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倾城灵异侦探事件簿》 第1节 第一卷 流光之瓶 一个价值百万的瓶子,据说摔碎之后可以回到过去。委托的任务,便是保护神奇的瓶子,似乎是一个寓言,太过在乎的东西往往会失去。第一桩关于爱与梦想的委托,由我,顾倾城开始。 第一章 二十万美金的约会 倾城是我的名字,回到英国的时候,我确实有城市崩塌的感觉。 有人说会因为爱上一个人而爱上一座城市,大概就跟爱屋及乌的情结差不多,而我更极端一点,会因为恨一个人而去怨恨一座城市,希望它连同里面生活着的那个人一起灰飞烟灭。 在银河图书馆外文部工作已经一个月了,这是我的新工作,每天把订购回来的德、法、日文新书编目与撰写提要,有点闷人,却是一个避世的好方法。每天沉浸在书籍海洋里,书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听起来似乎很高雅,其实骨子里跟那些失恋了就躲起来自我增肥的人一样,都是在没有出息的逃避现实。 还是昨天,我才知道图书馆用的是它主人的名字,图书馆的主人中文名字叫郭银河。他是一个很忧郁的英籍中国男人,苍白的脸色加上阴郁的眼神,很配合曼城阴雨连绵的天气。 我想我是一个极端的人,从意大利受挫回来之后,我已经几乎改掉我所有以往的习惯:我不再关心周围人的事情,不论是公是私,也整整一个月没有笑过,即使是桌子上插满别人送来的花束,我也是随手送给周围的女同事,我从来不曾关心过这些花束和它们主人。 只不过今天有点例外。 今天我收到一束百合,粗短的茎,茂密翠绿的叶子,空运过来的中国百合包在紫色包装纸里。我想了想,居然出去买了一个玻璃瓶子来插百合。 回来时,同事珍妮告诉我中午的时候有一个自称“大鱼”的女孩子打电话找我,才说着,珍妮又接了个电话,朝我打手势:“fish!big fish!” 我叹口气,她们终于找到我。哦,是她,不是她们,我忘了我此刻只剩下了一个搭档在守着我们的老窝,因为她的坚持对照着我的不负责任,我下定决心回去后要颁个劳工奖给她。 电话里传来那条大鱼――苏眉娇媚的语声:“顾倾城,快回来,我们接到一个大委托,委托人点名要你。”老拍档的声音甜得要滴出蜜来,让我隔着远洋也想起妈妈桑央当红女儿做事的嘴脸。 我叹气:“刚从意大利回来,你也得让我放一下假。” 软的不行,对方开始恶狠狠:“已经一个月了,小姐,你不是想把侦探社卖给我吧?躲到什么图书馆,害我查了一个月!哼,要是想不要侦探社了,大可卖掉,用你的名字,送我也不要,除非,改名叫苏眉侦探社。” 又换上诱惑的声调:“乖乖城城,你回来,搞定这笔生意,眉眉我给你做超级大海鲜,就吃苏眉怎么样?” 都怪我右嘴角那颗馋吃痣,我咽了一下口水,:“你好像一个扯皮条的……什么事大不了的?你出面应付不就可以了吗?”确实,苏眉以前是国家地理杂志的特约摄影记者,专受委托拍摄什么诸如极光、濒临绝种的动物等奇异事物,天南地北,见闻广博,兼上其是跆拳道黑带四段的身手,几乎足以应付绝大部分的突发事件。 苏眉懒洋洋地:“确实,可惜人家只信任侦探社的主人顾倾城,有什么办法。不过是保护一只不知来历的古董瓶子嘛,用得着你亲自出马吗?” 我一听,确实简单,古董瓶子,价值再高也并非人人合用,而且大都买了保险,可能不过是其主人过于重视的结果。慢着,苏眉刚刚还用到“不知来历”这个形容词,古董跟名种动物一样,都是要搞清楚身世才有价值,看来这只瓶子真是珍贵极了都有限度。 我想了想,说:“苏眉,不过是保护一只瓶子,没有挑战性……” 我还没有说完,立即把话筒放离耳边几十厘米,半分钟后才敢把话筒贴近,里面苏眉的咆哮正好告一段落,苏眉的雷鸣电闪换作山雨欲来,她阴沉沉地说:“顾倾城,你如果不马上回来,我就放火烧了你的侦探社!!!!” 我吃了一惊:“你受了什么刺激?” 苏眉扯着喉咙喊:“二十万美金的刺激!”把好端端一个话筒震得嗡嗡直响,看来得提早退休。 我也像话筒一样给她震了一下,回过神来才觉得不现实:“二十万美金?他可以请一个警察队来保护他的瓶子,也可以雇一千人日夜围成圆圈,把瓶子围得滴水不漏。” 苏眉说:“可是人家偏偏找上我们,”她狡烩地笑:“他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只要有把柄在我们手里,到时……哈哈哈。”她奸笑数声。 我本来以为我的好奇心死掉了,事实证明,本性难移,在苏眉的奸笑声中,我的好奇心死灰复燃,我叹口气:“明天的飞机。” 苏眉叫:“明天?今天晚上!明天的飞机得带土产。” 老天保佑我,除了出产世界闻名的帅哥,我至今还不清楚当地的土产是什么。 放下电话,珍妮瞪大双眼看着我,大概我说的中国话对于她就如同鬼话,她只字不懂。我也头痛,该如何解释中国人喜欢吃的一种体形庞大的海鲜鱼类名叫苏眉,我的朋友因此对洋人自称大鱼,免去解释海洋生物的麻烦。噢,不,这个千万不能提,差点忘了珍妮是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如果听说我吃海鲜,一定会视我为野蛮人,划为异类。 我只好笑笑,简约解释:“我的朋友,她体形庞大,所以昵称大鱼。” 珍妮同情地看着我,说:“应该请你的朋友每天下班后去跳半小时的健身操,晚饭不要吃肉类,只吃生菜沙拉和喝酸奶,我一个月可以减掉十八磅。” 我笑着谢谢她,珍妮接近一百四十磅。 我到馆长办公室请辞,我运气好,这个星期以来,年轻的馆长都留在办公室里,不用我打辞职信那么麻烦。 出乎我的意料,郭银河馆长的反应异乎寻常,他“啊”了一声之后就再也没有发表意见了,我本以为还有挽留之类的客气话,谁知他都省了,看来我高估了自己。 我点点头,出去收拾东西。身后有脚步声,郭银河跟了出来。我摊摊手,等他说话。 等了好一会,他突然说:“我原来的名字叫做忧河,忧伤的忧,而我喜欢科学,所以改作银河。” 我“嗯”了一声,完全不知所以。 又等了好久,郭银河说:“原来你喜欢中国百合,可惜我不知道,想不到……”他没有说下去,阴郁的眼神更阴郁了。 我“啊”了一声,才想到以前的哪些玫瑰,天堂鸟之类想是他送的,突然明白他想说的是什么了。我打量他一下,厚实沉重的黑框眼镜,学者型的儒雅,我摇摇头:“很抱歉你不知道。” “你的眼睛不算很大,但是却像一口深井,里面藏着无数的秘密。我能知道你在想些什么吗?” 我不作声,这个问题好像超出了雇主和劳工的范围,我想我可以不回答。其实我想自己一副沉思的样子会与惯常发白日梦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因为我的左眼有两百度的近视,如果发现我眼睛微眯很有深度地凝视远方一个点,那应该是我正在努力克服眼前情非得以的朦胧。 不过这点我不打算给前老板交代,一个人,有那么多的秘密和想法,就算是朋友,也不一定会一一诉说。 了解世界上万事万物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去发现,了解一个人也同理。比起全盘交待,我更希望别人自发自觉地发现我,如我发现一幅美丽的图画,一张好听的cd。 因为这种发现,最平凡的事物也戴上了价值的光环。 郭银河慢慢的又说:“可以不走么?这里有一座图书馆需要你。” 我差点笑出来,他只差没有说这里有一个人需要你了,一座图书馆,太夸张了。这座庞大的建筑物何其无辜,要为一个渺小的人类担上关系。 我微笑,摇头。 他凝视我的脸,表情十分专注:“你来这里一个月了,从来没有笑过,如果那人能让你微笑的话,希望你回去以后能得到幸福。” 我有点感动:“那个人?” “是啊,那个送你中国百合的人。”他认真地喟息:“你笑起来真好看,好像世间万事都无关紧要,万物唾手可得。你应该多笑笑……” 第2节 他形容得似个哲学家,我却想起拍档苏眉曾经刻薄我,说我笑起来像个白痴,一点心机不存,就连最胆小的小贩看见这样的笑容也敢放胆欺负,漫天开价。 虽然他的比喻让我挺感动,但是他料错了,今天的百合是一个催我回去的信号,在以前,代表我一个伤感的故事。 不过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微笑着谢谢他。 郭银河点点头,走了,居然没有多废话。尽管背影那么落寞,他始终是一个含蓄的人。送了半个月的鲜花都不表明自己的身份,想挽留一个人也只会说图书馆需要你,那种含蓄的风度,典型的英国绅士风度。那一瞬间,我知道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向我说明他自己的心意,突然之间,有了感动,忍不住说:“我回去办事,办完回来探你。”说完马上后悔。 他立刻回过头来,沉着的脸上都露了喜色:“真的?” 我只有点点头:“当然,我们中国人讲究一诺千金。” 他喜形于色:“你回去办事,办什么事,可以帮忙吗?” 我微笑摇头。 他不服气:“我这座图书馆有世上最完善的资料。” 确实,我了解这座私人图书馆不比美国国会图书馆逊色,不过我还是微笑摇头。 我笑说:“郭,我的职业是私家侦探。” 他耸耸肩:“顾,我从不知道你有这样的幽默感。”他从头到脚再打量我一次。 今天我穿着的是普通白衬衣和驼色西裤,扣子开到领口数下来第三颗,但露不到乳沟,脖子上松松垮垮绑了条浅灰的丝巾,正好掩住锁骨。手腕垂下,衬衣袖子里露出一条奇怪的银链子,粗得可以到码头上系住油轮,显得本来骨骼就偏小的手腕更是瘦骨伶仃。 我知道我现在的打扮有点不伦不类,但无论是白领还是嬉皮风格,相信都离“私家侦探”这个职业很远。 对方目光中很明显写着“不信”两个字。 他不相信,我也没有法子,因为很多时候,我都不清楚自己,但是,的而且确,我主持着一家国内一流的私家侦探社。作为一个知名私家侦探,我的要价绝不比国内任何一位同行低。而现在,我得赶赴一场价值二十万美金的约会。 第二章 幽雅的骗局 我在飞机上做了一个梦,那个在意大利认识的男人。 那天我在调查一宗失踪案的时候遇到他,他送我玫瑰,之后,知道我喜欢百合,几打几打地从中国订回来。 他在满房间的百合香气中凝视我,不用看都知道他在凝视我,脸上不动声色,心花却寸寸绽放,梦中也感觉到那种蜜意。 当然那时我不知道他是意大利黑手党中的关键人物,也不知道他借故接近我的缘故是解决掉我,我只知道他是爱我的。在骗掉我所有的证据之后,他打发我回去英国,以后再也没有送过花来,可知终是忘了我。 那么的爱我,还是忘了我。 醒来后天蒙蒙亮,只觉无限惆怅。他的样子因为刻意都模糊了印象,却在梦中记住人家没有再送过花来,恐怕是恨的缘故,叹一口气,不知身在何处。 一下飞机,我就往侦探社赶,却还是迟了一步。苏眉哭丧着脸:“瓶子给人骗去了,我们的生意……为什么就是不委托我呢?我那么精明,怎么会给人随便把贵重东西骗去。” 我打量了苏眉一下,看见她把头发挑染成了浅棕色,穿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吊脚裤,不禁叹口气:“看来客人把你当小妹了。” 苏眉跳起来,弹了我一个爆栗:“还笑,意大利的营生叫你弄糟了,这笔生意又没有了,你平时又挑三拣四的,什么都不肯接,现在快没米下锅了……”看见我的脸色,突然住口了。 我板着脸:“我累得很,得睡觉了。”拎起行李就走。 苏眉想道歉又不好意思开口,神情有点尴尬。她老是这样,冲动得很,嘴巴又比大脑快,最坏的是,偏偏脑筋又不笨,如果得罪人不自知反倒理直气壮,但她总是最懂察言观色,会第一时间知道自己说错话。以她的倔强性子,又不好意思正面认错,期期哎哎,欲言又止,脸红红,一副可怜相。 这家伙就是凭这副可气又可怜的模样吃得我死死的,老是狠不下心跟她翻脸,这一吃定就吃了十几年。话说回来,我击节赞叹的第一句俗语,便是“一物治一物”,想也知道这句话是多么的引起我的共鸣。 却见侦探社的门一开,出来一个人,脑满肠肥的商贾模样,迎上来双手握住我没有拿行李的那只手一直摇,动作夸张,七情上面:“顾小姐,你一定要帮帮忙,救救我的命哟。”好像拍戏一样。 我用力缩手,瞪了苏眉一眼:苏眉看来又骗我,这笔生意并没有失去,不过麻烦更大了。我想是宝瓶失去后,主人仍不敢声张,想地下找寻。 果然被我猜中,那人已经在说“只有顾小姐能把东西找回来”之类的话。 我叹口气:“先让我放下东西,你慢慢说。” 中年人连连擦汗,应着:“是,是。” 中年人叫周福平,是一家古董行的老板。 一般古董店老板判断顾客的身份是从顾客的车子开始的,假如那是一部劳斯来斯的话,顾客便可能是一位大买家,假如是一部劳斯来斯再加上一个穿制服的司机的话,那大买家的身份就更毋庸置疑了。 今天上午,出现在周福平店前的就是这样一位大顾客,来者尽管年纪很轻,大约只有二十七、八的样子,但是他身上剪裁精美的西装,仪表不凡的风度却使周福平毫不犹豫地认为他是某个家族的新继承人,甚而,有点认为是自己的运气,因为他认为年轻的顾客会更有购物的冲动,也更舍得花钱。 就因为认定了他是一位大顾客,周福平的态度非常殷勤。而且,这年轻人的右臂受了伤,用白绷带吊在胸前,周福平表示关心地询问的时候,年轻人说是他在瑞士滑雪的时候受伤的。周福平尽管脸上表现十分遗憾,但心里就乐开了花,因为通常懂得享受和冒险的年轻人更不会计较金钱而会为心头好一掷千金。 于是,在年轻人表示想挑选一件名贵古董摆设的时候,周福平的服务态度近乎谄媚,他出示一件又一件贵价古董,包括镇店之宝――六扇宋代屏风,但年轻人表示:太大了。他是为他新婚的夫人挑选结婚周年礼物的,他的娇妻喜欢小巧精致的东西,比如首饰盒、花瓶之类。于是周福平马上想到那个寄放在他店中的古董花瓶。 (这个时候我打断了他一下:“是谁寄放的?”周福平很迟疑了一下,没有告诉我。我只有决定听完事情经过后再问下去。) 周福平出示那个古董花瓶的时候,其实很有点底气不足,因为连他也不能说清楚这个花瓶的历史,只能由它青色的瓷质及冰裂纹判断也许是乾隆时代的作品。不过花瓶虽是古物,却不可思议地采用了抽象的外形,那个花瓶,并不是一般的椭圆形或圆形的,居然是一个正放的三角形形状,线条一点不柔润,从哪个角度观察,都是一个硬硬的三角形状,不是圆锥体,而是像平面一般的三角形。只是顶端因为要开口,削去了平平的一块尖,这样,侧面的三角形严格上来说就是一个等边梯形。这样的形状,在今天的角度看来,完全可以称为后现代主义,但它的质地却是不折不扣的古物,这就有点神秘而费思量了。 果然,那年轻人是识货的人,他一看见瓶子,眼睛就发亮了。 周福平马上开了一个天价:五百万美金。 年轻人出乎周福平意料之外,他很会砍价,最后以三百八十万美金成交。周福平还是非常满意的,因为他挣了一笔之余,还省下了公开拍卖的花费和支付我们的侦探费。 不过在付钱的时候出了一点小麻烦,年轻人发现自己的支票本忘在家里了,而他本来只想要买一个价值一百万左右的首饰盒的,因此他身上只带了一百万的现金,不过,年轻人又表示,他的家并不远,可以写一张字条给他的司机到家里拿钱。 周福平准备好纸笔,年轻人用没有受伤的左手在纸上画了好一会也无法写成一个字,最后他颓然丢下笔,说只能买一个一百万之内的小摆设了。 周福平当然不会轻易放弃这笔大买卖,他马上表示愿意效劳,替年轻人写信。 年轻人沉吟着叫周福平写下如下字句:“亲爱的,我将派人回来取现金三百万,请你打开保险箱取美金给他,不要多问,我将会给你一个惊喜。”署名是一个“福”字。 周福平奇怪地抬起头来:“先生你的名字也有一个福字?” 年轻人笑了笑,真是风度翩翩,说是他老爸希望他一生都有福气。 第3节 周福平连连点头称是,说他自己老爸也是希望他平安又有福。 年轻人掏出一枚印鉴来,在字条上盖了个红印。 周福平看见年轻人将盖了印的字条交给司机,心里不住感叹,果然是大富之家,就凭这样一个印章就可以取出这样一笔巨款,简直比拿着支票去银行还要方便多了。 年轻人的家真的不远,在半个小时之后,他的司机已经拿来了钱,年轻人如数付了钱,把剩下的钱放在上衣口袋里,拿起瓶子就上车走了。周福平还兴奋不已,认为自己在这个月将过的时候做成了一笔大生意。直到他妻子的电话把他惊醒。 妻子问他:“老周,你到底搞什么鬼,一下子提空了保险箱的钱,还换了一个新司机,你不是在外面……” 周福平说到这里,哭丧着脸告诉我们:“我责怪老妻怎么那么容易相信陌生人的时候,你猜她怎样回答我,她居然以为我在给她买生日礼物,老天,我怎么记得她下个星期的生日。” 听到这里,我也不禁笑了一下,一种幽雅的行骗手法,不过必须行骗人十分符合被骗人的条件才行。换句话说,假如周福平不是那么信任自己的眼光和急于把货物脱手的话,是不会容易受骗的。 我想了一下,问周福平:“那个人穿什么样的衣服,有什么特征?” 周福平答我,店中装有闭路电视,可以看录影带。 “很好,”我又闲闲地问:“那瓶子,你是怎样得来的呢?” 周福平不自觉地挺了挺胸膛,好像很不安的样子,“是一个人寄放在本店的。” “是谁呢?” 周福平不肯答我。 我叹一口气:“你们不是要公开拍卖吗?这样卖掉了,它的主人会不会不满意?” 周福平听了我的话,打了一个冷战,突然神经质的抓住我的手:“顾小姐,请你救救我,我已经拿不出那么多现金填数,他们至少要二百五十万美金的。”如果不是他的神色确实慌张的话,我会以为他是占我便宜。 我不动声色的抽回手,慢慢说:“周先生,你不对我坦白,我怎样帮你?” 周福平愣了一下,呆呆的望着我。 苏眉这时插口道:“傻瓜,你不告诉我们来龙去脉,我们怎么知道你有宝瓶的消息有谁知道,是谁在打你的鬼主意。” 周福平终于说:“不是我不想告诉你们,实在是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谁。” 宝瓶的来历确实扑朔迷离。 瓶子是在一个下着细雨的黄昏送到周福平的店子的,来的人衣着很平凡,但举止说不出的神秘,都是一身黑衣,说不太标准的美国英语。他们说想在两个星期后举行一场半公开的拍卖,瓶子底价是两百万,低于两百五十万就不成交。所谓半公开,就是只有手持请柬的来宾才能进场。 最神秘之处就是来人只需要周福平组织活动,搞好场地之类,来宾由来客决定,也就是说,周福平完全不知道来的将会是什么人。但来客需要第一流的场地和宴会,和男仆,因男仆比女仆能保守秘密。 神秘的来宾没有告诉周福平自己身份,只透露了一个姓:丹尼尔。 最后,丹尼尔先生告诉周福平,这个瓶子的真正价值绝对在拍卖价之上,它是一个无价之宝,拍卖的目的,只是为了邀请来宾一起参详宝瓶的奥秘。 然后,丹尼尔先生留下那只瓶子,走了,留下了订金五十万和一柄手枪,一柄有牌照的手枪,他告诉周福平可以用这个来保卫瓶子。 我问:“那位先生,嗯,丹尼尔,有跟你签下什么合同或文件吗?” 周福平双手抱头:“没有,我们只不过是口头协议,不过那才可怕,如果我没有钱又没有了瓶子,他们一定会……”他发着抖,眼睛看着门口开始发直,嘴里喃喃说:“我一家老小……” 苏眉突然说:“周老板,你刚刚说,那个丹尼尔不是说瓶子不能随便卖的,你怎么把它卖了呢?” 周福平还是维持双手抱头的姿态,这时浑身发起抖来:“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当时怎么会那样做。” 我看到他这样,心里一动,问道:“周先生,你记得起那个骗子的样子吗?不看录像带,你记得起来吗?” 周福平抬起头来,一脸茫然的神色,思索了好久,摇了摇头。 我跟苏眉交换了一下眼色,知道周福平当时一定是受到了催眠之类的影响,以致意识模糊跟失忆,可见来者不是一个简单的骗子。 我又尽量温和地对周福平说:“瓶子出了事故,责任虽然在你,但事出有因,来者是得到消息,冲着你而来,事先的困难,丹尼尔先生也许早已知道,但又不明说,他也得负一部分责任,丹尼尔先生应该不会太为难你的。” 周福平听见我提到丹尼尔,身子又发起抖来,很是害怕的样子,只是说:“找不回瓶子,我们死定了。” 看见周福平的样子,我认定丹尼尔一定是一个可怕的人物,但看录像带时,却不是这样的,录像带上的丹尼尔先生是一个颇有风度的中年人,有着欧洲的血统。 但周福平看见屏幕叫了起来:“怎么会这样,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 我几乎以为周福平的神经不正常。 苏眉已经叫起来:“你发什么神经,他就是丹尼尔先生,看,他把瓶子给你。” 这时我也看到了那个形状古怪的瓶子,古怪,看不出价值。 周福平惨叫起来:“不是他,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丹尼尔先生的脸上有很深很长的一道刀疤,从左眼角到左嘴角,化了灰我也认得他。” 我愣了一下,周福平的语气是那么无辜和肯定,而闭路摄像机是不会骗人的。唯一的解释,无论是毫无印象的骗子,还是“化灰也认得”的丹尼尔先生,周福平在会见的时候都遭到了催眠,事后留下的印象或许鲜明无比,或许一塌糊涂,其实都是被洗脑的结果。可怜的人! 看到那个骗子的录像时,我发觉那个人几乎没有一个面向摄录机的镜头,他总在有意无意间,避过了镜头,真是一位高手,摄像机的镜头只摄到了他的背影,大约有一七八公分的高度,瘦削而结实,风度十分潇洒。 看完录像,我跟苏眉商量骗子将会出现的地点。 我们认为机场是首选地点,我先联系了出入境处的朋友,叫他们留意这样的身高与二十七、八的穿深色西装的男子,右手受伤,我们认为是假象,不予作特征。 接着,苏眉打电话给她分布在各个地段的报社记者,他们最是目光敏锐,但也人多嘴杂,苏眉没有透露事件真相,也教人笑话了几句是否搭上了那位公子哥儿之类。 最后,我们分头去调查本城的旅馆,那人身负巨款,应不会亏待自己,我们的目标定在四星级以上的旅店。 但事多不如人愿,我们出动了一个星期还是毫无收获,那个人好像从地面上消失了一般,而周福平又万分害怕神秘的丹尼尔,死也不肯报警,少了警察的帮助,我们的胜算剩下极少。 第三章 目标出现 日子在无奈中度过,后天就是拍卖日,看来得出动最后一招,我们希望骗子会在拍卖场上出现,至于他怎样可以搞到入场请柬,我们倒是认为只要他想来就一定可以来的。 虽然有点孤注一掷,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希望的。 第4节 我漫无目标地在街上逛,几乎已经想放弃了,想回去完善我们在拍卖场上的布置的时候,我看见了一部林宝坚尼。银灰色的林宝坚尼,如一道魅影,我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 车子在街角停了下来,我看见一个人下了车,挺拔的背影,慢着,那个背影,在录影带上看过多次,我不相信我的好运气。 我走过去,想尾随那个人走进那间会所,却给人拦住,“小姐,你的证件?” 我退开来,走进旁边一间时装店。 然后,在下一部劳斯来斯的主人下来时,我上去对那位老头微笑,老头有点糊涂,但还是很有风度的向我颌首,我走近去,突然在台阶上绊了一下,老头把我扶住,我佯称自己的脚扭伤了筋,他就充分发挥绅士风度,把我扶进了会所。 会所十分豪华,台上居然正在举行紧张的大富翁比赛。说赛事紧张,都是从那一群衣冠楚楚的人脸部表情反映出来的,那小群人士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投影屏幕中的赛事实时直播。 我找借口甩开老头,站定一角搜索目标。终于在一个喷水池旁找到那背影,孤身一人,手里擎着一杯酒在注视那起起落落的水柱,水花摇曳多姿,每一秒针都在变换形状,而注视着它们的人却静立如山。 我看看周围的环境,包围喷水池的是放着食品酒水的宴会桌,而这边离最近的安全门也有十米左右,这简直是擒住罪犯的大好机会。我信心百倍地走上前去。 “先生,你好。” 那人霍然回头,突然之间,我知道自己出错了。这个人的背影与录像上的背影十分相似,但我几乎可以肯定我认错了人,这个人,完全不是周福平形容的感觉。他虽然也是温文而英俊的,但他有那样沉稳的一种气质,绝对不会是一位骗子。 原来我居然认错人了,一时有重大的失落感。那人却认真地看着我:“小姐,有什么可以帮助你吗?” “哦,”我挤出一丝笑:“我想请问一下洗手间在哪里。” 那人望了望大厅中拥挤的人群,说:“在大厅的那一边,我带你去吧。” 我无法拒绝,也想去换掉此时所穿的高跟鞋,就跟着他走。 大厅中一个个小赌摊,人非常多,十分拥挤,那人顺手放下酒杯,用身体替我开路,小心翼翼的,我很感激他,难得有人对陌生人有那么好的风度。 走到大厅中心时,我听见台上说:“我代表大会宣布这次大富翁比赛的冠军是来自加拿大的康柏先生,他将会获得本次比赛的全部奖金一百万……” 我不经意地抬起头来一瞥,突然之间,我认出那个手捧奖杯的男子就是那个骗取宝瓶的男子。这叫得来全不费功夫,他甚而还是当天那套深色西装。他白皙,高大,英俊,玩世不恭的笑容,得意洋洋的表情,我敢肯定,就是他,要害得我的委托人破产。 领路的人看我有点心不在焉,关心地问我:“小姐,你认识康柏吗?” 康柏?哦,我不知道要点头或是摇头。 此刻我脑中飞快地盘算着怎样上去逮住他。 台上的得奖者在得意洋洋的致辞:“其实最大的秘诀在于耐性……当你没有足够资金的时候,你必须放弃次要的地皮,以等待最好最肥的地皮……” 突然“砰”一声响,大厅正中的水晶大吊灯从天花板上掉落下来,那是枪声! 在宾客们还没有来得及尖叫的时候,一个阴沉沉的声音说:“大家都蹲下,以免意外受伤……” 尖叫响起,大厅中黑压压的蹲倒了一大片。 “砰”又一声枪声,打碎了主席台上的麦克风,那个声音不耐烦地:“你们太吵了……” 这时我跟带路人也一起蹲下,看见人群里只有四个黑衣人没有蹲下,为首的显然是带头人,他举着枪,对准台上的康柏,一步步向台上走来。 主席已经吓得抱头蹲在桌下,康柏那小子举着手,笑嘻嘻:“大伙是来找我的?” 带头的黑衣人长着一个硕大无朋的鹰钩鼻,突然咧嘴一笑:“不错,想请康柏先生跟我们走一趟。” 康柏还是在笑,看着枪口离他越来越近,突然说:“好。”朝鹰钩鼻走来。 鹰钩鼻又阴森森的笑了笑:“不要离我太近,康柏先生,我的手枪会走火的。” 康柏停住脚步,笑说:“好,你们说怎样办就怎样办。”他的目光从手枪慢慢上移,盯住鹰钩鼻的眼睛,慢慢说:“你们说怎样办就怎样办。” 这时我离康柏大概有十来米,但接触到他的眼光,也觉得一阵眩晕,连忙垂眼不与他目光接触,镇定心神。我并未与康柏的眼睛直接对望,却也差点遭到迷惑,可知是极高级数的摄魂术。 那鹰钩鼻果然上当,一下子怔住了。 康柏还是那抹神秘的微笑,慢慢说:“你看我那么听话,你还那么辛苦举着枪干吗?不如把枪放下来吧。” 鹰钩鼻受了催眠,缓缓点头:“是,我那么辛苦举着枪,把它放下来吧……”手慢慢垂下。 他身后的人看看不对劲,惊叫:“罗拔,你怎么啦。” 康柏转移目光,对他们微微一笑。 不到半支烟功夫,这四个人已经都受到催眠,把手枪乖乖放了下来。 康柏一笑,潇洒向门口走去,人群开始骚动,有人窃语,有人已经想站起来。如果这时我不出手的话,等一会儿场面肯定非常混乱,届时一定会失去康柏的踪迹。 我“霍”地站起来,喝道:“康柏,请留步。” 康柏一怔,回头看我:“美丽的小姐,我不记得我认识你。” 我笑笑:“但我认识你的那个花瓶。” 康柏马上震动了一下,随即又镇定下来,若无其事地:“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转身急行。 我一个箭步冲上去,伸手抓他手腕,是一招精确的小擒拿手。 康柏微咦了一声,叫道:“你穿成这样,也跟我动手么?” 我怔了怔,真的忘了自己身上是一件小小黑裙配高跟鞋。 我迟疑一下,康柏手腕一抖,从我手中脱了出来,反肘向我胸口撞来。 我侧身出拳击他的右腹,正是形意拳中一式炮拳。 康柏身手极敏捷,变招虽不如我快,但反应可是非常迅捷,看躲不过我的拳,就右手横挥,右脚横踢,虽无招式可言,但可见其有极高的自由搏击造诣。 我赞声好,身形急转向左,变炮拳为横拳,挥向他胸口。康柏避无可避,伸手挡格。他手臂力量颇大,带起一股劲风,我侧身轻拨,打算四两拨千斤,但就在错身而过这一瞬,我右足穿着的高跟鞋突然一歪,我的身体失去了平衡,被康柏手臂的劲风一推,我只有向后急退。我想努力扎稳下盘,但我脚下的细鞋跟显然已断,如我想强行稳住身体,脚髁可能就会扭伤,但我的身子向后急跌,要撞在什么东西上也免不了受伤。 第5节 就在我犹豫一瞬,我跌到身后一个人的怀里,结果他接不住我,我们一起跌坐在地上。我身形一稳,马上把脚上的鞋子踢去,打算跃起再追,那一刻我是真的生气了,也打算豁出去了。但我的身子才一动,被我压着的那个人马上按住我肩头,沉声说:“小姐,你的头发……” 一挣间,我的头发一阵疼痛。 我身后的男人好声好气地说:“小姐,你的头发被我的领带夹钩住了。” 那一刻,我宁愿牺牲手里的所有东西去换一把剪刀,但天从不如人愿,我只能跌坐在地上,眼睁睁看着康柏冲向门口。但,我眼尾的余光瞥见了被催眠的那几个黑衣人由于失去控制已经恢复了,领头的鹰钩鼻已经捡起手枪,瞄准…… 我不及转念,右手在地上摸索到什么东西,用力向那鹰钩鼻的手腕掷去。“砰”的一下,鹰钩鼻手枪上扬,打中天花板上一盏壁灯,火花与玻璃四溅,神经早已绷得紧紧的宾客不堪刺激,尖叫逃窜起来,立时大厅内一片混乱。 我叹了一口气,身后的男人温和的说:“我们在一张桌子前面,只要呆住不动,应该没有什么危险……抱歉把你的发髻解开了。” 我的头发终于自由了,但康柏也早不见了,我回头看看是谁撞了我这个霉头,却是那个领我走路的人,也难怪,只有他一直跟在我身边。 他望着我,我望着他,突然我笑了,他也笑了。身边的人流穿梭,我们只静静坐着。然后我说:“穿不惯高跟鞋,出丑了。” 他笑笑:“但我羡慕我的领带夹的福气。” 我笑着,也不介意他看着我坐无坐相,蓬头赤足的样子,伸出手去:“顾倾城。” 他微笑着,很有绅士风度的握了握我的手:“邵康文,很高兴认识你。” 我微笑着站起来,但,我的鞋子呢? 邵康文也站起来:“找水晶鞋?你为了救王子,把它当暗器扔出去了。” 呵,原来我随手扔了自己的鞋子,噢,我可怜的皮尔卡丹,我跟它才不过一个小时的缘分。 邵康文拉过一张椅子来,叫我坐下,答应给我弄双鞋子来。 有种人天生就有种教人信任的气质,我乖乖坐在椅子上等,不忘打个电话给苏眉,但苏眉的手机居然很久都没人接听,我不得不怀疑她也遇到了什么特殊的情况。 一刻钟后,邵康文出现,手里拎着另一双皮尔卡丹。玫瑰红色的软皮,半高跟,冷艳。 我换上,感激无比。邵康文蹲下来,突然伸手按按我的鞋尖,那是试验鞋子合不合脚的方法,除了我早逝的父亲,好像还没有人这样关心过我的鞋子合不合穿。他的手指似发出一股暖流,从我体内缓缓流过。 邵康文抬起头来朝我微笑:“鞋子一定要合脚,不然全身都会不舒服。” 我感染到他的镇定,也向他微笑:“很合穿,谢谢……” 本来已空无一人的大厅突然冲进一个人来,那个人还在大嚷:“顾倾城,顾倾城……老天,你们躲在这里做什么?” 那是苏眉,她见识了我跟她相识十五年来的第一次脸红。 第四章 交易 回侦探社的路上,苏眉不下二十遍询问关于邵康文的事,我以沉默作答,快到的时候,我突然想起:“苏眉,你忘了带手机?” “唉。”苏眉马上激动起来,“我的手机叫人偷去了。” “哦?”我诧异,以苏眉的身手,居然有谁敢打她的主意! “我刚刚与报社的朋友联络出来,想打电话通知你,却刚好看见你的那间俱乐部有人神色慌张地陆续出来,我就停下车来看看。” 苏眉那惊人的新闻嗅觉,不继续当记者是浪费了人才。 “本来这种会所是不容易混进去的,但保安不知都到哪里去了,我推开玻璃门,看见楼梯底下昏迷的正是两个保安,我就知道不寻常了,然后,大厅突然传来一声枪响。” “我急忙冲进去,一个男人从里面跑出来,我们几乎撞在一块,我觉得有点眼熟,你猜我看到谁?” 我没好气:“当然是逃出去的康柏。” “康柏?谁呀?我看见的是我们要抓的人!我本来就觉得有点眼熟,想拦住他确认一下,也问一下里面发生了什么事,谁知他不理我,只是往外冲,我认出他的背影,就想抓住他,但……给他走脱了。” 我点点头,康柏的身手,苏眉的确不易应付,尤其他还急于脱身,苏眉可能还吃了一点小亏。 苏眉继续说下去:“我拦不住他,又想留下他,就把手上的东西向他扔过去,结果……那是我的手机。” 我实在想哈哈大笑的,但又笑不出来,我也是因为这个家伙扔掉了我自己的鞋子,说起来,我实在比苏眉更倒霉。 苏眉瞪着我:“你想笑就笑,小心憋死你……呜呼,我新换的三星……” 突然我的手机响起来,苏眉神经质地:“要命,怎么还是这首《卡萨布兰卡》,那么老土的曲子……” “嘘,”我打断她,“是你的手机号码。” “喂。” “顾倾城?” 对方居然知道我的身份,不可小窥。 我也压低了声音:“康柏。” “呵呵,”对方笑起来,“是我,你不是一直找我?” “是,我受委托要调查你手上的瓶子。”我沉住气。 “那么我们晚上七点钟的时候在中心公园碰个面吧。”康柏在那一头“呵呵”地笑,“希望你认得我。” 苏眉在旁边突然尖叫起来:“不要脸的家伙,把手机还我……” 那家伙收了线。 我皱起眉头,弄不清对方搞什么鬼,“逃跑以后,他完全可以躲起来,犯不着跟我们联系,除非……” 苏眉接口:“除非他自己的麻烦大到不得了,需要我们协助。” 我真的笑了起来:“一个骗子要我们协助,可真的不是什么好事。” 第6节 在侦探社我换上宽松的白衬衫和牛仔裤球鞋,领子上一只小指指甲大小的甲虫别针中藏着一个小小的无线麦克风,耳朵上夹着的钻石耳钉里镶着一个无线电接收器,长发……我想了想,扎了一个马尾巴。 苏眉吹声口哨:“城城你这样子让我想起我们在学院的那时候,我们一起翻墙出去跳舞,你埋怨没有像样的舞裙,只有一条有洞的牛仔裤……” 我怔了一下,那是很久很久以前,我们在孤儿院的最后一年,我们在大院子里住的时候,那么贫穷,却那么快乐,我们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苏眉完全知道我在想什么,走上前拍拍我的肩头:“伙计,人不能老是往回看,我们得努力活在现在,还差一点点,我们就可以买下我们当年住过的大院子,可以请最好的看护照顾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 我摆摆手,大步走了出去。迎面的风有点冷,我扬手:“taxi” 入夜,华灯初上,这都市的夜景太美,太不真实,回忆就像倒后镜中的公路,那么美,那么凄凉,那么那么远,而,前方,很远很远的地方,是一片黑暗。 我在街角下车,花了十分钟浏览玻璃橱窗内的商品,直到完全确定没有人跟踪自己,我向中心公园走去。 我在喷水池边坐下,手提包里是一叠杂志和一支德国莉莉柏4.25毫米口径自动手枪,里面有六发子弹。我打开提包,取出一本《城市丽人》来看。 一个穿西装的男子在我身边坐下,摊开报纸,半晌,他用极低的声音对我说:“绿茵阁咖啡厅,六号桌。” 我没有任何表示,十分钟后,我打个哈欠,收拾东西,向咖啡馆走去。 六号桌刚好在钢琴后面,我坐下,叫一杯黑咖啡。 一刻钟后,康柏出现了。 一件最普通的套头滑雪衫配运动裤,但英俊过人的他即使这么低调还是惹得咖啡厅中不少人瞩目,有些人天生就是当明星的料子,长得像电影里那些往艳舞女郎口里递一枝花并大跳探戈的他不往这方面发展实在有点浪费。 我正刻薄的想,康柏带笑的眼睛看着我,坐了下来,笑嘻嘻地:“顾小姐,我们又见面了。小姓邵,邵康柏。上次才在会所邂逅,想不到我们真是有缘,那么快又见面了。” “咳咳”,我给咖啡呛了一下。 他还是那该死的笑意:“有人告诉我你曾救我一命,所以我特来致谢。” 慢着,他后脑又没有长眼睛,怎么知道我曾救他一命,除非,他有内应。 我闲闲地问:“一点小事而已,谁那么有空告诉你了?” 不想康柏精明得很,他呵呵的笑着,只道:“我自己知道就是了,顾小姐,到目前为止,我欠了你一份人情。” 我扬扬眉:“你还欠我一双鞋子。” “哦,已经有人替我还你了。” 是谁? 我脑中灵光一闪:“哦,原来是邵康文先生,我居然不知道你们是认识的。” 我有点恼火:“你们是一伙的。” 康柏皱皱眉:“可以说不是的,但又脱不了关系,噢,我们并没有约到那个地方,他碰巧在那儿,看见了我倒霉……” 我摆摆手,“别说了,你冒这么大的危险约我出来不是为了叙旧吧。” 康柏懒洋洋地:“危险?我不觉得……我既然可以脱身一次,自然也可以有第二次。” 我有点火气,冷冷说:“当然,你还可以遣一位高手再次打断我的鞋跟,哦,真抱歉,现在我穿的是球鞋,你很可以打断我的脚骨。” 这次轮到康柏恼火,他瞪着我:“我没有约帮手,我们是偶遇。” “呵呵”平生最不怕的就是恶人,我打个哈哈,“当然,牛顿被苹果砸到脑袋的偶然,康柏先生,我建议你去买六合彩,出门遇贵人?” 康柏瞪着我,我回瞪他,我们对峙一刻钟,我的耳环突然轻轻传来苏眉的声音:“冷静,不要弄得太僵,对方太要面子了。” 我深深吸口气,收回目光去喝我的咖啡。 康柏突然冒出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康文赞你身手不凡,说你打我的那两拳,炮拳转横拳,由火生土,水到渠成,深得形意拳的精髓……” 我霍然抬头,康柏目光炯炯:“我倒想再跟你交一次手。” 他的神情,好像一个不肯认输的孩子,一个大孩子。 我苦笑:“不过是因为他没有称赞你?你认为我们应该在擂台上再比一次武?” 康柏有点讪讪的低下头,喝了一大口咖啡。 我脑中突然又有灵光闪过,“你骗到宝瓶不是为了别人称赞你吧。” 康柏抬起头,皱眉:“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嗯,这得从我的职业讲起,你看我是做什么的?” 我急于知道宝瓶的下落,他却跟我大玩猜谜游戏,我皱眉:“不知道。” 苏眉在耳机那边猜:“职业小偷。” “咳咳”我再次被咖啡呛到。 康柏得意地:“猜不到也不用不好意思,其实,我的职业嘛,我现在给政府网络任安全顾问。” 我瞪眼,不知道这与骗局有什么关系。 康柏不待我反对,又说:“最出色的网络安全顾问应该怎样呢?” 这小子简直是棵水仙,自卖自夸已成习惯,我对之翻白眼。 康柏完全不理会我的反应,自顾自说下去:“最出色的网络安全顾问应该完全清楚网络攻击的伎俩以作出适当的防卫措施,而我,在这份工作之前,我是一个很出色的电脑黑客。” 我有点吃惊,不是因为他又用了“很出色”这个形容词。说真的,我想都没有想过电脑黑客是康柏这个样子的。我想这类生物应该长就形容猥琐,发育不良,脸色苍白的样子,因为他们应该缺少运动,只喜欢像土拔鼠一般躲在自己的窝里干着见不得光的事。 我脑子飞快地转着念:“你是说,你是通过做黑客来知道了宝瓶的信息?” “得”康柏响亮地打了一下响指,“聪明的女人,你真叫人害怕。不错,我是在一个很奇怪的密码箱里获知的。起初它吸引我的只是那超难解的密码,我花了三个通宵才破译出来,里面是一张电子请柬,请一些身份不明的人赴一个拍卖会,我对那拍卖的东西产生了兴趣,就是这样,我买走了那瓶子。” 第7节 “是骗走……”我更正他。 康柏居然有点不好意思:“我手头的现金不够……不过,我打算研究完之后就把它还给拍卖会,不过,似乎有人很神通广大,要解决我。” “你打算还给拍卖会?”我又诧异。 康柏耸耸肩:“有什么稀奇,弄它回来不过为了好奇,又不是喜欢,而且我也研究不出什么东西,也许还回去更能直接发现他们搞什么鬼。” 我吸一口气:“你的意思是说,把它还给我们?” 康柏笑了:“为什么不,不过,我们得来一桩交易。” 我盯住他的眼睛:“你付出的一部分钱会全数还给你。” 康柏摆摆手:“那是其次,我想你们设法让我参加拍卖会。” 我迟疑,那是有损我们侦探社信用的问题。 苏眉在我耳边不断低嚷:“答应他,答应他……” 我喃喃自语:“给他什么身份好呢?” 两个家伙居然异口同声:“新增加的保安。” 我揉着额角:“好,我答应你,不过,你得答应我不会出现意外。至少,是你引发的意外你得保证绝不会出现。” 康柏笑:“当然,我不喜欢古董,只不过是想知道秘密。” 我想了想:“不过,你说你以前做黑客,而瓶子的拍卖会是近期的事,这里的时间有点问题。” 康柏犹疑:“这个……是我近期一时手痒……” 我突然笑了,清楚了这家伙的真正身份,一个借网络安全专家身份来掩饰的专职黑客。 我伸出手去:“好了,黑客先生,预祝我们合作愉快。” 康柏跟我握手,眼中闪着光芒:“看来我们的交易又得加上一条条款了。” “哦”我扬起一边眉毛。 康柏笑了笑,低声说:“不许泄漏我的秘密。” 第五章 宝瓶再次失踪 在驶往康柏家的车子上,我们似乎已经成了朋友。居然,苏眉也在内。从康柏把手机还她一刻起,她似乎已经不再对这个人生气,只会偶尔抬杠,不过那在我看来,实在像是在吸引某人注意力而已。 正常的女人大都会对帅哥心软,这是我顾倾城以名侦探的名义作出的第一条保证。 而康柏这家伙不单单是长了一张脸这么简单,他外表看上去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内里但十分聪明机智,跟他斗嘴想赢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他的表达能力十分好,当然,吹嘘起自己来更是不遗余力,另有一套。 在行车途中,我曾询问他是否对我的委托人运用了摄魂术。 他毫不否认,承认在离开之前催眠了周福平,让他想不起来自己的样子。 关于这点我还有疑问,他在大富翁比赛会所时,正在拒捕,为什么不对我运用摄魂或催眠这样简单的脱身方法呢。 然后我就听到了本年度最臭屁的答案,他得意洋洋地宣传:“本人在对着年轻美貌的小姐时,通常不会采用技术性的手段,而会运用本人的人格魅力完成感召,让可爱的小姐们自动自觉地投入我的怀抱。” 狭小的车厢内即时响起一片夸张的呕吐声。 他转头作无辜状:“顾小姐,和这位……苏小姐,假如你们认为我不对你们运用催眠术是性别歧视的话,那么请不必担心。你们两个一个太辣,像中国高粱,一口喝下去呛喉;一个太清淡,像矿泉水,我没耐心去品那味道。所以,两个都不对我的胃口。下次狭路相逢,我就不会那么绅士了。” 苏眉跟我同时黑脸。 苏眉确实性烈如火,不想这小子一个照面就看得透彻,至于说我像矿泉水,不过说我淡而无味,我又没有给好脸色他看,更没有冲他笑过,不知这小子哪里得出这结论。 过了一会儿,他又来疲劳轰炸,“你们喜欢吃鲑鱼吗?我平常最爱吃蒜蓉烤鲑鱼、烟熏鲑鱼,还有生鱼片,是鲑鱼制成的我就觉得美味。” (苏眉嘀咕:“你不如转世投胎做猫……”) “于是有天我突发奇想的想去看看鲑鱼养殖场,看看鱼儿们的可爱活力,这处养殖场我在四五岁的时候去过一次,但是那时没有特别留心注意,这养殖场跟一般印象中不同,它是位于深山里的一条大河,整条河全长我不知道,只是在每一段特定距离的地方,加了类似小水坝类的栅栏及调温器,反正就任由鱼儿在绵延不知几公里的大河里自在畅游。” “我去时因为一连下了几天大雨,山路泥泞不堪,徒步步行很辛苦,但是呢,我还是穿着雨衣,挺艰辛的爬上岸边大石,欣赏着鱼儿逆流而上,它们似乎很快乐,不时跃出水面,像在跳拉丁舞。” “那样的雨天,只有我这个闲人闲晃到那里,其它的闲人一个也没有,四周满是枫树林,红得像火的枫叶被风吹着斜斜的飘洒在河面,随波漫游,鱼儿在其间跳跃不停,枫叶也飘落到我身边,美丽至极……呵呵,加拿大是白雪和枫叶的国度啊……蹲下来摸了摸溪水,很冻,像在摸冰块,难为鲑鱼们还忍的住,不畏风霜,身为人类的我看见鱼儿也觉得挺惭愧,太过养尊处优了啊……” “看看天空,还在飘着细雨,再回头望一眼充满活力的鱼儿,在那一刹那,你们想得到我在想什么吗?” 他转过头来,很认真地。 苏眉听得入神,神往地:“是……常住山中不愿归……” “哈哈哈哈。”康柏大笑,手中的方向盘都放开了。 “我不过是突然觉得:哎哟……好想吃生鱼片啊……” 哈哈,我忍笑看着苏眉想笑又想发怒,而致脸憋得发红的样子,发现苏眉好久没有这样的表情了。 不管康柏是怎样一个人,至少,我觉得他是一个有趣的人,而且,很会享受生活。 在他说着毫无意义但有非常有趣的“事迹”时,我们的车子驶出市区,在我开始戒备的时候,车子驶向一条私家路,停在尽头的一憧三层楼房前。看得出来房子有一定年月了,墙壁带点褪色的残艳,从天台上垂下长长的垂挂植物随风摇荡,在浓浓的夜色中看来,只觉得安谧。 康柏掏出钥匙来开门,一边说:“地方不怎么样,是单身汉的寓所,所以乱了一点……” 他忽然住了口,因为屋子里面实在乱得一团糟,就好像被七、八个人彻底地翻了一遍,沙发翻转了,茶几下的报纸撒到哪里都是,壁橱里的玻璃器皿有一半被打得粉碎…… 康柏静了几秒,突然惨叫起来。 我着急:“宝瓶呢?” 第8节 康柏恨恨地说:“什么鬼瓶子,我的房子被他们弄得一团糟……那个茶杯是我从罗马带回来的,那个银相架是从意大利……”看看我和苏眉的脸色,突然说:“瓶子就收在客厅里,你们可以找一下,如果运气好的话,应该还在。” 我还没有说话,苏眉已经叫起来:“你这家伙说什么鬼话,自己被抄家就算了,怎么可以这么不小心,瓶子……” 康柏跳了起来:“就是因为你们的破瓶子,我的房子才……真是他妈的倒霉……” “如果不是你不安好心骗走瓶子,怎么会惹出这么多事来,现在还怪别人,你是男人不是……” 我苦笑,走到一角,静静观察,发觉客厅实在已经翻得十分彻底,要说有什么可以藏住一个二十公分高,直径七点八公分的瓶子的地方都应该已经被挖掘过了,不过,康柏这么样说,一定还有什么地方是还没有翻过,至少在表面上没有搜查过的痕迹,那就不可能是什么暗格了,因为必须一目了然,显而易见。 我沉吟,目光在地面上打圈,然后扫过墙壁,慢慢上移,最后,我盯住了天花板上的一盏青铜大吊灯。那盏吊灯仿中世纪欧洲宫廷的样式,是一只倒置的青铜雕花大盘子,看起来上面花纹凹凸,不可能放稳一只瓶子,但如果用一点东西来固定的话,那就不成问题了。而这盏大吊灯的铁链子上积着灰尘,看起来正是好久没有人动过的样子。 我打定主意,也不去跟正在争吵的两人打招呼,直接从腰间抽出一柄工具枪来朝铁链子开了一枪。 从枪口带出的铁倒钩刚好钩住铁链子,我用力一扯,一根高强度纤维软索被我抖得笔直,青铜大吊灯簌簌地掉下不少灰尘来。 康柏叫了起来:“你想干什么,不是想爬上去吧……” 我不等他说完,手腕一挥,好像挥动软鞭的手法,大吊灯摇动起来,我再用力,反方向用力一扯,大吊灯被我拉得好像钟摆一样摆动起来,灰尘密密地落……但吊灯上面什么都没有。 我在漫天灰尘中苦笑:“猜错了,真抱歉。” 看见康柏的表情,好似哑子吃黄连,我加一句:“当然是我猜错了,是吗?” 好一会儿,康柏才苦笑说:“我真讨厌聪明的女人,怎么就不能让我的侥幸心理活得长一点。” 我的心一沉。 苏眉已经叫起来:“怎么有人这么收藏东西的,自己弄丢了还埋怨别人。” 康柏这次居然并不驳口,走到一角,找到一个没有摔碎的玻璃杯替自己倒了一杯酒,慢慢地喝着。 苏眉叫:“现在可到哪里找去……” 我止住苏眉,问:“康柏,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康柏又喝了一口酒,想想,慢慢说:“我觉得那个瓶子的来历非比寻常,我觉得它的主人借它来拍卖,其实是一个借口,不过是想集中这么的一大批人来做什么事情,而这些人,可能对这瓶子有所求。” 这时的康柏好像换了一个人,不再嘻嘻哈哈,也不再急躁火爆。他淡淡说出来的话,很有道理,叫我们刮目相看。 我点点头:“不错,我想我们应该坐下来,认真地讨论一下这件事。” 苏眉却问:“你为什么不认为是瓶子本身的价值不菲?” 苏眉的话乍听好像不太明白,其实却切中要害,因为刚才康柏的意思就是认为瓶子的价值不是表面上我们看到的价值,诸如古董一类的名分,他分明认为瓶子的来历比瓶子本身更有意义。 康柏为我们都斟上一杯酒,说:“因为我做过试验。”他看看我们,慢慢说,“你们认为它是千年古董,甚至是什么杨贵妃装头油用的器皿,对它小心翼翼,珍若拱璧。我却不是这么看,我觉得要看清楚一件事物,就得从多角度下手,并且要勇于实践。” 我听着,觉得他的道理十分正确,却好像有什么不对。 苏眉已经呻吟一声:“你不是说,你把瓶子解剖了?” 康柏打个哈哈:“当然不会,不过,我动用了许多先进的科学设备来察看它,甚至动用了x光……我有个朋友刚好在医院工作。” 苏眉瞪大眼睛:“你的脑筋原来真的有问题。” 我问:“你发现了什么没有。” 康柏摊摊手,摇摇头。 苏眉撇嘴。 康柏喝一口酒,突然又说:“不过我发现这个瓶子虽然好像里外都看不出来异样,但它放在我的书房的桌子上三天了,我每天都对着它……” 苏眉插嘴:“终于有一天,你突然发现它对着你说话。” 康柏不理她,继续道:“我不过做了一件很平常的事,却得出来不寻常的结果……我在瓶子里注上水,插进一枝玫瑰。” 我终于明白由刚才开始一直萦绕我心的不安感觉是怎么一回事了! 这个瓶子我们一直都十分珍惜,需要尽力保护,它的身份如谜,可能是千百年前的古物,我们真是捧在手上都怕它化了。而现在康柏居然一番乱搞,照x光什么的,还注满水插上花,虽说花瓶是拿来插花的,但一千多年前的古物……有甚者是不能过度曝露在空气中,得常年控制温度湿度调节的,而现在……我不由自主呻吟一声,想像着那个瓶子插上一支一千年后的玫瑰的情景。 康柏却得意地:“你们绝对猜不到结果……那是你们梦寐以求的情景……” 苏眉问:“梦寐以求?难道跑出来一个仙女来满足你的三个愿望?” “不,你们女人梦寐以求的是什么,不用问,都是容颜永驻。” 我吸了一口气,“你是说……?” 康柏看着我点点头:“不错,那支玫瑰在一个星期后还是保持着当初的姿态,再也没有绽放过,也就没有凋谢。” 我觉得有点难以置信。巴尔扎克说:“这朵玫瑰和所有玫瑰一样,只开了一个上午。” 但居然有一枝玫瑰因为插在一个来历不明的瓶子里,开了七个上午。 现代的科学观点认为在水中投入一粒阿司匹林可以使玫瑰保持不凋谢达一个星期,但并不是说玫瑰的形态是静止不变的。 我再问一句:“你确定玫瑰没有变化?” 康柏说:“就算有,也是肉眼不能察觉的,那,已经比正常的凋谢速度慢了好几十倍,而事实上……”他出示一支不知何时出现在他手里的玫瑰,“在他们发现了瓶子并把玫瑰取出来后,她就开始凋谢了。” 我从他手里接过玫瑰,仔细查看,是一支普通的红玫瑰,因为缺水,未及开就已经有点残,花瓣的边缘有点焦枯翻卷过来了,但仍然保留当初含苞的形状。 我问:“你确定这是你的那支玫瑰?” 康柏点点头:“你看,我把下面的刺都削掉了,只留下靠上面的三根刺。” 我沉吟:“这么说,这个瓶子可能是用来储存什么东西的,准确来说,是保鲜什么东西。” 第9节 苏眉说:“但什么东西可以放进去保鲜呢,这个瓶子这么的小。也许只不过是插花的,你看,古人对怎么沏茶、怎么插花的都很讲究,还写了什么《花谱》《茶经》什么的。” 康柏反对:“这么说来它的功能就太平凡了,值不了那么多,我认为它是用来保存一些重要物件的。” 那么小而珍贵的物件,除了珠宝就很难想像了,但珠宝,又根本不需要保鲜。 我努力想像那个瓶子的形状:“那个瓶子的形状很像花瓶,也可以当酒瓶。酒?但酒不也是越醇越好吗,不需要保鲜。” 苏眉突然说:“要保鲜的,肯定是新鲜的东西,是可以拿来吃,或者拿来观赏的……” 康柏说:“不错,但有什么是需要费那么大的劲保存的呢?古人掌握的这种技术可闻所未闻,就算是唐明王的‘一骑红尘妃子笑’也没有这么大阵仗啊,如果是活物,这瓶子可没有盖子的,随时跑出来……” 苏眉插嘴:“你怎么知道它没有盖子,或许丢失了呢,你又不知道。” 眼看他们两人又剑拔弩张,一触即发,我急忙止住:“你们先听我整理一下思路。我们现在讨论的不外乎以下几点:一、瓶子的作用暂定为保鲜,而保鲜的东西不但贵重而且体积较小。二、瓶子也许还有其他功用,但我们不知道。三、可以假设瓶子的价值在于它可以保存某种东西,这种价值超过它的历史价值。好啦,我只归纳出这三点,我们可以调整一下思考的方向,我认为再想一下瓶子还可以做什么用比直接思考是用来保鲜什么的要好,因为如果它真正的作用不是保鲜而是什么其他的话,循保鲜的思路下去只是死路一条。” 本来静静的客厅突然响起一阵掌声,我们看见一个人慢慢从楼上下来,那是邵康文。 我们吃惊,因为根本没有想过楼上有人,我们的心思都叫宝瓶是否失窃吸引住了,待发现瓶子丢失又被康柏引入讨论其价值,根本没有想过这间房子还有其他人。 康柏也吃惊:“康文,你怎么在楼上?” 邵康文对我们欠一欠身,“本来我在天台整理植物,不想打搅你们,但被你们的讨论吸引住了,顾小姐,你刚才的发言真精彩,我忍不住就想下来跟你们一起探讨了。” 苏眉朝我挤眉弄眼的,我心中不悦:“邵先生,你这样躲在人家楼上偷听,也太鬼祟了。” 其实我心里还是记着他上次扮着不认识康柏,在旁边看着我出丑。 邵康文还没有说话,康柏已经叫起来:“不不,顾小姐,他是我大哥,其实房子是他的。” 噢!我懊恼得脸都红了,在人家客厅贼喊捉贼,我怎么可以犯这种错误。其实他们两个身形相似,而名字也差不多,我应该警觉。 康文来解围:“不怪顾小姐误会,我们两兄弟的确不太像,弟弟要比哥哥出色得多。” 我瞪他一眼,但也不怪他多事。 康文不介意,只笑:“刚才顾小姐的归纳十分全面,但我要补充一点:我发觉瓶子内部有极强的磁性。” 康柏说:“康文,你背着我做试验?怎么不告诉我?” 康文说:“我也觉得好奇,不过你当宝贝,我不方便插手。” 康柏怪叫一声:“哈,不方便插手?就连屋子被人翻转也不理会了。” 康文也不动气,只淡淡说:“我不想打草惊蛇,不过,我发现了他们的落脚点。” 康柏直跳了起来。 我们的反应虽没有康柏那么激烈,但苏眉也惊讶得叫了一声。 这两兄弟性格各异,康柏聪明外露但失之急躁,而大哥康文看上去斯文稳重其实却有心机。不过,两人都胆大妄为,带来的惊奇可真是一个赛一个,我不得不怀疑他两兄弟后台极硬。 我说:“邵先生,你说你知道宝瓶的下落。” 康文望着我:“顾小姐,叫我康文就可以了。我付出房子被翻乱的代价就是为了跟踪他们,结果发现他们就在入城区大约十里的住宅区内。”他倒是一点也不卖关子,不似其弟的古灵精怪。 知道了瓶子的下落,我的心定了很多,康文确定是那里,就不会有错,他有一股令人信服的气质。 康柏说:“那我们还在这里等什么,先把瓶子要回来。” 苏眉也说:“是啊,明天的拍卖会。” 他两人在大方向上倒是步伐一致。 康文说:“但探知瓶子的真正价值是我们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要真正拥有瓶子。” 我望着康文:“你想以瓶子作饵?” 康文微微一笑:“顾小姐,你认为呢?” 我沉吟:“但我们受到委托……”道义跟好奇心激烈斗争。 康文想一想:“如果由我们来承担你委托人的损失呢?” 苏眉叫:“不可以,我们需要大笔费用。” 我的脸有点发红:“是这样的,我们贷款修建了一所孤儿院,需分期付款。” 康文看着我:“原来是这样,那么就让我们两兄弟来赔偿损失好了。” 话音未落,康柏惨叫:“我的零用钱已经全用来付买瓶子的钱了,她们已经没有还我了。” 我跟苏眉对望一眼,这两兄弟果然来头不小,不是人人想当冤大头都有资格的。 当下苏眉一声断喝:“你把瓶子弄丢了,还说废话!”先以狮子吼一招来堵绝对方退路。 我则负责分散康文的注意力,让他反悔无门。我问:“康文,你刚才说瓶子有磁性,是怎么一回事?” 康文说:“我在小柏不在的时候,试过把水倒掉来研究。发觉我的一只手表在落入瓶中后就失灵了,不再行走。” 苏眉挑起一边眉(这是她的绝技之一):“你把手表扔进去试验?” 康文笑,“不过是意外,表链子松脱了,手表刚好掉进瓶里。” 康柏懒懒地:“老哥,你那只老表早该换了……” “有些东西还是老的好。”康文淡淡说,继续道:“我怀疑手表不是因为碰撞而损坏的,因为手表的质量一向很好,于是我找到一些电子仪器放进瓶里,发觉不管我如何小心翼翼,它们最后还是损坏了,不能正常运行,由此,我确定瓶子里面有极强的磁性。” 我有点发怔:“难道玫瑰花的保鲜跟磁场有关?” 第10节 关于瓶子的特异功能,可真是越来越玄了。 康文笑眯眯地看着我们,突然说:“你们刚才的意见十分统一,都认为瓶子有什么什么的作用,或者,你们应该反向考虑一下。” 反向思维? 我脑中灵光一闪,看着康文,康文微笑,向我点点头。 我吸一口气:“你是说,我们应该考虑不是瓶子作用于某件东西,而是某件东西作用于瓶子?” 康柏哈地一声:“那就复杂多了,瓶子可以放在某个装置起作用的啊,反正它有磁性,可以拿来做钥匙呢。” 苏眉反对:“瓶子是凹进去的,怎么有凹进去的钥匙。” 康柏说:“凡事都有可能,不允许有凸出来的门洞吗?” 