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之修真问道》 第一章 前世今生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死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字眼。 只因为数字四与“死”谐音,便有很多人忌讳四这个数字,例如一些住宅楼没有四楼、十四楼,再如某些酒店不仅没有四楼,连尾号四的客房也没有…… 沈知微家也没有尾号四,这是长辈们怕她不幸夭折了,宁可迷信一些,也要讨个吉祥的意头。他们小心谨慎,如同对待易碎品般对待她,也让她自懂事那天起,便知道自己距离死亡很近很近。 多近? 近到早上忘了吃药,晚上可能丢命。 她患有病。 这个姑娘每日三餐都把药当饭吃,平时看不出来她游走在死亡边缘,发起病来却特别厉害。 之所以能活过二十岁,完全是因为家里有钱,加上爷爷奶奶、伯父伯母、舅舅舅妈们疼宠爱护,才会一次次地从死神手中逃脱。 但也正是如此,有些亲戚很不喜欢她,认为她浪费太多钱,哪怕那些钱是她父母赚的。 他们在私底下总会阴阳怪气地说,她活不到这年秋天,或是看不到来年春天开的桃花梨花。要么就是觉得她一个不小心死在快过年或者刚过年的时候,会冲淡一家人的财气福气运气,让他们从年头倒霉到年尾…… 这些人的孩子听着长辈们议论,在沈家祖宅见到这个小姑\小姨,也不甚尊敬,甚至笑嘻嘻地喊她病死鬼。 可沈家老太爷住在祖宅,他的妻子也住这里,俩夫妻膝下的儿女各有家庭,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也都跟着父母,只有爸妈早逝的沈知微与他们同住。所谓住得近,彼此亲近,二老哪里能听得小一辈的诅咒沈知微? 晚饭尚未开始,牵涉在内的小一辈统统被二老赶出祖宅,他们的父母厚着面皮留下,也被客客气气地请了出去。 自此,这些人再见到沈知微,连表面功夫都做得勉强。 身为当事人,沈知微心中毫无波澜。 她很少和这些人打交道,一年能见到两次都算多了,何必在意? 在她活到二十一岁那年,老太爷去世。 又七个月,老太太跟着老太爷,也离开人间。 葬礼由他们的长子、沈知微的大伯父主持,她忙前忙后,办完白事后病情反复,在医院住了十五六日,觉得自己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临死前应该做什么呢? 当然是追求理想。 完成理想后,人生再无遗憾,死有何惧? 沈知微的理想算不得罕见,也即很多人都想过的,登临号称世界之巅的珠穆朗玛峰。 当年十二三岁,她在家人面前提出这个对她来说难以实现的理想,家里人都笑。 然而她是认真的,非常认真。 老太爷和老太太还在这世间,沈知微不欲让他们担忧,对于登临珠峰的计划只字未曾提起。如今老太爷和太太去了,沈知微与长辈说清楚,不管他们是支持还是反对,专心致志地做准备。 长辈们不是她的亲父亲母,待她却不比亲生子女差,怎能愿意让她冒险? 奈何大家劝了许久,又劝许久,谁都劝不住。 看着长辈们拿这事开会,跟沈知微玩得好的小表姐突然冒出一句,大意是说沈知微已经活不久了,让她开开心心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这比关着她好百倍千倍。 闻言,长辈们沉默了,再也没有劝过一字。 随着登山之日到来,沈知微的身体越来越好,最近这一年半竟没有发过病。 亲人忧心忡忡,以为是回光返照,做好了办丧事的准备。 不过,沈知微并没有中途丢命,她顺利登临珠峰之巅,成功达成这一世人生最深的执念,此后再无牵挂。 下山后,沈知微没有回祖宅,而是继续旅行,只在过年与大家碰了一回面,年初三出了门,继续游山玩水吃吃喝喝。又两年过去,沈知微陪着家里人,开开心心地闹完人生最后的一个新年,在初夏时节合上双眼,长眠不复醒。 她去得平静,昂贵的药物令她如同往常入睡般安宁。 然而沈知微没有想到,死亡的意义不仅仅是告别这一辈子,它还是下一辈子的开始。 以为自己不在人世,却重新感觉到温暖的沈知微,发现自己被关在窄小的空间里,浑身淹没在不知名的液体之中。动弹是件麻烦事,她无法呼吸,也不需要呼吸、进食、排泄,却能感觉到健康有力的心跳。 于穷极无聊的情况之下,她不由得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被长辈们做成急冻人,如今正处在解冻过程?也许现实世界已经过去不知多少年,物是人非,她这堪称绝症的疾病也终于迎来治愈的时候…… 只是,肚脐那根传输营养的带子是什么?何以她时常会听到并不属于自己的第二个心跳?何以她偶尔能听到近在咫尺的交谈和乡土气息甚浓的鸡鸣狗吠之声? 沈知微猜到事实,却不太愿意相信。 在她死时,人体冷冻技术仍然是一个需要攻克的课题,但也差不了几年。若说沈家把她冷冻保存起来,是可以接受的。 至于转世投胎这种等同于神话传说的事情…… 沈知微觉得很玄幻。 不,它可以说是非常玄幻了,玄幻得令人很难说服自己接受。 睡睡又醒醒,不需要吃喝也没有娱乐的生活非常简单无趣,沈知微纠结了一段时间,便把转世的猜测放下了。 相较于思考转世的原因,她更好奇第二世人生所在的时代,有时也会思考一些没有意义的问题。 例如,出世后会不会忘却前尘往事,真的变成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婴儿? 又如,一个重回娘胎深造的成年人应该怎么度过婴儿时期的生活? 再如,新的父母生活的世界貌似略落后,家境不如前世,带着记忆转世的她要怎么做才能让一家人致富,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 姑且不说她如何思考,母亲临盆的时间越来越近,终于在某天黄昏日落之际发动,将她带进这片天地。 “是个丫头,看着挺乖的。” 接生婆的话响起,母亲有点失望。 她看向洗干净后裹在襁褓中的女儿,伸出颤抖的手指,轻轻地碰了碰小女儿的脸蛋。 柔软的触感,新生命的脆弱和顽强,轻易击碎了那点小小的失望。 母亲露出笑容,仿佛自言自语:“你是我生下的第三个孩子,以后就叫三三吧。” 给孩子取了小名,母亲又喂了一次奶,疲惫地睡去。 新生儿的眼睛需要适应大千世界的光线,沈知微看不清当前的环境。对于母亲和接生婆说的话,她虽然能听到,有些字眼却是听不明白的——这里说的不是普通话,而是一种近似于华夏语的方言。有些字普通话发音,有些词是粤语或客家话发音,想知道意思,半猜半蒙。 可能是神经过于敏感,她隐约有一种母亲不是很喜欢自己的感觉。 在母亲睡下后,父亲也来抱了她。 这次她把他的话听得清楚:“怎么就不是个带把的?阿河的堂兄弟虽然不少,但那些个臭小子都自私得很,日后只有找他帮忙没有帮他忙的,得生个弟弟帮衬一下才行……” 阿河?是这一世的哥哥? 沈知微心想,不需要生弟弟,她也能帮衬哥哥,如果哥哥值得的话。 血缘维系的家庭未必和和睦睦,豪门贵胄如前世的沈家,肥皂剧中描述的恩怨情仇也是有的,究其根本不过利益二字。 这一世,生产力不足的局限性使得人们重男轻女。 假若她的新家庭不把女孩子当人看,她还了父母的生恩和养恩,必不会留在家中忍耐鸡毛蒜皮这些琐事的纠缠。 新的人生,新的开始,拥有健康身体的沈知微,她的奋斗目标是青史留名。 …… 就眼下这现实,思考如何做到青史留名是相当不切实际的。 沈知微和普通婴儿不一样,但她的生活与别的婴儿几乎无甚差异,每天除了吃就是睡,生活作息规律,引得父母邻居亲戚们惊奇了一段时间,便视之为常事。 这也不是说沈知微过得像被饲养的猪,头脑清醒时,她不会错过任何一个认识新世界的机会。 这里的语言,这里的时代背景,这里的习俗,都要熟悉,乃至于学着习惯环境。 她的母亲身体素质很好,生完孩子的当天晚上,就能穿鞋下地走动。但家里不需要母亲干清洁打扫下厨等家务活,俱是仆人在忙碌,显然条件不错。 唯独照顾孩子这事是母亲亲自来做,沈知微不哭不闹不折腾,有什么事必会知会大人,很省心。 她姐姐却是三岁大的孩子,趁着大人不在,偷偷溜进婴儿房里看妹妹。本来想戳妹妹的小脸蛋,随便欺负一下,免得她跟自己争夺父母的宠爱。 谁知妹妹哇的一声,将她吓得跳起来,也引得大人们匆匆赶来,准备干坏事却还没干的小姐姐就这样被逮了个正着。 第二章 这个世界不简单 二丫,这是姐姐的小名。 摇篮中的沈知微听着母亲教训小姐姐:“沈二丫,你是不是皮痒了,讨打?妹妹刚出生不久,你想见她、逗她玩,我在这里的时候你不来,偏要趁我不在,偷偷跑来,原因是什么?” 原来她这辈子也是姓沈的,真好,不用改姓。 小姐姐心虚,争辩道:“我又没有欺负妹妹,碰都没碰她,她就大声嚎起来了!”都把她吓了一大跳。 母亲没在小女儿身上找到掐痕,呵斥声也小了,说道:“三三那么乖,无缘无故的怎么会喊?你便是没欺负她,也有欺负她的意思。甭在这里说,吵着你妹妹休息……” 拎着小姐姐出去了。 沈知微心里发笑,小姐姐想和她斗,还差得远呢。 随着视野一天比一天清晰,她能认得人了。 母亲果然是温婉端庄的女子,头发乌黑,肤色白皙健康,精致的五官、高挑的身材,看着像二十一二岁出头,便是放在美人如云的娱乐圈也异常出众。 父亲长得俊朗,身量颀长,剑眉星目,亦是玉树临风的美男子,约莫二十四五岁。实际上,他今年三十,刚好而立,比母亲小了两岁。 小哥哥的衣着打扮一丝不苟,看似严肃规矩,实则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很机灵的样子。 小姐姐是个普通的娃娃,胖乎乎,肉滚滚,粉嫩可爱,宛如小天使,缺点是太熊,常把仆人欺负得求饶。 外面的世界暂时处在保密状态,沈知微被看得很紧,活动范围除了摇篮便是婴儿床,莫说到街上去,连窗外的风都不给吹。 但这也足够她了解自己生活的环境。 就婴儿房的摆设和布置来看,这一世的生活水准不如上一世,毕竟生产力低,交通运输不方便,可也不能算差。 她有新衣服穿,平时见到的婢女丫鬟也都光鲜靓丽,衣着统一,干净整洁。 母亲的衣裳很多,样式不一,珠宝首饰随便搭配。 小姐姐的衣服常常换新的,一件衣裳穿四五次都是多的了。小孩子处在生长期,节省的人家通常会把衣服做宽大些,沈知微家不需要这样。 只看衣服的样式和形制,沈知微猜不出当前是哪个时代。 因为秦汉两朝的衣服有人穿,隋唐时期的衣服也有人喜欢,宋代明代的服饰亦不少见,如她爹,时常穿着一身道袍。 此外,房间的门和窗户都是有年头的,一些摆设品和家具也是古董。摇篮和婴儿床则是小姐姐用过的,质量极佳,尚未淘汰。 父亲做的似乎是饮食相关的生意,每日早出晚归工作忙,跟母亲的感情很好,对唯一的儿子很严格。 沈河想来见沈知微,往往是没有多少闲暇的,沈知微觉得,他每天都在备战高考。 可怜的娃。 一个月转瞬即逝,小女儿满月。 爹妈没有举办宴会的意思,只请来走得近的亲戚朋友吃一顿午饭,再把沈知微抱出来让大家瞧瞧,夸赞几句,便算了。 沈知微默默地被展览,见到摆在厅里的四五张桌子都坐了人,并不想回房发呆。 母亲依了她,让十三四岁已经懂事的外甥女照顾两个女儿,派了大丫鬟盯着,免得出事,便与丈夫一同招待客人。 “表妹真安静乖巧。”母亲的外甥女、沈知微的表姐这样说,“我嫂嫂的孩子比小表妹大半年,天天哭天天闹,也不知哪来这么足的精气神,听到声音都嫌烦。” “可不是?小孩子一点都不可爱。”另一个头戴鲜花的女孩说,“我妹妹特别调皮捣蛋,前些天糟蹋了我在陈记胭脂铺买的香丸,我气得想把她揍一顿!” “哈,你那妹妹着实不好相处!陈记胭脂铺的东西卖得可贵了,要是我,准不会让她知道!”第三个女孩嘻嘻笑,“难怪今天看不到她来,想必是被婶母关了禁闭……” “我娘没说要关她紧闭,只说允许她出来玩的前提是晋升二阶武者,或者学会咱们沈家的祖传拳法。”戴花女孩的话说到这,忽然叹息了一声,“妹妹是爱闯祸,可她天赋好,比哥哥还得宠,爹打算把她送去本家呢。” 二阶武者?祖传拳法?天赋?? 并不想听堂姐表姐们吐槽熊孩子的沈知微,接触到两个貌似不寻常的新词,顿时竖起耳朵。 “哪个本家?是靖城东府本家,还是祖宅那边?” “应该是靖城,祖宅的要求太高了。” “靖城也很不错了!我好羡慕你的妹妹,也羡慕你!我若有个天赋好的妹妹,便是她天天跟我作对,我也乐意跟她玩!” 女孩子们吱吱喳喳说得高兴,活像一群热闹的小麻雀。 坐在席子上玩的沈二丫屡次听到妹妹二字,扭头看向沈知微,含糊不清地喊道:“妹妹。” 沈知微应了一声,满腔心思都放在堂姐表姐们的议论之中。 这个世界竟然不是普通的古代。 不过,既然她能带着前尘往事转世降生,来到一个允许超凡力量存在的世界也不是什么接受不了的事。 女孩们的话题很快歪到“谁家少年最好看”这种没有营养的讨论上。 沈知微听了一阵子,眼睛转过一圈,看到角落里坐着一个特别安静的小姐姐,便扯了扯表姐的衣袖。 “那人?”表姐撇撇嘴,脸上露出一点瞧不起的神色,“他就是个傻子,不知哪位路过的江湖术士对十七叔胡言乱语,说把他扮成女孩子就能让他聪明起来,十七叔居然信了,还照着做了!” 这么漂亮的人,是男孩子?还是智力障碍者? 沈知微眨了眨眼睛,想起表姐口中的十七叔是个皮肤黝黑的大汉,在她家吃过几次饭,也逗过她,和她父母的关系应该不错。 放弃让女装小哥哥带自己去客厅听大人们说话的想法,沈知微又扯扯表姐的袖子,要她带自己过去。 表姐以为小表妹要找爹,抱着小婴儿来到客厅,交给她爹。 父亲倒是没有拒绝小女儿,抱了两下,叫丫鬟拿来柔软的毯子铺在席子上,把小女儿放下了,继续和亲朋故友聊天。 沈知微一边听,一边暗暗分析。 跟地球的沈家相比较,这个世界的沈家枝繁叶茂,是一个极庞大的家族,几乎等同于王国。 早在一千多年前,沈氏祖先凭着强横实力占据了一块面积广阔的领土。 他们在此建立城池镇村,开垦田地山庄,猎杀藏匿林中的凶猛野兽,平了荒山填了沟壑,又挖渠引水,发展水利,终于将恶劣的环境改造成适合族人繁衍生息的福地。 沈氏祖宅位于朝歌平原的朝歌城,相当于沈氏小王国的王宫,辖下划分东西南北四府镇守各方,四府御下又建立六部,专门处理大小杂事,规矩严明。 这其中固然免不了尸位素餐的蛀虫,也有一些令人诟病的地方,但一个家族能够发展得如此庞大繁茂,屹立千年历经风雨不倒,祖先们功不可没。 又听了片刻,沈知微对自家爹娘的身份也有了三分认识。 爹原本生活在东府靖城,她的亲爷爷地位不低,但她奶奶是一个普通丫鬟,没有得到正式的名分,身份尴尬,未等儿子及冠,就患病去世了。 沈知微记得家中祠堂摆着奶奶的神主牌,心想爹和爷爷的关系可能不怎么和睦。 不然的话,为何她爹不留在靖城,反而跑到安颖城呢? 须知安颖城不是繁华的城池,若将东府比作一个省,靖城是省会,安颖城比靖城低了整整两级。 至于娘,她自小在安颖城长大,是本地大族东方氏的嫡小姐,父母的掌上珠,出嫁后每隔三五天都会回娘家探望爹娘。 沈知微未满月,舅舅舅妈姨父姨妈们都有过来看她,由于亲戚太多,她都记不清谁是谁。 吃过满月酒,东方舞阳抱着熟睡的小女儿,牵着换上新衣裳的沈二丫,与嫂子弟媳姐姐妹妹们一同登上兽车。 回娘家要用两刻钟,沈知微迷迷糊糊地醒了一次,很快又睡了。 再睁开眼,已经躺在一个慈祥的老太太怀里,母亲挨着老太太坐,笑得特别开怀,就像天真烂漫的少女。 这还需要猜吗? 老太太定是母亲的母亲,她的外祖母。 沈知微努力露出微笑,一群人都凑过来瞧稀奇。 沈二丫瞧见,劈手就把跟自己玩的小表姐的玩具给抢了。 可怜小表姐与她同年出生,力气不如她大,被夺走玩具马上哇哇大哭。二丫却已经把玩具扔到小表姐脚边,假装自己很无辜。 她的小动作瞒不过大人,东方舞阳转头蹬了她一眼:“过来,我不打你。” 沈二丫犹豫了下,不敢忤逆母亲,乖乖地走过去,本想着娘说话算话不会动手,哪知下一刻被抓住小手,“自己”打了自己好几下。 “……”二丫懵了,随即哭了。 不带这样欺负小朋友的。 沈知微也瞧见二丫故意欺负小表姐,这事与她无关,乐得看热闹。 认过母亲娘家的亲戚,又在东方家吃了晚饭,一家五口在夜幕降临后离开,回到自己家。 第三章 武道,神眷,修真 随后几个月,东方舞阳时常在自己的小家和娘家之间来回走动,沈二丫和沈知微常常能见到祖父母,跟这边的表兄弟姐妹们也厮混熟了。 身为两姐妹的大兄,沈河主要在家中学习。 沈玉书请来具备真才实学的夫子,每日监督他的功课,他与自家妹妹的相处少得可怜,更别说表姐表妹们。 对此,沈知微有点同情沈河。 没有哪个家长是不望子成龙的,她爹逼得紧,无论她哥是学得认真还是敷衍了事,都扛着不轻的压力。 东方舞阳也看不过眼,与丈夫说过几次,奈何沈玉书是个固执己见的人,她不仅没有说服他,甚至反过来被他说服。 大兄的教育不是自己这个婴儿可以多嘴的,沈知微盼着自己快点长大。 活到七八个月,她试着开口说话,又让父母惊喜了一把。 “三三这丫头比二丫聪明懂事多了。”东方舞阳拿着杯子喂小女儿喝温水,笑眯眯地与沈玉书说,“我觉得三三能听懂我们讲什么,三三你说是不?” 沈知微装傻,拒绝答复。 她爹拨了拨小女儿的手指,若有所思:“二丫比阿河聪明一些,三三则比二丫乖巧。咱们再生个小四,他必是天生不凡的神童。舞阳,试试不?我想念你了。” 边说边搂了妻子的腰,给出含蓄的暗示。 “不想生。你要生,自己生去。”东方舞阳瞥了他一眼,有点不满,“我怀着阿河和二丫的辛苦你又不是没见过,成天吃不好,也睡不好,脸色差得像鬼。还是三三乖,怀着她的时候没有闹腾,生下来也懂事。” “也许小四比三三乖呢?”沈玉书凑近妻子,低沉的声音响在耳中,尤其动听,“你不试试怎么知道……” “噫,瞧你这话说的,生孩子怕是轻巧得跟吃饭喝水一样!你想要个小四,讨个方子自己怀自己生,我绝对没意见。是了,你不试试又怎么知道我怀孩子的难受?” 东方舞阳说什么也不肯松嘴,跟丈夫翻起了旧账。 “之前不晓得有孕是苦差事也就罢了,被你哄着怀了阿河,被你诱着又怀了二丫。你说三三是意外,我姑且信你,生了。但我若是怀第四个,我就是小狗!” “你怀了小四做不成小狗,让我做小狗吧。舞阳,三三都会喊爹娘了,再生一个小四也不嫌多……” 夫妻俩在商量要不要生四胎,说着说着,沈知微就被搁下了。 她的爹娘倒在榻上,气息凌乱,倒还记得小女儿在看着,把她抱到外间。 被这俩人强塞了一嘴狗粮,沈知微满心无奈。 她没有兴趣听他们恩爱,叫了丫鬟进来将自己带走。 不过,母亲复述父亲的话,说她是意外,这话如何解释?是母亲不愿意怀孕却有了她? 沈知微没有深思。 该她知道的,她迟早有一天会知道。 次日一早,沈知微被东方舞阳带到外祖母面前,她喊了一声外祖母,老人家顿时喜上眉梢,赏了她一只金镶玉的长命锁。 这锁做工精致,铭刻着奇特的的简洁纹路,显然不是普通玩意,而是早早准备好的,只等选个合适的时机送出去。 抬头看向东方舞阳,沈知微心中明了,准是母亲提前告知外祖母,外祖母才会把长命锁拿出来。 她能看明白,别人也能看明白。 坐在外祖母右下方的二舅妈并不喜欢沈知微母女,当即说道:“娘,我的珍儿是您的亲孙子,他之前摔了一跤,膝盖上的淤青还没好。您疼爱三三丫头,给她的长命锁可以带来福运,我也厚着脸皮替珍儿求一个。” 福运? 沈知微以为长命锁是普通的象征性装饰物,倒是不知道它附带祝福buff,是难得的好物。她望着外祖母,觉得外祖母能当着大家的面把长命锁拿出来,应付二舅妈必是易事。 果不其然,外祖母看向二舅妈,话说得慢吞吞:“这个长命锁是请易大师亲手做的。舞阳曾在易大师身边打下手,他听说三三出世,无暇祝贺,故而给三三一个小礼物。” 二舅妈尴尬一笑:“既然是易大师给三三丫头的,倒是不好强求了。”又说,“舞阳你只有一个儿子,准备什么时候生第二个?” 沈知微知道二舅妈怀了四胎,都是儿子。 偷偷觑了东方舞阳一眼,母亲的脸色不好看,可见心里有芥蒂。 这是没办法的事,母亲再在意,沈知微也是女儿,不会变成男儿身。 她专心玩儿长命锁,竖起耳朵听二舅妈和母亲上演宅斗戏。 但外祖母没有给她听戏的机会,三言两语起了话题,大舅妈和三舅妈很默契地接过话题,二舅妈和母亲也像没事人一样,与大家说说笑笑。 这是沈知微最喜欢的。 身为婴儿的她想了解当前世界的背景,最安全的方式就是多听多看,反正她现在能说话了,听不懂的可以问。 大人们谈论的是个沈姓少年,和沈知微同一个祖宗的,昨天测出拥有四品灵根,被靖城东府看上。 何谓灵根? 既成为修士的资格。 相较于辛辛苦苦修炼内力的武者,修真者可以吞吐天地之间的灵气提升自己,虽然数量远不如前者,却是当世之主宰者。 有的修真者力大无穷,只一根手指就能轻易碾压专门锻炼身体力量的同境界武者,他们是类似武者的体修。 有的修真者擅长用剑,千里之外取人头颅易如反掌,这是剑修,也称剑仙。 有的修真者就像传说中的神仙,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无所不能,这是法修。 此外,除了武者和修真者,这个世界还有神眷者,即玄师。 在沈知微看来,武者像武侠小说中的武林人士,其终极追求未必是长生,但修炼到最后必然踏足“道”这个玄之又玄的领域。 修真者无需解释,但凡是个熟悉华夏文化的人,都知道秦始皇与长生不死药的二三事。 至于玄师,他们觉醒的玄术就像异能,弱的连一只鸡都打不过,强的堪比修真者。 根据玄术的侧重点不同,玄师被划分成三类,即神通者、元素师和召唤师。 神通者的神通大多数与身体有关,如千里眼、顺风耳、飞毛腿,再如读心术、穿墙术、言灵术。 元素师的能力与金木水火土冰风雷等自然元素有关,如释放火焰、凝聚水流、催生植物等。 召唤师的本事很容易理解,他们的召唤物可以是本世界的强大生物,可以是古代强者的英灵,也可以是异界生物。 沈知微来到这个世界快一年了,她知道修真者,也晓得玄术天赋和武道资质谓何物。 在安颖城,年满三周岁的孩子都可以去供奉祖先的庙里检测自己是否拥有成为武者或修真者的资格。 这是免费的服务,人们可以去,也可以不去。 武道资质有迹可循,与经脉骨骼有关,即便资质极低,经脉堵塞根骨差,也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提升资质。 玄术天赋与灵魂有关,难以捉摸,且拥有天赋不一定能觉醒。 灵根最玄乎,除了常见的金木水火土五行灵根,还有冰、风、雷、沙等异灵根,单一灵根的修炼速度最快,双灵根次之,三灵根、四灵根一般般,五灵根最劣。 其中,武道资质可以遗传,玄术天赋和灵根不挑人,富人可以拥有,穷人也可以拥有。 以上三种资质共用一套九品法划分,以一品最佳,九品最劣,又有罕见的超一品和不入品,将人拆分在不同的阶层。 这似乎很残酷,因为富人能把自己的九品武道资质提升到四品,子孙后代有一定几率继承这般优秀的资质;穷人无力改变糟糕的武道资质,后代中出现优秀资质的可能性远低于富人,只能将希望寄托于虚无缥缈的玄术天赋和灵根。 而且祖庙的免费检测只有一次,测第二次要花钱,尤其是玄术天赋,高昂的检测价格足以让穷人倾家荡产。 就算测出了天赋,富人能够采用最安全的、觉醒概率最大的方式激发天赋;而穷人,他们除了一条命,什么都没有。 但这也是公平的,穷人测出一品资质,觉醒一品天赋,拥有一品灵根,无需奋斗亦能一步登天。 在沈知微看来,地球有地球的好,玄幻世界也有玄幻世界的好。将玄幻世界的天赋资质当成人的智商,两个世界并没有太多区别。 她曾听东方舞阳和沈玉书谈论过沈二丫的未来,相较于沈河的五品武道资质,二丫的资质仅是七品,不算好,也不能说差。 沈玉书的打算是倾斜资源着重培养长子,除非二丫觉醒了不低于六品的玄术天赋或拥有灵根,不然他不会在她身上费太多心思。 东方舞阳没有这么偏爱长子,她的意思是三个孩子公平竞争,优秀的那个占有更多的资源。 父母有父母的打算,沈知微也有自己的想法。 她不习惯将未来交给命运安排,更不习惯算计父母手上的那点资源。 带着前世记忆转世是她最大的优势,不可白白浪费。 在知道这个世界不简单之后,她的目标依然是青史留名,与之前的区别只在于多了一个念头:世间没有永恒不变的规矩,由天赋资质确立的阶层,未必不能颠覆。 想到这里,沈知微觉得有点好笑。 穿越者并非无所不能,目标定为青史留名又如何?她没有掀翻棋盘确立新规矩的能力,想得再多,也只能适应环境,而非改变环境,让环境适应她。 若被那些拥有强大力量的社会资源占有者,知道她的妄想,无需动手指,只需一个眼神就能杀死她。 懒懒地打了个呵欠,沈知微耐不住困意,被睡神拖进梦乡。 第四章 爹与娘 等到她苏醒,东方舞阳已经离开娘家,正坐在兽车上。 兽车宽敞如一个小屋子,沈知微躺在摇篮里,东方舞阳与一个姿容明艳的青衣女子轻声谈话。 那女子非常年轻,看着也就十六七岁的高中生模样,凤眼锐利而明亮,仿佛一位行走江湖的侠女,性情嫉恶如仇。 沈知微的目光落在她身上,侠女小姐姐立刻警觉地看了过来。 两人的眼神碰在一起,侠女小姐姐微蹙起眉尖,神情竟有几分说不清的厌恶,说话的语气也变得冷淡起来。 “舞阳,你女儿醒了。” “是吗?三三饿了没有?要不要喝点牛乳?” 东方舞阳把小女儿抱在怀里,柔声询问她的需求。 见她盯着自己旁边的好友,便笑着介绍侠女小姐姐:“这是你的姨姨,娘的好友。” 青衣侠女看也没看沈知微一眼,道:“我记得这段路有一间茶楼,你让你家丫鬟把这个小东西送回去,我想和你聚一聚。” 态度排斥,仿佛沈知微不是朋友的女儿,而是仇人的女儿。 沈知微感到莫名其妙,她好像是第一次见这个侠女吧?侠女对她的意见这么大,是她不小心冒犯侠女了?还是侠女和她的母亲有私怨?? 但东方舞阳似乎不觉得侠女的态度不对劲,竟然真的把沈知微交给丫鬟照顾,一并带到茶楼的雅间。她唤来小二,以屏风将沈知微和丫鬟隔开,自己与侠女在里间吃茶。 沈知微被丫鬟喂了几口温水,漫不经心地滚着花花绿绿的绣球玩儿,注意力全在里间。 侠女姓罗,名盛欢,俏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我不高兴”四个字。 她压低了声音,恼怒地质问东方舞阳:“舞阳,你从前跟我讲过,不晋升知微境中期就不成亲生子。我做到了你说的话,但是你呢?才几年没见,你就做了三个娃娃的母亲,每天俗事缠身,忙得没有修炼的闲暇,至今仍未摸到知微境中期的门槛!” “你不懂的,我毕竟是个女子,我必须成亲生子。”东方舞阳也很委屈,“当年,我刚回到家里就被告知婚事已定,男方是个满屋子莺莺燕燕的臭男人,长得难看,修为也不如我。只因他是少家主,可以继承家业,我娘居然说这门婚事极好,极适合我,一个劲地劝我嫁给他!” “然后,”罗盛欢冷笑道,“你嫌男方丑,黄瓜也不干净,就搅和了这门父母安排的亲事,跟沈千山那个老东西的庶子好上了。” “是,你说的没错,我就是这么肤浅的女人。”东方舞阳坦然承认,“我喜欢沈玉书,他长得漂亮,也没跟别的女人勾勾缠,我嫁给他胜过嫁给不认识的阿猫阿狗。” “呵呵呵。”罗盛欢面无表情,“你这么喜欢他,他给你什么好处了?生孩子到底有多疼你现在也晓得了,昔年你跟我说你这辈子不会要孩子,却屡次怀孕。啧,舞阳的胆子素来不小,也不怕孩子夺了你的元气,毁了你的武道根基。” 外间的沈知微顿时恍然。 原来怀孕生子会损伤武道根基,莫怪东方舞阳生完第二胎就不想生第三胎。 如果她是东方舞阳,莫说第三胎,便是第一胎都不想怀。 里间的闺蜜二人还在对话,沈知微仔细聆听。 罗盛欢说:“成亲生子这条路是你自己选的,我虽然不赞同,但我也希望你不要被红尘俗事污染了武道之心,弄得修为止步无法寸进。” 她又说:“我在七绝剑派修行,如今距离知微境后期只差半步,本来还打算着进阶成功再下山。可师父给了我任务,要求我去东陵国的八方丛林,捉一头活的烈风魔猿带回去……” 简单叙述了这些年的经历和见识,罗盛欢邀请东方舞阳去八方丛林,全然忽略了东方舞阳还有三个孩子。 而东方舞阳面对着罗盛欢真挚的面孔,有点儿心酸。 张了张嘴,满怀歉意道:“对不起,我没有空闲的时间去八方丛林历练。你若是缺少同伴,在这安颖城住几日,我能帮你联系几个去八方丛林的人……” “不需要。”罗盛欢简单粗暴地拒绝了她,目光深沉,“曾经的你和我,修为实力仅在伯仲之间,没有高下之分;到如今,你却落后我一个小境界!舞阳,你若不抓紧时间想办法追上我的脚步,以后怕是很难与我并肩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她颇感唏嘘:“你真的变了,不再是我认识的那个人了。” 东方舞阳微咬着下唇,并没有给出承诺,只说道:“我会努力的。” 罗盛欢便笑了笑,伸手指着屏风外面的沈知微,问她:“你给那丫头测过武道资质没有?” “没,她的资质怎么了?” “就我所见,很差,非常差。” 罗盛欢露出少许恶意,她把东方舞阳当朋友,对东方舞阳生的孩子并没有一颗爱屋及乌的心,开玩笑般说:“按照你们这些武道世家的说法,她没有栽培价值,只适合做一个嫁出去联姻的棋子,也即随时有可能被家族放弃的废物。” “什么?!”东方舞阳的神情霎时变了,“你不是玄师,如何看出我家三三的资质?” “七绝剑派有一门专用来分辨根骨的特殊武技,你若不信我,可以把你那丫头带去祖庙检测根骨。” 罗盛欢拿起筷子,吃了一粒炒花生米,优哉游哉地说:“武道资质不同于玄师的天赋,刚出生的婴儿也能测,你不可能不知道。” 沈知微也被这个姨姨的话惊了一惊。 她有过自己的武道资质可能不太好的猜测,但罗盛欢给出的评价,比她设想中的还要差一些。 东方舞阳不如沈知微淡定,让丫鬟带女儿回家,自己骑了马,心急火燎地去食肆找丈夫。 在这一天,夫妻二人谈了些什么,又谈得怎么样,沈知微并不知情。只在事后听食肆的小二嚼舌头,说东方舞阳匆匆进门,拖着沈玉书去了食肆后院的小房间说事,没过多久就砰地一声砸烂了东西,气冲冲地离开。 沈玉书则是不紧不慢地处理完食肆的事,提前回到家中。 东方舞阳不在。 他逗了逗学走路的小女儿,亲自检查了长子的功课,将打碎花瓶并试图嫁祸妹妹的沈二丫狠狠地整治一番,又出门去了。 次日,沈玉书带着沈知微来到祖庙检测根骨。 结果与罗盛欢所说的别无二致,是极差的下九品。 打个比方,在街上随便拉个人,他的武道资质都是中九品或者上九品,绝不会劣到下九品这种程度。 不只是东方舞阳接受不了,沈玉书扶着祖庙中雕刻蟠龙的柱子,也感到阵阵晕眩。 得知事实的感觉,就像数九寒冬之时被冰水泼了一身。 即便给他十个脑子,他也猜不出沈知微的武道资质会是如此之差。 她真是他和东方舞阳的女儿? 真不是抱来的野孩子? 假使他知道她是个废物,他一定…… 沈知微仰头望着沈玉书难看的脸色,情绪就像无波古井,没有丝毫起伏。 能做的,她都做给这个父亲看了。 自己比普通婴儿乖巧懂事,比普通婴儿更早开口说话,比普通婴儿更快地学会爬行……如此早慧的女儿,他若要以她的根骨将她判定为废物,她还能说什么呢? 祖庙空荡荡的,除了父女俩,没有第三个人。 沈玉书茫然地低头,看着安静可爱的女儿,伸手想把她抱起,又不由自主地盯住她的脖子。 如果…… 如果小女儿夭折了,这世间便不会有人说他沈玉书生了个废物…… 就在此时此刻,女儿忽然握住他的手指,脆生生地喊了一声: “爹。” 沈玉书猛地回过神来,意识到无意识间产生的可怕念头,直想扇自己一巴掌。 他又不是沈千山那种把儿女当猪狗的畜生,怎能想出杀掉女儿保全面子和名声这种丧心病狂的恶毒主意? “爹。” 沈知微又喊了他一声,口齿清晰地说:“要抱抱。” 以她的性子,撒娇是极少见的。 但此时的沈玉书思维凌乱,没有留意到细节,忙不迭地抱起小女儿,自责说道:“都是爹不好,爹险些犯下大错!三三莫怕,爹这就带你去玩。” 他是一个注重承诺的人,抱着女儿来到祖庙附近的河边,牵着她的小手,带着她在草地上来来回回地学走路,又摘下草叶编了一只栩栩如生的绿色蚂蚱,刻意逗她开心。 不久后,东方舞阳前来寻人,见到沈玉书和沈知微玩得其乐融融,不由得止住了打扰他们的脚步,唇畔露出温柔的笑。 只是她不知道,沈知微并非真正的孩子,沈玉书要女儿欢喜无忧,做女儿的也希望沈玉书这个爹能够冷静一点。 在沈玉书之前,沈知微先察觉到东方舞阳的存在。 “娘亲来了。” 她推开爹护着自己的手,摇摇晃晃地走向娘。 娘看着她走过来,弯腰把她抱起,轻声问候了几句。再看向俊朗的丈夫,她的神情淡淡然,仿佛他是与自己毫不相干的路人甲:“我要带三三回娘家住几天。”说完也不道别,撇开他登上东方家的兽车,吩咐御者,“去刘记点心铺子。” 沈知微的外祖母喜欢吃刘记的点心,东方舞阳是以买点心的借口出来的。 早在昨夜,她就回了娘家。 兽车缓缓向前行驶,沈知微往窗外看去,见到沈玉书望着兽车的方向,表情复杂,也不知是想着女儿,还是想着妻子和妻子的娘家。 他没有拦下兽车,也没有挽留东方舞阳。 第五章 两种告别 而对于东方舞阳一气之下回娘家这件事,她的娘家并不赞同。 沈知微坐在席子上玩着一只木偶小人,不时抬头观察大人的表情,分析他们的想法。 母亲回娘家,是要娘家给她撑腰。 二舅妈最先跳出来说话,可着劲挤兑东方舞阳。 姑且不提这个捣乱的,已经成为东方家女主人的大舅妈,斟酌着措辞问母亲何以突然回娘家,便有委婉地劝母亲不要和沈玉书闹矛盾的意思。 外祖母没有说话,态度与大舅妈同,让东方舞阳感到尴尬,场面也有些僵硬。 见此,沈知微毫无意外之色。 她的母亲常常回娘家,仍然把自己当成东方家的女儿,可东方家已经把母亲当成不再住在这座大宅子的客人。 两个舅妈是这么想的,外祖母也是这么想的,只有母亲一厢情愿,或许是糊涂了,认不清事实,或许是故意认不清事实。 当着婆婆的面,大舅妈显然不想把自己和小姑子的关系搞坏了,往心腹丫鬟窥去一眼,丫鬟也机灵,马上起话题,说起陈记胭脂铺新推出的熏香,试图缓解气氛。 奈何二舅妈一心想着找茬,故意搬出二舅舅亲手为她调配熏香的事情,摆明了让东方舞阳不痛快。 除了和丈夫闹矛盾,还有什么事能让一个女人突然跑回娘家住几天? 二舅妈的话音落下来,仿佛空气都停止了流动。 沈知微不用看也晓得母亲的脸色不好看,推倒站稳的木偶人,对丫鬟道:“我要爹,爹在哪?我想爹了,要和爹去河边玩儿。” 东方舞阳听力好,连忙说道:“三三别急,我带你去见你爹。” 她委屈,不想在变得陌生的东方家住,宁可面对沈玉书。 遂用小女儿给出的理由应付过去,带小女儿回家找爹。 不过,罗盛欢还没走,东方舞阳回到家门口,带上玩泥巴的二丫来到客栈。 见到好友,她大吐苦水道:“你给我评评理,我确实出嫁了,可我哪里不是东方家的人了?我流着东方家的血,我就是东方家的大小姐!还有沈玉书,他的优点只有一张脸,别的方面不堪入目,我是瞎了眼才会看上他!!” 罗盛欢知道这是怒上心头说的气话,仍然很心疼,道:“你别思考这些糟心事了,赶紧回家收拾东西,跟我去八方丛林猎杀魔猿!实力不够不要紧,我能护你周全,绝不会让你掉一根头发!” 东方舞阳摇头说:“我很想去,可是盛欢,我真的不能去。你也见过我女儿,大的四岁,小的才一岁,没有我的照顾,她们肯定会被苛刻对待的!” 絮絮叨叨地埋怨家里的仆人偷懒,做事不认真。 罗盛欢看着她,知道她找自己的目的是倾诉心中烦恼事,不禁想起当年立志成为东方氏第一位女性家主的好友,暗暗叹一声,道:“我明天一早就要启程,你仔细想想,到底要不要随我一同去东陵国历练。” 东方舞阳楞了一下,还是摇头:“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我不是你。我的牵挂太多,而且斩不断,估计这辈子追不上你的脚步了。”轻轻拥住罗盛欢的肩,低声道,“我很抱歉。” 清晨,小雨如丝,凉意森然。 东方舞阳与两个女儿站在安颖城的城门楼上,目送罗盛欢的背影渐渐消失,低头抹了抹眼角泛起的湿意,与女儿道:“我东方舞阳的这辈子,只剩下你们了。” 沈二丫听不懂,玩着手里的九连环。 沈知微能理解母亲的意思,却一声不响地看小姐姐玩九连环。 …… …… 罗盛欢的到来和离开,终究对东方舞阳造成了影响。 她和沈玉书的分歧久久不能达成一致,夫妻二人的冷战持续了七个月,谁也不肯先一步低头。 直到沈知微的外祖父染病,他们不敢让老人忧思女儿和女婿之间的感情问题,装出琴瑟和鸣的假象,带上三个孩子,前往东方家探病。 在这半年之内,沈知微跟着东方舞阳住在新购的别院里,由于东方舞阳平时很忙,她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见过小哥哥和小姐姐。 上次见面,二丫小姐姐皮得讨打;这次见面,二丫小姐姐蔫了吧唧,宛如一根被太阳暴晒得没了精神的小白菜。 沈知微主动打招呼,二丫过了好一会儿才回应,有气无力。 小哥哥沈河没比二丫好多少,严肃正经得像一个古板的小老头,没有一丝这个年纪的孩子应有的活泼劲。 兄姐妹三人坐在兽车里,大兄坐姿端正,再规矩不过,二姐垂着头,闷闷不乐。 小妹个子矮,看不到窗外掠过的风景,目光投向小哥哥:“大兄。” 沈河转身面朝她:“有事?” 我没事,你们俩有事。 沈知微指了指二丫,又看了看沈河,小声问:“爹是不是很严厉?” 沈河一怔,严肃道:“三三,不可妄议父亲!” 小妹尚未点头,下一刻,二丫忿忿不平的声音就响起来了:“他就是个坏蛋!非常讨厌的大坏蛋!我不喜欢他,我要跟着娘亲!虽然娘亲也打我,可娘亲没有罚我抄《女诫》!” 不等沈河开口训妹,二丫就像找到郁结于心的人终于找到发泄的方式,噼里啪啦就是一大堆话砸下来:“只知服从没有趣味的木偶人不准说话!我真的受够了,我一点都不想做贤良淑德的贵女,我要骑马,我要打拳,我要玩泥巴,呜呜呜……” 说到最后居然嘤嘤嘤地哭了。 沈河的话被堵在喉咙眼,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事实上,他对亲爹也是有少许怨言的。 凭什么同龄人可以走街串巷到处玩,他却要听从父亲的安排,上午练武,下午学文? 爹的威严太盛,沈河不敢问出口,现在二丫不管不顾,他貌似可以利用一下? 沈知微一眼看穿沈河的小心思,拉住二丫的手,哄了一句:“姐姐别哭。” 二丫发脾气,甩开她的手,还打了她一下:“滚!我才不要你安慰!呜呜,娘亲她不要我了,她只疼你,你这个坏蛋!为什么爹不让你抄《女诫》?” 小孩子不懂分寸,力气又大,沈知微被二丫打的这一下疼得泪花儿都冒出来了,虽说不至于小气到和对方计较,可心里多少有点不舒服。 眼瞅着二丫还要拿自己做出气的沙包,她连忙躲到沈河身旁,朝窗外喊道:“娘!爹,二姐她哭了,哭得好伤心。” 以东方舞阳和沈玉书的听力,说他们不知道兄姐妹三人说了些什么,是不可能的。 沈知微求助爹娘,东方舞阳不悦地瞪了沈玉书一眼,纵身跳到兽车上,拎起砸东西的二丫,喝道:“哭什么!你爹对你不好,逮着机会狠狠报复他就是,不敢找你爹算账,骂你哥、骂你妹,这算什么本事!?” “呜呜呜!”二丫使劲嚎,“娘你也不要我了!把我丢给爹,好久都没来看我!爹天天折磨我,就差没杀我了!他这么坏,我还不如住进善堂!” 善堂由沈氏祖宅开设,是收留孤儿的地方。 东方舞阳黑了脸,决意送二丫去善堂体验一下孤儿生活的艰辛。 没吃过苦,怎知衣食无忧的幸福? 她摁住挣扎的二丫,道:“很快就要到东方家了,你挑在这个时候哭闹,是不是忘了外祖父对你的好?” 二丫还在挣扎,只是力度小了一些,泪眼汪汪地道:“我没有让外祖父担心的意思,只是……爹太讨厌了,你也不管我,呜呜……” 说到底,二丫是适应不了沈玉书安排的课程,对比沈河固然轻松,对比妹妹却是累成狗。 沈知微往窗外看了看,二丫闹成这样,她爹难道没话说? 古代的不好有很多,最令人厌恶的,莫过于父权至上这种被曲解的孝道。 东方舞阳柔声安抚二丫,待二丫止住泪水,掏出一块雪白的手帕,在二丫红肿的眼睛上敷了一会儿,再拿开,二丫的眼睛便看不出刚哭过的痕迹。 兽车驶进东方家,东方舞阳把二丫从车里抱下来,正要抱三三,却见三三提着裙,踩在小梯子上一步一步地走下来。 东方舞阳莞尔。 她这小女儿,从来都不需要父母操心。 一家五口来到外祖父的房间外,不一会儿就被请进去,白发苍苍的外祖父背靠枕头坐在床上,满面病容,一副行将就木的模样。 沈知微暗暗感到心惊。 才半个月的功夫,身子硬朗的外祖父竟然老成这样! “三三可是怕了我?”老人的眼神没有减弱,见了被沈河牵着手的沈知微,含笑说道,“不怕我的话,就上前来,让外祖父好好地看一看他的小外孙女。” “外祖父。” 沈知微屈膝见礼,她当然不会怕了这辈子的外公,乖巧地来到老人面前。 刚接近,就闻到了久违而熟悉的死亡气息,面上禁不住露出愕然之色:“您……” 老人摆了摆手,慈祥说道:“我已经活了一百五十七年,子女孝顺,孙辈满堂,多活几年与死在今年没有区别。”摸摸小外孙女的头,“你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性子沉静稳重,可在你这个年纪,就该嬉笑打闹无忧无虑,知道吗?” 沈知微答了一声知道,外祖父看向女儿女婿,又看向沈河和二丫,道:“丫丫是不是在路上哭了?” 东方舞阳下意识地瞧了二丫一眼,二丫倒是晓得轻重,摇头:“没有。”问外祖父,“您疼不疼?难受吗?” 外祖父摇头,道:“我挺好的。”与沈河说,“我记得你是个伶俐的孩子,见了谁都爱笑,现在不仅不笑,跟妹妹们也生疏了,这不好,很不好。” 他也看出沈河承受的压力,耐心讲了几句道理,让仆人把三个娃娃带去玩,留下东方舞阳和沈玉书,其用意再明确不过,是要劝这对夫妻别以那么高的要求苛待孩子。 沈知微知道外祖父是交待后事,她对他并不算熟悉,可这位老人慈祥而豁达,值得她的尊敬,是故离开时频频回首。 老人温和地笑,孩子似的向她挤了挤眼睛。 这让她心里更难受,感觉如同有沉甸甸的石头堵在心中,无法挪移。 第六章 纠纷 到了表兄弟姐妹们玩耍的后花园,二丫欢呼一声,加入捉迷藏的游戏之中。沈河看了看,走向坐在亭子里对弈的表哥们,打算请教棋艺。 “三三,来玩吗?”十来岁的表姐叫她,“我教你抓羊拐。” “谢谢表姐,我不想玩。” “那你想不想看花?”表姐很负责任,不欲冷落表妹,“朝歌城送来的长生花开了,你若是想看,可以去看。” 沈知微刚好要放松一下情绪,点头说好。 表姐叫来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衣着干净,言谈举止略拘束。 她介绍道:“这是珠珠。”抬起头看着珠珠的脸,“这位是沈家的小姐,我家的表小姐,姑姑的小女儿。你谨慎些,莫要怠慢了。” 珠珠低声应是。 沈知微瞧了瞧珠珠的服饰,以为对方出自东方家的旁支,并未深究其来历底细。 两人走在鹅卵石小径上,沈知微打量着路两边的植物,忽然想起一件小事,问道:“你姓什么?” “啊?”珠珠望向她,隐约觉得这个小女孩比东方家的嫡小姐还不好惹,遂老实回答,“我姓秦,自小在白石镇生活。老爷说,我的武道资质不差,不能白白浪费宝贵光阴,就把我带到这里了。” 原来如此,沈知微了然。 白石镇有东方家的农庄,在她出生之前,外祖父已经搬去庄子养老,多是别人特地前去探望,少有他回到安颖城的时候。 如果珠珠具备成为强者的潜质,外祖父将她收为自己的干孙女,或者提一辈让她做养女,也不是不可能的。 但这势必会导致东方家的修炼资源再分配,触及某些人的既得利益。 沈知微对这些糟心事没有了解的兴趣,她更好奇珠珠生活的镇子:“我记得白石镇位于安颖城北面的山林,跟安颖城比起来,那里有什么不同?” 珠珠道:“住在镇上的人很少,大家都是认识的。镇子外面有很多山,山上有林木,林中有很多鸟儿和普通野兽。一些猎户和采药人常年住在山上,每过十天半个月总会下山采买粮油之类吃的东西,有时他们遇到事情,两三个月都不露面。” 沈知微哦了一声:“山里有妖兽吗?我听说北面的赤原镇在不久前遭到妖兽袭击,还死了人。白石镇有受到妖兽袭击吗?” 珠珠迟疑着,摇头道:“有妖兽,可它没敢接近镇子。”又补充,“妖兽很可怕,会吃人。” “你见过妖兽,而且是近距离接触。”沈知微说出肯定句,她停下来,细细观察着一串盛开的白色铃铛花,问得随意,“当时害怕吗?” 她拿手拨了一拨,铃铛花发出叮叮当的声音,煞是悦耳动听。 珠珠的目光被铃铛花吸引,同时有种“安颖城的孩子比白石镇的聪明”的怪异认知,答道:“害怕。后来佟大叔突然出现在我和妖兽之间,出手打死妖兽,我便不觉得害怕了。” 胆子这么大吗? 沈知微认真地注视着珠珠稚嫩的面容。 她的肤色有点黑,衣服宽大不合身,鞋子则是一双草鞋。 ——很明显的不得东方家重视,也许是外祖父病重在身忽略了她,也许是外祖父刻意以此考验她。 在小姑娘感到窘迫之前,沈知微移开目光:“你想回到白石镇吗?” “……”珠珠沉默了一会儿,坚定地道,“我要留在这里。” 只有留在安颖城,她才能变强。 所以,她没有用“我想”,而是用“我要”。 这样的回答让沈知微联想到性格强势的罗盛欢,继而想到母亲东方舞阳。 前者不忘初心,执着地追求她追求的,不曾留下脚步;后者被现实改变,陷入家庭和宗族的纠缠之中。 未来的珠珠会怎么选呢? 沈知微忆起表姐对珠珠的不喜,慢悠悠地来到暖房。 这里养着许多昂贵的花卉,也是东方家的药园。 长生花被种在灵药圃里,许远观不许接近。 它是朝歌城沈氏祖宅赠予东方家的礼物,十年开花,三十年结果,是极珍贵的灵药。 据说,吃一朵长生花可以延寿三年,吃一枚长生果则是增加十年寿命。若请炼丹师将花果炼制成长生丹,就炼丹师的水平而论,可以延寿十二年到三十年不等。 身为表小姐,沈知微没有资格踏足灵药园观赏长生花,这是规定。 隔着透明的禁制,她很有兴致地欣赏大朵大朵的花,不时询问候在身旁的灵药园管事:“这花长得这么好,今年应该可以分株吧?” “不可以。”管事硬邦邦地说道,“我们试过分株,分出来的小苗养了半年就枯死了,主株伤了根本,也差点枯死。亏得家主亲自请来精通灵药种植的王先生,费了很多精力,才将长生花救活。” “这么娇贵的东西。” 沈知微嘀咕。 又观察了片刻,她感觉到一股花香,不禁走到禁制前。 这里的花香更沁人心脾,多闻两下,顿感神清气爽,通体舒泰。仿佛背在身上的重担突然卸下,整个人都轻快起来;又像热得汗湿重衫的人走进空调房,说不出的凉爽、惬意。 这让她的手不由自主地往前伸出,直到碰到一层橡胶般有弹性的东西,方从陶醉中回过神来。 不对劲。 长生花香被禁制隔离,莫说狗,便是嗅觉极度灵敏的鲨鱼在这里,也闻不到花香。 沈知微看向管事和珠珠,二人神态如常。 见沈知微看自己,管事说道:“表小姐,您碰到的正是禁制。这道禁制由长老们联手布置,哪怕凝虚境强敌来袭,也偷不走这株长生花。” 所以? 难道我觉醒了传说中的玄术天赋,这个天赋是超越狗和鲨鱼的嗅觉? 以上猜测不无可能,但沈知微没感觉到自己觉醒了天赋,正要研究一下原因,忽然听到一阵喧嚣声。 却是某位表哥带着客人来欣赏长生花,一群人嘻哈打闹开玩笑,打破了灵药园长久保持的宁静。 “表小姐!”珠珠的脸变得苍白,捏紧拳头说道,“是七少爷,他来了!” “他欺负过你?”沈知微皱起眉头。 东方家小一辈中排行第七的少爷正是二舅妈的次子,叫东方言瑾,比沈河年长七八岁。 每次沈知微来东方家做客,都会被东方舞阳叮嘱,要尽量避免与这位七表哥碰面,若是不得不跟他打照面,也别去招惹他。 大家是亲戚,何以提防至此? 因为七表哥不讲道理不要脸。 不提别的,只说今年过年大家齐聚一堂,长辈们想知道儿孙辈的修行比去年进步多少,要求年龄在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露两手。东方言瑾被长辈点名,但他不找年龄相仿实力相近的族人,而是当众向沈河提出挑战。 挑战即约架,沈河拒绝。 东方言瑾便选了一个尚不足十岁的族弟,以大欺小,将人家打得鼻青脸肿陷入昏迷。 如此厚颜无耻之狂徒,将恃强凌弱认作天理,不讨厌他的长辈大概只有他的母亲,和他走得近的同辈不是臭味相投的纨绔就是存了利用他的心思。 今天,东方言瑾来灵药园,也是有人提起长生花,说想见识一下。 他自诩是个大方人,被激将法一激,对于不能带外人来灵药园的族规嗤之以鼻,张张嘴就允下让狐朋狗友们参观药园的承诺。 这些围着他的人都是擅于恭维的,三两句好话,哄得东方言瑾更加得意。 来到药园,一个尖嘴猴腮的青年眼尖地瞧见珠珠和管事,阴阳怪气地说道:“那是照顾灵药的人?啧,穿得这么差!在我李家,倒夜香的都比她穿得好看。七公子,你们东方家的产业也不算少了,怎能克扣奴仆的月钱呢?” “你的眼睛瞎了,没看出这丑女是乡下来的土村姑?” 东方言瑾看到珠珠,面上露出轻蔑之色。 “东方府从不亏待奴仆,此女低贱粗鄙还丑,多看一眼都恶心!那谁,你叫小肥猪是吧?谁允许你到这里来了?莫非你趁着爷爷生病,跑来灵药园偷窃?!” “表哥。”沈知微示意珠珠退到旁边,“是我想知道长生花长得什么样,表姐才安排珠珠带我过来的。” 她失了留下来的兴致,道:“珠珠,我们走吧。” “不是看花么?走这么快干嘛。”东方言瑾挑起眉,“你可以走,小肥猪必须留下。” “她有名字。她叫珠珠,是外祖父带回来的客人。”沈知微看着围在东方言瑾身边的人,多看了那尖嘴猴腮的青年一眼,道,“表哥领了这么多人来灵药园,不怕灵药失窃吗?” 东方言瑾不耐烦:“你这小东西能懂什么!长生花被禁制护着,谁能偷走?” 边说边走到珠珠面前,要赏她耳光。 巴掌扇出,沈知微眼疾手快,用力一推,使珠珠躲开,自己却被东方言瑾揪住衣领。 他狞笑:“小表妹,你想做什么?这个村姑是别人的探子,混进我东方家的目的就是窥探长生花!”随口编排罪名,甩手将沈知微丢进草丛之中,又去抓珠珠。 这个村姑祖坟冒青烟,居然拥有上五品的武道资质。 若是她好好地待在白石镇,他自是不会闲到故意找她麻烦,可她妄想住进东方家,必须让她知道东方家的门槛有多高! 沈知微晓得东方言瑾是个混账货色。 刚被揪住衣领,她就瞪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药园管事,喝道:“你杵着在这是看热闹的?表哥打我,拦他!” 管事闻言,顿时一惊,唯恐沈知微被东方言瑾打伤了,慌忙接住小姑娘:“表小姐,您还好吗?” 就在这短短的顷刻,东方言瑾已经抓住珠珠的手腕,残忍地拧断。 第七章 适应 “咔!” “啊!”珠珠尖叫出声。 沈知微瞬间睁圆了一双眼睛,既是因为东方言瑾的暴戾恣睢,也是因为保护长生花的禁制遭到攻击。 那动手之人,正是东方言瑾的狐朋狗友之一,身高八尺,面容普通,平平无奇。 趁着东方言瑾和药园管事的注意力都不在长生花上,此人悄然来到禁制前,掏出一只银白色的小锥子一戳,禁制顿时漾开一层层涟漪,被小锥子戳出一个拳头大小的洞。 男人压抑着喜色,把手伸进禁制中,握住长生花的根部猛地用力,立即将长生花连根拔起。 下一刻,尖锐刺耳的鸣声霎时响遍暖房,这是东方家设的警报,也是针对卑鄙盗窃者的第一道致命杀招。 “嗡——” 滚滚音浪袭向男人。 他丢了小锥子,口一张,吐出一枚圆滚滚的宝珠,身体马上笼罩在蛋壳形状的光罩中。 只是音浪的速度何其之快,光罩尚未落下,男人便被击中,软绵绵地扑倒在地上,右手依然牢牢抓着长生花的根部不肯松开。 受伤的不止是贼,沈知微等人也遭到池鱼之殃。 如珠珠等人,修为低、实力弱,在听到鸣声的同时就暂时失去了听觉。 情况稍好的如管事,被声音震得耳鸣。 唯一一个毫发无损的人是沈知微。 她顾不得看别人是什么反应,只知眼前这大胆窃贼当面强抢外祖家的长生花,且触发警报受了伤,长辈们必会迅速赶来。但长辈们动作再快,也快不过窃贼,他逃不出高手们的围剿,唯有挟持人质才能拼出一条生路。 而论及人质的选择,除了她和东方言瑾,在场还有谁合适? 沈知微冷静地从怀中取出一枚铭刻了金色神纹的玉符,狠狠砸向窃贼的蛋壳光罩,玉符砰地一声炸碎,化作极度暴烈的雷霆锁链。 这枚玉符是她要求东方舞阳炼制的,威力堪比知微境后期武者的全力一击。 倘若玉符奈何不了窃贼,她的下场不是做人质就是被杀。 丢出玉符之后,沈知微把脸埋进管事的怀里,闭上眼睛不敢睁开。 先是脚下的大地遭到撼动,接着轰隆隆巨响压过尖锐的警报声,刺眼光芒犹如一枚正在燃烧的小太阳发生爆炸,于刹那间扩散,灼伤了不少人的眼睛。 汹涌的热浪接踵而至,感觉就像掉进烘炉,皮肤痛得好似涂抹了指天椒的汁液,头发衣服都要着火。 许久,雷声减小,光芒消失。 沈知微听到东方言瑾的呼痛声,被他带来的人也在喊,管事拍了拍她的肩膀,声音微微颤抖:“表小姐,您感觉如何?” “我没事。”她移开脸,嗅到灼热的空气和人肉被烤熟的焦香味,窃贼变成一块冒烟的人形黑炭,气若游丝地躺在烧得通红的地面上。 他的右手空空如也,看不到长生花遗留的点滴残骸。 不,长生花没有被毁掉。 沈知微想不出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但她非常肯定盗贼达成了偷灵药的目的。 推了推管事的手,沈知微落到地上,藏在衣襟里的长命锁跟着掉在脚边。 它挡去鸣声、雷音和热浪的杀伤,护得她周全,代价是自身的毁灭。 默默捡起裂成三块的长命锁,沈知微绕开雷霆破坏的地方,找到受伤的珠珠。 这女孩的手臂被东方言瑾折成不正常的角度,耳窍流血,所幸眼睛没有被明亮的雷光刺伤,皮肤也没有被热浪烫出燎泡,伤势不难处理。 沈知微还记得自己的年龄,叫来管事给珠珠包扎。 至于东方言瑾和他的狐朋狗友,自有东方家的长辈给他们收拾。 约莫两三分钟过去,外祖父的弟弟出现在遍地狼藉的药园,其他人亦匆匆来到,个个都阴沉了脸,怒不可遏。 长生花失窃!还是自己人间接导致的! 若被外人知道这件事,列祖列宗积攒的脸面都要被丢尽! 另外,朝歌城必会问责,安颖城的李家和沈氏也会质疑东方家的实力,甚至会联手逼迫东方家让出利益! 这是东方家所有族人都不能容忍的恶劣影响。 仗着自己年纪小,沈知微看看这个长辈,又看看那个,想知道灵药失窃的问题如何解决、东方言瑾与窃贼会得到怎样的处置。还有无意中卷进灵药失窃事件的外人,他们或许是无辜的,或许有窃贼的同党。 东方家会怎么对待这些人呢? 笼络?收买? 还是警告?灭口? “三三。”刚继任东方家家主之位的大舅舅抱起小外甥女,发现她一点也不害怕,不由得有点惊奇,对一起来的妹妹说,“你这个小女儿,不一般。” “是一般还是不一般,得看她有没有玄术天赋。”东方舞阳接过沈知微,低声耳语道,“有没有伤了哪里?是不是东方言瑾趁我和你爹不在,欺负你了?” 沈知微说没有。 东方舞阳放下心,问起事情的前因,然后把女儿交到心腹婢女手中:“三三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叫她爹好好安抚一下。” “娘,等等。”沈知微拉住母亲的袖子,指了指混在人群里的珠珠。 “她是带你来这里的人?”东方舞阳眯起眼睛,想到建议女儿看花的侄女,怀疑女儿被人算计了,“这个女孩和灵药失窃案有关,你大舅舅要审问仔细了才能放人。” 也即珠珠有可能“被”成为东方言瑾的替罪羔羊。 沈知微听出母亲话里的另一层意思。 将事实歪曲成“窃贼太狡猾,在东方家安排里应外合的探子”,比“东方言瑾这个不可救药的蠢货,竟然傻到主动带领窃贼走进灵药园”好听。 在丫鬟抱自己离开时,她问母亲:“我以后还能见到她吗?” 东方舞阳没有回答。 沈知微扭过头,视线掠过慌张无措得站不稳的东方言瑾,看到珠珠哀求的眼神,心脏仿佛被揪住。 “三小姐,你别去看她。” 丫鬟挡住珠珠的目光,疾步走出药园,不防怀中的小姑娘哧溜一下逃出掌控,又跑回药园里。 第八章 原则 “哎!三小姐!”丫鬟吃了一惊,连忙追上,“你这是干什么?” 她生得高挑,两条长腿迈开,一步等同于沈知微的四步。 未等小姑娘跑出多远,丫鬟挡在她面前,低声喝道:“请三小姐随我离开,莫要给夫人添麻烦。” “让开,我要过去!”沈知微的语气透着坚定。 “三小姐,请不要为难我。”丫鬟以同样的态度拒绝,“你还是个孩子,要听大人的话。” “……” 沈知微紧抿着樱粉色的唇,没有说话。 丫鬟说得没错,她在这个世界的身份是一个孩子,不会有人认为外表年龄如此之低的她可以平等地对话。 假如她展露出与成年人无异的情商、智商、见识等,不说眼前这个丫鬟,便是她的爹娘兄姐也会怀疑她的来历,会对她处以终身囚禁乃至于死刑。 但沈知微很清楚地知道,自己不是孩子。 她不愿意生活在每天都要伪装成小孩子的环境之中,也不愿意坐视珠珠沦为替罪羊。 仰头与丫鬟对视,沈知微的声音恢复温和,轻柔的语调令人生不出拒绝的心思:“我不会让娘亲感到难做,你且退下。” 这样的她,完全不像一个孩子。 丫鬟怔了怔,下意识地让出前路,看着沈知微从身边走过,也不知自己是如何做出选择的。 虽然她不排斥让路的做法,可是刚才那种不由自主地听从对方的感觉…… “我跟你一起去。”丫鬟三步并作两步,跟在沈知微身后。 “嗯。”沈知微应了一声表示知道。 前世经历使然,她习惯了别人听从自己的安排,没有思考丫鬟的服从是否符合常理。 一主一仆回到药园,珠珠是第一个看到的,几乎是立刻,笑容在她的脸上绽放。 “表小姐!”声音很小,能听到的人除了珠珠自己,只有耳聪目明远超常人的武道强者。例如东方家的家主,沈知微的大舅舅。 这位家主微微皱了一下眉毛,觉得妹妹带在身边的丫鬟不会做事,示意东方舞阳去把沈知微领走。 但沈知微回头的目的不是让大人认为她在耍脾气。 看了正在商议着事情应该如何处理的大人们一眼,沈知微径直走向珠珠。 由于腿短步子小,尚未来到珠珠面前,她就被母亲抱了起来。 东方舞阳并不愿意让小女儿牵涉进长生花失窃这件事上:“三三,我刚才说了,你要跟丫鬟去见你爹爹。他能陪你玩,你不喜欢他陪,让他给你找个玩伴也是可以的。” “她也能做我的玩伴。”沈知微指着珠珠,不等东方舞阳说话,又说了下一句话,“表哥打我。他把我拎起来,扔到一旁,还说我带了窃贼的内应来这里。” “什么?他敢打你?!”东方舞阳登时怒了。 所谓关心则乱,她忘记沈知微随身戴着长命锁的事实,急道:“他打你哪里了?还疼不疼?” “七表哥说我和珠珠是一伙的。”沈知微答非所问,然后才说道,“不疼了。七表哥把我扔起来的时候,管事及时接住我,并没有让我摔到地上。” 这话被东方舞阳听在耳中,意思变成管事没有阻止东方言瑾欺负小表妹的恶劣行径,也即管事认为二房嫡出的东方言瑾比她这个出嫁的大小姐更不好得罪,是以她的小女儿受点委屈受点欺负不算事。 东方舞阳很不高兴。 “也就是个中八品的纨绔浪荡子,对东方家没有一丁点贡献,还帮助窃贼毁了珍贵的长生花,凭什么要为他遮掩?”她不悦地嘀咕,抱着沈知微来到大哥旁边,将矛头对准药园管事,“那窃贼是冲着长生花来的,你没看出端倪?” “这……”管事不住地擦冷汗,“当时七少爷欺负表小姐,小的忙着保护表小姐不被七少爷所伤,就、就没有留意旁的人……” “你是说东方言瑾给盗灵药的贼打掩护?”东方舞阳毫无心理负担地泼脏水,就像东方言瑾诬蔑珠珠是探子。不过她这么做是因为东方言瑾的诬蔑有可能牵连沈知微,东方言瑾则是随便找个理由弄死珠珠,两者不可相提并论。 管事的冷汗流得更快了,结结巴巴地说道:“不、不是。小的、小的只是陈述事实……” 东方舞阳皮笑肉不笑,眼睛看着身为东方家现任掌权人的大哥,看似征求看法,实则陈述自己的观点:“无论东方言瑾是否有意相助盗药贼,他带着盗药贼走进这里都是不可辨驳的事实。长生花被毁,东方言瑾至少要负一半的责任。” 欺负了她的女儿,还想让她帮忙说话? 不可能! 东方言瑾必须得到教训! 一个长老看出东方舞阳对东方言瑾的恶意,说道:“不知者无罪。小七已经坦白,他不认识盗药贼。” 东方舞阳不理会长老,“大哥,你怎么想?”问完,自顾自地发表看法,“长生花被毁,该做的不是追究责任,而是亡羊补牢,在最短时间内杜绝此类事情第二次发生的可能。今天,东方言瑾能把盗药贼带进灵药园,明天,东方言瑾也能将刺客送进我们家的重地,害得我们家损失惨重。” “确实如此,小七被宠得无法无天,不帮家里做事也就罢了,还在父亲染病的关头捅出这等令全家全族蒙羞的事情,不罚他不行。”东方家的家主知道沈知微对东方舞阳讲了什么,并不意外她的态度,如此说道,“药园需要收拾,大家甭在这站着,都去正堂坐下来慢慢商议吧。” 却是顺了东方舞阳的意思,驳回长老的观点。 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长生花被毁一事,对东方家有百害无一利,对家主则不然。 东方舞阳站在家主这边,话里话外都在针对东方言瑾,实际上也是打着利用长生花事件谋取利益的主意。 ——东方家将她当成沈氏的媳妇。但她认为她是东方家的女儿,她要拿回自己在东方家的话语权。 沈知微旁观母亲、家主、长老们的言辞交锋,得出以上结论。 她无法参与这些人的博弈,也没有兴趣参与其中。 稍微挣了一下,沈知微让母亲把自己放下,找到珠珠,道:“跟着我。” “表小姐?”珠珠不懂她的意思。 “你带我来这里,我带你离开这里。” 做人做事应该有始有终,沈知微到底没有违背自己的原则。 大人们陆续离开药园,沈知微被丫鬟抱着,与珠珠一同来到正堂。 结果没坐多久就被沈玉书找到,这回沈知微没有拒绝父亲领走自己,走之前对珠珠眨了眨眼。 珠珠有点懵。 经历了被东方言瑾折断手的剧痛,她不想留在东方家了,她想跟沈知微一起走。 为什么沈知微不允许她跟着? 此时的珠珠并不知道,她的出身虽然是乡下小镇,但她好歹也是上五品的武道资质,万中无一的好苗子。东方家宁可毁掉她,也不会允许她跟着沈知微这个外姓人离开,即便沈知微身上流淌的血有一半来自东方家。 …… …… 在沈知微看来,她已经做完她该做的事情了。 珠珠的未来是怎样,沈知微没有关注了解的想法。 漫不经心地应付着担心女儿的父亲,沈知微想到盗药贼送走的长生花,遂对沈玉书做了小小的暗示。 也许是暗示做得不够明显,爹没有反应。 到了晚上,一家五口在东方家用膳,沈玉书突然悟了沈知微的暗示,对妻子道:“那株长生花真的烧成灰了?你们有没有仔细检查过地上的灰烬?” 东方舞阳一愣,马上放了碗筷,匆匆去见自家大哥。 两天后,沈知微听到爹娘的议论,说重伤的盗药贼被救回半条命,东方家逼问长生花的下落,盗药贼一口咬定长生花毁了,死也不肯招出他在安颖城的同伙。 第九章 横祸 这并不代表东方家没有办法下手。 首先,盗药贼来偷长生花,原因必是有人需要长生花续命。 东方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查清楚盗药贼的身和来历,然后顺藤摸瓜,找到那个令他宁可舍弃性命也要保护的人。 查不到盗药贼的来历也没关系,长生花肯定在安颖城里。盯牢进出城的人,盗贼同伙便带不走长生花;再看紧城中的药铺和炼丹师,若是出现可疑的人,立刻抓起来审问,未必不能找回失窃的长生花。 除此之外,东方家还联合沈、李两家,在城内展开严格的大普查,凡是无法证明自己身份的人,都送进监牢。 只是这样一来,捉拿盗药贼的同伙反而成了其次。 三大家族趁机扫灭了许多不服从自己的人和小势力,还把一些不属于三大势力但很擅长捞钱的产业兼并,顺便搜出部分隐姓埋名的通缉犯和暗中搅风搅雨的探子,勉强算是造福于民。 居于东方家的客院,沈知微的消息渠道很窄,不是听爹娘对话,就是听仆人闲聊。 过去四五日,东方家依然处在戒严状态,最大的事是长生花失窃,第二件大事却是某长老以权谋私,被收缴全部身家,打发到深山负责挖矿采矿之事。 一位长老的倒台是轰动的,他的嫡系和依附他的都受到牵连,不少与他无关的也遭到关押,令得东方家的大宅人心惶惶,大家都担心别人的不幸会降临自己头上。 当然,有人失去作威作福的资格,也有人接手了从前不能拥有的权力,或是拿回曾经属于自己的东西,例如东方舞阳。 凭着真本事和家主大哥的支持,东方舞阳稳稳地坐在那位被流放的长老空出的位子上,性格变得张扬起来,脸上的笑容也多了。 作为东方舞阳的小女儿,沈知微是受益者之一,她得到了好处:一个没什么东西出产的庄子和几座贫瘠荒凉的山头被划在她的名下,还有两个不赔不赚的铺子,捏在手中不用费心思,卖掉也能换一点钱。 由于她年纪太小,没有分辨是非和处理事情的能力,庄子、荒山、铺子都是东方舞阳手下的人代为管理,也即这些东西并非真正地属于她。 沈知微只当东方舞阳借用自己的名义,知道有这样的一件事就算了。 同样拿了便宜的还有沈河和二丫。 说到沈河,他大约是习惯了每天都在备战高考的紧张生活,无所事事地在东方家住了一日,不知是无聊还是怕爹责怪,找到沈玉书要求回家温习功课。 “……外祖家的表兄弟姐妹们欺负你了?”沈玉书脸色微妙。 儿子不喜玩乐喜学习,这是好事,但儿子天天学习,几乎没有玩乐的心思,他又觉得儿子太古板。 “没有,他们对我很好。”沈河恭恭敬敬地回答。 “那你不想和他们玩?” “想。可是学业和修行更重要。”沈河说。 “……” 沈玉书没有话说了,怀疑长子故意跟自己抬杠。 若是在来见岳父之前,沈河这么回答他,他会很欣慰长子的乖巧懂事。 可岳父特地教育他,不要把儿女教成只会听话办事、没有自己的主见的傀儡,他此时再看沈河,感觉很怪,就像沈河真的变成了一个没有情绪波动的木头傀儡。 收回飘飞的思绪,沈玉书道:“你的表哥表弟们各有各的优点,你多跟他们来往,学一学他们的朝气和你认为好的东西,我不反对。” 沈河低头应是,出了书房就命人备马车,要回家取来未完成的功课,免得落下进度。 夫子交待的作业很多,沈河忙着作业,一直都在房间里学习,表哥表弟邀请他外出喝酒,也被他委婉的拒绝了。 于是,当沈玉书忙完一天的事,想起长子,唤来沈河的小厮了解情况,脸黑了。 “告诉夫子,从今天开始,必须适当减少阿河的功课。” “还有他的修炼,稍微降低一下训练的强度。” 怎奈何沈河习惯了听从父亲的安排,突然间闲下来,竟不知道要干什么。 二丫瞧着沈河又在发呆,晓得妹妹聪明,耳语道:“你看他,都被爹爹搞成呆子傻子白痴了。还好我跟娘闹了一次,不然我也会变成他这样,见到好吃的好玩的,全都提不起兴致……啧,想着就好可怕哦!” 沈知微:“这是大兄,不要幸灾乐祸。” 沈二丫:“大兄都傻了,怎会介意!” 说完抢了沈知微的绣球玩具,鬼鬼祟祟地砸沈河的脑袋,还砸中了。 沈知微拦不及,看着沈河转身,眼睛望了过来。而沈二丫飞快地闪到一边,摆出“我只是凑巧路过,我什么也没有做”的神情,便知道自己又要背熊孩子的锅了。 只是沈河深知二丫的本性,袖子一甩就来找二丫晦气,二丫哇哇大叫,果真甩锅给沈知微:“三三干的坏事,你追我干嘛?” “三三不可能拿绣球砸我,准是你诬陷三三。”沈河勤于修炼,拥有二阶修为,轻易捉住二丫的手臂,“爹娘不在,我有权管教你。” “咦?嘻嘻,大兄你故意吓唬我吗?快放了我!”二丫还以为沈河开玩笑,却不想沈河动了真怒,啪地一巴掌落在她的尊臀,痛意紧接着传递到大脑中枢。 二丫有点儿懵,紧接着炸了:“你干嘛打我?嘤嘤,你打人这么痛!” 她的大兄面无表情:“不敬长兄,该打。”又是一巴掌。 她的妹妹笑着围观姐姐挨打,心情很是愉悦。 二丫求饶无果,感到生无可恋。 第二天,二丫知道自己名下有一间小铺子,嚷着要看。 沈河耐不住她上蹿下跳各种调皮,把人赶进马车里,又带了沈知微,出门看铺子。 东方舞阳给二丫的铺子距离家很近,但位置偏僻,做的是卖豆腐磨豆子的生意。看店的一对老夫妻四五十岁,见了独角白犀牛拉的豪华兽车停在门口,满脸堆笑。 可二丫见了他们,认为现实低于期待,心情沮丧如斗败的公鸡:“什么嘛,这个小铺子,还不如关了算。” 她不想下车,吩咐御者:“走吧,我要去百巧阁买东西。听说百巧阁的工匠做出会唱歌的木头小鸟,可有趣了。” 沈知微鲜少有出门的机会,扶着车窗往外张望,想了解家附近的环境。 豆腐坊所在的街道铺了青石板,地面落了许多黄泥砂石枯叶,石板尽头是一条黄泥路,路两边有民宅和别的商铺,几个七八岁的孩子跑来跑去,玩闹声不断。 定睛一看,他们却是在集体欺负人。 “哈,傻子!” “打他!快打他!” “他是不是不会疼?都没有反应……” 熊孩子捡起地上的石头和土块,投掷在一个披头散发的女孩身上,后者背对他们坐在某户人家门口,默默忍耐。 这让熊孩子们更加肆无忌惮,竟有人搬起碗口大小的石头,走到傻孩子身后,坏笑着砸下。 “砰!” 石头砸中脑袋,傻孩子一下子跳起,殷红的鲜血从伤口中涌出,沿着她的脸庞流下,迅速湿润了衣裳。 傻孩子挥手把砸她的熊孩子推倒在地上。 熊孩子们吓了一跳,看到傻孩子受伤,又听到停在不远处的兽车传来呼喝,晓得自己闯了大祸,一哄而散。 “啊!傻子流血了!她会不会死?” “快点走!你管她死不死,咱们被抓住就惨了!” 罪魁祸首慌慌张张地爬起来,又被傻孩子推得摔倒,连忙叫唤道:“你们别走,过来扶我一下!” 没有人理他,傻孩子捂着受伤的地方,捡起那块染了血的石头,按住砸自己的人,在他头上砸了三下。 这时,沈知微刚从兽车里下来,将傻孩子以牙还牙的报复行为看得清清楚楚。 她不认为这不对,但傻孩子不知道轻重,万一把人砸死了…… 熊孩子的脑袋开始流血,许是砸得轻,他没死,痛得又哭又嚎,拼命挣扎。恰好傻孩子松了手,这熊玩意连滚带爬想逃走,下一刻就被提溜起来。 捉住他的人是跟着沈知微三兄妹出来的护卫。 另一个护卫来到呆呆傻傻的女孩面前,拨开她的乱发,看到一张熟悉的漂亮脸蛋,讶道:“果然是十七爷养的崽子!三小姐人小,眼神倒是厉害得很,隔着老远都能认出来!” 要不是三小姐的年纪太小,他都怀疑三小姐拥有千里眼之类的神通了。 护卫掏出随身携带的小瓷瓶,倒出两颗褐色小药丸,喂女孩子打扮的男孩吃下。 这是止血疗伤的药。 熊孩子不晓得药丸珍贵,不想吃,被捏开嘴,咕咚一声吞了小药丸。 “老实点,不听话就把你送去坐牢!”护卫板着脸恐吓。 他是沈玉书手下的人,也姓沈。 安颖城的沈姓人祭祀着同一个老祖宗,护卫看不得有缺陷的同族晚辈受欺。 背起痴傻男孩,护卫回到兽车旁边,禀告沈河:“两个都受了伤,要去药铺找郎中看一看。” 沈河点点头,让护卫把两个孩子放进兽车,吩咐御者前往药铺。 二丫闻到俩人身上的血腥味,捂着鼻子嫌弃道:“好臭哦!大兄你也是的,他们这么脏,允他们进来干嘛呢?三三,你有没有觉得脏?” 沈知微懒得跟她说话。 沈河倒是有点后悔,可人都进来的,总不能翻脸赶出去吧? 想了想,他说:“药铺不远,忍一忍就到了,不碍事。” 二丫撇嘴:“你能忍,我不想忍!” 与三兄妹一起出来的还有丫鬟,在沈知微的指挥下,丫鬟用凉开水清洗两个孩子的伤口。 熊孩子原先还咬牙忍着,后来被疼痛刺激得狠了,哭着喊着要娘亲。 痴傻男孩一声不吭,似乎感觉不到疼痛。 在熊孩子凄凉的仿佛待宰肉|猪的哭声对比之下,沈知微不禁怀疑痴傻男孩的神经系统有问题。 抬起他的脸仔细一瞧,她才知道这家伙是善于忍耐疼痛,心里有些可怜他,说:“痛了喊出来,这样比较好。” 痴傻男孩没有反应。 兽车停在药铺前,两个孩子被带下去处理伤口。 沈知微叫了两个药铺伙计,派他们去通知熊孩子的家长和痴傻男孩的家长。 “三三,你怎么什么事都能考虑到?”沈河从兽车上下来,感到纳闷,“我是你大兄,按说是我处理这件事的。可我什么都没做,事全是你安排到了。” “多看多想,多学多问,你就知道一件事要怎么做了。”沈知微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沈河摸了摸头,半懂不懂。 小妹还没开始读书,是谁教她背诗词的? “可以走了没有?我要去百巧阁!”二丫撩起车帘,不满地道,“你们不去,我就自己去了。” “不可以。”沈河谨记爹娘的叮嘱,“要去,只能一起去,不能落单了。” “有丫鬟和护卫跟着,怕什么!”二丫大大咧咧,拿瓜子壳丢沈河,“你就是胆小,怕这怕那的,比穿女孩子衣服的傻子还像女孩。” 沈河懒得跟她计较,严肃说道:“你好好地在车里待着,不要离开护卫的视线。想吃什么就叫人去买,别自己去。万一遇到坏人,有你好受的!” 二丫很敷衍地应了一声。 她也晓得利害,躺在车里嗑瓜子吃。 许久,护卫们都没听到兽车里传出动静,心中生疑,连忙撩起帘子查看情况。 丫鬟趴在兽车里,陷入昏迷,二丫已经不见了踪影。 第十章 算计 护卫们的脸色难看极了。 二小姐在兽车里失踪可不是小事。 尤其这辆兽车停在药铺门口,被他们寸步不离地盯着、守着。 可恨那胆大包天的绑匪,竟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无声无息地掳走二小姐!此举若不是明晃晃的示威,还能是什么? 深感自己遭到打脸的护卫压抑不住冲天怒火。 但现在不是可以发脾气的时候,他们将事情回禀沈河兄妹,派人通知正在附近巡逻的城卫队,请城卫队帮忙追查绑匪和二丫的下落。再派出两人,一人回返东方家通知家主,另一人前往沈家,毕竟二丫姓沈,是沈家的女儿。 得知二丫失踪,沈河急得在药铺里走来又走去,只恨自己实力太低,头脑又太笨,既不能帮忙寻找二丫,也不能对付绑匪,甚至还需要仰仗别人的保护。 沈知微比沈河冷静。 在护卫回禀这件事的时候,连惊讶的情绪都很少。 原因有二,一是她知道现阶段的自己无法帮到什么忙,焦急和担心都是无谓的;二是怀疑二丫的失踪并非偶然,而是东方家故意布置的陷阱。 或者东方家明知他们兄姐妹三人有可能被疑似盗药贼同伙的绑匪盯上,依然以不知情的三兄妹为诱饵,将计就计引绑匪下手。 何以有此猜测? 很简单,安颖城是一座小城池,东方家、李家、沈家这三方势力联手将城池经营得铁桶般密不透风,搜出偶然流窜至此的盗药贼同伙能有多困难呢? 沈知微觉得此事易如反掌。 东方家大约也是这么想,他们非常有自信,觉得绑匪在自己的老巢翻不出什么浪花。 即便事先没有准备,真让三兄妹被绑匪抓了当人质,他们也有活擒绑匪、救出三兄妹的稳定把握。 是故,这事用不着沈知微焦急。 “三三!”沈河忽然在沈知微面前停下脚步,看她的眼神就像在指责她冷血无情,“你怎么不担心二丫?虽然她常常欺负你,可她也是你的姐姐,彼此的血缘无法割裂。” “我很担心姐姐,只是我的表现并不是你这般坦率直接。”沈知微理解沈河对自己的迁怒,拍了拍身旁的位置,示意他坐下来冷静,“爹爹和娘亲是必然不会让姐姐出事的,你我年纪小实力低,唯一能帮忙的就是不给他们添乱。” “可是……”沈河能明白妹妹的意思,但知道和做到是两码事。 沈知微对他笑了一笑,这笑更像个大人而非孩子:“把耳朵凑过来,我仔细解释给你听。” 沈河心里感到很怪,有种小妹被妖魔鬼怪上身的错觉。 不过他能分辨出沈知微对自己没有恶意,便乖乖地把耳朵凑到她的嘴边:“好。你说,我听。” 如此动作,让沈知微失笑。 面对沈河的认真,她也严肃起来,把关于二丫失踪这件事的猜测掰碎了讲给他知道。 沈河是一个好学生,把沈知微的猜测和分析听入耳,心情渐渐平静。 等到她说完,他问:“如果这件事只是意外,不是陷阱呢?” 沈知微断然道:“这绝不可能是意外。” “为什么?” “别问我为什么,你问你自己,绑匪如何知道我们和沈家、和东方家大有渊源?” 也不给沈河思考的闲暇,沈知微分析道:“我们乘坐的兽车是没有标志的,莫说来到安颖城不足一个月的绑匪,便是自小在安颖城长大的药铺老板,他也分辨不出兽车的归属是东方家还是沈家。” “跟着兽车的护卫亦是如此,普通百姓能分辨出他们是爹爹的手下吗?不能。所以普通百姓不知道我们是爹和娘的孩子,无法向绑匪提供信息。” 沈河道:“如果有知道的百姓呢?” 沈知微:“知道的人,必是和东方家、和沈家有来往的。你觉得他们会在眼下这个全城搜查逃犯的关头,冒冒然地告诉一个陌生人,说这辆兽车里坐着沈公子和东方家大小姐的孩子吗?” 沈河恍然:“绑匪知道兽车里坐着我们三兄妹,他掳走二丫是有预谋的。” 至于绑匪从哪里知道这事,有可能是东方家有人暗中勾结绑匪,也有可能是绑匪通过自己的手段获知消息。 而绑匪选择沈知微三人,看中的无非是沈知微和她的哥哥姐姐具有牵连安颖城两大势力的敏感身份。 ——东方家和沈家世代交好,倘若三兄妹由于东方家不肯舍弃长生花的原因被绑匪杀死了,东方家拿什么脸面对沈家?东方家还怎么在沈氏开辟的地盘生活? 如果被绑匪劫持的人是东方家的子弟,东方家舍自己人而取长生花,要应付的只是内部问题。 沈河忧心忡忡:“二丫什么都不懂,还特别调皮捣蛋,万一……” 沈知微打断道:“没有万一!” 她拧着眉毛,心想:以东方舞阳的性子,是绝对不会同意让他们三兄妹做诱饵的。 给盗药贼设陷阱是谁出的主意?又是谁执行? 那个出主意的人,他与东方舞阳、或者沈玉书,多半有着很深的矛盾;他有资格在长生花失窃一事上发表自己的看法,在东方家的地位不会低;他以无辜的兄姐妹三人设局,不怕沈家找他麻烦,要么是东方家能保证他不被沈家问责,要么就是沈家人撑腰…… 想到这里,沈知微心里叹了一口气。 血脉传承的家族就是这点让人觉得特别糟糕,祖先有能耐,打下大好江山,子孙后代不需要艰苦奋斗,难免懈怠。 于是大家都盯着祖先打下的江山,彼此争权夺利、勾心斗角,很少有人想到“我喜欢祖宗打下的江山,我也能凭我的本事打下属于我自己的江山”。 如东方舞阳,她想在娘家拥有话语权,是借助娘家势力为自己谋利;沈玉书没说什么,以实际行动支持妻子争夺东方家的长老之位。 两夫妻已经和东方家的部分人结仇,还牵连了二丫。 他们会后悔吗? 沈知微发现自己的衣袖被人轻轻扯了一下,抬眼看去,是十七叔的痴傻养子。 药铺把他的伤处理好,做了包扎,还给他梳头发,洗干净脸蛋。 尽管衣服是脏的,但他拥有罕见的美貌,足以令人忽略不恰当的衣着,将他当成高门望族的千金。 “你有事?”沈知微柔声问。 第十一章 处理 痴傻男孩小心翼翼地抓着她的手腕,没有说话。 沈知微摸了摸他的手背,从碟子里拿起一块千层酥,送到他嘴边道:“饿了吧?尝尝这块饼。” 男孩温顺地咬了一口,接过千层酥慢慢吃。 这样乖巧的孩子,没有人会讨厌。 看着他,沈知微的心情好了些,见那派去找十七叔的药铺伙计独自一人回来,站起来道:“没有找到人吗?” 伙计点了点头:“大门锁着。我问过住在那里的人,都说十七爷今天一早就出去了,也没说去哪里,要做什么事。临行前,十七爷将公子托付给邻居照顾,邻居有事要忙,一不留神公子就不见了……” 他过去找人的时候,邻居正为痴傻男孩的失踪急得团团转。 沈知微听了伙计的话,又问他几句,心中起了疑。 十七叔高大魁梧,壮得像头熊,给人以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之感,可他对待智力有缺陷的养子素来细心有耐性。若是中午之前不能回来,他应该把小雨送到沈家,请族人代为照顾才对。 寻思片刻,沈知微扭头面向沈河,说道:“十七叔不在家里,他的邻居又忙得无暇分心照顾小雨,将人送回去显然不够妥当。大兄,你认为这件事应该如何处理?” 小雨是痴傻男孩的乳名,十七叔叫习惯了,也没想起要给养子起个大名。 “他?”沈河心里想的都是妹妹二丫,瞧了小雨一眼,很快拿定主意,“十七叔跟我们家时常有来往,他不在,我们总不能放着小雨不管……三三,带他回外祖家合适吗?” “做决定的人是你。” 沈河犹豫道:“爹爹大概不会反对,那就带他回去?”边说边以眼神询问沈知微。 沈知微不置可否,拉低他的头小声提醒:“十七叔出门至今未归,定是遇到了意外之外的事情,被绊住了。你叫个人来,让他查一下十七叔跑去哪里了。” “你是说十七叔也失踪了?”沈河的思维转得很快。 “未必。”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知道十七叔去哪比不知道他去哪好。”沈河挥手叫来一个护卫,下了命令,又说,“这个人呢?他怎么办?” 指着被小雨砸破头的熊孩子。 这熊孩子的爹娘还没来,派去找他爹娘的伙计也没回来。 他不敢跑,也不敢离开药铺安排的座位,看到碟子里的千层酥,馋得不行。 趁人不注意偷偷取了一块,正准备吃。 突然间,沈河的目光看了过来,熊孩子吓得浑身一抖,手里的千层酥啪地掉在地上。 因他伤了小雨,沈知微不喜欢这货,故意道:“他的爹娘若是不能给我们沈家一个交代,我们是不会放他回家的。” 熊孩子顿时不会动了,眼睛里泪水汪汪。 沈河不知沈知微是有心恐吓,道:“做错了事合该受惩罚,他爹娘没能好好教他,确实该承担责任。但是,他的年龄比我大,难道不知道石头砸在脑袋上会死人的吗?” 话音刚落下,药铺门口便传来一阵喧哗声:“……啊!我可怜的儿,你什么都没做,怎么就让天杀的高门大户给抓去了?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熊孩子一下子跳起,刚要往外面跑,候在旁边的护卫一把揪住他。 “你跑什么?” “放开我!我娘亲来了!” 熊孩子奋力挣扎,就像一只试图从猎人的指掌中逃走的野兔。 发现自己无法摆脱护卫的大手,熊孩子扯着嗓子喊娘。 他的娘听到儿子的求救声,突破重围闯进药铺:“你们这些有钱有势的人,只会欺负我们穷苦人!虎儿莫怕,娘不会让别人欺负你!” 这是一个高胖妇人,穿着油腻的衫子,手握砍骨刀,十足的泼辣模样。 看到宝贝儿子头上缠着纱布,妇人二话不说,抡起砍骨刀扑向沈河,被护卫一脚踹在地上,马上嚎了起来:“杀人啦!要死了!” 对此,沈河目瞪口呆,望向护卫:“你下了重手?” 护卫也纳闷:“没有,我只是轻轻踢了一下。” “乱讲!你踢坏了我的肠子!”妇人难受得在地上打滚,说话声却是比谁都大,“你们要杀人是不是?!我只有贱命一条,尽管拿去,我不稀罕了,不想活了!” “堵住她的嘴。”沈知微见多识广,知道妇人在装痛,吩咐护卫,“她刚才刺杀我大兄,绑了叫城卫队过来处理。” 妇人大惊,一咕噜爬起来:“你是谁?你们伤了我的虎儿,难道还有理了?” 沈知微不想与她废话,摆摆手,让护卫们动作快点。 不多时,城卫队的人出现在药铺里,问清楚究竟之后,把熊家长和熊孩子一起带走。按照安颖城的律法,熊家长至少得在牢里住五年,熊孩子则要接受劳动改造。 事情被解决,沈知微把小雨带到兽车上,与沈河一同返回东方家。 二丫的下落仍处在未知状态,沈知微默默看着窗外掠过的建筑,在兽车驶出药铺所在街道之时,她忽然感觉到熟悉的气息。 这是…… 长生花特有的香味! 沈知微蓦地打起精神,停车二字涌到喉咙口,又咽了下去。 不能打草惊蛇。 就凭她身边的这几个护卫,根本斗不过盗药贼的同伙。 “大兄!”沈知微推了推沈河的肩,凑近他耳语,“你速速回家告诉爹爹娘亲,说掳走二丫的绑匪隐藏在德胜茶楼附近的民居里,让他们带高手过来!” “你怎么知道的?”沈河吃惊,接着意识到自己的音量有点高,连忙压低,“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刚知道。”沈知微不欲继续浪费时间,命令车夫停车,大声嚷嚷着要吃德胜茶楼的点心。 戏还没演完,沈河扑通一声从车里跳下地,也给自己加了戏:“三三莫要闹了,我这就带你去吃点心!” 他不放心让沈知微留下冒险。 沈知微瞪了这人一眼,伸手一推,把沈河推倒在地,还踢了他两脚:“滚!我才不要你带我去,我最讨厌你了!” 说完抬腿往德胜茶楼的方向走。 沈河挨了两脚,还滚了一身的灰尘,满心委屈。 “公子?”护卫小心翼翼地问他,“咱们是去德胜茶楼,还是回东方家?” “多派些人跟着她,我要回去找爹告状。”沈河回到车里,催促御者,“速度快点!越快越好!” 沈知微很是张扬地在德胜茶楼要了一个雅间,所谓做戏做全套,她叫了茶水点水,在护卫们的注目之下静心凝神,试图确定长生花的具体位置。 这很困难。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沈知微知道长生花在附近,就像古代人知道太阳在天上,却不知道怎么计算太阳与地球的距离。 第十二章 恶毒 不,人们抬起头,至少知道太阳在哪个方向。 她不仅不知道长生花距离自己多远,还不知道长生花位于哪个方位。 努力了很久,收获却等同于零的沈知微沉思了五分钟,暂时放弃寻找长生花这个任务,将注意力投向摆在窗台的一盆绿色开花植物上。 长生花可以被她感知,普通植物能否被她感知呢? 合上眼帘,沈知微摒除杂念。 她的意识世界一片空白,除了长生花,仿佛什么都不存在。 缓缓睁开眼睛,沈知微让丫鬟将盆栽拿到面前,仔细回想当日在东方家的药园,自己感觉到长生花的过程。 结果还是无法感知。 觉醒的玄术天赋太弱小了,而且时有时无,就像天边的云雾般难以捉摸。 沈知微推开盆栽,洗干净双手品尝点心,脑子思考着自己的玄术天赋是什么种类,又应该怎么用。 不多时,东方舞阳出现在德胜茶楼,目光扫过雅间内的众人,护卫与丫鬟悄悄地退了下去,将门关上。 东方舞阳犹不放心,取下戴在头上的一支珠钗,以武道真元将炼入珠钗的神纹激发,布下隔音禁制。做了这些防窥听的措施,方看向小女儿,神情慎重:“三三,你告诉娘,你如何知道掳走二丫的绑匪在这附近?” “不是姐姐,是长生花。”沈知微纠正,“长生花在附近。姐姐在不在,我不知道。” “……那你为何拿二丫当借口?”东方舞阳凝视着小女儿,脸色变得很复杂。 “一来哥哥不知道长生花已失窃,二来用姐姐的下落做幌子,母亲不难猜出我要告诉您的信息。”许是厌烦了每日都要扮演低龄儿童,沈知微毫无掩饰地在母亲面前展露了与外表不符的冷静,“另外,我们身边很可能隐藏着细作,他可能对我们家不利。” 她把自己对长生花的感知讲给东方舞阳知道,连带着刚才做的感知能力尝试也一起说出,询问母亲:“我能感觉到长生花,这算不算玄术天赋?” 东方舞阳没回答。 这个女子仍处在“我的小女儿不可能这么早慧”的震惊情绪之中,以至于沈知微问了两遍才找回思考的能力,说道:“我不清楚是不是,你得去祖庙测一测天赋。”又感慨,“能在三岁之前觉醒玄术天赋的人少之又少,像你这样的特殊情况,我有耳闻而不知真假,还是第一次见识。” 玄幻世界存在着超凡力量。 在地球,生下来就能说话的婴儿是妖怪,在这里是不常见的真实案例。 一岁小童拥有不弱于成年人的智力,此类记录亦可在史书找到。 此时此刻,东方舞阳打量着小女儿的眼神,与普通妈妈遇到一个能够流利背诵唐诗宋词的一岁孩子般别无二致,在感到骄傲自豪之余,也有一种强烈的虚幻感。 如此聪慧的孩子,真是她生下的吗? 她的小女儿会不是某位大能者的转世身? 小女儿尚不足三岁,竟然觉醒了神通,这种奇闻不是只存在于传说之中吗? 沈知微也意外东方舞阳的反应。 如果东方舞阳把她当成夺舍了宝贝女儿的邪魔,质问自己是何方妖孽,沈知微不会惊讶,她认为那是人之常情。 然而现实与她设想的相反。 为什么? 是因为她对本世界的了解过于浅薄,还在拿前世的价值观、世界观衡量这里的人和事? 沈知微把疑惑压在心底,伸手在东方舞阳眼前晃了晃,问道:“娘,您有没有带了高手过来?” “当然带了。”东方舞阳察觉小女儿的想法,不高兴地翻起白眼,“三三,你把娘当成什么人了?二丫是你姐姐,也是我怀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下的,我怎能拿她的安全当儿戏!莫说消息是你提供的,便是身份不明的人透露了二丫的下落,为娘也要闯一闯。” 宁可白忙一场,也不能轻视找回二丫的可能。 东方舞阳收起珠钗,来到窗前,眺望着远处景色,说道:“各家修真者亲自出动,东城区被封锁了,安颖城也被封锁了。在解决这件事之前,东城区和安颖城都处在不许进不许出的状态,即便盗药贼的同伙长出一对翅膀,也飞不了多高。” 沈知微听出了母亲话语中的一丝茫然。 东方家做出如此大的动作,显然不是仓促行事,而是准备已久。 他们的主要目的,还是追回失窃的长生花,二丫的人身安全居其次,甚至二丫被当成钓出盗药贼同伙的饵。 身为人母,东方舞阳无法保证女儿的安全,感觉必不好受。 但她无能为力。 街上传来城卫队执法的声音,路人不能闲逛,要么去到城卫队指定的地方休息,要么回自己家;店铺收到暂时不允许营业的口令,纷纷关起门。 沈知微拖了一张凳子垫脚,趴在窗内张望,看着行人渐渐稀疏,整条街道被城卫队控制,暗暗佩服城卫队的执行力。 三大家族这是动真章了。 不过,东方家这么干的原因是失窃,沈家与东方家交好,能被东方家说动。而李家突兀地掺和其中,难不成也吃了盗药贼的亏? 这等事轮不到她担忧,沈知微很有自知之明。 随着戒严的展开,盗取长生花的那一伙人被动现身了。 他们确实在这附近,被掳走的二丫也在。 掳走她的确是盗药贼的同伙:一个漂亮得可以用倾国倾城这个词形容的年轻女人,红衣鲜艳,雪肤玉貌,干的却不是抚琴作画赏风吟月,而是绑架。 “她受了重伤,但她的伤不需要用到长生花。”东方舞阳说道,“除了盗药贼,她还有别的同伙。” “娘是怎么看出她有伤的?”沈知微好奇。 在她眼中,大美人绑匪身体健康,完全不像伤员。 东方舞阳低头瞧了瞧她,倒也没敷衍,仔细说出识穿绑匪有伤在身的方法。 沈知微记在心中,继续旁观挟持人质的绑匪与沈玉书的谈判。 绑匪卡着二丫的脖子,要求东方家交出盗药贼,立下不追杀他们的誓言,做不到则杀死二丫,拼个你死我活。 东方家拒绝,要求绑匪立即将二丫和长生花送回来,否则盗药贼必死。 负责谈判的人共有三位,除了沈玉书,剩下两位分别是东方家的代表和安颖城沈家家主的弟弟。 东方家的代表倾向沈玉书,沈家家主的弟弟沈栋则不然。 绑匪看出三人不能达成一致,立刻在二丫白嫩的脸蛋划了一刀,寒声说道:“我若不能在半刻钟内见到我的夫君,这小丫头的命肯定保不住!” 二丫早已陷入昏迷,脸上涌出的血映入沈玉书、东方舞阳和沈知微的眼睛里,三人目眦欲裂,都想把绑匪碎尸万段。 第十三章 结束 “你敢!”沈玉书阴沉着脸,指着天地说道,“我不管你是谁,从哪里来!但这里,这个地方姓沈!我女儿要是有所闪失,你、你的夫君、你的家族必将为我爱女陪葬!” “讲得倒是令人害怕。”绑匪悍然不惧,嗤笑一声道,“就凭你这点微末修为,即便给你五百年时间潜修,你也及不上我的一根手指!” 她摆明了不怕,甚至在激怒沈玉书。 茶楼雅间内,沈知微凝望着绑匪的脸,觉得这人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修为之强硬足以横着走。 东方舞阳的目光凌厉得仿佛能把绑匪切成一片片,咬牙道:“此人的修为怕是比在场所有人都要高,若非身受重伤,安颖城奈何不了她!” “娘能猜到她的来历吗?能在如此年纪拥有如此大的口气,整个天下怕也没有多少个。” “不久前,朝歌城传来消息,说是极东之地有凤凰降世。沈家的强者纷纷出关,有的想把凤凰契约为灵宠,有的想要凤血、凤魂。他们确实见到凤凰,可他们还见识了来自域外的强者,光是域外强者与凤凰的战斗余波,就弄死了好些个合一境族老。” “娘的意思是,绑匪来自域外?”沈知微初次听闻域外这个词语,产生了“传说中的外星生物突然降临在地球”的微妙荒谬感,问道,“域外在哪里?” “域外是一个统称,所有不在这片天地之中的,都可以称之为域外。”东方舞阳道,“绑匪可能是凤凰。自域外追来的高手不弱,其中的最强者被凤凰打成重伤,余下的基本被我们世界的人杀了个清光。凤凰也没讨得好,在大家混战的时候,它在一个男性武者的掩护下悄悄溜走了。” 沈知微闻言,看向绑匪的眼神多了几分探究。 凤凰这等传说生物,竟是真实存在的吗? 想切片研究一下。 接着,她发现自己对长生花的感知能力越来越弱,连忙告知母亲:“绑匪的同伙带着长生花逃走了!” 东方舞阳脸色大变:“不好!我们可能被绑匪算计了!”立刻叫来手下,“继续搜查盗药贼同伙的下落,他们绕开了我们的搜查,但我们绝不能放过身份有嫌疑的人!倘若有人故意放走盗药贼的同伙,无需禀告,立即就地斩杀!” 同时取出一只铭刻神纹的铃铛,告诫留守东方家的长辈们:“看紧那个盗药贼,他的同伙欲在德胜茶楼拖住我们的人,肯定想趁此机会闯进我们家抢走盗药贼!” 绑匪似乎拥有千里耳之类的特殊神通,侧头遥遥望向德胜茶楼,毫不怜惜地提着二丫纵身一跃,森然杀意精准地锁定了沈知微。 “好一个灵觉者,竟然在这么小的年纪觉醒,留你不得!”她掏出一把巴掌长的匕首,扬手甩向沈知微,“去死吧!” “……”战火突然烧到了自己身上,沈知微是懵逼的。 好在她反应不慢,趁着绑匪还在百丈之外,敏捷地躲在东方舞阳身后。 东方舞阳本就愤怒二丫遭到绑匪的辣手对待,此时绑匪主动撞上来,面对速度极快的短匕首,不敢大意,运起全部真元将匕首击落,再扔出雷霆玉符。 这玉符与沈知微在灵药园用的并不相同,它只能针对一个目标,无法造成范围性打击。 绑匪不曾见识过雷霆玉符,仗着自己修为高,肉身之坚固更胜花岗岩,拿手一抓,登时雷霆入体,浑身抽搐着,口吐白沫地倒了下去。 紧随其后的沈玉书一把抢过二丫,持剑朝着绑匪的脖子砍下。 “珰!” 利剑落在绑匪的脖子上,发出金属碰撞之声。 绑匪身上电火花四溅,尝试着爬起来,被沈玉书一脚踩住。 他低头检查了绑匪的身体,脸色越发难看:“这是傀儡,不是真人。真人带着长生花逃了,若没有出城,定是去东方家捣乱。” 与此同时,东方家大宅所在的街道上,一个乔装改扮成东方家护卫的女子噗地吐出一口殷红的鲜血,恨声骂道:“该死!等我恢复实力,一定要把那个多嘴的臭丫头杀掉!” 眼看着东方家的守卫越来越森严,女子默默退后,藏在暗中等待时机。 她现在的实力,打不过东方家。 不过,她不会放弃救人的! 东方家也不会盗药贼和他的同伙。 顺利救回被绑架的二丫,沈玉书将二丫交给妻子,问小女儿:“你能感觉到长生花在那个方向吗?” 沈知微刚才遭到绑匪的傀儡身针对,紧张之下,感知力也跟着扩大了些许,不太确定地指着南方和西方:“应该是在这两个方向上,长生花尚未被带出安颖城。” 有了她的这句话,城卫队于两刻钟后发现了一个背着孩子的妇人,双方爆发冲突。 那妇人一口气击杀数人,向东方家逃离。 在半路,她被东方家的高手截住去路。 又是一场大战,妇人现出金属傀儡的身份,那两三岁大的小女孩被她以秘法送走,下落不明。 东方家的高手只抢回了半株长生花,另外半株已经被绑匪用了。 时间渐渐过度到下午,绑匪的真身仍在潜逃。 接着夜幕降临,失踪了一个白天的十七叔带着一道致命伤回到安颖城。 他是一名不多见的神通者,听闻安颖城在搜查绑匪,强撑着伤体施展了神通。利用绑匪在两具傀儡身上留下的气息,追踪到绑匪的藏身之处,轻而易举地解决了安颖城所有人都解决不了的难题。 高手们齐齐出动,以二死六伤的代价,逼得绑匪现出了凤凰真身,苦斗后将其活擒。 对付绑匪的主力是朝歌城沈家祖宅派来的一名年轻长老,他在凤凰试图拉着所有人同归于尽的最后关头赶到,及时阻止了安颖城被凤凰涅槃之火烧成灰烬的惨痛局面。 身为一个孩子,沈知微在追回半株长生花之后,就跟着东方舞阳和沈玉书回到自己家的大院子——遍观安颖城,没有别的地方比这更安全,包括东方家和沈家。 同姓氏同祖宗的人固然比旁人亲近,可沈家勾连了东方家的某些人,将沈知微兄姐妹抛出去做饵,无法不令人感到心寒。 “大哥也被蒙在鼓里,并不知情。”安置了兄姐妹和小雨后,东方舞阳与沈玉书说,“他察觉我们的孩子有危险,立刻提醒我留心。” “我没有认为大哥故意让我们的孩子遇险,他刚接任家主之位,父亲又染了病,底下人不服是常事。我恼的是你!”沈玉书第一次对妻子发脾气,“如果你不争那劳什子的长老位,他们会做出这等不顾血脉亲情的恶事?!” “说得轻巧!我有能力争长老位,我为什么不争?”东方舞阳也怒,“你忘了你当初是怎么说的?你忘了你亦有出力帮我争夺长老位?出了事只埋怨我,你怎么不反思一下,为什么沈家默许这件事发生?还不是你野心勃勃,要在安颖城发展第二个沈家,令沈家恶了你,要给你一个教训!” “身为你的夫君,阿河的爹,我能不努力吗?我还不是为了你们!” “好一个为了我们!就许你赚钱养家,不许我争权夺利,为这个家奋斗?” 夫妻俩的恩爱只保持了短短数天。 因二丫被绑架,两人互相指责,争辩的音量越来越高,以至于并不在这个房间的沈知微都听得清清楚楚。 无心窥探父母感情问题的她揉了揉脑门,觉得无奈。 绑匪还在潜逃中,未被抓住,这两人怎么就有心情拌嘴呢? 第十四章 相处 作为他们的女儿,沈知微拒绝就此事发表看法。 她的心思都在自己的玄术天赋上。 这玩意很神奇。 自从感知到长生花的存在后,沈知微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一天比一天敏锐。 尤其是今天再一次感知到长生花,她的五感提升了一大截。 以听觉举例,原来的她能听到方圆一丈内蚂蚁爬过的细微动静,那么现在能听到的范围已经扩大到三丈方圆。 若不是她可以单方面屏蔽自己不感兴趣的信息,仅这些繁多而杂的声音,就足以把她从正常人折磨成一个神经衰弱的疯子。 稍微缓了缓情绪,沈知微继续盯着面前的一盆植物,观察它的茎叶,记录它的脉络,研究它的生长情况,试着将它的存在以感知力勾勒出来。 来自绑匪的惊吓增强了她的感知力,但感知一棵普通的植物依然不容易。 沈知微的指尖碰到植物的叶子。 叶片泛着凉意,其表面覆盖一层半透明的绒毛。 零星几粒灰尘落在上面,被她瞧得仔细。 合上眼睛,封闭听觉、嗅觉、触觉、味觉,意识世界空无一物——由于距离太远,长生花不在感知之中,而花盆里的植物无法被感知。 为什么? 莫非她只能感知灵药? 长生花也是植物,长生花和普通植物的区别是什么? 难道长生花是有灵性的生物,普通植物无灵性? 脑海里思考着问题,沈知微并未从五感封闭的状态中脱离,也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在虚无中感觉到一丝微弱的生机。 抓住这丝生机,追根溯源,一株植物渐渐出现在无边际的意识世界中。 它让沈知微产生了一种自己就是这株植物的错觉,她需要水,需要阳光和养分,还想换个大点的花盆…… 对了,昨天有只讨厌的蛾子在它身上产卵。 这些卵孵化会孵出更讨厌的毛毛虫,它们最喜欢吃它的嫩叶子,如果能杀死它们就好了…… 植物的渴求在脑海中盘桓不去,影响着沈知微的思维。 她感觉到第二缕生机,和植物不同的,充满了活力的生机,像一颗砰砰跳动的心脏,这是蛾子的卵。 蛾卵里的小生命正在孕育中,传递的信息难以解读,不如植物明确。 此二者,就像两个人在请求沈知微仲裁。 植物条理清晰地陈述蛾卵的罪行,蛾卵含糊地表示它吃叶子是为了生存。 仲裁者沈知微并不公平,她先感知到植物,然后才感知到蛾卵,态度天然倾向植物。 既然蛾卵未孵化,那就杀掉吧。 源于她的意志控制着植物,使植物的叶片长出尖锐毛刺,刺入蛾卵汲取营养,同时释放一种能够驱逐蛾子的物质,免得别的蛾子在身上产卵。 做完这些事,沈知微将自己的意识从植物中抽离,以不受影响的思维分析植物和蛾卵传递的信息,觉得特别有趣。 植物并不具备思维,但植物拥有本能,它晓得它需要什么。 蛾卵同样不具备思维,由于未孵化,本能微弱,只知生存而不知需求何物。 是故蛾卵无法影响她的思维,也“辩”不过植物,以至于遭到消灭。 但植物是无法主动攻击的。 它能够杀死蛾卵、释放出对蛾子有害的物质,一是因为沈知微的意志替它做出最有利的选择,二是因为沈知微的玄术赋予它主动攻击天敌的能力。 沈知微退出第六感领域,恢复五感,暗忖:我觉醒的玄术必然不是普通的感知。如果施展玄术的对象是人类,我岂不是能控制人的思维? 垂眼望向面前的盆栽,沈知微依然能感知它的情况,对它的了解胜过它自己。 玄术可以引导植物走向好的未来,理论上也能把植物拖进深渊。 她静心凝神,想知道自己能否剥夺植物的生机。 在玄术作用下,植物渐渐萎靡,叶子发黄、干枯,它的生机被无情抽取,失去一丝便虚弱一分。 当最后一缕生机也被沈知微夺去,植物化作细碎的尘屑,只留下凝固在沈知微指尖的一抹黯淡光芒,这是植物的生机和灵性。 生机可以被收集,灵性不能。 仅是二十秒钟,植物的灵性消失得干干净净。 沈知微寻了个小瓷瓶,把液滴状的植物菁华保存起来。 顺利挖掘到玄术的运用,让她感到兴奋,目光随之落在花盆边缘的蚂蚁上。 相较盆栽和蛾卵,蚂蚁很难被感知。 沈知微费了一刻钟,毫无所获,拿起杯子喝了口水,正待继续,忽听得脚步声传来。 是丫鬟,东方舞阳和沈玉书派来传话的。 沈知微躲在房间里研究玄术的时间不算短,她的爹娘从互相指责上升到指着鼻子互相揭老底,然后吵起架来,都认为对方无理取闹。 小女儿被叫来,东方舞阳想抱起小女儿,被沈玉书拦下后,不悦地拍了他一掌。 没有打脸,打的是沈玉书的后背。 “挡我作甚?是怕我抱着三三回娘家,还是怕我给三三改了姓氏?”东方舞阳叉了腰,两眉倒竖,表情充满了嘲讽意味,“少拿你那龌蹉的心思揣摩我的想法,我脑子清醒,也没蠢到让三三放弃沈氏女这个身份的程度!” “她也是我的女儿!”沈玉书比她还不高兴,“这半年,我见她的次数少得可以掰手指数清楚!东方舞阳,这都是因为你带着三三在外面住!” 眼看着两人又要吵起来,沈知微只能拉开父亲:“爹,娘,我还在这站着呢。” 好歹也顾及一下为人父母的脸面,在孩子面前吵架像什么样? 东方舞阳止住反驳沈玉书的话,道:“三三,你跟娘说,是不是娘做错了?我们家用不着干粗重活,你爹能做的,你娘也能做。可你这爹仗着自己胯下多了二两肉,认为天底下所有做娘的人,都应该相夫教子!简直岂有此理!” 沈知微未说话,被沈玉书抢了先,他红着一张俊俏的脸蛋,颤抖的手指指着东方舞阳,气得话都不流利:“你!你真是!真是什么话都敢在孩子面前说!” “说又怎么了?三三还小,听不懂。就算能听懂,她也不会掉了肉去。”东方舞阳鄙夷沈玉书的迂腐,对沈知微道,“娘不认为自己有错。娘派人叫你过来,也不是让你听你爹和你娘怎么吵架的。” “三三还不到两岁,你想跟她说什么?”沈玉书插嘴,“我跟你的事不牵涉孩子,这话是你说的。” “是,我说的。”东方舞阳点头道,“可三三不是普通的孩子,你我不能以看待普通孩子的态度看待她。” 抬手制止了沈玉书的发言,东方舞阳道:“三三,我可能要搬回东方家住,你是想跟着我,还是想跟着你爹?我不能时刻陪伴你,但我不会忽略你的成长和教育;你爹也常常忙得焦头烂额,可他那性子,多半会把你教成针线女红厨艺样样精通的所谓淑女,一辈子受困于家宅琐事。” 沈玉书皱着眉:“我怎么可能是那种人!” 东方舞阳肯定:“你就是那种人!” 沈知微看着这对夫妻,耐心地等他们斗完嘴,才开口问:“娘的意思,是与爹和离吗?” “不和离!”东方舞阳的回答毫不犹豫。 “想得美!”沈玉书的回答与东方舞阳同时响起。 两人的感情还在,矛盾源自于观念,可观念这回事,你有你的理,我有我的理。 但是,由于观念不合选择分道扬镳的夫妻,从不在少数。 沈知微无意干涉父母的婚姻,委婉道:“无论你们是否和离,你们都是我的爹娘,不存在非要选择跟谁的问题。娘,大兄是很乐意亲近您的,就如我不在这院子住,也同样乐于亲近爹。” 只是她拥有前世记忆,可以不在乎父母的婚姻是否能长久;沈河和二丫都是三观未成形的孩子,父母闹矛盾,他们会感到难过、无措,甚至痛苦。 东方舞阳仿佛才意识到自己问女儿选择跟谁是一个愚蠢的主意,也顾不得迁怒沈玉书,急忙忙地蹲下来与小女儿面对面:“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叫你过来……” 她语无伦次。 沈知微摇摇头:“我知道娘想说什么,娘不必解释。”抬头看向爹,“您真的认为娘应该做一个相夫教子的模范妻子吗?” “当然不。”沈玉书否认。 他喜欢的东方舞阳,是一个有追求的女人,不可能被家庭困住。 不假思索的答案,让沈玉书愣了愣,目光与东方舞阳看来的眼神碰触。 下一刻,他羞愧地避开,道:“舞阳,我送三三回屋。” “爹,我自己能回去。”沈知微把爹娘留在屋内,站在屋外想了想,去客房找小雨。 那男孩心智不健全,突然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可能不适应。 先前沈知微没有和沈河回东方家,出于安全,小雨跟的人是沈河。 后来二丫获救,东方舞阳不想去东方家,沈河也带着小雨离开,回到自己家。 家里地方大,走到亭子的时候,沈知微远远地瞧见沈河,便停下来等他:“大兄,你这是?” “我有个问题想请教爹,听说娘也在。”沈河把父母吵架这事说得很含蓄,以眼神询问妹妹,“他们现在……?” “应该是和好了。”沈知微握住大兄的手,一起去客房,“小雨怎样了?有没有闹起来?” “没有,他很乖。有点像你,你刚出生的时候,也是安安静静的。”沈河回忆,低头瞧了瞧妹妹,语气微妙,“三三好像很喜欢他?” “挺喜欢的,他乖嘛。” “二丫呢?三三你讨厌二丫吗?” “那是我姐姐。”沈知微后知后觉,发现了沈河的小心思,“大兄不喜欢小雨?” “……”沈河没有说话,到了客房所在的院子,扯着妹妹的小手一本正经地说道,“他是傻子,如果你像爹喜欢娘那样喜欢他,要跟他成亲,生出来的孩子有可能是傻子。” 呃? 沈知微先是吃了一惊,然后哑然失笑:“你懂的挺多嘛。”说完抛下沈河,径直走进院子找人去了。 沈河:三三这是什么意思? 可怜他想了很久,也想不明白,又没那个厚脸皮追问沈知微,以至于后来一直都以为沈知微喜欢小雨,对小雨各种挑刺。 第十五章 玩伴和历史 后事不提,沈知微跨过院门,便看见小雨孤零零地坐在廊檐下。 他洗过澡和头发,换上漂亮的衫裙,表情懵懂,像个精致的玩偶娃娃,不知喜怒哀乐。 “小雨。”沈知微站定。 小雨转过头,安安静静地望着她,神色依旧呆滞木然。 能对自己的名字有反应,情况不算糟糕。 沈知微朝他笑了笑,来到廊檐下。 她人小,个子矮,与坐着的小雨差不多高。 “你会说话吗?我叫三三。”沈知微自我介绍道,“你爹常来我家,我也去过你家,还记得我吧?” 小雨看她的眼睛,没有反应,似是听不懂她说什么。 沈知微在他旁边坐下,双手托着腮,眼睛盯着院子里的桃树,像在跟他说话,又像自言自语:“今天遇到的事很多,好的不好的都有。这是常态,可我觉得烦,心里闷闷的,憋着一股郁气无处发泄。” 所有的不如意,都是因为自己弱小。 “想长大,越快越好。”沈知微与小雨对视,见他还是原来那张没有情绪变化的脸,便伸手揉了揉,又笑了,“你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需要担心,却活得浑浑噩噩,连自己是谁都不晓得。我是应该同情你,还是羡慕你呢?” 小雨也摸她的脸蛋,动作轻柔,宛如对待珍宝。 沈知微由着他动手动脚,招呼沈河坐下:“大兄,你的功课做了吧?来,咱们一起发呆。” “不,我要修炼。”沈河拒绝了,“听说与我同年出生的朝云堂妹已是三阶武者,我的资质不如她,想成为强者,必须比她勤奋努力!” 他所说的朝云,在沈知微满月时,修为还是一阶,被父母拘在家里修行。 等到沈知微三个月大,朝云晋升二阶,她的父母把她送去靖城东府。 莫说沈家,便是放眼安颖城,能在朝云这个年纪得到东府青睐的,不过五指之数。 沈河一向视沈朝云为竞争对手,不愿落后太多,匆匆地走了。 沈知微目送他的背影消失,知道这位大兄找到了奋斗目标,略感欣慰地顺了顺小雨的头发,说道:“别管他,咱们接着玩。” 天色暗下来之后,沈知微与家里人一块用膳,小雨坐在她右手的位置。 与旁的智力障碍者不同,小雨会自己吃饭,只是他不会添饭夹菜,别人往他碗里放什么,他就吃什么,很好养。 二丫坐在沈河右手边,脸上的伤涂了药,不再疼了。 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已经知道美丑,脸上有伤等于毁容,以后不好嫁人。 但她也很容易哄。 东方舞阳答应给她钱去陈记胭脂铺买东西,去刘记点心铺吃好吃的,去百巧阁买有趣的玩具,二丫便不觉得难过了,还懂得趁机讨要更多好处。 “这个菜咸,我不要吃!”二丫把不喜欢吃的青菜挑出来。 “肉好吃,吃完这顿还想吃下顿!”二丫蛮横地把一盘清炒肉片移到自己面前,“我脸上受了伤,好痛哦!爹爹,娘亲,听说吃了香蜜果,脸就不会痛了……” 沈知微边吃边围观二丫作死,她觉得爹娘不会放纵二丫耍小性子。 果然,随着二丫提的要求越来越离谱,沈玉书黑着脸,打断她:“你闹着你大兄,非要出门看劳什子铺子,结果出了这等事,该罚。” 东方舞阳接口:“抄一百遍千字文,什么时候抄完,什么时候带你去百巧阁买玩具。” 二丫傻眼了,忽然捂着脸哀哀痛叫:“呜呜呜,娘亲,我好疼!呜呜呜,爹爹,我是不是要死了?呜,我好害怕……” 东方舞阳忽略二丫,拿起公筷,往小雨碗里夹菜,说道:“这孩子忒可怜了,看着他的样子都心疼。” “痴傻儿未必一辈子痴傻。”沈玉书不待见小雨,“能被十七养在膝下,给吃给穿,他的命比很多傻儿都好。” 说完斜睨了二丫一眼,“莫要嚎了,你当爹娘看不出你在装痛?吃了晚膳去抄千字文,你妹妹也要抄,她还不识字,得学认字。” 二丫收了声,闷闷不乐地数饭碗里的米粒。 教沈知微认字的是那位重金聘请的夫子,一个表情严肃的四五十岁帅大叔,穿着半新不旧的青色儒生服,高而瘦。 夫子并不乐意教未满两岁的孩子,看着身高还不到自己膝盖的沈知微,皱眉道:“她这么小,怕是抓不住笔吧?沈公子,歹话说在前头,我能教她,她学不了,我也没办法。” 沈玉书对早慧的小女儿充满了蜜汁自信:“放心,她能跟上你的节奏。” 夫子不以为然,觉得沈知微能在书案前坐定便算不错了。 事实是他被打脸。 仅两刻钟,夫子就认为他遇到了神童,扔掉敷衍轻慢的态度,认真地教沈知微认字。 夜色渐深,明月高悬天际。 安颖城亮起千万盏灯火,在一声巨响之后,高手们与凤凰交手。 夫子一心授业解惑,两耳不闻窗外事。 因沈知微的手握不住毛笔,在认了三十个字后,夫子与她说起历史故事。 “在遥远的过去,人们食不果腹,朝不保夕,他们穿着兽皮衣裳,住在山洞里,时刻面临着妖魔与凶兽的威胁。那时,玄师被称为神眷者,是一个部落的支柱。没有神眷者的部落很难生存,不是饿死冻死病死,就是被吃掉……” 沈知微支着下巴聆听,心想:这段历史与地球人类的历史相去不远。 不过,本世界不是地球,蒙昧蛮荒中一位天女横空出世,击败最强大的妖魔,建立最坚固的城池,使人类在危险遍地的远古拥有了一席之地。 天女离去后,人类城池推选新的领导者,但没有一个人的成就能超越天女,包括建立第一个国家的王。 朝代更替兴衰,人们沉迷权力游戏,以至于沉寂已久的妖魔利用人类的内斗瓦解了人类王朝,役使人类为奴。 第二位人杰诞生了,他率领人类反抗妖魔,并以天生拥有强大力量的妖魔为参照,创立最初的武道,被尊为武祖。 可惜当时的妖魔王不是草包,看出武祖的威胁,以绝大代价诛杀武祖,镇压了人类的反抗。 又是许多年过去,无数人类的牺牲终于崩裂了残暴的妖魔王朝,天下一分为二。 第三位人杰生活在妖魔治下领土,极度痛恨妖魔。 他辅助人王覆灭妖魔王朝,联手非人异族,用去三百年时间将妖魔彻底驱逐,又在武道和玄师之外开仙道,创下修真法门,被尊为炎祖。 炎祖之后,大一统的人类王朝空前强盛,内部问题也跟着暴露出来。 先是人类与非人异族的友好盟约破裂,两方势力分道扬镳。 接着,修行者不服从王朝统治,普通人与修行者的矛盾益发尖锐;随后,武者认为玄师懒得、不思进取,玄师觉得武者太粗鲁,修真者认为武者和玄师都是渣渣…… 总之王朝分裂了,修行者占据上风,底蕴深厚的三宗三派三门高居金字塔顶端,自诩人间守护者,负责牧守教化万民,必要时可以插手国主的废立和朝代更替,从根子上阻止统一王朝的出现。 夫子说到这里,询问沈知微:“你应该知道三宗三派三门是哪些势力吧?” 沈知微摇头。 夫子捋了捋下巴的胡须,道:“这三宗三派三门,分别是神宗、盛天宗、大衍宗、乾坤派、七绝剑派、玄玄派、佛门、魔门和芳门。” “魔门?”沈知微重复,“妖魔不是敌人吗?为什么魔门位列九大势力之一?” “魔门的魔和妖魔的魔不是一回事,两者不可混作一谈。”夫子道,“你需要记住的是,沈氏是乾坤派附属,乾坤派是修真门派,与七绝剑派常有往来,与盛天宗的关系不是很和睦……” 他粗略地说了说需要注意的事情,觉得时候差不多了,摆摆手表示沈知微可以离开了。 沈知微正听得过瘾,缠着夫子又磨蹭了两刻钟方罢休。 一夜无梦,沈知微起了个大早,在用过早膳后,正式开始了学海无涯苦作舟的生活,并以前世养成的思维方式和良好学习习惯将二丫和沈河对比成渣渣。 偶尔,东方舞阳会问沈知微:“三三,你不和同龄人玩吗?” 沈知微奇怪:“我为什么要和他们玩?” 幸得上天垂怜,可以再活一世,不努力拼搏,不追求心中的理想,难道要虚度时光浪费生命,做一个只知吃喝玩的米虫,任人搓扁揉圆吗? 东方舞阳瞧着小女儿比自己还老成的模样,话到嘴边又咽回去。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她不是小女儿,又怎么知道小女儿是喜欢学习还是喜欢和同龄人玩耍呢? 反正小女儿也是有玩伴的,小雨虽然傻,可小女儿和小雨玩得开心,这就足够了。 …… …… 安颖城中,一切尘埃落地。 在凤凰被活擒的第三天,出身朝歌城祖宅的年轻长老来沈知微家做客。 这位长老是沈姓同族,叫沈清然,为人和气大方。 送给沈知微的见面礼是一串二十四颗宝珠手链,这手链的性质与长命锁一样,都有防御攻击的能力。 给二丫的礼物则是愈伤不留痕的珍贵药膏,把二丫高兴得跳起来,一张嘴甜得像是抹了蜜,好话一句接一句。 沈河也有礼物,就连借住在此的小雨,沈清然都送了护身符。 “你父亲值得尊敬。”沈清然拍了拍小雨的肩,与东方舞阳说道,“十七的伤不易痊愈,等他养好身子,可以带这孩子去朝歌,请老祖宗瞧瞧。老祖宗修为通天,给个傻小子开窍不算难事。” 第十六章 大人的权力游戏 “有劳你了!”东方舞阳连忙见礼。 一家人和十七叔走得近,十七叔把小雨当成心头肉,东方舞阳对待小雨也是仅次于自家孩子。 沈清然抬手制止她,道:“这好处是十七挣来的,我也就提个小意见。”接着稍微指点了几句沈河的修行,便与沈玉书夫妻一同进正屋,关起门商议事情。 祖宅之所以知道凤凰在安颖城,是东方舞阳提供的消息。 是故,沈清然很乐于亲近东方舞阳一家。 反正这一家子除了东方舞阳,别的都是姓沈的。 东方舞阳嫁给沈玉书,是沈家的媳妇,半个沈家人。 大人们忙着正事,沈知微等四个童儿喜滋滋地拿着礼物回到偏厅,二丫嚷着要看沈河得到的短剑:“给我看看嘛,又不会抢了你的!” 沈河拗不过她,把短剑递过去。 二丫嫌他的动作慢吞吞,一把夺过,拔剑出鞘,发现短剑是木质的,且未开锋,兴致立即去了大半:“嘘!原来是个木头疙瘩,跟小孩儿的玩具一样。” 她没想到,若这短剑是开了锋的、吹毛断发的利器,沈清然哪里会放心让一个七八岁的孩子随身携带? 不过,二丫嘴上说的不好听,心里却是极喜欢沈河的木剑。 拿在手里胡乱舞两下,她又不高兴了:“这木头疙瘩怎么这么沉!”丢回给沈河,盯上了沈知微的宝珠手链,“你的,也给我瞧一瞧稀奇。” 沈知微摘下手链给她看,也问沈河借了剑。 果真很沉,亏得觉醒的玄术提升了身体素质,不然根本拿不起来。 短剑是银白色的,上面有很漂亮的像是煅烧出来的花纹,泛着冰冷的金属光泽。 拿手敲一敲,声音和普通硬木差别不大。 “这是金刚木。”沈河有点见识,说,“无尽大陆的水土不适合金刚木生长,现有的金刚木都是从云中州运过来的。” 沈知微跟着夫子上课,昨天才看过本世界的地图。 被沈河提醒,她立刻想起地图上只有一个大致轮廓的另一片大陆,讶道:“异族生活的云中州?” “对,金刚木产自云中州。”沈河指着二丫戴在腕上的珠链,“你这串珠子叫月粹。天底下最好的月粹珠在荒族玉兔部出产,荒族也在云中州。” 沈知微蹙起秀眉,道:“这剑和手链来自于云中州,岂不是特别珍贵?” 自从人类与非人异族联盟破裂后,两大阵营曾打过仗。 结果虽然不是你死我活的惨烈,可异族在战败后陆续撤离无尽大陆,前往遥远的云中州,数千年来几乎没有交流。 在沈知微看来,云中州的特产在无尽大陆不常见,定要花很多心思才能弄到。 沈河不晓得沈知微已经在思考沈清然是不是怀着不好的意图,说:“是很珍贵,也就跟百年蚌珠差不多吧。但剑和月粹珠链比蚌珠实用,我喜欢长老的礼物。” 沈知微闻言,暗斥自己多疑。 若是沈清然抱着不单纯的目的登门,东方舞阳怎会允许他们收下他的礼物? 沈河又说:“我们沈家和云中州异族有来往。你出生那年,我在街上见过一个荒族羊部的人,他的头上长着两只羊角,个子非常高。很多人围着他指点,他笑嘻嘻的,一点也不恼,脾气可好了。” “那我的药膏呢?”二丫插嘴,“长老给了我药膏,还给了平安扣。药膏让娘亲收起来了,平安扣在我手上,不如三三的珠链好看。” “荒族玉兔部也擅长制药,兴许你的药膏是玉兔部特产。”沈河猜测着,似模似样地板起一张小脸训妹,“礼物是别人的心意,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都不能够鄙弃。” 二丫故意抬杠:“要是我送你一坨鸡屎呢?” 沈河当即伸手捉她:“这叫恶作剧,你不懂得判断吗?” 二丫很机灵地躲到小雨身后,扯着他当靶子,道:“你打我。小心我跟爹爹告状!” “去呀,我不怕你告。”沈河住了手,对沈知微说,“三三莫要学她的调皮,惹是生非总会讨人厌的。” “姐姐也没惹事。”沈知微觉得二丫才是一个小孩应有的模样,抿嘴笑,“大兄读过的书比我多,知道的事也比我多,能接着讲云中州吗?我喜欢听。” 沈河有点羞涩,白嫩的脸蛋微红:“我讲的不如夫子讲的好。三三,你想知道什么?” “你知道的,关于云中州的,我都想知道。”沈知微对异族的了解很少。 “那我给你讲异族……” 沈河正襟危坐,拿出了十二分的认真。 他对异族的认识也不算多,知道荒族可以变化兽形,人间有多少种飞禽走兽,荒族就有多少分支。 除却荒族,名声最大的云中州异族便是鲛人了,善织绡,泣泪成珠。 但鲛人不是纯粹的云中州异族,他们在南海有一处聚居地,偶尔与人类商人交易一些陆地特产商品什么的。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提安颖城。 这座小城位于大陆的东南部,距离南海不远,多山谷丘陵盆地,少平原。 从安颖城出发,往西翻越大雪山可抵达富饶的齐国,那是七绝剑派辖下的领土;南下穿过莽莽魔林则是云中州,异族的地盘;向北直走是朝歌城,朝歌城再往北是南魏、东陵等几个小国。 按说,坐享如此之佳的地理优势,安颖城再怎么着也得是座不大不小的城池才对。 事实却不然,安颖城西侧的大雪山极高既险峻,宛如天堑。 东方舞阳的好友罗盛欢就是从大雪山那边的齐国过来的。 通往云中州的魔林比大雪山更加危险,人们走进魔林,需要面对的不仅是极度恶劣的自然环境,还有嗜杀的凶兽和妖植。 安颖城很难与齐国、云中州形成商贸往来,向外输出的货物多是药材、奇石、异兽,偏又不成规模,发展很缓慢。 分析了安颖城的发展前景之后,沈知微想起当年的疑惑:爹是逐利的商人性格,怎么会选在安颖城这个偏远落后的小城池定居呢?只因为安颖城是东方舞阳的故乡? 她的眼珠转了转,放开听力,想知道爹娘和沈清然长老谈什么。 结果啥都没有听到。 很显然,三人在谈论不得了的秘事,设下了防窥听的禁制,免得消息走漏。 沈知微不气馁,转而找沈河打探情况:“大兄,长老是第一次来我们家吗?我好像没见过他。” 沈河喝了一口茶润喉,道:“你当然没见过。长老上次登门的时候,你还在娘的肚子里,二丫也没开始记事。对了,那时的长老还不是长老。” 通过他透露的信息,沈知微拼凑出猜想: 沈清然和沈玉书夫妻是一伙的,三人可能握有穿越魔林的安全路径。 沈清然走着这条路去到了云中州,回来后将路径上交给祖宅,换来长老之位。 沈玉书夫妻留在安颖城发展,只等商路开通,立即就能谋取巨大的利益。 如今,沈玉书遭到安颖城沈家猜忌,东方舞阳也遭到东方家的部分人反对,两夫妻怕是和沈清然商量着怎么对付沈家和东方家。 事实证明了沈知微的猜想确有其道理,沈清然前脚才跨出她家,后脚就向东方家提出质问:何以二丫在安颖城内遭到绑架?养在东方家药园的长生花居然失窃了,东方家是不是丧失了守护安颖城的资格? 这边东方家正在商议着怎么回答,那边,沈清然对安颖城沈家发难:二丫被绑架,何以你们消极应对? 来自祖宅长老的诘问不可敷衍。 安颖城沈家召集族人商议,家主的弟弟亲自拜访沈玉书,又是赔罪又是赛好处,希望沈玉书大人有大量,不要跟他们计较。 沈玉书客气地拒绝了。 东方家也有人来找东方舞阳,结果门都进不了。 约莫半个月后,这场关系到安颖城的未来的权力博弈以沈玉书和东方舞阳取胜结束。 安颖城沈家撤换了家主,新上任的家主与沈玉书齐心;东方家亦有变动,东方舞阳借了沈清然的势,在家主大哥的全力支持下,掌握了部分实权。 同属安颖城三大势力的李家没有变化,可沈家和东方家变了,李家也受到影响。 解决了大事,沈清然再次来到沈知微家,与沈玉书夫妻二人谈了几句,带着兄姐妹三人去祖庙检查玄术天赋和灵根。 遗憾的是,沈河和二丫并未被测出拥有玄术天赋或灵根,沈知微的玄术也没有在检测天赋的水晶壁中投影。 “她的年龄太小了,天赋不稳定,灵根也没有成型。简单地说,三三的玄术仍处在沉睡状态,未迎来真正的觉醒。而且,她不一定是玄师,还有可能是天生神识强大的普通人或未来的修真者。”沈清然拉着沈知微研究良久,说出结论,“且观察几年吧。这么小的孩子,便是你们舍得让她跟我走,我也不乐意。” 沈玉书与东方舞阳对视一眼,接受了沈清然的建议。 当晚,沈清然在沈知微家用餐,天明后辞别离开。 也是这一天,盗药贼与被抓的探子、细作等囚犯被判刑,罪重者斩首,罪轻者一律流放矿山劳作,由长生花被盗带来的全城戒严宣告结束。 至于那个被送走的疑似凤凰后裔的女孩,朝歌城祖宅以遭到活擒的凤凰为引,对下落不明的女孩下了诅咒。便是弄不死她,也能让她元气大伤,这辈子活不过十六岁。 斩草要除根,朝歌城不会放过任何可能威胁到他们的事物。 沈知微得知此事,对朝歌城的做法感到惊讶。 现实并不是苦大仇深的复仇小说,沈氏世家屹立于世数千年,久经风雨而不衰,用得着顾忌一个未成长的凤凰后裔? 她也知道自己需要适应这个强大即是真理的野蛮世界,遂请教夫子。 第十七章 好好学习 “稚子何辜。”沈知微能够理解朝歌城,但她的情感无法认同。 “你不该这样想。” 袁夫子初时有些愕然沈知微的问题,思索了一会儿,说道:“盗药贼和他同伙的孩子是无辜的,那么被绑架并受伤的二小姐何错之有?惨遭绑匪杀害的城卫队小伙子们又犯下了什么罪行?” “姑且不提或死或伤的人,安颖城的百姓无端端地牵涉到高手过招的惊险中,若非祖宅的长老及时赶到,打断了试图与安颖城同归于尽的绑匪,如今的安颖城已经是一座废墟,整座城池没有多少个人能够活下来。” 沈知微回答不了袁夫子的反问,也无法被说服。 她说:“做下这些事的人是盗药贼及其同伙,不是那个女孩。盗药贼及其同伙视他人性命如草芥,我们怎能学了他们的残忍暴戾。” 袁夫子道:“你说得对,这种极度自私的行事不能学。但你必须知道,逃走的那个孩子有可能会找朝歌沈氏的晦气。到时候,沈氏怎么向那些被她伤害的无辜族人交代?” 他说:“三三,你这是钻牛角尖,头脑一时之间转不过来。若身为个人,你可以大度地放过那个孩子,只要你能承担她在某日向你寻仇、害你亲朋好友的结果;若身为一个大势力,你深受族人信任,享有同族供奉,你承受不起任何可能伤害到族人的不好的后果。” 沈知微默然,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尖,情绪低迷。 她的态度,依然是可以理解,不能接受。 她不喜欢这个世界。 想改变这个世界的念头,比青史留名更强烈。 沈知微改变了原来的奋斗目标,坚定了新的追求,抬头望向夫子,郑重说道:“谢谢您。” 袁夫子失笑:“谢甚么谢?我是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此乃天职。只是你这小小的丫头,生来早慧而不凡,尚未过两岁生辰,忧思便如此之重,恐慧极伤己。” 沈知微摇摇头,纠正道:“不是忧思过重,是我在努力地适应这个世界的规则。” 若想参与到游戏之中,又无掀桌的能耐,唯有熟悉规则、利用规则。 她花了点时间沉淀消极的情绪,拿出不懂的问题向夫子请教。 时光的脚步匆匆,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 十七叔用了大半年的时间养好伤,将借住在沈知微家的小雨带走。但小雨很不情愿,用力抓住沈知微的手,怎么说都不肯放。 “啧,你还喜欢上人家了。”十七叔牵着小雨的另一只手,觉得有趣,又有些欣慰,眼睛微微发酸。 毕竟小雨从未对他人表现出眷恋的情绪,哪怕是养了他快十年的十七叔,小雨只有乖巧听话而无任何主动性|行为。 东方舞阳也感到好笑,说道:“平时都是三三跟他玩。这两个孩子,一个不想和同龄小伙伴玩,一个缺少同龄小伙伴……十七,你平时少有闲暇,照顾小雨难免感到力不从心,不妨允他做我的养子,随时都能来找三三玩儿。”征求十七叔的意见,“你认为这个办法怎样?” 十七叔注意到东方舞阳的措词,目光在她和沈玉书之间飘了飘,模棱两可道:“小雨愿意,我不会反对。”犹豫着试探道,“嫂子跟玉书兄……” “有矛盾,不至于和离。”东方舞阳爽快地承认。 她不欲多提,让沈知微和三三回书房,再打发了故意凑热闹的二丫,看着十七叔日渐苍老的面容,严肃说道:“先前清然兄提起过,你立了大功,可以前往朝歌城祖宅面见老祖宗。你是自己去,还是带着小雨一块去?” 自己去,功劳用在自己身上;带小雨去,若小雨不能够恢复正常,这次大功便是白白浪费了。 “这还用得着问吗?”沈玉书插话,“那小傻子不是你的种,你当初非要照顾他,我也不好说你什么。可你如果打算将大功用在小傻子身上,耽误了自己,我是一定得阻止你犯傻的。莫急着反驳,先看看你自己这副模样,明明年龄比我和舞阳都小,瞧着却像比我老了二十岁,这像话吗!” 十七叔叹气,抹了一把脸说道:“我知你拦我是为我好,但我的选择同样是发自内心的。你说当初,可我记得的当初,是小雨的爹娘救了我的性命。若无他们的善心,如今我的我早已沦为枯骨,谈何立功受赏?” 小雨的爹娘是海边渔民,与沈氏无血缘关系。 昔年十七叔重伤落难,气息奄奄,那对夫妻救起他,悉心照顾。 哪知,十七叔还没有痊愈,便有海中凶兽掀起滔天巨浪袭击陆地村镇。 渔民夫妻是普通人,不幸遇难,在临死前将刚出生的小雨托付给他,他便许下承诺,做了小雨的养父。 “你许那傻儿一世衣食无忧,亦可抵过当年一命。”沈玉书依旧持以反对态度,“正所谓一命换一命,你没让傻儿死于海啸,已是还了恩。” “玉书,别逼他。你是你,十七是十七,十七的选择,你可以给建议,不能干涉。”东方舞阳也不赞同十七叔的决定,“你要考虑清楚,老祖宗的面不是随便能见的,错过这次,未必能有下一次。” 夫妻二人与十七叔的谈话并没有设下禁制。 沈知微坐在书桌前翻阅《凶兽图鉴》,并无偷听的心思。 忽然,手臂被推了推,她笑着侧头询问身旁的小雨:“怎么了?是饿了还是渴了?” 小雨没有说话,木偶般呆板的面容极罕见地露出一丝活人的情绪,大而无神的眼睛泛起朦胧水光。 如此少有的反应,让沈知微也吃了一惊:“你……你哭了?” 小雨傻乎乎地瞅她,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做了什么。 沈知微放下《凶兽图鉴》,伸手在小雨眼前晃了两下,发现他跟原来一样不会眨眼睛,心里的喜悦仍在,笑道:“哭了也好,你总不能做一个活的人偶娃娃。” 她对智力障碍者的了解很少,但小雨学会喜怒哀乐比不会好一百倍。 到底是每天都呆在一起的玩伴,沈知微也希望小雨不再痴傻。 又半个月,十七叔带着小雨前往朝歌城祖宅。 七天后,两父子风尘仆仆地回到安颖城中,小雨和出发前没什么不同,十七叔的模样却在短短七天内苍老了七八岁。 对于小雨的痴傻儿病,即便是实力强大、见识广博如老祖宗者,也没有解决的办法。 而在十七叔离开安颖城的第四天,东方家的老爷子去世了,大半座城池笼罩在无言的悲恸中。 老爷子刚刚下葬,最近十多年总是和东方家有摩擦的李家悄然展开了针对性活动,一边打击东方家的势力,一边暗中拉拢沈家,试图扶持新势力上位,取东方家而代之。 他们有这么大的胆,敢对付根深蒂固的东方家,与东方舞阳和沈玉书的算计脱不了关系,此事所导致的结果也在两夫妻的预料之中:沈家得了好处,翻脸不认人,联手早有准备的东方家包围李家。 可就在这关头,李家老太太突破了。 谁都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李家因为多了一位强者,付出部分代价平息了被针对的东方家的愤怒,并没有从安颖城三大势力的宝座跌落。 东方舞阳和沈玉书的谋划只成功了一半——他们是聪明人,可别人不笨。 安颖城中风起云涌,沈知微家很平静。 沈河努力修炼,沈知微专心学习,二丫察觉到父母的心情不美好,不敢撩虎须,夹起尾巴乖乖做人。 小雨每天都来玩,安安静静地旁观沈知微读书写字。 偶尔,沈知微会教他说话。 她不期待他能学会。 可他在某天突然开口,清晰念出沈知微的小名,把她高兴得跳起来。 最惊喜的莫过于十七叔,搂着养子老泪纵横。 因着小雨的痴傻儿病有治愈希望,沈知微分了不少注意力在小雨身上——她没见识过痴傻儿好转的情况,如果她的玄术能影响小雨,是不是可以让小雨恢复清醒? 可惜她的玄术仍在沉睡状态,只有三个发展方向,即:感知生物的存在,认识其本质;剥夺生物的生机和灵性,唤醒生物(种子、虫卵等)沉睡的生机,赋予生物的生机;控制该生物。 到目前为止,感知力的进步最明显,原先她连一株普通植物的存在都很难感知,如今可以感知所有的非智慧生物;与生机、灵性有关的能力最难捉摸,控制能力的使用限制最大。 以院子里的老树为例,沈知微放开感知能力,立即就知道老树是否需要浇水施肥除虫松土,是否满意今天的温度和湿度。 控制它在眨眼之间长出几片叶子、开一两朵花是可以的,若要它做出在春夏落叶、秋天开花、冬天结果等违背季节规律的事,老树不会同意;此外,它乐于接受她赋予的生机,极度抗拒被她剥夺生机。 如果沈知微要伤害老树的灵性,老树是有本事反击的。 沈知微胜,则老树化作齑粉;老树胜,就算沈知微不变成白痴,她也得做几年傻子。 是故,沈知微严禁自己涉足灵性的领域。 她暂时还没有接触这方面的能耐,稍有不慎就会玩火自|焚。 第十八章 去乡下 又是一年春,细雨如丝,寒风扑面。 烧红的炭堆在盆中,驱散了钻进室内的潮湿水汽,也让空气变得干燥。 女孩子打扮的少年坐在柔软而温暖的褥子上,低头堆砌积木玩具,偶尔望向阅读古籍的沈知微,心满意足。 “小雨,渴了要记得喝水。”沈知微端起自己的杯子。 “嗯。”小雨回应她。 喝了半杯花茶,沈知微在房间里走了几遍,伸手踢腿舒展筋骨。 来到窗前,她推开半掩的窗户,深吸了一口气。 再过几个月,自己就满三周岁了。 玄术会稳定下来,然后觉醒。 沈知微从未考虑过玄术一直沉睡的情况,因为她的玄术正在一天比一天强大,能隐约感觉到一层壁障。 只要打破壁障,玄术必将迎来真正的觉醒。 “三小姐!” 院子里忽然传来呼声,沈知微看去,见到一个瘦小丫鬟。 她弯唇一笑,招手让丫鬟过来:“你弄到稻谷了?” 丫鬟用力地点头:“弄到了,是大庆村田庄种的谷子,王管事给的!小姐知道吧?你们平时吃的米都是大庆村出产的。厨房的人说,大庆村的米最香软可口,在外面卖得很贵呢!” “你是特意挑好的送来?”沈知微接过丫鬟手里小小的瓦瓮,打开一看,里面是一粒粒饱满的谷子,找不到一颗干瘪发黑的。 “小姐要的当然是最好的!”丫鬟说。 沈知微抓起一把谷子,施展玄术感知其本质。 她没有种过田,在没有对照组的情况下,并不知道这些谷子是好是坏。 卖相足够好就行了。 赏下十两银子将丫鬟打发掉,沈知微取了一只放点心的小碟子,洗干净了装少许水,把二三十粒谷子倒进去,打算拿水稻实验自己的玄术。 之前,她的玄术让植物杀死虫卵并分泌驱虫的物质,让低产稻谷变高产想必不是什么难事。 但沈知微不知道经过改良的第二代水稻是否能遗传第一代水稻的高产性状,这得花时间慢慢研究。 研究成功了,造福天下黎民百姓,失败了也能留下资料作为参考。 这天晚上,沈知微与袁夫子谈起此事,道:“我需要一块能够种植水稻的实验田,还需要有经验的农夫,您能帮忙说服我的父亲,让他允许我去郊外田庄散步吗?” 袁夫子没有拒绝,说道:“令尊恐怕不会看好你的决定。还有你的玄术,若是只能种花养草,没有任何战斗力,你的父亲必然失望。” 这个世界强者为尊,武者追求力量,玄师亦然。 沈知微对此不以为然,在吃不饱穿不暖的情况下,谈何强大? 当然,她不会在袁夫子面前展露内心的想法,只说道:“学生认为,没有废柴的玄术,只有废柴的人。能打是本事,种花养草也是本事。要判断高下,得看这本事用在哪个方面。” 袁夫子心有同焉,拍拍沈知微的肩膀,鼓励道:“你若能种出高产的水稻,世上便少了很多饿死的可怜人,这是功德。” 两人所料不曾出错,沈玉书听闻沈知微要去乡下的庄子玩,问:“去那里作甚?乡下没什么好玩的,路是黄泥路,崎岖且窄,一不小心还会踩到狗|屎牛粪,既脏且臭。农人也不都是热情好客,他们为了一丁点小事,能从早说到晚不带停的。” “我想知道书上讲的是不是真的。”沈知微搬出借口,“读过万卷书,也要行万里路才行。” “有点道理,但……”沈玉书屈起手指轻叩桌面,略一思量,应下了,“让你去乡下见识一下不是坏事,只是我要问一下你的母亲,她允你去,你才可以去。” 东方舞阳比沈玉书容易说服,面对沈知微的充足理由,她点头:“打算什么时候去?去哪个庄子?跟谁去?” 沈知微说了答案。 东方舞阳说道:“你自己一个人去,我不放心。问问你大兄何时有空,叫他带你去。” 她和沈玉书都很忙,没有闲暇。 沈河也忙,每日刻苦修炼,从不松懈。 妹妹想去乡下见世面,沈河原本是拒绝的,后来觉得自己很久没有和妹妹玩了,遂改口道:“我陪你。对了,二丫也去吗?” 沈知微摇头:“姐姐不去乡下,姐姐要去找表姐玩。” 出发的日子定的不远,兄妹二人起了个大早,在晨光中登上兽车。 同行的人除了护卫、丫鬟、静极思动的袁夫子,还有喜欢黏着沈知微的小雨,以及一个总是弓着背含着胸的中年女人。 这个女人长得一般,是东方舞阳去年收的下属,叫辛杨氏。 东方舞阳不喜欢辛杨氏这个名,给她改名叫杨年华,然而杨年华私底下依然以辛杨氏自称。 辛是她丈夫的姓,她丈夫是安颖城中一个普通的卖油郎,喜欢喝酒,喝醉了常常会殴打妻儿,下手毫不留情。杨年华出身乡下,嫁给辛大郎为妻后,默默忍耐他的残暴。 直到有一天,辛大郎打死了唯一的儿子,杨年华感到万念俱灭,觉醒玄术杀了丈夫。 “我不喜欢她,见到她就不高兴。”宽敞的车厢里,沈河跟妹妹说悄悄话,“天天都愁眉苦脸的,好像每个人都欺负她似的,我从来就没见过她笑。” “你希望她对你笑?”沈知微对杨年华的印象很淡,随口回道,“她的丈夫死了,仅有的儿子是被丈夫亲手打死的,笑不出来很正常。” “呃……我不知道她的身世。”沈河尴尬,“她现在是玄师,想娶她的人很多,挑一个顺眼的嫁了便是。儿子没了,可以再生一个嘛,又不是生不出来……” “大兄,事情不是你说的这么轻巧。”沈知微看着窗外的景致,给还是个八岁小男孩的大兄讲道理,“假如我去世了,你是为我伤心还是要求爹娘再生一个妹妹呢?你会想念我,杨大娘也会想念儿子。就算她再生十个孩子,他们也不是原来那个。” 沈河受教:“是我的错,我不该议论杨大娘。”他转移了话题,“三三,你怎么会想到去乡下玩的?” 第十九章 在路上 毕竟是沈玉书的儿子,沈河的一些观念与沈玉书一致。 他不认为乡下是有趣好玩的地方。 沈知微懒得与他解释实情,敷衍道:“突然间心血来潮想去瞧瞧,就去了。”念及沈河特地停下修炼陪自己,便说,“大兄,谢谢你跟我一块去。” “不用说这种话,你是我妹妹,我陪你是应当。”沈河摸了摸小妹的头,觉得三三比谁都可爱,“你乖,我更喜欢你。要是二丫叫我和她去乡下玩儿,我可不会答应。” “你就哄我吧。”沈知微失笑,“我是你妹妹,姐姐也是。你身为我们的大兄,怎么可能厚此薄彼呢?” 沈河张嘴要和妹妹争辩,他是真的觉得二丫太闹腾,不如三三懂事,但沈知微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她指着走在街道上的一只红色皮毛大狮子,说道:“大兄你瞧,它的样子真好看。小雨,你也来看看它,它可漂亮了!” 小雨看了一眼,神情与看到一只鸡无异。 沈河循着妹妹的目光,也看到了大狮子和骑在它身上的少年。 那少年十三四岁上下,穿着张扬的红衣,眉清目秀的小脸蕴满了名为得意洋洋的情绪,活像一只开屏的孔雀,为人们的注目沾沾自喜。 “李家的人……”沈河认出少年的身份和来历,艳羡的目光在威武帅气的大狮子身上流连,有点儿嫉妒,“我记得他好像是三阶,怎么可能让烈焰狮臣服?” “大兄,人家现在是六阶武者。”沈知微说,“这人谁呀?我不认识他。” 她不常出门,认识的人多数复姓东方,要么姓沈,剩下的八成是两家的下人。 不,沈知微也很少去沈家,认识的沈家人不多。 沈河盯着漂亮的大狮子,语气泛酸:“他是李家大公子的三儿子,小妾生下的,忘了叫什么名。反正他的武道资质是上七品,一张巧嘴能说会道,很讨人喜欢。” “烈焰狮是他家长辈送给他的?李家应该不会这么大方。”沈知微读过《凶兽图鉴》,知道烈焰狮是可进化的凶兽。 在一般情况下,契约烈焰狮的人不会像李三这么弱。 如果契约烈焰狮的人是李家大公子,沈知微和沈河都不会惊讶。 “不晓得,也许真是别人送的呢?”沈河也想契约烈焰狮,“我之前好像听说李三跟他叔叔去魔林外围狩猎,难道这头烈焰狮脑子进水,糊里糊涂地选择了李三这只弱鸡做主人?” “可能是有奇遇,他的武道修为提升了。” 沈知微漫不经心地下了结论,打开装点心的食盒,喂小雨吃点心。 虽然烈焰狮是厉害凶兽,可它被李三骑在胯|下,给她的感觉与宝马、法拉利等跑车差不多,都是座驾。 白犀牛拖着兽车驶过,走向与烈焰狮相反的方向。 李三注意到兽车,想起李家和沈家的恩怨,便抬手拍了拍烈焰狮的大脑袋,打算挑个衅。 狮子得到主人授意,猛地转过身,冲着兽车咆哮了数声。 奈何白犀牛不畏惧它的气息,脚步不紧不慢。 沈河也晓得李三的小心思,压根没有往窗外看,还嘲笑李三:“虽然这家伙得到了烈焰狮的青睐,可他依然是个卑贱的庶子!” 沈知微不喜欢这话,道:“他的资质不好,可他依然能契约烈焰狮。” “三三!”沈河不高兴,“你是我的妹妹,不是李三的妹妹,不要帮李三说话!” “我说的是事实。事实如此,容不得你不接受。”沈知微看着沈河的眼睛,“大兄,你是吃不到葡萄非要说葡萄酸的人吗?” 沈河哑口无言。 他不想做那种人,可是…… 沈知微饶有趣致地观察沈河的表情,就像看一只学习捕猎的小猫,用一种很调皮的语气说:“你认为李三没有资格做烈焰狮的主人。只要你契约一个比烈焰狮厉害的凶兽,再随便寻个由头,让这只凶兽把李三的烈焰狮痛揍一顿,李三绝对不会在你面前炫耀。” “我……” 沈河说不出话,试图偏移重点:“三三,与凶兽建立契约不是易事,尤其是烈焰狮这种凶兽……” “你觉得难,可人家李三做到了。” “他那是运气……” “人家有这运气,你没有。”沈知微没有与他纠缠下去的意思,竖起手指按住沈河即将说出口的话,“运气是实力的一部分。你不服气他,那就做得比他更好。” 沈河没有否认沈知微的道理,他的注意力落在别的地方:“三三,你似乎……不,不是似乎。我觉得你像我的姐姐多过像我的妹妹。” “我生而知之,知道的、懂的都比你多。”沈知微揉了一把沈河的头,让沈河觉得自己是一只被主人摸脑袋的狗儿。 他晃了晃头,想到夫子对沈知微的夸赞和沈知微做的功课,再想到自己,根本提不起与沈知微比较的心思。 两人的差距太大了,无法比较。 不过,沈河并不服气沈知微的说法:“我比你大,知道的肯定比你多!” 沈知微翻出一本游记,道:“你说是,那就是。” 她哥怒了:“不行!咱们比一比!我要让你心服口服地向我认输。” 沈知微兴趣寥寥:“好呀,你想比什么?” 沈河:“你最近在看《凶兽图鉴》,可你知道的凶兽不如我多。”他从暗格里翻出白纸和炭笔,“把你知道的凶兽名称写下来,谁写的少,谁就认输。” 沈知微:“这不公平,你写字比我快。” 沈河:“这个游戏不限制时间。你赢了,我承认我不如你;我赢了,你必须否认你之前说的话不对。” 沈知微好笑,抱着玩玩的心态,接过白纸和炭笔,将《凶兽图鉴》记录的凶兽全部写上,又添了不少并未被《凶兽图鉴》记录在册的兽名。 快到农庄的时候,沈河吹了吹写满字的纸,挺直腰道:“三三,我写完了。” 沈知微把自己的纸递给他,道:“我写了六百二十三种,你呢?” 写了两百多种凶兽名的沈河:“……你在逗我玩吗?我写的凶兽是真实存在的,不是别人编出来骗人的。” “我写的凶兽也不是杜撰的。你不信,可以查。”沈知微活动着酸痛的手指,对于再一次碾压沈河的事实无动于衷,“我看的书很多很杂,你忙着修炼,知识储备赶不上我是很正常的事。” 深受打击的沈河:“……三三,我想拥有分|身术。