行还有县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县农业局的工作人员以及镇上办公室的人员。 “这难道就是马副县长口中那个租地种青储玉米的人?这人的派头可要比马副县长大多了。”二叔心里暗暗思量。 当牛镇长悄悄告诉他这是县长小姨子时,二叔这才恍然大悟。 “李主任,我要租下这一整片地!”朱纯洁手指村地图说,口气很霸道。 她指的那片地位于村子北头,东邻通往将军庙的大路,北接“渭惠渠”南堤,面积大约四百多亩,是村子里最好的地。 曾经何时,千百年来农民视为生命的土地不值钱了。 大概从1996年起,村里人的年轻人几乎都去了外地打工,留下的也都在附近的厂里上班,种地成了一种付费的消遣。 有细心的村民算过一笔帐,在风调雨顺的情况下,种一亩地的净利润不会超过200元,但要耽误上班时间要超过十天,扣掉的工资却超过1000元。 正因为如此,越来越多的人家将地撂下了。 作为村委会主任,二叔不忍心看着那么好的地“白瞎”在那里,常常将撂荒的土地集中起,组织砖厂的工厂去种,收多少算多少,全当不负苍天。 起初听到田寡妇要租地种草莓,二叔就有些幸喜,总算有人看到了土地的价值,如今又有什么惠农公司的要租地种青储饲料,他自然很高兴。 热情是必须的,即使这位县长的小姨子态度有些嚣张,他也没在意。 “你们是马副县长介绍的,按理说没有问题,只是那块地东边的一少部分,已经租出去了,你看……”二叔笑着回答。 虽然没与田寡妇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但是田寡妇终究是村里人,又是先来的,所以没有不维护的道理。 听了二叔的话,朱纯洁显然有些不乐意,她将目光从二叔的身上移到牛镇长身上。 牛镇长立即心领神会,佯装身二叔发难。 “老李,你这是怎么搞的,马副县长不是说了吗?人家这里来搞农业开发的,是带领大家走共同富裕道路的!” 这话听来有些可笑,但在场的人都没有笑出来。 二叔自然知道牛镇长在演戏,只是应和着,没有再吐什么话。 就在这时,我走进了家门。 原本周内我一般是不回家的,因为刚刚参加工作,课程不够熟悉,工作量很重,再说回家也没什么事。但那天不知为什么,就想回了。 学校的饭实在吃不习惯,隔三差五就想二婶做的哨子面。再说这几周周末都有美女香香姑娘来学校看我,也没有回家。 走进客厅,我喊了声二叔,又去与牛镇长握了握手。 我与牛镇长还是很熟的,他的儿子在我们班当班长,是个非常调皮的学生。去年刚开学,二叔亲自带着他来找我,要我多关照。 在牛镇长的介绍下,我与众人打了招呼。当我与朱纯洁目光对视时,心跳就突然加快了。 我认出了她,她也认出了我。 刚才还一本正经的她,腾的一下脸就红了。而我的表情却没有任何变化,这几年在大学学习,书没有读多少,女孩面前脸皮都厚了许多。 我不怀好意的看着她,看得她说话声低了不少,气势也没有刚才那样嚣张。 她瘦了。准确的说是苗条了,好看了。白嫩的肌肤更加细腻,个子也更高了。曾经那个“水桶腰”变成了“水蛇腰”,先前的圆胖脸变得有形,配上一双水灵剔透的含情凤眼,竟然有了几分妩媚。 也许是我的出现,租地的事没有再深谈。 当众人得知我与这位县长小姨子是高中同学时,都殷勤地投来意味深长的目光,有羡慕的,有谄媚的,有欣赏的,也有嫉妒的。 还是牛镇长善解人意,他安排众人去了“传薪楼”参观,又让二叔下去准备饭菜,自己则借口要去将军庙烧香,躲了出去。 眨眼之间,客厅里只剩下了我和她。 “你,这些年还好吗?”她绯红的脸渐渐好了许多。 怎么闹得跟久未谋面的老情人重逢一样!想当年我们可是“仇对子”呀! “好着呢!你呢?”我随口回答,并起身给她重新泡了茶。 这茶是我陕南的同学给专门给我送来的,正宗的明前紫阳毛尖,浓郁丰富的茶香与茶汤完全的融为一体,散发出一种奇妙的“化感”,饮之,有“汤即是香,香即是汤”的美妙感觉。 我迎着她的眼神,将茶轻轻地递到她的纤纤玉手中,然后非常自然地坐到了她的身边,就像当年坐同桌那样。 她穿着一身红色的连衣裙,烟灰色丝袜,黑色高跟皮凉鞋,领如蝤蛴,一条白金项链点缀其中,胸前高耸,随着呼吸起伏不定。 她端起了茶,却没有喝,只是让茶的香气轻拂她的脸。 过了好大一会儿,她才轻声说:“我也好着呢,就是……” 随后又是一声轻叹,没有再往下说。 我见气氛有些压抑,就突然凑近了问她:“你还用那个o.b.牌吗?” 她先是一愣,然后突然反应过来,放下茶杯,就嗔笑着扑了过来。 第一百二十章 田寡妇、夜壶和县长 天微微亮,田寡妇就出了门。 她要上县城找县长,昨晚她的野男人小木匠回来说,县长的小姨子要承包她看好的那块地,她就坐不住了。 这块地邻近大路,又有“渭惠渠”和机井两个水源,用来种草莓正好。 这些年草莓在大城市的价格高得让人眼红,如今这个小木匠说他懂技术还愿意投资,只要她能将地拿下,就万事大吉。 这都是小木匠用嘴说的,起初她有些半信半疑,后来人家带她去西安看了几个草莓大棚,又取来两摞子钱扔到她的面前,这才全信了。 钱,真是个好东西,比男人可靠。 当然,田寡妇心里也有自己的小九九。 她除了投入土地以外,其他什么都不投。即使将来种草莓失败了,土地又跑不了,自己也没有多大损失。至于那几个承包费,她倒没有放在眼里,有了就给,没了就到村上哭两声,相信村上定会给她免的。 实际上,聪明的田寡妇还是少算了两样成本,即自己的辛劳和丰腴的身子。 田寡妇虽然已经三十岁了,但无论从体型、肤色还是相貌上,她的身子都是农村妇女中的佼佼者。特别是胸前那对美妙,再加上嫣然一笑,纵使铁骨铮铮的男人,也会低首下心。 今天的田寡妇穿了一件紫红色大花衬衫,长长的下摆打了漂亮的蝴蝶结,系在肚脐处,下身一条浅蓝色紧身牛仔裤,脚上是一双高跟水晶凉鞋。走起路来宛如随风摆柳、袅袅婷婷。 走出村子,田寡妇上了河堤。 时间已过了灌溉的季节,浅浅的河底布满大大小小的水洼,水洼之间有小股流水连接,一群黑黑的蝌蚪挤在水洼里,靠着纤细的水藻取暖。 水藻嫩嫩地,绿绿的,在水面下轻柔的护着这些黑色的小精灵。 水面上倒映着蓝盈盈地天,清风徐来,荡起层层涟漪。 晨曦里,田寡妇的脚步很慢,望了一眼手里拎的皮包,心里打起了鼓。 包里装着一只夜壶,是小木匠给的,说是送给县长的礼。 县长喜欢收藏研究这些老玩意,这个她知道,但她不敢确定,这个还带些骚味的破烂夜壶县长能喜欢。 小木匠为了打消她心中的疑虑,又给她讲了下面这个故事。 说是1960年,江苏省向阳村发现一座古墓,考古人员在对其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先后共挖出一百多件非常珍贵的文物。因为当时社会混乱,考古条件也相当有限,挖掘工作完成之后考古人员就匆匆离开了,并没有对这座古墓以及周围进行严密的搜查。 考古人员离开之后,一位路过这片古墓的向阳村村民,在这个古墓的一个土坑里发现了一个形似夜壶的瓷瓶。没有多少文化的他觉得这瓷瓶还有些用处,就将其带回了家,当作了夜壶。 从此,这件珍贵的文物就开启了它50年的夜壶生涯。直到前些年,随着考古工作的细致和相关技术的是进步,几位考古专家再次回到这里,对这座古墓进行研究,无意中发现了这只夜壶。 经鉴定,这只夜壶是元朝后期的一件青花瓷,而且还是罕见的元青花,价值上亿元。而那座古墓的主人正是元朝时期一位富豪,名叫钱裕,是当时五代时期吴越王钱镠的后代。 田寡妇不知道吴越王钱镠,更不知道什么元青花,所以这些都没记得,她只记住了曾经有一只夜壶非常值钱,希望手里这只夜壶也是如此。那样的话马副县长就能喜欢,她租地的事就有了希望。 她见过这位马副县长好几次,每次有领导来村里检查,她都要围观。而在这些检查的领导中,马副县长经常出现。 领导们下乡检查调研,是为了老百姓能过上好日子。老百姓无以为报,只能靠围观这个简单的形式为他们站脚助威,略表心意。 送夜壶的主意是小木匠出的,夜壶也是他找来的,说是明朝的东西,有好几百年的历史。 田寡妇不懂,但她知道,有一件礼物总比空手去强些。 到了县城,已是中午,她胡乱在街上吃了点,就住进了飞凤宾馆。 飞凤宾馆是县城最好的宾馆,由先前的县招待所改建而来,专门招待外来投资者、国外旅行团和贵宾。因为设施齐备、服务高端,这里也成了一些家不在县里的领导宿舍,我们敬爱的马副县长就住在这里。 田寡妇以前听说过里,却从未没有住过。这一次为了拿到地,小木匠可是下了血本,不但弄来那只夜壶,还以投资商名义为她订了这里的房间。 什么是投资商?田寡妇闹不明白,她只是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但为了租到那城地,为了能学到种草莓的手艺,她豁出去了。 田寡妇住进宾馆的第三天是个星期天,马副县长难得睡了个好觉。连续几天下乡视察麦收工作,让他疲惫不堪。 大约十点多,明媚的阳光通过宽大的落地窗照了进来,有些不舍地离开柔软而舒适的床,马副县长走到窗前,推开一扇窗户,挟带着麦收特有味道的空气迎面扑来,他美美地伸了个懒腰。 正在惬意之际,敲门声不合时宜地响起。 “谁?”马副县长心有不悦。 他昨天专门交待过秘书,今天上午不要来打扰他。 “打扫房间!”是宾馆服务员。 “进来吧!”马副县长有些无奈地走出卧室,打开了外间的房门,然后头都没抬又回到了卧室。 他的房门服务员是打不开的,在居住的头一天,他就让人在里面加了一把锁。 咔嚓一声,房门关了,紧接着是窸窸窣窣的声音。 马副县长有些诧异,转身又走出了卧室。 客厅,茶几上多一件青花瓷,沙发上多了一个人。 但见那青花瓷形似夜壶,胎薄如纸,透光透影,瓷质晶莹洁白,釉色白中泛青,上饰缠枝花卉纹,古朴典雅,色彩灵动。 但见那人是一位温婉少妇,明眸皓齿,冰肌玉骨,微微一笑,媚态横生。 马副县长的眼睛亮,目光却迷离起来。在他看来,面前的一人一物都是自己喜欢的领域,也都是各自领域里的精品。 那天的整个上午,马副县长都在研究这两件精品。 第一百二十一章 不结婚,就滚蛋 也不知是田寡妇的可怜打动了马副县长的心,还是那只带有尿骚味的夜壶如了马副县长的意,他竟然同意了。 当着田寡妇的面,马副县长给二叔打了电话,让他多体谅体谅村民的疾苦,多考虑本村农业经济的发展。 二叔自然明白其中的意思,立即答应照办。 其实不用马副县长打这个电话,他也会把地承包给田寡妇。尽管田寡妇常常让他头疼,但内外有别,哪个亲近、那个疏远他还是分得清的。 他当这个村委会主任,一不为钱,二不为权,只因爷爷临终时的嘱托,要他好好照顾村子里的这些族人。 至于县长小姨子朱纯洁那边,因为我的存在,她也没有再坚持独占。 两家的协议是在同一天的签订的。从此以后,连同大土堆、老桃树和村北那条通往将军庙的路,都承包了出去。 不过二叔有言在先,大土堆不能动,老桃树要保护好,通往将军庙的路必须随坏随修,绝不能影响村民通行。 至于承包费,二叔开出了每亩400元的价格,朱纯洁所代表的惠农公司财大气粗,欣然接受,田寡妇没有二话,反正她本就没打算好好给。 公元2000年6月21日,农历五月二十,夏至,惠农公司的青储饲料玉米在一些专家教授的指导下,全部种到了地里,而作为惠农公司的全权代表,朱纯洁技术员也在我们村有了两间带卧室的办公室。 办公室是村委会的仓库改建而成,隔壁就是我们家,我站在自家的平房上,透过窗户,就能看见她粉红色的蚊帐。 当然,那粉红的蚊帐里通常是没有人的,朱纯洁技术员平常住在县里。 在惠农公司种植玉米的同时,田寡妇的草莓大棚也开始了建设。 小木匠没有说谎,所有建设资金都由他出,而且还联系了西安的某个草莓种植户,让人家上门来做指导。 种草莓的首要工作是选择草莓品种。 我们村地属西北地区,冬季寒冷,草莓往往有一个休眠期,所以要选择花芽分化比较早、休眠期短、耐低温,适合西北地区的日光温室种植的草莓品种,比如红颜、甜宝、法兰帝等。 田寡妇在权衡利弊之后,选择了果大,果皮比较薄,硬度相对比较高的白雪公主,这个品种相比前几种更适合采摘销售。而草莓上市的季节,正是“传薪楼”和将军庙里游客最多的时候。 其次是整地和起垄。整地之前,先施肥。肥料由充分腐熟的农家肥、过磷酸钙和微生物菌肥按一定比例构成,再翻土30公分,使肥料要和土壤进行充分混合。起垄的时底宽为100公分,面宽为45公分,高度为35公分,相邻的两个垄沟之间宽度为45公分,间距为145公分,每条垄上可以种植2行,一亩地的种植量为620棵左右。 最后是建设大棚与定植。 考虑建设成本,小木匠极力推荐竹木架大棚。这种大棚造价低,弹性强,易维修,便更换,深受广大草莓种植户特别是初创业者的青睐。 钱是小木匠出的,在这大棚选择上田寡妇识趣地听从了小木匠的建议。 定植前本来还有育苗,因为是第一年,两人商量着先从别人那里购苗,等来年技术成熟、设施齐备后再自己培育。 到了七月上旬,田寡妇的草莓大棚建成,就在正准备购苗时,二叔却发了难。 一直以来,关于田寡妇与那小木匠的风言风雨就没有停过,村里那几个爱管闲事的老头认为这很败坏门风,极力主张二叔出面解决。 在田寡妇第一次提出要租地的时候,二叔提醒了她。当时她口上是答应了,但一直没有行动,再后来攀上了马副县长的关系,也就将二叔没放在眼里,二叔的话也就成了耳旁风。 二叔也没有再提这话,像是没有说过一样。 其实二叔并没有忘,他在等机会。这不,草莓大棚一建好,小木匠的投资也基本都涮了进去,二叔找到了他们。 “要么结婚,要么滚蛋!”二叔对小木匠说。 二叔的话很难听,这是对他们无视自己叮嘱的愤怒。 小木匠根本不敢说话,一个劲地用眼角的余光偷看身旁的田寡妇。 田寡妇这一次没敢吭声,因为她看见几个年轻的后生和媳妇都在当场,而且个个面沉似水。她见识过这些人的厉害。 再说与小木匠相处的久了,也产生了些感情,心里便有了与之结婚想法。可这个死木匠,什么都说,也什么都做,就是不提结婚的事,这让她很是恼怒,也很是无奈,总不能逼着人家与自己成亲吧。如今二叔发难下来,正合她的心意,自然装着什么都没有听见。 小木匠见田寡妇不愿意为他说话,只好硬着头皮筨应,说是马上办。 二叔见状也没再说什么,就让他们回去了。 小木匠以为二叔会宽限他几天,结果当天晚上,村里几个年轻后生就来到田寡妇家里,将他强行推出了村外,并警告他,不准踏进村子一步,否则以窃贼论处,腿打断,扭送车站派出所。 那一晚,田寡妇在家哭嚎了很久,没有引来任何人的一丝同情。小木匠则在刚刚搭好的草莓大棚里猫了一夜,喂了一夜的蚊子。 七月份,正是蚊子最猖獗的时候,也是蚊子毒性最大的时候,尤其是田间地头的蚊子,一咬就起一个大包,奇痒无比,且数日不消。 第二天一大早,田寡妇就去找小工匠,看见那幅可怜兮兮的样子,心疼的直掉眼泪。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再说一夜夫妻百日恩,何况他们还不止一夜呢! 见了田寡妇如此真情,小木匠把心一横,要了些路费,就回家去办结婚用的手续去了。 据田寡妇讲,小木匠的家在河南信阳,今年二十七岁,未婚,家中兄弟众多,他排行老六。木匠手艺是跟大哥学的,因为大哥不好好教,自己也没好好学,所以只能干些粗木匠活。至于种草莓的手艺,是在西安打工时自学的,他在一家福建人的草莓大棚里干了两年。 田寡妇讲的,都是小木匠亲口说的,至于别人信不信她不管,反正她信。 她不仅相信这真的,还相信小木匠对她的感情也是真的。这半年来,小木匠对她百依百顺,言听计从,对她的女儿也是视如己出,疼爱有加,自己一个死了男人的寡妇,不信这种男人还能信谁! 恋爱中的女人往往是最愚蠢的! 而许多女性的悲剧都来自于恋爱中愚蠢! 第一百二十二章 他摸过的女人最多 我们村,要问谁摸过的女人最多,那一定是老杜。 老杜不姓杜,至于姓什么,记不清了。以前他的母亲改嫁给谁,就跟谁姓,后来改嫁给一个姓唐的,他要姓唐时结果被拒绝了。 姓唐的是个文化人,也是个明白人。他告诉老杜,男子汉立于天地之间,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他又告诉老杜,天生是谁的种,就是谁种,想改也改不了。他还告诉老杜,做人就要做文化人,文化人自古就高人一等。到最后他又说,会写诗的都文化人,古代李白是诗仙,杜甫是诗圣。 老杜也想当个文化人,所以他想姓李,结果被小兰的表哥豹子打了一顿,不许他姓李,所以只好姓杜了。 老杜的娘我叫十三婆,是个克夫的命。据不完全统计,在嫁到我们村之前,至少有八任丈夫死于非命,这些丈夫中,与她生活时间最长的为两年,生活最短的还不到三天。 我出生的那一年,老杜跟着她娘嫁给了我十三爷。从此,他娘就成了我十三婆,而他也就成了我二十七叔。 二十七叔叫起来很绕口,我总是叫不真切,所以很害怕叫。后来等我能叫真切了,却又懒得叫了,为此没少挨爷爷的训斥。 爷爷对十三爷很好,因为他与老杜一样,都是因母亲改嫁而来到我们村子来的,爷爷仁义善良,总觉得这些跟着母亲改嫁的孩子可怜。 人心换人心,十三爷待我爷爷乃至整个李家都很好。听爷爷说,旧社会抓壮丁,十三爷为我们村连续出了五次丁。 那时候,战火纷飞,为谁出丁就等于替谁去死。 十三爷的命真硬,当然也是苍天保佑,他在枪林弹雨的战场走了七八遭,尽管浑身的枪眼,却愣是把命给带了回来。 后来“命硬”就成十三爷得意的资本,逢人便要吹嘘两句。 也正因为此,当有人介绍老杜他娘给他时,经不住人家以言语相激,就一口应称了下来。 不过听老一辈人说,老杜他娘那个时候还真有几分姿色。 爷爷得知十三爷干下了这冒失的事,连夜去他工作的单位阻拦,结果木已成舟,悔之晚已。 果不其然,老杜他娘嫁过来后不到两年,先是十三爷因为历史问题而被单位开除,一家三口回到农村种田,再是十三爷不到六十岁的父母相继离世,最后就是十三爷在给农业社挖窑洞时被突然滑落的土塌死。 十三爷的事情让爷爷难过了很久,总是对我说,十三爷是让色迷了心巧,自己送了自己的命。 十三爷死后,老杜他娘还想改嫁,结果被爷爷给挡下了。 爷爷叫来了黑老二,明明白白地给她讲了克夫命的前因后果和其中利害,希望她能留下来给十三爷守节。 在黑老二的嘴中,颧骨高大,鼻削如刀,嘴尖,蟹目,有法令纹,眉低压目都是克夫之相。很不幸,这些都能在老杜他娘的面相上隐约看到。 也许是受够了改嫁的罪,也许威慑于黑老二的相面之术,老杜他娘没有再改嫁,也因此永远成了我的十三婆。 老杜来到我们村时已十六岁,是个腼腆的半大小伙子。十三爷在时穿得还体面,吃得也不错,说话办事也有模有样。十三爷不在了便放了羊,成天与车站上的流氓混迹在一起,不是偷人就是骗人,有时还去抢人,简直丢尽了我们村人脸。 有一次因为骗人,被人家追到我们村,若不是有村里人出面,说不尽就被人家扭送去了派出所。也是从那以后,村里人不让他姓李。 老杜不姓李,却一直还在李家村住着,无论谁家娶媳妇,他都要去帮忙。其他人帮忙是为了乡里乡亲的情面,为了能美美地吃一顿,而老杜去帮忙是为了闹洞房,为了闹洞房时的节目。 闹洞房自古有之,各地有之。 闹洞房又称“闹房”、“吵房”,是在婚宴后的晚上,亲友不分辈分长幼,聚于新房中嬉闹取乐的一种方式。 闹房习俗源于驱邪避灾。相传紫微星一日下凡,在路上遇到一个披麻戴孝的女鬼,尾随在一伙迎亲队伍之后,趁新郎、新娘拜天地时躲进洞房,伺机作怪。紫微星当众揭穿了女鬼阴谋,并说:“魔鬼最怕人多,人多势众,魔鬼就不敢行凶作恶。”于是新郎请客人们在洞房里嬉戏说笑,时至五更,女鬼见无从下手,也只好逃走了。 闹洞房驱邪的风俗各地均有,形式却各有不同。相传我们村闹洞房的形式来自古代军中,场面有些“污”,就比如说抓“雀儿”。 抓“雀儿”是传统节目,就是将一块手帕折叠成麻雀形状,然后塞进新娘的一个袖口,再由新郎从另一个袖口抓出。如果新郎笨手笨脚的几次未成功,就会由其他人代劳。 而老杜最喜欢做这代劳之人。 随着村里读书的人越来越多,文明之风渐渐浸润着我们古老的李家村,愿意在闹洞房时代替新郎“抓雀儿”的人越来越少,最后也只剩下老杜一人。 但过来人都说,老杜“抓雀儿”的手很不老实,常常会乱摸乱捏…… 老杜名声就这样坏了,因此到了四十岁也没有说上媳妇,与信义一起成了我们村有名的老光棍。 与信义不同的是,老杜很圆滑,能说会道,还时而能弄来钱,所以嘴边不缺吃喝,身边从来不缺女人,活的很滋润。 除些之外,老杜自诩为文化人,嘴里常常冒出几句不伦不类的诗来。 比如白居易的《长恨歌》: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比如苏轼的《戏赠张先》: 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 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 再比如杜牧的《寄扬州韩绰判官》: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还比如杜甫的《客至》: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未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这些千古绝唱在了老杜的嘴里,却变成了淫词艳曲,被引用到了许多他自以为很贴切、很恰当场合和地方,比如说写给田寡妇的情书里。 田寡妇虽然是泼妇,却绝不是...... 第一百二十三章 老光棍的情书 田寡妇虽然是泼妇,却绝不是荡-妇! 光棍老杜写给她的情书,没有过夜就递到了代理族长二叔的面前。 这一张淡黄色精品信纸,左上角印着丘比特之箭,右下角则是一只中箭的红心,整面信纸铺满玫瑰花的水印,散发出淡淡的香味。 信纸上的字很工整,是标准的宠中华的字体,细细品味,竟然还渗透着几分秀气。无论谁看了都不会想到,这出自于一位老光棍之手。 只见纸上写道: 一对对绵羊 并呀么并排排走 哥哥能什么时候 拉着那妹妹的手 哥哥你有情 妹妹我有意 你有情来我有意 咱二人不分离 三月里桃花花开 妹妹你走过来 蓝袄袄那个红鞋鞋 站到哥哥跟前前来 想你呀真想你 实实地想死个你 睡到半夜我梦见你 梦见咱俩一搭搭里 我要拉你的手 还要亲你的口 拉手手亲口口 咱们俩个圪捞捞里走 说这是情书,着实有些勉强,不过一首陕北民歌的歌词而已,但是将其写给一个寡妇,就别有一翻意味了。 “什么哥哥妹妹!什么你有情来我有意!什么实实地想死个你!什么拉手手亲口口!简直是太放肆了!” 二叔一身正气,最见不得这偷鸡摸狗之事,猛得将这信纸拍在桌子上。 “信是咋给你的?”二叔厉声问 “有人扔到我的炕桌上!我不知道是谁。”田寡妇脸有些微红。 “都扔到你的炕上了,你都不知道?”二叔显然对这个回答很不满意。 “我没有在家,去地里了,婷婷在家看门,她睡着了,也没看见!”田寡妇见二叔有些心急,赶忙将所知道的一股脑儿都说了。 婷婷是田寡妇与信智的女儿,今年四岁。 “那你想是谁?”二叔又问。 “是老杜那个老流氓,他一直都打我主意,上次还偷偷摸了我……”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田寡妇的话没说完就被二叔打断了。他实不想听这个女人讲她的风流韵事,这让他很难堪。 二叔点了支烟,狠狠地吸了一口,将身子靠在宽敞的红木沙发上,眯起了眼睛,青烟从他的口鼻处缓缓冒了出来。 约莫半刻钟的时间,二叔徐徐睁开了眼,却见田寡妇还怯生生地站在门口,就很不耐烦地向她挥了挥手。 “你先回去,这事有我呢!” 在二叔的心里,这个田寡妇可真不是个省油的灯,而那个老光棍老杜则更让他厌恶。 老杜在村委会登记的名字依然姓李,叫李义信。是的,就叫李义信,与另一个老光棍的名字“李信义”是同两个字,只是顺序不同。 老杜给田寡妇“骚情”的事路人皆知,只是田寡妇根就没有那个意思。用老杜自己的话讲,就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说实话,这两人还挺般配的。田寡妇虽说死了男人,却年轻漂亮,还能生。而老杜呢,虽说流里流气的,年纪也大了些,却是高中毕业,还未婚,关键时刻还能写上几个漂亮字。 照老一辈人的思想,肥水不流外人田,就应该让老杜将田寡妇收了。可不知为什么,田寡妇死活都看不上老杜。 村里的一些长舌妇背后议论,说是当年闹洞房时老杜下手太重,将田寡妇的那里给“摸”青了,这才记下了仇。 如果这是真的,老杜知道后一定悔青了肠子。 老杜可是打心眼里喜欢田寡妇,自从短命鬼信智(田寡妇的男人)死了以后,老杜可是好好地表现了一阵子,田寡妇家里有个大事小情,他跑得最积极,农忙时去给田寡妇帮忙,他也最卖力,可是田寡妇对他一直冷若冰霜。 后来,这“热脸贴冷屁股”的日子久了,老杜渐渐地失去了耐心,就又恢复了以往吊儿郎当的样子。 那一段时间,老杜的嘴里动不动就冒出这样一句话,“我本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 现实中老杜并不缺女人,比如刘家沟的纸花娘子、权家寨的豆腐西施、张家堡的女戏子小娥等等,虽然都是露水之情,却也敞亮爽快。 都说家花没有野花香,那是在有了家花的时候。老杜可是受够了“冷房冷炕冷被窝”的罪,尝尽了“自吃自喝自刷锅”的苦,他很想有一个自己的女人,想有一个只为自己暖被窝的女人。 一直以来,田寡妇就是这个女人最佳的人选,可惜人家不情愿。 上一次田寡妇让那个修鞋匠进门,老杜就痛苦了很久,甚至想到了死。后来修鞋匠被打跑了,老杜又高兴了,重新燃起了生的希望。 不想没过多久,小木匠又进了田寡妇的门…… 老杜始终闹不明白,田寡妇为什么就不待见他。 其实田寡妇的心思很简单,她想找一个有手艺、能养家又顾家的男人。 有手艺,就有来钱的门路。有了钱才能养得起家,才能顾上家。这个社会,你没有钱,说的再好听也没有用。 钱,对田寡妇来说,是所有美好的基础。 当然,有了钱,还要顾家。许多男人有钱了,只顾着自己在外吃香的喝辣的,尽情潇洒,不管妻儿死活。相比之下,这种男人更可怕,更不能要。 在这一点上,田寡妇看得很透彻,也醒悟的最彻底。 所以,一开始老杜就不是她眼中的依靠。 老杜哪里知道这些,自从小木匠又被赶走以后,他的心思又动了。而上门去送情书,就是他其中的一个小心思。 在老杜看来,自己这些小心思是情调,是罗曼蒂克,是新蝴蝶鸳鸯梦。但在田寡妇的眼中,这就是胡骚情,就是欺辱她,就是在她面前耍流氓。 在寡妇面前耍流氓,这是李家村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这是在打二叔这个代理族长的脸,在打每一个李姓族人的脸,当然也包括我这个未来族长。 因此,二叔很生气,许多李姓族人都很生气,而我却不。 追求爱情,渴望幸福是每一个人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凭什么要去污蔑它,去限制它,甚至剥夺它打击它。 如果真是这样,我此生给近百名女生写过情书,而且一封比一封露骨(真切),莫不是要被捶成了肉泥? 第一百二十四章 田寡妇约会老光棍 老光棍老杜万没想到,田寡妇会主动约他。 老杜倾慕田寡妇已经很久了,期间他献过无数次殷勤,也表达过许多回心意,换回来的不是断然拒绝,就是模棱两可。 如今,田寡妇竟然主动约他去家里坐坐,莫不是……? 自从接到田寡妇女儿婷婷的传话,老杜的心里就再也无法平静。 在激动与亢奋中,他打来一桶水,将身上好好洗了一番,再换上最自己最喜欢的短袖、西裤,穿上那双新买的“登云”牌皮鞋。然后坐在上房门口,静静等着那一刻的到来。 约的是晚上七点,还有三个小时。 老杜觉得今天的时间过得特别慢,好大一会儿了才钟表的秒针才走了一圈。 为了平复自己的心境,老杜又开始自己的独门绝技——遐想。 在老杜的遐想中,一切没有的都可以拥有,一切想实现的都可以实现,一切欺负过自己的人都会不得好死,一切自己爱的人都会投怀送抱。 这实际上是一种幻想,但老杜喜欢叫他遐想。 在老杜看来,幻想永远实现不了,而遐想很容易成真。 望着有些破败凄凉的院子,老杜遐想的起点放在了建设家园上。 这是我十三爷留给老杜的院子,位于村子的东门附近,有三间半宽,约十五米长,坐北朝南,是个向阳安静的好院子。 走进院门,正对着的是西朝向的两间厦房,一间做厨房,一间做门房。门房的土炕连着锅灶,冬天冷了人都愿意挤在这个房里。 左手边是空地,长满了杂草。沿着杂草与厦房中间过道,一直往里走,就是三间上房,土木结构,因为年代久远,又很少修葺,房上长满了青苔,东边的一处椽头已经腐朽,几片青瓦摇摇欲坠。 听我爷爷讲,这上房还是在十三爷他爷手里盖的,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老杜看着这些老古董,心想,这等他有钱了,就将这近百年的土房子全拆了,换成一砖到顶的二层小洋楼,带卫生间的那一种,再也不受冬夜里去茅房的罪。还有,给院子长杂草那儿开一个小菜园子,一半种菜,一半种花。菜和花的品种多一些,最好每个季节都有开放的花,都有可摘的菜。 还真不是为吃这菜,只为追求那个意境,就像那陶渊明,“邵生瓜田中,宁似东陵时!寒暑有代谢,人道每如兹。” 菜园子建好以后,在它的上首再建一个方亭,秦汉那种风格,古朴大气。在亭中摆上茶具,配上好茶。但凡是好天气,就出来观花、赏月、听雨、倚风。当然,这其间绝不能少了田寡妇的陪伴。 田寡妇真的不错,且不说那丰腴的身子,也不说那明洁如雪的肌肤,只是那对清澈明亮的眼眸,就令人神魂颠倒,欲罢不能。 “呱——呱——”几声刺耳的鸣叫传来,惊醒了老杜的美梦。 扭头看土墙上的挂钟,约会时间快到了。 老杜又回到房里,在他娘留下的镜子前照了照,用缺齿的梳子又梳了梳光亮的头发,这才英武地走出了家门。 田寡妇的家在村子的西头,是个门朝北的小院子。这几年田寡妇把家经营的不错,前面盖了三间平房,后面的老房子翻修过,院子干净而整洁,东边墙角的几株鸡冠花像一团燃烧的火,开得正红。 在老房子的木窗下,一张小方桌已经摆好,上面四盘菜,一壶酒。 老杜走进这个向往已久的院子,他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两条细腿随着步伐轻微地打起了摆子。 闻听到脚步声,田寡妇笑着从里屋走了出来。 是的,田寡妇真是笑着出来的。在老杜的印象中,这还是田寡妇第一次对他笑,而还笑得这么灿烂,这么妩媚。 看着这酒菜,听着这笑声,老杜的骨头都快酥了。 两人对面而坐,田寡妇给老杜斟了满满一杯酒,又给自己倒了一点,再用柔媚的眼神示意了一下,然后自己一饮而尽。 老杜突然豪气上涌,也是一口气闷了。 “你对我有意思?”田寡妇先了开口。 “是,是的,打,打你进村,一直都,都有!”老杜有点紧张。 “上次晚上看电影,是你摸的我?”田寡妇与老杜又饮了一杯,接着笑问。 “是,是我。我太喜欢你了,特别是你那里,看了就想,想摸,上次没的忍住,就偷偷地摸了,你不要生气。”两杯酒下肚,老杜的胆壮了些。 田寡妇听后又笑了笑,嗔怪道:“你可真坏!“ 接着又倒了一杯酒,递给老杜。 老杜没有等碰杯,就一口喝下。 “那上次我在家洗澡,也是你悄悄进来趴在窗户上偷看的?”田寡妇又问。 “是!你可真白!”老杜开始有些肆了。 “那前几天放在炕桌上的信也是你写的?” “是,是我,都是我干的!你凉在平房上的红色内裤也是我偷拿的!”见田寡妇没有任何生气的样子,老杜索性全都坦白了。 听到“内裤”两个字,田寡妇的脸腾得红了。 她没有想到,这几年老杜在她身上干了这么多缺德的事。 记得那一次看电影,是在刘家沟的麦草场上。电影的名字叫《没事偷着乐》,由冯巩与郑卫莉主演。因为正值三伏天气,又是新电影,附近的村民纷纷前来,一边纳凉,一边观看。 自从当了寡妇以后,田寡妇很少晚上出门,那天晚上也是太热,女儿婷婷又闹着要去,也就夹了个马扎抱着她去了。 到了电影场,电影还没有开,人不多,坐得也零散。等电影开了,人一下子往中心移动,就拥挤起来。 为了防止被踩踏,田寡妇只好一手抱着婷婷,一手拿着马扎,跟着人群往里挤,就在这时,一只大手从她单薄的衬衣衣襟下抻了进去,还没等她大声喊出,自己胸前之物就被握住,而且捏握的力度很大,她感到了疼…… 人太多,又正挤的紧,她根本无法扭头去找那只手的主人,于是又想喊,但最终硬是忍着没有喊出来。 没有喊出的原因很简单,这么多人一旦因为喊声发生骚乱,她一个弱女子又抱着一个小孩,恐怕要吃更大的亏。 就这样,她紧紧抱着孩子,带着怀里的那只罪恶的手,一点点地移动。令她可憎的是,那只手一直在揉捏…… 大约过了三五分钟,拥挤的人群才松了些,而那只手却很适时地抽离了。 突发的受辱将她看电影的兴致扫得一干而净,田寡妇想抱着孩子立即回家,却又担心那恶人跟着,只要好流着眼泪把电影看完。 田寡妇记得,那天晚上,天上的月儿很圆,也很亮。 回到家里,田寡妇发现被捏处,一片青紫。 从那以后,田寡妇再也没有看过电影。 第一百二十五章 老光棍受私刑 老光棍老杜在田寡妇家很得意,有酒喝,有肉吃,还有心仪的女人陪聊。 人常说得意时最容易忘形,老杜果然就忘形了。 在酒意的怂恿下,在田寡妇妩媚的鼓励下,他向田寡妇坦白了自己过去的种种恶行,包括偷窥、猥亵、性骚扰等。 他想以此表明对田寡妇的真心。 然而,对爱你的人表真心,这是勇敢,对不爱你的人表真心,那是愚蠢。 愚蠢的老杜就这样进这了田寡妇设下的圈套,他自以为很聪明,是个社会人,而田寡妇只是个农村妇女,胸大无脑。 自以为是,得意忘形,老杜在找死。 老杜坦白的录音带成了他的罪证,二叔决定动用私刑。 已经很久没有动用私刑了。自打解放以后,法律代替了族规,村委会替代了家族,非到万不得已,爷爷是不愿意提起族规的。 到了二叔这里,村委会主任和族长一肩挑,行起事来极为方便,加上近年来一些法律无能为力的事情层出不穷,这才又提起族规,动用了私刑。 二叔是有法制意识的人,一切言行皆以不触碰法律为底线。 记得曾经有一族中兄弟,打小好吃懒做,等到娶了媳妇有了孩子还是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害得妻儿常常有上顿没有下顿,日子甚是凄惨,最后竟连亲生父母也被活活气死了。 期间二叔叫来训斥了多次,都毫无效果。 这法律管不了人懒,二叔想起了族规。 在征得族中几位长辈同意以后,二叔动手了。 他先是给了那懒汉的媳妇一些钱,让她与孩子回娘家住一段日子。然后取出两张借据给豹子,让他去向懒汉要债。 在我们村,家家都曾向我的先祖借过钱或者粮,而且都有借条借据在。 爷爷曾特意拿出这些借条借据给我看,说以后可能用得着。 我随手翻了翻,有借钱的,也借粮的。借粮的落款日期大多集中在民国十八年和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借钱的则从清朝到现在都有。 记得当时玩心突起,想计算一下自古到今总共借出去了多少钱粮,结果被爷爷狠狠地瞪了一眼,只要放弃。 真没想到,我们这个破破烂烂的家,能有这么多钱! 后来我才知道,家虽然破烂,但代表的是李氏家族。 二叔交给豹子的两张借据都是那位懒汉的爹打的,一张是为了盖房借钱、借粮,一张是为了给懒汉娶媳妇借钱。 懒汉见借条时彻底蒙了,他从来没见过“族中”讨债。在他的印象中,这“族中”一直都是往外借,从来没有往回收。 看了看借条上数字,懒汉第一个念头就是想赖账。 豹子根本不理他,直接就将他从家里撵了出去,锁上门,走了。 走时撂下两句话,第一句,“不还钱,别想再进这个家门!”第二句,“如果敢私自进来,打断你的狗腿!” 豹子表面上是村子里的恶人,背地里却是二叔的打手。 豹子是六爷的儿子,兄弟共三人,都在二叔的砖厂上班,活最轻松,工资却最高。因为小兰姐嫁进了二叔家,作为小兰姐的亲姨表兄,豹子对二叔更加俯首听命,也更加忠心耿耿。 摄于豹子的威名,懒汉不敢砸锁回家,又没脸去找二叔,就报了警。 警察来了,听说是经济纠纷,又转身就走了。 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不应当由公安机关管辖。这一点懒汉不知道,二叔却一清二楚。 当天晚上,村里没有一家人愿意收留懒汉,他只能露宿街头。据他后来讲,午夜时分,从原上下来的寒风差点将他冻僵。 第二天天不亮,懒汉只能硬着头皮去找二叔。 二叔冷脸问:“去不去砖厂上班?” 无家可归、众叛亲离的滋味不好受,懒汉满口答应。 到砖厂上班是二叔整治懒汉的最好的办法,那里有的是又苦又累的工作,也有的是收拾懒人的手段。 数月后,懒汉在强大的威压下,脱胎换骨。 对于老杜,二叔也想让他脱胎换骨,但意念不是很强烈。 二叔是一个很谨慎的人,为了真正的李姓族人他甘愿冒一些风险,但对于像老杜这样的冒牌李姓族人(母亲改嫁带来的),他的心要松一些,能不管就不管。 可是,这一次他不得不管,因为老杜欺负到了寡妇头上。 在农村有四大缺德事,即“踹寡妇门、挖绝户坟、吃月子奶、打瞎骂哑”。可见,欺负寡妇位列第一。 可用什么手段惩治呢? 二叔思索了许久,又想起村子里留传的一个往事。 那是在民国时期,村里有个年轻媳妇染上抽鸦片的毛病。 其实鸦片的种植和生烟膏的收集便宜且简单,不需要什么太高的成本,但在官府与军阀的层层课税下,当时才有了“鸦片如黄金”一说。 为了筹措买鸦片的钱,那年轻媳妇将家中粮食去卖。 过去人们为了防止被盗,往往将粮食存放在卧房的楼上。那年轻媳妇便将卧房的天花板凿了个窟窿,让粮食自己漏了下来。 因为这种偷取粮食的方法极为巧妙,很长时间都未被发现。但纸包不住火,她的恶行最终还是暴露了。 为了惩治她,也为了挽救家,她的男人割来了一大堆满是刺的酸枣枝,又扒光她的衣服,将她轻轻地放在了上面。 成千上万根酸枣刺攮进了她的皮肉里,大的扎进去,鲜血渗了出来。小的刺进去,断在了里头。 此后半年,那些断在皮肉里的尖刺每时每刻都刺痛着她。 “对,就用它!”二叔打定了主意。 实施这次“刺刑”的仍旧是豹子,另外还有三个年轻后生当帮手。 老杜本想挣扎着去报警,但听了豹子播放的录音,就老实了许多。 当着许多的人的面,老杜被扒光了脱衣服,只留下一个大红的裤衩遮羞。一位外号叫做“老玩童”的老头用尖利刺耳的声音宣布了老杜的数条罪状,然后大手一挥,老杜就被放到一堆酸枣刺上,随之发出杀猪般嚎叫,整个过程都在大家的嬉笑中进行,简直跟演戏一模一样。 “你不学好,也要被放到枣刺上!”在场的父母对身旁的孩子说。孩子的眼中随之露出满满的畏惧。 田寡妇没有在现场,但还是听到了老杜的惨叫,她的心有些乱了。 老杜身上的刺是刘家沟的纸花娘子给挑、拔出来的,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 这三天,老杜只能趴着睡。那有些有刺的地方,稍微触碰一下就钻心的疼。 每疼痛一次,老杜对田寡妇的恨意就增加一分,等身上所有的枣刺都挑完时,田寡妇终于成了老杜发誓要报复的第一人。 第一百二十六章 纸花店门上的红灯笼 老杜光着身子在纸花娘子的店里呆了三天。 老杜是村里有名的老光棍,因为偷窥、性骚扰等恶行被村里人扔到了酸枣枝堆上,折断在皮肉里的尖刺一碰如针扎,根本无法穿衣。 纸花娘子是刘家沟的,娘家姓潘,三十岁的样子,尚有几分姿色,因衣着时尚暴露,常常引来村里人的非议。 在农村,非议他人是一种极其普遍的生活消遣。 纸花娘子早已习惯了这种非议。自打嫁到刘家沟,各种非议就像狗皮膏药一样贴上了她,先是娘家人贪图彩礼将她卖给了夫家,再是夫家先人缺了德代代有病不能人道,最后是自己水性杨花红杏出了墙。 众口铄金,有些事情说着、说着就成了真事。 村子里没法呆了,她利用自己扎花圈、做纸花的手艺,在车站街道的西头开了家花圈店,兼卖些纸烛香火殡葬用品,算是个营生。 一个农村女人有了自己的营生,不再靠男人吃饭,腰干子就硬了起来,那些流言蜚语自然也就成了羡慕嫉妒恨。 非议也罢,流言蜚语以也罢,都是建立在虚构事实的基础上。可悲的说,强加在她身的传言却一个一个都变成了事实。 娘家母亲的确收了五千元的天价彩礼,自己那位人高马大的丈夫也真的是个银样蜡枪头,而且自己也在离婚无望的情况下开始伤风败俗。 刚开始时,她还有些害怕。不守妇道终究是天理不容的,如果放在过去是要被“浸猪笼,骑木驴”的。 可她发现,当那个叫嚣着要打死自己的丈夫,在自己提出离婚后立刻蔫了的时候;当那位口口声声要去自己娘家闹的婆婆,在自己说出她儿子不中用的时候;当那些骂自己不要脸出来卖的女人,在自己说出他们男人身体上某个隐密特征的时候;当那些白天义正严词打击自己的体面人,晚上一个个偷偷钻进自己纸花店的时候,她不害怕了。 人,一旦放下道德的枷锁,就变成了野兽。 她就是这样一头野兽,不断地撕下光鲜的人皮,露出丑陋的人性。 记得有一位高中体育老师,姓任,每周都会从她的店门前路过。 任老师仪表常常,正义凛然,起初从不瞧她一眼。后来在一位熟客的介绍下,红着脸来了一次,之后就彻底恋上了自己。 从任老师的口中得知,他是渭河边的任家渡人,家中除了妻儿之外,还有一位年近七旬的老父亲。 纸花娘子对这些并不感兴趣,除了钱以外,她只喜欢对方的身体和身份。 身体是物质上的,是可以体验出的来,它不但能带来许多神经上的美妙感觉,还能引发身体最敏感处的共鸣。 身份是精神上的,建立在不同身份上的遐想能给自己带来最大心理满足,就像吸毒后的瘾君子,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这任老师就给纸花娘子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感受。 首先,他有强健的体魄。常年的体育锻炼造就了一身结实而华丽的肌肉,古铜色的肤色更显成熟为美,高大魁梧的身材带来无限的安全感。 其次,他有教师的名头。将一个为人师表的先生扒光,露出他最丑陋最阴暗的一面给世人看,这是多么骄傲的成就。 在这些成就中,许多人被钉在了纸花娘子的耻辱柱上。其中有满身臭汗的苦力,有衣冠楚楚的各级干部,有南来北往的生意人,有世居本地的庄稼汉,有血气方刚的黄口小子,也有满口仁义道德的老学究。 老学究最令她厌恶,吝啬、怪癖、虚伪。 任老师的父亲就是这样的一个老学究,曾经是某校校长。 有一日,任老师因为学校接受上级检查,去晚了。结果刚要敲纸花店的木门时,突然发现门前停着的一辆自行车好生眼熟。 这是一辆黑色的飞鸽牌自行车,车把处缠了红色塑料胶带。 猛然间,任老师似乎想起了什么,转身骑上自己的摩托跑了。他像是见到鬼,逃跑时又像是被鬼追。 真有鬼吗?有,就是那辆自行车。那是他的父亲的自行车,刚买了不久,很是珍爱,绝不会让他人骑用。 也不知是谁,将任老师的这个轶事传了出去,成就又一段耻辱传奇。 为了避免任老师这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有人给纸花娘子想了一个妙招。 让她准备了两个灯笼,一个白色的,一个红色的。如果有客人在,就打出红色的灯笼,如果没有客人,就的打出白色的灯笼。如果不方便做生意或者不想帮生意,就撤去灯笼,什么也不挂。 纸花娘子依计而行,果然没有再出现那种尴尬的场面。不过从此以后,街道上出现了一道奇特的风景,一个卖花圈的店门上,悬挂着一只大红的灯笼。 不知是身体疲倦了,还是生活有了品味,在放荡了几年之后,纸花娘子对客人有了挑拣,生人不接,未婚的不接,年龄大的不接,低贱的卖苦力的不接,衣着不整洁、身体肮脏的不接。 用纸花娘子的话说,她要接高贵的人。 什么是高贵的人?不欠钱,干净,说话文明。 在众多她以为高贵的客人当中,老杜是最中意的一个。 且不说老杜作为老光棍的持久火力,也不说老杜体面的着装洁净的肌肤,就说出的那些意味深长的诗句,以及那份从不伪装的真诚,就足以令她心动。 她不止一次的说过,如果自己能够离婚再嫁,老杜是第一人选。 对于纸花娘子的话,老杜深信不疑。 谁不想堂堂正正的做人,都是让生活被逼成了鬼样。 老杜对自己的鬼样秉持放任的态度,对纸花娘子的鬼样却有些腹诽。 尽管他知道纸花娘子真心喜欢他,他也非常喜欢纸花娘子的温柔乡,但要他去娶这样的女人,却万不可能。 老杜心中的女人,可以不是冰清玉洁的少女,也可以不是守身如玉的贞洁烈妇,但绝不可以是人尽可夫的莺花。 丑陋的男人,自己可以眠花宿柳,却不许自己的女人不安于室。 三天后,老杜走出了纸花娘子的店。他不能在那里呆太久,人家还要做生意。他没脸回村,想想又无处可去,就咬了咬牙,上了开往西安的长途车。 老杜的娘虽没给老杜留下多少财产,却留下了许多继父。尽管这些继父已经死了,但他的儿女尚在。他们或长或短都与老杜做过一家人,做过他的兄弟姐妹,虽然大多数已经认不出他或者不愿意认出他,但还有一两个愿意认他。 西安,就有一个愿意认他的兄长。 老杜离开以后,两名操着河南口音的外地人进了纸花娘子的店。当天晚上,纸花娘子的店就撤去了灯笼,从此不再悬挂。 第一百二十七章 寡妇的贞操 田寡妇与纸花娘子都是女人,都离不开男人。 为此,纸花娘子偷偷做起了皮肉生意,田寡妇日夜盼着小木匠回来。 半个月前,已经同居了少半年的小木匠被村里人撵了出去,说是伤风败俗。 这寡妇“招”男人合情合理又不违法,到底伤了哪股风,又败的什么俗? 田寡妇想不明白,但又不敢再去闹,自从见识了老光棍老杜被扔到酸枣刺堆上以后,她就渐渐收起了自己的“泼”性,老实了许多。 这小木匠也是,该做的都做了,就是不提结婚的事,的确有些不地道,莫不是他家里有老婆?还是心里嫌弃自己是个寡妇? 说小木匠有老婆,田寡妇有些不信,就从第一次他那慌乱的劲,就知道他还是个未经人事的小毛孩子。 说嫌弃自己是个寡妇,这倒有可能。 寡妇至少是二婚,失了女人最富贵的贞操。可想想,这都什么年代了,又有几个女人能将贞操保存到新婚之夜? 另外,寡妇是死了男人的。无论有没有克夫的相,都被安上了“克夫”的命。在迷信依然盛行的农村,这可是寻妻的最大的忌讳。田寡妇不敢保证,小木匠没有这种担心,更不敢确定,小工匠的父母会不会因此而坚决反对。 还有,自古寡妇门事非多。一旦与寡妇结婚,一些心酸的小人就会跳出来,说三道四,胡搅蛮缠,搅得生活不得安宁。 孤枕难眠的田寡妇想了很多,想得月亮从东边升起,又从西边落下。想得鸣叫的虫儿累了,眨眼的星星倦了,想得黑夜褪去,霞光乍起。 在田寡妇的期盼中,小木匠终于回来了。 这一次,小木匠不但带回来了结婚所需的一切手续,还带回了两个人,准确的说,是两个操持着河南口音的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 小木匠说这是他的两位表哥,是过来帮忙种草莓的。 田寡妇听说是小木匠的亲戚,又是来帮着种草莓的,自然格外热情。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小木匠的亲戚,先前关于小木匠是逃犯、没有亲戚朋友的恶毒传言因此而被抛在脑后。 她原本是要留两位表哥在家住的,不想人家说不方便,提出了去草莓大棚里住的建议,并声称,“草莓娇贵,需要人手日夜看护!” 田寡妇也没有勉强,终究种草莓才是头等大事。 也算是小木匠识趣,他回来后没有直接进村,而是让人叫了田寡妇出去,两人先到镇上领了结婚证,又买了些喜糖,这才一同回到了村子里。 回村的路上,但见了乡亲熟人,都笑着将喜糖奉上。 当天晚上,两人带着两瓶酒一条烟和些许糖果,一起到了二叔家,递上两人的结婚证,算是交差复命。 二叔瞅了一眼结婚证,留下一些喜糖,就让他们带着那烟和酒回去了。 二叔从来不收村民的东西,即使帮了再大的忙,出了再大的力。这一点田寡妇是知道的,并告诉了小木匠。只是小木匠不信,他们老家那里,村委会主任的手比谁都黑。 当发现二叔真的不收礼时,他还是感动了。 在田寡妇与小木匠二人将出门时,二叔又扔了一句话过来:“好好过日子!” 二人听后急忙连声答应。 “好好过日子”,这是爷爷在世时最爱说的一句话,如今从二叔的口中说出,又多了一些意味。 再说那两个表哥,三下五除二就在草莓大棚里安下了床铺和锅灶,动作极其熟练,手下的活也做得很漂亮。 床是安好了,两人却没在里面睡,而是去了纸花娘子的纸花店。 在小木匠回来的一周后,我见到这两个河南人。 自从田寡妇说她种草莓以后,我就一直关注着她的进展。知道草莓大棚已经建好,种草莓的人也已请到,我就去地里看了看。 走出村子北口,我看见了老桃树和大土堆。 老桃树更老了,树干上满是伤痕,枝叶却依然蓬勃,树冠遮盖了半边天。 大土堆还一如继往的立在大路中央,像一位横刀立马的将军,而满身的酸枣树就是他的盔甲。秋日的阳光下,他的脸上竟然有一丝讥笑。 我想,他一定讥笑脚下绕行的路人。是的,多少次、多少人都建议将它移平,好让路笔直畅通,却均未得逞。 过了大土堆再走百十步,就是田寡妇与小木匠的草莓大棚。 小木匠老远就看到了我,早早迎了上来。 到了大棚边,他殷勤地向我介绍:“李,李老师,这是我大表哥,这是我二表哥。是,是给我来种草莓的!” 小木匠见我专门来看他们种草莓,便有些紧张,说话也点结巴。 倒是他的那两位表哥很淡定,只是冲我憨憨地笑了笑。但在这憨憨的笑中,我没有体会一丝的真诚和热情。 我以微笑回敬,不免也多看了他们两眼。 这两个人的确有几分相像,都是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子,都很瘦,都留着小平头。只是年龄大些的家伙肤色黑了一些,长着三角眼,蓄着小八字胡,有点些尖嘴猴腮,贼眉鼠眼,而另一个则要顺眼许多,他是国字脸,面如冠玉,鼻梁挺直,眉目之间竟然有几分英气。 这种英气我似曾在相识,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走进草莓大棚,映入眼帘的是六条高35公分的田垄,长度足有近百米,而每条田垄的上面都栽着两行草莓苗。草莓苗高大约15公分左右,因为刚栽下不久,苗叶耷拉着,苗根处有浇过水的痕迹。 我从来没有见过种草莓,也没有见过草莓苗,感觉很新奇。 “李老师,你看这些就是草莓苗,从西安运过来的,等到今年冬天,就会开花结果,到时候您一定来尝尝鲜!” 小木匠一边给我介绍一边热情的邀请我。 这小子很会来事,难怪田寡妇被他迷的神魂颠倒。 我笑了笑,算是对他热情接待的感谢,然后转身走出草莓大棚,小木匠小心的陪着,而他的那两位表哥已经去了大棚的深处忙活。 刚走出大棚,就有一声断喝传来! 第一百二十八章 子曰,食色性也 我刚走出田寡妇的草莓大棚,一声清脆的断喝传来! “嗨!干啥呢?” 是个女孩的声音,很熟悉。 我实在不想听到这个声音,更不想见到这个声音的主人,特别是在村子里。 声音的主人叫朱纯洁,是我高三的同学。上学时我俩视同水火,没想到现在重逢竟然多了几分暧昧,几分亲切。 可我的理智清晰地告诉我,这几分暧昧很危险。 因为,我已经有了名义上的女友,她叫香香,省城大医院工作,全村人都见过她的真人,为此二叔还送上了一个万元红包。另外,已得黑老二真传的新生代面相大师樊春花做出断言,香香姑娘乃是富贵命,嫁谁“旺”谁,而且能旺一家人,能旺全族人,能旺一辈子。 我很讨厌黑老二,所以对他的传人也不怎么感冒,不过“香香姑娘是个富贵命”这句话还有些靠谱,香香姑娘的家世的确不俗。 香香的大名叫张天香,是我大学女友的舍友,曾经为了替我的女友、她的舍友出气,将我压在身下当众拍打我娇嫩的脸。 我与香香的交往刚刚开始,详细计算起来还不到三个月,呆在一起的时间也不超过三天,但她已经做好了以身相许的准备。 千万不要说我自以为是,我有事实作证。 就是在上周六,又一个“美女周末”,她如约而至。 香香的美我不想再赘述,反正是谁看了都说尊贵,都说漂亮,都想亲近。而那天,她的美丽之中又多了几分性感、几分妩媚、几分妖艳。 因为“羊癫疯”,我最怕有这三种特征的女人。 可是那天香香姑娘明知故犯,害得我一整天躲她远远的,看她给我收拾屋子,洗脏衣服,做可口的饭菜。 我不与她计较,也不敢与她计较,只盼着时间过得快一些,她好早点走。 可是,那天她给我洗完最后一条内裤后,说她不走了,晚上就住在我的单身宿舍里。 那时学校老师们没有集体办公室,每一名老师都给一间宿舍,即生活又办公。有许多老师结婚了却没有房子,两口子只能在宿舍里将就。 这两口子晚上在一起,总要做些啥吧,可是那宿舍由早期的平房教室改建而成,不隔音。于是到了晚上,就有了“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的壮观场面。 到了早上,有些恬不知耻的还相互打趣: “朱老师,你要补身(肾)了,昨晚才十三分钟二十一秒就不行了!” “牛老师,你这是吃了鳖精么,竟然坚持了五十分钟零两秒,威武!” “苟老师,痛快就喊出来么,憋着不嫌难受,也不利健康!” 我很看不起这些老师,对他们的言行更是不屑。他们太自私,太自利,根本没有考虑过我们这些单身的男女老师的感受。 所以,当香香姑娘要留宿我的宿舍时,我的心有些零乱了。 “看把你吓的,你不让负责!”香香坏笑着说。 “我不害怕,我是怕你害怕!”我很真诚地解释道。 “我害怕?我有什么害怕的?”香香的笑声大了一些,好像她真的不怕。 “我们宿舍闹‘鬼’!”我实话实说。 “你就是那‘鬼’吧!”香香又开始坏笑,眼神中溢出无限怜爱。 那一夜,香香听到了“鬼”,而我为了帮她打“鬼”,一夜未眠。 在我的爱情婚姻观中,脚踩两只船是最可耻的,即使浸猪笼也不为过。所以,有了香香,我就不想招惹其他女孩子,即便她是县长的小姨子也不能。 可是,这个朱纯洁不但是县长的小姨子,还是我的老同学,还是我的同桌,还是躲不开的“仇家”。 众所周知,同学之间,最容易上手。 再说,因爱生恨有之,因恨生爱亦有之。 正因为如此,我三番五次的警告自己的意识,躲这位老同学远一点,再远一点,免得遭了“毒手”。香香的毒手我领教过,朱纯洁的毒手我也亲眼见过,一个比一个狠辣,一个比一个暴虐。 再说,香香已经拿了二叔一万元见面礼,整整一万元呀! 我的思绪随着天空的白云,从东飘到西,又从西飘到东。 “问你呢?!死了吗?”朱纯洁又是一声断喝。 显然,我的迟钝惹恼了她。 “没,没死,活着呢!”我讪笑道。 “没死咋不回答?耳朵聋了?”看来,她非要给我的身体挑点毛病。 “你咋来了?又来做啥?”我及时改换了话题,免得说下去被逼上墙。 “我想来,咋了?要你管!”她愤愤不平的挤兑我。挤兑完还不忘送给我一个白眼,一个媚眼。 冤家!绝对的冤家!有些年头的冤家! “你先忙,我回村了!”我不敢再与她纠缠,直接拔脚就走。 在村子里与这样一个女孩子纠缠,无论是何原因,我都不会占上便宜,而且声誉还会受损,身体吃亏的可能性也极大。 走过大土堆,我猛地回头去瞧。 不想正与两目对视,那是一对怒睁的杏眼,暗藏着无限的幽怨。 “算了,可不能将她惹毛了,不管咋说,有一个的同窗、同桌之谊在那儿摆着呢。”我心里想。 于是又换上嬉皮笑脸,热情地邀请她与我同行。 “嬉皮笑脸”是我对付所有漂亮女同学的绝招,多少年都没有改变。 果然,朱纯洁还是笑了,但在笑之前狠狠捶了一下我的肩。 我们边走边聊,聊到了她这次到我们村的企图。 原来,昨天她接到总公司的决定,计划在“关键”位置建一个瞭望台,为将来保护玉米免受人畜糟蹋做好准备。 “在玉米地中间建一个瞭望台,像日本炮楼一样?”我惊奇的问。 “是,是瞭望台,不是日本炮楼!”朱纯洁对我说像日本炮楼很不满。 “反正都一样!将来在一大片青纱帐里,佳人陪伴,登高远眺,该有多美!”这种想象令我有些神往,禁不住说了出来。 “什么佳人陪伴,你可真够色的!三句离不开女人!”她讥讽我道。 “子曰,食色性也!假正经!”我回了一句。 我说“假正经”三个字时最大限度的压低了声音。光天化日之下,我可不想招来了她的追打,太失我未来族长的身份。 可是,她还是听到了,并且挥起那双“粉拳”追了过来! 第一百二十九章 两名美女的猎物 就在美女挥拳追打我到村口时,女友香香出现了。 我不知道香香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如果知道,我觉不会招惹美女朱纯洁。 说这话有点可耻,就像那些偷情的人在自省:“如果早知道,他们在这个时候会来这里捉奸,那么,就换一个时间,换一个地方。” 看到自己的男友与人打情骂俏,香香自然很生气。尽管这个男友,曾经是舍友的男友,现在也只是名义上的。 她微笑着走了过来,就像一位美丽的王后迎接凯旋的王,笑里充满了爱慕与崇敬。她轻轻地挽起我的胳膊,甜蜜与幸福洋溢在她花一样的脸上。 越生我气的时候,越对我好,过后的报复就越残酷,越暴虐。这是香香的一种独特的感情表达方式。 我被她的温柔与宠爱“蜇”到了,浑身的皮肉紧了起来,冷汗落了下来。 见到我如此不堪“受宠若惊”,她用香帕轻轻擦了擦我额头的汗,又将我的胳膊往怀里拉了拉,紧贴着她的胸前,细声细语地说:“没事,没事的,谁家猫儿不偷腥,我不介意……” 对于香香的恩爱秀,旁边的朱纯洁即没生气,也没觉得难堪,只是冷眼旁观。仿佛刚才与我眉来眼去的并不是她,也仿佛面前这对秀恩爱的是路人。 “这是朱纯洁,我的高中同学,在我们村种玉米!” “这是我女友张天香,医生!” 见香香恩爱秀的差不多了,我给她俩介绍。 香香很有礼貌地道了一声:“您好!” 朱纯洁很得体地回一句:“您好!” 此后,她二人没再说话,而我也不敢说话。在一种静谧怪异的氛围中,我们并排走向村子里。 正值黄昏,厚重的云朵盘踞在西方天空,夕阳透过丝丝空隙,迸射出条条夺目地霞光,将田野里弥漫的暮霭,染上了绛色。 路上行人稀少,一群麻雀在这绛色的暮霭中,飞起又落下。 再回望天边,夕阳眨眼之间变成一条游鱼,在凌波云海之中翻滚,频频起道道金色的鳞光。 这就是故乡的美景,多少次令我陶醉,而今天我却无心欣赏,因为此刻,我是一只猎物,一只被两名美女猎手盯死的猎物。 一位将我狠狠护在身下,另一位则在一旁虎视眈眈。 做猎物的感觉是痛苦而绝望的,做两名猎手的猎物则更令人万念俱灰。 到了二叔家,二婶已经将饭菜准备好。 四个凉菜,胶原蛋白丰富的肉皮冻,香味醇厚的凉拌肘花,酸辣香脆的凉拌莲菜,还有一盘关中美女的最爱——凉皮。 四个热菜,醋熘土豆丝、芹菜豆腐干、红烧排骨、清蒸草鱼。 另外,锅里的臊子汤也已调好,下面的水也已沸腾。 他们好像已经知道了我的窘境,打电话叫回了大牛哥,正在一起聊天的胖子也跟着回来。 在二叔家,胖子要比我气长的多,他管二叔叫干爸,管二婶叫干妈。 胖子自然是认识朱纯洁的,他俩一人是县上的干部,一人是县长的小姨子,芝麻大点县城,抬头不见低头见,胖子又是一个善于官场钻营的人。 大牛哥也自然认识香香,那位与他有“一夜-情”的女出纳还是香香找的人、找的地方给安顿好的,否则,他头大着呢! 有胖子的地方,从来不缺少欢声笑语,几个县城新出的段子从他嘴里讲来出,香香差点将饭喷在了他的脸上。 酒足饭饱后,朱纯洁说了她们公司想在玉米地中间建“炮楼”事,二叔犹豫了一下,又看了看我,就点头同意了,但再三声明,只能是临时建筑。 这一顿饭,是我有生以来最难堪,也是最难忘的一顿饭。 当晚,香香住到了小凤的闺房里,而胖子自然与大牛哥挤在了一个床上,而我回到了自己家,住在那间窗户正对朱纯洁宿舍的卧室里。 爷爷走后,二婶要我搬到他家住,我没答应。 我觉得,自己应该守护好这个家,至于什么原因,我说不清,也许对于父母的归来还有一丝期盼吧。 见我有自己的心思,二婶也就没勉强,也因此承受了不少二叔的埋怨。 每天,二婶都会为我打扫庭院,收拾房间。太阳好的时候,还会将我的被褥拿出云晾晒,跟亲妈一模一样。 朱纯洁说了公司的事,就回去休息了,而香香借口去给我铺床褥,跟我到了我家,进了我的卧室。 经过一番严刑逼供、屈打成招之后,香香姑娘心中的气总算消了。 卸下狰狞的面具,换慈祥的笑容,香香又成了小鸟依人的美丽姑娘。她用温柔无比的语气,告诉了我一个令我胆颤心寒的消息。 那个怀孕的女出纳提出要大牛哥去陪她! 原来,随着怀孕月份的增大,女出纳的行动越来越不方便了。 自从决定独自生养孩子,女出纳红霞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力量,她一个人去医院检查,一个人去参加孕妇培训班,早教班,楼上楼下的跑,城里城外的跑,为了生一个聪明健康的宝宝,她豁出去了。 当第一次孕检b超的结果出来以后,她差点欢喜的晕了过去,苍天见怜,她竟然怀上了双胞胎。 她暂时没有将这个消息告诉别人,她想将这份喜悦埋在心里,独自享用。 然而,双胞胎的带来的幸福并不能替代孕期的痛苦,孕吐、贫血、水肿这些比单胎孕妇要强烈的多,偶尔还有宫颈出血、早产征兆、胎位不正等这些听起能要人的命的症状,让人生活在无限恐惧当中。 的确,她需要一个人来照顾,更需要一个人来陪。 要不要告诉大牛哥?真要大牛哥去陪吗?要知道,大牛哥的媳妇小兰即将临盆,也正是需要大牛哥的时候。我很纠结。 香香见我如此为难,就出个馊主意——让我代替大牛哥去照顾。 我去照顾一个孕妇?且不说我有正式的工作,就我一个男的,照顾一个不是自己亲人的孕妇,这合适吗? 可是,除了我,还能有谁去呢? 我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个泥沼中,越挣扎,陷的越深,越不能自拔。而眼前这个美女,就是一步一步引我进泥沼的人。 第一百三十章 房租可以肉偿 我感觉,我掉进了一个圈套。 而设下这个圈套的人,就是我的现任女友香香。 那天,我陪着怀孕的女出纳去打胎,偶遇前任女友的舍友香香,就莫名其妙的上了她的贼船。 我先是动了善念,许了女出纳留下腹中私生子,又施了善心,用二叔给我的婚房钱给她置办了房子和家,最后还答应她,每月供养其生活。 本来,我与这位女出纳和她腹中的胎儿没有一丝关系,可如今,走着走着,她似乎成了我养的“小”,而我也成了她腹中胎儿的“大”(爹)。 我可是没有娶妻的黄花小伙子呀! 现在,我聪明伶俐的女友竟然要我放下工作,去照顾一个孕妇,这是要将我“偷情致使少女怀孕”的罪名给坐实了呀! 其用心何等歹毒?其使计何等阴险? 可我没有退路,且不说我已答应大牛哥将此事摆平,就算没有答应,我还能真看着两个孕妇悲愤欲绝,看着二叔二婶被活活气死,看着大牛哥成了遭万人唾骂的负心汉、永远不得翻身吗? 我不能!所以,我只将一切扛起来! 借口去省城医院看病,我先请了三个月的长假。自从上次给女学生辅导功课时休克以后,学校的领导和老师都很关心我的身体,也都希望我能早日治好我的“羊癫疯”病,不要再在女学生的面前丢人伤脸。 这“丢”自己的人,“伤”学校的脸倒也罢了,如果把人家女学生吓出个好呆来,那谁也承担不起。 再说正值学校放暑假,没有多少工作。请了假后,我又回村给二叔和二婶打了声招呼,说是去西安进修一段时间,就坐上了开往省城西安的列车。 因为香香在西安上班,所以我无论以何种理由去西安,二叔二婶都能理解,也非常支持。在他们的眼中,工作远没有娶妻生子重要。 需要重点声明的是,这假借看病去请长假,也是香香的主意。 仿佛一切她都是考虑过的,也似乎一切都按着她的预想在发展。每每想到这里,我就有一种被卖了还帮着数钱的感觉。 见到女出纳红霞的那一刻,我被她的容貌给震惊了。 不再是那个芊芊少女,也不再有美丽的容颜,硕大的肚子足能塞进去两个篮球,孕妇斑生满两颊,脸分不清是肿胀还是发胖,一身宽松的孕妇装像床单一样裹在身上,显出丰腴的体形和粗壮的腿。 为了生孩子,这女人真是遭了大罪。 “军峰叔,你咋不来看我呢?”红霞笑着怪我。 “我,我忙,忙!”我有些不好意思。 “你可要感谢香香姐,都是她在照顾我!”红霞感激的望了一眼香香。 “谢谢,应该谢谢!可你不能管她叫姐,要叫婶,这辈份绝不能搞差了!”我听出了这其中的问题。 是的,辈份差了,我与香香相好不就乱了伦理么! 想到这,我又想起这红霞与大牛哥的事情,不禁满脑子的黑线。 香香笑了笑,也没说什么。 就在我们坐着闲聊之际,有人按响了门铃。 我去开了门,一位三十多岁的妇女站在门口,着装干净整洁。 “这是王女士的家吗?我是来做住家保姆的!”她问。 王女士?我一时没有反应上来,直到香香出来热情将那妇女迎了进去,这才想起女出纳红霞,姓王。 保姆是香香请来的,每月八百元,这在西安相当一个白领的工资。 人是香香请来的,但钱却要我出,好生郁闷! 香香见人齐了,就说出了她的计划,由这位保姆负责红霞的饮食起居,直到孩子一岁为止,而我负责陪同她去医院产检和分娩,以及一切需要外出的工作,也直到孩子一岁为止,而香香,只负责领导和心里辅导。 这真是想的周全! 事情商定以后,我与香香走出红霞居住的小区,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西安高新区枫叶新都市。在那里,正有一套一百四十平米的房子等我入住。 小区是个新区小,房子也新房子,刚刚装修不久,各种配套却高档齐全。 “这是我们家的,现在没人住,就租给你了!”香香说得轻描淡写。 “租给我?什么价?高了我可租不起!”我装出很认真的样子。 “租金呢我还没有想好,主要看你的表现。不过你不要担心,如果真没有钱付房租了,肉偿也可以!” 香香说到“肉偿”时难得地露出一丝淫笑。 “好,一言为定!”如此好事,我若不答应岂不成了傻子? 随后,香香帮我收拾了一下带来的行礼,就回去了。 我本来要送她,她不让,说是太远了,送去了还要回来,再说我刚从老家来,又到红霞那里折腾了半天,一定累了。 我为香香的细心和关切而感动,本能的想拥抱她一下,结果看了看她那丰满的胸,吞咽了一下口水,就果断放弃了。 最近一个时期,我身上的那个所谓的“羊癫疯”病愈发的厉害了。但凡一切与性有关的事情都不能想,但凡一切女人身上的部件都不能看,否则不是心疼,就是头晕。 香香知道我的痛处,也能体会我的难处,很是同情地望了我一眼。 我送她到小区门口,看着她坐上一辆红色的出租车。 就在她上车的那一刹那,我才发现她今天好美。 那一件淡黄色束腰连衣裙缀满白色小花,深棕色的高跟皮鞋尽显她的曼妙的身材,举手投足之间表露出她的尊贵和风雅。 上学时,我怎么就没发现这个“宝贝”呢? 回到那个可称得上豪宅的房子里,仔细观瞧以后,不免又是一阵感叹。 房子的装修华丽,装饰奢侈。如此大的面积,如此高档的装修,绝非现实生活中普通人家能承担得起。如此精美的装饰,如此雅致的布局,也绝非社会上的平常人士能想得出,能做得出。 这个香香姑娘的家到底是做什么的呢?这么好的一套房子竟然闲置着,莫不是给她置办的婚房? 如果真是,我住在里面合适吗? 别人不知道不说,我俩的心里可一清二楚,为了从二叔那里套来钱安顿怀孕的红霞,才假扮成男女朋友的关系。也就是说,到时目前为止,我只是她名义上男友,是随时都可以拜拜的。 想到这时里,心有些辛酸和苦闷。都是这可恶“羊癫疯”病害的,不然早就能“假戏真做”、成就好事了! 这“羊癫疯”病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有没有好的一天?如果没有,我不是要打一辈子光棍了么? 第一百三十一章 闹鬼的实验室 来西安的第二天,我去了西北大学闹鬼的实验室。 自从马三在这间实验室里做完法事以后,安魂香的味道就住在这里,无论如何打扫通风,赶不走了它。 有烧香的味道,进了这实验室,就像进了寺庙,或者灵堂。 于是,一些匪夷所思的事实被编造出来,一些怪诞不经的传言也不胫而走,本来就有些恐怖地古遗体研究实验室,因此蒙上一层诡异的面纱。 有人说,是几个调皮的新生在捣蛋,他们晚上不想做实验,想去约会。 也有人说,与新生无关,是学长学姐在里面约会,他们不想让人撞见。 还有人说,适逢千禧年,国外的魔鬼将被释放,国内古尸也将苏醒。 …… 实事证明,谣言的生命力和传播力要远远大于真相。 两年过去了,关于古遗体研究实验室闹鬼的谣言不但没有停止,反而越传越广,越传越丰满,越传越离奇。 作为实验室的负责人,古老师对此不置可否。 院里的领导曾问过他一次。古老师一本正经地说,这种气味是从一具尚未完全腐化的尸体上发出的,只要院里拔给他一些科研经费,不出三五年,他一定能分析出原因,并找到解决的办法。 为此,古老师还打了一份报告上去,结果报告石沉大海,领导也没再问。 与那些学生相比,这些系院领导要好对付一些。 自从好友马三的弟弟小东在实验室被吓尿裤子以后,那个以少女初“吻”救他的女学生李小凤就引起了古老师的注意。她勤奋,博学,胆大,心细,多思,又动手能力极强,是一个天生做考古研究的料。 今年上半年,李小凤顺利地通过了国家研究生考试,成为我们李家村第一位研究生,古老师也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小凤的导师。 关于小凤上古老师研究生的事,曾经还有几句闲言。 传言里说古老师给自己朋友的弟媳开绿灯,古老师没有理睬。后来随着小凤的本科毕业论文在国内权威考古学期刊《考古与文物》上发表,那几句闲言碎语就如浮尘一般被吹得干干净净。 我相信妹妹小凤的实力,她是我见过的最聪明、最刻苦的女孩子,总觉得她的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灵气。 自从确定上古老师的研究生后,小凤就一头扎进古老师的实验室,全身心地沉浸在她的课题研究中,而我到这里来,就是找她的。 在来实验室之前,我先去了一趟开元商城。 开元商城位于西安城中心,营业正门与举世文明的古建筑西安钟楼比邻相对,是一座集商业贸易、餐饮服务、文化娱乐为一体的多功能、高档次、智能化的大型综合性商城。 清朝时此地曾是一座香火旺盛的寺院,名开元寺。清末寺院衰落,轮为老西安著名的烟花之地,车流马龙。解放后一度为市场、商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在此修建了商城,名开元商城。 我去开元商城是为了买手机。昨天女友临走时让我有空给她打电话,她有一个粉色的摩托罗拉手机,新买的,三千多块。 我以前在西安上学时有一传呼机,联通的,这几年手机普及,传呼台纷纷倒闭,传呼机成了废品。回县城后我又一心一意育人教书,也不想与谁联系,所以一直是个自由之身,不受电子产品的攀扯。 现在来西安了,难免要与一些狐朋狗友勾搭,有个手机还是方便的多。 买手机时又想着妹妹小凤也该有一部,也顺手给她买了。反正卡里有钱,来时二叔听说我是边进修,边瞧病,又给我卡打了五万。 小凤是女孩子,喜欢时尚漂亮,我用心给她挑一部最流行的,也是最好看的,花了近四千元。而我,则选了部千元左右的诺基亚。 卖手机柜台代办手机卡,我又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了两个。 等这些事情办完,赶到实验室时已近中午。 实验室门开着,小凤却没在,说是今天家里有事,不过来了。 “家里有事?我从家里刚来,没听说有事呀?”我心里有些疑惑。 “你去书院门姚氏古玩店吧,她说不定就在那儿!”那个热情的女学生见我有些失落,就给我提醒道。 “书院门?马小东?姚氏古玩店?”我恍然大悟。自订婚的那一刻起,小凤的家已姓马了,而我们家成了她的娘家。 说起姚氏古玩店,我又想到了那个盗墓的马三,想起那个山杏。 唉,我该如何面对这个马三? 装着一切都不知道,都不记得,只将看作小凤婆家的哥?还是提名叫响说,你就是个盗墓贼,那年那月到我们村盗过墓? 都不能! 如果那样,我将至妹妹小凤于何地? 我决不能让她为难,更不能让她忧心难过! 可这纸终究包不住火呀!想想小凤结婚时,五叔一家要回来的,而这个马三作为男方家主,也必须在场,两人一见面...... 要不我先去探探虚实,摸摸这位盗墓贼的底。 人人都有难言之隐,人生处处也都有不得已。倘若那位亲家哥已经迷途知返,我们又何必纠缠那些不咸不淡的往事呢?倘若没有,也好有个应对准备。 再说哥是哥,弟是弟,只是血脉相连而已,与品性无关。 “对,就去姚氏古玩店!”我打定主意,又坐车折回到城里。 书院门位于西安城南门内东侧,东至安居巷,接三学街,因在关中书院门前而得门,1991年整修为明清风格的文化旅游街。 关中书院是明清两代陕西的著名学府,全国四大书院之一,最初建于明神宗万历年间。姚氏古玩店就在其东隔壁,坐北朝南。 店面似乎刚刚整修过,做工精美的雕花门窗新上了大红油漆,棱角处以金色点缀,显得富丽堂皇。 迈过一尺高的门槛,进去两三步,是一扇两米多高的红木屏风,屏风主要采用镂空雕刻工艺,结合,雕、嵌、描、绘、堆漆等手法,刀法洗练,层次分明,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地方特色。 屏风脚下两个清花瓷坛里,几朵睡莲开得正好,红花绿叶间有金鱼游戏。 透过屏风上的花纹空隙,店堂里的文物隐约可见。 绕过屏风,左右靠墙各有一个木制博古架,在灯光的映照下,架上文玩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 中堂之上是一副神人画像,像两边有对联。画像正下方是佛龛神台,台上一瓶一镜古朴典雅,中间一个木制的自鸣钟增添了几分灵魂。神台左右各立一个花架,架上君子兰挺拔苍翠。 神台前是一张老榆木八仙桌,桌上一套茶具古香古色,桌两边各是一把太师椅,简约里透着奢华。 就在我走近欲细瞧那神人像时,一声清脆稚嫩的女声从背后传来。 第一百三十一章 两个很像的女人 我是中午时分走进姚氏古玩店的,一名三岁左右的小女孩接待了我。 “叔叔,您要买点什么?尽管看!”她身穿一件粉色碎花吊带衣裙,白色袜子,红色凉鞋,声音稚嫩而天真。 “我不买什么,我找人!”我自然地蹲了下去,笑着对她说。 “你要找谁?这里的人我都认识!”她显然很想帮助我。 “我要找小凤,李小凤!你认识吗?” “认识,认识,是我小婶娘!”她见我说出的人认识,高兴地跳起来。紧接着就又冲着里面喊:“娘,娘,有位叔叔找小婶娘!” 小婶娘?称小凤为婶娘,她应该小东他哥的孩子了。 随着小姑娘的银铃般地呼唤声,左侧博古架轻轻移动,墙角处露出一个隐蔽的小门,一位少妇从里款款走了出来。 但见她身着白色无袖圆领a字连衣裙,大气温婉。秀发高高挽起,一条细细的白金项链系挂在白皙的脖颈上,在灯光照耀下反射出五彩光芒。 “姐,我是军峰,小凤她哥!”我没等她说话就自我介绍,我担心她忘了我。 “我知道,我知道,那天看你第一眼就记住了你!”她好像猜到我的担心,微笑着解释道。她的目光里溢满了喜悦与热情。 “快坐,快坐,几时来的?”她一边让座,一边给我倒茶。 “昨天到的,来西安办点事。”迎着她的热烈地目光,我轻声说。 “我是来找小凤的,刚才去了她的学校,同学说她可能在这儿!”我接过她递来的热茶,说出此行的目的。 那天我终是没有见到小凤,她去少华山玩去了。与她一同前去的还有小东、小文、王媛还有马三。 我却没有因此而有任何失落,因为与山杏姐有了更多的时间说话,我的心情反而更加愉悦,更加欢畅。 我不清楚这种欢畅是从何而来,就像不知道山杏姐为何那般亲切一样。 与我亲切地不止是山杏姐,还有她的女儿芸芸。 这小可爱自打见我时起,就依偎在我的身边,只要有插嘴的机会,就说这问那,仿佛早就熟识,今天只是久别重逢而已。 从与山杏姐的聊天中得知,因为手腕伤痛的原因,马三这些年并没有离开店里半步,这让着实让我放心不少。 大约下午四点左右,我离开了姚氏古玩店。 我原本是打算在店里等小凤的,可是香香要我去她们医院接她。 离开时,我将给小凤买的手机留在了店里,请山杏姐代为转交。在那部手机里,我已经储存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到了香香医院门口,时间尚早,我就找了一处阴凉边抽烟边等。可是烟点上了没抽两口,一位干净文气的中年妇女走了过来。 “小兄弟,来看病?”她谨慎而热情的问我。 “不是!”我知道,自己这身乡下人的打扮引了来“医托”。 “那小兄弟是来看病人?”她有些不死心。 我摇了摇头,算是对她的回答。 “小兄弟,大姐这里有医疗发票,要不要?”她换了个主题,又问。 我还是摇了摇头,便不再看她。 “嘁!”见我不理,她用鼻子哼出一个字走了。 随后又有几个人在我面前晃悠,一幅欲言又止的样子。 这令我有些心烦,于是就将还有半截的烟猛吸两口,扔在地上用脚狠狠踩了,转身进了医院。我记得,女友香香所在的妇产科大楼下有一座花园里,而花园里小径上有木椅,可以供病人和家属休息。 医院里的病人比以前更多了,绿荫道上来来往往,络绎不绝。 绕过门诊大楼,我刚刚走到妇产科楼下,一个小伙子就迎了上来。 “哥,来看病人?” 又是一个“医托”,我快愤怒了。 “不是,我来看病!”愤怒之后,我有心想逗逗他们。 “哥,什么病?我这里有关系,可以帮你找到最好的医生!”见有门儿,小伙子更回殷勤了。 “男人病!”我脸不红,心不跳的说。 “哥,这病好治!你放心,只要你跟我去寻扁神医,保你立马生龙活虎!”他说到“生龙活虎”时还不忘向我的下身处看了看,目光中有些同情,但更多的是轻慢和嘲笑。 还从来没有一个这样明目张胆的蔑视我,我出离愤怒了。 因为生气,我没有再说话,只是沉默地看着他。 我的沉默更加增强了这位“医托”宰我的信心,他渐渐贴身过来,仿佛要说极其机密的话。 “哥,我不骗你!那位扁神医可是扁鹊的后人,能治各种疑难杂症,医术高明的很,治你这毛病是碎碎个事!” “哥,你相信我,找扁神医看,要比这医院便宜多了!” “哥,你跟我去,我还能让他给你优惠些!” …… 看着他如此卖力地表演,我竟然有些同情他了。 年纪轻轻,大好韶华,做个什么不好,非要做这坑蒙拐骗的“医托”呢?突然间,我有了劝劝他弃恶从善的冲动。 就在此时,我看见女友香香走出了妇产科楼。 此时的她已经脱下白大褂,换了一身淡黄色丝麻套裙,脚上的高跟鞋踩的水泥地咯噔、咯噔直响。 她并没有看见我,正与身旁的一位中年女人有说有笑,宛如一对母女。 那中年女人看上去刚过不惑之年,淡雅的连衣裙、标准的瓜子脸,端庄典雅,颇具大家闺秀之风。 待她俩走近,我渐渐看清了她的容貌。皮肤雪白,娥眉淡淡,眼若秋水,恍若仙女下凡,有说不尽的美丽清雅,高贵绝俗。 怎么如此熟悉?仿佛刚刚见过! 看到这里,我的心突然痛了一下,却不是“羊癫疯”病的那种痛。 在一个岔路口,香香与那妇女挥手告别。 待那妇女走远了些,我喊了声“香香!”。 这时,因为我的喊声,那个小伙子表演终于停下来,寻着我的目光,他看见正笑嘻嘻地走过来的香香。 很显然,他认识香香,香香也认识他。 “你在这儿干什么?”香香见了他径直问,语气很不客气。 小伙子显然是被香香给震住了,不知该如何回答。 “他要给我介绍神医治病!”我向香香坦白。 “治什么病?”香香没有看我,而是死盯着那个小伙子。 “治羊癫疯!”我顺口回答. …… 这一天我见了两个女人,两个很像的女人。 一个在姚氏古玩店里,我们曾经见过一面,那时就倍感亲切。另一个在医院妇产科大楼下,虽从未谋面,却又似曾相识。 从此之后,她们就时常撞进我的梦里,时悲,时喜。 第一百三十三章 羊癫疯的端倪 自从梦里有了那两个女人之后,我的心绪乱了。 忧愁常常无缘无故地攀上心头,感到莫明其妙的空虚与凄凉,也会一时欣喜与期盼,却总找不到为何欣喜,为何期盼。 我曾经是一个单纯的人,悲得彻底,喜得通透。可如今,总有一种淡淡的忧伤弥漫在心间,总有一种切切地渴望凝结在眼眸,总有一些幻想在大脑中徜徉,我成了一个多愁善感的人。 对我的这种变化,香香很满意。她说这是男人成熟的表现,是男人魅力的展现,是男人有思想、有内涵的体现。 妹妹小凤却很不乐意,她希望我回归从前。她说简单就真实的,简单是幸福的,简单是可以永恒的。 小凤在饭桌上,当众清晰的表达了她这一观点。 当时在座的还有马三,小东、小文、山杏、王媛、香香和我。 这是我第一次与马三坐在一起吃饭,或许是我这几年变化很大,他竟然没有认出我,这让我心里准备好的难堪消失得无影无踪。 想想也是,那时是我又黑又瘦,身高体重不及现在的四分这三,一口纯正的西府农家口音,嘴上也没有胡须,典型的农村野孩子。 那顿饭吃得愉快而轻松,香香风趣,小东幽默,小凤说的话富有哲理又不失诙谐,我们其他几个人围着他们三个嘻嘻哈哈笑个不停。 饭桌上马三话很少,但也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故事因小凤说起一块墓中古玉而引起的。 小凤所说的古玉害了人,而马三故事里的古玉救了人。 故事发生在民国时期,说是甘肃省某个偏远的村子里,住着一个刘姓老太太,没有人知道她的年龄,因为知道的人都死了。 老太太曾是远近闻名的神婆,方圆几百里的大小庙宇和村镇都流传着她“伐神”的光辉事迹,到七十三岁还时常在庙宇跳“禹步”。 “禹步”是道士在“祷神”仪礼中常用的一种步法动作。传为夏禹所创,故称禹步。因其步法依北斗七星排列的位置而行步转折,宛如踏在“罡星斗宿”之上,又称“步罡踏斗”。 后来民间的一些巫婆神汉也照猫画虎,学起了“禹步”。虽然他们没有道士们走的精准,但动作幅度很夸张,并改“走”为“跳”,时间也增长,通常从晚上八点一直跳到凌晨一点,再加上一些乱七八糟的唱词,使其观赏性大大增强,从而深得广大信徒的喜爱。 信徒们根本不管什么“步罡踏斗”,只要灵验、好看就行。 且说这刘老太太之所以有名,是因为其“禹步”跳得好,跳得时间长,常常跳得狂风大作,纸灰飞舞。 听人说,这就是神灵上身了。 被神灵上过身的人,身体一般都很虚弱,说是伤了魂魄。可不知为什么,这个刘老太太眼不花,耳不聋,身体一直都很硬朗。 后来村里的某个年轻人“撞客”了,高烧不退,上吐下泻,直翻白眼,请来了三四个大夫都不管用。 年轻人的母亲就去求刘老太太,结果平常一直敞开着的神婆大门那一天却关闭上了,而且再叫都不开。 眼看着儿子要丧命,那母亲把心一横,就开始在神婆门前“磕”起了响头,从白天一直磕到了半夜,头磕破了,血流了一脸。 凌晨时分,随着一声叹息,刘老太太打了门。 到了那年轻人的家,刘老太太让人在中堂设下香案,再给“家宅六神”上了香,并取来一碗清水、一根筷子、一把菜刀和一些醋和面粉。 待一切准备停当,所有人都跪在香案前焚香祷告后,她往那水里滴几滴醋,又撒了些面粉,右手扶筷子竖立在碗底,开始口念祝词: “拦了你的马路,撞了你的桥头,不管你是撞死的、吊死的、溺死的,烧死的,无意冲撞,不要见怪。既然找到……”。 念完祝词,她突然叫一个人名,随之右手松开,那筷子直挺挺立于碗中。 往日驱鬼,她总是要叫许多的人名,筷子才有可能立住。可这一次,她仿佛知道是谁,直接叫出那个人的名字。 众人见状,赶紧烧纸。 刘老太太点燃一卷黄裱纸,对着筷子颂道: “太上老君下凡,黑虎灵官开道,是人是鬼,把人放轻生,若要害人,就往十字路口走” 颂毕,一刀斩去,筷子立折,飞出老远。 之后,她让那年轻人喝下碗中水,又取出随身携带的一个青色玉钱系在其手腕,这才悄然离去,去时神情落寞。 第二日,那年轻人恢复如初,只是手腕处的玉钱碎成了黑色粉末。紧接着,刘老太太的家院方向,便传来了阵阵哭丧声。 后来听人说,那只青色玉钱是一块古玉,刘老太太就是靠它护住自己精魂的,因为那年轻人撞了恶鬼,非祭出古玉不可。 就在玉钱破碎的那一刻,刘老太太死了。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可我对古玉的兴趣开始了。 马三似乎看出我的心思,冲我笑了笑。 第二日,山杏姐亲自给我送来了一块龙头玉佩,淡绿色,带有一丝铁锈沁,说是战国时期的。此外,还送来一只沉香手串,并特意交待,玉佩日夜不离身,手串一年一换,到换的时候,她自会送来。 她那郑重其事样子,仿佛这关乎我的身家性命。 我很感动,山杏姐的言语中充满了关切,就像我是她的亲弟弟。 我当即就将龙头玉佩往头上套,不想绳子太紧,我的头又太大,卡着进不去也摘不下来。山杏姐看着我的窘态,轻轻的笑了。她走上前,轻柔地打了绳子上的锁扣,待绳子松了下来,再套在我的脖子上,又将绳子拉紧。 我闻到了她身上气息,是亲人的气息。 我感受到了她眼中的怜爱,是亲人的怜爱。 多么美妙的感觉!曾经无限渴望,却从未曾经拥有。 我静静的感受山杏姐给我所做的一切,像一个乖巧懂事的弟弟。见绳子绑好,我将玉佩放进衣领里,让那份“关爱”紧紧贴在胸膛。 山杏姐又拿起沉香手串给我,亲眼看着我带在左手,这才满意的打量着我,像是完成了一项重要使命。 手串很沉,颜色很深,香味自然,摸上去油腻冰凉。 古玉与沉香带上以后,不知是因为山杏姐的原因,还是它们辟邪、驱秽的功效,我的心安稳许多,也宁静了许多。 这又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羊癫疯”病,心中暗暗祈祷,希望天地三界神灵保佑,早日祛除这病魔…… 第一百三十四章 偶遇前女友 大学毕业一年零两个月后,我见到我的大学女友。 我们是在香香工作的医院里偶遇的,她在丈夫黑驴的陪同下来做产前检查,而我正扶着怀孕的红霞从b超检查室走了出来。 我看着她的微微突起的腹部,又看看红霞的大肚子,心中竟然有些恍惚。 曾经一直以为,女友的肚子里只能是我的孩子,不管生多少个,都将是我们的爱情结晶,谁也无法阻挡我们的爱情。 然而仅仅一年后,她就怀了别人的孩子,还怀的理直气壮、合情合法。 难说这就是所谓的爱情? 如果是,就让这他妈的爱情见鬼去吧! 如果不是,那爱情又是什么呢? 我的目光从她的腹部慢慢上移,攀上了那两座高峰。 正是这两座高峰,曾令我无限神往,令我尽情陶醉。也正是这两座高峰,第一次让我晕厥,从此背负上“羊癫疯”的臭名。 也许怀孕的原因吧,那两座山峰更高了,也更大了,将轻薄的棉绸孕妇裙撑得老高,像有两只手托着一样。 突然,我心生嫉妒了。 我用极其轻蔑的眼神望向了她身边的黑驴。 黑驴还是一如既往的黑,就像刚从煤矿井底下刚刚上来。 可能是因我贪婪的目光在他怀孕的媳妇身上逗留太久,黑驴有些恼怒,正用那双比绿豆还小的眼睛瞪着我。 “吃我剩下的,你张狂什么?”我心里“阿q”了一句,便不再理她,将目光再次肆无忌惮的投在了他媳妇的身上。 此时的她,却并没有看我,而是将心神都放在了我身边的红霞身上。 “都说这一夜夫妻百日恩,尽管我与你没有做成一夜夫妻,但也“老公、老婆”的叫了三四年,没有恩情也有感情吧,没有感情也有面情吧,这么久都没有见了,也不仔细瞅瞅我?” “无情的女人!卖身求荣的女人!” 我心里咒骂着。 为了生活,为了工作,你卖身求荣嫁给校领导的儿子,可以理解,但是见了旧人无情却是不可原谅和饶恕的! 一个无情的女人,与魔鬼没有什么俩样。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往这个女魔的眼睛里探去,想看看她的心究竟是如何生长的,又是如何跳动的。 那双明眸依然美丽,依然醉人。多少次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多少次令我神魂颠倒,也不愿自拔。 似乎感觉到了我在看她,她将目光转了过来。 随之一抹媚笑祭出,瞬间就将我心中所有的愤怒和委屈击得粉碎。 “怎么‘肿’成这样子了?”我抢先开口道。 我是知道她嘴上的功夫的,一旦张开,绝无我还口之力。 “这是‘肿’么?这是福!”她得意地将微突的腹部挺了挺。 “这‘福’可够大的?”我的目光在她和红霞的肚子上扫过,轻声调侃。 “太大了那叫‘窝’!”她显然有些不悦。 看她不高兴,我就高兴。 看到我高兴,她好像反应过来,怒容换成了笑脸,冷笑的脸,讥笑的脸。 她用目光指着红霞的肚子,轻蔑地说:“是你的吗?” “把那‘吗’字去掉好不?是我的!”我反驳道。 “真的?你行吗?”她带难以置信的口吻。 随之轻轻笑了出来,这边的黑驴也跟着笑起来。 我想,那头黑驴一定是猜出了我是谁,而这位曾经给我冠上“羊癫疯”病的前女友,也一定在被窝里给他讲了我的天赋。 看见他们笑,我身边的红霞也跟着笑起来。 红霞并不傻,尽管她不知道底细,但她听出来了我与眼前这名女子的关系不一般,而且很不一般。 看见红霞笑,他们又不笑了。 如果有人当面怀疑自己的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男人的,这个女人绝不会泰然处之,也绝不能善罢干休。 可是面前这一位,竟然没心没肺地笑了,而且笑得那样自然。 红霞的笑,让我想起了香香,所以也笑了。 就在我们四人都在笑愣之时,香香姑娘从里间走了过来。 好像知道我们会在这里相遇,她刻意收拾了一番。干净整洁的白大褂之下曼妙的身材若隐若现。秀发挽起,一丝不乱,眉如远山含黛,目似秋水横波,面带粉嫩光,如花似玉。 见自己的舍友到了,我的前女友和她的丈夫又有点底气了。 “天香!你看!”她指着我,望着红霞,问香香。 香香何等冰雪聪明,又是四年的舍友,自然明白对方的意思。 “不是他的!我向你保证”她趴在舍友的耳旁,道出实情。 她自己能这样轻意出卖我呢?我郁闷! 这个世界上,最难懂的就是女人!她们可以为了男人一辈子守身如玉,也可以为了一丝的恨和嫉妒将男人无情地出卖。 向她的舍友(我的前女友)告完密,香香又走到我的身边,大大方方地挽起我的胳膊,将那高耸的胸脯紧紧挤在我的臂膀上。 “回见,我带他们去ct室!”香香微笑着告别,拉动我与红霞一起离开。 她不容我与我的前女友及其黑驴丈夫告别,也不容我再多看他们一眼。尽管如此,我还是在走了三五步后回了一次头。 我看见,那二人一脸的“懵逼”,久久不能回过味来。 “爽!爽歪了!”我心情一下大好,忍不住就在香香的粉脸上亲了一下。 可能是担心自己同事看见,香香的脸羞红了。 多年以后听我的前女友说,她当时“懵逼”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香香为什么会跟我在一起?我身边的那个孕妇到底是不是我的妻子?孕妇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不是我的?但是这些都不足以令她心灵震撼。 真正令她心里山崩地裂的是:为什么香香用她温软的胸脯紧贴着我,而我的固疾——“羊癫疯”病没有犯呢? 第一百三十五章 使出吃奶的劲 不是冤家不聚头。 来西安见过前女友这个冤家之后,就该另一个仇家——“肉头”上场了。 在肉头上场之前,很有必要说一下他为什么叫肉头,又为什么是我的仇家。 肉头,百度汉语中这样解释,读[ outou]时有软弱无能、傻、动作迟缓,做事不利索三种意思;读[ outou]时意思为人肉丰满而柔软。 我的这个仇家很不幸,他瘦小的身躯里竟然融合了肉头所有释义,包括内涵和外形。做事婆婆妈妈,遇事胆小、窝囊,性格执拗、倔强,头脑死板,又没眼色,尽干蠢事、尽吃亏。 另外,他的头的确肉多而丰满,像电视剧里的大头儿子。 肉头与我是大学时的同班同学,只是刚开学不久我俩就结了仇,到毕业都没有说上三句话。 如果问起结仇的过程,其实很简单。 那是在班级国庆-中秋联欢会上,我正与同桌在讨论男生的生理卫生知识时,突然听到主持人(女)在话筒里问:“谁最小?” 喜欢抢答的我顺口就说:“肉头!” 那时肉头的外号刚刚“册封”,主持当然不知道是谁,就又用话筒问:“谁是肉头?请小肉头站起来!” 结果大部分同学的目光跟着一小撮人转向角落中正摸自己脑袋的肉头。 结仇的过程虽然简单,但后果很严重。 我说肉头小,仅仅指的是年龄,而非其它,但同学们却理解成了其它。 于是,关于肉头“纤细”的谣言传遍了整个院系,致使肉头大学四年谈了八次恋爱,失恋了八次,为此常常痛不欲生。 我很理解肉头的痛苦,因为“纤细”的流言要比“羊癫疯”更恶毒,更杀伤力,也更令人无地自容。 说心里话,我从来不主动与人结怨,也不喜欢与人结仇,肉头之事绝非出自我本心。 尽管如此,肉头还是记恨上了我,在我被几名女生群殴时,他在旁边叫好的声音最大,脸上的表情也最兴奋。 上学时有仇不说话,毕业后自然没有任何联络。我想他肯定不想再见到我,我也是一样,山高水远,愿此生不复相见。 可是,冤家路窄,毕业一年后我还是撞到了他的枪口上。 那是我来西安第五天,香香要我去高新一中试讲一节数学课。她说这机会是一个朋友争取来的,却因为临时有事来不,就让给了我。 她还说,如果我能让高新一中聘上,就正式做我女朋友,任由我“轻薄”。 高新一中,即西安高新第一中学,是陕西省高中示范学校、剑桥大学中国遴选陕西省考试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俱乐部成员,校址位于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唐长安城墙遗址东侧。 作为老师,我早就听过高新一中的名头,也很想去试试自己的两把刷子。 我的观点,只有好的生源,才可能有好的老师,好的成绩。高新一中在全省选拔尖子生,集合了一省学霸,取得好成绩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这并不能证明,他们学校的老师就是最优秀的。 因为有一种挑战的意味,又有香香许下的诱人奖赏,那节课我准备的很充分,讲的也很成功。 学生在我的循循善诱之下,紧跟我的思路,在不知不觉之中掌握了知识重点,攻克了习题难点,后排听课的老师更是频频点头,眼神中满是赞赏。 第二天香香打来电话,说是因为我讲得不赖,可以参加人家复试,但千叮咛万嘱咐,要使上吃奶的劲,全力以赴。 我告诉她,吃奶的劲,我没有体验过,所以无法把握。 她听了大笑,“给你吃,你敢吗?” 我不敢,因为“羊癫疯”的事,我连那事想到不敢想。 见她的话刺痛了我,香香又连忙补救,你这次讲好,我就带你去见我父母。我知道,她对我真的动心了。 从大学毕业一年后的意外重逢,到后来为帮助怀孕的女出纳,假扮我女友去家里“骗”钱,她对我的感情热烈而真诚。 打开始我并没有想假戏真做,因为巨大的差距摆那里。一个乡村教师,一个省城知名医院的主治大夫;一个农村出身、相貌平平的泥腿子,一个城里生城里长、家庭背影深不可测的城市时尚美女,这简直就是两个世界上的人,两个轨道上车,怎么有可能?我想不敢胡思乱想。 所以,人家看在大学同学的份上,帮我一把。待那女出纳意外怀孕之事平息之后,她去她该去的地方,我过我该过的生活,大不了逢年过节打个电话,发个消息不咸不淡地问候一声。 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把所有的美好聚在想象中,写在文字里,或拍成影视,或融进音乐,现实中只留下了糟糕、丑陋和罪恶。 我不太相信奇迹,就像不相信夏天会下雪一样。 如果在夏天真遇到了下雪,那只能是自己受了委曲,或者被别人冤枉。 可是,后来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 在假扮完我的女友之后,香香并没有脱下那身“戏装”,而是将演戏用的一万元道具揣进了戏装的口袋里。 也就是说,在我认为戏该结束了,她却刚刚入戏。 从那以后,她每周都会来给我过“美女周末”,洗衣做饭陪我打游戏,简直比专业女友还专业,比真实女友还真实。 于是,我的春心萌动了。 “也许现实中真有奇迹,也许我的命运中真有桃花,也许我们上辈子就是情缘未了爱人,今生投胎转世只为再续前缘!” 我曾经的“不敢胡思乱想”,在香香的纵容下,变成了后来的“异想天开”。 当那日香香说出带我去见她父母,并以“把课讲好”作为条件时,我的身体突然生出许多力量,信心与勇气随之无比充盈。 讲好课,是我特长,也是我的梦想。 一直以来,我都是千方百计地备好课,讲好课,从来不敢丝毫马虎,无论是平常上课还是参加比赛讲公开课,都是如此。 说到讲公开课,我是不怕的,而且还有些上瘾。参加工作这一年,我几乎参加了所有的讲课比赛,其中有学校组织的,县上组织的,也有市上和省上组织的。每一次我都有所斩获,各种获得证书摞起来能到香香胸脯。 她说如果我的获奖证书摞起来的高度,能超过她的身高,她就嫁给我。当时我以为这只是一句玩笑话而已,可如今看来,也不全是。 就在我为此而无比欣喜时,可恶的肉头的出现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 冤家路窄 我不是一个滥情的人。 尽管有些时候,我会围着好几位女孩转,但我爱的只是其中的一个。 就比如说现在,我陪着只有十八岁的女出纳去做“产检”,又与县长的小姨子嬉笑打闹,还引来了前女友的心酸与悔恨,但心时却只有一个女孩,那就是义薄云天又温柔可人的香香。 香香说,只要我成功应聘上高新一中的老师,就带我见她父母。这让我无比欣喜的同时,又倍感压力。 也正是因为有了压力,我的能力完全被激发出来。因此,尽管前来听课的老师多了一倍,我的第二次试讲依然非常成功。 香香得知我通过复试,高兴得差点掉下眼泪来。当天晚上就赖在我那里,说要提前履行承诺。 在她看来,应聘老师岗位,只要专业技能(讲课)通过,就基本上是板上钉订,十拿九稳的,剩下的面试无非是走走过场,只要没有品行没有劣迹,脑子没毛病身体健康,就不会有什么变故。 我当时也是这样想,可是当我走进面试考场时,却傻眼了。 因为我看见了肉头,他就坐在面试的主席台上。 真不可思议,大学期间经常“挂科”的他竟然是三位面试官之一,而且代表的还是上级领导部门。 肉头是我的大学同学。大学四年,他视我为仇敌。 那时他学习不好,又常常为了失恋而痛哭流涕,所以我很看不上他。而他却因为我喜欢在女生堆里瞎混,还被女生围殴而鄙视我。 莫言说,有的人天生是来爱你的,有的人注定要来给你上课的。我认为,而这个肉头就是注定给我上课的。 那天我一走进面试的教室,他就阴冷地盯着我,就像盯一只蓄谋已久的猎物,盯得我手脚发凉,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他应该早就知道了即将面试的是我,我的资料正在他的手上。 我的心里有些愤愤不平,也有些忐忑不安。 面试的过程很简单,就是三位面试官轮流提问题,在座的十位老师根据面试者的回答打分,最高分值100分,平均分达到60分算是通过。 那天与我一起面试的有十位,个个青年才俊,满腹经纶。 我是第一个出场,这让我心里的不安又多了几分。 至于面试中提了哪些问题,我忘记了,只记得我态度很谦和,回答的内容中规中矩。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是强求不来的。 再说,被肉头审视的目光很令我不爽,我想尽快结束这场游戏。 肉头一直没有提问,只是盯着我看,像是看一块俎上之肉。 就在面试即将结束时,肉头发难了。 “听说你上大学时曾被数位女生围殴,原因对待异性之间感情不认真,玩弄对方感情,这都是真的吗?” 这小子真够歹毒的,一上来就往我心窝里扎刀子。 “被围攻是真,但另有其他原因!”我不卑不亢。 “其他什么原因?”肉头紧追不舍。 “对不起,这涉及隐私,恕我无法奉告!”见他狼子野心,我就直接顶了回去,不想与他在这个问题上纠缠。 “好吧!我问的第二个问题,听说你有‘羊癫疯’病,如果靠近女生就会晕厥甚至休克,这是真的吗?”肉头是刀刀见血。 “我并没有什么‘羊癫疯’病,这可以去医院验证。至于靠近女生会晕厥也是谣言,我只是为了尊重学生,与其保持一定距离而已!” 我对我的这个解释很不满意,但这是当时最好的解释。因为这个问题一旦提出,就注定我的身体健康受到了怀疑。 “我们从你的简历上看到,你现在就职于县立高中,而且尚未离职。请问你来此应聘,你们学校知道吗?” “不知道!” “既然不知道,那么你又是以什么理由请假来西安的呢?” “看病!“ “什么病?羊癫疯?” “不是羊癫疯,是痔疮!” 回答这里,我对通过面试失去了希望,开始乱说胡诌。 肉头的三个问题看似平常,实质上都切中了要害。被质疑为“渣男”,给学校撒谎请假,这都是说明我的品质出现了问题。而被怀疑是“羊癫疯”,则是说明我的身体有毛病。 品质不好,身体又差,这样的老师谁敢聘用? 在肉头问完这些以后,刚刚还对我有些好感的考评老师,都纷纷起了摇头。 59分,这是我的面试成绩。 我成功被肉头阻击,在应聘高新一中老师的最后阶段被淘汰。 