苏眉也哈地一声,想反驳又卡壳了,想了又想,突然说:“我想,也许这个瓶子是秦始皇那时候用来装不死药的,不死药的药性沾在瓶子内壁,所以只有里面有磁性。” 康柏哈哈哈大笑三声:“苏小姐,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带磁性的不死药,你敢吃下肚子?而且,当年秦始皇根本没有发现不死药,秦始皇最后还是死翘翘了。” 苏眉哼了一声:“是你自己说的,凡事都有可能,我倒觉得我的说法比你的更有说服力。” 他们两个好像天生的冤家,一有机会就斗个你死我活,我跟康文相视苦笑。 半晌,康文说:“我的发现看来没有用,我们还是发现不了真理。” 我说:“已经很有帮助,我已经相信那个瓶子并不普通,我还想不出来有那种金属是可以隔绝磁性的,我是说表面像瓷,隔绝磁性,里面则带有非同寻常的强力磁性。” 康文点点头:“我曾经咨询过专家,专家也认为没有可能,地球上没有这样特殊的一种物质,也许,不过是陶瓷里面附着一层薄薄的金属片,我们又不敢将它剖开来进一步研究。” 我同意他的看法:“也许我们都叫人蒙骗了,那不过是一个仿制古董。” 突然苏眉说:“你们得出结论就是瓶子是假的,决定不去找它了?” 苏眉不说,我还真的忘了。 我跳起来:“不行,我们得去找回瓶子,不论它是真是假,委托人说它值这个价,就是这个价。” 康文微笑:“不用急,我在瓶子上动了一点手脚,我知道它现在还在我们的控制范围之内。” 我想了想,“你装置了追踪系统?” 康文笑了笑:“不过是一个简单的手续,不然,我是不会让东西随便给人家拿走的。” 他从怀里拿出一个好像金属名片夹的东西,翻开盖,把液晶屏展示给我看:“你看,这个绿点是我们所在的位置,这个红点是那个瓶子,这个不断扩散的波环代表探测范围,每一环代表十公里,这里有四个光环,也就是说,瓶子距离我们大约四十公里。” 原来是一台经过改装的掌上探测仪器。 我研究了一下,点点头:“希望你的手脚干净,他们不致发觉。” 我突然想起一事:“那放进瓶子内部的追踪仪器不会受到干扰吗?”如果放进去的仪器跟手表一样都坏掉,那一切后续行动都免谈。我为康文的答案捏一把汗。 康文说:“我选用的跟踪仪器外面包裹了一层抗干扰吸收磁性材料,可以防止辐射干扰,而底部安装了滤波器,再加上那种特殊胶水,同时可以抑制传导干扰。我实验了大概半小时,没有出现问题。” 我看康文一眼,发觉这个人不但头脑敏锐,而且十分细致,是干我这行的天才,当然,我是说如果他干我这一行,肯定比我要出色。 我当下说:“康文,请你把探测仪器借我。或者,你愿意加入我们,帮助我们揭开谜底。”我又加上一句:“令弟对这件事十分有兴趣,或者,你也愿意我们早日看到结果,邵先生的能力,肯定会对事件大有帮助。” 康文欠一欠身:“不敢,顾小姐客气了,这件事是我们引起的,我们也应该参与解决。” 他答应帮忙,我十分喜悦,隐隐觉得明天的拍卖会我们的胜算不少。 第六章 拍卖会 暮春的天气,上午九点还是阴沉沉的,帕丽酒店内的灯光绝对比外面的天光要光亮得多。 我与苏眉穿一身中性的小燕尾服配大颗的钻石纽扣,一副实干的样子在会场里转来转去。 时间离会议开始的10点钟越来越近,我们也越来越紧张。 苏眉不断在检查盛红酒的玻璃杯是否擦得没有半个指纹,白色桌布是否没有一丝皱褶,还有丝绒椅子上面是否一尘不染。 而我则不住的在大堂里踱来踱去,眼睛则紧盯大堂入口。 当然,有一个人比我们更紧张。那就是我们的委托人――周福平。他一直不停的擦汗,令我怀疑那块普通手帕何以能负荷那么多超量的汗水,他实在比热锅上的蚂蚁更要忙乱,要形容的话,只能算是沸水中的虾了,不断快速游来游去,还不时突然弹跳起来凑到我耳边:“顾小姐,真的没有问题吗?我是说,真的不会出事吗?” 虽然我真的不想得罪我的米饭班主,但在距离会议开始前二十七分钟,我终于忍受不住,喝:“周先生,请你站到一边去,我的工作是负责现场秩序和保安,不包括跟雇主聊天兼心理辅导。” 我话音刚落,三条人影闪进会堂。前面两个脚步不停,很快就走到大堂一侧的七号桌子,完全知道自己应该到哪里去,看样子,似乎像保镖或助手。 后面一人中等身材,神色阴郁,好像被人欠了很多钱又要不回来,憋了一肚子气的样子。他身上的衣饰十分低调,却悦目而协调,似乎是名家特制。我打量他,只觉得眼熟。 苏眉手执餐牌,向我使个眼色,待中年人落座,就走上前去,微微欠身,幽雅的举止,十分像一位受过特殊训练的餐馆从业人员。 苏眉与中年人说了几句,走向后面酒台,我暗暗跟过去。 苏眉走到酒台,向酒保说:“威士忌加冰,七号桌的韩新泰先生。” 酒保康柏抬头应是。 我在一旁暗暗吃惊:是新近崛起的商业投资杀手,传闻其眼光奇准,手段狠辣,喜欢大手笔一击即中,是自诩恺撒大帝“我看到了,我来到了”的过江龙。但是过哪条江,就大多数人都不大清楚,因其身份十分神秘。 我正在吃惊的时候,耳环上的钻石开始闪光,同时酒保康柏的衣领扣子和苏眉耳际发夹上的珍珠都闪了一下,是在幕后的康文在给我们每一个人提示:“韩新泰,三十五岁,来自新加坡,有说法其靠不正当的手法起家,但有另一小道消息说其是一富翁的私生子,通过非常手段独得其遗产,大多数人以为第二种说法比较准确。” 如果说第一位来宾的身份已经叫我们吃惊的话,那么下面几位来宾的身份就更叫人打吃一惊了。他们包括:“马王”林国耀、亿万富翁骆一京、国际知名华籍功夫巨星华如钰、中华银行的副总裁张之桐……在最后几分钟,一位戴着头巾的阿拉伯人匆匆走入,坐到第三号桌。康文告诉我们:“他是阿拉伯油王。” 其中,坐第十一号桌的人尤其神秘,他一身稀皱的薄麻西装,腮上的胡髭新长出来,说不出的懒散英俊,但一双眼睛却如猎食的兀鹰一般锐利。 康文把他脸部轮廓扫描进电脑查他的身份所用的时间最多,也最不确定:“有三个可能:一、纽约唐人街的大少爷,掌管整条唐人街的帮会秩序;二、一位潜逃在外的电脑犯罪高手;三、传奇人物西域。” 第11节 说出第三种可能的时候,我们在大堂的三人几乎都跳了起来,假如是这个人的话,我们今天的活动很可能会受到最大程度的妨碍。虽然传闻中的这个人亦正亦邪,只凭个人喜好办事,但天知道,他到场的真正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只有作好最坏打算。 康柏忍不住喃喃道:“老天,怎么都是些三山五岳的家伙。” 苏眉经过酒台,瞪他一眼,似乎说:“都是你这家伙惹出来的好事。” 康柏回以无辜的一眼:“我也不知道啊。” 我苦笑,已经骑到虎背上了,只有硬着头皮上。 正心情忐忑,那怀疑是西域的人忽而目光如电,向我射来。我收敛心神,镇定回望。 那人朝我凝视三秒钟,突然露出一个古怪的笑意,似有似无的朝我点一点头,随即转回头去。 我有点失神:这人倒不似怀有敌意而来。 刚转头,周福平又弹跳过来,因距离极近,我很吓了一跳,狠狠瞪他一眼。 周福平又在抹汗:“顾,顾小姐,时间,时间到了。” 原来时间已经到了,可是,周福平口中的委托者似乎还没有出现。 我点点头,朝苏眉打个手势。 苏眉走进后堂。 几分钟后,一阵鼓声响起,随即一静,dj的声音响起:“欢迎大家来参加这次的拍卖会,现在让我们欢迎本次大会的主持――本城的金牌司仪张东明先生。”配音掌声“哗哗”响起,金牌司仪张东明满脸笑容,动作夸张地挥舞双手走上台来,在光柱笼罩下星味十足,本来出场气氛制造得十分热烈,但台下的观众都冷冷的,没有人有反应,一时气氛怪到极点。 张东明不愧是见过大场面的金牌司仪,虽然情况有点突然,他还是保持着笑容和镇定:“看来大家都是贵宾,因为贵宾自远方来,只有自远方来的贵宾才这样的‘酷’,这样的见怪不怪,我也只好其怪自败了,哈哈。” 在他大打哈哈的时候,苏眉悄悄来到我身边,细声到:“来的人都很怪,他们表情好像都非常迷惑,既然来了,应该是对瓶子有兴趣,他们偏偏都一副将信将疑,没点肯定的样子。” 我也有同感。 台上张东明打完哈哈,开始言归正传:“我虽然不怪,但诸位应该都清楚,今天的拍卖会纯粹是为了一个瓶子举办的,而大家为它而来,也不能不说这有点奇怪……” 这家伙因为刚才受到冷落,所以言语之间也不禁有点放肆起来。来宾中有人已经不耐烦,冷“哼”了一声。我遁声望去,看见的正是香江马王林国耀。这个人的经历也极为传奇,他曾是一位练马师,因涉嫌受贿假赛而入狱五年并吊销牌照,之后销声匿迹三年,短短三年之后,他再度出现赛马场,居然已经成为最大赛马场五大庄主之一,有人猜测他的巨额资金是过去比赛中造马得来的贿金,更多的人在看到三年之后的他凶狠的神情,更宁愿相信其在过去三年之中打劫银行、贩毒等无恶不作。 而我在听到他哼了一下之后,看见的正是他那令人心寒的恶狠狠的神情,真的令人心悸,我不禁有点替台上的司仪担心。 幸好,张东明还是有水准的,他在有人表示不耐烦之后,很快转换态度,开始介绍拍卖品起来。 不过,他可以介绍的资料真的少的可怜,令人同情,因为“拍卖品的名称不详、年代不详、作者不详……” 然后到了最令我们紧张的一刻,张东明出示瓶子,当然他根本不知道那个玻璃盒子里的不过是我们连夜催人赶造的仿制品,因为没有时间烧成瓷,我们的仿制品简陋到甚而只是一个涂了亮光漆和颜料的陶胚,如果打开玻璃盒子拿出来单独观看的话,无论是色彩还是质量都不对,幸好,来宾现在只能远观,而台上我们花了大心思调弄的朦胧灯光也起到一定的掩饰的作用,暂时还没有人发现破绽,但,来宾中已经有人开始使用高倍望远镜,请主保佑我们! “砰”本来关上的大门突然打开,一行人鱼贯走了进来,冷冷的脸容,一色的黑色西装。我的心跳得快起来,黑衣人出现了。 他们的时间拿握得恰到好处,脸容肃穆,静静坐在大厅最后一排,仿佛监视住整个会场。 黑衣人的出现仿佛控制住场面,他们吸引住了来宾们的主要注意力,台上的张东明得以转入下一环节:“下面开始竞拍,虽然大家都以参加过拍卖会,但我还是要重新阐述一下拍卖规则……每举一下牌是十万美金,现在开始竞投,底价是一百五十万美金。” 第一举手的人是马王林国耀,然后……十一号桌的神秘人物突然转过头来,朝我们做了个很奇怪的表情,然后举牌:“三百万。” 康柏忍不住,低低吹了声口哨。 突然我们同时听到康文的声音:“目标转移,方向是东胜大街以南,正迅速往你们这方向而来,如果是冲拍卖会而来,你们必须截住它。” 我看看苏眉与康柏,朝他们打个眼色,就匆匆离场。 无论怎样,那瓶子才是主角,我们不能失去它的线索。 第七章 传奇西域 康文的声音一直在指示我:“已出东胜街,现转入皇后道第三个岔口……” 我登上车子,一踩油门,车子如箭般射出去。 我转动方向盘,向康文指示的方向寻去,只见周围的建筑物越来越矮,街道越来越窄,竟已兜进了郊区。 康文说:“小心,对方似有意把我们引入荒郊。” 正在这时,我发现前方有一辆黑色小轿车,车行甚速,形迹有点诡异。 我回康文:“我发现一辆小轿车,不肯定是否目标。” “你靠近十米,让我测试一下。” 我扮想超车,小心加快速度,贴近过去。只一刻,小轿车发现我意图,突然加快速度,有跟我拉开距离。 康文已经有回应:“正是目标车辆,但它已发现你,小心,你向我报告情况,我马上赶来。” 我答:“你要负责监控会场,还是不要擅离。” 康文沉默一会儿:“你孤身一人,比较危险。我还是马上赶来。” 我无暇再理会康文,只集中精神,全力跟踪前面的车子。 我追得最近时,隐约看见车子上似乎有三个人,对方驾驶技术不错,一直想摆脱我,我害怕对方开枪,也不敢过分靠近,只得使尽浑身解数来死死吊住对方尾巴。 康文问我:“现在情况怎样?” 我答:“尚未知是敌是友,不敢贸然开枪。” “但他们却知道,你一定要小心,我在尽快赶来。” “好……”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突然之间,离我大约五六米的巷口处突然横行驶出一辆面包车,我用力板转方向盘,但,我现在是以时速八十公里的速度行驶,也就是说,车头还没有来得及转过,我的车子已在不到三分之一秒的时间内撞在那部车子上。 第12节 “轰”的一声,车子剧烈地震荡。我眼前一黑,昏迷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隐约听见有人呼唤我,很远,然后,越来越近。 我用尽力气睁大眼睛,看见眼前有个人影,但非常朦胧,看不清是谁,但声音是康文的。 集中意志力,然后我问:“康文,你怎么多了一个脑袋?” 康文关切而焦虑的神情也是重叠的:“你忍受一下,救护车很快就会到的。” “可是,瓶子呢?” “不要再管那个瓶子了,你的脑部受了震荡,如果护理不当,很可能会有后遗症。” “不行的,瓶子找不到,我同样也会有后遗症。” 我挣扎想站起,刚挣起半身,只觉一阵天旋地转,身体好像不是我自己的,手足都无力,一下又跌倒在康文怀里。 我闭上眼睛,听见康文的声音似乎在生气:“不要管什么破瓶子了,身外之物,有什么比自己的性命更为要紧的呢,你如果出了什么意外,有什么可以安慰你的亲人?” 我睁开眼睛,康文脸部的线条绷得紧紧的,果然在生气,我低低的说:“我没有亲人要安慰,对我来说,信誉比我的性命更为重要。”然后我再次晕了过去。 睁眼的时候,刺目的白,我又合上眼,终于还是被送到病房来了。 这时的意识非常清晰,我听见病房一角有人在低低谈话。 女声说:“交货日期在一星期后,我们得设法交代。” 男声说:“一星期,说长不长,不论怎样,我都不赞成冒险,尤其是冒生命危险,只有尽力而为……” 我一下心焦起来,原来我们还是失去了宝瓶。 我挣扎起身,突然觉得头部一阵剧痛,不禁呻吟出声。 屏风外两人被我惊动,马上进来视察,正是康文和苏眉。 康文动作比苏眉快,一闪进来马上按住我肩头,沉声道:“你做什么,你现在还不能随便运动。” 苏眉接口:“医生说你有轻微脑震荡,需留院观察一星期。” 我叫起来:“一星期?你们拿什么交货?” 苏眉低下头。 康文沉声道:“我们尽力而为。” 我说:“把情况告诉我。” 康文说:“瓶子给那个假设为西域的神秘男子投得,小柏在与其周旋,希望可以延长交货时间,但情况不容乐观,我们作最坏打算,一星期是底线。” 我深呼吸,然后问:“瓶子呢?” 两人都不出声。 我抬高声量:“我们失去了瓶子的讯息是吧?” 病房内还是一片寂静。 我大叫:“告诉我。” 有护士敲门进来:“病人需要静养,情绪不宜过度紧张……” 康文终于道:“你冷静下来,我们告诉你。” 苏眉叫:“不能告诉她。” 康文用镇静的眼光看着她,制止她。 我看他们的表情,满腹狐疑,分明不是普通的状况。 我清清喉咙,对康文说:“现在我已冷静下来了,请你告诉我,放心,我能接受任何坏消息。” 康文点点头:“我知道你会。” 他缓缓说:“瓶子现在落入另一伙人手里,他们似乎是一个专门盗窃古董的集团。黑衣人当时监视住整个会场,瓶子一出事,他们也收到线报,马上派人追踪。我们怀疑阻隔你的面包车就是黑衣人一伙的,他们在阻挡你之后应该曾经争夺过,而最后,另一伙人抢到了瓶子。” “专门盗窃古董的集团?你是说‘三a党’?” 在看见康文点头后,我惊呼:“怎么会?” “三a党”由三人组成:美艳的目标联系人安斯蒂、电脑开锁专家阿尔特和枪械安全专家奥尔。由于名字的第一个字母都是a,人称“三a党”。这三个人机敏过人,身手不凡,合作过不少国际著名的盗窃案。其中影响大的包括一九九八年瑞士银行纽约分行的一零九号保险箱失窃案及二零零零年的曼城珠宝拍卖会的特大失窃案。他们一直是国际警方的追缉对象,在互联网上的黑市悬赏花红也一直排在二十名以内,真是黑白难容,可想而知这世上有多少人急欲除之而后快,而他们行踪诡秘,身份多变,在人群中有如池塘中三尾灵活的鱼儿,不时浮出水面吐几个举世瞩目的水泡,搅浊一池春水,然后又沉入水底,无踪无迹,成为盗窃界的一个传奇。 如果真的是他们,事情就是糟得不能再糟了。试想一下,我们又没有国际警方、黑道人物的势力,怎么可能跟这些强盗祖宗抗衡。要在他们手里讨回东西,简直要比在虎口里掏出啃了一半的骨头还难。 康文看着我的眼睛,缓缓说:“镇定些,东西在他们手里,但他们行踪在我们手里,我们也是三个人,不过打个平手。” 我摇摇头:“四个。” 康文道:“三个,你还得留院观察。” 我盯住他眼睛,狠狠道:“我不会放过与盗窃高手交手的机会,我再重复一遍,我们这边是四个人。” 苏眉跺着脚:“我都说不要告诉你,你这性格,炮仗性子,一点就着,比牛还固执。” 我轻柔但坚定地说:“我是本次事件的负责人,我没有理由中途退出。” 康文说:“既然你坚持要出院,那我提议,你我对调位置。” 我讶然:“怎么?” 第13节 “他们给我们留下讯息,瓶子锁在郊外别墅的顶层保险箱内,如果我们能够在七十二小时内破解重重机关,躲过他们的监视,取得瓶子,那就物归原主。” “七十二小时后呢?” “七十二小时后,瓶子会转移到一个没有人能找到的地方。” “挑战!”我喃喃道:“他们对我们明目张胆的挑战。” “不错,”康文看看表,“而且,我们也没有七十二小时了,我们已经用掉了六小时。” “那我们必须尽快行动。”我挣扎下床,只觉两脚发软,几乎一头栽在地上。 康文一手搀住我,沉声道,“你还是这样固执么,医生说你暂时不能剧烈运动。” 我一时百感交集,人家说的英雄末路,我虽不是什么英雄,但斯时确实有这种力不从心既急且愧的心情。 终于我低声道:“我不放心你们。” 突然病房外有人哈哈大笑:“加上我,你们可放心?” 那人一边大笑一边走进房来,正是那疑为西域的神秘的男子,他英俊的脸上神采飞扬,走进来时还得意的向我们眨眨眼。他身后还有一人,正是康柏。 我不知道我们的秘密怎么会给一个陌生人知道,我狠狠瞪康柏一眼,康柏居然有点心虚地低下头,我转而凝视神秘男子,沉声问:“先生贵姓?” 神秘男子绝料不到我这样带责备的一问,一愕,飞扬的神态便收敛了不少,但他神态转变极快,打个哈哈:“原来顾小姐还不知道我,当然,我这无名小卒实在不值大家关注……” “既是无名小卒又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发言。” 我此话一出,大家的表情都一愕。 我本来不是这样刻薄的人,但此刻心情特别不好,这陌生人有一副非我不可的嘴脸,真是触正我霉头,我一腔怒气便发在他身上。 他显然也不是受惯气的人,登时脸色一变,就想发作。 康文不动声色地挡在我身前,淡淡说:“阁下怎么算无名小卒,不知道大漠传奇人物西域可是阁下名号。” 神秘男子的注意力被康文引去,跟他对视半晌,然后露出一丝笑容:“不错,我是西域,请问阁下是谁?” 康文微笑:“我才是真的无名小卒,我不过是顾小姐的助手,不提也罢。” 西域的表情有点惊讶:“阁下气度不凡,是顾小姐的助手么?” 康柏踏上一步:“西域,他是我大哥康文。” “哦”西域恍然,笑:“原来是康柏的大哥。我跟小柏刚刚才交流过关于心理催眠方面的见解,小柏识见不凡,而他说他平生最佩服的就是他大哥,现在一见,果然风采过人。” 康文欠一欠身:“过誉了。”微微一笑,“催眠术?小柏曾经自学研究过,而我则是一窍不通。” 西域作出个惊讶的样子,道:“自学?已经有如此造诣,可见是天生聪明过人。” 康柏难得地脸红了:“我只学了点皮毛而已,在你面前真是班门弄斧。” 旁边有人惊咦出声,正是从未曾料到康柏会谦虚的苏眉。 看着康柏的样子,用脚趾头想都猜得到康柏一定是不耐烦去谈判,想走捷径,就在西域面前用上他那半桶水的催眠术。他大哥刚才还招供说他是自学的,结果在大巫面前拆穿西洋镜。西域想是好久没有人这样逗他玩过,难得的与康柏惺惺相识起来。 男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有时拍拍肩头就成了好朋友,有时因为搭错肩头又反目成仇。现在看着他们现场表演客套,一下子成了朋友,我尤其不耐,打断他们:“西域先生,听说你是这次竞投的胜得者,那么你已经知道了我们现在的难处。” 西域转而向我:“不错,康柏已经跟我说过了,现在,我对跟‘三a’交手的兴趣比那个古怪瓶子的更大。” 我怔了怔,不由我不考虑,西域如果与我们合作,如果他盛名无虚,所有的历险经历是真实的话,他将会是一个强而有力的臂助,但,他的来意不明,我们怎么知道他不是对手圈套的组成部分。 康柏看出我的犹豫,连忙说:“西域是我的好朋友,我敢担保,他会帮助我们。” 我抬头看着西域,西域调皮朝我眨眼,我注视他,然后问:“西域先生,请问你为什么想得到瓶子?” 本来我设想西域的表情有好多种,比如说犹豫,不肯告诉我们;欲言又止,吞吞吐吐;肯定直接,说谎话不眨眼等,但我绝猜不到他的表情会变得这样。 他的神情有点迷惘,“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潜意识里我必须这样做,但却不知道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或者,你们听了我的经历后会知道。” 第八章 带遗憾的艳遇 西域的故事由去年五月开始。 鳟鱼的季节正在明媚的五月,在这之后,就如鹿肉一样,江河日下了。 而鳟鱼这东西,在不同的国家,鱼的大小和形状的差异极大。而钓中高手都知道,有种名“福底至”的鳟鱼,只有在肯特郡,靠近坎特伯雷的地方才有出产,人都称道是鱼中至味。 这种鱼得名于钓手们时来捉鳟鱼的小镇,据说在入时的季节,把它剖开,则一团白肉,莹然如雪。 这种鱼似乎已成为了钓界的经典神话,因为除了乔治·哈斯廷斯爵士曾捕过一尾的记录外,迄今为止,还没有其他的记载是关于捕捉到它的。而乔治·哈斯廷斯爵士是一位17世纪酷爱钓鱼打猎的英国乡绅,是一位记载中非常出色的钓手。与这种神奇的鱼上钩的可怜记录相反,关于它的描述倒是非常之多,而且有些非常夸张,说这种鱼咬饵不是为了肚子饿,只不过是为了顽皮。 于是,这种神秘的鱼的存在就成为了一个谜,几百年来不断吸引着钓鱼好手来到这个小镇,钓鱼好手们大都以吊到这种鱼为目标,因为钓到它几乎是每一位钓鱼好手所能想像得到的最高荣耀。 西域也是被这个传说吸引而来。 那个黄昏,他来到传说中“福底至”的地头,岸边已有不少钓者在静静垂钓,四周是蝉声嘶嘶地叫,除此以外,周围是暑日那种令人心烦意乱的静。 他沿着河边走,走到一株大树根的时候,似乎惊动了水底的精灵,他听见鳟鱼跃出水面的声音,他马上打定主意在此垂钓。 待找到蚱蜢回来的时候,他心中的黄金位置给人占了,看背影,似乎还是个女人。 西域也不想跟女人争,尽管心中有点不乐意,还是在旁边坐了下来。他把蚱蜢放上钩,放线到两码以外,把小虫上下抖动,吸引鳟鱼来食。 他还没有完全坐稳,旁边女人突然说:“先生,钓鱼是不适宜离这么近的,请你换一个位置好吗?” 话虽客气,但逐客的意思可明显得很。 西域也不答话,心里有点不服气,只想:你的吊竿还没有我放得快呢,女人这么专制,没点温柔相。 第14节 女人见他没有反应,提高声音:“你的耳朵听不见?我说,你。” 西域置若罔闻,扮聋子。 那女人不耐烦起来,把帽子一掀:“你这人好没有礼貌,女士跟你说话呢,一点风度也没有。” 哈,贼喊捉贼。西域想,也不甘示弱的想回敬一句。一抬头,跟那女子打个照面,就怔住了。 那女子有一双楚楚动人的大眼睛,脸颊偏瘦,五官小巧,身形偏瘦,似一只小鹿,倍觉秀丽。 那女子挑着眉,有点不耐烦地:“先生,这里我先来,现在我们过于接近,钓鱼不方便,请你换个地方。” 还是那个意思,态度还更恶劣一点,西域却突然不反感了,只是想,这女子居然也喜欢钓鱼?只见那女子黑色衣领中的颈子如天鹅脖颈一样优美与白腻。 女子见到西域的样子,生气了,似乎刚想说些什么,西域手中的钓竿有反应,他“嘘”了一声,小心收线。 终于猎物浮出水面,个头不大,是一尾型如鲑鱼的鳟。 西域小心将其放入鱼袋,却瞥见这鱼肚皮如雪般白。西域心怦怦直跳,不是这么好运气吧,钓到传说中的鱼? 那女子眼尖,也看见了,“呀”地一声:“那不是‘福底至’吧?” 西域突然谦虚起来:“我也不知道,因为只是传说中的鱼吧。” 女子转转眼珠,突然说:“这地方是我先来的,你的收获也应该算我一半吧。” 如果在平日,这么蛮横无理的话一说出来,西域一定拍案而起,但对着这黑衣女郎,不知怎的,他的脾气变得格外好。他想一想,说:“我们可以一起到餐馆来分享这尾鱼。” 就这样,西域开始认识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 那个女子不但美丽动人,其言谈的魅力更是深深吸引了西域。同时,西域的传奇经历也好似一本书一样,一页页在她眼前翻开,令她目不暇接,深深着迷。 虽然在餐馆中他们证实那条并非传说中的鱼,而不过是一条长得不太普通的鳟鱼,但他们的感情却不受时间控制,在短短一顿饭的时间内飞速发展。 “她喜欢黑色的衣服,如缎子一般的黑发衬得她的肤色更白。” “她喜欢吃鱼,看见海龙王汤的时候,眼珠会发出喜悦的光芒,比世上的所有钻石都耀眼。” “从来没有一个女子能够这样触动我的心灵深处,以前从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西域的声音低沉,本来束在脑后一丝不苟的长发不知怎的垂了一绺下来,英俊的脸上既是沉迷又是忧伤。 尽管他是在说着跟瓶子完全无关的事情,但我们居然没有人打断他。 他的样子是那么多情,叙述的爱情故事也很美丽,而且有一个不同凡响的开头,但不知为何,他用的都是过去式,使人觉得是一个有遗憾的爱情故事。 果然,西域说:“在我想她做我的六月新娘的时候,我失去了她。” 那个六月的清晨,阳光很好,她还在床上睡着,像个孩子。 西域决定自己到湖边走走,采摘下清晨带露水的鲜花来献给她。 他离开绝没有超过三十分钟,但他回来的时候,她却已经不在了,叠好的被褥上留下一张淡紫色的字条,“so long”。 “她居然一声不响的离开了我,只留下一张字条,没有任何的原因,也没有多余的字,她就这样跟我说了再见。” 西域掏出一张字条展开给我们看。 淡紫的便条纸,娟秀的字迹。 我跟苏眉对视一眼,看见对方的脸色都有点变。 西域倒没有留意我们的神色,只是自顾自的沉湎下去:“我认定她是我今生的唯一,我决定无论天涯海角也要找她出来,使她明白我的心意,但……” 他紧紧握着拳,声音低下去:“我用尽方法,已经一年了,竟无法找到她,别说是她本人,就算是一点关于她的线索,我也找不到。她这个人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她就像是蒸发掉一样,除了这张字条,她好像从没有来过这个世上。” 苏眉突然怯怯地问:“请问,你找她跟瓶子有什么关系呢?” 西域愕然,“你们居然不知道瓶子是拿来做什么的?”他的样子真的是大吃一惊,绝不是有心讽刺我们的样子。 我摇摇头:“其实我们都蒙在鼓里,不知道你们为什么都愿意花那么大的代价来得到它。” 西域狠狠说:“不是为了得到这个瓶子,而是为了得到过去。” 他的话莫名其妙,我们都听不明白。 西域叹了一口气:“流浪了一年,我心灰了一半,因为我向来自负找人和躲人的本领一流,但我居然对一位曾经如此亲密的人毫无头绪,我不禁想,是否一切只是我自己的错觉,或者,我疑心生鬼魅,或者,她从未爱过我。” 西域在那一年内,确实用尽了寻人的方法,包括在全世界的大城市的显眼地方竖上巨幅寻人海报、在各种语言的报纸上刊登寻人广告、甚而自己拍摄了广告片在各大电视台播放等等,他充分利用传媒的同时,也动用了自己的私人通讯网络,搜查所有有关她的讯息。 但搜查过程中,他却发现,她于他来说,居然是非常神秘莫测的,他知道她的诸如睡觉时爱抱着手,喝咖啡除了盐什么都不加等等的小癖好,却不知道她的全名,国籍,职业,联系方式。当时在一起的时候,他觉得爱的是她这个人,而不是其他附加的东西,所以也不在意,但当她忽然离去的时候,他才觉得心中没有交代。 她对他来说,好像只有现在,既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在种种找寻也如投石入海,击不起一点浪花的时候,他终于开始怀疑,他们的邂逅是否存在,就如怀疑那种神秘的鱼“福底至”是否存在一样。 就连她的容颜,也因为他思念太过,而渐渐变得模糊,轮廓都忘了,只余下一团模糊的气质,而他这时才发现一张照片的重要性。 “于是,在我开始绝望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个宝瓶,对着它许愿,你可以回到你最向往的过去。于是,我就相信了,我希望再回到那个黄昏,我想问清除她的感觉是否和我一样,或者,回到那个六月的清晨,我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她离开。” 我们都紧张起来,我问:“你是说,那个瓶子可以使我们回到过去?回到一切都还没有发生的开始?” 西域点点头。 我们面面相觑。 西域在感情受到严重打击的时候,不会放过任何希望还算情有可原,但,那些有财有势的大亨们,他们不是为了同样的理由来参加这场拍卖会的吧? 这时苏眉丢给我一个恍然大悟的眼色,我想起在拍卖会现场我俩曾经一度的心理疑问,难道就是这个答案?那些大亨,就因为不能确认宝瓶的作用但又受到时光倒流的诱惑,所以脸上都浮现出将信将疑的表情? 第15节 我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脸,不禁想,自己现在是否也是将信将疑的模样? 康文发问:“请问你是怎样得到这条消息的?” “有人发电子邮件到我的手提电脑,本来我的邮箱地址是很秘密的,没有几个人知道,但我看到举办人是倾城侦探社的时候,我就不觉得意外了。但是,你们不知道的吗?” 我恍然大悟,难怪西域出现的时候对我们的态度友好,原来是起了惺惺相惜之意。那见面时的一笑,是在投给我们信任的一票吧。同时,我心中起了不好的感觉,我觉得我们已经被人摆上了台盘,一脚踩进陷阱里了。 我不动声色,尽量平静地说:“电子邮件并不是我们发出来的,是瓶子的所有人的幕后操作,我们不过负责会场保安。” 西域讶然:“什么人这么神通广大?我还是冲着你们侦探社的名义来的。” 苏眉已经跳起来:“这不关我们的事,我们毫不知情。” 我以手覆额,喃喃道:“骗局,骗局。” 苏眉说:“一定是有人利用我们的名义行骗。” 康柏突然说:“但那个瓶子确实怪异。” 西域紧张起来:“怎样怪异?” 我没有好气:“再怎样怪异,也不可能做到时光倒流。” “但我们怎样解释它的磁性和保鲜性?” 给人玩弄于股掌之上的滋味真不好受,我精疲力竭,坐在一旁,无力反驳。 康文按住我肩膀:“大家镇定一点,”其实是叫我镇定,“我们现在似乎陷入一个骗局,但真相如何,尚待开发。请西域先说一下,你为什么会相信这种说法?” 西域的神情有点迷惘,就像在说故事之前的神情又重复了一遍:“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相信,对了,在收到电子邮件的时候,我是不相信的,只不过是想,如果是真的,那该不错。然后,有一个黑衣人找到我……” “黑衣人?”我们精神一振。 “是,他自称丹尼尔,长一个硕大无朋的鹰钩鼻。” 我们对视一眼,事情到这里连接起来了,这丹尼尔是个关键人物。 “他的言谈使我相信瓶子有特殊作用。” 我问:“你确定你没有受到催眠?” 我这话有点冒失,西域有点恼火:“我曾受过心理暗示的特殊训练,对催眠术虽不算是专家级人物,也可算略有研究和具有一定抵抗能力。不,我不认为我当时受到催眠或者任何心理暗示。” 康文说:“那请你复述一下当时丹尼尔先生所说的话。” 西域直视康柏的眼睛:“本来,我已经把你们当做朋友,但你们对待朋友的态度并非很好。” 我有点惭愧:“对不起,西域先生,我们太急进了。” 西域摇摇头:“如果你们有什么秘密不愿意我知道,我可以走开,只要你们按时交货,我们可以恢复商家的关系。”他真的掉头就走。 康柏说:“西域,我们早已当你是朋友……”一手搭向他肩头。 西域的肩很巧妙的一沉,避开康柏的手:“算了,我不要你们装出同情的样子来,而肚子里却在嘲笑我是个疯子,我说的话,既然你们一句都不相信,我何必留在这里。” 他的身形就要消失在门后。 我一急:“西域,我相信你的话,你爱着的人,是我的朋友。” 眼前人影一晃,西域又出现在我眼前,真的是出现,他的身法快得像一阵风,眼睛里射出渴望的不可置信的光芒,盯在我脸上:“顾倾城,我希望你不是在骗我。” 我叹了一口气:“我在看到你的字条的时候,就知道她是谁了,当年,她也喜欢用这两个字跟我们说再见。” 西域死死盯住我,一边却缓缓摇头:“你在骗我的是吧?她的身份那么神秘,你怎么可能认识她。” 苏眉抢过来:“说你笨还真笨,她现在是身份神秘,但她过去呢?每个人都有过去,阿舞怎么可能例外。” 西域脸上的肌肉轻轻颤抖起来,眼光中流露出无比喜悦的神情来:“你们知道她的名字,你们真的认识她,你们知道她在哪里吗?” 他问中了我们最心虚的问题。 我叹了口气:“我们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 西域跳了起来,他的样子极其狰狞,仿佛一只随时会扑上来的狼。 我正视他:“我们过去是她的朋友,我们有她的过去,但,现在她离我们而去,我无法告诉你她的未来。”我看看他的样子,叹了口气:“这也是我刚才不想说出来的原因,你这个样子,等你冷静下来再说吧。” “不”西域找了张椅子,坐了下来,似乎很累很想休息的样子:“请你们现在告诉我阿舞的过去,或许,我可以找到一点她的踪迹。” 我看看苏眉,互相点点头。 于是,由我叙述,苏眉补充,我们说出我们的过去。 第九章 阿舞 其实,我与苏眉都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不只我们,还有阿舞。 当年我们进的是教会的孤儿院,条件还算不错,七岁的时候,我们被送去一间教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尽管大家从小接受的都是教会的教育,爱世人,世人爱我之类,但大家都是贫困线以下的儿童,自己什么也没有,很多的时候,就会去争夺别人有而自己没有的东西。 在孤儿院的规条很严格,发现有违规的事情会被关禁闭,只有在上课期间,离开了孤儿院,可以不受规条限制。所以在上学的时候,一些本性并不那么纯良的大班同学就会开始展现他们的本性。 那时我和苏眉都很瘦弱,在孤儿院外却有关照的人,每月都会捎点东西来,于是我们就是被欺负的首选对象。 那天我又被高班同学抢去笔记本,还被追着跑了大半个校园,独自躲在操场的大树下哭。 话说回来,当年我可是一个爱哭鬼,眼睛浅得很,一点小事都哭个呜哩哗啦,从小就流光了这辈子的眼泪。 第16节 那天我哭得日月无光,校道上经过的学生们纷纷侧目,身边却突然有人若无其事地明知故问:“你在哭吗?” 我吓一大跳,一个女孩子,倒吊在单杠上,像一件什么体育用具似的,没有动作地静静挂在我旁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 我发现她的衣服比我整洁得多,判断她没有危险性,随即觉得好奇,暂且收住哭声,开始发问:“你为什么倒吊?” 女孩子不说话,脸上的血管开始充血,然后,开始流鼻血。 我吓坏了,“快下来也,你流鼻血啦。” 女孩子跳下来,满不在乎地拿衣袖抹抹鼻子,白衬衫袖子上马上一滩洇红。 她冲我笑笑:“下次想哭的时候,学着倒吊,保证你的眼泪会倒流回去。” 我犹豫,“可是会流血啊。” “流血不是比流泪痛快多了吗。” 那就是我第一次认识阿舞,那个比我大一岁的女孩在初次见面的时候就告诉我流血比流泪要痛快得多。 阿舞原来是半个日本人,她的全名是井上舞,很美,但她不喜欢。因为这个姓,她被欺负的次数比我和苏眉加起来的还要多。 一次苏眉给她改名字,说跟她的姓好了,叫苏舞。阿舞本来很喜欢,后来觉得是牧羊苏武的谐音,马上就翻脸了,说苏眉你是要我下半生苦命不是。我们才知道有点自闭的阿舞其实很在意自己的将来。 苏眉跟阿舞的性格其实相差很远,爱好也不同,不过她们总算一起做了一件事。她们在上中学的时候一起去学跆拳道,苏眉已经是很有天分的了,但阿舞,老师说她是百年难遇的奇才,愿意免收她的学费。只有在说到这些时,阿舞暗淡的眼神里才会闪动一点火花。 学跆拳道那时,我们快十五岁了,就要出来自力更生了,我们平时所谈论的,大多是将来要怎么怎么样。 这种场合,阿舞总是很沉默,苏眉常说她静得像一块化石。到了初中快毕业的日子里,阿舞真的快变成了一块化石。 只有在喝了好多酒的深夜,阿舞才会跟我们说话。 有一天深夜,我们在等流星,等到快天亮的时候,阿舞是最绝望的,她说了一句话:“如果不能与众不同,我宁愿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我认为,那是我们的朋友时期,阿舞最深的一次掏心。 离开孤儿院后,我和苏眉做着零工,等着长大,每一天都是漫长而难挨的,但每一个明天都是不可知的。 我与苏眉租住着人家的天台屋,每天担忧着今天的肚皮,明天的工作还有天气,自然而然的,阿舞已经有大半年没有跟我们联络了。 直到苏眉中了一张奖券,我们决定到欧洲留学,并且想寻找阿舞的时候,才发现找不到她了。 我们害怕她会如她自己所说那样,放弃这个世界,于她而言,那是很容易的,她是那么喜欢坐在摩天大楼的天台上俯视芸芸众生,只要她的眼睛被万家灯火晃得花了,想闭一下眼睛,那么她的世界就会骤然变成黑暗。 我们去找她,一个月后,有人告诉我们,今后,再见着她,也不要跟她打招呼了。因为她的工作的关系,她已经是另一重身份,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人,她再也不是任何人的朋友了。 就这样,我们再也没有在茫茫人海中遇到阿舞,我们失去了我们的朋友。 我们叙述结束了,一时大家都有点静。 半晌,西域慢慢说:“你们是说,她……但是,我遇见她的时候,她怎么一点也不像在工作的样子,她的样子,就好像是一位千金小姐偶尔到一个风景好的地方休假一样。你们是否搞错了,我一点也感觉不到她受过训练,也没有看见过她的枪。” 我狐疑地看着西域,这个人不是有很多传奇经历的吗,也应该经常跟这些人打交道,怎么没有这样的眼光。难道真的是爱情可以蒙蔽人的眼睛? 我叹口气:“也许,她真的在那里休假呢,因为那里不会有人会认识她。而枪,我想她是不会带在身边的,一个潜伏的间谍一旦拔出枪来,他的存在价值就消失了。” 我明显看到,“间谍”两字一出口,西域身子就一震。 他显然是很不想接受现实的样子。 确实,阿舞,她的职业不会允许她和任何一个人恋爱,也不会允许她在任何一个地方停留,她注定漂泊,从她选择的一刻起。如她所愿,她成了一个消失在世间的与众不同的人物。 她不止是满足了一个愿望呢,她满足了自己平生仅有的两个愿望,有多少人可以做到这样呢,但不知为何,我的心中,只觉得忧伤。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西域突然说:“那个丹尼尔,找到我。” 我们精神都一震。 西域看看我们:“你们知道,找到我并不容易,但是他找到我。我很惊讶,跟他聊天。他像一个拿水晶球的女巫,说出我心中所想。” “他说我心中有一位神秘女郎,但已经失去,如果想重见她,就必须相信他。” “我当时就发疯了,说相信他说的所有话,假如真的可以办到的话。”西域现在的样子也很像疯子,眼球红丝满布,目光死死看着远处。 “他告诉我有这样一个瓶子,可以使时光倒流。” “他这样说‘你手捧瓶子,双手高举过头,大声说出你想回去的日子,然后,把瓶子摔碎。在瓶子破碎的一刻,你就回到了过去。’”西域也作出那样一个动作来,双手像是包着什么东西,抬往头顶,然后,蓦地一松。 我们都瞪着西域,他的话令人难以置信。 西域也不在意我们的眼光,只是垂眼盯着地上那并不存在的碎片,缓缓说:“所以,那个瓶子是一次性的,我花任何代价都要先把它得到手。” 西域已经说出了要得到宝瓶的理由,却是那样的令人难以接受,但西域却又没有理由去骗我们。难道,那些非常人物都是为了同一理由来到这里?他们也希望时光倒流? 我们像傻子一样站着,苏眉问:“没有了吗?那个丹尼尔说的话。” 西域皱皱眉,想了一下,忽然“啊”的一声:“还有一句‘只有真正相信它的人才能得到它。’” 那又是什么意思? 康柏说:“也许是在煽动你们,要你们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要得到它。” 我说:“你是说,那些富豪们因为心志不坚,所以才败在西域手上?” 西域忽然笑了起来:“那是他们给我面子。”他一笑之间,得意之情跃然眉间,传说中的西域,霸气一瞬涌现。 我们对视一眼,想是因为西域的面子问题,瓶子才没有以更高的价钱拍出。 忽然之间,我想到一个问题:“那个丹尼尔怎么会知道瓶子可以这样用法?他可有告诉你们?” 第17节 西域说:“这个问题我恰好问过,他的回答是这是他的先人传下来的东西,流传下来的训示就是这样,他从来没有怀疑过。他并且说,假如瓶子无效,可以原银奉还。” 我忍不住翻白眼,还有货物出门,三年保修呢。这丹尼尔抛出这样的话来,自己的身份却如谜,也难怪要出大价钱来找代罪羔羊,找人替罪。这一招金蝉脱壳也算是江湖常见的伎俩,可恨的是偏偏找上我的侦探社来,让我跟苏眉活活当了倒霉鬼,冤大头。 一面想,我一面恨得牙痒痒。相信这家伙如果不是想到拉我们上贼船,这些江湖人物也不会那么容易就给他蒙混过关。 西域看着自己的手掌,好像在研究掌纹,半晌,他说:“我看不出来你们的行动有什么把握,更糟糕的是,我也研究不出来我的加入对大局的影响有多大。”他放下手,对我说:“可是,我必须得到那个瓶子,因为,看来那是我重新见到阿舞的唯一途径。” 第十章 恐龙 “我想我们得准备作战了。”我说,“我们得着手搜集对手的资料,准备好闯关的工具,只有知己知彼,我们才有机会。” 苏眉说:“对,我们侦探社有不少资料,我们应该马上去查查。” 康文说:“我家离这里比较近,还是到我家吧。” 康柏看着他大哥,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不是吧……”康文看他一眼,马上噤声,又忍不住,低声嘀咕:“他那台电脑,只能拿恐龙来形容,一样的庞大,一样的恐怖……” 邵氏兄弟的家比上次的凌乱大有进步,但楼下,康柏的领地,东西累累赘赘,虽然大都归位了,概况也只能以乱来形容。我们小心翼翼地穿过地上的杂志和报纸堆向楼上进发。 苏眉一不小心,踩着一个滑溜溜的东西,叫了起来,待捡起一看,原来是一个丑丑的小丑模样的打火机。 苏眉咒骂一声就想扔出去,西域连声说:“慢,慢!” 他接过来凑在光亮处细看,然后说:“是翡冷翠手工作坊出品的陶纳德罗的仿制品吧,他的作品就是这样,为了要表现纯粹的精神生活,老是会遗弃外形的美。” 他的意见骤听上去分不出来是贬是褒。 康柏却得意洋洋,对西域竖起了大拇指:“老兄,还是你识货。” 我满腹狐疑地打量那个脸上有泪痣的小丑火机,看不出来他跟人家的名作使徒圣约翰有什么血缘关系。 走上二楼,完全不同的景观。 对比康柏的琐碎和华丽,康文的二楼有一股说不出来的雍容。 只不过是那天花板下缓缓旋转着的雕花吊扇,已经把夏暮的风情都扇了出来。 窗棂是桃花心木,竹帘半卷,上面似乎还留着湘妃未干的泪痕。 西域跟苏眉的注意力叫那台被康柏称为恐龙的电脑吸引住,啧啧有声,大抵是惊叹其外形的出类拔萃及配置的高端,而我却被一张仿古的鸡翅木明式圈椅吸引住。 我走近去,忍不住出手去抚摸,我喜欢那种从指尖传来的温暖而润滑的触感。 这是我梦寐以求的家具。 没有上漆,原色,打蜡。 懂行的人都知道,最好的家具都不是上清漆而是打蜡的,意味着好的材料加好手工。而这张椅子的手工不只是好那么简单。 细细地看,四只椅子脚上都用细细的银丝镶嵌成图画,一只是百花盛开,一只是明月当空,一只大雪纷飞,最后一只是湖畔小舟与垂柳,应该是表现夏季凉风吹皱一湖绿水。合起来应是合了那首偈语:“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 忍不住轻叹:“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我轻轻抚摸那些图画,爱不释手。 康柏走过来笑:“这些东西,只有你和大哥喜欢。那时家里多得很,到得后来,只剩了这一张,大哥死活要留住的。” 我说:“这可真是艺术来的呢,真精致。” 康柏哈哈笑:“精致倒是精致,艺术倒未必,那些是我们爷爷闲着无聊,自己画上去的,挑了几幅得意的,教人去拿银丝镶起来,全是头发丝粗细的银丝呢,拿银锭子锻打出来,想想都觉得罗嗦。” 我怔怔地看着康柏,觉得自己好像在听传奇故事。 康柏耸耸肩:“我们是流亡的贵族呢,你信不信,我们兄弟也有沦落到自食其力的今天?” “自食其力很正常啊,你这家伙在瞎掰什么。”康文走过来唤我,“顾小姐,我们找到一些资料,也许你有兴趣知道。” 我放过椅子,站起身来,突然一阵头晕眼花。自从医院出来,坐车到这里,走了有好几十步了吧,逞强不要人搀扶,虽然有点头重脚轻,还算稳得住。但刚才一见精美古董,即时兴奋得忘记了身体不适,立即蹲下来看,现在给康文一叫,起身又猛了点,血液都冲上头来,即时便要歪倒,双手乱舞,只想找个东西支撑,但只是接触到空气。这康文的房间,雍容是雍容,但过于空旷,现在害我连个支撑物也找不到,那两排书架,远得似乎矗在天际。 眼看我将会一头栽到地板上去,一双手从侧边伸过来,一手托住我的腰,一手把住我的肩头,我要倾倒的身体登时板正。 我一看,正是邵康文,刚才叫我的时候还隔着几米远,现在突然近在咫尺。以我的近视眼,居然还可以看见他的眼睫毛颇为浓密,末端还微微卷曲,相当好看。 我的脸突然发起热来,一定是撞车的后遗症。 “顾小姐,地方浅窄,当心。”邵康文说,松开了扶着我肩头的手,但另一只手却还不放心地托着我的腰,不着痕迹地照顾我面子。 康柏那好事小子偏生眼睛就那么毒,隔着书桌也远远瞧见,惊奇得嘴巴张成“o”型,牙痛般吼叫:“老哥,我还以为你不食人间烟火,差点还以为你是个gay!谁知你比我还大胆,已经开始上下其手!” 我恨不得钻到桌子下面去,给人说到自己似乎正在被大占便宜,却还不以为耻。 我伸手就推邵康文,这一推却推不动,他把在我腰间的手又紧了一点,紧贴得感受到他手心传来的热度。他的手非常稳定,透过来的信息完全不是康柏说的那回事。 康文也不解释,只对口无遮拦的老弟淡淡一笑:“孔夫子本来就说得没错,食色性也,我比较正常,跟你一样不例外。” 居然来个概不否认,照单全收。 我的脸热烫得大概可以用来煎蛋了。说我保守不错,说我古肃也行,对于毫不在意的事情,就算任由责骂也应对自如,但对于紧张的事情,稍加取笑便招架不住。 慢着,我什么时候对这件事紧张起来? 康柏给他老哥说得呆了呆,一时无言反驳,只好高调地吹了声口哨:“老哥,连顾小姐你也敢下手,我佩服你。” 康文不再离他,扶我到桌前坐下,坐定了大概有两三分钟,我才感觉到昏眩的头脑好了很多,看着电脑屏幕也不觉得眼花。 不过,面前这台显示器也不是一般的大,19寸,予人感觉却并非嚣张,而是坦白,真奇怪,一台显示器给人感觉坦白。 康文熟练操作着鼠标:“我们找到的资料显示:‘三a’可能会设置三个关口以示公平竞争。以下几种最有可能: 第18节 1、防御门锁,可能性90%,最有可能采用的新型门锁按可能性排列有以下四种: 1、眼球视网膜纹路鉴别身份电子锁,可能性85%; 2、眉间距离鉴别身份电子锁,可能性75%; 3、掌纹纹路鉴别身份电子锁,可能性50%; 2、其他身份鉴别门锁,可能性20%。 二、障碍通道,可能性88%,最有可能采用的障碍设置按可能性排列有以下六种: 3、触碰型高温汽化通道,可能性91%; 4、感应型液体炸弹埋藏通道,可能性89%; 5、扫射透视型红外线通道,可能性80% ……” 我有疑问:“这是根据什么分析出来的?” 康文答我:“根据‘三a’组合平时的作案手法分析其对防盗装置的熟悉程度;根据他们的资金与实力分析其可能选用的方案;根据其具有的时间分析可能装配的装置难易程度;最后根据他们个人的性格特点判断采用各人负责装置的优先程度。” 他分析得头头是道,我不由得不点头,又问:“那我们应该采用什么措施,准备什么工具?” 康文点动鼠标:“暂定的工具是准备瞬间冷冻冰凝隐形眼镜机、仿真高速植眉器,高速喷气动力滑板或滑靴、瞬间冷凝器、红外线眼罩等等” 我看着那一大串名称,不可置信地:“这么多?好像都是专业的作案工具。” 康文苦笑:“有些分析数据过于接近,如触碰型高温汽化通道,可能性91%;感应型液体炸弹埋藏通道,可能性89%,我们不能冒险,得作好两手准备。” 苏眉眨眨眼:“那是你的电脑说了算,我不是很相信你的电脑不会出错,无所不能。” 西域也有兴趣:“我想知道当今世上最好的手枪是什么牌子。” 康文微笑:“最好的牌子见仁见智,不过它可以告诉我们当今世上最复杂的手枪。” 他熟练地敲击键盘,这时真使人觉得修长而优美的手指是应该拿来敲击键盘而不是敲击钢琴的。 不过几秒钟的功夫,他示意我们看:“由金属风暴公司生产的奥德怀尔多变速(vle)手枪是当今世上最复杂的手枪,它没有活动的零件,它的子弹由内部携带的计算机处理器发出。这种枪只能由戴着公司授权的转发器环的人使用。它可以在1/500秒内发射三发子弹,相当于每分钟6万转。这种手枪的子弹打出后,还可以对目标进行声音及图像的跟踪……” 西域吹声口哨:“好东西,不知道在这里可以弄到吗?” 我截住:“我更为关心我们需要的工具怎样可以弄到。” 康文看着我:“这也是我最头痛的问题,就算现在马上预定,最快空运过来后也是一个工作日或以上的问题,要想在本城找到,除非找到一个人。” 我感兴趣:“谁?” “一个据说拥有所有你想得到工具的人。不过,找他需要时间。” 我问:“你的恐龙不是无所不晓的吗?它一定可以告诉我们在哪里可以找到那个人。” 康文凝视我:“你认识那个人吗?你的态度转变得好快。” 我连忙收敛:“不能告诉你,不过工具的事可以交给我,我需要五个小时。” 临出门时,我问康文:“你的电脑,为什么叫恐龙?” 康文答我:“你不觉得恐龙是一种很可爱也很可悲的东西吗?它们有智慧但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身躯的庞大或者性格的凶残都不能使它们有更进步的未来。” 我皱眉:“那是宿命来的,它们的生存环境起了变化,它们再怎么抵抗也不能突破大自然。” 康文微笑:“是的,那是它们的局限,它们不能超越自己。” 第十一章 他不是那个人 康文驾车送我去找工具。两个小时之后,我们已到乡下,细雨绵绵,大片稻田,黑色宾士似驶进时光隧道,返回十八九世纪。 驶至大路尽头,我们下车步行。我有备而来,穿着黑色胶底靴子,不怕泥泞溅起,嫌打伞麻烦,翻起外衣领子聊作挡雨。 康文的薄底皮鞋已经面目全非,难得他既来之则安之,安之若素,默默随我身后,我佩服他那种气度。 他不发问,我也不作声,行了有两里路,小径旁密密栽的都是细竹,和风细雨吹拂下,叶子似无数小手纷纷招人。四下除雨声竹声外一片寂静,我们似步入世界尽头。 又走了一会儿,目的地在望,一憧大砖屋,气派非凡,外墙足有五公尺高。院中一棵巨榕,枝叶连天,漫出墙来。 我转头朝康文笑笑:“我回来这里的次数不多,但每次看见那大榕树,都觉得心中一片宁静。” 康文微笑:“这里是世外高人隐居的地方吗?一踏足这里,就觉得自己俗气。” 我走近高墙,扣响四尺高的大铁门,沉重的铁环与铁门碰撞声在寂静中传去好远,院子里有一群鸽子扑翅惊起。 我喊:“宁婆婆,宁婆婆,我是倾城。” 隔了好几分钟,沉重的大门忽“咿乃”地开了半扇,宁婆婆精光炯炯的眼睛出现在我们面前。 我喜叫:“宁婆婆。”扑上前去。 宁婆婆笑得眼角鱼尾纹像朵菊花,只笑:“原来是小城回来了。” 我笑:“都市车水马龙,我老是惦念这里的宁静,但涉足江湖,不闯点名堂出来又对不起师傅,所以这么久才回来一次,真是没有心肝。” 宁婆婆眯眯笑:“老头子太挑剔,你在的时候嫌你吵,你不在的时候就整天叹气,说你这么皮,又不肯回来,不知在外面怎样给人欺负呢。前两天他还叹气来着,说是心中牵动,只惦记顾家小倾城,不想今天你就真个到了。” 宁婆婆又上下打量康文:“还带来朋友呢,这位是谁啊?” 康文笑答:“我是倾城朋友。” 第19节 宁婆婆眼中精光乍现,脸上现出诧异之色:“冥冥中果有缘分牵绊,可惜阻滞过多便成孽缘。” 康文一怔,不由低下头去。 我也奇怪婆婆为什么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来,连忙扮作没有听见。只说:“我要去找师傅了,康文你留在这里,请婆婆替我招呼他。” 我跑进院子,心里还给婆婆刚才说的话压得呼吸不畅,婆婆是世外高人,批人命理比外面大多数的命理专家还要准,但她为什么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她是看出了什么吗?但我跟邵康文之间,明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我跑着跑着,靴子跟青砖相击脚步声清脆玲珑,我开始迷糊了起来,真的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吗?我的脚步慢慢沉重,真想回到少年时,彼时羽翼未丰,但也有大树遮风挡雨,反而身轻如燕。 我怀着心事,一间间房间寻过去。 终于,一扇门打开,一个熟悉的声音唤:“是小城吗?” 正是最宽敞通爽的一个房间,虽近傍晚,内里却也没有亮灯,不致将夕阳拒之门外,淡淡夕阳下,我只看见那个瘦小的轮廓,登时将所有心事抛诸脑后,心中一阵激动,脱口而出:“师傅,小城回来了。” 师傅哈哈笑:“小城,我一手调教的小城,可有倾国倾城?”豪迈的笑声中,他走近来。门外透入夕阳,他白须白发,脸色红润,一如三年前一别时的潇洒。 我却忍不住热泪盈眶:“师傅,小城好想回来陪伴你老人家。” 师傅佯怒:“胡说,外面天高海阔,我传你一身本事,就是想你扬名立万,对社会有所贡献,怎么现在越大越婆妈,反不如小时爽脆。” 我给他说得低下头来。 师傅忽又呵呵笑:“你又不是小黄瓜,怎么可能爽脆呢。” 我忍不住也“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师傅并没像我想像中那般伸手抚我头顶,为我帖服那老不听话的一撮头发,但他便是这样动也不动地站着,远远的时光又慢慢回来了,伴着雨后泥土的香气,还有湿润的风,带来了远处稻田的气味。那些熟悉的气息,让人不自禁地微笑起来。 只有在这一刻我才承认,脸上的微笑有其含义,只要在我心里面保留这份宁静和温馨,世间万事都无关紧要,万物于我不过唾手可得。 傻笑了一会儿,才想起道:“小城想要师傅帮忙找到一些工具。”撒娇的语气就跟那时磨着要学某些本事一模一样,却自己惊动了自己,那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情,都可以套上“想当年”的句式了。 连忙把事情始末简略地说了一遍,努力装出一副干练的样子来。 幸亏师傅也没笑我,沉吟了一会儿,道:“你叫带来的小子来见我。”他的消息可真灵通,不过我可丝毫不怀疑我的师傅有这个能力。我一直认为,他即使隐居在太平洋上的无人小岛,也会对本地发生的事情了如指掌。 我应是,走出去,把坐在客厅的康文带了进来。 康文好礼:“前辈您好,我是邵康文。” 师傅打量康文,眼中精光乍现,忽然问:“阁下真的是姓邵?” 康文应是。 师傅又来一句:“你老爹身体还好吗?” 康文回答:“他老人家已过身多年。” 师傅眼中精光敛去,喃喃道:“可惜,可惜。” 忽然像是疲倦了:“还有事要办,时间宝贵,你们都回去吧。小城,你托我的事我刚刚已经办妥,五小时后,你们派人去天字第七号码头取,接头时说是‘从榕城来的’就是了。” 康文称谢道别,他的眼神分明有事想问,但却按捺下来。 于是我留步,欲言又止。 师傅察觉:“小城,还有什么事?” 我替康文问:“刚才师傅的问话好奇怪哦,你老人家跟康文的长辈旧识?” 师傅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只说:“世间的事真的难说得很,想不到他比我年轻,反比我先去……小城,你不是就是留下来特地问我这个吧?” 我犹豫一下,终于说:“刚才,朱婆婆说我跟康文什么缘分什么孽缘,是什么意思?” 师傅哈哈一笑:“老婆子这样说自有她的道理,你不问她,反倒问我?”