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之我是布兰》 第一章 穿越冰与火之歌 校场,在一片哄笑声中,布兰慢慢的放下了自己手上的弓箭。默然不语,心里诉说着无数遍的mmp。 “你们哪个在10岁就是神射手了?” 楼上传来了一阵严肃的声音,那是他现在的便宜父亲,奈德史塔克,见布兰看向自己,奈德鼓励的冲布兰一笑,“继续练,布兰。” 唉,布兰叹气,练习个屁啊,练好了弓箭就能在这个世界保命么?这是冰与火之歌的世界啊,这个世界是有巨龙和异鬼的,这两个种族就没有害怕弓箭的,已经穿越到这里一个月了,总算适应了古代中世纪的生活,也离剧情开始的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好伐,现在,不就是美剧冰与火之歌开头临冬城里布兰练习射箭的一幕吗? 是的,布兰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本名刘布兰(好搓的名字),只是一名普通的天朝高中生,每天苦逼的学习,作业和卷子永远做不完(有同感的举手),好不容易英语老师留了课外赏析课,要求假期看美剧冰与火之歌,布兰于是就打着老师的旗号顺利的用上了电脑,看上了美剧,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美剧,在某正版网站冲会员看了几集后,由于不满引进的美剧诸多删减,偷偷下载了原版看。 “如果不能彻底的完完整整的了解一部美剧,不算完成老师的作业,我可是个听话的好孩子。” 刘布兰如是说道。 他才不会承认他想看在港澳台网友口中的龙与胸之歌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他才不会承认他想看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咳咳,最近查得严,就不说是什么了,各位读者老爷们看过的应该懂,如果没看过,自己去下载看福利吧,也可以找这本书扑街作者去借硬盘,咦,混进什么奇怪的东西了嘛? 话说穿越来之前看得第七季,整整一季,只有最后一集有少许福利,还是看姑姑和侄子......那啥,虽然伦理上很刺激,可数量上福利少了太多了,弱爆了啊有木有,于是他在网上发帖大骂编剧吃屎,没有马丁老爷子给力,是的,从第六季开始已经是靠编剧开始瞎编了,没有像开始那几季那样黑暗,残忍,前几季真是谁都能死啊,正如剧中那句名言。“凡人皆有一死。” 他是骂得痛快了,结果一觉醒来,他就穿越成了临冬城城主的二儿子,那个爬上爬下,看人家兄妹啪啪,第一集就被扔下高塔摔成植物人的熊孩子,最后虽然醒了,也下半身瘫痪了,最后的最后,还疑似被人夺舍,倒霉到极限布兰登史塔克,想想也是醉了。 而今天,他被一个叫罗德利克爵士的家伙叫到校场,要他练习射箭,就是那个剧中把自己的白胡子编成两个小辫子的胖老头,他只给了布兰一把弓和一壶箭,就让布兰自己射(箭),没有任何教导,就转身走了,大概是忙别的事情去了, 布兰心里暗想,你好歹教一下要领啊,好歹交代一下大欧洲传统的地中海射法啊。开弓姿势啊、撒放手法啊。 他连怎么捏箭都不会。光会一种姿势,还是和靖哥哥学的,穿越前他生活在宁静和平的天朝,作为一个没有背景的普通高中学生。弓箭这种高端东西他只了解过,并没有真正碰过,听说蒙古高中生会有弓箭课的,但他上的又不是蒙古族高中。他只知道一个要领,不能用食指大拇指捏住箭尾,那么简单的撒箭,那样开弓会很累手指,这还是一个据说是弓箭俱乐部网友说的。 不过现在,也没有别的方法可以用了啊,算了,先把箭射出去再说吧,于是,不出意外的,他脱靶了,mmp。mmp的n次方。 布兰看着手里的弓,这是一把苏格兰式长弓,造型很粗糙,弓长大约1米5,立着比现在的布兰还要高,弓身是用木头做的,布兰不知道那是什么木头,不过拿在手里很沉,大约等体积的金属也差不多就这么重了,布兰现在还是个10岁的小孩子,没有进入发育期呢,根本没有力气去举着这么沉的弓来射箭啊,刚刚抬起手就开始发抖了,怎么能不脱靶,布兰心里疯狂的吐槽,迟迟没有射出第二箭。 见布兰在发呆,围观人群里面走出来一个黑发少年,头发微微卷起的,双手按着布兰的肩膀,在布兰耳边轻声说,“继续练,别想太多,父亲正在看着你呢。”说着又抬头很不自然的看了一眼楼上,“当然,还有你的母亲。”他有些低沉和失落的补充到。 布兰知道,鼓励自己的,是父亲名义上的私生子,事实上的表哥琼恩-雪诺,是自己姑姑莉安娜-史塔克和雷加-塔格利安的孩子,对自己一向不错,布兰重生这一个月,怕自己露馅,一直躲在屋里,熟悉着中世纪的生活,没见过他,但不影响布兰对他的好感, 就在昨天,他和大哥打猎回来,还给他带了礼物,一把神桦木树干做得木剑和一串狼牙项链。 ?但此时布兰已经顾不得想那些了,因为刚刚琼恩按在他肩膀的时候,布兰脑海里突然传出了一阵电子音,“叮,检测剧情已经展开,检测到位面气运之子之一的雪诺触碰到宿主,智能辅助系统正式开启”。 智能辅助系统?布兰顿时大喜,这可是金手指啊,一个月以来,布兰试过各种方法来找穿越福利,滴血在各种戒指上啊,呼唤主神啊,系统啊,但都已失败告终,如果说接触位面之子就能开启这金手指,那布兰穿越当天就要抱雪诺大哥的大腿了。哈哈哈,布兰心里狂笑,穿越到这个世界以来一个月的恐慌和谨慎,在此刻一扫而光。 ?不得不说,这一个月来,在这个处于欧洲中世纪,生活生产水平的异界,他过得实在太苦了,生活条件恶劣,吃得是黑面包,睡得是硬板床,如果谁再和布兰说全麦面包有益健康,布兰非要喷死他不可,有益的是健康,可费的是牙齿啊,牙没了怎么办?这里也没有能补牙的? 如果单单这些也就罢了,在异世界当个种田小领主,发展下风车磨坊,钢铁水泥,最不济攀攀科技树,制造火枪队什么的,怎么样都能衣食无忧 但当他得知这里是冰与火之歌的世界的时候,内心是绝望的,当他得知自己是布兰的时候,内心已经死了,mmp,这是个凡人皆有一死的冰与火之歌世界啊。 处处有危机,按照剧情走向,他爸爸在不就的将来被陷害砍头,他大哥和妈妈在血色婚礼上被割喉,长城外的异鬼危机先不说,过几天国王和王后来了,就因为这具身体原身爬高塔,看见了王后和他弟弟.......那啥,就被推下高塔,变成了残废,之后自己苦逼的躲避各种追杀,又作死去了绝境长城外,说要去找成为三眼乌鸦的道路,可三眼乌鸦究竟是什么职业啊?布兰看电视剧的时候就没不明白。 而从电视剧上看,这个三眼乌鸦就一个功能,给作者马丁的冰与火之歌水字数找借口的,毕竟很多人都死了,无法交代前情提要,没法写回忆杀,就像水字数的火影疾风传,一回忆就是好几集。 于是乎布兰就穿越了时间线,比如让观众看看随着奈德死了之后,没人知道的琼恩雪诺的身世,单独列出一章写出来,或者说交代很多没写的零碎剧情的时候,这个三眼乌鸦最好用,这个三眼乌鸦在看戏的同时,也在填坑,把写崩了的小说往回圆一下。 其实以华夏读者看来,这丫不就是个类似于先知先觉的穿越者形式么?也不知道马丁老爷子看不看中国的同人小说,什么混在天龙当康敏,穿越剑圣之我是白+洁之类的。 不同的是,布兰这个三眼乌鸦知道的剧情都是过去的,他的作用其实就是引出很多没有给读者交代的前情回顾,因为这些前情太隐秘,很多历史已经没人知道, 你说这小子经历了那么多苦,能力又这么逆天,应该是个主角吧?可纵观整个电视剧,这个小时候长得帅的萌萌小公子,长大有点残了的布兰,就是给马丁老爷子擦屁股,交代剧情设定的。除此之外,可以说一点用都没有,所以,一旦作者没什么剧情交代了,这个角色保准会死,嗯,可能会死的比较悲壮,拯救一下主角什么的。 当然,现在的布兰是穿越过来的,自然就不会去爬那么危险的城堡高塔,我已经过了爱爬墙头的年纪了,布兰默默的吐槽,布兰小时候在农村姥姥家天天爬墙头玩儿,这是一种城里少年没有经历过的游戏,除了墙头,还有大树,没想到欧洲少年爱好这么独特,爬城堡。不怕高塔,他自然也不会冒着危险去绝境长城以外去找什么三眼乌鸦,我有病啊,都知道剧情了我再去做这个知道剧情的人,是不是功能重复了? 但还有一件事让布兰不寒而栗,感觉到自己有危险,第七季中布兰成为三眼乌鸦之后,好像丧失了所有的情感。 “我有着布兰的一切记忆,但我不是布兰,我是三眼乌鸦”。 这句诡异的台词让人不得不细想,不知道那时候在那个残废的躯壳里的是布兰呢?还是那个绿先知夺舍布兰呢? 最初布兰只不过想摆脱残疾的身躯,做一个异形者,让精神可以自由飞翔,也是一个有追求的人,不管是在白狼的身体里,还是在鸟类的身体里,他也是个奋斗的好孩子,可是达成目标之后的他,仿佛精神已经死在了那个山洞里,每天无喜无悲的,比小龙女,还周芷若。 嘿嘿,想得有点远了,回归现在,问题来了,布兰可以不去爬高塔,这样就可以不残疾,然后他去哪里?哪里都不安全好吧? 跟着父亲去临冬城,最终父亲被砍头,哥哥起义,他也没好果子吃。那怎么办啊,他现在有系统啊。 第二章 有系统了,能作死不? 那么问题来了,布兰现在有系统了,能狂霸酷眩扎天的作死不?不存在的。原著里他的选择就不是很多。 宅在家里,等罗柏起义后,他和他弟弟瑞肯有可能被旁边那个笑得最欢的二五仔席恩给抓住,即使给放了,天寒地冻的,一个10岁的小娃娃和六岁的弟弟也没地方去啊。 就算躲过这个危机了,小剥皮拉姆斯也会抓到他,来维持北地临冬城的统治,最后在私生子之战中,和弟弟瑞肯一起被祭旗杀掉。 所以在这个危机四伏的世界里,就算你知道了剧情,也躲不开危机,这里没有什么完善的法律,想要活着,一定要自己有自保的能力才行。法律,权势,地位,都不会给人带来任何一丝安全感,就算是国王,首相,守夜人司令,甚至一条巨龙都有可能死。因为这里不再是那美好的天朝社会,在这个世界,一个没有自保能力的十岁小孩,在哪里都是危险的。就算不被詹姆推下高塔,还有其他危险等着他, ??恩,这个金手指来的正好,系统,你能做什么?,布兰一副请开始你的表演的表情包。 叮,本系统为智能辅助系统,可以辅助宿主战斗,锻炼,并且考虑到宿主在这种生产力水平底下的世界,生活质量不高,可以在系统商城购买日常用品。并有一个3平米大小的异次元空间供宿主存放物品。如需解锁更多功能,要得到龙母,也就是位面之女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丹的认可才可以。 “那么现在呢?能帮助我练习射箭么?” 叮,检测到苏格兰式制长弓一把,是否开启射击辅助? 开启,布兰在心中默念, 叮,苏格兰长弓属于长弓类,开弓时弓弦与箭成钝角,可使用三指开弓法。 说着,布兰眼前出现了3d动态演示图 布兰按照图片演示,食指中指无名指三指拉弓弦,箭放在了食指和中指之间。 叮,请宿主将箭头指向红点标记位置,拉弓力度会有提示,建议宿主兑换系统商城内碳纤维滑轮弓,会比较省力,如需骑马速射,请兑换蒙古式短弓,蒙古式短弓要用扳指,拇指拉弓。 布兰没理会后面的罗嗦,把视线投向箭靶,眼中出现一个清晰的红点,他把视线投向那里,红点就射向哪里 心念一动,就可以把红点定在自己想要射击的位置,他抬起弓箭,视线中出现两个横向的长条方框,一个标注着拉弓力度,一个标注着目标偏差度,每个长条都有由红到绿的进度显示,他把弓慢慢拉开,标注拉弓力度的进度条慢慢由红变绿,逐渐填满进度条,按照他到箭靶的距离,辅助系统给出了15公斤拉力为标准进度,可惜他身体不够高,两条手臂臂展也不够长,仅仅拉到刚刚过了红色,有一点微微发黄的浅绿色就不行了 叮,检测到宿主在初次射箭,是否消耗能量开启重力感知和风速感知,系统将自动加以计算来确定精度。 开启,布兰默念,瞬间,布兰感觉到身体好像变得不一样了,他能清晰的感觉到大地对他的引力,风吹拂他脸颊的速度,眼中出现了一道不停变动的算式,通过风力,重力,以及眼中画面的坐标建模,随着他箭头指向的不同,疯狂的变化着,不同于拉弓力度,目标偏差度越小越好,当偏差为零的时候,箭头能正好射向布兰所确定的红点,但从视线上看,箭头指向位置又比红点稍高,稍稍偏于左,这是由重力,风速,还有箭身的重量决定的,和刚刚的进度条很容易就拉到了浅绿色不同,因为布兰的双臂还不是很稳,进度条一直在跳动,在大约整个进度条的30%和60%之间,从鲜红到浅红,偶尔微微黄一点,偶尔浅绿,布兰慢慢调整角度,让绿色出现时间稍微长了一点,马上松手,嗖的两声,箭头精准的射到了靶心。 咦?等等,为什么是两声,布兰回头,只见一个身穿粗棉蓝布长裙的俏丽小萝莉刚刚放下手里的弓箭,当看到众人望向她的时候,小萝莉还躬身弯腰低头,双手打开,行了一个标准的绅士礼,抬头冲着布兰微微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布兰大怒,麻蛋小娘皮,老子刚刚得到金手指,刚想人前显圣一把,装一手好逼,你瞬间就来拆我台,早知道就不领着你去掏鸟蛋了,你这距离比我远,和我同时射中靶心,岂不是显得我这个爷们儿不如你这个小娘皮。 给老子过来,老子要打你屁股,大不了老子去德国骨科,随手扔了弓箭,就要去追他这个熊孩子姐姐,仅仅比他大一岁的姐姐,没错,这个小萝莉就是艾莉亚史塔克,也是布兰前世最佩服的一名史塔克家族成员,维斯特洛大陆历史上第一位女无面者杀手。 这个小萝莉艾莉亚,一路艰辛走过来,真的很坚强,父亲被砍头,守夜人带她逃出君临,刚到河间地去找自己哥哥,结果就遭遇了血色婚礼,哥哥被杀,擦干眼泪出海学艺(不是孙悟空那种出海哈),经过了残酷的训练,期间眼睛被毒瞎,被其他训练者毒打,历尽艰辛,最终成为无面者历史上第一个女杀手,回到大陆一步步按照自己的名单复仇,布兰看得最热血的一场戏就是她假扮弗雷伯爵毒杀了弗雷家所有男人的那段,可以说,艾莉亚是史塔克家族最有狼味儿的一员。 可穿越过来的布兰却知道,现在的艾莉亚,不过是个爱跟弟弟抢糖吃的萌萝莉。因为他们俩有个共同的都不喜欢的人,珊莎史塔克,所以两小关系一直很好,当初布兰看电视的时候就不喜欢这个珊莎,如果说她蠢,被乔弗里和皇后骗,让她父亲认罪,这个可以原谅,但不可原谅的是她的懦弱,唉,不多想了,说不定自己到了她的那个地步还不如她呢。 布兰捏着二姐俏丽的小脸,挤出各种形状。唉,一会儿该让我去看砍头了吧,这个老爸心理就是变态,宝宝还小啊,就不怕吓出心里阴影来,布兰记得哪个杂志曾经说过,人被砍头,喷出的血最高有足足三丈高啊。跟可乐喷泉似的。 得想个办法糊弄过去,嗯,最好能把那个游骑兵救下来,毕竟他没有说谎,确实有异鬼啊。 布兰登,你再揉我的脸,我就跟你拼了,艾莉亚挥舞这小拳头捶向布兰。布兰回过神,看着脸蛋被揉的红红的小萝莉,不由得笑出声来,哈哈,和你闹着玩呢,别生气,明天烤鸟蛋多分你一个,布兰刚到这个世界,吃不惯烤肉和黑面包,为了多补充点营养,他总去神木林爬树掏鸟蛋,扔到火堆里,烧裂开就能吃了,味道还是蛮不错的 至少两个,小萝莉熟练的讨价还价,感觉她不像是姐姐,倒像是妹妹。布兰无语的看着这个有点依赖他的姐姐,已经上高中的他,自然而然的比较成熟。每次和她玩,都让着她,现在都有一种养妹妹的感觉了,毕竟就差了一岁,小孩子世界里,差了一岁,也算是同龄小伙伴的,布兰看着被自己的小姐姐,还有一旁哄笑的临冬城伙伴,心想,这份和平与宁静的家园,自己一定要守护住。以前没能力也就算了,现在有了系统,可以不作死,威胁发育,暗中布局,看了那么多无限流和穿越诸天的书,也不是白看的。 第三章 走在看砍头的乡间小路上 布兰,罗柏突然高声叫道 “父亲要你去牵出你的马,我们一会儿去守望塔,那里抓到一个守夜人逃兵,父亲要处决他”。 来了,看来是那个守夜人游骑兵被抓到了 布兰松开了艾莉亚, “我要去守望塔了,你乖乖呆在家,晚上回来我会打一只兔子,你准备好火石和盐沫,咱们在神木林老地方吃烤兔子吃。” “知道了,你都到了看砍头的年龄了,父亲从来不让我和珊莎看的”。小萝莉艾莉亚撇了撇嘴。“说淑女不可以看这些。” 布兰脑壳上一滴大大的冷汗,怎么说的好象是什么好看的东西一样,我根本就不想看好么? 不过话说无论是欧洲的中世纪,还是咱们古代天朝,好像民众最大的娱乐就是看处死犯人了,咱国家地点不是在菜市口就是午门,午门布兰不知道什么意思,但还算可以理解,大概是个什么地名,应该不是城门,城门都是之类的,那午门大概正午十分阳光比较好的地方呗,布兰瞎猜的,但菜市口这个地点布兰就十分不理解了,现代社会如果有人去沃尔玛超市买菜,顺便看个砍头什么的,不知道回家后,还有没有心情去做饭吃饭了。 难道是为了方便大家伙儿(儿化音,指的是大家,大众的意思,东北土话,解释一下) 好吧,括弧太长我重说,难道是为了方便大家伙儿在市场买完馒头后,顺便蘸点血么?布兰记得以前有课本写的人血馒头,表现民众愚昧的,说是人血馒头可以治痨病。或者是,古代还流行千刀万剐,直接把犯人切成肉片,大家拿回去涮火锅,不用买肉菜了?布兰想不通为什么要在菜市口。难道就那么缺肉吃? 欧洲中世纪也流行看处死犯人,地点可能也在闹市区,应该是广场,布兰总结出三种处死方式,砍头,这是最常见的,执行者带着黑面罩,穿的跟一个小偷似的砍,据说某个英国国王,砍头太多了,执行的刽子手不够用了,发明了单层刀片的砍头机。砍头机下面装一个筐,砍完直接就掉筐里了。 第二种,吊死,这种叫绞刑,这种是让人站在一个高台上,脖子上缠上一个麻绳,吊在高台上,下面有活动的木板,砍断活动木板的绳索,人就吊死了,据说维多利亚时代,当犯人脚掉下悬空的时候,人群中会发出巨大的欢呼,也不知道高兴个什么。 第三种就比较残忍了,前两种最起码没有痛苦,第三种是对付特定人群的,女巫,对的,直接烧死,别以为女巫只是传说,在欧洲中世纪,农民庄稼收成不好了,或者今天倒霉丢钱了,都会觉得是女巫作祟,就把他认为是女巫的人找到,直接烧死,没错,对女人就是这么残忍,天朝也有类似的浸猪笼,一个水刑一个火刑还满搭配的,不过咱好歹还找个理由,咳咳。在欧洲中世纪,只要被认为是女巫的,直接就可以烧死。 在冰与火之歌的世界里,这三种行刑方式都有体现,火刑烧过光明圣女,石鳞病小公主和害死马王的部落女巫,砍头砍过这个游骑兵,还有布兰现在正牌老爹奈德史塔克的。而守夜人叛乱,雪诺用的是绞刑。还有个被用火刑的的是塞外之王托曼,不过开始烧没多久,雪诺就把他一箭射死了,防止他受太多苦。 这次行刑算是冰与火之歌电视剧里的第一个重口味场景了,布兰当时看得时候就一激灵,轻微的不适,好吧,这是正常现象,看完之后还高兴,或者享受的,布兰觉得这人怕不是有反社会人格吧。 行刑地点在守望塔,是建在高地上的一个哨塔。防止敌人入侵的高地,如果有过来的野人或者逃跑的守夜人,直接抓过来砍头也比较方便,所以就在这放置了一个脖子正好能放下的木台,这里是个依山傍水的,山清水秀的,绝佳的埋骨之处,好吧,绝佳的埋骨之处这一点有待考虑。 怎么走呢?出了临冬城,一直向北走,骑马大约半个小时,就可以看见守望塔了。 守望塔以北,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了,因为气候严寒,没有水源,所以草长得很枯黄低矮,没有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感觉,倒有点像沙漠化的盐碱地,幸好这个世界畜牧业不是很发达,这里还没有沙漠化的趋势。 守望塔是防止西面艰难屯方向的野人的,他们可以游泳绕过绝境长城过这边来打野食,临冬城以北还是有几个村庄需要保护的,和守夜人那边的鼹鼠村不同,这几个村子,可是临冬城的封地。 建在这个高地上,无论是守夜人逃兵还是野人军队都很难逃脱哨兵的观察,这里靠近国王大道,想要去南边,就一定要经过这里,你说不走这里?不存在的,漫天的黑松林会让你彻底迷失方向,严寒,积雪会杀死每一个横穿丛林的人。 布兰总算明白古代为什么有那么多什么要塞啊,兵家必争之地了,你不再大路上走,光大自然的环境就能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机率的杀死你,如果有要塞,绕过去还不如攻占,攻占可以活得给养,绕过去不走大路钻林子,大自然会让你明白什么叫残酷。 ?当然每年游泳绕过绝境长城过来的野人还是少数的,毕竟在这和在北极大陆下海游泳绕过冰川没什么区别,野人仅仅只是野人,不是白鸟座圣斗士冰河,也不是海豹,更多人是爬城墙的翻越绝境长城的,这个情况守夜人在冰长城上就看得见,也会点燃烽火通知瞭望塔,让临冬城和守夜人前后夹击。话说野人是不是活得惨了点?布兰骑着马,大脑慢慢放空的想着。 他们也算是北地一份子啊,巨人还参与了修筑绝境长城呢,为什么后来在长城以内后来看不见他们了呢。这里面,有内幕啊。自己那个高大仆人阿多,据说就有巨人血脉,只不过已经稀薄了,可见这个种群是可以和人类通婚的。按道理说临冬城主是史塔克一家,按照这家族世代耿直的性格,没道理打压巨人一族啊,难不成这帮巨人还是冰霜巨人,在长城这边生存不下去? 要是布兰,哪怕为了制造强大的军队,也要鼓励巨人玩命的生啊,不管混血不混血,只要生下的还在都和阿多一样壮,那岂不是有了重甲步兵了?况且人口可是综合国力提升的巨大标志啊。 再把长城外野人全部接到长城内,让异鬼没有新成员补充,然后以巨人为先锋,巨龙为主攻手步步为营的,一点点压缩异鬼生存空间,最后追到大陆尽头也要彻底消灭,这要比修筑长城,世代守卫强一些吧? 话说当年肯定是人类胜利了才对啊,但这种被动防御的做法,消极抵抗怎么看都像是败了啊,难道最后森林之子怕人类胜利后对他们下手,发动冰封魔法封住了长城以北,而那些野人,其实是当年人类联军的后裔,修筑绝境长城也不是为了抵挡异鬼,而是为了防止北方的寒流冰封整个大陆? 不是没有这个可能,这个大陆设定很奇怪,冬天会持续好几年,甚至好几十年,未尝不是这些森林之子冰封魔法造成的,而且异鬼也是她们创造的,他们看着就不太像是好人啊,马丁老爷子给他们的设定有点像美洲印第安人,被白人占领了土地,于是疯狂复仇,下巫毒,下降头,森林之子也是被先民占据了土地,被先民砍伐了树木,于是丧心病狂的制造出了异鬼的。?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当年还没彻底消灭异鬼时候,人类就开始四分五裂,抢夺胜利果实。造成联军无力西征。只好修筑长城保住以到手的土地,然后各个家族派人来当黑衣守夜人,发誓从此大陆上的争斗从此与其无关,而斗争失败的家族呢,就被流放到了长城以北当野人。有些流放的家族心怀怨恨,就留下了把孩子献祭给异鬼,恩,这种可能必须有啊,符合人性,想当年光头党就是没等脚盆鸡投降,就开始抢夺胜利果实,各种军队占城,幸好我太祖运筹帷幄,才没有被得逞,史塔克家族那种耿直boy,怎么玩得过剩下六国,要不是为了留下史塔克家族顶着异鬼,估计早就被灭族了。怪不得留下祖训,凌冬将至,敢情是知道异鬼没消灭完啊 第三种可能不大,这个可能说白了也就是四个字,养寇自重,就是史塔克家族先祖不想消灭异鬼,筑城守卫,这和明末军阀总兵没什么区别,当年边军养着皇太极,不就是要军饷么,结果玩脱了而已,这个可能性,对于一家子全是耿直boy的史塔克一族,不太可能。 布兰摇了摇头,不再去想,突然间,马停了,抬起头,守望塔已经近在眼前了,布兰虽然一路上放空了自己。但实际上已经让系统控制这自己的身体驭马,选择了自动跟随功能,就跟在自己父亲边上,实在是方便的很,骑马还能发呆,要是正常情况下,他早掉下马背了,穿越前听说各大汽车厂商都在研究自动驾驶技术,他这自动骑马跟随技术,不知道研不研究得出来。 第四章 嘴炮技能max 两个身材雄壮的临冬城士兵,押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守夜人走了过来,在临冬城主的高大的近卫兵手上,这个守夜人显得那样的瘦小,他脸色苍白,嘴唇干裂,双目无神,脸像是很久没有洗了一样,上面一块块的黄色污渍,嘴里像祥林嫂一样叨咕着, “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冬天长城外有野人,我不知道那里竟然还有异鬼,还有异鬼......“ 布兰摇了摇头,这是被吓傻了吧,其实看剧的时候就疑惑,为什么单单就这个守夜人没被杀死,就算是精神崩溃了,异鬼也没理由放过他吧? 唯一有可能的是,异鬼让他回来传个话,嘿,俺们异鬼又回来了。一个小队三个人,杀两个,留一个,那个把头颅扔给他的肢体语言就是,拿回去,我要sendamessage,嗯,这么想没毛病。异鬼心理设想应该是这样的“黄军托我给您带个话..........” 结果这守夜人太胆小,头没敢拿,转身就跑。布兰估计,后面的异鬼一定是一副尔康举手你别走的表情包。 “别走啊,把这两个人头带上,我是要你传信儿的。不想杀你的” “不会说话好不方便哦。哎,算了,他自己回去也一样,虽然没有拿着个人头传话霸气,但总算让人知道我们来了,这两个尸体也能转换两个杂兵不是么?知道我们回来就赶紧派个龙过来侦查一下吧,我们得抓一条龙代步顺便破防,没龙焰长城不融化可过不去啊”。 以上,是异鬼内心独白。 可没成想那守夜人回去就疯了,还逃出了守夜人营地,不停说有异鬼有异鬼,可没人相信他,都以为他疯了,好吧,他现在确实有点疯了。 布兰又看了一眼他,怎么办呢?这样下去马上就要看真人砍头秀了吧。肯定的吧。这要是发快手上绝对一波666,老铁没毛病,双击走一波礼物。可布兰不敢看啊。嗯,是时候要拯救一下这个可怜人了。 正想着,刚刚还浑身颤抖的守夜人,突然平静了下来。 “我知道我是个逃兵,我知道我背弃了自己的誓言,但,所有人都有权知道,我所看见的东西,我看见了异鬼,如果你能捎句话给我家里人,告诉他们我对不起他们,告诉他们我不是懦夫。” 守夜人平静的看着临冬城城主,史塔克公爵,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仿佛这一刻,恐惧已经从他体内消失,也许是知道自己难逃一死了,反而淡定了下来。不害怕了 奈德公爵看着这个守夜人,轻叹了一口气,他没有相信这个守夜人的胡言乱语,哪怕现在看起来说话正常了,他也认为这是一个将死的人最后的狡辩罢了。 不过是一场野人的伏击,把这个孩子吓破胆了,奈德如是想到。 布兰看着无动于衷的父亲,哪里还猜不到他在想什么,何况后来奈德也在国王晚宴上,对自己弟弟班扬说出了他的推测,史塔克家里人出了名的固执,一根筋,自己认定的事情,别人说再多,也改变不了他们的想法。 说实话,布兰看剧的时候就觉得,史塔克家族的族徽不应该是狼,狼是凶狠狡诈的群居生物,可看史塔克家族的作风,族徽更应该是一块石头吧,如果非要比喻出来一种动物,也应该是熊啊,不过熊已经被熊岛那个小家族已经用了,要不真是配啊。 可史塔克家族真和狼不搭配啊,除了艾莉亚,这剧情里的史塔克一家所有人,哪个像狼了,奈德公爵和琼恩死脑筋,大哥罗柏更是个下半身思考的情圣,对于忠于自己的卡史塔克老头下死手,就因为这老头想杀詹姆为儿子报仇。 结果最后众叛亲离,最后没人帮他了,珊莎哭哭啼啼像他妈,爱慕虚荣,喜欢帅哥花痴像他姨,原身布兰爬上爬下像猴子,至于最小的瑞肯,才六岁,也没多少戏份,不知道像谁。 不过不重要,史塔克一家最小的儿子通常是去守夜人部队的,像谁不重要,这一家子都没有狼性,反倒是小剥皮,拉姆斯波顿像一只狼,凶狠狡诈,杀父夺位,多像狼群中少狼咬死老狼王成为新狼王啊。 难道因为父亲奈德不是第一继承人的缘故,没有从小培养?布兰摸摸下巴想到,可老公爵和他大伯也不见得多聪明啊,不窝在临冬城当自己草头王。反而羊入虎口的给疯王去送人头。这是有多自信精神病人不会杀他们啊。 眼看父亲不再言语,已经默默从侍从手里抽出那把以整只狼皮做剑鞘,需要侍从帮助才能抽出的近2米长的巨剑寒冰,布兰知道自己要赶快说话了,不然一会看人头咕噜到地上,晚饭吃烤肉会恶心死的。 “父亲大人,”布兰高声叫道 此时的奈德·史塔克正要宣判这个守夜人游骑兵的死刑,并且亲手挥舞巨剑寒冰执行,史塔克家族古老的传统,判人死刑之人需亲自挥舞长剑。 他们认为死刑是件庄严的事情,每个人的生命都值得被尊重,史塔克家族的人宣判别人死刑,亲自动手,一方面可以锻炼史塔克家族成员狼一般的意志,一方面,如果被判刑者有什么冤屈,作为一个仁慈的领主,可以亲自倾听冤屈,避免冤假错案。如果没有冤屈,他们会用最干净利落的方式结束罪犯的生命,不让其有任何痛苦,这也是一种仁慈。 突然被布兰叫住。史塔克公爵非常生气,这要是挥剑的时候你来这么一句,我是不是就闪到腰了? 好吧,史塔克公爵生气不是因为这个,是因为布兰登打断了这个古老的传统仪式,这种仪式是十分神圣的。但作为一个公正严明的父亲。史塔克公爵并没有对布兰置之不理。他要先听布兰登要说什么,至于处罚,是之后的事情。嗯,年纪还小,打10皮鞭就好了,不让凯瑟琳知道,她太惯着孩子了。“什么事,布兰?” 史塔克公爵冷冽的声音中听不出喜怒 布兰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严厉的父亲记了一顿鞭子。 “按照七国的法律,逃跑的守夜人是要被砍头的对么?”他问 “没错,鲁温学士的课你没有听么?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奈德公爵声音中有点生气了,琼恩在后边看出了不对,想要拉住布兰,不让他说话。 布兰没有理会,继续道,“那么,按照七国的法律,这名守夜人是否可以申请比武审判,以七神的名义见证下。看他是否有罪呢?” 奈德一愣,他当然知道这条法律,但千百年以来,历史上从来没有守夜人逃跑后被砍头前申请比武审判的。 比武审判,在贵族中比较常见,如果有贵族犯罪,如果不愿意被处死,可以向他的领主申请比武审判,如果他在比武中活下来,证明七神不想让他死,那自然,他的罪行就是可以被神原谅的,神的意志大于法律,这个贵族就可以被宣判无罪释放。 而平民一般没有申请比武审判的,平民大都不识字,很多都不知道这条法律,即使知道这条法律的,一个从小吃糠咽菜,从来没有受到过剑术训练的平民农夫,也不可能在比武中赢得了从小吃肉的贵族骑士老爷,与其在比武中被虐杀,还不如干净利落的被砍头,最起码一点痛苦也没有。 当然,如果这个从小没有受过训练的农夫真的赢了骑士老爷,领主大人也会很高兴,毕竟证明这个农夫天赋异禀,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战斗意识都远高于被杀死的骑士,稍稍训练训练,就可以为领主征战了。 赐予这个农夫一个骑士侍从头衔,让其为自己效力,至于他犯罪,当然是选择原谅他啊。 这条法律很明显是为了守护贵族的利益设立的,贵族如果犯罪,有机会逃脱法律,平民如果犯罪,99%会死,剩下1%会让领主多了一把有用的杀人刀。 史塔克公爵也是一个老牌贵族,对这条法律自然比谁都清楚,但守夜人似乎真没有人用这条法律逃脱砍头的,贵族披上黑袍的人,本身就是为了追寻荣誉二逼青年,即使真做了逃兵也不好意思厚脸皮提出。真正的厚黑贵族。也不会去当守夜人。平民守夜人吗,就更没有了,平民守夜人一般都是罪犯,小偷甚至**者。如果真有胆子提比武审判,在被送到当守夜人之前就提了。 “他背弃了自己的誓言。” 奈德史塔克公爵感觉头上的血管在跳动,咬着牙说道。 布兰轻轻一笑,哈,是该展现真正的口才的时候了。 转而对已经被按倒在地的守夜人说,“这位守夜人先生,你叫什么名字?“ “请别称呼我为先生,我的小大人,我叫威尔。”地上的守夜人似乎愣了,但当布兰问向他的时候。也不管自己在地上的姿势不对,赶紧低下头谦卑的答道。 “好吧,威尔,你还能背诵出你的守夜人誓言么?” “当然。”威尔猛然抬头,眼中似乎闪烁着光芒,一脸谦卑的表情也变得严肃。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在吼出最后一句的时候,原本被按倒在地的威尔已然站了起来,旁边押着他的临冬城士兵似乎也被这名叫威尔的守夜人的情绪所感染。并没有阻拦他,而是默默不语的看着。 布兰看着守夜人威尔在那嘶吼着那古老而庄严的誓言,有一种看光明顶明教教中背“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的既视感。摇了摇头,把这个念头甩了出去,向父亲问道。 “父亲,他娶妻了么?““没有” “您给他封地了?”“怎么可能” “那他生子了?”“也没有” “他戴上王冠了”“你在说什么胡话” “威尔,你来告诉我的父亲大人,你跑到这里是要做什么?”布兰没有理会气的直跳脚的父亲,转而又向威尔问道 “我……”威尔仿佛又想起了什么恐怖的事情一样,表情狰狞 “我看到了异鬼,不,是白鬼,蓝色的,死了,都死了,死人,复活了。”威尔眼神开始涣散,语无伦次起来,“司令不相信我,都不相信我,我,说我,胆小鬼,人们需要知道,我看到了异鬼,人们要知道,知道……”呃,那叫起司令的样子,怎么看都像是可云附体。 “游骑兵威尔!”布兰见情况不妙,赶紧大声朝着这个快要吓疯了的可怜小伙大声叫到 “到”威尔条件反射的答道。 “冷静下来,”布兰毫不客气的命令到,对于士兵,只要执行命令,就能稍稍冷静一下,分散注意力,刚刚是因为被砍头死亡的恐惧冷静的,现在不能提着把大剑再吓唬一次,也只能命令了,布兰不是心理医生,这种属于军队心理医生的战争心理创伤不会治疗。 “父亲大人,情况已经很明显了。”布兰上前恭敬的对父亲说道。 “这个游骑兵看到了疑似异鬼,或者是装扮成异鬼的野人杀死了他的同伴,或者是扮成死人装死的野人用复活吓唬人,他以为是异鬼,所以跑回去报告,但没人相信他的话。以为他是抛下同伴跑的胆小鬼,但他却认为那是异鬼,认为大家应该知道,异鬼回来了,他看见异鬼了,他觉得黑铁堡的人都不相信他,他就来临冬城,向您报告,刚刚他也向你说明了。可惜您也不相信他,还要砍他的头。” 布兰微笑的揶揄着他的老实人父亲。“至于离开黑铁堡到临冬城报信算不算背弃守夜人逃跑?”布兰语气一顿。“班扬叔叔好像经常回来吧?” 第五章 嘴强王者胜 奈德史塔克公爵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被逼问的哑口无言过,不对,他曾经很多次被人问的哑口无言,因为他嘴笨嘛,但对象是自己仅仅10岁大的儿子,还是第一次好么? 他生气,却发不出来脾气。他是个公正而又仁慈的人,不会迁怒他人和蛮不讲理,自己儿子说的句句在理,自己竟然无言以对,想得脑壳都大了,却依然说不出一句话。这就是奈德是个老实人啊,换做狡猾一点的,不管你说的对不对,先打你一顿再说,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的。碰上那样的,布兰再多道理也说不清。 哈,此情此景,突然有一种看到了郭巨侠被杨过调戏的既视感啊。笨笨的老实人,感觉性格上有一点像哦,布兰心想。 布兰看电视的时候就认为,这个叫威尔的游骑兵很冤。不该死。 去长城外执行命令追踪野人,看到野人都死了,跑回去报给了小队的另外两个人,没毛病,如果在这个时候,三个人都回去报告,说不定就没事儿了。 如果不是威玛·罗伊斯爵士非要作死去看看,那个叫盖瑞的老兵和作死爵士也许还不会死。这个叫威尔的游骑兵也不会被人误会成胆小鬼,最后跑到临冬城报信,却被砍头。 班扬史塔克在国王晚宴上曾经跟奈德史塔克说,他知道这个叫威尔的的小伙儿,说他是真正的游骑兵,被首席游骑兵这么称赞,可见他还是有过人之处的,而且能从异鬼的手里逃了出来,这也证明他确实不凡,最起码跑得快啊,别看琼恩从异鬼手里逃出来好几次,就觉得异鬼没什么了不起的。那可是会魔法,连巨龙都能一个标枪杀死的异鬼啊。一枪射死巨龙,证明这异鬼的臂力,都赶上床弩了。 布兰曾经看过一个电影。霍比特人,主角射巨龙史矛革,床弩一下子都不一定能射死好么? 不管是不是异鬼放水,总之这个威尔千辛万苦的用双腿跑到绝境长城,又从绝境长城跑到临冬城,这赶上异世界的菲迪皮茨了有木有,不同的是菲迪皮茨作为马拉松第一人,因为传递雅典胜利的消息给跑死了。这个威尔在白雪覆盖的绝境长城跑到临冬城,绝对要比全程马拉松的42.193公里远,被抓后,腿竟然还能站的住,黑人也要累瘫了好么? 班扬曾对琼恩说,我骑了一天的马,就是不想让你独自面对兰尼斯特,证明长城和临冬城之间距离,至少要骑马一天,班扬是晚上晚宴开始的时候到临冬城的,算他早上骑马走,中午吃饭休息了一会儿,一天骑了八个小时的马,骑马时速大约是20到60公里每小时。按照最小速度算,160公里的距离,古代说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那是照夜玉狮子,也就是白天能跑500公里,晚上跑400公里。 最短距离160公里,至少4倍的马拉松距离,恶劣严寒的自然环境,不吃不喝的跑到临冬城,你说有多牛逼?这个时代设定可不是魔法斗气的异世界,是相当于中世纪生产生活水平的冰与火之歌啊。 现在布兰知道今后的危险。苦于自身才10岁没有战斗力,不得不多笼络几个身手不凡的手下,眼前这个威尔嘛,看起来长短大小正合适。 胆小,证明不会背叛。为啥说他胆小?你看我的哥,大琼恩雪诺和异鬼开片了那么多次,啥时候被吓成了这怂包样子了?就是那个胖子山姆-塔利,见到异鬼也没有被吓疯了啊,还干掉一个呢。 能从异鬼手里逃脱,证明身手敏捷,跑到临冬城,证明跑的飞快,如果有危险,在没有马的情况下,抱着我逃跑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布兰摸了摸下巴,没有节操的想到。 正在yy,背后突然传来好奇的发问。 “你说那个异鬼是野人假扮的?” 布兰回头,看到刚刚还有点崩溃的威尔好了很多 “谁知道呢?我没有看到的东西,我不会轻易就否定或者肯定,异鬼存在于传说里,巨人也存在与传说里,再过几百年,龙也会存在与传说里。 但传说中的巨人存在,帮助我的先祖筑城者布兰登建造了绝境长城,临冬城里有一个阿多就有巨人血统,听说绝境长城以外还有真正的巨人。传说中的龙也存在,之前在君临城和龙石岛,坦格利安家族也养过巨龙,那传说中的异鬼也可能存在啊,但你碰到的是不是异鬼我就不知道了” “异鬼已经好几千年没有出现了”耳边传来史塔克公爵的声音,厚重的北方口音,不自觉的重音放在了几千年上面,看来他也怀疑了是否异鬼真的出现了,所以没有否认异鬼的存在,毕竟守夜人号角就有规定,一声号角代表兄弟守夜人回来,两声号角代表野人来袭,三声号角就证明异鬼来了?。 “谁知道呢”布兰耸了耸肩“巨龙也已经好几百年没出现了,不过巨龙是活的生物,异鬼,在传说中可是死人复活的,那是不是就代表着他不会死呢?” 奈德沉默不语,好一阵子,“走吧,大家先回去,我要和鲁温学士商量一下。”史塔克公爵明显感觉自己有点想不明白了,脑壳子不够用了,这种动脑筋的事情,他要咨询一下他的学士的意见啊,或者向学城问问,异鬼是否还有出现的可能性。 布兰听见他这个父亲大人这么说,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嗯,展现了真正的口才,总算能不看砍头了。这时,琼恩从布兰后面走来,在他耳边轻声鼓励的说了句,“你干的很好,“说完,就去牵马了。 哈?布兰差点没听清,这个时候的琼恩还有着身为私生子的自卑。怕自己离布兰太近,太亲密,会让史塔克夫人不满,刚刚在校场,史塔克夫人在所有人都走了之后,就对他施以了警告的眼神。 但他还是忍不住亲近布兰这个弟弟,想着多鼓励他,爱护他,作为一个被人视以私生子长大的他,非常渴望着家庭。他敬爱着他的哥哥罗柏,疼爱着每个弟弟和妹妹。 琼恩走后,布兰的大哥罗柏转身搂住弟弟,和他一起走了回去。布兰看着这个一言不发的大哥,心里不觉有些好笑。罗柏作为大哥,在父亲面前一直是严肃稳重的形象示人。即使关爱幼弟,也一向只做出行动,罗柏搂着他一起走,本身就代表了一种态度,支持他说的话。 上午在校场射箭,罗柏虽然没有鼓励他,但在他第二次射箭的时候,却给与了他关键性的指导,虽然当时布兰有系统辅助,却也能感受到这个便宜大哥的关心,原著里席恩要杀小狼崽,布兰不过大叫了一声“no”,罗柏这个隐藏弟控就瞬间爆发,用命令的语气让席恩放下刀,哪怕这命令是在违抗自己的父亲。 “你做的很好。” “哈?”布兰抬头,又怀疑是自己听错了,你们一个两个的小哥哥都是弟控吧?但为啥表扬人的时候这么害羞呢?话说,为什么布兰就没有一个叫宝宝的弟控姐姐呢?身材好好的小姐姐最喜欢了。 “你做的很好”罗柏并没有看向布兰,依然直视着前方走着。因为布兰的疑问,罗柏以为他没有听清,又重复了一遍。“你很聪明。”罗柏又补充到 布兰依然不可置信,这是他那个严肃的大哥么?你那红扑扑的脸是怎么回事啊?夸我,你不好意思干什么?我的少狼王,北境之王不可能这么萌的啊。 第六章 噫吁兮看见蛆 回城的路上,一路无言,奈德史塔克公爵正在思考,思考着一会儿怎么和鲁温学士商讨这件事。脑壳儿壳儿都不够用了,自然没有谈话的性质。 剩下的年轻人见公爵大人都没有说话,自然也不便高谈阔论。领导在思考问题呢,你在那里说说笑笑,是不是不想混了啊。 直到前方探路的传来消息。说发现了一件怪事,要公爵大人去看看。布兰瞬间脸就白了,啊啊啊,怎么忘了这件事了呢。那满身大蛆的死雄鹿,杀伤力可不比死人头差多少啊。 反正对于布兰没区别,效果等效,都是看到了之后,晚上吃不下肉。问题是除了肉,就是黑面包可以吃,蔬菜?不存在的,北方这天气唯一的蔬菜是土豆和黄豆。对,你没看错,就是土豆。 除此之外,布兰还能奢求什么?这里算是七国的最北方的国家,种植的农作物和前世东三省差不多,土豆,地瓜,小麦,黄豆,黄豆是给马吃的,这个年代的生产力水平,还研究不出豆浆和豆腐。他们的冬天是按照年来计算的,动不动就十几年的长冬,无论是什么蔬菜都得跪啊,就埋在土里的抗冻,可能有少许的幸存。 剧中史塔克夫人准备的国王晚宴,厨房就是厨师在剁肉,端上去,还有就是烤炉旁出炉的少量白面包。白面包那是给国王等皇室成员吃的,艾莉亚等人吃的是什么呢?土豆泥,艾莉亚还用勺子将土豆泥弹射到了珊莎的脸上,面包可做不到这一点,只有黏糊的土豆泥可以。 要清楚,这是国宴级别的晚宴啊,除了啤酒烤肉管够,就什么也没有了,有见过什么蔬菜么?没有的。别和我说皇后面前摆放的疑似蛋糕和干果的东西,那纯属是摆设好么?不是吃的。就像是五六十年代客人来家里的苹果一样,摆在那里是让客人觉得,他很受欢迎,至于吃,一个苹果老贵了呢,可不是给你吃的。摆出来待客用的,客人走了放起来,下次接着用,只有快烂的时候,才会舍不得的让小孩子吃掉。 没见皇后和史塔克夫人,两个身份最高的女人,坐在那里谁也没有动么? 至于平时,就是黑面包和烤肉了,至于总吃肉会容易便秘?不存在的,全麦面包的多的不要不要的粗纤维素会帮助你,偶尔一顿土豆泥,就补充营养了。土豆中所含的蛋白质和维生素c、维生素b1、维生素b2比苹果高得多,钙、磷、镁、钾含量也很高,对了,听说南方没有土豆的地方,用圆葱当晚餐的。 布兰穿越之后,最受不了的,就是饮食方面,偶尔借助着原身熊孩子的攀爬天赋,掏鸟蛋烤着吃,倒是味道不错,也由此和艾莉亚小姐姐结下了深厚的吃货友谊。 希望今晚有土豆泥吃,要不然,只能去神木林吃乌鸦蛋了。布兰看着那生满大蛆的雄鹿,心里无奈的想到。 “是什么野兽干的”待奈德下马上前,琼恩问道,年纪不大的他,还没有像史塔克公爵那丰富的阅历,他实在想不到,是什么野兽咬死了如此大的一只雄鹿,开膛破肚,却不吃掉而任其腐烂在路上,北境物资匮乏,野兽凶狠护食,这几乎是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 “是山狮么?“席恩在一旁插嘴道。 “这片树林里没有山狮”奈德笃定的回答。 布兰在那里没有说话,心里却有着不同的想法。 距离他们去守望塔来回,也没有半天的时间。而这短短半天时间里,这头死了的雄鹿,竟然已经腐烂生蛆了,尽管这是稍微温暖的夏末,但寒冷的北境温度,也不可能让雄鹿的身体腐烂这么快吧? 布兰看过美剧犯罪现场调查。具体细节他虽然不记得了,但当时有个博士,用猪肉做了一个腐烂实验。推断生蛆和死亡时间的关系。也就是通过研究尸体上昆虫的生长阶段,来判断到底死了多长时间。 布兰虽然不记得精确的时间,但绝对不是能这么短的时间内生蛆的,首先要尸体腐烂变臭,才会吸引到苍蝇产卵,从卵的形态到活动的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这苍蝇卵吃了催化剂么?这么快就这么大了。 就算按平常人想法想一想,正常过世的人,也不会半天就生蛆了吧?那还怎么停棺,怎么遗体告别?这绝对是有人故意弄过来的。 弄成雄鹿和冰原狼互相残杀,两败俱伤。古代人迷信,弄成这种有预兆的事件,来暗示挑拨奈德公爵和国王家的关系,不要以为外国人就不迷信了,事实上,哪怕到了近代,也是外国人更迷信一些。 更不要说中世纪了,而很多科学家哪怕在科学上成就非凡,依然喊出了科学尽头是神学这样的话。你问10个外国人,上帝是否存在,8个人基本都会说存在。但你问十个华夏人,玉皇大帝是否存在,他们绝对会用一种关爱智障的眼神看你。 在华夏,也有很多这样迷信的例子,比如什么大楚兴陈胜王,什么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鱼腹藏书啦,斩白蛇啦,十八子反隋啦。咱们老祖宗玩了太多这种把戏了,所以布兰敢拿自己的节操保证,这里面绝对有阴谋。 正想着,那边众人已经追踪着雄鹿内脏弄出的痕迹,来到了小河边,布兰也赶紧翻身下马,凑了上去,下去之后,一头巨大的野兽尸体,出现在众人眼前。野兽腹部插着一根断掉的鹿角,仿佛是和雄鹿搏斗后两败俱伤。野兽身边还有几头幼崽在嘤嘤叫唤,似乎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已经死了,还想继续喝奶的样子。 年轻的小伙子们,都被这野兽的体型吓到了,久久不语。而年纪大一点的,也被这奇特的预兆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一个怪胎!”席恩似乎为了掩饰自己的害怕,故作轻蔑的喊道, “不,这是一头冰原狼。” 说着,奈德看了一眼罗德利克,那个白白胡子的矮胖老头,也只有真正经历过冬天的他和罗德利克,才认得这种顽强而古老的野兽。 剩下那些夏天出生的人,是不认得冰原狼的,哪怕冰原狼的形象,在史塔克家族的族徽上印着,他们天天都能见到,但没有亲眼看到冰原狼的人,无法想象这古老又凶蛮的野兽,到底有多么的震撼人心。 哪怕一个身经百战的战士,也不敢在正面面对冰原狼的时候掉以轻心。即使现在是个已经死的冰原狼,巨大的体型依然把这帮夏天出生的小伙子们吓得说不出话来。 “可绝境长城以南不可能有冰原狼”,罗柏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些许的不自信,或许是这一天知道了太多颠覆常识的事情。或许史塔克家族的急脾气死脑筋让他暂时转不过来弯儿。 “但现在有五个了。”琼恩倒是没什么感受,逗弄着失去妈妈的小狼崽,不由得想起了自己,他也是没有母亲的,但至少他还有个父亲。这些幼崽如果没人养,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死吧。 见布兰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手中的幼崽,便递过去一只,“喏,你想抱抱么?” “凯瑟琳夫人恐怕是不会让自己养五头狼崽的,为了布兰和瑞肯的安全她也不会同意的。”琼恩心想。布兰年纪正好,应该能养一只小宠物。 “这些小狼怎么办?他们的母亲死了?” 布兰猜透了琼恩的心思,看着他别扭又舍不得的幽怨小眼神儿,不由得配合他,笑着问道。 “他们不属于这里。”胖乎乎的白胡子教头罗德利克说道。 “最好给它们一个快速的了断。”没有人比奈德更了解这种野兽的可怕。没有母亲的他们,五个幼崽可能只能活下来一个。但就算只活下来一个,一头凶狠狡诈的在这片林子里的杀伤力,也不逊于一只守夜人的三人巡逻小队,甚至更强,对他的领民和孩子都是威胁。 早已经害怕了的席恩立刻拿出匕首,伸手就要夺布兰手里的狼崽。 布兰的脸色瞬间阴沉下来,这个养不熟的铁种,是看他好欺负么。直接就上来抢,你当你是谁了? 第七章 魔幻版鬼上身技能Get 席恩·葛雷乔伊,铁群岛葛雷乔伊家族现存唯一男子继承人,家族多年以前谋反,被镇压。而这个席恩,不过是反叛被镇压后,为了表达效忠而送过来的质子罢了。奈德史塔克公爵心地善良,这才收养了他为养子。让他做侍从骑士。 要不然,把席恩养在君临,按照这小伙儿好色懦弱的性格,早就被养废了。还能有这一身的武艺和弓术? 而他,从始至终,都没有为史塔克公爵的死有过一点伤心,也没有说过报仇的话,马丁说葛雷乔伊这个家族,是以维京人为原型写的,可维京海盗也没有这么不讲究吧。 “放下你的匕首。”布兰寒声到。声音虽然稚嫩,但仍有一丝奔狼的野性。 罗柏一愣,这个仅仅10岁的幼弟,在这一瞬间,竟然有一丝父亲的威严。 席恩也被吓得退后了一步,随即大怒,我是铁种,是铁群岛盐民的唯一继承人。竟然被一个小孩子吓退了,不可原谅。 刚想冲上前,罗柏挡在了布兰的前面,“放下你的匕首。”罗柏说道。 席恩犹豫了,他可以毫不犹豫的伸手抢夺布兰手里的狼崽,是因为他比布兰强,比布兰高大。但对上身材更高大,孔武有力的罗柏。他实在是没有把握。 “我听命于你的父亲,不是你。”席恩没底气的回了一句。 “父亲。”罗柏没有理会席恩色厉内荏的回答,而是转向了他的父亲。他知道这群人中,只有父亲才能做主留下这群小狼。“布兰一直没有玩伴,每天玩耍的时候,爬上爬下的也危险。这次正好有狼崽,让他养着吧,长大了能当猎犬用。” “他们妈妈死了,这小狼还没到断奶的时候。” 奈德并不同于感性的罗柏,到了他这个年纪。理性占了上风,临冬城里并不缺少肉食,养几只小狼也无所谓,虽然并没有养牛,所以没有牛奶。但附近村庄的农场里倒是有山羊。羊奶不好弄,而且膻腥味很重,连奈德自己都喝不下。但狼崽无所谓。 ”罗德利克爵士的那头红色母狗上星期刚生产”。罗柏不放弃的说,“那胎死了不少,只有两只小狗活了下来,奶水应该还够它们喝”。 奈德不语。 “史塔克大人。”琼恩说。如此正式地称呼自己父亲,实在很别扭。但他必须站出来劝说。 “这里有五只狼崽,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五个孩子,三个男孩儿,两个女孩儿,冰原狼是您家族的纹章,您的孩子注定要拥有他们,史塔克家族的孩子每人一只。” 奈德依旧沉默不语。 罗柏,布兰和席恩都默默的注视着临冬城城主-史塔克公爵,等待他最后的决断。 “你们要独自训练它们,独自喂养它们,如果它们死了,你们要亲手埋葬它们,它们不是贵族豢养的凶残宠物,而是你们的战友,你们的伙伴,你们能做到么?”奈德语气严厉起来,对着罗柏,布兰和琼恩吼道。最后一句话,仿佛是要让的孩子们宣誓一样。 罗柏和布兰都坚定的点了点头,也许在很久以前,父亲也养过一只冰原狼。布兰如是想到。 琼恩微微一愣,也顺势微微点了点头。 “你怎么办?“ 布兰知道在窝外面还有一只白色异种白狼,但现在还是忍不住问了一下琼恩。 “我又不姓史塔克”琼恩有点自嘲的耸了耸肩。 “瑞肯才六岁,你忍心让他自己喂?怕没到两个月,他自己就成了食材了,瑞肯那只,你帮他喂。” 奈德史塔克公爵命令的声音从前面传来。琼恩雪诺一愣,随即不在意的点了点头,眼里却闪烁这些许水迹。 “咦?这里还有只窝外面的杂种啊。”席恩葛雷乔伊贱贱的声音响起。手里提着一只纯白色的异种,由于毛色纯白,被其他小狼排斥挤到了一边,不让其靠近母狼的尸体,众人一时间竟然没有发现,席恩粗暴的拽着它颈后的毛抓起来,仿佛是发泄刚才的怨气一样。 被席恩抓在手里,虽然呼吸困难,但白狼却没有像其他小动物一样嘤嘤叫唤。 反而一声不吭,红色眼睛透露着疯狂与平静。 席恩见了,大感无趣。 “这只杂种归你了,和你很配哦”。 说完抬手扔给了雪诺,雪诺伸手接住。并抱在了怀里,他觉得这只白狼也许就是他命运的象征。嘴贱嘲讽完雪诺的席恩,笑着离开了。仿佛已经发泄了心中的怨气。 布兰没有继续生气,如果和席恩这种铁种贱人生气,一天不知道要气多少回呢,对付这种人唯一的方式,就是比他强,身份比他高,他才会对你俯首称臣。琼恩雪诺似乎也知道他这一点,所以并没有理他。 布兰翻身上马,怀中抱着小狼。 “叮,检测到宿主收养宠物,智能辅助系统的宠物功能开启,请为宠物冰原狼幼崽命名” 咦?这系统还可以绑定宠物的?布兰大喜过望。 “夏天。”布兰决定还是用这个狼的原名比较好。 “叮,命名成功,检测到宿主有易形者潜能,是否耗费能量激活?” 布兰大喜,易形者,是具有能够侵入其他动物,甚至其他人的意识,并控制其思想行为的能力的特殊人类。 其中,能够成功通灵狼或狗意识的则被俗称为狼灵。 维斯特洛大陆的人类里,只有和森林之子一样信奉旧神,先民后裔才有易形的潜能。 据说,森林之子中拥有神秘力量的智者——绿先知,是最强大的易形者,,可以潜入任何动物的意识,甚至大树。 不过布兰觉得,这其实就是灵魂脱壳,附到别的动物或者人身上嘛,任何一个咱们电影电视剧里的小鬼都能做到。仙侠小说的修行者,神念可以甚至可以附身万千。没难度啊。 原剧集中,布兰是被推下高塔,九死一生之后,苏醒过来才激活。 激活后的布兰可以和他的狼夏天沟通,进入夏天的身体,和它一起奔跑,捕食,撕碎猎物。 布兰不知道自己是单纯的狼灵,还是能控制更多动物甚至入侵人思维的强大易形者,但应该比较强大吧,原剧中可以控制住阿多,简直是人形强殖装甲啊。想想就爽,眼睛一闭一睁,瞬间有个比骑士魔山还要高大的身体,供自己战斗使用,如果不是他的升级地图在绝境长城外,敌人太多,早就厉害的抖起来了。 原剧中布兰知道自己的易形者能力后,去塞外想成为强大的易形者,在树洞里,他找到了老的掉渣的绿先知,和黑黝黝的森林之子,绿先知带着布兰穿越了几次时间线,可真正教他的东西嘛,好像没有。 ?那么问题来了,从长城外回来后的布兰,像是丧失了所有作为人类的情感。一再强调,他是三眼乌鸦,不是布兰,有着布兰的记忆,但他不再是他。长长小卷发的的女孩梅拉,那个和弟弟一起随布兰一起上路去寻找绿先知的小姐姐。也一脸害怕的说,布兰已经死在了那个洞穴里。 而再来梳理一下关于易形者的介绍: 1、易形者是具有能够侵入其他动物甚至其他人的意识并控制其思想行为的能力的特殊人类。划重点----其他人的意识 2、据说森林之子中拥有神秘力量的智者——绿先知是最强大的易形者,能够潜入其他诸多事物,而其中最强大的可以潜入任何动物的意识,甚至是鱼梁木。划重点-----最强大,任何动物。呵呵,人也是一种动物吧。 3、哈根,控制一只狼“灰皮”,他被自己收养的瓦拉米尔杀死,瓦拉米尔在哈根濒死时夺取了“灰皮”的控制权,使哈根失去了在狼体内获得第二次生命的机会。划重点-------在在狼体内获得第二次生命。既然狼可以,那被控制的人也可以吧。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总之,现在的布兰是绝对不会为那个绿先知老头千里送肉身的。谁说也不行。布兰摇了摇头,不去想这些有的没,想先把天赋激活出来。 刚想确认激活,布兰看到耗费能量这几个字眼,微微一愣。 “系统,激活需要耗费多少能量”布兰问道 “叮,易形者潜能属于精神类能力,激活耗费心神能量100点,相当于宿主不眠不休,连续思考10天所产生的心神能量” “那我现在有多少心神能量” “叮,宿主现在一共有5点心神能量”。 布兰心里大呼侥幸,庆幸自己没有盲目的激活,按照系统的说法,自己现在才5点心神能量,而激活易形者潜能需要100点心神能量,是自己现在所拥有的心神能量的20倍,如果贸然激活,鬼知道自己会经历什么,如果不成功,或把这易形者潜能激活坏了怎么办。 就算成功了,根据能量守恒定律,他现在的心神能量不足,肯定要用其他方面补充。万一原本强大的可以控制阿多身体的易形者能力,变弱了,只能控制个小鸡儿,布兰连哭都没地方哭去”。等等,好像这个能力也不错,咦?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系统,我能量不足激活会怎么样?” “叮,宿主有40%可能性变为白痴痴傻一年,30%可能性昏迷3个月,20%可能性会造成不可逆的脑损伤,以后会有习惯性的头痛,以上三种可能性都会激活易形者能力成功,但强弱会有所区别,发生概率越小的可能性,激活的能力越强大。10%的可能性激活不成功,永久性被剔除体内先民血脉的易形者潜能,宿主后代也不会再有此类潜能” 布兰满脸黑线,哪个可能性他都不想要好么? “系统,有没有安全一点的激活方法。” “叮,宿主可以选择每天消耗2点心神能量缓慢激活,大约50天可全面激活完毕,代价是宿主每天会精力不济,很容易犯困。” 这个可以有,布兰大喜,容易犯困没什么,他现在最不缺的就是睡觉时间,中世纪城堡里的娱乐方式几乎就是没有,大人们还可以喝酒或者啪啪鼓掌,像他这样的小孩子,除了早点睡,还能干什么?难道要多喝热水? 精力不济也没什么的,现在是在自己的家,临冬城,不是危机四伏的君临首都,也不用太去动脑,打起精神。就说自己生病了呗,正好能翘掉鲁温的文化课和教头罗德利克的训练课。他是小孩子,也不是第一继承人,白天补补觉也没人管他,过一阵子国王的渡鸦传来他要来的消息,全临冬城就开始忙起来了,就更没有人管他了,到时候随便找个安静的地方补觉不还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 这具身体就是精力太旺盛了,每天爬上爬下的。从现在开始,还是懒散一点吧,做一条咸鱼等着系统激活,这样就不会撞破皇后和她双胞胎弟弟的奸情了。也不用被推下高塔了。 “系统,选择缓慢激活” “叮,缓慢激活确认开启,大约激活度30%即可使用。