我拿到成绩单落寞地离开时,我听见,肉头爽朗的笑声在楼道回荡。 回到住处,香香备好一桌丰盛酒菜,准备与我庆祝。 见我一副沮丧的模样,香香知道面试出了变故。 在听我讲完面试的整个过程以后,她不但没有难过,反而笑了。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笑,但她的笑容却驱散了我心中的阴霾,美好的心情又回来了!多少年来,我都是这样。无论遭受了多大的挫折,忍受了多大的痛苦,只要所爱的人笑了,希望与信心就会重新回到我的身上。 恋爱中的女人是一个神奇的动物,可以无缘无故的悲喜,也可以莫明其妙的哀愁。 那一晚,我们没有再说应聘的事,也没再提去她家见父母的事,只是相互依偎着坐在窗前,甜蜜地望着星空,说着牛郎与织女。 三日后,我突然接到了高新一中的电话,约我再去面试。 我以为对方搞错了,就很客气地说我已参加过面试,而且已被淘汰。结果对方说上次面试程序出了点问,需要重新面试。 我骇然! 说实话,我不想去。因为有肉头做面试官,我去也白去。但是香香却要我去,说全当是为了自己以后更坚强,就再去受虐一次。 “受虐的又不是你?”我心里想,但没有说出来。 因为应聘的失败,让我在香香面前多少有些愧疚。 高新一中将第二次面试安排上午九点钟,我准时到了面试教室,结果惊异地发现面试的只我一个人,而且面试的老师都换了。 面试很快,因为面试官所提的问题都很简单,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就像法庭上律师对犯人的提问。 100分,这是我面试的分数。 第一百三十七章 丢了钱包 第二次面试结束,我直接拿到了录用通知单。 录用通知单上有报到的时间、工作的岗位以及工资待遇福利,3000元的月薪令我的心狂跳不已。 我在县城中学的工资还不及这的五分之一! 回去的路上,我将那张录用通知单看了无数遍。 有了这张通知单,我在大西安就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一分不菲的收入,就能去女友香香的家里见她父母,就能编织我们美好的未来。 就在我上楼前最后一次确认那张录用通知单时,我发现了一个疑点。 那张录用通知单的落款日期竟然不是今天,而是昨天。也就是说,昨天这张录用通知单就已制作完成了! 莫不是昨天就已经决定要录用我?要不就是打字员打错了日期? 就在我疑惑时,香香从身后突然蹿了出来,着实吓了我一跳。也正是这一吓,我便将日期不对的疑惑抛到了九霄云外。 她抢过我手中的录取通知单,轻声地念了一遍,没有漏掉一个字。念到3000元月薪时,声音有些颤动,手也有些颤抖,满脸的兴奋与激动。 念完,她兴奋地大叫着,跳了起来! 那天没有阳光,但我俩的心中已是光芒万丈。 那天没有风,但我俩的脑海里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 那天没有暴雨,但我俩的意识中已狂风骤雨、电闪雷鸣。 我突然想起了前女友,想起了肉头,想起来当年那些依靠人脉关系留在省城工作的同学。 说实话,当年那时我是自卑的。 尽管我在大学的学习成绩每门都是第一,那又能如何?冰冷残酷的现实就是,找工作靠的是人脉,是关系。 视我为仇人的肉头,大学四年几乎没有什么可以在我的面前炫耀,却在联系工作时着实显摆了一次。 他拿到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就业协议,全班仅次一份。也就是这份协议,抹杀了我大学四年的全部荣耀,让我黯然伤神。 往事不堪回首,还看今朝吧! 我与香香决定去外面的大吃一顿,以示庆祝。 餐馆选在了附近的枫叶酒家,这里环境素雅幽静,有翠竹,有溪水,有山石,有宫灯,有纸伞,有古琴,另外,菜品也是精致色味俱佳,服务更是细致入微体贴,就是价格贵了些。 贵就贵吧,谁让今天高兴呢? 我俩都没有考虑菜品的贵贱,尽着自己爱吃的点,还要一瓶红酒。 对于红酒,我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也许是不懂不会喝,总觉得淡得跟水一样。我喜欢的是白酒,特别是低度的西风酒。 不过,与女孩子在喝酒,选白的就有些煞风景了,还是红酒好看一些,既能营造气氛,又能酝酿情绪。 香香似乎很喜欢红酒,她喝酒的一举一动,无不透露出一种高雅的贵族气质,仿佛她天生就是喝红酒的。 红酒增添了她的魅力,而她也令红酒雍容华贵。 我喜欢看她喝红酒的样子。纤指轻握,一杯在手,灯光微晃,粉面相映。红红的酒液映红了面容,馨人的酒香,豪放的娇媚,透过晶莹玲珑的高脚杯,让人迷醉。低眉浅酌间,眼前一切朦胧模糊,多少爱恨浮现,心里渐渐融化。 她说:“品味红酒,应该一点,一点,入口,入喉,入心!” 她还说:“红酒的魅力,在于令人心醉。” 她又说:“红酒,一缕销魂的魅惑,一段神秘的情思。” 她最后说:“品红酒,如品女人!” 她说完最后一句,就轻靠在了我的怀里。 那天,她醉了,是红酒让她醉的,她喝了整整多半瓶。 那天,我也醉了,是她让我醉的,我看着她,看了整整一个下午。 掀开窗帘,我往外面看了一眼。天仍旧阴着,好像谁欠了他钱赖着不还似的。依然没有风,一切都似乎已经停止,已经凝固。 我想,该走了。再好的梦也有醒来的时候。所以,做梦还不如去做事。 结账时香香还在似醒非醒之间,而我却醒了。 具体地说,我是被吓醒的,因为我发现自己的手包不见了。 手包是香香前两天才送给我,深棕色,两个巴掌大小,小牛皮质地,摸上如少女肌肤一般柔软光滑,上面的拉链银光闪闪。 据说香香说这手包是法国货,她母亲出国旅游时买的。进入七月份以来,天气太热,衣服单薄,她见我带钱包极不方便,就悄悄偷出来送给我。 我很喜欢这个手包,也不只因为它是香香送的。那时候年轻,虚荣心常常出来作怪,手里拿着一个进口高档手包,的确很“扎势”。 尽管里面只有十几张百元大钞和一张银行卡,但在手包拉链“嗞——”的一声拉上时,我还是感觉到了一丝成功人士的感觉。 因为这种感觉很让人享受,所以棕色手包便成了我随身之物。 心爱的随身之物不见了踪影,着实令人沮丧。 是拉在了什么地方,还是被人偷了?我努力地回忆,最终还是没有想起来,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楼下撞见香香时手包还在,因为那张录用通知单是我从手包里取出来的。 当我给服务员说我钱包丢了时,她的眼神顿时变得猜疑起来。她看了看我的着装,又瞅了瞅我身边有些微醉的香香,便将夹着账单的夹子抱在怀里,挺了挺了胸膛,带着几分冷笑地说:“先生,请您再找找好吗?我们店里的客人从来没有丢过东西!” 我知道,她一定将我当成了一个骗吃骗喝、又即将骗色的恶棍。 我没有给她解释,因为解释也没有用。香香还在我怀里呢喃,我可不想破坏如此美好的氛围的心情。 我取出手机,拔通了妹妹小凤的电话。 那天香香是被我扛着回去,到住处时天色已大黑,香香还没有清醒。我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刚刚安顿她睡下,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电话是女出纳的保姆打来,说是女出纳摔了一跤,正在送往医院的路上。 第一百三十八章 失而复得 听到已经怀孕六个月的女出纳摔了一跤,我的心咯噔了一下。 来不及多想,我带上手机和钥匙就往医院奔去,还好衣兜里还有七八十元零钱,足够打车用。 在医院的过道里,我看了有些焦躁的保姆。 她说,意外发生在晚上七点多,她正在洗衣服,女出纳红霞看烦了电视,要从客厅回卧室,结果脚下绊了一下,摔倒在沙发上。 也多亏沙发软和,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要知道,红霞并非普通孕妇,她怀的是双胞胎,又曾经做过三次人工流产。 不大一会儿,一位女医生从急救室出来,见是我,就笑了笑说:“没事,就是惊吓了一下,住几天院就会好的!” 我认识这个医生,她是香香的同事兼师傅,人很好。 我道了声“谢”,与护士一起将红霞推进了病房。没过多久,一名护士便送过来一张缴费催款单,上面的数字不到是四位数。 钱虽然不多,但我已几乎身无分文。 银行卡连同一千多元的现金全部被盗,更可惜的是那只装钱卡的名贵手包,它可是香香从家里偷出来送给我的,我也很喜欢它。 钱都在卡里,而补办银行卡必须等到明天银行上班后。可是,红霞今晚就要用药,住的又是icu(重症加强护理病房),这不缴钱恐怕很难说得过去,现在早已不是先救死扶伤后收费的年代了。 其实我也可以以香香男友的身份去给主治医师说一声,说不定可以缓缓,但我不想那样做,我不愿意给别人留下拮据的影响,特别是在女友同事的面前,我知道这是虚荣心在作怪,但就是不愿意。 就在我拿着缴费催款单踌躇不决时,小凤来电话了。 “哥,你在哪儿呢?我去找你,你没有在!” “哦,我在医院呢,一个朋友出了点状况,我来看看!” “在哪家医院,我现在就去找你!” “不,不,你别来!这里都是男的,不方便!” “我就是给送个东西,很快的!” “什么东西?明天我去取不行吗?” “绝对是好东西,你看了绝对欢喜!” “那好吧,你到唐都医院来,我在门口等你!” 什么东西这么着急给我?我心里揣测着,起身给旁边的保姆打了声招呼,就往医院外面走去。 虽然小凤来还需要一会儿时间,我却不想在这个病房里呆,因为没有缴费,总感觉自己呆在那里像是占了人家便宜。 到了医院门口,我依旧是找了个隐蔽处,开始抽烟。 自从与香香恋爱以来,我抽烟渐渐有了些瘾,特别是在心烦或思考的时候总想来上一支。看着青色的烟雾袅袅上升,化成无数条粗细不一丝线,轻柔而舒缓,一会儿纠缠成一只忧郁的玫瑰,一会儿绘成一幅山水,心就静下来。 有人说,男人抽烟可以忘却思想深处撕心裂肺的痛,女人又何尝不是呢? 所以,抽烟是一种伤害,许多人却乐此不疲。 当时香香并不反对我抽烟,她说抽烟的男人才有味道。 若干年后,她否认了曾经说过的这句话,很粗暴地将我已经养成的烟瘾消灭在任何时空,不管我戒烟时的死活。 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小凤到了,是小东开着车送他来的。 小东的车是单位给配的,桑塔纳2000,黑色的,车不是很新,但上面印的“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字样很是醒目。 还没有等车停稳,小凤就在将手伸出了窗外,很是得意地向我摇晃。 我看见,她的手上,正是我那只丢失的手包。 “哥,你看少了什么东西没?”小凤有些激动的脸红扑扑的。 我接过手包,拉开拉链,轻翻了一下,钱、卡、香香的玉照都在。那张照片是香香亲自放进去的,她说这是警告。警告那些图谋不轨的女子,我已“名花有主”,也警告我自己,包里的钱绝不能给别的女人花。 “你们从哪儿找到?”我见东西一样没少,就禁不住问。 “这个你别管,你光说少了东西没?” “没少,一样都没少”我赶紧说。 “没少就好,是小东找人帮着找回来!”提到小东时,小凤的眼里注满了仰慕和崇拜。 我并不认为一个女人崇拜一个男人是什么不好的事情。相反,这只能让我们这个社会更和谐,更融洽。 旁边的小东一听到小凤说这是自己的功劳,连忙解释道:“哥,不是我找的,是山青哥派人给找到的!” 山青,山杏姐姐的亲弟弟,小东侄子的亲舅舅,我听说过他的人和事,却始终没有见过他的面。 第一次去姚氏古玩店,我就听到了这个名字。 当时我正与山杏姐聊天,突然里屋的电话响了,山杏姐去接电话。旁边一直没有插上嘴的小芸芸有些神秘地问我:“叔叔,叔叔,你知道是谁的电话吗?” 小芸芸是山杏的小女儿,三岁左右。 “我不知道!你知道吗?”芸芸的表情好可人,惹出我许多怜爱。 “我来悄悄地告诉你!”她晃动那只娇嫩的小手,示意我俯下耳来。 “是山青舅舅,混社会的!”她的小嘴巴贴近的我耳朵轻轻地说。 “混社会?”我听到这三个字从这么小的孩子口中说出,不免有些惊诧。 “是真的,叔叔。你要相信我!我听我爸爸给我妈妈说的!”小家伙见我有些不信,急忙进一步解释道。那张漂亮的小脸也因为着急而有些微微发红,但越发显的娇俏可爱了。 此后我也闲言碎语地听过一些关于山青的事迹,有正面的,也有反正面的,我本就不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所以没放在心上。 如今看见失而复得的名贵手包,突然就对这位混社会的山青有了几分好奇。 他究竟是干什么是? 他究竟长什么样?跟山杏姐长得像吗? 偌大的西安城里,竟然在几个小时之内,能找到一个不知道何时何地丢失的手包,他到底有多大的神通? “你们回吧,改天请山青哥来一起坐坐!”我急着去交住院和医药费,就没有再多聊,让他们早些回去。 “哥,住院的是你的什么朋友?我们想上去看看?”车刚刚启动突然又停了下来,趴在车窗上小凤对我说。 小风的这句看似轻描淡写的话,却立时惊出我一身冷汗! 第一百三十九章 崭新的黑社会之路 我怎么敢让小凤去看我陪同的病人呢? 那病人是谁?是她亲哥大牛在外养的小三,肚子里还正怀着她哥的孩子。近五个月来,我小心翼翼地隐瞒着这件事,希望这个“脓包”不要被戳破。 当她提出要去上去看时,我的心差点从胸膛里蹦了出来。 我极力掩饰着心中的紧张,用较为轻松的语气拒绝了她的好意,并目送着他们的车驶出了医院,驶上了进城的大道。 为了以防万一,我当天晚上没有再回到红霞的房,只是用银行卡交了5000元住院费后便离开了。 常言道,堤溃蚁孔,气泄针芒。不注意小问题,迟早要惹出大乱子。因此,我的行事开始谨慎起来,轻意不再与红霞见面。 四天后,红霞出了院。 按照医生意思,要住够一个星期,这样能保险些。可是已经恢复的红霞半天都想多呆,执意要回去养胎。 红霞出院后我又想起丢失手包的事,就让小东约请山青,想当面致谢。不想人家传过话来:“小事情,不要放在心上!” 也是,这对于现在山青来说,的确是很小的事情。 自从老黑死后,山青继承了全部家底,并将势力拓展至整个西安北城。 与老黑时代不同,山青的时代是一个合法的暴力时代。所有的业务均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运营,所有的公司都没有山青一分钱股份。 据内幕人员曝光,由他实际控制的公司多达二十多家,主要涉及到建筑、娱乐、食品、金融等近十个行业,每年的净利润总各超过数千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山青掌控的所有公司中,几乎已看不见暴力的踪影。 也并不是没有了暴力,而是他将暴力合法地隐藏,合理地运用。在他看来,暴力永远是手段,不是目的。 孙子兵法上说,以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山青很喜欢这句话,更喜欢将它运用到实战之中,就比如四年前他进军建筑垃圾清运行业。 一直以来,建筑垃圾清运都是黑社会暴力争夺的传统行业,为了抢夺业务往往打得头破血流,鸡飞狗跳。 在决定从事该行业以后,山青当即成立一家正规的垃圾清运公司,并鼓励自己的手下购买辆入股,如果没有钱可以去那里贷。同时,他又去了西安东郊的白鹿原上,找了一条深沟,以建旅游度假村的名义承包了下来,作来以后建筑垃圾的倾倒地和填埋场。 最后,山青派人去与地盘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洽谈,带着合法的手法和合理的价格,并声名绝对保证服务,绝对保证安全。 项目单位已经习惯了被敲诈和被胁迫,不相信他们能拿下这项业务,所以有些抵触。 鉴于如此状况,山青亲自去了最大一个项目工地,向对方承诺,如果不能安全地、按时按量地完成垃圾清运任务,分文不取。 见山青的气势非同一般,对方就同意他们可以一试。 正式清运的当天晚上,近百辆垃圾清运车停在了工地门口,一同前来的还数百名打手,他们都是这些车辆的主人,是保护自己财产来的。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他们知道,那几个被抢夺了财路的团伙绝不可能善罢干休,而今晚也必定要来还以颜色。 两队人马,皆为财来。 只是,山青的人必须拼命,否则挣不到钱姑且不说,他们的车辆就有可能被砸,被烧。而对方,空手而来,能打就打,打不过就跑。 在不远处,一辆警车和两辆救护车正停在黑暗中。 山青的数百拼命车主对百十号流氓地痞,结果不言而喻。 对方近一半的人被放倒,已方只有十数人受轻伤。 重伤的人被附近的救护车立即送往了医院,因此整场打斗没有死人。 另外,有在场目击警察作证,山青的人是保护自己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是正当防卫,因此受伤了对方要出医疗费,打伤对方不用负法律责任。而对方皆是不法匪徒,受伤了自己去诊治,打伤人了要去蹲号子。 经此一战,地盘内的建筑垃圾清运业务尽归山青名下,再无人争锋。 两年后,山青的垃圾清运公司变成了三个,而他的那个旅游度假村也已正式开业,只是接待的都是一些利益相关人员。 变打手为员工,变暴力为防卫,山青走出了一条崭新的自由发展之路。 目前,山青的手下已经没有一个专业的打手,那些与他拼命打地盘的兄弟都摇身一变,成了公司的高管和股东。更为可笑的是,他们其中还有几位去了北京知名高校读了什么mba,成了商界新秀。 当然,无论如何伪装变通,黑道终归是黑道,总也有一些脏活需要人干。此时,山青就通过多次转包的形式,将风险转嫁给了别人。 于是就出现这种状况,一些年轻的打手被叫去打架,打输打赢都有钱拿,受伤了也有额外的医疗费,但他永远不知道,是在为谁打架。 山青与这位打手之间,已经隔了千山万水。 那一日小东送完我与香香后回到家里,顺口说了我手包被偷之事,山青正在旁边陪外甥女芸芸玩,就听到了耳朵里。 山青已经很久没有露面了,如果不是那天芸芸突然说想见舅舅,并且亲自给他打电话,他也不会来。 这,也许就是天意。 山青听说我的手包被偷后,就拔了一个电话出去。两个小时以后,有人就将我的手包送到了他的手上。 虽然高新区不是他的地盘,但是这么点小事对方还是肯给面子的。 据说偷我手包的是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她穿着讲究,说话文明,是个专门在一些高档场所行窃的毛贼。而与她打配合的还有一对气质优雅的中年夫妇,他们扮演小女孩的父母,如果偷窃被人发现,他们就会上前诚恳道歉,以小孩子不懂事为由而帮她脱身。 大多数人遇见这种情况,都不会闹到警察面前。 我将手包失而复得的事给香香说了,她也是惊诧不已。但在最后还是郑重警告我,莫要此类人来往。 我自然明白她的意思,明人不做暗事,我是明人! 可是,我是明人吗? 女出纳怀孕的事,假意看病来西安的事,去高新一中应聘的事,说要结婚买房的事,这哪一件不是“暗事”? 就在我为自己是个明人,又做了许多暗事而烦忧时,二婶打来电话,说是二叔要来西安,澄清女子怀孕之事。 第一百四十章 我养小三了吗?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当我听到二叔要来西安亲查女孩子怀孕之事时,我知道,露馅了。 再追究为何会露馅已没有意义,现在首要的工作是,如何应对二叔的雷庭怒火,如何向也已怀孕的小兰姐交待。 小兰姐待我如亲弟弟一般,而我却帮着她丈夫大牛哥养小三,这,太可耻了! “真他妈不是人!”我狠狠地在自己的脸上轻打了一下,算是对自己的这种可耻行为的惩戒。 旁边的女友香香见如此这般,便要过来帮忙,说我打的太轻,心不够诚。 我可见识过她的掌法,连忙抱头护住脸。 粉拳如雨点般落在我的身上,不轻不重,不痛不痒。 “让你养小三!让你养小三!”为了烘托气氛,她还加上一些言语。 “我养小三?我养小三了吗?我连老婆都没有!”我心里突然亮堂起来。 是的,我没有养小三。我可以向老天爷发誓,迄今为止,我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原封不动的处男! 尽管这不是我的本意,也非我的品行,而是因“羊癫疯”病所迫,但是处男的身份是千真万确的,是不容置疑的。 既然是处男,何来的“养小三”一说? 说到底,“养小三”的不是我,是大牛哥。女出纳红霞的肚子里所怀的不是我的孩子,而是大牛哥的。 当然,我知道大牛哥也很冤枉,醉生梦死之中干下的蠢事,连美妙的过程都记不得,却要承担如此不堪的后果。 可是,这与我有什么相干呢? 我在学校教书好好的,却揽下这“难子”,就像将一盆屎尿扣在自己头上,真是脑子叫驴给踢了! 想到这,我又想狠狠地给自己一个嘴巴,可看见香香依旧在身旁虎视眈眈,也就作罢了。 “香,你说咋办?”我只能向我的这个狗头军师求助。 说香香是狗头军师,一点都没有错。 当初,我是极力主张红霞打掉孩子的。就是听了她这个狗头军师的话,我善心与正义之心才骤起,这才有了现在的后患。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香香顺口就说出计策。 “等于没说!”我轻蔑地看她一眼。 那一夜,我失眠了。独自望着星空,怅然若失,久久无法释怀。 我知道,这件事对我来说,罪责并不大,无非就是帮助大牛哥撒谎而已。所有的罪过都是大牛哥的,所有痛苦的后果也都要女出纳红霞和他承担。可是,这正是我心里无比难受的地方。 在我的心灵深处,宁肯这些痛苦由自己承担。 二叔来的那天是个周末,天气很热,七月末的阳光毒辣而暴烈,他走出火车站不禁抬头看了看天。 天很蓝,一群鸽子在西安古城的上空盘旋,灰色城墙横在眼前,将雄伟的倩影倒映在脚下的护城里,大地一片安宁与祥和。 看到这一刻,二叔紧锁的眉头舒展了些。 “爸——” 一声熟悉的呼喊声从拥挤的人群中传来。 二叔寻着声音望过来,小凤正在向他招手,我和小东正在对着他笑。 香香本来也是要来的,只是有一台手术等着她,一时走不开。 小东乖巧地接过二叔的提包,引着大家往停车场走去。 二叔穿了一件老式白色短袖,一条浅灰色西裤,黑色皮鞋。短袖大概是去年的,白色没有那么亮,但很干净平整。裤子是崭新的,上面的棱角清晰可见,皮鞋擦的很亮,几乎能照到人的影子。 二叔见了我“哼”了一声,便不再理我。 小凤挎着二叔的胳膊,嘴里叨叨不停,脸上洋溢着无比的幸福。 我一个人惶恐地跟在后面,望着这对甜蜜的父女,心中忐忑不安。 小东将车开到了高新区,进了枫叶新都市。 我住在这里已经快一个月了,这里慢慢地有了家的感觉。 二叔本来要去小兰姐那里,我考虑到小兰姐月份大了,有些不方便,所以就极力邀请二叔到我这里来。 听说是我的房子,二叔的眼睛亮了些,这才给了我一个好脸色。 进到房子里,二叔被里面的装饰装修给震惊了。 他先是仔细询问小区的位置,房子的大小、布局,再看了各种装修工艺材料,最后又对家具装饰作了一番品鉴,这才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这时,我给每人泡了一杯茶,茶是香香偷她爸的,说是极品凤凰单丛,有“茶中香水”之称,其香气高扬,丰富有层次,辨识度高。 这房子二十万?”二叔喝了口茶,板着脸问我。 “比二十万多!”我老实的回答。 大牛哥的房子就在高新区,大概的房价二叔是知道的,我不敢有所欺瞒。 “多多少?多的钱是从那里来的?”二叔接着问。 “贷的,贷的!”我急忙解释到。 “你能贷到购房款?你一不是西安人,二在西安没有工作,你怎么贷得款?”二叔不信,他知道我有撒谎的毛病。 “是香香帮我贷的,不信您明天可以问她!”我赶快将香香抬了出。 “我明天自会问的!”二叔似乎有了几分相信。 “爸,军峰哥不敢哄你的!”小凤见二叔不信我,就出来帮腔。 这是我们小候养成的习惯,任何时候都是相互支持,相互维护,相互包庇的。 “他没少哄我?”二叔轻轻冷笑着说。 我承认,以前经常哄骗二叔,即使到现在也偶尔说谎,但有不得已的苦衷。 小时候,大牛哥经常带着我淘气,一旦闯了祸就往我身上推,并严词警告我,如果我不承担,就不是男子汉,下次就不带我玩。人小的时候,最怕的就是没有同伴与自己玩,而像我这种没有父母兄弟姐妹的更是如此。 我当时是最怕别人说不带我玩的,更不希望别人说我不是男子汉,所以只能帮着大牛哥不断地圆谎。 说谎是一种习惯,一旦养成,很难更改。 见我的处境有些危险,小凤当即使眼色给小东。 小东立刻心领神会,起身说道:“爸,我哥在附近订了饭,中午请您去!” 小东的一声“爸”叫得二叔眉开眼笑,于是话题渐渐转到了小东身上。我在心里长出一口气,这第一关算是过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她怀孕了,但与我没关系 “哼,你小子给老实点!说,怀孕女娃到底是咋回事?”二叔坐在舒适的沙发上,用夹着纸烟的手指点着我,厉声问道。 这句问话就像一颗炸雷炸响,让我心惊胆战! 二叔手上的纸烟是我双手恭恭敬敬地递上去的,也是我殷勤地点上火的。 这是我的经验,每当二叔生气时,只要我给递上一根烟,点上火,二叔的脸就会不再冷峻,语气也会缓和下来。 可是这一次,二叔的脸色没有丝毫的舒缓,依然面沉似水。 此时正是下午三点多钟,二叔酒足饭饱,正好审问我。 饭是在“桃园湖酒店”吃的,专为宴请二叔筹办的酒席。 马三和山杏姐的礼数很周到,让人无可挑剔。 在我们老家,这提亲成功即算订亲成功,而除了没有领结婚证、置办酒席以外,订亲与结婚已经没有两样。所以,小东已改口叫二叔“爸”,而二叔也正式成为马三的亲家长辈。 饭桌上,马三一改上次的沉默寡言,谈笑风生间与二叔频频举杯。二叔却还是老样子,失了平日的洒脱,有些拘谨放不开。 宴席结束马三让小东驾车送我与二叔回到枫叶新都市,走时又给二叔塞了两条烟和一瓶酒。 烟是芙蓉王,酒是五粮液,我很是眼馋,正想着如何能弄到手时,二叔的审讯就开始了。 “说实话,别想糊弄我!”二叔见我发愣,又很不客气地加上了一句。 糊弄?对,糊弄。糊弄可是我的专长,这样关键的时刻一安要用上。打定主意,稳了一下心神,开始了我死不承认,拼死抵抗的辛苦历程。 “是个女娃,女娃怎么了?” “女娃怀孕了!”二叔见我有点装糊涂,声调高了一倍。 “是的,是的,女娃怀孕了,但绝对不是我的!”我见二叔有些急,赶紧解释。 “不是你的?那你为什么要陪她去医院?你跟她到底什么关系?你老实给我交待,若有半句假话,小心,小心……”二叔扬起了手,做出欲打之势。 “二叔,你别急,我说,我说还不行吗?”我装作害怕的样子。 二叔见我害怕,靠在沙发上,瞇着眼开始抽起烟来,他在等我坦白。 “那女娃是我同学,只是同学!”我盯着二叔的脸,观察着反应。 听到是这个女娃是我的同学,二叔“嗯”了一声,没有任何反映,但紧皱的眉头稍稍松开了些。 “她怀孕了,但与我没关系。” “我们是在香香的医院遇见的。” “那天我去找香香,她去做产检的。” “因为是大学同学,就多聊了几句,当时她的丈夫也在场!” “她的丈夫也是我同学,都熟悉。” 我话说的很慢,一字一句的往外蹦。 听到那女娃有丈夫,而且与我也是同学,二叔长长地吐出一口烟,紧锁的眉头总算完全解开了。 “谁能作证?”二叔还需要再次确认。 “香香可以作证!如果我与那女娃有什么的话,怎么敢带她去香香的医院?”我信誓旦旦地说。 此时,我已经探明了二叔的底。 二叔只是听说了一些关于我的传言,并不知道怀孕的女孩是女出纳红霞,也不知道红霞怀孕是因为他的儿子大牛哥。 知道了二叔的底细,我的提起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二叔,你可不要听人乱说!他们是在瞎我名声的呢!”我开始反击。 “你还知道名声?你知道名声就不要惹这事!”二叔的态度已经有些软了。 “二叔,香香工作的地方是妇产科,那里不是生娃的就是找打胎的……”我突然觉得说“打胎”这两个字很不合适,就住了口。 “好吧,算你小子识相!以后好好与天香相处,我找人算过的,天香是个好姑娘,你可不要辜负了人家,否则饶不了你!” 二叔自己为他的审讯画了一个句号,我也不失时机的又给二叔递上一根烟,陪着小心给点上火。 这一次,二叔真得笑了。 “这房子真是你买的?”二叔又环顾了房子,问我。 “是的,真是我买的,因为是贷款,房产证押到了银行!”我怕二叔问我要房产证,提前就堵上了这个话头。 “那你贷了多少?” “二十万,装修都是香香看着弄的,也花了不少钱!” “我回去给你再打三十万过来,你把银行贷款还了,再将香香花的钱还给人家姑娘,这还没订事就花人家女方的钱,不合适!” 此时二叔心情已经大好,恢复了他原先的豪爽洒脱模样。 “好的!”我赶紧答应,给钱都不要岂不是傻瓜? “那你以后就常住西安了?”二叔又问。 二叔的一问让我又想起另一件好事。 自从知道二叔要来以后,我的心就被悬在了空中,摇来摆去,把找到工作的喜事倒给忘了。如今心结已解,正好提出来再喜庆一回。 “二叔,你看这是啥?”我从书柜中间的抽屉里取出那张录用通知单,双手递给二叔。 在我们家,给长辈东西都是要用双手的,否则就用烟杆敲打手背。 二叔接过录用通知单,对着窗外的光轻声念了起来。 当二叔弄明白我即将成为西安高新一中的正式老师时,他的手颤抖了。 大学毕业,二叔找许多门路也没有将我留在西安,为此他自责了很久。 我从来没有埋怨过任何人,更不要说含辛茹苦将我养大的二叔。再说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退伍军人,那里来的本事给我在省城找到工作。如今,他看到我自己在省城找到工作,弥补了曾经的遗憾,自然既激动又欢喜。 “好!我就知道你小子行!”二叔在我的肩膀狠狠拍了一下,赞道。 “二叔,您在家里都听到什么谣言?”见二叔已经彻底放下了来时的不悦,我乘机提出了心中的疑问。 “都你二婶在外面听的闲言,回来给我嚼舌头。我有些担心你小子在外面‘胡逞’,就特意赶了过来!”二叔将不信任我的罪名栽在了二婶头上。 我很清楚二叔的行事风格,但凡家里有好事,那都是他的英明决定,他的福气运气,但凡家里有什么不好的事,责任就都推在二婶身上。 对二叔的这种栽赃行为,二婶已经习以为常了。 距开学还早,我打算陪二叔在西安周边转一转,爬爬骊山,看看兵马俑,二叔当晚也同意了。 不想第二天早上起来,二婶打来电话,说小木匠与老光棍打起来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我的八卦流言 尤瓦尔·赫拉利在他的《人类简史》中说,几十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开始八卦了。而且,人类是一边八卦,一边进化的。 基于如此深厚的历史根源和进化使命,八卦不会消亡,只会强大。 所以,我有理由认为,关于我是臭流氓的八卦也是人类伟大进化的一部分,我不应该为此自惭形秽,而我的家人也不应为此感到羞惭。 可是,二叔却并不这样想。 他认为这个八卦极大地损害了我的形象,损害了李家村的形象,损害了李姓族人形象,给祖宗的脸上摸了黑。 事关祖宗的脸面,所以二叔决定亲自来西安求证这八卦的真伪。 据说,这个八卦来源于某人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的亲眼所见。但是,关于所见的内容却众说纷纭。有人说我陪着一个怀孕的女孩打胎,也有人说是两个怀孕的女孩,还有有说不是去打胎,是去保胎。关于女孩的身份也是各执一词,有人说这个女孩是我大学的同学,也有人说是我现在的同事,还有人说我的学生。 反正,我就是一个祸害女孩子的臭流氓,人渣。 听说有人给我泼脏水,二婶就要去撕人家的嘴,却被二叔给喊住了。 “清者自清,管别人放什么狗臭屁!”二叔当兵出身,又是村干部,口中很少说出粗话,特别是在二婶面前,但这一次他说了。 尽管如此说,但他的心里还是不踏实,特别是联想到我最近前前后后从他手里拿走了二十五万元巨款地,就更睡不着觉了。 他并不是心疼那些钱,而是怕我学坏,怕我自甘堕落、胡作非为。 这就是二叔来西安的前因,与大牛哥与无关,与女出纳无关,而是与我因男女之事而堕落有关。 其实,男女之事并无堕落而言。 对于那些成功人士,男女之事再多都是情趣,都是爱的自由,都是人性的解放。对于挣扎在贫困线上的人来不敢有风吹草动,否则就是沉迷女色,就是不思进取,就是自甘堕落、自己找死。 毕加索,当代西方最有创造性和影响最深远的艺术家,20世纪最伟大的艺术天才之一。他同时跟四个女人拍拖,连他家的狗都能轻易分辨出电话是女人打来的还是男人打来的,如果是女人打来的,它马上就兴奋地躁动,如果是男人的电话,它则无动于衷。 齐白石,近现代中国绘画大师,世界文化名人。78岁还能生孩子,取名“齐良末”。92岁时忽然想起老家一个绝色女子,想招来做小老婆。93岁还要与一名22岁的女护士举行婚礼。也多亏是老天有眼,在婚礼前收了这个“老流氓”,否则又要祸害一个黄花大闺女。 当然,称齐白石为老流氓的并非是我,而是中国当代作家王朔。 我本想将以上道理说于二叔听,又怕他用巴掌给我扇回来,只好作罢。 见我心中有些不服,二叔又说出另一个担心:“农村的流言蜚语是把刀,杀人不见血!” 这一点我同意,三人成虎,众口铄金。 刘家沟曾有一女孩,谈不上多漂亮,却也端庄大方,质朴善良。 有一次她与嫂子去公共澡堂洗澡,两人闲谈中聊到了各自身材,那时嫂子刚刚怀孕,腹部微突,失去了往日的苗条,她看了禁不住感叹:“我可不想有一天肚子那样大!” 这只是姑嫂之间的亲密私语,却不想被一个长舌妇听到,又传了出去。 传言刚开始还有些影子,说什么这个女孩臭美,将来不想大肚子(怀孕)。到后来就传的没有边际了,有说女孩不能怀孕的,有说女孩已经怀孕的,更有甚者竟然说这个女孩已经生了娃。 都说流言止于智者,可是那些长舌妇不是智者,所以谣言不止;这位没读多少书的农村女孩也不是智者,所以伤害不止。 因为经受不住流言的折磨,女孩抑郁了。 结果那些长舌妇还不放过,又将这抑郁说成了精神病,说成了疯子。果然,没有多久,那女孩就真的“疯”了。 上一次回去,二婶说她已经死了,是在家里上吊死的。 这个姑娘是我的高中同学,死时只有二十四岁。她的事是我的另一个同学哭着告诉我的,她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感受农村流言蜚语的杀伤力,无耻而野蛮。 记得王小波在《黄金时代》的开篇中写道,陈清扬(女医生)想找王二明她不是破鞋,王二对陈清扬说: “所谓破鞋,乃是一个指称,大家说你是破鞋,你就是破鞋,没什么道理可讲。大家说你偷了汉,你就是偷了汉,这也没什么道理可讲”。 这就是农村流言蜚语真实写照,说什么就是什么,没什么道理可讲。 农村人的羡慕嫉妒恨是带着血的刀子,杀人于冠冕堂皇。 在农村,事情白的可以被说成是黑的,黑的也能被颠倒成白的。一个人永远都不知道在别人的口中自己有多少个版本。 我虽然考上了大学,户口迁出了农村,但毕业后又回到县城工作,这就意味没有脱离农村,县城是根本无法抵御这些八卦流言攻击的。 二叔绝对不允许刘家沟姑娘的悲剧发生在我的身上,那怕一丝可能都不允许。所以,他才急匆匆赶到了西安。 还好,一切都是虚惊! 首先,我并没有乱搞男女关系,我的恋爱稳定而牢靠。这让二叔很欣慰。多少年来,我都是二叔的骄傲。 我打小懂事听话,学习又好,常常把学校里的奖状拿回来给卷纸烟抽。后来又考上大学,成为自建国以来我们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此外,在我的影响和带动下,妹妹小凤也不甘落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名牌大学,成为村里的第一个女大学生。 其次,我买的房子很让二叔满意。来的时候,他还有一丝担心,怕得将二十万元的购房款糟蹋了。可等他来了以后,不但看到了我新买的房子,而且还在里面舒舒服服地住了一晚,很惬意,也很得意。 最后,我在西安找到了工作,这一点带给他的喜悦和快乐,即使前两条加起来也无法比拟。 从此以后,我就算真正脱离农村了。即使有再多、再恶毒的八卦流言也无关紧要。因为,长舌妇的舌头再长,也伸不到西安城里来。即使偶尔伸了过来一些,也会被现代城市文明碾得粉碎。 这就是二叔来西安的结果,一切还好! 第一百四十三章 老光棍的春天 老光棍老杜是带着一个妖艳的女人回来的。 那一日老杜因为骚扰田寡妇被施以“刺刑”,自觉得没脸在村里混,便独自去了西安,那里有一个继父的儿子愿意认他。 继父姓秦,因此他的儿子也姓秦,而老杜也曾经姓秦。 老杜的姓秦的时间并不是最长的,但他与秦姓继父的关系却是最好。 秦姓继父原本是西安冶金厂的老工人,那身体像铁打的一样,可是娶老杜他娘还不到两年,就一命归西,死因不详。 秦姓继父原有一子,名叫秦义,比老杜大五岁。 继父死后16岁的秦义便接了班,成了大型国营企业的正式职工。秦义待老杜母子很好,不是血亲胜似血亲。尽管如此,也没挡住老杜母亲再嫁的脚步,过了不到半年,老杜再次易姓。 老杜的易姓并没有影响秦义对他们的好,每当他们有了困难,秦义都会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也许对于秦义来说,继父死后,他们就是唯一的亲人。 这一次老杜投奔他,秦义一如既往的热情。他先是让老杜在家里住下,又千方百计地给老杜找工作,找媳妇,打心底里希望这个兄弟能成家立业。 可惜老杜烂泥扶上墙,活累了他不愿意干,轻松的工作他又干不了,试了几次工都没有干成,倒是这媳妇一说就成了。 给老杜说的媳妇叫青青,是个老姑娘,39岁,人长得不赖,因为年轻时得了一场大病,把婚姻大事给耽搁了,至今没有找到个合适的。 按理说39岁的未婚女人在城里也不算太大,即便寻不下年龄相仿的,找个年龄大些二婚男人还是容易的,可青青就是找不到。 后来有人传言,这一切都是因为她年轻时所得的病很邪门。 邪在什么地方?病症犯时像蛇一样,蜕皮,爬行,吐舌头,与传说中“蛇女”的模样一般无二。 想想也是,谁敢娶一个“蛇女”回家? 关于“蛇女”传说很多,有国外的,也是本土的。 希腊神话中美杜莎就是一个“蛇女”。相传她曾经是一位美丽的少女,因激怒了雅典娜女神而被施以法术,一头秀发变成了无数条毒蛇,两眼也闪起骇人的光,任何人哪怕只看她一眼,也会立刻变成毫无生气的石头。 在中国,最著名的“蛇女”当属上古神话中的创世女神女娲。传说女娲“人面蛇身”,她用黄土仿照自己造成了人,创造了人类社会,又在天塌地陷,猛禽恶兽残害百姓时,熔炼五色石修补苍天,杀死恶兽猛禽,拯救了人类,被尊为创世神、音乐女神、婚姻女神。 青青不是美杜沙,也不是女娲,却得过“蛇”病,显过“蛇”影,虽然说是治好了,可谁又能保证不复发?即便不复发,谁又能保证不遗传呢? 秦义是不信鬼神的,也不迷信算命,所以当年没有因为老杜的娘克死父亲而记恨,也没有因为青青是“蛇女”的传言而忌讳。当有人介绍青青给老杜时,他没有犹豫就带到了老杜面前。 不过,他还是将青青的背景和传言提前如实告诉了老杜。 这老杜本来就是个“二球货”,他才不管什么蛇女、人女呢,只要是个女人,活的,愿意跟自己过,就行,光棍的日子他是过够了。 青青对老杜虽然并不满意,但最终还是勉强同意了。 俗语说,女大不中留,留下结冤仇。这青青姑娘在娘家也呆够了,她家的房子本来就不大,嫂子进门后愈显得狭小,后来又添了侄子和侄女,就更无她容身之地了。 为了将她这个“害祸”早早嫁出去,父母早早放弃了彩礼,哥嫂也愿意置办丰厚的嫁妆,并扬言,只要有人娶,再陪嫁现金一万元。 也不能说,老杜是冲着这一万元去的,但至少在听到有这一万元陪嫁时,他高兴得手舞足蹈。 就这样,老光棍从西安引回来一个媳妇,还带回了一车嫁妆。 车是秦义给找的,六米八的高栏货车,红色的。 秦义本想留下老杜在西安过日子,老杜却放弃了。他以前来西安是因为没有媳妇,老家的人看不起他,欺负他。现在有老婆了,他可以正大光明地回村子里了,再也不怕别人下眼看自己了。 再说,老杜觉得自己散漫惯了,还是农村更适合他。 对于回农村,青青心有不甘,但也无可奈何。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男人老杜要回,她也只能跟着,再说西安已没有她的立锥之地。 这么多年来,因为那个讨厌的病,她一直没有工作,全靠父母养活。如今嫁人了,也该让父母喘口气、省省心了。 说青青妖艳,那是有目共睹的。 当那辆红色的货车载满嫁妆开进村子的时候,引来不少人的围观。 人们惊异的目光跟着货车一起走,直到在老杜的破家门前停了下来,人才知道,是老光棍老杜回来了。 老杜推开车门,从副驾驶室跳了下来,一身崭新灰色西服虽有些皱皱巴巴,但还是显出了一些喜庆和洋气。 下车的老杜并没有立即过去与众人打招呼,而是转过身,很有绅士风度地伸手扶菜花下车。 青青身上的绸缎蕾丝新娘红裙像一团烈火,一下子点燃了众人的热情。 “这是老光棍娶回的媳妇吗?”有人问。 “这是老光棍娶回的媳妇!”有人答。 “老光棍真的娶了媳妇?”有人又问。 “可不是真!”还是有人答。 见青青的红色高跟皮鞋落地,丰腴的身子站稳,老杜这才堆起满脸笑容,挨个给大家发喜烟,散喜糖。 “老杜老杜,这是你新娶的媳妇么?” “老杜老杜,你媳妇叫个啥?” “老杜老杜,你咋把人家骗来的?” …… 众人边吸烟吃糖,边拿老杜说笑打趣。 对于众人的说笑打趣,老杜毫不在意,只是一味的陪着笑。往日那个喜欢卖弄口才和文才的老光棍不见了,取而代之是谦谦有礼的老杜。 见老杜这幅模样,众人也都口下留情。烟与糖散发完毕,老杜又郑重介绍一下青青,并让青青给众人鞠躬以示敬意。 在我们村,也只有老杜敢于在众人面前介绍自己的媳妇。 众人见差不多了,就一起动手帮着老杜卸下了嫁妆。 好家伙!看那些嫁妆多不多,偌大的院子摆得满满当当,而且一看就知道都是高档货,非普通农家人可比。 众人散去,老杜坐在自己上房门口,点了一支烟,半瞇着眼,望着西边天空。一轮弦月挂在那里,下面是绚丽的晚霞,像是一朵硕大的红牡丹在天边怒放,尽情地喷芳吐艳。 第一百四十四章 老光棍改邪归正 村里人都说,老光棍打小木匠是故意找茬。 还未进入农历七月,老天爷就板起了脸,不再起一丝凉风,落一滴雨。 酷热侵袭了整个田野,玉米叶子拧成了条,树叶蔫头搭脑,蝉鸣有气无力,裸露的地面饥渴得裂开了口子。 许是干旱的猛了,上个月还满水的“渭惠渠”如今干涸成渠道,据管水的疙瘩牛说,一个月内不要指望渠水下来。 一个月?如果等一个月后,田里的玉米禾苗只剩下当柴烧了。 还好我们村有机井! 机井也是二叔找人打的。前些年老是干旱,二叔气恨不过,就咬了咬牙,自己掏腰包在村里的地头打下了这口机井。 机井位于大土堆通往将军庙的大路边,东西两边的近千亩良田都能得到浇灌,自此以后,村里人再也不怕老天爷给脸色看了。 没想到仅仅过了两三年,种粮食就没了“钱”图,撂荒的地越来越多,机井也就成了摆设。 今年,机井旁边的土地上种了玉米和草莓,又逢天大旱,机井又成了香饽饽。 也正是为了抢这个香饽饽,老光棍与小木匠打了起来。 小木匠代表的是田寡妇,想浇灌的路西那二十亩草莓地。老光棍老杜代表则是惠农公司,想灌溉的是路东近四百亩的玉米地。 回村的当天晚上,老杜就带着媳妇青青去二叔家给祖宗上香磕头。 尽管老杜不是我十三爷的亲儿子,但终究随了十三爷的李姓,算是给十三爷“顶”了门户,所以他有拜李氏祖宗的资格。 老杜向来做事很不着调,二叔就没指望着他能来。 但是,老杜还来了。他与青青规规矩矩地给祖宗上香磕头,每一个动作做得有模有样,表情严肃,态度诚恳。 见老杜似有悔改之意,二叔对他的态度也好了些。几句闲聊之后,老杜说出了他的真正目的。 原来,那惠农公司见地里的玉米一天一天长高,计划在村子里请个人来照看。老杜听到了这个消息,便动了心思。 看着老杜殷切的目光,二叔有些犹豫。 如果放在过去,二叔根本不会考虑他。可如今这个二流子娶了媳妇,又肯上进,自己还真应该斟酌一下。 就在此时,一旁的新媳妇青青开口了。 “二哥,您放心,义信他一定会好好干的,绝不给您丢人!” “二哥,您就给他一次机会,如果发现他有懈怠,可以立即撤了他!” “二哥,我会一直督促着他的!” 青青不愧是城里长大的女子,几句话说出来,让二叔的担心去了一大半。 其实,去拜祖宗、求差使都是青青的主意。当她走进老杜那个破烂的家后,心里失望到了极点。 这哪里像个家呀,分明就是一个废墟。 她后悔了,泪水夺眶而出,心里满是委屈。 老杜可不是个榆木疙瘩,他瞅见媳妇的眼泪,就知道症结出在哪里。立即跪下来对天赌咒发誓,自己以后加倍努力,不出两年就盖起小洋楼。 几番思虑,青青还是相信了老杜的承诺,选择留下来。 去找一份正经工作,也这老杜兑现承诺的第一步。当听说惠农公司要在村里聘一名看护员时,他立即心动了。 这活好,他能干,还自由。混了这几十年,他最怕的就是受约束,不自由。 这一想法刚一说出口,青青立即表示支持,并帮他谋划了拜祖宗、求差使的主意。浪子回头金不换,相信二叔一定会同意的。 “你听着,就这一次机会!”二叔对着老杜呵斥道。 “还有,不许再招猫逗狗!”二叔又叮嘱道,语气严厉。 “只要你俩好好过日子,明年族里就给你添钱盖房!”到最后,二叔不忘再给老一个实打实的鼓励。 老杜见二叔答应,自然心中欢喜,又听说要给自己盖房,更是百般感激。 老杜家里的房子太烂了,二叔早就有心给收拾收拾,只是见老杜成天四处鬼混,既没有个媳妇,也没有个人样,所以一直下不了决心。 就这样,老光棍老杜得到了一份工作,工资也并不比去砖厂上班低。 那天与小木匠起冲突,正是为了工作。 天旱,渠里又没有水,虽有机井,却常常停电,所以这争水浇地就成了种田人家的主要农活。 二叔在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时说得清楚,那口机井可以免费使用,但要等到村子里的人先浇灌了以后。 之前,惠农公司浇地一直排在最后,因为田寡妇的草莓地虽然也是租的,但田寡妇是村子里的人,再说只有二十亩,所耗费的时间较短。 老杜进入惠农公司后,也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他打乱了这种既定的顺序,要抢在田寡妇之前给惠农公司的玉米地浇水。 有人说,老杜是在故意找茬。前一阵子,田寡妇设下迷魂计,害得老杜自投罗网,被处于“刺刑”,所以老杜要报复。 也有人说,老杜想在老板面前表现。新加入人家公司,不显示出自己的一点能耐和本事,恐遭人非议。 其实在老杜的心里,这两种说法都存在。 想着自己穿着大红裤衩被当众放在酸枣刺堆上,屈辱与愤恨就会像毒蛇一样咬他的心,报复田寡妇的意念就会剧烈燃烧。 争吵就这样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那一日依旧是个大晴天,即便清晨也没有一丝凉意,毒辣的太阳早早挂在天边,继续烘烤着大地。 小木匠起来的很早,今天轮到了他们的草莓大棚浇水,因为正值一年一度的用电高峰期,农村的电网开始拉闸限电,这种机会绝不能错过。 机井在惠农公司的地头,与草莓大棚只隔了一条路。小木匠早已修好了水道,只等着上一家浇完后将水引过来。 大概中午九十点的样子,上一家才传来喊声,可以改水了。 别看小工匠个子小,干活却很麻利,只是三两下,就将堵住了其他渠口,将水引到自家的草莓大棚里。 草莓大棚里,那两个所谓的表哥正在为草莓施肥,据说这一边浇水,一边施肥,对于草莓的生长非常有利。 据村子里人说,这两个表哥很是古怪,从不与村里人多说一句话,也很少看到他们的笑脸,没事就呆在草莓大棚里,像两个活死人。 按照以往的经验,二十亩草莓浇完需要近十个小时,可是只过了两个小时,水就没有了,机井上的水泵却依旧咆哮着。 第一百四十五章 老光棍的报复 小木匠作为田寡妇的上门女婿,打他就等打田寡妇的脸。 田寡妇何等人物,那可是全村有名的泼妇。 然而,老光棍老杜就是冲着田寡妇的脸去的。上一次田寡妇让他在在全村人面前失了颜面,这一次他也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打架发生在十一点多,是从争吵开始的。 小木匠正在边施肥,边浇地,水却突然没了。 他连忙赶往机井旁,发现老杜站在那里,一把圆头铁锨抱在怀中,正在用蔑视的眼光盯着他,嘴角叼着一根已经点然了的香烟,烟灰积了两三公分长。 小木匠自然认识老杜,也知道老杜给田寡妇写情书的事,所以胸中暗藏怒火,如今见老杜公然抢水,更是怒不可遏,便愤然上前理论。 老杜哪里怕他?自己近一米八的身高,对方还不到一米六;自己满腹经纶(自以为),口才又好,精通此地话、西安话、普通话,对方初中都没毕业,家乡话都说的结结巴巴;自己是本村的正经村民,对方只是个上门女婿,这无论从哪一方面哪一点,他都没有理由怵他。 老杜能看到的这一点,小木匠也不傻,自然也知道。田寡妇回家做饭去了,自己势单力孤,动手必定吃亏,所以他只是大声的争论,希望自己的声音能引来大棚里的两位表哥,同时也盼着村里能来人给他评理。 小木匠没有动手是因为不敢,老杜没有动手却是因为没到时候,他在等,等田寡妇来,等村子里爱看热闹的人来。 两个男人就这样高声吵着,像是在演戏。 一会儿,两人各自期盼的对象都到了。 农村人爱看热闹,因为热闹既能打发时间,又能为以后的闲聊增加笑料。但凡有了热闹不看,就觉得亏欠了自己,也亏欠了别人。因为许多时候,那些搞热闹的人也都是为上让人来看热闹的。没有了看热闹的人,这热闹也就不热闹了。 演员齐备,观众齐备,好戏就上演了。 先是小木匠有了田寡妇的撑腰,气势一下子窜了上来,张牙舞爪地,言语中也自然不自然地带上了脏字。 这正是老杜等待的信号,只要小木匠开始骂人,他就动手。 这些年老杜跟着那些地痞流氓也不是白混的,三脚猫的功夫也会舞弄两下,加上个子高,三下两除二就将小木匠压在了身下。 那边田寡妇见自己的男人吃了亏,就要上去帮忙,结果被几个村妇死死地拉住。那男人打架,女人上去了还有个好? 至于小木匠的那两个表哥早也想往上冲,结果看到老杜身后七个年轻小伙子正在恶狠狠地盯着他们,也就没了动手的勇气。 在村里人看来,老杜再不是东西,那也是村子里的人,是自己人。而小木匠虽然入赘到我们村,但也是外人。 自己人打外人可以,外人打自己人可不行,这是我们村几百年来的传统,早已深入人心,渗入骨血。 田寡妇知道这不是办法,就与信义娘一起跑回去村里去搬救兵。 青年人爱看热闹,常常不怕把事情闹大。老年人自然知道轻重,也能辨一个是非曲直,所以要制止这场打斗,就必须请一个老人来。 田寡妇先去了二叔家。二叔是村委会主任,又是族长,这事他能管,也必须管。可是那天二叔正好来了西安查我的流言,没在家。 听二婶说二叔不在,田寡妇没有主意,到是信义娘有主张,她拽着儿媳田寡妇来到了隔壁六爷家。 六爷,也就是小兰姐的姨夫,豹子他爹。 六爷虽然不算是族中德高望重之人,但有三个儿子,拳头硬,加个那三个儿媳也都不是善茬,所以在村里说话很有分量。 听了信义娘的哭诉,六爷二话没说,提着二尺长的铜烟锅都到了机井旁。 此时老杜还骑在小木匠的身上,指着小木匠的脸问他:“服不服?” 六爷上前,一个巴掌就搂在了老杜的后脑勺上。 “给我下来!”巴掌上去,吓骂声同时吼出。 那老杜在村子也是呆了几十年,自然听得出是六爷的声音,赶紧识趣的从小木匠的身起来,躲在一边。 到这时,小木匠才有机会爬起来。只见他涨红着脸,浑身全是尘土和杂草,鼻子里也流了血。 小木匠又羞又恼,为了颜面,意欲继续扑打躲在一旁的老杜。六爷来了,几个看热闹的小伙子很有眼色的上前拦住了他。 看着小木匠的惨样,六爷心里有些不忍,又上前狠狠踢了老杜两脚,扇了一个耳光。老杜不敢躲,只能老老实的挨着。 “自己人打自己人,丢人不丢人?”六爷边打边怒骂。 “先人脸都让们丢尽了!” “看什么看,都不嫌丢人!” 在六爷的吆喝骂声中,一场农村常见的大戏就这样结束了。 这场大戏中,老杜一方可以是说完胜。 他通过这场大戏,不仅臊了田寡妇的脸皮,报了先前被田寡妇陷害的仇怨,还成功引起了族人对他同情与维护,使他回归李氏家族。 另外,他在惠农公司也落下了好名气,为了公司的利益不怕得罪乡里,真是一个好员工。为此,公司还奖励了他五百元钱。 当然,这钱只是过了一下他的手,就到了媳妇青青的手里。 自从青青走进他那个破家以后,一边里里外外收拾屋子和院子,一边为他的“雄起”出谋划策,这拿小木匠开刀,就是她的主意。 整个事件中,青青始终没有露面。 这也是青青最高明的地方,如果她当时出现在打架现场,那田寡妇岂能放过她?一定会上来撕扯她的。打赢打不赢姑且不说,自己一个刚刚过门不久的新媳妇,被一个泼妇追打,以后还有什么颜面出去见人? 再说,这老杜截水也并非完全无理取闹。惠农公司的地是租的,那田寡妇草莓大棚的地也是租的,再说机井本身就在惠农公司的地头,自然有权利要求先一步使用机井的水灌溉。 小木匠与田寡妇还是大意了! 他们根本没想到,仅仅过了几天,这老光棍就长了心眼,用上了诡计。本来是自己占理的,结果弄了被打了还说不出口。因为是他自己跑到人家地里去找事的,而且先开口骂人。 在许多农村,男人可以容忍被打,却绝不忍受被骂。 当时,他们完全可以回村里找村委会或者族里人过来评理,截断人家正在灌溉施肥的水,说到天上去也是没理的。因为那些施过肥的庄稼如果没有水及时浇灌,禾苗就会被“烧死”。 务农的人,将禾苗看得比命都精贵。 六爷是个明白人,他让小木匠将水引了过去,并言明,保苗要紧,至于事情的是非黑白,等二叔回来再断! 第一百四十六章 酒场上我好孤独 被臊了脸皮的田寡妇羞愤难当,她要找人说理。 一个泼妇要找人说理,也不知这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无奈。 要找谁去说理呢?田寡妇首先想到的就是二叔。二叔既是村委会主任又是代理族长,在村子里最有权威。 经历了一些事,她总算看明白,以前自己撒泼胡闹,村里人都躲着她,让着她,并不是怕她,也不是她厉害,而是人家看在死去公公与丈夫的面子上,不与她计较。如果真动起手来,自己只有吃亏份,毫无便宜可占。 在农村,许多时候都是用拳头说话的。 可论起拳头,她一个女人家,小木匠又瘦弱得像个麻杆,能比上谁呢? 打不过,只能找人说理。 因此,找人说理的,都是打不过人家,都是弱者。人与人是这样,家与家是这样,国与国也是这样。看看美国,何曾主动要求说理过?不符合自己的利益,不服从自己的意志,先嘁哩喀喳打上一顿,然后等着别人找他说理! 二叔是看着夕阳走进村子的。 接到二婶的电话,他打算早上就往回赶,我的一句话拦住了他。 “二叔,你应该与古老师坐一坐!” 二叔自然知道古老师是谁,也明白我的意思。 古老师不仅即将成为女儿小凤的研究生导师,而且还是女儿婚姻的介绍人,于情于理自己都应该前去拜望一下。 二叔点头同意,我随即拨通了小凤的手机。 小凤接电话时,古老师就在身边。 古老师说,上门拜访就免了,人多眼杂的,也不用去什么高档饭店,都是自己人,不需要那个排场。两三斟酌后确定,邀上马三,在南门外的“建基泡馍馆”吃顿便饭,边吃边聊。 从这番安排上看得出,古老师已经将小凤视作了自己的门生。 接到邀请,马三欣然前往。 羊肉泡馍,古称“羊羹”,已有近千年的历史。其烹制精细,料重味醇,肉烂汤浓,肥而不腻,营养丰富,香气四溢,诱人食欲,食后回味无穷。北宋著名诗人苏轼曾写诗赞道“陇馔有熊腊,秦烹唯羊羹!” 建基泡馍馆位于西安市南门外的南关正街,属于清真菜,是一家几十年的老店,非常适宜朋友聚餐、休闲小憩。 为了避开高峰期,古老师特意将时间定在了上午十一点。 那天一起吃饭的只有古老师、二叔、马三和我,并没有让小凤与小东参加。想着没有他们在场,我们四人能更自在些。 吃泡馍时“掰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两个巴掌大饼要掰成黄豆大小的均匀小粒,没有多半个小时万难完成。 这时,点上四个凉菜,要一瓶好酒,边喝边聊边掰,惬意的很。 要酒时二叔想要瓶名贵的,却被古老师拦住了。 “自己人,不图那些虚名,西凤就好!”古老师诚恳的说。 二叔见古老师是真心实意,也就没有再客气,要了一瓶“墨瓶”西凤。 这一次,二叔真正地放开了。他显露出了能吃、能喝也能说本来面目,这让马三既感到意外,又感到高兴。 推杯换盏之后,我惊异地发现,在座的四位都是酒中高人。 且不说论酒时见解深刻而独到,且不说敬酒时的相时而动,且不说渴酒时的真诚与豪爽,只是这一个小时内四人喝了四斤的量,而且人人脸不红,言不乱,行动自如,足够令他人侧目。 我在上大学之前是不敢喝酒,甚至连酒味都不能闻太久。一旦接触了酒,轻则皮肤潮红、出疹、瘙痒、潮红,重则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喉头水肿,呼吸困难等,医生将这称之为酒精过敏。 作为我上高三时的同桌,朱纯洁自然知道我这个毛病。每当我惹恼了她,她就会用酒精绵球在课桌上划三八线,而且是真正的“三八”线,她占课桌面积的八成,而只占三成。 我无法找她理论,因为酒精绵球划出的线是看不见。 浓烈的酒精味道令我恐惧,只好上课时将课本举在手上,上自习时拿着本子去后面的空桌上坐。 上了大学以后,准确地说是在得了那个所谓的“羊癫疯”以后,我酒精过敏的毛病不治而愈,而且有了千杯不醉的特异功能。 其实我是挺羡慕那些醉酒之人的,他们可以借酒浇愁,可以大醉不醒,还可以酒后吐真言,尽情发泄心中不快。 记得大学毕业前的聚餐,所有人都醉了,就连那些矜持的女生也都个个醉眼朦胧,半梦半醒,只有我耳聪目明,心明眼亮。 那时我真的好孤独! 此后,酒桌上我难遇敌手,而今日着实让我有些惊喜。 酒意正浓时,古老师有意无意地聊起了小凤的婚事,并说了一大堆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的话,马三也适时表达出想早日给两人完婚的意愿。 二叔当即表示,结婚的日子由马三定,他没有意见。 这虽然是二叔的酒后之言,却也是心里话。 既然女儿已经确定许给了人家,迟早都要出门,成为人家的人。早一天出门,他也早一天省心。 见二叔的爽快答应,马三高兴地连饮三杯,欣喜之情溢于言表。而我闻听之后却有几分担忧,几分失落。 小凤结婚,五叔肯定会从甘肃回来的。 作为另一个知情人,五叔不但知道马三是盗墓贼,而且还与他交过手。一旦在婚礼上两人相遇,那将情可以堪? 到那时,马三这个盗墓贼的本来面目被揭开,二叔该如何面对?小凤又该如何面对?而我作为知情人隐而不报,又如何面对二叔和小凤? 想起这些,我就心烦,心忧。 因为高兴,这顿饭从上午十一点吃到了下午三点,如果不是二叔要赶四点多的火车回村,估计会吃到傍晚去。 二叔回去时,大概已经洞悉了我的心思,故意将马三送给他的烟和酒遗忘在了我的房子里,我当然也没有提醒他。 烟是芙蓉王,好烟!酒是五粮液,好酒!我都很喜欢。 第一百四十七章 四十岁的老光棍终于成熟了 在田寡妇的殷切期盼中,二叔回来了。 二叔明镜高悬,正大光明,自然还她了一个公道。 在聆听了田寡妇如歌如泣地哭诉和老光棍理直气壮地辩解之后,二叔最终做出以下判决: 第一,老光棍赔偿田寡妇两百元医药费; 第二,从今往后,机井用水田寡妇的草莓地排在惠农公司之前。 对于如上判决,老光棍没有任何异议,当场就取了两百元钱,放在二叔的面前,仿佛他早就料想这种结果。 田寡妇虽心有不甘,却也说不出口。人都已经打了,不可能再打回去,获取一些赔偿,再确认了机井使用的优先权,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李家村有史以来第一次内部打斗就这样结束了。 此次打斗虽然开了自相残杀的先河,却终是在两个外人之间,所以没有掀起多大风浪,也没引起族人的重视,就像演了一场戏而已。 这场戏,老光棍老杜成了最后的赢家。 几天之后,老杜接到惠农公司的通知,让他将瞭望楼好好收拾一下,公司将新派一名技术员来此蹲守。 瞭望楼建好已有半个多月,因为耸立在广阔平整的田地中间,有些突兀,所以被村子里的人称作“炮楼”。 站在这炮楼之上,方圆的近千亩土地尽收眼底,即便以后玉米地长成了青纱帐,但凡有个风吹草动,也能瞧得一清二楚。 自从揽下了照看惠农公司玉米地的差使后,老杜就常常站在炮楼上,东瞧瞧,西望望,活像日本鬼子的哨兵。 于是老光棍的新外号产生了,鬼子哨兵。 实事上,他已经有了媳妇,再叫他老光棍显然已经很不合时令。这外号也要与时俱进,跟上形式,否则就失去了嬉笑的意义。 不过,我们还是叫他老杜好,这是对他的尊重。 在老杜接到这个通知之前,他名义上的领导是我的高中同学朱纯洁。 作为惠农公司派驻在我们村的全权代表,朱纯洁在租地种地的过程中还是尽职尽力的,但随着玉米禾苗的不断长大,她住在村子里的时间越来越少,听二叔说,自从我去了西安,她就再也没来过。 或许这就是惠农另派技术员的原因吧。 在一个炎热的午后,公司新的技术员到了。 高个子,上身绿t恤,下身绿短裤,脚上绿凉鞋,头上一顶军绿色的遮阳帽,加上皮肤黝黑,骨瘦如柴,腿毛黑而浓密,如果不是在大太阳之下,他很容易就淹没在绿野之中。 他是自己找到炮楼来的。来时老杜正躺在炮楼顶上的长椅上,摇着一把折扇,一边哼着陕北民歌《拉手手亲口口》,一边看着天上的朵朵白云。 在我们村,只有公家人才拿这个纸做的折扇,但老杜是个例外。 听到有人叫,老杜将那颗有些微秃的大脑袋从楼顶一角探了出来。 “你找谁?”老杜见这人不像有文化的,就冰冷地问道。 老杜向来就是这样,不管你再有钱,如果没有文化,万难入了老杜的法眼。如果你有文化,即使再低贱,也会被他高看一眼。 “你是李义信吧,我是公司派来的技术员!”那人并没在意老杜的语气,依旧面目笑容。 一听到公司派出来的,老杜立即换了一幅谄媚的笑脸,连连点头哈腰,示意自己马上下去开门。 新技术员姓龙,上今年三十岁,名牌大学研究生毕业。 当这位龙技术员露出自己的家底之后,老杜更加热情了。他一口一个领导地叫着,一言一行都是谦卑恭敬之意。 “叫我小龙吧,我比您小十几岁呢,也不是什么领导,以后还需要你多多照顾!”龙技术员态度依旧谦和,没有丝毫拿大的意思。 “那怎么敢呢,你学问那么高!……”老杜还要客气。 “您如果认为我是领导,就当我是小兄弟,就叫我小龙!”龙技术员显然决意要与老杜称兄道弟。 “那你也叫我老杜吧,我们当兄弟论!”老杜也是机灵人,摸清了对方的真实意愿以后,高兴地说道。 他最喜欢与有文化的人作朋友,论兄弟,龙技术员的脾性很对他的胃口。 确认了两人关系的紧密程度,老杜开始给龙技术员介绍这座瞭望楼。 瞭望楼是砖混结构,长方形,两间两层,层高五米,楼顶设有瞭望亭。门朝东开,门前一条铺满野草的小径通往大路。进门后便是接待室与办公室,中间用玻璃墙隔开。南边的接待室将近四十个平方,有沙发茶几和电视,与家里的客厅一般无二。北边的办公室略小一些,但也超过了三十平方。 在接待室的西南角有一个之字形楼梯,通往二楼,二楼两间都是宿舍。 在这瞭望楼建成之时,还曾因装不装空调而争论,结果县长的小姨子朱纯洁一个电话打到公司总部,第二天就运来了两台空调。 龙技术员的行礼不多,就一个绿色的箱子外加一个绿色的背包,老杜要帮着收拾,结果被婉拒了。 老杜很识趣,提出先让龙技术员洗个澡休息一下,他呆会儿再来。他是想回去准备准备,晚上请这位文化人到家里喝酒聊天,以增进友谊。 自从与青青结婚以后,老杜的思想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遇事也不再冲动,言语也不再犀利,行为也不再鲁莽。他不再单纯直线地思考问题,而是会将所有相关的问题综合起来反复参详,在权衡利弊之后再作决定自己该怎么说,怎么做。 村里眼亮的人都说,四十多岁的老杜终于成熟了。 有人说这青青的功劳。的确,青青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她有城里人大气与睿智,有农村人的苛刻与刁钻,还有自己独有的见解和认识,十几年的患病生涯给她带了痛苦的同时,让她更善于思考。 也有人说这是结婚的缘故。这一点也不能否认。老杜打光棍都几十年了,过去也曾觉醒过,也曾想奋发过,只是苦于独木难支,孤枕难眠。 没有女人的日子,不叫日子。没有媳妇的生活,也不叫生活。 还有人说这是读书的结果。是的,老杜爱读书。他读书的目的是想做个文化人,是想在关键时刻卖弄一下辞藻。但不管你出何种目的去读书,书总会按它既定的方式和时空去影响你,感染你,改变你。 因此,不要说读书无用,那是没到你用它的时候。 当天傍晚,龙技术员坐在了老杜家的院子里,身旁的桌子上有酒有肉,空气中弥漫着炒菜的香味,耳边是老杜殷勤地招呼,眼前的小院虽有破败却干净整洁,墙角处一簇月季开得正艳。 若干年后,老杜将为他拉拢龙技术员的行为而感到后怕。 第一百四十八章 邙山五鼠的消息 就在马三打算筹办弟弟小东的婚礼之际,白狼带来两个消息。 一个是关于“王蛇”的,一个是关于“邙山五鼠”的。 “王蛇”,北京人,盗墓界新秀,独来独往,行踪飘忽不定,手段阴险毒辣,业界知道他盗墓事迹的人很多,见过他面的却很少。 “王蛇”不是他的真名,也没有人知道他真名,据说道上知道他真名的人都死了,包括他的老师、同学和朋友。 马三听说过王蛇的名号,也了解过他的一些事迹,仅此而已。自打离开盗墓界以后,他已经不再对这些信息感兴趣。 马三对“王蛇”不感兴趣,却不等于对“邙山五鼠”不感兴趣。 “邙山五鼠”就是马三心上的一根毒刺,每分每秒都在刺痛着他。今生如若不灭了“邙山五鼠”,他永远都不会安宁。 因为,师傅姚四爷就惨死了他们手里。 那一日,姚四爷为救朋友董爷,与“邙山五鼠”去邙山深处盗掘一座大型唐墓,结果被他们活埋进墓穴里。 “邙山五鼠”并非邙山当地人,之所称为“邙山五鼠”,是因为邙山曾是他们的地盘,他们在此雄霸了近十年,挖了上千座古墓。期间也有一些自以为很厉害的猛人来抢地盘,结果都被他们埋进了古墓里。 白狼传来的消息是,“王蛇”入秦了,“邙山五鼠”也入秦了。 后一个消息让马三灵魂深处的一座沉寂多年的火山突然喷发了,复仇的怒火开始随着炽热的岩浆四处游走,灼烧他的每一根神经。 他要报仇。 只有报仇,才能熄灭他胸中怒火,才能拔掉他心头的毒刺,他的灵魂才能得到安宁,他此生才能不留下遗憾。 马三并没有将这个消息和自己心中打算告诉小文。 “邙山五鼠”心狠手辣又刁滑奸诈,报仇风险极大。小文是师傅唯一的儿子,他绝不能拿师傅仅存的血脉去冒风险。 但报仇需要帮手,白狼成了他唯一的选择。 听了马三的打算,白狼更是热血上涌。 且不说他与马三的交情,就是当年自己的师傅与姚四爷兄弟多年,自己又多受这位姚师叔教诲,他就应该为姚四爷报仇。 报仇之前,获取相关信息是首要的。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白狼主动担起了打探消息、秘密收集相关信息的责任。 这些年,马三因为性格和意愿的原因,很少与盗墓人员来往。白狼则不同,天生性格开朗的他喜欢热闹,喜欢结交,所以消息灵便些。 一周后,与“邙山五鼠”相关的消息送到了马三处。 “邙山五鼠”,准确地说应该称为邙山三鼠,因为其中老三和老四已经死了,而死的时间大致与姚四爷去世的时间相差不多。 据此推断,当年姚四爷在唐墓中与“四鼠”对决,打出的那两枚暗器均未打空,而暗器上喂了见血封喉的剧毒,当场就要了其中“两鼠”的性命,其他“两鼠”心中胆怯,只好撤离后炸塌了墓道。 后来听说“邙山五鼠”被警方抓了三鼠,他们还以为有“两鼠”逃脱了,实际上当时只剩下了“三鼠”,即老大,老二和老五。 “三鼠”入狱后就失去了消息,包括有没有被审刑,判了多少年,又实际坐了多少年牢,都无从得知。 马三知道,这手艺高超的盗墓贼自古以来都是一种稀缺资源,一些达官显宦和土豪劣绅既恨他们,又离不开他们。 恨他们是因为自己祖宗的墓和将来自己的墓都有可能被他们盗掘,离不开他们是因为自己收藏的一些珍宝古玩皆出自他们之手。 因此,往往他们很容易被人雪藏。 此后的数年期间,“邙山五鼠”再也没有在江湖上露面。有传言说他们被判了重刑之后,都病死在了监狱中;也有传言说他们将国宝偷运去了美国,却那边享受香甜空气去了。 有人专门深究过这些传言,结果发现都是道听途说,捕风捉影。 前两年邙山地区接连三座古墓被盗,也有人怀疑是他们所为。 怀疑的原因有以下三点: 第一,这三座古墓均在邙山地区,盗墓者对地形极为熟悉,进入路线和撤离路线设计的非常巧妙。 第二,盗墓的手法相当的娴熟,盗墓的动作迅速而专业。如果没有数十年的盗墓经验,绝对无法做到这些。就拿其中一次来说,从挖墓到盗宝他们只用了四个小时,硬是在村民的眼皮底下盗走了古墓中的随葬品。 第三,他们是三个人,而且都说的河南当地的方言。 但也有人对这种怀疑不屑一顾。其理由只有一条,“邙山五鼠”自成名之后,盗掘的都是大墓,而那三座古墓虽然年份久一些,但都是小墓。 古墓的“规制”越大,越可能出土值钱的宝贝。而盗过大墓的盗墓贼,往往对小墓里东西根本看不上。 根据白狼的消息,“邙山三鼠”此次入陕,就是冲着一座大墓而来的。可到底是哪一座大墓,是有名的还是无名的,无从得知。 据记载,陕西共有历代帝王陵墓72座,历史跨越数千年。其中著名的有宝鸡市南郊“常羊山”上的炎帝陵,延安黄陵县桥山上的黄帝陵,西安临潼骊山北麓的秦始皇陵,泾阳县咸阳原上的汉阳陵,兴平市五陵塬上的茂陵,礼泉县城西北九嵕(zo g)山上的唐昭陵,乾县县城北梁山上的乾陵和蒲城县城西北丰山的桥陵等。至于那些王公贵族、名人名臣陵墓更是数不胜数,其中著名的有:秦代大将蒙恬墓、秦二世胡亥墓、秦太子扶苏墓、汉代霍去病墓、苏武墓、张骞墓、蔡伦墓、武侯墓、唐永泰公主墓、章怀太子墓、懿德太子墓、杨贵妃墓等。 这些皆是历史文献中记载的,有迹可寻的大墓,而那些没有记载的,淹没在漫漫历史长河中的大墓则是不计其数。 秦中自古帝王都!如果挨个寻找,无异于大海捞针。可是,确定不了“三鼠”要盗的大墓,就找不到他们的行踪,没有他们行踪,谈何逮住他们,又谈何为师傅姚四爷报仇雪恨? 马三陷入了无从下手的窘境。 第一百四十九章 眼镜王蛇的传说 没有仇人“三鼠”的消息,马三将目光投向了“王蛇”。 在他看来,这两人同时入秦,很有可能是为同一目标。 “王蛇”是近三年才冒出来的,但是自从冒出来的那一天起,就有许多传奇的故事跟随他,而且都是有鼻子有眼,好像真的发生过。 根据这些故事,道上的人总结了“王蛇”的四大特征:“独、毒、怪、新”。 在叙述这些故事之前,很有必要说明一下“王蛇”这个名字的来历。 “王蛇”并非姓名,而是“眼镜王蛇”的简称。 眼镜王蛇,又称过山风、山万蛇、大眼镜蛇、大扁头风、大膨颈、吹风蛇、过山标等,长相虽与真正的眼镜蛇相似,却非眼镜蛇属的一员,而是属于独立的眼镜王蛇属。 相比其他眼镜蛇,眼镜王蛇性情更凶猛,反应也极其敏捷,头颈转动灵活,排毒量大,是世界上最危险的蛇类之一。每当感受到危险时会,它就会抬起身体的前三分之一,然后张开嘴,露出毒牙。 眼镜王蛇通常栖息在草地、空旷坡地及树林里,喜欢独居,白天出来捕食,夜间隐匿在岩缝或树洞内歇息,食物通常是其他蛇类,如眼镜蛇、金环蛇、银环蛇、鼠蛇等,食物匮乏时也吃同类,因此有“蛇类煞星”之称。 而“王蛇”的名号,就因为他常常对同行下毒手而得来的。 “独”是王蛇首要特征。 据说,成名后的王蛇从不与人来往,更不与人合作,无论任何时候都是一个人,我行我素,形单影只,拒人千里之外。 “毒”是王蛇的第二个特征。 当然,这只是业内一些人的看法,缘于三件事,第一件,他的老师死在了他的手里,他的师兄弟也死在了他手上。第二件,他将自己的师妹做成了干尸,放进了古墓里。第三件,至少有十数位同行高手遭了他的毒手。 至于他的手上为什么会沾染上师傅与同门的血,又为什么如此痛恨师妹又到于将她做成干尸,谁也不知道,谁也说不清。 倒是为何向同行下手,大家心知肚名,无非为了墓中财宝。 “怪”是王蛇的第三个特征。 王蛇的“怪”有三,第一怪,怪在吃上。王蛇喜欢吃生肉,特别是生的田鸡肉、长虫肉、麻雀肉和老鼠肉,就真眼镜王蛇的食物非常相似。第二怪,怪在行住坐卧上。不喜欢热闹,也不喜欢光线,隐蔽、阴凉和阴暗处是他最喜欢呆的地方。冬天时也偶尔晒一下太阳,但最是懒洋洋的。第三怪,怪在他的癖好。他喜欢棺材,喜欢在棺材里睡觉,更喜欢搂着美女在棺材里睡觉。 “新”是王蛇最突出的特征。 王蛇的“新”主要表现在他盗墓工具和手段上。什么洛阳铲、罗盘、风水点穴等统统被他扔到了一边,运用现代高科技是他的强项。比如遥感技术、爆破技术,钻探技术等,常常速度快,不留痕迹,当夜解决战斗。 除了以四个特征以外,王蛇的其它信息都是模糊的,比如说祖籍、年龄、相貌、口音等等,甚至关于他到底是不是男性都有人怀疑。 江湖上,关于王蛇出身的说法有很多,而且根据流传地域的不同而大相径庭。 广西云南一带传言,王蛇是云南人,出生于苗家,自幼跟祖父上山打猎,得高人点化,走上挖墓盗宝之路。成年后因用情不专而受“情-蛊”之害,身体与精神均受损害,从此性格孤僻,荒诞不经。 蛊术是一种神秘的巫术,既能治病救人,也可杀人于无形。 蛊术当中最神秘的莫过于制“蛊”过程。传统的制法是将多种带有剧毒的毒虫如蛇蝎、蜈蚣等放进同一器物内,使其互相啮食、残杀,最后唯一存活的毒虫便是“蛊”。 “蛊”的种类极多,有“蛇蛊”、“蝎蛊”、“猫鬼蛊”、“虫蛊”等。表面上看,“蛊”乃有形之物,实际了被认为是能飞游、变幻、发光,像鬼怪一样来去无踪的神秘之物,施“蛊”者可以利用遥控“蛊虫”,给施术对象带来各种疾病,甚至取其性命,这就是蛊术。 “情-蛊”,又名“情花蛊”,是所有蛊术当中最特别的、也是最厉害的一种。 相传“情-蛊”为我国苗族所特有,是由苗族女孩子以自己“心血”喂养十年而得,可下在饭菜中,也可下在服饰上,施术对象常常是自己的情郎。 据说中了“情-蛊”的男人,如果不按时回到女孩身边,或与其他女人动情时,“情-蛊”蛊毒就会发作,犹如万箭穿心般痛苦。 “情-蛊”蛊毒只有下“蛊”之人可以解。但是,女孩子一旦解了“情-蛊”,此生就不能再有第二个男人,否则就会遭到蛊毒的反噬。 关于王蛇中了“情-蛊”的故事很多,但大都没有什么真凭实据。 陕西河南地区则传言,王蛇出生在盗墓世家,隶属“发丘派”。传说他天生聪慧,读书用功,学业终有所成,成了远近闻名的才子。其父辈原本希望他远离盗墓行当,走正道,做正常人。但天不随人愿,因盗墓与人结下冤仇,王蛇的父兄相继被仇人暗害。王蛇气恨不过,扛起了为父兄报仇大旗,但凡遇见盗墓者,便尾随其后,待机而动,杀人夺宝。 那么,王蛇到底是陕西人还是河南人,尚有争议。 一般情况下,陕西的盗墓行当时说起王蛇,就认定他是陕西人,而河南的人聊到王蛇,则发誓赌咒说他是河南人。 与陕西河南和广西云南两地的传言不同,江浙一带关于王蛇传言则更为离奇。他们相传王蛇明面是某大学的教授,实际上是一盗墓团伙的头脑。该团伙行事乖张,为人阴险,手段毒辣,以劫掠同行为荣。 至于王蛇表现出来的一些“蛇”性,是因为其中了某个大型古墓的毒咒,九死一生之后落下的后遗症。 也只有这些后遗症,才让人们看到了王蛇的影子。 对于白狼收集到的这些传言,马三很不满意。 马三想要的是对方的祖籍、年龄、相貌、口音等特征以及有可能在为谁做事,和做什么事,也就是王蛇的目的。而白狼传回来的一大堆信息里,没有这方面的任何蛛丝马迹。 寻了这么多年的仇家,终于有了消息,而且还是仇家主动送上门来,这真是天赐良机。俗话说,机不可失,失不再来。马三一想到这,就坐不住了,他当即买了张去洛阳的火车票。 洛阳的董爷,或许知道的更多。 第一百五十章 杀师之仇,不共戴天 当马三走进董爷的店里时,董爷正好在念叨着他。 这些年,两人之间的信虽然少了,但电话却多了起来,情义不减反浓。 也许是年纪大了,董爷对过去的怀念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深。特是他们三位好友之间的往事,时常会走进他的梦里。 梦是真切的,所以时常会泪洒枕巾。 梦也是虚幻的,醒来时音容笑貌已不在,只有他形单影只。 是的,当年的盗墓“铁三角”,如今只剩下他一个。死了的驾鹤西游,或许逍遥自在;活着的白发苍苍,尚在垂死挣扎。 孤独之下,死倒也没有那样可怕。 只是,他还有一桩心事未了。十年前好友姚四爷为救他命丧“邙山五鼠”之手,这血仇至今未报。 按理说他曾是大学教授,自然明白“冤冤相报何时了”的道理,再说当年那起事件的主谋已经伏法。可是,他的心里就是放不下。, 这是一种执念。而佛家有言,执念是人生痛苦的根源。 董爷的痛苦,或许只有马三理解。 姚四爷是马三的恩师。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这杀师等同于杀父,而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因此,报仇是他们二人共同的心愿。 关于“邙山五鼠”入秦的消息,董爷要比马三知道的更早。这十年以来,董爷把打探“邙山五鼠”的行踪当作自己活着的一项重大使命。 知道了马三的来意,董爷陷入了沉思。 他的心里还在纠结,那“邙山五鼠”成名已久,阴狠毒辣,纵使现在只剩下了三鼠,这报仇的风险仍旧相当巨大。而马三才刚刚过了而立之年,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实在不舍得让他去冒风险。 如果马三有个万一,自己将后悔莫及。 “师叔,师傅的仇我必须去报!”马三道。 自从师傅姚四爷死后,马三就改称董爷为师叔。 “可是,山杏和孩子……”董爷还在迟疑不决。 “山杏和两个孩子会支持我的!再说还有小东,如今小东已经成年,有了自己的工作事业,前一阵子又订下了媳妇!”马三很决绝。 “那好吧!但你必须先答应我一个条件!”董爷见马三是这个态度,就不在犹豫。 “什么条件?”马三问道。 “一切行动都要以保证自己安全为前提,绝不能用自己生命冒险!”董爷语气凝重地叮嘱道。 “好,我记下了!”马三答应了。 “一定要明白,只有你活着,报仇才有希望,也只你活着,报仇才有意义!你明白吗?活着!必须活着!”董爷又啰嗦道。 “好的,活着!”马三将董爷的话,重复了一句。 “那你去上海吧,今天晚上就走,我给你订票!”一旦做出决定,董爷就会雷厉风行,绝不拖延。 当天晚上,马三登上了k736次列车,他的行礼箱里多了三封董爷的亲笔信和一张银行卡,卡内的金额是50万元。 信是董爷写给自己密友的。分别标着三个不同的单位,一个是某某检察院,一个是某某监狱,一个是某某古玩商行。 这三个单位,让马三的心里有了底。 盗墓是犯法的,犯法就逃不脱前两个单位的手掌心。 盗墓又是为了盗宝谋财的,用宝谋财则离不开古玩这一行当。 但有一点马三还没有弄明白,董爷是怎么知道这王蛇的窝就在上海? 弄不明白就弄不明白吧,反正董爷能让他去上海,自然有去上海的理由和根据,董爷的话他信。 坐上火车不久,马三就开始迷糊起来,他累了。自从收到“邙山五鼠”消息,他的大脑就没有停歇过,他紧绷起的神经也没有松懈过,如今打听消息有了方向,报仇也有了思路,他可以稍微放松一下了。 精神松弛后,最容易入睡,没过多久,马三就扯起了鼾声。 以前马三睡觉是从不打呼噜的,而且很是机警,但凡有一丝风吹草动,都会将他惊醒。可如今,刚刚三十岁出头,就露出了疲态。 k736次列车晚上7点35分由洛阳始发,经停郑州、开封、徐州、南京、苏州等车站,于次日中午12点35分到达终点上海站,期间需要整整17个小时,因此,他并需要担心自己睡过了头。 黑夜里,行进中的火车像一头巨兽,在风雨中狂奔。雨水无声地打在车窗玻璃上,又在风的吹拂下尽情的舞动,勾勒也条条河流。 车厢里的灯已经关了,只留下走廊的脚灯发出微弱的光。 火车偶尔经过一个城镇,外面的光亮探了进这来,打在床铺上。 夜已深,床铺上的人们也已进入梦乡。时不时几句不清楚的呢喃在黑暗中发出,给这个黑暗的车厢倒添了几分安宁。 马三也做梦了。 梦里,师傅带着他去了放羊的土山,在那里,他们爷俩点起了一堆篝火,聊起了去盗挖唐墓的事。 “为了救董爷,师傅必须去的,士为知己者死嘛!” “你小时候受的苦太多了,师傅希望你以后不要再受苦!” “师傅老家有一个你兄弟,叫小文,你俩以后要好好处!” “师傅此次去没什么风险,你放心!” 师傅说话的速度并不快,但他始终插不上话,只好殷勤地看着师傅的圆脸,不断的点头。 师傅的脸的确很圆,在火光的映照下,又添了几份慈祥,看上那般可亲。 突然,师傅又变成了父亲。 父亲的脸是模糊的,但他仍旧感到了怜爱。 父亲没有说话,只是用慈爱的目光看着他,微笑,再微笑,一直微笑。 “爸,你活过来了?”马三问。 “爸,我哥接班去了,娘带着弟弟走了,我没学上了!”说到没学上时,马三的眼泪流了下来。 “爸,我想上学!学校的老师夸我学习好呢,说我一定能考上大学,当上公家人!”马三继续说着。 “爸,我饿!爷爷奶奶今天又没给我饭吃!我钻到沟里把羊找回来了,可还是没有饭吃!“马三真的感觉到了饿。 …… 马三的梦很长,很真。 就在这梦进行时,火车已经过了徐州,到了蚌埠。 第一百五十一章 二女同侍一夫 每一个阴暗的背后,都有一段光明。 马三在上海呆了整整七天,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便呈现在他的眼前。 千万不要说爱是虚幻的,情是善变的,她们的美好那怕只品尝到一小盅,也会令你迷醉一生一世。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一个苗家古寨,一对苗族双胞胎少女出落得花容月貌、袅袅亭亭,引来众多男子的倾心。 倾心归倾心,却无人敢觊觎半分,她们的父亲是村长,她们的外祖母是附近数十个苗寨里最厉害的“蛊婆”,尤其擅长种“情-蛊”。 “情-蛊”是蛊术中最强横的,常常令人生不如死。 众人都认为,少女的母亲当年正是放了“情-蛊”,才让英俊的寨主爱上自己,并一生对自己忠贞不渝的,而少女必将沿袭她们母亲的作法。 即便再仰慕她们的美丽,也没有人愿意中“情-蛊”! 1969年春,寨子附近新来的上海知青,打破了这里以住的平静。 他们在边境的沟谷雨林中毁林开荒,种植天然橡胶,他们要为社会主义建设增砖添瓦,要为祖国奉献美好青春。 知青们的新思想,新面孔,新知识深深地打动了这对双胞胎姐妹的心,在不经意之间,爱情便悄无声息地降临了。 他叫徐家明,18岁,中等身材,白净、俊郎、秀气。 是姐姐思玉先看上家明的,给妹妹说了以后,妹妹莲玉也看上了。 徐家明所在的知青连队属于云南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十六团十营,是一支新建的连队,由上海知青、昆明知青和老战士构成。因为积极上进有文化,又是根红苗正,他被光荣地任命为一排排长。 有一次徐家明在宿舍门前给战友理发,路过的一位苗族老乡看见了,以为是理发匠,就坐在旁边等。 家明知道老乡们理发不易,也没有在意,给战友理完,就热情地招呼他坐了过来,开始用心给他理。 理完后,那老乡摸出了一角钱递了过来,家明连忙摆手,说他是在学雷锋。 雷锋,全国人都知道,做好事,不留名,不收钱。 苗族老乡很激动,诚恳邀请他去村寨玩,家明答应了。 在村寨里,家明见到了美丽的莲玉和思玉,苗族少女特有的灵气在他的心里埋下了一粒种子,不久就开始生根发芽。 原来,那位苗族老乡就是莲玉和思玉父亲,是这个村寨的村长。 家明原以为这位村长真是邀请他去玩的,结果有数十名苗族同胞在那里排队,等他给理发。也多亏去时他多了一份学雷锋的心思,带上了那套理发工具,否则真不知道该如何吃人家的饭,喝人家的酒。 那一天,家明什么地方都没有去,除了吃饭喝酒,就是给老乡理发。当他们走时天色已经麻黑,胳膊已经酸痛,看着那些脑袋“轻松”的乡民热情地目送自己时,胸中一股豪气油然升起! 毛主席说:“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可为的!” 果然如此。 后来因为借东西,找牛等原因,家明又去过两次,莲玉和思玉都在,虽没有说上几句话,眉目流转之间已有千言万语。 有些可笑的是,徐家明到此时都无法准确地辨认出,谁是姐姐思玉,谁又是妹妹莲玉,结果闹出许多洋相。 都是青年人,对未来都有美好的憧憬,对生活都是无限的热爱,所以很快,漂亮的两姐妹与家明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姐姐大气,妹妹乖巧,家明都喜欢。 都喜欢可以,但不能都爱,都娶。 大多数苗族都是一夫一妻制,而且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到了恋爱的年龄,各地的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自由社交活动,如湘西的“会姑娘”,黔东南的“游方”,黔西北的“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的“跳花”,广西融水的“坐妹”或“走寨”等。 在这些社交活动中,苗族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值得称赞的是,几乎所有的苗族青年择偶都不太在乎对方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在思玉与莲玉的眼中,知识青年徐家明不仅品性绝佳,才华也很出众。 那年春节,村子里各家各户的院门都贴着家明写的春联。那字写得远看行去流水,清新飘逸,近看苍劲有力、大气磅礴,这不是才华是什么? 那时上学的孩子不多,女孩子上学的则更少。如果不是村长父亲顾及国家普及教育的政策,思玉与莲玉也不可能将学上到了初中。 上学是一件好事,也不是一件好事。 上学可以长知识,明事理,可以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间,提高自己的生存能力,可以不再愚昧,不再被欺骗,所以是一件好事。 但是,上学使人学会了思考,知道了高低贵贱,明白了还有更好,更高,更强,所以人生中了“三毒”,多了“八苦”,所以也不是一件好事。 思玉与莲玉姐妹就是中了“痴”的毒,受了“爱别离”的苦。 爱情之火在三个人的心里熊熊燃烧,吞噬着每个人的理智与天良。 徐家明清楚的知道,自己同时爱上了两个人。这绝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反复确认后的结果。 可是,一个人真的能同时爱上两个人吗? 答案在徐家明这里是否定的。他认为恋爱中的人都是自私的,绝对不可能与人分享。但对于同时爱上思玉与莲玉姐妹,他是这样解释的:“思玉与莲玉太像了,本就是一个人!” 在他的意识中,如果两姐妹同时出现,那么,她们其中一个是真人,一个是影子。至于谁是真人,谁是影子,就要看谁离他近。离他近的永远是真人,离他远的永远是影子。 如果两姐妹只出现一个,那么,她就是两姐妹的全部。家明不会再思念另一个,因为面前的这一个就完全替代了另一个,想要的笑、想要的妩媚、想要的爱与关怀,她都能给,而一丝不少。 答案在姐姐思玉的心里也是否定的。她不管别人是否也爱着自己的恋人,也不管自己的恋人是否爱着自己,只是不允许自己的恋人还爱着别人。 在她看来,用情不专是可耻的,是不可饶恕的,是要受到惩罚的。 妹妹莲玉却不这样想,她认为一个爱上两个人是很正常的,就像一个人有时想吃肉又想吃米,有时想穿裙子又想穿牛仔裤一样。 再说姐妹同嫁自古有之。比如舜帝娶了尧的两个女儿,汉武帝的母亲王娡与其妹王儿姁同嫁给了汉景帝,汉成帝娶了著名的姐妹花赵飞燕和赵合德,周世宗柴荣娶了符彦卿的一对女儿,李煜的两任皇后大周后和小周后也是一对亲姐妹,而康熙大帝的后宫至少有四对姐妹花。 从喜欢上姐姐的恋人家明开始,莲玉就做了姐妹同嫁的准备,并已经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放出手段。 “情-蛊”适时地出现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死在了妻妹的床上 提起赴云南的上海知青,有一个不得不讲的故事。 这是一个悬案,至今都是。 1974年4月2日,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二团七营三连,一个21岁上海女知青朱梅华神秘地失踪了。 据女知青裴丽娟说,那时厕所离连队有段距离,没有灯的。因为害怕,女同志都是集体上厕所,却不知为什么,那天晚上朱梅华一个去了。 去了,就再也没有回来。 同宿舍的刘桂花不见她回来,曾在寝室门口大声喊她的名字,结果没有人应答,便以为她去对面的房子里住了。 第二天刘桂花将朱梅华没有回来的事报告给了连队领导,领导再派人去找,结果只在厕所的附近找到了一双黑色的有搭襻的布鞋。 那天夜里下了很大的雨,这在热带雨林的旱季极为罕见。雨水敲打着芭蕉,掩盖了黑暗里发生的一切。 朱梅华是一位爱唱情歌的美丽姑娘,田间埂头都曾留下她美妙的歌声,有《芦笙恋歌》、《红莓花儿开》、《卡秋莎》、《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等。 男知青喻家霖说,她身材好,漂亮,眼睛会说话,很大方,人见人爱。男同志都对她比较感兴趣,都喜欢她,愿意和她聊。 当时欺负女知青的事件经常出现,而知青缺乏自身保护而引起的非正常死亡也时有发生,朱梅华的失踪惊动了国务院知青办公室、昆明军区、西双版纳州和上海市知青慰问团等各级机构,一场声势浩大的寻人开始了。 附近的大街小巷逐一排查,周围的山坡平地逐块搜索,甚至动用眼线去境外侦察,都没有丝毫线索。后来为了弄清失踪事件真相,专案组对农场的每个人都进行了定位调查和讯问,其中朱梅华的男朋友,连队的上一任的指导员曾被重点审问,结果依然毫无所获。 就这样,朱梅华的失踪案成了悬案。 上海女知青的死掀起了轩然大波,而男知青徐家明的死却未引起一丝微澜。 徐家明是心痛而死的,并且死在了妻妹莲玉的床上。 妻妹莲玉与妻子思玉是双胞胎姐妹,不但长相服饰一样,音容笑貌也是丝毫不差,除了父母,没有几个人能分得清。 所以有人都说,徐家明是混淆了人,上错了床。 上错了床?好像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徐家明死后第七天,妻子思玉午夜独自进入山林,被毒蛇咬伤后不治身亡,死时精神错乱,面目狰狞,仿佛遇见了鬼。 至于她为什么要在午夜时分进入山林?没有人知道。 有人说是徐家明的鬼魂在叫她,有人说她晚上梦游,游到了山林里,也有人说她因丧夫之痛而精神恍惚,这才半夜去了山林。 那时,徐家明是知青“扎根边疆、保卫边疆、建设边疆”的代表,很光荣。 徐家明的死后,知青点的战友们挽着裤腿,戴着黑纱或者小白花来相送,人数超过一百,花圈有好几个。 妻子思玉死后的葬礼却极冷清,一口薄皮棺材装殓,几个堂兄弟抬到山沟里挖了个坑,草草埋了,没有一丝乐响。 虽然她的父亲是村长,但母亲与外祖母“蛊婆”的恶名令许多乡民望而却步。他们可能不怕鬼神,但绝对害怕“蛊”。 徐家明死后并没有土葬,这是上海父母的意愿。他们就这么一个孩子,活着没有能回到身边,死了一定要把他的骨灰带回去。 在他们的意识里,上海才是徐家明的家。 两个月后一天上午,徐家明上海的家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莲玉。 作为徐家明的妻妹,莲玉的主动上门显然有显唐突。因为姐姐死了,姐夫徐家明也死了,而且死在了她的床上。 在徐家明的父母眼中,她就是害死家明的凶手。 然而,她还是来了,而且来得理直气壮,来得心安理得。因为,她怀孕了,孩子是徐家明的。 还没有从意外丧子的悲痛中走出来,突然又冒出了一个孙子,这让心脏本来就不好的徐家父母悲喜交集,时而痛哭,时而欢笑。 他们也曾怀疑这个苗族女子在说谎,但看到对方坚毅的眼神,听到对方不容置疑的语气,又在权衡利弊之后,选择了相信。 儿子已经没有了,有孙子总比没有孙子好! 再说一个黄花大闺女,如果不是基于千真万确的事实,她是绝不会主动上门为一个死人生孩子的。 他们的选择没有错,孙子降生了,长相与儿子家明刚出生时一模一样。从些此,他们垂死的生活开启了新生。 可悲的是,准儿媳莲玉却死了,死于难产。 按理说上海的急救技术全国数一数二,可就是没有救下莲玉的命,还让她到死都没有看上儿子一眼。 一切都是命! 是命,就要认命! 无父无母的孩子本身就让人怜爱,何况又是自己在这个世间上唯一的骨血,徐家明的父母视这个孙子为心头肉,取名长庚,给予百万般疼爱。 苍天眷顾,长庚身体健康,天生聪慧,不但很少去医院,还常常把学校各式各样的奖状搬回来,这让老两口喜不自胜。 到了中考时,长庚更是争气,竟然考了个全区第一。 此外,长庚还是个极懂事的孩子。他并没有因为没有父母而感到自卑,反而性格开朗活泼,待人热情友善,懂事、好学、孝顺、有礼貌,是邻里街坊眼中的乖孩子,学校老师口中的好学生。 为了庆祝孙子在中考中取得好成绩,老俩口特意请来了老师和街坊,在附近最好的饭店摆了两桌酒席,一是表示感谢,二是提前告别。 他们要感谢这些师长们对长庚的关爱与教育,没有这些,长庚不可能如此优秀。他们也向诸位师长告别,为了方便长庚的高中学习,祖孙三人即将搬去高中附近居住,今后见面的机会很少。 宴请的时间选在7月15日晚上,这天恰好是长庚的生日。 酒桌上的气氛欢快而祥和。 众人看到这个跌倒的家终于站了起来,纷纷报以热烈的掌声和殷切的期望。期望他们老的身体康健,长命百岁,少的学习进步,心想事成。 宴席结束,三人刚回到家,长庚就莫名其妙的发起高烧起来,而且头疼欲裂,还未来得喝水吃药,就已失去知觉。 第一百五十三章 姐妹同施“情-蛊” 不省人事的长庚被送进了上海市最好的医院。 徐家二老都曾是高级知识分子,退休金相当丰厚。如今孙子长庚突患急病,找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大夫是必须的。 儿子儿媳英年早逝,孙子是他们唯一的亲人,钱不给他花给谁花? 再说,没有了人,再多的钱也都是别人的。 好医院自然设施好,仪器好,环境好,更重要的是医生好。 小半瓶吊针下去,长庚就醒了过来,头也不疼了。到了第二天太阳升起,长庚的身体恢复如初,活蹦乱跳。 徐家二老见状,揪着的心才慢慢放了下来。 主治医生看完检查结果,发现长庚的一切生命体征恢复正常,便开了些药,说没事了,可以回家了。 徐家二老还想让孙子多住两天,查查根源。可以医生说,医院的病床极其紧张,像长庚这样的完全可以回家疗养。 回到家,长庚一切都好,还吃了一碗香喷喷的馄饨。 可是到了晚上,大概同样的时间,长庚再次开始相同的“表演”。 短短数分钟之内,发烧、头疼、昏迷,送到医院,挂上吊瓶,症状得到充分缓解,待到次日黎明,一切正常。仿佛昨夜发生的一切都是在做梦,也仿佛昨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如此又折腾了两日,徐家二老糊里糊涂,医生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现代的医生普通成了人体机修师,仪器检查出来身体哪儿有毛病,就修那里。如果仪器检查没有毛病,就表示健康,就不用修。 结果,医生看病成了仪器看病。 为了能够彻底治愈宝贝孙子的病,徐家二老接连换了好几家医院,也请了一些所谓的专家教授来会诊,结果还是毫无头绪。 就在他们对现代医学失去了信心,准备向神灵鬼怪祈祷时,一位中医大夫点醒了他,“要不去看看苗医!” 苗医?苗人?苗寨?是啊,孙子的身上可是流着一半苗人的血。 在那个诡秘的苗寨里,儿子、儿媳的离奇死亡,孙子的奇妙降生,孙子亲娘又怪异的离世,总感觉这其中渗透着说不明道不清的东西。 “对,去云南!”二老下定了决定。 云南,可是他们的伤心地,唯一的儿子就死在那里。但为了孙子,他们不得不再次踏上这块伤心地,重温那段惨痛的往事。 其实,在那个遥远的西双版纳苗族村寨,还有孙子的两个至亲,他的外祖父和外祖母。这么多年来,长庚不但是徐家二老的掌上明珠,更是这两位苗族老人的心肝宝贝。 每隔一段时日,在上海的徐家就会看到他们的身影,同时出现的还有五花八门的新鲜玩意和特色小吃,这都令长庚欣喜若狂。 孙子刚出生的前几年,因为儿子的死,徐家二老对这两位亲家还心存芥蒂,后来看到孙子对他们的喜欢并不亚于自己,便渐渐放下了心中嫌隙,真心待起与他们命运紧密相连的两位老人来。 对于失去父母的孙子来说,每一个亲人都显得弥足珍贵,都不可或缺。 每当四位老人一起守望着孙子欢呼雀跃的时候,幸福的泪水都会自然不自然地流下来,都会默默地向上苍祈祷。 留下奶奶在医院照顾孙子,徐家爷爷亲自奔赴云南。原本可以发电报去的,但为了能说清楚病症,尽早邀请来名医,他还是打算亲自去。 听到宝贝孙的病症,两位苗族老人沉默了。 “罪孽呀罪孽!”沉默很久,长庚的外祖父才长长叹了一口气说。 紧接着,徐家爷爷听到了一个令他毛骨悚然的故事。 苗寨里有两位漂亮双胞胎的姐妹,貌美如花,温柔可人。一个偶然的机会,高大帅气的徐家明遇见了她们,结果被深深地吸引。 准确地说,先是姐姐思玉爱上徐家明的,她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妹妹莲玉,结果妹妹也爱上了这个上海知青。 孪生姐妹之间本身就有许多神奇的地方,比如说心灵感应。加上极其相似的喜好和脾性,两姐妹同时爱上一个人也不足奇。 悲剧的是,徐家明也同时爱上这两个双胞胎姐妹。在他的心里,思玉与莲玉姐妹两个本就是一个人,谁也离不开谁。 可是,爱的天性是自私的。 纵使妹妹愿意与姐姐同嫁,姐姐却不愿与妹妹分享。 那一日,上海男知青娶了远近闻名的苗族姑娘思玉,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在知青眼里,徐家明无疑是光荣的。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了“扎根边疆、保卫边疆、建设边疆”的承诺。 在苗族兄弟的眼中,徐家明更是勇敢的。因为他娶的苗族姑娘是“蛊婆”的外孙女,是蛊术的正宗传人。 她们的外祖母是远近闻名的“蛊婆”,所研习的“情-蛊”天下无双。她的母亲得到了外祖母的赴会,又将这秘法传给了她们。 自古苗女多情。山里的女儿天真、单纯、敢爱敢恨,不知人心的险恶,常把一些虚情假意的海誓山盟,当成情郎剜心掏肺的真情告白,结果被骗了身子又伤了心。为了保护美丽的苗女不被负心汉伤害,一门传女不传子的独门蛊术应运而生,这就是“情-蛊”。 谈“蛊”色变,谈“情-蛊”失色!汉人如此,苗人亦是如此! 据说这“情-蛊”是爱情的坚决捍卫者,一旦中“蛊”男子再与放“蛊”者之外的第二个女人有性行为,“情-蛊”就会发作,男子就会心痛而亡,当然放“蛊”女子也不能独活。 这真是“爱到极致如入魔”。 徐家明结婚后携妻回了一趟上海,算是给父母汇报。 父母表面上没有说什么,背地里却不停地埋怨儿子:“婚姻怎能如此草率!那不过是一个山里野丫头,你还以为捡了一个宝!要知道这很有可能让你失去回城的机会,最终害了你自己!” 徐家明自然明白父母的心思,但他爱着妻子,爱着云南,爱着苗寨,为了这些,他宁愿放弃回城,永远生活在大山里。 那个年代的人,思想觉悟很高,也很单纯。 