大手一挥:“今天到此为止,小城,你还有要事要办,赶快回去吧。” 师傅霍然转过身去。 我推开门,师傅亮了灯,灯把暮色扯入房间,把我的影子送出来。 我回首,灯火下的恩师又回复成原来的轮廓。 掩上门,康文在台阶下等我:“我已打电话叫小柏他们去取工具,我们现在要回去吗?” 宁婆婆突然在他身后出现,替我拿定主意:“快走,快走。” 康文微微笑:“我到外面溜跶一下,二十分钟后出发好了。” 他看出我有旧情要叙,也完全不想知道我的隐私,大步走开。 宁婆婆悄声跟我说:“闺女,你现在的生意做得如何?” “时势逼人,不在两三年中做出个局面就很容易被淘汰,我跟苏眉是拼了命的,也不过是小有名气罢了,离大生意还很远。” 宁婆婆凝视我:“我看好你,当日你由老头子领进门来,我就想着这女娃子不是平凡人物。不过没人一生一帆风顺,不顺意的时候,多点回来看老婆子,别委屈了自己。”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婆婆,保重自己。” 婆婆颌首,老人活到某种程度心智便会纯真如孩子,婆婆是另一类型,她的眼神清澈,但里面睿智无穷。 我迟疑着,欲言又止。 宁婆婆看着我,于心不忍,终于叹口气,轻轻说:“你跟姓邵的之间困难重重,虽有缘分牵引,但波折重重,争取得如此辛苦,不要也罢。” 我不甘心:“就是这样?婆婆怎样知道我们的命运?命运不是可以改变的么?” 婆婆一笑:“每个人的命运都早已注定,能改变的都不是命中注定。” 第20节 呆了半晌,我叹口气:“可怜身似飘零燕,婆婆,人在江湖真的是岁月催人老,你看,我都没有心情去漂泊了。” 婆婆怜爱地抚摸着我的头顶:“不要急不要急,是你的终归会来,你二十七岁之前尽是孽缘,急也无用。” 她轻轻抚摸我的脸:“你一生注定惊涛骇浪,不可能风平浪静过此一生,至于姻缘,他差了一点点,还不是那个人。” 我自顾自说:“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婆婆,我不要出去了,就在这里陪你和师傅好了。” 婆婆笑出来:“你这懒骨头,还没有开始做人,就打算退休?” 我深深叹口气。 暮色已浓,黑色宾士把我们又载入人间。 静静地,康文忽然说:“有一种说法,两人的感情一帆风顺不叫有缘,只有分分合合,历尽坎坷仍然在一起的两人才叫真的有缘,而且阻碍越大,牵袢的缘分越深。” 我一怔,轻轻问:“为什么是我?”我又开始犯迷糊,我不确定他的意思。 康文淡淡说:“一朵花开放的时候,正好遇上阳光露水,让它更加美丽。但是花朵并不会问为什么。” 他是在平静地解释自然发生的事情,但是我却像是被电击了一下,心脏在颤动,还有点发麻。 我再也无法推托这是撞车带来的后遗症。 康文说得虽然婉转,但是我听明白了。 他在芸芸众生中发现了我,如阳光露水发现了一朵花。 不知道花朵会不会因为自然的恩宠而受惊,反正我是完全呆掉了。 康文也不再说话,我们的车子渐渐没入夜色之中。 第十二章 亡命四人组 “好,我们现在来抽签,看谁做前锋。” 我微笑:“我不参与抽签,我是当事人,我是一定要去的。” 西域也说:“瓶子的主人是我,我必须要去。” 康文说:“顾小姐的身体不佳,应该留下主持大局。” 我望住他:“这是我们事务所接的任务,你叫我置身局外,叫一帮好朋友为自己卖命?” 康文摇摇头:“好,我们等小柏和苏眉回来再说。” 我跟康文,回到城里居然比去取工具的康柏和苏眉还要快,他们已经出发了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过一刻,他们回来了。苏眉双手各一个大黑皮袋,康柏抬着一件大家伙,身后还有一个人。 他们小心把东西放下,我瞪眼,居然是一座红外线监测仪。 康柏身后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骨架很大,瘦削,手长脚长的,脑袋很大,朝我们咧嘴一笑,嘴角几乎咧到耳根了。 康文问:“这位是……?”眼光中已略有责备康柏之意。 康柏无可奈何地耸耸肩:“他是送货来的,还说要把用完的东西运回去,所以一定要跟来。” 我问:“这位先生,请问怎样称呼?” 我知道越年轻的人越喜欢充成熟,所以称呼他为先生,这小子果然十分受落,特地给了我一个大大的青蛙式微笑:“不要称呼我先生了,太见外了,我叫李明天,大家都叫我小天。我知道你就是顾倾城顾师姐了,我早就听说你功夫好得很,想不到今天一见,你还这么年轻漂亮……” 我连忙打断:“小天是吧,是师傅嘱咐你要把东西带回去的是吧,那你就留在这里等我们回来吧。” 不想李明天大摇其头:“不,不,我也想参与你们,师傅嘱咐我要跟你多学东西。” 我皱眉:“我们这次的任务十分危险……” 李明天年龄虽小,却十分固执:“有危险的地方才会学到东西。” 康文过来打圆场:“小天,你说你想参与,先告诉我们你有什么本事?” “哈。”说到本事,李明天马上眉飞色舞起来:“我啊,我是解码专家,还是枪械专家和汽车专家……” 他居然什么都加上一个专家上去,好不容易说的告一段落,看我们没有反应的样子,马上有加上:“还有,我是美食专家,我知道什么地方的比萨最好吃,也懂得要比萨第一时间送来的方法。” “哧”苏眉笑出来。 小子佯然:“女士,人总要吃饭的对吧。” “好好,”我拍手:“解码专家兼枪械专家,我认为你应该留守在我们的大本营,负责我们所有需要的援助和总监控工作。” 其实我的意思是后勤,但这样冠冕堂皇地说出来,小子高兴了,“好好,我可以负责在这里给你们解开所有的密码。” 我笑笑:“先感谢你的协助。”转过来:“我想我们得确定打头阵的人手了。” 当然不会有人愿意留下,除了不明就里特别好哄的明天小子。 其实不过是五选四,但就是没有人愿意是留下来的那个。 康柏提议抽签。 居然是我抽到留下。五张牌,只有我抽不到a。 我说:“我一定不能留下,留下来,我等于什么也不能做,这比我真的死掉还要令我痛苦。而且‘三a’是冲我来的,我避而不战是太不够意思了。如果真的没有人愿意留下,那就一起去好了,我单独一组。” 说到后来,我已经有点撒赖了。 他们面面相觑。终于康文对我说:“既然你一定要去,那么我就把我的a给你,但你一定要保证平安回来。” 第21节 他把他的牌换给我,我看看手心的红心a,抬头说:“你话说重了,不过,我必须保证大家都平安归来。” 西域“哈”地一声,我看他一眼,看见他的眼中满是笑意,却什么也不说。 康柏说:“好了,大局已定,我就跟顾小姐一组吧。男女搭档,干活不累,尤其是跟美女一起。” 康文摇摇头:“不,康柏,你应该跟苏眉一组。” 康柏一下子好像把毛都竖起来了:“跟这个……一组?平时斗斗嘴还挺过瘾的,但我可不要和一个又笨又固执又罗嗦的人拍档做大生意,万一一个控制不住,我们打起来怎么办?……也不是怕打不过她,但会影响大局的嘛。” 苏眉马上瞪起眼:“在说谁?贼喊捉贼啊现在,我看,你是怕跟我一组,因为愈发显得你又迟钝又罗嗦……” 他们的样子,真像是前世冤家。 我忍不住笑起来。 苏眉望向我:“倾城,你还在幸灾乐祸?我不要跟这家伙一组,我跟西域一组。” 康文说:“我把你们安排在一起,是因为脾性相克的人合作会激发本身的潜能,因为谁也不甘认输,所以就会表现得更出色,而脾性相投的人正好相反,他们在一起因为意见吻合,反而会放松警惕。当然,心有灵犀的不在这个情况之中,但我们相识的日子尚浅,默契难免缺乏,所以,将你们安排在一起,你们应该会发挥得更好。” 我点头:“我同意康文的看法。” 康柏与苏眉反对无效,终于被分为一组,而我则与西域一组。 只有李明天小子好像如梦初醒:“刚才你们在说什么,是那个大名鼎鼎的‘三a’党吗?怎么不算我一份?” 我们都装没有听见。 康文对西域说:“你检查一下装备,书桌上是我们要去的建筑的平面图,这间建筑有四个门,你们商量一下装备的分配和路线的分割,我跟顾小姐说一下话。” 西域那别有用心的笑又来了:“好”。看看我们,还是忍住了什么都不多说。 康文把我带到书房里。 我忍不住:“康文,是否我的表现极差,需要别人特别关照?” 康文怔了怔:“不,相反,你是他们之中比较出色的,所以更要着意保护。你是这次行动的核心人物,能否完成任务,你起的作用举足轻重,所以……”他递给我一个盒子:“请保护你自己。” 我接过那个盒子,扁平,很轻,好像一个空的衬衫盒。 我小心地打开,是一件黑色的紧身衣,我捻捻,说不出是什么质地,但轻柔之中是摸不到底细的柔韧。 康文说:“请你换上它。” 我笑:“这好像是武侠小说中刀枪不入的武林至宝天蚕衣。” 康文说:“正是天蚕衣。” 我一愣。 康文已笑了:“你看小说太多了,不过它可以帮助你减轻伤害就是了。”说着自己出了书房,关上门。 我换好衣服出来,看见外面的人都准备好了,在等我。西域的神情还是盯着我笑,那么英俊的一个人,偏生笑得像只偷了油吃的老鼠。我不理他,走过去取我的工具,他在我耳畔轻声说:“让我猜猜他给了什么传家宝给你……他们家本是世家出身,是防护宝甲也不出奇。” 我不答话,耳根却热辣辣地红了起来。 康柏吹声口哨:“好了,我们四人组可要出发了。” 苏眉从不放过任何跟他斗口的机会:“这么没有威势的名字,可以叫高手四人组,也可以叫专业四人组啊。” 康柏“哈”一声:“我倒愿意叫‘亡命四人组’。” “小柏”康文低喝:“你胡说什么。” 康柏耸耸肩,无所谓地走了出去。 这个名字令我心中油然生起一种不祥的预感。 只有李明天在叫好:“真爽的名字,康文,我们也应该取个威风名字……” 第十三章 心冷如水 我坐上西域的越野小吉普,与康柏他们同时出发。 我们的目的地是城郊二十里外的废置工场。 我在车子里一直在研究工场的建筑图纸,不时与西域讨论两句。 这个工场原来是加工汽车的,在这里把旧车子翻新、维修、保养等等,而这类工场很多时候都会做兼职,即非法改造来历不明的车子。这个大工场占地一千多平方米,又地处偏僻,很明显也曾经大干黑市工作。这从它有一个几乎与一层同样大小的地库就可猜测当年它是怎样把一辆又一辆脱胎换骨的车子吞吞吐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了。 现在,这个大地库却成了令我们头痛的东西,因为对方给的宝瓶收藏地就在这里。 那么大的地库,什么机关不好装,而且阴暗潮湿,天生适合做恐怖片的拍摄场地。如果一个不幸,那个该死的瓶子就放在地库的某个黑暗且隐秘的角落,我们就得上演“古墓丽影”了,兼且我也没有劳拉的神勇,分分钟丧生在这个废置工场,成为一只雷雨夜就出来找替身的超猛女鬼。配合这个天然大坟场,女鬼还可以做得超水平的呢。 该死的天气,居然下起雨来,还是暴雨,泼得人好不心凉。 我叹气:“这鬼天气,真不作美。” 西域转头来朝我笑笑:“贵人出门,原应招风雨。据说废车场最多冤魂,因车子本身最易招惹灵魂,如此风雨,正合群魔乱舞。” 车外霹雳闪过,远处一座庞然大物有如伏下的怪兽,随时准备择人而噬,我不禁不寒而栗。 西域把车子停在正门外二十米处。 我把一个黑色皮袋递给西域,西域点点头:“大门见。” 我们几乎同时打开车门,蹲下,分别藏身在车子的一侧,暴雨淋在我们身上,眼睛几乎都睁不开来。我们伏着一动不动,似已变成化石,等了足有五分钟,我伸出半个手掌,看见掌心的小镜子中西域正朝我打手势。我曲了食拇二指,做了个ok的手势回复。 再静静等待五秒,深呼吸,我们同时如两支离弦箭向大门标去。 第22节 西域比我约快了半步,他一来到门前,就掏出一支特制小电筒,亮着观察门锁。 我们看了一会,低声向康文汇报:“是‘眼球视网膜纹路鉴别身份电子锁’。” 康文答复我们,“我们马上进行网上照片放大分析,请你们等待几分钟。” 这是最复杂的门锁了,康文认为可以在网上收罗到“三a”的照片,将之放大几万倍,得到所需要的眼球视网纹路。 我们静静在门外等,幸好衣服是防水的,不会弄湿里面。人是不会觉得冷,但怀着如此紧张的心情在等待,实在不是一件好过的事情,终于我开口说:“不知道苏眉他们怎么样了。” 西域说:“先别和他们联络,他们说不定正进入状况,不能干扰他们。如果出事,他们会联络我们。” 我点点头,他们从后门进入,那里是一道玻璃门,可能防守更严密,也可能有更厉害的埋伏,发生的情况除了当事人之外都不能估计。 等待像一个世纪那么长久,终于我们的耳机传来康文的声音:“图像已送入你们的接收器里,可以启动复制程序制造隐形眼镜了。但不知道他们会采用谁的眼角膜,所以,替你们准备了三份资料。” 又等了十分钟,三付临时隐形眼镜制造完工。 我和西域各试一副,但大门毫无反应。 我又试第三副,居然还是没有反应。 我急问康文:“是否资料出错?” 康文沉吟:“可能他们采用不同人的眼角膜,如果是旁人的,我们就没有可能得到他们的资料了。” 我在肚子里骂了几十句,仍不得不把眼镜调乱了来试。 康文提醒我们眼镜是由急冻制成的,接触人体的温度三分钟后就会融化,我们要抓紧时间。 我试了一次又一次,6选2的排列组合有几种? 西域忽然把我拉开,沉声道:“不要试了。” 我一愣间,康文已经说:“西域,不要乱来。” 我还没有来得及阻止,西域已经把一贴好似膏药的东西蒙在了门锁上。 我低喊:“老天,弄坏人家的大门可是不礼貌的行为。” 话音未落,一声闷响,门锁处已炸开一个大洞,西域昂然上前,把手伸进门洞,旋开了门锁。 我只觉手心一凉,三付隐形眼镜已经融化成水。 西域闪身而入,半晌,探回一只手来招了一招。 我随即闪入。 不禁倒抽一口冷气。 车库内全是废铁,铁枝跟铁条横七竖八,生锈的铁皮和铁块重重叠叠,垒成小山般模样。 微弱的灯光来源是车库顶部一支紫光灯,紫光照下,人的皮肤苍白如鬼,车库内气氛更形诡秘。 西域走到一堵墙前:“你看。” 用隐形药水写成的字,只有在紫光灯下才会现形,上面用英文写着:“no smoking!burt!” 下面是一个箭头,指向右转角,那里堆着一堆形似废纸箱的不明物。 我与西域对望一眼。 西域沉声说:“实者虚之,虚者实之。他们故弄玄虚,不过是想我们去看那堆东西,其中可能有机关。” 我心中老大一个疑团:这样子故弄玄虚法,好似太浅薄了一点,明知我们不会轻易上当的,莫不是摆空城计,想偷我们的鸡? 我想了想,走近了一点,将手腕上的监测仪尽量靠近废物堆。 康文马上有反应:“那堆东西中折射的波长与陶瓷十分相似。” 但有声音反对:“不不,那件东西比你们要的东西大得多。”是李明天。 我沉吟间,又走近两步,忽然生起一种非常微妙的感觉。 似乎是“润物细无声”的春雨,细细地下,静静地下,你不可能听到,但就是感觉到,还好像冰箱里的闹钟,你无法看见和听见,但那秒针还是在“滴答,滴答……”。 我与西域对望一眼,从对方眼里看见骇然。 李明天急速的声音几乎与我们的动作同步:“趴下,危险。” 我与西域就地伏下,还连带打滚,好不狼狈。 但滚不到五米,那堆东西“哄”的一声,炸了开来。不过是一个小型炸弹,但威力并不在爆破力上,那堆东西原来都是易燃物质,当下“噼噼啪啪”烧起来,火苗窜到五六米高,蔓延了周围直径两三米的地方,也不过是瞬间的事。 西域的背包也沾了几点火星,我连忙帮他拍去。 康文的声音与李明天的同时响起:“你们没有事吧?” 我与西域也几乎同时答道:“没有。” 西域爬起,狠狠地骂了声:“shit!” 我们绕过火堆,沿着墙壁慢慢前进。 我尽量伸长手臂,以求可以探测到一点有用的反射电波。我腕上的无线电波探测器形似瑞士军表,其实比它精密贵重得多,与西域背包中的无线电波发射器正是一对。西域背包中的发射器朝四面八方发射出无线电波,经过空气折射,千丝万缕的电波只要有一丝碰到我们需要的东西就会反射回来,被我的探测器捕捉。 走罢左手边的墙壁,没有别的特殊情况,我们遵从顺时针方向守则,向右转,还是一样的姿态和小心翼翼。 我的手臂已经开始发酸的时候,我们发现左边的墙壁上有一扇门,铁门,漆成白色,与墙壁同色,只有走近才看得出来是一堵门,而且是小门,大约150厘米高,50厘米宽。 第23节 我说:“难道他们都是矮子?怎么开个这么小的门?” 西域忽而说:“你玩不玩电子游戏?” 我愣了愣,“只有极无聊的时候才会玩。” 忽然间我会意了:“你是说,这门像……” 西域点头:“我感觉就像‘diablo’,‘暗黑破坏神’。” 我叹口气:“不要那么恐怖好不好。那个游戏一打开门,什么僵尸、鬼怪全一股脑儿跑出来,当你是美味佳肴一样围着不放。” 西域听得笑起来:“你说的可真形象,说来说去,你就是像那个法师。” “法师?”我怪叫,这家伙居然说我像那个面无表情,冷得像木乃伊,连战斗也是不沾人气的用什么冰环、火弹的法术的角色。我回敬:“那么你就是那个蓝色德鲁伊,呵呵,会变成熊人茹毛饮血的那个。” 西域笑道:“我的确喜欢那个角色,你不是法师,那么就是亚马逊了。” 我不回答他,只问:“我们要不要进去。” 西域耸耸肩。 我说:“好,你把门弄开,我进去。” 西域:“不,我进去。” “门这么小,你块头大,目标也大。” “但如果你遇到危险,而我又出了差错,没能及时保护你的话,有人会跟我算账的。” 静了一会儿,我对西域说:“有什么好争,你没有听说过女士优先的吗?” 西域微笑:“我只知道危险的地方是绅士们应该走在前头表示风度的。” 协商的结果,我跟在西域后面进去。 我们发现这个小门居然采用了先进的八位电子密码锁,幸好早有准备,我们把无线传输电子解码器固定在门锁处,等待康文那边解码。 只听见李明天兴奋的声音:“解码我最拿手,我来。” 康文淡定的声音:“每人三分钟,你弄不好就该我接手了。” 我微笑:“老好康文,不忍心拒绝小孩子。” 西域看着我笑:“康文像圣骑士,如果你像法师,刚好是一对儿。” 我瞪他一眼,“你不要在那里走火入魔了好不好,非要给每个人都套个角色不行。” 西域收住笑意:“我跟你们这样聊天是看得起你,不相关的人,我才懒得理。” 老天,原来这个人是棵深藏不露的水仙,口气比蒜头还大,说的话比康柏还要恐怖。 我不跟他斗嘴,只是全神贯注地观察传输过来的密码。 小如名片盒的电子解码传输器液晶显示屏里的红色数字不断跳动,好不容易中间停了一个“3”,李明天兴奋的声音:“哈,好的开端。” 康文的声音:“加上这个小程序,可能使你的主程序运行得快一些。” 接着红色数字的跳动速度已经是人的眼睛不能跟上的速度,一连串的红色数字连成一根红线,我的眼睛一阵花。 西域沉声说:“不要盯着看,很伤眼睛。” 正说话间,八个数字都出来了,门锁发出轻轻“叮”一声,门要开了。 西域看看我,我点点头。 他用力一蹬,把门蹬开,人如箭,蹿了进去。 接下来的事情超乎我们的想像,门内黑如地狱,西域一蹿进去,就坠入了地狱。 原来,门里的空间,居然是没有地板的。 我看见西域身子下坠,一惊之下马上窜出,伸出手去拉。但西域这一窜之势十分之急,人远在数米之遥,我的手伸得再长,还是离他的手有一段距离。 看着西域身子急坠,我一咬牙,用力一蹬,身子也随着急坠,且比他更急。 将超越他之际,我们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下坠了五六米的样子,我背上的背包“蓬”地一声打了开来,一根钢索射出,紧紧钩住了上面的门槛。我们的身子骤然止住下坠之势,由于太急,钢索吃住了我们的下坠势头,不住打起转来,一时我们好像绳子上的两个蚱蜢,也跟着钢索打起转来。 康文焦急的声音:“你们要坚持,下面可能是一个地窖,我们探测到十分的深,如果下去的话会十分的危险。” 我的头已经转到发晕,也没有空去答理他。 西域却已笑起来:“原来我们料错了,不是‘暗黑破坏神’,而是‘地牢围攻’。” 这家伙,我这时才真的开始佩服起他那超乎常人的胆色和勇气来,毕竟这样刚刚经历了生死关头还能谈笑风生的人是不多见的。 好不容易,我们才重回人间,那种脚踏实地的感觉令人真要从心底感谢上帝。 西域说得好,“每个人都有他相信宗教的理由,而我,常常是在惊险经历后有了更加坚定的信念。” 在地狱探险之后,我们又恢复了那种姿势和态度,又开始沿着墙壁继续我们的探险。 有人认为探险是充满挑战和惊喜,是十分有趣的,其实,大多数的探险都会好像我们现在这种情况,是紧张而乏味的,是需要大量的耐性和极度紧绷的神经的,当然,更糟的情况,是探险者们的胳膊已经有半小时没有放下来了。 在这样沉闷而紧张的过程中,人会不期然地想到其他的同行者。 而我们的耳机却正好在此时传来比没有消息要坏一百倍的消息。 第24节 先是苏眉。 苏眉在叫:“康文,城城,我们找到瓶子了,但康柏要去剪断管子,我拉都拉不住,你们快劝劝他。” 她的声音因为焦急,大声得很刺耳,我们才恍然,一直以来都没有听到他们的信息,应该是他们关闭的通话系统的缘故。 康文与我几乎是同时问:“什么管子?” “就是液体炸弹的传输管子呀,天啊,他要开始动手啦,你们还不来?” 我深呼吸,说:“苏眉,你慢慢说,你们现在的情况怎样,在哪里?” “我没有时间慢慢说啦,炸弹还有五分钟就爆炸啦,我们在地下室的东南方向,天啊,康柏在烤管子啦……” 康文问:“是什么型号的液体炸弹?” “我不知道。” “你看看管子上有没有什么符号和字母,还有,管子是什么颜色的,看上去是什么质地?” “我看看,管子好像是一种透明的塑胶,外壁是红色的,里面的液体是蓝色的,应该是吧,因为液体流过的部分是紫色的,呀,液体流动的速度好快……呀,管子上有三个字母‘kxy’。康柏,康柏,我们还是放弃吧,那液体好快。” “kxy……”康文的声音似吃了一下闷棍,沉闷而无奈。 忽然之间,我明白了是怎样一种液体炸弹,那一刻,我的心似沉到谷底,冷得像水。 因为我知道,他们面对着的是怎样一种强大的武器,在它面前,人类的力量是怎样的渺小。 第十四章 绝不放手 我的心思转得飞快:“康柏,我们放弃那个瓶子,为它送命不值得,你们快走。” 康柏没有应我。 康文沉声说:“康柏,你们快走,带着苏眉一块走,顾小姐,西域,你们也马上撤。远离这座建筑物。” 康柏根本不理我们。 苏眉好像已经急得快哭了:“他不肯走,还是在烤那根管子,但管子一点反应都没有,那些液体,已经越来越快了。” 我看西域一眼:“我得负责,我要下去看看,你先走。” 西域笑笑:“瓶子是我的,要下去也得我自己去。” 康文的声音:“谁都不许下去,马上走,全部都走。” 康柏的声音终于响起:“你们都走吧,走得远远的,这次,我绝不会放手的。” 康文的声音有怒意:“康柏……” 康柏没有再回应。 我跟西域谁都没有听康文的,脚下不停,向地下室奔去。 本来我们是步步为营,小心翼翼,落脚处尤恐踩死蚂蚁,现在为了救人,大步流星地赶去,哪怕脚下有陷阱也顾不得了。 康文还在叫我们撤,已经是命令的口吻了,我们索性关掉了通话器。 我已经下定决心,我们是一起来的,绝不能留下别人自己离去。相信西域也是这样想的。 好容易下到地下室,才看清眼前形势,我们不禁倒抽一口凉气。 整个地下室东南部好似蜘蛛布网一般布满了直径大约为两厘米的透明管子,红色,一股液体从两头出发,飞快地向中间流动,它们的汇合之处的下方有一个锁着的铁笼,笼子里放着个玻璃盒子,盒子内正是那个该死的瓶子。 康柏和苏眉在墙角,康柏捏着一个微型高强度激光机在烤管子,但那管子偏偏好像一点异状都没有。 液体越来越接近,等到汇合的一刻,液体就会爆炸,这里这么多的管子,威力一定惊人。我开始觉得我们是蜘蛛网上的几只可怜蚱蜢,准备任人宰割了,其实真实情况可能更糟,因为我们可能下一分钟就死无完尸了。 我紧张得站着,就像苏眉,眼睁睁看着液体越来越接近,脑中就是没有任何反应,一片空白。 康文还在叫我们撤,已经是命令的口吻了,我们索性关掉了通话器。 我已经下定决心,我们是一起来的,绝不能留下别人自己离去。相信西域也是这样想的。 好容易下到地下室,才看清眼前形势,我们不禁倒抽一口凉气。 整个地下室东南部好似蜘蛛布网一般布满了直径大约为两厘米的透明管子,红色,一股液体从两头出发,飞快地向中间流动,它们的汇合之处的下方有一个锁着的铁笼,笼子里放着个玻璃盒子,盒子内正是那个该死的瓶子。 康柏和苏眉在墙角,康柏捏着一个微型高强度激光机在烤管子,但那管子偏偏好像一点异状都没有。 液体越来越接近,等到汇合的一刻,液体就会爆炸,这里这么多的管子,威力一定惊人。我开始觉得我们是蜘蛛网上的几只可怜蚱蜢,准备任人宰割了,其实真实情况可能更糟,因为我们可能下一分钟就死无完尸了。 我紧张得站着,就像苏眉,眼睁睁看着液体越来越接近,脑中就是没有任何反应,一片空白。 西域一个箭步抢上去。 还剩50厘米了。 西域掏出刀子,打手势叫康柏移开火机,康柏摇头不肯。 还剩40厘米了。 还在烤。 还剩30厘米了。 康柏终于移开了火机。 西域的刀子凑上去,老天,这不是锯子,软化的塑料只拉出一道痕迹,根本割不断那么粗的管子。 第25节 还剩15厘米了。 康柏的手势,让我来。 他掏出,剪子。 还剩10厘米。 我紧张得快晕过去了,该死是偏偏不能晕。 液体还在流动,越来越来近,越来越近,要接在一起了。 我闭上眼睛。 还没有完全闭上,有人长长出了口气。 在最后一刻,康柏居然剪断了管子,液体马上停止了流动。 康柏继续举起剪子,这把小剪子合起来的顶端就是一个十字螺丝批,他把它伸进铁笼的锁里,不想那锁马上叫起来“吱吱吱”,分明是防贼的。 康柏恨恨地啐了一口,开始猛撬。 数分钟后,那锁止住了尖叫,再过了一会,“叮”一声轻响,开了。 在玻璃盒子被捧出铁笼的时候,西域也吁出了一口气,但这口气未免也太大了,断开的管子微微一抖,一滴液体就那么从我们眼皮底下往下滴。 我们几乎是同时弹开。 “蓬”一个小小的爆炸,但以足够使跃得不够远的康柏前胸受到冲击,他“蹬蹬蹬”一连后退三大步,终于立足不稳,坐倒在地。几点火星噼噼啪啪在他胸前燃起。 我们连忙上前,替他扑灭了火。 他胸前受了不大不小的伤,淤伤了一大块,而这一切,不过是由一滴液体引起的。想到我们几乎要经历两股液体的完全亲密接触,真令人头皮发麻。 而可敬的康柏之所以退得慢了的原因,他在最危急的一刻伸手紧紧握住了那个玻璃盒子,不让它掉在地上或留在笼子里,他保护了那个瓶子。 失去瓶子就失去了我们冒险的价值,同样是一件叫人后怕的事。 康柏只是笑笑:“我都说我绝不会放手的,大家大可不必担心。” 西域微笑拍拍他的肩:“好男儿,这次你们的组合赢了。” 苏眉说:“是康柏的本事,我尽帮倒忙。康柏,我开始佩服你了,我想,也许以后我应该将你提出的意见列入考虑范围之类。” 康柏跳了起来:“只是考虑?对我这样的大英雄的意见,你应该无条件全面接受才对。” 苏眉撇嘴:“你倒想。” 我跟西域相视而笑。 不会吵嘴的搭档就不是苏眉跟康柏了。 第十五章 瓶子在西域手中破碎 我们的撤退居然没有任何阻滞,这可真在我们意料之外。也许“三a党”认为,电子门,定时炸弹和侧门地窖的干扰,最后的液体炸弹包围已经可以足够考验我们了吧。事实上,我觉得这并不是完全的挑战,他们如果不是只想跟我们来一个恶作剧的话,那就只是在随便掂掂我们的斤两,说不定,真正的挑战还在以后。 回到邵家兄弟的大屋,康柏兴冲冲的把玻璃盒子朝西域怀里一塞:“物归原主。” 西域笑了:“谢谢大家为我冒险。” 他的笑容可有点勉强,谁也看得出来他的紧张。 康柏走上去拍拍他的肩膀:“老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想这个瓶子没有液体炸弹危险。” 西域勉强笑笑。 康文走上前:“我带你到客房。” 西域跟着康文走,居然一脚踢倒沙发脚,他人自然没事,可怜那黄铜猫脚沙发应声倒地,把大家都吓一大跳。西域却是浑然不觉,自顾自跟着康文上楼去,看也不看那张翻倒的沙发。 大家看着他们两个走上二楼,不由都叹了口气。 康柏叹气之后耸耸肩:“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苦笑:“西域是个冒险家,他连死都不会怕,刚刚对着可以毁灭一个街区的炸弹也不会皱一下眉头,现在却为一个不太可能的神话紧张成这个样子。情之所钟,真叫人叹息。” 苏眉也说:“自古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嘛,不过阿舞算美人么?我还一直以为我比她漂亮一点。” 旁边康柏“哧”的一声笑出来。 苏眉扑上前去,拳打脚踢:“有什么好笑,本小姐说错了吗?说!说错了吗?” 康柏哈哈笑着只是躲。 我也不禁莞尔。 这两个冤家还真的冲淡了不少紧张气氛。 康文下楼来:“李明天这小子一直想看大结局,但你师傅已经叫他回去了。” 我点点头。 康文看看我,又问:“你的师傅可是姓归,归来的归。” 我又点点头。 康文吁一口气:“原来是归老爷子。” 我倒有点诧异:“你认识他?” 第26节 康文微微笑:“闻名不如见面。”忽然笑容一敛:“好像有点不对。” 我也说:“不错,我们得手得未免太轻易了,‘三a党’的招牌哪里有那么容易拆。” 康柏插嘴:“我跟苏眉从后门进,他们安装了三个小门,还给布置了一个谜语,要我们猜哪一个是生门。” “哦?” “我是猜谜能手,怎么能难得到我,不过猜对了还得用黏性橡胶球去粘钥匙,幸亏苏眉眼界够好。” 苏眉这时瞪他一眼,“我在学校里玩垒球,眼界是怎么来的?是一天扔几百个球扔出来的。” 康文却皱了眉头:“你们的也有难度,不过比不上西域他们那组危险。得手还是太容易了,难道说玻璃盒子里的不是真正的瓶子?” 话音未落,楼上忽然响起一声惨叫,正是西域的声音。 我马上冲上楼去。 身边有人身形更急,一掠而过,已闪进房内,正是康文。 康柏与苏眉也停了打闹,上楼来,却看见我跟康文都呆在当场。 西域跌坐在椅子上,手心里是破碎的瓶子。 康柏最先反应过来,勉强笑道:“不过是奇迹没有发生罢了,其实我们一早已经知道这事可能性不大。” 康文沉声打断:“瓶子给人用过了。” 这句话让我们都吃了一惊。 我脱口而出:“真的吗?” 康文说:“瓶子碎片里面没有我的追踪器,看来是早就被起出来了。何况……”他弯下身捡起一块比较大的碎片,递给我看。 我看见上面有淡黄色的胶水痕迹。 “看来瓶子是给人用过之后再用胶水勉强粘起来的。”康文看着西域,等待他回答。 西域却似乎连答话的力气都失去了,只是慢慢地摊开握成拳头的手,手心里出现了一张纸条。康柏抢过来看,上面写着:“瓶子我用过了,我回到了那个午后,但我宁愿一切从未发生过。” 康柏皱眉:“什么意思,这‘三a党’也太卑鄙了吧,弄坏了人家的东西,还这样不负责任的下战书。” 我忍不住出声:“康柏,别乱说话,用过瓶子的人是阿舞。”那张纸条上面的字体我认识,而西域显然也认了出来,不然不会这样失魂落魄,要是换作旁人,即使是名声比“三a党”响亮百倍的人,西域也会骂他的娘。 康柏看了看西域的脸色,也明白了这一点,立即噤声。 西域好似石头人一般,不说话也不动。 但康柏是不可能管住他的嘴巴的:“这个什么阿舞,是什么意思啊。难不成是‘三a’中的其中一个,怎么用了别人的东西,什么‘宁愿从未发生’?……”忽然住了嘴,因为每个人都在瞪着他。 西域神色惨然,喃喃说:“她是在跟我说分手。” 我想安慰两句,却又找不到适当的词语,阿舞的字条的确是这个意思。 康文忽然说:“你想她为什么要回到那天午后?可能她也想证实这段感情的真伪,又或许她想重温跟你在一起的时光……而她现在这样写,一定是有不得已的地方。” 西域的眼睛慢慢亮了起来,开始死灰复燃:“不错,怎么我竟然没有想到。” 苏眉插嘴:“但她怎么可以用到瓶子呢,难道瓶子落在‘三a党’手里前已经破坏了?” 我说:“可能性不大,我倒觉得康柏的提议更恰当,她可能本身是‘三a’的一员,这样反而可以更好地解释她的如谜身份。”忍不住又小声嘀咕了一句:“不能跟朋友打交道的话,除了间谍,也可能是神偷。” 西域抬起头:“这样说的话,我要找她,就得从‘三a党’入手了。这样可不错,因为目标大了很多。” 我笑笑:“可是黑白两道都在找‘三a’,一找就是六年了。” 我忽然想到一个关键,几乎与苏眉同时出声:“时间不对。” 苏眉说:“六年前,我们刚刚从孤儿院出来两年,两年的时间,阿舞不可能成为这样的一位高手。” 我沉吟:“时间上是有问题,但是,最近两年‘三a’都没有出来犯案,而且他们的行踪这么神秘,我们怎么知道在近两年,‘三a’不是变成了‘四a’呢?” 苏眉“啊”了一声:“是哦,那该死的丫头叫阿舞的话,她的名字字头也是a” 我一下子被她弄到哭笑不得,苏眉就是这点天真可爱! 康文这时沉声说:“也许,我们可以试着转换一个角度。” 大家都把视线投向他。 “我们忘了追查瓶子的来源。这个瓶子把我们大家都扯进关系,是问题的核心,但它是谁拿出来拍卖的呢?如果真的有这么奇妙的用处,他为什么要这样神秘的进行地下拍卖?如果它没有这样神秘的用处的话,那这张纸条就在欺骗我们,也有可能是托词,更可能是伪造的。” 我们面面相觑。 终于苏眉叹口气:“又回到开头了,还是调查那个讨厌鬼,还绕了那么大一个圈子。” 西域抬头问:“谁是讨厌鬼?” 苏眉耸耸肩,酷似康柏的动作:“反正不是你。那个家伙叫丹尼尔。” 第十六章 丹尼尔的主人 卖家不是这时候想来回收瓶子吧?还是知道了我们在拍卖会上偷梁换柱,以一个陶胚蒙人的事情,现在兴师问罪来了? 本来我们所受的委托已经完成,但,我们却都觉得对西域有所亏欠,于是就又投入到调查当中来。 我们的调查并不顺利,可是世事往往是无心插柳的多。我们还没有找到什么线索,丹尼尔却主动派人来找我们,那是周福平。 天气已经开始变凉,周福平却还是在我们面前不停的抹汗。也许是因为藉词克扣委托费用的缘故。 第27节 虽然西域全数付下买瓶子的费用,但周福平似乎没有收到应有的佣金,顺便编造个借口,挑剔现场的保安什么的就想克扣当初约定的委托费用。 你说我们怎么会做折本生意,而且这次委托,我们可是拼了命来完成的,还欠下了西域的人情。要知道,瓶子到他手的时候已经是废品,他大可以不收货的。但是他还是爽快收下,一句废话不多说。他的品格好没错,很大一方面也是卖侦探社一个人情,说不定还看在我跟苏眉是阿舞旧友的份上。而且周福平要不是找到我们侦探社来做幌子,主持上次拍卖会,众多人物怎么会卖他一个小小古董商的账。 所以,二十万美金的委托费用是一分钱不能减的。 周福平虽然最后还是如数交付了费用,但是双方交涉的过程有点不愉快,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这次,他突然前来,苏眉待他没有什么好声气,只讽刺地问候一句:“周先生,别来无恙?” 周福平抹汗:“还,还好啦。” “不知你贵人踏贱地是有何贵干?” “我,你……” 苏眉不耐烦:“什么我我你你?我们又不是很熟。” “是,是关于那个瓶子。” 我们一下子紧张起来,“那个瓶子怎么啦?” 周福平一下子说到我们心虚的事情,卖家不是这时候想来回收瓶子吧?还是知道了我们在拍卖会上偷梁换柱,以一个陶胚蒙人的事情,现在兴师问罪来了? 苏眉唬他一句:“卖出去的东西,泼出去的水,你还问来干啥?” 周福平连连抹汗:“是,是,可是,丹尼尔先生想见见瓶子的新主人。” 我跟苏眉对望一眼,真是有这么巧,要找的人亲自送上门来。 我故作镇定:“可以,我们可以约时间。” 周福平走后,苏眉跟我说:“你不觉得事情过于凑巧,太过蹊跷?” 我沉吟:“见步行步,得先通知西域。” 西域居然留纸外出:“宝瓶之事,不欲多劳大家,我现暂离独力追查,会联络大家。――西域。” 苏眉连连跺脚:“这人,真是说走就走,也不跟大家商量一下,毕竟大家为了帮他。” 我苦笑:“是为了帮我们自己,他怕欠大家的情,却不知道我们才是不好意思的人。” “也只有我们冒充一下宝瓶的主人,会会这位丹尼尔了。” 康柏的气质太张扬,我们请来康文。 “扮成西域?”康文有些好笑。 苏眉连连鞠躬作揖:“就当帮帮我们吧,这年头气质好的小生真难找。” 我忍不住好笑。 康文看我一眼,笑:“我尽力而为好了。” 跟丹尼尔约在清水茶室。 我跟苏眉先到,占了门口处的桌子。 康文比约定时间早到一刻钟,坐在角落的桌子旁。 但等到过了约定时间一刻钟,目标人物还没有出现。 苏眉跟我耳语道:“是不是他不敢来了。” “嘘”我看见有一个奇怪的人走进茶室来了,连忙叫苏眉噤声。 这个人背光而进,我尽可能不让人察觉地转换视角,却始终看不清这人的样子。 康文也感觉到了,那人未到,他已先站立起来迎接。 那人走近,却不坐下,似乎跟康文低低说了两句话,然后转身就走,康文随在他身后。 他们走过我们的桌子时,康文把一只手背在背后,指了指自己的背脊,没有说话,就走了出去。 我们透过玻璃门,看见他们上了一辆黑色的雪铁龙,那人驾车,车上没有其他人。 这个人就是丹尼尔派来的人么? 我跟苏眉对望一眼。 苏眉说:“康文的手势显然是告诉我们他们是去见他们背后主使的人,我们应该跟上去。” 我有点迟疑。 本来我十分担心康文孤身赴约,但不知怎地,此刻我有点迟疑:“让我想想。” 苏眉急道:“还想,车子快看不到了……”忽然住了口,惊讶地望住门外。 我这时看见了一个人急急走进茶室,这个人,是我们在录像中看过的――丹尼尔先生。 看到丹尼尔的一刹那,我终于知道我刚才的犹豫是因为什么。刚才带走了康文的那个人,并不是我们已经习惯了的黑色西装的招牌服饰,他穿着牛仔裤,这种随意不羁与丹尼尔那伙黑衣人形象有明显对比。我这时开始担心,不知那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又不知对康文说了些什么,令到康文毫不迟疑跟他走。 现在丹尼尔跟康文约定的桌子已经人去桌空,他正跟侍应沟通。 我打定主意,康文已不可追,现在只有先抓住眼前目标,我迎上前去:“丹尼尔先生?” 丹尼尔回头:“小姐,你认识我?” 我微笑:“西域先生有事不能亲自前来,我们是他的代表,你有什么事情找他,我们可以代为传达。” 第28节 丹尼尔怔了怔,似乎没有想到我们会来这一招,当下犹豫起来。 我打量他,高大的个子,直挺鼻子在说明着他的欧洲血统,此刻的他,全没有了录像带上的神秘,反而有点狼狈的样子。 我不禁暗暗起了疑心:这伙人,为什么这么着急要见西域? 丹尼尔犹豫了一刻,问:“西域先生什么时候会回来?” 我跟他耍太极:“西域先生喜欢旅行和冒险,还有许多的爱好,他今天在亚洲,明天也许就在欧洲,也或许在太平洋哪个不知名的岛国,我们虽然是他的私人助理,也从来没有准确掌握过他的行踪。”反正丹尼尔是外国人,这招太极怕还不耍得他晕头转向。 丹尼尔果然受不了,皱起眉来。 我趁热打铁:“其实,有什么要紧事跟我们说也是一样,待西域先生有空联络我们的时候,马上可以转告他。” 丹尼尔终于重重点头:“也只有这样了,请两位跟我走一趟。” 此言一出,我跟苏眉都心里一震,暗暗警惕。 丹尼尔却没事人一般:“我的车子就在外面,我们一起去吧。” 苏眉当下说:“顾小姐,我想起公司还有一点事需要你亲自处理,不如就我跟丹尼尔先生先去一趟,你先回去处理事务可好?” 她居然抢了我要说的话。 我还不及说话,丹尼尔已经开口:“不要紧,只要有一个代表去就可以了,老太太不过是有点事情要交代。” 老太太? 我跟苏眉都懵了。 不管怎样了,我道:“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我们还是先走这一趟吧,不可教老人家久等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说不定,康文也正在另一边冒险呢。 丹尼尔似乎有点高兴:“这样最好,谢谢两位了,我先把车子驶来。” 苏眉待他一转身,就朝我使眼色,抹脖子,我只作没有看见。 苏眉埋怨道:“有什么意外的话,我们侦探社就教人一锅踹了。” 我只笑笑:“你想撇开我自己历险,我才没有那么笨。” 苏眉跺脚:“可是康文那边不知怎么了。” 她一说,我的脸色也凝重起来:“比较起来,似乎他那边更为凶险,唯有祈望他逢凶化吉。” 第十七章 老太太的秘密 一个瓶子,令到三山五岳的人物趋之若鹜,令到我和一干好友身犯险境。不说那群本应日理万机,却偏偏撇开要务前来参加拍卖会的大人物,单说打交道的人:西域、“三a党”,有哪一个的名头不是端出来让人打冷战? 这样一个瓶子,据说还可以让时光倒流,往日重现,超越现今物理学研究的领域。 现在,何其有幸,这个瓶子的主人要约见我们,眼看着关于这个宝瓶的秘密就要揭开。 本来我们已经有了上刀山下火海的心理准备,但丹尼尔先生带我们去的地方,还是令我们惊讶非常。 我们本来以为拥有这样一件宝物的家族应该是何等富可敌国,但当车子停在一个私人大院前,我们才知道自己猜错了,错得落后了二十年。 那是一座传统的官家园林,鱼池、假山,花木掩映中露出凉亭一角。绝对是大户人家,但,应该是已经破落的大户人家,现在只能想像二十年前的盛况。 从那颜色剥落的雕花铁门看进去,曲折小径上杂草丛生,不知多久没有人去维护了。 跟着进去眼见的光景更教人恻然。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塌了。”在我们这些外人看来,曾经的大户这般破落,甚而可以用“折堕”来形容,旁人心里总有点悲凉。但丹尼尔先生可能已经习惯了改变,安之若素,神色淡定地在带路,遇见横生枝节的花木顺手拂去,竟也平添几分分花拂柳的潇洒。 我们来至花厅,丹尼尔瞩我们先稍坐,他去请老太太。 我们打量花厅,肯定是大户,也肯定破落了。墙上还带有挂过字画的痕迹,但字画都已经不见了,家具也是如是,地板上有太师椅脚留下来的痕迹,但我们现在坐着的只是塑胶凳子。 字画和家具想是都拿去卖了,旧字画卖掉不出奇,但旧家具能卖掉,就肯定是好东西。 苏眉说:“难道我们猜错了,他们不是有什么阴谋,只不过是家道中落,一心要变卖东西?” 我也起了疑心,不说话。 苏眉又说:“但没有钱却又请得起丹尼尔这样的人?还有他背后那伙人,真叫人奇怪。” 我制止她:“嘘,有人来了。” 丹尼尔搀扶着一位夫人走进来,咦,不是说老太太?眼前这位夫人不过四十许人,眉目娟好,楚楚动人,一身黑色缎子唐装,有着楚楚的风情,但身体似乎弱不禁风,走路如古代美女一样要人扶持。 他们走进花厅,站定,身后一位白衣黑裤的佣人走上前来,放下手上端着的藤椅,铺好锦垫,服侍夫人坐下。 我跟苏眉都松口气,毕竟还剩下一个佣人,境况还不算太坏。 夫人坐定,看看佣人,佣人马上走进内堂,想是准备茶水。她又看看丹尼尔,丹尼尔咳嗽一声,道:“两位虽是西域先生的代表,但老夫人的话,是必需问他才清楚的。” 苏眉说:“西域先生有要事在身,我们可以代为转告。” 丹尼尔摇头说:“他自己的事,可能不会跟诸位说。” 苏眉的神情马上变得像是在询问:不跟我们说,难道跟你们说吗? 我心念电转,开口道:“西域先生使用宝瓶的时候我们也在现场,所以,如果老太太想知道详情的话,可以问我们。” 此语一出,绝料不到这两人的反应如此之大。 丹尼尔“啊”的一声,神情古怪,似乎不太相信。 夫人却一下子站了起来,问:“那有没有出现奇迹?”她的声音是优美的,但略带沙哑,分明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夫人的嗓子。 第29节 我诧异地望着她。 她却更情切地问:“奇迹有没有发生,西域有没有看到过去?” 原来她作为主人,竟也不曾确认这一点,这真是对买卖极不负责的行为。 我盯住她:“请问阁下就是瓶子的主人,老太太?” 她“哎”了一声,苦笑道:“你们火眼金睛的,我不过换了皮没有换心,怎么瞒得过你们。”一句话,等于自承了身份。 我反客为主:“老太太您是宝瓶的主人,难道不晓得瓶子的作用吗?” 老太太似泄了气,缓缓坐下:“当年我先生临终前留下这瓶子,瞩我万一的时候使用,我却鬼迷心窍一般把它给变卖了……现在,想赎回也不可能了。” “万一的时候?什么意思?” 老太太也不看我们一眼,缓缓道:“事情说出来你们年轻人都不肯相信,但在我们那个年代,我们都相信天命不可违。我先生离开我,是上天注定,他说回来接我,也是上天注定……” 她红颜未老,但声音苍老,似一幽灵娓娓述说前生事,好不诡异。 老太太原姓洪,大家闺秀。爹爹把她许配人家时她才十七,心里有点不愿意。那年轻人生得十分英俊,但个子很小,只她一般高矮。 爹爹说算命先生说全城就他一个年轻人生就贵格,与众不同,但她才不管他贵不贵格呢,要不是新婚那天他逗她笑了起来,兴许她就不让他进新房。 不过她终于越来越依赖她的夫婿。他真是一个心思剔透玲珑的人,看得穿人家心里想什么,喜什么,怨什么,有他在身边,谁都会安心定气做好事儿。 她爹的生意越来越好,他们的日子也越过越甜蜜,一晃就是十几二十年。唯一美中不足,就是没有子嗣。幸好她的兄弟很争气,一下一个准儿,早就儿子满堂。大哥的儿子还娶了洋女子,生下个洋孙子来,就是丹尼尔。她爹爹乐得儿孙绕膝,也就没有催逼他们要孩子。 又是几年过去,一天她突然叫起来,她在镜子里看见自己居然早生了一根白发,他过来,细意安慰,她才发觉,她的夫婿,这么多年竟从未老过。她撒娇说我不依不依,怎么你就不会老呢。 他安慰他,眉间却是忧色,对她说:“大限已到。” 她大笑:你口吻好像大戏台词。 他满脸沉痛,只寒着脸不语。 她笑着笑着,忽然害怕起来,一把抱住:不要吓我,没有你我怎么活? 他强作欢容:我们也来定个白首之约,但必须定在五十年,五十年后,我必回来寻你。 她悲痛,不要不要,五十年太漫长,只争朝夕。 他抚她头发,傻瓜,中国人不是有句成语“天命难违”? 昱日,他在家中无疾而终。只留她一锦盒,盒内一古瓶,一短信,信瞩她要等他,若相思难耐时可扔碎古瓶,看到时光倒流。 她珍藏古瓶,无数个夜晚孤枕难眠,但她舍不得,见过一次,一次以后呢?是不是还要承受更深的刻骨相思? 五十年太漫长,她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得到,尽管他临去时信心十足,信誉旦旦。她带着古瓶嫁了人,又离了婚,爹爹留给她的财产没了一半,磕磕碰碰中她明白谁是她真正想等的人,于是静下心来等,哪怕老死。而时间越是迫近,她越是情怯,自己年华老去,牙齿也掉光了,万一他一如当年那般翩翩年少呢,怎会认识眼前这白发老妪? 她宁愿自己等不到,也不要他见到她老去的容颜。真奇怪,人心如此,你期待一样事情久了,就算明知不可能的事情好像也会成真。更何况,他的表情那么认真,君无戏言。 而她最不想到的五十年终于到了,她的心慌得不得了,整天只是想他见着自己老去的样子会怎样。 “纵使相逢应不识”,她情何以堪。 还是侄孙给她出主意,老太太可以去整容。 她不相信金钱可以买青春。 丹尼尔使她相信。 但青春需要一笔很大的金钱,老太太,她已经是老太太了,手头的积蓄已经不多了,她还想保留着等他回来过日子的,不可能挥霍掉。 丹尼尔就说:可以把瓶子卖掉啊。反正他也快回来了,而且从没有听过这么奇妙的宝物,很有可能不是真的,卖掉大挣一笔多好。 假如是假的不是害人么? 所有的生意都有风险,假如是真的,区区十万块钱肯定有赚,时光倒流,有谁试过?而且买这个来消遣的人肯定花得起这闲钱,这点钱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对我们却是救命钱。 丹尼尔打动了老太太,她出售了瓶子,换取了青春,不,准确来说,是换得了青春的躯壳,但她的心却无法换去。 她开始后悔,她居然不能做到优雅地老去,更为严重的是,他没有来接她。 他没有来寻她。 没有来寻她。 他失约了。 她失去了为之焕容的悦己者,真是讽刺。 她想寻回瓶子,那是最后的希望,或者说,那是他留给她一个人的东西。 她变卖家财,倾家荡产凑出银子,就是想赎回希望,却惊闻希望已经不在了,她只有只有询问结果。 老太太说完了,她望着我们,直直地:“我终于才知道什么是造化弄人。不过,我仍然想知道答案,就是瓶子的事,他有没有骗我?” 老太太的眼眸闪闪生光,也许映着泪光,满是渴望,我不敢逼视,低下头去,只觉冷汗流了一身。 怎样回答好呢? 说真的,老太太无法接受。 骗她,哪种说法都不行。 可以回到过去,那不是逼她承认亲手放弃机会? 不可以回去,让她知道她的情郎最后还是骗她,骗足她一世? 第30节 我犹豫。真后悔替西域接下这烫手山芋。 “我请你们老实回答我。”老太太喝,老妇的威严。 我一惊,脱口而出:“西域扔出瓶子,但什么都没有发生,但他失望之余,反而回忆起往事,历历在目,他本人也认为如同时光倒流,他十分满意。” 老太太诧然:“回忆?” “是”我一口咬定,“西域先生认为这个行为唤起他当天的回忆,效果等同时光倒流。” 老太太神色茫然,眼中精光慢慢隐去,喃喃道:“他到底是什么用意?希望我永远记住他?其实不要瓶子,我也会时时记住他……”她失去精神支持,神情委顿,形态尽像一个老太太。 我叹口气,朝苏眉打个眼色,站起来:“老太太,我们先告辞了。” 老太太似没有听见我们的话,兀自在自言自语。 苏眉朝丹尼尔眨眨眼:“丹尼尔先生,你不送送我们吗?” 丹尼尔一直不作声,此时有点惶恐的样子,送我们出去。 刚要踏出花厅,老太太在身后喊:“两位请留步。” 我们停住脚。 我心平气和:“太太还有何指教?” 老太太叹口气:“不要说指教,我想,那个瓶子毕竟是先夫留给我的东西,我愿意用大价钱把它的碎片买回来……”她声音慢慢低下去,“现在金钱对我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只有回忆,与我相伴到老……” 我心中无限悲悯,一口答应:“太太,我明天就叫人把瓶子送来,不要谈金钱了。” 老太太感激:“我不知道怎样感谢……” 我只觉心酸。 丹尼尔又与我们分花拂柳出去。 我的心一直酸楚。 苏眉突然冷笑:“丹尼尔先生,三十万的货你说卖了十万块,你的生意可做得真好。” 我的注意力马上回到这事来,不禁质问他:“那是老太太的棺材本,你怎么骗得下手?” 丹尼尔神色惨然:“我欠纽约黑帮二十多万,走投无路。” “那也不该骗老太太,我的天,那是她毕生精神寄托。” “我知道,但我拿不出钱,就会死,我死了,就更没有人陪老太太聊天。”他居然振振有词。“你们也看见那伙黑衣人了,他们都是来监视我的,因为瓶子是用来还债用的,所以后来他们比我更紧张。妈的,后来钱到手了,他们就不再管我的死活。”他说着,突然冒出了句粗活,好不刺耳。 我愣了愣,气愤:“你这无赖!” 丹尼尔看着我:“其实你们刚才是骗老太太的对不,宝瓶是可以看到过去的是不是?”他不待我们回答,嘻嘻笑起来:“不然你们不会那么容易善罢甘休,还害得我想躲起来呢。你们得了好处,就不要管人家的家务事,反正现在老太太对你们的解释还算满意,就不要追究了吧。” 我一生中从未见过如此无赖的人,扑上去就是一个耳光。 丹尼尔给我打得愣在那里。 我还想踢他两脚,苏眉上来紧紧抱住我双臂。 我从牙缝里挤出话来:“你连至亲都骗,连老人家都骗,老太太的一生希望都给你毁了,你不是人!” 大概是想不到我这样的人也会说翻脸就翻脸,丹尼尔给我打得愣在当场,他捂着脸,慢慢说:“你们刚才没有听见老太太说金钱对她已经没有作用了吗?其实瓶子卖得十万块还是三十万她根本就不关心,既然决定卖掉瓶子的人是她,你们就不应该怪我。如果要怪,也只怪我心软,带了你们来见她。” 他的话还是无赖,但是实话。 我突然发现,老太太的悲剧由她自己造成,与人无尤,就算丹尼尔有过错,也只是犯了出点子的错误。 我慢慢的气平了,对他说:“明天同样时间同样地点,你来拿瓶子碎片吧,我不要自己来看老太太。” 丹尼尔耸耸肩:“你看,也只得我肯为老太太做这许多事。为了把瓶子卖个好价钱,我先扔了一大堆钱去请你们侦探社出面,又花了大功夫去把那些有可能买瓶子的人的底细摸清楚,然后再打动他们来参加拍卖。不是我做了这许多事情,瓶子就算是稀世珍宝,一万块也未必能卖出去。” 仍然碍耳,但也不怎么恼他了。 我冷冷说:“你只要找到一个人肯当冤大头,其他的人就会容易上当得多,这是最低级的传播心理学。你不必得了便宜还卖乖,卖出个好价钱来还不是为了你自己着想?” 丹尼尔一愣,嘿嘿笑了起来。 苏眉放开我,却不断给我使眼色。 上了车子,苏眉抱怨:“瓶子是西域的,不论碎还是不碎都一样,你怎么好随便答应人家,老是感情用事。” 我想一想,真是的。但,那老太太真不知道有几天好活了,不答应她我们良心怎么平安。其实,我更为担心的是我们不答应的话是出不了那个门口的。希望那些碎片能带回她的回忆,陪她共度余生吧。 回到侦探社,康文居然先我们一步回来了。 他告诉我们一个惊诧的消息,接他去见面的居然是“三a”党。 “来接我的人一眼看出我不是西域,但是他马上表明身份,并说他们想跟我面谈关于瓶子情况。我想丹尼尔那边是可以再约的,而‘三a’更难找,所以就决定先跟他去了。” “我见到‘三a’的人时,感觉其中一位东方女郎很像你们的朋友,而且她显然十分不安,更跟我暗示不要透露真相。所以我最后只是说奇迹没有发生,不过西域回忆到过去种种,是另一种形式的时光倒流。他们有点失望,就送我回来了。那神秘女郎似对我有话要说,临行时偷偷给我这个字条。” 我把字条展开,上面潦草的写着:倾城、苏眉:我过得不错,有空来找你们。替我问候西域。 真的是阿舞,我叹息,他们再次缘吝一面,所谓天意弄人,不过如是。 康文看着我说:“看来你猜对了,你们的朋友,应该是‘三a’的新成员。” 我无言以对,以前的身份必须扮作对面不相识,而现在,她是贼,我是半个兵,立场仍然有点对立,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那边厢苏眉跟康文说:“咦,你也这样骗他们?城城也这样说,对,骗那个老太太……” 第31节 第十八章 永远的百合 西域自告别后再没露面,关于瓶子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除了一堆不知是什么物质的碎片,我们仍然对这神秘的瓶子一无所知。这个世界上未知的事情太多,人类的认知不过占其中极少的部分。 对宝瓶的疑问随着日子过去慢慢被搁置起来,但我绝料不到,有一天,答案会自己找上门来。 那天,苏眉拿着一叠复印件找我:“城城,你猜老太太的丈夫是什么人?” 我瞄瞄她手上的复印件,很明显在报章上复印下来,面上一张大字标题写着:“陨石坠落佛罗里达州,现场残留合金属碎片”。 我懒懒道:“你不要告诉我他是外星来客。” “真是的,这样也教你猜中。”苏眉惊呼。 我惊奇:“苏眉,你搞什么鬼?” 苏眉把报纸送我面前:“你看看日期。” 我有点不耐烦:“已经是一个多月前的事了。” “不错,是老太太的丈夫跟她约定的时间。” 我以手覆额:“老天,你不是认为老太太的丈夫是外星人,因为赶赴约会,所以不幸坠机吧。” “啊!错了,这张才是!”苏眉迅速把下面一份复印件递过来。 我闲闲瞄一眼,几乎从凳子上摔下来:“啊!你不是告诉我老太太的丈夫是千年僵尸吧?” 我揉着额角,“算了,我比较接受他是外星人。” “你给点大胆的猜想行不行,干侦探这行,想像力是很重要的。” 我已经没有力气反驳了,我只能遮着自己的眼睛,不去看那黑糊糊的图片。太恐怖了!大英博物馆里摆了几十年的木乃伊日前被发觉发黄亚麻布里面是空心塞着包装填充物,里面的干尸不翼而飞。那给人气急败坏翻得乱七八糟的布条,因为年代久远,看上去硬邦邦的,保持人型,活脱脱像给人掏挖去内脏的空心人。 苏眉强力来掰我挡住眼的手。 我惨叫:“打死我算了,我没有办法忍受千年干尸还魂记。” 苏眉啐我:“没胆匪类,我又没有说老太太的丈夫是那个木乃伊。” 她把报纸塞到我鼻子底下,“你看看清楚,还有什么?” 我终于又看了一眼。 还是那个触目惊心的标题:千年在展木乃伊八十年前神秘失窃。这次在图片底下又瞄到一行字:与木乃伊同时失窃的还有放于同一展柜的古董瓶子。这个瓶子侧面看起来形如金字塔,在古埃及的壁画中被称为‘时光之匙’。 大图片下面还附着小图片,正是那在相片上看过,隔过玻璃层摸过的瓶子。 “时光之匙?”我怪叫,这是说它真的能使时光倒流? “而且也许是形如金字塔使它具有保鲜作用。不是说金字塔内部有不可思议的力量,可以使苹果牛奶保鲜,清水磁化么?” 我干瞪着眼,金字塔!现在说起来,那冷硬的线条和形状还真的有点像。但是我们并没有往那个方向想,因为金字塔有一显著的特征是尖顶的,而这个瓶子的顶部却是削平的,也就是开了口,侧面实际上就是梯形而不是三角形了。而现在报纸这么一说,我们只能说那个瓶子的形状就像削去了顶的金字塔! 苏眉显然灵感迸发,在一边滔滔不绝:“我想,那个木乃伊跟瓶子同时失踪一定跟老太太的丈夫有关系。你看,时间多么巧合,木乃伊那边刚失窃了,这边老太太的丈夫就冒出来了。大家不都说他的来历是个谜么,即使他不是那具还魂的木乃伊,你知道哦,埃及的木乃伊掏空内脏这样炮制,就是为了他们有朝一日复活的,而且老太太的丈夫身材就跟古埃及人一样的矮小……” 我受不了,惨叫:“苏眉,你应该去写小说,科幻小说。