是否接受进度消息弹出。” “接受” 布兰虽然接受了,但这浓浓的手机app风格的系统让他有点想吐槽。却不知从何吐起。这又不是迅雷,下载了30%就能播放了,还弹出消息,弹出你妹啊。上辈子最恨的就是各种app的消息推送了。 “对了,系统,你可以查询出一头雄鹿从死亡到身上生蛆,到底要多长时间么?” “叮,系统并无百科查询功能,建议宿主自行实验” 实验你妹啊,我可没有特殊嗜好看一个动物尸体慢慢腐烂。布兰不由得嘀咕着,反正知道这件事不对劲就好了,雄鹿和母狼两败俱伤,雄鹿身上全是蛆,母狼身上没有蛆,就在咽喉处有个断了的鹿角,先不管一个食草动物是怎么把角刺向一头巨型冰原狼的咽喉的,就算体型接近,雄鹿也不可能招惹一头狼,至于狼,也不可能去招惹这种一看就是鹿王的高大雄鹿吧,一般的狼,不都是捕猎群居食草动物中中,最瘦弱掉队的么。 上辈子就算才是一个高中生,也是看过赵老师的动物世界的,在非洲大草原的猎豹捕食羚羊,都是猎豹驱赶羚羊群,然后羚羊群逃跑,弱小的羚羊落在最后,猎豹就盯着那一头最弱小的猛追。 狼也应该差不多吧,如果真的挑上了体型最健壮的雄鹿,也就是鹿王,好像真没有几个作死的动物这么干的。那很明显这件事就是人为的,故意制造这么有着迷信色彩的预兆,就是为了挑起国王劳勃·拜拉席恩的雄鹿家族和临冬城城主艾德史塔克的奔狼家族这两个家族之间的相互猜忌。 布兰敢打赌,这件事十有八九是那个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伯爵干的,毕竟在这个时间点,他已经在利用自己的老情人,莱莎徒利,首相的夫人,也就是布兰母亲凯瑟琳的妹妹,毒杀了首相琼恩艾林。 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伯爵是个野心勃勃的人,一直认为混乱是向上的阶梯,这也是毫无背景的小家族出身的他一步步走到帝国财政大臣的不二法门。 这有点像布兰前世经常听的一句话,乱世出英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句话确实是对的,毕竟只有乱世,小人物才有崛起的可能,真正的太平盛世,阶级固化,顶层的人物地位会越来越稳固,财富积攒越来越多。根本不会有小人物崛起的机会,哪怕是这个小人物再有能力,也只能成为贵族的一条狗,一把刀,或者是献策的狗头军师。 如果没有三国乱世,诸葛亮不会成为蜀国丞相,他最好的道路是举孝廉入仕为官,做个县官儿。吕布不会成为成为天下第一武将,顶多是丁原账下一小小主簿罢了,刘备仅仅是卖草鞋的,张飞也仅仅是个杀猪的,关羽就是个卖枣的,太多太多这样的历史人物,因为乱世的重新洗牌而崛起。 但如果没有混乱怎么办呢?反社会人格的小指头给出了方法,制造混乱。 这里不得不说小指头太变态了,如果是历史的惯性,不可避免的国家混乱,我们可以视为天灾,可小指头这就是人祸了,今天制造这件狼与鹿的两败俱伤的事件,布兰觉得,除了他没有别人了,只不过以他中世纪古人的智商,做得漏洞百出罢了。 死鹿的腐烂速度,狼的捕食习性,当然,那还有一点不知道是不是疑点的地方,绝境长城以南没有冰原狼,这是罗柏说的,如果他说的是对的,连野人都要九死一生攀爬翻越的绝境长城,一个怀孕的冰原狼妈妈是怎么飞过来的,唯一有可能的,是有人从打猎的守夜人游骑兵手里买的。 当然,整件事情也可以有个完美的解释。 “这只冰原狼是绝境长城以南最后一只冰原狼了,公狼死了,留下母狼怀孕没法捕食,饿的昏头了所以傻傻的去捕猎雄鹿。把雄鹿在石桥边咬的开膛破肚,吃了点内脏,有了力气然后下了桥在小溪旁生下来六头小狼崽,喝着小溪的水努力产奶喂养小狼,直到死亡。因为比雄鹿后死,所以身上没有生蛆。”“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整件事情就发生在布兰和奈德公爵去瞭望塔经过这个石桥后,到他们大队人马返回这段时间内。不过不管怎么样,是阴谋故意做成这样的也好,不是也罢,他低估了史塔克家族的耿直。 如果是其他家族的人,这件有着浓重预兆色彩的事情,一定会在其内心留下一丝怀疑的种子,但奈德公爵却没有丝毫在意,加上史塔克家族治军极严,整件事也不会泄露,除了给史塔克家族带来了6头小狼,几乎没什么大影响。 哦,还有布兰激活的异能,魔幻鬼上身。 第八章 君临的日常和布兰的上课 君临,七国的首都,一座建在海边的港口城市,高耸的红堡修建在一处悬崖上,从远处看,极像是一把劈进海面的巨斧,这是七国的的首都,铁王座的所在,在这里,废弃的龙穴诉说着巨龙的年代,圣贝勒大教堂侍奉着七神,就连跳蚤街的臭气,都被喜欢它的人称之为——富裕的味道,虽然那里更像是化肥的味道。 而今天,在圣贝勒教堂的钟楼上,一声声钟声,仿佛是君临在哀鸣,因为一位伟大的首相走了,人们可能并不了解,为了侍奉一位只会打猎喝酒的昏庸国王,保持着七国欣欣向荣。这个来自谷地的老头付出了多大心血。 可他就这么静静躺在那,双眼上摆放着神石,那是用龙石岛彩釉矿颜料绘制的眼睛----七神的眼睛,维斯特洛大陆的人们相信,死亡后的人闭上了眼睛,就再也看不见了。 而为了寻找到去往天堂的路,就必须借用七神的眼睛,来看清一切,尸体旁摆放着各式的蜡烛,是为了照亮灵魂所在黑暗的世界,燃烧着艾草卷的烟气,为的是驱散啄食身体的恶灵的魂魄。 七位祭祀,身着一样的长袍,身后背着七角星组成的布帆,分站他的周围,边绕行,边祈祷,祈祷着七神中的一位会接收他的灵魂,让他在天堂永生。 瑟曦皇后倚在教堂长廊旁,静静的在远处看着,眼中有着散不开的忧愁,人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总有那么一丝多愁善感,就好像很多人在墓地参加完葬礼后,也会莫名的珍惜起自己的生命一样,那种任何人都会有这样一天到来的感觉实在是不好。 “如果我的事情被我丈夫知道了,也许我明天也会像他一样死去吧” 瑟曦心想“不,也许更惨,也许我不会有一个像这样体面地葬礼,也许我会被派恩爵士,那个皇家刽子手砍下脑袋,然后把脑袋缝在马的脖子上,送还给我的父亲” “作为你弟弟,我觉得我有义务提醒你哦。” 伴随一阵马靴走在石板上发出的咚咚响声,一个男声在瑟曦耳边响起,瑟曦抬头,那是一张和自己多么相像的脸啊,刀削一般坚毅的面孔比起自己少了几分柔美,玩世不恭的笑容,衬托着他的气质越发邪魅。兰尼斯特家族的金色短发,告诉别人,这是一头有债必偿黄金狮子。这是她的双胞胎弟弟,也是她的爱人,詹姆兰尼斯特。 “你太能担心事儿了,会长皱纹的。” “嗯,就你心大,啥事儿都不担心,”瑟曦忍不住嘲讽到,看着这个满脸不在乎的弟弟。瑟曦心里涌出莫名的怒火,索性扭头,不再去看他。 “我们七岁时,你就敢从凯岩城的悬崖往下跳了。”瑟曦忍不住吐槽起了詹姆的二货黑历史。“离河面有100尺啊,你像个二愣子一样一点也不知道害怕。” “如果你要不告诉父亲的话,这事儿之中本来就没有什么我怕的东西呀。”詹姆苦笑,那次他可被父亲给揍惨了。抽断了三根皮鞭,自从母亲生弟弟而死,他,就成了凯岩城唯一的希望,而至于他弟弟,父亲根本没有对那个可怜的侏儒弟弟投入过一点关心。 “我们是兰尼斯特人,兰尼斯特可没有犯傻的”。詹姆粗着嗓子学起了父亲抽他鞭子的时候教训他的话,希望把姐姐逗笑。 瑟曦并没有笑,而是转头又看向了静静躺在那边的首相大人“如果琼恩艾林告诉了别人怎么办?” “这么隐秘的事,他能告诉谁?” “我丈夫。” “如果他告诉了国王,你我的头现在应该在城门上挂着风干做腊肉呢,不管琼恩艾林知道了什么,都随着他死烟消云散了。” “而咱们的劳勃国王会选一位新首相,在他对野猪发情和狩猎**的时候帮他做事儿,咦?我好像没说反吧?”詹姆提起劳勃国王,就一脸的看不起,这个成天吃喝玩乐的肥猪,确实不是一个贤明的君主。 瑟曦嘴唇微微扯动,差点没笑出声来,对野猪发情?这比喻太恰当了。一切嘲讽她那肥猪丈夫的笑话,总能撩到她的笑点。她迅速收敛笑容,抬眼看了眼弟弟,希望弟弟没发现她笑了,多让弟弟再哄哄她。 “而生活总会继续。”詹姆看着姐姐的眼睛,深情的说,是的,我们今后的日子还是会继续在一起,这就够了,不是么? 瑟曦看着这个如哲人般睿智的弟弟,像一个小迷妹儿看见了偶像。多数人看到的。是弟弟不凡的剑术,而又哪里知道,她弟弟是如此聪明呢。 “你应该做这个首相才对” “不不,我可做不来,首相这个职位啊,他们的工作,太多,而他们的生命,太短。”詹姆看着远处琼恩艾林的尸体,意味深长的说.......... 此时的布兰,在干什么呢? 他在上学,没错,他在上学,中世纪也会上学?会的,贵族有家庭教师,教你你的家族和其他贵族的姻亲关系,你手下效忠你的家族,各大家族出名的历史祖先,光辉事迹,当两个不认识的贵族相互认识的时候,首先介绍的是自己的家族姓氏,而不是名字,只有关系亲近的朋友才称呼名字。 知道了对方的姓氏,必须要称赞他的父亲,或者他有着荣耀事迹的先祖,如果你对和你的家族规模差不多等同地位家族一无所知的话。是一件很无礼的事情。 大约对话形式如下 “你好,鄙人姓毛,草字文龙。” “哦?莫非是那一家的毛,幸会幸会”。 “惭愧惭愧,鄙人不成大器,给先祖蒙羞了,不知阁下是?” “哦,小的姓岳,先祖岳飞。” “久仰久仰,令先祖跃马直捣黄龙府,其英武令人敬佩啊” “能得到您的定论,小可先祖在九泉之下也必定与有容焉,岂不知唐宗宋祖都不当令尊的半分称赞,小人跪谢。” 换算成冰与火之歌这里就是如下风格。 “你好,我来自凛冽的寒冬怒号的北境,我姓史塔克,布兰是我的名字” “我的大人,你好,你姓史塔克,莫非艾德史塔克公爵是你的父亲,七国都在传说着他的名字,听说他在推翻疯王的战争中,挥剑击败了拂晓神剑巴拉巴拉……你的先祖巴拉巴拉……,我是那个那个家族的,父亲让我带他向您问好”。 “哦?你父亲曾经效力于谁谁谁,他的勇敢令人敬佩巴拉巴拉” 学这些好无聊啊,布兰一边打瞌睡一边心想。自从布兰在行刑地把我们敬爱的的奈德公爵说的哑口无言之后,他的好父亲就算记住他了,不但加重了他练习射箭的时长,还给他增加了历史课,礼仪课书法课还有数学课,天啊,之前明明就算识几个字就可以的啊,这是要把我培养成学城学士的节奏吗? 数学课好说,作为号称是一生之中最强时代的高中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画的了细胞结构,背得出大江东去,现在看这些连蛐蛐一元二次方程程度都没有的数学,自然么问题啦。 可是历史布兰真心不想学啊,不是布兰对历史不感兴趣,事实上布兰在前世念高中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历史了,读史使人聪慧,这句话可不是说说而已。 第九章 日常 历史呢,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的是纯粹的人性,其实人是一种很简单的生物,布兰前世常听别人说人心复杂,可实际上,多看看历史就知道,人其实特别简单。因为大部分人都是自私的,也就是利己生物,做什么事情,都会向着自己有利的方向去做,除去智商等硬件条件的区别,不同的人面对同一种情况,他们的选择是一样的。 多读历史,多了解前人的事迹,就会发现历史上很多人,很多事。虽然年代不同,人物不同,但发生的事件却惊人相似。这就是历史中偶然的必然,就像是概率学一样,可以收集的样本例子变多了,概率就会无限趋近于那个理论的可能性。 但历史上人做出的选择呢?他们对事情的做出选择,不是两个方向,不是正与反,而是只有一个方向,那就是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这是由人性所决定,有利于自己方向,这种利己主义,让人变成了特别简单的生物。那些说人心复杂的人,低估了别人的智商,也高估了自己的智商。 如果做一个实验,给1000个单身狗每人发一个优质女朋友,可以选择要与不要,那么就有两种可能性,两种可能性各占50%,但实际上呢?只有神经病才会选择不要吧。 如果没有历史,很多人一辈子也不会知道,原来在很多年前,有很多个和自己一样的人,面对和自己一样的情况,做出过一样的选择。 有人信奉平行空间理论,不同空间有着不同的自己,每个自己都不同,实际上,不管有多少个自己,只要是人,那么面对选择,人只有一种简单的做法,有利于自己的。这也是布兰喜欢历史的原因,因为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古代人讲究轮回,说转世,其实他们也是发现了这种规律。很多人觉得人的性格是千奇百怪,多种多样的,布兰却觉得人就那么几种类型,回想小学,初中,高中,班级不同,人也不同,年龄也不同,但始终有那么几个特别像的人。 每个班级都有个骄傲漂亮的班花,都有个沉默寡言的不喜欢体育的瘦弱男孩儿,都会有个喜欢学习的学委,有个认真负责的班长,有个学习不好却仗义出头平事儿的体育委员。 不是布兰把人想的脸谱化,而是他们真的很脸谱化,有时候布兰想多了,会想自己是不是生活在一个虚拟的世界里,别人都是已经设定好的npc...... “布兰”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响起 “啊?”布兰茫然道。 “兰尼斯特家族的族语是什么?” “兰尼斯特有债必偿。”布兰下意识答道,布兰还记得这句小恶魔经常说的话,就好像他的父亲经常说凛冬将至一样。 “不不不,那是谚语,兰尼斯特的族语不是这个,再仔细想想。”鲁温学士对这个整天无精打采的学生彻底生气了,心中怀疑,这个学生真的像是史塔克公爵说的那样,聪慧过人,才思敏捷么,还记得那天史塔克公爵回来向他咨询建议的时候那股子得意劲儿。用他的话说,那就是史塔克家族终于有一个用脑子吃饭的人了。 “我不知道”。布兰作为经历过众多老师洗礼的高中老油条,自然知道。老师叫你回答问题,不是真的叫你回答问题,而是你溜号了,走神了,老师要找借口教训你。你要是真的一字不差的回答了,那才是打老师脸呢,而且,布兰也确实不知道,有债必偿不是族语么?那小恶魔总说干什么? “嗯。”鲁温学士很满意,这就对了,我还没教呢,你要能知道就怪了,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在我的课上睁着眼睛睡觉。 没错,布兰利用他的智能辅助系统控制的身体,看似在认真听课,实际上却是在做白日梦,为什么呢,因为自从开启缓慢激活易形者天赋后,布兰就感觉经常犯困,晚上睡的香,白天醒不了。一天恨不得24小时都在睡觉,已经到了觉主级别,就快修成觉皇了。 布兰也隐约清楚了这个心神能量到底是什么了,也就是人的精力,前世所谓的心神,心念,意念。或者说魔法师的精神力。这东西少,就没精神。仿佛身体被掏空。布兰也没有什么好方法补充,这里又不是魔幻世界,找不到魔法师修炼手册,或者冥想法之类的东西。只好用最简单的方法,睡觉。 白天如果实在困得受不了了,可以在系统的商场里买一罐雀巢咖啡加红牛,只要一个铜子。如果没什么重要事,布兰会让智能辅助系统控制他眼睛张开,下巴不时的点头,然后自己睡觉,别笑,真的,布兰在高中的时候,是站着都能睡着的主,有了智能辅助系统。睡得不要太轻松。 话说,系统你有名字么?总叫你智能辅助系统,有骗字数的嫌疑啊。 “叮,本系统虽然叫智能辅助系统,但并无自我意识觉醒,请宿主命名” “这样啊,看你的消息弹出功能这么像手机,叫你siri好了” “叮,命名成功,以后宿主在心中默念,‘嗨,siri’,将开启系统”。 你还真把自己当手机了啊。“提醒宿主,鲁温学士刚刚又叫了你三次,是否回应”。 靠,这是又睡着了吧,最近还是不要骑马或者爬树了,这要是在骑马的时候,或者爬树爬到一半的时候睡着了,太危险了。 “布兰,我说的你记住了没有?” “记……记住了” “那你重复一遍,兰尼斯特的族语是什么?” “系统,刚刚鲁温说什么了?” 但布兰没有听到回应,好吧,你狠 “嗨,siri。” “叮,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告诉我刚刚鲁温学士说什么了。” “叮,我不能那么做,您可以选择播放刚刚你的耳朵接受的音频信号” “好吧,你狠,播放音频。” “叮,请选择时间,1分钟之前,2分钟之前,三分钟之前……” “三分钟之前。”耳边响起了鲁温学士三分钟之前说的话。 布兰听了一会儿,总算听到了答案,“.......兰尼斯特的族语是:听我怒吼” “兰尼斯特的族语是听我怒吼”布兰赶紧回答 “很好,坐下吧,下面我们接着上课” “鲁温学士,我能问你个问题么”。布兰实在是对维斯特洛大陆的历史没什么兴趣,一本本无趣的,又臭又长的笔记,各种家族的装逼吹嘘,毫无趣味性可言,比前世的起点大神们写的差远了。 如果真的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由于年代的久远,因为记录的羊皮书籍的损坏,抄书人员的疏漏,各种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记录,这个时代也没有考古,各种对的错的历史还有吟游诗人编的故事,老奶奶讲的故事不管对错的都记录在书里。 以至于到后来,人们已经分不清书里面哪里是真实记录,哪里是虚拟神话了,这就像是古希腊神话,荷马史诗,山海经,封神榜一样,人们已经分不清书里事情的真实性了,毕竟这个大陆,光异鬼就已经消失了8000年了,在平均寿命只有30岁的中世纪,时间足以毁灭掉一切。 这也难怪人们都不相信异鬼回来了,在他们眼里,异鬼只是骗小孩子的鬼故事吧,毕竟连抵御异鬼的守夜人都不相信有异鬼,还有谁会信,布兰觉得如果在前世的某一天,有人告诉他发现了山海经里的生物,布兰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前世说华夏的历史是上下5000年,其实真正有记载的,也就2000多年,这还归功于左氏春秋,还有什么春秋公羊传之类的书本,而这些书的原本,也都没有了。 “鲁温学士,那个叫威尔的守夜人怎么样了?”布兰转移话题技能十级,顾左右而言他技能九级。 老人们总有一种倾诉欲望,你问他个事情,他就会滔滔不绝的把他所有的知道的,和这件事相关的都讲出来,甚至忘了正在干的正事。 前世布兰就有这种体验,如果在课堂中,你问年轻老师个事情,他会毫不犹豫的瞪你一眼,然后跟你说,与课堂无关的事情下课说。在他眼里,他不屑于和你这种小屁孩儿说话,跟你墨迹这些,还不如早点讲完卷子,回办公室刀塔呢。但如果你问一个年纪大一点的老师,他会热心的,滔滔不绝的讲下去,负责一点的老师会看着点时间,等到卷子快要讲不完了的时候终止话题,在下课铃响之前讲完这套卷子,不负责的老师直接能和学生唠一整节课。而这时,有些对话题不感兴趣的同学,就会隐蔽的干起了自己的事业,剩下的学生津津有味的听老师出他的故事。一节课就会这么混过去了。 鲁温学士也是一个老人,自然也是不例外的。果然,听布兰问那个叫游骑兵的事情,眼睛一亮,谈性大发。“我还以为你忘了那个小伙子了呢,他这几天可在一直跟我唠叨,想要当面感谢你救了他的性命之恩呢,他受了大惊吓,这几天,用狼毫草和地龙根煎药喝,已经好了不少了,至少不会再发疯了。” “有鲁温学士您出手,自然是药到病除的”布兰小小的拍了个马屁 鲁温学士似乎骄傲的摆了摆手,“一点草药学的基本应用罢了,要不是我没有主修神秘学,一个安神术他就好了,唉,他把那天的事情跟我和公爵大人说了,话说现在的野人也太奸诈了,竟然把自己人杀死,在地上摆满了碎尸块,然后转扮成异鬼来吓唬人,也许是他们在献祭什么古老的仪式吧,他们侍奉的神,可是要比旧神和七神残忍不少”。 “就不可能真是异鬼么?”布兰忍不住发问 鲁温学士摆了摆手,一副“不存在的”表情包。“如果是异鬼,他们骑得大白蜘蛛呢?如果是异鬼,为什么不吃人肉?异鬼那么厉害,那个小伙子小胳膊小腿儿的,能跑出来?” “人家这叫打草惊蛇,让你们知道后,派个龙骑兵来侦查下,有龙焰他们才有可能破了绝境长城,只不过他们没想到,现在坦格利安家族不但没了,连龙都死绝木有了。” 长城上有魔法,异鬼是没办法越过长城,现在他们要的是龙。 第十章 来自君临的坏消息 “那现在要怎么处置威尔啊,不会再砍他头了么?” 布兰不在纠结异鬼了,反正在龙母没烧烤出小龙之前,长城又破不了,异鬼到底有没有,不重要。他不过是不想看无辜的人头,活生生被砍下来罢了,而且那个游骑兵也确实很冤,布兰到底不是土生土长的贵族,不会那样的草菅人命。 “公爵大人决定赦免他了,毕竟按照你的说法,他没有违背誓言,只不过是尽力做好守夜人的职责罢了,这件事也就是他蠢,把他奶奶从小吓唬他的故事当真了,闹出了笑话,但总归也是为了守夜人,罪不至死,哈哈。” 鲁温学士觉得已经再也没有比这更有意思的事儿了。 “但他不能再回守夜人部队了,虽然赦免他了,但如果回去,莫尔蒙司令把他砍了,送他回去就是送死,如果不砍,守夜人部队没了约束,其他人有样学样的往临冬城跑怎么办?你父亲决定把他留给你,做你的侍从守卫,毕竟是你救了他,顺便再教教你骑术,这个守夜人可是一把好手儿,毕竟他是上过战场的,现在的年轻骑士啊,除了守夜人部队的,都是没上过战场的雏儿。”鲁温学士一脸的不屑。 布兰大喜,原著里说威尔潜行的本事是一等一的,在森林里能无声潜行,这说明什么?这是有盗贼天赋啊。如果用易形者能力侵入威尔意识里,是不是就算他有个盗贼小号了,这个天赋在君临很有用啊,或者他还可以用派威尔去偷一只龙蛋,是不是也算有龙宠了。龙母三只龙明显喂不起啊,同时出壳的三头龙,明显大小有区别,偷过来一只也是好心嘛。再加上阿多做他的马童,做他的战士小号。他现阶段就不用太担心了。这个危机四伏的世界终于对他没有恶意了。当然,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放弃主身体的,大蛇丸的不尸转生都有缺点,谁知道换个身体会发生什么。 目前最重要的,是在那个胖子总督手里偷一个龙蛋,现在谁也不知道,龙蛋是要用火烧,吸收火焰的力量才可以破壳而出,塔格利安家的龙越来越小,估计就和这个有关系,圈养的龙下蛋,肯定要小心保护着,谁舍得放在火里烧,万一熟了怎么办?吃么? 在冰与火之歌世界里,有个龙宠就是无敌的啊,可以发龙焰,长大了还可以骑着飞。 就在布兰忍不住yy骑龙飞翔的时候,一只渡鸦飞到了窗外,发出了难听的叫声,布兰并没有在意,但鲁温学士却严肃了起来,“怎么了?”布兰好奇道。难道学士还懂鸟语么?听懂了渡鸦的意思? “这是来自君临的渡鸦。”鲁温解释道,“渡鸦在城堡之间传递消息,来自不同城堡的渡鸦,被训练出的叫声是不同的。这种叫声表明这只渡鸦来自君临,怕是有大事要发生了。” 鲁温说着,先是熟练的给渡鸦为了一块野兔肉。然后一手抚摸着渡鸦的羽毛安慰,一手迅速解下渡鸦腿上绑着的纸条。“给我到点水来。”鲁温学士对布兰道。 “它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听到老师吩咐,布兰拿起桌子上的木碗,到壁橱边拿了一个类似于水壶的容器,“不,不是那个,那是麦酒,在门后,有个水桶。”布兰一脸不爽,你这个老酒鬼,竟会支使人,自己倒啊,但他还是顺从的走到了门后,用木碗舀满水,递给了鲁温学士。这是前世的习惯,不管自己怎么不愿意动弹,老人家吩咐他干的事,他还是要干的,毕竟老人家年纪大了,腿脚不便。而他,是个乖(fu)巧(hei)的好孩子。 ?鲁温学士并没有理会布兰的心路历程,端起木碗喂渡鸦喝了点水,就把渡鸦和木碗一起放到了窗边的笼子里,布兰看到,笼子里还有十多只渡鸦,估计每个渡鸦所要飞的城堡不一样吧,布兰心想。 鲁温学士没有打开纸条去看,就急匆匆的推门出去了,这是一个学城学士的基本素养,永远不要比自己侍奉的主人更早的知道消息。 布兰知道鲁温学士是去找父亲的,也早知道纸条上的内容。看来国王就要来了,布兰摸摸下巴,心里默默盘算着。自己在国王的到来能捞到什么好处,话说那个金发的弥赛亚小公主挺萌的啊,而且长大了也很漂亮,最重要的是,这个小姑娘还善良单纯的要命,最后被毒死太可惜了,布兰觉得,如果国王提出和亲,布兰可以顺势求史塔克公爵来个亲上加亲。萝莉有三好,嗯,是该让旷了20多年的基尔工作一下了。 神木林,鱼梁木树下,布兰的父亲,艾德史塔克公爵正静静的坐在树下,一点一点的擦拭着他的巨剑寒冰,整只狼皮做得剑鞘,随意的搭在树干上,每当他心绪不宁的时候,他就爱坐在这里,静静地呆着。 奈德信奉的是旧神,不同于七神有着七幅面孔,七种职业,旧神是掌管岩石大地树木的无名神灵,如果说七神的形象更有着人性,或者说是人类对于个人的崇拜;旧神的形象就更偏向于自然,是人类对于大自然的敬畏。人与自然,哪个神更高尚,更有法力,没人说得清楚,也许旧神代表着古人对于大自然的无可奈何,只好信仰他,祈求他。而七神,代表着人类人定胜天的勇气,从这一角度看,七神信仰要比旧神更为进步。 就好像华夏神话里的,风神,雨神,雷神,火神,水神,山神等等从大自然中诞生神灵,天生地养,而慢慢到了演变后来,各种神逐渐有个人性化,是十二祖巫,或者有些神直接是人变得道成仙,比如后来的十殿阎罗王,崔判官,玉帝张百忍,门神秦琼尉迟恭等等。 古希腊神话也是一样,最初的神都是掌管规则的,什么时间之神啊,混沌之神,大地女神啊,丰收之神啊,后来的神都是英雄变成了星座的,甚至很多都是半人半神。 所以随着时间的流逝,曾经在维斯特洛大陆上每个城堡内都有的神圣小树林,就只剩下临冬城还有了,凯瑟琳史塔克夫人刚刚走这片神木林,就看到这样的场景,嘴角微微扯了扯,怎么形容呢,古树,红叶,水潭,如果水潭旁坐着的是自己的帅儿子小布兰那样儿的翩翩美少年,还是一副美景,一幅画; 可偏偏在树下坐着的是他的丈夫,身高八尺的胡渣大汉,手中的巨剑比他大儿子罗柏还高,凯瑟琳看着丈夫坐着那里,像是刚从战场上砍杀完敌人,坐在树下小憩的凶悍野人,一股子属于北境男儿的苍凉之美在此刻衬托得一览无余,凯瑟琳是南方人,见惯了优雅的娘炮男神,可像是自己丈夫这种阳刚的男儿,也只有史塔克家的才会有吧。 “这么多年了,每次到了这里,我始终感觉自己像是个外人啊”。凯瑟琳感叹,如果说史塔克是东北虎,那凯瑟琳就是波斯猫,每次在这里,这种对比的差异感就会愈发的明显。 奈德闻言,抬头一笑,“你都是5个北方人的妈妈了,你才不是外人。” “我不知道你的旧神是否同意啊,我都不信奉他。” “就你的神才有那么多规矩。”奈德吐槽,信仰是发自内心的,是自然而然产生的,七神太多的规矩让史塔克家的各种不适应,规矩让神和信众产生了距离感,就好象对神祈祷要去教堂,只不过是教堂要向信众收钱才找的借口罢了。 凯瑟琳不语,没有理会奈德的反驳,一脸哀伤的看着丈夫。“怎么了?”奈德小心翼翼的问,难道自己又做错了什么事情。 “我十分抱歉,要告诉你这个消息,奈德。” “告诉我吧,怎么了?亲爱的”布兰紧张起来。 “有一只君临来的渡鸦,带来了一个坏消息,琼恩艾林过世了,一场热病带走了他。我知道,他对于你像是你的父亲一样。” 首相琼恩艾林曾是奈德的养父,当疯王已经杀死了奈德的亲大哥和父亲之后,还写信给琼恩艾林索要奈德的人头时,琼恩艾林为了保护奈德,毅然率军起义了。 奈德似乎被这个消息给震惊了,片刻反应过来,热病是会传染的啊,急忙问,“你妹妹,还有她的孩子……”凯瑟琳知道丈夫要说什么,点头说,“诸神仁慈,他们都平安无事。” 凯瑟琳慢慢坐下,迟疑着吐出第二个消息,“信上还有一件事,国王要来临冬城,和王后一起,还有他们一大家子人都来。” 奈德眼神深邃起来,“如果他千里迢迢来这么远的地方,只能有一个目的。”凯瑟琳心里也清楚国王的目的,但她不想让奈德离开,不想让奈德到那尔虞我诈的君临去,“你可以拒绝的,奈德。” 凯瑟琳低语。 “没人可以对国王说不,因为他是国王啊。” 奈德这么多年,虽然远在北方,但也知道现在这位老友是什么德行,当年那个豪爽的大汉,已经彻底堕落了,不消说,现在首相死后,留下来的,肯定是一堆烂摊子,这个时候不想着自己处理,却千里迢迢的来北方。唉....... 第十一章 能力初试 城堡外,小树林中,布兰正站在林中,双眼泛白。不远处,一道身影飞快的在林中穿梭。 距渡鸦带来国王的消息,已经过了快一个月了,这一个月里,布兰终于把易形者能力完全激活完毕了,想试试效果的他,把威尔叫道跟前,想和他试验一下自己的能力,原本以为要费一番口舌,毕竟在布兰看来,要求进入别人身体的行为实在是很鬼畜, “这要是让人以为我有不良嗜好就完蛋了。” 但结果出乎意料的顺利,威尔在听布兰说完,就同意了。守夜人是见识过易形者的。而且中世纪人心思单纯,守夜人汉子也不是老司机,没什么想歪了的抵触,至于是否感觉到侮辱,威尔表示,自己一个守夜人游骑兵的身体。可以让临冬城的小大人意识进入,是件十分荣耀的事。呃,这么说好像还是有点邪恶。 于是,就有了刚刚那一幕,初次控制他人身体的布兰,感觉就像打真人3d游戏一样。