在上海呆了半个多月,新婚夫妇告诉父母,登上了西行的列车。 回到苗寨不久,徐家二老一语成谶,徐家明死在了妻妹莲玉的床上。 第一百五十四章 苗医治“蛊” 关于上海男知青徐家明的死,说法有很多。 医生说徐家明是心脏性猝死。 心脏性猝死是指由于各种心脏原因,引起的以意识丧失为先导的自然死亡。病发之前往往没有征兆,一旦急性发作,随即出现胸痛、气促等症状,并在1小时之内死亡,有效营救时间很短。 医术研究发现,引起心脏性猝死的病因很多,有器质性心脏病引起的,也有高血压合并左心室肥厚引起的,还有心脏肿瘤、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疾病和心力衰竭以及非粥样硬化性冠状动脉异常引起的。 徐家明的心脏病病史也佐证了这一说法。 但是,一些无聊的知青们却说徐家明是“马上风”死的。 马上风,西医称之为性-交猝死,中医叫它“脱症”,是指由于性行为引起的意外突然死亡,民间老百姓称其为“大泄身”,形象而贴切。 这些知青们认为,徐家明是个大淫-虫,早就盯上了这对苗族双胞胎姐妹,他先是想尽办法娶了美丽的姐姐,后又利用便利爬上了漂亮妹妹的床,结果因房事过于频繁,导致精血亏虚,死在了女人床上。 这种说法有些牵强,难逃嫉妒之嫌。 还有第三种说法,徐家明是中了“蛊毒”而死。 蛊毒虽称之为毒,却不同于毒。“毒”往往是死的,而“蛊毒”却是活的,它是能飞游、变幻、发光的,像鬼怪一样来去无踪的之物。 在徐家明与苗族姑娘思玉恋爱之前,就有好心的汉人提醒过他,苗族少女都会给自己的情郎下“情-蛊”,这情-蛊蛊毒是能要人命的。 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的他没有在意。 在他准备娶这位苗族姑娘之时,有苗族兄弟警告过徐家明,千万不要小瞧这情-蛊蛊毒,一旦发作,除非施“蛊”者亲解,否则神仙都救不了。 对于苗族兄弟的警告,徐家明也没有放在心上,他将这看成了一种嫉妒。 他难以相信,这个世界真有“蛊”这种神奇巫术的存在,更难以相信,如此温柔多情又善良的女子,会使出这样狠毒的巫术。 他哪里知道,“蛊术”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而苗族女子为了“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给自己的情郎施“蛊”,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情”至极处即是“蛊”。 毫无疑问,思玉对丈夫徐家明的情到了极处。因此,完全有理由相信,为了防止爱人移情别恋,思玉会在丈夫身上下“蛊” 然而,对丈夫徐家明的情到极处的不只是她,还有妹妹莲玉。所以,也有理由相信,莲玉也没有放弃“蛊”。 当然,这一切都是猜测,并没有任何证据。 再说这种猜测已经无法求证,因为当事人都已故去16年,尸首也化成灰,变成了泥了。 听完了亲家的诉说,徐家爷爷惊愕了半天。 他在大学教了大半辈子书,向来不信鬼神,不信巫术。如今要他相信自己的儿子是中“蛊”而死,无疑于颠覆他的世界观。 思前想后,他决定放下所有偏见,只向未来看,只为救孙子去。 当他说出自己的看法时,长庚的外祖父母老泪纵横。 因为女儿放“蛊”害死女婿之说已经传了很久,这让他们在乡亲面前抬不起,也在亲家面前自觉有愧。 实际上他们也是那起意外事件的受害者,徐家失去了孩子,悲痛万分,而他们家又何尝不是呢? 在三位老人的一致努力下,一位麻姓苗医跟随着他们到了上海。 苗族医药的起源很早,见诸史籍的时间也很早。 西汉时刘向在《说苑·辩物》中讲:“吾闻古之为医者曰苗父”。他讲的苗父,就是苗族传说中的“药王爷”。 苗族对药的研究广泛而深入,有“一个药王,身在四方,行走如常,餐风露宿寻找药方”之行,也有“三千苗药,八百单方”之说。 据有关资料介绍,苗医在很早就已经用刀在人体上动外科手术治病,如开刀割取病人腹中的毒瘤、为孕妇剖腹取胎、开刀给病人治疗肺病等,至于从病人身上取出竹签、弹片、铁钉、铁屑等异物,更是易如反掌。 此外,苗医在治疗疽、痈、毒疮、风湿、麻风、肚脐风、毒蛇咬伤和枪伤方面也有不俗表现,治疗脑伤科、骨伤科、妇科的水平也很高。 麻苗医五十多岁,巫术、蛊术和医术皆有研究,行医数十载,活人无数。 见到长庚,检查询问之后,麻苗医皱起了眉头。 “这是‘蛊’!”他猛然说道。 此言一出,四位老人顿时大惊失色。 “难道这根独苗也要像他们父母一般?难道上苍真要他们孤老而死?”他们悲从心中起,万般凄苦涌上心头。 “没得事,没得事,能治!”见自己的一句话吓住了四位老人,麻苗医赶快换了一幅脸色补充道。 只见他不慌不忙的从药箱里取出几味草药,经过细细地整理之后装在一个特制的小布袋内,轻轻地放在长庚鼻前。或许是药草之间起了反应,一时间浓郁的药味弥漫了整个病房。 之后,麻苗医又取出一枚铜钱,一瓶紫色油状药液。他用酒精棉擦拭铜钱后,以铜钱蘸上药液,在长庚头顶、前额、鼻梁、后项处刮治,从内向外,从上向下刮。只是几下,那几处便有了暗红色瘀点或瘀斑。 最后,他又取出一根银针,用酒精棉擦拭了三遍,分别刺破小宝两手的食指,各滴出三滴血,血呈现暗红色。 从制作药包到铜钱刮治,再到放血治疗,麻苗医做得慢条斯理,从容不迫。而身边的四位老人的心早已提到了嗓子眼上。 那一夜,长庚的头痛减轻了,也没有再昏迷。此后的连续几天,麻苗医都在重复同样的过程,长庚也一天比一天好。 七日后,长庚彻底恢复健康,从此不再担心黑夜的降临。 麻苗医似乎很不习惯上海的都市生活,见长庚康复,便要离沪回滇。 徐家二老原本想留麻苗医多住一些时日,陪他去附近转转,以表达心中的谢意,但见他回乡心切,也就不再免费,将一笔丰厚的诊金药费塞到他的手里,千恩万谢后送他上西去的列车。 也许是嫌归途中过于寂寞,麻苗医叫长庚的外祖父母同行。 就在他们回到苗寨即将分手时,麻苗医说出了一个死人的秘密。 第一百五十五章 神秘的金蚕蛊 长庚怪异的病症让四位老人惊心动魄,却也揭开了一个秘密。 医者父母心。那日与长庚的外祖父母分手,麻苗医思量再三,还是说出了心中的担心,长庚身上的“蛊”还会再犯。 他说,“蛊”解法只有施者知道。要彻底解除长庚身上的蛊毒,就必须找到放“蛊”之人,或者通晓她留下的解法。 他还说,长庚身上的“蛊”很奇特。常见的“蛊”都是害人的,防人的,而长庚身上的“蛊”却是益人,利人的。中了此“蛊”的人,不但才智超人,而且正气不息,邪气难侵,还会长命百岁。唯有一点,此人成年后必须施以解“蛊”之法,否则每年头痛一次,而且一次比一次厉害。 放“蛊”,不是害孙儿,而是为是孙儿好,必定是孙儿至亲之人! 难道是她? 长庚的外祖父将怀疑的对象指向了长庚母亲的外祖母,自己岳母的身上。 长庚的亲人中,只有她蛊术高明,能制出如此奇特的“蛊”,也只有她,曾在长庚满月时见过长庚。 长庚外祖父刚刚说出自己怀疑,身边的老伴就惊叫起来。 “想起来了,想起来了,里阿曾给长庚下了东西!” “里阿”是他们这里对母亲的称呼。 那是一个黑色的长方形漆木盒子,长超过一尺,盖上面绘有金色神秘符文,盒周围是由云纹、凤鸟纹组成的环带纹,纹饰流畅优美,虽历经岁月,但依然黝黑通红,漆质光亮,灯光下夺人心魄。 漆盒打开,里面除了一把短刀,一封书信之外,别无他物。 短刀外观精美华丽,刀柄与刀鞘均由黄金所铸,上有图腾花纹,镶满各色宝石,刀柄末梢是一蛇头,狰狞灵动。 拔出刀刃,冷气森然。 刀刃长不足一尺,刀背随刃而曲,两侧有两条血槽及两条纹波形指甲印花纹,分外犀利,刀色泽淡青,有杀人不见血之兆。 信是苗文写成,信中的描述触目惊心。 十六年前,像其它苗族女孩一样,思玉给自己的丈夫放了“情-蛊”。如果丈夫背叛自己,即刻毙命。 她知道丈夫深爱着自己的妹妹莲玉,但依然这样做了。 结果可想而知,丈夫徐家明死在了妹妹莲玉的床上,而自己也在七天之后,遭到“情-蛊”的反噬而死。 莲玉本想随姐姐与家明而去,又舍弃不下父母,正在踌躇之时,她发现自己怀孕了,是她与姐夫徐家明的孩子。 这孩子的到来让莲玉又升起了生的欲望,这是她与家明哥的爱情见证,她要勇敢地活下去,把孩子生下来。 然而,她的想法遭到了外祖母的坚决反对。 这位外祖母是远近闻名的“蛊婆”,她精通各种蛊术,尤其擅长“情-蛊”,苗人都叫他“情-蛊婆”。 她并不知道外祖母是如何看出她怀孕的。那时腹中胎儿尚小,她的肚子与以前相比没有何变化。 那一天她去探望外祖母,刚刚走进院门,就被“呸”了三声。 在几番询问之后,外祖母告诉她,腹中胎儿不能留,留下就会要了她的命,而且她不会活着看见自己的孩子。 原来,外祖母已经看出,她的身上也中了“蛊”。 莲玉身上的“蛊”并比寻常,它实际上是一种诅咒。被该“蛊”诅咒的人,无论男女,一生不能生育孩子,否则一命换一命。 稍一思量,这个放“蛊”之人除了死去的姐姐思玉,不可能再有其他人。 听到外祖母要自己将腹中胎儿打掉,莲玉宁死不肯。 为了躲避寨子里的闲言碎语,也为了防止外祖母阻挠,莲玉收拾了一下东西,连夜去了千里之外的上海。 那里,有她腹中胎儿的家。 后面发生的事情印证了外祖母的预言,莲玉在生孩子时难产,还未见孩子一面,就含恨而去。 两个外孙女皆因“蛊术”而死,这让身为外祖母的“情-蛊婆”心中很是愧疚,本打算从此以后不再用“蛊”,可是当看见长庚时,她又改变了主意。 可怕的“蛊毒”并没有因为莲玉的死而消失,它转到了长庚身上。 为了使长庚逃离这个诅咒,“蛊婆”又再次用上了蛊术。 放在长庚身上的“蛊”称为“金蚕蛊”,是她利用秘术制成,即可杀人于无形,也可使人增智开慧,延年益寿,还是驱邪避咒。 任何“金蚕蛊”都要定期排毒的,而且毒性一次比一强,如果排毒时没有解药,很容易中毒身亡。 普通的“金蚕蛊”排毒期为一个年,而“蛊婆”放在长庚身的排毒期是三年,并且首次排毒是在中“蛊人”精血两旺的成年之后。 如何解这个“金蚕蛊”蛊毒,办法很简单,找一座古墓,在里面呆上一周。该蛊毒至阴到寒,唯有古墓中的阴寒之气,才能将其引出来。 而那把短刀,就是给长庚到古墓里排毒时,防止邪祟入侵而准备。 有了解“蛊”之法,长庚就算安全了,这令这两位老人顿感欣慰。 此后的多年里,他们行走于大山深处,四处寻找各种古墓,为自己的宝贝外孙排出蛊毒做好准备。 三年后,长庚考上复旦大学文博系,并在外祖父母的协助下顺利解毒。 复旦大学文博系即文物与博物馆学系,是国内创办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文博教学与科研的高教机构之一。 长庚读的是考古专业,目的是为了合法出入古墓,利于驱除体内蛊毒。 此后日子安宁而美好,长庚的学业不断进步,大学毕业后又顺利读了硕士和博士,并从读硕士开始,他一直跟着导师从事现场考古工作。 除了每三年一次的古墓解毒,他的身体也一直很好,平常连个感冒也没有,倒是他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越来越差。长年吃药,经常住院姑且不说,这精神头和记忆力更是一天不如天了。 长庚毕业后的一年内,四位老终于坚持不住,相继去世。 他们去世前长庚均在床榻侍奉昼夜不眠,也算能瞑目了。唯一的遗憾是没有看到长庚结婚生子。 对此长庚心中有愧,他也曾努力过,但是每一次到了关键时刻,他都退缩了。他对婚姻有一种天生的恐惧,是灵魂深处的恐惧。 然而没过多久,他却恋上“古墓女尸”。 第一百五十六章 独恋“古墓女尸” “古墓女尸”不是真的女尸,而一位师姐的代称。 这位师姐姓凤,上海浦东人,比长庚大三岁,博士毕业后一直跟着导师做课题,研究方向是“古人容貌复原技术”。 “凤”姓是一个古老的姓氏。《姓氏考略》上记载,该姓始祖是高辛氏(即帝喾)时的“凤鸟氏”,距今4500多年。 “凤鸟氏”原本古代主管天文历法的官员,又称“凤历”或“历正”,取“凤凰来仪”的祥瑞之兆。当时普遍流行以官为姓,从此便有了凤姓。 凤师姐之所以被称为女尸,不是因为长相丑陋,而因为长的太美。 提到古代女尸,不得不说湖南长沙郊马王堆汉墓中的“辛追”。 辛追,汉朝长沙国丞相利苍的妻子,长沙马王堆汉墓1号的墓主。1972年她的尸体出土时,保存相当完好,全身润泽,部分关节可以活动,软组织尚有弹性,几乎与新鲜尸体相似,用“栩栩如生”绝不为过。 2003年1月11日,在“古人复原大师”赵成文教授的笔下,辛追的容貌撩开了神秘的面纱,瓜子脸、柳叶眉、杏核眼、薄唇嘴,皮肤白里透红,极具有现代明星的气质,如重庆籍女星蒋勤勤。 在赵成文教授之前,上海复旦大学的一个实验室也曾从事这类似的研究,凤师姐就是这项研究课题的主要执行人之一。 当时计算机技术还不发达,许多古人复原都要靠研究人员手工绘制,而肖像绘制正是凤师姐的特长。 正是因为这个特长,凤师姐经常被当地的刑警大队请去,协助他们绘制犯罪嫌疑人的肖像,据说其作品与真人相差无几。 一年以后,凤师姐与众人交上了她的成果,因为并没有真人比对,所以也无法判断谁的作品更像一些。 遵行惯例,他们的成果展示在学校的报栏里。数十张肖像一字排开,同学们惊奇地发现,这些肖像虽不尽相同,却都酷似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凤师姐。 那时的凤师姐是院系的有名的美貌才女,却因性格孤僻,待人冷淡,素有“冷仙子”之称。 成果展示一周后,凤师姐像古墓女尸的流言便在学生中疯传,而那些曾经在凤师姐身上吃过亏的男生,便在私下将“冷仙子”改成了“古墓女尸”。 与凤师姐初识时,长庚刚刚读研究生,则“古墓女尸”的外号已经同学中叫了两年。 凤师姐个性极强,对这些关于自己的流言和恶称根本不在意。她依然我行我素,依然冷言冷语,冷眼看世人。 但是细心的人发现,自从长庚出现以后,凤师姐似乎不那样冷了。 长庚是在一次意外之后,爱了凤师姐的。那次意外,导师死了,同去三个师兄弟也死了,而他们俩却毫发无损地活了下来。 意外发生在一次古墓发掘当中。 1995年冬天,天气特别冷,新疆罗布泊沙漠的气温更了到了零下40多度,冰天雪地,寒风刺骨。但在营盘遗址从事考古工作的专家心里,一堆熊熊烈火正在燃烧着,他们的每一根神经也正被烘烤着。 就在前两天,他们发现了一个精美的木棺,其盖上覆盖有一条长方形彩色狮纹毛毯,两侧绘制有花朵、花瓶、树枝、树叶等纹路,前后挡板上有金鸟、蟾蜍等图案,色彩艳丽。在当地文化中金鸟代表太阳,蟾蜍则代表月亮。 开棺后,一个成年男性的尸体映入大家眼帘。他身穿汉红地对人兽树纹罽袍,头下枕着鸡鸣枕,头戴面具。 这具男尸就是闻名天下的“营盘美男”。 长庚跟随导师在此考古已有数月,同行的还有凤师姐和几个师兄弟。“营盘美男”出土的那天,他就站在旁边。 因为已经有了重大发现,所有参加营盘遗址考古的人员都兴奋了起来,尽管天寒地冻,依然干得热火朝天。 长庚的老师是一名考古痴人,但凡遇到古墓就一定要亲自下去,而且一下去了就是一整天,饿了啃几口馕,喝几口马奶酒。 这一日,他们进了一座已经被盗墓贼清空了的古墓,正准备对墓壁上的绘画进行研究时,不知谁触动了机会,脚下突然一空,落进了一个墓穴里。 这墓穴木石建成,约有四十多个平方,除中间一口红色棺木以外,墓穴四周的墙壁上,摆满了各种精美的器物,有金银玉器,也有丝麻织品。而在棺木正对的方向,有一个仅容一人能直立通过的坑道,深不可测。 这惊恐后的惊喜,引起导师与几位师兄弟一阵欢呼。 他们争先恐后地奔向那些文物,而长庚与凤师姐却自然而然地走向了那口透着神秘气息的红色棺木。 很是古怪,这口棺木的盖竟然虚掩着,长庚轻轻一推,便看见了里面的遗骸。像是被人粗鲁地翻动过,骸骨零乱,一些玉珠宝石和金币散落其间。 这时,一把玉镯引起了凤师姐的注意,恍惚之间她便伸手去取,可就在她拿起那保玉镯之后,“咣”一声巨响,像是石柱倒塌,紧接着,这个木石结构的古墓穴开始快速塌陷。 情急之下,长庚一把将身前的凤师姐推进棺木里面,自己也贴着身子躲了进去,并快速拉上棺盖。 这样的动作他曾经做过,是在学校地震演习时。 这个棺材是由胡杨木制成,历经千年仍旧结实,只是里面空间不大,长庚的身体斜压在凤师姐柔软的身子上。 轰隆隆的声响不断传来,里面夹杂着几声惨叫。 他俩知道,那声响是石块与木头砸在棺材和地面上发出的声响,而惨叫则是导师与三位师兄弟被砸中后发出的。 恐惧使他们忘记了羞耻,两人在棺材里紧紧的搂抱在了一起。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外面的声响停了,一些细小的沙粒从棺盖的裂缝中漏了下来,像滑落的一缕轻烟。 许是长庚的身体太重了,凤师姐动了动身子。 长庚立刻会意,他主动挪动身体,将师姐移到了自己的身上。 那一天,他们俩一个身子压着另一个身子,在棺材里躺了很久,陪伴他们的还有零乱的骸骨和价值连城的宝石钱币。 长庚从身下摸出了那只玉镯,在衣服上擦了擦,给师姐带上。玉镯由羊脂白玉精雕而成,细腻、光亮、温润,洁白无瑕。 也许感觉到了死就在眼前,凤师姐没有拒绝。 被一些人在背后叫了两年的古墓女尸,如今却真的即将成为古墓女尸,她既感到几分滑稽,又体味到无限悲凉。 难道这就是自己的宿命?宿命? 第一百五十七章 古墓女尸之死 被称为“冷美人”的凤师姐死了,死在了古墓里,成了真正的“古墓女尸”。 与凤师姐同去的长庚却活着,只是活的有点疯癫。 据光顾过他家的小偷说,长庚的家里除过许多宝贝以外,还有一口棺材,红色的,就放客厅中央。 而棺材里,有零乱的骸骨,有散乱的珠宝,有金光灿灿的金币。 小偷被棺材所吓,不敢行窃,匆匆逃走。 去过长庚家的除了小偷以外,还有两个女人。 一个年龄大一些,三十五六岁,虽已徐娘半老,但依然风骚。 一个年龄小一些,不到二十岁,虽是娇憨顽皮,却秀雅绝俗。 尽管两有在年龄、爱好、体态上大相径庭,但两人的胆子都特别大,都敢与长庚一起去古墓里过夜。 而在平时,就与长庚睡在棺材里。 她们听长庚说,他只有睡在棺材里时,才感到安全,才能有感觉。 至于长庚为什么会这样,那两个女人都不知道,也都不想探究。她们都是情爱场上的老手,见过男人如过江之鲫,不管什么癖好,只要给钱,她们都接受,都配合,都一起享受。 对此,长庚心知肚明。 他也不想到她们有什么情感上的瓜葛。他付钱,得到他要想的,无论是肉体上还精神上。她们做角色扮演,付出身体,拿到钱。 钱,长庚有的是。 自从做了盗墓贼以后,他的钱就成几何倍数增长。到现在,具体有多少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钱存在银行,还有个数字。像废纸一样堆在家里,连个数字都没有。 别人做盗墓贼是为了钱,而他是为了争一口气。 那一日从新疆罗布泊“营盘遗址”归来,就有人传言他的导师与三名师兄弟都是他害死的,他私自拿了古墓中的珍宝,遭到墓主人的诅咒。 玉镯是他拿的,当时他躺在棺材里,师姐压在他的身上,外面沙石木头已塞实,如果没有人营救,他们断无生还可能。 既然要为墓主人陪葬,拿他点东西向心爱的师姐表白,也不为过。 那只玉镯是羊脂白玉制成的,精美绝伦。送给自己心中的“白雪公主”凤师姐,正好合适。 何况,凤师姐的确看上了这只玉镯。否则她就不会用手取,也就会触动墓中机会,导致墓穴崩塌事故的发生。 就在他们在古墓棺材中奄奄一息时,营救的人挖开了墓道。 苍天见怜,那墓穴崩塌时沙石、木头之间有细微的空隙,棺木也因年代久远而有多道裂纹,这才使他们没有与空气隔绝,为营救争取到了时间。 在抢救的过程中,有人看到了凤师姐手上的羊脂白玉镯。 尽管凤师姐清醒后的第一时间交出了玉镯,并向有关人员说明了情况,但传言还是不胫而走,致使学校和院系承受了很大了压力。 为了给死去的导师和师兄弟一个交代,也为了摆脱外界对院系考古工作的质疑,学校强制解除了与他俩的劳动合同。 长庚对此心中愤愤不平,自己与师姐受多大的磨难,差点把命都搭了进去,可最终却落了个被开除的结果。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凤师姐却表现得风轻云淡。 不就是个工作么,哪里找不到? 相比已经丧命的导师和那几位师兄弟来说,他俩是何等的幸运!再说,就是因为这场意外,他们找到了爱情,举世无双的古墓爱情。 失去了考古的工作,长庚古墓排除体内蛊毒成了难题。现实中,能进古墓的,除了考古人员,就是剩下盗墓贼了。 当然,做盗墓贼却不全是为了解蛊毒与诅咒,还为了争一口气。 实际上,这考古与盗墓虽然叫法不同,工作内容却基本一致。 再说,两位考古专业的博士去盗墓,就像两位化学博士制毒一样,说不上轻而易举,但绝对是轻车熟路。 想想也是,他们本就高智商的人,学识又渊博,对一些“摸金”之术稍加研习,自然就能成为行业内的翘楚。 仅仅半年之后,一对优秀考古工作者,堕落成了两名顶尖的盗墓贼。 盗墓,意味着财富,也意味着凶险。 在一次与同行的合作中,他们遭到了暗算,凤师姐中毒死在了古墓里,成了名符其实的“古墓女尸”,而长庚因为蛊毒在身,逃过一劫。 死里逃生的长庚变得有些神经质。他痛恨所有的盗墓贼,并发誓要不惜一切代价报复,将他们埋进古墓,或者送进监狱。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他练了功夫,学了易容术,没入了江湖。 从此以后,盗墓行业内出现一只“王蛇”,专食同行,仅仅两年间,就有十数人被栽到了他的手上,或死,或伤,或去坐牢。 他的手法很简单,就是尾随在同行的身后,待对方得手之后,再下手。但他的手段却不简单,枪、弩、放毒、陷阱、报警等无所不用其极。这一切都源自他高超的跟踪之术。 他就像黑夜中的幽灵,游荡在盗墓者的周围。他下手之前,永远看不见他的影子,更听不见他的声音;若等他下手之后,则只能听见他的声音。 因为祸害同行为乐,他成了业内的公敌,连续有人或公开或私下悬赏要他的命,却都没有得手,反而那些悬赏之人陆续倒了霉。 在对待威胁上,他的手段极其毒辣,往往是宁肯错杀,也不放过。 渐渐地,再也没有人敢直接与他作对,只是盼着国家能尽早抓住他的把柄,将他收拾了。 死在他手上的人没有十个也八九个,虽然那些人都是盗墓贼,许多也都该死,但这个惩罚不应该由他来执行。 后来不知从哪里传来了一阵风,说他被人收买了。 果然,那阵风过后,他就没有再出现过,像是死了一样。 然而在“死”了近一年后,他又活过来了,而且一活过来,就直接奔赴了文物大省陕西,而且声明就是冲着咸阳原上一座大墓去的。 以上就是马三在上海呆一周所打听的所有消息。 这个消息令他有些迷茫。如果这蛇王与仇人“邙山三鼠”是冲着同一个大墓去的,那么“邙山三鼠”将是凶多吉少,而自己亲手报仇就会落空。 是不是亲手报仇马三倒不在意,他只要“邙山三鼠”死。 但是,他们如果不是冲着同一墓去的,那又该如何呢? 第一百五十八章 刘二狗嫖娼被抓了 回到西安的第二天,马三就出发了。 这一次,他的目的地是距西安城三十公里的渭北平常,目的是寻找害死师傅的仇人“邙山鼠”,打的幌子仍是寻人。 在大上海呆了七天,知道了王蛇的动向,结合王蛇习性,他判断出“邙山鼠”很可能就是王蛇陕西之行的“血食”。 然而,马三并并没有查出他们到底会去哪一座古墓。 我是从山杏姐口中得知马三出行的,这让我很担心。 如果他重操旧业去盗墓,就很有可能影响到妹妹小凤与他弟弟小东的婚事,这不是我愿意看到的。 就在我心烦意乱、无法入睡时,大牛哥来了! 其实大牛哥最近一直呆在西安,只是不与我见面罢了。小兰姐眼看着就要临盆,作为孩子的父亲,他就应该天天陪在身边。可是他的孩子不只是小兰奶肚子里的那一个,还有女出纳王霞肚子里的那两个。 为了不漏出一丝马脚,我俩商定,除非万不得已,不要在西安联系和见面。可这一次,大牛哥不但联系了我,而且径直来到了我的住处。 他说,刘二狗嫖娼被抓了。 刘二狗热衷于嫖娼,众所周知。 在众人眼中,嫖娼是可耻的,是见不得光的。但在刘二狗看来,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是一种荣耀。 哪一个穷鬼敢肆无忌惮的嫖娼?昂贵的嫖资压死他!再看看那些会所和俱乐部,也不只是有钱就能入的,那要一定的地位和和身份的。 对此,刘二狗心中也曾愤愤不平。 什么身份地位?没有钱,屁都不是。人生而平等,谁也不比谁多个零件,凭什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可是后来,刘二狗觉悟了。 好女人就像好资源一样,只属于有钱人和有权人!千万不谈什么人生而平等,能寻一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不错了。 记得有一次去咸阳嫖,结果被警察一窝端弄进了局子里,说没有五千元休想出去。结果大伙都把钱如数交了,只有一个老头不但没有交,还扬言要去有关部门上告,说警察滥用职权干涉公民恋爱自由。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与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谈恋爱,还谈到了床上,这种大言不惭的说法让刘二狗都自叹不如,他的脸皮可是比城墙还要厚的。 刘二狗想着这老头的叫嚣必定会换来一顿好打,结果人家汗毛都没伤一个,钱也没有交,就大摇大摆地出去派出所。 “真是牛人!”刘二狗的心里赞道。 对于牛人,无论哪一行,刘二狗都打心里佩服,都想结交。 经多方打听,这个嫖娼牛人的底子终于摸清了。他是一名中医大夫,在乡下开了一间诊所,因医术高明、医德高尚而受人尊敬。他有一个儿子,在咸阳市人民医院任副院长。 如今这个社会,除了不能与官斗以外,老师与医生也是不敢招惹的。他们一个把握着孩子的未来,一个掌握着老人的生死。 在刘二狗的刻意巴结下,老中医成了他的嫖友。 既然是朋友,老中医就常说了一些中医的知识和偏方给刘二狗,其有治疗腰膝酸软的,也有治疗气血不畅的,但大多数是男女之间的阴阳调和理论,比如说“采阴补阳”之法等。 每当老中医说起男女之事,总是眉飞色舞,唾沫四溅。而刘二狗也中听得津津有味,乐此不疲。 在老中医的谆谆教诲和精心诱导下,刘二狗对“性”的认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嫖娼也就成了影响健康生死的大事。 对于儿子的恶习,刘二狗的母亲万难容忍,打着骂着要他戒除。而他的父亲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 也不是他这个父亲不想管,而是没法管。 没法管的原因有二,一是底气不足,因为这种恶习自己也有;二是口难开,因为儿子嫖娼因他的引起。 前些年在西安包工揽活,为了拿到工程,往往既要陪吃喝,又要陪娱乐,叫个小妞玩玩是再正常不过一件事情。随着年龄的增大,他的身体渐渐地扛不住了,就让儿子代替自己去。 可以这样说,刘二狗的第一次嫖娼是在他这个父亲的指派和默许下进行的。 没有父亲的武力约束,母亲的责骂会变的苍白无力。 这一次,刘二狗将嫖娼的地点选在了西安市鄠邑区的秦镇。 秦镇是西安古镇,也是陕西关中历史名地,距今已有1600多年历史。它曾是西周时代的丰京,史有“周丰宫”之称。《古今图书集成》记载,“秦渡即古丰地,沣水之西岸,丰旧城在焉”。 如今提到秦镇,人们首先想到的并非丰京,而是米皮。作为陕菜系一道传统小吃,“秦镇米皮”色白、光润、皮薄、细软、柔韧,吃起来酸、辣、筋、爽、凉,别有一番风味。 刘二狗去秦镇,就是奔着吃“秦镇米皮”去的。 那天到西安办完事,他就想起这一口,便索性开车到了秦镇。 这就是光棍的好处,没人管,自由。 作为“秦镇米皮”的祖庭,秦镇的米皮店有上百家,能叫上字号的有十八家,而闻名遐迩又口味独特的有三家,薛生禄独一味、薛昌利大米面皮和秦镇老街的半济堂米皮店。 独一味是秦镇味道很正的一家米皮店,面皮细腻、软糯,味道正宗,口味偏淡,配菜量小,豆芽短、黄,颗粒饱满。 薛昌利米皮是秦镇第一家走出去的店,西安有多家连锁店,在秦镇有两家店,路南为薛家老店,路北是新店,环境古香古色。薛昌利的米皮细而均匀,软而有韧性,辣油香而不辣,汁水味道适中,吃着很是清爽。 半济堂米皮店位于秦镇老街,是当地有名的中药铺子,每天的辣椒油和调料水都是出于店主之手。半济堂的米皮又厚又筋道,口感更像牛筋面。辣味直爽出头,蒜味比较均衡,又能尝出面香味来。 刘二狗出身于农村,嘴却特别“刁”,秦镇上百家米皮店,他吃了多一半,最后选定了秦镇老街的半济堂米皮店。 这家米皮店的隔壁,正是“詠仁堂”蒲家黄酒坊。这也是刘二狗之所以选择在这里吃米皮的另一个原因。 吃米皮,喝黄酒,再要一盘大肉辣子疙瘩,简直嫽扎咧! 刘二狗的酒量很大,却不知为什么,那天喝了不到一斤就有些醉意。也正这点醉意,惹出一桩祸事来! 第一百五十九章 刘二狗遇见仙人跳 刘二狗这一次嫖娼,的确是因为酒喝多了。 按以往的酒量,即便再来二斤,刘二狗也不会醉,可是那天只喝了半斤多有些醉眼迷离,镜花水月。 刘二狗能喝,那是在心情好的时候,或者有朋友陪的时候。可今天,他孤身一人在异乡,外面月光如水,心中寂寥悲凄。 寂寥向来已久,奔三十的人了,还是光棍一条,形影相吊。悲凄却是新添的惆怅,他的那方面出了问题,而且还不小。 很久以前,在那位流氓老中医的教导下,刘二狗热衷于在嫖娼中寻找阴阳平衡,并以此实现身体康健、延年益寿的雄伟目标。可是,就在上次与大牛哥、胖子和女出纳喝酒唱歌之后,他就不行了。 他曾去过省城大医院里诊治,也找了一些神医和偏方,结果都没有多大效用,反而因为吃了乱七八糟的药,越发的不行了。 对这个年纪的刘二狗,失去了性功能,无异于提前宣布死亡。 那天他在米皮店里喝了点酒,便决定住在此外,不再回去。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刘二狗做得很好。 镇上的宾馆虽然简陋了一些,倒也干净整洁。 躺在洁白的床单上,刘二狗想起了小兰姐,想起了女出纳,想起了那个时常出入烟花柳巷的流氓老中医,想起已经丧失的性功能,醉意更浓了。 他打小就喜欢小兰姐,两人虽算不上青梅竹马,也算是两小无猜,可人家就是看不上他,而且一直都看不上他。 那个女出纳红霞,歌唱得真好听,模样长得也不赖,特别是那白嫩细腻的肌肤,简直是温香软玉,吹弹得破…… 至于流氓老中医真得好可憎,说什么阴阳必须平衡,说什么可以“采阴补阳”,害得自己如此年轻就一蹶不振。 如果父亲知道自己因为嫖娼不能人道,还不活劈了他! 他们家五代单传,到了父亲手里又积攒下了万贯家财,这传宗接代的任务有何等重要,他比谁都清楚。 胡思乱想加上酒后亢奋,刘二狗翻来覆去难以入睡,正在此时,床头柜上的电话响了。 “先生,要不要按摩?” 电话里的声音甜美,充满了诱惑。 “不要了,哥不行了!”刘二狗随口就拒绝了,但心里还是骚动了一下。 不行了,自然就对嫖娼失去了兴趣。可是,不行并不代表没有性的欲望,并不代表不喜欢女人。他可是从小就喜欢往女人堆里钻。 叮铃铃,叮铃铃—— 电话铃声再次响起,这令刘二狗的心更烦了。 他拿起电话,没等对方开口就怒斥道:“不是说了吗,我不需要!老子不行了,弄不了了,再不也不需要了!不要再打电话了!” 说完,他狠狠地摔断电话, 一通怒吼,刘二狗的心里好受了许多。这些话一直憋在心里,如今终于得到了宣泄,自然痛快! 心里痛快了,刘二狗又开始怜惜电话里那位小姐来。人家与自己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也不过是为了一口饭吃,自己何必发难于人家呢? 刘二狗天生就具有怜香惜玉的优良品质。 就在刘二狗为自己的无礼而愧疚时,电话铃声第三次响起。 也许是天良未泯,也许骚动之心未平,这一次刘二狗不但没有再无礼,而且答应了对方的好意。 不到半刻钟,一位看似年轻的女子便进了刘二狗的房间。 这女子虽然不是多么的俊俏,但丰满,风骚,正是刘二狗喜欢的类型。 都是行家里手,三言两语就谈好了价钱,当那名女子要脱衣服时,刘二狗却出言阻止了。 “钱照给,事不想做,只陪我说说话!”刘二狗淡淡地说道。 说出这话时,刘二狗的心里竟然在悲痛之余,升起一种君子“出淤泥而不染”的自豪感。 他刘二狗从来都不是君子,这一次却当了一回君。 “你不弄?”那女子被刘二狗的君子像给震惊了。当然,如果她知道面前这个看似身强体壮的小伙子是个“银样镴枪头”,就不会有如此一问了。 “怎么,不行吗?”刘二狗骄傲地反问道。 “可是……”确认对方真的不想做那事以后,女子有些失望。 失望归失望,那女子还是乖巧地坐在刘二狗的身边,拉起了家常。嫖客与妓女的家常有很多,但更多的还是集中在男女之事上。 听着女子的柔声软语,刘二狗的手慢慢地攀上那对高耸的肉峰。 “嘭——”的一声传来,刘二狗的房间被撞开了,紧接着有三个男人凶神恶煞一般闯了进来,其中一人还穿着警服,手里拿着明晃晃的手铐。 很快,刘二狗被戴上手铐,勒令蹲在墙角。而那个刚才还温柔如水的女子,此时却嘤嘤地哭泣起来,仿佛受了天大的委曲。 待这些场景布置完毕,那名穿着警服的男子开口了。 “他举报你勾引他老婆,强奸他老婆!”他说的是地道的西安话,语气很强硬,却少了警察应有威严,更像是黑社会的威胁。 “要么拿钱消灾,要么去坐牢!”那警察在确定了事件的性质以后,给刘二狗指明两条道。 刘二狗何等精明之人,他立即明白自己遇到了什么事,什么人。 “我拿钱消灾,多少钱?”刘二狗问道。 “十万!”警察身边的一个光头胖子顺口喊道,他的手上是一块板砖。 “你不是穷疯了吧?”刚才还有胆怯的刘二狗在听到对方的要价后,忍不住骂了出来。 刘二狗的骂很自然地换来了一顿饱打。 打毕,刘二狗自知如果不给钱是万难脱身的,就拔通了大牛哥的电话。当时,宾馆房间里的钟表正指向了十二点。 尽管大牛哥瞧不上刘二狗,但刘二狗一直将大牛哥当朋友看。 正是有了这个情分,大牛哥在接到刘二狗的电话后就出了门,没有丝毫耽搁,走时特意给小兰姐说了声。 听说刘二狗是因为找女人而被扣的,小兰姐就不想让大牛哥去。但又想着刘二狗再怎么坏,也是与自己同一起长大的玩伴,也就勉强同意了。 如果放在以前,大牛哥随便扯一个谎,就出来了。可现在到了妻子生娃的关键时期,他可不愿意沾染上任何流言蜚语。 因为可能要与官方打交道,大牛想起叫上我。对自己的拳脚他很放心,但对自己社交能力总是信心不足。 约莫一个小时,我俩见到了鼻青脸肿的刘二狗。 第一百六十章 智斗仙人跳 走进刘二狗嫖娼的房间时,钟表上的时针已经过了一点。 此时,鼻青脸肿的刘二狗还委屈地蹲在墙角,而那个卖淫-女早已停止了虚假的哭泣,满脸笑容的看着那三个男人“挖坑”。 挖坑在秦地流行的一种纸牌游戏,它先通过叫分确定挖坑者,然后由挖坑者“挖”出“坑”中剩下的4张牌。其余玩家则联手对抗挖坑者,先出完手中牌的玩家获胜。 根据三人各自面前的钱数来看,刚才那个手拿“板砖”的光头输得最多,他面前只剩下不到一百元,而其两人的面前最少有上千元。 光头好象终于拿到了好牌,嘴里叫唤得很厉害,见我们这个时候进来,很是不满。他大声说道:“你们先等一会儿,让我把这把牌打完!” 这他的牌好了,自然其他两人的牌就烂一些。 那两人四目一对,同时扔下了手中的牌,坏笑着说“办正要紧!” 见到自己手上的好牌因我们的到来给浪费了,光头再次拿起了板砖,恶狠狠地对着我们说:“钱,带来了么?” 大戏开演,有关人员迅速就位。 刚才还喜眉笑眼的卖淫-女则立即换上一幅哭丧相,并挤出了两滴眼泪,看上去仿佛受了天大的屈辱。 那位代表着国家权力的警察则从容地收起面前的钞票,将警服理了理,又把警帽戴正了,这才看向了我们。 他没有说话。很显然,他觉得下面该轮到其他人表演了。 “带来了!”我淡然道。 我没有理会说话的光头,将目光一直投放在那位警察身上。 他的警服是新的,上面的一些折叠印子还在,胸徽跟警帽上的警微一样,有些粗制滥造。 “带来了还不拿出来?”见我无视他,光头胖子有些恼怒了。 “拿出来可以,但是要有个说法!”有大牛哥在,我根本不怕他们。 “什么说法?”胖子问。 “你们拷了我这哥们,是因为嫖娼呢,还是因为强奸?” “嫖娼怎么说?强奸怎么讲?” “嫖娼给五千元就多了,这强奸呢给十万就少了!” “那是强奸!不信你问她,她可以作证!”胖子听到十万元少了,就立即兴奋了起来,他一把扯过来那个还在装模作样地卖卖淫-女,要她作证。 “你们认识吗?他是怎么强奸你的?你又为什么会出现在他的房间里?”我不等那个女人说话,就连续问道。 我的语气冰冷,眼神中露出了凶光。 “我们不认识,他邀我来给他按摩,我就来了。可我刚一来,他就动手动脚的,撕扯我衣裤要强奸我……” “既然不认识,他是怎么邀你的?你打了房间的电话?” “我……”那女子见说漏了嘴,有些结巴。 “你他妈的到底是来送钱的还是审案的?”此时那个穿警服的家伙仿佛已经回过味来,张口就对我吼道。 胖子光头见警察开了口,知道被我引到了沟里,顿时怒不可遏,一挥手就将那块红色的板砖照着我的面门扔了过来。 “真他妈够狠的!”我心中骂了一句,急忙闪躲。 此时,在我身后憋了很久大牛哥终于出手了。 没等那块板砖飞到我的眼前,就已经被他接到了手里。只见他将那块“板砖”翻来看了两眼,翻过去又看了两眼,然后对着那三个人,一扬手。 那三人以为大牛哥要将“板砖”掷回,纷纷后退准备避让。 看到这种情景,我的心完全放了下来。 大牛好像与我有同感,他并没有将手中的板砖扔出去,而是轻轻地放在地板上,再猛地挥起右拳砸了上去。 “咚”的一声,砖裂成了四块! 见大牛哥的精彩表演结束,我重新开始了对那女子的讯问。 “他是怎么邀得你?又是怎样撕扯你的衣服?强奸有没有得逞?” 我的讯问将那三人从惊恐中拉了回来,他们缓了缓,重新打起了精神。 “我打得电话,问他要不要按摩……”女子错愕地回答,满脸的慌张。 “那到底有没有强奸得逞?”我问了关键的问题。 “得逞了……”女子望了一眼身后的三人,吞吞吐吐地说。 “真的得逞了?你要为你说的话负责!”我大声喝问。 “得逞了!就是得逞了!”那女子见我没有其他措施,便坚定的说到。 “那好吧,强奸罪属于刑事犯罪,即便我们今天替他给了钱,明天检察院照样会抓他,法院也会判他!”我假装无奈的摇了摇头,起身就要走。 “没得逞,没得逞!”那个光头见到嘴里的鸭子要飞了,急忙改口道。 “真的没得逞?”我将目光投向了卖卖淫-女。 “没,没得逞!”在光头的示意和督促下,卖卖淫-女也改了口。 “没得逞?没得逞也是强奸罪呀,也属于公诉案件!”我继续轻飘飘地说道。 “你究竟想怎么样?总不会想一分钱不给吧?”那位身穿警服的人终于无法忍受我的诘问,语气不善地说道。 我见火候差不多了,就从手包里取出两千元现金,扔在了白色床单上。 “就这三千,如果要就拿走,全当交个朋友!如果不要,那我们转身就走,这哥们随你们折腾!”我摊开了底牌。 那三人见我语气不善,看看那几十张花花绿绿钞票,又瞧瞧地上那块碎裂的板砖,面面相觑,不置可否。 十几分钟过后,那三人意识到今天碰到了硬茬,没有敢再纠扯,打开刘二狗的手铐,拿了两千元转身匆匆离开了。 见那几人离去,刚刚还蔫头耷脑的刘二狗突然就活了过来。 他的眼睛中有了精光,脚下也来力气,三步并做两步跑到了门外,对着楼道喊,“服务员!服务员!收拾房间!” 正值午夜时分,他凄厉的喊声惊醒了许多人的春梦。胆大的客人纷纷打开房门,伸出脑袋向这边看。 此时的刘二狗可能已经忘了,他的下身只穿了一件红色的三角裤头。 看到这红裤头,我才想起,今年是刘二狗的本命年,他比大牛哥大两岁,比我大五岁。 第一百六十一章 纸花娘子死了 刚刚回到村里的刘二狗就被警察带走了。 他以为是自己嫖娼的事情发了,也就没往心里去,所以被带走的时候神情自若,面无惧色,甚至还恬不知耻地朝人群笑了笑。 倒是他那可怜的母亲,哭天喊地的嚎了半天。 母亲的悲恸让刘二狗顿时心生疑惑。 以前他也曾因为嫖娼被警察带走过,母亲除了第一次有些惊恐以外,其他时候都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 他理解母亲的心里感受。母亲是最痛恨男人去嫖娼的,他小的时候痛恨父亲去,等他大了又痛恨他去。 可是痛恨就像责骂一样,没有任何作用。因为去嫖娼的男人都是不要脸的,责骂只对那些要脸的人有用。 然而这一次,母亲为什么会如此伤心呢? 到了派出所,警察几句话问下来了,他知道了答案。 这一次,警察叫他来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嫖娼,而是怀疑他杀人。 在我国,嫖娼行为只属于一种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既然不是犯罪,就谈不上判刑,大不了拘留罚款或者劳动教养。 杀人行为那可就大不一样的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杀人是很有可能被敲头壳的。 刘二狗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会牵扯上“杀人罪”。以他的胆量和能力,杀只鸡都是胆颤心惊的,怎敢去杀人。 对此警察也似乎心知肚明,叫他来也不过是走走过场。 “8月14日,你都去什么地方了?干了什么?见了什么人?”虽然只是走过场,该问的还是一定要问,警察很尽职。 “上午在家睡觉,下午去了一趟工地,晚上与老汤几个打麻将!”事关自己的小命,刘二狗立即收起了来时的那幅无所谓的表情,以极其谦卑的态度老老实实地回答着警察的提问。 “8月15日呢?”警察继续讯问。 “早上去西安收账,晚上请客户吃饭、唱歌,晚上,晚上住在西安!”刘二狗在回答到晚上住哪儿的时有点犹豫。 那天晚上,他招待几位实权科长住在了会所,还叫了小姐。 “住在什么地方?”警察注意到了刘二狗的这个小动作,立即厉声追问。 “西安南二环的‘凯撒宫’!”见警察有些恼怒,刘二狗立刻如实交待。 “凯撒宫”是西安有名的洗浴场所,曾数次因为涉黄而被查处。奇怪的是,每次查处以后,都会重新开业。 两名审讯的警察听到“凯撒宫”的名字,相视一笑,就放了过去。 可能是刘二狗所说的情况警方都已经掌握,其中也有没什么出入地方,当天就让他回去了,只是走时告诉他,近期很有可能找他再次讯问,不得远离。 去县公安局有警车接坐,回村时可就没有警车送了。刘二狗不想坐公交车,就挡了辆出租车,直奔村子里。 他心里很着急,但不是因为怕母亲担忧,而急着想知道谁被杀了,在什么地方杀了,还有谁被怀疑了。 这就是刘二狗,如果摊上事情,怕得就像老鼠一样。如果躲过事情,就立即开始八卦这事情,而且八卦的越详细,他越兴奋。 所以,有人管他叫“长舌男”。 以前刘二狗每次回村,无论是自己开车还叫出租车,都要车停在自家门,多一步路都不走,而这一次,刘二狗罕见地将让出租车停在村口。 他从容的下了车,抽出一张五十元的大钞,从窗户递给了司机。整个动作轻松而潇洒,仿佛战胜归来的猛士。 从村口到自家门,大约有百十来米,刘二狗走了多半个小时。 沿路上站满了人,都用惊异的目光看着他,一幅想问又不敢问的样子。 刘二狗满脸得意的笑容,遇了男人都热情的递上一根烟。那些收烟的村民都有些不好意思,一边讪笑一边伸手接过来,夹在耳后。 如果放在以前,刘二狗根本没有发烟的机会。那些粗鲁的庄稼汉子,早就笑骂着抢过他手中的纸烟,分给大家共享了。 虽然刘二狗有许多毛病,但是对待乡亲还是不错的,这一点像他的父亲。 谁家有事都会看到他父子的身影,钱不吝啬,力气也不吝惜,只要能帮上忙,无论多少,他爷俩都会高兴。 以前刘二狗要车停在家门口,那是为了“扎势”,没上过多上学,虚荣、肤浅是在所难免的。而这一次,他是想从乡亲的口中听到关于杀人的事情。 他知道,像这类事情,那必定在村里引起轰动,也必将在很长时间内,成了大家伙饭前茶后的咀嚼的笑料谈资。 但是,这一次他想错了。 人们接过他的烟,满眼嬉笑地望着他,仿佛在看一个穿上衣服的猴子。没有人提及杀人的事,更没有说起杀人的过程。 可能是公安部门专门交待大家不要议论吧,刘二狗只能这样想。 回到家,母亲还坐在坑上摸眼泪,没见父亲影子。 见儿子安全归来,母亲止住了眼泪,惊喜地搂住他,之后又突然推开,拾起身边的笤帚就打。 “我让你还嫖,让你还嫖……”母亲边打边骂,打着骂着又哭了起来。 “妈,我早就不嫖了!这一次也不是因为这被警察叫去的!”刘二狗边躲边向母亲解释,语气中有讨好的成分,也有委屈的意思。 “我当然知道这一次不是因为嫖,但是如果你以前不去嫖,人家警察这一次能找到你?你知道谁被杀了吗?是做纸花那个卖x货!”见儿子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母亲手中的笤帚抡得更欢了。 听到是纸花娘子,刘二狗一下子愣住了,任由母亲的笤帚雨点般落在自己的头上,身上和腿上。 纸花娘子是刘二狗的本家婶子,也是远近闻名的暗娼。 当然,刘二狗即便以前再热衷于嫖娼娱乐,也绝对没有动过找纸花娘子的念头。无论如何,那是自己的长辈,如此猪狗不如的事情,他做不出来。 可是,这个纸花娘子怎么就死了呢? 第一百六十二章 情杀,仇杀,还是意外? 纸花娘子被人杀了,尸体就扔在机井旁边。 半个月前,老光棍将小木匠压倒在机井旁打了一顿,村里村外的人看一次久违的大戏,没想到仅仅过了十几天,这里又有一场大戏上演,只不过一次不再是武打片,而是的换成了悬疑侦探剧。 情杀?仇杀?还意外? 好像都有可能,又似乎都没有可能。 纸花娘子是刘家沟的媳妇,娘家姓潘,三十岁的样子,因为有扎花圈、做纸花的手艺,在车站街道的西头开了家花圈店,兼卖一些殡葬用品。又因为姿色尚可,衣着暴露,常常被一些不怀好意的男上盯上。 当然,纸花娘子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暗娼。 我们虽然平时娼妓、娼妓的叫,但在古代,这“娼”与“妓”是不同的。 “妓”,顾名思义,拥有技艺的女人。什么技艺?琴棋书画,诗词歌赋。 唐朝的史料中记载,曾有人在长安与一名妓女谈价,妓女见对方出价太低,便说自己会背诵白居易的长恨歌,一听此言,这位嫖客马上涨价。 由此可见,妓女的身价往往不只看长相,还看才艺和知识。 娼妇就不同了。从字面上看,“娼”由一个“女”字加一个“昌”字构成,“女”代表女子,“昌”本义为“街市热闹”,两字合起来就是“一名女子站在热闹的街市上”,即“站街女”。 “站街女”,可就是赤-裸裸地出卖肉体了。 “娼”没有那么高的艺术修养,她们大多都是被生活所迫,半路出家,没有专门的经纪人老鸨,也缺少专业的包装设计。 所以说,“妓”卖的主要是才艺,“娼”卖的全部是肉体。 过去许多朝代,“官妓”是合法的,“召妓”也是合法的,甚至一些文人骚客还以能召到名“妓”为荣。 “娼”就可怜得多了,什么时候都到受法律打压,为世人不耻。 纸花娘子没有什么才艺,只能为“娼”,又因为怕受到法律道德的鞭笞,只能背地里进行,所以被称为“暗娼”。 喜欢她的人,都说她为“娼”是让命运逼的。娘家人为了高昂的彩礼,将她“卖”给了婆家,从此不管不问;丈夫不能“人道”,让她刚出嫁就守活寡;村里的长舌妇又早早给她下“骚货”的定义,令她不“娼”也“娼”了。 不喜欢她的人,就恶毒地说她天生就是荡-妇,没有男人就活不成了。 我想,说这话的人一定是有男人的。 纸花娘子为“娼”以来,嫖客遍及方圆百里,有“泥腿子”,也有“文明棍”;有古稀老人,也有毛头小子;有兄弟,也有父子。 在这些嫖客中,有三人最为特别,一个就是老光棍老杜,另外两个就是号称小木匠表兄的“草莓客”。 在我们当地,将那些从外地来的一些从事专业工作的人称为“客”,如果是来割麦的,就叫“麦客”,如是来买牛的,就叫“牛客”,如果是报仇、看家的,就叫“刀客”。 之所以说“草莓客”与老光棍特别,是因为,老光棍纸花娘子的第一个客人,而那两个“草莓客”是最后一个。 几年前,老光棍去了纸花娘子的店里,几句花言巧语之后,就将她哄上床,事毕,摔出了一沓“大团结”到大红色的缎子被面上,着实吓了她一大跳。 从来没有人给过她这么多钱,包括自己的父母和男人。她的那个窝囊男人,床上不行,赚钱更不行。 而前不久,也就是老光棍去西安的那天晚上,那两个“草莓客”光顾了她的纸花店,不为买花圈纸钱,只为她的肉体而来。三人一夜风流之后,她就再没接过其他客人,因为,她被买断了。 纸花店门口没有了大红灯笼,街道从此消失了一道诡异奇特的风景。 对此,有许多嫖客心中愤愤不平,他们认为那两个“草莓客”太霸道,一来就独占了“婊-子”,结束了他们美好的嫖生活。还有人认为纸花娘子太无情,招呼都不打,就这么悄无声息的抽身而退了。 有气愤者,必有愉悦人。 纸花娘子的从良让许多妇女的心情大好,男人再不会夜不归宿了,给她们买菜的钱也多了起来。她们欢天喜地,三五成群地去街道上,买下了向往已久的衣服和鞋子,路过那纸花店时,还不忘狠狠的“呸”上一口。 其实她们大可不必这样,纸花娘子根本没有在店里。 自从被那两个“草莓客”买断以后,她就关了纸花店,搬回了刘家沟。 对于这个纸花店,她很有些不舍,终究已开了七八年了,也曾为自己遮风挡雨,也曾留下美好回忆,可当人家将价码提高到五万元的时候,她还是毅然决然地答应了。 五万元,这相当于她十年的收入了。 尽管已经关了纸花店,但她的心里还是没有弄明白,为什么对方非要自己关店,按理说,有那家店在,他们行事也方便些。 当她提出这个问题里,对方只是说,那个“店”太扎眼,怕警察来。 也是,这些年只要上面有文件下来要扫除“黄赌毒”,她的纸花店就会来警察查,就要被勒令停业整顿。 可是风头刚过去,那些警察就会再一次来到店里,一边告诉她可以重新开张的消息,一边从她的身上收取“罚款”。 反复几次以后,她也就怕那些警察了。 然而,当那两个草莓客说出“警察”两个字时,她既从语气中听出了害怕,也从眼神中看到了恐惧。 那时,她也没有太在意,终究嫖客害怕警察,合情合理。 失去了纸花店,草莓大棚就成了纸花娘子常去了的地方。 在农村,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个理由,那怕这个理由很牵强,很奇葩,很不可思议,但只要有,就能说的过去,就有人信。 纸花娘子去草莓大棚的理由是,“学种草莓”。 当年一个农村少妇误入歧途,坠落成了娼妇,令人不耻,也令人惋惜。如今迷途知返,重新拿起锄头要种田,这是多少美好的事情! 对此,她的家里人很乐意,那怕真如有些人所说的,她与种草莓的搞上了,那也比在街道上做“娼”强。 可她的家人万万没想到,这个“污”了他们家这么多年名声的儿媳,竟然死在了“学种草莓”的路上。 第一百六十三章 嫖客洗清了嫌疑! 纸花娘子死在了“学种草莓”的路上。 纸花娘子名义上去学种草莓,实际上是与草莓客私会。 曾有无聊的人传言,在半夜时分,田寡妇的草莓大棚里经常会传出摄人魂魄的女人“呻唤”,声音时长时短,时高时低。 为此,田寡妇曾蒙受不白之冤。后来有人发现了纸花娘子的身影,也听到了“学种草莓”借口,这才还了她的清白。 田寡妇自然知道那些“呻唤”声来自何人,自从纸花娘子第一次走过她的草莓大棚,她就知道这“学种草莓”是个噱头,她就强力反对。 可是,她的反对无效。 小木匠传过话来,如果不允许纸花娘子来“学种草莓”,那两个帮他们种草莓的表兄就要离开,而他们的草莓就要变成了荒草。 在利益与道德面前,田寡妇选择了前者。 再说,田寡妇也是过来人,知道女人没有男人的痛苦,自然也理解男人没有女人的难受,既然阻止不了,就顺其自然吧。 当然,顺其自然绝对不是放任自流,自从纸花娘子来到草莓大棚以后,田寡妇就绝对不离开小木匠半步,恨不得把自己拴在对方裤腰带上。 她知道,天下没有不偷腥的猫。 对于田寡妇这种寸步不离的监视,小木匠非常不满,但在纸花娘子死后,他为此把田寡妇搂在怀里,爱了又爱,亲了又亲。 因为,正是严密地监视,让他第一个摆脱了杀人的嫌疑。 与此相反,那两个“草莓客”成了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 一般的杀人案,罪犯都会有动机。关于这草莓客杀死纸花娘子的动机,村民们给编出了许多条,其中最主要的也是最可信的有以下三条: 第一,价钱没有谈妥。 第二,服务不到位。 第三,价钱既没有谈妥,服务也不到位。 在村民看来,嫖客与妓女之间发生矛盾,无非也就这三条原因。他们没有考虑到,如果真是“草莓客”杀了纸花娘子,又怎么会将尸体扔草莓大棚旁边,这是不引火烧身么? 果然,两名“草莓客”最早被抓了进去,也最早被放了出来。 警察给的理由很简单,他俩没有作案时间。 是的,村民们为了看热闹,说闲话,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杀人动机上,却不知,即便杀人动机再明确,杀人理由再充分,如果没有作案时间,一切嫌疑也只能是嫌疑,永远得不到证实。 证明“草莓客”没有作案动机的也不是别人,正是这些看热闹的村民。 根据市里的法医鉴定,纸花娘子的死亡时间是在8月14日晚上十点到凌晨五点之间,而那天,我们村子里的人正在给八婆料理丧事。 八婆可怜,到死都没有闭上眼。 有人说八婆是被吓死了的,并以她眼中的恐惧作证。也是,凡是见过她死后样子的人都说,八婆死后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也张着,像是看到极其恐怖的东西,想要大声地喊出来。 听到这些话,我的心就像针扎一样痛。 八婆是一个极好的人,做了一辈子的善事,宁肯自己吃亏,从不与人为难,却没想到落了这样一个下场。 但是,令我心痛的原因不在于此,而在于她死前曾经找过我。 那是在今年七月中旬的一个周末,八婆拄着拐杖来找我,说是有重要的事情问我。那天看到八婆的气色,我的心就咯噔了一下,这还是那个长相百里挑一,做事手脚麻利,说话口齿伶俐的八婆吗? 听奶奶说,八婆娘家在渭河北岸的大营村,凭借着在河滩淘沙采石之利,村里人的日子大都过的红红火火。 八婆在娘家长时,可是十里八乡出名的漂亮姑娘。那是要模样就模样,要身材有身材,还勤快能干,品行家世俱佳,许多小伙子都钟情于她,许多男子的父母都惦记过她。 到了婚配的年龄,一名粮食局干部的独生子成了那个幸运儿,他们两人经人介绍后,又谈了一阵子恋爱,也算是情投意合。 这位幸运儿的户口也是农村的,但是当过兵,又会开车,靠着父亲的关系在银行找了份小车司机的工作,尽管只是个合同工,但每月开的工资也不低,加上又常常穿着白衬衫,戴着白手套,与城里没有多大差别。 在众人眼中,他们俩是般配的,这也让许多眼红的人心里能平衡一些。 农村人订婚与结婚之间往往相隔时间不长,大概有半年的光景,说白了也就是一个准备婚礼的期限,他们比谁都懂夜长梦多的道理。 可是,就在八婆结婚的前一天,那个幸运儿突然死了。 在农村,结婚前如果女方突然死了,人们就会说她天生没有福气,享不了未来婆家的富贵。如果换成是男方死了,人们的舌头依旧对准了女方,说她是个克夫的命,嫁给谁,谁的命就不保。 八婆婚前死了未婚夫,在众人的口中落实了她“克夫”的命。 不过,当时八婆年轻气盛,认为这是封建迷信,根本没放在心上,甚至还为自己感到庆幸,多亏对方是在婚前死的,否则自己就要当寡妇了。 这结过婚的女人与没有结婚的相比,差得可不是一点半点。 过了一两年,有人将八婆说给了八爷,八爷的父亲带着对方的照片去找相面的黑老二,黑老二看了很久,说这女人不能娶,命中要克死一个丈夫。 八爷的父亲赶紧问,克死了一个,还会不会克死第二个。 黑老二又看了许多,说不会,而且还会“旺”夫。 就是黑老二的这句话,让有克夫命的八婆嫁进了我们村。实际上,我们村里许多女人,都是因为黑老二的断言,才嫁进我们村子里来的。 不过黑老二自有他的高明之处,他曾经的断言常常惊人般灵验。就拿八婆来说,自打嫁给八爷以后,他们家的日子越来好,且不说那双聪明伶俐的儿女,就是八爷自己也是“谋一事成一事”,那钱挣得唰唰的。 前两年,八爷寿终正寝,享年73岁。 八爷去世后,八婆跟着小儿子过。那小儿媳妇是村里有名的孝顺媳妇,待八婆跟自己亲妈一样,一日三餐端到面前,一年四季衣服勤换,如果遇到个头疼脑热,更是床前衣不解带的精心侍奉。 尽管如此,八婆的脸上还是看不见笑容,总是一幅心事重重的样子。 儿子问她可有心愿,她不说,还将儿子骂了一顿,说是盼着自己死呢。女儿问她可有心事,她也不说,只是搂着女儿的一个劲的流泪。 第一百六十四章 八婆是被吓死的! 八婆是被吓死的,内情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那天是个周末,我从县城中学回村,刚走近村子,就看见了拄着拐棍的八婆站在村口张望。已是傍晚时分,天色在炊烟的笼罩下,暗淡了下来,她好像在那里站了很久,晚风中花白的头发有些零乱,瘦弱的身子有些颤抖。 我是在八婆的呵护下长大的,奶奶总说八婆待我,要比待她的儿子、她的孙子还要好。我也记得,小时候只要爷爷奶奶有事情,就将托给八婆照看。为了怕我挨饿,她总是取出珍贵的白糖,调制糖水泡馍给我吃。所以有人说,我是吃八婆的糖水泡馍长大的。 我看清是八婆,就跑步到了她跟前,挽着他的胳膊问:“八婆,你一个人站在这儿干啥?” “我在等你!”八婆像是见到救星,刚刚还忧愁的脸上立即绽开了笑容。 “等我?等我做什么?有什么事你让人来喊我过去就行了,何必一个人站在这里等我,怪让人操心的!”我有些嗔怪她。 这几年,八婆的身体不太好,在外面很少看到她的身影。 “我有事想问问你!”八婆用手轻轻拍了拍我的手背,微笑着说。 “什么事?”八婆有事要问我,我有些好奇。 她看了看周围,却不肯讲。我知道她可能有些话要单独给我说,不想让别人听了去,便会意地一笑,轻轻搀扶着她往我的家里走去。 家里很干净,二婶像是刚刚打扫过。 来到上房堂屋,八婆放下手中的拐棍,颤颤微微地来到爷爷奶奶的遗像前,点燃了四炷香,恭恭敬敬地拜了一拜,再将香插进香炉里。然后后退三步,跪到在地上,一丝不苟地磕了四个头。 八婆是奶奶生前最好的妯娌之一,两人像亲姐妹一样好了许多年。 见八婆做这完些事,我扶着她坐在旁边的太师椅子上,准备聆听她的垂问。 “峰儿,婆问你一个事。你说这世间到底有没有阴间?”八婆她再没有绕圈子,径直开口问我,目光里满是期望。 “八婆,这阴间可有,也可以没有,要看您老是怎么想的!”我不知道八婆为什么会有此一问,所以不敢冒失地回答。 “你娘的脚,这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你是上过大学的,读了那么多年的书,就给不下一个话?”显然,八婆对我的回答很不满意。 “八婆,不是我不给了话,是您没有说什么事情!”我连忙解释。 “您看,二叔是共产党员,他们信的唯物主义。在他们看来,人死如灯灭,什么灵魂呀,鬼魂呀都活人编造出来的,阴间自然是没有的!” “但在那些和尚道师的那里,这阴间又是有的。因为没有阴间,就没有鬼神,没有了鬼神,他们就失去作用,也就失了饭碗!” “所以说,阴间有没有,就看它否则有利于人活着!如果它能让我们活提更安心,更快乐,那么它就可以有;如果它给我们带来了痛苦,带来不安,那么它就不可以有!终究从古至今,还没人有亲眼见过阴间!” “现实中,对于阴间的所有描述,都是活人想象出来的!” 为了让八婆解除心中的顾虑,我说了一大堆话。 这些话,对于年轻来说很好理解,但对于一个年近古稀的老人来说,领会起来还是有一些难度。 听了我这一番话,八婆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开始给我讲她故事。 “娃,婆有一些话藏在心里很长时间了,没有与任何人讲过!现在告诉你,你帮婆想想,看婆该怎么办?” “婆年轻时说给了一个人家,结果不知犯了什么冲,在结婚前一天,那人好端端地就突然死了,于是就落下了一个“克夫”的恶名。” “后来跟你八爷,老天保佑,一切都好!直到送走你八爷,给你囡囡姑和你十二叔结婚以后,我这心里才安定了下来。“ “可是,你老老婆(她的母亲)临死前时说的一句话,让我的心又纠了起来!” “她告诉我,当年那个男人死后,按理说彩礼要原份不动退还给人家的,可是她贪图那些财物不想退,人家说不退也可以,但必须剪我一撮头发放在他儿子的棺材里,给他儿子陪葬。” “结果,她就乘我熟睡时剪了我的头发……” “那天听见刘家沟的王神婆说,将自己的头发与死人一起埋进棺材里,就是给人家配了阴婚。等自己死了去了阴间以后,就要被铡刀铡开,一半给那个先前那个死鬼,一半给后来的丈夫。” “婆心里害怕,所以想知道,这阴间到底有,还是没有?” 连续说了近十句话,八婆的气息略微有些喘,但神色似乎没有以前那样凝重,仿佛这些话一直压着她,如今一口气说出来,轻松了许多。 听到如些离异的事情,我有些慌乱了。 我知道,我的回答对于八婆来说,意味着什么。必须慎重,必须想好了再说,说了必须让她要相信我。 我假装口渴,起身去烧了一壶开水,又给她泡了一杯花茶。 尽管急于知道答案,她还是静静地坐在那儿,紧张地看着我。当我将泡的茶递到她的面前时,她连看都没有看。 “八婆,你信毛主席不?”我轻轻地抿了口茶,问道。 “信,我当然信毛主席了!”八婆答道。 “那么毛主席信仰的是唯物主义的,他老人家认为世界没有鬼神,也没有地狱!”为了能让八婆她相信我,只好先抬出了毛爷爷。 我知道,他们这个年代的人,曾经将毛爷爷的画像挂在家里最醒目的地方,早请示晚汇报,毛爷爷在他们心中,就是神一样的存在。 听到毛主席说没有地狱,八婆的紧张的表情舒缓了一些。 “八婆,你信如来佛祖吗?”我又问。 “信,我当然信如来佛祖了,佛度众生脱离苦海!”八婆是经常去寺庙里烧香听经的,也知道一些佛理。 “佛说,世间一切恶人,死堕地狱。也就是说,地狱是恶人去的地方,您老一辈子行善积德,怎么会去地狱?不去地狱,又怎么遇见这人或者那人?”我继续耐心的给八婆讲解。 “恶人当下地狱!”这话八婆是听人说过的,只是她从来没有反过来想过! 经我一提点,八婆的眼睛又亮了许多。她对自己是个好人、善人这一点,还是很有信心的。 “还有,你看看你身边,以及那些电视电影上,再嫁或者改嫁的女人有多少,与她们相比,你这种情况要轻多了,她们都不怕,你怕什么?”我见八婆渐渐上了道,不又添了一把火。 那天,我送她回家时,八婆的步子明显的轻快了许多。 第一百六十五章 罪该万死的神婆 在农村,杀人的不只是流言蜚语,还有迷信。 四川广安华蓥市曾经发生过一起坠楼事件。一名13岁的少女从豪迈国际小区b栋楼顶跳楼自杀,留下四封遗书及两段录音遗言。人们从这遗书和遗言中了解道,女孩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她只能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是一个迷信罐罐,只要女孩得病,就去找“八字先生”看。可谁想这个“八字先生”是个禽兽,他说要治好女孩的病,就必须与他“圆房”。 糊涂的奶奶就给女孩喝下了“符水”,并送到她与“八字先生”到了附近小山上的小树林。事毕,女孩不堪受辱,跳楼以示清白。 这,便是迷信杀人。 迷信杀人的事件也曾发生在四川广元。某天晚上9点许,痛苦的哭喊声从“渔龙村”的一户人家里不断传出,许多村民急忙跑来探个究竟。 只见一名妇女被装进木桶内正用柴火在热蒸,而这哭喊声正是来自于这名妇女。村民见要出人命,想要上前施救,却被巫婆和妇女的家人拦住,巫婆说,正在呼救的并不是妇女,而是缠在她身上的魔鬼。 后来桶中的妇女呼救声渐渐弱了,村民们实在不忍,强行将痛苦挣扎的妇女救了出来,结果发现她满脸乌色,且已无法站立。众人搀扶她进屋,并急派人寻医,然而未等医生上门,该妇女就失去了生命体征。 她,就是坐在这个木桶里被“迷信”蒸死的! 以上两起迷信杀人的事件是报纸上载的,有刊登的照片为证,而下面这起事件却发生有我身边,是我亲眼所见。 那是在我上小学五年级时,有一次放学回家,三辆警车闪着警灯,响着警笛,停在河渠楞上,我们一大群孩子跑过看,不大一会儿,只见一名六十多岁的老太婆被带上了手铐,押进了警车。 回到家,我从奶奶口中知道事情的原委。 那位老太婆有一个两个月大的孙子,前两天发高烧,浑身发青。她没有送去医院,也没有去请医生,而是请了一个神婆来看。那神婆装模作样鼓捣了一番,便说那婴儿只能活3个月,如果不把他丢掉,家里会有大灾大难。 听了神婆的话,老太婆趁儿子儿媳不备之际,便将襁褓中的孙子扔到了原上的小树林里。多亏这娃全命大,被附近的村民衣时发现,得以生还。 后来,那名刘家沟的老太婆被判了三年刑。 刘家沟的神婆与我们村的黑老二同样出名,只是黑老二只看五行风水,只相面算卦,从来不驱邪捉鬼。 八婆来找我,也是因为听了刘家沟神婆的话。 那位神婆我见过,很年轻,不超过五十岁,一张死人脸,平常穿着干净整洁,头发梳的流光,像个村会委会的干部,一旦“伐神”起来,就像中了邪,一蹦三尺高,头发散乱了,衣服解开了,边跳边唱,就像是恶鬼附体。 据说,我的那名女同学上吊杀,也有她的一份“功劳”。 当时在恶毒流言的攻击下,那名女同学已经心力憔悴,并患上了轻微的抑郁症。抑郁症本是当代社会常见的一种病症,只要正确的引导治疗,不久就会痊愈。可是就在此时,这位神婆却四处宣扬,说我的那位女同学被“柳树精”上了身,非用火烧不得脱身。 这,成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我看来,流言杀人只是逼人自杀,而迷信杀人则赤-裸裸地他杀。 流言往往发于无聊,在羡慕忌妒恨的推动下,各种肮脏的唾沫搅在了一起形成了漩涡,当事人一旦卷入,就会不能自拔,就会万劫不复。但是,如果当事人置之不理,漩涡就会失去原动力,自己消亡。 因此,人在流言中尚有一线生机,但在迷信下,往往无路可逃。 八婆就是因为迷信而被吓死的。 那天她来找我问阴间的事,我小心翼翼地应对,就怕自己言语稍有不慎,会致使这位疼爱我的老人伤心害怕。 在我的劝导下,八婆高高兴兴地回去了。 我想,只要她信我,不再去听什么神婆的鬼话,就一定会快乐地活下去,即便死也不会恐惧,也能含笑九泉。 在二叔来西安时,我还特意问了八婆的精神状态。二叔说,她好了半个多月,却在娘娘庙会上见朱胡逞的媳妇之后又慢慢地不行了。 朱胡逞的媳妇就是刘家沟的那名神婆。 朱胡逞原本不是刘家沟的人,小时候跟着他娘从甘肃一路要饭到此,那时他已经八九岁了,却还光着屁股,瘦得跟小猴一样。 据我爷爷讲,他们娘俩先到的是我们李家村,当时村里有一个跛脚的老鳏夫看上了他娘,想留下来搭个伙,后来却被黑老二给搅黄了。 那老鳏夫是黑老二堂哥,堂哥要续弦,黑老二很上心。他亲自跑到村口的麦草垛前,给朱胡逞他娘相面,相了半天吐出了四个字:“命硬福薄”。 这“命硬”就可能克夫,这“福薄”就可能败家。老鳏夫听了黑老二的话,就断了与其过日子的念头。 后来朱胡逞娘俩又走到了刘家沟,沟里有一个老光棍想女人都快想疯了,根本没有理会黑老二的话,就留下他们娘俩。 此后的三年一切都平平安安,光着屁股来的朱胡逞也穿了上裤子,尽管裤子是大人裤子改的,上面补丁摞着补丁,但总算不露“球”了。 后来,我们村的那个老鳏夫死了,因为他没有留下儿女,名下的财产尽归了他的堂弟黑老二。此后便有流言传出,黑老二是为了谋得堂兄的财产,才不让他娶那个要饭女人的。 这个传言令黑老二颜面尽失,一度不再为人相面。 到了第四个年头,黑老二“命硬福薄”的预言应验。朱胡逞的继父,也就是刘家沟的那个老光棍突然病死了。死之前,为了给他看病,将家里数十年积攒的银钱花了个干干净净。 朱胡逞原名不叫胡逞,而是叫虎臣。只因他瘦不拉几、贼眉鼠眼的没有一点“勇武之臣”的样子,加上又爱胡作非为乱捣蛋,大家都叫他“胡逞”,结果叫着、叫着他的名字也就真成了胡逞。 朱胡逞的媳妇是个二手货,因为在先房(前夫)撒泼,被人家打了一顿,撵回了娘家,不想娘家兄弟媳妇又镵和得很,根本容不了她。眼看着她无路可走,有人说刘家沟的朱胡逞正在找媳妇,条件非常低,只要是女的、活的就行。于是她没作思量就嫁了过来,连彩礼都没有要。 谁也没想到,这个二手的媳妇竟然就变成了神婆。 第一百六十六章 神婆是这样炼成的 朱胡逞娶媳妇前,家里很穷,娶了媳妇之后,家里还很穷,后来他娘死了,家里仍旧很穷。 穷,很可怕,会挨饿,也会受冻。 但是贫穷的可怕,绝不仅仅是挨饿受冻,它还限制了学习提升,限制了眼界开阔度,心胸宽广度,思考深远度,还有做事的勇气。 因此,我们很可悲的看到,伴随着贫穷的往往是小气、浅陋、自私、尖刻、愚昧、孤傲,以及过分强调的自尊心,极度敏感的玻璃心,斤斤计较的市井俗气和深入骨髓的自卑感,以及由自卑演化成的自负和极端。 难怪有人说,贫困是最可怕的癌症,还会遗传。 因为贫穷,所以日子过得艰难。因为日子艰难,女人就特别喜欢哭闹,或许一经哭闹,心里的委屈与痛苦就能减轻一些。 事实上,哭闹是女人医治贫穷痛苦的良药。 朱胡逞的媳妇原本就有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习性,如今真的掉进了“穷井”里,体味到了穷的心酸,哭闹得就更凶了。 不同的是,她的哭闹具有表演性,就像在演戏。 戏剧有许多种,我不敢保证她都看过,也能分清,但她的哭闹却都涵盖了。 在她的哭闹中,喜欢秦腔的,可以听出秦腔的悲壮苍凉,看过话剧的,可以找到话剧的影子,听过歌剧的,还能听出歌剧的韵味。 正因为如此,每当朱胡逞的家里传出哭闹声时,门前总会聚集一大群人,有大人有小孩,但更多的是妇女。 我总觉得这些妇女不是来看热闹的,而是来偷偷学艺的。在这一方面,谁也不敢小瞧她们的学习与模仿能力。 见自己的表演越来越有影响力,朱胡逞的媳妇更加卖力了。 有一次,她因为哭闹的太投入,太动情,太忘乎所以,结果不小心引发了“癔症性神鬼附体”。 “癔症性神鬼附体”是癔症的一种表现形式,属于癔症性精神障碍症状,常见于农村妇女,病人发作时常以死去多年的亲人或邻居的口气说话,或自称是神仙化身。 研究发现,“癔症性神附体”是患者在强烈的情感反应下的一种病态体验,以死者、鬼神的口吻讲出她的想法和要求。只有患者自己相信鬼神的存在,他们犯病时才会出现“附体”症状。 当然,这都是书上写的,纯朴的村民字都不识几个,自然不知道这些。他们看见一个女人突然开始扮演不同的角色胡乱说话,一会儿是死人的鬼话,一会儿又是神仙的梦话,一会儿又自说自话,就以为是“鬼神附体” 被“鬼神附体”的女人自然就是神婆。从那以后,朱胡逞的媳妇出门便受到了神婆的待遇,在家也有人上门来求问事情,偶尔遇到一个两个应验的,就一传十,十传百,这“朱神婆”有求必应的名声也就传了出去。 朱胡逞的媳妇当神婆,目的很明确,就是为弄钱。 起先,她是不愿意当神婆的,因为每一次“伐神”,都让她筋疲力尽,还要担心被有关部门的打击。但是后来她见到了其中的“名利”,就义无反顾的当起神婆来,为此还专门找了一些书看。 因为只有小学文化,很多字句都无法理解其中涵义。但这无关紧要,她只要记住,并在“伐神”时说唱出来,就行。 神婆伐神,是冲着钱去的。看神婆伐神,是冲着看戏去的。没有人在乎你说些什么,唱些什么,不过是个热闹而已,就像看耍猴的,只要是猴,怎么耍都行。 朱神婆无意中知晓了八婆的秘密,就像牛虻遇到了一只鲜嫩的小牛犊,非要叮出满管子的血来。 她知道,八婆家的日子很富裕。 八婆膝下有儿有女,儿子在砖厂做了几年的销售工作以后,自己开了一家榨油坊,打开始生意就出奇的好,如今媳妇娶了,楼房也盖了,就等着要娃娃。女儿那年考上中专,毕业后分到县卷烟厂做会计,工资奖金高得吓人。后来找了个婆家是烟草专卖局的,家世特别的好,前年生了个大胖小子,可把公婆高兴坏了。 对于八婆来说,钱再多已经不稀罕。她老婆子都快七十岁的人了,还能花多少钱?稀罕的是儿媳妇的孝顺,贤淑。 村里人都说,这么好的媳妇是她一辈行善积德得到的好报,是再多的钱都买不来的。对这一点,八婆相信,我也相信。 人生在世,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朱神婆正是看中了八婆善良的这一点,这才决定下手的。 刻意地制造了一个偶然的机会,她们坐在了一起。 又是在有意无意之间,她们聊起因果报应,聊到了天上、人间和地狱。 朱神婆先讲了十八层地狱,包括拔舌地狱、油锅地狱、剪刀地狱、铁树地狱、血池地狱、蒸笼地狱、冰山地狱、刀山地狱、火山地狱等,又说什么人间两口子若死了,要到阴间再续情缘,说什么好女不能二嫁,否则,阎王爷就会把你铡成两半,分给两个男人。 这是骗子惯用的伎俩,行骗之前让被害人心中产生恐惧。 听了神婆的鬼话,八婆着实吓得不轻,这才来找我问个究竟。在八婆的心目中,我是个有文化的人,自然知道的多。 我细心的解释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八婆心中的焦虑,让她舒坦地过了一些时日。如果不是朱神婆紧盯着她不放,想方设法地拉她入局,她也不会那么早地去世,更不会死不瞑目。 为此,我在心里无数次诅咒那朱神婆不得好死。 听人说,朱神婆是去娘娘庙里专门等候八婆的。自打她给八婆说了地狱的事,就在家等着八婆带着东西和钱来找她“整治”,没想到在我的劝说之下,八婆压根没有信她的话,更别说去找她了。 一计不成,朱神婆又心生一计。她知道,这几年的娘娘庙会,八婆都会去给娘娘(送子娘娘)烧香磕头,祈求早点抱上孙子。 就这样,朱神婆得了手,而八婆在无限的恐惧中死了。 八婆的死让一双儿女哭得死去活来,村里但凡有良心的人,都跑来为她烧纸送别。 二叔说,李家村最好的一个老人死了。而我的心里,早已被悲伤淹没。 第一百六十七章 最诡异的葬礼(上) 在安顿八婆后事的过程中,出了四件怪事。 前两件是道听途说,后两件却是我亲眼所见。 八婆是公历2000年8月9日,农历庚辰年七月初十清晨五点多走的,走时夜幕褪去,东方泛白,晨星悬在天边,格外明亮。 八婆一倒下头,樊春花就自己寻了过来,好像他早就掐准了时分。 樊春花是黑老二的徒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的本事早已不在黑老二之下,特别是五行八卦算命之术,格外的准。 进了八婆的家,他先是确定了灵床摆放的位置,与众人将八婆摆好,又细细检查了准备好的寿材、孝布,这才要了一块白布去写讣告。 根据八婆的生辰八字,又结合她咽气的时分,樊春花很快推算出了入殓、出煞、出殡和下葬的时辰,并确定了“出煞”方位。 出煞,又叫出殃、出杀、归魂、回煞、回魂、回神等,是我们当地农村处理丧事的一种传统习俗。 根据迷信传说,人死后的第九天至第十八天之间的某一天,亡人的魂魄在鸡脚神的押解下,回到生前的住家作最后的留念与告别。届时,丧家把香烛酒食摆好,并在地上铺一层炭灰或草木灰,然后一家老少躲得远远的,等规定时间过去之后,再点燃一串爆竹丢进屋内,等爆响停止才算完成。 在地上铺一层炭灰或草木灰的目的,是为了检验死者回来的足迹。而提着脸盆在家里敲,是为了“惊”走亡人遗留的魂魄。 我不信鬼神,但对于这“出煞”却是很敬重,这源于曾经的一个赌局。 那是在爷爷去世的时候,黑老二掐算“出煞”的时辰在死后的第三天午夜,我与大牛哥一起按照习俗,摆下了香案,再将煮饭炒菜的锅翻过来底朝天的扣在灶头上,然后在爷爷咽气的地方和各个门槛面前,撒上了一层厚厚的柴灰,最后将所有的门关起来。 本来重点是要将家里的鸡关起来的,我家没有养鸡,也就免了。 一切准备停当,我与众人躲了出去,静等那个神秘时辰的到来。多年的科学教育使我根本不相信爷爷的魂魄会回来,所以对这些做法很是不屑。 大牛哥打小就相信这些迷信的东西,见我不以为然的样子,很是生气,便与我打赌,如果有鸡脚印,就要拿出生活费请他吃烧烤,喝啤酒,如果没有,他愿意贡献出自己的伙食费请我吃“沙湾”大盘鸡。 那时候,我俩都在西安上学,恰逢西安兴起吃“大盘鸡”,很对我味口。 赌就赌,谁怕谁。我很有信心。 等“出煞”的时辰刚过,我俩就各提了一串点燃的炮竹,在房院里走了一圈,然后急忙掏出钥匙开了门去瞧。 门开了,灯亮了,我们俩都惊呆了。 只见门槛面前的柴灰上铺满了鸡爪似的脚印和铁链的印印!再进去,每一个门槛都有,像以前的妇女绣花的图案! 我惊呆了是因为出现了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现象,而大牛哥惊呆了则是因为心灵深处对“出煞”的恐惧。 樊春花掐算出八婆的“出煞”时间在次日下午,方位在东南。他仔细将这些时分和忌讳写在了讣告之上,之后随人去了北原上的祖坟“勾穴位”。 “勾穴位”就确定墓地的具体位置。 在我们当地,人们普遍相信“风水”、“脉气”之说,认为祖先如果理在“藏龙卧虎”的风水宝地,后辈儿孙就可以升官发财、人丁兴旺。 樊春花“勾穴位”的功夫炉火纯青,根本不需要操心。 在做这些事情的过程中,樊春花总是一幅心事重重的样子,好像要出什么事情,又好像已经出了事情。 做完了一名风水先生应该做的事以后,樊春花跪到在八婆的灵堂前,放声大哭起来,哭声响彻了全村。 风水先生哭灵,的确很少见,但村里大多数人都不以为奇。樊春花爹娘死的早,是八婆收留了他,并拿出多年的积蓄求黑老二,给了他一条生计。 樊春花哭罢正值中午,刚刚还是烈日当头照,突然之间西北方的天空拔起了一团红云。没有风,那红云却走得很快,一眨眼就到了头顶,吞没了炽热的太阳,天色随之暗了下来。 此时,红云变成了乌云,铺天盖地奔向南山。 没有任何征兆,一条闪电像腾飞的巨龙在天空乍现,接着就是一声巨雷在头顶炸响,天地为之失色。 就在人们惊魂未定之际,暴雨当头倾泄而下,仿佛天河决口。 这场暴雨下了近一个小时,“渭惠渠”里的水漫过了渠堤,门前的公路成了河流,田野里成了一片汪洋,期间电闪雷鸣从未中断。 后来我才知道,那种闪电被称为“带状闪电”,由连续数次的放电组合而成,犹如丝带一般横亘天地之间! 暴雨过后,乌云散尽,依旧是晴空万里,烈日炎炎,一切恢复如初,只是地面上多许多水洼,宽大的树叶上盛满了水珠,空气更加潮热罢了。 当天夜里,尽管时间已经接近凌晨,那份闷热仍旧笼罩在人匀的周围,空气里感觉不到一丝凉意。 一轮明月当空,周围散落了点点繁星,几朵白云在星月之间飘来飘云。 蓦然之间,星光隐去,月晕骤起,悬挂在灵堂前的丧幡扬起,风来了。 说风来,风就来,而且一来就很疯狂。渠堤上高高的白杨树弯下去的腰就没有再直起,灵堂周围的花圈瞬间就被吹上了天。 中午的暴雨来得甚是蹊跷,午夜的狂风刮得也很意外,却都不是我亲眼所见。 那时,我正在回家的路上。等我回来,雨已停,风已过,没有任何异常,唯有刘家沟方向的树杈上,还挂着许多长长纸幡,在青天白日下随风招手。 我是从老光棍老杜的口中听说这“奇风怪雨”的,当时我在灵堂前跪着,而他正在三步开外的礼桌旁与人闲聊。可能是知道我才回来,也可能知道我在听,所以他讲得格外地细致、清晰。 我认为,八月正是多风多雨的季节,这不过是一种巧合。可是第二天八婆出殡发生的两件怪事,就彻底推翻了这个推断。 第一百六十八章 最诡异的葬礼(下) 以前听说过有人出殡抬不动棺材,却没亲眼见过。 黑老二说,棺材抬不动,那是亡人有心愿未了,不愿意走。 我心想,黑老二一定是在放屁。这人活着不想走,还有得一劝,人若死了,走不走还由了他?再说了,棺材四个人抬不动了八个人抬,八个人抬不动了把吊车找来,还就不信这个邪了。 可是,过了八婆出殡日,我再也不这样想。 八婆出殡的日子掐算在了8月23日,农历七月二十四。 黄历上说,七月二十四,庚辰年甲申年癸丑日,宜动土、订婚、安葬、破土、祈福、祭祀、解除,忌搬家、结婚、入宅、领证、嫁娶。 果然,这一日艳阳高照,晴空万里。 九点多的样子,帮忙的乡亲们已经用过早饭,灵车也已经备好,孝子贤孙们正围着棺材正作最后的告别。 突然,一声吆喝,十几名壮汉冲了进来,这是要抬棺入灵车,带头正是黑老二的亲传弟子樊春花。 儿女姊妹们见状哭喊着欲扒着不让抬,却被旁边人扯住,拉到一旁。 首先确定好“一抬”的六个人,并让各自找好搭手的位置,再确定“二抬”的八人和换手的地方,只等时辰一到,抬起棺材就走。 八婆的棺木是松木的,比柏木的要轻许多,六个小伙子绰绰有余。 此时,樊春花站在棺材正前方,神情格外凝重。 他看了一下手腕上的石英表,大手一挥。棺材旁边的六人会意,同时上手,一起用力向上抬。 棺材没有动,土娃和黑球因为用力过猛,一屁股蹲坐在地上。 “能歘!我来!”旁边的老光棍老杜骂了一声,夺过了黑球的位置。同时,也有人推开了土娃,站在了棺材最跟前。 “再上两个人!”樊春花的脸黑了下来,冷声道。 很快,八个人十六只手用力扒住了棺材,眼睛看向了樊春花的手。 这一次,我看见樊春花挥起的手有些颤抖了。 那八个人大吼一声,拼尽全力。 可是,八婆的棺材依然没有动,就像焊在了地板上。 眼看着出殡的时辰将至,樊春花有些急了,汗水不断地从额头冒出,淌过冷峻的脸颊,流进脖颈里。 他抓起准备好的大红公鸡,割开喉咙,将鸡血洒在周围,再叫来八婆的儿女,让他们在棺木前挨个烧纸磕头,并出言慰藉亡魂。 到了儿媳妇烧纸时,纸灰突然腾空而起,直冲房顶。 樊春花见状立即上前跪倒,大声说到:“八婶,您安心的走吧,我看过了,不出一年,您的孙子一定会平安降生!“ 说完,“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 或许是用力过猛,他的额头立即鼓起一包,包上有淤血显现。 旁边的儿媳妇听了樊春花的言语,赶紧跟着磕头,满口允诺会尽心尽力,一定会为李家生儿育女,延续香火。 见众亲人都已祭拜完,樊春花吆喝起了众人,再次抬棺。 为了以防万一,这一次,他指派上去了十个人,而且个个身强体壮。 神奇的一幕出现了,那棺木像是断了根的浮萍,轻飘飘。从里屋抬到大门外的灵车上,根本不需要人再换,片刻即至。 此时,灵车已不用人台,而是由一台四轮拖拉机来拉着走。 出殡时间一到,一声“起灵”喊起,哀乐奏响,孝子打幡头前带路,灵车启动,直奔原上祖坟。那里,精美的阴宅已建好多时。 沿路,每家门口都有一堆麦草,看见灵车过来,就燃起火堆。远远看去,送葬的队伍宛如一条白龙,在星火中蜿蜒。 到了墓地,棺材落定,儿媳正准备清扫墓堂时,突然起了风了。 这风起得极其诡异,它是从正在燃烧的花圈旁生成的。风卷起地上的杂草纸灰腾空而起,宛如一条细小的龙卷风,在棺材周围快速移动,约莫过了半分钟,便一头扎进了墓穴里。 紧接着,就是第二条龙卷风,第三条、第四条…… 风卷起的尘土草芥越来越来多,飞得也越来越高,顷刻之间,已经是遮天蔽日,天昏地暗。 飞扬的尘土迷住众人的眼睛,看不清眼前的影像,但耳畔隐隐有鬼哭狼嚎之声,时远时近,如歌如泣,如哭如诉。 我因为戴着眼镜,眼睛能比其他人都好一点,待我背过身去定了一下心神,再回头望去,只见一人正站在土堆之上,凝视着这一切。 他,是樊春花。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那堆积的花圈燃尽了,风也渐渐地停了下来。这时,樊春花冲下土堆,取来一瓶白酒,打开,向墓穴周围抛洒。 酒香慢慢盖住尘土的味道,阳光再次照进了墓穴明堂。 怪风过后,人们纷纷检查。还好,棺木纤毫无损,正常;阴宅完整无缺,正常,一切丧葬用具皆在,正常。 既然正常,埋人的程序还是要往下走的。只是因为接续出现古怪,这给在场的人们心里放了一块沉重的石头。 在极度压抑的气氛中,人们走完了葬礼的最后流程。 对于八婆的死,我的心里是有愧的。我明明知道刘家沟的那个朱神婆贪财,八婆有可能被其蒙骗,却没有去阻止她。 也正因为如此,我对朱神婆的恨又增了几分。 八婆的后事怪事频频,影响深远。 第一,作为八婆死不瞑目的罪魁祸首,朱神婆在一次“伐神”中由于动作过于剧烈,挣断了裤腰带,露出了白花花的屁股,令她声名狼藉,从此退出神坛,重新作回了一个普通的村妇。 第二,樊春花因为在八婆后事中的卓越表现,成了远近闻名的风水大师,引来了省城名贵人士的青睐。而墓前起的那股怪风,被有些人说成了樊大师从天上招来的九条巨龙,从而成就了“九龙扫穴”的风水奇局。 第三,老光棍老杜在八婆的丧事上尽心尽责,得到了众乡亲的认可,同时又因为常在人们面前晃来晃去,也脱去了杀死纸花娘子的嫌疑。当然,脱去嫌疑的还有小木匠的两个表兄,因为他们每天晚上来八婆家打麻将“闹丧”,从而没有作案时间。 小木匠的两个表兄喜欢打麻将,众所周知。 第一百六十九章 二叔发现了线索 纸花娘子死在了我们李家村的地界上,这令二叔心烦意乱,坐卧不安。 首先,这是一起凶杀案。自打建国以来,我们村子附近还从未发生过这样的恶性案件,这让村子里的一些老弱妇孺很害怕。 其次,这纸花娘子虽然不是我们村子里的人,却是有名的暗娼。这暗娼死在了自己的管辖的范围内,让二叔感到很腌臜。 最后,今年以来,前有自己被威胁警告,再有自己莫名其妙被打,如今又有纸花娘子被杀,一件事接着一件事的出,真不知是得罪了哪路神灵? “真是流年不利呀!到年底还有五六个月,但愿不要再出啥事了,也好让人安宁一些。”二叔心默默念着。 随着年纪的增大,二叔常常会自言自语。 那时,我还无法体会到二叔心头的压力,等到数年以后,我接了族长的位子,才陡然明白,将农耕文明遗留的宗族维系到现代社会,有多么的难! 就在二叔期盼安宁的时候,不安宁的事情却接二连三地冒了出来。 先是村里有妇女差点被侮辱了。 事情发生在大土堆旁边的玉米地里,距纸花娘子被杀的地方不远。 自从那块玉米地里发生了杀人案以后,许多人都不敢独自去附近的地里摘菜拔草,即便要路过,也是约上几人搭伴同行。 当然也有不害怕的。我们村向来民风彪悍,一些妇女在男人们的影响下更是无所畏惧。也正是如此,杀人案在我们村子里人人都敢议论,而在刘家沟,大人小孩都讳莫如深,好像一说就会沾染上麻烦。 那天中午时分,村口的有顺家突然来了几个亲戚,媳妇玉莲连忙准备饭菜,却发现家里没有葱了。 在我们村子里,即便家境再不好,亲戚来了都要做一顿哨子面。而做哨子面,绝对不能少了鸡蛋、黄花和葱。 在农村,韭菜、蒜苗和葱向来是不买的,自家地里常年都有。 见没有葱,玉莲给家人打了声招呼,提起篮子就往自家地里去。出门时婆婆追了出来,说是让有顺陪她一起去,玉莲明白婆婆的意思,他们家地就在凶杀案附近,婆婆担心她的安全。 玉莲头都没有回,一口回绝了。 她可不是普通的村妇,那看似苗条瘦弱的身子里,满是力量和爆发力。记得有一次与丈夫有顺打架,开始时一直躲让,结果被打急了,三两下就将五大三粗的有顺撂翻在地。要知道,那有顺在村子里,也是打架的一把好手。 到了地里,玉米已经高过了人头,许多也已长出了天花。惠农公司的炮楼耸立在一望无际的青纱帐中,像一位手持钢枪的士兵。 也许是回家吃饭去了,炮楼上的瞭望亭上不见了老杜和龙技术员的身影。 玉莲根本没有顾及这些,径直走进了自家的玉米地里。为了防止人偷牲畜吃,她将菜种在了地中间。 在如此干旱的年份里,她家地里不但玉米长势良好,种下的蔬菜也收获颇多,甚至可以拿到街道上去换钱,这都多亏了二叔出钱打下的机井。 天很热,玉米的叶子密密麻麻,时有风吹过,哗哗作响,人一旦进入,即刻被淹没在绿色之中,没有了声息。 那天玉莲穿了一件粉红色的衬衫,穿梭在绿叶之中,亮丽且扎眼。 到了菜地,她先摘了几个粉色的西红柿,十几根嫩绿的黄瓜,又割了一大把韭菜,最后才去最里边拔葱。 这些大葱是她亲手种的,已经长了两个多月,绿油油的,个个挺得笔直。 就在她弯腰之际,有人从后面猛得一把抱住了她。 她感觉到,那两胳膊格外有力,两只大手却很白皙,不是像是庄稼人。 当时玉莲没有呼喊,也没有慌张,她虽然在出门前回绝了婆婆的好意,但心里已经提高了警惕,并在门背后顺了一把小镰刀。 被袭击之后她之所以不喊,是因为喊了也没有多大用处,反而坏了自己名声。在农村,一个女人的名声比命都珍贵。 她的冷静让身后的歹徒有些肆无忌惮,他的两只大手伸起衣襟里,然后慢慢地上移,最后抓住了那两只硕大的奶,使劲揉搓。 突然,玉莲抬起右脚狠狠地踩在那人的脚面之上,紧接着猛得仰头,用自己的后脑勺撞向了对方的面门。 这两个动作很连贯,就像是演练过一样。 很显然,对方根本没有想到一个村妇能有如此身手,脚面疼痛所引起的哀嚎声还没有结束,面门上又是重重一击,鼻血瞬间喷出。 两处吃痛,那人不得不抽回那两只肮脏的手。 玉莲等着就是这个机会,待被束缚的身子松开,她就拾起脚下的小镰刀,一边回转身形,一边挥镰直奔那人而去。 那人也不简单,知道遇到了硬茬,转身就跑,不做任何纠缠。 正出天花的玉米叶子紧密而厚实,很快遮住了那人的身影。 玉莲原本也没有打算去追。不知对底细,自己瞎追上去就是找死。 心还在剧烈跳动,两腿还在打颤,脸庞更是胀的通红,但她仍没有忘记拔葱的重任。之后,她整理了衣衫,提起装满蔬菜的篮子走出了玉米地。 玉莲并没有直接回家,而借着给二婶送些菜的名义去了二叔家。尽管她不想让人知道她的遭遇,但还是要将受袭击的事情说与二叔。 二叔自然明白其中的利害,他让二婶送走玉莲之后,打了个电话,就带着黑子去了那片玉米地,去时带一根两尺来长的铁木扁担。 黑子是一只纯种德国牧羊犬。上次被打以后,二叔特意找了警犬训练中心的战友,给自己弄了一只被淘汰的警犬。 任何时候,狗要比人警觉得多。 每一次看见黑子,我就想起我们家原先养的那只狗。 那只狗也叫黑子,有一米高,一米五长,身材健壮,全身黑毛油光发亮,一双深邃的眼睛总是透露的寒光与阴冷。 爷爷在时候它总是形影不离地跟着,后来爷爷不在了,它也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有人说是被狗贩子逮住买到狗肉馆去了,也有人说是给爷爷殉葬去了,很长时间,我总是梦见它,梦见与它一起玩“人仗狗势”的游戏。 二叔家的黑子来了已经五个多月了,因为伙食一点都不比以前差,二叔驯养又特别精心,所以长得高大威猛,对二叔唯命是从。 到了玉莲刚才被袭的地方,二叔找到了那名歹徒的脚印。因为地里前些日子浇过水,地表有些软,那只脚印清晰可见。 二叔让黑子顺着这只脚印,带着他追了下去。 第一百七十章 又冒出一起抢劫案 玉米地里猥亵村妇案发生不久,又冒出了一起抢劫案。 抢劫案发生在去往将军庙的路上,距猥亵村妇案发生地不足百米,距凶杀案发生地近在咫尺,只是受害人由妇女变成了老妇。 很不幸,这一次被抢的是小兰姐的姨妈,我叫她六婆。 那天正是农历八月初一,六婆与人一起去将军庙烧香,走到坡下面时突然起忘带准备好的黄表纸,便独自返回家去取。 六婆年轻时是村里有名的“母老虎”,与人吵架从未遇到敌手,却很是迷信,是个典型的不怕活人怕死人的悍妇。 她知道纸花娘子死在了机井旁,而从村里去将军庙,又必须从机井旁经过,所以约了几个人一起走,可是偏偏又忘了东西。 这东西如果是给人的,那么可以找个托词,下次再给。可这是给将军庙的神灵许下的,就必须按时送去,否则神灵怪罪下来,可不得了。 所以,她必须回去取,又不好意思叫人陪她,只能硬着头皮一个人回。 还未行至那口机井跟前,六婆的心便狂跳起来。她倒不是怕有坏人出没,因为坏人也是人,是活人。她从不来都不怕活人,她怕的是死人,是鬼。 到了机井旁边,正值夜幕降临之时,天边晚霞隐去,路灯却未点亮,晚风掠过玉米地,影影绰绰。 “哗哗哗——”有声音从身后的玉米地里传来,像是有人在玉米地里穿行。她急忙回头去寻,却不见人影。一排排玉米站立那里,轻轻挥动着身上长长的叶子,像招魂的鬼。 不敢再看,也不敢再想,她快步向家走去。可那声音一直跟着她,时远时近。直到快到大土堆旁时,才消失了。 六婆正要松了一口气时,两个人影从后面扑向了她。 是的,是两个人。一人从后面抱起她,并捂住她的嘴,另一人迅速拽扯下她的耳环、项链,摘下戒指和手镯,然后转身钻入玉米地里。 搂抱她的人劲很大,胳膊也很长,令她无法挣扎。 当然,因为害怕,她浑身像是被抽了筋骨,软绵绵地,也没有力气挣扎。 见同伙得手,身后的人放开了她,也迅速没入了茂密的玉米地。 被搂抱时,六婆的脚是离地的,突然被放开,她一下子就瘫坐在地上,过了好半天,才缓上一点力气,放声哭喊起来。 六婆的哭喊声打破了村子里平静,正在吃晚饭的人放下手中的碗筷,纷纷赶了过来。这时的她,鼻涕眼泪糊满了苍老的脸,两耳还在滴着鲜血…… 得知她被抢了金银首饰,六爷大声的喝骂了起来。 也不是六爷心疼那金银首饰,而是在责怪六婆太过张狂太过显摆。一个农村的老婆子,土都埋到脖颈上了,还戴什么金银首饰? 那三件首饰是六婆最引以自豪的东西,吃饭睡觉都戴着,逢人都炫耀。 这也怪不得她如此这般,要知道当时村里可没有几个老太太有这些东西,另外,这也是她一生辛劳的成果。 四件首饰,是四个儿女的一片孝心。 银镯子是大儿媳买的,借口是婆婆给她看大了孩子。那时的钱还很珍贵,足足花了近一千元,相当于大儿子三个月的工资。 金耳环是二儿媳买的,借口仍是给她带了孩子,时间却晚了两年。花了一千五百元钱,也相当于二儿子三个月工资。 金戒指是三儿媳买的,也就是那个帮我扇了田寡妇大嘴巴子的壮妇,豹子的媳妇。她没有再找什么借口,只说是看着适合婆婆带,就买了。这时各家的情况都好过了,钱也不再那么紧缺,花三千元买个戒指,眼都没眨一下。 以上这三件都是养育儿子的成果,还好,算没有白养。 六婆这一辈子只生三个儿子,没有女儿,但她有小兰姐。小兰姐是她妹妹的女儿,妹妹死得早,小兰姐是她一手管大的。 而这最珍贵的金项链就是小兰姐亲自去西安开元商城黄金专柜给她买的,足足有一百五十克,价值超过一万元。 那可是一万多元呀,多少人看了都禁不住咋舌,羡慕忌妒之情溢于言表。 六婆很是享受这种被羡慕感觉。 对于六婆的虚荣与浮夸,六爷很看不惯。在六爷看来,就不应该要儿女的东西,更不该拿着儿女给的东西去显摆。 六爷的喝骂止住了六婆的哭喊,她在几个媳妇的搀扶下去回去了。 李家村的上空再次拉响了警笛,闪烁的警灯把深沉的夜幕撕破,恐惧、不安、烦躁开始笼罩在每个村民的心头。 这是警车第三次开进村子,开到了大土堆旁。 第一次纸花娘子被杀,那次来了五辆警车,呼啸的警笛响彻云霄,成功引来附近村子里的人都来看,就像赶集一般。 第二次是村妇玉莲被强制猥亵。这一次来了两辆警车,五名警察,并带来了一只黑色的警犬。 当然,村里除了二叔二婶以外,没有人知道警察是因为玉莲被强制猥亵而来,这关系到一个女人的名声,容不得半点泄露。 那天二叔听了玉莲的诉说,就立即打电话报了警。 警察来之前,二叔先带着黑子去了事发地。他想尽快过去,看能不能借助黑子力量抓住那名胆大包天的歹徒。 很可惜,黑子只跟踪那一串脚印到了田间的渠水旁边。 警察对现场作了详细的勘察,然后到了二叔家里。讯问当时人是必须要有的流程,为了保护当事人名声,他们找来了村里十几名年龄相仿的妇女来,逐一问询,其中自然包括当事人玉莲。 村里的人都以为还是在调查纸花娘子被杀的案子,因此没有多想。 这一次,六婆遭遇抢劫,却只来了一次警车。 因为只是普通的抢劫案,又没有人受重伤或死亡,警方自然轻视了许多。再说那个年月,治安普遍不太好,一些小型盗抢的案件在农村时有发生,特别是针对一些老人的抢劫案,更是稀松平常。 警方不重视,却不等二叔不重视。 在二叔看来,自己被数人围攻、暗娼被杀、村妇被猥亵和老妇被抢劫,这些看似不相干的事情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关联。 但是,终究有何种关联,他还没有想出来了。 第一百七十一章 马三的意外收获 他被困在这古墓里已经三天两夜了。 他是一名普通的盗墓贼,今年27岁,上海人,今年7月份游历到咸阳永寿县的一条深沟时,意外地发现了这座古墓,便一头扎了进来。 这是一座唐中期的小型古墓,周围十几个新旧不一的盗洞预示着它已经被光顾了许多次。在古老而富饶的渭北平原,这种情形很常见。 然而,当他抱着参观学习的目的进入这座古墓时,惊异地发现,这十几个盗洞都通向了同一个地方,一堵石墙脚下。 石墙到底有多厚,弄不清楚。从遗留的痕迹来看,曾有盗墓同行分别在几处往里凿过,却都没有凿穿,而最深的凿洞已超过两米。 石墙到底有多大,也弄不清楚。那些前辈分别向上下左右掘进了十几米,都没有摸到石墙的边际。 莫不是一座假墓? 假墓,又称虚墓、疑冢,是古人一种反盗墓方式,即虚设坟墓、隐蔽墓址,使盗墓者不知其处。 三国奸雄曹操生性多疑,传说其死后设置“疑冢”多至72处,有的“疑冢”甚至是设置于水中。 宋代诗人俞应符对曹操的这种行径甚为不齿,他在《七十二座疑冢》一诗中,以厌恶的口气写道: 生前欺天绝汉统,死后欺人设疑冢。 人生用智死即休,何有余机到丘垄。 人言疑冢我不疑,我有一法告君知。 直须发尽冢七二,必有一冢藏君尸。 也有人认为诗人俞应符自作聪明,说:“曹阿瞒老奸巨猾,安知其尸实不在此七十二之内乎。” 无论曹操的疑冢有没有,但古代疑冢防盗墓贼却是切切实实存在的。 但是从风水上来看,这不应该是一座假墓。此处风水虽不能与那些皇陵相比,但也“外藏风,内聚气”,是一些地主富豪理想的安葬之地。 想到了这时在,他心中猛然间一阵惊喜。 既然不是假墓,又没有被盗成,那么墓中宝贝一定还在。 对于这石头封死的古墓,大名鼎鼎地盗墓神器“洛阳铲”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他想到了探测雷达。 探测雷达是利用天线发射和接收高频电磁波来探测介质内部物质特性和分布规律的一种地球物理方法,早期又叫地面探测雷达、地下雷达、脉冲雷达、表面穿透雷达等。 由于探测雷达探测的高精度、高效率以及无损的特点,被广泛应用于考古、矿产勘查、灾害地质调查、岩土工程勘察、工程质量检测、建筑结构检测以及军事目标探测等众多领域。 对于探测雷达,他不但不陌生,还很熟悉。在这过去的盗墓过程中,他先后使用了数台探测雷达,而且一个比一个先进。 很快,他准确定位出古墓的穴位,竟然在距封土数十米远处。 此处,风景秀丽,松柏成荫。美丽的漆水河从脚下流过,无数条沟沟壑在身边蜿蜒,远处巍峨的五峰山身姿英拔,好一块风水宝地。 一个风高夜黑的晚上,他来到这里,在使用了三次微型爆破之后,顺利进入了这座沉封千年的古墓。 因为从未被盗,所有陪葬品都在,光金器就有数十件,另外还有些玉器和瓷器,从形制上看,玉器多为和田玉,瓷器多为“耀州瓷”。 耀州瓷是北方青瓷的代表,自古就有“南有龙泉瓷、北有耀州瓷”之说。因产地在宋代辖于“耀州”,故名耀州瓷。其青瓷胎薄质坚,釉面光洁匀静,色泽青幽,呈半透明状,十分淡雅。 与大多数古墓不同的是,这些珍贵的随葬品都摆放在棺材前面的石桌上,棺材打开以后,里面除了骸骨以外,别无他物。 虽然对此有些奇怪,但他还是将所有值钱的东西装进了帆布口袋里。 这种帆布口袋里是特制的,有两米深,装满之后直径不超过50公分,很方便在狭小的盗洞里拖拽,只是装东西时慢了些。 就在他装好墓中宝贝正准备往出走时,那张摆放随葬品的石桌突然升出一尺多高,紧接着一声巨响传来,墓道口被一块巨石堵住。 到现在他才明白,狡猾的墓主人不但在外面设下了假墓,还在真墓中埋下了机关,而他正中了这机关。 他知道,凭自己的力气是不可能推动那块巨石的,但在此后的三天两夜中,他还是无数次去尝试。 随身携带的食物吃完了,他干饿着。随身携带的水喝完了,他将自己的尿接住并保存好,这或许就能救他性命。 第三天,就在他准备喝尿的时候,他似乎听到了人声。 是的,是人声,不是鬼声,也不是听力幻觉。另外,这个人声还很熟悉,最近以来,他们住在一个宾馆,经常碰面。 这个人,就是马三。 半个月前,相貌平平的马三住进了永寿县招待所,而此时,他已经在附近转悠了将近两个多月。 马三是来寻亲的,而他是来写生。 每天上午,马三带着一沓寻人启事出去张贴,而他背着画板出去写生。马三的启事贴满了县城的大街小巷,而他也画遍了附近的古迹。县城很小,时不时两人就撞在了一起。 后来,县城附近贴满了,马三骑着自行车去附近的村子里贴,而他也将县城里景物画遍了,也骑着自行车去附近报山沟里画。