你的记者精神哪里去了,记者应该实事求是,没有眼见为实的东西一律应该说不。” 苏眉瞪我一眼,继续:“就算他不是木乃伊,至少他也跟博物馆失窃有关系,也许他就是那个小偷,他知道瓶子是好东西,所以把它偷走了,然后用它放食物。那个瓶子那么神奇,使他驻颜有术,长生不老。可是人总是要死的,他有预感自己要离开人世,所以跟老婆定下约定。又或许,木乃伊的觉醒是有周期的……” 我索性扮晕厥状。苏眉这么一说,这瓶子简直就跟神话传说中的法宝接近了,如果在金字塔里随随便便拿出来一个陪葬品都有此功效,那么全世界的医生都要失业了。 苏眉看我不服气,开始她的拿手好戏,连珠炮式的发问,当年她就是凭这绝技轰得被采访者晕头转向,手到擒来。 “可是你能解释她的丈夫为何失约吗?” “那可能是他想给她一个活下去并记住他的理由。” “那么老太太说他的模样几十年不变又作何解释?” 我撒赖:“那是老太太老糊涂了,看不清楚。” “老天,她丈夫离开她的时候她不过四十来岁,何来老糊涂。” 我辩不过苏眉,只一口咬定:“那是她的记忆出了问题。” “那他留下来的宝瓶呢,我们亲眼目睹它能保鲜。” 我打断:“错,只是康柏一面之词。而且,那个也不叫保鲜,不过是一枝花恰好插在里面罢了。我们中国介绍插花的典籍也有介绍说好的器具可以使花木缓慢开放,那枝玫瑰的形态没有改变不过是我们肉眼没有发现而已。” 苏眉赌气:“你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我的想法了?你的脑筋还真是死。你想想看,一枝玫瑰插在里面盛的水里都可以保持状态,如果人喝了里面的水会怎么样?” 她的表情,使我相信如果那瓶子盛满水放她面前,就算验证了有毒她也会毫不犹豫一口喝到肚子里。 我看看她,放软了口气:“也许,有很多事情我们都解释不了,只有挑自己接受的方式来相信,也许你是对的,但真相如何,我们无法证实。” 苏眉看看我,沉默了好一会儿,我以为她已经准备离开,她却又幽幽开口:“我以为,他就是那个觉醒并逃跑的木乃伊,几千年了,成了人精,不甘寂寞,要在人间寻找爱情。他回归的灵魂不能久存,要回到自己所属的坟墓也就是金字塔里面补充能量,但所需时间太长,只好约定五十年之期,但归途出了意外,他怕被人发现他就是逃跑的木乃伊,或者还有其他别的原因,总之,他无法赴约……我们中国不也有倩女离魂的志异吗,或者,狐仙修炼千年才得以成人形。也许他们都是寂寞的灵魂,都是为了爱情,在某个地方吸收了神秘的能量保持人形……” 我震动,抬头想说什么,苏眉已经走开了。 是的,我承认我的脑筋过于现实了。像苏眉这样,凡事找个美丽的理由,那就会有更多的理由去热爱这个世界。 我走到窗前,窗外皓月当空。据说狐狸要成精,必须找个人的头盖骨顶在头顶拜月,拜得几千遍,头骨还没有掉下来,狐狸就可变成人型。那么,远在埃及金字塔里封存的木乃伊们,可也是因为类似原因需得不断吸收日月精华? 只可惜,那掌握了时光秘密的宝物却所托非人。真正要托付的人因为虚幻而摒弃希望,因为皮相而放弃真心。 而有缘人阿舞却因而得知自己的真心所在,这是天意,还是轮回? 这到底是“时光之匙”还是“人心之匙”? 第32节 秋,我到了曼城,回到银河图书馆收拾东西。 没有惊动任何人,我直奔主题,即收拾办公室。 一进门立刻惊住。 一瓶百合盛放在我书桌上,一如我当初离开的模样。 我静静坐下来细看,和回忆中的百合一模一样,时光好像凝住,但我已经历从夏到秋,真的有时间停止这回事吗?但我为何不能红颜不老?! 我惊讶地拿起玻璃花瓶,里面的水是新鲜的,刚刚换过,稍一晃动,升起一串小气泡,难道说,这个在街头花十五块买回来的玻璃花瓶也是一个宝瓶? 同事珍妮跟进来:“顾,好久不见。你是去结婚了吗?哗,你不知道,你走了之后,波士天天到办公室找你,找不着就坐着,好像在等你,假如是,我真没有见过这么痴情的男人,不过我说,你是不是借了波士许多钱……?” 她连珠炮式的发问,我居然一句都不会答。 幸好突然她噤声,静静出去,还顺手掩门。 我也不回头,只说:“是你帮我插花的吗?” “是,我终于知道你只喜欢中国百合,我也知道你会遵守诺言,会回来看看我的。” 是不是,说穿了就一点不神秘,怎么可能有永开不败的花朵,就像永不褪色的爱情。 我淡淡说:“我是来拿东西,顺便给大家告别,上次走得太仓促了。” 郭银河说:“顾,我后来知道你没有骗我,你更为喜欢冒险的职业吗?其实图书馆的平静生活毕竟适合女孩子。” 我回身,微笑:“但不适合我。” 真是直接的拒绝。 我对予我好感的人反不留余地,对方是好人,何必委以虚蛇,误人青春。 银河怔怔地,还是接上去:“我找到关于你的报道,说你是一位传奇女子,浪迹天下,一生有许多奇遇……” 哗,这么夸张,我的鸡皮疙瘩都掉满地了。 本来写我的只有苏眉,而她的文章都得给我先过目,怎么这一篇我没有印象?真要命,难道她不知道私家侦探过度曝光只有死路一条? 我只好苦笑:“夸张了,哪里有这么快的一生。” “可是分明是访问,上面还有你的照片,尽管我认为不太像你。” 什么?还有相片?回去我得剥苏眉的皮。 “顾……” “我要走了。”我打断。 银河望住我,眼神复杂,忽然从上衣口袋掏出一张金卡,双手递予我:“这是敝馆的贵宾卡,如果你有需要,请带着它来,这里的所有资源为你而设。” 我接来细看,似乎是纯金的,薄薄一片也感觉得到那质感,上面篆刻着简单的中国汉字“伦敦银河图书馆,编号001”,背面是英语和法语的译文。 “001”是第一号呢。 我有点感动。 含蓄有含蓄的好处,他的殷勤让人无法拒绝。 我谢了他的好意,他送我离开。 出房间的时候,我回首再望了一眼那花。 银河说:“这瓶花,将永远为你而设。” 永远,呵,有人跟我说永远呢。 我不语只笑。 到达机场时,是难得的曼城的晴朗天气,我笑着跟他说再见。 我不知道永远是多远的概念,但是如果要我做选择题的话,我不会选择相信传说中停止时光的宝瓶,我宁愿相信是因为人的感情而让鲜花长盛不衰。 第二卷 暴走惊途 昔日好友意外身死,被诬谋杀,一向自命正义的私家侦探,怎么可以任死者蒙冤?赶赴纽约,走上一条生死未卜的惊途。 第一章 手制的晚礼服 人永远无法在事情开始的时候预知它的结局,所以紫霞仙子流着泪说“我猜中了这个开头,却猜不到这个结局”的时候,大部分人都心生相惜的共鸣。 当你因为无知而留下遗憾,感觉悲伤,应该逆向思考一下,假设你已经预知有缺陷的结局仍然无法控制命运的轨道,是不是更为痛苦,更为不幸? 其实大部分的时候,我宁愿去做一个无知的人,在黑暗中一步步走近深渊总比眼睁睁被深渊吞噬强。可惜,命运喜欢跟人开玩笑,我选择无知,却常常有不祥的预感。 发现这件晚礼服纯属意外。 傍晚我心血来潮,打算把储藏室的衣服整理一下,才发觉自己是啰唆主义者,完全跟简约主义对立的那一种,储藏室里的衣服超出我的记忆范围之外,累累坠坠。 毛料的长风衣沾了尘,弹去也有灰迹,只有拿去干洗。丝绒的料子镶的是水钻,隔太久了,色彩灰扑扑,风尘味十足,不知换点新的装饰会不会好一点? 我的脑筋一边在高速转动,一边手脚不停,把要加工的衣服都拎出来,一下子抱了满怀。手里还能拿一件小小的薄薄的,我顺手揪住一件小黑裙子,滑滑的质地,应该也要拿去干洗吧。 客厅的门铃突然急响,我用脚把门带上,抱着一大捧衣服就往客厅奔,经过沙发,随手把衣服都扔到上面。门铃响得很激烈,勾魂夺魄似的急促,按门铃的人似乎有什么紧急的事情,我一枝箭似的扑去开门。 门一开,门外站着几个穿制服的人,其中一个金发碧眼,穿的是美国的警服。 我很吃了一惊。 第33节 排在前面一个三十来岁的大汉已经在问:“请问你是否就是顾倾城顾小姐?” 我点点头。门外初秋的凉气一阵阵袭进来。 大汉并不是主角,他让过身子,说:“这位是来美国的米克警官,他想请你协助调查,你会英文?” 我又点点头。心念电转,思索自己可有什么把柄被警察们抓住,意大利?伦敦?巴黎? 作为一个私家侦探,永远在法律和人情之间徘徊,在真相和虚伪之间挣扎,每段路都艰辛走来,哪里还能回头去寻何时出了纰漏,一时只觉脑筋一片空白。 那外国人掏出证件,很客气地说:“我是米克警官。” 我接过证件细细看,这是本地警官不能给的待遇,没错,是真正的国际警官。 我把证件还给米克。 米克警官欠欠身:“请问我们可以进来吗?想询问你几个问题。” 我只有把他们让到屋里,沙发上一团糟,我随手把衣服拨到一边。有轻薄的布料缠住了我的手,我不耐烦,把它一扯,扔到一边去,眼尾看见是那件随手带出的小黑裙,被我扔到地上,皱成一团,看上去有点像某人委屈的面孔。 这四个人看上去是正正经经坐在了沙发上,但眼睛却四处溜。 我有点生气,有什么好看的,不过是两个女子合住的公寓,虽然因为忙,无暇收拾而显得凌乱,但也不外是衣服、书籍、唱片、零食。 米克警官问:“你一个人住?” 我说:“还有一个同住的女孩子。” “哦?她是谁?” 我冷冷说:“她是我的朋友。也是工作上的拍档。” 这些人不太礼貌,我心里有气,说话也就不客气了。 米克愣了一下,笑了笑。他高大,坐在沙发上还比本地的警官高半头,眼睛是碧蓝色的,笑着的时候,牙齿闪闪发亮。 “能问一下你的职业?”他笑。 我掏出证件给他看:“我是倾城侦探社的主人。” 他很惊讶,压抑着不表露出来,接过证件仔细看了一遍,交给旁边的助手。 站起身,掏出一张相片来:“你认识这个人吗?” 我瞥了一眼相片,大吃一惊:“莉莉?” “是,他是莉莉·让。你认识他?” “我认识。” “你跟他是什么关系?他有你的联系地址。” “他是我很久之前在纽约的朋友,我教过他法文,之后,我们有三年多没有了联系。” “你知道他的身份?”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知道,他是我的朋友,仅此而已。” “你可知道他的职业?” 我不作声。 “他操的是皮肉生意!” 我冷冷说:“在纽约这个职业虽然并非合法,但每个人都有权利让自己活下去。” 米克警官打量我一下:“对不起,我的意思是,你一个年轻美貌的中国女孩子,前途光明,怎么会教一个暗娼法文。” “我再重复一遍,每个人都有权利让自己活下去,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 米克看着我,温和地说:“那个是社会问题,我只想知道你们认识的经过,你们还认识其他的人吗?” “那时我是一个学生,快要毕业了,很穷,徘徊在纽约下雪的街头,碰见一个女孩子,因为夜晚很冷,她决定不再在街上站下去,然后邀我到酒吧喝一杯。就这样,我们认识了。” “慢着,我注意到你用了女性的‘她’。” “是的,那时候,他穿着女装在街头兜客,高高瘦瘦,我以为是身形偏高瘦的女孩子。” “你后来就教他法文?你们后来可有认识什么人?” “他是干哪行的,你们已经很清楚,认识的人每晚都不相同,我怎么会知道。”我的语气讽刺,忽然生了疑:“莉莉怎么了?他犯了什么事吗?” “他被枪杀在一所豪华公寓里,两周前凌晨。” 我“霍”地站起来:“什么?” “他死在自己的豪华公寓里,保险箱里锁着遗嘱,把财产留给你,全部。” 我以手捧头,喃喃道:“怎么会?” “他是给枪杀的,头部一颗子弹,左胸一颗。他好像早就预计有今天,在一年前就写好了遗嘱,没有更改过。”米克看着我:“你能告诉我们多一点关于他的消息吗?” 我只觉得冷。 站起身来,走到酒柜前斟了一杯白兰地,也不管礼不礼貌,仰头就灌了下去。 慢慢镇定下来,我说:“我认识他那年,他只得十五岁,还未成年,没有钱,只得出来卖身。他的意向很大,想挣很多很多的钱回南部的老家买下一块地给父母耕种,自己买下一个铺面当一位手工艺人。在纽约街头讨饭吃的人很多,他扮作女装,满足那些变态的嫖客,说这样才能挣到更多的钱……” 我的手忍不住颤抖,再灌一杯,白兰地暖洋洋的热意却驱不去心底的寒,那是彻骨的心寒,就像无情的纽约街头的积雪,你不挣扎,随时可以置你于死地。 第34节 “你们知道,变态的人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所以,他遇到的危险也比其他的人要大得多。我离开他回来中国的时候,他只有一笔并不大的存款,至于在之后三年多的时间里,他有什么遭遇,遇见了什么人,我全都不知道。” 米克警官同情地看着我,说:“在没有调查清楚他的死因前,顾小姐你暂时还不能接收他的财产,数目是……” 我挥手打断他:“有新的消息请通知我,我十分难过。” 米克叹了一口气:“但是现场并没有留下什么线索,调查的过程可能要很久很久。” 我点点头:“无论多久我都会等待结果的,你知道,莉莉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我不相信,好人总是受到欺负的。” ----------------------------------------------- 警官们都走了,我跌坐在沙发上,久久地,喝着白兰地。 地上那件小裙子还是那么委屈,我喝的有点过了,摇摇晃晃站起来,蹲下,摩挲了一会儿,把小裙子捡起来,在身上比了比。恍惚中,似乎那瘦瘦的男孩子正半蹲在我身旁,拿这小裙子在我身上量度着,笑出一口白白的牙齿。 “很合适呢,我缝一下就可以了,在外面搭一件外套就可以参加晚宴了,真漂亮!” 是的,那件小黑裙是那个男孩子一针一线缝出来送给我的。 初遇那天晚上喝过了酒,聊过了天,第二晚关不住脚步,还是逛到同样的地段去找他。那时还以为他是她。长得太秀丽了,戴着假发,身段忻长,就似追求骨感的女孩儿,一双大眼睛像猫眼一样媚和丽。 远远的他在跟一个高大的壮汉讲价钱,自己不好走过去,有点想走,又有点不甘,夜是这么冷,一个人的宿舍是如此寂寞。 眼睁睁看着他随壮汉走进钟点旅馆,明明已经死心掉头,却失落了一直捏在裤袋要回请他一杯的纸币,只得回头去找。 雪夜里,蓦地听见旅馆里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他的声音。 冲进旅馆,逼怕得正准备打电话报警的老板打开门,才见壮汉揪着他的头发一下下往墙上撞,“怦怦”作响,墙上溅着血花。 打跑了壮汉,他只微弱委顿在墙角,衣服破烂,假发脱落,额角伤了一大块,双目无神,嘴里只喃喃说:“请带我离开这里。”这才惊觉他是男儿身,才发觉他根本就是一个还没有长成的小男生。 “那个壮汉吃了药丸,模模糊糊的没有听清楚我跟他说话。知道我是男的,突然就发狂地打我……” “你遇到的都是这样的人吗?” 分明身上伤痕累累,有烟头烫伤的痕迹,有淤青,有疤痕,分明没有把他当人看,他却笑出一脸无邪:“没有,大多数人都很好,很慷慨,今晚的事情是意外。” “医生说你的头有轻微的脑震荡,需要留院观察。” “那就不用了吧,我强壮得像头牛。”他不安地看看我,“你知道,我快要可以回家去了,可以当我最喜欢的裁缝。” 那样冷的夜,隔了这么多年再想起来,还是觉得无可超越的寒冷。少年的脚步有点失去平衡,因为大半的力量都依靠在别人身上而不安,只有说起一直以来的梦想,他苍白而秀丽的脸才会现出神采,不寻常的神采。 那个冬夜,我们跋涉在寒冷的纽约街头。 第二天早上,少年离开了住的地方。 本来以为再也不会碰见他了,就要离开的前天晚上,他却来了。额角的伤早好了,却留下了一个淡红色的疤,怕是要留半辈子的吧,笑笑告诉自己的名字:“我的名字叫莉莉·让。” “莉莉·让?” “是,我原来叫让,后来要一个女性化的名字,就把原来的名字改作姓。当我有了自己的店子,我会用回自己原来的名字,我要整个南部的人都知道我的衣服,那个牌子就是我的名字。” “你明天就要走了,最近不会回来?”眼神一下子黯淡了,却又说:“我给你做一件衣服吧,晚礼服,给你带回你的国家去。” “对不起,我没有机器,只能用手缝。” “这里可以收紧一点吗?呵呵,你去参加晚宴可不能吃太多哦。” “……” ----------------------------------------------- 苏眉回来的时候,我的神志已经不太清醒了,那时苏眉的头发刚留长,我嘿嘿地笑:“是莉莉吗?你来了?” 苏眉骂我,但我听不清楚,我只喃喃说:“我不相信你会离开的,我一定要去调查,要去找你。” 谁在嘀咕,我听不清楚。 我大声说:“这是我自己要去的,这是我自己要做的生意,谁也别管我。” 我相信,那是我残存的理智所促使我做的唯一清醒的决定。 第二章 事先张扬的杀人事件 醒来的时候一个头似乎要裂成三个,重,而且痛。 更令我头痛的是坐在我房间窗前摇椅的人,她一看见我醒来就凑过来:“你醒啦?听着,不许去纽约。”那是苏眉。 我捧着头,担心着它会自己掉下来,下午的阳光怎么照得人眼睛发涩。 我说:“我想去纽约看看,帮帮我的朋友,真是他的话,我不希望他含冤九泉。” 苏眉哼哼笑:“他是洋鬼子,怎么会去九泉,至多上天堂,或者,下地狱。” 我不快:“我们相识虽然只有几天,但我相信他的为人。” “如果是好人,凭他的身份,可以在三年内挣到豪华公寓?” 我无话可答,有点生气,自己站起来去客厅找水喝。 苏眉追出来:“你老是感情用事。警察找上门来,已经在怀疑你了,你还巴巴送上门去?” 我狠狠喝了半杯冰水:“怀疑人要拿出证据来的,不能因为遗产受益人是我就断定我买凶杀人。”话一出口,自己先愣住了。 昨晚太伤心了,有点情绪失控,一点没想到这方面来。现在回心想想,警察千里迢迢找上门来,如此重视,不外乎是想在我这里找到什么线索。毕竟,遗产受益人的杀人动机还是挺大的,天知道,这个人怎么会把毕生的积蓄都偷偷送给了我这个并不深交的人。 苏眉盯着我:“怎么,想清楚利害关系了?” 第35节 我嘴硬:“身正不怕影歪,何况我最近三个月都没有出境记录。” 苏眉挑着眉毛:“我知道你这人刀子嘴豆腐心,要你认错比牵牛上树还难一些。还重视朋友,讲究什么江湖道义。我也不是要你承认什么错误决定,只要你放下一句不去管这事的话就好。你重视朋友是好事,为朋友料理身后事也是道义,但是你丢下我这个朋友兼老拍档,巴巴去招惹惹不起的人物,拿自己的命不当一回事。这一撒手,如果出了什么事,那是遂了你的愿了,那对我的道义又去跟谁讨?” 刚开始说那两句,苏眉还是凶巴巴的,说到后来,眼都红了,看来是又急又气。 我知道我这老友平日脾气暴躁,直来直去,最是吃软不吃硬,现在这副模样,显然是给我逼急了。我也看不得别人七情上面央告我,即时心软,心意大大动摇。 苏眉想是从我脸上看出什么来,暗暗地松了一口气,脸上的肌肉也不绷得紧紧的了:“我说嘛,警察先生专门干这个的,他们查不出什么来,我们还能有什么帮助?”小心翼翼看了看我,又说:“何况,这几个月侦探社都必须依靠你主持大局了,我,我答应了国家地理杂志,替他们到尼泊尔拍一组相片。” 我瞪着苏眉,苏眉心虚地笑:“我也是为了你好,那个人,喏,你的朋友,可能跟什么黑势力还有瓜葛,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 我仰头把剩下的冰水一饮而尽:“尼泊尔连食水都会传染疾病,并不见得比纽约安全,你也需要小心。”冰镇的矿泉水,本应透心凉,不知为何,我却觉得气闷。 但苏眉还没有出发,出人意料的事情来了。那个下午的电话连续而急促,胜似夺命追魂call。 电话那边的人英语发音非常标准:“顾小姐,我是纽约市曼哈顿区警察局委任的律师,警察局负责调查莉莉·让的谋杀事件,调查出他与一桩杀人案有关,初步怀疑他就是杀人凶手,正在进一步求证中。如果他的凶手身份被确认,他的遗产将会赔偿给受害人家属。警察局特委托我与顾小姐交涉……” 我的脑袋“嗡”一声响,忍不住大声打断:“你们还没有查出来他是怎么死的,又诬告他谋杀?没有任何证据的话,我虽然隔得远,但这公道是怎么都要为他讨的。”那个少年性格如柔静的小鹿,对残酷的生活只会逆来顺受,怎么会伤害他人?! 对方律师倒是心平气和,“警察们在他寓所外的空地发现有弃置的人骨,怀疑是有人被谋杀并肢解丢弃。同时警方在他寓所发现一把电锯,经鉴证科查证,这把电锯上面有受害人的血液。” 杀人肢解?! 我只觉手心凉凉的,都是冷汗,“电锯也许是凶器,但他不能把它借给人么?” “警方在他的床垫下面发现一张纸条,上面写满‘杀死他’、‘让他下地狱’的字样,警方经过查证,确认纸条上的字迹与他的账单签名字迹一致。” 我突然生气起来,“那只说明,他有诅咒的意图,并不说明他真的下手去杀人。” “也许,只有上帝知道,又或者,这是一场事先张扬的杀人事件。几个月前,邻居有人听到莉莉·让在咒骂一个人,嚷着要他下地狱。” 我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那个给肢解的人是谁?” “身份已经确认,是他邻居科拉老先生。” “他如果杀人,自己有什么好处?” “这是最大的疑点,尚需要进一步求证。”对方语气好似早就肯定莉莉是杀人犯。 我冷笑:“一切事情没有到最后的关头,都不是真相。你们不能欺负一个已经不能给自己辩护的人。” 对方不愧是做律师的,反应够快:“一切都逃不过上帝的眼睛。” 我心中有气:“先生,你不过是一个律师。” “是,但我代表正义说话,上帝总是站在正义这一边的。”对方针锋相对,还加上一句:“或者,我们应该比赛一下谁更接近真相。”说完,或许自以为幽默,哈哈哈地开始笑起来。 我非常生气,摔下话筒。 但是生气还生气,如果对方不是因为无聊而欺骗我,那摆在桌面上的证据就都对莉莉不利。我心乱如麻,莉莉啊莉莉,这一别三年,你都过着怎么样的生活,做着怎么样的事情? 苏眉天黑的时候才回来,看见我呆呆站在窗前,“呀”的一声叫出来:“你怎么躲这里吓人,天黑了,还不点灯?” 我怔怔地,突然说:“苏眉,对不起,我必须到纽约去一趟。” “啪”的一声,我以为把苏眉手里的东西吓得丢下地了,等到灯火通明,我才看见,苏眉根本就是大力把手里的东西扔到了沙发上,自己跑去了开灯。 壁灯下的苏眉叉着腰,瞪着眼:“决定了?现在只是知会我?” 我点点头,想想,说:“对不起,我没有办法看着我的朋友在地下还要受委屈。”我的声音很镇定,相信连苏眉也听不出我心底的一丝怀疑。 苏眉脸上的神情凝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很好,后天我就出发到尼泊尔,我们外面再联络。”她收拾起沙发上的大包小包,自己回房去了。 苏眉倔强的神情令我想起了另一个朋友,是我的独断独行令她无法忍受从而分道扬镳的,难道多年前的历史又要重演? 但是莉莉……他秀丽温柔的眼睛值得我这么做。 第二天早晨,我出发了,走的时候,没有办法跟苏眉沟通,她一大早就出去了,似乎不想再跟我说话。 一场叨扰之后,终于在飞机上坐定下来,窗外云层厚厚,遮住阳光。我坐靠窗的位子,把头靠在玻璃上有点气馁,如果侦探社就到此为止的话,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还记得刚成立的时候,三个女孩子踌躇满志,要把它办成全城最好的侦探社。可是,不得不承认,这是最令人心力衰竭,感觉苍老的职业。医护人员看惯生老病死,情感受到不断锤炼,从而培养坚强;警务人员心中黑白分明,只需依法执行,丝毫不须质疑自己的立场……只有侦探行业,身处灰色地带,如何能不偏不倚,紧守心中的平衡? 黄昏是最叫人脆弱的时候。 我突然胡思乱想起来,洁白的窗帘,我联想起百合花,然后是在花香中那忧郁蔚蓝的眼睛,但笑容却突然变成了邵康文的温和笑脸。 我闭上眼睛,无法静下心来,干脆睁大眼睛数云彩,一朵两朵,都变成了康文的头像。 我苦笑。 心理学家分析,当你突然对某人心生依赖感觉的时候,也许并不是真正产生了感情,更多的时候,是动物面临危险时的一种自然反应。 我想,我也许不是爱上了什么人,这情形更像是我意识到自己踏上的是怎么一条崎岖的道路,并潜意识里觉得此行的危险。 这时我的心里不受控制地冒出那可恶的律师的那句话:“一切都逃不过上帝的眼睛。” 真是不合时宜。 我再度闭上眼睛,那就让上帝来定夺吧,看是谁离真相的距离近一点。 第三章 一台旧式缝纫机 一下飞机,我拎着不大的行李夹就往接机厅挤。我的目标是接机厅内部出租车公司的柜台。 一刻钟后,我已经坐上了出租车公司的面包车,他们的停车场并不是离机场很远。司机把面包车停在一辆白色的日本丰田小轿车前,把钥匙交给我,并递给我一张曼哈顿的地图,脸上笑容可掬:“白色代表幸运,希望你玩得开心。” 我挤出一丝笑意来谢谢他,发动了刚刚租回来的车子。九成新的小车子,混在车流里一点不起眼,假如真的是来旅行,相信此刻的我一定可以感受黄昏夕阳的瑰丽,还有初夏近夜的习习凉风,真叫人写意。可惜,我此刻心头沉重,只懂直直向目的地驶去,平白辜负良辰美景。 我的车子经过了世贸中心的遗址,看见双子星的残骸,当日的清峻风光一去不返,夕阳却一如昨日地照着世界。除了时间,有什么是永恒的呢?生命原本就是脆弱的代名词。 第36节 该刹那,我感觉悲凉。 把行李留在车子上,停好车子,我沿着门牌一路摸过去。 37……32……21…… 我在网络上查到的地址看来并没有差错,正是一间被封锁起来的公寓。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但暗影里似乎有人在虎视眈眈。我扫了一眼门牌,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直直从门前走过。走到长街的尽头,再拐到街道的后面,往回走。经过那憧公寓的后面时,我放慢脚步,在没有人注意我的时候,我悄悄站到了窗下。 窗是老式的插销,从兜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火机香烟,我俯下身子装作点烟,从怀里掏出一根细如发丝的金属丝伸进窗隙,在里面兜过插销,再穿出来,拉住两头一提,插销开了。 我缓缓推开窗子,天已经黑了,屋子里面更黑,我环顾一下四周,一手扶住窗台,轻轻巧巧翻进屋去。 屋子里也许因为很久没有开过窗子,空气有点混浊,有霉气。 我静静站在客厅里,收细呼吸,等了好一会儿,确定没有人知道我进来了,我打亮了一个特制的手电筒。手电的光经过收束,直直向前直射,可以照到五米远,但光柱之外,并没有光线透出来,仍然是黑暗混沌。 我握住手电缓缓地扫射。 很普通的客厅,跟普通的美国人家的布置并没有什么两样。也许是给警察翻找过的原因吧,很有点凌乱。壁橱上一瓶非洲菊已经枯透了,这种菊花是死也不肯落下花瓣的,紧紧萎缩成黑黑的一小团,带着愁苦死亡的气息。 地板上并没有白粉笔绘下的人形,我稍稍安心,慢慢向卧室走去。手电的光芒指向前方,照不到自己,包裹我的黑暗之中,突然有一物从我脚面掠过。我大吃一惊,收脚不住,几乎绊倒,脚面感觉温暖的毛皮擦过。用手电一照,原来是一只虎皮大花猫,桀傲不羁,昂首坐在茶水柜顶,一双碧色大眼,目光炯炯。 我不理它,走向卧室。 一推开门,一阵淡淡的血腥味飘了出来,我心中一震,是了。 白色的粉笔痕绘出人形,飘出床沿,只有半身,对了,当日警察们推开门发现的莉莉应该是这副模样,腰腿犹留在床上,上半身已经垂落地面,似乎正要挣扎离去,或者,离开这张床。 床褥已经被剥去,裸露的床垫上也染了有血,已经是暗黑色的了,警察们想是嫌床垫笨重,把它遗留在此,让我看见了莉莉留下的鲜血。 床头柜里有个银质小像框,莉莉在玫瑰花枝缠绕成的椭圆空间里苍白而灿烂地笑,这是一张黑白相片。我不由拿起像框来,金属冷冷的,玻璃后面的莉莉却笑得很温暖,完全女孩子的打扮,长波浪里的笑容没有心事,似乎幸福不外如是。 那只大猫无声无息地跟了进来,敌意地看着我。 我轻轻把相片放下。这张照片感觉一流,摄影者的技术非同一般,他是莉莉的朋友么?莉莉在他面前笑得如此开怀,毫无戒心。 我仔细查看床垫,除了鲜血,上面没有弹孔,墙上也没有子弹的痕迹,应该是留在了他的体内,可怜的莉莉。 为时大半小时的地毯式搜索并没有什么发现,这并没有太出乎意料,美国警方罪证鉴证科的现场证据搜索人员是非常厉害的,我并没有想过能超过他们。来这里,也许不过只是肯定一下,跟凭吊一下老朋友而已。 然后我发觉一件事,莉莉的卧室里并没有衣柜,应该是把衣服都放到了衣帽间。我静静退出来,在房子的角落里,还有一间小小的房间,应该就是衣帽间。 我打开了房间的门,里面果然是衣帽间,手电光扫到的地方,都是女装,我一阵心酸。 随手翻来,衣服的样式时髦,料子也不错,莉莉这几年的生活应该非常宽裕。有几袭晚装是小小的黑裙子,华贵大方,莉莉一直觉得黑色是最神秘漂亮的颜色。我随手取出一条往自己身子比比,明显大了几个码,莉莉长高大了很多。 衣裙旁边是鞋架,上面的鞋子都非常洁净,全是半高跟。偏偏有一双丝绒舞鞋不肯归类,被踢在衣裙底下,染了尘,水钻还是闪亮的,褪色的浪漫。 我如置身小小迷宫,吸了一口长气,定下心来,拿出一个小小的金属探测仪干活。 这个金属探测仪刚刚一路从客厅扫到卧室,并无建树,此刻我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它头上的红灯却一闪一闪眨起眼来,轻轻在我手里挣扎。 我推开悬挂着的衣服,看到了一件物体静静坐在墙角,一股热浪突然涌进我眼里,同时鼻子开始发酸。那叫我的探测仪乱闪乱动的东西,是一座看上去非常古旧老式的手动缝纫机。 莉莉说:“我要做美国南部最好的品牌,先做男装再是女装。” 莉莉说:“好的西服品牌都在法国意大利,美国怎么没有自己出色的西服。” 莉莉说:“今年的时装设计师协会最佳男装设计师是科什,他拿手的立体剪裁我也会,总有一天,站在颁奖台上的是我。” 莉莉说:“……” 莉莉说:“假如我能有一部缝纫机就好了,我喜欢老式的那一种,我祖母曾经有一台,留在老家了。那机器很通人性,只要你耐心地对它,它就驯服得像绵羊……假如那时把它带出来就好了,就算已经很旧了也好……” 莉莉跟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正收拾行李,打算要离开这个城市。莉莉第一次以男装示我。普普通通的套头恤衫,清清爽爽的平头,洗尽铅华,也就是一个清秀少年,比大多数的美国同龄男孩都显得斯文而有教养。我当他是弟弟。 他的心如太阳一般光明,丝毫不以职业为耻,在他的心中,只有实现一直以来的梦想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将遭遇坎坷待遇,他也无怨无悔。 是的,莉莉的光明磊落,是很多人都比不上的。 那只大花猫突然在我脚边“喵”了一声,仰起头了解地看着我。我蹲下来,伸出手招呼它,它顺从地跳进我怀里,看上去很强壮的一只猫,抱上去却不是那样的,比想像中的轻,摸得到肋骨。它看着我,突然伸出舌头在我脸上舔了一下,我连忙往后缩,也许是泪水的味道并不好,它没有再把舌头伸出来,但注视我的目光中满是同情。 真是该死,该刹那我无限自怜。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一只猫同情。 我发了一阵呆,抱着猫站起来,走到缝纫机前。 缝纫机上面留着灰尘,看上去已经很久没有人动过了,就连鉴证科的人也放过了它,因为它看上去实在是不太好的样子,至少已经有相当的时间没有工作过了。 莉莉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财富和栖身之所,但很显然的,他失去了梦想,至少,他任自己的梦想尘封,不去触碰。 我不禁伸出手来轻轻推着转动轮,锈住了,推不动,我轻轻叹了口气。 从近处看下去,原来连牵着轮轴的皮带都断掉了。鬼使神差的,我拈起皮带,打算把它接好,也算是对死去的莉莉最后的一点心意。 但断掉皮带的另一头留在缝纫机的机腹里,只有把它拆开。 我把猫放在地上,它仰头盯着我的动作,眼珠子幽幽发光。 皮带的另一头粘着一个小东西,我开始以为是一个废置的线头,拿起来才知道不是,触感很特别,敏感的我,马上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了。 一时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我的手有点发抖,剥开外面的胶带,里面果然是一卷小小的胶卷,比普通的胶卷小上十倍的那种,那不是普通的胶卷,那是用来放在特殊仪器里才能看的缩微胶卷。 我敢肯定,这卷绝不寻常的胶卷里面肯定收录着不同寻常的事情,而且,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可能,它跟莉莉的死有关联。 我把胶卷放在衣兜里,心里默祷:“莉莉,你在天有灵,请给我指引,让我找到害你的凶手。” 这卷胶卷是意外之获,我心满意足,正准备撤退,黑暗之中,传来了开门声。 第四章 不该遇见的人 第37节 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在黑暗中尤其恐怖,我关掉手电,背脊贴在墙边,静静听着自己的呼吸。 打开的大门透进路灯的光,来人身形高大,肩膀很宽,是个男人。 我往里面缩了缩。 来人却突然打着了客厅的灯,大模大样地在翻找着什么。 我悄悄探出头去,看见是一个外国男人,看上去不像是警察。他一路翻来,并不细致,顺手翻找,一路逼过来。 这衣帽间并没有窗子,我避无可避。想了想,悄悄自身后的衣架上取下一件衣服,套住自己的头。我运气不大好,衣服的料子发出轻轻的悉率声,来人已经醒觉,走过来喝问:“谁?” 我一横心,正准备冲出去。脚边“咪呜”一声,那只大花猫扑了出去。 来人脸上露出喜色,蹲下高大的身子,嘴里也“咪呜咪呜”地叫着,那只水性杨花的大花猫就喜滋滋地扑到了他怀里。 男人因为出现的猫咪放松了警惕,我暗暗松了口气。慢着,那男人嘴里在唤着什么?“查理,查理,这么久没有人喂你,饿瘦了这么多。”大花猫在他怀里撒娇地伸懒腰,还讨好似的肚子里“咕咕”响,分明是认得的。 我飞快转着念头,这个人,应该是莉莉的朋友,也许可以给我提供些帮助。 我拿下套头衣服,自衣帽间闪出来,招呼住抱着猫正准备离去的男人。 男人给我吓了一跳,愣愣地站着,他有着高挺的鼻子,瘦削的脸颊很有性格,眼睛是海水一般的澄蓝,带着憔悴的神色。 就这样,我跟一个本来就会擦身而过的人碰面了。 如果我早离开五分钟,或者,他迟来五分钟,我们就不会遇上,彼此不会认识,各自在各自的世界生活个百十年,老死也不会往来。 又或者,我该时不是转着这样的念头,自己跑了出来相认的话,结局也会改写。 但是,命运的安排总是出离控制,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这样让我们碰上了,就像彗星相碰撞,彼此影响着对方的人生。 当然,这不过是开头,谁也猜不到结局。 “你是?”他很困惑。 “我是莉莉的朋友,我知道他出事了,自己来看他。” “我认识莉莉也有一段日子了,怎么从未见过你?” “我认识他很久了,很久以前,我教过他法文。” “你从哪里来?” “我从中国来的。” “哦,那个遥远神秘的国度。” 男人问了我几句话,解决掉我是否小偷的疑惑,就又低下头逗猫。猫赖在他身上不肯起来,非常温顺。 我看着他们,试探着问:“你是莉莉的朋友吧,一直照顾他?” “不,我没有怎么照顾他,不过是周末有空的时候来看看他,跟他聊聊查理,噢,这只猫,莉莉帮它起的名字。”高大的男人抱着猫儿,脸上却有种非常温柔的神情,有一种奇怪的反差。 “呃,你知道,这里给封锁起来了,你这么进来,不怕给警察发现。” “我不怕,莉莉给我的钥匙,要我照顾他的猫。” “嗯?什么时候的事情?莉莉怎么会托你照顾他的猫。” 男人的脸上闪现一丝忧伤:“一个星期前,莉莉出事的前夕,他找到我,给我一副钥匙,要我有空来照顾他的查理。可是,自从他出事后,这里都是警察,只在今天,他们才撤走了,我准备来这里带走查理,以后再也不来了。” 我打量着他,考虑着是否相信他说的话。我直觉这个男人跟莉莉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朋友这么简单,但另一方面,我也相信一个对宠物如此温柔的男人不会干出坏事。 男人却开始打量我:“那么,小姐,你深夜在这里找什么呢?” 我说:“我来探望莉莉,他把遗产都留给了我,我感觉奇怪。” 男人轻轻地“啊”了一声,低声道:“原来是你,你就是那个好心的中国小姐。” 我有点奇怪:“莉莉在你面前提过我?” “是,他说你救过他,有天使一般的心肠,将来一定会去天堂。” “可是,我实在不明白,我们相处的日子不多,他完全可以把财产留给其他人,比如你,或者是……还给谁。” 相信我说的话暗示性明显,男人突然看着我,说:“莉莉不必要把财产还给什么人。” 我也直视他:“我不喜欢转弯抹角,请问你知道这憧房子是谁送给莉莉的吗?这也许与他的死有很大关联。” 男人深沉地望着我:“我不清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秘密,我认识莉莉的时候,他已经是这个样子。小姐,莉莉的案子会有警察跟进,我们只是平民,不应自己出头。” 这初相识的男人,居然开口教训我,不,我们姓名未通,并不能算是相识。 我低下头,表面看上去似乎有点气馁,其实在动脑筋怎么从这个男人口里撬出秘密来。 查理似乎等得不耐烦,“咪呜”又叫了一声,解了我的围。查理令那个男人紧绷的脸立刻放松起来,我趁机问:“这只猫真威风,我从没有看见过这么漂亮的猫。” 真真投其所好,男人的话匣子给我轻轻一句打开了:“当然,这是纯种的孟加拉雪猫,它的祖先是东南亚野生的亚洲猎豹猫和家猫,综合了猎豹猫的自信和家猫的多情……” 他摆弄着猫给我看:“你看它的鼻镜是黑色的,中间是砖红色的,足趾间是玫瑰色的,这是血统纯正的雪猫。孟加拉猫最美的是皮毛,摸上去有缎子和绸缎般的感觉,从这个角度,头再低一点,对,就是你这个角度,你可有看见那些与众不同迷人的光泽,好像散落绒毛上的金粉或珍珠碎片……” 真令我听呆了,这个男人说起猫来,突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诗人。我怎么都无法领略这只大脏猫身上的金粉和珍珠碎片,只能自责想像力不足,领悟力低下。 他还在滔滔不绝:“孟加拉猫分很多种,这种雪猫是最漂亮的,它的外形已经非常接近猎豹猫,但性情却像家猫,非常温顺……” 他说到“温顺”的时候,大花猫尽忘旧情,毫不客气地给我搁它肚子的手一爪子,我“哎哟”一声缩回手,已经出现一条红丝。 我不满地嘟囔:“不但温顺,连性情多变都是很突出的。” 第38节 男人有点尴尬,解释:“查理平时不是这样子的,他一向对客人很有礼貌,也许是因为饿了,脾气不好……” 我打断:“阁下一定很爱猫吧,尤其这只……查理?” 男人笑说:“我在动物园工作,是海洋馆的动物饲养员。” 真正出人意料,这并不是常见的职业,不比证券投资者,华尔街一块招牌掉下来,起码砸死三个。 我诧异地问:“请问你是怎么跟莉莉认识的?” 他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微微低下头:“一次他来动物园,我以为他是一位美丽的女士……后来,他咨询我养猫的问题。” 我盯着他:“那么后来你知道他不是,你还是……” “是,我并不介意。”男人的脸上又浮现忧伤,目光放得很远很远:“莉莉是个可爱的人,我喜欢给他照相。” “莉莉床头的,是你的作品?” “是,在公园里照的。” 这个人,原来是莉莉最信任的人,他把自己的爱猫托付给他,除了灵魂。莉莉把灵魂出卖给了魔鬼。 男人一下下地抚着查理的毛,慢慢说:“我要走了,看见莉莉的另一个朋友,我很幸运,也很高兴,莉莉一向很少朋友。”他自口袋里摸出一张小卡片:“这是我的联系电话,莉莉的事情,要帮忙的话,请联络我。查理,我带走了。” 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 我忍不住:“你真正喜欢莉莉,是不是?” 男人的脚步迟疑了一下,没有回答我,他仍然从前门走了出去。 他留给我的小卡片印着他的名字:lorne龙恩。 人如其名,龙恩的名字一直被描绘为身材高大的户外工作者,可靠,以家庭为中心。 我有预感,在纽约,我还会跟龙恩再碰面的。 第五章 警察局的重遇 在纽约我还有几个朋友,大多数都是当年念书的时候认识的,有的并不是美国人,毕业之后,留在此处,结婚生子。并不想打扰他们平静而幸福的生活,我自己订了旅舍。 躺在床上的时候已经午夜,刚寐了一下已经是天亮,不知是否做梦,整晚听见警笛声。 天大亮时,我决定摸到图书馆看那卷缩微胶卷。 动身的时候,我自三楼的窗台往下张望,意外发现两个形迹可疑的人,靠着楼下电灯柱假装看报纸,其实似乎对我住的地方暗暗留意。我把带着的所有物件通通收起来,若无其事拎下楼,然后发动车子。 那两个人果然是在监视我,看见我开车,都紧张起来。我在倒后镜看见其中一个把报纸一扔,自裤袋里掏东西,应该是车钥匙,另一个开始打电话。 我冷笑,踩足油门,车子“呼”的一声自他们身边擦过,有心吓他们一跳。 开了不过几分钟,一辆黑色小车子就跟了过来,我嫌他们讨厌,也没有心情逗他们玩,左穿右插,想把他们甩掉,谁知黑车子是给我拉开了距离,过了几个街口,又加进一辆来。 我不理他们,图书馆旁边有警署,我并不害怕他们,要有,也只是好奇而已。不知是什么人,对我这样感兴趣? 二十分钟后,我把车子停在离图书馆两百米的停车场,把胶卷掏出来收在上衣口袋里,把重要物品带在身上,下车去。 对方真大胆,居然也在不远处停车,盯着我。 我打定主意不理他们,一路向图书馆走去,快要走进大门的时候,一行四人截住我。 我冷冷问:“你们有什么事?”我并不在意他们的身份,他们衣冠楚楚,西装笔挺的,又是在警察局附近,想来也不会出什么乱子。 但是当他们表明身份的时候,我还是吃了一惊。 领头的胖子掏出个证件放在我鼻子底下:“我们是美国纽约警署,请问你是顾倾城顾小姐吗?” 真没想到会这么倒霉,大清早叫警察盯上。我强作镇定:“是我,找我有事?” “请你跟我们到警局协助调查。” “到底是什么事情,我昨天才到贵境,我时间紧得很。” 胖子推了推眼镜,看着我:“关于你昨晚的行踪问题,还有关于你来到我境的动机。” 我有点心慌,难道他们在莉莉的住处装了摄像头,我昨晚干的事情尽入人家眼底?最心慌的是,我藏在身上的胶卷……一时犹豫不决,不跟他们走的话,逃跑的可能性有多大? 现在没有犯什么事情,逃跑的话应该比较容易,但以后在美国只怕就沦为黑人,只怕还会给我的朋友十分大的麻烦。可是,如果胶卷给他们发现的话,里面到底有什么秘密呢,不知是否会是什么犯罪证据,只怕到时我会被牵连,到时再求脱身,就非常难了。 警察们似乎看穿我心思,两个大汉悄悄潜到我身后,封住退路,我若要逃跑,只有动粗了。 我叹了口气,装作无可奈何伸手去掏烟,其实是伸手进衣袋里摸摸那个可以发出刺眼强光的障眼打火机,谁知警察们如临大敌,发一声喊,呼啦啦都半蹲下,面前的胖子“啪”一声掏出枪来指住我。 我吓一跳,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胖子呼喝我,“把手举起来,放在头后面。” 我苦笑照做,不知是否上次米克前来联系我,回去后把我的身份职业备案,搞到他们现在拿我当匪类办了。 胖子使个眼色,远处一个女警员冲过来,熟练地搜我的口袋,我的心一直沉下去,但在乌黑黑的枪头对着我的时候,一颗心就是沉到底也只能“咕噜”一声,沉默地吐个泡泡,我不敢乱来。 很快地,我的钱包、百合匙、开锁工具、打火机等等随身物品都被搜了出来。令我奇怪,那筒胶卷并没有给搜出来,我很留意地看了又看,那堆物件中,真的,没有。 我慢慢镇定下来,等女警员搜完了,朝胖子笑笑:“怎么,没有枪是吧。我的手有点酸,请问可以放下来了吗?” 胖子有点尴尬,摆摆手。 我放下手,顺势插入衣袋里,这次没有人阻止我了,但是,我的手久久不想拿出来,我的口袋里是空的,胶卷真的不在了。 我的脑筋动得飞快,胶卷可能在出来的时候没有袋牢,遗落在车子的某个角落了。我马上对胖子说:“不是说到警局协助调查,这就动身吧,我还有要事要办。” 第39节 这是一着冒险的调虎离山,但愿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我个人身上,就算搜查车子,也只是留意行李,不致搜查到遗落的小小胶卷。要争取时间,就得先主动合作,尽早完成调查,时间越短,他们的搜查就越不会仔细。 胖子对我的态度突然转变很有点意外,但并不反对,我们动身就走。 四个警察,加上后来的女警察,一共五人,簇拥着我离开。如果不是发生了一件突发事件的话,我还是觉得不算倒霉到家的。 就在我们步下图书馆台阶的时候,一辆小小的白车子,毫不起眼的白车子,在马路上驶过。 我立刻呆若木鸡。 警察们不知我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伸出脖子来张望,其实他们根本没有可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也从来料想不到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的头上。 当警察们询问我的时候,我只好苦笑再苦笑:“有个偷车贼偷走了我租来的车子,那上面是我全部的行李。” 警察们对我报以同情的目光,女警察伸手拍拍我肩头:“这种事在纽约是经常发生的,……你刚好到警局,可以顺便落案。贵重物品都带在了身上吧?租来的车子都买了意外险,不须高额赔偿的。” 我满肚子的苦水,根本不知应该向谁吐。 车子上的东西,价值无法衡量,可能比我身上所有的东西加起来都要重要。 “顾小姐,请问昨晚九点至十一点,你在哪里,干什么?” 来了,时间把握得如此准确,可想而知,一定掌握了足够的情况。 我没有隐瞒,直接说:“昨晚我到了朋友莉莉·让的寓所,想了解他真正的死因。” “你不知道破坏警方封锁的现场可以给你定罪。” “很抱歉,我并不清楚,我只想去探望朋友。”我索性来个装傻。 “顾小姐,听说你在中国的职业是调查人员,请问你携带这些高端的科技工具到敝国来准备干什么?” “这些是工具?赫,我以为是科技产品,它们非常有趣而已,我并不懂得它们的真正使用方法。” 询问我的警官盯着我,我装若无其事,没有真正的证据,只凭录像带,他们至多控告我破坏作案现场,我并不害怕。懊恼的只是失去了找到的东西。 另一个警官敲门进来打断了问讯,噢,这个我认识,他是米克。他看了我一眼,细声跟询问的警官说了两句,那个警官点点头,跟做笔录的做个手势,两人合上记录本,出去了。 问讯室里只剩我跟米克两个人。离开的警官隔着玻璃墙不时向室内投以好奇的目光。不知道米克是用怎样的理由把他支使走的,不过一定不会是继续问询,如果是问讯的话,至少需要两名警官在场。 米克责怪我:“我知道你关心你的朋友,但是,你不应该妨碍警方办事。” 我心情并不好,现在居然有人胆敢来教训我,就算他是对我抱着好心,我还是一点不买账。当下我冷冷说:“这也是问讯内容之一么?” 米克看着我,忽而说:“现在警方还没有打算起诉你,假如你想着为莉莉好,这就放手,回去你的国家。” 我有点感动:“为什么?” 米克说:“莉莉的事情有点复杂……” “我不明白。” 米克忽然暴躁起来:“叫你走就走,总是为你好。” 我心平气和地说:“米克警官,假如你是把我当朋友而让我走,不妨也站在我这个角度想想,到这个地步了,我什么线索也没找到,会甘心这样离去?” 米克生气了,用手一扫,把桌上的水杯扫落地上,打个粉碎,他狠狠说:“怎么有你怎么笨的女人,偏要瞎拉扯进来。” 我冷冷看着他发脾气,抱着手,不理他,他并不是我什么人。 米克发完脾气,慢慢冷静下来,低下头,低低说:“走吧,求你。这案件牵涉复杂,上头已经下了命令,暂停调查,把它冷藏起来。” 我真正吃惊:“怎么会这样,关系到高层……?” 有人在外面敲门:“米克警官,你没有什么事情吧?”想是听到水杯打碎的声音。 米克看着我,回头大声说:“没事,过两分钟我就出来。” 米克真的站了起来。 我追着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米克不肯再答我,“你要相信我就马上离开,我再也无话可说。” 他的手已经搭在门把上。 我急问:“那他涉嫌谋杀邻居的案件呢?” 米克扭门把的手停住了,很惊讶地转过头来:“你怎么会知道?这属内部调查范围,并没有对外宣布。” 我吃了一惊,今天不知吃的第几惊了,我有点结巴:“不是你们警局委托律师转告我的吗?” 米克打量我,目光狐疑,“顾小姐,别再套我的话了,我仁至义尽,不会再吐露什么消息给你。这案子由始至终我是主要负责人,从来没有委托过什么律师跟你打招呼。听我说,回你自己的国家,睡一觉,把整件事情都忘掉。” 我觉得一阵寒意从背脊骨升起。 我问:“那我失窃的车子呢?不应该是警局所为吧。”明知是大白痴问题,却不知怎么的就问出了口。 米克皱着眉:“你说的什么鬼话?那是意外,不是要紧的东西,这就离开吧,有什么比自己的性命更重要?” 他终于跟我提到了性命,是在暗示有什么在威胁到我的生命吗? 米克已经打开门,准备跨出去。 我忽然问:“请问你为什么要帮我?” 米克似乎没有听见,却突然又收住脚步,把门给关上了。 犹豫了片刻,他低低说:“刚成为警察的时候,我的那位女友,性格像足你。她也是警察,总是非常冲动,不知危险,凭着一股热情横冲直撞,后来……”他长长吸了口气,“后来她调查一桩谋杀案,被黑道暗算,我并没有能救到她,甚至,为她报仇……”他的声音越来越低,低到几乎没有了。 第40节 小小的室子,但觉回肠荡气。 他忽然打开门,大步迈了出去,“砰”,大力地带上了门,把我独自留在了问讯室内。 我独自在室内坐了一刻钟,我暗暗拿定主意:胶卷,等我找到胶卷,我就马上离开。 拉开门,走廊上走过来一个人,高大忧郁,我很惊讶。知道会再碰面,却不知道是这么快,再次碰面竟然是在八小时后。不过想想就可以明白,他跟我一样,都被记录进摄像头里了。 他正是龙恩,经过我身边的时候,稍稍停留,朝我颌首。他身后还跟着一个警察。 警察待他的态度比对我的恶劣的多,见他停留已经喝骂:“快滚。” 我打抱不平:“你们怎么对公民如此恶劣,何况,他并不是罪犯。” 那警察年少气盛:“这次没有犯案,怎么知道下次没有?这种社会渣滓……半夜潜入死者家里偷东西,放出去难保不像上次那个少年,肇事行凶……” 慢着,之前还有人潜进来? 我问:“谁?谁还潜入莉莉·让的住宅?” 那警员翻白眼:“反正是有人,你们的同类,查问记录不能跟你们说。”态度极度嚣张和恶劣。 我十分生气,还想理论,龙恩拉住我,低声说:“算了,走吧。” 出得警察局,艳阳高挂,警局里面真阴森,进得一次掉一层皮。 我问龙恩:“你也是给他们带进来问话?” 龙恩苦笑:“不错,给他们监视到了,幸亏没有逗留多久,不然就惹了大麻烦。现在我仍然不知道他们是否准备起诉我,我之前有案底。” 我给他打气:“我比你更倒霉,我的行李都留在车上,给偷车贼给偷走了。” 龙恩吃了一惊,随即说:“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我想了想:“我的衣物用品都不足,可以借住你家?”其实是试探,龙恩说他有案底,说不定他会与莉莉交往那人有什么接触,我想借故接近他。 龙恩微微有点惊讶,但随即说:“可以,但我的家还有几个伙伴同住,希望你不要介意。” 我当然介意,红须绿眼的洋鬼子同住一屋,我很介意龙恩是那一类人。 “伙伴……?” “是两只巴西龟,一只白鹦鹉,一只狗,和查理。” 我一愣,心情再不好,也不由笑了起来,“哈,你倒真喜欢动物。难怪连职业都选择跟动物一块。” 龙恩淡淡一笑:“我觉得跟动物相处比跟人相处要容易得多,尤其是女人。” 我一愣,有点被得罪了。 但龙恩随即说:“幸好你与其他的女人都不同,你比大多数的她们都可爱得多。” 我一时哭笑不得。 第六章 这样一个男人 龙恩带我回家。 一憧非常朴素的房子,屋前却有十坪大的草地,围着草地的是漆成白色的木栅栏。 听见龙恩推开栅栏的声音,一只大狗从屋内直奔而出,后面尾随着一只斑斓大猫,那是查理。 奔到近前才发觉那只狗比想像中要大得多,毛色棕黄相间,耳朵耷拉下来遮住耳孔,脸上的肌肉也耷拉着,看上去神情严肃。大狗看上去至少四十多公斤,飞扑过来,一把把脸埋在龙恩胸前,再用力把头往他脸上凑,乖乖,幸亏龙恩身材高大,不然这狗人立起来就跟他差不多高了。 龙恩笑嘻嘻地揉弄着大狗的脸,狗脸被他揉到表情万端,一条猩红舌头伸得长长去舔他的手,却总是够不着,乌黑的眼珠却不时瞟向我。 查理,那只大花猫则不断在龙恩脚边绕来绕去,喵喵叫着在撒娇。 真搞不懂这大男人哪里来的哄小动物的手段。 好不容易龙恩招架住了一猫一狗的热情欢迎,领我进屋。才刚踏进门口,一声怪叫从头顶传来:“别动,举起手来。” 我吓一跳,随即笑了起来,那是一只浑身雪白的大鹦鹉,头顶翎毛如羽毛扇一般展开,红嘴红爪红眼睛,非常漂亮,正狐疑地偏头看我。忽然又来一句,却是:“爱情逝去,生命多么滞缓,而希望又多么强烈。”这是法国的阿波利奈尔的诗句。 一只会念法文的鹦鹉! 我回头朝龙恩笑:“想不到你喜欢达达主义。” 龙恩答我:“我只喜欢这首诗。” 他把我带到一间客房,找了干净的衬衫和运动裤给我,然后就去照料他的宝贝了。 我跟着他在房子里转来转去,找机会问他:“你跟莉莉是怎么认识的?” “我们在动物园认识,我好像记得你已经问过这么一个问题。” “那么,你觉得莉莉是怎么一个人?” 龙恩不肯答我。 我死心不息:“我觉得,莉莉遇害的事情非常复杂,并不在我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我以前对他了解并不够,感到很困惑。这几年来,他到底认识了什么人,干了些什么事情?” 龙恩正视我,房子里只有落地灯,他的脸庞半明半暗,眼睛倒是炯炯有神:“顾小姐,请听从我的忠告,这件事情你不应该再插手。” 他们都是一样的,无论是警察还是贼,都要我罢手! 我叹了口气,“让我知道真相,我就走。” 龙恩掉转头,用背脊对着我,不答话。 第41节 我凝视他:“你是知道什么的,是吗?可以告诉我?” “不,我并不知道。” “那么,你可知道除我们之外潜入莉莉房子的少年是谁?” “……” “你跟莉莉是好朋友,一定见过他,告诉我好吗?” “……” “你不肯告诉我,我可以自己去查。” 龙恩忽然叹了口气:“莉莉也许已经并不是三、四年前刚认识你时的那个样子了,这些日子以来,他变化很大,我也不敢相信。” 来了,他也许会对我吐露真情。我紧紧握住拳,语气却很平和:“我不相信,至少,你是他的朋友,对他也不错,我并不相信他变成了坏人。” “不是坏人,而是……开始堕落,慢慢腐烂,无法抑制。” 他用的形容词非常新鲜,我有点惊讶,慢慢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脸色微变:“你骗我!” 龙恩淡淡说:“我十来岁的时候,还没有成年,我爱上我的法文老师,她比我大二十年,对我很好,我只想整天跟她呆在一起,每一分钟,呼吸都是甜美的。但是,那时我的父亲对我说:‘你不可以和她上床’。” 他忽然说起不相干的事情来,说的是他自己的陈年旧事,不知怎么的,我却想听下去,一点没有不耐,也许是因为他的语气太过苍茫,就像早晨的浓雾,白茫茫的一片,湿漉漉,挥之不去,触手便凝成泪珠。 “十年后,我爱上我的大学教授,他是教科学的,比我大不了多少,待我很好,他跟妻子分居了,只跟我呆在一起。那时我的父亲对我说了同样一句话:‘你不可以跟他上床。’” 我突然发觉自己的左手不自觉地在颤抖,连忙用自己的右手把它紧紧握住。 龙恩转过身来,轮廓分明的脸完全暴露在灯光下:“是的,我是一个双性恋者。但我并不容易爱上别人,这么多年来,我重视的人并不多。你看,像我这样一个男人,有什么必要骗你?” 我凝视他,慢慢说:“我相信你,我也很喜欢你,我一直认为你是我的朋友。” 龙恩哂笑,点着一根烟,满不在乎地在吐着烟圈,一个接一个,却没有一个是完整的。 我伸手把香烟夺过来,“烟圈是应该这样吐的,看,我教你。”并不习惯抽烟,但吐烟圈是好玩的事情,我下过苦功学过。 龙恩愣愣看着我,忽然说:“你不怕我?” “怕你什么?” “怕我有病。” 我一怔,笑了出来,真不知道他怎么想出来的。不过笑着笑着,但觉苦涩,不论外表多么的不在乎,心底可想而知多么自卑。 我把香烟还他,努力让气氛轻松:“怎么样?其实你喜欢女人多一点,还是男人?” 