不用太厉害,我能变成两个就行,一个修炼,另一个学习知识,这样就不会被你落下了。” 沈知微捏了捏他的脸,塞了一块点心进他的嘴里,道:“不要和我比,也不要和别人比较。你认为你用心了,努力了,没有愧对自己,你就是最优秀出挑的。” 她没带过孩子,不懂得怎么教。 但,让孩子认识自己的短处和不足,鼓励孩子朝着目标前进,大概是没有错的。 前世的爷爷奶奶伯父伯娘,都是这样教她。 第二十章 柳溪村 兄妹俩在车里说着话。 车外是一条勉强容纳兽车驶过的山道,道上长着野草,道路两旁生满了林木,隐约可见鸟兽藏于其中,被惊动后慌忙逃走。 按说,兽车走在这样弯曲的路上,车内人通常会感到颠簸。 可沈知微搁在小茶几上的一杯水并没有溅起,甚至连涟漪都没有。 仔细观察这辆兽车的车轮,才会发现车轮悬于空中,几乎不会与满是黄泥砂石的地面接触。 跟在后面的马车就没有这么神奇了,两只轮子总会被震得弹起,在地上留下痕迹。 杨年华坐于车内,身子随着车厢一摇一晃。 丫鬟仆妇们也坐在车里,神情半是畏惧半是恭敬,不时偷眼瞧一瞧杨年华,唯恐惹了这位高贵的玄师不高兴。 护卫们骑着膘肥体壮的角马,俱是一身家养武师的打扮,并没有穿上象征身份的衣裳。 他们分工明确,令行禁止。一部分人负责开路,扫清障碍;部分人领护送之职,跟在两辆车旁边;剩下的人殿后。 这支队伍的目的地是道路尽头的柳溪村。 柳溪村很小,只有五六十户人家,男女老少加起来,统共七百多人口,与住着三十万人的安颖城没法比。 但柳溪村的位置好,宽逾八丈的柳溪缓缓流过,灌溉了大量适合耕种的良田。 此外,这村背靠大山,山林物产丰富,野鸡兔子袍子等常能见到,狐狸野猪老虎棕熊不常露面,人参灵芝何首乌等好东西偶有出产。 赖良田与野兽药材之福,村里的人过得不错,大多数人拥有田地和屋产,少数人租赁东方舞阳名下的田地——可免去税收,每年收获的粮食只需上交四成做租子,对比其他村的地主,这是极好的了。 兽车出了山林,来到平坦的原野。 沈知微撩起窗帘,看着外面的风景,说道:“这里环境好,适合养老。” “你也晓得什么是养老么?”沈河回忆起书上的内容,故意煞风景,“穷山恶水多刁民!你别只看到这里山清水秀景致漂亮,这些的人未必温良,说不准就有几个胆大包天的,打着从我们身上讨好处的小算盘呢。” “家里同样有算计我们的人,坏的不是风景,是人。”沈知微对古代农村没有期待,她来柳溪村的目的很简单,“我挺喜欢这里,空气好。” 沈河没见识过雾霾,理解不了沈知微的话。 他哼哼:“我不觉得你喜欢这里。要不咱们打个赌试试?” 沈知微:“赌|博不值得提倡。” 沈河说:“又不是赌钱。三三,如果你能在这里住够三天,我答应你一个要求。” 沈知微:“没有兴趣。我最多在这里住两天,也许明天就可以走了。” 听到这个回答,沈河拍手,笑道:“我猜中了,你果然是有事来这里!三三,跟大兄说一说,你有什么事要来到这里才能做?” “你很快就会知道,无需问我。”沈知微打量着柳河村的建筑,有些失望。 东方舞阳的佃租不高,可村民们住的房子多是泥砖房。更有甚者,只得一间破烂茅屋,或者在茅屋外围刷一层泥浆。住砖房的极少,一眼看去,不过七八户的样子。 但这个村子的祠堂建得特别气派,青砖黑瓦,柱子雕花,檐下挂灯笼,看起来与安颖城富户的祠堂没什么两样。 田庄在不远处的山坡上,距离祠堂有些远,修得不如祠堂漂亮,优点是面积很大,附近有一片桃林。 此时冬去春来,桃树开了满枝繁花,远看如天边剪下的云霞。 庄子前的大路上,提前收到消息的庄子管事带着一家老小和庄内的女仆健奴等人站着,想办一个隆重的迎接仪式,以期讨得主家欢心。 他们等了很长时间。 沈知微可以看见坐在小凳子上嗑着瓜子话家常的妇人,还能听到风送来的,人们抱怨的声音。 他们也看到她。 准确地说,他们看到了策马走在最前面的护卫,还看到后面的兽车。 坐着的人赶紧跳起来,太师椅被移走,小板凳也藏起来,闹哄哄的声音淹没了管事呵斥他们保持安静的话。 这画面让沈河对他们的印象糟透了,“他们在玩什么?庄里没有事情做?” “怕你查他们做的假帐,揪出他们欺上瞒下的证据。”沈知微的注意力落在庄子右侧的桃花林上,隐约有种怪异的感觉。 路上不缺乏桃林,初次看到新鲜,看多了便不觉得有什么。 可田庄旁的桃林开得太好了,好得不太正常。 沈河看了一眼桃林,移开目光,好奇道:“三三,他们真的做假账了?你怎么知道?” 他晓得假账,那是糊弄主家的东西。 “看过他们的账本,你就知道他们有没有做假账了。”沈知微前来柳溪村,不是做查账这事的,她的回答也说得很不负责任,“若是他们贪的少,你睁只眼闭只眼,当不知道;若是贪得多……” 管事何卓费了不小的力气才让一群人安静,见护卫快来到面前,赶紧叫人备茶。 他并不知道来的人是沈知微兄妹,以为兽车里坐着东方舞阳,心中忐忑。 柳溪村这地方,在安颖城百姓眼中是穷乡僻壤,探亲戚都不愿来。 东方舞阳贵为大家族嫡女,只在十来年前来过一次。 当时的何卓只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负责田庄各项事宜的人是东方家老夫人的陪房,有个修真者儿子。仗着老太太宠信,又有儿子撑腰,私改佃租,利用东方家的名声鱼肉乡里……好事没干,坏事干了一堆,还害死何卓的爹娘,要卖掉何卓的姐妹。 可,当东方舞阳知道他们胡作非为,她连证据都没准备,直接挥剑砍下陪房一家的人头,升何卓为管事。 何卓亲眼目睹东方舞阳杀人,心中怕极了这位主家大小姐。 连修真者的家眷都敢杀,还有什么是东方舞阳不敢做的? 他做管事的前几年,一个铜板一粒谷都不敢贪。 后来…… 东方舞阳不来柳溪村,何卓的胆子渐渐大了,最近几年越发贪得无厌,结果主家要来柳溪村了。 兽车越来越近了,何卓小心奉承两位护卫,旁敲侧击,想知道兽车里坐的人是谁。 第二十一章 种水稻 如果是东方舞阳,她不会带这么多人来。 如果是东方舞阳手下的人,谁能受得起这么多人的护送? 护卫甲不知何卓藏了满腹心思,仰头灌下一碗茶水,抹抹嘴道:“刚过完年,老爷和夫人哪有时间跑到这乡下地方玩!坐在车里的,是大公子和三小姐。” “大公子?”何卓楞了一下,微微直起身道,“大公子今年才八岁,老爷怎么放心……” “有我们护着,没有人敢伤害大公子!”护卫乙粗鲁地打断,鹰隼般锐利的目光从何卓身上扫过,“你这松了一口气的表情,是觉得大公子年纪小,容易糊弄,想打歪主意?” “不!我是害怕夫人……”何卓连忙为自己辩解,啰啰嗦嗦地说出当年东方舞阳的雷厉风行。 护卫甲听罢,哈哈笑着拍了拍何卓的后背:“夫人仁慈着呢,你怕甚?莫非你也干了当年那刁奴的恶事,害怕夫人砍了你的脑袋?” 何卓的修为不如护卫甲,被拍得打了个踉跄。 他擦掉脸上的汗,强笑道:“我当然没贪过夫人的钱,只是觉得夫人严厉,不怎么敢面对她……” 护卫甲乙对视一眼,护卫乙说道:“庄子打扫干净了吧?我们得进去巡查一遍!” 这是惯例,何卓并无意见,点了个伶俐的小厮:“你带两位爷在庄子里逛逛,少说多做,不准有丝毫的怠慢!” 小厮应了一声是,领两位护卫进庄。 不多时,兽车在庄子前停下,沈河对何卓招招手,道:“把你们庄子最擅长伺候庄稼的人叫来,我有事要请教他。” 伺候庄稼的人?有事请教?? 何卓听得一头雾水,连忙多看沈河两眼。 没错,这位确实是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不可能对种庄稼这事感兴趣。 他斟酌着语气:“大公子,您想请教什么?小的也会种地……” 沈知微从沈河背后探出头来,瞧了瞧何卓,道:“你的手看着不像种地的,像吃好喝好不用干活的地主老爷。” 何卓这些年来确实没怎么下田,被沈知微说破了实情,老脸一红:“三小姐慧眼如炬!小的确实是种地的一把好手,倚仗夫人和老爷厚爱,倒是许久没有摸过庄稼了。” 沈知微攀着沈河的肩,道:“不用请种地最好的人,你找两三个会种地且认真负责的农人,最好是家里活不多的,我需要他们帮我照顾庄稼。” 大家族的小姐居然对庄稼感兴趣? 何卓猜不出沈知微是什么打算,照她说的找来三个农人,一个是他的穷侄子,一个是他妻子的弟弟,最后一个是田庄的佃农——有好处,则侄子、妻弟、他共享;万一搞砸了事,佃农背锅。 何卓的算盘打得精,沈知微看中的人却是佃农。 她指着佃农:“你留下,我要问你些问题。”看到检查庄主的护卫出来了,对何卓说道,“住的地方都收拾好了吧?我和大兄住同一处院落,别的人你看着安排。” 兽车驶进庄子,沈知微兄妹与同行的丫鬟护卫等一一安顿;拉车的白犀牛、马匹被牵到兽舍,刷洗干净再进食。 何卓准备的院子是东方舞阳曾经住过的那间,原本的院墙已经推倒重建,青砖瓦房被修葺一新,家具也是去年做的,带着淡淡的木香。 沈知微坐在圈椅上,指了指下首的位置,示意何卓和佃农大壮坐下,开门见山道:“你们这里的水稻秧苗什么时候种到田里?” 大壮望向何卓,何卓给他使了个眼色,大壮便道:“我们还没开始育秧,插秧得到清明谷雨前后。” “这样。”沈知微算了算时间,指着丫鬟端上来的装满谷子的瓦瓮,“这些谷子,你们三人每人取一份,各自育秧各自种。” 她将目光投向何卓:“水稻要种在水田里,你划三块田给他们,这三块田要在同一个地方,肥沃程度差不多……”拿出三张写好的规划表,递给何卓,“三个人,三种安排,按照我写在纸上的要求做,行不?” 何卓看过纸上的内容,心里越发摸不着沈知微的意思,点头应道:“行,三小姐尽管放心。” 沈知微又取出一份空白的实验报告,道:“每十天填写一次内容,送去给我。” 东方舞阳夫妻不会允许她长住柳溪村,也不会允许她常常往柳河村跑,想知道水稻的生长情况,还得指望田庄的人。 大壮跟着何卓从院子里出来,走到远离院子的地方,小声道:“管事老爷,那位三小姐……她是不是鬼上身了?” 谁家的小孩子会像三小姐这样? 她交待他们事情,那语气、那神态,跟大人一模一样! 看着就心慌。 何卓止住脚步,低喝道:“少胡说八道!若被旁人听见,我都保不住你!”又说,“你打小住在柳溪村,去县城的次数只手能数,也没上过学念过书,能有多少见识?三小姐那是生来早慧,是天上的神仙下凡,岂能与鬼魅沾边!” 大壮打了个抖,神情畏缩:“可她、她……她也太聪明了!我老觉得她像山里的妖精,一双眼睛瞧着你,便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还说!”何卓踢他的小腿,“闭上你的嘴!主家是我们能议论的吗?” “不说了,我疼!”大壮连忙求饶。 何卓厉声训了他两句,看到迎面走来的侄子,又是一脚踢出:“何小迁,你这臭脸色想甩给谁看?主家难得来我们柳溪村庄子玩儿,你笑不出来也要笑!” 他的侄子连忙躲开,狠狠剜了大壮一眼,拉着何卓匆匆忙忙地走到僻静处,再也压不住惊惧的情绪:“叔,出大事了!” 何卓的心猛地一跳:“什么事?难道……”他做的假账被发现了? 何小迁赶紧摇头:“不是那件事!是周叶儿趁着我们迎接主家,偷偷跑到桃花林里吊死自己了!” “什么!叶儿死了?!”何卓大惊,周叶儿是他刚买的小妾,“还有救吗?谁发现的?除了你跟我,还有谁知道周叶儿上吊了?” “早就没救了,尸都硬了!”何小迁回想着周叶儿死不瞑目的俏脸,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发现她的人是二喜,我塞了二喜银子,他应该不会告诉别人……” 第二十二章 无鳞灰蛇 何卓听罢,久久没有反应。 “叔?” 何小迁伸手在何卓面前晃了晃。 “放心,我没事。”何卓勉强平复心中激荡的情绪,使自己冷静下来,一边思考一边问,“二喜如今在哪?你给了他多少钱?” “他现在……应该在柴房里?我给了十枚银币,若是他听话,还可以拿一枚金币。” 何小迁并不肯定。 他知道消息时的惊讶情绪不比何卓少,甚至没有想到要给二喜一笔封口费。 是二喜提醒他,他才掏出身上全部的钱买二喜守住秘密。 身为何小迁的亲叔叔,何卓也没意识到何小迁的处理方式不稳妥,问清周叶儿的尸体停放在何处,立即赶了过去。 …… 送走何卓和大壮后,沈知微休息了一会儿,来到庭院欣赏春花。 种在这里的花不是什么名贵品种,大多数采自于深山,可观赏亦可入药。有的散发着甜腻浓香,有的挺拔秀丽,有的平平无奇宛如野草。 庄子里的人疏于照料,既没有按时施肥,也没有对枝叶进行适度修剪,植物们遵从本能生长,枝叶向前后左右上下六个方向延伸,尽最大的可能获取阳光。 沈知微喜欢这些没有被修剪的植物,凑近了耐心感知片刻,脸色渐渐变得凝重。 不一样。 庄子里的植物和她家里的植物不一样。 它们像是得了病,恹恹的,提不起精神来。 是水土有问题? 她看向附近的一棵生长了数十年的榕树,以肉眼观察的结果论之,这棵树非常健康,其枝叶繁茂如盖,不缺水,无虫患。 可是,当她站在榕树下,一种淡淡的枯败气息笼罩了她。 就像她之前随着爹娘兄姐前去探望患病的外祖父,也从外祖父身上感觉到死亡的味道。 这棵榕树活不久了。 沈知微无法感知榕树的存在,遂将掌心贴上粗壮的树干,以接触减小感知的难度。 意识世界中,榕树已经掉光了叶子,只留下光秃秃的树枝,一缕缕不知名的脏污灰气缠绕着树根,如同蝗虫一样啃噬着榕树的生机,侵蚀榕树的灵性。 假设健康的榕树是一栋非常结实的石头建筑,那么现在的榕树就是一间摇摇欲坠的茅草屋,哪怕没有风雨,它也撑不了多少天。 沈知微锁着眉,朝榕树灌入少量生机——此举惹恼了污秽的灰气。 它们似乎拥有野兽一样敏锐的本能,饿虎扑食般吞没了那一丁点生机,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气势汹汹地杀向她。 “很奇怪。”沈知微的手依然按在榕树上,她的眼睛睁得很大,能够清楚地看到一抹颜色极淡的灰气从树干深处浮起。 这灰气宛如毒蛇出击,露出致命的尖牙,狠狠咬向她的手掌。 沈知微的反应不慢,抬手一拍,附着玄术的手掌立刻将灰气打散成十八块。 “哧——” 她听到了很轻微的类似于气球被戳得漏气的响声,五指在同一时刻张开,猛地抓向被打散的灰气。 在玄术感知之下,灰气散开,其本质马上暴露。 它们不是气,而是一条条灰色的无鳞小蛇,拥有着古怪的生命波动和侵蚀灵性的厉害本事,不似正常造物。 沈知微的攻击猝不及防,无鳞灰蛇慌忙乱窜,反应快的躲回榕树里,反应一般的被逮了个正着,反应慢的还没来得及跑路就沦为猎物。 十五条无鳞灰蛇被沈知微一手抓住,急得咬她的手。 奈何沈知微在皮肤表面附着玄术,灰蛇咬在手上,她不疼也不痒。 近距离观察着灰蛇,沈知微心中反感,觉得自己抓着的玩意与身体表面覆盖着黏稠分泌物的蛞蝓差不多,既脏又臭,令人恶心。 不过,已经抓到手了,就不要嫌它脏了。 她握紧灰蛇,展开意识世界,以玄术解析这些东西的本质,想找到解救大榕树的有效办法。 基于灰蛇表现出来的机灵,沈知微原以为它们的聪明程度不逊色于乌鸦,事实却是灰蛇的智力等同于普通虫子。之所以会显得格外的聪明,是因为它们对同类有种特殊的感知,唯有聚在一起行动,才能发挥出超然的智力。 得知灰蛇的聪明源自于集体后,沈知微的心情很糟糕。 十八条灰蛇的智力等同于乌鸦,若有一百条灰蛇,它们的智力是不是超过人类? 抛开上述吓唬人的假设,沈知微还知道灰蛇喜欢阴冷惧怕高温,玄术凝聚的生命力是灭杀它们的剧毒:少量生命力会让它们兴奋,大量生命力会造成它们的消亡。 她将等同于一株小草的生命力炼成无形的针,轻易杀掉十五条灰蛇。 它们没有尸体,消亡后化作浊气沉入地下,是滋养榕树的肥料。 沈知微抬手一拍,把无形针送入榕树的树干里,灭了之前逃走的三条灰蛇。 意识世界里,缠绕在榕树树根的缕缕灰气尽数消失,看起来快要枯死的树枝冒出了嫩绿的芽,一股发自内心的喜悦和感激之情传递给沈知微。 这是大榕树的谢意。 现实中,榕树的叶子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黄、掉落。 不过须臾时间,厚厚的叶子堆了一地,树枝干枯死去,接着是榕树的主干和根系。 它枯死了,仅剩的生机与灵性集中在一根半臂长的小树枝上。 沈知微拎着树枝,随机抽取庭院里的植物检查,结果是几乎所有的植物都被无鳞灰蛇感染,这里面甚至包括了一株即将晋升灵药的兰花。 这事不简单。 意识到自己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沈知微找到沈河,问他:“你有没有听说过某地出现‘植物大量枯死’的新闻?” 沈河正蹲在兽舍逗弄一只毛茸茸的凶兽幼崽,看见妹妹严肃的小脸,讶然道:“怎么了?是不是有人欺负你?” “没有。不要转移话题,先回答我。” 沈河想也没想,摇头:“不曾听说过此类消息。但我听十七叔谈起过,北地曾在二百多年前爆发了一场极罕见的旱灾,仅两个月时间,赤地千里,饿殍遍野,无一生灵幸存。” “别的呢?”沈知微追问,“除了旱灾和火山喷发,还有什么情况会让植物同时枯死?” “魔灾。”沈河很快给出答案。 他比沈知微年长,也许看过的书不如她多,但他知道的事必定比她多,因为某些事件的发生具有时效性,书籍不一定及时更新。 沈河解释道:“在你出生前一年,七绝剑派辖下的齐国出现了一桩可怕的惨剧,听说是某个地处偏僻的村庄不幸遭到魔染,方圆三百里之内所有生灵尽数沦为祭品。亏得七绝剑派及时察觉不妥,设下禁制阻止魔染扩散。否则,消失的不仅仅是一个村庄,还会搭上一座县城。” 魔染?魔灾? 沈知微想到历史上的妖魔,道:“魔染的魔,是妖魔的魔?” 沈河点头:“魔染类似于瘟疫,唯妖魔有本事引发。”他的目光忽然落在沈知微手上,“三三,你手里是不是抓着我看不到的奇怪东西?” 第二十三章 脏东西,桃花林 即将成为三阶武者的沈河也看不到无鳞灰蛇吗? 沈知微举起手,从那株半灵药兰花处抓来的无鳞灰蛇立刻伸长脖子,试图咬沈河一口,只是沈河依旧看不到它们。 “你再仔细瞧瞧,我手里抓住两条蛇。”她想了个点子,“把丹田里的武道真气送到眼睛上可以增强视力。” “咦?!”沈河蓦地瞪圆了一双眼,退后一步避开凶狠的灰蛇,“这是什么东西?你打哪抓来的?等等,你刚才问我的……” “庄子里的植物快死了,包括一株即将晋升为灵药的兰花……” 沈知微简单概括了自己的发现。 她拉着沈河去寻护卫和杨年华,一边说道:“我刚才给爹爹和娘亲传了讯,请他们亲自前来。另外,柳溪村可能有危险,我们得带着村民们撤离这里。” 无鳞灰蛇能感染植物,侵蚀植物的灵性,也能感染动物,将动物变成思维混乱的疯子。 姑且不论这是否就是传说中的魔灾,只要无鳞灰蛇从死去的植物之中钻出来捣乱,人畜必定遭殃! 沈河尚且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听闻沈知微通知了爹娘,还要爹娘亲自前来,立刻知道自己和妹妹此行遇到了超出能力范围的意外。 他走得快,力气大,背起沈知微就跑:“别管村民!告诉何管事一声,我们立即走!爹娘允许我们来这里,没有允许我们多管闲事。你别忘了爹爹的叮嘱,不管何时何地,保住性命都是最重要的,别的不要理会。” 沈知微好笑,捏捏沈河的耳朵:“莫要焦急,危险是有的,但不是现在。” 若是事情紧迫,她哪里会浪费时间问沈河那些问题? 早就拖了沈河迅速离开了。 杨年华恰好在附近,兄妹俩找到他的时候,她正盯着带孩子的雌兽怔怔出神。 沈知微晓得这位大娘的理解力与普通大娘无异,只说庄子有危险,当着杨年华的面碰了一下兽舍里的一棵小树。 一缕生命力送进小树的树干,树里的无鳞灰蛇马上躁动起来,小树随之落叶枯死。 杨年华吃了一惊。 她的修为比沈河高,又是玄师,无需借助小技巧也能看到脏污的灰气,脸上浮起厌恶之色:“比屎还恶心的脏东西!”挥手灭了灰气,望向两兄妹,“大公子,三小姐,你们有什么安排?” 沈河说:“跟着我们就行。郑三郎呢?他在哪?” 东方舞阳和沈玉书一共安排了十一个护卫,郑三郎实力最高。 与杨年华不同,郑三郎一眼就瞧见沈知微手里的灰气,在知道庄子里的植物遭到无鳞灰蛇感染后,当机立断:“杨姐,请马上带公子小姐和丫鬟回安颖城,我和程七留下断后!” 沈知微道:“庄子里的植物被感染,庄子外的植物是否如此,我尚且不知。而且,我可以抓出植物体内的灰气,大娘身为操纵火焰的元素师,也是灰气的克星。” 她素来都是有主意的,不会乱惹麻烦。 郑三郎犹豫了下,点头同意让沈知微检查柳溪村的植物,但杨年华和沈河必须跟着。 他点了四位护卫跟上兄妹俩,想找何卓,一时之间竟然找不到人。 郑三郎气得一脚踩碎了地上的青砖。 这个何卓擅长溜须拍马,遇到事情就不见踪影,莫非是知情人,诓他们进庄后拎着细软跑了? 盯着集中在庭前的打手和奴仆,郑三郎道:“谁是最后看到何卓的人?站出来告诉我,这枚金币就是你的。不知道也没关系,说出何卓去哪里了,我同样赏你银币!” 金钱的吸引力胜过一切事物。 人们七嘴八舌,纷纷说出何卓的最新动态。 有的怀疑他在周叶儿房里,有的说他去找张寡妇,还有的说他在物色漂亮丫头,意图讨好安颖城来的武者老爷们…… 想象力很丰富,奈何无一人知晓何卓身在何处。 郑三郎拧着眉头,正要叫人去把村长请过来,忽见一个黑瘦丫头张了张嘴,似乎想说话,凌厉的目光霎时锁定她:“你想说什么?” 丫头吓得脸都白了,面对身带兵器神情严肃的郑三郎,往后一退,结果左脚绊右脚,扑通一声跌坐在地。 郑三郎伸手拉她起来,道:“怕我作甚?我又不会吃了你。” 丫头胆子小,不敢握他的手,怯生生地道:“大、大人……我、我刚才看到管事老爷和他侄子匆匆出门了,是……好像是去桃花林……不久前,何小迁从桃花林里出来,看着、看着就跟遇到鬼似的……” 鬼! 也在庭院里站着的大壮打了个寒颤,想到了沈知微。 此时的沈知微已经走了半条村,路上遇到的植物全是感染了灰气的,就连趴在叶子上的毛毛虫、蚂蚱、蝴蝶,也有轻微的灰气感染迹象。 村里养有猫狗和鸡鸭猪羊等动物,凭着玄术带来的强大亲和力,沈知微随机检查了几只家畜,发现它们体内同样存在灰气。 只是灰气的量不多,尚未形成无鳞灰蛇,以生命力稍作洗刷就能清除灰气。 她摸着小猫的时间有点长,猫儿的小主人看到平时调皮的猫儿格外乖巧安静地被顺着毛摸,忍不住问道:“大小姐,我的猫儿怎么了?它是不是生病了?” 沈知微收了手,猫儿喵喵叫着撒娇,拿脑袋蹭她,让小男孩好不羡慕。 这猫给陌生人摸都不给他摸! 坏死了! “它没事,待会儿带着它一块走吧。”沈知微拍了拍猫儿,让猫儿回到小男孩脚边。 告别小男孩和他的猫,沈知微从村头走到村尾,在柳溪上游看到第二片桃花林。 那花开得极艳极丽,寒意未退的春风拂过,花瓣扑簌簌地落了一地,还有一部分掉进流动的柳溪里,顺着水流飘走。 值得警惕的是,距离桃花林越近,植物被灰气感染的症状越严重,野草枯萎,昆虫绝迹,树木也在不断地落叶。 但是,桃花林被柳溪隔开,与桃花林同在一岸的花草树木郁郁葱葱,仿佛没有受到灰气的影响。 柳溪在这里拐了个弯,水流速度有点急,河面宽度也从八丈缩短至六丈。 沈知微放开感知,发现柳溪这边的元气很是浑浊混乱,柳溪那边的桃花林长得生机勃勃,无一丝沉郁之气。 杨年华看着对岸的桃花林,心里觉得毛毛的。 突然,她碰了碰沈知微的肩:“三小姐,桃花林里是不是有人?我看到一个白色的影子晃了过去。” 沈知微问:“在哪?”循着杨年华指的方向看去,她的手臂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半边身子酥酥的,像是微小的电流流过,“不是影子,是一个男人,他就挂在树上。” 第二十四章 燃烧的火人 不仅仅是挂在树上,他还转过头,向她露出一个诡异的笑。 如同灵异恐怖片里的鬼怪。 叫人见了忍不住惊叫,被吓得肝胆俱裂。 饶是沈知微的性子足够沉稳,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心脏猛地一跳,手心冒汗。 她定了定神,再次看向白衣吊死鬼,那里只剩下一件空荡荡的衣服随着凉风微微摆动着,既没有疑似妖魅的奇怪男人,也没有别的东西。 这时杨年华的声音传入耳朵里:“……男人?三小姐故意吓我。”杨年华笑道,“大娘活了三十年,又是玄师,不怕你吓唬。” 沈知微心中暗忖,只有她看到男人? 也是,旁的人若见得一个吊死在树上的男人对自己笑,怎能不害怕不尖叫? 她不怕鬼,怀疑眼中所见的鬼是装神扮鬼的鬼,眯起眼睛仔细瞧了瞧挂在树上的那件白衣服,可惜什么都看不到。 “三三?”沈河主意到妹妹泛白的脸,“你怎么了?” “大娘指给我看的白衣服真的吓到我了。”沈知微望着碧绿的柳溪,收回寻找渡河筏子的目光,拿手推了推杨年华抱着自己的胳膊,“咱们走吧。这个地方有点奇怪,不宜久留。” 众人往返庄子。 庄子门前,独角白犀牛与兽车已经准备妥当,跟来的丫鬟也都坐进车里,小声议论着兄妹俩刚到庄子便要回城的原因。小雨被安置在兽车里,透过窗户看到沈知微一行人,马上推开身边的丫鬟,跳下车寻她。 一些村民在门前站着,倒是不敢指指点点,可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从未停止过。 沈知微被小雨搂起来转了一个圈,她笑着锤了锤他的肩膀:“行了,先放我下来,我还有事情要做呢。” 小雨听话地放下她,手握着她的手。 “又来黏我妹妹!”沈河不满,“你这人跟小狗一样,围着三三转了转去,她嫌不嫌烦我不知道,但我很烦。” “他不懂事,不要挤兑他。” 沈知微说。 她习惯了小雨的依赖,在人群里找了找,没找到郑三郎。 叫来护卫一问,才知道郑三郎也不在庄子,而是带人进桃花林找何卓去了——已经过去两刻钟,可人还没有出来。 “派人进去找了吗?” “刚才我让小六进去找了。” “只他一个人?” “是的。”护卫解释,“桃花林不大,若有凶兽藏在里面,或是遇到别的意外,随便喊一声,我们在这里能听到。” 这回答真够不负责任的!沈知微不悦地质问道:“郑叔叔没有出来,你们没有喊他?” “喊了,不过这里的人说桃花林是个奇怪的地方。”护卫挠了挠后颈,也觉得很纳闷,“人在桃花林里放鞭炮,庄子能听到;可庄子这里放鞭炮,桃花林中的人是听不到的。小姐,您说这林子怎么就这么稀奇呢?” 完全意识不到郑三郎可能遇到了危险,说到后面还感叹了一句,却见沈知微甩开他,快步走向庄子右侧。 那里有一条红砖和石头堆砌的路,位于桃花林下方,可通向柳河村的祠堂。 两个村民在路口聊着田庄主家的气派。 一个说在沈知微家倒夜香都比在柳溪村盖房子好,一个说独角白犀牛拿来拉车是多么暴殄天物,赶它们去耕田最合适。 他们说得唾沫横飞,突然一个脆生生的声音插了进来:“两位大叔,打扰一下。” 两人止住话头,同时看向沈知微,又同时退后,受宠若惊道:“大、大小姐,您、您……” 沈知微指着桃林,问:“这片桃林是谁的?” “庄子的!哦,不对,您家的!” “我家的?很好。”沈知微对两人道谢,随后挥手唤来杨年华和护卫,沉声下令道,“把这片桃林砍了,砍下的桃树全部烧掉。” 杨年华与护卫俱是一惊,刚要问为什么毁桃林,桃花林里忽然走出一个眼熟的人,连声阻止沈知微破坏环境的不良意图:“别别!不要!三小姐,这桃花林砍不得!” “哦?”沈知微挑眉,打量着何卓。 这人出现的时机可真够巧的。 他消失的时间点也很巧,引得郑三郎带人入桃花林寻找。 何卓没有立即回答沈知微,狠狠瞪着两个村民:“你们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居然跟三小姐嚼舌头,也不怕小鬼半夜拿针线缝了你们的嘴巴,叫你们一辈子都说不了人话。” 俩村民讷讷,说不出话。 何卓凶巴巴地推了一把距离自己近的村民,骂道:“赶紧滚,莫要污了小姐的眼!”转过身看向沈知微,蹲下来直视她的眼,道,“三小姐还没有过三岁生日吧?这片桃花林意义非凡,它是夫人的哥哥命人栽的,与这庄子一同送给夫人,庆贺夫人及笄……” 他的话苦口婆心。 身为外甥女,无端端砍了舅舅送给母亲的桃花林,怎么向舅舅交待? 然而沈知微只是平静地盯了他一眼,与杨年华和护卫道:“是我要砍桃花林,你们听我吩咐,无需背责。” 她很肯定,桃花林有问题,而何卓属于知情者。 杨年华是一个惯于听命令的人,沈知微说烧桃花林,她抬起手,便要执行命令。 未放出火焰,衣袖先被扯了一下。 低头看,是沈河。 他抓着她的衣袖,幅度很小地摇了摇。 这是不要动手的意思,杨年华会意,招呼凑过来的庄中奴仆:“有力气的拿刀子斧子帮忙砍树,没力气的去提两桶猛火油来,这林子不能留着。” “砍一棵桃树,赏一枚银币!”沈河喊道。 两人说的两句话,就像两个耳光打在何卓的脸上,让他的表情变得很不好。 尤其是平日与他走得近的村民和经常吹捧他的庄中奴仆,他们知道他不乐意毁掉桃花林,仍然按捺不住满脸的兴奋之色,招呼亲朋好友齐齐上阵,势要砍倒最多的树,拿到最多的赏钱。 讨好何卓是有好处,可这点好处比不上亮晶晶的银币。 沈知微被小雨喂了一块甜丝丝的软糖,不忘以隐晦的目光观察何卓,见这人捏紧了拳头,突然喊道:“何管事!” “什么?”何卓的拳头缓缓松开,目光落在沈知微身上,语气透着一种生疏的距离感,“三小姐,您还有什么吩咐?” “我想知道一件事。”沈知微歪头看着何卓,道,“约莫两刻半钟前,郑叔叔带人进林子找你,你有见到他们吗?” 话音落下,何卓的脸就像变戏法一般迅速变了颜色,眉宇间浮起狠色。 “他进林子找我?” 他一字一句地重复着沈知微的话,近乎咬牙切齿。 “嗯。这是不是有什么不妥?” 沈知微料定何卓在桃花林里经历了他极不愿意经历的一件事,看到他情绪激动,负在身后的手打了一个手势。 她身后站着沈河和杨年华。 只是何卓的耐性比她设想的少,他哈哈大笑。 这笑很怪异。 因为何卓的嘴巴在笑,脸没笑,两只眼睛也没笑。 他阴沉沉地盯着她,极轻佻地说道:“小小姐,我特别羡慕你!瞧瞧你,每天吃的是山珍海味,每天穿的是绫罗绸缎,每天住在高门大院之中,奴仆成群,无忧无虑……可是,凭什么你过得这么好,我却吃了上顿没下顿,甚至穷到为了一把谷子赔上性命呢!?凭什么?!” 沈知微看着何卓边说话边伸手捉自己。 她没躲。 她身旁是小雨,她身后站着沈河,还有东方舞阳的属下杨年华。 何卓的手刚伸出,泛着幽光的指甲尚未变黑延长为武器,杨年华的火鞭已经卷着灼热的气息越过她的头顶,狠狠抽打在何卓身上。 何卓惨叫着倒飞出去,变成一个迅速燃烧的人形火炬,痛得在地上又蹬腿又打滚。 烈火的威力极可怕,不过两个呼吸,何卓已散发出皮肉被烤熟的气味,身上的油脂被烧得滋滋作响。 不一会儿,他的嚎叫求饶声变得微弱,挣扎的动作越来越慢,从火人化作一捧热乎乎的灰。 何卓被烧死了。 周围变得寂静无声,人们不再说话,吵闹的虫子和鸟儿齐齐息声。 只有急促的呼吸和吞咽唾沫的声音在回荡。 沈知微解开小雨握着自己的手,走向散落一地的骨灰,拿枯树枝拨了拨,从灰烬中翻出一个桃核。 她面无表情地盯着桃核,是因为这东西的存在,何卓才会突然发疯吗? 伸手碰了一下小小的桃核,触感凉如冰,完全没有被烈焰烧坏。 第二十五章 害怕 杨年华具有操纵火焰的强大玄术,在觉醒的同时拥有五阶修为,修炼三年晋升九阶,即将踏入知微境,其实力毋庸置疑。 事实不是杨年华的烈焰不厉害,是桃核极耐火烧。 沈知微合上眼睛,毫无意外地在意识世界中找到桃核。 它是活着的,表面覆盖一层幽幽蓝火,火焰中是一条宛如宝石雕琢而成的黑色无鳞蛇,比沈知微见过的灰色无鳞蛇漂亮百倍。 突然间,黑鳞蛇睁开猩红色的眼睛,身子朝着她弹射而来。 “噗!” 沈知微意念一动,黑鳞蛇就像爆炸的水球般溅碎成无数滴腥臭滑腻的液体,消失在意识世界中。 桃核融化成一滩黑水,渗入泥土。 沈河没有注意到桃核的变化。 他从未见过一个活人被烧成灰烬的画面,心中怀有惧意,只想立刻动身回到安颖城。 他微微颤抖的手落在沈知微的肩头,就像一个不稳当的装饰,声音有些尖细:“三、三三,我们回家。” “大兄。” 沈知微有点不满。 她站起身,指着繁花似锦的桃花林,以陈述事实的语气道:“郑叔叔被困在里面,我们得救他出来。这片桃花林面积不大,每人砍几棵树,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可是我……”我害怕啊。 沈河欲言又止,想到郑三郎是追随沈玉书多年的心腹,自己是沈玉书的长子,不能枉顾对方性命,遂没有再次开口。 三三都不怕,他、他身为大兄,不能说怕。 小雨也没有怕,不是吗? 沈河瞥了小雨一眼,对方的目光跟着沈知微,脸色与平时一样,完全不懂得害怕谓何物。 傻子。 这是傻子。 他凑到了沈知微旁边,拉着沈知微的衣袖不放,与小雨一同将沈知微围在中间。 那些前去呼朋唤友的村民带着一大群人热热闹闹地过来砍树,他们不知道何卓已经被烧死,大声嚷嚷:“大小姐,砍一棵树给一块银币是不是?” 说话的对象是沈知微,仿佛没看到小雨和沈河杵在那里。 沈知微说是。 又有人问:“俺砍完这里的桃树,去砍河对岸的桃树有赏钱拿不?” 沈知微说有。 大伙儿都高兴起来,一窝蜂涌向桃林砍树。 还有几个伶俐人提着斧子跑向河岸,想渡河砍对岸的桃林。 沈知微连忙叫住他们:“这里的桃树没有全部砍掉,你砍完那边一片桃林,我都不会给你钱。” 庄子右侧的桃花林已经吃了好几个人,不知道能不能救。 万一河对岸的桃树林也喜欢吃人,把这些人当成血食,她得负一半责任。 人们对于桃花林的危险一无所知,连声骂晦气,急急忙忙地回头,砍树时发狠用力,唯恐比别人慢了。 沈知微听着砍树的咄咄声,在丫鬟搬来的凳子上坐了,一面招呼沈河和小雨吃点心压惊,一面把双手浸入丫鬟端来的水盆,洗去手指缝和手掌心渗出的汗。 沈河害怕,她也很害怕。 怕的不是何卓被烧死,是郑三郎和跟着他进桃林的三个护卫惨死林中,是小雨和沈河在这里送了命,是柳河村六七百人被无鳞灰蛇灭杀。 如果可以的话,沈知微完全不想插手柳溪村的事。 她从柳溪上游回到庄子的时候,是打算立即登上兽车走人的。 但,郑三郎和三个护卫消失在桃花林中,这事由不得她袖手旁观了。 水盆里忽然探入第二双手,小雨低着头执起她的左手,专心擦洗,动作轻柔,声音也轻轻的:“三三,不要怕。” 洗净一只手,他拿起干燥的毛巾,抹去沈知微手上的水珠,接着洗右手。 沈知微有点发懵。 小雨这是找回智商了? 说话这么温柔。 如果年龄大十岁,妥妥的暖男。 沈河打断了她的思绪:“哎呀,你在干什么?上赶着讨好我妹?你跟谁学的谄媚手段?” 小雨不答。 沈知微没说话,拿起一块点心往嘴里塞。 不管小雨的智商有没有恢复,她都需要冷静一下。 砍树声此起彼伏,村民们是砍树主力,田庄的奴仆负责将砍下的桃树堆在一块,浇上猛火油焚烧。 滚滚浓烟升到空中,招来了看守祠堂的柳溪村族老,他与何卓一样,都反对砍树。 村民不听劝,族老臭着脸找到沈河:“小公子,你这是何意?桃花林没有惹到你,你吩咐人砍桃树作甚?” 无故遭到指责的沈河默默望向沈知微。 妹妹没理会他。 族老弯腰瞪着他:“莫看小姑娘!你跟我说,你为什么要看桃树?何卓呢?为什么他没有拦着你?啊,他在这里吗?他去哪里了?”抬头张望,寻不到何卓。 沈河端起一碟点心,送到族老面前:“这是我家做的糕点,您尝一尝。” “不尝!”族老赌气道,“医师说,我不能吃甜的东西。” “尝尝味道不要紧的。”沈河思索着怎么开口说何卓被烧成灰,“这片桃林开得特别艳,我和妹妹也很喜欢。只是,郑叔叔和三个护卫进桃花林里找人,到现在也没出来,可能……可能遇到了危险。” “原来如此,我不怪你们了”族老拈起一块点心,边吃边抱怨,“这糕点好吃,我喜欢!那个给我看病的医师实在混账,居然不许我吃甜点……” “老先生,您悠着点,我有一件事要告诉您。”沈河道,“何卓是我娘任命的管事,可他竟然辜负了我娘的信任,暗暗中饱私囊,被揭发后甚至想行刺我和我妹妹,罪大恶极。幸亏杨大娘及时出手阻止了他,不然的话,我和我妹妹已经是尸体了。” “啪嗒!”族老手里的点心掉在地上,他面向沈河,“你说什么?何卓死了?” …… 在族老震惊的时候,田庄的二把手梁叔悄悄走到沈知微旁边,俯低身子说道:“大小姐,庄子里失踪了四个人。一个是跟着郑大人进桃花林的丫鬟小春兰,一个是何卓的侄子何小迁,一个是何卓刚抬进门的小妾周叶儿。” 他顿了顿,语气变得沉重:“最早被发现失踪的,是厨娘张寡妇的小儿子阿明,当时您还在路上。接着失踪是周叶儿,然后是何小迁……” 沈知微的心同样不好受:“除此之外,柳溪村有没有人失踪?” 梁叔做事面面俱到,答道:“有,失踪的是二喜。有人瞧见何小迁从桃花林里出来,二喜走了进去,没有人看到他出来。二喜不见的时间应该比周叶儿晚,不过周叶儿和阿明谁先不见,还没有人说得清。” “你将他们的事仔细说给我听听。你比我熟悉他们,知道他们在哪一方面相似吗?”沈知微示意仆人给梁叔添张椅子。 “……没有。”梁叔想了想,给出肯定的答复,“没有相似点。唯一相似的,是除了周叶儿之外,失踪的阿明四人都接触过桃花林。” 沈知微紧皱眉头:“从前发生过失踪事件吗?” 梁叔想说没有,砍树的村民在这时发出一声凄厉尖叫,把他的回答堵在喉咙眼。 第二十六章 活死人 须臾,一个十七八岁的护卫跑来禀告。 “大小姐,有个村民在砍树时不小心砍断了一只手!呃,砍的不是他的手,是一个疯癫女人的。那女人从桃花林里奔出来,也不知是不是脑子里进了水,居然把自己的手送到斧头下,被剁掉手之后也不喊痛……” “问过她名字了吗?她是谁?” “珍姐问了她,她说她是周叶儿,何卓的小妾。” 沈知微与梁叔交换了一个眼神,都认为从桃花林里出来的人不可信,前例如何卓,他明显受到桃核掌控。 她看向被两位女护卫架住胳膊带过来的少女,对方被砍掉左手,伤口血流如注,脸上的神情却像完全不知道疼痛。 女护卫将周叶儿放在地上,周叶儿扑通一声坐倒在地,头微微下垂着,完好的右手撑起身子。确如护卫所言,像疯子多过像正常人。 “周姑娘,你好。”沈知微稍微拔高声音,简单介绍了自己,问,“你能告诉我,你在桃花林里遇到了什么吗?不包括你在内,已经有八个人在桃花林里失踪,生死不知。” “小姐……?”周叶儿抬起头,雪白的脸蛋上是精致的五官,年龄约莫在十七八岁,即便狼狈如斯,仍透着一股媚意,让人觉得她轻佻不庄重。 她的目光也在放肆地打量着沈知微,过了一会儿,才有些失望地说:“你是主家的女儿?像个娃娃。……你怎么不早些时候来?我想见你,想请你主持公道……” 沈知微望着梁叔。 梁叔低声提醒:“周姑娘不愿意跟何卓过日子,何卓强迫她爹把她卖给他。” 沈知微默然。 身为主家,东方舞阳着实不够负责任,放纵何卓强抢民女。 她注视着胡言乱语的周叶儿,柔和了声音说道:“周姑娘,我很抱歉。你能不能回答我的问题,你在桃花林里遇到什么了?” 周叶儿觉醒了玄术,已经是拥有三阶修为的玄师。 但,沈知微不确定这个周叶儿是否是活人。 在她的感知中,周叶儿身上缭绕着浓郁而精纯的死气,理论上应该是一个没有呼吸和心跳,也不会动的死人。 “桃花林?”周叶儿喃喃说道,“死了,死了,都死了,哈哈哈……” “大小姐,她已经疯了。”梁叔说,“您在这坐着,我来问她。” 他不敢让周叶儿近了沈知微的身。 万一沈知微被周叶儿挟持,或者沈知微受了伤,整个柳溪村都要承受东方舞阳的怒火。 当年,东方舞阳挥剑斩下刁奴一家的人头,何卓是亲眼见证的人,梁叔也是。 周叶儿被带到一边,梁叔亦跟着去了。 沈河盯着地上的鲜血,道:“三三,那个女人不怕痛吗?流了这么多血,手还断了,一声不吭也就罢了,还笑!她也不怕别人被她吓死!” 族老捋了捋胡须,担忧地望着梁叔和周叶儿:“我每日在祠堂里整理族谱,足不出户,竟不知何卓瞒着我做下如此多的恶事……”扭头面向沈知微,“大小姐,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我排行第三,不是大小姐。”沈知微纠正,示意丫鬟搬一盆花过来。 庄子门口摆着盆栽,有花有木。 丫鬟挑了一盆开得极好的茶花,殷红的花瓣宛如血染。 沈知微抬手点下,以一丝生命力催动隐藏在茶花之中的无鳞灰蛇,茶花顷刻凋谢,干枯死去。 “这!”族老惊疑不定。 “这盆花被感染了。晓得感染是什么意思吗?它得病了,这病会传给花花草草,也会传给鸡鸭猫狗,甚至包括人。” “能、能救吗?” “受到感染的花花草草必死无疑,理论上,应该是可以救的。”沈知微隐瞒了自己能够杀死无鳞灰蛇和黑鳞宝石蛇的信息,郑重说道,“这里不能住了,你们得尽可能快地搬离。” “可是……”族老为难道,“咱们在这里住了几百年,有田有地有屋,如何舍弃……” “那是你们的事。你们若执意留在这里,有可能死。”沈知微说清楚利害,“我在三刻钟前通知了爹娘,如无意外,他们正在赶来。” 柳溪村在安颖城附近,这里出了事,安颖城不会不管,至于他们怎么管…… 沈知微吩咐丫鬟把盆栽都搬来,专心研究无鳞灰蛇。 两刻钟后,梁叔回到沈知微身旁,道:“您还在路上的时候,何卓把周姑娘关在屋里,不许她见人。周姑娘不愿意,她想找主家主持公道,便在丫鬟的帮助下,悄悄——” 沈知微打断他:“哪个丫鬟?” 梁叔想了想,道:“周姑娘没说是谁。不过,庄子里的丫鬟不多,会帮助周姑娘的,大概只有小春兰一个。” 这个回答不够肯定,他去问了别的丫鬟,与沈知微回报:“是小春兰背着何卓放出了周姑娘。” 接着原来的叙述:“周姑娘瞒着除了小春兰之外的所有人躲进桃花林,打算等到您来了,再出来找您为她主持公道。但是,当她扶着一棵桃树,准备坐下歇息的时候,脖子就被一根柔韧的东西缠住了。那东西勒着她,将她吊到树上,一直没有放下来。” 被缠着脖子吊起来还能活? 沈知微怀疑,周叶儿已经是死人。 梁叔的语气也变得微妙:“后来,周姑娘见到了二喜,只是她被挂在树上,无法开口喊人。二喜没有接近,他被吓跑了。许是路上遇到何小迁,便把周姑娘上吊一事说了。何小迁去找何卓,两叔侄与二喜一同进了桃花林,把周姑娘放下来。” 沈知微心想,周叶儿那时若是说了话,何卓叔侄怕会吓得撒腿就跑。 “周姑娘没事,不过何卓、何小迁、二喜三人都被挂上树吊死了。”梁叔轻声告诉自己的主家,“周姑娘虽然能说话、能动弹,可她没有心跳和呼吸。” 这样可怕的怪物,就该一把火烧死,免得她害人。 沈知微却道:“锁住她的手脚,先关起来,以后可能要用到她,不能烧了。” 她站起来,走到桃花林下方的小路上,望着渐渐消失在斧子下的桃林,心情沉痛。 郑三郎与三个护卫至今没有出现,恐怕凶多吉少。 第二十七章 荒芜永寂之地 桃花林的面积不大也不小。 沈知微站在路上仰望,远处的桃花树比小板凳还矮,人则被对比成鸡蛋大小。 但这点距离暂时无法对她构成障碍,自五感被玄术提升之后,沈知微能清晰看到远处的人们是什么表情,也能听到徐徐凉风中传来的声音: “郑大人该不会跑到山那边狩猎了吧?听说城里人喜欢进山狩猎,杀的都是凶兽,杀得多还有奖励!” “你忘了刚才那个被大壮砍掉左手的周叶儿?一只左手齐腕断了,那婆娘居然哼也不哼一声,连眉头都不皱!如果这不是邪门,还有什么事能算得上邪门?!” “有啊。坐在庄子门口的大小姐也邪门。分明是个小孩子,路都走不稳,说的话居然比管事老爷管用,连身为男子的大公子都要听从,简直就像鬼上身!我觉得,我今天晚上准会做噩梦,被吓的……” 由于听力太好,沈知微把上述内容听得一清二楚。 她想起护卫之前说过的,在桃花林里放鞭炮不会被庄子里的人听到,便碰了碰跟在身旁的护卫:“你能听到山上的人说话吗?” 护卫是身体素质极佳的武者,也能听到山上村民的对话,答道:“能。他们不抓紧时间快点砍树,却在嚼舌头侃大山,应该教训。” 自家三小姐与众不同,他虽不是常常跟在三小姐左右的人,也听过很多关于三小姐的不好议论,已经学会忽略。 只是今天不同,三小姐在这…… 她会不会听到呢? 担心三小姐被旁人的议论中伤,护卫偷眼窥了窥沈知微的脸,见她没有表现出不悦,心里悄悄松了一口气,决定把毁谤三小姐的村民们揪出来打一顿。 沈知微想的都是失踪的郑三郎等人,并未留意护卫的偷瞧。 听了一会儿村民们的聊天,她的脸色越发黑沉。 ——没有人发现郑三郎和三个护卫,之前失踪的人也找不到。 砍树的村民议论得最多的内容,是拿到赏钱应该怎么花。 他们知道何卓被烧死、郑三郎、三个护卫和二喜等人在踏足桃花林后失踪至今无消息,也没有多少人对桃花林心怀警惕。 “还剩下一十九棵桃树,失踪者下落不明。”护卫突然开口,“三小姐,属下认为您应该立即登车返程。假如郑老大能够联系三小姐,他的安排也是送三小姐和大公子回安颖城,绝对不希望三小姐和大公子以身试险。” “砍完桃树再说,我知道分寸,爹娘也快赶来了。”沈知微深吸了一口气,如此说道。 纵使在这个世界生活了两年有多,她的部分想法依然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例如,忠诚。 假设郑三郎为主家付出性命,他的忠诚将成为美谈。 可在她看来,这是不人道也不值得提倡的。 性命没有高低与贵贱之分,郑三郎等许多人却将效忠主家视为信仰,且大部分民众认为这种忠诚极可贵。 以至于沈知微有时会想,她是不是看错了郑三郎与沈玉书的关系? 也许他们不是主仆,是兄弟? 没有人会让兄弟姐妹做保护自己的活。 沈知微注视着被人们堆成一堆放火焚烧的桃树,透过火光,她又看到柳溪村那座气派的的祠堂。 它掩映在两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后,几只鸟从天边飞来,啾啾叫着落在祠堂屋顶。 然后这些鸟儿再也没有飞起来,就像陷入沥青湖一样挣扎着哀嚎着沉没在黑色的琉璃瓦中。 沈知微还发现,她落单了。 她独自一人站在松软的黑色土地上,距离祠堂很近,走几步路就能抵达。 不远处是桃树被砍掉后留下的一个木桩,半透明的黏稠树汁流出来,困住了两三只飞虫,还有一只体型堪比成年男人拳头的大黄蜂绕着树桩飞。 头顶的天空不知何时变暗了,太阳消失不见,红彤彤的浓云密布,阴郁得就像涂了一层鲜血,给人以压抑不快之感。 她还嗅到一股腐臭味,望向气味传来的方向,一个被吊死在树上的陌生村民立刻映入视野。 他的肚子是打开的,心肝脾肺肾和肠子稀稀拉拉地悬挂着,不知是血还是尸水的液体一滴滴溅落在地上,被密密麻麻的苍蝇围着。 乍然被这惊悚的画面一吓,沈知微下意识退后,不察地上有一条隆起的树根绊住她的脚,人没有摔倒,可脚扭了。 沈知微低头,想检查自己的伤势。 哪知树根瞬间化作一只腐烂的女人左手,顿时又是一声尖叫脱口而出,煞白的小脸被吓得无一丝血色。 尖叫声在寂静的山野回荡,有种格外恐怖的感觉。 尖叫过后,没有任何人出现。 沈知微抚着心口,回头寻找田庄和人,田庄的位置只剩下废墟,村民们的房屋和远处的田地也像废弃很长时间,被已经枯死的野草包围。 再远处,柳溪还在流淌,不过原本清澈干净的溪水被沸腾而浑浊的红色取代,偶尔可见白色的骨头和奇形怪状的生物露出水面,被长着三个脑袋的秃头鸟叼走。 对了,秃头鸟的三个头会打架,虽然用着同一个身体,可鸟的三个头都想吃食物。 这只鸟飞向更远处的山林,那些山林都是灰白色的,可能是植物都枯死了,可能是植物长着灰白色的叶子。 她定了定神,将目光投向半山上仅剩的桃树,它们开得很艳。 数一数,恰好是十九棵。 不,不是恰好,是这些妖异的桃花树被砍得只剩下十九棵,那个致使郑三郎等人下落不明的罪魁祸首终于知道着急了——巨大的黄蜂、被吊死在树上的腐烂尸体、差点绊倒她的树根或者烂手,都是那位罪魁祸首故意给她的下马威。 沈知微如对方所愿,被吓到了。 东张西望了好一会儿,她想绕到柳溪上游,看一看那一片桃林是否存在。 可罪魁祸首不允许她继续浪费时间。 巨大的黄蜂飞到沈知微面前绕了一个阿拉伯数字八,大有她不跟着它,它就赏她一记尾后针瞧瞧厉害的意味。 沈知微拿手帕擦了擦脸上的冷汗,在黄蜂的带领下走向气派的祠堂。 掩映着祠堂的两棵树长得很好,其中一棵树是展示尸体的架子。 除了被开膛的陌生村民,沈知微看到了手脚拧成麻花的何小迁和一个被挖掉大脑的男童,别的都是干尸。 有的穿着柳溪村村民的衣裳,有的是丫鬟、小厮、武者打扮,还有一个穿着剪裁得体的猎装,却是一尊少年木偶,脸上空白一片。 沈知微在猎装的袖口看到了李家的标志。 她思索着那具木偶何以会出现在这里,不紧不慢地来到祠堂,抬脚跨过门槛,与搞事的罪魁祸首碰面。 第二十八章 俘虏 “是你。”沈知微道。 “是我。”罪魁祸首似笑非笑。 它坐在神主牌堆砌的王座上,穿着与田庄小丫鬟一模一样的衣裳,外表是个怯弱自卑的黑瘦少女,年龄不过十二三岁。 如果梁叔在此,他或许会惊呼出声,因为罪魁祸首长得与小春兰相同。 确切地说,它就是小春兰,小春兰就是它。 它把周叶儿和张寡妇的小儿子阿明骗进桃花林,把二喜骗进桃花林,又利用二喜骗了何卓和何小迁叔侄,继而是郑三郎等人。 沈知微不懂它的恶意:“为什么要这么做?你知道我来田庄,如此作为是故意挑衅?” 小春兰咯咯地笑,说:“我喜欢。”它靠在王座上,一双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下方的女孩,馋得吮手指,“你看起来非常好吃,能不能让我咬一口尝尝?” “不能。”沈知微明确拒绝,她已猜到这里是什么地方,微微仰头直视着对方,态度极严肃,“请放了郑叔叔和我家的三个护卫!你对付不了觉醒玄术天赋的周叶儿,阻止不了桃花林的消失,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杀死郑叔叔,何来与我谈判的资格?” “噫,说错了。我不吃叶儿姐姐,是因为她不能吃。” 小春兰盘起两条腿,像咬糖人那样咔嚓一声咬掉自己的大拇指,边嚼边道:“你在我的老巢里,外面的人怎么敢砍桃树呢?他们停下来啦。” 沈知微面无表情。 宽大的衣袖下,她的左手手腕空无一物,那串月粹珠手链并没有跟着她来此。 小春兰仿佛能窥视人的内心。 它原本在津津有味地吃着大拇指,身形忽然鬼魅般一晃,来到沈知微面前,涎水不住地流,眼中满是对食物的渴望。 沈知微躲闪不及,被它扯住衣袖不停地晃:“好妹妹,你就让我尝尝你的肉吧!我保证很轻很轻地咬,绝对不会让你感到疼……反正,你身上这么多肉,你还会长高长大,给我吃一口不算事的!好妹妹,可怜可怜我,求求你了~~” 一字一句传入耳中,宛如魔音萦绕。 “我尝过你是什么味道,一定会放了那三个人!你不是想救他们吗?让我吃一小口,我立刻放人……” 它诱着哄着,脸上写满了真诚。 偏偏沈知微还甩不开它,她感到心烦意乱,忍不住大喝一声:“你住嘴!” 小春兰安静了,咬住下唇可怜兮兮地望着她,恳求道:“好妹妹,你不肯给我尝你的肉,让我喝一口你的血吧!就一口,绝对不多!” 一口血? 似乎很划算…… 沈知微心中闪过一个念头,几乎要答应小春兰,可脊背泛起的寒意使她在转瞬之间改变了主意,提出一个要求:“我要见到郑叔叔和三个护卫,他们在哪?” 小春兰发出失望的叹息。 只差一点点就成功了,这人怎么这么倔呢? 答应它多好啊! “让我吃一口肉,我就给你见。”小春兰寸步不让,贪婪的目光牢牢锁定沈知微,露骨得就像在用舌头一寸寸地舔,“你认识李靖宇吧?他让我品尝了他的心和肝,我给了他很多好处哦,你想不想要?” 沈知微不认识李靖宇。 她推开小春兰的手,一瘸一拐地与它拉开距离,重申道:“我要见郑叔叔和三哥护卫。” 小春兰亦步亦趋,口中淌出的涎水湿润了大片衣襟:“给我喝一口血,你想要什么,我什么都给你!” 沈知微退到正堂的门槛,再退一步,那只巨大的黄蜂虎视眈眈。 不过,沈知微不慌了,她问小春兰:“这里是什么地方?” 小春兰痴痴地盯着她:“你很香,允我舔一口,我什么秘密都告诉你!” 沈知微没说话。 她想到文学作品的魔鬼,花言巧语哄骗人类签下看似公平的契约,当契约生效,魔鬼立刻变成另一副嘴脸。 “我的脚刚才扭了。”沈知微低头,看到小春兰没有穿鞋的脚丫子,它只有三个脚趾,趾甲黑且长,锋利如刀子。 “没关系,给我亲亲就不疼了。” 小春兰也在看沈知微裙摆下的脚,它想脱掉沈知微的鞋袜,想吃掉她的脚趾。 这个人类不是它见过的人类中最好吃的,可她不仅好吃,还能吃到嘴,决不能放过! “可是我的脚不疼。”沈知微说了一句奇怪的话,像在问它,也像问自己,“为什么不疼呢?” 因为这个世界类似于梦境。 来到这里的她就像做梦,在认清此世界的虚幻本质后,随时可以抽身离开。 小春兰听罢,毫不犹豫地转身逃跑,结果一头撞在突然出现的墙上,脑袋霎时变成四分五裂的大西瓜,白色的脑浆和红色的鲜血溅了一地。 沈知微含笑道:“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小春兰沉默着跑向另一边,可那个方向也升起透明的玻璃墙,同时还有两堵墙拔地而起,堵住了剩下的两个方向,将它围困其中,宛如困住一只蛐蛐。 “刷——” “刷——” 脚下的地面化作坚硬的玻璃,头顶也被玻璃封住,六块玻璃向内挤压,把小春兰关在狭小的空间里,沦为沈知微的俘虏。 “啪啪!”小春兰用力地拍打着墙壁,碎成烂西瓜的脑袋吐出羞恼无力的威胁话语,“放我出去!你不放我出去,所有人都得死!” 沈知微充耳不闻,专心致志地将玻璃箱子变成指甲盖大小的珠子,捡起来揣进口袋,再抬眼望向四周。 祠堂依旧在,只是神主牌堆砌的王座随着小春兰被俘虏,还原为支撑起荒芜永寂之地的天柱。 她走向半米高的天柱,将其推倒,眼前大亮,已是回到了现实世界。 “啊——” 与此同时,惊恐的尖叫声在砍树的村民们口中传出。 面对遭到开膛破肚的死尸,大壮的斧头掉在脚上,被砸得痛叫:“啊啊啊!这里有死人!是二喜!他死在这里了!” 发现尸体的还有别的村民:“这是阿明!天啊,他被开瓢了!” 十来株桃树围着的空地之中,郑三郎浑身浴血,正在与一个魔人交战。 走进桃花林后,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雾使得他与同伴失散,身边只剩下小春兰。 往前走了一阵子,浓雾中冲出一个面目狰狞的魔人,试图袭击他,他马上拔剑迎战,于战斗中失去了小春兰的行踪。 接连干掉两个魔人,郑三郎也没能找到同伴和小春兰,如今遇到了第三个魔人,他想留对方活口,刑|讯逼问。 大雾忽然间散去,郑三郎看到眼前的魔人变成每日相处的同伴,冷笑一声接下对方的攻击,却听到尖叫声,昏沉的大脑亦恢复清晰的思维。 他上当了,错把同伴当魔人! 山下,沈知微揉着胀痛的太阳穴,将玻璃珠交给杨年华,道:“你试试能不能烧掉它。” 她很累,比不常运动的人跑了一万米还累,只想马上躺倒。 勉强打起精神,沈知微询问沈河:“大兄,爹爹和娘亲来了没有?来了记得叫我,我先睡一会儿。” 说完栽在沈河身上,迅速进入梦乡。 “呃?”沈河全然不知妹妹经历了什么,有点儿傻眼。 小雨的反应比他快多了,抱起沈知微,将她放进兽车里,自己坐旁边守候。 杨年华跟着进到兽车,摸摸沈知微的额头,道:“三小姐没事,她只是太累了。” 梁叔松了一口气,急急忙忙地去处理村民们在桃树林里发现尸体之事。 而收到消息的东方舞阳夫妻,也来到柳溪村。 东方舞阳作为田庄的主家,向梁叔询问了事情究竟,立刻命令手下将柳溪上游的桃花林砍掉。 沈玉书是姑爷,与田庄的人不熟,他心急如焚地钻进兽车,确认了小女儿并未受伤,脸色稍霁:“这是好事,三三的天赋在觉醒,也该给她取个大名了。” “爹爹,三三说,您来了要叫醒她。”沈河挤在沈知微旁边,说道。 “她在觉醒天赋,不能打扰。”沈玉书看了小雨一眼,望向杨年华燃烧着烈焰的掌心,“你在烧什么?” 杨年华道:“一颗珠子,三小姐给的。” 珠子? 沈玉书撩起小女儿的衣袖,在她腕上看到月粹珠手链,二十四颗月粹珠颗颗圆润。 “给我看看是什么玩意。”他说。 杨年华犹豫了下:“三小姐命我烧掉珠子。” 沈玉书不悦:“我是她父亲,你觉得我会害她?” 杨年华只得将珠子给他。 沈玉书以真元裹住烧得滚烫的珠子,隐隐听到珠子中响起求饶声,定睛一看,不由得笑了:“原来是这东西,留着比烧掉有用。” 第二十九章 小雨 “阿河,去跟你娘说一声,上游那片桃花林不需要砍掉。”他把玩着珠子,就像捡到宝贝一样高兴,“三三的运气真好。平时不出门,偶尔出来一趟,竟遇到如此珍贵罕见之物,连我都羡慕。” 沈河撩开帘子,叫了个护卫帮自己跑腿,回头问爹:“这是什么东西?”又问杨年华,“三三是怎么拿到珠子的?” 杨年华答不出来。 她也想知道沈知微是何时得到珠子的。 沈玉书道:“这是三三的机缘,你该问三三。”为沈河解惑,“此物唤作桃煞,擅长编织幻境迷惑人与兽,喜血食,本性残忍狡猾,据说拥有沟通幽冥之能,还会散播瘟疫。” “既然它这么可怕,为什么还留着?”沈河越发糊涂,“郑叔叔和三个护卫的仇,不报了吗?” “桃煞不受我们控制,残害无辜,当然是要消灭的。但这只桃煞被你妹妹捉了,它可以做你妹妹的契约奴,事事听从她吩咐。”沈玉书是实用主义,无所谓桃煞的善恶,“三三应该不知道这玩意有什么用途,才会毁掉它。” 他把桃煞珠收起,对杨年华道:“你在这里照顾三三,等她醒来,我会与她说清楚。”又吩咐沈河,“有事就寻你娘亲,我去上游的桃花林看看是不是有人故意捣鬼。” 桃煞这种东西很不常见,它一般出现在人迹罕至的穷山恶水,如安颖城以南的魔林。 区区柳溪村,区区两片面积不大的桃林,诞生桃煞的可能性太低了。 沈玉书跳下车,小雨立即挪到距离沈知微最近的位置,温柔地握住她的手。 …… …… 沈知微梦见自己走在前往柳溪上游桃花林的路上。 她身边跟着小雨,沈河、杨年华和护卫都不在,路两旁的房屋空荡荡的,见不到人。偶尔遇到鸡鸭猫狗,总是异常活泼,而且跑着跑着会突然消失不见。 这很奇怪。 “我是不是在做梦?”沈知微捏捏自己的脸,能感觉到痛。 “算是。”小雨回答她。 “嗯?你?”沈知微停下来,盯住小雨。 “接着走,我们赶时间。”小雨道,“你爹和你娘已经来到柳溪村,你娘忙着收拾桃煞留下的烂摊子,你爹要去上游的桃花林寻找桃煞的主人。桃煞就是你在荒芜死寂之地捉住的小春兰。” 沈知微整理了一下小雨透露的信息,问他:“你呢?你侵入我的梦,想干什么?” 小雨低头看她,大而圆的眼睛一片清明,毫无呆滞之色:“我带你去捞好处,顺便给自己捡点小便宜。” “我想,我可能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现实中的你明明是一个无知无觉的痴傻儿,何以梦里的你思维清晰如常人?”沈知微对此感到无法理解,甚至有点恼,“是不是先前你帮我洗手的时候,你就恢复了神智?” “三三认为我是讨人厌的骗子吗?我不是骗子。如果可以的话,我也不想做一个傻子,让父亲为我忧为我愁。”小雨摸了摸沈知微的头,“我与你一样,也是带着记忆转世的人,由于神魂受损严重,解不开胎中之迷,故而浑浑噩噩,只余生存的本能。” “现在呢?你还要傻多久?”许是相处的时间长了,沈知微信了小雨的说辞。 “可能要几个月,可能要几年。”小雨叹息一声,心情复杂,“造化弄人,若非遇到你,我连这辈子能否找回神智都不确定。” “此话怎讲?”沈知微来到河岸边,望向空无一物的水面,“没有船,也没有桥,我们怎么过去?” 小雨朝着水面挥挥手,霎时一座石拱桥出现,沟通了柳溪两岸。 两人踏上桥梁,小雨说:“三三,你了解你的神通吗?” 沈知微在石拱桥上蹦了两下,很好奇这桥是怎么搭建的:“我还不知道我的玄术天赋是什么。你若是知道,给我讲讲。” 小雨失笑:“你能在类似梦境的荒芜永寂之地活擒桃煞,在梦境中搭建一座桥梁亦是易如反掌之事……莫要试,你的精神还很虚弱,试了也是白费力气。” 他的话说得迟了,沈知微学着他挥挥手,手中多了一张长弓,将其拉开,一支白羽箭当即出现在弦上,嗖的一声射中水中的青鱼。 “确实很容易,也没有白费力气。”她说,“那条鱼会不会死?” “你想杀它,它就会死;你希望我醒来,我提前醒来了。” “所以?” “这就是你拥有的玄术天赋——我念。”小雨看向消失在水中的鱼,想起曾经是天之骄子的自己,亦有种弗如远甚之感,“一念起,万物生;一念灭,天地亡。如此卓绝的神通,古往今来,寥寥无几。” “稀有并不是珍贵和强大的近义词。”沈知微把玄乎的“我念”换成接地气的“心想事成”,挠了挠小雨的掌心,开玩笑道,“你不羡慕我,证实这种神通没有那么美好。” 小雨想了想,说:“我的不羡慕,正如你看到那个骑着烈焰狮的少年。” 沈知微莞尔,故意逗他:“那么我的天赋其实和烈焰狮一样,普通人觉得非常厉害,有能耐的人觉得一般般。” “不是!”小雨像是怕她误会,在话音落下的同时否定,“玄术和天赋不是一回事,你不要混淆概念。” “我没有混淆,我懂。”沈知微含笑道,“依你所言,我的神通非常强大,我的天赋也是极出色,对不对?” 哪有人厚着脸皮自己夸自己的? 小雨板起脸,语气就像上了年纪的长辈提点晚辈:“在修行路上,天才与普通人唯一的区别在于起点。仗着自己是天才,不勤奋不努力,必然会被别的天才甩下,与那些起点低于你的人同行,然后再一次落后。” 如他,昔年登临天榜第一,享受众人奉承荒废了修行,结果跌落到第二位。 虽然醒悟得及时,可那位取替了第一位的人已经将他抛在身后,直至他遭逢意外陨落,那人仍然走在同时期天才的最前面。 重活一世,落后太多的他还能赶得上那个人吗? 第三十章 事了 “小雨,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沈知微走下石拱桥,看着眼前的桃花林,“你前生是不是一个很厉害的人?” “往事如烟随风去,现在的我是一个傻儿。” 小雨收起飘远的思绪,伸手拦住即将踏入桃花林的沈知微,道:“三三,别靠近。你站在桥上旁观,事情我来做。” 沈知微侧头,黑珍珠般漂亮的眼睛映着他的脸:“你想怎么做?我还不知道你入我梦的目的。” 小雨是把沈知微当成晚辈看待的,不欲与她过于亲近,盯向桃花林:“被你捉住的小春兰是人为豢养的桃煞,你在植物中察觉异常的气息,那便是桃煞释放的疫气。” “我烧死桃煞,不能消灭疫毒?” “可以削弱疫毒的威力,无法将其根除。”小雨解下绑头发的带子,拿在手中轻轻一抖,把它化作一把剑,“你父亲知道上游的这片桃花林有古怪,阻止了你娘砍掉这片桃花林的意图。但,他大概不知道,桃煞有两种。” “哪两种?” “世人所知,无非是桃煞把生者送入幽冥,却不知桃煞也能将死者带出幽冥。” “复生已死者?” “嗯,这是不被幽冥允许的。若要完成复生,必须献祭大量的生命力。” 小雨向前迈出一步,身形一晃,从九岁童儿化作十五六岁的少年,再一步,变成二十岁出头的美青年。头戴玉冠,身着青衣,飘逸宛如谪仙人。 沈知微眨了眨眼:“所以,桃煞播撒疫气的目的是窃取生命力?” “是的。”小雨的目光穿透桃花林,盯上在梦境中投影的另一只桃煞,“你无意中坏了桃花林主人的满腹算计,他恨你入骨,试图勾动播撒在生灵身上的疫气,使瘟毒大规模爆发。” “他不怕沈氏的追杀?不怕乾坤派动怒?不怕天谴?” “安颖城处于沈氏的势力边缘,他选在这里播撒疫气,必有倚仗。你父亲的实力虽然不错,但遇到桃花林主人,胜算不超过两成。” “加上我们,胜算有多少?” “得试一试才知道。” 小雨高持长剑,猛地一剑挥下,劈向桃花林。 霎时,半片桃花林倒伏,露出隐藏在桃花林深处的一处小院落。 两头形容狰狞的魔化凶兽跳了出来,睁着一双猩红的眼睛,扑向已经暴露的小雨。 小雨不慌不忙地挥剑,两道剑气一左一右,在凶兽身上留下深可见骨的伤。 “吼!!” 凶兽暴怒,焦躁地跺着蹄子,也知道小雨不好惹,唤出两只同伴行围攻之事。 小雨艺高人胆大,闯入四头凶兽之间,剑光纷纷落如雨,每一道都准确刺中凶兽的要害,将它们击杀。 沈知微没见过被小雨击杀的凶兽,边观战边记下它们的特征和弱点,思考着自己遇到这种凶兽应该怎么办。 她的神通是心想事成,看似无所不能为,实则有其局限。 拿凶兽举例,诅咒它们立即倒毙是不现实的,诅咒它们打个喷嚏、摔个跤,则是绰绰有余。 看着被小雨吓得逃跑的最后一头魔化凶兽,沈知微心念一动,它马上扑倒在地,摔了个大马趴。尚未爬起来,就被闪现的剑光割断喉咙,化作一团黑气散去。 院落前,一个红衣人出现。 他长得很高,身材纤细,脸上覆着一个面具,声音低沉,隐含着愤怒和杀意:“我乃鬼医楚晨风,尔等速速离去,当我今日欠你们一个人情。” 沈知微听罢,被这人气笑了。 鬼医? 一个在柳溪村播散瘟疫的恶人,也有脸自称为医? 她不是医者,可医者父母心这话是听过的。 小雨似乎认识楚晨风,道:“张先怎么会收留你这种徒弟!” 楚晨风一下子警惕起来:“你是谁?” 小雨的回答是一道凌厉剑光:“张先没有杀你,我替他清理门户。” 楚晨风连忙躲闪,手中折扇刷地展开,哪知扇钉断裂,一把折扇散了架,只能勉强挡下剑光,无从反击。 “卑鄙小人!敢暗算我!”楚晨风大骂。 他这折扇早不散晚不散,偏偏在这个时候散,要说没有人捣鬼,他是不信的。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证实了他的猜测没有错,因为他频频出意外,不是在攻击小雨时打喷嚏,就是在躲避剑光时摔倒。 楚晨风的实力本就不算强,被小雨逮着破绽强攻,迅速落败。 眼见局势越发明朗,胜利的天平逐渐倾向小雨,楚晨风撂下几句狠话,逃离梦境。 小雨追上,将手中剑用力掷出,只听得一声惨叫响起,再无动静。 小雨接住飞回的长剑,道:“他运气好,跑了。”伸手往小院落里捞了捞,抓住一枚粉白色的珠子抛给沈知微,“这是桃灵,专克桃煞。” 沈知微在桃灵珠中感应到海量的生命力和些许灵性,料想是楚晨风利用疫气收集的,研究了小片刻,将这些经过提纯的生命力归还给染了疫气的宿主,只留下一颗桃灵珠。 现实世界中,沈玉书破除楚晨风布置在院落外围的禁制,亦有一番收获。 他带着战利品回到庄子,听说小女儿醒了,连忙去看:“三三,你感觉怎样?天赋觉醒了没有?” “爹,我要借桃煞珠一用。” “桃煞珠?”沈玉书赶紧把珠子掏出来。 沈知微握住桃煞珠,把播撒出去的疫气回收,又对沈玉书解释一番,告诉他问题已经解决,不需要动员村民们离开柳溪村,便再一次沉沉睡去。 “三三!”沈玉书急了,叫来随行的医师,“我女儿怎么又晕了?她这情况是觉醒了天赋还是伤了元气?” 医师年纪大,做事慢悠悠,把着沈知微的脉诊治了良久,说道:“令千金无大碍,只是精神疲惫,消耗有点大。让她睡几个时辰,醒来吃点滋补炖品就没事了。” 沈玉书放下心,问过哪种滋补炖品好,吩咐丫鬟准备。 沈知微这一觉睡了一天一夜,醒来已经在家里。 她推开被子坐起,觉得整个世界焕然一新,用去几分钟才适应较之前更敏锐的的五感。 这就是玄师的境界吗? 沈知微看向床头柜上的一碗炖品,招招手,它平平稳稳地飞起来,在空中转了一圈,遵循她的意志回到原位。 如此操纵外物运动,毫不费劲。 假若她操纵的是刀子、飞针等凶器,夺人性命易如反掌。 即便没有凶器,她也可以诅咒敌人爆血管或是脑梗塞,杀人于无形。 很强大,也很可怕。 如果她情绪失控,滥用玄术,遭殃的将会是身边人。 第三十一章 你和傻子 相较于脚踏实地的武者、修真者,玄师的力量来得太轻松,太容易使人迷失。 沈知微握住拳头,再缓缓松开,神色微妙。 她发现,如果她愿意,她能施展玄术改变体质,使自己拥有绝佳的武道资质和灵根。莫怪小雨给出卓绝这个评价,“我念”确实称得上是自古至今最强的天赋之一。 沈知微唤来丫鬟,命她们准备饮食,自己下床洗漱沐浴,换过衣裳后,粥品糕点和小菜尽被端上来。 与平时不同,摆在她面前的粥非常香,由品质极好的黄粱米熬成,一小碗需花费普通中产家庭半年的开支。 此前,沈知微只在新年吃过黄粱米。 “这是怎么回事?”她问丫鬟,“我爹发现金山了?这么大方。” “三小姐,您还不知道,老爷给您测了天赋。”丫鬟笑道,“您现在是九阶玄师,用不了多久就能踏入知微境,整个天下都没有一个人能比您更厉害。” “九阶玄师?”沈知微有点意外,“我以为我在七阶,最多也就八阶。” “您太谦虚了。”丫鬟奉承。 沈知微摇了摇头,喝完黄粱米煮的清粥,前去面见沈玉书。 她爹非常高兴, ———— 【作者君发烧还没好,整个人晕乎乎的,明天替换正文】 太阳高悬天际,慷慨无私地释放光和热。 腾蛇岭下的小村庄里,人们正围在陆家门前看热闹。 榕树下,一个瘦弱的丫头静静躺着,脸色发黄,眼睛紧闭,脖子处一道狰狞的勒痕,也不知是死了还是活着。 小孩子嘻嘻哈哈地跑来跑去,唱着新编的歌谣: “丑丫头,苦又苦;奶奶打,婶婶骂;爹爹孬种,娘亲痴傻;好不容易长大了,忽闻堂哥念书要花钱,卖她能得三两银,哈哈哈!” “陆家人,盘算打得精又精,哪知丫头不情愿;一根绳子挂上树,上吊自尽投胎去,哈哈哈哈……” 陆家老太太板着一张脸站在门口,听得歌谣,怒气冲冲地举起拐杖打人:“阎王盯上的狗崽子,嘴里没句好话!再敢乱喊乱唱,小鬼准在夜里剪了你们的舌头泡酒!” 拐杖落下,眼看就要敲中一个娃娃的脑袋,突然一只手伸来,却是牛高马大的田三郎阻止她下狠手。 田三郎满脸横肉,长相威武,嗓门也大,说话瓮声瓮气:“你一个老太太,跟他们计较作甚?小草还在那里躺着——”眼睛蓦地瞪圆了,“小、小草??” 他看到小草动了动,竟是醒了! 陆家老太太背对着小草,还以为田三郎的意思是小草诈尸了。 她摸过小草的心口,知道小草是真的死了,登时吓得魂飞天外,慌忙躲开道:“别找我!我是你奶,没想过害你!” 眼尖的人不止田三郎一个,邻居桂花婶子捂着嘴偷笑:“怕什么呢?你当初逼着小草跟人牙子,怎么没想到小草会上吊?” 有这嘲讽的,也有那好心之人扶起趴在地上干咳的小草:“丫头还好吧?感觉怎样?” 糟透了! 小草低头看着“自己”鸡爪般丑陋的手,缓缓望向窃窃私语的陌生村民们,心里只希望一切都是噩梦。 她不是小草。 她是一个现代人,叫陆宁昔。 记得最后,她下班回家,洗澡入睡,没有干任何可能引发穿越的事情,怎么一觉醒来就附身一个被逼死的古代女孩? 陆宁昔想不出原因,盯着挂在树上的半截绳子出神。 上吊了能不能穿回去? 古代空气好,这是没错的。 可古代封建又落后,物质匮乏,吃不饱穿不暖是常事,娱乐设施几乎没有。 作为一个正常人,陆宁昔完全不乐意舍弃现代的美好生活,奔向贫穷愚昧的古代。 阿霞嫂看出“小草”想求死,连忙搂住她的肩,絮絮叨叨道:“小草啊,人活一辈子,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呢?你吃了那么多苦,从未享受过,就这样死了,得多冤!” 没念过书阿霞嫂不懂什么大道理,劝言来来去去,说的都是那几句。 又叫自家闺女倒了一碗凉开水,喂陆宁昔喝。 陆宁昔沉默着喝了水,终究不敢拿小命尝试穿越回现代的可能。 她看向被太阳晒得面庞发黑的阿霞嫂,很认真地说:“谢谢你,我不会轻易舍了这条命,无需再劝。” 阿霞嫂愣了一下,似乎想说点什么。 陆宁昔把碗递给她的女儿:“劳烦再去盛一碗水。” 阿霞嫂的女儿也有点惊讶,叫道:“小草,你这是怎么了?说的话让人觉得怪怪的!哎哟!哪个没良心的推我?” 是陆家老太太推的她。 这老太太身体硬朗,中气十足,抡起拐杖就往小草身上抽:“死丫头!居然敢故意诈死糊弄我!我若不把你打得哭爹喊娘,我就不是你奶!” 老太太被气坏了。 她原先以为小草在诈尸,怕得不行;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才晓得小草是诈死! 被村人指指点点的满腹委屈立刻冒出来,哪里肯放过小草? 陆宁昔瞧见阿霞嫂的女儿被推开,逼死原主的老虔婆来势汹汹,连忙缩头一避,心想:你确实不是我奶奶,我奶奶疼我都来不及,怎可能骂我打我? 奈何身体不是原装版,反应速度略迟缓。 脑袋没受伤,肩膀挨了重重的一击。 “你还有胆子躲我!阎王怎么不干脆夺了你的命去?”老太太尖声骂着孙女,又是一拐杖狠狠地打下。 “啊!”痛感火辣辣的,陆宁昔忍不住低呼,直想把老虔婆绑起来扇耳光。 她怒瞪着老太太,大声喊道:“你要打我,我怎么就不能躲了?你厌我恶我憎恨我,不如一棍子打死我算了!反正你要把我卖进窑子里,根本没把我当成你的孙女!” 人们听了,哗声一片,对陆老太太指指点点: “天哦,这陆叔婆真刻薄!” “居然想把小草卖进窑子那等脏地方!也不怕陆家祖宗气得从地底下爬出来找她算账!” “难怪小草要上吊,遇到这么狠心的奶,死了都比活着好……” 老太太怒得浑身都在发抖,指着陆宁昔:“你……” 说不出别的话。 没错,她是想把小草卖了,可她没想过把小草卖给鸨母。 第三十二章 父母心 沈知微会意,适时转移了话题:“爹,您给我讲讲柳溪村的事情。” “也没什么好讲的。”沈玉书道,“田庄的事情不难处理,再选个管事就是。但柳溪村的庄稼遇到瘟病,一死就是一大片,你娘请安颖城开库房救助村民。另外,你大兄快九岁了,可他只知道读书和练武,不识五谷亦不辨是非,跟在你娘身边能学到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 沈知微问:“除了庄稼,柳溪村花草树木死的多吗?” “花花草草全死光了,包括那几棵活了上百年的老树。虫子田鸡之类的也死了很多,山上还能找到兔子和山鸡的干尸。” 沈玉书心有余悸,他若知道鬼医如此心狠手辣,是不敢独自一人前往桃花林的。 沈知微默然。 她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 庄子里的榕树有她相助,尚且死得只剩下一根树枝,别的植物谈何生存? 桃灵珠归还疫气夺走的生命力,是避免柳溪村沦为寸草不生的死地;桃煞珠回收疫气,是避免柳溪村的不幸扩散到别的村子。 眼下的情况很糟糕,可她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再怎么自责也无法减低柳溪村的损失。 “救助进行得怎样了?村子里的老人和小孩有出事的吗?”沈知微接着问,“逃走的鬼医楚晨风受了重伤,我们有没有抓住他?” “你也知道是楚晨风捣的鬼?”沈玉书讶然,“难道你见到他了?” “他戴着面具,穿红衣,是张先的徒弟。”沈知微把自己知道的线索告诉沈玉书,至于小雨的存在,她将他描述成一位不知名的神秘高手。 反正她是真不知道小雨姓甚名谁。 沈玉书吃惊不小:“鬼医居然是张先的徒弟!” 沈知微:“张先是谁?” 沈玉书道:“比易大师还厉害的前辈。他是一位二品炼丹师,也是药王谷现任谷主,医术之高明独步天下。” 沈知微挑眉。 小雨能说替张先清理门户,他的前世是不是与张先仿佛? 她不想探寻别人的来历,说道:“张先如此厉害,不至于处理不了鬼医楚晨风这个孽徒吧?” “张先在十多年前受了重伤,鲜少离开药王谷,也不常接待登门拜访的客人。即便有清理门户的心思,也无余力抓人。”沈玉书道,“那鬼医楚晨风行踪隐秘,擅长炼丹制药看病,笼络了一批亡命之徒,建起一个名叫影阁的组织,消息最是灵通。别人知道他在柳溪村,匆忙赶过来,可他早就收到风声溜走了。” “十七叔也找不到人吗?”沈知微记得十七叔有特殊的追踪技巧。 “楚晨风躲进了魔林,活下来的几率不超过一成。”沈玉书喝了一口茶,“没有人愿意深入魔林,左右这楚晨风也没真的将柳溪村毁掉,把他逼进魔林也算是给柳溪村的百姓们一个交代。” 要是弄死楚晨风,万一张先追究怎么办? 张先追究了,去药王谷找人看病买丹药就难了。 再者,凡人如野草,割了这一茬,很快又能长出一茬新的,无需过于在意。 沈玉书的态度,也是武者、玄师和修真者们对待此事的态度。 沈知微深呼吸,平复心中起伏的情绪,道:“那个断了手的周叶儿,她现在如何了?” “还在田庄的牢房里。要是她一直不能恢复清醒,得杀掉;要是她不再疯疯癫癫,可以留着一条命。”沈玉书看着沈知微,“你想要她?她不好,你娘认为珠珠适合你。” “珠珠是东方家的人……” “你是半个东方家的人,你娘姓东方。”沈玉书道,“珠珠住在你隔壁,你想找她玩,她随时都有时间。除了活尸,柳溪村有个叫大壮的村民也觉醒了天赋,你娘嫌他年纪大,玄术太垃圾,打算另外找个小姑娘给你。” 所以她现在是有手下的人了吗? 沈知微:“爹,您不觉得您和娘太焦急了吗?我还不够三岁,你们其实不需要为我考虑这么多。” 沈玉书把一碟做成花瓣形状的点心放到小女儿面前,拿起一块堵住她的嘴,说:“不是我们焦急,是朝歌城的学堂即将招收新学员,你的年纪、你的天赋,足以得到老祖宗青睐。” “还有多久?” “两年。” “两年这么长,您和娘还是缓一缓吧。”沈知微也给爹塞了一块糕点,“我听说乾坤派会在三年后招收新弟子,去乾坤派比去朝歌城好多了。” “你姓沈,去朝歌城可以直接进入乾坤派的内门。” 瞅着沈玉书的神情,沈知微没有与他争辩,道:“我去找小雨。” 沈玉书摆摆手:“去吧,注意安全。” 十七叔住在隔壁,步行只需两三分钟路程。 沈知微出门时遇到二丫,二丫笑嘻嘻地捉住她的手:“哟,三三这是去哪?会情郎?你可真不厚道,昨天去乡下玩儿也不叫我,我一个人呆在家里,闷死了!” 知道她去找小雨,非要缠着去。 沈知微只能由了二丫。 姐妹俩来到十七叔的家门口,敲过门,来开门的是个陌生的女人,五十岁上下,穿着半新不旧的棉布衣裳,看起来很老实。 “你是谁?”二丫不客气地质问,“十七叔呢?赵婶婶呢?” 赵婶是十七叔请来打扫卫生兼做饭的,家在附近,儿子女儿都成了亲。 女人低着头,不敢看姐妹二人的眼,小声答道:“赵姐姐的小外孙出生了,她要去照顾女儿。我是赵姐姐的妹妹,暂时替代赵姐姐的活,十七爷允了。” 沈知微仔细瞧了瞧女人的面容,五官轮廓确实和赵婶有点相似,便问:“怎么称呼你?” “我男人姓林。” “叫你林婶可以吗?”沈知微说明来因,指着自己家,“我住那里,你知道我爹和我娘是谁吧?我找小雨玩。” 林婶把姐妹二人带进院子,蹲在树下观察蚂蚁的小雨听到声音,抬起头看来,见是沈知微和二丫,马上站起来走向她们:“三三……” 他的神智仍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中。 二丫甚不满,嘟囔道:“这傻子就认得你一个人,从来都没有正眼看过我。” “你不跟他玩,他当然不认得你。”沈知微仔细端详着小雨,对林婶道,“我要带他走。十七叔回来了,你就跟他说,小雨在我家。” 林婶点头。 三人出了门,二丫嚷道:“三三,你总是陪着小雨,都不理我。” “哪有不理你了?” “我想去百巧阁,你也去,好不好嘛?” 沈知微想了想,道:“你愿意带小雨去,我就去。” “可以呀,小雨又不会乱跑,带他去不算事。”二丫掐了掐小雨的脸,羡慕道,“一个男孩子长得这么白这么美,难怪十七叔喜欢把他打扮成女孩。” 第三十三章 沈二丫 沈知微想起梦境里的青年,笑道:“他的脸是不是很滑很嫩?” 二丫不住地点头,继续摸小雨的脸,爱不释手:“是啊,是啊!就像刚剥壳的煮鸡蛋,三三,你也来摸一下,手感真的很好耶!” “啪!” 沈知微尚未应声,小雨先打掉二丫的魔爪,委屈地躲到沈知微身后,满脸不高兴。 “哎呀,你居然打我!” 二丫叫了起来,撒开脚丫子追杀小雨。 倒不是生气,而是与他玩闹。 小雨以为她又要欺负自己,拉起沈知微就跑,哪里想到沈知微人矮腿短,跟不上他。 小雨急了,把沈知微往怀里一捞,干脆带着她逃跑。 二丫一边追一边笑:“小呆子,你怎么就这么喜欢三三?我又不找三三的麻烦,你带着三三跑算什么样?” 小雨充耳不闻。 不慎被卷进两个小孩子的嬉闹之中,沈知微无奈,叫二丫停下:“你别追,他怕你又揉他的脸。” “我就要追,我还想捏他的脸!”二丫特别任性。 “姐姐,你这么欺负人,会摔倒的。”沈知微言出法随。 “乌鸦嘴!”二丫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微微喘着气,“不追了,这小呆子的脑子不好,带着三三跑起来,竟比我还快。” 她常年和小伙伴们打打闹闹,又被沈玉书督促着每天打拳练武,摔跤是常事。 小雨还在闷头跑,抱着沈知微跑进沈宅,打算找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 沈知微拍了拍他的肩:“不用跑了。” 小雨扭头一看,脚步慢了下来。 二丫瞧见他,朝他扮鬼脸,唬得小雨藏到影壁后面。 “胆小鬼。”二丫撇嘴,招呼下人备车,快上车时像是想起什么事,对沈知微道,“我去换身衣服,你先等一等。” “你的衣服不脏。”沈知微说。 “这套衣服不好看,我还要梳头发。”二丫跑出几步,又回头拖了沈知微下车,“三三给我参详一下。你聪明,肯定知道怎么穿才好看。” 刁蛮丫头也知道打扮了? 沈知微想起上树能掏鸟蛋撵松鼠、下水能捉小鱼摸螃蟹的二丫,说:“你不是不喜欢那些穿得漂漂亮亮的女孩子吗?” “是不喜欢。”二丫直勾勾地盯着跟在沈知微身后的小雨,“小呆子这个男孩子长得比我好看,我不穿得漂亮一点,岂不是被他给比下去了?” 昨天,她去找舅舅家的表姐玩,在街上遇到李家小姐,被李家小姐用刻薄话狠狠数落了一番衣着打扮。 二丫很不服气,跟李家小姐的表哥打了一架。 她还要告诉李家小姐,她认真打扮起来,比天上的小仙子还漂亮。 沈知微不知道这事,稍微一想便猜到八成。 但小孩子的事小孩子解决,二丫没有说出来,她也懒得询问二丫究竟。 半个时辰后,试了十来套衣服的二丫终于打扮完毕,与沈知微、小雨乘车来到百巧阁。 这家店铺坐落在安颖城最繁华的街道,卖的东西精巧有趣,例如会唱歌的木头小鸟、会随机变化成各种动物的金属球、像活物那样会跑会叫会撒娇的仿真猫狗…… 仗着新奇的创意,百巧阁很受小孩子欢迎,年纪稍大的女孩子和男孩子也喜欢来。 兽车刚在店铺门口停住,二丫就推开车门跳下来,叫道:“李熏在不在这里?在就叫她出来待客,我要给我妹妹买玩具!” 迎宾的伙计看到她,顿时苦了一张脸。 他不欢迎二丫,二丫昨天打了他们东家的公子,害得他们被大掌柜扣钱。 “大小姐,您行行好,别找我们家公子的麻烦可以吗?”伙计想把小魔星劝走。 “我找的是李熏,不是你们公子。”二丫才不会听小伙计说的话,拉着沈知微走进百巧阁,“李熏你出来!” 坐在柜台后算账的掌柜也皱了眉头,说道:“沈小姐不要吵闹,小的这就带您去见李熏小姐。” 二丫斜睨他:“你听不懂我说什么?我是来你这里买东西的,李熏不是在你们这里干活的小伙计吗?叫她出来伺候我买玩具,我不差钱。” 掌柜:“李熏小姐不在这里。” 二丫的眼睛不是摆设:“我刚才看到你派人去后院通知李熏躲起来了,她跟她表哥连见我一面都不敢,怕我揍他们?我不会随便揍人,昨天教训你们家公子,还不是那臭小子没家教,骂我。” 掌柜:“沈小姐莫要生气,您不介意的话,小店里的东西任由您和您的妹妹挑一样,不需要付钱。” “叫李熏出来。”二丫忍住了新奇玩具的诱|惑。 “您的妹妹很喜欢我们的玩具。”掌柜看向在店里闲逛的沈知微。 沈知微拿起一只泡面杯大小的自鸣钟,头也不抬:“我买得起你们的东西,不用你们送。”问伙计,“这只钟是怎么做的?” 伙计扭头请示掌柜,得到掌柜许可,答道:“您想知道,可以把它拆开细看。” 自鸣钟很沉,沈知微掂了掂,递给伙计。 伙计打开自鸣钟背面的木板,将复杂的结构映入了沈知微的视野,道:“这是木匠做的一件小玩意,没有用神纹。” 沈知微接过拆开的自鸣钟,貌似不经意地问:“木匠做的?哪个木匠?” 伙计:“城东的赵老头,他最喜欢捣鼓这些新奇玩意,可惜做出来的东西不是造价太昂贵就是工序太复杂。像这只钟,他用了两个月才做好。您要买,得花八个金币。” 沈知微算了算八个金币的购买力,道:“这只钟卖得太贵了。” 伙计:“很多客人都嫌它贵。您要是劝一劝您姐姐,这只钟就是您的。” “我不差钱。”沈知微看向随行的丫鬟,丫鬟从钱袋子里取出金币交给伙计,把自鸣钟拿起来。 伙计:“……”真羡慕你们有钱人。 他捧着金币交给掌柜。 金币刚落进箱子里,眼眶青了一块的少东家就从楼上下来了。 少东家是个和小雨差不多大的男孩子,有点瘦,有点矮,看起来脾气很坏的样子。 李熏落后他一步,这是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穿着粉红色的裙子,头发梳成两个对称的花苞,俏皮可爱。 “哟,我还以为你们要在这里躲一辈子呢。”二丫嘲讽道,“怎么不躲了?不是怕我揍你们吗?啧啧,李熏你穿粉红色真难看。” “沈二丫,你又想干什么?百巧阁不欢迎你,滚出去!”李熏赶客。 “我有干坏事了吗?我什么都没干,我也没有骂人。”二丫摆出满脸的无辜,“应该滚的是你李熏,百巧阁不是你李家的,你有什么资格赶我走?” 李熏推了推少东家的手:“表哥,赶她出去。”瞅到沈知微和丫鬟手里的自鸣钟,“那丫头是沈二丫的妹妹,她们想买咱们的东西,必须向我们赔礼道歉。” 少东家望向丫鬟,不耐烦地甩了甩衣袖:“放下东西,立刻滚!” 第三十四章 少东家 二丫笑了。 “真不好意思,你们收了我的钱,东西已经是我们家的。”她牵起妹妹的手,微微抬起下巴,目带挑衅地瞅着少东家,“百巧阁有把卖出去的东西强抢回来的规矩吗?我是第一次听,待会儿跟堂哥堂姐表哥表姐们说说这事,他们肯定会觉得稀奇。” “收了钱了?”少东家从掌柜处确认了事实,毫不在意地说道,“双倍归还她们的钱,拿回那只钟,再把钟砸了。这么有趣的东西,小贱|人用不起。只是这钟被小贱|人碰过,我嫌它弄脏了,宁可毁掉也不能卖给别人。” “表哥,你真大方,我喜欢。”李熏帮腔。 沈知微站着在那,默默看了一会儿小朋友的嘴仗,道:“小贱|人骂谁?” 少东家不屑与她交谈。 李熏说:“骂你。” 沈知微:“哦,小贱|人骂我。” 此一语双关,二丫最先听明白,乐得哈哈笑。 少东家迟了一瞬才懂,气得涨红了脸,怒视李熏:“蠢!”又瞪起眼皮子瞅掌柜,“掏钱,扔地上让她们捡!” “啊?”李熏想不通少东家何以骂了她,眼睛霎时蒙了一层雾气,“表哥,你凶我!” 二丫笑得更嚣张了,扮一个鬼脸,得意道:“你不止是蠢,还是又坏又蠢。我来百巧阁买东西,是帮衬你们的生意呢。你们赶客,不想做生意,何必麻烦?去和我家爹爹说一声,百巧阁立刻就能搬出安颖城。” 也不等少东家和掌柜说什么,对沈知微说:“三三,咱们走。” 姐妹俩转身离开。 掌柜在箱子里数出十六个金币,也不知是追上她们讨还自鸣钟,还是请求二丫不要找家长告百巧阁的状,请示少东家道:“公子?” 少东家很硬气,一个箭步上前夺了十六枚金币,扔向大门口,喊道:“你们站住!把钟给我还回来!” 二丫哪里会站住让他羞辱,看到滚到脚边的金币,当即拔高声音,招呼街上的行人:“大家快来捡金币!百巧阁的少东家扔着金币玩儿,不捡白不捡!!” 金币的魅力不是说笑的。 “哗啦——” 兴奋的行人一拥而来,就连店伙计也禁不住诱|惑弯了腰。 二丫趁乱避到一边,朝着脸色黑沉如锅底的少东家笑:“你这么大方,这么有钱,莫怪李熏一口一个表哥缠着你。” 人声喧嚣,少东家没听清楚二丫说什么。 他觉得二丫的表情令人火气直冒,还觉得自己的面皮都被二丫扔在地上,狠狠地用脚踩。 少东家气得浑身发抖。 “你这臭丫头!”他恼怒地推倒了放在百巧阁里当摆设的琉璃鱼缸,在鱼缸落地的巨响声中指着二丫姐妹,“来人!都傻了么?还不把她们抓起来扇耳光!” 自他昨天被二丫揍了一回,他身边便跟了几个护卫。 这些护卫并非临时拨到他身边的,而是长期听他吩咐行事的狗腿。 闻言,立即凶神恶煞地越过人群抓人。 二丫见势不妙,一边拖着妹妹和小雨跑一边喊道:“救命!有人要杀人啦!”还不忘点名骂人,“宫遇溟你个乌龟王八蛋!仗着狗腿子,以大欺小算什么厉害本事?有种咱们再下场打一架,我向天保证,一定会把你揍成猪头!叫你爹妈看见你,都认不出你是谁!” 她比沈知微大三岁,腿也不长,跑不过狗腿。 沈知微回头看了一眼,玄术无声地发动,几个狗腿左脚绊右脚,滚成一团。 趁此机会,三人组和丫鬟迅速回到兽车里,御者一抖缰绳,独角白犀牛拉着车远去。 可怜少东家,看了看溜掉的兽车,再看了看作势要追上兽车的狗腿子,怒急攻心,张嘴喷出一条炙热的火龙,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 “啊!”李熏尖叫,“表哥,你怎么会突然喷火了?” “少东家!”掌柜也急了,眼看着木质的柜台被火龙点燃,赶紧叫人灭火,还要叫人去请医师,叫人通知老东家,还要安抚躁动的人群,“别急,大家都别急!少东家这是觉醒玄术天赋了,大喜!” 宫遇溟被人掐了人中,悠悠醒转。 恰巧听到掌柜说可喜可贺,一口气憋在心里,喘不上来,又晕过去了。 兽车里,二丫撩起窗帘往百巧阁的方向看去,见得狗腿子们没有追来,松了一口气,拍着胸口说道:“刺激,好玩!光是想到宫遇溟被气成一只蛤蟆,我心里就高兴。” 沈知微笑着瞧她。 待兽车驶出一段路,可以看见自己爹开的酒楼食肆,她开口:“我们走的时候,百巧阁有人觉醒天赋了。” 二丫咦了一声,扭头问:“谁觉醒天赋?” 沈知微:“那个少东家。” 二丫瘪着嘴,语气半是羡慕,半是不屑:“他是有灵根的修真者,比我大,我尚能压着他,揍他一个满脸开花。这样一个怂包,就算觉醒了玄术天赋,也不见得他会变厉害。” 小姐姐的情绪就像坐过山车那样从欣喜的顶端跌落下来,沈知微揉揉她的脑袋,柔声道:“三宗三派三门中有两个武道势力,可见武者未必比玄师和修士弱。” “但是我想修仙……”小姐姐嘟囔,“御剑飞行,尽情遨游天地之间;心念一动,千里之外取人首级!武者再厉害,也不及剑仙的三分威风。” 她已确定没有灵根的事实,无法成为一名仗剑行天涯的修真者。 “三三。”沈二丫竖起一根手指,戳了戳沈知微的脸,“你在劝我把心思放到武道修行上,是不是?” 沈知微点头:“你的资质不如别人,不代表你永远落后别人。就像那个少东家,身为修真者又如何,照样被你打。” 二丫噗嗤笑了,把妹妹搂进怀里一通乱揉:“三三,你说这话我喜欢听。” “……”沈知微怀疑二丫把她当成了毛绒娃娃。 回到家中,两姐妹各回各院。 沈知微与小雨坐在榻上,歇息了片刻,丫鬟端着糕点进来:“小姐,林婶做了点心,还热乎着呢,可好吃了。” “在我们厨房做的?”沈知微看了一眼。 点心卖相极佳,香味勾人馋虫,堪比茶楼大厨的杰作。 “是啊,用的也是我们厨房的材料。夕月瞧见了,说林婶的手艺源自东陵国,想学呢。” 丫鬟如是说。 沈知微拿起一块点心,放入嘴中咬了一口,甜而不腻的糕点在舌尖弥漫,异常美味。 “很好吃,小雨也尝尝。”她把点心送到小雨嘴边。 小雨啊呜一口,把整块点心吞下。 然后,他两眼一闭,晕倒在地,身上涌起寒气,眉毛与鬓角染上冰霜。 第三十五章 鬼医的报复 糕点有毒,小雨中毒了。 “快去请医师!” 沈知微脸上变了色,站起来要将小雨扶起,又想起自己和丫鬟也吃了糕点,在心口一拍,将吃下的糕点吐出。 丫鬟很慌张,下意识地按照吩咐去做,刚转身就觉得反胃作呕,连忙奔出房间,肚子里的食物哗啦一声全部从嘴里呕了出来。 “你别去请医师,叫没吃过糕点的人去。”为小雨完成催吐的沈知微沉着地叫了另一个丫鬟跑腿,指着候在院内同样没有吃过糕点的第三位丫鬟,“去拿凉开水来,没有凉开水,干净的井水也行。快去!” 她不慌,丫鬟婆子们也冷静下来,去请医师的请医师,通知护卫的赶紧跑去叫护卫控制林婶,又有人匆匆出门,将此事禀告沈玉书。 当负责沈宅内务的王管事赶到,沈知微已经用玄术为吃过糕点的人做了洗胃,并让他们服下解毒丹。 除却昏迷不醒的小雨,没有人中毒。 剩余的糕点可能有问题,丫鬟抱来一只活鸡,喂下一块糕点,鸡活蹦乱跳,什么事都没有。 沈知微拧着眉,想到中医里食物相克的某些理论。 此类理论以夸张成分居多,并不靠谱。但这个世界和地球不一样,也许小雨事先接触了某种无害的物质,此物质与糕点中的一些成分发生反应,从而导致他中毒。 她和丫鬟没有接触那种物质,是故吃了糕点不会出现中毒反应。 “三小姐,解毒丹不起作用吗?”王管事瞧了瞧安置在榻上的小雨,凛冽寒气在室内缓慢流动,饶是他也有些发冷。 “解毒丹只能解普通的毒,小雨中的毒不普通。”沈知微坐在小雨身旁,正握着他的手,通过放血的方式以玄术剥离有害物质。 一滴滴深蓝色的毒血落在银盆里,一簇簇霜花以银盆为中心向四方扩散,令人生惧。 王管事盯着银盆,若有所思:“这似乎是毒医楚晨风用过的霜染之毒……传闻,黎家嫡脉有位公子得罪了他,中毒的症状与小雨公子相似。” “毒医?” 沈知微不认为楚晨风能猜出打伤他的小雨是十七叔的养子。 昨天楚晨风与小雨交手,她没有主动现身,楚晨风只知她存在,而不知她站在石拱桥上,又是长得什么样。 “十七叔如今在哪?”她问王管事,“楚晨风知道是十七叔找到他的藏身之处的吗?追杀楚晨风的人有没有被楚晨风俘虏的?” “呃,很多人都知道十七爷擅长追踪,这不是秘密。”王管事道,“十七爷现在多半在沈家的大宅,家主找他有事。昨天追杀鬼医的人为数不少,一半是三家派去的人,一半想趁乱割了鬼医的人头换赏钱。姑且不提那些要钱不要命的,只我们的人,死伤超过六成。” 正是死的人多,安颖城把楚晨风逼进魔林后,只留下几个人守在魔林的边缘,并没有继续追杀对方。 伤者要给医药费,死者要给抚恤金,安颖城的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派去找十七叔的人回来了没有?”沈知微看着小雨流出来的血渐渐恢复为红色,示意早已站在旁边的医师为小雨包扎。 “十七爷大概还没知道消息。” 沈宅和沈家大宅在同一条街道,但路程并不近。 沈知微将冻得冰冷的双手浸入温水之中,揉了揉太阳穴,走向摆放棋盘和黑白棋子的小桌子,将安颖城的地图铺在小桌子上,抓了一把白棋随意掷向地图。 棋子跳跃着,在滚到地图边缘时像被无形的墙壁所阻,又滚回地图之内。 王管事不明白沈知微在做什么:“小姐?” 沈知微看着地图上的棋子。 两枚棋落在魔林,一枚落在西部雪山,有四枚停在安颖城之内,余下的洒向安颖城附近的村落和小镇,零星几枚离开了安颖城,一枚位于处在安颖城北部的宜城,两枚跑向安颖城以东的景秀城。 她想知道楚晨风在哪,这些棋子的落处就是占卜的结果。 得到的信息很模糊,但足够了。 “爹还没有回来。”沈知微拿起毛笔,蘸了朱砂,在棋子落处画下记号,以审视的目光打量着王管事,将地图交给他,“你去告诉我爹,楚晨风从魔林里逃出来了。” “什么?!您怎么知道……”您没有消息渠道,如何肯定楚晨风逃出魔林? 直面沈知微的眼,王管事咽下心中疑惑,骑马出门。 他在路上遇到沈玉书,交出地图,才说了楚晨风三个字就被沈玉书打断:“我知道了,你回去守着宅子,哪怕死,也不能让三三出事!”话里只提了沈知微,没有沈二丫。 …… …… “三三,小雨还好吧?”二丫穿着练功服来找沈知微,“那个林婶呢?我之前就觉得她有点奇怪,没想到她居然在糕点里投毒,太可恶了!” “小雨没事了。”沈知微看向二丫身后的护卫,“找到人没有?” 护卫摇头:“人是找到了,但她什么都不知道。” 他将审问林婶的过程复述出来,结论是林婶被“鬼”上身,那鬼控制她做了糕点。 不需要深思,这“鬼”是一位拥有附身神通的玄师。 沈知微去见了林婶,果然在她身上发现残留的玄术影响。 她不愿放过那位下毒的凶手,以尚未消失的玄术影响为引子,施展神通搜寻凶手的下落。 这事不比占卜楚晨风的下落轻松,沈知微的注意力高度集中,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在精神即将透支之时,看清了凶手的脸。 那是一个满面油光的胖子,中年男性。 沈知微把凶手的肖像画出来,护卫一瞧,惊讶道:“三小姐画这个人作甚?” “你认识他?” “他是德胜茶楼的厨子,本地人,有妻有儿。我跟他喝过一次酒。” “派人盯住他,他有可能是鬼医楚晨风的手下。”沈知微犹豫了一下,决定把凶手当成顺藤摸瓜的藤。 凶手可恨,楚晨风更可恨。 想抓住狡诈的楚晨风,得先毁掉楚晨风在安颖城的探子和据点。 不过,沈知微低估了楚晨风的胆子和他强烈的报复心。 楚晨风被她坏了柳溪村的算计,又被小雨打成重伤,失去桃煞珠和桃灵珠,心里已经憋了一腔灭不尽的火气。 逃离柳溪村之后,楚晨风乔装成另一个村子的有钱老爷,大摇大摆地走进这位老爷位于安颖城的家,打算潜伏起来疗伤。 哪曾想,沈玉书捡了他用过的衣服,通过十七叔查清楚楚晨风藏在何处,找来高手对付楚晨风。 沈玉书的准备极为充分,楚晨风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差点丢掉性命。 他无比狼狈地逃出安颖城,被追杀者逼得踏足危险的魔林,许是命不该绝,在魔林发现了一株疗伤灵药,把自己从濒死边缘拉了回来。 楚晨风对不依不饶的沈玉书恨之入骨,从俘虏空中知道追踪他的人是十七叔,心中起杀意。 若不把沈十七干掉,他的行踪岂不是随时在安颖城的掌握中? 楚晨风选择柳溪村为豢养桃煞之地,在安颖城里有据点和手下。先前安颖城因长生花失窃一事戒严,楚晨风的手下也被抓了几个,剩下的都是极擅长隐藏身份的。 他联系手下,打算利用手下解决沈十七和沈十七的亲属,给沈氏一个响亮的耳光。 于是,楚晨风误打误撞,给重伤他的小雨下了毒。 小雨中毒,小雨的养父也逃不掉。 沈十七被霜染之毒冻成冰棍,气息奄奄。 楚晨风收到沈十七毒发的消息,已经离开魔林,试图报复沈玉书。 除了他,谁都不知道他的伤痊愈了。 人们都以为他在魔林里苟延残喘,以为他死在魔林中。 这是他的优势。 沈知微占卜他下落的时候,楚晨风隐有预感,谨慎地修改了复仇计划,使自己隐藏幕后,免得又栽跟头。 随后,他将目光投向身在柳溪村的东方舞阳和沈河。 却说沈玉书,拿到了沈知微画记号的地图,马上请沈家家主通知东方家和李家,让三家派人搜查记号所在的地方,他则带领手下奔向柳溪村。 落在柳溪村的棋子有两枚。 王管事回到沈宅后,被派去找十七叔的人也带着十七叔中毒的坏消息回来了。 问清楚十七叔的情况,沈知微即刻前往大宅。 沈家新上任的家主与十七叔是同辈,排行第九,由于年纪比沈玉书大,沈知微称呼他九伯父。 “我要见十七叔。”见到家主,沈知微说,“我或许有办法救活十七叔。” 家主狐疑。 他并不知道沈知微觉醒了天赋。 但沈十七已经是强弩之末,让小姑娘见见不算事。 来到浑身散发着寒气的沈十七跟前,沈知微拿出一把小刀,在点燃的蜡烛上消了毒,切开沈十七的腕动脉。 血是暗红色的,流速极慢。 “九伯父,您能不能让十七叔的身子暖和起来?”沈知微觉得沈十七有救。 家主一听,连忙扶起沈十七,往沈十七体内输入真元驱逐寒气。 沈知微闭上眼睛,帮助沈十七剥离身体中的有害物质。 此前,她救了小雨,占卜楚晨风的下落,又将下毒的凶手揪出来,精神即将透支。 如今,沈十七等不得,她想救人,唯有压榨自己的潜力。 第三十六章 乘虚而入 “啪嗒——啪嗒——” 房间里很安静,鲜血滴落铜盆的声响显得特别清晰。 武道真元抑制了兴风作浪的霜染之毒,沈十七的体温缓慢恢复至正常,家主不敢松懈,继续保持真元的持续输出。 他知道只凭自己很难对付霜染之毒,真正能对霜染之毒造成威胁的是沈知微。 这个早慧得近乎妖魔的女孩觉醒了天赋。 在来大宅前,她必是顺利救回了中毒的小雨。 家主凝视着沈知微,看到她满是细汗的小脸和苍白的唇。 无需问,他知道她很辛苦,也许坚持不到沈十七脱离生命危险。 刚觉醒的玄师虽然比初接触武道的武者强,可玄师的意志力通常不及武者,遇到棘手的事情,比武者更容易说出放弃二字。 但沈知微的毅力超过了家主的猜测,她咬着下唇,牙齿陷进肉里,汗水如雨滴一般沿着脸庞淌下,湿了衣襟。 半刻钟过去了,一刻钟过去了。 沈知微仍在坚持。 她的汗浸透了衣裳,整个人就像从水里捞出来,下唇咬得溢出鲜血,身体因承受了过大的压力微微颤抖,仿佛随时都会昏迷倒下。 家主心生不忍,轻声道:“三三,你不要太勉强自己。” 沈知微不言。 又半刻钟,沈十七的鲜血不再染着寒意,沈知微眼前一黑,意识在瞬间陷入昏迷。 “哎,你这傻丫头!”家主连忙将小姑娘扶稳,唤来心腹手下,“把医师叫进来为十七诊治,再去把我前年得的那颗养神丹拿来!” 医师早已候在房间外,得令进来,见到未苏醒的沈十七,不由得望向家主和家主怀里的小姑娘:“这是?” 霜染之毒是鬼医的独门手段,普通医师无法解毒,身为武者的家主更是只能干瞪眼,难道说…… 家主看了医师一眼,刚毅的面容不怒自威:“你的职责是看病开药。”不该问的别开口。 医师噤声,捉住沈十七的手专心把脉。 不多时,心腹送来养神丹。 家主捏开沈知微的嘴,将养神丹喂她服下去。 此丹入口即化,作用是滋养神魂,由于炼丹的君药产自凶兽出没的深山,且丹方被握在少数几个大势力手中,属于有价无市的珍贵丹药。 沈知微并不知道自己吃了昂贵的养神丹,本能地咂了咂嘴,觉得养神丹有如一股清甜可口的山泉水,为即将枯竭的意识世界注入生机,精神上的疲惫顿时减轻了许多。 家主抱着她离开房间,安排自己的大女儿为沈知微沐浴更衣,嘱咐道:“你是她的同族亲姐姐,要用心保护她、照顾她。” 大女儿应是。 家主又吩咐了几句,挑出修为实力过硬的几位手下,命他们做好随时出战的准备。 鬼医楚晨风有胆给沈十七下毒,即便他是药王谷张先的亲传弟子,安颖城沈氏也不会饶他。 之前沈玉书出城去柳溪村时,得知鬼医已经离开魔林的沈家当即请出坐镇大宅的修真者,要把楚晨风此人揪出。 身为家主的长女,阿演是沈家大小姐,她今年十二岁,拥有七品双灵根,性格沉稳,能吃苦。对于楚晨风毒杀沈十七和小雨之事,虽然没有发表看法的资格,但她清楚地知道这代表着什么。 父亲吩咐她照顾沈知微,阿演觉得是大材小用。 不过,她做事素来追求尽善尽美,既然答应了父亲,那就不能让父亲失望。 丫鬟为阿演感到委屈:“大小姐是千金贵女,哪能放下身段伺候一个资质垃圾的旁支!您去休息,让奴婢来做吧。” 阿演说:“你自己掌嘴十下。三三的父亲与我父亲是同族,我与三三也是同族,没有嫡脉和旁支之分。况且,你怎知三三不能觉醒天赋?怎知三三不能做修士?” 丫鬟扁嘴,轻轻地打了自己的脸:“大小姐,奴婢知错。” 阿演却不与她说话了,看向另一丫鬟:“折欢,你给小芝掌嘴十下。” 折欢想求情,却触及阿演微愠的目光,心知阿演不是开玩笑,便将小芝拉开,道:“你做错了。” 小芝被折欢掌嘴,阿演面不改色地解开沈知微的衣裳,为沈知微沐浴。 她不是父亲唯一的女儿。 除了她,父亲还有一个小儿子,比阿演晚九年出生。 当时,阿演的父亲还不是沈家家主,相比起沈玉书和东方舞阳,过得有些拮据。阿演便接过照顾弟弟的任务,哄孩子带孩子,给小孩子沐浴穿衣,她都是有经验的熟手。 衣裳解到一半,沈知微的口袋里掉出两颗珠子,落在大理石地面,骨碌碌滚出老远。 随身携带的肯定是重要物品,阿演推己及人,道:“折枝,把珠子捡回来。” 折枝应是,罚完小芝,低声训斥了两句,找到两颗珠子,放进小篮子里。 这小篮子是拿来装随身小物件的,阿演已经把沈知微的荷包、月粹珠手链等东西放进去,听到折枝低呼一声,她歪头看来:“怎么了?” 折枝把流血的手指拿给阿演看:“三三小姐的珠子好像咬了我一口,可疼了。” 阿演噗嗤一笑:“那是珠子,不是有牙齿会咬人的虫子。你把血洗掉,抹点药膏。我房里那盒药膏还没有用完,你在伤处涂了,半个时辰就能痊愈。” “谢谢大小姐恩赐!” 折枝又惊又喜,连忙去涂药。 阿演低下头,接着帮沈知微清洗身体。 搁在小篮子里的桃煞珠无人留意,悄然化作一缕淡淡的疫气,无声地侵入沈知微的后脑。 沈玉书只知道桃煞可沟通幽冥,小雨知道桃煞和桃灵阴阳相成,他们都不知道桃煞长着一块善于噬主的反骨。 趁着沈知微意识昏沉,且无月粹珠手链保护,它再一次将沈知微拖进荒芜永寂之地。 “三三!” 半醒半睡之间,沈知微感觉有人在叫她。 可是她很累,只想睡不想醒。 “三三!” 有人推了她的肩,她不耐烦地睁开眼,看到青年版小雨凝重的脸色。 “怎么了?”沈知微打着呵欠,在被窝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着,“这是梦?你又有事找我?我想,我可能帮不了你。” “不是帮我,是你的爹娘和你大兄出事了。”小雨说。 沈知微半眯着的眼蓦地睁大:“出事?他们遇到楚晨风了?唔,楚晨风敢离开魔林,向十七叔和你下毒,不是得到奇遇,伤势全消,就是找到厉害帮手。他回柳溪村寻我爹娘的麻烦……等等,你失血过多,正在我家养伤,如何能知我爹娘出事?” 她从关心则乱的情绪中抽身而出,怀疑起小雨的消息来源和他的真与伪。 小雨掀开她的被子,把她从被窝里挖出,道:“你忘了梦境可以适度影响现实么?我知道楚晨风躲在柳溪上游的桃花林中,也能知道你爹娘有麻烦。” 沈知微拍掉他要给自己穿衣服的手,竖起一道透明的禁制挡住他,道:“这个解释牵强了,我不肯信。” 楚晨风不是傻子。 他毒杀沈十七和小雨,无非是欺负沈十七和小雨背后无靠山,就算人死了,也不会有出头的强者。 若说楚晨风对沈玉书和东方舞阳下手,他立刻就会成为东方家的头号大敌和安颖城沈家的眼中钉肉中刺,还有可能惹到沈玉书的亲爹沈千山。 据沈知微所知,她的祖父沈千山是一位修真者,亲自出手对付楚晨风,楚晨风必死无疑。 “信与不信,在于你自己。”小雨没有为自己辩解,“三三,你不想跟我去柳溪村看个究竟?” “如何去?去了我又能怎么办?”沈知微不认为自己能够解决爹娘无法解决的大敌。 先前她能困住桃煞,是桃煞自大,小看她的能耐。 若是桃煞对她有了防备,沈知微捉不住它。 小雨:“把你的手给我,我带你去。” 他舔了舔唇,向她伸出右手。 沈知微:“你告诉我方法,我能自己去。” 不知为何缘故,她觉得这次梦见的小雨有点儿陌生。陌生等于未知,面对未知,必须保持小心谨慎的心态。 想到这里,沈知微静心凝神,食指点向小雨,声音微沉:“返本归元!” 她要看小雨的庐山真面目。 凝聚了玄术的意志在梦境扩散,干净整洁的房间霎时还原为遗弃多年的废墟,漂亮的帘子和刺绣花草的蚊帐迅速褪色,变得陈旧破烂,灰尘、霉斑和蜘蛛网到处都是。 “小雨”竭力维持着不属于自己的外表,奈何敌不过玄术影响。 先是个子变矮小,从身量颀长的青年小雨化作小春兰,然后又从小春兰长高成楚晨风,接着再由楚晨风化作美眸善睐的妙龄少女,随后变成灰熊、灰兔、虫子,最后回归为最初的模样:一条散发着黑色疫气的透明无鳞蛇,头顶印着一朵盛开的重瓣黑桃花。 这绝不是小雨。 “桃煞?” 沈知微讶然,瞬间明了“小雨”让她把手给它是什么意思。 这东西所说的给,是送给它,不是递给它。 被打回原形的桃煞很愤怒:“你这人怎么这么狡猾?让我咬一口又不会死!” “你认为的不会死,是我舍了一身血肉给你,灵魂不灭。”沈知微戳破它的算计,“你选择自我了断,同样可以永生不死。” 话未说完,她伸手一握,开启留存在桃煞身上的后手,将它封禁为珠子,凭空点燃一团火,焚灭桃煞的灵性。 此等噬主之物,跟随鬼医楚晨风时,便故意搞事招惹她,祸害了楚晨风的算计。 即便没有落入她手,也得被楚晨风算账。 它做了她的俘虏,被沈玉书赦免死刑,若是趁着这次机会逃之夭夭,沈知微或许不会杀掉它。 但它不知悔改,想乘虚而入,吃她的肉喝她的血,留它何用? 失去灵性的桃煞珠回到现实世界。 阿演给沈知微穿好衣服,把月粹珠戴回沈知微的手腕,不曾发现桃煞珠的变化。 第三十七章 遍地都是大白菜 桃煞的灵性被湮没,荒芜永寂之地亦随之隐没在众生的妄念之中。 沈知微回到自己的意识世界,进入深度睡眠。 夜幕降临后,沈家主等到了郑三郎。 昨天,郑三郎被桃煞算计,误将同伴当成危险的魔人。 与他一同踏入桃花林的两个护卫俱倒在他的刀下,只有后来进桃花林寻他的小六侥幸捡回一条命。 但小六的伤势非常重,修为近乎全废,余生只能做普通人。 相比小六,郑三郎的情况稍好些,只是他固执地认为同伴死在自己手上,精神状态极差,甚至想自刎谢罪。 东方舞阳开导了他几次,希望他走出阴影,可郑三郎听不入耳,她便命他带小六回安颖城养伤,顺道给家主传句话。 “夫人说,她和老爷今晚不回来,请家主安排二小姐和三小姐在大宅住下。” “玉书有说什么吗?” “没有。” 家主皱起眉头,想到仍在柳溪村的沈河和尚未归来的修真者,猜出沈玉书夫妻欲以自身为饵引出楚晨风的打算,让下人给郑三郎和小六安排住处。 郑三郎跟着下人离开,快走出院子的时候忽然回头,来到家主面前,道:“家主,可否让我见一见两位小姐?” “可是弟媳有话要告诉她们?你讲,我派人转告二丫和三三。” “不,是属下想见两位小姐。”郑三郎实话实说。 家主看向他胡子拉碴的脸,道:“她们很安全,无需你担心。来人,请他下去休息。” 打发了郑三郎,家主正要回屋里用膳,下人来报,说王管事有事求见。 王管事是来请家主拿主意的。 他遵从沈知微的吩咐,盯牢德胜茶楼的胖厨子,查出厨子这段时间屡次接触一个经常贩菜进城的农人。又循着农人这条线,查出更多来历不清楚的人,还摸到了他们的据点。 家主听罢,沉吟片刻道:“不要打草惊蛇。盯梢的人可以撤掉,也不要管他们,此事我自有安排。” 王管事疑心重,提醒道:“家主,郑三郎和小六不可轻信。万一他们从柳溪村回来的路上遇到鬼医,很可能被鬼医当成下毒的工具。” 家主点点头,如往常一般用了晚膳,在书房里歇息。 书房的桌子上堆着许多未阅读的文书,旁边是一个木盒,盒中放着一枚大印,此乃朝歌城沈氏祖宅赋予安颖城沈家家主的权柄。 想执掌此家主大印,必须得到朝歌城祖宅的认可;若是掌印者德行有污,令沈氏利益受损,朝歌城祖宅立刻就能收回大印。 是故,前任家主不敢轻慢祖宅派来的沈清然,即便沈清然削去他的职,他也没有胆子和现任家主争权夺利。 因为家主大印不仅仅代表着权柄,它还是一件极强大的灵器,可以让一个从未接触过修行的人拥有超越知微境的修为。 前任家主的修为止步于知微境后期,他打不过执掌大印的现家主。 家主坐在桌子前,拿起一份文书翻了翻,提笔批注了,拿起大印左边的一方小印盖上。 “嗡——” 无形的波动扩散开来,形成防止窥听的禁制。 家主将小印放回原来的位置,在桌面上敲了三下,询问道:“查出给十七下毒的人是谁了吗?” 虚空静悄悄的,家主却做出聆听模样。 “查不出来就算了,我有新任务交给你。”家主说出德胜茶楼那位胖厨子的姓名,“如果你看到他们和楚晨风联系,只盯楚晨风一个人就行了。” 过了一会儿,家主又道:“留意一下郑三郎和小六。若是此二人有异动,见机行事,必要时可以下杀手。” 夜很平静地过去,安颖城和柳溪村都没有不得了的事情发生。 沈知微睡到中午才起。 填饱肚子后,她找来王管事询问了楚晨风的最新消息,知道楚晨风没有现身,但是楚晨风手下的探子们已经被家主派人盯上,便道:“既然家主接过这件事,你也不必管了。” 沈玉书和东方舞阳不在安颖城,王管事这个负责沈宅内务的人能在盯梢胖厨子的过程中不暴|露自己,已经很不错了。 而且,对于王管事,沈知微有别的盘算。 她示意丫鬟把昨天买的自鸣钟递给王管事,道:“百巧阁的伙计告诉我,这只钟是城东的赵老头做的,你问他有没有兴趣跟我做生意。” “啊?”王管事有些反应不过来。 “我年纪太小,他可能会觉得我说笑。你别用我的名义,说是我爹娘的意思吧。”沈知微补充,看到王管事一脸纠结神色,“你有什么疑惑?” “三小姐,您要做生意?”王管事怀疑沈知微在说笑。 “嗯,我想赚点小钱,恰巧有个好点子。”沈知微的目的是经济独立,无需事事仰仗父母。 这不必向王管事解释清楚,她也没有解释的意思:“你按我说的做,他日爹娘若问起,负责任的是我不是你。” 王管事怕的,无非是背上冒用主家名头的黑锅。 他是个谨慎人,觉得沈知微的口头承诺相当儿戏,想拒绝。 话到嘴边,王管事猛地忆起沈玉书昨天吩咐厨房用黄粱米熬粥给沈知微吃,犹豫着改了主意:“请三小姐放心,我一定会说服赵先生同意。” 沈知微不在意王管事是怎么想的,他能帮她做好这事,她不会亏待他。 送走了王管事,沈知微坐在窗边晒太阳,心里思考着要不要把玻璃的制造方法拿到这个玄幻世界。 每个世界的发展都有其规律。 无尽大陆的历史比地球长,文明程度却落后于地球,这是为什么? 是超凡力量阻止了科技的发展?还是超凡力量不允许威胁修行者的科技出现? 她想得入神,连堂姐阿演的到来都没发现,直到眼前多了一只摇晃的手,方如梦初醒,喊道:“堂姐。” 阿演拎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道:“你在担心玉叔叔和舞阳婶婶吗?他们都是有实力的知微境武者,身边还带了那么多人,不会出事的啦。” 沈知微:“我没有担心爹和娘。”担心是无谓的,有那时间焦急,不如动脑筋解决问题。 阿演好奇:“那你在想什么?能讲给我听听吗?我想知道你平时想什么。” 生来早慧的堂妹和普通人不一样。 虽然沈知微很低调,但阿演平时也能听到别人议论沈知微。 如沈知微比阿演乖巧听话、聪明可爱之类不礼貌的比较,或者是沈知微的武道资质太差,长大了肯定没人愿意娶这些自以为是的恶语。 由于沈知微不怎么来大宅玩,阿演对她的印象多是源于旁人,觉得早慧这词用在沈知微身上略显勉强——论聪明,二丫的脑子不也很灵活么? “我平时想的问题和你们没什么两样。”沈知微指着茶和点心,“除了吃的喝的,剩下的是钱。” “钱?”阿演不解,“你很缺钱?玉叔叔不小气。二丫说过,她一个月的零花钱比我半年的零花钱还多。” 沈知微笑了:“你想要更多的零花钱,得向你爹讨。如果你爹不给你,你从哪里弄来钱?” 阿演取巧:“爹不给,找娘。” “如果你娘不给你钱花,别人也不给呢?”沈知微在果篮里捡了一只柑橘,边剥皮边说,“我前天去了乡下,有些农人的孩子,穷得连衣服都穿不起。他们的爹娘没有钱,他们的祖父母也没有钱。你知道为什么我们能锦衣玉食,他们却要天天饿肚子吗?” 阿演被问住了,说:“我不知道。我又不是他们,干嘛要想这些问题?你是太闲了,有空跟我学刺绣也比想些乱七八糟还没用的东西好。万一你没有灵根,以后怎么找个好夫婿嫁出去?” “找不到就不嫁。”沈知微存心逗小堂姐玩,“假如你嫁到别人家,过的日子比在自己家还要差,你会不会嫁出去吃苦受罪?” “肯定不会!我爹那么疼我,怎么舍得让我嫁到那样的人家!” “所以你还是觉得嫁到别人家比留在自己家好。”沈知微给小朋友灌迷|魂汤,“为什么女孩子要嫁到别人家里,男孩子却可以把妻子娶回家中?你不比男孩子差,你还是拥有灵根的修真者,喜欢你的男孩子那么多,愿意嫁给你的也是有的。” 阿演犯迷糊:“你在说些什么?女嫁男娶,天经地义,哪有男孩子嫁人的?” 沈知微说:“男孩子还能生孩子呢。你没见过,不代表这世间没有会生孩子的男孩子。” 阿演只当沈知微故意抬杠,道:“三三,你这样真会嫁不出去的。别人找儿媳妇,第一要看资质,第二看品德性情,第三看家世背景,你……” “你不想修真?”沈知微打断她的话,“你是七品双灵根,不想进门派做仙子?” “当然想做仙子,可是我资质不好,做不成内门弟子。”阿演一本正经地分析,“内门不收我,我只能呆在外门打杂受欺负,辛辛苦苦地修炼一辈子,顶多晋升知微境,也即筑基期,跟我爹、你爹、你娘差不多。” “知微境也很厉害啊。”沈知微道,“安颖城几十万人口,不算外地来的,知微境武者只有四十七位。” “安颖城是穷乡下,谁想一辈子住在这儿呢?”阿演说,“在朝歌城,知微境武者遍地都是,就像大白菜一样便宜。如果你努力了一辈子,到死都是别人眼中的大白菜,你能甘心吗?” 第三十八章 修真和贤惠 当然是不甘心的。 但,能成为知微境高手,也比做个知微境都不到的小虾米好多了。 阿演见了沈知微的神情,摇摇头,觉得小表妹太天真。 “三三,知微境武者是非常不值钱的。”她道,“魔门有种丹药叫做生生造化,给七阶、八阶的武者吃了,立刻就能晋升知微境。修真者也是,一颗筑基丹不能筑基,多吃几颗就可以了。” “吃药的知微境能和不吃药的知微境比吗?吃药的修真者比不上不吃药的修真者,吃了筑基丹,很难踏足金丹期。”沈知微看着阿演,想到她那位测出六品三灵根的弟弟,问,“你还记得朝云吗?” “她前往东府那天,我有去送别她。”阿演和沈朝云有往来。 沈知微道:“朝云没有灵根,你有。她能去东府修行,你也有资格去。” 阿演噗地一声笑了:“我可以去。不过,我为什么要去?东府再好,也比不上乾坤派。三三,莫要再说这些奇奇怪怪的话啦,我教你刺绣。对了,你拿过针线没?” “没有。我不需要干缝纫的活,对这方面不感兴趣。”沈知微很诚实地回答。 “这怎么行呢!你是女孩子,连针线都没碰过,太不贤惠了。”阿演从折枝手里接过针线篮子,拿起一块手帕,“你看,这是我绣的花。” “很漂亮。”沈知微给出评价,随后道,“堂姐,我还有事要做,恐怕不能跟你学习绣花了。” “事?你能有什么事做。”阿演是闲着无聊才会找沈知微,她不觉得沈知微是忙人。 沈知微也不认为自己是忙人,但她有很多事要做。 姑且不提楚晨风,她觉醒了天赋,得修炼才能强大起来。 ———— 【今天遭遇了一件很不好的事,文写不下去。明天替换。】 太阳高悬天际,慷慨无私地释放光和热。 腾蛇岭下的小村庄里,人们正围在陆家门前看热闹。 榕树下,一个瘦弱的丫头静静躺着,脸色发黄,眼睛紧闭,脖子处一道狰狞的勒痕,也不知是死了还是活着。 小孩子嘻嘻哈哈地跑来跑去,唱着新编的歌谣: “丑丫头,苦又苦;奶奶打,婶婶骂;爹爹孬种,娘亲痴傻;好不容易长大了,忽闻堂哥念书要花钱,卖她能得三两银,哈哈哈!” “陆家人,盘算打得精又精,哪知丫头不情愿;一根绳子挂上树,上吊自尽投胎去,哈哈哈哈……” 陆家老太太板着一张脸站在门口,听得歌谣,怒气冲冲地举起拐杖打人:“阎王盯上的狗崽子,嘴里没句好话!再敢乱喊乱唱,小鬼准在夜里剪了你们的舌头泡酒!” 拐杖落下,眼看就要敲中一个娃娃的脑袋,突然一只手伸来,却是牛高马大的田三郎阻止她下狠手。 田三郎满脸横肉,长相威武,嗓门也大,说话瓮声瓮气:“你一个老太太,跟他们计较作甚?小草还在那里躺着——”眼睛蓦地瞪圆了,“小、小草??” 他看到小草动了动,竟是醒了! 陆家老太太背对着小草,还以为田三郎的意思是小草诈尸了。 她摸过小草的心口,知道小草是真的死了,登时吓得魂飞天外,慌忙躲开道:“别找我!我是你奶,没想过害你!” 眼尖的人不止田三郎一个,邻居桂花婶子捂着嘴偷笑:“怕什么呢?你当初逼着小草跟人牙子,怎么没想到小草会上吊?” 有这嘲讽的,也有那好心之人扶起趴在地上干咳的小草:“丫头还好吧?感觉怎样?” 糟透了! 小草低头看着“自己”鸡爪般丑陋的手,缓缓望向窃窃私语的陌生村民们,心里只希望一切都是噩梦。 她不是小草。 她是一个现代人,叫陆宁昔。 记得最后,她下班回家,洗澡入睡,没有干任何可能引发穿越的事情,怎么一觉醒来就附身一个被逼死的古代女孩? 陆宁昔想不出原因,盯着挂在树上的半截绳子出神。 上吊了能不能穿回去? 古代空气好,这是没错的。 可古代封建又落后,物质匮乏,吃不饱穿不暖是常事,娱乐设施几乎没有。 作为一个正常人,陆宁昔完全不乐意舍弃现代的美好生活,奔向贫穷愚昧的古代。 阿霞嫂看出“小草”想求死,连忙搂住她的肩,絮絮叨叨道:“小草啊,人活一辈子,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呢?你吃了那么多苦,从未享受过,就这样死了,得多冤!” 没念过书阿霞嫂不懂什么大道理,劝言来来去去,说的都是那几句。 又叫自家闺女倒了一碗凉开水,喂陆宁昔喝。 陆宁昔沉默着喝了水,终究不敢拿小命尝试穿越回现代的可能。 她看向被太阳晒得面庞发黑的阿霞嫂,很认真地说:“谢谢你,我不会轻易舍了这条命,无需再劝。” 阿霞嫂愣了一下,似乎想说点什么。 陆宁昔把碗递给她的女儿:“劳烦再去盛一碗水。” 阿霞嫂的女儿也有点惊讶,叫道:“小草,你这是怎么了?说的话让人觉得怪怪的!哎哟!哪个没良心的推我?” 是陆家老太太推的她。 这老太太身体硬朗,中气十足,抡起拐杖就往小草身上抽:“死丫头!居然敢故意诈死糊弄我!我若不把你打得哭爹喊娘,我就不是你奶!” 老太太被气坏了。 她原先以为小草在诈尸,怕得不行;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才晓得小草是诈死! 被村人指指点点的满腹委屈立刻冒出来,哪里肯放过小草? 陆宁昔瞧见阿霞嫂的女儿被推开,逼死原主的老虔婆来势汹汹,连忙缩头一避,心想:你确实不是我奶奶,我奶奶疼我都来不及,怎可能骂我打我? 奈何身体不是原装版,反应速度略迟缓。 脑袋没受伤,肩膀挨了重重的一击。 “你还有胆子躲我!阎王怎么不干脆夺了你的命去?”老太太尖声骂着孙女,又是一拐杖狠狠地打下。 “啊!”痛感火辣辣的,陆宁昔忍不住低呼,直想把老虔婆绑起来扇耳光。 她怒瞪着老太太,大声喊道:“你要打我,我怎么就不能躲了?你厌我恶我憎恨我,不如一棍子打死我算了!反正你要把我卖进窑子里,根本没把我当成你的孙女!” 人们听了,哗声一片,对陆老太太指指点点: “天哦,这陆叔婆真刻薄!” “居然想把小草卖进窑子那等脏地方!也不怕陆家祖宗气得从地底下爬出来找她算账!” “难怪小草要上吊,遇到这么狠心的奶,死了都比活着好……” 老太太怒得浑身都在发抖,指着陆宁昔:“你……” 说不出别的话。 没错,她是想把小草卖了,可她没想过把小草卖给鸨母。 第三十九章 流水不腐 【赶不上时间,我熬夜写完再替换】 承德三年的初秋,蝉鸣声仍在响个不停。 程予坐在竹荫下纳凉,眼睛瞧着池子里的鲤鱼,心思却飞到九天之外。 不久前,她还是行走江湖的妖女,被正道名门联手朝廷鹰犬追杀。仗着对地形的熟悉,以及丰富的实战经验,硬是把这些人干掉大半。 最后一役终了,她要收割战败者的命,突然有个愣头愣脑的小子窜出来劝她,说杀生太多有违天和,应当弃恶向善。 程予当时就笑了,抱着逗猫的想法与他戏耍了几招,结果竟然丧命于突然出现的流星之下,尸骨无存。 死后,程予的鬼魂去到一个纯白的世界里,看到一本小说,遇到一个自称细筒军,哦不,是自称系统君的粉红色光球。它有鼻子有嘴有眼儿,还有短短的手和脚,像只小妖怪。 小妖怪说,她的世界是一本小说,亲眼目睹她被陨石砸死的小青年是小说的主角。小说作者安排她在交手中死于意外,主角取胜,在一夜之间名震江湖。 她是主角功成名就的第一块垫脚石。 小妖怪还说,主神选中她,把她带出小说世界,只要她听从主神的安排做任务,就有机会得到无数人渴求的长生,还能重生在陨石落下前,向小说主角复仇。 程予当时有点懵逼:复仇?她和那小子是何时结的仇?被陨石砸死这种事又不是主角能控制的。 小妖怪自是有理由的:若不是主角拦了她的行程,她岂会被陨石砸成肉酱酱。 它如此坚定地认为她对主角充满了仇恨,程予也懒得纠正,一宿主一系统很快被主神投放到第一个任务世界,主线是攻略承德帝,支线是母仪天下,并让自己的儿子成为未来的帝王。 再过两三日,她将参与秀女选拔,成为三千粉黛之一,为争夺皇帝的宠爱,必须和其她粉黛展开不见硝烟不见血的残酷厮杀。 每每想到这里,程予都觉得念头不通达,拿在掌中把玩的鹅卵石又被捏碎成粉末。 “嘀嘀嘀!” 系统748发现她的举动,马上尖叫起来:“宿主不要崩坏人设!你是端庄贤淑的贵女,不是力能扛鼎的项羽!这个世界的任务主题是宫斗!宫斗!宫斗!不是江湖恩怨!” 程予把石粉撒入鲤鱼池,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问这主神手下讨饭吃的小妖怪:“只要完成主线就可以通过任务,是吧?支线不重要。” 系统748不赞同这种消极作为,说:“主线是必须任务,但你完成支线会得到更多的奖励。” 程予撇撇嘴,接着问:“承德帝是不是现今坐在龙椅上的皇帝?” 系统748点头,回答道:“除了他,世间没有第二个承德帝。” 程予笑了,起身向自己的院子走去,道:“那我真得好好地准备一下。你有皇宫的地图吗?我想知道承德帝住在哪。” 系统748犹豫着:“这倒是有,可你还没进宫,也没有拿到男主的好感度,暂时不能在小地图上标注他的位置……简单地说,这个功能的开启需要花费十点好感度。” 程予退而求次之:“既然不能定位,给我地图也行。” 夜晚如约而至。 程予在子时准时醒来,把藏在床底的黑色夜行衣翻出来穿上,又点了睡在脚踏上的丫鬟的穴,无声无息地离开便宜爹的尚书府,奔向巍峨雄伟的皇城。 系统748搞不懂宿主的想法:“你在干什么?夜袭男主?这是不行的,你会沦为行刺男主的刺客……” 程予一边施展轻功一边说话:“我没想行刺他。”又感叹道,“这里没有江湖武林,全天下只有我会武功,还有谁能成为我的对手?啧啧,进出皇帝的老巢如入无人之境,这种感觉就一个字,爽!” 随着她翻过宫墙,半透明的皇宫地图出现在视野右下方的位置上,其内一颗小蓝点正在迅速地移动着,虽然附近有不少小红点,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发现皇宫已经被不速之客闯入。 系统748试图劝说宿主放弃夜袭男主的企图:“宿主,这个世界的男主特别记仇特别小心眼,你现在跑去见他,以后进宫被他认出来,绝对是没有好果子吃的!而你的任务一旦被判定失败,主神将会抹杀你的存在……” 程予落到地上,寻了个小太监拖进阴影之中,问:“皇帝住在哪里?” 突然之间落入他人手,小太监险些没吓尿。 意识到自己斗不过程予,他老实交代答案,并指点程予路线,话音刚落下就软绵绵地歪倒在地,再无声息。 系统748瞧着宿主果断狠辣的动作,微微打了个哆嗦,小声问:“你杀了他?” 嘤嘤嘤,为什么我的宿主是自带金手指的邪道妖女! 她好可怕! 程予跳到屋顶,向上书房掠去,随口说道:“这不是小说衍化的世界么?杀个人跟砍棵树有什么两样?别在我脑子里发抖,他还活着。” 系统748:“……”想联系主神换个宿主行不行? 许是被宿主的凶残举止吓到了,它闭上嘴,不再给程予念经。 上书房的窗户还没关,承德帝提笔在奏折写下朱批,伸了个懒腰,对伺候笔墨的心腹内侍说道:“现在是几时?” “子时一刻。皇上,您该休息了,毕竟龙体为重,可不能被这做不完的俗事拖累了。”内侍很有眼色地送上金盆,让年龄尚不足二十五岁的帝王净手,低眉顺眼道,“梅妃刚才送来了莲子羹,说是亲手下厨做的,皇上不如尝尝味道?” “也好。”承德帝对容貌秀丽且体贴细心的梅妃颇具好感。 虽然她的出身不算高,可她没有嚣张跋扈的父母兄弟,祖父也是忠臣,比那些上蹿下跳的所谓元老省心。 不过,梅妃的背景让她得到皇帝的宠幸,也使她成为宫中粉黛的眼中钉肉中刺。 尤其是原为丞相之宝贝孙女的雅贵妃。 承德帝听闻,梅妃今晨被雅贵妃叫去立规矩,在殿外跪了足足两个时辰。此番送来莲子羹,想是求他出面罚一罚雅贵妃。 可惜他对这些女子的争斗全无一丝插手的意思,若果梅妃能算计得了他不喜欢却要捏着鼻子临幸的雅贵妃,那当然是很不错的。 若果梅妃被雅贵妃弄死了,他也有由头寻雅贵妃的晦气,甚至能让总是对他指手画脚的丞相吃瘪。 至于梅妃…… 再寻个温柔可爱的佳人宠着便是。 后宫不曾缺过女子。 他是皇帝,天下女子无一不想承他的雨露。 第四十章 因何而来 【作者想把全文改了】 承德三年的初秋,蝉鸣声仍在响个不停。 程予惜坐在竹荫下纳凉,眼睛瞧着池子里的鲤鱼,心思却飞到九天之外。 不久前,她还是行走江湖的妖女,被正道名门联手朝廷鹰犬追杀。仗着对地形的熟悉,以及丰富的实战经验,硬是把这些人干掉大半。 最后一役终了,她要收割战败者的命,突然有个愣头愣脑的小子窜出来劝她,说杀生太多有违天和,应当弃恶向善。 程予惜当时就笑了,抱着逗猫的想法与他戏耍了几招,结果竟然丧命于突然出现的流星之下,尸骨无存。 死后,程予惜的鬼魂去到一个纯白的世界里,看到一本小说,遇到一个自称细筒军,哦不,是自称系统君的粉红色光球。它有鼻子有嘴有眼儿,还有短短的手和脚,像只小妖怪。 小妖怪说,她的世界是一本小说,亲眼目睹她被陨石砸死的小青年是小说的主角。小说作者安排她在交手中死于意外,主角取胜,在一夜之间名震江湖。 她是主角功成名就的第一块垫脚石。 小妖怪还说,主神选中她,把她带出小说世界,只要她听从主神的安排做任务,就有机会得到无数人渴求的长生,还能重生在陨石落下前,向小说主角复仇。 程予惜当时有点懵逼:复仇?她和那小子是何时结的仇?被陨石砸死这种事又不是主角能控制的。 小妖怪自是有理由的:若不是主角拦了她的行程,她岂会被陨石砸成肉酱酱。 它如此坚定地认为她对主角充满了仇恨,程予惜也懒得纠正,一宿主一系统很快被主神投放到第一个任务世界,主线是攻略承德帝,支线是母仪天下,并让自己的儿子成为未来的帝王。 再过两三日,她将参与秀女选拔,成为三千粉黛之一,为争夺皇帝的宠爱,必须和其她粉黛展开不见硝烟不见血的残酷厮杀。 每每想到这里,程予惜都觉得念头不通达,拿在掌中把玩的鹅卵石又被捏碎成粉末。 “嘀嘀嘀!” 系统748发现她的举动,马上尖叫起来:“宿主不要崩坏人设!你是端庄贤淑的贵女,不是力能扛鼎的项羽!这个世界的任务主题是宫斗!宫斗!宫斗!不是江湖恩怨!” 程予惜把石粉撒入鲤鱼池,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问这主神手下讨饭吃的小妖怪:“只要完成主线就可以通过任务,是吧?支线不重要。” 系统748不赞同这种消极作为,说:“主线是必须任务,但你完成支线会得到更多的奖励。” 程予惜撇撇嘴,接着问:“承德帝是不是现今坐在龙椅上的皇帝?” 系统748点头,回答道:“除了他,世间没有第二个承德帝。” 程予惜笑了,起身向自己的院子走去,道:“那我真得好好地准备一下。你有皇宫的地图吗?我想知道承德帝住在哪。” 系统748犹豫着:“这倒是有,可你还没进宫,也没有拿到男主的好感度,暂时不能在小地图上标注他的位置……简单地说,这个功能的开启需要花费十点好感度。” 程予惜退而求次之:“既然不能定位,给我地图也行。” 夜晚如约而至。 程予惜在子时准时醒来,把藏在床底的黑色夜行衣翻出来穿上,又点了睡在脚踏上的丫鬟的穴,无声无息地离开便宜爹的尚书府,奔向巍峨雄伟的皇城。 系统748搞不懂宿主的想法:“你在干什么?夜袭男主?这是不行的,你会沦为行刺男主的刺客……” 程予惜一边施展轻功一边说话:“我没想行刺他。”又感叹道,“这里没有江湖武林,全天下只有我会武功,还有谁能成为我的对手?啧啧,进出皇帝的老巢如入无人之境,这种感觉就一个字,爽!” 随着她翻过宫墙,半透明的皇宫地图出现在视野右下方的位置上,其内一颗小蓝点正在迅速地移动着,虽然附近有不少小红点,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发现皇宫已经被不速之客闯入。 系统748试图劝说宿主放弃夜袭男主的企图:“宿主,这个世界的男主特别记仇特别小心眼,你现在跑去见他,以后进宫被他认出来,绝对是没有好果子吃的!而你的任务一旦被判定失败,主神将会抹杀你的存在……” 程予惜落到地上,寻了个小太监拖进阴影之中,问:“皇帝住在哪里?” 突然之间落入他人手,小太监险些没吓尿。 意识到自己斗不过程予惜,他老实交代答案,并指点程予惜路线,话音刚落下就软绵绵地歪倒在地,再无声息。 系统748瞧着宿主果断狠辣的动作,微微打了个哆嗦,小声问:“你杀了他?” 嘤嘤嘤,为什么我的宿主是自带金手指的邪道妖女! 她好可怕! 程予惜跳到屋顶,向上书房掠去,随口说道:“这不是小说衍化的世界么?杀个人跟砍棵树有什么两样?别在我脑子里发抖,他还活着。” 系统748:“……”想联系主神换个宿主行不行? 许是被宿主的凶残举止吓到了,它闭上嘴,不再给程予惜念经。 上书房的窗户还没关,承德帝提笔在奏折写下朱批,伸了个懒腰,对伺候笔墨的心腹内侍说道:“现在是几时?” “子时一刻。皇上,您该休息了,毕竟龙体为重,可不能被这做不完的俗事拖累了。”内侍很有眼色地送上金盆,让年龄尚不足二十五岁的帝王净手,低眉顺眼道,“梅妃刚才送来了莲子羹,说是亲手下厨做的,皇上不如尝尝味道?” “也好。”承德帝对容貌秀丽且体贴细心的梅妃颇具好感。 虽然她的出身不算高,可她没有嚣张跋扈的父母兄弟,祖父也是忠臣,比那些上蹿下跳的所谓元老省心。 不过,梅妃的背景让她得到皇帝的宠幸,也使她成为宫中粉黛的眼中钉肉中刺。 尤其是原为丞相之宝贝孙女的雅贵妃。 承德帝听闻,梅妃今晨被雅贵妃叫去立规矩,在殿外跪了足足两个时辰。此番送来莲子羹,想是求他出面罚一罚雅贵妃。 可惜他对这些女子的争斗全无一丝插手的意思,若果梅妃能算计得了他不喜欢却要捏着鼻子临幸的雅贵妃,那当然是很不错的。 若果梅妃被雅贵妃弄死了,他也有由头寻雅贵妃的晦气,甚至能让总是对他指手画脚的丞相吃瘪。 至于梅妃…… 再寻个温柔可爱的佳人宠着便是。 后宫不曾缺过女子。 他是皇帝,天下女子无一不想承他的雨露。 第四十一章 天地不仁 什么? 这话什么意思? “小六”还在发懵中,只见沈知微拿出一颗珠子,顿时觉得心神失守,身不由己。 那珠子就像一个巨大的漩涡,产生了无穷大的作用力,瞬间把他的魂魄收去。 丢了魂魄,小六的身体随之失去控制,若非郑三郎伸手搀扶,怕是要一头栽倒在地晕死过去。 此同时,阿演亦觉得眼前一黑,身上一冷,强烈的晕厥感来袭,直欲将她的意识拖进永恒的黑暗之中。 突然一只手伸过来,仿佛送来一股巨大的力量,让她得以站稳脚。 阿演迷迷糊糊地看去一眼,见是沈知微,张了张嘴,竟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急得不行。 “堂姐,冷静点,不要慌张。有我在,你必不会出意外。”沈知微皱起眉安抚阿演,望向郑三郎,发现郑三郎和小六也冒着寒气倒下,显然是中了霜染之毒。 她心中起了浓烈的杀意,将目光投向隐藏在空间缝隙里的两个透明人形,猜出他们是沈家的隐藏手段之一,道:“附身小六的神通者已经被我活擒,你们立刻去告诉家主,让他把厨子控制起来!” 透明人形点头,钻进另一个缝隙里,迅速消失不见。 沈知微冷静地命令众人把郑三郎和小六抬进自己的院子里,搀着同样被下毒的阿演在房间坐下,专心为阿演放血祛毒。 阿演冻得浑身打哆嗦。 她被霜染之毒入侵,身体僵硬如木偶,无法做动作也不能说话,甚至连意识思维都变得迟缓,只剩下身体本能。 这就是死吗? 太可怕了。 “莫怕。”沈知微为小雨和沈十七做过祛毒,驾轻就熟,柔声说道,“我能救回十七叔,也能救回你。” 啥?十七叔被救回来了吗? 阿演不知道十七叔已经得救,她的父亲封锁了消息,连她都认为沈十七必死无疑。 “小雨之前也像你这样中了毒,是我救了他。”沈知微摸摸阿演的脸蛋,道,“下毒的人是楚晨风的爪牙,你被牵涉,是楚晨风对沈家的报复。” 惹了楚晨风的人不是她,为什么她要替沈家受罪? 阿演觉得委屈,泪水涌出,尚未流下,就在眼角凝固成冰霜。 沈知微拿起热毛巾,化去阿演脸上的冰霜,道:“这不是你和楚晨风之间的事,是沈家和楚晨风存在着矛盾。这里是安颖城,楚晨风无法灭掉沈家这个地头蛇,是故他针对性地给沈家人下毒。你是家主的女儿,毒死你,就是在沈家脸上扇巴掌。” 阿演更委屈,顾不得泪水会结冰,心中酸楚。 沈知微道:“沈家的强大让楚晨风忌惮,他不敢和沈家正面开战,遂走偏门。你是遭了池鱼之殃的人,十七叔和小雨也是。还有我、郑叔叔和小六,都是楚晨风对沈家的示威。” 你? 你又没有中毒。 沈知微看懂阿演的眼神,笑了笑。 她没有中毒,是因为她抢在附身小六的厨子之前出手,借助桃煞珠把厨子流放到荒芜永寂之地。 这不必与阿演细说,沈知微旧话重提:“所以,堂姐以后嫁给修为高实力强的修士,若是自身本事不够大,很容易遭殃。” 以沈知微的思维,她理解不了阿演的追求。 嫁给一个双方实力差距极大的优秀异性,等同于自愿成为对方的附庸,对方宠你,那是上位者对弱者的适当迁就,类似于将军和普通士兵,类似于主人和讨喜的宠物。 当双方在未来某日被迫分开,他有无数个比你更好的选择;而你,除了他的宠,一无所有。 阿演中的毒比小雨和沈十七轻,沈知微只用了半刻钟就让阿演恢复行动力。 而被推迟了治疗时间的郑三郎和小六,沈知微先给郑三郎祛毒,再处理小六,精神消耗虽大,但未到透支潜力的程度。 家主前来探望大女儿,见阿演只是脸色苍白了些,吩咐折枝把阿演带回房里休息。 等到郑三郎和小六脱离危险,他以眼神询问沈知微。 “厨子?”沈知微喝完一碗补充精力的浓汤,擦干净嘴角说道,“他在我手上,家主要见?” “能问话吗?”家主问。 “我把他关起来了,若是放出,会跑。” 沈知微不是桃煞,她能把厨子关进荒芜永寂之地,也能放出,仅此而已。 家主瞅着沈知微,想知道她把厨子关在哪里,还想问她是怎么把厨子关起来。 但他不是她的爹娘,冒冒然窥探她的本事,很不礼貌。 于是,家主想了想,说:“厨子给我的阿演下毒,我想要了他的命。” 厨子不是主谋,楚晨风才是。 沈知微垂下眼帘,想到无辜的郑三郎和小六,轻声说道:“那就杀掉厨子。我收走厨子的魂魄,厨子的身体丢了魂,活不了多久。”又问,“楚晨风露面了吗?” 家主道:“他很谨慎,没有和厨子那伙人联系。能找到他的十七被霜染之毒伤了底子,得休息几天。” 送走家主,沈知微摊开安颖城的地图,抓起一把黑棋撒下,试图占卜楚晨风的下落。 然而,棋子们触及地图,纷纷弹开,每一颗都落在地图之外。 沈知微不信邪,占卜了第二次,结果与初次无异。 她支起下巴,纳闷道:“人跑了?应该不是跑了,他若离开安颖城,我照样能知道他是从哪个方向离开。” 棋子落在地图之外,也即占卜没有结果。 究其原因,不是占卜被干涉,就是楚晨风找到了规避占卜的方法。 她找不到他,沈十七也找不到他。 “天在帮助他,不希望他死在这里。”沈知微捡回黑棋,一颗颗地放回棋盒,自言自语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应当是没有任何偏见的,楚晨风何德何能,享有天的庇护。” 沈知微第三次抓起黑棋,把黑棋抛向地图。 “啪——” “啪——” “啪——” 黑棋子落在地图上,刹那间化作齑粉,与地图、垫着地图的茶几一同走向毁灭。 沈知微看到了棋子落下的位置,她掏出手帕,抹去溢出唇畔的鲜血,腾地一下站起来跑出院子,大声呼喊道:“来人,速速备车!我要去柳溪村!” 第四十二章 以万物为刍狗 院子里的人吓了一跳。 “三小姐?”这是不明所以的丫鬟。 “您这是怎么了?”这是主意到沈知微的脸色的。 “家主有令,在老爷和夫人顺利归来之前,您最好不要外出。”这是迅速反应过来并劝阻的。 沈知微拿手帕捂着嘴巴,哇地一声呕出一口血,觉得头晕脑胀,浑身难受。 强行占卜的后果比她预想中的更严重,但她不在乎这些。 推开丫鬟伸来的手,沈知微一字一顿地强调:“我现在要去柳溪村,立刻备车!” 能跟在她身边的丫鬟都知道她有决断力,马上派人去准备出行的兽车,又有人急急忙忙地给家主报信。 由于沈玉书和东方舞阳不在,照顾沈知微的是家主,家主晓得沈知微不是寻常孩童,匆匆赶到门口,拦下兽车道:“三三,你因何去柳溪村?你去了能给你爹娘帮忙?” 沈知微坐在车里,想起自己的第三次占卜。 她当时想知道的不是楚晨风的下落,而是爹娘兄长的安全,占卜给出的答案是柳溪村即将发生可怕的灾祸,她爹她娘她哥遭到牵连,生还几率渺茫。 ———— 以下是无关内容,明天替换。 太阳高悬天际,慷慨无私地释放光和热。 腾蛇岭下的小村庄里,人们正围在陆家门前看热闹。 榕树下,一个瘦弱的丫头静静躺着,脸色发黄,眼睛紧闭,脖子处一道狰狞的勒痕,也不知是死了还是活着。 小孩子嘻嘻哈哈地跑来跑去,唱着新编的歌谣: “丑丫头,苦又苦;奶奶打,婶婶骂;爹爹孬种,娘亲痴傻;好不容易长大了,忽闻堂哥念书要花钱,卖她能得三两银,哈哈哈!” “陆家人,盘算打得精又精,哪知丫头不情愿;一根绳子挂上树,上吊自尽投胎去,哈哈哈哈……” 陆家老太太板着一张脸站在门口,听得歌谣,怒气冲冲地举起拐杖打人:“阎王盯上的狗崽子,嘴里没句好话!再敢乱喊乱唱,小鬼准在夜里剪了你们的舌头泡酒!” 拐杖落下,眼看就要敲中一个娃娃的脑袋,突然一只手伸来,却是牛高马大的田三郎阻止她下狠手。 田三郎满脸横肉,长相威武,嗓门也大,说话瓮声瓮气:“你一个老太太,跟他们计较作甚?小草还在那里躺着——”眼睛蓦地瞪圆了,“小、小草??” 他看到小草动了动,竟是醒了! 陆家老太太背对着小草,还以为田三郎的意思是小草诈尸了。 她摸过小草的心口,知道小草是真的死了,登时吓得魂飞天外,慌忙躲开道:“别找我!我是你奶,没想过害你!” 眼尖的人不止田三郎一个,邻居桂花婶子捂着嘴偷笑:“怕什么呢?你当初逼着小草跟人牙子,怎么没想到小草会上吊?” 有这嘲讽的,也有那好心之人扶起趴在地上干咳的小草:“丫头还好吧?感觉怎样?” 糟透了! 小草低头看着“自己”鸡爪般丑陋的手,缓缓望向窃窃私语的陌生村民们,心里只希望一切都是噩梦。 她不是小草。 她是一个现代人,叫陆宁昔。 记得最后,她下班回家,洗澡入睡,没有干任何可能引发穿越的事情,怎么一觉醒来就附身一个被逼死的古代女孩? 陆宁昔想不出原因,盯着挂在树上的半截绳子出神。 上吊了能不能穿回去? 古代空气好,这是没错的。 可古代封建又落后,物质匮乏,吃不饱穿不暖是常事,娱乐设施几乎没有。 作为一个正常人,陆宁昔完全不乐意舍弃现代的美好生活,奔向贫穷愚昧的古代。 