出县城的路只有一条,他们还是时不进时地撞在一起。 住在一个宾馆,又同是天涯沦落人,见面了自然要打声招呼。 只闲聊了一回,两人便相互摸清了对方的底子。 其实这也并不神奇,盗墓贼眼里所冒出的精光,以及身上所散发的味道,都是与众不同的,只是一般人无法觉察到而已。 同行是冤家。他知道了对方的真实身份以后,便刻意的回避,免得业务撞在一起,发生杀人夺宝的事情。 他那里知道,马三已经紧紧地盯上他。 尽管他们两人都是盗墓贼,但是这一次,他盗墓是真,画画写生是假,而马三盗墓是假,找人却是真。 马三要找的,正是盗墓行业久负盛名的“邙山鼠”。 第一百七十二章 邙山鼠的蛛丝马迹 马三在这原上已经转了一个多月了,没有丝毫的线索。 马三是来找仇家“邙山鼠”的,数年前自己的恩师姚四爷死在他们手上,是被他们活活闷死在古墓里的。 虽然作为一个盗墓贼,死在古墓里、为墓主人陪葬很是正常,但这过河拆桥、背后下手、以众欺寡的行为太令人可恨。每每想起这些,马三的心就像被千万条钢针在扎,在刺。 除了父亲,师傅就是这个世界上对他最好的人。 马三的人生可以分四个阶段,一到八岁为第一阶段,那时父母尚在,长有兄,下有弟,日子虽苦,但也能与其他农村孩子一样,饿不着,有学上。 九到十岁为第二阶段,父亲死在了煤矿矿井里,兄长接了班再也没有音讯,母亲带着弟弟改嫁后从未回来看过他,他那时就像不存在的一样。还好爷爷奶奶发了善心,买了十几只山羊让他放,这才有了一份生计,尽管辍了学,也经常吃不饱,总算没有饿死。 十岁到二十岁是第三阶段,爷爷奶奶相继去世,他无处可去,好心的姚四爷收留他,供他吃穿,教他做人,还传授了盗墓的本事。尽管这盗墓风险极大,又不光彩,却能让他在极困难的情况下活下去。从头到尾,师傅一直都在告诫自己,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去墓里倒斗。 这十年,是马三成长的十年,是马三蜕变的十年,也最幸福的十年。 在这十里,马三成长为一名成功的白酒推销员,蜕变成为一个身心健康、正派正直的血性男儿。挨饿受冻、无家可归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等待他是光明、幸福、美好的未来。 第四个阶段就是从二十岁到现在。师徒二人立志金盆洗手不在做那盗墓,却都因不得已的原因先后违背了誓言,师傅因此死在墓里,而自己则被守墓人打断了手腕。后来师娘死了,兄长死了,母亲也死了。送走众多亲人的同时,弟弟考了大学,读了研究生,有了一份好工作,还订了亲,而自己,也在距家千里之外的古城西安有一家古玩店,又跟自己心爱的女人结了婚,有了儿子,又有了女儿。 渐渐地,马三摸清了生活的本来面目,有幸福,也有痛苦,有欢乐,但更多的是忧愁和无奈。 南宋词人辛弃疾在《贺新郎·用前韵再赋》中写道:“叹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对此,宋人方岳在《别子才司令》中又补充道:“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语人无二三。”到了现代,台湾知名作者林清玄又添了一句:“常想一二,不思八九”。 时光横跨千年,集万千智慧终凝一句话,“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与语人无二三,常想一二,不思八九”。 这,或许就是识事、处世之道。 近些年,马三也时常看一些书,有道家的,有佛家的,也有西方哲学的,自然对人生的体悟积累了不少,本应不再去“执着”,可是,其它名利他都可以不在乎,唯有这杀师之仇放不下。 得知“邙山鼠”与“王蛇”很有可能入秦掘墓之后,马三就即刻去了上海打探消息,五十万的现金花去大半,才探知他们的目标可能在这渭北平原上。 此处的“渭北平原”并非广义上的渭河平原和关中平原,而是特指渭河咸阳和西安段以北几个县,包括礼泉、永寿、泾阳、淳化、乾县等,是陕西省古墓最为集中、墓葬级别也最高的地区。 进入这渭北平原以后,马三先后到过5个县城,56个乡镇,近千个村落,寻访过数万人,这才找到了一点蛛丝马迹。 有一个上海口音的青年人,在永寿县以绘画写生为名四处游历,并常常去那人迹罕至的沟壑中,鬼鬼祟祟。 显然,这与“王蛇”的相关描述已经很接近。 就这样,马三住进这了永寿县招待所。在当时,这个招待所是永寿县最高级,服务最好的宾馆,也是一些官员和外地大客商来永寿的落脚点。也正因为如此,很少有警察和闲人来此骚扰。 当然马三住到这里,并不是因为这里条件好,而是因为那个上海口音的青年人就住在这里。 几次有意无意的遇见之后,两人有了眼神的交流。 通过对方的眼神,两人对各自的身份产生了巨大的怀疑。他们不是绘画写生的老师,也不是寻亲访友的远客。在一次短暂的交流之后,他们确认了各自的怀疑,并判断出他们是同行,都是盗墓贼。 只是马三多了一个判断,那就是这个上海的青年人并非他要找的“王蛇”。因为他的身上,缺少了成名盗墓贼所特有气息。而这种气息,既无法模仿的,也无法隐藏。 记得曾经看过一个电视座谈类节目,年轻漂亮的女主持人与七八位应邀嘉宾你来我往,妙语连珠,惹得台下观众掌声不断。就在中场休息时,有一位五十多岁的嘉宾找了主持人。他说,那一位身着黑色t恤的嘉宾是一位警察。而在节目结束以后,这位被认为是警察的嘉宾也找到节目主持人,亮出了自己警察的身份,并声明那位五十多岁的嘉宾就是一名小偷。 仔细回忆整个节目录制的过程,这两人没有说过一句,交流的只有眼神。而他判断对方身份所凭借的除过眼神以外,还有一种气息,即职业老贼身上所特有的“贼”的气息,以及经年反扒民警身上所具有的“猎手”的气息。 人的形象可以改变,言语可以改变,气息却很难改变。 既然不是自己要找的人,马三当下决定,收拾行礼,另寻他处。 然而马三无意中听到了一句上海话,让他决定留下来,并使出手段,逼这位年轻同行露出原形。 那是在他决定要离开的前一天晚上,在经过这位同行的门口时,一阵激烈的争吵声从里面传了过来, 尽管这不是一次两次了,但他还是禁不住竖起了耳朵。 从争吵声中可以听得出,与这位同行在电话里吵架的是他的女人,虽然没有带脏字,但言语中还是充满了愤怒与怨气。 见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马三轻轻地抬脚走了。可就在他要走进电梯的那一刹那,一句上海话从那房间里传了出来。 这位同行虽然是上海人,却从来不说上海话,即便在争吵时。可今天,可能是因为过于生气,这才蹦了出来。 对上海话,马三并不陌生,在上海呆的那一周,他也学了几句。但对于整句语速又特别快的上海话,他还是听不懂。 然而,听不懂不等于全不懂,他还是能从中逮住一两个词,比如这一次,他就逮住了一个非常关键的词——“邙山鼠”! 第一百七十三章 古墓中的生死逼问 2000年9月的某个深夜,在渭北平原上的一条荒无人烟的深沟里,偶尔闪过一丝亮光,仿佛鬼火一般。 三天前,一名上海青年来此写生,晚上没有离开,此后便失去了踪影。 除了一个又聋又哑的放羊人曾看见他往沟里来以外,再也没有人看见过他。至于他有没有离开,几时离开,无人知晓,也无人关心。 在大自然面前,人与花草树木一般渺小。 如果没有社会关系,人与飞禽走兽一般无二,生死唯有自知。 当然,这名上海青年是有社会关系的,即便在这个茫茫荒野之中,还有一个人关心着的他的生死,而这个人,就是马三。 马三是因为他的一句气话而与他发生社会关系的,这句气话里头,有马三的仇人——“邙山鼠”。 上海青年失踪后的第三天夜里,马三来到这条深沟。 在渭北平原上,像这样的土沟有千万条,而且一个比一个大,一个比一个深,一个比一个荒凉。 马三早就知道他来到了此处,包括他数次的探墓,爆破、进墓、取宝、被困也都没有逃脱马三的眼睛。 自从他无意中说出“邙山鼠”之后,马三的眼睛再也没有离开他。见他被困古墓,马三认为机会到了。 当然,马三并没有立即去营救他,而是等了两天。 人,不经历死亡,就永远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害怕;不经历绝望,也永远不会懂得去珍惜。 两天之后,在死亡与绝望的双重摧残之下,问他什么,他就会答什么,绝不会隐瞒。正所谓“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果然,在听到马三的声音时,他欣喜地哭了。 此时他才明白,生的希望是多么的宝贵,才明白一切都是浮云,一切必将成为过往云烟。 声音是从墓道的另一边传来,巨石隔在中间,挡住了人,却隔不住声音。 从大巨石与墓道墙壁的夹角处,半瓶水和一个茶叶蛋滚了进来。 扔掉手中正要喝的尿,他一把抓起水瓶,拧开盖子,仰起头,灌了进去。这也是他年轻,如果换成年龄大一些或者心脏不好的人,在极渴的情况下如此猛地喝水,很容易使身体体液中的水分与盐分失去平衡,轻则引起胃肠剧痛,重则危及生命安全。 过了一会儿,马三估计他喝了水,吃了东西,有力气说话了,这才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一字一句讯问。 “朋友,我是来救你的!” “朋友,我不想谋财,也不想害命,我只想要一个消息!” “给我这个消息后,我将一些工具给你,你就一定能出来!” “而当你出来时,我早已离去,你我从此不再相见!” “你觉得如何?” 马三不想给对方一种杀人夺宝的错觉,如果那样,对方即便是死,也不会配合他做任何事情,更不要说回答问题了。 问完话以后,马三再不言语,静等对方答复。 “你想问谁?”那人腹中有食、口中有水以后,警惕心一正子升起来。再说打听一个人的行踪,十有八九是为了寻仇。 “邙山鼠!”马三也没有拐弯抹角。 “你怎么知道我就有他们的消息?”很明显,马三的提问让他震惊。 “不要废话,有,我就救你,没有,我就离开!”马三不想与他说太多。 听到马三说要离开,古墓里面沉默了。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见古墓里依旧没有应答,马三起身离开了。 许多人都是这样,不见棺材不掉泪。 次日夜里,马三再一次来到那座古墓的墓道口。听到马三到来的声音,古墓里的小伙子终于屈服了。 昨天那半瓶水和一个鸡蛋带来的生的希望,可是随着马三的离开,这希望又瞬间变成了更加痛苦的绝望。 在这绝望中,他终于想明白,命是最重要的,活着是最重要的。再说,知道那个消息的也不止他一个人,在这深山古墓里,谁又能知道是他说的呢? 另外,对于外面这个人,他一点都不熟悉。同样,对方对自己也不熟悉,如果有一天他想出卖自己,连自己的姓名都不知道,更不要说自己的出身和活动轨迹了。要知道,盗墓贼去做活,是从来不用真名的。 他也考虑过随口扯一个谎,先让对方帮自己出去再说。但后来还是放弃了这个愚蠢的想法。干他们这一行的,可以不帮人,也可以不拉拢人,但绝对不能害人,不能得罪人。要知道,多一个仇家,就等于少了半条命。 “想好没有?”马三隔着巨石再次问他。 “想好了,但你怎么救我?”他反问道。 “想好了就好,我将你房间里的一些玩意带来了,足足可以帮你炸开一条路出去!”马三看了看身边的那些玩意,很有信心的说。 马三在对方被困在古墓里的当天,就进到他房间,取出那些玩意。 这是一种非常特别的定向爆破技术,它将炸-药装在避孕套里,形状有大有小,可以根据石块的大小进行爆破作业。 河南三门峡地区有一个“虢国墓”就是被这种方法盗劫一空的。据记载,盗墓贼花了数月的时间,打了一条两公里长的地道,从一个杂货铺一直打到了“虢国墓”的中心位置,再采用定向挤压式爆破的方式,炸开了一个40米深的大洞,从而进入到古墓里。 可见,有了这个爆破利器,盗墓贼就可以既安全又轻松地炸开一切障碍物,包括石块、石墙等,从容快速地进到墓穴中取宝。 这些年马三虽然不再从事盗墓的勾当,却从未停止对盗墓技术发展的了解,这其中就包括盗墓工具。 听说马三带来了他的掘墓神器,他知道自己遇到了老手,便不再迟疑,直接说了一个消息和地址。 他是用普通话说的,怕马三听不清楚,还刻意的放慢了语速,增大了嗓门。 可是,马三还是让他说了三遍。 第一百七十四章 老杜惊魂一瞥 纸花娘子的死,最难过的莫过于老光棍老杜。 为“娼”多年,纸花娘子失去了亲人,失去了朋友,失去所有能与“情”相关的东西,剩下的只有性与钱。 但老杜是一个例外。 实际上老杜是纸花娘子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男人,也是第一个因为“性”而给她钱的男人,自然她最怜爱的一个。 想当年,她就是因为“性”放弃了所谓的“节操”。 有人骂她是贱货,也有人骂她是骚货,可谁知道她心中的苦。娘家人以高价将她卖给婆家,就像卖掉某件东西一样,从此不相干。男人天生是个“阉货”,即使她再热情似火,也暖不热冰冷的炕,这守活寡的日子几人受过? 她也曾想过离婚,可婆家人坚决不同意,并四处扬言,她活是他们家的人,死是他们家的鬼。 再说离了,她能去什么地方呢?回娘家?不可能的。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万难收回的。娘家已没有了她的房子,娘家村里也没有她的地,她已是外人。住在家婆家?更不可能!除了那几床被褥,家里没有一件东西是她的! 六十年代以前的农村女人,如果经济不独立,就是如此可怜! 后来,她豁出去了,开了纸花店,做了暗娼。 除了失去名节以外,做暗娼好处颇多,特别是对一个守活寡的穷困女人来说。比如说病了有钱买药,冷了有钱买衣,还能像大多数女人一样有性生活。 性,这个许多人眼中肮脏地东西,常为许多人所不耻,可又有几人能舍弃? 正是从老杜的身上,纸花娘子体味了“性”的美好,“性”的珍贵,“性”的理所应当,天经地义。 一切压制性的言行都虚伪的。 虽然老杜从来没有打算娶纸花娘子为妻,却也一直将做妻看。只要一有钱,就往她那里去,陪她说话,听她唠叨。纸花娘子也将他当男人看,只要老杜说来,纸花店的门前就不会挂灯笼。 尽管如此,他们还只是嫖客与暗娼的关系,一个不能离婚,一个也不愿意娶。 纸花娘子也曾劝老杜学好,积攒一些钱,娶个好姑娘,过正常人的日子。老杜也曾劝纸花娘子从良,存上一些钱,把婚离了,找个老实人也过正常人的日子。 过正常人的日子,是他们最大的愿望。 如今,老杜自己娶了城里的老姑姑青青,过上了正常人的日子,而那个花枝招展的纸花娘子却死了,死在了离自己不远的地方。 老杜还记得他们的最后一次见面,那是一个夜幕降临的傍晚。 两人不期而遇,便默契地一起走进了玉米地的深处。 他们四目相望,像一对深情的恋人。 “你结婚了?”纸花娘子先开了口,语气中有些落寞。 “嗯,结了!”老杜不知为什么,心中涌出无限的酸楚。 “她还好吗?”纸花娘子好像不死心,继续问 “嗯,凑合!你呢?为什么跟了他们?”老杜问出自己心中的疑问。 “他们说两个月后给我五万!“纸花娘子很爱钱,说到钱时眼睛亮了许多。 “五万?”老杜有点不太相信。 “是五万!有了这五万,我就再也不做了!”可以看得出,纸花娘子这次是真得不想做了。 “我前些日子已经找了我小时的一个玩伴,她愿意带去广东那边打工。”纸花娘子继续说道。听得出,她说这话是为了安慰自己,也是在安慰老杜。 “他们会不会赖账?”老杜对那两个外地人许诺的巨额“嫖资”很是怀疑,他怕对面这个女人上当受骗。 “不会的,他们已经给了我三万!”纸花娘子听出老杜对自己的关心,进一步解释道。 “那你小心点……”老杜的语气从担心变成温柔自己。 他轻轻的伸出手,想将对方拉入自己的怀抱。 以前在那个狭小的纸花店里,他们经常拥抱,也经常亲吻。他是纸花娘子亲吻过的第一个男人,也是唯一的一个。 可这一次,纸花娘子躲开了。 “你们好好过日子吧!对人家好点,做个女人不容易!”纸花娘子很是无奈地说完这句话,便转身走了。 从那以后,纸花娘子再也没有与他说过话,即使偶尔撞见,也行同陌路。 人总要是与一个时代告别的,无论那个时代绚丽还是黯淡。老杜知道,他与纸花娘子的时代结束了,不可能重启。 就在老杜敞开心扉迎接新生活的时候,纸花娘子的死讯像一颗晴天霹雳,在他的头顶炸响,让他胆战心惊。 他很难过,仿佛失去爱人一样。但他更害怕,害怕警察会怀疑到他的身上,害怕纸花娘子的鬼魂会缠上他。 还好,纸花娘子死的那天夜里,他在忙八婆的丧事。因为缺乏作案的时候,警察只是找他问了问,就轻易地放他回来了。 可是警察不问,鬼魂却不一定不问。 自从看了纸花娘子的死相之后,噩梦侵占了老杜全部的睡眠。 纸花娘子是被人掐死的,她斜靠有机井旁边的渠坎上,上身的白色衬衫被粗暴地撕开,露出了里面白花花的一片。 近些年来,她突然喜欢了纯色的衣服,特别是纯白色。她曾经说过,如果能穿一次洁白的婚纱,就此生无憾了。 老杜是个聪明人,自然明白她的心。 纸花娘子的尸体是另一个老光棍信义发现的。那天清早他去地里给猪割草,不经意间看见这惊悚的一幕。 信义的胆子向来是最小的,被这情景一吓,更是魂飞魄散。他扔了手中竹笼和镰刀,边跑边大喊,“杀人啦——杀人啦——”,声音尖利刺耳,即使裤裆湿了一大片,也没觉察到。 信义的喊声惊醒了许多睡梦中的人。那几日八婆的丧事正办到热闹处,电影、录相和大戏同时上演,村里的大人小孩都睡得晚,特别是那几桌“闹丧”的麻将,整整弄了一个通宵。 老杜可是麻将桌上有名的“铁腿子”,但是自从结婚以后,便洗心革面了。当晚陪着媳妇看完电影,他乖乖地跟媳妇回去了。 因为睡得早,所以醒来得也早,正在扫院子的时候,他听见了信义见鬼一样的喊叫。 看热闹曾是老杜最大的爱好,这大概是光棍们的通病吧。听到“杀人”的字眼,老杜扔下手中的扫帚,就冲了出去。 第一百七十五章 老杜被死鬼缠上了 自从见了老情人的死相,老杜就有些不对劲了。 曾经,老情人是暗娼,他是老光棍,但两人却是真心相爱。老情人死在了玉米地头的机井旁,距他的工作地“炮楼”咫尺之遥。 老情人洁白的衬衫被撕开,丰满的胸裸露在晨曦之中,旁边的翠绿的玉米地一眼望不到头,蓝蓝的天空下时不时飞过一群鸽子。 老杜去时已经有五六个腿快的小子站到旁边偷偷地瞧,目光中些许恐惧,些许淫邪,些许兴奋。 当老杜看见那只红色的皮凉鞋时,他仿佛落入了冰窖。 这只高跟凉鞋是他去西安前给她买的,目的是为了感谢她给自己拔三天的酸枣刺,因为价格的问题,他与那人磨了半天价。 原本是来瞧死人热闹的,却看到了熟悉的鞋,老杜的大脑突然一片空白,力气也被恐惧瞬间抽干,脚下软绵绵地。 老杜没有勇气看那张煞白的脸,他慢慢地将被掏空的身子挪到五米外的路边,蹲下,用发抖的手从怀里地摸出了一支烟,塞进了已经发白嘴唇里,又哆哆嗦嗦地点燃。 烟点燃了,老杜却忘记了吸,他的目光落在不远处一对蟋蟀身上。 那是一对瘦小的平头蟋蟀,一前一后地在玉米根系间跳跃,虽然鸣叫了一夜,却依然精神抖擞、手舞足蹈。 看着看着,老杜便一头栽倒,晕了过去。 老杜是被几个年轻的后生抬回村的,男人们嘲笑老杜胆小如鼠,被死人吓晕了,而女人们却说老杜的魂魄被那个女死鬼勾走了。 或许还是女人们说的对,那老杜苏醒以后,就失了往日的精明和风采,人变得木讷、慵懒,话也少了许多。 以前,天不亮他就去地里,直到天黑了才回来。可现在,日上三竿他才动身,还是在媳妇青青的催促之下,这日头刚刚偏西,他又悄无声息地回来了。 那片地里的青贮玉米正在结棒,常常吸引来了许多散放的牛羊来啃食,而老杜的工作就是及时的赶走它们,看护好玉米。 青贮玉米是惠农公司租村子里的地种的,大概有三百多亩,而老杜也是惠农公司雇用的,工资挺高。 除了雇用老杜看护玉米以外,前些日子惠农公司还曾派下来一个姓龙的技术员,可能是因为这里太枯燥,他只呆了两个星期就走了,借口是去学西安什么“青饲料”的储存技术。 他其实是第二名离开的技术员,前一名是我的同学朱纯洁。 老杜却很珍惜这份工作,为了得到这份工作,他先是给二叔做了保证,一定会尽职尽责,又给媳妇做了保证,领到工资全部上缴。 二叔见了老杜失魂落魄的样子,知道可能是被吓着了,也就没有怪罪。 自从这块玉米地里发生了命案,二叔就时常带着黑子在附近转悠。如果遇见老杜,就登上瞭望楼,用那只望远镜四处张望。如果遇不见,他就一个人从玉米地的东头转到西头,又从西头转到南头或北头。 后来又发生了有顺媳妇玉莲被猥亵案,六婆被抢金银首饰案,二叔去玉米地里巡视的次数就更多了,时间也更长了。 去玉米地巡视时,二叔的心里是沉重的,村里接二连三的出事情,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但黑子却是欢实得很,到了田野上,进了青纱帐里,它肆意地撒欢,到处寻觅,一会儿衔来一只田鼠,一会儿又叼来了一只野兔。 黑子是一只纯种的德国牧羊犬,灵性十足。上一次,二叔在玉莲被袭的地方发现了可疑的脚印,就让黑子顺着这只脚印追了下去,结果追出去十几里远,终于在一条渠沟边发现了一只带血的手套。 正是有这只带血的手套,二叔抓住了一名犯罪嫌疑人。 那是个阴天,燕子飞的得很低,灰暗的云布满天空,没有风,湿气很大,空气潮得能攥出水来,又闷又热。 二叔带着黑子在大土堆周围的玉米地里转了三圈,除了黑子咬死一只野鸡以外,没有什么发现。到了中午,他来到瞭望楼门前,靠坐的墙角的条石上,点燃了一支烟,开始凝望眼前的玉米和天空。 玉米的叶子越发的密实了,站在那里就像一堵密不透风的绿墙。天空的阴云又压下来一些,燕子失去了飞的空间,落在路边的电线上,成群结队的蜻蜓牢牢地占领了玉米天花上的领空,纵情地飞来舞去。 一缕青烟从二叔的坐处升起,飘到楼顶。 闻到了香烟的味道,正在楼顶打盹的老杜慢慢地从恍惚中醒来,寻着烟味下了楼,来到二叔的身边,也靠坐在墙角。 他的位子是黑子给让的,黑子认识老杜,也喜欢老杜。 二叔没有看他,感觉他坐稳当了,就递了一根烟过去。 因为最近反应有些迟钝,抽烟时将媳妇新买的衬衫烧两个窟窿,老杜被媳妇青青给禁烟了。 老杜吸上了烟,也开始像二叔一样凝望天空。 “二哥,你说人死有鬼魂吗?”老杜低声问,很是随意,仿佛占领是抒发自己心中的疑虑,没指望着别人回答。 “大概是有吧!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人祭拜,那么多人害怕呢?”二叔随口一答,也没指望着别人能信。 “哦,也是!”仿佛二叔的话击中了他的心事,老杜轻轻地应了一声,很有几分失落,便不再说话。 “你跟她好过?”二叔见老杜沉默不语,便开口问。 “好,好过!”老杜当然知道二叔说的“她”就是指被人害死的纸花娘子,他老实地回答到。 如果放在以前,他可以能要抵赖一阵,如今她都死了,抵赖又有什么价值呢?再说她就死在不远处的机井旁,如果说谎,她听见了岂不伤心? “她死的前几天有没什么给你说过话?”二叔又问。 老杜没有回答,开始沉默,像是在回忆,又像是在踌躇。 其实二叔只是随口一问,凶杀案生当天,警察给老杜做笔录时二叔就在旁边。老杜的每一句话都听到了他的耳朵里。 那天老杜斩钉截铁地说,自从结婚以后,他与纸花娘子就没有说过一句话。这是媳妇青青命令他这样说的,这种事拔离的越远越好。 见老杜又不说话,二叔有些不满,长长地“哼——”了一声,一股青烟从他的鼻子顺势冒了出来。 就这时,身边的黑子突然蹿了出去,随后犬吠声和人的惨叫声传来。 第一百七十六章 老光棍的蜕变 这一次,老光棍老杜真的发怒了。 前些天村里还有人说他被纸花娘子的死相给吓傻了,丢了魂魄。如今看他那发怒发狠的样子,哪里有一点呆傻的样子。 “让你杀人!让你抢人!让你害人!”老杜心中的怒火跟随雨点般的拳头,宣泄在一个青年人身上。 这个青年人双手抱头,蹲在地上,一声不坑,任由老杜打骂。 他大概二十岁左右的样子,留着寸头,穿着黑的t恤,灰色的休闲裤,墨绿色的运动鞋,不像是本地的农村人。 这时,一丝凉风吹过,空气中的湿气化成了细蒙蒙地雨丝,四处乱舞。一些落在在长长宽宽的玉米叶子上,让翠绿显出分生动,一些凝结在黑子的毛发上,成了大小不一的水珠。 对于老杜的暴行,二叔并没有阻止,黑子也是静静地蹲在旁边看。 二叔已经仔细查验过,这人的鞋印与有顺家菜地里的脚印一模一样。 那一天,有顺媳妇玉莲去菜地摘菜,遭到了一位歹人的猥亵。 二叔曾经带着黑子寻着那只脚印一路追去,结果发现了一只带血的手套。今天,黑子正是凭借着手套上留下的气味,锁定了这名犯罪嫌疑人。 对黑子的判断,二叔深信不疑。 黑子虽然是一只被淘汰的警犬,但它的聪明绝非普通狼狗能比。 那人就是被黑子“擒”获的,当时二叔与老杜在瞭望楼角下的条石上抽烟聊天,而黑子就蹲坐在一边四处张望。 就在二人的聊天归于沉默时,黑子突然蹿了出去,随后一阵激烈的犬吠声和人的惨叫传来。 听到人声惨叫,刚刚还有气无力地老杜像是离弦之箭,冲向声音来处。平常英武矫健的二叔动作也不慢,却还是落在了后面。 到了跟前,只见一个青年被黑子压在身下瑟瑟发抖,不住地哀嚎。于是,老杜就冲了上去,开始发泄自己体内的怒火。 约莫过了一刻钟,老杜耗尽了力气,一屁股坐在地主,嚎啕大哭起来。 见老杜打完了,二叔这才拿出电话报了警,然后拎起那个青年到了机井旁。 “说,那天在菜地里的是不是你?”二叔开始审讯。 二叔原以为,老杜的暴打一定能让这个青年松口,结果他想错了。直到警察来,这个青年就像一个聋子和哑巴一样,一字未吐。 没有问出什么,却不等于没有发现什么。可就在那个青年被押上警车的那一刹那,二叔看到了他那怪异的身形,身子很长,腿很短。 这个身形二叔曾经见过,它曾经挥着砍刀冲向自己。 那是在三个月前,二叔与司机黑球去法门寺逛会,在回来的路上遭到了一群人突袭,二叔被砍了七刀,黑球差点被剁了命根子。 事情发生到这里,二叔的心里突然亮堂了起来,他终于知道,村里接二连三出事的原因。 “来吧,看谁弄得过谁!”二叔心里暗暗发狠。 回到家时里,二叔先是给大牛哥打了电话,让他尽快从西安回来,又叫来村里的几个年轻的后生,作了一番仔细的安排。 再说老杜,自从在那个青年的身上发泄了一通以后,精神正常了许多。 他的眼神中没有了恐惧,嬉笑再次回到了他的身上,也不再沉默寡言,以前怎么开玩笑,现在依然怎么开,以前怎么谝闲传,现在照样怎么谝。至于给惠农公司看护青贮玉米的工作,他也不再偷懒了。 当然,这其中也有媳妇青青的功劳,她怀孕了。 有媳妇,有孩子,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打了半辈子光棍的老杜对此有无比的渴望和期盼,也曾无数憧憬过。 然而在他结婚之前,这种憧憬只能是幻想。 记得当时,村里有个老太婆告诉他,如果实在找不到媳妇,就抱一个孩子来养,待将来自己老了也好有个依靠。 他知道这个老太婆是一片好心,但还是拒绝了。 他想有自己的媳妇,更想有自己的孩子。 他也认为,自己一定会有自己媳妇,会有自己的孩子。 他想,养活自己的孩子,一定与养活别人的孩子不一样。 也苍天眷顾,让他在四十岁的时候终于洗去了老光棍的恶名,娶了媳妇。尽管媳妇曾经得过病,但她是一个有文化的城里人,还是个未婚的姑娘。 在他看来,姑娘总比寡妇精贵,总比那些离过婚的女人强。 媳妇青青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自打嫁进门,家里家外的事情安排的妥妥当当,特别是在一些大事上,总会给他正确的建议,不愧是贤内助, 原本以为媳妇身体不好,年龄又大,这怀孕生孩子将是一件极其不容易的事情,可万没想到,就这样不经意地怀上了。 有时候,幸福就是来得很突然。 经历了老情人纸花样子的死,又体味到了自己孩子的孕育,老杜感悟颇多。 古语有云:“女本柔弱,为母则刚。”其实不止是女人,男人也是如此,所有的人在做了父母以后,都会变的坚强。 那一日见了纸花娘子的死相,他的确害怕了。 他与许多农村人一样,迷信。他相信,人死了会变成鬼,而鬼是无所不知的,是睚眦必报的,是丑陋恐怖的,也是手段残忍的。 因此,他不敢再去玉米地,不敢经过凶案发生现场,不敢想起纸花娘子音容笑貌,也是不敢回忆过去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 但是自从暴打了那个嫌疑犯,他的胆气壮了不少,后来又获悉自己即将为人父,就再也无所畏惧了。 孩子能让父母战胜所有的恐惧。 伟人说过,“鬼是怕不得的。越怕鬼就越有鬼,不怕鬼就没有鬼了!” 老杜实践了这句话,他的无所畏惧赶走了心中的一切鬼! 人要进步,必须经历蜕变。无论过去是辉煌的还是阴暗的,都将成为限制你强大和进步的外壳,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外壳会越来重,越来越狭小。只有勇敢地舍弃它,才有可能找到更大,更舒适的空间。 人的身体是这样,灵魂也是样。 老杜经历生死,甩掉了沉重的壳,实现了蜕变。 第一百七十七章 玉米地里的暴力冲突 一次暴力冲突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发生了。 对方十二人,己方六人外加一条猛犬;对方人人手持砍刀,己方个个手握铁木扁担;对方都是打架高手,心狠手辣;己方地道农民,却也训练有素。 据受伤的老杜讲,冲突发生在傍晚,天气晴朗,晚霞满天。 二叔带着他们左冲右突,至少打断了对方七八只胳膊,十几根肋骨,而他们身上也挨了十几刀,或轻或重,或多或少。 其中最为凶狠的是黑子,他在对方每个人的小腿肚子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咬得对方鲜血淋漓,而自己却毫发无损。 也正是有了黑子的背后“下口”,才让他们在人数、武器均处劣势的情况下,与对方勉强打了平手。 尽管是平手,二叔心里畅快,老杜心里畅快,大家心里都畅快。 近半年来,对方不显身不露影,总是躲在暗处发冷箭,这让村里有血气的人们感到非常憋屈,非常难受。 “有种的,就站出来,明刀明枪的干!” “躲在暗处,做缩头乌龟,算什么好汉!” 这两句话在众人的心中憋了许久,却不知要对谁说。 如今终于可找到对象了,他们毫不畏惧,冲了上去,将浑身的力气灌注在手中的铁木扁担上,又将心中的憋闷与手中扁担一起擂到对方的身体上。 那铁木扁担很硬,昨夜又在水缸里吸足了水,挥舞起来根本不惧与对方那明晃晃的砍刀硬拼。 一时间,扁担狂舞,砍刀乱飞,杀声、惨叫声喊成一片。 密不透风的玉米地被硬生生地踩踏出一个直径七八米的圆形空地,吓得蟋蟀、蚂蚱满地乱蹦,惊得蜻蜓、蝙蝠飞得老远。 约莫半个小时后,对方见占不到丝毫便宜,便主动退去。 与上次不同,他们没有再说什么威胁的话。其实整个打斗的过程,除了杀声和惨叫声,也没有一句人声。 对方的目的很明确,要将村里人打怕。而村里人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清晰的告诉对方,我们绝对不怕。 事后,二叔既庆幸又后悔。 庆幸的是,自从上次抓住那个青年以后,他立即决定不再独自巡视,而是随身带上了四个帮手。也正是有了这四个帮手,再加上凶猛的黑子与蜕变后的老杜,这才没有吃大亏。 后悔的是,当时没有带更多的人来。如果他们的人数再增加三到四个,就一定能留下对方一两个人,就很有可能找出幕后黑手。 六个浑身是血的人走进村子,引起一片哗然。 这一次,受伤最重是老杜,爱伤最轻的是豹子。 老杜受伤重的原因有三个,一是他冲在最前面,二是他的喊杀声最大,三是他的手下功夫最差。 那天下午几个在大土堆周围的玉米地巡视一圈,见没有什么情况,就在瞭望楼里打起麻将来。 老杜曾是麻将场上的老手,但在结婚后被媳妇下了禁令,便只有围观的份,二叔的心中有事,没有心思玩,豹子就成了麻将桌子上的头头,一时间吆喝声、笑骂声,哀叹声和麻将的碰撞声响成一片。 几圈过后,天色渐晚,几人便适时收了手,说是再巡视一遍就回家吃饭。 依然是黑子走在最前面,二叔与老二走在中间,豹子他们走在最后。没有人刻意安排,他们自然而然将二叔护在了中间。 没有走多远,黑子就突然狂吠起来。 以前黑子叫,都会冲出去,而这一次,它没有。 二叔知道,黑子的这种叫声是在警示,警示有危险正在靠近。 大概过了三五分钟,有十几个戴着墨镜的年轻人围了上来,每人的手里都拎着一把砍刀。 砍刀有一尺来长,通体明晃晃的,在零乱的玉米叶子间格外刺眼。 相比二叔和其他人,老杜的警觉差了许多,直到众人抽出扁担守住各个方位以后,他才意识到了危险。 打架,老杜是不怕的,打群架,老杜则更不怕。以前跟着街道上的那些地痞无奈混时,三天两头约架,打架。 虽然老杜的功夫不怎么样,但他敢打,敢拼,气势不输任何人。这一次,他仍然是第一个喊杀并出手的人。 没有什么招式,也没有顾及对方手中的砍刀,老杜拼尽全身的力气将手中扁担砸向了面前的年轻人。 相比之下,豹子则要明智许多。他没有急于出手,而是双眼盯着对方,伺机而动,后发制人。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会被对方特别关注,可以防止被偷袭,能够发现对方的破绽,发出狠命一击。 对于豹子的表现,二叔最为满意。 最有力地打击敌人,最大限度地保全自己,这才是为胜之道。 豹子的身上只有一处伤口,在左肩膀上,有两厘米长,也不怎么深。老杜就惨了些,光后背上就有三处的伤,虽然都不是什么致命伤,但每一处伤口的长度都超过了一寸,好在也不怎么深。 不过从众人的伤口来看,对方的砍刀都没有开刃,他们并不想闹出人命。 村卫生所的医生是个刚分来的小女娃,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血腥的场面,一下子慌了手脚,不知该处置。 二叔让人叫来有顺,不到一小时,十几个伤口就缝合好了。 有顺家世代都是劁猪的,缝合伤口的手艺很好。听爷爷说,他们家祖上是军医,后来从“军户”转成“民户”,就干起了劁猪的活。 劁猪,顾名思义,就是阉割猪的睾丸或卵巢,是一种去势手术。这种技法比较霸道,公母通吃,其中道理与古时阉人当太监一样。 猪被“劁”了以后,不再为繁殖耗费卡路里,吃得多,长得快。 据说劁猪的技艺来自华佗高超外科手术的真传,在东汉时就有,后来被列入老北京的七十二行之中。 有顺劁猪不但又狠又准,而且伤口缝合的好,再敷上他们家特制的刀伤药,猪仔“劁”后三两天就能恢复正常。 对于一个劁猪的给自己缝合伤口,老杜的心里有些接受不了,总觉得自己被当成了一只猪,还是一只被阉割了的猪。 第一百七十八章 二叔被人告了 玉米地里发生的凶杀案没有破,二叔却被人告了。 告的方式是投送了一封检举信,投送的部门是县纪检委,告的内容罗列了数十项,涉嫌行贿受贿、贪赃枉法、挪用公款、乱搞男女关系等。 这些人也真能编造,说二叔行贿受贿、挪用公款、贪赃枉法或许还能沾上点边,说他乱搞男女关系就纯粹是胡说八道了。 二叔是当兵的出身,身正、眼正、心正是他为人处世的基原则。不要说与女的乱搞关系了,平常就是问个话也必须有其他人在场。 这也不是二叔死板,是因为他的地位特殊。 村子的年轻媳妇,不是他的长辈就是他的弟媳妇。在农村,小叔子可以与嫂子没大没小地嬉闹,大伯子与弟媳却绝不能多说半句话。至于在那些叫婶子的长辈面前,他就更不能有半点轻狂了。 尽管如此,检举信里还是点出与二叔乱搞男女关系的两个人,一个是种植草莓大棚的田寡妇,一个是刚刚遭人猥亵的有顺媳妇。 说田寡妇为了能以最低的价格承包到村里的地,主动爬上二叔的床。这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然而只要见过二婶与田寡妇的人都不会这样想,她们两人的容貌与身材绝不在一个档次上,如果还有人说田寡妇长得好看的话,那二婶就是天上的嫦娥、水中的西施。 至于为何将有顺媳妇与二叔拉在一起,可能是近些日子她来二叔家的次数多了一些吧。自从上次在菜地里被人从后面抱住摸了奶-子以后,有顺媳妇就时不时的来问该起案件的进展。 捕风捉影是编造谣言的基本手段。 关于二叔行贿的谣言落在了砖厂承包的事情。 1989年,近百人的县砖厂倒塌了,工人一年多没有发工资,把事情闹到了市上省上,县上的领导急了,明码标价,只要能垫付拖欠工人的工资,就可以低价承包砖厂,承包期为三十年。 县砖厂倒塌的原因是管理混乱,并非产品质量不行或者市场需求疲软,许多人都看到了这一点,四处找关系寻门路想承包,可是一听到需要垫付的巨额资金,就打退堂鼓了。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农村里的万元户都很稀罕,不要说数十万元。 那时二叔刚刚从部队转业回来,因为参加过中越边境轮战,本可以去县上的那个企业做个中层干部,却见爷爷奶奶年事已高,而我正需要教养,五叔又很不着调,就毅然决然地回到村里当了农民。 二叔是爷爷堂弟的孩子,自幼就没了父母,是爷爷奶奶一手抚养成长,比亲儿子还亲,还要孝顺。 爷爷原本是不同意二叔回村的,国家的工作是铁饭碗,回到农村,就要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了,甚至连自己的孩子跟着做农民。 农民打心眼里是看不起农民的。 可是二叔死了心要回村,这让爷爷既高兴又无奈。 正是因为如此,当爷爷听说县砖厂寻找承包人时,就赶忙让二叔去县上打听,他要为二叔的未来找个出路。 二叔县上有战友,很快就问出了实际情况,没有二十万元,休想将砖厂承包下来;少了十万元,也不可能将砖厂重新开起来。 听到这个消息,本想大干一番二叔丧了气。这么多钱,即使全村的人把存款全部拿出来,都凑不出来。 看到垂头丧气的二叔,蹲坐在火炕抽旱烟的爷爷嘿嘿笑了。 他将金灿灿的烟锅在炕头的青石枕上狠狠地敲了敲,底气十足地说:“你去承包,伯给你想办法弄钱!” 整整三十万元,爷爷只用七八天就凑齐了。 因为没有人相信二叔能拿出这么多钱,当二叔真的将砖厂承包下来时,风言风语地传出了许多,其中就包括二叔用钱买通了某位领导。 买通领导就向领导行贿,行贿自然有罪。 相对于行贿事件的久远,受贿事件则要近得多。 检举信里清清楚楚地写道,二叔在村集体土地租赁过程中,接受了性贿赂和钱贿赂,实施性贿赂的是田寡妇,实施金钱贿赂的是惠农公司,贿赂的结果是二叔牺牲了村集体的利益,以极低的价格将土地租给了他们。 的确,土地租赁的价格也很低,几乎等于白送,但这是有原因的。 首先,这些土地如果不是二叔赔钱耕种,这几年都将是荒芜的状态。种地不赚钱已经成为不争是事实,村里撂荒的地越来越多,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将这些撂荒的土地集中起来,交给愿意耕种的人去,既能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又可以给村民带来一定的收益,何乐而不为呢? 二叔是这样想的,村里的乡亲也是这样想的! 其次,土地租给田寡妇种草莓,很有可能为村民蹚出一条致富之路来。 这些年传统粮食作物日渐衰微,发展特色经济作物正在兴起,草莓作为一种市场前景巨大的经济作物,很有可能成为农民的发家宝。 至于租地给惠农公司种青贮玉米,也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先有大量的撂荒的土地,后有马副县长发展多种农村经济作物的要求,二叔不看僧面看佛面,也本着“拾到篮子都是菜”主张,这才租给了他们。 检举信上说二叔受贿五千元,想想真可笑,这些年全村人的用电吃水由二叔买单,修路打井由二叔买单,全村的提留款、农业税由二叔买单,这林林总总加起来没有十万元,也有八万元,二叔能看上那区区五千元? 这也太小瞧二叔了! 这些事件,全村的老老少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由此可以断定,写这检举信胡乱造谣绝对是一些居心叵测的外面人。 有人给二叔造谣,这是第一次;有人给李氏家族族长造谣,这也是第一次。 二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又是李家村的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自然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接受党纪国法的审查。 县纪检委接到检举信的当天,二叔就被叫到县里,住进这了飞凤宾馆,而这一住,就是半个多月。 二叔这一走,刚刚有些成果的治安巡逻又停了下来,村里的一些人又不敢独自去地里干活,不敢经过大土堆,甚至不敢出门了。 第一百七十九章 女出纳失踪了 整个八月份,我都在忙工作的事情。 到西安这样的大都市工作,一直都是我的梦想。为此,我的学习从未松懈,即使到了大学,也是废寝忘食、悬梁刺股。 我曾天真地认为,只要努力学习,一切皆有可能。 天真的过程是可爱的,天真的结果却是悲惨的。 当我被大都市拒之门外,灰溜溜回到小县城的那一刻,我明白了什么平等,什么公平,都是悦耳动听的谎言,都是骗人的。 残酷的现实再一次将我教育,我从此笃信命运。 命运有它无情的一面,也有它魅力的一面。 就在我决定娶一个农家女,为乡村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时候,命运再一次展示了魅力的一面,将一位美丽的城市姑娘送到了我的身边。 她就是我的现女友香香。 如果放在半个月前,我还要给这个女友打上双引号。因为那时她这个女友还只是个冒充的,目的是为了骗得二叔的钱去安顿怀孕的女出纳。 至于后来为了什么假戏真做,我至今都没想明白。只记得二叔给了她一万元红包,她又许诺了我“美女周末”,后来又去陪女出纳做产前检查,去西安市高新一中去应聘,再后来就滚到一张床上。 当然,也只是字面意义上的滚而已。 正如你所知,我有“羊癫疯”病,与女孩子滚在一起是冒了极大风险的,其中当然包括美艳无比的香香姑娘。 如果放在以前,我拉一拉女孩子的手,就会心疼好半天,可是自打戴那只龙头玉佩和沉香手串以后,心好像也就没有那么疼了。 那块玉佩呈现淡绿色,上面带有一丝铁锈沁,说是战国时期的古玉。也不知道马三是从那里搞来的,还说特别适合我戴。 马三是妹妹小凤未婚夫的亲哥,我不太喜欢他,因为他曾是一名盗墓贼,在我们村盗墓时被我偷偷撞见过。 对此,马三还不知道,当时他并没有看见躲在麦草垛后的我。 不过,不喜欢他却不等于不喜欢他的媳妇山杏姐。也不知是何原因,从看见山杏姐的第一眼起,我就觉得她很亲,就想叫她姐。 玉佩是山杏姐亲自给我送来的,见我笨手笨脚,又亲手给我戴上。在她靠近我的那一刻,我闻到了她身上的气息,是亲人的气息。 给我戴好玉佩,她不忘嘱咐我,这块玉佩对我很重要,绝不能离身。 对于玉的神奇我早有耳闻,但一直持怀疑态度。见山杏姐说得如此郑重,也就上了些心,从不将它从脖子摘下来。 香香也很喜欢这块玉佩,每次坐在我身边时都要伸手从我的怀里摸出它来,细细把玩一番。因为不能摘下,我只能在她的牵引下俯下身子,不可避免地贴近她的头,她的脸和她的胸。 她那头乌黑闪亮的秀发自然地披落,像黑色的锦缎一样光滑柔软。光洁白晳的脸庞时常飞起一抹绯红,使青涩与热情交融。还有那高耸的酥胸,掀起的波涛足可以淹没我闯荡江湖的心。 我深深地迷恋着她们,却不敢靠近。“羊癫疯”病就像一个恶毒的诅咒,时刻用特有的心痛警告我,莫近女色。 然而,女色是所有男人绕不开的泥沼。 当我忍受着巨大的心痛的踏入了这块泥沼时,我感受到了这块古玉的神奇。 那天清晨,我去医院接香香回来,值夜的疲惫挂满了她的全身,洋溢着一种慵懒的性感,这让我的身体躁动不安,让我的心蠢蠢欲动。 实在不忍心袭扰她,我强压心中的欲-火,静静地坐在床前看她入睡。 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映照在床上。窗帘是淡青色的,与天空是一个颜色。床单是粉红色的,与她的睡衣是一个颜色。 蕾丝的吊带睡衣挡住了她白嫩的肌肤,却无法遮住那曼妙的身材。她就像一朵盛开的睡莲,婀娜多姿,暗香浮动。 似乎觉察到了我的贪婪地目光,她很惊诧地睁开了那双美眸。 我很能理解她的惊诧,以前我根本敢直视她的躯体,哪怕只是轻轻的一瞥,心就要痛很久。 见她醒来,我再也镇压不住心中的魔鬼,俯身吻去。 她那里能让我轻意得逞,只是一扭头,就躲了过去。紧接着,不等我再来,就伸出玉手,从我的衣领探了进去,掏出了那块龙头玉佩。 “咦!,怎么变色了?”她轻声问道。 我很不情愿地将目光从她的身上收了回来,落在了玉佩上。 果然,那只淡绿色的玉佩此时变成了黑绿色,而且水头更足了。 “看看,你的美丽竟然让玉都起了色心!”我不愿意继续纠缠玉佩,再次将心思投在了香香珠圆玉润的身子上。 再好的美玉,又怎么与少女胴体相比? 我再一次俯身吻去,她那诱人的红唇就像施了魔法,勾走我的魂魄。我急于去探秘,寻找灵魂的解脱与救赎。 她见我如此执着,就迎了上来。 就这样,我的初吻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降临了。 轻触软软的唇,感受着对方的体温,淡淡的香味让人迷醉。 有人说,初吻像春天的花蕾,被蜜蜂儿,叼得成熟,冰冷张开,进入热烈。有人说,初吻是夏日里的雷电,狂风骤雨中撕开青春的阴霾,从此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 也有人说,初吻是肉体的堕落,是开启爱情起身坟墓的密钥。 我不想理会她的未来,只想体验她的美好。 那怕只是昙花一现,那怕前途凶险,道路崎岖,我也在所不惜。为了这一刻,我已经等了整整二十五年。 因为没有经验,我们的初吻在匆匆之中结束了。 “怎么,你的心不痛了吗?”她轻声问。 “什么?心痛?”我还在回味初吻的美好,没有听出她的意思。 可当我将“心痛”两个字复了一遍时,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遗忘了什么,瞬间巨痛刺进了我的大脑。 毫无悬念,就像以往一样我晕了过去。 但也有不一样的,那就是我已经成功尝到了初吻。 第一百八十章 女出纳失踪了 就在我为香香奉献出我的初吻时,怀孕的女出纳红霞失踪了。 红霞怀孕已四个多月了,b超显示是双胞胎,身子特别重。 为了产检方便,我特意请了假来西安照顾她。当然,这一切女友香香是知道的,实际上就是在她的安排之下。 正如你所知,红霞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的。 陪着女孩子去堕胎我有经验,陪着孕妇去做“产检”却是头一次。好在这只是香香要我来西安的借口,她已经找好了照顾红霞的保姆。 保姆每月工资800元,与一个企业的白领相当。 香香是妇产科医师,知道一个女人怀孕的艰辛,更清楚孕期照顾的重要,所以替我做主,请了如此高价的保姆。 保姆很尽职,女出纳红霞的失踪,她早就有预感。 半个月前,我接到她的电话,说是红霞的父母来了。 关于红霞父母的突然出现,我有三点疑惑终不得解。 第一,什么样的诱惑让他们进了城,还住了下来。 以前从红霞的口中得知,她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没有读过书,很少进城,也不愿进城,说是进城的路上晕车,能要去他们半条命;进了城以后太吵睡眠不好,又能要去他们半条命。 两个半条命加起来就一条命,他们惜命,所以打死也不再来城里。 第二,他们是如何得知红霞怀孕的。 我曾与红霞约定,为了避免不要的麻烦,怀孕的事不让她的父母知道。 红霞只有十八岁,却已经出门打工两年多了。以前在广东,做过流水线上的操作工,也在舞厅里“私混”过,吃了几次男人的亏以后,自觉在那里无出头之日,便拎着铺盖回到陕西农村。 红霞的老家淳化县,位于陕西省中部偏西,原大而山地少,沟多而水流小,旱灾经常发生,冰雹、霜冻、寒潮及干热风等灾害性天气时常光顾,是当地有名的落后县、贫困县。 为了不让红霞在家里闲吃饭,也为了能多给小儿攒点结婚钱,红霞的父母拐弯抹角地找到了二叔这个远的不能再远的亲戚,让她走了那个穷山沟沟,来到富庶的关中平原,在二叔的砖厂上班。 红霞在南方打过工,又在歌厅、舞厅里混过,自然不是个省油的灯。这不,来砖厂上工作还不到半年,就怀孕了。 女孩子未婚先孕是很丢人的事,但更丢人的是她对事件的整个过程竟然浑然不知,只是喝几杯酒,唱了几首歌,然后睡了一觉就怀上了。 还好醒来时有大牛哥躺在她的身边,这才不至于闹出更大的笑话。 红霞自然不敢将这件事告诉父母,因为大牛哥是有媳妇的,而且他的媳妇也已怀孕,预产期就在九月底。如果让人知道她怀了厂长的孩子,那么“小三”这臭名就要落实了。后来因为身体的原因,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时,就更不敢对外透露一丝风声了。 那么,是谁将真相告诉她的父母?这个又出于何种目的呢? 第三,他们是如何获悉红霞的住址,又是如何寻到那里的? 红霞与大牛哥的荒唐事发生在我们县上,为了不引起他人的怀疑,我将怀孕的红霞安置在了百多公里以外的省城,买房子的过程以及房子的位置也都极其隐秘,即使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大牛哥,也不知道在哪里。 那么,又是谁告诉了他们,并将他们带到那去的呢?我相信,如果没有人带领,他们是绝对不可能找到红霞的。 带着这三个疑惑,我拔通了红霞住处的电话。 对于我的电话,红霞显然有些慌乱,不过她还是将所有的事扛了下来。 在她的描述中,因为有半年没有见父母了,甚是想念。随着自己的腹中胎儿的增长,这种想念也随之增加,终于有一天忍耐不住,就给家里写了信,并说明自己的处境,希望自己生孩子和坐月子期间,母亲能来照顾自己。 关于腹中孩子的来源问题,她是这样解释的。 自己已经私自与一名广东籍男子结婚,因担心双方父母不同意,便先斩后奏。没想到突然就有了身孕,医生又说她的身体不允许堕胎,只好留了下来。 眼看着胎儿的月份渐大,那男子便回广东说服自己的父母去了,待那边事情办妥,就会接她过去。 我对红霞的解释不置可否,总觉得哪里出了问题。按照她的智商,万难编出如此荒谬的故事,可这又的确出自她的口,所以,我想到了约请她的父母。 如果按照那个远的不能再远的亲戚关系,女出纳红霞要叫我一起“叔”,而我则要喊人家父母一声“哥嫂”。 哥嫂远道而来,我请他们吃顿饭,尽一下地主之谊,理所应当。 其实,在请红霞父母吃饭这个问题上,我还是有一些担心的。红霞现在就像一颗定时炸-弹,稍不慎,就会将身边的人炸得面目全非。 当我提出这个“合理”愿望时,红霞一口回绝了。 也许是她担心我说漏嘴吧,我还是愿意将事情、将人往好处想。 几天后,红霞的保姆又打来电话,说是红霞开始夜不归宿了。 原来,自从红霞的父母来了以后,先是在那儿住了一晚,到了第二天就将红霞带去了另一个地方,直到天快黑了才回来。 因为担心红霞的身体,保姆就关心地问了几句,结果遭到了她父母的严厉斥责,说是什么“你一个侍候人的下人,敢管到主家头上了?”。 “下人”这个词显然伤到了她的自尊,为此保姆还抽泣了几声。 这就是典型的农村小人!当自己身人“下人”的时候,要么自轻自贱,怪自己命运不济;要么愤愤不平,说什么苍天不公。一旦做了“人上人”,就立马换了一副嘴脸,欺侮起“下人”来更狠,更毒。 此后的几天,红霞与她的父母开始转移起东西来,但凡红霞看上的都拿走了,后边连她父母看上的也拿走了。 因为有了上一次的教训,保姆不敢再过问,直到家里的东西搬得快空了,实在干不下去了,这才想起给我打电话。 对于红霞转移物品,我没有任何意见。那些物品以及那套房子,都是给她买的,她如何处置是她的事情,我只希望她不要影响大牛哥的生活。 她怀孕的事情自然有大牛哥的错,但她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天他们都喝醉了,发生了什么事,如何发生的他们都记不得。 虽然没有意见,但我的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但将这些事情说给了香香。作为一个女人,她或许更能了解红霞的心思。 香香闻听后大惊,立即约我去看看。 我认为香香过于敏感了,但还是听从了她的安排。自从与她有了“亲吻”以后,我很乐意服从她的安排。 到了红霞的住处,那保姆正要打电话给我们,她的手上有一封信。 信是红霞亲笔写的,有些煽情,很不像她的语言。 信的内容很简单,不要再找她,她去了一个可以重新生活的地方。 第一百八十一章 中年妇女的好处 对于怀孕女出纳红霞的失踪,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担心,也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至于具体是什么,我说不上来。香香说我在担心她,好像是。她已经怀孕将近六个多月了,怀的又是双胞胎,所要吃的苦、遭得罪可想而知。 可是,如果将我的担心全部归结于此,又好像不是。 红霞是被父母接走的,而且是从一个很不错的环境中接走的,因此可以断定,如果没有更好的条件,她绝不会离开。 既然她去了更好、更舒适的地方,我又有什么担心的呢? 算了,任由她去吧!也任由命运去安排吧! 有些时候,面对命运的安排,所有担心、忧虑都是徒劳的。 我没有将红霞失踪的事情告诉大牛哥,我怕影响他的心境。小兰姐已进住进了医院待产,他必须全身心的陪护。 与小三比,妻子永远重要! 县城,新雨过后,明媚的阳光从茂密的枝叶之间挤了进来,映照在青石铺就的主街上。树是国槐,正值花期末,随着清爽的风飘起数以万计的花,淡黄色的,纷纷扬扬,飞上了屋檐,落满了大街。 早已经过了中午饭时,街两旁的馆子里冷冷清清,伙计坐在最里面的一张桌子旁,身子靠着墙,手撑着脑袋在打盹,可能是刚才太累了吧。 我独自一人在大街上闲逛,踩着满地的黄花,闻着空气中的风,让树影斑驳落在我洁白的t恤衬上。肚子很饿,却没有走进那些饭馆,我不想因为我的饥饿而打扰了那些正在“偷觉”的伙计,都不容易! 刚才去了单位说起辞职的事,结果校长倒没有说什么,却被校办公室里的几个中年妇女冷嘲热讽了一番。 校长曾是我的中学时的老师,人长的五大三粗,脾气很坏。他接过我的辞职报告,没看一眼就粗暴地塞进抽屉里,说了一句“你先回去”就将我打发了。 我心有些不甘,就去了校办公室,看能不能找到一些启示。 因为曾经在办公室呆过两个月,办公室里那个中年妇女向来对我很好,时不时地就会给我一些好处,当然也会从我这里找一些好处。 作为一个刚分配来的普通年轻老师,我这里的好处不多,也比较单一,无非就是帮她们亲戚朋友的孩子免费补补课,调换个座位什么的,再不就是帮她们干体力活,比如说扛煤气罐、搬家具等。 相比之下,她们给我好处就多了,且不说时常叫嚣着要给我介绍对象,要在领导面前给我美言,就是偶尔给我带一些包子,韭菜盒之类,就够我馋的。 年轻的光棍一条,总能得到一些中年妇女的青睐,不知是可怜、羡慕不是挑逗,她们就像男人在寡妇门前那般,总要弄些“事非”出来。 比如说,她们表面总是一本正经的样子,如果与她一个人独处时,就是会主动上前问这问那,有意无意的用她们饱满的前胸蹭我的肩膀或者胳膊,甚至故意将前胸落得很低,露出一片雪白,让人心里痒痒的。 说实话,我原以为她们听到什么,故意用这种暧昧的行为试探于我。所以不敢有丝毫大意,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眼神,我都小心翼翼的藏好,防止一不留神,露出自己好色的本性。 每当她们看见我一幅小鲜肉稚嫩的样子,就收起自己的大“胸器”,很是欢愉地笑了。 中年妇女的笑有一种特有的魅力,像初冬的阳光,给人无限温暖。 在校长那里吃了瘪,我就向去她们那里寻求温暖,没想到她们在得知我要走时,刚刚还和颜悦色的模样突然变了脸,一个比一个刻薄起来。 我突然明白,忌妒与利己是所有女人的天性。 走出学校,来到大街上,看着阳光绿树,听着蜂鸣鸟叫,刚才有些落寞地心突然活跃了起来。 “无论如何,我都要走了,去那个西部最繁华的大都市,做一个真正的城里人,文明的,干净的,先进的城里人。“ “即使你们再不高兴,再不情愿,再为难我挖苦我,我都将奔向远方!” “大不了档案不要了,干部的身份也不要了,只要能向我心爱的人靠近,向我热衷的事业靠近,这一切都在所不惜!” 我一边走,一边心里给自己宽心,给自己鼓劲。 “嗨,想啥呢?”一声清甜的女孩子喊声,很是适时地将我从“自娱自乐”地思想中拉了回来。 这个喊声很熟悉,也很亲切。就在一个月前,我刚走出田寡妇的草莓大棚时,它就在我的耳旁响起过。 如你所想,就是她,我的高中同学,县长大人的小姨子,朱纯洁。 她像是刚刚去了美发店,一头丝滑柔顺的乌发在婆娑树影中闪耀着迷人的光泽,一股淡淡的清香从她的微笑中袭来,让我有些迷离。 “没想啥,你咋在这儿呢?”我惊喜的问。 自从上次分别以后,我们已有一个多月没见,她比以前更加惊艳动人了。 “没想啥一个人走?”她还是那个脾气,总要占据主动。 “刚从学校出来,想透透气,结果就撞见了你!”我故意有些丧气的回答。 “撞见我不好吗?”她听出了我的故意,狠狠地在我肩膀上捶了一拳。 我见她下手如此狠辣,也就很配合地装了一下“痛”,这才被放过,一起走往城外的小河边。 那条河叫美阳河,发源于桥山石槽涧,集水汇流,由西南而东,经黄堆、南阳、法门、建和,流入湋水。 虽然称为河,却更没有明显的堤,它穿行于山谷之间,在两排稀疏的笔直的白杨裹夹着水流一路向东,没入沟壑之间。 河面时窄时宽,河水清澈,鱼虾在软软的水草中游戏,不远处的一丛芦苇像古代浣纱的美女,偷偷将水中自己的倩影细细瞧。 在河水拐弯处高台之上有一片楼房,那里就是我们曾经上过的高中。 “你不是去西安了吗?”到了人影稀少处,她轻声问我。 “去了,又回来了!”我答道。 “还去吗?”她又问。 “去,我在那边找好了工作!”我如实坦白。之后我们两人都陷入了沉默,很长时间的沉默。 “前些日子有一些你的传言,说你……”她有些犹豫,但还是先开了口,而且一开口就直奔我的要害。 “他们说的都是真的,我的确有病!”我不想从她的口中听到“羊癫疯”三个字,所以赶忙以主动承认来打断她。 她“哦”了一声,又不再说话。 此时,天上蓝得像水洗过,没有一丝云。有微风吹过,摇动了河边的芦苇,又在远处宽广的河面上掀起层层涟漪。 “我要结婚了,时间就定在国庆!”她又开了口。 第一百八十二章 被人暗恋了这么多年 当县长小姨子说她要结婚时,我的心里竟然有些难受。 这很无耻。因为,我们虽然是高中同学,但只同了一年;虽然是同桌,但关系很差,水火不容,此外,我已经有了女朋友,还与之接了吻。 尽管如此,我还是心安理得。 当一个多年不见的女同学在花开的年纪与你相遇时,当那个相貌平平地女生变成面前如花似玉的时尚姑娘时,当美丽的女同学向你暗示一种好感和暧昧时,你能无动于衷吗? 如果能,那么一定是哪里出了毛病,身体上或者精神上。 我的身体没有毛病,我的精神上也没有毛病,除过见了女人红唇会心痛,见了女人的大奶会头晕以外,我是一个非常健康的青春小伙。 如今,这个女同学说她要嫁人了,我能表现得满不在乎吗? 如果能,我就是一个冷血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不解风情的人。 现实中,冷血、虚伪和不解风情与我无关,对所有女孩,漂亮的和不漂亮的,对所有女人,丰满的和不丰满的,我都表现出了我特有热情。 这种热情往往被理解成“好色”。这当然是一种狭隘的,浅薄的,不能正确描述实际的理解,是不道德的。 基于如上论述,我对于她要嫁人的事实心理难受,是很正常的,很符合人情世故的,是不应该被批判,被谴责的。 朱纯洁对我的表现很满意,她突然拉住了我的手,将我牵引到她的面前。 此时,她靠在一棵足以遮挡住苗条身材的白杨树上,用一汪秋水凝视着我,含情脉脉。微风拂过,纯白色连衣裙在树后面若隐若现。 “你还恨我吗?”她的语气温柔,像是我的恋人。 我没有回答,只是害羞地看着她。 我的害羞并不是因为一个女孩子牵了我的手,也不是因为我与她已经到了不能再近的距离,而是她那饱满的前胸已经触碰到了我。 上大学时,我经常拉女孩的手,也经常被女孩拉手,自从被几个漂亮女生当众压在身下围殴以后,女孩早就不将当成一个男生看,而她们的男友,也不再将我当成他们的竞争对手,我在他们面前,就像个太监。 被人忽视、轻视、蔑视的感觉很伤自尊,为此我郁闷了好一段时间。 我没有回答是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她问我恨她吗?说实话,那要看什么事了。 想起上高中时她将卫生巾扔在了我的头上,让我成了全班乃到全校同学的笑柄,又千方百计地毁了我初恋,让我在上大学之前还没有拉过女孩的手,我就恨得牙根痒痒。 但是,这些都过去了。 又胖力气又大的她变成了清纯甜美的苗条少女,我又怎么忍心去恨呢? 见我不回答,还红了脸,她舒心地笑了。 “看你,逗你玩呢!”她松开了我的手,从我与树的夹缝之间抽身而去,只留下一缕淡淡的清香。 这种清香我很喜欢,好像我前女友的身上也曾有过。 “你什么时候走?”她站在一处高台之上,面对静静流淌的河水,再次问我。 “月底吧!不过在这之前,必须将辞职手续办完!”我回答道。 因为脱离了“敏感沉重”的话题,我的心里轻松了不少。 “为什么要辞职?”她扭过头,疑惑的我。 她的眼眸之中似乎起了一层雾,有些迷离,令人怜惜。 “辞职,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事关系才能转到新单位,才能续缴社保、才能迁转户口!”我以为她真的不懂,就给她认真的解释。 “解除劳动关系非要辞职吗?”她宛然一笑。 她的笑问,让我猛然间觉得自己浅薄了,只好“嘿嘿”傻笑。 傻笑是我对付女人的绝招,也是无奈之举,每当被她们逼到绝境时,我就以此装傻充愣,蒙混过关。 “德行!”她笑骂了我一句,就又继续往前走。 “我国庆节要结婚了!”走过一片茂密的芦苇时,她提起了结婚的事,不过这一次好像是对我说,又好像是对自己说,对眼前风景说。 眼前,芦苇长满水面,将倩影映在水面上,成就了一片绿色。几支心急的已经开出圆锥花序,毛茸茸的,有奶白色的,有微红色的,还有淡青色,在风里摇曳着情思,激荡着心潮。 “他是别人介绍的,我们只见了三次面!”她开始讲述自己的事。 “我家里人对他很满意,他们家人对我也是如此,都说我们很般配!” “我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什么是般配,更不知道怎么谈恋爱!” “上学时阻止你与那个女孩交往,我是故意的,你别恨我!当时我觉得你是我的同桌,应该对我好点!” “实际上我一直都想让你对我好,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后来毕业后我打听过你许多次,想去找你,却终没有鼓起勇气!” “参加工作了,想着可以自由恋爱了,却才发现我的自由恋爱季已经结束了!” “享受了这么多年的权势官场带来的好处,到了该我还的时候!” “而我能够还的,只有我的婚姻!” “我曾经无数次想逃脱这种枷锁,可都是徒劳!” …… 那天她讲了许多话,其中不乏悲叹哀怨的话,这让我很心疼。 我最见不得女孩在我面前伤心难过。无论是喜欢我的,还是我喜欢的,我宁肯自己多受一些委屈,多经历一些磨难,也希望她们永远快乐,一直绽放笑容。 待她讲完,已是晚霞满天,晚风渐起。 我的心里深感内疚,这么多年我在外面与形形色-色的女孩嬉笑打闹,而在远方还有一个女孩思念着我,并为我牵肠挂肚。 这,也许就是我的罪孽吧! 分手时,她有些凄凄地要我抱一抱她。 我没有丝毫犹豫,一把将她揽入胸怀。我感到,她的身体在我的怀里微微颤抖,她的泪水打湿了我的t恤,一片冰凉。 第二天我又去了学校找了校长,想问问我的辞职有没有批。 令我没想到的是,校长以改往日的威严与冷漠,换了一幅热情谄媚地嘴脸,不但给我泡了一杯热茶,还给我讲起辞职与调动的利害来。 辞职要放弃公职,调动可以保留公职,调动自然要好。可是,从县城调往省城,这谈何容易?我压根都不敢往那儿想。 见我心里没底,校长又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承诺县城这边调动所需的一切手续都由他帮我办。 我有些诚惶诚恐了。 第一百八十三章 冤家亦解不亦结 佛说,该来的,总会来,躲不开。 佛说的真准,这肉头就是我躲不开的人。 如前所述,上学时我有两个仇人,一个是高中时的同桌朱纯洁,一个是大学时的同学肉头。 多年以后,曾经蠢笨肥胖的朱纯洁变成了窈窕淑女,待我如知音,掏心掏肺。肉头却依然视我如仇敌,恨不得咬上我两口。 我很感激朱纯洁这样待我,被一个女孩子牵挂与喜欢,总是一件让人心情愉快的事,何况是如此漂亮的女孩,所以我揽她入怀。 肉头仇视我,我不恨他。即使上次我去高新一中面试是他从中作梗使我被淘汰,我也不恨他。终究我曾伤害过他,尽管我不是故意的。 每当想起他那“纤细”的臭名因我而生,我就很内疚。 不恨他却不等于喜欢他,不等于打了我的左脸还要将右脸伸过去让他打,我没有那么迂腐。对于任何想打我的人,我都是躲得远远的。 因此,我躲过许多刁难,许多陷害,许多欺侮。 可是,人与人的缘分是天注定的,注定要与你相识的,任凭你如何躲,都躲不掉,不管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他注定是要来打扰你的。 我认为,肉头就是天注定来“隔应”我的,像一只浑身长满疙瘩的蟾蜍。 说他像蟾蜍并非我的本意,就像有些人将晨练的老人称之为“垂死挣扎”一样。我也想将他说成天鹅,说成孔雀,可他就是不像。 想起我被女生压在身下群殴之时他那得意的笑,想起我面试惨遭淘汰时他那爽朗的笑,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将他与天鹅相比,与孔雀相比。 自从在高新一中撞见肉头以后,我就默默地向上苍祈祷:“十方神灵保佑,从此不要让我再看见他,或者不要让他看见我。” 以往上苍很给面子,我的祈祷很是灵验,但这一次它没有。两周以后,我走进了他的办公室,再一次撞到了他的松口之下。 我是来加入工作调动手续的。 当我给香香说了学校校长愿意帮我办理调动时,香香激动了。她当然知道这其中利害关系,如果我能将“公职”从县城调入城里,我的政治生命就能得到延续,我或许还有机会进入政界。 当官,谁不想? 然而旧单位愿意放我走,这只是调动工作的前提,新单位的主管机关愿意接收才是决定调动工作成败的核心。 很不幸,新单位的主管机关就是肉头所在单位。 也就是说,我如果想将工作关系调到西安来,就绕不开肉头,就必须在肉头的枪口下走上一遭。 就在此时,我突然害怕了。 光棍的时候,我从来没有害怕的感觉。那时做任何事,成功也好,失败也罢,我都不会没有放在心上。因为成功了,喜悦的是我一个人,失败了,痛苦的也是我一个人,这就是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的好处。我悲,或者我喜,我生,或者我死,与他人无干,与天地万物无干。 可如今不同了,我有人女友香香。从此以后,我的悲喜乃至我的生死,皆与她有关。与她有头,就与他们有关,就与天地万物有关。 我最不愿意他人因我而悲,特别是我喜欢的人,所爱的人。 这就是我害怕的原因。因为有所求,患得失,才会有所惧,心忐忑。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打算低头。 在我的言行举止中,从来没有谄媚、讨饶、乞求怜悯,从来不会折腰、俯首、卑躬屈膝,过去没有,现在也不会,将来更是如此。 因此,走进肉头办公室时,我仰首挺胸,未露出一丝惶恐。 办公室里的肉头仪表堂堂,气度不凡。我进去时他正在给两名体态丰盈的女性工作人员说着什么,很有一些领导的气势。 真难以想象,曾经那个猥琐的“纤细”男子,如此也人模狗样地做起了领导。 那间办公室很大,却只摆了两张办公桌,其他的地方被文件柜和绿色植物摆满,虽然挤进去了两个单人沙发,却被几摞子文件占据着。 办公桌一大一小。大的当然是肉头坐着,小的后面则是一位身着艳丽的女孩,像个大学的实习生。 女孩见我没有敲门,径直走了进来,目光中满是询问。在政-府机关,不敲门直接闯进来的,往往不是领导,就是熟人。 我用手指了指肉头,示意我是来找他的,是熟人。 女孩难得地给我一个微笑,起身将沙发上的文件抱走,给我让了座,又殷勤地倒了一杯茶。 茶很香,看来不是普通的招待茶。 透过那两名女工作人员之间的缝隙,我看见了肉头脸上的表情,有些做作,有些浮夸,还有些得意。 大约过了五分钟,肉头停止了表演,让那两名工作人员出去。 “你来了?”肉头换上一幅笑脸,端着一只墨绿色的茶杯走了过来。 我很少看到肉头的笑,即使一起上了四年大学,我们也很少相视一笑过。所以,我不知道他的笑是真笑,还是假笑。 “来了!”我也笑着回答。 “来办工作调动的事?”他放下自己的茶杯,去给我的杯子里添水。 “是的!”我伸手接过他递来的茶,故作平静地回答。 “哦,毕业后过得咋样?怎么想来西安了?”肉头突然转变了话题,很是亲切地对我嘘寒问暖起来。 没过多久,肉头就成功地营造出一种非常温馨的氛围,正是这咱老友重逢、老同学见面的氛围,由不得我对他生出几分钦佩。 这就是城府,政界里的城府。 这就是成熟,社会上的成熟。 几句闲话聊下来,我猛然发现,我们之间的话题竟然很多,许多观点也是惊人地相似,心内深处居然滋生一种相知恨晚的情绪。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我刚刚想要提出请他一起出去吃个便饭,却还是被他抢了先。 餐馆是肉头选的,这是他的地盘,他很熟悉。 四个菜,两个凉的,两个热的,外加一瓶白酒。菜量不大,却很精致,色味俱佳。酒也不是名酒,却很香醇,喝下去浑身舒畅。 那天就像在梦里一样,我们聊了很多,却没有再提调动工作的事。 几天后,在肉头的运作下,我的工作调动手续办理完成。 第一百八十四章 曹商舐痔 如果我告诉你,直到25岁时我才第一次请领导吃饭,还是借了两个女孩的面子,你会不会认为我是个“瓷锤”? 一定会的! 我也许会以“我不是一个善于钻营的人,我不是一个溜须拍马的人,我不是一个八面玲珑的人”来做解释。 也许我不会做任何解释,真像一个“瓷锤”那样一直看着你,看到你心虚了,心慌了,心不安了为止。 我并不是说,所有钻营的人会心不安,所有溜须拍马的人会心虚,所有八面玲珑的人会心慌。如果你真要这样认为,那就这样认为吧。 说实话,我请领导吃饭时,心是虚的,是慌的,是不安的。尽管旁边坐着一个貌美如花的少女,尽管我与这个少女有一丝一缕或者千丝万缕的关系,也尽管领导见这个少女阿谀奉承之情溢于言表。 25岁时我先后请了两位领导吃饭,一个是我上高中时的老师,调动工作之前的校长,一个是大上学时的同学,调动工作以后的上级。 以前我从来没有如此尊敬过他们,也并不是他们不够优秀,不够友好,只是我觉得自己既然没有被放在眼里,就应该有一些骨气。 前女友说这是我的自卑心在作祟,我没有反驳。 自卑就自卑吧,总比做“曹商”强些。 当然,并不是说钻营就是“舐痔”,我只是打个比喻而已。 或许有人会跳出来破口大骂,“瓷锤!连舐痔的机会都没有!”更有城府者悄悄地嘲讽,“贱货,如何知晓被舐者必先舐人的道理!” 我也不想争论,我会低头沉思,抬头不语。 在请校长吃饭的桌子上,我就没有争论。我卸下了桀骜不驯的盔甲,伪装成了低眉顺眼的模样,让这位曾经的恩师,过去的领导很是受用。 为此,我感慨万千,就像失去了贞操。 堕落原来是一种享受! 我不是说请领导吃饭就是一种堕落,即使有少女在场,秀色可餐。我身旁的少女绝不可以亵渎,她帮我完全是因为同学之谊。 同学之谊,洁净如水,明净如月。 这桌饭是因同学之谊而起,却一直都在叙师生之情。 我与身边的少女是同班同学,对面坐着的正是我们曾经的老师。 如果我们三人的关系仅此而已的话,那该多么美好!我喜欢简单明了的情感,就像阳光、空气和水。 事实上,我们还有更紧密的关系,这位老师如今当了校长,我则在他的手下做了老师,而这位美丽的少女成了县长大人的小姨子,她喜欢我。 说她喜欢我绝非“自恋”,从不将我放在眼里的校长都这样认为。要么然,他怎么肯帮我办理调动工作事宜? 想当年我进入学校工作时,二叔可是往他家里跑过许多次的。 我原本一度还傻傻地以为,这位曾经的老师、现在的领导是念及师生之情才帮我的,直到他问起我与少女的关系,我才明白。 这位少女就是朱纯洁,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有了请校长吃饭的经验,在请上级吃饭时我就从容许多了。 上级是我的大学同学,如果不明底细的人听到这,必定为我感到庆幸。可不是,现实中有一个同学的上级罩着你,自然混的如鱼得水。 但是知道底细的人绝不会这样想,甚至还会为我的处境感到担心,因为我与这个同学在上学时方枘圆凿,水火不容。 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却被扔进了地狱。 好在有另一名少女的存在,她将我的地狱变成了天堂。 起初,我那里晓得她有如此奇特魔法,能将仇恨顺意融化。那一日我去寻这位同学办理调动工作的手续,心里早早就做好被刁难的准备。 谁知想象中的刁难并没有发生,一切出奇的顺利。 当时我感悟到,如果撕下仇恨的表皮,里面竟然有许多真挚的友情。终究同学了四年,终究四年的同学之谊无可替代! 这种感悟像一怀醇香的美酒,令我陶醉。 在它的牵引下,我想起了淳朴的青葱岁月,想起了绽放的纯真笑颜,想起了承载着美好瞬间和情感的校园。 也是在它的牵引下,我们一笑泯恩仇,把酒言欢。 还是在它的牵引下,他帮我办理了入城工作的一切手续。 将公职从县城调入省城,对于平头百姓来说,难如登天!可是对于一些人来说,只是找出了几个文件,做了几个文件而已。 2000年,“西部大开发”政策正式启动,涵盖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人才引进、教育发展、科技进步、能源开发、生态建设等诸多领域。 而我,就是借“西部大开发”中人才引进政策的东风调进西安的。 几天以后,工作调动手续彻底办理完成,我成为高新一中为数不多的有国家正式编制的公办老师。 我向来就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当时校长帮我办理工作调出手续,我请他在县城最好的餐馆吃饭,他要美女朱纯洁“作陪”,我就叫来了朱纯洁。 后来肉头帮我办理工作调入手续,所以我也要请他吃饭。 他很客气,说了一大堆推辞的话。多亏我有邀请校长领导吃饭的经验,待他说完推辞的话以后,再一次诚挚邀请了他,所以他答应了。 与那校长领导一样,他也点名要请一位美女“作陪”,对此我很不高兴。 我不高兴的原因并不是我不愿意,更不是我不喜欢美女,而是因为这个美女不是别人,是我的现任女友香香。 我原本就打算与香香一起请他吃饭的,可当他点名要香香“作陪”时,我的心里就莫名其妙地长出了许多毒草。 因为,我从来没有在他的面前提到过香香名字,更不要说香香是我的女友这样隐密的事情了。 他是如何知道香香与在我一起的? 我将这个疑惑说给香香听,香香笑了笑,没有给我答案。但她答应,与我一起去见见这位老同学。 吃饭的地方是香香定下的,在含光门外的“粤珍轩”。 “粤珍轩”是西安最火爆的人气餐厅之一,主要以粤菜为主,深受许多南方食客喜爱,但在地道的西安人口中,有些“不咸不淡”。 尽管如此,“粤珍轩”的环境和价格,却是很上当次的。 饭桌上,香香很文静,像一个大家闺秀,而肉头也很老实,满脸的谦虚真诚,原本热闹的老同学聚餐,结果吃出了商业应酬的气氛。 很好,我就喜欢这样! 第一百八十五章 民兵治安巡逻队 二叔住进飞凤宾馆的当天,大牛哥回到了村子里。 二叔是被县纪检委叫到飞凤宾馆的,有人写信检举二叔行贿受贿乱搞男女关系,并提供了详细的数额和人员名单。 大牛哥则是被二叔从西安叫回安的人,原本应该早几天回来,却因为他媳妇小兰姐进医院待产,他一时没有安顿好。 如你所知,飞凤宾馆是县里最好的宾馆,依据二叔的级别,根本没有资格被安排到这里来写交待材料,可县里偏偏就这样安排了。 刚走进飞凤宾馆时,二叔还以为自己摊上大事了,结果人家将他往宾馆里一扔,说了一句深刻反醒、老实交待之后,就再也没有理会他。 作为一名老党员,二叔对此不敢有丝毫的不满。党要他深刻反醒,他就深刻反醒,组织要他老实交待,他就老实交待。 只是,村里的事情着实让他放心不下。 村口的大土堆旁边连续发生血案,族人接连受到陌生人的欺侮与殴打,作为村主任和族长,自己怎么能在这里躲清闲? 县纪检委对于二叔的调查是保密的,连二婶也不知道。 二叔住进宾馆以后,也给二婶打过两三次电话,说是他在开会,会期不定,他要二婶催促大牛哥回来,又催促二婶起身去西安照顾小兰姐。 在农村,伺候儿媳坐月子是婆婆神圣的职责和义务。 自从小兰姐怀孕以后,二婶这个当婆婆的就铆足了劲,等着伺候月子。 小兰姐很小的时候亲娘就死了,是在她姨妈的手心里长大的。她姨妈是谁?我六婆,村里村外有名的母老虎,二婶还真有些怵她。 也正因为如此,二婶待小兰姐要比亲闺女还要亲。用二叔的原话说,二婶这个婆婆都快活成了儿媳妇了。 没办法,谁让这儿媳妇乖巧孝顺,后面又有一个母老虎的姨妈呢! 大牛哥是清晨踏着露水进村的,进村时正看见老光棍老杜到玉米地里去。 秋分已过,早上天气有些寒意,唱了一夜的秋虫此时静了下来,一轮明月在悬在半空,一些杨柳树开始抛洒起了黄叶。 风叶中,老杜的身子有些单薄,但穿着齐整,步伐有力。 自从娶了城里姑娘青青以后,老杜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后来又经历了八婆的丧事、抓抢劫嫌疑人事和集体与外人打架的事,老杜在村里的声望也树立了起来,现在的老杜早已今非昔比了。 “大牛回了啦?”还相距老远,老杜就给大牛打招呼。 按理说老杜与二叔是平辈,大牛要叫他一声“叔”,所以他完全可以站在那里等着大牛哥来问候他,但还是先开口问了大牛哥。 老杜就是这样的人,老的少的都能开上几句玩笑,从来没有什么架子。 “噢,回来了!叔你去玉米地里?”以前大牛哥的嘴很硬,只要二叔和爷爷不在跟前,他从来不把老杜叫叔。后来结婚了,这嘴反倒是软了许多,只要遇到该叫的人,他都叫,而且还叫得亲热。 二婶将这归功于小兰姐的功劳,因为小兰姐的嘴就相当乖巧。 “嗯,去玉米地里!你爸回来了么?”对二叔的突然外出,老杜有些担心。 “还没有,说是开会还得几天!”大牛哥掏出烟给老杜点上。 “那你几时走?”老杜又问。 “暂时不走!”大牛哥感觉老杜似乎有话给自己说,就给自己也点了一根烟,在村子中心大石头旁边的条石上蹲了下来。 村里村外这种条石很多,与那卧牛巨石一样,皆是青石凿成,形似铁轨下面的枕木,有的凿痕清晰,有的则已光滑。 老杜果然有话说,而且话很长。他将这些日子以来村子所发生的事情给大牛哥说了一遍,没有遗漏任何一个细节,特别是他们六人玉米地血战的光辉事迹。到最后明确表示,希望大牛哥能留下来,领着大伙继续干。 就在老杜讲述事情的过程中,又有七八人村里人聚到了跟前。 老杜虽然没上过大学,却读了不少书,加上口才好,如今又娶了一个城里媳妇,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很有煽动性。 众人在老杜的煽动下,也纷纷表示了同样的期望。 见到如此情景,大牛哥身体里的血液有些沸腾了。 回到家,二婶早已做好了早饭等着他。 饭是小米南瓜粥,色泽黄亮,散发着诱人的香气。馍是刚烙好的葱花饼,香酥软嫩,菜是玫瑰咸菜。 小米还是年初女出纳的父母送来的,他们那儿种的小米远近闻名。玫瑰咸菜是小兰姐从西安特意买给二叔的,自从二叔去她那儿吃了说味道好以后,家里的玫瑰咸菜就再也没有断过。 吃着女出纳父母送来的小米,就着小兰姐从西安买回来的咸菜,想着老杜给他讲得纷繁的事情,大牛哥的心里五味杂陈。 二婶那里知道这些事情,她也不管这些事情。她现在的心里只有她的儿媳妇,和那即将出生的宝贝孙子。 “小兰好着呢么?”尽管心里着急,二婶还是看着儿子吃了半个葱花饼,喝了半碗小米粥以后,这才开口问。 “好着呢,她的后妈请了长假照顾着!”大牛哥边吃边回答。 “你不要一口一个‘后妈’的叫,后妈也是妈,没有一点教养!”二婶对大牛哥的言语不当很不满。 大牛哥“嘿嘿”笑了两声,继续埋头吃饭。 恰在此时,客厅里的电话铃响了,是二叔打来的。 “立即动身就去西安!”这是二叔给二婶的命令。 “组织人看护好大土堆,护好村里的人!”这是二叔给大牛哥的命令。 二叔是当兵的出身,在家里又有绝对的权威,所以经常给人下命令。 对于二叔的命令,二婶心甘情愿地服从,大牛哥不敢不服从,家里只有我和妹妹小凤不当一回事,时常阳奉阴违。 当然这也不全是我俩恃宠而骄,因为上了大学,多读了几年书,二叔的命令常常被我俩驳斥的体无完肤,所以很难框住我们。 爱与讲理,是二叔成为一名合格的家长。 当天上午,大牛哥送二婶上了去西安的火车。同时,我与小凤也接到他的电话,他再三叮嘱我们提前去车站迎接。 当天晚上,村里十几名年轻的后生聚在了火车站上最好的饭馆里,最好的菜摆了满满两桌,最贵的酒上了整整两箱,大家豪情万丈,心潮澎湃。 席间老杜的年龄最大,话语最大,放得最开。 几天之后,李家村的治安巡逻重新开始。 与上次不同的是,这一次巡逻人员不但有了津贴,上了保险,还配备了防刺背心、防暴钢叉、防暴盾牌、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筒和对讲机,并进行了各种战术演练和排班。 此外,巡逻队有了自己正式的名字——李家村民兵治安巡逻队。 第一百八十六章 女友的干妈 近些日子,我的梦里从不缺少女人,女友的干妈是最常见的一个。 第一次见她,是在女友医院的妇产科楼下,那时她身着淡雅的连衣裙,皮肤雪白,娥眉淡淡,眼若秋水,恍若仙女下凡。 她与女友一起走出大楼的,又从一个的岔路口远去,留下的清雅绝俗的背影。 我曾无数次问起女友,她是谁? 女友总是很调皮的回避,似乎很害怕我了解她。 我向来不会难为别人,别人不愿意说的,我绝不会再问,别人不愿意做的,我也绝不会再勉强,特是对于女人。 上帝将她们生为女人之时,就给了她们拒绝的权利,一切强迫女人的行径都是违背上帝意志的,也都是要下地狱受火刑的。 然而世间的事情总有个意外,从女友的口中得知她是谁,就是个意外。 女友也不烦我,无论我问多少次,她都深情的望着,说以后你会知晓的。 以后?以后是什么时候?我很想知道。 没过久,“以后”终于到来了。 原来,“以后”是在我为女友奉献初吻以后。 那是一个九月的周末,女友约我去做苦力,说是给她干妈搬家。 这是我第一次见女友的家人,那怕只是一个“干”的,也让我的心好一阵子激动紧张。 她的干妈住在一个巨大的院子里,院内绿树成荫,假山、回廊、凉亭、流水随处可见,院墙高大厚实,灰色的带脊围墙瓦古朴庄-严。 我是在女友的带领下才进到院子里面,院门口的持枪警卫威武严谨。 这一座典型的俄式别墅,隐藏在绿树清泉之间,上下两层,虽然外表陈旧了一些,但有一种低调的奢华。 走进房间,一位中年妇人正在整理书籍,晨光透过宽大的玻璃窗照在她的身上,给乌黑的秀发披上一层迷人的金光。 “干妈!”随着女友一声亲昵的呼喊,她转过身来。 熟悉的美眸里蕴含着无限温情,微笑间春风春雨迎面扑来,令我陶醉。 是她,就是她,那个在我梦里徘徊却不曾凝视的女人。 “是军峰吧,麻烦你了!”她温婉可人。 这是她给我说的第一句,简单而普通,但对我来说却是天外之音。梦里寻她千百度,每每相望,却是无语。 她的出现令我猝不及防,也令我欣喜不已。 我的积了一路的局促不安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落落大方,是踌躇满志。 说是帮她搬家,实际上所有的东西已经搬了进来,我们只是帮她整理东西,包括挂窗帘,摆放书籍,挪动家具等。 不知为什么,我那天有使不完的劲,有说不完的话。 女友为我的连珠妙语惊叹,她的干妈更是喜笑颜开。 在我的建议下,我们中午没有吃饭休息,一鼓作气干完了所有的活计。 傍晚时分,我坐在那宽大豪华的客厅里,端起一碗哨子面狼吞虎咽。 是的,是哨子面,正宗的西府哨子面。我打死都没有想到,雍容尔雅的干妈竟然能做出如此地道的哨子面。 我不雅的吃相引来了女友的不满,嗔怪我失了客人应有风度。 我说这是坦率真诚,说有钱难买真情怀! 在美食面前,我从来不做假,也实在做不了假。 再说,我是客人吗?我怎么没有一丝做客的感觉! 当天晚上女友并没有走,她担心干妈一个人在新居里有些孤单寂寞,就住在那栋别墅里。 我走时夜幕已经降临,还没有到家,天上就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 我是走着回家的,从那里到我住处尚有七站的路程,大概十五公里。干了一天的活,又要走这么远的路,我却没有感到一丝的疲惫。 雨打湿了我的头发,蒙住了我的眼睛,我的心却是清亮的。 我听见了雨的窃窃私语,看见了叶的轻舞飞扬。我悠然的享受着这雨中美景,像是刚刚邂逅了一位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 从那天开始,我的梦里不再有,女友的干妈从梦里飞进了我的生活。我渴望与她的再次相见,就像一个迷途的羔羊,希望得到主的恩赐和帮助。 主仿佛听到了我的祷告,即刻降下了爱的福音。第二天夜里,在我半睡半醒之间,我接到了电话,说干妈突然病了。 电话是女友打来,打电话时女友送她去了西京医院。 到了医院时正是午夜两点,我看见脸色煞白的干妈躺在病床上,双眼紧闭,面如死灰。床头柜上的心电监护仪也正在有节奏地发出“生命的律动”。 女友不在,我悄悄地坐在床边的方凳上,盯着干妈的脸。 她眉头紧锁,牙齿紧咬,双拳紧握,似乎还在梦魇中痛苦地挣扎。而我,仿佛能感受她的痛苦,心如刀绞。 约莫过了五分,女友推门进来,见是我,便靠在我身上轻声抽泣起来。 从她断断续续地讲述中,我大致了解到了事发的经过。 刚搬进新居的头天晚上,因为忙了一天,两人上床后很快睡去。到了午夜时分,两人又同时被噩梦惊醒,一身冷汗。 说起梦中情景,竟然一模一样。 一名红衣女子站在窗前,凝视着她们。 没有任何表情,也没有任何言语,只是冰冷地凝视。 到了第二天晚上,同样的梦再一次出现,还是那名女子,还是冰冷的凝视。只是这一次,月光下的她不着一丝,皮肤雪白,下腹突起。 原来那女子是一名孕妇,一名冰冷的、幽怨的孕妇。 她俩再一次同时被惊醒,又都是一身冷汗。 女友因为害怕,就没有再入睡。她干妈终究年龄大了,抵不住困意,没过多久就再次睡去。 睡去之后,便被梦魇住,无法自醒。 梦魇指在睡眠时,因梦中受惊吓而喊叫;或觉得有什么东西压在身上,不能动弹。此时,人的主观意识已经部分觉醒,但支配身体的脑组织依然处于休眠状态,从而出现了感觉与行动的分离。 医生说这是由于由疲劳过度,消化不良或大脑皮层过度紧张引起的,多发在压力比较大、过度疲累、作息不正常、失眠、焦虑的情形下。 江湖术士则称其为“鬼压床”。 第一百八十七章 鬼压床 女友香香的干妈患上了“鬼压床”,苦不堪言。 只要醒来,就精疲力竭,昏昏欲睡。只要睡去,就噩梦连连,无法自醒。半睡半醒之间,脑海中就会出现那名怀孕的女子,冰冷地凝视。 惊恐与疲惫折磨之下,她心力交瘁。 香香请了假在医院里专心照顾她,我也是跑前跑后,四处求医问药。一周过去了,她的病情虽没有好转,但也没有恶化。 医生对此没有太多的办法,只说待疲累、焦虑一缓解,病症自会痊愈。 这种说法听起来很符合逻辑,但在这“睡不着,醒不来”的境况之下,疲累和焦虑又怎能缓解呢? 香香也是医生,自然不愿意多说什么,我却对此很是不满。 许多时候,病患者将全部的信任与希望都给了医生,几经折腾,他们说了一大堆模棱两可的话,又将生与死的选择还了回来! 如果病人和家属拥有了生死选择的能力,还问医生干什么? 人们到医院里来,就是找医生这样的专业人士来选择生死的。 尽管对医生的很不满,我却没有表达出来了。病人一旦进了医院,就是成了人家案板上肉,热炒还是凉拌都是人家说了算,得罪不起。 病急乱投医,我摸了摸胸前的玉佩,想起了马三。 都说盗墓贼“分金点穴”,识阴阳,懂风水,不惧鬼神,而这梦魇又被称了“鬼压身”,或许能想出一些奇招妙法。 我原本不打算将这个想法说给香香听,可后来我还是说了。 我国古时巫医原本一家,相亲相爱,相辅相成,可到了近代反目成仇,一个成了迷信,一个成了科学,势如水火。所以要一个医生去相信驱鬼的巫术,等于剥夺了他们的信仰,要了他们的命。 可是,如果要施法是需要空间的,香香与干妈形影不离,她如果不同意或不支持,万难进行。 为了说服女友香香,我讲了一个《聊斋志异》中故事。 说是有一个老头,夏天睡午觉,恍惚间看见一个女子掀开帘子进来。只见这女子白布裹头,身着孝服,径直朝里屋走去。 老头的潜意识中她是找老伴说话的,但一想又不对,什么人会穿着一身孝服去别人家聊天呢? 正在他疑惑间,那女子又走了出来。仔细一看,她大约三十多岁,脸色又黄又肿,眉眼紧紧皱在一起,神情十分可怕。 她在屋子里徘徊了一会儿,便慢慢靠近床边。又老头不敢言语,继续假装睡觉,看她会干什么。 没想到,那女子竟然上了床,压在了他的肚子上。 一瞬间,似有千斤压身,手好像被捆住了,抬不起来;脚也软绵绵的,动也动不了,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力气,但他的心里非常清楚。 焦急中他想呼喊,但是却也喊不出声来。 那女子用嘴去嗅他的脸,从颧骨到鼻子、眉毛、额头、整整闻了个遍。女子的嘴冷若冰霜,哈出的寒气更是直透骨髓。 情急之下,老头一口咬住那女子的颧骨。 那女子疼痛难忍,一边挣扎,一边哀嚎。 女子的哭喊仿佛激起老头的勇气,他咬得越发起劲儿。一时间,女子冒出的血水流得他满脸都,并且浸湿了枕头。 就在这相持不下的生死关头,老伴从屋外说着话走了进来。 老头连忙大喊:“有鬼!……。” 结果口下一松,那女子便趁机跑掉了。 老头将刚才的经过详细说得老伴听,并拉着她去看枕头上的血,结果两人发现一滩臭不可闻的水。 故事讲完了,是在与病房里的讲的。当时干妈还在昏睡,香香伏在我怀里,窗外的树影落在了白色的窗帘上,影影绰绰。 香香听完了故事,说了声“那是口水!”,便不再理我。 显然,这个故事并没有打动我们的香香医生,无数次“人体解剖”让她对鬼神失去了敬畏。在她的眼中,鬼就是想象出来的脑电波。 见她不信,我只好硬着头皮提出了去寻马三出出主意的想法,没想到她连考虑一下都没有,就痛快地同意了。 我是一个人独自去找马三的。这种神神鬼鬼的事,在光明正大的人面前,总是有些难于启齿。另外,因为有山杏姐在,我根本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 这两个多月来,我经常去山杏姐那里,美其名曰去与芸芸玩,给马蔷补英语,实际上是为了混饭吃,陪山杏姐说话。 马蔷是山杏姐的儿子,今年上小学三年级,聪明伶俐,只是不好好学习,喜欢舞枪弄棒,而且小脾气却有些倔,常常挨他爸爸的揍。 像往常一样,我赶在了午饭前到姚氏古玩店。 我提前打了电话,马三与山杏姐都在,两个孩子一个上学去了,一个进了幼儿园,店里倒也清静。 午饭是大盘鸡,搭配的是河南烩面。鸡肉色彩鲜艳、爽滑麻辣,土豆软糯甜润,辣中有香,面片柔韧筋道,滋味浓郁。 马三还特意拿出了一瓶杜康老酒,要与我对饮了几杯。他知道我的酒量,也不来劝酒,只说喝好就行。 我能感受到马三的热情与真诚,便从他的眉宇之间还是看到些许忧愁。 不过马三没有说,我也不方便问,再说我还有更重要的事,难顾其他。 酒足饭饱,乘山杏姐收拾锅碗之机,我向马三说明了来意。 听完我的描述,马三立即收拾东西,说是要去那栋别墅看看。 按照我先前的想法,这捉鬼既要设下灵坛,穿上道服,又要请来神灵,相当麻烦。可是马三的行径却极其简单。 他到了别墅里,先是在四周看了看,又到每一个房间里仔细巡视了一遍,之后叫来物业人员,以影响采光为由,要砍去掉一些树枝。 物业人员态度很好,却说联系修剪公司需要时间,要等上两天。 马三说修剪不用他们,只要他们同意就好。 不用修剪公司?修剪那些高几十米、粗如碗口的树枝?物业人员很是疑惑看着面前这个中年人,仿佛在看一个怪物。 第一百八十八章 马三除鬼(上) 马三是一个盗墓贼,我却让他来除鬼。 我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职业还是神圣的人民教师,却要一个盗墓贼来帮我除鬼,的确有些说不过去,为此我很惭愧。 但是,为了心爱的人,我还是义无返顾地这样做了。 在除“鬼”之前,马三没有做任何解释。除“鬼”之后,他却讲一个很长的故事,离奇而且诡异。 他说故事是他猜想的,不保证真实合理。 为了能让你更清晰的了解整个事件的真像,我还是从这个故事说起吧。 女友干妈所住的院子非同一般,那是西安市最有名的“捌号院子”,有资格在此居住的人,行政级别至少是副厅级。 这院子位于省委隔壁,距天下闻名的大雁塔景区仅一步之遥。 院子里多是各种风格的别墅建筑,其间绿叶成荫,亭台楼阁处处可见,假山怪石比比皆是,还有流水潺潺,湖波荡漾,巨树参天。 在众多别墅之中,位于院子西南方向的一栋俄式别墅最为特别。 它隐藏在叶茂密的树林里,房顶成八角形,上面还有一座优美的小塔。所有的瓦是砖红色,墙是淡土黄色,高高的烟囱耸立在屋顶,让整个别墅看上去像是一位强壮的背着步枪的布尔什维克。 话说某年某月,一位政界新秀搬到院子里,住进了这栋别墅。 最初的几年,这栋别墅里冷冷清清,除了一名中年妇女按时清洁以外,再也没有其她女人的身影出入。 后来别墅里来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据说是他的秘书,至于是工作秘书还是生活秘书,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敢问。 年轻的女子显然不甘寂寞,隔三差五地邀请朋友来访,冷清的别墅就这样热闹了起来,常常到了午夜,白色窗帘的后面,还有举杯的倩影。 或许得益于女子罗织的关系,也或许是因为官运亨通,政界新秀平步青云,距成为封疆大吏近在咫尺。 就在他踌躇满志、会当临绝顶之时,一桩轰动全国的政治变故突然发生,因为眼拙站错了队,他被一撸到底。 再大官,实质上就是一张盖着红章子的纸。 失了官位,自然就要搬出别墅,离开院子。可是那名年轻的女子已经适应这里的生活,她死活都不愿意离开。 就在搬离限期的最后一夜,她披着红色的睡衣从八角房顶上跳了下来。 第二天人们惊异的发现,冰凉的她还是一名孕妇。 于是传言四起,有人说这女子是那政界新秀的情人,因为政界新秀的没落,他们的丑事已被原配察觉,死成了她最好的选择。 也有人说这名女子就是被政界新秀给推下去的,她曾经用自己的肉体贿赂了许多政界要员,所以万难留下活口。 传言终究是传言,一阵风吹来,传言即起,一阵风过,传言即灭。 女子死后,那栋别墅就闲置了下来,没有一名高官愿意住进如此晦气的房子,也没有那个后勤人员敢将这样的房子分给高官。 因为没有人居住,别墅周围的树很少修剪,树间的野草也开始疯长,阴森恐怖的氛围随着一些流言开始在这里扎根。 期间也有人建议拆了这栋别墅,另建或者改建,但没等这个建议提出会议上讨论,提建议的人就一命呜呼,死因不详。 此后还有人再次提出这个建议,结果与第一个人落得相同的下场。 就是这样,别墅保留了下来。 八十年代时,一位上过越南前线的军官住进这栋别墅,也许是身上的杀气震住了邪性,他不但完好无损,而且步步高升,数年后调任北京。 正是这位军官的血性,挽救了这栋别墅,此后陆续有人住了进去。 此后住的人有升迁的,也有被贬的,虽然前途迥异,但都曾经有过类似的报怨,住进别墅后,晚上噩梦不断,睡眠不好。 因为住在里面的都是无神论者,信仰的是马克思主义,他们既不敢将这噩梦与神鬼联系起来,更不敢请来道士装神弄鬼。 马三不是道士,也不会装神弄鬼。 他在征得物业同意后,当晚就动手除鬼。 得知马三要除鬼女友香香激动不已,她想看看这其中的把戏。而我却没有丝这兴趣,小时候在农村长大,这种“伐神”、“捉鬼”的场面见多了。 女友想看,马三却偏偏不让,说是女人太阴,容易招鬼。我不想看,他却非要我去帮忙,说是我乃童子之身,正好破鬼。 他怎么知道我是童子之身?郁闷! 是夜,月朗星稀,微风渐起,路灯昏黄,树影婆娑。 马三从带来的箱子里取出一把短斧,用手试了锋刃,还算满意。 他紧了紧腰带,纵身一跃,便上了别墅旁边的大树。 之后的数十分钟,马三在大树之间闪转腾挪,别墅四周的枝叶纷纷落下。 上一次见识马三的功夫还是在七年前,那天他去我们村子里盗墓,被爷爷识破伎俩,恼羞成怒之下与爷爷动起了手。 当时他体形偏瘦,胳膊很长,手持一把短刀,身法灵活,招式狠辣。与他并肩作战的还有黑胖子小文,其拳拳势大力沉,招招取人要害。 后来多亏五叔及时出现,才将二人打伤击败。 如今马三胖了许多,力道更加狠猛,却没有失去往日的矫健。 待马三身形落下,常年埋没在树阴下的别墅显露了出来,在明亮的月光下,显得格外端庄肃穆。 因为早就知道马三的功夫,所以对此我并不惊讶。 马三终究是上了一些年纪,做完修剪的事后一屁股坐在了门前灰色石阶上,我很有眼色地给他点上了一根烟。 对此,他很满意,还亲切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一根烟抽完,精气神已回到了马三的身上,他领着我进到了别墅里面。我想,他大概要设坛做法了。 谁知马三只是找了一个方位,从箱子里取一只锈钢的脸盆,再将一些冥币和一道符在脸盆里烧了,随后带着我离开了。 第一百八十九章 马三除“鬼”(中) 马三除“鬼”的手法很潦草,感觉是在糊弄。 我也知道,这捉鬼驱魔本是道士做的事,让他这样一个盗墓贼来做的确有些勉强,但他的水平也不至于如此低劣吧! 我将信将疑地望着他,表示出自己的不满。 马三压根没有理会我的目光,说一声“回”就径直向门外走去,速度之快竟然凭空带起了一股风。等我反应过来,他的身影已经到了门外。 我赶忙收起自己的不满,拎着箱子就撵了出去。 这屋里面刚刚除了鬼,也不知有没有除干净,我可不敢多呆。 我们是开着车来的,因为这院子不允许外部车辆进入,只好将车停在了南边的大雁塔北广场。来时天大亮着,街上车水马龙,走出院子时已接近午夜,除了寂寥的路灯和树影以外,路上一个人影也没有。 抬头看天,已是阴云密布,星月无踪。 马三走得很快,我紧随左右,不愿意落下半步。 从院子门口到停车位置,大概有700米的距离,如果放在平常转眼即到,那天却走了好久。 手上的箱子越来越沉,身旁的马三越走越快,我心越来越慌。 紧接着是胸闷气短,虚汗向外直冒,两腿变得酸软,呼吸也急促起来。 粗重的出气终于引起了马三的注意,他将眼角的余光瞟向我。 与他的目光相碰地那刹那,他突然慢了半步,将我让到他的身前,紧接着两记重拳闪电一般分别击在了我的肩膀上。 “嘭嘭”两声随后在耳旁炸响,我浑身一轻,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 马三接过我手中的箱子,继续向前走去。整个过程他的头一直没回,他脚步也一直没有停,他也没有再看我一眼。 