龙恩凑过香烟吸了一口,这次吐出的是完整的烟圈,一个套一个,煞是好看:“除了女教师,我再没爱过女人,女人太复杂,我总是无法理解。” 我同情地看着他,笑着:“才不,我就简单得很。” 龙恩看着我,认真地说:“真的,你倒是跟其他女人不一样,跟你在一起,我不害怕。” 我笑笑:“也许是我比较粗线条,你并没有把我当异性看。” 龙恩偏了偏头,有点困惑:“其实,懂事之后我常常会想,男欢女爱,生儿育女,滋味该是怎样?” 我笑着说:“试着找个女孩子来爱,试试就知道了。人生那么长,总是要有点依托才能活的下去。有些人选择宗教,也有人选择养育后代。” “我也试过,我遇上莉莉的时候,曾经以为我开始变得正常……至少,是好的转变,但是,他仍然是同性……他死了,我想我再也不能爱人。” 我收住笑意,看住他:“你对他……就算他后来堕落了,仍然爱他?来,告诉我莉莉后来的故事。” 龙恩吸完了一枝烟,“其实并没有什么,莉莉非常的不快乐,他牺牲了自己的尊严和灵魂去交换俗世中东西,自己的心理无法平衡,他必须找到另外的渠道发泄而已。” “告诉我,那个少年是什么人?” “那时我跟莉莉交往已经一年,我们一直是好朋友,并不是那种……情侣关系。我很喜欢他,看着他就满足,比占有更满足,所以常常想看见他。” 那时的龙恩比现在年轻一点,也更冲动一点,并没有现在这么颓废和沧桑。他最喜欢在上班的空隙来找莉莉,跟他聊两句天,或者,喝一杯茶。 莉莉总是穿着女装见他,很朋友的关系,连牵手都是庄重自持的,但空气却会在两人之间起化学变化,令到寂寞的心灵无端喜悦。 龙恩永远都记得那是一个六月的午后,非常炎热。动物园里有几头猩猩中暑了,偏偏兽医去了度假,龙恩跟其他饲养员每天加班到午夜,全力照料着那些患病的动物。 有一个星期,他清楚记得,足足有一个星期,他没有见过莉莉了。这天兽医终于回来了,他们获准放半天假,他就连忙赶到莉莉的家里去。 还记得走在路上的心是如此兴奋和雀跃,走了一半路,又折到旁边一间小小首饰店,挑了一条手工做的银项链。就在今天,他打算跟他说出长相厮守的誓言。 一个星期前,莉莉闲闲对他说起:“听说意大利准备允许同性恋人结婚。”似乎是闲聊带起的话题,但说话时他的眼睛乌溜溜的,藏不住热切。 龙恩记得当时自己肚子里在笑,脸上却不在乎,“是么?可惜等到美国立法的时候,可能还要至少换掉四个总统。” 莉莉“噢”了一声,微微有点失望。 龙恩看着他,心中一片温柔。他才二十不到,那么年轻,已经想到以后,把全部的心思都寄托了给他,不期然地,令他感觉负担。 谁能告诉自己,身为男子,爱上的,却是另外一个男子,唾弃了最基本的人世间传傅的责任,这可是一条不归之路?将自己跟世间大多数人割裂开来,为的是一种恋爱的感觉,又岂知,爱的感觉不会如风无定。就这样,只是凭一种感觉就可以一生一世?该刹那,他陷入疑惑,心底不是不感动的,只是拿言语搪塞,不敢轻易允诺。 直至分别数天后的今朝,忙得晨昏倒置的日子里,脑子一度混乱,最终不肯沉下,顽强浮起的只有那张笑脸,嘴角弯弯,大眼睛溪流般无邪。如此方下定决心,要见他,对他说出一生一世的誓言。将来会怎样?谁知道,今天也不知道明天将如何,生命原本脆弱如斯,何况感情。 龙恩按住要跳出腔口的心,按响了门铃。 莉莉穿着睡袍来开门,一时有点失措。 龙恩很敏感,“屋里有人么?” 莉莉点了点头,开始若无其事:“一位朋友,请进。” 第42节 龙恩打量莉莉,今日他作男装,与平日有异。浴室中有人在冲水,他感觉不舒服,随便找个地方坐下来,一时不知如何开口。 莉莉不理他,自己在收拾有点凌乱的客厅。 龙恩终于沉声问:“谁在?” “一个小男孩。”莉莉并没有看他。 “新朋友?” “刚认识,请他来玩,一会儿就走。” 话声刚落,“哗啦”一声,浴室门打开,里面走出一个浑身湿漉漉,腰间只围了条毛巾的男孩,看见陌生人也毫不介意,就这样站在他们面前,手里拎着一个香水瓶子,问:“这瓶香水给我好不好?” 莉莉眉头皱了皱,挥了挥手:“拿去吧。” 男孩俊美瘦削的脸因为一瓶香水露出喜色:“真的?是‘哉’哦,我真喜欢这种味道。” 很奇怪心碎的感觉并不是痛,而是麻木,龙恩客观地打量这个男孩,年纪比莉莉更小,发育中,骨骼挺大,身形很瘦,胳膊上是刻意练出来的肌肉。 “为什么?”感觉自己的声音空洞,似乎灵魂都已被抽空,再也不沾半点感情。 “没什么,在一起玩玩而已。” “玩玩而已?”龙恩跳了起来。男孩惊恐地看着他。龙恩一把把他推出门外,顺手把沙发上的衣服一并扔出去。 “他多大?”龙恩咬牙切齿地问。 “十七,也许,我并没有问他。” “为什么?”已经震耳欲聋,发自肺腑。 “没什么,我们都是一样的人,谁跟谁都一样,谁都没有以后。龙恩,你明白么?我们都是同类,不会有将来,再努力坚持都是一样,我们都是上帝的玩物,并没有其他的出路。” 怎么可以说出这样的话来,怎么可以如此冷静地说出这样的话。 “我们分手吧,也许,并不算是分手,你不能接受我这个样子,就不必再来找我。” 如此冷淡的话语从他的嘴里吐出,像一把利刃,把龙恩的心剖成两半。刹时,他感觉天旋地转,站立不住,他抓住沙发靠背,不住喘气,不让自己倒下去。莉莉只是站着,交叉着手看着,他只是当他是陌生人。 原来,当没有爱了,便只是陌生人。 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支撑着离开他的家,无暇检视自己的伤口如何血肉模糊,只知道,那条新买的项链,在他心痛之下,用肉手扯断成无数截,无数截,无法接驳,散落尘土,沦为齑粉。 由那天之后,或者,在更早,他并未察觉之前,莉莉已经开始堕落。 那是他第一次看见那个少年。 隔了那么久的事情,现在听起来仍然惊心动魄。 龙恩看起来淡淡的,似乎在说不关己的故事,但他微微颤抖的手指出卖了他。 静默了良久,我细声问:“莉莉忽然变成这样,一定是有原因的是不?你最后也并没有放弃他。” 龙恩苦涩地笑:“你可有看过一部电影‘the crying game’?里面主人公跟我一样沉沦,里面有一个经典的寓言:一只蝎子求一只青蛙背它过河。” “一只青蛙和一只蝎子?” “是。青蛙开始不肯:‘如果游了一半,你蜇了我可怎么办,我会送命的。’蝎子说:‘我怎么会干那样的傻事。我们都在河中央,你沉下去,我也不能活命。’青蛙想想也对,答应背蝎子过河。” “噢,青蛙背蝎子过河。” “可是,当青蛙游到一半,到河中央的时候,它忽然觉得背部一阵刺痛,那只蝎子蜇了它。青蛙带着蝎子一直往下沉,沉没之前,青蛙问蝎子:‘为什么要蜇我?’你猜青蛙怎么答?” 我侧了头。 龙恩笑了笑,又点着一根烟:“蝎子答它:‘我本性难移。’” 我本性难移! 我真正震撼。 龙恩站起来,“夜很深了,谢谢你听我说故事,应该去睡觉了。”他顺手关了落地灯,这也许是他掩饰自己的一种方式。 卧室里亮着灯,客厅里漆黑一片,只有龙恩手指里夹着的香烟头一明一灭,然后,火头向卧室移去。 我独自在黑暗中坐了良久。 如果说这种态度是游戏人生的话,我相信,这绝对是一场哭泣的游戏。 第七章 安娜 第二天我特意晚点起床,免得龙恩看见我会尴尬,却没有料到他就坐在厅里等我,并询问我今天有何打算。 我说:“我今天要去探访莉莉的老邻居,那个失去丈夫的老太太。” 龙恩说:“她是一个胆子很小的老太太,你别吓着她。” 我顾左右而言他:“今天你不用上班?” “要,我这就去。”他随手拿起放在手边的外套已经可以出门,可知是特意留在此等我。 他开始关注我的行踪,也许把我当做了比较重要的朋友。 莉莉的房子夹在两间的中间,我按响右边的门铃。 门铃响了很久,我几乎以为里面没有人,门却终于打开了。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太太出现在我面前。 “请问您是布朗太太?” 第43节 老太太身量颇高,虽然有点驼背,但并不用仰头视我。 “我就是,请问你是……?” “我姓顾,我是莉莉·让的朋友。” 老太太的脸色忽然变得苍白,“莉莉是个好孩子,但他已经死去了,愿上帝保佑他。”她伸出手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 我凝视她,只有她,说莉莉是个好孩子。 “布朗太太,莉莉是你的邻居,一定受到你的不少照顾,我是特地来谢谢你的。” “不,是他看我们两个老家伙可怜,经常来帮忙做家务才是。” “能请我进去吗?我想跟你谈谈莉莉。” “……那么,请进来吧。”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老太太的神色有点慌张,是强作镇定。 我曾经在人流多的地方练习观察力,就是从陌生人的神态、谈话中猜测他们的身份、关系和心里的想法。比如说在公车上两个中年妇女正在聊天,一个坐着,另一个站着,隔了几排位有空位,但站着的人不肯坐,依然很热切地在聊。那么从动作和行为基本上可以作两个猜想:一、站着的妇女是推销员,有求于人;二、她们是久别重逢的老朋友或者是亲戚,她们谈话的机会很少,并且时间不多。如果能听到她们交谈的只言片语,猜测到的结果就离真相更近了。 而此刻在我眼前的老太太,她说莉莉是好孩子,却似乎不太欢迎我这个朋友,甚至忘记请我进去坐坐,也许是对陌生人有戒心,也许称赞莉莉的言语不过是随口而出的敷衍之词。 “请问莉莉是多久以前搬到这里来的。” “有两年了吧。” “哦,两年的邻居,莉莉,他还好吧?对不起,我知道很多年轻人会跟老人处不来。” “不,他一直对我们很关照。去年的圣诞节,他还替我们扛回圣诞树,他是一个好孩子,说我们很像他的父母。” “你们知道他……,不介意?” “不会,他的取向问题是他自己的事情,每个人做的事情只需要自己向上帝交待,并不需要向每个人求得交待。” 我微笑:“太太你是基督教徒?” “是……我是。”不知怎么的,提到这点,老太太的神色又不自然起来。 不到我不怀疑,一个念头缓缓从我心底升起。 我闲闲地问:“屋子外面的信箱是自制的?手工真好。” “那个木信箱?是我丈夫和我一起做的,周年结婚纪念。” “手艺好极了!老太太你真会用锯子。” 忽然之间,老太太站了起来:“不,我不会用,那是我丈夫锯的。”她脸上的神色突然凝重,她断然回避这个关于锯子的问题。而我感觉,她并不是因为锯子是杀人凶器这个原因而心生厌恶。 直觉告诉我,老太太不喜欢提到这种工具,那似乎是一种隐藏的,恐惧。 她到底是因为什么而恐惧?如果因为那是肢解她丈夫的凶器,那她为什么要掩藏这种恐惧?没错,我想大部分女人都会害怕伤害了自己丈夫的凶器,那是很正常的反应,但是老太太为什么要竭力隐藏? 恰恰是这种竭力隐藏恐惧的做法,让我对她心生怀疑。一个人如果不是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而这个秘密又不是存在利害关系的话,她是不会这样隐藏的。老太太的做法只能说明:她绝对与那个锯子有关! 我微笑看着她:“当然,我也相信极少有女人会很好地使用这些工具。操作锯子不但要求有腕力,还要求稳定。” 这时内室传来杯盘的碰击声。 “我这辈子没有碰过锯子。”布朗太太冷着一张脸,从我提到锯子的一刻起,她脸上的表皮层就像被冰冻住了,整个表情僵硬凝固。她垂下眼皮,看着自己的手掌,开始用声调不稳的声音逐客:“会客室里还有客人……” 我打断:“先来的客人当然比较重要,希望你不会介意我在这里等你,我很喜欢跟你聊天,你知道,我跟莉莉是很好的朋友,而他的朋友却很少。” 老太太没有办法赶我走,只得自己走到内室去。 她一消失,我脸上的笑容就随着看不见了。 很显然,她刚才在说谎。 且不论她过大的反应,她的眼神就出卖了她。 心理学家研究出来,人说谎的时候,眼珠会无意识地盯着自己的左手,而回忆的时候,则喜欢看着右手。 刚才,老太太看着自己的左方,她并不是回忆,她在刻意隐瞒自己会使用锯子的事实! 会客室里隐隐传来她跟客人低低的谈话声,从那急促的语速听来,似乎很紧张。我直觉谈话内容与我有关,说不定,她正和她的朋友在商量对付我。 假如我怀疑的是真实的,这是一个可怕的女人。可是,她在客厅的墙上,镜架里笑得如此慈祥而宽怀。她的身边,是她的丈夫。那个老人头发几乎已经掉光,露出粉红色的头皮跟脸皮几乎一色,看上去就像一个鸡蛋,加上通红的酒喳鼻,如果装饰以红帽子和白胡子,他就是一个圣诞老人。 这是一个慷慨的丈夫,在他旁边,每个女人都会得到幸福,就连她也不例外。可是,不是她动手的,她怎么有如此奇怪的反应,那又会是谁。 我轻轻叹了口气,总不会是莉莉。 老太太又走了出来。 我开始佩服她,经过我刚才一吓,心中有鬼的人是需要鼓起很大的勇气去再次面对我的。 老太太居然还给我倒了一杯茶。 茶的味道并不好,比较劣质的红茶,她的生活并不是很好。 我向她点点头:“我也听说了布朗老先生的事情,我觉得非常抱歉。” 老太太低下头,神情非常哀伤:“布朗失踪有一个多月了,我一直以为他还在。”那种沉痛的语气,并不像是装出来的。 我看着老太太身后墙上的镜框:“老先生是钓鱼专家?” “不算是专家,但是,他真喜欢钓鱼。噢,你在看的那一张是五年前在塞纳斯湖钓的,重二十五斤,在业余爱好者来说是非常了不起的。布朗常常说那是他平生最得意的事情。”说起亡夫,老太太苍白憔悴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光采来。 第44节 我有点迷惑,看上去,老太太非常爱她的丈夫,不像会干出这样的事情来。 我狠一狠心,说:“布朗老先生真是能手,不但钓鱼钓得好,木工活也干得好,用电锯也很好。”这次我进一步提到“电锯”,那是肢解布朗先生的工具。假如说之前提到“锯子”只是虚晃一招,现在我无疑单刀直入。 我分明看到,“电锯”两字一出口,老太太强作的镇定经不起我的一再敲击,脸上的肌肉不受控制的抽搐,她脸色灰败。 我再浇上一瓢油,残忍地问:“老先生会用电锯是吧,不然,他怎么会向莉莉借电锯,或者,借电锯的是你?” 再也忍受不住了,老太太忽然拿起我面前的茶杯朝我一泼。 我想不到她的身手尚如此敏捷,只来得及伸手一挡,胸前被泼湿一大片。 老太太捂着脸尖叫,整间房子都震动了。 老太太的身子如枯叶一样发抖,我上前想扶住她。一个人一支箭一般冲出来,一把打开我的手,顺势在我肩头推一把。 我闪得快,还是给他的手带到了,退了一步。 来人一把扶住老太太双肩,一边低声安慰,一边狠狠向我盯来。 来人是个身材高大的女子,披肩髦发如雄狮一般野性不驯,一双眼睛细长如刀锋,剑眉剔鬓,红唇灿艳,浑身上下一股野性不羁逼人而来。 我盯住她,呆住了。 老太太慢慢止住尖叫声,只是在不停抹泪。 女子看着我,唇角一丝冷屑:“顾倾城,你几时变得这么沦落的,到人家的地方来吓唬老弱妇孺!” 我心中一片萦乱:“安娜,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一直在这里,跟你们两个拆伙之后,我就来了纽约。”她摆摆手,气焰愈加嚣张:“前事不提,今日我是布朗太太的授权律师,不管是谁,谁要恐吓、威胁我的当事人,我都不会让他好过,就算是你。”她打量我,冷笑,从鼻子里说:“也是一样。” 本来看见老太太的过激反应,我起了内疚之心。刹时看见故人,更是百感交集,但现在安娜这种挑衅却令我火冒三丈。忍不住冲口而出:“就算你是执业律师,也不能包庇杀人凶手。” 对面两个人都一愣。 老太太又尖叫起了:“我没有谋杀布朗,我没有谋杀……”一声接一声,有如野兽临死前的哀叫。 安娜狠狠说:“没有证据就在此恐吓,我一定会告你毁谤和恐吓罪,你等着收我的信!” 以我跟安娜以往的交往来看,安娜此言并非危言耸听,而且律师惯常小题大做,唯恐天下不乱,一点小事便上法律规条,而安娜是尤其棘手的那一种。且不说安娜的威胁,面前老太太的神情也十分痛苦,像是五脏六腑都剧烈地绞动在一块,她躬下身体,双手叠放胸腹处,像是缺氧的鱼一样,干瘪的嘴不断死死喘气。这种受到重创的表情,让人看了之后心里十分不安。 在见到老太太因为痛苦而呼吸困难的样子,我的心在刹那之间生起内疚之心。有那么几秒钟,我居然这样想,即使老太太是凶手,依法惩办了她,老先生也不会复活。而看她那么内疚痛苦的样子,即使是她杀了老先生,多半有不得已的原因,至多只是过失杀人。如果惩办了她,也是不知道谁能得到幸福。 我承认,我的立场最不坚定,尤其是弱者在我面前辗转挣扎的时候,我的所谓道德正义的一套就会抛到九霄云外。老太太在我面前惨叫呻吟,这种情形,绝对比安娜再恶狠狠地威胁我一百次要有效得多。 该刹那,我确实内心动摇。 但是,我想起了另外一个死者。莉莉,他被牵涉进来,连死了也不得清白。 我硬了硬心肠,对不起了老太太,即使是过失杀人,仍然是杀人。我决意追查到底。 但我没有再苦苦相逼,即使明知真相也许就在下一句逼问中得到,我还是做不出来。我宁愿绕十个八个大圈子重新开展调查,也不打算在此地把一位哭泣惨叫的老太太逼问到心脏病发。 于是我只扔下一句:“现在事情关乎到我的朋友,所以我会查清楚。谁干的事情,上帝最清楚。” 我掉头就走。 安娜在我身后厌恶地说:“你还是这么自以为是,一味伤害周围的人,在你的心里,是非黑白界限是清楚的,但偏偏颠倒混淆起来。净给周围的人添麻烦,你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接触上帝和正义!” 我霍地转身,瞪视安娜。安娜无畏地迎视我的目光,我相信,如果空气够干燥的话,我俩的目光交战一定可以擦出火花。 我俩对峙良久,终于,我什么也没有说,掉头离去。 其实我很清楚老太太是爱着她的丈夫的,这件事情也许是意外,无论如何,并不关我的事情,我并不需要逼人太甚。其实此来的目的只是想得到更多关于莉莉的情况。却无意之中,对老太太的言行起了疑心。 最最料想不到的,替老太太撑腰的竟是曾与我反目的好友。 安娜,一别数年,你跟我都变了。我苦涩地想,突然软弱起来。 信步走进街角电话亭,我拨打侦探社的电话,拨通了,响了良久,并没有人接听。家里也没有人。苏眉,她真是去了尼泊尔么? 我又拨响邵家的电话,还是没有人接听。 一声声空铃在我心中回响,挥之不去,真令人意气阑珊。在这异国的街头,我慢慢觉得深入骨髓的疲倦和冷。 第八章 为爱而爱的动物 我终于拨通纽约同行的电话。 他们效率极高,三十分钟后已经给我一个地址。我捏着衣袋里写着地址的纸片,信步去动物园找龙恩。 这个下午很冷,阳光却很灿烂,我在企鹅馆找到龙恩,那是我这数天来所看到的最为感动喜悦的场面。 龙恩穿着黑胶的围裙,本来男人穿围裙有点滑稽,而这一种围裙穿着看上去又好像杀鱼的,但事实上证明,他的笑容在阳光下是如此动人。一个英俊的男人无论穿什么都掩盖不了那种风采,就像我们中国人说的,放在布袋里面的锥,总会脱颖而出。 认识以来,从未感觉到龙恩如这个下午那般英俊,也许是他阳光般的笑容让我感觉温暖。他并没有看到我,才几度的天气,他穿一件单衣,挥汗如雨,薄薄的棉质套头衫贴在身上,隐隐凸现出健美的胸肌。他正很认真地刷洗企鹅馆池面的瓷砖,我承认,一个全神贯注于工作中的男人是最美丽的。在这个午后,在这个他自己拥有的舞台,他是主角。 当然,还有一个可爱无比的配角。那是一只一直站不稳妥,摇摇摆摆一直追着刷子嬉戏的企鹅。它显然跟刷子玩得开心无比,小脑袋只是跟着刷头转来转去,身子不时因为追逐而失去平衡,但它是如此快乐,从它兴奋的拍翅可以看出来,尽管相对而言,企鹅的双翅更像是收在背后的小黑礼服的下摆。 龙恩好似也很喜欢这只小东西,不时摆动刷头逗着它玩,一大一小,一边工作一边娱乐,我的心情因为他们的表演越来越好,终于笑出声来。 龙恩停住手上的工作,看见我,有点讶异。 我笑:“我刚刚找到莉莉朋友的一些资料,准备今晚去找他,顺便来看看你。” “莉莉的朋友?” “是,杰尔德,我刚刚查到他的住址。” 第45节 龙恩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很复杂:“顾,我建议你不要去找他。” “为什么?” “莉莉的事情,与他并没有关系。” “你怎么知道?” “后来他并没有找过莉莉。” 我看着他,“这么说后来那些日子你一直跟莉莉在一起,你可是还有什么瞒住我?” “没有。”龙恩简单地说,脸一下子阴沉起来。 “那你为什么阻止我去找你们的其他朋友。” “顾,我并不希望你牵涉太多的麻烦,你知道,我们这类人有自己的圈子,并不欢迎圈外人来查根问底。” 龙恩又这样说,每次这样提及他们的最黑暗的痛楚,我的心都会忍不住软起来。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我不会歧视任何人,我一直把你们当做朋友,这个你最清楚。” “就是朋友我才不希望你越陷越深。” 龙恩的话似乎内有玄机。我打定主意,不打算跟他再纠缠这个问题,开始顾左右而言它:“这只企鹅好可爱,那么喜欢跟你一起玩。” 龙恩轻叹一声:“也只得它,喜欢跟我玩,不,它也不是跟我玩。” 我怔了怔,笑:“有一只喜欢跟你玩,已经很了不起。我从来不知道企鹅会跟人类表示友好的。……它明明跟着你,比女孩子更忠心,怎么不是跟你玩?” 龙恩看了我一眼:“你对企鹅这种动物,又有几分了解?” “我知道它只在南极出产,北极没有,也许天生跟北极熊是对头。”我还是笑,想让阳光重新回到龙恩身上。 “你也许不知道,企鹅是一种非常感性的动物,它们只为爱而爱。一只成年的企鹅,如果没有找到自己的意中人,宁愿终身独身。而它们也是非常纯粹的动物,它们会爱上自己所看到的,并不计较是谁,或者是什么性别。” “你不是想告诉我那只可怜的企鹅爱上了你?” “不,它更幸运,它爱上了那只刷子。” 我张大嘴,无比惊讶。 看着那只最最普通,半新旧,蓝白脑袋红柄子的塑胶刷子,我很想笑的,却笑不出来,慢慢感觉悲哀。 那只企鹅并不清楚人类发生了什么事情,它只是很兴奋地,绕着那柄放在地上的刷子走来走去。一时俯下身子作拥抱状,一时低下脑袋做亲吻状,更多的时候似乎在跳表示热情的舞蹈。发现自己的爱人不再让自己追来追去,它是如此开怀,能这样静静地,静静地,呆在一起,于它来说,似乎就是眼前能看得到的幸福。 本来应该是很滑稽的景象,却突然有一阵酸楚涌入我的心里。 良久,我轻轻说:“我们中国有句成语:天意弄人,我并不知道,上帝连一只小企鹅都会捉弄。或许,在于它来说,它感觉非常幸福,因为,它有一个永远不会嫌弃它的情人。” 龙恩笑了笑:“我很喜欢这只小东西,小动物有时具有人的性情……今晚就把它的情人留在这里吧,我们回去?我先去换件衣服。” 我看着龙恩的背影,人的情感是如此脆弱,会伤春悲秋,会为一只小动物感觉悲哀,却往往会对同类的悲苦视而不见。身为男子,所爱的却是另一个男子,这是比绝症更难以挣扎的事情。 阳光的背面就是阴影,龙恩的背影,霎时之间充满无奈和愁苦,而银镜框里的莉莉,是否因知道无法破茧,才展翅舞出最后最璀璨的生命? 忽然之间,我对莉莉和龙恩之间的感情又有了更深切的同情和了解。 第九章 花生酥背后的阴谋 来纽约第四天了,第一次觉得环境阴沉。 龙恩刚才的阳光笑容全看不见了,他阴沉地转着方向盘,小小的车子里散发出日暮的气息。我知道,是龙恩心里的阴沉散发了出来,影响了环境。 刚才我们又发生了小小的争论,龙恩一直试图说服我不要去找杰尔德,但并未得到我任何实质的回应。到了后来,他不再出声,但一脸阴沉。 我宁愿他生气,也不要骗他,他是我的朋友,莉莉也是,他的事情我无论如何都要追查到底,这本来就是我来此地的初衷。 龙恩的阴沉令空气变冷,他在跟我冷战,不理睬我提出的任何话题。 于是我的头开始左右转动,我在寻找超市。 车子停在红灯前,我意外看见旁边道上并头停着的车子里头的驾驶者是认识的,他瞪大眼睛看着我,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忽然变得有点恼怒,伸出拳头来挥舞,那是警官米克。 米克似乎还在大声想说什么。红灯转绿灯,“呼”,龙恩一踩油门,车子开了出去。 我请龙恩把车子停在一间小超市前面。 我走到客架前细细浏览,挑选了巧克力粉、花生酱和花生仁。我想做一样点心,为龙恩颓废的心带来鼓舞的色彩。 在交钱柜台前,一个黑影投射在我面前,一个气愤的声音:“你怎么可以这样?” 我抬起头来微笑:“请问我又干了什么违法的事情吗,米克警官?” “你,你应该离开美国,回你自己的家。”米克生气地用一根指头指着我,那根指头还微微颤抖。 “我一定会离开的,但并不是现在。”米克是第一个为我好的好人,我不想跟他冲突,但是涉及莉莉的事情,我却又宁可得罪他。在我的心中,朋友最重要没错,尤其是死了的朋友,地位崇高无上。 “就算不走,也不应该跟人渣混在一起。”那根指头几乎要戳到我的鼻子。 他愤怒之下,终于口出伤人之语。 我不怒反笑:“龙恩是我的朋友,应该是他跟我这个来历不明的人混在一起才对。” 米克挥舞拳头:“老天,你跟一个罪犯这么接近!你知道他以前管理这一区的所有偷车小混混,本身就被称为‘车王’,被他偷走的车子不下两百辆……他已经被列为第一类的危险人物,只要他再敢偷,给逮住的话,他可以坐牢坐到下世纪……” 我真有点意外,知道龙恩有案底,但压根没有想到他的事迹是如此辉煌。 慢着,我租来的车子被窃,他应该也知道首尾才对,“格登”一下,我心中一沉。 米克已经伸出手来拉我:“快走,我送你到机场,你不能再跟这样的人混在一起,这种人的产生是社会的悲哀……” 第46节 我轻轻挣脱他的手,说:“过去是过去,米克警官。” 我头也不回地走进龙恩的车子,就算有疑问,也并不是逃避可以解决的。 我先把花生仁烘熟然后碾碎,加进花生酱和盐做成馅,再将面粉加上水、巧克力粉、动物油和花生酱,用力揉成水油面,将花生馅包进去,再拍好了,放进烘箱。 龙恩奇怪地看着我。 “这是我以前跟一个点心师傅学回来的,这叫花生酥……”我用的单词是“peanut butter”,我用手比划着,“烤出来很松化的,并不太硬。在我们中国,花生叫做‘长生果’,是一种吉利的食物,我们喜欢在过年过节的时候食用花生做成的食物……我做这个,是因为我小时候如果不开心,只要有一块花生酥放在我面前,我的心情就会好起来。” 拉开烘箱,一阵浓厚的香气扑面而来。这次的花生酥做得不错,并没有失掉水准。 我骄傲地说:“并不赖,是不是?” 龙恩拈起一块放进自己嘴里,很烫,但他非常开心,他开心地说:“非常美味的食品。” 我笑了,甜蜜的暖意在小客厅里弥漫。 龙恩吃完一块又一块,感激地看着我,他并不是多话的人,但感动的神情从他的眼神里流露。 我笑着说:“我今天遇见米克警官。” 龙恩本来拿着一块花生酥正在往嘴里放,这下子忽然停住了。 我笑:“他说你是一个罪恶累累的偷车贼,我一点都不相信。” 龙恩停住了动作,脸上的神情也僵硬了。 我微笑着继续说下去:“龙恩,我只知道你是我的朋友,其他的我都不知道,我也相信,如果可以,你一定可以把我遗留在车子上的东西帮我找到的。” 龙恩的手慢慢放了下来,也许手不太稳定,烤得松脆的花生酥散落了不少在他的裤子上,他却一点感觉不到。 他慢慢苦涩地说:“这个peanut butter是一个阴谋吗?” 我轻轻说:“并没有这个意思,我始终相信你,但是,真相对于我来说,永远比任何坏结果更好,我不能接受没有答案,请你帮助我。” 龙恩低下头,神情十分沮丧,并没有答理我。 我叹了口气,站起来,拿起放在椅子上的外套。 龙恩:“你要去哪里?找杰尔德?能不能不要去?” 我又叹了一口气:“你知道,我永远只为真相而活。” “相信我,真相对于你并没有好处。” “你不肯帮助我,我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寻找。” 龙恩想阻止我,非常迫切,反而更促使我非去不可。他找不到不让我去的理由,急得脸发红。 这个时候,电话铃响了。 我正好掉头就走。 但龙恩叫住我,非常惊讶地:“是找你的,顾小姐。” 我也同样意外,接过电话,电话里传出一个熟人的声音,故意要装作冷漠,却又掩饰不住逼切:“顾倾城,你快到玛丽医院335号病房来一下,有人要死了,她要见你。”安娜,那个跋扈的女子,此刻正在电话那一端不知所措地请求我,却仍然落不下求人的面子。 我说:“请问是谁?我认识?” 安娜的答复出人意料:“是布朗太太,她快要去见上帝了,想见你。” 我深深吸口气,“布朗太太?我马上来。”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也许,她终于会向我透露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放下话筒,龙恩会说话的眼睛关切地注视着我。 我说:“我必须要去探望布朗太太。” 他点点头:“我送你去。” 在车子上我用眼尾的余光观察他驾驶的手势,手很沉稳,技巧圆熟,确实具有偷车高手的素质。但我之前一直没有察觉,是因为他现在开车实在非常稳健和内敛。在我的印象中,偷车混江湖的人开车并没有那么小心,他们得手后的气势是隐藏不住的,锋芒毕露。也许,只有像龙恩的这种深藏不露的类型,才是绝顶高手。 第十章 我不是凶手 出乎我意料,布朗太太说:“我并不是凶手。” 她说:“电锯是我借用的,老头子的尸体也是我切割的,但我并不是凶手。” 不过才是两天没见,老太太的头发更白了,面容憔悴,浑身散发出死亡的气息。 她絮絮叨叨地,有点失魂落魄,颠三倒四,我费了大力气,集中精神才能理解她说的话。 人老到某种程度,总会死的,死亡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令人害怕的是留下最重要的人存活在世上,无依无靠,无法照顾。 布朗先生就是那种热情付出不求回报的圣诞老人,所以,当他感觉自己快要老死了,最不放心的就是留在人世的妻子。 布朗夫妇的环境并不好,布朗年轻一点的时候替人做散工,修修屋顶,剪剪草什么的,并没有什么积蓄,待到老得没有什么力气的时候,两口子就靠救济金过日子。 布朗太太永远忘不了那个黄昏,自长大以来,她的印象中的黄昏从没有如那天那般昏暗。 布朗先生的身体随着衰老是一点点坏下去的,这个黄昏,他感觉到这个衰老的身躯已经无法负荷,他在床前拉住太太的手,请她扶自己到浴室去。 布朗太太的力气也不大,但想着丈夫也许是想洗个澡,想干干净净地去,这也许是他最后的心愿,她就用尽自己的力气,忍着巨大的悲伤,用自己干瘦的肩膀担扶着丈夫走进浴室。 布朗先生自己脱去了衣服,坐在浴缸中,却不允许太太放水。 他握住太太的手,说了一番很可怕的话:“我是快要死了,我自己知道。但是我死了的信息并不能让别人知道,如果都知道我死了,你就领不到我的那份救济金,只靠你自己那么一点钱是很不足够的,所以,一定不能让我死去的消息传出去。” 第47节 布朗太太很悲伤,也很害怕,哭了出来:“那怎么可以?你可不可以不要离我而去?” 布朗先生苦笑着摇头,拿起布朗太太的手,在自己的躯体上比划:“这样,你找隔壁的年轻人借个电锯,从这里……把我分成几个部分,然后用浓硫酸浇,用水冲,我就会在世界上消失的……” 布朗太太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可怕的话,她掩住自己的脸尖叫起来。 布朗先生耗尽最后一丝精力止住了她的尖叫:“你一定要这么做,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不放心的,就是留下你……” 布朗太太脸如死灰地去莉莉家借电锯,瞒不过莉莉敏锐的观察力。 还是莉莉,帮助布朗太太下的手。 浴缸的血水流尽了,她的心也如苍白的肌肉块一般失去了血色。 “能不能不用硫酸,挖个洞好么?我不能面对这么残忍的事情。”她流着泪哀求,热泪流到手掌心,看上去仿如鲜血。 还是莉莉,在屋子外面的荒地挖掘了一个洞,把尸骨都埋进去,连带着把老太太的心也埋葬了。 也许是受到了诅咒,布朗先生的尸骨给野狗挖掘出来,被疑为凶杀。而莉莉,也似受到了致命的诅咒,死于非命。 老太太说到这里,嘴唇微微颤抖着,目光散乱无神:“我真的不是想欺骗社会的,可是,环境……老头子那样说,我是不是会下地狱?我真的没有谋杀……” 我相信,这是我所听说过的最凄怆的爱情故事。那一瞬间,我完全相信布朗太太所说的话,对她也生起了浓重的内疚。 忽然之间,我伸出手去紧紧握住老太太冰凉的手:“布朗太太,勇敢一点,你并不会下地狱的,一切都是因为爱,布朗先生会在天堂等你。” 老太太看着我:“你相信我?” 我眼睛泛红:“对不起,那天我不应该吓你,也不应该胡乱猜测,这个社会比我们所能感知的都要复杂得多,是不是?布朗太太,我理解你。” 布朗太太看着我,看着我,脸上露出激动的神色,张大嘴想说什么,却忽然之间急促地喘气。 守护在旁的安娜马上按响床头的警铃。护士跟医生冲进来,示意我们出去外边等。 我靠在医院冰凉的墙上,浑身的力气似乎离我而去。老太太以最激烈的方式澄清了自己的清白,也还莉莉一个清白。 但是,莉莉,你在卧室里留下的字条,你想杀的人是谁?谁应该下地狱?是那个人害死你的吗? 我想有心无力就是我现在这种状况,累得连脑筋都转慢了好几倍。 安娜出来走廊后一直用侧面对着我。 我看了她好几眼,她明明察觉到了,却连眼尾也不瞟我一下。 我也没有力气再跟她计较下去,不过是想挫我的威风,现在的顾倾城不知多倒霉,毫无威风可言。我忍不住说:“那天是我鲁莽了,我道歉。” 安娜“霍”地转头对着我:“不是你,老太太今天不会躺在这里。” 我没有做声,知道她习惯有风使尽哩,但若果拳拳落空,却会很快会自己失去兴趣。 安娜冷冷说:“她老得快要死了,你还不能让她安乐一点,非要刺激得她临死前巴巴地叫你来,澄清你误会她的事实……”虽然还是句句带刺,但语气显然已经缓和很多。 我轻轻说:“我的确是武断了,但令老太太放不下的,是她自己的负罪心理,今天她找我来,只是要对一个陌生人,一个第三者再次证明这件事情。” 龙恩这时也说:“她要求得内心平安,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求得第三者的信任,顾小姐的出现和态度令她可以最后放心。” 安娜打量龙恩:“是你。”她似乎认出了龙恩,还想说什么,病房里面仪器急救的声音于此刻突然停顿,一片静寂。她张大的嘴犹豫了一阵,又合了起来。 医生跟护士开门出来,我们都看见了里面那个躯体,全身蒙上了白布。 我吐了一口气:“终于还是去了,但愿他们在另一个世界好好团聚。” 这句话引得安娜突然烦躁起来,指着我说:“都是你,你的出现总是引起坏结果。”她掉头就走,一定是恼恨我逼死了她的委托人。 龙恩关切地看着我。 我勉强笑笑:“没事,我又解开了一个谜,莉莉并不是凶手,我应该高兴。” 龙恩努力想使气氛轻松,“刚刚那位女士,真厉害。” “厉害?” “嗯,意思就是我最害怕的那种类型。” 我牵动嘴角:“她以前与我是拍档,后来出了事故,我们拆伙了,她始终不肯原谅我。” “老天,你一定是抢了她的情人。” 我惊奇:“怎么认定是我抢了她的情人,而不是她抢了我的?” “直觉,令两个女人反目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因为男人,还有百分之一是因为另一个女人。她现在对你针锋相对,一定是曾经挫过她的威风。” 我哭笑不得:“你虽然不喜欢女人,但好像还挺了解女人的心思。” 龙恩耸耸肩。 “来,告诉我,是否当上我的朋友都会交上霉运?” “有时霉运跟幸运一样难得,我想,它们出现的几率是相同的。” “那……为什么我总是会失去最好的朋友?” “女人的友情是什么东西?尼采说……” “尼采??你应该喜欢王尔德,你绝对有资格当这个浪子的蓝颜知己……” “请不要取笑我,我跟他同一天生日……” “……” 第48节 是夜,红酒很醇,灯光很朦胧,心中始终充满挥之不去的愁绪,身边有个很好的谈话对手,我终于喝得烂醉。 第十一章 永远失踪的恋人 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头很痛,我想爬起来,一挣,感觉到有人在背后抱着我。我吃了一惊,完全清醒过来。 环在我腰上的胳膊很强壮,上面长着茂密的金色的汗毛,我忽然知道是龙恩。 我不敢转过身去,因为一转头,我们就会眼睛对眼睛,鼻子对鼻子。 龙恩还在酣睡,呼吸悠长而有节奏。 我用手轻轻掰开龙恩的手臂,背后的人马上醒了过来,很明显是受了惊吓,像兔子一般弹跳了起来。 果然是龙恩,他完全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一脸惶恐地站在沙发靠手后面,脸涨得通红,衣服倒是整齐的。 说实话,我也非常尴尬,但看见他这个样子,只得提起精神来,笑着说:“昨晚我们都喝醉了,你一定不知把我当谁了。” 龙恩张大嘴,欲语还休。 我上去拍他肩膀,“没事,兄弟,不是你抱着我,我就会着凉了。”我用的是“brother”。 龙恩终于镇定下来,跟我道歉:“我很抱歉……” 我笑笑挥手:“你的酒真的很好,好久没有喝这么好的酒了。” 龙恩微微一笑,脸上的红晕终于慢慢褪去。 当然是误会,龙恩成年后的生命从没有女子涉足,他是久已不懂得如何去爱一个女子了。何况,他的心还被莉莉占得满满的,怎么可能腾出一丝位置来。无论是谁,经历过了死亡,都不容易在这个恶咒中摆脱出来,而且,莉莉尸骨未寒。 我想,可怜的龙恩昨晚也一定喝醉了,把我当成了莉莉,幸好并没有做出什么事情来。 不过,我忍不住轻抚自己的脸,我跟莉莉很相像吗? 我梳洗了一下就准备继续昨晚的计划,去找杰尔德。 龙恩的表现有点出乎意料,他这次并没有拦我,只是用有点忧郁的眼神看着我说:“我知道你要去找谁,请注意自己的安全,那区并不是太平地。还有……”他看看我,“今天我不用上班,我会一直在这里等你,请你尽快回来。” 我觉得他有点言重了,但仍然对他的关心十分感激,我点点头,算答应了。 杰尔德住的一区果然非常脏和乱,看起来就像是小混混聚居地,不过我原来也并没有抱太高的期望。他的住址是一憧非常破旧的公寓,外墙用五颜六色的涂料画满了乱七八糟的图案。窗户有两扇玻璃被打破了,一直没有补上去,只是用报纸胡乱糊着,风再大一点,这是很要命的,我可以下重注打赌,室内百分百没有暖气和壁炉。 我先是按门铃,里面静悄悄的,门铃似乎已经坏了。 我改为敲门,对面两个蹲在街角的流浪汉以敌意的眼神看着我。里面仍然没有人应声。 我掏出两张钞票,给那两个流浪汉:“里面是住了一个少年吗?他到哪里去了?” 流浪汉贪婪地盯视着钞票,似乎想抢的样子。我缩了缩手,两个人的脏手都落了空。我扬扬钞票:“请告诉我,里面住着的人到哪里去了?” 其中一个比较年轻的,污秽的脸上露出奇异的表情,他对我说:“里面住的人昨晚半夜被一帮人赶出去了,不知到哪里去了,那帮人对他们说,不准再回来。” “不准再回来?那都是些什么人?”我很惊讶,有人抢在了我前头。 “不知道,有组织的,很凶地把他们赶跑,半夜里,整个区的人都被吵醒了。” 我扔下钞票,转过身去,到底是谁,赶走了杰尔德?是他的仇家,还是,我的?还有龙恩的态度转变明显,难道是他? 我走近大门,想透过钥匙孔向里面张望。忽然有劲风从后面向我袭来。我迅速俯下身子,右足使个扫堂腿用力向后面扫去。袭击我的人一扑成空,腿骨给我扫个正着,当下立足不稳,“膨”的一声,头跟手上的铁器同时狠狠地撞在了大门上。 我还没有回头,又有一人袭来,来势似乎是想掐我的脖子。我左手在面门一格,右手使了柔劲一推,按正他胸口,并没有什么声响发出来,那人闷吭一声,蹼地倒退五六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我冷冷看着这两个摆明是想抢我金钱,或许还想伤我性命的流浪汉。第一个已经晕了过去,他手里还握着一个废铁铲,如果是普通人给他在后脑敲了这么一下,轻则出血晕迷,重则会出人命,这分明是谋财害命。他是比较年长不动声色的那一个,出手却是心狠手辣。 第二个较年轻的跌坐在地上不住揉着胸口,眼睛里流露出惊惶,想爬起来逃跑,但一动,就不住咳嗽起来,刚刚我带着柔劲的那一掌,相信可以使他的胸口这个星期都隐隐作痛,不时咳嗽。 我一步步向他走过去。 年轻的流浪者无比惊慌,挣扎着连滚带爬向后到退,只退后几米就到了墙角。他混浊的蓝眼珠带着惊惶,结结巴巴地说:“别,别杀我……” 在这一区,相信发生谋杀案,强奸之类的也不过是等闲事,真正的强者为王,人命如草芥。 我只是走到他面前,伸出手去――他竭力要闪躲我的手,却怎么躲得过去。 我伸手从他衣兜里掏出我刚才给他的钞票,冷冷说:“滚,不要再让我看见你。” 年轻的流浪者胸口起伏,似乎十分紧张,动都不会动了。 我一回身,却看见他马上爬起来,扶着墙,跌跌撞撞地走掉了。 我走回大门前,用脚把晕过去的流浪者拨到一旁,从口袋里拿出工具,打开了大门。 厅里一片凌乱,一个玻璃花瓶被打得粉碎,我非常小心地不让自己踩到碎玻璃,慢慢走进去。 非常非常的凌乱,当时一定有一群人,至少三四个,在这个不大且有点寒酸的客厅里肆意地打砸,或许还有抢劫。并没有一样能打破的东西是完整的,包括吊灯。半旧的沙发被推倒了,上面被利刀划得开裂,里面的弹簧都露了出来,一个鱼缸裂了,水淌光了,两条鱼就那样成了半鱼干。 卧室里面的床铺也都被搞得乱七八糟,被子也被撕破了。到底是谁?有这么深的仇,要这般赶尽杀绝? 我不禁苦笑摇头:这个杰尔德,平时人缘一定非常差。 现在所有的线索都断掉了,除了苦笑和自嘲,真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安慰自己。 就在我准备离去的时候,我实实在在,听到了门厅处传来一声惊呼。我一个箭步冲出去,有一个女孩子的身影正在匆匆离去。 我赶上她,一把搭住她肩膀,说:“小姐,我来找人的。” 女孩子尖叫起来,配合整条街的背景,真是恐怖! 我不得已,一把捂住她的口,一边好声好气:“我是杰尔德的朋友,我是来找他的。” 第49节 女孩子惊惶的眼珠滚来滚去,忽然垂下眼帘。 我慢慢说:“我放手,你不要叫了。” 我把手移开。 女孩子忽然拿起我扣住她脖子的手,狠狠的就是一口。 我没有防备,这一下给她咬出血来,她掉头就跑。 我真是生气了,追上去就扭住她手臂,她不断挣扎咆哮,想用脚踢我。从没见过这么顽劣的女孩子,我又不想伤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算制服了她。 她给我扭反了手,不住喘息,忽而回头盯着我,满含怨毒。 我不敢放她,却尽量好声好气地说:“我是来找我的朋友,想询问他的行踪,我并没有恶意。” 女孩子怨毒地说:“你们已经抓走他了,还想怎么样?我不过是回来取几样东西,你们又想怎么对付我。”忽而悲痛地哭了起来,哭得全身抽搐。她刚才的强硬态度完全崩溃了,瘦瘦的脊背不断起伏。 我放开了手,掏出块手帕给她,让她哭。 女孩子很惊奇,慢慢止住哭泣,一边抽噎一边问我:“你是谁?” 我说:“我是杰尔德的朋友。” “你骗人,他怎么会认识你,你这样一位,一位小姐?”女孩子尖叫,随即带着疑惑。 “他是莉莉·让的朋友,我是莉莉的朋友,所以他也算是我的朋友。” 女孩子慢慢看我,似乎不想就麻烦多说,转移一个话题:“门口的人是你打倒的?” “嗯,他想抢我的东西。” “你这么厉害,怎么不去救杰尔德?”女孩子开始逼问我。 我很惊奇:“救他?他出了什么事情?” “昨晚有一群人突然闯进来,把我们赶出去,把杰尔德捉走了。”女孩子激动起来:“你是莉莉的朋友?但是你不像是来找杰尔德的麻烦。昨天晚上的人一直逼问杰尔德,问他认不认识莉莉……你却自己说是他的朋友!” “是些什么人?”我紧张起来。当时我并未认真琢磨女孩子的话,我已经认定对方是想毁灭掉一切关于莉莉的证据,所以把知情人杰尔德抢在我前头绑走了。 女孩子摇摇头:“不知道,他们很凶,把所有东西都破坏了,不许我们再回到这里来。我想,杰尔德一定会没命的。”她的语气非常怨恨,用手慢慢抚着自己的小腹。 她的小腹微微隆起,我一愣:“你有了孩子?” 女孩子抹了抹眼泪,倔强地说:“不要你管。”但忽而又转过身来:“你身上可有一百块?只要一百块。” 我看着她,很小的女孩子,年龄绝不超过十六岁。外国的女孩子发育得早,她的身体看上去成熟,脸上还是带着青涩色,模样清秀,头发有点脏,但应该洗净之后是淡金色的,像朝阳透过最透明的玻璃那种颜色。身上穿着一条破牛仔裤,手臂上有擦伤的伤痕。 这样的女孩子若是生在好的家庭,有良好的教育…… 而现在,一百块?我有点伤心。 我掏出钱来放进她手里,对她说:“你要去把孩子拿掉吗?我陪你去。” 女孩子绝未想到钞票这么容易到手,她傻住了,看着那张钞票,眼圈刹那间有点发红,但随即装若无其事把钞票放兜里,吊儿郎当地说:“不用了,你忙你的事。” “你的父母呢?” 女孩子烦躁起来:“大不了把钱还你,别那么烦。” 我叹口气:“孩子是谁的?他的父亲呢?” 女孩子不看我:“昨晚给人抓走了。” “是杰尔德?”我跳了起来,不是说他…… 女孩子看看我,奇怪我的反应,点点头。 我结结巴巴地问:“他不是,那个,喜欢,跟男生,嗯,男的交往?”实在尴尬,我自觉问得不伦不类。 女孩子跳了起来,捏紧拳头:“你不要胡说,他怎么是那种人,他只喜欢我一个……他,他在地铁站发现我,带我回家,他是对我最好的人。”女孩子真生气了,一只手已经放在兜里,似乎想把钱扔回给我,但权衡厉害,终于还是没有掏出来。 真没有想过是这样,这个杰尔德难道只是莉莉特意找回来演戏给龙恩看的?抑或,发生在认识这个女孩子之前,是一段插曲?我头都大了。 女孩子气呼呼地转头就走,我上前拉她,她甩开我的手。走了几步,我才发觉原来她满脸都是泪珠。 “还生我的气?我不过随便问问。” 女孩子拼命摇头,泪珠纷落:“大家都说他是坏人,干坏事,但是只有他对我好。而且,为了我,他答应去找一份工作。可是那群人不肯给他机会,把他抓走了,我知道,他是不可能回来了。” 我环住女孩子瘦瘦的肩,安慰她:“不会的,并不是什么杀人放火的大事,他会没有事的。”话是这么说,我自己的心一点底都没有。 女孩子摇着头:“我知道,他是不会回来了,在纽约,每年不知有多少人失踪。你没有见到那帮人的凶法,他们是有组织的,杰尔德一定是得罪了他们……” 我不知道说什么,心里对这小女孩充满怜悯,只有更紧地抱住她,细声说:“等你身体好了,回去找父母吧,你年纪这么轻,很快就会知道,没有什么不可以重新来过。” 女孩子慢慢止住哭泣,点着头:“我知道,我都知道,杰尔德要我好好活下去的。我知道要好好活下去,我一定要忘记所有不愉快的事情,忘掉这个孩子,我会像我们计划好那样做一个好好的人,但是……我不会忘掉杰尔德。” 她仰头看着天空,眼眸里泪水闪烁着光芒,是决心生存的光芒,她轻轻地说:“是他要我做到的,我一定可以做到的。” 我看着她,忽然明白假如我们两人遭受相同的挫折,我们之间比较坚强的那个,应该是她。 因为在她的生命中,曾经经历了这么一段难以忘怀的事,曾经出现了这样一个无可替代的人。尽管他也许会永远消失,但是,在她的心目中,他们的过去,他们的未来,永远永远不会消失。而因为这份肯定,她将会克服更多更大的困难,人生于她的历练,已经再不会是不能逾越的关口。 第十二章 玛莉医院 我领着小女孩去医院,离开杰尔德的房子时,隔壁房子的门开了一半,一个老太太想出来,探一下头,就往里面缩。我眼明手快冲过去一手抵住门,老太太混浊的眼珠惊惶地望着我,嗫嚅地说:“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温和地说:“这位女孩子身体有点不舒服,我带她去附近的玛莉医院,如果住在这里的男孩子回来了,请您转告他一声,请他马上到医院来探望。” 第50节 老太太惊疑不定地看着我,终于还是点了点头。 我微笑着谢了她,转过头,女孩子主动来牵着我的手,低声说:“我叫蜜娜,谢谢你。” 她的小手冷冷的,有点汗湿,有点紧张,我紧紧握住。 继续生命是一种勇气,解决掉生命也是一种勇气,我希望我们可以互相鼓舞。人生的道路曲折而漫长,只有不断互相依靠,才不会被冷漠冻死。 我坐在医院走廊里等蜜娜,想趁机整理一下乱成一团的头绪,但蜜娜苍白而强作镇定的小脸老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弄得我静不下心来。 线索至今已经完全断掉了。 记录着也许是与案情有关的胶卷遗失了。 跟莉莉有私交的人给绑架了。 莉莉的邻居死去了。 第一点的突破口也许必须着落在龙恩身上,他的背景令我不得不怀疑他。 第二点要找出杰尔德,也许已经是没有希望的事情,但是,是谁那么及时地把他带走了,我不得不怀疑一个人。 布朗夫妇都死去了,但他们的房子可会留下关于莉莉的一切? 综合三点,我只想到一个人,龙恩!但是我是那么希望那个人不是他!头开始隐隐发痛,走廊转角处传来争执声。 两个彪形大汉脚步匆匆拐过转角,也许是看出他们来意不善,两个护士小姐一路跟着叽哩咕噜地想阻挠,大汉们理也不理。一个护士小姐干脆双手一张,拦在前头的大汉前面。那大汉头也不抬,一副不耐烦的样子,用大掌一推,那护士就被整个拨到一边去了。 那两个人笔直向我走来,我不由站了起来。 如果感觉无误,那应该是非常明显的敌意。 走廊里的空气变得异样,本来零散坐在走廊的人都马上站起来离开这是非地。 果然是来找我的,两个大汉,一个停在我面前,一个包抄到我身后,封住我的退路。 我冷冷打量他们,不一样的服饰,但表情同样傲慢冰冷,身材魁梧,非常像保镖。 站在我面前的人脸生横肉,右眼的长度比左眼明显短了一厘米。他操着并不太标准的英语:“顾小姐?请你跟我们走一趟。”他的语气冰冷,并没有一点邀请的意思。 身后的护士小姐看见形势不对,掏出一个对讲机来按着,想叫保安。我后面的大汉大步上前,狠狠一挥手,她手里的对讲机就给挥到墙上去了,大汉上前像老鹰抓小鸡似的一把拎着她衣襟,把她双脚后跟提离了地,右手举起,似乎要做掌刮的动作,我大喝一声:“住手!” 大汉一愣,并没有来得及对那护士怎么样,那护士已经吓得晕了过去。 大汉一松手,吓晕的护士委顿在地上。 另一个护士看见同伴这样,马上靠墙蹲了下来,双手放在了脑后。 我瞪了那大汉一眼,对那个两只眼睛不对称的大汉说:“你们是谁?要我去哪里?” 大汉说:“要你来见我们的老大。” “你们老大是谁?” 大汉不耐烦起来:“你不用管,只要跟我们走就是。” 我冷笑起来,不去理他。 我想绕过他,去料理那个晕倒的护士。 走过他身旁时,眼睛不对称的大汉喉咙里发出一声咕噜,突然出手一下向我的手腕抓来想扭转我的手,来势很猛。 我走过去的时候早有准备,根本不容他抓住,手肘一甩,脱出他手掌范围,掌沿顺势在他肘关节轻轻扫了一下。人的肘关节有个穴位,对刺激很是敏感,有时不慎轻碰一下,也会有触电的感觉,麻上半刻钟。 此刻我就是一点不客气地在他手肘的穴道扫了一下,大汉整个跳了起来,左手握住右手肘关节,瞪着眼睛看着我,嘴里骂了一声。 我身后有人拔出枪来指着我后心,“喀”的一声,正是打开保险的声音。 我装出惊慌的样子,举起手来,背后那人得意地走近我,用没拿枪的左手推在我背上,似乎想押走我。 我好像吓得站不稳的样子,向前踉跄了一步,突然转身,右脚用力向后踢去,那人在我背后推了一下,正好可以使我判断他肩膀的高度,从而确定了右手举着手枪的位置。 我的踢脚正中那人握枪的手腕,“啪”的一声,那人的手枪脱手摔在墙上,再掉落地上,滴溜溜旋转。大汉俯身要拣,我眼明手快,一踢,把枪踢到墙角,再一脚,踢向那人面门。那人俯着身子,躲避不了,用手来格,我微微一收,踢中他胸口,大汉闷哼一声,捂着胸口跌坐在地上。 手肘还没有恢复过来的大汉马上拔枪,但姿态还没有摆好我已经冲过去,近身时,枪就失去了准头,我拳打脚踢,他虽然身材魁梧,但并不太经打。外国人身材魁梧,上身的肌肉比较强壮,上肢的力量也非常的大,但相对而言,下盘则稍嫌单薄,是攻击的好对象。 不过几个回合,他已经被我的腿扫中腿关节,蹲在地上站不起身来,脸部也中了我的拳,捂住脸的手再也放不下来,而开始那个捂着自己的肚子根本无法站立起来。 我拍拍手,慢条斯理走过去捡起掉在地面的枪,一共两支,我检查了一下,都是真枪。 蹲下的护士小姐惊魂初定,马上跌跌撞撞冲出走廊报警。 我走到那个捂住脸的大汉面前,“把你腰间的移动电话交给我。” 大汉被我打中脸部,指缝间渗出鲜血来,嘴唇也肿了,骂骂咧咧地向腰间摸去。 这时,那个大汉在指缝后的眼神终于流露出惊讶和害怕的神情。 我玩弄着两把手枪,要大汉们把手放在脑后,面向墙蹲下。 我翻开手机的盖子,准备按键,两个警卫人员走进了走廊,匆匆来收拾现场。 我按键的手指突然停住,有一股无形的压力弥漫在这小小的走廊。 我机警地把电话塞到衣袋里,握住一把手枪,警惕地打量四周。 两个警卫人员开始紧张起来,拔枪:“不许动,放下枪支。” 我只好把枪放在地上,做个手势,显示我并没有武器在手里。 第51节 两个警卫仍然非常紧张,拿着手枪半猫着身向我走过来。 事情突变在一瞬间。 两个警卫走过来时,他们左侧的一间病房的门突然打开,一双毛绒绒的手把住他们的头,狠狠一撞,“砰”,很响的一声,我看见鲜血自警卫们的头飞溅而出。 我大惊之下,自地上捡起手枪,抬手,并没有来得及瞄准,一物飞旋过来,正打在我手枪上,“啪”,这次是我手中的枪被打到墙上。 我握住自己的手腕,看见那是一张扑克牌,我敌意地打量着面前这个人。 他背光而立,身形瘦长,很高,很瘦,影子被拉得很长,一双眼睛在阴暗处如兀鹰一般闪着凶光。他也在打量我,时间似乎突然停顿,而我们之间对峙的压力越来越大,我觉得自己的呼吸也慢慢开始变得困难,是压力太大,太全神贯注的结果。 而我跟对手目前根本没有缓解的意思,压力越来越大,待到无法承受的一刻,就是双方出手之时。对峙了似乎有一个世纪那么长,实际上也许只有几分钟的样子,但是我的汗水已经滚滚而出,视线慢慢变得模糊。背脊凉且痒,似乎有无数毛毛虫在爬,但我并不敢稍动,对方发出的压力已经把我完全笼罩住。 唯一支持我坚持下去的是,我的眼尾看见那人身侧地面有几个黑点纷纷落下,应该是我的防守姿态也使到对方汗下如雨。 我的眼睛越来越痛,视线也越来越模糊,意识想要坚持,但肉体几乎已经绷到了极限。 就在我几乎要放弃坚持,打算开始攻击时,我模糊的眼睛看见对方朝我笑了一笑,满口的白牙如野兽一般闪光。 我一惊。 面前白影翻飞,如蝶影飞舞。 我暗叫不好,伸手护住面门,袭来的物体“霍霍”在我身侧飞舞,划过身体如刀片一般锋利。在暗器的风声中,有劲风呼呼穿越重围,正是对手近身来袭。 我旋身避过,拳头自我脸侧击过,拳风擦过我的脸,猎猎发痛。 我避到墙角,躲闪得非常狼狈。 来袭的暗器纷纷落地,正是无数扑克牌,也不知有多少张上面沾了我的血,我只觉手臂裸露的地方伤痕累累。 攻击依然如影随形。 对方拳头非常有威力,拳出连珠,我猛然低头,“砰砰砰砰砰”,我脑袋后面的粉墙在一眨眼的功夫被一连砸了五下,我虽然没空去看,但可以肯定,墙出现了裂缝。 但无论是谁,在那么大力度打墙之后,攻击总会有一丝迟缓吧。我趁着对手一刻迟延,出腿便踢。 对手以拳击手防范的姿态握拳来挡,身子慢慢后退。 我连连出腿取他面门,趁他用拳头防备挡住视线时,我冲上前,狠狠出拳。 对手刚才的一连串攻击,除了使用扑克牌当暗器有点出乎我意料之外,他的拳头,完全是西洋拳法的套路,快攻狠打,拳势直接简单有效,所以,我趁他的拳头在防范的时候,也就是最犀利武器用于防范的时候,攻击他的空门。 在技击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是思维胜于本能,在我盘算好了,已经开始在想像我一拳打中他胸口的时候,对手突然出腿向我迎来。 完完全全的出乎意料! 他的出腿狠且快,高踢向我的面门,腿未到,劲风已经让我感到窒息。 大惊之下,我只有伸手去格,因为来势太猛,我侧身用四两拨千斤的技巧把大部分力度卸去,趁势矮身,在地上一滚,在他腿下滚开去。 这次的估计错误差点要了我的命,躲闪得如此狼狈之余,我的胳膊跟对手的腿不过是轻轻接触,旨在卸开力度,交接之间,已经“噗”地发出一声闷响,半边身子立刻麻了起来,如果这一脚接实,我这胳膊可能就会即时废了。 对手嘿嘿地笑了起来。 我用左手握住右手伤处,挣扎着爬起来。 对手笑完之后说:“怎么样?还要打吗?跟我们走吧。” 他身边立刻有人反对:“不行,得先教训教训她……”正是被我打倒在地的两个大汉,他们爬起来比我快,手里也捡回了自己的手枪,此刻用来指着我,眼光满含怨毒。 那高瘦汉子喋喋笑了起来。 我一步步向后退去,背脊突然一凉,触到了墙。形势突然坏得不能再坏。 高瘦汉子说:“你能避过我的腿已经很不错了……” 他正说着话,我突然把头一低,埋头一把扎向他怀里。 