阿霞嫂看出“小草”想求死,连忙搂住她的肩,絮絮叨叨道:“小草啊,人活一辈子,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呢?你吃了那么多苦,从未享受过,就这样死了,得多冤!” 没念过书阿霞嫂不懂什么大道理,劝言来来去去,说的都是那几句。 又叫自家闺女倒了一碗凉开水,喂陆宁昔喝。 陆宁昔沉默着喝了水,终究不敢拿小命尝试穿越回现代的可能。 她看向被太阳晒得面庞发黑的阿霞嫂,很认真地说:“谢谢你,我不会轻易舍了这条命,无需再劝。” 阿霞嫂愣了一下,似乎想说点什么。 陆宁昔把碗递给她的女儿:“劳烦再去盛一碗水。” 阿霞嫂的女儿也有点惊讶,叫道:“小草,你这是怎么了?说的话让人觉得怪怪的!哎哟!哪个没良心的推我?” 是陆家老太太推的她。 这老太太身体硬朗,中气十足,抡起拐杖就往小草身上抽:“死丫头!居然敢故意诈死糊弄我!我若不把你打得哭爹喊娘,我就不是你奶!” 老太太被气坏了。 她原先以为小草在诈尸,怕得不行;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才晓得小草是诈死! 被村人指指点点的满腹委屈立刻冒出来,哪里肯放过小草? 陆宁昔瞧见阿霞嫂的女儿被推开,逼死原主的老虔婆来势汹汹,连忙缩头一避,心想:你确实不是我奶奶,我奶奶疼我都来不及,怎可能骂我打我? 奈何身体不是原装版,反应速度略迟缓。 脑袋没受伤,肩膀挨了重重的一击。 “你还有胆子躲我!阎王怎么不干脆夺了你的命去?”老太太尖声骂着孙女,又是一拐杖狠狠地打下。 “啊!”痛感火辣辣的,陆宁昔忍不住低呼,直想把老虔婆绑起来扇耳光。 她怒瞪着老太太,大声喊道:“你要打我,我怎么就不能躲了?你厌我恶我憎恨我,不如一棍子打死我算了!反正你要把我卖进窑子里,根本没把我当成你的孙女!” 人们听了,哗声一片,对陆老太太指指点点: “天哦,这陆叔婆真刻薄!” “居然想把小草卖进窑子那等脏地方!也不怕陆家祖宗气得从地底下爬出来找她算账!” “难怪小草要上吊,遇到这么狠心的奶,死了都比活着好……” 老太太怒得浑身都在发抖,指着陆宁昔:“你……” 说不出别的话。 没错,她是想把小草卖了,可她没想过把小草卖给鸨母。 第四十三章 两次意外 今日阳光晴好,无垠蓝天之下,蔚蓝海水温柔地冲刷着洁白的海滩,画面不是极美,却也令人赞叹。 海滩上似乎有什么海洋生物被搁浅了,近距离一看,却不是海洋生物,而是一个面无血色,宛如死去一般的年轻女修。 她眼皮下的眼珠滚动着,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缓缓睁开双眼,幽蓝色火光在瞳中一闪而逝。 这里是阳世? 过了好一会儿,女修才从眼中所见的景象中回过神来。 她干涸的嘴唇动了动,发出意义不明的一个音节。 不能说话? 晏宁想了想,才从模糊不清的记忆中找到原因。 她的嗓子被毒哑了。 除非进阶元婴或者得到金丹期医修的救治,否则终生无法说话。 晏宁深深吸了一口气,带着海腥味的风涌入肺部,感觉真实且微妙。 除了嗓子,她的胸口也有伤。 这穿心而过的一剑哪怕是金丹修士都得元气大伤,晏宁能活下来,相当的不容易。 海滩的沙子被晒得有了温度,但晏宁的身体冰冷发寒,她勉强挪动身子,四肢摊开地躺在海滩上。 感觉到温热的海水一遍遍地冲刷着小腿,被刺穿的心脏在缓慢跳动,传来一阵阵撕裂般的痛意,晏宁闭了眼睛。 她需要冷静一下。 这个身体不是她的。 这个世界也不是她熟悉的。 在不久之前,晏宁只是九幽一小鬼。 她花了五百余年,方从一缕无知无觉的灵识修成魂魄俱全的完整灵体,可以踏入轮回,投胎成为天人。 但晏宁不愿舍弃记忆入轮回,遂又用了三十年时间,从一个普通灵体修炼成有实力的鬼将。 在以人类身份醒来之前,鬼修晏宁的修为相当于炼气后期修士,而且准备妥当,已经可以筑基。 她还花掉自己的全部积累,收集材料孕育了一个灵胎。 只要筑基成功,晏宁立刻就能入主灵胎,成为一个拥有血肉之躯的鬼修,修行速度将会提升十倍之巨。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正当晏宁筑基成功,正要入主灵胎的一刹那,她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卷裹走了。 再醒来,晏宁如愿拥有实体,还是有心跳有呼吸的温暖身躯,生活在美丽而生机勃勃的阳间,可以肆无忌惮地享受阳光和微风的照拂。 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的新身躯是别人用过的二手货? 晏宁很不满。 就鬼修这个族群而言,晏宁的天赋十分了得。 换做另一只鬼,不说五百年拥有完整神魂,就算给他一千年一万年也未必可行。 至于三十年之内成就筑基,这速度在人间界确实慢了些。但在茫茫九幽,鬼怪无数,资源短缺,竞争极为激烈,踏上修行之路的鬼多数用了两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筑基。 若果没有出现意外,晏宁敢说,她能在八十年之内进阶金丹并且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肉身,而不是眼前这具二手货。 也许晏宁更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因为意外而魂消魄散,活了下来并且拥有温暖肉身更是一件值得欢喜之事。 但她知道这件事不简单,尤其是在她融合了肉身中残存的模糊记忆之后。 这具肉壳名为慕容雪,虽出身不高,却拥有天才的资质,年仅五岁就被纳入仙门成为尊贵的嫡传弟子。 那么,既然是出身仙门嫡系的未来天之骄子,本应高高在上的慕容雪为何会沦落到如今这地步呢? 晏宁没有得到太多的记忆,对此不太清楚,只大约知道这与另一个名为苏紫夜的女修有关,而且事情的由头在慕容雪身上。 也就是说,慕容雪是不作死便不会死。 晏宁还在记忆中知道了慕容雪的一个秘密。 慕容雪是从一个名为“现代”的末法世界穿越过来的,因为和苏紫夜发生矛盾,被算计至死。随后慕容雪重生了,又把自己折腾挂了,留下一具残破的躯壳给晏宁。 是的,慕容雪的气运就是如此令人羡慕! 若说她是天道的私生女,晏宁也信。 但慕容雪也不太幸运,她在现代是英年早逝,重生前是因苏紫夜而死,重生后也依旧因苏紫夜落得如此下场。 不同的是,重生前的慕容雪身无长物,只能含恨而终。 重生后的慕容雪开启了灵药空间,空间的时间流速极为缓慢,其内有神泉,还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器灵,险些把大敌苏紫夜折腾得身消道陨…… 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慕容雪真的死了吗? 倘若晏宁猜得没错,她寄身在慕容雪的身躯便是那空间器灵擅自妄为搅乱秩序的杰作,慕容雪现如今应当在九幽,并且霸占了她的灵胎! 对于这件事,失去修为奄奄一息、并且没有任何依仗的晏宁暂时无法发表任何看法。 她必须在日落之前恢复挪动到岸上的行动力,否则夜色降临海水涨起,晏宁只能被海水浸泡然后卷走。 虽然做了一个凡人,但是晏宁的鬼修本质依旧留着些许,她还可以掐算,知道什么时候潮起潮落。 太阳渐渐西移,温暖的海风也变得微凉。 晏宁已经离开海滩,触摸到生长在沙子里的茂密植物。 她还未开始往更往上的地方爬去,便听到有孩子打闹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然后越来越近。 这些孩子是附近渔村里过来的,因为这片海滩在黄昏的时候会有一种水陆两栖的鱼类上岸,他们可以捕捉它们与修士换取灵珠。 晏宁的运气不错,因着身上穿着的修士法袍,她被某个孩子喊来的大人抬回家。 平静地在渔村里生活了两个月,晏宁心脏上的伤势终于痊愈,可以下地帮着这户人家做一些简单的杂事。 不过,因体内毒素未去,晏宁依旧是个哑巴,而且是个身体虚弱,时不时咳嗽呕血的虚弱哑巴,连十岁的孩子都比她强壮。 村里人都知道晏宁是个失去修为的修士,他们倒没有因为她的遭遇而歧视她,甚至看在她长得不错且能吃苦的份上,希望能讨了她做媳妇。 把晏宁捡回来的当家男主人并不希望自己的弟媳是个干不了重活还要每天吃药的哑巴,但修士的后代更容易出现资质好的孩子,他有些心动了。 做修行之人,可比做凡人更有出息。 隔壁渔村就出了一个修士,听说是进了一个门派做外门弟子,他的父母也因此搬到县城做了大老爷,可谓风光无二。 “阿宁,你一个弱女子要独自生活也不容易,不如入了我家门如何?”餐桌上,男主人直接把话挑明,“阿尧年轻且身强体壮,有能力又能疼媳妇,可是这附近许多姑娘们想嫁的如意郎君。” 坐在他旁边的年轻男子腾地涨红了脸,一边偷偷地瞧晏宁的脸色,一边小声说道:“哥,你、你别开玩笑了,我……我怎么能配得上阿宁?” 第四十四章 既定的瘟疫 晏宁神色平常,感觉到阿尧看来,对他莞尔一笑。 阿尧羞臊地转过头,他说自己不好,其实是谦辞,以免晏宁觉得不好却有无处拒绝。 晏宁对他笑,是否代表她对他有意? 阿尧很高兴。 男主人看在眼中也很高兴,他爽朗一笑:“择个好日子,你二人便可成亲结为夫妇。不过,阿宁现在是阿尧的未婚妻,一家人也就不计较太多!” 女主人也笑了起来,一向对晏宁不假以辞色的她亲亲热热地喊着弟媳,一边给晏宁碗中夹菜,一边说着漂亮话。 两个孩子人小鬼大,彼此对视一眼,也都嘻嘻笑笑着叫着婶婶。 然而,作为首要当事人,晏宁却很是不解。 她来自幽冥,五百多年的鬼生中只专注于一件事,那便是修行。 而人世间的种种规矩,像男主人口中入了门的意思其实是做阿尧的妻子,生来没有记忆的晏宁也是不太清楚。 虽说她得了慕容雪的模糊记忆,可那只是粗略浏览一遍零散的画面,并不能让晏宁成为一个合格的人修或者凡人。 晏宁确实在渔村生活了两个月,按理说多多少少都应该懂一些,可她是个哑巴,除了阿尧和两个孩子几乎没有人与她说话,也没有谁当着她的面聊这些。 所以,晏宁不知道男主人的意思。 男主人说入了家门,她现在不就是住在他们家里吗? 阿尧很得女孩子喜欢,那很好,不过这与配不配得上她有关系? 男主人说她和阿尧做夫妇? 他们似乎没有就这件事问过她的意见吧? 晏宁咽下嘴里的食物,望向男主人摇了摇头,屋里所有人都能听到她的声音在心中响起:“我不能与阿尧做夫妇。” 她的人生目标不是找个好男人就嫁与他相夫教子,而是登上修行的巅峰,渡劫成仙。 这是晏宁第一次展现她作为修士的能力,餐桌上登时静得连男主人加重的呼吸都可清晰听见,大家都惊讶愕然地看着她。 晏宁的嘴皮子没动,她的声音继续在他们心中响起:“那件法袍大概可以换一些中品灵石,你们拿了去,也当做是收留我的报酬。不过我依旧欠着你们一次人情,若有什么事是你们无法进行的,可以说出来,我兴许有办法解决。” 幽冥是世间所有鬼的归处,晏宁便认识一个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年轻女鬼,因这个女鬼自愿做了人家小妾结果误了卿卿性命,死掉之后老是对她哭诉,所以她对这种事特别敏感。 宁可欠下天大人情,也切莫以身相许。 男主人艰难地咽了咽口水,恭敬的起身行礼:“对不起,仙师!是小民愚昧,冒犯到您了,恳请您大人有大量,能放过我们一回。” 都说仙凡有别,修士与凡人是不同的。 他们拿了她的法袍不说,还待她不好,要她嫁进来生孩子。 不说晏宁如何考虑,男主人已经觉得自己胆子太肥,几乎想跪下求饶了。 修士不会滥杀凡人,但若惹恼了他们,这怒火也不是凡人所能承受的。 谁能料到一个重伤在身还失去修为的哑女还能重踏修行路呢? 这也是男主人倒霉,或者更正确一点,是他咎由自取。 若无之前的轻视,哪来如今的惶恐? 面对忽然转变态度的男主人,晏宁的脸上依旧没有太多的表情,她做惯了有意识而无形体的鬼,还不太适应做一个可以尽情展露喜怒哀乐情绪的人。 “你们收留了我,虽然是看在那件衣服的份上。”虽然不太喜欢这家人,可她还不至于对救命恩人下杀手。 晏宁抛下这句话,继续吃饭,但是餐桌上的气氛已经截然不同。 阿尧露出似悲似喜的表情,他捡起掉到桌上的木箸默默扒饭,动作木然。 女主人小心翼翼地窥了晏宁一眼,瞪了瞪丈夫,却不敢出言。 两个孩子看了看大人们,又看了看晏宁,都收了嬉笑,乖乖吃饭。 阿尧家捡回来的哑女是个有修为的修士! 这条消息快速传遍了整个渔村,不过一天时间,就连隔壁村子都知道了。 这件事还引来当地的一个炼气期修士,他拿着礼物登门拜访,与晏宁坐而论道。 一个时辰后,他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显然收获不浅。 晏宁通过指点他得到了一株品相不错的灵草,在这灵气贫瘠之地,这株灵草的珍贵无需赘言,然而它对她来说一点用都没有。 慕容雪的身躯残败到了极点,丹田破碎、经脉寸断不说,还被剧毒腐蚀得彻底。 就算有传说中的造化之草可以活死人肉白骨,她也很难回归仙途。 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慕容雪才会抛弃了真身躲进幽冥,以独特手段夺取了晏宁的鬼胎,强行替换了她的命格。 月光从窗外照入,晏宁盘膝坐于床,直到天色微明,才睁了眼沉思。 还是没用。 她无法再走鬼修之路,也不能做一个道修。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晏宁的神魂依旧,她修炼神魂也没有遭到身体的影响。 正是因此,晏宁才能与人心灵交流,也能震慑前来试探的修士。 与修士不能随意屠戮凡人不同,修士与修士之间的杀戮不需要太多理由,如今这世道虽说太平,却也不是没有专做杀人夺宝生意的修士。 晏宁想走出渔村,她先得拥有实力。 可晏宁的时间不多了,顶多三个月,她就会因剧毒而变成一滩黄水。 而且,一旦失去肉身的依托,晏宁尚未踏足元婴境界的神魂无法独自存在,很快便会彻底地消散。 慕容雪身怀空间这等逆天宝物,最终也被逼得舍弃肉壳;晏宁什么都没有,除了等待死亡,她还能有其它选择? 清晨微寒,在照破黎明的曙光中,晏宁轻轻呼出一口气,仿佛做了什么决定。 “今天和明天都不需要为我准备饭菜。”晏宁对早起的女主人说道,她洗了一把脸,连早餐都没吃便推门离开。 女主人望着她离开的背影,欲言又止。 那是通往凶兽海域的方向,也是渔村的禁区,就连筑基修士都曾陨落其中,几乎无人敢踏足。 但晏宁是修士,她敢去,必定是有把握的。 就算晏宁没有把握,也与他们家无关,不是吗? 女主人想到这里,忽然被清晨吹来的海风冷得打了个激灵,她心虚地瞧了一眼凶兽海域的方向,快手关上院门。 …… 慕容雪有着足以震惊修真界的秘密,晏宁也有一个秘密。 慕容雪带着记忆转生,从某种程度上说,她是一个生而知之的人,即便她需要通过学习才能知道。 可这种所谓的“生而知之”,在晏宁面前根本不够看,皆因后者才是真正的生而知之者。 如果晏宁生出好奇之心,她可以知道慕容雪手中空间的具体来历,也能知道慕容雪两次重生的原因。 第四十五章 折寿和布置 抹去记忆不等于疫毒不存在,丫鬟与沈河有过接触,有可能被沈河传染疫毒。 沈知微不知道絜钩如何传染疫毒,但病毒的传播不外乎那几种途径,首先要做的是隔离病人和可能的病毒携带者。 她喂沈河服下一颗解毒丹,施展玄术神通,祈求沈河病愈。 天地有感,告知她祈愿的代价:折寿。 付出一年寿元,则沈河痊愈。 寿元是先天的寿命,假设一个人能活到一百岁,折寿一年即活到九十九岁寿终正寝。这世间有很多宝贝能生死人肉白骨,但增加先天寿命之物,不过寥寥几样。 希望沈河活命的沈知微毫不犹豫地削去一年寿元,换来大兄的彻底痊愈。 “三三?”沈河的脑子恢复清醒,他坐起来,眼睛盯着沈知微,“你刚才是不是对我做了什么?” “没做什么,就是给你吃了一颗能治病的丹药。”沈知微示意医师把他的手递来,以玄术神通询问天地。 医师也被传染了疫毒,痊愈代价是她付出十天的寿元。 沈知微面不改色地放开医师,通过祈愿术得知两个丫鬟同样逃不出疫毒的魔爪,她们的治愈代价也是十天寿元。 三个人是三十天,一个月,比沈河短许多。 可沈河是她的大兄,他们不是。 治好这三个人,送她前来柳溪村的护卫、在柳溪村村口值守的俩护卫,她是救还是不救呢?若要救,她如何救得了那么多人? 她救不了。 沈知微从沈河的房间里出来,找到梁叔,要求他去请族老集合柳溪村的全部村民。 ——————以下内容待替换 今日阳光晴好,无垠蓝天之下,蔚蓝海水温柔地冲刷着洁白的海滩,画面不是极美,却也令人赞叹。 海滩上似乎有什么海洋生物被搁浅了,近距离一看,却不是海洋生物,而是一个面无血色,宛如死去一般的年轻女修。 她眼皮下的眼珠滚动着,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缓缓睁开双眼,幽蓝色火光在瞳中一闪而逝。 这里是阳世? 过了好一会儿,女修才从眼中所见的景象中回过神来。 她干涸的嘴唇动了动,发出意义不明的一个音节。 不能说话? 晏宁想了想,才从模糊不清的记忆中找到原因。 她的嗓子被毒哑了。 除非进阶元婴或者得到金丹期医修的救治,否则终生无法说话。 晏宁深深吸了一口气,带着海腥味的风涌入肺部,感觉真实且微妙。 除了嗓子,她的胸口也有伤。 这穿心而过的一剑哪怕是金丹修士都得元气大伤,晏宁能活下来,相当的不容易。 海滩的沙子被晒得有了温度,但晏宁的身体冰冷发寒,她勉强挪动身子,四肢摊开地躺在海滩上。 感觉到温热的海水一遍遍地冲刷着小腿,被刺穿的心脏在缓慢跳动,传来一阵阵撕裂般的痛意,晏宁闭了眼睛。 她需要冷静一下。 这个身体不是她的。 这个世界也不是她熟悉的。 在不久之前,晏宁只是九幽一小鬼。 她花了五百余年,方从一缕无知无觉的灵识修成魂魄俱全的完整灵体,可以踏入轮回,投胎成为天人。 但晏宁不愿舍弃记忆入轮回,遂又用了三十年时间,从一个普通灵体修炼成有实力的鬼将。 在以人类身份醒来之前,鬼修晏宁的修为相当于炼气后期修士,而且准备妥当,已经可以筑基。 她还花掉自己的全部积累,收集材料孕育了一个灵胎。 只要筑基成功,晏宁立刻就能入主灵胎,成为一个拥有血肉之躯的鬼修,修行速度将会提升十倍之巨。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正当晏宁筑基成功,正要入主灵胎的一刹那,她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卷裹走了。 再醒来,晏宁如愿拥有实体,还是有心跳有呼吸的温暖身躯,生活在美丽而生机勃勃的阳间,可以肆无忌惮地享受阳光和微风的照拂。 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的新身躯是别人用过的二手货? 晏宁很不满。 就鬼修这个族群而言,晏宁的天赋十分了得。 换做另一只鬼,不说五百年拥有完整神魂,就算给他一千年一万年也未必可行。 至于三十年之内成就筑基,这速度在人间界确实慢了些。但在茫茫九幽,鬼怪无数,资源短缺,竞争极为激烈,踏上修行之路的鬼多数用了两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筑基。 若果没有出现意外,晏宁敢说,她能在八十年之内进阶金丹并且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肉身,而不是眼前这具二手货。 也许晏宁更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因为意外而魂消魄散,活了下来并且拥有温暖肉身更是一件值得欢喜之事。 但她知道这件事不简单,尤其是在她融合了肉身中残存的模糊记忆之后。 这具肉壳名为慕容雪,虽出身不高,却拥有天才的资质,年仅五岁就被纳入仙门成为尊贵的嫡传弟子。 那么,既然是出身仙门嫡系的未来天之骄子,本应高高在上的慕容雪为何会沦落到如今这地步呢? 晏宁没有得到太多的记忆,对此不太清楚,只大约知道这与另一个名为苏紫夜的女修有关,而且事情的由头在慕容雪身上。 也就是说,慕容雪是不作死便不会死。 晏宁还在记忆中知道了慕容雪的一个秘密。 慕容雪是从一个名为“现代”的末法世界穿越过来的,因为和苏紫夜发生矛盾,被算计至死。随后慕容雪重生了,又把自己折腾挂了,留下一具残破的躯壳给晏宁。 是的,慕容雪的气运就是如此令人羡慕! 若说她是天道的私生女,晏宁也信。 但慕容雪也不太幸运,她在现代是英年早逝,重生前是因苏紫夜而死,重生后也依旧因苏紫夜落得如此下场。 不同的是,重生前的慕容雪身无长物,只能含恨而终。 重生后的慕容雪开启了灵药空间,空间的时间流速极为缓慢,其内有神泉,还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器灵,险些把大敌苏紫夜折腾得身消道陨…… 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慕容雪真的死了吗? 倘若晏宁猜得没错,她寄身在慕容雪的身躯便是那空间器灵擅自妄为搅乱秩序的杰作,慕容雪现如今应当在九幽,并且霸占了她的灵胎! 第四十六章 “命运” 他们在山里遇到了楚晨风。 初时,是沈玉书看穿楚晨风布置的陷阱,将计就计坑了楚晨风。 但楚晨风运气好,不仅没有吃亏,还假扮护卫把山里的一头厉害凶兽惹出来,令凶兽与沈玉书一行人陷入打斗,伺机偷袭。 因他之故,两个护卫无辜丧命,受伤者众多。 沈知微得知爹娘回来,连忙去迎接。 东方舞阳要处理两个去世护卫的后续,还要安抚伤者;沈玉书没这么忙,与沈知微进到房间里,一杯热茶尚未喝完,就听到柳溪村沦为疫区的噩耗,惊得失手打碎了茶壶。 沈知微递上干毛巾,沈玉书只顾擦额头上的冷汗,浑然忘了身上的衣服被茶水溅湿。 他顺了顺心口,把脑海中凌乱的思维撸通,问:“除了你我,还有谁知道这件事?安颖城那边知道了没?” 沈知微说道:“我已命人封锁柳溪村,这是第一道防线;家主收到我的消息后,派人包围柳溪村,这是第二道防线。” “是家主知道还是李家和东方家都知道?” “家主要调动安颖城的军队,要征得李家和东方家的同意。”烛光下,沈知微注视着沈玉书,一字一句地道,“您感染了絜钩疫毒,母亲也是。” 祈愿术告诉她,救回爹娘的交换条件是二十年寿元。 沈玉书和东方舞阳被疫毒侵入肺腑,随时都有可能倒下。 夫妻二人和痊愈前的沈河,是除了絜钩妖鸟之外最大的疫毒传染源。 “所以,军队不是来镇压村民的,他们的真正目的是镇压我们!”沈玉书瞪着沈知微,见她神情冷漠,如同置身事外,怒火不住地上涨,扬起手想给她一耳光,“你打算把生你养你的爹娘困死在这里?!” “絜钩疫毒不能流向别的地方,柳溪村外必须有军队,这支军队的任务是击毙任何试图离开柳溪村的人畜,避免疫毒向外扩散。” 沈知微道:“另外,大兄身上的疫毒被我祛除了,代价是我失去一年寿元。” “……我错怪你了。”沈玉书扬起的巴掌颓然落下,“阿河还在村里?” “他是病愈者,不会第二次染上絜钩疫毒。”沈知微简单解释了抗体这个现代医学概念。 她没有告诉沈玉书,如果她能像感知植物和弱小动物那样,在意识世界中感知到人类的存在,那么她可以让感染疫毒的人产生针对絜钩疫毒的抗体。 ————在网上查了病毒、抗体、疫苗的资料,感觉自己就是个文盲,从前接触的知识都还给老师了。以下内容待替换 也许晏宁更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因为意外而魂消魄散,活了下来并且拥有温暖肉身更是一件值得欢喜之事。 但她知道这件事不简单,尤其是在她融合了肉身中残存的模糊记忆之后。 这具肉壳名为慕容雪,虽出身不高,却拥有天才的资质,年仅五岁就被纳入仙门成为尊贵的嫡传弟子。 那么,既然是出身仙门嫡系的未来天之骄子,本应高高在上的慕容雪为何会沦落到如今这地步呢? 晏宁没有得到太多的记忆,对此不太清楚,只大约知道这与另一个名为苏紫夜的女修有关,而且事情的由头在慕容雪身上。 也就是说,慕容雪是不作死便不会死。 晏宁还在记忆中知道了慕容雪的一个秘密。 慕容雪是从一个名为“现代”的末法世界穿越过来的,因为和苏紫夜发生矛盾,被算计至死。随后慕容雪重生了,又把自己折腾挂了,留下一具残破的躯壳给晏宁。 是的,慕容雪的气运就是如此令人羡慕! 若说她是天道的私生女,晏宁也信。 但慕容雪也不太幸运,她在现代是英年早逝,重生前是因苏紫夜而死,重生后也依旧因苏紫夜落得如此下场。 不同的是,重生前的慕容雪身无长物,只能含恨而终。 重生后的慕容雪开启了灵药空间,空间的时间流速极为缓慢,其内有神泉,还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器灵,险些把大敌苏紫夜折腾得身消道陨…… 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慕容雪真的死了吗? 倘若晏宁猜得没错,她寄身在慕容雪的身躯便是那空间器灵擅自妄为搅乱秩序的杰作,慕容雪现如今应当在九幽,并且霸占了她的灵胎! 对于这件事,失去修为奄奄一息、并且没有任何依仗的晏宁暂时无法发表任何看法。 她必须在日落之前恢复挪动到岸上的行动力,否则夜色降临海水涨起,晏宁只能被海水浸泡然后卷走。 虽然做了一个凡人,但是晏宁的鬼修本质依旧留着些许,她还可以掐算,知道什么时候潮起潮落。 太阳渐渐西移,温暖的海风也变得微凉。 晏宁已经离开海滩,触摸到生长在沙子里的茂密植物。 她还未开始往更往上的地方爬去,便听到有孩子打闹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然后越来越近。 这些孩子是附近渔村里过来的,因为这片海滩在黄昏的时候会有一种水陆两栖的鱼类上岸,他们可以捕捉它们与修士换取灵珠。 晏宁的运气不错,因着身上穿着的修士法袍,她被某个孩子喊来的大人抬回家。 平静地在渔村里生活了两个月,晏宁心脏上的伤势终于痊愈,可以下地帮着这户人家做一些简单的杂事。 不过,因体内毒素未去,晏宁依旧是个哑巴,而且是个身体虚弱,时不时咳嗽呕血的虚弱哑巴,连十岁的孩子都比她强壮。 村里人都知道晏宁是个失去修为的修士,他们倒没有因为她的遭遇而歧视她,甚至看在她长得不错的份上,还有人希望能讨了晏宁做媳妇。 把晏宁捡回来的当家男主人并不希望自己的弟媳是个连重活都干不了的哑巴,但修士的后代更容易出现资质好的孩子,他有些心动了。 做修行之人,可比做凡人更有出息。 隔壁渔村就出了一个修士,听说是进了一个门派做内门弟子,他的父母也因此搬到县城做了大老爷,可谓风光无二。 “阿宁,你一个弱女子要独自生活也不容易,不如入了我家门如何?”餐桌上,男主人直接把话挑明,“阿尧年轻且身强体壮,有能力又能疼媳妇,可是这附近许多姑娘们想嫁的。” 第四十七章 无解 坐在旁边的年轻男子涨红了脸,一边偷偷地瞧晏宁的神情,一边小声说道:“哥,你别开玩笑了,我……我怎么能配得上阿宁?” 晏宁神色平常,感觉到阿尧看来,对他莞尔一笑。 阿尧羞臊地转过头,他说自己不好,其实是谦辞,以免晏宁觉得不好却有无处拒绝。 晏宁对他笑,是否代表她对他有意? 阿尧很高兴。 男主人看在眼中也很高兴,他爽朗一笑:“择个好日子,你二人便可成亲结为夫妇。不过,阿宁现在是阿尧的未婚妻,一家人也就不计较太多!” 女主人也笑了起来,一向对晏宁不假以辞色的她亲亲热热地喊着弟媳,一边给晏宁碗中夹菜,一边说着漂亮话。 两个孩子人小鬼大,彼此对视一眼,也都嘻嘻笑笑着叫着婶婶。 然而,作为首要当事人,晏宁却很是不解。 她来自幽冥,五百多年的鬼生中只专注于一件事,那便是修行。 而人世间的种种规矩,像男主人口中入了门的意思其实是做阿尧的妻子,生来没有记忆的晏宁也是不太清楚。 虽说她得了慕容雪的模糊记忆,可那只是粗略浏览一遍零散的画面,并不能让晏宁成为一个合格的人修或者凡人。 晏宁确实在渔村生活了两个月,按理说多多少少都应该懂一些,可她是个哑巴,除了阿尧和两个孩子几乎没有人与她说话,也没有谁当着她的面聊这些。 所以,晏宁不知道男主人的意思。 男主人说入了家门,她现在不就是住在他们家里吗? 阿尧很得女孩子喜欢,那很好,不过这与配不配得上她有关系? 男主人说她和阿尧做夫妇? 他们似乎没有就这件事问过她的意见吧? 晏宁咽下嘴里的食物,望向男主人摇了摇头,屋里所有人都能听到她的声音在心中响起:“我不能与阿尧做夫妇。” 她的人生目标不是找个好男人就嫁与他相夫教子,而是登上修行的巅峰,渡劫成仙。 这是晏宁第一次展现她作为修士的能力,餐桌上登时静得连男主人加重的呼吸都可清晰听见,大家都惊讶愕然地看着她。 晏宁的嘴皮子没动,她的声音继续在他们心中响起:“那件法袍大概可以换一些中品灵石,你们拿了去,也当做是收留我的报酬。不过我依旧欠着你们一次人情,若有什么事是你们无法进行的,可以说出来,我兴许有办法解决。” 幽冥是世间所有鬼的归处,晏宁便认识一个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年轻女鬼,因这个女鬼自愿做了人家小妾结果误了卿卿性命,死掉之后老是对她哭诉,所以她对这种事特别敏感。 宁可欠下天大人情,也切莫以身相许。 男主人艰难地咽了咽口水,恭敬的起身行礼:“对不起,仙师!是小民愚昧,冒犯到您了,恳请您大人有大量,能放过我们一回。” 都说仙凡有别,修士与凡人是不同的。 他们拿了她的法袍不说,还待她不好,要她嫁进来生孩子。 不说晏宁如何考虑,男主人已经觉得自己胆子太肥,几乎想跪下求饶了。 修士不会滥杀凡人,但若惹恼了他们,这怒火也不是凡人所能承受的。 谁能料到一个重伤在身还失去修为的哑女还能重踏修行路呢? 这也是男主人倒霉,或者更正确一点,是他咎由自取。 若无之前的轻视,哪来如今的惶恐? 面对忽然转变态度的男主人,晏宁的脸上依旧没有太多的表情,她做惯了有意识而无形体的鬼,还不太适应做一个可以尽情展露喜怒哀乐情绪的人。 “你们收留了我,虽然是看在那件衣服的份上。”虽然不太喜欢这家人,可她还不至于对救命恩人下杀手。 晏宁抛下这句话,继续吃饭,但是餐桌上的气氛已经截然不同。 阿尧露出似悲似喜的表情,他捡起掉到桌上的木箸默默扒饭,动作木然。 女主人小心翼翼地窥了晏宁一眼,瞪了瞪丈夫,却不敢出言。 两个孩子看了看大人们,又看了看晏宁,都收了嬉笑,乖乖吃饭。 阿尧家捡回来的哑女是个有修为的修士! 这条消息快速传遍了整个渔村,不过一天时间,就连隔壁村子都知道了。 这件事还引来当地的一个炼气期修士,他拿着礼物登门拜访,与晏宁坐而论道。 一个时辰后,他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显然收获不浅。 晏宁通过指点他得到了一株品相不错的灵草,在这灵气贫瘠之地,这株灵草的珍贵无需赘言,然而它对她来说一点用都没有。 慕容雪的身躯残败到了极点,丹田破碎、经脉寸断不说,还被剧毒腐蚀得彻底。 就算有传说中的造化之草可以活死人肉白骨,她也很难回归仙途。 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慕容雪才会抛弃了真身躲进幽冥,以独特手段夺取了晏宁的鬼胎,强行替换了她的命格。 月光从窗外照入,晏宁盘膝坐于床,直到天色微明,才睁了眼沉思。 还是没用。 她无法再走鬼修之路,也不能做一个道修。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晏宁的神魂依旧,她修炼神魂也没有遭到身体的影响。 正是因此,晏宁才能与人心灵交流,也能震慑前来试探的修士。 与修士不能随意屠戮凡人不同,修士与修士之间的杀戮不需要太多理由,如今这世道虽说太平,却也不是没有专做杀人夺宝生意的修士。 晏宁想走出渔村,她先得拥有实力。 可晏宁的时间不多了,顶多三个月,她就会因剧毒而变成一滩黄水。 而且,一旦失去肉身的依托,晏宁尚未踏足元婴境界的神魂无法独自存在,很快便会彻底地消散。 慕容雪身怀空间这等逆天宝物,最终也被逼得舍弃肉壳;晏宁什么都没有,除了等待死亡,她还能有其它选择? 清晨微寒,在照破黎明的曙光中,晏宁轻轻呼出一口气,仿佛做了什么决定。 “今天和明天都不需要为我准备饭菜。”晏宁对早起的女主人说道,她洗了一把脸,连早餐都没吃便推门离开。 女主人望着她离开的背影,欲言又止。 那是通往凶兽海域的方向,也是渔村的禁区,就连筑基修士都曾陨落其中,几乎无人敢踏足。 但晏宁是修士,她敢去,必定是有把握的。 就算晏宁没有把握,也与他们家无关,不是吗? 女主人想到这里,忽然被清晨吹来的海风冷得打了个激灵,她心虚地瞧了一眼凶兽海域的方向,快手关上院门。 …… 第四十八章 一夜又一天 慕容雪有着足以震惊修真界的秘密,晏宁也有一个秘密。 慕容雪带着记忆转生,从某种程度上说,她是一个生而知之的人,即便她需要通过学习才能知道。 可这种程度的“生而知之”,在晏宁面前根本不够看,因为后者才是真正的生而知之者。 如果晏宁生出好奇之心,她可以知道慕容雪手中那个空间的具体来历,也能知道慕容雪两次重生的根本原因。 当然,这种能力也存在着局限。 首先,晏宁无法知道未来,只能知道已经发生的过去和正在进行的现在;其次,晏宁不知道自己的来历,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拥有生而知之的神通。 最后,如果晏宁想知道一些事情,她也得付出代价。 晏宁不想坐着等死,她陆陆续续地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在绝境中找出一条崎岖险峻的羊肠小道。 那便是——踏足凶兽海域! 晏宁用了半个时辰才从渔村走到这片海域的岸边。 此时,太阳已经升起,明亮光芒慷慨无私地照耀大地。 但是这片海域却像被无形的结界所笼罩,光线在这里遭到削弱,也感觉不到阳光落在身上的温暖。 沙滩是漆黑的,细沙黯淡无光,其中寻不到贝壳和其它生物活动留下的痕迹,也看不到一根草,入目的俱是荒芜。 晏宁沿着海岸走了两个来回,在某处礁石的缝隙里找到一种长得像鱼尾的赤色植物,她采了一把植物,回到物色好的潜水地点,踩入水中便将植物吞下。 这种味道…… 即便是忍耐力甚佳的晏宁,也被赤色植物恶心得白眼翻了翻,几乎是强迫着自己才勉强吃掉它。 植物入腹,如同活物般在晏宁的肚子来回蠕动,火烧般灼痛感也从胃部生出,然后蔓延向下,传递到双腿的每一寸皮肤。 紧接着,晏宁的手臂、头颅皆传来不同程度的炽热感。 她缓缓沉入水中,双腿变成了暗蓝色的漂亮鱼尾,手臂、耳后长出鱼鳍和鳞片…… 不过须臾功夫,便从一个人类变为水中生活的鲛人。 这便是赤色植物的独特作用了,它可以让陆上生物在水中生活,虽其时效只有六个时辰,但这对晏宁已经足够。 晏宁摆了摆自己的尾巴,在水里游了几圈,在感到新鲜之余又有些许的别扭——温暖的血肉之躯虽然好,但也不能说没有弱点。 就如现在她入水,皮肤表面的热量会被海水带走,不能下潜到较深的水下。 做鬼也会被温度影响,可鬼的感知比较迟钝。 相较于当前,晏宁对做鬼的悠闲岁月还是挺怀念的。 最起码,鬼魂不需要担心溺死、饿死、毒死等事情发生的可能性。 在浅水海岸稍微熟悉了鲛人的身体,晏宁划着水,向深海游去。 除了变形的赤色植物,晏宁还在身上涂了一种黑紫色的无名海藻汁液,这种味道能让大多数海中凶兽敬而远之,唯一需要提防的只有海藻的天敌。 —————— 腾蛇岭下的小村庄里,人们正围在陆家门前看热闹。 榕树下,一个瘦弱的丫头静静躺着,脸色发黄,眼睛紧闭,脖子处一道狰狞的勒痕,也不知是死了还是活着。 小孩子嘻嘻哈哈地跑来跑去,唱着新编的歌谣: “丑丫头,苦又苦;奶奶打,婶婶骂;爹爹孬种,娘亲痴傻;好不容易长大了,忽闻堂哥念书要花钱,卖她能得三两银,哈哈哈!” “陆家人,盘算打得精又精,哪知丫头不情愿;一根绳子挂上树,上吊自尽投胎去,哈哈哈哈……” 陆家老太太板着一张脸站在门口,听得歌谣,怒气冲冲地举起拐杖打人:“阎王盯上的狗崽子,嘴里没句好话!再敢乱喊乱唱,小鬼准在夜里剪了你们的舌头泡酒!” 拐杖落下,眼看就要敲中一个娃娃的脑袋,突然一只手伸来,却是牛高马大的田三郎阻止她下狠手。 田三郎满脸横肉,长相威武,嗓门也大,说话瓮声瓮气:“你一个老太太,跟他们计较作甚?小草还在那里躺着——”眼睛蓦地瞪圆了,“小、小草??” 他看到小草动了动,竟是醒了! 陆家老太太背对着小草,还以为田三郎的意思是小草诈尸了。 她摸过小草的心口,知道小草是真的死了,登时吓得魂飞天外,慌忙躲开道:“别找我!我是你奶,没想过害你!” 眼尖的人不止田三郎一个,邻居桂花婶子捂着嘴偷笑:“怕什么呢?你当初逼着小草跟人牙子,怎么没想到小草会上吊?” 有这嘲讽的,也有那好心之人扶起趴在地上干咳的小草:“丫头还好吧?感觉怎样?” 糟透了! 小草低头看着“自己”鸡爪般丑陋的手,缓缓望向窃窃私语的陌生村民们,心里只希望一切都是噩梦。 她不是小草。 她是一个现代人,叫陆宁昔。 记得最后,她下班回家,洗澡入睡,没有干任何可能引发穿越的事情,怎么一觉醒来就附身一个被逼死的古代女孩? 陆宁昔想不出原因,盯着挂在树上的半截绳子出神。 上吊了能不能穿回去? 古代空气好,这是没错的。 可古代封建又落后,物质匮乏,吃不饱穿不暖是常事,娱乐设施几乎没有。 作为一个正常人,陆宁昔完全不乐意舍弃现代的美好生活,奔向贫穷愚昧的古代。 阿霞嫂看出“小草”想求死,连忙搂住她的肩,絮絮叨叨道:“小草啊,人活一辈子,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呢?你吃了那么多苦,从未享受过,就这样死了,得多冤!” 没念过书阿霞嫂不懂什么大道理,劝言来来去去,说的都是那几句。 又叫自家闺女倒了一碗凉开水,喂陆宁昔喝。 陆宁昔沉默着喝了水,终究不敢拿小命尝试穿越回现代的可能。 她看向被太阳晒得面庞发黑的阿霞嫂,很认真地说:“谢谢你,我不会轻易舍了这条命,无需再劝。” 阿霞嫂愣了一下,似乎想说点什么。 陆宁昔把碗递给她的女儿:“劳烦再去盛一碗水。” 阿霞嫂的女儿也有点惊讶,叫道:“小草,你这是怎么了?说的话让人觉得怪怪的!哎哟!哪个没良心的推我?” 是陆家老太太推的她。 这老太太身体硬朗,中气十足,抡起拐杖就往小草身上抽:“死丫头!居然敢故意诈死糊弄我!我若不把你打得哭爹喊娘,我就不是你奶!” 第四十九章 生死之间 坐在旁边的年轻男子涨红了脸,一边偷偷地瞧晏宁的神情,一边小声说道:“哥,你别开玩笑了,我……我怎么能配得上阿宁?” 晏宁神色平常,感觉到阿尧看来,对他莞尔一笑。 阿尧羞臊地转过头,他说自己不好,其实是谦辞,以免晏宁觉得不好却有无处拒绝。 晏宁对他笑,是否代表她对他有意? 阿尧很高兴。 男主人看在眼中也很高兴,他爽朗一笑:“择个好日子,你二人便可成亲结为夫妇。不过,阿宁现在是阿尧的未婚妻,一家人也就不计较太多!” 女主人也笑了起来,一向对晏宁不假以辞色的她亲亲热热地喊着弟媳,一边给晏宁碗中夹菜,一边说着漂亮话。 两个孩子人小鬼大,彼此对视一眼,也都嘻嘻笑笑着叫着婶婶。 然而,作为首要当事人,晏宁却很是不解。 她来自幽冥,五百多年的鬼生中只专注于一件事,那便是修行。 而人世间的种种规矩,像男主人口中入了门的意思其实是做阿尧的妻子,生来没有记忆的晏宁也是不太清楚。 虽说她得了慕容雪的模糊记忆,可那只是粗略浏览一遍零散的画面,并不能让晏宁成为一个合格的人修或者凡人。 晏宁确实在渔村生活了两个月,按理说多多少少都应该懂一些,可她是个哑巴,除了阿尧和两个孩子几乎没有人与她说话,也没有谁当着她的面聊这些。 所以,晏宁不知道男主人的意思。 男主人说入了家门,她现在不就是住在他们家里吗? 阿尧很得女孩子喜欢,那很好,不过这与配不配得上她有关系? 男主人说她和阿尧做夫妇? 他们似乎没有就这件事问过她的意见吧? 晏宁咽下嘴里的食物,望向男主人摇了摇头,屋里所有人都能听到她的声音在心中响起:“我不能与阿尧做夫妇。” 她的人生目标不是找个好男人就嫁与他相夫教子,而是登上修行的巅峰,渡劫成仙。 这是晏宁第一次展现她作为修士的能力,餐桌上登时静得连男主人加重的呼吸都可清晰听见,大家都惊讶愕然地看着她。 晏宁的嘴皮子没动,她的声音继续在他们心中响起:“那件法袍大概可以换一些中品灵石,你们拿了去,也当做是收留我的报酬。不过我依旧欠着你们一次人情,若有什么事是你们无法进行的,可以说出来,我兴许有办法解决。” 幽冥是世间所有鬼的归处,晏宁便认识一个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年轻女鬼,因这个女鬼自愿做了人家小妾结果误了卿卿性命,死掉之后老是对她哭诉,所以她对这种事特别敏感。 宁可欠下天大人情,也切莫以身相许。 男主人艰难地咽了咽口水,恭敬的起身行礼:“对不起,仙师!是小民愚昧,冒犯到您了,恳请您大人有大量,能放过我们一回。” 都说仙凡有别,修士与凡人是不同的。 他们拿了她的法袍不说,还待她不好,要她嫁进来生孩子。 不说晏宁如何考虑,男主人已经觉得自己胆子太肥,几乎想跪下求饶了。 修士不会滥杀凡人,但若惹恼了他们,这怒火也不是凡人所能承受的。 谁能料到一个重伤在身还失去修为的哑女还能重踏修行路呢? 这也是男主人倒霉,或者更正确一点,是他咎由自取。 若无之前的轻视,哪来如今的惶恐? 面对忽然转变态度的男主人,晏宁的脸上依旧没有太多的表情,她做惯了有意识而无形体的鬼,还不太适应做一个可以尽情展露喜怒哀乐情绪的人。 “你们收留了我,虽然是看在那件衣服的份上。”虽然不太喜欢这家人,可她还不至于对救命恩人下杀手。 晏宁抛下这句话,继续吃饭,但是餐桌上的气氛已经截然不同。 阿尧露出似悲似喜的表情,他捡起掉到桌上的木箸默默扒饭,动作木然。 女主人小心翼翼地窥了晏宁一眼,瞪了瞪丈夫,却不敢出言。 两个孩子看了看大人们,又看了看晏宁,都收了嬉笑,乖乖吃饭。 阿尧家捡回来的哑女是个有修为的修士! 这条消息快速传遍了整个渔村,不过一天时间,就连隔壁村子都知道了。 这件事还引来当地的一个炼气期修士,他拿着礼物登门拜访,与晏宁坐而论道。 一个时辰后,他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显然收获不浅。 晏宁通过指点他得到了一株品相不错的灵草,在这灵气贫瘠之地,这株灵草的珍贵无需赘言,然而它对她来说一点用都没有。 慕容雪的身躯残败到了极点,丹田破碎、经脉寸断不说,还被剧毒腐蚀得彻底。 就算有传说中的造化之草可以活死人肉白骨,她也很难回归仙途。 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慕容雪才会抛弃了真身躲进幽冥,以独特手段夺取了晏宁的鬼胎,强行替换了她的命格。 月光从窗外照入,晏宁盘膝坐于床,直到天色微明,才睁了眼沉思。 还是没用。 她无法再走鬼修之路,也不能做一个道修。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晏宁的神魂依旧,她修炼神魂也没有遭到身体的影响。 正是因此,晏宁才能与人心灵交流,也能震慑前来试探的修士。 与修士不能随意屠戮凡人不同,修士与修士之间的杀戮不需要太多理由,如今这世道虽说太平,却也不是没有专做杀人夺宝生意的修士。 晏宁想走出渔村,她先得拥有实力。 可晏宁的时间不多了,顶多三个月,她就会因剧毒而变成一滩黄水。 而且,一旦失去肉身的依托,晏宁尚未踏足元婴境界的神魂无法独自存在,很快便会彻底地消散。 慕容雪身怀空间这等逆天宝物,最终也被逼得舍弃肉壳;晏宁什么都没有,除了等待死亡,她还能有其它选择? 清晨微寒,在照破黎明的曙光中,晏宁轻轻呼出一口气,仿佛做了什么决定。 “今天和明天都不需要为我准备饭菜。”晏宁对早起的女主人说道,她洗了一把脸,连早餐都没吃便推门离开。 女主人望着她离开的背影,欲言又止。 那是通往凶兽海域的方向,也是渔村的禁区,就连筑基修士都曾陨落其中,几乎无人敢踏足。 但晏宁是修士,她敢去,必定是有把握的。 就算晏宁没有把握,也与他们家无关,不是吗? 女主人想到这里,忽然被清晨吹来的海风冷得打了个激灵,她心虚地瞧了一眼凶兽海域的方向,快手关上院门。 …… 第五十章 沈知微 刚下过一场小雨,空气清新而湿润。 程聆溪缓缓地睁开眼睛,头疼、口渴、饥饿等生理反应让她难受极了。 屋内光线黯淡,依稀能看到堆起的枯木柴和草垛,它们占据了柴房的大部分空间,只给她留下小小的栖身之地。 程聆溪听见隔壁房间传来说话声,感觉既熟悉又陌生。 “娘亲,当是儿子求您了!您就让儿子进山采药吧!妹妹伤重,拖不得,一定要请贺郎中来治!您跟他说,儿子去山里找药草了,他一定会出手救妹妹!”少年语气激烈。 “我……囝囝你别欺骗娘亲,囡囡已经出事,你必须平安!”妇人犹豫不决,又想受伤的女儿痊愈,又担心儿子一去不复返。 “娘亲,儿子进山没有十回也有八回,不会遇到危险的!娘亲快快去请贺郎中来看伤,我这就上山采药!”少年把小药锄扔进篓子里,背着药篓跑了出去。 不!不能去! 程聆溪盯向门外,想起身阻止,躯体却不受控制,软绵绵轻飘飘的,浑身无力。 想起来了,她全都想起来了! 她是带着前世记忆转生到这个世界的,谁料出生后忘却前尘,沦为痴傻儿,亏得娘亲和哥哥不嫌弃,把浑噩的她养大。 今天,娘亲和哥哥不在家,她的父亲刘大丑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他嫌弃锅里留的饭菜半冷不热,吃着没味道,翻箱倒柜找出家里仅剩的钱要去下馆子,出门时看到痴傻的女儿和邻居养的小狗在玩耍,愤而迁怒。 程聆溪被推得仰面摔倒,后脑勺撞到有尖锐棱角的石头,鲜血流淌而出,当场昏厥。 许是上天垂怜,她不仅没有死,还找回了清醒和前世记忆! “兔崽子!你拿着这些东西出门,想干什么去?”屋外响起刘大丑难听的破锣嗓子,“刚下过雨也敢上山,是不是知道哪有药草挖?告诉你,卖药草换来的钱一文也不能少,不然老子把你这身皮肉骨头全拆了!” “别,囝囝你快去!相公,求你别打了!”程聆溪的娘亲抱着刘大丑的大腿,任由沉重的巴掌和拳头雨点般砸下,始终不松手,哭着喊道,“囡囡她受了伤,快要死了!你就不能发发善心,让她捡回一条命吗?呜呜……” “贱人!再不松手,老子打死你!”刘大丑一脚踹开娘亲,急急奔出门外,去追程聆溪的哥哥,一边追一边破口大骂,“狗东西,你跑什么跑?我是你老子,就是把你下锅炖了吃了也没人说闲话!站住,不许跑!再跑你就别回来了!……” 柴房里的程聆溪听到刘大丑破口大骂,心中又气又急。 她想唤回哥哥,阻止他上山冒险,怎奈喉咙干涩疼痒得厉害,喊出的声音细弱如游丝,最后使尽了全身的力气想坐起,却把自己折腾得扑通一声滚落在冰冷的地上。 “囡囡——” 察觉动静的娘亲连忙奔进柴房,看到程聆溪奄奄一息地躺着,似是已经醒来,眼泪瞬间掉了:“囡囡啊!我可怜的囡囡!你怎会摔下榻!” 程聆溪吃力地转头,看向头发凌乱面容惶惶的娘,忍着痛挤出一个笑容。 “囡囡?”娘亲怔了怔,马上跑到程聆溪跟前,温柔地把她搂进怀里,嘴里不断感谢各方神明,“囡囡没事,呜呜,可怜的囡囡……” 程聆溪听着娘的絮叨,轻轻吐出一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娘亲把她放回榻上,出去端来一碗粥,要喂她喝下。 程聆溪的喉咙舒坦了些,胃里也有了食物,力气跟着回来。 喝完一碗粥后,她看着憔悴苍老,仿佛已有三四十岁年纪的娘亲,轻声喊道:“娘!” 这是她出世以来第一次喊娘。 娘亲傻了,痴痴地回望她,不敢置信道:“囡囡,你刚才……是不是叫娘?” 程聆溪笑着,又喊一声:“娘,我醒了,不傻了。” 娘亲惊愕地看着她,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 女儿的痴傻儿病有多严重,她是知道的,静坐发呆的时候像泥塑木偶,活泼开朗的时候又像一头笨笨的小兽,总是学不会说话,也不懂得表达喜恶等情绪。 有一次,女儿不慎被炭火烧伤,做娘的当哥的都急得不行,她倒是满脸傻乎乎的表情,不把灼痛当一回事,还看着他们笑。 那么厉害的病,现在真好了? 程聆溪道:“好了。” 娘亲回了神,满心欢喜:“好了就好!囡囡乖乖躺着,娘出去一下!” 她腾地一下坐起来,跑去找贺郎中。 没有追到人还摔了一跤的刘大丑湿着衣服回来,正在屋里叫骂,一边诅咒不听话的儿子最好死在北芒山,一边命令媳妇烧水洗澡去寒。 良久,刘大丑没有得到回应。 他阴沉着脸来到柴房,猛地把帘子往上一掀,大声吼道:“贼婆娘聋了是吧?老子叫你即刻烧热水!” 还是没有回应,刘大丑恼怒看去,发现屋里只有一个生来痴傻的女儿,她平躺在矮榻上,两只夜色般深沉的眼睛正冷漠地盯着他,那种超乎寻常的平静和高傲瞬间让他想起多年前误入北芒山时遇到的一条毒蛇。 那毒物视他如蝼蚁,连毒牙都没露出来,懒洋洋地在他面前晒太阳。 他想捉它,谁料只是碰了一下毒物躺着的石头,便损伤了修行武道的根基,沦为谁都瞧不起的赖汉、废物。 可以说,刘大丑平生最怕的就是那条毒蛇,只因觉得程聆溪的眼神和印象里的毒蛇相似,这人的第一反应居然是逃窜,踉跄的身影如被虎狼在背后追赶。 程聆溪:“……”难道我学会了眼神杀人的技巧? 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她很快听到刘大丑无比愤怒的大喝:“小杂种!竟敢瞪你老子!看老子不打死你!” 门帘被一下子扫落,重新杀回来的刘大丑狰狞着面孔,快步来到矮榻旁,高高地举起蒲扇大的巴掌,眼中的杀意森寒如淬毒利刃,仿佛程聆溪不是他的女儿,而是与他不死不休的仇敌。 刘大丑在这个家横行霸道惯了,今天却被痴傻女儿的目光吓退,堂堂一家之主的面子和威严扫了地,必须从程聆溪身上找回! 更可恨的是那条毒蛇,他做梦都想活剐了它,此时有了程聆溪这个与毒蛇相似的发泄口,刘大丑的憎恨之火在胸中熊熊燃烧,对程聆溪的杀意不打半分折扣! 第五十一章 生意 柳溪村七百多人皆死于瘟疫,只有一人幸免! 这个消息就像一块巨石砸进宁静的湖中,整个安颖城都被惊动。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几乎所有人茶余饭后的话题都是柳溪村瘟疫。 在安颖城外,与柳溪村有来往的村子小镇也在谈论此事。 有些人把女儿嫁到柳溪村,有些人是从柳溪村嫁出去,或是原本住在柳溪村,后来搬到其它地方的。 他们和柳溪村村民是亲戚关系,经常来往、感情深厚的纷纷来到柳溪村拜祭遇难者,来往不多的也拎着东西上坟,亦有那等觊觎柳溪村农田的人和特地过来翻找贵重物品的二流子。 身为柳溪村大地主,东方舞阳在家里住了两三天,又来到柳溪村处理疫后出现的各种问题。 沈河跟着母亲,一边打下手一边学习。 两个月后,他返回安颖城,个子变高了,身体更强壮了,白皙的皮肤被越来越毒辣的夏季太阳晒成小麦色,言谈举止也和之前不同。 “大兄,你真是我家大兄吗?”二丫绕着沈河转了半个圈,捏捏他的手臂,说道,“像地主家的傻儿子,土里土气的。” “换了你去柳溪村干活,你也会变成土气村姑。”沈河坐在罗汉床上,端起一杯云雾茶,眼睛看着阅读书册的沈知微,有种难以用言语形容的微妙感。 “看我作甚?”沈知微合上书册,把点心盘子推到沈河面前,含笑道,“是不是我脸上长了一朵漂亮的花儿?” “没有!我很久没见过三三,想仔细瞧一瞧。”沈河急急地解释,语气顿了顿,又说道,“娘跟我说了,把村民集中到庄子里,让他们加固围墙、搭建箭楼,都是你的命令,不是梁叔拿主意。” “觉得我很厉害?你比不上我?” “没有想过和你比较。我想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明明我比你大……” 沈河一向把自己视为妹妹们的表率,结果最小的妹妹不仅比他聪明,还比他有能耐。 这种感觉不美。 他还有一点不服气,野心勃勃地计划着,要让东方舞阳知道他不比妹妹逊色。 结果是他把事情搞砸了。 迎着妹妹笑盈盈的脸,沈河郁闷地低下头,专心研究点心盘子上的花纹,心里又别扭又委屈。 沈知微也做过孩子,见了沈河的神情,便把他的心思猜得七七八八,想笑,考虑到大兄的自尊问题,遂忍了笑道:“大兄还记得我跟你比赛默写凶兽名称的事情吗?” 沈河瞪她:“当然没有忘记。你写的凶兽名比我多。” 沈知微道:“我还说过一句话,我生而知之,起点比旁人高,旁人没法跟我比较。”安抚性地拍了拍他的手背,“你还不到九岁呢,堂哥堂姐表哥表姐们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他们有你这么厉害么?” 不等沈河回答,她把书册递给他:“事情搞砸了不要紧,吸取教训,下次别犯同样的错误就是。” 小哥哥红了耳朵尖,嘟囔道:“你不像我妹妹,像我姐姐。” 沈知微失笑,有心问他在柳溪村经历了哪些事情,此时却有一个丫鬟敲门进了来,说王管事来了,正在偏厅里等候。 王管事见到沈知微出现,连忙见礼:“三小姐,午安!” 三小姐不喜欢虚礼,请他落座,问道:“是钟楼建好了?有试过钟楼的报时是否准确吗?” “试过了,赵先生保证不会出现问题。” ——————以下内容待替换,作者码字太慢,泪…… 今日阳光晴好,无垠蓝天之下,蔚蓝海水温柔地冲刷着洁白的海滩,画面不是极美,却也令人赞叹。 海滩上似乎有什么海洋生物被搁浅了,近距离一看,却不是海洋生物,而是一个面无血色,宛如死去一般的年轻女修。 她眼皮下的眼珠滚动着,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缓缓睁开双眼,幽蓝色火光在瞳中一闪而逝。 这里是阳世? 过了好一会儿,女修才从眼中所见的景象中回过神来。 她干涸的嘴唇动了动,发出意义不明的一个音节。 不能说话? 晏宁想了想,才从模糊不清的记忆中找到原因。 她的嗓子被毒哑了。 除非进阶元婴或者得到金丹期医修的救治,否则终生无法说话。 晏宁深深吸了一口气,带着海腥味的风涌入肺部,感觉真实且微妙。 除了嗓子,她的胸口也有伤。 这穿心而过的一剑哪怕是金丹修士都得元气大伤,晏宁能活下来,相当的不容易。 海滩的沙子被晒得有了温度,但晏宁的身体冰冷发寒,她勉强挪动身子,四肢摊开地躺在海滩上。 感觉到温热的海水一遍遍地冲刷着小腿,被刺穿的心脏在缓慢跳动,传来一阵阵撕裂般的痛意,晏宁闭了眼睛。 她需要冷静一下。 这个身体不是她的。 这个世界也不是她熟悉的。 在不久之前,晏宁只是九幽一小鬼。 她花了五百余年,方从一缕无知无觉的灵识修成魂魄俱全的完整灵体,可以踏入轮回,投胎成为天人。 但晏宁不愿舍弃记忆入轮回,遂又用了三十年时间,从一个普通灵体修炼成有实力的鬼将。 在以人类身份醒来之前,鬼修晏宁的修为相当于炼气后期修士,而且准备妥当,已经可以筑基。 她还花掉自己的全部积累,收集材料孕育了一个灵胎。 只要筑基成功,晏宁立刻就能入主灵胎,成为一个拥有血肉之躯的鬼修,修行速度将会提升十倍之巨。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正当晏宁筑基成功,正要入主灵胎的一刹那,她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卷裹走了。 再醒来,晏宁如愿拥有实体,还是有心跳有呼吸的温暖身躯,生活在美丽而生机勃勃的阳间,可以肆无忌惮地享受阳光和微风的照拂。 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的新身躯是别人用过的二手货? 晏宁很不满。 就鬼修这个族群而言,晏宁的天赋十分了得。 换做另一只鬼,不说五百年拥有完整神魂,就算给他一千年一万年也未必可行。 至于三十年之内成就筑基,这速度在人间界确实慢了些。但在茫茫九幽,鬼怪无数,资源短缺,竞争极为激烈,踏上修行之路的鬼多数用了两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筑基。 若果没有出现意外,晏宁敢说,她能在八十年之内进阶金丹并且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肉身,而不是眼前这具二手货。 也许晏宁更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因为意外而魂消魄散,活了下来并且拥有温暖肉身更是一件值得欢喜之事。 但她知道这件事不简单,尤其是在她融合了肉身中残存的模糊记忆之后。 这具肉壳名为慕容雪,虽出身不高,却拥有天才的资质,年仅五岁就被纳入仙门成为尊贵的嫡传弟子。 那么,既然是出身仙门嫡系的未来天之骄子,本应高高在上的慕容雪为何会沦落到如今这地步呢? 晏宁没有得到太多的记忆,对此不太清楚,只大约知道这与另一个名为苏紫夜的女修有关,而且事情的由头在慕容雪身上。 第五十二章 云篆,真言 “她是天才!”沈玉书争辩道,“你不能拿庸人的标准看待三三。” “阿华不是庸人,你莫要看不起阿华。”东方舞阳讨厌沈玉书的轻视,甚至有点烦他,“三三不是你手下那些人,她有想法,能下决定,不需要你推着她往前走。我爹爹去世前有跟你说过话,你都忘记了?孩子不是你掌中的偶人,你希望他们成材,就不要干涉太多。” 沈玉书心里不以为然,碍于东方舞阳的面子,没有反驳。 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是人伦,他和东方舞阳生了沈河、二丫和沈知微,具有管教他们的资格。 小女儿的修为止步不前,他说两句不行么? 他是她爹! …… 窗外鸟语花香,窗内静谧安宁。 沈知微端坐在书案前,聚精会神地跟夫子学习神纹。 所谓的神纹,其实是云篆,总数三千个,其性质类似于地球的化学元素。 学过化学的地球人都知道,物质由元素构成;而在这个具有超凡力量的世界,人们认为世间一切都能拆解成玄妙的云篆。 如果一个人对云篆的理解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那么他绝对有造物的本事,这个说法存在现实依据。 云篆的发现历史早在天女出世之前。 当时,深受上天宠爱的玄师被人们尊敬地称呼为神眷者,神纹是神眷者们对云篆的称呼,一直延续至今。只是,随着历史向前发展,修真者称雄天下,更多人喜欢使用云篆二字。 云篆的发展在修真法门盛行之后,王朝将云篆用于制造武器和各类新奇有趣玩意,九大门派把云篆推广开来,即便是普通人,也有机会接触云篆。 不过,普通人无法记忆云篆,若是强行阅读云篆,甚至会损伤神魂,沦为思维混乱的疯子。 曾经被称作神眷者的玄师喜欢用神纹这个词,与道家大有渊源的修真者则爱好云篆二字。 ————以下内容待替换,码字太慢,不知如何提升速度…… 今日阳光晴好,无垠蓝天之下,蔚蓝海水温柔地冲刷着洁白的海滩,画面不是极美,却也令人赞叹。 海滩上似乎有什么海洋生物被搁浅了,近距离一看,却不是海洋生物,而是一个面无血色,宛如死去一般的年轻女修。 她眼皮下的眼珠滚动着,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缓缓睁开双眼,幽蓝色火光在瞳中一闪而逝。 这里是阳世? 过了好一会儿,女修才从眼中所见的景象中回过神来。 她干涸的嘴唇动了动,发出意义不明的一个音节。 不能说话? 晏宁想了想,才从模糊不清的记忆中找到原因。 她的嗓子被毒哑了。 除非进阶元婴或者得到金丹期医修的救治,否则终生无法说话。 晏宁深深吸了一口气,带着海腥味的风涌入肺部,感觉真实且微妙。 除了嗓子,她的胸口也有伤。 这穿心而过的一剑哪怕是金丹修士都得元气大伤,晏宁能活下来,相当的不容易。 海滩的沙子被晒得有了温度,但晏宁的身体冰冷发寒,她勉强挪动身子,四肢摊开地躺在海滩上。 感觉到温热的海水一遍遍地冲刷着小腿,被刺穿的心脏在缓慢跳动,传来一阵阵撕裂般的痛意,晏宁闭了眼睛。 她需要冷静一下。 这个身体不是她的。 这个世界也不是她熟悉的。 在不久之前,晏宁只是九幽一小鬼。 她花了五百余年,方从一缕无知无觉的灵识修成魂魄俱全的完整灵体,可以踏入轮回,投胎成为天人。 但晏宁不愿舍弃记忆入轮回,遂又用了三十年时间,从一个普通灵体修炼成有实力的鬼将。 在以人类身份醒来之前,鬼修晏宁的修为相当于炼气后期修士,而且准备妥当,已经可以筑基。 她还花掉自己的全部积累,收集材料孕育了一个灵胎。 只要筑基成功,晏宁立刻就能入主灵胎,成为一个拥有血肉之躯的鬼修,修行速度将会提升十倍之巨。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正当晏宁筑基成功,正要入主灵胎的一刹那,她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卷裹走了。 再醒来,晏宁如愿拥有实体,还是有心跳有呼吸的温暖身躯,生活在美丽而生机勃勃的阳间,可以肆无忌惮地享受阳光和微风的照拂。 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的新身躯是别人用过的二手货? 晏宁很不满。 就鬼修这个族群而言,晏宁的天赋十分了得。 换做另一只鬼,不说五百年拥有完整神魂,就算给他一千年一万年也未必可行。 至于三十年之内成就筑基,这速度在人间界确实慢了些。但在茫茫九幽,鬼怪无数,资源短缺,竞争极为激烈,踏上修行之路的鬼多数用了两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筑基。 若果没有出现意外,晏宁敢说,她能在八十年之内进阶金丹并且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肉身,而不是眼前这具二手货。 也许晏宁更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因为意外而魂消魄散,活了下来并且拥有温暖肉身更是一件值得欢喜之事。 但她知道这件事不简单,尤其是在她融合了肉身中残存的模糊记忆之后。 这具肉壳名为慕容雪,虽出身不高,却拥有天才的资质,年仅五岁就被纳入仙门成为尊贵的嫡传弟子。 那么,既然是出身仙门嫡系的未来天之骄子,本应高高在上的慕容雪为何会沦落到如今这地步呢? 晏宁没有得到太多的记忆,对此不太清楚,只大约知道这与另一个名为苏紫夜的女修有关,而且事情的由头在慕容雪身上。 也就是说,慕容雪是不作死便不会死。 晏宁还在记忆中知道了慕容雪的一个秘密。 慕容雪是从一个名为“现代”的末法世界穿越过来的,因为和苏紫夜发生矛盾,被算计至死。随后慕容雪重生了,又把自己折腾挂了,留下一具残破的躯壳给晏宁。 是的,慕容雪的气运就是如此令人羡慕! 若说她是天道的私生女,晏宁也信。 但慕容雪也不太幸运,她在现代是英年早逝,重生前是因苏紫夜而死,重生后也依旧因苏紫夜落得如此下场。 不同的是,重生前的慕容雪身无长物,只能含恨而终。 重生后的慕容雪开启了灵药空间,空间的时间流速极为缓慢,其内有神泉,还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器灵,险些把大敌苏紫夜折腾得身消道陨…… 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慕容雪真的死了吗? 第五十三章 怪事 书本上的云篆极灵动,若说它是流动的白云,至轻至柔,那么沈知微的失败作品就像一汪静止的水,缺乏神韵。 如何让静止的水化作流动的云? 沈知微盯着云篆瞧了很久,揉揉太阳穴,起身离开自己的座位,来到庭院里舒展四肢,缓解疲劳。 渐渐升起的太阳蒸干了草叶上的露水,鸟儿躲在习习微风吹拂的阴凉处,天气开始变得热了,花草树木被晒得有点蔫。 走廊上,小雨蹲在墙角观察蚂蚁,听到她出来的声音,抬起头朝她笑:“三三。” 沈知微微笑:“我在。” 她取了一顶草帽戴在脑袋上,踩着木屐哒哒地走了。 “夫子快去把她抓回来!”课室里的二丫嚷嚷道,“凭什么我得坐在这里听你念经,她就能跑出去到处玩儿?太不公平了,我要找爹爹告状!” “三小姐完成了一半功课,你没有。”袁夫子冷冰冰地说,“请保持安静,专心学习。” 沈知微在厨房里端了一碗冰镇的双皮奶,吩咐丫鬟给课室送去三份,拿起小勺子品尝美味。 这双皮奶是她写了方子让厨娘做的,味道和前世尝过的双皮奶差不多,在炎热的夏天吃最是合适不过。 甜品吃到一半,沈知微听见外面传来喧嚣声,抬眼望去,是个看门的小厮。 “三小姐,有个年轻修真者请见。”小厮来到她面前,“他姓胡,看着挺气派的,有事……” “胡?” ————以下内容待替换,我码字这么慢,看到别人时速三千,超嫉妒啊!! 今日阳光晴好,无垠蓝天之下,蔚蓝海水温柔地冲刷着洁白的海滩,画面不是极美,却也令人赞叹。 海滩上似乎有什么海洋生物被搁浅了,近距离一看,却不是海洋生物,而是一个面无血色,宛如死去一般的年轻女修。 她眼皮下的眼珠滚动着,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缓缓睁开双眼,幽蓝色火光在瞳中一闪而逝。 这里是阳世? 过了好一会儿,女修才从眼中所见的景象中回过神来。 她干涸的嘴唇动了动,发出意义不明的一个音节。 不能说话? 晏宁想了想,才从模糊不清的记忆中找到原因。 她的嗓子被毒哑了。 除非进阶元婴或者得到金丹期医修的救治,否则终生无法说话。 晏宁深深吸了一口气,带着海腥味的风涌入肺部,感觉真实且微妙。 除了嗓子,她的胸口也有伤。 这穿心而过的一剑哪怕是金丹修士都得元气大伤,晏宁能活下来,相当的不容易。 海滩的沙子被晒得有了温度,但晏宁的身体冰冷发寒,她勉强挪动身子,四肢摊开地躺在海滩上。 感觉到温热的海水一遍遍地冲刷着小腿,被刺穿的心脏在缓慢跳动,传来一阵阵撕裂般的痛意,晏宁闭了眼睛。 她需要冷静一下。 这个身体不是她的。 这个世界也不是她熟悉的。 在不久之前,晏宁只是九幽一小鬼。 她花了五百余年,方从一缕无知无觉的灵识修成魂魄俱全的完整灵体,可以踏入轮回,投胎成为天人。 但晏宁不愿舍弃记忆入轮回,遂又用了三十年时间,从一个普通灵体修炼成有实力的鬼将。 在以人类身份醒来之前,鬼修晏宁的修为相当于炼气后期修士,而且准备妥当,已经可以筑基。 她还花掉自己的全部积累,收集材料孕育了一个灵胎。 只要筑基成功,晏宁立刻就能入主灵胎,成为一个拥有血肉之躯的鬼修,修行速度将会提升十倍之巨。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正当晏宁筑基成功,正要入主灵胎的一刹那,她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卷裹走了。 再醒来,晏宁如愿拥有实体,还是有心跳有呼吸的温暖身躯,生活在美丽而生机勃勃的阳间,可以肆无忌惮地享受阳光和微风的照拂。 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的新身躯是别人用过的二手货? 晏宁很不满。 就鬼修这个族群而言,晏宁的天赋十分了得。 换做另一只鬼,不说五百年拥有完整神魂,就算给他一千年一万年也未必可行。 至于三十年之内成就筑基,这速度在人间界确实慢了些。但在茫茫九幽,鬼怪无数,资源短缺,竞争极为激烈,踏上修行之路的鬼多数用了两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筑基。 若果没有出现意外,晏宁敢说,她能在八十年之内进阶金丹并且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肉身,而不是眼前这具二手货。 也许晏宁更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因为意外而魂消魄散,活了下来并且拥有温暖肉身更是一件值得欢喜之事。 但她知道这件事不简单,尤其是在她融合了肉身中残存的模糊记忆之后。 这具肉壳名为慕容雪,虽出身不高,却拥有天才的资质,年仅五岁就被纳入仙门成为尊贵的嫡传弟子。 那么,既然是出身仙门嫡系的未来天之骄子,本应高高在上的慕容雪为何会沦落到如今这地步呢? 晏宁没有得到太多的记忆,对此不太清楚,只大约知道这与另一个名为苏紫夜的女修有关,而且事情的由头在慕容雪身上。 也就是说,慕容雪是不作死便不会死。 晏宁还在记忆中知道了慕容雪的一个秘密。 慕容雪是从一个名为“现代”的末法世界穿越过来的,因为和苏紫夜发生矛盾,被算计至死。随后慕容雪重生了,又把自己折腾挂了,留下一具残破的躯壳给晏宁。 是的,慕容雪的气运就是如此令人羡慕! 若说她是天道的私生女,晏宁也信。 但慕容雪也不太幸运,她在现代是英年早逝,重生前是因苏紫夜而死,重生后也依旧因苏紫夜落得如此下场。 不同的是,重生前的慕容雪身无长物,只能含恨而终。 重生后的慕容雪开启了灵药空间,空间的时间流速极为缓慢,其内有神泉,还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器灵,险些把大敌苏紫夜折腾得身消道陨…… 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慕容雪真的死了吗? 倘若晏宁猜得没错,她寄身在慕容雪的身躯便是那空间器灵擅自妄为搅乱秩序的杰作,慕容雪现如今应当在九幽,并且霸占了她的灵胎! 对于这件事,失去修为奄奄一息、并且没有任何依仗的晏宁暂时无法发表任何看法。 她必须在日落之前恢复挪动到岸上的行动力,否则夜色降临海水涨起,晏宁只能被海水浸泡然后卷走。 虽然做了一个凡人,但是晏宁的鬼修本质依旧留着些许,她还可以掐算,知道什么时候潮起潮落。 第五十四章 乡野传说 “啊!!” 可怜的王梅月被吓得脸都白了。 很显然,她不知道自家地下埋着一个骷髅头。 想到自己吃了埋过骷髅头的地里长出的菜,喝过从埋了骷髅头的地里挖出的井水,王梅月一阵恶心作呕,只想晕过去,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可村妇的体质比戏文里柔弱的夫人小姐优秀,王梅月没能晕过去。 与她的震惊相比,沈知微的反应堪称冷淡,道:“据我所知,能够留下玉质化遗骨的修士一般不是什么小人物,其生前的修为最低也得在金丹中期。” 周昀看向张大了嘴巴、目光对不准聚焦的王梅月,很是歉意地设下一道小禁制,把骷髅头从王梅月的视野之中抹去,这才回答沈知微:“我对杂学不是很了解,看不出这只头骨生前的修为,也不知道头骨主人何时羽化。司过堂在这有人吧?他们有能人,可以查出头骨主人的身份来历。” “我们这的司过堂形同虚设,找了也没有用。”沈知微道,“金丹修士的遗躯十年不腐,你在王家老宅地底下挖出的这只骷髅头,它最初被掩埋的位置未必是那里。” “王四姐说过,他们家的菜地在六七年前平凡无奇,井水也没现在这么清甜可口。”周昀向王梅月打听了很多信息,“我问她菜地变得不同凡响是哪一年,她不记得了;问她那年有没有遇到印象深刻的事情,也说没有。” 沈知微忽然记起一事:“对了,周公子,王家老宅有被人布置了阵法吗?” 周昀很肯定:“没有,头骨是胡乱埋下去的,具体位置在王四姐的床榻下方。三年前,她住的房间属于她哥。” 王管事收到消息,匆忙赶到沈宅,求见沈知微。 他记得大庆村的陶瓷偶人,说:“偶人是我在宜城买的,给四娘送了一对,给三郎送了一对,我自己也留了一对。要说陶瓷偶人害人,我没听说过谁出了事。” 至于变得灵秀的祖地,王管事也不很清楚。 六七年前的他在给沈玉书和东方舞阳俩人跑腿办事,忙起来的时候,最长半年没有回过大庆村。 要说嫌疑,长期住在大庆村的王梅月更有可能是凶手。 周昀面色凝重,与沈知微对视了一眼,告诉她王管事没有撒谎。 无需他暗示,沈知微也能判断王管事是否在撒谎,她的神通固然遭到封印,可她的玄术修为还在,敏锐的感官也没有退化。 当着王管事兄妹的面,沈知微说:“管事和四娘对那一家五口突然自尽之事不知情,也不了解村中人被**气是如何的一回事。假设此二件事背后存在着一位偏袒他们兄妹的第三方,那么很多疑点都可以得到解释。” ————作者撑不住,得休息。以下内容待替换 今日阳光晴好,无垠蓝天之下,蔚蓝海水温柔地冲刷着洁白的海滩,画面不是极美,却也令人赞叹。 海滩上似乎有什么海洋生物被搁浅了,近距离一看,却不是海洋生物,而是一个面无血色,宛如死去一般的年轻女修。 她眼皮下的眼珠滚动着,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缓缓睁开双眼,幽蓝色火光在瞳中一闪而逝。 这里是阳世? 过了好一会儿,女修才从眼中所见的景象中回过神来。 她干涸的嘴唇动了动,发出意义不明的一个音节。 不能说话? 晏宁想了想,才从模糊不清的记忆中找到原因。 她的嗓子被毒哑了。 除非进阶元婴或者得到金丹期医修的救治,否则终生无法说话。 晏宁深深吸了一口气,带着海腥味的风涌入肺部,感觉真实且微妙。 除了嗓子,她的胸口也有伤。 这穿心而过的一剑哪怕是金丹修士都得元气大伤,晏宁能活下来,相当的不容易。 海滩的沙子被晒得有了温度,但晏宁的身体冰冷发寒,她勉强挪动身子,四肢摊开地躺在海滩上。 感觉到温热的海水一遍遍地冲刷着小腿,被刺穿的心脏在缓慢跳动,传来一阵阵撕裂般的痛意,晏宁闭了眼睛。 她需要冷静一下。 这个身体不是她的。 这个世界也不是她熟悉的。 在不久之前,晏宁只是九幽一小鬼。 她花了五百余年,方从一缕无知无觉的灵识修成魂魄俱全的完整灵体,可以踏入轮回,投胎成为天人。 但晏宁不愿舍弃记忆入轮回,遂又用了三十年时间,从一个普通灵体修炼成有实力的鬼将。 在以人类身份醒来之前,鬼修晏宁的修为相当于炼气后期修士,而且准备妥当,已经可以筑基。 她还花掉自己的全部积累,收集材料孕育了一个灵胎。 只要筑基成功,晏宁立刻就能入主灵胎,成为一个拥有血肉之躯的鬼修,修行速度将会提升十倍之巨。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正当晏宁筑基成功,正要入主灵胎的一刹那,她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卷裹走了。 再醒来,晏宁如愿拥有实体,还是有心跳有呼吸的温暖身躯,生活在美丽而生机勃勃的阳间,可以肆无忌惮地享受阳光和微风的照拂。 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的新身躯是别人用过的二手货? 晏宁很不满。 就鬼修这个族群而言,晏宁的天赋十分了得。 换做另一只鬼,不说五百年拥有完整神魂,就算给他一千年一万年也未必可行。 至于三十年之内成就筑基,这速度在人间界确实慢了些。但在茫茫九幽,鬼怪无数,资源短缺,竞争极为激烈,踏上修行之路的鬼多数用了两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筑基。 若果没有出现意外,晏宁敢说,她能在八十年之内进阶金丹并且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肉身,而不是眼前这具二手货。 也许晏宁更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因为意外而魂消魄散,活了下来并且拥有温暖肉身更是一件值得欢喜之事。 但她知道这件事不简单,尤其是在她融合了肉身中残存的模糊记忆之后。 这具肉壳名为慕容雪,虽出身不高,却拥有天才的资质,年仅五岁就被纳入仙门成为尊贵的嫡传弟子。 那么,既然是出身仙门嫡系的未来天之骄子,本应高高在上的慕容雪为何会沦落到如今这地步呢? 晏宁没有得到太多的记忆,对此不太清楚,只大约知道这与另一个名为苏紫夜的女修有关,而且事情的由头在慕容雪身上。 也就是说,慕容雪是不作死便不会死。 第五十五章 变化 沈知微喜欢读史。 史书里的很多变迁都不是突如其来,只说大庆山的山神,古籍记载的这位山神,每年都要举行人祭。 何谓人祭? 把人当成牲口一样杀掉,将其身体和神魂献给神。 人祭的来源比较复杂,如战俘,如德高望重有大智慧的长者,如纯洁无瑕的美貌少女,如天真懵懂不解世事的婴儿、孩童,再如犯下大错的族人。 偶尔遇到旱灾,或是洪水泛滥的年头,山神信众还要举行一场隆重的大祭,献上尽可能多的人牲,祈求雨水,或请肆虐的洪水退去。 如此血腥残酷的神明祭祀,史书或许夸张了些,但献上人祭和人牲是有现实依据的。 人们畏惧那些执掌灾厄的神,当沈氏先祖代表的道门势力击败神灵,在被捣毁的神庙废墟上建起道观,为人们解决各种问题,民众更易信仰的结果是必然的。 ————以下内容待替换,我要提升码字速度,要战胜懒癌!!! 今日阳光晴好,无垠蓝天之下,蔚蓝海水温柔地冲刷着洁白的海滩,画面不是极美,却也令人赞叹。 海滩上似乎有什么海洋生物被搁浅了,近距离一看,却不是海洋生物,而是一个面无血色,宛如死去一般的年轻女修。 她眼皮下的眼珠滚动着,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缓缓睁开双眼,幽蓝色火光在瞳中一闪而逝。 这里是阳世? 过了好一会儿,女修才从眼中所见的景象中回过神来。 她干涸的嘴唇动了动,发出意义不明的一个音节。 不能说话? 晏宁想了想,才从模糊不清的记忆中找到原因。 她的嗓子被毒哑了。 除非进阶元婴或者得到金丹期医修的救治,否则终生无法说话。 晏宁深深吸了一口气,带着海腥味的风涌入肺部,感觉真实且微妙。 除了嗓子,她的胸口也有伤。 这穿心而过的一剑哪怕是金丹修士都得元气大伤,晏宁能活下来,相当的不容易。 海滩的沙子被晒得有了温度,但晏宁的身体冰冷发寒,她勉强挪动身子,四肢摊开地躺在海滩上。 感觉到温热的海水一遍遍地冲刷着小腿,被刺穿的心脏在缓慢跳动,传来一阵阵撕裂般的痛意,晏宁闭了眼睛。 她需要冷静一下。 这个身体不是她的。 这个世界也不是她熟悉的。 在不久之前,晏宁只是九幽一小鬼。 她花了五百余年,方从一缕无知无觉的灵识修成魂魄俱全的完整灵体,可以踏入轮回,投胎成为天人。 但晏宁不愿舍弃记忆入轮回,遂又用了三十年时间,从一个普通灵体修炼成有实力的鬼将。 在以人类身份醒来之前,鬼修晏宁的修为相当于炼气后期修士,而且准备妥当,已经可以筑基。 她还花掉自己的全部积累,收集材料孕育了一个灵胎。 只要筑基成功,晏宁立刻就能入主灵胎,成为一个拥有血肉之躯的鬼修,修行速度将会提升十倍之巨。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正当晏宁筑基成功,正要入主灵胎的一刹那,她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卷裹走了。 再醒来,晏宁如愿拥有实体,还是有心跳有呼吸的温暖身躯,生活在美丽而生机勃勃的阳间,可以肆无忌惮地享受阳光和微风的照拂。 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的新身躯是别人用过的二手货? 晏宁很不满。 就鬼修这个族群而言,晏宁的天赋十分了得。 换做另一只鬼,不说五百年拥有完整神魂,就算给他一千年一万年也未必可行。 至于三十年之内成就筑基,这速度在人间界确实慢了些。但在茫茫九幽,鬼怪无数,资源短缺,竞争极为激烈,踏上修行之路的鬼多数用了两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筑基。 若果没有出现意外,晏宁敢说,她能在八十年之内进阶金丹并且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肉身,而不是眼前这具二手货。 也许晏宁更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因为意外而魂消魄散,活了下来并且拥有温暖肉身更是一件值得欢喜之事。 但她知道这件事不简单,尤其是在她融合了肉身中残存的模糊记忆之后。 这具肉壳名为慕容雪,虽出身不高,却拥有天才的资质,年仅五岁就被纳入仙门成为尊贵的嫡传弟子。 那么,既然是出身仙门嫡系的未来天之骄子,本应高高在上的慕容雪为何会沦落到如今这地步呢? 晏宁没有得到太多的记忆,对此不太清楚,只大约知道这与另一个名为苏紫夜的女修有关,而且事情的由头在慕容雪身上。 也就是说,慕容雪是不作死便不会死。 晏宁还在记忆中知道了慕容雪的一个秘密。 慕容雪是从一个名为“现代”的末法世界穿越过来的,因为和苏紫夜发生矛盾,被算计至死。随后慕容雪重生了,又把自己折腾挂了,留下一具残破的躯壳给晏宁。 是的,慕容雪的气运就是如此令人羡慕! 若说她是天道的私生女,晏宁也信。 但慕容雪也不太幸运,她在现代是英年早逝,重生前是因苏紫夜而死,重生后也依旧因苏紫夜落得如此下场。 不同的是,重生前的慕容雪身无长物,只能含恨而终。 重生后的慕容雪开启了灵药空间,空间的时间流速极为缓慢,其内有神泉,还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器灵,险些把大敌苏紫夜折腾得身消道陨…… 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慕容雪真的死了吗? 倘若晏宁猜得没错,她寄身在慕容雪的身躯便是那空间器灵擅自妄为搅乱秩序的杰作,慕容雪现如今应当在九幽,并且霸占了她的灵胎! 对于这件事,失去修为奄奄一息、并且没有任何依仗的晏宁暂时无法发表任何看法。 她必须在日落之前恢复挪动到岸上的行动力,否则夜色降临海水涨起,晏宁只能被海水浸泡然后卷走。 虽然做了一个凡人,但是晏宁的鬼修本质依旧留着些许,她还可以掐算,知道什么时候潮起潮落。 太阳渐渐西移,温暖的海风也变得微凉。 晏宁已经离开海滩,触摸到生长在沙子里的茂密植物。 她还未开始往更往上的地方爬去,便听到有孩子打闹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然后越来越近。 这些孩子是附近渔村里过来的,因为这片海滩在黄昏的时候会有一种水陆两栖的鱼类上岸,他们可以捕捉它们与修士换取灵珠。 第五十六章 机缘险中求 也就是说,慕容雪是不作死便不会死。 晏宁还在记忆中知道了慕容雪的一个秘密。 慕容雪是从一个名为“现代”的末法世界穿越过来的,因为和苏紫夜发生矛盾,被算计至死。随后慕容雪重生了,又把自己折腾挂了,留下一具残破的躯壳给晏宁。 是的,慕容雪的气运就是如此令人羡慕! 若说她是天道的私生女,晏宁也信。 但慕容雪也不太幸运,她在现代是英年早逝,重生前是因苏紫夜而死,重生后也依旧因苏紫夜落得如此下场。 不同的是,重生前的慕容雪身无长物,只能含恨而终。 重生后的慕容雪开启了灵药空间,空间的时间流速极为缓慢,其内有神泉,还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器灵,险些把大敌苏紫夜折腾得身消道陨…… 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慕容雪真的死了吗? 倘若晏宁猜得没错,她寄身在慕容雪的身躯便是那空间器灵擅自妄为搅乱秩序的杰作,慕容雪现如今应当在九幽,并且霸占了她的灵胎! 对于这件事,失去修为奄奄一息、并且没有任何依仗的晏宁暂时无法发表任何看法。 她必须在日落之前恢复挪动到岸上的行动力,否则夜色降临海水涨起,晏宁只能被海水浸泡然后卷走。 虽然做了一个凡人,但是晏宁的鬼修本质依旧留着些许,她还可以掐算,知道什么时候潮起潮落。 太阳渐渐西移,温暖的海风也变得微凉。 晏宁已经离开海滩,触摸到生长在沙子里的茂密植物。 她还未开始往更往上的地方爬去,便听到有孩子打闹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然后越来越近。 这些孩子是附近渔村里过来的,因为这片海滩在黄昏的时候会有一种水陆两栖的鱼类上岸,他们可以捕捉它们与修士换取灵珠。 晏宁的运气不错,因着身上穿着的修士法袍,她被某个孩子喊来的大人抬回家。 平静地在渔村里生活了两个月,晏宁心脏上的伤势终于痊愈,可以下地帮着这户人家做一些简单的杂事。 不过,因体内毒素未去,晏宁依旧是个哑巴,而且是个身体虚弱,时不时咳嗽呕血的虚弱哑巴,连十岁的孩子都比她强壮。 村里人都知道晏宁是个失去修为的修士,他们倒没有因为她的遭遇而歧视她,甚至看在她长得不错的份上,还有人希望能讨了晏宁做媳妇。 把晏宁捡回来的当家男主人并不希望自己的弟媳是个连重活都干不了的哑巴,但修士的后代更容易出现资质好的孩子,他有些心动了。 做修行之人,可比做凡人更有出息。 隔壁渔村就出了一个修士,听说是进了一个门派做内门弟子,他的父母也因此搬到县城做了大老爷,可谓风光无二。 “阿宁,你一个弱女子要独自生活也不容易,不如入了我家门如何?”餐桌上,男主人直接把话挑明,“阿尧年轻且身强体壮,有能力又能疼媳妇,可是这附近许多姑娘们想嫁的。” 坐在旁边的年轻男子涨红了脸,一边偷偷地瞧晏宁的神情,一边小声说道:“哥,你别开玩笑了,我……我怎么能配得上阿宁?” 晏宁神色平常,感觉到阿尧看来,对他莞尔一笑。 阿尧羞臊地转过头,他说自己不好,其实是谦辞,以免晏宁觉得不好却有无处拒绝。 晏宁对他笑,是否代表她对他有意? 阿尧很高兴。 男主人看在眼中也很高兴,他爽朗一笑:“择个好日子,你二人便可成亲结为夫妇。不过,阿宁现在是阿尧的未婚妻,一家人也就不计较太多!” 女主人也笑了起来,一向对晏宁不假以辞色的她亲亲热热地喊着弟媳,一边给晏宁碗中夹菜,一边说着漂亮话。 两个孩子人小鬼大,彼此对视一眼,也都嘻嘻笑笑着叫着婶婶。 然而,作为首要当事人,晏宁却很是不解。 她来自幽冥,五百多年的鬼生中只专注于一件事,那便是修行。 而人世间的种种规矩,像男主人口中入了门的意思其实是做阿尧的妻子,生来没有记忆的晏宁也是不太清楚。 虽说她得了慕容雪的模糊记忆,可那只是粗略浏览一遍零散的画面,并不能让晏宁成为一个合格的人修或者凡人。 晏宁确实在渔村生活了两个月,按理说多多少少都应该懂一些,可她是个哑巴,除了阿尧和两个孩子几乎没有人与她说话,也没有谁当着她的面聊这些。 所以,晏宁不知道男主人的意思。 男主人说入了家门,她现在不就是住在他们家里吗? 阿尧很得女孩子喜欢,那很好,不过这与配不配得上她有关系? 男主人说她和阿尧做夫妇? 他们似乎没有就这件事问过她的意见吧? 晏宁咽下嘴里的食物,望向男主人摇了摇头,屋里所有人都能听到她的声音在心中响起:“我不能与阿尧做夫妇。” 她的人生目标不是找个好男人就嫁与他相夫教子,而是登上修行的巅峰,渡劫成仙。 这是晏宁第一次展现她作为修士的能力,餐桌上登时静得连男主人加重的呼吸都可清晰听见,大家都惊讶愕然地看着她。 晏宁的嘴皮子没动,她的声音继续在他们心中响起:“那件法袍大概可以换一些中品灵石,你们拿了去,也当做是收留我的报酬。不过我依旧欠着你们一次人情,若有什么事是你们无法进行的,可以说出来,我兴许有办法解决。” 幽冥是世间所有鬼的归处,晏宁便认识一个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年轻女鬼,因这个女鬼自愿做了人家小妾结果误了卿卿性命,死掉之后老是对她哭诉,所以她对这种事特别敏感。 宁可欠下天大人情,也切莫以身相许。 男主人艰难地咽了咽口水,恭敬的起身行礼:“对不起,仙师!是小民愚昧,冒犯到您了,恳请您大人有大量,能放过我们一回。” 都说仙凡有别,修士与凡人是不同的。 他们拿了她的法袍不说,还待她不好,要她嫁进来生孩子。 不说晏宁如何考虑,男主人已经觉得自己胆子太肥,几乎想跪下求饶了。 修士不会滥杀凡人,但若惹恼了他们,这怒火也不是凡人所能承受的。 谁能料到一个重伤在身还失去修为的哑女还能重踏修行路呢? 这也是男主人倒霉,或者更正确一点,是他咎由自取。 若无之前的轻视,哪来如今的惶恐? 第五十七章 身世背景 也就是说,慕容雪是不作死便不会死。 晏宁还在记忆中知道了慕容雪的一个秘密。 慕容雪是从一个名为“现代”的末法世界穿越过来的,因为和苏紫夜发生矛盾,被算计至死。随后慕容雪重生了,又把自己折腾挂了,留下一具残破的躯壳给晏宁。 是的,慕容雪的气运就是如此令人羡慕! 若说她是天道的私生女,晏宁也信。 但慕容雪也不太幸运,她在现代是英年早逝,重生前是因苏紫夜而死,重生后也依旧因苏紫夜落得如此下场。 不同的是,重生前的慕容雪身无长物,只能含恨而终。 重生后的慕容雪开启了灵药空间,空间的时间流速极为缓慢,其内有神泉,还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器灵,险些把大敌苏紫夜折腾得身消道陨…… 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慕容雪真的死了吗? 倘若晏宁猜得没错,她寄身在慕容雪的身躯便是那空间器灵擅自妄为搅乱秩序的杰作,慕容雪现如今应当在九幽,并且霸占了她的灵胎! 对于这件事,失去修为奄奄一息、并且没有任何依仗的晏宁暂时无法发表任何看法。 她必须在日落之前恢复挪动到岸上的行动力,否则夜色降临海水涨起,晏宁只能被海水浸泡然后卷走。 虽然做了一个凡人,但是晏宁的鬼修本质依旧留着些许,她还可以掐算,知道什么时候潮起潮落。 太阳渐渐西移,温暖的海风也变得微凉。 晏宁已经离开海滩,触摸到生长在沙子里的茂密植物。 她还未开始往更往上的地方爬去,便听到有孩子打闹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然后越来越近。 这些孩子是附近渔村里过来的,因为这片海滩在黄昏的时候会有一种水陆两栖的鱼类上岸,他们可以捕捉它们与修士换取灵珠。 晏宁的运气不错,因着身上穿着的修士法袍,她被某个孩子喊来的大人抬回家。 平静地在渔村里生活了两个月,晏宁心脏上的伤势终于痊愈,可以下地帮着这户人家做一些简单的杂事。 不过,因体内毒素未去,晏宁依旧是个哑巴,而且是个身体虚弱,时不时咳嗽呕血的虚弱哑巴,连十岁的孩子都比她强壮。 村里人都知道晏宁是个失去修为的修士,他们倒没有因为她的遭遇而歧视她,甚至看在她长得不错的份上,还有人希望能讨了晏宁做媳妇。 把晏宁捡回来的当家男主人并不希望自己的弟媳是个连重活都干不了的哑巴,但修士的后代更容易出现资质好的孩子,他有些心动了。 做修行之人,可比做凡人更有出息。 隔壁渔村就出了一个修士,听说是进了一个门派做内门弟子,他的父母也因此搬到县城做了大老爷,可谓风光无二。 “阿宁,你一个弱女子要独自生活也不容易,不如入了我家门如何?”餐桌上,男主人直接把话挑明,“阿尧年轻且身强体壮,有能力又能疼媳妇,可是这附近许多姑娘们想嫁的。” 坐在旁边的年轻男子涨红了脸,一边偷偷地瞧晏宁的神情,一边小声说道:“哥,你别开玩笑了,我……我怎么能配得上阿宁?” 晏宁神色平常,感觉到阿尧看来,对他莞尔一笑。 阿尧羞臊地转过头,他说自己不好,其实是谦辞,以免晏宁觉得不好却有无处拒绝。 晏宁对他笑,是否代表她对他有意? 阿尧很高兴。 男主人看在眼中也很高兴,他爽朗一笑:“择个好日子,你二人便可成亲结为夫妇。不过,阿宁现在是阿尧的未婚妻,一家人也就不计较太多!” 女主人也笑了起来,一向对晏宁不假以辞色的她亲亲热热地喊着弟媳,一边给晏宁碗中夹菜,一边说着漂亮话。 两个孩子人小鬼大,彼此对视一眼,也都嘻嘻笑笑着叫着婶婶。 然而,作为首要当事人,晏宁却很是不解。 她来自幽冥,五百多年的鬼生中只专注于一件事,那便是修行。 而人世间的种种规矩,像男主人口中入了门的意思其实是做阿尧的妻子,生来没有记忆的晏宁也是不太清楚。 虽说她得了慕容雪的模糊记忆,可那只是粗略浏览一遍零散的画面,并不能让晏宁成为一个合格的人修或者凡人。 晏宁确实在渔村生活了两个月,按理说多多少少都应该懂一些,可她是个哑巴,除了阿尧和两个孩子几乎没有人与她说话,也没有谁当着她的面聊这些。 所以,晏宁不知道男主人的意思。 男主人说入了家门,她现在不就是住在他们家里吗? 阿尧很得女孩子喜欢,那很好,不过这与配不配得上她有关系? 男主人说她和阿尧做夫妇? 他们似乎没有就这件事问过她的意见吧? 晏宁咽下嘴里的食物,望向男主人摇了摇头,屋里所有人都能听到她的声音在心中响起:“我不能与阿尧做夫妇。” 她的人生目标不是找个好男人就嫁与他相夫教子,而是登上修行的巅峰,渡劫成仙。 这是晏宁第一次展现她作为修士的能力,餐桌上登时静得连男主人加重的呼吸都可清晰听见,大家都惊讶愕然地看着她。 晏宁的嘴皮子没动,她的声音继续在他们心中响起:“那件法袍大概可以换一些中品灵石,你们拿了去,也当做是收留我的报酬。不过我依旧欠着你们一次人情,若有什么事是你们无法进行的,可以说出来,我兴许有办法解决。” 幽冥是世间所有鬼的归处,晏宁便认识一个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年轻女鬼,因这个女鬼自愿做了人家小妾结果误了卿卿性命,死掉之后老是对她哭诉,所以她对这种事特别敏感。 宁可欠下天大人情,也切莫以身相许。 男主人艰难地咽了咽口水,恭敬的起身行礼:“对不起,仙师!是小民愚昧,冒犯到您了,恳请您大人有大量,能放过我们一回。” 都说仙凡有别,修士与凡人是不同的。 他们拿了她的法袍不说,还待她不好,要她嫁进来生孩子。 不说晏宁如何考虑,男主人已经觉得自己胆子太肥,几乎想跪下求饶了。 修士不会滥杀凡人,但若惹恼了他们,这怒火也不是凡人所能承受的。 谁能料到一个重伤在身还失去修为的哑女还能重踏修行路呢? 这也是男主人倒霉,或者更正确一点,是他咎由自取。 若无之前的轻视,哪来如今的惶恐? 第五十八章 恩爱不疑 她来自幽冥,五百多年的鬼生中只专注于一件事,那便是修行。 而人世间的种种规矩,像男主人口中入了门的意思其实是做阿尧的妻子,生来没有记忆的晏宁也是不太清楚。 虽说她得了慕容雪的模糊记忆,可那只是粗略浏览一遍零散的画面,并不能让晏宁成为一个合格的人修或者凡人。 晏宁确实在渔村生活了两个月,按理说多多少少都应该懂一些,可她是个哑巴,除了阿尧和两个孩子几乎没有人与她说话,也没有谁当着她的面聊这些。 所以,晏宁不知道男主人的意思。 男主人说入了家门,她现在不就是住在他们家里吗? 阿尧很得女孩子喜欢,那很好,不过这与配不配得上她有关系? 男主人说她和阿尧做夫妇? 他们似乎没有就这件事问过她的意见吧? 晏宁咽下嘴里的食物,望向男主人摇了摇头,屋里所有人都能听到她的声音在心中响起:“我不能与阿尧做夫妇。” 她的人生目标不是找个好男人就嫁与他相夫教子,而是登上修行的巅峰,渡劫成仙。 这是晏宁第一次展现她作为修士的能力,餐桌上登时静得连男主人加重的呼吸都可清晰听见,大家都惊讶愕然地看着她。 晏宁的嘴皮子没动,她的声音继续在他们心中响起:“那件法袍大概可以换一些中品灵石,你们拿了去,也当做是收留我的报酬。不过我依旧欠着你们一次人情,若有什么事是你们无法进行的,可以说出来,我兴许有办法解决。” 幽冥是世间所有鬼的归处,晏宁便认识一个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年轻女鬼,因这个女鬼自愿做了人家小妾结果误了卿卿性命,死掉之后老是对她哭诉,所以她对这种事特别敏感。 宁可欠下天大人情,也切莫以身相许。 男主人艰难地咽了咽口水,恭敬的起身行礼:“对不起,仙师!是小民愚昧,冒犯到您了,恳请您大人有大量,能放过我们一回。” 都说仙凡有别,修士与凡人是不同的。 他们拿了她的法袍不说,还待她不好,要她嫁进来生孩子。 不说晏宁如何考虑,男主人已经觉得自己胆子太肥,几乎想跪下求饶了。 修士不会滥杀凡人,但若惹恼了他们,这怒火也不是凡人所能承受的。 谁能料到一个重伤在身还失去修为的哑女还能重踏修行路呢? 这也是男主人倒霉,或者更正确一点,是他咎由自取。 若无之前的轻视,哪来如今的惶恐? 面对忽然转变态度的男主人,晏宁的脸上依旧没有太多的表情,她做惯了有意识而无形体的鬼,还不太适应做一个可以尽情展露喜怒哀乐情绪的人。 “你们收留了我,虽然是看在那件衣服的份上。”虽然不太喜欢这家人,可她还不至于对救命恩人下杀手。 晏宁抛下这句话,继续吃饭,但是餐桌上的气氛已经截然不同。 阿尧露出似悲似喜的表情,他捡起掉到桌上的木箸默默扒饭,动作木然。 女主人小心翼翼地窥了晏宁一眼,瞪了瞪丈夫,却不敢出言。 两个孩子看了看大人们,又看了看晏宁,都收了嬉笑,乖乖吃饭。 阿尧家捡回来的哑女是个有修为的修士! 这条消息快速传遍了整个渔村,不过一天时间,就连隔壁村子都知道了。 这件事还引来当地的一个炼气期修士,他拿着礼物登门拜访,与晏宁坐而论道。 一个时辰后,他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显然收获不浅。 晏宁通过指点他得到了一株品相不错的灵草,在这灵气贫瘠之地,这株灵草的珍贵无需赘言,然而它对她来说一点用都没有。 慕容雪的身躯残败到了极点,丹田破碎、经脉寸断不说,还被剧毒腐蚀得彻底。 就算有传说中的造化之草可以活死人肉白骨,她也很难回归仙途。 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慕容雪才会抛弃了真身躲进幽冥,以独特手段夺取了晏宁的鬼胎,强行替换了她的命格。 月光从窗外照入,晏宁盘膝坐于床,直到天色微明,才睁了眼沉思。 还是没用。 她无法再走鬼修之路,也不能做一个道修。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晏宁的神魂依旧,她修炼神魂也没有遭到身体的影响。 正是因此,晏宁才能与人心灵交流,也能震慑前来试探的修士。 与修士不能随意屠戮凡人不同,修士与修士之间的杀戮不需要太多理由,如今这世道虽说太平,却也不是没有专做杀人夺宝生意的修士。 晏宁想走出渔村,她先得拥有实力。 可晏宁的时间不多了,顶多三个月,她就会因剧毒而变成一滩黄水。 而且,一旦失去肉身的依托,晏宁尚未踏足元婴境界的神魂无法独自存在,很快便会彻底地消散。 慕容雪身怀空间这等逆天宝物,最终也被逼得舍弃肉壳;晏宁什么都没有,除了等待死亡,她还能有其它选择? 清晨微寒,在照破黎明的曙光中,晏宁轻轻呼出一口气,仿佛做了什么决定。 “今天和明天都不需要为我准备饭菜。”晏宁对早起的女主人说道,她洗了一把脸,连早餐都没吃便推门离开。 女主人望着她离开的背影,欲言又止。 那是通往凶兽海域的方向,也是渔村的禁区,就连筑基修士都曾陨落其中,几乎无人敢踏足。 但晏宁是修士,她敢去,必定是有把握的。 就算晏宁没有把握,也与他们家无关,不是吗? 女主人想到这里,忽然被清晨吹来的海风冷得打了个激灵,她心虚地瞧了一眼凶兽海域的方向,快手关上院门。 …… 慕容雪有着足以震惊修真界的秘密,晏宁也有一个秘密。 慕容雪带着记忆转生,从某种程度上说,她是一个生而知之的人,即便她需要通过学习才能知道。 可这种程度的“生而知之”,在晏宁面前根本不够看,因为后者才是真正的生而知之者。 如果晏宁生出好奇之心,她可以知道慕容雪手中那个空间的具体来历,也能知道慕容雪两次重生的根本原因。 当然,这种能力也存在着局限。 首先,晏宁无法知道未来,只能知道已经发生的过去和正在进行的现在;其次,晏宁不知道自己的来历,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拥有生而知之的神通。 最后,如果晏宁想知道一些事情,她也得付出代价。 第五十九章 稻田 晏宁不想坐着等死,她陆陆续续地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在绝境中找出一条崎岖险峻的羊肠小道。 那便是——踏足凶兽海域! 晏宁用了半个时辰才从渔村走到这片海域的岸边。 此时,太阳已经升起,明亮光芒慷慨无私地照耀大地。 但是这片海域却像被无形的结界所笼罩,光线在这里遭到削弱,也感觉不到阳光落在身上的温暖。 沙滩是漆黑的,细沙黯淡无光,其中寻不到贝壳和其它生物活动留下的痕迹,也看不到一根草,入目的俱是荒芜。 晏宁沿着海岸走了两个来回,在某处礁石的缝隙里找到一种长得像鱼尾的赤色植物,她采了一把植物,回到物色好的潜水地点,踩入水中便将植物吞下。 这种味道…… 即便是忍耐力甚佳的晏宁,也被赤色植物恶心得白眼翻了翻,几乎是强迫着自己才勉强吃掉它。 植物入腹,如同活物般在晏宁的肚子来回蠕动,火烧般灼痛感也从胃部生出,然后蔓延向下,传递到双腿的每一寸皮肤。 紧接着,晏宁的手臂、头颅皆传来不同程度的炽热感。 她缓缓沉入水中,双腿变成了暗蓝色的漂亮鱼尾,手臂、耳后长出鱼鳍和鳞片…… 不过须臾功夫,便从一个人类变为水中生活的鲛人。 这便是赤色植物的独特作用了,它可以让陆上生物在水中生活,虽其时效只有六个时辰,但这对晏宁已经足够。 晏宁摆了摆自己的尾巴,在水里游了几圈,在感到新鲜之余又有些许的别扭——温暖的血肉之躯虽然好,但也不能说没有弱点。 就如现在她入水,皮肤表面的热量会被海水带走,不能下潜到较深的水下。 做鬼也会被温度影响,可鬼的感知比较迟钝。 相较于当前,晏宁对做鬼的悠闲岁月还是挺怀念的。 最起码,鬼魂不需要担心溺死、饿死、毒死等事情发生的可能性。 在浅水海岸稍微熟悉了鲛人的身体,晏宁划着水,向深海游去。 除了变形的赤色植物,晏宁还在身上涂了一种黑紫色的无名海藻汁液,这种味道能让大多数海中凶兽敬而远之,唯一需要提防的只有海藻的天敌。 #####以下内容勿看 太阳高悬天际,慷慨无私地释放光和热。 腾蛇岭下的小村庄里,人们正围在陆家门前看热闹。 榕树下,一个瘦弱的丫头静静躺着,脸色发黄,眼睛紧闭,脖子处一道狰狞的勒痕,也不知是死了还是活着。 小孩子嘻嘻哈哈地跑来跑去,唱着新编的歌谣: “丑丫头,苦又苦;奶奶打,婶婶骂;爹爹孬种,娘亲痴傻;好不容易长大了,忽闻堂哥念书要花钱,卖她能得三两银,哈哈哈!” “陆家人,盘算打得精又精,哪知丫头不情愿;一根绳子挂上树,上吊自尽投胎去,哈哈哈哈……” 陆家老太太板着一张脸站在门口,听得歌谣,怒气冲冲地举起拐杖打人:“阎王盯上的狗崽子,嘴里没句好话!再敢乱喊乱唱,小鬼准在夜里剪了你们的舌头泡酒!” 拐杖落下,眼看就要敲中一个娃娃的脑袋,突然一只手伸来,却是牛高马大的田三郎阻止她下狠手。 田三郎满脸横肉,长相威武,嗓门也大,说话瓮声瓮气:“你一个老太太,跟他们计较作甚?小草还在那里躺着——”眼睛蓦地瞪圆了,“小、小草??” 他看到小草动了动,竟是醒了! 陆家老太太背对着小草,还以为田三郎的意思是小草诈尸了。 她摸过小草的心口,知道小草是真的死了,登时吓得魂飞天外,慌忙躲开道:“别找我!我是你奶,没想过害你!” 眼尖的人不止田三郎一个,邻居桂花婶子捂着嘴偷笑:“怕什么呢?你当初逼着小草跟人牙子,怎么没想到小草会上吊?” 有这嘲讽的,也有那好心之人扶起趴在地上干咳的小草:“丫头还好吧?感觉怎样?” 糟透了! 小草低头看着“自己”鸡爪般丑陋的手,缓缓望向窃窃私语的陌生村民们,心里只希望一切都是噩梦。 她不是小草。 她是一个现代人,叫陆宁昔。 记得最后,她下班回家,洗澡入睡,没有干任何可能引发穿越的事情,怎么一觉醒来就附身一个被逼死的古代女孩? 陆宁昔想不出原因,盯着挂在树上的半截绳子出神。 上吊了能不能穿回去? 古代空气好,这是没错的。 可古代封建又落后,物质匮乏,吃不饱穿不暖是常事,娱乐设施几乎没有。 作为一个正常人,陆宁昔完全不乐意舍弃现代的美好生活,奔向贫穷愚昧的古代。 阿霞嫂看出“小草”想求死,连忙搂住她的肩,絮絮叨叨道:“小草啊,人活一辈子,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呢?你吃了那么多苦,从未享受过,就这样死了,得多冤!” 没念过书阿霞嫂不懂什么大道理,劝言来来去去,说的都是那几句。 又叫自家闺女倒了一碗凉开水,喂陆宁昔喝。 陆宁昔沉默着喝了水,终究不敢拿小命尝试穿越回现代的可能。 她看向被太阳晒得面庞发黑的阿霞嫂,很认真地说:“谢谢你,我不会轻易舍了这条命,无需再劝。” 阿霞嫂愣了一下,似乎想说点什么。 陆宁昔把碗递给她的女儿:“劳烦再去盛一碗水。” 阿霞嫂的女儿也有点惊讶,叫道:“小草,你这是怎么了?说的话让人觉得怪怪的!哎哟!哪个没良心的推我?” 是陆家老太太推的她。 这老太太身体硬朗,中气十足,抡起拐杖就往小草身上抽:“死丫头!居然敢故意诈死糊弄我!我若不把你打得哭爹喊娘,我就不是你奶!” 老太太被气坏了。 她原先以为小草在诈尸,怕得不行;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才晓得小草是诈死! 被村人指指点点的满腹委屈立刻冒出来,哪里肯放过小草? 陆宁昔瞧见阿霞嫂的女儿被推开,逼死原主的老虔婆来势汹汹,连忙缩头一避,心想:你确实不是我奶奶,我奶奶疼我都来不及,怎可能骂我打我? 奈何身体不是原装版,反应速度略迟缓。 脑袋没受伤,肩膀挨了重重的一击。 “你还有胆子躲我!阎王怎么不干脆夺了你的命去?”老太太尖声骂着孙女,又是一拐杖狠狠地打下。 “啊!”痛感火辣辣的,陆宁昔忍不住低呼,直想把老虔婆绑起来扇耳光。 她怒瞪着老太太,大声喊道:“你要打我,我怎么就不能躲了?你厌我恶我憎恨我,不如一棍子打死我算了!反正你要把我卖进窑子里,根本没把我当成你的孙女!” 第六十章 流民 海滩的沙子被晒得有了温度,但晏宁的身体冰冷发寒,她勉强挪动身子,四肢摊开地躺在海滩上。 感觉到温热的海水一遍遍地冲刷着小腿,被刺穿的心脏在缓慢跳动,传来一阵阵撕裂般的痛意,晏宁闭了眼睛。 她需要冷静一下。 这个身体不是她的。 这个世界也不是她熟悉的。 在不久之前,晏宁只是九幽一小鬼。 她花了五百余年,方从一缕无知无觉的灵识修成魂魄俱全的完整灵体,可以踏入轮回,投胎成为天人。 但晏宁不愿舍弃记忆入轮回,遂又用了三十年时间,从一个普通灵体修炼成有实力的鬼将。 在以人类身份醒来之前,鬼修晏宁的修为相当于炼气后期修士,而且准备妥当,已经可以筑基。 她还花掉自己的全部积累,收集材料孕育了一个灵胎。 只要筑基成功,晏宁立刻就能入主灵胎,成为一个拥有血肉之躯的鬼修,修行速度将会提升十倍之巨。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正当晏宁筑基成功,正要入主灵胎的一刹那,她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卷裹走了。 再醒来,晏宁如愿拥有实体,还是有心跳有呼吸的温暖身躯,生活在美丽而生机勃勃的阳间,可以肆无忌惮地享受阳光和微风的照拂。 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的新身躯是别人用过的二手货? 晏宁很不满。 就鬼修这个族群而言,晏宁的天赋十分了得。 换做另一只鬼,不说五百年拥有完整神魂,就算给他一千年一万年也未必可行。 至于三十年之内成就筑基,这速度在人间界确实慢了些。但在茫茫九幽,鬼怪无数,资源短缺,竞争极为激烈,踏上修行之路的鬼多数用了两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筑基。 若果没有出现意外,晏宁敢说,她能在八十年之内进阶金丹并且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肉身,而不是眼前这具二手货。 也许晏宁更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因为意外而魂消魄散,活了下来并且拥有温暖肉身更是一件值得欢喜之事。 但她知道这件事不简单,尤其是在她融合了肉身中残存的模糊记忆之后。 这具肉壳名为慕容雪,虽出身不高,却拥有天才的资质,年仅五岁就被纳入仙门成为尊贵的嫡传弟子。 那么,既然是出身仙门嫡系的未来天之骄子,本应高高在上的慕容雪为何会沦落到如今这地步呢? 晏宁没有得到太多的记忆,对此不太清楚,只大约知道这与另一个名为苏紫夜的女修有关,而且事情的由头在慕容雪身上。 也就是说,慕容雪是不作死便不会死。 晏宁还在记忆中知道了慕容雪的一个秘密。 慕容雪是从一个名为“现代”的末法世界穿越过来的,因为和苏紫夜发生矛盾,被算计至死。随后慕容雪重生了,又把自己折腾挂了,留下一具残破的躯壳给晏宁。 是的,慕容雪的气运就是如此令人羡慕! 若说她是天道的私生女,晏宁也信。 但慕容雪也不太幸运,她在现代是英年早逝,重生前是因苏紫夜而死,重生后也依旧因苏紫夜落得如此下场。 不同的是,重生前的慕容雪身无长物,只能含恨而终。 重生后的慕容雪开启了灵药空间,空间的时间流速极为缓慢,其内有神泉,还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器灵,险些把大敌苏紫夜折腾得身消道陨…… 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慕容雪真的死了吗? 倘若晏宁猜得没错,她寄身在慕容雪的身躯便是那空间器灵擅自妄为搅乱秩序的杰作,慕容雪现如今应当在九幽,并且霸占了她的灵胎! 对于这件事,失去修为奄奄一息、并且没有任何依仗的晏宁暂时无法发表任何看法。 她必须在日落之前恢复挪动到岸上的行动力,否则夜色降临海水涨起,晏宁只能被海水浸泡然后卷走。 虽然做了一个凡人,但是晏宁的鬼修本质依旧留着些许,她还可以掐算,知道什么时候潮起潮落。 太阳渐渐西移,温暖的海风也变得微凉。 晏宁已经离开海滩,触摸到生长在沙子里的茂密植物。 她还未开始往更往上的地方爬去,便听到有孩子打闹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然后越来越近。 这些孩子是附近渔村里过来的,因为这片海滩在黄昏的时候会有一种水陆两栖的鱼类上岸,他们可以捕捉它们与修士换取灵珠。 晏宁的运气不错,因着身上穿着的修士法袍,她被某个孩子喊来的大人抬回家。 平静地在渔村里生活了两个月,晏宁心脏上的伤势终于痊愈,可以下地帮着这户人家做一些简单的杂事。 不过,因体内毒素未去,晏宁依旧是个哑巴,而且是个身体虚弱,时不时咳嗽呕血的虚弱哑巴,连十岁的孩子都比她强壮。 村里人都知道晏宁是个失去修为的修士,他们倒没有因为她的遭遇而歧视她,甚至看在她长得不错的份上,还有人希望能讨了晏宁做媳妇。 把晏宁捡回来的当家男主人并不希望自己的弟媳是个连重活都干不了的哑巴,但修士的后代更容易出现资质好的孩子,他有些心动了。 做修行之人,可比做凡人更有出息。 隔壁渔村就出了一个修士,听说是进了一个门派做内门弟子,他的父母也因此搬到县城做了大老爷,可谓风光无二。 “阿宁,你一个弱女子要独自生活也不容易,不如入了我家门如何?”餐桌上,男主人直接把话挑明,“阿尧年轻且身强体壮,有能力又能疼媳妇,可是这附近许多姑娘们想嫁的。” 坐在旁边的年轻男子涨红了脸,一边偷偷地瞧晏宁的神情,一边小声说道:“哥,你别开玩笑了,我……我怎么能配得上阿宁?” 晏宁神色平常,感觉到阿尧看来,对他莞尔一笑。 阿尧羞臊地转过头,他说自己不好,其实是谦辞,以免晏宁觉得不好却有无处拒绝。 晏宁对他笑,是否代表她对他有意? 阿尧很高兴。 男主人看在眼中也很高兴,他爽朗一笑:“择个好日子,你二人便可成亲结为夫妇。不过,阿宁现在是阿尧的未婚妻,一家人也就不计较太多!” 女主人也笑了起来,一向对晏宁不假以辞色的她亲亲热热地喊着弟媳,一边给晏宁碗中夹菜,一边说着漂亮话。 第六十一章 危险 两个孩子人小鬼大,彼此对视一眼,也都嘻嘻笑笑着叫着婶婶。 然而,作为首要当事人,晏宁却很是不解。 她来自幽冥,五百多年的鬼生中只专注于一件事,那便是修行。 而人世间的种种规矩,像男主人口中入了门的意思其实是做阿尧的妻子,生来没有记忆的晏宁也是不太清楚。 虽说她得了慕容雪的模糊记忆,可那只是粗略浏览一遍零散的画面,并不能让晏宁成为一个合格的人修或者凡人。 晏宁确实在渔村生活了两个月,按理说多多少少都应该懂一些,可她是个哑巴,除了阿尧和两个孩子几乎没有人与她说话,也没有谁当着她的面聊这些。 所以,晏宁不知道男主人的意思。 男主人说入了家门,她现在不就是住在他们家里吗? 阿尧很得女孩子喜欢,那很好,不过这与配不配得上她有关系? 男主人说她和阿尧做夫妇? 他们似乎没有就这件事问过她的意见吧? 晏宁咽下嘴里的食物,望向男主人摇了摇头,屋里所有人都能听到她的声音在心中响起:“我不能与阿尧做夫妇。” 她的人生目标不是找个好男人就嫁与他相夫教子,而是登上修行的巅峰,渡劫成仙。 这是晏宁第一次展现她作为修士的能力,餐桌上登时静得连男主人加重的呼吸都可清晰听见,大家都惊讶愕然地看着她。 晏宁的嘴皮子没动,她的声音继续在他们心中响起:“那件法袍大概可以换一些中品灵石,你们拿了去,也当做是收留我的报酬。不过我依旧欠着你们一次人情,若有什么事是你们无法进行的,可以说出来,我兴许有办法解决。” 幽冥是世间所有鬼的归处,晏宁便认识一个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年轻女鬼,因这个女鬼自愿做了人家小妾结果误了卿卿性命,死掉之后老是对她哭诉,所以她对这种事特别敏感。 宁可欠下天大人情,也切莫以身相许。 男主人艰难地咽了咽口水,恭敬的起身行礼:“对不起,仙师!是小民愚昧,冒犯到您了,恳请您大人有大量,能放过我们一回。” 都说仙凡有别,修士与凡人是不同的。 他们拿了她的法袍不说,还待她不好,要她嫁进来生孩子。 不说晏宁如何考虑,男主人已经觉得自己胆子太肥,几乎想跪下求饶了。 修士不会滥杀凡人,但若惹恼了他们,这怒火也不是凡人所能承受的。 谁能料到一个重伤在身还失去修为的哑女还能重踏修行路呢? 这也是男主人倒霉,或者更正确一点,是他咎由自取。 若无之前的轻视,哪来如今的惶恐? 面对忽然转变态度的男主人,晏宁的脸上依旧没有太多的表情,她做惯了有意识而无形体的鬼,还不太适应做一个可以尽情展露喜怒哀乐情绪的人。 “你们收留了我,虽然是看在那件衣服的份上。”虽然不太喜欢这家人,可她还不至于对救命恩人下杀手。 晏宁抛下这句话,继续吃饭,但是餐桌上的气氛已经截然不同。 阿尧露出似悲似喜的表情,他捡起掉到桌上的木箸默默扒饭,动作木然。 女主人小心翼翼地窥了晏宁一眼,瞪了瞪丈夫,却不敢出言。 两个孩子看了看大人们,又看了看晏宁,都收了嬉笑,乖乖吃饭。 阿尧家捡回来的哑女是个有修为的修士! 这条消息快速传遍了整个渔村,不过一天时间,就连隔壁村子都知道了。 这件事还引来当地的一个炼气期修士,他拿着礼物登门拜访,与晏宁坐而论道。 一个时辰后,他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显然收获不浅。 晏宁通过指点他得到了一株品相不错的灵草,在这灵气贫瘠之地,这株灵草的珍贵无需赘言,然而它对她来说一点用都没有。 慕容雪的身躯残败到了极点,丹田破碎、经脉寸断不说,还被剧毒腐蚀得彻底。 就算有传说中的造化之草可以活死人肉白骨,她也很难回归仙途。 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慕容雪才会抛弃了真身躲进幽冥,以独特手段夺取了晏宁的鬼胎,强行替换了她的命格。 月光从窗外照入,晏宁盘膝坐于床,直到天色微明,才睁了眼沉思。 还是没用。 她无法再走鬼修之路,也不能做一个道修。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晏宁的神魂依旧,她修炼神魂也没有遭到身体的影响。 正是因此,晏宁才能与人心灵交流,也能震慑前来试探的修士。 与修士不能随意屠戮凡人不同,修士与修士之间的杀戮不需要太多理由,如今这世道虽说太平,却也不是没有专做杀人夺宝生意的修士。 晏宁想走出渔村,她先得拥有实力。 可晏宁的时间不多了,顶多三个月,她就会因剧毒而变成一滩黄水。 而且,一旦失去肉身的依托,晏宁尚未踏足元婴境界的神魂无法独自存在,很快便会彻底地消散。 慕容雪身怀空间这等逆天宝物,最终也被逼得舍弃肉壳;晏宁什么都没有,除了等待死亡,她还能有其它选择? 清晨微寒,在照破黎明的曙光中,晏宁轻轻呼出一口气,仿佛做了什么决定。 “今天和明天都不需要为我准备饭菜。”晏宁对早起的女主人说道,她洗了一把脸,连早餐都没吃便推门离开。 女主人望着她离开的背影,欲言又止。 那是通往凶兽海域的方向,也是渔村的禁区,就连筑基修士都曾陨落其中,几乎无人敢踏足。 但晏宁是修士,她敢去,必定是有把握的。 就算晏宁没有把握,也与他们家无关,不是吗? 女主人想到这里,忽然被清晨吹来的海风冷得打了个激灵,她心虚地瞧了一眼凶兽海域的方向,快手关上院门。 …… 慕容雪有着足以震惊修真界的秘密,晏宁也有一个秘密。 慕容雪带着记忆转生,从某种程度上说,她是一个生而知之的人,即便她需要通过学习才能知道。 可这种程度的“生而知之”,在晏宁面前根本不够看,因为后者才是真正的生而知之者。 如果晏宁生出好奇之心,她可以知道慕容雪手中那个空间的具体来历,也能知道慕容雪两次重生的根本原因。 当然,这种能力也存在着局限。 首先,晏宁无法知道未来,只能知道已经发生的过去和正在进行的现在;其次,晏宁不知道自己的来历,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拥有生而知之的神通。 最后,如果晏宁想知道一些事情,她也得付出代价。 第六十二章 伤害 晏宁不想坐着等死,她陆陆续续地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在绝境中找出一条崎岖险峻的羊肠小道。 那便是——踏足凶兽海域! 晏宁用了半个时辰才从渔村走到这片海域的岸边。 此时,太阳已经升起,明亮光芒慷慨无私地照耀大地。 但是这片海域却像被无形的结界所笼罩,光线在这里遭到削弱,也感觉不到阳光落在身上的温暖。 沙滩是漆黑的,细沙黯淡无光,其中寻不到贝壳和其它生物活动留下的痕迹,也看不到一根草,入目的俱是荒芜。 晏宁沿着海岸走了两个来回,在某处礁石的缝隙里找到一种长得像鱼尾的赤色植物,她采了一把植物,回到物色好的潜水地点,踩入水中便将植物吞下。 这种味道…… 即便是忍耐力甚佳的晏宁,也被赤色植物恶心得白眼翻了翻,几乎是强迫着自己才勉强吃掉它。 植物入腹,如同活物般在晏宁的肚子来回蠕动,火烧般灼痛感也从胃部生出,然后蔓延向下,传递到双腿的每一寸皮肤。 紧接着,晏宁的手臂、头颅皆传来不同程度的炽热感。 她缓缓沉入水中,双腿变成了暗蓝色的漂亮鱼尾,手臂、耳后长出鱼鳍和鳞片…… 不过须臾功夫,便从一个人类变为水中生活的鲛人。 这便是赤色植物的独特作用了,它可以让陆上生物在水中生活,虽其时效只有六个时辰,但这对晏宁已经足够。 晏宁摆了摆自己的尾巴,在水里游了几圈,在感到新鲜之余又有些许的别扭——温暖的血肉之躯虽然好,但也不能说没有弱点。 就如现在她入水,皮肤表面的热量会被海水带走,不能下潜到较深的水下。 做鬼也会被温度影响,可鬼的感知比较迟钝。 相较于当前,晏宁对做鬼的悠闲岁月还是挺怀念的。 最起码,鬼魂不需要担心溺死、饿死、毒死等事情发生的可能性。 在浅水海岸稍微熟悉了鲛人的身体,晏宁划着水,向深海游去。 除了变形的赤色植物,晏宁还在身上涂了一种黑紫色的无名海藻汁液,这种味道能让大多数海中凶兽敬而远之,唯一需要提防的只有海藻的天敌。 ———————— 太阳高悬天际,慷慨无私地释放光和热。 腾蛇岭下的小村庄里,人们正围在陆家门前看热闹。 榕树下,一个瘦弱的丫头静静躺着,脸色发黄,眼睛紧闭,脖子处一道狰狞的勒痕,也不知是死了还是活着。 小孩子嘻嘻哈哈地跑来跑去,唱着新编的歌谣: “丑丫头,苦又苦;奶奶打,婶婶骂;爹爹孬种,娘亲痴傻;好不容易长大了,忽闻堂哥念书要花钱,卖她能得三两银,哈哈哈!” “陆家人,盘算打得精又精,哪知丫头不情愿;一根绳子挂上树,上吊自尽投胎去,哈哈哈哈……” 陆家老太太板着一张脸站在门口,听得歌谣,怒气冲冲地举起拐杖打人:“阎王盯上的狗崽子,嘴里没句好话!再敢乱喊乱唱,小鬼准在夜里剪了你们的舌头泡酒!” 拐杖落下,眼看就要敲中一个娃娃的脑袋,突然一只手伸来,却是牛高马大的田三郎阻止她下狠手。 田三郎满脸横肉,长相威武,嗓门也大,说话瓮声瓮气:“你一个老太太,跟他们计较作甚?小草还在那里躺着——”眼睛蓦地瞪圆了,“小、小草??” 他看到小草动了动,竟是醒了! 陆家老太太背对着小草,还以为田三郎的意思是小草诈尸了。 她摸过小草的心口,知道小草是真的死了,登时吓得魂飞天外,慌忙躲开道:“别找我!我是你奶,没想过害你!” 眼尖的人不止田三郎一个,邻居桂花婶子捂着嘴偷笑:“怕什么呢?你当初逼着小草跟人牙子,怎么没想到小草会上吊?” 有这嘲讽的,也有那好心之人扶起趴在地上干咳的小草:“丫头还好吧?感觉怎样?” 糟透了! 小草低头看着“自己”鸡爪般丑陋的手,缓缓望向窃窃私语的陌生村民们,心里只希望一切都是噩梦。 她不是小草。 她是一个现代人,叫陆宁昔。 记得最后,她下班回家,洗澡入睡,没有干任何可能引发穿越的事情,怎么一觉醒来就附身一个被逼死的古代女孩? 陆宁昔想不出原因,盯着挂在树上的半截绳子出神。 上吊了能不能穿回去? 古代空气好,这是没错的。 可古代封建又落后,物质匮乏,吃不饱穿不暖是常事,娱乐设施几乎没有。 作为一个正常人,陆宁昔完全不乐意舍弃现代的美好生活,奔向贫穷愚昧的古代。 阿霞嫂看出“小草”想求死,连忙搂住她的肩,絮絮叨叨道:“小草啊,人活一辈子,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呢?你吃了那么多苦,从未享受过,就这样死了,得多冤!” 没念过书阿霞嫂不懂什么大道理,劝言来来去去,说的都是那几句。 又叫自家闺女倒了一碗凉开水,喂陆宁昔喝。 陆宁昔沉默着喝了水,终究不敢拿小命尝试穿越回现代的可能。 她看向被太阳晒得面庞发黑的阿霞嫂,很认真地说:“谢谢你,我不会轻易舍了这条命,无需再劝。” 阿霞嫂愣了一下,似乎想说点什么。 陆宁昔把碗递给她的女儿:“劳烦再去盛一碗水。” 阿霞嫂的女儿也有点惊讶,叫道:“小草,你这是怎么了?说的话让人觉得怪怪的!哎哟!哪个没良心的推我?” 是陆家老太太推的她。 这老太太身体硬朗,中气十足,抡起拐杖就往小草身上抽:“死丫头!居然敢故意诈死糊弄我!我若不把你打得哭爹喊娘,我就不是你奶!” 老太太被气坏了。 她原先以为小草在诈尸,怕得不行;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才晓得小草是诈死! 被村人指指点点的满腹委屈立刻冒出来,哪里肯放过小草? 陆宁昔瞧见阿霞嫂的女儿被推开,逼死原主的老虔婆来势汹汹,连忙缩头一避,心想:你确实不是我奶奶,我奶奶疼我都来不及,怎可能骂我打我? 奈何身体不是原装版,反应速度略迟缓。 脑袋没受伤,肩膀挨了重重的一击。 “你还有胆子躲我!阎王怎么不干脆夺了你的命去?”老太太尖声骂着孙女,又是一拐杖狠狠地打下。 “啊!”痛感火辣辣的,陆宁昔忍不住低呼,直想把老虔婆绑起来扇耳光。 她怒瞪着老太太,大声喊道:“你要打我,我怎么就不能躲了?你厌我恶我憎恨我,不如一棍子打死我算了!反正你要把我卖进窑子里,根本没把我当成你的孙女!” 第六十三章 无辜 人们听了,哗声一片,对陆老太太指指点点: “天哦,这陆叔婆真刻薄!” “居然想把小草卖进窑子那等脏地方!也不怕陆家祖宗气得从地底下爬出来找她算账!” “难怪小草要上吊,遇到这么狠心的奶,死了都比活着好……” 老太太怒得浑身都在发抖,指着陆宁昔:“你……” 说不出别的话。 没错,她是想把小草卖了,可她没想过把小草卖给鸨母。 ****以下内容无关正文,以上亦然 刚下过一场小雨,空气清新而湿润。 程聆溪缓缓地睁开眼睛,头疼、口渴、饥饿等生理反应让她难受极了。 屋内光线黯淡,依稀能看到堆起的枯木柴和草垛,它们占据了柴房的大部分空间,只给她留下小小的栖身之地。 程聆溪听见隔壁房间传来说话声,感觉既熟悉又陌生。 “娘亲,当是儿子求您了!您就让儿子进山采药吧!妹妹伤重,拖不得,一定要请贺郎中来治!您跟他说,儿子去山里找药草了,他一定会出手救妹妹!”少年语气激烈。 “我……囝囝你别欺骗娘亲,囡囡已经出事,你必须平安!”妇人犹豫不决,又想受伤的女儿痊愈,又担心儿子一去不复返。 “娘亲,儿子进山没有十回也有八回,不会遇到危险的!娘亲快快去请贺郎中来看伤,我这就上山采药!”少年把小药锄扔进篓子里,背着药篓跑了出去。 不!不能去! 程聆溪盯向门外,想起身阻止,躯体却不受控制,软绵绵轻飘飘的,浑身无力。 想起来了,她全都想起来了! 她是带着前世记忆转生到这个世界的,谁料出生后忘却前尘,沦为痴傻儿,亏得娘亲和哥哥不嫌弃,把浑噩的她养大。 今天,娘亲和哥哥不在家,她的父亲刘大丑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他嫌弃锅里留的饭菜半冷不热,吃着没味道,翻箱倒柜找出家里仅剩的钱要去下馆子,出门时看到痴傻的女儿和邻居养的小狗在玩耍,愤而迁怒。 程聆溪被推得仰面摔倒,后脑勺撞到有尖锐棱角的石头,鲜血流淌而出,当场昏厥。 许是上天垂怜,她不仅没有死,还找回了清醒和前世记忆! “兔崽子!你拿着这些东西出门,想干什么去?”屋外响起刘大丑难听的破锣嗓子,“刚下过雨也敢上山,是不是知道哪有药草挖?告诉你,卖药草换来的钱一文也不能少,不然老子把你这身皮肉骨头全拆了!” “别,囝囝你快去!相公,求你别打了!”程聆溪的娘亲抱着刘大丑的大腿,任由沉重的巴掌和拳头雨点般砸下,始终不松手,哭着喊道,“囡囡她受了伤,快要死了!你就不能发发善心,让她捡回一条命吗?呜呜……” “贱人!再不松手,老子打死你!”刘大丑一脚踹开娘亲,急急奔出门外,去追程聆溪的哥哥,一边追一边破口大骂,“狗东西,你跑什么跑?我是你老子,就是把你下锅炖了吃了也没人说闲话!站住,不许跑!再跑你就别回来了!……” 柴房里的程聆溪听到刘大丑破口大骂,心中又气又急。 她想唤回哥哥,阻止他上山冒险,怎奈喉咙干涩疼痒得厉害,喊出的声音细弱如游丝,最后使尽了全身的力气想坐起,却把自己折腾得扑通一声滚落在冰冷的地上。 “囡囡——” 察觉动静的娘亲连忙奔进柴房,看到程聆溪奄奄一息地躺着,似是已经醒来,眼泪瞬间掉了:“囡囡啊!我可怜的囡囡!你怎会摔下榻!” 程聆溪吃力地转头,看向头发凌乱面容惶惶的娘,忍着痛挤出一个笑容。 “囡囡?”娘亲怔了怔,马上跑到程聆溪跟前,温柔地把她搂进怀里,嘴里不断感谢各方神明,“囡囡没事,呜呜,可怜的囡囡……” 程聆溪听着娘的絮叨,轻轻吐出一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娘亲把她放回榻上,出去端来一碗粥,要喂她喝下。 程聆溪的喉咙舒坦了些,胃里也有了食物,力气跟着回来。 喝完一碗粥后,她看着憔悴苍老,仿佛已有三四十岁年纪的娘亲,轻声喊道:“娘!” 这是她出世以来第一次喊娘。 娘亲傻了,痴痴地回望她,不敢置信道:“囡囡,你刚才……是不是叫娘?” 程聆溪笑着,又喊一声:“娘,我醒了,不傻了。” 娘亲惊愕地看着她,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 女儿的痴傻儿病有多严重,她是知道的,静坐发呆的时候像泥塑木偶,活泼开朗的时候又像一头笨笨的小兽,总是学不会说话,也不懂得表达喜恶等情绪。 有一次,女儿不慎被炭火烧伤,做娘的当哥的都急得不行,她倒是满脸傻乎乎的表情,不把灼痛当一回事,还看着他们笑。 那么厉害的病,现在真好了? 程聆溪道:“好了。” 娘亲回了神,满心欢喜:“好了就好!囡囡乖乖躺着,娘出去一下!” 她腾地一下坐起来,跑去找贺郎中。 没有追到人还摔了一跤的刘大丑湿着衣服回来,正在屋里叫骂,一边诅咒不听话的儿子最好死在北芒山,一边命令媳妇烧水洗澡去寒。 良久,刘大丑没有得到回应。 他阴沉着脸来到柴房,猛地把帘子往上一掀,大声吼道:“贼婆娘聋了是吧?老子叫你即刻烧热水!” 还是没有回应,刘大丑恼怒看去,发现屋里只有一个生来痴傻的女儿,她平躺在矮榻上,两只夜色般深沉的眼睛正冷漠地盯着他,那种超乎寻常的平静和高傲瞬间让他想起多年前误入北芒山时遇到的一条毒蛇。 那毒物视他如蝼蚁,连毒牙都没露出来,懒洋洋地在他面前晒太阳。 他想捉它,谁料只是碰了一下毒物躺着的石头,便损伤了修行武道的根基,沦为谁都瞧不起的赖汉、废物。 可以说,刘大丑平生最怕的就是那条毒蛇,只因觉得程聆溪的眼神和印象里的毒蛇相似,这人的第一反应居然是逃窜,踉跄的身影如被虎狼在背后追赶。 程聆溪:“……”难道我学会了眼神杀人的技巧? 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她很快听到刘大丑无比愤怒的大喝:“小杂种!竟敢瞪你老子!看老子不打死你!” 第六十四章 有罪 海滩的沙子被晒得有了温度,但晏宁的身体冰冷发寒,她勉强挪动身子,四肢摊开地躺在海滩上。 感觉到温热的海水一遍遍地冲刷着小腿,被刺穿的心脏在缓慢跳动,传来一阵阵撕裂般的痛意,晏宁闭了眼睛。 她需要冷静一下。 这个身体不是她的。 这个世界也不是她熟悉的。 在不久之前,晏宁只是九幽一小鬼。 她花了五百余年,方从一缕无知无觉的灵识修成魂魄俱全的完整灵体,可以踏入轮回,投胎成为天人。 但晏宁不愿舍弃记忆入轮回,遂又用了三十年时间,从一个普通灵体修炼成有实力的鬼将。 在以人类身份醒来之前,鬼修晏宁的修为相当于炼气后期修士,而且准备妥当,已经可以筑基。 她还花掉自己的全部积累,收集材料孕育了一个灵胎。 只要筑基成功,晏宁立刻就能入主灵胎,成为一个拥有血肉之躯的鬼修,修行速度将会提升十倍之巨。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正当晏宁筑基成功,正要入主灵胎的一刹那,她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卷裹走了。 再醒来,晏宁如愿拥有实体,还是有心跳有呼吸的温暖身躯,生活在美丽而生机勃勃的阳间,可以肆无忌惮地享受阳光和微风的照拂。 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的新身躯是别人用过的二手货? 晏宁很不满。 就鬼修这个族群而言,晏宁的天赋十分了得。 换做另一只鬼,不说五百年拥有完整神魂,就算给他一千年一万年也未必可行。 至于三十年之内成就筑基,这速度在人间界确实慢了些。但在茫茫九幽,鬼怪无数,资源短缺,竞争极为激烈,踏上修行之路的鬼多数用了两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筑基。 若果没有出现意外,晏宁敢说,她能在八十年之内进阶金丹并且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肉身,而不是眼前这具二手货。 也许晏宁更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因为意外而魂消魄散,活了下来并且拥有温暖肉身更是一件值得欢喜之事。 但她知道这件事不简单,尤其是在她融合了肉身中残存的模糊记忆之后。 这具肉壳名为慕容雪,虽出身不高,却拥有天才的资质,年仅五岁就被纳入仙门成为尊贵的嫡传弟子。 那么,既然是出身仙门嫡系的未来天之骄子,本应高高在上的慕容雪为何会沦落到如今这地步呢? 晏宁没有得到太多的记忆,对此不太清楚,只大约知道这与另一个名为苏紫夜的女修有关,而且事情的由头在慕容雪身上。 也就是说,慕容雪是不作死便不会死。 晏宁还在记忆中知道了慕容雪的一个秘密。 慕容雪是从一个名为“现代”的末法世界穿越过来的,因为和苏紫夜发生矛盾,被算计至死。随后慕容雪重生了,又把自己折腾挂了,留下一具残破的躯壳给晏宁。 是的,慕容雪的气运就是如此令人羡慕! 若说她是天道的私生女,晏宁也信。 但慕容雪也不太幸运,她在现代是英年早逝,重生前是因苏紫夜而死,重生后也依旧因苏紫夜落得如此下场。 不同的是,重生前的慕容雪身无长物,只能含恨而终。 重生后的慕容雪开启了灵药空间,空间的时间流速极为缓慢,其内有神泉,还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器灵,险些把大敌苏紫夜折腾得身消道陨…… 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慕容雪真的死了吗? 倘若晏宁猜得没错,她寄身在慕容雪的身躯便是那空间器灵擅自妄为搅乱秩序的杰作,慕容雪现如今应当在九幽,并且霸占了她的灵胎! 对于这件事,失去修为奄奄一息、并且没有任何依仗的晏宁暂时无法发表任何看法。 她必须在日落之前恢复挪动到岸上的行动力,否则夜色降临海水涨起,晏宁只能被海水浸泡然后卷走。 虽然做了一个凡人,但是晏宁的鬼修本质依旧留着些许,她还可以掐算,知道什么时候潮起潮落。 太阳渐渐西移,温暖的海风也变得微凉。 晏宁已经离开海滩,触摸到生长在沙子里的茂密植物。 她还未开始往更往上的地方爬去,便听到有孩子打闹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然后越来越近。 这些孩子是附近渔村里过来的,因为这片海滩在黄昏的时候会有一种水陆两栖的鱼类上岸,他们可以捕捉它们与修士换取灵珠。 晏宁的运气不错,因着身上穿着的修士法袍,她被某个孩子喊来的大人抬回家。 平静地在渔村里生活了两个月,晏宁心脏上的伤势终于痊愈,可以下地帮着这户人家做一些简单的杂事。 不过,因体内毒素未去,晏宁依旧是个哑巴,而且是个身体虚弱,时不时咳嗽呕血的虚弱哑巴,连十岁的孩子都比她强壮。 村里人都知道晏宁是个失去修为的修士,他们倒没有因为她的遭遇而歧视她,甚至看在她长得不错的份上,还有人希望能讨了晏宁做媳妇。 把晏宁捡回来的当家男主人并不希望自己的弟媳是个连重活都干不了的哑巴,但修士的后代更容易出现资质好的孩子,他有些心动了。 做修行之人,可比做凡人更有出息。 隔壁渔村就出了一个修士,听说是进了一个门派做内门弟子,他的父母也因此搬到县城做了大老爷,可谓风光无二。 “阿宁,你一个弱女子要独自生活也不容易,不如入了我家门如何?”餐桌上,男主人直接把话挑明,“阿尧年轻且身强体壮,有能力又能疼媳妇,可是这附近许多姑娘们想嫁的。” 坐在旁边的年轻男子涨红了脸,一边偷偷地瞧晏宁的神情,一边小声说道:“哥,你别开玩笑了,我……我怎么能配得上阿宁?” 晏宁神色平常,感觉到阿尧看来,对他莞尔一笑。 阿尧羞臊地转过头,他说自己不好,其实是谦辞,以免晏宁觉得不好却有无处拒绝。 晏宁对他笑,是否代表她对他有意? 阿尧很高兴。 男主人看在眼中也很高兴,他爽朗一笑:“择个好日子,你二人便可成亲结为夫妇。不过,阿宁现在是阿尧的未婚妻,一家人也就不计较太多!” 女主人也笑了起来,一向对晏宁不假以辞色的她亲亲热热地喊着弟媳,一边给晏宁碗中夹菜,一边说着漂亮话。 第六十五章 举手之劳 她想唤回哥哥,阻止他上山冒险,怎奈喉咙干涩疼痒得厉害,喊出的声音细弱如游丝,最后使尽了全身的力气想坐起,却把自己折腾得扑通一声滚落在冰冷的地上。 “囡囡——” 察觉动静的娘亲连忙奔进柴房,看到程聆溪奄奄一息地躺着,似是已经醒来,眼泪瞬间掉了:“囡囡啊!我可怜的囡囡!你怎会摔下榻!” 程聆溪吃力地转头,看向头发凌乱面容惶惶的娘,忍着痛挤出一个笑容。 “囡囡?”娘亲怔了怔,马上跑到程聆溪跟前,温柔地把她搂进怀里,嘴里不断感谢各方神明,“囡囡没事,呜呜,可怜的囡囡……” 程聆溪听着娘的絮叨,轻轻吐出一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娘亲把她放回榻上,出去端来一碗粥,要喂她喝下。 程聆溪的喉咙舒坦了些,胃里也有了食物,力气跟着回来。 喝完一碗粥后,她看着憔悴苍老,仿佛已有三四十岁年纪的娘亲,轻声喊道:“娘!” 这是她出世以来第一次喊娘。 娘亲傻了,痴痴地回望她,不敢置信道:“囡囡,你刚才……是不是叫娘?” 程聆溪笑着,又喊一声:“娘,我醒了,不傻了。” 娘亲惊愕地看着她,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 女儿的痴傻儿病有多严重,她是知道的,静坐发呆的时候像泥塑木偶,活泼开朗的时候又像一头笨笨的小兽,总是学不会说话,也不懂得表达喜恶等情绪。 有一次,女儿不慎被炭火烧伤,做娘的当哥的都急得不行,她倒是满脸傻乎乎的表情,不把灼痛当一回事,还看着他们笑。 那么厉害的病,现在真好了? 程聆溪道:“好了。” 娘亲回了神,满心欢喜:“好了就好!囡囡乖乖躺着,娘出去一下!” 她腾地一下坐起来,跑去找贺郎中。 没有追到人还摔了一跤的刘大丑湿着衣服回来,正在屋里叫骂,一边诅咒不听话的儿子最好死在北芒山,一边命令媳妇烧水洗澡去寒。 良久,刘大丑没有得到回应。 他阴沉着脸来到柴房,猛地把帘子往上一掀,大声吼道:“贼婆娘聋了是吧?老子叫你即刻烧热水!” 还是没有回应,刘大丑恼怒看去,发现屋里只有一个生来痴傻的女儿,她平躺在矮榻上,两只夜色般深沉的眼睛正冷漠地盯着他,那种超乎寻常的平静和高傲瞬间让他想起多年前误入北芒山时遇到的一条毒蛇。 那毒物视他如蝼蚁,连毒牙都没露出来,懒洋洋地在他面前晒太阳。 他想捉它,谁料只是碰了一下毒物躺着的石头,便损伤了修行武道的根基,沦为谁都瞧不起的赖汉、废物。 可以说,刘大丑平生最怕的就是那条毒蛇,只因觉得程聆溪的眼神和印象里的毒蛇相似,这人的第一反应居然是逃窜,踉跄的身影如被虎狼在背后追赶。 程聆溪:“……”难道我学会了眼神杀人的技巧? 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她很快听到刘大丑无比愤怒的大喝:“小杂种!竟敢瞪你老子!看老子不打死你!” 