终于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一阵微风袭来,我感到了丝丝凉意。 是雨,天上落雨了。 过了那个十字路口,感觉只走了三两步就到了车跟前。 将冰凉僵硬的身子挤进副驾驶室,然后拼尽全部力气拉上车门,我已经到了虚脱的地步。 打着了车,打开了车灯,马三取出烟,给我点了一根,给自己出发点了一根,星火闪耀在烟雾缭绕之间,我的精神开始凝聚,力气慢慢回去归。 抬眼望去,车灯光照处,雨像千万支细箭,无声地斜射向地面。 烟抽到了一半,马三开动了汽车,一头冲进了箭雨之中。 随着车内温度的升高,困意渐渐袭上心头,不等手上的香烟燃尽,我就昏沉沉地进入了梦乡。 睡梦中,我看见了一名红衣女子从八角形的房顶一跃而下,红衣飘落,玉体皎洁如月,腹中似有胎儿闪耀霞光。 正我待细瞧时,那女子猛然转身向我扑来。 她披头散发,面目狰狞,血盆大嘴中有一对白色獠牙。 我大惊,想大喊却喊不出,想快走却挪不动。眼见着那獠牙已逼近我的脖颈,脚下一团火起,是马三点燃的冥币与灵符。 冥币燃尽化成飞灰,升上天空直穿云霄。 灵符燃尽熔成神秘图案,迸发出道道金光。 那金光由远及近,像是投出的天罗地网,眨眼之间就将那女鬼牢牢束缚住。 光网之中,女鬼急欲逃脱,拼命地挣扎,同时发出凄厉恐怖的惨叫。 可是,她越是挣扎,那束缚的光圈就越紧,越小。 慢慢地光圈越来越小,直至消失不见了。 女鬼的消失让我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下来,随之一阵剧烈的尿意上涌,为了避免尿床,我拼命地睁开了双眼。 眼前,还是在雨中行进的车里,外面还是漆黑的夜,昏黄的路灯,安静的雨,寂寥的树影。 “做梦了?”马三见我醒来,随口问我。 “嗯,你怎么知道?”我很惊诧。 “你的两腿夹一阵儿松一阵儿,你的眉头紧皱一会儿舒展一会儿,你的呼吸急促一会儿舒缓一会儿。”马三轻笑着说。 “你知道我做梦了,为什么不叫我?”我有些生气。 如果他能及时叫醒我,也不至于让我在梦里受那么多惊吓。 “有些梦必须要做的,做了以后才能解脱!”马三说这话时像个哲人,这很让我不爽,于是我大喊:“停车!停车!我要尿尿!” “你就不能憋一会儿吗?马上就到了!”马三显然不乐在途中停车。 “憋不住了!快停车,否则就要尿到车上了!”我大叫到。 马三见我是认真的,就放慢了车速,慢慢地将车停靠在了路边。 未等车停稳,我便拉开门,冲了出去,掏出家伙闭着眼睛就往外“滋”。 尿到一半,我睁了眼,这才发现自己正站护城河的石桥上。头顶上雄伟的城墙上一排仿古路灯像烛光一般时明时暗,脚下深邃的护城河像一条白色的裹尸布,发出幽怨而恐惧的暗光。 雨还在下,给寂静的夜里带来各种奇奇怪怪的声响,仿佛阴兵借道,又似黄泉之下亡魂喊冤。 我有些害怕了,急匆匆提上裤子,拉开车门钻了进去。 马三见我狼狈的模样,又是轻笑了一声,启动车子向城里开去。 上了车,平静了一上心情,突然意识到车去的方向有些不对。 “不是回家么,怎么进了城?”我问马三。 “事还没办完!”马三答道,心情看上不错。 “没办完?还要去哪里?”我追问。 “城隍庙,找城隍爷!”马三坚定的回答。 城隍爷,即城隍,是冥界的地方官,职权相当于阳界的市长。 在我国古代宗教文化中,城隍乃守护城池之神,大多由有功于地方民众的名臣英雄充当,“以鉴察民之善恶而祸福之,俾幽明举不得幸免”。 西安城隍庙位于西安市西大街大学习巷东侧,是天下三大都城隍庙之一,与北京、南京城隍庙齐名,因统辖西北数省城隍,故又称“都城隍庙”。 从西安古城东门进去三四公里,便到了城隍庙的门牌楼下。 该门牌楼楼高14.5米,宽32米,枋梁斗拱构造华丽,做工精巧,由六根巨型粗大的红色门柱撑起,另有12根“辅柱”加固,气势轩昂。 门牌楼上正反两面各有一个大匾,正面大匾上书“都城隍庙”,背面大匾上书"你来了麽",据说这八个贴金大字皆是颜真卿真迹。 “都这个时候了,城隍爷恐惧早就下班了!”我心里嘀咕着,但嘴上没有说出来。 我知道,这鬼神可以不信,却不可不敬畏;进到寺庙里,可以不拜不烧香,却绝不可乱说。 第一百九十章 马三除“鬼”(下) 让马三去除鬼,他却半夜三更带我到了西安都城隍庙。 都城隍庙位于西安市中心,分为庙院和道院两大部分,山门口有座五间大牌坊,牌坊之上,斗拱重叠,牌坊之下,有铁狮子一对。 高大的门牌楼后面是两排百米长的青石甬道,甬道廊房内是一间间小商铺,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小玩意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青石甬道的尽头便是二门。走进二门,一座精巧绮丽的戏楼横在眼前,戏楼与大殿南北相对,中间场地上是一座气势宏伟的木质牌楼,楼檐有精美彩绘及阴阳太极八卦图案。 大殿面阔七间,进深五间,正中供奉西安都城隍,两侧是判官、牛头马面、黑白无常等鬼神。 整个庙宇是全开放的,并无门锁拦路,只是不知为何今夜竟然熄了灯火,抬眼望去黑古隆咚,看不清路。 我俩一脚深一脚浅地摸进了庙里,有好几次差点撞在了一起。 此时,雨似乎突然停了,角落里的秋虫开始鸣叫起来。 到了大殿正门口的铸铁香炉前,马三示意我与他一起跪下,恭恭敬敬地给大殿里的城隍磕了三个响头。 接着马三从怀里取出一张黄表纸,点燃。 黄表纸很薄,很轻,因此燃烧的很快,就在即将燃尽之际,马三一扬手,纸灰飞上了天。 天上的云层开始皴裂,裂缝处渐渐泛起了白光。 在黄表纸的燃烧过程中,马三的口中一直念叨着,音调时高时低,似说似唱。跪在一旁的我努力的倾听,却始终未听清一个字。 我心里感叹,这哪里是人语,分明就是神言。 待那飞灰不见了踪影,马三又重重地磕了三个头,起身后还做了一个辑。 我也照他的样子,学着做了。 待这一切做完,马三向外走去,步伐轻慢,身形悠闲。 我还是紧随他的左右不敢落下半步。不过此时我浑身轻松,仿佛刚刚泡了一个热水澡,又沐浴在春风里,阳光下。 “这回算完了吧?”回到车上,我没等马三坐稳就问他。 “没有!去医院。”马三再一次给了我一个震惊的答案。 “怎么还没有完?去医院又做什么?”我的耐心不够用了。 “去了你就知道了!”马三并没有因为我的不耐烦而心有不悦,他还是轻笑着,一种自信表情始终保持在脸上。 到了西京医院门口,马三并没有下车。 “你把这个压在病床的东北角,三天以后再送去城隍庙烧了!”他递给我一根一尺来长的木棍,用黄表纸包裹着,中间还系一条红丝带。 “我?我去放?我去烧?”我简直不敢相信马三会将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我,我被他的信任给吓着了。 “没关系,你照着做就行了!”他显然对我很放心。 我小心翼翼地从车窗里接过那根像圣旨一样的东西,双手哆嗦着捧着胸前。 “你还回去吗?要不要我等?”在我转身进医院时,马三扒在上车窗问。 “不了,你回吧,我去陪香香!”我答道。 “好!”马三又轻笑了声,驾车扬长而去。 真的难以想象,我是如何将这封“圣旨”捧进病房的。 半夜三更,一个神经兮兮的年轻男子,捧着圣旨,战战兢兢地行走在空荡荡地医院楼道中,不是鬼也是鬼了。 尽管紧张,到了干妈的病房门口,我还是透过门上的玻璃窗往里瞧,我很想知道此时香香在做什么,干妈是否睡踏实了。 病房里很安静,干妈睡着了,香香趴在床边正在打盹。 原本这个病房还有一个病人,此时却已是人去床空,想必是出院了。有一个床空着,香香却趴在床边睡,真让我心疼。 我轻轻地推开门,蹑手蹑脚进去。 没等我走到床边,香香就醒了,见是我,无声地笑了。 她睡觉就是如此机警,这大概是做医生的职业习惯吧,总是值夜班,夜班又经常出现紧急情况。 可能是我手捧圣旨的模样太过于滑稽吧,她的笑就没有停下来。 我清楚此时不是解释的时候,故意郑重其事地轻哼了一声,然后察看起病房以及病床的方位来。 病房的门朝北开着,病床东西摆放,床头向西。 我来到床跟前,在香香地注视下,找准东北方位,又再三确认之后,才将手中的圣旨塞进了床褥下面。 办完这些,我才跟着香香笑了。 我们的笑是无声的,却没想到感染到了病床上的干妈,我清清楚楚地看见,她美丽的脸上隐约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也许是太累了,我熄了灯,躺在了旁边的病床上,并指了指身边空着的地方,示意她过来睡在我的身边。 香香看了看熟睡的干妈,有些犹豫。 我只好起身去拽她,在半推半就之间,香香终于与我躺在了一张床上,尽管是在病床上,也尽管和衣而睡,但还是让我激动不已。 香香背向我,圈着身躯,有些羞涩。 原本以为,能这样躺着我就心满意足了,就幸福的不得了了,可当看到香香那曼妙的身体曲线时,心便是无法自恃了。 我将手从她的腰间伸了过去,想将她搂住。 她的身体绷得很紧,似乎是害怕,又似乎是期待。 没等我的手伸到她的身前,就被她一把抱住,贴在胸口。我明显感到了那份美妙,大脑中立即浮现出许多幻想。 正是这种幻想,让我的心再次骚动起来,手欲进一步探索。 就在此时,手背处有剧痛传来,我被怀里这位美女狠狠地咬了一口,虽然没有流血,但留下深深的牙印是不可避免的。 我知道,该收起自己肮脏的思想了。于是闭上了眼,心中默念《心经》,想将脑海中的污秽冲洗,留下一片清净。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渡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罣碍,无罣碍故……” 《心经》还没有念完一遍,困意一起如潮水般涌来,恍惚之间我便与周公梦中下棋、钓鱼去了。 第一百九十一章 除鬼之后 在病床上,我搂着女友和衣睡了一夜。 除了她将我的手贴在胸口以外,我们别无其他接触。 也不是我没有想法,只是旁边的病床上还躺着干妈,而我又除了半夜的“鬼”累得够呛,再说,我的“羊癫疯”病并未痊愈。 一想起女人红唇就心痛,一碰女人胸部就晕厥,这个天杀的“羊癫疯”病,让我生不如死、悲痛欲绝。 第二天醒来,身边女友不在了,旁边病床上的干妈也不在了。 病房的灯依然关着,明媚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之间照进来,在木质花纹的地板上映射出一道光束。 我急忙跳下床,戴上眼镜,拉开房门去找。 楼道人来人往,却不见香香与干妈的身影。我又回到房子,拉开厚重的窗帘,手搭凉棚向楼下的草坪瞧去。 正值九月中旬,清晨的阳光夹带着秋的信息,少了一份酷热,多了一份温暖。 住院大楼下的草坪上,许多病人在家人的陪同下,漫步在晨光中,享受着这一天之中难得的清新与宁静。 在一棵高高的白杨树下,我看见了女友和干妈的倩影。 她们坐在长椅上,沐浴在金色的晨光中,说笑着,像是一对亲母女。 上午医生查房,我与香香都在。 医生询问了昨天晚上的睡眠情况,干妈说很好,一觉到天亮,没有做一个梦,是近期以来睡得最好的一天。 看到干妈良好的精神状态,主治医生欣慰地点点头,说再休养一些日子就可以出院了,看来医生对他自己的治疗方案很满意。 此时,我有些怀疑了。 我真不知道,干妈病情的好转到底是眼前这位医生的功劳,还是马三与我一起连夜去除“鬼”的结果。 科学与迷信一旦碰撞,我会习惯性选择科学。可当科学束手无策之时,我又不得不选择迷信。 接近中午时,马三领着山杏姐走进了病房。他们不但带来了一些水果和营养品,还抱来了一个可爱的小人儿,芸芸。 芸芸是山杏姐的小女儿,今年三岁,有着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清澈明亮的瞳孔,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与山杏姐简直是从一模子里刻出来的。 刚进病房时她似乎有些害怕,将小脸埋在她妈妈的怀里一声不啃。 后来慢慢的熟悉了,胆子就大了起来。她先是在山杏姐的引导下怯怯地叫了每个人,然后就走出了母亲的怀抱,在病房里探索起来。 一会儿问这,一会儿问那,她对什么都很稀奇,对什么都想问,到最后问到了正在打吊瓶的干妈那里。 “奶奶,你手背上扎得是啥?”她似乎对针很害怕。 “是吊针,输药的!”从小芸芸进入病房,干妈的目光很少离开她。 “你为什么要扎吊针?” “奶奶病了,病了就要扎吊针!” “奶奶,扎吊针疼不疼?” “疼,也不疼。刚才芸芸没来就疼,现在芸芸来了就不疼了!” “那我以后天天来,好吗?” …… 就在干妈与芸芸聊天时,我与女友被护士悄悄地叫到了医生办公室。 早上查房的医生正在那里查看一些检查报告,见我们进来,便招呼我们坐下,随即说起了与干妈的病情。 “病人身体太虚弱,血压太低,还有一定的贫血!” “这种身体状况必须入院治疗一段时间,否则随时有晕倒的可能!” “即使出院以后,身边最好有家人相陪!” 医生的诊断明确,建议诚恳,我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女友香香听后却有些心事重重,仿佛触碰到她忧伤处。 回到病房,干妈还与小芸芸玩的正开心,山杏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脸上充满了幸福的微笑,马三不在,一定是去外面找个地方抽烟去了。 我将医生的话如实说了,干妈当即表示,要回家去修养,不愿意呆在医院。她是在担心,如果她长期住院就会连累我们。 香香坚决不同意,说一个在家里她不放心,而且说到情急处眼圈一红,几滴滚烫的泪珠落了下来。 “你们上你们班,我来照顾阿姨!”旁边的山杏姐开了口。 她仿佛听出了问题的核心,立即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芸芸平常上幼儿园,蔷蔷上学中午也不回家,我在家闲着。店里有小文和王媛,根本用不上我!”山杏姐的态度恳切,非要揽下这差使不可。 “好好,妈妈来好,我以后也要跟妈妈来!”芸芸小鬼机灵,显然听懂了我们的话,拍着小手叫好。 干妈点点头,竟然同意了,这显然让女友香香很是意外。 后来听香香讲,这么多年以来,干妈从来没有如此很快相信一个人,也从来没有如此快地愿意受一个人的善意。 在她的印象中,干妈是一个绝世而独立的北方佳人。 我想,这大概是芸芸的功劳。人年纪大了,总会喜欢小孩子,也总喜欢宠爱小孩子,无儿无女的干妈应该更是如此。 不可否认,芸芸的可爱是无法比拟的。三岁左右的小女孩,懂事乖巧嘴又甜,长得还漂亮,穿得也干净整洁,能不讨人怜爱? 再说,干妈与芸芸似乎很投缘,自从说了第一句话,她俩就成了病房里欢声笑语的主角,干妈开心得像个孩子,芸芸高兴得像个公主。 也许是听到病房里的笑声,马三回到了病房里。当他听说山杏姐要来医院照顾干妈时,满口的赞同,满心的欢喜。 我当时并不完全理解马三的这种心情,等到中年以后我才深刻体会到,偶尔没有媳妇的在眼前晃悠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对于马三今天能来医院看干妈,我并不感到意外。折腾了几乎一个晚上,总要亲眼看看这除“鬼”的效果吧。 再说他们两口子的礼数向来很周到,对于亲戚朋友一直很珍惜。 此后的几个星期,因为香香工作很忙,干妈的病房里常常就只有干妈、山杏姐和我们三个人,很温馨,也很甜蜜。 第一百九十二章 女友的家世 对女友香香的家世,我几乎一无所知。 上一次去高新一中应聘,香香说只要成功就带我去见她的父母,可是后来她的干妈遭遇“鬼压床”住进了医院,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香香在我面前很少提及她的父母。她不提,我也不好意思问,我这人向来不强人所难,当然也包括不强人所难言。 我在香香面前也很少提及我的父母,不是我不愿意提,是因为实在没有什么可提的,他们早早就死了,没有记忆,没有印象,是个空白。 在这一方面,我们俩就像个孤儿,自由之中些许失落。 可是婚姻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更是两个家庭的事,两对父母的事。 香香已经去过我家了。她见过了我的代理父母二叔二婶,见过了全村的父老乡亲,还得到了他们的高度认可,而我连她父母的影子都没有见着。 也不是我心急,是情势所逼。 妹妹小凤国庆要结婚了,虽然是我的远房堂妹,但还是有些“大麦不黄小麦黄”的尴尬,再说自从山杏姐给我戴上那只龙头玉佩以后,我与香香的关系突飞猛进,如果不加快婚姻现象的进度,说不准那天就弄出点婚姻的本质出来。 女出纳未婚先孕的例子可是摆在那里的。 “教训是深刻的,也是沉痛的,发人深省的!”我绝不能重蹈他人覆辙,让别人看笑话,让自己难受。 再说,还有一个天大的谎言需要我掩饰。 我给二叔说要结婚买房,弄来了35万元,结果给女出纳买了房子,后来二叔来西安查房子,我只好用香香家的房子顶了。这一环套着一环的谎言,如果那儿一小心出了纰漏,我就要吃不了兜着走。 这一系列问题,只要我与香香结婚,就会迎刃而解。同样,只要我们还没结婚,它就会像一把悬在头顶的利剑。 可是,光我心急没有用,还要女友香香也着急才行。寻了一个恰当的时机,我委婉的表达出了心中的想法,并渴望得到她的共鸣。 看我有些猴急的模样,香香非常开心的笑了。 大概一个女人,在得知自己所爱的男人着急与自己结婚之时,都是这样的开心的表情吧,我对此没有丝毫介意,反倒是她笑完以后所说的一句话,惊得我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爸已经见过你两次了,我妈呢不用理她!”香香很是得意说。 “什么见过?还是两次?”我郁闷了! 我知道自己的臭毛病,除过关键场合装成人模狗样以外,平常很不着调,记得刚当老师时,总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总觉得愧对老师这个称谓。 如果香香的父亲遇见我时正值我原形毕露,那岂不惨了? 这想想就让人后怕! 可是,她的父亲会是谁呢? 香香又说什么不用理会她妈,这到底是正话还是反话呢? 谁不知道,结婚前最难缠的就是丈母娘,她不同意,忙活什么都是白搭!即使丈母娘不反对,那也要把她哄得高兴了,否则她刁难起来,够人受的。 如果女友香香说的是正话,是真话,那么她又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现实中有两种情况下可以这样说,一种是她与母亲关系非常好,母亲也对她的看法想法也非常认可,如此一来,母女一条心,再去理会就是多余。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两人的关系很差,差到形同陌路,生老病死互不过问,互不关心,那样就不需要理会。 但从女友对待干妈的态度来看,她与亲妈的关系不会差到哪里去。 如此想来,只能是第一种情况了! 不过一想到她很少提及母亲,我对这个论断又有些怀疑了。 算了,这个问题的线索太少,几乎毫无头绪,还是先想想她父亲是谁这个问题吧,至少知道,他父亲见过我两次。 我开始在我的脑海中搜索见过两次面的人,五十岁左右,气宇轩昂,文质彬彬;或者大腹便便,心宽体胖;或者油头粉面…… 很遗憾,我想不起来,每天要见到多少人,又不是录影机,谁能记住?如果有一张照片就好了,凭借着耐心和毅力,说不定还真能找出些线索! 就在我还为没有一张香香父亲的相片而懊恼时,他的真人现身了。 自从山杏姐来照顾干妈以后,我似乎找到了一个家。 在这个家里,有母亲,有姐姐,我们亲密无间,无话不谈。 天阴时,我们三人躲在病房里,分享山杏姐做的美食,说着衣食住行的话,憧憬着未来一起去旅行。 天晴时,我们偷偷避过护士的监视,去不远处的乐游原上,眺望千年古都,欣赏落日余晖,一起吟诵"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千古绝句。 下雨时我们站在窗前倾尽心中惆怅,我说炊烟笼罩下的村庄,渴望母亲能唤我回家吃饭,山杏姐说大山深处石桥水涧,期盼母亲早日回转。 话到尽头,情至深处,我沉默不语,她们暗自垂泪。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愿意与她们说这些记忆深处的软弱,仿佛这些软弱就是为她们准备,以期望得到她们的怜爱! 一个无儿无女的善良妇人,一对自幼无父无母的儿女,或许就应该有说不完的言语,有诉不尽的情愫! 所以,我心中的渴望同样也出现在山杏的脸上,出现在干妈的微笑里。 有时候,在恍恍惚惚之间,我觉得活了这么多年,经了那么多的磨难和孤独,仿佛就是为了等待这一刻。 如果分离是上苍注定,那么相聚就是命运的安排。 这是我有生以来最温馨的时光,我将永远铭记。 那天,我、山杏姐与干妈在病房里开心地聊天,外面夕阳西下,晚霞满天,红光映红了白色的纱帘,也照进了我们心里。 突然,楼道里的脚步声出现了短暂的慌乱,像是出了什么事情。 我正想出去看看时,病房的门开了,一位中年男子微笑着走了进来。 不是气宇轩昂,也不是大腹便便,他普通的身材,普通的着装,普通的口音,以及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容貌。 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人,惊得我肝胆具裂,魂飞魄散。 第一百九十三章 得罪了市长大人 我这人与官无缘,见一次糗一次。 小学时与同学去地里偷玉米,被抓了现行,带到了主家去赔不是,结果发现所偷的玉米是班主任家的。班主任他媳妇见是我们,就将我们掰来的嫩玉米煮了,让我们吃了个美! 上了初中与邻村同学打架,因为技术太差,被人家打了个鼻青脸肿,我心里实在气不过,就约了几个伙伴去堵他家烟囱,结果因为没有认准门,堵了村长家的,害得二叔亲自去人家赔礼。 上高中了,我学着大牛哥谈恋爱,瞄来瞄去瞄上一个美少女,于是就给人家写情书,献殷勤,没想到所有的情书落到了校长手里,结果班主任与我一起被他叫到办公室里骂了个狗血淋头,回到教室后班主任也没对我客气,直接把那些情书摔到了我的脸上,骂我瞎了眼去招惹校长的外甥女。 高中校长就是我上班以前见过的最大的官,很不幸,在他的眼中,我与街道上混的小流氓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说我与村长、校长的相识很糗的话,那么与市长的相遇就糗到家了。 那是去省城西安上班的第一周,因为刚入职工作岗位还没有确定,恰逢西安正在举办“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高新区管委会承办的活动太多,忙不过来,我便被借调过去帮几天忙,主要从事会议服务工作。 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西洽会”,创办于1997年。由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等国家部委,27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办;商务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为支持单位。 在此次“西洽会”之中,香-港政务司司长曾荫权率领的香-港“西部访问团”是媒体关注的焦点,而高新区是他们参观访问的第一站。 “西部访问团”来的那一天,我布置好了会议室,看看时间还早,就坐在角落的电脑前玩了会游戏。 就在我玩得起劲时,一位很不起眼的中年人突然走了进来。 我瞅了一眼,好像在哪里见过,却想不起来是谁,便主动上前询问:“您是哪位?有什么事吗?” “我姓张,过来看看这边接待工作的准备情况!”那人对我的询问颇感意外,但还是平静地回答了我。 “噢,这间会议室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使用!”我也平静回答。 那中年人在会议室转了一圈,见我没有继续说话的意思,也就出去了。 当时也就是我刚从宝鸡地区过来,平时又很少看电视,很少看西安新闻,这才会如此淡定。如果换作任何一个西安人,都会心惊肉跳。 因为他,就是西安市的市长、市委副书记。 我是在“西洽会”结束后的宴席上知道的这个的。当时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为答谢此会议的服务人员,特意在新纪元酒店置办了三十桌酒席,而我作为一名普通的会务人员被安排到了角落处,这里尽管距主桌很远,但在强光的照耀下,主桌上几位官员还是看得一清二楚。 我惊奇的发现,那位曾被我询问的普通中年人坐在了桌子的主位上,旁边正在给他献殷勤的人我认识,他是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副厅级。 我心里暗叫一声不好,立即埋下了头。 能让正厅级干部献殷勤的,其码是个副省级。被一名副省级的高官惦记上,能有什么好果子吃? 我的心开始狂跳,大脑也开始转动。如何解困?如何摆脱这位副省级高官的惦记? 主席台上的主持人开始讲话,她先是说了此次“西洽会”意义和成果,又说了在座各位对会议成功召开的贡献,尽管都是一些套话,假话,空话,但在这种场合之下,如不说这些,又能说些什么呢? 随后,主持人开始介绍起参加宴会的嘉宾,正是从这位年轻貌美的主持人的口中,我清楚地听到了那位高官的名字和职位。 介绍完嘉宾,就到了领导们向各桌敬酒的时间。 这倒让我感到非常奇怪。以前在县里时那些领导们居高临下,鼻孔朝天,下面人争着抢着去给领导敬酒,可是到了省城,却彻底反过来了。 其实我并不在乎他们谁给谁先敬酒,我在乎的是能不能不敬酒。 如果按照县上的规矩,我往后一猫,不与那些溜须拍马之辈同流,也不与那些看热闹的人一进山往前凑,就可以躲过敬酒。 不敬酒就可以不与市长面对面,对方也就不会认出上我,惦记上我。 可是,现在领导们要到各个桌子面前敬酒,并与每一个人碰怀,我就是想躲也躲不掉,怎么办?怎么办? 猛然间,我想到了逃跑。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我完全可以在领导们起身敬酒之际,以上厕所为名,神不知鬼不觉的逃走,离开这个事非之地。 再说这宴席上近三百人,少了我一个人,根本不会有人觉察。 打定主意,我带好随身的东西,静等领导敬酒的开始。 就在此时,主持人的声音再次响起。 “各位同事,为了体现对于最低层会务人员的关心,我们的领导敬酒将从距离主席台最远的酒桌开始。这是我们张市长提出的建议,让我们为张市场这个美好的建议热烈鼓掌!“ 主持人的声音甜美,吐字清楚,振聋发聩。 当他说到最偏远的酒桌时,几百人的目光都集中投向了我们这一桌,我的逃跑计划也这一刻宣告彻底失败。 我没有胆量在领导要来我们桌子敬酒时走开,我知道那样做将比不认识领导冒失地询问更加愚蠢。 只有硬着头皮上!我狠狠地握紧了拳头,像要去打仗一样。 既然躲不过,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吧。 我一个光脚的,还能害怕你一个穿鞋的?再说,也许人家市长日里万机,根本没有将这么一点小事放在心上。 但愿吧!苍天保佑! 第一百九十四章 被市长点了名 很遗憾,我不认识西安市市长,所以在对方第一次来到我面前时,我很平静地问:“您是哪位?有什么事吗?” 这两句话放在任何一个普通人的身上,都没有问题。或许对方还会因为句中使用了“您”这个称谓,对我有好感。 不幸的是,我将两句话用在了位高权重的市长大人身上。 市长是何等人物?怎么允许有人不认识他? 还好,我对他说这话时旁边没有其他人,他也没因此而发飙。因此,我的“大不敬”行为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他知。 也许是我将人家的心胸看狭窄了。但凡那些当大官做大事的人,都会有一个揽月的胸怀,不然怎么会有“宰相肚里能撑船”这么一说? 不过,我的心里还是很悔恨,还是很纠结。 以前找工作、调工作,我做梦都渴望能遇一个大人物,能得对方的赏识和提携,如今这个大人物到了我的面前,我却问人家是谁,真是愚蠢! 天大的机会被我用脚踢了,还有可能惹来了一些难以预料的麻烦,这不是愚蠢是什么?我真想狠狠扇自己一个嘴巴。 想归想,我并没有具体实施。 自己偷偷地打自己嘴巴,没有人看见,起不到羞辱自己,知耻而后勇之效,在人面前打自己嘴巴,又怕别人骂自己有病。 许多时候,一些言行和思想出自别人时就是不可饶恕的,就是应该天打雷劈的,如果出自自己,就是迫不得已,就是情有可原。 让我纠结的是,自己刚刚对市长“大不敬”,随后就被他点了名。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在高新区管委会的答谢宴上,市长给大家敬酒,首先选择了离主席台最远的桌子,而我恰巧在这张桌子上就坐。 市长大人是笑眯眯地走向我们的,我感觉到了他的目光。尽管我鼓足了勇气要面对这场风雨,但心里还是发毛,脸上还是发烫。 他绕过了最靠近过道的那位同事,刻意走过我的身边,并先举怀敬我,而后再敬同桌的其他人。 “李军峰老师,各位同事,辛苦了!”他平和地说,眼睛一直盯着我。 他怎么知道我的名姓?又如何知道我是当老师的?本就已经很紧张的心更加地惶恐不安了。 拒我了解,为了接待好参加“西洽会”的各路神仙,管委会此次向许多单位和部门都借调了人,有职务职位高的,但大多数都是像我这样普通的职员。作为市长,他根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记住每一个人。 可是,他偏偏记住了我。 好在我的脸皮相当厚,心里虽已翻江倒海,表面依旧冷静。 我努力地把持着自己的双手,不让手中的酒杯颤抖,又努力修复着自己的表情,不让它有什么怪异。 有人说,谄媚是人的天性,在大人面前,膝盖由不得会软下来。 那一刻,我就是在与这种天性作斗争。 “张市长您好!感谢您来敬酒!”因为被点到了名字,我当仁不让地率先开了口,声音不大不小,态度不卑不亢。 在我的带领下,一桌十人挨个与市长碰了杯,之后一饮而尽,没有任何阿谀奉承之言,更无奴颜婢膝之态。 张市长似乎很高兴,一口就将杯中的酒喝干了。 后来据一些细心的人讲,在当晚宴席中,张市长只有这一杯酒是一干而尽的。这令许多人羡慕不已。 与张市长的相遇是我人生最糗的一件事,我羞于对人说起,所以连我的女友香香也不知道,但许多同事包括我的领导都记得,张市长知道我的名字,并在大庭广众之下叫出我的名字。 对于其他人来说,这或许很光荣,很有面子,但对于我,却是惶恐。 从那以后,我告诫自己,不要再去任何可以遇见张市长的地方,也不要参加任何可能面对张市长的活动,以防再惹出事端。 可谁又能想到,我不去招惹他,他去了找上门来。 第一百九十五章 再见张市长 再见张市长时,我与山杏、干妈正在愉快的聊天。 那是一个晚霞满天的傍晚,我正在享受家的温馨,家人的关爱,这位让我避之不及的张市长就径直闯了进来。 这是干妈的病房,他却进来得理直气壮。 “姐,你好些了吗?”他卑微地俯下魁梧的身躯,脸上堆满微笑和关切。 “好些了,你那么忙,跑来做什么?”干妈对他的殷勤不以为然,对他的到来表示不满,语气之中带有一丝责怪。 “你是我姐,再忙也要来看你的!”他脸上的笑容多了一分愧疚,像是一个做了错事的小弟弟。 “好了,知道了。这是山杏,我刚认的干女儿!”干妈将目光投向了山杏姐,郑重地向他介绍到。 “山杏,好,我有了一个外甥女!”他跟着干妈目光,看向了山杏姐。 山杏姐有此局促地冲着他笑了笑,赶忙找来一把椅子请他坐下。 很显然,山杏姐认出了他。他经常出现在电视新闻中,而山杏姐平常没有什么爱好,就喜欢看电视。 就在他看清山杏姐的容貌之后,突然愣了一下神。 尽管这一愣神不到一秒钟,还是被我看到,并印记在心里。 这种愣神不应该发生在陌生人之间,它是因为熟悉而带来的心灵震撼,是似曾相识又恍如隔世的震惊。 “这就是军峰!”干妈又目光落在了我的身上。 “我知道,我们见过面了,是吧?李老师!”他微笑着望向我。 “是的,李市长!”我平静地回答。 平静只是表面上的,我的内心早已成了惊弓之鸟。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他是市长,而是因为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香香的影子。 “军峰,你别叫岔了,他可是香香的亲爹!”干妈有些嬉笑的对我说。 干妈的话让我心中那恐怖的猜测变成了现实,我的后脊背一阵阵地发凉。如今看来,我的“大不敬”行为不仅仅得罪了市长,还得罪了未来的岳父。 “哦,叔,您好!”我急忙改口,希望能挽回一点影响。 “嗯,你小子,还有点骨气!”他似乎没有对我有什么不满意,也许是在干妈面前,他没有表现出来。 张市长没有呆多久,就被干妈撵走了。理由很简单,他是市长,有许多事需要他去做,有许多人需要他去忙。 实际上干妈看得出,有他在,我与山杏姐都有些拘束,都不自在。 张市长走后,我将前几天发生的偶遇事件详细说给干妈和山杏姐听,惹得她俩好一阵子笑。 还没等她们的笑声停下来,香香就推门走了进来。这父女两人,一个前脚走,一个后脚来,好像提前商量好似的。 香香问她们笑什么,她俩都看向了我,含笑不语。 我只好将事情的经过复述了一遍,又让她们三人好好笑了一回。 看着面前这三个女人,我突然有了一种想哭的感觉。过去的二十多年,我似乎一直都在寻找她们,却终是没有找到。今天,我们团聚了。 有了她们,我将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也是我们的家。 两周以后,干妈顺利出院,我们将这个家从病房搬到了捌号院子里的那栋俄式别墅中。干妈分别给我、香香和山杏姐各配了一把别墅的钥匙,从此以后别墅里便充满了我们的欢声笑语。 在干妈出院之前,为了保证这栋别墅不再出问题,马三对别墅进行了全面的整治,包括叫来园林公司对周围树木花草重新修剪,对外墙壁的颜色以及门窗的位置进行调整,对于房间里的一些陈旧用品和设施进行了更换,并重新设置了别墅的灯光,又添加一些必须的“镇”物。 当然,这都是经过干妈同意了的。 干妈原来就打算在搬进去住以前,对房子进行一个整体的装修,后来因为没找到合适的人选,又加上不想麻烦别人,就放弃了。 见山杏将干妈当成了亲妈,芸芸又特别喜欢这个奶奶,马三在别墅装修上可是花了一些心思和功夫,努力尽善尽美。 说来也邪性,马三在别墅装修过程中又遇到了一些离奇的事。 按照计划,别墅里的所有下水道都要更换的,包括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在更换雨水管道时工人们发现,四条下水管中有三条管道的出口都长了一棵不知名的小树苗,虽然只有一尺来高,但它们的根须从屋顶沿着管道内壁,一直长到了地面上,而且将管理塞得严严实实。 当工人们用斧头将那些根须砍断时,竟然有红色的液体汩汩流出,就像鲜血一般,同时那些根须仿佛感知到了疼痛,开始扭动,萎缩。 在场的工人立时被吓傻,纷纷扔了手中的刀斧不愿再继续。 马三不愧为盗墓贼出身,他亲自出手将那些根须拔出,用利刃将其断成了几截,然后浇上汽油一把火烧了。 不过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那些根须燃烧了很久,到最后化成灰的那一刻,居然发出了类似婴儿哭泣的声音。 如果说这雨水管道里的根须邪性,那么通风管道里的飞蛾就有一些诡异了。 这栋别墅的通风管道实际上就是那根高高的烟囱,由红砖砌成,内部连通了各个卫生间和厨房,外面从房顶中间冒出,像士兵背的钢枪。 马三并没打算拆除它重建,只想将里面的积年尘灰清理一下。 可没想到这一清理竟然像捅了马蜂窝,不,不是马蜂窝,是飞蛾巢。成千上万只飞蛾涌了出来,接着就是铺天盖地在空中狂舞。 与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灯蛾不同,这种飞蛾的翅展达到了5公分,全身显现出血红色,颈板及胸部有黑色纵带,腹部窜出4条灰色的绒毛触手,长度都超过了翅展,极其恐怖。 更为可怕是,它一旦落在人的身上,就会引起剧烈的刺痛。 工人们纷纷逃跑,腿脚慢的脸上脖子里尽皆中招,疼得哇哇乱叫。大概过了十几分钟,那些飞蛾才安静下来,重新回到了烟囱里。 见识了飞蛾的厉害,工人们再次闹起了罢工。 没办法,马三只好再次亲自出手。他找来四根油松木缠上白布,再浸上煤油做成火把,同时点燃扔进了烟囱里,再用一块铁板将烟囱口盖住。 霎时间,烟囱里噼里啪啦乱响,滚滚黑烟伴随着阵阵恶臭烟从囱口铁板的缝隙间冒出...... 鉴于出了根须和飞蛾的怪事,马三决定将下水管道和通风管道全部拆除重建,尽管花了不少的功夫和钱,但换来了安心。 装修过程中出现这两起离奇事件不是我亲眼所见,但最少有三个人向我讲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其中包括一名物业人员。 基于他们描述的一致性,所以我认为,这是可信的。 当然,这些事情都没有告诉其他人,即使告诉别人也没有几个人相信。 第一百九十六章 大牛哥被拘留了 大牛哥被刑事拘留了,罪名是强奸。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犯强奸罪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或者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如果强奸罪名成立,大牛哥能被判死刑。 大牛哥是在村里被警察带走的。当时人们刚刚吃罢早饭,街巷上全是人,有去地里干活的,有走亲戚去的,也有出来找人说闲话的。 当时大牛哥还在沉睡中,前一天晚上他带着民兵治安巡逻队值夜,凌晨两点多才回来,实在困得要死。 自从民兵治安巡逻队组建以来,村里村外的治安好了许多,平日里那些鸡鸣狗盗之辈要么改邪归正,要么就躲得远远的。 大牛哥的能力有目共睹,二叔不在的日子,他不但将砖厂打理的井井有条,还将村里和族里治理得秩序井然、百业兴旺。 与二叔不同的是,大牛哥管起事情来,总是有说有笑,往往在嬉笑怒骂之间解决了矛盾,调和了关系,让大家都和和美美地过日子。 正因如此,村里竟然有了让大牛哥替代二叔当村委会主任的声音。 子承父业看上去有点封建专治的味道,但在许多时候却是最好选择。 就在大家期待着大牛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时,警车拉着刺耳的警笛开进了村子里,带走了他。 警察抓人向来是没有人敢阻拦的,但这一次例外。 就在那辆押着大牛哥的破警车即将开出村子时,六爷挡在路中间。 六爷是小兰姐的姨父,也就是大牛哥的姨丈。爷爷去世以后,村里需要老人出面说话的时候,他往往第一个站出来。 在爷爷的口中,六爷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一辈子跟在爷爷后面提鞋,虽然露脸的机会不多,但也没有遭受过多大的磨难,一生也算是安稳。 到了花甲之年,六爷突然就硬气了。 当然,六爷的硬气是有充分理由的。首先是亲上加亲,他的内侄女小兰嫁给了村主任的独生子大牛哥,并成功受孕待产;其次是三个儿子的实力在村子里首屈一指,无论是手下的功夫还是腰包里的钱;最后是三个儿媳,尽皆继承了她们婆婆的“母老虎”凶悍作风,无论是骂还是打,村里无一妇人能敌。最难能可贵的是,六爷的儿子儿媳之间关系和睦、宜室宜家,颇让外人眼红。 在农村,兄弟众多就是实力,财大气粗就是势力。有了实力和势力,就不惧任何威胁,就敢于反抗任何欺压,也挑战任何权威。 六爷拦住警车,就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 “老头,你找死?”警车司机像是蛮横惯了,见有人敢阻挠执法,将头从车窗伸出来,张口就骂。 千百年来,“惧官”成了国人身上既深又重的人格缺陷,普通老百姓见了官会顿生出矮来,见了吏就会生出怕来。 也正因为如此,官吏豪横司空见惯。 想着那位警车司机也是如此,可惜他的“豪横”用错了地方。这里是民风彪悍地李家村,面对的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刁民。 就在那司机“找死”的话刚说出口,一坨带着骚臭味的泥飞来,不偏不倚正呼在他的左脸上。 此时警车周围已经聚集起近百人,且人人义愤填膺。 就在人群的最前面,距离警车仅一步之遥的地方,有一个满手的都是泥巴男孩,八九岁的样子,身体壮实,神情愤怒。 这男孩村里人都认识,正是六爷膝下的大孙子,李伟峰。很显然,警车司机脸上的臭泥出自于他的手。 那司机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车前的六爷身上,压根就没有看到从车后方偷偷靠近的男孩,也就没躲过这一击。 平常威风惯了的警车司机哪里受过这种屈辱,他怒不可遏,推开车门钻出车子照着男孩的脸上就是一巴掌。 警察当众打小孩?男孩没有想到,村里人没有想到,估计连车里的其他两名警察也没有想到。 男孩愣了有三四秒的样子,哭喊着一头撞向了那名司机。 与男孩一起撞向司机还有六婆,村里村外有名的“母老虎”,相比这下,六婆的哭喊声更大,像是撕心裂肺。 那司机见到如此场景顿时慌了手脚,急忙将撞向自己的男孩和老人向外推,男孩没有推动,老人却一推就倒。 “警察打人了啦!”就在六婆倒下的那一刻,一声惊叫适时响起。 这声惊叫仿佛吹响了进攻的号角,七八个村妇在男孩母亲的带领下冲向那名警车司机,而十几名年轻后生紧随其后,跃跃欲试。 司机见势不妙,慌忙摔开男孩,一闪身钻进车里,锁上车门,摇上车窗,再也不敢出来。 只是车窗没有来得及全部摇上去,露了一条三指宽的缝隙。 有了这三指宽的缝隙,才让这些村妇的怒火有了宣泻的窗口,她们将自己的"太太口服液"毫无吝啬地吐出去,无情的“糊”在那名司机的头脸上。 一边是警察龟缩在警车里,大气不敢出,一边上百名村名围在车旁,群情激愤,眼看着日近中午,双方的对峙没有丝毫缓和的迹象。 这时,村外再次响起刺耳的警笛声。 抬眼望去,又有两辆警车呼啸而来,车后带起一路扬尘。 见来了援兵,车内三名警察的气焰又嚣张起来,开始抬起头,隔着车窗玻璃与外面的村妇们互怼。 村里的妇女正愁没有观众,见有外人来,就骂得更起劲了! 新来的两辆警车很聪明,他们并没有开进村子,而是早早地熄了火,一前一后在村外停了下来,摆一副说走就走的架式。 有六人钻出了警车,其中四名警察,两名便衣。 待走近一看,四名警察衣着整齐,威风凛凛,两名便衣中有一位认识,是经常陪同各级领导来村来视察工作的牛镇长。 牛镇长充当马前卒,豁开了喧嚣的人群。 到了被围困的警车跟前,“场景”已经为他们摆好,满脸是血的男孩子坐在车旁嚎啕大哭,年过花甲的老人躺在地上人事不醒。 第一百九十七章 群体事件 押送大牛哥的警车被上百村民围堵在村口,现场群情激愤。 大牛哥是因为强奸罪被带上手铐,押在警车里的,警车还有三名警察。 说是警察,但从着装上看,除了身边这名年轻小伙子是正儿八经的警察以外,其他两名中年人都是辅警。 辅警的全称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是依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设立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 辅警的概念起源于海洋法系。海洋法系认为,社会治安应该由政-府和民间共同承担,因此,海洋法系的国家,民间自己组织辅警,协助正规警察维持社会治安。我国国内实行的是大陆法,坚持政-府应对社会安全负起全部责任,不设辅警,却由于社会现实的改变,设置了辅警。 因此,从诞生之日起,国内的辅警是个怪胎。 不可否认,这些年广大的辅警们拿着微薄的薪水,在协助民警执法、维持公共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功不可没。 但是,个别辅警狐假虎威、仗势欺人的事件也是层出不穷,甚至执法违法、乱法,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 在大多数农村人的眼中,辅警与警察就一是回事,都是带枪的公家人。 如前所述,村民围堵警车的原因并非不想让警察带大牛哥走。公家人执法,代表的是国家和政-府,岂是几个农民能阻拦了的? 六爷拦住警车,只想问问大牛哥被拷走的原因。 警察什么都没有说,就要带大牛哥走,六爷肯定不会答应。 二叔被县纪委叫走了,二婶又去了西安,家里只剩下大牛哥一个,可不通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被警察抓走。 因此,六爷也并非要阻碍警察抓人,他只是想问问原由,好给族人一个交待,给二叔二婶一个交待。 没在想到那开车的警察太蛮横,张口就骂人,骂的还是老者。 现实中,再也没比骂一个老者更令人生气的人,更不要说是骂人是一名穿着警服的辅警,被骂的是一位并无过错的老人。 更没想到这些警察太没有眼色,竟然当众殴打孩子,推搡老人, 都知道,时下人们最在意是孩子和老人,最惹不起也是孩子和老人。但他们凡有一点事情,哪怕只是针尖大的事,都不得了,都放不下。 再说,被骂的老人六爷在族中辈份高,在村里有威望,被打的小孩又是他长孙,向来民风彪悍的李家村人能放得下? 围堵警车成了必然,摆出“场景”也成了必然。 在这个特别设定的场景里,满脸是血的男孩子坐在车旁嚎啕大哭,年过花甲的老人躺在地上人事不醒,众人愤愤不平…… 眼见着一场小规模的群体事件即将发生,村外又来了两辆警车。 车上下来的警察和干部并没有理会村民为他们摆好的“场景”,而是找一个高处站上去,开始用扩音喇叭大喊起来。 “村民们,请立即远离我们的执法车辆!请立即远离我们的执法车辆!” “村民们,你们正在妨碍我们执行公务,妨碍我们执行公务是犯罪行为,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是要判刑的!” “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你们的行为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你们……” 喊话的不是村里人都认识的牛镇长,也不是穿着警服的警察,而是另外一名身着便衣的像个领导模样的中年男人。 说话听声,锣鼓听音。从这位中年男人的喊话,许多聪明的村民听出了威胁的味道。显然,他们是来镇压的,不是来了事的。 李家村人千百年来“吃软不吃硬”,不怕官,不服管,不怕坐牢。 如今有人欺负着头上来,身体内的血性瞬间被激活,村民们口中大喊着“警察打人,道歉”的口号,将那警车围的更严实了。 此时,谁也没有注意到,站在人群最外围的中年妇女偷偷回家去了。 她叫青青,老光棍老杜的城里媳妇,一个有头脑又见过些世面的文化人。 青青已经怀孕了,按理说这种场合不应该来,可是放心不下丈夫老杜,这才冒险跑来,站在老远的地方监视着。 老杜最近爱出风头的毛病又犯了,但凡村里有个大事小情,他都扑上去,能出力就出力,能出主意就出主意。这样虽然提高了他在村民中的声望,却着实让青青放心不下。就比如上次打群架,数他受伤最重。 知道媳妇在监视自己,老杜老实了许多,但还是站在了人群最前沿。他一边关注着现场的事态发展,一边用眼角的余光瞄着媳妇。 这种混乱的场面,他很担心媳妇青青的安全。看见青青匆匆回家去了,他的心里骤然轻松了许多。 “村民们,你们正在违法犯罪,你们正在违法犯罪!” “村民们,请迅速离开,请迅速离开!” “村民们,否则我们要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 “村民们,请……” 扩音器的呐喊声还在继续,只是有些嘶哑,有些苍白。后来,见喊话实在没有作用,他们就放弃了。 放弃了喊话不等于放弃对围困警车的施救,他们六人商量了一下,打算由牛镇长带头,两警察护住左右,两名警察断后,一步一步向人群中心移去。 这是一个大胆的决策,冒着被群众怒火吞噬的风险。 他们之所以敢冒这个风险,是因为他们发现,围堵警车的都是村里的老弱妇孺,没有一个年轻男子参与。 这说明,村民的行为是有理智的,并没有到疯狂的那一步。 有理智就好,就会懂得畏惧。 冲破数十名妇女的层层围堵,六人终于到了警车跟前。 他们原以为,只要能挤到警车前面,再豁开人群为其开道,就可以让警车解困。 他们想错了。因为警车的旁边除了那个特别设计的“摆设”以外,前后各立了两个巨大的石碌碡。 第一百九十八章 “强奸”的罪名太大 大牛哥最终还是被警察带走了,罪名是涉嫌强奸妇女,走时刚刚还人事不醒的六婆哭嚎了大半天。 六婆是替二婶哭嚎的,也是在替大牛哥的媳妇小兰姐哭嚎的。在我们那里,家人被抓走之后总要哭嚎的,这是要告诉老天爷,告诉在场的所有人,他们是被冤枉的。哭嚎的时间越长,声音越大,他受的冤就越深。 大牛哥是冤枉的吗?六婆并不敢肯定,但这个过程要走。 如前所述,大牛哥是六爷的本家侄孙,又是娘家外甥女婿,家里其他人又都不在,这个时候她不出头谁出头? 关键时候才能显现两家人关系的远近。 关键时刻帮一把,人才会记你一辈子好。 六婆的行为得到了全村人支持,尽管他们不都相信大牛哥是被冤枉的。 这些年电影电视里有钱人包二-奶、养小三、小四的故事太多了,大牛哥作为李家村的最有钱的人,谁敢保证他就没有那个花花肠子? 再说,警察敢拿手铐拷人,有些事情已经不是空穴来风。 大牛哥被警察拷走的当天下午,我就赶到了县里,一同回来的还有马三。 在接到胖子电话,听到“强奸”两个字的时候,我就知道一定是女出纳红霞怀孕的事情“发”了,而且是以最坏的形式“发”的。 如你所知,红霞是大牛哥砖厂的出纳,在一次应酬之中与大牛哥都喝醉了,被刘二狗送到了宾馆,住进了一间房里,醒来后就怀孕了。 红霞不能确定孩子是就是大牛哥的,但她没有说。总要有一个人为这个孩子负责,而她一个山沟沟里出的未婚女娃,负不了这个责。 好在大牛哥也不能确定这个孩子不是他的,只好捏着鼻子认下了。 几周前,已经怀孕五个月女出纳红霞在留下一封信后就失踪了,因为事发过于蹊跷,当时我的心里就有了不好的预感。 听到大牛哥因为“强奸”被拘传,我马上就想到是这里出了问题。 我自认为是一个遇事冷静的人。 以前有爷爷在,家里出了什么事情都是爷爷做主,我只是无忧无虑地生活。后来爷爷不在了,二叔又挡在了我的前面,遇到什么事情依然轮不到我,我还是无忧无虑地生活,所以我的这个优点一直没有得到展现。 如今,二叔被县纪委禁足在县城的飞凤宾馆,大牛哥又进这了局子,家里的男人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展示自己能力的机会到了。 挂了胖子的电话,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我给自己点了一根烟。 在袅袅的青色烟雾中,我将面临的问题分析一遍。 第一,要将二叔从那种不明不白地组织调查中解放出来。 二叔在村里县里混了一辈子,其人脉资源虽谈不上多么强大雄厚,但与我相比,却不知要好到哪里去。只要二叔走出宾馆,他的人脉资源就能得到充分利用,办起带来才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二,要将大牛哥的事情弄清楚,包括警察认定“强奸”的依据是什么,是谁用了什么手段将这件极其隐秘的事情翻了出来。 另外,“强奸”的罪名太大,一旦落实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必须找到当事人,将真实的情况挖掘出来,绝不能让大牛哥受这不白之冤。 我相信大牛哥是冤枉的,即使天下所有人都怀疑他。 第三,要将砖厂以及村里、族里的事管起来。 砖厂是我们家的根基,也是我们村里人的根基。如果砖厂出了问题,村里许多人的饭碗就会出现问题,我们家的经济就会出现问题。 现在办事情,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当然,除了钱,办事情还需要人,特别是自己人,自家人。 屈指一算,眼前的自家人有我、二婶、小凤、小兰姐、小东,虽然还有香香,但因为我与她还没有订婚,充其量只能算半个。 二婶要侍候小兰姐坐月子,妹妹小凤刚读研究生,学习任务重,我不打算告诉她们,免得她们担心,再说她们也帮不上什么忙。 小东虽然只是与小妹妹订了婚,但按照我们老家风俗,订了婚就是一家人,所以这件事情他必须知道。 按理说香香目前只是我的女友,家里的事情不应该麻烦她,但她的睿智让我非常钦佩,处理这种事情她比我在行,所以本着人尽其才的原则,我打算将她拉进来,做我的军师。 以上思考和决定,足足花了我一根烟的功夫。 半个小时以后,我们三人几乎同时到了小东亲哥马三的古玩店里。 我将会面的地点选在这里,不仅仅是因为这里地处西安市中心,交通方便,更是因为马三的社会阅历丰富,能给我们一些好的建议。 我介绍了情况,并说了我的想法。 在说到二叔被组织调查时,小东听得很仔细。他毕业后一直在政界里混,自然对其中的门道了解得更清。 在说到村里接而连三地出事,马三则是心事重重的样子,仿佛这些事情与他自己有天大的关系,眉头紧锁,一言不发。 等我说完,我们几个人都沉默了。 后来还是香香先开了口,她的建议很简单,分工合作,积极主动。 她建议,在人脉和资源共享的基础上,我们每人根据自己条件和特长,选择自己主攻的方向,主动出击,争取实现突破。 听到香香的建议,小东当下表示,将二叔从组织调查里解救出来的事情由他负责,他将以国家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身份,前往我们县城。 我很清楚这国家“审计”的威力,它定能让我们县上那些头头脑脑们晚上睡不着觉,白天如坐针毡。 小东刚刚说完,马三就开了口。 他表示,自己想去村子里守着,一是帮我们看家,二是可以盯着砖厂运营,防止一些宵小之辈乘机作乱。 我相信马三有这个能力。 相比村里的乡亲,马三终究是见过世面的人,再说他手下的功夫不弱,又在村里露过面,村里人都认识他,行起来事来也方便。 可是,他曾经是一个盗墓贼,我能相信他吗? 第一百九十九章 二盗将军墓(上) 当盗墓贼马三提出要去我们村子里看家时,我犹豫了。 七年前,他与姚小文去我们村里盗墓,被我爷爷和五叔发现并打败,此事乃我亲眼所见,绝不会有假。 如今,他的弟弟与我的妹妹李小凤订了亲,他的媳妇又如亲姐姐一般待我,我又与他有了一些交情,就不想相信这是真的了。 不想归不想,事实终归是事实。 看了一眼身旁的山杏姐,我最终点了点头。 通过近半年的交往,马三的人品还是值得信赖的,特别上次他带着我去给干妈的别墅除鬼,令我刮目相看。 再说我们两家已经结了亲,那就成了一家人。既然是一家人,就是不说两家,就应该相互相信,相互帮助。 小东解救二叔,马三看家,搭救大牛哥的事自然落在了我与香香的头上。 大牛哥是因为涉嫌“强奸”被警方拘传的,这定然离不开女出纳红霞怀孕和失踪的事,其中原委我与香香最清楚。 因此,找到女出纳红霞是挽救大牛哥关键。 鉴于她已经怀孕五个多月,又怀的是双胞胎,我们推测,她不会走的太远,应该还在西安市内的某个地方。 对西安最熟悉的莫过于香香了。她在西安生,西安长,西安的门牌楼坊和大街小巷没有她不知道的。所以我将寻找女出纳红霞的任务交给了她,我相信她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因为事情紧急,在商定完对策后,我与马三立即动身往县里赶。 很快,车子就出了市区,上了西宝高速,我看了一下表,已是下午五点。 天阴得很重,像浓墨点染的宣纸,却终没有落下雨来。可能是刚刚过去的几个小时太劳神,我有些困了,闭上了眼。 等我再次睁开眼,车子已到了县里。 根据事先安排,我们先与胖子会合,再一同去飞凤宾馆找二叔了解情况。 在一家建设银行的门口我们看了胖子,从脚下的一堆烟头来看,他在这里已经等很长的时间。 胖子一改往日嬉皮笑脸的模样,神情严肃。 “怎么才回来?!”他轻声抱怨了一句,像抱怨,又像是感叹。 我与马三没有回应,车子再次启动直奔飞凤宾馆。 宾馆里人来人往,二叔却没在。据宾馆服务员说,下午一点左右二叔被县委的人叫走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我们三人在宾馆的大厅里等了一个小时,还是没有看到二叔的影子,抬眼看门外,街上的路灯已经亮了。 “回吧!也不急这一天!”马三起身说。 告别了胖子,我们驾车上了通过往村子的公路。此时,阴沉的天终于落雨了,而且雨势发展很快,眨眼之间就从小雨转成了大雨。雨水就淹没路面,大地笼罩在一片漆黑的雨雾之中。 因为雨大路又不好,车开的很慢,回到村子里时大多数村民已经熄灯睡下了,除了雨声中和几声狗叫,村子里一片安静。 我先领着马三去了二叔家,那里有一间房子是二叔给我准备的,里面床褥一应俱全,还带有一个独立的卫生间,太阳能的水即使下雨天也能洗澡,给马三临时居住再合适不过。 安顿好马三,我回到自己家里。此时外面的雨小了些,因为在车上睡了一觉,还不是太困,就看了一会书,这才睡去。 睡梦里,我看见马三,也看见了爷爷。 爷爷还是七年前的那个样子,黑衣黑裤,腰间上系了条黑腰带,手上拿着那根两尺多长的烟杆,双目炯炯有神。 马三却是现在的样子,胖了,也白了,但手上短刀却依然锋利。 奇怪的是,他们二人却没有动手打斗,反而并肩站在了一起,在他们面前,有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人影。 我看不清他的脸,天似乎在下着雨,雨中的他有些萧瑟。 “你回来干什么?”爷爷质问那个人,声音里充满了愤怒和失望。 那人没有回答,也没有动,像一块石头。 “他是不是你派来的?”爷爷看了一眼马三,又厉声问。 那人还没有回答,却点点了头。 爷爷似乎对此非常生气,他挥起手中的烟杆向那人打去。 爷爷的身法很快,仿佛黑夜里的一道如闪电,这让我想起了当年他在老桃树下削制桃木橛的情景。 那年为了整治大土堆附近的“鬼打墙”,爷爷半夜领着我与黑子,到了老桃树下,以极其矫健的身法蹿上桃树,手起刀落,一根婴儿胳膊粗细的枝干与他一同落下。没等到那枝干落地,他手中的刀又一次挥起。片刻的功夫,四个半尺来长的木橛削成。 爷爷的身法快,对面陌生人的身法更快。没等爷爷的烟杆落下,他已经退出两三步远,此时,我看了他的脸上的狞笑,也听到了笑声。 见爷爷一招落了空,马三出手了。 马三手中的短刀明晃晃的,透出层层杀意。 那陌生人似乎很害怕马三手中的刀,四处躲避。可是马三的追杀的速度太快,顷刻间手中的刀就抵住了那人的后背。 就在马三的刀行将刺入那人身体时,枪响了。 马三中枪后痛苦地倒在了地上,眼耳口鼻中开始流血。 此时,陌生人脸上的惊恐再次变成了狞笑,而且笑声刺耳。 狞笑中,他将枪口对准了爷爷。 爷爷并没有退缩,反而迎着枪口走了过来。他越走越近,越走越愤怒,手中烟杆开始抖动...... 我拼命的呐喊,想要拦住爷爷,又想挡在爷爷前面。可是我的两条腿像是被钉在了地上,不能挪动分毫。 终于,枪声再次响起,爷爷倒在了血泊中。 就在爷爷倒下的那一刻,我的腿脚突然能动了,我也从梦中惊醒。 是梦,真的是梦,还好是梦。 我坐起身子,稳了稳心神,又揉了揉了眼睛,再向窗外看去。 外面天色大亮,雨也停了,只是老天爷还阴着脸,像是与谁赌气似的。 这时,我突然想起了马三。 也不知他昨夜睡得好不好,是不是与我一样做一夜的梦? 第二百章 二盗将军墓(下) 当我躺在床上做梦时,盗墓贼马三又出动了。 马三是来我们村子里给二叔看家的,半年前他弟弟马小东与二叔的女儿李小凤订了亲,成了一家人。现如今二叔被调查,大牛哥被拘传,二婶又去西安侍候小兰姐坐月子,家里和砖厂一下子无人照看。 我原本没有指望他能来,终究七年前他在我们村子盗墓时碰过壁,可是他还是来了,而且还是主动要求来的。 对于马三来我们村子的目的我怀疑过,我怕他死性不改,继续打将军墓的主意。那将军墓是我先人的墓,就是豁出命来,也不能让他挖了。 后来转念一想,我又打消了怀疑。 现在的马三已是拖家带口之人,家资颇丰,还会干这缺德带冒烟的事?那盗墓可是有损阴德的,他就是不为自己考虑,也会为那一双儿女考虑的。 基于此,我认定马三不会重操旧业。 可是,就在我带他住进村子的第一夜,他还是出去了。 他身着夜行衣,身背双肩包,手持弓弩,一头就扎进了那雨雾之中。 雨不大,风却不小,斜斜的雨丝打在脸上,有几分冰凉。 冰雨中,他神情坚毅,目露凶光,动作迅捷,没有一点挖墓盗宝的样子,倒像是去寻仇杀人。 村街上的路灯像是坏了,四周漆黑一片。马三借着夜幕的掩护,悄悄出了村子北门,往那大土堆的方向奔去。 路两边都是整齐排列的玉米,有一人多高,乌压压一大片,像是接受检阅的军阵,而那棵几百年的老桃树站立在军阵前,就像一名身经百战的将军,正用冷峻的目光扫视着这支风雨之中的军队。 过了大土堆,右边是一排白色的塑料大棚,有七八座,格外显然。左边还是玉米,只是稍微矮小一些,但更密实了,有点风雨不透的感觉。 在这片厚实的玉米地当中,有一个二层小楼矗立在那里,有些突兀。 像是商量好要将黑色还给黑夜似的,那一晚路灯熄了,塑料大棚前的灯也熄了,就连二层小楼上那座瞭望亭的长明灯也熄了。 马三并没有走大路,而是钻进了玉米地,在青纱帐的里穿行。 他脚步很轻,身形灵活,在风声和雨声之中没有带起一丝异响,就像是黑夜里的一个随风飘动的黑色幽灵。 在距离塑料大棚还有五百多米的时候,马三停了下来。他从怀里取一个望远镜,架在鼻梁上向大棚方向望去。 这是一个夜视望远镜,有效观测距离接近八百米,是马三花了大价钱从黑市上买的,据说是正儿八经的美军正式装备。 观察大约十五分钟,望远镜里没有发现什么,马三收好望远镜,带好弓弩,扭头向大土堆的东边奔去。 马三记得,大土堆向东三里左右的地方曾经有一片小树林,小树林的旁边是一块坟地,那座将军墓的盗洞就在这块坟地里。 七年过去了,小树林可能变成了大树林,也可能早已不在了,但那块坟地一定在。在农村,坟地就是村子的根,只要村子在,坟地就会在。 在距离坟地大概五百米地地方,马三再次停了下来观察。 这一次,望远镜里有了人影,还不止一个。 在坟地的正中偏西的地方,一个身材高大的人影蜷缩在坟堆旁,机警地向四周查看。马三知道,他一定是放风的,还是很尽职。 在距这个大人影东边三十米的地方,还有一个小人影。他躲在在一棵柏树后面,正在全神贯注的盯着这个大人影,像一匹伺机而动的恶狼。 看完这些,马三还不忘向自己的四周巡视了一遍,他可不想成为别人眼中“风景”或者“猎物”。 在确认自己安全以后,马三小心翼翼地给手中强弩上好利箭,再慢慢地向那个高大人影的方向移动。 自从出了村子,马三一直在路边的玉米地里穿行,密实的玉米叶子遮住了他的身影,唰唰的风雨声隐去他的响动,就在这神不知鬼不觉之中,马三靠近到了大约一百米的地方。 一百米到一百五十米,这是他手中弓弩的有效射程。 他蹲下身子,做了一次深呼吸,然后端起手中的弓弩,瞄准了那个蜷缩在坟堆旁的人影。 这是一把军-用弓弩,虽然是国产的,除上瞄准镜上的夜视功能,其性能绝不输于欧美的同类产品。 “嗖”的一声,弩箭破空而去。 似乎觉察到了什么,坟堆旁的那人转身向马三这边看了过来。 正是这一转身,让他亲眼看着那枝弩箭射进了自己的胸膛,一声惨叫随之传出,他便一头栽到在泥水里。 见自己一箭命中,马三心中狂喜,但并未打算就此收手。 他再次举起夜视望远镜,看向了目标。 中箭之人还在地上抽搐了,但马三心里清楚,对方已经死定了。他在弩箭上已经煨了见血封喉的剧毒,只要中箭,神仙难救。 之后马三用望远镜去找藏在柏树后面的那个人影,他早已踪影全无。 为了确保万一,马三再次用望远镜将四周巡视了一遍,没有什么异常。看来,那人已经跑远了。 跑了没关系,马三这次的目标里本来就没有他。 大概是刚才那人的惨叫惊动了盗洞里的人,有一种奇怪的声音从那边传来,像是鸟叫,又像是虫鸣。 马三没有动,静静的蹲在玉米地里,等着另一个目标的出现。 都是成了精的老江湖,盗洞里的人见外面没有人响应自己,就知道出了状况,于是安静了下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雨还在下,风声小了许多,冰冷的雨水顺着玉米叶子流进了马三的脖颈里,但他没有动,像一尊没有呼吸的雕像。 约莫过去了两个小时,盗洞里的人终于坐不住了。 他先是扔出一个布包,见没有什么动静,就匍匐着爬出盗洞,然后迅速就地打滚,躲在一个坟堆后面,一动不动。 又过去十几分钟,见还是没有什么动静,那人才慢慢向那具尸体爬去。 还没等到他爬到尸体跟前,弓弦声再次响起,一支弩箭从他的右肋下射入。此时,他才看清了面前的以尸体后背上,有半截带着黑血的箭头。 马三射完这一支箭,立刻收起各种家什,迅速离开了。 (第二卷完) 第二百零一章 盗墓贼马三杀人了 盗墓贼马三杀人了,而且一次杀了两个。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为此他准备了整整十年。 在这十年里,他制定了不下在一万种方案,假设了不下一万种可能,并做好了万全的准备,甚至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没想到真到了报仇的这一刻,一切都是那样的容易,那样的简单,就像做了一梦。 正是因为过于容易和简单,马三直到回到住处,洗了澡躺在床上,还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被马三杀死的人也是盗墓贼,十年前在河南洛阳,他的师傅姚四爷就是被这些盗墓贼害死的。 杀死他们,马三的心里没有一丝的害怕与愧疚,甚至还有一些快意。 值得一提的是,马三杀死的两名盗墓贼绝对非籍籍无名之辈,他们可是名震盗墓界,独霸邙山古墓群长达十数年的“邙山五鼠”! 实际上,等马三报仇时“邙山五鼠”只剩下了三鼠,另外“两鼠”已经死了,死在了姚四爷的毒镖之下。如今又被马三灭了两鼠,恐怕以后的江湖上,再也不会有"邙山五鼠"的名号了。 马三灭掉“邙山五鼠”的原因也不仅仅是为了给师傅报了仇,更因为他们是早就该死,而且死有余辜。 曾有人统计,在“邙山五鼠”横行邙山期间,至少有数十人直接死于其手,其中原因五花八门,有时是为了灭口,有时是为了抢地盘,有时只是因为看不顺眼,但更多的时候是为了夺宝。 在盗墓行当里,“杀人夺宝”自古就不是什么稀奇之事。 现实中盗墓贼很少团伙作案,大不了有两三个人,还往往是父子或者兄弟。这“邙山五鼠”从不单独行动,只要出手就必定是五个人,而且个个身手不凡,手段狠辣,所以很少遭逢敌手。 为了对付他们,这些年马三不只是拳脚功夫勤学苦练,还积极搜集各种选进的武器和装备,这其中就包括他在杀人过程中用到的强弩和夜视望远镜。 为了洗清嫌疑,这两样东西已经被他扔到“渭惠渠”里,随着渠水流走了。 这几天宝鸡峡正往下游调水,渠水大而混浊。 也是天公作美,当晚下了一夜的雨,而且时大时小,马三留在玉米地里的足迹已经被冲了个七七八八,根本不可能作为警察找寻他的线锁。 这也是马三最得意的地方,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死了仇家,不用付出一点代价,这才是他十年来万万没想到的。 他曾经告诫自己,如果报仇影响到自己的幸福,就立即停上。 这是董爷再三叮咛他的,也是师傅的在天之灵所期盼的。 任何时候,自己的幸福都比报仇重要。因为,自己的幸福决定了家人的幸福,决定了儿女们的幸福。 人活着为什么?还不是为了家人,为了儿女? 如今,他马三是幸福的。 一双儿女聪明乖巧可爱,妻子贤妻漂亮可人,亲弟弟积极上进争气,店里生意虽谈不上日进斗金,也是利润可观,就连那个很不着调的姚小文,如今也当了爸爸,并在他那个大学教授妻子的调-教之下,有了几份儒雅之气。 如果师傅姚四爷在天有之灵,看到自己的儿子孙子也很欣慰的。 什么是幸福?这就是幸福! 这一次主动要求来李家村给二叔看家,马三不是为了盗墓,也不是为了报仇,而是为了防止李家有人死或生伤在盗墓贼之手。 自家已经与李家结了亲,就是一家人,他不得不操心。 对于盗墓贼的凶狠和毒辣,马三再熟悉不过。为了挖墓盗宝而去杀人放火,对于他们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至于报仇,情势允许他就下手,情势不允许就坐壁上观,看看热闹。可是谁能想到,住进李家村的第一天夜里,机会就送上门来了。 当时他被我安顿在二叔家楼上的一间房子里,这间房原本是二婶二叔为我准备的,里边东西一应俱全,还带着一个可以洗澡的独立卫生间。 对于这种居住条件马三很满意,他原本就是穷苦出身,小时候放羊常常吃睡在羊圈里,虽然这些年住上了干净舒适商品房,但他并没有忘本。 忙了大半天,又驱车近两百公里,马三也有些累了,尽管是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他还是身子一挨上床,就呼呼睡去。 马三睡觉向来很机警,稍微有点响动就会醒来,这大概是童年时放羊给他留下的痕迹吧。那时山里还时常有狼出没,如果睡觉不机警些,羊一旦被狼叼走或者咬伤,他可就要挨饿了。 不给他饭吃,饿他,是爷爷奶奶"教育"他唯一的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当时父亲已经死了煤矿上,母亲又带着弟弟改嫁了,只有爷爷奶奶可怜他,给了他一个放羊的活计,才没有被饿死。 每每想起这些,马三对师傅的感激就增添一分。 没有师傅,他或许早就在那穷山沟沟里饿死了,是师傅给了他第二次生命,带给了他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刚刚睡了一会儿,马三就被一个沉闷的爆破声惊醒。 是的,就是爆破声,虽然这个声音不是很大,像是有重物从高处落下,但马三可以断定,这就是地底下进行定向爆破所发出的声响。 “难道今夜有人在盗墓?”马三大脑里突然冒出了这个猜测, 随后,他被自己的这个猜测着实吓了一跳。 一个月前,马三从一个南方盗墓贼的口中得知,自己的仇人很可能就在李家村,要盗的也正是将军墓。 当时那个盗墓贼被困在一座古墓里饿了三天,马三以救他升天为条件,换得了这个令他既痛苦又兴奋的消息。 如果他的猜测属实的话,那么眼下正在我们村子里盗墓的就是“邙山鼠”,就是他日思夜想的仇人。 去,还是不去,马三还没有决定,但他身体已经开始准备了,起床,穿夜行衣,检查武器装备等一连串的动作做得一丝不苟。 他,太想为师傅报仇了。 第二百零二章 田寡妇的不祥预感 杀完人的马三回到住处,洗了个澡,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 他感到很累,却睡不着,只要一闭上眼,杀人的整个过程就会在脑海中放映:雨夜,荒坟地,盗墓贼影,给弓弩上箭,扣动扳机射杀…… “杀人比盗墓累!”马三由不得在心里感叹。 的确,盗墓是取死人的财,杀人是夺活人的命。 死人爱财,却终究死了,如果不出什么鬼怪,任由盗墓贼折腾。活人却不一样,他们有智慧,能抗争,弄不好就会被反杀的。 因此,过去盗掘一座墓,马三最多准备两三个月,而为了这一次杀人,他却筹划了整整十年。 也许是师傅在天之灵保佑,整个报仇杀人的过程极其顺利,也十分完美,就像一名小偷顺手牵羊摘走了路边树上的一只柿子。 我知道马三是盗墓贼,却没有想到他还敢杀人。 盗墓与杀人虽然都犯法,却有很大的不同。盗墓是与死人打交道,谋的是财,有话好商量。杀人是与活人起冲突,要的是命,没有商量。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盗了人家财,大不了挣了死还他就是。要了人家的命,却要用命来抵。 在命的面前,什么是浮云,包括财、色、名。 躺在床上的马三静静地等着警笛的响起,警车的到来。 人命关天,两条人命,更非比寻常,够这个偏远县城的警察忙活一阵子。 人虽然是他杀的,但在他看来,警察找到他的身上,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且不说昨夜的雨冲去了他行凶的所有痕迹,只是被杀之人盗墓贼的特殊身份,就一定会引着警察往糜子地钻。 天亮了,雨也停了,马三苦等的警笛终没有响起,反倒是田寡妇的哭嚎之声响彻了整个村子上空。 如果记性好的村民一定不会忘记,田寡妇上一次如此嚎哭还是在两个多月前。 那时她与小木匠不清不楚的住在一起,村里许多老头老太太都看不惯,强烈要求二叔“管管”! “管管”?怎么管?同居又不犯法! 二叔开始时很是为难,后来乘着田寡妇要承包土地种草莓的时机,支使几个村里的后生,硬生生将小木匠从田寡妇的炕上撵了出去。 二叔是我们李家村的村主任,又是代理族长,有些事情他再为难也要去整治。 有人说二叔这是棒打鸳鸯,还有人说二叔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更有恶毒之人说是二叔眼馋田寡妇之美色。 当然他们都是偷偷地说,背地里说,明面都为二叔如此“整治”叫好。 小木匠虽然个子矮了些,但腰包里有钱,又勤快、开朗,更为难得的是很会讨女人喜欢,这一切都让田寡妇着迷。 眼见着心爱的男人被打跑了,她自然伤心难过。 在农村,女人伤心难过最常见的表达方式,就是在村街上放声哭嚎。据说,村里哭嚎功夫最厉害的女人,可以不吃不喝嚎哭一整天。 田寡妇哭嚎的功夫不算是最好的,但以她李家村最凶悍的泼妇之名,也绝不会差不到哪里去。 如哭如诉,如歌如泣,似有天大的冤枉,似要感天动地。 对于田寡妇来说,二叔上次“整治”的确有些残酷,但结果还是好的。在“不结婚,就滚蛋”的威慑下,小木匠乖乖地取来了结婚所需的手续,老老实实地与田寡妇去镇上办了结婚的手续。 再婚的田寡妇是幸福的。 小木匠不仅给她的身体带来了慰藉,还给她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美好的希望,投资建草莓大棚,请来“草莓客”传授技术,这一切都让她的精神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她,曾经的寡妇兼泼妇,终于走到人面前了。 田寡妇的故事马三自然不清楚,但她的哭声却让马三有些心神不安。 “难道昨晚杀死的两人与村里的女人有关系?” 马三的估计没有错,他们还真是有关系。 这一阵子,田寡妇已经觉察出小木匠的不对劲,整天心事重重,说话心不在焉,就是连以往热衷的床上运动也总是敷衍了事。 “也许是年纪大了?或者是因为草莓大棚里的活太累了?”田寡妇总是这样在心里安慰自己。 与小木匠一起不对劲还有他的两位表哥。 这两位表哥是以“草莓客”的身份到我们村子来的,他们吃住在田寡妇的草莓大棚里,平常很少到村子里来,也鲜见与村里人打交道,只有在村里的麻将场上见过他们。 村里人没有见过种草莓,自然看不出他们种草莓技术的高低,不过从大棚里茁壮成长的草莓苗来看,还是有几把刷子的。 据田寡妇与村里人讲,用不了三两个多月,她家的草莓就可以大量上市,到时只等着坐在地头数钱了。 对于这两个为自己种草莓的夫家表哥,田寡妇是万般尊敬的。在她的心里,他们就是自己的财神爷,是自己发家致富的希望。 也正是出于这种考虑,田寡妇对他们不敢有丝毫慢待。 对于田寡妇的殷勤,两位表哥不也不拿大,草莓大棚里干活很是卖力不说,还常常帮他们两口子干一些重体力活,真像是一家子亲戚。 小木匠说他们是亲戚,田寡妇是不信的。 他们三个除了都操着河南口音以外,外貌上没有丝毫的相像。再说,他们的关系很好,却不像是亲戚之间,更像江湖上的哥们兄弟。 自从这两个表哥来了以后,小木匠就以学习草莓种植技术为名,经常住在草莓大棚里,还搬出一句俗语:“想要学得会,先跟师傅睡!” 对此,田寡妇没有任何意见。 那家女人不希望自己的男人能学习上进?睡就睡吧,又不是与别的女人睡。再说自己守了十几年的“寡”,也不在乎这一天两天的独守空房。 好在小木匠很是识趣,每周总会有三两天住在家里。 然而,这一切平衡就在不久前打破了。足足有三个星期,小木匠只回家住了两晚,其中还有一次是因为伤了腰。 这按理说草莓大棚里的活虽说繁杂,却没有什么重活,怎么会伤了腰? 别外,田寡妇还发现,小木匠的那两位表哥也不再安心干活,三天两头地往外跑,像是采购什么东西,而且还神叨叨的。 一种不祥的预感开始在她的心里升起,她有些害怕了。 第二百零三章 田寡妇的男人跑了 田寡妇不祥的预感终于应验了。 这天早上醒来,身边不见了丈夫小木匠,再往炕头一看,炕柜开着,存钱的檀木盒子连同包裹的红布被扯了出来,张着大口横摆在炕边。 田寡妇顾不得自己上身还光着,扑到盒子跟前。 还好,存折还在,不过里面的现钱没有了。 “家里进贼了?”田寡妇正欲喊人,却猛然发现,连同现钱不见的还有小木匠的证件和他们的结婚证,随及心生疑窦。 她没有叫醒还在沉睡的女儿,胡乱套上一件衣服,趿拉着鞋,失魂落魄般匆匆往草莓大棚跑去。 九月底的清晨已有几分寒意,冷风吹落的片片黄叶更显出几分萧瑟。抬眼望天,阴云密布,一行心急的大雁飞向南方,不进传来几声凄厉地鸣叫。 农村的人起得早,还不到六点,村街上已是人影绰绰。有倒尿盆的,有打扫门前的,也有挎着篮子扛着锄头往田里去的。 田寡妇心中火急,路上撞见几个邻里都没来不及问,对方则被她那副蓬头垢面、心急火燎的样子吓了一跳。 跑到草莓大棚跟前,她径直揭起草帘进去。 里没有人,平常整洁的床铺零乱不堪,床头的两只行李箱子被人挑开,里面的东西也被扯了出来。 田寡妇认得出,这两只行李箱子是“草莓客”的。 再看大棚里的草莓苗望去,还好,一片绿油油的,长势喜人。 “走了?都走了?”田寡妇实在不相信这是真的,又再一次往村里跑去。 她想回家再看看,说不定小木匠正在家里寻她。尽管她的意识告诉她,这根本不可能,这只是她的幻想,但她还是想去看看,好让自己死心。 家里没有人,他们真的走了! 田寡妇终于支撑不住,瘫坐在门槛上哭嚎起来。 村里人有些日子没有听到田寡妇的哭嚎了,以前的哭嚎声中有委屈,有伤心,但更多的是对这个世界的不满,是对这个社会的控诉,而今天,则彻彻底底的是绝望,是痛苦,是无奈。 我是在去找马三的路上听到这哭嚎声的。 在农村,听到妇女的哭嚎稀松平常。许多时候,这只是她们表达情绪、抒发感情的一种方式,就像小孩子哭、小鸟叫一样。 因此,我没有理睬是谁在哭嚎,径直往二叔家走去。 到了二叔家,马三已经洗漱完毕,正在平房顶上伸胳膊踢腿。看来,这个初来乍到的“盗墓贼”没有丝毫的局促和不安。 “昨晚上睡得可好?”我随口问。 “还好!”他也随口答。 但我从他布满血丝的眼中可以看来,他有些言不由衷。 这也不奇怪,我们村子距离陇海铁路太近,过一列火车家里的房子就仿佛经历了一场地震,刚来住的人很难适应。 我那里知道,马三昨夜根本就没有睡。他去杀人,而且还杀了两个。 马三是昨晚上刚到的,因为二叔家出了一些状况,他作为未来的亲家,前来照顾、帮衬一二。 说二叔家出了状况,很明显是说轻了,应该是遭了大难。 此时,二叔因为“贪污、行贿受贿”被“双轨”在县城飞凤宾馆,大牛哥作为家中唯一的儿子则因为涉嫌强奸女下属被拘押在看守所,儿媳小兰还在省城医院待产,从未出过远门的二婶不得不离家去照顾,诺大的家业竟然无一人看管。 当然,看管家业倒在其次,如何帮助二叔摆脱诬陷之困,如何解救大牛哥走出牢笼,洗清不白之冤才是重中之重。 走下平房,来到客厅,电热水壶里的水已经烧开,我急忙去泡茶。 早上醒来喝一杯热茶是我养成已久的习惯,闲聊中得到马三竟然也有此癖好,不觉有些惊喜,亦有些意外。 可是,怀中的红茶尚未泡好,信义娘就急急忙冲进家门。 “峰峰,你快去看看,水仙要寻死呢!”她边跑边喊,声音之中带着哭腔。 信义娘我当然认识,老实,本分,善良,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农村小脚老太太,如果严格的按辈分讲,我还要叫她一声十五婆,只因叫起来绕口,路上碰见了,我常常以微笑或者叫四婆代替问候。 叫四婆也是没错的,她的男人在门子里排行十五,却在亲兄弟里排行老四。 无论我怎么叫她,她都很高兴,即使什么也不叫,她也要老远喊我的小名,问我吃了么。 也不止是她,好像村里所有与她一般年纪的妇女,都是如此。她们对我极其宽容,也很是爱护,这一点即使她们的子孙也无法比拟。 也许,这与我从小没有父母有关吧,她是可怜我。 我认识信义娘,却不等于我认识她口中的水仙。 “水仙是谁?”我赶忙扶住有些踉跄的信义娘,脱口问道。 信义娘一愣,显然,她被我的问话给噎住了。 “你娘的脚!水仙就是你信智婶嘛!”等反应过来,她轻骂我的一句。 哦——,信智?婶?不就是田寡妇么! 也是,常常叫人家田寡妇,却连真名都不知道了。 我这才知道,这大清早飘荡在村里上空的哭嚎,原来出自田寡妇之口。 这田寡妇可是我们村里出名的泼妇,过去“骂街、撒泼”是常有的事,上吊寻死也闹过几回,没有一次真正实施,不过是吓吓人罢了。 “峰峰,这次是真的,农药瓶子都拿到手上了,你快去看看吧!”见我对她的话有些轻视,信义娘这下子真的急了。 出于对信义娘的敬爱,更出于对族里人的责任感,我便答应随她去看看,一旁的马三也应诺了一声,要一起去。 二叔被县纪委带走以后,村里没有了村主任,族里也没有族长,此时我这个李氏宗族的长房长孙就应该站出来。 出了门,信义娘的小脚轮的飞快,我与马三竟然有些跟不上。 田寡妇的家在村子的西头,田寡妇哭嚎的地方在她家门口,待我到跟前时已经被看热闹的人围了个里外三层。 不知谁看了一声“来了”,人群顿时一阵骚动,自然而然地从中间闪出了一条一米左右宽的通道来。 通道的尽头,正是人群的中心。在那里,田寡妇跪坐在泥地上,头发成了鸡窝,满脸的眼泪鼻涕,正起劲地仰天哭嚎的。曾经亮丽的花衬衫如今溅满泥水,胸前的两三个扣子使劲牵扯,好让那一片白花花的不要全部袒露出来。 也许是听到有人来了,她的嚎哭声低了许多! 第二百零四章 大伯子与弟媳妇 田寡妇的男人跑了。 如果放在以前,这男人跑了就跑了,没有什么大不,就以田寡妇的姿色,再找一个那是分分钟的事情。 可这一次却有些不一样。 且不说这个男人的万般好处,就是扔下草莓大棚里那一大摊子事情,就足够田寡妇伤心头痛的,那里面可是寄托了她对美好生活的希望,也耗了她不少的心血,烧了她不少的钱! 钱,是个硬头子货。 或许有人说,田寡妇还是爱钱。 对此,田寡妇从来就不否认。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都说孤儿寡母的日子难过,实不知还是没钱惹得祸。 对于一个寡妇来说,失去男人只是不幸的表象、起因,没有了经济来源,穷困无助才是其悲惨的真正根源。 所以,对于清晨田寡妇的哭嚎,不知道的人都以为她的在嚎“男人”,知道的人则会明白,她这是哭“钱”呢! 因为我的到来,田寡妇的哭嚎声小了些。她是个聪明人,清楚自己身份,也知道自己的目的。 “咋啦?这大清早的!”走过人群让出的通道,我到了她的面前问。 我的声音不大,像是问候,语气却有些冰冷。 冰冷是我故意装出来的,我想以此显示我的威严。 在农村,没有威严,人们就会将你说的话当放屁。当然,我的威严也不全是装出来的,全村第一个大学生的名头和未来族长的身份,让我的言语本身就具有了一种威严,我只需要适当的语气加以衬托。 果然,我的问话一出口,人群中七嘴八舌的吵闹声停了,田寡妇那响彻天空的哭嚎声也住了,取而代之的是啜泣。 “那个短寿的跑了,还拿走了钱!“ “他的那两个表哥也不见了,我的草莓大棚呀——” 说到这里,她的嚎哭又欲再起,却被我凌厉的目光硬生生地逼了回去。 “多少钱?”我问到焦点。 “千把块钱,是为买化肥准备的!”她抽泣着回答。 “好了,别嚎了,有族里呢!”我的声音突然大了些。 “有族里呢”这句话是爷爷在世时经常说的,后来二叔也常常这样说,而我说它,却是第一次。 听到这话,田寡妇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脸上的悲凄顿时减了不少。 “你先回去,收拾一下,这个样子也不怕人笑话!”我又补了一句。 听到“笑话”这两个字,田寡妇才往自己的身上看了看,发现除了浑身的泥水以外,胸前两个硕大的白色有半边露在了外面,于是急忙双手捂住,红着脸在信义娘的掺扶下,扭着她那浑圆的屁股回去了。 看热闹的众人见主角走了,也就散了。有几个长舌妇好像意犹未尽,还想多呆一会儿,却看到我的怒视,只好悻悻离开。 事态平息,我与马三正欲离开,却见一个中年男人从不远的墙角处畏畏缩缩地慢慢凑上前来。 “峰峰,几时回来的,多亏有你!” 是信义,村里另一名老光棍,田寡妇的夫家亲大哥,也称大伯子。 很显然,刚才田寡妇寻死觅活时,他就蹲在那墙角处。 信义人虽然有些木讷、猥琐,但在村子也算得上文化人,他是村里第一个高中生,毛笔字写的很好,“帐算”更是无人能敌,听说当年之所以没有考上大学,皆因输在英语这门功课上,回回考试都是十几分。 “信义叔,我昨晚回来的,你还好?”我换了一幅脸色,和善地应着。 我小时候因为学习好,很得这位前辈的关注,不但时常过来帮我辅导作业,还常常讲一些天上地下、稀奇古怪的人物事件给我,算得上我半个老师。 尽管后来知道,他讲解的与实际有些出入,尽管他后来屡试不中遭人耻笑,也尽管他做下了偷窥女人洗澡这样的龌龊之事,每次见了他,我的心里还是有一种亲切感。 “好,好着呢!你暂时不走吧?”他继续怯怯地问,好像很怕我走。 “不走!叔!估摸要待些日子,你有事?”我问他。 “没事,没事,就是问问,问问!”他的言语有些结巴,像是在掩饰被我看透他的心思而产生的尴尬。 说话间,他已走到了我的跟前,他的头发已经有花白,脸上满是忧虑,鼻梁上的眼镜失了一条腿,用一条细麻绳系着。 这种麻绳很常见,村子里的妇女常常用来拉鞋底,只是这条麻绳已被皮肤上的油污浸透,失去了本来的色彩。 他身上还是那身蓝色的中山装,平整干净,只是边角处有些发白,显然穿了很久,倒也与他很是匹配。 “叔,那你忙,我先回去了!”见他这幅模样,我有些不忍,就想尽快离去。可就在我走出三五步远时,站在原地的信义又说话了。 “那草莓大棚如今没人照看了,会不会被牛羊鸡鸭祸害?” 信义的这段话声音不高,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给我提醒。 “对呀!那草莓大棚才是田寡妇的命根子,我怎么忽视了它?”我心里猛然醒悟,当即生出几分愧疚来。 “哦,信义叔,这几天你就去草莓大棚照看着,如果有人问起,你就说是我让你去的!” “恩,好,我这就去!”信义像是等这句话等了很久,忙不迭答应,又怕有什么变故,扭过头就走。 至此,我才明白这位老光棍的心思。他主动来我到我的面前,既不是感谢我这个未来的族长,也不是与我这个晚辈闲扯,而是为了这句话。 虽然他从未得到过田寡妇这个弟媳妇的尊敬,还被逼出了家门,甚至常常恶语相向,但终究是一家人。 既然是一家人,危难时刻就一定会相互帮衬,相互扶持。既然是一家人,就更能懂得对方的利害所在,就更能明白如何维护对方利益。 尽管如果,信义私自去照看田寡妇的草莓大棚还是不妥的。因为他们是大伯子与弟媳妇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极其敏感,弄不好会被村里那些长舌妇的唾沫星子淹死。但是,如果有了我这个未来族长的一句话,一切就顺理成章了。 由此看来,这个老光棍信义还是一个心思缜密、城府很深的人。 想到这里,我的内心深处突然生出一丝担忧,“这个老光棍信义,会不会对弟媳妇田寡妇有什么想法?” 第二百零五章 看守所里的难忘经历 就在我担心老光棍信义对他弟媳田寡妇有想法时,看守所里的大牛哥正在笨拙地织着一件大红色的毛衣。 大牛哥是因涉嫌强奸女下属而被关进看守所的,那个女下属姓王,是他砖厂的出纳,比他小八岁,娇嫩的像花儿一样。 说到这件事上,我也有责任。女出纳怀孕以后大牛哥向我讨要办法,我便出了“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馊主意,并瞒着其他人,亲自带女出纳去西安生产,结果快到临盆时将她丢了。 当时我很是担心,至于具体的担心什么,至今我都说不上来,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还认真分析过,却也没有得出什么结论。 后来听说警察来村里要抓大牛哥走,我才隐约觉察出一些端倪。 “一定是女出纳干的!”我可以断定。 强奸这种事,除了她这个当事人指证,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至于她的指证是由出于自己的意愿,还是受别人指使,我暂时无从得知。 无管怎样,大牛哥被拷到了看守所。 看守所与监狱不同,监狱里关的都是已决犯,也就是被定了罪,判了刑的。而看守所里既有已决犯,也有未决犯,但大多数还是未决犯,就像大牛哥这样,只是涉嫌犯罪,还没有最终定罪。 但是,无论是看守所与监狱,也无论是已决犯还是未决犯,就是都要干活的,因为天下没有白吃的饭。 犯人干的活五花八门,有砖厂里背砖,工地上挖地沟这些重体力活,也有绣十字绣、织毛衣这些手工活。那里面“将女人当男人用”的机会不多,“将男人当女人用”却很常见。 这不,进到看守所的第二天,大牛哥就领到了毛线和棒针。 要他这个大男人织毛衣,如果放在过去,大牛哥定会将毛线和棒针摔到对方脸上,可是现在他不敢,因为这里是看守所,拒绝劳动改造,就是对抗法律,对抗政-府,也就没有饭吃。 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吃饭都是头等大事,看守所里更是如此。 大牛哥在看守所吃的第一顿饭是馒头就水煮白菜。馒头比鸭蛋大不了多少,黑褐色,掰开一看,几乎全是麸子。说是水煮白菜,还真的就是水煮白菜,除了水与白菜,看不见一点半星的油花。 殷实的家底加上二婶的不凡的厨艺,致使大牛哥家的伙食向来是我们村子里最好的,他何曾见过如此低劣的饭食?在他看来这连他们家的猪食都不如。于是,他没有凑上前去吃,尽管肚子已经饿了。 第二顿饭是午饭,不想还是馒头就水煮白菜。他饿的有些急了,决定凑合吃一些,结果因为看见现菜里有一条硕大的青虫,顿时恶心反胃,也就又没吃。 到了第三顿已是第二天,依旧是馒头就水煮白菜,仍然没有半点油星,但此时饥饿已经完全掩盖大牛哥对这种“猪食”厌恶,他不得不吃了。 看见馒头和菜一传进来,他就冲上前去抢拿,结果被两三个室友推到一边,同时几只硕大的拳头抵在胸口。 “小子,你懂规矩不?新人排在最后!”其中一个眼角有疤的犯人恶狠狠地对他低声咆哮。 规矩?大牛哥知道看守所是有规矩的,以前听一些进来的人说过。但具体是什么规矩,他却不知道。因为不同的看守所,不同的监室,甚至不同的时期,这此规矩都不尽相同。 被人用拳头抵着胸口教训了以后,大牛哥知道了他这个监室的规矩,那就是吃饭必须顺序来,前面的人吃饱了,才能轮到后面人吃。如果过程中没有饭了,后面的人就得饿着。而这排队顺序,一般情况下是根据进来的时间确定的,先来的在前,新来的在后。 在这个油水极少的地方待久了,每个人的胃口都极好,这吃饭排在最后的人,往往只能喝一些菜汤。 大牛哥自然不会去喝那些菜汤,他宁肯饿死,也不会吃人剩下的。知道了规矩,下午再来饭时,他就没有再往前凑。 “不是说监狱里是拳头说了算么?难道这看守所里不同?”大牛哥心里默念,两天来的饥饿在他的心里已经化成了愤怒。 愤怒积聚往往意味着力量的积聚。当天夜里,大牛哥用他的拳头挨个问候了同室了每一个人,而那个眼角有疤的人被问候得最热情。 常年练武之人,对付几个欺软怕硬的毛贼,易如反掌。 此后,大牛哥吃饭就排到最前面,他吃不饱,别人都别想吃。 吃饭可以用拳头解决,这干活却不能。因为狱警已精准掌握了每一个犯人的工作能力,又据此下达了工作任务,绝不会让任何人有多余的闲暇。 看着七八个粗糙的男人坐在简陋的木板床上,专心地织毛衣,大牛哥总是有一种想笑又想哭感觉。 想笑,是因为前面的场景的确很是滑稽,这些平常在外面威风八面的男子汉,在饥饿与法律的面前,个个成了小女人。 想哭,是因为自己不幸也成了这其中的一员,和他们一样成了委屈的小女人。 委屈,自己真的委屈吗?大牛哥很恍惚。 他向来洁身自好,从不与违法乱纪的事情沾边,更不与乱七八糟的人来往,男女关系方面他更是谨言慎行。只要是女人,无论年龄大小、相貌美丑,他都敬而远之,绝不多说半句话。 这与二叔的警告有关系,也与他与小兰姐的感情有关系。 受爷爷的影响,二叔是一个极其传统的人,万难容忍男盗女娼、伤风败俗之人。自从成人以后,虽然他与二叔在许多方面存在分歧,但在这一点上,他们爷俩的认识和看法却很一致。 男人立于天地之间,当光明磊落,当一身正气,岂能做那些苟且之事?可如今,他却因为涉嫌强奸而警察当众拷走,关进了这污秽的看守所…… 此后的许多年,大牛哥都不愿意提起他在看守所里的经历,即使梦里或醉酒时,也不会吐露半个字。 尽管如此,我还是从胖子的口中了解了一些。 胖子是大牛哥的死党,性格开朗且喜欢结交,又在县城建局工作,地面很熟,消息更是灵通,自然比我知道的多。 第二百零六章 送儿子上了警车 大牛哥是二叔亲手交给警察带走的,走时腕上的手铐格外刺眼。 那一日警察要拷走大牛哥,村里的男女老少在六爷的带领下,围住了警车,上演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群体事件。 在这场群体事件中,六爷一改往日胆小怕事的模样,勇敢地站了出来,用他那瘦弱又坚定的身躯横在了警车前面。同时,六婆则拿出自己“母老虎”的看家本领,撒泼,打滚,豁出命来闹。 以往人们看见她这般模样,多少有些厌恶,但在那一天,在场的父老乡亲都为她叫好,都为她站脚助威。原因无他,只因警察要带走的是代理族长的儿子,打的是整个李氏家族的脸。 人心齐,泰山移。在众乡亲的努力下,即使牛镇长与县公安局副局长来支援,也未能将押着大牛哥的警车向外移动半步。 眼见着群情激奋到无法控制,老奸巨滑的牛镇长出主意,让公安局副局长给县纪委书记打电话。 他非常肯定地说,唯有二叔来才能平息此次事件,而二叔正在县上接受县纪委调查,正好归县纪委书记管。 这牛镇长平常与二叔称兄道弟,不分彼此,如今在背后捅起刀来,竟然丝毫不留情面,厚黑学念得够精的。 二叔是县纪委书记亲自送回来的。 到了事发现场,他寻了一处高台,站上去冲着乡亲们深深地鞠了三个躬,说了三句话,事态就平息了。 第一句,“感谢父老乡亲!心意我领了!” 第二句,“我相信大牛是冤枉的!” 第三句,“我们要相信政-府会给大牛一个清白!” 待众人散去,牛镇长他们一屁股蹲坐在地上,个个汗流浃背,眼神之中隐约遗留着惶恐。 还好,双方都很克制,只是言语相向,并未动手。 后来听县城的胖子说,此次群体事件有关部门并未上报,只是私下里开除了那两名辅警、再给了带队的警察一个处分了事。 看着儿子被警车带走,二叔神情凝重。 当县纪委书记郑重其事地告诉他,大牛哥因涉嫌强奸要被刑事拘留时,他已经无地自荣,又闻听村民聚众闹事、干扰执法,则更是羞愤难当。 作为父亲,他对这个儿子一直很有信心,特别是人品方面。作为村里的一把手,他对这些村民的深明大义很自信,特别民风方面。如今这两方面都出了问题,而是大问题,他能不惭愧,能不气愤? 当然,二叔气愤的并不是大牛哥强奸了女下属,而是他招来一个臭不可问的屎盆子戴在自己头上。因为在二叔的心中,他的儿子——大牛哥绝不会干强奸妇女那种禽兽之事。 见事态平息之后,二叔连口水都没有喝,就被县纪委书记送回了飞凤宾馆,让他继续向组织交待他的问题。 是的,二叔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原因是有人举报他贪污、受贿、乱搞男女关系,而且有鼻子有眼。 对此,二叔没有一丝害怕和担心,只是觉得臊得慌。 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自己没有做那些肮脏事,一身清白,就是阎王爷亲自来了他也不怕。 然而,被人泼脏水的感觉还是不好受的。 来飞凤宾馆住已经半个多月了,除了让他回村解决此次群体事件以外,上级领导再也没有找过他,至于让他写的交待材料,也没有人来要。 “简单就是扯淡!”二叔心里这样想,但嘴上没有说。 宾馆的伙食倒是不错,全是自助餐,鸡鸭鱼肉一样不少,各种时令蔬菜换着花样做,更难能可贵的是还不禁足,不禁酒。要不是村子里的事放不下,要不是大牛哥被关进了看守所,二叔定会在这里好好享受一番。 我是坐着胖子的车去县里见二叔的,同去的还有马三。 本来我们有车,是马三的桑塔纳,西安牌照。胖子觉得省城车辆有些扎眼,就早早地开车到村子里来接我们。 胖子将见面的地方选在宾馆的餐厅,这里既不用二叔特意外出,又在光天化之日下,不怕隔墙有耳。 我们先是找了一张靠窗户的方桌坐了下来,胖子熟练地点了几个菜,又要了一瓶西凤酒,静等二叔的到来。 没过多久,二叔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 只是两个多月没见,二叔就苍老了许多。花发已爬满他的双鬓,眼角皱纹更是沟壑纵横。见此,我的心中不免升起一种强烈的悲凄,眼圈也不由自主的红了。 二叔看见我,立即亮出了他那招牌式的温情微笑,大步走了过来。 还好,他的精神头很足,眼神中那种充满信心与勇气的精光还在。这让我的心绪稳定了少,也安定了许多。 他先是冲着马三打了招呼,亲切地握了手,再冲着胖子点点了头,最后才高兴地在我的肩膀上拍了拍。 每一次拍我肩膀,都是二叔对我的表现很满意的表达。 回来之前,我就将马三要过来帮忙事告诉了二叔,其实他还有些犹豫,最后还是马三接过电话表达了诚意,他才愉快的答应了。 让一个未来的亲家来帮忙处理家里麻烦事,的确有些伤面子,但也很令人高兴,因为对方已经把自己当作自家人。 饭桌上二叔对自己事只是三两句话带过,却对大牛哥的事问了个仔细。 大牛哥的事我最清楚,胖子也知道不少,我便将事情原委一字一句说给二叔,一旁的马三和胖子听了瞠目结舌,惊诧不已。 当听到我带着怀孕的女出纳去西安堕胎,二叔的怒视着我,恨不得生吞活剥了我。后来又听说我将他给钱给女出纳买了房,让对方保住孩子,安心养胎,眼神中的愤怒才有所缓和。 “能确定是强奸吗?”待我说完事情的经过,二叔郑重地问。 “不能!”我与胖子异口同声的回答。 “能确定那女出纳肚子里的孩子是大牛的吗?”二叔又问。 “不能!”我与胖子再一次异口同声的回答。 第二百零七章 他不承认强奸,却也没有否认 离开二叔住的宾馆,我们直奔县公安局。 