他看过一部电影叫阿凡达,那里面的主角在控制仓里,操控外星人身体的体验让他羡慕不已。 而现在他的体验,绝不亚于阿凡达的操控者。让他高兴的是,他的智能辅助系统siri,也一起出现在了他的视野内。威尔这具身体的不错的弓术和siri辅助相结合。更加的得心应手,百发百中。 布兰在系统商城里,给威尔兑换了一身绿箭侠样式的防刺服,一把绿箭侠的超强复合弓。腰间的小兜内,被布兰放置了10条高热量牛油巧克力与10条士力架,腰间另外一侧的水壶里灌得并不是水,而是红牛和咖啡组成的高热量复合提神饮料,没办法,虽然附身的时候可以用siri的弓箭辅助,但系统商城并不能用。所以只好在布兰还在本体的时候将威尔武装起来。 而且系统商城也就是简单的民用品,吃的,穿的,用的,像那种枪支弹药手雷军用能量棒一概没有,那套绿箭侠的防刺服和弓箭,还是在cosy装类别中找到的,大概是系统出品吧。还原的十分真实,所以弓箭质量很好,但箭头也是橡胶做的,布兰尝试买带枪的cos套装,发现枪是假的,毕竟带真枪那是劫匪。不是动漫爱好者。 虽然系统很low逼,一点也不智能,但最少商城里给的东西没有假货,这样一身装备,在野外生存个10来天,不是问题,只是威尔这具身体的敏捷虽然够了,但力量还不行,布兰已经给威尔兑换了一箱蛋白质粉,教会了威尔俯卧撑的做法,让他每天锻炼,威尔力量不足是因为营养摄入不够所致,中世纪平民都有这个缺点,穷文富武嘛,现代也有这种说法,如果你穷,就滚去写小说,如果你富,就去搞体育。 天天补充蛋白质粉,肌肉力量应该会有所增长,也不指望他锻炼成肌肉男,但至少在正面接招的时候,不会被别人一招秒杀,这就够了,指望一个盗贼小号练成战士也不现实,至于他的主mt阿多,各类营养品早就给他了,不但有蛋白质粉,还有钙片和关节软骨素,布兰前世看电视,听说中国的小巨人左脚里埋了一斤多重的钢钉,以人类的骨骼密度,长年维持着高体重,骨骼和关节是受不了的,阿多有巨人血统,说不定骨骼密度能强一点,但布兰不敢肯定,这又没有医院去测量骨密度,万一这个世界巨人族只不过是基因突变的巨人症患者呢。嗯,这两具强殖装甲躯体,都要好好保养。 顺便一提的是,当布兰去找母亲要阿多当马童。母亲竟然不知道阿多是谁,当布兰说是一个有巨人血统的大个子的时候,凯瑟琳夫人才反应过来,但这个人并不叫阿多,而是叫戈多,是个养马的孤儿,身材虽然高大,但个性十分胆小害羞,布兰估计,这个世界在他穿越之后,就和前世他了解那个世界不一样了,他不会去长城之外去找绿先知,自然不会让阿多石乐志,不会重复holdthedoor。最后简化成hador。不管叫什么,只要阿多在就好了,作为临冬城的次子,虽然没有继承权,但找个随从这种事,还是没有什么难度的,而布兰遵循前世的记忆,依然给他起了个外号,阿多。 布兰交代好威尔和阿多不要忘了锻炼,就让他们先回去了,随后,又从身旁的笼子里,拿出了一只小渡鸦。这是他朝鲁温学士要的。 布兰开始不明白,为什么要用渡鸦这种鸟传递消息,而不是用信鸽,问了鲁温学士才知道,渡鸦体型更大,飞得更高,更快,在这个世界,弓箭普及率很高,哪怕平民也用得起弓箭,因为这个世界大多数是木质长弓,在这个森林物产丰富的地方,随便削个木头就是一把简陋的长弓,因为他不像战马,骑士枪,长剑铠甲那么贵,而且训练方便,所以哪怕是一个小村子,都有可能有神射手,更不要说打猎射鸟的熊孩子了。这就造成了信鸽传递消息失败可能性比较高,而渡鸦的飞行高度,只有少见的神射手才能射中。且渡鸦智商更高,驯养更容易。 听到这里的布兰就明白了,其实前世古代虽然用信鸽传信,但一般使用频率好像也不是很高,更多情况下,是人骑马驿站换马不换人的八百里加急,这估计也和信鸽失误率比较大有关吧,至于前世为什么不用渡鸦,先不说前世这种鸟有没有,即便是有这种鸟,迷信的华夏古代人也不会用吧,乌鸦一叫,还有好事么?用这个传递消息也不吉利啊,至于用喜鹊传递消息的,这个嘛,大约是没听说过的。 布兰脑袋里胡思乱想着,手上也没闲着,喂着小渡鸦喝了些水,吃了一条肉干,然后眼睛一翻,进入了小渡鸦的身体里,随后布兰控制小渡鸦翅膀一震,飞向了天空。 是的,除了每天控制威尔和阿多熟悉能力外,布兰还一直在控制渡鸦练习飞行,主要原因是这只渡鸦还没有驯化,而学城的驯化方法,鲁温学士并不能教布兰,布兰只好用易形者能力尽量多沟通,尽量做到心意相通。鸟类再怎么聪明,也不会有意识的锻炼自己,布兰控制着渡鸦多锻炼飞行,有意识多吃肉干,这样的渡鸦长大后会更强壮。飞得更高。 飞了一会儿,布兰飞累了,停到了城堡的宴会厅的天窗上,城堡里的人,都知道渡鸦是他饲养的,所以并不会有危险。 在宴会厅里,布兰的母亲,凯瑟琳史塔克夫人正在准备着国王的晚宴。 “在提里昂大人的房间,我要看到更多的蜡烛,我听说他总是在读书” 史塔克夫人尽量把一切都安排的仅仅有条。 “我听说他天天喝酒才对吧”,鲁温学士对于非学城的读书人,总是有一种高高在上的不屑。 “他那样的......形体,能喝多少?” 凯瑟琳好不容易,才找出了一个不那么带有侮辱字眼的形容词。背后说人坏话,可不是一个贵族该有的素质,提利昂大人是王后的弟弟。和美貌的王后不一样,提利昂大人是个侏儒。长相可怕,面容丑陋,在贵族中,提利昂大人有着一个众所周知的称号,小恶魔。 “我让人从地窖里搬出了8桶麦酒,也许我们能搞清楚他有多能喝呢。” “随便你,不管怎么样,必须保证蜡烛的数量。” 布兰看着他活力四射的母亲,笑着摇了摇头,很少看到母亲这么高兴的样子,其实想想也是,母亲作为一个美丽的南方女孩儿,孤身一人嫁到了这寒冷的北方。一定是各种不适应。 如果问史塔克家的男人是不是好丈夫,回答当然是肯定的,但如果问史塔克家的男人懂不懂浪漫,懂不懂享受,七国的任何一个贵族都会给出相同的答案。 母亲远离了南方繁华的贵族酒会,沙龙,各种流行的漂亮衣服,首饰。在寒冷的北方猫冬。衣服是厚厚的皮衣,颜色单调。国王的这次来访,大概是母亲嫁到临冬城以来,最热闹的事情了吧。布兰心想。 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她还特意找了城里手艺最好的杀猪匠来给小伙子们刮胡子,修剪头发,大概是杀猪要刮猪毛,手艺相通吧,罗柏,琼恩还有贱人席恩都没能幸免,布兰如果不是年纪太小,没有胡子,也不能幸免,想想我大临冻城男儿,什么时候刮过胡子,修剪过头发啊。 他父亲奈德就一直是那个发型,长了就扎起来,艾莉亚后来也学着父亲的发型扎了一样的,罗柏这辈子也就修建过了这么一次,至于琼恩,我的囧雪哥,除了这次也再也没修剪过好么?头发长了就直接扎起来。艺术风。 不知道国王到了没有,布兰心想。他控制着渡鸦飞到半空中,沿着国王大道向南方极目远眺,siri,搜寻国王车队,布兰默念。 “叮,找到疑似国王车队单位,大约在10公里外。” 系统自动用红圈标注了疑似国王车队的位置,并自动放大,不知是所有易形者都这样,还是就布兰自己,虽然渡鸦视力很好,可布兰却十分不适应渡鸦的视力,也很难用渡鸦来发现自己想找的东西,首先,渡鸦是一只鸟。鸟的眼睛是分布在脸的两侧的,布兰由人身进入渡鸦体内后,视角被扩大到360度,近一点的物体还好,远一点的东西布兰是可以看见,但是习惯人类视角的布兰却注意不到。 这就好比人类眼角余光扫视到一个距离自己很远的小虫子,没错,是可以看见,但不会去注意,人的视角总是会注意正前方的物体,如果要刻意去看那个小虫子,就必须扭头把视线投到那里才会发现。布兰可以想象出,如果做一个昆虫易行者会多么恐怖,苍蝇和蜻蜓的复眼会让他崩溃的。 依靠siri的提醒,布兰发现了那队堪称奢华的长长车队,布兰用sir的测速功能计算了下,发现据国王车队的先头部队到达临冬城城门还要半个小时左右,嗯,现在该回去了,布兰控制着渡鸦,飞回了本体身边,走进笼子后,意识回到了自己的身体。 “母亲,我看到国王的车队了” 布兰在空地上拦住了凯瑟琳夫人。 “布兰登,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许爬城堡。” “啊?” 我没有啊,布兰心想,他倒是忘了,这具身体可是有前科的,而原剧中,他也确实是是爬到城堡屋顶上看到的国王车队,得,这个锅他背还不行么,总不能告诉他妈,他是易形者,通过渡鸦飞到空中看见的吧?现在这个易形者能力他还要当作底牌用,不能让别人知道。 算了,低头认错吧。 “我要你保证,再也不攀爬了”凯瑟琳夫人盯着布兰的眼睛严肃的说道 好吧,我保证,布兰垂头丧气的保证,无妄之灾啊,明明没有爬墙的说。 “你知道么?布兰” 啊,又怎么了 “你撒谎的时候总是要看你的脚” 布兰........ 我有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我这是低头好么?低头不看脚还能看哪?你如果说我撒谎时候什么眼睛往左转啊,嘴角怎么怎么样啊的微表情学,我还能信你,我的母上大人,可你说我经常撒谎的时候经常看脚丫就想把我糊弄住了我绝对不服啊,正常小孩子挨训不都是低头的么? 原著中布兰被你诈出来了,我要是信了你才见鬼了呢,布兰瞪出了柯南死鱼眼,一幅怀疑的表情。 凯瑟琳一愣,孩子大了,不好糊弄了。其实每个做父母的,都会或多或少的都会糊弄自己的小孩儿,比如孩子想吃什么东西,有的父母懒得去买,或者这个吃的东西没营养,就会出去转一圈,然后说卖没了。布兰小时候就被骗过,晚上饿了不想吃饭,要吃煮方便面和炸香肠,布兰的父母出去转了一圈,回来告诉布兰便利店方便面卖光了,现在想想都脸红,麻蛋当年是有多天真才信了你的邪啊,便利店,方便面,卖光了。还有的小朋友会跟父母撒谎,比如在家偷玩电脑了,就说没玩,然后父母就会以各种理由诱供,比如说我摸着电脑还热着呢,你肯定玩儿了,或者说你一撒谎耳朵就红,你肯定是玩了,后来的布兰上学还特意上同桌帮忙看了一下,他骗老师说作业写了,忘在家里了,其实没写,然后问同桌他耳朵红没红,结果是没有红。 还有脸红这件事,也属于瞎扯,布兰真见到过有很少几个女孩儿因为什么事情害羞脸红过,但是剩下大部分布兰见的人,没人脸红过好么?不要被纯爱小说骗了,能脸红的人,皮肤肤色要接近白人才会看得出来,大部分人是没有脸红这一个基因的,小说里什么粗糙的黑脸上些许嫣红,是艺术描写艺术描写啊,只有在过度紧张,愤怒或着急的时候,肾上腺素分泌过度,血液流速过快,才会造成脸红,而且根据肤色,还不一定能显现出来,什么爱情来了的脸红啊,不存在的。 布兰觉得在某ing的时候会脸红就不错了。oh,yes,i''ing那种脸红。 现实中,两人相互对视着,空气中弥漫着尴尬,最怕空气突然安静啊。 “咳咳,去找你父亲吧,告诉他国王快到了。” 凯瑟琳首先转移了话题,这熊孩子糊弄不住了啊,真是不可爱了啊,我的宝宝又少了一个,唉,话说罗柏有点蠢啊,要比布兰晚上三年,在他十三岁的时候才糊弄不住的,呜呜,以后只有瑞肯是妈妈的小棉袄了,希望这孩子傻点,聪明的慢一点,要不就不可爱了,凯瑟琳心想。 布兰没有听到凯瑟琳的心声,听到了估计又是一句mmp,我这么聪明还真是对不起您了,布兰没有去找父亲,而是吩咐了一个侍从去通知父亲,然后去找自己的小姐姐艾莉亚了,现在去找父亲,就会被叫住站在那列队欢迎国王,布兰才没那么傻呢,站那么长时间呢,最近劳心劳力,体弱身娇的,万一会困的睡着了怎么办?嗯,他要去握握小姐姐的手才能精神起来。 第十二章 国王的运动会入场style 当布兰找到艾莉亚的时候,艾莉亚也刚刚从房间出来。这位小姐姐要偷偷跑到城门处去,要近距离看看传说中的小恶魔。小姑娘嘛,总对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感兴趣。什么笔仙儿啦,什么塔罗牌啦,巫毒娃娃啦,扎小人啦,小恶魔啦,艾莉亚也是个小姑娘,算算年龄刚刚11岁,相当于个小学六年级的小姑娘,当然也不会例外。 为了不被人发现,还偷拿了一个头盔扣在了脑袋上,布兰当然不能说你别去了,小恶魔不在车队里。那如果艾莉亚问在哪,布兰要怎么回答?难道他要告诉艾莉亚小恶魔在妓院么?他可不想那么作死。 如果真把艾莉亚领到妓院去看小恶魔,先不说小恶魔被两个小孩子偷窥到嫖\妓的心理阴影面积。但他却真的会被暴怒的史塔克公爵打断腿的,这个世界可没有德国骨科给布兰治腿。自己穿越过来,已经不会去爬高塔,看那对双胞胎姐弟干辣眼睛事儿了,如果因为自己带妹妹去看小恶魔,这对双胞胎的弟弟,在妓院干辣眼睛事情,而被自己亲爹打断腿,那就太冤了。 布兰和艾莉亚一起出了门,来到了城门边,爬上了城门口一俩废弃的马车上,布兰靠着车壁,懒洋洋的等着国王车队的到来,并将一直拿在手里的布口袋递给了艾莉亚。 “这是什么?” 艾莉亚边问边接过了布口袋。 “爆米花。” 看大戏不准备点爆米花怎么行呢,顺带一提,这个世界是有玉米的,玉米本来就原产于南美洲的,这个世界的航海技术这么发达,怎么可能没有。只不过贵族不怎么吃罢了,你很难想象珊莎那样子淑女的人拿着煮熟的玉米棒子啃是个什么画面。 当然这种事在布兰手中就很好解决了,他首先让阿多用手将玉米搓成了玉米粒,不是那种嫩玉米,是成熟后的那种干硬的玉米,阿多简直就是人形终结者,双手就能媲美玉米脱粒机。然后他拜托城里的铁匠做了一个爆米花炉子,做出了第一炉爆米花,于是乎这种新的美食就在临冬城流行起来了,他母亲史塔克夫人,还专门找他订制了10个爆米花炉子,为今天的国王晚宴加一点佐酒的小零食。 艾莉亚打开布袋,洁白焦黄的香甜爆米花出现在了眼前。 “真不明白,为什么你的爆米花这么好吃。” 艾莉亚一边嘟囔着,一边兴高采烈的拿起黄灿灿的爆米花放到了嘴里。 布兰笑而不语,实际上爆米花分两种,一直是黑铁炉子的爆炸版,俗称蹦爆米花,一种是电烤箱加糖和黄油的电影院版。前者比较简单,但口感较硬。后者必须加糖加黄油,造价更贵,但更好吃,更香甜。布兰两种都做出来了,虽然现在没有电烤箱,但这是中世纪,烤面包的烤炉,每个城堡都是有的。 无非是加一个带有活页盖子的小锅,里面加好玉米粒黄油和糖,不过是火候不好掌握,容易焦糊罢了。而且糖很贵,这里的人自然不肯多加当然不会好吃。而布兰有系统,兑换的爆米花系统出品,什么进口黄油啊,什么特级白砂糖啊,系统一贯是什么最好用什么,不好吃才奇怪呢。 布兰和艾莉亚斜靠在马车上,等待着运动员哦不,是国王入场,打头的是两个高举黄底雄鹿旗骑士,他们身下的骏马一黑一白,缓缓的向我们走来了,跟随着的是国王拜拉席恩家族的骑士。他们雄姿英啊,气势昂扬。 ?紧随之后的是兰尼斯特代表队,伴着雄壮的入场音乐,高举红底黄金狮子旗帜他们意气风发,而后,向我们走来的是御前铁卫侍卫长--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和他儿子偶不,是主子--金发英俊的乔弗里王子以及王子的护卫,猎狗桑泽克里冈,克里冈的头盔非常漂亮,做成狗头形状,代表着他的家族族徽。 哈哈,原谅布兰用了运动员入场式的描写,原剧里配合着音乐,确实很有浓浓的运动会风格,就是没有解说员而已。 再后面,就是长长的一队护卫了,和那个方形的的棺材马车了,里面应该是皇后和她的小儿子托曼和小女儿弥赛亚。也是小狼布兰的目标之一。布兰看了一眼,发现车窗没有打开,顿时失望不已。 “走吧,艾莉亚,估计母亲开始找人了。剩下的没什么好看的了,马车后面就是劳勃国王了。咱们现在抄近路赶回去。” 布兰起身。 “好吧。” 尽管没看到小恶魔,但这个国王车队的仪仗方阵也很好看。艾莉亚于是听话的和布兰走了。虽然有点见识的布兰觉得这种闪亮盔甲的骑士小队华而不实。但艾莉亚却觉得确实好看,符合一个少女对骑士的所有幻想,华丽,优雅。 而临冬城的骑兵,嗯,布兰看到那个画面就很想捂脸,一个个北方糙汉子,各式各样的发型,没有几个头盔,嗯,没有,因为影响视线不说,如果冬天冷和脸冻在一起就麻烦了,大多带个皮帽,铠甲也没有统一样式,皮甲,布甲都有,自然就显得比较的low了,但如果论实际战斗力来讲,北境的骑兵绝对要更厉害,这一点布兰当然不会特意向艾莉亚去说明。 任何时代都是看脸的时代,看表面的年代。要不然你以为威武雄壮的阅兵是干什么用的?但还是有奇葩的,阿三弟的阅兵都快变成杂耍了。 ?布兰把剩下的爆米花分给了附近的小孩子,把艾丽亚的头盔给了其中一个小孩子,让他帮忙送到艾莉亚房里,自己则拉着艾莉亚小姐姐的手,快步跑了回去。 到了地方,艾莉亚和布兰自觉的跑到了姗莎的左侧站定,等了不大一会儿功夫,刚刚艾莉亚和布兰看到的先头部队就到了,布兰偷偷的看了看姗莎,果然如同原著中一样,花痴的看着乔弗里王子,眉目传情。唉,这小妮子思春了,但也不知道为什么眼睛那么瞎。金发男都是渣男啊,男人,还是要黑色头发才显得可靠。 如果姗莎知道后来乔弗里对她做得那些事儿,还会对他发花痴么?布兰想了一下,肯定的点了点头,这傻姐们还没结婚,就可以帮小乔做伪证指证妹妹。最后自食恶果的害了自己的小狼“淑女”。也没见她怎么恨乔弗里和皇后,布兰觉得如果乔弗里肯花点耐心多哄哄姗莎,把她封为王后,给她足够的利益。她估计连哥哥都可以为乔弗里杀。 为什么不能杀父亲呢?那是因为姗莎不敢,不过背叛是肯定能背叛的,这姐们就和布兰那个没见面的姨妈似的,让小指头哄得把自己丈夫都毒死了。可惜原著里乔弗里太暴虐太蠢,没有心机,要不姗莎早就黑化了。 为什么布兰觉得即使姗莎能预知乔弗里做得那些事,还能发花痴呢?因为,她相信爱情呗,她大约相信自己的爱可以感化乔弗里,相信乔弗里会爱上自己。女人啊,永远是这么的天真,更何况还有个叫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病。永远不要低估女人的容忍底线,就像你永远都不知道你女朋友能解锁什么姿势一样。 很多狗血剧情里,即便是男主杀了女主的父亲,女主还是会爱上男主,如果在原剧集里,乔弗里杀掉史塔克公爵后,对姗莎时而温柔,时而暴虐,时而霸道,最后让姗莎对乔弗里又爱又恨也不是没有可能啊,最后在乔弗里众叛亲离之际,姗莎杀死自己的哥哥。并自称姗奴之类的.......,嗯不能再往下想了,再往下情节就该飙车了。 等布兰回过神的时候,国王劳勃以及大部队已经出现在众人面前,史塔克公爵率领临冬城众人屈膝跪下,谦卑的低头,以示服从。 国王立马站定,仆人为他搬来了下马凳。国王翻身下马,龙行虎步的来到了走到了他的好友史塔克公爵面前,尽管人过中年,身体早已发福,不复当年雄鹿战神的模样,但他依然是一个强壮有力的胖子。劳勃抬了抬手,示意奈德起身,仔细盯着奈德看了一会儿。面无表情道。 “你变胖了。” 奈德一愣,但他并没有回答,还是要给国王留点面子的。 他用眼神上下示意了劳勃一眼,咱俩谁更胖,你心里没点b数么? “哈哈哈。”劳勃感受到了奈德眼神的含义,大笑了起来,捶了奈德一拳头。 “九年了,我都九年没见到你了。这些年你都在哪啊?” “为你守卫着北境啊。我的殿下,临冬城听你差遣。” 第十三章 为小姐姐怼大姐姐 布兰看着两个人在那看似真情流露的叙旧,心里不免有些可笑。他敢肯定,自己的父亲的感情有八九分是真的,可这个看似豪爽粗鲁的胖子国王嘛,就不一定了。原著中谷地琼恩艾琳公爵是为了义子奈德史塔克起兵反抗疯王,理由是疯王烧死了奈德的父亲和哥哥,并给琼恩艾林写信,要奈德史塔克的脑袋。 当时的奈德史塔克并不是史塔克家族长子,没有继承权,所以他要么去加入守夜人,要么自谋出路从侍从骑士干起,他选择了在谷地跟随琼恩艾林。并被琼恩艾林收为义子。 当疯王给琼恩·艾琳写信后,艾林公爵为了义子,联合北境的史塔克家族,河间地的徒利家族,暴风地的拜拉席恩家族,四大家族起兵反抗疯王。那么问题来了,这四个家族,艾林公爵是奈德的义父,徒利家族是奈德的姻亲(凯瑟琳史塔克夫人出嫁前叫凯瑟琳徒利,原本是奈德哥哥的未婚妻)。 而劳勃反抗反抗疯王的理由呢,是雷加王子掳走了他的未婚妻,莉安娜史塔克,好么,都和史塔克家族有关,那为什么是你劳勃当上了国王呢?原著书中给出的原因是因为劳勃的血统最接近王室,他的祖母,曾经是塔格利安王朝的公主。 其实当年疯王伊里斯二世可以说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塔格利安家族又没有了龙,疯王又喜怒无常,各大家族早有反义。 了解过现代医学的都知道,近亲结婚风险很大,后代很大程度上都会有遗传病,也就是因为父母双方的劣质患病基因相同,而呈现显性基因表现出来,人的基因是个很神奇的东西,两端相同的表达基因段,基因会择优录取,优秀的基因会成显性,劣质的基因会成为隐形,也就是很多人常说的孩子继承了父母的优点。这样人类如果慢慢正常发展,一定是会基因慢慢优秀的,慢慢进化的。但直到布兰生活的现代,人类的基因还没有完美。近亲结婚,而某一表达段都为相同的劣质基因,劣质基因没得选择,只能成显性表达出来。坦格利安家族为了维持自身的耐热基因,以便能驯养巨龙,往往都是近亲结婚。而伊里斯二世就是个因为近亲结婚而产生的遗传精神病患者。 当然,近亲结婚也不是没有好处的,高风险意味着高回报,如果父母双方都基因足够优秀,也能诞生高质量后代,历史上有很多名人都是近亲结婚出生的。比如,爱因斯坦。 扯远了,因为疯王伊里斯二世是个精神病,他当国王太危险,而且在巨龙也没有了,各大家族当然要起兵叛乱啦,而且都是借着耿直的史塔克家族的遭遇为借口,可为什么最后是拜拉席恩当上了国王,诚然,奈德和劳勃关系很好,都是琼恩艾林公爵的养子,可是还是奈德更名正言顺吧。这次起兵不是为他史塔克家族讨公道么?最后劳勃成了国王,琼恩艾林成了首相。奈德则回了北境,布兰就呵呵了,现在还有脸问九年了,你去哪了?布兰并不知道自己父亲与劳勃之间是否有书信往来,估计是没有的,而对一个真正的好友,九年没联系,没见面,绝对是不正常的。这次能用着奈德了,才千里迢迢的过来。 如果这个国王勤勉于政事太忙,那没什么好说的,可奈德到君临后,看到的劳勃可绝不是这样一位君主,喝酒,打猎,举办各种比武比赛作乐,甚至和特殊职业女孩子做水分交换,就是不干正事儿。 可按道理这种沉迷于酒色统治者应该没什么威慑力的,可无论是后来号称毒后的瑟曦,还是君临的各种野心家,没有人敢在他面前搞小动作,要等到他死后,各方牛鬼蛇神才骚动起来。这可不是一个昏庸的国王能做到的,如果说仅仅是因为皇室的大义和正统的名义,显然是不可能的,国王劳勃,必然有着过人的权谋之术。 “带我去地窖,奈德,我想对先人表达我的敬意。”劳勃依次见过史塔克家族的几个孩子后,对奈德说道。 “我们已经整整赶了一个月的路了,我想死人应该可以等等。” 王后瑟曦不愿意了,她现在舟车劳顿,根本就不想去史塔克家族阴森的墓窖里,去祭拜什么先人,她只想洗个热水澡,好好休息一下。 劳勃没有理她,而是示意奈德跟上,奈德看王后了一眼,随即跟上。 布兰眯起了眼睛,看向了这个胖子国王的背影,好厉害的心机啊,三言两语之间,打消了朋友之间近10年不见的隔阂,然后提出去墓窖,明知道王后不会去的,毕竟王后不会想看自己的丈夫,在死了的前未婚妻墓前的样子。这样即支开了王后,给自己一个和奈德史塔克独处的空间,可以劝说奈德当他的首相,又充分的挑拨了原本就不对付的兰尼斯特和史塔克家族。 “看,那是詹姆兰尼斯特,王后的双胞胎弟弟” 艾莉亚拉着布兰的手兴奋的说道 “怎么没看见小恶魔呢?小恶魔在哪?”艾莉亚天性喜欢热闹,这个时候显得特别兴奋 “你能不能闭嘴。”旁边的姗莎似乎被扰的心烦意乱。 “不能。”?布兰替艾莉亚冷冷的回答道。 “叨扰亲爱的姐姐您看白马王子了,还真是对不起您了,mdy。” 如非必要,布兰还真不想理这个脑残大姐,但他和艾莉亚又没和她说话。碍着她什么事了,七国的法律没有一条是不许说话的,看那边,众多平民还在那边赞叹着国王车队的豪华,也没有人让他们闭嘴。 “别以为国王称赞了一句你漂亮,你就飘飘然了,你知道这世界上大多数不知自爱的漂亮的女孩儿都在干什么事儿么?” 布兰说完,也不等姗莎回答,拉着艾莉亚走了。 “哎?布兰,漂亮的女孩儿能干什么事儿啊?是绣花么?我绣得不好,我是不是不能便漂亮了?”艾莉亚像个没心没肺的好奇宝宝。 “小孩子不要问那么多,走吧,我带你先回房间,晚宴的时候一定能看见小恶魔大人” 留下姗莎一个人在那被气得浑身发抖,和艾莉亚不同,已经13岁的她,自然已经知晓了男女之事,自然明白布兰是在骂她。她想哭,想找自己的母亲告状,想让父亲狠狠的责罚布兰,但想想刚刚她的行为,姗莎又心虚了,如果他被责罚了,会不会说出我的表现,姗莎想想自己刚刚的样子,也不免有些尴尬脸红。啊,王子实在是太英俊了,比哥哥还要英俊,姗莎心里又想起了乔弗里王子刚刚策马挺立时那邪魅的一笑。 史塔克家族的墓地修建在地下,每个史塔克家族的人都长眠于此,这种习俗很奇怪,具体原因不得而知,布兰推测大概是和异鬼有关,也许是因为异鬼有着复活尸体的能力,史塔克家族的人为了不让自己和自己死去的亲人刀剑相见,只好把人埋葬在墓窖中。这样异鬼即使复活了亲人的尸体,尸体也会在地窖里面无法跑出来。 “跟我说说琼恩艾琳吧,他是怎么死的?” 奈德始终对他养父的突然去世心存疑虑。 “天晓得,只觉得上一秒他还好好的,然后,高热或者其他什么的就夺走了他的性命,唉,我敬爱那个老头。” “嗯,我也是。” 劳勃看了一眼有点伤心的奈德,“你倒是让他省心了,可我就不同了,还记得我十六岁那时候的事情么?” “哈,当然记得。” “我脑子里除了敲碎人脑壳和上女孩儿之外,就没装一点其他事儿,是他教会了我是非对错。” “是啊。”奈德看向劳勃的眼神有些别样的意味。 “喂喂喂,你那什么眼神儿啊,我不听又不是他的错。” 劳勃大窘,这些年他的名声都传到临冬城了么。 “我需要你,奈德。”见气氛缓和的差不多了,劳勃回身,对奈德正色说道。“来君临城帮助我吧,而不是在这个破地方像个废物一样的呆着。” 劳勃语气严肃起来。 “艾德·史塔克公爵,我将任命你为国王首相。” “我恐怕不能胜任这份荣耀。我的殿下。”奈德半身下跪,低头,一切都符合国王礼仪,刚刚还是多年不见的好友,现在又是君臣。 “哈哈,我可没有期望你胜任不胜任,这也不是什么荣耀,我只是想让你在我吃吃喝喝玩女人的时候帮我治理国家,而我,有一天能死在一个婊子的肚皮上,就是我最大的愿望了,踏马的,赶紧起来吧,咱们之间不讲这个。”劳勃拍了拍奈德的肩膀。 “既然你帮我赢得了那张王座,你就得帮我保住它。我们本来应该一起统治这个国家的,如果你妹妹活着,我们就是血脉至亲了,不过嘛,现在也不迟,我有儿子,你也有你女儿,我们能做上一对亲家。” ?说罢,劳勃没有给奈德拒绝的时间,继续向前走去。 奈德无奈的摇了摇头,跟了上去。 “你有必要把她葬在这里么?” 劳勃面前是一个容貌美丽的女子雕像,每个史塔克家族的墓碑,都是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雕像。 因为史塔克家族人有起名困难症,同样的名字,说不定隔上几代,又会用一次,这么长长的地窖,如果拜错祖先,那就很尴尬了。 所以他们选择了给每一个过世的史塔克家族成员雕刻一个石像,放在墓棺旁,一般来讲,是不会弄混的,当然,一家子人难免有长得像的,而雕刻受雕刻家手艺限制,不会那么的完美,雕刻会比较抽象,所以很多贵族家庭已经不用石像了,改为用在墓碑上刻上生卒年月来区别是哪个祖先,或者有讲究一点的,会刻上生平大事,墓志铭之类的。但史塔克家族嘛,还是传统的家族,他们所遵循的方式,依然是守旧的老方法。 但尽管石像已经比本人逊色好多了,劳勃还能一眼认出来,这个是他曾今的未婚妻,被誉为冬雪玫瑰的莱安娜·史塔克,这个曾今公认的,七国最美的女子。 “她应该埋葬在山边,白云作伴,鲜花和绿树环绕着她。” 看着莱安娜那美丽的侧脸,劳勃有些痴痴的说着。 不得不承认,尽管传说当年莱安娜·史塔克对她的婚约不太满意,可劳勃却对莱安娜痴迷不已。后来他虽然娶到了同样以美丽而著称的现任皇后,却依然忘不了这个最初的未婚妻。 “他是我妹妹,是个史塔克,这里就是她的归宿。” 奈德看着伤心至极的劳勃,也不知该说什么好。这个情伤,也许就是这么多年劳勃纵情声色的原因吧。 “曾经,我才是他的归宿。”劳勃突然变得咬牙切齿起来。“在我的梦里,我每晚都要杀死他一次。” 奈德知道他说的是谁,那个已婚,却仍然拐走妹妹的雷加王子,说实在的,奈德对于雷加的行为也颇为不赞同,但.......奈德在心里长叹了一口气。“都结束了,陛下,你已经杀死他了。坦格利安家族灭亡了。” “不,还没全部死绝。” 劳勃咬牙切齿道。 第十四章 龙女相亲 ?狭海对面,潘托斯大陆,银白色头发的丹妮莉丝正出神的望着大海,幻想着她出生却从来没有见过的龙石岛,幻想着他哥哥经常挂在嘴边的君临,他们的家,红堡。 ?恍然间,她忽然听见了有人叫她的名字, “啊,这不是要当新娘子的小公主么。”一个和她有着同样发色的青年男子站到了他的面前。双手捧着一件衣服。 “看,这是伊利里欧总督送你的新婚礼物,摸摸看这料子,多光滑啊。” 丹妮莉丝摸着她哥哥手里的衣物,这是件银灰色的丝绸衣物。颜色和她的发色十分搭配。从遥远的东方运来,丝绸衣物,每一克都价比黄金。