门帘被一下子扫落,重新杀回来的刘大丑狰狞着面孔,快步来到矮榻旁,高高地举起蒲扇大的巴掌,眼中的杀意森寒如淬毒利刃,仿佛程聆溪不是他的女儿,而是与他不死不休的仇敌。 刘大丑在这个家横行霸道惯了,今天却被痴傻女儿的目光吓退,堂堂一家之主的面子和威严扫了地,必须从程聆溪身上找回! 更可恨的是那条毒蛇,他做梦都想活剐了它,此时有了程聆溪这个与毒蛇相似的发泄口,刘大丑的憎恨之火在胸中熊熊燃烧,对程聆溪的杀意不打半分折扣! 可怜的程聆溪遭了无妄之灾,已顾不得思考刘大丑的杀意从何来。 在此一瞬间,她只知道,若真被刘大丑的巴掌落在实处,自己不死也要重伤。 必须阻止刘大丑! 唯一的方法是——在他动手前先杀死他! 程聆溪微眯起眼睛,拳头紧握起,三根细长的骨针迅速从指缝探出,暗暗蓄力等待刘大丑的巴掌落下,然后暴起发难。 “住手!”一声暴喝突然响起,刺入程聆溪的耳朵。 她感到眼前一花,自己已被来人护住,刘大丑的夺命掌终究没有落下来,那三根骨针也没有起到她期待的作用。 这是……被人救了命? 程聆溪眨了一下眼,先把骨针收起,再定睛看向阻止刘大丑家暴的人。 对方穿着洗得褪色的布袍,挎着一只木制小药箱,半白的头发整整齐齐地在脑后梳成髻,以一根木簪固定,正是十里八乡最受人们尊敬的贺郎中。 “刘大,你就是个畜生!”贺郎中并不知道自己无意中救了刘大丑,一把推开这浑人,看见程聆溪的脸苍白得没有血色,潸潸冷汗湿了额头鬓角的头发,连忙捉起她的手把脉,同时道,“傻妞不怕,刘大不敢打你!告诉伯伯,身上疼不疼?” 程聆溪当然疼,且不说磕破的头,只刚才被刘大丑杀人未遂,骤然加速的心跳也没有这么快恢复平缓,此时胸闷耳鸣,浑身不舒服。 贺郎中得了程聆溪的点头,误以为刘大丑虐|打女儿,怒不可遏,也不把脉了,愤而出手,咔地一声折断刘大丑的手腕,痛心疾首道:“傻妞哪里惹着你了?畜生也知道保护自己的孩子,你连禽兽都不如,竟要杀死她!啊!早在当年我就不该救你,让你被毒死才是!” “贺、贺先生!我……我冤枉啊!”刘大丑疼得五官扭曲,怎么也想不到贺郎中还有这手,生怕他还要给自己吃折磨人的手段,用完好的那只手指着程聆溪,恶人先告状,“这赔钱货目无尊长,我刚才是气不过才教训她……” 躺着也中枪的程聆溪很无辜,想开口辩白。 “闭嘴!”贺郎中气得胡子一抖一抖,暴怒道,“傻妞不懂事,可我不是盲了眼睛的瞎子,你刚才在做什么我都看到了!” “看到又如何!” 趁着贺郎中情绪激荡,刘大丑夺回受伤的手,马上躲到柴房门口。 他狠狠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盯着跌坐在程聆溪身旁的贺郎中,冷笑不已:“贺老狗,你一个外乡人,管不着我刘家的家事!给你个忠告,趁着现在没死,赶紧滚回去给你和你那蠢材儿子准备棺材吧!” 第六十六章 两则故事 说完又剜了程聆溪一眼,把右手被折的痛算到她的头上,咬牙切齿道:“贱东西,再瞪你老子,把你这双招子挖了喂猫!” 程聆溪移开目光,心中恨意滋生。 还在娘胎时,她就知道这个刘大丑有多么可恶,一个明知媳妇有了身孕仍然对她非打即骂的渣滓,根本不能指望他有良知这种珍贵品质。 刘大丑被赶走,怯怯站在门外旁观,不敢劝架的娘亲立刻疾步进来,诚惶诚恐地给贺郎中下跪请罪:“贺先生……” “你没错,请站起来,我不需要你的道歉。”贺郎中执起程聆溪的另一只手继续把脉,道,“医者父母心,见了病人就没有不给病人治病的道理,放心吧。” “您、您真是个大好人……”娘亲喃喃说道。 确实是好人,程聆溪在心里附和,看着贺郎中从小药箱里拿出一小瓶药油递给娘亲,默默地补充内容:教训刘大丑的、帮她娘的,都是好人。 “这是给你用的。”贺郎中道,“抹在淤青的地方,把淤血揉散就没事了。” 淤青? 程聆溪立刻想到刘大丑对娘亲的毒打,心中杀心又起,听到脚步声,她的目光闪电般投向柴房门口。 刘大丑见到程聆溪就想到自己被唬了一跳的黑历史,极是厌恶地啐了一口,脸色阴沉地盯着抹眼泪的娘亲:“贱货!还赖在这嚷什么鬼话?不拿鞭子抽你,你就听不懂人话是不是?现在,马上滚去厨房起火烧水!” 程聆溪目送娘亲离开,在心里把刘大丑杀了无数次。 刘大丑还没走,瞅着贺郎中,冷冷地威胁道:“贺知原,老子的闺女若是被你治死,我刘大不会善罢甘休!还有,你打断老子的右手,不给赔二十两银子的医药费,刘家绝不会放过你!” 现在才记起你有个闺女? 程聆溪直想往刘大丑脸上扇巴掌,只恨现在身体虚弱,唯一能做的就是攥紧拳头给刘大丑记下重重一笔,到来日再一一算账。 “且安心。”贺郎中把她的手塞回被子里,语气温和如拂面春风,“你不会有事,先煎三剂药吃了,再乖乖躺几天,去哪里玩都行。” 贺郎中拿出纸笔写药方,连看刘大丑一眼都嫌碍事,冷淡说道:“刘大,你的手只有我能治,要是我知道你虐|打傻妞、欺负你媳妇和你儿子,你的手这辈子别想痊愈!另外,我也认识刘家人,你可以请他们来评理,看他们是帮你还是帮我。” 刘大丑险些气得炸肺,要是刘家还记得刘大,他上次去白木镇祭祀刘氏先祖,也不至于连宗族大门都进不了,还被两个守门的下人奚落得无地自容。 因不敢对贺郎中和程聆溪发火,刘大丑一脚踹在柴房门槛上,怎奈门槛不是他能踢碎,反作用力还伤了他的大脚趾,导致他不得不跳着走。 贺郎中写好药方,把需要注意的事宜一条条说给娘听,提着小药箱离开,回去后还派了药童来送药。 转眼到了黄昏,程聆溪的哥哥踩着泥泞,疲惫不堪地回到家中。 他的右臂歪曲成不正常的形状,脚一跛一跛的,嘴唇、手指、脚趾被初春时节未褪的寒意冻得青黑发紫,浑身滚满黄泥水,一看就知道路上不止摔了一跤。 刘大丑看不到这些,他发现药篓子空空如也,儿子身上只有零星铜板,两只招子几乎瞪成青蛙眼,厉声喝问道:“药草哪去了?卖的钱你都吃了?立刻把钱吐出来,不然老子拿鞋底抽死你!” 哥哥没说话,不等刘大丑动手打人,先昏倒了。 刘大丑拿不到钱,又拿不到药草,气得要命,踹了儿子几脚泄气,一边挑挑拣拣地吃着娘亲做的饭菜,一边使劲地数落不省心不省事的妻子和儿女,喋喋不休尤其招人烦。 程聆溪已经能下地,帮着娘亲把哥哥抬到榻上躺着,拉住要去找贺郎中的娘亲,问她要来带子和木板给哥哥的手臂正骨,仔细包扎好,道:“娘,这样就可以了。” “这……”娘亲吃惊,小声道,“囡囡,你这是……这是怎么学来的?” “看到镇上有人这么弄,琢磨一下就会了。”程聆溪道。 娘亲半信半疑,吩咐她暂时看着哥哥,去厨房煮姜汤给儿子喝,免得受了风寒又生病。 程聆溪去找来干净的衣服,要给哥哥换上,解开衣襟的时候,她看到昏迷的兄长忽然睁开一双眼睛,对自己做了噤声的手势。 “……哥哥?”程聆溪眨眨眼。 “妹妹能说话了,也不傻了?”哥哥坐起来,高高兴兴地看着她,向她求证,顺便解释自己醒来的原因,“我没事,昏迷是装的。” 程聆溪心里已经猜到,把衣服递给他,板着脸说:“先把湿衣服换了。” 哥哥失笑,乖乖地换衣服,悄悄地告诉她:“药草卖了足足的二十两银子,都藏在只有我知道的地方。” 程聆溪气他下雨天冒险去北芒山,听到说药草买了二十两,也呆了呆:“这么多?” “遇到正好有需要的好心人。”哥哥说道,“我也不瞒你,买主是搬到镇上尚不足两年的姜老爷,上次我们跟着娘亲去他家玩,还记得吧?” 程聆溪有印象,她吃过姜老爷给的糖,还吃了姜家的美味点心,但她不记得姜老爷长什么样,娘又是因何故去姜家,毕竟痴傻儿的关注很有限。 “记得一些,他家的点心好吃。”程聆溪回了哥哥。 “是,你那时不清醒,每天只知道吃和玩两样。”哥哥看着不再痴傻的妹妹就觉得高兴,不忘提醒她,“姜老爷肯买药草,便是对我们有恩,妹妹要把他的恩德记在心里,有了机会再报答。” 程聆溪点头称是。 借着黑夜来临前残存的光亮,她看向兄长瘦削的脸庞和尖尖的下颌,又想起娘亲瘦瘦小小的个子,对每天忙着吃喝睡玩吹牛皮,不干活也不做事,还养出大肚腩的刘大丑更为不满。 这样的一头猪,留着是浪费粮食,是给自己找不痛快,越早宰了越早省心。 可娘亲和哥哥未必同意,要怎么宰还得垫高枕头慢慢思考。 夜尽天明。 程聆溪早早起了床,进厨房里帮娘亲的忙,她哥哥也坐在灶前烧火煮粥,代为分担。 “娘亲,能给我们说说您的过去吗?”程聆溪择着青菜,目光清亮地望向切笋干的娘,主动挑起话题,“您没有给我和哥哥取正经的名字,也没有告诉我和哥哥您的名讳,这是为什么?” 第六十七章 东府靖城 “遇到正好有需要的好心人。”哥哥说道,“我也不瞒你,买主是搬到镇上尚不足两年的姜老爷,上次我们跟着娘亲去他家玩,还记得吧?” 程聆溪有印象,她吃过姜老爷给的糖,还吃了姜家的美味点心,但她不记得姜老爷长什么样,娘又是因何故去姜家,毕竟痴傻儿的关注很有限。 “记得一些,他家的点心好吃。”程聆溪回了哥哥。 “是,你那时不清醒,每天只知道吃和玩两样。”哥哥看着不再痴傻的妹妹就觉得高兴,不忘提醒她,“姜老爷肯买药草,便是对我们有恩,妹妹要把他的恩德记在心里,有了机会再报答。” 程聆溪点头称是。 借着黑夜来临前残存的光亮,她看向兄长瘦削的脸庞和尖尖的下颌,又想起娘亲瘦瘦小小的个子,对每天忙着吃喝睡玩吹牛皮,不干活也不做事,还养出大肚腩的刘大丑更为不满。 这样的一头猪,留着是浪费粮食,是给自己找不痛快,越早宰了越早省心。 可娘亲和哥哥未必同意,要怎么宰还得垫高枕头慢慢思考。 夜尽天明。 程聆溪早早起了床,进厨房里帮娘亲的忙,她哥哥也坐在灶前烧火煮粥,代为分担。 “娘亲,能给我们说说您的过去吗?”程聆溪择着青菜,目光清亮地望向切笋干的娘,主动挑起话题,“您没有给我和哥哥取正经的名字,也没有告诉我和哥哥您的名讳,这是为什么?” 昨天夜里睡得早,程聆溪也想了很久。 在她还是痴傻儿的时候,常常听到村里人唠嗑,他们说刘大丑是十里八乡最被瞧不起的烂人,活到四十多岁仍是光棍,某天去了县城一趟,竟带着她娘风风光光地回来。 接着,她娘在七个月后生下她哥。 人们说刘大丑喜当爹,刘大丑的脾气也逐渐变坏了,即便她娘在四年后第二次怀孕也没有转好的迹象,直至今天,他完全就是把他们娘仨当成随意打杀的奴隶,心中不存一丝一毫属于亲情的成分。 同是一个娘生的娃,程聆溪并不好奇哥哥的父亲是谁。 但她想知道,为何娘亲会和刘大丑做了十二年夫妻?为何娘亲从未提起她的家人和过去?为何她的娘亲会连姓什名谁都没有人知道? 娘亲听得程聆溪的询问,险些没叫菜刀伤了手指,不悦地皱眉:“能与你们说的,我不会隐瞒。”其言下之意,是不能说的无论怎么问,她都不会回答。 程聆溪也皱起眉,委婉说道:“您认为对我们好的决定,未必是真正有益我们的选择。娘亲,我今年七岁,哥哥十二,您可以透露我们一点点,不用太多。毕竟我们只想更了解您,没有任何背着您去干腌臜事的想法,也没有那个厉害本事去干。” 妹妹先开了口,哥哥立刻附和,两兄妹的神情同出一辙,满怀着孺慕和期盼。 娘亲不愿看他们,低头切笋,只是心情不复平静,原本大小形状一致的笋现在切得忽大忽小忽短忽长,乱七八糟的,若被刘大丑看到,必是又要遭他打骂。 半饷,娘亲放下菜刀,净了手炒菜,待炒好的菜热腾腾地盛放在盘子里,方看向以沉默向自己抗争的兄妹,答道:“娘亲的本家是圣德凤姓,你们……本也该姓凤,但巨木郡没有凤姓人家,这村里更没有。我叫凤馨儿,原想给你们取名,囡囡叫聆音,囝囝叫璟之,可我不能,这会给你们带来杀身之祸。” 圣德凤姓、杀身之祸,这都是了不得的信息。 没想到真相竟是如此惊人,程聆溪和凤璟之不由得面面相觑。 凤馨儿淡淡地道:“别傻了,过来喝粥,一会儿还要去田里春耕。囡囡受了伤还没好,坐田埂上看着,囝囝能做的就做,我也不勉强你下田。” 他们家的田地是租借的,每年收成要拿出三分之一给田主,还要额外交税,最后拿到手的粮食作物尚不足总数量的三分之一。 若非谷种经过改良,亩产量比从前高,说不定一家人都得饿死。 不允许干活的程聆溪看着水田里插秧的娘和兄长,摸了摸自己的手脚,心道:“这生活水准,也就堪堪饿不死的程度,长肉、长个子、补充营养什么的,是不用想了。” 想了也没用。 刘大丑把钱和粮看得死死的,每天的食物除了青菜是地里长出来的,米豆干笋等都是他开锁从柜子里拿出来,且开饭了是他先吃,剩下的食物还不够程聆溪、凤馨儿、凤璟之三人尝味道。 是不是有人拿她和凤璟之的安全威胁凤馨儿,凤馨儿才会如此任劳任怨地付出? 程聆溪移开目光,望向田间忙碌的村民,心里一个个地猜测,他们当中的哪位会是隐藏的盯梢者。 十数天后,春耕结束。 程聆溪的伤基本痊愈,凤璟之也能把伤臂上的木板拆下,可以干些轻活。 这日,凤馨儿有事吩咐兄妹俩:“家里没钱没吃的,你们明天上山采些药草拿去镇上卖,或者寻一些能吃的东西,我只要求你们能赶着天黑到家,别回太早了。” 程聆溪一头雾水,难道明天要出什么事? 入睡前,与程聆溪一起睡柴房的凤璟之说道:“明天是一年一度的祈神祭祀之日,镇上会派人来验资质,你的年龄够了。” 专有名词过量,程聆溪表示听不懂。 凤璟之说道:“我七岁那年,娘让我避开,往后年年都避开。” 程聆溪问他:“是验什么资质的?我们要避开,因为娘亲说的那个?” 除了所谓的杀身之祸,“那个”没有第二种解释。 凤璟之也不太清楚,说:“大约是的,但我想修行武道,想强大自己的实力,保护你和娘是其一,见识更宽广高远的天地则是其二。” 程聆溪猜测,哥哥口中的武道应该是内功拳脚什么的,做傻子时常听旁人谈起武道修行,那羡慕又尊敬的语气,像极了古中国的平头百姓谈论读书和科举,只是她接触的圈子太狭窄,对武道的了解少得可怜。 至此,程聆溪已经隐约有种感觉,这个世界很可能不是她熟悉的地球。 虽然这里的背景是类似古华夏封建王朝的大楚帝国,但村子的生产力相当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华夏,除了刘大丑这等只知道吃喝玩的奇葩之物,村中平民不缺衣食,住的屋子很结实,不缺时间和消遣的娱乐项目,每四五个月还有歌舞剧团巡回演出。 第六十八章 吃吃喝喝 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个世界的人类拥有普遍比现代人强壮的身体。举个简单例子,如凤璟之这样餐餐吃不饱,营养不良的半大孩子,扛起三四百斤的东西似乎很轻松。其他人也许没有这么夸张,但普通村民很多都能扛起将近五百斤的重物。 “哥哥,你还没睡吧?”程聆溪唤了一声。 “我睡不着。”凤璟之正在思考如何才能避开凤馨儿和“那个”修行武道,他不喜欢当前的生活节奏,厌恶处处要看刘大丑的脸色行事,时时忧心娘亲和妹妹会被刘大丑折腾死。 “那就跟我说说话,我有好多事想知道。”程聆溪说。 由于之前是天生的痴傻儿,她在这个世界的活动范围局限于村子及村子附近的安全区域,对明天的行程抱着少许期待和好奇,问:“西边的山全是巨木,北面的山有什么?为何村里人极少往北边林子去?” 凤璟之道:“巨木丛林是灵元稀薄之地,林子里只有树木。北芒山不同,除了普通树木和珍贵罕见的药材,还有蛮兽、妖植等危险的东西,稍有不慎就会丢了命。” 巨木丛林无药可采,能采的也是卖不了钱的廉价药草。 他那天去采药,去的是北芒山,所以凤馨儿才不愿意允他出门,程聆溪也不希望他冒险。 程聆溪道:“我知晓,如果竖在村子口的神像被毁,你说的蛮兽和妖植能在一夕间毁掉整个村子……所以,它们是真实存在的,不是危言耸听?” 开初她听到蛮兽和妖植的吓人故事,以为是老百姓迷信、胆子小,后来见识了老百姓们堪比摔跤选手的力气,不这么想了。 凤璟之道:“当然是真实的,我还见过北芒山的蛮兽跑出来,把村人吓得不敢出去,那时你还是个婴儿。” 程聆溪回忆起前世的种种,陷入沉默。 公元2024年,地球被天外陨石带来的病毒感染,无数人在高烧中死去,侥幸未死的,也有许多被变异的动植物杀死。 她在末世活了八年,最后与一头恶龙同归于尽,那是西方龙,具体形象参照长着肉翼的大肚子蜥蜴。 这里的蛮兽、妖植与变异动植物貌似一回事? “哥,晚安。”程聆溪打了个呵欠,觉得明天就能知道答案了。 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她忽然听到哥哥叫了她一声。 “妹妹。” “嗯?我在这。”程聆溪握住他的手。 “咱们带着娘一起搬走,不要爹了,可好?”哥哥看着她,平淡随意的语气如拉家常,道,“我们有二十两银子,可以去镇上,或者在别的村子定居,总之不在这里。” 刘大丑有手有脚,还不傻,就因为他是丈夫、父亲,是操|蛋的狗啃的见鬼的一家之主,他们就得供着他? 天底下没有这样的理! 程聆溪自是不会反对哥哥的提议,但她牢牢记得刘大丑的打和骂,摇头道:“哥哥,一定不能便宜他,我差点被他害死!娘和你也受了这么多的罪!” 哥哥对刘大丑已是彻底失望,应道:“妹妹的话说对了!放过谁也不能放过这个渣滓!” 兄妹俩有了一样的目标,因为程聆溪找回清醒造成的小小隔阂消失得无影无踪。 程聆溪烤着火,记起自己有件事不明白,歪头问兄长:“哥哥,我们是不是有个妹妹?” 娘亲怀她的时候,肚子里不只有她,还有另一个健康胎儿,程聆溪隐约有种玄妙的感觉,她的妹妹还活着,而且活得好好的。 哥哥疑惑:“我的妹妹不是只有你吗?你听谁说我们还有妹妹?” 程聆溪不认为自己的记忆有假,道:“问过娘就知道,娘应该愿意说的。” 前世的她父母早丧,无兄弟姐妹,孑然一身。 这辈子的娘亲固然懦弱,可娘亲对她的关爱没有一丝水分,哥哥也是,程聆溪已然把娘亲、哥哥和未曾谋面的妹妹视作最重要的亲人。 只是武道发展异常昌盛,民风彪悍,强者为尊,生产力有些超前 傻妞前世叫程聆溪,出生在二十二世纪,那时的地球被天外陨石带来的病毒感染,无数人在高烧中死去,侥幸未死的,也有许多人被变异的动植物杀死。 程聆溪在末世活了十多年,最后与一头恶龙同归于尽,醒来却发现自己没死,还转世成为孕妇腹中的胎儿,可惜没能带着记忆出生,直至今时今日才摘下傻子的帽子。 吱呀—— 程聆溪的哥哥推开门进来,看到妹妹醒了,高兴的笑容瞬间绽放,问道:“妹妹现在感觉怎样?脑袋疼不疼?要不要喝水?” “我没事,我很好。”程聆溪回过神来,笑得特别灿烂明媚。 今年七岁的哥哥长得又黑又瘦,长期的营养不良,使他看起来还不如山沟村里的五六岁小童壮实高个。 可就是这样的他,最疼爱她,恨不得将世界最好的送给她。 刘大丑欺负娘,他拉着她躲起来;刘大丑要揍她,他挡在她身前;村里的孩子想欺负她,他把他们打得哭着喊求饶……要不是哥哥,说不定她早就被刘大丑溺死了。 前世事,前世已了;今生的程聆溪只想和哥哥、娘亲开开心心地活着。 程聆溪掀开被子坐起来,看着惊在原地忘了反应的兄长,莞尔一笑,认真说道:“哥哥别担心,我不疼,也不傻了。” 哥哥还是个孩子,激动地抱着程聆溪,喜极而泣。 他趁她不注意,偷偷擦了眼泪,跳起来跑出门,去把娘亲喊来分享好消息。 程聆溪失笑,看向丝缎被面上精致的刺绣,毫不费劲地认出是娘的作品,又细细打量一番屋子内的摆设和布置,下地倒了一杯茶,捧在手里慢慢喝。 凤馨儿得了儿子的报信,匆匆赶来,果然见到女儿程聆溪坐在榻上,弯唇一笑眼如月牙。 她高兴得掉眼泪,搂着两个孩子一个劲地道:“醒得好!乖囡囡可差点吓死娘了,醒得真好!真好!呜呜……” 程聆溪由她抱在怀里,待凤馨儿发泄了情绪,趁机道:“娘,我和哥哥还没有取名字。今天有喜,您给我们想个名字呗?” 凤馨儿听了,笑道:“不用想,囡囡的大名叫聆音,囝囝的大名是璟之!” 她沾了点茶水,把兄妹俩的大名写出来,心中犹豫了一下,到底没有在名前添上刘大丑的姓,又写了自己的名字,告诉一双儿女:“我姓凤,大名凤馨儿。” 第六十九章 花家主人 程聆溪对差点杀死自己的刘大丑膈应得很,发现凤馨儿不喜刘大丑,立刻出声道:“娘,我和哥跟你的姓!我叫凤聆溪!哥哥叫凤璟之!” 这辈子的名字与上辈子谐音,程聆溪是不介意换字的,她连姓都换了。 凤馨儿却是摇头苦笑,道:“囡囡,他不会同意你们跟我姓……” “无需同意,我和哥哥跟您姓凤!”程聆溪的语气坚决果断,“娘,你该想想,我差点就被他害得丢了命,哥哥也总是挨揍,您莫非还想跟他过日子?说不定下次他连您也打死了!” 凤馨儿还是摇头,板着脸说道:“此事休要再提起!你们还饿着肚子,我去看看粥熬好了没有。”又道,“璟之,要照顾好妹妹。” 说完走了。 程聆溪弄不懂凤馨儿心里是怎么想的,眼珠子骨碌一转,跟凤璟之说话:“哥哥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哥哥有问必答:“白木镇,姜公子家。” 姜公子是白木镇的外来富户,请了凤馨儿做厨娘。 程聆溪找回了前世,做傻子的记忆也留着,知道姜公子是个好东家。 凤璟之道:“姜公子去了客栈过夜,不会影响娘的名声。你好了,我们吃完早点,谢过姜公子的大恩大德,就可以回家了。” 回家去找刘大丑的骂? 程聆溪撇嘴,决定说服凤馨儿多住几天,反正她能还了姜公子的人情。 砰砰砰! 就在程聆溪思忖着如何说服凤馨儿与刘大丑划清界限的时候,敲门声突然响起。 凤璟之去开门,一个穿着水红色绣繁花纱裙,容貌姣好的女子出现在程聆溪的视野中。她的年龄在十七八岁上下,手腕戴着成色极佳的玉镯,头上插着凤凰含珠金钗,一派主人家模样。 奈何凤璟之一点也不给面子,揭穿了她的虚张声势:“妹妹,这是姜公子的丫鬟,画儿姑娘。” 程聆溪弯了弯唇,客气道:“画儿姑娘,你找我们有事吗?” 第2章 画儿看了看兄妹二人,嫌他们是上不得台面的泥腿子,脸上写着鄙夷和厌恶:“还能有什么事!我家公子心善,忍了你们在这里过夜,你们倒好,蹬鼻子上脸!啧,也不看看自己的身份,还想赖着在这不走?” “你!”凤璟之怒得捏紧拳头。 “哥哥别气。”程聆溪拉住他的衣袖。 画儿斜着眼睛看人,得寸进尺,嘲笑说道:“你什么你!两只野崽子,连亲爹是谁都不知道!能进来这屋子里住一夜,是你们积了八辈子的福!” 程聆溪安抚了凤璟之的情绪,脸上仍是不笑不怒,开口道:“原来这宅子是你的,不是姜叔叔的。” 画儿很想承认,事实却是:她连姜公子的通房都不算。 遭到程聆溪暗讽,画儿恼羞成怒,伸手想掐她:“你就是个傻子!懂什么!” “滚!”凤璟之把妹妹护在身后,盯着画儿的目光犹如择人而噬的野兽,凶狠残暴极了。 画儿一惊,禁不住退后两步。 程聆溪将手藏进被子里,微微笑着看画儿,说道:“姜叔叔请我们在他的家里住下,你不是姜叔叔的妻子,也不是姜叔叔的妹妹,难道姜叔叔不介意你帮他做主?” 这句话比上一句更不得了。 画儿的脸色白了白,又退后一步,转身欲走。 “慢着……”画儿惊觉自己竟被一个傻妞唬住,眼睛瞪向程聆溪,目光狠戾,“你敢拿公子来压我!?好大的胆子!” “压你又如何?谁叫你是没名分的丫鬟!”程聆溪扬起一抹浅笑,挑衅意味浓郁。 画儿气得七窍生烟,口中冷哼一声,伸手要拨开碍事的凤璟之,给程聆溪留下一个深刻的教训。 “姜叔叔!”她的手伸到一半,程聆溪看着画儿身后,忽然喊了一声。 画儿顿时打了个哆嗦,急忙忙收手转身,拿出最优雅娴静的姿态弯腰行礼:“奴婢画儿见过公子!公子早安!” 公子久久没说话,回应她的,是程聆溪兄妹的清脆笑声。 画儿抬头一看,连公子的一根头发都没见着,才知道自己又被程聆溪耍了一回猴戏,脸色变得铁青。 程聆溪不怕她发作,笑得有恃无恐,温温柔柔地说道:“你说我傻,我看你更傻。也不动脑子想一想,就算你赶了我走,骗过了姜叔叔,姜叔叔难道就娶你为妻了?做人实在点,自个儿长得丑,别把事情想得太美。” 恰在此时,凤馨儿端着粥从门外进来,朴素衣着掩不住天生丽质,楚腰纤细,肩若削成,即便熬了夜,神情憔悴,也能稳稳地把画儿比下去。 画儿不敢与凤馨儿横,斥道:“牙尖嘴利!”说完甩袖走出去,谁料跨过门槛时摔了个狗啃泥,两道鼻血流淌下来,又难看又难堪。 程聆溪探出头,和颜悦色地道:“走路小心些,你这几天被衰神附体,很容易倒霉。” 画儿不领情,气道:“呸!少说晦气话!” 话音刚落,画儿左脚绊右脚,又摔了个四脚朝天。程聆溪“一不留神”笑出声,凤馨儿和凤璟之也跟着笑。 画儿骂骂咧咧地爬起来,一瘸一拐地离开,路上听说姜公子回来了,跳着回到自己的院子,打算换衣服,转念又想到可恨的凤馨儿三人,咬咬牙把脏衣裳穿回身上,又故意把头发扯乱,哭着去找姜公子。 可惜她今天的运气非常差,尚未见到姜公子,已经摔了五回,路过莲花池时更是脚下一滑栽了进去,扑腾许久才爬上来,身上全是黑臭的淤泥。 花匠见了画儿,根本认不出人,扬起挑水浇花的扁担赏了她两下,怒斥道:“哪来的乞丐!来人啊!有贼!” 护卫马上跑出来,也认不出眼前的脏鬼是画儿,不容她开口坦白身份,毫不留情地抡起棍子,直把画儿打得捂脸大哭。 “公子,姑娘醒来了,而且不傻了。” 姜府前院,一个外表五十来岁,头发乌黑,看起来特别精明干练的老头子笑眯眯地跟在姜公子身后。 他是这宅子里的大管家,也是姜公子的忠心老仆和保护者,实力高深莫测。 走在大管家前面的姜公子长得很年轻,大约三十岁上下,面容俊美,风采卓然,举止从容矜贵。不过,在这蝉鸣声阵阵的盛夏,姜公子披着雪白的狐裘,苍白虚弱的脸看不到汗,显然有病在身。 第七十章 自在常馨 今日阳光晴好,无垠蓝天之下,蔚蓝海水温柔地冲刷着洁白的海滩,画面不是极美,却也令人赞叹。 海滩上似乎有什么海洋生物被搁浅了,近距离一看,却不是海洋生物,而是一个面无血色,宛如死去一般的年轻女修。 她眼皮下的眼珠滚动着,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缓缓睁开双眼,幽蓝色火光在瞳中一闪而逝。 这里是阳世? 过了好一会儿,女修才从眼中所见的景象中回过神来。 她干涸的嘴唇动了动,发出意义不明的一个音节。 不能说话? 晏宁想了想,才从模糊不清的记忆中找到原因。 她的嗓子被毒哑了。 除非进阶元婴或者得到金丹期医修的救治,否则终生无法说话。 晏宁深深吸了一口气,带着海腥味的风涌入肺部,感觉真实且微妙。 除了嗓子,她的胸口也有伤。 这穿心而过的一剑哪怕是金丹修士都得元气大伤,晏宁能活下来,相当的不容易。 海滩的沙子被晒得有了温度,但晏宁的身体冰冷发寒,她勉强挪动身子,四肢摊开地躺在海滩上。 感觉到温热的海水一遍遍地冲刷着小腿,被刺穿的心脏在缓慢跳动,传来一阵阵撕裂般的痛意,晏宁闭了眼睛。 她需要冷静一下。 这个身体不是她的。 这个世界也不是她熟悉的。 在不久之前,晏宁只是九幽一小鬼。 她花了五百余年,方从一缕无知无觉的灵识修成魂魄俱全的完整灵体,可以踏入轮回,投胎成为天人。 但晏宁不愿舍弃记忆入轮回,遂又用了三十年时间,从一个普通灵体修炼成有实力的鬼将。 在以人类身份醒来之前,鬼修晏宁的修为相当于炼气后期修士,而且准备妥当,已经可以筑基。 她还花掉自己的全部积累,收集材料孕育了一个灵胎。 只要筑基成功,晏宁立刻就能入主灵胎,成为一个拥有血肉之躯的鬼修,修行速度将会提升十倍之巨。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正当晏宁筑基成功,正要入主灵胎的一刹那,她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卷裹走了。 再醒来,晏宁如愿拥有实体,还是有心跳有呼吸的温暖身躯,生活在美丽而生机勃勃的阳间,可以肆无忌惮地享受阳光和微风的照拂。 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的新身躯是别人用过的二手货? 晏宁很不满。 就鬼修这个族群而言,晏宁的天赋十分了得。 换做另一只鬼,不说五百年拥有完整神魂,就算给他一千年一万年也未必可行。 至于三十年之内成就筑基,这速度在人间界确实慢了些。但在茫茫九幽,鬼怪无数,资源短缺,竞争极为激烈,踏上修行之路的鬼多数用了两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筑基。 若果没有出现意外,晏宁敢说,她能在八十年之内进阶金丹并且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肉身,而不是眼前这具二手货。 也许晏宁更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因为意外而魂消魄散,活了下来并且拥有温暖肉身更是一件值得欢喜之事。 但她知道这件事不简单,尤其是在她融合了肉身中残存的模糊记忆之后。 这具肉壳名为慕容雪,虽出身不高,却拥有天才的资质,年仅五岁就被纳入仙门成为尊贵的嫡传弟子。 那么,既然是出身仙门嫡系的未来天之骄子,本应高高在上的慕容雪为何会沦落到如今这地步呢? 晏宁没有得到太多的记忆,对此不太清楚,只大约知道这与另一个名为苏紫夜的女修有关,而且事情的由头在慕容雪身上。 也就是说,慕容雪是不作死便不会死。 晏宁还在记忆中知道了慕容雪的一个秘密。 慕容雪是从一个名为“现代”的末法世界穿越过来的,因为和苏紫夜发生矛盾,被算计至死。随后慕容雪重生了,又把自己折腾挂了,留下一具残破的躯壳给晏宁。 是的,慕容雪的气运就是如此令人羡慕! 若说她是天道的私生女,晏宁也信。 但慕容雪也不太幸运,她在现代是英年早逝,重生前是因苏紫夜而死,重生后也依旧因苏紫夜落得如此下场。 不同的是,重生前的慕容雪身无长物,只能含恨而终。 重生后的慕容雪开启了灵药空间,空间的时间流速极为缓慢,其内有神泉,还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器灵,险些把大敌苏紫夜折腾得身消道陨…… 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慕容雪真的死了吗? 倘若晏宁猜得没错,她寄身在慕容雪的身躯便是那空间器灵擅自妄为搅乱秩序的杰作,慕容雪现如今应当在九幽,并且霸占了她的灵胎! 对于这件事,失去修为奄奄一息、并且没有任何依仗的晏宁暂时无法发表任何看法。 她必须在日落之前恢复挪动到岸上的行动力,否则夜色降临海水涨起,晏宁只能被海水浸泡然后卷走。 虽然做了一个凡人,但是晏宁的鬼修本质依旧留着些许,她还可以掐算,知道什么时候潮起潮落。 太阳渐渐西移,温暖的海风也变得微凉。 晏宁已经离开海滩,触摸到生长在沙子里的茂密植物。 她还未开始往更往上的地方爬去,便听到有孩子打闹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然后越来越近。 这些孩子是附近渔村里过来的,因为这片海滩在黄昏的时候会有一种水陆两栖的鱼类上岸,他们可以捕捉它们与修士换取灵珠。 晏宁的运气不错,因着身上穿着的修士法袍,她被某个孩子喊来的大人抬回家。 平静地在渔村里生活了两个月,晏宁心脏上的伤势终于痊愈,可以下地帮着这户人家做一些简单的杂事。 不过,因体内毒素未去,晏宁依旧是个哑巴,而且是个身体虚弱,时不时咳嗽呕血的虚弱哑巴,连十岁的孩子都比她强壮。 村里人都知道晏宁是个失去修为的修士,他们倒没有因为她的遭遇而歧视她,甚至看在她长得不错的份上,还有人希望能讨了晏宁做媳妇。 把晏宁捡回来的当家男主人并不希望自己的弟媳是个连重活都干不了的哑巴,但修士的后代更容易出现资质好的孩子,他有些心动了。 第七十一章 有事相求 做修行之人,可比做凡人更有出息。 隔壁渔村就出了一个修士,听说是进了一个门派做内门弟子,他的父母也因此搬到县城做了大老爷,可谓风光无二。 “阿宁,你一个弱女子要独自生活也不容易,不如入了我家门如何?”餐桌上,男主人直接把话挑明,“阿尧年轻且身强体壮,有能力又能疼媳妇,可是这附近许多姑娘们想嫁的。” 坐在旁边的年轻男子涨红了脸,一边偷偷地瞧晏宁的神情,一边小声说道:“哥,你别开玩笑了,我……我怎么能配得上阿宁?” 晏宁神色平常,感觉到阿尧看来,对他莞尔一笑。 阿尧羞臊地转过头,他说自己不好,其实是谦辞,以免晏宁觉得不好却有无处拒绝。 晏宁对他笑,是否代表她对他有意? 阿尧很高兴。 男主人看在眼中也很高兴,他爽朗一笑:“择个好日子,你二人便可成亲结为夫妇。不过,阿宁现在是阿尧的未婚妻,一家人也就不计较太多!” 女主人也笑了起来,一向对晏宁不假以辞色的她亲亲热热地喊着弟媳,一边给晏宁碗中夹菜,一边说着漂亮话。 两个孩子人小鬼大,彼此对视一眼,也都嘻嘻笑笑着叫着婶婶。 然而,作为首要当事人,晏宁却很是不解。 她来自幽冥,五百多年的鬼生中只专注于一件事,那便是修行。 而人世间的种种规矩,像男主人口中入了门的意思其实是做阿尧的妻子,生来没有记忆的晏宁也是不太清楚。 虽说她得了慕容雪的模糊记忆,可那只是粗略浏览一遍零散的画面,并不能让晏宁成为一个合格的人修或者凡人。 晏宁确实在渔村生活了两个月,按理说多多少少都应该懂一些,可她是个哑巴,除了阿尧和两个孩子几乎没有人与她说话,也没有谁当着她的面聊这些。 所以,晏宁不知道男主人的意思。 男主人说入了家门,她现在不就是住在他们家里吗? 阿尧很得女孩子喜欢,那很好,不过这与配不配得上她有关系? 男主人说她和阿尧做夫妇? 他们似乎没有就这件事问过她的意见吧? 晏宁咽下嘴里的食物,望向男主人摇了摇头,屋里所有人都能听到她的声音在心中响起:“我不能与阿尧做夫妇。” 她的人生目标不是找个好男人就嫁与他相夫教子,而是登上修行的巅峰,渡劫成仙。 这是晏宁第一次展现她作为修士的能力,餐桌上登时静得连男主人加重的呼吸都可清晰听见,大家都惊讶愕然地看着她。 晏宁的嘴皮子没动,她的声音继续在他们心中响起:“那件法袍大概可以换一些中品灵石,你们拿了去,也当做是收留我的报酬。不过我依旧欠着你们一次人情,若有什么事是你们无法进行的,可以说出来,我兴许有办法解决。” 幽冥是世间所有鬼的归处,晏宁便认识一个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年轻女鬼,因这个女鬼自愿做了人家小妾结果误了卿卿性命,死掉之后老是对她哭诉,所以她对这种事特别敏感。 宁可欠下天大人情,也切莫以身相许。 男主人艰难地咽了咽口水,恭敬的起身行礼:“对不起,仙师!是小民愚昧,冒犯到您了,恳请您大人有大量,能放过我们一回。” 都说仙凡有别,修士与凡人是不同的。 他们拿了她的法袍不说,还待她不好,要她嫁进来生孩子。 不说晏宁如何考虑,男主人已经觉得自己胆子太肥,几乎想跪下求饶了。 修士不会滥杀凡人,但若惹恼了他们,这怒火也不是凡人所能承受的。 谁能料到一个重伤在身还失去修为的哑女还能重踏修行路呢? 这也是男主人倒霉,或者更正确一点,是他咎由自取。 若无之前的轻视,哪来如今的惶恐? 第二章 面对忽然转变态度的男主人,晏宁的脸上依旧没有太多的表情,她做惯了有意识而无形体的鬼,还不太适应做一个可以尽情展露喜怒哀乐情绪的人。 “你们收留了我,虽然是看在那件衣服的份上。”虽然不太喜欢这家人,可她还不至于对救命恩人下杀手。 晏宁抛下这句话,继续吃饭,但是餐桌上的气氛已经截然不同。 阿尧露出似悲似喜的表情,他捡起掉到桌上的木箸默默扒饭,动作木然。 女主人小心翼翼地窥了晏宁一眼,瞪了瞪丈夫,却不敢出言。 两个孩子看了看大人们,又看了看晏宁,都收了嬉笑,乖乖吃饭。 阿尧家捡回来的哑女是个有修为的修士! 这条消息快速传遍了整个渔村,不过一天时间,就连隔壁村子都知道了。 这件事还引来当地的一个炼气期修士,他拿着礼物登门拜访,与晏宁坐而论道。 一个时辰后,他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显然收获不浅。 晏宁通过指点他得到了一株品相不错的灵草,在这灵气贫瘠之地,这株灵草的珍贵无需赘言,然而它对她来说一点用都没有。 慕容雪的身躯残败到了极点,丹田破碎、经脉寸断不说,还被剧毒腐蚀得彻底。 就算有传说中的造化之草可以活死人肉白骨,她也很难回归仙途。 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慕容雪才会抛弃了真身躲进幽冥,以独特手段夺取了晏宁的鬼胎,强行替换了她的命格。 月光从窗外照入,晏宁盘膝坐于床,直到天色微明,才睁了眼沉思。 还是没用。 她无法再走鬼修之路,也不能做一个道修。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晏宁的神魂依旧,她修炼神魂也没有遭到身体的影响。 正是因此,晏宁才能与人心灵交流,也能震慑前来试探的修士。 与修士不能随意屠戮凡人不同,修士与修士之间的杀戮不需要太多理由,如今这世道虽说太平,却也不是没有专做杀人夺宝生意的修士。 晏宁想走出渔村,她先得拥有实力。 可晏宁的时间不多了,顶多三个月,她就会因剧毒而变成一滩黄水。 而且,一旦失去肉身的依托,晏宁尚未踏足元婴境界的神魂无法独自存在,很快便会彻底地消散。 慕容雪身怀空间这等逆天宝物,最终也被逼得舍弃肉壳;晏宁什么都没有,除了等待死亡,她还能有其它选择? 第七十二章 落定 清晨微寒,在照破黎明的曙光中,晏宁轻轻呼出一口气,仿佛做了什么决定。 “今天和明天都不需要为我准备饭菜。”晏宁对早起的女主人说道,她洗了一把脸,连早餐都没吃便推门离开。 女主人望着她离开的背影,欲言又止。 那是通往凶兽海域的方向,也是渔村的禁区,就连筑基修士都曾陨落其中,几乎无人敢踏足。 但晏宁是修士,她敢去,必定是有把握的。 就算晏宁没有把握,也与他们家无关,不是吗? 女主人想到这里,忽然被清晨吹来的海风冷得打了个激灵,她心虚地瞧了一眼凶兽海域的方向,快手关上院门。 …… 慕容雪有着足以震惊修真界的秘密,晏宁也有一个秘密。 慕容雪带着记忆转生,从某种程度上说,她是一个生而知之的人,即便她需要通过学习才能知道。 可这种程度的“生而知之”,在晏宁面前根本不够看,因为后者才是真正的生而知之者。 如果晏宁生出好奇之心,她可以知道慕容雪手中那个空间的具体来历,也能知道慕容雪两次重生的根本原因。 当然,这种能力也存在着局限。 首先,晏宁无法知道未来,只能知道已经发生的过去和正在进行的现在;其次,晏宁不知道自己的来历,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拥有生而知之的神通。 最后,如果晏宁想知道一些事情,她也得付出代价。 晏宁不想坐着等死,她陆陆续续地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在绝境中找出一条崎岖险峻的羊肠小道。 那便是——踏足凶兽海域! 晏宁用了半个时辰才从渔村走到这片海域的岸边。 此时,太阳已经升起,明亮光芒慷慨无私地照耀大地。 但是这片海域却像被无形的结界所笼罩,光线在这里遭到削弱,也感觉不到阳光落在身上的温暖。 沙滩是漆黑的,细沙黯淡无光,其中寻不到贝壳和其它生物活动留下的痕迹,也看不到一根草,入目的俱是荒芜。 晏宁沿着海岸走了两个来回,在某处礁石的缝隙里找到一种长得像鱼尾的赤色植物,她采了一把植物,回到物色好的潜水地点,踩入水中便将植物吞下。 这种味道…… 即便是忍耐力甚佳的晏宁,也被赤色植物恶心得白眼翻了翻,几乎是强迫着自己才勉强吃掉它。 植物入腹,如同活物般在晏宁的肚子来回蠕动,火烧般灼痛感也从胃部生出,然后蔓延向下,传递到双腿的每一寸皮肤。 紧接着,晏宁的手臂、头颅皆传来不同程度的炽热感。 她缓缓沉入水中,双腿变成了暗蓝色的漂亮鱼尾,手臂、耳后长出鱼鳍和鳞片…… 不过须臾功夫,便从一个人类变为水中生活的鲛人。 这便是赤色植物的独特作用了,它可以让陆上生物在水中生活,虽其时效只有六个时辰,但这对晏宁已经足够。 晏宁摆了摆自己的尾巴,在水里游了几圈,在感到新鲜之余又有些许的别扭——温暖的血肉之躯虽然好,但也不能说没有弱点。 就如现在她入水,皮肤表面的热量会被海水带走,不能下潜到较深的水下。 做鬼也会被温度影响,可鬼的感知比较迟钝。 相较于当前,晏宁对做鬼的悠闲岁月还是挺怀念的。 最起码,鬼魂不需要担心溺死、饿死、毒死等事情发生的可能性。 在浅水海岸稍微熟悉了鲛人的身体,晏宁划着水,向深海游去。 除了变形的赤色植物,晏宁还在身上涂了一种黑紫色的无名海藻汁液,这种味道能让大多数海中凶兽敬而远之,唯一需要提防的只有海藻的天敌。 ———————— 太阳高悬天际,慷慨无私地释放光和热。 腾蛇岭下的小村庄里,人们正围在陆家门前看热闹。 榕树下,一个瘦弱的丫头静静躺着,脸色发黄,眼睛紧闭,脖子处一道狰狞的勒痕,也不知是死了还是活着。 小孩子嘻嘻哈哈地跑来跑去,唱着新编的歌谣: “丑丫头,苦又苦;奶奶打,婶婶骂;爹爹孬种,娘亲痴傻;好不容易长大了,忽闻堂哥念书要花钱,卖她能得三两银,哈哈哈!” “陆家人,盘算打得精又精,哪知丫头不情愿;一根绳子挂上树,上吊自尽投胎去,哈哈哈哈……” 陆家老太太板着一张脸站在门口,听得歌谣,怒气冲冲地举起拐杖打人:“阎王盯上的狗崽子,嘴里没句好话!再敢乱喊乱唱,小鬼准在夜里剪了你们的舌头泡酒!” 拐杖落下,眼看就要敲中一个娃娃的脑袋,突然一只手伸来,却是牛高马大的田三郎阻止她下狠手。 田三郎满脸横肉,长相威武,嗓门也大,说话瓮声瓮气:“你一个老太太,跟他们计较作甚?小草还在那里躺着——”眼睛蓦地瞪圆了,“小、小草??” 他看到小草动了动,竟是醒了! 陆家老太太背对着小草,还以为田三郎的意思是小草诈尸了。 她摸过小草的心口,知道小草是真的死了,登时吓得魂飞天外,慌忙躲开道:“别找我!我是你奶,没想过害你!” 眼尖的人不止田三郎一个,邻居桂花婶子捂着嘴偷笑:“怕什么呢?你当初逼着小草跟人牙子,怎么没想到小草会上吊?” 有这嘲讽的,也有那好心之人扶起趴在地上干咳的小草:“丫头还好吧?感觉怎样?” 糟透了! 小草低头看着“自己”鸡爪般丑陋的手,缓缓望向窃窃私语的陌生村民们,心里只希望一切都是噩梦。 她不是小草。 她是一个现代人,叫陆宁昔。 记得最后,她下班回家,洗澡入睡,没有干任何可能引发穿越的事情,怎么一觉醒来就附身一个被逼死的古代女孩? 陆宁昔想不出原因,盯着挂在树上的半截绳子出神。 上吊了能不能穿回去? 古代空气好,这是没错的。 可古代封建又落后,物质匮乏,吃不饱穿不暖是常事,娱乐设施几乎没有。 作为一个正常人,陆宁昔完全不乐意舍弃现代的美好生活,奔向贫穷愚昧的古代。 阿霞嫂看出“小草”想求死,连忙搂住她的肩,絮絮叨叨道:“小草啊,人活一辈子,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呢?你吃了那么多苦,从未享受过,就这样死了,得多冤!” 第七十三章 小茹 没念过书阿霞嫂不懂什么大道理,劝言来来去去,说的都是那几句。 又叫自家闺女倒了一碗凉开水,喂陆宁昔喝。 陆宁昔沉默着喝了水,终究不敢拿小命尝试穿越回现代的可能。 她看向被太阳晒得面庞发黑的阿霞嫂,很认真地说:“谢谢你,我不会轻易舍了这条命,无需再劝。” 阿霞嫂愣了一下,似乎想说点什么。 陆宁昔把碗递给她的女儿:“劳烦再去盛一碗水。” 阿霞嫂的女儿也有点惊讶,叫道:“小草,你这是怎么了?说的话让人觉得怪怪的!哎哟!哪个没良心的推我?” 是陆家老太太推的她。 这老太太身体硬朗,中气十足,抡起拐杖就往小草身上抽:“死丫头!居然敢故意诈死糊弄我!我若不把你打得哭爹喊娘,我就不是你奶!” 老太太被气坏了。 她原先以为小草在诈尸,怕得不行;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才晓得小草是诈死! 被村人指指点点的满腹委屈立刻冒出来,哪里肯放过小草? 陆宁昔瞧见阿霞嫂的女儿被推开,逼死原主的老虔婆来势汹汹,连忙缩头一避,心想:你确实不是我奶奶,我奶奶疼我都来不及,怎可能骂我打我? 奈何身体不是原装版,反应速度略迟缓。 脑袋没受伤,肩膀挨了重重的一击。 “你还有胆子躲我!阎王怎么不干脆夺了你的命去?”老太太尖声骂着孙女,又是一拐杖狠狠地打下。 “啊!”痛感火辣辣的,陆宁昔忍不住低呼,直想把老虔婆绑起来扇耳光。 她怒瞪着老太太,大声喊道:“你要打我,我怎么就不能躲了?你厌我恶我憎恨我,不如一棍子打死我算了!反正你要把我卖进窑子里,根本没把我当成你的孙女!” 人们听了,哗声一片,对陆老太太指指点点: “天哦,这陆叔婆真刻薄!” “居然想把小草卖进窑子那等脏地方!也不怕陆家祖宗气得从地底下爬出来找她算账!” “难怪小草要上吊,遇到这么狠心的奶,死了都比活着好……” 老太太怒得浑身都在发抖,指着陆宁昔:“你……” 说不出别的话。 没错,她是想把小草卖了,可她没想过把小草卖给鸨母。 ———————— 【恭喜你被来自至高位面的快穿系统选中,正在扫描宿主信息,请耐心等待……】 【扫描结束,宿主姓程名溪,即将开始初次任务,背景模拟宿主所在位面,剧情随机,任务完成将与系统绑定,任务失败将被抹除相关记忆并断开连接,请确认。】 【已确认,十秒后进行位面传送,请宿主做好准备……】 程溪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只是她的手藏在桌子下,正捏着一只翻盖手机,被老师逮了个正着。 全班人都在围观。 刚穿越就遭遇了这种事,程溪咽了一口老血,很诚恳地承认错误。 然而老师铁面无私,没收手机并要求她交上五千字的检讨书。 “写完检讨能把手机还给我吗?”程溪不怕死地问。 “可以,只要你的数学月考成绩达到及格线。”老师看了她一眼,语气微妙,显然不觉得她能完成如此遥远的目标,“不欺负你,及格线的一半总可以吧?” 全班人大笑。 嘻,这很好笑吗? 程溪瞪他们,结果惹来更夸张的嘲笑。 懒得与青春期少男少女计较,她翻出一张数学试卷,看到成绩栏写着鲜红如血的阿拉伯数字7,不由眉头微蹙。 这成绩,不是很差两个字能形容。 程溪想瞧一瞧题目的深浅,系统的机械音突然响起:“宿主程溪,您好,快穿系统第748号竭诚为您服务。温馨提示,为避免发生误会,本系统真挚建议宿主使用意识交流。” 程溪不会意识交流。 系统748:“若能得到宿主的允许,我可以读取宿主的思维活动。” 程溪觉得玄乎,照着748的描述试了试:“像这样?” 系统748:“是的,宿主查收资料了吗?本世界的任务线已经公布,宿主可以通过信息面板查询。” 记忆在此时挤进脑海,程溪揉按着太阳穴,试图缓解头疼:“不能让我舒服点么?” 系统748:“宿主的神魂太弱,这是无可奈何的。” 好吧,她的错。 程溪直到下课才将凌乱的思维整理清晰。 她在这个世界是学渣一枚,逃课上网打架很经常,抽烟喝酒化浓妆全擅长,属于典型的不良少女,家中妈妈高龄怀孕,爸爸忙于做生意。 至于任务,程溪看向视野下方的半透明方框,上面有一段描述,主角是韩依柠。 这个女孩的背景很狗血,母亲是普通女工,父不详,学习成绩长期名列前茅,奈何性格内向不合群,还胆小怕事,别人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以至于大考时帮别人作弊被抓到,全校通报批评并取消奖学金,而后更是遭遇校园暴力,羞辱和拍**算轻的,韩依柠被强|奸,甚至沦为施暴者换零花钱的工具。 在高考前一个月,韩依柠的不堪处境被上传网络,引来广泛关注,然而她的受害者形象很快被人为颠覆成***荡|妇,施暴者们逼她录下“认错”视频,又有学校老师和同学作证说她平时不好好学习,专爱勾引男人,考试全靠作弊…… 于是,颠倒黑白的舆论对韩依柠发起攻击,学校开除她的学籍,深感丢脸的母亲与她割裂关系,只有伴着她长大的男孩愿意收留她,但这个人更坏,竟然仿效施暴者们拉皮条,致使年纪轻轻的女孩最终死于艾滋。 程溪的主线任务是拯救韩依柠的人生,也即韩依柠不能死,不能黑化,她的死亡将会导致任务失败,黑化则会降低任务完成度。 系统748道:“任务完成度越高,宿主获得的奖励越多;角色黑化必须避免,保有理智的轻度黑化基本无足轻重,深度乃至彻底黑化比角色死亡更糟糕百倍,甚至有可能导致世界崩碎,宿主必须铭记于心。” 程溪先点头,然后问:“什么叫黑化?” 系统748:“打个浅显的比方,你是一个好人,善良、温暖、信念坚定,某些事的发生让你觉得世界是脏污的,没有人值得原谅,你想毁灭一切。如上述描述,一个角色从阳光正面到阴暗致郁的变化过程,通常被称之为黑化。” 第七十四章 弱者之于强者 程溪懂了,对系统说谢谢,再看向出现在主线任务下方的角色资料,韩依柠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唇红齿白,杏眼桃腮,与她同级同班,但两人的位置隔着半个教室。 优秀学生韩依柠坐在教室前面,调皮捣蛋的不良学生程溪坐在教室最后面。 把主线任务翻过去,两个支线任务映入程溪的视野,摆在前面的支线一是学渣逆袭,很好很励志,支线二是……谈恋爱??? 高中生要考大学,有时间谈恋爱的不是有钱有权不愁吃穿用住就是将人生当游戏。 程溪毫不犹豫地排除支线任务二,关闭虚拟面板,认真上课。 这堂课是英语,只认识二十六个英文字母的程溪听不懂,打开英语书,能看明白的大概只有图画和汉字。 哦,常用汉字三千个,她认识的貌似不够一半…… 程溪拿出别的课本,发现自己无法自学,要看懂高中课本,需学会小学课本和初中课本的内容,瞅了瞅讲台上的英语老师,她询问系统:“我没有上过学,怎么办?” 系统748沉默了半分钟,说:“宿主可以停学接受教育,但韩依柠是住校生,本系统不建议宿主离开学校。” 程溪分得清主次,问:“成绩太差会不会被学校劝退?” 系统748:“宿主是高中生,家境偏上,不排除被劝退或开除的可能。” 程溪抚了抚额,实在不想把宝贵时间浪费在听不懂的英语课上,与系统交流道:“可以提供小学教材和初中教材吗?” “宿主没有兑换教材的积分。”系统748说,“完成系统发布的任务可直接获取积分;完成委托者发布的悬赏,可通过报酬换取积分。宿主是新手,暂时没有开启委托者版块的权限。” 程溪明白了,748是智能说明书,不提供其它方面的咨询和帮助。 好容易熬到老师宣布下课,程溪立刻离开位置,找到埋头复习课堂内容的韩依柠,露出友好的微笑:“你好,我是程溪,咱们交个朋友吧!” 韩依柠:“……” 面对杀马特打扮的程溪,她的表情像极了被大灰狼搭讪的纯洁无辜小白兔。 程溪保持善意的微笑,很认真地道:“依柠同学,我想成为像你这样成绩优秀的学生。” 韩依柠沉默了十秒,勉强点头,根本没看程溪的脸。 系统748:“宿主,你是不良少女,崩坏人设会扣分的。还有,韩依柠在今天早上遇到几个社会青年,被敲诈勒索了两百多块。” 程溪无语凝噎,想把搞事的揪出来揍一顿。 她低头看着韩依柠,说道:“你有小学和初中的教科书吗?我学习太烂,得从一年级学起。” 一年级?? 韩依柠怀疑自己听错。 “嗤嗤!”旁边有人发笑,是个低沉磁性的男声,“从幼儿园学起岂不更有趣?” “九年义务教育不包括幼儿园。”程溪把身上的钱全部掏出来,只留了二十块路费,对韩依柠说,“明天是周六,你来我家上课,可以吗?” 韩依柠的家境并不富裕,又是刚被抢,对金钱攻势的抵抗约等于零,但她并不是毫无防备心,迂回说道:“程、程同学,我以前的教科书都在家里。” “我去你家学习,自带午晚餐,就这样说定了。” 程溪利用不良少女的蛮横不讲理,成功拿到韩依柠的住址。 先前调侃她的男生扬了扬眉,开玩笑道:“我的成绩不比她差,脸长得帅,会打篮球,家里不缺钱,你该选我才对。” 程溪说:“原因非常简单,你看不上我给的这点小钱。” 在次日一早,程溪带着连夜买来的小学试题和文具敲开韩依柠的门。 这里是旧城区,韩依柠母女租住的地方很小,光线昏暗,白天也要亮灯。 程溪住过条件更差的地方,忽略韩依柠的窘迫神色,打开装食物的塑料袋,道:“我买了包子和豆浆,你也尝尝。” 韩依柠:“我吃饱了,谢谢。” 程溪把自己的胃填了七分满,跟韩依柠学习英语音标。 约摸十点上下,不礼貌的拍门声极粗暴地打破了程溪的学习,一个不好听的公鸭嗓在外面喊韩依柠:“柠柠吃过早餐了吗?帮我买份早餐!” “对不起!”韩依柠先对程溪道歉,“他是我邻居,自小一起长大的,关系很好……能不能耽搁你几分钟?” 程溪大度地摆手。 韩依柠立刻起身开门,对站在门外的少年道:“我正在给同学做家教,没有空闲。” 话音才落下,程溪已提着凉掉的早餐过来。 她剪了染黄的头发,一张没有化妆的脸搭配高中校服,形象健康向上,把头发乱如鸟窝,既没有洗脸刷牙也没有换衣服的十七八岁男生对比得邋遢又颓废。 程溪端起大方的笑容,说:“你好,我是程溪,依柠的同班同学。” 男生挠了挠后脑勺,尴尬地笑:“我是依柠的邻居,姓王,叫王培军……” 王培军?那个害死韩依柠的人渣邻居就是王培军。 程溪把早餐袋子递出去,板着脸打断道:“我花钱请依柠上课,请不要浪费我的宝贵时间,也不要妨碍我的家教上课。”说完把门一关,看向韩依柠,“好了,继续讲课。” 韩依柠欲言又止,对不良少女的畏惧占据上风,随着程溪回到课桌前。 王培军差点没被门撞了鼻子,老大不爽地破口大骂,内容无非是程溪拽什么拽、韩依柠有这样的同学三生不幸。 出租房的隔音很差,程溪放下课本,操起一把细长的水果刀开门,平静地问:“你想在医院躺多少天?” 王培军张着嘴,一个音也说不出,活似被掐住脖子的鸭子。 程溪说道:“不用怕,我会负责你的医药费。” 没有正常人会想被捅刀子,王培军跑了。 韩依柠白着一张脸,小心翼翼地劝说放下水果刀的程溪向善:“程、程同学,无故伤人是、是犯法的,你、你不能做……” 程溪微笑:“我只是吓一吓他。你也听到,他骂我婊|子,用不雅的词汇问候我的妈妈和外婆。” 韩依柠的妈妈中午不回家,程溪拿出新手机叫了两人份的外卖,休息一个半小时,学习数学方程式。 不知不觉间到了傍晚,程溪收拾东西,把手机留给韩依柠,说道:“有事打我电话,手机里存有我的号码。” 第七十五章 宛如蝼蚁 说服她收下手机,程溪背着书包离开公寓楼,用一筒冰淇淋从小朋友口中问到王培军的所在地,在十五分钟内找到目标人物。 王培军正在游戏厅里玩游戏,冷不丁见到程溪站在旁边观看,吓得打了个哆嗦。 “我有一件要紧事想和你单独谈谈。”程溪晃了晃手里的百元大钞。 “什么事?在这里说不行?” 王培军心动,又怕程溪使诈,或者把自己带进罪恶深渊。 程溪拿出第二张钞票,接着是第三张,把王培军诱到僻静无人的角落,干脆利落地挥拳把他打成熊猫眼,再劈头盖脑一顿狠揍,捏着他的耳朵道:“从今往后,不许去找韩依柠,也不准说她的坏话,被我知道一次,你挨揍一次,知道了吗?” 鼻青脸肿的王培军心里直骂娘,口上讷讷应是。 他还以为程溪打他是记恨早上的事,完全没想到原因是韩依柠,难道这个头发比男人还短的暴力女喜欢同性? 王培军一瘸一拐地回家,路过韩依柠的家,犹豫两秒敲了门,把自己的不幸添油加醋说出,苦口婆心地道:“柠柠,你不要和她来往,她想杀了我!” 程溪在坐公交,汽车停下载客时,一个眼熟的少年上了来,朝她笑:“嗨!” 程溪回以礼貌微笑,给一位老太太让座。 老太太连忙把壮得像头小熊的孙子推进座位,谁知孙子很讲究,“我不要坐!这椅子被人坐过,上面还热乎着……” 老太太脱了外衣垫上,孙子这才满意,一屁股坐下来,马上又被拎起。 他啊了一声,对上程溪的眼睛,顿时吓得不敢出声。 这人好凶,力气这么大! 他爸爸都拎不动他,这个人只用一只手就做到了! 程溪看向老太太:“位置是让给你的,你坐不坐?” 老太太想张口骂人,见到程溪身上有纹身,孙子也在她手里,遂安静地坐下来。 程溪放开小男孩,听到同班同学的询问:“你是不是练过?” 程溪不懂:“什么叫练过?” 肖印说:“武功!你的臂力很惊人!”羡慕地瞅着程溪的细胳膊,“你是怎么练的?能不能教我?” 程溪向系统748了解了武功这一名词,说道:“我天生力气大,会打架。你想学打架?” 肖印很失望:“不想,我只想学武功。” 又一站,上来的乘客有点多,程溪往后退了退,依然被挤得难受。 汽车徐徐向前行驶,程溪忽然觉得有点不对,侧头盯向站在身后的胡子大叔,目光从他的脸下滑到鼓起的裆部,吃惊于城里人的胆量。 大叔挤出笑脸,毫无猥|亵女性被当事人发现的自觉,眼睛偷瞄着她的胸。 程溪不是惯于忍气吞声的性格,腾出活动的空间,捏紧五指重重地击向他的肚子,同时高声喊道:“有色狼!公车色狼!” 一脚踹在猥琐男的膝盖上,趁他站不稳,乘胜追击,把人揍得哭爹喊娘求放过也没有住手,直到肖印来拉她的手臂。 “程溪!冷静!” “宿主你别冲动,把人打废要进局子!”系统748也劝。 程溪踢了缩成团的猥琐男一脚,问:“以后还敢不敢?看你也是读过几年书的,不知道这是犯法吗?!” 猥琐男哭着说不敢,鼻涕都流了。 程溪犯恶心,想撂下狠话,肖印赶紧说道:“你不要打人,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拽着她的手找到司机,“烦请去警察局一趟。”又回头询问乘客,“不介意耽搁几分钟吧?警察局就在前面,距离不远。” 多数乘客不反对,猥琐男被送到警察叔叔跟前。 程溪道出他的举止作为,肖印面不改色地做作假证,她看他,他眨眼睛:“你的动作比我快,一下子就把犯人打倒了,我很不幸地失去了英雄救美的机会。” 系统748:“宿主,你的同学在说谎。” 程溪无语地别过脸,基于肖印的证词对她有利,没有揭穿。 受害者不止程溪一个,跟来的年轻女孩吞吞吐吐地讲述了被猥琐男猥|亵的经历,最后补充道:“我还见过他非礼别的女孩。” 她当时可耻地选择了沉默,结果遭了殃。 猥琐男拒不承认,指着程溪大声嚷道:“警察同志!我要告她故意伤害罪!你们看,我都被这贱人毁容了!” 程溪确实想毁了他的容。 肖印:“公交车有监控录像,它的车牌号是xxx,我们可以取证。”又问,“能借固话用用吗?我得把这件事告诉妈妈。” 警察允许了,因司机已经把车开走,要派人去取证。 肖印拨了号码,对电话那头的人说了几句,看向警察们:“我妈想和你们说话。” 系统748:“他的妈妈是本市警察局局长,正的。” 程溪无所谓地哦了声,在五分钟后与肖印一同走出警察局,猥琐男被判拘留十五天。 “程溪,你好像不信任警察。”两人站在公共汽车站等车,肖印侧头看她,猜测道,“是被抓过吗?还是因为别的?” “我跟你的关系仅止于普通同学,请不要打探我的隐私。”程溪连肖印姓什么都不晓得,资料里没有。 她的冷漠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肖印愈发好奇:“我想知道,你告诉我,我向天保证不说给别人知道。” 程溪的应对是听而不闻,又想到韩依柠的凄惨未来,认为与局长公子搞好关系有助于任务完成,望着他的眼睛问道:“刚才你为什么帮我?” 肖印愣了愣,说:“你跟我说原因,我回答你。” 程溪毫不犹豫:“我亲眼见到警察袒护罪犯,立场也与罪犯一致。”索要答案,“该你说了。” 肖印道:“哪里的警察这么大胆?”他大概没见识过黑暗,“你给老人让座,不让那个小学生坐下,还殴打了猥琐男,我觉得你跟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想象中的?不良少女与做坏事挂钩么? 程溪问:“假如我被人猥|亵却不敢反抗,你会帮我吗?” 肖印说:“你也误会我了。” 程溪道:“把话讲清楚,怎么误会?” 肖印看向驶来的公共汽车:“我在xx站下车,来我家喝杯茶吧。” …… 第七十六章 分歧 今日阳光晴好,无垠蓝天之下,蔚蓝海水温柔地冲刷着洁白的海滩,画面不是极美,却也令人赞叹。 海滩上似乎有什么海洋生物被搁浅了,近距离一看,却不是海洋生物,而是一个面无血色,宛如死去一般的年轻女修。 她眼皮下的眼珠滚动着,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缓缓睁开双眼,幽蓝色火光在瞳中一闪而逝。 这里是阳世? 过了好一会儿,女修才从眼中所见的景象中回过神来。 她干涸的嘴唇动了动,发出意义不明的一个音节。 不能说话? 晏宁想了想,才从模糊不清的记忆中找到原因。 她的嗓子被毒哑了。 除非进阶元婴或者得到金丹期医修的救治,否则终生无法说话。 晏宁深深吸了一口气,带着海腥味的风涌入肺部,感觉真实且微妙。 除了嗓子,她的胸口也有伤。 这穿心而过的一剑哪怕是金丹修士都得元气大伤,晏宁能活下来,相当的不容易。 海滩的沙子被晒得有了温度,但晏宁的身体冰冷发寒,她勉强挪动身子,四肢摊开地躺在海滩上。 感觉到温热的海水一遍遍地冲刷着小腿,被刺穿的心脏在缓慢跳动,传来一阵阵撕裂般的痛意,晏宁闭了眼睛。 她需要冷静一下。 这个身体不是她的。 这个世界也不是她熟悉的。 在不久之前,晏宁只是九幽一小鬼。 她花了五百余年,方从一缕无知无觉的灵识修成魂魄俱全的完整灵体,可以踏入轮回,投胎成为天人。 但晏宁不愿舍弃记忆入轮回,遂又用了三十年时间,从一个普通灵体修炼成有实力的鬼将。 在以人类身份醒来之前,鬼修晏宁的修为相当于炼气后期修士,而且准备妥当,已经可以筑基。 她还花掉自己的全部积累,收集材料孕育了一个灵胎。 只要筑基成功,晏宁立刻就能入主灵胎,成为一个拥有血肉之躯的鬼修,修行速度将会提升十倍之巨。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正当晏宁筑基成功,正要入主灵胎的一刹那,她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卷裹走了。 再醒来,晏宁如愿拥有实体,还是有心跳有呼吸的温暖身躯,生活在美丽而生机勃勃的阳间,可以肆无忌惮地享受阳光和微风的照拂。 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的新身躯是别人用过的二手货? 晏宁很不满。 就鬼修这个族群而言,晏宁的天赋十分了得。 换做另一只鬼,不说五百年拥有完整神魂,就算给他一千年一万年也未必可行。 至于三十年之内成就筑基,这速度在人间界确实慢了些。但在茫茫九幽,鬼怪无数,资源短缺,竞争极为激烈,踏上修行之路的鬼多数用了两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筑基。 若果没有出现意外,晏宁敢说,她能在八十年之内进阶金丹并且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肉身,而不是眼前这具二手货。 也许晏宁更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因为意外而魂消魄散,活了下来并且拥有温暖肉身更是一件值得欢喜之事。 但她知道这件事不简单,尤其是在她融合了肉身中残存的模糊记忆之后。 这具肉壳名为慕容雪,虽出身不高,却拥有天才的资质,年仅五岁就被纳入仙门成为尊贵的嫡传弟子。 那么,既然是出身仙门嫡系的未来天之骄子,本应高高在上的慕容雪为何会沦落到如今这地步呢? 晏宁没有得到太多的记忆,对此不太清楚,只大约知道这与另一个名为苏紫夜的女修有关,而且事情的由头在慕容雪身上。 也就是说,慕容雪是不作死便不会死。 晏宁还在记忆中知道了慕容雪的一个秘密。 慕容雪是从一个名为“现代”的末法世界穿越过来的,因为和苏紫夜发生矛盾,被算计至死。随后慕容雪重生了,又把自己折腾挂了,留下一具残破的躯壳给晏宁。 是的,慕容雪的气运就是如此令人羡慕! 若说她是天道的私生女,晏宁也信。 但慕容雪也不太幸运,她在现代是英年早逝,重生前是因苏紫夜而死,重生后也依旧因苏紫夜落得如此下场。 不同的是,重生前的慕容雪身无长物,只能含恨而终。 重生后的慕容雪开启了灵药空间,空间的时间流速极为缓慢,其内有神泉,还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器灵,险些把大敌苏紫夜折腾得身消道陨…… 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慕容雪真的死了吗? 倘若晏宁猜得没错,她寄身在慕容雪的身躯便是那空间器灵擅自妄为搅乱秩序的杰作,慕容雪现如今应当在九幽,并且霸占了她的灵胎! 对于这件事,失去修为奄奄一息、并且没有任何依仗的晏宁暂时无法发表任何看法。 她必须在日落之前恢复挪动到岸上的行动力,否则夜色降临海水涨起,晏宁只能被海水浸泡然后卷走。 虽然做了一个凡人,但是晏宁的鬼修本质依旧留着些许,她还可以掐算,知道什么时候潮起潮落。 太阳渐渐西移,温暖的海风也变得微凉。 晏宁已经离开海滩,触摸到生长在沙子里的茂密植物。 她还未开始往更往上的地方爬去,便听到有孩子打闹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然后越来越近。 这些孩子是附近渔村里过来的,因为这片海滩在黄昏的时候会有一种水陆两栖的鱼类上岸,他们可以捕捉它们与修士换取灵珠。 晏宁的运气不错,因着身上穿着的修士法袍,她被某个孩子喊来的大人抬回家。 平静地在渔村里生活了两个月,晏宁心脏上的伤势终于痊愈,可以下地帮着这户人家做一些简单的杂事。 不过,因体内毒素未去,晏宁依旧是个哑巴,而且是个身体虚弱,时不时咳嗽呕血的虚弱哑巴,连十岁的孩子都比她强壮。 村里人都知道晏宁是个失去修为的修士,他们倒没有因为她的遭遇而歧视她,甚至看在她长得不错的份上,还有人希望能讨了晏宁做媳妇。 把晏宁捡回来的当家男主人并不希望自己的弟媳是个连重活都干不了的哑巴,但修士的后代更容易出现资质好的孩子,他有些心动了。 做修行之人,可比做凡人更有出息。 隔壁渔村就出了一个修士,听说是进了一个门派做内门弟子,他的父母也因此搬到县城做了大老爷,可谓风光无二。 第七十七章 震慑 刚下过一场小雨,空气清新而湿润。 程聆溪缓缓地睁开眼睛,头疼、口渴、饥饿等生理反应让她难受极了。 屋内光线黯淡,依稀能看到堆起的枯木柴和草垛,它们占据了柴房的大部分空间,只给她留下小小的栖身之地。 程聆溪听见隔壁房间传来说话声,感觉既熟悉又陌生。 “娘亲,当是儿子求您了!您就让儿子进山采药吧!妹妹伤重,拖不得,一定要请贺郎中来治!您跟他说,儿子去山里找药草了,他一定会出手救妹妹!”少年语气激烈。 “我……囝囝你别欺骗娘亲,囡囡已经出事,你必须平安!”妇人犹豫不决,又想受伤的女儿痊愈,又担心儿子一去不复返。 “娘亲,儿子进山没有十回也有八回,不会遇到危险的!娘亲快快去请贺郎中来看伤,我这就上山采药!”少年把小药锄扔进篓子里,背着药篓跑了出去。 不!不能去! 程聆溪盯向门外,想起身阻止,躯体却不受控制,软绵绵轻飘飘的,浑身无力。 想起来了,她全都想起来了! 她是带着前世记忆转生到这个世界的,谁料出生后忘却前尘,沦为痴傻儿,亏得娘亲和哥哥不嫌弃,把浑噩的她养大。 今天,娘亲和哥哥不在家,她的父亲刘大丑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他嫌弃锅里留的饭菜半冷不热,吃着没味道,翻箱倒柜找出家里仅剩的钱要去下馆子,出门时看到痴傻的女儿和邻居养的小狗在玩耍,愤而迁怒。 程聆溪被推得仰面摔倒,后脑勺撞到有尖锐棱角的石头,鲜血流淌而出,当场昏厥。 许是上天垂怜,她不仅没有死,还找回了清醒和前世记忆! “兔崽子!你拿着这些东西出门,想干什么去?”屋外响起刘大丑难听的破锣嗓子,“刚下过雨也敢上山,是不是知道哪有药草挖?告诉你,卖药草换来的钱一文也不能少,不然老子把你这身皮肉骨头全拆了!” “别,囝囝你快去!相公,求你别打了!”程聆溪的娘亲抱着刘大丑的大腿,任由沉重的巴掌和拳头雨点般砸下,始终不松手,哭着喊道,“囡囡她受了伤,快要死了!你就不能发发善心,让她捡回一条命吗?呜呜……” “贱人!再不松手,老子打死你!”刘大丑一脚踹开娘亲,急急奔出门外,去追程聆溪的哥哥,一边追一边破口大骂,“狗东西,你跑什么跑?我是你老子,就是把你下锅炖了吃了也没人说闲话!站住,不许跑!再跑你就别回来了!……” 柴房里的程聆溪听到刘大丑破口大骂,心中又气又急。 她想唤回哥哥,阻止他上山冒险,怎奈喉咙干涩疼痒得厉害,喊出的声音细弱如游丝,最后使尽了全身的力气想坐起,却把自己折腾得扑通一声滚落在冰冷的地上。 “囡囡——” 察觉动静的娘亲连忙奔进柴房,看到程聆溪奄奄一息地躺着,似是已经醒来,眼泪瞬间掉了:“囡囡啊!我可怜的囡囡!你怎会摔下榻!” 程聆溪吃力地转头,看向头发凌乱面容惶惶的娘,忍着痛挤出一个笑容。 “囡囡?”娘亲怔了怔,马上跑到程聆溪跟前,温柔地把她搂进怀里,嘴里不断感谢各方神明,“囡囡没事,呜呜,可怜的囡囡……” 程聆溪听着娘的絮叨,轻轻吐出一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娘亲把她放回榻上,出去端来一碗粥,要喂她喝下。 程聆溪的喉咙舒坦了些,胃里也有了食物,力气跟着回来。 喝完一碗粥后,她看着憔悴苍老,仿佛已有三四十岁年纪的娘亲,轻声喊道:“娘!” 这是她出世以来第一次喊娘。 娘亲傻了,痴痴地回望她,不敢置信道:“囡囡,你刚才……是不是叫娘?” 程聆溪笑着,又喊一声:“娘,我醒了,不傻了。” 娘亲惊愕地看着她,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 女儿的痴傻儿病有多严重,她是知道的,静坐发呆的时候像泥塑木偶,活泼开朗的时候又像一头笨笨的小兽,总是学不会说话,也不懂得表达喜恶等情绪。 有一次,女儿不慎被炭火烧伤,做娘的当哥的都急得不行,她倒是满脸傻乎乎的表情,不把灼痛当一回事,还看着他们笑。 那么厉害的病,现在真好了? 程聆溪道:“好了。” 娘亲回了神,满心欢喜:“好了就好!囡囡乖乖躺着,娘出去一下!” 她腾地一下坐起来,跑去找贺郎中。 没有追到人还摔了一跤的刘大丑湿着衣服回来,正在屋里叫骂,一边诅咒不听话的儿子最好死在北芒山,一边命令媳妇烧水洗澡去寒。 良久,刘大丑没有得到回应。 他阴沉着脸来到柴房,猛地把帘子往上一掀,大声吼道:“贼婆娘聋了是吧?老子叫你即刻烧热水!” 还是没有回应,刘大丑恼怒看去,发现屋里只有一个生来痴傻的女儿,她平躺在矮榻上,两只夜色般深沉的眼睛正冷漠地盯着他,那种超乎寻常的平静和高傲瞬间让他想起多年前误入北芒山时遇到的一条毒蛇。 那毒物视他如蝼蚁,连毒牙都没露出来,懒洋洋地在他面前晒太阳。 他想捉它,谁料只是碰了一下毒物躺着的石头,便损伤了修行武道的根基,沦为谁都瞧不起的赖汉、废物。 可以说,刘大丑平生最怕的就是那条毒蛇,只因觉得程聆溪的眼神和印象里的毒蛇相似,这人的第一反应居然是逃窜,踉跄的身影如被虎狼在背后追赶。 程聆溪:“……”难道我学会了眼神杀人的技巧? 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她很快听到刘大丑无比愤怒的大喝:“小杂种!竟敢瞪你老子!看老子不打死你!” 门帘被一下子扫落,重新杀回来的刘大丑狰狞着面孔,快步来到矮榻旁,高高地举起蒲扇大的巴掌,眼中的杀意森寒如淬毒利刃,仿佛程聆溪不是他的女儿,而是与他不死不休的仇敌。 刘大丑在这个家横行霸道惯了,今天却被痴傻女儿的目光吓退,堂堂一家之主的面子和威严扫了地,必须从程聆溪身上找回! 更可恨的是那条毒蛇,他做梦都想活剐了它,此时有了程聆溪这个与毒蛇相似的发泄口,刘大丑的憎恨之火在胸中熊熊燃烧,对程聆溪的杀意不打半分折扣! 可怜的程聆溪遭了无妄之灾,已顾不得思考刘大丑的杀意从何来。 在此一瞬间,她只知道,若真被刘大丑的巴掌落在实处,自己不死也要重伤。 第七十八章 拉拢 必须阻止刘大丑! 唯一的方法是——在他动手前先杀死他! 程聆溪微眯起眼睛,拳头紧握起,三根细长的骨针迅速从指缝探出,暗暗蓄力等待刘大丑的巴掌落下,然后暴起发难。 “住手!”一声暴喝突然响起,刺入程聆溪的耳朵。 她感到眼前一花,自己已被来人护住,刘大丑的夺命掌终究没有落下来,那三根骨针也没有起到她期待的作用。 这是……被人救了命? 程聆溪眨了一下眼,先把骨针收起,再定睛看向阻止刘大丑家暴的人。 对方穿着洗得褪色的布袍,挎着一只木制小药箱,半白的头发整整齐齐地在脑后梳成髻,以一根木簪固定,正是十里八乡最受人们尊敬的贺郎中。 “刘大,你就是个畜生!”贺郎中并不知道自己无意中救了刘大丑,一把推开这浑人,看见程聆溪的脸苍白得没有血色,潸潸冷汗湿了额头鬓角的头发,连忙捉起她的手把脉,同时道,“傻妞不怕,刘大不敢打你!告诉伯伯,身上疼不疼?” 程聆溪当然疼,且不说磕破的头,只刚才被刘大丑杀人未遂,骤然加速的心跳也没有这么快恢复平缓,此时胸闷耳鸣,浑身不舒服。 贺郎中得了程聆溪的点头,误以为刘大丑虐|打女儿,怒不可遏,也不把脉了,愤而出手,咔地一声折断刘大丑的手腕,痛心疾首道:“傻妞哪里惹着你了?畜生也知道保护自己的孩子,你连禽兽都不如,竟要杀死她!啊!早在当年我就不该救你,让你被毒死才是!” “贺、贺先生!我……我冤枉啊!”刘大丑疼得五官扭曲,怎么也想不到贺郎中还有这手,生怕他还要给自己吃折磨人的手段,用完好的那只手指着程聆溪,恶人先告状,“这赔钱货目无尊长,我刚才是气不过才教训她……” 躺着也中枪的程聆溪很无辜,想开口辩白。 “闭嘴!”贺郎中气得胡子一抖一抖,暴怒道,“傻妞不懂事,可我不是盲了眼睛的瞎子,你刚才在做什么我都看到了!” “看到又如何!” 趁着贺郎中情绪激荡,刘大丑夺回受伤的手,马上躲到柴房门口。 他狠狠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盯着跌坐在程聆溪身旁的贺郎中,冷笑不已:“贺老狗,你一个外乡人,管不着我刘家的家事!给你个忠告,趁着现在没死,赶紧滚回去给你和你那蠢材儿子准备棺材吧!” 说完又剜了程聆溪一眼,把右手被折的痛算到她的头上,咬牙切齿道:“贱东西,再瞪你老子,把你这双招子挖了喂猫!” 程聆溪移开目光,心中恨意滋生。 还在娘胎时,她就知道这个刘大丑有多么可恶,一个明知媳妇有了身孕仍然对她非打即骂的渣滓,根本不能指望他有良知这种珍贵品质。 刘大丑被赶走,怯怯站在门外旁观,不敢劝架的娘亲立刻疾步进来,诚惶诚恐地给贺郎中下跪请罪:“贺先生……” “你没错,请站起来,我不需要你的道歉。”贺郎中执起程聆溪的另一只手继续把脉,道,“医者父母心,见了病人就没有不给病人治病的道理,放心吧。” “您、您真是个大好人……”娘亲喃喃说道。 确实是好人,程聆溪在心里附和,看着贺郎中从小药箱里拿出一小瓶药油递给娘亲,默默地补充内容:教训刘大丑的、帮她娘的,都是好人。 “这是给你用的。”贺郎中道,“抹在淤青的地方,把淤血揉散就没事了。” 淤青? 程聆溪立刻想到刘大丑对娘亲的毒打,心中杀心又起,听到脚步声,她的目光闪电般投向柴房门口。 刘大丑见到程聆溪就想到自己被唬了一跳的黑历史,极是厌恶地啐了一口,脸色阴沉地盯着抹眼泪的娘亲:“贱货!还赖在这嚷什么鬼话?不拿鞭子抽你,你就听不懂人话是不是?现在,马上滚去厨房起火烧水!” 程聆溪目送娘亲离开,在心里把刘大丑杀了无数次。 刘大丑还没走,瞅着贺郎中,冷冷地威胁道:“贺知原,老子的闺女若是被你治死,我刘大不会善罢甘休!还有,你打断老子的右手,不给赔二十两银子的医药费,刘家绝不会放过你!” 现在才记起你有个闺女? 程聆溪直想往刘大丑脸上扇巴掌,只恨现在身体虚弱,唯一能做的就是攥紧拳头给刘大丑记下重重一笔,到来日再一一算账。 “且安心。”贺郎中把她的手塞回被子里,语气温和如拂面春风,“你不会有事,先煎三剂药吃了,再乖乖躺几天,去哪里玩都行。” 贺郎中拿出纸笔写药方,连看刘大丑一眼都嫌碍事,冷淡说道:“刘大,你的手只有我能治,要是我知道你虐|打傻妞、欺负你媳妇和你儿子,你的手这辈子别想痊愈!另外,我也认识刘家人,你可以请他们来评理,看他们是帮你还是帮我。” 刘大丑险些气得炸肺,要是刘家还记得刘大,他上次去白木镇祭祀刘氏先祖,也不至于连宗族大门都进不了,还被两个守门的下人奚落得无地自容。 因不敢对贺郎中和程聆溪发火,刘大丑一脚踹在柴房门槛上,怎奈门槛不是他能踢碎,反作用力还伤了他的大脚趾,导致他不得不跳着走。 贺郎中写好药方,把需要注意的事宜一条条说给娘听,提着小药箱离开,回去后还派了药童来送药。 转眼到了黄昏,程聆溪的哥哥踩着泥泞,疲惫不堪地回到家中。 他的右臂歪曲成不正常的形状,脚一跛一跛的,嘴唇、手指、脚趾被初春时节未褪的寒意冻得青黑发紫,浑身滚满黄泥水,一看就知道路上不止摔了一跤。 刘大丑看不到这些,他发现药篓子空空如也,儿子身上只有零星铜板,两只招子几乎瞪成青蛙眼,厉声喝问道:“药草哪去了?卖的钱你都吃了?立刻把钱吐出来,不然老子拿鞋底抽死你!” 第七十九章 神祇 做修行之人,可比做凡人更有出息。 隔壁渔村就出了一个修士,听说是进了一个门派做内门弟子,他的父母也因此搬到县城做了大老爷,可谓风光无二。 “阿宁,你一个弱女子要独自生活也不容易,不如入了我家门如何?”餐桌上,男主人直接把话挑明,“阿尧年轻且身强体壮,有能力又能疼媳妇,可是这附近许多姑娘们想嫁的。” 坐在旁边的年轻男子涨红了脸,一边偷偷地瞧晏宁的神情,一边小声说道:“哥,你别开玩笑了,我……我怎么能配得上阿宁?” 晏宁神色平常,感觉到阿尧看来,对他莞尔一笑。 阿尧羞臊地转过头,他说自己不好,其实是谦辞,以免晏宁觉得不好却有无处拒绝。 晏宁对他笑,是否代表她对他有意? 阿尧很高兴。 男主人看在眼中也很高兴,他爽朗一笑:“择个好日子,你二人便可成亲结为夫妇。不过,阿宁现在是阿尧的未婚妻,一家人也就不计较太多!” 女主人也笑了起来,一向对晏宁不假以辞色的她亲亲热热地喊着弟媳,一边给晏宁碗中夹菜,一边说着漂亮话。 两个孩子人小鬼大,彼此对视一眼,也都嘻嘻笑笑着叫着婶婶。 然而,作为首要当事人,晏宁却很是不解。 她来自幽冥,五百多年的鬼生中只专注于一件事,那便是修行。 而人世间的种种规矩,像男主人口中入了门的意思其实是做阿尧的妻子,生来没有记忆的晏宁也是不太清楚。 虽说她得了慕容雪的模糊记忆,可那只是粗略浏览一遍零散的画面,并不能让晏宁成为一个合格的人修或者凡人。 晏宁确实在渔村生活了两个月,按理说多多少少都应该懂一些,可她是个哑巴,除了阿尧和两个孩子几乎没有人与她说话,也没有谁当着她的面聊这些。 所以,晏宁不知道男主人的意思。 男主人说入了家门,她现在不就是住在他们家里吗? 阿尧很得女孩子喜欢,那很好,不过这与配不配得上她有关系? 男主人说她和阿尧做夫妇? 他们似乎没有就这件事问过她的意见吧? 晏宁咽下嘴里的食物,望向男主人摇了摇头,屋里所有人都能听到她的声音在心中响起:“我不能与阿尧做夫妇。” 她的人生目标不是找个好男人就嫁与他相夫教子,而是登上修行的巅峰,渡劫成仙。 这是晏宁第一次展现她作为修士的能力,餐桌上登时静得连男主人加重的呼吸都可清晰听见,大家都惊讶愕然地看着她。 晏宁的嘴皮子没动,她的声音继续在他们心中响起:“那件法袍大概可以换一些中品灵石,你们拿了去,也当做是收留我的报酬。不过我依旧欠着你们一次人情,若有什么事是你们无法进行的,可以说出来,我兴许有办法解决。” 幽冥是世间所有鬼的归处,晏宁便认识一个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年轻女鬼,因这个女鬼自愿做了人家小妾结果误了卿卿性命,死掉之后老是对她哭诉,所以她对这种事特别敏感。 宁可欠下天大人情,也切莫以身相许。 男主人艰难地咽了咽口水,恭敬的起身行礼:“对不起,仙师!是小民愚昧,冒犯到您了,恳请您大人有大量,能放过我们一回。” 都说仙凡有别,修士与凡人是不同的。 他们拿了她的法袍不说,还待她不好,要她嫁进来生孩子。 不说晏宁如何考虑,男主人已经觉得自己胆子太肥,几乎想跪下求饶了。 修士不会滥杀凡人,但若惹恼了他们,这怒火也不是凡人所能承受的。 谁能料到一个重伤在身还失去修为的哑女还能重踏修行路呢? 这也是男主人倒霉,或者更正确一点,是他咎由自取。 若无之前的轻视,哪来如今的惶恐? 第二章 面对忽然转变态度的男主人,晏宁的脸上依旧没有太多的表情,她做惯了有意识而无形体的鬼,还不太适应做一个可以尽情展露喜怒哀乐情绪的人。 “你们收留了我,虽然是看在那件衣服的份上。”虽然不太喜欢这家人,可她还不至于对救命恩人下杀手。 晏宁抛下这句话,继续吃饭,但是餐桌上的气氛已经截然不同。 阿尧露出似悲似喜的表情,他捡起掉到桌上的木箸默默扒饭,动作木然。 女主人小心翼翼地窥了晏宁一眼,瞪了瞪丈夫,却不敢出言。 两个孩子看了看大人们,又看了看晏宁,都收了嬉笑,乖乖吃饭。 阿尧家捡回来的哑女是个有修为的修士! 这条消息快速传遍了整个渔村,不过一天时间,就连隔壁村子都知道了。 这件事还引来当地的一个炼气期修士,他拿着礼物登门拜访,与晏宁坐而论道。 一个时辰后,他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显然收获不浅。 晏宁通过指点他得到了一株品相不错的灵草,在这灵气贫瘠之地,这株灵草的珍贵无需赘言,然而它对她来说一点用都没有。 慕容雪的身躯残败到了极点,丹田破碎、经脉寸断不说,还被剧毒腐蚀得彻底。 就算有传说中的造化之草可以活死人肉白骨,她也很难回归仙途。 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慕容雪才会抛弃了真身躲进幽冥,以独特手段夺取了晏宁的鬼胎,强行替换了她的命格。 月光从窗外照入,晏宁盘膝坐于床,直到天色微明,才睁了眼沉思。 还是没用。 她无法再走鬼修之路,也不能做一个道修。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晏宁的神魂依旧,她修炼神魂也没有遭到身体的影响。 正是因此,晏宁才能与人心灵交流,也能震慑前来试探的修士。 与修士不能随意屠戮凡人不同,修士与修士之间的杀戮不需要太多理由,如今这世道虽说太平,却也不是没有专做杀人夺宝生意的修士。 晏宁想走出渔村,她先得拥有实力。 可晏宁的时间不多了,顶多三个月,她就会因剧毒而变成一滩黄水。 而且,一旦失去肉身的依托,晏宁尚未踏足元婴境界的神魂无法独自存在,很快便会彻底地消散。 慕容雪身怀空间这等逆天宝物,最终也被逼得舍弃肉壳;晏宁什么都没有,除了等待死亡,她还能有其它选择? 第八十章 程聆溪已经能下地,帮着娘亲把哥哥抬到榻上躺着,拉住要去找贺郎中的娘亲,问她要来带子和木板给哥哥的手臂正骨,仔细包扎好,道:“娘,这样就可以了。” “这……”娘亲吃惊,小声道,“囡囡,你这是……这是怎么学来的?” “看到镇上有人这么弄,琢磨一下就会了。”程聆溪道。 娘亲半信半疑,吩咐她暂时看着哥哥,去厨房煮姜汤给儿子喝,免得受了风寒又生病。 程聆溪去找来干净的衣服,要给哥哥换上,解开衣襟的时候,她看到昏迷的兄长忽然睁开一双眼睛,对自己做了噤声的手势。 “……哥哥?”程聆溪眨眨眼。 “妹妹能说话了,也不傻了?”哥哥坐起来,高高兴兴地看着她,向她求证,顺便解释自己醒来的原因,“我没事,昏迷是装的。” 程聆溪心里已经猜到,把衣服递给他,板着脸说:“先把湿衣服换了。” 哥哥失笑,乖乖地换衣服,悄悄地告诉她:“药草卖了足足的二十两银子,都藏在只有我知道的地方。” 程聆溪气他下雨天冒险去北芒山,听到说药草买了二十两,也呆了呆:“这么多?” “遇到正好有需要的好心人。”哥哥说道,“我也不瞒你,买主是搬到镇上尚不足两年的姜老爷,上次我们跟着娘亲去他家玩,还记得吧?” 程聆溪有印象,她吃过姜老爷给的糖,还吃了姜家的美味点心,但她不记得姜老爷长什么样,娘又是因何故去姜家,毕竟痴傻儿的关注很有限。 “记得一些,他家的点心好吃。”程聆溪回了哥哥。 “是,你那时不清醒,每天只知道吃和玩两样。”哥哥看着不再痴傻的妹妹就觉得高兴,不忘提醒她,“姜老爷肯买药草,便是对我们有恩,妹妹要把他的恩德记在心里,有了机会再报答。” 程聆溪点头称是。 借着黑夜来临前残存的光亮,她看向兄长瘦削的脸庞和尖尖的下颌,又想起娘亲瘦瘦小小的个子,对每天忙着吃喝睡玩吹牛皮,不干活也不做事,还养出大肚腩的刘大丑更为不满。 这样的一头猪,留着是浪费粮食,是给自己找不痛快,越早宰了越早省心。 可娘亲和哥哥未必同意,要怎么宰还得垫高枕头慢慢思考。 夜尽天明。 程聆溪早早起了床,进厨房里帮娘亲的忙,她哥哥也坐在灶前烧火煮粥,代为分担。 “娘亲,能给我们说说您的过去吗?”程聆溪择着青菜,目光清亮地望向切笋干的娘,主动挑起话题,“您没有给我和哥哥取正经的名字,也没有告诉我和哥哥您的名讳,这是为什么?” 昨天夜里睡得早,程聆溪也想了很久。 在她还是痴傻儿的时候,常常听到村里人唠嗑,他们说刘大丑是十里八乡最被瞧不起的烂人,活到四十多岁仍是光棍,某天去了县城一趟,竟带着她娘风风光光地回来。 接着,她娘在七个月后生下她哥。 人们说刘大丑喜当爹,刘大丑的脾气也逐渐变坏了,即便她娘在四年后第二次怀孕也没有转好的迹象,直至今天,他完全就是把他们娘仨当成随意打杀的奴隶,心中不存一丝一毫属于亲情的成分。 同是一个娘生的娃,程聆溪并不好奇哥哥的父亲是谁。 但她想知道,为何娘亲会和刘大丑做了十二年夫妻?为何娘亲从未提起她的家人和过去?为何她的娘亲会连姓什名谁都没有人知道? 娘亲听得程聆溪的询问,险些没叫菜刀伤了手指,不悦地皱眉:“能与你们说的,我不会隐瞒。”其言下之意,是不能说的无论怎么问,她都不会回答。 程聆溪也皱起眉,委婉说道:“您认为对我们好的决定,未必是真正有益我们的选择。娘亲,我今年七岁,哥哥十二,您可以透露我们一点点,不用太多。毕竟我们只想更了解您,没有任何背着您去干腌臜事的想法,也没有那个厉害本事去干。” 妹妹先开了口,哥哥立刻附和,两兄妹的神情同出一辙,满怀着孺慕和期盼。 娘亲不愿看他们,低头切笋,只是心情不复平静,原本大小形状一致的笋现在切得忽大忽小忽短忽长,乱七八糟的,若被刘大丑看到,必是又要遭他打骂。 半饷,娘亲放下菜刀,净了手炒菜,待炒好的菜热腾腾地盛放在盘子里,方看向以沉默向自己抗争的兄妹,答道:“娘亲的本家是圣德凤姓,你们……本也该姓凤,但巨木郡没有凤姓人家,这村里更没有。我叫凤馨儿,原想给你们取名,囡囡叫聆音,囝囝叫璟之,可我不能,这会给你们带来杀身之祸。” 圣德凤姓、杀身之祸,这都是了不得的信息。 没想到真相竟是如此惊人,程聆溪和凤璟之不由得面面相觑。 凤馨儿淡淡地道:“别傻了,过来喝粥,一会儿还要去田里春耕。囡囡受了伤还没好,坐田埂上看着,囝囝能做的就做,我也不勉强你下田。” 他们家的田地是租借的,每年收成要拿出三分之一给田主,还要额外交税,最后拿到手的粮食作物尚不足总数量的三分之一。 若非谷种经过改良,亩产量比从前高,说不定一家人都得饿死。 不允许干活的程聆溪看着水田里插秧的娘和兄长,摸了摸自己的手脚,心道:“这生活水准,也就堪堪饿不死的程度,长肉、长个子、补充营养什么的,是不用想了。” 想了也没用。 刘大丑把钱和粮看得死死的,每天的食物除了青菜是地里长出来的,米豆干笋等都是他开锁从柜子里拿出来,且开饭了是他先吃,剩下的食物还不够程聆溪、凤馨儿、凤璟之三人尝味道。 是不是有人拿她和凤璟之的安全威胁凤馨儿,凤馨儿才会如此任劳任怨地付出? 程聆溪移开目光,望向田间忙碌的村民,心里一个个地猜测,他们当中的哪位会是隐藏的盯梢者。 十数天后,春耕结束。 程聆溪的伤基本痊愈,凤璟之也能把伤臂上的木板拆下,可以干些轻活。 这日,凤馨儿有事吩咐兄妹俩:“家里没钱没吃的,你们明天上山采些药草拿去镇上卖,或者寻一些能吃的东西,我只要求你们能赶着天黑到家,别回太早了。” 第八十一章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顶点中文).,最快更新!无广告! “遇到正好有需要的好心人。”哥哥说道,“我也不瞒你,买主是搬到镇上尚不足两年的姜老爷,上次我们跟着娘亲去他家玩,还记得吧?” 程聆溪有印象,她吃过姜老爷给的糖,还吃了姜家的美味点心,但她不记得姜老爷长什么样,娘又是因何故去姜家,毕竟痴傻儿的关注很有限。 “记得一些,他家的点心好吃。”程聆溪回了哥哥。 “是,你那时不清醒,每天只知道吃和玩两样。”哥哥看着不再痴傻的妹妹就觉得高兴,不忘提醒她,“姜老爷肯买药草,便是对我们有恩,妹妹要把他的恩德记在心里,有了机会再报答。” 程聆溪点头称是。 借着黑夜来临前残存的光亮,她看向兄长瘦削的脸庞和尖尖的下颌,又想起娘亲瘦瘦小小的个子,对每天忙着吃喝睡玩吹牛皮,不干活也不做事,还养出大肚腩的刘大丑更为不满。 这样的一头猪,留着是浪费粮食,是给自己找不痛快,越早宰了越早省心。 可娘亲和哥哥未必同意,要怎么宰还得垫高枕头慢慢思考。 夜尽天明。 程聆溪早早起了床,进厨房里帮娘亲的忙,她哥哥也坐在灶前烧火煮粥,代为分担。 “娘亲,能给我们说说您的过去吗?”程聆溪择着青菜,目光清亮地望向切笋干的娘,主动挑起话题,“您没有给我和哥哥取正经的名字,也没有告诉我和哥哥您的名讳,这是为什么?” 昨天夜里睡得早,程聆溪也想了很久。 在她还是痴傻儿的时候,常常听到村里人唠嗑,他们说刘大丑是十里八乡最被瞧不起的烂人,活到四十多岁仍是光棍,某天去了县城一趟,竟带着她娘风风光光地回来。 接着,她娘在七个月后生下她哥。 人们说刘大丑喜当爹,刘大丑的脾气也逐渐变坏了,即便她娘在四年后第二次怀孕也没有转好的迹象,直至今天,他完全就是把他们娘仨当成随意打杀的奴隶,心中不存一丝一毫属于亲情的成分。 同是一个娘生的娃,程聆溪并不好奇哥哥的父亲是谁。 但她想知道,为何娘亲会和刘大丑做了十二年夫妻?为何娘亲从未提起她的家人和过去?为何她的娘亲会连姓什名谁都没有人知道? 娘亲听得程聆溪的询问,险些没叫菜刀伤了手指,不悦地皱眉:“能与你们说的,我不会隐瞒。”其言下之意,是不能说的无论怎么问,她都不会回答。 程聆溪也皱起眉,委婉说道:“您认为对我们好的决定,未必是真正有益我们的选择。娘亲,我今年七岁,哥哥十二,您可以透露我们一点点,不用太多。毕竟我们只想更了解您,没有任何背着您去干腌臜事的想法,也没有那个厉害本事去干。” 妹妹先开了口,哥哥立刻附和,两兄妹的神情同出一辙,满怀着孺慕和期盼。 娘亲不愿看他们,低头切笋,只是心情不复平静,原本大小形状一致的笋现在切得忽大忽小忽短忽长,乱七八糟的,若被刘大丑看到,必是又要遭他打骂。 半饷,娘亲放下菜刀,净了手炒菜,待炒好的菜热腾腾地盛放在盘子里,方看向以沉默向自己抗争的兄妹,答道:“娘亲的本家是圣德凤姓,你们……本也该姓凤,但巨木郡没有凤姓人家,这村里更没有。我叫凤馨儿,原想给你们取名,囡囡叫聆音,囝囝叫璟之,可我不能,这会给你们带来杀身之祸。” 圣德凤姓、杀身之祸,这都是了不得的信息。 没想到真相竟是如此惊人,程聆溪和凤璟之不由得面面相觑。 凤馨儿淡淡地道:“别傻了,过来喝粥,一会儿还要去田里春耕。囡囡受了伤还没好,坐田埂上看着,囝囝能做的就做,我也不勉强你下田。” 他们家的田地是租借的,每年收成要拿出三分之一给田主,还要额外交税,最后拿到手的粮食作物尚不足总数量的三分之一。 若非谷种经过改良,亩产量比从前高,说不定一家人都得饿死。 不允许干活的程聆溪看着水田里插秧的娘和兄长,摸了摸自己的手脚,心道:“这生活水准,也就堪堪饿不死的程度,长肉、长个子、补充营养什么的,是不用想了。” 想了也没用。 刘大丑把钱和粮看得死死的,每天的食物除了青菜是地里长出来的,米豆干笋等都是他开锁从柜子里拿出来,且开饭了是他先吃,剩下的食物还不够程聆溪、凤馨儿、凤璟之三人尝味道。 是不是有人拿她和凤璟之的安全威胁凤馨儿,凤馨儿才会如此任劳任怨地付出? 程聆溪移开目光,望向田间忙碌的村民,心里一个个地猜测,他们当中的哪位会是隐藏的盯梢者。 十数天后,春耕结束。 程聆溪的伤基本痊愈,凤璟之也能把伤臂上的木板拆下,可以干些轻活。 这日,凤馨儿有事吩咐兄妹俩:“家里没钱没吃的,你们明天上山采些药草拿去镇上卖,或者寻一些能吃的东西,我只要求你们能赶着天黑到家,别回太早了。” 程聆溪一头雾水,难道明天要出什么事? 入睡前,与程聆溪一起睡柴房的凤璟之说道:“明天是一年一度的祈神祭祀之日,镇上会派人来验资质,你的年龄够了。” 专有名词过量,程聆溪表示听不懂。 凤璟之说道:“我七岁那年,娘让我避开,往后年年都避开。” 程聆溪问他:“是验什么资质的?我们要避开,因为娘亲说的那个?” 除了所谓的杀身之祸,“那个”没有第二种解释。 凤璟之也不太清楚,说:“大约是的,但我想修行武道,想强大自己的实力,保护你和娘是其一,见识更宽广高远的天地则是其二。” 程聆溪猜测,哥哥口中的武道应该是内功拳脚什么的,做傻子时常听旁人谈起武道修行,那羡慕又尊敬的语气,像极了古中国的平头百姓谈论读书和科举,只是她接触的圈子太狭窄,对武道的了解少得可怜。 至此,程聆溪已经隐约有种感觉,这个世界很可能不是她熟悉的地球。 虽然这里的背景是类似古华夏封建王朝的大楚帝国,但村子的生产力相当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华夏,除了刘大丑这等只知道吃喝玩的奇葩之物,村中平民不缺衣食,住的屋子很结实,不缺时间和消遣的娱乐项目,每四五个月还有歌舞剧团巡回演出。 第八十二章 (女生文学)沈知微喜欢读史。 史书里的很多变迁都不是突如其来,只说大庆山的山神,古籍记载的这位山神,每年都要举行人祭。 何谓人祭? 把人当成牲口一样杀掉,将其身体和神魂献给神。 人祭的来源比较复杂,如战俘,如德高望重有大智慧的长者,如纯洁无瑕的美貌少女,如天真懵懂不解世事的婴儿、孩童,再如犯下大错的族人。 偶尔遇到旱灾,或是洪水泛滥的年头,山神信众还要举行一场隆重的大祭,献上尽可能多的人牲,祈求雨水,或请肆虐的洪水退去。 如此血腥残酷的神明祭祀,史书或许夸张了些,但献上人祭和人牲是有现实依据的。 人们畏惧那些执掌灾厄的神,当沈氏先祖代表的道门势力击败神灵,在被捣毁的神庙废墟上建起道观,为人们解决各种问题,民众更易信仰的结果是必然的。 ————以下内容待替换,我要提升码字速度,要战胜懒癌!!! 今日阳光晴好,无垠蓝天之下,蔚蓝海水温柔地冲刷着洁白的海滩,画面不是极美,却也令人赞叹。 海滩上似乎有什么海洋生物被搁浅了,近距离一看,却不是海洋生物,而是一个面无血色,宛如死去一般的年轻女修。 她眼皮下的眼珠滚动着,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缓缓睁开双眼,幽蓝色火光在瞳中一闪而逝。 这里是阳世? 过了好一会儿,女修才从眼中所见的景象中回过神来。 她干涸的嘴唇动了动,发出意义不明的一个音节。 不能说话? 晏宁想了想,才从模糊不清的记忆中找到原因。 她的嗓子被毒哑了。 除非进阶元婴或者得到金丹期医修的救治,否则终生无法说话。 晏宁深深吸了一口气,带着海腥味的风涌入肺部,感觉真实且微妙。 除了嗓子,她的胸口也有伤。 这穿心而过的一剑哪怕是金丹修士都得元气大伤,晏宁能活下来,相当的不容易。 海滩的沙子被晒得有了温度,但晏宁的身体冰冷发寒,她勉强挪动身子,四肢摊开地躺在海滩上。 感觉到温热的海水一遍遍地冲刷着小腿,被刺穿的心脏在缓慢跳动,传来一阵阵撕裂般的痛意,晏宁闭了眼睛。 她需要冷静一下。 这个身体不是她的。 这个世界也不是她熟悉的。 在不久之前,晏宁只是九幽一小鬼。 她花了五百余年,方从一缕无知无觉的灵识修成魂魄俱全的完整灵体,可以踏入轮回,投胎成为天人。 但晏宁不愿舍弃记忆入轮回,遂又用了三十年时间,从一个普通灵体修炼成有实力的鬼将。 在以人类身份醒来之前,鬼修晏宁的修为相当于炼气后期修士,而且准备妥当,已经可以筑基。 她还花掉自己的全部积累,收集材料孕育了一个灵胎。 只要筑基成功,晏宁立刻就能入主灵胎,成为一个拥有血肉之躯的鬼修,修行速度将会提升十倍之巨。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正当晏宁筑基成功,正要入主灵胎的一刹那,她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卷裹走了。 再醒来,晏宁如愿拥有实体,还是有心跳有呼吸的温暖身躯,生活在美丽而生机勃勃的阳间,可以肆无忌惮地享受阳光和微风的照拂。 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的新身躯是别人用过的二手货? 晏宁很不满。 就鬼修这个族群而言,晏宁的天赋十分了得。 换做另一只鬼,不说五百年拥有完整神魂,就算给他一千年一万年也未必可行。 至于三十年之内成就筑基,这速度在人间界确实慢了些。但在茫茫九幽,鬼怪无数,资源短缺,竞争极为激烈,踏上修行之路的鬼多数用了两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筑基。 若果没有出现意外,晏宁敢说,她能在八十年之内进阶金丹并且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肉身,而不是眼前这具二手货。 也许晏宁更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因为意外而魂消魄散,活了下来并且拥有温暖肉身更是一件值得欢喜之事。 但她知道这件事不简单,尤其是在她融合了肉身中残存的模糊记忆之后。 这具肉壳名为慕容雪,虽出身不高,却拥有天才的资质,年仅五岁就被纳入仙门成为尊贵的嫡传弟子。 那么,既然是出身仙门嫡系的未来天之骄子,本应高高在上的慕容雪为何会沦落到如今这地步呢? 晏宁没有得到太多的记忆,对此不太清楚,只大约知道这与另一个名为苏紫夜的女修有关,而且事情的由头在慕容雪身上。 也就是说,慕容雪是不作死便不会死。 晏宁还在记忆中知道了慕容雪的一个秘密。 慕容雪是从一个名为“现代”的末法世界穿越过来的,因为和苏紫夜发生矛盾,被算计至死。随后慕容雪重生了,又把自己折腾挂了,留下一具残破的躯壳给晏宁。 是的,慕容雪的气运就是如此令人羡慕! 若说她是天道的私生女,晏宁也信。 但慕容雪也不太幸运,她在现代是英年早逝,重生前是因苏紫夜而死,重生后也依旧因苏紫夜落得如此下场。 不同的是,重生前的慕容雪身无长物,只能含恨而终。 重生后的慕容雪开启了灵药空间,空间的时间流速极为缓慢,其内有神泉,还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器灵,险些把大敌苏紫夜折腾得身消道陨…… 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慕容雪真的死了吗? 倘若晏宁猜得没错,她寄身在慕容雪的身躯便是那空间器灵擅自妄为搅乱秩序的杰作,慕容雪现如今应当在九幽,并且霸占了她的灵胎! 对于这件事,失去修为奄奄一息、并且没有任何依仗的晏宁暂时无法发表任何看法。 她必须在日落之前恢复挪动到岸上的行动力,否则夜色降临海水涨起,晏宁只能被海水浸泡然后卷走。 虽然做了一个凡人,但是晏宁的鬼修本质依旧留着些许,她还可以掐算,知道什么时候潮起潮落。 太阳渐渐西移,温暖的海风也变得微凉。 晏宁已经离开海滩,触摸到生长在沙子里的茂密植物。 她还未开始往更往上的地方爬去,便听到有孩子打闹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然后越来越近。 这些孩子是附近渔村里过来的,因为这片海滩在黄昏的时候会有一种水陆两栖的鱼类上岸,他们可以捕捉它们与修士换取灵珠。 第八十三章 (女生文学)人们听了,哗声一片,对陆老太太指指点点: “天哦,这陆叔婆真刻薄!” “居然想把小草卖进窑子那等脏地方!也不怕陆家祖宗气得从地底下爬出来找她算账!” “难怪小草要上吊,遇到这么狠心的奶,死了都比活着好……” 老太太怒得浑身都在发抖,指着陆宁昔:“你……” 说不出别的话。 没错,她是想把小草卖了,可她没想过把小草卖给鸨母。 ****以下内容无关正文,以上亦然 刚下过一场小雨,空气清新而湿润。 程聆溪缓缓地睁开眼睛,头疼、口渴、饥饿等生理反应让她难受极了。 屋内光线黯淡,依稀能看到堆起的枯木柴和草垛,它们占据了柴房的大部分空间,只给她留下小小的栖身之地。 程聆溪听见隔壁房间传来说话声,感觉既熟悉又陌生。 “娘亲,当是儿子求您了!您就让儿子进山采药吧!妹妹伤重,拖不得,一定要请贺郎中来治!您跟他说,儿子去山里找药草了,他一定会出手救妹妹!”少年语气激烈。 “我……囝囝你别欺骗娘亲,囡囡已经出事,你必须平安!”妇人犹豫不决,又想受伤的女儿痊愈,又担心儿子一去不复返。 “娘亲,儿子进山没有十回也有八回,不会遇到危险的!娘亲快快去请贺郎中来看伤,我这就上山采药!”少年把小药锄扔进篓子里,背着药篓跑了出去。 不!不能去! 程聆溪盯向门外,想起身阻止,躯体却不受控制,软绵绵轻飘飘的,浑身无力。 想起来了,她全都想起来了! 她是带着前世记忆转生到这个世界的,谁料出生后忘却前尘,沦为痴傻儿,亏得娘亲和哥哥不嫌弃,把浑噩的她养大。 今天,娘亲和哥哥不在家,她的父亲刘大丑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他嫌弃锅里留的饭菜半冷不热,吃着没味道,翻箱倒柜找出家里仅剩的钱要去下馆子,出门时看到痴傻的女儿和邻居养的小狗在玩耍,愤而迁怒。 程聆溪被推得仰面摔倒,后脑勺撞到有尖锐棱角的石头,鲜血流淌而出,当场昏厥。 许是上天垂怜,她不仅没有死,还找回了清醒和前世记忆! “兔崽子!你拿着这些东西出门,想干什么去?”屋外响起刘大丑难听的破锣嗓子,“刚下过雨也敢上山,是不是知道哪有药草挖?告诉你,卖药草换来的钱一文也不能少,不然老子把你这身皮肉骨头全拆了!” “别,囝囝你快去!相公,求你别打了!”程聆溪的娘亲抱着刘大丑的大腿,任由沉重的巴掌和拳头雨点般砸下,始终不松手,哭着喊道,“囡囡她受了伤,快要死了!你就不能发发善心,让她捡回一条命吗?呜呜……” “贱人!再不松手,老子打死你!”刘大丑一脚踹开娘亲,急急奔出门外,去追程聆溪的哥哥,一边追一边破口大骂,“狗东西,你跑什么跑?我是你老子,就是把你下锅炖了吃了也没人说闲话!站住,不许跑!再跑你就别回来了!……” 柴房里的程聆溪听到刘大丑破口大骂,心中又气又急。 她想唤回哥哥,阻止他上山冒险,怎奈喉咙干涩疼痒得厉害,喊出的声音细弱如游丝,最后使尽了全身的力气想坐起,却把自己折腾得扑通一声滚落在冰冷的地上。 “囡囡——” 察觉动静的娘亲连忙奔进柴房,看到程聆溪奄奄一息地躺着,似是已经醒来,眼泪瞬间掉了:“囡囡啊!我可怜的囡囡!你怎会摔下榻!” 程聆溪吃力地转头,看向头发凌乱面容惶惶的娘,忍着痛挤出一个笑容。 “囡囡?”娘亲怔了怔,马上跑到程聆溪跟前,温柔地把她搂进怀里,嘴里不断感谢各方神明,“囡囡没事,呜呜,可怜的囡囡……” 程聆溪听着娘的絮叨,轻轻吐出一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娘亲把她放回榻上,出去端来一碗粥,要喂她喝下。 程聆溪的喉咙舒坦了些,胃里也有了食物,力气跟着回来。 喝完一碗粥后,她看着憔悴苍老,仿佛已有三四十岁年纪的娘亲,轻声喊道:“娘!” 这是她出世以来第一次喊娘。 娘亲傻了,痴痴地回望她,不敢置信道:“囡囡,你刚才……是不是叫娘?” 程聆溪笑着,又喊一声:“娘,我醒了,不傻了。” 娘亲惊愕地看着她,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 女儿的痴傻儿病有多严重,她是知道的,静坐发呆的时候像泥塑木偶,活泼开朗的时候又像一头笨笨的小兽,总是学不会说话,也不懂得表达喜恶等情绪。 有一次,女儿不慎被炭火烧伤,做娘的当哥的都急得不行,她倒是满脸傻乎乎的表情,不把灼痛当一回事,还看着他们笑。 那么厉害的病,现在真好了? 程聆溪道:“好了。” 娘亲回了神,满心欢喜:“好了就好!囡囡乖乖躺着,娘出去一下!” 她腾地一下坐起来,跑去找贺郎中。 没有追到人还摔了一跤的刘大丑湿着衣服回来,正在屋里叫骂,一边诅咒不听话的儿子最好死在北芒山,一边命令媳妇烧水洗澡去寒。 良久,刘大丑没有得到回应。 他阴沉着脸来到柴房,猛地把帘子往上一掀,大声吼道:“贼婆娘聋了是吧?老子叫你即刻烧热水!” 还是没有回应,刘大丑恼怒看去,发现屋里只有一个生来痴傻的女儿,她平躺在矮榻上,两只夜色般深沉的眼睛正冷漠地盯着他,那种超乎寻常的平静和高傲瞬间让他想起多年前误入北芒山时遇到的一条毒蛇。 那毒物视他如蝼蚁,连毒牙都没露出来,懒洋洋地在他面前晒太阳。 他想捉它,谁料只是碰了一下毒物躺着的石头,便损伤了修行武道的根基,沦为谁都瞧不起的赖汉、废物。 可以说,刘大丑平生最怕的就是那条毒蛇,只因觉得程聆溪的眼神和印象里的毒蛇相似,这人的第一反应居然是逃窜,踉跄的身影如被虎狼在背后追赶。 程聆溪:“……”难道我学会了眼神杀人的技巧? 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她很快听到刘大丑无比愤怒的大喝:“小杂种!竟敢瞪你老子!看老子不打死你!” 第八十四章 (女生文学)“遇到正好有需要的好心人。”哥哥说道,“我也不瞒你,买主是搬到镇上尚不足两年的姜老爷,上次我们跟着娘亲去他家玩,还记得吧?” 程聆溪有印象,她吃过姜老爷给的糖,还吃了姜家的美味点心,但她不记得姜老爷长什么样,娘又是因何故去姜家,毕竟痴傻儿的关注很有限。 “记得一些,他家的点心好吃。”程聆溪回了哥哥。 “是,你那时不清醒,每天只知道吃和玩两样。”哥哥看着不再痴傻的妹妹就觉得高兴,不忘提醒她,“姜老爷肯买药草,便是对我们有恩,妹妹要把他的恩德记在心里,有了机会再报答。” 程聆溪点头称是。 借着黑夜来临前残存的光亮,她看向兄长瘦削的脸庞和尖尖的下颌,又想起娘亲瘦瘦小小的个子,对每天忙着吃喝睡玩吹牛皮,不干活也不做事,还养出大肚腩的刘大丑更为不满。 这样的一头猪,留着是浪费粮食,是给自己找不痛快,越早宰了越早省心。 可娘亲和哥哥未必同意,要怎么宰还得垫高枕头慢慢思考。 夜尽天明。 程聆溪早早起了床,进厨房里帮娘亲的忙,她哥哥也坐在灶前烧火煮粥,代为分担。 “娘亲,能给我们说说您的过去吗?”程聆溪择着青菜,目光清亮地望向切笋干的娘,主动挑起话题,“您没有给我和哥哥取正经的名字,也没有告诉我和哥哥您的名讳,这是为什么?” 昨天夜里睡得早,程聆溪也想了很久。 在她还是痴傻儿的时候,常常听到村里人唠嗑,他们说刘大丑是十里八乡最被瞧不起的烂人,活到四十多岁仍是光棍,某天去了县城一趟,竟带着她娘风风光光地回来。 接着,她娘在七个月后生下她哥。 人们说刘大丑喜当爹,刘大丑的脾气也逐渐变坏了,即便她娘在四年后第二次怀孕也没有转好的迹象,直至今天,他完全就是把他们娘仨当成随意打杀的奴隶,心中不存一丝一毫属于亲情的成分。 同是一个娘生的娃,程聆溪并不好奇哥哥的父亲是谁。 但她想知道,为何娘亲会和刘大丑做了十二年夫妻?为何娘亲从未提起她的家人和过去?为何她的娘亲会连姓什名谁都没有人知道? 娘亲听得程聆溪的询问,险些没叫菜刀伤了手指,不悦地皱眉:“能与你们说的,我不会隐瞒。”其言下之意,是不能说的无论怎么问,她都不会回答。 程聆溪也皱起眉,委婉说道:“您认为对我们好的决定,未必是真正有益我们的选择。娘亲,我今年七岁,哥哥十二,您可以透露我们一点点,不用太多。毕竟我们只想更了解您,没有任何背着您去干腌臜事的想法,也没有那个厉害本事去干。” 妹妹先开了口,哥哥立刻附和,两兄妹的神情同出一辙,满怀着孺慕和期盼。 娘亲不愿看他们,低头切笋,只是心情不复平静,原本大小形状一致的笋现在切得忽大忽小忽短忽长,乱七八糟的,若被刘大丑看到,必是又要遭他打骂。 半饷,娘亲放下菜刀,净了手炒菜,待炒好的菜热腾腾地盛放在盘子里,方看向以沉默向自己抗争的兄妹,答道:“娘亲的本家是圣德凤姓,你们……本也该姓凤,但巨木郡没有凤姓人家,这村里更没有。我叫凤馨儿,原想给你们取名,囡囡叫聆音,囝囝叫璟之,可我不能,这会给你们带来杀身之祸。” 圣德凤姓、杀身之祸,这都是了不得的信息。 没想到真相竟是如此惊人,程聆溪和凤璟之不由得面面相觑。 凤馨儿淡淡地道:“别傻了,过来喝粥,一会儿还要去田里春耕。囡囡受了伤还没好,坐田埂上看着,囝囝能做的就做,我也不勉强你下田。” 他们家的田地是租借的,每年收成要拿出三分之一给田主,还要额外交税,最后拿到手的粮食作物尚不足总数量的三分之一。 若非谷种经过改良,亩产量比从前高,说不定一家人都得饿死。 不允许干活的程聆溪看着水田里插秧的娘和兄长,摸了摸自己的手脚,心道:“这生活水准,也就堪堪饿不死的程度,长肉、长个子、补充营养什么的,是不用想了。” 想了也没用。 刘大丑把钱和粮看得死死的,每天的食物除了青菜是地里长出来的,米豆干笋等都是他开锁从柜子里拿出来,且开饭了是他先吃,剩下的食物还不够程聆溪、凤馨儿、凤璟之三人尝味道。 是不是有人拿她和凤璟之的安全威胁凤馨儿,凤馨儿才会如此任劳任怨地付出? 程聆溪移开目光,望向田间忙碌的村民,心里一个个地猜测,他们当中的哪位会是隐藏的盯梢者。 十数天后,春耕结束。 程聆溪的伤基本痊愈,凤璟之也能把伤臂上的木板拆下,可以干些轻活。 这日,凤馨儿有事吩咐兄妹俩:“家里没钱没吃的,你们明天上山采些药草拿去镇上卖,或者寻一些能吃的东西,我只要求你们能赶着天黑到家,别回太早了。” 程聆溪一头雾水,难道明天要出什么事? 入睡前,与程聆溪一起睡柴房的凤璟之说道:“明天是一年一度的祈神祭祀之日,镇上会派人来验资质,你的年龄够了。” 专有名词过量,程聆溪表示听不懂。 凤璟之说道:“我七岁那年,娘让我避开,往后年年都避开。” 程聆溪问他:“是验什么资质的?我们要避开,因为娘亲说的那个?” 除了所谓的杀身之祸,“那个”没有第二种解释。 凤璟之也不太清楚,说:“大约是的,但我想修行武道,想强大自己的实力,保护你和娘是其一,见识更宽广高远的天地则是其二。” 程聆溪猜测,哥哥口中的武道应该是内功拳脚什么的,做傻子时常听旁人谈起武道修行,那羡慕又尊敬的语气,像极了古中国的平头百姓谈论读书和科举,只是她接触的圈子太狭窄,对武道的了解少得可怜。 至此,程聆溪已经隐约有种感觉,这个世界很可能不是她熟悉的地球。 虽然这里的背景是类似古华夏封建王朝的大楚帝国,但村子的生产力相当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华夏,除了刘大丑这等只知道吃喝玩的奇葩之物,村中平民不缺衣食,住的屋子很结实,不缺时间和消遣的娱乐项目,每四五个月还有歌舞剧团巡回演出。 第八十五章 (女生文学)程聆溪对差点杀死自己的刘大丑膈应得很,发现凤馨儿不喜刘大丑,立刻出声道:“娘,我和哥跟你的姓!我叫凤聆溪!哥哥叫凤璟之!” 这辈子的名字与上辈子谐音,程聆溪是不介意换字的,她连姓都换了。 凤馨儿却是摇头苦笑,道:“囡囡,他不会同意你们跟我姓……” “无需同意,我和哥哥跟您姓凤!”程聆溪的语气坚决果断,“娘,你该想想,我差点就被他害得丢了命,哥哥也总是挨揍,您莫非还想跟他过日子?说不定下次他连您也打死了!” 凤馨儿还是摇头,板着脸说道:“此事休要再提起!你们还饿着肚子,我去看看粥熬好了没有。”又道,“璟之,要照顾好妹妹。” 说完走了。 程聆溪弄不懂凤馨儿心里是怎么想的,眼珠子骨碌一转,跟凤璟之说话:“哥哥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哥哥有问必答:“白木镇,姜公子家。” 姜公子是白木镇的外来富户,请了凤馨儿做厨娘。 程聆溪找回了前世,做傻子的记忆也留着,知道姜公子是个好东家。 凤璟之道:“姜公子去了客栈过夜,不会影响娘的名声。你好了,我们吃完早点,谢过姜公子的大恩大德,就可以回家了。” 回家去找刘大丑的骂? 程聆溪撇嘴,决定说服凤馨儿多住几天,反正她能还了姜公子的人情。 砰砰砰! 就在程聆溪思忖着如何说服凤馨儿与刘大丑划清界限的时候,敲门声突然响起。 凤璟之去开门,一个穿着水红色绣繁花纱裙,容貌姣好的女子出现在程聆溪的视野中。她的年龄在十七八岁上下,手腕戴着成色极佳的玉镯,头上插着凤凰含珠金钗,一派主人家模样。 奈何凤璟之一点也不给面子,揭穿了她的虚张声势:“妹妹,这是姜公子的丫鬟,画儿姑娘。” 程聆溪弯了弯唇,客气道:“画儿姑娘,你找我们有事吗?” 第2章 画儿看了看兄妹二人,嫌他们是上不得台面的泥腿子,脸上写着鄙夷和厌恶:“还能有什么事!我家公子心善,忍了你们在这里过夜,你们倒好,蹬鼻子上脸!啧,也不看看自己的身份,还想赖着在这不走?” “你!”凤璟之怒得捏紧拳头。 “哥哥别气。”程聆溪拉住他的衣袖。 画儿斜着眼睛看人,得寸进尺,嘲笑说道:“你什么你!两只野崽子,连亲爹是谁都不知道!能进来这屋子里住一夜,是你们积了八辈子的福!” 程聆溪安抚了凤璟之的情绪,脸上仍是不笑不怒,开口道:“原来这宅子是你的,不是姜叔叔的。” 画儿很想承认,事实却是:她连姜公子的通房都不算。 遭到程聆溪暗讽,画儿恼羞成怒,伸手想掐她:“你就是个傻子!懂什么!” “滚!”凤璟之把妹妹护在身后,盯着画儿的目光犹如择人而噬的野兽,凶狠残暴极了。 画儿一惊,禁不住退后两步。 程聆溪将手藏进被子里,微微笑着看画儿,说道:“姜叔叔请我们在他的家里住下,你不是姜叔叔的妻子,也不是姜叔叔的妹妹,难道姜叔叔不介意你帮他做主?” 这句话比上一句更不得了。 画儿的脸色白了白,又退后一步,转身欲走。 “慢着……”画儿惊觉自己竟被一个傻妞唬住,眼睛瞪向程聆溪,目光狠戾,“你敢拿公子来压我!?好大的胆子!” “压你又如何?谁叫你是没名分的丫鬟!”程聆溪扬起一抹浅笑,挑衅意味浓郁。 画儿气得七窍生烟,口中冷哼一声,伸手要拨开碍事的凤璟之,给程聆溪留下一个深刻的教训。 “姜叔叔!”她的手伸到一半,程聆溪看着画儿身后,忽然喊了一声。 画儿顿时打了个哆嗦,急忙忙收手转身,拿出最优雅娴静的姿态弯腰行礼:“奴婢画儿见过公子!公子早安!” 公子久久没说话,回应她的,是程聆溪兄妹的清脆笑声。 画儿抬头一看,连公子的一根头发都没见着,才知道自己又被程聆溪耍了一回猴戏,脸色变得铁青。 程聆溪不怕她发作,笑得有恃无恐,温温柔柔地说道:“你说我傻,我看你更傻。也不动脑子想一想,就算你赶了我走,骗过了姜叔叔,姜叔叔难道就娶你为妻了?做人实在点,自个儿长得丑,别把事情想得太美。” 恰在此时,凤馨儿端着粥从门外进来,朴素衣着掩不住天生丽质,楚腰纤细,肩若削成,即便熬了夜,神情憔悴,也能稳稳地把画儿比下去。 画儿不敢与凤馨儿横,斥道:“牙尖嘴利!”说完甩袖走出去,谁料跨过门槛时摔了个狗啃泥,两道鼻血流淌下来,又难看又难堪。 程聆溪探出头,和颜悦色地道:“走路小心些,你这几天被衰神附体,很容易倒霉。” 画儿不领情,气道:“呸!少说晦气话!” 话音刚落,画儿左脚绊右脚,又摔了个四脚朝天。程聆溪“一不留神”笑出声,凤馨儿和凤璟之也跟着笑。 画儿骂骂咧咧地爬起来,一瘸一拐地离开,路上听说姜公子回来了,跳着回到自己的院子,打算换衣服,转念又想到可恨的凤馨儿三人,咬咬牙把脏衣裳穿回身上,又故意把头发扯乱,哭着去找姜公子。 可惜她今天的运气非常差,尚未见到姜公子,已经摔了五回,路过莲花池时更是脚下一滑栽了进去,扑腾许久才爬上来,身上全是黑臭的淤泥。 花匠见了画儿,根本认不出人,扬起挑水浇花的扁担赏了她两下,怒斥道:“哪来的乞丐!来人啊!有贼!” 护卫马上跑出来,也认不出眼前的脏鬼是画儿,不容她开口坦白身份,毫不留情地抡起棍子,直把画儿打得捂脸大哭。 “公子,姑娘醒来了,而且不傻了。” 姜府前院,一个外表五十来岁,头发乌黑,看起来特别精明干练的老头子笑眯眯地跟在姜公子身后。 他是这宅子里的大管家,也是姜公子的忠心老仆和保护者,实力高深莫测。 走在大管家前面的姜公子长得很年轻,大约三十岁上下,面容俊美,风采卓然,举止从容矜贵。不过,在这蝉鸣声阵阵的盛夏,姜公子披着雪白的狐裘,苍白虚弱的脸看不到汗,显然有病在身。 第八十六章 (女生文学)她来自幽冥,五百多年的鬼生中只专注于一件事,那便是修行。 而人世间的种种规矩,像男主人口中入了门的意思其实是做阿尧的妻子,生来没有记忆的晏宁也是不太清楚。 虽说她得了慕容雪的模糊记忆,可那只是粗略浏览一遍零散的画面,并不能让晏宁成为一个合格的人修或者凡人。 晏宁确实在渔村生活了两个月,按理说多多少少都应该懂一些,可她是个哑巴,除了阿尧和两个孩子几乎没有人与她说话,也没有谁当着她的面聊这些。 所以,晏宁不知道男主人的意思。 男主人说入了家门,她现在不就是住在他们家里吗? 阿尧很得女孩子喜欢,那很好,不过这与配不配得上她有关系? 男主人说她和阿尧做夫妇? 他们似乎没有就这件事问过她的意见吧? 晏宁咽下嘴里的食物,望向男主人摇了摇头,屋里所有人都能听到她的声音在心中响起:“我不能与阿尧做夫妇。” 她的人生目标不是找个好男人就嫁与他相夫教子,而是登上修行的巅峰,渡劫成仙。 这是晏宁第一次展现她作为修士的能力,餐桌上登时静得连男主人加重的呼吸都可清晰听见,大家都惊讶愕然地看着她。 晏宁的嘴皮子没动,她的声音继续在他们心中响起:“那件法袍大概可以换一些中品灵石,你们拿了去,也当做是收留我的报酬。不过我依旧欠着你们一次人情,若有什么事是你们无法进行的,可以说出来,我兴许有办法解决。” 幽冥是世间所有鬼的归处,晏宁便认识一个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年轻女鬼,因这个女鬼自愿做了人家小妾结果误了卿卿性命,死掉之后老是对她哭诉,所以她对这种事特别敏感。 宁可欠下天大人情,也切莫以身相许。 男主人艰难地咽了咽口水,恭敬的起身行礼:“对不起,仙师!是小民愚昧,冒犯到您了,恳请您大人有大量,能放过我们一回。” 都说仙凡有别,修士与凡人是不同的。 他们拿了她的法袍不说,还待她不好,要她嫁进来生孩子。 不说晏宁如何考虑,男主人已经觉得自己胆子太肥,几乎想跪下求饶了。 修士不会滥杀凡人,但若惹恼了他们,这怒火也不是凡人所能承受的。 谁能料到一个重伤在身还失去修为的哑女还能重踏修行路呢? 这也是男主人倒霉,或者更正确一点,是他咎由自取。 若无之前的轻视,哪来如今的惶恐? 面对忽然转变态度的男主人,晏宁的脸上依旧没有太多的表情,她做惯了有意识而无形体的鬼,还不太适应做一个可以尽情展露喜怒哀乐情绪的人。 “你们收留了我,虽然是看在那件衣服的份上。”虽然不太喜欢这家人,可她还不至于对救命恩人下杀手。 晏宁抛下这句话,继续吃饭,但是餐桌上的气氛已经截然不同。 阿尧露出似悲似喜的表情,他捡起掉到桌上的木箸默默扒饭,动作木然。 女主人小心翼翼地窥了晏宁一眼,瞪了瞪丈夫,却不敢出言。 两个孩子看了看大人们,又看了看晏宁,都收了嬉笑,乖乖吃饭。 阿尧家捡回来的哑女是个有修为的修士! 这条消息快速传遍了整个渔村,不过一天时间,就连隔壁村子都知道了。 这件事还引来当地的一个炼气期修士,他拿着礼物登门拜访,与晏宁坐而论道。 一个时辰后,他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显然收获不浅。 晏宁通过指点他得到了一株品相不错的灵草,在这灵气贫瘠之地,这株灵草的珍贵无需赘言,然而它对她来说一点用都没有。 慕容雪的身躯残败到了极点,丹田破碎、经脉寸断不说,还被剧毒腐蚀得彻底。 就算有传说中的造化之草可以活死人肉白骨,她也很难回归仙途。 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慕容雪才会抛弃了真身躲进幽冥,以独特手段夺取了晏宁的鬼胎,强行替换了她的命格。 月光从窗外照入,晏宁盘膝坐于床,直到天色微明,才睁了眼沉思。 还是没用。 她无法再走鬼修之路,也不能做一个道修。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晏宁的神魂依旧,她修炼神魂也没有遭到身体的影响。 正是因此,晏宁才能与人心灵交流,也能震慑前来试探的修士。 与修士不能随意屠戮凡人不同,修士与修士之间的杀戮不需要太多理由,如今这世道虽说太平,却也不是没有专做杀人夺宝生意的修士。 晏宁想走出渔村,她先得拥有实力。 可晏宁的时间不多了,顶多三个月,她就会因剧毒而变成一滩黄水。 而且,一旦失去肉身的依托,晏宁尚未踏足元婴境界的神魂无法独自存在,很快便会彻底地消散。 慕容雪身怀空间这等逆天宝物,最终也被逼得舍弃肉壳;晏宁什么都没有,除了等待死亡,她还能有其它选择? 清晨微寒,在照破黎明的曙光中,晏宁轻轻呼出一口气,仿佛做了什么决定。 “今天和明天都不需要为我准备饭菜。”晏宁对早起的女主人说道,她洗了一把脸,连早餐都没吃便推门离开。 女主人望着她离开的背影,欲言又止。 那是通往凶兽海域的方向,也是渔村的禁区,就连筑基修士都曾陨落其中,几乎无人敢踏足。 但晏宁是修士,她敢去,必定是有把握的。 就算晏宁没有把握,也与他们家无关,不是吗? 女主人想到这里,忽然被清晨吹来的海风冷得打了个激灵,她心虚地瞧了一眼凶兽海域的方向,快手关上院门。 …… 慕容雪有着足以震惊修真界的秘密,晏宁也有一个秘密。 慕容雪带着记忆转生,从某种程度上说,她是一个生而知之的人,即便她需要通过学习才能知道。 可这种程度的“生而知之”,在晏宁面前根本不够看,因为后者才是真正的生而知之者。 如果晏宁生出好奇之心,她可以知道慕容雪手中那个空间的具体来历,也能知道慕容雪两次重生的根本原因。 当然,这种能力也存在着局限。 首先,晏宁无法知道未来,只能知道已经发生的过去和正在进行的现在;其次,晏宁不知道自己的来历,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拥有生而知之的神通。 最后,如果晏宁想知道一些事情,她也得付出代价。 第八十七章 (女生文学)刚下过一场小雨,空气清新而湿润。 程聆溪缓缓地睁开眼睛,头疼、口渴、饥饿等生理反应让她难受极了。 屋内光线黯淡,依稀能看到堆起的枯木柴和草垛,它们占据了柴房的大部分空间,只给她留下小小的栖身之地。 程聆溪听见隔壁房间传来说话声,感觉既熟悉又陌生。 “娘亲,当是儿子求您了!您就让儿子进山采药吧!妹妹伤重,拖不得,一定要请贺郎中来治!您跟他说,儿子去山里找药草了,他一定会出手救妹妹!”少年语气激烈。 “我……囝囝你别欺骗娘亲,囡囡已经出事,你必须平安!”妇人犹豫不决,又想受伤的女儿痊愈,又担心儿子一去不复返。 “娘亲,儿子进山没有十回也有八回,不会遇到危险的!娘亲快快去请贺郎中来看伤,我这就上山采药!”少年把小药锄扔进篓子里,背着药篓跑了出去。 不!不能去! 程聆溪盯向门外,想起身阻止,躯体却不受控制,软绵绵轻飘飘的,浑身无力。 想起来了,她全都想起来了! 她是带着前世记忆转生到这个世界的,谁料出生后忘却前尘,沦为痴傻儿,亏得娘亲和哥哥不嫌弃,把浑噩的她养大。 今天,娘亲和哥哥不在家,她的父亲刘大丑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他嫌弃锅里留的饭菜半冷不热,吃着没味道,翻箱倒柜找出家里仅剩的钱要去下馆子,出门时看到痴傻的女儿和邻居养的小狗在玩耍,愤而迁怒。 程聆溪被推得仰面摔倒,后脑勺撞到有尖锐棱角的石头,鲜血流淌而出,当场昏厥。 许是上天垂怜,她不仅没有死,还找回了清醒和前世记忆! “兔崽子!你拿着这些东西出门,想干什么去?”屋外响起刘大丑难听的破锣嗓子,“刚下过雨也敢上山,是不是知道哪有药草挖?告诉你,卖药草换来的钱一文也不能少,不然老子把你这身皮肉骨头全拆了!” “别,囝囝你快去!相公,求你别打了!”程聆溪的娘亲抱着刘大丑的大腿,任由沉重的巴掌和拳头雨点般砸下,始终不松手,哭着喊道,“囡囡她受了伤,快要死了!你就不能发发善心,让她捡回一条命吗?呜呜……” “贱人!再不松手,老子打死你!”刘大丑一脚踹开娘亲,急急奔出门外,去追程聆溪的哥哥,一边追一边破口大骂,“狗东西,你跑什么跑?我是你老子,就是把你下锅炖了吃了也没人说闲话!站住,不许跑!再跑你就别回来了!……” 柴房里的程聆溪听到刘大丑破口大骂,心中又气又急。 她想唤回哥哥,阻止他上山冒险,怎奈喉咙干涩疼痒得厉害,喊出的声音细弱如游丝,最后使尽了全身的力气想坐起,却把自己折腾得扑通一声滚落在冰冷的地上。 “囡囡——” 察觉动静的娘亲连忙奔进柴房,看到程聆溪奄奄一息地躺着,似是已经醒来,眼泪瞬间掉了:“囡囡啊!我可怜的囡囡!你怎会摔下榻!” 程聆溪吃力地转头,看向头发凌乱面容惶惶的娘,忍着痛挤出一个笑容。 “囡囡?”娘亲怔了怔,马上跑到程聆溪跟前,温柔地把她搂进怀里,嘴里不断感谢各方神明,“囡囡没事,呜呜,可怜的囡囡……” 程聆溪听着娘的絮叨,轻轻吐出一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娘亲把她放回榻上,出去端来一碗粥,要喂她喝下。 程聆溪的喉咙舒坦了些,胃里也有了食物,力气跟着回来。 喝完一碗粥后,她看着憔悴苍老,仿佛已有三四十岁年纪的娘亲,轻声喊道:“娘!” 这是她出世以来第一次喊娘。 娘亲傻了,痴痴地回望她,不敢置信道:“囡囡,你刚才……是不是叫娘?” 程聆溪笑着,又喊一声:“娘,我醒了,不傻了。” 娘亲惊愕地看着她,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 女儿的痴傻儿病有多严重,她是知道的,静坐发呆的时候像泥塑木偶,活泼开朗的时候又像一头笨笨的小兽,总是学不会说话,也不懂得表达喜恶等情绪。 有一次,女儿不慎被炭火烧伤,做娘的当哥的都急得不行,她倒是满脸傻乎乎的表情,不把灼痛当一回事,还看着他们笑。 那么厉害的病,现在真好了? 程聆溪道:“好了。” 娘亲回了神,满心欢喜:“好了就好!囡囡乖乖躺着,娘出去一下!” 她腾地一下坐起来,跑去找贺郎中。 没有追到人还摔了一跤的刘大丑湿着衣服回来,正在屋里叫骂,一边诅咒不听话的儿子最好死在北芒山,一边命令媳妇烧水洗澡去寒。 良久,刘大丑没有得到回应。 他阴沉着脸来到柴房,猛地把帘子往上一掀,大声吼道:“贼婆娘聋了是吧?老子叫你即刻烧热水!” 还是没有回应,刘大丑恼怒看去,发现屋里只有一个生来痴傻的女儿,她平躺在矮榻上,两只夜色般深沉的眼睛正冷漠地盯着他,那种超乎寻常的平静和高傲瞬间让他想起多年前误入北芒山时遇到的一条毒蛇。 那毒物视他如蝼蚁,连毒牙都没露出来,懒洋洋地在他面前晒太阳。 他想捉它,谁料只是碰了一下毒物躺着的石头,便损伤了修行武道的根基,沦为谁都瞧不起的赖汉、废物。 可以说,刘大丑平生最怕的就是那条毒蛇,只因觉得程聆溪的眼神和印象里的毒蛇相似,这人的第一反应居然是逃窜,踉跄的身影如被虎狼在背后追赶。 程聆溪:“……”难道我学会了眼神杀人的技巧? 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她很快听到刘大丑无比愤怒的大喝:“小杂种!竟敢瞪你老子!看老子不打死你!” 门帘被一下子扫落,重新杀回来的刘大丑狰狞着面孔,快步来到矮榻旁,高高地举起蒲扇大的巴掌,眼中的杀意森寒如淬毒利刃,仿佛程聆溪不是他的女儿,而是与他不死不休的仇敌。 刘大丑在这个家横行霸道惯了,今天却被痴傻女儿的目光吓退,堂堂一家之主的面子和威严扫了地,必须从程聆溪身上找回! 更可恨的是那条毒蛇,他做梦都想活剐了它,此时有了程聆溪这个与毒蛇相似的发泄口,刘大丑的憎恨之火在胸中熊熊燃烧,对程聆溪的杀意不打半分折扣! 第八十八章 没念过书阿霞嫂不懂什么大道理,劝言来来去去,说的都是那几句。 又叫自家闺女倒了一碗凉开水,喂陆宁昔喝。 陆宁昔沉默着喝了水,终究不敢拿小命尝试穿越回现代的可能。 她看向被太阳晒得面庞发黑的阿霞嫂,很认真地说:“谢谢你,我不会轻易舍了这条命,无需再劝。” 阿霞嫂愣了一下,似乎想说点什么。 陆宁昔把碗递给她的女儿:“劳烦再去盛一碗水。” 阿霞嫂的女儿也有点惊讶,叫道:“小草,你这是怎么了?说的话让人觉得怪怪的!哎哟!哪个没良心的推我?” 是陆家老太太推的她。 这老太太身体硬朗,中气十足,抡起拐杖就往小草身上抽:“死丫头!居然敢故意诈死糊弄我!我若不把你打得哭爹喊娘,我就不是你奶!” 老太太被气坏了。 她原先以为小草在诈尸,怕得不行;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才晓得小草是诈死! 被村人指指点点的满腹委屈立刻冒出来,哪里肯放过小草? 陆宁昔瞧见阿霞嫂的女儿被推开,逼死原主的老虔婆来势汹汹,连忙缩头一避,心想:你确实不是我奶奶,我奶奶疼我都来不及,怎可能骂我打我? 奈何身体不是原装版,反应速度略迟缓。 脑袋没受伤,肩膀挨了重重的一击。 “你还有胆子躲我!阎王怎么不干脆夺了你的命去?”老太太尖声骂着孙女,又是一拐杖狠狠地打下。 “啊!”痛感火辣辣的,陆宁昔忍不住低呼,直想把老虔婆绑起来扇耳光。 她怒瞪着老太太,大声喊道:“你要打我,我怎么就不能躲了?你厌我恶我憎恨我,不如一棍子打死我算了!反正你要把我卖进窑子里,根本没把我当成你的孙女!” 人们听了,哗声一片,对陆老太太指指点点: “天哦,这陆叔婆真刻薄!” “居然想把小草卖进窑子那等脏地方!也不怕陆家祖宗气得从地底下爬出来找她算账!” “难怪小草要上吊,遇到这么狠心的奶,死了都比活着好……” 老太太怒得浑身都在发抖,指着陆宁昔:“你……” 说不出别的话。 没错,她是想把小草卖了,可她没想过把小草卖给鸨母。 ———————— 【恭喜你被来自至高位面的快穿系统选中,正在扫描宿主信息,请耐心等待……】 【扫描结束,宿主姓程名溪,即将开始初次任务,背景模拟宿主所在位面,剧情随机,任务完成将与系统绑定,任务失败将被抹除相关记忆并断开连接,请确认。】 【已确认,十秒后进行位面传送,请宿主做好准备……】 程溪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只是她的手藏在桌子下,正捏着一只翻盖手机,被老师逮了个正着。 全班人都在围观。 刚穿越就遭遇了这种事,程溪咽了一口老血,很诚恳地承认错误。 然而老师铁面无私,没收手机并要求她交上五千字的检讨书。 “写完检讨能把手机还给我吗?”程溪不怕死地问。 “可以,只要你的数学月考成绩达到及格线。”老师看了她一眼,语气微妙,显然不觉得她能完成如此遥远的目标,“不欺负你,及格线的一半总可以吧?” 全班人大笑。 嘻,这很好笑吗? 程溪瞪他们,结果惹来更夸张的嘲笑。 懒得与青春期少男少女计较,她翻出一张数学试卷,看到成绩栏写着鲜红如血的阿拉伯数字7,不由眉头微蹙。 这成绩,不是很差两个字能形容。 程溪想瞧一瞧题目的深浅,系统的机械音突然响起:“宿主程溪,您好,快穿系统第748号竭诚为您服务。温馨提示,为避免发生误会,本系统真挚建议宿主使用意识交流。” 程溪不会意识交流。 系统748:“若能得到宿主的允许,我可以读取宿主的思维活动。” 程溪觉得玄乎,照着748的描述试了试:“像这样?” 系统748:“是的,宿主查收资料了吗?本世界的任务线已经公布,宿主可以通过信息面板查询。” 记忆在此时挤进脑海,程溪揉按着太阳穴,试图缓解头疼:“不能让我舒服点么?” 系统748:“宿主的神魂太弱,这是无可奈何的。” 好吧,她的错。 程溪直到下课才将凌乱的思维整理清晰。 她在这个世界是学渣一枚,逃课上网打架很经常,抽烟喝酒化浓妆全擅长,属于典型的不良少女,家中妈妈高龄怀孕,爸爸忙于做生意。 至于任务,程溪看向视野下方的半透明方框,上面有一段描述,主角是韩依柠。 这个女孩的背景很狗血,母亲是普通女工,父不详,学习成绩长期名列前茅,奈何性格内向不合群,还胆小怕事,别人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以至于大考时帮别人作弊被抓到,全校通报批评并取消奖学金,而后更是遭遇校园暴力,羞辱和拍**算轻的,韩依柠被强|奸,甚至沦为施暴者换零花钱的工具。 在高考前一个月,韩依柠的不堪处境被上传网络,引来广泛关注,然而她的受害者形象很快被人为颠覆成***荡|妇,施暴者们逼她录下“认错”视频,又有学校老师和同学作证说她平时不好好学习,专爱勾引男人,考试全靠作弊…… 于是,颠倒黑白的舆论对韩依柠发起攻击,学校开除她的学籍,深感丢脸的母亲与她割裂关系,只有伴着她长大的男孩愿意收留她,但这个人更坏,竟然仿效施暴者们拉皮条,致使年纪轻轻的女孩最终死于艾滋。 程溪的主线任务是拯救韩依柠的人生,也即韩依柠不能死,不能黑化,她的死亡将会导致任务失败,黑化则会降低任务完成度。 系统748道:“任务完成度越高,宿主获得的奖励越多;角色黑化必须避免,保有理智的轻度黑化基本无足轻重,深度乃至彻底黑化比角色死亡更糟糕百倍,甚至有可能导致世界崩碎,宿主必须铭记于心。” 程溪先点头,然后问:“什么叫黑化?” 系统748:“打个浅显的比方,你是一个好人,善良、温暖、信念坚定,某些事的发生让你觉得世界是脏污的,没有人值得原谅,你想毁灭一切。如上述描述,一个角色从阳光正面到阴暗致郁的变化过程,通常被称之为黑化。” 第八十九章 (女生文学)说服她收下手机,程溪背着书包离开公寓楼,用一筒冰淇淋从小朋友口中问到王培军的所在地,在十五分钟内找到目标人物。 王培军正在游戏厅里玩游戏,冷不丁见到程溪站在旁边观看,吓得打了个哆嗦。 “我有一件要紧事想和你单独谈谈。”程溪晃了晃手里的百元大钞。 “什么事?在这里说不行?” 王培军心动,又怕程溪使诈,或者把自己带进罪恶深渊。 程溪拿出第二张钞票,接着是第三张,把王培军诱到僻静无人的角落,干脆利落地挥拳把他打成熊猫眼,再劈头盖脑一顿狠揍,捏着他的耳朵道:“从今往后,不许去找韩依柠,也不准说她的坏话,被我知道一次,你挨揍一次,知道了吗?” 鼻青脸肿的王培军心里直骂娘,口上讷讷应是。 他还以为程溪打他是记恨早上的事,完全没想到原因是韩依柠,难道这个头发比男人还短的暴力女喜欢同性? 王培军一瘸一拐地回家,路过韩依柠的家,犹豫两秒敲了门,把自己的不幸添油加醋说出,苦口婆心地道:“柠柠,你不要和她来往,她想杀了我!” 程溪在坐公交,汽车停下载客时,一个眼熟的少年上了来,朝她笑:“嗨!” 程溪回以礼貌微笑,给一位老太太让座。 老太太连忙把壮得像头小熊的孙子推进座位,谁知孙子很讲究,“我不要坐!这椅子被人坐过,上面还热乎着……” 老太太脱了外衣垫上,孙子这才满意,一屁股坐下来,马上又被拎起。 他啊了一声,对上程溪的眼睛,顿时吓得不敢出声。 这人好凶,力气这么大! 他爸爸都拎不动他,这个人只用一只手就做到了! 程溪看向老太太:“位置是让给你的,你坐不坐?” 老太太想张口骂人,见到程溪身上有纹身,孙子也在她手里,遂安静地坐下来。 程溪放开小男孩,听到同班同学的询问:“你是不是练过?” 程溪不懂:“什么叫练过?” 肖印说:“武功!你的臂力很惊人!”羡慕地瞅着程溪的细胳膊,“你是怎么练的?能不能教我?” 程溪向系统748了解了武功这一名词,说道:“我天生力气大,会打架。你想学打架?” 肖印很失望:“不想,我只想学武功。” 又一站,上来的乘客有点多,程溪往后退了退,依然被挤得难受。 汽车徐徐向前行驶,程溪忽然觉得有点不对,侧头盯向站在身后的胡子大叔,目光从他的脸下滑到鼓起的裆部,吃惊于城里人的胆量。 大叔挤出笑脸,毫无猥|亵女性被当事人发现的自觉,眼睛偷瞄着她的胸。 程溪不是惯于忍气吞声的性格,腾出活动的空间,捏紧五指重重地击向他的肚子,同时高声喊道:“有色狼!公车色狼!” 一脚踹在猥琐男的膝盖上,趁他站不稳,乘胜追击,把人揍得哭爹喊娘求放过也没有住手,直到肖印来拉她的手臂。 “程溪!冷静!” “宿主你别冲动,把人打废要进局子!”系统748也劝。 程溪踢了缩成团的猥琐男一脚,问:“以后还敢不敢?看你也是读过几年书的,不知道这是犯法吗?!” 猥琐男哭着说不敢,鼻涕都流了。 程溪犯恶心,想撂下狠话,肖印赶紧说道:“你不要打人,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拽着她的手找到司机,“烦请去警察局一趟。”又回头询问乘客,“不介意耽搁几分钟吧?警察局就在前面,距离不远。” 多数乘客不反对,猥琐男被送到警察叔叔跟前。 程溪道出他的举止作为,肖印面不改色地做作假证,她看他,他眨眼睛:“你的动作比我快,一下子就把犯人打倒了,我很不幸地失去了英雄救美的机会。” 系统748:“宿主,你的同学在说谎。” 程溪无语地别过脸,基于肖印的证词对她有利,没有揭穿。 受害者不止程溪一个,跟来的年轻女孩吞吞吐吐地讲述了被猥琐男猥|亵的经历,最后补充道:“我还见过他非礼别的女孩。” 她当时可耻地选择了沉默,结果遭了殃。 猥琐男拒不承认,指着程溪大声嚷道:“警察同志!我要告她故意伤害罪!你们看,我都被这贱人毁容了!” 程溪确实想毁了他的容。 肖印:“公交车有监控录像,它的车牌号是xxx,我们可以取证。”又问,“能借固话用用吗?我得把这件事告诉妈妈。” 警察允许了,因司机已经把车开走,要派人去取证。 肖印拨了号码,对电话那头的人说了几句,看向警察们:“我妈想和你们说话。” 系统748:“他的妈妈是本市警察局局长,正的。” 程溪无所谓地哦了声,在五分钟后与肖印一同走出警察局,猥琐男被判拘留十五天。 “程溪,你好像不信任警察。”两人站在公共汽车站等车,肖印侧头看她,猜测道,“是被抓过吗?还是因为别的?” “我跟你的关系仅止于普通同学,请不要打探我的隐私。”程溪连肖印姓什么都不晓得,资料里没有。 她的冷漠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肖印愈发好奇:“我想知道,你告诉我,我向天保证不说给别人知道。” 程溪的应对是听而不闻,又想到韩依柠的凄惨未来,认为与局长公子搞好关系有助于任务完成,望着他的眼睛问道:“刚才你为什么帮我?” 肖印愣了愣,说:“你跟我说原因,我回答你。” 程溪毫不犹豫:“我亲眼见到警察袒护罪犯,立场也与罪犯一致。”索要答案,“该你说了。” 肖印道:“哪里的警察这么大胆?”他大概没见识过黑暗,“你给老人让座,不让那个小学生坐下,还殴打了猥琐男,我觉得你跟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想象中的?不良少女与做坏事挂钩么? 程溪问:“假如我被人猥|亵却不敢反抗,你会帮我吗?” 肖印说:“你也误会我了。” 程溪道:“把话讲清楚,怎么误会?” 肖印看向驶来的公共汽车:“我在xx站下车,来我家喝杯茶吧。” …… 第九十章 (女生文学)“遇到正好有需要的好心人。”哥哥说道,“我也不瞒你,买主是搬到镇上尚不足两年的姜老爷,上次我们跟着娘亲去他家玩,还记得吧?” 程聆溪有印象,她吃过姜老爷给的糖,还吃了姜家的美味点心,但她不记得姜老爷长什么样,娘又是因何故去姜家,毕竟痴傻儿的关注很有限。 “记得一些,他家的点心好吃。”程聆溪回了哥哥。 “是,你那时不清醒,每天只知道吃和玩两样。”哥哥看着不再痴傻的妹妹就觉得高兴,不忘提醒她,“姜老爷肯买药草,便是对我们有恩,妹妹要把他的恩德记在心里,有了机会再报答。” 程聆溪点头称是。 