他身后持枪的大汉扣响扳机,擦过我头发,射到了墙上。 我这次反击也完全出乎对手意料,直接穿越对手腿的攻击范围,撞进近身攻击范围,拳变掌,掌化拳,攻击发生在一瞬间,我发挥出自己功夫的极限,在眨眼之间,往对手胃部一连攻击了一十三下,连串的闷响,听起来就如一声。 尽管我的右手此时并没有什么力度,但双手齐击,又一连十三发都是攻击同一部位,我有足够信心,对手已经完全失去了反击能力。 我的背还没有完全直起来,身子已经急速倒退,闪到后面,拳脚并发,再次击倒那两个持枪大汉。 等我站定,我的对手已经都倒下了。 高瘦汉子捧着自己的胃在呕吐,脸都青了。 我抚着自己手臂上被他扑克牌划出的丝丝血痕,真是一个可怕的对手,如果刚才稍一迟疑,现在倒在地上的一定是我,而且肯定比他更难看。 我再次掏出移动电话,按响杰克办公室的电话。 这时手术室的门打开了,医生探了半身出来,吃惊的表情:“发生什么事情了?”他显然是听到了枪声而停住了手头的手术。而现在病房外的景象确实是乱七八糟,险象环生,医生问了之后看见现场这个样子,脸上的吃惊就变成了害怕。 我安慰他:“没有什么,不过是打发了几个流氓,我现在正在报警,请继续你的工作。” 医生脸有点发白,点点头,缩了回去。 但将关闭的门里传出蜜娜的声音:“顾,是他们,我认得他们的声音。” 我吃了一惊:“什么?” “他们是昨晚来捉走杰尔德的人,我认得他的声音。其中有一个人脸上有一块讨厌的黑斑。” 我看着在地上打滚那个人,他竭力想站起来,右脸上有一块椭圆形的黑斑,形状像一只蛾子的半边翅膀。 第52节 电话接通了,米克在我手上的电话里紧张地:“喂,喂?” 我深深吸一口气,断掉了电话。蜜娜的话让我瞬间下定决心,打消了跟米克直接联系的想法。 我在那个脸上有黑斑的人面前蹲了下来,把移动电话还给他:“你一个人带我去见你们的老大,记住,不要再用枪指着我。” 第十三章 纽约·刚 “你的老大是谁?”在车子上我这样问。 黑斑人这样答我:“纽约的刚,你知道么?” 又一个意外,我并没有料到是又一次跟黑道打上了交道。 美利坚的大都会里,总有许多庞杂的黑帮大家族,通常家族里总有一个运筹帷幄的中流砥柱,他有着上层社会的一切享受,喝红酒抽雪茄,整个午后慵懒地半靠在烟雾阴影里的沙发上沉沉欲睡。可一旦情况有异,他们会动若脱兔,目光比谁都凌厉三分,处理事务绝对不会拖泥带水。 教父,就是拍出了黑帮家族的典型代表。而现实中的教父们,他们身边免不了围绕一帮不成气候的儿女,对照着父辈传闻中恩怨辉煌的过去,更日益形成式微的强烈对比。因此,美国的黑帮家族的势力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每一代的传承之间,相互的势力平衡总会起到微妙的变化。 而在纽约,这个纸醉金迷的大都会,一直由一个家族掌握着,由上几代一直传承,掌握着纽约85%的黑暗势力,这个比例历时数十载从未变过。这个家族有着足以让他们自豪的姓――内修斯。 而这一代的主持者就是刚·内修斯。道上的朋友称为纽约的刚。 关于纽约的刚有很多的传说。 其中一个最著名的一个,是说他曾经在二十个小时之内清扫了布鲁克林区大卫帮的残余势力,把该区的毒业和餐饮业的控制权全部牢牢握在手里。这次举动导致了一场激烈的争夺战,该夜在布鲁克林地区连续爆发了大规模的枪战两处,小规模的十余处。组织跟进程都控制得相当严谨,防暴警察赶到现场的时候,只能看到满地的鲜血和遗留下的尸体。黎明时,刚给纽约在街头留下了八具尸体,而警方至今还没有掌握到更确切的证据。 此次行动,近年来一直被引为黑道行动的典范。 而最八卦的应该算他的独身之谜。道上传闻刚不近女色,年近不惑而没有闺中密友,也曾有极为好事的人暗地猜测过他的性取向问题,当然,仅止于猜测而已,这已经是相当了不起的胆量表现了。而更为流行的猜测是,刚一直以来为都在寻找一个地位相当的对象,跟他站在同一战线,从而巩固其家族在美国黑道的地位屹立不倒,而留身以待,是他最大的筹码。 对于想攀龙附凤的女孩子来说,刚的身价绝对不只是钻石王老五那么简单,绝对可以算是大亚湾核电站招牌货式。 在白道警方,抓到他的悬赏是一亿块。 刚,这个名字价值一亿。 为什么价值这么多?对于白道来说,刚的地位和意义都举足轻重,他是美国黑道最顽固势力的近代最杰出代表,能逮住他,不但对于掌握纽约黑帮的内部资料找到突破口,就是单只这件事情本身,已经足以打击纽约地区黑势力的士气。 而对于黑道,他则是美国黑道的近代图腾,他的名气近年是全美黑道之冠。自他接过家族的权力棒,不过五年左右,纽约黑帮的势力得到了突破性的扩张,更开始与其他四大家族联系密切,干下了几票跨国性的大买卖,生意的触角也越伸越长,渐渐渗透一些基本产业。因为有刚在,黑道的日子越过越滋润,而白道想拔起黑道的根基,刚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屏障。 想不到我即将会见的是这样一个人,真正意义上的黑社会大佬,难怪有这样身手不凡的手下,我贸然出来见他,不是不危险的。据我所知,黑帮处理对头,使人从世界上消失的法子至少有三十种,不到我的心不忐忑。 我再次在跟黑斑人离开之前,借医院的公共电话,拨响龙恩的宅电。 铃响十二次,无人接听。 我留言:“龙恩?我是顾,请你听到讯息后马上到玛莉医院照料一位叫蜜娜的女孩子,她是杰尔德的女朋友,在手术三室,拜托你。” 挂上电话,黑斑人请求我带上眼罩。 本来并不需要听从他的请求,但是因为知道是要见刚,莫名心里有点敬畏,我没有多言语,自己带上黑眼罩。 车子驶得很平稳,我心里计算到左转了七次,右转第十次的时候,车子笔直向前驶了有十来分钟,停下来了。 有人打开车门请我下车。 一个低沉的声音在耳边警告我:“小姐,请听到指示再摘下眼罩,否则,后果自负。” 我跟着带路的人一步步走进黑暗。 黑暗中非常寂静,我只听到低低的脚步声和自己的呼吸声,黑暗令人感觉危险。 黑暗中度过的几分钟就如几个小时那么长。 猝然之间,我听到一阵得意无比的笑声。 我浑身一震。 这得意无比的笑声我似乎曾经在哪里听过。 眼睛依然看不到东西,但感觉到面前有光。 科学研究说人类感光的部位其实在膝盖,眼睛被蒙住的时候,膝盖就是对光敏感度最高的部位,也不知是真是假。 但此时,我感觉到面前光芒大盛。 我知道,我快要见到刚了。 同时,我也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我距离要寻求的真相已经不远了。 有人以威严而又淡定的声音对我说:“请坐。” 马上有一张椅子放在我腿边。 我一点也不客气坐了下来。 “你一直在追查莉莉·让的案件是吧?” “是,他是我的朋友。” “可是查到了什么线索。” “在今天之前,还没有,但是,现在有了。”我抬头,虽然眼睛蒙住,我并不能直视发声人的眼睛,但是我是正正对着发声的位置,大胆地说:“如果跟莉莉没有关系,大名鼎鼎的纽约的刚先生是不会这样跟我见面的。” 那有点熟悉的笑声又响了起来,我有点奇怪,这个笑声是刚发出来的? 马上我知道自己猜错了。 那个威严的声音打断了笑声:“作为一个女人,你很聪明,但作为一个侦探,你很不明智。”开口的人并没有否认自己的身份。 第53节 我想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 我答:“我一向有为真相牺牲的准备,只可惜,此事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找到可以为它牺牲的理由。” “没有?你现在还没有查到任何线索,为何跟警方关系密切?” 来了,他们怀疑我掌握了什么证据,这才直接找上了我。究竟是要撇清这个关系以求全身而退,还是假装掌握证据以作护身符,我一时没有拿定主意。 当下我装作不明白的样子:“我不清楚你在说什么,刚先生。” 刚无声地笑了起来。 我并没有听到他的笑声,但是却感觉到他在笑。 然后刚说:“一卷胶卷,你有没有看过?” 来了,我早知道这卷胶卷关系重大,虽然并没有料到跟刚会扯上关系。 我冒险说:“我见过,但还没有看过里面的内容。” 此话一出,四周的空气有点异样。我隐隐感觉到四面八方传来的声音和压力。有倒吸凉气发出的“嘶嘶”声,有活动手指关节的“格格”声,有整理衣领的“悉率”声……使我得知原来这里集中了不下十个人,并不是如我方才听到的只有两个人发出声音。 显然是刚的威严令到他们安静得如不存在,而也是由于我的回答非同小可令到他们失去了自持的常态。 刚冷冷说:“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我很清楚,如果你可以告诉我莉莉死去的真相,我可以告诉你我所得知的这胶卷的下落。” “为什么一定要知道真相?” “因为他是我的朋友,这一趟我是为了他而来的。” “你真的想知道,不怕任何后果?” 我犹豫一刻,龙恩也曾如此警告我,但事已至此,我总不能无功而返,我听见自己清晰地问:“莉莉是死于你手里的,因为那卷胶卷,是不是?” 刚有片刻犹豫。 但一阵清脆的掌声响起:“非常可敬的小姐,你勇气可嘉。” 那笑声的主人说:“莉莉背叛了刚老大,把证据藏在缩微胶卷里,所以受到了触犯规定的处置。” 刚沉声低喝:“乔,你退下去。” 得意的声音戛然而止,乔自我身边退下去,我感觉到他愤愤的眼光扫了我一眼。 刚不知作了什么动作,室内的人都退了出去,只留下我跟他,至少,我感觉得到的只有我们两人。 死一般的寂静,气氛压抑有如墓穴。 我打破寂静,沉声说:“刚才那个乔说的是真话是不是?” 刚没有说话。 我说:“我非常奇怪,莉莉怎么可能接触到你们内部的秘密,他真这样做了,又有什么好处?” 刚冷冷说:“你不需要知道太多,告诉我,胶卷在哪里?” 我坚持:“他只是因为这个而死的吗?” 刚的语气突然有点激动:“他背叛了我,他给警方收买了,搜集了我的证据,压缩在胶卷里,打算交给警方。” 我张大嘴,莉莉跟警方有联系?难道这就是米克一直警告我,让我离开的原因? 刚不耐烦地问我:“胶卷在哪里?” 我定定神:“胶卷给人偷去了。” 刚的声音有点发怒:“你骗我!” 在发怒的狮子面前蒙面可不是明智的事情,我不假思索,一把扯下了眼罩。 明亮的灯光骤然刺激得我睁不大眼睛,我听见刚的沉重怒吼声,连忙用手臂做出一个防备的姿态,但刚并没有扑上来。 过了大约一分钟,我慢慢看清楚了环境,跟这个传说中的人物。 这是一间装饰得豪华而气派的房子,完全以红黑两种颜色作为装饰,窗子被沉甸甸的紫红色天鹅绒帘子盖得严严实实,一点看不到外面的风光。 吊顶天花绘着精美繁复的手绘图案,高,配合金属脚的沙发跟青铜茶几散发出凌人的气势。 但,这一切的环境都比不上刚,他站在那里,散发出的气势是凌驾整个环境之上的,可以说,因为他站在这里,环境才表现得咄咄逼人。 刚盯着我,脸上有怒容。他脸上的线条冷且硬,非常冷峻,双目很深,射出摄人的神采。 我说:“我刚才是说我会提供我所知道的胶卷的下落,我掌握它的线索至我被警察传讯而止,我已经老实交待了,并没有骗你。” “警察?”刚脸上的肌肉轻轻一颤。 “应该不在他们手里,因为失落已经有三天了,警方并没有采取什么行动是不。” 刚嘿嘿笑了起来:“你以为我害怕?” 我不出声,来了个默认。 刚的态度突然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他走到墙壁的酒柜前,问我:“喝点什么?” “随便吧,只要不是太难喝的。” “我有97年的巴罗鲁。” 第54节 “非常好。”我装出一副馋相。 刚给我跟自己各斟了一杯,遥遥朝我举一举杯。 我微微一笑,浅浅啜了一口。就算是鸩酒,此刻我也得喝下去。 刚饶有兴致地打量我:“你跟莉莉是怎么认识的?” 我把我们的认识过程说了一遍。 刚点着头在听。 酒的味道相当醇厚,我尽了一杯,他又给我斟满了。 不知道内情的人看上去,我们像是多年知交在促膝交流。而事实上,事情复杂得多。一个流落异国追查好友死因的私家侦探在跟一个近年黑道排名前列的精英分子在聊着一个死人的过去,这是一个长句,概括了一个复杂的故事。 刚听完我的叙述,久久没有开声,喝光了手里端着的酒,他闲闲问我:“听说他把所有遗产都留了给一位中国小姐,看来应该是你?” 我点点头。 刚低低喟息。 我看见他的脸色非常苍白,下巴很瘦削,侧面看去鼻子高挺却显露骨节,带了点孤寒相。黑帮老大中,不少人叱咤一世寿终正寝,但更多人晚节不保死于非命,我认为他应该会属于后面一种。 而事实上,这种感觉是刚在此刻突然给我的,他刚才神采奕奕的表情一下子憔悴下来,就像一支方才还在怒放的鲜花忽然给喷了杀虫水,一下子萎谢下来的。 一个念头突然袭击了我的心,我轻轻问:“那些遗产其实是你给他的是吧?你对他好,他为什么要背叛你?” 我说的话一定像一根针一样厉害,因为我看见刚给我刺激得整个人震动了一下,他立刻恢复了强硬的冷漠姿态:“你想得太多了,小姐。” 我看进他眼底,缓缓说:“在黑道谋生的日子并不好过,当老大有时比一个小混混更为吃力和辛苦。有些人不能选择,因为他生在世家,命中注定一生人就得担负起这个家族的命运和前途,但有些人可以选择,他选择更自由自在的人生,这是并不能苛责的事情。” 刚脸上没有表情,但举杯微微颤抖的手暴露了他心底的秘密。 我轻轻叹了一口气:“你不该逼他,一个人为了心底的自由,是可以豁出一切的。” 刚的手剧震:“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话。” 我也不知道,只是该刹那,我心有感触。 我说:“你不该杀他,这件事令你余生都有遗憾。”我已经基本上可以确定,这个刚跟莉莉的关系非比寻常。 刚冷冷说:“帮规是不可触犯的,只有不顾一切地维护它,才能维护住组织的地位。无论是谁,触犯了帮规,都只有死。” 他喝尽杯中酒,看着我,冷冷说:“虽然我很不愿意,但是,你知道了这么多,你不能再活着了。” 我微微一笑:“可知道莉莉不顾一切要离你而去的原因吗?因为你被家族的重担压得过死,你是注定一辈子被压在这里的了,在屋子里久了,你再也不会有看到蓝天白云的念头,是的,你连自由的愿望都给压死了。莉莉无法带你走,他只有自己抽身走了。” 刚暴怒起来:“你知道什么?不要以你的心思去猜度我。”他用力一扫,桌子上的酒樽跟杯子都在地上摔个粉碎。 我冷笑:“你就算杀了我,我也知道我猜对了。” 有人听见里面打破东西的声音,在外面敲门。 刚说:“进来吧。” 刚才应该在屋里的七八个人都走了进来,他们以敌视的目光盯着我,摩拳擦掌,一眼看去,他们无一不是打架的好手。 我的心沉了下去。 果然,刚说:“把她带出去吧。” 真有点后悔刚才的多嘴,我孤注一掷:“你不想知道胶卷的下落了?” 刚看着我:“你并不知道是吗?我清楚你并不知道。” 他的眼神又恢复兀鹰般的锐利,刚才的憔悴不过是刹那间的事,他只在一个陌生的女人面前脆弱了一刻,就立刻在他的部下面前恢复了自己枭雄的冷静和决断。 我还是低估了他。 第十四章 第一次求婚 我的心飞快盘算怎么样才能全身而退,一个大汉已经上前来要押我走。 我知道黑帮要一个人消失有多到数不清的方法,我也知道现在狼窝里脱险的可能性几乎等同于零,除非这世界上真的有名为“奇迹”的东西。 但我总不能坐以待毙,我决心不到最后一刻也不放弃。被迫失去生命那是另外一回事,尽管我不是很怕死,但我绝对爱惜自己的生命。 我假装跟着他乖乖走出去,在我出了门口,而大汉正要跨出门一刹那,我确认这个角度对屋里的人是一个有效的盲区,里面的人并不能看到我的动作,我一拳向身后大汉的脸挥去。 大汉的反应很快,偏头用手挡格。 他的身形很高,我是跳起来挥拳的。下面同时出腿,横扫他的小腿。 大汉挡格的同时身体还半蹲下来,我扫出的腿正扫在他膝关节上,发出“砰”一声很大的闷响,大汉身子一歪,我的腿也痛得入心。 但此刻不能迟疑,我扑上去要挟持住大汉以使自己能退走。 但屋内的人出来好快。 一个人的身手异常灵活,穿插过一起扑出来的大汉,伸手就来逮我。他用的竟然是一种诡秘异常的东方拳术。 他是刚! 我不敢跟他拳头对拳头,他的拳势实在诡异无方,我无论闪到哪个角度都无法完全避我。而他,并不是想伤我的样子,只是把我一路逼到墙角。 我几次想突出他掌影的范围,抢着强攻,但都不能不步步后退。 刚的手掌从不可思议的角度穿插出来,有时从颈侧,有时从肋下,有时更会绕过脖子挥来,他的手臂,犹如没骨蛇一般灵活。 第55节 没招架几个回合,我已经气喘吁吁,退到墙角。 刚冷冷说:“还要再打下去吗?” 我说不出话来,但心里在大叫:“当然要,我是为了我生命而战的。” 我奋起冒着受他几拳的危险,冲上前想用小擒拿手跟他对抗。 刚的手脚大开大阖,舒展极开,若能近身肉搏,我也许还有几分机会。 刚很诧异我这么做,眼睛里露出钦佩的表情来,不知是否想给我一个机会,他拳脚的来势突然慢了起来。 我已经要突破他的拳脚范围了。 但突然之间,有一道白色的影子飞旋过来,在我脚髁上划了一下,利如刀锋,一阵剧痛袭来,我身子骤然失了平衡,无法再前扑,身子一歪,几乎要摔倒,一手撑地,一手捂住伤处,只觉热血汩汩流出。 刚收住了拳,有点不满地看着插手的那个人。 那是个身形瘦长的年轻人,肤色稍黑,非常俊美,高鼻深目,眼珠是碧清色的,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邪异的魅力。 他一点不怕刚,笑嘻嘻地看着我:“你已经跟阿奇交过手了,这一手我比他如何?” 我想说我并不知道谁是阿奇,但我随即知道那是谁,面前这个人,同样以一张扑克牌伤我。 我冷笑:“你当然比不上他,至少他不会在背后伤我。” 年轻人的脸有点挂不住:“这一手是我教他的。你是我们的敌人,怎么对付你都不过分。” 这个人明明是第一次见面,但是我总觉得曾经跟他打过交道,是我认识的人,这感觉十分奇特。 年轻人转过头对刚说:“刚,把她给我解决掉怎么样?” 刚脸上非常疲倦:“随便吧,手脚干净一点。”看了看我,忽然又说:“用枪吧,一枚子弹。”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对要处死的敌人的最高级优待,看来这次我是在劫难逃了。 年轻人似乎有点不太满意让我这么简单就死,转了转眼珠,笑嘻嘻地说:“当然会很干净利索的,我们刚订做了一批新的棺材,我想,这位小姐的尺码,d-390豪华型的已经很适合了。” 我并不相信他们会给我准备豪华棺材那么好心,但我看见他幸灾乐祸的笑容马上就明白他指的是什么了。 美国警方刚刚发现了黑道一种收藏被害成年人的方法。就是把尸体塞入特制的双层棺材内,再把盛放了尸体的棺材售卖给家里有人要出殡的人。这种棺材因为有两具尸体的缘故,会比正常情况下的要重很多,常常需要六个人才能抬起,但虽然令人奇怪,基本上是没有人会怀疑并得知棺材内还有另一具陌生的尸体被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掉。 想到跟一具陌生的尸体一同被埋葬,不是不令人毛骨悚然的。 果然年轻人立刻生怕我不知道似的,大声地提醒大家说:“正好我知道隔这里两条街有一个家庭急着订棺材下葬呢,恰恰赶上了这一摊。” 我想他的目的一定达到了,我抑制不住地打了个冷战,脸色一定苍白如纸。 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就这样默默消失,干净利落,就似在空气中完全蒸发,再也留不下一丝痕迹。如果就这样一笔抹杀了一生的所有,那来过跟没有来过又有什么分别? 刚沉声说:“乔,去办事吧,别多废话。” 乔大声应答:“是!” 他用手拉起我胳膊,把我提起来,要把我押走,我脚上的鲜血一直洒落地面。 刚转过头去,不再回头。 外面突然传来争执声。 有个男子进来在刚耳边说了两句话,刚脸色凝重,“让他进来。” 乔有点紧张,“刚,谁来了?” 脚步声一直响过来,来的人是龙恩! 他看见我身上的鲜血,脸色大变。 乔狠狠捏住我胳膊,脸上露出挑衅的神色。 龙恩深深吸了一口气:“刚,胶卷在我手里,放了她。” 我的心不禁剧跳了起来,这笨家伙,怎么可以自投罗网。 刚打量他:“你来救她,筹码就是胶卷?” 龙恩大声说:“是。” 刚冷冷说:“那你自己呢?” 龙恩沉着脸:“先放了她再说。” 乔狠狠说:“不可以!” 但刚对着他做了个手势。 乔不得不听从,不知跟谁赌气,狠狠扔下我胳膊。 龙恩走进来,从衣袋里掏出一条手帕给我扎在脚髁,问我:“你还可以站起来么?” 我试着转动了一下脚腕,很痛,我的头冒出了冷汗,轻声说:“我不能快走,慢走是可以的,你不要管我,自己先离开这里。” 龙恩不理我,对刚说:“她的脚伤了,请送她离开。” 乔嘿嘿笑了起来:“龙恩,你现在有什么资格跟刚这么说话?那卷胶卷就想换你们两个的性命?别忘了我们的规矩,不是我们自己人,知道了我们的秘密都必须死。” 龙恩冷静地说:“她并没有机会看到胶卷就被我拿走了,我可以证实她没有看过。如果我说我也没有看过,你们一定不会相信,但是如果我答应了你们的邀请,接下你们的任务,我就不在这条规矩的管辖范围之内了。” 乔脸上的肌肉一阵抽搐,哈哈笑了起来:“你说的话,我们怎么会相信……” 第56节 “住口!”刚冷冷开口,截住乔的笑声。他正视龙恩:“你答应替我完成任务,你知道不能在限期内完成的后果?” 龙恩也正视他:“你如果不相信我,也不会第一个就来找我。” 刚点点头,似乎是同意了这个协定。 龙恩俯身扶我起来。 乔非常紧张:“刚,这个人不可信任,这个女人也知道太多秘密了,她不能放……” 刚身边的几个大汉也一阵骚动起来。 刚作了个手势,止住众人的议论,他问:“龙恩,你确认这个女子不会把今天的事情说出去?” 龙恩看着我。 我点点头:“我答应,无论如何不会把今天的事情泄漏出去。” 心微微一痛,莉莉的死,莉莉的恩怨,从此要被深埋在心底。 刚再次点了点头,挥了挥手。 我知道,这是代表他已经同意了龙恩的协议,谁都不得再有异议。 乔在一旁气急地跺脚,我总觉得他对我和龙恩有一种原始的敌意。 我紧张地问:“龙恩,你答应他们什么勾当了?米克说你再偷车,坐牢会坐到下世纪。” 龙恩淡淡一笑:“我也不过只是这点本事。” “慢着!”刚忽然开口。 我们止住步。 刚慢慢说:“龙恩,你为什么这样做?一直你都不肯答应我的邀请,为什么为了这个女子,忽然答应下来?” 我相信龙恩这样做一定有其原因在,若答得不当,不能取信于刚,我们还是不能退走,刚并不是平常人。 龙恩低沉地说:“因为我爱上她,要娶她为妻。” 我脑袋轰的一下,嘴张大,完全反应不下来。我结结巴巴地说:“龙恩,你说,说什么?” 龙恩凝视我,打断我的说话:“顾,我现在向你求婚,请你嫁给我。” 我根本无法反应过来,就算是为了骗刚,这玩笑我也是不能接受下来的,这是我毕生人所得到的第一次求婚,居然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旁边的人也一阵讶异。 乔阴恻恻地说:“龙恩,这也许只是你一厢情愿罢了吧。我看这位小姐,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龙恩微微低下头:“我跟她原本就不相配。” 刚也非常惊讶:“原来你……我还以为你是……”他的神色惊疑不定。 我感觉到龙恩扶着我的手冰冷,且在微微颤抖,他的内心一定也紧张万分。 立刻,我拿定主意,大声说:“我非常高兴,龙恩先生,我对你今天的行为非常感动,我愿意嫁给你,把我的一生交付给你。” 非常台词性的对白,却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我的话赢来了周围的人的惊愕和微笑。 刚也微笑起来:“既然是这样,祝你们幸福。” 乔急着还想说什么,刚只是挥着手,“让他们走吧。龙恩,你记得准时来报到。” 龙恩搀扶着我,慢慢走了出去。 很豪华的别墅,长长的走廊,我的心很想走快一点,快点脱离这是非之地,但龙恩只是慢慢扶着我走,一方面是为我的脚着想,我想,另一方面也为了不能让谎言给人识穿,表现出小老鼠偷到油似的沾沾自喜。 我非常佩服他的镇定。 一直要到车子开出十几公里,龙恩才沉声对我说:“刚才是权宜之计,委屈你了。” 我心里非常感激,嘴里却说:“这是首次有人跟我求婚,看来你得负担我的下半生了。” 龙恩脸红了。 我不禁笑了:“亏你想得出来,阵前求婚呢,还瞒过了刚,真厉害。” 龙恩叹了一口气,“他一定也曾经怀疑过莉莉是为了我才背叛他的,我不是这样说,他始终不会相信我,也幸亏你,肯跟我做这一场戏。” 我脑内灵光一现:“龙恩,难道杰尔德作了你的替罪羔羊?刚怀疑莉莉是因为他背叛自己的,所以绑走杰尔德泄愤,是不是这样?”我逼问龙恩。 龙恩避而不谈,说:“蜜娜的手术很成功,她还在医院里休养,说谢谢你。” 看来他接到了我的留言,马上赶到医院去,他还是关心蜜娜的,即使杰尔德是为了他顶罪,但是面对着刚这样强大的对手,谁都会唯求自保。我想起自己,刚才不也为保性命,立即答应不提此事?虽说明白这是江湖恩怨,插手无门,但我的毫不犹豫岂不因为对手于我的力量对比无异于蚂蚁跟大象?力量对比太悬殊,所谓对抗根本没有意义。 我的心一阵苦涩,轻轻放过杰尔德的话题,他跟莉莉一样,不久将会成为一个历史名词,只在怀念他们的人心中活着。我问龙恩:“你是从医院里知道我的行踪的吧?” “是的,蜜娜说你跟带走杰尔德的人走了,我马上知道你到哪里去了。” 我凝视龙恩:“龙恩,你一直知道来龙去脉,怎么始终不肯告诉我。” “我不希望你牵涉太多,我一直以为你查不到什么,自己就会回去了。” 我有点生气,“这次差点惹来杀身之祸,你要负一定的责任。”如果他早跟我说,莉莉的幕后大boss是刚,我会不会立即打道回府是不可知的事。 龙恩也承认自己做错,“所以我一定要救你出来,而且把你平安送回你的国家去。” “什么?” 第57节 “我替你订好了晚上七点的机票,现在是下午三点,我们可以先去吃一顿饭,然后直接去机场。” “我可以反对吗?” “不行,因为你刚才已经答应嫁给我。现在我是你的丈夫,你必须听我的安排。” 第十五章 夜机 事实上去机场和吃饭之前,我们去了诊所。 那个看上去很像专家模样的医生看了我的脚伤,非常不以为然地说:“割脚脖子跟割手腕一样,都会留下后遗症的,实在应该慎重考虑才这样对待自己的身体。” 我一愕,好不容易才明白他是在说啥,看来是误会我为了什么自杀,还舍不得割脉门改为割脚腕了。 我苦笑:“这是给人割伤的,我不会自己动手伤害自己。” 医生愤懑起来:“是谁?真野蛮!”检查一会儿又说:“是裁纸刀吧?很锋利。” “是扑克牌,纸的。” 可惜这个医生没有戴眼镜,我只能想像他戴的眼镜掉在地面碎成片片的样子。 医生非常惊讶地问我:“这就是你们中国的‘chinese功夫’?” 我不知怎么回答。 心中却有灵光一闪,刚所使的拳法的确非常像东方拳术,但诡异却又是中国所不具备的,倒有几分印度的鬼气。 脚腕的伤包扎之后行动就没有怎么不便了,的确是非常快的袭击,伤口流的血虽多,但却不是很深。 也幸亏是这样,龙恩领我到高级餐馆的时候也不至于太出丑。 餐馆名跟那首老歌一样:“yesterday once more,往事重现。” 里面的装修一流,高贵不张扬,配上垂落天花的吊顶植物,非常有味道。 龙恩为我点菜。 举止得体的使者一盘盘菜端上来,音乐像清风一般若有若无地在空气中流动,混合菜肴的香味,我深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 人间滋味,不过如此。 睁开眼时,龙恩朝我微笑。 我也笑:“真是豪华的送行宴。” “应该的,我差点害你无功而返。” “你真要为他们办事?” 龙恩望着酒杯,不答我。 “刚刚脱离江湖,又要牵涉进去,都是因为我这个鲁莽的人。” “我并不属于他们的成员,完成了这一件任务我就会回复自由身。” 他的语气淡淡的,却有股挥之不去的倦意和苍凉。 霎时冲动,我伸出双手握住他的手:“不如你跟我一起逃走,到中国去。中国那么大,他们的触角并不会伸到那里。就算隐姓埋名,也胜过日日担惊受怕。” 龙恩嘴角微微一翘,笑了。 他答我:“不同立场的人之间的冲突哪里都有,世界之大,无处不是,逃避是逃不过的。”他轻描淡写地就把黑白道的恩怨解释为立场不同。 他的语气却令我想起《东方不败》里任我行那句老生常谈:“有人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你如何退出?” 我颓然松开他的手。 真的,哪里还存在利益不均,还存在立场对立,哪里就是江湖。 其实我并无资格劝动龙恩,我自己本身就是身在局中。 人的命运由性格决定,人的格局也早已注定,破局而出试问又有几人可以做到。苦苦挣扎,都不过是以生命为赌注,美梦一场而已。 事情至此,我终于明白有很多的事情,应该说是绝大部分的事情不能强求。 我终于心灰意冷,问龙恩:“几点的飞机?” “七点,夜机。” 机场的风自空旷处吹来,非常之冷。 龙恩要去买大衣给我,我扯住他,不想带走这里的一分一毫。 龙恩温柔的眼睛注视着我:“只要忘记这里发生的一切,中国的天气一定比这里好得多。” 又一阵风袭来,我不由自主,扑进龙恩怀里与他紧紧相拥。 我把头埋在他怀里,他的肩膀很宽,胸膛非常坚厚,果然如我想像中一般充满安全感。 今晚之后,我决心把一切一切都忘掉,在忘掉这个今生唯一向我求婚的男子之前,我允许自己任性一回。 这个拥抱很长很长,表达了我所有的感激和歉意。 要登机了,龙恩轻轻把我的背拍了又拍。 我不作回应。 广播响了一回又一回。 第58节 龙恩有点心急:“顾,再不走就走不了了。” 我收紧了双臂,最后一个深深的拥抱。 放开手,我转身大步走进闸口,我没有回头。 靠窗的位置,这个角度已经看不到登机处。 飞机在播放安全须知。 我系好安全带,努力放松自己。 纽约,我要把你忘记。 当发现自己的力量如此脆弱,如此容易受伤时,只好放手,只得如此。 如何的不甘不舍,记忆与过去,都让它变成尘封往事。 飞机要开了,却还没有发动。 远处的一架飞机在落客,我坐的这架耐心的在等着。 慢着,我眼尾扫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一下子坐直了。 惊鸿一瞥,那身影转眼就进入了机场客车里,但我的心却像胶卷被曝光一样,清清楚楚,留下不能晒出的景象。 飞机马上就要开了,我捂住肚子摸到休息室。 一个空姐焦急地询问我,我装出非常痛苦的样子:“我的肚子非常痛,请你让我下飞机,送我到医院。”我用力逼出额头的汗水,并让自己看上去苍白如纸。 空姐吓坏了,急忙去请示机长。 就在飞机要发动的前一刻,我下了飞机。 脚踏在纽约的土地上还带着几分不真实感。 我又再次留在了这片土地上。 龙恩已经离去了,这次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在机场的进出口来回走了几次,刚才那个身影再也找不到了,这次真的只剩下我一个人。 不过我并不为我的决定后悔,因为我对那个身影无比熟悉,那是苏眉。 苏眉来到了这个城市。 无论是不是为了我,我都不能留下她一个人在这里。 我离开了机场时,飞机发动了。 我不禁回头目送着这架我本应在上面的飞机,假如留下来将发生什么意外的话,只有请你将我的气息带回我的国家。 第十六章 真相 茫茫人海,我该怎么找? 我想来想去,想到去找米克。 电话里他很暴怒,不肯为我滥用职权。 我说我只要借用出租车司机线路找到一位朋友,马上就会离开美国。 “真的?”米克非常怀疑的口气。 “当然,我本来就订了今晚的飞机,看见她来了我才下来的。” 米克在电话那头静了好一会儿,问我:“航班号是多少?” 真金不怕红炉火,我报出自己的航班号:“你可以马上去查登机记录就知道我有没有说谎了。” 米克的语气突然软化下来,答应替我想办法,要我在候机室等他来。 我在候机室等待。 液晶屏的电视里正在播放一个游戏节目,突然换上紧急报告:“美国联邦捷运航空公司由纽约纽瓦克机场开出的fx0015航班,疑为遭到暴徒劫持,现与地面控制台失去联系,机上包括机长共一百三十二位乘客,除一亚裔女子临时落机,都处于极度危险之中。现在警察正在设法寻找那位亚裔女子……” 我霍然站起,拨通龙恩的电话。 龙恩来得比米克快,他一把拉住我的手:“车子在外面,快走。” 出门的时候,米克正迎面而入,伸手就拦。 龙恩用力一拳,米克不及防备,被打得摔倒在地。 我们一直奔上车子,米克追上来伸手就要开门:“顾,不要跟他走……不要……”他不住拍着玻璃窗。 龙恩沉着脸,踩足油门,车子呼一声冲出去,把米克带得再一次摔倒在地。 我转回头:“龙恩,你这样是袭警,你知不知道?” 龙恩沉着一张脸,娴熟地转动方向盘,他的驾车技巧这时候完全发挥出来。 旁边响起警车的声音,米克并不是他自己一个人来,他带来了好几辆警车,我立刻原谅了龙恩的举动。 完全像好莱坞大片上的情景,龙恩娴熟的车技加上对大小街道了如指掌,甩、转、倒、贴、超、冲,我们甩开一辆又一辆的警车。 虽然从窗缝里灌进来的疾风很冷锐,刮在脸上就像小刀在割肉;虽然因为速度的问题我整个人几乎都紧紧贴在了椅背上,动弹不得;但是,那种速度的刺激跟冒险的刺激令我非常兴奋。 第59节 车窗两边的景物如电影一般飞速倒放,眼睛非常花。 但忽然之间,我看见前面有一个临时的路障,不但如此,还有警车,我并没有被晃得眼花,那总共是五辆。 看来这次他们下了血本,一定是笃定我跟劫机犯有了联系,拼命要把我抓回去了。 “怎么办?”离路障只有二十来米了,龙恩的速度根本没有减下来的意思,似乎就在拼命要冲过去。 可是,五辆车子呀,飞越? 龙恩黑着一张脸,沉声说:“扶稳了。” 并没有说坐稳,是因为一定要扶才能稳。 他根本就没有减速,直接将手上的方向盘来个720度大转弯。 我一阵眩晕,极大的离心力将我抛到门上,一时天旋地转,斗转星移。 待惊魂稍定,才发觉车子已经来了个180度掉头,飞一般向来路驶回。 我转头看看,看见警车上的人都下来了,张大的嘴越来越小,越来越远。 我吁了一口气,“你这手车可真辣!” “我一直喜欢速度的感觉,当你极度投入的时候,就会发觉物品跟自己有了感情。每一辆车都是这样,她们引擎发动的声音在我听来不亚于美女的呻吟,每一部车都有自己的气质。这一辆是跟得我最久的,也快三年了,就像一位妻子,平凡,勤恳,忠实,有时会发发小脾气,但只要有心去哄就没事了。” 渐渐脱离险境,龙恩的手势也随着语气温柔起来,就像真的在对着他的情人说话。 他的脸在述说自己所喜爱的东西的时候,带着那样的光彩。 我看得有点发呆,本来以为以后再也看不到的。 龙恩却转头对我说:“本来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幸好你并没有上那架飞机。” “不,是意外,我托了朋友的福,我看见我的朋友来了,临时决定下机的。” “你的朋友?” “是的,不知她怎么会来。” “她来寻你。” “我到纽约之后,并没有与她联系过。” “不过无论如何,你不该联系警察,现在那帮人一定怀疑你跟警察有联系。” 的确是我鲁莽了,现在黑白两道怕都在搜捕我们。 龙恩把我藏在一个朋友的家里。 再晚点的时候,我们看电视。 电视关于劫机的新闻报道变成:“劫机事件有了新的进展。劫机分子把飞机劫持至邻近机场降落即立即离开,当局怀疑劫机分子属于某个组织,曾受到严格训练。机长透露不法分子目的在于临时下机的那位亚裔女子。现警方仍在作出努力,希望能找到那位女子,请市民们积极协助。” 我转头看着龙恩,龙恩的面色变了。 我轻轻说:“有人要致我于死地。” 龙恩脸色发白:“没有可能,刚答应放你走了,他不会出尔反尔。” “那么他手下的人呢?那个叫乔的家伙好像对我们有很重的敌意。”说到乔,我的脑袋突然灵光一闪:“我来之前是接过一个自称律师的人的电话,是因为他说的话,我才牵涉进来,现在想起来,那个冒牌律师的笑声跟乔非常相像。” 突然之间,感觉寒意侵身。 难道整件事情都不过是有人安排的局,要诱我来踩?我得龙恩相救,将要脱险,他心有不甘,出动了今天晚上的最后一招。 本来算定我必无法逃脱,他们却又招来苏眉,难道是想斩草除根?对了,一定是这样,他们可以轻易找到我,一定也就可以找到苏眉。 龙恩的脸色忽然之间变得非常难看,他匆匆出去打了几个电话。 我一直在等,他回来的时候脸色还是发白的。 我静静注视他:“这个故事应该还缺了一块吧,缺了一个人。” 龙恩身子微微一震。 “诱来我朋友的人是乔吧,他一心要置我们于死地,为的是什么?” 龙恩不安地说:“你的朋友我负责找回来,我得安排另一条路线让你走。” “不,我不知道敌对的真正原因,无论逃避到哪里心灵都无法安定的。龙恩,你是知道一切的是不,请你告诉我。” 龙恩咬着牙,不肯答我。 我想了又想,想了又想,忍不住“呀”了一声。 “龙恩,乔跟刚是什么关系?” 龙恩的额头冒出汗来。 “乔跟刚的关系和莉莉跟刚的关系是一样的是不?因此乔跟莉莉有仇恨,也敌视他的朋友,要除之而后快是不?” 我越想越觉得明朗,乔这个人,把所有的线索都串了起来,他,肯定就是揭发莉莉的人。 看来事情就是如此:刚利用力量夺去莉莉,养在金屋,但莉莉不愿意做笼中的金丝鸟,他心里的人是龙恩,但是他不敢离开刚。要想全身而退,只有彻底毁掉刚,一了百了,不然无论逃到哪里,都不可能摆脱刚的势力。因此,莉莉狠下心搜集了刚的犯罪证据。 而杰尔德,应该是莉莉特地雇佣来使龙恩误会的棋子。莉莉知道自己要做的事情是那样危险,他在成功之前只有瞒着所有的人,龙恩那样关心他,跟他关系那样密切,而且最重要的是,龙恩是给刚盯上的人。莉莉应该是怕龙恩知道这一切的,所以宁愿他误会。天大的误会,只要保得性命就可以解开,我可以理解莉莉当时的想法。 至于那个无辜牵涉进来的小伙子杰尔德,后来果然因为这一下障眼法送掉了性命,很有可能莉莉还留下了什么线索,指认他是自己的情人,从而吸引了刚的注意力。没错,那个小姑娘蜜娜说:“你是莉莉的朋友?但是你不像是来找杰尔德的麻烦。昨天晚上的人一直逼问杰尔德,问他认不认识莉莉……你却自己说是他的朋友!” 第60节 杰尔德是因为莉莉而被抓的,可能已经送命了,他被莉莉用做挡箭牌。但换个角度来说,莉莉是直到死了,还在保护着龙恩。 莉莉的脱身行动策划得很周全,但偏偏功亏一篑。刚杀了莉莉后一直后悔,看他的样子,是不会主动怀疑到莉莉的,除非有人揭发了莉莉。而那个人,如果我没有料错,就是乔。 乔嫉恨莉莉的得宠,对他恨之入骨,他发誓要毁灭莉莉,毁灭他身边所有的人,所以才做出这许多事来。这一点,我可以从他看着我和龙恩的怨毒目光中察觉,他装成律师挑拨我来此地更是证明。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说:“看来杀莉莉的人一定是他!”想起乔的那副模样,我恨恨地站了起来:“这个人,是万恶的源头,只有除掉他,我们的生活才能安乐。” “你去哪里?” “我去找乔算账,他一定也在等我送上门去吧?苏眉应该就在他的手里。” “不,你不能去,人应该让我来救。” “龙恩,我不喜欢欠别人的情,一次已经够了。” “不,欠的人是我,不是我,你们不会这样。” 我跺着脚:“是我的冲动自负,使我中了算计,还连累了身边的人,你不要跟我争了,事情因我而起,也必须让我去解决。” “不,事情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我。” 我愕然回头。 龙恩的脸因为痛苦有点微微的抽搐,他的神色别有隐情。 一个可怕的念头袭到我心里。 我不禁冲口而出:“杀死莉莉的人是你吗?真相是怎么样的?天啊,请你告诉我!” 龙恩痛苦地闭上眼,合了一下,又睁开来。 “其实,你很聪明,猜对了一半。” 我双膝一软,忍不住坐了下来。 “命运的确在我们四个人之间的纠缠,不过,乔喜欢的人不是刚,是莉莉,而莉莉……” 他痛苦得说不下去了。 忽然之间,我明白了所有的事情。 莉莉喜欢的只有一个人,龙恩,所以渴望摆脱刚的控制,但刚是多么危险的人物,一着不慎,莉莉赔上了性命。而在之中纠缠的人是乔,他因爱成恨,潜身入刚的左近,借机除掉莉莉和他的朋友。 我不由张大嘴:“乔,他也知道莉莉是喜欢你?可是你之前告诉我,莉莉堕落了,你并不知道……” 龙恩沉痛地说:“莉莉是因我而死的,他死了,我才知道他是为了谁在做这些事情,而乔,也立刻知道他的敌人是我。” “我不明白。” “我之前也是刚的手下,后来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要退出。刚对我早有怀疑,就派给我清除叛徒的任务,最后的一个任务,我接了。才知道是莉莉。莉莉的确是被乔告发的。刚下了必杀令,我找莉莉,要他跟我一起逃亡。莉莉假意答允我,把安眠药下在我酒里,然后伪造了一个被杀的现场,自己对着自己开枪……” “等我醒来的时候,任务完成了,我获得了自由身。但是,没有莉莉的日子,我还算是活着么?直到你突然出现,自称是莉莉的朋友,我知道,莉莉怕连累我,把遗嘱的名字写给你,但并不知道,连你也牵涉进来。不过,如果不是因为乔的因素,你不会来,就算是来了也一定会早就顺利离开的。” 忽然之间,我感觉如一脚踩空一般的无力。 一直以为自己是主角,其实不过是一枚被摆上台面的棋子,而且还是一只小卒,被人家定了有去无回的命运。 我用手扶着额,呻吟出声。 安娜曾说我颠倒黑白,好坏不分,盲目冲动,现在都变成了立刻兑现的咒语。 龙恩以悲哀的眼光看着我。 命运捉弄他,然后轮到我。 我勉强一笑:“现在知道是谁在跟我们暗中作对了,至少比给人暗算的强,是不是?” 我想了想又说:“你们牵涉得如此复杂,我不相信刚对你一无所知。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放过你和我。” 龙恩只淡淡说:“刚不是普通人,他最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杀人并无很大意义’。有时,如果不用杀人就可以达到目的,他宁愿不脏手。” 我心中一震,完全明白他在说些什么。 莉莉已死,杰尔德作为他的同谋人也被处理了,只要刚认为此事已经完结,那就已经完结了。毫无疑问,杀死龙恩并无多大意义,而活着的龙恩可以替他们做事,为他们赚取利益。 我开始意识到,龙恩为了救我,作出了多大的牺牲,他的确必须为那句玩笑求婚话负上一生责任。而我,也因为那句话,立即成为黑帮要挟龙恩的活筹码,为了我安全地活一天,龙恩必须为他们做一天事,这交易到死方休。不是他死,就是我死,刚却不能死,如果主事的刚死了,契约失效,我们两个立即完蛋。 我伸手掩面,我欠面前的人欠大了,而之前我还曾经误会他!我羞愧到不敢直视他。 电话铃毫无先兆地突然响起来。 龙恩镇定地去听电话,半晌,他回来与我说:“还有希望,我也有我的朋友的。” “我们一起去救回苏眉?”为了我的拍档,我腆着脸说话,脸上烧热得可以煎蛋。我可以为我的错误付出生命的代价,那是我应得的教训,但不代表我的好友要替我赴险。 “不,你在这里等着。”龙恩看我一眼,表情镇定。 “我应该一起去。”他一直这么镇定,无论做了什么事情,他永远不想当事人知道,以前我也是这样误会了他,但是现在我不会了。我想努力作出弥补,不但对他,更重要的是对我自己。 “不,你现在的目标很大,出现会制造麻烦。”他断然否决,语气有种不可置疑的权威。 我只好噤声,相信龙恩只是在教训我,现在我必须为我的鲁莽付出代价。 第十七章 暴走惊途 龙恩一直在等,时间已经非常紧迫,多留下一分钟,警察找到我们的可能就会大一分,可是他一直在等。 我没有问什么,陪着他等。 第61节 午夜的时候,终于有人敲门,三短一长,约定的暗号。 龙恩打开门。 门外却是一人一狗,一个小伙子牵着龙恩的爱犬。 一如昨日,那头人立起来跟我差不多高的大狗挣脱了来人手拉的铁链,一下子扑到龙恩身上,脸一直凑到龙恩面上。龙恩揉弄着大狗的脸,狗脸被他揉到表情万端,一条猩红舌头伸得长长去舔他的手,却总是够不着,乌黑的眼珠不时瞟向我。狗的表情那么开心,但龙恩却似不太高兴,他的嘴角带着一丝奇怪的笑意,看了令我觉得心里不舒服。 带狗来的人一脸羡慕的表情:“真是一条好狗,我照你的吩咐,隔了几十尺轻轻吹了声口哨,它已经懂得马上冲出门来,还摆脱了要跟着它的警察。” 龙恩微微一笑:“本来就是一条好狗。”他的笑容有着骄傲,还含着一丝苦涩。 我忍不住问:“你把狗都带来了,可是打算带它和我一起逃跑么?” 龙恩摇摇头,爱怜地抚摸着大狗的脑袋,轻轻说:“不是,它患了病,我要给它治。” 他拿出一个小小的注射器来,里面是透明的液体,他按着狗的头,狗也仰头看他,他看着狗的眼睛说:“对不起,可能有点痛……” 大狗好像听明白了他的话,在针尖扎进身体的时候还颤抖了一下,然后就坚持住一动不动,真是一头勇敢的狗。 注射完了,龙恩抱着那头大狗,一直抱着。 大狗在主人怀里,感觉非常舒服,慢慢合上眼睛,脸上的肌肉慢慢松弛下来。 龙恩看着它,目光中似有千语万言,但终于慢慢把它放在沙发上,对我说:“我们走吧。” 那头狗好像昏迷了过去,摊在沙发上没有知觉,仿佛一个没有生命的破麻袋。 我越看越不妥:“你给它注射了什么东西?” “一点麻醉药而已,可以减轻它的痛苦。” 龙恩带我上了来人开来的车子,发动了。 我忍不住问:“我们要去哪里?” 龙恩的表情很沉重,嘴角抿得紧紧的,并没有回答我。 车子尽在小巷里兜兜转转,就像千回百次无法抒发的委屈,好不容易停住了,却像一句无声的呜咽,哽在了喉咙口。 车子停在一间外观看来没有一点特别的房子前。 我的心跳开始加速,难道,乔就在里面? 老房子,墙上攀附有攀藤植物,有风吹过,鬼影憧憧。嗯,像吸血鬼居住的城堡,正适合乔这样的冷血人居住。 我暗暗点头。 龙恩却掏出一把钥匙来打开了门。 我吃惊,龙恩怎么有此间钥匙? 龙恩却像回到家一般熟悉,随手打着灯擎。 很普通的一憧房子,跟外表一样普通,我疑惑不定。 龙恩这时对我说:“这里离码头已经非常近,你在这里等,很快会有人来接你,带你去码头。请你相信他,他会把你安全送出去。” 我惊讶:“你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你不是会跟我一起去找乔?” 龙恩摇摇头:“我会想办法,现在先设法把你送出这里。我留在这里比你安全得多,有刚的承诺,乔不敢动我。” “可是……”我想了想,终于忍不住道:“我们就这样放过乔?” 龙恩看着我,眼光十分悲凉,然后说:“请你相信我,我会尽力要他偿还的。” 这种目光,如此熟悉,令我毛骨悚然,我突然记起,不久之前他才用此目光凝视过他的爱犬。 一个可怕的念头从我心中冒起,我冲口而出:“它不会醒来是吧,你的狗?你给它注射的不是麻醉药,而是让它永远也不会醒来的药物。” 龙恩不看我,冷冷说:“你想得太多了。”他转身要走。 我不顾一切跟上去,一把扯住他衣袖:“你是要一个人去复仇的是不?你只想留下我一个。” 龙恩用力挥动胳膊,想摆脱我,但我死死拉住。 “别以为这样就可以摆脱我,听着,莉莉也是我的朋友,如果你要把我一个人送走,自己去迎接危险,我不会放过你。我的良心会不安,我会恨你。” 龙恩冷着脸,走到车子旁,大力打开门。 我用力推得门关上。 龙恩再来拉开门,我扯着他衣服不放,动作太激烈了,“嘶”一声,他衬衫的袖子给我扯下半段来。 龙恩闪身进了车子,用力带上车门。 我大急,碰碰碰大力打着车门,龙恩不看我,用力踩下油门。 我十分生气,根本不顾及后果,我扑出去,闪身拦在车子前。 龙恩踩尽刹车,同时用力转过方向盘。车子来个神龙摆尾,“嘎”一声长长刺耳的声音,用屁股对着我,生生停住了,把一股尘灰都喷到我脸上来。 龙恩走下车来,目光炯炯,看着我。 一通发泄,终于拦下了他,我一口气一泄,软软地问:“为什么不能把狗托付给别人,一定要取它性命?你曾那么喜欢它。” 龙恩一仰头,无奈地说:“我并没有骗你,它的确患了绝症,膀胱癌,不会好的病。我以后都不大抽得出时间来照顾它,倒不如,我亲手送它走。” 我的眼睛突然充满泪水,摇着头:“我不相信,它那么信任你,你怎么可以?你怎么可以?” 第62节 龙恩闭了闭眼睛,随即又睁大来:“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无法把它交付他人。” 我咬着牙问:“你是打算一个人去复仇,再也不会回来了是不?” “不,不会。”龙恩温和地说:“我会回来送你走,真的,上次送机不算,这次我一定要亲眼看你离开。” 龙恩的目光非常温柔和坚定,虽然心情非常之乱,但不知为何,我相信了他这番话,我终于点头让他离开。 车子离开了,我还站在夜风中。 四周忽然静了下来,然后,我隐隐听到波涛声。 是的,这里离码头已经非常近了。 龙恩说他会来送我,等他解决掉所有事情之后。 我相信他,我也下定了决心,等他来的时候,我一定要把他带走,不能让他一个人留在这里,留在黑暗里。 我在房子里呆了很久,四周非常静,我听得到墙上壁钟的滴答声。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而我只能呆在这里傻等。 我的心情无法平静,只得站起来不停在屋子里团团转。 我开始后悔放手让龙恩自己一个人去,越想越觉心乱如麻。 只有找点事情做做,才能克服紧张和恐惧。 我做的事情是走到书架前,找书看。 这里应该是龙恩住过的地方,书架上很多的书籍都是与动物有关的,我随手抽出一本。 我翻看着里面斑斓的图片,是拍得很可爱的猫猫狗狗。 忽然之间,我心头一震,“啪”,薄薄的小书握不住,掉在木地板上。 我的心狂喊,不会的,不是的。 蹲下来,却久久不能把书捡起来。 我刚刚看见那一页正记载着龙恩养的大狗。 那是一只瑞士救护犬。 书上记载该犬体格很强壮,不易患病,但有一生无为而终的倾向,性格温顺忠诚,有毕生只跟随一个主人的意向。 我看了又看,彩图上的狗分明跟龙恩的狗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一个可怕的念头从我心中升起,龙恩此去是不打算回来了,他在亲自处理他身后的事情。动物是他的爱物,这只狗又是无法交托的,所以他只好亲手结果它的性命。 我的脑袋嗡嗡作响,想去找他,去帮忙,去助拳,甚至只是赶去跟他死在一块也好,那并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我并无资格逼他如此做。 但是打开门,夜色深沉,我无法确知自己的位置,我不知何去何从。 潮声若有若无地传来,我不由蹲下,伸手环抱着自己,充分感觉到自身的无力感。 远处街道的转角处有一束光射过来,越来越近。 祸不单行,那是一辆没有声音的警车。 我想退回屋内,但转念一想,他们冲着这方向来,不是漫无目的的,我退到屋里,可能连退路也没有。 我跑到屋子后面的草丛藏匿起来。 果然是来寻我的。 警察们一下车,就拔出枪来,一步步向屋子包抄过去。 空气如凝固了一般让我紧张。该逃跑还是在这里等? 上帝并没有给我做选择的机会。 转角处出现了第二辆车子,一辆小小的吉普。 我马上知道是来接我的,刹时,我下定了决心,用尽全力冲了出去。 车子来的很快,但看见房子前停着辆警车时有所迟疑,而我已跑近。 留守警车的警察哇哇叫着,推门出来。 吉普车一个掉头,稍稍降速,似乎在等我。 我的手刚够上门把,“啪”有一颗子弹就射在了车门上。 吉普加快车速,“呼”地往来路逃窜。 我一手把住打开的车门,一手扶着门框,支撑着平衡,两腿几乎不沾地地紧紧追着那辆车子。 吉普开出几十码,我狠狠骂句“shit!”终于闪身进了车子。 “啪啪”如爆竹声连串响起,吉普后面的尾灯和玻璃被打个粉碎。我正好可以清楚地看见警察们上了警车,正追过来。 这些都不过发生在一瞬间,我连骂的力气都没有了。 驾车的是个小伙子,绷着脸,抿着唇,踩尽油门死死往前冲。他的技术比龙恩差太多,胜在够大胆,横冲直撞,亏得他手下的是一辆耐撞的吉普,不然我们没被追上先得撞死。 一个左急转,右车灯“兵”地在墙上碰个粉碎,再来一个右急转,轮胎刺耳地惨叫,我可以想像一定在冒着白烟。 但警车还是死死尾随。 第63节 小伙子狠狠地吐了两口口水,开始在一个对讲机里说起话来。 一边疾驰一边讲话的技能不是人人皆可的,单是这点,我就无法挑剔和抱怨了,事实上,惊险万分的旅途也没有我开口抱怨的机会。 “吱”吉普突然来个右转,转进一条黑戌戌的巷子。这巷子没有一丝光,看上去好像是死巷,我正想开口,“蓬”一声大响,我整个被狠狠抛向车头,头碰在玻璃上,剧痛加眩晕,我无法开口。 好不容易透过气来,我才发觉,我们的车子竟然一头扎进了垃圾堆。恶臭让我无法呼吸,眼泪直冒。 而我最担心的却是身后尾随的车子。 不过,后面的车子呼啸而过,好像都给引开了,居然都没有留意到这条陋巷。 我掩住嘴,等车子都过去了,才敢松开手。马上爆发一阵掏心掏肺的大咳,眼泪直冒。 驾车的小伙子抱着手冷冷看着我,目光中没有同情,却有好奇,大概没有见过在陌生人面前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东方女人,我知道,长毛心目中的东方女人都是逆来顺受,脾气好得不能再好。 我用手抹着脸,坐好了,咳嗽着对他说:“开车。” 小伙子更是惊讶:“去哪里?警察还没有走远,你不怕?” 我一边淌着眼泪鼻涕一边说:“性命攸关,你快开车,我要去救我的朋友。” “吓?”小伙子分明吓了一跳,摇头摆手:“我只负责把你送到码头,看着你上船,我的任务就完成了。” 我目露凶光,因为流了泪,有点红肿,瞪起来还是有几分可怕的,我狠狠说:“那么你下来,我自己驾车。”我伸手要把小伙子推下车。 小伙子起初不以为然,但给我整个推下车时他才骤然紧张起来。看到我熟练地掉头,加速,他脸上闪过一丝慌乱,死死追上来:“我跟你一起去还不成么?让我上去!” 我打开了车门。 小伙子夺回驾驶的位置,扭头问我:“去哪里?” 我心中并无把握,唯一想到的只有刚的大宅。但天杀的,我居然不认得路。 我费力地形容:一条很长很迂回的私家路,两旁载满法国梧桐树,就是叶子半个巴掌大,边缘很参差的那种树。出了私家路就是公路,路口有一家壳牌汽油的加油站…… 小伙子听得直翻白眼。 但在我威胁之下,他仍不得不在城中团团乱转。 转了有大半个小时,小伙子哭丧着脸对我说:“我的老大叮嘱我要把你接到码头的,你看……” 我无奈,只得答应先到码头。 我希望有奇迹出现,龙恩亲口对我说要送我走的,不看见他,我不会上船。 码头上有一艘快艇,艇上的人已经等得不耐烦,板着一张臭脸让我看。 我根本理也不理他。 那人不耐烦,自己跳上来伸手扯我,要把我拉下船。 我反手就脱出了他的手掌,再用力一推,把他推回船去,力用得大了一点,快艇好一阵摇晃,几乎没翻转过来。 就算是龙恩的朋友,为了他,我现在不跟任何人卖帐。 出乎我意料,掉落船的人气急败坏地掏出一柄枪来,指着我,要我马上上船。 我起了疑心,难道有陷阱? 我乖乖下了船。 船里却只有他一个,这人一手持枪对着我,一手去摆弄船舵。 我掉头向码头看去,神色专注,突然露出狂喜的表情。 拿枪的人愣了愣,不禁也转头看去。 他的头一转,我的脚已经踢出,“啪”,将他的枪踢到水里去。 拿枪的人再愣了愣,我已经扑上,一手扭转他的臂,一手肘压在他侧颈:“你是谁派来的?要送我到什么地方?” 拿枪的人脸涨得通红,嚅嚅说:“老大派我来的,要把你带给他。” “你的老大是谁?” 远处水面传来另一艘快艇的声音,他的同伙来了。 我抓紧了他,沉声说:“等一下你的同伙问你,你就说还没有见到我,知道么?” 新到的飞艇停在几米外,有人提高声音问:“人接到了么?” 那声音震得我的耳朵“嗡”的一声响。 手底下的人闷闷地说:“还没见到……” 怎么是他,怎么会是他? 一定是听错了,但那梦里千万次萦回的语气,那带浓烈口音的法语,怎么可能认错?尤其语言,是不能化成飞灰的。它的特性,超越了时空,超越了记忆。 对方似乎察觉不妥:“老得,你的声音怎么这么怪?” 老得似乎察觉我心神不属,一个打滚,竟然从我手底脱身出去,连滚带爬,逃出舱去。 我追出去。 对面船头一个人忻然而立,老得跳下水向他的船游去,因为慌乱,扑打得水花四溅。 我愣愣立在这边的船上,远远相望,似乎有什么在夜风中飘荡,是的,那依稀是百合花的香气。 第64节 第十八章 回航 对方的快艇驶过来,马上有两个人跳上我的船来,手里拿着枪。 我只瞪着对方老大呆若木鸡。 有人叽哩咕噜跟我说了些什么话,我一句没听懂。他也许以为已经控制住局面,过来劈手就夺我的枪。我只嫌他阻挡了我的视线,随手一甩一推,他立足不稳,掉进水里去了。 