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薄了,也太透了。 据说在东方,技术高超的织工,可以织出更薄的丝绸织品,有些商人即使穿五层的丝绸衣服,仍然可以看见胸口的黑痣。这件衣物虽然没那么夸张,但也很透明了,丹妮莉丝虽然没说话,但她打心眼里不想穿的像一个娼\妓一样。 “你怎么还这样含胸驼背呢?” 也许是看出了丹妮莉丝并不想穿,韦赛里斯把衣服递给了侍女,轻轻的,但毫不犹豫的把妹妹的裙子,给扒\了下来。露出了丹妮莉丝娇俏的身体。 “嗯,让他们看看,你有一副真正女人的身体了。” 韦赛里斯慢慢摸着妹妹的身体,捏着不可描述部分的头,狠狠的掐着,语气异常温柔。 “我希望你今天展现出你最美的一面,你能为我做到么?” 不等丹妮莉丝回答,韦赛里斯又道。 “你不想唤醒我身体内沉睡的巨龙的,对么?” “嗯,对。”感受着胸口的疼痛。丹妮莉丝怯生生的答到,她哥哥经常自比自己为巨龙,称自己发怒为唤醒体内的巨龙。丹妮莉丝知道哥哥的暴虐无常的性格,无法反抗的她只好屈服。 用“语言”说服了妹妹的韦赛里斯转身离开了房间,他可没心情再哄这小女孩,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而当他要离开房间的时候,得意的他抑制不住心中的喜悦。向妹妹大声宣布着。 “当历史学家记录我的传奇一生开始的时候,他们会说,历史的车轮,从今天开始转动。” 丹妮莉丝慢慢走进了满是滚烫开水的浴池,并不理会一边侍女提醒她水还太热。她喜欢这种热度,这种仿佛火焰般的热度似乎能清洗一起肮脏与不洁,她有时候就在想,这会不会就是哥哥常挂在嘴边的真龙血脉。因为只有真龙血脉的坦格利安家族之人才会不惧龙焰的热度。才能驯服巨龙。但她不敢,她怕知道后的哥哥会心怀妒忌,想办法折磨她。殴打她。 潘托斯总督府门外,韦赛里斯和伊利里欧总督已经等了快一个小时了,丹妮莉丝也梳洗打扮完毕,站在他们身后不远处。 “他们现在到哪了?” 韦赛里斯继承了父亲疯王的暴虐,脾气和耐性本来就不怎么好,更何况他自恃甚高,让他等一个野人等了这么久,实在超出他的忍耐极限了。 “多斯拉克人可并非以守时闻名”。伊利里欧总督倒是很淡定,他年轻时候是个佣兵,性子急躁的佣兵,是活不到他这个年纪,更何况他以一己之力奋斗到这个万人之下的总督位置,耐心,是他们这种人最不缺的东西。 ?多斯拉克人是游牧民族,并不是没有开化的野人,所以他们的头领一般都有着农民式的狡猾,他们约见别人经常迟到,如果见面人大怒,和他们起了冲突,那么他们就有借口洗劫城市,如果见面人选择了忍气吞声,在商谈的事件上,也会弱了气势,无论怎样,多斯拉克人都稳赚不愧,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多斯拉克人迟到的习惯,毕竟大人物,总要最后出场。 正思考间,远处传来了马蹄声,四骑多斯拉克人就这么骑着马,大摇大摆的急驰过来,卓戈卡奥(多斯拉克部落首领)和三名他的血盟卫。 伊利里欧立刻脸上堆满了笑容,张开了双手,大声用多斯拉克语向卓戈卡奥打起招呼来,那热情劲儿,仿佛是看到了亲爹。 接着,又换成了通用语。“请允许我给您介绍我的两位尊贵的客人,来自坦格利安家族的韦赛里斯三世,统领安达尔人和先民的真王,和他的妹妹,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看见他那长长的头发了么?” 韦赛里斯此刻苍白的脸庞上带着病态的潮红,在妹妹耳边低语着。 “每当多斯拉克人在决斗单挑中落败,他们割掉自己的头发,让所有人都能看见。卓戈卡奥,从来,没输过” “虽然他是野人,但也是这世界上最能杀人的野人,而你,将成为他的皇后。” “上前来吧,我的小公主。”?伊利里欧总督向丹妮莉丝招手。 丹妮莉丝慢慢走上前,感觉自己就像一块被摆在货架上的猪肉。任由人肆无忌惮的打量。薄纱般的衣物透出的突点更让她感觉到一阵阵的羞耻。 许是感受到了丹妮莉丝的不自在,卓戈卡奥并没有多打量丹妮莉丝的身体,十分绅士的,只是目光稍稍在丹妮莉丝脸上停留片刻,便掉转马头,打马回返了。 “哎,他要去哪?”韦赛里斯气急败坏的跑了过来。 “仪式结束了,我的殿下” “可他还什么都没说呢,他看上她了吗?” “相信我殿下,如果他没看上他,我们会知道的。” 伊利里欧总督隐瞒了多斯拉克人一个重要的习俗,如果他们不喜欢仪式上遇见的女人,通常会一刀砍掉见面仪式上女子的脑袋,不得不说,和多斯拉克人相亲,是很危险的事情。 “过不了多久,您就可以渡过狭海,夺回您的王位了。”伊利里欧边往回走边恭维着韦赛里斯。 “人们偷偷举杯祝酒,祝您龙体安康,他们渴望真王归来。” “他们什么时候成婚?” “很快的,多斯拉克人从不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 “传言是真的么?听说多斯拉克人连马都搞?” “这个........我没问过卓戈卡奥。”伊利里欧真心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他也不敢问别人啊。 “我劝您也不要当面问。” “你把我当傻子么?”韦赛里斯大怒。 伊利里欧心说你本来就是傻子啊。 “我把你当作我的国王啊,正所谓王者不懂小人物的忌讳,我是怕您没有在意细节,激怒卓戈无所谓,但您现在还需要他啊,如果我的言语冒犯了您,您别在意。” “切。”韦赛里斯轻蔑的一笑。 “我当然知道怎么和卡奥这种人物打交道,我给他女人,他给我军队。” “可我不想成为他的女人啊。”落在后面的丹妮莉丝鼓起勇气弱弱的反抗道。“我只想回家。” “我也想回家啊,我的妹妹。”韦赛里斯脸色阴沉起来,面露暴虐的笑容。“但我们的家已经被那些该死的背叛者夺走了啊。” 韦赛里斯边笑边走到丹妮莉丝身边, “告诉我,妹妹,我们怎么回家?” 不等丹妮莉丝回答,韦赛里斯给出了他的答案。 “我们要带一只军队回家,带着卓戈卡奥的军队回家,把那些背叛者都杀光,我才不管那些多斯拉克人怎么弄你呢,如果有需要,哪怕他们整个部落,四万男人和四万匹马一起弄你,我也会开心的看着,帮他们扶着你的腰。你明白么?”说完,韦赛里斯亲了一下丹妮莉丝的额头。 “今晚不要给我妹妹送饭了,要当新娘了,她要保持身材。直到结婚前,她就饿着吧。” 韦赛里斯对伊利里欧说道。 第十五章 终于看见小恶魔童靴了 ?? 临冬城,傍晚,日落时分。国王晚宴正式开始了,布兰对晚宴丝毫没有兴趣,乱糟糟的音乐,大块的烤肉和喝不完的啤酒,还有些胖胖的厨娘。布兰觉得他再呆一会,就要辣眼睛了。完全不是那种西方高端的冷餐会或者酒会的样子,简直就和小城市办的啤酒节似的,还是成人版的。喂喂喂,那边那个胖子国王,你也太重口了吧?这么胖的厨娘你也下的去口?你在玩洗面奶么? 布兰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拉着要找小恶魔提里昂的艾莉亚,偷偷的跑了出去,反正他和艾莉亚两个小孩子,没人会注意他们缺席。 “嘿,我们去哪?” 艾莉亚问。 “跟着来你就知道了。” 不多时,布兰就找到了,在练武场砍木人练剑的琼恩,嗯,他是来给琼恩送温暖来的。 “嘿,琼恩哥,怎么还在练剑啊?” 布兰大声问道。好像是才发现他一样。 和原著一样,雪诺囧哥没有参加晚宴,囧哥对班扬叔叔说,史塔克夫人觉得如果让一个私生子出现在宴会中,对皇室是一个侮辱。 这让琼恩很是愤怒,如果是个心思阴沉的人,现在说不定应该憋着什么坏来报复一下。布兰敢打赌,如果是另外一个雪诺(这里指得是小剥皮,波顿家族的私生子,割掉席恩丁丁那个人),肯定会计划着什么上位的阴谋,可他的琼恩老哥,却只是在练武场练剑来发泄自己的怒气, 简直就像个小孩子耍脾气一样,布兰感叹道,浑然忘了自己也是个小孩子。 布兰以前就觉得奇怪,他的母亲史塔克夫人尽管经常做蠢事,智商不高,但并不像是童话故事里那种恶毒的后母,琼恩对她也没有什么威胁,不至于做得那么过分,去羞辱一个私生子吧。这一世布兰暗中用渡鸦观察,发现不让琼恩参加晚宴竟然是父亲的意思,这让布兰不由得真相了。 也许父亲不希望国王看见琼恩,也许琼恩模样太像他亲生父亲了,虽然没有银白色长发,但如果对塔格利安恨之入骨的国王发现琼恩长得像雷加,也是一件麻烦事。迎接国王的时候避免不了,如果不让琼恩在场会让其他人怀疑的,晚宴这种近距离的私下场合,布兰估计父亲是让琼恩能避免就尽量避免的。 “你们怎么跑出来了?” 尽管对史塔克夫人有着诸多不满,雪诺对弟弟妹妹们还是很好的,并没有把怨气发泄在姐弟二人身上。 “艾莉亚想要看看传说中的提利昂大人,我听威尔说他还在妓院鬼混,就跑出来在这儿等着喽,喏,你练剑应该还没吃饭吧,这个给你,本来打算一会儿晚上饿吃的。” 说着,布兰从怀里把一只金黄的烤兔子递给了琼恩。这是布兰从厨房偷的,嘈杂的环境让布兰没吃多少东西,至于给了雪诺后布兰吃什么。嘿嘿,布兰表示,他怎么会只偷一只呢? 琼恩接过,心里泛起了一阵感动,这个时候这个弟弟妹妹还想着他,让他有一种被关心的幸福感,他狠狠的咬了一口兔子腿,满嘴的油花,“好吃,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兔子。” 布兰斜着眼睛看了自己实际意义上的表哥一眼,喂喂喂,没有我家赵小花的甜音,就别给我装碧瑶好么?我不是张小凡的说。 “哈哈,好香啊,晚宴已经开始了么?”不远处,一个精瘦的中年汉子翻身下马。 “班扬叔叔。”艾莉亚像一道闪电一样串了出去,搂住了那汉子的腰。 布兰和琼恩也随即上前,给了中年汉子一个热情的拥抱 “骑马赶了一天的路,不想让你们独自面对兰尼斯特那帮瓜怂,哎?你们怎么没有去参加宴会?” 琼恩雪诺闻言一滞,如果只有他和叔叔两个人,自然可以像小孩子发脾气一样把心中抱怨史塔克夫人的话说出来,但现在当着着更小的两个弟弟妹妹面前,他怎么还好意思把抱怨他们妈妈的话说出口,更何况刚刚布兰刚刚还给他带了吃的东西。 班杨史塔克尽管是一个耿直的史塔克,但多年的阅历亦让他多少看出了些许端倪,更何况不是第一次了,他拍了拍琼恩雪诺的肩膀。鼓励他道。 “别灰心,在我们守夜人那里总会有你的位置,在哪里可没有什么身份贵贱之分。” “那你走的时候就把我带走吧,如果你开口,父亲会同意的。” 班杨摇了摇头,“别急,长城就在那里,你先仔细考虑考虑,你根本不了解你会失去什么?”最起码留下一儿半女什么的啊。 “我不在乎。”琼恩雪诺激动的说道 “你会在乎的,等到你真的懂得的时候。” 班杨看着这个哥哥的私生子,仿佛看到了多年以前的自己,热血,渴望荣誉。但多少年过去了,和自己同一批训练的游骑兵就只剩下自己等寥寥数人了,他们没有家庭,没有后代,很多人死在了长城外,甚至没有一个体面的葬礼,唉,如果当年不是那件事。他也不会加入守夜人啊。 “我该去里面了,帮你父亲招待下客人,他可没有我能喝。”守夜人清苦的生活,让班扬也颇为嗜酒,况且赶了一天路的他,也真心饿了。 班杨认真的看着琼恩,“这件事我们迟些再谈,你好好考虑清楚。” 唉,实在不行,就花钱帮他开开荤吧,小伙子尝过之后,就不会想去守夜人了。 “原来你们的叔叔是守夜人啊。”一个声音从城门阴影处响起。 “小恶.......”刚要脱口而出小恶魔三个字的艾莉亚突然感觉当面叫别人这个名字好像不太礼貌,连忙止住了口。 “没关系的,小姑娘,说出来呗,不就是小恶魔么?”来人声音中带着调侃与不在乎,充满了和善。 阴影里走出来的,正是艾丽亚念念不忘的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 琼恩把弟弟妹妹护在身后。 “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准备和你的家人吃吃喝喝呗。”不得不说,提利昂这种调侃式的贵族语气,本身是融洽气氛的,但却再次戳中了琼恩的痛点,布兰觉得自己有必要缓和一下气氛。 “我们早就期待您了,提利昂大人。”布兰上前行了一个贵族礼。原著里自己从高塔上摔下来,乔弗里在一边幸灾乐祸,冷嘲热讽。 是他,给了乔弗里两个耳光,是他,吩咐乔弗里去尽到一个贵族的礼节,去表达安慰同情。布兰觉得,自已有必要给予这样一个品德高尚的贵族礼节和尊重。 提利昂有些意外的回了一礼,他并没有期待在临冬城有多受欢迎,史塔克家族一直就对兰尼斯特家族看不顺眼。他也没有像其他兰尼斯特家族成员那样位高权重。没想到临冬城的小大人对他竟然如此礼遇。 “你是那个提利昂·兰尼斯特,王后的弟弟。”琼恩恍然大悟。 “嗯,这算是我最了不起的成就了吧。”提利昂并没有动气,随口答道。 “那你呢?是史塔克家族的私生子呗?” 各大贵族之间都有一定的相互了解,提利昂知道刚才要叫自己小恶魔的女孩儿是临冬城的次女艾丽亚史塔克,刚刚朝自己行礼的是临冬城的次子布兰登史塔克。 但各大贵族资料中并没有眼前这个卷发青年的信息,结合自己刚刚听到的话,这个青年只能是一个私生子。 琼恩并没有答话,黑着脸拉起布兰和艾丽亚,转身向别处走去。 “哦,我冒犯到你了吗?抱歉。但你确实是私生子吧?” “是的,没错,史塔克大人是我父亲。”琼恩深吸一口气,转身答到。 “但史塔克夫人却不是你的母亲,所以.....”提利昂双手一摊。“你成为了一个私生子。” “给你点建议吧,私生子,永远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因为别人会一直记得这些。把私生子的身份套在自己的身上,作为武装自己的盔甲,这样,它就永远不会伤害到你了。” “你又怎么知道当一个私生子是什么感觉?”琼恩不服气的吼道。 “相信我,所有的侏儒在父亲眼里都和私生子没什么两样。”提利昂随意喝了一口酒囊里的烈酒,落寞的转身离开。 布兰看着这一切,并没有插话,他知道,虽然因为自己和艾丽亚的到来,琼恩已经不像原著中那么生气了,但内心还是有心结的,让睿智的提利昂开导一下他,并不是什么坏事。 而这些开导的话不能出自他的口中,他只是个小孩子,不是人生导师,而且做出这样事情的,不是他的父亲就是他的母亲,他也实在不好说什么。 ----------------------------------------------------------------------------------------------------------------------- 翌日清晨,布兰在柔软大床上醒来的,吃着脆培根煎蛋和牛奶,听着一大早就闯进他卧室的艾丽亚兴致勃勃的讲述昨晚的事情。 昨晚他和琼恩艾丽亚分享完那只烤兔肉之后,他就回房间了,因为晚上他还有正事要办,喜欢热闹的艾丽亚则又回到热闹的宴会中。 “你知道么?珊莎穿着自己那件自己缝制的宝贝裙子,去给皇后请安,结果皇后问她有没有初潮,你该看看大姐那张脸,红的像鲁温学士养的猴子。” 艾丽亚幸灾乐祸的说道,她喜欢看大姐出丑,从小到大,大姐都高傲的像一只白天鹅,现在终于被另一只比她还华丽的天鹅压下去了。 “她都那么惨了,你还用土豆泥丢她?”布兰边吃着东西,边斜眼看着艾丽亚。 “额,你怎么知道的?” 布兰当然不会告诉她,他是用渡鸦看到的,昨天的大戏布兰可是一场都没有丢的。 “我也是和她闹着玩嘛。”艾丽亚不好意思的说道。 “我知道,你是看不惯她花痴的和那个狗屁王子眉目传情。” 布兰摸着艾丽亚的头说道,“但如果我们父母同意了,她以后就是那个王子的妻子,以后的皇后了。你应该在外人面前给她留点面子。她是家族的一员,你也是,明白么?” 布兰觉得自己总鄙视珊莎给艾丽亚也带歪了,这不是好现象,虽然鄙视,但也是伐木累的一员,不能在外人面前不和。不能让外人寻到机会去策反自己家族成员来对付自己,原著中就是艾丽亚和珊莎不和,让皇后抓住机会,让珊莎做伪证。一家人不管多不和,在一致对外的大是大非面前,要保持一致。 “好的,我明白了。”艾丽亚挨训有些垂头丧气,不过她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没有不服气,老老实实的承认了错误。 “这才是好孩子,来,给你一块巧克力威化。”布兰随随便便用一块俄罗斯威化就哄好了刚刚还垂头丧气的小姑凉。对于这种事,布兰简直不要太熟练。 第十六章 偷龙蛋 吃完早饭,布兰就去了他已经准备好的秘密基地,好吧,说秘密基地有些夸张,是他让阿多挖的一个秘密地窖,不是很大,但是用了钢筋混凝土(系统出品)结构建造,入口处用了三层钢铁防盗门,这是他用于做易行的地方,为了防止被打扰,或者像是其他小说主人公那样被偷袭,他做了万全的准备。 今天,他要进行一次超长距离的易行,去潘托斯大陆,不是去看多斯拉克人的婚礼,他还没那么重口,原著里光是半生不熟的马心就够倒他胃口了,为的是偷龙蛋,如果可以,还可以看看龙女和马王....... 咳咳,总之,为了今天,很早就在艰难屯港口放了一支快艇--飞翔的河南人,昨天就把威尔派出去,让他开快艇去潘托斯大陆,混进多斯拉克人的婚礼待命。他就是想试试,易行能力有没有距离限制,如果可以易行,他就自己动手去偷,如果不可以,他以后会找机会偷,反正离龙蛋孵化还有时间。 但他不敢让威尔去偷,把这件事完全寄托在威尔的忠诚上,毕竟那是价值连城的龙蛋,当然,现在还没有知道龙蛋的真正价值,只当这是个化石,但仅仅是化石,也是价值连城的。不然韦赛里斯在愤怒的时候,不会想去抢龙蛋去卖掉。他可不愿意用这个东西来考验属下是否忠诚,无论怎么样,他现在是个没有人格魅力的小孩子,并没有虎躯一震,小弟纳头便拜,从此忠诚不渝的情节。 如果可以,他还是要亲自拿到手的,布兰把地窖锁好,躺倒席梦思床垫的床上,双眼一翻,进入易行者模式,系统,连接威尔。 布兰之所以觉得可以远距离易行,就是因为这个系统,他发现只要是近距离接触过的易行生物,都会在他易行后出现在他的选择界面。此时他的界面共有三个选项,渡鸦,阿多,威尔。布兰舒了一口气,还好,威尔的选项总算没有消失。 眼前一黑,这次时间比较长,大约过了10秒钟,布兰睁开眼,眼前是一片喧嚣的多斯拉克婚礼,他旁边的两个多斯拉克人正在疯狂的舞蹈,女人上身身无寸缕,蓝色的颜料画着各种图案,有点像古英国的凯尔特人那样,男人扎着辫子,亚麻布短衣,两人疯狂的模仿着啪的动作。 没错,就是模仿,布兰刚开始看剧的时候还以为真那啥了呢,结果进度条回放又看了一遍,发现连裤子都没脱,才了解到,也许这就是人家一种特殊的舞蹈,要说诱惑,炫雅随便跳一支都完爆这个舞蹈好么?不对,现在新19禁女王是朴敏孝了。 心里一边想着有的没的,一边把自己准备好的礼物拿了出来,是啊,礼物,布兰来自文明之邦的华夏,参加婚礼怎么能没有随份子呢。这年代不流行礼金,那就送武器吧,布兰准备的,是一把尼泊尔军刀,大名鼎鼎的狗腿刀,尽管反曲的造型显得很别扭,但重心设计的无论劈砍还是直刺都很方便,这个在系统商城的纪念品区有售。布兰特意让临冬城的铁匠开刃之后,让威尔装在木盒里带上。 多斯拉克婚礼上,客人轮番端着礼物去新人面前献礼,不论贵贱,只要是礼物多斯拉克人都欢迎,布兰刚刚就看到了一个人端着一箱子蛇送了上去,看新郎官也没有什么不满意的表情,于是也布兰端着盒子,依葫芦画瓢的走了上去,鞠了一躬,准备退下,潜伏起来,找个机会偷一个龙蛋。 “乙地挖咔,卡度一夕,哇大里。” 布兰一愣,他知道马王卓戈卡奥会通用语,但从来不说,可能和大多数学外语的人一样,说的不好,为了部落首领的威严,就不说,或许他遵循传统,不屑说通用语。或许以他的骄傲,不屑于迎合别人去说外语。不管怎么样,布兰有心理准备,因为他听不懂。 不过让他愣神的是,他竟然听得懂,因为,这个特娘的系统竟然带翻译功能,既然听得懂了,就不能假装听不懂来糊弄人了。否则被人发现了,就再也低调不起来了。卓戈卡奥说的是,“年轻人,这个刀很漂亮,很好,用起来怎么样?” 于是布兰老老实实的回答,“这是来自遥远的亚夏的一个勇敢民族的战刀,同时兼顾了劈砍和直刺,用起来很不错,也很锋利。” 卓戈一挥手,旁边的血盟卫立即帮他上前拿到了手里,卓戈挥了挥刀,眼睛不由的一亮,他是识货的人。刀握在手中,劈砍的时候让他感觉非常舒服,这是特殊的重心设计所致,有了这把刀,他的实力会更上一层。 “年轻人,你的礼物我很满意,你可以向卡奥提一个愿望,卡奥会满足你的。” 布兰一愣,还有这种操作?不过布兰也没有狮子大开口的意思,提任何愿望你都会满足?别逗了,你许给了丹妮莉丝哥哥一顶王冠,结果最后你把烧熔的黄金倒在了他的头上。 “尊贵的卓戈卡奥,我没有什么宏伟的愿望,只求能在您今天新婚礼物中任选一件东西,希望带着您运气的物品能给我带来好运。让我的后代也能像多斯拉克人一样勇猛。” “哇卡萨,熙里勾萨利。(好的,你的愿望会实现的。)” 卓戈卡奥发出一声怪异的大叫,然后哈哈大笑,这个马屁拍的很舒服,多斯拉克人很吃这一套,如果布兰提出的愿望是让多斯拉克人帮他占领一座城做城主,或者要一队多斯拉克战士做护卫,卓戈估计也会给,但布兰接下来的结局恐怕不会很美妙。 接着卓戈吩咐了一声,就有专人带着布兰入席就坐了,告诉布兰,他可以在参加完宴会之后,选一件礼物离开。 布兰就在那里静静的喝着马奶酒,没吃肉,那肉上全是嗡嗡的苍蝇,布兰下不去口,就算这具身体是威尔的,布兰依然下不去口,没办法,心脏(东北土话,意思不是内心肮脏,意思是心里觉得什么东西都脏,也就类似于有洁癖的意思吧) 婚礼那边主席上,布兰看见乔拉·莫尔蒙上前去献礼了,说实话,布兰顶瞧不起这个二五仔,他人品就有问题,长得那么老了,还想勾引丹妮莉丝,也不看看你的年纪,都能做咱丹妮莉丝的父亲了好么?原著里是为什么跑到这个大陆呢?是因为缺钱,抓了偷猎者卖奴隶,为什么呢?因为他养不起自己的妻子,结果倒好了,他跑了,妻子不知道怎么样了,而他爹熊老,也就是琼恩加入守夜人部队的司令,替他扛了罪。不然你以为熊老怎么会放弃伯爵身份,去守夜人部队。留下莫尔蒙家族一堆孤儿寡母。 流亡在外的他,被八爪蜘蛛收为间谍,去监视丹妮莉丝,但年纪一大把的他依然不老实,用丹妮莉丝的角度说话就是:“我把你当下属,你特么竟然想上我。” 眼前的乔拉·莫尔蒙正在对丹妮莉丝展现自己老男人的魅力,给新娘的礼物都那么的文艺,是诗歌和历史传记,顺带狂拍他哥哥韦赛里斯的马屁,自夸侍奉了先王好多年,现在也想侍奉真王,说真的,如果布兰处在韦赛里斯的位置,如果谁过来拍他马屁的,布兰觉得这人不是傻子,就是别有目的,韦赛里斯也不想想,自己一无所有。来个人上来就说他是真王,上来就要效忠他,难道这些人都是傻子么?如果自己真正有一只效忠自己的军队,或者一个地盘,那有人来投靠你,想押一次宝,布兰觉得还算有理由,可他一无所有就要投靠的,明显只能是敌方探子吧? 伊利里欧总督是,这个乔拉莫尔蒙也是。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如果一个人上来就对你好,没有理由的好,只能说明他想从你那里得到什么东西。可韦赛里斯这志大才疏的蠢货,明显没想到这些,在那边笑的后槽牙都看见了。 莫尔蒙虽然极力卖弄自己,但也不能太过,鞠了一躬,就退到了一边,谁知道卓戈卡奥会不会觉得他是在勾引自己的新娘,从而拿着布兰送的刀砍了他。 伊利里欧总督见已经没有人上前了,站了起来,朝自己的奴隶招了招手,没错,重要礼物总是最后出场,这样才能印象深刻,何况他的礼物最贵。 “这是龙蛋,丹妮莉丝,来自亚夏的阴影之地,岁月把它变成了化石,但它依然美丽。” 听着这胖子用吟诗的腔调介绍这龙蛋,布兰一个标点符号也不信。骗鬼呢,在亚夏阴影之地,布兰推测说的应该是亚洲,前世每个人都知道,亚洲欧洲是连着的,可以陆地到达,而这个冰与火之歌的世界,潘托斯大陆和维斯特洛大陆,不过只是英国地图上两个岛的变形罢了,没错,打开谷歌世界地图,找到英国,把爱尔兰岛逆时针旋转180度,就是冰与火之歌大陆的地图全貌了,而在英格兰历史上,盎格鲁·撒克逊人,真的把英国分裂成了七个国家。 说龙蛋来自亚夏,不说路途这么远,这龙蛋就偏偏这么巧让你得到了,然后又这么巧的给了可以驯养巨龙的塔格利安家族的人。 布兰觉得其实欧洲人比较喜欢吹牛,什么好东西,都喜欢说是来自亚洲,为什么呢?因为亚洲生产力水平更高,当欧洲人还用发酵的尿液洗头,猪粪盖房子的时候,(没夸张,真的),亚洲的中心,已经有了华服之美的华夏文明。君不见在中国都没人喝的砖茶和不怎么高档的瓷器,在英国有多受欢迎,搞的英国为了贸易逆差,都开始咳咳,不说了。大家记得勿忘国耻就好。 这三个龙蛋应该是这个潘托斯总督的好友,八爪蜘蛛瓦里斯给他的,让他用来送给塔格利安家族的后裔。一来可以拍马屁,二来可以让这两个王族后裔回忆起先祖的荣耀,然后更尽心尽力的反攻【维斯特洛大陆】,制造混乱。可惜人算不如天算,这三个龙蛋,让一个无助的小女孩崛起成为了一方女皇。 布兰忍住现在抢下了就跑的冲动,喝着小酒,慢慢的等着婚礼结束。待卡奥卓戈拿出他送给新娘的新婚礼物----一匹小白马的时候,婚礼终于要接近尾声了。布兰见没人注意他了,叫来了血盟卫。提出要带走一枚龙蛋的要求,那血盟卫也没有废话,痛快的指着高台上那些礼物,让他自己去拿。多斯拉克人并不在意这些东西,武器和骏马是最贵重的东西,还有可以买到这两样东西的黄金,至于龙蛋,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块漂亮的大圆石头。 就这样有惊无险的,龙蛋就被布兰这么拿到手了,得手后的他不敢停留,骑上马就开始往港口他停放快艇的地方狂奔。在那里,阿多等在船上接应着他。 第十七章 搞定婚约 “呼.....”眼前一黑。 睁开眼睛的布兰大口喘着粗气,布兰在威尔那边刚到了船上,和阿多交代了几句,让两人尽快带龙蛋赶回临冬城,就退出了威尔的身体,不是他不想继续呆到护送龙蛋到临冬城,而是耳边传来系统急促的提示音,报告自己身体状态不良,布兰还以为自己的秘密基地出了什么问题,导致自己身体受损,就匆匆下线了去处理了。 如果自己本体出了问题,那即便有龙骑又有什么用?布兰以前看过一个港剧,叫东游记,讲的是八仙成仙之类的故事。铁拐李一个堂堂美男子,就因为出去神游之后,自己本体被烧了,结果无奈之下只能附身到一个刚刚死去的瘸腿叫花子身上,变成了铁拐李。老祖宗的经历告诉布兰,易形(神游)这件事,不可不谨慎啊。保护好本体更重要。 醒来之后的布兰感觉浑身大汗淋漓,整个人都不怎么好了,还没怎么发育的小肌肉酸痛酸痛的,精神也很萎靡,口干的很,那酸爽的感觉,像是跑了个5000米的长跑,还是没吃饭跑的。 “siri,检查下我的身体状态” “叮,宿主现在血糖量低,大量脱水,建议补充运动型功能饮料。” 布兰从系统商城里兑换了一大瓶佳得乐,咕嘟咕嘟的灌进来嘴里,感觉总算缓过来一点了,又兑换了两斤酱牛肉,为什么?早上吃的那点东西早消化干净了。喝水再怎么补充都没有肉实在。 “siri,我的身体为什么会这样?” “叮,分析认为远距离易形通讯,所消耗能量会比较大。” “你是说这易形能力就和前世通讯系统似的,距离越远,发射信号所需要的功率越大?” “叮,宿主可以这么理解。” “那你有什么解决办法没有。” “叮,并没有,通讯系统可以建信号塔,发射卫星,甚至民用版本我们还可以架设路由器,但魔幻系统的易形能力系统目前无解。请宿主自己想办法。” 路由器?布兰躺在基地床上,边吃酱牛肉边想,易形者能力是一种血脉相传的能力,是独属于先民血脉的一种能力,说白了,和x战警中变种人的x基因差不多,那么以前易形者多的时候,肯定也有远距离易形这样的事情,那以前那些易形者是怎么解决远距离消耗过大的呢? 布兰觉得自己心中已经有答案了,没错,是鱼梁木,也就是心树。就是树上刻着泣血人脸的那种树,绿先知可以进入心树,以此监控远方。由于心树可以存活数千年,绿先知就能感知一切心树所及区域的过去和现在。布兰觉得,绿先知就是易形者的终极进化形态,那么他自己作为易形者。也是可以的。 只可惜,除了北镜,维斯特洛大陆其他地方的鱼梁木,已经被砍伐殆尽了,也许是安达尔人入侵的时候,知道鱼梁木有监视作用,就顺便砍伐了的,由此可见,安达尔人和先民之间,并不只是因为信仰问题才砍伐鱼梁木的。他们从狭海对面而来,带着七神的信仰,征服了这片大陆,森林之子为了阻止他们,制造了异鬼..... 布兰虽然有所猜测,但还不能确定,明天应该找个时间去实验一把,现在休息的差不多了,也出来这么久了,应该回去了,今天还有个重要的事情没做呢。布兰在基地里洗了个快速热水澡,换掉了出汗的衣服,吹干头发,收拾的清清爽爽的往回走去。 ------------------------------------------------分割线----------------------------------------- “父亲。” 布兰发动易形用渡鸦找到了奈德,不出布兰的所料,他正在神木林心树旁,擦拭这他的寒冰巨剑。 “有什么事么?布兰。”史塔克公爵见到布兰来了,微笑应到。 “我有件事情想找您商量一下。” “什么事儿?” “国王是不是想要大姐嫁给乔弗里王子,并且让您做国王首相?” “哦?你听谁说的?”奈德脸上的笑容收敛了起来,这件事已经人尽皆知了么。 “呃,都在这么说,不知谁开始第一个说的。” “嗯,国王确实有这个意思,但我还没有答应他呢。” 布兰眉头一皱,“父亲,您能把整件事情和我说一遍么?我觉得这里面有一些我们不知道的阴谋。” “哦?为什么这么说。”难道布兰能看出来兰尼斯特家族的阴谋,奈德心想。在他心理,布兰那一日说服他不杀威尔的思维和逻辑,已经无愧于史塔克家族第一智者了。于是,他把他和劳勃在墓窖里面说的话,原原本本的给布兰说了一遍,并把昨晚收到的纸条上,凯瑟琳妹妹说兰尼斯特家族杀了首相,又要谋害国王的这件事也说了一遍。 “父亲,这件事有些奇怪,首先,国王和家人北上来请您做国王首相,这事情大家都猜到了,可以说并没有什么,可为什么我们家族和国王家族联姻这件事会传的这么快?” “你是说这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阴谋?” 布兰无语的看着自己的父亲,你真的就没有怀疑这是国王故意传出去的么?兰尼斯特家族巴不得这个联姻不成呢,没见瑟曦多嫌弃大姐么?当众问一个女孩儿来没来天葵,这种事情不是羞辱,难道还是示好么? “嗯,一定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阴谋。”布兰也只能顺着自己的父亲说,如果他头铁说这是国王的阴谋,奈德肯定不会相信,说真的,这国王不傻,艾琳首相死了之后,最有资格接任首相的,并不是窝在临冬城不动的父亲,而是这个国王的岳父,瑟曦皇后的父亲,在凯岩城的泰温·兰尼斯特。泰温公爵在疯王时期,就做了好多年的首相。能伺候好一个神经病,泰温公爵还是很有能力的。 还有劳勃的弟弟,蓝礼·拜拉席恩,尽管年轻,也是一位有能力有手段在权力场上搏杀的好手。这点在后来他得到南境大部分家族支持就可以略见一斑,如果不是他二哥斯坦尼斯用光之女巫的魔法害死了他,他是绝对有能力问鼎铁王座。 可劳勃却两个人都没选,反而是找了一个多年没见,不贪恋权势的临冬城史塔克,史塔克家族人头铁脾气硬是出了名的啊。但是耿直,但在尔虞我诈的权力的游戏上。肯定是输家啊,这点在史塔克公爵到了君临后也得到了证明。 劳勃不知道这些么?作为一个国王,他肯定心里有数啊,他不信任自己的岳父,不信任自己的弟弟,却信任史塔克,信任什么呢?因为史塔克公爵不会夺了他的位置,如果想夺的话,许多年以前,在王位没有尘埃落定的时候就夺了。 他需要一个没头脑的急先锋来为他冲锋陷阵,去敲打这些觊觎他位置的人,去得罪这些人,确保他能在当国王的时候吃喝玩乐,却不担心自己被赶下王座。 “父亲,这既然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阴谋,那我们就不能让他实现啊。”布兰来这,可不是为了找父亲揭穿劳勃的,还不是时候。 “那你的意思是,让我拒绝当首相。”奈德闻言眉头一皱,如果他不去君临当首相,那国王的安全谁来保证呢。 “不,国王千里迢迢来北境寻求您的帮助,作为一个好朋友,您不能拒绝,但既然乔弗里王子和大姐的婚姻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阴谋,那我们换一个人结婚就可以了。” “你是说……” “对,让珊莎大姐和托曼王子结婚就好了啊。国王并没有指定哪个人结婚,只不过说了一句,我有儿子,你也有女儿,我们会成为一家人,既然乔弗里王子和珊莎大姐的联姻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阴谋,我们不让他们实现就是。” 哈哈,花痴珊,感谢我吧,我让你远离了暴虐乔那个白痴,还给你找了个性格和善的小丈夫。 “可托曼王子是没有继承权的,可这样一来,以后珊莎就不是皇后了,最多只能做王妃。”布兰捂脸,父亲你的智商真是没救啦,我都说道这了,你就不能自己体会体会么。 “父亲,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国王死了,珊莎大姐当上了皇后,你又是国王首相,你的外孙是下一届国王,这有多招人妒嫉么?会招来多少敌人么?” 奈德悚然一惊。“你是说,这才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阴谋么?” 布兰点头,“嗯,应该就是这样了。” 史塔克公爵依然摇头,“可如果只是和托曼王子联姻,这个联姻的份量并不够,国王是想通过联姻来作为联系我们两家的纽带,这个联姻国王是不会同意的。” 艾玛呀,我的爹地啊,你总算说道我想听的了,这么多口水,总算没有白费。布兰暗笑。正了正颜色说道,“父亲,如果份量不够的话,我想我们可以用数量来弥补。” “嗯,这话怎么说?” “是这样的,父亲。”布兰大义凛然的说道,“既然一份联姻份量不够,我们可以策划两份啊,我和弥赛亚公主年龄相近,就有我为家族完成这个使命好了。” 奈德斜了布兰一眼,他虽然性情耿直,但也不是傻子,弥赛亚小公主可爱漂亮,一头软软的金发,对小男孩确实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而且性情也不错。他现在哪里还不知道布兰的小心思? 但布兰说的句句的确在理,他也没什么更好的解决主意,“好吧,我会找国王说这件事儿的。”奈德认同的点了点头。“这样一来,我们一家子除了你大哥,就都要搬去君临了。要尽早做准备才行。” “嗳?”布兰一脸懵逼,除了大哥之外都要去么?也对哈,原著里自己摔下了高塔,凯瑟琳夫人才临时决定照顾布兰而不去的。也把最小的瑞肯留下了,让奈德当了女孩儿们的萌萌奶爸。现在当然是全去了啊,没听说做首相还要夫妻两地分居的。再带回来一个私生子,猫姨老妈那小脾气能把自己父亲给生撕了。 “父亲,既然你说君临这么危机四伏,我们一家人都去,一定要带足护卫啊,艾莉亚和珊莎两个小女孩儿,瑞肯有那么小。” “嗯,这是一定的,我已经挑了一队好小伙子了。再挑一队人就是了。”奈德赞同的点了点头。北镜男儿一向信奉武力压倒一切。 “不够的,御前铁卫都是兰尼斯特家的人,如果要保护国王,必须暗中仍有一队人马。”布兰可是记得,因为处理首相事务,奈德把大部分他的手下都派出去维持治安,结果最后和詹姆打斗的时候,为数不多的几个手下迅速被杀,他本人也被一个御前铁卫长矛刺中了大腿。没有和詹姆公平一战,不过顺便说一句,詹姆这个人颇有骑士精神。没痛下杀手,反而教训了那个御前铁卫后,然后骑马扬长而去。大概在他心里,公平决斗中杀死对手,可以,如果倚多为胜,他反而觉得胜之不武。 至于那件事情的起因嘛,是因为凯瑟琳夫人作死,信了小指头贝里席,抓了小恶魔提里昂去他妹妹那里私自审判,所以猫姨一直是个坑队友的好手,这点毋庸置疑。让她在父亲身边,看着点她也好。 “那么布兰,你认为这一队暗中的人马,应该怎么安排呢?”奈德打断了布兰的遐想。 “父亲,我想这一队暗中的人马,数量不一定要太多,但一定要精锐,10人足矣,而且我希望,您让我去统领这十个人。” “你?”史塔克公爵看了一眼这个10岁的儿子,有点不信任,尽管这个儿子多智近乎妖。 “是的,父亲,我,我不会总是一个小孩子,而且,凌冬将至。”布兰用了家族族语来说服父亲,他知道,父亲就吃这一套。顿了顿,布兰有补充道,“而且,我手下还有威尔这个资深黑衣游骑兵的帮助,我想我可以。” “哈哈,好吧,既然你都想的这么周全了,那这一小队人就就给你了。”奈德才想起,那个守夜人军团的游骑兵还在布兰手下。嗯,游骑兵潜行能力出色。如果由威尔带队,奈德实在是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傍晚时分,史塔克公爵面见国王,接受了首相这个头衔,并提出了布兰版本的联姻方案。劳勃大喜,满口答应下来,劳勃也觉得,如果真让自己儿子娶了珊莎,自己现在这么胖,死的肯定比奈德要早,那奈德的女儿是皇后,孙子是下一任国王,大权在握的奈德如果生出什么不好的想法,加上北地雄厚的兵力,那就糟糕了,现在这联姻方案,正对他的胃口。他也见过布兰,确实是个眉清目秀的俊俏小伙子,配他女儿也还可以。反正两人还小,如果以后布兰没出息,再悔婚也不迟。 “哈哈,你既然答应了,那我们去打猎庆祝一下吧,晚上我们吃烤野猪。”国王建议到。 奈德表示心好累,你来这儿才三天,不是打猎就是喝酒,还有去临冬城妓院观光,整个临冬城的特殊业务工作者,都快被你和小恶魔承包了,好吧,你是国王你说了算。 ------------------------------------------------------------------------------- 临冬城,某处废弃高塔,布兰轻轻的爬到塔中段,扒开蔓藤,露出了引信,布兰已经用渡鸦观察好几天了,每天皇后和她弟弟都来这儿私会,他特意做了一个特大号的烟雾弹,用商城的二踢脚和辣椒粉白磷混合物,用牛皮纸包好,放在了两人鼓掌位置的头顶,留了一条长长的引线,嘿嘿,尝尝布兰版的辣椒末烟雾弹吧,希望你们衣服脱得别太多,如果某些脆弱皮肤接触了这个,可真的会被辣肿哦。布兰邪邪一笑,点燃了引信。 第十八章 慰问未来岳母大人 当天夜里,布兰睡的特别香,不单单是因为搞定了与金发软萝莉弥赛亚的婚约,白得了一个萝莉媳妇儿,还用辣椒粉二踢脚狠狠的教训了未来岳父岳母那对狗男女。报了前世之仇,嘿嘿,睡前布兰听鲁温学士说,皇后和侍卫长詹姆·兰尼斯特声称遇到不明刺客袭击,眼睛已经被辣的睁不开了。 吼吼,在某些不知名的隐私部位,会不会也肿起来呢。便宜岳父的香肠会不会……?还有香肠的配套工具会不会......?如果也被弄进去些,嗯,应该比清凉油还要酸爽吧?想想画面感就好强呢,但不能详细描写太可惜了,脑补就好,嘿嘿。布兰一整夜,就是这么笑眯眯的睡着的。 清早起床,布兰哼着小曲上茅房。今天是收获龙蛋的日子,昨晚威尔和阿多两人已经传来消息,今天就可以把龙蛋送到。不过在此之前,他要首先去探望一下遇刺受伤的的皇后,去表达一下自己对她遇刺的震惊与悲恸。以及他愿意随时听她的差遣。嘻嘻,如果不去,不和没礼貌的乔弗里一样了么? 那去探望病人需要什么呢?布兰认为最重要的东西有两样,一是一副沉重哀痛的表情,去探望个病人如果嬉皮笑脸的,那纯粹是找不自在了。这点好办,“siri,控制我面部微表情,让我表达出沉痛的心情外带对行刺者的痛恨,而且对皇后不幸遭遇的同情。记住,绝对不能表现出幸灾乐祸。” “好的,您看这样可以么?” 布兰拿起镜子一看,我去,这是怎样一张衰脸啊,跟死了亲娘似得。“不行,系统,表情太过了,再往回调调。嗯,没错,再往回调调,好,就这样,完美。” 布兰在镜子里用手指画了一个圈,金星版本的完美手势。表情是够了,下面还差看望病人的第二件东西,那就是礼物。礼物呢,可以是果篮,花篮之类的,但现在北境弄点水果不现实,花篮也是同样道理。那送点什么好呢?布兰陷入沉思。 嗳,有了,可以送一罐蜂蜜啊,蜂蜜有消炎消肿的功效,对探望这种眼睛肿的睁不开的病人正对效果,而且蜂蜜可以润滑紧致.....咳咳....皮肤,嗯,可以拿两罐,一罐给未来丈母娘,一罐给偷偷给未来的小短腿儿老婆。 布兰走在路上,心想自己是不是太坏了,把人弄得这么惨,还要假兮兮的去探望,随即摇摇头,不存在的,我这是在表达贵族的礼节,原著里提里昂教训乔弗里不就是他没尽到这些礼仪么,吼吼。 到了皇后的行宫,布兰并没有见到皇后。也是,眼睛差点被辣瞎,现在的形象肯定不怎么样,能见外人才怪咧,布兰把蜂蜜递给了侍女,请侍女代为转交,并交代了了蜂蜜可以消肿消炎杀菌,对治疗眼疾有特效。这年头蜂蜜还是个很珍贵的东西,侍女听闻对治疗皇后眼睛肿胀有效果,并不敢怠慢,急忙进去禀报。 “布兰大人,请留步。” 布兰在这边已经准备走了,见不到皇后更好,省着还要虚伪的客套,一会儿下午在找了时间来找弥赛亚,要不然两件事放一起,皇后会认为来看她只是个顺带,泡妞才是布兰的目的。虽然本来就是事实,但被人察觉出来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布兰终于见到了皇后,好吧,是隔着厚帘子的,侍女说现在皇后谁也不见,连国王都没有见,只有给皇后换药的药剂师和学城的鲁温学士见过皇后。 “你说这蜂蜜有消肿的效果?”皇后声音听起来有些沙哑。 “是的,皇后,这是蜂蜜中极为珍贵的蜂王浆,是专供蜂后食用的,对皮肤消肿止痛,有着一定的效果,您只要把它涂在患处,等一个小时后用水洗净,反复用药,就能收到不错的效果。”布兰鞠了一躬,很是得体的回答。 纯天然的蜂蜜是天然的杀菌剂和广谱消炎药,对治疗这种情况还是可以的,其实就是布兰不给送蜂蜜,皇后过一夜差不多也能痊愈,辣椒而已,不过是多受些苦罢了,布兰有没有想过把乔弗里或者皇后在临冬城干掉,一了百了呢? 当然想过,这是布兰的地盘,别的不说,就是把乔弗里引到树林里,控制阿多徒手把他的头拧下来,有多难呢? 但接下来的一系列变故并不是布兰可以承受的,如果一国的皇后或王子死在临冬城,那接下来必定有许多无辜的人要死,即使布兰把自己完完全全的摘了出去,也会有很多不相干的临冬城百姓惨死。 但教训一下就不一样了,首先布兰是趁皇后与詹姆在啪啪鼓掌的时候偷偷放的特制辣椒烟雾弹,皇后和詹姆为了掩盖奸情,必定会掩饰这次袭击,不会详细说出这件事的经过。 其实他们也是懵逼的,好好的在高塔那啥呢,浑身半裸的衣衫,突然一声巨响在头上传来,然后就是滚滚辛辣的浓烟,这换做谁,心理阴影面积都算不出来吧? 最后,这件诡异的事情,被归于是绝境长城之外的自由民对国王的一次刺杀与挑衅,国王也因此大怒,在自己私人金库拨了5000金龙币的军费,要史塔克公爵给守夜人军团送去,他要在年底,看到5000塞外野人的人头。还号召七国的其他家族,捐军费,分出家族的精锐人马去参加守夜人军团,各大家族也很给国王面子,纷纷捐钱捐粮,就连贫困的临冬城,也东拼西凑了1000金龙币,派出一队精锐护送过去。 整件事情也算是按照布兰预想的发展了,守夜人得到了更多的军费和更多的人马,也算提高了琼恩老哥到那里以后的生活水平吧,布兰可不想自己的老哥吃苦。 “布兰,你还在为母后担心么?”一个软软的萝莉音怯怯的问道。 “啊?” 布兰在刚刚结束了和皇后的虚伪对答之后,就委婉的提出,能不能请弥赛亚公主在临冬城逛逛,由于布兰送药的举动让皇后很满意,皇后答应了,还派了一名侍女随行。出来后,由于布兰一直想事情,而且没有让系统放开表情控制,布兰还是那一脸“恰到好处”的悲痛表情。 这让小萝莉瞬间脑补出,一个担心她母后身体安危的一个高大形象,感动的要命。“放心吧,母后虽然看起来很严重,但没什么大碍的,学士说很快就会好的。” 布兰当然不能说他一直在想事情,然后没换表情包。不好意思啊,你误会了,那就太耿直了,耿直的人是没有女朋友的。 “嗯,是的,这些塞外的野人,真是太可恶了,我恨不得披上黑衣,去杀光他们。重现先祖的荣誉。”布兰义愤填膺的回答,连布兰自己都信了。 “布兰……”弥赛亚小公主闪着一双汪汪眼,一脸的感动,在她想来,布兰一定是因为自己,才爱屋及乌的对母后遇刺有这么大的愤慨。 唉,可恶啊,如果现在旁边没有这个该死的侍女,少爷我是不是能亲亲小嘴儿了呢,布兰心中暗道。 和弥赛亚相处时间并不长,弥赛亚就被侍女给带回去了,布兰也没表现的太心急,来日方长嘛,总有一天会知道弥赛亚深浅的,现在萝莉还小,养成最重要。他现在还要去接应威尔,正事要紧,龙蛋价值连城,那个潘托斯总督知道有人拿走一个龙蛋,一定会知会八爪蜘蛛瓦里斯的。越到最后关头,越不能放松,谁知道这个情报头子会不会派人跟踪威尔和阿多。布兰走进易形基地躺好,双眼一翻,进入渡鸦体内,飞向了威尔他们返程的方向。 第十九章 龙蛋终到手 第十九章龙蛋到手 “系统,搜寻阿多和威尔的位置。”在空中飞了好一会儿的布兰,感觉位置差不多了,开始让系统辅助着,边飞行边搜寻。 “叮,搜索开始,叮,搜寻到目标,大约在宿主左前方5公里处,是否前往。” “前往。”布兰大喜,看来并没有什么意外,自己运气不差。 “叮,警报,在目标右后方一公里处发现可疑武装人员正在跟踪目标。” 呵呵,看来运气也不是那么好啊。还是有人跟踪的啊。 “系统,记住可以武装人员的位置。”布兰一个振翅俯冲,先飞到了阿多和威尔两人身旁,然后一个切换,立刻易形切到了威尔身上。跟踪的人估计是八爪蜘蛛的间谍,或者是其他势力的,布兰也不确定,但作为情报人员,战斗力不会太高,跟踪了这么久,都没让威尔二人察觉出来,敏捷应该不错,那用阿多这个战士小号就有点不够用了,悄悄潜回去反杀,还是用威尔顺手一点,阿多这么巨型,估计还没到人家跟前就被发现了。如果跑了,就麻烦了。跟阿多简单交代了一下,让他呆在那里迷惑敌人,布兰就偷偷潜回去了。 “系统,给我报告敌人的位置和数量。” “叮,敌人位置和数量已标记。”布兰眼中出现了一个红色的箭头,标明了方向,下面一行写明了距离,最底下那一行,标明了数量:1。 还好,数量只有一个,就算是正面肛,有系统的帮助,布兰也有把握杀掉对方,但是,还是保险一点的好。布兰依靠系统的帮助,在对方前进的方向上,找到了一棵可以埋伏的大树,悄悄的潜伏了起来。拿出弓箭,悄悄的把箭搭到弓弦上。 尽管敌明我暗,布兰还是选择了稳妥伏击偷袭来干掉对方,猥亵发育,不能浪。 布兰看着界面上的系统提示,慢慢抬起弓箭,拉紧弓弦,等到对方走到了50米的距离的时候,布兰立刻松开弓弦,嗖的一声,随着弓弦抽击空气的声音,羽箭顺势飞出。布兰并没有停下去看有没有射中,马上有抽出第二支箭按照系统提示的方位重复射了出去,紧接着,又是第三支箭。布兰一共射了三箭,这样一来,哪怕没有射中跟踪者的要害,也能使对方失去战斗力了。 布兰拿起威尔放在怀里的望远镜,朝着敌人方向看去,直到现在,布兰依旧隐蔽着。并没有现身,冰与火之歌世界是个低魔世界,但还是有很多诡异的手段的,光之女巫可以面不改色的喝掉毒药,无面者贾坤那些奇奇怪怪的本领,还有男巫的幻像,如果对方有什么诡异的假死或者保命手段,也不是不可能。 呆了一会儿,见对方还没有动,布兰小心翼翼的取出了一支特殊的箭,燃烧箭。这是布兰特制的,箭身有一段玻璃容器,里面是火油和白糖的混合物,箭头内置了撞针和白磷,只要受到撞击就会激发,混合着白糖的火油燃烧后会黏在人衣服上,怎么拍打都不会熄灭,十分的歹毒。 布兰慢慢的,抬起弓箭,轻拉弓弦,用辅助系统准确的把燃烧箭射到了那具看似已经是一具尸体的敌人身上。 蓬的一声,火起。“啊啊啊……”随着火焰的燃烧,一声惨叫也从那具尸体上发出,那具倒下的尸体也瞬间跳了起来。 “呼。”布兰长舒了一口气,果然没死,幸亏自己没有像很多脑残的主角那样跑过去检查,这种常年在外侦查跟踪的间谍,有点小手段也不足为奇,估计对方听到了弓弦的声音,就已经瞬间闪避,避开了要害,假装倒下,想趁敌人过来检查的时候反杀。没想到布兰并没有过去,而是又歹毒的射了一支燃烧箭。 知道没死就好办了,而现在对方差不多要烧成一根活人火把了,布兰放心的坐在树上,一根根的把箭壶的弓箭射光。直到对方的惨叫声渐渐弱了下去,彻底死透了。布兰招呼阿多过来,清扫了一下“战场”。把弓箭回收,清理一切可以查到他们的痕迹。至于尸体,留在这里就好,一会儿就会有食肉动物过来清理掉的,为什么布兰不自己去,布兰表示,焦糖碳烤肉他真心不喜欢。 一路无话,布兰并没有返回本体,而是控制着威尔的身体和阿多一直骑马来到了布兰的基地门口,布兰才退出威尔的身体返回本体。 “大人,这是您要的东西。”威尔从马鞍上取下那个放置龙蛋的盒子。 “嗯”布兰双手颤抖的接过盒子,龙蛋啊,冰与火之歌世界里的终极武力啊,这要是孵出来了,布兰不久可以转职成龙骑士了么?这是前世多少魔幻迷的终极梦想啊。不过眼下并不是孵化龙蛋的好时机,这马上就要去君临了,路上人多眼杂的,多出了一条龙,只要别人眼睛不瞎,就能看到。最后国王如果想要怎么办? 布兰看了看龙蛋,确认没有任何闪失,就放到了系统空间里,还是这里最稳妥。“你们做的不错,这是你们的奖赏。”布兰拿出了两个布袋,每个布袋里放了10个金龙币。手下办好了事情,当然要奖赏。要不谁还给你认真干活,总不能每次布兰都易形吧,那也太累了,这次事关龙蛋,布兰才亲身上阵的。 但也不能赏太多,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布兰还是懂得,10个金币,对于阿多和威尔来说,也是一笔巨款了,足够他们潇洒几天的了。 “谢大人。”布兰看见阿多和威尔接过钱的眼神瞬间就亮了,果然,撒钱是提高手下忠诚度和士气的最好方法,布兰有自知之明,他就是个小孩子,不是龙傲天,没有脑残小弟,这样每次办事儿都有赏,手下才会认真给你办事。只有利益的结合,才是最牢靠的关系。 “好了,你们先去休整一下吧,过几天,我还有个重要任务交给你们。”布兰对二人摆了摆手。 “是,大人。”二人齐声应道。 布兰也转身离开了基地,他还要去找他的大雪诺哥哥,过几天,雪诺就要去守夜人军团了,而布兰,也要随父亲去君临,虽然还有再见面的一天,但天各一方,必然要过很久了,他要给小哥哥去准备礼物。 第二十章 礼物竟然是 临冬城铁匠铺,琼恩·雪诺正在嘱咐着铁匠对一把细剑做最后的打磨,抛光,上油。打磨抛光是为了确保剑身没有毛刺。如果有毛刺,会影响剑身的光滑度,在刺入人体后抽出困难。沾上血迹后,也比较难以清理,上油则是为了防锈。没有不锈钢的年代,临冬城的人们都是用动物油脂来防锈的。一把好剑,需要做到刺入人体拔出后滴血不沾,这就需要打磨光滑的剑身,和保养上油来实现了。 如果剑身沾上鲜血,血液中的铁离子与剑身发生反应,剑身会很快上锈,没等你意识到,一把昂贵的铁剑就已经锈的在剑鞘里拔不出来了。 当然,法术加持的瓦雷利亚钢例外,这种逆天的低阶魔法武器。强度和硬度极为出色。不但对异鬼有着致命的杀伤力,而且防锈效果也非同一般。是的,瓦雷利亚钢是不会生锈的。 琼恩当然没有那么多钱去打一把瓦雷利亚钢细剑,只能仔细的嘱咐铁匠,做好抛光和上油,加上出色的淬火技术。这样的铁剑如果保养得当,也是可以用很多年的。 “这把剑是为去绝境长城准备的?” 一个略显轻佻的问话在琼恩身后响起,琼恩转头,一个身材高挑的金发男子站在他的背后,是詹姆·兰尼斯特,皇后的双胞胎弟弟。 “我已经有一把了。”琼恩拍了拍腰间的佩剑。 “嗯,不错,你用过剑么?”詹姆满不在意的点了点头,又继续问道。 “当然用过了。”琼恩很奇怪,为什么这个兰尼斯特会这么问,但他能感觉出,这个兰尼斯特和前几天晚上看到的那个侏儒兰尼斯特不同,这个更加的无礼和有侵略性,真的像一只露出爪子,张牙舞爪的雄狮一样,强壮,骄傲,精力充沛。 “我是指用在人身上,小子。”詹姆邪魅的一笑,流露出一种杀过人才有的杀气。 “你要知道,人这种生物真的很奇怪,当你把剑切入人体的时候,你才会意识到,人不过就是一堆血和肉合在一起罢了,最多,加上几根骨头在里面支撑着而已。” 詹姆说这话的时候很有底气,作为一个十多年前就上战场杀人的御前铁卫,他杀过的人不计其数。他杀过的最出名的人,要属上代的国王----塔格利安家的末代国王----疯王伊里斯了。 “哦,让我来谢谢你帮我们抵御长城外的威胁,野人啊,异鬼啊,这类的生物。”詹姆伸出右手,握住了琼恩的右手,热情的摇了起来,如果不是他满脸轻佻的笑容和满不在乎的语气,琼恩还真以为他是真心的呢。 “我们很感激,有像你这样的优秀强壮的人来保护我们。”戏耍完琼恩,詹姆像长辈一样拍了拍他的肩膀,满意的转身走了。 “我们已经保护王国8000多年了,用不着你来感谢。”琼恩不服气的朝着詹姆的背影嚷道。 “哦?现在你就这么自称,合适么?”詹姆转身,好笑的看着这个史塔克家族的私生子,他和奈德·史塔克一向不怎么对方,现在耍一下他的儿子,还意外的有趣呢。 “你已经宣誓过了?”詹姆讥讽的看着琼恩。 “很快就会宣誓了。” “替我向守夜人军团致敬,在如此精锐的军团服役,我想你一定很激动吧?何况,就算你不激动,你也没得选择。”詹姆摊开双手,耸了耸肩膀,微笑转身离开。 城堡里,艾莉亚的房间,布兰正瘫在艾莉亚的床上看艾莉亚整理行李。嘿嘿,小姐姐的床就是舒服。他在艾莉亚房间呆着,是在等琼恩来给艾莉亚送礼物,因为他也有礼物要给琼恩。不料刚刚茉丹修女过来,检查了艾莉亚的行李,说行李太过凌乱,要艾莉亚重新整理。布兰对此并没有做声,按道理讲,身为公爵的女儿,艾莉亚怎么也算贵族小姐,有几个侍女不足为奇,怎么也轮不到艾莉亚自己整理,可史塔克家族,就没见过有侍女这种生物,有的只是自己老妈凯瑟琳带来的侍女,现在的修女老嬷嬷,史塔克家族的子女,一向是生活自理的。 艾莉亚正怨气冲冲的把她的衣服一件件的扔到床上,又叠起来放在皮箱里,应该说不愧是女孩子么,衣服出乎意料的多啊。塞到那个做工还很粗糙的中世纪版本皮箱里,不弄皱才是怪事,布兰觉得后来艾莉亚逃亡没带衣服,也活的挺好的呀,这些衣服布兰就没见艾莉亚穿过一次。“喂喂喂,你好歹也帮我一下啊,一直瘫在那里,还没娜梅莉亚有用呢。”艾莉亚抱怨的对布兰说道。 “no,no,no。我亲爱的姐姐,作为一个绅士,我怎么能用手拿自己姐姐的衣服呢。” “所以,作为一个绅士,你就可以瘫在你亲姐姐的床上喽?” 艾莉亚颇为可爱的斜了布兰一眼。 门是开着的,琼恩带着刚刚打好的细剑来到艾莉亚的房间时,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艾莉亚扭头见到琼恩进来,似乎找到了主心骨,大声诉苦对他诉起苦来。 “茉丹修女让我重新整理,她说我的衣服没有叠好,谁管它有没有叠好啊,反正迟早也要乱成一团的啊。”呃,这个确实是实话,这种装衣物的原始皮箱是没有固定绳的,而且皮箱放在颠簸的马车里,估计差不多一天就要重新整理一次。 “嗯,幸好你还有帮手。”琼恩指的可不是在那里葛优躺的布兰,而是小狼娜梅莉亚。 “看好了。”艾莉亚有心炫耀,“娜梅莉亚,手套。” “唔?”娜梅莉亚很不给面子的歪了歪脑袋,像是在问,你在薛什么。 好嘛,关键时刻掉链子了。艾莉亚大囧,又朝着小狼喊了一遍,并使了一个眼色。小狼依然呆萌的看着艾莉亚,一副装作听不懂的样子。 “我有东西要给你,去把门关上。” “咦,有礼物么?”艾莉亚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什么礼物啊,有我的份么?”布兰当然知道琼恩送给了艾莉亚一把细剑,布兰好奇琼恩这个好哥哥会送自己什么。 “你的礼物已经给你放到你房间里了,一会儿自己去拿。”琼恩好笑的看着这个虽然很有智慧,却依旧孩子气的弟弟。 琼恩从软布里拿出细剑,细剑剑鞘是用柔软的灰皮革做成,琼恩缓缓抽出剑,好让她仔细瞧瞧剑身泛着的金属光泽。“这可不是玩具啊”他警告道。“小心点,别割伤了自己。” 艾莉亚接过细剑,兴奋的打量着。“它好细小啊” “和你很配啊,我让铁匠特别打造了这把剑,潘托斯大陆的刺客用的就是这种剑。它虽然无法砍人头颅,但只要动作够快,却可以轻易地将敌人刺得千疮百孔。” “我动作很快呢。”艾莉亚道。 “你要每天练习才行,怎么样,感觉顺手么?” “我觉得还行。”艾莉亚回答。 “第一课,”琼恩正色道,“用尖的那端去刺敌人。 “我知道该用那一边刺人啦。”艾莉亚白了琼恩一眼。 “你是知道用哪一边刺人,但你能留住么?”布兰在一边插嘴道,“茉丹修女天天检查你的行李,这细剑你能藏多久?” “那怎么办?”艾莉亚皱着小脸道,琼恩看了一眼布兰,笑道,“那就要布兰你想办法了。” “没问题,交给我吧,阿多背着我的武器箱,你这把细剑可以放在我的武器箱里,没人会在意多出一把细剑的。”布兰大包大揽起来。“还有,这是我送你的礼物。”说完,布兰把手边那个半人多高的箱子推给了琼恩。 琼恩打开了箱子,发现里面是一套不知什么材料做的衣物,更令琼恩吃惊的,是另一样东西,竟然是一把瓦雷利亚钢长剑。 第二十一章 瓦雷利亚钢 没错,那就是一把瓦雷利亚钢长剑,琼恩发誓,自己绝对不会认错的,那剑身上独有的锻造花纹,和他父亲奈德·史塔克的巨剑寒冰一模一样。 “这……这太贵重了,布兰,你是从哪里弄到的,是不是做了什么坏事。”琼恩开始还连连摆手拒绝,话说到一半之后,仿佛误会了什么,语气严厉了起来,看向布兰的眼神,也变得仿佛是在看一个犯了错的弟弟。 “是呀,布兰,你可千万不能做坏事啊。”艾莉亚也拉着布兰的衣袖,小声的说着。史塔克一家的家教很严,偷窃是绝对不被容忍的。 布兰好笑的看着这两位哥哥姐姐,干坏事?最近骗了啊不对,是换了一枚龙蛋算不算?他这么聪明的一人,还真不会干什么危害自己的坏事。 “你们是不是误会了什么?”布兰张开双手下压,示意两位哥哥姐姐冷静一下。“瓦雷利亚钢长剑虽然算得上稀少,但并不是没有啊,我用得着偷么?”布兰耐心解释道。 “你们知道瓦雷利亚钢的由来么?”布兰问,琼恩点了点头,而艾莉亚则飞快的摇了摇头。布兰见状,继续说道,“瓦雷利亚钢长剑是由瓦雷利亚城邦铁匠锻造的一种坚韧的魔法武器。它轻便锋利,而且不会生锈,是每个骑士都梦寐以求的武器,而由于瓦雷利亚城邦在末日浩劫中的毁灭,导致这种锻造工艺失传了,所以这种材质的长剑才异常的珍贵。” “这个我知道。”艾莉亚高举起手。