借着黑夜来临前残存的光亮,她看向兄长瘦削的脸庞和尖尖的下颌,又想起娘亲瘦瘦小小的个子,对每天忙着吃喝睡玩吹牛皮,不干活也不做事,还养出大肚腩的刘大丑更为不满。 这样的一头猪,留着是浪费粮食,是给自己找不痛快,越早宰了越早省心。 可娘亲和哥哥未必同意,要怎么宰还得垫高枕头慢慢思考。 夜尽天明。 程聆溪早早起了床,进厨房里帮娘亲的忙,她哥哥也坐在灶前烧火煮粥,代为分担。 “娘亲,能给我们说说您的过去吗?”程聆溪择着青菜,目光清亮地望向切笋干的娘,主动挑起话题,“您没有给我和哥哥取正经的名字,也没有告诉我和哥哥您的名讳,这是为什么?” 昨天夜里睡得早,程聆溪也想了很久。 在她还是痴傻儿的时候,常常听到村里人唠嗑,他们说刘大丑是十里八乡最被瞧不起的烂人,活到四十多岁仍是光棍,某天去了县城一趟,竟带着她娘风风光光地回来。 接着,她娘在七个月后生下她哥。 人们说刘大丑喜当爹,刘大丑的脾气也逐渐变坏了,即便她娘在四年后第二次怀孕也没有转好的迹象,直至今天,他完全就是把他们娘仨当成随意打杀的奴隶,心中不存一丝一毫属于亲情的成分。 同是一个娘生的娃,程聆溪并不好奇哥哥的父亲是谁。 但她想知道,为何娘亲会和刘大丑做了十二年夫妻?为何娘亲从未提起她的家人和过去?为何她的娘亲会连姓什名谁都没有人知道? 娘亲听得程聆溪的询问,险些没叫菜刀伤了手指,不悦地皱眉:“能与你们说的,我不会隐瞒。”其言下之意,是不能说的无论怎么问,她都不会回答。 程聆溪也皱起眉,委婉说道:“您认为对我们好的决定,未必是真正有益我们的选择。娘亲,我今年七岁,哥哥十二,您可以透露我们一点点,不用太多。毕竟我们只想更了解您,没有任何背着您去干腌臜事的想法,也没有那个厉害本事去干。” 妹妹先开了口,哥哥立刻附和,两兄妹的神情同出一辙,满怀着孺慕和期盼。 娘亲不愿看他们,低头切笋,只是心情不复平静,原本大小形状一致的笋现在切得忽大忽小忽短忽长,乱七八糟的,若被刘大丑看到,必是又要遭他打骂。 半饷,娘亲放下菜刀,净了手炒菜,待炒好的菜热腾腾地盛放在盘子里,方看向以沉默向自己抗争的兄妹,答道:“娘亲的本家是圣德凤姓,你们……本也该姓凤,但巨木郡没有凤姓人家,这村里更没有。我叫凤馨儿,原想给你们取名,囡囡叫聆音,囝囝叫璟之,可我不能,这会给你们带来杀身之祸。” 圣德凤姓、杀身之祸,这都是了不得的信息。 没想到真相竟是如此惊人,程聆溪和凤璟之不由得面面相觑。 凤馨儿淡淡地道:“别傻了,过来喝粥,一会儿还要去田里春耕。囡囡受了伤还没好,坐田埂上看着,囝囝能做的就做,我也不勉强你下田。” 他们家的田地是租借的,每年收成要拿出三分之一给田主,还要额外交税,最后拿到手的粮食作物尚不足总数量的三分之一。 若非谷种经过改良,亩产量比从前高,说不定一家人都得饿死。 不允许干活的程聆溪看着水田里插秧的娘和兄长,摸了摸自己的手脚,心道:“这生活水准,也就堪堪饿不死的程度,长肉、长个子、补充营养什么的,是不用想了。” 想了也没用。 刘大丑把钱和粮看得死死的,每天的食物除了青菜是地里长出来的,米豆干笋等都是他开锁从柜子里拿出来,且开饭了是他先吃,剩下的食物还不够程聆溪、凤馨儿、凤璟之三人尝味道。 是不是有人拿她和凤璟之的安全威胁凤馨儿,凤馨儿才会如此任劳任怨地付出? 程聆溪移开目光,望向田间忙碌的村民,心里一个个地猜测,他们当中的哪位会是隐藏的盯梢者。 十数天后,春耕结束。 程聆溪的伤基本痊愈,凤璟之也能把伤臂上的木板拆下,可以干些轻活。 这日,凤馨儿有事吩咐兄妹俩:“家里没钱没吃的,你们明天上山采些药草拿去镇上卖,或者寻一些能吃的东西,我只要求你们能赶着天黑到家,别回太早了。” 程聆溪一头雾水,难道明天要出什么事? 入睡前,与程聆溪一起睡柴房的凤璟之说道:“明天是一年一度的祈神祭祀之日,镇上会派人来验资质,你的年龄够了。” 专有名词过量,程聆溪表示听不懂。 凤璟之说道:“我七岁那年,娘让我避开,往后年年都避开。” 程聆溪问他:“是验什么资质的?我们要避开,因为娘亲说的那个?” 除了所谓的杀身之祸,“那个”没有第二种解释。 凤璟之也不太清楚,说:“大约是的,但我想修行武道,想强大自己的实力,保护你和娘是其一,见识更宽广高远的天地则是其二。” 程聆溪猜测,哥哥口中的武道应该是内功拳脚什么的,做傻子时常听旁人谈起武道修行,那羡慕又尊敬的语气,像极了古中国的平头百姓谈论读书和科举,只是她接触的圈子太狭窄,对武道的了解少得可怜。 至此,程聆溪已经隐约有种感觉,这个世界很可能不是她熟悉的地球。 虽然这里的背景是类似古华夏封建王朝的大楚帝国,但村子的生产力相当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华夏,除了刘大丑这等只知道吃喝玩的奇葩之物,村中平民不缺衣食,住的屋子很结实,不缺时间和消遣的娱乐项目,每四五个月还有歌舞剧团巡回演出。 第九十一章 大道求索,何以成仙,何以长生? 自从十万年前离火派一代天骄贺云飞之后,世间再无一人可以成仙。纵使到了临门的最后一脚,也无人能够迈出去,是否仙道就此隐匿? 无人能答。 天下之大非人所能想象,其有中州、北原、南岭、西漠、东荒,五分天下,更有海外仙岛,门派千万,门人如天上繁星。 南岭多群山,常年雨水,气候温和湿润,南阳山只是其中的一座小山,位于连绵不断的腾龙山脉龙尾巴上,属于南岭大派岳阳所管辖。因为南岭多雨水,灵气如雾,这里最是适合种植一些低等阶的灵草,或者是算不上品阶的一些草药,所以这里一带的人大多都是以种植药草为生,南阳山下小西村就是其中之一。 “小花卷,采药回来了?今天婶婶家里的大饼做得多了,吃不完,你拿着去吃吧!”看到背着药篓子,扎着发辫一脸汗水的花眷,隔壁家的林家婶婶连忙从家里拿了好几张大饼,不由分说地塞到了她的手里,然后拍了拍她的肩膀,“快回去做饭吧,你家爹娘和弟弟可是等着你呢!” “谢谢林婶婶!”花眷也不拒绝,笑吟吟地就道了谢,推开自家的院子门。 熟稔地把药篓子放在阴凉的地方,药锄和药铲丢到杂物房里,她拍了拍身上的土,就拿着那几张大饼进了厨房。看见娘亲正在煮饭,五岁的弟弟很懂事地在给火灶里面添柴火,便笑眯眯地打了招呼,去处理挖回来的药材了。 她叫花眷,别人都叫她小花卷,是南阳山下小西村里花老爹的二女儿。今年才九岁,因为营养不良,看起来才七八岁的样子。不过。花老爹前些年因为药草纠纷和药店的伙计发生冲突,已经因为暗伤发作卧病在床有大半年了。而她的娘亲。本身体弱,做一些家务已经是极致了,并不能指望她出去赚钱。弟弟年方五岁,正是孩童顽劣时,更不指望他干活。于是,花家的二姑娘只好一身挑起了整个家的担子,料理药田、翻垦土地、种植粮食作物……不忙的时候,还到山里去采药。 你说。她不是二姑娘么?怎么就轮到她来干活了? 花家其实是有一个大哥的,叫花魏,他比花眷要大上八岁,不过花魏在两年前就已经远游去了,两年以来音讯全无。花眷她娘一提起花家大儿,就暗暗抹泪,不知哭坏了多少条手帕,久而久之,花魏这个名字已经成为了这个家的禁忌了。 “安缇西雅,你说我哥哥什么时候才回来?”埋头处理药篓子里面辛辛苦苦挖到的草药。花眷忽然开口问。 奇的是,这个药草房里面只有她一个人,那么。她是和谁说话呢? “该回来的时候,自然会回来。”花眷脑子里响起了一个低沉冷静的声音,她的手上,一个朴实无华的绕藤手环不明显地流动着碧玉般的光芒。 这是安缇西雅,寄居在花眷灵魂里的一个孤魂野鬼,他是在两年前一个打雷下雨的天气里被花眷捡到的,当时可没把小姑娘给吓坏了。不过,小姑娘胆子也大,愣是把这个孤魂野鬼捡回家里来了。她想。这个孤魂野鬼应该也是一个神仙,要不然死掉了怎么还可以说话呢? 她在六岁的时候看见过村东头的张老头死去。不过那个凡人老头死掉了就没了,哪里像安缇西雅。死掉了还能被她捡回家里来? 安缇西雅的确不是一般的孤魂野鬼,他懂得非常多,见多识广,就连小西村里面号称活得最久知道最多的杨爷爷也没他懂得多。如果没有他指点着花眷采摘野生草药,没有他指点花眷干农活,没有他指点花眷和狡猾的草药贩子讨价还价,估计这个家在大半年前就维持不下去了。 花眷很感激他,于是,在这个野鬼的建议下,她和安缇西雅缔结了关系紧密的契约。彼时,她尚且不知道契约是什么东西,不过等到她明白,估计也会和安缇西雅缔结契约吧?毕竟,这个捡回来的家伙,救了她的一家。 熟练地把采摘回来的草药检查分类,花眷低声说:“我很想魏哥哥了,和娘一样想着他,惦记着他。”弄好了草药,她坐在地上抬头看向蔚蓝色的天空,失神道,“秋天就要过去,冬天快来了,又一年了,可是他还没有回来。” 安缇西雅不知道怎么安慰这个九岁的小姑娘,他只能保持沉默。这小姑娘早熟懂事得让人觉得心疼,别说九岁,就算他九十岁,也还不知道思念伤心为何物,他的种族寿命很长,童年也很长,足足要一千岁才算得上是成年。 人类真是奇异的生物,短短一百年就过完了一生。 “咦?!”花眷惊讶地出声,她看着一向都是沉默冷寂的南阳山,这座山峰今日竟然发出万道霞光,光彩熠熠,就像是村里老人故事里描绘的仙山,显得不凡且壮丽。 那里有神仙居住吗?明明今天早上上山采药的时候都没看见有什么动静啊!除了南阳山本身的万道霞光,还有一道道颜色各异的光芒流星一般划过长空,从远处飞过来,停落在南阳山山巅的高空上,细看来竟然是一个个的人。 大约是因为体内多了一个鬼魂,花眷的视力变得非常好,可以看见很远地方的一草一木。 “他们是神仙吧?不晓得他们知不知道我的魏哥哥在哪里。”花眷说。 安缇西雅不说话,他沉默以对。 “花卷姐姐,吃饭啦!”花家的小弟弟花宸一蹦一跳地跑来,叫他的姐姐吃饭。 “嗯,花宸和娘先去吃吧。”看到弟弟,花眷立刻收敛了她所有的不积极情绪,露出姐姐的温和笑脸。 “娘说,要等姐姐喔!”看着花眷把药房里的泥土扫出去,小花宸赶紧拉住了姐姐,和她一起去洗手。 孩子的情绪转变得很快,花眷不一会儿就把花魏抛到脑后去了,和娘亲弟弟坐在一起,她快快乐乐地吃了午饭,在娘亲给爹爹喂食的时候收拾了碗筷,拉着弟弟手就进了房间里教弟弟习字。她的字是花老爹和娘教的,如今爹娘不方便,她就把教会弟弟认字的任务接了过来。 这边两姐弟在习字,那边南阳山上已经是剑拔弩张十分紧张的局势了。 感觉到灵气动荡,南阳山这里有异宝出土,作为地头蛇的岳阳派自然不会错过,三个金丹期的太上长老第一时间就出动了两个,一早就占据了这里最好的位置。不过,其他派又怎么会是省油的灯,在等待异宝出土的时候,速度最快的金丹期修士陆续有来,最后人数竟然比岳阳派的人还多了。不过,这些金丹修士之间,并不是岳阳派的两个太上长老那么一心,他们都是各自为政的。 五个金丹期都来了,筑基、练气的修士虽然不少,但是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避到了一边。因为,只要接近一点山巅,五个金丹修士就会毫不犹豫出手铲除他们,出手丝毫不留情面。 等了小半个时辰,南阳山山巅上万道霞光越发的灿烂,比之天上的太阳也不遑多让。五个金丹修士彼此间看了一眼,决定联手把山巅这个阻止人进去的禁制破坏掉,五人同时出手,但是霞光依旧,禁制依旧,于是他们只好加大了力气,终于,禁制像是肥皂泡泡一样“啵——”地一声消失了。 五个人里面立刻就冲进去了两个,还有一些悍不畏死的筑基修士和练气修士,都想要先夺得异宝,只留下谨慎的大多数人在冷眼观看。才一炷香的时间,霞光里便有惨叫声传出,两个最先进去的金丹修士狼狈地逃了出来,一个半身染血,另一个更是双臂都化为了肉泥,人们暗暗心惊,也暗自庆幸。 与此同时,几道耀眼光芒从霞光中飞出,灵气氤氲,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物。 “那是法宝!”不知是谁大叫了一声,七八只大手同时出现,想将那飞窜的光芒紧紧地抓到手里。有人夺得有人一无所获,一只黑色大手显然是后者,它愤怒地一巴掌将几个妄想夺宝的筑基修士拍飞了出去,连连吐血,眼看是活不成了。 “黑手李德!他又下黑手了!”人们心里咒骂着,却无人敢出面伸张正义。 但是紧接着,几十上百道流光从霞光中飞出,冲天而起,飞向西面八方。 人们或是惊呼或是懊恼或是暗喜,一群修士一拥而上,竟然也能从金丹修士手中截取了好几道流光。 “唉,没抓到。”瘦竹竿的金丹修士看着手中的几件东西,摇头叹息。 “师弟,那件异宝就在其中,它也飞出来了!”半身染血的正是岳阳派太上长老之一,他对没有进去的师弟秘密传音。 “异宝又如何呢?我们都是金丹期,拿在手里平白招人红眼!”另一个太上长老则看得很开,但是不消一会他就惊叫起来,“有高手来了,不好!是欢喜魔君!快退!” 欢喜魔君是黑手李德的师父,师徒两都是修仙界公认的狠角色,为了目的不择手段,手上不知道染了多少条人命。他这一来,少不得又要死人了! 但是想跑已经来不及了,远处黑云漫天,冷漠的声音传了过来:“谁都不许走!立刻停下让我检查!逃者我可不管你是练气、筑基还是金丹,拿了宝贝,赵某人绝对能亲自找上你家去!”(未完待续) ,。 ,-- 第九十二章 小西村最近的城镇是南阳城,以南阳山来命名,据说已经有上千年历史的一个古老城池。 这里一个地图上没有标志的城市,由岳阳派外门的弟子驻扎管理,它最开始的用途只是一个用于修士间交易的大型坊市,不过随着人越来越多,这里也就变成了一个小城市。 来自于南阳城四面八方的小村镇,他们的药材、灵草,多半都是在这里销售,小西村也不例外。 花眷天没亮就出发了,跋涉了六里山路,终于在太阳还没有爬多高的时候来到了南阳城街市上。 她的背上背着这两个月来挖到的野生药材,里衣夹层里缝着欢喜魔君给的那一块金元宝,鞋子上裙摆上满是黄泥路上的污泥,一张被太阳晒黑的脸庞汗津津的,说不出来的狼狈。 但是她并没有顾及到仪容,从闹市里拐进民居之间的小巷子,路过肮脏堆满垃圾的小路,走进了一间半掩着门的店铺里。 这是一个外边看起来破破旧旧的药店,招牌都被风吹日晒雨淋折磨得只剩下半边,隐约只能看见一个“新”字,门扇也是被打碎后用木条钉起来再用,落魄潦倒的药铺,很让人奇怪它怎么还可以开张下去。 破烂的门扇边上,还卧着一条瘦不拉几的老狗,见到脏兮兮的花眷,它漫不经心地又伏下头去睡起来。 这只狗身上脏得看不出本来的毛色,偏偏它面前的破碗上装着一块香喷喷的红烧肉,一口都没动的红烧肉。 和门面的落魄不一样,药铺里面干净整洁,药柜子都是昂贵的木材做的。 “小花卷,你可真早。” 一个长相端庄,身姿妖娆的妇人懒洋洋的支起了头,看向花眷,微微抿唇一笑,端的是仪态万千,偏生有一种媚到骨子里的娇艳。 花眷扬起大大的笑脸,把背后的包裹放到柜台上:“三姑娘,您先看看货吧。” 这个妇人看起来已经四十有余了,不过她最喜欢的就是别人称呼她为三姑娘,每每听见这句称呼,她的眉眼都会笑得弯起来。 果然,她懒洋洋的态度因为这句“三姑娘”变得愉悦正经起来:“哎,人都老了,哪里还能配得起你的一声三姑娘呢?” 口中推脱着,她却热情了不少,打开包裹,她细细清算这包药材的价格。 “小花卷对药材的研究每一次都会令三娘惊叹,若不知道你是个小姑娘,我还以为这包东西是老药农拿出来的呢!” 这多亏了安缇西雅,他才是处理药材的高手! 花眷暗暗想着,说:“三姑娘给一个价格吧。” “你的运气不错,挖到了一棵黄级灵药,虽然是最低等级的,不过质量还好,也到了采摘的年份。这些……唔,一共是一百二十三两,给你一百二十五两好了。”三娘扒拉了一下包裹里被处理得极好的药材,拨了算盘,笑吟吟地看着眼前这个黑脸小姑娘,问道,“小花卷,令父亲的病情好转了一点吧?” 说到父亲,花眷脸上的笑容便黯淡了下去,她低下头,小声地说:“病情没有恶化,我就应该谢天谢地了。”咬着下唇,小姑娘抬起头来,手中揣着那块金元宝,恋恋不舍地递给了三娘,“加上这个,应该可以买一颗灵丹吧?” 她很期待地看着三娘,黑溜溜的眼睛里一片柔和盼望,眼巴巴的样子,可怜兮兮的。 三娘心里一暖,暗想道:我的孩儿若是没有夭折,现在是不是和这小姑娘一般大呢?掂量了一下金元宝的重量,她对小姑娘笑了一下,便走进了柜台后面的暗室里,不出片刻,她就取了一个白玉小瓶出来了。 “这就是治疗你父亲的灵丹。”三娘温和地说,“给你的父亲吃了后,要记得他十日内不得近荤腥,连油星子都不要碰,他的衣服也要一天一换,最好晒晒太阳。嗯,吃了这个,会有一些奇怪的味道,你要注意清理。” “嗯!我记住了!”花眷重重的应了一声,便把那个白玉小瓶郑重地收到了里衣的夹层,还摸了好几次。 三娘打了打算盘,取出一百两的银票,想了想,她还是把银票子换成了五十两散银和一张五十两银票。 小姑娘许久不来一次南阳城,来一趟必然会买一些东西回去,遇到一些贪婪心坏的,她手里拿着一百两银票还不给他们生吞活剥了。 昨天南阳山异宝出世,这南阳城里便多了许多闻声而来的人,城里的人乱七八糟,三教九流什么都有。 她提醒了小姑娘一句,看到小姑娘欢快地离开,便又复原先懒洋洋的姿态,窝在了铺着柔软皮毛的椅子上,也没有细想一个小姑娘怎么忽然之间就有了一块金元宝的事情。 花眷拿到了一百两,心里不知有多高兴。 这一百两可真是超过了她的预算,她原先以为卖药材的银子,加上金元宝,拿到灵丹后银钱所剩无几的。 “一百两就高兴成这样!”安缇西雅嘀咕了一句,却也起了一点别的心思,他放低了声音,“小花卷,去书店逛一逛。” “逛多久?我天黑前就要回到家里,你估计着时间吧,我要买东西。” 花眷说着,蹲下身去察看地摊上摆放的杂货,期望可以发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因为这个摊子上竖着一块招牌“十个铜钱一件!”,两文钱可以买到一个大白馒头,十文钱对于现在的花眷来说算不上什么。 她希望能在这个杂货摊子上发现比十文钱更有价值的东西,一文钱都不能乱花,拮据了两年的花眷如今富了依旧是锱铢必较。 摊主正靠在大包袱上睡觉,也不怕有人顺走他摊上的东西,许是听到东西被翻动的声音,他睁眼斜了这小姑娘一下,翻身换了一个更舒适的姿势,继续呼呼大睡。 地摊上东西很多,有的正经八百地摆放着,有的则是用一块渔网兜着装在一块。 形状奇异的小石头、断剑的一截刀锋、碎了半边的玉珏、生锈的小刀、小半块触手柔滑的布料、闪闪发亮的小珠子……破烂堆里面,什么都有。 花眷甚至看到了被草绳绑起来的一只绿色小青蛙,还有几张做工粗糙的假银票。 翻来覆去了小半个时辰,花眷把摊主摆在摊子上的杂物都摸了个遍,最后瞧上了四件东西。 期间,有几个人都停下来翻动这些杂物,最终都是失望离去,没有人能和花眷这般耐心地把这些垃圾挨个看遍。 这四件小东西,分别是一颗灰扑扑的鸽卵大小石头、一根做工足够精细却掉光了镶嵌宝石的木簪、一个拇指大小不知道是什么植物的种子,以及一副弹弓。 小石头是花眷犒劳自己的,这一颗小石头在手里握久了,石头表面就会有星星点点的光芒,要不是她的眼神足够好,太阳底下什么都看不到。 木簪是给娘亲的礼物,掉了宝石买些漂亮的珠子粘上去就好,她的头上一直是那根简陋的珠钗,珍珠颜色都变黄了。 植物种子是安缇西雅要的,他难得坚持要一件东西,而且花眷想着,这家伙对植物那么了解,看上的种子一定不简单。 弹弓则是送给小花宸的,小孩子应该有自己的玩具,这样才能变得活泼一点。 奇怪的是,那个闹市里嘈杂吵不到的邋遢摊主,听到花眷说“付钱”的时候居然麻利地坐起来收钱,便又倒下去呼呼大睡了。 从杂货摊子上站起来,花眷伸了一个懒腰,活动了下手脚,便向着街上的布料铺子走去。 趾高气扬地丢下钱买了几匹好布料,又买了油盐等一些生活必需品、针线、几只小母鸡,定了一辆板车,她放下东西就遂了安缇西雅进书店。 书店的伙计倒没有狗眼看人低,来者是客,招待得当。 安缇西雅进了书店里,好久都没有声息,花眷不好意思打搅他,便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小西村家里,简陋书房只有寥寥无几的十来本书,都是戏本子、或者游记,花眷最喜欢的就是游记,那本可怜的书被翻了不下二三十次。 她现在拿的这一本也是游记,主角是一个实力强大的仙人,游山玩水,周游天下,写得细致而吸引人。 “可以离开了。” 安缇西雅等到花眷把游记读了七七八八,就提醒道。 “哦。”花眷摸着书本的封皮,有点恋恋不舍,一咬牙,没有放回到书架上。 她还挑了一本《南岭童谣大全》,打算给弟弟识字用。 给钱的时候,伙计开口说两本书一共要十七两银子,花眷愣了下,傻乎乎地问:“书本不是很便宜的吗?” 便宜到,她的父亲,一个平凡普通的药农都可以随便有十来本书。 伙计笑了:“书籍都是很贵的,一些早已经失传的孤本,能卖成千上万两呢!当然,一般的书,像这本游记,七八两银子就可以买到了。您第一次来买书吧?” 花眷不好意思地点了头,到底舍不得书,她在心里仔细推敲一番,才决定给钱。 十七两银子,上山采药不过是几天的事情,现在爹爹有了灵丹,她家会好起来的。 004、七品洗髓丹 回到小西村的时候太阳还没有下山,金色的阳光照得天边的白云都镶上了一层金灿灿的光,阳光下的村落古朴而鲜活。 也许是因为南阳山,村子里多了很多的人,村道上的人,陌生异乡人比村人还多。 小姑娘目不斜视,只要这些家伙没有招惹到她和她家,怎么样都可以。 招呼板车车夫把板车赶到家门前,花眷付了钱,大包小包地把东西往家里搬。 “小花卷,你这是偷了哪家的银钱,怎么买那么多东西?该不会都是偷来的吧?”村长家的小胖子既嫉又妒,酸溜溜地说。 花眷瞟了他一眼,抬起脚作势要脱下鞋子,小胖子立刻带着他的跟班们跑了,他可不愿意再一次被那只沾满黄泥的脏草鞋砸中脑袋。 隔壁家的林婶婶笑眯眯地看:“那小子被你的草鞋吓坏了呢!” 花眷笑嘻嘻地说:“管他作甚?林婶婶,我前些天在山上挖到了一棵药草,在城里居然卖了五十两银子!这下我爹的病可真能治了!” 她从装着小鸡仔的笼子里捉了一对小鸡递给林婶婶。 “我听阿妍姐姐说,婶婶想养只母鸡来着,这一对小鸡仔是店家送的,婶婶就拿了吧!” 林婶婶推脱了一句,便接过了小鸡仔,给了一边眼巴巴看着的女儿阿妍,笑道:“小花卷真是客气了!我们家以前可以指望着你爹爹才从困境挺过来的,帮助你家本来就是应该,现在还给我送东西,真是生分了!” “怎么会呢?只会越来越熟!”花眷笑着说,看到小花宸跑出来,便叫他帮忙,两姐弟把一堆东西搬进了院子里,欢欢喜喜的。 把弹弓给了他,花眷洗了一把脸,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里。 那根掉光了宝石的木簪还要处理一下才能给她娘亲,她在街上买了粘宝石的东西,而房间里正好有小时候她捡来的一些彩色小石头,可以给簪子装饰上。 “让我来,我会这个。”刚把东西放到桌子上,安缇西雅就开了口。 花眷没拒绝,她把身体的控制权交给安缇西雅,饶有趣味地看着“自己”细心地把那些大大小小的彩色石子装饰到木簪子上,那款式别致而精细,细看之下也不会发现这是一根“再加工”的木簪。 “可惜了,这东西材料不好。”做完了,安缇西雅居然感叹了一句。 这让花眷差点没有被口水呛到,这么漂亮的簪子居然还不好,真不晓得怎么说安缇西雅的好。 不过,想到有一次安缇西雅用树叶和野果做出来的精美饰品,花眷闭上了嘴巴。 这个神秘的野鬼,真是什么都会! 拿着簪子,花眷打开房门,正想向母亲房间去,却听到一阵的敲门声。她便把木簪放到怀里,前去开门。 门外是两个人,都一身的青色道袍,衣着干净整洁,一个十三四岁的桀骜少年,一个是慈眉善目的白胡子老头。 “你家可以借宿吗?”白胡子老道士问。 “很抱歉不可以。”花眷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她一把将门带上,便向母亲房间走去。 一年前也有人来借宿,不过那人看起来温和儒雅,实际上却是一个登徒子,半夜三更的居然爬她娘亲的窗子! 若不是有安缇西雅帮忙,只怕她的娘亲……那时候,小姑娘才知道知人口面不知心,对陌生人都要提防。 第九十三章 “师父,要不要我教训一下这个小孩?”门外,少年看向老道士。 “无妨,我们去问问下一家。”老道士摸着胡子笑,“这家院子里有很浓重的药味,而且都是妇孺稚童,不给我们留宿情有可原。云溪,你红尘心仍在,看来还需要历练历练啊!只不过是凡人,无需动气。” 房间里,于娥娘正在缝补着衣服。 她的女红非常好,针脚密实,都看不出原来破洞的存在。 花眷静静地看了一会儿,等到于娥娘咬断针线,她才走过去抱住了娘亲的腰,低声说:“娘,我回来了。” 细细地把事情说了一遍,于娥娘听罢苍白的脸上立刻泛起了喜色,急急忙忙地从女儿的手里拿过玉瓶。 打开一看,里面只有一颗丹药,金灿灿圆滚滚,气味馨香如芝兰,色泽鲜亮,在玉瓶中滴溜溜的,一看就知道是好东西。 “那位三姑娘真是好人。”于娥娘看着玉瓶里面的灵丹,神色有点异样,她的手轻轻搭在了女儿的肩膀上,说,“这个灵丹,不是一块金元宝就能买到的。” 最少是七品炼丹师炼制的,这是一颗成色极好的洗髓丹,凡人服用,正好可以延年益寿,去尽百病。 花眷她爹是因为和人打斗,暗伤发作,服用洗髓丹可以祛除暗伤。 不过,七品炼丹师……天下间似乎只有三位吧?一个小城市的药铺主人,怎么会拥有七品炼丹师炼制的洗髓丹? 于娥娘摇了摇头,把玉瓶塞子塞上。 花眷正在心里和安缇西雅说话:“什么?!你说,你可以做出和灵丹功效一样的药?不对!你怎么知道灵丹的功效?” 安缇西雅轻描淡写地说:“闻一下就知道!我还知道这颗小丸子里面用了些什么东西!” “……”花眷有一瞬间很想揪住这家伙狠狠地给他一顿揍,“早知道可以治好我爹,你干嘛不早说?害得我爹辛苦了那么久!” “我可不知道你爹是什么病!别冤枉我。”安缇西雅老神在在。 “……” “小花卷?”于娥娘看见女儿正在发呆,脸上不由得一笑,摸了摸她的脸,“去给你爹喂药吧。” “啊?哦。”乖乖地牵住了娘亲的手,花眷悄悄地吐了吐舌头。 于娥娘把洗髓丹给丈夫服下,就把女儿打发出去烧水做饭了。 花爹已经醒了过来,他坐在床上,拥着于娥娘,一边等待洗髓丹药力发作,一边听于娥娘絮絮叨叨地讲了花眷买丹药的事情。 “小花卷,这两年真是辛苦她了。”花爹一声叹息,看着于娥娘苍白的脸,他摸了摸她发髻上的木簪,低声道,“孝顺的孩子。” 花眷麻利地把买回来的一只老母鸡放血去毛斩了,放进瓦罐里煮着,还撒了晒干的枸杞子下去,用小火慢慢熬着。 大灶上,一锅水早已经烧得滚烫烫的,这是娘亲吩咐的,还要把一些药材放进去一块煮着,她想这应该是给爹爹沐浴的药汤。 小花宸也过来帮忙择菜刷米烧火,姐弟两个配合起来,一顿丰盛的晚饭很快就完成了。 期间,于娥娘过来提了半桶的药汤,只吩咐姐弟两先吃,就提着药汤进了洗浴的地方。 小花宸跟了过去,看到花爹正坐在洗浴间的小凳子上,神色之间也多了点精神。 他旁边是一个半人高的木桶,于娥娘正把那小半桶颜色黄橙橙的药汤倒进木桶里,加了井水,试了温度,才服侍着花爹宽衣解带洗浴。 听到弟弟这样说,花眷狐疑地看了一眼洗浴间,这时候院子里还算亮堂,洗浴间燃了油灯。 想到三娘提醒的事情,她已经一字不漏告诉了娘亲,也就释然了。 招呼弟弟吃罢饭,她就和弟弟在书房里读书习字。 洗浴间的灯光一直没有熄灭,于娥娘也忙了一夜,在即将天亮的时候,她才脚步虚浮地扶着花爹出来。 把丈夫安置到自己没有药味的房间里,于娥娘抹黑着到了厨房里,摸到锅里还带着温度的晚餐,很是欣慰地笑了。 还是生一个女娃好,女娃贴心,哪有男娃那样老是让为人爹娘的担心! 花眷却还在和安缇西雅说悄悄话,越聊越有精神,都快天亮了还没睡。 安缇西雅说的是他在书店里看到的书,花眷不晓得他是怎么看的,不过听着他低沉悦耳的声音缓缓说着那些怪谈奇事,也是一种享受。 “那我真的要好好钻研一下脑子里的东西!”花眷捏紧了小拳头,“我不希望做飞天遁地的神仙,我只要保得我家平安就好了!” 安缇西雅微微笑:“你一定可以的。” “嗯!”得到安缇西雅的夸奖,花眷更是信心百倍,她怀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心满意足地睡了。 安缇西雅却是没睡,他控制着花眷的身体坐起来,被子滑落,连带着一边睡着的小花宸一只胳膊都暴露在清晨冰冷的空气里。 他小心地把小花宸的被角掖好,开了房门走出去。 这时候东方已经白了一线,天上繁星却还没有散去,蓝紫色夜空下,一切都是那么的宁静祥和。 安缇西雅拿了那颗拇指大小的植物种子,埋在小院子的葡萄架下面,低声念了一句什么,绿色的光点就浮现出来,没入土地里,一颗小小的嫩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了出来,在一分钟时间里长成了滕蔓,缠上了葡萄架子,相对于叶子已经枯黄的葡萄藤来说,绿油油的看着很讨喜。 安缇西雅闭上了眼睛,手掌握着滕蔓的褐色根茎,暗暗催动力量。 只见暗绿色的花朵在滕蔓上缓缓开放、凋谢、结出青色小果子,小果子慢慢长大,再变成紫红色的可采摘状态。 这时候,安缇西雅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水,初升的第一抹阳光落在脸上,晒出微热的温度,他才睁开了眼睛。 看到紫红色的拳头大小果子在绿叶中若隐若现,他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拖着沉重的步子回了房间里,躺下休息。 005、忽然闻噩耗 花眷一夜未睡,但是到点了还是准时地起来,揉了揉酸涩的眼睛,身体一阵发软,活像昨天做了一日工一样。洗漱完做早饭,把弟弟叫起来后她咬了一只包子就回房睡了。 于娥娘昨夜照料了花爹整个晚上。 清晨醒来,得知女儿还在睡,也没打算叫她起来,只是对小儿子道:“阿宸去玩吧,午饭记得回家吃。你姐姐累了,别去打搅她休息。” “爹还好吧?”小花宸对爹并不是很上心,因为他三岁还没开始记事,他爹就卧病在床了。 不过,对于爹,他还是有点好奇又有点畏惧。 “你爹很好。”于娥娘点了点小儿子眉心,笑眯眯地说,“再过几天,他就可以和你一起玩了。” 中午的时候,花眷就再也睡不着了。 到厨房里一看,于娥娘已经把午饭准备好,她只好到饭桌上坐着等吃。 梦里模模糊糊的都是各种各样的阵法符文,乱七八糟的几乎把她的脑袋绕晕,不过倒是学到了一点东西。 正思考着,听到轻轻的脚步声和熟悉的气息,花眷转过头,正看见阳光下脸色苍白瘦削得没有几两肉的花爹,他穿着过于宽大的衣裳,头上戴着冠束起了长发,倒是精神了很多,还年轻了一点。 “爹?”花眷先是一愣,然后一下子跳了起来,奔过去投入爹爹的怀抱,眼睛泪汪汪的盈满了水,“爹!” “小花卷黑很多,也瘦不少,变成一个黑丫头了。”花爹摸了摸女儿的发顶,温和地笑着,“爹没事了。” 卧病在床的这两年,花爹醒过来的次数屈指可数,大多数时候他都是昏迷着。这一次苏醒,距离他上次醒来,已经过去了大半年。那颗灵丹果然有用,爹爹不仅苏醒了,还能下床走路了! 花眷满心的欢喜雀跃,却没敢对花爹做出太过分的亲密举止来,只拉了爹爹的手坐在饭桌前,一张小嘴巴没停过。 花爹微微笑着,听女儿说着城中的见闻和一些琐碎小事,神情专注而温和。 小花宸不知何时溜了进来,听着姐姐连绵不绝的话,又看了看爹爹温和的脸,大胆地过去拉起了爹的另一只手。 于娥娘端着菜进来,看到的就是一幅父慈子孝的画面。 这画面有多久没见过了? 她放下菜盘子,背过身去悄悄抹掉了眼泪。 一家四口围在一起和和美美地吃了午餐,唯一的遗憾就是花魏不在。 收拾碗筷的时候,花眷听到了院子里传来的敲门声,皱起眉头去开了门。 门外是两个背着剑的白衣少年,一男一女,都是十七八岁的样子,神态骄矜傲气,仿佛他们的到来是这个小院子的无上荣光。 “有什么事吗?”花眷的语气并不好。 “你是花魏的妹妹吗?我是他师姐,这个是他的师兄,我们要在你这里借宿一阵子。”白衣少女抢先开口问。 花眷一惊,这个人怎么知道她哥哥的名字? 还自称是他的师兄师姐? 她的心里忽然涌起了不好的预感,两年以来,花魏没有一点音讯传回来,难道…… “我哥哥还好吧?我很想念他了。” 她站在院子门的中间,不动声色地挡住了两个少年男女的路。 白衣少女秀眉一蹙,正想说什么,却被白衣少年拉到了身后,他的态度比白衣少女要稍微好一点,不过那语气还是倨傲得没边:“花魏是我们的小师弟,在一年前一次剿灭妖兽的行动中,他不幸遇难了。作为他的妹妹,你不会连留宿我们都不愿意吧?” 遇难了? 花眷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眼前的世界仿佛在瞬间崩溃,她紧紧地盯着白衣少年,重复问:“我哥哥遇难了?” “是的。”白衣少年说,他暗示,“我们累了,需要休息。” “一年前?”花眷再问。 “你怎么废话那么多啊?” 白衣少女不耐烦了,她一把推开了花眷,而后嫌恶地擦了擦手,就像接触了什么脏东西。 花眷本来就精神恍惚,这一推,竟然被一把推倒在地,摔得她全身都痛,但是她浑然不觉,爬起来就往屋子里跑。 “爹,哥哥,哥哥去了!”扑进了花爹的怀里,花眷号啕大哭,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悲痛而无措,“呜呜呜,爹!哥哥没了!” 花爹先是一惊,然后摸着女儿的脊背柔声安慰道:“不哭,不哭,爹在呢。”见到跟进来的年轻男女,他眉毛一横,竟然多了几分威势,“这里不欢迎你们,立刻出去!” 两个白衣少年少女只觉得心头一震,五脏六腑仿佛都移了位,危险的感觉爬上脊椎,只能连忙离开了这里。 自从花爹卧病在床,花眷就没有哭过,她的眼泪积蓄了太多太久。 被花爹这么一安慰,反而是得寸进尺地越哭越凶狠,眼泪鼻涕全部都抹在了花爹的衣襟上。 于娥娘和花宸闻声而来,看到花眷在花爹怀里哭得稀里哗啦的,迷惑不解,但是花爹却拒绝了他们的提问。 等到花眷哭得累了,在怀里睡着,他才轻声说:“娥娘,小宸,花魏出事了。” 他没说花魏死了,父子之间总有一种奇异的联系,他能感觉到儿子还活着。 也许状态不怎么好,但是花魏绝对还活着! 花宸对花魏没有什么印象,花爹把女儿抱进了房间里,让他守着,就把于娥娘拉回了自己房里面。 “阿魏怎么了?”关上房门,于娥娘就急急地追问,“小花卷哭成那样子,阿魏怎么会只是出事那么简单?!” “我也不知道。”花爹摊了摊手,“两个流云剑门的弟子找上来,说花魏去了。我觉得,他还活着。” “他怎么就进了流云剑门!那个小崽子!”于娥娘骂了一句,似有些忿忿不平,“我阿魏的天赋不知道有多好!居然就这样进了小门小户的流云剑门!” “小声点,别忘了我们的身份。”花爹站起来小心地看了看外面,压低声道,“花魏那孩子还不至于两年都不回家,也不传消息的地步,他应该是被困了。” “唉!”于娥娘叹了一声,挨着花爹的胸口,小声地说,“还是我们太弱,没有力量去改变这一切。” 第九十四章 “那是他们的人生。”花爹说,“小花卷怎么会知道上山采药?我记得我并没有教她如何区分野草和药材。” “我也不知道。 只晓得有一天她一早就出去了,下午回来时候带了一棵八百年的野参和一把垂枝花,说是要给你用的,不过后来不了了之。 她就拿着野人参和垂枝花托杨老头进城卖,拿到钱就知道甜头了,不下雨的话每天都会上山采药。 倒是一些好的药草,有罕见的也有经常见的。” 于娥娘坐直身子,扫了一眼花爹,“你的女儿,有点小秘密不可以吗?” 花爹笑了一下,他捏了捏怀中妻子的脸颊,道:“她毕竟还是我的女儿……”低头沉思了一小会儿,他斟酌着语气,有些失落又有些惭愧,“如果不是因为我,你们怎么会沦落到如今这个地步?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丈夫,也不是一个好父亲……” “不,你知道的,我既然决定做了你的妻子,我就不会再怀念过去安逸的生活。凡人有什么不好呢?至少这里很平静,虽然清苦了一点,但是这里没有腥风血雨,也不会让我随时都要提心吊胆地忧虑。”于娥娘想起了过去,眼神不由得一暗,“我真的厌倦了修真界的斗争!可是如今……阿魏入了流云剑门,怎么不叫我担心?” 对于爹娘的担忧,花宸和花眷一无所知。 迷迷糊糊地醒过来,看到的就是油灯下母亲担忧的脸,花眷一把扑进了于娥娘的怀抱,抱得紧紧的。 于娥娘一下一下地顺着小姑娘的头发,低声说道:“小花卷,相信娘。你哥哥他没死,他还活着。我可怜的姑娘,你照顾好自己就行了,哥哥他没有事。” 花眷泪眼婆娑,她用力地嗅着娘亲身上的馨香,一边压抑着情绪说:“呜呜,娘亲,我相信您。呜呜,我真的好害怕……” “没事了。”于娥娘安抚道。 第二天醒来,花眷的眼睛红通通的兔子一样,不过一看她脸上的笑容,就知道小姑娘已经没事了。 程蕴染了时疫,无药可救。 她躺在榻上,身子时冷时热,意识昏沉迷离,觉得前所未有的难受。 昏睡过去又醒来,她看着窗外绽放的桃花,忽然长了点精神,脑子恢复清明,也可以坐起来给自己倒水喝。 这不是病愈的征兆,是回光返照。 程蕴悠悠叹了一口气,想起倒毙在路边的时疫病死者尸体,想到她将沦为其中一员,又想到自己的人生即将终止,心中竟没有多少不甘和遗憾。 在恐怖的时疫面前,贵如九五之尊也不能免灾。 她是世间小小一女子,不能选择的,除了死,她都挺过来了;能选择的,她的选择未必是最好最正确的,但她尽力了,心中无愧亦无悔。 这辈子唯一的不好是命短,没能见识到更好更美的风景。 ……程蕴死了,一抹灵光自她失去生机的身体里飘出,飞向昏暗阴沉的天际,就像所有感染时疫而死去的人和动物。 天上挂着一轮猩红色的妖月,颜色就像粘稠的血。 忽有清风徐徐吹来,妖异红月犹如水中影,霎时碎成千千万万块。 程蕴的灵光被这阵风吹到无人烟的原野,就像无生命的枯木、石头一样存在着,看这天地昼夜更替,看这世间四季轮回,无悲无喜,无知无觉。 某日,一个老道摇着铃从远处来,驻足停留片刻,远去了。 又一日,一团带着腥气的黑风刮过,在原野游荡片刻,卷着程蕴蹿走了。 …… …… 岁月流转,光阴悠悠。 程蕴醒来了。 她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在梦的开端看见一轮血月,差点死掉,梦境接下来的发展平淡无味,没什么好描述的。 然而,当她睁开眼睛看向四周,目中倒映的一切却比梦更像梦。 皎洁月光倾泻而下,照在血一般的池水上,池水明亮得可以照见人影。她站在池水里,脖子以下被淹没,吸气时能嗅到铁锈般的味道,动作时能看到涟漪一层层地向八方扩散。在她身边,一条条半透明的人形木偶般站着,它们有男有女,多数五官模糊,少数眉眼清晰,都闭着眼睛,像在沉睡。 血池所在是一个露天洞窟,洞窟边缘的石壁陡峭险峻,爬着一根根没有叶子的古怪藤蔓,也是血红血红的颜色。包括程蕴在内,所有人形面对着血池的岸边,那里黑乎乎的,隐约可见几株枯死的树。 这是什么地方?她是不是还在梦中? 程蕴抬起手捏了脸,脸不疼,而她的手……她的手和身体是透明的,月光照下来,就像穿过透明无色的水。 所以,现在是什么情况?除了那个漫长的梦,程蕴还记得自己染了时疫,沉沉一觉睡去,再醒来便是当前,在她醒来之前发生了什么,她一无所知。 她已经不是活人,因为活人会感到疼痛,活人不是透明的…… 程蕴已经死了。可死人怎么有记忆?怎么能思考? 数不清的疑惑乱糟糟地堆在心头,潮水般的慌张和无措随之汹涌而至,缺乏类似经历的程蕴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面对。 但认清事实并努力接受,惊慌和恐惧于事无补,这些道理总归是没错的。 程蕴这样想着,渐渐冷静下来。 活人也好,死人也罢,现在的她活蹦乱跳,这就足够了。 不过,混乱的思维被一条条地整理清晰,先前忽略的念头也跟着跳了出来,就像有人在程蕴的耳边一遍遍地提醒:阿皖!去找阿皖,救她! 这想法来得突兀,可程蕴的记忆里没有阿皖这个人,倒是记得一个叫小碗的丫头。 那不是阿皖。她的心如是说。 想不明白的事暂时不需要去想,程蕴缩了缩身子,抱着手臂,觉得冷。 受寒意驱使,她爬到岸上,却不想头顶的月光被遮去,更刺骨的冰寒瞬间袭来,冻得她五肢麻痒,感觉整个魂魄都要撕裂成几块。 濒死的威胁将程蕴逼回血池里待着,就在她逐步适应严寒的时候,岸边出现一个衣着华贵的美貌少女,红衣艳艳,宽大的裙摆如盛开的花朵,令人不寒而栗。反正,按程蕴的理解,这样一个女孩应该在闺阁里绣花、画画,不可能出现在这个阴森奇诡的场景中,这让她觉得危险。 红衣少女确实不是凡人,一步跨过十多丈,转眼间来到池边。 她居高临下地俯视着程蕴,那目光如女主人打量家中女婢,又像手握生杀予夺大权的上位者看着即将被斩首示众的囚犯,挑剔、苛刻有之,怜悯、憎恶亦有之。 程蕴眨着眼睛,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温顺无害。 她已经尝试过几次,现在的她不能发音,只能通过动作和眼神表达心中想法。 片刻,少女收起怪异的目光,蹲下来与程蕴平视,含笑说道:“我是阿红,姐姐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吗?” 程蕴当然记得名字,也记得她的妹妹不是阿红这模样。 没有得到程蕴的回应,阿红唇畔的笑更加愉悦。 她伸手摸了摸程蕴的额头,声如呢喃:“姥姥派我过来接姐姐回家,可姐姐你看着似乎没有清醒……” 不,我已经醒了,可你的神情告诉我,你不喜欢看到我醒。 程蕴歪着头,默默思考装痴扮傻的可能性。 阿红说:“姐姐是无人供奉的孤魂野鬼,飘荡世间无所依,姥姥好心把你捡回来,你得把姥姥当成亲娘一样敬重爱戴。” 姥姥?姥姥是谁? 阿红又道:“姥姥喜欢姐姐,亲自给姐姐挑了这把梳子。姐姐快把它带身上,不必担心魂魄有伤,来,拿着!” 程蕴不了解情况,也没法自救。 阿红递来梳子,她拿在手里,阿红把她拉上岸,她顺从了。 阿红的脚下没有影子,不是活人,手掌却是温暖的。可程蕴嗅到阿红的体香中掺杂了活人的血腥味,再联想到吃人挖心的恶鬼,胸膛下停止跳动的心脏当即狠狠一颤。 莫非阿红和姥姥是恶鬼?她是将来的恶鬼? 阿红不知程蕴心中的想法,牵着她往伸手不见五指的洞窟深处走去。 程蕴发现,脚下的小径是蜿蜒向上的,怀中的梳子暖洋洋,轻易驱散了从四面八方侵来的寒冷。 须臾,阿红离开洞窟,走进长满野草的花园。 程蕴看到一从盛开的夜来香,这种花的花期多在夏季。她记得自己死在春天,临死前看到的桃花开了一片又一片,就像天边的云霞,美而艳。 走过破败游廊,穿过小门进了后院,阿红把程蕴领到一个庭院。 这院子里生长的花草被打理得整整齐齐,铺着石板的地面没有淤积的泥土和落叶,廊下挂着颜色很新的灯笼,光芒昏暗,屋里黑漆漆的,似乎主人已经入睡。 不过,住在荒宅的未必是活人,也有可能是鬼。 阿红揽镜自照,耐心地整理了仪容,又在程蕴垂下的长发上随手梳了梳,上前推门而入,扬声道:“姥姥,阿红把姐姐接回来了!” 室内的灯火迅速亮起,两个丫鬟突然出现。 她们打量了程蕴一眼,这个掩嘴笑,那个凑过去说悄悄话,不紧不慢地拿出小火炉烧水煮茶。又有两个美貌少女,一左一右地搀扶着一个妇人装扮的矮个子男人从屏风隔开的内室里出来,还有三个穿戴得像大家千金的女婢作伴。 她们没有影子,她们都是鬼。 被簇拥的男人是唯一一个有影子的,他看起来三四十岁出头,身上穿金戴银,脸上涂脂抹粉,行走时的步伐、手臂动作活脱脱就是妇人习惯。 程蕴定睛细看,发现他头上长了一对黑褐色羊角,长短粗细像手指,弧度微弯。 她有些发傻,心想:这人是人变成的鬼物还是成了精的妖怪? 阿红却是不怕这个疑似妖孽的女装男人,扔下程蕴扑向他,娇笑说道:“姥姥!阿红好想姥姥!” 姥姥的反应一点也不热情,推开阿红:“你别吵!”语气很不耐烦,眼睛跟着瞪向鬼婢,“赶紧拿灯来,我要仔细看看这新来的闺女长什么样!” 他的声音尖细而嘶哑,与悦耳动听挂不上钩。 程蕴盯着姥姥说话时张合的嘴,将那染血的牙和齿缝间的鲜红肉丝看得分明,鼻端更是嗅到十倍之于阿红身上的浓郁人血味。 这姥姥真的是个吃人的妖孽! 程蕴浑身冰冷。 鬼婢们提灯凑来,唧唧喳喳说着话,好像一群热闹的小鸟。 程蕴光洁的脸被灯照得如玉生晕,灼灼艳色如桃李初绽,其眉目如画,妖娆恣意,真真教人连嫉恨的心思都生不出。 她生前是出色的美人,死后是罕见的艳鬼。 “姐姐真美!比阿欢还好看!”鬼婢们纷纷称赞。 阿红听了嘴角一撇,看起来很不高兴。 “美是够美了,但总觉得缺了神韵……”姥姥说道。 他打量着木偶般的程蕴(吓傻),捏开她的嘴看了牙齿,又拍拍肩膀捏捏胳膊摸摸腿,活像鸨母挑选人牙子送来的姑娘,最后颔首道:“这闺女是个不错的苗子,就是傻了点,不开窍。” “姥姥明见!”鬼婢们的笑声就像老鼠吱吱叫,不带善意和恶意。 姥姥也跟她们一起笑,问程蕴的名字来历,得不到她的回答,觉得很是无趣,摆摆手道:“阿红,你带她去歇息,教她学会修炼,醒神了再与我说!” 阿红恭敬应是,嫉妒地瞪了跟在姥姥左右手的俏婢一眼,引程蕴下去。 房门在身后紧闭,明亮的灯火瞬间熄灭,嬉笑说话声渐不可闻。 夜里虫鸣唧唧,风儿缓缓地吹,寒意被梳子逐退,程蕴抿着下唇,觉得从头到脚就像浸泡在冰水之中,没有一处是暖的。 死而变鬼,此身不再是人。 她想活下去,是做阿红、姥姥这样吃人的鬼物,还是坚持为人时的准则? 如果鬼一定要吃人才能活着…… 程蕴冷酷地想:人是分好坏的。 第九十五章 阿红领程蕴去了某座废弃已久的院子,把她拉到屋顶,讲解引月华修炼?33??要领。阿红教了三四次,程蕴总也学不会,木讷笨拙,被骂了也只会傻傻地笑。 学生太蠢,阿红厌烦了。 “瞧你不像个聪明的,只得一张皮相好看,不修行也罢。” 说完扔下程蕴,盘膝坐着专心修炼。 程蕴站在月光下,呆呆地看着她。 片刻,阿红突然睁了眼睛,飞起一脚把程蕴踹下屋顶,笑声放肆又张狂,活像恶作剧成功的捣蛋孩子。 鬼魂没有重量,程蕴跌落草丛,感觉不痛不痒。 只可惜这处草丛没有月光,得依靠梳子取暖。 也许阿红是故意的,但程蕴不是真傻子。她慢吞吞地踱到月光下,一边发呆,一边琢磨阿红教的修炼法子。该记住的她都记住了,该掌握的她也都知道,可阿红有没有藏私或篡改内容,这只有阿红才晓得。 程蕴想跟着阿红,必须装傻;她想活下去,必须修炼! 黎明鸡啼,阿红扯了程蕴的袖子飘向后山背阴处,不耐烦道:“你别乱跑,被太阳照了会魂飞魄散的!” 说完化作烟雾,钻进尸骨坛休息。 地穴里没有程蕴的尸骨坛,也看不到别的鬼,程蕴很老实地蹲了一会儿,用眼角余光将周围看了一番。 尸骨坛的总数是八十三,五十九只完整,余下皆有破损,坛子的材质和形制基本一致,是同一批烧出来的。 阿红的尸骨坛被单独放置,除了她,得到特殊待遇的坛子还有四只,其中一个被鲜艳丝绸覆盖,位置是地**阴气最盛的。这坛子不属于姥姥,他与阿红绝非同类。 余下的三只坛子,其中两只应该是被阿红嫉妒的左右二婢,最后那只是谁不清楚,但它的主人无疑与阿红地位相仿。 撇开阿红五鬼,坛子被分成三批。 一批碎的,胡乱堆在角落;一批整齐摆放着,数量为二十三;第三批密密麻麻的挤在一块,数量三十一,与血池里半透明人形的数目相同。 “姥姥手下的小鬼有二十三个?”程蕴想起伺候姥姥的鬼婢们。 “如果是,大家都有尸骨坛,为什么我没有?” “是了,我染时疫而死,按我生前吩咐,遗体会被烧灰深埋,无需装棺材或骨灰坛下葬,怕是为我办后事的人也找不着我的骨灰。” 程蕴又想起自己明明不认识,却知道名字的阿皖。 那阿皖莫非是荒宅里的鬼? 程蕴努力挖掘记忆,发现记忆里确实多了些不知来历的东西。 阿皖只是其一,她还知道一部炼气修行的法门,内容比阿红教的深奥玄妙,读起来犹如天书般晦涩,难以理解其中道理。 程蕴不畏惧尝试,盘膝正坐,仔细观摩脑中浮现的炼气诀。 这炼气诀没有名称,开篇就告诉她: 修行是不被鼓励的逆天之举,包括人在内,天地万物一旦开始修行,最先失去的是入轮回的资格,无论往后修得怎样,成就如何,死后都是魂飞魄散,一切归于天地。 炼气诀通情达理, 给了程蕴两个选择:她想入轮回,念法诀召唤牛头马面前来,他们会送她去投胎,并保证她转世降生于大富大贵之家;她想修行,那就继续往下看。 “人世如油锅,天地如洪炉;转生与人斗,修行与天争。我厌烦了与人斗。”程蕴越过法诀,看向下一段。 这段话仍是劝她回头的,上面描述了一个故事: 一群修士发现了一座无主洞府,三人被洞府主人遗留的手段杀死,四人重伤垂危,余下七人为争夺宝物,将四个重伤者杀掉再展开厮杀,最后只剩一人活着,但他没高兴多久就被高阶修士一剑夺了命,宝贝全被抢走。 故事结束了还有总结,说仙途凶险,若是选择修行,杀人夺宝仅是寻常。 程蕴摇头,心道:“他们至少是为自己去争,为自己而死。”不是无缘无故被丈夫打死,不是被“生儿子”害死,也不是被“贞洁”活活逼死。 再往下是修行口诀,上面阐述了修行的利害:此法需引阳气入体洗髓,因鬼身属阴,沾不得阳气,坚持不住有可能阳火烧身,魂飞魄散。 程蕴算是服了这炼气诀的撰写者。 为了阻止她修行,利诱不成改吓唬,吓唬不成又恐吓,修行之事若是真有那么可怕,他写这炼气诀给后人做什么? 先辈的心思,程蕴暂时不懂。 按照炼气诀指引,程蕴静心凝神,心中默念法诀,长长一口气吐尽,再吞一口气进来。 这口气便是炼气诀所说的阳气,初时暖暖的,有点儿烫,进了身体忽然化作一团炙热燃烧的烈火,那种仿佛全身都被火烧的剧痛瞬间淹没了程蕴的意识,疼得她连呼吸都不敢。 无它,太痛了! 比离开血池的极寒还要痛无数倍! 程蕴谨记坚持不住的下场,竭力忍着不晕过去,浑身汗水潸潸,等到剧痛消失,她打起精神吸入第二口阳气,继续熬炼。 别的修士能坚持,为什么她不能坚持? 别人能做到的,她当然能做到! 别人不能做到的,付出十倍努力和汗水,若不能做到,那就二十倍、三十倍! 转眼到了中午,程蕴正要吸入第三口阳气,忽有妖风卷入,化作一个二八年华的美丽少女。她穿着剪裁刺绣俱是无可挑剔的华服,裙子的花纹与尸骨坛上的丝绸一致,腰肢纤细,肌肤白皙细腻,油亮黑发如瀑,明眸皓齿,笑容清澈,宛如画中仙。 “你还醒着?”少女见了程蕴,露齿一笑,天真纯善如菩萨身边的龙女,眼睛里透着担忧和心疼,“瞧你这模样,是不小心被阳气伤了吧?把坛子挪到我旁边,感觉会好些。” 程蕴要引阳气洗髓修炼,哪能蹲到阴气盛的地方。 她摇摇头。 “是不是有鬼为难你?佳儿?阿红?大将?还是小宁?”少女误解程蕴的意思,柳眉倒竖道,“你说是谁,看我不打碎他的坛子!” 程蕴眨眨眼,指了指地上的坛子,再指向自己,摆手。 少女恍然:“哦,原来你是那个没有坛子的鬼,姥姥带你回来的时候,我就在旁边看着,没想到你这么快就醒了!我叫谢欢,你在我旁边蹲着养伤,我不会骂你,要是你不敢……算了,戴着这个吧!” 她拔下发簪插在程蕴发上,打了个呵欠,钻进尸骨坛里休息。 发簪是宝物,在戴上的瞬间,它隔绝了灼热的阳气,并稳定程蕴的魂魄,缓慢治疗她被阳气留下的烫伤。 可惜这件宝物不是程蕴需要的。 她把它放回绸缎坛子上,心中说了句谢谢,想了想,又用丝绸把发簪盖住。 回到原处,程蕴复坐,把一大口阳气吞入腹中,忍着剧痛艰难地洗练鬼魂阴身,一缕缕腥甜腐臭的血雾被驱逐出去,她的魂魄也越来越淡。 日落后,夜幕降临。 阿红从骨灰坛里飘出,打着呵欠伸懒腰,斜睨程蕴一眼:“你白天没睡?” 程蕴不觉得困,又忙着洗髓,当然没睡。 阿红没有得到回答,无趣地撇撇嘴,见到谢欢的骨灰坛子上有东西,一双杏眼瞪得滚圆,语气酸溜溜:“姥姥真偏心,好东西只管给她,我怎么求都不愿给我!” 程蕴心道,我是姥姥,我也喜欢单纯的谢欢。 阿红拖着程蕴离开地穴,去山里采来鲜花把自己装扮得漂漂亮,直到夜半子时才懒洋洋地修炼。在修炼之前,阿红不忘教程蕴修炼,发现程蕴还是一副呆呆笨笨的模样,怎么都学不会,又一脚把她踹了。 程蕴回到月光下,舒舒服服地待着。 阿红昨天教的修行之法与今天教的有三处存在不同,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心,但炼气诀更适合她。 丑时一刻,有个眼熟的女鬼来串门子,程蕴记得这是姥姥左手的丫鬟,鬼婢们待她比待右手的丫鬟亲切。 屋顶上的阿红发现客至,睁开眼睛看来,语气不太好:“姥姥找我?” “不是。”小宁说道,她指了指程蕴,“你没有教会她修行?” 阿红道:“她蠢,学不会。” 小宁皱眉道:“那就耐心点,教到她学会修炼为止。” 阿红啐了一口:“站着说话不腰疼!没别的事赶紧走,走走走!” 小宁道:“姥姥希望你带好她,往后她的好处给你两分。” 阿红嫌弃:“两分那么少!不稀罕!快走!马上走!见着你就烦!” 小宁没走,来到程蕴跟前问:“你跟不跟我?” “你还问她!”程蕴没回答,阿红高声嚷了起来,捡起瓦片要砸小宁,“不跟!不跟!除了我谁也不跟!小宁,你还赖着不走,我跳下来跟你打架了!” 不受待见的小宁只得离开。 又半个时辰,第二只女鬼来串门,躲躲闪闪的,没让程蕴看见脸。她在阿红耳边嘀咕了半刻钟,又来围观了程蕴,很快隐入阴影消失。 东方天际亮起,阿红捉了只黑蝎子带进地穴。 地穴里只有尸骨坛,看不到鬼。 阿红拎着黑蝎子,打开一只尸骨坛把它封进去,给了程蕴一个警告的眼神,冷笑两声,钻进坛子睡觉。 眨眼间,正午来临。 头戴花环的谢欢悄悄回了来,见到程蕴,扮了个鬼脸再嘻嘻一笑,说:“你是不是跟杨员外一样患了失眠症?听说你有点傻,还这么弱,风一吹就散,得努力修炼才行呢!” 程蕴回以笑容。 谢欢又笑,由衷地赞美:“你真好看!就该多笑笑才是!” 说完一个猛子扎进尸骨坛里,再无声息传出。 那只装着黑蝎子的尸骨坛安静了片刻,黑蝎子又窸窸窣窣地活动起来。 程蕴听而不闻,认真修炼。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手机版阅读网址:m. 第九十六章 今天起得最早的是个绿衣小女鬼,十四五岁模样,清秀可人,看着程蕴?33??会儿,问她道:“你要去梁城玩吗?” 程蕴装聋作哑。 小女鬼皱眉:“我问你,你怎么不回答呢?” “因为她就是个傻鬼。” 阿红从尸骨坛里跳了出来,瞅着吓得退后好几步的小女鬼,皮笑肉不笑道:“你想把这傻妞拐哪去?” 小女鬼连声说不敢,畏惧地走开,站到另一只独立放置的坛子边上,中气不足道:“我、我可是跟在大将大人手下的……” 阿红嗤笑,伸向小女鬼的利爪收了回来,化作阴风卷程蕴去山下的水潭,洗完澡换上新衣裳,摘花绾发描妆,不紧不慢地回荒宅。 她比程蕴见过的很多人都爱美,目的不是为了博取男人的喜欢,而是愉悦自己。 荒宅灯火通明,灰尘蜘蛛网什么的全都不见了,漂亮鬼婢和清秀小厮们来来往往,临时搭建的戏台上有鬼唱戏,姥姥坐在台下看,美丽少女们簇拥着他,嬉嬉笑笑。小宁坐在姥姥左手边,右边的丫鬟还是上次那个佳儿,但姥姥只跟仙女般美丽脱俗的谢欢说话,发现阿红来了,只是抬一抬眼皮子,不予理会。 阿红没凑上去讨不喜欢,观察仔细的程蕴很快得出结论,她是来看热闹的。 每次坐在姥姥右边的佳儿伸手挠痒痒,阿红脸上的笑总是特别真实诡异。 显然,被阿红放了黑蝎子的尸骨坛是佳儿所有,昨天晚上跑来的女鬼,她指不定就是阿红的眼线。 台上一出戏唱罢,姥姥笑着拍了拍手掌,鬼物们自发排成队伍。 程蕴留意了下,不包括她在内,不算姥姥和阿红等五只大鬼,小鬼的总数确是二十三。 谢欢当先,佳儿排第二,第三是个英俊男鬼,他的名字似乎叫大将,小宁在第四,阿红第五,程蕴紧随阿红,别的鬼跟在后面,也不知道要做什么。 姥姥把干枯如柴的手印在谢欢额头,慈祥说道:“阿欢总能给姥姥惊喜,说吧,这次阿欢想跟姥姥要什么?” 谢欢的俏脸微红,低着头小声道:“姥姥,我……我想嫁人。” “嫁……人?”姥姥重复,脸上的笑瞬间褪去了。 “嗯!他、他知我是鬼,愿娶我为妻,许我一生一世一双人。” 谢欢想起意中人,笑容甜蜜极了,捏着衣角撒娇道:“姥姥,您就允了阿欢吧!” “允了你?不可能!”姥姥暴跳如雷,扬起手来啪地甩了谢欢一耳光,斩钉截铁道,“人鬼殊途!你要嫁他,除非我死!” 姥姥的手第二次按在谢欢额头,外表宛如活人的谢欢迅速虚弱下来,最后连清晰的人形都难以维持,化作一团灵光被姥姥摄入法器。 众鬼噤若寒蝉。 程蕴低着头,心中有惊有诧。她只在志怪见过有人娶鬼为妻,没想到现实也有那等色胆包天之人,他就不怕鬼把他吃了?姥姥不许谢欢嫁人,是为了谢欢好,还是控制谢欢? “佳儿,你上来!” 姥姥瞪向排在第二位的右丫鬟。 佳儿赶紧往前两步,仰头让姥姥的手落在额头,当姥姥收回手,她的身体同样变得透明化,影影绰绰。 大将、小宁、阿红依次上前,接着轮到程蕴。 姥姥喜欢程蕴的脸蛋,见到她,冷厉的神情消失不见,和颜悦色道:“你这小东西学会修炼了?” 傻子程蕴反应迟钝,过了一会儿才摇摇头。 “笨点没关系,勤能补拙。” 姥姥也不恼,把手按在程蕴的额头,将她魂魄里的血雾吸走部分。 程蕴只觉得自己的小命都被拿走了一半,怀中梳子的重量在之前微不足道,如今却压得她喘不过气,幸亏月光足够明亮,不然爬都爬不起来。 原来姥姥不仅吃人,还吃鬼,难怪阿红修行不用心。 不过,事实如此残酷,阿红又为什么藏着掖着,不肯教她修行,还屡次对她生出杀念?只因姥姥喜欢她的脸? 程蕴在月光下晒到天明,魂魄虚弱不已,需阿红带着才能走。 太阳升起的同时,阿红回到地穴,把一条带毒的红头蜈蚣封进佳儿的尸骨坛里,满意地休息去了。 地穴里,两个新鬼的尸骨坛转移了位置,谢欢的坛子仍在原处放着,绸缎鲜艳美丽,簪子也好端端地放着。 没有尸骨坛的程蕴依然不需要把时间浪费在无谓的睡眠上,因魂魄太过虚弱,她不敢冒然修炼,尝试着吸了一小口阳气,感觉比第一天洗髓还难受,魂体仿佛要裂成许多片,痛不欲生,这是因为滋养魂魄的血雾少了。 可程蕴觉得血雾对自己是有害的,姥姥吸走血雾,无形中算是帮了她。 一个白天过去,程蕴将血雾彻底驱除,魂魄中还剩下几缕妖异黑丝。她引阳气接触黑丝,黑丝发出热锅煎肥肉的滋滋声,气息逸散少许,与姥姥的身上的一模一样。 程蕴懂了,黑丝是姥姥控制手下大鬼小鬼的手段。 以她当前的实力,暂时还不宜毁去黑丝引来姥姥的关注。 阿红睡得迟醒得早,看起来蔫蔫的,精神不佳,却带着程蕴去了隔壁山。 这座山里有一窝嗷嗷待哺的小奶豹,长得跟猫儿似的,阿红站在树枝上一动不动地看它们在母豹身边撒欢打滚,眼神温柔。 直到月亮升起,挂在树梢,阿红看向程蕴,教她引月华修行,并亲自示范一回,其描述与前两次不同,程蕴依然学不会。 阿红不教了,倏地飘出几十丈。 程蕴跟上,跟丢了就慢慢走,回到院子时还有一刻钟,太阳就出来了。 阿红不理她,见到她就往后山飘。 程蕴又跟,在阳光撒向大地的同时险险进到地穴。 做鬼比做人散漫慵懒,月亮从姥姥吸走修为的第二天由盈转亏,小宁偶尔过来检查程蕴的修为,回回来,回回遭赶。 不过,她对程蕴口述了修炼要点,内容与阿红教的还是不同,也不知道谁才是对的,或者都没有错误。 谢欢不再露面,阿红有时会算计佳儿,有时被佳儿算计,有时整宿不在鬼宅,有时趁着白天悄悄离开两三个时辰再回来,有时拖了男鬼胡天胡地,且经常指使程蕴做这做那。 程蕴还在装痴佯傻,她完成了第一轮洗髓,第二轮刚刚开始。 血池里陆续有新鬼爬出来,分给阿红的多了一个小男孩模样的鬼,阿红没有要他,扔给小宁带着。 此外,鬼的数目也不是越来越多的。那个绿裙子小女鬼在姥姥看戏当晚失踪,两天后的清晨,程蕴返回地穴,发现她的尸骨坛子被打碎,沦为垃圾堆的一部分。 有鬼说,绿裙子小女鬼失踪时是和大将在一起的。 大将确实是排在第三的英俊男鬼,很多鬼怕他,不敢惹他,包括与佳儿对着干的阿红。 醒来第十天,程蕴亲眼看到一个尸骨坛碎裂,阿红当时没钻进坛子,淡淡说道:“一个倒霉蛋,被太阳照没了。” 这只尸骨坛的主人仅有幸做了半天鬼。 当日夜里,程蕴被带去见姥姥。 姥姥身边跟着小宁,佳儿不在,他打量着程蕴,神情有点不高兴。 “这是个傻鬼?”姥姥问的是小宁,音量拔高了些许,面上露出怒色,“这怎么会是傻鬼!我把她带回来的时候,她身上分明是带有一丝灵气的!” 小宁不敢开口说话。 姥姥发火,黑风阵阵,刮得程蕴好像被刀子割肉一般痛,心中忐忑不安,只怕被姥姥看穿了底细。 “上来!”姥姥盯着程蕴,“手伸出!” 程蕴顺从照做。 姥姥捏住程蕴的脉门,分出一缕阴气探入,发现这捡回来的女鬼竟然没有血雾滋养魂魄,且带着淡淡阳气,就算是个头脑聪明的,不把这点子阳气彻底去掉,别指望修行。 一番心思、满腔期待全部白费,姥姥的脸黑如锅底。 但他不愿放弃,亲自传授了鬼物修行的法门,留下小宁讲解,化作黑风遁走。 程蕴跟着小宁过了一夜,距离天亮还有两刻钟,小宁匆匆拉她回地穴。 群鬼正在闹哄哄聊天,大将、佳儿等都在,唯独少了阿红,他们比阿红更懈怠修行。 “宁宁,这傻姐怎么跟你回来了?她不去跟阿红?”大将搂住小宁的腰,与她调笑道,“我们很久没双修了,今晚来一回,带着她,你觉得好不好?” 这男鬼笑得妖娆勾魂,温柔小意,眉目多情,莫怪绿裙小女鬼挡不住诱惑,小宁也舍不得推开他,嗔道:“姥姥命我教她修行,你不想遭了姥姥厌弃就老实点!” 大将嘴上说着老实,一边把手探入小宁的衣裳下,一边赤|裸裸地盯着程蕴,不忘与小宁耳鬓厮磨,似乎把小宁当成程蕴的替身。 如此不知廉耻的好色|鬼,程蕴心中恶极,悄悄吸了一口灼热阳气,像卖艺人表演吐云喷火那样,把这口阳气送给大将。 用来修炼的阳气可不是活人身上的阳气能比,打个比方,后者是美味的热豆腐,前者等同火炭。程蕴洗髓时疼得掉泪,修为比她高的大将也忍不住阳气灼烧之痛,啊地惨叫一声,扔下小宁钻进坛子里躲避。 阳气散开,小宁紧皱起眉头,也钻进坛子。其余鬼更加受不了,包括佳儿在内,眨眼间消失得干净。 程蕴懒得管这口阳气,趁着太阳将出,又吸了一口阳气洗炼鬼身。 阿红回了来,嗅到地穴里的阳气,脸色不佳地钻回坛子,扔给程蕴一颗桂圆大小的深紫色珠子。 这珠子的功用是隔离阳气,程蕴的一口阳气在身体里,紫珠起不到作用。 天黑后,程蕴把紫珠还给阿红,阿红斜睨她一眼,转身走了。 此后数天,程蕴都跟着小宁,又目睹了几次大将与女鬼们的嬉笑来往。那些女鬼未必喜欢大将,也可能是被逼的,每次欢好结束,她们的魂魄总会虚弱变淡,如同被吸走修为和精气,小宁称其为采补。 初一新月不可见,鬼宅里气氛消沉。 姥姥花了整整两刻钟时间,仔细查探程蕴的魂魄,发现她身上的阳气不仅没有少,还比上次浓了些,不由得大失所望。 阿红过来带走程蕴,第二天晚上她有事不在,大将突然冒出来,兴致勃勃地脱衣服,还拿手来摸程蕴的脸,嘿嘿笑:“小美人是傻鬼没关系,哥哥会好好疼爱你的!”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手机版阅读网址:m. 第九十七章 【云轩阁】 鬼宅后院荒废得太久,时常能见黄鼠狼行踪,垂花门隔开的前院好不到哪里去,茂密生长的野草比阿红还高。莫说鬼,就是人藏里面也看不到。 被野草隔开的庭院另一端,程蕴依稀看到火光闪烁,读书声郎朗。 又一会儿,她闻到微风飘来的夜来香,穿着一身鹅黄衣裙的佳儿随之出现。 这女鬼的气色跟被大将采补的女鬼一样不好看,脸蛋微微泛白,怨恨地瞪着阿红,放狠话道:“小贱蹄子!敢偷我修为,今晚必教你有来无回,魂飞魄散!” 阿红有恃无恐,嘲笑道:“想弄死我就来呀!” 佳儿气得浑身发抖,袖子一甩飘远了。 她没胆子在姥姥的眼皮子底下与阿红发生冲突。 程蕴垂了垂眼,坚定了把炼气诀修炼下去的想法。 死过一回,她总不能过得比生前差,怎么说都得取回自由,去追求更好更高远的目标,去见识更美更壮阔的风景,决不能安于做一只坐井观天的蛙,为了一丁点蝇头小利争来抢去! “这鬼天气,真是太热了!” 堂屋里,篝火旁,黄生用湿毛巾擦去脸上的尘土,支着腿抱怨:“早知如此,该大方些住客栈里才是,至少客栈里有冰降温,不必热得睡不着。” 他是赴京赶考的秀才,家境不阔绰,跑到鬼宅度夜是为了省钱,若不省,怕是不到京城就得在路上饿死。 黄生想起同行的富家公子,对方不仅能住在客栈,还能请来漂亮姑娘弹琴作诗,不由重重叹了一口气,恨爹娘和媳妇不中用。 却在此时,堂屋外传来一声女子轻笑。 错觉?!黄生悚然一惊,立刻凑近火堆,自我安慰:“鬼怕火!我是堂堂正正的读书人,气魄在身,鬼不敢惹我!” “噗——” 烧得正旺的火堆瞬间熄灭。 凉风吹来,很快驱散了堂屋内萦绕不去的热气。 姥姥亲自施展法术,放出手下的大鬼小鬼。 佳儿急于表现,拢了拢秀发,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月光下,顺手扯了程蕴做丫鬟,动作快得叫阿红都反应不及。 阿红已把程蕴视为私有物,冷不丁让佳儿得了手,怒得银牙紧咬:“这杀千刀的!看我下次不吸死她!” 姥姥看来一眼,目光阴冷冷。 阿红顿时不敢吭声。 他跨着大步走过来,不忘往程蕴脚下瞥去一眼,她站在廊柱的阴影里,肤白如瓷,面容艳丽,如妖似魅。 李生眉头微蹙:“你这丫鬟谁家的?可曾见过一个青衣书生?” 程蕴是个比猴子还迟钝的傻子,哪会回答。 她似被李生的凶神恶煞吓到,惊叫着转身要躲进堂屋,却被揪住后衣领提溜起来,两脚霎时离了地面,慌忙得啊啊呼救,尽显傻子本色。 “哎哟!你这个莽汉!”胖书生怜香惜玉,小跑着奔来,气急败坏道,“美人如古董花瓶,需小心轻放,温柔对待,不得粗鲁唐突!李兄,还不快点把人放下!没看见她都被你吓坏了吗!” 李生看了看脸色雪白双目紧闭的程蕴,冷哼一声,倒是把她放回地面站着。 程蕴被吓得腿软,落了地站不稳脚,还是胖书生身边的婢女伸手搀扶,方不至于瘫倒,即便如此,她的神情仍然是惊恐的,仿佛遭遇了吃人的妖怪。 “一个傻子。”李生冷漠说道,他看向堂屋,“黄生怕是在里面。” “啊——哈——” 李生话音刚落,黄生兴奋的吼声从屋里传出。 除了不像人的童子和傻子程蕴,李生、胖书生和俏婢三人面面相觑。 “不好!” 反应最快的还是李生,他提剑闯入堂屋,屋内顿时一静,接着佳儿的尖叫传出,伴随着黄生欲求不满的怒骂。 完全没料到会发生这一出戏的胖书生目瞪口呆,结巴说道:“我、我他娘|的!再急色也不可能急成这样子,人家还在妖精打架,居然大刺刺闯进去!”他高声喊,“李兄!李正,你到底想干嘛?黄生不好龙阳,你……” 胖书生的声音突然像是被什么东西吃掉了。 堂屋内阴风阵阵,在蓦然间入耳的凄厉怪叫声中,冲出一只浑身浮肿、恶臭扑鼻的白面獠牙鬼,飞舞的黑发如蛇,闪烁着寒光的青黑指甲长达十寸,狰狞可怕。 它的头颅被削去三分之一,露出颅骨内的脑,始出来,猛地扑向发傻的程蕴和打扇婢女,要将她们吞掉! 程蕴不是第一次见到这只鬼。 此前,她见过它两回,它两回都没能得逞,第三回当然也不能。 程蕴的掌心扣着那颗紫珠,口中含的一口阳气就像坚硬的石子一样噗地吐出,犹如灼灼烈焰,迅速烧焦了白面鬼的脸! 它如何能想到程蕴还有这等手段,痛得放声惨叫,更加不依不饶,誓要将程蕴这个小鬼当点心吃了,以她来补充失去的元气。 然而,趁此机会,被李正留在堂屋外的魁梧书童扬起蒲扇大的手掌,啪啪啪将白面鬼扇飞出去,再一个箭步跟上,将欲起身的白面鬼压倒,铁拳如雨点落下,直把白面鬼揍得哭爹喊娘。(手机免费客户端正式上线!客户端是一款专为广大迷打造的专属阅读器,汇聚海量资源,分类精细,排版清晰,阅读效果极好!关注()下载客户端! 手机同步阅读请访问m. 第九十八章 天才壹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閱读。 程蕴染了时疫,无药可救。 她躺在榻上,忽冷忽热,意识昏沉,觉得身心俱是前所未有的难受。 昏睡过去又醒来,她看着窗外绽放的桃花,忽然长了点精神,脑子渐渐清醒,也可以坐起来给自己倒水喝。 这不是病愈的征兆,是回光返照。 程蕴悠悠叹了一口气,想起倒毙在路边的时疫病死者尸体,她将会成为其中一员,又想到自己的一生,心中竟没有多少不甘和遗憾。 她出生在某个贫困荒凉的小村,爹娘是农夫农妇,兄弟姐妹齐全,虽然常常吃不饱肚子,但也有肆意的欢笑和由心的快乐。 在她七岁那年,天不下雨,颗粒无收,更穷的邻村发生了易子而食的惨案。 程蕴害怕,在听到传闻那天,她主动找牙婆把自己卖了,换来银子买粮食留给爹娘,后来在江南林家当了九年丫头,又随林家的小姐出嫁去了郭府,一住三年,接着拿回卖身契,在市井开了间小铺子谋生。 若是战火没有烧到梁城,也许她不会离开,而是与暗暗喜欢自己的季屠户成亲,老来有伴,儿孙满堂,寿终正寝…… 据说,这叫一世圆满。 可程蕴想要的圆满,与大众心目中的圆满是不同的。 她听说过,有人把妻子活活打死,在丧礼上伤心地哭了一场,转身又跟没事人一样娶了新妇进门,几年后新妇也给埋进冰冷的土里,那人跟第三任妻子拜堂了; 她亲眼见过,林家小姐和郭府少爷浓情蜜意,新婚不久就生了两个女儿,只因老太太和丈夫想要儿子传宗接代,林家小姐明知自己身体没养好,又去拜了菩萨赶紧怀孕,不料母女双亡,老太太嫌她不中用,办丧事时根本没露面; 她还见过,一个寡妇辛辛苦苦地供儿子读书,等到儿子中了举,她说对门的鳏夫刘掌柜这十几年来帮了她许多,一直想求娶她做续弦……后来刘掌柜死了,他儿子搬去遥远的岭南,妇人悬梁自尽以证贞洁…… 程蕴不知道季屠户喜不喜欢打妻,不敢说自己一定会生儿子,也无法预料她的儿女会长成怎样的人……她没法做到不害怕。 为什么人们总将出嫁生子视为女子一生的归宿和幸福? 程蕴不知道。 就像她至今也不知道,七岁的她究竟在害怕什么。 但如今临死了,程蕴反而不觉得害怕。 在恐怖的时疫面前,贵如九五之尊也不能免灾。她是世间小小一女子,不能选择的,除了死,她都挺过来了;能选择的,她的选择未必是最好最正确的,但她尽力了,心中无愧亦无悔,何来不甘与遗憾? 程蕴感到累了、倦了,缓缓合眼。 这辈子唯一的不好是命短,没能见识到更好更美的风景。 ……程蕴死了,一抹灵光自她的尸体里飘出,飞向昏暗天际,就像所有因感染时疫而死去的人和动物。 天上挂着一轮猩红色的妖月,吞噬的灵光越多,颜色越红,就像粘稠的血。 有清风徐徐吹来,妖异的红月犹如水中影,霎时散成千千万万块,再也粘不回来。 程蕴的灵光被吹到荒无人烟的原野,就像无生命的枯木、石头一样存在着,看天地间昼夜更替,看世间四季轮回,无悲无喜,无知无觉。 某日,一个老道摇着铃从远处来,驻足停留片刻,远去了。 又一日,一团带着腥气的黑风刮过,在原野游荡片刻,卷着程蕴蹿走了。 …… …… 岁月流转,不知过了多久,程蕴悠悠睁开眼睛,打着呵欠看向四周,她感觉自己似乎睡了很久,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在梦的开端差点死掉。 目中看到的一切却令她惊住了。 皎洁月光倾泻而下,照在血一般粘稠猩红的池水上,池水明亮得可以照见人影,涟漪层层扩散开来,她就站在一群半透明的人形当中,脖子下的身体被池水淹没,吸气时能嗅到铁锈般的味道。 血池在一露天洞窟里,洞窟边缘是难以攀爬的陡峭石壁,唯有一面可上岸,岸上黑乎乎的,隐约可见枯萎的树。 这是真的血池! 她是真的死了! 程蕴骇然,浑身冰冷无温度: “这是什么地方?” “我怎么会在这里!” 她忽然想起一事,听说人死后将前往阴间,经判官评了一生功过,喝一碗孟婆汤忘却前尘往事,走过奈何桥便是往生。 如今的她是鬼非人,此处是冥土?判官、孟婆与奈何桥何在? 程蕴心中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阿皖,阿皖!去找阿皖! 这想法来得直接突兀,可阿皖……阿皖是谁呢?她的记忆里根本没有阿皖! 程蕴觉得冷,这寒意来得特别快特别猛,如果她的身体里还流淌着鲜血,怕是已经凝固冻结成冰。 受到寒意驱使,程蕴爬到岸上,不察头顶的月光被遮了去,更刺骨的冰寒瞬间来袭,冻得她仿佛整个人都僵硬成冰坨,五肢又麻又痒又痛,似乎下一刻就会裂成几块。 “呼——”太可怕了! 两害权衡取其轻,濒临死亡的威胁将程蕴逼回血池,她仰面让温暖的月光更均匀地撒落身上,感觉比岸上好,但还是很冷。 程蕴忽然看到洞窟深处的黑暗里冒出一个少女,对方衣着华贵,红裙艳艳,头上戴着鲜艳的花朵,无一件首饰在身,容貌娇俏美丽,巧笑嫣然。她一步跨过十多丈,转眼间来到池边,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血池里的程蕴,那眼神就如女主人打量家中女婢,挑剔而苛刻。 程蕴眨着眼睛,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温顺无害。 她已经试过,现在的她还不能发音。 片刻,少女收起打量的目光,蹲下来与程蕴平视,含笑说道:“我是阿红,姐姐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吗?” 程蕴当然记得名字,也记得她的妹妹不是阿红这模样。 没有得到程蕴的回应,阿红唇畔的笑更愉悦,伸手摸了摸程蕴的额头,声如呢喃:“姥姥派我过来接姐姐回家,可姐姐看着似乎没有清醒呢……” 不,我已经醒了,可你的神情告诉我,你不喜欢看到我醒。 程蕴歪着头,装痴扮傻。 阿红道:“姐姐是无人供奉的孤魂野鬼,飘荡世间无所依,是姥姥把你捡回来,你得把姥姥当成亲娘一样敬重爱戴。” 阿红又道:“姥姥喜欢姐姐,亲自给姐姐挑了这把梳子。姐姐快把它带身上,不必担心魂魄有伤,来,拿着!” 当前的程蕴不了解情况,也没法自救。 阿红递来梳子,她拿在手里,阿红把她拉上岸,她也顺从了。 阿红非活人,握着她的手掌却是温暖的,可程蕴嗅到阿红的体香里掺杂了活人的血腥味,胸膛下停止跳动的心脏顿时狠狠一颤。 阿红牵着程蕴,往伸手不见五指的洞窟深处走去。 从恐惧中回神的程蕴发现,脚下的小径是蜿蜒向上的,怀中的梳子篝火一般暖洋洋,驱散了从四面八方侵蚀而来的森寒。 须臾,程蕴跟着阿红离开洞窟,走进长满野草的废弃花园,她看到一从盛开的夜来香,这种花的花期多在夏季。 程蕴记得临死前看到的桃花,一片又一片,就像天边的云霞,美而艳。 走过破败游廊,穿过小门进了后院,阿红把程蕴领到一个庭院。 这院子里生长的花草被打理得整整齐齐,铺着石板的地面没有淤积的泥土和落叶,廊下挂着颜色很新的灯笼,屋里却是黑漆漆的。 阿红不急着敲门,揽镜自照整理仪容,再随手在程蕴垂下的长发上梳理了下,踏上台阶推门而入,扬声道:“姥姥,阿红把姐姐接回来了!” 灯火亮起,两个丫鬟突然出现,她们打量了程蕴一眼,这个掩着嘴笑,那个凑过去说悄悄话,不紧不慢地拿出小火炉烧水煮茶。 又有两个美貌少女,一左一右地搀扶着一个妇人装扮的矮个子男人从内室出来,还有三个穿戴得像大家千金的女婢作伴。 她们没有影子,她们都是鬼。 被簇拥的男人大约是唯一一个有影子的,他看起来三四十岁出头,身上穿金戴银,脸上涂脂抹粉,行走时的步伐、手臂动作活脱脱就是妇人习惯。 程蕴定睛细看,发现他头上长了一对黑褐色羊角,手指长短,弧度微弯。 她有些发傻。 阿红扔下程蕴,娇笑着扑向男人:“姥姥!阿红好想姥姥!” 姥姥一把推开阿红:“你别吵!”眼睛瞪向鬼婢,“赶紧拿灯来,我要仔细看看这新来的闺女长什么样。” 他的声音尖细而嘶哑,与悦耳动听挂不上钩。 程蕴盯着姥姥说话时张合的嘴,将那染血的牙和齿缝间的鲜红肉丝看得分明,鼻端更是嗅到十倍之于阿红身上的浓郁人血味。 这姥姥竟是个吃人的妖孽! 惊觉自己掉进魔窟的程蕴不敢流露出真实的情绪,用上全部的勇气,竭力使自己保持冷静理智,继续装傻。 鬼婢们拿灯凑来,照得程蕴光洁的脸如玉生晕,灼灼艳色仿佛桃李初绽,美得咄咄逼人,其眉目如画,妖娆恣意,真真教人连嫉恨的心思都生不出。 “姐姐真美!比阿欢还好看!”鬼婢们纷纷称赞,阿红嘴角一撇,看起来很不高兴。 “美是够美了,但总觉得缺了点神韵……”姥姥说道。 他打量着木偶般的程蕴,捏开她的嘴看了牙,又拍拍肩膀捏捏胳膊腿,一系列动作就像鸨母挑选人牙子送来的姑娘。 检查结束,姥姥退后两步,让鬼婢们把灯挑高些,第二次仔细端详了灯下的程蕴,颔首道:“好了,这闺女是个不错的苗子,就是傻了点。阿红,你带她去歇息,教她学会修炼,醒神了再与我说!” 阿红应是,嫉妒地瞪了跟在姥姥左右手的俏婢一眼,引程蕴下去了。 房门在身后紧闭,明亮的灯火瞬间熄灭,嬉笑说话声渐不可闻。 夜里虫鸣唧唧,风儿缓缓地吹,寒意被梳子逐退,程蕴微抿着下唇,觉得从头到脚尽是冰凉一片。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九章 『qu】 程蕴是这样想的,她也打算这么做。 眨眼间,众鬼活动的时间又到了。程蕴跟着阿红去水潭里洗澡,去深山里采摘美丽花朵把自己装扮得更美丽夺目,再离开鬼宅深入人世,从张府一路飘到赵员外家,那位竹竿似的大公子正在月下思念恋人,吟的诗酸溜溜,叫阿红听了也酸溜溜。 阿红隐在墙头,面露嘲讽:“啧!佳儿果真好手段,这人都快被吸干了,没多少天好活了,还对她念念不忘!” 未必就是念念不忘,程蕴心说。 她感觉到赵大公子身上带有护身符之类的东西,那是采集太阳之光做的,如有鬼对这根“瘦竹竿”感兴趣,其下场无需赘言。 李正把黄生救了,黄生会不说出赵大公子的一百两赌注?赵大公子被传闻与鬼睡,李正只需远远看一眼就能知道传闻的真假,岂会不做准备? 那护身符十之八|九来自李正。 程蕴能感觉到赵大公子不能接近,阿红未必感觉得到。 瞅着下方瘦得吓人的男人,她摸了摸下巴,神色间颇有几分意动,扭头问程蕴:“傻姐,你想不想吞了他?” 程蕴摇头。 阿红道:“我很想。”她停顿了一下,陶醉的神情仿佛在嗅花,“他是佳儿吃剩的饭菜,想到这里我就犯恶心,可他闻起来很好吃,真的非常好吃。” “这种感觉……”阿红尝试着将其描述出来,“就像饿了几天几夜,馋得想把自己的肉割下来吃的人,忽然看到一只色香味俱全的烧鸡,明知它有毒,也忍不住想吃的渴望。” 阿红是那个饿坏的人,赵大公子是烧鸡。 但,如果赵大公子那么好吃,佳儿能忍得住不把他一口吞? 不敢继续面对诱惑的阿红拖着程蕴,就跟身后有李正在追一样逃也似的离开赵家,一路奔回鬼宅,不是从前院进,而是绕到后门,唯恐遇到斩妖收鬼的小道士。 阿红的眼睛亮晶晶。 到了安全的地方,她一下子转过身,看着程蕴说道:“傻姐,你不馋他。” 程蕴没嗅到阿红口中香喷喷的人肉味,她只嗅到了热乎乎的阳气味。 “傻姐,我对你好吗?”阿红忽然转移了话题,自问自答道,“我对你足够好,你帮我一个忙,我以后会对你更好,向天发誓!” 不待程蕴说什么,她把她的想法说出来。 “大将肯定忍不住吃掉他的念想,你把大将带到赵大公子面前!不,这就是个傻鬼,我该找个机灵点的诱饵! 大将不会那么蠢,连老鼠都知道笼子里的食物不能吃,大将怎么可能不知道,但我只需要他接近赵员外家,他一定禁不住诱惑……” 阿红边说边踱步转圈,不断地将计划推向更完善的层次,眉目间涌动的凛凛杀意仿佛能冻结夜风。 她怕大将,但是她更想杀掉大将,这颗杀心比对佳儿的杀心更坚定有力,在确认傻鬼程蕴不能帮助她完成把大将引到赵家的任务后,阿红扔下程蕴,去找别的鬼。 程蕴也想杀掉大将。 程蕴不怕大将,她怕的是李正。 李正非君子,黄生是否是他拿来钓佳儿的饵暂时还不清楚,可赵大公子绝对是李正拿来垂钓恶鬼的饵,他难道不知道赵大公子遇到恶鬼的下场是遭到吞杀? 就多数人的角度而言,李正斩妖收鬼,是守护人间美好的人;而站在少数人和多数鬼的立场,李正为了捉鬼用活人做陷阱,是一个不择手段的家伙,他让程蕴联想到为了达到目的而无所不用其极的张老爷。 ……张老爷这两三天过得不好,市井的负面流言让他面对一桌子好菜食而无味,而且,他那位即将考举人的庶子,居然想威胁他另立门户? 不能忍。 实在不能忍。 阿红不在,程蕴又跑到张府,这次她也嗅到很好吃的香味,小心翼翼地飘过去,发现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 他在院中摆了桌子,桌上搁着一座小小的香炉,炉中插着一根燃烧的线香,诱人香味不断飘出,对程蕴的吸引力与阿红形容的烧鸡相差不离。 年轻人站在桌子前,念念有词:“……有没有路过的鬼?有的话,万请现身一见!小生有急事,想请路过的鬼仙帮一点小忙……” 程蕴支着下巴看热闹。 赵大公子是诱饵,焉知这个张府庶子燃的香是不是也是诱饵,能吸引鬼的香不常见,指不定这香来自李正。 张生念了将近一柱香时间,香燃尽了,他赶紧给续上,可怜兮兮道:“阿欢,你是不是躲起来偷窥我?我知道你在附近,我有铃铛,它响了很久!” 什么?这家伙身上有查探鬼物行踪的法器? 程蕴吓了一跳,因没感觉到张生的恶意,她还是壮着胆子躲起来不露面。 张生捏着一只小铃铛在院子里走,时不时晃一两下。程蕴听不到铃声,张生似乎能听到,他停留在距离她不远的地方,神情温柔愉悦带着浅笑:“阿欢,出来啊。” 张生口中的欢,是谢欢的欢。 程蕴在有意现身的同时嗅到一股阳刚正气味,距离越来越近,不是李正带着剑赶来,就是别的人带着那把剑迅速赶来。 她张嘴吸了一大口浓浓的阳气,使其充盈自己的魂魄。 张生摇了摇小铃铛,慌了。 “阿欢?欢欢你走了?欢欢不要这么无情好不好?欢欢不理我,我伤心失落,我消沉我非常不高兴!见不到你,我就睡不着觉!” 程蕴沉默,张生转圈圈,忧愁地倾诉自己对谢欢的无尽相思。 李正随风潜入,出现在一人一鬼的视野里,他的眼睛盯着被张生拿在手里的小铃铛,皱眉质问:“你从哪得来的铃铛?立刻把它还给我!” 张生不高兴,挑起一边眉说道:“你的剑哪来的?立刻把它还给我!” “胡闹!”李正面有愠色,寒声说道,“这铃铛是我与内子的定情之物,你拿着它,想必也知道上面刻了阿皖二字!” 阿皖?阿皖! 程蕴打了个激灵,认认真真地偷窥偷听。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百章 听得李正说铃铛是他的定情信物,张生不由得微微一愣,他还想说这铃铛是他与谢欢的缘分由来,谁料这话居然被抢先说了。 “有字又如何。”张生道,“定情之物都能弄丢,你对你妻子的感情在我看来很有问题。” 易地而处,反正他是绝对不会把铃铛整得找不到的,除非遇到极特殊的情况。 “那与你无关,铃铛还来!”李正此时的表情活像张生欠了他无数银子却不愿承认,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程蕴心中暗忖,觉得这李正多是因为事实被张生猜了个正着,恼羞成怒了。 “不还!”张生手无寸铁,却颇显硬气,理直气壮地道,“你有剑,我知道那剑长得什么样的,能画出它的花纹,知道它杀了多少个人,我还说它是我祖宗传下来的神兵利器,你能还我不?” 阳刚正气之剑不是张生家的,张生这么说,是讽刺李正的蛮横无礼。 谁料,李正此人二话不说,直接解了剑递给张生,面无表情道:“剑可以归你,铃铛马上还我!” “哈哈,有趣。”张生先是一怔,随即轻笑起来,“不妨大胆猜测一下你这么大方的原因。地里干活的农夫捡了一块璞玉,可以开出价值连城的和氏璧,你拿出二两银子给农夫,想把璞玉买下?” 不给铃铛也就罢了,举的这例子实在过分。 李正横眉怒目,不欲多说废话,手中剑唰地一声出鞘,寒光闪烁,剑芒吞吐如毒蛇,无情地削向张生拿着铃铛的手,竟要将他的手砍下! 程蕴心惊,怎么都没料到李正的耐性如此之差,行事又是如此霸道不讲理,正待出手搭救,免得张生血溅当场,却见这书生手中的铃铛绽放洁白光辉,犹如流水撞中阳刚正气之剑。 只听得轻轻一声响,那剑被震得脱手飞出,斜插在地上,剑身微微颤动,如通人性般发出疑惑的轻鸣。 此剑非凡物,铃铛亦非凡物。 张生不曾习武,眼力和反应比不得身为鬼的程蕴与修道的李正,直到砍向自己的阳刚正气之剑被铃铛扫落,才意识到李正欲对自己下手的事实,骇得连退两步,嘴唇发白。他不是没有见识的穷措大,但李正这一言不合就拔剑的风格,简直比拦路抢劫的土匪还难说话! 李正看到铃铛的洁白光芒,的神情比差点失去手臂的张生还不好看,目光转移到张生脸上,道:“铃铛是我的,你还不还?” 这个人的眼神比剑还锋利,蕴着森寒杀意。 张生哆嗦了下,梗着脖子说道:“你不能证实它属于你……” 李正打断:“我说它是,它就是。” 张生是个较真的人,即便李正不是正人君子,且不忌对自己痛下杀手,他仍是坚持他的做法:“抱歉,铃铛现在在我手上。你说它是你的,也许它是,也许它不是,我不能把它给你,除非你能……”想到男女大防,张生止了让李正的妻子亲自来索要铃铛的念头,改口道,“你说说,你和你娘子是如何通过此物定情的?” 李正很不耐烦,把剑拔出来归回鞘中,再以剑鞘指着张生:“干脆点,还不还!” “你不说,我不还!”张生的脾气也上来了。 李正冷笑,剑鞘敲在张生拿着铃铛的手上,速度仍是快得不可思议,张生感到手上一痛,不由自主地撒了手,铃铛顿时从张开的手指中甩落,被李正接了个正着。 铃铛拿到手,李正跳上墙头,矫健身姿几个起落,很快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程蕴心里可惜,这李正从出现到离开,说的话就那几句,可提取的信息少得可怜,除了让她知道铃铛上刻着阿皖二字,剩下的便是阿皖有可能是李正的妻子这个猜测。 是谁给了她修行的炼气诀?又是谁在她的记忆里留下阿皖这个名字?炼气诀和阿皖,此二者有何联系? 程蕴一概不知。 院子里的张生轻轻吸气,李正给他的那一下实在阴损,被敲中的手短短片刻已经红肿得像只猪蹄,酸、痒、麻、胀、痛,不能更难受。 程蕴想现身却被李正横插一脚,此时熄了与张生见面的念头,化作夜风去了张府的库房,翻出一盒消肿化瘀的药膏,悄悄放在张生读书写字的桌子上。她正想离去,却见摊开的《论语》上搁着一枚玉铃铛,与李正拿走的那枚一模一样,铃铛上是刻得浅浅的阿皖二字。 铃铛有两个?李正拿走的莫非是赝品? 念头掠过心间,张生匆匆推门而入。 他看到《论语》上的铃铛和桌子上的药膏,急急喊道:“阿欢,是不是你?!阿欢,我好想见你!想你想得吃不下饭!” 书房的窗户开着,微风拂起窗边垂下的布帘,铃铛响声渐止。 张生站在窗前,拳头狠狠砸下,神情痛苦。 他是真的想娶谢欢为妻,不管她是人还是鬼,是妖还是魅。 昼与夜更替,鬼魅们纷纷回巢休息,人们起床做工。 也许大家都缺乏娱乐,张老爷做过的那些见不得光的腌臜事被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在市井越传越多,越传越广。 除了好事者的造谣,程蕴说出去的每条传闻都有板有眼,甚至冒出一两位人证,这个说张老爷当年的确算计了刘掌柜,害得刘掌柜坐牢,被狱卒打死,那个说张老爷为了好名声,逼迫寡母自尽…… 都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地不会对一个人的作为发表看法,人却是有嘴巴的,程蕴记得当年的事,其他人也记得,他们那时选择了沉默,不代表他们永远保持沉默。 张生手上有伤,不能写字。 他想找谢欢,又不知道谢欢身在何处,一大早出了门,打算去结识谢欢的地方碰一碰运气,结果刚出门就被围观了,街上人人都说他爹张老爷如何卑劣,他们说的一些事是他不知道的,另一些确有其实。 怎么回事?有人对付张府? 张生不是张老爷的嫡子,对张老爷不敬重不崇拜也不向往,甚至因母亲的死对张老爷生出怨恨,听到人们的谩骂并不愤怒,只有想不明白的疑惑。 算了,管他张府如何,要紧的还是谢欢。 张生我行我素。 他并不知道幕后黑手是一个认识他祖母的女鬼,这鬼不想对付张府,只想揭开张老爷的人皮,披露他的狼心狗肺。 女鬼在修炼,阳气如流水,在魂魄里萦回,痛意就像一把把刀子划开皮肤,像一块块烧红的铁从皮肤上滚过,她咬着嘴唇忍耐。 直到日落西山,另一个女鬼伸着懒腰从坛子里飘出来,一袭鲜丽红衣艳如血染。 阿红看着疲惫的程蕴,有点怀疑:“傻姐,你身上怎么有阳气味?” 程蕴累得不想说话,阿红问,她蔫蔫地应了一声,跟在阿红的身后离开地穴,并没有去摘花洗浴,而是去荒宅,随便找了地方躺下休息。 阿红昨天说得狠,今天仍是该做什么做什么,快子时才坐在月光下修炼。 不过,程蕴睡醒后,发现阿红没在院子里,也不在荒宅,她隐匿行迹去了大将的院子,发现大将也不在,小宁呆呆地坐在屋顶,也不晓得想些什么。 程蕴眼睛毒,看到小宁的魂魄和被阿红吸了修为的佳儿一样。 大将采补了小宁? 程蕴无心了解荒宅众鬼混乱的关系,老老实实地在阿红的院子里待到破晓。 地穴里,阿红和大将的坛子都空着。 程蕴拿出九分心思修炼,剩下一分留意着随时可能出现的两鬼,从朝阳初升等到烈日炎炎,再等到黄昏夕阳,终于看到回来的阿红。 也许是遭遇了李正,或许是别的意外,阿红的魂魄虚弱至极,似乎随时都会消散,她甚至不能坚持着爬回坛子里休息。 程蕴扶了阿红,月亮升起来后,不忘抱着阿红的坛子回到地面晒月光。 一连三四天,大将不见踪影,阿红始终在睡。 姥姥没过问这事,小宁倒是敲了十多次阿红的坛子,似乎想问出大将的下落。 在此期间,程蕴抽空去了赵员外家。 那位据说闻起来很好吃的赵大公子还活得好端端的,只是他和鬼接触太多,也失去了太多的精气,正在卧床生病,昏睡中喊着佳儿的名字,活像害了相思病。 张生也活着,没有被再次丢了铃铛的李正砍成十八段。 此外,无需程蕴推波助澜,张老爷的流言越传越厉害,似乎有人在暗中针对一样,“不谈国事”的说书先生也说起了张老爷的恶事,甚至有人编了话本故事出版发行,抨击为官不正的蛀虫。 张老爷坐不住了,官兵以散布谣言为借口,抓了十来个百姓进牢里,就连程蕴甩出张老爷和官府勾结的证据,这些人也没有被释放。 牵连无辜非程蕴所愿,她搜集了官府老爷的腌臜事,挑了几件写在纸上,用镇纸压着放在书桌上,官府老爷吓得冒冷汗,只得对不起张老爷,将牢里关押的百姓请出去。 程蕴还做了一件事。 她从张生口中得知玉铃铛是地摊上淘的,来历难追溯,又不敢触李正的霉头,只得向认识李正的人打听李正的过去,但——李正像是凭空冒出来的,没有人知道他从何处来,又有着怎样的经历和过去。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手机版阅读网址:m. 第一百零一章 洗髓是痛苦难耐的,但洗髓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 程蕴只用三天便习惯了炎炎夏日的夕阳,这速度比第一轮、第二轮洗髓要快,她还自然而然地懂得了两个法术,一是以温养认主法器为目的的器诀,二是颇具杀伤力的太阳诀。 器诀的适用范围比程蕴设想中的广,从姥姥给的梳子、阿红送的紫珠,到寻常刀剑,再到小树枝、小木棒等各式各样的凡物,都可以炼。不过,凡物不如刀剑,打造精湛的刀剑不如桃木,桃木不如梳子、紫珠两件法器。 太阳诀无需详说,顾名思义,这种法术发出的光堪比太阳光,能把不厉害的鬼瞬间照杀,厉害的鬼挨了一记,也得伤筋动骨。相对的,程蕴施展太阳诀就像把玩利刃,稍有不慎就会伤及自己,在见到正午阳光之前,她不打算练习这门犀利的法术。 托香炉的福,阿红的伤已经痊愈,魂魄甚至比之前强大了一些,即便在十五满月之夜被姥姥抽走修为,也没有虚弱得站不稳脚。 这日天色尚早,程蕴化作人形走在规划整齐的街道上,手里捧着小香炉,一边洗髓一边浏览路边的风景。到了张宅后门,她敲了敲门扉,许久才有一个老仆过来开门,神情疲惫不耐烦:“何事?找谁?” 张老爷倒了,张府也倒了。 大门口的匾额被拆下来,尚来不及换新的。 原先的丫鬟小厮仆役婆子们被打发出去,姨娘、小妾等也被继承家业的嫡子送走,整座宅邸空荡荡,不复先前热闹,且随时有可能被卖掉。 程蕴这一个月没怎么出门玩,不知道张宅人走茶凉,但看到老仆身上打了很多个补丁的旧衣,多多少少能猜到些,道:“张致远张公子是否还在?” 致远是张生的字。 “搬走了,他已跟我们划清界限。”老仆眯着眼睛打量程蕴,猜测这美貌如斯的女人会是谁家公子的禁脔。 程蕴递出银子,道:“您能告诉我他现在的地址吗?” 有钱万事好商量,老仆请程蕴稍候,关上门去询问地址,很快又打开门,告诉她张致远住在南城邵街柳巷第十八号。 这地方很偏,宁静是足够宁静,黄昏时看不到一个人,只能听到汪汪犬吠和一家老小聚在餐桌旁谈笑风生的声音。街道不是很干净,能看到被丢弃的垃圾,有野猫游荡,见到踩着夕阳而来的程蕴,这小东西骇得喵地一声蹿上墙头,毛发炸起,似被吓唬得狠了。 “放心,我不吃你。”程蕴手痒,摸了一把猫。 猫不领情,还咬了她一口,迅速跳到墙里,隐约听到它的凄厉叫声。 不受欢迎的程蕴皱了皱鼻子,侧头看向红彤彤的太阳,目光下移,见到墙角拐弯处有两个衣衫不整、面容脏污的人走出,笑得轻佻浪荡。 “小娘子的胆子真大,居然敢一个人到这里来。”左边的瘦高个撸起袖子,两只眼睛贪婪地盯着程蕴的胸和臀,“刚好,你陪我们兄弟三人玩玩,我们发誓不为难你。” 这还不叫为难,叫什么? 程蕴转身望向前面,那里也走出一个缠着头巾的矮小男人,他看起来比后面两个粗壮,脖子被趴在肩上的模糊身影压得微弯,那是一只真正的野鬼,身亡不超过七七四十九天。 她看到野鬼,野鬼也看到了她,抬起头发出威胁的低吼,眼睛里流淌出黑红的血,陡然间浓烈的怨气使得温度下降。 矮壮男人不知自己被鬼缠身,搓着手笑道:“嘿嘿,小娘子最好老实点,你逃不掉的。” 程蕴微微一笑,对这个手上沾过人命的矮壮男人说道:“我不逃,但你一定逃不掉,因为你的肩膀上趴着一只鬼,它会杀掉你。” 野鬼察觉程蕴无心与自己争夺猎物,收起了威胁的姿态,在男人的耳朵上狠狠地撕咬,就像动物标记地盘。 矮壮男人感觉到痛意,伸手一摸才知道,耳朵不知怎的被弄出血来。 他摸不到阴身鬼,也无法感知其存在,对两个双手抱胸的浪荡子使了眼色,要把程蕴强行带走。 活了一辈子,长得这么好看的女人还是第一回见到。 若能摸一摸她再睡一睡她,做鬼也心甘情愿! 住在南城邵街的人都知道附近有一条小河,程蕴当年在南城住过,也是知道的。将近三十年光阴,树木长高了,人们老去了,邵街的街巷却是变化不大。她施了学自阿红的障眼法,将两个浪荡子带走,冷眼旁观他们淫|笑着一步步走进小河里,水渐没顶,生机渐失,仍不知死亡将至。 这个时代的女人活得不容易,被地痞流|氓侮辱不是最过分的,更过分的是受了伤害还要被旁人指指点点、说三道四。 有的人忍得住,活下来了,可直到她死,人们也要在她的坟头吐唾沫,说她不检点,不守妇道,甚至骂她活该;有的人忍不住,投缳自尽了,她们也会被好事者评论一番,那些禽兽不如的伪君子笑着称赞其贞洁性烈…… 行凶者招摇过市,无人谴责辱骂,受害者却被千夫所指,可笑耶?值得耶? 程蕴觉得那很荒诞,人渣想祸害女子,却不幸遇到她,莫怪她狠狠心把人渣弄死。 反正,这是做鬼以来第一次杀人,不是有生以来第一回杀人。 两个浪荡子沉入水中,再也不动弹;程蕴转身,看到趴在树枝上傻傻盯着河面的野鬼,它的眼眶里流下两道清晰血泪,笑声尖锐刺耳,充满了复仇的快意。 程蕴离开,面色如常地敲响柳巷第十八号院落的门,目光透过木门,神情憔悴身形瘦弱的张生正疾步走来,脸上是即将见到心上人的狂喜。 她轻轻地放下香炉,隐匿身形前往赵员外家。 曾经对佳儿魂牵梦萦的赵大公子已经能下地走动,正在笑嘻嘻地和两个漂亮丫鬟玩,双手总是伸到她们的衣服底下乱摸。 其中一个丫鬟受程蕴施展的迷|魂术所指使,“故意”提起佳儿。 赵大公子摆手,满不在意地道:“无端端提起她干嘛被,天师都说了她不是人,晦气!” 不是人的程蕴起了恶作剧的心思,噗地吹灭屋内所有的灯火,再推开所有的窗,刮起阴风阵阵故意吓人。 丫鬟们齐声尖叫。 刚才吃点心也要丫鬟喂的赵大公子此时特别机灵,一边晃着桃木护身符,一边跐溜钻进床底下发抖:“别找我!别找我!我没害死你!我跟你无冤无仇……啊!!” 赵大公子在床底看到鬼了,被吓得白眼一翻几乎晕厥过去。 程蕴觉得无趣,飘飘然离去了。 她可以毫不费劲地给出总结:这位赵大公子对佳儿的爱慕和相思,建立在佳儿是个漂亮花瓶的基础之上,而非佳儿是个平等的、可以交流的人。 花瓶碎了,随时可以喜欢上新的。 交心的人没有了,也许永远都遇不到这样的一个人了。 ……南城河岸发现了两具溺死者的尸体,捕快们带着仵作前来验尸,得出两人兴许是醉死的结论,就此结案。 只是两个不务正业的普通闲汉,既不侍奉父母,也不帮衬兄弟,他们的死就像一块小石头扔进大河,仅仅砸起两圈涟漪,引来两声同情,再无别的了。 不过,其中一个闲汉的爹娘完全不计较自己曾经被儿子遗弃,一口咬定儿子死于他杀,哭着请大老爷们彻查死因,被拒绝后又哭又骂,女儿女婿来拉他们回家,怎么也拉不回去。 仵作道:“他们没有挣扎,身上也没有找到勒痕、淤青等伤,若不是醉死了掉进河,那就是被水鬼拖下去!” 闲汉的爹和娘大惊:“水鬼作乱?”他们嚷了起来,“不行!你们一定要让那只可恶的水鬼为我儿偿命!” 捕快们把这两个老家伙赶走。 两夫妇不甘心,在衙门门口骂了大半天,兜兜转转找到据说很灵的天师李正,硬要女儿女婿出钱请李正做法收拾水鬼。 李正懒得搭理他们二人,受赵大公子所邀,他拿着阳刚正气之剑走进昨夜闹鬼的院子察看情况,转了一圈没发现有鬼出没,随便给了几张驱鬼符,打道回府。 又过了两日,矮壮男人死在自己家中。 因他把老迈的爹娘背到山中丢弃,惹得兄弟嫌恶、姐妹不喜,直到尸体腐烂发臭,才被邻居发现。仵作来了一趟,什么都查不出,倒是捕快们在院子里发现一具草草掩埋的女尸,死因是他杀,死前受过惨无人道的折辱。 女尸的身份不难辨认,她的衣裙有精美刺绣,几个邻居一下子认了出来: “是香草!我见过香草穿这花样的裙子,我还问过她要花样呢!” “不是说她去乡下探亲了吗?怎么她会死在这!” “猜一猜就知道,香草现在死了,谁拿的好处最多,谁的嫌疑最大。” 香草的小叔子和妯娌闻讯而至,听到人们在交头接耳,大声喊道:“说什么说!香草被这赖汉给害死了,你们还嫌不够?!” 野鬼香草坐在树枝上晃着脚丫子玩儿,听到熟悉的声音传来,忙不迭地跳到地上,爬上小叔子的肩,拿手揪他耳朵,用指甲抠他眼睛,趁他开口咯咯笑着拔他的舌头。 害死我的都是我的仇人,我已死,你们跟着一起陪葬吧。 小叔子痛得放声大叫。 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的眼珠忽然爆开,耳朵、舌头被生生撕裂了扔在地上,鼻子还被蛮力掀起,露出两个模糊的孔洞……如此血腥吓人又惊悚恐怖的画面,即便过去许多年,童子变成白发苍苍的老者,他们仍然清晰地记得这一幕。 修炼无日月,程蕴不知道也暂时无心了解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随着洗髓的深入,她在阳光下坚持的时间越来越长,被姥姥发现异于常鬼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怎么办?程蕴想到了紫珠,它能使佩戴者不受外界阳气侵扰,应该能施展器诀使其反过来藏住佩戴者身上的阳气。 第一百零二章 这事说起来也许很简单,做起来却不容易。 连续一个时辰,程蕴拿着紫珠摆弄,除了看到紫珠里铭刻着七个不认识的玄妙符文,别的一无所获。 紫珠的材质是她从未接触过的,紫珠里的符文也是她感到陌生的,紫珠是如何制作出来,又是如何阻绝阳气,程蕴全都不知道。而器诀,脑中出现的器诀只是让她更加了解紫珠,让紫珠的能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并不能帮助她改变紫珠的用途。 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程蕴向阿红请教。 阿红说:“它是我捡来的一件小东西,弄坏了也不要紧。” 程蕴道:“我想知道它是怎么制作出来的,就像看到一副刺绣,想知道它要怎么绣才能绣出这么漂亮的效果。” 阿红说:“那很简单,你先把它拆了,再慢慢琢磨。” 程蕴舍不得拆,退而求次之:“还有姥姥给我那把的梳子,它是怎么来的?” 阿红说:“我不知道它是怎么来的,你问姥姥去。” 程蕴哪敢在姥姥面前揭穿自己,想了想说道:“姥姥是从哪来的?他一开始就在荒宅里住吗?除了姥姥,梁城还有没有别的……鬼和妖?” 阿红单手托起下巴,仰望着天上的明月:“我做鬼做了十七年,佳儿好像是二十年,小宁二十三,大将二十六,谢欢……她到底做了多少年鬼,我不知道,但肯定比大将久。” “姥姥一直在这里,有的时候会出去,你就是他从外面带回来的。听谢欢说,那回她是去北边的一座山访友,没有见到友,只见到了被大火烧焦的废墟。” 程蕴:“除了你们五个,别的鬼……”都死了? 阿红:“我当初也是像你这样的小鬼,头上的厉害大鬼若是没有出事,估计还轮不到我当大鬼。上个月你也见到,姥姥提拔了新的大鬼,都是年头长的,修炼有点天赋的。” 程蕴:“他们是怎么死的?遇到捉鬼的道士?还是和尚?” 阿红:“厉害的道士和尚不常见,像李正那样有法力的道士,我活这么久,还是第一回见。在我当小鬼时,大鬼的死是个秘密,他们总是突然失踪,也许谢欢知道详细。” 又是谢欢,程蕴心想,接着问道:“谢欢是什么来历?” 阿红:“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是没有前尘往事的鬼。” 程蕴哦了一声,问阿红姥姥有没有藏书。 阿红:“姥姥怎么可能有藏书!你想知道梳子是怎么来的,我也想知道。可你那把梳子,有很多鬼都用过,他们死了,也就到你手上了。还有谢欢坛子上的那根簪子,它是姥姥用了二三十年的。” 程蕴眼前一亮,说道:“姥姥必是有了更好的簪子!”能被经常佩戴的首饰肯定是主人喜欢的,姥姥不会无端端把簪子给了谢欢,“你知道姥姥去了哪里访友吗?” 她觉得姥姥的新首饰是从废墟里找的。 阿红:“跟着姥姥去的是谢欢,我哪知道他们去了哪里!而且,没有姥姥的允许,我们是不能到处跑的,不然下场跟晒太阳一样。”都是魂飞魄散,连转生的机会都没有。 程蕴有点儿失望,告诉阿红自己是二十八年前死的,拿着梳子继续研究。 这梳子是普通的桃木梳,作用只有一个:保护脆弱的新鬼不被自然环境杀死。现在的程蕴能行走在阳光之下,不需要梳子也能活得好好的。 “二十八年前?”在程蕴找到刻在梳子上的符文后,阿红反应过来,拔高了声音道,“你说你死了二十八年?!” 这很奇怪?程蕴点头承认事实:“我是染时疫而死的,那次时疫死了很多很多人,整个梁城十室九空,据说皇帝也死了,前朝皇帝和今朝开国皇帝的爹。” “原来你比我还老……”阿红躺下,枕着手臂看天上的月亮,“但我没见过,也没听说过染时疫死的鬼,你是第一个。” 人死了,不一定会变成鬼。 不然,这个世界不会是人做主,而是千千万万的鬼。 程蕴没把阿红的话往深里想,揭起一块完整的瓦片放在腿上,照着梳子上的五个符文,用手指在瓦片上书写。 这五个符文,有两个与紫珠上的符文重复。是不是普通的梳子因有了这五个符文,所以才能保护新鬼呢?若是把符文刻在瓦片上,瓦片能不能成为梳子一样的法器? 想到这里,程蕴的指尖凝结了一缕阳气,以其为墨书写第二个符文。然而就在最后一笔落下的瞬间,她的手指就像被沉重的石头牢牢压着,居然不能书写下去! 程蕴顿时一惊,注意力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打断,原先写好的笔画瞬间紊乱,恢复为微薄阳气,就像用毛笔写字,未完成的字被墨糊成一团。 阿红嗅到阳气的味道,不满道:“你又在干嘛?想玩阳气,离我远点!” 程蕴凑过去,把瓦片和梳子递到她的面前,说:“你能用阴气把这个符文写出来吗?” 阿红斜了一眼,道:“简单!” 她伸出手指在瓦片上写,指尖凝聚的阴气如墨水,留下清晰字形,可阿红的遭遇与程蕴一样,都是在最后一笔遇到阻碍,符文被弄糊了。 “咦?”阿红坐起来,不信邪,又在瓦片上写符文,结果依旧,“这是怎么了?是不是我多年没摸笔,字都不会写……” 她写字没有生疏,瓦片上的阿红两字非常清晰,笔画没错,只是写不出符文。 阿红皱眉:“阿蕴你说,这字是不是成精了?” 程蕴又揭起一片瓦,随口道:“应该不是,但这些字不是我们用的字,我觉得它们可以赋予梳子特殊的能力。”第一次写不成,那就写第二次、第三次……也许这事与拉弓射箭是一样的,初次摸弓箭的人,能射中靶心多是偶然。 想到这,程蕴又问阿红:“你从前没有留意过梳子上的符文吗?” 阿红在专心写字,被程蕴的话打乱了专注,一个字又糊了。 她满不在乎地说道:“当然留意过,不过我没想到它们与我们用的字不同,也许是刻着好玩的。”又嫌弃程蕴弄出的阳气,“你离我远点!” 一个夜晚就这样过去,程蕴学会四个符文的书写,发现这些字能凝聚天地间的某种伟力,但阳气写好的字持续时间只有一刻钟。 她鲜少觉得累,在地穴众鬼陷入沉睡后,拿着瓦片继续书写,很快学会第五个符文的写法,甚至能将五个符文按照梳子上的顺序排列在瓦片上。 多了五个神秘符文,瓦片似乎变得不一样了,拿在手里沉了些,看着却更薄。 程蕴对瓦片施展了器诀,用去两个呼吸建立联系。 果不其然,瓦片成了和梳子差不多的法器,同样具有保护新鬼的效果,但保护的程度比不得梳子,而且,瓦片的存在时间很短。 就在程蕴指挥瓦片飞起来的时候,它突然炸成一团灰尘,纷纷扬扬地落了一地。 尝试了几次后,程蕴得出瓦片存在的时间长短:从五个符文完成的那一瞬间算起,瓦片只能存在三十个呼吸,也即一个阳气符文持续时间的五分之一。 若要让符文像石头的刻字那样长久存在,也许要用特殊制作的笔墨纸砚。 不知道桃木能不能算特殊纸张,姥姥用桃木梳做玄文的载体,程蕴也看到了李正用桃木牌做成的护身符,那东西能阻止她接近赵大公子。 用了半天研究符文,又用了半天修炼,程蕴在黄昏到来前溜出地穴,一路飘到距离街道不远的小巷,化出人形跟摊贩买了十把桃木梳。她刚想回去,又想到上次见到的那只野鬼,遂往南城走去,路上听说南城卢家老二当众惨死的全过程,止了脚步问清楚情况。 “大家都说是鬼害的,那卢家长嫂香草儿死了汉子,他们侵占了长兄的家财不说,还把香草儿送给赖汉糟蹋……” “香草死得更惨,据说四肢都断了……” “人在做,天在看。害死香草又被香草弄死,活该如此!” “香草变成厉鬼,害了黑心的卢家人固然是应当,要是她改天害到我们头上……” “是啊,香草怎么就不认命呢!据说卢家是想把她嫁给那赖汉,她不愿意,要是她当初愿意了,赖汉不会欺负她,她也不会死得那么可怜……” 人们众说纷纭,有的同情苦命的香草,有的害怕香草害到自己头上,有的觉得香草的小叔子和妯娌无辜。 程蕴看了一眼大声嚷嚷香草的死纯属自找的人,这是个四十岁上下的老汉,瘦得皮包骨头,穷而可怜。 旁人说,他最宝贝的儿子溺死在河里,他以为儿子是被水鬼拖下去的,四处奔波要找法师杀死水鬼——自己的儿子是宝,别人的女儿是草。 “天师要去收鬼了!”忽然一声喊,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就是那个治好了赵大公子的李天师,他可厉害了!”第二声喊接着响起。 程蕴跟着这几个看热闹的人去了卢家院子,刚走到院子所在的街口,她就看到院子上空凝聚成一片黑沉沉乌云的怨气,矮壮赖汉的脸隐约在云中浮现,还有另一张陌生的男人脸,神情扭曲着,格外痛苦,大约是惨死的香草她小叔子。 再痛,能有香草那么痛吗? 香草的爹娘和兄弟姐妹正聚在卢家院子门口哭,好端端的女孩子嫁到卢家去,没两年就死得只剩一把枯骨,还是被丈夫虐待,被小叔子和妯娌下毒手害死,教他们如何不悲,如何不恨? 卢家小叔的媳妇也在哭,边哭边骂。 她的丈夫被香草弄死,还不准她找天师把恶鬼收了?这什么道理! 程蕴看了一阵,发现李正还没来,而卢家院子的阴气已经清晰得常人都能见到,悄悄退到小巷里化作风进了小院。 野鬼在院子里哭,血泪一串串,已经积累成小水洼。 “你哭什么?”程蕴蹲下来,柔声道,“天师马上来了,他会杀掉你。收起怨气,躲起来,他找不到你,也杀不了你。” 野鬼闻言,抬起头看她,脸上疤痕一道道,还有滴血的新伤,样貌不比佳儿化身的白面鬼好看多少。 “我,不走……”她指着院子外面的卢家小叔他媳妇,“杀死她……就好。”野鬼杀死了小叔,怎能放过出坏主意的妯娌,但妯娌身上带着从寺庙里求来的护身符,一切妖精鬼魅都得避着走。 程蕴定睛一看,妯娌身上果然闪着一层淡淡的佛光,估计再有片刻就会熄灭。 第一百零三章 黎明将至,程蕴弄坏了七把桃木梳,七次在梳子上铭刻玄文都没能成功,唯一的收获是找到了一丁点规律。 她在太阳升起后不紧不慢地回到地穴里,敏锐地发现尸骨坛里的小宁变得虚弱起来,气息相当于稍微厉害的小鬼,比不上那三只受了姥姥点化的大鬼。 受伤严重的大将又采补了小宁,与她预料中的一样。 太阳落下前,小宁从坛子里飘出,静悄悄地前往与大将说好的地点,并不知道身后缀了一条尾巴。 她和大将约好的地方是位于郊外的乱葬岗。 未到天黑,此处已能看到游荡的孤魂,它们没有清晰的意识,只存在类似野兽的本能,无法与小宁交流,也不会蓄意害人。 大将待在阴气最盛之处,这里比不得姥姥亲自开辟的地穴,所谓的阴气最盛,只相当于地穴中阴气最淡的位置。 “大将?”小宁看不到大将,小声喊道,“你在哪?我来了。” 大将颇具防范意识,直到太阳沉没,夜色笼罩苍茫大地,才出现在小宁的身后,发泄坏脾气:“你叫什么叫,烦死了!” 小宁不以为忤,看到大将虚弱得变成半透明的魂魄,咬着嘴唇问道:“把你打成这样子的真是阿红?” “除了她,还能有谁!”大将没感觉到程蕴,只把伤了自己的金光推到阿红头上,从怀中掏出一块带着难闻味道的小木片,恨恨说道,“点燃了扔到那婊|子的院子里,保管教她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 小宁接过小木片,挥手设下一道禁制,解开身上的衣服,与大将厮混起来。 程蕴冷眼旁观。 她不急着杀死大将,昨天说动阿红,目的之一是剪除李正的党羽,目的之二是试探当前的实力,目的之三才是大将讨了她的嫌。 阿红欲杀大将之后快的心比程蕴更浓,在程蕴离开后,悄悄跟了来的阿红按捺不住,用封印着罗刹鬼的玉牌刻印了三只孤魂,指使它们偷袭大将和小宁。 可惜的是,这场偷袭成功了一半。 孤魂们伤到了大将和小宁,也暴露了阿红,躲在暗处的书童猛地跳出,若非罗刹鬼离开,恐怕阿红得折损在乱葬岗。 大将也是怕死的,他的主人李正以斩妖杀鬼为己任。 第十二章李正有妻 第二天就这么过去了,清晨时回来的小宁变得更加虚弱,实力降至与新鬼一致。 程蕴把白天的时间用在修炼上,第三轮洗髓的进步快得惊人,如今的她可以在正午烈日下短暂存活,昨天夜里还完成了一把梳子法器,虽然那把梳子只存在了两个时辰。 夜色将至,小宁拖着轻飘飘的魂魄,又一次出门约见大将。临出行前,她去了阿红的院子一趟,把燃烧的小木片藏好。 阿红吃了一次教训,没有跟上做尾巴,程蕴做了。 鬼夫妻约见的地点还是乱葬岗,大将的情况只比昨天好一点点,见到小宁,先问她有没有报复该死的阿红,再三质问得到肯定的回答,放心地抱着小宁采补。 匿了形的程蕴在乱葬岗周围转了两三圈,发现孤魂少了三只,地面残存着罗刹鬼和书童在昨天留下的战斗痕迹,不动声色地离开了。 两刻钟过后,穿着活人服饰,作普通少女打扮的程蕴来到乱葬岗,一张俏脸不再,肤色暗黄难看,脸蛋坑坑洼洼,莫说大将和小宁,就是阿红在此也认不出。 程蕴是专程来杀大将的,见到大将便是一束耀眼金光,下手狠辣不留情。 然则大将狡猾,身上护身符抵消了金光的伤害,没有得到护身符庇护的小宁发出惨叫,被冷心冷血的大将丢向第二束金光。 程蕴眯眼,散了这束金光,推开小宁,绽放了第三束夺命的金光。 速度赶不上金光的大将不再被执掌幸运的神明眷顾,连惨叫声也没有,就像烈日下的薄雪,被蒸发得一干二净。 “叮——” 一颗折射着月光的东西掉了下来,砸在冰冷的石头上。 在大将死去的瞬间,李正便知道了消息。 他拒绝了赵大公子的示好,匆匆离开华灯初上的勾栏,前往郊外乱葬岗。 除了木讷的书童,李正没有在现场找到第二条线索。 “谁杀了我手下的鬼?”他环视着乱葬岗,在大将和小宁厮混的地方转了转,皱起眉头,“这地方很干净,没有一丁点阴气。而傀儡,它没有出手相救那只鬼。” 李正得出结论:“鬼是死在人手上的,那个人修行阳刚正法,也许跟我差不多。” 并不修行阳刚正法的程蕴已经回到陈家院子里,大将贡献了一颗魂晶和一卷绳索,还有一只半死不活的女鬼小宁。 香炉中的线香换换燃烧,小宁虚弱的魂渐渐凝聚,状态比香草还差,至少香草已经能用简单的句子回答程蕴,表情不再僵硬。 到了下半夜,小宁终于找回理智,看到同处一屋的香草,怀疑道:“是你救了我?” 香草摇头,指向外面。 程蕴正在月光下铭刻玄文,神情认真而专注,与平时表现出来的痴傻判若两人。她没有换下身上的衣裙,但小宁不会错认程蕴的气息,这确实是跟在阿红背后的傻鬼,最擅长扮猪吃虎,联手小宁重伤大将,并狠心杀了他。 “黎红呢?马上让她来见我!” 小宁藏着心中的愤怒,认为程蕴受阿红指使,金光来自阿红,程蕴只是阿红手里的刀,毕竟阿红的狡猾更甚佳儿和大将。 程蕴听而不闻,耐心铭刻着手里的梳子,直到它在三刻钟后变成完成品,与姥姥给的那把梳子拥有相同的作用。 这是第一件完成品。 程蕴用梳子梳了梳头发,感到很满意。 她把梳子递给跟出来的香草,看向压抑不住怨恨的小宁,微微一笑道:“我想你误会了,这里没有黎红,只有我。我叫程蕴,她叫徐香草。” 小宁红着眼:“是你!你杀了他!” 程蕴温和说道:“他该死,他害死了绿衣。”绿衣是那个绿裙小女鬼。 小宁不听,尖叫道:“那是她活该!谁叫她勾|引了我的丈夫!”勾引了大将的都得死! 程蕴敛了笑,平静说道:“他还差点害死了我和你。小宁,即便他待你如一只花瓶、一件玩物,你也要把他当成你的丈夫吗?” 她是真心不懂小宁的思维。 小宁面露颓然,捂着脸无声哭泣。 徐香草心善,拍着她的肩安慰:“别哭,他不值得你哭。” 小宁并不领情,掏出刀子挟持徐香草,怒瞪程蕴道:“要么你死,要么她死!” “她没有得罪你。”程蕴说。 “我只要你死!”小宁恨道。 “那就杀掉她吧。”程蕴表现得无动于衷,冷漠道,“她只是我顺手捡来的,我不可能为她自尽。” 小宁一怔,下意识松开徐香草,接着她看到程蕴抬起左手,掌中一道微光突然绽放,瞬间失去了意识。 中计了!程蕴又坑她! 再醒来,小宁发现自己待在井中,程蕴坐在井边,一双眼深沉如渊,那气势让她想到威严的姥姥。 “你在井里住了挺久,今天是初一。”程蕴道,“姥姥问了你几次,没有鬼知道你在哪,除了我。”但她是不会告诉姥姥答案的。 “你想干什么?”小宁知道自己打不过程蕴,也许黎红也打不过她。 程蕴落到井中,开门见山道:“很简单,我想替你脱离姥姥,也许能成功,也许会面临失败,你要不要试试?” 小宁沉默,问:“我能拒绝吗?” 程蕴坦诚道:“你可以拒绝,但我不会放过知道了我的秘密的你,除非你能像效忠姥姥那样效忠我。”或者她把姥姥和李正的威胁解决掉。 别无选择的小宁唯有接受,她把手递给了程蕴。 “你现在太虚弱了,承受不起我的阳气。”程蕴把手推回,微笑说道,“好好地恢复吧,我不会打扰你。” 在小宁休养的日子里,程蕴用大将的魂晶向黎红换取了布置禁制的法诀,同时告诉她说自己有能力破除姥姥的控制。 “你渴望自由。”程蕴道出黎红心中所想,自信说道,“黎红,我能给你自由。” 黎红嗤笑:“你现在也被狗链子锁着,若有本事,怎么不挣脱狗链?” 说完,扬长而去。 用去半个月的时间,程蕴适应了白天,炼气诀洗髓进入第四个阶段,这一阶段的目的是感悟天地间的灵气并洗刷魂魄和身体中的杂质,然后跨入炼气期,成为真正的修士。 一连四五天,程蕴都感觉不到灵气的存在,修行不得不停止。 “也许是我悟性不好,也许是别的原因。”程蕴拧着眉头,看到金乌西坠,打算把小宁魂魄中的禁制解决。 井中的小宁恢复得很慢,比不上有香炉相助的徐香草,她甚至不能见光。 程蕴沉入井底,捉住小宁的手,分出一缕阳气钻进她的魂魄,在一团漆黑血雾中找到了姥姥的禁制,果断迅捷地将其灼烧干净。 “噗——” 在禁制破除的瞬间,洞府里闭目养神的姥姥吐出一口血,脸色阴沉难看到了极点。 程蕴并不知情,看着化作一小团灵光的小宁,她把灵光兜起来,进了徐香草修行的屋子,说道:“香草,我很高兴!” “你高兴,我也高兴。”香草抿着唇笑。 小宁在香火中休养两天两夜,紧闭的眼睛睁开了。 她在禁制破除前因阳气灼烧而昏迷,直至此时才知道,姥姥再也无法如过去那样掌握自己的生和死。 面对着程蕴,小宁心里的情绪分外复杂:“谢谢你。” “不用谢,这是你情我愿的事。”程蕴问她愿不愿意见黎红,“我保证她不会伤到你。” 黎红在第二天见到了获得自由的小宁,震惊之下,正式成为了程蕴的盟友:以天地为见证,在推翻姥姥之前,她和程蕴不得互相伤害。 小宁无心复仇姥姥,在十五月圆那天夜里离开梁城。 又一个月过去,程蕴仍旧不能感知灵气,但她越来越像一个人,制作的梳子法器与姥姥给的样本相差不离,还能制作紫珠,但是把紫珠的功用倒过来,此事仍需继续努力。此外,程蕴在香炉上找到新的玄文,密密麻麻的足有几百上千个,光是学会它们的书写就得用去大量时间。 所谓艺高人胆大,程蕴学会新的玄文,又盯上赵大公子购买的护身符,趁着他和花娘在榻上翻滚,悄无声息地把护身符带着荷包一块顺走,随后又溜回来偷去他的衣服。 那天晚上,龟公们把光溜溜的赵大公子扔到街上,这勾栏有县太爷做靠山,不怕得罪区区一个庶长子。 隐在暗中的程蕴瞧了出热闹,翘着唇回老巢研究桃木护身符。 次日,她迎来了登门造访的李正。 李正态度颇佳,见礼道:“姑娘请勿动怒,你拿了我的符,我也想见识一下你。” 原来那护身符是有问题的,程蕴又长了点知识,下回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尤其是对方拥有超凡力量的情况下。 “请进。”不幸栽了跟头的程蕴只得把李正请进院子。 她在不久前给自己买了住处,价格相当低廉。 因为这个院子死过人,它是徐香草的夫家,徐香草的丈夫死了,她死了,她的小叔和妯娌也死了,卢氏族接管了屋契和地契,有人敢在这里住,他们非常乐意。 “你养小鬼?”李正嗅到了院落里淡淡的鬼气,“这里曾有恶鬼作祟,你多少钱租的?” “我不怕恶鬼,把院子买下来了。”程蕴本来就是鬼,而且是猛鬼。 见到捉鬼的李正敲门,她心里挺怂的。 “是吗?”李正打量着面容枯黄的程蕴,没有认出这个村姑就是荒宅里惊鸿一瞥的美艳傻鬼,“你见过恶鬼?” “见过。”程蕴诚实说道,“我还打死了一只厉害的。”就是你手下那只。 李正跟程蕴聊了两刻钟,盛情邀请她去荒宅杀鬼,遭到拒绝后,又谈了一会儿,起身向主人家告辞。 他没有说谎,他确实是来见识一下的。 程蕴并未放松警惕,随着双方的往来渐多,与李正熟悉后,她假装无意把那只香炉遗忘在客厅。 第一百零四章 李正才进来,目光就被香炉黏住,回身看着程蕴道:“程姑娘,请恕在下冒昧一问,这只香炉是从何处得来的?” 程蕴淡然说道:“一个穷书生卖给我的,他姓张,在邵街卖字画。” 李正匆匆地离开,去找张生买铃铛。 然张生把铃铛视若至宝,李正没能如愿。 不久后,李正跟程蕴谈起阿皖,神情悲伤消沉:“阿皖是我的妻子,我幼时家贫,受过她父亲的恩惠,和她青梅竹马,娶了她之后,举案齐眉……” 他向程蕴描述他和阿皖的美好过去,说阿皖是多么的美丽温柔,贤淑端庄,唯一的不好就是在他纳妾时表示了抗议。后来,那个离间他们夫妻感情的妾被李正拔剑杀掉,那一年阿皖的父亲不幸去世,阿皖还没了孩子,伤神太过,最后郁郁而终。 对于这些话,程蕴只信一半。 若事实当真如此,阿皖留下的铃铛大概不会长腿跑回张生的手中。 宝物有灵,不为居心莫测者所得。 李正太难过了,说到阿皖在自己怀中失去生命,眼泪一颗颗地往下掉,这画面要是被黎红、佳儿见到了,恐怕他们会吓得做噩梦。 程蕴忍着不耐烦,柔声安慰了几句,搬出新买的酒。李正喝得醉醺醺的,在程蕴家里大睡一天,日上三竿才醒来。 不过,经了这一遭,李正和程蕴的关系从生疏变得亲密起来。 程蕴趁机向李正请教玄文,李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虽然他只懂得画简单的护身符和一些普通符箓,且成功率远逊色程蕴。 秋季过去,冬季降临梁城,第一场雪纷纷扬扬落下,整座梁城美得像画。 雪停第二天,一行人敲开李正的门,重金聘请他去白木镇杀鬼驱邪。 李正邀请程蕴:“你有空的话,不妨跟去开一开眼界,我杀鬼的经验可比你丰富多啦。” 程蕴想了想,没有拒绝。 白木镇距离梁城不远,乘坐马车只需用两个时辰,程蕴和李正抵达位于白木镇的钱家庄之时,冬日暖阳仍在尽心尽责地照耀着世界。 管家接见了李正,看到程蕴,问道:“她是谁?” 李正道:“我的师妹。” 管家点点头,说道:“希望你们不是招摇撞骗的假货,跟我来吧。” 他带着两人进到守卫森严的后院柴房,粗壮柱子上绑了一头皮肤青紫的僵尸,嘴巴被牢牢地堵着,见到活人走进来,激动得不停地挣扎。 管家没看僵尸,他打量着新鲜出炉的师兄妹二人,说道:“如你们所见,这是一头僵尸,它杀死了老爷养的鸡鸭,还咬了两个下人。如果你们不能把它解决掉,恐怕我得请你们见一见官老爷了。” 这个管家受够了骗子。 程蕴是第一次见识僵尸,走上前看了看,僵尸只会呜呜乱动,似乎没有什么智慧。 李正也是头次见识,捏捏僵尸的皮肤,问管家:“被它咬了的人现在如何?” 管家道:“昏迷,大夫说是中毒,脸色都变青了。倘若你们有本事把他们救活,并把这头僵尸弄死,老爷愿意给五十两银子!” “嗤——” 李正浑不在意地笑了一声,说道:“只是一头普通僵尸,我能处理它,也能帮你们解毒,没有二百两银子,别想请我动手。” 程蕴在僵尸身上戳了戳,硬邦邦的,感觉就像石头,皮肤下的气息混乱不堪,怨气和阴气只是其中一部分,更多的是煞气和死气。 僵尸生前大概是猎户,腿上有被狼咬过的伤,深可见骨。 为什么白木镇会有僵尸出没呢? 在她生前,梁城鲜少听说闹鬼的传闻,那时候的荒宅还不是荒宅,其后山未必有鬼。 管家不关心猎户僵尸的缘来,在李正用一张符定住僵尸后,他无奈地接受了李正的狮子大开口,毕竟真正的天师不常见,若是错过,也许再也找不来对付僵尸的天师了。 李正道:“给我准备一个房间,还要上好的黄纸、朱砂和黑狗血。” 他没有准备净化僵尸的符,要现画。 与程蕴相比,李正画符的技巧不算得高明,一口气浪费了二三十张黄纸,没有一张能成功。他干脆不画了,与程蕴一起成为钱家庄的座上宾,享受大厨精心准备的晚宴和歌舞。 程蕴不吃阳间食物,生前喜好的饭菜,死后尝着就像吃豆腐渣,随便填了填肚子,以出恭为借口,把食物全部吐出,这才觉得浑身轻松。 鬼装活人什么的,其实也不容易呀。 程蕴心中感叹,瞅了瞅宴席上与主人说得忘形的李正,悄悄问婢女要了画符的黄纸朱砂等工具,一张能把僵尸净化成普通尸体的洁符几乎是一气呵成。 她顺手把这张符送给婢女,又画了十张藏在衣兜里,神色如常地回到宴席上,和主人家的小女儿玩闹。 宴会进行到尾声,忽有惊叫传来。 一个护卫慌张跑进席间,惊恐说道:“不好了!大事不好了!老爷,一大群僵尸来了!就在外面街上游荡!还想撞门进来!” 僵尸?大群?! 程蕴扔下手里的玩具,跑向钱家庄大门。 这扇门已经被牢牢锁上,令人牙酸的挠墙声把人们吓得不敢接近。她跳到高墙上,往下扫了一眼,也被成群结队的僵尸唬了一跳。 这么多的肮脏邪物,就算她和李正强强联手,怕也打不过它们中的一半! 僵尸们只会对有血有肉的活物有感觉,它们追逐着镇民,对墙上跳下的程蕴视而不见,除非她拦着它们。 程蕴追上一只怪叫的僵尸,把刚画的洁符贴在它额头,洁符立刻燃烧起来,把受污染的僵尸化作普通无害的尸体。 被它追赶的人瘫坐在地,大口大口地喘气。 程蕴踹了他一脚:“要么躲起来,要么往它身上泼洒热油,点火烧死它!” 这人讷讷应是。 程蕴转身去对付别的僵尸,余下九张洁符迅速用光,手上法诀捏起,以璀璨致命的金光将僵尸击杀,虽然过程干脆利落,但是杀伤效果比不上洁符。 第十四章 值得庆幸的是,并非所有人都在逃避僵尸的追杀,有些人扔糯米和豆子,有些人拿着砍柴刀砍掉僵尸的脚和头,还有人用火烧僵尸。 程蕴从一个幸存者口中问到香烛铺子的地点,找到黄纸和朱砂,虽然没有黑狗血,但这种洁符也能净化僵尸,仅效果低了些。 钱家庄没有开门救急,李正也没有露面,直面僵尸威胁的人们努力地自救着。 程蕴往一头僵尸额上贴了两张洁符,忽然看到一道光掠过,身后有什么圆滚滚的东西掉了下来。 她低头一看,那是一颗来自于僵尸的头颅,眼神凶恶,嘴巴开合着想咬人,而那具无头尸体,它还在试图攻击她,结果被一剑砍下。 这是被人救了吗? 这个晚上一直奋斗在救人前线的程蕴忽然生出一种受宠若惊的微妙情绪。 出剑相助她的是个俊美青年,身量颀长,剑眉星目,气质卓然,他穿着一身青色道袍,袖口刺绣着类似于禽鸟的玄色图案,一看就觉得不像坏人。 青年一脚把僵尸踹翻,瞪着眼睛盯向程蕴,脸上的神情活像学堂里发现学生做错作业的严厉夫子,喝问道:“你是谁家养的小鬼?没感觉到绿毛僵尸在盯着你?” 程蕴摇头:“没。” 青年把没了头仍不减凶恶的头颅踩成烂肉,抢了程蕴的洁符扔在僵尸的尸体上,火焰在顷刻间吞没洁符,将污秽净化。 “绿毛僵尸能思考。你也不想想看,这么多僵尸作乱,若是没有一头绿毛僵尸领着,它们哪来的胆子!”青年用去七八张洁符,还剩下最后一张,他捏着那符看了眼,道,“这符画得一般,你家主人的手笔?” “不是,它是我师兄画的。”程蕴卖了李正,反正洁符是学自李正的。 “你家师兄?”青年挥剑把走过来的僵尸斩首,上下看着程蕴,一本正经地道,“你是本地鬼。”本地哪有传承! 程蕴用洁符把僵尸净化,说道:“我家在梁城,不是白木镇本地人。” “是不是都一样。”青年说道,“我是玄殷山弟子夏木哲,你这小鬼的资质勉强能算不错,你那师兄的修为和资质如何?他没在这镇上?” “他在庄子里。”程蕴对夏木哲查户口般的询问起了三分戒心,眼看着街上的僵尸被杀得寥寥无几,她也懒得去打僵尸,帮着镇民们把尸体搬到一块火化。 夏木哲见状,说道:“无需这么麻烦。” 他把手中剑一甩,无数朵美丽的火花从天而降,于短短几息间把僵尸们留下的残骸焚烧成炙热的灰烬。 程蕴:看过这么一出,之前觉得好厉害的李正貌似弱爆了。 夏木哲不是一个人来白木镇的,入侵白木镇的僵尸也不只是程蕴见到的那些,处理了这边街的僵尸,一人一鬼去到那边帮忙。事实上也不需要他们帮忙,因为夏木哲的同伴们相当厉害,在他们面前,僵尸就像纸糊的一样,一戳一个倒。 值得庆幸的是,并非所有人都在逃避僵尸的追杀,有些人扔糯米和豆子,有些人拿着砍柴刀砍掉僵尸的脚和头,还有人用火烧僵尸。 程蕴从一个幸存者口中问到香烛铺子的地点,找到黄纸和朱砂,虽然没有黑狗血,但这种洁符也能净化僵尸,仅效果低了些。 钱家庄没有开门救急,李正也没有露面,直面僵尸威胁的人们努力地自救着。 程蕴往一头僵尸额上贴了两张洁符,忽然看到一道光掠过,身后有什么圆滚滚的东西掉了下来。 她低头一看,那是一颗来自于僵尸的头颅,眼神凶恶,嘴巴开合着想咬人,而那具无头尸体,它还在试图攻击她,结果被一剑砍下。 这是被人救了吗? 这个晚上一直奋斗在救人前线的程蕴忽然生出一种受宠若惊的微妙情绪。 出剑相助她的是个俊美青年,身量颀长,剑眉星目,气质卓然,他穿着一身青色道袍,袖口刺绣着类似于禽鸟的玄色图案,一看就觉得不像坏人。 青年一脚把僵尸踹翻,瞪着眼睛盯向程蕴,脸上的神情活像学堂里发现学生做错作业的严厉夫子,喝问道:“你是谁家养的小鬼?没感觉到绿毛僵尸在盯着你?” 程蕴下意识摇头:“没。” 青年把没了头仍不减凶恶的头颅踩成烂肉,抢了程蕴的洁符扔在僵尸的尸体上,火焰在顷刻间吞没洁符,将污秽净化。 “绿毛僵尸能思考。你也不想想看,这么多僵尸作乱,若是没有一头绿毛僵尸领着,它们哪来的胆子!”青年用去七八张洁符,还剩下最后一张,他捏着那符看了眼,道,“这符画得一般,你家主人的手笔?” “不是,它是我师兄画的。”程蕴卖了李正,反正洁符是学自李正的。 “你家师兄?”青年挥剑把走过来的僵尸斩首,上下看着程蕴,一本正经地道,“你是本地鬼。”本地哪有传承! 程蕴用洁符把僵尸净化,说道:“我家在梁城,不是白木镇本地人。” “是不是都一样。”青年说道,“我是玄殷山弟子夏木哲,你这小鬼的资质勉强能算不错,你那师兄的修为和资质如何?他没在这镇上?” “他在庄子里。”程蕴对夏木哲查户口般的询问起了三分戒心,眼看着街上的僵尸被杀得寥寥无几,她也懒得去打僵尸,帮着镇民们把尸体搬到一块火化。 夏木哲见状,说道:“无需这么麻烦。” 他把手中剑一甩,无数朵美丽的火花从天而降,于短短几息间把僵尸们留下的残骸焚烧成炙热的灰烬。 程蕴:看过这么一出,之前觉得好厉害的李正貌似弱爆了。 绿毛僵尸死了,余下的普通僵尸不足为虑,一人一鬼把白木镇核查了一番,看到的僵尸全部斩杀,基本解决了白木镇面临的困境。 不过,作恶的不仅仅是僵尸,还有人。 第一百零五章 程蕴路过一个偏僻角落的时候,听到屋里有女子的嘤嘤哭泣声和男人的污言秽语。 鬼的目光能穿墙,她看到屋内有一男一女和两个半大孩子,那女子正在被容貌粗鄙的男人强迫,两个孩子躲在角落里,害怕得瑟瑟发抖。 外面僵尸行凶,这人怎么就不怕呢? 程蕴破门,掌中金光瞬间贯穿了那个男人的头颅,女人还在无助地哭,直到男人的血从脑门上流淌下来,她才发现他已经是个死人,尖叫一声昏了过去。 死人能有多可怕? 他现在就是一块烂肉,不能欺负你,也不能侵犯你,连骂你一句都做不到。 程蕴把死人掀开,在女人的人中掐了一把,看着她睁开的眼睛,道:“哭是没有用的,你有哭的力气,不如拿来打倒他。” 女人似乎听不懂程蕴的话,她傻傻地看着倒在地上的赤|裸|尸体,呜呜地悲鸣,一头往墙上撞去,要自绝以示贞洁。 程蕴拉住她:“你想干什么?” 女人哭道:“他死了…我、我也不活了…呜呜……” 程蕴问:“他是你的谁?” 女人泪水涟涟:“我是寡妇……” 寡妇门前是非多,她被强了,两个孩子看到,陌生人程蕴看到,教她如何能活下去? 程蕴道:“这不是你的错,是他该死。” 她把衣服披在女人身上,留下二十两银子,拖着死尸离开。 不料刚跨出门口,那个可怜的女人就把自己撞死了,两个孩子仍是躲着,既没有跑出去喊救命,也没有站出来保护他们的母亲。 夏木哲不是一个人来白木镇的,入侵白木镇的僵尸也不只是程蕴见到的那些,处理了这边街的僵尸,一人一鬼去到那边帮忙。 事实上,那边也不需要他们帮忙,夏木哲的同伴们相当厉害,在他们面前,僵尸就像纸糊成的,一戳一个倒。 得救的镇民终于缓过劲来, “这是我的同门师弟,卫祯。”夏木哲指着衣着打扮与自己差不多的十六七岁少年,“你别看他一副很不好相处的样子,事实上他的心地比我还善良,真的。” 程蕴看着这个面无表情甚至有点凶恶的卫祯师弟,对夏木哲的描述略感怀疑。 “这位是天香门的师妹,她叫董柔衣。”夏木哲看向穿着一袭素色衣裙的美丽少女,脸上透出淡淡的绯红,“柔衣师妹是个剑修,战力比我和卫祯师弟加起来还高,但她是个很温柔的人。” 董柔衣抖去长剑上的鲜血,对程蕴露出温和亲切的笑容,她的五官生得妩媚,透着一股子凛然邪气,怎么看怎么像女魔头。 “我是狐族混血。”董柔衣说道。 狐族?狐狸?程蕴想到志怪里的狐女。 她并非以貌取人之辈,回以微笑道:“你们好,我叫程蕴。” 得救的镇民们 至第三轮比试结束,除了沈潇无缘参加第四轮比试,阿演、沈河、珠珠、李莫凡、东方言玉等人顺利晋级。 照例休息十日,第四轮比试开始。 沈知微挑了几场比试看过,交手双方多是战斗经验不足、战斗意识一般般的少男少女,观之收获甚少,便不愿浪费时间,继续埋首于《如一诀》。 不久之后是第五轮比试,阿演被淘汰,沈河、珠珠止步于第六轮比试,修为实力高出同龄人一截的李莫凡和东方言玉大放光彩。 因沈朝云不参加大试,沈知微对大试不感兴趣,安颖沈家无有堪与李小三、东方言玉并肩的后辈。 眼看着东方言玉和李小三击败了坚持到最后的两个沈家参试者,家主心情糟糕,觉得沈知微不把家族名誉当回事,对沈玉书和东方舞阳夫妻颇有几分迁怒。 无辜受到波及的沈玉书很不爽,趁着沈知微在家,将她叫到书房。 “三三,你准备在什么时候引气入体?是不是看不懂老祖宗给的功法?”他认为沈知微懈怠了修行,不刻苦不勤奋。 “我正在看,能懂。”沈知微说出自己的打算。 “为何不修炼?”沈玉书问她,“你一直说要修真,现在能修真了,也该让爹爹和娘亲看得到你的进步。以你的资质,引气入体很难么?” 他并不理解女儿的做法。 沈知微也无法强求父亲接受自己的决定。 她在花盆里捡起一颗鹅卵石,修长秀气的手指稍微用力,把鹅卵石捏成一撮细细的粉。 “是这种进步吗?女儿每天都有练习拳法剑术,从未懈怠。” “……” 看着她手中撒落的粉|末,沈玉书默默地估算出女儿的手劲,无言以对。 他家三三真是玄师吗? 真是武道废柴吗? 能把坚硬的鹅卵石攥成粉末,这是传说中的天生神力吧? 三三是在什么时候拥有这神力的? 难道她的天赋是力大无穷? 控制住发散的思维,沈玉书努力维持波澜不惊的表情,轻咳了一声道:“三三,既然你选择成为一名修士,那么拳法和剑术都在其次,重要的是你的修行境界。你若喜欢拳法、剑术,为父不会阻止你学习,但你得知道,你的资质限制了你的武道才能。你花费时间钻研武道,这叫事倍功半,典型的吃力不讨好……” 有些时候,沈玉书是真的不懂小女儿。 如果他拥有那么优秀的玄术天赋,他一定会勤勉努力地提升自己的修为,不会分心思考别的。虽说修真资质不比玄术天赋逊色,但修行玄术神通的起点天生高于修真,他为何要舍玄术而择修真? 不过,修士的先天寿命普遍长于处在同一境界的玄师、武者。 也许小女儿想要的不是强大,而是长生不老。 沈玉书不反对沈知微选择修真,只要他看得到她的进步。 念及沈知微学习云篆和真言时用的时间、钱财,再想到她的收获,沈玉书有些烦躁。 “父亲。”他的小女儿洗净双手,看着他,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映出他皱起的眉,“我现在是知微境玄师。” “啊?” 知微境玄师? 杨年华都没有突破九阶,他的小女儿竟然晋升知微境了? 沈玉书怀疑自己听错,可沈知微的眼神告诉他,他没有听错。 她说,她现在是知微境玄师。 她还说:“我的神通不能施展。” 无法施展的神通,与失去神通没有区别。难道这才是小女儿选择修真的原因? 沈玉书先是愕然一惊,接着说道:“三三,你有没有把你不能施展神通的秘密告诉第三个人?” “这个秘密瞒不住。”被第二个人知道的秘密不再是秘密。 沈知微对她的父亲说道:“您和母亲没有公开宣称我拥有玄术神通,可以将我觉醒了玄术神通这件事模糊成我在柳溪村得到奇遇,故而能使用类似玄术神通的手段。” 不模糊也行,反正历史上不乏失去玄术神通的例子。 沈玉书压下起伏的思绪,质问道:“为何你的神通无法施展?你的神通不能用,如何能进阶知微境?” “我不知。”沈知微隐去关于“命运书写者”的信息,提醒沈玉书道,“自我降生至如今,已过去三年又半个月。玄术神通出现前,我的骨龄尚未满三岁;玄术神通隐匿后,我亦不足三岁。” 玄师们的神通,通常在年满三岁后出现。 沈玉书记起沈知微的年龄,看她的目光变得怪异:“你……” 小女儿的外表和心理与她的实际年龄差距略大,他在不知不觉中把她当成半大姑娘,对她寄予过高的期望,忘了她其实比沈河、沈潇都小。 但知道错误和承认错误是两回事,沈玉书放不下为父的威严,做不到向女儿道歉。 沈知微不在意小节,道:“我很年轻。我知道自己做什么、为什么这么做,我有自己的看法,有自己的目标和计划。请父亲对女儿多一点信心,女儿必不会令父亲失望。” 这样的话,让沈玉书觉得不快。 “我是你的父亲,不会害了你去。”他说,“你不修炼,怎么学习云篆和真言?你不修炼,怎么参加乾坤派招新弟子考核?我过问你的修行,督促你勤奋上进,这是为了让你变得更好、更优秀出色。” 沈知微没有反驳他,恭敬地请安退下。 沈玉书看着小女儿走出书房,不快的感觉就像一根细小的鱼刺梗在喉咙之间,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算不得特别难受,可这绝不好受。 如果沈河也像沈知微一般无视他的教诲,他会命令沈河待在书房,罚沈河抄写《孝经》。 如果…… 他收回飘飞的思绪。 “如果”这个词仅仅是无意义的假设,唯一的用处是麻痹自己。 沈知微不是沈河,也不是沈潇。 她不会畏惧身为父亲的他,不会全盘接受他的安排,她有违抗他的底气。 就如东方舞阳。 他无法勉强东方舞阳乖乖听他的话,也不能逼沈知微接受他的安排。 东方舞阳仍然住在别院,她看上击败沈潇的短发女孩程然,欲资助程然修行武道,将她送去更好的学府。 程然答应了。 东方舞阳很高兴,让她暂时借住沈宅,与沈河、沈潇、珠珠等人一同修行。待到大试结束,再带程然去靖城拜师,顺便取回拜托靖城炼器师打造的鸳鸯双剑。 ——沈玉书在大庆山山神庙中得了二两太阳金精,他原本想给东方舞阳打一把宝剑。东方舞阳提议打两把剑,她执鸯剑,他持鸳剑,夫妻二人双剑合璧,胜过只她一人有剑。 大试即将迎来最紧张激烈的一战,沈家子的淘汰不曾使得围观群众们失去热情,大家兴致勃勃地等待东方言玉与李莫凡登台。 为此,坊间赌场开了赌局,最常见的是押胜负平手,也有人赌双方的交手能持续多久、多少回合分出输赢高下。 沈潇偷偷押注被沈知微发现,试图拉妹妹下水。 “三三,你也押个注呗!押不中当是玩儿,押中了能赚钱!” “姐姐押了多少?” “四个灵珠。”沈潇的钱都是长辈给的,留不住,能凑到四个灵珠,算不错了。 “押中了请我吃刘记的桂花糕,押不中,我请你吃。”沈知微没有兴趣参与押注,“你押了谁?” “我不要吃桂花糕,我要陈记的胭脂。”沈潇趁机讨要好处,全然没有身为姐姐当作妹妹之表率的自觉,“表哥和李小三的修为实力在伯仲之间,难分高下,我押了李小三,还押了他们平手。” “不押表哥赢?”沈知微好奇。 在她看来,东方言玉的基础较李莫凡扎实,他的赢面应该有六成。 沈潇捂嘴笑,搂着妹妹的脖子说悄悄话:“我看到颜宁表姐和李小三瞒着所有人私下见面!李小三的嘴比鹦鹉还灵巧,为人又奸猾,表姐被他哄得晕乎乎的,没准连自己穿什么颜色的里衣都告诉他了。” 今天的天气不太好。 从程家大院的任何一处望向天空,都只能见到乌云密布,分明就是晌午,却昏沉得仿佛夜色降临。 灯笼早已点亮,处处能见灯火通明。 平日里到处都能见到的仆从却不知躲到了何处,只有一个不清楚情况的在花园里散步,嘴里还唱着欢快的小调。 他刚刚进阶成为玄级强者,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还幻想着自己能在这座古老又庞大的庄园中占据一席之地。 “作死的家伙!” 还没走到一半,一个婆子打扮的妇人急急忙忙地把这笨蛋拉扯到角落里,低声骂道。 “赶紧给我回房去呆着!不知道今天邪乎吗?还敢在这乱走,就不怕一条小命就这样丢了去!” 笨蛋之所以称之为笨蛋,便是被老娘打了一下头还骂了一顿也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露出一脸的茫然。 妇人警惕地注视着周围,对这傻儿子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把声音压得更低:“就在昨天晚上,家主和家主夫人遭到伏击、生死不明的消息已经传开了。” 事实上,情况不只是生死不明那么简单。 妇人早上出门的时候,菜市场上的血腥味浓得吓人。 街道上、小巷里,都是昨天晚上被杀的人,大概是因为黑暗岛的岛主也被杀了,岛上秩序失衡,尸体全部都留着在那没被拖走。 第一百零六章 今天的天气不太好。 从程家大院的任何一处望向天空,都只能见到乌云密布,分明就是晌午,却昏沉得仿佛夜色降临。 灯笼早已点亮,处处能见灯火通明。 平日里到处都能见到的仆从却不知躲到了何处,只有一个不清楚情况的在花园里散步,嘴里还唱着欢快的小调。 他刚刚进阶成为玄级强者,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还幻想着自己能在这座古老又庞大的庄园中占据一席之地。 “作死的家伙!” 还没走到一半,一个婆子打扮的妇人急急忙忙地把这笨蛋拉扯到角落里,低声骂道。 “赶紧给我回房去呆着!不知道今天邪乎吗?还敢在这乱走,就不怕一条小命就这样丢了去!” 笨蛋之所以称之为笨蛋,便是被老娘打了一下头还骂了一顿也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露出一脸的茫然。 