胖子已经打听清楚,大牛哥强奸案的办案负责人姓钟,宝鸡眉县人。 眉县是先秦大将白起的故乡,古称“眉坞”,位于秦岭主峰太白山脚下,与我们扶风县一衣带水,算是乡里乡亲。 我们在一个略有些杂乱的办公室里见到了钟警官。他人高马大,相貌英武,大概四十来岁,言语之中正气凛然。 听到我们自我介绍以后,钟警官放下了身上的威严,热情地让了座,还倒了茶、很是客气。 几句寒暄之后,不等我们询问,他就说起了大牛哥的案情。 这个案子是西安警方转过来的,源自不久之前一名王姓女子的报案。 在报案材料中,这名王姓女子说自己在醉酒的情况下被人强奸怀孕,而这名施暴之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前顾主,大牛哥。 该案转到他们这里以后,他亲自做了详细调查,结果发现女子所说情况基本属实,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等,唯一不能确定的是他们到底是强奸还是通奸。 强奸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通奸是指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违背各自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除特殊情况外,通奸不触犯刑法,而强奸则至少要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陪客户吃饭、喝酒、唱歌、醉酒以及酒后送大牛哥与王姓女子去宾馆都有人证,唯有案发的情景和过程没有任何描述,更没有一丝证据,因为两人都自称当时喝醉了,不记得了。 钟警官强调,与醉酒女子从发生关系,被定性为强奸的可能性非常大。为了证明这一论断,他还给我们讲述了下面这个案例。 案例事发在上海浦东,一天,某公司几名员工下班后去喝酒吃饭,期间除了一名男子因为酒精过敏没有喝酒外,其他几人都喝了不少,其中一名女同事还喝醉了。因无法通知女同事的家人来接,大家只要让这名男子送其回家。 据这名男子描述,女同事在车上要求与其发生关系,并主动解开了自己的衣服。起初,男子见她处于醉酒状态,没有理会,后来经不住女子的再三要求,便把车停在路边上满足了她的要求。 然而第二天,那女子竟然不承认了,还报警说该名男子强奸了她。 警方接到女人报警之后,立即拘传男子,并提取了相关证据。因男子承认与女子醉酒的情况下与其发生了关系,又无法提供女子自愿的证据,最终被定成了强奸罪,并判了刑。 司法实践中,与酒醉或熟睡的女子发生关系,则往往被视同为“暴力胁迫手段”,只要事后女子提出非自己意愿,那么强奸的罪名就很有可成立。 再回到大牛哥这个案子上,据钟警官说,警方在提审大牛哥的时大牛哥虽然没有承认他强奸,但也没有明确否认,这让案情更为复杂。目前要证明大牛哥无罪,除非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女出纳撤诉,承认他们之间是通奸,是你情我愿。二是证明女出纳腹中孩子的父亲另有其人,大牛哥当夜根本没有强奸她。 很显然,第二种途径几乎不可能,因为女出纳醒来时,大牛哥就躺在她的身边,而且两人衣衫不整。 那么,就剩下第一条途径了,要怀孕的女出纳撤诉。 可是,这何其难也。当时为了不让她状告大牛哥,我不惜给她在省城买了房子,找了最好医院给她产检,还请了专职保姆侍候她,并承诺照顾她和她的孩子直到将来她不需要为止。 要知道,那些钱可都是二叔给我,让我给自己购买婚房的。即便如此,那女人还是反悔了,还是将这天大丑事揭露了出来。 想到这里,我的心中对她突然生无限的恨意来。 “我们要找到她,我们也一定能找到她!”身旁一直没有说话的马三突然发言了,好像是对钟警官说,又好像是对我和胖子说。 钟警官见到我们领会到了他的意图,就端起面前的怀子喝起茶来。 他喝的是花茶,香气四溢。再配以桌头的一盆翠绿的君子兰,竟然有了几分世外高人的感觉。 见到这种场景,我立即起身告辞,并再三表示了感谢。 钟警官起身送我们到办公室门,与我们一一握手。说实话,能在公检法部门遇到这样一位有素质的办公人员,真是我们的运气。 走出公安局大门,天已放晴,正值秋高气爽,明媚的阳光透过云层的缝隙直射下来,刺眼中有些温暖。 在回村的路上,我们商量了一下各自的分工,由我去西安寻找失踪的女出纳,而马三回到村子里照看,胖子则在县城打探消息。 为了不引起村里人的注意,我只让胖子送我们到村口。 当天傍晚,我坐在二叔家的客厅里,将这前前后后生的事细细地想了一遍又一遍,却还是没有头序,心不免烦躁了起来。 马三见状笑了笑,便邀我去村外转转。 村外,晚霞尚未褪去,暮霭已经升起,田野一片苍茫。 通往将军庙的大路上人影稀少,偶尔遇见一两个从田间回村的人也是行色匆匆,一副狼仓皇逃跑的模样。 怎么会这样?我心里不免疑虑。 “是军峰啊,出来转呢?”一个熟悉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是老光棍老杜。 “哦,是我!你回呀?”我应了一声,又随口问。 “嗯,回呀!你也早早回,今年这地界有些不太平!”他好心提醒我。 经他这一提醒,我才想起前些日子发生在这里的事情来。先是纸花娘子被人害死在这条路路边,后来又是六婆身上的金首饰被抢了个干干净净,有顺的媳妇差点被强奸,再后来就是十几个持刀的黑衣人与村里人年轻人打斗…… 这一件事接着一件事,想起来都让人头疼,却也透着层层诡异。 马三听见老杜说此地“不太平”,就问我怎么“不太平”。 既然请马三来帮忙,我也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便将那些事情借着慢慢落下的夜幕一一说了,里面夹带了不少情绪。 说完,我一抬头,发现我们俩人正好走到了大土堆旁边。一股莫名其妙的紧张从心头升起,我立刻回头看马三。 此时的他也停住了脚步,正在用怪异的目光仔细打量眼前的土堆。 第二百零八章 坐在祖坟上讲故事 坐在村外的大土堆上,我给盗墓贼马三讲了一个故事。 马三听得很认真,也不是故事讲得好,或者故事的内容好,而是每当到了晚上,马三做什么事都很认真。 或许你会以为这是他这个盗墓贼的职业习惯,但就冲着他如此认真的模样,我也要将故事讲得更生动一些。 说是故事,实质上有几份家族历史的味道,只是族谱上没有记载,历史文献上也无从查证,所以只能说是故事,或者是传说。 相传,我们李氏宗族的祖先是元末明初的一位大将军,曾跟随皇帝南征北战,立下无数功勋,待到天下平定,即将享受荣华富贵之时却暴病身亡。 自古“皇恩浩荡,帝德广大”,皇帝亲自下令厚葬,并拔下无数金银。只是选定厚葬的地方有些特别,既不在将军的故乡,也不在什么风水宝地,而在偏远、苍凉的渭北平原之上。 曾有人说将军因功高震主,被皇帝下了黑手,也有人说是将军杀人太多,罪孽太重,受了天谴,但都没有什么证据。 将军死后大多数后人及手下随皇帝去京师享福,只有一个尚在襁褓之中的幼子在其母亲的坚持下与极少数亲兵留了下来,算是为将军守墓。 若干年之后,去京师享受高官厚禄的人不是冤死在牢狱之中,就是死在征战蒙元的路上,而守墓的幼子与亲兵却活了下来。 留下守墓的亲兵们感念将军的恩德,都改姓了李,并尊将军的幼子为族长,自此便了有李家村和李氏家族。 我便是那幼子的直系后人,而我身下的大土堆,正是这位将军祖先的坟头。也就是说,我正是坐在祖先的坟头之上,给一个盗墓贼讲祖先的故事。 待我讲完这个故事,马三站起来,用脚踩了踩脚下大土堆,又抬头仰望缀满星辰的夜空,发出一声轻叹。 也许是因为昨夜的雨洗净了尘埃,今晚的天空明净而深邃,星辰有远有近,远的恍然如隔世般,近的却在咫尺,触手可及。 “你叹什么?”我也站了起来,却没有用脚踩大土堆,终究土堆下面过埋着我的祖先,站在上面已经是大不敬了。 “没叹什么!既然你给我讲了一个故事,那我也就还你一个故事吧!”马三悠悠地说,语气中不带有一丝情感。 听到马三也要讲故事,我顿时来精神。 自从与马三在二叔家意外重逢以后,我就对这名曾经的盗墓贼、现在的亲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后来他送给我龙形玉佩和沉香佛珠,又与我一起去干妈家除鬼,去城皇庙烧香,我对他的兴趣也渐渐地转化成了信任和关切。 我想知道他的过去,特别是那些关于盗墓的往事。 果然,他讲的故事与盗墓有关。 “那是七八年前,我的两个朋友同时落了难,身陷囹圄,有人答应出手相救,却要我为他去盗一座古墓。” “我少年时因生活所迫,拜在‘戒’字门下。” “本门创于东汉末年,门下弟子常以卜卦算命看风水为生,那一天活不下去时也去一些偏远的地方倒斗。” “哦,倒斗也就是盗墓。我入门时正值国家困难时期,饥荒满目,师傅为了筹钱给师娘看病,而我为了吃饭,就盗过几座无主的古墓。” 说到盗墓时,马三的语气没有任何停顿,好像说一件很平常的事。 “后来国家经济恢复了,我们便收手开了一家古玩店生活,不再做那损阴德的事。但盗墓的事还是被捅了出去。” “为了解救身处牢狱中的朋友,我不得冒险再次出手。” “那古墓在一个村子旁边,也就像我们脚下这个土堆这样大,但墓室机关重重,凶险异常,我差点折在了里头。” “后来终于摸到一些门道,打算再次进墓取宝时,却守墓人发现了!” “师傅曾经叮嘱我,有守墓人的古墓不能盗,可我为了救朋友,也想着乡下的守墓人无非粗汉一个,就与对方动起了手,想强取!” “结果令我吃惊的是,那两名守墓人不但会武,而且武功深厚,三两下就将我们打到在地,我断了手腕,同伙伤了腰!” “原本想着就此玩完,结果对方在我说出指使人之后,竟然放了我们!” “这是我平生最后一次盗墓,为此准备了两个多月,结果一败涂地。也正这一败,彻底断绝了我此生再次盗墓的念头。” “回去以后,我如实向那人说了事情的整个经过,未有丝毫隐瞒!” “因为没有盗掘成功,我原没指望着对方能兑现他的承诺,谁知对方压根就没指望我能成功,我们只是他的又一拔探路者。” “数天之后,我的两位朋友果然出狱了……” 讲到这里,我知道,马三的故事讲完了。可我明显的感到,他口中故事讲完了,现实中的故事还没有讲完。 “七八年前,你所盗的古墓不在别处,就在你的脚下!” “那两个守墓人不是别人,一个是我爷爷,一个是我五叔!” 没等他喘口气,我就接着他的话说到。 我说出的这两句话仿佛两颗引爆的炸-弹,让马三的身体开始颤栗。他用惊恐的目光看着我,仿佛在看一只未卜先知的怪物。 “不要这样看我,那天你们打斗时,我就在现场,在一堆麦草后面。”我不想把气氛闹的那样压抑,就立即解释道。 “你五叔的功夫真高,你爷爷是个好人呀!”马三听了我的解释,愣了半天之后才重新开了口。 见马三恢复了神态,我急忙问他:“那一次,你进到了墓室没有?墓室有没有金银财宝没有,有多少?” 当爷爷第一次告诉大土堆是我们祖坟时,我就想知道里面有没有宝贝,只是在摄于爷爷烟竿的威力,我不敢多问,更不敢去偷挖。 我自认为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更是一个实用主义者,如果祖坟里真有值钱的东西的话,拿出来物尽其用岂不更好? 马三被我财迷的模样给吓到了,他再一次惊诧地望着我。 第二百零九章 股神摆下“聚宝盆” 这个世界上不只我一个财迷,相信还有许多。 在我去西安寻找怀孕的女出纳时,马三竟然在村子里挖出许多像我一样的财迷,而且还个个执迷不悟。 原来在年初时,西边侯家坡村里出一名能人,据说他下过广州,到过上海,最后跑到了美国华尔街,拜“股神”巴菲特为师,学得一手好的炒股手艺,这些年来赚的钱连家里的麦包都放不下了。 这人一有钱了,就想名,就想积德。于是这位能人回到家乡摆下“聚宝盆”,打算带领乡亲们走共同发财之路。 这“聚宝盆”的把戏很简单,就是你投钱进来,过了一时间就可以将钱拿走,同时可以得到红利。据说,这红利是不一定的,时间越长,投的钱越多,得到的红利就越多,但是即使最低的红利,也是银行利息的数倍。 为了使许多目不识丁的老农彻彻底底地领悟这“聚宝盆”的奥妙,也为了给“聚宝盆”一个合理的解释,这位能人还打一个比方。 比方中,乡亲们兜里的钱就是鸡,养在自个家里,一天最多下一个蛋,但养在他那里,采用神奇的方法,喂上神奇的饲料,一天就能生十个蛋,一百个蛋,甚至一千个蛋。 当然,谁出的母鸡越多,得到的蛋就越多。 或许有人不明白利息的计算,但在农村,下到三岁孩童,上到古稀老人,都知道这鸡下蛋的道理。在过去的许多年里,他们就是靠这鸡蛋解馋,靠鸡蛋维持脸面的。 为了让人相信他这个“聚宝盆”,那个能人先让自己的兄弟姐妹、亲戚朋友来投,并不设取款时间,随用随取,而且前期利息按3倍结算。 看见有人坐在家里什么都没有干,就把钱挣回来了,村民眼红了。 眼红他人几乎是所有农村人的通病,爱占便宜更是他们天生的癖好。如今这两者遇到了一起,他们还不疯了?于是纷纷取出压箱底的钱,急匆匆地往能人家跑去,唯恐少占了这天上掉下来的便宜。 一传十,十传百,方圆数十里的人都知道了,都蜂拥而来。 有人将给孩子上学结婚的钱送来了,有人将盖房看病的钱送来了,还有一些老人将自己的棺材本都送来了。 要知道,平常他们都是将一个钱掰成两半来花的。 我们村距这侯家坡村很近,早早就有人听说了这个好事,后来在几个长舌妇的广播下,成了家喻户晓的发财之路。 有几个心急的人也将钱送了过去,但大多数人还是很谨慎。他们将这个消息告诉了二叔,想听听二叔的看法。 在众人心目中,二叔是当过兵的,又是村委会的主任,代理族长,他的见识自然广一些,他的话可信度也高一些。 二叔也从二婶的嘴里听到了一些风声,原本并没有在意。这天上能落下雨,能飘起雪,却绝不会掉下馅饼了来。如今见这么多村民来问他,而且还说了许多捡到馅饼的实例,这让他有些挠头了。 没有见过的,不能说没有。事关大家的钱匣匣,他不能不谨慎。 二叔先是去了那几户捡到“馅饼”的人家问了问,情况属实。最多的一家投进去了两万,半年后取回了两万一千元,最少的一家投进五千元,半年后得到了两百元利息。即使按获利最少的这一家算,其年利率为8%,也是当时银行利息的四倍。 只是将钱挪了窝,就可以获得四倍以上的利息,这还不是天上掉馅饼? 二叔有些蒙了,他一个初中生,哪里知道什么金融,什么炒股?于是又去县上找武装部的张部长打听,结果反馈来的信息模棱两可,县上也有人投了,其中不乏一些官员,但也有人没有投,说是骗局。 见谁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结果,二叔就想到了我。 那时我在县高学教书,是个数学老师。二叔径直找到了我的宿舍,来时还给我带了二婶烙的锅盔。 听到二叔的来意,我并没有着急作答,而是给他看讲了一起发生在美国波士顿的事件。 这起事件中,一个名叫查尔斯·庞兹的意大利人在他21岁时移民美国,与成千上万移民美国的人一样,做起了美国式的发财梦。为了发大财,他干过油漆工,走私过人口,还因伪造罪在加拿大坐过牢,但直到1919年,他依旧一无所有。 1919年,37岁的查尔斯·庞兹设计了一个投资计划,并开始向美国大众兜售。 在他的描述中,这个计划非常很杂,普通人根本搞不清楚。但他将回报说的很明白,就是投资他的这个计划,90天之内就可以获得40%的回报。 实际上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世界经济体系一片混乱,查尔斯·庞兹利用这种混乱,吸引了大约4万名投资者,投资总金额高达1500万美元。 在这4万多名投资者中,大多数是怀抱发财梦想的穷人。 有了这1500万美元,查尔斯·庞兹真的发财了。他住上了有20个房间的别墅,买了100多套昂贵的西装,并配上专门的皮鞋,拥有数十根镶金的拐杖,还给他的妻子购买了无数昂贵的首饰,连他的烟斗都镶嵌着钻石。 另外,这个骗子还被一些愚昧的美国人称为与哥伦布、马可尼(无线电发明者之一)齐名的最伟大的三个意大利人之一,说他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发现了钱”。 骗局终究是骗局,无论它如何严密,终有被揭开的那一天。 1920年8月,因为新进的投资不足以支付以往投资回报,庞兹破产了,所有没有来得及撤回的投资化成乌有。 我告诉二叔,这起事件国际上有个专用名称——庞氏骗局。而这庞氏骗局传到中国以后又被称为“拆东墙补西墙”或“空手套白狼”,是许多非法的传销组织和个人聚敛钱财的手段。 第二百一十章 马三智破庞氏骗局 听了我讲的庞氏骗局事件,二叔明白了那个“能人”的把戏,他担心村里再有人上当,就匆匆赶回了村子。 当天晚上,李家村的每家每户都收到了二叔的警告,如果谁给侯家坡的能人投钱,就将被开除出李氏宗族,且死后人不能入祖坟,牌位不能进祠堂。 在当时,对于多数不识字的村民来说,死后不能进祖坟和祠堂是一种非常可怕的事,这很容易让他们联想到孤魂野鬼。 钱,固然可爱,但与做孤魂野鬼相比,舍去也罢。 当然,二叔作为代理族长,是完全拥有这个权力的,对此没有人怀疑。 此后的多半年时间,尽管附近十几个村子的人都将手里的钱交给了侯家坡村的能人,据说总额超过了一亿,但是其中没有一分钱是我们李家村的。 期间听老光棍老杜说,曾有一家媳妇以娘家兄弟之名,将自己的钱投了进去,结果透露了风声。二叔当下就叫来那家的男人骂了个狗血淋头。那男人不敢多说半句,回去就将那自作聪明的媳妇打了一顿,并且当天就取回钱。 马三到我们村子时,二叔已经被县纪委叫去了近一个月。也就是在这一个月里,事情发生了变化。 二叔在村子里时,村里没有人敢违背他的禁令。但他前脚一走,后脚一些心眼活的人就开始搞小动作了。 实际上,这些心眼活的人是受那位“能人”的支使。 在附近数十个村子里,我们李家村是公认的富裕村,绝大数村民不但盖了小洋楼,手里还有可观的存款,这很是让那位能人眼馋。 尽管如此,二叔的厉害和李家村后生的威名却令他不敢轻举妄动。他知道,如果弄不好,他就会以欺骗之名被打个半死。 后来他听说二叔被查了,要倒了,这才又动起了心思。 二叔不在,村里人失去了主心骨,也没有了紧箍咒,哪里经得起这些专业骗子蓄意地勾引,仅仅两个星期,多一半的人都积蓄扔进了能人设下的“聚宝盆”。 马三在外闯荡多年,自然知道这“聚宝盆”骗人把戏,眼睁睁看着村民即将被骗,自然心急火燎,坐卧不安。 他不是我们村子的人,说的话自然没有人听,想象二叔那样以威吓的手段劝诫已深陷骗局之中的村民,基本不可能。 怎么办?他可是打着给二叔帮忙的名义来的,总不能无所事事吧! 几经思虑,马三再次去了县里见了二叔,同去还有几个族中有威望的人。 第二天,二叔家的门口支了两张桌子,门上贴了一张告示。 桌子前坐着六爷和会计信义、出纳青青,豹子和民兵连长土娃像凶神恶煞一样站在桌子旁边,老光棍老杜则在桌前桌后忙活着。 青青就是老杜从西安娶来的那个妖艳的女人,因为村委会主任二叔被查,前任出纳也被停了职,作为村里学历最高,又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村民,青青被推到了出纳的位置上。 当然,现在的青青早就脱去了当日的妖艳轻浮,成了地地道道的,既朴素又纯良的村家妇女,但从她那闪烁着灵动的眼神中,还是可以看出她的精明,她的睿智,她的与众不同。 看着自家媳妇在人面前露脸,打了半辈子光棍的老杜兴奋的不得了。他主动承担起了端茶倒水的工作,并向每个来人讲解告示上的内容。 告示的内容很简单,一是重申了二叔曾经制定下的投资禁令,绝不允许村民往侯家坡村能人处投钱,二是设下李家村自己的“聚宝盆”,从即日起,愿意投资的李家村村民可将钱投到二叔家,利率与侯家坡村能人处一样,期限同样为半年,并主动提出以砖厂的资产作为担保,确保村民资金的安全。 听到这个消息,李家村沸腾了,欢呼声一片。 首先欢呼的是那些因为遵守二叔投资禁令,没有向侯家坡能人处投钱的人。前两天见身边的人偷偷地将钱放了出去,自己眼红的不得了。其次是那些投了钱的人,他们正在担心二叔回来以后找他们的麻烦。 如今好了,一锅水全开了。 三天以后,侯家坡村能人的聚宝盆又没有了我们李家村人的钱。 如果你认为这就是马三心中的全部谋划,那就错了。他最厉害,最狠毒,也是最为得意的后招还在后面。 就在出纳青青数钱数到手发软的时候,马三给自己的弟弟打了一个电话。 虽然马三没上过学,还曾因生活所迫做过盗墓贼,但他的弟弟马小东却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曾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姑且不说,后来还去北京中国政法大学读了三年研究生,现在是国家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工作,职务是科长。 审计署是干什么的?是查账的! 谁最怕查账?当官的! 小东最近正在忙营救二叔的事情,因为没有找到任何头绪,心中正在发愁气恼,如今听哥哥说要他查一个非法集资的“老鼠”,就像找了一个出气的桶,立刻拨通了省公安厅一位大学同班同学的电话。 近些天来,侯家坡村的这位能人过得很惬意。通过一番“日鬼捣棒槌”,他逐渐收到了我们李家村人的投资。他相信,只要有人来投资,就会引来更多人来投,直到每一户、每一人来投,这必将是一大笔钱,足以维系他的“聚宝盆”好一阵子不破。 就在他正做美梦时,有人提着砖头上门了。 上门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村子里那些给他投资的人。他们左手拿着投资合同,手里拎着砖头,扬言:“不给退钱,就要挨砖!” 如果放在城市,这位能人是完全可以拒绝这无理要求的。因为合同上写的很清楚,投资期为半年,投资期内不能撤资。 可是,这里是农村。在农村,许多时候只要协议的当事人反悔了,即便先前商量的再好,合同写的再明白,也都可以推翻,都可以重来。 能人是个聪明人,也是个农村人,对于这一点,他比谁都清楚。站他身边的一名年轻人却显然没有这种觉悟,竟然嚷嚷了起来,说些“法制社会,要按合同办事”的狗屁话,结果话音未落,一块砖头就迎面飞来,又擦着他的头皮飞了过去,吓得他浑身一个激灵,缩下头,藏起身,再也不敢言语了。 也就是这一砖头,让那能人立即松口,承诺当天连本带息退还所有投资。 随后,侯家坡能人家里被省厅警察光顾的消息开始风传,从能人处撤资的人也越来越多,三天后,他的“聚宝盆”破了。 第二百一十一章 刘二狗那方面不行了 据老光棍老杜说,在侯家坡那位能人设下的“聚宝盆”破碎之后,有近万人的投资没有收回来,总计五千多万元打了水漂。 这些人都是些什么人?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一个钱想掰成两半花的农民。 这些钱又都是些什么钱?都是这些老实巴交的农民盖房的钱,娶媳妇的钱,供孩子上学的钱,以及他们养老的钱,是他们压箱底的棺材本,是他们从牙缝里一分一厘扣出来的。 老杜的话有些夸张,但从去县上闹事的农民人数上看,也八九不离十。 老杜说这话时,语气中饱含了骄傲和自豪。他曾是最早想往那“聚宝盆”里投钱的人,可在媳妇青青的勒令下,也是最早决定不占那便宜的人。 媳妇青青终究是城里人,眼光自然要比农村人锐利许多。 与老杜的骄傲不同,刘二狗的心里是满满的庆幸。 刘二狗是大牛哥的同学,家在东边的刘家沟,因为脑子活,鬼心眼多,在继承了父亲的水电工程公司以后,生意日渐红火,可是攒下了不少家底。 因为奔忙于各个工地之间,他得到那“聚宝盆”的消息较晚,经过严密的调查以后,他投进了全部积蓄。 与其他投资人不同,刘二狗早就明白这是场骗局,但他还是投了进去,因为他知道,在这场骗局的前期,是有一部分人赚了钱的,而他就要当这一部分人。他相信,只要嗅觉灵敏手法快,就一定能火中取栗。 这么多年,刘二狗之所以能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搏出一番天地,固然与他的能力有关,但也离不开他对危险提前的预感。 正因如此,在我们村人要撤回投资时,刘二狗就闻到了危险的气味。 在感知危险即将来临之时,刘二狗从来都不会犹豫,他以壮士断腕的气概当天夜里就要回了所有投资。 与我们村人以武力收回投资不同,刘二狗只是避过人给那位能人讲了一个故事,就顺顺当当地要回了他的本钱及利息。 这个故事我也讲过,就是1919年发生在美国波士顿的庞氏骗局事件。 虽然刘二狗躲过了这一劫,但另一场人生劫难正在折磨着他,让他寝食不安,生不如死。 他不行了!任何一个男人,都怕自己不行,特是那方面不行。而他,正是那方面不行了,而且是彻底地不行了。 刘二狗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以前他可是火力十足,曾创造过一夜九次的辉煌记录,令许多同龄人羡慕不已。他曾经很无耻地向人吹嘘,整个县城,这方面没有人比他更强。 月满则亏,水满则溢。也许是他话说的太满了,自打上次与大牛哥、胖子和女出纳喝酒唱歌之后,他就不行了。 实地上,不行只是令他痛苦的引子,真正让他生不如死的是这个事情竟然让他人知道了,而且传了出去,还传到了他的父母那里。 自从接手父亲的工程公司以后,从小在父亲耳光下长大的二狗开始硬气起来,在家他不再看父母的脸色,而是父母看他的脸色,在外面他也不再见了谁就谄媚,而是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谄媚。 起初母亲有些不习惯,还是一如继往的喊他狗儿,摸他的头,结果换来了他一顿咆哮,也就不敢了,但她心里是高兴的,想着自己儿子终于长大了。 父亲刚开始也有些不习惯,看不顺眼时照样将他的巴掌往二狗的脸上扇,结果令他吃惊的是,这个以住抱头鼠窜的碎怂不跑了,而是直挺挺地硬挨着,也不说话,而是怒目以视。 “好呀,你小子这是要造反呀!”父亲心中火气被激将出来,于是一顿不轻不重的拳脚招呼了上去。 刘二狗还是直挺挺地硬挨着,没有躲,只是眼中的怒火越烧越旺。 此时的他个子已经高出父亲半个头,身体更是壮实许多,父亲的拳脚落在他的身上显得那般无力和无奈。 渐渐地,父亲的停住了手,哀叹了一声蹲到墙角抽烟去了。 从那以后,父亲再也没有打过他,后来连骂也很少有了。 可是,自从知道他身体出了毛病以后,父亲的骂声又起了。当然也不是直接骂他,而是拐弯抹角地指桑骂槐。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刘二狗自知理亏,不敢回应,只要一听到父亲的骂声,就躲得远远的,常常三天两头不回家。 他也知道,躲,终究不是办法。 可是,除了躲,他还能有其他办法吗? 他也曾去过省城大医院里诊治,也找过一些神医,用过一些偏方,却没有多大效用,后来还因为吃了这乱七八糟的药,越发的不行了。 每每想到这,刘二狗就恨起那些歌厅发廊里的狐妹子来。在他看来,自己不行的事一定是她们给捅出去的。 这些贪财、无情又嘴长的狐狸精,真是害人不浅呀! 刘二狗不行的事实,除了引起自己父亲极度不满以外,还带来了更为恶劣的后果,那就是来他们家提亲人骤然减少了。 以前,以他的长相和家世,在农村女孩的眼中绝对算得上黄金男,加上关于他“一夜九次郎”的歪名,差点让媒人踢破了门槛,即便是平常走在路上,也能引来许多女孩子有意无意的搭讪。 可现在,路上愿意与他搭讪的人女孩子几乎绝迹了,即便是靠说亲赚钱吃饭的媒婆也鲜有上门的,即便是来了,介绍的女孩不是跛子,就是傻子。 想想这也不奇怪,国家经济放开以后,农村人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有几个父母愿意女儿跟着一个太监去守一辈子的活寡! 对于提亲者的减少刘二狗没有放在心上,因为他对结婚根本没有什么兴趣。自打小兰姐嫁给大牛哥以后,他结婚的心就死了。 然而,能结婚而不结婚是一回事,不能结婚而不结婚是另一回事。 以前二狗不结婚,那是个性,是他对神圣爱情忠贞的信奉。而现在不结婚,则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无奈,是某种人生意义的缺失,他不甘心。 正因为如此,在他失去了男性功能之后,他心中的欲望反而更加强烈了,而那颗已经死亡的结婚之心也渐渐地复活了。 这一次,他渴望结婚的对象不再是小兰姐,而是换成了另一个人。 第二百一十二章 会下蛋的聚宝盆破了 侯家坡村的那位“股神”倒塌了,仿佛只是在一夜之间。 他以“众筹炒股”的名义摆下聚宝盆,让数以千计的人血本无回,从而惹出无数事端,造下无边罪孽。 邻村有户罗姓人家,媳妇积攒孩子上学的钱,婆婆保管盖房子的钱。就在“股神”倒塌的第二天,婆婆早上喝了农药,晚上媳妇也跳了河。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婆媳闹矛盾打架,知道的人都摇头叹息。原来两人相互隐瞒着,先后都将所有的钱投到了那个能“下蛋”的聚宝盆里,结果眨眼之间数十年积蓄化为乌有。 有好事者统计,仅仅几天,因投资无法收回而自寻短见的就高达数十人,而成功解脱去阎王爷那里报道的也有七八个。 至于为什么寻死者数十,死成者却只有七八个,也有好事者分析过其中的原因。许多喝药、上吊之人大都是做做样子,不是真正的想死。在他们看来,寻一回死,既是对家人的交待,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安慰。 当然,期间也不排除因为农药质量不过关,或上吊绳子太细而想死未死成者,但这其中实情只有他们心里知道,别人无从得知。 在这次非法集资中,有血本无回的,也有赚了钱喜笑颜开的,还有未受损失暗自窃喜的,人间百态尽现。 听老杜说,大营村有一贪财的老头,哭着喊着要远在外地的儿女给他寄些钱来,他要放到那聚宝盆里去“下蛋”。儿女们出打工没多久,也没多少钱,却经不住父亲的哀求,只要东拼西凑弄了些,给老头寄了回来。 那一日邮局通知他去取款,他高高兴兴去了,结果没有取回钱来,还与邮局的工作人员大吵了一架。原因无他,邮局的人说他未出示有效的证件,他说人都来了,还要什么证件,这分明就是为难他。 虽然他喝骂了那些小王八羔子,出了心中的怨气,但钱还是没有取出来。这一天没取出钱,就迟一天投资,就少收一天的高息,这让老头很是心疼。 第二天天不亮,老头就顶着风雨往车站上的邮局赶,身上装着他的所有证件。这一次没有发生什么意外,他顺利地取到了钱。可当他带着这些钱赶到侯家坡村时,三辆警车正好也赶到。于是,老头怀着极其复杂的情绪看了一场大戏,戏里有人哭,有人笑,也有人跳脚骂。 待大戏结束,老头再次来了邮局。 邮局的工作人员看见老头又来,以为要闹事,纷纷避让。不想老头先是给他们每个人深深地鞠了一个躬,然而取出一串三米多长的鞭炮摆在门前,噼里啪啦的放了起来。 事实上,附近数十个村子,像老头这样幸运的人终归是极少数,更多的人还是栽到了里头,只是或多或少罢了。只有我们李家村,因为马三的一番神谋划,全村三百多口没有一户人折钱在里头。 当听到侯家坡村的那位“股神”被抓时,村里那些曾经给“股神”投钱的和打算投资的人都震惊了。 “看来这“神”也不保险!”众人在震惊之余个个暗自庆幸,如果不是二叔下的投资禁令,如果不是二叔以砖厂做抵押,以同样高的利息把他们的投资吸引回来,那么他们中间绝对也有跳河上吊的。 事发当天,许多被拯救了的投资者不约而同地来到二叔家,口口声声要取回投资,不要一分钱利息。他们说二叔花自己的钱将他们从火坑里拽了出来,怎么还有脸再去赚二叔的高利息? 二叔没在家,六爷出面接待了大家,马三在一旁给在场的每个男人发了根好烟,又给每个女人奉上了一杯热茶。 “这个主意是小凤的夫家大哥马三出的,他打算用自己的钱,叫醒你们这些钻到钱眼的糊涂虫!你们害臊不?” 听了六爷的的话,众人惊异的目光一齐投向了马三这个外来人的身上。也就是从这一刻起,马三的身子在村民的心里一下子高大起来。 这钱买不来威信,但是在恰当的时间将钱用到恰当的地方,就能带来威信。 马三的威信就是这样建立的,在此后几天里,马三用自己手下的功夫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这种威信。 在我们村,有钱,善良,有文化固然能得到大伙的认可,但是想要他们打心底里佩服你,就必须拿出些真功夫。 尚武,崇武的精神早已渗透进每一个李家村人的血液里,也讲法律,也说情理,但是到了最后,还是拳脚之下见真章。 马三的拳脚功夫我是见过的,敢说村子里没有几个人是他的对手,可惜村里人不知,还当他是一个文弱的城里人。 发还了众人投资的钱,重建村子治安巡逻队的事情摆在马三眼前,这是二叔拜托他的两件事之一,他必须做好。 尽管自己刚刚在村民面前露了脸,马三还是不敢托大,他请来了六爷和家族中的几个长辈,将二叔的嘱托说了一遍。 因为前些日子六婆金首饰在大土堆边被抢之事,六爷恨透了那些小毛贼,如今听说要重建治安巡逻队,自然乐意。其他几个老家伙平常都不拿事,再说也找不出什么反对的理由,只好点头同意。 到了晚上,还是在火车站上最好的饭馆里,还是最好的菜摆了满满两桌,最贵的酒上了整整两箱,还是那十几名年轻的后生,只是邀集人变成了马三,大家的豪情万丈变成了唏嘘不已。 马三平生最见不得年轻人唉声叹气,他举起酒杯,说了一声干,便将满杯的酒灌到了肚子里,再看那杯子的大小,足足能装一两。 众人被马三的豪气给感染了。都是年轻人,都有一腔沸腾的热血,也都有仗剑走天涯的梦想,怎能输于他人,向命运低头? 很快,酒喝了起了来,气氛也活跃了起来。 为了将众人的情绪引向到高-潮,马三以“掰手腕”设下擂台,如果对方赢了,他就喝三杯,如果他输了,对方只需喝一杯酒。 很明显,他这是激将眼前这些年轻人! 在酒精的刺激的下,不服输的年轻人纷纷上门挑战,结果大都铩羽而归,唯有豹子和土娃赢了。马三也不耍赖,六杯酒,杯杯一饮而尽。 酒品看人品,马三在酒场上的豪爽让在场的年轻人钦佩,而他强悍的臂力和腕力更让所有人折服。 第二天早上,落满尘土的防暴盾牌、防暴钢叉、和对讲机被土娃从村委会的仓库里翻了出来。下午,各种战术演练随即展开。 听着这些年轻后生的喊杀声,村里男女老少的心安稳了许多,马三的心却渐渐地紧张起来。 第二百一十三章 盗墓贼成了守墓人 李家村附近又开始治安巡逻了。 与前两次相比,他们穿上了制服,配备了防刺背心、防暴钢叉、防暴盾牌、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筒和对讲机这些专业工具,更重要的是,每人上了人身保险,有了不菲的津贴,与公家的治安员一般无二。 当然,这都是马三出的主意,出的钱。 农村人出力可以,跑路可以,吆喝助威可以,要是让他们出钱,则有些难场。相反,如果给他们钱,他们就会把你的事当个事办,认认真真,一丝不苟。 这就是农村人的朴实,城里人无法比拟。 这一次马三借我们村的宝地,轻而易举地报了心中埋藏十年的仇,他高兴,高兴地想回报我们村,回报吸引仇家来盗掘的那座将军墓。 而保护将军墓,也正是二叔拜托他的第二件大事。 如你所知,这座将军墓是我们李氏宗族的祖坟,里面埋着我们的先祖,也就是那位身经百战的明朝开国大将。 村里村外的人都知道坡上面的将军庙,却不知道这个坡下面的大土堆是将军冢。即使有人通过土堆上的夯土层猜出了这是一个坟堆,但他们也绝不会想到里面埋着就是庙里供奉的那位将军爷,更不会想这个将军爷就是李家村李氏族人的先祖,至于这个大土堆里面可能埋有价值连城的金银财宝,他们连想也不敢想。 都好几百年了,天下经历了多少家破人亡的动乱,此地又经历了多少饿殍遍野的年馑,如果真有什么宝贝,怕早让人刨了,哪能等到现在! 关中多古墓,十室有九空。这不是虚言,而是实话。 爷爷在世时,二叔是这样想,可当爷爷临死前要他不惜一切代价守护好大土堆时,他的心思动了一下,但也没有多想。 爷爷一辈子经历了太多的传奇,身上也有太多的秘密,二叔即使在爷爷膝下长大,也不能了解一二。然而听从爷爷的安排是他从小养成的习惯,这让他成了爷爷最信赖的人,有时候连五叔那个亲儿子,和我这个亲孙子也不能相比。 爷爷让守护好大土堆,二叔就用铁丝网将土堆围了起来。他以为,守护好土堆就是不让人靠近践踏,防止动物破坏和水火侵扰。 后来他才知道,爷爷实际上让他守护的并不是大土堆本身,而是它里面埋藏着的东西。 多年以后,每当想起这件事情,二叔都为当时没有正确理解爷爷的真实意图而内疚,更为自己的“圈禁”祖先而惭愧。 爷爷在世时常说,我们祖先的在天之灵是相当灵验的,如果儿孙稍有不孝,就会降下灾祸以示惩戒。这不,就在二叔“圈禁”祖先没多久,就有人举报他贪污受贿乱搞男女关系,随即他就被县纪委“圈禁”在县城的宾馆里。 二叔是一个简单而认真的人,这可能与他当兵的经历有关。看到自己不能出去守护祖坟,就将这个事情拜托给了马三。 马三虽然是自己的亲家,但终比自己低一辈,再说是他主动要求来帮忙的,将这样一个碎碎的事情交给他,也没有什么不妥。 守护大土堆,在二叔看来是个碎碎的事,但在马三看来要比天大。 因为马三知道,这个大土堆下面有些什么。作为一个盗墓贼,即使没有人给他指点,他也能准确地判断出这是座明朝的古墓。况且数年前,在一个机缘巧合之下他还真的盗掘过这座墓,只是未盗成。 未盗成,并不意味着不知道里面的有宝。实际上当年马三的双脚已经到了墓室,双手也几乎已经触碰到那些财宝,只是到了最后的关头,爷爷与五叔的出现让他们功败垂成罢了。 世事无常,谁能想到当年他盗墓未成,数年后却变成守墓人。实际上,他的守墓行为就在来到我们村子的第一天夜里就开始了。 那夜他顶着风雨去寻仇,发现那三名仇家正在古墓旁边的盗洞口出出进进,便用事先准备好的弩箭,借着夜幕和玉米枝叶的掩护,轻轻松松地取了其中两人性命,即报了仇,又守了墓。 然而当时意欲盗墓的不止仇家三人,还有一人在旁虎视眈眈。因为马三的下手的狠辣,才将对方惊走了。 一般情况下,如果碰到有人守护的古墓,盗墓贼都会避让。然而马三知道,这个被惊走的年轻人一定还会回来。 马三在来我们村之前,已经将这些盗墓贼的底子摸了七七八八。他可以百分百断定,那个被惊走的年轻人,就是盗墓界新秀“王蛇”。而他正是寻着“王蛇”的足迹找到仇家“邙山三鼠”的。 如今“邙山三鼠”被他干掉了两个,剩下一个小个子绝不敢再来,但以“王蛇”的威名和本性,绝不会就此罢休。 如果马三还在盗墓行当里混,或许会怵那“王蛇”几分,因为“王蛇”是黑吃黑的高手,专门从背后向同行下手。可现在的马三早已金盆洗手,远离盗墓行当,所以根本不怕他,特别是在村治安巡逻队成立以后,马三的底气更足了。 这些治安巡逻队员并非普通农民,他们每个人的身上都有功夫,有些甚至不在他马三之下,这着实让他惊喜。 尽管如此,马三还是不敢有半点马虎。 虽然“王蛇”盗墓常常独来独往,从不与人合作,但其身后的背景极其强大,有时甚至可以动用官方的力量。 自古民不与官斗,马三明白这其中的危险。 此外,到目前为止,马三还没有见这王蛇的真正面目。也就是说,他在明,人家在暗,这一明一暗之间可能藏下无数杀机。 死,马三并不怕,现在大仇已报,可以面对九泉之下的师傅了。但是既答应二叔保护古墓,应人事小,误人事大,他马三就一定要做到。 一直以来,马三自认为是一个诚实守信讲义气的人。 治安巡逻队重建后,马三没有改变已有演练方法,而是对巡逻的路线做了调整,还在几个地点和时段加了一些暗哨。作为一个老练的盗墓贼,马三很清楚那些盗墓者惯用的伎俩和手段,特别是他们选择挖掘方位。 只要卡住这些方位和关键时段,他们就无从下手。 就在马三精心准备与即将到来的盗墓决战之时,意外发生了。 第二百一十四章 老光棍被黑球忽悠了 好像每次村民组织起来巡逻,就会出事。 第一次,二叔组织四五个年轻的后生巡逻,结果二叔被人举报进了县城的宾馆交待问题。第二次大牛哥组织十几个民兵进行巡逻,结果女出纳醉后怀孕事发,大牛哥被关进了县看守所后审。这第三次马三重整民兵巡逻没有几天,一场意外就发生了,不过这次受伤不是马三,而是黑球。 黑球人长得并不黑,二十来岁,中等身材,不胖不瘦,长相憨厚,是那种扔到人堆里找不到,拎出来记不住的普通人。 黑球是二叔的司机,家里还经营着一台挖掘机,平常就放在二叔的砖厂,每月至少有三五千元的收入,如果遇到外面有活,他也去赚些外快。 二叔当了多年的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外面的应酬自然不少,作为司机的黑球也跟着沾了不少油水,染了不少习气。 沾的油水多了身体自然就发胖。几年下来,那个瘦弱的黑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壮实的小伙子,如果穿上白色短袖,戴上黑色眼镜,还真有些黑社会流氓打手的模样。 染的习气深了脾气也就见张。因为常常混迹于县乡领导的司机之中,抽烟、喝酒、打牌等的坏习惯他一样都没有落下,如果不是二叔再三叮嘱,估计那“嫖”的毛病也已经深了。 不过黑球也黑球的好,他对二叔忠心,对村里人热心。 村里无论那家有事,他都会热心帮忙。特别是那些二叔没法出面的事情,他则跑的最快,效率也奇高。 二叔被县纪委叫走后,平常那些与他称兄道弟的狐朋狗友们不见了,黑球也就彻底闲了下来。对此黑球看得很开,本来他们就是相互利用的关系,锦上添花或许可期,雪中送炭绝不可能。 闲下来的黑球把所有心思都放在治安巡逻上,他本就是个喜欢热闹的人,加上治安巡逻又是二叔指示,所以格外上心。 治安巡逻的第三天,黑球与老杜带着其他两名年轻后生在通往将军庙的大路上巡视,突然看见一台大型挖掘机从北边渭惠渠的堤岸上开了下来。 挖掘机属于大型工程机械,价值不菲,普通的工地上很少能看见它。黑球家的那台挖掘机虽然是个二手货,但也花去近二十万元,如果不是二叔出手相助,他们家即便再攒十年钱,也不见得能买得起。 根据黑球目测,眼前这台缓缓开来的挖掘机是个地道的日本货,无论是操作重量、发动机功率和铲斗大小,都非自家的那台国产货可以相比。 “这是谁家的挖掘机?” “为什么要开到我们村来?” “是来干活的吗?” “如果是,我们村里又会有什么活呢?” …… 黑球不是个笨人,自从看到这台挖掘机以后,他的大脑就开始转动起来,随之一连串的问题被提了出来,一个个疑问写在了他的脸上。 “是来修建青贮饲料窑的,二哥没在,那些王八蛋竟敢私自动土?”身旁的老杜愤愤不平地嘟囔着。 老杜口中的二哥自然是我二叔,而那些王八蛋则是指惠农公司的人。就在两天以前,他还是惠农公司的一名雇员,那些王八蛋还是他的同事。 对于惠农公司解雇他的理由,老杜很是气愤。 “说什么玉米已经成熟即将收割,不再需要他这个玉米看护员。这不是卸磨杀驴吗?” 老杜本想找他们理论一下,后来在媳妇青青的劝慰下,又忍了。 如今,媳妇青青不但怀上孩子,让自己他这个曾经的老光棍有了后,还当上了村里的出纳,成了站在人面前说话的人,这是何等的荣耀?!一个破“护管员”,不让当就不当了,还能饿死? 老杜无意间一句泄愤的话,点醒了身边的黑球。 “青贮饲料窑?这可是土方量极大的工程!” “自家地里的工程,怎么能让别人干?自己又不是没有工程机械!” “这到了嘴边的肉,怎么能让别人抢走?” “撵走它,把工程挥过来!” 黑球眼睛盯着面前的老杜,心里细细地盘算着。 老杜被黑球这种神情给吓到了,连忙问:“黑球,你想啥呢?” 可能是老杜心中的怒火还没有熄灭,声音不由得大了些,将正在思考中的黑球吓了一跳。 也正是一吓,让黑球想出一个办法来。 人常说一个好汉三个帮,他一个人去抢工程,势单力孤了些,如果拉上眼前这个有名的“搅屎棍”老杜,那就不一样了。 “义信哥,能帮我一个忙不?”黑球换上一副真诚的面容,一本正经地对老杜说。 义信是老杜的大名,虽然村里许多人都忘了这个名字,但经常跟在二叔(村委会主任)身边的黑球还是记得。 记得归记得,与叫不叫没有关系。平日里黑球与其他人一样,也管老杜叫老杜,也不是故意糟蹋他,而是这样显得亲切。 农村人回去,有人能笑骂他几句,那是表示亲热,表示你人缘好。 被人叫“老杜”叫得习惯了,如今突然听到有人叫他的大名,老杜当即认真起来。他知道,不到正式场合,没有正经事情,他的大名不会有人叫。 “你说,哥一定帮你!”老杜从来不辜负别人对他的信赖。为了显示重视,他还将“哥”这个字咬得特别重,大有愿意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之意。 “咱村的地,上面的活应该紧着咱村的人来做干,对不?”黑球见对方很吃这一套,就趁热打铁开始了自己的忽悠。 “对!”老杜应声道。 “他们建青贮饲料窑要用到挖掘机,就应该先用我们村的挖掘机。如果我们村没有了,才能另找他人,是不是这个理?”黑球继续说。 “是这个理!”老杜回应。 “现在他们问都不问我们一声,就叫他人来干,算不算欺负人?”黑球适时开始点火。 “算!”听到欺负人,老杜明显地有些上头了,脸涨红了。 “既然是欺负人,我就能任由他欺负?”黑球又吹了些风. “不能!”老杜大声回答,同时两只拳头握了起来 …… 就这样,本来好好巡逻的老杜被黑球带去抢工程,结果言语不和动起手来。 第二百一十五章 抢工程却被人打了脸 黑球没有想到,对方嘴很硬,手下功夫也不弱。 对方有四个人,一个挖掘机司机,一个技术员,两个工程人员。其中那名技术员老杜认识,姓龙,名牌大学研究生毕业,今年八月份时曾到玉米田里蹲守过,期间还与老杜称兄道弟,待村里人也热情。 因此,老杜没打算与他动手。那龙技术员也很识趣,见黑球他们来者不善,就远远的躲开了。 以四人对三人,又在自家地盘,黑球老杜他们胆气十足,步步紧逼。对方自恃有劳务合同在手,占着法理,寸步不让。 于是双方没说几句话,就动起拳脚来。 对老杜的战力,黑球还是清楚的。一个街头的小混混,能有什么功夫?充其量摆摆架势,吓唬吓唬人罢了。之所叫老杜来,黑球是看上老杜能说会道本事,希望他用言语将对方劝退。 当然,如果无法劝退,也可吓退,老杜的流氓手段和恐吓手法都不错。以“社会人”的口气威胁对方几句,再亮出拳头、刀子吓唬一下,黑球想着事情应该就能搞定了。 可令他没有想到是,对方似乎早有心理准备,不但不怕言语威胁,还以讥讽之语挑衅,压根就没有将黑球他们放在眼里。 老杜在社会上混了十几年,最能听话听音。听出对方出言不逊,就挥出老拳,狠狠砸向了对方的脸。 见老杜动起了手,黑球怕他吃亏,也就冲了上去。 动手,黑球是不怕的。虽然他手底下的功夫没有豹子、大牛哥等人好,但收拾眼前这几个普通的工程人员,还不在话下。 也正是有这个自信,他没有再回村去叫人。 被人打脸往往就在这自以为是之时。 事后,黑球在县城看守所里对大牛哥说,他看走了眼,对方三人那里是什么工程人员,分明就是装憨卖呆的武林高手。 黑球是去抢工程的,这无疑于夺人饭碗,如果不将对方打怕,就绝不可能得逞。 可一动手,黑球就立即意识到,不要说将人家打怕,人家不将他们打怕就是手下留情了。 “老杜!”黑球大吼了一声。 如果要问我们村子里谁打的群架最多,非老杜莫属。按老杜自己的话说,他喜欢打群架如同喜欢睡女人一样。 久经战阵的老杜听到黑球喊他,自然明白这是让他回去叫人,于是虚晃一招撤回身形,扭头往村子里跑去。 实际上老杜早就想跑,之所以没有付诸行动,是怕担临阵脱逃的恶名。自从他这个老光棍结婚以后,就开始注意起自己的名声来,特别是在知道媳妇怀孕之后,他把名声看得比命都贵重。 终究读过几天书,他明白给孩子留一个好名声的重要性。 也正是为了这个好名声,他一改往日打群架“欺软怕硬”的明智作风,只要村子里有事,他都第一个往上冲,哪怕被打的头破血流,这一次也不例外。 当然,老杜也绝不是莽夫。数十年混迹街头的经历,加上喜欢读书的毛病,早就让他锻炼出一副大智若愚的模样。所以,当黑球给他说要找惠农公司麻烦时,他就已经看出,这是黑球想抢人家的工程,想赚人家钱。 “看破不说破”,这是媳妇青青在被窝里给他讲的人生哲学。 这城里的女人就是不一样,即便当了农民,即使在被窝里,那也说的是学问。 明白了黑球的意思,老杜没犹豫就冲了上去。 他冲上去的理由很多,除了为博得一个好名声以外,还因为黑球的特殊身份。 作为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的司机,黑球有着许多看不见的话语权,其中的能量绝不能小觑,特别是对于像他这样的贫困户。 再说,黑球弄到工程赚到钱后,还能少了他的好处? 另外还有一点,他“赌”对方不敢还手。根据以往的经验,眼前这几名工程技术人员只是拿工资的雇员,绝对不会为了一份薪水与他们拼命。 正是有了这种估计,他才第一个动了手。可是当他的拳头挥出后,对方不但没有躲闪,反而迅速抬起右脚,猛地踹向他的小腹。 老杜立刻意识到,对方是打架的高手。因为没等自己的拳头落在对方的脸上,自己就会被那只大脚踹倒。 为了不让自己像狗一样被对方踹趴下,老杜硬生生收回拳头,同时一拧身躲过了那只凶狠的一脚。 也就是从这一刻起,老杜有了回家叫人的念头。 很不巧,老杜回到村子里时,除了马三在二叔家喝茶以外,没有一个年轻后生在,他们不是去砖厂上班就是外出做活去了。 老杜只知道马三手臂上有力,掰手腕村里鲜有人胜他,并不知道他的功夫了得,只当是一个普通人,所以焦灼的眼神中难免有些失望。 对于老杜眼中的轻视,马三并没有在意,他听说巡逻的黑球在大土堆旁边的玉米地里被人打了,就急忙起身往外跑。 马三的脚步很快,眨眼之间就将老杜远远地抛在身后。 地里的玉米已经成熟,曾经翠绿的叶子开始枯黄,爽风吹过,唰唰作响。天很蓝,几朵白云悠悠地漂浮着,一行大雁往北飞去,留下几声嘶鸣,像是诉说这不尽的秋思。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从此处惊起,在玉米地的上空盘旋几圈后,又在那处落下。 秋天,在这天高云淡之中款款走来,像一位美丽的成熟少妇。 马三很是喜欢这种风景,以及这风景里的味道。只是他现在没有功夫去细细品味,他期待已久的盗墓贼露面了。 当马三到了打斗的现场,那两名年轻的后生已经被打倒在地,正捂着肚子打滚,而黑球还在舞动着手中的短棍,不让对方靠近。 却看那三人,也不急于将黑球打倒,他们狞笑着将黑球围在中心,满脸的鄙夷之色。 马三的脚步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没有任何言语沟涌,三人只是一挪身形,就默契地站在了一排,将马三和黑球让到了他们面前。 黑球见是马三到来,像是看到了救星,乘对方转身之际,踉跄着挪到了马三身后,接着就顺势倒在了地头的渠坎上。 第二百一十六章 黑恶势力 尽管老杜说起马三以一敌三的场面来滔滔不绝,实际上事发时他并未在场。 老杜不知道马三有功夫在身,担心他吃亏,就从村子出来后直接奔向二叔的砖厂,有十几名巡逻队员在那里上班。 待他回来时,马三早已与黑球他们蹲坐在玉米地头抽起了烟,而对方那三个人则躺在地上痛苦的呻-吟,其中一人捂住胳膊,其他两人抱着腿。 至于老杜口中的精彩场面是听黑球讲的,其中不乏他的想象。 在黑球的口中,马三的身形快如闪电,拳脚更古怪刁钻,令对方防不胜防。只是三五个招面,对方三人就倒在了地上。 警笛再一次在李家村的上空响起,这已经是今年以来的第五次了。 伴随着扬起的尘土,四辆警车穿过村子,由远及近,转眼间到了现场。 车上下来五六个警察,凶神恶煞一般,将参与打斗的八个人全部拽上车,然而狠狠地摔上车门,一溜烟走了。 期间他们没有多说一句话,也没有多耽搁一分钟,任凭受伤的人哀嚎。 到了车站派出所,一位姓程的副所长审讯了他们。不多时,受伤的人被送到附近的医院,马三与其他人则被放了,唯有黑球被押送到去了县城看守所。 很巧,当黑球被推搡进监室时,大牛哥正在冲他微笑。 马三从车站派出所回村子里,村上的民兵连长李土娃就送到了一份通知。 通知是镇政-府刚发来了,内容很简单,李家村民兵治安巡逻队因涉嫌黑恶势力犯罪,从即日起解散。 这样简单的内容,马三却看了两遍,然后轻轻地笑了。 这是一种恍然大悟的笑,里面充满着识破对方诡计的得意。 自从将那三个人打倒以后,马三心中就生出许多的疑云。 令他生疑的不是对方太强,而是太弱,这绝对不应该。 对方三个人打黑球他们四个人能够取胜,这说明对方有一定实力,可是刚与他交手,就突然缩手缩脚起来,三两下就佯装败了。为了“败”的真实,还刻意用胳膊和腿挨了他几棍。 马三混迹江湖十数年,这点猫腻还是能瞧得出的。 “为什么要假装败了吗?” “为什么非要败在自己手下?” “他们是真正的工程技术人员吗?” 在被警察带去派出所的路上,马三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直到看到了这张盖着镇政-府大印的通知。 这份通知来的太早了,如果再晚来一些,马三还不会想到“让民兵停止治安巡逻”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 按照这些部门以往的办事效率,上午刚刚发生的事情,没有进行任何调查取证,下午就出了处理结果,这根本不可能,除非这个处理结果早就出了。 “这伙盗墓贼真不简单!” “到底是什么样的宝贝吸引他们来?” 作为了一名资深盗墓贼,马三的心有些痒痒了。 回到村子里,马三先是去了黑球家。 黑球家在村北头,因为母亲去世的早,两个姐姐又都已出嫁,家里只剩下他父亲疙瘩牛一人操持。 疙瘩牛年轻时是农业社时期有名的种地能手,曾经在公社大会上领过奖。后来农业社散了,他专心务弄自家的地,一半年光景家里就有了余粮,只是口袋依旧干瘪,油盐钱还要从鸡屁股里扣。 后来两个女儿相继出嫁,黑球也长大成人当了司机,家里的经济情况才宽松了些。前几年在二叔的帮助下,爷俩拼尽全力买了台二手的挖掘机,这才一下子翻了身,从此不再看天吃饭穿衣。 因为只守了黑球一个儿子,疙瘩牛格外怜惜,如今听说自己的这个宝贝儿子被关进了县看守所,立即急红了眼。 后来听马三说是为了抢揽工程去的,又只拘留五天,这才稍稍放下了心。 从黑球家出来,马三又来到六爷家,商量对策。 “既然不让明的来,咱就来暗的!” 当天夜里,李家村的治安巡逻照常进行,只是不再穿制服,不再大张旗鼓,巡逻的路线和时间也不再固定了。 就在马三积极应对盗墓贼时,到西安寻找女出纳的我却遇到了天大的麻烦。 我的女友香香逼婚了。 实际也不算是逼婚,她只是告诉我,有位算命先生说,她未来五年命中犯太岁,不能结婚。 言下之意,要么今年结婚,要么五年以后。 等五年,我可等不了。虽然现在只有23岁,但是五年以后我就28岁了,这在农村绝对属于大龄青年了。 再说,五年时间,一千八百多个日夜,不知会发生多少事?出现多少变故?我可不希望到了嘴边的“香香肉”给飞了! 可是,如果现在结婚,也太不合时令了。 二叔正在被县纪委调查,大牛哥涉嫌强奸被关在县看守所里,另外,我们李氏家族的祖坟还被一伙盗墓贼盯上了。 在父兄危难之时,在祖坟朝不保夕之际,我却筹办自己的婚姻,那还不被村里人的唾沫星淹死? 当然,这只是冠冕堂皇的理由,还有一个理由让我难以启齿,那就是我的“羊癫疯”病还没有治好。 如你所知,我有看见女生红唇和乳-房就会晕厥的毛病,那是在学校花园的长椅上,与前女友亲密接触时偶得的。 那天晚上月亮很圆,很亮。 我知道这并不什么“羊癫疯”,可学习临床医学专业的前女友非说是,我懒得与她争论,也就默认了。 后来这位多情的前女友跟了别人,将这个“毛病”留给了我。 有一次与精通风水的盗墓贼马三吃饭,他仿佛看出了些端倪,便送给了我一块龙形古玉和一串沉香佛珠。 我非常清楚的记得,带上古玉和佛珠不多久,我就迎来了我的初吻。 虽然最后还是晕倒在了女友香香的怀里,但那也是在吻过了以后。那份甜蜜和温存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然而,仅此而已。我们不能再有进一步亲近,因为心痛会时不时袭扰,特别是在我们渴望肌肤之亲之时。 第二百一十七章 突如其来的订婚 最近比较烦。 不是为钱,不是为工作,也不是为女人。 养我长大的二叔被叫到了县纪委,伴我长大的大牛哥即将面临强奸罪的起诉,几十辈人守护的祖坟被盗墓贼盯上,自己身体上的难言之疾未见好转,如今女友又起了逼婚之心…… 女友香香是我前女友的大学同学,也是学医的,上学时我们经常海阔天空地瞎聊,毕业后却再没有任何联系。今年四月份我们偶遇,那天我正带着怀孕的女出纳去医院堕胎,而她恰巧就在那个医院妇产科工作。 她对我身体上的难言之疾再清楚不过,却还是贴了上来。 以前我不相信缘分,特别是在前女友卖身求荣之后,可是香香的出现,让我对缘分有了新的认识。 人世间一切都是因缘和合,缘起则生,缘尽则灭,情爱亦是如此。 对于香香,我从来都没有非分之想。她是省城人,就职于一家全国知名医院,人长得又端庄漂亮,家族背景更是深不测,而我只是一个县城的穷教师。 可是,香香偏偏就黏上了我。 刚开始时我以为人家只是好奇,就像海味山珍吃腻了找个山野菜换换口味,后来时间长了才发现,她是玩真的,也来真的。 这就是缘分,神奇而惊险,又有魅力。 说是到惊险,我想起了她的父亲,那位曾经被我“忽视”了的市长。如今想起来还是一阵后怕,如果早知道香香是这位省厅级高官的千金,恐怕我早就夹着尾巴逃跑了。 每每想到这,心里就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窃喜。老天对我还是不错的,虽然没有父母的疼爱,却有更加疼爱我的爷爷奶奶,以及那些待我如己出的叔叔婶婶们;虽然前女友刚刚与我海誓山盟,转身就嫁给了别人,却有香香这样富贵佳人迎面走来,填补了那份空缺。 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说的就是这个吧! 当然,老天爷也不省心,在你绝望之时他会给一线生机。同样,在你欢喜之时他也会给你当头棒喝,在你觉得人生无味之时他会给你添一些烦恼,让你挠头,闹心,让你坐卧不安又无可奈何。 对于老天爷的安排,我们必须授受,这就是命。 顺命者昌,逆命者亡。所以,当女友香香说要么年内结婚,要么五年后再说时,我就下定了决心,今年结! 可是,我该如何向二叔提及这件事情呢? 一个平常的下午,我刚刚上完课,就接到女友香香的电话。她说二叔来西安了,晚上一起吃个饭,把有些事商量一下。 “二叔来西安了?” “二叔不是正在县城飞凤宾馆交待问题吗?怎么能私自跑到西安来?再说二叔来了怎么不给我打电话,而是打给了她?” “还晚上一起吃个饭!与谁一起?” “还要商量事情!商量什么事情?” 我正要问个明白,她去匆匆挂上了电话,再拔过去,便是关机状态。 过了一会儿,她的一个短信发了过来,内容是吃饭的时间和地点,晚上七点,陕西宾馆10号餐厅。 陕西宾馆,又称陕西丈八沟宾馆,坐落于西安市南郊丈八沟,是接待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召开大型会议的园林式国宾馆。 宾馆内环境优雅、景色怡人、终年披绿、四季如春,周恩来、朱德、刘少奇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众多外国政都曾下榻于此,是一家名符其实的皇家宾馆。 “怎么选了这个宾馆?” “莫不是……” 我是揣着一千的疑惑和一万个紧张去赴宴的。 还未到陕西宾馆门口,老远就看见香香站在那里东张西望。夕阳下,她的秀发闪耀着霞光,晚风中,她那曼妙的身材在一身粉色的连衣裙的衬托下显得楚楚动人,由不得人生出万千怜爱。 餐厅很奢华,地毯很柔软,伴随着舒缓动听的音乐,我俩手牵着手,一起往餐厅最深处走去。 在一个精美的包间里,我见到了二叔。烟雾缭绕之中,他正与一名中年男子热情攀谈,手中的酒杯有些颤抖,但眼神中却是满满地欢喜。 当我透过那袅袅青烟,看清那名男子的脸时,心剧烈地跳动起来。 是香香的父亲,那位鼎鼎大名的张市长。 虽然不出我所料,能够在陕西宾馆招待二叔的,除了他这个省厅高官,我再也想不出其他人。 但也有我没有料到的,我亲爱的二婶也来了,而在她的旁边,还坐一位极年轻的少妇,端庄之中显出几分高贵。 不用多想,我就猜出了她的身份,她是香香的继母。 我曾经隐隐约约听香香讲过,她的亲生母亲早就故去了,父亲一直未再娶,直到她上了大学,才在几位祖辈的勒令下,续了弦。 香香很少提及这位继母,两人关系应该很是一般。如今在这种场合特意请来,看来果真要商量我们的终身大事了。 当然,商量是商量,却不容得我俩插嘴。 “立即领证,国庆结婚!” “先在村子里摆一次酒,再在市里面请一次客!” 未等我俩从紧张兴奋之中缓过来,二叔就宣布了他们商量的结果。 他的声音掷地有声,不容反驳,期间只是与旁边的张市长地对视了一眼。倒那位漂亮的继母善解人意地问了一句:“香香,你俩看这样办行不?” 香香突然涨红了脸,怯怯地应了一声“行!”。 她的声音很小,即使我挨她很近,也没有听得太清。 见香香表了态,众人的目光便集中在我的身上,可我还沉浸在突然的幸福之中,没有反应过来。 身边的香香见我迟疑,顿生气恼,于是用她那修长的纤纤玉指,狠狠地在我的大腿上掐了一下,既是叫醒我,也是惩罚我。 她的动作很隐蔽,却也没逃过众人的眼,于是惹得大家笑出声来。 那一夜,是我此生中最难忘的。对于二叔和二婶来说,也是如此。他们从来没有住过那么高级的宾馆,也从来没有与那么高级的官员说过话。 第二百一十八章 攀龙附凤 二叔在越南打过伏,见多了生死,自以为无所畏惧,可当他接到张市长亲自打来的电话时,他的腿还是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 电话是县委办的管秘书提前约好的,管秘书很早就与二叔认识,据说两人还是拐弯抹角的亲戚。 张市长在电话中的言语不多,却句句让二叔肝胆崩裂。 “李大哥,您好!我是香香的父亲!” “我想请你来商量一些事情,不知有时间没?” “哦,是关于两个孩子的事情!” 接完张市长的电话,二叔在心里将我骂了个一百遍,却又赞了一千遍。 骂我,是因为怪我没有提前告诉他,香香的父亲是个市长,而且是省会城市的市长,让他在接到张市长电话时尴尬,惊慌,手足无措。 赞我,是因为我找了一个市长的女儿作女友。 尽管攀龙附凤常常被人们当作贬义词用,攀龙附凤之人也常常为人所不齿,但这些不齿之人往往是没有攀上龙、附上凤的人,而那些攀上高枝,一飞冲天的人则在一旁偷偷地笑。 在二叔看来,如果我娶了香香,就将一飞冲天,李家也从此改换门庭。 对于二叔的这种思想,我很不屑,也很无奈。因为爷爷也曾经有过这种思想,二叔深得爷爷的真传。 钱变权,要拐十八个弯;权变钱,却在眨眼之间。 应了张市长的邀请,二叔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下楼去县纪委请假。虽然是市长大人相邀,但是他名义上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这个假还是必须要请的。 走出豪华的宾馆大门,时令已过白露,秋意渐起,午后的阳光却依然毒辣,长街上树阴里人影稀少,几声蝉鸣也有气无力。 二叔正要招手叫出租车,一辆黑色的红旗轿车开了过来,挂着陕a的牌照,是省城来的车。 车门打开,一个熟悉的身影闪了出来,是马副县长。 二叔心里顿时明白,张市长早就为他安排好了一切,这假看来也不必请了。 马副县长表现得很热情,他说了许多真诚的话,末了还悄悄地透露,他曾跟随张市长工作过,张市长待他很是不薄。 二叔知道,这是想借他的口,向张市长表忠心。 马副县长一直将二叔送到了高速公路入口,亲眼望着二叔乘坐的黑色轿车消失在公路的尽头,这才上了自己的那辆桑塔纳。 马副县长的格外殷勤让二叔有些受宠若惊,更让他摸不着头脑。 “李叔,这是张市长的专车!” 见二叔有疑惑,开车的司机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 司机年纪很轻,却老成持重,在二叔与马副县长闲聊的过程中,没有插一句话,甚至连目光都没有飘忽一下。 听到司机的突然冒出的这句话,二叔先是一愣,随即会意。 这马副县长哪里是在送人,分明是在送车哩! 实际上司机的话还有一层深意,李市长特意派自己的专车来接二叔,足以表达出对二叔敬重。 接到张市长的电话以后,二叔给我拔了好几次电话,因为我正在上课,都没有接通,这让他的紧张又增添了几分。 二叔的紧张来源于常人的思维。两个孩子谈恋爱,双方家长见面应该在媒人的牵线下进行,即使新社会新潮流,省掉了媒人,那些应该是男方主动。可如今女方家长私下打电话来,莫不是不同意?或者是惹了祸? 如果与一般的平常人家谈恋爱,不同意就不同意,大不了一拍两散各自另找,即使惹了祸,也有个边际。可这与市长的千金谈恋爱,同意不同意都是事儿,更不要说惹祸了。 这种担心与紧张折磨了二叔一路,直到见张市长本人以后,才消失殆尽。 实际上,二叔的担心与紧张并不是消失了,而是被震惊与激动的情感给替代了。而这种激动也并不是张市长带给他的,而是张市长身边的一位熟悉而陌生的中年妇人传递给他的。 这位妇人的出现,让二叔心中的所有疑惑得以解开,并欣然接受了我月内仓促结婚的建议,即便我们的新房还没有着手准备,他的亲儿子大牛哥因为涉嫌强奸女出纳还被关在县看守所里。 我很感激二叔,一直以来,二叔待我比大牛哥要好得多。 订了我的亲事,二叔二婶在陕西宾馆享受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张市长又亲自安排车将二叔送回了县里,二婶则继续留在西安照顾小兰姐,医生说小兰姐的预产期就在这两天。 可怜的二婶,至今还不知道自己的亲儿子被关进了监狱。至于善良的小兰姐,也不知道自己丈夫被扣上了强奸的罪名。 回到县里,二叔直接前往县纪委报到,顺便再请两天假,张市长临别时托付给他了一个紧要的事,希望他尽快去办。 县纪委大院里没有一个领导在,一个办事员接待了二叔。 让座,倒茶,客套,那名办事员做得一丝不苟。待二叔呷了一口茶,他才从办公桌的抽屉里取出一张纸,双手递给了二叔。 这是县纪委撤消对二叔调查的决定,上面的红印格外醒目。 就是这张纸,结束了组织对二叔近一个月的调查,也算是洗清了二叔贪污、受贿和乱搞男女关系的嫌疑。 从县纪委出来,二叔有一种如释重负、重见天日的感觉。深深地呼吸了几口自由的空气,又美美地伸了一个懒腰,他才将这张纸塞进手包里,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一路奔向村里。 两天以后,马三坐上了去兰州的火车,同行的还有他的挚友,白狼。 马三本不想让白狼去的,却经不住他死缠烂打。这些年来白狼的日子过得很舒服,虽然是入赘,却让他这个孤儿享受到了父母关爱,加上妻子春草贤惠能干又会生,如今他儿女双全,家庭温馨,生活美满。 前些年,他在岳父的支持下承包了两千多亩山地,种上改良后的核桃树,不用花费多大力气,劳多大的神,每年落进腰包的钱都让人眼红。 有钱,有家,有妻子的感觉真好! 可这人过得太-安逸了,就想寻找一些刺激,所以在他听说马三要去兰州时,就死活非要跟随,说是出去浪一浪,长长见识,开开眼界。 第二百一十九章 葛红这一次要试婚 就在马三去甘肃找人之时,山青出事了。 山青是马三的妻弟,十几年前从河南来西安寻找亲生母亲,母亲没有找到,却在几经沉浮之后打下了一份不菲的基业。 据可靠消息,由他实际控制的公司多达二十多家,主要涉及到建筑、娱乐、食品、金融等近十个行业,每年的净利润总数千万元。 从一个黑社会马仔到黑社会老大,再到企业老板、公司总经理、集团董事长,山青这个山里的孩子实现了蜕变,从肉体到灵魂,从生活到生命。 已经没有几个人知道他的过去了,即使知道的也不太敢说。即使有人酒后说了,听的人也常常当作传奇故事,当作饭后茶余的谈资,不敢当真。 是的,有谁能相信,眼前这个浑身散发着卓越与不凡气质的成功男人,这个时不时与官场大佬与商界精英谈笑风生的企业家,也曾在工地上搬过砖,在货站卖过苦力,在赌场看过场子,在黑帮火并中挥过砍刀…… 一切都过去了! 有些往事不愿意提及,也不去回忆,几经风雨之后就会变得模糊,变得离幻,变得与梦一般模样了。 人生历程中,忘却是必然的。 如今的山青已过而立之年,少了许多锋芒,多了几分稳重,加上去上海知名大学读了个emba,又添了些许城府和内涵,自然看不出旧时的半点痕迹,至于那些人,那些事更是剥离得干干净净。 但有一个人例外,她就是葛红。 葛红是包工头王魁的前妻,比山青要大几岁,人长的漂亮有气质。有一次她不小心着了王魁的道,眼见着要被几个流氓凌-辱,是山青出手救了她。 那时候山青身无长物,唯有一身功夫,一旦全力施出,七八的壮汉近不了他的身。 为了报恩,也为了有个年轻力壮的男子给自己当帮手,当靠山,葛红将走投无路的山青带回了家,教他做生意,又给他买房子,让她从一个卑微的外地农民工变成了表面上的西安城里人。 葛红是正儿八经的名牌大学毕业,她带给山青的不只是生活上改变,更多的是思想上的改变。 在葛红的眼中,山青就像她的弟弟。 但在山青的眼里,葛红有时候是姐姐,有时候是情人,有时候是母亲。 起初,两个的关系还好,虽然没有到牵手的地步,也有几分暧昧。后来山青染上赌博,入了黑道,葛红便渐渐疏远了他。 葛红疏远他是有道理的,一个粗鄙的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小子,又染上了赌博恶习,能有什么出息,又怎能做自己的终身依靠? 可是令葛红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粗鄙的野小子竟然在四五年间实现了华丽转身,成了市里著名的企业家,成了惹小姑娘眼惹的年轻成功人士。 当然,这并不是葛红再次亲近他的全部原因。 实际上,将葛红再次拉到自己身边,山青还是使了一些手段,花了一些心思。 葛红是他喜欢的第一个女人,虽然当时还没有肌肤之亲,但也让他刻骨铭心。后来他与舞女小翠有过一段感情,但在看清小翠的真实面目之后,就对所谓的爱情彻底失去了兴趣。 什么爱情?不过是性与生存的由头罢了。 在取得事业成功以后,山青做了三件事,从而俘获了葛红的心。 第一件事,让王魁亲自登门道歉。 王魁是葛红心中永远的伤痛。当年贪慕这个包工头的钱,葛红奋不顾身地嫁给了她,结果换来的是吝啬和冷漠,以及离婚后的陷害。 对于山青来说王魁也是一个故人,当年在他的工地搬砖,山青没少受他的盘剥欺负,直到在打架中显露了功夫拳脚,才赢得了几分敬畏。 事情做大以后,山青并没有忘记这个故人。他将一些小的工程特意交给王魁去做,渐渐地成了王魁的衣食父母,也彻底封住了王魁的嘴。 在得知山青对葛红还有意思时,王魁主动请缨去找葛红,名义是为他的卑鄙行为道歉,实际上是为山青当说客。 葛红再刚强也是个女人,加上王魁的嘴极能说,几句深情的话出口,几滴忏悔的眼泪流出,她的心也释然了。 第二件事,请葛红到公司来做财务总监。 世人常说,财帛动人心。 女人常说,舍得为你花钱的人不一定爱你,不舍得为你花钱的一定不爱你。 山青很是舍得,他一下子将全部家当交给葛红打理,那可是几个亿的资产呀,世间能有几个女人不动心? 第三件事,邀请葛红一起去上海读emba。 emba,即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在山青看来,他与葛红存在着巨大差距,这种差距无法消除,但可以减小。而学习是减小这种差距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果然,当两人漫步在黄浦江畔,聊着国际经济走向,说着亚当·斯密经济理论时,两人的距离自然而然的贴近了。 不可否认,山青是极聪明的,也是极好学的。 因此,重新与山青走到一起,葛红有被迫的一面,也有顺水推舟、身不由己的一面,对此,她的好友王媛看得一清二楚,也很是乐见其成。 王媛与小文已经结婚好几年了,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说是婚姻十分美满可能欠缺一些,但生活还是幸福的。看着自己的好友至今还单身,没有个依靠,王媛心中自然不是滋味。 说心理话,刚开始王媛是反对葛红与山青在一起的,好不容易从一个粗俗不堪的包工头手里逃脱,不能再投入一个粗鄙的野小子怀里吧!后来见山青脱胎换骨成了炙手可热的年轻成功人士,她也就改变了主意。 再说,山青是马三的妻弟,马三又待自己的丈夫如亲兄弟,如果葛红嫁给了山青,不是亲上加亲么?那她俩真是一辈子也分不开的好“闺蜜”了! 好友王媛的不反对给了葛红莫大的鼓舞,结婚证还没有领,婚礼也没有办,她就搬进了山青在秦岭里的别墅。 并不是山青这小子不愿意领结婚证,也不是她这个离异大龄少妇太心急,是因为她想试一下,看两人能不能生活在一起,她可不想再离一次婚。 就在葛红试婚期间,山青被捕了。 第二百二十章 试婚 山青被逮捕的消息是葛红说给王媛听的,当时两人试婚还不到半个月。 试婚不是山青的主意,他也没有反对。 经过的女人多了,对男女早已习以为常,他现在想要的是伴侣,一个呆在一起能给他舒适、慰藉的生活伴侣,至于感情,有了更好,没有也无所谓。 但是,葛红却不这样想。 虽然年龄比山青年长好几岁,但依旧对感情看得很重,这可能与她第一次嫁了个包工头有关系吧。在她看来,没有感情的婚姻是僵硬的,就像嫖客与妓女,只是时间长一些,支付的酬金的方式多一些罢了。 这也就是山青没有反对试婚的理由,他不想成为嫖客,也不想葛红成为妓女。 实际上,山青的身边并不缺少像妓女一样的人,比如说小宛。 除了是穷苦出身以外,小宛什么都好。名牌大学毕业,长相甜美,皮肤白皙,天生媚骨,身材高挑,且凹凸有致,是块勾引男人的好料。 小宛是山青亲自从大学生人生交流会上招聘到的,那时她的妩媚中还有几分青涩,微笑中还有一丝单纯,到公司后仅仅半年的时间,青涩与单纯就看不到分毫,只剩下妩媚与放荡了。 用小宛的话说,放荡并不是她的本意,而是因为山青不解风情所至。对此,山青不置可否,只好一笑了之。 也是,全公司的人都相信,山青已经将小宛睡了,小宛也希望这是真的。虽然自己是各方面都很优秀,但一个“穷”字戴在头上,烙在心里,让她一辈都不抬起头,骄傲不起心。 穷,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可悲的,对于一个心高气傲的女人来说又何尝不是呢?穷苦出身是当今许多人一生洗不去的自卑! 小宛之所以当初来山青的公司,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尽管许多女孩希望嫁给有钱人,但是小宛更懂得门当户对的重要性。 人们一提起门当户对,就用所拥有的财富来比对,用学历来比对,用相貌来比对,却往往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方面,出身。 财富可以改变,学历也可改变,甚至相貌都可以改变,唯有出身不能改变,出身留下在心灵上的烙印不能改变。 小宛特意调查过,她与山青的出身有着高度的相似性,两人都是穷山沟里走出来的,只不是一个在河南,一个在甘肃罢了。 刚开始,一切都如小宛所料,进入公司后她升职很快,仅仅几个月的时间就被调到总裁办,做了总裁的专职秘书,成了山青眼里最信任的人。 信任归信任,这并意味着可以上床。再说,在当今这个“大棚打乱了四季,金钱打乱了年纪”的社会,即使上了床共了枕,也不见得要结婚。 正是没有看透这一点,小宛最终还是失算了。 山青是一个乱来的人,却不是一个乱性的人,特别是经历了与舞女小翠的情感纠葛之后,他不再与熟识的女人乱搞。 正因如此,即使董小宛借醉酒脱光衣服钻进了他的被窝,他也不为所动。 几经努力,几番折腾,小宛还是放弃了,随后嫁给了文博。也不是她没有耐心,而是她有自知之明,她不想一棵树上吊死。 文博是山青的手下,名字儒雅,人也长得眉目清秀,但实际上是个心狠手辣的无耻流氓,只因曾为山青挡过刀,才得到了山青认可。 嫁给文博虽是小宛的无奈之举,但二人却有许多相似之处,都是善于钻营之人,都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之人,也都是视金钱权势如命之人。 此次山青被捕,正是他们两口子下得手。 文博跟随山青将近十年,但他真正的老板不是山青,是虎爷。 对于虎爷,山青是相当忌惮的。当年他是老黑的手下,而老黑是由虎爷罩着的。后来老黑死在了女人肚皮上,名下的基业落在了他的手上,为了保平安,为了谋发展,他也尊虎爷为老大。 随着自己正经事业的不断扩大,山青将一些涉黑的产业剥离了出去,因此需要虎爷出面的机会就越来越少,这种老大小弟的关系就淡了许多。 尽管如此,看见虎爷,山青还是会感到后脊发凉。所以,这些年他对虎爷敬重有加,常日里问候不断,逢年过节必定亲自上门奉上重礼。但凡虎爷有个吩咐,他必定花十二分的力气去办。 山青并不知道文博是虎爷的人。如果他知道,他就不为会文博为什么陷害他而感到疑惑。 虎爷行事诡秘,道行高深莫测,这一点他很清楚。 说是陷害,却是事实。当年在公司扩张过程中,山青曾经注册了一家建筑公司,因见股市红火,就将该公司的三百万元资金投了进去,结果大赚了一笔。 股市赚的钱山青分文不动,全部打回到了公司的账户里。即便这样,他还是在三年后被该公司的股东给告发了,罪名是挪用公司资金。而这个股东,就是文博,他最信任的兄弟之一。 其实山青没有太在意,想着自己虽然挪用了公司资金,但公司是自己的,其他的股东只是挂了个名,并没有实际投资,再说他是用公司的钱去为公司赚钱,而且赚到了钱,自己未私吞一分,法律能耐他几何? 期间葛红曾劝他多长几个心眼,说这个文博绝非善类。 葛红的话他没有听进去,结果在接到法院的传票仅仅两个星期后,他就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 山青被关进监狱后,葛红第一时间告诉了王媛和山杏,因为马三没在,三人只要自己四处找人托关系,却没有任何结果。 一个身价数亿的老板因为挪用了区区三百万,就被判了三年刑,而且还实打实地强制去服刑,这真是少见! 监狱,山青是熟悉的,在他未发迹之前,经常光顾这里,有时是因为打架,有时是因为寻衅滋事,有时是为了躲债。 因为此时的他身价不菲,又有几个忠诚的兄弟使劲往里送钱,所以山青此次坐牢有所不同,既住上了干净的单间,不用干重体力活,还可以自由活动。 这自由活动是最难得的,一位狱警拿了相当于他三年工资的钱,给山青特意安排了一个电工的差使,可以以检查电路的理由,四处走动。 实际上山青根本不会电工,所有的工作还是以前的那位电工干,他就是打打下手,担个名而已。 可又有谁能想到,等山青出狱时,他已经掌握了一名优秀电工的所应具备的所有技能,并考取了国家认可的高级电工职业资格证。 第二百二十一章 诡异的午夜篝火 马三是去甘肃找人的,却撞上一件怪事。 那一日二叔从县城回来,说要找一位道行高深道人。那人的名字有,叫古月道人,相貌有,七十多岁,仙风道骨,超凡脱俗,地址也有,在甘肃平凉崆峒山,只是没有联系方式。 马三闻听要寻访道家高人,便主动要去,二叔心里牵挂着大牛哥的官司,又见马三是诚心,人又机警可靠,便应允了。 对于寻找高人的目的,二叔没有明讲,只说与我结婚有关。 马三早就看出了我身上的古怪,只因他这方面道行太浅,不能消除,便送我一块龙形古玉以压制,如今听说为我找高人,心里便明白了个大概。 一听说那高人在甘肃平凉时,马三当下就想到了白狼。 白狼的师傅就是甘肃平凉人,只因家中世代盗墓,罪孽太重,以至于祸及子孙,到他这一代已是人丁稀少,后又遇上无端祸事,落了个家破人亡下场。 关于盗墓贼不得善终的故事,马三听得太多,所以没有太多感伤,倒是白狼每每念及此事,总不免落下几滴泪来。 想想也在情理之中,白狼本是“死娃谷”的弃婴,是他师傅从阎王爷的手里抢回了他,又倾尽心血培养他,其中恩情比天高,比地厚。 虽然师傅已故去多年,师傅的恩德白狼始终不敢遗忘。 当他听说马三要去师傅的故乡平凉崆峒山找人时,他当即决定同行。 平凉地处中甘肃省东部,陕甘宁三省(区)交汇处,东邻陕西咸阳,南接陕西宝鸡,北倚宁夏固原,是西北地区重要的公路枢纽,也是甘肃东部重要的交通枢纽、商贸重镇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素有“陇上旱码头”之称。而平凉崆峒山则是平凉头顶上的一颗明星。 崆峒山位于平凉市西3公里处,是丝绸之路西出关中之要塞。它西接六盘山,东望八百里秦川,南依关山,北峙萧关,泾河与胭脂河南北环抱,交汇于望驾山前,自古就有“中华道教第一山”之美誉。 六个小时的火车,两个小时的汽车,一个半小时的步行,日落时分,马三与白狼来到了崆峒山深处。 眼前的崆峒山像一颗璀璨的绿色明珠,镶嵌在贫瘠的黄土高原万道沟壑之中,给人以生的希望。沿路看惯了光秃秃的枯黄山梁,马三他们猛然间坠入这苍翠之中,竟然有些茫然。 “该找一处歇脚了!”马三自言自语道。 白狼像没有听见一般,继续沿着一条羊肠小道往大山深处走去,似乎那里面有他渴望见到的人,渴望得到的宝贝。 马三理解他的心情,摇了摇头,迈步跟在了他的身后。 夕阳渐渐隐去了它的身影,天际间塞满了红霞。一阵晚风吹过,红霞溢出,并从空中倾泄而下,眨眼间浸染了万里江山。 到了一个半山腰处,马三停下了脚步,也叫住了还欲前行的白狼。他指了指山脚处的一片零星的房舍。 白狼会意,不再固执,跟着马三向山脚走去。 房舍在傍晚的暮色中隐隐约约,几棵高大的白杨杂乱地立在其间。亮晶晶的河水从房舍脚下绕过,像飘在山间的一条银带。 几声犬吠响起,几声牛叫传来,虽然看不见一个人影,空气中却充斥着麦草燃烧的味道,那般熟悉,那般亲切。 山里的人家住得很散,这里一家,那里一家,虽然看得见,走到跟前却要绕上好几道弯,过好好几道坎。家也很简陋,往往一座土坯房子加上房前巴掌大的空地,就是一户人家。常常不垒院墙,推开窗户就可以赏月听风,出了门就可以看日出日落,心中憋闷了就喊上两嗓子,秦腔也罢,山歌也行,这呼吸吐纳之间,心中愁云便会荡得一干而净。 马三挑了一个有院墙的大户人家,让白狼去叫门。 白狼自幼与他师父生活,甘肃方言他听得懂,偶尔还能说上两句。 开门的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妪,听说是外地人要借住,便热情地让他们进去。 老妪虽然背有些驼,行动却很敏捷,不像是上了年纪的老人,特别那双明亮清澈的眼睛,只有孩童才有。 这是一个四合院,坐北朝南,夜幕中的房屋甚是高大,应该有两层。屋脊上站立着一排神兽,抬头挺胸往着长空吼,瓦楞之间长有几棵茅草,随风摇摆透露着妖娆。 院子很大,院中心有一长方形天井,井中有水,水面如镜,几片莲叶拱着一朵盛开的睡莲,一轮明月跃然其间。 走过天井,踏进堂屋,随着一声问候传来,电灯亮了。 “来啦?快到屋里坐!来喝茶!” 堂屋很是宽敞,中间位置摆放着一个铸铁的火炉,炉中炭火烧得正旺,炉上的一小锅熬茶咕嘟嘟地作响。一位穿着棉袄的老翁蹲坐着在铁炉的旁边,微笑着邀马三他们坐下来喝茶。 老翁的声音洪亮,带有几分西北的苍凉。 白狼的师父在世时常常说,他们平凉人好客,待人实诚。白狼还有些不信,直到过了这一夜,他才体味到了师父这句话的分量。 两位老人像亲人一般招待了他们,热腾腾的茶,香喷喷的手工面,簇新温软的被褥和不尽的暖心话语。 躺在舒适的热炕上,心里暖暖地,困乏上涌,眨眼间两人就进入了梦乡。 窗外,月亮如水,树影婆娑。 突然,天井处升起一团篝火,空中响起悠扬悲凉的乐鼓声,随后,一群身着异族服饰的男女从地上冒出,围着火堆跳起舞来。 乐鼓声由远及近,由缓变急,刚刚还是潺潺流水,晴空明白,转眼间已是暴风骤雨,电闪雷鸣,又有万马奔腾。 应和着鼓乐,那些人的舞姿一会儿似在战场厮杀,一会儿又似在坟头哭泣,一会儿像是亲人生离死别,一会儿又像是愤然自刎。 再看那篝火,时高时低,时明时暗。 诡异的是,那篝火再高再明,也无法将周围的一切照亮,远远看去,就像辽阔草原上的一处鬼火。 此时,沉睡中的白狼忽然慢慢坐起,随后披衣出门,蹲坐在门的条石上,认认真真地欣赏篝火舞蹈来。而他的身边,两位老人早已看得如痴如醉。 马三还躺在热炕上,眼睛没有睁开。但是他的心中仿佛另外生了一只会飞的眼睛,已然飘浮在空中。 正是这只眼睛,让他将这一切看得真真切切,甚至包括自己的身体。 在白狼坐起的那一刻,他的身体挣扎了一下想要紧随其后,结果胸前一物猛然发出刺眼的白光,同时产生出千斤重力,于是他又安稳的躺下了。 第二百二十二章 修道者当斩妖除魔 第二天醒来,问起白狼夜里是否看见那诡异的篝火和异族的舞者,他说没有,又说似乎在梦里见过。 莫不是一场梦?盗了十几年古墓的马三有些不信。 因为他看见白狼眼圈发青,印堂发黑,目中无神,分明是中了邪模样。 洗漱完毕,勤快麻利的大娘已将早饭准备好,新烙的锅盔,刚炒的青椒,泼上热油的红萝卜丝,黄澄澄地包谷糁子,看得马三与白狼只咽口水。 用罢早饭,马三没有着急赶路,而是与两位老人拉起了家常,白狼则在旁边偶尔做一下翻译。马三是河南人,一些甘肃的土话的确听不懂。 实际上,马三是想通过闲聊,探听出古月道人的踪迹。 聊了半上午的功夫,没有打听出任何古月道人的信息,却了解到一桩怪事。也正是这桩怪事,让马三对昨夜的诡异舞者有了几分猜测。 原来,这座颇具气势的四合院建于民国初年,是老人的先祖为避难从北京逃到此处后花巨资而修,不想建成以后家中怪事频出,人畜不安。先祖认为是风水不对,便请来一位道士整治。 那道士是真正的茅山后人,手段了得,念咒作法之后,留下一尊神像后飘然而去。去时言明,神像敬于明堂,终日不断香火,可保家宅平安。 道士走后,老人先祖谨遵他的叮嘱,不敢有丝毫马虎和懈怠。果然,家中从此平安无事,直到一个月以前。 那天正是农历七月十五,老人带着三个儿子去后山上坟,去时还是晴空万里,炎阳高照,到了坟头时却已是风雨交加,带去的香蜡纸钱多被雨水打湿,根本无法焚烧送于先人,只好磕了几个响头转身回来。 说来也怪,待他们下山走进家门,这风也停了,雨也住了,依旧是晴空万里,依然是炎阳高照,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大儿子看天已放晴,便提出再去坟头烧纸,不想话刚出口,就被老人骂了回去。“一月不上两次坟”,这是老祖宗留下的规矩。 当天夜里,供奉在明堂里的神像就自己倒了,而且还摔成了两半。 老人知道这是不祥之兆,却不知如何破解,只好将神像用胶粘在一起,继续供奉在明堂,香火加了一倍。 也就是从那一夜起,他们这个院子不再平静了。 起初是午夜里总有鬼火飘浮,后来鬼火越聚越多,成了一堆篝火,再后来篝火渐旺,就引来异族跳舞者。 更为恐怖的是家里人总在睡梦中被引到跟前观看,往往一看就是一夜。 儿子与儿媳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折磨,先后远赴他乡另谋生计,他老两口年纪大了,实在不舍得这故乡水土,就忍痛留了下来。 听了老人的倾诉,马三还没有表态,身旁的白狼已是心中火起,扬言要灭了这伙魑魅魍魉。 对白狼的本事,马三心中清楚,要论打架出力,绝对是一把好手,要论降妖除魔,他差得很远,因为他师傅根本就没有教过他。 马三听师傅说过,白狼的师傅胡道人不但武艺超群,通晓五行八卦,而且在“茅山道术”方面颇有造诣。却不知为何,胡道人只将一身的武艺传给了白狼,其他的都带进了坟墓里。 所以这白狼说要灭了这伙作妖的小鬼,实际上要马三来灭,并非他自己。 然而,马三很犹豫。这捉鬼驱邪并不是他们“戒”字门的看家本领,其中流传下来的手段也都是些旁门左道,难堪大用。如果遇到一些小鬼作怪,还可以抵挡一二,倘若碰到老妖兴风作浪,就有反噬的凶险。 马三瞪了一眼身旁的白狼,又望了望面前的两位老人,下了决心。 真正的修道者当能斩妖除魔,卫道于世间。况且自己又受了人家恩惠,明知对方有难,岂能袖手旁观? “老伯,家里除了夜间歌舞以外,还有什么异常?”马三问。 “其他异常?那就是房间里突然变冷了!”老人一边回答,一边指了指身上的棉袄,以及堂屋中间的那只火炉。 “即使在三伏天,这屋子里还是寒风阵阵,如冰窑一般!”未等马三反应,一旁的老伴补充道。 难怪,马三自从踏进这座院子,就觉得有些古怪,原来是老人身上厚厚的棉袄以及那个只有在冬天才能看到的火炉。 要知道,虽然深山里要比城市里凉快,虽然人老了身上火气不足怕冷,但也不至于九月份穿棉袄吧! “老伯,我俩今天不走了,想去附近转转!”马三说道。 “对,老伯,我们不走了,饭钱和住宿的钱一定多给您!”白狼见马三决定出手,急忙附和着说。 “什么钱不钱的,能给我们这两个老不死的做伴,求之不得哩!”听到这两个青年人不走,老人打心眼高兴。 人老了,最怕的是孤独。 走出院子,马三猛然间感到身上一阵轻松。同行的白狼也似乎有同感,一股阳刚之气冲上印堂,萎靡之色一扫而光。 马三从怀中摸出罗盘,先是仔细观察了周围的地形,又望了望太阳的方向,随后就将目光放在了院子后面那座山梁上。 这是一处山谷,三面有山岭围绕,一面是一条山梁的尽头。这道山梁宛如一条巨龙般从远处蜿蜒至此,似乎口渴了,一头扎进了脚下的河里。 河水由山上的溪水汇聚而成,沿着山石的走势,在群山中曲曲折折。湍急的河水流经此处时,迎面撞上另一道山岭,于是紧急转了弯,随之也放慢了脚步,形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河面。, 河面不宽,仅有数丈,却将那满山的苍翠,夹带着一片蓝天映在其中。 在那道巨大的山梁低头处,零星地散落着几处院落,其中那两位老人的院落最低,最大,也距离谷底最近。 来到院落的后面,爬上一段缓坡,一截横断崖壁出现在马三眼前。 崖畔上长满荆棘,几丛金黄色的野菊花正在其间开放。崖壁有五六米高,十几米宽,由大小不一的石块垒成,因为表面上已被各种藤蔓植物和杂草覆盖,看不出石头的本来面目。 拨去藤蔓,有白色的寒气从石头的缝隙中渗出,眨眼的功夫,就在崖壁形成了薄薄一层白雾,远远看去,一个洞口的模样呈现在眼前。 第二百二十三章 反噬 马三轻轻拂去石块上的尘埃,一个个清晰符箓印记显露了出来,即使岁月过了近百年,那书写符箓的朱砂依旧红如鲜血。 这里应该是一个的冰洞,却不知洞中有何种厉害的妖物,当年要用这成千上万块符箓的石块封印。 此时,马三有些后悔了。 因为,眼前这些符图令他心生恐惧。 符箓是道教中的一种法术,亦称“符字”、“墨箓”,起源于“巫觋”,始见于东汉,信奉者称其有召神劾鬼,降妖镇魔,治病除灾之功用。 马三的符箓术仅局限于师门所传。 他们“戒”字门人原本并不擅长这符箓之术,只是古墓之中多鬼魅,历代祖师为了在盗墓取宝时免受袭扰,也传下来一些降妖驱鬼的符箓术,数量不是很多,却是极灵验的。 符箓样式千奇百怪,画符的方法也是成百上千。有的要掐诀念咒,有的要步罡踏斗,有的要心想神灵随笔而来,即使用料、用时、运笔等方面都十分考究,其程序之复杂,方法之繁琐,常常令研习者头晕目眩。 因此,从一张符箓上既可以看出制符者的道行,还可以了解符箓具有威力,从而推断出所要镇压和封印对象的魔力。 正是出于这种推断,马三认定当年在此作法之人的法力深不可测,远非他这样的旁门左道可比,而这些符箓所封印的妖孽,也必定非同小可。 尽管有些后悔,尽管心生恐惧,马三还是不想放弃。 他安排白狼去附近的山上砍些枯树过来,自己则开始从崖壁上抽取那些画有符箓的石块。石块有大有小,却都是一样的冰冷,拿在手里寒气彻骨。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日头已经偏西。马三已经取出了所有的石头,数了一下,刚好999块。白狼也连拉带扛,弄来了七八根碗口粗的枯树。 再看那崖壁,一个圆形的洞口豁然出现在两人眼前。 这是一个天然的山洞,洞口阴风阵阵,洞里漆黑一片。白狼急着进去一瞧,结果往里走了几步,就被一团寒气逼了出来。 此时,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 见到白狼狼狈模样,马三觉得有些可笑,但是终没有笑出来。他让白狼将砍下的枯树在洞口点着,待火势升起后将火堆慢慢向洞里移。 此后,火堆不断的往里移,他俩也就跟随着往里走,又过了一个时辰,火堆移进去了十几米,两人来到了一块空地上。 这块空地呈圆形,有十几个平方。顶部很高,上面挂满了冰柱,四周的石壁也被一层厚厚的冰覆盖。也许是火光的原因,冰柱开始往下滴水,冰层正在消融。消融的冰水都汇集在空地的中央,形成了一个白色的小水潭。 潭水很浅,隐约可以望见潭底,那里面好像一块巨大冰棺。 为了看得更清,白狼将剩下的所有树枝全部扔进了火堆。片刻间,火焰高涨,整个山洞照得如白昼一般。 借着熊熊火光,马三看见,十几具异族人的尸体胡乱地堆在一起,被冻在潭底的那只冰棺中。 尸体没有腐烂,身上的伤口还残留着血迹,苍白的脸上那份痛苦格外逼真。 他们是谁?是谁屠杀了他们?又是谁将他们在这里封冻? 如果是一个普通人看到,一定会在恐惧之中思考这些问题,也一定会想着去报警,让警察以及考古人员要弄个明白。 可是,马三和白狼不是普通人,他们是盗墓贼。 看到古代遗留下的尸体,盗墓贼绝不会害怕,更不会报警。他们会摸遍尸体及其周围的每一处角落,看有没有值钱的宝贝。 马三与白狼并没有这样做,因为这一次,他们是来捉鬼的。 两人转身走出的山洞,寻来了斧凿…… 当天夜里,在一处偏僻的阳面山坡上,白狼与马三堆起了一座新坟,里面埋的正是冰洞中那些客死他乡的异族人。 也多亏他们曾经是盗墓贼,这借着月光背尸体的活,可不是一般人能干的。尽管如此,他们还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当然,这背人的差使自然落在了白狼身上。他力气大,轻功好,走起山路来如履平地,马三只是在前头打着“引魂幡”带路而已。 对此,白狼很是不满,并提出抗议,说他也会打那“引魂幡”。可当马三说打“引魂幡”要念咒语时就他不再言语了。 白狼是个粗人,念咒这样的细致活他做不来。 焚香、烧纸、祭酒,尽管是三更半夜,两人还是做得一丝不苟。原本白天阳气重,最适宜做这些埋人迁坟的事,只是担心引起官方和附近村民的注意,加上两人盗墓出身,越是到了夜里越精神,所以选择了子时。 待一切停当,马三又将那些画有符箓的石块,埋在了新坟的周围,以防万一。师傅曾说过,这些鬼魅本就是喜怒无常的精灵,应当时刻防备。 做完这些事,两人下到山脚下的河里洗了洗,就回去睡了。 这一夜,天上的月光如水,河面如镜,周围一片宁静。没有篝火,没有鼓乐,也没有异族人跳舞,安宁似乎再一次回到了这个村落。 日出时分,睡梦中的马三突然被一声哭嚎惊醒。 哭声是从堂屋里传来的,应该出自于那位善良的大娘。马三翻身坐起,穿上衣服就往外走,走时不忘推了推身边的白狼,请他快起。 三步并作两步,马三很快到了堂屋,只见老汉直挺挺地躺地炕,牙关紧咬,脸色煞白,大娘正爬在他的身上放声大哭。 马三上前伸手探了探老汉的呼吸,又把了把脉搏,尽管都很微弱,但还是有。 “大娘,大伯还活着!”马三说道。 听到自己的还老伴还活,老太太立即止住了哭声。在农村,人还没有死,家人就放声大哭是很不吉利的。 马三的目光往屋里四处寻了一遍,最后落在了火炉旁边的躺椅上。 那躺椅是竹片和藤条做的,虽然有一些年头了,但没有一丝腐朽虫蛀的痕迹,看上去依然紧固牢靠。 看了看床上的人事不醒的老人,又望了望那把老躺椅,马三终于作了决定。 他先是将躺椅搬到院子里有阳光的地方,又在椅子的四个方位各点了一堆火,再将昏迷的老汉抱出来,放躺椅上。 第二百二十四章 聚阳阵 安顿好中邪的冯老汉,马三开始悄悄打量起他的老伴来。 按理说,既然是两口子,又在一个屋檐下,老汉半夜招了鬼,躺在旁边的她也应该逃不掉。可实事上,她不但没有一点事情,反倒是行动更加轻便,大脑反应更快,目光更加有神了。 其实在来的头一天,马三就觉察到了这一点。 堂屋里老汉穿着棉袄围着火炉喝茶烤火,即使像自己与白狼这样的年轻人,进堂屋也感觉寒气逼人,而这位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却身着单衣,在屋里屋外行动自如,没有丝毫不适。 这是为什么? 如果说以前,那是因为院子后面的山洞里有鬼魅作祟,可是昨夜他与白狼已经将那里清除干净了,为什么还会如此寒冷? 想到这里,马三打了个激灵,转身往白狼睡觉的屋子跑去。 不出他所料,白狼也与那老汉一般,冻僵在热炕上。 没有其他办法,马三又将白狼抱到了院子里,因为再也没有躺椅,只好在老汉身旁并起了两条长凳,委曲他躺在上面。 这还是老太太出的主意,长凳也是她从柴房里拽出来的,上面还有许多鸡屎和鸡毛。老太太本想在上面铺一些被褥,却被马三拦住了。 这四周都是火,被褥一旦被点燃,没等白狼苏醒,就成为烧狼肉了。 太阳一点点升起,四个火堆越烧越旺,躺椅周围的温度也渐渐升高,大概过了半个时辰,旁边的马三已经大汗淋漓,长凳上的白狼才渐渐地苏醒了。 “好冷啊!下雪了吗?”白狼迷迷瞪瞪地问。 “下个屁!你小子差点吓死我!”马三见白狼醒来,张口骂道! 白狼的苏醒,给了老太太无限的希望。既然白狼能醒,说明马三这个法子管用,那么她的老伴迟早也会苏醒。 果然,到了中午时分,老汉也醒来开始说话了。 白狼与老汉的苏醒,并没有改变马三低落的心情,看着日头一点点坠落,他的心变得愈发焦躁起来。 因为马三清楚,这一次他的入土为安的“劝鬼”法子失败了。 如你所知,民间对付鬼的办法有很多,或捉,或劝,或驱,或压,或灭,其中消解怨气,劝其投胎是最为妥帖的办法。 所以,那些道士或者天师在捉鬼之前,总会劝解两句,并许下一些纸钱和祭礼,如果对方不再为恶,便会放其离开。 马三是盗墓贼,不是专业捉鬼的天师,所以不会与鬼谈判。他只能借助祖师传下的符箓术来威慑对方,令其望而却步。 在他看来,或许在很久前,这里曾是那些异族人的家乡,后来遭遇了战乱或匪患,他们被杀死后随意丢弃在山洞里。 因为山洞中气温极低,石缝中又有水渗出,便形成一个天然的冰室,那些尸身也就被冰封冻起来,从而历经千百年而不腐。 被人残忍杀死本就心存怨气,加之尸身不能入土为安,又常年遭受冰水侵害,这些冤魂自然不甘心入轮回,便在此吸取百年阴气之后,化作精灵闹腾起来。 马三见他们只是夜里吹吹打打,跳舞弹唱,没有伤人的意思,以为都不是恶鬼,便想了“寻吉地让尸身入土为安,劝冤魂再入轮回”的法子。 然而,当他看到封堵山洞的石块上画着极厉害的符箓时,就立刻意识到,这一次,自己有些莽撞了。 他当时很想立即抽身而去,却又实在不忍心那两位善良的老人受害,也不愿意在白狼面前失了面子,就硬着头皮往上冲。 那时,他还心存一丝侥幸,直到白狼和老汉相继中“招”。 现在可以断定,那些异族鬼魅没有走,而且开始害人了。现在,白狼和老汉的身体还很虚弱,如果再来一次折腾,只怕性命不保! 再说,昨晚只祸害了他们两人,今夜会不会再害别人?听老人说,这附近还有几十八户人家,上百口子人呢! 马三倒不是担心自己。那夜鬼魅跳舞,想勾引他去看,却硬生生被胸前玉观音挡下来。这块玉观音是师傅特意传给自己,据说出自一位高僧之手,有千年的法力在里面,可驱鬼辟邪。 “不能坐以待毙!”马三暗下决心。 山里的太阳总是落得很早,刚刚五点多,就看不到它的踪影了。 不见了阳光,山中的阴风便钻了出来,裹携着几片黄叶到处肆虐,一会儿在墙头,一会儿在树梢,一会儿掀开门帘窜进了屋子里。 