跟他一起跳上来的人紧张起来,“啪”地拿枪指住我,我眼尾也不瞄他一下,只直盯着前方。 对方终于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怎么是你?” 我也想问怎么是你?可是我不知问谁。 我曾无数次问过上帝我是不是给人由头到尾地骗了一回,上帝没有答我;我也曾问过魔鬼,是否把灵魂卖予他他便可以保证我可以复仇,连魔鬼也不肯理我。 只有花店里的百合那么无辜地绽放,绽放纯洁的笑脸和浓郁的香气。 我终于知道百合的寓意不是百年好合,而是忘却,将一切色彩都抹去,只留下一张白纸,那香气是促使你自己麻醉和洗脑的。 可是,在这一刻,我才知道咒语失灵,我居然不能忘却。 我彻头彻尾没有忘却。 我从这一分钟开始恨透百合这种植物,它代表谎言,由开始至结尾。 握枪的人这才发觉我们两个神情暧昧,虽然还是用枪指着我,但不住转头看他老大的意思,神情十分迷惑。 对方缓缓说:“你怎么会牵涉到刚的买卖来?” 我冷冷说:“因为我笨,我又一次相信了别人。” 对方的脸隐在阴影里,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似乎在风声中听到他低低的喟息。 原来他就是龙恩的朋友,这世界何其小。 想起龙恩,我心中一震,连忙说:“你快去救龙恩,他身赴险境。” 对方的身子微微一震:“我知道……” 我急:“你知道还不快去?你不是他朋友么?不等到他,我不会走。” 对方不知在做什么,一直在踌躇,自他知道接的人是我,四周的气氛非常古怪。 我心急,无暇再去想我跟他的事情,迈步就想跳到他船上去游说他去救人。 拿枪监视我的人有点紧张,但看见我跟他认识,枪动了一下,没有扣扳机。 但身后有声响,“哗啦”一声,给我推下水的人终于在水里追到他的手枪,冻的七荤八素。此刻冒出头来,一把攀住船舷,正好看见我的动作,他冻得僵硬的手指扣动了扳机。 有一股尖锐的感觉刺进了我的背部,然后是冷和热。 就像冰冷的刀尖突然戳进了我的背心,突然感觉四肢无力,身体被强大的力量推揉着,转了个半圈,终于不支。 对方急上前一步,一把扶着我,他的脸这时脱离了阴影,眸子还像年前一般炯炯发亮。 隐约听到身后有怒吼声,但我意识模糊,有热流从我背部不断向外涌出,带走我的体温,我感觉非常冷。 是初遇莉莉那晚的鹅毛大雪么?我们捧着热狗喝啤酒,呼出白气,看着对方的脸在雾气里朦胧。 那么冷的天气呵,一丝温暖多么可贵,如果有阳光,像龙恩跟爱上刷子的企鹅起舞那个下午的阳光该多好。那么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令到心中的寒冷和黑暗都统统驱走。 可是没有阳光,只有星光。 抱着我的人感觉如此之近,他的脸那么那么模糊,眼睛遥远而明亮,宛如星光。是的,在摩天大楼的顶楼,下面的餐厅飘荡出cd louper的歌声,all cap of stars,满帽的星星。我没有帽子,但我伸出我的手,满满一握,我笑得非常放肆,星星都在我手里,我喜欢哪一颗就摘那一颗。他抱着我的腰,我非常放心地向后仰向后仰,长发流水一般泻下来,我们的剪影好像某张好莱坞的黑白海报。 笑足了,看回来,他的眼睛是最亮的星星。我伸出手去,天上星星那么多,我不贪心,我只要这两颗。他捉住我的手,声音好像夜风一样温柔,“傻瓜”,星星离我越来越近,他吻了我…… 一股剧痛突然使我醒来。灯光刺激得我张不大眼睛,但我仍然可以看见看守我那个人脸上厌恶的表情。他看见我醒来,别过脸去,他是那个曾经拿枪指着我的人。 我发现自己身处陌生的地方,白布床单,似乎是在一间病房里,但安静得不平常。 我开口:“这里是什么地方?”话一出口,先把自己吓一大跳,嘶哑的声音不像是从我喉咙里发出来的。 看守我的人看不看我,声音很不耐烦:“特殊病房。” “我是中枪了么,所以把我送到这里来?” 那人不理我。 我叹口气:“给我倒杯水好么?” 那人装作没有听见。 我苦笑:“你心里在恨我,我有什么得罪你了?” 那人还是不理我,拿背脊对着我。 我动着脑筋,疼痛让我的脑筋清醒,应该是麻醉药过了才这么痛的,我想了又想,问:“那开枪打伤我的人呢?是因为这个他受到惩罚,所以你恨我?” 背着我的人霍然一震,我知道我猜中了。 我慢慢又说:“他怎么了?” 被问的人终于按捺不住自己,回过头来,一脸都是凶狠怨恨的神色,他盯着我:“都是因为你,他的右手被剁了下来。” 我的眼皮不禁跳了一跳,但随即淡淡说:“他是违抗了命令吧,所以受到这样的惩罚。据我所知,有些帮会对待违抗命令的手下的惩罚要严重得多。” “你知道什么?”那人一步步逼过来,脸上肌肉抽搐,手指不住屈伸,蠢蠢欲动,似乎想伸手捏死我:“我们来之前的命令就是要对付你,把你解决掉。是那个人,他临时改变主意,他……” 第65节 有人暴喝:“你在干什么?” 一人噔噔走进来,一把把他推揉到一边去,顺手再一个耳光。 那人还想分辩,接触到来人厉电似的严厉眼光,不敢再说,捂着脸走了出去。 来人看着我:“好一点没有?我给你安排了离开美国的飞机。” 我看着他:“你不是要杀我的吗?” “没有的事。” “你的手下亲口告诉我的。” “回头我要宰了他。” “不关他的事,告诉我,你为什么出尔反尔?” 他突然暴怒起来,用力把我身上的被子扯到地上,再用手握住我肩膀就想把我拎起来,口里叫着:“走吧,快走,趁我没有改变主意之前。” 我给他一扯,背上的伤痛得入心入肺,疼痛令我冒出汗来,我记起一件事:“龙恩呢?你有没有把他救出来?” 对方停了手,愣愣看着我。 我直视他:“他没有回来,我不会走。” 他松开我,双手直插到头发里,一把把揪着,就像揪着绞动的心。他低下头,掩饰不住的痛楚:“答应我,离开这里。” 为什么,为什么不肯告诉我龙恩的事情?难道,他已遭不测? 我身子一软,又倒回床上去。 眼泪不受控制地涌出来。 他看着我:“你哭什么?” “龙恩有意外了是不,他不会回来了?” 他愣愣看着我:“不是。” 我于泪影中看到一丝希望,连忙一把抓住他的手:“那我们还不赶快?马上把他救出来!” 他闷闷说:“没有用的,他杀掉了乔,一命抵一命,我们不能破坏刚的规矩。” 这么说,龙恩死定了?我的心沉了下去,整个人呆住了,泪珠还凝在脸上,心里狂喊:怎么办?怎么办? 他一把又把我提起来:“走吧,只有你离开此地,才不辜负龙恩的苦心。”他笑得那么苦涩。 忽然我心中有灵光一闪,刚视龙恩为爱将,乔死了,他更舍不得将他也杀了,但是,规矩如此,不得不然。就像当初,他那么无奈,知道自己会半生寂寞,也不得不杀了莉莉。如果,如果能找到一个替罪羔羊,他一定会放过龙恩。 我忽然想到解决的法子,我抑制不住的兴奋:“有一个法子可以救他,你把我交给刚,我承认是我杀了乔,那么龙恩就不会死了。” 他像给人抽了一鞭子,浑身一抖,像见鬼一样看着我。 毕竟曾经跟他非常接近过,我曾经见过这样的眼神。那时他送我至机场,答应不日会联系我,语气非常惨淡。我开玩笑:“好像生离死别,你又不是不会再来找我。”当日的他,也是浑身一震,以这样的眼神看着我。 今时今日的我,清楚记得这种眼神的含义:他给人一言道破心中意! 联合刚才他的手下跟我说的话,我突然完全明白了。 我凝视着他:“就照你当初打算的干吧,把我解决掉,交给刚,换回龙恩。” 我的语气淡定无比,只因哀莫大于心死。 我终于记得当日我下了龙恩送我上的飞机,那回头时那不祥的预感并非无事生非。 还有莉莉送与我的小小晚礼服,曾是那么无奈地缠着我的手腕,可惜我听不懂它要对我说的话。 甚而,初踏足纽约时那无比奇怪的感觉。 其实,自我下决心来这里,就是一直在赶赴这场死约会吧。挣扎那么久,兜转得那么厉害,牵连了那么多人,不过是在这条不归路上苟延残喘罢了,上帝一定在看着我怪笑,因为我的行动和表现都那么滑稽,其实我跟那只猴子一样,是无法脱出他的手掌心的。到了这一步,我已经筋疲力尽,我心甘情愿结束这场惊心旅途。 所以此刻我看着这个手里握有生杀权力的人的目光一片平静,我一心求死。 他受不了我的目光,低下头去,捧住脑袋,喃喃说:“天啊,你不要这么说,我受不住诱惑。” 只此一句,他已经承认了他曾经有此打算。如果那个人不是我,我不是恰巧认识他,曾经与他有过纠缠,他的计划早已顺利进行,换了龙恩平安归来,他的手下也不会平白无故丢了一只手。 我微微笑了起来:“就这样吧,你把我……” 他抬头看我,眼睛赤红,内心在剧烈交战。他缓缓伸出手来抚摸我的脸庞,我闭上眼睛,温暖而颤抖的手,如情人一般温柔,慢慢向下,停在我脖子上。 他离得很近,我清楚嗅到他身上散发出百合花的香味。 真要命,他居然改用百合香型的古龙水,而很久之前,他用的是檀香…… “碰碰”有人敲门,他的手迅速离开我的脖子,走出门去。 我睁大眼睛,空气中弥漫着若即若离的香气。 香气突然加浓,他又迅速走进来,他的脸色苍白如纸,一把扯着我:“走吧,飞机到了。” 我挣扎:“不,我不走,我坚持我的决定。”我甩开他的手,不管热流从我背上的伤口又汩汩流出,我突然崩溃。压抑了那么久,经历了那么久,在生与死之间徘徊,伴随的永远是欺骗和绝望,我已经无法再忍受。 我狠狠地说:“杀了我吧,你不杀我,我自己去死,你把我的尸体交给刚,那个冷血的人,那个人杀来杀去杀的都是自己最喜欢的人,他注定孤独一辈子。我不要学他,反正都是算计反正都是黑暗,死了才好,我再也不要忍受冷血的人冷血的世界。” 身边的人静静地说:“太迟了。”他冷静地说:“就算把你交给刚,现在也毫无意义。” 像一块冰,突然令我发热的头脑冷了下来,我似乎听见自己的心脏在“吱”的一声响,明显是一盆冰水泼熄了火苗的声音。 第66节 有一阵子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我的头脑里在计算文字组合。法语是这么奇怪,每个单词只代表一个意思,但是如果掉转过来再掉过来呢? 我的脑袋一直浑浑噩噩,有人把我送上车,然后下了车,然后再上,再下,然后坐在一个不太舒适的位子上。然后有轰隆隆的声音响起,脚下开始震动,天啊,我已经在飞机上。 我怔怔地,身边的人对我说:“你要睡一下吗?” 是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转过头――苏眉。 忽然之间,我见到我唯一的亲人,忽然之间,我伸出手去抓住她,浑身发抖。我告诉她:“我害死了一个人。” 苏眉静静对我说:“不是,他是为他的朋友而死的,不是因为你。他爱的人死去之后,他一直在寻找这样一个机会,他一定非常满意这个结局。” 她说得非常冷静,但眼圈红了一圈。 好久之后她告诉我,龙恩为了救她,才杀了乔,然后英勇地回到刚那里自首,她一辈子记得这个人。 苏眉的话令我好过了很多,但是心里仍然像堵住了什么似的,砸得死死,沉重而闷气,压抑得我几乎无法呼吸。 我问自己:就这样结束了吗?就这样? 飞机突然停了下来,我神经质地问:“到了?” “不,是中途停站。”苏眉转过头,似乎有所期待。 无论是期待谁,我也没有兴趣。我心中压着的应该是那个下午的整片阳光。它那么沉重,但是,我怎么可以不要阳光? 也许,我终是不得不结受这个结局,现实总是残酷的。 我固执地沉默着。 有人上来,坐我另一边,他伸出手来,纤长干净的手指,拉住我的手,轻轻把我的头靠在他的肩膀处。 那是另一种气息。 他温和地说:“不妨哭一场,然后把所有的事情都忘掉。” 他并没有安慰我,有些伤口并不是安慰可以解决的,他永远理解我。他是属于光明的那类人,永远跟黑暗对立。 我把头深埋在他怀里,静静流泪,泪水湿透他重衣。他轻轻抚着我的头发,慢慢说:“忘记这里一切,回家去,那里的天气比美国好得多。” 似曾相识,不久之前也有人对我如此说过。 不过现在这个人不是龙恩,他是康文。 有些缺陷永远无法弥补,天破了可以炼石去补,人心呢? 往事不能回首,我能做的只有更紧地抱紧眼前人。 飞机平稳地在高空穿行,我仍然希望降落的时候能看见阳光。 第三卷 龙之故乡 神秘失踪的七名女子看上去似乎互不相干,但却不约而同消失在这个小地方的旅游景点,追查之下,我错入异域,遇上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种人。身处这里,作为异类的朋友,我该如何拯救自己,救护同类? 第一章 抢回来的委托 这个委托本不是找我的,如果我不是恰巧在场的话,我就不会有机会对这件案子产生兴趣,然后,有了一个超出我幻想范围之外的奇遇。 那个人找上来的时候,我正在和康文下棋,在邵家。 并不能怪我懒,正在九月,天气着火一般的热,热得人意志崩溃,躲在空调房里不想出门。 苏眉把头发剪得差不多可以竖起来,耳机里整天听着旧王菲,摇头晃脑地唱出来:“九月里,平淡无聊,一切都好,只缺烦恼……” 一切都好,只缺烦恼…… 我不禁笑出声来。 已经两个半月了,准确来说是两个月零十七天,我们的侦探社没有接到差事了,有时候,没有烦恼也是一种烦恼。 而康文约我下棋。 我答应了。为什么不呢,在这样无聊的午后,而且,天下之大,游手好闲的不只我一个。 老房子有个好处,先不说是冬暖夏凉那么夸张,就是夏天的时候开空调也感觉不到洋房人工式的牵强。 邵氏兄弟的老房子就有这项好处,坐下来只觉凉风阵阵,不知何处吹来,却把秋老虎的暑意一丝丝都驱走了。 康文冲好上好的龙井,茶汤碧清见底,呷一口,真能醉人的。 面前摆着的是黑白棋子,一招招的下,茶香中心底没有半点杂念。 也不知下了多久,茶水添了一次又一次,已经是中盘了,我苦思。 窗外秋蝉有一搭无一搭地嘶叫着。 楼下一缕凄艳的歌声飘上来,我的心神不知不觉给歌词钩了去: “声声叹, 融化了冰山, 却未能够叫天为我睁开眼, 像寂寞圣诞, 雪花路上弥漫, 第67节 大地上我这里最暗淡, 心中纵是有所盼, 严寒没有减, 风很猛, 我的手已渐蓝, 啊…… 越漂亮,越无常……” 我出神了很久很久。 康文笑:“小柏回来了,不知可有什么新鲜玩意儿,我们下去瞧瞧。” 康柏果然在楼下拨弄什么东西,见到我们就连连招手:“快来看看,我创造了一种最复杂的密码传送方式。” “密码传送方式?”我好奇。 康柏洋洋得意:“是啊,我发现把密码融合在音乐中是最难破译的。” “哦?” “比如说刚刚那首歌‘北极光’,它有很多小节是重现的,我将它重现最多次数的章节的曲谱标了出来,然后对照这份字母表,就可以表现我要的意思了。” 我失笑:“是这样么,不过音符的数目好像没有二十六个啊。” “是啊,不过常用的英文字母也不是全部都是经常用到的,只要最常用的字母能找到能够对应的音符就行啦。” 我笑:“可是,那么怎么找到一首刚好能表现你要的意思的歌曲呢?那不是很复杂吗?” “那是可遇不可求的,如果要完全表达你的意思,可能你还得要学会作曲……嘿嘿”康柏这小子说到后来,居然也有点不好意思起来,似是觉得有点心虚。 康文这时说:“主意是不错,可惜实行起来有困难。” 大哥一说话,康柏又打起精神来:“说难也不难嘛,你看,我这不是就找到了一首,你们刚刚听的‘北极光’就刚好表达了一个完整的意思。” 我好奇:“那首好听的歌表达了什么意思?” “i can’t sleep without you tonight!没有你我今夜无法入睡。” 我吓一跳:“怎么跟歌词的大意差不多。” 康柏又得意起来:“所以嘛,我想我是发现了歌曲中隐藏的真正秘密,只有表达了曲调真正意思的歌词才能抓住歌曲的灵魂,才能吸引观众……比如说,贝多芬的命运交响乐前奏的敲门声……”他一边说一边找出张cd塞进机子里,“那按照我的密码去破译,就……” “咚咚咚咚!”被誉为震撼人心的敲门声果然惊心动魄,连讲解的康柏都吓了一跳。不,敲门声并不是音乐前奏,真的有,自大门传来。 “咚咚咚咚!”敲门的人似乎非常焦急,在粗鲁地大力拍着那木门,根本没有发现到有门铃这东西。 就连好脾气的康文也皱了眉。 康柏抢过去一把打开了门,门外的人似乎已经开始不耐烦了,正打算手脚并用,伸出的手脚停在空气中,表情有点狼狈。 康柏摆出一副凶相:“找谁?” 那人被凶得有点紧张,结巴起来:“请问这里是姓邵,邵家吗?” “我就姓邵,你到底找谁?” “邵,邵家兄弟。” 康文说:“小柏让人家进来吧,外面热得很。” 康柏不情不愿让过了身子,这人打断了他发表新发现的声明,他的目光足可以把人吞下去。 来人穿着一套式样老旧的棉布衣服,四五十的年纪,皮肤粗黑,看上去不大像城里人。他紧张得不断冒汗,不断地用衣袖来回擦,擦来擦去擦不干。 康文请他坐下,中年人似乎很怯场的样子,坐立不安。 “先生找我们兄弟有什么事情么?” “我,我,有人指点我老远来找你们,说你们有本事,可以帮我,请你们帮帮我吧,我,我给你们磕头咧……”中年人忽然一下子跪了下来。 康柏整个跳了起来:“你这是干什么……?” 康文扔给他一个眼色,走过去用力去扶那人:“有什么事情慢慢说,大叔你先坐下说清楚,能帮忙的我们兄弟俩一定帮。” 康文的笑容有令人安定的作用,中年人居然就这样给他搀到了沙发上。康文再给他倒杯热茶,中年人似乎还在紧张,上好的龙井,给他灌了一杯又一杯,看样子跟喝白开水没有什么分别。 康柏看得直瞪眼,悄悄拉拉我胳膊:“我们上楼继续研究。” 我却好奇,摇摇头。这大叔表情夸张,看样子也不是本地人,长途跋涉找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寻求帮助,不知是什么要紧事情。 没有人理康柏,他只得又留下来。 大叔喝到第四杯龙井的时候,开始了他的述说。 我是从蓝山来的,蓝山脚下的花溪区有条柯家村,村子里的人都是姓柯的,我也姓柯,我叫柯大松。有个叫柯百盛的人介绍我来的,他是我堂阿哥,他说你们是好人,我出来找你们,你们一定会帮我。 康柏在旁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同时翻白眼,表示他的极大不耐烦。 康文看也不看康柏,只是对着柯大松说:“原来是柯大叔,是,我们兄弟俩前两年是来蓝山办事和旅游,柯百盛大叔给我们很好的招待和帮助,我们希望他有空出来找我们兄弟。” 康柏在一旁不满地小声嘀咕:“我们是叫他没事的时候出来城市转转,我们招呼他,不是要他有什么鸡毛蒜皮的事情都找我们帮忙。” 柯大松没有听见,因为康柏说的话给康文的笑声遮盖过去了,康文笑着接着说:“柯大叔隔这么远的路来找我们,就冲这份情,我们兄弟一定会尽力帮忙的。” 第68节 柯大松似乎感激得要哭的样子,吸哆着鼻子,慢慢说:“我囡儿本来是在蓝山当导游的,她一毕业就开始在蓝山一天两三个上下的带人,路熟得闭上眼睛都能摸上去。你们说,她这么个大活人,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 这回连我也差点忍不住打呵欠了。这大叔,居然千里找上门就是寻失踪的女儿,脑筋一定是有问题了。 康文也有点意外,“大叔你有报警吗?” 不料这一问,像触到了柯大松的什么伤疤似的,他霍地跳起来,膝盖“啪”地撞到茶几上,几乎把茶几撞翻了。他挥舞着两个拳头,叫喊着说:“当然有,他们不知咋办事的。妈的,不见了一个又一个,一个也找不到。我囡儿已经不见了两个月,我,我……”他忽然眼圈一红:“我想着这山这么大,怕也没什么指望了,就想着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怎么也得要个明白。囡儿她娘短命,就是我一个人把她拉扯大的,我要知道我囡儿到底咋样了,给地下她娘一个交代呀。” 我不由轻轻“啊”了一声,原来是最近报纸上报道的某著名风景区游客导游连环失踪案。我不禁问:“柯大叔,最近蓝山很多人失踪么?到底失踪了多少个。” 柯大松愤愤地说:“报纸也有报道,说是三个,不过那是假的,我们本地人都知道,前前后后三个月,一共不见了七个,这鬼山,吃人呀。就为了不影响旅游旺季,都遮掩住了不给人知道,可我囡儿呢,还有其他人的囡儿呢,大活人就这样不见了。” 蓝山市的人口超过六成是靠山讨活的,是典型的以旅游业为支柱发展的城市,市政府出于利害关系的考虑,推迟信息的发布是完全有可能的。只是,事情已经演变得这么严重,失踪的人居然已经有七人,这超出了可以让人接受的范围。 康文点点头:“柯大叔,请你告诉我们你女儿失踪的经过。” 柯大松本来是蓝山上的挑山工,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就是靠他一步一个脚印地换回来。他走的是玉瓶峰这条线,一千八百多米的高度,普通人就是空手走上去,也得汗流浃背,歇上个四五回,而他通常是百十斤货物搁肩上,一天二三个来回。金钱,就靠挣扎着挑上去的货物重量换取。岁月侵蚀,肩上的一百斤也降到了六十来斤,上去一趟歇息的时间也越来越长越来越密集。幸好终于熬到女儿成年,人也肯吃苦能干,慢慢把家庭的重任接了过去。 柯大松的女儿叫柯盈,当地的旅游中专毕业,跟千百个当地的少年男女一样,靠山吃山,吃起了导游这行饭。蓝山的导游因为人数多,待遇并不太好。作为当地旅游公司的职员,带团的补贴每天就那么一点,只能靠额外的加旅游点来赚钱,但若是不加入旅游公司的编制,则会连补贴都没有,收入更为不稳定。柯盈不敢冒险,加入了当地的旅游公司,领着公司少得可怜的薪水和补贴,平时就靠勤奋多带团和游说客人加点赚钱。 柯盈聪明伶俐,人又勤奋能干,眼看着柯大松家庭的生活慢慢好起来。却就在以为有盼头的时候,柯盈出了事。柯盈是蓝山旅游区第一个失踪的女子,但却不是在蓝山景区失踪的,她是在加点的时候失踪的,她失踪在一个新开发的景区――蓝山谜窟。 这个蓝山谜窟是近年来蓝山力推的景点,零一年得某著名国家领导人亲笔题词,本应声名大噪。但这谜窟却因为未曾得到充分挖掘,且是人工开发的,虽说是仍需研究的历史之谜,但夹杂在天然的峡谷山色里面就分外逊色,更是被拍摄扬名国际的某著名武侠影片的景区翡翠谷给比了下去。 因为难以推广,所以柯盈难得做成这笔生意的时候,非常兴奋,认为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在中午时要出发之际就拨了个电话回家报喜。那时正是中午十二时三十分。跟平常的中午并没有什么不同。然而,下午十六时,柯大松却接到了那个无情的电话,柯盈身为导游,却神秘失踪了。 而柯盈,正是一系列失踪案的开头。 柯大松这时眼睛都红了,握着康文的手只是不肯放:“邵老弟,我在小地方生小地方长,一辈子也没出过城几回,也不认识什么大人物。我老兄说你们兄弟本事大,大家也是没有办法,就凑了张车票钱让我来找你们。也知道你们是有本事见识广的人,这趟就拜托你们了,这忙也不是白帮的,我们那政府也开出暗红来了,找到了人有赏金呢。邵老弟,我这把老骨头就指望你们了。” 康柏在一旁喃喃道:“邵老弟?那我是老老弟?”这家伙,看上去一点同情心没有。 穷苦人家的生活没有经历过的人难以理解,柯大松的神色让我鼻酸,于是没有多考虑,我说:“柯大叔,让我帮你好吗?” 柯大松带着怀疑的神色看着我,却摇头:“不好,那洞窟一定有古怪,专是女孩儿失踪,我不能害了人家的囡儿。” 康柏却在旁边摇头,啧啧有声:“小顾姑娘,我们什么时候说过不去,人家可是专程上门来找我们兄弟俩的,嘿嘿。”他学着柯大松的口吻,自己对自己翘着拇指,一副得意样。真是瘦田没人耕,耕开有人争。 却听得柯大松两眼放光,一把改握住他的手,左右大幅度摇晃:“这个小哥,中啊!” 康文却在旁边笑眯眯:“柯大叔,你别看低这位小姐,她比我们两兄弟都要专业,她才是真正干这行的侦探。” 柯大松半信半疑:“真的?” 康文笑:“只要顾小姐出马,事情就有把握得多,大叔你这次也算运气,一来就遇到她。她肯帮忙的话,事情就好办了。” 康柏不满,拖长了声音:“老哥……” 柯大松却转过来握住了我的手,他掌心粗糙的皮肤磨擦得我的手一阵微痛,他的声音激动得颤抖:“顾小姐?你你可以帮我么?” 我答:“荣幸之至。”从柯大松肩膀看过去,康文正看着我微微一笑。 第二章 七名失踪的女子 飞机上我翻阅着少得可怜的资料,是临时在网上找到的,赶飞机前匆忙打印下来的旅游简介: 蓝山石窟群并非天然而生的溶洞,而是巧夺天工的人工开凿的洞窟,内壁上人工凿痕整齐美观、清晰可辨,迷窟群始建于至少1700多年前的晋朝。 目前,整个蓝山已探明的大小石窟36处,呈线形分布于蓝山市新安江花溪段下游南岸约5平方公里的连绵群山中,分布线总长约5公里。 干巴巴的介绍令人一点胃口也提不起来,只能从几个数字进行推想。两段短短的文字,我收到的信息是,石窟并未完全探明,但分布很广,石窟是人工开发的,而且年代久远,形成年代不详。 这次我的拍档不是苏眉,换上了邵家兄弟。邵康柏想去探险的兴头大于帮忙,坚持这趟活他得算一份。苏眉正好接到了另外一个拍摄任务,所以就兵分两路,至于后来的各有奇遇却是预料不到的,许多事情冥冥中自有安排。 我们这边让委托人柯大松领路。 柯大松毕生人没有坐过飞机,现在的模样要多局促就有多局促,但一说到蓝山谜窟他马上就不自觉流露出怨恨和害怕交织的神情来。对这吞没了他女儿的石窟,他一点好感也没有,使用的形容词是阴森森,有鬼气,阎罗殿诸如此类的,没句好话,但是要他具体形容一下情况却没有什么更进一步的描述。事实上,女儿出事之后,柯大松前前后后明着暗里不知探过谜窟多少次,但就那么一点地方,他转遍了任何一个角落,就是没有找到失踪的人。 而当地导游对谜窟的描述却要生动得多,他们不约而同抓住了它的神秘来做文章,提出一个又一个无法解答的疑问。例如:这个大洞窟到底是做什么用处的?如果是墓室的话,里面为何没有陪葬物品和棺材?又比如:这个洞窟是什么人挖掘的呢?花费了这么大的人力物力,必非等闲之辈,但为何历史上对此事从来没有记载? 这一个叫小丁的年轻导游想像力尤其丰富,他自由发挥,提出大胆猜想:“说不定这石窟下面真正是某帝王的秘密陵墓,最近不时有旅客和导游失踪,可能是因为触发了什么机关,被困在了陵墓里面。”他说的像武侠小说中的情节,却是第一个不忌讳说到景区失踪案的导游,所以我们决定要他带我们去谜窟探险。 但未接近石窟,道路已经被封锁起来。整个景点关闭才是三四个小时前的事情,据说今天早上当地的搜查队在景点附近发现了失踪人员的尸体。 柯大松一听这消息腿就一软,几乎摔倒,幸好康柏眼明手快在旁边一把搀住。 尸体还在现场,用白布盖住,露出两只脚来,穿的是旅游登山用的橡胶底帆布鞋。 柯大松脸色如土,声音都颤抖了,两眼发直:“这鞋……是盈儿他们公司发给大家的,……我的盈儿咧!”他的泪水夺眶而出。 我心里黯然,看见带我们来的导游小丁脸色惨白,身子在微微颤抖,兴许是生了兔死狐悲之感。 康文说:“还没有确认,现在失踪的并不是只有你的女儿。”他走过去与现场的警员打交道。 过了一会儿,他走回来,请柯大松去看看。 柯大松腿直发软,康文坚定地搀住他走。 我看着有点不忍,康文却说:“是好是坏,都要坚强面对,求个明白。” 他说的话非常正确,柯大松提起勇气看了一眼,泪水就止住了,他抬起头,惊喜交加:“不是我囡儿……”他又开始流泪,颤抖着声音叫出来:“不是盈儿!” 这一次语气中却满是惊喜。 康文走回来说:“我没有仔细看,但尸体的脖子上有青紫色的淤血痕,不应该是意外身亡,我认为这是人为的谋杀案。” 我“哦”了一声,如果是谋杀案,劫财劫色之类,就比牵涉上神秘洞窟的失踪案简单得多。看见身边的导游小丁脸色还是惨白的,身子微微发抖,忍不住问:“这导游你认识?” 小丁想一想,摇头:“不认识,这区几百个导游,我见过她,但不认识。我一听说是谋杀,就觉得害怕。” 第69节 康柏这时耸耸肩,说:“原来是谋杀案,一点没有挑战性。” 柯大松听他这么一说,身子又打起摆来。 康文瞪他一眼。 康柏只好说:“这里你们两个也可以搞定了,我不如打道回府去继续我的实验。” 康柏说到做到,居然连逗留一晚也不肯,马上就坐了中午的飞机回去。他的毛躁使他自己在往后很长时间内都为失去了一次奇遇而自叹自艾。 第二具尸体发现的时间距离第一具的发现时间不过短短五个小时,被丢弃在距离第一具尸体约莫一公里的草丛里,并没有很好的掩藏起来,看来凶手有点马虎。 本以为接下来的失踪者很快也会一个接一个的找到,但接下来的两天,搜索队再没有任何发现。 康文从当地警局回来,带给我一份复印的材料,不知道他是怎么弄到这些秘密档案的。问他,只是笑:“山人自有妙计。”看来他在这方面的能力比我强,难怪柯大松千里迢迢也找上门来,我思疑他的背景非同小可。 材料我只翻了两页,脸上就打上了问号。 康文点点头:“表面上看来死者身上财物遗失,是劫财案,事实上后来警方在附近发现了被掩埋在土里的财物。劫财只是凶手故弄玄虚,并不是谋杀的真正目的。” 我说:“现在发现的两具尸体都是当地的导游,我怀疑是寻仇报复。” 康文看着我:“没有证据,不宜妄作推测。” 材料里不仅有死者的尸检结果和身份调查,还有比较简单的其余失踪者的资料。可能是从旅行社登记记录上取来的,从简单的联系方式来看,失踪的旅客来自不同的地点,跟着不同的旅行团,其中一位甚至是外籍人士,除了均为女性,再没有其他共同点,我不得不把注意力放回当地导游的身上。 我沉吟:“失踪的三个导游,已经死了两个,其中一个与柯盈是同一个旅行社,她们平时都带蓝山团。我想,凶手也许认识她们。” 而我们到旅行社询问的结果却并不令人满意。这三个女子彼此之间并不熟悉,其中一个女死者叫严红,虽然是柯盈的同事,却处得很不好。柯盈的性子比较内向腼腆,严红的性子嚣张,经常在业务上欺压软弱好欺的柯盈。就算是柯盈这么逆来顺受的性子,也在公司里忍不住跟严红争论过两回。柯盈是第一个失踪的人,她失踪的那段日子里,还有同事听见严红在幸灾乐祸的说话。但碎嘴了没两天,严红成了第三个失踪的人。而第二个失踪的人是一个来自云南的旅客。 柯盈和严红跟另一位女死者松小冰更是没怎么打过交道。同一条线上下,点点头打招呼是寻常事,除此之外,再没有人见过她们私底下有过来往。 而柯大松则说柯盈是个乖女儿,性情很内向,平时不会主动跟别人交往,但是对每个人都是发自内心的好。 我当时听柯大松这么说,就想在父母眼中看来,儿女总是千般的好,柯盈便是有什么缺点,也随着她的失踪被担心的父亲完全忽略掉了。另外失踪的两个导游平时的人缘就不怎么样,如果说是这三位导游在工作的时候得罪了什么人,遭到报复,这也很难说。毕竟从事服务业的平时就遭到最多的投诉。 谁知道我不豫的神色居然教柯大松看出来了,他连忙急匆匆地说出柯盈的往事来。虽然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柯盈那时还在念小学,但是父亲在叙述的时候脸上还是一直发着光。 他说柯盈一直是个好学生,遵守纪律,放学就按时回家,但是有一段时间忽然回家很晚。当父亲的自然担心,但是无论怎么问柯盈,她也不肯回答。柯大松那时比现在年轻得多,脾气也暴躁得多,见到女儿死活不肯交待晚归的原因,不禁发起火来,动用藤条也试过几回,打得女儿哇哇直哭,几天不肯跟他说话。 但柯盈打是打过了,骂是骂过了,不但什么都不肯说,还继续晚归。柯大松拿女儿没辙,只得去找她的班主任。 班主任没有说什么,只是让他悄悄跟着自己的女儿放学,看她在放学途中做什么。 柯大松想想这也是一个办法,就试着藏在学校附近,等柯盈放学。结果他看见柯盈出了校门之后,就往回家的相反方向走,然后躲在街角等人。 过了一阵,柯盈等到她要等的人,满脸笑容迎上前去。柯大松却觉得一阵惭愧,那是一个坐着轮椅的同学。柯盈原来每天放学都送这位同学回家。 回去后,柯大松问柯盈为什么不告诉自己这件事。柯盈半晌没吭声,好一阵子才说,小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她需要帮忙。小娟就是那位同学的名字。 说到这里,柯大松激动起来:“柯盈这个囡儿对人是好得没法说,要说人家的囡儿是不是招惹了什么仇家我就不知道,但我的囡儿是绝对不会这样的。她对人好都来不及,怎么会去得罪别人!” 柯大松的叙述让我和康文对望一眼,假如柯盈真是如此善良的女子,那么正如柯大松所说,她遭到报复而失踪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面前的资料告诉我们,失踪的七名女子看上去似乎是互不相干的,难道她们的意外是纯属偶然?但我的直觉却告诉我,她们之间一定有着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关联。 康文把失踪旅客的资料传送回家,要康柏帮忙查验她们的背景,康柏似乎正在忙着要到哪里去,语气有点不耐烦,不过还是很快送来了档案。 还是天大地大,找不着北。 我跟康文一遍遍地翻阅那些材料,直到深夜,试图找出她们的关联点来,可是并非所有的努力都有回报。 我们倦极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昱晨,我醒来,脖子像一块木头一样无法动弹,用手去摸摸,肩上一件外套滑下地来。康文留下他的外套,出去了。 我用手用力揉捏着失去知觉的脖子,左右转动,好一阵子才感到酸和麻。太阳已经升到老高,阳光从窗子外面投射进来,照在我面前一叠材料上,我苦笑。 阳光下的字分外刺目,我觉得不适。转过了身子,不,不是眼睛不适,我的心似乎发现了什么。 我抓过那张纸来逐字研究。 康文推门进来:“你醒了?柯大松给我们一个有用的消息。” 我抬起头:“我也有了一个新的发现。” “哦,你先说吧。” 我也不推辞,一指手里那张纸:“你看这里,这个失踪的刘秀秀她父亲姓刘,母亲姓谢,这里她户口本上却有这行小注释:她原名柯秀秀。她本姓是姓柯,我想有必要查查她是不是被人收养的,她本来是柯家村的人。” 康文点点头:“不错,一个好发现,她是第二个失踪的人。还是你比较细心。” 我苦笑:“盯了一晚上也找不出来,还是刚才无意中看见的,细心?不说粗心已经很好了。你刚刚说柯大松提供的有用消息是什么?” “柯大松说柯盈失踪前曾经在一次闲谈中透露过她交了一个男朋友。” “噢?重要的线索,柯大松怎么现在才说?” “他想不起来。柯盈比较内向,这个是他一次跟女儿说起终身大事,他女儿无意中闲扯出来的,据说当时还是说溜了嘴,以后关于这男的就只字不漏了。” 第三章 曾经的联系 积极调查的结果,刘秀秀果然是柯家村的人。村委会的老妈子果然不愧是吃这行饭的,说起这隔了十年的旧事还是毫不含糊,根络分明。 柯秀秀的家境在柯家村来说还算中上,但小学六年级那年父母双双出了意外,家里就剩了她一人,因此小学还没有毕业就给远房的亲戚带出了蓝山,之后再没有回来过。听说这远房的亲戚待她也算不错,把她当亲生女儿看待。柯秀秀不但飞出了这穷山区,还考上了大学。在这穷地方来说,一个没父没母的女孩儿居然有这成就,可是个稀罕事儿,所以村委会的老妈子才记个清清楚楚,说起来满脸放光,虽然不过是道听途说。 柯秀秀自出去后,并没有主动跟村子里的人联络过,而这次回乡旅游,她不但换了姓,还似乎刻意要跟过去划清距离,根本没有跟老家的穷亲戚们打过招呼。 说到这里,老妈子本来满脸放光的神采也一下子黯淡下来,讪讪地说:“这次不是因为她那么巧出了事,村里的人还不知道她回来了呢。” 第70节 十多年后的故乡重游,却由此失踪? 我忍不住问:“她到这里旅游,村子里没有人认出过她么?” 老妈子摇摇头:“没听人说过。还是失踪了之后,旅行社传出话来,大家说,这女娃子名字怎么听上去那么熟。后来警察局贴出告示来寻人,我们看着看着,才觉得像是十年前离开了的秀秀。” 十年间再没联络,看来柯秀秀与此地的联系截止到小学毕业前。我们又来到她念过的小学,调出她当年的入学档案来查。意料之中,出身柯家村是失踪或死亡部分女子的共同点,意料之外,与她有联系的人是柯盈,第一个失踪者。 柯盈与那时的柯秀秀是小学同班同学。也就是说,柯盈认识柯秀秀,我们找到了失踪者之间的第一个联系。 以柯盈为突破点,我们又顺势而上,调查柯盈的中专同学,然后发现死者松小冰原来也曾是柯盈的同班同学。 我忍不住提出我的猜想:“柯盈与其中几个失踪女子之间似乎存在某种因果关系,柯盈是因,其余几个是果。或者说,柯盈是一个枢纽,从她发散出去,出事的都是与她有联系的人。” 康文点点头,但是又摇摇头:“但其余几个失踪的人员就与柯家村的人毫无联系,并不能套上这个因果关系。” 我也无法解释这个,想想又说:“或许她们通过其他渠道认识柯盈,柯盈是导游,或者带过她们的团。” 康文沉思了一下:“她们都是继柯盈失踪后才出事的,这个凶手应该跟柯盈的关系比较密切。” 我跳了起来,笑:“对啊,你看这个像不像九流的肥皂剧情节?柯盈的痴心男友因为柯盈的意外迁怒于其他跟女友有过过节的人,一心要人陪葬。” 康文却没有笑,认真地说:“虽然暂时无法解释其他的人怎么会失踪,但目前我们的确要着眼于这个神秘的男友身上。” 我笑了笑:“你说无法解释,我说是殃及池鱼。” “殃及池鱼?” “是啊,那凶手肯定心理异常,将有过节的人杀完了,就拿不相干的人来陪葬。沉默的羔羊选择祭品也是不认识的啊。” 可是柯盈的口风和作风真是密实。我跟康文询问过几乎所有柯盈相熟的同事和朋友,完全没有人听说过那个神秘男友,更别说见到过了。 一个星期内从旅行社第八次出来,我终于忍不住发牢骚:“如果柯盈在娱乐圈做事,肯定是一流偶像的材料,道行高深,作风严谨,半点绯闻没有。” 康文笑:“不对。偶像明星都靠炒作绯闻宣传,没有花边新闻就像缺水的鱼,活跃不起来了。” 想想也对,我叹口气:“看来还是社会的错。” 康文正色:“可以怨己尤人,不能怪社会。社会给你生存的机会,给你学习的机会,给你挫折的机会,给你奋斗的机会……” 我听得一愣一愣,康文说着却自己笑了起来。我这才发觉他的幽默感犹在康柏之上,只是稍带灰色。两兄弟本色性情还是相似的。 我们采取的方式是与警方合作,分别调查,警方给我们提供最大的便利,而我们也提供所取得的各种信息和资料。当我们把调查的结果和推断交给警方,警方就撒开了网要找出那个神秘的男友。 但一连数天,并没有人站出来承认,这个柯盈的男友就像人间蒸发了,假如真的还存在的话。 我们不禁开始怀疑这个神秘男友是也发生了意外还是真正这么薄情。 人的调查方面暂时受到阻碍,我们只有转去继续现场调查。本来失踪案调查失踪现场是非常重要的,但紧接着发现有谋杀的成分,就把我们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调查死者的身份上面,无暇旁顾,弄得我们对现场的认识只能停留到警方调查的数据上。到得终于绕回原点,需要实地调查现场时,已经离我们抵埠时多耽搁了一个多星期。 我的主意是想私自去探探谜窟的,但康文坚持要先跟警方打个招呼,结果警方倒也大方答允,但顾及人身安全,派了两个警员和一个当地导游来。 实在不习惯这种保镖跟尾,本来我们想要婉拒,但见到导游居然就是曾经要带我们探谜窟但恰巧遇上谜窟被封锁的小丁,如此之巧实在有点意外。 小丁笑:“大家都不敢来,我却天生胆大,政府的钱最好赚,有这么多人保护,怎么会出意外。” 上次是意外令导游没了服务机会,这次再也不好意思推,要了导游,警员就不能不要。结果我们跟着小丁,后面跟着两个拿手电筒的警员,一行五人,去探谜窟。 谜窟被封锁了一个多星期,现在还没有正式开放,乏人管理,入口处枯枝败叶的一副颓败相。外头有路人在远远地指指点点,不敢靠近,更添几分冷清和神秘。不是有导游在前,想不起来这原本是一个旅游景点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而身后跟着的两个警员,更令此行平添几分严肃,大煞风景。 导游倒是不错的,小丁这导游年纪很轻,却挺专业,本来每到一处突兀可观的地方都停下来拉开架势准备作详细讲解,可惜我们志不在游览,他的讲述屡屡被跟尾的警员打断。 康文走去跟不耐烦的警员打交道,好像塞给了他们什么东西,嘱他们在一处外洞等。警员们看封锁后的旅游区风平浪静,也就索性省省脚骨力,站在外洞抽起烟来。 康文看着小丁笑笑:“他们比较麻烦,就我们进去看吧,按你的介绍慢慢来,也当游览一下,有些时候也得寓工作于娱乐。” 小丁看着康文:“你们能让警察局的人那么听话,来头一定很大。你们是中央派来的密探么?” 康文一愣。 我开玩笑:“就是,你可不要跟别人乱讲,泄漏出去要杀头的。” “切……”小丁装个鬼脸。 谜窟真的颇大,可观之处却不多。人工开凿的技术非常高超,坚硬的花岗岩被像铁器切削豆腐一般切割得平平整整。我有点怀疑这是现代才能有的技术。作为开凿技术非常出色,但作为旅游景点就缺乏可陈,难怪这里的旅游人数一直上不去。来的人怕都是被导游的花言巧语骗来的,来过发觉不好看,口碑自然不行。 不过小丁的口才真的不错,每一处小缝小隙小弯小角他都编个疑问来,无形中提升了谜窟的神秘性。比如说他会神秘兮兮地停在一个小石洞前,说这洞深不可测,如果丢一块硬币下去,听不到着地声。 我笑笑说:“这无底洞的说法我以前曾经在某旅游景点也听说过,那里传得更神,说一枚硬币要三个小时才落到底。” 小丁却“嘘”了一声,低沉着嗓子说:“这跟无底洞的是不一样的,这个是吃人洞。那些人都是给这个洞吸进去的,吃人不吐骨头。” 他的话说的阴沉沉,洞内不知何时阴风阵阵,我俯头看看那海碗大小黑不隆冬的洞口正将信将疑,身后有人把我轻轻一推。我一惊回头,后面那人“呜”的一声,伸出手爪子,吐出舌头,摆出一副骇人的神情。我吓了一跳,无暇多想,顺手就一推:“你做什么?” 吓人的小丁给我推得倒退几步,背脊撞在了石壁上,一面痛得倒抽凉气,一面嘻嘻一笑:“开开玩笑呗,还真给我吓到了?” 说真的,刚才他那轻轻一推,我当时觉得那黑戌戌的洞口似乎生出了一股吸力,像要扯着人往下拖,现在定心一想,这一定是疑心生鬼魅。 康文在旁边笑一笑:“这是你的拿手好戏吧,有多少人给你吓倒过?这么恐怖的解说是最近盛行的吗?” 小丁吐吐舌头:“是我的独家发明。”他笑笑说:“你们真的不觉得那洞有点奇怪吗?” 我说:“就算再奇怪也不可能吸进人去,这样奇怪不知通往哪里的洞穴并不少见。” 小丁“哎”了一声,不再分辩。 康文突然笑问:“小丁,你的想像力非常好,你是本地人么?” 小丁没有回过头来:“这里的导游百分之九十都是本地人。” 第71节 这次的探险并没有惊险,一个也许有点神秘的洞穴,并没有异常。 康文却对我说:“我想再查一查柯盈念书时的档案。” 我很敏感:“你要查谁?” “柯盈念旅游中专时的同学录里面也有一个男同学姓丁。” 但此小丁非彼小丁。 柯盈的男同学叫丁景龙,小丁导游的导游证上的姓名是丁大庆。 康文苦笑:“我觉得小丁导游的胆子非常大,有点奇怪,却怀疑错人了。” 正说着,迎面跑来一个人,扬着手直着嗓子喊:“丁大庆,你的身份证拉我家了。” 我们刚刚才擦身而过的一群人里有人“哎哟”一声,转头迎上前去:“看我这记性,打牌时押着就忘了拿。” 我跟康文对望一眼,这个人,这个名字熟悉与我们擦身而过的人我们却并不认识。 我走去截住这人:“丁大庆?” 那高瘦的汉子见到一个不认识的人在搭讪,脸上露出非常疑惑的神色:“姑娘,我们认识?” 我笑了笑:“你是导游吧?这样,我跟一位朋友到这边来旅游,想找一个专业的导游,有朋友推荐你呢。” 丁大庆愣愣地:“谁啊?还有这么找上门的?谁这么捉弄我?” 我“哎”了一声:“难道那个叫丁大庆的导游不是你?看来我找错人了,还有别的丁大庆。” 丁大庆嘿嘿一笑:“找倒没找错,蓝山这边姓丁的导游本来就不多,叫丁大庆的就我一个。不过我半个月前导游证给丢了,正在申请重领呢,没有导游证,这客人可不能带。所以我说是不是我的那些有破坏没建设的朋友叫你们来捉弄我?” 康文这时上前说:“我们也姓丁,所以觉得姓丁的导游格外亲切,八百年前是一家嘛。那除了你以外还有其他姓丁的导游吗?讲解要好一点的。” “那找丁景龙吧,那小子口才不错,先前特勤奋,说着要多赚钱娶老婆呢。来,我把他公司的电话给你们,打电话找他就行。” 第四章 导游小丁 为了进一步证实小丁导游是不是就是柯盈的同学丁景龙,我和康文费了周章去找柯盈那届毕业生的毕业照,不料却拉扯出了另一桩偷窃案来。 一个月前有个贼潜入了旅游中专档案室,把档案室翻得一团糟,校方当时却只着意丢失了什么财物,事后点算过重要财物都没有失窃,就迷迷糊糊表面调查一下就算了,根本还未明确被偷去了什么东西。直到现在,我们这么一查,学校才发现,档案室里不见的恰恰是柯盈那届学生的校友去向表和大合照。 看上去像是有人刻意要毁灭什么证据似的。 我问:“除了档案室,还有什么地方可以找到当时的毕业照?” 校长沉吟了一下:“一般来说,每届的学生只会在档案室里留下一份档案,因为每年毕业的学生都会不断增加,他们不太重要的档案也会隔一段时间就清走。照片属于不算很重要的档案,通常档案室里只会存一份,而该届的毕业生每人手里都有一份。”她忽然推了推自己的眼镜:“对了,班主任手里应该也有一份。” 热心的校长帮我们拨通了柯盈班主任黄老师的家庭电话。 我们来到黄老师家里的时候,黄老师已经把照片本子准备好了摊在桌子上。大合照上的少年男女脸只有指甲大小,看上去有点模糊,但我们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丁景龙,那时的他眼睛大大,略带忧郁,并无今日之俊朗,但轮廓宛然,果然就是我们的小丁导游。 康文则指指他背后一行,“这个,就是松小冰。” 而我则在前排靠边的位置找到了柯盈。 柯盈、丁景龙和松小冰的确是同班同学,而且在拍毕业照的时候,松小冰就站在丁景龙的后面,可是,当天在现场认尸的时候,丁景龙却说不认识松小冰,他刻意隐瞒了他们曾经是同班同学的事实。 不仅如此,他还盗用了别人的导游证,他似乎想模糊自己的身份。当然,熟人是无法隐瞒过去的,他使的障眼法,不过是针对我们这两个人生地不熟的外地人。 说起丁景龙,黄老师说他在学生时代很内向,沉默寡言,经常独坐一角沉思什么,成绩中等,从来不会闯祸,属于不必让老师担心的类型。 沉默寡言?我跟康文对看一眼,这个丁景龙真的就是我们认识的小丁导游么?我们认识的小丁导游表情丰富,口才和表演天分极佳,甚至还吓到过我。这样的人,少年时代居然沉默内向?! 黄老师见我们的神情不相信,就又说:“前年同学们来我家拜年,丁景龙也有来,也是不多话啊,跟别的同学好像格格不入,自己躲在一角,就跟一个女同学柯盈说话。” “柯盈?” “是啊,那也是一个很内向的女生,不过人以类聚,他们倒是挺合得来的。可惜,柯盈这乖孩子出了意外……”说到这里,善良的黄老师眼圈都红了。 我跟康文交换一个眼色,我小心翼翼地问:“那么柯盈或者丁景龙跟那个叫松小冰的熟么?” “松小冰?他们是完全不同的类型,松小冰嘴很八卦,不过心地是不错的,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大嘴巴了。是了,念书的时候她跟柯盈吵过一次架。对,那时丁景龙好像激动得要打人,他还是挺护着柯盈的,听说就是因为这个,松小冰说了是非,柯盈跟她理论就吵了起来。那时我查清楚了还不是早恋,就出面让松小冰给两个同学认错,柯盈比较记仇,当面说是没事,往后就没答理过松小冰了。” 早恋? 我们都一愣,我趁机问:“柯盈失踪前听说谈过一个男朋友,老师你知道是谁吗?” 黄老师摇摇头:“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 黄老师对我们的帮助很大。 我假设:“丁景龙是柯盈的男朋友,柯盈意外出事,丁景龙就性格扭曲,制造了一系列的意外来给自己的女朋友陪葬。” 康文:“丁景龙的确很可疑,可是我们并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就算他盗用了别人的导游证,这也并不算什么。” 我点点头:“这人城府还挺深的,人也转变得大,什么内向寡言,以前一定是装出来的。这样的智能罪犯,不逼是不行的。” 康文看着我:“你别冒险。”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康文拗不过我,我带着录音机和通讯仪器自己去找小丁。 小丁正在带客人,脸上神色并没有异样。我偷偷瞄了一眼他挂在胸前的导游证,那上面的名字已经换上了丁景龙,对别的旅客,他用的是自己的导游证。 我冲小丁笑了笑,表情有点神秘:“今天下午你有空么?我想你带我再去探探那谜窟。” 小丁的笑容明显有瞬间凝结,但随即说:“没问题,你四点在洞窟入口处等我吧。” 第72节 我又冲他笑笑,摆出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 下午四点,我来到洞窟前等小丁。 等了又等,小丁迟到了。 我一次次地看表,看到四点三十一分的时候,有极轻极轻的脚步声从身后接近我。我尽量自然地回过头,正是小丁向我接近。 我笑:“你迟到了。” 小丁站住了,挠挠自己的脑袋,“上午累了点,我睡了个午觉,差点忘了约了你。” “哦”我打趣:“你还睡得着觉?” 小丁瞪着我:“为什么睡不着?” 我笑笑:“你的好朋友和对头一个失踪一个死了,你怎么还能睡得着觉?” 小丁愣了一下,随即就平静地说:“知道她们出了事,我的确也挺难过的,不过还没至于睡不着觉。” “你跟她们明明是同班同学,为什么要装不认识她们?” “这是一件麻烦事,我跟她们并不很熟,自己说出来认识她们对警方也没多大帮助。我自己是没有犯事的,就怕警察们小题大做,找我的麻烦。” 小丁的神情平静,有问有答,似乎有备而来,我不能从他表情和话语中找到半点破绽。 我只好说:“我们进去吧。” 小丁侧侧头:“那位邵先生呢?” “他今天有事,已经离开了蓝山市。” 小丁笑了笑:“他就放心让你一个人留下来?这里可是专吞女人的魔窟哦。” 我也笑,有意无意语带双关:“有你的专业带路,加上我自己多加提防,不怕不怕。” 太阳开始下山了,洞里非常阴黑,小丁和我都亮了手电筒,还是觉得黑森森。 小丁回头笑:“你上次来过,我就带你随便转转好么?” “不,你像上次一样重新讲解一遍,有时不妨再吓我一吓,我会付足你导游费。” 小丁笑了笑,神色开始有点不自然起来。 我们一路走进内洞。 小丁一直在重复他上次的讲解,我只微笑在听。我听得出来,虽然强作镇定,他的讲解水平对比上次大幅度下降,明显开始紧张。 我趁机笑说:“小丁啊,上次你不是在这个转弯角说了一个故事吗?今天怎么不说了?” 小丁道:“有吗?” “当然有,你别走那么快嘛,上次你不是说这拐弯车得很滑溜,就像推棺材的弯道么?” 小丁的肩膀抖了一下,回头时脸上挂着笑容:“真有那么说过么?呵呵,怕吓着你呢,所以我这次没讲。” 我笑:“你就怕吓着我,那其他的人呢?” “什么其他的人?” “其他失踪的人,你不是也曾经吓过她们么?” 小丁站住了,回过头来,目光炯炯:“原来你们怀疑我。” 我索性说:“不错,目前为止我怀疑你,等拿到确切证据就报告给警方。你是为了柯盈失踪才干了这许多事情的么?” 小丁瞪着我,脸色很僵,良久勉强笑笑:“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不明白?”我逼近去:“一定是你,你把其他的人尸体收藏到哪里去了。” 一路上的气氛压迫,语言挤兑,就是为了在这一刻图穷匕见,逼他现形。 小丁身子剧烈颤抖,似乎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他的眼睛越来越亮,似乎要喷出火来,似乎正有什么惊人的秘密要自他的嘴里吐露出来。 我再浇一瓢油:“你坦白交代,我带你去自首,刑量会减轻很多的。” 这油却浇得不是时候,小丁忽然垂下头去,看着自己的脚尖。他的眼睫毛很长,电筒的光照射下睫毛在他的眼睑处留下两排阴影,不住颤动。但这颤动终于慢慢停止,他长长吐出口气:“你弄错了。” 他转身就走,往里面急走,似乎想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 功亏一篑。我极为不甘心,疾步追进去。 一冲进弯角处,我发现小丁手里的手电光消失了,他隐藏在了黑暗中,或者,已经离开了。 我一愣,忽然侧身有人扑上来,我身子一让,但那人的袭击目标并不是伤我,他踢去了我的手电筒。手电筒重重砸在洞壁上,滚落下来时似乎磕松了电池,洞内,现在一片漆黑。 我马上蹲下来,屏住呼吸,尽量轻地向旁边移动。 刚移动了不过半米的距离,有猛烈的风声袭击在我原来的位置,与岩石相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 那个丧心病狂的小丁,一定是用石头来砸我。 我手一按地,身子向前窜出,用个扫堂腿向前扫去。“啪”我的腿果然扫在一个人的腿上,那个人摔倒在地。我再上前要逮他,他的反应也很快,连滚几下,避了开去。 我们相距不到五米,在黑暗中对峙。 我对着他的方向,尽量温和地对他说:“你逃不出去的,跟我走,自首吧,我会尽量帮助你。” 黑暗中那个人冷冷说:“你骗我,我杀了人,怎么可能轻判。” 第73节 他的情绪居然忽然就冷静下来,在这黑暗之中,他似乎恢复了自信。 我说:“你告诉我,为什么杀了这么多人,就是为了柯盈?你不告诉我,我没有办法帮你。” 小丁冷冷说:“我只杀了两个讨厌的人,其余的人去了陪柯盈。” “陪柯盈?什么意思?柯盈还没有死吗?” “你想知道?过来,我带你去找她。” 虽然形势并不算对我有利,在黑暗中跟着他走也是非常危险的事情,但是他说的话充满诱惑。 我深深吸一口气:“好,我跟着你。” 于是小丁在前面带路,我跟着他弄出来的声响往前走。 因为伸手不见五指,我们走得很慢,走了有三五分钟,我的好奇心上升到非常的高度。如果我没有记错,上次小丁白天带我和康文来的时候,走到这上下,洞窟已经到了尽头。 我问:“这洞不是已经走完了吗?你要带我到哪里?” 小丁嘿嘿一笑:“你的记性和方向感还不错,对,这里已经是洞窟的尽头,我是带你再看一次这个深洞的,上次我跟你们说过那个吃人洞,柯盈就是给它吃了下去。” 这个人真的已经疯了,我生气:“你搞什么鬼?”一边急步抢过去,伸手要抓他。 小丁身子一让,似乎用力推开了什么东西,我蓦地觉得地下坚实的岩石裂开了,身体往下直坠下去。虽然意外,但我的反应本来足够我把住身边的岩石,但是,黑暗之中,我并没有把住岩石,反而,我误打误撞地一把扯住了小丁的腿。小丁惊叫一声,立足不稳,被我一把扯翻。就这样,我们两个无所凭借地直坠入了深洞。 第五章 异域 呼呼的急风从我的脸颊旁边掠过,锋利得像刀锋,似乎想把我的耳朵给削下来。头发拉着头皮向上直扯,我的脑袋里居然想起“怒发冲冠”是否就应当发生在这么特殊的情景之下。 而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力把小丁的脚髁抓紧,不让他脱出我的掌控。他是凶手,他是我此行的目的,无论如何,我都不能放开我的手。 我跟小丁在急剧下降,而且速度还越来越快,皮肤被流动的空气磨擦得非常痛,不知已经下坠了多少米,这真是一个无底的深洞。开始时我的头脑还在快速转动,想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但到了后来,脑中已经一片空白。速度带来的刺激把我的头脑格式化了。 下坠,急剧无法停止的下坠。 我忽然知道让人真正觉得恐惧的并不是死亡本身,而是等待死亡的过程。 下坠了怕也有好几分钟了吧,迎接死亡的每一秒钟都那么漫长。脑子已经自动停止转动,但感官却没有关闭。我突然感觉到下坠的身子接触到了一个什么东西,柔软而有弹性的东西,给了我一个温柔的接托,然后我穿过它,继续往下坠,但它明显使我下降的速度减慢了。 我刚刚意识到这一点,就感觉到握住小丁的手传来微微一窒,显然,在我上面的小丁也受到了同样的阻隔。这奇怪的东西被我穿破了之后居然好像会自动弥补。 在接下来的过程中,我们不知穿过了多少重这样的阻隔接托,下坠的速度慢慢地变慢。当我的脚接触到实地的时候,还是止不住向前冲出一步扑跌在地,才止住了下坠的冲力,但从这么高的地方以这么快的下坠速度掉下来居然毫发无伤,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在我着地时的向前一冲,无论多么坚持,还是终于不自觉地放开了小丁的脚。他晚我一步下地,但因为我消减去大部分的冲力,所以他落地的时候站得很稳。当我站定了,回头看去的时候,小丁居然已经开始拔脚就逃。 忘了描述一下这洞穴下面的环境。如果这洞穴真的就是我们下坠时那小小的洞口圈着的那么一小块的话,小丁就算逃上个三五个小时,我也不必紧张。但事实上,这深洞下面的面积大得异乎寻常,放眼望去,居然有光照着的地方都望不到尽头。