妇人警惕地注视着周围,对这傻儿子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把声音压得更低:“就在昨天晚上,家主和家主夫人遭到伏击、生死不明!” 事实上,情况不只是生死不明那么简单。 妇人早上出门的时候,菜市场上的血腥味浓得吓人。 街道上、小巷里,都是昨天晚上被杀的人,大概是因为黑暗岛的岛主也被杀了,岛上秩序失衡,尸体全部都留着在那没被拖走。 掌权人死了,程家要变天了。 程家变天,黑暗岛也要跟着迎来血腥大洗牌。 “不是还有个小姐吗?” 笨蛋大吃一惊,好一会儿,才小小声地问道。 妇人再也按捺不住,一巴掌对着傻儿子的脑袋盖去,骂道:“蠢货!怎么就不长点心眼?小姐是个痴傻儿,爹娘都没了,她还能怎样?” 程家家大业大,旁系支系都枝繁叶茂,族人众多,传承家业的嫡系却是人丁凋零。 尤其上一代掌权的家主,他嫡出庶出的儿女们加起来,包括夭折的在内,也统共不过五指之数。 其中又以当代家主和三老爷最为出色,尤其是家主,年纪轻轻便闻名于天下,乃是百年以来天赋最强大的天才之一,一人便能撑起整个程家。 奈何家主的子嗣缘不旺,成婚十载,只得了一个小姐。 若说这小姐聪明伶俐,不,就算是个普通的孩子,有着普通的资质也就罢了。 可这小姐命不好,虽投生家主夫人肚皮里,却是个生来的痴傻,也无任何修行资质,放普通人家里只怕早就扔水缸溺死了。 程家得有个正经的继承人。 指望家主,目前看来是不太可能了,虽然家主和家主夫人还很年轻。 与家主相反,三老爷恰恰是个很有子孙福的,他成婚只有五年,孩子却抱了三个,还不带庶出的妾生子。 老爷有能力也有手段,只可惜家主光芒太盛,他一直被压着不能出头。 如今,家主和家主夫人皆遇难,三老爷会甘心屈居人下? 不可能! 昨天夜里的大杀戮已经向世人宣告了他的目的,他要洗牌做程家的家主! 笨蛋也清楚这些弯绕,可他是家主的脑残粉,被老娘打了又骂,还是甩开老娘悄悄地向小姐的院子里寻去。 他想,家主若是死了,好歹也得留存着一缕血脉延续下去。 三老爷平时看着也温和,对一个痴傻小姐,应该不会狠得下心肠把她给杀了。 再怎么说,小姐也是他的血缘之亲,是他的侄女。 大小姐住在程家最美最好的院子。 黑暗岛所有人都知道,小姐住的芳菲楼是家主夫人设计建成的,据说比神朝皇帝的御花园更恢弘漂亮。 小姐是个痴傻儿。 可她也是家主唯一的孩子。 家主和家主夫人从不嫌弃她。 程家实在太大,笨蛋还在寻来的路上,芳菲楼却已经血流成河。 芳菲楼里伺候的丫鬟、婆子一个不漏地被捆着,在痴傻的小姐面前,他们被行刑的刽子手一个个地砍杀。 人头已经堆成了一座山峰。 没有人求饶,没有人呻吟痛叫,只有微弱的哭声。 三老爷程昱坐在上头,端着茶杯慢慢地看,俊美如潘安的脸上看不到一丝属于人的情感,只有漠然和残忍。 三老爷的庶长子程远坐在父亲的左手边,他看着死在面前的人,又看了看与三老爷一同坐在上头的痴傻小姐程洛薇,终于忍不住心中翻涌的思绪,低声喊道:“爹,够了!” 程昱看了他一眼,语气不咸不淡:“傻子都没哭,你一个正常人就受不了了?” 程远低着头,声音里带着沉重和压抑:“爹,她只是个傻子。” 因为是傻子,所以什么都不知道,她没有心,也没有情绪。 在傻子面前杀人,就跟任何事一样,都是寻常。 没有人注意到,痴傻小姐那对木木的眼珠子,极轻微地转动了一下,就像是在看着程远,目光十分专注。 程昱道:“她是傻子,你更是我的儿子。” 斩草要除根,他这向来聪明的庶长子,怎么就不能理解呢? 程家掌权人必然是他,他这庶长子,便是内定的程家继承人,杀伐果断是肯定的。 程远感觉到父亲的怒气,只好闭了嘴。 他看向另一张主座上的痴傻堂妹,她呆呆地看着场中被杀的人,长得固然可爱,却如一尊没有生命的木偶娃娃,浑然不知昼夜相处的随从丫鬟们已被杀得差不多。 与其他人不同,程远对这个生来痴傻的堂妹还是挺喜欢的。 因为她不会说话、不会思考,却是个人。 他可以把许多事情都告诉她。 她不会说出去。 芳菲楼里的人很快被杀光了,血腥气弥漫,昔日美景如今宛若地狱,只有痴傻小姐依旧是个木偶人。 “爷,全都杀死了,一个不剩。”三老爷的一号狗腿子程潜上前说道。 其实也不是一个不剩,还剩下最后一个呢。 程昱微微颔首,终于放下茶杯,偏头看向另一张椅子上坐着的痴傻侄女,笑得如同一个疼爱侄女的好叔叔:“小暖暖,今天这出戏好看吗?” 痴傻儿当然不会回答他,连一个微小的反应都没有。 程家的痴傻儿也与其他傻子不同,她不哭不闹,也不流口水,乖巧得就像个假人。 程昱不在乎这些,格外温和地说道:“那些都是小菜,你才是今天的大菜。我的暖暖乖侄女,你的爹娘都被端上宴席,还差你一个就能凑齐一桌盛宴了。” “爹,您要杀了她?!”程远听到这个消息,蓦地站了起来。 程昱的脸上只有冰冷没有温情:“一个孽种、废柴,难道还留着?” 程远并没有程昱的铁石心肠,他看了看痴傻儿,紧咬着下唇,竟是噗通一下跪在父亲面前:“儿子斗胆,甘愿领罚,恳请爹留她一命。毕竟……毕竟她也是程家的女儿,是您的亲侄女,也是我的堂妹。” 程昱低头看着自己的庶长子,这个十五岁的少年倔强地跪着不愿起,似乎他不答应了,便会跪到他答应为止。 程昱微微一笑,他已是而立之年,然而保养得好,看起来依旧是个美男子,笑着格外好看,能让大姑娘小媳妇全都红了脸。 “不过是个傻子,也当得起你这一跪,未免轻贱。”他说道。 程远跪着道:“您是儿子的爹。” 跪天跪地跪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显然,程远并不认为自己的一跪很轻贱。 程昱又笑了,看向狗腿子程潜,说道:“大少爷应该是喜欢傻子这种类型的,你吩咐下去,给他找上十个八个,养在屋里给他逗趣玩儿。” 说着,他看向儿子:“满意了吗?听说我送你的两个丫头,你到现在都没有动过她们,想来是我不了解你的爱好。” 狗腿子领命下去了,满面笑容。 这事再好办不过。 黑暗岛什么都缺,只有漂亮的孩子从来都没有少过。 程远重复说道:“儿子只有一个请求。” 他不敢拒绝父亲的赐予,也不敢要求父亲,只能强调自己下跪的目的。 程昱面上露出无奈之色,他对美貌的丫鬟使了个眼色。 那丫鬟立刻抱了痴傻小姐走到他面前,痴傻小姐也任由她抱着,连挣扎都没有。 “抬起头来。”程昱命令儿子,他裹了裹衣袖,伸手撩开痴傻侄女的裙子,随意在她腿间摸了摸,对儿子说道,“你看,她就是个木偶。” 十岁的姑娘,也该知羞耻了。 痴傻儿不知羞耻,任人玩弄。 程昱收了手,马上便有丫鬟端了水给他净手。 同样没有人注意到,痴傻小姐呆滞的眼睛里有一瞬间被愤怒和杀意所掩盖。 程昱洗了手,慢条斯理地接过手帕擦干净,对呆若木鸡的儿子说道:“你喜欢痴傻的,便灌了药把他们都变成痴傻罢……这一个有点特殊,她是不能给你玩儿的。” 程远完全被亲爹的变态行径吓傻了,两眼发直没有回神。 程昱和颜悦色:“你明知道爹最疼你,先起来。左右不过是个傻子,爹不会拂了你的意,也就留着她一命好了。” 程远回神了,赶紧说道:“谢谢爹!” 程昱笑了一笑。 狗腿子二号一直在悄悄观察着自家老爷的神色,即刻走上来,谄媚问道:“请问老爷有何吩咐?” “把她流放,是生是死,皆由天来定吧。”程昱自觉这样的处理已经足够仁慈,对儿子的惊愕完全当做看不到。 这种处罚在黑暗岛很常见。 不过,被处罚的对象多是斗争失败者,他们会被削去修为废了根骨,丢进随机传送阵里流放,十有八九是被空间乱流撕扯成碎片。 程远心知,这已经是父亲做出的最大的让步了。 再胡闹下去,只怕他这个向来重视的庶长子都要被翻脸。 三老爷看似温和,实则最是冷酷不过,只对自己的亲生骨血存着那么一丁点少得可怜的温情。 痴傻小姐被程远亲手放进了随机传送阵中。 他犹豫再三,还是把脖子上挂着的玉塞回衣襟,转而掏出一枚铜钱大小的护身符,慎重地把它藏在堂妹的衣兜里。 程远亲手启动了传送阵。 目睹堂妹消失,他有点怔怔的,觉得心口狠狠抽痛了一下,就像一把刀子插了进去。 堂妹能活着吗? 程远不知道,但他衷心地希望她能活着,即便这个希望十分渺茫。 另一边,程昱听到了手下的汇报,微微一笑:“到底是我儿子,没有晕了头把我给的护身符送了那傻子。” 如果程远把那块玉给了傻子,他该把程远丢入无尽海了。 无尽海就在黑暗岛附近,但是那里藏着极大的危险,就算是成名已久的高手程昱,他也不敢轻易涉足。 程远被丢进去,没有护身符保护着,大概两刻钟左右就可以为他收尸了。 “家主!”程昱还未成为家主,二号狗腿子已经开始叫了,他小声说道,“芳菲楼外有个蠢货求见,是个玄级术者,他恳求您,希望您能让他带走傻子。” 程昱摆摆手:“只是个玄级,留着碍眼,杀了。”他站起身,扫了一眼地上的尸体,说道,“吩咐下去,我要在十天后继承家主之位。” 于是,又一颗人头滚在地上。 这一天,流淌着鲜血的并不只有黑暗岛的街道,还有芳菲楼,小花园里的血汇成一条小溪流,渐渐染红了斥巨资建起的十亩芳菲湖。 十天之后,程昱成为新的掌权人。 程远则是程家的未来掌权人,无人能越过他去,包括嫡出的弟妹。 日夜更替,血染的芳菲湖渐渐恢复清澈,芳菲楼也成了新任家主夫人的住处。 没有人记起程家下落不明的前家主夫妻,也没有人记起那个痴傻小姐。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一百零七章 琅宇大陆真的很大。 从南北大陆中枢的黑暗岛出发,前往位于北大陆东边的神朝与南庆接壤地带,即便是昼夜不停地骑快马,也得花上两年的时间。 但是,程家的痴傻弃女被放在随机传送阵上,她只用了短短两个呼吸的时间,便将这漫长而遥远的距离跨越了。 不幸的是,她出现的地方是个战场。 神朝与南庆在打仗。 昨天夜里,黑暗岛上原家主的势力被清洗了大半,神朝的军队也将南庆的军队打得落花流水、尸横遍野。 黑暗岛阴云笼罩,战场阳光灿烂。 这里很热,热得全身都要被太阳晒得融化。 这里很臭,就像臭水沟里无声无息死去多时的老鼠,熏得人几欲作呕。 痴傻儿只穿着薄薄的衣裳,她躺在死去多时的尸骸上,一动也不动,大约很快就会被散发着高温的太阳晒死。 一刻钟过去了。 一个时辰过去了。 一个中午和下午也过去了。 太阳渐渐西沉,黄昏到来,夜幕即将降临。 痴傻儿白皙的肌肤被晒得黑黑的,看起来丑丑的,但她还有一口气,那小手臂轻轻动了动,便不再有任何的动作。 看起来就像是死了。 食腐的飞禽和野兽悄悄来了,它们撕扯着尸体上的肉,小眼睛打量着这个人类,却没有谁敢上前给她一爪子。 悉悉索索的声音渐渐近了,飞禽和野兽被惊起,远远地逃开了,不敢再靠近。 痴傻儿忽然睁开了眼睛,一对眼白多过眼黑的眸子盯着某处,看起来不再是木木呆呆的模样,而是有了人的情绪。 不远处,一个少年面无表情地与她对视。 这少年不过十七八岁的光景,一头长发随意披散身后,只穿了一件劣质的白衣。 不过,他穿在身上的白衣跟不穿没有区别,因为这件衣裳是敞怀的,他也没有系腰带,就这样光着上身和下身。 虽然少年的打扮格外猥琐变态,但是他长得极好,五官秀美绝伦,就像最纯净无暇的白雪,让人挑不出一丝不好的地方。 除此之外,少年的目光也是不染纤尘的。 他的眼神清澈见底,只有纯然的好奇,像是懵懂的小动物,又像是刚出生的婴儿,没有任何羞涩、尴尬的情绪。 这是一个不谙世事的纯白美少年。 他就像一张无暇白纸,没有染上尘世的丝毫痕迹。 痴傻儿看着他。 美少年看着她。 “…救…我。”痴傻儿第一次说话,她的发音很怪异,似乎要用很大的努力才能把这两个字说出来。 痴傻儿是不会说话的。 会说话的痴傻儿,她已经不是痴傻儿了。 程昱称呼她为暖暖。 但是,暖暖只是小名。 她叫程洛薇。 美少年好奇地看着她,没有退后,也没有上前。 程洛薇费劲地说出两个字,便大张着嘴巴喘气,就像剧烈运动过后无法承受的人。 然后,她合上双眼,晕了。 一个十岁的娇嫩孩子,在可怕的高温下曝晒了足足一个下午,程洛薇能支持到现在,已经是相当的不容易。 美少年面无表情,他对程洛薇的昏迷无动于衷,只是有些疑惑。 他确实是张白纸,不知道姓名和过去,不知道世事与人情,也听不懂程洛薇的话。 他不会说话。 除了外表是人的模样,他跟一个野兽不存在任何的区别。 但他知道程洛薇是他的同类,活的同类。 美少年静静观察了许久,确定程洛薇是真的昏迷了,才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把她抱了起来在月色下仔细地看。 她很轻,对他来说就像一根羽毛的重量。 她长得很顺眼,而且不存在任何的威胁。 他很喜欢。 那就带回去。 …… 其实,程家的女儿不是个天生的痴傻。 她可以很聪明,就像世间的任何一个正常人一样。 在家主夫人怀孕的时候,一抹来自天外的灵魂注入了她的腹中,这便是程洛薇。 奈何程洛薇的灵魂残缺不全,以至于在她出生之后,整个人看起来只能是个木偶一样的痴傻小姐。 十年的时间,程洛薇终于将不全的灵魂修补完整。 程洛薇醒了。 就在程昱亲口说出“乖乖的小暖暖,你的爹娘都被我杀了哦”这句话的时候,就在程昱下令斩杀照顾她的乳母的时候。 她都知道。 但是灵魂和身体的彻底融合需要时间,她根本就不能动弹分毫。 程洛薇的意识昏昏沉沉,她忽然感觉到一片清凉,就像水一般将自己浸泡其中,所有的疲惫、困倦被一扫而空,只剩下舒服二字。 程洛薇做了梦。 梦见自己的前生,也梦见了修补灵魂时不断在她耳边说话的今生的爹娘,还有今生从出世到现在的所有记忆。 程洛薇的灵魂没有记忆,但是她的身体记得经历过的所有事,从爹娘的互相安慰,到乳母、丫鬟们的小声说话,再到堂哥程远说出的一个个秘密。 这一世的父母对她极好。 乳母、丫鬟们都是精心挑选的,战战兢兢,从未轻待过她。 堂哥程远,他是真的不愿她死,并不是因为那些丑陋的充满恶意的“喜好”。 只有程昱是她的仇人。 父母被害,自己遭到随机传送阵的流放,都是因为程昱。 这一切,都得讨回代价。 程洛薇忽然睁眼,她的眸子里一片冷然之色,只有深深的仇恨。 这时候,一张脸突然凑了过来,他的容姿可以美得令人不由自主地停止呼吸,可惜是个无表情的面瘫。 这张脸上,那双纯净的眼睛正好奇地看着她,宛如窥探世界的小动物。 程洛薇不由微微一笑,所有的杀意在笑容中淡化为虚无。 她太弱小,报仇之事,只能从长计议。 她只有十岁,不急。 美少年极喜欢笑着的程洛薇,下意识地挤了挤嘴角,却没有笑得出来。 他不会笑。 他的面无表情不是为了装逼,而是他真的不知道如何用脸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也不懂得情绪这种高深的东西。 “呵呵。”程洛薇看他的模样,又笑了,柔声说道,“谢谢你。” 因为融合了身体记忆的缘故,她的发音正确了许多,说话很流利。 美少年这次倒是露出一个僵硬的笑,他吐出一串泡泡,手舞足蹈。 大概是五官不灵活的关系,这个笑瞧在程洛薇眼中,固然好看,却滑稽。 不过,她的五官和手脚也不灵活。 还需要一段时间,她才能让自己变得与正常人无异,毕竟长时间呆板的身体不会在忽然之间灵活起来。 程洛薇随手摸了摸少年的脑袋,转而看向四周。 她发现,自己与美少年都是浸泡在水中。 这水颇为奇妙,竟然不会淹着人,就算沉到了水底,也不会出现无法呼吸的情况,就像在空气中一样。 而程洛薇被严重晒伤的手脚,也在这汪水中恢复如初,肌肤白嫩而细腻,甚至比原来还要好几分。 程洛薇眯了眯眼,向美少年看去。 他正在学习笑,一副找到了乐趣的新鲜模样。 发现她看他,他也眯眼一笑,气质飘逸仿佛天上的流云,看不出丝毫呆傻模样。 这家伙长得实在太好看。 程洛薇浮上水面,看到自己正在一个岩洞的湖中泡着。 洞壁上长着不知名的苔藓,就像星星,在一闪一闪地发着光,被水面倒映着宛如璀璨星河,格外美丽神秘。 然而程洛薇扫视了岩洞一圈,完全看不到一寸可以立足的地面,也找不到离开的出路。 她仰头看向岩洞的发光苔藓,少顷,伸出手虚虚地向前抹去,像是要捉住什么东西。 洞顶的星辰在熄灭。 不过三十个呼吸,发光的苔藓已经枯萎了大半,璀璨星河荡然无存,那是因为苔藓的生机遭到了强盗般的掠夺。 程洛薇白嫩嫩的手上却凝聚了一颗耀眼的星辰。 它是苔藓的生机,正在缓慢融化着,然后渗入到程洛薇的身体之中,给这具脆弱的身体带来第一次的改造。 没有修行资质不要紧,是个废柴也不要紧。 程洛薇的掌中有星辰。 这是她最大的底牌。 美少年浮上水面,看着那颗星辰将程洛薇继承了爹娘美貌的脸容照耀得美丽而神圣,脸上不由得露出痴迷的神色。 他双手一张,牢牢地将程洛薇抱在自己的怀里,然后大型犬一样蹭来蹭去,居然还伸出舌头想舔她的脸。 程洛薇由着他去了,她养过大型犬,只是稍微避开少年要亲吻自己嘴唇的动作。 少年的白衣不知去了何处,他没穿衣裳。 忘了说,程洛薇身上的衣裳也不多。 昨天,她的衣服被一个手脚不伶俐的丫鬟泼了汤汁,乳母要为她洗浴。在衣服脱得只剩下小衣的时候,程昱就闯了进来,硬是把她抱走,连衣服都没有给她穿好。 程洛薇的脚和小腿被美少年腿间那玩意蹭了又蹭,触感软软的,就像一条肉虫子。 然而,意识到那是什么东西后,程洛薇神色微变,另一手扬起,已经毫不犹豫地盖了美少年一个耳光。 臭流氓! 程洛薇又羞又愤。 美少年也被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惊呆了。 他不蹭了,就这样看着她,目光里带着疑惑。 对他来说,这是表示喜欢的动作,为什么程洛薇要打他? 在程洛薇的眼中,美少年的目光纯净如水,不含一丝邪念,还流露出丝丝委屈之意。 她的神色渐渐变得缓和,柔声说道:“对不起,是我不好。” 他只是个懵懂孩子,根本不识情—爱的滋味。 程洛薇用那只打人的手向美少年的脸伸去,试图安抚他。 对方躲了躲,大概是发现她没有攻击性,又把脸凑了上来。 说实话,程洛薇的力气不小,就算是程昱被她这样来一下,少不得也要顶上一个小巧的巴掌印。 但是美少年的脸白皙依旧,看不到任何被打的痕迹。 程洛薇温柔地揉了揉他的脸,说道:“乖。” 美少年看着她吐字,嘴一张,说出一个字,字正腔圆,竟比程洛薇更标准:“乖。” “乖。”美少年又说道。 程洛薇温柔地笑。 她的手抚上了对方的颈,这是熄灭星辰所用的那只左手,可以轻易掠夺任何活物的生机。 美少年脖子处的大动脉在跳动着,温暖而有力。 他看着她笑,一遍遍重复着那个字,浑然不知这个外表美丽乖巧的女孩心里在想什么可怕的事情。 她正犹豫着是否要取走他的性命。 程洛薇要的是听话的宠物。 不需要聪明伶俐,不需要会说话,只需要听话。 而美少年,他显然不太合适。 但他看到了她掌中的星辰。 这个秘密,是要命的,尤其是在他学会说话之后。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一百零八章 融化的星辰在起作用,程洛薇感觉到自己血管中的血液已经沸腾翻滚,皮肉、四肢传来并不强烈的疼痛,如被细若牛毛的针轻轻刺入。 美少年的生机在程洛薇手下流动。 程昱的生机浩荡如巨河,程远的生机宛如蓬勃生长的大树,美少年的生机略弱,却是普通人的十倍有多。 此时罢手,她将不会有机会再对他下手。 程洛薇的心冷硬如刀。 但她松了手。 不是畏惧或者退缩,而是自信。 美少年是如此的单纯无知,就凭她的心性手段,难道还没有把握将他牢牢地控制玩弄于指掌之间? 美少年抱着程洛薇,感觉到她的身体在升温,顿时一个猛子潜到岩洞湖泊的最深处。 此处的水温略显冰寒,却不会让人发冷,它很好地控制了程洛薇蹿高的体温,就如母亲的子`宫,将她温柔地保护着。 程洛薇躺在水中,此处漆黑一片,伸手看不到五指。 “谢谢。”程洛薇轻声说道。 这里是她梦中感觉到的温暖所在,想来那些晒伤能如此之快地恢复,这个湖底的黑暗恐怕脱不了关系。 片刻,美少年咬字清晰地说道:“谢谢。” 程洛薇发出笑声,她身体中的疼痛已经在加剧,但她的声音音调如初:“错了,你应该这样对我说,不用谢。” 最后三个字,她用了很慢的调子说出来。 美少年十分聪明,立刻领悟到她的意思,说道:“不用谢。” “我叫程—洛—薇。”程洛薇的身体已经很痛了,可她没事找事,想趁着时间教会美少年开口说话,顺便分散注意力。 不过,做了十年的痴傻小姐,程洛薇从未开口说过话。而这个世界的语言文字也与她穿越之前的现代完全不同,所以,她的咬字也不能算是标准清晰。 美少年学得很认真,一字一顿地重复:“程洛薇。” …… 时间悠悠过去,程洛薇的身体越来越痛,甚至让她忽略了腹中越来越明显的饥饿感。 美少年听到了她的肚子打鼓,轻轻在她额头上亲了亲,水流摆动,离开了。 估摸着两刻钟过去,他回来了,还把一枚圆润芳香的果实放在她手中,说出了他与程洛薇主动交流的第一句话:“吃。” 程洛薇已经痛得麻木,这是用生机洗练身体的过程,也是必须承受的代价。 程洛薇食不知味地咬着果实,为自己补充身体所缺养分,一边木然地想:这个漂亮的家伙,也实在是太聪明了。 但是不讨厌。 “给你取个名字吧。”程洛薇忽然说道。 “好。”少年其实没有听懂程洛薇的意思,但他还是应了,似乎不懂得拒绝。 程洛薇却知道,他其实是懂得拒绝的,他不愿意拒绝她。 程洛薇忽然有一瞬的心软,她定定看着他所在的方向,轻声说道:“我给你起了名字,便是代表我和你是亲人,日后要相依为命,互帮互助。” 有了名字,就是有了感情。 所以,名字不是随便取的,哪怕取名的对象只是一只阿猫阿狗。 美少年答应了她,便是自愿成为她的私有物。 “嗯。”黑暗之中看不到所有的东西,程洛薇却能想象,此时此刻少年的眼睛一定是格外的清亮,“名字,亲人。” 程洛薇拍了拍他的手。 水波漾动。 因为痛得太过,等她意识到下手重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好在少年也不在乎。 “我姓程,你也跟着我姓程,叫程凛可好?”程洛薇沉思片刻,问道。 “好,程凛。” 程洛薇露出笑容:“我曾有个妹妹,她叫程琳,不过她很小的时候就夭折了,养不活。我的年龄比你大,可以做你姐姐,你叫程凛,也算是全了我对妹妹的期望。” 少年伸手顺了顺程洛薇的发丝,认真说道:“嗯,程洛薇。” 程洛薇应了一声,扬起头对他所在的黑暗微微而笑,有淡淡的诡谲莫测的味道在黑暗中扩散。 等到身体最后的一丝痛意抽离,程洛薇检查着身体的各种指标,对掌中星辰的效果极为满意。 距离她醒来,已经是三天三夜过去了。 美少年牵着程洛薇的手,带她在黑暗中寻找着急流,然后猛地一钻。 仿佛穿过了某种屏障,水压陡然变大,水声哗啦啦作响,水温冰冷刺骨。 这是很普通的水,不闭着呼吸会被淹死。 程洛薇屏住呼吸,大约六十次心跳过后,她被美少年拉着冒出水面。 只见天色微明,恰是黎明刚过,暗紫色的天穹镶嵌着数量不多的星子,却美丽广博得令人惊叹。 这里不再是岩洞,而是野外。 晨风送来腐臭的味道,程洛薇清楚地知道,这个地方肯定是在战场附近。 美少年把程洛薇放在干净光滑的石头上,不知从哪处翻出那件白衣,随意地往身上一披,甩干湿润的头发,俨然与程洛薇初见之时完全一样。 太阳即将出来,清晨已经有了燥热的影子。 程洛薇湿着衣服和头发,面无表情地看着美少年晃荡过来,这具白皙光裸的美丽身躯就这样在她眼中一览无遗,没有任何的秘密。 程洛薇的目光掠过对方腿间的小鸟,神色微微僵硬着看向美少年的脸,轻声说道:“程凛。” 她这几天在忙着教他说话,倒是忘了还要教会这孩子羞耻两个字是怎么写的。 美少年注视着她,他学会了说话,却不太喜欢说话,只简单地用目光展露了自己的疑惑。 程洛薇只好招招手:“过来。” 美少年立刻凑了过来蹲在程洛薇身边,目光与她相接,脸上便露出了欢喜的笑容,就像无数桃花盛开,格外炫目。 程洛薇对其美色早已免疫,她随手拉过了他穿着的袍子。 这件衣裳做工粗糙质量极差,就算是个孩子,她也能轻易地从衣服下摆撕下一根布条。 “站起来。”程洛薇推了推他。 美少年看懂程洛薇的意思后,马上站了起来。他距离程洛薇很近,那只小鸟就晃悠悠的在她眼前摇摆,根本不知羞涩谓何物。 程洛薇面不改色地将美少年的袍子往中间拉拢,再将布条绕过少年的腰,绑了一个结,也把小鸟遮住。 美少年扯了扯带子,有些不适应又有些不解,他看着她,皱眉说道:“不舒服。” 如果不是程洛薇给他系的带子,他已经一手扯掉了。 程洛薇瞧他一眼,只简单说了一句:“要把衣服穿好。” 她拢了拢自己的衣襟,对美少年示范了一次穿衣的动作,便躺了下来,等着身上的湿衣裳被晾干。 岩洞固然很好,那些发光苔藓也格外有用,却不能在里面住一辈子。 他们是人,总要回归人类社会的。 黑暗岛程家、程昱,也得等着! 程凛凑到石头的另一边,岔开手指梳理着程洛薇的头发,让它散开,希望它快点变干。 他的指甲有些长了,力度却是十分均匀柔和,能够恰到好处地让程洛薇感觉到最大的舒适。 她垂了眼帘,听着泉水声叮咚,闻着风从另一个方向带来的花香,感到十分惬意,神情餍足就如一只正在晒太阳的慵懒的猫。 被照顾、被重视的感觉,其实蛮不错的。 …… 程洛薇和程凛的运气不错,还没到中午,便听到了铃铛声接连不断地响起,那是商队正在从附近经过。 然而,见到了商队的货物是什么东西后,程洛薇的庆幸就如草叶上的露水,眨眼被太阳蒸干了。 这是贩奴的商队,它从神朝帝京而来,深入战败国南庆的腹地,只为掠夺因为战争失去家园的强壮男子、美貌女子和年幼的少年男女。 如今,商队满载而归。 更不幸的是,商队里还有高手坐镇。 “咦,两只小老鼠也敢偷窥?”最神秘的一辆兽车里,传来一声轻嗤。 随后,有一只白胖的手从帘子里伸出,很简单地晃了一晃。 前行的商队顿时停了下来,暗处的程洛薇和程凛皆是一惊,不祥预感浮上心头,连忙想要撤离。 但是,这个时候醒悟已经太迟。 程洛薇只觉得眼前微微一晃,已经多出三个人来。 “果然是漂亮的小家伙,值得我们停车。” 当头一个是皮肤略黑却长得十分俊俏的奴隶贩子头目,他是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目光在程洛薇与程凛身上扫过,摸着唇上的两撇小胡子说道。 奴隶贩子旁边是个白胖的普通中年大叔,笑得一脸和气,但在三人当中最危险的恰恰就是他。 剩下那个则是身材高挑丰满的成年女性,足足比中年大叔高出一个头,她穿着黑色无华的紧身衣,背着一把沉重铁剑。其面容掩藏在紫色的三重面纱后,五官若隐若现,可以窥见几分美艳妖娆的诱惑。 “极品货色,一个就能顶得上一车人了。”面纱女紧紧盯着程凛,舔了舔嘴唇,眼中露出感兴趣的光芒。 刹那间,她已经拔出铁剑对程凛出手,看样子,竟是想要将他了结当场! 程凛体内的生机比普通人多出十倍,当然不会那么轻易就被一剑斩首,当即快速后退避开,反而绕到面纱女身侧,展开了猛兽般野蛮的反击。 “拙劣的雕虫小技!”面纱女不屑道。 奴隶贩子和白胖大叔都退后了些,笑眯眯地看着。 前者故作心痛:“哎哟,小媚,可别伤着了留疤痕,不然我会拿你的钱补偿哦!你那点可怜的报酬,可支付不起这个代价!” 面纱女冷笑一声,上了剑鞘继续打。 程凛的力气很大,速度也不低,毕竟没有学过全面的武技,很快便被全面压制。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一百零九章 程洛薇也在面无表情地看着,并没有跑。 这并不是说她要与程凛同生共死,而是根本就跑不了,无论是奴隶贩子还是白胖大叔,任何一人都不是她能对付的简单角色。 奴隶贩子是最弱的,但他体内生机是寻常人的四十倍。 用现代的标准来衡量,他的体质已经能完全胜任打怪兽的超人这个职位了。 程洛薇敢吸取他的生机,只会把自己活活撑死。 两刻钟后。 面纱女气喘吁吁,不惜虚晃一招被打断手腕,总算把程凛活擒:“这小子,若去修武,不用半个月……不,只需三天,他就能在技巧上压过我。” 程凛不会打架,但是他很会学习,竟然在短短时间内把面纱女运用的技巧熟悉掌握并且用在她身上。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面纱女才会被迫折断手。 奴隶贩子瞧了露出凶狠眼神的程凛,拿出一个手环“咔——”地在他手上套住,对方立刻失去了反抗的气力,四肢沉重犹如坠了铅。 “不错的眼神。”白胖大叔说道,似是想起了什么,他的脸上露出淡淡的怜悯和惋惜。 奴隶贩子从不怜悯,解决了程凛,他走到程洛薇面前,温和一笑:“来,乖孩子,快把手伸出来,哥哥给你糖果吃。” 程洛薇垂着头,十分柔顺地问道:“是百花居的糖果吗?”她抬起头,怯怯地看着英俊得奴隶贩子,满是柔弱无辜的模样。 见她如此,程凛顿时不挣扎了。 但他不喜欢面纱女等人,依旧是面无表情的一张脸,目光里透着杀气。 “我很喜欢百花居的糖果。”程洛薇仰头看着奴隶贩子,甜甜一笑。 奴隶贩子也笑了,他在腰间一摸,倒是真的摸出一个精美的糖果匣子:“把手伸出来,这盒糖就是你的了。” 程洛薇伸了手打开盒子,这是一盒什锦糖,她大致地瞧了一眼,只取了一颗,随口说道:“剩下的赏你了。” 话语里满满的大小姐优越感。 程洛薇剥了糖纸,把糖放进嘴里,尝到味道后,倒是乖乖地伸出了自个儿的手,浑然天真无邪的大家小姐。 奴隶贩子却有些不敢动作,他看了看手中的糖盒,又瞧了瞧程洛薇,把目光投向白胖大叔:“您能看出她是谁不?” 面纱女又是一声冷笑:“老板,能吃得起百花居,还只挑了那一颗最顶级的糖,你不怕麻烦,我还想活命呢!” 百花居是连锁店开满整个大陆的点心铺,也有出产糖果,但是那些糖果,无一不是普通人工作十年都买不起的奢侈零食。 程洛薇口中那枚糖果,价格等同于她在这条商路上冒着生命危险跑四个来回,说不定还买不到! 三人都被程洛薇的举动误导,心里将她当成是出身极好的世家千金。 敢把世家千金当成奴隶贩卖,除非是奴隶贩子他不想活了。 事实上,程洛薇确实是世家千金,也吃得起昂贵的百花居糖果,虽然她被程昱流放,对外宣称夭折。 白胖大叔笑呵呵地摇头:“世间身份尊贵者无数,我怎会知道她是谁?” 奴隶贩子盯着程洛薇开始显得不耐烦的脸仔细看了看,最终贪婪占了上风:“就这小祖宗的脸蛋,把她放了我实在是不甘心!” 奴隶贩子自我安慰,审视着程洛薇说道:“她会出现在这里,身边没有一个可靠的侍从,穿着也是贴身的里衣…估计是个南庆某个大家族里出来的。” 南庆被神朝打得落花流水,内部势力也被各个击破,若说程洛薇就是这些失败的大家族一员,可能性高达九成。 “咔——”地一声,程洛薇与程凛一样,被迫成为了奴隶贩子商队中最矜贵也是最宝贝的货物。 奴隶贩子因贪婪收获了两个烫手的顶级货品,也豁了出去,他十分高兴地赏了商队里所有的人,还约定在卖出两个奴隶后请大家吃一顿好的。 当然,奴隶不能算在人里边,若不然,奴隶贩子把自己卖了做牛郎也不够赏。 吝啬的奴隶贩子难得大方,商队上下一阵喧嚣。 过了好一会儿,大队人马才浩浩荡荡着继续向神朝帝京而去。 没有人知道,跟在车队后边的一个流民悄悄地掉了队,跑到尸横遍野的战场上。 战场被抛弃的尸体早已腐烂,臭味熏天,就连啄食腐肉的乌鸦、秃鹫都不在此地停留。 这个把脸和手脚抹黑的孩子踉踉跄跄地在遍地尸骨间寻找着什么,然而她把周围搜寻了两三遍,都找不到任何的东西。 除了一枚铜钱大小的护身符。 可这并不是她想要的。 她要的是一颗镂空莲花纹碧玉珠子。 有了那颗珠子,她就能夺回自己失去的一切…… 没有了它,难道她还要像从前那样? “不!”女孩紧紧握着护身符,发出失去家园的小动物一样的凄厉哀鸣。 过了好一会儿,她像是想起了什么,慌忙四顾着从尸骨间起身,急急忙忙地向前跑去,连脸上的泪水都没有抹掉。 不能停留在这里了! 女孩紧紧抓着护身符,慌不择路。 而奴隶贩子的车队中,程洛薇被安排在一辆舒适的兽车里。 车上有洗浴的房间,也有干净漂亮的衣服,甚至连小女孩喜爱的毛绒玩具和花俏首饰都有,全是崭新的。 程洛薇换上新衣服,把头发梳顺,天成的贵气和优雅让她看起来傲慢极了,就像那些大世家的千金大小姐。 “您喜欢哪个首饰?”女奴捧着首饰盒,小心翼翼又格外羡慕地看着程洛薇。 在她看来,盒子里每一件首饰都美丽得耀眼,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拥有。 程洛薇把自己的手伸到脖子后,拉出一条细细的链子,链上坠着镂空花纹的碧玉珠子,只有鸽子蛋那么大,却格外美丽精致。 “这些劣质的首饰佩戴在我的身上,会玷污了我高贵的身躯,扔了。”程洛薇看都没看首饰盒一眼,傲然说道。 另一辆兽车里,听到这句话的奴隶贩子哈哈大笑:“果然是个来头不小的,我拿出来的首饰可是一等一的好,竟然看不上!” 程洛薇只是一个年幼的小家伙,除非她真的是大世家里出来的,见惯了好东西,否则处在这个年纪的她绝对会为那些漂亮的首饰心动。 首饰只是针对程洛薇身份的试探而已。 奴隶贩子收了笑容,对白胖大叔说道:“捡了两件烫手的货品,接下来便得多多麻烦您了。到时回到帝京,我必定会将酬劳提升三成!” 既然程洛薇是千真万确的世家大小姐,那么,保不准回京途中会跳出几个人来救她,奴隶贩子可不希望自己的一番心思都打了水漂。 白胖大叔笑着应了,目光中透着森冷:“不管有多少只小老鼠,有我在这里,他们都是有来无回。” 他可是玄级术师,同境界修行者中最强大的存在! 辽远荒凉的战场上,远远地传来了一声凄厉的嚎叫,没有人能听到,除了保留野兽般本能的程凛。 奴隶贩子的车队悠悠地先前,佣兵们、护卫们肆无忌惮地开着玩笑,没有人发现天上热情绽放自己璀璨光芒的太阳忽然暗沉了许多。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一百一十章 由于沈潇不愿跟着沈玉书,她把沈潇也带在身边。 不管怎么说,安颖当代最杰出的两个俊杰英才交手,知微境(筑基期)及以上修行者可以无视,未到知微境的看了也许有收获,能不错过最好不要错过。 决斗尚未进行,沈潇一边拉着沈知微的衣袖,一边往女眷席上颜宁的方向看,小声嘀咕道:“她好像很开心?莫非……”莫非舅娘还不知道表姐和李小三私下来往? 沈知微没有接话。 东方舞阳伸手将女儿的头扭回来,道:“不要为别人的倒霉感到开心,也不要为别人的开心感到不开心,记住了吗?” 沈潇耸肩,答一句记住了,仍不时看向颜宁,很想知道颜宁有没有和李莫凡断了开往。 等到东方言玉和李莫凡登上决斗台,沈潇收回目光,不再关注颜宁,转而盯着一袭红色武士服的李莫凡看,想瞧出一点端倪。 李莫凡的感知很敏锐,察觉沈潇盯着自己,也瞅了她一眼。 这个小姑娘资质一般,打架却有天分,胆子也大,连百巧阁的少东家都敢痛揍。 李莫凡不喜欢少东家宫遇溟,宫遇溟被揍了,他乐见,直到沈潇把宫遇溟刺激得觉醒了玄术神通。 据说沈知微当时也在场。 李莫凡看了看沈潇旁边的美丽少女,又看了看女眷席位,不怎么相信沈潇的妹妹会是个看似十四五岁的大女孩。 即将和东方言玉开战的他没有太多的思考时间,随着钟声响起,李莫凡拔出宝剑,低吼着冲向东方言玉。 沈知微听到代表着开战的钟声,收敛心神,专注旁观。 她的视力足以看清李莫凡和东方言玉的动作,前者猛攻如暴风疾雨,不留一丝余地;后者的应对有些混乱,吃了个小亏,随后逐渐适应李莫凡的攻击节奏,不占上风,也不至于落了下风。 简单地说,李莫凡后劲不足,东方言玉过于稳重,一时之间看不出胜负。 沈知微曾在沈朝云修行的学府看过优秀学员的交手,李莫凡和东方言玉的修为境界尚且比不上那些优秀学员,不过他们的战斗意识不比优秀学员逊色。 东方舞阳有意引导两个女儿思考,道:“假若站在决斗台上和他们交手的人是你们,你们如何取胜?” 流放。 沈知微不能施展神通,可她能使用桃煞珠。 除却桃煞珠,她的力气比东方言玉、李莫凡二人大,配合拳法、剑术、步法,不难取胜。 若对手拥有知微境(筑基期)修为呢? 首选答案仍是使用桃煞珠。 当初她的修为未突破知微境,遇到已经晋升知微境的施暴者,轻而易举地把他的神魂流放了。 不过,施暴者在受到刺激的情况下,其神魂会马上从荒芜永寂之地归来。她必须抢在他神魂归窍前结果他的性命,或阻止他的神魂回到肉|身,不然第二次流放有可能在对方的戒备心面前遭遇失败。 沈知微边观战边思考,手里把玩桃煞珠,想把理论付诸于实际。 “三三。” 衣袖被沈潇拉了拉。 对上沈知微的眼,沈潇的脸蛋红扑扑,忸怩道:“我、我刚才喝了很多水,要、要出恭……” 沈知微问:“能忍住吗?”决战仍在继续,不容错过。 小姐姐摇头,声音极小:“快憋不住了。” 东方舞阳侧目,瞪了女儿一眼。 沈知微站起,牵着沈潇的手离席,陪她解决人生大事。 决斗台上打得精彩,大家都在围观,只有少数几个老护卫恪守职位。 目送小姐姐躲进茅厕,沈知微在外面等候,跺了几步忽然察觉情况不太对劲。 茅厕附近似乎太安静了,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 她不动声色地取出桃煞珠,假装观察墙角的花,实则暗暗操纵桃煞珠探查存在于附近的人,结果什么都没发现。 是自己多疑? 沈知微相信自己对危险的感知,刚好脚下有块露出地面的鹅卵石,脑中灵光一闪,故意被石头绊倒,不忘哎呦了一声。 下一瞬,空气中浮现一缕轻微的波动。 沈知微精准地捕捉到对方的神魂,立刻将其流放至荒芜永寂之地,同时大叫:“来人!有刺客!” “噗通——” 与此同时,树上掉下一个瘦小的人。 他在下落的失重感中察觉危险,试图突破桃煞珠的桎梏,让神魂回归肉躯。由于桃煞珠的流放可以被强行解除,且此人修为不低,他甚至抓住了一根树枝。 然而修为晋升知微境的沈知微不乏对付他的厉害手段,桃煞珠亦非常物,瘦小刺客只在树枝上挂了短短的半个呼吸,便颓然无力地松开手。他合上眼睛,砰地一声砸在地上,失去神魂控制的身体软如泥,只能感知到微微麻痹的钝痛。 沈知微抽出随身携带的短剑,疾步上前挑断对方的手脚筋,再掏出一枚折叠成三角形的黄符,口念一字真言。 “刷!” 黄符刹那间碎裂,化作一根泛着荧光的麻绳,将刺客捆得无法动弹。 这是罗隐亲自画的符,配合真言使用,即便是力量型武道修行者,也很难挣脱束缚。 沈知微不是粗心大意的人,依旧以锋利剑刃指着刺客的要害,一边盯着他,一边跟茅厕里的小姐姐喊了一嗓子:“姐姐,你好了没有?好了就赶紧出来,别在里面躲着。” 小姐姐不是双耳失聪者,听得到外面的动静。 想起沈知微说的那些危险又刺激的经历,她系着腰带兴奋地跑出来,看见倒在地上被五花大绑的刺客,顿时眼前一亮:“这就是刺客吗?好像很弱鸡的样子……三三没有受伤吧?” 三三打不过她,刺客败于三三之手,岂不是刺客的实力够不上她? 沈潇想得美滋滋。 她妹妹瞪了她一眼,抬起手一推,嘴唇微动,沈潇马上被一股大力推到院子门口。 “这是刺客,不是友善的路人!”沈知微看着出现在沈潇身后的护卫,见他们都是熟面孔,沉声下令道,“即刻把家主们请来,此事先别声张。” 茅厕所在的这个小院子有护卫把守着,一般人混不进来。 如果刺客有内应或外援,可能会打草惊蛇。 他收回飘飞的思绪。 “如果”这个词仅仅是无意义的假设,唯一的用处是麻痹自己。 沈知微不是沈河,也不是沈潇。 她不会畏惧身为父亲的他,不会全盘接受他的安排,她有违抗他的底气。 就如东方舞阳。 他无法勉强东方舞阳乖乖听他的话,也不能命令沈知微接受他的安排。 …… 东方舞阳仍然住在别院,她看上击败沈潇的短发女孩程然,欲资助程然修行武道,将她送去更好的学府接受教育。 程然答应了。 东方舞阳很高兴,让她暂时借住沈宅,与沈河、沈潇、珠珠等人一同修行。待到大试结束,再带程然前往靖城拜师,顺便取回拜托靖城炼器师打造的鸳鸯双剑。 ——沈玉书在大庆山山神庙中得了二两太阳金精,他原本想给东方舞阳打一把宝剑。东方舞阳提议打两把剑,她执鸯剑,他持鸳剑,夫妻二人双剑合璧,胜过只她一人有剑。 至此时,大试即将迎来最紧张激烈的一战。 沈家子的淘汰不曾使得围观群众们失去热情,大家兴致勃勃地讨论着东方言玉与李莫凡谁能成为第一人。 民众满怀兴致,坊间赌场也开了关于决战结果的赌局,最常见的是押胜负平手,也有人赌双方的交手会用去多长时间、要多少个回合分出输赢高下。 沈潇素来喜欢凑热闹,偷偷跑去押注,被沈知微发现之后,试图拉妹妹下水。 “三三,你也押个注呗!押不中当是玩儿,押中了能赚赌坊的钱!” “姐姐押了多少?” “四个灵珠。” 沈潇的钱大多是长辈给的,平时买吃的喝的玩的,基本留不住,能凑到四个灵珠,算不错了。 她近乎祈求地注视着沈知微,使劲怂恿:“三三也押个注呗,也用不了多少钱。” 奈何沈知微没有兴趣参与赌|博:“我不押注。若是你押中,请我吃刘记的桂花糕;若是押不中,我请你吃。”又问,“你押了谁赢?” “我不要吃桂花糕,我要陈记的胭脂。”沈潇眉开眼笑,知道沈知微不会向爹娘大兄告自己小状,遂壮着胆子趁机讨要好处,全然没有身为姐姐当作妹妹之表率的自觉,“表哥和李小三的修为实力在伯仲之间,难分高下,我押了李小三,还押他们平手。” “不押表哥赢?”沈知微好奇。 在她看来,东方言玉的基础较李莫凡扎实,他的赢面应该有六成。 另外,沈潇对东方言玉这个舅表哥颇具好感。 沈潇捂嘴笑,搂着妹妹的脖子说悄悄话:“别告诉别人是我讲的秘密哦,我前些天看到颜宁表姐和李小三瞒着所有人私下见面。表姐允许李小三搂她的腰,还脸红了!不过她没有推开李小三,也没有打李小三,准是对李小三有好感!” 小情侣偷偷约会? 沈知微回忆了下颜宁和李小三的年龄,他们十四五岁,搁现代也就跟初中生差不多。 有些初中生会谈恋爱,早熟的古代少年男女对异性萌生好感并不奇怪。 沈潇八卦兮兮地分析道:“听说李小三的小嘴比鹦鹉还灵巧,他为人又奸猾,最会讨人欢心。表姐年纪轻,被他哄得脑子晕乎乎的,没准连自己穿什么颜色的里衣都告诉他了。”煞有介事地叹了一口气,很是发愁,“三三你说,我要不要把这事告诉大舅娘?” 今年年初,东方家的某个表姐喜欢上家里的小厮,整件事不受控制地闹开,表姐嚷着下嫁,结果被送去道观修心养性。 包括沈潇沈知微在内,安颖城的许多女孩子都被长辈们趁机教育了一番,表姐与小厮的恋情沦为反面教材。 沈潇不很喜欢颜宁表姐,可她不想颜宁因为李小三被罚去道观。 沈知微乐于给小姐姐的解惑,摸摸她的脑袋,反问道:“你跟别人玩躲迷藏的时候,能发现别人悄悄接近你藏身的地方吗?” “有时能发现,有时不能。”沈潇说,“你问这个作甚……啊我懂了!颜宁表姐和李小三私下见面,肯定会安排忠心的丫鬟小厮们望风,不准别人接近!还有,李小三的修为比我高,他知道我路过!” “不一定,也许他真没发现你。”沈知微说道,“只不过,以他的修为实力,‘没发现你’的可能很小。” 李小三是庶子出身,在得到奇遇前并不特别受李家重视。 这样的一个人,行事会不谨慎小心? 沈知微多疑,不相信沈潇是无意中撞见颜宁和李小三的见面,把沈潇提出的问题还给她:“姐姐,你认为此事应该如何解决?” “他们合伙欺骗我吗?”沈潇挠了挠头发,生气委屈,“我要找舅娘告状,让他们没得见面!” “如果舅娘知道他们私下见面呢?”沈知微再问,“假使你是舅娘,你是相信外甥女的说辞还是信任自己的女儿?万一舅娘不希望你知道这件事,要求你帮忙保守秘密,不许告诉母亲和我,你是听还是不听?要是你答应保守秘密,可秘密还是被别人知道了,舅娘会怎么想?” 以上一连串问题,沈知微说得很慢,给了沈潇记忆和思考的时间。 她纠结道:“不如我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他们的来往与我无关。他们总不能跟我当面对质吧?” 沈知微道:“你不确定李莫凡是否知道你看见他们私下见面,倘若此事宣扬出去,造成不好的影响,他未必不会怀疑是你多嘴。” 这不行,那也不行,怎样才行? 沈潇后悔自己走了小路,后悔当时偷窥。 “万一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李小三和颜宁害怕我多嘴,断了私下来往……” “有句话叫‘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沈知微已经在侥幸心理上吃过大亏,不希望小姐姐重蹈自己的覆辙,“有的时候,你越不希望坏事发生,它越容易发生。” 顺便把自己放过拦路的施暴者,结果施暴者在四路镇行凶作恶的愚蠢例子复述了一遍。 沈潇听罢,惊得小手捂着嘴,久久说不出话来。 第一百一十一章 程蕴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潮湿发霉的破席子上,腿疼脸肿,身体里就像有一把火在燃烧,热得只想跳进冰水里洗澡。 这什么鬼!? 忍着想杀人的冲动,程蕴迅速将记忆浏览一遍。 就在三刻钟前,她受慕听香唆使,盗出花府珍藏的鱼龙丹,以此作为邀请王六公子前来闲情楼喝酒的见面礼,想通过他寻找失踪的爹娘。 谁知酒水被下了情药,王六勃然大怒,打断她的腿,灌她喝下有问题的酒,把她扔进最肮脏的窑子,还要找最恶心的人轮了她! “这猪头是花府的废柴少府主?啧,打成这样,叫人怎么下口!”一个满身脓疮的矮个子男人走进来,见到程蕴,立刻嫌弃上了,“我喜欢女人,你非要我睡了他,得给我钱!” 程蕴目光阴冷地看着他,老鸨也懒得搭理,“爱睡就睡,不睡拉倒!你不上,那就下一个!” “别别!我这就上!我还有两个兄弟呢!”脓疮男猴急地脱衣,唯恐机会被抢。 “把帘子垂下来,我不喜欢被别人看。” 他突然听到一个沙哑的声音,连忙抬头看去,果然是那位少府主。 这少年缓缓爬坐起来,露在衣裳外的半截手臂细腻莹润,如玉生晕,魅惑诱人更胜女子。 见丑男现出垂涎三尺的痴迷之色,程蕴忍着呕吐感斥道:“还不快去!” “呃,马上去!”脓疮男连忙扫落帘子,隔绝外面的窥视目光,咧开嘴嘿嘿淫|笑道,“少府主你可真骚啊!连我也看得上,别着急,我会让你——”欲仙欲死。 话还没说完,戛然而止。 脓疮男的眼睛里盛着如同白日见鬼的惊惧,想挣扎惊叫,身体却一动不动,舌头也不听脑子使唤。 程蕴目露讥诮:“睡我?呵。” 她是地球最后的巫族后裔,一身本事诡异莫测,最擅长诅咒杀人,即便穿越后的实力大打折扣,收拾个把人仍不在话下。 抬手指向脓疮男眉心,他立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苍老。仅两分钟就变成站不稳的老头子,倒在地上化作灰烬。 他的生机被程蕴用巫术掠夺,用于疗伤。 程蕴曲起腿试了试,新接续的骨头非常脆弱,至少需要养一百天,或者攫取更多生机缩短休养时间。想到脓疮男说他有兄弟,她弯了唇,勾起残忍的笑,默默守株待兔。 不多时,两个丑男出现,看到程蕴裸着白花花的大长腿,不用她叫就迫不及待地奔过来。 程蕴伸出双手,以同样的手段把两人送去黄泉路和脓疮男作伴,收获的四分之三生机治腿,剩下的生机刚好能让身体里的燥热平息少许。 “还是不够,我需要更多生机。” 她踢了踢丑鬼三兄弟留下的衣服,捡起一把铁匕首,灵猫般轻盈无声地接近门口。 外面只有窑姐儿和贩夫走卒。 老鸨嗑着瓜子,正在和一个高瘦的中年男人打情骂俏。 “护送”她来窑子的两个王氏护卫已经走了,估计没想到她会有本事脱困。 盯着老鸨,程蕴拔出匕首,打算向这个敢把她当窑姐儿卖的老贱货展开索命。 突然,她眸光微动,望向巷子口,竟看到慕听香的心腹丫鬟雪奴儿。 雪奴儿腰间系着一把剑,隔着老远就喊:“呔!是不是少府主在你们这?他现在怎样?你们居然对他使那些上不得台面的腌臜手段!花府一定会砍了你们这里所有人的脑袋!!……” 声音很大很响亮,像是唯恐别人不知道程蕴被王六扔进窑子。 跟来看热闹的人很多,都在窃窃私语。 程蕴禁不住冷笑出声,酒中情药果然是慕听香动的手脚,可怜她对慕听香有求必应,竟得到如此险恶的回报! 见那雪奴儿大有开演讲的趋势,程蕴望了一眼室内,这烂茅屋处处都是洞,猫儿狗儿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钻进钻出,人也可以。 雪奴儿记着慕听香的嘱咐,又哭又闹又骂,引来一大群闲人围观。她趁机把程蕴的不幸遭遇宣扬出去,正要重复一遍,人群里有人不信,高声道:“你说那少府主就在里面,怎么里面没有动静?” 雪奴儿大吃一惊,连忙走近茅屋侧耳倾听,果然没动静! “你这奴婢好大狗胆!竟然散播不切实际的谣言!”人群里又响起一把粗狂男声,“慕家和花府好歹是亲戚,你的小姐慕听香更是少府主的未婚妻,此般诬蔑少府主的清白,难道!难道你竟是受慕听香指使?蓄意中伤??” “不用猜,肯定是!”马上有个窑姐儿赞成他的猜测,“区区一个奴婢哪有胆子和花府少府主对着干!那慕听香前不久收到五鹿学院送来的录取通知书,又被上郡王氏的六公子引为红颜知己,公然出双入对,这可不就是给无辜的少府主戴绿帽!” “这、这简直……”人们震惊了。 “夭寿哦!看那慕听香温温柔柔的,谁能想到她内里竟是如此狠毒!”程蕴隐藏在人民群众中,操着一口公鸭嗓煽风点火,“少府主没打她也没骂过她,还常常找来珍贵稀罕的礼物送给她,她怎么就狠心到捏造事实陷害少府主?五鹿学院愿意收她,绝对是瞎了眼!” “谁叫少府主是个废物,慕听香眼界高,看不上他呗!”旁边的卖货郎接嘴。 “他们可是有婚约的……”人们议论纷纷。 看到气氛被挑动,程蕴闭上嘴,瞧着雪奴儿脸色煞白地从茅屋里跑出,马上被铺天盖地的指责声淹没。 她急得不行,嚷嚷道:“这是真的!我没有撒谎!少府主被六公子扔进窑子里!他不在里面,肯定是跑了!我敢发誓!” 发誓? 程蕴心生一计,拔高声音道:“那就发誓!如果你说的是假的,肯定会遭报应!” 说着挤过去用力抓住雪奴儿的手腕,雪奴儿挣不脱,但她不怕报应。 在这个世界发誓是百分百应验的,她说真话,怕个鬼! 雪奴儿没认出抹黑一张猪头脸的程蕴,清了清嗓子道:“少府主下药——” “停!”程蕴打断她,“要是你说的话都是假的,你就老二十岁!” “对对对!赶快发誓!”人们附和。 雪奴儿马上道:“如果我对你们撒谎,我就老二十岁!怎样?我没变老吧?少府主下药算计王六公子,我们小姐还劝他不要那样做……” 劝你个大头鬼啊劝,情药明明是慕听香下的! “老天爷啊!不得了啦!”捏起巫术起手式,程蕴夸张地大叫,指着雪奴儿道,“你老了!你遭到报应了!你这该死的骗子!” 吵闹的人们立刻安静下来,他们害怕地看着正在从二八少女变成中年女人的雪奴儿,齐刷刷地远离,如避瘟疫。 雪奴儿一愣,傻傻地低头看自己,望见不再细嫩的手,摸到不再年轻的脸蛋,整个人都崩溃了,尖声痛叫:“不可能!这不可能!我说的明明是实话!” 程蕴厉声大喝:“你在撒谎!老天爷什么都知道,不可能误会你!”一手揪住想偷溜的老鸨,她阴森森地开口道,“你敢发誓你刚才看到少府主被扔进那间茅屋吗?” 有雪奴儿作为前车之鉴,老鸨哪里敢发誓! 面对围观群众跃跃欲试的眼神,她慌忙摆着双手说没有:“不用发誓!像少府主那样显赫的出身,怎会来我这儿玩乐!”手指头狠狠戳向雪奴儿,“都是这小蹄子妖言惑众,影响我做生意!看我不打死你!” “那就得了。”程蕴放开老鸨,意味深长地道,“你要是做了见不得光的亏心事,走路都有可能摔死,老天爷可是最公道的!” 嚎了这一嗓子,她淡定地对人们说:“没有热闹看了,大伙儿都散了吧。” 人们唏嘘,三三两两地离开。 老鸨赶走哭唧唧的雪奴儿,想起走进茅屋后再也没有出来的三兄弟,指了个窑姐儿拿棍子撩起茅屋的帘子,向内张望。 忽然一股推力袭来,老鸨打了个踉跄,感到心头一痛,眼前一黑,立刻失去了意识。 程蕴隐在阴影,旁观窑姐们确认老鸨的死,悄然离开。 无论是主谋,还是帮凶,这些人敢害她,她一个都不会放过! 追上失了魂的雪奴儿,程蕴一手把她拉到暗处,冷声道:“想不想恢复青春?揭开慕听香的伪装,让所有人都知道她的毒辣心肠!” “什么!恢复青春?” 雪奴儿猛地抬起头,程蕴没有等她回神,早走了。 坐落在最显眼位置上的闲情楼依旧灯火辉煌,招待男客的姑娘们莺声燕语,面向女客的少爷们谈笑风生,美酒美食美色,一派喧嚣热闹,纸醉金迷。 程蕴从后院的角门溜进去,偷了女装穿上身,又把刚消肿的脸洗干净,抹上胭脂水粉,光明正大地来到一楼正厅。 王六手下的侍卫正一人搂着一个姑娘喝酒,其中一个家伙喝高了,对着痰盂呕吐,他旁边的姑娘面露嫌恶。 “姐姐,要帮忙吗?”程蕴凑上去,端起妖艳贱货的笑,“这位爷需要去如厕吗?我刚好有空,让我扶你去!爷,你好壮,我好喜欢爷哦!” 她刚才照过镜子,虽然脸上的妆画得爹娘都认不出来,但她天生丽质,吃得好长得也高挑纤细,外表和十四五岁的女孩相差不远,宛如含苞待放的花朵,诱人采撷。 侍卫一看她,被美色迷了眼:“好!好!快扶我去!我有银子,今晚你跟我睡!” 客人被抢,姑娘很不高兴。 “你谁呀?妈妈说了,这个男人是我的!” “我是新来的,妈妈不准我接客。” 程蕴给姑娘塞了一锭银子,成功堵住她的嘴。 扶着侍卫来到偏僻少人的后院,程蕴不再装小白兔,用尽全力的一掌狠狠劈向侍卫颈后部。 “呃!”侍卫闷哼一声,身体摇了摇,不仅没有昏,还醒了酒,“谁打我?!” “我打了你,但我只想一招送你下地狱。”程蕴的反应远比他迅速,夺了侍卫身上的匕首一刀割喉,觉得武者的生命力比普通人顽强,又是一刀挑断颈动脉,再一刀捅穿心脏,猛地抽出,血液喷溅如泉,她闪身避开,嘲笑道,“这下子,跳不起来了吧?” 拖着侍卫来到更隐蔽的灌木丛,趁他还剩下半口气,程蕴强夺生机。 “这个世界的武者果然难缠!”她心中暗忖,“那丑鬼三兄弟的修为低得可以忽略,攫取生机的难度就像拎起十来斤重的东西。雪奴儿修为浅薄,相当于二十五六斤。这侍卫是破晓境五层武者,都快死了,夺他的生机仍然不易。还好,我没有直接用巫术对付他,不然肯定要吃亏。” 杀侍卫的收获,明显多于对丑鬼三兄弟和雪奴儿动手。 程蕴彻底治愈了双腿,微肿的脸恢复正常,唯一构成威胁的,是血液中翻涌不休的情潮,刚才面对吐脏了衣襟的侍卫,竟然还想扑上去! “再杀一个就够了。”她自言自语着,麻利地收拾好侍卫的衣服,绑上石头沉入井底,把劣质的铁匕首丢进去,摸着刚沾血的新武器回到一楼大厅,全然不知自己猎杀侍卫的前半个过程暴露在他人感知之下。 天字第一号雅间,俊美无双的青年晃着杯中美酒,评价道:“有趣的女孩。” 王六和慕听香也在雅间里,听到这句话,都以为说的女孩是慕听香,不禁对视一眼,起了同样的打算。 这个男人可是皇都来的,若能傍上他…… 王六道:“慕姑娘身世清白,且得到五鹿学院认可,您觉得她……” 青年给出一个字:“滚。” 王六怒在心中不敢言,连忙退出雅间。 慕听香犹豫着留下,想自荐,却被青年身边的黑衣随从瞪了一眼,只得委委屈屈地滚。 黑衣随从关上门,发现青年的鬓角染上一层发白的寒霜,顿时大惊失色:“王爷!您的伤势恶化了!快快服下鱼龙丹!” 第一百一十二章 青年支着头,神情漠然:“没用的,伤在神魂,鱼龙丹这等凡药非但不能治,还会促使伤势进一步恶化。哼,为了毁掉我,拿出世所罕见之奇毒,他们倒是舍得。” 说完翻手一掌,拍向窗外,被重伤的刺客惨叫着坠楼。把程蕴吓得呼吸一紧,差点没把醉醺醺的二号猎物摔地上。 趁着人们的注意力被哀嚎声分散,她快手快脚地将侍卫拖到事先探明的僻静之处,抹了脖子故技重施,所得生机解决了情药影响,还剩下一小半,干脆拿来增强视力。 第三次走进大厅,程蕴终于看到迟来的雪奴儿。 她抱着慕听香的腿,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小姐!呜呜呜呜,你吩咐奴婢散播少府主的谣言,奴婢遭报应了!老天爷什么都知道,老天爷让奴婢老了二十年……呜呜呜,小姐救救我,我只是奉命行事,没有你的命令,我怎么敢说少府主的不是……” “你谁呀!”慕听香又急又气,翻脸不认人,“哪来的疯婆子!你们闲情楼怎么不把门看紧点,连这种满嘴胡言的泼妇也放进来!” “小姐不要不认奴婢!奴婢是雪奴儿,自小陪着你长大,小姐怎么可以不认我!我是为你做事才遭报应的……啊!小姐!小姐不要不认我!”雪奴儿被慕听香震开,狼狈地跌倒,一边哭一边嚎,奈何实力太低,很快被王六的手下抓住丢出门外。 王六刚才受了别人的气,心情极度不好,皱眉道:“这是怎么回事?” 他的眼睛不瞎,认出了雪奴儿。 慕听香见他恼怒,心里直泛委屈,咬着下嘴唇:“我无端端的被人污蔑,你宁愿听别人造谣也不信我?”又对围观的众人说道,“雪奴儿是我的丫鬟,刚才那个妇人也许是她的母亲,我这就出去看她,绝不会让她流落街头!” 程蕴暗暗地摇头。 这慕听香活脱脱一个戏精,雪奴儿太心急、太愚蠢,不等事情发酵就想当众揭穿她的恶毒真面目,如今落在下风,恐怕转眼就会被灭口。 目光在厅内梭巡小半圈,程蕴盯上一个小商人模样的嫖|客。 凑过去偷偷塞了银子,再耳语几句,这家伙马上挺直脊梁嚷了起来:“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大家安静点听我说!” 在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之后,小商人添油又加醋,把“雪奴儿奉命造谣污蔑少府主,被识破后发下毒誓,立刻遭到报应”之事绘声绘色地讲出来,其节奏之跌宕起伏、其情节之曲折离奇,更甚酒楼里专业说评书的。 “是个人才。”程蕴摸着下巴,见到慕听香怒容满面地回到闲情楼斥责小商人编故事,嘿嘿坏笑一声,寻机会溜走,去衣服铺子里购买男装,打算真身上阵,和慕听香面对面对质。 为了避免女子身份被识破,她顶着浓妆钻进客栈的空置客房里,摸黑换衣裳。 脱得只剩下最后一件时,程蕴忽然发现温度在下降。 不对! 她看也不看就闪电般拔出匕首往身后一刺,利刃竟被捏住,纹丝不动!不用想也知道是厉害的武者。 武道可真有意思,能把身体锻炼得刀枪不入! “你是谁?!”程蕴低喝,猛地用力夺回匕首,攻向下三路,“这房间是我的!” 来人身材高大,散发着阵阵寒气,隐约有血腥味弥漫,应该受了不轻的伤。 大脑刚得出以上结论,程蕴就被他如抓小鸡般轻易地掐了脖子,嘴巴也遭捂住,对方将她牢牢锁在怀中,轻轻道了声可惜,便要拧断她的头。 可惜你个鬼!老娘我年纪轻轻,怎能死! 在这性命攸关的惊险时刻,程蕴爆发了,像条游鱼那样灵巧地从男人的手臂之间钻出,奔向敞开的窗户逃命。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然而她依旧低估了男人的强大战力,大半个身子蹿到窗外,脚踝被抓住,险些失去平衡摔个鼻青脸肿! “该死!我又没得罪你!用得着下狠手?!”程蕴脚腕借力,不得不回到室内,与重伤的男人展开殊死搏斗,“我是个瞎子,根本不知道你长什么样,想找你报仇也没法找!你大人有大量,就当没遇到我,让我走可好?” 男人接着她的拳,冷哼一声,竟然发了善心:“滚!” 程蕴晓得自己有多少斤两,得到允许立刻退避,也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衣裳落在房间里。 帝辰渊关上窗,用最后的余力布置了幻境,马上倒地昏迷。 那小丫头被他下了寻踪香,就算能跑,也逃不过东门离人的夺命追杀。 五分钟后,窗被撬开。 程蕴鬼鬼祟祟地探头,小小声道:“我的衣服还在这,你总不能叫我光着身子到处跑吧?咦?有陷阱!”察觉到幻境的存在,她先是一凛,接着摸了摸后脑勺,有点得意,“嘿嘿,对我没用。” 顺利来到男人身边,她用脚尖踢了踢他,没有得到对方回应,不由眉毛一挑。 “原来是个只会唬人的纸老虎。”程蕴借着窗外照进来的月光,仔细地打量男人,在看清面容的那一刻,她情不自禁地屏住了呼吸,眼睛发亮,“哇!人间极品!” 这人的相貌极为俊美,长眉入鬓,眼睫毛长而卷翘,像两把小扇子,凝结着寒霜,鼻梁高挺如悬胆,薄唇紧抿,下巴的弧度恰到好处,气质尊贵仿佛高坐在皇座上的帝王,威严盖世,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影响天下人的命运。 程蕴不是花痴,此时也被迷得移不开眼睛,心中产生了他是造物主的私生子的怀疑。 若非如此,上天怎会用心捏出这等绝世无双的美姿仪?还赐予他强横的实力和极高极贵的出身?光是身上这件看似普通的黑色外衣,就能包下闲情楼所有的姑娘和少爷整整十天。 想到这里,程蕴毫不犹豫地伸手扒他的衣服。 “就算你长得比现在好看一百倍,也摘不掉杀人犯和偷窥狂的难听头衔!我刚被你看光了半个身子,还差点被你干掉,得跟你要点精神损失费……” 摸遍美男全身,她找到一块蟠龙玉佩。 这东西非皇子皇孙不能持有,一般人拿着是祸非福。 程蕴撇嘴,把玉佩在扔地上,还踩了一脚,“原来是个姓黎的,难怪穿得这么贵。” 又捡起一只小玉瓶,拔掉塞子闻了闻,喜形于色。 “这是我家的鱼龙丹!” 放进口袋,捞住另外两只小玉瓶,其中一个是空的,另一个装着一大滴水,蓝汪汪的闪烁着点点晶光。 奈何她见识浅陋,认不出水的来历,只知道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我的!” 乐淘淘地放进怀里,程蕴忽然看到美男手上画着诡异花纹,居然会动。 但吸引她的并不是花纹会不会动,而是这花纹非常眼熟。 马上把美男剥了个**,程蕴盯着他身上密集得吓人的花纹,就像沙漠中行走的旅人盯着清甜冰凉的泉水:“我遇到噬天虫寄生的宿主?”掐了一把脸,“哎哟,脸好疼!不是在做梦!” 程蕴一下子高兴了,穿成废柴瘸子的郁闷消失得无影无踪。 巫族传承中,噬天虫是可遇不可求的大机缘,放在元气充沛的上古时代也能让人争得打破头,更何况元气稀薄得将近没有的现代地球。 哦不,这里是元气浓度还算可以的异世界。 程蕴抓起美男的手指,狠狠咬了一口,想用他的血画下捕捉噬天虫的巫纹,不料美男的血像被冻结在肉里,根本画不动。 无奈之下,她只好用自己的血,专心致志地在美男的四肢和头颅画下巫纹。 完成前期准备后,程蕴深深地呼吸,忍着剧痛割分一缕神魂细丝,俯身吻住美男冰凉的薄唇,用力一吸。 噬天虫发现宿主嘴边有美味,马上奔过去,一口吞吃诱饵,也把自己送进程蕴静心设下的圈套里。 “噗嗤——” 圆滑小巧如果冻的噬天虫吞进肚子,程蕴咂咂嘴,得了便宜还要卖乖:“这东西又苦又涩,还咬不动,真难吃!”盘膝正坐,拿出全部的毅力收服噬天虫。 由于噬天虫跑进程蕴的身体,帝辰渊脸上的巫纹渐渐消失,过低的体温渐趋于正常,但他的意识仍然在混沌中沉浮,想醒却无法控制身体。 “嗷!又咬我,好痛!” “你这小磨人精,看我不收拾你!” 他听到清脆悦耳的女声,模模糊糊地想了很久,终于记起她是杀了王六手下侍卫的小刺客,两人在同一间客栈空房里狭路相逢…… “呼——”程蕴长出一口气,戳着手心的金色噬天虫,“叫你猖狂!现在被我捏在手掌心里,叫你往东就往东,叫你砍瓜你不敢切菜!桀桀桀!” 隐约觉得帝辰渊醒了,她抓起他的外衣,凑近他耳朵说道:“是我救了你,你的命价值十万灵晶,下次碰面要记得还债!” 把按了指纹的欠条揣进怀里,程蕴溜之大吉。 耽搁了这么久,月亮已经爬上最高处,闲情楼的热闹早就散了。还在街上晃荡着不想回家的行人寥寥无几,来得比谁都迟的花府兵丁正在挨个询问他们,是否有人见到少府主。 程蕴知道,这些府兵绝对不是族里派的。 那些个只会享受权利不晓得承担义务的混蛋,巴不得她早死早超生,好腾出花府继承人的位子给他们坐。 “一群满脑肥肠的蠢货!”程蕴骂道,“也不想想花府如今是什么形势,还惦记着内斗。” 自从她的奶奶在一年前闭关之后,花府仿佛被厄运之神盯上。 先是程蕴的爹娘受邀前往东湖郡访友,双双神秘失踪;接着轮到花府名下的产业,药田遭到大火,矿山无故崩塌,高层管事突然出走;她的大哥暂代府主之责处理这些事,却被族中长老以“年纪太轻,为人做事不稳重”为理由百般刁难;再是二哥在外求学,遭奸人陷害以至于昏迷不醒,还蒙受冤屈被学府除名;现在又轮到程蕴自己。 若要武断地判定这一系列变故都是意外,未免不负责任。 想着貌似关系不浅的慕听香和王六,程蕴有种直觉,他们也许知道点什么。 正在思忖,忽然看到一个风尘仆仆的熟面孔,她扬起手叫他过来:“赵姝,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大哥呢?他是在白螺镇还是在天一城?” 赵姝是个俊俏小伙,生得唇红齿白,很招大姑娘小媳妇们喜欢。 看清程蕴的脸,他连忙拉着她往前面走,一边说:“大公子收到消息说你出事,一路紧赶慢赶,差点累得旧伤复发!少府主,你……你没被那什么吧?这里的人有两套各不相同的说辞,也不知道谁是真的谁是假的,大公子可担心坏了!” 程蕴拍着胸膛说没事,想起疼宠自己的大哥,追问赵姝:“你刚才讲大哥的旧伤险些复发是怎么一回事?他现在如何?平时有没有按医嘱吃药?有没有偷偷喝酒?” 赵姝道:“我们盯着他,吃药从不误时。至于喝酒这事……他说不能告诉你。” 程蕴远远地瞧见路灯下站着一个温文尔雅的青年,甩脱赵姝撒腿奔过去,高高兴兴地喊道:“大哥,你回来了!我没事,别担心!” 花晨曦知道“弟弟”其实是妹妹,伸手接住跳起来的她,放下后仔仔细细地察看了一番,皱眉道:“怎么脸色这么白?身上还有血腥味,这衣裳也不是我们家的……你受伤了?” 程蕴耸耸肩,张开手原地转了一圈:“我好着呢,血是别人流的,不信你再检查。” 大哥的鼻子太灵了。 她换衣服时顺带洗了澡,还能嗅到血腥味! 花晨曦捏着妹妹的手,真气在她体内转了一个小周天,这才放下心:“没事就好,咱们先回家休息,事情明天再解决。”又强调,“有哥哥在,谁都不能欺负你。” “嗯!”程蕴点头,心说:我找回了前世记忆,谁想欺负我们,不把他整得脱下三层皮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原主是她的转世,出生后忘却前尘往事,梦中偶然会出现汽车、高楼大厦、霓虹灯等画面。今晚受到刺激,忆起前生,由于两辈子的人格不完全一致,加上记忆融合需要时间,反倒有些精神分裂,觉得自己夺舍“别人”。 第一百一十三章 回到花府,程蕴洗完热水澡,丫鬟纤云过来给她披上外衣,低声道:“少府主,三房的义勇少爷带了礼物来,说是想见您。” “三更半夜的见什么见。”程蕴端起茶杯,很不耐烦,“有扫把么?操起来赶他出去!” “是!奴婢谨遵少府主命令!” 纤云多看程蕴一眼,心想少府主终于知道三房居心莫测了? 可喜可贺!应当敲锣打鼓,让全安颖郡的人都知道! 门外很快传来花义勇愤怒的叫骂,哐当一声响,像是木盒子被暴力砸碎。 花义勇恨恨地瞪着纤云:“程蕴那兔儿爷算计王六不成,反被灌药扔进窑子!我这是给他送消肿止痛润滑的药膏来了!你这疯癫丫头越俎代庖,把我的好心当成了驴肝肺,活该嫁不出去!” “少爷好好的,怎可能跑去算计王六!休要污了少爷的清白名声!”纤云指着地上的药膏冷笑,“听说义勇少爷不喜女子好男风,备着这些东西原是自己用!奴婢真心长见识了!” 程蕴听了一两句,知道纤云可以应付,不再分心关注,拧眉沉思道:鱼龙丹藏在宝库之中,即便我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也没法拿走它,可我做到了。 “不用多想,必是有人故意让我拿走鱼龙丹。”她自言自语,“那人与慕听香都想毁了我,双方有勾结么?” “花晓州,他拿了慕听香的洗髓丹。”虚空中忽然传来一个声音,“你若不能在天亮前把鱼龙丹放回宝库,明日会有人发现鱼龙丹不翼而飞,原本装着鱼龙丹的盒子将会在你的床底找到。” “!”见鬼了? 程蕴猛然一惊,她竟不知道发言之人藏身何处! “莫怕,莫惊。”神秘人缓声道,“如今的你可以听到本尊,想必已找回前尘,可还记得昔日约定?” “???”什么约定? 程蕴是懵逼的,稍微整理了一下思绪,她说:“你得拿出证据。” 挂在脖子上的殷红玉坠突然掉落,神秘人道:“你进来。” 进哪? 万一你做了陷阱等我,我岂不是遭殃? 程蕴谨慎地捡起玉坠,这东西据说是从娘胎里带来的,看着平凡无奇,今天才知内蕴玄机。 一缕极细极细的神魂之丝附在上面,仿佛连通着另一个世界——这是她的独有手段,旁人无法伪造。 即便如此,程蕴依然唤出与自己性命相连的噬天虫,命它趴在坠子上守着,意识追寻神魂细丝,来到水声嘀嗒的空旷大殿。 她是在一座昏暗宫殿里恢复知觉的。 宫殿的门槛就在左手边,上面搁着一盏铜灯。 奇异的是,铜灯只能照亮宫殿里,照不亮门槛外面深沉如墨的黑。 程蕴举起手,她的两只手完好无损,找不到一丝伤痕。 这是又穿了? 不,这双手是属于大小姐的。 陡然间,一个磁性悦耳如大提琴的男声缓缓响起:“来自天外天的客人,你想活下去吗?” “嗯?”程蕴眨巴着眼睛,难道她遇到主神了? “我当然是不想死的。”程蕴如是说,话锋蓦地一转,“我想不想活,难道和你有关系?” 藏身黑暗的男人没有发言,以一幕清晰的投影回答她,这段视频的主角是昏迷不醒的大小姐和年迈的武安侯,边上还坐着一个胡子花白的太医。 老太医把了大小姐的脉,叹息道:“大小姐的状况非常糟糕,请恕我无能为力。” 听到这话,武安侯愤怒地咆哮:“你不是最好的医师吗?为什么救不了我家蕴?你不能救,谁能救?!告诉老夫,老夫马上把他绑来!” 老太医摇摇头:“剧毒已入肺腑,无药可治。” 宫殿中,程蕴静静地看着画面里的“自己”,望向黑暗深处,淡定说道:“你能救我。代价是什么?” 刺客的匕首抹了剧毒,这点没错。 至于说剧毒攻心救不活,这也有可能。 男人并不拐弯抹角,坦然说道:“本尊受困此地多年,只需你立下诺言,他日相助本尊打破此地禁制即可。” “我是无法修行的废柴体质。”程蕴理智地陈述事实。 “那不重要,本尊只要你许下承诺。” “呵呵。”程蕴笑了,“强大如你,都无法打破禁制;像我这样的草包废柴,竟然能帮上忙?先生,你想骗人,劳烦找个合理点的借口,不然很容易被拆穿的。” “本尊从不骗人。”对方说道。 下一瞬间,程蕴的神魂回到现实,感觉身体虚弱而无力,就连睁开眼睛都做不到,直至身体里注入一股不属于她的力量。 摸着自己的脉,程蕴脸色阴沉。 老太医的诊断很正确,这身体被剧毒祸害得千疮百孔,根本无法救治。 面对如此残忍冷酷的现实,也只能向那个神秘的男人妥协了。 程蕴主动联系对方:「你还在吗?我想和你仔细谈谈,不想死。」 男人大度地将她的神魂扯进大殿,问:“谈什么?” 重新坐在铜灯大殿的门槛上,程蕴思索了片刻,问他:“除去助你打破樊笼这件事,我还需要付出什么东西?” “听从本尊的安排。” “然后呢?” “没有然后。” “很好,你想在什么时候打破樊笼?” “当你登临合一境界。”男人说,“修炼的方法多种多样,究其根本,不外乎炼体和灵法两种,前者注重肉躯的强大,后者注重神魂的凝实。” “哦?” 男人续道:“此二种修行方式,都适用同一套体系,即九大境界。从低到高,这九个境界分别是:初光、知微、凝虚、合一、如意、天启、逍遥、造化、永恒。在你生活的这片无尽大陆,初光境和知微境是一至十阶,凝虚境又称圣阶、宗师,合一境别名天位、大宗师。” “也就是说,我得达到与爷爷等同的境界?” 得到男人的肯定后,程蕴有点懵。 她爷爷是国内最顶端的战力之一,修行六十余年方踏入合一境,而且他的修行速度不算慢,和他同时代的天才还在凝虚境徘徊呢。 但现在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程蕴说道:“你希望我早日登临合一境,我也盼着我能拥有合一境实力,我们目标一致,你说是吧?” 男人应是。 程蕴又说:“与修行相关的大事,我听从你的安排;与修行无关的小事,我想自己做决定,可以吗?”生命诚可贵,自由却不是能抛弃的,为了活下去,选择成为男人的牵线傀儡,她一点兴趣都没有。 黑暗沉默了片刻,仿佛意识到这是程蕴的底线,应允道:“可以。” 接下来,程蕴继续与男人商量细节,直到双方无异议。 也即:在晋升合一境之后,她必须倾尽全力相助男人打破禁锢他的樊笼;而在她晋升合一境之前,男人保护她,并给予助力,让她尽快提升实力。 “我复姓程,名蕴。”谈妥了一切,程蕴放下铜灯,注视着黑暗中的男人,“请问我应当如何称呼你?” “本尊之名,无暝。” …… …… 无暝的本事不是吹的,程蕴在现实世界苏醒,无需把脉,也能感觉到死神不再窥伺自己的性命。只是身体太虚弱,她睡了十多天时间,终于可以睁开眼睛。 武安侯不在屋里,床边趴着一个青衫丫鬟,大约是贴身伺候原主的明月珠。 明月珠生得美,聪明又伶俐,是原主的心腹。虽然她出身低微,却拥有很不错的资质,年仅十六岁已是六阶武者,在同龄人中亦属于佼佼者。 她遭遇刺杀的那天晚上,明月珠回家探望娘亲,并不在左右。 程蕴躺得难受,动了动手臂,明月珠就抬起头来,对上她的目光,激动得哭了:“小姐!您没事了!” 程蕴觉得喉咙干涩发痒,含糊说道:“水。” 就着明月珠的手,程蕴喝了小半杯水,很快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老者推门而入,这是她的爷爷——武安侯程开元。 与记忆中精神面貌极好的武安侯相比,这个武安侯白发如霜雪,仿佛老了二十岁,眼睛里满是鲜红的血丝。 “蕴,你感觉怎样?还难受吗?” 武安侯在床畔坐下,执起孙女的手,熟稔地输入一道真力,细细探查她的身体。 程蕴任由他动作,注视着武安侯苍老的面容,心情极为复杂:在这个强者为尊的野蛮世界,武安侯绝对是待她最好的人,没有之一。 最近两三年,武安侯经常闭关,传言说是旧伤复发。四皇子可能觉得武安侯活不久,才敢对她痛下毒手;至于那个偷混进来的刺客,指使者未必是四皇子,他确实愚蠢,可他应该没有蠢到画蛇添足。 武安侯放开孙女的手腕,道:“明月珠,马上去把姓周的叫来!”又问出神的程蕴,“小蕴怎么不理爷爷?也是,爷爷治家不严,累得小蕴逢此大劫,都是爷爷的错……” “不,爷爷没错。”程蕴不忍看七八十岁的老头子像个小姑娘那样哭泣,勉强开口安慰,“我不怪爷爷。”有错的是四皇子和买凶杀人的幕后指使者。 “小蕴?”武安侯略感诧异,仔仔细细地看了程蕴一番,老怀大慰,“人果然要经历风雨才学会懂事,瞧你,现在都知道关心你家爷爷了。” 她有关心吗? 只是说了两句话而已。 程蕴想翻白眼,又怕武安侯瞧出自己不是原主。 「他看不出的。」脑海里,无暝突然出声,「尽可放心,除了本尊,这天地之间,能看出你来自何方的人不足五指。」 「……你能不能在发言前提醒我一下?」程蕴被他吓到,皱起眉头,「对了,你能窥听我的想法?」 「本尊不会读心,只能感知你的情绪变化。」 无暝说:「你刚才非常紧张。」 程蕴忽略他的话,告诉一脸担忧的武安侯,说自己暂时没有大碍,又让匆忙赶来的周太医把脉,诊断结果是身体正在好转。 对此,程蕴有话说:「无暝,你能不能让我立刻痊愈?」她特别讨厌卧床养病。 「你想吓坏你爷爷?」无暝只用一句话打消了程蕴的念头,过了片刻说,“神庭的藏书浩如烟海,你若嫌烦,大可进来看书。” 应付完爷爷,程蕴躲进铜灯大殿。 这里昏暗如初,拿起铜灯使劲晃了三下,无数道星光从穹顶撒落,整个世界亮如白昼,唯独门槛外依然是浓墨般的漆黑。 程蕴有点好奇无暝的长相,他的声音很好听,颜值肯定不低。 “无暝,你不能进宫殿吗?” “本尊在藏书阁。” 一条绿色光带凭空生成,幽幽延伸向二楼。 程蕴循着光带来到藏书阁中,没见到想象中的美男子,只见到一具黑骷髅,他的眼窝深处是刺眼的白金色火焰。若是仔细观察,能看出这些火焰都是锁链的形状,夜以继日地束缚着、灼烧着他的神魂。 “你很失望?”无暝看着人类少女,语气微惘,“为何失望?” “呃……” 程蕴想了想,老实回答:“大约是你的形象比我设想的更糟糕,我以为你是有血有肉的人形。” “就像这样么?” 骷髅摇身一变,化作俊美如天神的青年男子。 他的颜值高得无与伦比,即便眼眸中燃烧着白金色火焰,也不会让人联想到妖魔鬼怪之类不美好的事物。 程蕴微张着小嘴,脸上是大写的惊艳:“无暝,你真好看!我活了这么多年,竟然没见过像你这样好看的男人!” “本尊不是人类。”无暝认真说道。 “请不要对本尊起歪心思,本尊没有繁衍后代的兴趣。” “咳咳……” 意|淫|美男结果被美男当面道破,程蕴有点尴尬,本能地辩解:“我、我只是想想而已,没打算来真的。你别误会,我没有对你不敬的意思。”她走向书架,目光落在书脊的陌生文字上,“这些字……是外语?” “是神纹。”无暝递来一枚透明晶石,“它可以助你看懂神纹,握住它。” “好的。”程蕴接过晶石,再看那些文字,果然懂了字的意思,阅读起来比中文还顺畅。 如是此般又过了半个月,程蕴借助晶石的翻译功能,将三千个常用神纹牢牢记熟,正打算向无暝请教神纹的发音,不料还没开口就被踹出神庭,“你有客人。” 第一百一十四章 程蕴忍着怒火,冷冷说道:“看来我还非得帮你不可?” “不是帮我,是帮你自己。”无暝说。 他微抿着薄唇,觉得程蕴生了气又不敢出气的小模样很可爱,让他有种逗她玩的冲动,可现在不是惹恼小姑娘的时候。 直面程蕴凌厉如刀锋的目光,无暝只当小猫怒得炸了毛,温和说道:“你只需把这东西带出去,作为回报,我助你推开修行之门。” 修行?修行!! 程蕴看向无暝拿出的琉璃珠子,想到应下无暝就可以摘下废材这顶讨厌的帽子,心霎时火热,只是她的神情和声音仍然冷静:“你说你被囚邪魔地,我如何信任你?” 无暝避开邪魔地三字,说道:“你之所以无法修行,是因为丹田封闭如磐石,只需打破加诸于丹田的桎梏,以你之优秀资质,必是修行进度一日千里的天才。” 这前半句话说的,着实和那位证实她是废材体质的皇都高手一模一样。 但那位皇都高手也说了,除非出现奇迹,不然她只能以废材的身份渡过余生。 无暝会是她所期待的奇迹? 程蕴对此保留怀疑。 无暝眼睛利,看出程蕴的迟疑,传授了一段口诀和一剂药方,道:“你按口诀修炼,修炼时辅以秘药,必能产生气感。当气感足够强大,从丹田内部突破封锁,轻而易举。” 程蕴想到欧阳锋被黄蓉所骗,逆练真经的故事,疑心更重,道:“我不信你,口诀可能有错误,秘药也许有严重的副作用。” 噫,多疑的人类。 他也想知道,如何做才能得到她的信任。 但无暝不需要程蕴的信任,他说:“你可以选择不修炼,也可以拒绝,本君不勉强你。” 是不勉强,然后我必须留在幻域与你作伴…… 哼,想得美! 程蕴腹诽,说道:“君上有所不知,我这条命其实是捡来的。”本就没有的东西,丢了不可惜。 无暝面无表情地盯着程蕴,对方很光棍,丝毫不显畏惧,只笑嘻嘻地看着他。 双方沉默片刻后,无暝做出妥协:“本君后退一步,先把你送出去,当你成为修行者,再向我兑现今日的承诺。” 程蕴能舍命,她什么都不怕;无暝不想做囚徒,他好不容易才遇到程蕴,不能让越狱的机会溜走。 程蕴思忖了一会儿,知道这是无暝的底线,再拒绝就是不识好歹,遂点头道:“好,在我打破丹田桎梏,正式成为修行者当天,我把珠子带走。” 双方暂时达成一致,无暝挥一挥手,程蕴瞬间消失在幻域中。 也罢,这个人类需要时间考虑,他给便是。 反正他最不缺的是时间,而且随时能把她的灵魂拉进幻域。 认真说起来,程蕴的胆子也不算小了,知道他是邪魔,面对他仍能保持清醒理智。 程蕴离开了,黑暗中传来“哑——哑——”的乌鸦叫声。 红眼睛们立刻骚动起来,迅速消失,有几只跑得慢的,幸运又不幸地看到了一只白色乌鸦,吱吱惨叫着被天敌啄食。 白乌鸦一边吞咽美食,一边愤怒地扑向无暝,尖牙利爪齐上阵,欲把无暝挠个大花脸,怎奈无暝随手撕下黑暗的一角,又把它给困住了。 “在她帮本君离开之前,只能暂时委屈一下你了。”无暝这样说道,“反正你以后多的是机会见到她。” 白乌鸦听了,更是气愤不已:“呱呱!” 无耻不要脸的骗子!! 程蕴并不知道,幻域里有一只白乌鸦是她的天然同盟。 她更不知道,这位盟友受困于无暝。 此时的程蕴已经醒来,她讶然发现入睡前要进icu的伤势已经痊愈两成有多,这恢复速度若是放在现代社会,根本就是不可思议的代名词! 不愧是玄幻世界! 若她的地位高一点,能请一位医师过来看伤,或者有钱买到疗伤丹药,瞬间从快死的人变成活蹦乱跳的健康人也是可以的……吧? 程蕴下地,推开木窗,凉意扑面,曙光刺破黑暗天际,昭示新的一天来临。 洗漱后,程蕴在院子里扎马步,待身上出了一层小汗,已是朝阳初升。 秋姨端着早食回来,看到程蕴双颊微红,眼睛明亮,一副很有精神的样子,顿时露出欣喜的笑容,只是神情中带着一丝掩不去的无奈,“小姐可算能走动了,现在没有哪个地方不舒服吧?” “没有,我很好。”程蕴轻易看出秋姨有心事,问,“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小姐专心养伤就好,无需操心。” 秋姨把早食摆到木板和小凳拼成的简陋桌子上,一碗只有米汤没有多少米粒的粥,一点点黑乎乎的酱菜,这便是早食的全部内容,“小姐你吃,我在厨房先吃过了。” 她这样说,肚子却咕地叫一声,把主人给出卖了。 程蕴看着秋姨给自己递勺子的手,脸色沉沉地翻到手背那一面,果然看到一道鲜艳红痕,这是鞭子抽的,伤很新鲜。 “另一只手,也给我看看。”她面无表情地盯着秋姨。 “小姐,没什么好看的……”秋姨试图遮掩。 程蕴往前探身,态度强硬的捉住秋姨的另一手,这手伤得更重更明显,青黑的鞭痕像丑陋的蜈蚣爬在皮肤上,唯有“毒”之一字可形容。 “谁打的?”程蕴目光阴鸷。 她还记得昨天晚上喝过的粥,那碗粥加了鸡丝和燕窝,没道理秋姨今天只能拿来如此简陋的吃食,还挨了打。 秋姨难以抗拒程蕴突然强大的气势,结巴道:“是……是杏子……小姐,算了吧,我们不去大厨房,去府外找人借灶也行……” “可我不高兴,非常不高兴。”程蕴冷着脸松开秋姨的伤手,想起杏子是表姐祁雪蓉身边的大丫鬟,心里的恨意又浓了一分,对英国公府再无期待,“咱们有钱是吧?出去吃,回来了再找他们算账。” 秋姨的伤要包扎敷药,她也要给自己买一把锋利点的武器,这破院子里什么东西都没有,阿蛮和秋姨过的那些苦日子也是够了。 主仆俩拿了银钱准备出门,却在此时,吵闹熙攘声从院子外传了进来,是一伙受了差遣过来找麻烦的下人。 “砸了!全部砸了!这烂屋子也给推倒,不能留下一件完整的东西!”嚣张霸道的公鸭嗓响在院子里,声音似曾相似。 第4章狗不听话,该打 “这是小姐住的地方,不是你们能捣乱的,都滚!”程蕴还在屋子里,秋姨张开双手拦在门前,试图阻止气势汹汹的来人,却被为首之人一手扫得摔倒在地。 “砰——”陈旧木门被踹开,光线随之侵入。 刚换好衣服的程蕴垂眼看过去,见到一张尖嘴猴腮三角眼的丑脸,他的下巴长着一颗大黑痣,腰间系着红腰带,矮小的个子只比她高一点点。 这人正是国公府里负责这一带秩序的小管事,大名叫高狗儿,阿蛮和秋姨常被他安排做各种粗重活,几乎每天都能听到他的辱骂。 譬如今日—— “腌臜乞丐也敢拦我,胆子不小嘛!”高狗儿朝倒在地上的秋姨吐了口唾沫,抬头看向程蕴,哼了一声鄙夷道,“听说你这小废物昨天差点死了,今个儿居然能爬起来了?小杂种不愧是贱人贱命,摔了一回没死,被表小姐赏了一顿好的也没死,现在还敢拿眼睛瞪我!小心我把你的眼睛挖下来泡酒!” 程蕴眉头一皱,心里的怒火腾地蹿了起来。 原主过的这是什么生活! 连家奴都可以对她肆意谩骂!莫怪祁雪蓉和秦燕儿有胆子毒打她,就算她真的被打死了,这府里怕也不当一回事! 瞧见秋姨摔得头都破了,鲜血沿着脸庞往下淌,程蕴微微眯起眼睛,声音里听不出喜与怒:“高狗儿,你在吠我?” 高狗儿见到程蕴愠怒的神情,心脏禁不住颤了颤,再听到程蕴的话,怒火顿时烧光了他那点少得可怜的、对国公府小姐的敬畏。 他叫狗儿,可他不是真的狗,程蕴这废物怎能如此说他! “你特么的是不是——” “啪!” 眼前忽然一花,响亮耳光几乎把高狗儿打成聋子。 他捂着脸,满面震惊地看着瞬间逼到面前来的程蕴。 她正缓缓收回手,平静的面容不怒自威,仿佛没有打他一耳光,而是打死了一只蚊子。 蚊子?!蚊子个鬼! “噗——”高狗儿吐出两颗牙,张嘴又要骂人。 然而,他听到“啪”的一声,近在咫尺。 又是火辣辣的一耳光,狠狠地打在高狗儿的右脸上,同样打掉了他的两颗牙齿,也把他的脑子打蒙了。 往常时候只有他们欺负这个落魄小姐,每一次她都低头受着,从未有过反抗的话语,哪一回是像今天这样盛气凌人? 难道说…… 真正的小姐已经死了,打他的是死去小姐变成的恶鬼? 高狗儿心里幽幽地冒着凉气。 要知道,他可是初光境四层的武者,一个人能打落魄小姐十个! 但她今天稳稳地压着他,即便他的眼睛能跟上她的速度,也能看清她的动作,但他就是干不过她,就是被打! 谁能解释一下这是什么鬼情况!? “一条不听话的狗,你们说它该不该打?”程蕴可不知道高狗儿的脑补,慢条斯理地说着话,目光扫过跟着高狗儿一起来的狗奴才们,倨傲神情俨然生杀予夺的上位者,“讲!是谁叫你们来砸我的屋子!” 众人看着高狗儿脸上对称的两个鲜红掌印,再看向打了人的程蕴,她一反常态,优雅从容的模样如同这国公府唯一的主人,而非命贱如草的废物,不由得面面相觑。 这群人都被镇住了。 程蕴只管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对爬起来的秋姨递了个安抚眼神,示意她尽管放心,不要激动。 “是……是表小姐……”有个胆小的家伙耐不住心理压力,最先服了软,结结巴巴地道,“小姐,我、我们是奴才,您也知道,奴才们这是奉命行事……” “哦,刁奴欺主还有理了?”程蕴轻声问。 众人摄于她的气势,低着头不敢作答,连呼吸声也下意识放缓了。 此时此刻,他们把程蕴当成了英国公府的主子。 高狗儿回过神来,意识到程蕴还是原来那个废物小姐,呸地把嘴里的牙吐了,含糊不清地道:“你、你算个什么东西!这里可是国公府,得神明庇护的地方,就算你是厉害的鬼,也容不得你作孽!” “原来你也知道这里是国公府!” 程蕴的声音比他更响亮,震得除了高狗儿和秋姨之外的所有人噗通跪下。 程蕴俯视着僵立在原地的高狗儿,缓步走到他面前,左右开弓,再赏了他两个大耳光,面带怒色:“我,是英国公的女儿,这府里的小姐,未来的大皇子妃!你这奴婢做错事不肯认,还敢跟我顶嘴?!” 众人噤若寒蝉,仿佛才意识到程蕴与大皇子有婚约关系。 高狗儿被扇得眼冒金星,身体打了个转,扑通摔倒在地上,耳中仍回想着程蕴的声音。 他以为他之前被打是不留神,谁料这次做好了对付程蕴的准备也没用,程蕴想动手就动手,完全没把他的那点实力放在眼内。 他斗不过程蕴! 不管是身份还是实力! 程蕴飞起一脚,把高狗儿踹得摔到院子里,神情冷厉地看着余下人,道:“每人各赏四个耳光,是自己动手还是我来?” 众人惊醒,连忙说道:“不劳小姐动手!小的们知错了!” 说着啪啪啪啪地给了自己四个耳光,各自的脸被打红了也毫不在意,一个机灵的家伙还挤出谄媚讨好的神情,小心询问道:“小姐,您还有什么吩咐?” 程蕴不爽秋姨被高狗儿推倒,指着哼唧喊疼的高狗儿,道:“上去,一人踹他一脚!踹完了你们可以滚了!” 于是,被程蕴吓到的高狗儿又挨了四脚,不听他说话的手下们扶着抬着他,灰溜溜地滚远。 秋姨全程沉默,被程蕴的手段惊得目瞪口呆。 她家小姐竟是如此霸气! 这真的是她养大的那个小姐吗? 程蕴在高狗儿的身上出了恶气,心情愉悦,笑容满面地道:“秋姨,我们也该出门了。” 程蕴强势,秋姨下意识地顺从了。 直到处理好鞭伤和摔伤,主仆二人坐在某个卖馄饨的小摊前等待老板娘送上吃的喝的,秋姨才发现,小姐真的和从前不同了,可现在的小姐也是小姐,改变了只会比从前好。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两人各怀心思,一个思忖着向祁雪蓉讨回代价之事,一个想着小姐的改变,默默地填饱肚子结账,走进对面街的武器铺。 大清早的,这铺子刚开门营业,伙计和掌柜都有点懒洋洋的,像是还没有睡醒。 程蕴问过秋姨有多少银子,把处在购买范围之内的武器很仔细地看过一遍,发现这个世界的冷兵器锻造水平不比现代社会逊色多少。 但现代有机器批量生产,这个世界的兵器则是由匠人一把把地打造,质量有高有低,价格也要贵很多。 程蕴终于意识到,现在的自己是个穷鬼。 她恋恋不舍地放下昂贵的兵器,选了一把样式普通的剑,结账时听说有武器铺是第一天开张,客人有优惠,便问来笔墨画了一叠图纸,请武器铺的匠人制作一把弩。 在冷兵器时代,弩是最强力的武器。 她是废材,手上拿着把弩,对上武者也能过两招。 出了武器铺,程蕴和秋姨又进了隔壁药店,想买药材熬制秘药,怎奈何手上的钱太少,就连药方上最便宜的一种药材也没法买。 程蕴摸了摸干瘪的钱袋子,决定先提高生活水平。 她与秋姨一起慢慢逛街,买了崭新的衣物,又买了家具、被褥、杯子等大堆东西,顺便在外面用了午膳、打包好晚饭,才提着东西返回英国公府。 程蕴和秋姨都没有资格从正门进府,走的是后门,回到院子,她们拿钱打发跟来帮忙送货的伙计,开始收拾家徒四壁许多年的破烂院子。 此时已是下午三点左右,春末的太阳跟夏天差不了多远,余温不减。 才把买来的东西一一放置到应该待的位置,还未来得及歇下喝茶,程蕴便听到一阵杂乱不整的脚步声,伴随着熟悉的叫骂:“……那小垃圾真的买了很多东西回来?你有亲眼见到了?” “是真的,还叫了两个人帮忙拿东西!” “钱一定是偷的!那个卑劣无耻不要脸的小偷!前些阵子,表小姐可不是丢了一支金镶翡翠的簪子?” “是不是,问了就知道!你们都给我小心点,今天早上高狗儿来砸院子,事还没做成,人就给那废物打趴下了!……” 程蕴一把抹去额上的汗水,进屋里提了买来的长剑,唇畔勾起冷冷的笑。 她还没去找祁雪蓉的麻烦,祁雪蓉和杏子这对凶狠歹毒的主仆就自己送上|门来,正好省了她去寻他们的闲功夫! 而且,她正愁着要打哪弄钱买药,有人想在太岁头上动土,不狠敲一笔怎能行! 程蕴把剑拔出鞘,拿在手中挽了一朵剑花,合眼回忆了下前世做剑道馆馆主的经历,寒着面孔走到院子口,仔细绑好袖子。 “哟,居然在门口等上我们了!”有个丫鬟眼尖,看到了穿着一身新衣服的程蕴,“还拎着剑,瞧起来杀气腾腾的样子,很能唬人,好像一点也不怕我们动手!” 武者的视力都不错,这群人里没有一个是不修行武道的。 被丫鬟提醒,他们齐齐看去,把程蕴的讥诮神情瞧得清清楚楚,在对这懦弱胆小鬼的变化感到反常的同时,他们心里的火气也被勾了出来。 “真邪门!昨天还剩半口气,今天比谁都精神,还敢挑衅我们!”祁雪蓉心中暗忖着,吩咐丫鬟道:“有空找人问问,那瞎眼瘸子昨天都干嘛去了,我不信她随便出去一趟就能从穷鬼变有钱!” 丫鬟不想跑腿,灵机一动说道:“小姐刚说了,只需拿话问她们就能知道!” 祁雪蓉一怔,接着才想到自己竟然觉得询问程蕴主仆问不出结果,心里更是恼怒,指着程蕴狠狠地道:“打!打她的脸!打一巴掌,我给一两银子!” 太气人了! 凭什么这贱婢能和大皇子有婚约? 凭什么四皇子不和她说话,却和贱婢有说有笑?! 祁雪蓉的嫉妒之火在熊熊燃烧。 丫鬟们听说动手就有银子赏,一个个的顿时都激动起来,刚到祁雪蓉身边伺候的丫鬟桃子自告奋勇:“小姐,我先来!” 祁雪蓉也想看看这丫鬟的本事,摆手道:“想上就上!” 程蕴觉得桃子脸生。 她想揍的人除了祁雪蓉就是杏子,现在却弄一个不认识的丫鬟来打头阵…… 程蕴不乐意,挑眉问桃子:“你是哪根葱?” “我不是葱,我是桃子!”胖丫鬟说道,“你别太嚣张了,我可是小姐的父亲送给小姐的女卫!能一个打三个!” 程蕴和桃子没有仇,不想在桃子身上浪费力气,“你闪开,让杏子出来给我试剑!” “我比杏子厉害!”桃子貌似有点傻,撸高袖子要给程蕴的脸扇巴掌,同时说,“你这么瘦这么小,我会轻点打,别怕!” “噗嗤——”听到这话,程蕴一下子笑了,拿正眼去看桃子,挺好奇祁雪蓉怎么就把这么个人收了当丫鬟,分明双方画风迥异。 “蠢货!”杏子啪地一巴掌拍在桃子背上,怒道,“你不想用力打她,赶紧闪开让我来!” “叽叽歪歪的,你还打不打?”祁雪蓉的脸色也变得不好看,像被打了一巴掌。 程蕴不想说废话,上前两步直接一剑刺出。 念在桃子没有坏透的份上,程蕴的剑尖稳稳地停在她的喉咙前一寸,傲然说道:“不想死,滚一边去!” 盯着这截锋利的剑尖,桃子的脸刷地雪白,两腿发软,几乎跌倒。 程蕴话音落下,她便傻傻地站到旁边,看到杏子露出跃跃欲试的兴奋神情,忍不住提醒:“杏子,你不是她的对手……” 杏子听都没听,和其他丫鬟发出哄然大笑声,指着桃子道:“你的胆子怎么就这么小?!高狗儿也罢了,谁都知道他蠢!可你呢?你也被这一个废物吓成这样子,真不知道姑爷怎么会把你送来小姐身边!” 桃子的嘴唇动了动,触到程蕴看来的冰冷目光,话立刻吓得缩回肚子。 警告了桃子,程蕴眯眼看向杏子,很有风度地等她摆开攻击的架势,直到刚猛一拳呼着面门来,才不慌不忙地侧身避开,反手一剑,在杏子的肩膀戳出一个深深的血洞。 第6章针对性报复 但见血花溅起,除了程蕴本人,包括杏子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发现杏子的一条手臂已经被废了。 身为伤者,杏子最先发现事实。 她的手臂仿佛被斩断,连微微弯曲手指都做不到,更别说拿它对付程蕴! 这! 正当惊愕不信之际,程蕴的第二剑、第三剑、第四剑接踵而至! 身体失去平衡,不能协调一致的杏子完全就是砧板上的肉,空有一身修为而无丝毫还手之力,就像沙包那样轻易地中了剑,四肢俱废! 可程蕴还有最后一剑。 她浅浅地笑着,把雪白剑刃精确地送入杏子的丹田,用力一搅再狠狠地抽出,开了血槽的剑带出大量鲜血,还带走了杏子自修行武道以来所有的真力! 丹田是武者们用来储存真力的地方,若是把丹田比喻成气球,那么真力就是充盈气球的气体,随着修为增长越来越多。程蕴的一剑刺入丹田,等同在气球上扎了个洞,气体马上就会跑掉,杏子的修为也将随之消失,就此沦为普通人,而且是一个四肢神经都被切断的残疾人,余生只能躺着渡过。 秋姨被杏子欺负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这丫鬟连身体有残缺的人都能下得了手,让她尝尝成为瘫痪的苦果,是最好不过的报复。 程蕴长剑一挑,系在杏子腰间的鞭子跟着飞起,被斩成四段。 杏子没有关注那根鞭子,她感到修为在消失,慌忙捂住受伤的腹部,可神经已经切断的双手没有丝毫回应,这让她心惊肉跳,第一次对程蕴产生了“此人极度危险,必须远离”的情绪。 然而一切都迟了,双腿也失去知觉的杏子只能像条死狗一样颓废地躺在地上,仰望笑得岁月静好的程蕴,内心只剩下无尽的恐惧:“你……你是……” “往下说,我是什么?”程蕴抖去剑上沾的血迹。 “……恶、恶魔!”杏子的唇哆嗦着,已是吓得有点傻了,低得微不可闻的两个字只有她自己能听到。 “呵呵,谬赞。”程蕴料想杏子说的不是好话,因杏子废了,仍是脾气很好地接受了。 她听到身后的动静,回头望向从草屋里出来,面露担忧之色的秋姨,含着笑温和说道:“别担心,这种小事我能应付得了。” “小姐……”秋姨想让程蕴回院子,可是看着瘫在地上失魂落魄的杏子,涌到唇边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了。 祁雪蓉等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何事,见到气势汹汹杀向程蕴的杏子被刺中五剑倒了地,连武器被毁去也没有爬起来,一时半会的倒是不清楚杏子已是失了修为的废人一个,还以为杏子想到捉弄程蕴玩儿的新花样,纷纷喊道:“还躺着干嘛?杏子,你赶紧起来啊!” 杏子沉浸在沦为废人的巨大打击中,听到了仿佛没听到。 程蕴还清醒着,面对着以祁雪蓉为首的一群人,敛了笑冷漠说道:“也许她这辈子都起不来了,拖走吧。”又看向被丫鬟们簇拥的正主儿,长剑平指着对方,战意高昂,“来!祁雪蓉,轮到你出场了。” 祁雪蓉的眼界比丫鬟高些,运了真力望向情况明显不正常的杏子,吃惊地张大了嘴,尖叫道:“小杂种!你都对她干了些什么!?” 废了!废了! 她的丫鬟拥有初光境四层修为,现在完全就是一个普通人!! 哪怕把程蕴卖了,也买不回来一个初光境四层还对她忠诚的丫鬟!!! 祁雪蓉几乎要疯,拔出一对峨眉刺想冲上前拼命,又害怕程蕴能废去武道修为的诡异莫测之手段,停住脚步大声喊道:“打死她!弄死她了人人有赏!都上,一起上!” 桃子欲言又止,悄悄护住祁雪蓉。 其余人都没想明白祁雪蓉的情绪为何突然变化,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即便知道杏子成了真正的没用的废物,仗着人多势众,他们也不怕程蕴,此时不解实情,更是一拥而上,拳脚巴掌齐齐招呼。 然程蕴最不怕的就是人多。 她从容不迫地游走于众人的攻击之中,长剑或刺或削或挑或撩或劈,每次出招必有人受伤,且伤在关节手腕等要紧之处。 不出片刻,大家都挂了彩。 有的聪明地倒下装死,有的心生畏惧,退出战斗圈子,有的被疼痛刺激,不依不饶往长剑上撞来…… 对于这些想找死的家伙,程蕴毫不留情,第二道伤口必比第一道疼痛难忍,第三道伤断手筋,于是这几个特别小气记仇的也不由得退却了。 “废物,你竟然敢废了我的手!” “阿蛮小姐,夫人一定不会饶了你!” 受伤的众人又惊又怒,忍不了痛的更是红着眼睛鬼哭狼嚎起来,谩骂诅咒声不绝于耳,程蕴及她的生母马上遭到深切问候。 “该死的南蛮杂种,居然真的伤了我的人!”祁雪蓉骂道。 “小姐有所不知,南蛮都是吃人肉喝人血的野人,天知道这没人要的破玩意是怎么生下来的,搞不好是野生蛮子的种!”马上有人出声迎合。 “呵。”程蕴怒极反笑,盯了说这话的婆子一眼,身形如鬼魅一闪。 掌中寒光映入所有人的眼睛,那是一柄匕首,它割下婆子的舌头,婆子甚至还感觉不到疼痛袭来的滋味,已经看到自己的舌头被扔在地上! 程蕴一击得手,并不马上离开,而是泰然自若地站在婆子跟前把玩着匕首,有恃无恐,语气温和,脾气也好:“骂我不要紧,想骂的可以继续骂,但是你骂我娘,让我很不开心。” 她不开心,想见血。 婆子没听到程蕴在说什么,颤抖着伸手摸了摸空荡荡的嘴,除了血什么都摸不到。 舌头真的不见了! 剧痛在清晰地提醒她残酷的事实。 她被割舌了!她变成哑巴了!! “啊——!” 婆子发出变了调的尖叫,眼皮一翻晕倒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余者无不惊惧,距离程蕴很近的人全部往后退,更有人丢下祁雪蓉逃命。 不,祁雪蓉也想逃,只是她不愿丢面子,抓住桃子的手怒道:“杀她!快拔刀杀死她!舅舅责问了,我来负责!” 桃子早已见识过程蕴的厉害,怎敢上赶着去送死,拖住祁雪蓉要离开,不忘捂住祁雪蓉的嘴,免得她说的话惹了程蕴“不高兴”。 程蕴一直关注着祁雪蓉呢,脚下踩着特殊的步伐极诡异地一飘,提剑拦在两人面前,似笑非笑地说道:“亲爱的表姐,我还没和你交手,怎么你急着想走?” “你要干什么?”祁雪蓉色厉内荏。 “不想干什么。”程蕴出剑,剑脊迅如闪电,轻轻地敲在桃子的手上。 “啊!”桃子惊呼,被剑脊打中的地方很疼,感觉如被毒蛇咬了一口,不由自主地撒手放开祁雪蓉。 程蕴趁机插|进两人中间,隔开桃子,面对祁雪蓉道:“来,掏出你的武器,若能打死我,算我运气不好。” “……你好大的胆子!”祁雪蓉怒道。 她看不出程蕴的修为,可她一点也不想打。 因为程蕴的实力肯定高于桃子和杏子二人数倍,尤其程蕴还一个人挑了他们全部人,实力深得可怕,必是她打不过的强敌。 但,打不打不是祁雪蓉决定的。 程蕴把剑尖往前送了送,含笑道:“表姐用拳头和我打?” 祁雪蓉无奈,想着程蕴应该不敢对自己痛下杀手,掏出一双峨眉刺说道:“来就来,谁怕谁!” 程蕴不说话,看祁雪蓉摆好姿势立刻刺去,刷刷刷几个招式打落了峨眉刺,把只有拳脚可用的祁雪蓉逼得狼狈不已。 初光境武者的真力不能透体而出,打斗是依靠强健的身体和厉害兵器,程蕴的力量或许不如祁雪蓉,可她的速度和反应只会比祁雪蓉更快。 况且,程蕴的身法、战斗意识都是上辈子在腥风血雨中造就,早已经深入骨髓,浸透灵魂。 实战经验不多的祁雪蓉在她面前就如一只刚出壳的小鸡,连程蕴的衣角都摸不到一次,又像被杂耍艺人玩弄于指掌的大马猴,笨拙迟钝,身上的伤痕一道道地累积,很快染红衣裳,体力渐渐不支。 “连我都打不过,看来表姐虚有其名。”程蕴逮着机会,不忘使劲打击祁雪蓉的自信,“愚笨如你,你娘当初怎么就没把你给流了?呵呵,就这半桶水实力,也只能被秦燕儿怂恿着欺负我!信不信你连秦燕儿也打不过?她急着讨好你,才会处处不如你。” 祁雪蓉心里那个气愤啊,浑身都怒得发抖! 她想开口反驳,然而注意力一旦分散就会被剑留下伤痕,根本无暇打嘴仗。 于是,祁雪蓉只能满怀憋屈地听程蕴嘲讽,越听越是生气,越生气越是发挥不好,最后被一脚踢在膝盖关节上,身不由己地往前扑倒,以脸朝下的姿势猝不及防地啃了一口泥。 程蕴最喜欢痛打落水狗,一脚踏在祁雪蓉背上阻止她爬起来,再抓住她的头发,强迫她扭头看自己,含笑说道:“表姐故意让着我吗?真是不好意思,一下子就把表姐踢倒在地上了。” 祁雪蓉气得要命:“你、你!” “我什么?”程蕴说着,用剑身拍拍祁雪蓉的脸蛋,语气慢腾腾的,皮笑肉不笑道,“表姐这么好看,真想在表姐的脸上刻一朵花儿,那会更好看……你说,用这把剑来刻怎么样?我会轻轻地刻,很轻很轻,疼一下就没事了。” 祁雪蓉慌了,差点开口说出求饶的话,惊道:“……你、你别乱来!我娘她不会放过你!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她觉得程蕴一定是坏掉脑子变成了疯子! 要不然,这个世界怎会有人可以做到一边笑一边折磨人?! 祁雪蓉也是熟悉程蕴的。 她知道程蕴是个经不起吓唬的软脚虾,可现在的程蕴陌生得就像内里换了一个人,还不知跟谁学来了一身诡异古怪的功夫! “你娘好厉害呢,”程蕴似乎被说得怕了,但她的话让祁雪蓉瞬间推翻了侥幸心理,“可我已经把你伤成现在这样子,你娘本来就不会好心放过我,给你刻朵花儿还能让我更高兴点,表姐你说是吧?” “……我、我……求、求你放过……” 祁雪蓉的身体恐惧得发抖,眼泪再也忍不住,哗啦啦地流下来。 这疯子还是个恶魔! “别怕,别怕!万一我的手轻轻一抖,表姐这脸可就破相了,还不如刻花儿好看呢。”程蕴说,“你是我表姐,怎能向我求饶呢?我其实是在跟你开玩笑呢。” “我、我怕……”祁雪蓉的眼泪一颗颗地掉,根本控制不住害怕的本能。 “呵,呵呵。”程蕴失笑,剑身啪地打在祁雪蓉的脸上,羞辱意味甚浓,轻佻说道,“我还没有动手刻花儿,怕什么怕!” 她对祁雪蓉的反应很满意,淤积心头良久的一口郁气渐渐地消散了。 但只是当前这小伤小痛的程度,程蕴不会满意,更不会罢手,要知道她昨天差点被祁雪蓉和秦燕儿打死。 逗猫也逗得差不多了,程蕴望向看戏看得呆若木鸡的秋姨,吩咐道:“秋姨,把借据拿来给我。” 在祁雪蓉来找茬前,程蕴请秋姨拟了一张借据,就等着这时候给祁雪蓉用。 秋姨如梦初醒,赶紧掏出借据。 程蕴给祁雪蓉看了借据,好整以暇道:“来,给这欠条按个手印,我保证不在你的脸上刻花儿,这交易很划算,对吧?一千两黄金换一张脸,表姐这么美,肯定不会不舍得的!” 除了签下这张欠条,祁雪蓉还有第二个选择吗? 当然有的,只是……只是看着明晃晃的,清晰得映出自己狼狈模样的剑,祁雪蓉真心不敢被它在脸蛋上刻出一朵花。 程蕴说她在开玩笑,要不是呢? 要不是,她的脸会被破相! 虽然生肌祛疤丹能把伤疤消去,可一颗丹要卖三千两黄金,还得被剑画花脸蛋挨痛…… 第8章一点儿喜欢 程蕴没有给祁雪蓉更多的思考时间,剑锋逼近她的挺翘鼻子:“签还是不签?” “剑拿开!我签!!”祁雪蓉害怕得不行,哭着喊道,“呜呜呜,别碰我的脸,我马上签还不行吗?!” 得到确切有用的欠条一张,程蕴心满意足地放开快要崩溃的祁雪蓉,对桃子道:“你看,你家小姐这么蠢,这么没用,跟她没有前途的。” 所有人都跑了,就连瘫痪的杏子也挣扎着努力爬出二十来米,唯有桃子坚守,可见她对祁雪蓉是真的忠心。 桃子咬牙,脱下外裳给衣衫褴褛祁雪蓉穿上,把她背起,转身离开。 路上遇到艰难挪动的杏子,也给拎起衣后领带走。 程蕴留在原地,目送这群人离开,抖了抖已经画押的欠条,把它放进口袋里,慢吞吞地走向秋姨,先把剑递过去,再把手递过去。 秋姨接了剑,又接了程蕴的手,才发现小姐已经浑身无力,站都站不稳,得靠着自己才不至于倒下,霎时慌了,低声道:“小姐,你这是……” “先回去。”程蕴说道,脸上看不出丝毫疲惫的端倪。 秋姨赶紧把人扶回屋里,让程蕴在椅子上坐,倒了一杯温开水递给她:“小姐,你现在不要紧吧?” 程蕴微合着眼,道:“还行,只是脱力。” 她身上的伤尚未痊愈,单打独斗对上十来人已是不易,更何况她先与一群人交过手,又和修为初光境七层的祁雪蓉过招,签欠条时已是筋疲力尽,全靠一口气硬撑着。 喝了水又休息片刻,程蕴抬头对秋姨说道:“我想吃点好的。” 想到秋姨之前说借灶,程蕴又笑了,语气轻松,神情尽显惬意:“从现在开始,这府里应该不会有不长眼的家伙欺负我和你。弄吃的也无需借灶,只管光明正大地去大厨房拿,谁要是让秋姨不高兴了,我让他这一年半载想高兴也高兴不起来。” 小姐这是给自己出头! 注视着程蕴的脸,秋姨泪意汹涌,一面擦泪一面道:“被沙子迷了眼,呵呵……小姐等着,我这就去大厨房给小姐准备吃的!” 说完扭头跑了。 程蕴随了她去,也不想思考别的事,拆开买回来的一盒点心,随便吃了点,躺下休息。 她又来到上次那个空白梦境,见到身上有两只双头猿在爬的无名。 “怎么,你也有事找我?” 睡眠被打扰,程蕴对无名也没有好脸色。 “幻域的时间流速比现实慢三倍,你在这里休息没有坏处。”无名看着揉眼睛的程蕴,顿了一下说道,“本君和你,是在同一条船上的。” “噫!我在做梦吗?”程蕴眨了眨眼睛,疲惫让她的脑子一团浆糊,也不想知道无名想什么,就地躺下睡觉,“别吵,有事等我醒来再说!” 无名:“……” 程蕴是真的累了,转眼沉入梦乡,面容静美如壁画上的仙女,娴雅可人。 无名静静地看着她的睡容,手摸向胸口,胸膛中的心脏已经被挖走,但他能感觉到,那颗心脏在激动地跳跃,既新鲜又刺激,还有久违的高兴,就像一个穷人突然捡到了一块很大的金子。 他是那个穷人,程蕴是金子。 他…… 似乎有一点儿喜欢程蕴。 仅止于似乎。 无名看了一眼程蕴尚未发育健全的小身子,拖着身上的锁链走到黑暗与空白的边缘,想触碰她的念头在翻腾。 然而,他的手指在离开黑暗的一瞬间,突然消失了。 闭眼再睁眼,程蕴又看到无名那张极易招惹桃花的俊脸,他身上的双头猿多了一只,不,这三只双头猿都不是她见过的,它们的样子不同。 “你就不觉得痛吗?” “你醒了?”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 看着对方,程蕴先笑了,神态有点儿得意:“我醒着,这是明摆的事。原来你一直在这偷窥我,暗搓搓的好玩吗?” 这都什么用词! 无名瞪了程蕴一眼,觉得难以与她交流。 程蕴心大,忽略了这记眼刀子,回想起睡着前无名说的话,道:“无名,我不喜欢你擅自把我拉进幻域,请尊重我的意愿。” 无名答道:“你上次走得太快,有些事没谈清楚。” 程蕴撇撇嘴:“是不是嫌我做事拖拉,至今未开始修炼?尽可放心,我现在受制于你,就算不为了摘下废材帽子,只为求小命平安,也会遵守承诺帮助你的。” 她解释:“我是大庆朝英国公府的废材庶女,无权无财,前天差点摔死,昨天被表姐和庶姐打得半死,今天还有人找茬。要不是我会点拳脚功夫,秋姨的药也顶用,说不定现在已经是个死人。” 无名平静地看着她:“我看到了。” 程蕴点点头:“那就得了,你能理解吧?我的情况其实不比你好,先得活着,保证天天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然后才有精力修行武道。修行要辅以秘药,我买不起配药的药材,也没钱请炼药师炼药,当前最重要的是赚钱。” “若无秘药辅助,只修口诀也能产生气感。”无名说道。 “莫催,我想成为修行者的心,与你渴望自由的心是一样的!”程蕴道。 “那是你的事,你自己解决。”无名的情绪无起伏,直视她道,“人类,给个期限。” 程蕴道:“五年!向天地起誓,五年之后,无论我是不是修行者,只要我没有被你祸害,必带你出来!” 无名抿着唇,蹙起的眉告诉程蕴,他不满意她的回答,“五年很长,现实世界的变数太多,本君只会等你一年。” 程蕴的语气斩钉截铁:“折中,取三年为期!” 无名注视着程蕴,目光被她的吸引,答应得轻易:“好,三年为期。” “这么快就点头,嗯?”程蕴挑眉看他,倒是没想到这个强大而神秘的邪魔对自己有好感,只以为她踩中了他的圈套,反口道,“想必五年也是可以的!” 第一百一十七章 “你可以试试。”无名的语气里透着淡淡的危险味道。 “呵呵,说笑呢!别当真!”程蕴最怕他脱去人皮现出原形,立刻转移话题,“你知不知道幻域有多大?比之我生活的现实世界,有多辽阔?” “不知,我只能待在这边。”无名看向那根消失后新长出来的手指,道,“这边是九狱。” “九狱和囚天狱是两个地方……”程蕴望着无名背后,那是浓墨般深沉的黑暗,好奇道,“我若踩过界进了九狱,后果会怎样?” “试过就知道了。”无名说。 “不,不试!好奇心会害死猫,猫有九条命,我才一条命。” 程蕴对无名挥了挥手,意识离开幻域。 再说回被桃子背走的祁雪蓉,这位表姐浑身上下都是浅浅的血口子,吓坏了在院子里伺候的丫鬟婆子们,请大夫的去请大夫,叫人来的也去叫人来,上上下下都忙起来。 祁雪蓉的亲娘秦香云知道消息,带着人风风火火地闯进室内,见到女儿活似被人剐了一身皮的凄惨模样,只觉得眼前一黑,险些晕过去,在丫鬟的搀扶勉强站稳了,哭天喊地道:“这是老天爷造孽啊!我可怜的蓉儿,你快说说,是谁把你弄成这样!” “嘤嘤嘤……” 祁雪蓉委屈极了,被问起只顾着哭,实在没脸把自己被废物表妹欺负的事情说出口。 秦香云赶紧安慰女儿,又狠狠瞪着桃子等丫鬟,通过他们的嘴巴,这才知道伤了祁雪蓉的人竟然是程蕴。 “她、她废了杏子姐!割了齐嬷嬷的舌头!”一小丫鬟害怕地道。 “早上去那院子的高管事也挨了打,脸上七八个手掌印。”另一个小丫鬟在恐惧中夸大了事实。 “一个杂种废物,前天还摔了,会有这等本事?!”秦香云半信半疑,倒是冷静下来,点了一直跟在身边并且实力不错的杨婆子,“你去看看,是不是有高人给她撑腰。” 杨婆子即刻领命去了,很快又回来了,汇报说道:“没有高人,阿蛮小姐在榻上躺着,仍是未修行的普通人。” “有点意思。”秦香云冷冷地笑,“就算她怀着不得了的奇遇,敢在我家雪蓉儿身上划了九十九刀,我若不还她九百九十九刀,宁可不姓秦!” “走,去会会那个妖女!”秦香云留了人照顾祁雪蓉,带着杨婆子等一群下人丫鬟浩浩荡荡地碾向程蕴住的小院,同时不忘遣人给英国公哥哥打招呼。 ——她不是故意欺负程蕴,是因为程蕴这杀千刀的差点害了她亲闺女的命! 大帮人走到半路,却遇到一个穿着黑色衣服,头发花白,面容苍老的老头子。 他伛偻着身躯,仿佛被人轻轻一推就会摔倒在地,但英国公府里没有一个人敢小瞧他,因为这个老头是跟在英国公秦子钧身边的老叔,深得信任。 “咳咳,二姑奶奶这是去哪?”秦老叔停下步子,看着为首的秦香云。 “我的雪蓉儿被秦阿蛮割了几百刀!你说我要去哪!”秦香云怒气冲冲,把祁雪蓉的遭遇说得极惨,“大哥大嫂天天忙着,没空管她,她养着养着居然养出这等恶毒心思,连表姐也下得去手!” 秦老叔咳嗽着,似乎得了重病,慢腾腾道:“还有这回事?” 秦香云火大:“难道我还会误会了她!” 秦老叔看着路边的花,说:“我好像听说,是表小姐亲自带着人过去找阿蛮小姐晦气?你说,表小姐是不是忘了阿蛮小姐的身份?” 一个贱婢能有什么身份! 秦香云更怒:“就算她是大皇子妃,也得喊我家娇娇儿一声表姐!” “是啊,阿蛮小姐和大皇子殿下确是有婚约的,国公爷还差遣我去看看阿蛮小姐……咳咳,这人老了,耳朵不灵光,忘性也大,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 秦老叔自言自语着蹒跚走远,看也没看秦香云一眼。 秦香云僵立在原地,脸色异常难看,仿佛被秦老叔扇了耳光。 可不就是打脸! 秦老叔分明在警告她:程蕴与大皇子的婚约尚未解除,就算祁雪蓉真被割了几百刀,那也是她自己找事,与未来大皇子妃无关! 无关个鬼! 程蕴是举世皆知的废物,有婚约又如何,秦子钧还不是冷落她这么多年! 只是,秦子钧如今派人去看她,是下定决心把程蕴嫁给大皇子为妃?还是惦记那个死了将近十年的南蛮婆娘?! “大、大小姐……”跟在秦香云身边的丫鬟壮着胆子道,“我们……” “闭嘴!”秦香云把袖子一甩,恨恨地扭头走,“改道,去撷芳斋!” 撷芳斋是国公夫人的院子,这位夫人出身宁王府,据说被赐婚时满腹不情愿,后来见过英国公秦子钧的脸,再也没有说过不愿嫁。 秦香云很不喜欢这位赐婚来的大嫂,虽然国公夫人对她总是客客气气,但那脸上的不屑、眼底的瞧不起,就差没明白说出来了。 程蕴在幻域睡了四个时辰,现实不过是一个时辰多点,她伸着懒腰起床,看到窗外天色已是黄昏,想着该吃晚膳了。 “叩叩——” 房门被敲,程蕴打开门,见到秦老叔的褶子脸,眼睛一眯笑了:“哟,稀客呀。” 这老家伙是秦子钧的狗。 她没失势前,秦老狗待她如孙女;她遭了秦子钧和国公夫人厌弃,这条狗马上咬了她一口,把她赶到最偏僻的角落,不闻不问,由着她自生自灭。 “小姐客气了,老奴不是客。”秦老叔笑呵呵的神情一如当年。 程蕴堵在门口,不给他进来,只问:“找我有事吗?” 秦老叔也不恼她失礼,道:“很快就是祈神式,老爷对小姐的期待从未少过,希望小姐不要让他又一次失望了。” 程蕴的脸上写着漠不关心四个字:“哦,他很关心我,他让我住这。” “小姐言重,”秦老叔慈祥说道,“老爷这是有心要磨砺小姐的意志,小姐不愿在这里住,随时都可以搬走,偌大一个英国公府,能住的地方是不会缺小姐的。” 磨砺你个大头鬼! 程蕴心中骂,又听到秦老叔说:“老奴在来见小姐的路上见到了二姑奶奶,听得她说起,小姐好像给表小姐留了很多伤?” “谁都知道我是个废材,伤不了她。”程蕴道。 “呵呵,小姐在说笑。”秦老叔苦口婆心道,“小姐别不信老奴的话,老爷是真心疼爱小姐你的,也已经知会账房,马上会有五百两银子送到小姐手上!只要小姐乖乖的听老爷话,小姐想要什么,缺了什么,只管开口,老爷不会不满足!” 第10章修行与境界 是吗?秦子钧要真是个好爹,五百斤的大肥猪也能自己爬上树! 程蕴皮笑肉不笑,看秦老叔没别的话说了,砰地把门狠狠一关:“慢走,不送。” 秦子钧不会无缘无故改变态度,原因最多只有两个,一是她展露的实力让他刮目相看,二是她与大皇子的婚约要黄。 已经有了废材自觉的程蕴偏向后者,对于婚约难继,心里完全没有想法。 那大皇子虽是她的未婚夫,可有这个未婚夫,还不如没有。 只说落魄多年以来,他没来见过她,就连一文钱也不舍得给她,这已足以证明他对她是何种态度! 想到大皇子,程蕴又忆起另一张俊秀的脸,它属于四皇子东旒星,间接让她被祁雪蓉和秦燕儿毒打,说不定她被人推下高台也是此人所致。 四皇子东旒星是阿蛮的男神,明知被揍是由于他,亦无丝毫怨念。 此时想起,程蕴心里竟泛起了甜蜜! 相较于平庸的大皇子,东旒星长相好,脾气好,能力优秀,武道资质拔尖,在民众心中,他是真正的天家皇子,百姓们爱戴他,未婚女子们仰慕他,皇帝也很看重他,听说有意要给他封王。 但东旒星封王不封王,这事与程蕴无关,她也没有多余的心情关注。 收下账房派人送来的五百两,程蕴和秋姨吃了晚膳,沐浴更衣后,各自安睡。 因下午休息够了,程蕴暂时睡不着,带了几本新买的书进幻域骚扰无名:“你是大能,给讲解一下修行的各个境界吧。” 无名道:“没什么好说的,修行该到了就到了。” 程蕴听了,嬉笑着逗他道:“知不知道,你这态度像极了七老八十的老头子老太太,一副快入土的样子,没有一点儿朝气。” “我的年龄比你的高祖的高祖还长。” “少打岔,听我说。”程蕴刚得了五百两银票,心情好,也不计较无名打断自己的话,道,“人有智慧,若是对什么事物都提不起兴趣,活着也跟咸鱼,不,是和泥塑木偶差不多,白瞎了老天爷给的血肉之躯和七情六欲。要知道,动物和植物远没有我们感情丰沛,多数情况下,都是凭着本能浑浑噩噩地活着,这很值得同情。” 你还知道同情这词语?无名的眼睛里写着他的心里话。 “怎么就不知道!”程蕴看懂了,为自己辩解道,“我杀的生是多了点,可我又不是一心想着毁灭世界、破坏一切的反|人类疯子。” 你总是很有理。 无名想起程蕴初次面对自己时毫不胆怯的神情,问她:“你不怕我那时杀了你?” “啊?”程蕴的脑子没能马上转过来,想了一下才领会无名的意思,理所当然地道,“当然是怕的,可我晓得你不会杀死我,心里便不觉得怕了。” “如果我真的杀了你呢?”无名说。 “!” 程蕴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接着毫不在意地道:“要杀就杀!” 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再死一次就当来异世界旅行。 无名定定地看她,缓缓道:“既然你不怕死,为何不愿立刻修炼我给的口诀?” 程蕴的回答不假思索:“怕不怕死,想不想死,这是两回事。虽然捡来的命丢了不可惜,但我也是很珍惜这条命的,就像你期待自由。” 无名:“哦。”他懂了。 程蕴觉得无名有很多常识不懂,肃容对他说:“我不想知道你以后会不会杀了我灭口,但你现在被关着,还想越狱。所以,在我遇到危险前,请提醒一声。若是我不幸死掉,再想遇到第二个愿意帮你越狱的人,也许是几十上百年之后的事了,这个结果你不会喜欢,我也很不喜欢。” 程蕴把话摊开说了,无名像是没听仔细。 他的眼睛倒映着程蕴的模样,想捏她脸颊的念头又冒出来作祟,所幸理智没有掉线,先点了头应下诺言,然后才告诉程蕴:“我不能影响现实,只能把你拖进幻域,你不会轻易死去的。” “……进来了还能出去吗?不能你就别往下说了。”程蕴抓起一本书丢给无名,“咱不想跟你谈大事,只想谈修行!” 无名接住书,扫了花花绿绿的封面一眼,道:“这书说的不是修行。” 程蕴道:“带进来给你解闷用,看完了要还给我的。” 无名的眉眼微微舒展,久违的愉悦情绪在胸中萦回,开口把歪了的话题掰正,道:“天下间修行的方式多种多样,求的都是强大和永生不朽。 武道是其中一种方式,传播范围最广,修习门槛最低,千百般手段皆以将身体淬炼得更完美为目的。但纯粹的武道之路很难走,到了合一境若想更进一步,需修炼神魂。” 程蕴皱起眉头,提问:“我知晓合一境,你说过的天启境比合一厉害?”英国公府的主人秦子钧就是合一境顶尖高手,大庆王朝没有多少个人能比他更厉害。 无名告诉她:“修行有九个大境界,分别是初光,知微,凝虚,合一,如意,天启,逍遥,造化,永恒。” “初光境奠定修行之根基,共有十三层,武者修炼出真力,当丹田中有一颗星辰冉冉升起,则境界圆满,可以活到两百岁。” “知微境分为四个阶段,初期、中期、后期、巅峰,这一境是水磨工夫,一一完成对身体的祭炼,丹田中倒映的星辰化作太阳,则修为大成,寿元增至五百载。” 第一百一十八章 “往后的凝虚境、合一境、如意境、天启境、逍遥境也是四个阶段,修行者在知微境初步达成对身体的淬炼,可以更清晰地认识世界,世界的种种诱惑亦随之变得强烈,需静心神,做到不为外物所动,方能完成凝虚境修行。至此时,丹田之中将会出现日月星辰的倒映,寿元再增一百载。” “合一境也与世界有关,但更注重的是自身修行,当精神与肉躯完美地融合成一体,只有滴血、残魂亦能重生,标志是丹田之中日月星辰如大世界一般自转。” “如意境则开始对世界的感知和体会,大成者随时可以隐遁世外,人间发生的一切都不能对他造成影响。打个比方,我是合一境,你能看到我,能和我说话,但是只要我想,你永远都碰不到我,永远都不能影响我。修行到这一境界,丹田中的倒映将会实质化。” “天启境可以掌握一重规则,根据感悟层次的深浅不同,强者挥手投足,可以破碎星辰、翻山倒海,弱者亦能沟通天地,乃是不世强者。” “逍遥境又称君境,可以开辟创造小世界,天大地大任我行。” “而造化境和永恒境,你只需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暂时不需要了解。” 程蕴听得入迷,觉得推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就像第一次知道地球是圆的,第一次知道偌大地球在无穷大的宇宙不过小小一隅,久久才从美好的遐想中抽身。 “无名,你刚才说修行的方式多种多样,除了武道,能不能讲一讲别的?”程蕴问。 “能。”无名颔首应允,“就拿你下午睡着时遇到的一件事举例,你没发现有人,但你觉得自己被窥视,是吧?” 程蕴有些郁闷:“他藏得太好,一点风吹草动都没有。” 无名道:“不是藏得好,而是她本来就不在附近,没有的人,你如何找她出来?这个世界不仅仅有普通的武者,还有受天眷的术师,他们生来掌握一重规则。譬如窥视你的那个,她掌握的规则可以让她‘看到’方圆百丈之内所有的一切,包括锁在箱子里、藏在地底下的东西。” 程蕴不爽:“如果弄瞎她呢?”要是那人时时刻刻盯着,她岂不是什么秘密都没有! 无名答道:“她能看到,不是因为眼睛。”这个邪魔看出程蕴的想法,进一步解释术师的规则,“她与天启境强者没法比,规则覆盖范围小,持续时间短,且用一次要歇息半个月。” 程蕴嗤了声,吐出两个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无名警告她:“术师的规则可以通过修炼提升,没有鸡肋的规则,只有无用的术师。”他看着程蕴,说了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凤姑娘,你的父亲忽然想起你是他的女儿了,你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程蕴也许不介意解除与大皇子的婚约,但她绝对不会希望秦子钧把她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恶心男人。 古代女人的地位有多低无需赘言,身为废物庶女,一不留神可能就给人当小妾了。 程蕴假装没听懂无名催促自己尽快开始修行武道的意思,说:“也挺好的,秦老叔挡下秦香云,那些乱七八糟的人也不会专程跑来找我的麻烦,浪费我的时间。” 事实证明,她有些想当然了。 翌日,高狗儿带着人过来,帮程蕴搬到一个稍微齐整的院子里住,顺便背着人塞给她一张面额五十两的银票,跪下来啪啪啪打自己的脸,哭着喊道:“阿蛮小姐请听奴才解释,昨天是奴才鬼迷心窍,您大人有大量,就饶了小的吧!” 程蕴缺钱,可她也不会轻易饶过他,看戏一般看高狗儿上演自打自脸,等到这奴才的脸被扇得高高肿起,方不徐不疾地指点明路:“跪我干什么?打脸给我看也没用,赶紧起来,找祁雪蓉和秦香云下跪去。” “呜呜,奴才知错了!”高狗儿长跪不起,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他当然知道祁雪蓉和秦香云比程蕴更具巴结价值,可现在的他也只能巴结程蕴。 秦老叔警告在前,秦香云的怒火是没法对程蕴发泄的,她也不可能去找国公爷哥哥哭诉不公。于是,怂恿祁雪蓉找茬程蕴的高狗儿沦为出气筒,若不马上抱紧程蕴的大腿,说不定立刻就要被秦香云下令打死。 高狗儿已经躲了一整夜,他没法继续藏下去,也不想脱离英国公府这棵大树。 程蕴稍微一想,知道高狗儿是遭了秦香云敌视,也有心收下他当奴才,但这家伙纯属不作死就不会死,程蕴有心给他教训,冷淡说道:“你知错,与我何关?” 说着丢下高狗儿走了。 程蕴现在确是一根可以抱的腿,秦老叔来过一趟,她住了五年的茅草屋换成宽敞明亮的一进小院子,崭新的家具、衣服、伺候的丫鬟跟着有了,待遇回到国公府小姐的正常水准。 不过,这些好处是因英国公的关注而来,某一天他觉得不高兴了,说不得她又得沦落到一无所有的贫穷窘境。 程蕴更习惯自立,可不愿意看别人的脸色过活。 掂量着手上有点钱,程蕴把秋姨留下来打理新院子,自己出门去找赚钱的路子。 五百两银子不多也不少,数字再大一点就能买来配齐一剂秘药的药材,可光有药材是不顶用的,这些药材还得经过复杂的处理才能做成一剂药,且未必能一次成功,稍有不慎便是白忙活一场。 “你会炼药吗?”程蕴在心里询问无名。 “看过,但是本君不会炼药。”他受困于九狱,想学也没有条件。 “那就给我说说秘药方子的来历,若是见不得光的,我得想办法应付。” “药方只有你和本君知晓,本君不保证药方不会引来炼药师的注意。”无名知道药方和口诀是偶然,“你请炼药师帮忙炼药,拿到秘药把他杀了,大多数死人能守口如瓶。” “你说了大多数,剩下的一部分会把秘密泄露给第三个人?”程蕴揪住关键词。 “术师掌握的规则千奇百怪,未必不能还原真相,有很多悬案是术师破解的。”无名委婉地提醒程蕴,随便杀人是会惹祸上身的。 “……这个世界真危险,我想穿回地球。” 程蕴说到这里,忽然看见街上走来一位身材脸蛋都不错的少女,有几个人鬼鬼祟祟地在她后面吊着,想必是觊觎美色,欲行图谋不轨之事。 “唉!”程蕴叹息一声,对这个世界更失望了。 刚穿来差点被表姐和庶姐活活打死,睡个觉居然掉进幻域,出个门还能目睹猥琐男跟踪美少女,也就无名的姿色能洗一洗眼睛。 她没有提醒美少女小心的想法,停下来打量了一下自己的形象,问无名:“你有没有办法让别人误以为我是大美女?” “找个地方,闭眼睛打瞌睡,进幻域。”无名不知道程蕴想干什么,但他不介意满足她的要求。 现实世界的程蕴是一棵发育不良的豆芽菜,唯一需要提防的对象只有人贩子,站到街道边上合目沉入梦乡,前后不过三个呼吸的时间,再睁开眼睛,她的口袋里多了一朵硬币大小的黑色牡丹花。 据无名说,这种黑牡丹是九狱特产,佩戴在身上能变化成任意生物,不仅自带魅惑光环,还能小幅度提升速度和力量。 程蕴躲进无人小巷,在无名的指点下变化成妖艳贱货,无需过硬演技,当她踩着小碎步从巷子里出来,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招蜂引蝶的味道,路人回头率极高。 才一会儿功夫,程蕴就被两个长得歪瓜裂枣的好色之徒盯上。 她媚笑着把他们引进小巷,不等他们露出丑恶的嘴脸,已经拳打脚踢一并招呼上了,直把两个家伙一顿胖揍,并没收他们身上的财物。 无名:“……”很好,长见识了。 程蕴就这样钓了一天的鱼,以至于皇都下层武者之间开始流传“单身的美貌女子不能惹”等传闻,但她并没有劫来多少罚款,加上原来的五百两,一共不过两千多两银子。 旭日东升,又是一天清晨。 程蕴起床时高兴得打了个好几个滚,原因自是伤势痊愈,打架再也不必忧心体力不够,也有本钱找秦燕儿复仇。 说起来,秦燕儿比祁雪蓉狡猾多了。 那天程蕴刚穿过来,对她动手的是祁雪蓉。 秦燕儿又是挑拨又是怂恿,却连程蕴的小指头也没碰一下,还装模作样地叫祁雪蓉不要下狠手,若程蕴被弄死,要追究责任也轮不到她。 前天,祁雪蓉得知程蕴没死,带着人过来找事,秦燕儿和她的丫鬟都没露面,甚至躲到国公府外面避祸。 若要等这样一朵“温柔善良、纯洁无辜、没有心机”的白莲花主动将把柄送到她的手上,那是等一辈子也等不着的。 用完早膳,秋姨一边收拾桌子一边说:“小姐,燕儿小姐回府了,刚被国公爷的人叫去,我听别人说,好像是她的修为晋升了初光境七层,要入府中排行,她那做外室的娘也有机会住进国公府。” 程蕴扬了扬眉,端起看戏心态,很不厚道地道:“她原先是初光境五层,一下子有了初光境七层的修为,祁雪蓉和秦香云知道这事,脸色肯定好看极了。” 秦燕儿进府不过一年半,处处不如祁雪蓉。 前天她讽刺祁雪蓉敌不过秦燕儿,今儿应验了,祁雪蓉那小心眼的若不记恨在心,是不可能的。 念及此,程蕴忽然想到了一条对付秦燕儿的妙计,招手唤来丫鬟,说要散步。 国公府极大,程蕴住的院子与秦燕儿住的院子在同一区域,祁雪蓉的院子更好一些,不过秦燕儿显露了出色的修为,估计下午就得搬到新院子。 程蕴问过丫鬟,推测出秦燕儿的新院子不会距离祁雪蓉太远,锁定目标后,在那座院子附近逛了一圈,记下地形。 眨眼间夜色笼罩大地,差不多三更,英国公府就静了下来,只有彻夜长明的灯还亮着。 早已入睡的程蕴忽然翻身坐起,换上黑衣服,再用面巾遮了大半张脸,悄然无声地跳墙头离开院子,脚步像灵猫般轻盈,避开巡夜人,不知不觉地摸进了祁雪蓉的住处。 守着院门的婆子在歪头打瞌睡,呼吸绵长,一双耳朵警觉地竖着。 然而她的道行还不够,根本不知道程蕴已经溜进来。 瞒过了婆子,再瞒过其余人,程蕴接近了祁雪蓉的卧室,看到屋里还亮着灯,隐约有说话声传出,心思一动,贴了墙偷听。 祁雪蓉和秦香云都在里面,一个尖声喊疼,一个柔声安慰,许是换药。 “呜呜呜……”祁雪蓉缩在秦香云怀里,哭道,“我疼,好疼!娘,我一定要报仇!她割了我九十九刀,我要还她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唯有凌迟酷刑才能解了我的恨!” 秦香云瞥了一眼掉痂后露出来的浅粉色新肉,知道祁雪蓉是无痛呻|吟博取自己的同情,叹了一口气道:“你想凌迟她,也得国公爷同意才行。可你是国公爷的外甥女,她是国公爷的亲女儿,论起亲来你比不过她。若在私底下偷偷对她下手,只会惹了国公爷的怒,白白把自己搭进去。” “我不管!我要她死!”祁雪蓉耍脾气,非要磨得秦香云答应收拾两个贱婢,“还有那个秦燕儿,骗得我好惨!她一个外室女,竟然也敢在我的头上作威作福,想到我被骗了那么久,我就忍不了她!” 秦香云顺着祁雪蓉的长发,无奈道:“蓉儿,不是娘不想给你出气,而是我们娘俩现在住在国公府,这叫寄人篱下,天生矮了人家一寸。” 祁雪蓉呜呜哭。 秦香云道:“秦燕儿不好对付,瞒住修为,连我也骗过了。她那娘手段高,先哄得国公爷把秦燕儿接进府,现在又把自己倒腾进府,只能看国公夫人容不容得她。” 祁雪蓉的哭声止住了,恨恨说道:“舅母是宁王府嫡女,舅舅的正妻,身份何等高贵!她当然不会喜欢秦燕儿那对贱人母女!” 秦香云笑了下,又说:“我家蓉儿就是聪明!那秦阿蛮出身更低,也不受国公府待见,要是她还不能在祈神式上开启武道修行之路,想做大皇子妃的人随便哪个都能弄死她。” 祁雪蓉抽噎着,道:“要是她能修行呢?” 第一百一十九章 秦香云失笑,捏了捏祁雪蓉的鼻子,道:“怎能这样想,神明若怜惜她,早在她出生那年就允她修行武道了。不过,她能不能被神明青睐还是未知数,你要弄死她,随便拿个什么东西栽赃就是,你舅母会帮忙。” 祁雪蓉嘟嘴说道:“舅母那天没见你。” 她说的是秦香云去寻程蕴报仇,路上遇到秦老叔,不得已改道去撷芳斋的事。 秦香云道:“见不见我,那是你舅母的决定;至于她帮不帮你,那由不得她。” 祁雪蓉好奇:“为何?” 秦香云道:“因为东茗悠平生之最恨,是你舅舅的眼里从未有过她的身影,而秦阿蛮的生母霜鸾,是你舅舅一生的挚爱,是他心里的天人。假若你是东茗悠,你能放过秦阿蛮这个孽种?” 祁雪蓉摇头,坚决道:“当然不!” 分享了一个秘密,母女二人又说了些话,秦香云打着灯笼回自己住处,祁雪蓉吹灯入睡。 程蕴隐在暗处,听得祁雪蓉睡着,拿出前世带来的技巧,潜入房间里将金票银票丹药等小件的值钱东西全部打包,被祁雪蓉视若珍宝的一枚玉佩也给偷了去。 想到这位便宜表姐和便宜姑姑的龌蹉算计,程蕴顿时起了玩一出恶作剧的念头,拿毛笔沾上不掉色的颜料在祁雪蓉脸上画了一只大乌龟,又写了“天上地下我最蠢”七个大字,然后带着毛笔和颜料跳进秦燕儿的院子。 到底是根基浅薄的外室女,秦燕儿的财力物力比不得祁雪蓉,院子里伺候的人多则多矣,一个个睡得死沉,警戒心低得不行。 程蕴轻轻松松地把毛笔和颜料藏到不易发现的角落,先把英国公新赏给秦燕儿的一小袋灵晶偷光,在空荡荡的箱子里放了祁雪蓉的东西,又耐心地伪造好“蛛丝马迹”,故意给守着祁雪蓉院门的婆子看到一条鬼祟黑影,方打着呵欠回去睡觉。 无名与程蕴在同一条船上,这次夜间活动也少不了他的支持。 九狱黑牡丹能改变容貌体型,就算被抓到也不会掉马甲;沾了皮肤洗不掉的颜料来自囚天狱,若不知道溶解颜料的方法,祁雪蓉得顶着大花脸过一辈子。 次日早,程蕴和秋姨正坐着用膳,听到祁雪蓉的愤怒尖叫声跨过小半个国公府传来,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是被覆盖了整张脸的大乌龟和“天上地下我最蠢”七个字给活活气的。 丫鬟们胆战心惊地端水来清洗,可乌龟和字怎么洗也洗不掉,闹腾半日仍是没法子,祁雪蓉和闻讯而来的秦香云只得派人去把炼药师请来帮忙。 可炼药师身份高,地位高,要价也高,不花一笔劳务费是请不来的。 祁雪蓉打开箱子取钱,结果箱子里一文钱都没有,往身上一摸,秦香云去问英国公讨来送给她的宝贝玉也不见了! 钱财和丹药不见了!! 她失窃了!!! “啊——” 祁雪蓉又是一声凄厉尖叫,险些背过气去。 秦香云老练,耐心安抚了女儿的情绪,把下人们一个个地叫来询问情况,听到夜里守院子的婆子说看到一条黑影进了秦燕儿的院子,身形疑似秦燕儿本人,母女二人马上带着人杀到隔壁。 已经听了小半天热闹的秦燕儿可有自信了,打开院门给祁雪蓉搜。 反正什么都搜不出来! 秦燕儿心里是这么想的。 然而,当赃物与笔墨一起搜出后,秦燕儿瞠目结舌。 老天可以作证,她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铁证如山,祁雪蓉差点气疯,不由分说就扑了上去,和表情惊愕的秦燕儿毫无贵女风范地扭打做一团,闹到最后,国公夫人被请来周旋。 真·罪魁祸首·程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边听丫鬟绘声绘色地转播战况,一边靠着美人榻翻书,不时咯咯地笑出声,也不知道是因祁雪蓉和秦燕儿的闹剧笑,或是因书上记录的有趣内容发笑。 再说回撕x现场,祁雪蓉着实被秦香云宠坏了,一口咬定秦燕儿偷东西,还捉弄自己,揪着秦燕儿闹腾,哪怕是国公夫人出面也觉得头疼不已,难以应付。 因着人证物证俱全,秦燕儿又是丈夫的外室生出来的,国公夫人的偏向无需多说。 她压根没有想过遣人报官,只命人把两个打得裙钗凌乱眼睛通红的姑娘拉开来,三言两语给秦燕儿定了偷窃的罪,一句话推迟了秦燕儿入英国公府排行的时间,又一句话把要进府的秦燕儿她娘拒之于门外,再削减秦燕儿的待遇,把她赶回原来那院子,并责令她务必在三天内还清祁雪蓉遭受的损失。 秦燕儿如何接受这样的结果! 她什么坏事都没做,心里那个叫委屈! 秦燕儿也知道国公夫人不待见自己,马上跪下来抱着国公夫人的腿大声哭喊:“夫人,奴婢冤枉!奴婢真的没有偷!奴婢昨天才晋升初光境七层,奴婢怎有本事潜入表姐的院子!呜呜呜,夫人……” 国公夫人一天不承认她,她一天没入排行,在这国公府里只能以奴婢自称。 不过,秦燕儿会哭,祁雪蓉也会哭,而且哭得更厉害,是那种近乎打滚撒泼的哭闹不休。 顶着一张画了大乌龟的花脸,祁雪蓉的手指头凶狠地戳向秦燕儿的脑门,那力度只恨不能把她一下子戳死,“秦燕儿!你说你没偷,那我的东西怎么会在你的箱子里?你说你冤枉,你为何骗我说你的修为是初光境五层?那笔和墨又怎会在你的书房找到?!既然有胆子做,你别不承认!” 是啊,她也想知道赃物和笔墨怎会跑到自己院子! 秦燕儿满腹心酸,真真的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被祁雪蓉的手指戳了两下,“啊”的惨叫一声,仿佛被切下了手指头,倒在地上哭哭啼啼:“表姐,杀了我吧!都是我的错,什么都是我的错,呜呜呜呜!我说我清白,你不信,杀了我就信了!” 第14章狗咬狗一嘴毛,我喜欢! 哭喊只是表象,秦燕儿想到栽赃陷害的贼子,恨得心肝都疼了。 是谁害的她?谁又有这等本事瞒过她和祁雪蓉院子里的人? 任是秦燕儿想破脑袋,她也想不到算计她的人是废物庶女程蕴,先把怀疑对象定在祁雪蓉和秦香云母女身上,又想到同父异母的一群兄弟姐妹们,连国公夫人也给划到嫌疑人的圈子里。 “说自己冤,你也得拿出证据给我看看,我才能信。”国公夫人没空看庶女和外甥女闹,断完案扔下一句轻飘飘的话,带着人回撷芳斋了。 祁雪蓉怒得失去理智,真的被秦燕儿说动,从丫鬟身上抢了一把匕首,要秦燕儿这个使得自己丢钱又丢脸的贱人拿命来赔。 桃子来拦,她想也没想就往桃子脸上划了一刀,推开桃子愤怒地对秦燕儿咆哮道:“让我在你脸上割一刀,我立刻信你!敢不敢!” 秦燕儿嘤嘤地哭,一边哭一边躲,脸蛋没有被划花,反而拖住祁雪蓉的手,拉扯中一点也不怂地在身上狠狠割了两刀,卖委屈:“呜呜,你割吧,割吧!快割吧!这条命给你了!苍天啊,我冤枉啊,嘤嘤……” 这出闹剧持续到英国公回府。 秦子钧听了来龙去脉,又看到外甥女的大花脸和亲女儿的狰狞伤口,他气得当场把太师椅的扶手给掰碎了,怒道:“祁雪蓉!你还讲不讲道理?秦燕儿是你的表妹!你怎么忍心把她伤成这样?禁足!立刻禁足!这一个月内,别想踏出院子一步!” 哈?凭什么禁她足! 那伤可是秦燕儿自己割的! 祁雪蓉白眼一翻,受不住气血攻心,晕死了。 秦燕儿怎能坐视祁雪蓉被禁足,抱着秦子钧的腿求情道:“呜呜,伤是我不小心割的,不关表姐的事,爹爹别气表姐……” 秦子钧很吃秦燕儿这套,更是认定了秦燕儿被祁雪蓉所伤,对祁雪蓉的印象变得糟糕。 但秦燕儿的院子里确实搜出赃物和笔墨,还有守院门的婆子和一些证据,也让他觉得秦燕儿偷了祁雪蓉的钱和物,对她的态度便冷淡下来,摆摆手道:“把你表姐的东西送回去,入排行的事别想了,也莫要留在国公府上住,回别院里陪着你娘住一段时间再说其它!” 连国公府也不能住?划了两刀的代价只是让祁雪蓉被禁足区区一个月? 秦燕儿眼前一黑,险些没学了祁雪蓉闹晕倒,哭声更委屈可怜:“爹爹,爹爹,女儿冤枉啊……” 她煞费心机住进国公府,眼看着就能入排行做正经小姐,居然在一天之内打回原形,说恨得心在滴血也不夸张。 程蕴是在第二天知道祁雪蓉和秦燕儿吃了大亏的。 秦子钧是将军出身,做事雷厉风行,当夜就开始了祁雪蓉的三十天禁足,秦燕儿也被遣送到郊外的庄子,所有了解姐妹撕x内幕的人都得到了警告:若是偷窃之事有一个字被外人知道,管不住舌头的,统统乱棍打死! “狗咬狗一嘴毛,这结局我喜欢!”程蕴咬着喝粥的勺子,与无名意识交流,“搞出这样的一件事,英国公府大约不会注意到我,祁雪蓉和秦燕儿之间的仇恨也不会消除。唉,当初怎么就没想到呢,要不也不会浪费那么多的时间钓鱼。” “你这两天钓鱼,不是玩得很爽吗?”无名戳破了她的小爱好。 “嘿嘿,钓鱼的爽和坑了敌人的爽是不同的,前者相当于解馋的小点心,后者是大餐。”程蕴承认自己确是存心找人打架,一边享用美食一边道,“人活得不如意,得找乐子放松放松心情,憋得慌了突然爆发,那是很可怕的。” 这天,程蕴也没留在英国公府,溜出府打算去武器铺询问弩做好了没有。 这家武器铺的掌柜和伙计还是原来那批,不过,数日不见,他们对她的态度变得尊敬了。 “您的弩还在制作中,我们东家有生意想找您谈,希望您赏个脸。”老掌柜把程蕴带到二楼雅间,“请稍候片刻,东家马上就来!” 程蕴猜测这家武器铺看上自己画的图纸了,因着他们没有不问自取,还记得知会图纸主人一声,也有点好奇那位东家。 雅间有武器展览,程蕴优哉游哉地欣赏,脑中思考着半夜过来偷个爽的可能。 “没有合心意的吗?”待看完最后一件武器,她听到一个温润男声。 程蕴侧头看去,这个脚步轻盈近乎无声无息的家伙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穿着青色绸面直裰,身材高挑,容貌俊秀,生着一双狐狸眼,言笑晏晏的样子令人心生好感。 “武器挺好,就是贵了点。”这些放在雅间展览的武器制作精良,价格动辄过万两,没有一件是程蕴买得起的。 “贵有贵的好,武器不容易坏。”年轻人和颜悦色地道,“我这铺子刚开张,听掌柜的说,小娘子是第一位客人。这样吧,若不是大批量购买,无论你想选哪件武器,我都能给你一折优惠。” “一折很好,让我免费选一件岂不是更好?”程蕴也笑。 东家摆出苦恼神情,说道:“开门做生意没有免费的,只有赚钱和亏钱,不是我不想免费,是这兆头不好,还请小娘子多多体谅!” “做生意的像你这样,定是财源滚滚来。”程蕴感叹一句,拿起一张弓试了试力,随口问道,“想出多少钱买我的图纸?” 东家道:“您说多少钱好?” 程蕴放下木弓,正色说道:“自是越多钱越好。” “买不起啊,太贵了!”东家把那叠图纸掏了出来,问程蕴,“这是你想的?” “不是,书上看来的。”程蕴看着东家似乎对弩很有兴趣的样子,眼珠转了转,道,“你想要这图纸,不花钱买也是行的。” “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你没吃我的一折,我也不敢吃你说的不花钱。”