“骑着巨龙的塔格利安家族,就来自瓦雷利亚城邦。” “没错。”布兰点了点头。“塔格利安家族在龙石岛,所以并没有在末日浩劫中毁灭,从那个时候开始,瓦雷利亚钢长剑开始流入维斯特洛大陆。我看到鲁温学士的藏书中有记载,流入维斯特洛大陆的瓦雷利亚钢长剑大约有200把,依照学城瑟古德博士的计算,确切数字是227把。包括父亲手里的巨剑寒冰,也是家族在400年前得到的,并冠以与英雄纪元时期的史塔克君王的传世族剑相同的名字,寒冰。” “原来是这样啊。”琼恩一副现在才了解的样子。“也就是说,这把寒冰,并不是我们史塔克最早的祖先用的那把喽。” “拜托,什么长剑可以用8000年不坏。”布兰冲着琼恩翻了一个白眼。 布兰继续科普,“整个维斯特洛大陆有200把,其实也不少了,如果按照七国算平均一点的话,我们北境临冬城也应该有30把左右。” “可我除了寒冰,并没有听过其他瓦雷利亚钢长剑啊?”艾莉亚疑惑的问道,琼恩也赞同的点了点头,艾莉亚一个小女孩没听过也就罢了,可他一个从小训练的战士,在男孩儿的群体里,也没有听过有哪个临冬城骑士家里,有瓦雷利亚钢长剑的。 “这我就不知道了,也许我们临冬城太穷了,也许这些长剑大部分在那些脑满肠肥贵族的宝库里吧。”布兰耸了耸肩,不确定的说道。这个布兰还真不知道,布兰以前还以为瓦雷利亚钢长剑是那种传奇史诗级别的武器呢,没想到一查资料才发现,只是出名的太少,数量并不少,这种武器只不过是瓦雷利亚城邦铁匠在锻造铁器的时候,施加魔法锻造的一种特殊铁器罢了,在魔法没有消散的年代,并不是什么稀罕物,原著中小指头刺杀布兰用的那把龙骨匕首,小指头说送也就送了。可见这种钢材虽然珍贵值钱,但也没到价值连城的地步。最多是制作精良的武器罢了。如果不是布兰知道这种武器对异鬼有杀伤力,布兰也不会送琼恩这个,送了还要解释一大堆,麻烦的要死。是贫穷,限制了我们史塔克一家的想象力啊。 “不对,你说了这么多,还没有说到底这把剑是从哪里来的呢?不会是从国王那里偷的吧?”艾莉亚又给了布兰一个斜眼。打断道。琼恩也看向了布兰,等着布兰的回答。 布兰苦笑,我这不是还没说到呢么,着急什么。 “在维斯特洛大陆的瓦雷利亚钢长剑的数目你们知道了,那你们知道现存于世的瓦雷利亚钢长剑一共有多少把么?”布兰顿了顿,不等二人回答,就给出了答案。“一共有好几千把。” “这么多?”艾莉亚叫道。 布兰反给了艾莉亚一个斜眼。 “你以为呢?瓦雷利亚钢长剑又不会坏也不会生锈,现如今除了少量铁匠掌握着重铸的方法,剩下那些长剑还不是保持的好好的。瓦雷利亚城邦毁灭后,塔格利安家族是来到了这片大陆,但还有好多瓦雷利亚钢遗民去了潘托斯大陆。那里的瓦雷利亚钢长剑要多得多了。” “那这么说你前几天派威尔出去,是为了……”琼恩感动的问。 布兰摇了摇头。“那是为了别的事,但这把长剑算是意外之喜吧。” 的确算是意外之喜,那一天布兰易形威尔参加马王的婚礼,献上了一把狗腿刀作为贺礼,就等着婚礼结束带走龙蛋呢,可不料一个喝多了的多斯拉克人眼红武器,从帐篷里找到一把破烂长剑,非要换威尔腰间装备的那把狗腿刀。多斯拉克人生性野蛮,说不换,他还是会抢的。而布兰当时的首要任务是得到龙蛋。为了避免冲突,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就换给了他。 不想带回来后,系统竟然提示他,这是一把瓦雷利亚钢长剑。布兰猜想,这把长剑大概来自多斯拉克人抢劫的某个僭主倒霉鬼,由于多斯拉克人用弯刀而不用长剑,这把瓦雷利亚钢长剑,就这么被布兰捡漏了。想到琼恩去长城以后会遇到异鬼。而瓦雷利亚钢长剑可以杀死异鬼,在熊老没有传给琼恩“长爪”之前,多一把克制异鬼的长剑,对琼恩安全保障总是要高一点。 “先别关注那把剑了,你试试这个保暖软甲。你要向我保证,任何时候都要穿着它。”这个软甲是系统出品的,据系统介绍,是由一种高强度纤维和保暖的绒纤维编制而成的,并在要害部位缝制了高强度碳纤维内衬,可防止一般的刀剑的劈砍刺削。说白了,就是一件高级保暖防刺服,没到防弹衣级别,但对弓箭防护基本上可以做的刀枪不入了。 布兰给琼恩准备这个,是因为原剧里针对他的一场凯撒式的刺杀,相比于琼恩的死而复生,布兰更倾向于相信是低温失血导致肌体休克假死,最后因为光女巫魔法的治愈,伤愈醒来。 “好的,我向你保证。”琼恩用自己原先的剑用力划了一下软甲,发现并没有划破,就知道这件软甲,也是一件价值不低于瓦雷利亚钢长剑的好东西,顿时感动不已。布兰知道琼恩说过的话,就一定会遵守。所以总算是可以放心一点了。“琼恩,每把伟大剑都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你也给他取一个名字吧。” 琼恩·雪诺看了一眼手中的剑,笑着说道,“就叫它狼牙吧。” “好名字,我也要给我的剑取个响亮的名字,我叫它缝衣针。”艾莉亚拿着手中的细剑,向空中一指,摆了一个中二pose。这一刻,成为了三人日后回忆中,最美好的篇章。 “是是是,我的女骑士大人,你的缝衣针,先给我吧,免得一会儿被修女嬷嬷给收走啊。”布兰觉得艾莉亚的pose实在是羞耻度爆表,不由得打断了她的yy。抢走了艾莉亚手里的剑。 “你讨厌……”艾莉亚笑着追打布兰。 “喂喂喂,小心剑啊,别割到自己。”琼恩在一旁喊道…… 第二十二章 摊牌 “梆梆,梆梆梆梆……”车队中,布兰一边哼着谁也听不懂的bgm,一边骑马跟在父亲和琼恩马后。哼哼,我的世界怎么可以没有bgm。 前面打头的,是国王的车队,依然是熟悉的拜拉席恩和兰尼斯特混搭骑士团和王后那巨型密封棺材马车,布兰现在才知道那玩意叫轮宫,就是轮子上的宫殿的意思,里面各种吃得玩的用的应有尽有,奢华程度,和真正的宫殿也不差什么了。里面还有侍女随时为王后服务,简直就和私人飞机差不多了。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慢了。由于体型巨大,即便用了六匹骏马,依然时速感人,可以说国王来临冬城用了一个月,都是那破玩意拖累的。 实在不明白这皇后来干嘛,刘玄德三顾茅庐请诸葛亮的时候带家属了么?没有。国王来临冬城请好朋友当首相,而这皇后根本就没有用嘛。如果说要搞夫人外交,那这皇后做的可真不咋地,嘿嘿,说不定皇后是舍不得弟弟吧,布兰不无恶意的想着。 布兰身后则是临冬城的车队,奈德经布兰的提醒,光骑士,就带了500人。后面还跟着一辆马车,里面坐的是布兰的母亲,两个姐姐和小弟瑞肯。而这个马车就简单的多了,就是普通的四轮马车。不是低调奢华的那种,真正就是普通的马车。临冬城从来不把钱花在不必要的享乐身上,试问那个贵族家的淑女要自己做衣服,七国独一份的史塔克家族呗。 由于前面有轮宫拖慢车队行进速度。整个车队走的十分缓慢,死气沉沉的,布兰无聊,只好用嘴,口动播放着背景音乐,希望自己可以自嗨一下。 这不,走了快两个小时了,才到国王大道边上,这里,布兰等人要随父亲南下君临,而琼恩老哥和班扬叔叔,还有小恶魔提里昂大人三人,要一路向北,去绝境长城。为什么提里昂·兰尼斯特会去呢?用他的话说,就是他想到世界的尽头去看一看,并在长城上向下撒一泡尿。但布兰觉得,小恶魔就是单纯的不想和国王车队一起走而已,这么慢的速度,是个人都会抓狂啊,就连国王都骂骂咧咧。 “瞧那天杀的轮宫叽叽嘎嘎的呻吟模样,遇到石子都一副爬山的样子,那鬼东西敢再给我断根车轴,我保证放火烧了它,然后叫瑟曦跟着走路!” 前面父亲和琼恩在说着什么,布兰没兴趣听,史塔克家族的告别一向是干巴巴的,父亲更是如此,而琼恩问奈德关于他母亲的事儿,也注定得不到答案。 布兰默默上前,给了琼恩一个结实的拥抱。 “下次见到你,你就是一身黑衣了。保重,我的哥哥。” “哈哈,黑色本来就是我的颜色。”琼恩说道。这倒是实话,除了琼恩和艾莉亚遗传了史塔克家族的黑发以外,剩下的几个孩子,都是遗传了徒利家族的红发。所以黑色,还真是琼恩的颜色。 琼恩朝这奈德和布兰点了点头,转身纵马离去。 保重了,雪诺老哥,你有你的传奇人生,去创造自己的辉煌去吧。 待琼恩走远,那边的车队也没人注意这边,布兰在奈德耳边说了一句令奈德面色大变的话。 “父亲,琼恩老哥不是你的私生子吧?” “你在说什么鬼话?”奈德一把抓住了布兰身下马的缰绳,四下打量了一番。生怕有人偷听。 “安啦,前面车队离我们很远的,不会听到我说的话的?” 布兰觉得,已经到了和父亲摊牌的时候了,接下来,就没有什么好机会了,在临冬城,父亲不是和劳勃在一起打猎,就是和老妈在一起,如果布兰私下找父亲说一些事情,会引起怀疑的,而接下来的一路上,差不多一个月的行程,整个车队那么多兰尼斯特家的人,也不会有机会去和父亲摊牌。 “你知道了些什么?”奈德已经冷静了下来,他知道,当年的事情,知道的人都已经死了,不可能有另外的人知道。 “他是雷加王子和姑姑的孩子,对吧。”布兰扭头,面无表情的盯着父亲。不等父亲反应过来,布兰有迅速说道。 “我觉醒了绿先知的天赋,现在是个易形者,这件事晚上我去找你谈,现在,我们该走了”布兰一拉缰绳,架起骏马赶上了车队,留下奈德在原地,面色复杂。 嘿嘿,布兰边骑马边暗笑,这回把父亲吓到了吧,谁让他一天天的都是苦着个脸,还把自己的琼恩哥骗的那么苦,一直以私生子的身份活着,哪怕你说琼恩老哥是你收养的战争遗孤,也比私生子强啊,这都要天各一方了,还不告诉他真相,你说下次见面时候告诉他,可你在君临当首相,如果没什么事儿,就要像前首相那样在君临当一辈子了。而琼恩老哥加入守夜人军团,不出意外是去不了君临的,最大活动范围也就是临冬城,试问你怎么安排下次见面,怎么告诉琼恩老哥他妈妈是莉安娜。 父亲啊父亲,想不到你老实人也会骗人了。吼吼,先让你担心惊吓一天,晚上再继续忽悠你。 第二十三章 摊牌摊上大事儿了 夜,月凉如水。骑马走了一天的史塔克公爵本该疲惫不堪,早早的的进入梦乡,可他却并没有。 到了他这个年纪,骤然骑了一天马,已经是极限了。尽管他一直遵守着族训,凛冬将至,每天坚持锻炼自己,但身体早已不及青年时代,他仍睡不着,是因为他还在想布兰早上说的那些话。 易形者他见过,作为有着先民血统的北方人,当年他随艾琳起兵南征时,他的麾下就有易形者,侦察敌情绝对是把好手。 当年他也曾和那个易形者聊过,也说过传说中的绿先知,传说绿先知是旧神在大地上的代言人,化身千万,无处不在,而那个易形者却告诉他,绿先知是最强大的易形者,可以附身大地上任何一颗鱼梁木上,用旧神的心眼去看整个世界,所以绿先知才可以过去未来,无所不知,无所不在。 对于自家布兰成为了绿先知,奈德是怀疑的,诚然,史塔克家族有先民血统,觉醒成为易形者也并不是不可能,历史上很多著名的史塔克家族祖先,就是易形者 “狼灵”。可布兰如此年龄就可以成为绿先知么?奈德不知道,但他心中却有点相信,因为他从未对任何人说起过琼恩的身世。 随着拂晓神剑和雷加王子的战死,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人知道,琼恩就是莉安娜和雷加王子的孩子,是塔格利安王室和史塔克家族的后裔。 奈德经常庆幸琼恩没有遗传塔格利安家族的一头银发,如若不然,凭着他肖像其父的容貌,劳勃绝不可能让这个孩子安全的活下来。 “嘎...嘎...嘎”一声刺耳的渡鸦叫声响起,奈德猛然一惊,右手像身旁的剑伸去,抬头向着声音传播方向看去。 只见一只渡鸦,嘴里叼着一个纸条停在桌旁,斜眼戏谑的看着他。奈德松了一口气,看来这就是布兰的易形体了,那么,他是鸦灵么,怪不得他找鲁温学士要小渡鸦呢。 奈德接过纸条,上面写着三个大字, “跟我来。”随着一声扑扑楞楞的声响,渡鸦飞出了帐篷,奈德也轻轻的起床,披了一件斗篷,跟着向帐篷门口走去。 “亲爱的,你去哪?”凯瑟琳睡眼朦胧道。 第二十四章 异变 “啊......” 布兰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昨晚,布兰在父亲认真眼神的死盯下,总算明白了,这个父亲不是说笑而已,而是认真的。 “可是这也太扯了,我跟你说了这么多爆料,你最后的结论,竟然是让我好好睡觉,做梦梦老首相的死因。”布兰不禁怀疑以前看的书没有看对,一般来讲,主角跟重生后的父亲显露一把才能,或者是表现出某方面的修炼天才,那个父亲不应该石乐志的说好好好,然后家族的未来就交给主角手上了么,什么资源啊,什么族老啊,都归主角指挥,就连本来应该是下一任家主的大哥也会默默地在后面支持。这个不太对啊,到了我这儿,怎么就变成睡觉了呢?睡个屁啊。 不仅仅如此,奈德还找来一名麾下专门执勤的骑士,寸步不离的跟着布兰,确保布兰晚上可以好好睡觉,夭寿啊,你到是找个萌妹纸啊,一个有着满身体味儿的大老爷们儿看着,布兰表示根本睡不着。好吧,换成萌妹纸布兰就更不要睡了,彻夜闲聊卖萌占便宜才是正事儿。 说到底,布兰真心不了解自己现在这个父亲的脑回路啊,就这么轻易接受了他的绿先知设定,他理解,因为易形者本身就不是什么稀少神秘的存在。在几百年前,君临还有巨龙呢。听说拴在龙穴里的巨龙,还被君临的人给杀死过一只两只的。还有各大家族手里的瓦雷利亚钢剑,也是铁匠施魔法打造的。一个铁匠都能施魔法的世界,布兰成了能做梦,时灵时不灵的半吊子绿先知,好像真的没什么了不起的了。 说到底,这个世界人并不是前世的唯物主义者,任何能力都是可以接受的,那个挥着火剑的独眼龙,被复活了好几次,也没见其他人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至于原著里,就更惊悚了,布兰已经死去了三四天的老妈复活的石心夫人。那才真是皮啊,头掉了缝上去,就是喉咙被割掉了不能说话而已。 布兰低估了父亲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也高估了暴露出来的自己能力的重要性,本来打算秀一波能力然后当家作主的装逼彻底失败了。唉,慢慢来吧,现在自己还太小,10岁而已。没发育的自己,还是个正太,他父亲再笨,也是一个50多的中老年男子,这样年龄的人,不会因为少年有点才能,就去迎合他,器重他的。说到底,成年人的世界,不允许小孩子的干预。现在自己也算是个在父亲名下挂号的先知了,有什么危险事情时候,提醒一下就行了。 “布兰,你醒了啊,怎么样?昨晚梦见什么没有?”奈德公爵急匆匆的掀开帐篷的帘子闯了进来。 布兰一脸黑线,“父亲,我觉醒的绿先知能力并不完整,并不能看到任何事,只能在睡梦中梦见些许的片段,用来警示自己,而且这些片段也是自己不受控制的,并不是我像梦见什么都可以的。”布兰控制着自己想要打人的冲动,咬着牙说道。实在是他也打不过啊。 “哈哈哈,好吧,是我疏忽了,”奈德也没在意自己儿子臭臭的小脸,觉得这样的儿子反而更可爱些。 “对了。”刚推开帘子出去的奈德又折了回来,“我在叫人在草料车上给你铺了一个简易的被褥,你还小,每天骑马太辛苦了,如果累了,你可以去马车上休息一会儿啊。哈哈,别误会,我不是在逼你什么,能梦见更好,没梦见也没关系的。”奈德一边干巴巴的解释,一边在布兰的臭臭死鱼眼的注视下,离开了帐篷。 吃过早饭,车队又继续出发了,还有20多天的路要赶呢,南下回君临的的行进速度,要北上比去临冬城的时候稍稍快一点,一方面是卸下了不少礼物所占的马车,减少了行李负重,一方面是有着临冬城骑士做对比,其他两家的骑士不好太过懒散,无形中就加快了不少行进速度。 布兰也没有继续骑着马跟在父亲身后了,而是带着阿多到了队伍最后面,那辆拉草料的车。上面是一捆捆干透了,码放的整整齐齐的草料,布兰经过刚刚吃早饭的功夫,也想通了,左右是自己凭着绿先知能力挣来的福利,不用岂不是可惜了。凭这个时间躺着锻炼一下易形者小渡鸦也是好的嘛。 “阿多,在马车旁守着,别让其他人靠近。”布兰叮嘱了阿多一句。 “好的,大人。”阿多虽然这辈子没傻,但也是个心思单纯的人,自然布兰说什么是什么,而且会不打折扣的完成。 “现在,扔我上去。”由于干透的草料质地很轻,所以马车码放的很高,布兰当然可以爬上去,但那样会弄得浑身衣服上头上都是草棍。最重要的一点,自己爬上去实在很low啊。 “嗯。”阿多简单的应了一声。从后面托起布兰,双手一用力,布兰就这样直直的被扔了上去。 布兰在草堆顶上站定,上面由于牧草都是顺着捆起来的,在最顶上就像一张天然的草席一样。由于给他准备的一套小被褥,多余的没有捆好的草也被顺手整理了一番。躺在那里,早上的阳光晒到自己的身上,热热的,干净的带有一丝青草味道的空气从南方吹来,美美的,布兰不由得......不由得...... 慢慢的睡了下去。 “咦?我这是在哪?”映入布兰眼帘的,是一片白茫茫的雪地,雪地中间,有一棵苍白色的鱼梁木,“你在你的梦里。”身后,传来了一道苍老的声音,布兰回头,一个干瘦的老头,就站在他身后不远处。 发单张道个歉,对不住各位了,这几天更新少,从明天开始三更了,请大家监督 我觉得太对不住各位的推荐票了,从明天起恢复三更,存稿够用一阵的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快更,请大家监督我,中午十二点,晚上六点和睡前10点,如果没更新,发帖骂我催更,我十分欢迎。 我不能变成我当年看书时最讨厌的那种作者啊,谢谢大家的收藏和推荐了,我不知道这里面有多少是小编大大,有多少是读者老爷,反正都是我的领导,我这一个月一来,打字手速都快了,这么多年净锻炼左手了,这一个月算是两只手都锻炼着了,刚刚看书的书友重新刷新下,刚才更新那章又补了一些,实话说就是,到12点了,新章节没码字修完,所以就把修改的一半先发了,然后在慢慢码字修改,我就是这么诚实。 晚安,各位书友早点睡吧,熬夜对男人的能力损失太大,想当年......算了,不飙车了,大伙心知肚明就好,要为了未来那个千娇百媚的媳妇儿保养身体啊,没睡的书友再去厨房煮一个半熟鸡蛋吃,补...... 《冰与火之歌之我是布兰》发单张道个歉,对不住各位了,这几天更新少,从明天开始三更了,请大家监督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十五章 绿先知探究 布兰瞳孔一缩,竟然是绿先知,他怎么找来了? 布兰认为原著里,这个绿先知千方百计的设局,让布兰去绝境长城之外去找他,就是为了取得布兰那年轻的肉身。现在,难道设局不成,终于想翻脸了么?布兰暗想。 “老人家,你是谁啊?”布兰装作一副不认识他的样子。 “孩子,从你的眼神里,我想你知道我是谁。”绿先知咧嘴笑了笑。“现在,让我们去掉那虚伪的试探和装糊涂吧,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 “做到什么?”布兰真心不明白了,这老头一言不合的把自己拉入梦境里,问自己这问题什么意思啊。 “当然是你的未来,你的人生轨迹,为什么会改变,你做了什么?为什么我看不见你的未来和过往了。”绿先知声音急促起来,变得暴躁,显得有些气急败坏。 “啊?”布兰一副黑人问号脸,他自己做了什么嘛?布兰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穿越过来的事情,貌似,他真的没做什么可以影响到眼前这位的事情啊,难道他不去爬高塔不残疾昏迷,就能影响这位绿先知看不到自己未来了?那这个绿先知看起来没有传说中的给力啊。 “看来,你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绿先知大概是见布兰确实什么也不知道,问不出什么了,又慢慢的变得平和起来。“孩子,你渴望力量么?” 布兰撇了撇嘴,这种套路略微有点老啊。 “并不渴望。” 绿先知闻言不由一滞,这叫他怎么回答。 “孩子,哪怕你现在不渴望力量,命运的齿轮也会指引你,你踏上寻找力量的旅途的,我们,很快会再见面的。” 说完后的绿先知似乎还要再说些什么,却猛然间脸色一变,“不好,他来了。” 谁来了,你特么在我梦里神神叨叨的,布兰不爽的扭头,要看看这老不死的说的到底是谁。卧槽,那标志性的白色冰肌肤,和一双带着蓝色美瞳的眼睛,邪恶的反派脸,这不是异鬼么。只见异鬼伸手抓向布兰…… “啊”布兰大叫着醒了过来。 布兰看了看自己双手,这只是恶梦么?为什么这个梦境这么真实,难道是因为绿先知察觉了什么,过来专门给他托梦的,想要修正他?布兰无法确定。 “大人,怎么了?”下面赶车的车夫听见了二公子大叫。高声问道。 “没事,刚才有个小虫子,吓了我一跳。”布兰回应道。 布兰坐了起来,捋了捋思路。他要想明白现在是什么情况。首先,刚刚他做梦了,做梦的原因,难道是布兰没有按照命运轨迹摔下高塔,让这位绿先知忍不住跳出来了么,如果这个绿先知真的能随时来布兰的梦里,那就很危险了,如果这绿先知能像猛鬼街里那种梦境杀人怎么办? 到时候如果自己不去长城外,让这位老不死大佬不爽,然后给弄死了。那就太冤了。不过布兰觉得,这不太可能,如果这个绿先知真的这么强大,看谁不爽,就拉进梦境里,想搞谁就搞谁。那他也不用在个破树洞里蹲着了,早就一统世界了。 这个绿先知进入布兰的梦境,肯定需要付出些代价的,或者很长时间的准备,要不然,在布兰没从高塔上掉落当天,这个绿先知就该找上门来的。相反,他拖了这么久才来,就证明入梦这件事并不容易,而最后,异鬼的出现也很有意思,为什么这个绿先知给布兰入梦,异鬼却出现在了那里。是否证明这个异鬼一直在追踪绿先知呢。布兰仔细想了一下,刚刚他在梦境中,由于第一次见到异鬼boss,太害怕所以惊醒了。现在回想一下,异鬼伸手要抓的,好像并不是布兰,而是绿先知才对。这个老头又和异鬼之间有着什么恩怨情仇呢?梦中也要来相会,布兰摸了摸下巴,不怀好意的想着。 “系统,扫描一下我的身体状态。还有刚刚我睡眠时候的异常情况。”想不出什么所以然的布兰干脆不想,车到山前必有路,布兰也不管这个绿先知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先查查自身到底是怎么被拉进梦境里的,尽管绿先知说那是布兰自己的梦,他也得知道这个绿先知是怎么侵入进来的。 “叮,目前宿主身体状态物异常情况,血糖偏低,建议尽快进食。” “那刚才我睡眠的时候呢?” “叮,宿主在入眠之前,曾经接收到左侧道路旁132米出一异常电波,初步分析,发出异常电波的物品为鱼梁木。” 果然是鱼梁木么,这么说绿先知能力,确实和这个鱼梁木有关,不过既然这鱼梁木相当于信号接受和放大的物品,那这个绿先知从长城外那么远的地方靠着这么一根信号塔,肯定会损耗比较大啊。易形进鱼梁木之内应该是最难的。需要的精神能量最大。不然也不会说绿先知是最强大的易形者,可惜的是,神木林里的鱼梁木,很多年前就已经被狭海对面来的塔格利安家族砍得七七八八了,除了北镜,其他地方已经看不到鱼梁木的存在了,刚刚那一棵,可能是北镜最后的一棵了。 “那系统,有什么方法可以防止这种电波的侵入么?我用不用带一个防电波的头盔?”布兰不由得想起前世看电影时候,万磁王大佬的经典造型。 “叮,检测到侵入电波较弱,只有在宿主极度放松的情况下才可连接宿主,并只有信息传递功能,波长能量并无可损伤宿主实体的当量,不需要佩戴防电磁波头盔。” 啊,原来是这样啊,布兰不由得恍然大悟,怪不得前几天这个绿先知没有找他呢,穿越来这段时间,他一直都生活在极度紧张的情绪中,尤其从国王的到来之后达到顶峰,各种事情千头万绪的压在心头,一刻都没有放松过,所以那个绿先知一直无法进入布兰梦境里,今天这是赶巧了,柔软的干草加上暖暖的太阳,布兰躺在那太安逸了,才被人抓住机会侵入托梦。怪不得电视剧里,绿先知对布兰采取的,也是引导式方法来让布兰去长城外呢,原来这鱼梁木的作用,只能起到信息传递的功效啊。 第二十六章 首相和国王的第一次小会 如果凌冽的北境被画师调成了冷色调,那么此时此刻,画师已经用她的调色板偷偷把色调改为了暖色,过了河间地,气候逐渐变得暖和起来,树木也从北方的短针松林,变成了落叶乔木。天空不再是灰蒙蒙的,蓝天,白云,碧草,“诸神在上,这特么才是真正的乡村风光啊。”刚刚在树旁撒完尿的劳勃国王走到奈德身旁,也没洗手,抓起一串葡萄塞进嘴里说道。 车队已经行进10多天了,总算走出了寒风凌冽的北境。 这天,天气晴朗,空气清新,骑马走了一上午的劳勃命令队伍停了下来,吩咐御前铁卫去打几只鹿来烧烤,侍女们去附近农庄买来些瓜果,就这样,叫着奈德一起,幕天席地的野炊起来。 “我现在真想丢下这帮蠢货自己走。”劳勃看了一眼露营地乱糟糟的人群,嫌弃的说。原本乡村的美好环境,都被这帮蠢货骑士和皇后那唧唧歪歪摇摇晃晃的轮宫马车给破坏了。 “嗯,我也有点想和你一起走。”奈德安然的坐在那,微笑的说道。河间地的温暖,也把这个北方汉子脸上的坚冰给融化了,奈德不记得有多久,没有享受这样的好阳光了。 “嘿嘿,怎么样?就你和我,走在国王大道上,仗剑在手,今晚再找一对儿酒馆姐妹花为咱俩暖暖脚。”劳勃笑声突然猥琐起来,配合着胖胖的脸,好一个猥琐的胖子。 奈德看了一眼正在那准备烤肉的凯瑟琳。心虚到“你该早个二十来年问我才对。” “唉,那时我们要打仗,要成亲,哪来的悠闲时间搞这个。我们都没有时间去风流潇洒。”劳勃看着慢慢不苦大仇深的奈德,打心底里高兴,他是要找个正直的首相,但不是找一个教廷苦修的和尚。 “我记得我还有过那么几回......”男人在一起嘛,总喜欢聊女人,开黄腔。 “哈哈,对,你曾经有个姑娘,你那个平民姑娘叫什么来着?”劳勃想了又想,试图在记忆里找出奈德小情人的名字。“蓓卡?就是那个可以把脸埋进去玩洗面奶的那个。” “蓓茜,她是你搞上的其中一个。”奈德当年对那双大灯也是印象深刻,不过就是下手慢了。 “啊,对,蓓茜,感谢七神创造了蓓茜,和她那无与伦比的身材......”话题到这里就有些下道儿了,劳勃作为国王想想就好。再说下去,就要飚车了。于是急忙刹车。 “你的那个叫什么来着?就是你私生子的妈,雅莉娜?梅莉儿?”劳勃想了两个名字,都觉得有些不对,这些年他搞过的女孩儿实在太多了,私生子不计其数,以往那些记忆中的女孩儿名字开始模糊了。 “薇拉。”奈德脸色不自然的回答道。 “对,就是那个小妞,能让艾德·史塔克公爵忘却荣耀,被迷得神魂颠倒,她一定是个特别的姑娘啊,你从来没跟我谈过她,她......”劳勃用手比划了一下形状,嘿嘿笑了起来“长得怎么样啊?” “以后也不会说的。”奈德知道劳勃想要问什么,没有飚车,连忙止住了话题,一个50好几的老男人编一段风流往事,奈德表示现在还做不到。 “嘿,我们当年在打仗,没人知道下一刻会不会死,也没人知道我们会不会返回家乡,你太严于律己了。”劳勃似乎误会了什么,以为戳到了奈德的伤心事,开解到。在战争中的男人,没人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明天,及时享乐才是主流战争的调剂品,要不然一场场的厮杀,一次次的杀人,这种压力会把一个正常男人变成魔鬼的,性就是最好的发泄。 奈德看了一眼劳勃,没有说话。 “哈哈,我发誓如果我现在不是国王,你已经把我揍趴下了。”劳勃当年作战英勇,但私德却不高,每到一地,必然会抢几个农户家的女孩儿晚上助兴。而奈德作为一个正直的史塔克家成员,看不惯这种行为,加上劳勃是他妹妹的未婚夫,更加让奈德愤怒,他经常因为这事儿和劳**冲突,不过劳勃却不以为意,甚至还觉得奈德揍他是把他当妹夫看。两人打完架,又鼻青脸肿的一起喝酒。劳勃甚至觉得,他和奈德,是打出来的友情。 “你加冕之后,最糟糕的事儿,就是我再也没机会揍你了。”奈德不无遗憾的说。手摸了摸下巴,唉,手好痒。 “相信我,还有更糟糕的事儿。”劳勃把手中一个纸条递给了奈德,“这是昨晚送来的情报。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嫁了个什么多斯拉克的马汗(部落用汗没毛病吧?)。” 奈德拿起纸条随意的看了一眼,“那又如何,我们难道还给她送份婚礼礼物不成。”奈德知道劳勃想说什么,但作为一个古老的贵族骑士,他是有骑士精神的,最看不上这种对孤儿弱女赶尽杀绝的事情。他的为人原则是,战场上生死各安天命,但祸不及家人。想当年,他也是看不惯兰尼斯特家的效忠骑士奸杀太子妃等一干皇室人员的行为,才只身返回北地的。 “嗯,我觉得可以送把尖刀,找一个刺客送过去。”劳勃太恨塔格利安家族的人了。 “得了吧,劳勃,她不过还是个孩子。”丹妮莉丝是皇室在逃亡路上,出生在龙石岛的一个小女孩,十多年过去了,在奈德眼中,还真算的上是孩子。 “过不了多久,这个“孩子”就能张开双腿,生出塔格利安家族血脉的孽种了。”劳勃并不放心,现在七国看似平静,其实暗流涌动,他这个王位并不稳,他害怕,有人会打着先王的旗号复仇。琼恩·艾琳还活着的时候,并不同意他去对这两个遗孤做些什么,加害暗杀,会显得现任国王心胸不够宽大。 “你说的太过了吧?我们别讨论这个了行么?”尽管奈德恨塔格利安家族的人,但他的恨意仅仅是针对疯王一个人的。最后,他虽然没有亲手复仇,但疯王死了,足够了。他不想去牵扯无辜的妇孺。可眼前的劳勃好像不这么想,当年的夺妻之恨让他恨意难平,尽管亲手手刃了雷加·塔格利安。