天晴朗的干净,没有一丝的云,一轮明月早早地挂在东边山岭之上,透出几分狡黠,几分神秘! 此时,白狼除了手脚冰凉嘴唇发青以外,已经与平常一样,到是冯老汉因为上了些年纪,经过这番折腾,已经奄奄一息了。 马三知道,这是他体内的阴寒之气未除尽的原因,而这阴寒之气,很有可能就是那些鬼魅害人的手段。 “必须挡住阴寒气!” 当天夜里,马三便利用火堆在堂屋里摆下一个简单的“聚阳阵”,将老汉与白狼安置其中,自己则在一旁守护,确保火堆不灭。 这阵法由门中的一位师祖独创,可以确保活人的阳气不失,专门对付那些吸取活人阳气的鬼怪妖魔。 一夜平安无事,鸡鸣时分,马三推了推仍在沉睡的白狼,就去厢房睡去了。他一夜都未曾合眼,此时已是疲惫之极。 相比之下,从美梦中醒来的白狼仿佛重生一般,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他先是在院子里打了一趟拳,感觉不过瘾,就又去外面山路上跑步去了! 再看那冯老汉,他一改昨日病奄奄的模样,竟然在院中劈起柴来!以前他天天劈柴,但是自从院中半夜闹鬼后,就再也抡不动斧子了。 看到自己的老伴恢复如初,大娘高兴的不得了,转过身就将一只不爱下蛋的老母鸡炖了,说要好好犒劳马三和白狼,当然也是给自己的老伴补补身子。人老了,才懂得珍惜对方。 迷迷糊糊之间,马三再一次被哭声吵醒,从声音判断,这哭声并不来自院子里,也并非出自一处。 第二百二十五章 刨坟 马三挡住了鬼魅在院中作怪,却无法阻止他们去村里害人。 这一夜,村子里死了三个人。虽然都是七十岁以上的老人,但是他们的身体一直都很好,没听说有什么毛病。 另外,他们的死状出奇的相似,都是全身僵硬,眼睛圆睁,脸色煞白,上面还覆盖上一层寒霜,仿佛刚刚从冰柜里取出来。 一下子就死了三个人,而且都死得诡异,死得蹊跷,这让村子里人心慌慌。 冯老汉因为在族中辈份高,在村民中又有些威信,所以无论谁家遇到了事,都少不了请他去商量、定夺。 虽然这三家都不太远,但在大山里出了门不是上坡就是下沟,等冯老汉挨家探望结束,日头已经偏西。 回到冯家大院,冯老汉顾不上喝水吃饭,就向身边的马三作揖道:“高人,请救救我们村里的人吧!” 言词恳切,语气悲怆,令马三心生无限感动。 “老伯,您放心,我会的,我会倾尽全力的!”马三一边搀扶着冯老汉在院子里的石桌旁坐下,一边满口答应。 石桌上有大娘沏好花茶,白狼很有眼色的给冯老汉倒了一杯。 喝了几口茶,待大家的情绪稳定以后,马三开始说出他的主意。 “冯老伯,我并不是什么高人,也没有什么道行,只是学了一些皮毛道术而已,暂时护住村民平安无事已是我的极限,要想除这伙恶鬼,还得请真正的高人!” “哦,那咱们去哪儿请高人?”老汉急问。 “这崆峒山地灵人杰,自古就是道教圣地,想来必是卧虎藏龙,如果仔细寻访,一定能找到!”马三语气坚定,似乎很有把握。 “就是,就是,一定能找到!”一旁的白狼也附和着说。 冯老汉已经被这些鬼魅折磨得失了方寸,眼前的马三与白狼显然成了他的依靠,听马三说还需要再请高人来,立即答应。 这是崆峒方圆百里,先去哪儿请呢? 就在三个踌躇之际,几名乡民走了进来,领头的是一位四十来岁的壮汉,头带孝帽,虎背熊腰,颇有几分英气。 “二爷,我要去问道宫请我表叔!”还未走到近前,他就大声嚷嚷道。 “你表叔?你表叔是谁?”冯老汉急忙起身问。 “我表叔在问道宫修道,上次来看我爹时就说咱村子里不对劲,走时还特意交待,如遇变故,立即去找他!”壮汉瓮声瓮气的答道,语气中饱含悲愤。 “好!好!好!现在就去!”冯老汉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 听到“问道宫”三个字,马三与白狼对视了一眼,点了点头。 得到了冯老汉的首肯,壮汉转身就往门外走,到门口时马三喊住了他,同时从怀里摸出一叠钱来,让白狼送了过去。 “把这钱带上,能用得着!”马三说了一句。 天下有不贪财的和尚,却没有不爱钱的道士。和尚看破红尘,了断生死,只修来世,钱财只能增加他们的欲望,添加他们的罪孽。而道士就不同了,修道之人求得是长生不老,是成仙得道,那些灵丹妙药、天材地宝是少不了的,而这些东西没有钱是很难弄到的。 马三很早就知道这个道理,也知道山里人穷,拿不出什么像样的礼物,所以才有了此举。 此次来,他身上可是装了不少钱! 那壮汉并没有立即接过白狼递来的钱,而是将目光投向了冯老汉。 冯老汉犹豫了一下,说道:“带上!” 听到冯老汉如此说,壮汉立即接过钱,匆匆离去。不一会儿,门外就传来了摩托发动和起步的声音。 山路狭窄崎岖,摩托车比汽车要实用的多。 日落时分,摩托车的轰鸣再次响起,高人请到了。 冯老汉带着数十位乡亲来到村口迎接,马三与白狼也在其中。 待摩托车停稳,扬起的尘埃落下,一位二十多岁的道人从摩托车的后座上翻身下来,步伐轻盈,身法飘逸。 “这么年轻!”人群中有人惊呼道,随之人群中出现了一小波骚动。 冯老汉“哼”了一声,骚动即刻平息。 “道长,有劳您了!”冯老汉几步上前拱手施礼道。 “无量寿!老施主客气了!”那年青人立刻还礼,声音洪亮,气度不凡。 见到眼前这种场景,白狼有些恍惚。以前,家里来了什么人,师傅就是这样口念“无量寿”,这样作揖还礼。 那时自己还是个孩童,常常学着师傅的样子对客人施礼,惹得客人感动,也让师傅打心里高兴。 如今终南山变成了崆峒山,师傅早已驾鹤西去,自己也成了俗人。 与白狼的恍惚不同,马三却将这名道人看了个仔细。 只见他身着蓝色道袍,头戴道观,手拿浮尘,身背一口宝剑,就像从道士画里走下来的一样。只是目光炯炯,身型潇洒,风度翩翩,比那画中道士多了几分灵动和刚毅。 “是个真道士!”马三在心里给出了这个定义。 寒暄过后,冯老汉想先请对方到家里喝茶,同进洗洗身上的灰尘,却被婉言拒绝了,他想先去三位死者的家里看看。 冯老汉很高兴看到道士如此尽心,本想陪着一起,结果又被婉拒。对方明白提出,要人群中的马三和白狼陪他去。 村里人与白狼都很惊诧,这道士不挑别人,单单挑两个人生地不熟的外乡人,是有眼无珠?还是独具慧眼? 相比之下,马三却很平静。从对方投向自己的目光中,他已经看出,对方猜出了自己的身份。 在前往死者家里的路上,两人开始了一段无头无尾的对话。 “那冰洞是你们两个打开的?” “是的,我们俩!” “什么时候?” “前天夜里?” “里面的东西埋了?” “是的,埋了!” “埋在什么地方?” “后山,阳坡!” …… 当天夜里,三人来到了埋葬异族人尸身的地方,在白狼和马三的帮助下,那年轻道士以附近的山石和包袱里的桃木令牌摆了一个简单的法阵,并开始焚香祷告。至午夜子时,他一个眼神,马三与白狼开始刨起坟来。 这坟堆刚刚埋了三天,土质松软,两个人刨得很快,不到一个时辰,就见到了那十几具尸体。 第二百二十六章 白毛僵尸 三天前,十几具古尸埋下去时,全身僵硬,表情痛苦。三天后,十几具尸体被刨出时,还是全身僵硬,表情痛苦,只是裸露的地方皮肉开始缩入骨头,并隐隐约约长出了一层白毛。 “白毛僵尸!”白狼一见白毛,立刻惊呼道。 盗了十几年的古墓,这白毛僵尸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以前他听师傅胡道人讲过,人死后怨气聚喉,又葬于四阴之地,就可能变为僵尸。 清朝翰林院庶吉士出身的纪晓岗纪大学士曾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僵尸的相貌做出这般描述:“白毛遍体,目赤如丹砂,指如曲勾,齿露唇外如利刃类接吻嘘气,血腥贯鼻。” 也有牛鼻子老道讲,这天下僵尸可分为四种,即普通僵尸,白毛僵尸,黑毛僵尸和金毛吼。 普通僵尸也叫死不断气,畏光怕水,五行皆可克制,而且遇到活人就会兵解,也就是死透,所以一般僵尸怕人声狗吠。 普通僵尸如果修炼五百年,皮肉缩入骨头,浑身长出白毛,即成白毛僵尸。这白毛僵尸也是畏光怕水,五行可克,但是开始不惧怕人声狗吠,有时还会在晚上行走。 白毛僵尸如果再修炼五百年,白毛变黑,即成为黑毛僵尸。它不再惧怕人类,不惧五行,甚至可在白天行走,偶尔还会说些人话,以蛊惑人心。 黑毛僵尸如果再修炼五百年,即成金毛犼。此时它全身毛发变成金黄色,只留咽喉处一缕白毛,乃其命门,可渡雷劫。 传说中观音菩萨的坐骑就是一只金毛犼。 马三也从来没有见过白毛僵尸,听到白狼如此恐惧的惊呼声,以为有什么巨大的危险,一把就将白狼扯到自己背后。 那年轻道士根本不管什么白毛不白毛,他见尸体已经挖出,就从身后的黄布袋里依次取出三个瓷瓶,并将瓶中物体抛撒在那些尸体上,随后划着了一根火柴,扔进了墓坑。 眨眼间,刚才还湿漉漉的墓坑就燃烧了起来,而那些僵硬的尸体在烈火中开始融化,扭曲,变形。随之一股股恶臭从火中传出,随着夜晚的山风飘过了一道山梁,又一道山梁。 因为忍受不了这种臭味,马三与白狼找了一处上风头躲了起来,边抽烟边往墓坑这边张望。年轻道士并没有躲开,而是在坟堆旁的一块大石头上闭目打坐,仿佛根本没有闻到那恶心的臭味。 墓坑里的“异火”持续剧烈燃烧,直到鸡鸣时分才开始渐渐变小。见墓坑里没有了火光,马三与白狼走过来观瞧。此时,除一小堆还冒着青烟的灰烬以外,墓坑里空空如也,仿佛那些尸体根本就没有存在过,又仿佛那些尸体长了翅膀,借着夜幕的掩护悄悄地逃遁了。 “回!”那年轻道士突然睁开了眼,大喝了声,将还沉浸在胡思乱想中的马三和白狼着实吓了一跳。 待他俩回头,年轻道士已经飘到了几丈开外。 回到冯家大院,冯老汉与老伴早已准备好了早餐,竟然有酒,有肉。 那年轻道士也没有客气,端起酒就喝,夹起肉就吃,毫无禁忌。这一幕看得马三和白狼瞠目结舌,不知该说什么好。 实际上,有些道教弟子是可以吃肉的,比如说正一道。 “正一道”由汉末张道陵所创,又称天师道、正一派。“正一”意为“正以治邪,一以统万”。公元1304年第三十八代天师张与材被受以正一教主,主领三山符箓。从此以后,历代天师均以“正一教主”身份出现,并统领江南阁皂山、龙虎山、茅山等三大符箓道派。 “正一道”以《道德经》、《正一经》亦为主要经典,以符箓斋醮、降神驱魔为主要宗教活动,包括神霄派、清微派、东华派、净明派等,主要传播于江西、江苏、上海、福建等地。 根据正一派的教规戒律,正一派道士是可以食荤的,但是他们所吃的是三净肉,即:不见杀,不闻杀,不为己杀。 相比之下,我国道教的另一个教派全真教则恪守古训,禁绝荤辛,要求门下弟子素食、出家(不结婚)、住观。 全真教由金代王重阳所创,主张儒、佛、道三教合一,即以“三教圆融、识心见性、独全其真”为宗旨,奉《道德经》、《清静经》、《孝经》、《心经》、《全真立教十五论》等为主要经典。 全真教初传时期,遵行“以无为为主”的教旨,即注重个人修炼,组织规模和力量也比较小。自刘处玄、丘处机相继掌教以后,始逐渐重视创立宫观和收徒活动,后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全真教初具规模,并在鲁、豫、陕、甘、冀等北方地区广为传播。 这崆峒山在陕、甘地区,马三以为山中道教当属全真教,禁绝荤辛,不想遇到了一个吃肉喝酒的“正一道”弟子。 年轻道士根本不理会马三等人惊诧的目光,只管自己吃喝,待酒足饭饱之后就坐一旁闭目养神起来。 见对方根本视自己为无物,马三和白狼也觉无趣起来,三两口吃完了饭,就往厢房里的炕上睡觉去了。 干了一夜的气力活,两人浑身的困乏,倒下头就进入了梦乡。 马三心中无事,睡得很沉。白狼却因见这个年轻的道士,很是想念师傅,于是悠悠忽忽做起梦来。 梦中师傅时而年轻,时而年老;时而带他去山上采药,时而引他去古墓盗宝。年轻的师傅传他武艺,教他轻功;年老的师傅教阴阳五行,传他伏羲八卦。采药时师傅滔滔不绝,谈宇宙万物,讲人生哲理;盗墓时师傅却不声不吭,满脸的无奈,满眼的忧伤…… 时近正午,马三与白狼都被年轻道士叫醒。 见识了人家的道行,两人虽然心中略有不满,却都没有报怨一句。 到了院子里,年轻道士指了指石桌上两碗鲜血,示意他们端着跟他走。马三不想端,就看向了白狼。 作为多年的朋友,白狼自然明白马三不愿意受人指使,就走了过去,一手端一碗,像仆人一样,跟在两人身后。 三人再一次来到那个墓坑边,年轻道士接过白狼手中碗,一边念动咒语,一边往墓坑里泼洒。鲜血渗进烧得发白的泥土里,升起了股股白烟。 两碗狗血洒完,年轻道士又用鲜红的朱砂在墓坑的中央画了一个诡异的符图,之后说一句“填了”就又飘然而去。 马三与白狼心中着实恼怒,却也没有办法,只好照做了。 做完这一切,两人回到冯家大院,发现冯老汉脱了棉袄换上了汗衫,而那位年轻道士已经走了。 第二百二十七章 故人相见 离开冯家大院之后的第二天,马三与白狼来到了问道宫。 问道宫位于崆峒山前峡,相传是轩辕黄帝向广成子问道处,因此也叫轩辕谷。这里背山面水,环境幽寂。明人唐龙曾有诗云:“欲捉白蟾飞树梢,遍寻元鹤在云中,荒凉栋宇聊停节,怅望当年问道宫。” 马三与白狼是在那个年轻道士的指引下来到此处的。那一日年轻道士离开冯家大院,带走了村民准备好的酬金,留下了一张纸条,并特意叮嘱冯老汉亲手交给马三。 马三翻开纸条,上面用毛笔工工整整写五个字,“人在问道宫”。 字是正楷,丰腴雄浑,结体遒劲,气势恢宏,颇具颜柳遗风。 “他怎么知道我俩是找人来的?又如何知道我俩找的是谁?”马三心里疑惑,随即将目光投向了身边白狼。 白狼急忙摇头道:“你别看我,我可没有与他说一句话!” 也是,自打那年轻道士来,只与马三自己说了几句话,白狼倒想与人家聊一聊,可人家压根没有想理会他。 真是一个孤傲有家伙! 白狼也有自尊,遇到待他好、敬他的人,他可以给人家掏心掏肺,可以百倍千倍地还以好,遇到瞧不起他、待他薄的人,他也会将头抬得高高的,视对方为无物。当然,这其中并不包括有本事的人。 师傅曾经告诉他,世间那些有本事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些孤傲,有点脾气。只有容忍了这些孤傲,受了这点脾气,他们才能为己所用。 师傅还说,宁肯与有本事的人痛苦地呆在一起,也不要与庸人幸福地鬼混。 白狼打小就很听师傅的话,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来越觉得师傅的话就是真理,其中就包括上面这些话。 因此,尽管那年轻道士有些清高,他也没有放在心上。 听白狼如此说,马三摇摇头,又笑了。 “管他是谁!他说在问道宫,咱就往问道宫走一遭,还怕他不成!”白狼见马三笑了,就立即说出自己的想法。 白狼就是这样一个心直口快的人。无论是谁,只要真心与他呆在一起,都会很自在,很安全。这,也正是马三喜欢他的地方。 虽然定了要去的地方,但是为了确认那些鬼魅彻底魂飞魄散,两人还是在冯家大院又住了一夜,见平安无事,这才上了路。 冯老汉知道他俩有事,也不过分挽留,只是一个劲地邀请他们闲了再来。大娘则是将烙好的锅盔和煮熟的鸡蛋可劲地往他们包里塞,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表达她的不尽的心意。 听说他俩要去问道宫,冯老汉早早就让族里的两个侄孙准备好了摩托车,其中就包括那天去请年轻道士的壮汉。 摩托车不亏为山路上的宝马良驹,仅仅半天功夫,就走出了百十里。 到了问道宫,摩托车并没有停在大殿门前,而是去了一家酒楼。跳下摩托车,白狼正要询问缘故,酒楼里走出一个人来。 马三定眼观瞧,不是别人,正是那年轻道士,只是脱去了道袍,换上了文化衫,牛仔裤和一双洁白的旅游鞋,看上去更像一名大学生。 他先是将手中的几张钞票塞给了送我们来的摩托车司机,并开口道谢送他们离开之后,这才将马三与白狼迎进了酒楼。 这家酒楼不大,却是古香古色,有几分雅致。 在二楼最里面的一个包间中,两个人正在闲聊,见马三与白狼走了进来,就停下来望着他俩含笑不语。 这两人年纪不一般大,年长者七十多岁,一身道士打扮,目光炯炯,很有几份道风仙骨。年轻些的不到四十岁,深蓝色中山服,留小平头,身材魁梧,眉目之间蓄含了不少的英气。 一见这两人,白狼与马三立即愣神起来。 这时,那位带他俩进来的年轻道士带上包间门,站到了门外。 足足半刻钟过后,白狼先是醒了过来,他踉跄着扑到那位年长者面前,嚎啕大哭起来,语调之悲伤,动天感地。 “师傅——你让我想得好苦——” 白狼惊人举动将马三吓着了,他再次进入愣神之中。 老道身旁的中年男子见白狼哭得差不多了,就起身将他搀扶起来。 “起来吧,这不是你是师傅,是你师伯!” 听到中年男子的话,白狼才渐渐从悲伤之中缓过劲了。 眼前的这位,无论是长相还是神情,包括衣着,都与自己的师傅太像了,简直就是到师傅投在镜子里的影子。 刚刚起来的白狼收住了眼泪,又再次跪了下去,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响头。 此时他的大脑已经清醒,并意识了面前这位道长的真实身份,他就是自己师傅胡道人的孪生兄长。 师傅曾经说过,他们兄弟四人,是两对孪生兄弟,年龄相差不大,相貌也极为相似。长大成人后为了逃避一个神秘的古墓诅咒,兄弟四人在父母的安排下各奔东西,起初还有书信往来,后来社会动乱,也都断了联系。 到师傅去世时,已经有数年没有兄弟们的音讯。 “孩子,你起来吧。我知道你,当年你师傅在信里提到过你,还给我寄过你的照片,说你就是他的后人!” 听到“后人”两上字,正在磕头的白狼再次流出了眼泪。 待白狼磕头行礼结束,老道伸手拉起他,仔细打量起来。 “结婚了?”老道语重心长的问。 “结了,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白狼认真回答。 “好,太好了!你师傅就喜欢孩子,可惜我们呀,唉,此生无此福啊!”老道说着说着,竟然感伤起来。 见白狼认了亲师伯,马三稍稍放下了心,突然又看见老者与那中年男子再次将目光投向了自己,立即紧张起来。 稍加思索后,他转身拉开门,往外逃去。 “马三,你往哪里逃?”中年男子突然开口喝道。 听到对方一口喊出了自己的名字,马三的逃跑的脚步停滞了。 犹豫再三之后,马三退回到包间里,转过身来,准备面对这个他害怕面对,又不得不面对的人。 第二百二十八章 面对 这些年来,马三最害怕面对两个人,一个是爷爷,一个是五叔。 马三今年32岁,曾经是一名手段高明的盗墓贼,盗掘过的古代墓葬不下一百座,从未失手,除了遇见爷爷和五叔的那一次。 爷爷守了一辈子墓,对盗墓贼的一些鬼伎俩早已看透;五叔那时正值春秋鼎盛,武力异常强悍,即使两个马三也不是他的对手。 以往盗墓贼若是失了手,不是死,就是去坐牢。那一次栽到爷爷和五叔手里却被网开一面,这令马三满心羞愤,又万般感激。 自那以后,他就像被人抓住了把柄,时常心神不宁。 实际上,如果不是他弟弟小东要娶我妹妹小凤的话,他也不可能要面对爷爷和五叔,撑死了见面时低头躲过,当成陌路人。 如果这样,他曾经的丑事也就可以忘却。 可是老天爷就爱开玩笑,你越是不愿意面对的人,它就越要让你去面对。 好在马三带着弟弟去二叔家提亲时,爷爷已经过世多年,五叔远在甘肃,这让他幸运地躲过了一劫,即便如此,也差点惊得他灵魂出窍。 但是,面对五叔只是迟早的事。 马三曾经制定了多个计划,以求破解面对五叔进的尴尬,结果都没有勇气实施,于是这事就拖了下来,直到他与白狼来到了甘肃。 马三是知道五叔一家人在甘肃的,来之前也曾担心会与五叔邂逅,可这种担心只在他的脑海一闪就过去了。 他不相信,天下会有这么凑巧的事。 对于巧合,如果相信,那必定是人为的安排;如果不信,那一定就是天意。 所以,当马三在门道宫附近的酒楼里看见五叔时,他就相信这是天意了。甘肃省两千多万人,四十多万平方公里,两个人投进去就像风中的两粒沙。如今,这两粒沙竟然就撞在了一起。 一切来的如此突然,马三的心理根本就没有准备,所以,他想到了逃。 逃,是贼的救命法宝。几乎所有的贼在遇到危险时第一反应就是逃。也只有成功地逃走,贼才有可能转危为安,才有可能继续作贼。 马三当了十几年的盗墓贼,自然也有这种贼性。 可当他逃到一半时,五叔喊出他的名字,这让他再一次震惊。 这已经是他当天第三次震惊了。 第一次是在确认了自己遇到了五叔的时候,他不相信天下有这凑巧的事,自己最害怕面对的人就突然坐在自己眼前。第二次是在白狼抱着一个老道叫师傅的时候,他知道白狼的师傅在数年前死了。第三次就五叔叫他名字的时候。 马三清楚地记得,他与五叔就见过那一次面,并未通报姓名。 “对方是怎么知道自己名字的?难道有人告诉了他……”马三在心里揣测。 五叔离开椅子,亲自将回到包间的马三按坐在自己身边,开口安慰道:“别胡思乱想了,军峰已经将所有事情告诉我了,咱们现在是一家人!” 五叔口中的军峰,自然就是我。 是的,在听说马三去甘肃找一位高人时,我就立即拨通了五叔的电话。 这些年虽然五叔远在甘肃,但这并没有影响我们叔侄之间的感情。自从爷爷去世以后,五叔就成了我在这个世界上血脉最近的人。 在电话里,我说了自己订婚的事,又说了小凤订婚的事,最后提到了马三。 实际上我也没有想到他俩会在甘肃遇上,之所以在电话说马三的事,是为了以后在婚礼上两人见面不至于太意外。 当然,五叔也没有想到会这么巧的遇见马三,他那天可是陪老友胡道长去认亲的。 1993年时五叔带着患病的女儿芳华回老家,火车上小芳华唱了一段秦腔,引得一位同车的老人交口称赞。 这位老人,就是胡老道。 这胡老道虽然自称道人,却并非真正的修道之人,他时而修道,时而学佛,时而学习占卜。即便在修道期间,也是一会儿在全真教,一会儿在正一教,一会儿什么教都不在,自己修自己的,真是个高深莫测又离经叛道的人。 五叔与胡老道的第二次相见是在北京。那时芳华急需动手术,却一时找不到好的医院和好的大夫,就在五叔无计可施时,胡老道竟然意外地出现了。 他好像算准了五叔有此一难,早早就为芳华就医寻好了门路。 芳华的病好了,五叔也与这胡老道成了忘年交。 后来胡老道自己坦白,他之所以全心全意帮助五叔,并不是全部出自善心,他是喜欢上了小芳华唱的秦腔。 秦腔,是胡老道一生都无法割舍的世俗。 胡老道出生在甘肃平凉,却自幼在陕西宝鸡金台观出家。宝鸡人爱秦腔,不单是世俗人爱,连一些出家修道之人也爱。 胡老道的师傅,就是一个不爱念经爱唱秦腔的戏迷。 五叔回到甘肃后重整旗鼓,继续他的秦腔事业。因为已经有了大量的戏迷,加上曾经建立的人脉,没费多少功夫,他的秦腔剧团就红火起来。 与以前不同的是,五叔的心境变了。他不再看重名利,也不再废寝忘食的追逐名利,而是将家庭放在了第一位,将修身养性放在了第一位。 当然,这修身养性完全是受了胡老道的影响。 自从回到甘肃以后,胡老道时常来五叔的剧团听戏,五叔也时常去胡老道的住处听道,两人仿佛在一夜之间成了莫逆之交。 胡老道住处不定,兰州有他的商品房,平凉有他的小院子,这崆峒山里也有他可以住的道观,他就像一个只闲云野鹤,自处为家,自由自在。 前一天五叔接到他的电话,说是从陕西来了一位至亲,想约五叔一起去见。 就这样,两人坐到了这家酒楼里。 待四人落座,胡老道冲着包间门外喊了一声:“小月,进来!” 话音未落,门外的年轻道士推门进来。 “来,见过你白师哥!”胡老道手指身边的白狼说道。 那年轻道士恭恭敬敬的走到白狼面前,深深作揖道:“见过白师哥!” “师侄,这是你的师弟月明,你俩要多亲多近!”胡老道对白狼说:“就是他看见了你肩膀处的印记,认出你来的!” 白狼急忙站起来还礼,心中叹道:“难怪!” 原来,这胡家的祖上传下了一种特殊的符号,专门刺在弟子的右肩处,并以此作为家门的印记,到了关键时刻,只认印记,不认人。 那天这月明去冯家大院除鬼,无意间发现白狼肩膀上的这个印记,知道可能是同门中人,后又听冯老汉说白狼在找“古月真人”,就更加确信了。 因为月明知道,师傅在外面还有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号——古月真人。 第二百二十九章 虎爷怒了 马三回到西安,已经是9月26号,距离我结婚还不到一个星期。 在他回来之前,虎爷派人找了他五次,山青已服刑半个多月。 山青是他妻弟,家资亿万,却因为挪用了区区数百万资金就被判了刑,令许多同行大跌眼镜。 有知情人透露,这是因为得罪了人。至于得罪谁,又因何得罪,没有人知道,或者是知道却不敢往外说。 不说,不等于马三就不知道。 那个坟地里的盗洞除了他与小文以外,知道的只有虎爷。所以,能利用这个盗洞来盗墓的,不是虎爷就是虎爷请来的人。 那个雨夜,马三将仇人射杀在盗洞口之时,就准备好接受虎爷的报复。只是没有想到这报复来得如此之快,如此之明目张胆。 当时出现在坟地里的仇人有三个,分别邙山五鼠中的老大、老二和老五。借着夜幕和玉米枝叶的掩护,马三射杀了老大和老二,放过了老五。 实际上,不赶尽杀绝只是马三临时起意,以前他恨不得将这些害死师傅的人个个生吞活剥,可就在要下手的时候,他犹豫了。 在那一刻,他猛然间想到了自己的孩子,想到了积阴德。 当然,他也曾想过彻底放过这几个仇人,可是终没有那样做。杀人偿命,欠债还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再说,心中的仇恨只有用仇人的鲜血来抹平。 正是有了这种想法,马三才将虎爷的报复放到了一边。 当然,马三没有幻想着此事瞒过虎爷。就像他能推断出虎爷是这几个仇人的顾主一样,虎爷也能轻易推断出杀死邙山鼠,让盗墓功亏一篑就是他。 这一段时间,虎爷的肚子里都是火。 筹划了数年的盗墓行动功败垂成,无数金钱与心血付之东流,这放到谁的身上,谁都会如此窝火。 可是,窝火归窝火,他又能怎么样呢? 那邙山五鼠也太不像话了。自己花重金请他们去盗墓,并没有让他们去杀人,更没有让他们被人杀。 求财绝不害命,这是虎爷这么多年来坚守的一个底线。 财,没有求来,还可以继续努力,害了人命,就没有回头路了。 邙山五鼠是京城里的一个朋友推荐给虎爷的,酬金达到了六位数。 虎爷对“邙山五鼠”的威名早有耳闻,却从未合作过。但是,当看到对方真人的相貌时,虎爷便想到了个完美的计划。 在这个计划里,邙山五鼠三人以种植草莓作为掩护,潜入村子里,伺机进入那个早已挖好的盗洞,盗取将军墓里的宝贝。 为了不引起村里人的注意,他们决定先由身材矮小,长相伶俐的老五入赘到田寡妇家,再以请“草莓客”的名义让老大、老二合理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虽然这个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许多变故,如田寡妇非要和老五办理结婚证,如老大与老二色胆包天,在草莓大棚里包养暗娼纸花娘子,如发现还有另一拔盗墓贼在伺机而动等等,但是直到进入盗洞之前,一切还算顺利。 关于纸花娘子的死,虎爷断定是“邙山五鼠”下得黑手,但对方死活都不愿意承认。 至于扮作小木匠的老五弄来的那些未婚证明和介绍信,则是虎爷让手下人花两百元在西安火车站找人做的。 当时全国信息没有联网,假证、假证明很容易蒙混过去。 实际上,“邙山五鼠”选择在那个雨夜进入盗洞,是经过仔细筹划的。那天晚上,二叔被叫到了县城宾馆交待问题,大牛哥也因为涉嫌强奸被关进了看守所,刚刚组织起的民兵巡逻也因为没了主心骨而歇菜了。 他们原本想着有夜幕与风雨的掩护,盗墓挖宝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遇到了刚刚从西安来到村里的马三。 要知道,马三就是找他们寻仇,找了整整十年。 于是,掩护他们盗墓的夜幕和风雨,也成了马三射杀他们的掩护。 当时,小木匠老五因为身材矮小,被分配在盗洞里清理塌陷的土石,当他看见放哨的老大和运土的老二被弩箭相继射死以后,就在盗洞里藏了起来。 天快亮时,估计杀手已经离开,他这才战战兢兢地爬出盗洞,将老大老二的尸体拖进盗洞里,再将盗洞口用野草树枝掩盖好。 没有了老大老二,又有杀手作祟,想再进墓盗宝如同痴人说梦。小木匠老五果断决定,立即撤离。于是他悄悄潜入田寡妇的家里,拿走了所有现金,又去草莓大棚里,带走了所有可能暴露他们身份的证件。 听说是在盗洞口遭到了暗算,而且还死了两个人,虎爷怒火中烧。 望着惊魂未定又似那丧家之犬的小木匠老五,虎爷的在心中大骂:“废物!简直就是废物!连‘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道理都不懂!” 强压住心头的怒火,虎爷让人取来了一箱子钱,交结了小木匠。 按照协议,这些钱本来是可以不给的。可是现在死了两个人,如果他不出一点血,对方恐怕不会罢休。 邙山五鼠都是一些穷凶极恶之徒,俗语说:“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虎爷划不来得罪这些毫无人性的恶人。 拿到钱的小木匠老五立刻买了一张去往广州的车票。自从那夜以后,他总感到有一双冰冷的眼睛看着他。 打发了邙山五鼠这个瘟神,虎爷心中的怒火彻底爆发了。 当天夜里,在西安曲江虎爷的高级别墅里,白护士长的叫声如歌如泣,连绵不绝,令无数人彻底难眠,浮想联翩。 自从老黑死后,白护士长就跟了虎爷。而这这一跟,就是七八年。 如今的白护士长已经五十多岁了,但女人魅力丝毫不减。坚持不懈的健身让她的身材如同少女,精致科学的保养令她的皮肤紧致,容颜依旧。加上经验丰富又善解人意,她彻底俘获了虎爷的心。 第二天一大早,虎爷就叫来文博,安排了下去。 这些年来,作为山青的手下,文博在山青的公司领了一份丰厚的薪水,作为虎爷的线人,又从虎爷的手里领到一份极可观的酬金,而虎爷给他的酬金永远是山青给他的两倍。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尽管文博的心里知道山青待他如兄弟,虎爷视他如棋子,但还是将虎爷当成了自己真正的老板。正因如此,当虎爷命他陷害山青时,他立即就答应了。 第二百三十章 虎爷的异样 与虎爷见面之后的第二天,马三就被警察带走了。 那次见面的目的很明确,双方确认一件事,见面的过程很简单,双方直来直去,你问我答,见面的氛围很平淡,就像是熟人之间的平常问候。 见面是马三提出的,地点选在了西安和平门里的一家茶秀里。 从甘肃回来,得知妻弟入狱,马三就想到了虎爷。又听说虎爷派人找了他五次,就基本确认了。 也是,虎爷的手段很简单,要么用钱砸,要么用法治。 在江湖上混,没有几个人是干净的,也没有几个人是不爱钱的。所以虎爷的手段虽然简单粗暴,却很有效。 接到马三的邀请,虎爷如约而至。 在一个僻静的包间里,两人各点了一壶红茶,极品正山小种,汤色橙黄清明,味醇厚甘爽,香气高长。 待两人都喝了一口茶,对话正式开始。 “邙山五鼠是你干掉的?”虎爷开口问。 “是的!”马三回答的很干脆。 “为什么?”虎爷再问。 “他们害死了我的师傅!”马三毫不遮掩。 “为什么选在那时动手?”虎爷又问。 “我找了他们十年,在那时终于找到了他们!”马三毫不避讳。 “你知道他们是在为我做事吗?”停顿了一会儿,虎爷最后问到。 很显然,问这个问题有些多余,答案早就在写在了对方的脸上,虎爷只是有些不甘心,只是想听到马三亲口承认。 马三没有回答,而是望着窗外沉默。 虎爷“哼”了一声,端起了桌上的茶杯。 “山青的事?”马三收回投向窗外的目光,凝视着虎爷问。 实际上,他问这个问题也有些多余,他的心里早就有了答案。 虎爷用眼睛斜视着马三,也没有回答,他将杯里的茶中饮而尽,然后起身离去。 马三被警察带走的消息是山杏姐告诉我的,当时马三的弟弟小东去了北京,西安除了小文以外,能够出面的只有我一个她熟悉的男人。 在姚氏古玩店里,我见到了山杏姐。她的眼睛有些红,但是神情还算镇静,像是对这一切早有预料。 “姐,你别太着急,会有办法的!”我想安慰她几句,却不知该如何安慰。 她勉强的挤出点笑容,算是对我的回应。 “军峰,姐叫你来不为别的,只想让你陪姐去见一个人!”她思量了很久,最后才说道,像了心里做出了某个重大决定。 当天晚上,我与山杏姐来到了曲江。 是的,如你猜想的一样,山杏要我陪她见的人就是虎爷,目的就是用箱子里的东西,换取虎爷高抬贵手,放过自己的丈夫和弟弟。 在虎爷豪华的别墅客厅里,我见到了箱子里的东西,那是一件青铜方尊,通高近三十多厘米,口径近四十多厘米,体方口圆,两侧为象鼻形执手。口外以翘起的扉棱为中心,饰有相背的龙纹。腹部中间饰圆涡纹,两边也是龙纹。所有龙头上均有花形冠,器内有铭文。 如果我没有猜错,这是一件西周青铜器中的精品。 青铜器是我国早期重要的历史文物,也是珍贵的艺术品。西周是古代铜器发展的重要时期,西周青铜器铸工精湛、造型雄奇,其中许多重器堪称国宝。 2017年7月,在浙江举行的“南宋宫廷旧藏西周重器国宝兮甲盘专拍暨中国青铜器专场”上,一件“西周宣王五年?青铜兮甲盘”一举拍出了2.1275亿元的天价,震动了整个学术界和收藏界。 我们李家村所在的宝鸡地区是西周文化的发祥地,曾出土了数万件青铜器,数量之巨,绝无仅有,因此被称为“青铜器之乡”。 小时候,经常会听到这样的乡间传言,某个村子里的人在原上取土时又挖到了一窝宝贝,而这宝贝十有八九就是西周青铜器。 说来也怪,许多青铜器都是一窝一窝出现的。比如说2003年1月宝鸡眉县马家镇杨家村出土的27件国宝级青铜器,就是被集中放在一个小土洞里。而2006年10月在宝鸡扶风县上宋乡红卫村出土的19件珍贵青铜器,也是被整齐地摆放一个小土洞里。 正因如此,我对这西周的青铜器有一些了解。 “看来,马三这个盗墓贼的手中,还是有宝贝的。只是送给眼前这个胖老头,真是太可惜了!”我在心里嘀咕着,眼睛不由自主地发出了精光。 山杏姐并没有注意我的神情,她将那只青铜方尊往前轻轻一推,就像送出了一样极平常极普通的物件。 “虎爷,请您帮帮忙!”山杏姐的语气很轻,不卑不亢。 虎爷没有说话,也没有看那只价值连城的铜尊,而是死死地盯着我看。 山杏姐诧异,顺着虎爷的目光看向了我,发现我像财迷一样,正贪婪地瞅着桌子的铜尊,便轻轻地推了一把。 见我回过神来,虎爷用目光指着我问:“这位是?” “哦,他是我的一个亲戚,人可靠!”山杏姐回答。 “你是哪里人?”虎爷仍旧没有看那只青铜方尊,继续盯着我问。 “我,宝鸡的。”我不在道上混,自然不清楚这位虎爷的身份,只知道可能是一个很有关系的老头,所以答起话来没有那么拘谨,很自然。 “宝鸡哪儿?”虎爷像是发现了猎物,激动起来。 “宝鸡扶风,一个穷地儿!”我以为对方也宝鸡人,在找乡党。 “扶风哪儿?”虎爷仿佛对我的家乡产生了很浓的兴趣,非要打听清楚不可。 “绛帐镇,李家村!”我没有什么可能隐瞒的,径直说。 虎爷一听到我说出“李家村”三个字,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像是这个三个字他在他的意料之中,又在他的期盼之外。 “虎爷去过我们村?”看到虎爷是如此反应,我随口问道。 “什么,去过你们村?哦,去过!去过!”虎爷好像没有预料我会有此一问,先是一愣神,之后急忙回答。 我正欲再问何时去过,因什么去的,都见过什么人,旁边山杏姐又悄悄推了我一把,我立即意识到,自己跑题了。 山杏的小动作没有逃过虎爷的眼睛,他哈哈大笑起来。 “你们回去吧,我会尽力的!”虎爷郑重承诺道。 到我们离开,虎爷的目光没有在那只青铜方尊上停留一秒种,更多的时候,不是盯着我看,就是深沉地望着窗外。 第二百三十一章 再忆父亲 马三被抓的第二天就被放了出来! 曾经盗了十几年墓,如今又杀了两个人,他已经做好了坐牢甚至被枪毙的心理准备,结果连看守所的门都没有进,更不要说大牢的门了! 如你所知,但凡坐牢之前,都要在看守所候审的!当然,如果被判了刑,看守所关押的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 马三是等不到审判了。他昨天被抓时,那个年轻的警察还信誓旦旦地说,像他这种罪大恶极之人,没有个十七八年是出不来的。结果仅仅过了一夜,情况就变了,他成了被冤枉的好公民。 唉,这什么世道! 这也不怪那名警察,上级领导交给他任务时就是那样讲的! 走出碑林公安分局的大门,深秋的晨光透过槐树枝叶间缝隙,毫无顾忌地射在他的脸上,温暖得阳春三月。 昨晚马三没有睡好,准确地说根本就没有睡。旁边拘留室里的一个吸毒者嚎了一夜,声音凄惨得像是把十八层地狱的酷刑挨了个遍。 刚开始时还有个小警察进去踹了他几脚,结果只消停了半刻钟,又嚎叫了起来。小警察还欲进来再打,结果被老警察阻了。 这毒瘾发作时的痛苦要远远大于被踹被打时疼痛,所以,打他是止不住那他鬼哭狼嚎的,弄不好反被咬上一口。 就这样,马三被那声音苦苦折磨了一夜,当他走出那间拘留室,来到车水马龙的大街时,耳朵反而清静了许多。 碑林分局在东大街,距离书院门不玩,马三打算走路回家,一是活动活动腿脚,二是让心中的憋闷散一散,好畅快些。 大约二三十分钟后,马三拐进了书院门街。 时间尚早,街上除了三两个心急的游客在漫无目的瞎转,和一些逛早市回来的闲人外,就剩下那朗朗的读书声了。 读书声来自街道中心的书院门小学,自打马三在这条街上开店之日起,这读书声就时不时的钻进他的耳朵里。 马三喜欢读书声,也喜欢读书,如果不是父亲突然离世,他一定会将书读下去,读到上了大学,当了公家人。 当公家人,曾经是父亲对他的期望,也是他对未来人生的憧憬。 父亲是死在了煤矿上,可能是漆黑的井下,也可能不是。那时他只有七八岁,上小学三年级,没有人给他解释这个。 父亲死后,大哥根据政策接替了父亲的工作走了,母亲带着弟弟改嫁到镇上,也走了,他成了多余的人,吃饭都设有着落,谁还会管他读书? 读书,是马三一生的痛! 后来,马三结婚了,有了儿子,又有了女儿,都是极乖巧懂事的。供他们读书成了他最紧张,最幸福的事,耳畔的读书声,也有了不一样的味道。 儿子刚去对面小学上学时,马三与媳妇山杏在家一有空,就仔细听那读书声,他们是想从这几百人的合唱中,分辨出自己儿子的声音。儿子声音大,噪门高,还真有几次让他们听到了。 路过小学门口,马三禁不住往里瞧了瞧。校园里没有一个人影,水泥浇筑的乒乓球案上晒着一些金黄色的玉米糁子,惹的几只灰喜鹊喳喳乱叫。 这一定是那位老师的老家来了人,给送来了早玉米磨成新糁子。 新玉米糁子是最好吃的,父亲活着的时候,就喜欢吃这口。每年在这个季节,母亲都会背着半袋新玉米糁子去煤矿上看望父亲。 当然,每次母亲去时都会带上一个孩子,但自从他记事起,这个美事一直在哥哥与弟弟之间轮换,从来没有他的份。 有一年母亲格外开恩,让他随自己一同去。 一路上,他努力表现出乖巧,不敢给母亲添半点麻烦。在他的心里,仿佛如有这样,才能对得起母亲的恩赐。 到了矿上,除了天是灰色,牙是白色以外,其他都是黑色,人,树,房子,地面,角角落落。 在这黑色之中,父亲的身影特别高大,特别壮实。他将自己高高地举起来,又轻轻地放在自己肩膀上,脸上笑开了花。 在矿上的吃的第一顿饭,就是玉米糁子。 这是母亲特意给父亲熬的,很稠,用筷子一挑,就是一块疙瘩,裹上热油泼过咸菜,那真叫一个香。 想到这,马三突然嘴馋了。他想吃这新玉米糁,而且是立即想吃。于是就加快了脚步,住自家店里赶去。 马三知道,只要他说一声想吃什么,媳妇山杏就会马上去做,而且是用心去做,想着法儿做。这些年来,他这个卑贱的胃,被这位善良温顺的漂亮媳妇侍候得舒舒服服的。 急匆匆到了店门口,马三却发现铁锁高挂,又摸了摸口袋,什么都没有,于是心里憋的那口气,一下子泄了。 "唉!这都是过三十的人了,还馋嘴?"马三苦笑一声,心里叹息。 到旁边的商店里赊了一包烟,又要了一个打火机,马三在自家店铺门前蹲了下来,心平气和地抽起了烟。 在这袅袅的青烟之中,东边的日头慢慢升高,街上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有几个熟人路过,主动与他打招呼:“出来了?” 马三听到这个陌生的招呼声,先是愣了一下,这才笑答:“出来了!” 原来昨天他被警察带着的事,已经众人皆知,于是又不禁哀叹了一声,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呀! 一根烟,没有抽完,妻子山杏从街西头急忙忙走了过来,满脸通红,气喘吁吁,一定是老远看见他,激动的。 “回来了?”她一边开门,一边高兴地问。 “回来了!你不想我回来?”马三见妻子兴奋的样子,也就适时的开了个玩笑! “怎么不想?!”山杏脱口而出,忽然又觉得太直白,脸就更红了。 回到一夜未归的家里,马三竟然有了阔别已久的感觉。四处瞅了瞅,又舒舒服服伸了个懒腰,刚在太师椅上坐下,山杏就将一杯热茶递了过来。 是马三最喜欢的红茶,随着升起的热气,茶香溢满了房间。 “在里面受罪了没?”待他喝了一口符之后,山杏急切地问。期间她的目光在马三身上细细地打量,看他是否少了零件。 “没!”马三头都没抬,一口接着一口抿着茶水,仿佛八辈子没有喝过。 从马三的语气中,山杏判断出一切都好,这才长出了一口气,慢慢挪步到桌子另一边的椅子旁,坐了下来! “昨晚我去找虎爷了!“ “小东没在,我让军峰陪我去的!” “我把那只青铜方尊送给虎爷了!” "……" 山杏低着头,像是犯错误的小孩子在父母面前坦白。 听到青铜方尊,马三心头一惊,身子差点从太师椅子上跌落下来! 第二百三十二章 田寡妇远行 第三个男人小木匠跑了以后,田寡妇在炕上躺了一天一夜,不吃不喝,也不说话,就像死了一样。 女儿好像感觉到了什么,静静地守在她的炕头。几年都没有来往的婆婆也搬了过来,喂鸡喂猪,洗衣做饭,实际上是怕她偷偷寻了短见。 信义却始终没有走进田寡妇的门,虽然他很想,但这大伯子进弟媳的门,极容易惹人闲话。在得到我同意以后,他正大光明地接手了田寡妇的草莓大棚,而且有模有样地经管起来。 虽然分了家,但终归曾是一个家人。 第三天中午,田寡妇从炕上坐起来。她搂过女儿,亲了亲,又接过婆婆递过的饭碗,狠狠地吃了起来,像是跟谁生气一样。 一口气吃了两大碗捞面后,田寡妇带女儿出了家门,往村北边的草莓大棚走去。 野男人走了,田地还在,草莓大棚还在。这才是她们娘俩安身立命的东西,有了它,一切都可以重来。 掀开草莓大棚的草帘子,眼前的场景让她惊呆了。 且不说生长良好的草莓苗,整齐划一的草莓垄,且不说一尘不染的临时灶台,干净整洁的床铺,就是床头的那两盆开得正好的月季,以及空气中淡淡的玫瑰香味,就让田寡妇心灵震撼。 这还是自己那个乱七八糟、充斥着汗臭味的草莓大棚吗? “大伯!”身旁的女儿甜甜地叫了声,正在田垄间拔草的信义抬起了头。 “噢!你来啦?”信义怯怯地,有些害羞。 是的,对村里任何一个人来说,他进入到这个大棚都是理所当然的,都可以理直气壮,唯独在田寡妇面前,他有些心虚。 他的心虚并非是干了什么亏心的事,他从来不干亏心的事。 “这草莓是个金贵的东西,没人管了会糟蹋了的,我就是过来帮你看护几天,你如果找到人了,我马上就走!”信义担心田寡妇多想,赶紧解释。 “哦,这事我给军峰说过,他同意了的!”见田寡妇没有说话,他又补充道。他说话时两只手相互揉搓着,一小撮野草被他揉搓出了绿色的汁水。 “哥,妈让你回去吃饭!”田寡妇红着眼睛说道。 这是她第二次叫这个大伯子哥,第一次还是在她与信智结婚的那一天。 有长舌妇曾在田寡妇的面前嚼舌头,说这个大伯子哥不正经,常常偷看村里的姑娘媳妇洗澡。 听到田寡妇叫自己哥,信义的嘴唇开始颤抖了。他想说些什么,又不知说什么好,只是用力地点了点头。 不敢在草莓大棚里多呆,信义出了大棚,迈开大步往村里走去。 透过草帘上的缝隙,田寡妇看见这个大伯子,边走边偷偷地摸着眼泪。 走到那个整洁的床铺前,田寡妇轻轻地抚摸着蓝白相间的粗布床单,望着床头那几朵紫红色的月季花,满心的感伤。 嫁过来时黑老二说她克夫,结果真就克死了自己丈夫,克走两个男人! 说实话,她一直挺心疼男人的,无论是死了的信智,还是被她撵跑了的鞋匠,以及自己跑了的小木匠,她都曾真心实意地待他们,从来没有过二心。可是,为什么就守不住呢? 想到这里,田寡妇的眼泪又落了下来! “妈妈,你看,是大伯写的!”女儿见妈妈又伤心,就故意指着墙上挂的一幅字画,脆脆地说。 顺着女儿的手指,田寡妇看见了那一幅毛笔字。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见何必曾相识!” 这两行字是正楷,从上往下写,一笔一画,清清楚楚,方方正正,连只有小学文化的田寡妇也能认识。 好漂亮的字! 田寡妇有些惊异,这真是那个木讷的大伯哥写的吗? “是大伯写的,我亲眼看到的!”女儿见她不相信的样子,又强调说。 虽然她招了小工匠以后,很少与婆婆和前夫哥来往,却并没有阻止女儿与他们亲近,终究是亲奶奶和亲伯父,血脉连着,是割不断的。 “伯父还教我写了呢!”女儿说完就在空中用手指比划起来,借以证明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女儿聪明,记性好,好学,这个她知道。 两天以后,田寡妇坐上去河南信阳的火车,同去还有她的夫家哥,村里有名的老光棍之一,高中生信义。 河南信阳,正是她第三个男人小木匠的老家。上次领结婚证时,田寡妇特意从那张介绍信记下了这个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柳树店乡石塘村五组。 那时她还想,等以后情况好一些了,就陪着小木匠回去探望一下老人,尽一尽自己这个儿媳妇的孝心。 唉!如今真的要去那个地方了,却不是去尽孝心的。 世间之事,祸福难料! 实际上从小木匠跑了以后,田寡妇就对这个男人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同时,也对这个男人死了心。 虽然对方待自己很好,也往这个家里投了不少钱,却始终没有将自己介绍给他的家人。 一个男人真心对一个女人好,就会想与这个女人过一辈子,就会将她介绍给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特别是自己的父母。 再说,如果一个男人一声不吭就扔下自己媳妇跑路了,那么这个男人是绝对靠不住的,即便他再优秀,那也与自己无关。 “去看看,必须去他的老家看看!”这是田寡妇在炕上躺了一天一夜之后,做出的大胆决定。 之所说是大胆,是因为田寡妇从来没有出过远门,识字又不多,出去了连如何坐车,坐哪一趟车,又如何住宿,到什么地方住宿都不知道。 再说她的哪一口方言,即便想问个路打听个事都有些困难。 但是,田寡妇不是笨人,她想到了找个人陪自己去。 可是,找谁呢? 一个寡妇,哪个男人敢与她同去?又有哪个女人愿意抛家舍业陪她去? 这个时候她才看明白,一个农村女人,如果失去了男人,就成了孤家寡人,就会寸步难行。 就在她迷茫之际,她看见了信义写的那幅毛笔字,想起这个过去从来没有正眼瞧过的前夫哥。 尽管他经常胡子拉碴,看上去神情呆板,反应迟钝,尽管村子里人疯传他偷看女人洗澡,不怎么正经,但他是高中生,曾去西安打过工,最重要的是,他一定愿意陪自己去。 第二百三十三章 田寡妇住宾馆 田寡妇此去河南信阳,不是为找她第三个男人,也不是为追他回来,而是想对自己有一个交待。 终究,他们是领过结婚证的。 如你所知,田寡妇对男人好,稀罕男人,但绝不会因此失去理智。 任何时候,对于一名寡妇来说,只要有钱,就不会缺少男人。还记得《金瓶梅》中的孟满楼吗?也是个寡妇,年纪又大,脸上又长有麻子,却还是引来了富家公子西门庆青睐,托媒人走关系要娶她回家,为什么?还不是因为她有钱! 所以说,寡妇的不幸并不是因为死了男人,而是因为没有钱。 从西安到信阳六百多公里,坐火车十多个小时,田寡妇一路沉默不语。 信义也很识趣,除了买火车票、拿行礼、找座位、吃饭以外,不多说一句话,也不多一点事。 此次出门,信义的心里非常忐忑。 自打这个弟媳嫁进来以后,就几乎没有给过自己好脸,特别是弟弟意外去世以后,更是将他当作仇人对待。他不知道自己何时又因何事得罪了她,也知道该如何面对她,也只好一直远远地躲着她。 却不知为何,自己越是躲,对方越是看自己不顺眼,越是指桑骂槐。后来分了家,他与娘搬到了外面去住,这才好了一些,咒骂变成了白眼。 这一次,他主动帮助对方的照料草莓大棚,完全是出自于亲情。无论如何,对方终究是自己亲侄女的母亲。 亲情是无法割舍的。 在去草莓大棚之前,信义多长了个心眼,就是让我点头。 二叔没在,我是未来的族长,只要我点了头,村里就不会传出大伯子想抢夺寡妇弟媳草莓大棚的恶毒流言,田寡妇也不会说他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信义表面上木讷,心里比谁都清亮。他知道,自从上次被豹子媳妇当众扇了一个嘴巴以后,田寡妇打心底里就害怕上了我。 对付这个泼妇,信义总算是有了一点心得。 进入大棚以后,信义先是买了几本种植草莓的书自学,又通过同学找来两名种过草莓的人帮忙。 千万不要小瞧了信义,他是我们村最早的高中生之一,虽然自己没有考上大学,但在他的同学中却有许多人金榜题名,如今大都到了四十岁左右,在各自的单位和领域也有了一些成就和地位。 信义在我们村里长大,自然少不了一身好拳脚,高中时因为经常仗义出手,可是为下了不少同学,其中有学习特别好的,也有一些二流子。 后来回村劳动,因为有了偷看女人洗澡的流言,他的婚事被耽搁了。在农村,没有媳妇是个很丢人的事,这令他很自卑,也因此很少与同学联系。 为田寡妇草莓大棚找技术人员,他只是打了个电话,一名在杨凌农科院工作的同学就亲自开着车,提着重礼来看他。 在同学面前,信义与平时判若两人。 平时在村子里,他胆小、结巴、邋遢,甚至有些猥琐。但在同学面前,他大方、精明、稳重,侃侃而谈。 田寡妇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信义这一面的,也正是这个原因,让她下定了请信义陪自己远行的决心。 对此,信义一无所知。他还以为,面前这个弟媳还是以前那个不讲理的泼妇,所以心里依旧有些发怵,有些不安。 还好,出了门的田寡妇很是乖巧,一切都听信义的安排,即便有些不如意的地方,也是宽宏大量,没有丝毫要怪罪的意思。 这让信义紧张的心情放松了许多。 他们买的是硬座票,两个座位紧挨着,两人衣衫又单薄,为了避免不经意之间的肌肤之亲,信义只好常常借抽烟之名去两个车箱之间看风景。 车行得很慢,走走停停,到信阳时整整晚点了五个小时。 走出火车站,已是华灯初上,望着灯红酒绿的城市,田寡妇的心颤动了。她悄悄地躲在了信义的背后,一只手将布包紧紧地抱在怀里,一只手牢牢地抓住信义的上衣后襟,新奇地打量着眼前的一切。 信义回头望了一眼,看到田寡妇像个未见世面的小媳妇,心里突然动了一下。 “天色晚了,去往县城的班车都没了,我们只能先住下,明天再走!”信义开口说道。他没有再结巴,语气中有了几分自信。 “哦,听你的!”田寡妇小声答应道。 “我们往前走一走,看有没有好一点的宾馆。”信义抬起拎着布包的右手,指着灯火辉煌处说。 “好,听你的!”田寡妇还是小声回答。 “火车站附近往往不太平,住店也贵!”信义又说。 “恩,都听你的!”田寡妇抬头深情地望了信义一眼。 大概走了500多米,信阳宾馆四个霓虹大字出现在他们眼前,信义没有犹豫,迈腿就往里面走。 信阳宾馆建于1954年3月,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场地宽敞,环境优美,曾是信阳市委、市政-府的主要接待单位。在来信阳之前,信义专门去了一趟新华书店,在一本旅游地图册上查找到了它。 门迎见了他俩衣着像个农民,便上前询问,信义知道这是狗眼看人低,说了声“住店”,便往前台走去,田寡妇则急急地跟在身后。 见信义只要了一个双人标间,前台女服务员一边办理手续,一边用异样的目光打量着他们。 田寡妇从来没有住过宾馆,根本不知道“双人标间”是什么意思,所以没有反对。可当她进到房间,看到两张床紧挨在一起的时候,不由得变了脸色。 “哦,这是给你住的,我等会儿出去另寻地方!”信义见田寡妇脸色突变,知道对方想到了什么,赶紧解释道。 “你去哪?”田寡妇知道自己想多了,红着脸关心地问。 “我去找个网吧上网游戏,一眨眼一夜就过去了!”信义实话实说。 “上网不要钱吗?”田寡妇又问。 这一次来,她原本取了两千元让信义带上,算是路上的开销。信义却死活不收,他说自己很少出来玩,这一次全当旅游了。 “要的,不过便宜,包夜才要20元!刚才来进我都瞅好地方,看,就在马路斜对面的二楼。”信义拉开窗帘,指着外面说。 田寡妇透过窗户玻璃,果然看见对面的楼体上有一行霓虹灯字——“网吧冲浪,包夜20元”。 第二百三十四章 光棍寡妇终成好事 老光棍信义去网吧之前,给田寡妇详细讲解了宾馆房间里所有物品的使用方法,包括马桶如何使用,淋浴器如何开关,电视机如何观看等等。 待信义走后,田寡妇脱了衣服,美美地洗了个热水澡,然后给自己泡了一杯茶,安静地坐在窗户前,静静地欣赏起这大城市的夜景来。 此时的她,已经遗忘了千里迢迢来此目的,遗忘了男人跑了带给她的伤害,遗忘了一路上的辛劳与疲惫。 天下这么大,这么美,自己何必去执着于一个烂人呢? 是的,一个能够抛妻弃子的男人,不是烂人难道是好人?为了这种烂人去伤心,去怜惜,去想不开,岂不是太愚蠢了? 远处的楼宇之间,一条弯弯曲曲地河若隐若现。那宽广的河面,将城市的流彩都映了进去,安静之中皆是繁华。 第二天田寡妇起得很早,不是因为睡不着,也不是怕耽误了车,而是怕信义回来得早,被关到了房门外。 七点半,信义准时出现的房门口。 房门开着,他还是敲了敲门。 听到敲门声,田寡妇从里面跑了出来。也许是昨晚受了那个宾馆门迎目光的刺激,也许是心里想通了,思想转过了弯,田寡妇今天换上了白色衬衫,蓝色牛仔裤和白色旅游鞋。乌黑地头发也披在肩上,看起来年轻了许多,也洋气了许多。 “哥,你回来了?”田寡妇热情地招呼了一声。 “噢,噢,回来了!”看到田寡妇的模样,信义失了一下神。 看到信义的窘态,田寡妇笑了。 “你不是说这里还管早饭吗?我们一起去吃!”很明显,田寡妇已经适应了这里,也找回了自信。 “走!顺便带上行礼,通往固始县的九点开,我们吃完饭退完房,正好能赶上!”看来信义已去长途汽车站打听过了。 早餐是自助式的,花样很多,令田寡妇眼花缭乱。兴奋的她端着盘子,一会儿尝尝这,一会儿尝尝那,高兴得像一个快乐的小姑娘。 这时的信义反倒成了绅士,他只取了三两样东西,坐在那里一边慢慢地吃,一边静静地听着田寡妇对各种食物的评价。 再一次坐上车,田寡妇不再沉默,她一路上有说有笑。有时是对信义,有时是对自己,也有时什么都不对,只是感叹。 她感叹天之高,地之大,人之卑微;感叹山川之多险,景色之迷人,星光之灿烂;感叹岁月之流失,人生之苦难,命运之难测。 因为感叹,她的心变人,人变了,甚至模样也变了。 变得不再是那个狭隘的农村泼妇,不再是千里寻夫的怨妇,不再是信仰贞洁烈女的寡妇。天地这么大,她要放飞自我,人生路还很长,她要活得精彩。 此时的田寡妇,已经没有了半点愁怨,半点伤心。她的心里,是对未来生活最美好的憧憬,是对城高繁华最强烈的渴望。 因为有了信义的提前筹划,前往固始县柳树店乡石塘村的路上很顺利,临近中午,两人一起走进了石塘村。 这是一个深山里的小村子,只有几十户人家。 信义没有在村子里寻找,也没有向人打听,带着田寡妇径直来到了村委会。 村委会的院子里有旗杆,旗杆上鲜红的因旗迎风飘扬。 很幸运,这个山沟沟里的村委会刚刚开完了研学会,主任与书记都在。听说是打千里之外的陕西来此寻人的,立即显露出山里人特有的热情。 田寡妇打开提包,从里面取出那张婚姻介绍信的复印件和自己与小木匠的结婚证,恭敬地递到对方手里。 村主任和书记看了看那张介绍信,又细细瞧了瞧那张结婚证上的照片,都摇了摇头。 “我们村子里的确有个人叫这个名字,身份证号也差不多,但绝不是照片上的这个人,至于这张介绍信也绝对是假的,我们村开出的介绍信都是手写的,从来没有用过这种机器印制的介绍信。” 听到这结果,田寡妇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这是一个意外的结果,也是一个最好的结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进行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如果提供虚假证明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属于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该婚姻进行撤销。 也就是说,田寡妇与小木匠的婚姻是可撤消的无效婚姻,田寡妇是自由的,还可以继续追求她的幸福。 信义从包里取出两条烟,放在了桌子上。 烟是“帝豪”牌的,由许昌卷烟总厂出品,据说河南人就喜欢抽这烟。 “两位老哥,能不能行个方便,给我们开一个证明,证明咱们村从未出具过这张婚姻介绍信,村子里也没有照片上这个人?”信义诚恳地说。 村主任瞅桌子上的烟,又看了看对面坐着的书记,点了点头。 当天下午,信义与田寡妇回到了信阳,再一次住进了信阳宾馆。 傍晚,洗完澡的田寡妇主动要求信义陪她上街去转转,说要再看看这个花花世界,顺便给自己买一些衣服。 对此,信义自然求之不得。 说实话,自从得知田寡妇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时,信义的心里竟然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和喜悦。 信阳是河南省的一个地级市,算不上繁华,但对于一个从未出过远门的农村妇女来说,已然是大都市了。 走出宾馆,两人并排走在大街上,像一对夫妻,只是男人有些土气,女人有些假洋气。 然而这是走出宾馆的模样,等他们回来,再也没有人这样说了。 因为,两人都换上了时髦衣服,理了时尚发型,蹬上了新皮鞋,信义还换了一付眼镜,而田寡妇则另买了一个皮包。 皮包是真皮的,正儿八经的广东货。眼镜是超薄树脂的,镜框由钛金做成,精制而显档次。 整个财物过程信义就像在云里雾里,所有的一切都是田寡妇在做主。当然,钱是他出的,而且出得心甘情愿,出得满心欢喜。 回到宾馆,当信义提出要继续去网吧过夜时,田寡妇羞涩地拦了下来。 第二百三十五章 大伯子的心计 多年以后,信义躺在田寡妇的怀里,道出了一个秘密。 他说,当年陪同田寡妇去信阳寻夫,就是他人生中一场豪赌,赌注是自己多年的积蓄,奖品就是自己弟媳田寡妇。 信义是村里有名的老光棍,也是村里第一个高中生。村里人都说他书念得太多太久了,不仅念坏了眼睛,还念坏了脑子。因此,到了结婚的年龄,提亲说媒者寥寥,后来又传出他偷看女人洗澡的流言,就彻底说不上媳妇了。 田寡妇是他弟弟信智的媳妇,人长的漂亮,性格也泼辣,可惜命不好,嫁过来没几年,就成了寡妇,后来又招了两个,也都没有守住。 至于从何时开始,信义打起了田寡妇主意,没有人能说清楚。有人说是在田寡妇走进李家村的第一天,也有人说是在田寡妇成了寡妇的那一天,还有人说是在田寡妇第三个男人跑了的那一天。 别人说不清,却不等于信义说不清。 一直以来,别人说他脑子坏了,他从不反驳。因为在他的眼中,这些都是粗鄙不堪的农民,没文化,没见识,根本不值得与之理论。 也正是这个原因,他成了农民中的奇葩。 对田寡妇,信义向来是既怕,更恨,又喜欢。 怕,是因为田寡妇的蛮横和牙尖嘴利。恨,是因为田寡妇视他为仇敌,冷言冷语相加;喜欢,则是因为田寡妇的坚贞。 是的,你没有听错,就是田寡妇的坚贞。 在信义看来,田寡妇虽然先后跟三个男人,却依然保持着一个女人应有贞操。 实事也是如此。村里有说田寡妇是泼妇的,有说田寡妇是扫把星的,却没有一个说田寡妇水性杨花、不守妇道的。 守寡期间,她虽谈不上贤良淑德,却从未与任何人眉来眼去,也从未与人有过瓜田李下。 也曾有一些不怀好意者上门挑逗,但都被她大声的骂了回去。 田寡妇的骂是极其大胆泼辣的,能骂得人几个月抬不起头。 小木匠上门以后,她更是一心一意心疼这个男人。男人在家,她跟前跑后,不离左右;男人不在家,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这么多年,就没有人看见过她与男人开玩笑,即便是平常问候和说话,也是极严肃的,不夹带一丝轻浮。 信义虽然是个老光棍,却不是一见女人就流哈喇子的光棍,不是一个见了女人就精虫上脑,失去理智的光棍。 坚守贞操是信义对于女人最起码的要求。也就是说,宁肯打一辈子光棍,他也不会娶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然而喜欢归喜欢,田寡妇是自己的弟媳,他不敢有一点额外的想法,直到那一日偶然间看见田寡妇的身体。 那是他接手草莓大棚的第二天,田寡妇来草莓大棚给他送饭。就在他吃饭之际,田寡妇俯下身子去看草莓苗的长势,不经意间胸前从宽大地领口露了出来。 就是从这一天起,信义对田寡妇有了想法。 “好女人就在眼前,为什么不试一下呢?” “弟媳怎么了?那是以前的事了。自从弟弟去世以后,这个弟媳就成了自由之身,人人都可以追求!” “让那些世俗见鬼去吧!” “娶不上媳妇才是最丢人的事!” 这是老光棍信义的心里话,也是他自我鼓励的话。 只要心里有了想法,就会立即着手去实现,这是信义向来的秉性。于是就有了老同学提着重礼来草莓大棚探望他的故事。 信义的这位老同学是杨凌农科院的副教授,对于草莓种植自然能说出些道道,这便成了田寡妇留下来一起说话的理由。 见有教授来自己的草莓大棚传授种植经验,田寡妇心中好一番激动。她热情地炒了四五个菜,又买来一瓶西凤酒,三人边吃边聊。 酒桌上,平常木讷的信义突然迸发出了惊人的魅力,大方、精明、稳重,侃侃而谈,风度翩翩。 这是信义本性的显露,也是他有意的展现。 当然,在田寡妇面前展现自己的才华只是信义的第一步,但正是因为这第一步,才有了后来陪伴田寡妇远行的机会。 远行,钱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与自己喜欢的女人一同远行。 这些年信义也攒了不少钱,已经有了在女人面前阔气一回的资本。所以当田寡妇给他两千块钱作为路费时,他拒绝了。 他取了五千元现金,又带了一张存有两万元的银联卡。去一趟信阳,只要不买什么贵重的大件,这些钱供给两人的吃穿住行绰绰有余。 任何时候,追求女人都离不开钱。 那时的田寡妇根本不会想到,身旁这个一脸憨厚、看似毫无心计的大伯子,已经对自己竟然起“贼”心。 常言道,贼不打三年自招。当多年以后信义说到他的这份“贼”心时,田寡妇狠狠地在他的胳膊上拧了一把,算是对他当年恶行的惩罚。 田寡妇不是笨人,她随即悟出了许多难怪。 难怪信义不收她的两千元路费! 难怪信义买了两张座位紧挨着的火车票! 难怪信义舍近求远,带她去住信阳宾馆! 难怪信义两个人只了开一间房! 难怪信义到了小木匠的村子里不去找人,而是带她直接去了村委会! 难怪信义早早就准备好两条好烟,要对方村委开具“查无此人”的证明! 难怪信义带她去逛街,花起钱来,眼睛都不眨一下! 难怪刚到家,信义就带着她去县法院申请撤消她的无效婚姻! …… 关于带田寡妇去住信阳宾馆,信义的确经过了谋划。 火车站周边的宾馆也有正规的,好的,只是太乱,太容易招来警察检查。当时他们两个的关系太微妙,很难摆到明面上讲。而信阳宾馆是政-府接待指定的宾馆,一般情况下那些警察不会来查。 只要警察不来查,他们两人就有了安全地“深耕”的机会。 至于为什么急着去县法院申请撤消田寡妇与小木匠的无效婚姻,信义是怕夜长梦多,再生事端。 如果当时小木匠突然回来了,那不是一切都前功尽弃了? 他那里知道,那个小木匠是江湖上有名的盗墓贼“邙山五鼠”中的老五,是为盗将军墓而来,入赘田寡妇、种草莓皆是假。因为马三的强力复仇,两个同伙惨死在盗洞中,而他怕遭仇人追杀,已经远走高飞了。 第二百三十六章 法院里的同学 田寡妇刚从河南信阳回来,就被大伯子信义带去了县人民法院。 他们不是去告状,也不是去找人,而是去撤消田寡妇的无效婚姻。 数月前的一个下午,田寡妇的第三个男人小木匠开回了婚姻介绍信,随即与田寡妇去镇上领了结婚证,两人过起了小日子。 数天前的一个早晨,小木匠携款不辞而别,田寡妇去他老家河南信阳的一个小山村去找,结果发现那个村子里根本就没有小木匠这个人,那张盖着大红印章的婚姻介绍信是假的,是伪造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伪造文件办理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法院可以主动或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撤销。 如果放在以往,田寡妇是不会急着去撤销这个婚姻的。她喜欢有男人,害怕没有男人,当然这也是所有寡妇的通病。 在田寡妇看来,只要这个婚姻不撤销,她就是有男人的女人,她就不算是寡妇。 寡妇的名声太难背了。 可现在不一样了。在信阳宾馆的那天夜里,她将大伯子留在了自己房间里,将两人的身心绑在了一起。 如果要问是何原因让田寡妇开始接纳信义,可能是信义的善良、忠诚、胸怀、见识、品德和本事。 信义能请来杨凌农科院教授帮他们种草莓,能陪她千里迢迢去寻找小木匠,能在路将她照顾的无微不至,能带她住那么高级的宾馆,能用两条高档香烟换回撤消无效婚姻所需的证明,最最重要是,能舍得给她花钱。 据田寡妇粗略统计,仅仅在信阳,信义就为田寡妇买了近万元的东西。 但是,如果要问是何原因能让田寡妇冒天下之大不违,决定跟了信义,那还是信义身上那股最原始、最强悍的动物本能。 田寡妇经过三个男人,但是与信义相比,他们技巧和能力太差。在许多方面,信义带给她身体上的欢娱是无以伦比的。 与其他县里的机关不同,县人民法院有自己独立的院子,独立的大门。 田寡妇和信义正要踏进这个漆红大门,一位老头拦住了他们。 “干什么的?也不打个招呼就往里面乱闯?” 这老头也许是在法院呆久了,冰冷的语气中夹带着一丝威严的口吻,好像这法院是他家一样,让人听了极不舒服。 田寡妇刚刚从大城市回来,眼里长了见识,心里自然有了胆气。见这个老头长着势利眼,就想立刻怼回去,旁边的信义适时扯了扯她的蓝格格花衬衫,示意她不要说话。 自从与这个大伯子有了肌肤之亲后,田寡妇平日里的骄横突然没有了,取而代之是顺从,温柔和善解人意。 “我找段副院长,我是他同学!”信义的声音不大,却很有力量。 “段副院长?您找段副院长?他在呢,一楼右手第二间办公室!”看门的老头一听到是副院长的同学,立即换上了一脸的谄媚。 信义没有再理会他,直接往里走去。 田寡妇先是被信义的话雷了一下,随后也装模作样地跟在了身后。 实际上她的心里没有一点底气,因为信义并没有告诉她,法院里还有他的同学,而且还要去找这个同学。 此时的信义,已非昔日可比。 以前,信义窝在村子里,只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也不修边幅,也不注意着装,成天邋里邋遢,就像个小老头。那一天不想干农活了,或者是想挣钱了,就去西安城里打工。 在西安的许多工地上,信义装水安电的手艺都有很高的声誉,随随便便干他个一年半载,就能落下厚厚几沓子钱。 然而,钱再多不说不花谁也不知道,因此还是没有人来说亲,他还是光棍一条。 现在不一样了,钱变成了身上的时髦脱衣服,变成了超薄的树脂眼睛,变成了锃亮的皮鞋,变成了年轻时尚的发型。 有了这些,信义仿佛脱胎换骨,由萎靡不振的小老头变了意气风发的青壮,自信地站在了时代的潮流之上。 有了自信,一切皆有可能。 在一间宽敞的办公室里,信义见到了段副院长。 握手,让座,倒茶,段副院长看上不是那样热情,却也没有失了礼数。 信义对此毫不在意,在一段不冷不热的寒暄问候之后,他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来意,并示意田寡妇将所有的材料递了过去。 段副院长听完信义的话,接过材料,说了一声“你等一下”就起身出去了。 大概过了不到五分钟,段副院长回来了。他整理了下办公桌,又打了个电话,就带着信义和田寡妇走出了法院的大门。 出门时那个看门的老头再一次露出讨好的笑,段副院长看见后点了点头,信义没有理会他,田寡妇却不忍心,礼节性地还了一个浅浅的微笑。 来到外面,段副院长的冷峻变成了喜笑颜开。他殷勤地拉着信义的手,并热诚地招呼着一旁的田寡妇往县城最好的饭店凤凰饭庄走去。 对段副院长的瞬间变色,信义好像习以为常,田寡妇则有些不太适应,本来就有些发烫的脸庞更加红润了。 在凤凰饭庄的一个高档包间里,一位气质绝佳的女子已经布置好了餐桌,醒好了红酒,就等待信义他们的到来。 “信义,你终于出来见人啦!”见到信义,那女子惊喜道。 经过介绍,田寡妇知道,这名女子是段副院长的妻子昝小雅。 小雅也是信义的高中同班同学,她与段副院长在上高中时就暗生情愫,出双入对。当时有一个二流子经常到学校以谈恋爱为名骚扰漂亮女生,小雅因为长得漂亮而成了对方重点关注的对象。 那二流子姓任,会两下拳脚,是街西头一霸。因其家中颇有背景,学校和同学们都拿他没有一点办法。 一天傍晚,段副院长与小雅在河堤上散步,正好被这二流子撞上。 当时二流子不是一个人,他的身边有三个流里流气的小弟跟着。 段副院长虽然身体瘦弱,性格却格外刚烈,一听到对方言语中有轻薄之意,挥起小拳头就冲了上去。 可想而知,段副院长很快被压在了人家身下,而二流子将魔爪伸向了小雅。 眼看着小雅要遭到羞辱,刚好路过的信义站了出来。 信义虽然戴着眼镜,平时也胆小怕事,却早就是李家村“杀阵”的主力,手下的功夫收拾这几个街头混混是轻轻松松的…… 第二百三十七章 捉贼捉脏,捉奸捉双 田寡妇在县城的凤凰饭庄,吃了她有生以来最好的宴席。 宴席是县人民法院段副院长请的,他是大伯子信义的高中同学。席间两人回忆往昔那些青涩岁月,又说了多少荒唐事,惹得田寡妇喜笑盈腮。 在座的还有段副院长的妻子小雅,一个气质绝佳的女人。 信义在心里悄悄地将两个女人作了对比,都是面容姣好,都是一流身材,只是小雅天生几分文气,田寡妇则多了一丝野性的妩媚。 一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还喝了两瓶红酒,如果不是法院里有人送文件过来,或许还会持续下去。 文件是送给段副院长的,是判定田寡妇婚姻无效的判决书。 就在刚才,根据段副院长的指示,县法院组织了一个临时合议庭,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做出了这个判决。 如果不是缴费、盖章和存档需要花时间,这份判决书恐怕早就送了过来。 当田寡妇从段副院长的手里接过那份判决书时,刚才还喜笑颜开的她突然安静了下来,一种落寞挂上了她的眉梢。 信义留心到田寡妇的异样,伸手从田寡妇的怀里拿过那份判决书,瞅了一眼,然后连同档案袋塞进自己的提包里。 看到信义坚定的眼神,田寡妇有些失落的心又拾了起来,挂在眉梢的落寞也像春天的雪一样,眨眼之间就不见了。 知道身在体制内的人时间看得紧,信义与段副院长又喝了两杯,就借口家里有事,起身告辞了。 段副院长两口子亲自送他们到门口,临别时随口问道:“信义哥,你们村是不是有个叫大牛的?” 信义知道老同学不会无缘无故地说起这话,急忙答道:“有!是我一个远门的侄子,平常对我很好!” 听了信义的回答,段副院长笑了笑,便不再说什么了。 回到村子,信义直接去了二叔家。 从西安给我订亲回来,二叔彻底地忙活起来。 与城市相比,农村结婚的规矩更多,因此需要筹备的事情更复杂,办起来也更繁琐。一会儿请人装修房子,一会儿请人看日子,还要订酒肉,请厨师,下喜帖等等,为此二叔常常忙得脚不沾地。 除了我的婚礼以外,大牛哥的事情也让二叔心焦。 大牛哥被警察带走已经快一个月了,据说知情人透露,如果再找不出有利大牛哥的证据,恐怕强奸罪的罪名就要落实了。 如果真是这样,最少要判三年的刑! 信义走进二叔家时,几个装修工人正在与二叔争论着什么。 二叔的气势很足,说话声音很大,震得人耳朵嗡嗡的。见信义进来,知道有事,就大手一挥,“按我说的来!” 那些工人无奈,只要悻悻地去了。 “想明白了?”没等信义开口,二叔就问。 信义先是一愣,随即明白二叔话中的人意思。这些年他稀里糊涂地过,成天邋里邋遢的,活得人不像个人,鬼也不像鬼。现在他干干净净地站在人面前,精神抖擞,容光焕发,简真让人不敢认。 “嘿嘿!二哥,想明白了!”信义有些不好意思。 “那个也想明白了?”二叔提高了声音继续追问,问时用眼睛的余光故意朝田寡妇家的方向瞄了瞄。 “想明白了,都想明白了!”信义当即臊红了脸。 “那就好,坐!”显然,二叔对信义的变化很满意。 二叔与信义是发小,两人是同年同月生,只是二叔的生日时分大了些,这些年他们之间的感情一直很好。 “二哥,我想说说大牛的事!”信义接过二叔递过的烟。 “哦!”二叔正要找打火机点烟,听到信义说到大牛,便停顿了一下。 “我刚去了县里,县法院里的一个同学提到大牛的案子!”信义边说,边从自己的西裤口袋里摸出了一个高档的汽油打火机,给二叔点着了烟。 信义是日落时分走进二叔家的,出来时已是满天繁星了。 在二叔的家里,信义办了两件事情,一件是大牛哥案子的事,一件是他与弟媳田寡妇结婚的事。 从老同学段副院长临别时的那两句话中,他推断出大牛哥的案子可能有转机,而且转机就在这位老同学身上,所以立即向二叔汇报了此事。 县城就那么大,没等天黑,县武装部的张部长就在二叔的授意下,与这位段副院长亲热地坐在了一起。 段副院长是法律专业人士,却不是好为人师之辈。然而在得知张部长约他见面的意图之后,就给张部长上起了普法课。 醉酒绝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特别像强奸这种严惩的刑事犯罪。 而强奸罪的构成,女性的态度非常关键。比如说,她一开始同意,进行中又不同意了,此时如果男方还要继续,那么就算强奸。如果她一开始不同意,可是在进行中又同意了,那就不算是强奸。 当然,作为一种犯罪,强奸罪的认定也必须以事实为根据,臆想、猜测、推理出来的情节,即使看上去很合理,很公正,都不能代替事实。 所以,证据非常关键。 强奸罪除了当事人的口供以外,物证也很重要。比如说强奸时的现场遗留物,又比如说相关的音像证明等等。如果女子怀孕,那么腹中的胎儿就成为指认犯罪嫌疑人最直接的证据。 人常说捉贼捉脏,捉奸扣双。而这个腹中胎儿就是这个“脏”。胎儿是谁的,那么这个“脏”就是谁,谁就是那个“贼”。 段副院长说这些话的时候很啰嗦,说到这里却突然止住了。 张部长官场混了大半辈子,自然知道点到为止的道理。他热情地送走了段副院长,转过身就打电话将段副院长的话告诉了二叔,其中一字不多,一字不少。 电话放在免提上,坐在旁边的信义听了个真切。 挂上电话,二叔还在挠头,信义却直接道出了其中的迷津。 “二哥,这是让咱捉脏呢!” “他既然让咱捉,就证明他们已经知道了大牛不是贼!” “要认定这个胎儿里谁的,亲生鉴定就可以!” “找找关系,放出风去,公安局要给所有当事人做亲生鉴定!” “心虚的人一定会跳出来……” 第二百三十八章 刘二狗的明路 要给强奸案涉事人做亲子鉴定的消息,是胖子告诉刘二狗的。 那一夜去喝酒唱歌,除了大牛哥、女出纳、胖子和客户以外,还有刘二狗。 这些天来,刘二狗正被两件事折磨着,一件是为他们家传宗接代的事,另一件就是大牛哥强奸案的事。 以前,刘二狗根本没有将娶妻生子、传宗接代当回事,就凭他家的经济实力以及他“一夜九次郎”的威名,办这件事易如反掌。 可是,自打大牛哥强奸案发生以后,他突然不行了。 是的,是突然。就像刚刚还是大浪滔天的海洋,有用之不尽的力量,有无限的生命和希望。转眼间却变成了荒芜的沙漠,一片死寂。 他也曾去求助于医药,结果均是无功而返,于是去了寺庙道观。 寺庙里的高僧告诉他,因果不虚,报应不爽。 道观里的老道告诉他,天道承负,因果报应。 高僧与老道的话仿佛一支钢钎,狠狠地钉在他的心上,让他最不愿意相信的“因果报应”成了道破了他的心机。 他害怕了,害怕得要死,只好夜夜向神灵祷告,期望得到一条明路。 当胖子告诉他要做亲子鉴定,并以此确定强奸案主犯时,刘二狗立刻意识到,神灵给他指的明路出现了。 当天下午,刘二狗就去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了,陪同他去的是他的父亲。 刘二狗的父亲是一名典型的农民包工头,看上去老实巴交,却是满脑子的精明,加上仗义,能干,年轻时就打下了一份惹人眼红的家业。 前几年他感觉身体不行了,就将这份家业交给了刘二狗,自己回老家一心一意将养身体,等待抱孙子,等待安享膝下之欢。 可是等了一年又一年,没等来大孙子,却等来了刘二狗身体出了毛病的消息。这让他火冒三丈,却又无可奈何。因为在他传给刘二狗家业的同时,也将“吃喝嫖赌”恶习传给了二狗。 当刘二狗亲口告诉他,因为女人陷害朋友大牛时,他再也压不住心中的怒火,上去就是几个耳光,刘二狗的嘴角当下就流出了血。 女人!又是因为女人! 当初因为乱搞女人,失去了生育能力,让他老汉的膝下之欢成了泡影。如今还是因为乱搞女人,背信弃义,送自己的朋友进了监狱。 刘二狗知道,父亲这一辈子最恨的就是那些对不起朋友的人,也清楚,自己这一次触碰到了他老人家的底线,于是,他跪了下来。 他的这一跪,止住了父亲扬起的手,也给了自己一个坦白的机会。 原来,刘二狗成人的时间不长,经历的女人却不少,但在经历过的女人当中,只有两个姑娘让他倾心不忘,一个是小兰姐,一个便是那女出纳红霞。 小兰姐的特别之处在于他没有得到。 他与小兰姐是一个村子,两人算是一起长大,他就像只猴子对待一颗水蜜桃般,精心守护着小兰姐,盼着有一天能尝到她的甜美,可是没想到,这颗水蜜桃刚成熟就被大牛哥摘走了。 如果这事放在别人身上倒也罢了,大不了恨恨的骂上两句,重新再找一个,可这二狗偏偏是个痴情的种,就是忘不了,就是想得到。 这世间的人啊,越是得不够的东西,就越觉得珍贵,就越想得到,尤其是女人。不然的话,怎么会有"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的俗语出来! 如果说小兰姐是因为得不到而念念不忘,那么女出纳红霞的就是因为得到了而朝思暮想。 实际上,刘二狗这些年得到的女人有很多,但她们与女出纳红霞相比,都是他发兽-欲的工具。 自从小兰姐嫁人后,他就刻意放纵自己的身体,常去那烟花柳巷,以发泄自己对命运安排的不满。可是这种空洞的交媾根本无法慰藉他受伤的心灵,致使心里的愤懑不但没有得到宣泄,反而越积越多,越累越厚。 红霞是大牛哥砖厂的出纳,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不是很熟。因此,在那天之前,刘二狗根本没有想过会与之上床。 那天大牛哥请客户吃饭,刘二狗被胖子拉来一起作陪,尽管他对大牛哥恨得牙根痒痒,表面上却仍旧一口一个老同学的喊着,还叫得很亲热! 这就是刘二狗的本事,喜怒不形于色,好恶不言于表。 酒喝到好处,刚刚还犹豫不决的客户竟然答应当场签订合同,大牛哥自然心中喜悦,一翻公文包没有带公章,就急忙让人快快送来。 这公章平常是由办公室主任管着的,那两天他的媳妇要生孩子,大牛哥就让女出纳红霞代管两天。 就这样,女出纳红霞带着公章来到了众人面前。 刘二狗记得很清楚,那天红霞穿了一件淡青色印花旗袍裙,婉约大气又不失妩媚,裙子开叉处的白嫩肌肤若隐若现,由不得人浮想联翩。 即便如此,刘二狗还是没敢往其他地方想。 对方是大牛哥砖厂里的人,听说还是个远房亲戚,如果不打算与之结婚,就千万不要招惹,否则偷鸡不成蚀把米,被打了脸就难看了。 不过,当他看到这个漂亮的小姑娘对大牛哥那幅爱慕的样子,心中的妒火就一下子蹿了上来。 “凭什么好女孩子都让他占了?!” “凭什么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刘二狗一直自恋地认为,天下的好白菜,只要自己没有弄到手,那都是被猪拱了。 正因如此,当这棵“白菜”整理好合同正要回去时,他叫住了她,并诚恳地邀请她去唱歌。 红霞本就是一个爱玩的主,当年外出打工没挣多少钱,也没学到什么技术,歌倒是唱得越来越好听了。 听到有人邀请她去唱歌,红霞的眼睛里放出为精光。大牛哥碍于客户的面子,也就勉强同意了。 实际上,与红霞能够一起唱歌,是刘二狗所能够想到的最解心中嫉妒的办法,但是,仅此而已。 可是,当女出纳红霞醉酒之后,主动脱衣服,要与他交欢时,他的初心动摇了。 与这些烟花女子相比,女出纳红霞自然大有不同,至少她是一个良家。当然这只是刘二狗一厢情愿的看法,他并不知道红霞曾经在南方做过舞女事。 等后来刘二狗隐隐约约地知道了,却木已成舟,悔之已晚。 第二百三十九章 女出纳现身 刘二狗的自首,让身处困境的女出纳红霞看到了一丝曙光。 现在的红霞已经怀孕近六个月了,因为是怀的是双胞胎,她的身子明显要比普通孕妇重的多。 自从她怀孕后,在我与香香的照料下,她来到省城,住进了自己的房子里,有专职保姆照顾,有定点医院做产前检查,手里还一笔存款,可算舒适而无忧。 按理说,她应该知足了。要知道,她并不能确定肚子里的孩子就是大牛哥的,也不能确定发生关系时对方使用了胁迫或者暴力。 因为,当时他们都喝醉了。 一个半月前,从来不出远门的父母突然从乡下赶来,要她离开我给她买的房子,并委托律师去告大牛哥,要大牛哥坐牢。 虽然她一直都很听父母的话,但听说到要告大牛哥,当下一口回绝。后来即便父母以死相要挟,也没有让她改变主意。 父母对她这种态度好像早有预料,没有再强迫她,而是带她去了见一个人。 这个人四十多岁,面很善,言语却很冷。 “我们并不想让那个大牛去坐牢,只是想让他在里面呆一会儿!” “因为他当了我们的道,呆在里面对我们好,对他也好!” “等我们完事以后,你一撤诉,他就可以重获自由!” “如果你听我们的安排,自有你的好处!” “如果你不配合,我只好将你在南方舞厅里做的丑事,告诉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包括你的父母、亲戚和朋友。” “何去何从,你自己看着办吧” 说完这些话,那人就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等待答复。 从这个人的眼神中,红霞看了地狱般的阴冷和泰山压顶般的威胁。 说实话,在南方舞厅里那段经历,一直是她的软肋。她不愿意想起,更害怕别人知道。她的心里非常清楚,农村里的唾沫能淹死人,长舌妇的流言更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稍微有些风声传出去,她的清白就毁了。 要知道,一个大姑娘的清白没了,她的一生也就毁了。 所以,在自己的清白与别人的冤屈面前,她只能选择自己的清白。 再说,虽然不能肯定是大牛哥酒后强奸了自己,但是大牛哥的嫌疑最大。因为那天她醒来时,大牛哥就躺在她的身边。 万般无奈之下,红霞只好签了那份打印好的受权委托书,全权委托对方处理酒醉之后被人性-侵之事。 那人似乎已经猜到了这个结果,在她签了委托书之后,就将她立即转移到别处居住,以防止她半路反悔。 那是一幛又层别墅,位置大概在秦岭北麓。 这里也有保姆照顾,父母还在身边,因此之后的一段时间,她过得还不错。可是渐渐地,她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首先是这个保姆不对劲。做的饭菜好坏姑且不论,就“贴身”照顾这一点,就让她受不了。 什么样的“贴身”照顾?就是无论她走到那里,这个保姆就跟到那里,无认她做什么,这个保姆也跟着做什么,保姆的眼睛就像八爪鱼,紧紧地吸住了她。 其次是父母不对劲。自小到大,父母的眼中只有弟弟,自己生来就是个赔钱货,就是为弟弟的人生服务的。可现在他们住了下来,一心一意照顾自己,仿佛这个世界上她是他们唯一的孩子。 另外,以前他们在一起总是三天两头的吵架,闹得家里鸡犬不宁,却不知是何原因,自从陪她住到了这里后,两人的关系和谐得不得了,不要说吵架了,脸都没有红过几回。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收敛自己,委屈自己,又是什么原因,让那保姆像盯贼一样看着自己,红霞百思不得其解。 因为看不透,想不明白,一股不祥地预感袭上了她的心头,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强烈,越来越真切。 果然,就在前两天,那个冷面男人传来话,她的事情他们不管了,限他们三天之内搬走,同时那个保姆也不告而别。 听到冷面男人的话,父母立即变了脸,他们收拾了所有能带走的值钱东西,当天就回老家去了。 走时还忘训斥她几句,并扬言:“干下这未婚先孕的丑事,就不要回来了!免得先人蒙羞,乡亲们耻笑!” 刚刚还是一个人人捧上天的公主,转眼之间就成了辱没先人的淫-妇,女出纳红霞真是欲哭无泪。 不难猜出,前些日子父母对自己的百般关心万般爱护,都是因为有人给了钱。如今没有钱了,关心与爱护自然也就没有了。 坐在空荡荡地别墅里,红霞想到了死。 当时,她没有了房了,手里的存款也被父母骗了个干净,又没脸再去寻我和香香,不死又能如何?难道带着这么重的身子露宿街头? 就在女出纳红霞想到了死的时候,电话里传来了刘二狗自首的消息。 消息是县公安局的办案民警传来的,应该准确无误。 听到这个消息,她笑了。 她知道,她可以不死了。 只要有人承认是自己肚子里孩子的父亲,她就不担心自己无路可走。 刘二狗,那个小包工头,人倒机灵,长得也不丑,听说家里还有钱。如果能嫁给他,也是自己功德圆满了。即便对方不愿娶自己,凭自己肚里的两个孩子,和她不计前嫌的恩德,对方也一定会给自己一个满意的安排。 是的,她已经决定,不再去法院起诉了。无论是大牛哥还是刘村狗,也无论是对方有意还是无意,自己已经这样了,何必再去害人呢? 此时的女出纳红霞又想起了我在宾馆里给她说的话,那时给她分析了四条出路,让她自己挑选,结果她就选了一条不害别人的路。 想起我说的话,自然也想到了我,于是给拨通了我的电话。 她认为,如今刘二狗自首了,大牛哥没事了,自己的罪过也就轻了许多。再说,她总觉得与我,有一种异样的亲近。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感觉,我不知道。也许是她曾经以身试过我的“羊癫疯”病吧! 那天在宾馆的房间里,我为了说服她去打胎,就答应了她“以身试病”的无理要求,让她体验了“尝了红唇会心痛,看了丰乳就晕厥”游戏。 也不知她年龄小贪玩,还是为惩罚我这个无耻的说客,那一天,这个游戏她玩了整整五次,而我也心疼了三下,晕厥了两回。 我记得,她很白,很大,也很嫩。 第二百四十章 弃女成了宠儿 女出纳红霞说她与我更亲近一些,我也有同感。 这种亲近感的根源有时很复杂,有时也很简单。复杂时要用整个青春岁月去煎熬,简单时只需要一次亲密接触。 就像有些女人,百般讨好于她,还不如拥入怀中一吻。 我接到红霞打来的电话时,刚刚与香香在蒙娜丽莎影楼拍完婚纱。听到她哭诉自己已无处可去,当即答应接她回来。 香香见我答应得如此急切,用刀子一样的目光狠狠地剜了我一眼。 也是,拍婚纱照最累人了,我刚才还叫嚣着累死了,要回去好好休息,一听到女出纳红霞打来的电话,就突然来了精神。 但我可以向老天爷发誓,我对女出纳没有任何歪心思。 以前给她买的房子还空着,里面的生活应用之物都在,香香又打电话联系了以前的那个保姆,人家正好闲着。 当出租车拉着我们驶出那片别墅区时,红霞不禁落下泪来。 一个多月了,她就像被囚禁的犯人一样,从来没有出过这片别墅区。如今飞鸟出笼,终于重获了自由, 听到她的悲叹,我也是一阵心酸。 不管怎么样,她还是个孕妇,一个只有18岁的孕妇。 就在我可怜女出纳的遭遇时,有两个人却已将她当成了生命中的救世主,并且急急地往西安赶来。 他们不是别人,是刘二狗的父母。 那一日刘二狗跪在父母面前坦白,当说到自己是那起酒后性-侵案的真正主角时,他的父亲将手中茶水泼到了他的脸上;当他说到警察怀疑大牛哥并将其抓走时,他的父亲上去狠狠抽了他两个耳光;当刘二狗说到那个被他性-侵的女孩子有可能怀孕时,他的父亲竟然放声大笑起来。 果然,天无绝人之路! 对于眼前这一对父子的表演,刘二狗的母亲从始之终,沉默不语。 她似乎没有听懂,但又猜到了十之八九。 她是一个善良保守的农村妇女,以前丈夫在外面挣了钱,她高兴,也在人前显摆。后来听说丈夫在外面搞女人,她难过,却没有哭闹。因为她知道,哭闹是没有用的,这男人在外面折腾够了,就一定会回来。 这个话是她听自己的母亲说的,或许她的母亲也是听她的外祖母说的。 然而她的沉默在最后打破了,因为她听到丈夫要送自己的儿去投案自首。 丈夫她可以不管,但儿子她绝对放心不下。这投案自首就意味着进公安局,意味坐监狱,意味着贴上犯人标签。 她知道,坐过监狱的犯人,要想说上一房媳妇就难了。 于是,她将儿子的头抱在自己怀里,放声哭了起来。 她的哭声并没有影响丈夫的好心情,在骂一了声“蠢婆娘”之后,他哼着秦腔戏出门打电话去了。 对于父亲心情好的原因,刘二狗的心里最清楚。 当他说出那个被他性-侵了的女孩子有可能怀孕时,父亲的目光里就溢出了无限的渴望,这是一种重生的渴望。 他理解父亲,父亲也怕自己坐牢,但他更怕自家无后。 “绝户”这个名太难背了。生,被人耻笑,死,无颜见祖宗。 打了几个电话,父亲就押解着他去了县公安局。 父亲已经从好几处得到确认,他不会被判重刑,更不会被枪毙,如果那个女孩愿意和解,也许两三年就能出来。 刘二狗并不知道,父亲前脚将他送进监狱,后脚就往西安奔去。 父亲虽然已经回村养老好几年了,但办起事来还是雷厉风行。他先是取出五万元现金,连夜交给县府任职的一位亲戚,让他帮忙上下打点,再用一对早年间置办下和田白玉瓶和一桌丰盛的酒席,换得女出纳红霞的电话,最后带着巨额存折和他的母亲,踏上了去西安寻亲之路。 是的,就是去寻亲,只是那亲还在女出纳红霞的肚子里。 女出纳红霞刚刚搬回到我给她购买的房子里,就接到了刘二狗的父亲打来的电话。 电话里,刘二狗的父亲先是说了一大堆歉意的话,态度极其诚恳,当听出女出纳红霞的语气里并没有恨意时,这才提出了想见一面的请求。 红霞并没有立即答应,她说要考虑一下。 经历了被他人利用、被父母抛弃之后,红霞成熟了许多,对于我的信任也陡然上升了许多,听刘二狗的父母要见她,便第一时间向我请示。 我的第一反应是不见,但被身旁的香香用眼神给否定了。 刘二狗真是王八蛋,害得大牛哥名誉扫地不说,还白白受了个把月牢狱之苦,亏大牛哥一直待他如兄弟! 对于这样的人,不落井下石就算很仁义了。 香香却不这样想。 她认为,给眼前这个可怜的女孩子找个好的人生去处,这才是最重要的。而这个好的去处,就在刘二狗的父母那里。 在劳动路的一家老旧茶楼里,刘二狗的父母见到了红霞。 刘二狗的母亲一见红霞,就亲切地拉住她的手问个不停。她没想到被自己儿子祸害了的姑娘如此年轻,如此漂亮。 刘二狗的父亲虽然也是满脸的热情,但在他的目光扫过女出纳红霞高高隆起的腹部以后,眼眉之间多了一丝不易觉察的疑虑。 我就坐在他的身边,他的这一丝疑虑被我看了个真切。 “叔,我是军峰,李家村的!”我担心他不认识我,就主动介绍。 “哦,我知道,知道。李家村第一个大学生,见过小时候的你,那时你还在玩泥巴呢!现在长成小伙子了,又到西安工作了,真是有出息!有出息!” 刘二狗的父亲在与我说话时,他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女出纳的腹部。 “叔,红霞怀的是双胞胎,虽然看上去很大,月份还早,您放心!”我猜出了他疑虑的原因,便随口说道。 “哦,双胞胎?!”刘二狗的父亲再一次被这突出其来的消息震惊,眉目之的疑虑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无限的兴奋,不尽的喜悦。 茶喝了三壶后,如果不是怕红霞过于劳累,刘二狗的父母还不愿意放她与我离开。 但在我们离开之前,刘二狗的母亲将一对价值不菲的翡翠玉镯塞到了红霞的手里,而他的父亲则郑重表示,如果红霞同意,他们将在西安城里他们买房、买车,并风风光光地将她娶进门。如果不同意,他们也将倾尽所有照顾她们母子的生活。 在回去的路上,女出纳红霞哭了。 第二百四十一章 女儿的报复 刚刚看到一线曙光的女出纳再一次被她的父母击倒。 一个半月前,在淳化老家的父母见到了那位面善的中年男人,并得到这位男人的承诺,如果去西安说服女儿听从他们安排,不仅立即可以得到一笔钱,还且每月还有可观的工资可拿。 听到有钱可拿,原本还为女儿酒后被奸污的消息而悲痛的他们立即打起了精神,再看对方将两万元现金放在炕桌上后,他们就彻底遗忘了悲痛,当即收拾行囊,跟随人家到了西安。 要知道,在他们那儿当时最高的彩礼也不过六千元。 钱,是最好止痛药。 钱,也是最好感情催化剂。 在照顾女儿期间,他们的关系是那样的亲密与融洽,即使用上一切形容亲情美好的词语,也都不为过。 可是,当那名男子声明不再支付工资时,这一切都变了。 刚刚眼中还很温柔漂亮女儿突然丑陋起来,对方的撒娇也突然变成了无理取闹,那高高隆起的腹部更了成了一根毒刺,即扎得他们心痛,又让他们感到耻辱。 于是他们立马做出了打道回府的决定,这不仅仅是因为没有那份工资,还因为依据他们当时的判断,这个被别人搞大了肚子的女儿,再也不可以给他们带来什么利益。 将大肚子的女儿独自扔在那幢别墅里,他们没有丝毫的怜爱。因为在他们看来,一个失去利用价值又给他们带来耻辱女儿,不要也罢。 这,只是他们在回去之前的想法。但是,一回到家里,看着手里多出的近十万元的现金,做起繁重劳累又收入微薄的农活,他们又有些后悔了。 这些钱来的太容易了,也许从女儿身上还能压榨一些出来。 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在回家一周以后,他们再次忍受着晕车的折磨,来到了西安,并强行住进了红霞的房子里。 见识了红霞父母的行径,我与香香不再与他们见面。 倒不是怕他们赖上我们,从头到尾我们都是在为他们的女儿红霞付出,不求任何回报,我们是怕红霞夹在中间难受。 实际上,红霞已经很难受了。因为他们父母这一次来的目的,就是要带着她去法院,要求那名强奸犯给他们经济赔偿。 而她,此时因为身怀双胞胎的原因,根本不可能东跑西颠。 一天上午,红霞借口去做产前检查,在医院门的凉皮店里约见了我。她向我表达了她心中的想法,并向我讨要一个主意。 她不再想状告任何人。 她想嫁给刘二狗,给自己一个名份,给腹中的胎儿一个完整的家。 她想脱离那“馋狼饿虎”般的父母,不想让他们给自己未来的婚姻和家庭埋下隐患,更不想再做他们的摇钱树。 而对红霞坚定的眼神,我心中许多感慨。 有父母的不一定生活幸福,没有父母的也不一定不幸。 我打小没有父母,不知父爱为何物,母爱为何物,却一直生活在爱的怀抱中,从来没有感到孤独,周围的每一个人都给了我无私的爱。 眼前的女出纳红霞到是父母膝下长大,感受到却是无情与冷漠。 “我该怎么办?军峰叔,你说,我该怎么办呢?”红霞眼巴巴地看我,粉嫩的脸上充满了信任和渴望。 她的一声“军峰叔”,又将我叫得脸红了。因为我又想起了那一次在宾馆“以身试病”的情景,想起了那只又白又大的美妙。 见我脸红,女出纳红霞似乎知道我想到了什么,用她的粉拳轻轻地捶了一下我的肩膀,算是对我的提醒,也算对我的惩戒。 “这样吧,你按我说的来……”我思考了一会儿,便给她出一了个主意。 回到家里,红霞将一张医院的缴费通知单递到了父母手里。因为不识字,两人看了看单子,又看了看红霞。 “医院催费了,说我怀的是双胞胎,因为骨架小,身体弱,需要住院保胎,医院通知我明天先预缴三万元押金!”红霞慢慢地坐在沙发上,再将笨重的身子靠在身后的枕头上,最后懒洋洋地说。 “什么?三万元?这么多?”很明显,这个数字让她的母亲着实吓了跳。 “这个还多?以后生孩子还要更多了呢!”红霞又嘟囔了一句,声音虽然不大,却让两位老人听了个仔细。 “钱太多了,我们回家去生!”母亲当即建议。 “回家生孩子要死人的,你知道不?”听到母亲这种不负责任的话,红霞有些恼怒,她大声回应道。 “村子里生娃的多了,也没见得死一个!”父亲开了口。 听到父亲的帮腔,红霞彻底绝望了,也出离愤怒了。 “不让你们管,钱我自己缴!”红霞说完这句话,便不再理她的父母。 听女儿说不要他们管,老两口当下就松了一口气,随后又暗自窃喜起来,他们从女儿的言语中判断出女儿手上又有钱了。 上一次,他们以帮助保管为名,从女儿手中骗取了六万元,想着已经把女儿手中的钱要完了,没想到时隔三四天,女儿又有钱了。 看来,女儿真是个聚宝盆,他们这一次没有白来! 当天夜里,两个老人在房间了嘀咕了许久,商量了许久。 次日吃早饭时,红霞说出的一句话将他们夜时商量好的所有事宜击得粉碎。 “你们将我的六万元还给我,我今天要去医院缴费!” “什么六万元?哪里来的六万元?”她的父亲立即翻了脸。 “上次你说替我保管,从我手中要去了六万元,那是我的全部积蓄,现在我要去医院生娃,你们必须还给我!”红霞不依不饶。 “六万元没了,给你兄弟订媳妇了!”母亲见她急了,就一口赖了。 “我的钱凭什么给他用?” “他只有十几岁,怎么就说媳妇了?” “再说只有三天的时间,怎么就一下子能让上媳妇?” “你们想赖我的钱就明说!” “你们就是赖皮!赖皮……” 越说心里越觉得窝火,女出纳红霞便就将所有的火发了出来。 听到女儿说自己赖皮,她母亲一时觉得老脸挂不住,便打开单元门,在楼道里撒起泼来,而她的父亲则开始指着她的鼻子骂。 大概十几分钟后,警察上门了。 警察是保护人民的,人民却害怕警察,特别是像红霞父母这样的文盲山民。 在得到警察的明确警告以后,刚刚还很嚣张的红霞父母立即老实下来,他们躲进小房间里,再也不敢出来。 警察走后,红霞便带着保姆住进了医院,白天晚上都不回来,而他的父母也在三天以后灰溜溜回老家去了,因为城里的生活成本太高,他们舍不得钱。 第二百四十二章 庙中烧香遇怪事 回到淳化老家的红霞父母很不高兴。 此去西安,他们一分钱没有捞着姑且不说,还赔上了来回的路费和几天的生活费,真是亏大了。 至于与女儿关系恶化,被变相地赶回来,他们到没有感到任何内疚和不适。 她是他们生养的,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吵几句嘴不算什么,过几天自然就会好。 自始至终他们都没有想过,女儿还是一名遭受性-侵过的18岁少女,正在承受着怀孕双胞胎的痛苦,未来更是无依无靠。 在他们心里,女儿天生就是个赔钱的货,迟早是人家的人,其死活都与他们关系不大,只要在嫁人之前捞够本钱就行。 抱有这种心思不只是他们,在当时的农村,大有人在。 红霞父母的不高兴仅仅持续了半天,就被另一种大胆的想法打断了。 这个想法是红霞父亲经过反复琢磨后想出来的。这么年,家里每每遇到了棘手的难题,他的父亲总能想出一些办法。 “去红霞上班的砖厂闹!”这就是红霞父亲的想法。 女儿是在上班期间摊上这事的,虽然他们与砖厂的老板是拐弯抹角的亲戚,但也应该给他们一些赔偿吧。 基于这种想法,老两口在那孔漆黑的窑洞里又兴奋地商量了半夜。 商量的结果是“去闹”,但在“去闹”之前,必须上庙里烧烧香。 庙在他们村子东边的山顶上,虽然很小,却有近两百年的香火,里面供奉的是观音菩萨与无量祖师,很是灵验。 次日上午,两人带着一把香,夹着两卷纸走进庙里。 