东家的笑容憨厚实诚,就差在拿毛笔在脸上写老实人三字,“这种弩若搭配特殊制作的箭矢,即便是修为低微的人,也可以凭借武器之利击杀强者,想用它赚钱,不只是买不买得起的问题。” 第一百二十章 “那些跟我没关系。”程蕴道,“我可以接受合作分成,所得利润你六我四。” 东家问:“你能保证这叠图纸的内容没有第三方知道?” 程蕴诚恳说道:“书是我娘留下的,图纸也是我娘设计的,不会有第三方知道弩的制作图纸,但我不保证有人能通过拆弩一步步复原。” 东家放心了。 他觉得程蕴不蠢,应该不会胆大狂妄到欺骗他。 要知道,他报复起来可不是打一两顿就算,只看程蕴的衣着打扮,她得罪不起他。 “我六你四的分配不行,我九你一如何?”下了决定的东家尽显奸商本色,一双眯起的狐狸眼尤其狡猾,“你有的只是这一叠图纸,我要提供原材料和匠人,还要负责售卖,若是弩的市场反响不行,若是被人盯上……说不定我和铺子都要搭进去,很惨的!” “九一分?”个子不高的程蕴仰头望向东家,惊讶地瞪大了一双黑亮的眼睛,似是很不相信他能说出如此丧心病狂的分红方式,“你怎么不去抢?!” 从四六到一九,亏这人能开口! 程蕴现在是个小姑娘,被一个小姑娘用这样的目光看,东家很尴尬,白净的面皮透出羞赧的粉色,咬了咬牙说道:“你也说了图纸有可能被破解,二八分不能再多……” 真正的程蕴当然不会是天真可爱的萝莉,她做出如此姿态,只是为了通过图纸争取更多利益。 看到东家红了脸,这家伙心中暗暗笑,脸上则是非常为难的神情,也不说话。 就在东家狠狠心提出再退让半成利润的时候,程蕴抢先开口,勉为其难地说道:“二八分也不是不可以,只是……” “只是什么?”东家窃喜自己迟了一瞬,殊不知已落入程蕴的陷阱。 “二八分太亏。”程蕴一副我吃了大亏的表情。 “没关系,以后你来铺子买武器,一律打五折,批量购买给你打八折。”东家适当让利。 “可我还是觉得三……” “没事,我再让一步!” 东家唯恐听到三七分这个词语,拍着胸膛道:“往后你遇到麻烦,只要是我能解决的,都可以来找我帮忙!”一边说一边打量了程蕴一眼,觉得这个瘦弱又贫穷的小姑娘搞不出让他觉得棘手的麻烦事。 即便她的举止谈吐不似平常人,但十来岁年纪了还没开始修行,资质想必不怎样,也许家境很不错,可瞧着这瘦巴巴的身子,多是落魄了。 程蕴想要的恰恰是东家许的人情,但她也想结识东家这个背景、实力都不错的朋友,假意推辞几句,也作出让步:“我只想东家答应我三件事,做与不做随你,意下如何?” 东家乐得占便宜,不过占未成年小姑娘的便宜不厚道,也假意推脱。 看到程蕴果然坚持,他便半推半就地答应下来:“行,你是个懂事的孩子,我比你年长近十岁,应该不介意我叫你一声妹妹吧?” 妹?哥?以我的真实年龄,该是你喊我姐才对。 程蕴腹诽。 不过,有大腿主动送到面前,她不会不抱,甜甜地笑着叫了一声大哥,关于图纸分红的谈判就此落下帷幕,双方都觉得自己占了好处。 谈妥生意,东家的笑少了几分市侩,看着程蕴的眼神也多了几分亲切,自我介绍道:“为兄复姓申屠,单名愚,初来四季城,平时住在这铺子后面。” 刚来皇都就有本事开铺子,果然是条大粗腿。 程蕴更坚定了与申屠愚保持友好关系的想法,念起“程蕴”这个姓名是皇帝亲赐,举国皆知,遂留了个心眼,说道:“我是凤姓,叫阿蛮,暂时住在英国公府里。” 等她有能力搬出来住,她不会在英国公府多停留一瞬。 申屠愚误以为程蕴是客居英国公府,看着她尖尖的下巴,怜惜道:“在国公府住应该很不容易吧?要是你不嫌弃我这小庙,回去了和主家说说,搬过来和我住。” “谢了,我不喜欢麻烦别人。”程蕴婉言拒绝。 申屠愚又误认为程蕴有难言之隐,道:“有事找我帮忙就是,算不算在三件事里,我会告诉你。” 程蕴现在就有事情需要帮忙,斟酌着言辞开口道:“义兄,请恕我冒昧,能否帮我找个可靠的炼药师?另外,我有些不方便出手的东西要处理,皇都这么大,我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店家。” “你要炼药?什么用的?急不急?” “是辅助修行的一种秘药,我的体质较为特殊,修炼功法需借丹药等外力。”申屠愚有意相助,程蕴也不与他见外,能说的都说给他知道。 “这样,与修行相关的,马虎不得……”申屠愚皱着眉,负手在屋里踱了几步,侧头问,“二品的炼药师能帮上忙吗?他是我的朋友,有着过命的交情,这些天不在皇都里,不过事情已经忙完,估计傍晚就能进城。” “那就麻烦义兄和义兄的朋友了。”程蕴写下详细的药方交给申屠愚。 敲定了一件事,申屠愚提起第二件事,道:“皇都这潭水很深,我也是昨天才知道有个鬼市,今天就带你去瞧一瞧热闹吧。” 一个时辰后,回了国公府一趟又出来的程蕴打扮成小厮,申屠愚乔装成留着络腮胡子的大叔,两人悄悄从武器铺的后门出去。 鬼市的入口设在一家生意一般的茶馆里,店伙计把义兄妹二人带进昏暗的小房间,递给他们两根蜡烛,道:“下去吧。” 房间里挖有地道,沿着台阶向下走,空间越来越大,隐约能听到喧嚣人声,仿佛皇都地下藏着一座繁华大城。 程蕴很惊奇:“这个地方,是鬼市挖出来的?” 申屠愚失笑,道:“你是在皇都长大的,结果比我这外地来的还不了解皇都。”他问了一个看似无关紧要的问题,“刚才你没在街上看到乞讨的乞丐吧?” 程蕴点头,解释:“我不常出门,也很少有机会读书。” 第16章 光线黯淡,申屠愚看向程蕴,怜惜她从前过得不好,道:“阿蛮,要多出门,多看书,这对你有好处。”说完回答之前的问题,“皇都里看不到乞丐,也很少有穷人,因为他们多数生活在皇都地下,个别人甚至一辈子都没见过阳光。” “地下城是与皇都一起建的,属于皇都对外防御的一部分,又因大庆立国上千年,皇都不曾遇过威胁,闲人禁入的地下城也渐渐被流浪汉、乞丐和穷人占据,鱼龙混杂。直至三百年前,朝廷设立管理地下城的衙门,这地方才有了少许秩序。” “鬼市原本设在皇都,后来被朝廷打击,搬到了地下城。但鬼市的具体位置是不固定的,偶尔设在地上皇城,偶尔又在地下城,若无熟人领路,连门开在哪都不知道。” 程蕴笑了:“义兄是我的熟人,多谢义兄带我来。” 申屠愚拿眼角觑她:“忘了你现在是我的小厮?要叫老爷!” 程蕴从善如流,拱手说道:“好的,老爷!” 台阶尽头是一条长通道,穿过这条通道,程蕴和申屠愚来到一个小房间,趴在桌子上打瞌睡的老头顿时精神了,伸出手道:“两个人,给二两银子。” 小房间外面也是一家店铺,卖杂货,铺子所在的鬼市大街看起来和地上也没什么两样,行人不多,摊子不多,许多铺子还没开张。 申屠愚道:“到了晚上,这里比地上热闹。”他推开虚掩的门,示意程蕴进去,“这里是鬼市的收货场,你慢慢谈,谈好了再去对面的茶馆找我。” 程蕴嗯了一声,撩起帘子走进收货场,坐在柜台后打算盘的年轻女人抬头看来一眼,继续拨算子:“有什么货?价值几何?” 程蕴把祁雪蓉失窃的东西拿出,堆在柜台上,说道:“给个价。” 祁雪蓉是武者,被她放在箱子里锁住的东西除了纸钞、灵晶,还有各类丹药和杂七杂八的小物件,摆在柜台的并非全部。 年轻女人站了起来,先打开一瓶丹药,嗅了嗅说道:“上等清心丹十一颗,一颗七十两银子。” “普通洗脉丹八颗,一颗二百两。” “这是石门的四品护身符,五百五十两!” “咦,天香门出产的护神香,还是没有启用过的上品,好东西!给你七百八十两!” …… 鉴定完全部物品,年轻女人道:“一共是五千四百两白银,你要金票还是银票?亦或现银?如果你要在鬼市买东西,兑换成冥币也是可以的,一枚冥币换一百两金子。” 程蕴摆手,慢吞吞地问:“有主的东西,你们收不收?” 年轻女人道:“我不能做主的,可以移步拍卖场。鬼市敢收的,不会叫买方承担责任;鬼市敢卖的,不会让卖方负责后果。客人请放心,我们不会窥探或泄密您的隐|私,无论您是买、卖,还是瞧热闹。” “好,请看看这个。”程蕴掏出祁雪蓉的宝贝玉佩,望向年轻女人,“劳烦告诉我,它值多少钱?” 年轻女人屏住了呼吸,目光追随着玉佩,小声道:“客人,能否让我仔细瞧瞧?” 程蕴把玉佩递给她。 年轻女人小心翼翼地接过,在光亮处看了许久,说:“这是洁玉,巨木郡的特产之一,长期佩戴有淬体之效。你这块洁玉铭刻了神纹,能让佩戴者保持洁净,即便不洗脸、不沐浴、不更衣,身体和穿的衣服也不会脏。” “……”懒人必备之物,让你扔掉洗衣服、洗澡、洗脸等日常清洁的烦恼? 程蕴的嘴角轻微抽搐了一下,听到年轻女人开出价格:“三千两黄金,你满意的话,这块洁玉归我们鬼市所有。” “低于四千两黄金,不卖。”程蕴也是做过功课才来销赃的。 年轻女人不肯给高价,与程蕴好一番扯皮,最后付出三千七百两黄金,买下了洁玉。 “客人,您要买东西吗?”年轻女人不甘心把钱送出,端起笑脸招呼程蕴道,“收货场是物美价廉的代名词,保证每一件商品来历清白,您花了钱绝不吃亏。” 看她瘦巴巴的样子,心里很是怜惜,伸手摸向她的脑袋,道:“身为兄长,让妹妹穿成这样也不像话,我带你去买身好衣服,再选点好看首饰……啊,阿蛮,你的反应真快!” 他没有摸到程蕴的头,她只是随意一避,轻松躲开他的手。 申屠愚非常惊讶,他可不是一般高手,即便是修为与他相差不远的人,要躲掉他的手也需费点心思才行。 可程蕴是未修行的普通人! 她的反应快不出奇,但她的速度居然能跟得上,这真的很不寻常! “一般吧,我的本事还比不得大哥厉害。”程蕴那一躲完全是本能反应,面对申屠愚似乎还想试一次的目光,假装羞涩地拒绝道,“抱歉,我不太习惯和别人接触……” “这样。”申屠愚还是很好奇程蕴躲避自己的技巧,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程蕴无心提起,他也懒得追问。 “啪!” 听到清脆的声响,程蕴突然意识到自己挨了一巴掌。 只是,这一耳光的痛,在足以撕裂灵魂的剧痛面前微不足道,她根本没感觉。 “贱婢!”尖锐的女声钻进耳中,那人恨恨骂道,“区区小杂种,竟敢肖想四皇子!你有资格?听说你那死鬼南蛮子娘刚把你生下来就想掐死你,你为什么不死?你昨天滚落高台,怎么不摔死?你死了大家都高兴,没有人会掉眼泪!” 程蕴不知道对方骂谁,但她被打是事实,说不定她痛得生不如死也是对方所为。 程蕴记仇,努力地睁开眼睛,看见一个杏眼桃腮的少女,她穿着似火红裳,美丽面容被扭曲得狰狞,正在指着自己破口大骂。 红衣女身旁是蓝衣的同伴,生得柔柔弱弱的,像一朵惹人怜爱的小娇花,一边假惺惺地劝说红衣女手下留情,一边藏着幸灾乐祸看热闹。 此二人皆作古装打扮,且看起来有模有样,刺绣精美的锦衣华服披身,玉簪珠钗金步摇等真首饰戴在高耸如云的发髻上,腰上系着香囊和宫绦,佩美玉,脚踩绣花丝履,身后跟着六个丫鬟,也是古代婢女的穿着。 他们在的地方是个古代庭院,能看到门口大开的破草屋。 演戏?这是程蕴的第一个念头。 接着程蕴记起自己与辛慕辰同归于尽,可她现在还活着…… 第一百二十一章 阿挽挨着晴娘坐下,双手托住腮帮子看程蕴喝粥。 “小姐,晴姨说您中毒了,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凤轻雪给我下了毒。” “啊!阿挽知道她不是好人,没想到她真的要害死小姐!太可恶了!” “没事,有仇报回来。” 程蕴放下粥碗,望向晴娘道:“我打算离开梦魇森林。” 从两年前开始,凤家不再给她输送粮食和生活必需品,由着她自生自灭;两年后,凤轻雪深入梦魇森林,名为探望,实则杀人。 若是忍了这口气,那是程蕴被谁都能捏一下的绵软包子穿越了。 听到程蕴的决定,阿挽张大了嘴,眼睛也瞪得大大的,脸上满是惊讶之色。 晴娘的见识眼界远非阿挽能比,脸上并无惊意,沉默了片刻,点头说道:“确实是时候回去了,毕竟小姐您是凤家尊贵至极的大小姐。” 凤家大小姐与别家的大小姐是不同的,其地位与家主一致,身份则比家主更尊贵,相当于凤家支柱。 可以说,凤家能够没有家主,唯独不能没有大小姐。 凤轻雪跑来毒杀程蕴,多半是上代大小姐出事,凤家急需一位新的大小姐撑起家门,若程蕴死了,新的大小姐将会从凤家小一辈所有姑娘中产生,天赋不低又是嫡系的凤轻雪比别人所占优势更大。 “阿挽,早点睡,明天再收拾东西。”晴娘对阿挽说道。 阿挽乖巧地应了一声是,洗干净粥碗便躺在铺着干草的地上呼呼入睡了。 程蕴昏睡不醒后,她和晴娘都没怎么合眼,早已累得满眼血丝。 “晴娘,你也去睡吧。”程蕴看着晴娘眼底的青黑,摆摆手说道,“我的毒没解,但是暂时来说不碍事。” 晴娘欲言又止,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开水放在程蕴床头的小桌子上,问:“小姐,您还要不要吃多一碗粥?” 程蕴点头:“劳烦晴娘给我端来。” 当晴娘躺下入睡,残旧大殿外的风雨也越发急了,氤氲水汽流进来,把还算干燥的大殿弄得湿漉漉。 大约是睡了很久的关系,程蕴了无睡意,侧耳倾听着屋外动静,心中默默思考以后的人生道路。 当年是凤无岳亲口将她流放,如今要回凤家,凤无岳无疑是最大的阻碍,还有凤轻雪、凤轻雨等想要成为大小姐的凤家姑娘们。 凤轻雪等人,程蕴没把她们放在眼里,棘手的是凤无岳,这人与她爹是可以交付生死的好兄弟,却在继任家主后对小侄女痛下狠手,其用意颇让人琢磨。 程蕴觉得他很可能知道爹娘双双失踪的真相,否则他不会不顾忌凤无峥和东方桐依,除非他知道他们回不来,或者已死。 “咚——” 急促的风雨声里,忽然传来沉闷一声响。 晴娘倏地坐起,脸上是前所未有的凝重之色。 她对程蕴做了个安静的手势,盘膝端坐,五心向天,双眼紧闭。 程蕴静静地看着她,只感觉到一股奇妙波动以晴娘为圆心向四周扩散,不过一个呼吸的时间,屋外风吹雨打声渐远,取而代之的是死水般的平静,泛不起一丝涟漪。 整个大殿都被晴娘藏进了结界里。 除非来者实力远在晴娘之上,否则谁也不能看到黑暗雨夜里有一座孤零零的废弃宫殿,看不到,也找不到,自然是进不来。 但程蕴看着窗外深沉无尽的黑暗,隐约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她的直觉一向很准。 002雨夜,陌生来客 “叩叩——”废弃宫殿的大门被用力敲响,成年男子浑厚的声音清晰传入程蕴和晴娘的耳中,带着嗡嗡回音,“有人吗?我们在这个大森林里迷了路,请主人家留我们借宿一夜,天亮后马上离开!” 晴娘苍白着脸看向程蕴,缓缓摇头。 门外的人突破了她设下的大结界,以她之能,根本不能阻止对方强行进入。 阿挽被敲门声惊醒,脸上还有三分茫然,瞧见晴娘难看的脸色,立刻抽出藏在枕头下的一把木刀,表情凶狠如狼。 能在遍布异兽和妖植的梦魇森林生存,阿挽的外表瘦弱娇小,实力可一点都不弱。 “听我的。”程蕴无声做了口型,示意阿挽开口,“先把刀藏好,然后询问他们是谁,有多少人。” 仅凭她们三人,根本无法应付宫殿外人多势众的恶客,此时能用之计,唯有让他们进来宫殿里。 阿挽懂了程蕴的意思,刻意柔和了语气高声道:“你们是谁?有多少人?” “我们没有恶意。”那发声的成年大汉说道,“我们一共是十三个人,四个身受重伤,六个带着轻伤,若你们愿意帮我们一把,定有重酬!” 若是不愿意,他们不介意硬来。 阿挽面露怒色,看到程蕴朝自己摆手,只好忍下这口气,起身开门。 宫殿很大,一下子进来十三个人也不显得拥挤。 这些人都穿着一身黑衣,头上扎着同色的布巾,四女九男,除去重伤的四人和被围住的少年,剩下八人都持着寒光闪烁的武器,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少年打量了程蕴三人一眼,令手下们收好兵器,看向实力最高的晴娘:“冒昧询问一句,您的结界能持续多久?” 晴娘得到程蕴的颔首,稳住心神回答道:“若你们没有强行穿过结界闯进来,坚持到天亮没有问题。” “抱歉,我们也是迫不得已。”少年对程蕴见礼,脸上扬起一抹笑,“在下谢意之,如有冒犯,请小姐见谅。” 程蕴看着他,没说话。 谢意之的声音很动听,犹如弦乐,不知不觉间便能让人沉醉。 他长得极养眼,身量颀长清瘦,却不显得单薄,眉目如画,秀美绝伦,妖娆中透着清艳端方,尊贵雅致仿佛站在云端的神子,其万丈光芒无法令人直视。 谢意之还有一种极特殊的气质。 姑且打个比方,哪怕他长得极平凡,只是千千万万人中普通的一个,人们仍能在无数人里最先看到他,然后再也不能移开自己的眼睛。 前世的琴湘也算见多识广,如谢意之这般妖孽的美人,她见过的不多,却也有两三个,但如他这般气质的,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我的容姿能否让小姐满意?”谢意之向前倾身,一双深邃的眼专注地看着她,语气平静而惋惜,“可惜我已有未婚妻,小姐喜欢我,也是不能嫁给我的。” 程蕴嗅到他身上飘来的一股悠悠香气,意境悠远仿佛檀香,再闻却又不像。 意识到那是谢意之的味道,她的脸微微一热,仿佛掩饰情绪般冷淡说道:“别把自己看得太高!森林中的危险由你们带来,我们被无辜牵连,晴姨的结界只会守住两个小时,剩下的你们还是努力想一想要怎么面对吧!” “你说的确是。”谢意之深深地看了程蕴一眼,又问道,“能否知道小姐芳名?” “程蕴。”她淡淡说道,“以火盆为界,你们可以在那边歇息。” 谢意之掩去眸中惊色,倒是没再纠缠,退到火盆那一边,吩咐手下有条不紊地在大殿里布置起来,免得晴娘撤去结界后无力应付雨夜里的危险。 程蕴觉得此人莫名其妙,心里将谢意之三个字来回想了几遍,都没想到东安界能有哪户谢姓可以养出谢意之这般容姿不凡、实力不低的年轻高手以及他的手下。 也许谢意之这三个字是化名。 但仔细看他的神态,却又不像。 想了一会儿,程蕴觉得谢意之可能是某些隐世势力的传人,平时并不出现,除非天下大势发生变化,才会奉师门之命踏足人世间。 黑暗岛凤家也是东安界有名的大势力,待她夺回属于大小姐的荣耀和权势,也有足够资格参与世事变迁带来的大机遇,或引导大势,或主导大势。 原来的程蕴博学多才,琴湘穿越而来,继承了程蕴的记忆和情感,也掌握了程蕴懂得的一切。 换句话说,琴湘没死,程蕴也没死,她们现在是同一个人,就像前世今生,虽有不同的经历记忆,却是同一个灵魂。 确认了谢意之等人暂时没有恶意,阿挽又睡着了,只有晴娘和程蕴知道,她手里握着刀,只要谢意之等人有异动,立刻就能醒来交战。 晴娘苍白的脸依旧,支持隐匿大殿的结界,这对她而言并非轻易之事。 程蕴喝完杯子里的水,才把杯子放下,却发现左手掌心多了一朵精细得仿佛印上去的粉色桃花,若非观察入微,说不定还无法发觉。 这什么东西? 程蕴记得自己拿杯子喝水时手上没有桃花,它应该是喝了水才出现的。 水有问题? 水是晴娘倒的,她不会在水里下毒杀她。 那么,会是谢意之吗? 程蕴直觉谢意之不是那种人,而且,若他要杀她害她,只需勾一勾手指,她、晴娘和阿挽都得乖乖就擒。 迅速分析完情况,程蕴盯着手上的九瓣桃花看了一会儿,伸出右手食指用指腹轻轻地摸了一下。 天旋地转的感觉霎时袭来,程蕴身子一轻,已然出现在高大巍峨仿佛一座巨山的九层宫殿之下,被对比成一只渺小蝼蚁。 宫殿大门禁闭,门槛高达一米,门高至少三十米,两旁立着栩栩如生的祥瑞神兽,一只戏珠玩耍,一只愤怒咆哮,气势威严强大,几乎能把人震慑地两腿发软。 程蕴前世乃是站在世界巅峰的强者,当然不会被吓得腿软,饶有趣致地打量了一遍周围环境,缓步走向宫殿门前的圆形祭坛。 祭坛的台阶很高,足有三米半,但是难不住程蕴,轻易便登了上去。 踏上最后一级台阶,感觉如同穿过薄纱,祭坛的真实面貌一一呈现,可以看到神兽和高冠大袖人们的虚影,走马灯般闪烁不停。 片刻,所有虚影淡去,一行鸟篆随之出现。 程蕴看不懂这些鸟篆,却奇异地看懂了它们表达的意思。 003 九瓣桃花是“圣”族传承,如果她愿意肩负振兴“圣”族的责任,那么传承宝殿将会对她开放,反之则死路一条。 “有点意思。”程蕴看着出现的第二行鸟篆,眉头微挑,“若想让我真心实意做事,理应拿传承诱惑我才对,可你却用死来逼迫人。” 祭坛没有反应,经过漫长的岁月变迁,如今的九瓣桃花已是死物一件,只知道僵硬地执行圣族留下的命令遴选出合适的优秀传承者。 在遇到程蕴之前,九瓣桃花有过多达百任的主人,但是谁都没能达成传承指定的条件,或者因过于张扬被击杀,或者狂妄自大把自己玩死,或者被九瓣桃花剔除资格抹杀,结局不一一而道。 程蕴是不知道这些的,看完祭坛细则,纤手在凭空出现的水晶球上轻轻按了一下,选择接受九瓣桃花的传承。 不接受只有死,程蕴还舍不得送掉自己来之不易的小命。 “资质太差,无权踏足第一层宝殿!” “实力太低,无法在传承里停留半刻钟!” “心性尚可,建议提升实力再入传承!” 接连三个冰冷无情的声音响起,程蕴在听完最后一个字后被无情地踹出了传承之地,意识回归现实。 谢意之投来探究的目光,似是察觉到她的神魂消失了那么一瞬。 此人好强的感知! 程蕴不客气地瞪他一眼,想到传承对自己的评价,心中又有些恨恨。 资质糟糕实力低,难道前世的巅峰杀手在这个世界只能仰望巅峰? 不管是不是,先提升自身实力再说。 程蕴盘了腿,斩除心中杂念,按照传承给出的功法开始修炼。 八年前,她被流放梦魇森林,手指上戴着母亲东方桐依留下的一枚空间戒指,其内藏书千万,极大地丰富了她的见识和眼界。 只可惜空间戒指里没有修炼功法,晴娘所知道的功法又无法进行修行,只好专注攻读藏书增长知识,差点还以为自己不能修行。 如今有了修行功法,放着不学胡思乱想可不是程蕴的作风。 但步入修行殿堂依然不容易,程蕴打坐了两个小时,在晴娘撤去结界后,依然没有任何气感,仿佛圣族传承给的功法也不适合她。 “轰隆隆——” 惊雷声响彻整个暗夜,闪电照亮破旧宫殿外所有的一切,将那些团团围住宫殿的黑色生物暴露在宫殿中人们的视野里。 第一百二十二章 “果然是魇魔!”晴娘冷冷地看着谢意之,“这是你们招来的,我帮你们阻挡两个小时,已经仁至义尽!” 魇魔是梦魇森林独有的生物,据说是暗夜之民被逼得撤离时抛下断后的,乃是擅长精神攻击的魔物,物理攻击也不弱。 也不知道谢意之做了什么,竟惹来密密麻麻的一大群魇魔,如不能将它们击退,下场只有被撕成碎片吃掉。 “晴姨请放心,我不会让它们威胁到绫音小姐。”谢意之的语气好像与程蕴关系匪浅,妖孽的笑仿佛绽放黑夜的昙花,美而炫目,“只是一群魇魔,算不了大事。” 在他说话的同时,他的手下已经扑出大殿,手持武器与魇魔们打了起来,确实是一面倒的局势,魇魔们几乎没有还手之力。 但魇魔太多了,只用数量来堆,都能将谢意之的人堆死。 除了重伤的四人和一个青年,谢意之也没有参与战斗,而是端着一杯酒优哉游哉地品尝,其气定神闲的模样似乎完全不把魇魔放在眼中。 “绫音小姐刚才在修炼吗?我感觉到你的气息在变化,只可惜始终不得其门而入。” 这家伙怎么什么都知道?还有这仿佛看热闹的语气,听起来忒欠揍! “谢公子这么说,想必是有法子帮我咯?”程蕴挑眉,开口向他请教,“你能助我踏上修行之路,我可以不要你的重酬。” “行。”谢意之放下酒杯,对她招手,“你过来,先给我看看。”语气仿佛逗猫,比方才更欠揍。 程蕴咬牙,掀开身上的被子下床穿鞋,在晴娘的陪同下走到谢意之身旁。 那神情冰冷的俊美青年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一张椅子,又在谢意之的目光下拿出一块软垫放在椅面。 “你长得可真矮。”谢意之拎着程蕴的衣领将她提到椅子上坐好,动作快得当事人和晴娘都来不及反应,“也很轻,平时吃不饱肚子吗?” 程蕴恼怒地拍掉捏自己脸的咸猪手,不高兴道:“要你管!” “当然要我管。”谢意之的脸皮厚得可以,不能捏脸改摸秀发,“头发很顺滑,又黑又亮,还带着香味,真美!” 程蕴、晴娘:“……”这家伙绝对是个变态! 谢意之的手下:“……”这一定不是他们家公子! “你够了吧?我过来不是给你动手动脚的!”程蕴的表情端不住,抓住谢意之的手腕便是一拧,看着他骤然扭曲的脸似笑非笑,“不想断了手,给我放老实点!” 冰山青年脸色一变,立刻便要出手对付程蕴。 “别闹。”谢意之阻止他,笑着看向气鼓鼓的女孩子,温和说道,“你砍断我的手也无所谓,反正它是能长出来的,但我生气的后果不是你能想象,试一次代价高昂。” 程蕴盯着他看了两个呼吸,松开对他的钳制,道:“你无礼在先,我只是自卫。” 都说龙游浅滩被虾戏,在失去前世强横实力之时遇到谢意之这种强大得几乎无法战胜的对手,算她倒霉。 “好,是我不对。”面对程蕴,谢意之的容忍力奇高,含笑道,“把手伸出来,我要探一探你的经脉是否顺畅……如果我没有猜错,你修行的是武道功法吧?” 程蕴尚未觉醒神秘天赋,想修炼玄术也没法子。 她伸出自己的右手,稍微拉高袖子,露出一截白皙细腻如玉的手腕。 “手好看,我敢说你以后是个罕见的美人。” 谢意之两指按在程蕴手腕上脉门的位置,一缕比头发丝更纤细百倍的气息游进了她的经脉,很快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泥牛入海。 他的眉头皱了起来,又分出一缕气息细细探查,脸色紧跟着微微一变,盯着女孩道:“你中毒了,毒已侵入肺腑骨髓,不尽快解决,时日无多。” 004 “这毒和我不能修炼有关系?”程蕴冷静得不像一个知道自己快要死了的人,“能否知道中毒的时间和这种毒的名称来历?” 谢意之诧异地看了看她,胸腔里的心脏轻轻跳动一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一瞬间萌芽,悄然融入他的骨血。 也不知是出于怜惜还是别的,他有点心疼这个娇小可爱的女孩。 “你不能修行武道也不能觉醒天赋,这事确实与毒有点关系,因为它堵塞了你身体里将近九成的经脉,令得武道真气不能形成循环,自然无法点亮丹田中的初光。” “但是,在三天四夜前,这毒并不致命。”谢意之道出程蕴昏睡的真相,“你接触了一种叫梦长生的东西,香味浓郁甜腻,凝而不散,可有印象?” 程蕴想起了凤轻雪的香囊,点头:“我知道那是梦长生,但我不知道梦长生能把我自己害死。” 梦长生的香味独特持久,深受喜欢熏香的人们青睐,一粒黄豆大的粗制香丸可以卖出数千金币的高价。 凤轻雪身为凤家小姐,拥有梦长生制成的香囊并不出奇,但她知道梦长生能将程蕴体内的毒激发继而杀死程蕴吗? 程蕴不觉得凤轻雪能舍得带着梦长生香囊来荒莽丛林里看望自己,即便是楚国公主、离国皇后之流,也只会在盛大宴会上佩戴梦长生香囊。 谢意之露出了然之色,说道:“你中的毒解起来相当麻烦,但在这个遍地是宝的梦魇森林深处,只需找到烈焰凤凰莲的黑莲子做药引,解毒轻而易举。” 问题在于,梦魇森林也不一定能找到烈焰凤凰莲。 程蕴知道烈焰凤凰莲,也看过梦魇森林的详细地图,心念一转便推出烈焰凤凰莲可能存在的地点,只是那些地点都是十成十的险地,厉害连晴娘也不敢轻易涉足。 “你知道哪有烈焰凤凰莲?”谢意之第三次对程蕴感到惊讶,不由得顺了顺她的发丝,温柔道,“说出来。” “谢公子,我有点好奇。”程蕴看着对方,眸光微闪,“你似乎对我好感不低?” 她不是感知迟钝的人,谢意之有心亲近,又怎可能不知道。 “是啊,我确实挺喜欢你的。”谢意之爽快地承认了程蕴的猜测,抬起她的下巴认真说道,“因为你的名字与我未婚妻一模一样,我爱屋及乌。” “啪——” 谢公子的咸猪手被无情拍掉。 “既然如此,那你应该对我不假辞色才对。”只有渣男才会对拥有与自己未婚妻相同名字的异性动手动脚,并美其名曰深爱未婚妻,也爱与她相关的一切。 谢意之轻笑出声,暖味低语道:“难道这样不好吗?我可是心甘情愿想帮你找到黑莲子解毒,左右你也没有损失,顶多解了毒给我一个吻,或者让我看看你可爱的小脚丫……” “啪——” 谢公子的厚颜无耻终于导致他被程蕴甩了不大不小一耳光。 他仿佛有点懵,先是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接着又瞧了瞧程蕴的手,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小姑娘抱进怀里。 程蕴立马挥拳踢腿,下一刻被轻易地制住,只感觉到那股仿佛檀香般悠远宁静的味道自上方袭来,香香软软的樱唇已经被舔了一下,还听到对方振振有词:“挨了你一巴掌,总得拿到点好处才行,不然太亏……嗷!轻点,求姑奶奶轻点!” 惹上不好惹的巅峰杀手,饶是谢意之也讨不了好,一点茱萸被狠狠捏住,虽没有命根子被踹的痛,却也差不多了。 晴娘、冰山青年、四个重伤手下:“……”为什么看到谢意之喊痛会有一种活该如此的感觉? “再敢仗着实力高强迫我,小心我切了你。”程蕴毫不客气地在谢意之隽秀的脸蛋上摸了一把,仿佛恶霸调戏良家小媳妇,随后才松开捏着对方要害的手,坐回椅子上,淡淡然说道,“你帮我找来黑莲子,我给你报酬。” “无情的小丫头,刚摸了人家的脸,这会子又要人家给你出生入死。”谢意之今年十七岁,逗弄十二岁的女孩完全没感觉到不妥,“先说你的条件,要是报酬低了,你得肉偿。” 程蕴吐出短短上百字,恰是圣族传承给出的修行功法总纲,字字朴实,却又暗藏玄妙,听在冰山青年和晴娘只是寻常,听在谢意之耳中却截然不同。 他看着程蕴的眼神又变了,讶道:“绫音小姐,原来我一直都小瞧了你,之前多有得罪之处,可别放在心上。你这桩生意,我接了。” “公子!”冰山青年闻言,急急开口道,“您还有事……” “这事比那事更重要。”谢意之摆手,示意他冷静点,“找烈焰凤凰莲用不了太长时间,而且绫音小姐有梦魇森林的地图,我们不必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 程蕴还没说呢,他倒是推测出她有地图了。 “韩野,你出去帮忙。”谢意之将冰山青年赶走,看着程蕴的眼神就像看宝贝,“法不轻传,以后你别拿功法与别人交换,毕竟别人不是我,若是他们与你交易不成,很可能会起杀人夺宝的心思。”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脸上认真得很,看不到一丝轻佻。 程蕴说谢谢。 虽然她明白怀璧其罪的道理,但对方真心诚意地告诫提醒,端着一脸的高冷未免有将对方一腔热忱视为无物的嫌疑。 程蕴是有原则的杀手,奉行“以德报德,以直报怨”,谢意之以真心待他,她亦能拿出自己的真心。 宫殿外,黑衣下属们与魇魔厮杀激烈,韩野加入后,魇魔的数量优势渐低,胜利天平在一点点地倒向人类。 晴娘看得颇为惊奇,小声对程蕴说道:“凤家最优秀的凤卫也没有他们配合得好,这位谢公子来头甚大,你莫要与他有太多的私交。” 为何? 程蕴不解,以眼神询问。 夫人。 晴娘无声地做了口型。 东方桐依来历神秘,即便是身为丈夫的凤无峥,也有可能不知道她的身份,程蕴就更不知道了。 难道谢意之不是隐世势力的传人?而是另有来历? 程蕴没有多想。 现在的她实力太低,虽有凤家大小姐的名头,实则等同虚设,一切都得在拿到大小姐应得的东西再说。 005 在距离天亮还有四个小时的时候,所有魇魔都被击退。 迎战的韩野八人无一重伤,谢意之和重伤的四人从始至终都没出手,晴娘、阿挽也没出过手,程蕴倒是想试试自己的斤两,奈何身体仍然乏着,刚走向宫殿门口就被谢意之拎了回来。 “你有毒在身,需静养。”他用大夫叮嘱不听话病人的语气说道,“乖一点,他们能解决,不需要你援手。” 乖一点? 哼,你才需要乖一点! 程蕴痛恨自己的萝莉身。 看到她脸上的郁卒,谢意之哈哈笑,伸手在女孩头上揉了一把道:“就你这小丫头,想长大还得过几年呢。” “滚!” 程蕴瞪他一眼,整理好自己的头发,踩过火盆界线回到自己的地方,坐在床榻上闭目养神。 晴娘跟着坐下,微合着眼怜爱地望向女孩,看来是不打算休息了。 “晴姨,你睡一会吧。”程蕴舍不得让晴娘继续熬夜,拉住她的手轻轻摇了摇,说道,“我睡了很久没有睡意,而你很久都没睡了。” 晴娘笑着说好,重新躺下歇息。 程蕴望向她苍老的容颜,眸光微微闪烁,心中升起淡淡的内疚和亏欠。 八年前,晴娘是花信年华的女子,温婉明媚,拥有健康活力的身体,正是花开得最灿烂的时候。 八年后,晴娘衰老得仿佛四五十岁,身体每况愈下,去年冬天病倒了差点没能起来,宛如一朵枯萎的花。 若非因为照顾她,晴娘何须如此? “那是没有办法的事。”谢意之的声音传入耳中,“小丫头,给本公子笑一个,愁眉苦脸可难看了。” 程蕴抬头,发现这厮不知何时坐在床前,熟悉的香味袭来,温和隽永,圣洁内敛,很容易便能使人平静下来。 “我又不是你的丫鬟,不笑。” 她拒绝了对方的调笑,心中思忖着让晴娘重返青春的法子,被子下的右手食指轻轻摩挲了两下左手掌心的九瓣桃花,却没有得到回应。 显然,得解决了身体里的毒素踏入修行殿堂,传承才会对她开放。 第一百二十三章 “天亮后我得为你去送死,连笑脸也不给一个,太吝啬。”谢意之聊了聊程蕴的黑发,深邃黑眸中泛起少许疼惜,“住在梦魇森林很辛苦,打算什么时候搬走?” “你给我黑莲子,我给你功法,很公平。”程蕴拍掉他的手,道,“我什么时候搬走似乎和你没有关系。” 她讨厌被当成宠物耍。 “告诉我一声,或许我能帮一帮你。”谢意之没被打到,把柔顺的黑发绕在指上把玩,看着她意有所指地道,“我觉得你会需要的。” “不需要。” 她不习惯欠人情,也没沦落到回家都需要别人帮忙的程度。 谢意之定定地盯着程蕴看,忽然伸长了手臂一揽,把她捞进怀里,低头将两片薄唇印在女孩的唇上。 霎时间,温柔缱绻的气息扩散开来,仿佛现实世界里所有的一切都变得遥远,只有炙热急促的呼吸声被放大了千万倍。 程蕴:“……” tf,老娘又被非礼了? 她睁大了眼睛看近在咫尺的俊美脸庞,没感觉到任何暖味和情动,只想伸出剪刀手上演插眼好戏。 可惜谢意之早有准备,在下手的同时牢牢按住女孩的手,另一只手捧着她的后脑,彻底杜绝被偷袭的可能。 唇唇相贴一会儿,谢意之放开她,郁闷道:“阿音,你能不能认真点?” 难道是他魅力不够,所以她根本没有沉迷进去? 他宁愿相信她还没开窍,尚未知道情滋味。 “认真?”程蕴冷笑一声,推开他道,“你还是学多点再来吧,我对你没兴趣。” 谢意之:“……” 被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这么说,真令人挫败呢。 “阿音,我喜欢你。”他试图从别的方面挽回印象分,诚挚说道,“从出生到现在,没有哪个人能让我生出主动亲近之心,除了你。” 他说的是真话。 “你已有未婚妻,别来打扰我。”程蕴躺下,背对着他道,“我要入睡了。” 换作从前的巅峰杀手琴湘,遇到谢意之这样的美人,她绝对不会介意嫖一嫖,但她现在是十二岁的柔弱女孩程蕴,招惹上谢意之这种人很不划算。 不过,被吻的时候身体发热、头脑发晕又是怎么一回事? 程蕴本能地拒绝思考这个问题。 不一会儿,谢意之身上的味道飘散,大概是离开了。 程蕴睁眼看着宫殿斑驳的墙,又合了眼,心中是久经杀伐磨练出来的平静如水,不起丝毫涟漪。 当黑夜被黎明的曙光刺破,光明覆盖了整个世界,暴风雨逐渐变成轻细如丝的小雨,落在脸上手上,感觉凉凉的。 天刚亮,阿挽便出门去摘野菜,回来时一锅香甜的粥已经熬好,诱人香味引得火盆另一边的十三个人不住咽唾沫。 晴娘把洗干净并择好的野菜做成色香味俱全的小菜,装在碟子里摆上餐桌。 作为十三人之首,谢意之有幸受到邀请(厚着脸皮蹭饭),可以与程蕴三人同桌而食,不必像他的手下只能就着开水啃干粮。 “晴姨做的菜很好吃,阿挽熬的粥也很美味。”尝了粥和小菜,谢意之眼前一亮,对程蕴说道,“阿音,可以把阿挽交换给我吗?”他扫了一眼自己的手下,“除了韩野,剩下的人随你挑。” 追妻第一步,先往程蕴身边安插“探子”,随时都能掌握她的动向和想法。 什么? 这家伙居然想把她从小姐身边带走? 阿挽睁大了眼睛,怒瞪谢意之,却又忍不住去看程蕴的脸色。 “你问阿挽愿意不愿意,她若愿意跟着你,我没有意见。”程蕴把决定权交给阿挽,淡淡说道,“当年她说跟我,我尊重她的选择。” “这样。”谢意之立刻转移了目标,对阿挽说道,“你若乐意跟随我,我能将你培养成厉害的高手,比做丫鬟划算多了。” 没有人能抵挡强大实力的诱惑,即便阿挽只是乡野村姑。 但谢意之低估了阿挽,也低估了程蕴。 “小姐也能让我成为厉害的高手。”阿挽骄傲说道,“除了韩野,你所有的手下我都能打赢,可见你不一定能让我变得更厉害!” 006喜欢她,给她自由飞翔的天空 这话有点狂妄了。 “你好像只有初光十一层吧?”谢意之的一个手下忍不住道,“连知微境都没有,竟敢说取胜我们!” 阿挽离席,看着他认真道:“我的境界比你低,不代表实力也比你低。不信的话,可以打一场试试看,若是受了伤,后果自负。” “我不和你打。”那手下推出长相美艳的少女,道,“蝶舞师妹是我们当中实力最低的,你想与我交手,先赢了她再说。” “好!” 阿挽把自己的木刀拿了出来,要与美艳少女蝶舞在大殿中间的空地交手。 “你不制止她?”谢意之看着程蕴,特别想打破她戴在脸上平静漠然的面具,“蝶舞的实力并不稳定,下手不能掌握分寸,伤了你的丫鬟可不好。” “她能赢,我何必阻止?”程蕴放下碗筷,拿起手帕擦干净嘴角,淡淡道,“阿挽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弱,也不只是懂得摘菜熬粥。” 她也没有谢意之想象中那么柔弱,并不只是懂得两三个招式,若是想,击杀谢意之未必不能成事。 在两人说话的同时,阿挽已经与蝶舞展开交手,一个是初光境,一个是知微境,打起来却势均力敌,谁也没能占到优势。 “看走眼了。”谢意之看着两个少女,沉默了片刻,道,“阿挽的天赋资质比蝶舞出色,如此精湛绝伦的杀技,是在与异兽和妖植的厮杀中磨练出来的吧?” 他侧了头,一双眼注视着程蕴。 “晴姨是术师,或许擅长武道,但她不一定能令得阿挽的实力足够与蝶舞争锋甚至压过一头。所以,是你指点了阿挽,相较于早早修行的她,你的悟性更胜一筹,且拥有超越大多数修行者的理论知识。” “若果你能修行,十二岁踏入知微境大约是小菜一碟。” 程蕴是埋没的天才,是被掩盖在砂砾里的金子,是被藏在贝壳里不见天日的珍珠,只待契机出现,将会一飞冲天。 他是她的契机。 谢意之有种形同发现新大陆的奇妙感觉。 他将亲眼看着程蕴这只凤凰展翅飞上苍穹,一鸣惊天下。 “我不喜欢如果、假若这些词语。”程蕴道,“事实该是如何,便当如何。” 谢意之击掌,赞道:“说得好!当你成长到有资格与我并肩的那一天,我想我们也能坐在一起平等地交谈了。” 他凝视着神情淡然无争的女孩,仿佛倒映了一小片星空的深邃眸中带着某种期待。 对此,程蕴没说话。 谢意之无疑是天之骄子,她要成为与他等同的天之骄女,还需经过艰苦漫长的奋斗。 世界很不公平,它给了所有人生命,却没有给所有人相同的出身和际遇。 但也正是基于这种不公平,世界多姿多彩,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 “做了黑莲子的交易,我不会主动帮你。”谢意之续道,“你大概也不需要我帮助,但是你遇到无法独立解决的事情,我随时都欢迎你向我求助。” “阿音,把我当成你的朋友吧。” 他喜欢程蕴,是喜欢她身上的野性和孤傲,如独狼,其危险足以致命,却美丽高贵得令人心颤。 当独狼被困在笼子里,沦为被观赏的玩物,那并不是它,而是一只可悲可怜的、连狗都不如的无用摆设。 是以,谢意之觉得,喜欢程蕴不是霸道强势地将其占为己有,应该给她宽广的可以自由飞翔的天空。 朋友吗? 一个有趣的称谓。 程蕴听了谢意之的话,秀气眉毛轻轻挑起,看向交手正激烈的两个少女,轻轻道:“阿挽要赢了。” 阿挽擅长的是博杀技,蝶舞的技巧再精妙,应敌手段再高超,也比不上阿挽视死如归的无畏勇气,分出输赢实乃太简单之事。 谢意之悠悠吐出一口气,对程蕴道:“先前的事,是我冒犯了。蝶舞自幼父母双亡,没有任何牵挂在身,你收下她,权当是我的赔罪。” 这狡猾的家伙依然试图在心上人身边安插探子。 蝶舞赢了,美其名曰指点阿挽,可以留在程蕴身边;蝶舞输了,也可以说成跟着阿挽好好学学;若是两人打了个平手,谢意之更有理由把她塞给程蕴。 反正他一定要程蕴收下蝶舞。 程蕴瞅了这少年一眼,戳穿他的打算:“你想通过蝶舞掌握我的身边事,那我现在可以告诉你,送出去的东西回不来。” 谢意之咳了两声,一本正经道:“送给你的,当然是你的。” 哼,他才不会暴露自己的真实想法! “好,谢谢你的大方。”程蕴收得干脆,望着他含笑说道,“谢意之,我的朋友。” 谢意之内心的小人在捶桌。 为什么一定要从普通朋友做起?但这一招貌似意外好用的样子,至少程蕴对他没有之前那么冷淡了。 出去洗碗的晴娘端着碗筷碟子进来,看到谢意之与程蕴的关系较先前融洽了些许,想起凤无峥和东方桐依的结合,眼神微微一黯。 作为过来人,她很清楚谢意之可能对程蕴动了心。 面对这样一个姿容、气度、实力、背景样样出挑的少年,没有经历过情滋味的程蕴能守得住自己的心吗? 晴娘不想赌那个可能。 凤无峥和东方桐依,只要有一对就足够了。 在韩野的强力干涉下,蝶舞和阿挽都没有受伤,只是分出胜负高下。 谢意之那位开口质疑阿挽的手下此时对阿挽心悦诚服,施礼道歉:“对不起,阿挽姑娘,我的判断略显主观了。” 阿挽大度地表示原谅,道:“没关系,只要你知道不能小瞧境界低于自己的人即可。” 这边,谢意之在向程蕴告别:“我此行离开寻找黑莲子,短则两日归来,长则需要半个月,我不放心你。” 他想把韩野留下来,反正韩野已有未婚妻,品行又是足够可信的,不会对程蕴生出别样心思。 “遇到你之前,我在这里生活了八年。”程蕴看了韩野一眼,便知道此人不太乐意留下,故拒绝道,“梦魇森林很危险,我的地图是十年前绘制,有可能出现误差和错处。且烈焰凤凰莲是灵物,附近必有异兽或妖植守护,你更需顾好自己和你手下的安危。” 程蕴对两件事分得很清楚,若谢意之出了意外,剧毒染身的她很可能活不过两个月。 是以,她不乐见韩野留下。 谢意之也想到这一点,想了想,解下系在腰间的羊脂白玉玉佩递给程蕴:“你拿着它,等我带着黑莲子回来。” “公子!”韩野极不赞同谢意之的决定,“那是您的……” 谢意之看向他,淡淡说道:“韩野,在你决定追随我的那一刻开始,便该知道我的决定不是你能逾越。你可以反对我,可以提出别的意见,但我不会全盘采纳。” 韩野闭了嘴,目光投向程蕴,希望她能拒绝谢意之的玉佩。 但他的期待显然落空了,程蕴比任何人都爱惜自己的一条小命,非常爽快地收下了玉佩,还从口袋里拿出一颗鸽卵大小的木头珠子作为回礼:“这是我做的一件机关小玩意,扔出去有一点杀伤力。” 嘤嘤嘤,谁稀罕你的木头珠子! 谢意之稀罕,笑眯眯地把它接下,顺手还掐了程蕴滑嫩的小脸蛋一把,对手下道:“我们走吧!” 看着谢意之一行人走远,晴娘吩咐阿挽和蝶舞:“你们出去打猎,记得多摘一些新鲜水果带回来。” “嗯!”阿挽高兴地应了,拉住蝶舞不由分说地拖出去,压根没给对方反对的机会,“我和你加起来都打不过晴姨,小姐只要有晴姨在身边就足够了。” 蝶舞:“……唔唔!”别捂我嘴! 摔,她奉公子之命保护程蕴小姐,可不是做丫鬟的! 为何阿挽这个瘦弱小丫头的力气如此之大? 交手之时,阿挽一定藏拙了! 好狡猾! 第一百二十四章 两人拉拉扯扯地进了丛林深处,空荡大殿里只剩下程蕴和晴娘。 “晴姨想对我说什么?”程蕴在桌子前坐下,拿出一本线装书摊开到书签所在位置,又准备好文房四宝,“是担心我情根深种,步了爹和娘的后尘?” “小姐一直很聪慧。”晴娘一边研墨一边道,“你很少接触除了我和阿挽之外的人,就像凤轻雪小姐,就像谢意之公子,他们未必是真心对你好。人心隔肚皮,你不懂得读心术,永远不会知道他们嘴上说的是否与心一致。” 她有杀手琴湘的所有记忆,凤轻雪、谢意之,与琴湘相比都太嫩了。 真相不可能与晴娘道出,程蕴嗯了两声,表示记在心中。 一会儿之后,她说道:“晴娘,告诉我娘的来历。” 晴娘的动作不由得一顿,摇头说:“您现在不需要知道。” 有些事很要命,提前知道了会招来祸患,就如凤无峥的下落和东方桐依突然失踪的真相。 程蕴问:“我什么时候能知道?” 晴娘抬头看向脸上犹带着三分稚气的小姑娘,说道:“当您夺回大小姐的地位,可以掌握整个黑暗岛,并拥有超越知微境的实力,或许您可以知道。” 此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程蕴若有所思,继续询问:“谢意之的实力超越了知微境吗?” “没有。”晴娘说道,“虽然他的实力高于韩野,但他依然是知微境。” “哦。”程蕴应了一声,提起毛笔蘸了墨水,在书上空白处写下自己的理解和感悟,边写边道,“等到雨停,我想去红叶小镇走一趟。” 梦魇森林外有很多村子和小镇,红叶镇的规模不大也不小,距离大殿最近,往常晴娘和阿挽采买生活必需品,都是在红叶镇。 程蕴知道红叶镇,但没有去过,就如凤家现任家主凤无岳所言,家主令不下,她不曾踏出梦魇森林半步。 这是程蕴与凤无岳的约定。 不过,凤轻雪打破了这个约定,她知道梦长生能杀死程蕴并带着梦长生香囊前来,此事只会与凤无岳有关,责任在凤无岳身上。 “小姐愿意,去哪都行。”晴娘伸手将女孩鬓角的乱发抚顺,温柔说道,“这座黑暗岛本来就是你的。” 此时,极轻微的动静从某处传来。 晴娘的脸色霎时变了,一手结界术毫不犹豫地施展,先是将程蕴保护起来,随后将整个大殿封锁,连蚊子的出入都彻底杜绝。 “谁?!”她又惊又怒,万一程蕴出事,被藏身暗中的人所乘,哪怕自刎一百次也不足以赎罪。 “大概是个小蟊贼。”程蕴放下毛笔,冷静地起身,走向大殿被阴影覆盖的角落,轻而易举地拖出一个半身染血的昏迷少年,瞧了他的藏身处一眼,道,“昨天晚上就混进来了,比谢意之更早,大概在你我发现雨夜中有异动之时。” 想起谢意之带走的那四个重伤手下,程蕴又道:“谢意之出现在梦魇森林,大约是为了追击这个人,他们在昨夜交了手。此人不敌,引来魇魔借以脱身,结果差点把自己搭进去。” “杀了?”晴娘在少年身上设下结界,封印他的武道真气和精神力,微微一惊,“论个人实力,韩野都比不过!” “杀掉太可惜。”程蕴毫不怜香惜玉地把少年扔在地上,踹了他的伤口一脚,冷漠道,“救命之恩当以命相抵,若是个不能收用的硬骨头,也只能杀了。” 少年被踹得发出呻\/吟,身体本能地蜷成虾米,意识悠悠醒转。 “跟随我,或者被我杀死,选一个。”程蕴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犹如地狱中美艳却冷酷的魔女,“不能说话就眨眼。” 少年眨了一下眼,一双漂亮的眼其怯怯无害,颜色仿佛最高贵的祖母绿。 接着他又被踹了一脚,痛得几乎无力承受。 “都快要死了,还想杀我?”少女的声音仿佛嘲笑,“你还有一次选择的机会。” 选择? 是生与死的选择吗? 少年的眼神微微迷离,注视着程蕴无表情的脸,纤长睫毛轻轻颤动了一下,空灵轻盈得仿佛蝴蝶振翅。 只要活着,总有一天能得到自由。 他想活。 怀着这个念头,少年身不由己地再次痛昏过去。 “晴姨,准备热水。”这是他失去意识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小姐您真的要救他?”晴娘觉得少年是一头极难被驯服的狼,“如果他恢复实力后反咬我们一口……” “那是以后的事情。”程蕴摸出匕首,挑起少年的衣领往下一划拉,割开布料将对方的身体裸露出来,啧了一声道,“大小伤疤数量不少,看来也是个身世凄苦的可怜人。”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所以她从不可怜别人。 人类世界的龌蹉黑暗,琴湘见识过、亲身经历过,曾经也生出放弃一切一死了之或者随波逐流的念头,但她最终还是一步步地从泥潭中走出,并登上整个世界的巅峰。 琴湘能做到的,别人也能做到,只看愿不愿意下定决心去做。 每个杀手都是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在晴娘的帮助下,程蕴干脆利落地处理好少年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起来时眼前一黑,差点没晕倒。 “小姐!”晴娘心疼极了,“你明知自己身体还没好,还要硬撑!” 每次教训程蕴,她都是以长辈的口吻而非仆人。 程蕴也知道自己理亏,坐下来休息片刻,对晴娘说道:“这个人是晴姨从外面捡来的,我给他做了易容,但伤口会暴露他的身份。” 晴娘懂了程蕴的意思,含笑说道:“小姐放心,蝶舞不会有胆子怀疑。” 008 没多久,阿挽和蝶舞带着猎物和新鲜野果回来,收获还算丰富。 看到角落里躺了个重伤昏睡的少年,蝶舞眉头一皱,还没放下猎物便开口询问晴娘,语气带出少许咄咄逼人的强势:“晴姨,他是从哪来的?” “捡的。”晴娘淡淡地看了她一眼,道,“你现在已经是我们小姐的人,请谨记自己的本分,主子做了决定,你能做的只有顺从。” 蝶舞神情微变,低头道歉。 谢意之将她给了程蕴,下达的命令确实是事事听从程蕴,但她追随谢意之的时间更久,情感上很难突然转换过来。 “现在雨已经停了,你去林子里采摘藤条,要柔韧性好且足够长的,摘完放在水里漂洗干净再拿回来晾干。”晴娘给了蝶舞新任务,又对阿挽道,“小姐的身子还虚着,中午喝粥,切点鲜嫩的肉粒放进去煮。” 雨停了,但林子里依然是湿漉漉的,而且采摘藤条这事在晴天都不容易,更何况雨后。 蝶舞觉得晴娘在为难自己,偷偷瞟了程蕴一眼,见她脸上神情依旧,丝毫不觉得这件事难做,也只好忍气吞声。 用了午膳,程蕴小憩片刻,披上外衣换好鞋子,在阿挽的陪同下前往红叶镇。 宫殿位于梦魇森林深处,若是用双足步行,至少得花半个月时间才能走出,途中还得经过数位强大异兽和妖植的地盘。 凤轻雪能够独自一人出现在宫殿,用的是铭刻了神纹的珍贵玉符,可以将遥远距离缩为小小一步,离开时也十分轻松迅速。 身为被流放者,程蕴手上没有玉符,但她有自己的方法能在短时间内往返红叶镇。 在湿漉漉的茂密丛林里步行了十五分钟,两人来到一处长满绿草的空旷高地,阿挽吹响一只骨头哨子,不一会儿便有一颗小黑点出现在苍穹,伴随着嘹亮的啸声。 这是一只长着黑褐色羽毛的天空霸主,翼展足有十二米之宽,体型矫健,飞翔姿态优美,外表威风凛凛。 它盘旋于空中,尖利的爪和喙闪烁钢铁般冰冷的寒光,眼神凶猛狠戾,饶是称雄山林的猛虎狮子们见了,也只会收敛姿态夹着尾巴逃跑。 程蕴和阿挽却一点都不怕,因为这只大鸟曾经被雷劈得奄奄一息差点死去,是她们救了它并帮它重返苍穹。 异兽也懂得知恩图报,大鸟伤愈飞走后,每隔十天半个月总会出现在废弃宫殿上空,或是扔下捉来的猎物,或是扔下一些只会生长在梦魇森林最深处的珍稀果实。 偶尔,晴娘阿挽要去红叶镇采买物资,只要吹响骨头哨子,住在附近的它听到了,会飞过来让她们搭乘顺风车。 鸟儿缓缓降落,带起狂风阵阵,好一会儿才平息。 它收起一对翅膀,歪着头看了看程蕴,眼神里透出一点疑惑。 “我也能离开这里了。”程蕴踮起脚摸了摸鸟儿的喙,温柔笑道,“难道你不乐意载我一程吗?” 鸟儿是天生异种,能听得懂人话,连忙摇头。 程蕴嘻嘻地笑了,又摸摸它脖子上带着小斑点的漂亮羽毛,把手递给已经爬到鸟背上的阿挽,被对方轻巧地带上去。 鸟儿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咕噜声,仿佛在提醒乘客即将起飞,然后猛地扇动翅膀,助跑一段距离腾飞而起。 程蕴坐在鸟背上,被鸟儿施展的结界保护起来,连一根发丝都没被高空的气流吹动,看着下方的丛林越来越遥远渺小,格外惊奇感叹。 飞机她坐过不少,鸟还是第一次坐,这舒适度倒是不下于头等舱,若有零食瓜果和点心饮料供应更佳。 “小姐。”阿挽是个贴心丫鬟,把手臂上挎着的篮子放下来,揭去上面的花布,“这是晴娘做的糯米团子。” 程蕴顿时满足了,拿起一只糯米团子道:“晴姨真贴心!” 鸟儿速度极快,只用一个小时便降落在距离红叶镇不远的一处隐蔽高地上,将主仆两人放下来。 昨天夜里,梦魇森林深处暴风雨突至,位于森林边缘的红叶镇一带却没有下雨,阳光灿烂蝉鸣不断,正是一天里最炎热的时候。 走在林子里有树荫遮着,凉风徐徐,程蕴不觉得热,出了林子被阳光热辣辣地晒着,她依然不觉得热,但情绪变得有些恹恹的提不起劲,瞧见镇上与未来世界截然不同的木屋建筑,也没有想要探究的好奇心。 “小姐,要不您在茶楼里歇着,采买的事我一个人也能做好。”阿挽提出建议,把程蕴带到门前有一棵粗壮大柳树的茶楼里,“晴娘说,这里的茶水和点心都不错,我们喝的茶叶都是在这里买的。” 茶楼老板娘认识阿挽,看到脸色绯红如霞的程蕴,迟疑说道:“阿挽姑娘,你家小姐是不是病了?” “没有生病,只是阳光太大,有点受不了。”程蕴对老板娘笑了笑,面向阿挽,“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阿挽不太放心,叮嘱老板娘一定要看好自家小姐,又点了程蕴喜欢的茶和点心,才带着东西离开。 出来一趟不容易,每次前来红叶镇,阿挽和晴娘都会带上森林里的一些特产,如异兽皮毛、药草等东西,用来与镇民们交换生活必需品。 凤家不给她们输送物资,想要维持生活所需,只能自己想办法。 因为天气炎热,街上没有多少人,茶楼里倒是坐了七八张桌子,有纳凉的本地镇民,也有想进梦魇森林里捞一把的外地人,或是闲聊,或是大声交谈,并不能称得上安静。 程蕴不介意这些,前世身为巅峰杀手,三教九流的人物都见识过,茶楼里的人们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布景板,多看一眼都嫌无趣。 休息了一会儿,慢慢喝完一杯茶,她的精神也恢复些许,一边品尝点心一边饶有兴致地听他们胡扯。 黑暗岛位于炎祖大陆和蛮荒大陆交通往来的中枢,其富有天下闻名,来来去去的人也多。 坐在这个小茶楼里的,不一定是黑暗岛本地人,还可能有从炎祖大陆千里迢迢而来的佣兵,从蛮荒大陆来的冒险者。 人群里说得最兴奋的那个大汉应该是刚从蛮荒大陆回来,一个劲地吹嘘自己厉害,不仅能从最狡猾的狐人手中骗来好东西,还能击败勇猛的虎人。 “击败虎人?呵呵,人家一根手指就能把你压死!” 伴随着一声轻蔑的嘲笑,茶楼门口的布帘被粗鲁掀开,裸着上半身的精壮青年带着人走进来,锐利双眼在茶楼里一扫,大马金刀地坐下。 第一百二十五章 拍了拍桌子,这青年大声招呼程蕴,还给了她一记白眼:“看什么看,还不赶紧给小爷送上冰镇酸梅汤解渴?” 这人是在说她? 程蕴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确实穿得普通,但她穿得再普通,也不像茶楼里负责接待客人的小二吧? “抱歉,她不是小二!”在厨房里忙碌的老板娘急急迎了出来,端着笑脸道,“李小官人,您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我在厨房里忙,倒是怠慢您了。” “不许我来早一点?”李小官人瞪眼睛,又打量了程蕴一眼,皱眉道,“她是谁?” 009 “程蕴。”在老板娘回答之前,程蕴吐出三个字,微笑地看着李小官人,道,“基于礼貌,你也该告诉我你是谁。” 李小官人挑眉,身上凶悍气息稍微收敛,沉声道:“免贵姓李,李承光。” 这句回答说出来,他的同伴、老板娘、茶楼里的一些熟客都露出惊讶神色。 在红叶镇,李承光绝对是个可以称得上厉害的人物,性情桀骜不驯,天不怕地不怕,去了黑暗岛主城一样横着走。 如此狂傲之人,面对一个十来岁村女的询问,居然也会回答? 是了,这个村女姓凤,莫非是凤氏族人? 但是李承光见了尊贵至极的凤家嫡系后裔也不会像普通人那样受宠若惊,而是以平等资格交谈,之前还打过几个凤氏纨绔,端的是嚣张任性。 众人看了又看,都没觉得程蕴有值得留意之处,只是普通平凡的小姑娘一个,顶多长得漂亮好看了点,是个美人胚子。 李承光该不会喜欢小女孩吧? 人们还在猜测,李承光却等得不耐烦了,瞅了瞅老板娘:“每人一碗酸梅汤,快点端上来,小爷快被热死了。” “好好好,小官人请稍等,客官们请稍等,马上就来!”老板娘回过神,钻进后厨准备降暑酸梅汤。 李承光仰头灌了一杯茶,走到程蕴的桌子旁坐下,极不客气地拿起她面前的糕点往嘴里放,一边吃一边问:“你住在山里?” 程蕴也不生气,很好脾气地说道:“确实如此,你怎么看出来的?” 她的衣着打扮与镇子里的同年龄小姑娘差不多,李承光能看出她从山里来,眼神委实厉害了点。 “直觉。”李承光拎起茶壶,将壶嘴对准自己嘴巴喝了个够,满足地呼出一口气,说道,“我的直觉一直很准。” 说了这句话,他放下茶壶,双眸一眨不眨地看着程蕴,嘴唇没动,微小声音却凝成一束传入她耳中:“在这个茶楼里,你是唯一一个让我觉得看不透的人。” 常年游走在生死边缘的人对危险总有着一种玄之又玄的预知,李承光觉得程蕴有可能威胁到自己,事实必然如此。 程蕴露出轻微意外的神色,第一次觉得自己小瞧了这个世界的人。 废弃宫殿里,大概是谢意之有心纵容,她才能攻击到他。 “这样。”她了然说着,身上的气息稍微一变,轻声道,“现在呢?” 李承光目显惊异,上上下下打量着程蕴,似是不相信她能做到将自身气息收放自如,还能与环境协调融洽得几近天衣无缝。 “现在你是镇里的普通女孩。”他稳住自己的情绪,小心翼翼地压低了声音,“凤姑娘,你是不是避世隐士?” 传说里,梦魇森林隐居着不少厉害的大高手。 李承光觉得程蕴多半是那些隐士高手的后辈或者传人,否则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根本做不到如此程度,哪怕觉醒了术道神秘天赋也做不到。 对于他的猜测,程蕴微微一笑,道:“你猜。” “不猜。”李承光诚实说道,“我只知道你有本事,想拜师。” “拜师得拿出诚意。”程蕴喝了一口茶,含笑看着李承光,“我久居山中,不知世事变迁,可否讲一讲最近发生的新鲜事?” 吹牛皮的大汉是道听途说,嘴里的话也不知经过多少人的口,虽有可能是真实,但更有可能与真实相差千万里,反正程蕴是懒得判断分析他的话有多少真多少假。 李承光勉强能算高手,知道的肯定比牛皮大汉多,消息渠道更广,又是有求于她的,当成消息来源用一用也无妨。 “最近新鲜事不少,凤姑娘想听哪方面的?”能混到如今程度,李承光并不像传闻中是个狂傲鲁莽的武夫,颇为识趣地按着程蕴的话头接下去,“炎祖大陆有新鲜事,蛮荒大陆有趣事,黑暗岛也有可以说道的谈资。” “先说黑暗岛吧。” 程蕴不急着了解炎祖大陆和蛮荒大陆,那两块大陆距离她十分遥远,即便知道发生了事情也不能做什么。 “黑暗岛最近几年没有什么大事,半年时间里倒是有一件传得沸沸扬扬的事,它与凤家大小姐有关。” 谈到凤家,李承光悄悄地观察了程蕴的脸色一眼,结果自是什么都没能看到。 与曾经站在世界巅峰的琴湘相比,他显得太嫩了。 “凤家大小姐吗?是这代大小姐还是下代?”程蕴随口问道。 “是下代,炎祖大陆的离国皇室派三皇子夜熙谌出使黑暗岛,提出与下代大小姐联姻。”李承光道,“消息传出两三天,由楚国皇室安王韩龙胤带领的使者团登上黑暗岛,提出与夜熙谌相同的要求。” 都是陌生的名字,程蕴不认识离国三皇子,也没听过楚国安王。 “凤家答应他们了吗?据我所知,与大小姐联姻只能入赘。”她拿起一块糕点,道,“夜熙谌和韩龙胤都是真正的皇室血统?” 古代和亲,公主不愿嫁往苦寒偏远之地葬送一生,宗室女、大臣之女、宫女等都能替代,最出名莫过于王昭君。 黑暗岛凤家也与炎祖大陆有过联姻,前来和亲的未必是皇室子弟,也有可能是只得一个姓与皇室有关系。 但那个时候的炎祖大陆只被一个空前强盛的九离帝国统治,而非如今分裂成大小不同势力不等的六国。 离国想和凤家联姻,楚国掺和一只脚进来,都是盯上凤家的深厚底蕴和巨富,希望得到凤家支持继而完成大一统建立新帝国,毕竟炎祖大陆六国并存的局面已经延续了六百年,不可能一直保持下去。 李承光道:“凤家没有答应,只说下代大小姐尚在学习中,不宜过早嫁娶。” “离国三皇子夜熙谌是皇帝私生子,生母不明,没有继承权,大概觉得入赘凤家是个好选择,所以被拒绝后一直留在黑暗岛,看起来也没有要回去的想法,与主城的权贵公子们打得火热。” “楚国安王韩龙胤是皇帝的旁支堂弟,出身不显,武道资质倒是不错,二十一岁步入知微境,如今二十二岁。联姻遭到拒绝,他也没有返回炎祖大陆,而是留在主城,现在就住在凤家赠送的一座郊外别院里,时常能进出凤家祖宅。” 010 李承光没说夜熙谌与凤家来往,凤家的倾向显然是楚国安王韩龙胤,毕竟楚国是天下间第一强盛的大国,离国排在第二,安王的出身来历也比三皇子好看。 程蕴咽下嘴里的糕点,问:“可知道下代大小姐偏向谁?” “下代大小姐还在修行中,自八年前祭天仪式后再也没有出现过。”李承光说到这里,看着程蕴道,“她的岁数与你相去不远。” 程蕴被流放梦魇森林,这件事只有少数几人知道。 “你觉得我像凤家的下代大小姐?”程蕴挑破李承光的心思,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确实与凤氏宗族有点关系。” “嘿嘿……”李承光干笑着掩饰了一下,看到老板娘出来,喊了一声,“春娘,我在这。” 老板娘发现他与程蕴坐在一起,不由睁大了一双妙目,虎着脸道:“李小官人,这位姑娘身子虚弱,您可别吓着人家了!” 哈,人家没被他吓唬,他倒是被吓唬了两三回。 李承光有些委屈,为自己喊冤:“老板娘,你认识我少说也有二十多年了,我像那种故意吓唬小姑娘逗乐的人吗?” “不是像,根本就是。”老板娘拆台,把冒着凉气的酸梅汤放下,回身招呼其他人,“有冰镇过的绿豆汤、红豆汤,也有冰镇的瓜果,数量不多,要的赶紧说了!” 李承光端起酸梅汤喝了一大口,抹抹嘴角对程蕴道:“坊间传闻,下代大小姐是个不能修行的废柴,即将被废黜。在今年十六岁的五小姐晋升初光境十一层后,传闻越演越烈,据说凤家家主也有心换个大小姐。” 程蕴反应寻常:“哦,现任大小姐对此怎么看?” 李承光说道:“现任大小姐深居简出,也只有每年祭天仪式露一次面,但她很亲近五小姐,去年还带着五小姐一起祭天。” 在凤家,唯一有资格祭天的只有大小姐。 现任大小姐带着五小姐凤轻雪祭天,毫无疑问是将她当成下代大小姐看待,也难怪废黜流言能传得人尽皆知。 程蕴思考片刻,问道:“凤轻雪是否与楚国安王有所往来?” “没听说过。”李承光又喝了一口酸梅汤,舒服地叹了一口气,说道,“但是五小姐与夜熙谌关系颇佳,不久前还一起进梦魇森林狩猎异兽。” “夜熙谌实力如何?” “天赋不比韩龙胤差,十九岁晋升初光境十三层,或许能比韩龙胤更早进入知微境,而且他是攻击力不弱的元素术师,火系。” “为人呢?” “这个不好说。”李承光招呼老板娘再来一碗酸梅汤,道,“我只见过他两回,一回是尚未过年时,主城街上有女孩子朝他砸花,他笑嘻嘻的接住了;一回是在八天前,梦魇森林中圈,他盯上被我打伤逃走的猎物,出手将其击杀,得知猎物本属于我,立刻就归还了。” 黑暗岛的风气比炎祖大陆开放,女孩子对异性砸花,是表达爱慕之心。 夜熙谌接住花,代表他愿意接受对方心意。 作为一名前来提亲的使臣,若说夜熙谌不知道黑暗岛有这么一个习俗,那是不可能的。 程蕴没问砸花的事,只问了个细节:“被你打伤又逃走的那只猎物伤势如何?” “我砍断了它的小半截尾巴。”李承光道,“你住在山林里,应该也见过疾风青狐,被我伤的就是一只成年青狐,毛色特别鲜亮,是火一样的红,没有一根杂色。” 生活在梦魇森林的异兽不计其数,疾风青狐是其中一种,喜欢独来独往,皮毛通常是青色的,偶尔也有红毛,因速度快如疾风捕捉不容易,也无法人力豢养,是故一张普通皮毛也能卖出惊人高价,红毛价格更高。 以夜熙谌的出身来历,他大概不会稀罕一张狐皮,盯上明显被他人打伤的疾风青狐,多半是见猎心喜。 打到猎物又将猎物归还原主人,或是他想交好李承光,或是不想闹出事来失了兴致,或是忌惮李承光背后有人。 仅两件小事,程蕴也很难判断夜熙谌的为人,但足以让她知道这个人不是蠢货,反而颇有心机。 风头不盛的夜熙谌尚且如此,那位楚国安王韩龙胤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程蕴盯着杯中浅绿色的茶汤,继续打探消息:“除了楚国和离国请求与凤家联姻,黑暗岛还有其它事吗?” “当然是有的。”李承光说道,“五天前,凤家家主顺利晋升,引来天劫雷光,有惊无险地度了过去。” “一个月前,年仅十九岁的凤氏旁支凤惊云踏入知微境。” “一个半月前,蛮荒大陆第二部落少主裘轩登岛拜访,希望降低部分商品的税收,目前还在和谈中,大概很快就能有结果……” 李承光以时间为线,将这七八年间在黑暗岛上发生的大事都说了一遍,最后道:“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二十岁前踏入知微境的高手远比过去几百年多,拥有七品、八品天赋资质的修行者也比以往多了不少,或许还有九品的天赋和资质,只是尚未被世人所知。” 第一百二十六章 换句话说,炎祖大陆六百年的和平要结束了,群雄并起逐鹿天下的历史大势即将到来,是以年轻高手层出不穷,楚国与离国这两个大国玩针对,黑暗岛对两国的拉拢态度暖味。 程蕴听完,静静思忖片刻,问道:“这十天半个月里,还有没有别的事发生?不仅仅是黑暗岛,还有炎祖大陆和蛮荒大陆,以及云中州。” 这个世界有三块大陆。 炎祖大陆位于世界之北,生活着大多数的人类,传承着人类的文明之火,现存六国按实力强弱排位分别是楚国、离国、赵国、凛国、岚国、魏国。 云中州位于炎祖大陆以西,以非人类异族为主导,据说史上曾与人类携手对抗黑暗之民,现在多不理世事。 蛮荒大陆位于炎祖大陆以南,又称罪土、流放之地、遗弃之所,生活着罪恶堕落的黑暗之民,一直不得炎祖大陆与云中州待见,常年处于被打压被封锁的位置,内斗混乱的同时极度排外,只有实力不低的佣兵、冒险者才敢踏足,实力不够的去了只能送死。 程蕴想了解更多消息,是因为她对谢意之和翡翠眼少年一无所知,以他们的实力境界,足以在整个世界的同龄人中名列前茅,来历必然极大。 李承光一听便知道程蕴可能接触了一些不得了的秘密,谨慎道:“哪方面的事?” “各方面。”程蕴从口袋里拿出一块蚕豆大小的东西抛给对方,“这是你的。” 李承光顺手接住,看清楚是什么东西后,目光微闪,说道:“你给多了。” 他想要的不是这东西。 程蕴知道他要的是什么,目光往他在背后的长刀一掠而过,淡淡说道:“该是你的,收下便是。” 李承光犹豫了两秒,把东西包进汗巾子里收起来,继续为程蕴提供情报。 遗憾的是,程蕴没能得到与谢意之或者翡翠眼少年有关的消息和传闻,想知道,还得等那翡翠眼少年苏醒。 “好了,我要看一看你的刀法。”程蕴把盘子里剩下的最后一块点心放进嘴里,道,“能找到地方?” 李承光有些失望,站起来对老板娘道:“春娘,借你后院用一下!” 老板娘爽快地应了,待看到程蕴也跟着去后院,登时急了:“李小官人,你带人家小姑娘进后院想干什么?” “我进去一会儿就出来,没事的。” 程蕴对老板娘笑,觉得晴娘来这里买茶、阿挽把她带来这里确实是有原因的,至少老板娘为人不错。 “一会儿也不行,我得看着。” 老板娘也进了后院,看到李承光拔刀施展刀法,才明白他是要给程蕴看。 不过,只是普通人的程蕴能看得懂李承光的刀法? 程蕴确实是能看懂的,还能点评。 “你这刀法的最后三式是不是残缺了?”她说道,“我能帮你纠正一式,剩下两式,纠正一式欠我一个要求。” “只要不是让我送死。”李承光轻轻吐了一口气,摆出弟子请教老师的姿势,神态肃然恭敬,“请凤姑娘指点。” 程蕴折了一根小树枝,撸去多余枝叶,以其为刀丝毫无差地将李承光刀法的最后三式施展出来,问他:“没错吧?” 李承光点头:“没错。” “看好了。”程蕴再施展最后三式,动作、出力都与原来的有所出入,却较原来更显流利,看在眼中有种酣畅淋漓之感,“这套刀法着重刚猛,只需把握‘一往无前’四字即可。” “一往无前?” “对,全力以赴,不问后果。”程蕴看着李承光,“懂了?” “我需要琢磨一会儿,先失陪了。” 李承光没说懂没懂,握着长刀认真地将程蕴纠正后的三式施展出来,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完全沉浸在刀法之中,无暇他顾。 程蕴瞧了一遍,觉得李承光已经抓住精髓,遂扔掉手里的小树枝,回到桌子旁继续喝茶等待阿挽。 老板娘也懂武道刀法,痴痴地看了一会儿,自觉获益良多,这才知道程蕴不是普通人家小姑娘,阿挽也未必是无知村女。 再说李承光的同伴,看到李承光进了后院没出来,老板娘进去了也没出来,都心照不宣地嘿嘿笑起来。 这个说道:“春娘的美貌在红叶镇也是一绝,我老早就觉得他俩有私情。” 那个说道:“大哥好艳福,不过也只有他才能驾驭春娘这样的女子,换成别人,怕是色心刚起就被春娘揍成猪头了。” 一群大老爷们没羞没臊地开起了荤腔,嘻嘻哈哈的一脸暖味,压根没把同在茶楼的程蕴当成女孩子。 也不知是谁先起了头,他们的注意力落在程蕴身上,起哄着要求她唱歌。 唱歌? 程蕴面不改色,拿起一根筷子顺手往起哄得最热闹的桌子上丢去。 “唰——” 木筷子倏地没入桌面,如针刺入豆腐,霎时令得一桌人都住了嘴。 “你们能在不动用真气的条件下做到此事,我不介意唱歌。”程蕴含着笑温婉说道,“若是做不到,那就管好自己的舌头。” 众人齐齐吸了一口凉气,纷纷说刚才只是开玩笑,要程蕴予以理解。 乖乖,这小姑娘当真一点都不好惹。 如果筷子瞄准的是眼睛,瞎了都是幸运的,变成一条死尸可就惨了。 011 人群里,之前吹牛皮说自己很厉害,可以欺骗狐人、击杀虎人的大汉面无血色,因他生得比较黑,并没有多少人发现他的神情变化。 程蕴的目光掠过他,稍微停留了十分之一秒,俏脸依然笑眯眯。 对曾经的巅峰杀手起坏心眼,那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李承光的同伴们都是人精,只看程蕴出手,便知她意在震慑,想到李承光对这个小姑娘还算不错,他们齐齐将目光投向吹牛皮大汉。 好像大哥的威严遭到挑衅了呢,不找回点代价怎么能成? 其中一个瘦高个捏了捏拳头,不怀好意地往吹牛皮大汉肩上拍了一掌:“嘿,瞧你这家伙体格不错,不如打一场玩玩?” 其余人立刻起哄,你一下我一下地将吹牛皮大汉推到茶楼门口大柳树下的空地,根本没给他拒绝的机会。 不一会儿,拳拳到肉声和痛呼求饶声响起,伴随着青年们嘻嘻哈哈的大笑,仿佛那只是再普通不过的玩闹。 茶楼里,程蕴静静地听,脸上神情平静如水。 片刻之后,瘦高个笑着走进来,在她桌子上轻轻敲了两下,骄傲说道:“小姑娘,红叶镇是我们的地盘,一切大哥说了算,遇到事情报我们的名头就成,我叫大马猴。” 貌似被当成柔弱少女的程蕴回以微笑。 在大马猴说话之时,其余人陆陆续续回到位置上,那吹牛皮大汉并没跟进来,他的同伴敢怒不敢言,留下茶钱后狠瞪了大马猴众人一眼,甩手离开。 一盏茶功夫,阿挽带着大包小包回到茶楼,熟门熟路地将东西放好,坐下喝了两杯茶,对程蕴道:“小姐,有没有人欺负你?” “没有。”她倒是欺负了人。 “小姐感觉好点了吗?想不想去逛街?街上有好多新奇玩意呢!”阿挽擦掉脸上的汗,高兴发自内心,“我买了扇子和伞,小姐不必担心太热受不了。” “我没事了,去街上走走吧。” 程蕴还没见识过这个时空的街道。 虽然小茶楼外面也是街,但这里位于镇子东头,因紧挨着丛林偶尔有异兽跑出来闹腾,镇民们多不选择住在这里。 往镇子东边走,街上的人和店铺渐渐多了,新奇事物也多了起来。 程蕴四处打量,一边随口询问:“阿挽,我们带出来的东西换了多少钱?” 阿挽道:“一共换了一百二十六枚金币,采购用去九十二枚。” 程蕴微惊:“用了这么多?” 有句古话叫穷文富武,修行武道需要药物辅助,固然梦魇森林可以找到很多有用的珍贵药草,但有些药草并不生长在梦魇森林里。 所以,阿挽和晴娘来红叶镇必须要做的一件事就是采买药材,其中一部分是她们用,另一部分则用在程蕴身上。 程蕴很少过问财政,但她知道药材价格,且很快就要离开梦魇森林,按说是不需要购买大量药材的。 念头在脑中一转,她找到原因:“是不是有些药材提价了?” 阿挽点头:“我们要的那几种药材提了三四倍价钱,说是遇到了可怕的病虫害,整个黑暗岛的药农都亏死了,幸好有药商能从炎祖大陆弄来足够多的药材,不然还买不到呢。” 程蕴对药材不算了解,这几句话听过也就罢了,继而询问起别的事。 路两边摆着小摊,有贩卖草药的,有贩卖异兽皮毛、骨头、血液的,还有各种各样乱七八糟杂物的。 程蕴知道的事物多,亲眼见识过的少,一时兴致起来,便蹲着在小摊上挑拣。 阿挽比她更不如,叽叽喳喳地询问,程蕴都耐心地给了解释,顺便教她一点挑选好东西的技巧。 摊主是个一脸精明的中年汉子,瞧见主仆俩在摊子上挑了大半天都没有找到要买的东西,遂问了一句:“两位姑娘,你们想买什么?我在这摆摊子也有很多年了,东西可不只是你们面前这些,还有其它的。” 程蕴对他笑了笑,拿起阿挽很喜欢的一只异兽陶偶,道:“帮我把它包起来。” 陶偶做工精细,异兽的神态活灵活现,放在铺子里大概可以卖出几十枚金币的高价,只可惜耳朵被摔坏,在小摊上两个金币就能买。 相较于阿挽买的那些高价药材,两枚金币似乎很寻常,但三枚金币可供一户普通三口之家在红叶镇生活一个月,阿挽虽很喜欢陶偶,连一句喜欢都没说。 阿挽只以为程蕴也喜欢异兽陶偶,阻止她买:“小姐,那东西摔坏了……” 程蕴掏出金币付钱,安抚地拍了拍阿挽,说道:“我们现在没有太多闲钱,也只能买一只不太好看的。” 接过装在木盒里的陶偶,程蕴转手递给阿挽:“拿着,它现在是你的。” 乍然收到礼物,阿挽感动得泪水汪汪:“小姐……” 程蕴摸小狗一样摸了摸她的额发,开玩笑般说道:“只是一个不值钱的小玩意你就给我掉眼泪,看来我以前对你太糟糕了。” “怎么可能,小姐对阿挽最好了!”阿挽抱着木盒,胡乱抹掉眼泪,努力露出笑脸,“小姐也买一件礼物送给自己——” 看到街上汹汹奔来的兽车,她的声音戛然而止,拖住程蕴的手臂一跃而起,迅速向右边闪避。 机敏的摊主也在同一时刻逃命,连地上的货品都顾不上了,幸亏身手了得,没被突然暴走的兽车所伤。 阿挽没那么幸运。 因兽车的目标是程蕴,她牢牢护着程蕴,令得自己的半边肩膀被兽车狠狠撞了一下,鲜血如泉涌出,霎时染红了衣衫,怀中木盒更是咕噜噜滚落在地,里面的陶偶摔得粉碎。 毁了小摊后,拉车异兽发出一声尖啸,又拖着兽车在街上跑了几十米作为缓冲,然后转过车头跑回出事地点。 “哟,看到我们小姐的兽车居然不回避,你们这两个村姑胆子挺大嘛。”长相颇为英俊却给人以小白脸之感的车夫斜睨着受伤的阿挽和程蕴,嘲笑道,“惊了我们的异兽,又差点弄坏兽车,还让我们小姐难受了!你们说,该怎么办才好呢?!” 她很自责,因为这几年她诞下了小儿子注意力都扑到儿子身上,一时之间竟疏忽了对女儿的关注。 沈氏自责,她对程蕴更宠爱了,几乎是程蕴要什么她就给什么,就差没把天上月亮摘下来。 因为女儿还不会说话,她便随同着温妈妈一起教女儿说话。程蕴是来自另一位面的灵魂,她再怎么博文广见也是另一位面的事情,对于这个时空的语言那是一个音节都听不懂。 恰好程蕴这个肉身也是不会说话,有人悉心教导,程蕴本身记忆力又好,她仅仅花了两个月就完全熟悉了这门新外语。温妈妈和沈氏都觉得很惊奇,他们倒是从来都没听说过哪家孩子只花两个月就能完全学会说话。 第一百二十七章 (猫扑中文)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件事能比醒来后发现自己换了一具躯壳更令人觉得不愉快。 谢媛趴在窗台边看窗外风景,她眼神幽深,目光的焦点压根就不在窗外桃花上。她手上拿着一柄小小的镜子,偶然向镜中望去,总能看见一个苍白病弱的小姑娘,一个古代东方的幼女。 谢媛唇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这种表情出现在一个苍白幼女身上,显得分外诡异渗人。她斜眼看向自己苍白纤细的手腕,因为肤色过于苍白,连皮肉下面的青色血管也可以清晰瞧见。这是鲜血流动的感觉,有活力的,有生命力的。 她忽然想起自己以前的那具血肉之躯,也是这么鲜活,而且更健康更美丽更具有生命力,可是…… 谢媛自嘲笑笑,抬起镜子看向镜子里的自己,她远比一般人更能接受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换一具躯体对她而言,就如吃饭穿衣一样寻常。但是时光流转,甚至换了一个位面……这不是代表着重新开始吗? 谢媛微微笑起来,她觉得很愉悦。 谢媛身体好转,谦远候夫人又上了山,丘山寺这几天越发的忙碌起来。谦远候也许是真心疼爱这个次女,派了不少手脚伶俐的下人过来,他们里里外外地把丘山寺打扫一遍,又为屋里换上新的物件,直把丘山寺谢媛的房间布置得和白玉京那些顶级门阀的贵女一样。 谦远候夫人还亲自挑了四个身家清白,手脚利落能察言观色的小丫鬟出来,明她们跟随在谢媛身边伺候,又担心这些小丫头片子做事不够圆滑,派了身边做事稳重的大丫鬟阿喜给她。这等厚爱就连那位谦远候的嫡长姑娘都享受不到,不过谦远候府的嫡长姑娘非这位续弦的沈氏所出,所以沈氏对谢媛的娇宠也没有谁会那么没眼色见的站出来指责。 沈氏在处理庶务上很有一手,她上来丘山寺三天,就把原本伺候谢媛的丫鬟婆子小厮们撤换大半。她感到恼怒之余更加自责,自己嫡亲的女儿身边竟然都是些又懒又馋,做事拖拖拉拉没个利落的恶奴!欺主都这么明目张胆,还真是当谦远候府于无物,当她谦远候夫妻于无形! 她很自责,因为这几年她诞下了小儿子注意力都扑到儿子身上,一时之间竟疏忽了对女儿的关注。 沈氏自责,她对谢媛更宠爱了,几乎是谢媛要什么她就给什么,就差没把天上月亮摘下来。 因为女儿还不会说话,她便随同着温妈妈一起教女儿说话。谢媛是来自另一位面的灵魂,她再怎么博文广见也是另一位面的事情,对于这个时空的语言那是一个音节都听不懂。 恰好谢媛这个肉身也是不会说话,有人悉心教导,谢媛本身记忆力又好,她仅仅花了两个月就完全熟悉了这门新外语。温妈妈和沈氏都觉得很惊奇,他们倒是从来都没听说过哪家孩子只花两个月就能完全学会说话。 “也许是姑娘本身岁数大了,记忆力好,才能学得这么快这么好。”温妈妈爱怜地道。 沈氏想了想:“大概是吧。”她看着安静坐在椅子上学习书法的女儿,脸上笑意越发明显,“上天总是公平很公平,他让我儿吃了这么多苦,一定会在别处补偿回来。” “姑娘一直都很有福气。”温妈妈看向身边荣光更胜的沈氏,慈爱道,“能有昔日沈氏女郎做母,她就是很有福气。” 温妈妈看着沈氏长大,以她的身份地位,说出这番话并不算逾越。 沈氏轻锤了温妈妈几下,竟露出几分小儿女的娇俏:“妈妈这话可不能到外边说去,不然他们准以为我不端庄了!” 温妈妈拍了拍沈氏脊背,道:“老奴自然是知道,不过我的好姑娘啊,你又何须如此?若是当初……若是当初……哎!” 她一直都不满意沈氏的这桩亲事,身为沈氏嫡出得宠的十一姑娘,又有那么一身好才艺好本事,她未来的夫君只能是顶级门阀的世家公子。谁曾想,这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十一娘竟然下嫁了亡妻且势微的谢家谦远候? 谢家是大安朝的四大顶级门阀世家之一,谢氏族人几百上千,乃是几百年世家,不分嫡支旁系,各自谋求发展,繁荣昌盛,对大安朝影响甚深。谦远候一脉,当年参与了大安朝的开国扩张,曾是谢氏门庭的最高荣光,到如今上百年过去,因为几任谦远候在文才武略上并无建树,也不曾入朝为官,空有世袭爵位,已然势微。 不过那位谦远候倒是全心全意对十一娘,新婚如今七载,不曾纳妾,连原本的房里人都遣送回乡,一片殷殷情谊在顶级门阀间的圈子颇被人津津乐道。女子羡慕十一娘能嫁得如此良人,男子羡慕谦远候娶得如此娇娘——不仅为他操持庶务,还能闲来舞剑弹琴,好不惬意。 大安朝民风开放,前有昭阳长公主权倾天下辅助幼弟,后有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将军齐怜儿领军四十万北上迎战突厥,又有前朝一代女皇武?渍迫ㄌ煜拢?飧鍪贝??拥牡匚槐旧砭筒谎飞?谀小?p>故顶级门阀对这类忠贞爱情也是颇为推崇,谦远候不是第一个这样做的男子,也不是最后一个。 沈氏也知道温妈妈的这点不满,她也很无奈,只能道:“妈妈你须知道,若我当年嫁了姬家六郎、谢家三郎,他们未必就会如此待我。” 温妈妈想到那位姬家六公子这些年一个又一个小妾娶回家,顿时哑言。谦远候的确没有谢家三郎谢珲那般出色,也无姬家六公子那样优秀,但是他的专情忠贞却是女子最为看重的。 “好啦好啦,妈妈快去小厨房端汤过来吧,那汤差不多可以了。”沈氏笑吟吟地道。 谢媛的身子骨太差,沈氏便每日煮汤给她喝,打算趁着这段时间把她身子养好。所幸,这么多好东西喝下去,谢媛并没有像以前那般一点用处都无,她的肤色渐渐红润,脸上手上腿上也多了些肉,虽然看起来还是不若一般六岁小女孩般健康,但是好歹给了沈氏希望。 只要身子骨还能调养,那么总有一天谢媛的身体会和同龄小姑娘般,甚至更好! 即便势微,谦远候府上也从来都不缺少这些名贵的调理食材。 谢媛坐在特别打造的小型梳妆台前看着自己镜中的姿容,养了一段时日,这个身体不若从前那般病弱苍白,竟开始显露出些微的光华来。螓首蛾眉,小小年纪便落得如画的眉目,也不知长大后会是怎么样的绝色。 她先是摸了这张脸的眉骨,然后一双小手沿着脸上轮廓来回摩挲,颇为好奇这人与人怎么就生得不同,都是一样的人,却有美丑。谢媛早已遗忘自己前世的面容,在她的眼里,所有人都是一样,剥除了皮肉,那副骨架只有大小粗细没有美丑。 怎么有人能生得这么好? 谢媛看见镜子里自己眼中的疑惑,随后她微微一笑,自傲而骄矜。 她何须绝好的姿容来为自己增加筹码?不过这张脸也是锦上添花,更显魅力。 谢媛前世长相并不突出,因为上天给了她聪明超越很多人的头脑,不太可能又把罕见的美貌赐予她。就像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上天给了她绝好的姿容,却没有给她一副健康的身体,导致她还未长成就随风消散。 “姑娘。”阿喜微微皱眉,她是沈氏身边的一等大丫鬟,因为做事稳重手段圆滑被派到谢媛身边来。这个大丫鬟大约十七八岁模样,长着一对浓眉,相貌只是中等,穿着打扮丝毫看不出这个年纪少女的娇俏。 谢媛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依旧欣赏着自己的美颜,她善于摸骨,刚才把这张脸上上下下摸了个遍,心里也能大致勾勒出这张脸成年后的非凡姿容。 阿喜的眉头皱得更深,她点了一个小丫鬟过来。 那小丫鬟知道这是要给姑娘梳头,立刻拿起牛角梳子问:“姑娘今儿要梳个什么样式?” 谢媛窥见镜中阿喜不耐的脸,道:“和昨日一样罢。” 阿喜很不喜欢她。 谢媛第一次见到这个大丫鬟就知道了,她并不知道这个大丫鬟为什么讨厌她,她也不想知道。她现在对这个位面十分好奇,要学习这个位面的文字,要了解这个位面的历史和风土人情,可没有那么多的心思分到这个明显不喜欢自己的丫鬟身上。 就算沈氏再如何看重阿喜,阿喜也不过一下仆。 谢媛对自己的新身份适应得很快,她已经开始用这个位面的思考方式来处理事情。 阿喜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身份,谢媛可看清了自己的位置。 小丫鬟偷偷觑了一眼阿喜,手上很利索地把谢媛的头发结起来,弄了一个花苞头,再系上发带,动作没有错乱一分。 这时候其他小丫鬟已经端了热水拿了毛巾进来,一个接一个,整齐而有序地为服侍谢媛洗脸漱口,再换上一身夏季薄纱衣,一个粉嫩可爱的古代小萝莉新鲜出炉。 装扮完毕,谢媛脚步轻快地向沈氏的居所走去,每日早上向长辈请安是必须的礼节,更何况请安后还有美味早点。 今天早上吃的是她最喜欢的一种小点心,她可记着呢。谢媛很好奇,为什么明明都是一样的材料,这些古人就能做得这么多花样这么好吃呢?这些精美的小点心好吃得想让人把舌头都吞下去。 谢媛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吃货身份,她觉得,大概是因为前世太久没有吃过食物了,所以这一世她才会对食物如此热衷。就像久居黑暗的人,3l4猫扑中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早膳过后,沈氏和谢媛娘两在群山间小道散了步当是消食,其间母女的体己话自是不少且不论。【无弹窗.】却说散步后,沈氏拿了论语,开始教女儿认字。 沈氏曾是大安朝顶级门阀里的第一贵女,美貌与才情并存,如今拿着一本《论语》教习女儿认字,那是绰绰有余。谢媛从一个月前就开始认字,她记忆力超群,在阅读上早已没了阻碍,现在欠缺的不过是书写。 沈氏为女儿的聪慧感到欢喜,大安朝国泰民安,国力强盛,就连寻常人家的孩子,也是从三四岁便开始认字。谢媛身为谦远候府的嫡出贵女,长到六岁才开始学说话,落后同龄人一大截,沈氏怎会不为她着急! 如今女儿聪慧,短短时日就学会说话,识字也无碍,沈氏稍稍松了一口气。以谢媛的聪明劲,赶上同龄人不过时间问题。所谓顶级门阀的贵女,最注重的便是才情,就算无法出口吟诵文章,也需得精通琴棋书画其中一两样。 未出嫁前,沈氏那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又能指物作诗立就,才情之高,便是一般男子也比不得。作为一个才女,沈氏当然希望自己的女儿也是才女,就算无法指物作诗,那也得有样拿得出手的才艺。而才艺的培养花费时间甚长,且都是自小开始熟悉,也莫怪沈氏如此心焦。 身为女子,当德才容兼具。 高门贵胄挑选媳妇儿,先看的也是德才容。 品德贤良方可坐好嫡母这个位置,不会那么没眼见地一味打压庶子庶女,清除丈夫枕边人。才情兼备方可与丈夫琴瑟和鸣,高门公子大多专于诗书,爱好风雅,没个共同语言怎么了得?而容之一字,指的不仅仅是容貌,更多的是仪容,用一句话来表示,你想坐那个位置,也得有那份儿雍容才行! 想要德才容兼备,无一不是自小陶冶教养出来。 沈氏稍微教了女儿几句论语,又问了几句,谢媛对答如流,沈氏这才满意:“好了,去练字描红吧。” 沈氏与丈夫谢宜感情深厚,就算身在丘山寺,每日一封信也没断过。如今女儿在一边练字,沈氏便想着给丈夫写封信,摊开描花小笺,沈氏想着两个月都未曾见到丈夫一面,心里稍微有些埋怨起来。 她蘸了墨,提笔便在小笺上写起信来,一个个簪花小楷,秀丽多姿。沈氏的字就像她的人,给人以温和婉约之感,仿佛春风拂面,却透着一股子柔韧。 殊不知,现在她的丈夫出了府,正整装上马,打算上丘山寺给妻儿一个惊喜呢。 谢宜素有姿容,如今已三十又五,和一群年轻的高门公子站在一块却也毫不失色,端的是风光霁月,温和儒雅。若非谢家三郎谢珲与姬家六公子荣光太盛,以至于这一辈众家儿郎皆黯然失色,谢宜也是才名昭著的风/流人物。不过能娶到一位连谢家三郎都羡慕的爱妻,这也是谢宜的本事。 丘山寺位于白玉京郊外三十里,不远也不近,大路一条平平坦坦,平日里也有不少贵公子喜欢在这一带纵马狂奔,郊游踏春。谢宜对这一带也是熟门熟路,不过这时候仲夏天,天气最是炎热,谢宜戴着避尘的纱帽,却是汗了一身。 在一处山脚下,大路一分为二,一条大路昭昭,一条小路明显通向山里更深处,路上芳草萋萋,显然极少有人行走。谢宜纵马踏上小路,又向前骑了小半个时辰,便要下马徒步而行。他把马匹托付给此处的小茶亭店家,带着小厮便开始攀爬高山。 直到正午,谢宜才看到丘山寺那简单清冷的寺庙,此时还要攀爬好长一段时间。 用过午膳,谢媛与沈氏闲聊了会,便回房小憩。她每天中午都有小半个时辰的空闲时间用来小睡,以便养足精神应对下午的学习。 沈氏亦然,因为嫌着屋里闷热,她干脆在院子里湖边树荫下搬了榻子,微风习习,睡着甚是舒爽。正睡得香甜,忽然一只手恶作剧地捏住自己的鼻子,沈氏正困倦,啪地打了一下那只手,可惜没用。 她很恼怒地醒来,竟发现两月未见的丈夫笑吟吟地看着自己,沈氏脑子尚有些不清醒,便以为谢宜是梦中人,老大不乐意嘟囔:“夫君可真是连睡觉都要来打扰我!” 谢宜微微笑,他其实在这里伫立许久。但是沈氏睡得香甜,脸上多了红润,眉宇间不见了昔日轻愁,整个人就比往常艳丽了三分,爱妻酣然正好眠,连谢宜都不舍得叫醒她,倒是看得忘了时辰。 谢宜与沈氏真心相爱,倒是真真儿琴瑟和鸣。 沈氏毕竟半醒,瞧见丈夫笑眯眯的脸,忽然就回过神来脸上通红一片:“夫君,你怎的上来丘山寺?” 谢宜轻轻嗯了一声,忽然俯身两手撑在软榻上沈氏两臂外,眼眸清亮地近距离瞅着沈氏,在她唇上香了一口,道:“吾妻,香甜如初。” 沈氏娇颜更红,嘴里却骂道:“你这个负心汉,到如今方才想起上山瞧瞧我们两母女,真真不是良配!” “吾妻错矣!”谢宜勾起妻子一缕发丝,笑得得意又轻狂,他压低了声音,道,“吾妻不在,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想的全是吾妻娇俏艳丽的小模样。” 且不说这边两夫妻在相互调/情,那边谢媛已起了身,简单整理后,她便带着丫鬟去母亲的院子。阿喜中午时忽然腹中胀痛,这会子还躺在床上,所以跟着谢媛的只是那四个小丫头。 院子门前,沈氏身边的另一个大丫鬟阿宁犹豫片刻,并没有伸手去拦谢媛,只是委婉地告诉谢媛,谢宜上山了。 谢媛一愣,这段日子沈氏和她说得最多的莫过于谢宜,在沈氏的话语间,她对这位便宜爹也有几分了解——风光霁月,温和儒雅,对儿女妻子特别好。 但毕竟没有真正见过,且又是沈氏一家之言,现如今他霸占了自己的娘亲,谢媛内心里对这个便宜爹也有几分抵触,便对阿宁道:“那你和娘亲说一声,我先行回去了。” 但凡子女,总想得到父母所有的目光。 谢媛这些日子被沈氏悉心照料,初时的不适渐渐过去,如今已心安理得地享受起沈氏的照顾,对沈氏那是满心的孺慕之情。而谢宜,对谢媛来说,只是一个有着自己血缘的陌生人。 如今,谢宜来了,母亲的心思被他分了一大半,做女儿的谢媛如何不会对这便宜爹生出不耐和抵触?尤其是想到母亲提起谢宜,眼角眉梢都展露出一份儿羞涩与骄傲,谢媛瞟了瞟沈氏的院子里,对那未曾闻面的谢宜竟有几分嫉妒。 谢媛前世出身不好,母亲地位低微且早逝,父亲又是贵族浪荡子不知有多少儿女,亲情对谢媛来说只是一个名词。到如今,沈氏对谢媛百般迁就,悉心教导照顾,这感觉如此美好,怎么不叫谢媛生出独占的心思来? 谢媛这心理实在阴暗又自私,她前世是被人仰望的人,人站的位置高了,也就不会太顾忌别人想法,强取豪夺对他们来说只是常事。不过谢媛多少还是理智的,也就只在心里埋怨了便宜爹,毕竟是有着血肉之亲的爹,要说恼怒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谢媛内心烦躁,也没了回屋里练字的心思,她惦记着后山竹林里的那条清澈溪流,在这烈日当空的仲夏,后山小竹林那是难得清静幽凉,便想去那边看看风景散散心。 指了个小丫鬟折回头去与阿宁告知一声,谢媛便带着三个小丫鬟向后山走去。这一路都是早上散步走过的,又有树荫重重,凉风习习,倒是免了撑伞的功夫。 走在不显闷热的林荫道上,耳边夏蝉鸣叫不绝于耳,道路颇长需走上小半刻钟,谢媛又生多了几分对那便宜爹的不满。 就知道和妻子腻味,连女儿都不要! 谢媛到底还是被血缘之亲影响到了,现如今也不说是嫉妒沈氏还是谢宜,即不满便宜爹霸占了娘,又暗恼这便宜爹有了妻子忘了女儿。 第一百二十九章 谢宜没有赶着回去主持谦远候府的事务,他难得空闲,这丘山寺曾是昭阳长公主隐居之所,那环境一等一的好,他免不得要游玩一番放松一下陈郁的心情。况且又有爱妻爱女相伴,小日子那是过得舒心。 谢媛是两夫妻的一块心病。 沈氏在此住了两个月有余,心中郁结早已放开。谢宜忙了两个月才有空来瞧谢媛,虽知她一切安好,但是人总要亲眼看过了才会相信。他现在最大的一块心病没了,游玩起来那是兴致勃勃。 一家三口今日去了山谷间的幽涧,因玩得兴起,回到丘山寺,太阳已经挂在远处的山尖上,红彤彤的将那天边的云都镀上一层金边。流云绮丽多姿,绚烂而明艳,却是一幅极好极美的夕阳画卷。 等在院子的却是丘山寺的和尚,他叫慧真,是个瘦瘦的高个儿,脸上却总带着温和随意的笑,是丘山寺颇为重要的一个人物,掌管寺庙里的诸多事宜。 “谢大人,谢夫人。”看见谢宜,慧真微微一笑,又对谢媛眨了眨眼。 谢宜连忙把坐在他肩膀的谢媛放下来,对慧真拱手,两人寒暄了几句。 慧真瞧了一眼谢媛,笑道:“今日看到令嫒,她的病可是完全好了。乖巧可爱,当真菩萨跟前的金童玉/女。” “不敢当,不敢当。”谢宜连忙摆手,心里却是对这慧真多了份儿好感,“慧真师父且进来我书房一坐?” 为人父母的,哪里不喜欢别人夸赞自己的儿女?况且谢媛这小模样,做观音跟前的金童玉/女那也是足够的!谢宜美滋滋地想。 慧真笑笑:“恰好贫僧也有事与谢大人商量,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谢宜把谢媛交到沈氏手里,给了沈氏一个眼神,沈氏笑着点头。男人们进了书房谈事情,沈氏牵着谢媛的手,吩咐小厨房的厨子做多几个斋菜,又叫了小丫鬟们取了几碟子小点心来给谢媛垫着肚子。 小孩子最容易感到饥饿,虽然游玩的时候稍微吃了点,但沈氏还是生怕饿着自己的宝贝女儿。 谢媛才吃了几口,沈氏的大丫鬟阿喜过来对沈氏耳语了几句。 沈氏脸上露出几分惊讶,道:“那便叫人给收拾一下,今天晚上叫他们到我们这边和其他人挤挤着睡吧。”又道,“夫君可曾说要做多几样小菜?你且问了,若是,便告知小厨房那边的人;若不是,便回来。” 谢媛听觉灵敏,阿喜走后,她问:“可是客人?” 沈氏拧了拧她鼻子,当然是轻轻的,她笑骂道:“小机灵鬼!都听到了还来问你娘!” 又道:“你爹热情好客,交友广泛,泰半是要请他们吃一顿饭的。” “即便回到家里,他也会时常在府中设宴,不过鲜少留宿客人便是。媛儿可要尽早适应着些……不过内宅妇人少见外男,你爹摆宴只是不与我们一同用膳罢了。” “就像今晚,如果没有意外,你爹是不会陪着我们用膳了。” 半个时辰后,谢宜身边的小厮赵习过来,请沈氏带着谢媛一同到厅中用膳,这是要见外男了。 沈氏稍微诧异:“那客人何人?” 赵习抬头看了眼沈氏,道:“夫人娘家人,沈家旁支,算起来应该是夫人的堂侄儿。” “哪位?”沈氏问。 “沈琅,字子初。”赵习道。 沈氏想了想,她不曾记得这么一个小辈,沈家枝繁叶茂,子孙很多,她这个外嫁女即便回了娘家,认识的也是嫡系子弟,旁支人太多,沈氏都懒得一一去记忆。 虽然奇怪谢宜怎么与堂侄子一起用膳还要叫上自己,沈氏还是顺从他的安排,对赵习道:“你先去回了侯爷吧。” 沈氏回到里间,换上一身朴素裙钗,携着谢媛的手去了厅中。 厅中灯火通明,圆桌上摆着十二道菜,有素有荤,搭配得当,颜色艳丽,香味逼人,看得让人口涎欲滴。谢宜坐在主座上,与旁边一人言谈正欢,看见沈氏带着谢媛进来,站起身走过去挽了她的手,言笑晏晏。 “洁曦,你可来了。”谢宜看向方才与他交谈那人,道,“这位是我内子,沈家十一娘。” 沈琅还是一个少年,大约十二三岁的模样,身量颇高,他长得极好,唇红齿白,却不会教人把他当姑娘来看。小小年纪举手投足间已初具名士风采,言谈也清晰有条理,不乏惊人之言,当真极优秀的世家公子,若不说,谁晓得他竟是庶出子? 沈琅微笑着走过来,对沈氏行了一个晚辈见长辈的礼节,道:“多年未见,十一姑姑还是如此花容月貌,堪比春花秋月。”见了矮小的谢媛,他也不曾忽略,“表妹生得真好。” “你是哪家子?”沈氏疑惑,族中若是有如此出众少年郎,她不会不知道。 这少年郎长得如此好,眉眼间依稀可见的沈家人痕迹骗不了人,可是一双眼瞳偏偏黑里透着幽蓝光泽,这分明是塞外血统。可这些年,没见哪个沈家子娶了塞外胡姬。况且这少年言语动作间,分明就是认识沈氏。 沈琅道:“十一姑姑,晚辈字子初,父乃西域人,母亲是沈家长欢。因为我父没有中原名字,故母亲为我取名沈琅沈子初。” 说这话时,他脸上笑吟吟的,眼睛看着沈氏却了无笑意。 听到“长欢”两字,沈氏明显失了神,也就没有看到沈琅眼中的冰冷恨意。谢宜只是笑着,没有插话,因为看着沈氏,并没发觉沈琅的不对劲,倒是谢媛将这一切尽收眼底。 这沈琅为何恨沈氏? 沈氏又为何失神? 谢媛扯了一下沈氏衣袖,沈氏这才回过神来,对沈琅歉意一笑,打量他的眼神也没有那么平淡,而是多了三分亲近一分审视。 “原来你是长欢的孩子,都这么大了。想当年我还抱过你呢!”沈氏道,“长欢姊姊近来可好?自从嫁了谦远候府,我就鲜少听闻长欢姊姊的消息。” “家母久居西域,鲜少踏足中原,不过倒是极好的。”沈琅勾唇一笑,当真是千朵万朵花儿开般艳丽,“家母有言,若是子初来得白玉京,尽可暂居十一姑姑处,不知十一姑姑可愿意?” 若是换做常人,这么问一定很失礼,不过沈琅这家伙有着金玉般的外表,这么一问丝毫不显无礼,反而觉得亲近许多。 沈氏看向谢宜。 谢宜这时候已想起沈长欢是何人,这沈琅的塞外血统又是从何而来,不过他素来不在意这些虚礼,笑道:“自然可以。你是内子的侄儿,也是我的侄儿。” 这是引狼入室的节奏么? 谢媛看着父母已然同意了这“狼”的借住请求,因着人小言轻也没插话,而是对沈琅这披着羊皮的家伙甜甜一笑:“狼表哥!” 沈琅没想到谢媛此“狼表哥”非彼“琅表哥”,他笑吟吟地伸手摸了摸谢媛的花苞头,谢媛往旁边一躲,却还是被摸了个正着:“表妹真乖!” 谢媛没应声,她这回是真的恼了,下定决心要把这狼表哥赶跑。 却说谢宜夫妻就如此眼拙么?谢宜给了沈氏一个眼神,夫妻两彼此心照不宣地笑笑,尽显老狐狸的精明狡诈。 第一百三十章 谢宜本来是不急着回家的,他难得出来,不过遇到了沈琅,这件事就由不得他做主。 一家三口带着沈琅,次日一早就下了丘山。丘山山脚处,一辆马车早已等候多时,它是谦远候府派来接主母和嫡出姑娘的。谢宜做事稳妥,既然回去,那么一切都要准备妥当。 马车速度要比骑马慢一点,直到中午时分,才堪堪见到白玉京巍峨的城门。 沈氏听到白玉京特有的喧嚣,侧过头爱怜地摸了摸谢媛发顶,道:“找个日子,母亲会带着我的媛儿好好游一番这白玉京。” 谢媛看的书里面并没有关于白玉京的介绍,她对这京城仅仅是知道个名字,它是如何遍地繁华,谢媛全数不知。所以,她对这白玉京也是颇多好奇。 “娘亲,为何这里叫白玉京?”谢媛痛恨自己的无知。 沈氏想不到女儿竟然对这个问题感兴趣,她当下微微一笑:“天上紫微宫,人间白玉京。这意思就是,天下间最繁华的地方就是我们大安朝的京城白玉京,它甚至可以和天帝住的地方相比。天帝住的地方那是何等尊贵,唯有我们白玉京勉强与之媲美。” 天帝? 难道这个位面人与神共处? 谢媛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她努力装出一副小姑娘没见过世面的模样,问:“娘亲,那我们可以去紫微宫玩一玩吗?” “傻孩子。”沈氏轻刮了一下谢媛的鼻尖,笑道,“皇帝住的宫殿我倒可以带你走一走!紫微宫都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呢!故事里的东西,怎么可以当了真?” 谢媛松了一口气,拉着沈氏的手道:“女儿哪里知道嘛!娘亲不和我说,书上又没写!” 沈氏对女儿的主动撒娇感到很高兴:“好啦,都是娘亲的错处。媛儿占着大道理呢!” 谢媛前世也去过不少一国都城,她虽然感到好奇,但这好奇心委实不重,所以她的注意力很快转移到其他地方去了:“娘亲,谦远候府藏书很多吗?” 对白玉京的一无所知令谢媛危机感甚浓,她得尽快了解这个世界! 因为有限的认字能力,丘山寺上能看的书着实不多,或者经书,或者游记,或者话本,或者小孩子看的图画故事。这些书对地理和历史的描述少得可怜,所以谢媛对这个位面的认识也少得可怜。 书籍是人类获取知识充实自己的最佳途径,谢姑娘从来都不想当一个文盲,所以她要尽快了解这个世界。 沈氏早已习惯了女儿时不时的跳跃性思维,她笑吟吟地看着谢媛,道:“你娘亲嫁给你爹,嫁妆里头就有十抬书。谦远候当初辅助祖皇帝,也是走的文官路线,你说谦远候府能有多少藏书呢?” “而且呀,现如今的书可没有以前那么值钱了。”沈氏难得感慨,“以前的书,富贵人家能有一本已经了不得。自从昭阳长公主下令改造新纸,以林木做纸,轻便又便宜,又有大商贾造势……现在随便一个书局,里面的书都多着呢!” “昭阳长公主真真是一国之幸,当时人说她,可是连女皇都当得的!”沈氏压低了声音道,“娘亲就想着,如果生在那个年代,可以见这样奇女子一面,真真‘朝闻道,夕可死矣’!” 感情这昭阳长公主还是沈氏的偶像呢! 谢媛正想说些什么,这时候马车轻轻一顿,停了下来,外面阿宁叫道:“夫人,到家了!” 沈氏给谢媛理了理鬓发,拉着她的手在丫鬟们的伺候下下了马车。 谦远候府位于白玉京权贵们惯爱住的朱雀大道上,这一带几乎代表了白玉京地位最高的权贵们。左边是公主府,右边是王爷府,前边是国公府,后边又是侯爷府,更兼有左右丞相、六部尚书、太子太傅、大将军等实权人物的住宅,有权又有势,方能在这里占有一席之地。 谦远候府的大门在一片权贵住宅中并不起眼,只有进到里边,看到那布置简单典雅的园林花苑,才知道这侯府的不凡来。布置简单幽雅,带着顶级门阀世家特有的格调与底蕴;再看看那些花草,不乏名贵品种,就连亭台上的题字,也大有来历…… 谢媛当然不知道这些,她只是觉得这花苑看起来十分舒服,十分符合时人的审美观,比起前世那些出名的大花园来也不遑多让。她不由得对这谦远候府高看几分,光是这花园布置,就要花费大量的人力来设想了! “这花苑真漂亮。”谢媛道。 “那是。”沈氏道,“我们谦远候府的南园在整个白玉京来说都是出了名的。媛儿若是想游园,待下午时没有这么热我再带你走上一遭。” “好。”谢媛轻轻应了声。 还未穿过这片规模颇大的园林,一个穿着精致的小豆丁就一阵风般扑了过来,扑进沈氏的怀里,还把谢媛撞得险些摔倒,幸好章妈妈就跟在一边,眼疾手快拉住了她。 那个小豆丁却不管不顾,抱着沈氏的腰就撒娇一样叫起来:“娘!娘!您可回来了!我好思念您啊!” 沈氏却没顾得和他说话,她拉开小豆丁,脸色沉了下来,没看他一眼就把他推给了小跑跟上来的小厮:“看好他!” 沈氏感到生气,她没想到两姐弟一见面就是这样的僵局,平日里靖哥儿虽爱撒娇,又调皮了些,却是个尊老爱幼的好孩子。哪曾想,一见到大病初愈的嫡亲姐姐,竟是这样迎接她! 定是有人教唆了他! 沈氏看见谢媛青白的脸色,心里更是愤怒:“阿宁,去前院把谢宜叫来!” 她愤怒得连夫君都直呼其名了。 谢媛个儿小只堪堪与小豆丁持平,人又瘦弱还未补回来,小男孩的用力一撞到底是经不住,她的脸色登时就白了白,只觉得头晕眼花,眼看就要委顿在地。 好在章妈妈一直扶着她,章妈妈也觉得不高兴,她带着姑娘到路边一块青石上坐下,为她揉了揉心口,掐了下人中。又取出一个青花小瓶,放在谢媛鼻子下,这瓶子里装的是一种特制的药,从西域传来,但凡头晕眼花,闻一闻就能见好。 果然,闻了片刻,谢媛苍白的脸色稍微回转,脑中也不那么混沌了,这才睁开眼来,沈氏关切心疼的脸近在眼前。 “媛儿,感觉如何?可要请郎中来瞧瞧?”沈氏脸上的血色比谢媛还少,看见谢媛那青白的脸色,她仿佛又看见谢媛气若游丝躺在床上快要没了的样子,心跳都险些停了。 谢媛的右边肩膀被撞得很痛,刚才没感觉到,那是因为都有些麻木了,这会子清醒过来,还是一抽抽地钝痛,又有些木木的没知觉。她尝试着抬了抬手,上下活动几次,又有伶俐小丫鬟端了茶过来就着喝了,才道:“娘亲,我现在没事了。” 不过是小孩子,谢媛才不会和他计较。 况且这撞的一下,除了有些麻,真的问题不大。 沈氏并不放心,她仔细瞧了瞧谢媛的脸色,对阿喜道:“去请郎中来瞧瞧。” 阿喜当即走到一边对小丫鬟说了句,小丫鬟领命便跑开了,大丫鬟可不是用来跑腿,更多的是传达上头主子的意思。 沈氏又道:“娘亲来抱着你吧。” 沈氏一弯腰就把谢媛抱了起来,她颇有气力,抱着女儿也不觉得重:“媛儿还是太轻了!我们回含光堂去吧。” 沈氏带着丫鬟婆子们走了,从始到终,都没有瞧谢靖一眼,也没有和他说一句话。 靖哥儿被小厮紧紧抱着,眼睛都红了,眼看沈氏就要远去,连影子都看不到,哇的一声号啕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嚷,还一边偷眼瞧着沈氏,就盼着她停下来。可是沈氏何等聪明,她哪能不清楚儿子的这些小把戏,因着心里恼怒,要给靖哥儿一个教训,她没有停下来。 “夫人。”温妈妈颇不忍心,在她心里,靖哥儿到底还是比小姑娘重要很多。 转过拐角,靖哥儿的哭叫也渐渐不再耳闻。 沈氏这才道:“不是我狠心,而是靖哥儿这次是在太令我失望。靖哥儿是男孩,我比谁都清楚。可是妈妈莫要娇惯了他,事事顺他的意,固然不令他哭闹,却会毁了他的根。待到明日,谦远候府只会多个败家纨绔,而不是我们侯府的顶梁柱。” “媛儿是他嫡姐,又久病初愈,他尚且如此撞她。待到明日,只怕连侯爷,连我这个母亲都不会放在眼里,学那些四书五经、天文地理又有何用?” 一席话说得温妈妈哑口无言。 谢媛在心里为沈氏点了个赞,也难怪沈家能越过白玉京众多权贵门第成为大安朝顶级门阀之一,光是这教孩子的学问就大了去。 “况且,”沈氏话锋一转,她轻笑道,“靖哥儿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媛姐儿要去那阵子,晚上他都躲被窝里偷偷地哭呢。” 这是怀疑她不在谦远候府,让人把靖哥儿给挑唆了。 沈氏扫了眼阿宁,阿宁立刻道:“夫人稍晚时候就可以知道了。”l3l4 第一百三十一章 “靖哥儿年纪小,容易被挑唆,又是继母的小儿子。”谢呈说到这里稍微顿了下,眼睛盯着谢环,“你说,失去女儿的沈氏会迁怒到谁的身上呢?沈氏深得父亲喜爱,又是盛名显著的贤良妻,更有偌大一个沈家在背后撑腰……她还斗不得没有母亲,母亲娘家又不管不顾的你我?” “急病而亡,身染恶疾被送到庄子上,那还好点。若是为你挑了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子嫁出去,挑了一个喜好龙阳的夫君,或者干脆点,一个喜欢凌虐的夫婿,你的未来要怎么处?” 谢环惊出一身冷汗,她这时候才明白过来,急得脸都白了:“那个短命鬼该不会真的去了吧?” “自然没有。”谢呈微笑,他温柔地擦掉妹妹脸上的泪珠子,道,“你需记得,招惹沈氏没什么,她念在你还是孩子的份上,并不会真个与你计较。但是你千万不要招惹她的两个孩子,管他短命鬼,鲁莽粗汉都好,他们都是沈氏的心肝宝贝儿,容不得旁人碰到。” 谢环稍稍放松:“我会记着的,大兄我不会再犯了。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谢呈很满意妹妹终于学乖了点,他打量一下谢环,看她脸上泪痕犹在,衣服发鬓都有些凌乱,满意点头:“好了,不用收拾打扮换衣服,你就这样跟着我去跟父亲请罪吧!” “这样子?怎么可以?”谢环在西洋镜前瞧了自己的模样,尖声叫道,“太难看了!” 谢呈早已不耐烦,妹妹又这样为一点小事咋呼半天,让他心情更糟,他冷笑道:“后悔也要有后悔的样子,去请罪还精心打扮,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找父亲去求着他带你上街玩!” 008、嫡姐不乖 不得不说,谢呈很聪明。他让谢环一身狼狈还拿着藤条去见谢宜,让谢宜心里的不喜和恼怒淡了许多。还好谢环还知道来认错,拿着藤条,这是表示愿意接受责罚,后悔认错的诚心更显。 这场荒唐的闹剧稍微静下来思索都能知道是谁在背后捣鬼—— 侯府被沈氏治的服服帖帖,没有那个不长眼没带嘴的会撩拨靖哥儿与音音的关系。除了两个长子长女,不过身为世子的谢呈又素来稳重,哪里会使这样低劣的计谋?那么剩下的长女谢环自然就是这场闹剧的主导者了。 谢宜很生气,他甚至想到:若是谢环没有来请罪认错,那他以后都不必理会这个长女了!她娘亲不省事,难道她这做女儿的也要学她娘不省事么? 谢宜并不喜欢两个长子长女的生母,甚至不允许沈氏在宗祠里对他们生母的牌位姓妾礼,不过他到底还念着几分子女情分,对她一双儿女也多加管教,生怕他们学了生母的狭隘短浅去。 长子谢呈很得他的心,性格沉稳,做事持重,有勇有谋,能文能武,作为世子绰绰有余。长女谢环就稍微有些不足,性格浮躁,偶然还耍耍小计谋,或者跑到他面前说沈氏的不是。不过她熟读《女训》《女戒》,又开始学《论语》《孟子》,女红与琴棋书画勉强可以,他也就不计较那么多。 可是今日竟然挑唆幼弟,让大病初愈的妹妹险些就去了,谢宜难以想象沈氏会变成怎么一番模样,于是心里对谢环也感到非常失望。 如今程蕴见好,夫妻两心里不知多欢喜。若程蕴就这般去了,沈氏只怕也会病倒跟着去了……英国公府准备程蕴丧事的时候,沈氏也卧病在床,茶饭不思,脸上一丝笑都无。 人最难忍受的不是永远失去与得不到,而是得而复失,那种欣喜过后的悲恸,不是谁都能忍受。 程蕴被撞一事以靖哥儿被教育反省、禁足一个月、抄写《道德经》五遍和谢环被打了三下、禁足院子中三个月、抄写《女训》《女戒》各五遍为终,这还是沈氏与程蕴求情后谢宜处理的结果。这样的大惩谢宜鲜少动用,可见他这一次动了真怒。 实际上,程蕴除了谢环的嫉恨,压根没有遭受到任何损失,她甚至收获了下人们的谄媚恭敬。她估摸着,谢宜应该是为了树立父亲的威信,矫正孩子们的不良思想;沈氏呢,她这是警告,若是有谁对她的孩子们不利,那人就要倒大霉。 不过这个“那人”是谁,呵呵,这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沈琅与谢呈都目睹了这件事的始末。 稍晚些时候,一家人带着沈琅坐在一起用膳,靖哥儿与谢环的禁足是从明天开始,怎么都要与程蕴一起吃过一餐团圆饭。谦远候谢家一家六口还是第一次坐在一次,当然,如果老侯爷老夫人夫妻在这里,就更圆满了。 因为小辈足足有五个,所以长晚辈并没有分桌而食,都坐在一切,更显亲近。谢宜与沈氏在主座,左手边是沈琅沈子初,右边才是世子谢呈谢怀瑾,他们下方又分别是谢环、谢靖和程蕴。越是门第高规矩越是森严,他们这一坐也大有讲究。 这一餐饭掌勺的是英国公府的大厨子,代代相传的手艺,做出来饭菜一绝,虽比不得白玉京第一好的白鹤楼,却也相差不远,至少程蕴要比平日里吃得饱一些,沈琅也添多了一碗饭。 晚膳过后有瓜果,如今盛夏,瓜果不少,不过来自南边的冰镇荔枝和芒果这些在白玉京就显得有些珍贵了。这两样都是不耐贮藏,尤其荔枝,若非一摘下来就用冰块镇着,快马运来白玉京,一路上早坏了。 程蕴还是第一次吃荔枝,这颜色艳丽的水果味道很好,一下子就征服了吃货的胃。她吃了两颗还要吃,却被沈氏叫住:“此物易上火,又以冰镇,素来寒凉,音儿身体未好,不可多吃。” 程蕴看着那串红艳艳的荔枝被得意的谢环拿走,又吃得津津有味,颇为不甘。这姑娘就这么看她不顺眼吗? “今年岭南荔枝送来不少,一直到八月都有,音儿要吃,先养好身体。”程蕴眼巴巴的样子让谢宜觉得很好笑,他却故意让沈氏把一颗剥壳荔枝送进自己嘴里,“这个品种很好,但是稍晚些那个品种更甜更大颗。” 沈氏平日里都顾着程蕴,不过她也觉得程蕴这样子太可爱,便没有斥责丈夫对女儿的调侃,不过还是说道:“虽味美,却是少吃为妙。” 没有红艳艳的荔枝,程蕴把目光对准了黄彤彤的芒果,她身边的侍女立刻取过一只芒果,切开把果肉送到程蕴口中。 谢环因为程蕴的缘故被谢宜大惩本就对程蕴不满,就算她哥哥诸多提点,也毕竟是孩子,这会子看见程蕴吃水果吃得如此欢乐,又觉得看不顺眼了。一眼瞧见程蕴今晚穿了件素色衣裳,她便装作不小心轻轻撞了程蕴一下,果然,程蕴那漂亮的绣花袖子一下子就沾了果汁,被弄脏了。 “啊!你弄脏了音妹妹的衣服!”谢环指着伺候程蕴的丫鬟,一脸大惊小怪。 “怎么了?”沈氏最是担心程蕴,她连忙起身,来到程蕴身边细细察看。 程蕴漫不经心地瞥了眼衣袖上黄色的果汁,又瞥了眼谢环,道:“是我自己不小心,让她撞了一下我的手,连累丫鬟把衣袖弄脏。” 谢环哪里想到这瘦瘦小小的妹妹竟会将自己说出去,她急了:“明明是你的丫鬟不小心,怎么赖到我身上来?” 沈氏很无奈,这样一目了然的小把戏实在入不了她的眼。 做哥哥的谢呈也很无奈,被父亲大惩一番,这妹妹还不知道悔改,不要一边叫嚷一边偷笑好不好?俗话说,不怕神一般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谢呈真是被猪队友妹妹桑透了心。 谢宜就更无奈了,他都不知道怎么说这个嫡长女,明明指派到她身边伺候的都是品德端庄的丫鬟,她却没有人挑拨都能这么不消停,就如当年她的母亲。 这事也不好处理,毕竟刚给了这丫头一番大惩,你不好再为她加刑。可是这错误毕竟又是因她所致,不罚说不过去。 因为沈氏是继母不好插手,所以谢宜不得不接过活计,他先问受害人程蕴的意见,这个次女素有主见,做事也不离谱,心思更是灵透,一点就通:“音儿觉得如何?” 程蕴并不觉得谢环这样有什么大错,不过也明白若是这次纵容了谢环,她认为自己好欺负,那自己以后就没有安乐日子。但是身为妹妹,长幼有序,无论哪个位面都一样,她无法指责谢环,所以她把皮球踢回给谢宜:“音听从父亲安排。” 谢宜也知道个中道理,所以他以“不知悔改”之名,把谢环罚抄书五遍改为十遍,当场就让妈妈带了她走。 末了,谢宜对沈琅道:“小孩子置气,子初莫要放在心上。” 沈琅乐得看好戏,但是他努力藏好自己的幸灾乐祸心态,恭谨地道:“两个表妹都是真性情,活泼点并不是坏处,不过若是娴静些更好。子初一直都想要个妹妹,就算整日里闹腾我也甘愿呢。” 瞧这话,说的多好听,滴水不漏呢。 009、娇宠 程蕴去内室里被小丫鬟们伺候着换了身上沾着果汁的衣裳,出来的时候只看到谢宜和沈氏夫妻,谢靖、谢呈和沈琅都离开了,伺候的丫鬟们也撤掉泰半。 谢宜上前几步弯下腰双手一捞,程蕴就被他抱起来了:“音儿再吃多些,现在太轻了,一点重量都没有。” 程蕴应了是,她觉得自己应该会很快胖起来,英国公府的厨子手艺很好,比丘山寺上那个厨子的手艺还要好。她现在已经习惯被谢宜抱来抱去,兴许是血缘使然,她竟然觉得谢宜的怀抱宽厚而温暖。 “觉得家里的饭菜还可以吧?”谢宜用膳的时候也有注意到女儿,他亲昵地捏了捏程蕴的鼻子,一手抱着她一手拥着沈氏的肩膀,慢慢向前走去。 程蕴很诚实地点头,她开口道:“比山上好吃。” “那喜欢家里吗?”谢宜问,他停了下来,程蕴视力很好,即便是夜里微弱的光线,她也可以看见谢宜脸上的小心翼翼。就连一边的母亲,也是满脸的期待,他们希望她不要对侯府产生厌恶之心。 程蕴心里觉得好笑,又觉得心底里涌出一股暖流,这就是父母,孩子稍微一点不顺都担心得跟什么似得,她两手抱着谢宜的脖子,在他脸上响亮地亲了一口。 谢宜与沈氏先是一愣,对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地都笑起来。 “音音可真乖!”谢宜很开心,他还是第一次收到女儿的香吻,感觉上虽然有些怪异,但是心情却忍不住变好。 沈氏打趣:“你这个做爹的终于得到女儿的认可了!” 谢宜便笑:“感情我的音儿从一开始就嫌弃着我呢!” 随行打灯的丫鬟们也都笑起来,她们纷纷称赞程蕴的聪明和谦远候夫妻的和睦。沈氏高兴上来,自然是各个都赏了银子。 讨好一个母亲,最是轻易不过。 也许因为气氛难得,谢宜一路抱着女儿,拥着妻子,来到程蕴居住的锦澜园竟花了两刻钟有多,要知道从前厅到这里,稍微慢些都只需要一刻钟。谢宜夫妻没有进锦澜园里,他们把程蕴交给章妈妈,又嘱咐了程蕴明日无需请安,这才转身回他们的院子里去。 沈氏住的地方叫无名居,这是英国公府后院最大的一个院子,去年刚翻新,挖了一个小池塘,建了一处回廊,更显精巧细致。谢宜鲜少在外院过夜,回到内院这里就是他和沈氏的小窝。 两人净身沐浴完毕,屏退丫鬟婆子们,只留了半盏微弱烛光,想做什么那是一目了然。 自是一晚**苦短、被翻红浪,沈氏被谢宜折腾得不轻,第二日直到晌午才醒来。 程蕴因为第二日不用请安,干脆在小书房里看书看到凌晨,在章妈妈再三敲门后方沐浴了入睡。不过她睡眠好,加上中午时又睡了颇久,第二天天刚亮就醒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谢媛去内室里被小丫鬟们伺候着换了身上沾着果汁的衣裳,出来的时候只看到谢宜和沈氏夫妻,谢靖、谢呈和沈琅都离开了,伺候的丫鬟们也撤掉泰半。【风云阅读网.】 谢宜上前几步弯下腰双手一捞,谢媛就被他抱起来了:“媛儿再吃多些,现在太轻了,一点重量都没有。” 谢媛应了是,她觉得自己应该会很快胖起来,谦远候府的厨子手艺很好,比丘山寺上那个厨子的手艺还要好。她现在已经习惯被谢宜抱来抱去,兴许是血缘使然,她竟然觉得谢宜的怀抱宽厚而温暖。 “觉得家里的饭菜还可以吧?”谢宜用膳的时候也有注意到女儿,他亲昵地捏了捏谢媛的鼻子,一手抱着她一手拥着沈氏的肩膀,慢慢向前走去。 谢媛很诚实地点头,她开口道:“比山上好吃。” “那喜欢家里吗?”谢宜问,他停了下来,谢媛视力很好,即便是夜里微弱的光线,她也可以看见谢宜脸上的小心翼翼。就连一边的母亲,也是满脸的期待,他们希望她不要对侯府产生厌恶之心。 谢媛心里觉得好笑,又觉得心底里涌出一股暖流,这就是父母,孩子稍微一点不顺都担心得跟什么似得,她两手抱着谢宜的脖子,在他脸上响亮地亲了一口。 谢宜与沈氏先是一愣,对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地都笑起来。 “媛姐儿可真乖!”谢宜很开心,他还是第一次收到女儿的香吻,感觉上虽然有些怪异,但是心情却忍不住变好。 沈氏打趣:“你这个做爹的终于得到女儿的认可了!” 谢宜便笑:“感情我的媛儿从一开始就嫌弃着我呢!” 随行打灯的丫鬟们也都笑起来,她们纷纷称赞谢媛的聪明和谦远候夫妻的和睦。沈氏高兴上来,自然是各个都赏了银子。 讨好一个母亲,最是轻易不过。 也许因为气氛难得,谢宜一路抱着女儿,拥着妻子,来到谢媛居住的锦澜园竟花了两刻钟有多,要知道从前厅到这里,稍微慢些都只需要一刻钟。谢宜夫妻没有进锦澜园里,他们把谢媛交给章妈妈,又嘱咐了谢媛明日无需请安,这才转身回他们的院子里去。 沈氏住的地方叫无名居,这是谦远候府后院最大的一个院子,去年刚翻新,挖了一个小池塘,建了一处回廊,更显精巧细致。谢宜鲜少在外院过夜,回到内院这里就是他和沈氏的小窝。 两人净身沐浴完毕,屏退丫鬟婆子们,只留了半盏微弱烛光,想做什么那是一目了然。 自是一晚**苦短、被翻红浪,沈氏被谢宜折腾得不轻,第二日直到晌午才醒来。 谢媛因为第二日不用请安,干脆在小书房里看书看到凌晨,在章妈妈再三敲门后方沐浴了入睡。不过她睡眠好,加上中午时又睡了颇久,第二天天刚亮就醒了。 值夜的是沈氏为谢媛挑的四个丫鬟之一,莲子,她习惯了谢媛的早起,天还未亮就张罗着小丫鬟们烧热水,准备各项事务。听得姑娘起来的动静,莲子先倒了一杯温水进去递给她。 然后才是洁面梳妆换衣裳,一套功夫做下来,又花了小半个时辰。这时候太阳已经出来,盛夏的清晨并不会热到哪里去,尤其是现在太阳尚未显示它惊人威力的时候。 不过谢媛还是觉得这个清晨比山上要热了一些,她不怕热,却对温度十分敏感,稍微凉一点都能感觉出来。谢媛对这个身体久病痊愈的原因了然于心,所以她压根就没有担心过自己的身体状况,就连被靖哥儿狠狠撞一下都无甚感觉。 她是真正的无病无痛。 那位给她批命的道士到底还是说对了。 不过,谢媛并不知道当年的事情。 用过早膳,谢媛一头扎进小书房里,继续看书丰富自己的阅历。她现在未满七岁,又是刚刚痊愈,身体还未调养过来,是以沈氏并没有给她安排年少贵女们必学的琴棋书画、礼仪行止和女红。 在人们的眼中,能静下来乖乖读书已经很好,哪里会管她看的是什么书。 章妈妈却有些担心,昨天晚上媛姐儿就很迟才睡,今儿又一早就起来看书,她上了几年学,可是让她去看媛姐儿看的那些书,她根本就看不进去。媛姐儿那么小,又是刚刚学会说话写字,怎么就能看得进那些只有秀才老爷才看的书呢? 她是姑娘的乳娘,一手将媛姐儿带到这么大,对媛姐儿的感情比自己女儿还要亲近许多。 章妈妈想了想,派了个小丫鬟到无名居那边,她打算将这件事告诉沈氏。 哪知沈氏被谢宜折腾一晚,现在睡得正熟呢。谢宜已经洁面更衣洗漱完毕,正坐在那里用早膳,丫鬟们都轻手轻脚的,生怕惊醒了内室里睡着的沈氏。 小丫鬟也是个机灵的,知道侯爷疼着姑娘,便对他说了。 谢宜也有些好奇,他也没叫小丫鬟回去,三两口喝完碗里的稀粥,他拿起巾子拭了嘴角不存在的污迹,起身便向锦澜园那边走去。 谢媛看书看得正欢乐呢,这一套书是她昨天下午时在谢宜书房里翻出来的,名为《大安朝百科全书》,一共有五十多册,涉及天文地理、历史人文、地方习俗等,几乎无所不谈。 因为看得入迷,所以她就连谢宜进来了都不知道。 “能看得懂吗?”谢宜问,他看见女儿的手指在一段话上划了三遍,正要看第四遍,显然是觉得很难理解。 谢宜这个爵位虽然是继承来的,他内里却不是个草包,要不然沈氏也不会看得上他。他自小就通读四书五经,各种各样的杂书也看了不少,偏偏就不愿意去考取功名。 谢媛被吓了一跳,不过她也没有拒绝父亲的好意,指着那一段话道:“爹,我看不明白这里,还有这里、这里。您能给我解释一下吗?” 谢宜没有对女儿感到奇怪,他同族的兄弟谢家三郎谢珲,三岁方能言,四岁开始学认字,五岁就能作诗,六岁通读四书五经,七岁已经能写的一手好文章,便是当时状元郎看了也称一个“好”字。谢珲如此出色,谢媛两个月就能言能认字也就没有那么惊奇了。 况且谢媛如此优秀,谢宜心里也得意呢。 谢媛有疑问,谢宜瞧了那几句话,心里不由得一乐,少时他读这本书,也曾对这段话有过误解,所以记忆力特别深。当下,他就提点了几句,让谢媛换一个角度思考,谢媛果真想明白了。 女儿如此聪明,谢宜也乐得教她。两父女在这锦澜园小书房里一坐就是一个上午过去,待到丫鬟们来叫的时候,他们还意犹未尽。 侯爷都没觉得有什么,章妈妈只好把心头想说的话压下去,心里想着挑个时间好好跟侯夫人讲讲。 出了书房,离开书本,谢媛觉得肚子都饿慌了。这让她有些厌恶起这幅血肉之躯来:“爹,你说人要是不用吃东西多好。” 那样就可以整年整月地看书、研究做事情了。 谢宜只觉得女儿的想法很好笑,他点了点谢媛鼻头,问:“让你离开了那么好吃的饭菜,你会舍得?” 谢媛是个小吃货。 虽然只是和女儿相处了几天,但是谦远候自认已经看穿了女儿的本质。 “的确舍不得。”谢媛想了想,她是真的舍不得那种从舌尖开始蔓延的美味,于是她开始期待起午膳的菜式来。谦远候府的厨子手艺太好,只是一顿晚饭就把谢媛的胃给征服得妥妥帖帖。 和其他的高门大户不一样,谦远候府人员简单,谢宜又不想疏远了孩子们,所以他们除了早膳不是一块吃,午膳和晚膳都设在前院的花厅里。 看到牵着谢媛的手进来的父亲,谢呈脸上笑意不变,袖袍下的手却是紧了紧。他起身对谢宜行礼,恭恭敬敬,一丝错都挑不出:“父亲。” 谢宜本想摸摸他的头,不过想到儿子都十多岁,也大了,便没有伸手,只是颔首道:“嗯。” 沈琅也见了礼。 众人一起坐下,依旧是和昨天晚上一样的位置,谢环与谢靖因为被罚了禁足,位置空着。沈氏的位置也空着,她现在还未起来。 “不用等她了。”谢宜道。 于是宾主尽欢。 果然,一直到丫鬟们把杯盘都收了下去,众人漱口净手后,沈氏也未出现。 谢宜看了一眼姿态优雅的沈琅,又瞧了瞧自己的大儿子,刚想开口,却听见谢呈问他:“爹,我平日里可不可以去瞧瞧两位妹妹?” 沈琅闻言,觑了谢呈一眼。 谢呈没留意他,或者说眼角余光留意到了,因为他现在正看着自己的父亲。谦远候府禁足的规定比较严格,不允许旁人探视,即便是闺中密友,或者长辈,或者兄弟姐妹,都不允许。 谢呈到底是念着妹妹的好,又见父亲如此宠爱小女儿,心里就有些不平。他希望谢宜念在“两个妹妹”份上,允许他平日里看看谢环,谢宜一直都希望他们四兄妹和睦相处,况且,谢呈与靖哥儿也的确是和睦相处,除了谢环。 这番询问,谢呈也是流露了要亲近这个三妹的意思。他没有贸贸然就和谢媛说话,生怕一个不慎惹到沈氏。 谢宜瞧了他一眼,让谢呈觉得脊背上有点热,本来吃完饭就有些发热,现在他的汗肯定湿了衣裳,他很忐忑。 谢媛本来在喝着酸梅汤,忽然整个气氛都安静下来,她抬起头平淡地瞧了瞧两父子,沈琅觉察到她的目光,对她那张沾了些糖水的脸温柔一笑,带着三分善意三分莫测。 谢媛撇撇嘴,她身边的丫鬟拿巾子给她擦掉脸上的糖水后,又继续喝酸梅汤。 吃货! 沈琅在心里骂了句。 谢宜犹疑了片刻,他昨天罚得有点重,现如今气消了也有点后悔,所以他很快松口了:“你带媛姐儿玩,可要小心些她的身体。环姐儿能静下心来抄写,你也可以带媛姐儿去瞧瞧,还有靖哥儿也别忘了瞧瞧。不过,环姐儿和靖哥儿每十天才可以看一次。” “是,爹!”谢呈脸上带了喜色,“爹,孩儿下午还有叶先生的课,就先行告退了。” 他要趁着午睡的时间上街买一些小玩意,好送给谢环,让她禁足的日子也不那么无聊。 第一百三十三章 “慢着。”谢宜并不想让谢呈这么快就溜,他看向沈琅,褪去父亲的严厉换上长辈的慈和笑着问,“子初闲着也无聊,不如就跟着我儿一同玩耍?” 沈琅颇有文采,谢呈文武都有涉及,却还是偏向武多一些,所以谢宜就想把沈琅放到谢呈身边,好让儿子在文采上也不逊色于人。 看见沈琅稍微有些意动,谢宜又笑:“你表哥上午学习骑射武艺,下午跟着叶迟叶先生上课。他一个人毕竟会觉得寂寞无聊些。” 叶迟素有才名,虽然不比得当世大儒,却也不差。当今圣上仰慕他的才名,派人请了他三次入朝为官,甚至许以丞相之位,却被三次拒绝。他曾在母亲面前发誓一生不入仕。 皇帝闻言也不责怪,他只是叹了一声:“先生大才,堪经天纬地,奈何只愿为闲云野鹤,实在可惜。” 因为这一句话,叶迟名声更胜。 沈琅也是知道叶迟的,所以他看着谢宜,有些不敢相信。 谢宜微笑:“叶先生乃我故友,如今府中为客。” 谢媛对这些毫无兴趣,喝完一碗酸梅汤,她便起身和父亲告退,回锦澜园去了。 小睡过后,谢媛捧了书端端正正坐在书桌前认真看了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小书房外传来三下不缓不慢的敲门声,谢媛放下手里的书,觉着敲门的应该是是四个丫鬟里边的莲子,她做事最是稳妥,容不得一丝错。 果然,莲子的声音在门外传了进来:“姑娘,可要喝口茶?” “进来吧。”谢媛揉了揉太阳穴,觉得眼睛有些酸涩。 莲子推开门,端了茶和点心进来,茶是薄荷茶,在夏天里喝既可以消暑又能清心;点心则是一块块捏成花朵形状,带着荷叶清香的面点,很顶吃。 谢媛看到吃的心里就欢喜,她不慌不忙地给书页里夹了书签,净了手便拿起一块点心放进嘴里。侯府一日三餐,对于正在调养身体的谢媛来说,正餐之外吃一点能让她的身体更好。 莲子看到姑娘这样,也觉得欢喜,她原本就是谢媛身边的小丫鬟,不过身份地位没有现在这么高,那时候姑娘可是吃什么吐什么,好不容易吃下一点牛乳,当天晚上又吐了出来……她看着都心疼。 现在姑娘好了,喜欢这些吃食,真真是上天的恩赐。 “你尝个。”谢媛发觉莲子盯着小点心出神,便以为她也想吃。 莲子连忙拒绝:“姑娘,这可要不得。婢子只是想起姑娘从前,有些失神罢了。” 谢媛笑了:“过去的事情纠结这么多作甚?” 莲子正想说些什么,小书房外的门就被敲响了,敲门声有些急躁:“姑娘,大公子来了!” 谢呈是侯府嫡长子,按照惯例是他继承爵位,不过一切都还未上表,所以侯府的下人称呼他都是大公子,而非世子爷。 谢媛有四个随身伺候的丫鬟,莲子、桂圆、百合、杏仁。莲子性格最沉稳,做事妥帖又麻利;桂圆性格有些胆怯软糯,却最为细致;百合有些大大咧咧,嘴巴不饶人,最是泼辣不好惹;杏仁则对谁都好,人缘最盛。 这么急躁的行事,除了百合没有其他人。 莲子瞧见谢媛脸上的不喜,连忙高声道:“姑娘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谢媛把最后一块面点塞进嘴里,慢条斯理地喝完薄荷茶,又用巾子拭了拭手指。这才慢吞吞地起身,出去迎接这个身体的大哥,谢呈。 谢媛前世并没有经历太多的阴谋诡计,因为她素来都是用拳头讲道理,不过这并不妨碍她看不出旁人的小心思。身边奉承的人多了,是真情是假意,心里总能分辨出来。 谢呈很聪明,也许他是谢环的好哥哥,但绝不是谢媛的好哥哥。 谢媛出来的时候,谢呈正在和章妈妈说话,谈的无非是谢媛。见到她,谢呈也止了话,笑着看她走过来:“媛妹妹是在看书吗?真勤奋呢。” 谢媛应了一声,她的脸上表情很平淡,就和往常一样,仿佛坐在面前的不是亲哥哥,而是一个毫不相识的陌生人。 谢呈不是谢宜,他对谢媛并没有太多的感情。谢媛对他的感情也很淡,血脉里血缘的悸动几乎不存在。 谢呈也不在乎,他命令他的小厮把一个藤萝小箱子放在桌子上,笑着对谢媛道:“媛妹妹,这是我去街上给你买来逗趣的小玩意,算是见面礼吧。” 他打开藤萝小箱子,里面竹丝编制的蚂蚱、甲壳虫、蜻蜓足足有好几只,还有几个陶土捏成的小人偶、小动物,做工都很精巧细致,可见是用了心去挑选的。谢呈的妹妹谢环素来都喜欢这些小玩意,每次看他空暇都会缠着他让他去买,当时他好不心烦,现在想起来却是有些想笑。 等一下去探望她拿了这些东西,她都不知道有多高兴呢。 可惜谢媛对这些孩子玩的东西没有一点兴趣,她活过的时间比谢宜还要长,所以她只是淡淡地扫了一眼,就看往别处了。 谢呈感到挫败,因为几个小丫鬟都盯着藤萝小箱子舍不得移开眼,偏偏这个最小的妹妹对此一些兴趣都没有——他本以为,谢媛久居丘山寺,什么玩具都没有,看到这些最少都会觉得新奇。 章妈妈站在一边,看着觉得有些好笑:“公子哟,我们姑娘从来都不玩这些的。您送她这些,也莫怪她不想和您说话。” 谢宜疼爱谢媛,上山的时候也带了这些小孩子们喜欢的玩意,结果谢媛看都不看一眼。章妈妈看着就觉得大公子这份心都是和侯爷一样的,她心地纯善,看谁都是一个善字,哪里会想到谢呈其实很不喜欢谢媛呢? 谢呈觉得懊恼,他要是来了把东西搁下就走,还不会落得现在的窘境。不过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就得想办法去补救。 所以他稍微收起自己的不耐烦,拿出哥哥对妹妹的谦和宠爱问:“妹妹喜欢些什么,哥哥可以帮妹妹都能送到妹妹面前。” 谢媛瞧了瞧他,指着他的衣兜问:“那是什么?” 那像一个小木盒。 “妹妹是喜欢这个吗?”谢呈把那个东西拿了出来,是一个小木盒,里面装着谢呈的新玩具——孔明锁,他的同龄小伙伴们正流行玩这个,不过鲜少有人能拼起来。谢呈自认聪明才智不逊色那些能拼起来的人,自然也要赶紧上手一个玩玩,好跟小伙伴们炫耀。 白玉京里的贵人们喜欢办宴,谦远候府里谢媛从丘山寺回来也会办宴,邀请一些名门望族来赴宴。各家的小孩也会跟着来,久而久之,他们都形成了一个个圈子,这些小孩子们之间的圈子,在十多年后,便是白玉京新的权贵圈子。 谢呈不认为谢媛能瞧出其中的名堂,看不出内里乾坤,这只是一个奇形怪状的小木块。 前文说过谢媛的视力极好,即便是光线微弱,她也可以看个一清二楚。所以她一下子就看出了这个做工精致的小木块其实是由好几块小木块拼凑起来的,谢媛感到好奇,她接过这个孔明锁就两手上下摆弄,因为她逻辑性思维很好,所以这个孔明锁她只花了一分钟左右就打开了。 “原来是这样的。”谢媛觉得有些失望,她面前的桌子上一小堆被拆开的大大小小木块,令人觉得这孔明锁被解开一点都不难。 谢呈嘴唇动了动,到底没说话,只见谢媛又飞快地拼好了孔明锁,这次就稍微有些难度,花了她两分钟,不过也足够谢呈惊讶了。 “哥哥,给你。”谢媛把孔明锁物归原主。 谢呈这才有些惊醒,他有些恼,趁着章妈妈不注意,瞪了谢媛一眼,面上依旧带笑:“妹妹拿去玩吧。” 他说的很大方,却带着一丝咬牙切齿的滋味在里头。 谢呈起身,对章妈妈告了别,又想摸摸谢媛的花苞头,谢媛又一次躲不成被摸了正着。 她也恼了,一张小脸气鼓鼓的模样看得章妈妈和年龄大些的丫鬟们一阵好笑。 “姑娘,大公子到底是您大兄,未来的世子爷、侯爷,亲近些总是好的。”章妈妈忍不住劝道,“夫人也希望姑娘与大公子亲近些。” 谢媛却只是笑,孩子一样清澈干净的笑,仿佛什么都不懂。 次日,谢呈遣人送了一个小木盒子过来,打开一看,却是一套玉制的九连环。要把这九连环的九个环完整取出来,其中窍门便是成年人也难以掌握。 这九连环是白玉的,玉质算不上太好,不过到底是件费脑筋的玩意。谢媛摆弄了一刻钟,才把九环完整取出,看得那个送东西的小厮都觉得惊奇。他是深知这东西的窍门难掌握,即便是谢宜出手,也需要琢磨些时间才能搞定。 这三姑娘,未免太聪明了点。 都说慧极必伤,三姑娘一直好不了,难道是因为太聪明了所有上天看不过眼? 小厮把这件事回了谢呈,谢呈愣了愣,对这三妹也多了丝佩服,不由得高看她几分,觉得她不是一般只知道哭哭啼啼无理取闹的女子。他这个年纪的小子多数看什么都觉得不顺眼,但是对于真正有本事的,却服软得很快。 谢呈对谢媛有了些好感,有这样一个聪明的妹妹能在小伙伴面前大大的长脸,3l4 第一百三十四章 (猫扑中文)阿喜侍立在一边,越看越觉得心惊。 她忽然想起幼时的一件事来,那时候她还没有进谦远候府做丫鬟,跟着父母在田庄里做活。她隔壁的二丫在因为失足溺水,捞上来已经没了人气,二丫家都已经订好了棺材,正要将二丫入殓的时候,二丫却睁开了眼睛,说了一大通似是而非的话,又哭又笑,可把周围所有人都吓坏了。 阿喜现在想起来也有些心悸,明明是没了呼吸的人,怎么就忽然有气了会说话呢?二丫家吓坏了,强行把二丫钉进棺材里,下葬的时候棺材里都是笃笃作响。那时候的人就说—— 二丫这是妖孽恶鬼上了身,把它钉死在里面它就出不来作孽。 阿喜是认识阿鱼那个小丫鬟的,阿鱼的母亲和她都是沈氏院子里的,那天上了山,沈氏以雷霆之姿处置了吓得大喊大叫的阿鱼,她也知道。 阿鱼当时喊了什么? 姑娘诈尸了! 阿喜看着安静吃点心的谢媛,姑娘醒来后百病全消,聪明过人,说话清晰又有条理……谁知道她是鬼上身的妖孽? 阿喜忽然想到了以前终日郁郁不乐的沈氏,沈氏若是没了这孩子,恐怕会撒手而去吧?这么想着,阿喜悄悄地退出了小花厅,她要自己一个人静一静。 却说谢媛,她做事精细,又怎会不知道阿喜悄悄瞧她?谢媛瞟了一眼身边的小丫鬟,莲子最是伶俐,这会子懂了主子的意思,悄悄退下了。 谢媛用巾子把手指一根根擦拭干净,起身便要进小书房里,她的书还未看完呢。不过她显然不能如愿,因为沈氏正走进来。 “娘亲。”谢媛走上前,乖巧地行了一礼。 沈氏微微一笑,她今日打扮得很是光鲜亮丽,裙子都是新做的绯红色,绣着繁花朵朵,远远看着如云端上美人:“媛姐儿,娘亲带你上街玩可好?整日呆在这院子里可是闷得很。” 谢媛当然是点头,小丫鬟们推着她进了内室,换了一身衣裳,又重新梳过发式,换过绣鞋,这才出来。 沈氏眼前一亮:“我家媛姐儿可真是漂亮得紧呢!” 言罢便拉着她的手往外走去,锦澜园外已有两个粗壮的婆子拖着小车等候,坐上小车,不出片刻就出了垂花门。垂花门已有另外一辆油壁车在等待,外表看着很平凡,拉车的马也是平常马匹。 两母女上了车,谢媛这才知道油壁车内里的低调奢华,既可以在里边躺着,又可以煮茶亨茶,且下面还有暗格既能放物品,又能藏人,还设计了藏冰纳凉的冰格子,不说巧夺天工,这设计的心思也是极巧妙。 谢媛带了桂圆和百合两个丫鬟,沈氏则带了阿宁和另一个谢媛未曾见过的丫鬟上来,坐着六个人,马车仍旧不嫌拥挤。那未见过面的丫鬟正半跪着,取出茶叶、各种干花与青瓷的茶具,竟然是开始制茶。谢媛从未见过坐马车还能坐得这么休闲,看着只觉得很有趣。 “她叫小白。”沈氏道,“娘亲的几个大丫鬟里,她最擅长弄茶了。媛姐儿若是喜欢,可以叫个小丫鬟跟着学。” 谢媛对桂圆道:“你去看看。” 桂圆便欢欢喜喜地凑过去,小心翼翼地观察学习起来。 油壁车缓缓而行,外边很安静,只有偶尔的蝉鸣鸟叫,或者马车轱辘远去的声音、马儿前奔的?n?n声,以及微小的说话声。这一带居住的都是豪门士族,来去也是马匹与马车。 渐渐的,外面喧嚣声渐盛,市井间吆喝叫卖声、鸡鸣狗叫声不绝于耳。 谢媛知道,她们这是出来到坊市了。 油壁车行进的速度慢了下来,其间丫鬟小白已弄得一壶好茶,用冰块镇了,跪在沈氏身边开始倒茶。谢媛前世鲜少有人这样制茶,睁大了眼睛看得入神,直到小白将带着凉意的青瓷茶杯送到自己手上。 “此茶名花间三转,品之有三味,最是适合如今品尝。”小白的声音轻轻泠泠的,在这酷热盛夏听来只觉得分外舒爽。 谢媛举起茶杯,放在鼻下轻嗅,带着一股冰凉,又有一丝冷香,抿一口,果真是余劲无穷,一茶三味,奇妙得很。尝了一口茶,她便觉得这盛夏不过尔尔,全身通泰,外面酷热也不再。 这个位面也太专注于吃食了。 主人在品茶,阿宁便打开油壁车夹板的暗格,取出一张乌檀木小几来,仔细擦拭过后放在马车中间陷下去的小格里。小白则从黑漆食盒中取出一样样小点心,放置在小几上。 待谢媛品完茶,吃罢点心,油壁车已经停在一个的林木森森院子阴凉处,盛夏凉风屡屡吹过来,竟不觉得有热。院子里也有其他的马车,或奢华,或低调,往来都是衣着华丽的少女和贵妇,香风阵阵,莺声燕语,如同一幅精美的画。 “咦!你看!谦远候夫人!”一个少女低声惊呼,“那位,莫不是她的女儿?京里传闻久病痊愈的侯府三姑娘。” 见了沈氏,好几个衣着华丽的贵妇都向她走来,各种各样的香风被她们衣袂带动,好不迷人。 沈氏微微一笑,牵着谢媛矜持地等待她们走上前。 “夫人,这位就是你的姑娘?果真是粉雕玉琢,好不可爱。”一位身着蓝色绣了孔雀裙服的贵妇率先打招呼,她五官精致,却不刻薄,瞧着皮肤白嫩更胜少女,美丽端庄,有股天生的贵气。 她这么一说,其余的贵妇也纷纷附和,他们看着谢媛,目光中不乏审视、不屑、厌弃与谄媚讨好。 沈氏微笑着和他们说了几句,便高贵自持地在众夫人簇拥下向前走去,走进一间置了冰显得特别凉爽的屋子里。其间或有嫉妒,但是无法否认沈氏在这帮贵妇堆里身份的高贵。 原来这是一处高档购物地点,如同谢媛前世的商厦般处处置了冰,又处处打通,来往皆是身着华服的少女、贵妇。每每见了沈氏,她们都要道一声“夫人”,顺便把好奇的眼神在谢媛身上一转。 沈氏走进一家首饰行,掌柜的亲自迎了上来,笑得恭谨又谄媚地与沈氏客套,带着她进了一处装饰高雅的厢房里。小伙计则飞快地端上两套头面,一套扭金丝,一套镶嵌了大大小小的红宝石,都是做工精细,价格不菲的首饰。 谢媛拿起一只扭金丝的手镯细看,那美妇人掌柜也不阻止,笑眯眯的:“姑娘看着喜欢吗?您若是喜欢,我们可以为你打一套。” 沈氏见女儿神色里有些意动,便问:“打一套要多久?” 掌柜的:“这一套头面花了我们师傅两年的时间,为三姑娘打一套大约也要大半年。” 沈氏:“这一套我要了,你再打一套她能戴的。” “是的,夫人。您还要看一下别的吗?”掌柜的笑得见眉不见眼,“我们这里有不少适合三姑娘的首饰。如今三姑娘大好,您不买一个长命锁给她戴吗?” 小伙计赶紧去拿了各种各样的长命锁过来,做工都十分细致。 沈氏瞧了瞧,却是不满意。 接下来谢媛跟着母亲又去了好几个首饰铺子,仔细的挑选了几套头面,又选了一个羊脂白玉的长命锁戴在谢媛脖子上,都是价格不菲的首饰,让谢姑娘对谦远候府的有钱程度有了新的估计。 “媛姐儿觉得累吗?”沈氏低头问。 谢媛看见沈氏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摇头。 “阿宁,把媛姐儿抱起来吧。”沈氏思索片刻,对身边大丫鬟道。 阿宁便把谢媛抱了起来,她抱得有些紧,应该是不常抱孩子的,她身上带着脂粉的清淡香气,并没有让谢媛觉得难受。 沈氏又去了书坊,那个掌柜竟然是和谢媛前世见惯的人一样,金发碧眼,脸部轮廓很深,身材高大,还挺俊俏。他站在那里,看见谁都是笑容可掬,说得一口流利的官话。 “那是大食更远的地方来的胡人。”阿宁细声道,“我们都叫他的大安朝名字,胡一。这间书坊就是他开的。” “啊!侯夫人!好久不见!”胡一看见沈氏,笑容满面地迎了上来,“您还是这么美丽高贵,就像京都盛放的牡丹一样。” 沈氏应该和这个胡一是熟识的朋友,他们客套了几句,言谈间不见生疏反而多了几分亲近,沈氏还把谢媛介绍给胡一。 