他依然觉得每个塔格利安家族的人都该死,都是人品卑劣的强奸犯。奈德也对那个小白脸雷加没什么好感,有妇之夫还勾引他的妹妹,最后弄得自己大哥和父亲被烧死。这一切,可以说都是那个小白脸的错,可要他因为这些就迁怒一个无辜的小女孩儿,他还做不到。 “怎么?这你就听不下去了。她爸爸对你家人做的事,她哥哥雷加对你妹妹做的事,那忑么才是真正的过分呢。”劳勃冲着奈德吼道。“我要亲手宰掉每一个塔格利安家族的孽种。” “但你没办法亲手干掉这一个,对吧?” “这个卡奥卓戈,传说他的手下有10万大军。”劳勃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如今的七国,哪怕最为富裕的兰尼斯特家,都凑不齐10万大军。 “就算他们有百万军队又如何。他们没有船,只能呆在狭海对面干瞪眼。” “现在在七国上下,还有人叫我篡位者。如果他们真的渡海过来,那些杂碎肯定会加入他们的。”劳勃说这话的时候很认真。 “他们不可能过来,而就算他们过来了,我们再把他们打回去。”奈德否定了这个假设,他喜欢一切都真刀真枪的干,他秉承族训,十多年的时间可不是吃喝玩乐渡过的,北境士兵个个兵强马壮,定时还有士兵去守夜人军队,去见见真正的厮杀,如果有需要,他会让任何想试试他的人,知道狼牙的锋利。 “战争要来了啊,奈德,我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在哪,但我有预感,战争就要来了。”劳勃听奈德说的这么坚决,只好先放下心中的小心思,他知道奈德不是个说大话的人,他这么说,肯定是有底气的。 就是我不行,我儿子也不是吃素的,奈德在心里补充道。 ----------------------------------------------------------------------------------------------------------------------- 抱歉了,各位老铁。停更了4天。我好像写出点感觉了。这章原创少,因为是原著人物,只能加一些心理描写,多加写私货节奏感就乱了,但写的很开心,下一章小布兰要开始怼人喽,你们猜猜是谁? 第二十七章 三傻姐,你是有未婚夫嘀 萝莉有三好,身娇体柔易推倒,布兰这个萝莉妹妹艾莉亚是亲生的,没法推。但是和萌萝莉相处,最重要的可不是那些乱七八糟的不健康思想,是一种被需要,可以保护妹妹的满足感。 布兰前世多亏了一个家庭一个娃的政策,没有妹妹,等政策下来了,父母也变成高龄产妇产父了,当年家里还有过商量,要不要第二个。最后,布兰基于老爸的腰和老妈的年龄,否决了。 否则是否可以有个像小埋那样的妹妹呢?布兰曾今照镜自怜,最后发现不存在的。以自己和老爸的大饼脸,应该是生不出巴掌大小脸儿的妹妹。也就不存在萌不萌了。布兰记得当时家里还吐槽过这个政策,七八十年的因为家穷,养不起这么多娃,限制生,导致大家都想要男娃,然后男女比例失调,这一代独生子找个对象都困难,且独生子一般内向,更加剧了找对象的困难程度。现在是因为家里老龄化人口多了,家里一合计,我们好像出不起这么多养老金耶,大家伙儿就赶紧生吧,20年后交着高出现在十几倍的房贷车贷养着老一代吧。 对比着前世的日子,布兰觉得现在训练萝莉的日子,真心不错啊,啪。“手再端平一点。”布兰用竹棍敲了敲艾莉亚的手肘和小臂。之前琼恩送了艾莉亚一柄刺剑。前几天艾莉亚找他来要,说是闲着无聊,要自己训练,布兰哪里敢给她,要知道对人体伤害最深的,就是刺这个动作。 一般来讲,社会小青年,敢拿刀片砍人的很多。但要说起捅人,百分之八十的老江湖会摇摇头,不敢啊。为什么呢?凶器这东西,并不是看着明晃晃的,雪亮的十分吓人的片刀,实话说,这东西都没有棒球棒杀伤力大,也就是看着吓唬人。砍在人身上,伤口很浅,并且有衣服阻隔,一般砍不坏。当然,照着脖子上砍得傻缺不算。那不是打架,那是杀人。 真正的凶器,是尖状物体,哪怕只是个磨尖的牙刷柄。如果两方小伙儿打架,对方有人里拿着磨尖的螺丝刀,或者碎冰锥。布兰遇到这种情况是赶紧认怂的,认怂不丢人,先不管是谁对谁错,有胆子带这种凶器的人,不是没脑子,就是真要杀人。因为这东西失手,扎进人体内,无论是任何一个脏器,都是致命的内出血,甚至动脉。 所以布兰不敢给艾莉亚,万一哪天乔弗里惹了艾莉亚,让不知轻重的艾莉亚来了一下子,让这个世界可没有什么抗生素和急救中心。基本上乔弗里王子就要领饭盒了。 所以就有了刚刚的一幕,布兰首先要给艾莉亚特训,最起码让她知道危险性和用法。电视剧里艾莉亚去无面者那特训,看着挺高大上的,其实仔细看看,真没什么特殊的,没有秘籍,也没有什么强悍的技能,除了用毒和易容,剩下真正淬炼的,是艾莉亚的内心。让她敢于杀人,习惯于杀人。让她每天面对死亡,解剖尸体。最后那个杀死同伴竞争者的训练,说起来桥段设计还算可以,但各种武侠小说里的魔教,杀手十二楼青衣楼之类的,还有仙侠小说里的各种魔修的,都比这要狠的多啊。 至于前期在宫廷中学的水之舞,布兰也根本无力吐槽了,不少人还信誓旦旦的说那个水之舞老师,是后来的无面者贾昆·赫加尔的其中一个假身份,有多厉害多厉害。拜托,当时那个剑术老师,就是布兰便宜老爸哄小女孩儿找的,能有多厉害?奈德算是冰与火世界顶尖的一批高手了,那么厉害奈德能看不出来? 真正的好剑手,不管是西方剑,还是中国剑,还有中国小弟弟的日本剑道,必然要有一招秘技空手夺白刃,防止无兵器可用的场景。像令狐冲那样,离了剑就活不了的,还要人提醒手指也是剑,偏科的奇葩,也是因为气剑之争失传了这样的招式罢了。如果看得够仔细的人,肯定不会忘了衡山派刘正风金盆洗手时候夺嵩山剑的手段。 艾莉亚那个老师死的时候直接用木剑对敌,证明他根本就没有对敌经验,只是一个教有猎奇心理贵族女孩的一个家庭教师。嗯,最多理论不错,口才很好。教的剑法也仅仅能锻炼身体而已。 布兰也不会什么剑法,但看过那么多书。基础还是会的,布兰现在训练艾莉亚的,就是西洋花式击剑的基础动作,没错,就是那种两人带着面罩站在白条布上,互相伤害的那种。说起来,布兰认为这种基础动作还是不错的,侧身让对手可击刺部位变小,双腿前弓发力让刺出速度最快。 “记住,面对敌人,你永远要保持着这个位置面对敌人,要把这个,当成你的本能。”布兰站在艾莉亚右侧,对着右手持剑侧身弓步的艾莉亚说道。 “可以是可以,但布兰,这真的有用么?”艾莉亚苦着一张小脸问道。“ “当然有用,你看,这是一个箭墩。”布兰顺手举起了一个树桩,把正面有年轮的地方对准艾莉亚。“这样子你射中会容易很多。但是,当我把树桩侧面面对你时,你射中就很不容易了。” “哦,布兰,你懂得真多。”小艾莉亚冒起了星星眼。 “少拍马屁。在坚持十分钟。十分钟过后,去跳绳100次。”布兰当然没有给艾莉亚准备一种训练方法啦。如果让小孩子只做一件事,会让她觉得枯燥,很容易失去兴趣的。于是布兰还为艾莉亚准备了跳绳和钢镖,跳绳就是普通的跳绳,钢镖则是酒吧常见那种。 跳绳是为了训练艾莉亚的体能。艾莉亚很是瘦小,即使将来长大了,也不会有“美人“布蕾妮那种能把猎狗杆爬下的力量。她的优势,只能是敏捷的躲闪速度。这需要强大的体能和耐力,如果没有把全副武装的敌人,自己先累趴下就尴尬了。 而钢镖。布兰希望以后淬上强力安眠药或者剧毒,作为艾莉亚的杀手锏,钢镖体积小携带方便,比飞刀更方便。这就不错了,古代还有用丢石头作为杀手锏的呢。绰号没羽箭。 除了把击剑的糟粕给拿来用了,布兰还借鉴了一种拳击的训练方法。布兰听说过拳王泰森和阿伦艾佛森两个黑森的串花蝴蝶步(也不知道谁翻译的这么花)。但布兰没见过,自然也不会知道怎么去训练。不过布兰见过另一种拳击训练步伐的方法,躲绳子。就是在两棵树之间系两根平行的绳子,上面的绳子在训练者肩头左右位置,下面的绳子在训练者膝盖下方左右位置,训练者平视大树作为假想敌,迅速迈腿从两根绳子左面跨到右面,往复训练。 这样左右移动和前后移动的训练就都有了,至于艾莉亚以后能达到哪种程度,就看她自己了。 “至于你,红头发的小米凯,给我跳重绳去。”红头发的米凯是临冬城的杀猪学徒,这次去君临,临冬城还带了一些杂役,屠户、厨师、管家什么的。屠户安德鲁把米凯这个学徒带上,防止自己不能干活的时候有人顶上。不过米凯却一直有个骑士梦,当然,每个临冬城男孩儿都有。所以当艾莉亚训练的时候,艾莉亚顺便也把这个她刚认识的朋友给交上了。布兰也不知道艾莉亚什么时候认识的,不过本着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放的心态。就一起训练了。 训练是一样的训练,对于一个男孩子,布兰当然要好好操练了。这小家伙从小在肉铺长大,身材高高壮壮的,虽然肉铺肉不能随便吃,但各种动物内脏仆人们还是能吃的。所以和布兰差不多的年纪,比布兰要高上半个头。 于是很不幸的,布兰为他从系统商城兑换了泰拳战斗跳绳,又黑又粗的麻绳,重2.5公斤。这种跳绳跳起来消耗体能极大,还没训练几天呢,这个红头发小胖子已经瘦了一圈了。 “艾莉亚?布兰?”一声类似于尖叫的声音从树丛旁传了出来,布兰和艾莉亚扭头。只见布兰和艾莉亚的大姐珊莎和乔弗里从树林里并肩走了出来。 布兰捂脸,这两个人又是怎么勾搭到一起的啊。珊莎大姐,你是有未婚夫嘀人啊。这样子好么? 第二十八章 乔弗里要挨揍了 “你们在干什么?玩儿泥巴么?” 乔弗里看了一眼因为训练而变得脏兮兮的艾莉亚和米凯,对布兰轻蔑的说道,和临冬城其他人不一样,尽管心里对这个狂傲的王子有那么一丝厌烦,但最起码还保持着表面的尊敬。而布兰则早就知道乔弗里日后对史塔克家所做的一切,所以平时对乔弗里就丝毫不鸟。这就让心胸本就狭窄的乔弗里把布兰给暗恨上了。一有机会就对着布兰搞事情,不过布兰在自己家主场,从来没让这个狗屁【杂】【种】王子占到一丝便宜罢了。 “那你又在干什么,勾引自己弟弟的未婚妻么?”布兰丝毫没有惯着乔弗里的意思,也没有给他解释自己在干什么的意思,瞬间就怼了回去,顺便恶心一把珊莎。 “你在说什么?你怎么能这么污蔑我,我要告诉母亲。”珊莎尖利的声音让布兰有些皱眉头,他实在听不惯这种尖细又拿腔作调的口音,也不知道珊莎想干什么?路上短短这么几天,就学了这似是而非的南方口音,自己觉得是个南方的贵族小姐口音,但在布兰听来,就像是一股子大碴子的东北口音愣装飘尊的广东话那么别扭。 “我只不过是尽到一个贵族应有的义务,陪珊莎小姐到处走走罢了。你这个肮脏的泥腿子北方佬别给我乱说。”乔弗里也气急败坏的接腔说道,声音好像一只被踩到的公鹅。 “嗯,边陪陪,边喝点小酒,一会儿还要在树林里做点什么不?”布兰冷静的又怼了一刀,看着珊莎红扑扑的脸,布兰就知道她肯定喝酒了,史塔克家对女孩儿家教十分严格,只允许在重大宴会的时候和一小杯。看珊莎那样子,刚刚一定没少喝,想到这布兰就暗自生气,马丹,好不容易我给你谋划了一个懂事儿听话的好丈夫,你特么还往旧路上走。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布兰还是不了解女人,相比还是毛头小鬼的托曼,自然英俊的金发少年乔弗里对珊莎更有吸引力,而且乔弗里才是第一继承人,如果嫁给乔弗里,那珊莎以后可就是皇后了。以前总说每个女孩儿都有一个公主梦,其实是不对的。每个女孩有的,应该是皇后梦。为什么有公主梦,因为公主会嫁给王子,以后会变成皇后。如果每个女孩儿有公主梦,应该督促自己老爹变成国王才对。 加上瑟曦授意乔弗里对珊莎刻意交好,珊莎很快就把自己的托曼小丈夫抛到一边了,这几日和乔弗里打的火热。瑟曦也想乔弗里娶了珊莎,而不是托曼。不是他不喜欢托曼,如果托曼娶了珊莎,长大后就有了与自己哥哥分庭抗衡的北镜的支持。她不想以后两个儿子因为这件事拼的死去活来。所以她这几日一直帮着自己的大儿子制造机会,如果万一发生点什么“意外”,婚约也是可以更改的。 布兰如果知道瑟曦心中所想,一定会跟瑟曦说她想多了。他们临冬城才不会那么闲去管谁当国王呢。 “喂,你们走开,我们在干什么不要你们管。” 艾莉亚看大姐小脸已经气的煞白了。知道自己必须说点什么了,至少先把三人分开。她知道布兰不会相让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自己这个弟弟开始变得高傲起来,不是表面那种盛气凌人,布兰依然很是随和。是一种隐藏在骨子里的那种高傲,是傲骨。 乔弗里闻言却冷静下来了。他把目光投向了艾莉亚,还有他身边已经被吓呆了,不知所措的红头发男孩儿。很好,小布兰,我动不了你,还动不了你手下的人么? “你是谁?小子。”乔弗里死盯着那红头发男孩儿问道。 “贵族老爷,我叫米凯。”米凯现在还有点搞不清楚情况,他只知道,现在最好缩起脑袋少说话,这些贵族好可怕啊。 “他是个杀猪学徒。”珊莎在一旁轻蔑的说道。 “他是我的朋友。”艾莉亚不乐意了,我让你们先走啊,你们怎么还怼? “来吧,傻猪小弟,拿起你的剑来,让我看看你有多厉害。”乔弗里才不管这些呢,他需要发泄,眼前这个贱民正合适,他要当着布兰的面,把布兰这个手下的肉一片片切下来,即使是国王,也没法阻止决斗。他们家现在有求于史塔克家,他是知道的。他父亲千里迢迢的来临冬城,就是为了寻求史塔克公爵的帮助。他甚至没法找布兰决斗,因为失手伤了布兰,连他父亲都会惩罚他的。 “这不是剑,这就是一个木棍啊,贵族老爷。”米凯慌了。对面的贵族老爷抽出了一柄真正的长剑啊,他是一个屠户学徒,他见过自己的师傅杀猪时候的眼神,眼前这个贵族老爷也是一样的眼神,这是要杀了他呀。 “我是你的王子殿下,不是什么一般的狗屁贵族老爷,我说了,拿起,你的,剑。”性格残暴的乔弗里似乎忍不住 了,他现在非常生气,非常渴望见到鲜血横飞的场面,拿起手里的剑,就要朝米凯的脸上划去。 “我说,乔弗里,你是不是把我忘了啊?”布兰拿起了艾莉亚的细剑缝衣针,目光冰冷,笑吟吟的说道。“临冬城史塔克家族布兰登·史塔克,在七神的见证下,向你挑战。”布兰忍不住了,决定今天就揍乔弗里一顿。 “哈哈,好啊,这可是你自己找死,那就怪不得我了。”乔弗里说完,就要朝布兰冲去,不能杀了布兰,这是底线,但决斗失手砍掉一只手,划花脸什么的,可就不能怪他了,而且这决斗,也不是他提出来的。 “先等一下。”布兰突然想起了什么。 “怎么?你怕了?怕你可以求饶啊,我不会伤你伤的太严重的。” 布兰没有理会这个神经病,他突然想起这个乔弗里不但残暴,还很无耻,打输了可以回家找妈妈。于是布兰在怀里掏出了纸和笔,刷刷的写了一行字,扔给了乔弗里,“先把这个签一下。” 乔弗里接了过来,只见上面写着,“在七神的光辉见证下,布兰登·史塔克向乔弗里·拜拉席恩发起公平决斗,双方死伤均是神的意愿,任何人都不可违背。” “我怕你输了回家哭鼻子找妈妈,怎么样,你敢签么?”布兰耸了耸肩扔过去一支笔,继续怼到。 “有什么不敢的,该哭鼻子回家的会是你。”乔弗里彻底放心了,这样就算他父亲怪罪,他也有证据了。 布兰写这个也是一时兴起,要不是自己有系统商城可以兑换纸和笔,这个b还真不能这么愉快的装完。“准备好了么?这里都是临冬城的人,你要不要找你家疤脸猎狗过来做个见证,万一我伤你伤的严重也好背你回去。”布兰手里虚握着刺剑,丁八字步的站着。无所谓的提醒道。 “不用。”乔弗里暗想如果现在去找人,还能不能打起来还是个问题。 “那好,艾莉亚,你来喊开始。让你看看刺剑是怎么用的。” “好的,一二三,开始。”艾莉亚小脸激动的通红,兴奋的喊道。 话音还未落,乔弗里就率先冲向了布兰,嘴角闪着残酷的笑容,手里的剑劈向布兰,看样子是要致布兰与死地。 第二十九章 念头通达 布兰不慌不忙,右脚往前一踏,弓步向前,右手举剑,左腿发力,手中的刺剑以最短的路径刺向了乔弗里的手腕。如果是真正的生死相搏,而对面是个全副武装的骑士,布兰应该刺向对手的双眼或者手指才对,手腕上面有臂甲的保护,很容易刺偏。而今天乔弗里并没有想到会决斗,除了他那把装b用的黄金佩剑以外,并没有穿什么铠甲,布兰如果真刺向乔弗里的咽喉或者眼睛,这种情况下,乔弗里必死无疑。而刺手指这招也不行,如果一个不注意深浅,割掉了手指,乔弗里就残废了,恐怕王后瑟曦会拼了老命的致布兰与死地。 刺咽喉也不行,这并不是生死相搏,而且乔弗里还有个名义上的有权好爹,和暗中的高手高高手爹,布兰如果真的现在杀死了乔弗里,除了立刻逃跑,没有别的选择。而且还会连累家里的其他人。所以,怕麻烦的布兰选择了手腕这个位置。 布兰之所以选择刺手腕,是因为曾几何时,刺手腕这一招,被会独孤九剑的某冲给玩出了花了,什么银光一闪啊,七八个人手中的武器掉到了地上,那武功描述的,是玄之又玄啊。其实哪有什么武功,哪有什么剑法,不过就是刺向离自己最近的对手的身体部位罢了。武功这东西,说句实话,也就是以自己之长,攻击敌人之短而已。如果要某冲哥独孤九剑一剑下去,玄之又玄的正面刺到了敌人的后脑勺,可能么? 对手攻击过来,要刺你身上胸口,你侧身,让自己的胸口离对手远了30厘米,如果你的剑和对手的剑一样长,那么很轻松的,你就可以刺中对手拿剑的手腕,小臂。独孤九剑总结出现代话就是,按照易经八卦方位绕圈瞎走,对手攻击你,伸手了,哪个部位离你近,就刺那个部位。没错,被众多无脑小说吹成绝世剑法的独孤九剑,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儿。至于为什么要博采众家剑法之长,再忘掉所学剑法,自然是为了掌握正常用剑的发力技巧。 闲话少说,只见一道银光闪过,乔弗里感到手腕一阵刺痛,不由自主的松开了手里的剑,捂着手腕大叫起来。 “啊......”乔弗里疼得在地上打滚,衣服上沾满了尘土。布兰无语的看着这货,心里彻底无奈了,布兰还是手下留情了的,因为怕刺得太深,伤口进去厌氧破伤风杆菌,布兰只不过是在手腕上轻点了一下,并没有刺入太深,至少比原剧里这是被狼咬手的伤势要轻多了。可你这躺地下打滚是干什么?讹人是不?碰瓷是不? 布兰并没有因为乔弗里惨叫就停下这场“决斗”。他拿剑走上前,为了保险起见,用脚踢开了掉在乔弗里旁边的长剑,手中的刺剑指着乔弗里。“别......别伤害我,求你了。”乔弗里就像是个要被大汉xx的小姑娘一样。漏出了自己色厉内荏的一面。 “噢,我亲爱的王子殿下,我是不会伤害你......太严重的。”说完的布兰,一脚就揣在了乔弗里那张白净的脸上。瞬间,一个混合着青草汁液和泥土的小鞋印,出现在了小王子的脸上。 “不,住手,快住手......”一旁的珊莎除了尖叫和喊住手,几乎就不会做别的事情了,在一旁紧抓着自己的胸口,像是要晕倒了一样。 布兰斜眼看了珊莎一眼,一言不发,随即把刺剑缝衣针扔给了艾莉亚,正当珊莎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布兰一屁股坐在了乔弗里的胸口,双脚踩着乔弗里双臂,挥起拳头,雨点般的打向乔弗里。 “噢,不,你怎么能这么粗鲁,这么的没有骑士精神,我要告诉父亲。”珊莎在一旁叫到。这个时期的决斗,还是类似维多利亚时期的绅士决斗,讲究的是姿势优美,高雅。像布兰这种地痞流氓式的对敌人饱以老拳的胖揍,的确不多见。可不多见就不多见,布兰也没想过要当个高贵的骑士,他就是讨厌乔弗里,此时此刻,正是揍他最好的时机,保镖猎狗没在身边,周围也没有见证人来阻止,他可以尽情的揍,刚刚还签了决斗书,生死不论,就是事后国王心疼了,也不好说什么。至于王后,布兰根本从一开始就没想刷这便宜丈母娘的好感度,那娘们心思歹毒,爱的只有自己。自己孩子托曼都被她逼得跳楼自杀。 布兰本来的打算是稍微教训一下乔弗里就得了,可珊莎那维护的态度着实让布兰不爽,好啊,你不是喜欢小白脸嘛,那我就给他揍成猪头。 一阵狂风暴雨的胖揍后,布兰长舒了一口气,好爽,这种感觉,和众多前辈穿越神雕阉了龙骑士小尹一样的爽,念头通达啊。 “怎么样?我亲爱的王子,是你自己认输,还是我打到你晕倒?”布兰单手略带侮辱性质的拍了拍乔弗里那已经鼻青脸肿的脸蛋,笑着问道。 “认...认输了。”乔弗里略带怨毒的看了乔弗里一眼,低头承认到。 “哦,看你的眼神好像不怎么服气啊?要不要让你休息一下,我们再来一次。”说实话,布兰还是蛮想在揍一次的,可旁边的珊莎已经鬼叫了好久了,指责他这样做有违骑士精神,巴拉巴拉的。 乔弗里闻言,眼神闪烁了一下,他其实也没太明白自己是怎么输的,平时和那些侍卫对练,他状态最不好的时候,也要和侍卫有来有往过上个十几招。然后找到一个破绽把侍卫击倒在地,可刚刚,对方只是侧身闪避简单一刺,自己就不行了。这难道是北方旧神特有的巫术么? 如果布兰知道乔弗里的想法,一定会嘲笑乔弗里太蠢了。其实这是很多人的错误认识,很多人认为两个人斗剑,就是你砍我一剑,我横剑挡住,然后我再砍你一剑,你横剑挡住,或者两人剑在空中相交,认为这就是剑法,布兰上辈子小时候去农村姥姥家玩,也和表弟玩过这种“武术游戏”。 其实除非对手有盾牌,否则直刺永远是最好的进攻方法,直刺进攻,对方如果想阻止直刺,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剑往上挑开,或者往下压。而由于力矩的原因,对方必须用力比直刺力大,才可以挑开。而进攻者,在对手还没有挑开剑得的时候,收剑,回手再一记直刺,这样进攻者移动最小,防御者永远疲于奔命。 人类最原始的武器,是一根直直的木棍,刺,是最原始也是最有效的进攻,至于为什么会有劈砍撩挑一系列招式,是因为人类发明了盾牌,左手持盾,右手持剑,劈,是因为盾牌护住了身体,护不住头。其他各种招式,也是为了吸引盾牌移动,声东击西从而击中露出盾牌外面的身体。很多人见到过演练剑法的人左手会掐一个剑诀,左手那个剑诀,其实就是虚拟持盾的动作。人类攻击中,把直刺发挥到极限的想法,是弓箭。到了近代,更是发展成了无法防御的直刺,子弹。布兰自认凭着一招直刺,只要他的身体素质不差,在一对一中可以占尽便宜。 “不用了,我今天输了,下次再战,我肯定会赢你。”乔弗里思考了半天,终于没有冒险再和布兰打一次,他现在浑身都疼,只想找皇家学士要一杯粟裕花奶,来缓解疼痛。至于布兰,乔弗里已经打算让猎狗教训他了。 “好的,如果......你还敢的话。”乔弗里的心思,布兰怎么会看不出呢,但乔弗里有猎狗,布兰也有更牛逼,力气更大的阿多啊,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第三十章 抵达君临 望着眼前的君临城门,布兰有种想要欢呼的雀跃,经过了长途跋涉。布兰一行人总算到了。布兰现在有点明白为什么古代皇帝很少搞南巡北狩之类的活动了,实在是路上太费时间了,能把人憋疯,还是宅在家里好。历史上乾隆下江南,估计是有京杭大运河坐船吧,速度能快点。如果走陆地,无论道路多好,马车速度也就能和自行车拼一下,谁能想象骑着自行车走着土路从长春到山西?要不怎么说前世祖国好呢,光是世界第一的高铁和世界最长的广阔的铁路线,就足够布兰对前世的祖国大唱赞歌了。 布兰下定决心,等到了君临稳定下来,一定要先把龙蛋孵出来,最起码空中生物飞行速度,还是可以快一点的。不过布兰对此也没抱什么太大希望,大中型鸟类的最飞行速度在40到80km/h左右,布兰不知道龙的飞行速度能达到多少,按照巨龙的体型和翅膀大小,应该还会慢一点大概也就是市区内机动车速度而已。因为再快的话,在空中的人也受不了啊,电视剧里丹妮莉丝骑龙飞行连护目镜都没有带,应该是不会太快,50最多了。布兰只是知道,骑摩托车彪过100km/h如果不带头盔的话,眼睛很容易睁不开,万一眼睛里撞进一个小飞虫,绝对酸爽。这么说来,即便是骑龙,估计也没有前世汽车走高速公路的速度快,更不要说前世的高铁速度了。 “怎么样,是不是很壮观,和临冬城很不一样吧?” 史塔克公爵回头见布兰呆呆的望着城门,笑着问道。上一次奈德来君临的时候,还是一个小年儿轻,那时候他带着的,是复仇的怒火、长剑还有军队的。而现在,却是带着国王的千里相邀,来这里做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国王之手,七国里最有权势的大臣,国家之手。 “还行吧,也没什么了不起。”港真,这个君临城门比起用整块整块的巨石堆砌的临冬城,在视觉效果上还是差了么些坚固。不过到真的很华丽,远远望去金灿灿的,土豪金色。听说第12世的塔格利安家族国王曾经召集全国术士来用魔法加固过城墙,连巨龙的火焰也不能将其焚毁。 “上一次我来这里,是为了正义,这次,也是一样。”奈德很老年中二的说。 “老爹,如果你只是为了正义的话,我建议我们还是尽早回北境吧。”布兰眯着死鱼眼,x斜眼看着父亲道。在权力的斗争中,可没有正义这回事儿啊。 正义和真理,只在长剑的范围以内。布兰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个正直的直肠子,如果不吐槽提醒,那么他说的这句中二话,将真的成为他在君临的行为准则。 布兰并不反感奈德这种品质,事实上,他的这种人格魅力也是剧中为数不多的闪光点之一,也是后期主人公琼恩雪诺所继承的性格,这种要yfair的性格,正是骑士的魅力。但是,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ifyoufight,fightdirty。 这个冰与火之歌世界,一向都是卑鄙者成功的世界,如果一个成功者让你觉得他不够卑鄙,那一定是他犯的错误还没有被看到,或者没有针对你而已。一个认认真真,老老实实的干活的人。最好的结果,就是一辈子也就是最初那样。 布兰只相信一句话。这个世界的规则,从第一个原始人举起手中的棒子挥向另一个原始人脑袋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最初的世界,人是淳朴的,每个人本本分分的干着自己的事情,劳动,睡觉,繁衍生息。而当某一天,一个原始人挥起手中的棒子打向另一个人之后,一切都改变了。抢夺了别人的劳动果实,妻儿子女的原始人,开始有了第一次原始积累。尝到甜头的他,立刻就抢劫了下一个人,把这些被抢的人变为自己的奴隶,再雇佣其他强壮的人帮他抢,就这样,滚雪球一样,他变成了奴隶主,最后进化成贵族,体面人。 这个世界最初的贵族就是这么来的。而成为贵族的他们,为了防止有人学他们一样,抢劫他们变成贵族。于是制订了法典,和先民一起,规定了最初的秩序,法典,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法律。成为了某些人的工具,维护自身的利益。法律一定是公正的,但不一定是公平的,也绝对不是正义的。 想想那些可笑比武审判吧。法律从来不是保护弱者的,它是维护社会的秩序的工具。为什么要维护社会的秩序?因为只有维护社会的秩序,才能保证贵族的利益。一个有序的社会,才能让人们更好的种田,劳动,解放生产力,而这些平民劳动所得,会通过地租,税收,货币,继续流向贵族的手中。 试想着如此行事的贵族,怎么可能是无害而善良的?而贵族的后代作为既得利益者,永远不会去反抗这些规则。布兰也是一样。布兰觉得自己老爹这么多耿直,大概是因为当年他不是第一继承人吧。以后的雪诺也是,自己的大哥罗勃也是一样,都是长歪了的贵族啊。 所以说,剥皮家族造反应该是板上钉钉了呗?一个有高尚品格的贵族不能领导众多小贵族领主获得利益,被推翻是必然的。 骑士要求忠诚,是因为他们要向贵族效忠。可一个拥有骑士精神的贵族,估计在贵族圈里,会被认为是个神经病吧? “史塔克大人,欢迎来到君临,国王要求您出席议会。”一个穿着得体的侍从走到史塔克马前,传话道。 史塔克公爵看向布兰,“你先带着你母亲和两个姐姐安顿下来。我晚饭前会回去。” “呃,也许您可以先回去换一套衣服。”侍从小心翼翼的提醒道,侍从此刻的内心是崩溃的。您这一路风尘仆仆的,脸上净是尘土,皮裙下摆脏兮兮的,胡子也没有修整干净。虽然你们北镜人民不拘小节,但这也太过了吧? 奈德看了一眼侍从,没有说话,随手把缰绳递了过去,自己则大摇大摆的,朝着国王议会厅走去。 布兰很无语的看着父亲的背影,他是了解父亲的,作为一个公爵,自己父亲并非不清楚自己的样子很不得体,很不贵族。然而他就这么做了,他这是给君临城里的人一个下马威。看看,我就这么得过来了,我就是这么不遵守规矩,让你们看看我东北老铁是多么的粗犷和不守规矩,老子就是野蛮人,你们咬我啊。 如果他父亲真的照着那个侍从的建。议回去梳洗打扮了,他将毫无威信可言,今后,他在君临城的一举一动,将会有无数人来告诉他不能这么干,不能那么干,他将束手束脚。野蛮人自有野蛮人的做法。布兰对此做法,也只能当一条会喊塞克斯,塞克斯,塞克斯的外国咸鱼。 布兰无语的是,他父亲下马的时候,正好踩到了一坨马粪上。为了体现气势,奈德自然不能停下来找人铲掉,褐色的不明物体粘在马靴上,配合着父亲的龙行虎步,总有那么一丝丝的……不协调。 唉。希望议会厅的人,今天晚上好胃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