因为庙中并无僧道当家,庙门常年只栓不锁,这方便了前来烧香祈福的信众,只是缺了固定清扫之人,因此庙里时常看上去会有些荒凉寂寥。 红霞的父母也是勤快之人,见庙院中枯枝落叶满地,佛堂前积灰落尘,便拿起大门背后的扫帚,打来清水,收拾起来。 也许他们的诚心打动了庙里的神佛,当下便降了三圣。 第一圣,蟾蜍。 这只蟾蜍有老碗大小,通体土黄色,背上长满了大大小小的肉疙瘩,酷似佛头上的肉髻,两眼有铜钱大小,开合之间迸出森人的红光。 它不知从处来,突兀地出现在庙院中,静静地蹲坐在柏树下的石桌上。当时红霞的父亲正在清扫院子,一抬头望见了它,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第二圣,白蛇。 就在红霞的父亲与蟾蜍四目相对时,清扫佛堂的红霞母亲看见一条白蛇。 白蛇很小,不足一尺,却很灵动,游走在佛像的胳膊和肩膀之上,像一缕白烟,又似一条轻纱。 红霞的母亲常来庙来,曾听说过类似的传言,所以强压住心头的恐惧和紧张,不敢闹出一丝声响,以免惊动这圣物神佛降下罪来。 第三圣,黄牛。 蟾蜍与白蛇的出现,并没有阻止红霞父母烧香许愿,更没有动摇他们去宝鸡讨要经济赔偿的决心。 钱,能遮住人的双眼,也能蒙蔽人的心灵。 所以,在金钱的诱惑下,许多苍天的警告都被故意忽略了。 花了近两个时辰的功夫,红霞的父母才将寺庙的里里外外打扫了个干净,此时,蟾蜍不见了,白蛇也没了踪影。 他们在佛像前跪了下来,点燃了香烛,焚化了纸表,虔诚地祷告。 烛光闪闪,香烟袅袅,佛像肃穆。 烧香礼佛完毕,两人走出庙门,正欲下山回家去,却见一头硕大的黄牛横卧在路口,悠然地咀嚼着。 黄牛在山里曾经很常见,许多人家都养,耕种山上那些坡地离不了它。这些年国家要求退耕还林,山上的坡地都不种了,黄牛也就少了。 他们上前吆喝了两声,想让那牛离开。 牛回头望了望他们,一动不动,没有丝毫要给他们让路的样子。 这山路到了山顶,只有两米左右宽,旁边便是高崖陡坡,根本无法绕行过去,如果牛不让路,红霞的父母只能等。 他们可没有从牛身上翻越过去的勇气。 这一等就是少半天,直到日头西坠,黄牛才起来慢悠悠地下山去了。 庙里烧香遇到的怪事让红霞的父母心里打起鼓,在钱的面前,他们不怕女儿生气,也不怕影响女儿的幸福,但他们怕神佛的怪罪。 邻村有个开拖拉机的小伙子半夜回家,路上遇见一只狐狸模样的动物在车前打转,无论如何按喇叭都不愿离去,小伙子又不愿意冲过去,他怕伤了这只动物,只好停下车来,上前驱赶。 狐狸见他走下车,一溜烟跑没了影。 等他回到车上相继续赶路时,只听到一声巨响,前面不远处土崖崩塌,落下的巨量土石砸在道路上。 这就是神佛的启示,如果小伙子不停车,他与车正好被埋在里面。 红霞的父母听许多人讲过这个故事,他们也给许多人传过。就在这听传之间,对神佛的敬畏深深地烙在了他们的意识中。 那天去庙里烧香,遇见了金蟾凝视、银蛇显身、铜牛挡路,不管怎么解释,都预示着这宝鸡之行暗藏凶险。 因为心中打鼓,红霞的父母打算推迟一天走,也正是推迟了天,他们见到了上门讨债的马三和白狼。 当然,马三和白狼是我让他们去的,他们手上的欠条也是我模仿红霞的笔迹写的,虽然不是很像,但我知道红霞的父母不识字,他们认不出来。 按照我的叮嘱,他们两人装成了放高利贷的流氓地痞,上门催收红霞因住院生孩子借下的十万元欠款。 看到马三与白狼凶神恶煞的模样,听到十万的欠款,没有见过多少世面的红霞的母亲当下就两腿一软,坐在了地上。 “她,她借的钱,你们问她要,要去!我们可没,没钱还!”红霞的父亲到底是个男人,硬撑着回了一句,但说话已经有些结巴。 “对,她借的钱,你们问她要去!” “我们也没有钱!” “她与我们没有关系,我们不会替她还一分钱的!” 坐在地上的红霞母亲听到丈夫的话,当下反应过来,立即帮腔。 “她与你们没关系?”马三逮住这句话,进一步追问。 “没关系!”红霞的父母异口同声地回答。 “好,立下字据来!我也好给公司交差!”马三说出了他们此行的目的。 第二百四十三章 诡异地中毒事件 让马三与白狼去红霞的老家讨债,是我安排的。 我知道,让红霞的父母回去简单,让他们死了把女儿当摇钱树的心难。所以,我才安排这出好戏。 原本我想自己出面的,后来马三与白狼来找我,想与一起回李家村拜见胡老道,就借用一下他们的陌生面孔了。 所以,当马三与白狼逼着红霞父母写下关系断绝证明时,我正在不远处的镇上,怀着忐忑的心情翘首以待。 这一次来,开的是我自己的车,桑塔纳2000。车刚买了不久,我的驾照也刚拿到,算是磨合车,也算是我练手。 驾照是香香找人办的,我没有正式去驾校学。 所以,马三成了我的师傅,一路上他额头的汗都没有干过。 坐在后排的白狼倒是心大,根本不管行驶中的惊险一个接着一个,他该吃吃,该睡睡,仿佛那些惊险与自己无关。 我也不是笨人,从西安去淳化时还是手忙脚乱,从淳化回宝鸡扶风时就已经从容不迫了。 开车就是个熟练工,开上一段时间后,就会了。 回到李家村,胡老道与五叔还没有到,二叔想让我们三个住在他家里,我觉得有些拘束,就胡乱找了个借口,回到了自己家。 此时的家已经大不一样了。 所有的墙面已粉刷一新,所有的地面都已铺上瓷砖,所有的老旧家具被搬到了后面的仓房里,四间卧室外加两个客厅,都换上现代风格的家具。 家具是香香与小凤在西安买的,颜色素雅,做工精致,样式简约而不失华丽,身处其中,与城里的单元房没有一丝差别。 我与香香的新房选在了二楼靠东的一间,阳光通风极好。 原本二叔想让我在他家结婚,那边的房子也已为我准备好,后来听取了我的意见,这才下大功夫拾掇我家的房子。 装修房子这种事情,二叔很拿手,但为了提高品,不让香香的娘家人弹嫌,他还是让胖子找了一家西安的装修公司。 胖子先前在西安学得就是装饰装修专业,毕业后又在县上的城建局工作,这方面他有的是资源。 说到胖子,我们刚刚见过面。 在回村之前,我们先去了一趟县里。大牛哥在县城看守所里呆着,的确让人很放心不下,再说,我们还有一份重要的资料送给办案民警。 这是女出纳红霞的写的亲笔证词,证词中说自己因为醉酒,对案发情景的记忆有些模糊,误以为遭到了强奸,后来经仔细回忆,并未有强奸的事实发生,一切都是自己心甘情愿的。 证词的后面,又写明自己已怀孕六个多月,身体很弱,希望警方能看在腹中胎儿的情面上,原谅自己因为失忆而做出的诬告行为。 言词恳切,语句中饱含忏悔和可怜之意,阅读者难免不生出些同情心来。 不难猜出,这份证词并非出自女出纳红霞之手,她一个初中都没有读完的农村女孩,如何能写出这样逻辑严密又很煽情的词句。 证词是由我起草的,红霞只是抄了一遍,署上自己的名字而已。 为了郑重起见,我还让她摁上了手印。 办案的民警看到这份证词以后,当下脸就绿了。想想也是,这忙活了一个多月,结果是一起虚假案件,能不生气? “你们先回去吧,这强奸案有没有发生,我们还需要调查!” “我们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强奸是公诉案件,不是被害人想撤就撤的!” 办案民警说了几句狠话,就让我们走了。他让我想起以前那个钟警官,不免有些怀念。听胖子说,钟警官已经调回眉县了。 离开公安局,我们直接去了看守所。 因为刘二狗的自首,探视大牛哥成了很容易的事。 令我与马三惊奇的是,大牛哥竟然胖了。 听说刘二狗自首的事,大牛哥既气愤又兴奋。气愤的是朋友在背后捅刀子,兴奋的是朋友主动悔过,自己终于可以出去了。 自己的媳妇小兰还在医院待产,如果再不出去,就见不到孩子出生时的模样了,那将成为他一生中的最大的遗憾。 此时此刻,小兰姐还在西安的医院里保胎,由二婶侍候着。 这些日子以来,尽管二婶的侍候无微不至,她的父亲与后妈也时常来探望,小兰姐还是心神不宁,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 因为,大牛哥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来看望她了。 二叔告诉她,大牛哥因为打架伤了人,被关了进去,既无法来探望,也无法联系。对此,她有些不相信。 大牛哥虽然能打,却很少与人动手,这一点她比谁都清楚。 如果不是因为即将生产,她一定要回去看看。 为了弄明白事情真相,她让自己的父亲回老家去打探,结果反馈回的消息与二叔讲的一模一样。 实际上大牛哥因为强奸女出纳被警察带走的事早已闹的沸沸扬扬,除了二婶和她以外,周围的人早就知道了,只是没人敢告诉她们。 对于小兰姐的心里苦楚,大牛哥如同身受,却又无可奈何。 一回到村子,我们就将女出纳红霞撤诉的事告诉了二叔,二叔心中自然欢喜,说要晚上请我们喝酒。 我们拒绝二叔的邀请,说是自家人,太客气了反倒见外。 二叔知道有他在,我们这几个晚辈不自在,也不就没有勉强。 拒绝二叔的请酒,却不等于我们不喝酒。当天晚上,马三上让我叫上豹子、老杜、黑球三人,在老地方喝了个不醉不归。 第二天清晨,还在睡梦中的我被一阵紧急的救护车鸣笛声惊醒。 村里出事了,准确的说,是惠农公司的工地上出事了。 那一日,在黑球抢工程未果反被关进看守所后,惠农公司修建青贮饲料窑的工程就正式动工了。 因为二叔不在,也没有人阻拦,平平整整的农田,硬生生被挖出八个大坑,待二叔回来时木已成舟,加上马副县长从中说和,二叔也只能听之任之。 这几日,青贮饲料窑的修建到了关键阶段,为了赶在玉米成熟之前建好,工地里的工人开始连夜施工,一时间田野里灯火通明。 就在昨晚,工地上的工人一下子倒下去四五个,说是被毒蛇咬了。 第二百四十四章 再进古墓1 听说工地上有人中了蛇毒,马三的神经立即紧绷起来。 他也中过蛇毒,那是在七年前,他进到了将军墓室里,就在即将开棺时,他被一团白色的烟雾缠住,之后的事就记的不太清楚了。 幸亏他意志力坚强,知道自己中毒以后当即收手,撤出墓穴,强撑着回到了住处。 后来小文背他去上车站上的医院,经过检查,一位姓田的医生断定他中了蛇毒,并给注射了解药。 明明没有被蛇咬,却中了蛇毒,这让马三困惑了许多年。如今听到有四五个人同时中了蛇毒,马三就想起古墓,想起墓中的那团恐怖的白烟。 “难道是王蛇动手了?”马三心想。 王蛇是盗墓行当里的新秀,盗墓技艺高超,手段毒辣,擅长黑吃黑。马三就是寻着王蛇的足迹来到我们村,找到仇家邙山五鼠的。 那一夜他干掉邙山五鼠以后,以为王蛇为就此罢手,看来他想错了。 到底是什么样的古墓能让向来谨慎的王蛇舍命一盗呢?要知道,盗掘一座有人守护的古墓,是犯了盗墓贼的大忌呀。 马三凝重的表情,让我紧张起来。我知道他是一个盗墓贼,也曾盗过我们家的祖坟——将军墓。 白狼不知详情,站在一旁满脸的困惑。 “他动手了!”马三点燃了一支烟,让自己放松下来,才慢慢的说。 “谁?动手做什么?”白狼本就是个急性子人,见马三的神情如此严肃,心里自然就更焦躁了。 “是王蛇!”马三还是慢慢地说。 此时,他已经没有了先前的惶恐,但脸色依然很难看。 听到“王蛇”两个字,白狼变了脸色。看来他们俩人都知道这王蛇是谁,而且对于对方的实力相当忌惮。 “什么王蛇?不就是个贼吗?看把你们吓得鸟样!”我随口说了一句。 两人被我的话吓了一跳,随后突然反应过来。 是啊!他再厉害,也不就是个贼吗,然而还是一个被世人唾弃的盗墓贼。以前怕他,是因为自己也是个盗墓贼,怕他黑吃黑,如今自己已经走上了正道,在明媚的阳光下,岂能怕一个夜里出没的贼? 两人相视一笑,便坐了下来,开始给我讲起王蛇的故事。 从“二女同侍一夫”到“姐妹同施情-蛊”,从“独变古墓女尸”到“专杀同行”,一件件事情讲出来,听得我头上直冒冷汗。 马三讲的许多事情,白狼并不知道,因此他听得也很认真,等马三讲完住了口,他还眼巴巴地望着,一幅意犹未尽的模样。 “怎么办?”马三问了句,将我与白狼从故事中叫了回来。 “怎么办?咱又不盗墓,管他!”白狼顺嘴说到。 “白狼,你还是我哥不?”听白狼这不负责任的话,我叫喊起来。 马三知道白狼在逗我,也不说话,看着我俩拌嘴。 “我是你哥呀,可我是不是你哥与王蛇盗墓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你也要去那座盗墓?”白狼一本正经的回答。 “怎么没关系?王蛇要盗的可是我家的祖坟!”我有些气急败坏。 “你家的祖坟?有什么可以证明?”白狼继续胡搅蛮缠。 “行了,别胡扯了!说正事。”马三好像想到了什么,出言止住了我们。 “必须阻止他们,这是毫无疑问的。”马三一锤定音。 “如何阻止,我们有两条路,一条就是报官。他们是贼,官捉贼,天经地义。这样,既省得我们动手,又免得结上一个极度危险的仇家。只是报了官,这座古墓就保不住了!”马继续说。 “军峰,你愿意让你的祖先成了展览品吗?”马三问我。 “不愿意!”我摇了摇头。 四百多年了,我们历代祖先都守护着这座古墓,为此甚至不惜性命,我绝不允许这份坚守断送在我的手里。 “如果不愿意,那我们只能走第二条路了,进墓!” “什么,进墓?你不会也想盗墓吧?”我被马三的第二条给吓着了。 “是的,就是进墓盗宝!”马三没有理会我,继续说。 “什么样的古墓最安全?空墓!没有任何陪葬品的空墓最安全!只要我们让你家的祖坟变成了一座空墓,盗墓贼就不会再打主意,甚至连考古人员也会对它失去兴趣!”马三说出了他盗墓的理由。 说实话,当时被马三这个盗墓贼说服了。 我们世世代代守墓,守得并不是那些价值连城的随葬品,而是祖先的棺椁,祖先的遗骸,是祖先的荣耀。 因为那些随葬品,让祖先的遗骸长期陷入危险之中,让族人背负着沉重的使命,太不划算了。 再说,那些随葬品埋在墓里又有什么价值呢?还不如取出来,为族人所用,为今人所用,岂不更好? “你小子,想什么呢?看你财迷的模样!”见我的眼中迸发出了贪婪的目光,马三用手在我的头轻拍了一下。 “我是逗你玩呢,你也不想想,那些随葬品一旦现世,还能有你的份?地上地下的宝贝可都是国家的!即便是国家没有盯上你,江湖上那些江洋大盗能放过你,到那时,你们李家可真是永无宁日了!”马三进一步解释到。 马三的这番话将我刚刚燃起的发财美梦浇了个透心凉,心里不免有些恼怒,却又不知如何发作,只好憋着。 “那你们说怎么办?”我虚心请教。 之所以虚心,是因为我知道,他们两个都是盗墓行当里的积年老贼,一定有办法保住我的祖坟不被盗。 “他们要来盗,我们就来守,像你的历代先祖一样!”马三语气坚定。 我不知道,马三为什么突然来了守墓的兴趣,也不清楚,他到底是对守墓感兴趣还是对盗墓感兴趣。 管他呢!只要我跟着他,一切自然知晓! 当天夜里,我跟着马三和白狼来到了惠农公司青贮饲料窑的建设工地,先探探路。 我们是大摇大摆走进工地的。也不知白狼给看门的狼狗下了什么药,只听到它“哼”了两声,就往狗窝里一躺,开始睡大觉了。 经过早上的中毒事件,工地暂时停了下来,大多数工人回家休息了,留下的几个也在工棚里打起了震天的呼噜声。 整个工地,除了我们三个人的身影以外,一片死寂。但马三知道,一定有一双眼睛正在不远处盯着我们。 第二百四十五章 再进古墓2 那一夜,我们在土地上转了一大圈,没有发现任何盗墓的痕迹。。 实际上,马三也没有指望着发现什么,他是想通过这种行为告诉盗墓贼,这座古墓是有人守护的。 如你所知,绝大多数盗墓贼是不会盗掘有守墓人的古墓的,这样做并不是有什么忌讳,而是因为风险太高。 但也有例外,比如说王蛇之流。 王蛇无门无派,所以不受什么门规戒律的约束,至于江湖规矩,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个既愚蠢又死板的笑话。 在他们的眼中,弄到墓中的宝贝才是最重要的,至于使用什么手段,是暗偷还是明抢,是杀人夺宝还是装神弄鬼,这都可以忽视。 大摇大摆地在工地上转了一圈,马三带着我和白狼就回去了。 回去时已近午夜,鸣叫了半天的秋虫歇了,田野里一片寂静,一轮明月挂在半空,月光映照在大路上,像是洒下了一层白雪。有两只无趣的野兔先后从路面窜过,像是追逐嬉闹,又像是在逃命。 马三的脚步声很重,噗踏,噗踏,像是走给人听。 回到家里,我正要洗澡睡觉,却被白狼给拦住了。 他向我使了个眼色,让我看马三。 此时的马三有些神叨叨的,他先是打开洗手间的灯,又开了淋雨器,却没有脱衣服,只是站在旁边看,嘴里还在轻轻哼唱。 大概过了十多分钟,马三先是关了水,又关了洗手间的灯,回到客厅里,接着示意我关了客厅的灯。 农村的夜是黑的,是那种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那种寂静中夹带死亡的乌黑。好在农村的月是明的,星星是亮的,让那无边无际地黑暗里多了一丝希望。 在这一片黑暗中,马三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前,透过门缝往外看。 我向来好奇心就重,见他这般模样,也忍不住慢慢地挪身过去,趴上另一条门缝。 借着明亮的月光,除了几处墙角,院中之物清晰可见。我瞧了一会儿,没有任何异样,便抬起头想问个究竟。 未等我开口,马三用手式阻止了,并示意我继续看。 于是我们两人又趴在门缝上,白狼则一改往日爱凑热闹的习惯,坐在沙发的角落里打了盹。 院子里依旧很安静,连个老鼠蛐蛐都没有。 就在我的耐心即将耗尽时,一个黑影从墙角处闪出,先是向四周望了望,随后一个纵身翻过院墙,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有贼!”我轻声惊呼。 “你小点声,别惊动了他!”刚刚还在打盹的白狼突然说道。 “没事,他走远了!”马三离开门缝,坐回到了沙发上,点上了一根烟。 “他是谁?”我心里已经猜出他是谁,却还想在马三的口中得到证实。 “他是王蛇,他现在已经知道我们的存在了!”马三终于说出了我猜想,也道出我们去工地的目的。 “知道了?那怎么办?”我就像个傻子,追着马三问。 马三也不烦,一边思索,一边给我解释。 “我是故意要他知道的!他知道了,才不敢贸然下手,我们才有时间准备。可他会选在何时进墓盗宝呢?” 马三提出这个问题后,没有人再说话。只见黑暗中三个火星一明一暗,那是我们吸着的烟头。 我这人有个坏习惯,只要天一黑,就开始犯困,一根烟之后,便迷迷瞪瞪地进了梦乡。 “不好!”马三突然叫了一声,直接将我从梦中惊醒。 “既然有人中毒,说明墓室里的有毒白烟已经溢出。既然有白烟溢出,说明他已经找到了墓道或者墓室。既然找了墓室和墓道……” “王蛇行事诡异,越是常人认为不敢做时,他越是敢为!” “今晚,他最有可能下墓盗宝的时间就在今晚!” “白狼,快换衣服,带上家什,我们先去。军峰,等我们走后你再去叫二叔和豹子,随后赶过来接应,动静轻一些,不要再惊动其他人!”马三嘴上吩咐着,手底下已经打开了自己的行礼箱,翻找起来。 不等马三说完,白狼已经从沙发上跳起来,去找他的箱子。 他们猛然间都换上了一副极严肃的表情,让刚刚从梦中惊醒的极为紧张。 不到半刻钟,一身夜行衣打扮的马三和白狼收拾停当,轻轻拉开房门,随后纵身跃上院墙,往那个黑影消失的方向追去。 这种场景在电视经常见到,如今出现在我的眼前,让我云里雾里。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愣了一会儿神,我起身悄悄往二叔家走去。 二叔上了些年纪,睡觉越来越死,我开了大门,走进房间以后还没有醒来。倒是他养的那两条德国牧羊犬非常机警,没等我靠近大门,它们就已经觉察,随即“呜呜”地发出威胁和警告。 我假装咳嗽了一声,那“呜呜”声立刻停止。 二叔听说有人正在盗掘自家的祖坟,当下也紧张起来,他一边起床穿衣,一边拨通了豹子的电话。 当我们三人带两条健硕的德国牧羊犬出现在惠农公司工地时,马三与白狼已经蹲坐在一个大窑池的边上抽烟。 我与二叔走到近前,借着明亮的月光往窑池里细瞧。 只见一个巨大的坑道口出现在窑池的东南角,而在坑道口的旁边,还有一个黑衣人趴在那里使劲的呕吐,仿佛要把五脏吐出来。 如果此时老杜在现场,一定会一眼认出这个黑衣人,就是惠农公司派来的那个龙技术员,上海人。 是的,您没有猜错,这个龙技术员就是盗墓界鼎鼎大名的王蛇。 千里迢迢从上海跑到这里来盗一座小墓,王蛇很是不屑。只是委托他来的人背景实力过于强大,他不敢不来。 来了以后,他很快发现除了自己,还有一拔人对这座古墓感兴趣,便放松下来。黑吃黑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等着吃现成的了。 可是没想到,就在那个夜雨,眼看着“螳螂捕蝉”即将成功,他这个黄雀要坐享其成时,突然冒出了个杀手,射杀了蟑螂,也惊飞了他这只黄雀。 当然,只是惊飞,王蛇并没有打算放弃。当他亲眼目睹了盗墓贼被射杀的场景之后,就对这座古墓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盗掘一座有人守护的古墓,风险固然极大,但也意味收获更多。 在惠农公司建设青贮饲料窑的掩护下,王蛇开始了他的盗墓计划。他不用什么分金点穴,古墓就耸立在那里。他也不找什么墓道,用定向爆破技术,直接炸出一条通道,只达墓室。 在他年来,往往越是简洁的计划,越有可能成功。 第二百四十六章 再进古墓3 佛说:一切皆为虚幻,所有相,皆是虚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当作如是观。 当盗墓界新秀王蛇潜入我们李家祖坟时,墓室里的场景让他差点吐血。 墓室很大,将近一百平米,却除了中间白色的石棺以外,别无他物。 四周有许多条石和石板搭成的架子,从样子上看好像曾经摆放过随葬品,可现在上面除了厚厚的灰尘以外,什么也没有。 莫不是被盗过?王蛇的心凉了半截。 为了看得清楚些,王蛇将手电的亮光调到了最大。 这是一间由青色条石砌墙、青砖筑顶的方形墓室,正东方有两扇石门,门上凿有盗洞,洞口很大,几乎可以同时进出两人。 石棺放在中间的石台之上,一米多高,三米多长,宽近两米,上面刻有精美花纹,石台朝东方向有三级石阶。 王蛇手持手电,蹑手蹑脚地靠近石棺,见石阶上没有异样,便拾级而上。 棺盖已撬开,一道近三十公分的缝隙足以让手电光照进去。 借手电亮光,王蛇将石棺内仔仔细细搜了两遍,没有,什么也没有。 此时的王蛇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实际上,在他看见墓室门上的巨大盗洞时,他已经有了这种感觉。 跳下石台,王蛇又开始搜索整个墓室,他怀疑这很有可能是个假墓室,真正的墓室或许就在下面。 北宋著名的金石学家吕大临就曾为自己的墓穴设计了两个假墓穴。 吕大临出生于一个书香官宦世家,其祖父曾任太常博士,父亲曾任郎中,吕大临的三位哥哥也早早登科及第,在朝廷里当官,威风八面,吕家也成为陕西蓝田最有声望的大家族。 就在大家认为吕大临也会入朝为官之时,他却对青铜器和碑刻产了浓厚兴趣,进而走上了考古这条路,为此不惜亲自去古墓里“盗”。 是的,您没有听错,这个中国考古学鼻祖吕大临,实际上也是一个盗墓贼。 盗墓盗的多了自然对防盗有心得,吕大临的三层墓室的设计不知骗过了多少盗墓贼,900多年过去了,依然完好无损。 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座设计精巧的古墓还是被盗了,只是盗掘它的不是摸金校卫,而是他的后世子孙。 王蛇是考古专业的研究生,自然知道这个故事。因此,他用取出一把特制的小钢钎,开始在每一块地砖上敲打起来。 地砖是方形的,四十公分大小,青灰色,上面湿漉漉的。 王蛇没有放过任何一块可疑之处,为此还撬起了七八块地砖,又用科学仪器细细的探了,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王蛇绝望了,也愤怒了。 愤怒的他有些失去理智,一把取下脸上的防毒面罩,用力的摔在地上,又上去用脚狠狠地踩了几下。 在进入墓室之前,为了避免与那些工人一样中毒,他将一条直径大约二十公分的软管塞进墓室,另一头则接上了抽风机。 抽风机打开,墓室里有毒的白烟霎时被抽了个干净。尽管如此,他还是戴上了防毒面罩,以防万一。 防毒面罩是个好出气筒,发泄一通的王蛇心情好了许多,大脑也渐渐冷静下来,于是又重新审视起这间墓室来。 就在此时,墓室的地板和墙壁上开始蒸起一层白雾,一阵阴风吹过,白雾卷起,开始在墓室里打转转,由小到大,由低到高,到最后成了一个个鬼魅的人影,飘来飘去。 王蛇虽然年轻,却是盗墓行当里的老手,他见惯了古墓里种种诡异,因此心里并不害怕。 不害怕鬼,却不等于不害怕毒。 白烟是有毒的,马三知道,那些中毒的工人知道,王蛇也知道。 但他的神经已经被刚才的愤怒所麻痹,等他反应过来已经为时已晚。还好这种毒虽然中时不知不觉,但是发作起来不是很急,这让王蛇能有气力爬出盗洞,不过也仅仅是爬出盗洞而已。 爬到外面的王蛇已经没有一丝力气,随之狂吐起来。此时,马三与白狼正蹲坐在大窑池边望着着这边,只是他根本顾不上看。 再说终究是在夜里,纵使月光再明亮,也只能看个人影,看不清长相。 见王蛇出来,又是呕吐不已,马三与白狼偷偷地笑了。 刚才从我家出来,他们不敢走大路,只顺着地边走,将自己的身影隐藏在玉米地里。 到了工地上,看门的大狼狗和那些困乏的工人一样,还在呼呼大睡。因为刚刚来过,路很熟悉,几个拐弯他们就到了最靠近大土堆的那个窑池边。 马三没有猜错,王蛇的盗洞就在这座窑池里。 窑池深4米,上宽6米,下宽5米,长20米左右,在窑池底部东南角处,刚才还好好的,现在却出现了一个大洞。 只见那洞口斜着向里伸延,深不见底。一条黑色软管通了进去,管子这头的抽风机正呜呜作响。 白狼看见盗洞,浑身开始激动颤抖,像是野兽发现了猎物。 马三还算冷静,但他的眼睛也放出了绿光。 白狼瞅了马三一眼,也不打招呼,当下就要进那盗洞。可没有等他迈出步子,马三就一把拽住了他。 马三用手指了指那抽风机,白狼立刻会意。他轻轻摸到抽风机跟前,顺着抽风机的电源线,找到了插板,然后拔下插板上所有插头,心里数了一下,竟然有五个。 抽风机停了,这座窑池四周的灯也熄了,月光更明亮了。 白狼再次回到了盗洞口,马三正在那里细细观察着什么,他凑上前看,发现那盗洞附近竟然设有细铁丝组织的电网。 这种电网在农村里很常见,本是农民用来电老鼠的,也有人用来电山上的野兽,没想现这个家伙竟然用到了这里,果真手段毒辣,幸好他们来时没有顺着阴暗的墙根走,而是选择了月光下的平地处。 如果放在以前他们还是盗墓贼时,一定会顺着那阴暗的墙根走的。正所谓的人有人路,贼有贼道。 王蛇原本防的是同行,是盗墓贼,没想到来的是人。 第二百四十七章 再进古墓4 看到王蛇要死的模样,二叔让豹子叫醒了工棚里的工人,送他去了车站上的医院。在那里,先前几个中毒的工友正在等他。 王蛇是个盗墓贼,当天夜里进到我家祖坟里盗宝,结果中了墓里的机关。 墓里的机关说起来简单,就是一种白色的毒烟,只是在黑暗中无色无味,又源源不断,等看见它模样已然中毒。 王蛇是盗墓贼中的高手,他使用抽风机抽走了白烟,还带上了防毒面罩,又在盗洞口设了机关,如果不是遇到了马三和白狼,定然万无一失。 马三和白狼本就是盗墓出身,对盗墓的手段再熟悉不过,如今又改邪归正,成了正大光明的正经人,王蛇遇到他俩算是倒了血霉。 送走王蛇,望着像怪兽大嘴一样的盗洞,二叔与我犯起难。 进?还是不进?还真是个问题。 进,这可是我们的祖坟,惊扰了先祖的在天之灵,破坏了几百年的风水,这罪过可就大了!届时,如何向族人交待?如何向历代以性命保护祖坟的祖先交待?又如何向死去的爷爷交待? 不进,盗墓贼却已经进去了,也不知将里面糟蹋成什么样子了。如果不进去拾掇,风水还是被破了! 最后,二叔看向了我。 他的意思我明白,我是嫡长子,族长的合理继任者,这个主意要我拿。 我早就想进去看看里面的宝贝了,如今又有了如此好的机会,我当然不能放过,于是拼命点了点头,说了一声“进”! 白狼在一旁早就等不及了,见我发话,当下夺过我手中的手电,去插板那边打开抽风机。 马三见好友还没有糊涂,不禁笑了笑。 越是兴奋的时刻,越是要冷静,尤其是他们这些盗墓的贼。 为了不引起人的注意,白狼试着只给抽风机通了电。他并没有开启工地上的照明灯,而那个咬人的电网也已被马三收拾了起来。 待抽风机叫了一会儿后,我才开始依次进入盗洞。 王蛇使用定向爆破的技术,炸成的盗洞要比人工打成的大的多,完全可以让人走着出入,这既方便运送墓中宝物,也利于墓室通风。 为了防止意外,二叔安排豹子和两条狗在盗洞守着。 我从未进过古墓,更不要说自己家的祖坟了。猫着腰,低着头,我跟在马三的身后,怀着极其复杂的心情,走进了先祖的墓室。 对于马三的能力,我还是有几分信心的。且不要说他的盗墓经历,仅是七年前他曾经进过墓室这一点,我就应该对他有信心。 但对于马三的目的,我仍旧有些怀疑,特别是在我们决定要进古墓一看时,他迅速从背包里取出四个防毒面罩,这让我对他怀疑又上升了一个高度。 马三在盗洞里走的很快,可以说是如履平地。我就差远了,不知是因为激动,还是害怕,在几处坡陡的地方,我都一屁股蹲坐在了地上,摔得尾骨生疼,也惹得身后的白狼一个劲地偷笑。 大概走了近十五米,我们到了墓室石墙外。 墙壁由条石垒成,足有六十公斤厚。也不知那王蛇用了何种手段,竟然将如此厚的石墙开出一个大洞,就是一个胖子也能轻松出入。 墓室里的一切与王蛇看到的情景一般无二。在蹬上石台去看之前,我与二叔在石棺前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 这位先祖绝不会想到,四百多年后,他的直系血脉还能到他的棺前给他磕头,更不会想到,生前那般荣光,死后子孙稀少,传了四百年也不过三五人。 看到一座空墓室,白狼失望之极。 我也有些失望,但很快被第一次进入古墓的新奇感冲淡了。先祖没有留下宝贝已是事实,我总去不能怪罪他吧! 再说怪罪他又有什么用呢?何况石棺里空无一物,没有任何盛放过遗骸的痕迹。因此,我绝对有理由认为,这或许就是先祖与后人开了一个玩笑而已,他真正的坟茔根本就不在这里。 二叔四处看了看,在墓室石门处停了下来。我知道,他的心里一定在开始盘算着如何修复那扇石门了。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出现了问题总是先想办法去解决,而不是像有些人那样,先找理由推卸自己的责任。 我欣赏完石棺上精美的纹饰后,将自己的目光又投放在四周那些条石上。 这些青色的条石看上去很眼熟,在村子内外许多的角落里,都可以看见它的身影。它们有的被竖起当界石和拴马桩,有的被横放在树下当石凳,有的则被随意丢弃在那里,淹没在荒草之中。 这时,我想起了大牛哥与小兰偷偷亲嘴的场景。 那是在七年前的一个晚上,他俩就是坐在这样的一个条石上,紧紧依偎在一起,开始那个让我感到脸红的动作的。 也正是在那个晚上,我第一次见到前来盗墓的马三,第一次见识到了五叔的武功,也第一次听到了一个让爷爷差点晕厥的名字。 这个名字出自马三之口,那时的马三还很瘦,像一只灵巧的猴子。 现在的马三已经没有当年的苗条了。此时他正在石棺旁边,以怀疑的目光看着我,仿佛看一个贼。 “怎么啦?”我用质问的目光盯了回去。 当时,我根本无法理解马三心里的感觉,如果我知道他当年在墓室里看到的情景,或许就不会这样做。 如果马三没有记错,当年他从东边墓道进入墓室时,那两扇墓室石门完好无损,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凿开了一个小洞。进入墓室之后,虽然里面白烟缭绕,但他还是能够依稀可以看见,巨大的石棺并未打开,而在墓室四周的条石上,也绝非空无一物。 “莫不是这七年间有人进来过?”马三的心沉了下去。 被我回击的目光蜇了一下,马三不再看我,而是将目光放在石棺和条石上面的灰尘上。 因为很早就与外界的空气有连通,墓室里一切难免落有灰尘。从灰尘的厚度上,就可以判断这里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马三发现,各处的灰尘都一样厚,上面的印记也是刚刚留下的,于是再一次用审视贼的目光望向了我。 第二百四十八章 家贼 从祖坟墓室里出来,天已放亮。 二叔打电话报了警,同时也通知了县文物部门。 既然是一个空墓室,也的确被盗了,报警和报官都是有可以的。再说,为了以后不再招那些盗墓贼来,这个消息传的越广越好。 真的是一座空墓吗?进入墓室的四个人中,除了马三以外,其他三人都是这样认为,因为这可是他们亲眼所见。 马三也亲眼看见了墓室是空的,但这只是他这一次亲眼所见。七年前他还亲眼看见过一次,那时墓室里可不是空的。 正是这个原因,马三从墓室出来,就时不时看向我,仿佛想从我的身上找到一些疑惑的答案。 对于马三如此怪异的目光,我在第一时间就感觉到了。 第三天的晚上,狂风大作,电闪雷鸣,就在我们三人关灯睡觉之际,我突然向马三提出质问。 之所以选在第三天,是因为我知道马三正等着我问,我想让他憋一憋,这样问起来顺当一些。 “为什么老是那样看我?你心里到底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们?” 白狼一听到我的质问,也当即来了兴趣。 “老马,你有事情瞒着我们?是不是古墓的事?”白狼果然是马三的多年好友,一下子就猜到了主题上。 或许真是心中的疑问憋了很久,马三也不再遮掩。 “你家祖坟里是有东西的!”马三平静的说。 “你怎么知道?”白狼很了解马三的性格,一旦从他口里说出的话,十有八九就是真的。 “七年前我亲眼所见!而且我可以断定,这些东西不是被盗,而是被人拿走了!”马三看着我,继续着他的惊人言语。 “为什么这么说?盗与拿不一样吗?”轮到了我发问。 “盗与拿当然不一样。‘盗’往往是偷偷地进行,慌乱之间只取一些值钱之物。‘拿’则是光明正大的进行,可以拿一部分,也可以全部拿走!” “所以说,你家祖坟里的东西是被人拿走的,而且拿得从容不迫,拿得干干净净,拿走后还将墓室里彻底打扫了一遍!” 说完这些话,马三不再说话了,不过又将目光放在了我的脸上。 “我发誓,我什么都不知道!”这种目光灼热非常,落在脸上滚烫,因此我赶紧发誓表明自身清白。 “逗你玩的!想你也不可能知道。”马三笑说着。 “以后这是你家的事了,我们不再参与,省得有人说我贼心不改!”马三又补充了一句,话语中似有所指。 我听出他是在说我,就打了个哈哈,敷衍了过去。 此后马三与白狼又聊起王蛇的事来,而我则陷入了沉思。 “既然不是被盗墓贼偷走,那么一定是被自己人拿走了。可这个自己人会是谁呢?爷爷?五叔?还是二叔?”我心里暗自揣测。 “二叔?不太可能!如果是他,刚才听到祖坟被盗,他也不会那样紧张;是爷爷?如果是爷爷,他就不会在死的时候,还要叮嘱二叔守好祖坟了;那么,最有可能的就只剩下五叔了。” “会是五叔吗?”我不敢肯定。 想起五叔,我的心里的思念就如翻江倒海般涌了出来,他也该回来了。 在我的心里,五叔既是我儿时的玩伴,又是我的保姆。奶奶活着的时候常常对我说,不要忘了五叔对我的好,我可是坐在他的肩膀上长大的。 再说,我儿时记忆里最好吃的,好玩的,几乎都是五叔买给我的。这,对于自小没有爹娘的我,是多么珍贵的给予啊! 这些年虽然离五叔远了,但我对他那种深深地依恋之情,并没有丝毫减弱。那一天听马三说五叔就要回来,我一度兴奋地睡不着觉。 这就是血脉的神奇,与二叔相比,五叔可是亲的。 九月二十八日,也就是王蛇盗墓的第四天,五叔的身影出现在进村的路上。 还是老光棍老杜的视力好,他老远就认出了五叔,急急忙忙跑过去,热情的打招呼,问长问短。 五叔先前是最看不上老杜的,因为老杜是他娘改嫁时带过来的,没有我们李家村的血统,还常常与街道上的混混在一起不学好。 这些年离家久了,五叔见村子里一草一木都觉得亲切,更不要说人了。再说现在认出他的人越来越少,见老杜一口叫出他的名字,又热情地招呼他,自然也感动非常。 五叔是我亲自开车去咸阳机场接回来的,一同接回来的还有一位老者。 这位老者七十多岁,精神矍铄,红光满面,村子里人谁也没有见过,马三和白狼这两个外乡人见了却格外亲热。 没错,他就是白狼的师伯,胡老道。 这胡老道还真是个洒脱之人,前一次与白狼相认时还是一身道士打扮,举手投足之间足有数十年的道行。如今着装却与常人一般无二,说话与眼神更像一位慈眉善目的农村老人。 我是第一次见胡老道,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五叔与胡老道自然住在了我家。这一次我结婚,二叔特意装修了四间卧室,足够我们五个人住。 爷爷在世时,二叔要给五叔别建一院房子,却被五叔自己拦住了。 五叔说,他以后回来居住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户口又没有在村子里,建一院房子免不得招人闲话。再说祖屋的宅基地很大,就是再盖上一院房子也绰绰有余,何况姑婆的那个院子还空着,当年她老人家去世时,可是再三说明,院子里的一切都是留给五叔的。 爷爷也同意五叔的意见,二叔也就作罢了。所以,直到爷爷去世,我与五叔都没有分家,还是一家人。 五叔回到家的第二天,家里待客的凉棚就搭了起来,订好的厨师也都到了,我们几个大男人再也不用到别人家混吃混喝了。 吃罢早饭,我们几个人坐在客厅里商量婚礼事宜,戴着眼镜的信义跌跌撞撞地闯了进来,边跑边喊:“回来了!回来了!” 看他那煞白的脸色和恐惧的表情,分明就是遇见了鬼。 第二百四十九章 老大回来了 信义已经四十多岁了,平时木讷死板,且不苟言笑,最近刚娶了自己的弟媳田寡妇,生怕被人笑了去,就更严肃稳重了。 就是这样一个拘谨人,却被某人的到来吓得失了脸色,着实让人惊异。 “慌什么!说清楚,是谁回来了?”二叔当了多年的村干部,定力自然要比常人深厚的得多。 “老大回来了!老大回来了”信义稳了稳心神,急忙答道。 “哪个老大?说清楚,哪个老大?”听到老大两个字,刚刚还四平八稳的二叔腾的一下站起来,进一步追问。 “就是那个老大!就是那个......”信义说得结结巴巴,而且声音渐小。 实际上在信义说到老大时,二叔已经猜到了是谁,只是不敢想相信。当信义确认了他的猜测以后,他又颓然地坐在沙发上。 二叔坐下了,五叔却站了起来。他铁青着脸,也不说话,抬脚就往外走去。 看到五叔要出去,二叔赶紧又起来,紧随其后。我猜想可能遇到了仇人,连忙起身跟上,却被即将出门二叔给喊住了。 “你不要出去!”二叔的语气很严厉。 “马三,看着军峰,不要让他出去!”回头又对马三说到。 “哪了个道上的老大,这么牛皮?”我的心里虽有些不服,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坐在家里,等待二叔和五叔的消息。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他们回来了。 五叔回来后神情自若,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二叔也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我能清晰的感受到他说话的声音在微微颤抖。 “没事了,没事了,那不过是你爷爷以前招惹上的一个仇家,我给了一些钱,打发了!”二叔说道。 “好了,好了,我们继续来商量正事!”五叔也顺着说到。 社会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常常说不清孰是孰非,但大多可以用钱解决,就在我即将结婚之际,有几个不对付的人来闹一闹也正常,对此我能理解。 但二叔刚才慌张的样子,还是让我很不舒服。因此心里暗暗决定,待我结婚以后,好好问问二叔这个仇家的来历。 就在我刚刚放下“老大”这个不速之客带来的不悦,又有一个不速之客来了,而她在村子里引起的动静也不小。 不过这个不速之客我喜欢,她是香香的干妈。陪她一起来的还有香香、二婶和小凤。 根据我们这里风俗,结婚前女方是不能在男方家里露面的,香香却不以为然,她大大方方地扶着干妈下了车,并热情地与围观的乡亲打招呼。 如你所知,香香曾在我们村里住过一些日子,近几个月也时常回来,村里人对她相当熟悉,也相当满意。每每见她来了,一些年龄大的大妈大婶就与她开玩笑:“这才过了几天,又想我们家峰峰啦?” 然而这一次,她尴尬了。因为没有一个大妈大婶回应她的招呼,众人目光全部集中在她身边的干妈身上。 二叔仿佛早就预料到了,他及时出门热情地将这一行人迎进自己家里。 期间我曾悄悄地问香香,这么早送干妈过来有什么讲究,香香摇摇头,说这是她那位市长父亲大人安排的,她不敢不从。 当晚香香并没有留下来过夜,而是随车回了西安。不知为何,二叔竟然让我送她回西安,并特意嘱咐我到第二天下午才能再回来。 对于二叔这个安排我很不满意,却又无可奈何。这么多年,二叔做任何事都有他理由,结果也都是为我们这些晚辈好。 车到西安,已是日落时分,晚霞满天。 我们没有直接回高新区,而是去了香香干妈的家里。在那里,她的市长父亲正独自坐在客厅里等着我们。 见我俩进来,他冲我们笑了,示意我们坐下。 “今天叫你俩来,只是想给们讲一个故事,因为故事很长,涉及的人和事也很多,所以需要的时间也很长,我已经让保姆煮了咖啡,希望你俩能够认真的听,耐心的听,听后一定要冷静!”他的语气温和,很像一位普通的父亲。 故事发生革命战争时期,有三名志同道合的大学同学一起走上了革命的道路,枪林弹雨中,这一女两男九死一生,幸运地走到了战争结束。 为了讲述故事方便,我们就给他们起个名字吧,个子高大长相俊逸的男子叫张山,身材魁梧剑眉虎眼的男子叫刘水,姑娘秀外惠中,就叫辛月。 十几年革命生涯,让他们三人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也擦出了爱情的火花,只可惜老眼昏花的月老牵错了红线,张山深深地爱上了辛月,辛月却偷偷喜欢上了冷水,而刘水的心却在老家的结发之妻身上。 都是有情有义的血性儿女,分别时他们许下了心愿,让爱情之花在下一辈人身上绽放吧,为此他们宁愿信守贞操,孤老终生。 分手后,辛月原本就讨厌尔虞我诈的官场,于是脱下军装,回老家做了一名普通的农民,终身未嫁。 两名男子因为战功卓著而身居高位,张山决定一生不娶,收养了一名牺牲战友的孩子为自己养老,叫张树;刘水则与结发妻子生养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取名珂儿。 有美好心愿在先,又有父辈的刻意撮合在后,珂儿长大后爱上辛月的侄子,而张树也在别处寻找到了自己爱情。 多么幸福的两对年轻人啊!他们甜蜜的爱情让三位革命战友感动不已。 就在有情人将成眷属之时,命运再次与他们开起了玩笑,一场给党和人民造成严重灾难的“运动”爆发了。 张山与刘水相继被打倒后关进了牛棚,两对年轻的恋人也面临生死的考验。 为了避难,张树带着爱人去彩云之南,在原始雨林中过起了野人般的生活,辛月的侄子也勇敢地将珂儿带回农村老家,用生命保护了起来,这四个年轻人与千千万万国人一起,期盼着这场吃人的运动能早些结束。 两三年过去了,运动没有结束,四五年过去了,运动还没有结束,望着黑漆漆的未来,他们几乎快要绝望了。 这时,一个消息从牛棚处传来,年前如果不给那个贪财的当权造反派头头送去“好处”的话,牛棚里的牛鬼蛇神们很有可能活不到明年。 珂儿问那“好处”是什么,传话的人说是黄金。 那个年月,人们连饭都吃不饱,哪里来的黄金?珂儿无计可施,急的直掉眼泪,辛月的侄子安慰她说,他能弄来金子。 辛月知道,侄子此话并非全是虚言,在侄子父亲也就是她的亲哥手里,有一笔数目可观的财宝,她亲眼见过。 第二百五十章 我不是孤儿 故事讲到侄儿的父亲手中有黄金时,我的心里咯噔了一下。 此时,香香父亲的语气缓了缓,掐灭手中的香烟,端起保姆送过的热咖啡,轻轻呷了口,这才继续讲述他的故事。 辛月的侄子与父亲去谈判,父亲坚决否认有财宝的存在,即便辛月亲自出面哀求,也无法改变其兄的态度。 珂儿眼见着父子因她而反目,便收拾东西回了西安。 为了能救出牛棚中的父亲,回到西安的珂儿暗地里四处打听谁家有金子,她愿意以自己的身体作为代价换取。 东打听,西打听,最后打听到了一位从河南归来的石姓老人那里。 对方声称,只要跟他回到河南给他的侄子当三年媳妇,他就愿意拿出一百两黄金作为酬金,而且是先付酬金。 珂儿思前想后,最后答应了。 三年之后,珂儿回到了西安,此时辛月的侄子因为思念珂儿几近疯狂,好几次有了轻生的念头,见到珂儿回来,如获新生。 害怕失去心爱的男人,也担心这个男人承受不住疯掉,珂儿将自己近三年的经历藏了个严严实实,只说去了南方姑妈家避难。 对于珂儿的话,辛月的侄子向来深信不疑。没过多久,两人便结了婚。 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珂儿用身子换金子的事情终于传出了风声。辛月的侄子因为这个风声,像疯了一样打遍了所有在他面前嚼舌头的人,其中包括女人,孩子和老人,并再一次陷入了痛苦与绝望之中。 珂儿数次寻死未果,只能天天以泪洗面。 辛月的哥哥给儿子结婚是奔着孙子去的,如今儿子夜夜不归,儿媳独守空房,孙子生出来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了。 看着老人家成天唉声叹气,村里有个懂风水的老头出个了馊主意,使用“春宫厌胜术”。 “春宫厌胜术”是一种秘术,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曾经有记载,它能令让两人在不知不觉之间沉浸在男欢女爱之中。 辛月的哥哥一心想着要孙子,就同意了。 半年后,孙子出生了,珂儿却得了失忆症,什么人都不认识,什么事都想不起来,甚至连自己生的儿子记不得。 辛月得知哥哥为了抱孙子,竟然让人给自己的儿子和儿媳使用邪术,立即翻了脸,当着全村人的面,与哥哥断绝了关系。 为了给珂人看病,辛月带着她去了北京,上海。 再一次失去爱人后,辛月的侄子彻底疯狂了。他先将自己家里砸了稀巴烂,再去村里的每一家去闹事,要对方说谣言的出处,说出自己媳妇的下落。 如果不说或者说的不如他意,就是一通乱打乱砸。 因他自小练武,武艺高超,村里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但凡敢与他伸手之人,都挨了他的拳头,其中也包括一些长辈。 为了让他停手,最后他的父亲都给他跪下了。 在村子里折腾够了,他走了,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wg运动结束以后,珂儿的父亲活着走出了牛棚,官复原职。可当得知女儿为了自己做出的如此巨大牺牲时,差点晕死过去。 还好,在辛月的精心照料下,珂儿的病得到了很好的医治,神智也渐渐恢复了正常,只是以前的人和事,都起不起来了。 当然,官复原职的不只是珂儿的父亲刘水,还有终生未娶的张山。只是张山经历这场浩劫,心灰意冷,只当了半年的官,就病退了,可他的养子张树走上了仕途,而且还是官运亨通。 张树的爱人生了一个女儿,因为长期的野外生活,身体承受不住,未等到女儿上学就去了另一个世界。 故事讲到这里,香香父亲怀中的咖啡见了底。 他放下杯子,从桌子上面的烟盒中轻轻抽出一支,然后慢慢地点上,吸了一口,又缓缓地吐了出去,此后便是长时间的沉默。 他先是低着头,看了一会儿自己的双脚,像是在思索,又像是在难过。然后抬起头,又望了一会儿天花板,像是在感叹,又像是在怀念。 我与香香静静地坐着,不忍心打扰这位长者的心境。 约莫过了一刻钟,讲故事的声音再次响起。 之后便是三位革命老人的相继离世,张山是最后一个死地。他死之前,将自己的养子叫到床前,叮嘱他要好好照顾珂儿。 珂儿神智恢复正常以后,被她父亲安排到了一所知名大学里学习临床医学,从此张刘两家人开始来往,亲如一家。 也不知是那里来的缘分,树的女儿第一次与珂儿见面,就喜欢得不行,非说珂儿像她妈妈,还说珂儿就是妈妈变的。 看到这两个自己最亲近的人能如此投缘,张树打心底里高兴。 张树原本想着生活就这样了,各自安好,就是最大的幸福。可没想到,那个一直糊里糊涂的月老竟然发起了善心,让他的女儿遇见了珂儿的儿子,而且还相爱了。 唉!真是天意弄人! 珂儿离开这个孩子的时候,他还是个婴儿。也算是苍天有德,在祖父母的百般呵护下,这个当年的婴儿不但顺利长大成人,而且还考上了大学。 可悲的是,珂儿还不知道他的存在。 因为珂儿的婚姻是她的噩梦,所以张树从来不愿意提起那段历史,至于其中涉及的人和事,他也从未让人了解,包括这个孩子。 所以,直到这个孩子与他女儿恋爱了,他找人去查这个孩子的家族背景,这才知道,原来珂儿姐姐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儿子。 香香父亲的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故事讲得并不完整,还有许多事情被遗忘了,比如说珂儿还在河南生了一双儿女,这双女儿长大后又来陕西寻她,再比如说辛月的侄子坠入了黑道,一生成了金钱的奴隶等等。 实际上这些香香的父亲并不知道,所以他无法讲出。 香香的父亲讲完了这个故事,又问了问我婚礼的准备情况,便起身走了。他工作很忙,能抽出时间给我们讲故事,很是不易。 送他出去时,我分明感到了他脚步的沉重和心情的压抑。 回到客厅,我发现香香已是泪流满面,悲痛得不能自已。 第二百五十一章 老光棍上坟 我不知道香香为什么哭,是为自己母亲早的逝?还是为自己干妈的不幸?或者是为了我。 我并不难过,只是一点点悲凉,一点点失落。 悲凉是因为死去的姑婆,她革命一生却落得一个孤苦终老。失落是因为自己,白白地当了二十多年的孤儿。 或许人生本就孤苦,为了躲避孤独,逃避苦难,人们在命运的戏弄下,钻进了一个个圈套,踏进了一个个陷阱,最终到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那一夜,我与香香并没有回高新自己的家里,而是在干妈的别墅里过了一夜。 我们没有脱衣服,相拥着坐在老式飘窗前,望着天上的星星,直到天亮。期间她没有说一句话,我也没有。 倾听着对方的呼吸,感受着彼此的心跳,让积攒了三代人的爱意在我们心间肆意流淌。风,轻轻吹动洁白窗纱,像时光飘过,裹走了一丝丝甜蜜。 是的,我们的心是甜蜜的,我们的躯体也是甜蜜的,甚至我们周围的空气也是甜蜜的。 我们被甜蜜包围着,浸泡着。 就在我俩享受人世间的美好时光时,一场惊心动魄的驱鬼法事正在我们李家村里进行。 驱鬼者是胡老道,被鬼上身的是老光棍信义。 按理说,这些日子也是信义的美好时光。从河南回来,这个打了半辈子光棍的家伙,无论从精神上还是在身体上,都爆发出了惊人的威力,这让他彻底征服了田寡妇的人,也完全抓住了田寡妇的心。 田寡妇这个出了名的泼妇,在众目睽睽之,将信义娘从村头的破房中迎到了自己家里,又当着众乡亲的面,与信义一起给老人家行了跪拜之礼。 信义娘心中自然欢喜得不行,两行老泪总是抹个不停。在场的乡亲则嚷嚷着要喜糖吃,有几个骚情的小子还要让信义亲一口田寡妇给他们看。 看着乡亲们的热情,田寡妇终于放下心来。 刚开始,她还担心大家接受不了大伯子娶弟媳的现实,如今看来,人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人们都是喜欢的,也都是愿意笑纳的。 自从信智死后,她先后跟了两个男人,成亲时没有一个人来祝贺姑且不说,还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为难于他们。如今不同了,村里来一大帮子人,个个脸上挂着喜色,眼神中充满着敬意。 田寡妇不知道的是,二叔早就给那几个长舌妇的男人打了招呼,如果听到半点风言风语,就要打烂她们的嘴。 二叔为了抬举信义,但凡村上有些写写算算的事,都让信义去弄。这可都是人面前露脸的事,也是信义最擅长的事。 刚刚回村劳动时,村上有事也找信义,信义也乐意干,后来总是说不上媳妇,在人面前时也时常被人嘲笑,他就有些懈怠了。 如今他不再是光棍,虽然娶的是个寡妇,但人长的漂亮,又能干,如果不撒泼,那算得上千里挑一的好婆娘了。 再说他一个老光棍,还嫌弃什么?还敢嫌弃? 信义心里暗暗发誓,要对老娘好,要对田寡妇好,更要对田寡妇的孩子、自己的亲侄女好。 只有对他们好了,才能对得起弟弟信智的在天之灵。为此,在正式与田寡妇同房之前,他买了香烛纸钱,去给弟弟上了一次坟。 而据村里的风水大师樊春花后来讲,信义就是在这次上坟时招鬼上身的。 因为信智死的时候太年轻,墓穴勾在了村子东北方那块乱坟地里。以往那些在外横死的人,或者夭折的孩子也都埋在这里。 这里,也是将军古墓的盗洞口。 信义夹着着纸,在天黑时分进了这块坟地。之所以选在这个时候,是为了避开人眼,省得招人闲话。 正值农历八月,坟地四周的玉米密密层层,空中的蚊子一团一团,风里的虫鸣更是喊破了喉咙。 坟地中间几行高粱打起伞,眺望着西边天空中晚霞。 晚霞,正像鲜血一般染红了整个西边天空。 到了信智的坟前,信义点燃了香烛,摆了几样献果,还开了一瓶白酒。 酒是精品西凤,他藏了好些年,今天拿了出来,与亲弟弟同饮。 虽然兄弟两人阴阳两隔,酒却是相通的。 这些年,田寡妇忙着找男人,很少来给信智上坟,每到逢年过节,都是信义领着侄女来。有时他心里烦闷了,也来对着石碑乱说一通。 今天,他要正式娶弟媳为妻了,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给坟前倒一盅,自己喝一盅;自己喝一盅,再给坟前洒一盅,等门前的田寡妇看见他摇摇晃晃的身影时,月亮已经爬上了树梢。 回到家里的信义有些微醉,没说几句话,就上炕睡了。田寡妇知道他是给自己的首任丈夫上坟去的,许是心情不好,也没怪他。 第二天,信义就有些不对劲了。 最先感觉信义不对劲是田寡妇。自从与信义有了肌肤之亲后,信义对她的身体到了痴迷的地步,特别是在每天早上,总是搂着她不让起床。 可是这天早上,信义没有搂她,她起床时也没有拦她。 他这是怎么了?这么快就不喜欢自己了? 早饭时,信义没有说话,吃的也很少。他娘关心地摸了摸他的额头,轻声说:“这不烧啊!是不是哪里不欠活?“ 信义没有理他娘,直接蹲到门口的石头上晒太阳去了。 九月的阳光虽然没有伏天那样毒辣,但日上三竿,照样能“晒”掉人一层皮。却看那老光棍信义,好像刚从坟墓里爬出来一样,正饥渴地迎着太阳,迷着眼睛,惬意地微笑。 几个熟人打眼前经过,拿他打趣: “信义哥,昨晚咋样?舒坦了吗?” “信义,信义,不在被窝里暖和,跑出来做啥?” “信义哥,水仙嫂子的白馍好吃不?大不大?软和不软和?” …… 不管对方说出什么话,信义既不气也不恼,只是以“嘿嘿!”的傻笑应对,好像对方说的不关自己的事,也好像自己没有听见。 中午时,樊春花去丈人家接媳妇刚好从他面前路过,见他这般模样,立即变了脸色,连忙走进了田寡妇的家里。 第二百五十二章 胡老道小试牛刀 田寡妇见村里的神汉樊春花走进自己的家门,心里咯噔了一下。 在田寡妇的记忆中,这是樊春花第一次到来自己家里。 樊春花是村里风水先生黑老二的得意弟子,而田寡妇却视黑老二为仇敌。 田寡妇嫁给信智不久,就听村里的长舌妇说,这个可恶的黑老二曾三番五次地对信智他娘讲,自己是个克夫命,要信智他娘退了这门亲事。 信智他娘因为大儿子信义成了老光棍,怕小儿子信智也走他哥的老路,就硬着头皮没有听黑老二的话。 在农村,不听风水先生的话是需要勇气的,后果也是很严重的。果然,田寡妇嫁过来不到三两年,就变成了寡妇。 男人信智的死,证实了黑老二当年的话,也落实了田寡妇克夫的命。但倔强的田寡妇却始终不相信这命,她认为,自己男人是被黑老二咒死的。 咒死自己的男人,自然仇深似海。为此,黑老二活着的到时候,田寡妇时不时就去对方门前大骂一通,直到黑老二死了才罢休。 因为对黑老二的太恨,田寡妇对他的弟子樊春花也没有什么好感,所以两人从未说过一句话,即便在街上迎面撞上,也装作看不见。 今天樊春花不请自来,而且风风火火,脸色煞白,肯定事情不小。 尽管田寡妇骂过风水先生黑老二,还去镇上举报过神汉樊春花搞封建迷信活动,但这不等于她不怕鬼神,不信鬼神,不敬鬼神。 实际上,田寡妇是很迷信的。村里谁家死了人,她绝不敢凑前去看,到了晚上也是早早关门躲进被窝。偶尔做了个不吉祥的梦,也要担心很久。至于每月初一十五去庙里烧香,更是雷打不动。如果遇到庙会,也常常能看见她身影,不是在灶上帮忙,就是跪在神佛前祈祷。 当然,田寡妇也不是小气之人,大体上的礼数还是懂的。她在愣神之后慌忙从屋里取一个铺着碎花布垫的小椅子,招呼着这位神汉坐下,随即又端来了一杯热茶,恭恭敬敬地递了过去。 攀春花接过茶,还了一个欣赏的目光。 这时,信义娘也从里屋走了出来,陪坐在一旁,田寡妇则倚靠在上房门框上,支起耳朵细听这位神汉的来意。 “婶儿,信义哥去过什么地方没?”樊春花没有多余的话,径直问。 “去过什么地方?这……”信义娘被问得有些糊涂,一旁的田寡妇则听到这问话,立即惊出一身鸡皮疙瘩。 “他,他,他去了信智的坟上!是,是昨天下午一个人去的,期间还喝了酒,回来时天色已经黑了!”田寡妇连忙替婆婆回答。 “那他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樊春花继续问道。 “有,有,早上他,他有些不没精神!”田寡妇抢在婆婆前面回答。 田寡妇说出“没精神”三个字时的脸突然红了。她原本想说信义早上没有贪恋她的身体,话到嘴边觉得不妥,就改了口,说成了“没精神”。 实际上,女人说男人“没精神”,意思更深,更耐人寻味。 樊春花是正人君子,根本没有理会这些言外之意,他只要确定对方有没有不对劲,至于如何不对劲,他不管。 “婶,信义哥很有可能‘着活’了!”这位神汉说出了他的怀疑。 “着活”是我们这里的俗语,指得了遇到了祸事。如果从一位神汉说出,则专指撞了邪,遇了鬼。 如果神汉怀疑谁“着活”了,那这个人十有八九让“鬼”上了身。 听到樊春花的判断,田寡妇当下腿一软,顺着门框坐在了地上。相比之下信义娘要镇定的多,她已经七十多岁了,见识自然多一些。 “娃,你说咋办?”信义娘问。 “婶,先把信义哥叫回来……” 且不说这神汉樊春花如何布置,只是到了中午,田寡妇的家里闹了起来。 以前,田寡妇家里闹,主角是田寡妇,内容是哭嚎,响彻云宵的哭嚎;是哭诉,撼天动地的哭诉。而这一次,主角变成了信义。 只听见信义扯开从未有过的尖利嗓音,大声叫喊:“我是被射死的!我是被射死的!我是被射死的!——” 声音凄凄惨惨,悲悲切切,仿佛从地狱里传来,浸透了万世的冤屈。 农村里撞邪的事情时有发生,其中大多是装神弄鬼,但也有真的。所以,在农村住得久了,即使没有亲眼看见,也会有所耳闻。 当田寡妇家门上里传出这鬼哭声,又看见院中有大量的纸钱焚化时,村里人知道,家里一定是有人“着活”了。 农村人,什么热闹都看,唯有“着活”人的热闹不看。如果听说了或者遇到了,则躲得远远的,就怕沾上一点晦气。 于是,明明是大白天,大中午,村街上却空荡荡的,看不见一个人影,只有一只大公鸡带着它的几个妻妾在街面上悠闲地散步。 天上白白的,亮亮的,感觉有太阳,抬头却看不见太阳的影子。空气中许是积聚了些水汽,吸到肺里有些沉重,于是心里闷闷的。 此时,我去了西安,结婚的事情也都安排妥当,午饭后五叔便招呼着马三、白狼和胡老道打起了麻将。 马三与白狼原以为,胡老道乃世外高人,想来对俗世间麻将这种玩意不感兴趣,水平自然高不到哪里去,没想到几圈下来,口袋里的数十张钞票全部放到了胡老道的面前,眼看着即将输光被“踢死”,信义的鬼哭声传了进来。 马三听出这声音有些不对劲,刚要说出口,胡老道却已经起身往门外走去。 白狼见胡老道脸色难看,意识到有麻烦,赶紧跟在身后。师傅死了,胡老道成了他唯一的长辈,他可是要小心侍候着,孝敬着。 有时候,孝敬老人也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见白胡二人出了门,马三和五叔也跟了出去。 寻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胡老道身影闪了几闪,便蹿到了田寡妇门前,上前一脚,就将那扇木门踹开。 院中,平日里威风八面的神汉樊春花正被信义掐住脖子,压倒在地上。 樊春花绝不是羸弱之人,他一米八五的个子,健硕的体魄,孔武有力的四肢,外加一身出神入化的道家武功,放眼整个李家村,也没有几个对手。 然而此时,他的脸色发紫,眼睛上翻,两条小腿不断地踢蹬地面,双手无力地支撑住信义的即将扑咬过过来的身体。而他的旁边,一个简单的法坛已被打翻,纸烛香火撒了一地,一把桃木剑也折断在其间。 墙角处,田寡妇与信义娘抱在一起,惊愕地看着这边,吓得忘记了呼救。 胡老道没有犹豫,上前又是一脚,就将信义踹倒,紧跟着一掌击在对方额头,令其仰面倒地,随之脚踩在信义胸口,令其不得动弹。 这时,白狼才赶到,眼见着胡老道咬破舌尖,将一口鲜血喷在信义的脸上。 从踹门,到掌击,再到脚踩、喷血,胡老道一气呵成,看得一旁的田寡妇和信义娘目瞪口呆。 第二百五十三章 胡老道小试牛刀2 此后的很长时间,神汉樊春花都不敢再帮人驱鬼。 那一日,他被鬼上身的信义压倒在地上,差一点就去见阎王了。好在胡老道及时赶来,一时降住了那鬼。 是的,只是一时。当胡老道将舌尖上一口鲜血喷在信义脸上,那鬼装作怕了,隐去了,藏起来了。 鬼的伎俩自然要比人多,不然怎么称人小鬼大呢? 看着印堂渐亮、神智渐醒的信义,在场的众人都以为鬼被驱走了,即使驱了十几年鬼的樊春花也是这样认为。 他从地上爬起来,弹了弹身上的土,对着胡老道一辑到地,以表感谢。胡老道也没客气,坦然受了他这一礼。 一旁的田寡妇见信义清醒,先是搀扶着信义娘坐到门墩上,然后半跑着过来,三两下扶起地上的椅子、凳子,招呼众人坐。转过头又取来茶叶、纸烟和电壶,给大家让烟、泡茶。 信义喝了几口田寡妇递过来的热茶,神色恢复如常。 “信义,好些了么?还记得我是谁吗?”五叔问。 “记得,记得,你是老五么!”信义裂开嘴笑道。 “说说,你刚才怎么了?”五叔继续问。 “刚才?刚才睡着了,还做了一个梦,梦见在一个雨夜,我被人用箭射死在坟地里!”信义如实回答。 众人听后哑然失笑,都道是中邪了。唯有一旁的马三心中大惊,端着茶怀的手微微有些发抖,脸色霎时没有了一丝血色。好在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信义的身上,并没有人注意到他。 说了一会儿话,众人起身离去,却见田寡妇给信义娘使眼色。信义娘立刻会意,上前挡着了樊春花的去路。 “春花,你信义哥好了?”信义娘的语气中充满了怀疑。 这也是在今天,如果放在以前,樊春花一定认为这是对他的侮辱。自打师傅黑老二死后,他从来没有失手过,更没有像今天这样狼狈。 “婶,好了,没事了!”樊春花的回答很坚决。但在回答的同时,还是朝胡老道这边看了看。 胡老道明白樊春花心里有些打鼓,就点了点头。 听到樊春花说没事,又见胡老道点头,信义娘与田寡妇这才放下心来。婆媳二人又热情地挽留一番,说要请众人吃了饭再走。 众人那里肯吃她的饭,说笑了两句就出了门。 回到家里,白狼好一阵子得意,胡老道是他的亲师伯,胡老道身手了得,他的脸上自然有光,马三则有些心不在焉。 马三没想到被他射死的邙山“二鼠”竟然阴魂不散,还借信义的身子还了魂。此外,他不相信,这“二鼠”的阴魂肯会就此罢休。 这鬼魂既然上了身,而且敢在光大化日之下显露元神,定然是个难缠的货。马三猜测,他之所以主动退去,一是因为胡老道手段了得,二是眼见得中午时分已过,他失去了天时。 中午即是至阳之时,也是由阳转阴之时,常有一些鬼魅借机兴风作浪。因此,民间常常有人在此时“着活”,有经验的老人,也常常在此时不让自家的小孩子与大人往那无人处去。 想到这里,马三的心里渐渐有了主张。 下午他们四人亦是无事,五叔又支起了麻将摊子,吆三喝四的玩了起来。白狼手气沾上了心气,好的不得了,马三则输了个精光。 吃罢晚饭,帮忙的人渐去,热闹的家冷清了下来,白狼揣着赢来的钱上楼去睡了,五叔则去了二叔家,有些婚礼上的细节还要商量,客厅里只剩下了马三与胡老道。忙活了一天,两人却没有一丝睡意,于是一边抽烟喝茶,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这胡老道也不管什么养生,除了不玩女人以外,抽烟、喝酒、吃肉、耍牌样样都不拉,真不得知道他这个道士是怎么当的。 临近午夜,胡老道突然低声问道:“三儿,你认识那个‘货’?” 心里正在忐忑的马三听到此问,立即有些慌乱。 “认,认识!他们害死了我的到师傅!”尽管慌乱,马三还是说了实话。以今天胡老道显露的手段,他的事情绝不会瞒过胡老道。 “他们是谁?”胡老道又问。 “‘邙山五鼠’中的两位!” 听罢此言,胡老道“哦”了一声,陷入了沉思。 显然他知道这“邙山五鼠”,也清楚他们的品行。 过了大概一刻钟,胡老道再次开口说话:“三儿,待会你跟我去,今天晚上就把这事了了,免得以后麻烦!” 胡老道的口气坚定,信心十足。 当墙上钟表的指针指向十一点半时胡老道起身往门外走去,马三紧随其后,没有半点犹豫。 他虽然不怕鬼,但也不想被鬼缠上。 外面,微风,虫鸣,晴空,无月,满天的星斗。 风是从北边原上吹下来的,有些凉。虫鸣则起于角角落落的黑暗之处,那深邃的夜空失去了月的照耀,倒显出了星辰的光辉。 走出我家大红铁门,不远处的皂角树下有一人正往这边张望,见他们二人出来,三步并做两步往这边跑来。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樊春花。 三人相视一笑,也不说话,就往村东头的田寡妇家走去。 此时的田寡妇还没有睡,她被信义中午的闹腾着实吓得不轻,此时仍在家里的佛堂前跪着,与婆婆信义娘一起求神佛保佑。信义则早早被她们赶去门房里睡,这时已然扯起了长长的鼾声。 信义刚开始闹时,田寡妇还以为是自己前夫信智在作梗,责怪自己嫁人给了他的亲哥哥,背上乱-伦的瞎名。后来听到信义嘴里的胡言乱语,说什么“被射死”之类的话,这才知道是“着”上其他不干净的东西。 尽管如此,她还是去车站上买了一大堆香蜡纸表,先是去原上的将军庙时虔诚地烧了,又在天刚擦黑时去村外的十字路口,狠狠地烧了一回。 她并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得罪了神灵,也不能确定这样做是否可以得到神灵的宽恕,但是除这些,她又能做些什么呢? 第二百五十四章 胡老道小试牛刀3 这一夜,田寡妇是和衣而睡的。 在佛堂前跪拜完毕,婆婆带着女儿去里屋睡了,她则去看了看门房里的信义,听到对方长长的鼾声,心里这才安静了许多。 尽管理如此,她还是没有敢大意。 这是她平生第一次遇见鬼上人身,结果被鬼上身的还是自己的男人。虽然不是第一个男人,但也令她极度恐惧,让她心身疲惫。 和衣躺在铺着凉席的炕上,田寡妇久久不能入睡。 她先是想起了自己的第一个男人信知,虽然有些老实,但对她是真心。随后又想起了第二个男人鞋匠,虽然在炕上很是卖力,但心太花了,爬上自己的炕头才三两个月,就又去别的寡妇屋里骚情。之后就是那个挨千刀的小木匠,什么都好,就是身份是假的,骗了自己的人和心,然后一走了之。 “唉!我的命怎么这么苦!”田寡妇在心里悲叹了一句,然后翻了个身。 田寡妇虽然将近四十岁了,但身材保持的很好,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光,那曼妙的曲体绝不亚于任何一名少女。尤其是那个浑圆的翘臀和那对傲人的丰胸,放眼十里八乡,也找不到几个。 窗子还是以前那种老式木窗,长方形,有一米五长,七八十公分高,上面是巴掌大小的小方格,糊着白纸,白纸是贴着红纸剪成的窗花。 窗花很精美,有牛郎织女,有花草虫鱼,也有高楼大厦,都是田寡妇自己亲手剪的,虽然她不识几个字,但手与心却极灵巧的,人也是极勤快的。 前两天准备与信义正式结婚同房,她就将家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并将木窗擦洗干净,糊上了新纸,以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剪了这些窗花贴上。 窗户是房屋的眼睛,就像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一样。窗户干净了,透亮了,房屋也就有了生气,家里也就有了灵气。 望着窗外的光亮,田寡妇想完了小木匠,又将思绪放在了信义身上。 表面上看,信义老实木讷,不了解的人也这样给他下了定义,但是如果你深入了解一下,就会惊奇的发现,老实木讷只是这个家伙的伪装,相比其他农民,他不但见识广泛,学识渊博,而且反应灵敏。 而且,这种反应灵敏不但体现在大脑上,更体现在身体上。前几天她挎着一篮子是早玉米去房顶上晾晒,上梯子时不小心脚下一滑,连篮子和人一起跌了下来,当时信义还在三米开外,见状一个健步冲了过来,用双手接住了她。 此时看田寡妇,已吓得浑身酥软,篮子里的玉米却丝毫未撒,而信义也是脸不红,心不跳,仿佛刚才只是伸手去接了个苹果。 想到这里,田寡妇的心砰然动了一下。因为她想到了信义那宽广的胸膛,结实的胸肌,有力的臂膀,和健壮身体…… 想着,想着,田寡妇浑身燥热起来,她想起身将衣服脱了。 就在她将要起身又未起来之时,“嘭”地一声巨响从院中传来,像是木门被人一脚揣开,吓得田寡妇再一次钻进了被窝,身上的燥热也瞬间消失。 “嘭”声过后,是片刻的寂静,像死一样寂静。 田寡妇躲在被窝里等了一会儿,听外面再没有动静,就想爬起来看看。 她心里思量着,也许并不是什么鬼怪,只是谁家的猫打翻了某样东西,或者是那个毛头小伙恶作剧,揣了她这个前寡妇的门。 刚刚当寡妇的时候,她曾经遇到过这类的事情,直到有一天她将此后告诉了二叔,这才得到了安宁。 后来她听老光棍老杜说,二叔让几个年轻的后生在她的门外守了七天七夜,将那几个胡骚情的家伙狠揍了一顿。 不知从何时起,她已经将二叔当成了自己的家长,有什么困难就去找二叔,有什么冤屈也去找二叔。 想到了二叔,田寡妇的胆气壮了些,她先是开了灯,再哆嗦着往窗边爬去。 可未等她爬到窗户跟前,一个人的脑袋“呯”的一声突然从窗户中间砸了进来,满脸是血,两眼赤红,口中喘着粗气,像一头发疯的牲口。 多亏田寡妇早有心理准备,见有人影袭来,就迅速往后撤去,而那个恐怖的脑袋也在冲进窗户以后,停了下来。 按照刚才砸进窗户的速度,它不应该是被窗户卡住,而像是被人从外面给死死地拽住了。 难道外面还有其他人? 尖叫一声后,田寡妇从极度惊慌之中,顾不上衣衫不整,迅速跳下了火炕,抄起了门背后的一根铁木扁担。 这根扁担是公公生前使用过的,公公死后她见这东西拿起来顺手,就放在卧室门背后,以防不测。 时间都过十几年了,她第一次用到了它。 手里有了武器,又距窗户远了些,田寡妇这才渐渐冷静下来。 她凝神朝那只脑袋望去,想看清对方是谁。 是信义!这与她猜想的一样。 昨天上午信义被那“鬼”上身后,就是这幅模样。只是当他被胡老道喷了一脸鲜血之后,安静了下来,并且渐渐恢复了心智。可是此时,鲜血显然已经对他失去了效用。 对于这位自称“老道”的外地人,田寡妇还是非常信服的。因为她亲眼看到,鬼上身的信义能够轻松地将人高马大的樊春花压倒在地,令其动弹不得,但在胡老道的面前却成了一个草人,眨眼之间就被收拾了。 实际上田寡妇高估了胡老道。 胡老道捉了一辈子的鬼,自然知道这些鬼的把戏,所以当那鬼假装害怕主动退去以后,胡老道算准对方会在当天夜里子时再次作怪。但为了让田寡妇婆媳两二安心,当樊春花说“好了”的时候,他不但没有反驳,而且还点了头。 当然,樊春花并没有胡老道那样的道行,他是在回到家以后才有所怀疑的。师傅黑老二曾经说过,像这种中午闹腾的鬼,到了晚上会更凶残。 怀疑归怀疑,樊春花并没有直接去找胡老道说明,而是选择了半夜去我家门外等候。这或许就是樊春花聪明的地方,他心里很清楚,自己能够看出的鬼把戏,胡老道自然也能看得出。 第二百五十五章 胡老道小试牛刀4 田寡妇家的木门是被胡老道踹开的。 田寡妇,人长得漂亮,肤色又白,身材更是惹火,即便是年近四十,也能称上十里八村的美少妇。 胡老道,甘肃崆峒山的道士,盗了半辈子的墓,又修了半辈子的道,浑身上下,既有几分仙气,又有几分阴狠。 胡老道踹开田寡妇大门时,正值半夜三更。 此时,原本满天的星月不见了踪影,村里也灭了点点灯火,就是连异常机警的狼狗也隐了声气,如果不是北原上将军庙的旗灯上偶尔闪现的一抹红色,这世界仿佛就要被时间封印了。 胡老道踹门的声响很大,像一把巨锤,砸在死寂的夜幕上,"咣——"的一声,夜幕抖了抖,时间的车轮再一次启动了。 在时光重启的一刹那,胡老道的身影像离弦的箭,飞向田寡妇的卧房。 这一幕,被身后的马三真真切切地看在眼里。这还是那个年过古稀的老头吗?当即又惭愧起来,原本以为几人中就自己功夫最好,如今见胡老道的身法,恐怕自己今生都望尘莫及了。 田寡妇的卧房正对着这个四方小院,门却开在了内间厅堂,只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老式木窗迎着院子里的阳光和风。 胡老道飞向的目标正是这个窗户。如果白天来,你一定能看到窗格上精美的剪花,有红色、紫色、绽蓝色,有花草虫鱼,栩栩如生。可现在,一个粗大身影正俯在那里,拼命挣扎。 那是信义,田寡妇曾经的大伯子,现在的正经男人。 说是正经男人,是因为他们两人前两天去镇上扯了结婚证,又请二叔和村里的几长辈喝了一顿酒,做了见证。之所以强调正经,是因为这弟媳妇跟了大伯子,即便扯了证、见了长辈,也看上去有些不正经。 再说,这深更半夜趴在寡妇窗户上,由不得人往那不正经处想。 事实上,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没有往这方面想,前一天信义被恶鬼上了身,要不是胡老道一口舌尖阳血喷在脸上,不知要闹出多大的动静来。 就在信义将头砸进田寡妇的木窗,正要往里硬闯时,胡老道赶到了。 只见他右手拽住信义的脚脖子,大力往后一扯,就将信义粗壮的身体生生从田寡妇的木窗上拽出了来。 见自己的好事被人打断,回头又看见仇人马三,那信义当即暴怒,想起身反击,奈何脚腕被死死扯住,无法起身,只能双手刨地,低声怒嚎。 胡老道将信义拖至院子中央,不等他翻身,就用脚踩在其后心上。 也不知那胡老道的鞋上有什么门道,他的脚底刚刚踏上信义的脊背,一声凄厉的哀号便从信义的口中传出,像是被利剑刺中了心田。 凄厉声过后,信义僵死过去,不再挣扎。 尽管如此,胡老道还是不敢大意,他从怀中取出三道纸符,分别拍在信义的头上和肩膀上,又咬破舌尖,往那纸符上喷了鲜血,这才泄了脚上的力道。 这时,院子里的灯亮了。 与其他人家相比,田寡妇院子里的灯格外的亮,足足有上千瓦,院子里的每一处角落都被照得清清楚楚。 借着这明亮的灯光,马三看清了地上信义。 只见信义直挺挺的爬在地上,头脸侧过来,面目赤红而狰狞,凶狠的目光从双眼中喷出,径直往马三这边射来。 目光冰冷至极,即使有着数十年盗墓经验的马三也不禁感到几分寒意。正是这几分寒意,让马三的心神出现一时的迟钝,大脑随即一片茫然,双眼中的瞳孔竟然渐渐地散了。 胡老道并未觉察出马三的异常,他目光一直停留在信义的眉心处。在那里,隐隐约约有一小团乌气在凝聚,其中有光电忽闪。 那乌气越聚越多,越流越快,后来逐渐凝结成一个闪着亮光的黑色圆点,像一只蠕动的黑甲虫。 看到这个情景,胡老道满脸是凝重之色。他知道,这是那只恶鬼在集结阴气,凝聚阴必,目的是想要冲破那三道血符。 一旦血符被破,再要灭此恶鬼之魂魄,就必须毁了眼前这具肉身了。 胡老道可不想这样,这会坏了他“捉鬼降妖”的好名声。再说他也知道,这肉身的主人信义,本是个良善之辈,打了大半辈子光棍,最近刚刚与寡居的弟媳成了亲,如果因此而丧命,未免有些没天理了。 想到这里,胡老道不在犹豫。他伸手从自己脖子上扯下那枚带了半辈子的古铜钱,用力摁向了信义的眉心处。 那枚古铜钱是胡家祖上所传,一同传下来的还有一块玉印,两物一阳一阴,虽然属性相反,却都有驱煞斩邪,降妖捉怪。 如您所知,胡家世居甘肃平凉,历代盗墓为生,属搬山派。因盗墓极损阴德,所以胡家一直是财旺人不旺。到了胡老道这一代,胡老道的父亲花了几辈人积攒下的钱财,请来了一位世外高人整治,并在神像前发下毒誓,后世不再进墓盗宝,这才有了他们兄弟四人。 与普通人家不同,胡氏兄弟乃是两对孪生,年龄相差一岁,相貌极为相似,长大后说话声调也是一模一样。 金盆洗手的父母带着他们兄弟另寻了一处安静之地,买下百亩土地种田为生,因甘肃远离战火,虽然气候干旱收成不好,倒也够吃。如果不是后来被仇家胁迫再次进入古墓遭到神秘诅咒,他们一家人也会一生平安。 至于什么样的诅咒,胡老道也不清楚,只记得为了逃避这个诅咒,他们兄弟四人在父母的安排下各奔东西。因为他与白狼的师傅年龄小一些,父母着实放心不下,就将两件祖传之物给了他俩。他得了这一枚古铜钱,而白狼的师傅则带走那方玉印。 白狼的师傅死后,这方玉印带在了白狼的身上,从未离身。那一日在崆峒山下白狼遇到恶鬼半夜勾魂,发出刺眼白光、守住他心神的正是这方玉印。 第二百五十六章 童子眉 这一夜,田寡妇院子里的灯一直亮到了鸡鸣时分。 对于极勤俭的普通庄户人家来说,院子里的灯一夜长明,往往有两种情况,一是明日要娶亲,二是家里死了人。然而,田寡妇的家里既不娶亲,也没有死人。 事实上,田寡妇院子里的灯在午夜之前也是黑着的,尽管灯泡的瓦数非常大,打开后能照见门前那棵高大的桑树树冠,但关上了也是一般的冰冷和寂寥,要不是满天的星光映在上面,也会淹没在一片漆黑之中。 田寡妇是在听到一个男人的呼唤声之后,才从里屋的门背后将灯打开的,那时她的三魂七魄已经失了一半。 灯亮了,一道强光从门缝中挤了进来,漆黑世界的一下子多了几分生气,一切都又活过来了。田寡妇集结了全身的勇气,慢慢地凑到门缝跟前,惊恐地屏息往外瞧。 院子里有四个男人。其中两个直挺挺地躺在院子中央,牙关紧咬,脸色煞白,与死人一般无二。另外两个则蹲在屋檐下的石头上,悠悠地抽着纸烟。 见是他们,田寡妇悬着的心终于落下,身子随之瘫坐在地上。 这四个男人田寡妇都认识,躺在地上的一个曾经是自己的大伯子哥,前几天刚刚成了自己的第四任丈夫,另一个是村长家的亲戚,好像姓马。蹲着抽烟的一个是那位道行高深的老道士,说是从甘肃崆峒山来,另一个则是呼唤自己出来的樊春花。 樊春花是神汉黑老二的嫡传弟子,方圆百里有名的阴阳先生,那躺在地上的信义上坟撞了鬼,就是被他一眼识穿的。 “信义家的,出来吧,真没事了!” 见田寡妇拉开灯后久久没有出来,樊春花又喊了一声。正是这声呼喊,让田寡妇想起躺在地上的信义,刚落下的心当即又悬了起来,她可不想再次成为寡妇。 打开门,田寡妇顾不上衣衫不整半跑着扑倒在信义身旁,准备扯起嗓子哀嚎,却被樊春花的第三声止住了。 “他还没死,快去拿些硬柴!” 见识了鬼上身的恐怖,田寡妇已将这些道人神汉奉若神明,他们的话自然也就成了圣旨。听到对方说自己的男人没有死,又要自己拿柴禾,便将已到嗓子眼的哭声生生憋了回去,急忙起身往前院的柴棚里跑去。 硬柴田寡妇家里有的是,自从信义重新回到这个院子做了主人以后,劈柴便成了他展示男人力量和存在的一种方式,只是他万没想到,这些硬柴有朝一日会救他的命。 不大一会儿,按照北斗七星的方位,七个脸盆大小的柴堆摆在了院子中央,昏迷不醒的信义与马三则正处于“斗身”里。 柴堆被依次点燃,奇怪的是火焰很弱,且呈诡异的血红色。 樊春花见状惊愕地望向了胡老道。 胡老道会意,便将手中的纸烟猛吸两口,扔了,然后从怀里摸出七张符箓,分别投进了那七个火堆中。 这是七张沾了童子眉的道家独门符箓,在阳年端午日子时所画,专门用来摄鬼神,驱阴邪。 在茅山术中,“童子眉”乃纯阳之物,其神效绝非朱砂、赤硝、鸡候、螺绫子等物能比。掺和了童子眉的火,即为“阳火”或“真火”,是“焚阴”的最好办法。 几声清脆的爆声响起,火势渐高,火焰恢复了正常。 “不知死活的东西!”胡老道用喉咙咒骂了一声。 对于胡老道的骂语,樊春花并没听得太清,所以就没有搭话,而是恭恭敬敬地递上烟和火。 胡老道对樊春花的表现很是满意,正要与之聊上几句,不想眼前的火堆突然暴躁起来,无数条火舌舔向空中,像是燃烧的蛇发女妖的头,又像火中伸出的魔鬼的手。 田寡妇见状大惊,要往屋里退,樊春花再次阻止了她。 “再去抱柴,不要让火灭了!” “火灭人亡!”见田寡妇有些迟疑,樊春花又补了一句。 听到“人亡”的话,田寡妇立即往柴棚跑去。 火堆越烧越旺,火焰越起越高,田寡妇抱柴的步子也只能越来越快,直到后院的大红公鸡唱起了鸣,火势渐渐地下去。 也许是因为持续四五个小时火烤,躺在地上的马三似乎有了一些气息,只是那信义还如僵尸一般。 “没事,中午过后就会醒的!”见田寡妇可怜兮兮满眼的担心,樊春花有些不忍,但出声安慰道。? 听了樊春花的话,田寡妇还是不太放心,她将泪眼又望向了胡老道。 胡老道当然明白田寡妇的意思,却没有说话。他起身来到信义身旁,将信义眉心的那枚古铜钱拾在手心。 离了铜钱的信义仿佛松开了绷紧的筋骨,身子一下子软了,同时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胡老道翻开信义的眼皮看了看,又将那古铜钱细细地端详了一番,这才回给田寡妇一个肯定的眼神。 得到两位高人的首肯,田寡妇心中的恐惧和担心去了大半,再次瘫坐下去。 这时她这才发现,自己胸前的扣子掉了,白花花的露了一片。 第二百五十七章 盗墓贼被恶鬼上身 马三盗了半辈子墓,却还是被恶鬼上了身。 那鬼马三也认识,正是他雨夜里射出的一箭,让那鬼从一名臭名远扬的盗墓贼变成了一丝孤魂。 马三也曾是盗墓贼,但他射杀对方,并不是因为内讧或夺宝,而是为了报仇。许多年前,对方将他最敬爱的师傅和最宠爱的灵猫堵在了一座唐墓里,活活闷死了。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更何况如果没有师傅,他早就饿死在大山里了。 为了给师傅报仇,马三可以豁出命去。只可惜那凶手隐藏太深,十数年不露行迹,如果不是我们村头将军墓吸引,他们还会继续隐匿下去。 半个月前的一个雨夜,在将军墓的盗洞口,马三用强弩射杀了对方,自以为行事巧妙,无人知晓,不想老光棍信义去给弟弟上坟,被对方的阴魂上了身,于是便有了胡老道半夜寡妇家收恶鬼的一幕。 后来据马三回忆,当晚午夜时分他随胡老道往田寡妇家去捉鬼,距离寡妇门还有三四丈远时就听到一声女人的尖叫,不等他做出反应,胡老道的身子已凌空窜射出去。 马三也是常年练武之人,功夫甚是不弱,但看到如此身法,心里由不得一阵子赞叹。赞叹之余他也不敢丝毫耽搁,往田寡妇家跑去。 等马三赶到田寡妇院子里时,他看见了一张可怕的脸。 那是一张耳贴地面的脸,憋得涨红,红得能滴出血,一双空洞的眼睛里竟然塞满了凶光,随着粗重的呼吸,那凶光不断膨胀,仿佛要杀死眼前一切有生命的东西。 恰在此时,马三的目光投了过来。 电光火石之间,马三仿佛被摄去了魂魄,心神瞬间融化了。 没有了心神,他觉得自己很轻,像一股轻烟,飘荡在深秋的湖面上。风来了,随风起起落落;风停了,随光荧荧幽幽。 没有了心神,他感到世界很冷,像一团冰雾,弥漫在周围,他往东,那雾也往东,他往西,那雾也往西。 没有了心神,他看到眼前很黑,像一张大幕,无边无际望不到头。伸手去摸,什么也没摸到,伸腿去蹬,却一脚踩了空。 “这大概就是人死后的样子吧!”马三在潜意识里告慰自己。 在寒冷与黑暗之间,一道彩色的闪电突然划过,黑色大幕被劈开一个巨大的豁口,不尽的光芒从中涌了出来。 有春光,有湖光,有云光,有霞光,有千万道…… 有了光,就有了影,就有了神,就有了心,于是他睁开了眼。 眼前,白狼正望着他坏坏地笑,像是握住了他羞于启齿的把柄。再打量周围,这是我家的客厅,他正躺在温软的沙发上,旁边胡老道与五叔已经开始喝起了早茶。 难道是一场梦?马三揉了揉太阳穴,又细细想了想,感觉到发生一切是那样的清楚,又是那样的不可思议。 白狼见他醒了之后还有些懵,就端过来一杯水。马三看见到水,这才觉得口渴的很,便坐起接过喝了。 水里放了蜂蜜,很香甜,还有桂圆味。马三知道这一定是白狼专门为他调制的,便感激地望了望这位老友。”“道家认为,水夫水者,禀五方之正气,合九凤之光华,故能激浊以扬清,亦可除尘而解秽等。而桂圆又称龙眼干,它甘温味浓,能补益心脾、养血安神,是一味性质较平和的滋补良品,自古就有“南方桂圆北人参“之说。 “好了?”胡老师见马三醒来,便停下来聊天问。 “好了!”马三谦恭地答了声,突然想起昨夜的事,老脸由不得一红。也是,作为一名盗墓界的老贼,竟然被“恶鬼”上了身,说出去的确有些丢人。 众人怕马三过于难堪,也就岔开了话题,说起恶鬼上身的原由来。 胡老道说:“人有三魂七魄,三魂为天魂、地魂、人魂,七魄为天冲、灵慧、气,力、中枢、精和英。 “人体有上中下三个丹田,各有一神驻跸其内,统称‘三尸’,也叫三毒、三尸神。” “人死后,魂升于天,魄入于地,唯三尸游走,名之曰鬼。” 见众人听得仔细,胡老道就继续往下说:“所以,鬼并非人之灵魂,而是游离的三尸。这三尸中上尸好华饰,中尸好滋味,下尸好淫欲,实际上就是人体内的三种恶欲,即奢欲、食欲和性欲。” “道家讲斩‘三尸’,从而恬淡无欲,神静性明,再积众善,才能成仙。这与佛教除欲、破执是一个道理。” “所以说,鬼是人生前不敢之欲念郁结滞留的产物,欲念郁结越深,怨气超重,鬼的恶性就越强,害人也就越凶。” “鬼害人的行径有很多,比如吓、扰、侵、迷等,其中附人身体,伤人心神是最常见的,人们称之鬼上身,也叫撞客。被鬼上身之人,轻则或胡言乱语、悲喜无常,或神志不清、乍寒乍热,重则张口骂人、抬手打人甚至行凶杀人等。” “但常人身有三火,乃阳气所聚,可拒阴煞之气,鬼不敢入侵,唯那些身体虚弱、阴气过重之人又行于阴气聚集之地,才有可能被鬼乘虚而入,肆意作祟……“? “那信义正值壮年,阳气充盈,原本不会被鬼上身的,只是他选在傍晚时分去上坟,又喝了些酒,神情恍惚……” 对于胡老道这些说辞,五叔一字不落地告诉了我,并再三叮嘱,以后绝不可一人前往那些重阴之地。 我见五叔很是认真,也就郑重其事地应了下来。? 第二百五十八章 春宫厌胜术 有人说,《聊斋志异》中的男人们似乎处于一种群体性的饥渴状态中,无论是人是鬼,是仙是妖,只要有几分姿色,都是可以通吃的。对此,我不置可否,直到细细看完《孙生》一篇后,这才觉得有几分道理。 篇中孙生娶仕宦人家的女子辛氏为妻,两人新婚燕尔,本应如胶似漆,不想妻子以千层裤做盾,以床头锥子、发簪等尖锐器物当兵,不让孙生近身。为了一亲妻子芳泽,孙生在好友的撺弄下不惜在酒中下药,这才偶得一手。不想那辛氏是位烈性女子,得知被轻薄之后,竟然要悬梁自尽。亏得孙生发现及时,这才免了一场悲剧,但从此以后,两人势若水火,形同陌路。 岁月本是无情物,那管你爱恨离愁。眼见着三五年过去,两人房中依然无所出,可是急坏了孙生的父母。好在那个时代有那三姑六婆,这才解这前世的冤家,今生的心忧。那什么是三姑六婆?三姑,即尼姑、道姑、卦姑,六婆,即牙婆、媒婆、师婆、虔婆、药婆、稳婆。也曾有人认为她们走街串户,专门诱导妇女的人,不是好东西。但不可否认,凭借着丰富的职业经验,她们的确解决了一些闺中的难言之隐。 书中道明,解决孙生夫妇不和的便是这三姑中尼姑。且说这尼姑,先是找来一张春宫图,三根银针,一把艾叶,再用画了符咒的白布包起来,指使丫鬟偷偷缝在辛氏的枕头里。之后又如法制,将另一个缝在孙生枕头里,至此“春宫厌胜术”施法告成。那么这法术到底有没有用呢?蒲松龄老先生用了这几个字,“将曙,犹闻嬉笑,吃吃不绝”。 小说终归是小说,总是暗含了太多的人间愿望,当不了真的。就拿这个“春宫厌胜术”来说,倘若真有法力,那人世间哪里来的这么多的“孽海情天”?可是你若要将这些民间异术一概棒杀,却总会冒出两三件荒诞诡异、蹊蹊跷跷的怪事来,让你经历一番,挠得你的心里七上八下的,不得踏实。 很是不幸,虽然我不曾亲眼见证此类怪事的发生,却成了一名无辜的受害者。 据那胡老道说,他看了我的气色,问了我的八字,又不辞辛苦地跑到原顶上看了我家祖坟的风水,可以断定,我那见了女孩子就脸红、亲近女孩就昏厥的“羊癫疯”毛病,就是这“春宫厌胜术”闹腾的。 这让我想起张市长给我讲的那个故事,以及故事里那对不和的夫妻。我似乎明白了一切,但我又不敢相信这一切。 可当胡老道从老屋里的红漆木柜中翻出一对枕头时,我的这种信念开始动摇了。当胡老道用那双枯树枝般的手撕开这对枕头,取出白布包时,我已经开始相信了。当胡老道打开白布包,露出里面的春宫图和银针时,我便坚信不疑了。 要知道,这红漆木柜放在老屋的角落已有十年了,不是胡老道从一大堆杂物中寻到他,我就要将它忘却了。听爷爷讲,这木柜是他结婚时,太爷爷请人用樟木打制,生漆过了七遍。虽然岁月经过一百多年,用温抹布一擦,它却依然光亮如新,就连那樟木所特有的香味,也依稀可闻。 望着百年木柜,在感叹这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的同时,我又有了新的疑问,我那“羊癫疯”毛病果真与这个玩意有关? 胡老道早已活成了人精,看到我的表情便猜出我的心思,笑了笑,不再说话。 到了当天夜里,我被五叔和二婶押到了坡上将军庙里,披上了红色被面,跪在了神像前,说要到鸡鸣三遍之后,才能回去。我心里有一万个不愿意,却不敢不从。我自幼没见过爹娘,二婶视我如己出,我怎忍心违逆于她?再说还有五叔,他那碗大的拳头可不是给人看的。 虽然知道我不可能不听他们的话,但二婶还是让五叔从外面锁了门,自己则跪在我的旁边陪着我。 说是陪着我,实际是看着我,护着我,怕我有个闪失。我能有什么闪失了呢? 我告诉二婶,别听那胡老道信口开河胡说,什么恶鬼上门讨情债,什么十年情债一日消,这都是骗人的鬼话。如今时代已到了二十一世纪,人类早已跨越了迷信和愚昧。 二婶根本不听我说,一心一意跪拜着将军神像,嘴里念叨着祈福求保佑的话。 大概到了九十点钟,我实在困得不行,就拉过来几个跪垫,铺成一排,躺在上面睡了。 睡得的很快,也醒来得很快,仿佛刚刚躺下,没等眼睛迷上就又醒了。 我起身,继续跪在神像前,想了想胡老道说的话,觉得有些可笑,便抬头望将军神像的脸。那脸赤红,脸上圆眼怒睁,鼻孔中有白气喷出,很是吓人。于是我连忙低下头,嘴里念叨着“阿弥陀佛”,后来又猛然想起这个将军神庙是道教地盘,念“阿弥陀佛”有些不合适,可一时又想不起该念什么,正在难为之际,门“咯吱”一声开了。 我赶快转过头往外看,只见门外仙气缭绕,似有靡靡天籁之音,又有梦幻天女曼舞,便不由自主地往外走去。 我走得很慢,因为两腿很沉,像绑上百斤的沙袋,每迈出一步,都要用尽全力,都感受很累。 尽管如此,我还是坚持往门外走,倒不是想去看那天女的模样,而是觉得有一股强大诱惑,强迫着我,逼迫着我。 好不容易,我走到门口,就在要将左腿跨过那高高的门槛时,突然脚下一绊,我的身子向外扑去,接着“碰”的一声,我仿佛撞到一堵无形却又坚硬的墙上。 这是第二次撞到这样的墙,第一次是在我上高中三年级时的清明节,那天傍晚二叔在路过将军冢时遇到了鬼打墙,而我去找他吃饭,不经意间撞到了那堵鬼墙上。 后来有人问我,撞上鬼墙感觉是什么,我告诉他,就像是被飞来的篮球击中额头。 他们不信,说我故弄玄虚,装神弄鬼,还嘲笑我,篮球飞来了你不知道躲吗? 我笑了笑,也不辩解,心里却说,“鬼墙之下,岂是你一个凡人能躲得么?” 第二百五十九章 虎爷中风 上一章说到我被二叔和二婶押到将军庙里去躲“煞”,结果夜半时分,被庙门外的“仙女”诱惑,撞上了鬼墙。 如你所知,这鬼墙我曾在十年前的清明节撞过,正是有那一次经验,这一次,我在仰面倒下时,特意细细地看了天空中的那张鬼脸。 鬼脸是云朵幻化而成,云朵在月光的映照下,时而红色,时而粉色,时而金色,时而黄色。月影在走,那鬼脸也在走。月色在变,那鬼脸也在变,但无论如何变幻,却始终在笑。笑中有几分凄惨,几分狰狞,又有几分诡异,几分哀怨。 这种鬼笑,我在十年前看时就觉得异常阴森恐怖,当第二次再看时便心惊肉跳,怕得要死。于是慌忙闭上了眼,心里默念“将军爷爷保佑,不要让我再看见他!” 将军庙里的将军神是很灵验的,以往我求了许多次,无不应验,但这一次却失信了。就在胡老道帮我除掉“春宫厌胜术”恶煞后的第三天,也就是我结婚的前一天,我再一次见到了这张“鬼”脸。 只是这一次,这鬼脸不在天上,而是在一个人的脸上。这个人,就是酒后中风的虎爷。 到了这个时候,我似乎要喊虎爷一声“爸”。因为无论是二叔、二婶和五叔,还是村里的上了年纪的人,都告诉我,这就是我的生父,但最终我还是叫不出口。 如果放在以前,我会强迫自己去顺从,去迎合,还说这是天意,天意不可违,哪怕是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是自从爷爷去世以后,我便不在那样的委屈自己了。一个生下来就注定是个父母健在的“孤儿”,何必去看那死老天爷的脸! 虎爷是在白护士长的陪同下到我们村子里来的,那时胡老道的“道法”已经在我身上起到了作用,我也因此成功地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让香香成了一个真正的女人。 正是有了这一层底气,在我见到虎爷时,心中没有一丝的畏惧和慌乱。 也许当年这位虎爷在村里闹的太凶,所以当他再次回来时,众人还是纷纷躲避,甚至连我也让靠近。 “虎毒还不食子呢”我心里嘀咕,便趁人不注意,走到了虎爷的面前。 令我万没想到的是,这时的虎爷已是另一番模样。他不再是一身唐装飘逸洒脱,不再是目光炯炯精神健旺,也不再谈笑风生,不怒自威,而是瘫坐在轮椅上,苍白的面部在抽搐中不断变形,嘴角时不时流下涎水,而右手和右脚还在不由自主的抖动。 我的出现,显然让在座的二叔和五叔有些不知所措,但让刚刚还言辞犀利的白护士长停住了口,一丝惊喜随之在她的眉梢荡漾。 看来,她刚才言语争取的,就是让我出现。 “军峰,你爸来看你了!”白护士长俨然一副后母的语气。 我不想理她,眼前这个所谓的“生父”我都不想认,更何况她这个半路来的后母。 “军峰,来,坐下说话!”身后的山杏姐知道我心里别扭,忙出来圆场。 那一日山杏姐当着众人的面,将一张黄旧照片取出,二婶一眼便认出那就是她的大嫂,我的亲娘。实际那时,那时我已经知道,山杏就是我同母异父的姐姐,山青就是我同母异父的哥哥。 “他怎么了?”我直接问白护士长。 “你爸他喝酒中风了!是三天前的事。”她说。 “你爸那身体一直很好,喜欢喝酒,有事没事整两杯。” “那天夜里,本来我们都已睡下,却不知为何,他突然就烦躁起来,嚷嚷着要喝口酒压压,结果只喝了两小盅,就突然一头栽倒,晕死过去!” “经过医院抢救,人是活过来了,但身体却成这般模样……” “医生说是中风……” “三天前的晚上?”我心里暗自思量:“那不是胡老道为破除‘春宫厌胜术’救我的时间吗?”莫不是这诡异法术被破解后的反噬?” 我将目光投向坐在五叔旁边的胡老道。 胡老道会意,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他的点头是肯定了我的怀疑,他的摇头说这种事情的发生无法避免。 对此白护士长自然不知,她悲情地说完这一切,便蹲下身子,用手轻轻摁住了虎爷颤抖的手,一副怜惜疼爱的表情。 我根本无法判断这情是真还是假,我也不想去判断。一个后娶的女人,能在他中风偏瘫后不离不弃,已是难得。 这时,一直神情漠然的虎爷突然挣扎起来,他努力的抬起那只稍好的手,伸向那只挂在白护士长胳膊的皮包。 白护士长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站起身来从白色的皮包取出一张支票寄给我。 “哦,军峰,这是你爸给你的结婚贺礼!” 第二百六十章 盗了自家的祖坟 我本不想接那张支票的,只是抵不住白护士长饱含热泪的眼神。 我向来心软,最见不得女人的眼泪,何况这个女人,正在照顾着我生物学上的父亲,再说旁边还有山杏姐求情。 不知从几时起,山杏姐与白护士长走的很近,也许是上一次丈夫马三被人陷害进了局子,虎爷帮忙捞出来的原因吧。 山杏姐哪里知道,她弟弟山青三番五次地遭人暗算,都是这位虎爷在背地里搞的鬼,也包括马三进局子的那一次。至于为什么虎爷会在最后关头高抬手,我想,应该与我的那一次上门拜访有关。我当时报出我的名字,他那深不可测的目光突然清亮起来。那时我并不知道原因,以为是送去的青铜方尊起到了作用,后来知道了他与我在生物学上的关系,这才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山杏姐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马三出来以后,她多次前往虎爷处当面感谢,而且每一次都要扯上马三一起去。 马三自然清楚虎爷本来面目,本想拒绝,可又找不出合理的理由,只好跟着。让马三感到奇怪的是,虎爷好像一下子变成了另一个人,以前的阴狠虚伪不见了,取而代之是真诚与和善。 也就是打那以后,两家的来往多了起来,虎爷有事没事到马三的文玩店里转转,山杏姐时常去虎爷家与白护士长谝谝闲传。她们两个虽然年龄相差有些大,但都是苦命的女人,有太多的酸楚需要倾诉。 接过那张支票,我并没有细看上面的数字,顺手便给了二叔。 “二叔,你帮我收着吧!” 二叔接过支票,也没有细看,轻轻放在了茶几上。 此时的他依旧颓然地看着虎爷,看着这个他曾经惧怕、憎恨的门中大哥。他的心依旧沉浸在虎爷突然中风带给他的震惊中,他还在回想上一次虎爷回来时的威风,还在回忆当年虎爷拳打全村青壮的场面,还在搜寻儿时虎爷带他疯玩的往事…… 与二叔有着同样神情的还有他身旁的五叔,作为虎爷的亲弟弟,他的心里或许会更苦涩一些。 第二天,我与香香的婚礼如期举行,一切都很顺利,只是虎爷没有参加,在给我贺礼后他连夜回西安去了。我想,可能是不想与香香的干妈见面的吧。 我并没有与香香的干妈相认,山杏姐也没有。不是我们不想,她老人家身体不太好,实在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虽然没有相认,但我们的心里,早已将她当成了自己的母亲,也暗暗发誓,会好好孝顺她。只是那山青,自从听了这个故事以后,就再也没有在干妈面前出现过。 我完全理解山青,实际上我、山杏、山青,都是没爹没娘的孩子,都是在爷爷奶奶护佑下成长的,其中的酸甜苦辣百般滋味,也只有我们自己知道。 大牛哥已经放出来好几天了,却一直没有在村子里露面。二叔让他从县看守所直接去了西安,小兰姐快要生了。陷害大牛哥的刘二狗成了我婚礼上最尽心的朋友,此时他已经与红霞领了结婚证,成了有家室的人。 村里来了盗墓贼的故事讲到这里,也就该结束了,因为我所知道的,就这么多。 当然,也有我不知道的,比如说虎爷回西安前,二叔、五叔带着他去一个地方,那里面有爷爷留下的红木箱子,红木条凳,还有马三在将军墓里看到一切,足足摆放了四大间房;比如说,二叔从那条红木条凳的中间取出一把古剑,要给虎爷,虎爷用抖动的手摸了许久,歪斜的口角流出的口打湿整个衣襟,终还是没有收;再比如那个地方到底在哪里,里面的东西到底值多少钱,二叔又是如何将他们从将军墓里盗出的..... 不知道就不知道吧,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求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