基于他是沈氏的朋友,又因为他和自己前世的人差不多,谢媛对这个家伙笑了笑,得到见面礼一份——吊着高纯度水晶坠子的银链一条。 胡一招了个伙计在门口迎接客人,自己带着沈氏进了书坊里。最后,不仅是沈氏,谢媛都挑了不少书。小白付完银子,胡一便派了伙计把这些书都装进箱子里,拎到油壁车里放好。 沈氏又带了谢媛到胡人的集市里,这里到处都是身材高大的胡人,卖的是胡人玩意,香料、玻璃、药材、皮货、珠宝、金器等什么都有。甚至在里面,还有一个奴隶市场,专卖胡人奴隶。 谢媛前世看惯了胡人集市的这些东西,兴趣不大。反而是桂圆百合两个看得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她们这还是第一次出门来胡人集市呢。沈氏看女儿恹恹的样子,便没细逛,从一处店铺出到外面的巷道,3l4猫扑中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 【云轩阁】 谢媛走在花苑的小径上,桂圆和杏仁跟在她的身后,两个半大的小姑娘对自家姑娘那过目不忘的本事羡慕不已——姑娘只是走过一遍,就能把这七拐八折的小径记下来,当真厉害!就连她们这些婢女,刚进来的时候也觉得花苑的路复杂繁多,经常迷路呢。 谢媛没有注意到两个婢女敬佩的眼神,她不急不缓地向前走,一边想着要问她爹借什么书看。那一套百科全书她已经看完了,那么,接下来该看哪些?罢了,先看看爹的书房里有什么书再说吧。 谢宜的书房在外院,无名居是居住的地方,即便沈氏要看书,也是从外院书房里取。 出了垂花门,谢媛向外院书房走去,经过一个小亭子的时候却停了下来,她看着小亭子外面无人行走的石子小径,觉得自己眼花了。她似乎看见自己前世的一个故人在那条小径上一晃而过,因为走得飞快,所以谢媛也无法确定自己偶然瞥到的身影是真的还是错觉。 “姑娘?” 谢媛转身看向桂圆,问:“你可曾看到有人路过那条石子小径?”看见她一脸迷惑,谢媛补充,“就在刚才。” 桂圆是一个相当细致的人,不过她落后谢媛半步,并没有留意到小径上路过的人影,所以她摇头:“姑娘,奴婢没有注意到。” “哦。”谢媛走进小亭子,踏上那条石子小径,发现这条路通往的地方颇为偏僻,“这条路平时有谁路过?” “回姑娘,这条路平时都是花匠们走的。”桂圆平日里鲜少出来,也只有杏仁这个爱打听的对谦远候府了如指掌,杏仁她爹还是外院的一个小管事,她来外院的次数只多不少。 “她是谁?”穿着一身小厮服的少年收起眼睛里外露的疑惑,转身问身边的同伴,他是这几日才来的小厮,叫阿瑾,工作是给花匠打下手。 这少年**岁的年纪,生得唇红齿白,眉目精致,若换了一身衣裳,说他是这侯府的公子哥都有人信。 外院的仆人们都在说他是某个贵人的私生子,所以刚进来侯府就被安排了最轻松的工作,连外院最严厉的大管事都对他十分温和。要知道给花匠打下手只是帮忙递东西,大多数时间都很空闲。 他身边的同伴是内院管事妈妈的独子,听到少年这样问,他笑嘻嘻地道:“她是我们的小主子,侯爷和夫人最疼爱的小女儿,府里排行第三的姑娘。” “她叫什么名?”阿瑾问。 “姑娘家的闺名我们哪能知道?”小厮的眼珠子骨碌碌一转,他笑眯眯地问,“你该不会喜欢她吧?” 阿瑾笑了笑,他知道这个小厮的母亲在内院伺候,定然是知道人家姑娘的闺名,当下设了个语言陷阱。那小厮虽然机灵,但是他毕竟没有经历过外面人的险恶,两三句就交代了三姑娘的闺名。 谢媛。 阿瑾心想,名字一样,给他的感觉也一样,相貌却迥然相异。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两朵形态不同,香味却一样的花? 可惜谢媛走得太快,如果她走慢些,那么阿瑾就能知道这两朵花是不是同一朵了。不过,谢媛毕竟生活在内院,住在外院的阿瑾直到离开谦远候府,前往遥远江南,也没有再见到她。 谢媛则没有再做前世的梦,压根就想不起来还有这茬。】手机客户端正式上线了!百万免费的阅读神器!有离线缓存,精品推荐,更新提醒等功能,让您随时随地不浪费流量!客户端下载请关注() 手机同步阅读请访问m. 第一百三十六章 白玉京逃犯的事情很快平息了,也不知道是谁在背后暗中操作,毕竟白玉京这潭水太深。【无弹窗.】四大顶级门阀、白玉京新兴世家、皇家,各种势力错综复杂,彼此纠缠,朝堂上每天发生的事情都不少。 相对来说,一个年仅十二岁的逃犯,身份不够尊贵,身上也没有什么要紧的玩意,对整个朝廷局势来说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小人物。 “哎,外院那个阿瑾昨天晚上就走了。”杏仁悄悄地道,“原来他是侯爷身边阿忠爷爷的孙子,也难怪他会被安排做花匠身边打下手的小厮了!” “阿忠爷爷长成那个样子,居然也能有阿瑾这样漂亮的孙子!真是很难相信呢!” 莲子看见了,走过去轻声道:“姑娘要醒了。” 杏仁吐了吐舌头:“我只是随便一说嘛!我娘蛮喜欢他的。” “再喜欢人家也走了。”莲子斜了她一眼,“你还想着长大了嫁给他?” 被说中心思,杏仁脸上一红,连忙拉着百合道:“我们去给姑娘端热水来!” 说完就逃也似的跑了,连百合在后边追着喊慢些也当做听不到。 莲子看着她离开,摇了摇头,进到谢媛的闺房里,桂圆正躺在姑娘床边的脚踏上睡得正香,眼下一圈青色。她推了推桂圆,桂圆便醒了,看见外面大亮的天色,和莲子低声说了几句,便打着呵欠回自己房里休息。 桂圆走了,莲子刚把帐子挂起,便看见自家的姑娘睁开了惺忪双眼,看着她,眼神迷蒙仿佛隔了一层雾,显得有些呆呆的,又很可爱,和她平时那小大人模样一点都不像。 待擦过脸,又喝了温水,谢媛完全醒了。这时候小丫鬟们端着各种物品鱼贯而入,伺候着她洗漱。刚要换衣裳,沈氏走了进来,她亲自为谢媛挑了一身青莲色齐胸襦裙。 前一段日子谢媛因为自己没有学武的资格,情绪很是低落,沈氏生怕闷到她,便打算找个机会让她认识一些同龄的小姊妹,往日里也能互相拜访。 今天沈氏要带她出去给一位老太太拜寿,这是谢媛回到谦远候府第一次正式露面,沈氏想把女儿隆重介绍给京都的贵族圈子。 京都的人惯爱捧高踩低,又爱嚼舌头根子,她要是不把女儿打扮得大方得体,指不定那些小姑娘都在背后嘲笑她家的宝贝女儿呢。 沈氏年少的时候来白玉京小住,白玉京那些新兴世家的贵女素来瞧不起四大顶级门阀,表面上笑语嫣然,背地里总说中阆沈氏的女儿是土包子,没见过世面。要知道,那时候沈氏就已经是公认的贵女圈中才貌具备的第一贵女。 沈氏不屑于迎合那些芙蓉面容腐烂心肠的京都贵女和贵妇,但是京都里并不都是这样的人,她希望谢媛能有几个朋友在一起玩耍。谢媛性格沉静在这个年纪来说是好事,沈氏却有些担心她会越长越沉闷。 “把她的头发梳顺了,扎个总角。”沈氏退后几步仔细瞧了瞧,对梳发的莲子道。 梳完头发往镜中一瞧,小丫鬟们纷纷称赞道:“夫人眼光真好呢!” “三姑娘这样梳,可真好看!” 沈氏也没有责罚她们,对身边的小白道:“赏她们一人一个银锞子。” 小丫鬟们听了简直是又惊又喜,一个银锞子,可当得上她们半个月的工钱了,要知道像她们这样的小丫鬟,一个月只有半两银子月俸! 沈氏走了过去,拿起妆奁里的两根发带装饰在总角上,又取了两个小蝴蝶夹子装饰两边。这蝴蝶夹子是她亲自挑选的,蝶翼很薄,走动起来仿佛两只蝴蝶在振翅,精巧细致很是得趣。 “可以了。媛姐儿打扮一下果真好看许多。”沈氏道,“跟我去用早膳吧。” 谢宜看见换了新装装扮得分外可爱的谢媛也是眼前一亮,他笑吟吟地对沈氏道:“看到媛姐儿就想起小时候的你来,不过你小时候可比媛姐儿要古板太多,又有点怕生。” 谢媛闻言,看向大方优雅的母亲,还真有些不敢相信。 沈氏面上微红,嗔了谢宜一眼。 谢宜抚掌大笑,一家三口在无名居用了早膳,谢宜抱着女儿,送着妻子出了垂花门,目送她们坐上马车远去,才去书房处理事情。 谦远候只是一个世袭爵位,不用上朝,食邑也在第一任谦远候去世后被朝廷回收,改为俸禄。如今侯府的支出仅仅依靠谢宜的俸禄当然不够,在白玉京外有一万亩良田属于侯府所有,那是谢宜当家这么多年慢慢赎买回来的。 谦远候府没落,也的确是式微了,不然也不会落到卖田卖地以撑门面的尴尬场面。沈氏嫁给谢宜的时候,谦远候府已经在谢宜的管理下好了很多,现如今有了本钱,侯府也越来越宽绰。 当年不看好沈氏一门亲事的许多人,现在都改变了想法。 沈氏要去拜寿的是一位沈家旁支嫁到京都的姑母,这个老太太和沈氏的父亲关系很好,所以她是必须要去的。那位姑母当年嫁给了白玉京一个清贵的书香世家的举人老爷为妻,因为不知道变通,举人老爷只是做了一个九品小官,所以年轻时候颇为孤苦。不过现在她已经是当朝三品大员的母亲,晚年总算享了福。 赵府也是位于朱雀大道上,不过位置有些偏远,坐马车也要一刻钟。因为时候还早,道上马车不多,沈氏便悄声与谢媛说了赵府的情况,也顺便为她解释了各种亲戚的叫法。趁着还未到,而时间有余,沈氏又对她说了一些交友识人的小窍门,听得谢媛津津有味。 赵府的面积没有谦远候府那么大,也没有侯府那么漂亮,不过装饰布置很精巧。油壁车在赵府垂花门前停下,谢媛和沈氏下了车,可以看见青砖的影壁,浮雕甚是精美。 垂花门里,一个年纪比沈氏大了十岁有余的妇人领着小辈和丫鬟们迎了出来,她面白脸圆带着笑,看着十分善良温和:“谦远候夫人,你来得可真早。”又道,“你每年都来得早,看了时辰,我就估摸着你应该来了。” 她身边跟着两个衣着漂亮喜气的孩子,男孩子十岁左右,瞧着很不耐烦;女孩子则是七八岁的模样,小脸精致,很是沉稳。见了沈氏,他们齐齐叫了一声“表姑”,对谢媛则叫“表妹”。 谢媛感觉到沈氏的目光落在她身上,便对那妇人低头行了一个晚辈礼,叫道:“表舅母,”又对两个小孩道,“表哥,表姐。” 沈氏微微一笑,她看上去与这位妇人关系不是很近,却不陌生疏离,:“表嫂的气色可比之前好了很多。我若迟些来,只怕外面要堵大半天了。”看向那个沉静的女孩,她笑着问,“听说你的女儿不久前摔到了,现在没事了吧?” 妇人娘家姓陈,她闻言看向女儿,笑道:“现在倒是没事了。” 她们一边说话,一边进了垂花门。 陈氏的女儿似乎对谢媛很好奇,一路走着都在看她,眼神迷惑又不解,偏偏她机灵得很,小动作做得非常隐蔽。谢媛感知很强,她的年纪比沈氏还大很多,对这个小姑娘不礼貌的窥视也不在意,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进了堂屋,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坐在黄花梨玫瑰椅上,身边站了好些妇人在说话。 瞧见沈氏,老太太连忙招手,脸上笑开一朵菊花,显然非常喜欢沈氏:“洁曦,过来陪老婆子说说话!”老太太也没有漏掉跟在后头的谢媛,笑眯眯的,“这就是媛姐儿吧?快叫姑姥姥!” 谢媛叫了一声,老太太拉着她的手仔细看她的眉眼,道:“这孩子长得有三分像你,三分像她爹,不过气质瞧着倒是随了她的父亲。小时候看她,还是小小的一团呢。对了,她现在该满七岁吧?” “还有一个半月就够了。”沈氏站到老太太身边,笑道,“过完七岁,我就彻底放心了。” “也是。”老太太想了想,看向谢媛越发慈眉善目起来,“可怜的孩子。春生,去把我压箱底那个玉蝠拿出来。” 老太太身后一位存在感很淡的丫鬟立刻去取来了一个鸡蛋大小的木盒子,打开来,是一个黄玉雕成的蝙蝠,大拇指大小,却活灵活现,表面泛着一层流光,十分漂亮。 老太太道:“老婆子拿不出什么好东西,媛姐儿就收下这玉蝠吧。” 沈氏自是不愿,这玉蝠如此莹润,是老太太的爱物。她和老太太客套许久,玉蝠还是收下了,不过老太太宠爱的小辈也从她这里得到了一个金手镯。看到老太太宠爱的嫡女得到价值不菲的金手镯,自己却什么都没有,一时间孩子们间的气氛变得有些沉闷起来。 沈氏和老太太都留意到了,不过她们并不在意,两人又聊了一刻钟,老太太的媳妇们都加了进来。看见小辈们脸上的不耐烦快遮掩不住了,老太太这才笑着放了行,还特意嘱咐孙儿,也就是陈氏的小女儿赵曦(那金手镯就是给她的)要看紧表妹。 赵曦答应得很认真,她对谢媛露出浅笑,道:“表妹跟我来吧。” 小妖精们快快收藏我-- 第一百三十七章 赵曦与爹娘住在一块,她的闺阁并不大,但是布置温馨又细腻,每一处都能看到主人的独具慧心,让人一看心里就觉得舒服。一扇四面的花鸟刺绣屏风将她的闺阁分为内室和小花厅两个部分,屏风上刺绣精美漂亮,构图舒朗,色彩明丽,就算谢媛这样的外行也知道这刺绣屏风手艺不一般。 “这是家慈绣的。”赵曦看到谢媛眼睛里的赞叹的欣赏,不由得抿唇一笑问,“媛表妹对刺绣也感兴趣吗?” 谢媛摇头:“我不懂刺绣。我娘亲说,要等我过完七岁生辰,才会给我请夫子教我女红。” “为什么要过完七岁生辰呢?”小花厅里不只是谢媛和赵曦,赵曦的几个姐妹和表姐妹都在,坐在一起足足有六七个人。 听到这个问题,她们齐齐看向谢媛,谢媛是尊贵的侯府嫡女,在这些萝莉里面几乎是身份最高的一个,加上她才回白玉京,人们对她的了解不深。有些远道而来的贵女,都不知道谢媛是谁呢。 谢媛眨眨眼,样子俏皮可爱,少女们都以为她会解释一番,谁知她却这样回答:“我娘亲是这样说的,我也不知道呀。” 少女们纷纷表示不相信,缠着谢媛要她说出来。谢媛长得玉雪可爱,因为**病榻,又小又瘦,不像快满七岁的女孩,倒是像五六岁的妹妹,少女们都很喜欢她乖巧的外表。 还是赵曦为谢媛解了围:“你们看媛表妹这么小,她病了许久身子刚好,也许是要休养一阵子才学女红呢。” 她的一个庶妹赵音也为谢媛解释:“像我们这样的世家闺秀,女红针黹都不过是走过场,只有绣娘才会下那个功夫去钻研。媛表妹身体刚刚好,侯夫人哪里舍得让她这么快就去碰女红呀?” 众少女纷纷点头:“也是哦!我的女红就不好,偏我娘还逼着我学,十个手指都被针扎得没一个好的!” “还好我娘对我的女红要求不高!” 赵曦看着赵音得到大多数人的肯定,不由得在心中冷笑,她这庶妹,哪怕是踩着人,也不放过任何讨好别人的机会!这赵府里,谁不知道嫡出六姑娘赵曦女红巧妙过人,庶出七姑娘赵音却连一朵简单梅花都绣不好? 谢媛只是笑,她既不附和,也不反驳。 赵音看在眼里,笑道:“有些事情不是认真肯下苦功夫就能做好。不过像女红,还是要学会,要不然出嫁的时候连一幅绣品都拿不出来,那可是要被婆家嘲笑的。” 她意有所指地瞟了眼赵音,果然在她庶妹的眼睛里看到恼怒和屈辱。 少女们虽然不喜欢女红,但是赵曦这话也很正确,加上个别精明的也瞧出这两姐妹的不对付,最后倒是对赵曦的附和声更高。嫡出和庶出,谁都知道嫡出的更得宠,况且赵曦刚刚还得到一个价值不菲的金手镯呢! “媛妹妹生辰什么时候啊?”既然赵曦和赵音不对付,少女们干脆把话题转到谢媛身上,她可是这小花厅里地位最高的贵女。 谢媛抿了一口茶,笑道:“再过两个月便是,倒是希望我的生辰热闹些呢。” 闻言,出身不是白玉京的那几个少女顿时垮下脸,其中一个出身杭州城的少女嘟着嘴巴道:“可惜我们下个月就要回去,不能参加媛妹妹的生辰呢。” 如果能参加谢媛的生辰,以谦远候府的大气,肯定能邀请到白玉京的许多平日里见一面都很难的贵人,那可是一个好机会! 在座所有的少女都想到了这点,她们深居内宅,内宅大房二房之争,嫡出庶出之争,导致她们思考问题的方法都很利益化,思想也相对早熟。 赵音立刻道:“到时候我们可要给媛表妹准备一份上好的贺礼了!” 赵曦这时候也暂时与赵音站在统一战线上,她笑着道:“倒是希望媛表妹别嫌弃了我们礼物的简陋呢。” 谢媛微微笑,适时道:“杭州可是一个好地方,我还想着去杭州城玩玩呢。”又道,“礼物代表的是心意,恰当就行,我可没有那么多的计较。” 那杭州城的少女捂嘴笑:“不如就在我们离开白玉京前,找个机会再与媛妹妹聚一聚吧,咱们提前把贺礼送给她!”复道,“我家在杭州太守府,到时候媛妹妹来杭州,可别忘了写信告诉我一声哦!” “嗯,我记住了。”谢媛道。 赵曦道:“到时候我做主邀请媛表妹过来聚一聚,大家可要准备好礼物。” 她们又聊起那遍地繁华的杭州来,因为大家对杭州城都很感兴趣,聊得甚是开怀。不多时,有丫鬟过来传话,赵曦对众女道了一声歉,去垂花门跟着陈氏招待那些白玉京贵女们。 片刻后,这些少女们的丫鬟纷纷过来传话,大家也就离开了赵曦的闺阁小花厅,往招待客人的厅堂去了。大安朝民风开放,且男客不入内院垂花门,所以闺中少女们留在厅堂也是无碍的。 因为赵府老太君六十大寿,加上她有个很得皇帝看重的朝廷一品大员儿子,来赵府祝寿的人络绎不绝,车水马龙,赵府外面的青石板路都要堵住了。陈氏与妯娌们带着女儿在垂花门前迎接各家各府的女眷,她们的丈夫则在前院迎接各自的同僚、朋友,整个赵府丫鬟小厮们忙得脚不沾地,好不热闹。 后院的园子里搭建了一个戏台,白玉京出场费最高的一个戏班子正在台上唱戏,咿咿呀呀的。老太君坐在台下,各家各府的女眷们也坐在下面,等到吃了寿宴,客人们就可以离开。 谢媛跟在沈氏的身边,脸上带笑,听着沈氏与贵妇贵女们寒暄客套,顺便把女儿介绍出去,一声声“妹妹”“姐姐”叫得谢姑娘嘴巴都有些干了。不过谢媛也认识了好些身份地位与她对等的贵女们,性格各异,不乏有谢媛觉得可以交好的贵女。 沈氏先是问了谢媛记住几个贵女,又问她对贵女们的印象,然后才告诉她哪个哪个性格和善大方爽朗可交,哪个是背后捅一刀自私阴狠的性格,言语间不乏教谢媛看人的意思。 谢媛前世的年纪比沈氏大,地位也比沈氏高,但是沈氏教她看人的方式却让她听得很是入迷,让她不得不承认,她母亲在看人上比她厉害许多。 “像赵府六姑娘,她是个心机深沉的,媛姐儿少些与她来往。这么小就有这样的心机,又是生长在赵府这样复杂的环境里,若是她娘一直在还好。若是她娘被小妾害了,以后都不知道她长成什么样的人。”沈氏道。 “还有她的庶妹赵七姑娘,那种人一看就知道是个不择手段只为自己好顾不上别人的。”沈氏对赵音印象很差,“这种人你最好不要与她来往,因为一个不小心,你就会被她从背后捅上一刀。” 从赵府回来后,沈氏与谢媛在无名居里说着悄悄话。 …… 今个状态非常差,就更三章吧。非常抱歉了。 第一百三十八章 ! 谢媛很不喜欢这样的场面,她牵着靖哥儿的小手,打算悄悄离开这处亭台,找一处清净的地方好好看风景。不过靖哥儿显然与她不是一心,他赖着不愿意走,还嚷着说这里有很多漂亮的大姐姐。 你一个小屁孩哪里懂得漂亮大姐姐! 谢媛素来都是霸道的性格,她斜眼瞟了靖哥儿一眼,靖哥儿顿时浑身一哆嗦,尽管心里不愿意,一双腿儿还是不争气地跟着谢媛乖乖离开贵女云集的亭台。不是他不争气,而是他这姐姐太犀利,他已经被收拾得彻底没脾气了。 延寿园的建筑风格是鲜明的北方园林风格,与谦远候府的精致细腻不一样,这里显得非常大气。贵女们和青年才俊们多在映月湖边的草地和几座亭台间设宴玩乐,亦有如谢媛这般不喜热闹远离人群玩乐的人。 待远离了人群,谢媛才松了拉着谢靖的手,道:“跟着我,可别乱跑。这里是公主的别院,到时候闯大祸,或者遇到什么事,就不好了。” 谢靖点头:“我知道。不过,二姊,我想和别人一起玩。我看到杨四也来了。” 杨四是谢靖的小伙伴,朝中从四品官国子司业杨大人的四子,因为两家有些来往,所以谢靖和那杨四也很熟。 谢媛看向谢靖的小跟班,那小厮点头了才对谢靖道:“娘亲嘱咐我要看好你,不过你想玩,我就让莲子看着你吧。” 谢靖眼珠子骨碌碌一转,笑道:“好啊!” 得到姐姐的应允,他飞快地跑了。 谢媛站在拐角看着,微微一笑,道:“这小子跑得还真快。” 两年前她刚回到谦远候府的时候,这小子也是这样一头撞过来,可没把她撞得够呛。两年的时间对谢媛来说并不长,不过这两年里,她收获的亲情却是前世一辈子加起来都无法比拟的,俊朗的父亲,美丽的母亲,调皮捣蛋的弟弟,别扭的哥哥和总是嚣张跋扈实际没有坏心思的谢环,都是她最亲密最亲近的人。 今天跟着她出来的是桂圆,这小丫鬟还是那么胆怯羞涩,听到谢媛的话,也只是低头不语。 谢媛一边欣赏着园子里的一盆盆菊花,一边慢悠悠地向前走,她并没有准确的目的地,只是一直往左走,走了小半个时辰还没走完。她有些累了,看见一个大树下的小亭子,便打发桂圆去寻点心和茶水,自己坐在亭子里等她。 这时候的天气还是有些燥热,走了一路下来,再坐在小亭子里吹着凉风,这感觉相当好。谢媛半眯了眼睛,有些恹恹欲睡。 “伯玉,回来了?”人细碎的说话声顺着风传过来。 “嗯。”这声音有些熟悉,年少而清澈,带着一股宁静和随意。 “公主怎么说?” “公主愿意推荐我,不过还要看看驸马的意思。”谢媛竖起耳朵,想分辨这个声音到底是何人。 “嘿!你小子厉害啊!居然连公主都能说动!” “呵呵,也许是公主今天心情好。” “哈哈,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伯玉做大官了可别忘记为兄啊!” “那是。” 他们又说了好一会,说的都是朝堂上的事情,那年少的声音见解独特新奇,说起来头头是道,又有一把好嗓音,谢媛这对朝堂事情完全不感兴趣的都听得津津有味。 一个高明的说话者。 谢媛依旧没有想起这人的声音像谁,她顺了顺被微风吹乱的发丝,因为聚精会神偷听,脑子倒是没有刚才那么困倦。看着林木扶疏,那两人的说话声一直细碎响起,倒是让她对朝堂上发生的事情熟悉了些许。 那两人应该是长公主的门客,年长的有些迂腐,只会生搬硬套,也莫怪他四十多岁了还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门客。而年轻的,才华横溢,很有政/治眼光,说话也极有技巧非常圆滑世故。就像谢媛前世里那些手段圆滑的帝国名臣,满怀一腔野心,将来定不是池中之物。 他们聊了大概一刻钟,谢媛就看见桂圆拿着食盒出现。她也不管那二人都说些什么,因为处在下风的位置,她并不担心那两个门客会发现自己主仆,就这样大大咧咧地坐在桌子前填补肚子里的空洞。 延寿园的糕点不错。 吃完之后,谢媛抹了抹嘴,带着桂圆顺原路折返。 路上却看到她姐姐谢环正偷偷摸摸地躲在灌木丛后,不知道偷看些什么,她的两个丫鬟一个在看风,一个则在小声劝说着她。看到谢媛,看风的丫鬟如蒙大赦,小跑着过来。 “三姑娘,二姑娘看中了一位公子,说,说要非他不嫁!”丫鬟快急疯了。 姑娘这样哪成,夫人知道二姑娘这么说,还不知要怎么罚她两,发卖出去都是一般了。 谢媛嘴角抽了抽,她还是没有习惯这个位面,十二三岁就要给女儿看亲事,十五六岁出嫁。现在她姐姐才十三岁,竟然就看中一位公子,情商实在太高。 安抚了丫鬟一句,谢媛悄悄走过去,发现谢环看中的是一个十七八岁尚未弱冠的少年。那少年姿容不算出色,一身书生温文尔雅的气质,谈吐举止也挑不出毛病—— 是个权贵的世家子弟,而且品行瞧着没有多大问题,目光清澈,可见她的眼光还可以。 不过因为他是谢环的心上人,谢媛又仔细瞧了瞧,发现他举手投足间带着些许小家子气和不自信,便是观其衣着打扮,其家境也未有谢环优越。 “阿媛,我要嫁给他。”谢环的口吻很坚决。 谢媛能怎么办? 她瞧了瞧那少年公子一伙人,又回头看了看,低声道:“此事回家再议。”又吩咐谢环的一个丫鬟,道,“你去打听一下那位公子是哪家的,知道后回来禀告于我。” 谢媛在丫鬟们面前素有威信,那丫鬟虽有迟疑,还是应下跑去打听。 谢环脸蛋通红,带着三分羞涩,让她本来就明**人的脸更添娇羞,已初具少女的春情,和两年前那胖姑娘完全是两个人。 “阿媛,你说他会喜欢我吗?”谢环颇有些忐忑不安,“母亲会答应吗?” 谢媛很难理解一个时辰前还骄横跋扈的谢家二姑娘忽然转变为娇羞可爱的闺阁千金,但是她还是认真回答了谢环的问题:“他都不认识你,怎么会喜欢你?娘亲通情达理,只要他品性良好,家中没有太多糟心事,多半会允了你的亲事。” 谢环瞪了妹妹一眼:“你就不能说些好听的么?” 谢媛道:“我只是说实话。” 片刻后,丫鬟跑了回来,她一脸快哭了的表情:“姑娘,那是六皇子。” 第一百三十九章 “未曾。”谢呈道,他低头看谢媛,妹妹沉静的脸上看不出心里的情绪,他以为谢媛有事找爹娘,补了一句,“你若有事可以与为兄说。” 谢媛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来来往往的贵女和贵公子们,道:“无事,大兄继续看阿姊比试吧。” 谢呈便道:“那你有事情一定要和大兄说。” 谢媛随意应了一声,跟谢呈说了自己有些倦,便离开雨雪堂,跟了一个小丫鬟去延寿园的厢房里暂作休息。她下午有小睡的习惯,刚才在那个小亭子就觉得困倦,如今被少年少女们一惊一乍的声音吵着,那丝倦意又浮了上来。 延寿园的厢房不大,但是布置和装饰都是按照世家贵女的闺阁的标准来摆设,床单衣被上还带着阳光的味道。因为有桂圆在守着,自己也恹恹倦意,谢媛躺在柔软床榻上,很快就入睡了。 她做梦了。 关于前世零零碎碎的梦,有些记忆都已模糊不清,如今只余午夜梦回的一声轻叹。 谢媛睡得很沉,桂圆在守着她,外面丫鬟们、贵女们的莺声燕语都没有让她走开半步。桂圆其实是一个非常忠心非常尽忠职守的丫鬟,她的父母都是沈氏田庄里的佃户,因为水灾而去世,沈氏怜惜,又看她实在,才把她指派给谢媛。 不过有些事情是再忠心都无法避免的,例如现在,桂圆只觉得身上一麻,便沉沉地软倒在桌子上,不省人事了。 优雅贵气的少年从半开的窗子外轻巧地跳进来,反手关上窗子,露出温和无害的笑容。光看他的容貌气度,大抵谁都想不出这样一位贵公子也会做出翻窗这样有失/身份和丢节操的事情来。 可见外表只是一张皮,对容瑾来说一向如此。 他是一个出色的政客,为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尤其是今天看到谢媛,小姑娘那沉静又柔弱的外表完全勾起了他潜伏两辈子的龌蹉心思。 容瑾走到谢媛的床前。 睡着的谢媛更像一个孩子,皮肤白皙细腻,五官精致漂亮,脸上的沉静也换成娇憨,偶尔还咂咂嘴,那表情神态更是萌得容瑾一脸血。 他们错过了两辈子。 容瑾尽量放缓呼吸,生怕一个不小心谢媛就会睁开眼睛,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便要点了谢媛的晕穴,却听见一阵脚步声传了过来,随即“吱呀——”一声,门开了。 容瑾真是又气又郁闷,他飞快地推开窗子跳了出去,又小心快速地毁灭痕迹,整了整衣装,斯文而端正地向前走去。 两个延寿园的丫鬟看到他,先是羞红了脸,然后才好心提醒他:“公子,这里是女眷们休息的地方,您不能进来。” 容瑾温和地笑:“是吗?我不知道。这延寿园太大,我走着走着就忘了来时的路,倒是走到这边来了。” 这话说的,仿佛他不曾跳进人家姑娘的闺房想要对人家做龌蹉的事情。 两个丫鬟正是豆蔻年华,对这样同龄的美少年也没有过多问责,她们红着脸道:“公子若是不嫌弃,我们姐妹可以送公子到雨雪堂。” 容瑾笑吟吟地道:“那就多谢两个姐姐了。” 其实他的年纪做这两个小丫鬟的祖爷爷都小了。 谢媛在容瑾跳窗离开后不久就醒了,倒不是被吵的,而是她睡得不好,梦境里面都是零零碎碎她不愿意记起的回忆,仿佛梦魇。也许是因为不习惯这个房间的原因,她扶着额头,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的。 “什么时辰?”谢媛看见走进来的莲子,又看见趴在桌子上睡得昏沉的桂圆,眉头皱了起来。 莲子没有注意到桂圆,她看见谢媛脸上带着不正常的晕红,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仿佛罩上一层轻雾,连忙过去,伸手在她额上一探,沉声道:“姑娘,您许是染了风寒。” 谢媛睁着眼睛看她,雾蒙蒙的眼睛又大又萌,还带着些呆呆的样子,与她平日里的淡定冷静判若两人。 莲子心疼起来,她倒了一杯热茶伺候着谢媛喝下去,到院子里寻了小丫鬟告知沈氏。沈氏很快来了,见到谢媛萌呆呆的样子,当机立断就带着她坐上油壁车回家。 延寿园在白玉京外,这里可没有能看病的郎中。 谢媛被沈氏拥着,油壁车有些晃,她迷迷糊糊地睡了,半醒半睡时,不知是谁在她耳边轻声说话,又灌她喝药。她只觉得头痛欲裂,前世的记忆与今生的回忆兜兜转转,几乎让她分不清梦境与现实。 容瑾并不知道自己的出现为谢媛带来了一场梦魇,他正与谢呈等一群世家勋贵子弟们言谈正欢。因为他极高明的说话技巧和恰到好处的脸部表情,这些少年公子们很快与他称兄道弟起来。 你们这些小家伙还太嫩了。 容瑾在心里想着,看见长公主聘聘婷婷地走来,他微笑着与这些公子们客套了几句,便去了长公主身边。长公主很得皇帝宠爱,丈夫又是赫赫有名的大将军邺国公,她的一句话甚至比朝廷一品大员更要得到皇帝的看重。 容瑾喜爱权势和权势带来的地位、财富,他要在这个位面延续他的传奇。 长公主举办的赏菊会,会聚了白玉京所有的权贵子弟,要在其中脱颖而出,对容瑾来说轻而易举。 沈氏是第二天才知道容瑾来了白玉京,她昨天晚上衣不解带地在谢媛床前照顾,谢宜也没有找她商量事情。知道这件事后,沈氏连睡觉都顾不得,第一时间就出了垂花门去找谢宜。 “我早已言明,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物,决不会甘心于一个荒野小民。”谢宜道,想起容瑾与自己的儿子谢呈言谈甚欢的画面,他不禁微微皱眉,“送他走的时候我早已料到会有今日,在办户籍的时候已将我们的身份撇清!不然的话,侯府的麻烦可就大了。” 沈氏稍微松了一口气,道:“像他那样的人,他日定非池中之物。如今他欠着我们一次救命之恩,就算真的翻身,对我们侯府亦不会排异打压。细想一下,倒是最好的选择了。” “况且,在那样的情况下他都能爬上我们的马车,还尚有余力。即便我们不曾救他,他也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远离白玉京。”沈氏苦笑道,“如今皇上已年老,几位皇子暗地里发展着自己的势力,朝堂局势千变万化……我们不插手朝堂,唯有独善其身一法了。” 她并不看好容瑾,毕竟容瑾再怎么野心勃勃也只是一个孩子。 谢宜更相信事实,他把一个小册子递给沈氏,道:“你看看他在江南都做了些什么。” 沈氏翻了片刻,颇为惊讶地抬头看向谢宜,谢宜微微一笑:“他能进岳山书院,拿得王老先生的举荐信,我在暗中搭了一把手。” “项橐七岁为孔子师,甘罗十二拜上卿。我看容瑾未必就逊色。” 沈氏又低头细细看了手上的小册子,倒是没有生气丈夫的隐瞒,良久,她问:“容瑾若是为他父亲伸冤,我们可要帮他一把?” “我瞧着他像是胜券在握,倒是不必锦上添花了。”谢宜正了正脸色,道,“此人桀骜不驯,即便是有恩与他,也要切记莫莫挟恩索报。我们谦远候府是世袭承爵的勋贵人家,不入朝堂,还是少与他接触为妙。” 又道:“可曾看中了哪家的姑娘公子?” 这是要谈谢呈与谢环的婚事了。 ——*——*——*—— 谢媛的病来得急,去得也快。 这几日,容瑾在长公主的赏菊会上一曲成名,他精通乐律,通读四书五经,又善言能辨,其内涵颇得白玉京的一些文人看重。更有不少未嫁少女扬言非他不嫁,瞧上了他的一张美颜。 容瑾的身世也被翻了出来,皇帝经过长公主的劝说,特意允了容瑾可以在朝堂上为他的父亲正名,只要他手上有证据。毕竟当初容瑾他爹是在党派之争中自愿牺牲掉的,即便是容瑾不出现,皇帝也会在几年后为容子阳翻案。 果然,几日后的朝堂,容瑾胸有成竹,他侃侃而言,将容子阳的冤屈说得头头是道,即便是皇帝也听得津津有味。 于是容子阳恢复了他的名声,以光禄大夫的品级重新下葬,还被皇帝加封了谥号。容瑾不惧生死,为父亲翻案,也被皇帝封了一个七品小官,真正在白玉京站稳了脚跟。 时人重孝,罪臣之子,又是京中逃犯,容瑾冒着被杀的危险也要为自己的父亲正名,博得了很多人的好感。即便是贵为丞相的赵曦她爹,也派了人去拜访。 谢媛听到侯府里的下人窃窃私语容瑾的孝顺,觉得非常嘲讽,他们可不知道,前世的容瑾先是毒杀了自己的幼弟与继母,又逼死父亲与二叔,行事张狂无度。 他会孝顺? 笑话! 赵府,赵曦一脸阴郁地看着镜中自己的脸,指甲深深地嵌入到掌心的肉里。 容瑾。 她默念着这两个字,眼睛里透出刻骨的憎恨。她前世就是被容瑾逼死,容瑾害死她父亲,导致赵府上下满门抄斩,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在光禄大夫容子阳被定罪的时候,赵曦就插了手,前世容瑾被判流放,这一世他被判以斩首,居然逃了出去。现在归来,舌战群臣,为容子阳翻案,还谋得官职……难道他就如此幸运吗? 赵曦不知道,这一世的容瑾已经被穿越了。 她叫来贴身的丫鬟,细细吩咐了几句。 外面如何都与谢媛无关,她答应了沈氏要跟着沈氏回中阆沈家探亲,3l4 第一百四十章 中阆沈家乃是当今四大顶级门阀之一,在前朝只手遮天,出了数十位名臣、良将。到如今,因为昭阳长公主推行科举制,又在各个方面打压这些士族门阀,他们的荣光和权势早已不复当年,但是他们依旧是一个庞然大物。 不说旧事,单说几年前十三皇子立妃,当时白玉京勋贵霍家的女儿同时被皇家和沈家上门求娶,大家都以为霍家会出一位皇子妃。谁知人家霍家嫡女偏偏不当皇子妃,而是做了沈家嫡系的媳妇,出嫁当日十里红妆,浩浩荡荡直奔白玉京中沈家大宅,颇让皇家没脸。 但是皇帝也只是嘀咕了一句,并未敢真个对沈家下手。 沈家祖宅只住了嫡系一支,旁系或者分出去的,都没有资格在这里住下。祖宅有上百年的历史,外表看着斑驳,里面却是大气堂皇,一个又一个院子,看着宛如深宫禁院。 沈氏在前一天就进了沈家祖宅,带领谢媛与谢靖一一见过沈家的一大家子数十口人。他们被安置在沈氏少女时期居住的院子里,这个院子什么都有,其面积也是谢媛居住的锦澜园两倍有多。 谢媛昨天晚上睡得早,很早就醒了。 这次跟着她出来的丫鬟是杏仁和百合,一个泼辣一个嘴皮子利落,在谢媛身边两年也沉稳了许多。沈家则派来了八个十三四岁的丫鬟过来伺候,她们姿态娴雅,举手投足仿佛白玉京的大家闺秀,穿着打扮也透着顶级门阀的尊贵骄矜,杏仁和百合都有些自卑,伺候的十分卖力,生怕自家姑娘看上了沈家的丫鬟。 早膳过后,沈氏没有陪着两个孩子,她把两个孩子交给了她的侄儿沈修。 沈修是谢媛三舅舅的幼子,表字辰良,今年十四岁,他才思敏捷,骑射功夫了得,长得面如冠玉,姿容秀丽,气质温和。在沈家嫡系的小辈里,无论文采还是武略,都是最出挑的一个。 他和谢媛谢靖走在一起,温和地问:“你们会骑马吗?我们家后面有个马场可以跑马打猎。” 谢媛对他微微一笑:“我不敢骑马。” 的确,即便不愿意承认,但是前世最大的反派,传奇法师谢媛,真的恐惧马上运动。 她有些不好意思。 谢靖却很欢喜:“表哥,我也要学骑马!” 沈修便笑:“我可以教你。”又对谢媛道,“骑马其实很容易,表妹不要害怕。” 沈修是个十分贵气优雅的少年,他的笑容不算灿烂,但是容貌十分出色,眼睛里总带着一股浓浓的温暖。即便是见多识广的谢媛,也觉得有些晃神,她下意识地点了一下头。 “我的骑射课程是十一姑姑教的。”沈修边走边说,“你们的娘亲骑射可厉害了,我爹和她一起打猎,总是输给她。” “这样子吗?”谢媛想起沈氏端庄婉约的模样,有些惊讶,“我从未见过娘亲骑马。” 谢靖也疑惑地看着谢媛:“娘亲骑过马吗?” 沈修道:“你们家后院的那匹胭脂马就是我爹送给十一姑姑的生辰礼物。” 他们一边走一边交谈,很快就到了沈家祖宅后面的马场。 说是马场,其实更像是谢媛前世的庄园,粉白的院墙里栽种着高大秀丽的乔木,院墙外,是广阔无边的大草原。蓝天白云,还有闲散吃草的马匹,清晨的微风吹来,带着淡淡的凉气。 “真漂亮!”谢媛看着眼前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由衷地感叹,她眯起眼睛,仰着头享受阳光的抚摸。 沈修站在她的身边,看着她秀丽的脸庞,金色的阳光落在小表妹白皙的肌肤上,带着神秘与圣洁。她的耳朵小巧可爱,阳光下仿佛能透过光来,即便是顶级门阀最优秀的公子,也有片刻失神。 “表哥,二姊,不是要骑马吗?”谢靖走着走着发现身边没了人,他回过头去一看,表哥和二姊正在傻乎乎地站着,不禁皱眉喊了一声。 谢媛平平淡淡地斜了他一眼,谢靖乖乖地往回走,自觉地牵着她的手,乖巧道:“二姊慢慢走也没关系。” 沈修几步跟了上来,道:“我们先去马棚,我给你们选一匹温顺的马。” 马棚的味道有点冲,但是这丝毫没有影响到谢靖的情绪,他指着一群马里最漂亮最高大的一匹,叫道:“表哥,我要骑它!” 沈修却让马棚的下仆把两匹温顺的小马驹牵了出来:“等你学会了骑马,我就把它送给你。” “九公子,您今天要骑哪匹马?”一位下仆低声问。 沈修扫了一眼马棚,指着一匹普普通通的棕色蒙古马道:“就它吧。” 下人们把三匹马牵了出来,沈修手把手地教谢靖两姐弟怎么抓缰绳,怎么牵马,他教的仔细,技巧也容易掌握。谢靖很快就学会了,谢媛前世有骑马的底子,复习了一遍,轻巧上手。 沈修对谢媛微笑,拿了一把新鲜的草料递给她,道:“表妹不要害怕,这匹小马驹性格很温顺,它受过良好训练,不会咬你。你喂它草料,它就会和你亲近,喜欢你。到时候你要骑在它的背上也不会把你甩下来。” 谢媛定了定神,接过草料递向马嘴。她少年时期上骑术课,也有一匹自己的马,做这些事情驾熟就轻。 沈修耐心地为两姐弟说着骑马的要则,他的声音很好听,非常清透,就像炎炎夏日里冰凉的泉水,沁人心脾。 谢媛看着他贵气优雅的脸孔,暗想:若是在前世,他肯定是帝国最杰出的王子殿下。 谢靖听得津津有味,他大着胆子轻轻摸着小马驹的身体,感到非常新奇。 沈修不是第一次教人骑马,他伸手把一边看马的少年招来,然后两手将谢靖一提,把他丢在小马驹背上。小马驹也不惊,只是睁着湿漉漉的大眼睛看了看沈修,又低下头去吃地上还带着秋露的草料。 少年一身沈家仆役的打扮,他连忙上前为谢靖把两脚固定在马镫上,帮他把坐姿矫正。 “你带他走两圈,注意点,不要让他受伤。”沈修道。 少年仆役点头,牵着马笼头,带着小马驹小跑起来。 沈修看向谢媛,露出温暖的笑容:“表妹,我先带你跑几圈吧。” 谢媛点头。 沈修小心地把谢媛送上棕色蒙古马的马背,自己一个翻身骑了上去,看上去倒像是将谢媛拥在怀里。 谢媛有些不适应,她的背部紧紧贴着沈修的胸膛,可以闻到他身上淡雅的熏香,可以感觉到他热热的气息。她的心脏跳得有些快,可以感觉到血液在加速流动,她的脸上热了起来。 沈修却似毫无所觉,他低头教谢媛在马背上如何控制缰绳,什么时候应该松些,什么时候应该紧握,怎么让马匹小跑起来,又怎么让它停下。 谢媛脸上很热,她咬着下唇感受身边吹过的轻风,声音带着她自己都感觉不到的颤抖:“表哥,我有些害怕。” “不要害怕。”沈修一只手包着谢媛握着缰绳的手,少年的声音有些低沉,“你越是害怕,就越是控制不好。控制不好,马就不会走,还会乱奔……” 谢媛紧紧咬着下唇,她的情绪在少年温和低沉的声音里渐渐平静下来,最后竟然自己握着缰绳控制蒙古马小跑起来。 “都说很简单嘛。”双手将谢媛从马背上抱下来,沈修笑吟吟地刮了刮谢媛的鼻尖,心里却在想着要不要找十一姑姑说说话。 表妹这么恐惧骑马,该不会是小的时候从马背上摔下来或者被马撞了吧? 他能感觉到谢媛坐上马背时整个身体都在瑟瑟发抖。 谢媛对这个笑容温暖,声音清透的少年露出亲切感激的笑容:“还是要多谢表哥教我,我才会骑马呢!”l3l4 第一百四十一章 时已黄昏,失去威力的太阳半挂在远处山巅要掉不掉,天边的云霞都被太阳染成绚丽的彩色,金色的阳光让山林里的树木在地上留下细细长长的影子。 初秋的黄叶被凉风吹起,纵马于田野间,还能听到遥远地方传来山野小民的欢呼高歌。 丰收的秋季。 谢媛与沈修一路闲聊着回到了场地。 草地上铺了白色的锦缎,各种各样的猎物一堆堆的堆叠在锦缎上,有羽毛艳丽的锦鸡,也有灰扑扑的大雁;有皮毛柔顺发亮的狐狸,也有壮硕的野兔、狍子和矫健的公鹿……沈家的仆役们正在有条不紊地清点猎物数量。 沈家嫡系们回来了不少,都坐在一块闲聊,男俊女俏,一溜的美人非常养眼。 谢媛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没有看到沈氏也没有看到谢靖,她的丫鬟正在和沈家的几个丫鬟闲聊,看见她便小跑着过来了。 她下了马,把小马驹的缰绳递给牵马的小厮,小马驹撅了撅蹄子,亲昵地用脑袋蹭了蹭谢媛,非要谢媛笑着摸摸它的脑袋才肯跟着小厮离开。 这小马驹倒是喜欢她。 谢媛微微一笑,抬起头看见沈修含笑的脸,脸上不知为何忽然一热。 “表妹很得小马驹喜欢呢。”沈修看着谢媛,默默忍下想去摸这丫头脑袋的想法。 他很喜欢谢媛。这个表妹聪明,跟着他学习骑马也不叫苦不叫累,也不会一惊一乍……更重要的是,沈修被谢媛莫名其妙的萌到了。 谢媛转过身避开沈修的目光,在杏仁与百合的伺候下清洁了脸、脖子和手,再抬起头时,已经看不到沈修,她心里一松。侧了头,却见沈修正坐在塌几上举起了酒杯对她一笑呢。 谢媛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想法,她有些别扭,看向杏仁,问:“我娘和弟弟呢?他们现在还没有回来吗?” “十一姑姑刚刚满载而归,表弟还在西边河岸,我已派了人叫他回来。”沈修将杯中物一饮而尽,放下酒杯起身道,“我们去看看你娘这次猎到什么好东西。” 沈氏这边正热闹呢,她身穿胡服,挽了一个男式发髻,看起来英姿飒爽,仿佛一位女将军,却又不失/身为人母的慈祥温和。几个仆人正把她的猎物从马背上搬下来,已经在锦缎上堆起小山那么高。 看见谢媛,沈氏扫了眼身边伺候的阿宁,阿宁也是一身胡服,她从马背上拎了一团白色下来。却是一只毛色漂亮的小银狐,有着蓬松的大尾巴,毛发上还沾染了些许淡粉色的鲜血,小东西性格颇烈,不断地在阿宁手上挣扎。 “媛姐儿瞧着可喜欢?”沈氏温和地问。 谢媛瞟了一眼那只银狐,银狐立刻全身的毛都炸了起来,龇牙咧嘴地盯着她,眼睛睁得大大的,倒是没再挣扎了。 她耸了耸肩,看见高高兴兴与沈修说话走过来的谢靖,道:“娘亲送给靖哥儿吧。” 沈氏还未说话,一个娇俏的女声率先叫了起来:“娘亲,我要那只小狐狸!” 谢媛循声望去,却是一个衣着华丽的少女,年纪与谢环相差不远,脸容和沈氏带着三分相似,从外貌上看倒是比自己更像沈氏的女儿。不过她的脸不是沈氏那样端庄婉约的美丽,而是娇艳如桃花,神情举止也没有沈氏的大方得体。 再看她的母亲,是一个难得的美人,即便在以美貌著称的顶级门阀里也毫不逊色,娇艳美丽,灼灼如绮丽多姿的晚霞,气质却带着几分艳俗。 她们是沈家的旁支,或者庶出。 谢媛见多了这些无理挑衅沈氏的人,她扫了眼脸色沉下去的大舅母和二舅母,自顾自对谢靖招了招手:“靖哥儿,娘亲抓了个小狐狸,你过来看看。” 谢靖七岁,正是男孩子最讨人嫌招人厌也最好玩的时候,他撇下沈修几步跑了过来,看见活生生还会炸毛的白色银狐很是惊奇:“它还会瞪人呢!” 阿宁笑道:“它的爪子和牙可厉害着呢,要剪了爪,拔了牙,它才能陪着你玩。” 谢靖一听,顿感无趣:“剪了爪子拔了尖牙,一点都不好玩了!”他看向沈氏,眼珠子转了转,忽然狡黠一笑,拉着沈氏的手道,“娘亲,您给我抓一只狼吧!将军府刘煜的哥哥养了一只狼,看着可威风了!” 沈氏扫了他一眼,没理他。 大舅母和二舅母倒是笑了,大舅母逗他:“靖哥儿,狼可是吃人的。” 谢靖道:“刘煜哥哥养的狼怎么不吃人?” 小舅舅对他阴森一笑:“靖哥儿,人家吃人你也看不到啊。” 谢靖肩膀一耸,差点没有被吓着。 大家都善意地笑起来。 沈家是纯正的汉族人,他们在天黑前就回了华芝园用膳,并未烤肉,也没有围着篝火跳舞。狩猎只是狩猎,他们享受的是狩猎的过程,至于狩猎的结果,关心的人并不多。 晚膳的时候,谢媛看见了那个娇艳如桃李的少女,她已经换了一身衣裳,正扶着外祖母出来,一双眼睛红肿着,像是刚刚哭过。外祖母握着她的手,不时与她说着话,慈祥温和。 谢媛下意识地看向沈氏,沈氏紧紧牵着她的手,力度有些大,甚至让她的手都被弄疼了。 可是沈氏面上却是笑吟吟的,笑意没有到达眼底,神情也带了丝落寞。 外祖母不喜欢沈氏,却喜欢那个与沈氏三分相似的娇艳少女。 明明沈氏才是外祖母的母亲。 谢媛眼底一暗,对这外祖母顿时多了不少厌恶。 那娇艳少女脊背一寒,她诧异地看向四周,却什么都没有发现,但是那股透骨的寒意却一直存在,顿时令她有些毛骨悚然起来。她下意识地挨近了外祖母,低声道:“祖母,他们真是太可恶了。” 外祖母淡淡地扫了一眼沈氏,又看了看娇艳少女,捏着她的手,很是宠溺:“老身还没过世,定要为你讨回个公道!” 外祖父也出来了,他看见外祖母身边的娇艳少女,素来慈祥的脸上也沉了下来:“你怎么在这里?” 娇艳少女很是委屈,她摇了摇外祖母的手臂,哽咽道:“祖母!” 外祖母看向自己的丈夫,极不耐烦地道:“是我让她在这里!” 外祖父瞪了娇艳少女一眼,却又不愿意落了老妻的面子,便道:“沈家祖训,你若违背,无人能为你求饶!” 娇艳少女瑟缩了一下,仗着外祖母撑腰,遂挺直身子道:“我知道的,祖父。” 沈家祖训,嫡庶不同桌。 顶级门阀注重血统,嫡系高贵,庶出的地位却与丫鬟仆役没什么两样。倒是白玉京的新兴世家们,庶出子女的地位要高一些,妾侍与姨娘的地位亦是半个奴仆。 外祖父冷哼一声,眼角余光瞥见女儿沈氏带着几分落寞的脸庞,他的心忽然有些抽痛起来,一拂袖,他没有去看老妻的脸:“夫人,庶出始终是庶出,假的也不是真的。” 几个丫鬟上前,很干脆利落地控制了娇艳少女,将她送出了华芝园。 外祖母脸色发青,她狠狠瞪了外祖父一眼,道:“你别太过分!” 外祖父低叹了一声,什么都没说。 外祖母原本也是温和柔婉的女子,只是这几年发了病,脾气变得古怪起来,稍有不顺便会发脾气,还宠上了庶出旁支的庶女,对自己真的女儿沈氏却冷淡疏远,简直换了一个人。 她是错把那个庶女认成沈氏了。 可是外祖父却没有认错,他厌恶这个地位卑微的庶女,即便与他的女儿沈氏三分相似,也不是女儿沈氏。 外祖父抬起头,对沈氏露出父亲慈祥温和的笑容来。 第一百四十二章 思路客.org,最快更新妻出名门最新章节! 晚膳吃得很是沉闷,即便长袖善舞的大舅母几番活跃气氛,几位表哥和表嫂也在细声闲聊,但是每个人都能感觉到空气的凝滞。 用过晚膳后,谢媛在离开前看了看外祖母。 这个老人家正看着沈氏,呆呆的看,浑浊的眼泪从她干瘪的眼睛里流了下来,她的表情却依旧木然。 外祖父叹息一声,几个丫鬟便搀着外祖母跟着他离开,进了里间。 沈氏拭去眼角的闪光,眼泪却越流越多。 阿宁慌忙地为她擦拭眼泪,却没有凑效。 大舅母走了过来,她是一个额头宽广,长得十分温和慈善有福气的妇人:“你们先带着姑娘和少爷回去吧。” 杏仁与百合低低应了是,拉着谢媛与谢靖,便把他两带走了。 大舅母张开手抱住沈氏,低声安慰她。 在沈氏未曾出嫁时,大舅母与二舅母便入了门,她们与沈氏的关系非常要好。 那个时候,沈氏还是外祖母最疼爱的女儿。多亏了有她周旋,大舅母、二舅母与婆婆的关系很快好了起来。 “二姊,我不喜欢外祖母。”回到房间里,谢靖拉着谢媛不给她走,他虽然出身在世家门阀,但是并没有接触到太多肮脏的事情,“每次见到外祖母,娘亲都不开心。” 谢媛却不知道怎么回答谢靖,她安抚地拍了拍谢靖,道:“外祖母是娘亲的娘亲。” 谢靖却一下子懂了,他低头道:“二姊,我说错话了。” “没关系。”谢媛脸上露出温和的笑,“你已经知道你自己错在什么地方,这很好。” 谢靖应了一声,抬起头看着烛光下的谢媛,男孩子心思转得快,他很快就调整了心情,与姐姐说起了下午的事情来:“二姊,我下午……” 谢媛陪着弟弟说了半个时辰话,才回到自己的房间洗浴更衣入睡。 看到外祖母的眼泪,她忽然就对这个可怜的老妇人怨恨不起来——她是沈氏的母亲,沈氏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母亲,沈氏的很多东西都是她教的。 不过谢媛依旧不喜欢沈氏看到外祖母神色便会黯然起来,尤其是有外祖母在场,沈氏总是很容易忽略她和弟弟。 谢媛翻了个身,她并不喜欢在这个房间这张床上入睡,但是想到离开……她的心里总会浮现少年温润的笑容与清透的声音。 她很喜欢表哥沈修。 他的声音很好听。 让她想起自己前世养的一只妙音鸟,那只鸟儿叫声非常好听清透。 可怜的表哥。 次日还是与沈修在一起玩,沈氏用完早膳便把姐弟两都交托给侄子,自己则随着大舅舅、二舅舅进了书房里面。 他们在谈事情。 沈修还是带着两姐弟骑马,他把他们带到了祖宅后草原当中的一个湖泊边上。 这个湖泊非常漂亮,而且宽阔,倒映着蓝天白云,仿佛草原上的一颗蓝宝石。湖泊边上有许多芦苇,因为秋季的到来,芦苇有很多都发黄了,但是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三个表兄妹的游玩心情。 “好漂亮的湖!”谢靖迫不及待地从马背上下来,小跑到湖岸,“这里也有鱼呢!” 几个侍从比他们更早一些到达这里,已经准备了摇曳的轻舟与瓜果点心等吃食,正等着主人们游玩。 谢媛禁不住看了沈修一眼,这表哥思虑得倒是周全嘛,连瓜果点心都是自己与谢靖爱吃的几样,可见早已打听准备了。 “此处本来就是江南水乡。”沈修道,“到了冬季,这里下了雪,到处都是白茫茫一片,只有这片湖泊还在流动。清晨的时候,湖面都会泛起蓝紫色的光晕,十分漂亮。” 他回头去看谢媛,却发现两姐弟已在湖岸玩起水来。 沈修失笑,叮嘱身边熟水性的仆从:“记得要看紧他们,莫让他们落了水。” 谢媛将双手浸入沁凉的湖水里,她半合了眼,将所有的感知对着这一片广袤的水域蔓延开来。 湖水微微颤动,不知名的小鱼从湖里游了出来,成群成群地靠近湖岸浅水区,它们有着银色的鳞片,将金色的阳光透过水面折射,这一片浅水区顿时绚丽多姿起来。 谢靖惊奇地看着一条条的小鱼游过来亲吻着姐姐的双手,湖面也仿佛因为这些小鱼变得鲜活。 他没有惊呼,孩子总是保持着对大自然最忠诚的崇敬。 他挪到谢媛身边,伸手去捞那些小银鱼,一拢手,手心里便是好几条,在阳光下,它们美丽得令人沉醉。 恍惚间,谢靖仿佛能看到姐姐手上的淡蓝色光芒,一丝一缕地延伸到湖水当中。 仆从们都屏住了呼吸,因为沈修的缘故,他们对这一片湖面最是熟悉不过,却是第一次看到泛起绚丽银光的湖面,那是小银鱼细密的银色鱼鳞,犹如流淌的月华。 他们距离谢媛姐弟有些远,并未见到那些小银鱼都是冲着谢媛的双手而来。 沈修也看得入迷,他不由自主地吟诵起诗集里浪漫的诗句来,却觉得诗句再美好,也及不上眼前美景的半分。 “现在何时?” “辰时三刻。” “为何我上次来,却没有见到这样的美景呢?”沈修喃喃自语。 谢媛睁开眼睛,她侧头看着谢靖,忽然抽出手将湖水甩到他的身上。 谢靖正傻乎乎地捧着一捧小银鱼看呢,忽然被冰凉的湖水甩到脸上,他顿时丢了小鱼,撩起水花向谢媛泼去:“二姊怎么欺负我?” 谢媛哈哈一笑,她仰起头,水滴落在脸上,顺着她线条优美的脸庞滑落,她的神情肆意而无忌,仿佛湖中的精灵。 谢靖又恍惚了一下,所以他又被谢媛溅了水滴在身上,等他回过神来想要反击,姐姐却跑到轻舟上与表哥沈修一同闲聊着吃点心了。 谢靖连忙追了过去,他能感觉到身体从未有过的舒坦,让他三两步就跳到了轻舟上,但是他却因为心念着轻舟没有太留意。 仆从们解开缚着轻舟的绳索,在船头摇起木桨,轻舟渐渐向湖中移动,水面一层又一层的波纹轻轻漾了开来。 湖面泛舟,阳光渐渐提升威力,水面也弥漫了一层轻雾,凉气拂面,所有人的心情都好了起来。 沈修一时性起,取出一管竹笛放在唇边吹奏起来,他吹奏的是江南笛子名曲,因为技巧娴熟,换气巧妙,更融入了一腔情感,众人都听得入了迷。 谢媛对乐律一窍不通,也是第一次听到笛子演奏。但是她的灵魂强大,感知敏锐,反而是听得最入迷的一个。 这是一支欢快的江南曲子,那浓郁的江南风情仿佛随着乐声渐渐流露出来,婉转动听,千转百折,韵味深长。 仆从们亦是听惯了九公子吹笛,但是这一次沈修发挥得极好,船头划桨的壮汉听着曲子,居然忘记了划桨,一脸的如痴如醉。 远处忽然传来了清幽的琴声,叮咚如流泉,婉约如微风拂柳,与沈修的笛声相和,却又不甘为伴奏,与笛声争夺起来。 沈修神色不变,笛音依旧,忽然音调一转,笛声倏地平缓下来,仿佛一切归于宁静,那琴声便突兀了出来,不得不追随沈修的节奏,再次沦为伴乐。 一曲终了,意犹未尽。 沈修细心地将竹笛放好,对那船夫道:“到那边去。” 片刻后,两舟相遇。 对方只带了一个船夫,一身名士宽衣大袖的装扮,头发放荡不羁地垂了下来,大约二十出头的样子,面容宛如刀刻,很是俊朗,带着一股野性的魅力。 谢媛鼻子灵,她可以闻到空气里淡淡的酒气。 在湖面上喝酒,他就不怕喝醉了一头栽进水里溺水么……她好奇地看向这个放荡大胆的家伙。 他的衣袍上没有任何装饰,玉佩香囊荷包都看不到,衣裳的料子也是纯色,带着天生的尊贵与优雅。 这是一个门第不低的世家公子。 只是不知道为何出现在沈家的这片草原湖泊上。 看到沈修的轻舟,对方傻乎乎地一笑:“哟,沈九,刚在梦里还与你比拼音律呢!”说完,他又就着酒杯喝喝了几口,然后将酒杯一丢,便躺在船上翻了个身呼呼大睡起来。 看来已经喝得神志不清了。 沈修微微皱眉,他问那掌舵的老仆:“他何时来的?” “昨夜子时。”老仆恭敬地道。 沈修看向身边的一个侍从,吩咐道:“你去将赵二公子送回他家。” 被赵二这么一闹,沈修与谢媛都没有了继续泛舟的兴趣,船夫也识趣地摇着木桨返回原先的湖岸。 一路寂静无言。 谢媛看着沈修若有所思的样子,便拉着要钓鱼的谢靖,对他道:“表哥,我们回去吧。” 沈修却似没听到,谢媛只好提高了音量重复一遍,他才回过神来对谢媛露出笑容:“表妹不想继续游湖了么?” 他笑得有些勉强。 那也得你心甘情愿作陪啊! 谢媛在心里腹诽,面上却蹙了眉道:“我想起我还有一件事没做,要回去做了才可以与表哥一同游湖呢。” 沈修点头:“那我便让沈楫送你回去吧。” 沈楫是他贴身的仆从。 谢媛乖顺地应了是,上了湖岸后,她和谢靖骑着小马驹不急不缓地回了沈家祖宅。 午膳的时候,她又见到沈修,沈修这时候已经恢复了往常的样子,但眉宇间总是带着一抹轻愁。 他在愁什么? 谢媛忽然有些好奇起来。 第一百四十三章 宽大典雅的居室里燃了香料,清淡雅致,来自西域的香料经过调香师的一双巧手,一点就能价值千金。 程蕴精通药剂学,她有一只非常灵敏的鼻子,在贫困潦倒的时候也曾制过香料,对香料之间的勾兑磨合最是熟悉不过。她甚至会使用低廉便宜的材料调制出高级的香料,曾与一间黑店合作了好几年,将那些香味一致,挥发却迅速的劣质香料贩卖出去,谋取暴利。 闻着满室的芬芳,她微微一笑。 祖宅里也有一个调香圣手嘛,往香料里加入一些害人的东西,导致一般人都无法发现香味有异。她倒是不知道自己开罪了谁,遭了这种不上台面的算计。 程蕴跟着沈氏来祖宅,还不过三天。 “这是大舅母送来的香料么?”程蕴记得,她用午膳前香料还不是这个味。 百合点头:“方才大太太身边的丫鬟春柳送来的,婢子想着这是姑娘喜欢的‘三元香’,所以点起来了。” 妆台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胭脂水粉,程蕴一一闻过,取了其中几样兑在一起,随手丢入香炉中。 用香料来陷害她,无异于派一只鸡去刺杀老虎。 百合大惊失色,她便是再迟钝都知道这香料有问题,慌张地看着程蕴,她跪了下去,并没有为自己辩解。 程蕴伸手将她拉了起来,对她笑了笑:“下次可要学着些。你且去厨房端一碗绿豆汤喝,不然够你好受的。” 百合忙不迭地出去,又叫了两个小丫鬟过来守着,这才放心地去厨房喝绿豆汤。 程蕴坐在窗台前的软榻上,看着外面修剪得宜的茂盛草木和屋檐上的雕梁画栋,忽然就想到东旒月那张贱兮兮的脸来。 她的心里升起一个荒谬的想法—— 若是嫁给了东旒月,她便无需忧心面容不老带来的指责,也无需成了亲后局促于小小的后宅,忙碌于丈夫孩子之间。 东旒月知道她是谁,他们来自同一个位面,他们互相了解,他们曾一同站在大陆的巅峰,他们都是那个位面不朽的传奇。 他能理解她。 但是嫁给这样的一只老狐狸,她势必成为他手上的一枚棋子。乃至于她的父母、兄弟、姐妹、亲族,都将是他博弈天下的筹码。 想了想东旒月前世的阴狠毒辣,程蕴默默地将这个不切合实际的想法沉了。 她虽聪明,论阴谋诡计却玩不过浸淫此道多年的东旒月。 程蕴斜了一眼香炉,隐隐有些头疼起来。 大舅母送来的香料居然是有问题的,还是春柳亲自经的手,接手者也是可以信任的百合。其中哪个环节能出问题呢? 又有谁要这么大费周折地陷害她这个从白玉京远道而来的表姑娘? 这加了料三元香可不是一般的加料,闻得多了便会头晕脑胀,甚至头发脱落。在这个古老落后的位面,女子头发脱落,最后只能去当尼姑。 如此歹毒的心思。 程蕴静坐于室,微微阖眼,开始思索起整件事情的经过。 她喜欢做研究,思维慎密仔细,对阴谋诡计亦有些许用处,层层抽丝剥茧,总能找到那关键的一条线出来。 杏仁悄悄走进来,看见静坐的程蕴,扫了一眼两个小丫鬟,她们便轻手轻脚地出去,顺便带上了门。 程蕴睁眼,接过杏仁递过来的邢窑白瓷杯,轻抿了一口颜色清透的茶汤:“倒是你在茶道上有天分,这茶泡得刚刚好。”她垂眼看着小巧茶杯,淡淡地问,“可曾查清楚了?” 杏仁点头:“嗯。” 她上前附在程蕴耳际悄声的将自己查探到的事情娓娓道来。 说完后,杏仁退下,她小心地偷觑了一眼程蕴的脸,又赶紧低下头去。 百合犯了这么大的一个错误,她都不知道怎么为百合求情。 “你不必担心百合。”仿佛看穿了杏仁的心思,程蕴面上浮起笑容,“毕竟谁都想不到大舅母经手的香料会有问题,而且这香料的味道又太难分辨了。” 杏仁悄悄松了一口气,她挺直脊梁,问:“可要婢子再查仔细些?” “不必了。我们毕竟不是这里的主人,做得太过并不好。”程蕴道,“这件事不要与我娘说,知道了吗?” “是。” 程蕴慢慢地品着茶,小半刻钟后,她起身拿了一本书便要在软榻上躺下来。 谢靖却走了进来,他神采奕奕地拉着程蕴的衣袖,欢快地道:“二姊二姊,娘亲说带我们去金陵城玩呢!” 程蕴看向他的丫鬟,那小丫头赶紧点头。 程蕴便起了身,丫鬟们笑嘻嘻地将谢靖轰了出去,走上前来伺候程蕴更衣、梳妆。 两刻钟后,沈氏的马车已带着两个孩子驶出沈家祖宅,向那金陵城驶去。 金陵原名建康,本是前朝古都,后因北狄南下,大肆洗劫掠夺,繁华帝京满目疮痍。到现在已经上百年过去,金陵虽然不见昔日战火,却也因此衰落下去。比之江南的其他地方,例如扬州,远有不如。 沈氏也没有买什么贵重的物品,只是略略采购了些土仪,便回到祖宅。 谢靖大失所望:“这里还不如白玉京呢!” 沈氏安慰他:“我们明年再来,到时候娘亲带你去那扬州玩。” 程蕴一路上都没有做声,不过她平日里也少言,故沈氏只是看了看她,并没有询问她什么。 女儿也大了,自己有些心事不告诉娘亲倒也无碍。 沈氏很相信女儿,程蕴素来沉稳,凡事三思而后行,从来不会让她过多操心。 事实上也是如此。 油壁车正行走着,程蕴忽然问:“娘亲,我们什么时候回京都?” 沈氏看着她,温和地道:“很快就回去了,再过几日。我们可不能在路上过中元节。” 程蕴点头:“如此甚好。” 两日的时间,足够她布局,足够她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了。 程蕴不是善茬,若不然前世也不会荣登大陆第一大反派的宝座。 沈氏觉得女儿有些不对劲,眼睛看向她身后的两个二等大丫鬟,杏仁与百合同时低下头,却是避开了。 她又看向女儿,但是女儿的脸容平静,看不出她会有什么事情藏在心底,沈氏便放下心来,但还是留了一个心眼让阿宁注意着杏仁与百合的动静。 谢靖奇怪地看着母亲和二姊,搞不清楚她们在打什么哑谜,便自顾自地玩玩具了。 回到沈家祖宅,离晚膳时分还有一个时辰。 程蕴带着两个丫鬟走在祖宅的花苑里,虽然秋季,但是花苑里摆放了许多品种各异的菊花,还有反季节的一些名贵花种。祖宅的花苑布置与江南精致小巧不尽相同,与英国公府南园相比,这里更像是北方的园林,大气磅礴,典雅得体。 前面传来了嫣然笑语,杏仁松了一口气,与百合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睛里的庆幸。 姑娘不是苛刻的主人,甚至没有责骂过她们,还对她们非常好。但是夫人可未必,若是姑娘出了什么事,夫人绝对会将她们狠狠地处置一番。 程蕴听到前面的少女撒娇声,眼底里掠过一丝暗光,她带着丫鬟走了过去。 外祖母正在看一株暖房里养出来的梨花雪,这种牡丹属于名贵品种,品相十分漂亮,也只有顶级门阀才舍得将它放在秋风里摆着。 那个娇艳的少女今日穿了一身潮州丝绸的衣裳,纹绣着雀鸟,她正挽着外祖母的手,与外祖母说着话。 “外祖母。”程蕴平静地向老太太请安, 外祖母却仿佛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仍旧呆呆地看着那株梨花雪,沟壑纵横的脸上看不清神态,娇艳少女与她说着话,她也只是偶尔点一下头,或者应一声。 娇艳少女也听到了程蕴的请安声音,她侧头瞟了程蕴一眼,带着得意和轻慢,她还在与外祖母说话:“祖母……” 程蕴也不恼,她站直身子,静静地看了一会。 外祖母患了老年痴呆症,她体内器官衰竭,熬不了多久。 至于娇艳少女,不过一小人物尔,程蕴才懒得与她计较。 外祖母身边的大丫鬟有些看不过眼,轻扯了一下娇艳少女,低声道:“十三姑娘。” 娇艳少女轻哼了一声,对祖母道:“祖母,祖母,您外孙女向您请安呢。” 外祖母神色依旧,眼珠却转动了一下,她的目光终于从那株梨花雪上移开,转身看向程蕴站着的地方,眼神却是木木的:“音……” 程蕴心里微微一颤,她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沈氏,母亲是希望外祖母身体好的吧…… 毕竟这是母亲的母亲,对母亲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是因为老年痴呆,并非她的本意。 她扫了一眼那娇艳少女,对方侧过脸,傲慢而轻视。 程蕴心里微笑,这姑娘倒是像谢环,心眼不坏。 她走上前,露出了面对弟弟才会有的温柔笑容:“外祖母,我是阿蕴。阿蕴,您听到了吗?” 一边说着,她一边拉过外祖母的手,这只手枯瘦、长满了老人斑,仿佛鬼爪枯枝,还冰凉,几乎感觉不到人体的温度。 “音……姐儿。”外祖母手上一紧,她握住了程蕴的小手,面无表情,眼神呆滞地呢喃,“洁曦……洁曦……” 洁曦,是沈氏的闺名。 程蕴只觉得心里一抽一抽地疼,她深吸了一口气,低声问:“外祖母这个样子多久了?” 刚才扯了娇艳少女衣袖的大丫鬟道:“已有小半年。” 小半年……问题不大。 程蕴心里稍安,她下定决心要让外祖母恢复神智,便仰起头问那大丫鬟:“附近有亭子吗?我想扶着外祖母坐一坐。” “这……”大丫鬟面露迟疑,她看向娇艳少女,却是不敢做主。 程蕴侧头看向娇艳少女:“表姐,外祖母都站在这里这么久了,就让她坐着休息一阵子吧。” 娇艳少女目露戒备。 难道你要与我争夺祖母的宠爱? 她瞪着程蕴,目光里这样写着。 程蕴心里失笑,侧头避了开来。 “咦,”外祖母忽然开口说话了,她看着程蕴,眼睛里露出几分迷茫,“你是哪家孩子?” 程蕴对她露出乖巧可爱的笑脸:“我是洁曦的孩子,阿蕴。” “洁曦什么时候有孩子了?”外祖母呢喃一声,她的眼神渐渐清明,甚至温和地摸了摸程蕴的花苞头,“阿蕴都这么大了。” 又看向娇艳少女:“洁曦,都嫁了人还如此不稳重。” 却还是将娇艳少女错认为沈氏。 娇艳少女张了张嘴,看着自己祖母温和慈爱地询问程蕴,想到这小丫头片子的身份,不做声了。 她来自白玉京,又将近中元节,怎么可能在这里长住? 自己倒是糊涂了。 程蕴陪着外祖母在亭子里说了半个时辰的话,直到丫鬟们过来说她们用晚膳的时候到了。才拉着外祖母离开亭子,去华芝园用膳。 厅堂里,程蕴的几位舅舅舅母表哥都惊奇地看着外祖母与程蕴言笑晏晏的样子,一个个上来请安。外祖母都一一应了他们,神态动作和没有发病之前一样,脸上也柔和慈祥了许多。 但是她依旧记不起沈氏。 程蕴脸色有些发白,她陪着外祖母用了膳,便在丫鬟的扶持下回到了房间,沐浴过后甚至没有看书就睡了。 灵魂力量固然神奇,但是要缓和别人身体里将近衰竭的五脏六腑,却还是艰难了些。 即便程蕴有着比传奇法师更强大的灵魂,她也不是神。 次日。 程蕴能感觉到沈氏脸上的笑容多了许多,眉宇间那一缕轻愁也淡去,她高兴地蹲下来抱着程蕴,低声道:“阿蕴,阿蕴,我真高兴!” 程蕴扫了一眼那些面上带笑的丫鬟们,她们顿时散了,将安静的空间留给两母女。 “娘亲。”她摸了摸沈氏柔顺的发髻,觉得心里软软的。 亲人。 这是上辈子孤孤单单的传奇法师无法体验到的词语,所以她可以漠视世界上所有的亲情。 但是这一辈子,她有了温柔的母亲和慈爱的父亲。 亲情的温暖融化了传奇法师冰冷的心肝。 “你外祖母终于好了!”沈氏眼泪淌了下来,她抱着女儿无声地哭,“我真高兴。” 程蕴拥紧沈氏,以自己的方式安慰她。 半刻钟后,沈氏擦干眼泪,又恢复了平日里持重沉稳的谦远候夫人样子,若非她核桃一样的眼睛,谁都不知道她刚刚哭过。 第一百四十四章 校园贴身高手)百度:本名+比奇 谢媛能感觉到沈氏脸上的笑容多了许多,眉宇间那一缕轻愁也淡去,她高兴地蹲下来抱着谢媛,低声道:“媛姐儿,媛姐儿,我真高兴!” 谢媛扫了一眼那些面上带笑的丫鬟们,她们顿时散了,将安静的空间留给两母女。 “娘亲。”她摸了摸沈氏柔顺的发髻,觉得心里软软的。 亲人。 这是上辈子孤孤单单的传奇法师无法体验到的词语,所以她可以漠视世界上所有的亲情。 但是这一辈子,她有了温柔的母亲和慈爱的父亲。 亲情的温暖融化了传奇法师冰冷的心肝。 “你外祖母终于好了!”沈氏眼泪淌了下来,她抱着女儿无声地哭,“我真高兴。” 谢媛安静地让沈氏发泄。 半刻钟后,沈氏擦干眼泪,又恢复了平日里持重沉稳的谦远候夫人样子,若非她核桃一样的眼睛,谁都不知道她刚刚哭过。 “上天对我真是厚爱。”沈氏低头看了看谢媛沉静的脸,摸摸她的花苞头,牵起她的手道,“先回房坐一会,等下娘亲带你去和大舅母聊天。” 谢媛点头。(仙武同修) 看着女儿回到房里,沈氏心道:上天先是让媛姐儿恢复健康,又让娘不再生病,真是对信女的厚爱。我必定吃斋念佛,好生供养菩萨。 谢媛对外祖母的病愈并没有多大喜悦,她生在白玉京,与这个老太太相处不过几日,感情实在不深。让她像沈氏那样为了外祖母的病愈又哭又笑,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沈氏的喜悦多少也让谢媛开心,只要娘亲快快乐乐,治好外祖母算不得什么。 搞定完外祖母,谢媛想到那有毒的香料,冷冷一笑,暗处那人想要让她头晕脑胀、头发脱落,她便让这一切发生在那人自己的身上。 敢对她谢媛出手,就要承受这件事带来最坏的后果。 沈氏与大舅母的关系非常要好,大舅母嫁过来的时候,沈氏还是一个没长牙的孩子。她对沈氏来说,不是母亲,却和母亲一样亲近。 沈氏很敬重大舅母。 谢媛跟着沈氏走进大舅母院子,这个院子位于华芝园隔壁,栽种着四季常青的樟树和柏树,还有两棵石榴。院子里面则种了好几从早菊,都开了一朵朵的花,星星点点,十分漂亮而且雅致。 厅堂里,大舅母正在高堂上坐着,她今日穿了一身大红色,梳起高髻,戴了镶嵌红宝石的金簪,显得喜气洋洋。(抗日之兵魂传说) 二舅母则坐在她的下首,亦是一身的红色,乌发上很素净,只插了一支红玉雕刻兰花的玉簪。 两人面上都带着笑,因为老夫人的病昨天便开始好转,今日一早竟然个个人都认了出来,也没再将那庶出的旁支认作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可见她是完全好了。 大舅母早在沈氏未出嫁时便主持了中馈,婆婆好转,她手一挥,阖府上下都打赏了银子,今日每个人都是高兴的。 谢媛对两位舅母问了好,又对表嫂们请了安,这才随着母亲坐下来。 沈家嫡系的女眷几乎都在这里了,还有几位一早听到消息便过来请安的旁支太太们、她们的女儿,和沈家男子的姨娘们、庶出的女儿们。 谢媛在这些人里看到了那位时常跟在外祖母身边的娇艳少女,她今日也是穿的一身喜气,眉眼带笑,显得很愉悦。可见,外祖母还是喜欢着她的,并没有因为她的出身而苛责与她。 毕竟是一个心眼不坏的姑娘,仗着宠爱任性一些亦无妨。 谢媛看见了她的姨娘。 刚好那位美貌的姨娘也在悄悄窥视着谢媛,谢媛便对她露出一个温顺无害的笑。(剑尊) 娇艳少女是大舅舅膝下的庶女,那位美貌姨娘正是大舅舅的五姨娘,她颇得谢媛大舅舅的喜爱,单是看她一身好料子的衣裳便知道大舅舅对她的宠爱。 大舅母很厌恶这位小妾,沈氏也不喜欢她。 所以她才想到用香料来害了谢媛,然后嫁祸于大舅母,嫁祸于沈家。 这些都是杏仁查探到的消息。 也许真,也许假。 香料是不是她做的,总得试探一下。 看到谢媛的笑脸,美貌的姨娘的心忽然重重一跳,她收回目光,低眉顺眼的看着自己的鞋尖,心里却在想着事情。百合到厨房里熬了绿豆汤喝,她是知道的,不过她并不认为绿豆汤能解了那香料的毒。 可是这个小丫头片子却一点事都没有…… 难道是沈氏发现那香料有问题? 不可能。 如果是沈氏发现香料有问题,她又怎么会在这里与两位大嫂谈笑自如? 以她的手段,一早就闹了起来。 大舅母忽然看了一眼自己身边的大丫鬟春柳,春柳便笑着走上前,对各位旁支的太太与姨娘们道:“大太太今儿有些乏了,各位太太姨娘们就先行回去吧。(超神游戏)我们大太太要好好休息一会,可不能老夫人病好了,我们大太太却病倒了。” 旁支的太太和姨娘们大部分都是呆坐着,仅有少数几个凑到前边与沈家的几位重要女眷说话,她们便纷纷对大舅母等道了别,关心一两句,纷纷散了。 少顷,刚刚还济济一堂的花厅便变得有些冷清起来。 有小丫鬟把挡着秋日清晨凉气的窗子打开,温暖的阳光与清新的空气都进到屋子里,大家都觉得神清气爽起来。 “这人一多,房间里呆着都不怎么舒服了。”二舅母虽然打扮得素净,本人却是高挑艳丽的女子,她出身顶级门阀中的琅琊陈氏,性格利落爽快。 大舅母笑了笑,她看着自己的两位儿媳,道:“孩子都还小,不能总交给乳娘带着。你们先回去看看孩子吧,我和你们的十一姑姑还要聊一聊。” 又看向二舅母的儿媳,其中就有那位轻了天家颜面的霍家嫡女,她笑道:“你也是。” 几位表嫂连忙客套了几句,都出了去。 “洁曦,你这女儿可真是福星啊!”大舅母对谢媛慈祥地笑,“到大舅母身边来,大舅母也沾沾你的福气!” 谢媛便起身坐到了大舅母的身边,她也不说话,只是乖巧地看着几位长辈。 她只是一个孩子,又不通医理。 外祖母病好,即便怀疑,也不会怀疑到她的身上。 沈氏道:“都是我命好,天都眷顾我呢。”她柔和地看着谢媛,“他先是把媛姐儿还给我,现在又把娘亲还给我,瞧瞧,对我多好。” “那也是因为洁曦做了许多积德行善的事情。”二舅母道,“我就没见个人能比洁曦更善良的。” 大舅母也道:“这倒也是。像那金陵赵家的赵夫人,为人尖酸又刻薄,还时常打死自己府里的人,瞧瞧她现在什么下场。” 看见沈氏,她想起小姑子未必就知道金陵城里发生的事情,便解释道:“那金陵赵家的赵夫人,洁曦还记得她吧?当年她的孩子出月,我们都去瞧了,结果看到她将自家府里一位媳妇打坏……” 沈氏抿了抿唇,没笑:“她现在如何了?” 大舅母唏嘘一声,道:“如今的赵府远不如当年了,赵夫人丈夫自己点着了火烧死,她儿子与她离心,媳妇也不敬重她,阖府的人都没个喜欢她的,倒是窝在内院终老了。” 沈氏便叹息道:“她害得人家妻离子散,怎么就没想到事情终有一天会报应到自己身上呢?”接着又笑道,“好啦,别说这些晦气的话题了。娘亲刚刚好,我们得说些喜气洋洋的事情。” 二舅母便开头讲了个笑话段子,笑话并不新,但是大家都很给面子,纷纷笑起来。 又闲坐了小半个时辰,沈氏便与两位嫂子道了别,带着谢媛回去了。 却说那位美貌姨娘,因为做贼心虚,从主母的院子出来一直都心神不宁,总觉得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似的。就算回到了自己的院子里,左右伺候的都是心腹丫鬟,她却觉得暗处有什么东西候着随时都会跳出来。 但是身边的丫鬟们却说什么都没有。 女儿在出了主母院子后就去了老夫人的院子里伺候,美貌姨娘坐在软榻上,心腹丫鬟递了一杯茶给她压惊。 美貌姨娘喝了一口茶,稍微松懈下来,再要喝一口,却见茶杯里哪里是茶水,分明是一杯浓稠黏腻的人血! 人血里还浸泡着一截白生生的小尾指! 她的嘴里也是腥甜一片,哪里还有茶水的清淡? 午膳的时候,大房一位姨娘疯癫了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沈家祖宅。 谢媛听到丫鬟们议论,倒是有些惊讶。 她只不过种了一个幻心在那美貌姨娘的身上,幻心幻心,只要保持心境清明,种子自然会枯萎消失。 她还没有将这个陷害她的姨娘弄得头晕脑胀、头发脱落呢。 五姨娘倒是先疯癫了。 “哎,五姨娘也是活该!大太太都没有将大老爷的通房怎样,她倒是先将人家给乱棍打死了!还害得三姨娘流产!”一个小丫鬟道。 “嘘!小声些!” “如今老夫人刚好,哪里能说这样不好的话!小心大太太知道发卖了你!” 谢媛拿起金勺子,轻轻拨了拨香炉里的香灰,倒是熄了将那幻心收回来的念头。 这种人,即便弄得她疯癫,也没有所谓吧…… 上一章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第一百四十五章 五姨娘的癫狂症直到沈氏离开沈家祖宅都没有好。 外祖母病好,沈氏又在沈家祖宅住多了几日。 谢媛与谢靖则跟着沈修玩了个够,从祖宅到外面的中阆郡、金陵城,从草原湖泊到藏了各种各样山货的森林,直把谢靖玩成一个皮猴子。 不过谢媛姐弟俩的骑马功夫也有了不小的长进,至少可以纵马狂奔而无需旁人在一边盯着瞧了。 谢靖离开的时候依依不舍,谢媛也有些怅然,倒是沈氏,干脆利落地与亲眷们道了别,坐上马车也是笑脸盈盈。 对她来说,外祖母病好了就比什么都好。 外祖母有孩子、有媳妇、有孙儿、有孙媳妇,儿孙满堂,他们能够将外祖母照料得很好。 沈氏思念谢宜了。 从中阆郡到白玉京,需要二十多天,但沈氏愣是让马车在第十九日就接近了白玉京外的官道。观天色,这一段路若没有意外,今天晚上就可以躺在侯府的高床软枕间入睡了。 但是天公不作美,刚用过午膳没多久,就刮起了大风,大雨倾盆而下,将天地变成了迷蒙一片,道路泥泞,雨水横流。 不说赶路,光是找个地方歇脚都不容易。 好在沈氏身边跟着好些个功夫了得护卫,看到天将暗沉,四处去探查,倒是寻到一处荒废的老庙,可以避雨,亦可以过夜。 这一场大雨来势庞大,谁能知道它会下多久。 本来秋日暴雨就难见,这般情况还是避着些的好,以免出了什么意外,自己倒不打紧,倒霉的就是各自的家人。 车队连忙赶着在大雨滂沱而下之前赶到了老庙里,将马车里的各种器具搬出来,马匹、马车都安置好,大雨便倒也似的洒了下来。 天气仿佛一下子就冷了。 看到主子们都穿上了皮毛裘衣,带了厚衣裳的下人与侍卫们也纷纷翻出厚衣裳穿上,但还是有一部分的人没有带厚衣裳,在浓厚的水汽与凉风中瑟瑟发抖。他们倒也聪明,看见庙里有一些倒塌的横梁与废旧木材,便用刀砍了,烧起一个火堆来。 围着火堆取暖,倒是没有那么冷了。 沈氏披着一身雪白的狐裘大衣,看着破败窗外瓢泼的大雨,低叹一声道:“今年秋季怕是要洪涝了。白玉京鲜少下秋雨,即便有,也极少这么大的。” “你去问问,这场大雨会下到何时。”小白遣了个小丫鬟去问那位经验丰富的中年护卫。 片刻后小丫鬟就回来了,面带愁容地道:“他说,直到天黑,这雨水也不会停下来。秋雨一下……”她顿了顿,偷偷瞧了下阿宁的脸色,低声道,“怕是要连续好些天。” 沈氏沉吟了片刻,道:“你且吩咐下去,今晚要在此处过一夜了。” “二姊,你的手凉不凉?”谢靖挨着谢媛坐,他第一次来到这种破庙,颇为新奇,但是因为抑郁的气氛,便乖乖跟着姐姐没有到处走。 谢媛微微一笑,去捉他的手,握着湿热、指尖还带着凉意的手,她撞了一下弟弟道:“你二姊的手,暖着呢。” 她将谢靖的两只手包在自己的手里。 谢靖偷觑了沈氏一眼,发现母亲没有关注自己,便放心地将体重倚在姐姐身上,挨着她道:“二姊你最暖了!” 他喜欢挨着二姊,但是父亲每每见到都会斥责他。 七岁的男孩子没有经历过什么,任何事都有父母兄姐顶在上头,他便习惯性地依赖起来。 谢媛捂了一阵,发现弟弟的手依旧手心潮热,手指冰凉,觉得有些异常,伸手在他额头上一探,温度并不高,却有了高烧的征兆。 行车赶路都会带着一些药方子,如沈氏这般赶路,随车便带了一个郎中。 丫鬟急急地去请了郎中过来,谢媛将自己的掌心紧紧贴在谢靖的虎口上,默默地查探一番,等到那留着小胡子的老郎中急忙忙过来,才让了开来站到一边去。 早有小丫鬟去告知了沈氏,沈氏也顾不得悲春悯秋,拍了拍女儿,她紧张地询问老郎中:“袁老先生,小儿可还好吧?” 谢靖却只觉得有些凉,他笑嘻嘻地对母亲道:“儿子好着呢,都是二姊有些大惊小怪了!” “哪里是大惊小怪了!”沈氏探手摸了摸谢靖的额头,看向老郎中。 老郎中却不急不缓,他摸完谢靖的脉搏,又探了探谢靖额头的温度,笑道:“小公子并无大碍,煮一碗红糖姜水喝了发汗就没事。 他这样是凉到了,这样的天气稍微不注意便会染了风寒。 都是三姑娘发现得早,不然拖着的话,小公子到了半夜只怕要高烧。” 大家伙这才松了一口气,沈氏嗔了谢靖一眼,道:“还不多谢袁爷爷!你二姊也得好好谢谢她!” 又吩咐阿宁道:“若是有人觉得身体不适,一定要让袁老先生瞧瞧。对了,红糖姜水煮多一些,大家都喝上一碗,驱驱寒气。” 阿宁笑着替众人道了谢,亲自跑去忙了。 沈氏又让袁老郎中给谢媛和自己摸了脉,谢媛自然没事,沈氏却有些体虚,随行的大丫鬟小白张罗着从箱笼里翻出一件内衬兔毛的衣裳伺候着沈氏穿上,这才作罢。 大户人家出行,什么用具都是不缺。 两刻钟后,已经煮好了两大锅的红糖姜水,分着一人一碗喝了下去。这时候谢靖已经喝完姜汤在发汗了,他有些倦,沈氏便让他枕在自己腿上,半拥着他。 谢媛则坐在另一边,她的身体已经被强大灵魂改造得寒暑不侵,百病不惧,倒不怕这阴冷湿漉漉的天气。 在破庙里避雨已有一个时辰,但是大雨依旧滂沱,仿佛永无止境般下着。 外面屋檐下则站了一些乡野山民,都是陆陆续续过来避雨,沈氏心善,都给他们派了碗红糖姜水,得来他们受宠若惊的道谢声。 这衣着华丽的贵妇人倒是个心善的。 换了一些骄横的人家,不将他们打出去已经算好了。 谢媛侧耳倾听雨声。 破庙里燃起了蜡烛,暖暖的黄色光芒将这里弄得分外温馨。地面也被随车的仆役们弄得干干净净,在这样湿漉漉的天气里着实难得。 里面的仆妇们、丫鬟们、侍卫们都在细声说着话,并不时传来几句笑声。沈氏也在与两个大丫鬟并温妈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都是些家常话,声音不大,若不细心听,这声音几乎都要被雨声覆盖。 谢媛忽然听到雨声里掺杂的沉闷声音,像是马蹄声,这样的天气,怎么还会有人骑着马在官道上疾行呢? 再一听,人数不少,距离又是越来越近。 她留了几分心,低声对沈氏说了。 沈氏也上了心,磅礴大雨天还疾行的可不是一般人,因为女儿一向耳聪目明,她倒没有疑心,细细问了谢媛雨中疾行的有几人,便遣了身边大丫鬟阿宁去提醒那侍卫长早作准备。 这些年一直风调雨顺,当今圣上治天下也是贤明君主,不过因为民风尚武,有一两撮匪盗倒不是令人惊讶的事情。 吩咐下去,侍卫们刚刚准备好,一行人十来匹马就跑到破庙前面。 他们也不问里面是什么人,下了马便进了破庙里,还将马匹驱赶到里边,与谦远候府马匹一道吃着草料。 谢媛一瞧,居然有个熟人。 容瑾可不就在这十几人里面,他绑好了马匹,将淅沥沥还淌着水的斗笠拿下来,又解了蓑衣下来,露出里面青黑色的劲装和一张洁白秀美的脸孔来。雨水从他的鬓发间流下,流过他线条优美圆润的脸庞,在这昏黄烛光中,带着几分魅惑和引诱。 少年好颜色,气质高华,仿佛置身于富丽堂皇的宫殿而不是潮湿破败的荒庙。 一时之间,众人都瞧着他出神。 间或有吞咽口水和抽气声。 那十几人的统领环顾了一下小小的破庙,倒是发现了一个地方可以歇息。 但是那里蜘蛛网连接,地上干草成堆,还横七竖八躺着蛀虫的房梁,上边也破开一个口子,淅沥沥地漏着水。 他眼珠子一转,落在侯府的仆役身上,倒是有了好主意。 沈氏安抚地拍拍醒来的谢靖,发现那统领倒是个认识的人,当年出门还被他拦着马车检查一次,那一次则救了一个容瑾。 北军统领,执金吾胡博。 两年时间,他手上的权柄越发大了,几乎能和宰辅赵威相抗衡。为人也越发暴戾起来,白玉京中经常听闻哪个囚犯又被他打死了,哪个勋贵公子因为招惹了他被弄得家破人亡…… 更有传言,胡博擅于逼问犯人,还自创了许多酷刑出来,一轮下来,犯人即便不死也得去了大半条命。 …… 现在烛光昏黄,外面又因为下雨一片昏暗,倒显得这传闻里的酷吏更加狰狞了三分,即便沈氏亦有些不宁。 如此大雨天,还是胡博这个皇帝面前的大红人亲自出马…… 都不知道是什么要紧的事情! 谢媛悄悄握紧了母亲的手,她的手掌干燥而温暖。 沈氏心里稍安,低声叮咛了她几句,将谢靖扶起来交给丫鬟,便起身向胡博走去。 第一百四十六章 容瑾一眼就瞧见了谢媛,她穿着一件漂亮昂贵的紫貂皮裘衣,头上也是一顶紫貂皮帽子,乌黑的发,鲜艳的唇和雪白的皮肤,坐在那里仿佛一位小仙子般精致可爱。 她在轻声细语地与谢靖说话。 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温和柔顺的谢媛,可一点都不像是前世那脾气古怪又睚眦必报的传奇法师,倒像是一位端庄大方的姐姐和一个聪明伶俐的孩童。 她被环境改变了。 容瑾扯了扯嘴角,不知是嘲讽还是苦涩。 “谦远侯夫人。”那边,执金吾胡博率先赶在沈氏说话前开口,他笑吟吟地看着沈氏,显得十分温和有诚意,“不知道可否借个地儿让我们歇一歇?我们不会打扰到你们,也不会麻烦你们……” 谦远候,在白玉京只不过一个普通的勋贵人家,更有人说谢家这一脉早已没落。人人都说,谢家三郎谢珲是如何的厉害,那位姬家五郎又是如何的风姿出众。 当年这二人连同谢宜陆续上门求娶沈家嫡长女沈洁曦为妻,人们都说她会选谢三郎或者姬六郎,但是她却选了最不可能的谦远候。 能得到身份地位比公主更加尊贵的世家门阀嫡长女为妻,胡博就不敢轻视于谦远候半分。 更别说这几年谦远候府的地位在白玉京里越来越高,即便无一人入仕,却有许多大儒名士与高官登门拜访,其背后联系的庞大人脉,即便皇帝要动他谢宜,也得掂量几分。 胡博早些年贫困潦倒,也被谢宜帮助过,当他手上的权柄越来越大,他对谢宜也越发心惊。 这人,姬六郎和谢三郎哪里及他三分? 沈氏瞧他面色眼神,心里一松,矜持地微笑,道:“自然是无碍。”言罢,她吩咐身边大丫鬟阿宁与小白,“红糖姜水可还有剩?去端来让胡大人去去风寒!” 又吩咐随身的侍卫长谢春:“你派人去将那处打扫干净,我们的人挤一挤也无碍,重要的是不要怠慢了胡大人。” “是。” 看着三人都各忙各的,沈氏对胡博道:“胡大人雨中疾行,想必是饿了倦了,不如就随着妾身坐下来好好烤一下火吧。” 胡博亦笑,他与沈氏打交道的机会不多,但是遇到的妇人多了,如沈氏这般极会办事,遇事又十分有分寸,有计谋又眼光,不局限于小小后宅的夫人便让他印象深刻起来。 娶妻当娶沈氏这般的女子。 他二人你来我往客套寒暄几句,便在篝火边上坐下。 说是一同坐下,倒不如说是专门让出个位置让胡博一伙烤火取暖。 沈氏又吩咐人送上酒肉,派了老仆孙伯前去招待,处处安排妥当了,才宽下心来在另一道篝火前坐下。 这一番忙碌,天色也将黑。 这瓢泼大雨还真如那中年护卫所说,一下了就没法停,潮气越发深重,气温也降得更低,凉风从破损的口子灌进来,将一庙的人冷得够呛。侍卫长四下看了看,倒是找到一些木板,稍微加工一下,还是能堵住破损的窗户。 他便招呼了好几个身体力行的侍卫过来削木板和小杵,不过这几个侍卫做侍卫倒是能,这木匠活计真心不够给力。还是一位嘴唇上毛都没开始长的小子家里老子是木匠的,忙活了一通才勉强将破损的窗子用木板钉实。 天还没黑透,不过估摸着也快到申时。 仆妇们开始张罗起今天的晚餐来,片刻,一个婆子过来找小白,却是粮食不够。 本来就预计着在白玉京城门关闭之前进城,却是被磅礴大雨耽误了。 粮食不够倒不稀奇。 但是像这样的天气,哪里来的粮食呢? 这附近又没有农户。 想到还在避雨的那几位乡野山民,沈氏派人把他们叫了过来,询问他们这里最近的一个田庄有多远。 这几位有两位是猎人,身上都背着弓箭;有两位是农夫,外面还放着他们砍来的柴火与砍柴刀;还有一个是书生,身后跟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书童。 胡博瞧了瞧,又间或听到,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他看向自己的手下,低声问:“可有人打猎打得好的?能在这鬼天气里抓到几只山货来,我花十倍的价钱买。” 却是无人应答。 他们都是急行军,冒雨赶路迫不得已,身上并未带粮,就算带了,也只是一点点。他们都是北军,军衔最小的也是一个小头目,又多数出身困苦,哪里懂得什么打猎的技能? 容瑾眼睛转了转,他倒是能在这样的天气里弄来猎物,不过……思虑不过片刻,他道:“我的武艺不差,不如我去吧。” 胡博瞧了瞧他,倒是对这个皇帝硬塞给他的小子多了丝好感,不过他并不喜欢容瑾这样的贵公子,道:“雨天捕猎,多有不便。” 言下之意,容瑾这样出色于文采的人接不了这活。 容瑾微微一笑,他自信地道:“大人并未见识过我的武艺,所以才这样说。我虽年少,在武艺上未必就逊色于你们。” 胡博翻了翻眼皮,道:“好吧。”又看向自己得意的下属,“廖丕,你武艺不错,跟着一起去吧。” 那边沈氏已得知最近的农庄距离这里也有六七里山路,平时走都要一个时辰,更不要说现在还下着大雨,行走更是艰难,只好放弃了这个念头。 两个猎户却有些犹疑,沈氏见他们像是有话要说,便问:“可还有事?” 其中一个猎户看沈氏虽是贵人,却态度温和,便道:“这一带我们称呼其为野狼岭,最多灰狼,兔子、锦鸡之类的山货也多。不过到了夜晚,狼群出来觅食,到时候就麻烦了。 像我爹和叔叔,从前到这里打猎,都是被此地灰狼咬死的。” 沈氏略略沉吟了一下,问:“此地狼群一群多少只?” “大约三四十来只。只有一群灰狼,为首的头狼生性凶残,即便是山猪遇见也要绕道走。” 沈氏看了小白一眼,小白取出几个银锞子递到那猎户手上,道:“多谢这位大哥告诉我们这个消息,这点银子,还望你收下。” 这几个银锞子都挺有重量,瞧着足有好几两。 其他几个山民看得真是又后悔又嫉妒。 若是自己胆子大些和贵人们说了,这几两银子就是自己的了。 一两银子可以买两百斗米,足够一个五口之家吃上一年了! 这还不仅仅一两银子,瞧着最少都有五两银! 跟在沈氏身边的侍卫长瞟了几眼这些乡野之民,他腰间挂着明晃晃的长剑,倒是吓退了这些人的贪婪觊觎之心。 谢媛不着痕迹地扫了几眼,将目光重新投在弟弟的身上。 发了一身汗出来,谢靖精神多了,正拉着谢媛的袖子缠着她说故事呢。因为有点心垫着肚子,他倒是没有觉得肚子空虚。又是身在破庙里,前所未有的体验,即便这里潮湿又阴寒,作为一个孩子来说,他觉得又好玩又新奇。 谢媛稍微想了想,挑了史书上的一个故事说与他听。 看见容瑾戴上斗笠与蓑衣出门,身边还跟着一个高壮的黝黑大汉,她颇意外地挑了挑眉。 谢靖也注意到了:“二姊,他们去哪里?” “打猎。”谢媛道,“我们吃的没剩下多少了,不打猎大家都要饿肚子。” 又趁机灌输思想:“作为一个男子汉,就要保护妇孺弱小,而不是躲藏于妇人之后,你知道吗?” “嗯!”谢靖想起谢呈练剑时干脆利落的剑技,又想起表哥沈修打猎时敏捷的身手,豪气地道,“靖哥儿会努力长大,为娘亲与二姊遮风挡雨!” 谢媛便笑了笑,侧过头去亲了他的脸颊一下。 这可是难得的殊荣,谢靖挺着胸脯更加骄傲了,恨不得立刻就变身七尺男儿,随着那容瑾与黑壮大汉一同冒着雨打猎去。 一边听着谢靖的豪言壮语,谢媛一边放出感知将整座破庙都细细搜寻了一遍,倒是在残破神像下面发现一窝灰毛兔子,地板下藏着一条畏寒怕冷正在睡觉的蛇,堆放垃圾的那里有好几窝肥壮的山鼠。 兔子倒是挺好吃…… 心中一计量,谢媛便拉着谢靖起身道:“坐着也累人,靖哥儿随我走一走吧。” 两个孩子坐得不舒坦了要走一走,沈氏倒没有反对,左右有丫鬟跟着,孩子又是懂事的,即便有事也是小事。 破庙倒是挺大的,两边还有屋檐。大家都在侧殿这边,因为神像被搬走,在这里休息吃喝都无碍。另一边则是正殿,蜘蛛网与耗子横行,歪倒的神像只余下半边黑漆漆的粘土,神台供奉的桌子也歪倒在地,瞧着一片衰败。 谢媛带着谢靖在神像前转了一圈,这时候两只兔子相继从一个隐蔽的角落里蹿了出来,跑过谢媛脚边,却一下子栽倒不动弹了。 于是等到容瑾捕猎回来的时候,他已经能闻到咕咕滚开的大锅里野兔肉的香味,在这样潮湿冰冷的破庙里尤其勾动人的食欲。 他打回来的猎物不多,两只山鸡,一只母鹿。 不过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里,能捕捉到猎物已经算是难得了。就连胡博也多看了他几眼,暗想自己是不是看走眼了,这出身勋贵的小子竟能有这份本事…… 听到仆妇们在议论兔子的来历,是自己栽倒在侯府三姑娘与四公子脚边的,容瑾脚下险些一个踉跄。 感情没有魔法元素,传奇法师还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呢。 容瑾偷窥了谢媛一眼,在心里暗暗评估着她的实力,瞧见小姑娘冷下来的眼睛,他心里忽然一惊。 如此敏锐的感知! 这哪里是兔子,分明还是一只凶残的母老虎! 即便她变成小女孩,也还是那个凶残的传奇法师。 156 回到侯府锦澜园,谢媛轻舒了一口气。 将全身都清洁干净后,她坐在小书房的椅子上翻看着自己这两年的手记,莲子与桂圆则站在她的身后为她将湿发弄干。 谢媛这两年对前世的药剂学并不是太上心,她只是为了讨沈氏喜欢做了好几样胭脂水粉,调了几种香料。 沈氏虽然惊讶,但更多的是喜欢,因为女儿做出来的胭脂水粉与香料几乎都比市面上的要好。每一次出去,那些贵女们、贵妇们总会拐弯抹角地询问她打哪儿弄来的,这极大地满足了沈氏的虚荣心。 谢媛做出来的胭脂水粉与香料,在白玉京女眷里有很大的市场。 这是与容瑾合作的一小部分。 看完手记上的几个方子,谢媛放下手记,微微眯起眼睛,享受着丫鬟们的伺候。 片刻,谢媛道:“如今是章妈妈与你替我管着库房钥匙是吧?” 她这话是对桂圆说的,桂圆不知道姑娘怎么就忽然想起自己库房的事情,她回答道:“是的,姑娘。钥匙一直都在我身上。” “等下把库房的清单拿给我瞧瞧。”谢媛说着,忽然想到章妈妈是沈氏的人,自己要动用小金库必然会报到沈氏那里,到时候又要找一个借口搪塞过去,不由得有些头疼起来。 容瑾这个祸害。 不仅要给他技术支持,还要自己倒贴金子上去! 烘干头发后,桂圆便去取了库房的清单过来。 谢媛拿起这本薄薄的小册子,仔细地看了一遍,盘算着可以拿出多少金子。她这个小金库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备案,放置的无非是长者赐下的各类物品,古董字画、书册孤本、荆钗首饰、赏玩物件、珠宝金银和各类摆件,林林总总足足写了十多页。 这本册子上的财富,几乎相当于一个稍微差些的勋贵之家全部家财。 更别说,册子上还有金银数十斤,银票几十张。 她把册子递给桂圆,道:“到库房里将我那几张一百两的金票拿来给我。” 说完,谢媛便不管桂圆,走到书桌前提笔蘸了墨水在上好的纸张上写下自己这两年做胭脂水粉和香料的方子。写完之后,她想了想,又提笔写了一封信。 写完信,谢媛拿了一个沉香木盒将这些东西都装在一块,尚未放好,刚被小丫鬟叫出去的莲子便走了进来:“姑娘,夫人吩咐我等好生将您打扮打扮呢。” “可有要事?”谢媛将木盒搁在书案上,抬起头一双漆黑宁静的眼睛看着莲子。 “刚刚侯府里来了宫里的人。”莲子垂首道。 谢媛想起昨天晚上容瑾的话“皇帝要腾出手来,对付你爹了”,面上不由得一冷,她暗暗思索着这两件事之间的利害关系,对莲子道:“那便为我更衣罢。” 因为是进宫,谢媛穿上了华丽的裙裳,戴着贵气的饰品,脖子上还挂着一把明晃晃的羊脂白玉长命锁,华丽端庄,却不失孩子的娇气可爱。 沈氏见到,不由得心里一软,即便当着宫里太监的面,她也抱着谢媛狠狠地揉了两下:“媛姐儿真是娘亲的心肝宝贝儿!” 谢环也在旁边站着,经过沈氏的一番调/教,她早已非当日骄横跋扈,行事荒唐的少女,倒是养出了千金贵女的端庄仪态与高贵举止。看到沈氏与谢媛母女情深,少女轻哼了一声,想到自己早已过世的娘亲,神色也有些黯然。 若是自己的母亲仍在世上,她是否会如沈氏这般娇宠着自己的女儿呢? “夫人这小女儿可真是娇俏可爱。”那太监面白无须,姓刘,四十来岁,是太后面前十分有脸面的大公公,饶是如此他也不敢对侯府的人有丝毫的怠慢。 太后出身不高,入宫前家族只是白玉京盐商之女,即便儿子当上皇帝,她也依旧战战兢兢。后/宫里真正掌权,执掌凤印的是姬皇后,姬皇后出身高贵,乃是白玉京第一望族姬家的嫡长女,深得父亲兄长喜爱,即便皇帝,对姬皇后也是敬重有加。 而谦远候的夫人沈氏,与姬皇后曾是闺中密友,到如今为人母,两人仍旧时常有来往。 说刘公公是太后跟前的红人,只怕还比不上姬皇后跟前一个伺候的位置来得更高。 沈氏微微一笑,一边一个牵起两个女儿的手,对刘公公道:“劳烦刘公公等候多时,还望公公不要见怪。” 刘公公连忙道:“不敢当不敢当!” 垂花门外,油壁车早已准备妥当,主子们上了车,驭夫一甩鞭子,这外表低调内里奢华的马车便驶出谦远候府,向皇宫驶去。 上了马车,沈氏不复方才刘公公面前沉稳大度、言笑晏晏的样子,她正襟危坐,低声对两个女儿道:“此去皇宫,千万记得收敛些。遇到事情也不要怕,多想想,放心地处置,你们都是谦远候府的女儿,都是谢家的嫡女,按身份来说,即便是公主郡主也不比你们高贵到哪里去。” 谢环隐隐觉得有一些不妥,生活在白玉京的大环境下,她的感觉并不迟钝,她偷偷地看了看沈氏暗藏一分担忧的脸庞,压低了声音悄悄问:“母亲,可是出事了?” 谢媛也看向沈氏。 沈氏笑着摸了摸两姐妹的头,道:“没事,只不过我们要低调行事,太张扬了会令得你们的父兄为难。”又道,“太后只是叫我们进宫看一看,你们打起精神便是。” 虽然安慰着两姐妹,沈氏的眼底却是微微一沉,皇帝果真要对世家下手了。她刚从江南回来,宦官就带着太后的懿旨来到侯府,这不是表明皇家盯紧了侯府的行事出入么。 又想到昨日暴雨中疾行的胡博等人,他们都是皇帝的亲信,可见皇帝这些日子又要有大动作了。 想到朝堂上风云变幻的局势,沈氏看了看两个女儿,隐有忧色。 环姐儿也到了定亲的年纪,按照现下的时局看来,这亲事只怕会成为他们博弈的筹码,得早早定下来才可。 想到这里,沈氏格外看多了谢环几眼,决定挑个时候与她说一说,看她是否有心仪男子。因为自身经历,沈氏对待婚姻相当开明,择婿不仅仅要看家世,更重要的是要对妻子尊敬,婆母友好。 因为沈氏与姬皇后交好,所以沈氏的车驾可以驶进皇宫,但是沈氏却在宫门前让马车停了下来,带着两个女儿步行进了宫里。 刘公公跟在后边,心里颇有些嘀咕:也难怪这位夫人能与众多贵妇贵女们交好,光是这份能进能退的隐忍功夫,就足以令人称道了。 沈氏与两个女儿站在太后的寝宫外面,里面不知道坐了哪家的命妇与贵女,与太后交谈时嬉笑声颇大,就连外面也能听到。太后素来慈和,却十分讲究礼仪,能在这太后寝宫里嬉笑,那位姑娘定是十分得太后的宠爱。 沈氏面色如常,很快,太后身边主事的大宫女笑容满面地将她们迎了进去。 寝宫里布置得很简单而雅致,并未有太多华丽昂贵的装饰,但是每一处都精致典雅,透露出不经意间的奢华和内敛的皇家风范。 宫女、太监只寥寥站了几个,低眉垂首地等待着命令;几位命妇都坐得端端正正,各自穿戴都十分正式;太后穿了一身常服,正与坐在手边的两个孩子说着话。两个孩子,都是十一二岁的光景,一个是与谢媛曾经一同相处过的表姐赵曦,端庄稳重,十足的大家闺秀;一个则穿着精致,神态带着不耐烦与娇蛮,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姑娘。 谢媛跟着沈氏与谢环,规规矩矩地跟太后见礼。 太后已经年老,看起来是个相当慈祥温和的老人家,若非簪着凤凰簪有着一身雍容的气度,谁都会将她当做一位普通平凡的老人。 “乖孩子,都到哀家身边来,让哀家瞧瞧。”太后似乎有些眼花,她对两姐妹招了招手,笑眯眯地道,“呵呵,要不是时常有你们这些可爱的孩子陪在哀家身边,哀家都不知道如何过日子呢!” “太后言重了……”一位命妇笑道,她两只眼睛有些小,看人的时候未免有些刻薄,即便沈氏进来,她也只是淡淡地斜了沈氏一眼。 “呵呵……”老太后笑着打量着两姐妹,道,“你们生得可真好,都不知道要便宜了哪个小子呢!瞧瞧这皮肤,年轻就是好啊!” 又问谢媛:“听说你刚从江南回来,江南还好玩吧?” 谢媛看着这位老太后,她的眼神清亮而干净,瞧着就觉得惹人怜爱,仿佛坐在她面前的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不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回太后娘娘,江南很好玩。” 老太后依旧呵呵地笑着,并没有因为谢媛的大胆直视而动怒,她的眼睛因为笑而眯了起来,更加显得慈祥,几乎让人看不到她眼底内的冰冷:“有没有京城好玩啊?” “京城热闹很多,江南风景秀丽。”谢媛道。 “呵呵,你倒是个机灵的。”太后赞了一句,笑着看向谢环,“听说你还未曾定亲?” 谢环经常跟着沈氏出入深宫禁院,虽然是第一次面对太后,她也不卑不亢,恭谨地回答道:“回太后,民女尚未定亲。” “那可有瞧上哪家少年郎啊?说给哀家听听。” 谢环的心脏忽然狠狠一跳,她脑海里飞快地闪过六皇子的样子,转念想到太后并不知道自己喜欢六皇子,便道:“未曾,环的婚事由母亲做主。” 老太后经历世事,哪有不知道谢环心里想什么的道理,她也只是以为谢环羞涩不敢说出口,笑呵呵地道:“你母亲是个极好的,亲事由她做主,她定会为你挑选以为佳婿!” 赵曦微笑地看着谢环羞得满面通红,眼睛里隐隐有几分怜惜。 这位谦远候的嫡长女,在前世可是爱六皇子爱到宁愿做他的侧室……不过这一世改变如此之多,谢媛没死,沈氏也不郁郁而终,谢宜亦没有黯然离京,谦远候府更加强盛。这谢环现在的身份,即便是做六皇子的皇子妃,她那温和儒雅的爹都有法子吧? 赵曦的眼神隐晦地扫了一眼谢媛,心里的疑惑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一同离去。 这一世谦远候府最大的改变还是这位本该死去的三姑娘,如果她如同前世一般死去,这一世谦远候府的结局只怕与前世一模一样。 这谢媛,到底是不是和她一般,重生归来的妖孽呢? …… 今个状态非常差,就更三章吧。非常抱歉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如果谢媛是重生的,她又怎么会让谢环爱上六皇子? 赵曦的眼神轻轻掠过谢媛与谢环身上华丽的衣裙,都是出自江南上好料子,即便一些勋贵的诏命夫人,对这种料子也只能望而兴叹。【无弹窗.】可见谦远候府里,沈氏待谢环还是很好的,即便谢媛,对谢环这个爹爹原配的女儿也并无厌恶之心。 若换做别的继母,恐怕谢环的白骨都要发黄了。 赵府怎么就不能像谦远候府那样和睦呢? 赵曦想到自家的那一摊子糟心事,隐隐头疼起来。 贵妇们都有自己的圈子,就如白玉京的众多权贵们一样,勋贵世家有勋贵世家的圈子,顶级豪门也有顶级豪门的圈子。沈氏出身显贵,又嫁与顶级门阀谢家的支系,她的社交圈子里也都是这些大世家的贵妇们。 而现在坐在太后寝宫里的几个命妇,赵曦的母亲是宰辅之妻,那位云髻高耸的命妇是勋贵世家永定候夫人,她们与沈氏压根就不在一个圈子里。 即便永定候夫人妙语连珠,赵夫人与沈氏也尽力维持,但是那沉闷干巴巴的气氛即便是几个孩子都感觉到了,更不用说身处话题中央的太后。 大宫女端着药汤从外面走了进来,太后便借着台阶将三位命妇送出寝宫。 喝了汤药,估摸着命妇们都走远了,太后的脸色沉了下来:“她们都出宫了?” “回太后娘娘,皇后娘娘派了吴公公过来将谦远候夫人请走了,永宁侯夫人与赵夫人则出宫回府了。” “砰——”无辜的被子被愤怒的太后丢到地上摔得粉碎。 “娘娘请别动怒!”大宫女连忙上前轻拍太后的后心为她舒缓,她使了个眼色,那汇报消息的小宫女便轻手轻脚退了出去。 “这后/宫当真成了皇后的天下,这些个命妇也一个个不将哀家放在眼里,皇家威仪何在?”好一会儿,太后才顺过气来,她疲惫地靠在柔软的貂皮上,就着大宫女的手喝了一口参茶,“去请皇上过来。” 姬皇后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她的美貌锋芒毕露,张扬艳丽,就如树枝上灼灼盛开的桃花,即便是冠宠六宫容貌绝色的万贵妃,与她站在一起也会被映衬得黯然失色。每年秋狩,身着胡服骑在骏马上的姬皇后,总能轻易夺得他人注意力。 也是因为她,大安朝才渐渐兴起以艳丽丰腴为美的审美风潮。 “哟,媛姐儿今儿倒是难得进宫啊!哈哈,你倒是比去江南前重了不少哦!”姬皇后从榻上下来,将谢媛整个抱起来转了一圈,道,“瞧瞧你阿姊,都没有你胖得快!” 她虽出身世家,但是因为父兄宠爱,并没有养成规规矩矩的性格,行事大方爽利真性情,与这**三千佳丽完全不一样。 “我才不要这么胖呢!”出了太后寝宫,来到熟悉的皇后椒房殿,谢环的性子也放了开来,她羡慕地看着姬皇后,道,“环要长成娘娘这样的女子!” 像皇后娘娘这样倾国倾城,六皇子肯定会喜欢她的! “吃好喝好,还有表哥陪着玩,哪能不胖?环姐儿都要定亲了,定然是要顾忌着少吃一些。”沈氏眉眼舒展,笑吟吟地拍了两下姬皇后的肩膀,这个天下间最尊贵的女子是她的闺中密友,“我记得你像环姐儿这么大的时候,可是连肉食都很少吃。” 姬皇后将谢媛放下,捏了一把她的小脸蛋,才抬起头盯着谢环笑道:“未必所有的男子都喜欢我这样的女子。环姐儿青春可人,本宫可是分外羡慕。”又道,“红颜易老,环姐儿还是跟着你母亲多学着些,嫁一个你爹那般的男子。” 她说的别有深意,谢环面上一凝,低首道:“环受教,多谢皇后娘娘。” 姬皇后颔首受了,牵着谢媛的手坐到榻上。 沈氏有些意外地盯了谢环一眼,看见她眉宇间隐含的一分春意,顿时什么都明白了。她也是做过姑娘的,哪里不明白小姑娘的心思,谢环这是动了情,不知道爱慕上了哪家的公子。 她并没有恼怒,以谢环的出身地位,便是入宫里做妃子也是绰绰有余,没有配不上别人的道理。 谢环有些忐忑,她不知道皇后是不是恼她了,看向沈氏,低低叫道:“母亲,我可是闯祸了?” 沈氏摸了摸她的头,笑道:“没事,皇后大度,哪里会与你计较这些?不必忧心,若你看中的男子是个好的,又与你门当户对,自有母亲为你做主。” 谢环这才松了一口气,她想到六皇子,又微微晕红了脸:“谢谢母亲。” 沈氏却已经转身,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 谢媛对姬皇后并没有恶感,相反,她对姬皇后比对大舅母更加亲厚,毕竟这个时空的大家闺秀鲜少有如姬皇后一样干脆利落的。谢媛本身也是不喜阴谋诡计,做什么都喜欢正面来的,姬皇后这样的性格与她十分相似。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姬皇后对谢媛这个闺中密友的女儿也是十二分的喜爱。 因为聊得投契,沈氏三母女在皇后的宫殿里用了晚膳方才离开。 天色已经黑透了,还下着中雨,夜晚的寒凉被冷风吹到身上,即便身体很好的谢环与沈氏都觉得有些冷。 “夫人!”几个小宫女小跑着过来,她们手上拿着温暖的裘衣,“娘娘想着外面寒凉,嘱咐奴婢们将裘衣送给夫人避寒。” 阿喜与大丫鬟阿慈连忙伸手接了过来。 “多谢你们了。”阿喜为沈氏披上裘衣,拿了金叶子出来打赏小宫女们。 沈氏拿过裘衣为谢媛穿上,仔细的整理好,对那小宫女笑道:“劳烦与皇后娘娘说一声多谢。” 因为进宫的时候也下着雨,丫鬟们都带着雨具,她们把青竹伞撑起来,小心地护着主子们走进雨中。 临出宫门前,谢媛转身看了一眼巍峨庄严的皇宫,虽然灯火通明,但是如此庞大的建筑身处雨幕中,却多了几份阴沉可怕。 权利这东西,就那么令人着迷吗? 耳朵微微一动,谢媛侧目向油壁车左边望去,果然看见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戴着斗笠、穿着蓑衣的容瑾正向这里来呢。从鼻子里发出一个音节,谢媛颇不屑地撇撇嘴。 容瑾是个优秀的骑手,他姿态优美地从马上下来,对沈氏做了个揖,温文尔雅地道:“侯夫人,天色已晚,又下着雨,地面湿滑,不如就让晚辈护送夫人回府吧?” 他的眼神毫不掩饰地在谢媛身上溜了一圈,唇角上扬,显得很愉悦。 沈氏不是瞎子,她当然看出了容瑾对谢媛的兴趣来,上前几步,她不动声色地让婢女挡住容瑾的目光,道:“既然天色已晚,你又不与我们同路,我们怎好意思麻烦你?” 因为女儿的缘故,她的语气里透着不耐烦。 容瑾微微一笑,声音中隐含不容违逆的霸气,显然是非要送沈氏回府不可:“晚辈敬重谦远候的为人。” 沈氏盯了他一会,笑道:“那便麻烦你了。” “晚辈表字伯玉,夫人尽可直呼晚辈的字。”容瑾看着沈氏三母女都上了马车,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翻身上马,跟在马车边上,徐徐向朱雀大道而去。 谢环坐在沈氏身边,她忍不住低声道:“这个容公子,长得可真好看。” 沈氏便教训她:“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环姐儿,看人光看一副外表可不行,你不见大街上许多金玉其外,却败絮其中的纨绔子弟么?你就愿意嫁给他们?” 又问谢媛:“媛姐儿可曾听入耳了?” 谢媛赶紧点头:“娘亲,我知道的。” 油壁车外,骑在马上的容瑾挑了挑眉,继续与那侯府护卫闲聊,他深谙说话技巧,没几句话便引得那侍卫对他多了些好感。还未等到马车驶进侯府,容瑾便将侯府的情况套得七七八八,连侯府倒几次夜香都知道了。 容瑾无心到侯府做客,在油壁车即将驶进侯府侧门的时候便与沈氏告辞。但是他却没有径直回到自己家中,而是骑马顺着谦远候府外的粉墙走了一圈,默默记下地形后,藏好马匹,便翻墙进了侯府里。 也亏得他功夫了得,早些年居住侯府里也算熟悉地形,虽然让侯府的侍卫警觉,却巧妙地没有被发现。 一刻钟后,容瑾已经藏在了锦澜园的房梁上。 因为昨天晚上睡不好,谢媛一回来便命丫鬟们准备衣裳、热水与西域来的香露。 在冒着热气的木桶面前站了片刻,谢媛屏退了等候在外的丫鬟们,冷冷的道:“下来吧。” 容瑾轻笑一声,自房梁上下来:“你还是挺有品位的。” 谢媛盯了他一眼,也许因为心情平静,她说话并不尖刻:“东西放在我小书房书案上,用一个沉香木盒装着,自己取去。” 容瑾眯了眯眼,肆无忌惮地上下打量着谢媛的小身板,忽然正色道:“你长大后嫁给我吧,反正我们都结盟了,做我妻子也无妨。” 谢媛的脸色登时沉了下来,她冷冷地道:“我不嫁人!便是嫁人,也不可能嫁给你!还有事吗?” 没事快滚! 容瑾心里暗恼,敢情你就是看不上老子对吧?他冷笑着,露出分外渗人的尖尖虎牙:“除了我,你还能嫁给谁?!谢媛,别以为你是不死之身就可以这样对我说话!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呢!” 谢媛瞟了他两眼,目光中的嫌弃明明白白的流露出来。 容瑾忽然就不恼了,他脑中一思量,道:“我会向你爹提亲的。” 谢媛哼哼两声:“还不快滚!” 第一百四十九章 次日。 谢媛醒来,看向窗外,还是淅沥沥的下着雨,屋里因为挂了竹炭香囊,并不显得潮湿,可是雨天的阴郁却很难让人高兴起来。伺候谢媛生活起居的小丫鬟也不像往日那样说说笑笑,一个个都没什么精神,气氛显得有些沉闷。 百合最见不得这种场面,她惯来是个泼辣的,在谢媛去无名居用早膳的间隙,逮了锦澜园的婢子仆妇婆子们狠狠骂了一顿。果然,在谢媛用完膳回来后,小丫鬟们都精神了不少。 “这雨恐怕还要下三四天。”谢媛站在窗台前,看了看被雨水打得有些蔫的菊花丛,道,“娘亲爹爹又要忙好长的一段时间了。” 谦远候府良田不少,沈氏陪嫁的田庄也是一个大数目,可以说,谦远候府收入的一半都是田庄带来的。这秋雨一下,田庄里种的就全毁了。 没有收成,过冬都艰难,更勿论过年。 莲子与桂圆都没有亲人在田庄上,她们倒没有想那么多。百合与杏仁都是田庄里送来伺候的丫鬟,她们的爹娘兄嫂都在田庄干活,没有收成,一家子都不好过。 杏仁看着谢媛,想要讨个假回田庄去看看,但是她张了张嘴,忽然想到二姑娘身边的大丫鬟紫荷与妈妈告假不成反而被骂了一顿,闭紧了嘴巴。 百合也欲言又止,她不轻不重地撞了一下杏仁,但杏仁愣是不开口。 “你们想说什么?”仿佛背后长了眼睛,谢媛转过身看向两个大丫鬟,“是了,你们老子娘都在田庄上,可是想着回去瞧瞧?” 相处两年,四个大丫鬟都习惯谢媛超乎寻常的直觉,早已没了当初的畏惧惊恐。 “姑娘真是料事如神。”莲子低声道。 百合不假思索地点头,她并不知道紫荷的事情,满心忧虑着远在田庄的父母兄嫂;杏仁犹豫了几秒,点头道:“婢子们想回去瞧一瞧。婢子的母亲每逢阴雨天都会骨头酸软,无法下床,婢子担心。” “田庄的管事们这会子应该还在与我爹爹汇报着田庄的事情,他们应该是吃过午膳才会回去。你们到章妈妈处取十两银子,午膳过后随着管事们回去,我允你们三日后回来。”谢媛道。 “谢谢姑娘!”百合和杏仁互相看了眼,都见到对方的喜悦。 谢媛摆了摆手,向小书房走去。 她还要研究胭脂水粉之类的方子,好交给容瑾出面盘下铺子做生意。 大安朝商人虽属于末流,但是因为胡商昌盛,时人对大商贾并不看低,从事商业也不是太低贱的活。即便沈氏,偶尔也会到铺子里去瞧瞧,更不用说满京城的权贵了。 一场秋雨一场寒,这连绵四五日的秋日为即将中元的大安朝带来了不小的灾难。 先是江南河岸修筑的堤岸被猛涨的河水冲翻,弄得整个江南岸的农田被冲毁大半,十多个村子被淹没;然后是皇宫里年久失修的一处宫殿因为大雨整个倾塌,便是白玉京许多人家的房屋亦有损毁;农庄受灾严重,因为大雨导致洪水泛滥,也淹死了不少的人。 皇帝与臣子们忙的焦头烂额,偏偏这两年因为不用打仗,又没有大灾害,国库里的金子都被皇帝用来建筑避暑山庄,一时空虚。便是开启皇帝小金库,整个皇宫节衣缩食,也拿不出十万两白银出来。 这时候容瑾瞧准时机献计:鼓动大臣与世家募捐,不仅解了现下急需用钱的燃眉之急,又能狠狠宰世家权臣一顿。 皇帝稍稍思量便同意了容瑾的计策,却令容瑾下手去办这件事。 容瑾何许人也?自然是将这件事办得圆圆满满,即便出资最多的四大顶级门阀也没有与他撕破脸。事情都办好了,皇帝便提拔容瑾作为天子近臣,宠眷极盛,容瑾风头一时无二。 被痛宰一顿,各大世家都恨得牙痒痒。 即便是宠臣赵威,也感觉到危机感。好在他的女儿赵曦是个能干的,拿出母亲嫁妆,派人在南方收了不少粮,借着这次天灾狠狠赚了一把;又早早地命人在田地间挖了水渠,赵府的田庄受损几乎不值得一提。 谦远候府也被皇帝宰了一把,为了补偿,皇帝特意送了两个美貌的宫女,以小轿抬着,从侧门进到侯府,还赏了几箱子绫罗绸缎,其用意不言而喻。 因为是皇帝赏赐,沈氏客客气气地将人请了进来,让她们在东北角的芜荑院住下,安排了丫鬟婆子仆妇伺候,又将芜荑院里的各种物件摆设换成新的,看似十分周到,实际上变相地将这两个宫女软禁起来。 本来两个宫女还想着谢宜会记起她们来,毕竟她们能进到宫里,也是千里挑一的美人,身段容色那是一等一的好。兼之,因为是准备送人的宫女,太后派了几个老嬷嬷将她们几个都调//教个遍,只要男人一沾身,断断没有漠然不视的道理。 可惜谢宜是个真心爱老婆的,夫妻二人举案齐眉,鹣鲽情深多年也极有默契。沈氏冷落两位宫女,谢宜干脆也没问,不说跨进芜荑院,便是路过都没有。 两个宫女在芜荑院里住了两个月,外面只听闻她们都被抬了姨娘,却不知她们连谢宜的面都不曾见过一次。 “这个妒妇!”两个姨娘提起沈氏,都咬牙切齿起来。 她们是有太后和皇上撑腰,但太后与皇上哪里有将手伸到臣子后院来的道理? 她们的诅咒很快传到了沈氏的耳边,彼时沈氏正在教谢环看账本,对谢环笑道:“姨娘小妾左右只是个玩意,有了她们的文书,打杀或者发卖,都随意主母摆布,断断没有越过主母的道理。” 谢环神情萎靡,她因为倾慕于六皇子,被谢宜狠狠教训了一顿,还交待沈氏尽快为她择选一个佳婿。少女怀春而不得,她对沈氏与谢宜都有些怨恨,若不是身边的丫鬟拦着她,说不定她都要翻墙出府去见那六皇子了。 沈氏一瞧谢环,便知道谢环在想什么,她对这个不是自己生的女儿最近颇为头疼。大道理也说不少,可也经不住人家左耳进右耳出;打骂,谢环都有十三岁了,再过两年及笄,再加上沈氏并非她亲生母亲,叫沈氏如何下得了手? 而谢环,任性骄横,偏偏又是一个倔强性子,认定了就不回头。 沈氏沉吟片刻,放下账本,道:“聘则为妻奔为妾,我谦远候府的女儿是绝对不可能做他六皇子的侧妃。你再回去仔细考虑半个月,若还坚持着非他不嫁,便来找我吧。” 谢环盯了沈氏一眼,点头退下去。 “夫人,皇上又赏赐了两位美人下来。”阿喜悄悄走了进来,“不是赏给侯爷,而是赏给大公子。” 沈氏摆摆手:“派人盯紧了便是,呈儿自己会处理。”稍微顿了一下,她道,“你与呈哥儿说一说,叫他去安慰下他妹妹。我虽是他们的主母,但毕竟不是亲生,不好插手太过。” 皇帝真是铁了心要对世家门阀下手,一连送了两次四个美人,秋雨时节又狠狠宰了世家门阀一把,以后这样的糟心事恐怕只多不少。偏偏谢环又闹着要嫁给六皇子,患了相思病,一天到晚没个安分。 好在沈氏的一儿一女都还小,谢呈身为谦远候府的大公子,是作为世子培养的,为人处世虽然尚且稚嫩,但磨练一番也能堪重任。 无论谦远候府有多闹腾,谢媛的院子里都一派和气,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 “好了,你们都出去,我一个人静静。”正在看书的谢媛忽然抬起头对伺候的丫鬟婢子们下了命令,“有事我自会叫你们。” 桂圆与杏仁对视了一眼,退下去体贴地关上了门。 “姑娘这几个月是怎么了?”杏仁忍不住和桂圆嘟囔,“时不时地把我们赶出来。” 答曰:幽会美少年。 看着熟门熟路躺在自己软榻上吃点心的容瑾,谢媛只觉得满腔的怒火一下子爆发了。 这个脸皮比城墙还要厚上几倍的家伙,打扰她的清修,喝她的茶水,吃她的点心,时不时还要占她便宜!本来还是偶尔来一次,这些日子却每天都来报备,简直让她忍无可忍! 谢媛站起来一拍桌子,衣衫长发无风自动,她神情狰狞,奈何人小气势也被削弱了不少:“容瑾!你够了吧!” 感觉到整个小书房的气息都开始紊乱起来,容瑾漫不经心地撇撇嘴:“阿媛,你这么闲就帮我去把几个老顽固给暗杀掉吧!” 他伸出手平平一推,谢媛便被他隔空推倒在椅子上。 坐起来擦了擦粘上点心屑的手指,容瑾正色道:“帮我配制一份毒/药,无声无息就能让人身体衰弱,半年内死亡,而且不能让人发觉中毒的毒//药。我知道你能配制出来。” 谢媛盯着他小片刻,手指搓了搓绣花的袖口,缓缓问:“你想做皇帝?” 容瑾轻佻一笑:“阿媛想当皇后,我便做皇帝。” 谢媛等了半响,才听到他的后一句话:“我上辈子做了上百年皇帝,有些倦了。” 谢媛冷笑一声,哼道:“我倒不知晓你这醉心权术的家伙会厌恶权势。”只怕是坐到了那个最高的位置,他还想着要更多更多。 “……”果然苦情牌对这个心冷如铁的奇葩女人不管用么? 容瑾沉默了几秒,沉声道:“随便你信不信。” 小书房里寂静下来,谢媛抬抬眼皮,软榻上空无一人,容瑾却是走了。瞟了一眼只剩下点心屑的盘子,谢媛朗声道:“莲子,叫小丫鬟送些点心过来。” 她的声音太沉静,听不出喜怒。 第一百五十章 (猫扑中文)不过莲子、桂圆、百合与杏仁都是伺候了谢媛两年多的丫鬟,哪里听不出谢媛语气中隐含的不满?她们狐疑地交换了眼神,都看到对方眼睛里的不解——姑娘这一段时间脾气越来越不好了,尤其是关上房门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候。 要不要告诉夫人? 杏仁用嘴型问莲子。 莲子摇头,她们都是姑娘的人,也都有几年就要婚嫁了,这时候若是让姑娘不满,下半辈子自己都要不满了。所以,即便是告知沈氏,也不能她们自己私下里跑去说。 派去拿点心的小丫鬟迟迟未归。 莲子想了想,隔着房门与谢媛说了,自己亲自去取。 桂圆也跟着她去。 锦澜园距离大厨房不算远,只消走过花苑便是。莲子与桂圆挑选出谢媛爱吃的几种点心,用酸枝雕花食盒装了,往回走。 路过假山的时候却碰上了沈琅,沈琅长相俊秀,谈吐得体,举止优雅高贵,又爱穿白衣裳,侯府的丫鬟们私下里提起,总会脸红心跳。即便是莲子、桂圆这些大丫鬟,也不能说从不对沈琅怀着一份期盼。 毕竟少年公子,长相、才华都是极好,做他的妾侍比做市井之人的正妻要好得多。 “表少爷。”莲子和桂圆让到一边。 沈琅却并未像往常那般淡淡地接受她们的问好,阳光下,他的脸色比往日苍白许多,穿着的也不是风骚的白衣,而是一套颜色暗沉,几乎没有纹饰的衣裳。 他靠着假山站住,看向两个丫鬟的方向:“你们是媛表妹的丫鬟?” 莲子与桂圆对视一眼,答道:“是,表少爷。” 沈琅点了点头,他勉力站着向前走去。 桂圆动了动鼻子,疑惑地看向沈琅:“莲子,你有没有闻到表少爷身上的味道?” 莲子却会错意了,她轻轻打了一下桂圆,低笑道:“桂圆想跟着表少爷么?表少爷连我们是谁都记不起来,可见他往日里是没注意我们,也没有那个心思。” “你们碰到什么人?”莲子与桂圆提着食盒走进小书房的时候,谢媛正在习字,她秀气的鼻子嗅了嗅,目光落在两个心腹大丫鬟身上。 有血的铁锈味,还有冷梅熏香味,这些味道很浅,或许桂圆与莲子都不会发觉,但是这瞒不过嗅觉灵敏的谢媛。 谦远候府,用冷梅香的人……谢媛问:“可是沈琅表哥?” 沈琅在谦远候府的这两年很安分,从不主动惹是生非,他住在外院,与谢呈一起学习生活。谢媛与他见面次数不多,但是看在他对谢宜与沈氏都颇为敬重的份上,她未曾为难过他,当年要将他赶走的念头也淡了。 得到肯定的回答,谢媛心里有些惊讶。 沈琅一直都老老实实的,这次怎么就受了伤?还跑到内院来,满身血腥味也不顾忌……难道他在外面惹了什么事,被人弄伤了? 不过沈琅的功夫素来不错,即便是谢呈伤他也要花费一番气力……而且,若是见得人的伤,他又何须在两个丫鬟面前掩饰? 谢媛盯了两个丫鬟一眼:“将我调制好的雪露给沈琅送去,就说是几个月前他托我调制的玫瑰花香露,可听到了?” “是,婢子们这就将玫瑰花香露给表少爷送去。” 彼时沈琅正偷偷摸摸地潜到谢媛的花草园里,这个花草园是沈氏特意为谢媛建起来的,里面栽种着各种各样的花草,其中不乏治血化瘀、调养身体的一些植物。因为管理得当,又用炭盆保持温暖,这个花草园里四季常绿。 看守园子的几个婆子正坐在一块嗑着瓜子闲聊,说的无非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白玉京大户人家的各种八卦,她们聊得兴奋,可苦了急着进到花草园里偷药的沈琅。 沈琅悄悄地捡起几颗小石子,默默等候了半响,瞅准机会将石子一把丢出,几个婆子被打中穴位,都晕倒了。这一手功夫不可谓不漂亮,沈琅抬手擦掉嘴角的血,快速地跑进花草园里,三两下便将谢媛好不容易弄来的珍贵止血草药拔掉了一小片。 偷到草药,沈琅胡乱地放了一把嫩芽在嘴里嚼烂,一半吞掉,一半敷在腹部致命的伤口上,感觉到流血的伤口渐渐止住了,这才稍微放下心来,大摇大摆地回到自己外院的住处。 “那小丫头种的草药倒是蛮有用……”沈琅暗道。 “公子,方才三姑娘的丫鬟送来了您要的玫瑰花香露。”他的小厮迎了上来。 沈琅的心跳一下子漏了半拍,他盯着小厮,片刻才问:“她可说了什么?” 难道那不声不响的小丫头发现了自己受伤? 沈琅与谢媛关系算不上好,交谈都少,怎么可能叫她帮自己调制那什么鬼香露! “说是公子急着用,叫小的看见公子就交给公子。” 沈琅接过那一小瓶香露,道:“我要休息,你守着门不要让人进来。” 房间里,沈琅将偷盗来的草药藏好,换下一身沾了血的衣裳,又仔细处理了伤口,这才有空暇研究谢媛送来的香露。闻了闻,他脸色大变,这哪里是什么香露,分明就是治愈伤口用的雪露! 谢媛知道他受伤! 沈琅惊出一身冷汗! “杏仁,你派人去查查沈琅这段时间都做了什么,认识了什么人。”谢媛想了想,“外院有个小厮叫钱三的,你让他去查。” 钱三是容瑾的眼线,既然二人结盟,那么资源共享也不算什么事。 沈琅若是老老实实还好,若是不安分,就休怪她将他踢出谦远候府! 已经寒冬,前几日刚下了雪,今天是个大好晴天,虽然寒冷依旧,但是冬日暖阳还是很让人心暖。 白玉京里却出了一件大事,朝廷四品大员、殿中少监周义在出门的路上被杀手干掉了!接着又是京中大富商,王家家主与长子同时在家中毙命! 天子脚下这等事情,瞬间掀起轩然大波。 整个白玉京都戒严起来,北军们跑上跑下,一户一户地搜寻着杀手,进出城门也要经过层层检查。这般搜查半个月,凶手没找到,倒是抓到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官员,要么贪污,要么杀人,要么被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一时之间满城风雨,大理寺都快装不下了。 身兼北军统领和大理寺卿两职的胡博差点忙坏了,又要抓人又要审讯,一边还收着家属们递来的各种贿赂,家里小金库都快堆满了。 容瑾也没那么空闲,能天天跑谢媛那里去。借着这次皇帝与世家的交锋,他也忙了个不亦乐乎,一边给皇帝跑腿,一边趁机建立自己的势力。 白玉京满城风雨,即便是经常出门赏雪赏梅的贵女贵妇们也一下子沉寂下来。 谢媛表示对容瑾忙得跟狗一样的生活喜闻乐见,虽然夜晚偷偷摸摸出入谦远候府的人变多了,但是他们都被谢媛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掉。次数多了,那些派遣人过来侯府查探的幕后人士也不敢再派人来。 这一场暗地里的交锋却极快地停了,一则消息被快马送到白玉京——镇守边疆的威远大将军王越被突厥骑兵斩杀刀下,玉门关被破,十万大军被困城中,两座城池陷落! 玉门关失守,突厥骑兵直指中原,攻破雁门关指日可待,取白玉京如探囊取物! 得到消息的大臣们人人自危,即便是皇帝也恐惧起来。刚刚秋雨洪涝过去,突厥骑兵又来,国库空虚,皇子们各怀心思,世家想要压倒皇权……大安朝江山一瞬间变得岌岌可危起来! 皇帝简直不敢相信王越会被斩杀,听到这个消息,天子晕了过去。 作为世家中的一大势力,谢宜得到消息的速度不比皇帝慢,即便老辣稳重如他,也被这个消息吓得透出了满头大汗。勉力冷静下来,谢宜第一个念头便是将妻子儿女统统送离白玉京—— 突厥骑兵不通人性,前朝天下大乱,北狄直入中原,逼迫中原八大世家举家南迁,到如今仍旧令人恐惧。 好不容易邺国公李源才打败突厥,将其驱赶到更荒凉的地方,居然又一次卷土重来! 即便与邺国公李源交好,但是谢宜对他仍旧威武如当年并不抱太大希望。 沈氏显然也是知晓其中关节,不过她并没有谢宜那样对邺国公保持怀疑态度,她更看重的是目前的朝堂局势。如今皇帝与世家剑拔弩张,若是她带着儿女出城,只怕后脚就要被人追上来,扣押为威胁谦远候府的质子了。 两夫妻关在书房里密议了小半个时辰,决定将计就计。 几个大丫鬟在主子们的命令下飞快地收拾行李细软,侯府的侍卫也整装待发,两个时辰后,一队车马悄悄地从谦远候府后门驶出,向城门而去。 继车队后,一个管事模样的家伙也悄悄从后门溜出,通风报信去了。 他并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人隐蔽的视线里,已有几人悄悄地吊在他的身后。 接着,又是几个侯府的熟面孔溜出侯府后门,3l4猫扑中文 第一百五十一章 (猫扑中文)不过莲子、桂圆、百合与杏仁都是伺候了谢媛两年多的丫鬟,哪里听不出谢媛语气中隐含的不满?她们狐疑地交换了眼神,都看到对方眼睛里的不解——姑娘这一段时间脾气越来越不好了,尤其是关上房门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候。 要不要告诉夫人? 杏仁用嘴型问莲子。 莲子摇头,她们都是姑娘的人,也都有几年就要婚嫁了,这时候若是让姑娘不满,下半辈子自己都要不满了。所以,即便是告知沈氏,也不能她们自己私下里跑去说。 派去拿点心的小丫鬟迟迟未归。 莲子想了想,隔着房门与谢媛说了,自己亲自去取。 桂圆也跟着她去。 锦澜园距离大厨房不算远,只消走过花苑便是。莲子与桂圆挑选出谢媛爱吃的几种点心,用酸枝雕花食盒装了,往回走。 路过假山的时候却碰上了沈琅,沈琅长相俊秀,谈吐得体,举止优雅高贵,又爱穿白衣裳,侯府的丫鬟们私下里提起,总会脸红心跳。即便是莲子、桂圆这些大丫鬟,也不能说从不对沈琅怀着一份期盼。 毕竟少年公子,长相、才华都是极好,做他的妾侍比做市井之人的正妻要好得多。 “表少爷。”莲子和桂圆让到一边。 沈琅却并未像往常那般淡淡地接受她们的问好,阳光下,他的脸色比往日苍白许多,穿着的也不是风骚的白衣,而是一套颜色暗沉,几乎没有纹饰的衣裳。 他靠着假山站住,看向两个丫鬟的方向:“你们是媛表妹的丫鬟?” 莲子与桂圆对视一眼,答道:“是,表少爷。” 沈琅点了点头,他勉力站着向前走去。 桂圆动了动鼻子,疑惑地看向沈琅:“莲子,你有没有闻到表少爷身上的味道?” 莲子却会错意了,她轻轻打了一下桂圆,低笑道:“桂圆想跟着表少爷么?表少爷连我们是谁都记不起来,可见他往日里是没注意我们,也没有那个心思。” “你们碰到什么人?”莲子与桂圆提着食盒走进小书房的时候,谢媛正在习字,她秀气的鼻子嗅了嗅,目光落在两个心腹大丫鬟身上。 有血的铁锈味,还有冷梅熏香味,这些味道很浅,或许桂圆与莲子都不会发觉,但是这瞒不过嗅觉灵敏的谢媛。 谦远候府,用冷梅香的人……谢媛问:“可是沈琅表哥?” 沈琅在谦远候府的这两年很安分,从不主动惹是生非,他住在外院,与谢呈一起学习生活。谢媛与他见面次数不多,但是看在他对谢宜与沈氏都颇为敬重的份上,她未曾为难过他,当年要将他赶走的念头也淡了。 得到肯定的回答,谢媛心里有些惊讶。 沈琅一直都老老实实的,这次怎么就受了伤?还跑到内院来,满身血腥味也不顾忌……难道他在外面惹了什么事,被人弄伤了? 不过沈琅的功夫素来不错,即便是谢呈伤他也要花费一番气力……而且,若是见得人的伤,他又何须在两个丫鬟面前掩饰? 谢媛盯了两个丫鬟一眼:“将我调制好的雪露给沈琅送去,就说是几个月前他托我调制的玫瑰花香露,可听到了?” “是,婢子们这就将玫瑰花香露给表少爷送去。” 彼时沈琅正偷偷摸摸地潜到谢媛的花草园里,这个花草园是沈氏特意为谢媛建起来的,里面栽种着各种各样的花草,其中不乏治血化瘀、调养身体的一些植物。因为管理得当,又用炭盆保持温暖,这个花草园里四季常绿。 看守园子的几个婆子正坐在一块嗑着瓜子闲聊,说的无非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白玉京大户人家的各种八卦,她们聊得兴奋,可苦了急着进到花草园里偷药的沈琅。 沈琅悄悄地捡起几颗小石子,默默等候了半响,瞅准机会将石子一把丢出,几个婆子被打中穴位,都晕倒了。这一手功夫不可谓不漂亮,沈琅抬手擦掉嘴角的血,快速地跑进花草园里,三两下便将谢媛好不容易弄来的珍贵止血草药拔掉了一小片。 偷到草药,沈琅胡乱地放了一把嫩芽在嘴里嚼烂,一半吞掉,一半敷在腹部致命的伤口上,感觉到流血的伤口渐渐止住了,这才稍微放下心来,大摇大摆地回到自己外院的住处。 “那小丫头种的草药倒是蛮有用……”沈琅暗道。 “公子,方才三姑娘的丫鬟送来了您要的玫瑰花香露。”他的小厮迎了上来。 沈琅的心跳一下子漏了半拍,他盯着小厮,片刻才问:“她可说了什么?” 难道那不声不响的小丫头发现了自己受伤? 沈琅与谢媛关系算不上好,交谈都少,怎么可能叫她帮自己调制那什么鬼香露! “说是公子急着用,叫小的看见公子就交给公子。” 沈琅接过那一小瓶香露,道:“我要休息,你守着门不要让人进来。” 房间里,沈琅将偷盗来的草药藏好,换下一身沾了血的衣裳,又仔细处理了伤口,这才有空暇研究谢媛送来的香露。闻了闻,他脸色大变,这哪里是什么香露,分明就是治愈伤口用的雪露! 谢媛知道他受伤! 沈琅惊出一身冷汗! “杏仁,你派人去查查沈琅这段时间都做了什么,认识了什么人。”谢媛想了想,“外院有个小厮叫钱三的,你让他去查。” 钱三是容瑾的眼线,既然二人结盟,那么资源共享也不算什么事。 沈琅若是老老实实还好,若是不安分,就休怪她将他踢出谦远候府! 已经寒冬,前几日刚下了雪,今天是个大好晴天,虽然寒冷依旧,但是冬日暖阳还是很让人心暖。 白玉京里却出了一件大事,朝廷四品大员、殿中少监周义在出门的路上被杀手干掉了!接着又是京中大富商,王家家主与长子同时在家中毙命! 天子脚下这等事情,瞬间掀起轩然大波。 整个白玉京都戒严起来,北军们跑上跑下,一户一户地搜寻着杀手,进出城门也要经过层层检查。这般搜查半个月,凶手没找到,倒是抓到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官员,要么贪污,要么杀人,要么被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一时之间满城风雨,大理寺都快装不下了。 身兼北军统领和大理寺卿两职的胡博差点忙坏了,又要抓人又要审讯,一边还收着家属们递来的各种贿赂,家里小金库都快堆满了。 容瑾也没那么空闲,能天天跑谢媛那里去。借着这次皇帝与世家的交锋,他也忙了个不亦乐乎,一边给皇帝跑腿,一边趁机建立自己的势力。 白玉京满城风雨,即便是经常出门赏雪赏梅的贵女贵妇们也一下子沉寂下来。 谢媛表示对容瑾忙得跟狗一样的生活喜闻乐见,虽然夜晚偷偷摸摸出入谦远候府的人变多了,但是他们都被谢媛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掉。次数多了,那些派遣人过来侯府查探的幕后人士也不敢再派人来。 这一场暗地里的交锋却极快地停了,一则消息被快马送到白玉京——镇守边疆的威远大将军王越被突厥骑兵斩杀刀下,玉门关被破,十万大军被困城中,两座城池陷落! 玉门关失守,突厥骑兵直指中原,攻破雁门关指日可待,取白玉京如探囊取物! 得到消息的大臣们人人自危,即便是皇帝也恐惧起来。刚刚秋雨洪涝过去,突厥骑兵又来,国库空虚,皇子们各怀心思,世家想要压倒皇权……大安朝江山一瞬间变得岌岌可危起来! 皇帝简直不敢相信王越会被斩杀,听到这个消息,天子晕了过去。 作为世家中的一大势力,谢宜得到消息的速度不比皇帝慢,即便老辣稳重如他,也被这个消息吓得透出了满头大汗。勉力冷静下来,谢宜第一个念头便是将妻子儿女统统送离白玉京—— 突厥骑兵不通人性,前朝天下大乱,北狄直入中原,逼迫中原八大世家举家南迁,到如今仍旧令人恐惧。 好不容易邺国公李源才打败突厥,将其驱赶到更荒凉的地方,居然又一次卷土重来! 即便与邺国公李源交好,但是谢宜对他仍旧威武如当年并不抱太大希望。 沈氏显然也是知晓其中关节,不过她并没有谢宜那样对邺国公保持怀疑态度,她更看重的是目前的朝堂局势。如今皇帝与世家剑拔弩张,若是她带着儿女出城,只怕后脚就要被人追上来,扣押为威胁谦远候府的质子了。 两夫妻关在书房里密议了小半个时辰,决定将计就计。 几个大丫鬟在主子们的命令下飞快地收拾行李细软,侯府的侍卫也整装待发,两个时辰后,一队车马悄悄地从谦远候府后门驶出,向城门而去。 继车队后,一个管事模样的家伙也悄悄从后门溜出,通风报信去了。 他并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人隐蔽的视线里,已有几人悄悄地吊在他的身后。 接着,又是几个侯府的熟面孔溜出侯府后门,3l4 猫扑中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 突厥的这次突袭来得太快,就连大安朝安插在突厥的探子都不知情。只晓得突厥部落里的一支忽然壮大起来,在半年内统一一盘散沙的突厥,现在竟然将手伸向大安朝,可见其胆大包天。 若非事情发生得太突然,白玉京也不会被这个消息吓得人仰马翻。 不过,不是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边防线被突破这件事情上的,他们还在忙碌着明争暗斗。 谢宜坐在外书房,沈氏站在他的身边,两人都是一身素色的衣裳,郎才女貌,般配宛若神仙眷侣。 “侯爷,都抓到了。”侍卫长推门而入,将一份名单呈上,“已有几个吐露了府中的眼线。” 沈氏接过那份名单,仔细地看了看,微微一笑:“哟,还真狡猾呢。”她将名单放在书桌上,对侍卫长道,“盯紧这些天出入侯府的人员,那几个被逮到的,好好审讯一番,他们不用重刑,是不会招出来的。” 谢宜瞟了一眼那张名单,几个属于他直系心腹的名字赫然就在其中,若非真正掌握了这些人的忠诚,只怕他都会被这份名单挑唆成功,拿忠于自己的人开刀呢。 “就按照夫人的话去办。”谢宜摆摆手。 那侍卫长下去,换一位管事走了进来。 这位管事是谢宜手下专门打探消息的,是他心腹的心腹,十分能干,又忠于谦远候府。可以说,谦远候府能有如今的威势,这位管事功不可没。 “侯爷,沈公子……”因为外面守着的都是谢宜的人,所以这位管事也不顾忌了,他详细地将沈琅最近的异动说了出来,还附上几张纸,最后,他问,“侯爷打算如何处理?” 谢宜沉吟片刻:“你是说,媛姐儿送了子初一瓶雪露?” “是的,侯爷。三姑娘嗅觉灵敏,即便是沈公子仅仅和她的丫鬟擦肩而过,她都能闻到丫鬟身上沈公子的血腥味。”管事道。 谢宜知道小女儿五感异于常人,但是没想到竟然比狗鼻子还厉害,他有些发愣,不由得看了看沈氏。 沈氏笑了笑,一脸与有荣焉的样子,她拿起那几张纸看了看,道:“按照这张纸上的信息推断,沈琅是雍王的人咯?” 雍王是姬皇后的第二个儿子,天资聪颖,自幼便聪慧过人,十分得姬皇后宠爱,也是众皇子中最先被封王的一位。他的封地在富饶的山东,不过他和他的王妃都居住在白玉京的雍王府,牢牢的被皇帝掌握着。 人们都说,如果先出生的是雍王,那他便是众望所归的太子。 管事摇头,道:“说不准。那位殿中少监周义周大人是沈公子下手的没错,但却不是沈公子杀死的。沈公子与雍王私交甚密,却鲜少为雍王办事……倒是更像朋友而不是上下属。” “可查到周义是被谁杀死的?”谢宜问。 管事摇头:“怀疑是皇上的人,但是那个人做事太慎密,我等一点有用的都查不出来。” “子初的事情先放着吧。”沈氏道,“盯紧他,若是他有任何对我们不利的举动,立刻来报。既然是雍王,他虽然会与我们世家联手,但是多半狡兔死,走狗亨。” 谦远候府不安宁了好几天,许许多多的小厮、丫鬟、仆妇、婆子都被抓起来,一时间人人自危,即便是谢媛的锦澜园,也被抓了几个老资格的婆子。所幸锦澜园伺候的多数是小丫鬟,少掉几个管粗活的婆子倒没有什么。 “你爹做事真干脆。”即便守护侯府的侍卫多了许多,但是这依旧拦不住容瑾,他闲闲地翻着谢媛的字帖,嗤笑,“你的字真丑!” 谢媛面无表情地瞟了他一眼,从一大堆的瓶子里挑出一个大拇指大小琉璃瓶丢给他:“你要的,稀释开来就是慢/性/毒/药,如果你等不及,一下子灌下去,也会立刻心脏衰竭死掉。” 容瑾一伸手,轻松接住:“如果你能用魔法多好,一个‘衰弱’或者‘疾病’丢下去,他不死也会去了半条命。” 谢媛很不文雅地翻白眼:“你都知道不可能。” “皇帝派到边疆镇守的威远大将军王越被杀了。”容瑾仔细收好琉璃小瓶,对谢媛道,“我不知道你爹是怎么想的,不过这个白玉京不算得上安全了。如果皇帝派去的人还是这么没用,我会出手。” 谢媛斜睨了他一眼,没说话。这家伙不仅是铁血大帝,还擅于以弱胜强,擅于各种地形各种情况的战役,不过他的战无不胜能在这个位面行得通么? “你那什么眼神……”容瑾恼了,他欺身上前,却被一层透明的物质挡住,他只好退后两步,道,“我会证明给你看的。” 谢媛冷笑两声:“容瑾,你的演戏天分真是我见过的人中最好的一个。需要我怎么做直说便是,何必装疯卖傻来欺瞒与我?” 被拆穿了容瑾有些泄气,他也不恼,笑嘻嘻地看着谢媛,道:“这一辈子已经重新开始了。我与你没有任何的利益冲突,为何防我如此之深呢?” 谢媛道:“你知道我是传奇法师,而且,我和你的交情没有那么深厚。” 法师被人近身,等同于将性命交给别人。 “你还是不死的巫妖。”容瑾道,他温和无害的脸现在看起来带着一种诱/惑的色彩,“即便被我近身,我亲手掐死你,你还是会复活的,不是吗?” “不如我杀了你,再将你复活怎么样?”谢媛盯着容瑾,笑道,“你知道我的手段,将你复活十拿九稳。” “当然可以,只要你与我缔结生死契约。”容瑾很得意,他拔出一把匕首上下抛了抛,“你如此不喜我,防备我,我又怎么敢将小命送到你的手里?我可不是不死巫妖,有生命匣子那样奇葩的东西。” “不过我真的很好奇,转换了位面,你还是不死巫妖吗?”说到这里,容瑾面色一正,一双厉眸紧紧盯着谢媛,仿佛随时都会扑上来的凶猛野兽。 顿时,小书房里的气氛剑拔弩张起来。 谢媛巍然不动,面无惧色地看着容瑾。 容瑾忽然一笑,收敛了气势,房间里顿时轻松明快起来,他低头转着匕首玩,手腕灵活的上下翻动,几乎看不清楚手指的动作:“哈!开个玩笑。” 玩笑你妹! 谢媛在心里腹诽,她整理了一下思绪,并未发现自己无形中已经习惯了容瑾这样的行事,心中没有一点怒气。 “乖乖的留在这里,别去找钱三。你爹查得太厉害,钱三要是跟你有来往,只怕会立刻被你爹赶出去。”容瑾道,他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谢媛,半是嘲讽半是调/戏地道,“就这小身板,真没有前世那么好看!” “原来你喜欢我还是巫妖的样子么?”谢媛立刻反击。 容瑾吹了个口哨,目光肆无忌惮地上上下下扫着谢媛,尤其是在胸、臀这两个位置来回地看:“我没见过你巫妖时的样子。还在学院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班级里身材最好的,就是穿着一身宽大的学徒法师袍,遮遮掩掩,搞得谁都不知道。” 谢媛前世还是人的时候身材的确很好,她忽然脸上一红,想起前世早已被遗忘的一件事,狠狠地瞪回去:“原来那日偷看的人是你?” 容瑾哈哈大笑,也亏得这小书房被下了结界,不然外面的丫鬟们听到三姑娘房里居然有男人,定会被吓得半死:“穿得密密实实,我就是偷看也看不到啊!” 他心里暗自嘀咕:谢媛到底是个女人,调/戏一把还是有些反应的。虽然不太羞涩,但是奔放类型的他也很喜欢。 容瑾已经将谢媛看作是内定的妻子,压根就没想到谢宜与沈氏会不会同意让女儿嫁给他这个破落户、皇帝面前的红人。 他居然还敢埋怨! 谢媛有种被气得不知道怎么说话的感觉,不过到底身居高位多年,她很快安抚好自己的情绪,很不客气地道:“我这里不欢迎你,快点滚!” 容瑾乐了,他决定再努力一把,深情地凝视着谢媛,他说:“阿媛,其实我不介意你是人还是巫妖,是美还是丑。反正这个位面没有人比我更适合你了。” 屁话,对着一副骨头架子还能发/情的变/态绝壁不是他容瑾! 前世,听闻谢媛变成了巫妖归来复仇,容瑾对她少年时的绮思早就不知道丢到哪里去。 今生看见这么可爱粉嫩的谢媛,容瑾这才又起了些心思。 他不看重女色,前世也少近。不过今生谢媛是个人,她有能力站在他身边做他的妻子,他自然不会错过。 如果谢媛只是一个普通人,骄傲强势如容瑾是决计不会看上她的。 说到底,还是虚荣心作怪。 本来就不是真心,谢媛哪里会对他有期盼? 所以,容公子,您的路还长着呢。 谢媛磨了磨牙,高贵冷艳地吐字:“滚!” 容瑾也不生气,他对谢媛抛了个媚眼:“离你那傻蛋表哥远点!为夫这就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