是以小丁一开始逃跑,我就立刻大叫一声,拔脚就追。 追了两步,才发觉不妥。脚下的地面不但湿漉漉地,而且很滑,看上去青绿色,似乎长满了青苔。我的皮鞋底一接触地面就打滑,这第三步迈得太快,还险些失去平衡,摔个大仰叉。而小丁身子灵活得像头鹿,脚上穿的应该是橡胶底旅游鞋,三步两步,再来个转弯,他就轻轻松松地消失在我的视野外。 我叹了口气,只得一边小心翼翼地走,一边观察这诡异的地方。 这么大的一片空间,居然全部隐藏在地底下。阴暗潮湿,长年不见阳光,难怪长满青苔。不对,这里没有天光,偏偏却有光。我仔细观察石壁,发觉石壁上涂了一层薄薄的涂料,也许是接触到空气,发出暗暗的光来。这里竟然有着人工的痕迹! 涂料发出的光芒不明不暗,没有变化,使这地下空间有一种死气沉沉的气氛。是谁,挖掘了这样一个地下空间?想起关于谜窟的猜想和传说,我觉得一阵寒。这里一个人影没有,难道说,这里的主人已经死了,这里真的就是一个死人墓? 有一种人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的,很显然,我就是这类人。此情此景,我还锦上添花地想起了“黄泉相见”的故事。春秋郑庄公思亲心切,又不能违背自己“不及黄泉,无相间也”的誓言,挖了一条通往母亲寝室的隧道,在隧道中与母亲化干戈为玉帛,以“掘地三尺,必将见泉”的话来自欺欺人。黄泉相见,应该也就类似面前情景吧。小丁说要带我来见失踪者,意思可是黄泉相见? 当然,这里未必是君主陵墓,也不大可能是黄泉隧道,如此深和广,说是一个藏宝地下室也有可能。我只能尽量安慰着自己,扶着石壁慢慢向前走。 走了约莫三十步,我走到了小丁转弯消失的地方,跟着转过去。眼前蓦然一亮,这里居然别有洞天,在地下千百年流动才能凝固的钟乳岩静止成千奇百怪的形状,映着那些特殊涂料发出的光,熠熠生光。这种美丽,本身就不逊于珠宝玉石。这地下仙境,绮丽得像梦境,如果不是心中忐忑和焦急的话,我一定会在这人间仙境中流连忘返,不过,可惜现在凶手潜逃,我又落单至此,不知前路如何,此时此刻,我真是提不起一点精神来。 最要命的是,在这样美的景致中,我的肚子居然不争气地响了起来。我才想起,约了小丁在午后,探险到现在,早已错过了晚饭时间。而这鬼地方,美则美矣,但毫无生气,想找些维持生命的物品怕是比登天还难。 不过,地下岩洞发现了钟乳石也预兆着一样东西,我至少不会给渴死。 果然,我再往前走了二十米左右,我就听到了水声,不是潺潺的流水声,而是哗哗的水声。一阵阵地,似乎是谁,在水池中嬉戏,任性地把生命之源任意挥霍。难道是小丁?我警惕起来,慢慢一步步摸过去。 水声越来越大,我猜测这一定是一片不小的水域,而我,正离它越来越近。 水声自一丛密密树立的钟乳石柱林中间传来,我蹑足走进去,刚小心探出半个头,“哗啦”一阵水花兜头泼来,似乎是有人看见我行动故意示警似的。我闪身一闭,几点水花还是溅到了我脸上,眼睛里。我用手抹去水珠,眼睛有片刻模糊,在模糊当中,我似乎见到一条巨蟒在水池上空舞动。 这一惊非同小可,我再用力去抹眼睛,却用力过度,眼睛一痛,只能半睁。我步步后退,那巨蟒似乎还不止一条,似乎有两三条正在凌空盘旋飞舞。 我尽量使自己镇定,慢慢后退,虽然看不清楚,但一瞥之下,这么大的巨蟒绝对是丛林巨蟒,俗称大蚺的那种,其最擅长的捕食方法有两种,一为衔住直接往血盆大口里吞咽,看上去冷冰冰硬邦邦的身体伸缩力超乎你想像,大活人囫囵吞下并不是稀罕事;二是缠功了得,死死盘缠,你死我活,至死方休。 无论哪一种,我都不希望碰上。 我的肌肉绷得紧紧的,控制着自己一步步往后退。水池上的蟒蛇怎么会凌空飞舞,我根本没有去想,耳朵里居然还听到嘶哑的叫声,沧桑的,有点像老鸹的叫声。天!我想我一定已经紧张得神经错乱,蟒蛇怎么可能发出叫声?! 退,继续退,我紧张得就是直线往后退,甚至忘了回身看一下路,结果就犯了一个最低级的错误,我撞在了柱子上。慢着,这柱子有温度,而且不太硬,更要命的是,它长出了两根手,搭我肩上,还在说话:“小姐,你在做什么?” 有人!在如此诡秘危险的情况下,我撞着了一个人! 我紧绷的神经已经到了极限,再也无法控制自己,我发出了一声尖叫。 那个人被我的惊叫吓着了,也许是传染效应,他忍不住也叫了起来。 他叫得比我还大声,我不由就诧异起来,止住叫声,问他:“你叫什么?” 暗暗的光线下,我看见我撞着的人是一个十来岁的小男生,浓眉大眼的,样子英俊,神情老实,掩饰不住的惊慌,他指着我身后,尖叫变成了惊叫。“天啊!”他大叫。 我回头一看,我们的惊呼声似乎已经惊动了水池中的巨蟒,水花疯狂四溅,巨蟒乱舞。不,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那并不是巨蟒!不错是蛇颈小头,但长长抵到洞顶的脖子下面似乎还有一个像乌龟一样的身躯。 我只觉得头晕,我无力地说:“还不快跑?” 面前的小男生不知是否吓得傻了,只懂笔直地指着那群怪兽。 我终于又回头再看一眼。这次我发现水池中有团黑色的东西,似乎是什么动物的皮毛。水池的水疯狂汹涌,那黑色的东西随水波上下,还在动,挣扎。 第74节 天咧!那居然是个人,而且还是个小人儿! 水池中的怪物受惊之后疯狂地转侧嘶叫,它们是在想吃人么? 我的心在剧烈交战,不能见死不救,可是,这是怎么一种怪物咧。人的力量在它们面前显得如此的渺小,我很想奔上前去救人,可是我现在只能盯着自己的脚尖,一动也不能动。水珠不住地从我头发脸颊下滑落,大部分是怪物溅过来的池水,当然,里面也夹杂着我的冷汗。 身前的小男生再次惊呼:“天啊,小喜要淹死了。” 他的惊叫使我浑身一震,有弱者要被夺取生命了,难道就这样坐视不理么?我咬了咬牙,冲向水池。 被怪物身子甩出的水花像强力水龙头一样冲击在我身上,不到两秒,我从头到脚已经湿透,衣服到鞋子不断滴出水来。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寒冷,我一直在发抖,但并不打算往回退。 我一直冲到水池前,水池不是普通的水池,从池面如此汹涌的水波看来,里面一定深不可测。我闭住气,俯身到池边伸长了我的手去捞那小孩。 池水一直在波动,有好几次,我的手已经够住了那小孩的黑头发,可是没等我抓紧把他拉过来,一个波涛一涌,我的手抓不紧,就又松脱了。 救人救人救人! 我的心在狂喊着,尽量要自己集中精神在这件事情上,要忘记跟自己如此接近的怪物带来的死亡威胁。可是它们并不曾放过我,不仅带动的水波并没有停歇下来,更有一只怪兽把头伸到我面前,非常有兴趣地打量这我。 这个怪兽头就跟大蚺的头差不多,眼睛很大很圆,流露出对猎物感兴趣的神情来,离得太近了,我还看见它的头前端有两个很小的鼻孔。我压抑着自己的惊呼,对自己说:“快,快,就差一点了。”我的手已经捞住了那小孩的头发。 正在这时候,那与我近在咫尺的小头突然快速的远离,并蓦然对我咧开了嘴,露出针尖般细密而锋利的牙齿,它似乎正准备对我进行袭击。 我慌乱之下,身子蓦然失去平衡,一头栽进了冰凉的池水里。池水很深,水波摇动,下面似乎还隐藏着无数巨大不断活动的物体,被我这不速之客惊动了,围绕着我活动起来。这片水域里该蕴藏了多少未知的威胁,就像潘多拉的宝盒,一翻就全给我惊动了起来,恐惧和绝望令我忘记了挣扎。 第六章 龙乡三兄弟 但凡说故事的人到了没有办法说下去的时候都会说自己晕过去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什么的,然后再由睁大眼睛开始继续。但我的情形稍微有点不同。我处于半晕迷状态,但感觉还是存在的,我感觉到包围着自己的是非常巨大的有生命的动物,它们行动迟钝,表现疑惑。 这纯粹是我自己的猜测。这些庞然大物就是翻涌池水的元凶,但它们似乎也对我这人心存怀疑,只是围着我转来转去。池水,越发的汹涌。我没有办法翻到水面去呼吸空气,水,已经开始从我的口鼻灌进去,冰凉而且带着腥味。 就在我以为自己要死定的时候,有一只怪物游到我身下,毫无预兆地,它忽然把我顶出水面。我接触到空气,大口地呼吸,同时不住地咳嗽起来。有人用有力的手掌握住我手臂,把我从怪兽的背脊上拖落下来。我耳际还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但又辨别不出来说的是什么,在迷糊之中,我似乎还看见了一副似曾相识的面容。 但是,当我状态恢复正常的时候,我发觉围着我的几个人是一个也不认识的。 整个过程只能说,就算我的神志是清醒的,感知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我仍然说不清楚,全是因为我本身并不明白我经历的事情。而接下来的事情更令我迷糊加迷糊。 围着我的三个人都是男孩子,眉目神情像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年纪最轻的那个正是曾经拍我肩膀吓着我的那个。他看见我清醒了,十分高兴:“你好过来了,真好。”他的眉毛飞扬,眼睛眯眯,笑得很阳光,是真的为我高兴。 我坐起来,摇摇头,甩落一串水珠:“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龙之乡。” “龙之乡?”我瞪瞪眼,什么名字,像日式卡通片里的地名。 男孩子身边一个穿蓝色衣服的男孩子开口说:“不错,这里是神龙的故乡。刚刚你掉到龙池里,是我们的女王召唤神龙把你捞上来的。”这个男孩子轮廓跟第一个男孩子长得一模一样,看上去比他年纪稍长一点,越看越像是兄弟。 头一个男孩子兴奋起来:“是啊,是啊,有女王亲自救你,你好幸运哦。” “神龙?女王?”我越来越疑惑,谁能告诉我这是哪部神话里面的背景? 男孩子们却以为我明白了,一个个都咧嘴笑起来,傻乎乎的样子像得不得了。 我忍不住:“你们三个是兄弟么?” “不错不错。”一个男孩子说“我们是兄弟。”他指着自己:“我叫新浪,他叫搜狐。” 居然都是本土门户网站的名字,真没想过有人讳名讳得这么大大咧咧,漫不经心的。我转向最小那个男孩子:“你不是叫网易罢?” 小男孩子在我的注视下脸都涨红了,“当然不是,我的名字比他们都响亮威武。” “哦?” “我叫百事可乐!” 我实在没有力气去嘲笑他们,只得无可奈何地说:“请问这里怎么可以出去,这个你们可以告诉我么?” 百事可乐挠了挠头:“这里好得很,外面的人都那么厉害,留在这里不好吗?为什么想出去?”他红着脸看着我:“你的心地这么好,又长得这么好看,大家一定会喜欢你的。” 这话听得我一阵发呆,如果我的感觉无误,这个年纪大约比我小了十年的男孩子正在向我表达好感,而他直到现在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当然也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百事可乐的脸虽然很红,但双目中迸射的热情却是不加掩饰的,他也许觉得喜欢一个人就直接说出来,这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但是我,我已经至少有十年未曾有过这样的情怀了。如果他所说的,外面的人是厉害的话,我想是指在尘世浮沉的我们早就缺乏了这份鲁莽的单纯。 一时之间,本以为老皮老肉的我,脸也不禁热了。 身边的新浪突然伸出手来敲了他的头一下:“我们觉得这里好,人家可不是这么想的啊。” 这一下把少年的热情全敲碎了,百事可乐立即抱头惨叫:“你老是欺负我,这里不比外面好么,你们说不是吗,那为什么你们自己不肯出去?” “你以为我不想出去看看么?可是每次派出去的人都是经过基因选拔的,都是要很优秀的才可以,而且等我知道的时候,已经长这么大了,要出去已经不可能的了。” 我看着他们争执,心中越来越疑惑,这些人看上去不像是从外面进来的,反倒像是就在这里生活长大的。难道说,这万丈深洞下面,就隐藏着另外一个世外桃源? 我整理着自己的思路,慢慢把我的问题问出来:“刚刚你们说这里是龙之乡,这龙指的就是水池里的怪兽么?它们是活的?” “嘘!”三个家伙全跳了起来,百事可乐脸色都变了,连连摆手:“不准这么说,不准这么说。” 搜狐四面看看,松了口气:“幸好没有人听见,如果让人听见你这么说我们的神龙,你一定会倒霉。” 我瞪大眼:“那些……呃,神龙是真的?” 这里离水池不太远,我虽然不能看见那些怪物,但仍然可以听到一进洞时听见的那“哗哗”声,这诱使我慢慢回忆见到怪兽的情景。 水上的巨蟒头颈,水下的龟背状身躯,落水时,我似乎还看见四片扁平的像海狮一般的胸鳍连带长长的光溜溜的尖尾。怪兽的形状慢慢在我脑海里拼贴起来,老天! 我深深吸气:“你们是说,那个神龙是,是……” 三兄弟看着我,神情紧张,齐齐点头:“是,是……” 第75节 我压抑着自己不让自己吐出那个词语,太吓人了,一种不知因什么原因灭绝的史前生物重现在这个世界,这是一枚可以震撼考古界生物界的重磅炸弹。 我再吸气吸气:“它们是哪里来的?” “从蛋里孵出来的呀。”百事可乐张大手臂比划着,“从这么大的蛋里孵出来的呀。” 我哭笑不得,不知道是自己白痴还是这小子白痴。 我只能尽最后努力:“这个东西,外面的人知道它的存在么?” “当然没有别的人知道,你是第一个来我们龙之乡的人。”三兄弟的头开始齐齐左右摇摆。 我立刻说:“没有可能,刚才我是跟一个男人同时从上面的小洞穴掉下来的,这个男人已经先我离开了,他应该见到这些……呃,神龙。” 三兄弟们面面相觑,然后搜狐说:“这可是不得了的事情,我们得马上去禀告女王。”说着,他站起来就跑掉了。 我看着剩下来的两兄弟:“你们一直在这里呆着吗,最近没有其他人来到这里吗?” 头仍然是横摆的,我闭闭眼睛,终于还是给小丁骗了。他一定是一个变态的杀人犯,编出一个故事来让我上当,可恨的是,我偏偏相信了。 可是百事可乐说:“等等,你说外面的人是没有来过,可是,最近我们这里的人有几个从外面回来了。嗯,她们跟你一样,是从上面下来的。” “你们的人,回来?”我的脑筋转不过弯来。 “是呀,最近我们的人从外面回来了不少,告诉了我们很多外面的东西。我们几兄弟的名字都是她们帮忙取的,都是外面最响亮最常用的词语。” 这回我真的不知说什么好了。这几兄弟说的话看上去都不是在骗我,两个人的表情都很诚实,一点没有装神弄鬼的嫌疑,但是,我就是没有办法消化。 我想了又想:“如果我想在这里找一个人,应该找谁呢?” 百事可乐瞪大圆圆的眼睛:“找人?你还认识我们的人?” 新浪瞪他一眼:“她从外面来的,当然找我们在外面住过的人。” 本来我只是想找潜逃的小丁出来,新浪这么一说,我却精神一振:“不错,你们认识柯盈么?”如果小丁说她们都掉进这个洞里,他又没有骗我的话,她们应该就是“从外面回来的人。” 可是看着这两兄弟张大嘴的傻样,我的心微微一沉,不死心:“那么陈春薇、柯秀秀、罗小岷呢?”这些都是失踪的女孩子的名字。 两个家伙还是张大了嘴,白痴般的看着我,我泄气:“算了,算我没有问过。” 百事可乐的嘴一下子合拢起来:“你刚才说的是什么牌子?怎么我从来没有听过?” 说时迟那时快,话音未落,百事可乐的额头又挨了新浪一记。新浪板着脸说:“你真笨死了,我们这里找人要找人口登记官老耐克,不过这些人肯定是找不到的,因为我们都不叫这些奇奇怪怪、乱七八糟的名字。” 我承认,有一种人比蠢人更难忍受,那就是自作聪明的人。 我只好说:“那你们现在带我去找老耐克可以吗,怎么问,我自己拿主意就是了。” 两兄弟却不肯。 新浪说:“老耐克是不能随便找的,必须经过女王的同意。” 百事可乐说:“你刚刚才恢复过来,得先休息休息,到我们家里休息,女王叫我们接待你。”他脸上的神色很关怀,也许从外表判断我是那类弱不禁风的女子。 “到你们家里休息?”我有点感动,在我居住的大城市,居住在高楼的人们有住了快一辈子也不知道楼下的邻居是谁的,而请陌生人回家更是大忌讳,至于像百事可乐这样年纪的少年,更是会被家长叮嘱几百次不能随便放陌生人进屋。 “是呀,是呀,你救了小喜,我们都很欢迎你来。”百事可乐的理由就是如此单纯。 “小喜?就是那个小孩子?对了,他没有事吧?”我想起那在水池里浮沉的小小头颅。 “没有什么事了,女王先派人把她送回家了,她是我们的小妹妹,叫七喜。你肯牺牲自己去救她,我们都很欢迎你来做客。”百事可乐又提一次,他的热情是让满心疑惑的成年人羞愧的。 看来这个邀请是不去不行了,而且,我感觉到要找到小丁,和完全了解事情的始末,似乎必须要在这神秘的地方先落下脚来。于是,我欣然同意了两兄弟的安排。 第七章 迷失的国度 我跟着两兄弟到他们家去。 背着神龙水池的方向,我们走进一片钟乳石林,走了约莫有十来分钟,我们出了石林,面前豁然开朗。 前面是一片原始森林,而原始森林的中间又辟开宽敞的空地,上面长满小片叶子的矮小植物。豁然开朗不但指环境的忽然开阔,还有光亮度,这里比洞穴里要亮很多,近乎外面的天光。 我习惯性地抬头上望,但并没有看见蔚蓝的天空,上面是遮天幔日的攀藤植物相生相结形成的顶,看不到天,光从哪里来?细细观察,原来光就是从道路两侧的高大攀藤植物的茎上发出来的,就像日光灯管一样。 新浪比较细心,看见我奇怪的样子,就笑着解释:“这是龙藤树,是我们光和氧气的主要来源。” 百事可乐在旁边插嘴:“这个树是我们的神树,我们都不许随意折断树枝什么的,如果那样做,会被罚做苦工。” “罚做苦工?哦,可不可以用罚钱代替?”在我们的人类社会里,除了原则性和重大的触发刑法的案例,其余的错误都可以用缴出货币来弥补。正所谓,天大的乱子,地大的银子。 百事可乐挠挠脑袋:“罚钱?”他好像无法理解这个我们耳熟能详的词语。 新浪年纪大一点,看上去懂得也多一点,笑着说:“钱是指用来交换的东西吧?我们这里不用钱,我们的用品都是按人和工作来分配的,大家都差不多。有时很想要人家的,用自己的去换就可以了。” 居然还是吃的大锅饭。我越发好奇:“那你们日常的工作是做什么?” “我们的工作是开发我们自己的土地啊,只要有土地,我们就能得到更多的日常需要的东西。嗯,还有人在维持秩序,指挥大家的工作,他们就是王室的成员了。还有顶顶厉害的,他们就负责研究让我们懂得更多,更节省力气的东西。” “让你们懂得更多,更节省力气?这个,是研究科技吗?” “什么是科技?” “呃,具体就是指研究出机械化的东西,可以使你们工作效率更高的工具啊。” “对对,就是那个。前些天,阿诺他们还研制出一个会说话的小盒子呢。” “什么会说话的小盒子?” “就是有人隔了很远很远的说话,这边的小盒子就会传出那个人说的话。我们的人从外面回来的时候,说这个东西叫收音机。” 第76节 我倒抽了一口凉气,“你们居然自己研制收音机?” “这有什么稀奇的,阿诺他们说只有想不到,没有办不到的事情。他们还说,要研制那个什么电,看电的,视电机。” “电视机?” “对,对,电视机。” 我想说,可是就算你们研制出来,也收不到外面的信号啊,但转念一想,收音机又何尝能收到外面的信号呢。他们研制的收音机,刚刚不是说得很清楚,收到了他们自己人说的话嘛,也就是说,他们研制的不但有收音机,还有配套的无线电波收发技术。照这样推理,研制出电视机,他们自然会创造出电视机可以使用的环境。 想到信号,我不禁“哎哟”一声,把身上带着的手机和通讯仪器掏出来。就算质量多么好的手机被我在池水中一泡,基本上已经可以当废品处理了。先进的通讯仪器倒是防水的,可是,在我现在掏出来一看,果然丝毫的信号也收不到。 不能怪仪器,只能怪我擅自闯进这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地方来。 现在无法通知在外面的康文,恐怕他得担心了,我不禁起了内疚的感觉。 两兄弟一直把我领进森林深处,突然停住,叫起门来:“老柔姿,开门哪。” 需要定神才看见原来那看上去像树桩的东西就是一个窄门,整间房子嵌入攀藤的植物当中,看不清楚到底有多大。再费点心思,才看见原来房子是一憧挨着一憧,被缠绵不断的植物保护得相当好,这一路行来,想来不知刚才已经经过了多少家,都因为我的不留心,全都没注意到。 两兄弟又提高声音喊了两声,面前的树桩终于轻轻响了一声,打开了,探出一个小小的脑袋来:“你们回来了?哦,这个就是上面来的小姐,快进来快进来。”是一个看不出年纪的女人,个子小小的,脸上像核桃一样有了凹凸和皱纹,额头却像孩童一样光洁。 房子偏小,客厅就七八平方的样子,两个小伙子走进去,加上原来就在屋里的搜狐和叫七喜的小女孩,围着中央的桌子一圈,空间就显得满登登的,但由于没有什么家具杂物,大家在地上盘腿而坐,倒增加了几分亲密。 小女孩七喜主动过来牵我的手:“姐姐,搜狐说是你救了我是吗?他说你好勇敢好勇敢。” 七喜长得很漂亮,皮肤白嫩得似乎从来没有见过阳光。当然没有见过阳光,他们生活在这里,没有出去过,怕是毕生没有接触阳光的机会。这样不接触紫外线,看来正是大家皮肤都非常不错的原因。 我一面胡思乱想,一面顺手抱起小女孩,笑说:“你怎么就这么顽皮,跟龙一起玩,就不怕它们吃了你?” 七喜骨碌碌的眼珠直转,叫:“神龙才不会吃人,只有恶龙才会,不过它们被关住了,不能出来的。我每天都去跟神龙玩,它们跟我是朋友,只有被什么吓住了,它们才会这么失常。” 是叫我的尖叫声吓着了才导致失常?我的脸微微发红。 搜狐却说:“神龙是见着生人,受惊了,后来它发觉你很善良,又有女王出来给它们说话,它们就乖乖把你们救上来了嘛。” 这三兄弟,新浪最大,懂得东西最多,脾气却似乎比较暴躁,老是喜欢欺负小弟;搜狐应该排中间,看上去却最细心最聪明,善解人意;老三百事可乐傻傻乎乎,热情老实,却最讨人喜欢。 小妹妹七喜最古灵精怪,拉着我到房子里四处参观。 每间房间的格局和布置都几乎一样,看来龙乡的人喜欢简约主义。最大的奢侈,不过是新浪的房间里放了一只皮球,七喜的桌子上面插了一小瓶野花,百事可乐房间的墙上挂着一幅图,一幅蝴蝶图案的图画。 没有书籍和其他的休闲用品,我很同情这里的人的生活。物质上的缺乏若是跟口腹之欲挂钩的,匮乏一些无妨,但若直接导致精神上的缺失则是件令人无法忍受的事情。 不过,无知的人最幸福,这也是一种说法。 我忍不住问:“七喜,你们到哪里去学东西呢?” 七喜答我:“我们有学习的地方啊,等我再长大一点,就可以去学习了。” “你们不需要课本的吗?就是看的书本教材什么的。” “不用啊,在学习的地方有,学的时候拿来看,学完了就留给别人用啊。” 我越发奇怪:“你们需要考试么?” “考试?不用啊,学懂学不懂是自己的事情,关别人什么事?” 我哑口无言,真没有想过原来是这样,看来人家的减负比我们要彻底得多,并且环保。 我笑了笑:“那你三个哥哥一定学得不错,他们懂得都很多。” 七喜的眼睛闪出了光,“当然,百事可乐学得最好,老伯勒常常夸他。” “哦?”想不到那呆呆的男孩子居然最爱学习,真是人不可貌相。 “真的啊,你看,这就是学校奖他的地图。”七喜用手指着墙上那幅蝴蝶图画。 “地图?” “是啊,这是我们的国家原来的地图,你看,这是一百年前的面积,我们的祖先开发了一百年,才形成了我们今天的国家。” 我凑过去仔细观察那幅“地图”,标尺是1:100000,照这样来看,一百年前的龙乡不过才是几平方公里大的地方,这一百年来可真是发展迅速,我这一天来走的路早已超过了过去的国土范围。 搜狐这时走过来,跟我说:“今天我把你说的事情禀告了女王,女王说是绝对不可能的。” “什么事情?”我的脑筋转不过弯来。 “就是你说有个男人跟你一起掉下来的事情啊。女王说,陌生人进来我们的国土,而且王室不知道,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我呆住了,分辩:“可是,这明明是事实,或者,是你们的保安系统有了疏忽,这个人非常危险……” “不可能的,我们的国土每个角落都有监控的仪器,女王说没有就一定没有的。” 我的争辩被开门的老柔姿打断了,她在客厅里大声招呼我们吃饭。 相对摆设的简约,菜肴只能用复杂来形容。圆桌上一个大面盆一般的容器里面盛满了热腾腾的菜,骤眼看上去,有蔬菜,有菌类,还有其他认不出来的配料。 老柔姿给我们每人盛了满满一碗,我看着小伙子们的狼吞虎咽,不知如何下口,想旁敲侧击一下菜是什么材料做的,嘴巴刚一动,老柔姿已经笑嘻嘻地说:“吃完了再说话。” 香倒是很香,只是实在怀疑自己端着的是啥。硬着头皮吃了一口,味道倒是不错。想着将要在这地下城不知生活多久,我勇敢地把整碗食物吃进了肚子里。 第八章 自愿跳下来的人 龙乡里的习俗跟外面的世界很不一样。 这里的人们习惯直呼大名,如果是德高望重的人,或者是前辈,顶多在前面加上一个“老”字,即使是自己的亲人也是一样。老柔姿就是这样一个称呼范例,她是四兄妹的母亲,“柔姿”一词取自旧年代一种夏季布料的名称。 不过,如果你据此认为龙乡里的人会缺乏道德教育,没大没小的,那你就明显猜测错误。这里的人有着非常强的道德观念,黑就黑,白就是白,性格和想法相当单纯。就拿我想找管人事档案的老耐克来询问,三兄弟私下带我去也没有什么的,但他们就是坚持要先禀告女王。 第77节 新浪恰好是王宫里的侍卫,他带我去王宫求见女王。 王宫毕竟代表着国家的面貌,这憧漆成全白,有着漂亮螺旋型屋顶的房子在其他混杂在植物丛里的平民房子里显得鹤立鸡群,出类拔萃。 假如说整个地下王国里有一处地方是最为高旷的,那无疑就是这里。尽管无论多么高,这里仍然不可能看见蓝天白云,但从那螺旋型盘曲而上的楼梯打了差不多有十个卷看来,这憧王宫至少有六层楼的高度。石料的雕花扶手,攀藤植物蜿蜒围绕,开出一串串淡红色的花朵,像一串串小铃铛,非常漂亮。 新浪看着我自豪地笑:“漂亮吧,王宫是我们这里最古老的建筑了,每次有新女王继承王位,都会把这里整修一遍。” 我看见有几个小伙子在屋顶上用绳子吊下来,在窗子上敲敲打打,把窗子上的框子拆下换成新的。 新浪再补充:“现在我们要见的是新女王,她正准备登基,不一定有空来接见你。” 我独自在雕花大石门外面等。 白石的门和雕栏,微微发出荧光来。因为地下光线不是很足,这里的植物都是淡绿色的,衬着颜色并不浓重的花朵,整个环境就像透明的水彩画,非常接近人类梦想中的仙境。 只是环境实在太静了。 外面的世界繁华喧闹,从没有停止下来。就算是高山深林,那也不是绝对的宁静。我忽然明白,这里的宁静跟缺乏生命有关。缺乏昆虫,小动物,禽类……除了人类和龙,这里只有静静生长的植物。 我感觉不适。 厚石门忽然发出一阵很刺耳的磨擦声,新浪出来对我说:“女王答应见你。”一面对着门不满地唠叨:“这讨厌的大门,老是这么吵,应该拿油树汁来抹一抹。” 我想他的意思大概就跟外面给门轴上油差不多吧。 我们并没有走上长长和弯曲的螺旋梯,据新浪说,那里是供放着历代王室成员尸体的地方。我们进了第一层的石门,来到一个非常宽敞的大堂。这里的装饰简单,但朴素大方反而显出一种雍容之气,充分体现简单才是真的美的原则。 大堂里面靠墙围摆着有三十来张椅子,对着门口的地方是一张大靠椅,上面装饰着布料,表现出与众不同。但椅子上并没有人。 新浪却在这里停住了脚步,并没有把我进一步带进内堂的意思。我只有等。 新浪示意我找张椅子坐下来,自己朝我点点头,就离开了大堂,把我留在了这里。 空旷的大堂很静,我耐心等待。但是,总感觉到某个角落似乎正有无数眼睛在对我好奇地暗暗窥视,气氛非常诡异。 幸亏这情形并没有维持多久,内堂里面有人发话了:“你就是从外面来的人?你找我有什么事情?”是一个年青女子的声音,不算特别好听,但就是令人感到非常的亲切和舒服。 我礼貌地站了起来,欠一欠身。尽管不知道他们的礼仪是什么样子的,但表现客气一点总没有坏处。 我小心地说:“我意外来到你们的国家,得到女王子臣的款待,非常感激。现在冒昧来请求一些事情,实在是非常不好意思,但是,这件事情对于我和外面世界的人们都很重要,所以请女王答应我的请求,这样我和我们的同胞们都将非常感激。” 自觉说得不伦不类,也不知道这缺乏外交经验的新女王听懂没有,心中不禁有点忐忑。 但女王的聪明出乎我意料,她精明地说:“请你先介绍一下自己的身份和来这里的目的。” 我觉得没有必要说谎,就把自己的身份和追查失踪案流落至此的经过大略说了一遍。 女王沉吟了一会儿,问:“你想我帮你什么?” “我想请女王请最近回来的人跟我见一下面,好使我确定一下她们是否外面的失踪者。” 女王说:“对不起,这些人回到我们国家之后就属于重点保护范围,我不能让你见她们。” 我退而求其次:“那请女王把她们的身份资料给我看看可以吗?我只要确定她们到底是不是失踪者。” “对不起,这些都属于我们国家的机密,我不能答应。”女王的语调并没有多大变化,但听在我耳里却越来越刺耳,我知道,那是我的怒气开始萌生。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那么,女王能否告诉我,跟我一起掉下来的那个男人现在在哪里?” “没有这个人。” 我握紧拳头:“女王的意思是我在说谎?你们并不相信有个杀人犯闯进了你们的国家?” “什么杀人犯?” “他为了意外失踪的女友,杀死了至少两个跟他女友不和的女子。” 果然死亡是一件刺激神经的事情,我感觉到内堂里的女王声音微微的颤抖:“一个男人为了自己失踪的女友而杀人?这是你编出来的吧?我们国家里不会有这样的事情。” 我只能说:“可是,人类的社会有。外面的社会有着各种各样的争斗,欲望在城市上空弥漫……就是这么危险的人物来到了你的国家,你怎么可以无动于衷?” 女王迟疑着:“他犯了法律,怎么还敢和你到这里来,又是怎么掉进了我们的国家?” “也许他的神经有问题,想连我也杀掉,又或许,他故意要到这里来。”我刻意加重了语气:“他说他的女友失踪在这里。” 我不信这个女王是百毒不侵的,既然事实她不肯相信,我索性编故事出来哄她。 可是年轻的女王却非常聪明,她哈哈地笑了起来:“你在骗我,怎么有人这么重视爱情,肯为了不知生死的爱人去一个未知而又危险的地方。” 我却听见她笑声中的一丝勉强,她似乎已经被我说得有点动心了。 我也笑了:“一百个人有一百种不同的情感,当时他确实这样跳下来了,姿势就像在殉情。”我索性再戏剧化一点,女性通常喜欢夸张和煽情的东西,这样的说法比说是我把他硬扯下来的更有冲击力。 女王的声音果然大大迟疑,但她并不肯就此认输:“你能说服我人类真的会殉情的,我就相信你。” 一个大难题!难道我得给她讲故事么?搜罗古今中外的经典爱情故事,给她讲足一千零一夜?我大大头痛。 幸好有人救了我。 新浪在外面禀告:“女王,有人从上面下来了。” “什么人?” “一个男人,他说来找同伴。” 我开始听见有人又下来了,就竖起耳朵听着,一直没什么感觉,忽然明白了,忍不住:“是来找我的,女王,他是来找我的。” 女王很惊讶,对新浪说:“把他带来这里。” 第78节 那个人似乎正在门外,石门又嘶哑地叫了一声,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大堂,里面幽幽的光线照在他的脸上,微笑如阳光般温暖,眼睛里一闪即逝的惊喜交集却被我捉住了。他上前走了一步,又站住,笑:“我是来找你的。” 没有防备的,一股热浪冲到我眼眶里,我却笑了:“怎么下来了?”再不知道说什么,大步上前,握住他的手。 他手心传来的温度非常温暖,就像是这里最缺少的……阳光。 我听见身后女王幽幽的叹息:“真的有人愿意自己下来……” 康文与我相看无言,该刹那,我感觉非常骄傲。这个事实胜过了所有的雄辩。 第九章 遇到失踪者 尽管我们用事实令女王相信可能的存在,但是老耐克的档案却并不如想像中的有用。 老耐克是个胡子花白的老头子,记性很差,在一阵霉味的卷宗里翻找了好久,才找出来一本很旧的小册子,上面记载着十几年前送出去的孩子的记录。 每个孩子都记录着名字、重量、性别,清一色都是女孩子,年龄与失踪者的年龄也非常吻合,可是并没有在外面生活的记录,这仍然不能确定她们的身份。 我要拿回归者的资料看,老耐克却说,回来以后的人的新资料都放在女王那里,那属于机密,并不是他能管得了的事情。 我们只能再次去王宫求见女王。这次没有新浪的引见,并不顺利,女王干脆说自己忙着登基的事情,没空接见外人,把我们拒之门外。 这次的翻查,并没有明显的帮助。我感觉事情的关键掌握在女王手里,她似乎在刻意隐瞒着什么。 我跟康文一路散步回老柔姿家。路上我跟他描述这两天来的情形,说着醒起:“你怎么忽然下来了?” 康文微笑:“我失去了跟你的联系,觉得你可能出了意外。我也知道你那天下午是干什么去了,就在谜窟里仔细搜索。这个洞穴非常隐蔽,不过似乎上次进来的人非常匆忙,留下了一些痕迹。我找到了洞口,探测到非常之深,我担心报告当局进行挖掘会对下面的现场起什么破坏,就用探险工具自己先下来查探一下。” 当然匆忙,小丁根本没有来得及清理现场,他根本就是跟我一起掉下来的。不是如此,这个隐藏在小洞下面的大洞穴怕是被发现的可能性更小了吧,毕竟这么多年来,似乎没有人能发现地下还有着这么一个龙城。 我忍不住好奇:“你用探险工具垂下来的,这里离上面多高?” “我放尽了两百呎的绳子,还是没有接触到地面。” “你就这样跳下来了?” “我想这样爬上去也没多大意思,丢下来的硬币可以听到回声了,这就证明不太深了,我是攀爬着石壁慢慢下来的。” 康文说得轻易,我却知道该时的情形非常凶险,康文如果不是很执著和焦急的话,是不会冒这么大的险的。 我的脸有点发红,从来不知道感动也会使脸发红。康文装作没有看见,四处张望。 我反倒好笑,再掩饰就更不好意思了。我笑:“时间还早,我带你去那个龙池看看吧,我差点在那里淹死了。” 地下的路并不复杂,就是穿越钟乳石森林有点难度,幸好“哗哗”的水声指引着我们的方向。 我笑:“你知道这里怎么叫龙乡?等一会儿你就会见到难以相信的东西。” 康文果然见到了难以相信的东西,他瞪大了眼睛,有一刹那失态。 龙池里的龙不知都到什么地方去了,“哗哗”的水声是一个人发出来的,那是个年轻的女孩子,似乎正在洗澡。 我取笑:“你没有看过女孩子洗澡啊?” 但我随即明白康文的惊讶是因为什么了,这个女孩子,似曾相识。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那是一张在档案上看见过的面容,我失声叫出来:“柯盈!” 我的叫声明显吓了那女孩子一跳,她似乎受惊过度,竟然在池水里扑腾起来,水花扑溅,她在一路沉下去。 我惊呼一声,上前要拉她。身边“哗啦”一声,水花四溅,康文从我身边跳下池去了。 我阻止不及,只得用拳头塞住自己的口,不让自己吐出那句惊恐万分的话来:“这池里,有龙!” 幸亏龙们都不知躲哪里睡觉去了,康文很顺利地把柯盈救了上来。 柯盈穿得很少,看上去像是泳衣一类的衣服,明显不是在洗澡。她似乎惊恐挣扎的时候喝下了几口水,晕迷了过去,脸色非常苍白。但就是这样看上去,她仍然非常漂亮,有着精致小巧的五官,比相片里的样子更标致。 康文在旁边把外衣脱下来,拧下一串串的水珠。 我把柯盈的身体翻转,让她的身体覆在我的膝盖上,拍打着她的背脊。一边拧头对康文说:“我刚才忘了跟你打招呼,这池里有龙的。” 康文一愣,笑:“虽然这池深不可测,但你也不用这么吓我吧。” 我正色:“我上次来的时候,看见池里有三四只龙在游水,嗯,就是我们经常在博物馆和图片上看见的那种蛇颈龙。” 康文看着我,表情古怪,似乎是想笑但又不好意思笑出来的样子。 我硬着头皮:“我也知道很难置信,但这是真的,我亲眼所见。而且这地方叫龙乡,这里的人都认为自己是恐龙的后代,所以龙是他们的神祉。” 说完我自己一愣,难道说,“龙的传人”这一称号出自有因,可是明明外国并无此说法,他们甚至还认为龙是代表邪恶的,这观念在现代也没有改变,这在他们设计的游戏总是拿龙当靶子来打就可以知道了。 康文苦笑:“我并不是不想相信,只是……” 只是实在匪夷所思,如果之前有人告诉我亿年前的久已灭绝只剩化石的动物居然在地球某个角落跟人类一墙之隔地共同生活着,我也实在不能相信。我苦于没法说服康文,正在苦恼,腿上的柯盈忽然“哇”的一声,吐出水来。 我连忙扶住她,不断地继续轻轻拍她的背。 柯盈吐出几口水来,清醒过来,一对大眼睛看着我们两个,非常意外。 我尝试解释我们两个的身份,这对我来说是个考验。我说:“我是从外面来的侦探,我们受到你父亲柯大松的委托,来找你的。”又指指康文,“他是我的拍档,跟我一起来的。” 柯盈的表情很迷糊,只是瞪着两个大眼睛看着我们两个。 我试探着问:“你还记得自己是怎么下来的吗?你还记得自己的父亲吗?他很记挂你呢。” 柯盈却摇了摇头。 我跟康文对望一眼,心都沉了下去。这群人转换了环境,不会连脑也给洗了吧。 我再问:“那么蓝山呢?你记得你生长的地方吗?” 第79节 柯盈怯怯地说:“我都不记得了,不过我好像是从外面来的,因为……”她指着那潭根本不知有多深的池水:“他们要我从这水池里捞出石头来,才肯接受我。” “什么?” 柯盈再次解释:“他们说我是他们的同胞,不过在外面的世界长大,我是属于这里的。不过为了证明自己,我必须从这龙池里捞出一块五彩龙石,才算是这里真正的成员。” 原来她刚才在水池里冒险游来游去,不是在洗澡也不是在玩,而是在捞什么劳什子五彩龙石。 我有点生气:“他们给你洗脑,又为难你,这里有什么好?不如跟我们出去,你的父亲一直记挂着你。” 我伸手去拉柯盈,柯盈却一缩手:“可是,我是属于龙城的呀。我一来到这里,就知道这里才是我的故乡,有龙在召唤我。” “难道,你就要忘记外面的世界?” “外面的世界对于我来说,一点印象也没有呀。” 我愣愣地看着柯盈,不知该说些什么。这丫头对外面的世界,外面的感情都忘记得一干二净了,我该告诉她事实,说她的恋人为她犯法,为她杀人,为她沦落么? 柯盈却看着康文:“刚才是你救我的吗?谢谢你!你还能再帮我一个忙吗?这个池子里据说有很多五颜六色的石头,那就是我需要的五彩龙石,你可以帮我的忙,帮我弄一块上来吗?” 我大叫:“不可以,那是非常危险的事情,而且……你应该跟我们回去,并不是留在这里。” 柯盈的大眼睛里蕴满了泪水,楚楚可怜:“可是,这个对于我来说真的很重要的,请你们帮助我,我想留在这里。” 我还想说什么,但眼尾已经扫到康文在准备跳下水了,他就是心软,看不得女孩子在他面前抹眼泪哀告,但我可不同。 我大声说:“不能下去,下面有龙,非常危险。而且,要证明自己的身份不是要靠自己的能力的么?我坚持,柯盈你听我说清楚你自己的身份再做选择,暂时先别做这无用功。” 柯盈却对着我说:“你是在对我说话吗?可是我不是叫柯盈,我叫谷雨。” 康文看了我一眼,笑了一笑表示歉意,然后就跳到池子里去了。 我瞪着柯盈,就知道康文这样老好人对小女孩的眼泪缺乏免疫力,可是柯盈以无辜的表情回报我。 我只好说:“你快祈祷这龙池里的龙不会在这时候冒出来……” “当然不会,我刚刚把它们哄睡着了。” 我的头发呼的一下子全竖起来:“你说什么?你哄龙睡觉?” “对呀。”柯盈的表情坦白而无辜:“我都说我是这里的人,它们听得懂我要对它们说的话,我刚刚唱歌给它们听,它们就睡着了。” “哗啦”一声,康文冒出头来,湿漉漉爬了上来,来到我们面前,摊开手掌:“这个就是五彩龙石吧?”他手掌心躺着两颗小石头,一颗湛蓝得像毫无污染的阳光下的海水,另一颗则鲜红得像快要跳出来的心。 我“呀”的一声,分明是…… 康文却以微笑止住我的言语:“略深一点的池边有很多,我取了两颗上来,是不是这个?” 柯盈喜出望外:“是,是,我只要一颗就够了。”她取了一颗蓝色的,捧在掌心里,欢喜地说:“真的给我?” 康文颌首:“希望你顺利……”他把另一颗给我:“这颗给你,很漂亮是不是?” 分明是纯度极高的红宝石,漂亮得动人心弦,我的恼怒和担心都抛到了九霄云外。固执着不肯松口,我埋怨:“刚才你很危险的,这池子里……” 康文一笑:“有龙,是不是?你说过很多……” 话声未落,池水里忽然水花四溅,一条长颈冒出水面,将水花溅了我们一身。 柯盈在旁边赔笑:“啊,醒啦醒啦,一定是我们在这里说话,吵醒了它们。放心放心,我马上再哄它们睡觉……” 第十章 女王的即位 有一种挫折叫做无力,有一种无力导致消极放弃,但有时却会促使孤注一掷。 我跟康文打算在女王的即位大典上强行求见,就是存在了这样的心理。 来到地下龙城已经是第三天了,但是我们的调查不但毫无头绪,兼且遇上阻碍重重。当回归的人被洗脑之后,除了掌握相关信息的要害人物,谁还能对他们有所了解?这里毕竟不比外面的世界,信息发达。这里不过是一个平静的世界,人的脸上和心灵都不会泛出波澜的世界。 有时我会很欣赏这种平静,人到无求品自高。但有时,这种态度却令我抓狂。这里的人,似乎除了自己周围极小的一个亲友群,他们对其他人的事情都不会再产生兴趣,因为在他们眼中心中,所有的人都是差不多的,他们可以平均分配他们的关心。 看来,绝对的平等也会导致冷漠! 我跟康文在度过如年的三日后,终于还是得屈服于一潭死水般的现状。女王不肯接见我们,我们只能把握最后一个机会,自己去见她。在这天里,所有的臣民都有权利目睹他们的王登上王位,但,这也有可能是一个最危险的机会。因为这样重要的时刻,保卫必然严密。 但是,我们已经没有别的选择。沉寂在此,也只能靠这次的冒险来打破僵局。 当时,康文跟我偷偷摸到钟乳石林。穿越这片石林,就是女王要即位的地方。不愧是龙的子民,他们把神圣的仪式定在龙池,要龙来见证这个重要时刻。 我们在石林外面,已经可以听见石林里面传出民众念着咒文的声音,听不清楚,有点像念着经文的气氛,虔诚,热切。 康文握了握我的手,我点一点头,两人一起走进钟乳石林。 就在即将穿越石林的一瞬,里面的念颂声忽然静止,显然是发生了不寻常的事情。 我们悄悄来到密密麻麻的人群后面,悄悄往里面挤。 平时看不出来,现在一看,龙城里面的人口也有千人,龙池不算大,围了个密密匝匝,里三圈外三圈。 我跟康文暗暗使用巧劲,尽量柔和地往里面挤,使人家感觉不到力度的霸道。 挤的过程中,我们听到有人悄悄在耳语:“天啊,女王下去已经很久了,一点消息都没有。” “就是啊,连神龙都似乎睡着了,它们都不知道在做什么。” “记得上次女王即位的时候,里面的神龙兴奋得要跳出龙池来,这次这个女王来了,这么多人又一起祈祷,神龙们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你说奇怪吧。” “就是奇怪啊,我说女王真的是我们的女王么?怎么神龙都不来欢迎她……” 我们一路往里面挤,惊动了结果侍卫,其中有一个朝我们眨眨眼,他是新浪。 第80节 新浪看看四周的情形,向我们走过来。 他走过来,人们侧身让出一个人的空间让他通过。 新浪走了约莫有七八步的时候,我的眼睛忽然一花,我似乎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但人实在站得太密,而那人的身材又实在娇小,只一晃,我就失去了她的确切位置。 我立刻叫起来:“新浪,你站住,别走。” 只能以新浪为坐标了,那个似乎我们见过的人,就在他所在位置的周围。 但在如此静寂的环境里,我这声大叫的效果无异于晴天霹雳,登时,我前面的大部分人齐齐回头来向我看去,眼睛里的神情大多是不满而惊讶的。其实后面一定有更多的人在瞪着我,但我不敢去看他们,就当他们的杀人目光不存在。 新浪也给我吓得愣在当地,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几个侍卫静静地拨开人群走过来,他们的脸上严肃没有笑意,用脚趾头想也能猜得到他们一定是来找我的麻烦。 我一时心乱,这情形,怕是要与女王的卫士起正面冲突了。 康文在我身边压低声音:“我们先离开吧。” 我的内心在不断交战,回答他:“我刚才似乎看见了一个失踪者……” 而这时几个侍卫越过新浪一路走来,新浪打个激灵,如梦初醒,他跟上两步,一把扯住一个侍卫的衣服,细声地嘀咕,在跟他们商量着什么。 我意识到这个举动有极大的不妥,马上举步迎上前去。 果然,被扯住衣服的那个侍卫似乎脾气和官阶都要比新浪大,他不肯听新浪的解释,一把甩掉了他的手,继续往前走。新浪急了,快步跟过来,也许是太心焦了,竟还绊到了身边的两个居民。 人本来就站得很密,这一小小的意外,令到那一小圈子的人起了一个小小的骚动,场面有一点失控。本来要来抓我们的几个侍卫立即回过头来维持秩序。 我们被抓的危机暂解,但情况显然比预计中的更糟,这么一来,我已经完全失去了那个失踪者匆匆一瞥时的位置。 康文看看我,我看看他,叹了口气。 “走吧。”终于我说。 但是新浪引起的麻烦显然并不如我们想像中的那么小,他似乎在无意中捅到了一个马蜂窝,那个小小的骚动竟然迅速发展成为那几个侍卫无法控制的局面。 新浪在冲突的核心。 我跟康文不能不顾及他,只能又开始往里挤。 走近了,我们看见互相推挤的大约有三十来个人,其余的群众已经自觉地往外退,避让出冲突的那堆人,新浪正在核心,却显然不过是扮演导火索的角色,因为双方的冲突并没有他的事。他和其余的几个侍卫一样,被围在核心里,费劲地跟双方解释和安抚,却被对方不客气地揉来揉去,成为磨心。 我跟康文一路挤到核心中去。 我一眼看到两个大个子瞪着大眼,已经扭成一团,我走过去,细声说:“女王登基的大日子,你们在这里胡闹,是想捣乱么?”伸手抓住他们纠缠的手臂,用力一分,两个大汉被我分离开来。 左边的大汉疑惑地看着我,暂时罢了手,我朝他笑笑。 右边的大汉却误会了我那友好的一笑,低吼一声,想扑上来。我握住他挥过来的拳头,让他的身形稳在那里不能前进,我再低声说:“你再这样,就只能把你交给侍卫们处理了。” 大汉奋力挣扎,头上迸出了豆大的汗珠。 看来这里的人也并非人人单纯善良,跟外面一样,也有粗鲁暴力的人。我轻声对他说:“这里比较暗,人又比较多,谁都想看见女王,碰撞难免会有,这是一场误会。你再这样纠缠下去,我很怀疑你的动机,你是专门来捣乱的吧?” 大汉给我说得一愣,终于不再动作。 我将手一寸寸地慢慢抽离他的拳头,他的拳头握起来有碗口大,我可不想他趁机在我脸上擂一记。 幸好,这大汉还是会用脑袋的,也肯去想,终于平静下来。 我以差不多的手法处理了三对冲突的人,另一面,康文的动作比我快,这时,局面已经基本控制住了。 五个侍卫抹着自己头上的汗,挤在旁边,不知以什么表情对待我们。 偏偏有一个思维非常直线的人,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他指着我跟康文:“哈,你们两个还在这里。” 新浪马上上前说:“他们帮助我们维持好秩序……” “可是他们也是引起混乱的源头。” “……” 他们眼看又要争执起来,我跟康文互相对望,打算偷偷溜走。 身后却有人低喝:“你们犯了事,触犯了我们的刑律,这就想溜走么?”正是刚才被我们劝住的人当中有人公报私仇。 我叹了口气,回身。 就在这时,身后龙池传来“哗啦”一声清脆的水声,似乎有什么东西从水池里抽身而起,随之伴发的是群众齐声发出的一声惊呼。 我跟康文交换一个眼睛,马上迅速往里圈挤去。这次在惊呼声的掩护下,加上群众精神被吸引住,没等五个侍卫回过神来,我们已经把他们远远抛离在人圈外。 龙池,呈现在我们眼前。水池前的土地上站着一个浑身湿漉漉的人,她的脸上挂着胜利得意的微笑,衣服和黑发湿漉漉地贴在她曼妙的身躯上,她的神情美丽动人,充满掌控者的神采。 这就是龙城的新女王! 我跟康文完全意外,一时不知如何反应。 新女王微笑着静静扫视着周围的群众,她的目光带着骄傲和兴奋的神情,她并不是跟某个人打招呼,但她的目光缓缓拖过,每个人都感觉到新女王在看着自己。 新女王忽然高举双手,场里的惊呼声都静止下来。 她笑着等大家都做好心理准备的时候,忽然做了个奇怪的动作。她把两根手指伸进自己的口中,似乎要抠出什么东西。 果然,等她的手伸出来的时候,手已经握成拳头,里面握着什么东西,因为有着距离,我居然也没有看清楚。 她把拳头高举过头,脸上又开始流露那胜利的微笑。 第81节 她蓦然张开手掌,掌心,一颗蔚蓝如海水的宝石闪烁着炫目的光芒。 潮水一般的欢呼声于这时齐齐响起,显然群众的情绪已经给这个表现完全带动起来了,原来就算有人持以异议,现在也已经被事实征服了。整个地下城笼罩在一股兴奋不已的欢腾中。 随着众人的欢呼声,“哗哗”的水响不绝,池里的龙相继伸出长长的蛇颈来凑热闹,池外的人和池里的龙,都在欢庆狂舞。 而我跟康文的脸色却是众人当中最难看的。 本来我们并不太信任自己的眼睛,但这颗宝石把我们的侥幸心击得粉碎。 这个新女王,赫然就是柯盈! 身处她的国土,我们的种种努力似乎都变成了无力的命运的挣扎。 第十一章 祖先的历史 “我们的新女王是两个月前从你们的世界回来的,她的名字好像是从你们世界的一个节气中取来的,谷雨,很好听是不是?” 新浪的眼睛里闪闪发亮,虽然是在跟我们说着话,眼睛的焦点却不在我们身上,而是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进行聚焦,这小子显然魂不守舍,他现在的表情就跟时下迷上偶像的年轻人并没有什么两样。 龙城基本上每隔十年就会选出一批基因优秀的婴儿送到外面的世界抚养长大,以吸收最新的科技和文化知识。这些孩子们基本上都是女性,这是因为优秀的母亲生下来的孩子会比智商平平的母亲生下的更为优异。把女婴送出人类社会进行培育,是为了提高下一代的素质。 而在这些婴儿当中,每隔三十年就会夹杂一个皇室的后裔,她的身体里面流着王族的血脉,她是培养来继承王位的。 这些婴儿是怎样在外界的人类社会生存,并不是普通的百姓可以得知的,这些优秀的种子的来历和去处,以及成长,都属于龙城最大的机密。而每批送出去成长的孩子,每隔二十年就会被召唤回来自己的国家,在知识智力和身体都比较成熟的阶段,就像麦子熟了就可以收割,她们陆续受到龙的召唤,回来自己的故乡。 二十年前,王室的后裔被送到人类的社会学习长大,二十年后,一个年轻的女孩回到龙城继承属于她的王位,她就是柯盈,她在自己国家的名字是谷雨,或者,女王。 现在我跟康文的处境其实非常危险,我们几乎已经可以肯定,柯盈一定是有意隐瞒小丁的事情,有意包庇他,并且因为这个缘故对我们处处阻挠。我们更有一种明确的预感,我们怕是不能离开这地下城了。 果然,新浪听说我们要回去,立刻就从梦游般的神情中醒了过来,他瞪大眼睛:“除了我们选送出去的优秀孩子,还没有人从这里出去过,当然,以前也从来没有外人进来过。”他小声地嘟啷着:“怎么出去,也是最高机密呀。” 我不禁暗暗叹息,龙城里面的人都认为自己是龙的后裔,他们的祖先是龙,是由龙进化而来的,而我们人类则认为人类的祖先是猿猴,这种对自己身世的认识显然南辕北辙。因此无论怎么亲密友善,毕竟我们不是同宗同源的人,到了紧要关头,我们就是“外人”。 康文的脸色也很凝重,他想了想,问了一个令我摸不着头脑的问题:“你们是怎么找到你们的新女王的?毕竟她在外面生活了那么多年,要把她找出来不是很不容易的吗?” “每个婴儿送到哪里,我们都会有详细的跟踪记录的,尤其是新女王,她会受到我们的人监护的啊,王室的人每年都会出去看女王一次,看她慢慢长大的,那是不可能会弄错的。” 康文又问:“如果新女王不能从龙池里捞出龙石,那代表什么?代表她不能即位么?” 我忍不住看他一眼,开始有点明白康文的已死了,康文绕着圈子其实就是怀疑柯盈的真正的身份。 新浪瞪大眼睛看着康文,很奇怪的样子,然后笑:“捞龙石不过只是一种即位的仪式,只要是真正的女王,就一定可以捞出龙石来呀。那根本就不用担心的。” 我的眼睛也瞪大了,新浪的意思是说,真正的女王才可以捞出龙石,而我跟康文那天则亲眼看见柯盈无法捞到龙石,就连康文也可以轻易取到,但她就是不可以,难道,柯盈不是真正的女王? 康文看看我,以微笑安抚我的惊愕。转向新浪,“难道没有万一么?你们试过去捞取吗?” 新浪连连摇头:“不可能的,只有王室成员才能捞到龙石,我们是不可能捞得到的。” “为什么?” “我,我也不知道。听老耐克说,池子里的龙石是施了咒语的,只有王室的成员才可以发现和打捞上来。” 新浪的话近乎荒谬,康文明明轻轻松松就从水里取出来两颗,其中一颗还藏在我的口袋里。但是,仔细想想,新浪的话又似是如非,当时,柯盈确实做出极大的努力而无法找到一颗龙石。换一个角度想想,也许是柯盈明知道自己可能当天无法自龙池里完成任务,所以才偷偷自己去实习一下的。不然,实在无法解释贵为一国之尊,即将即位的新女王怎么会孤身犯险,潜到龙池里,还几乎赔上了性命。 想到这里,我似乎感觉到有什么阴谋被隐瞒着,实施着,而我与康文则无意中被卷涉进去,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康文的笑容也凝了凝,但仍然笑着问:“就是说,平民百姓,不是王室成员就没有办法找到龙石的是不是?”他的笑容很温和,令人如沐春风,一点看不出来异样,我暗暗佩服。 新浪点头:“是呀。” 门外却有人插话:“不对,不对,还有其他人是不能找到龙石的。”却是百事可乐那小子,他钻进一个脑袋来,不知在门外已经多久了,也不知道听到了多少。 新浪皱皱眉头,他似乎很讨厌别人跟他抬杠,尤其是这个弟弟。他的眼珠转了转,眉头又松开来,哈哈哈地笑:“当然了,不是我们龙族的成员自然就找不到了,就像他们。”他想当然地用手指着我们,不知者不罪,我不禁开始可怜这些从来没有见过外面世界的人们。 百事可乐却一点不赞同,他摇着自己的大脑袋,笑嘻嘻地说:“不对,还有一种人是没有办法找到龙石的。”他得意地看着新浪,不给自己的哥哥反驳的机会,他一口气说着:“还有一种人也是我们龙城的,但是他们的祖先跟我们的不一样,他们的祖先属于霸王龙。他们崇拜的龙属于陆地上最凶猛的,因此他们的身上也有诅咒,他们的后代也永远不能在龙池找到龙石。” 新浪的脸色刷地变白了,跳了起来就捂百事可乐的嘴:“你怎么可以乱说,给女王听到就把你抓起来。” 百事可乐被闷得眼珠子乱转,脸都憋红了。 康文走过去,伸手去拉开新浪,笑着说:“不说也说了,这也许是你们国家的大秘密,但是我们是不属于这里的人,听见了也对我们自身没有什么好处,更对你们的国家没有什么影响。” 听到这句,我的心一动,真的没有影响么?似乎隐隐约约地抓住了什么头绪,却又无法梳理。 等没有旁人的时候,我拉住百事可乐来问:“你那次说你们龙城的人分两个祖先,那是什么意思?” 百事可乐吐吐舌头:“不能再说了,这是我们国家的禁忌,哥哥们会拔了我的舌头。” 我笑了笑:“你是不知道是吧,在编了一个故事出来想蒙我。” 百事可乐的脸红了,嘴唇不甘地开了又闭,闭了又开,终于还是细声说:“我不能告诉你。” 我们在屋子外面,屋外植物累累坠坠,虽然这里的光亮永远不会因为时间而变化,这是一个不夜城,但是,在这样的环境里,被这样的植物围绕着,我分明感觉到自己心里的不安和怀疑正蠢蠢欲动。 我说:“其实,你不告诉我,我也知道。你们的国家其实分两派人,其中一派属于善良的龙的后代,另外一派属于残暴的龙的后代。你们有各自的信仰和王族,也许也曾经起过争斗。后来当然是残暴的龙的派别被打败了,他们归附于善良的龙的后裔。而现在的王族为了确保自己子民的血统的纯正,就在龙池里播下咒语,取得龙石,从此成为检验王室正统血脉的重要标准,是不是?” 百事可乐的嘴张得很大,几乎可以塞进一个鸡蛋,他瞪着我,我朝他鼓励地笑了一下。他一下子合上了下巴,指着我:“你真厉害!这是我们民族的历史了。”他忽然变得有点害怕:“你都猜到了,这可不是我告诉你的。” 我笑:“当然,这是我自己猜到的,我也没有必要告诉其他的人。而且我们可能没有几乎碰见外面的人,也没有办法对其他的人说呀。” 百事可乐想想也是,长长松了口气。 我却不让他有松口气的空隙,我趁着他的心还乱,我见缝插针问了一句:“可是如果出了什么意外,霸王龙的后裔混进了你们的王室,统治了你们,那会发生什么事?” 百事可乐被我刺激得浑身抖动了一下,叫起来:“这是没有可能的事!” 我连忙拍他背脊,安抚他:“我只是好奇问问,并不是说这会发生,嗯,会怎么样呢?” 第82节 百事可乐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坏,他的目光放得很远很远,他似乎在回忆着什么:“听老耐克说,一百年前,我们的国家还并不是由我们现在的王族统治的,是,是,另外、另外……”他努力着,仍然无法让自己顺利吐出那个可怕的名词来。 我只好笑笑,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以鼓励他继续下去。 百事可乐:“那是好久好久前的事情了,可是大家说起来却还像是最近的事情。他们统治着这里,开始大量地孵养他们的祖先,也就是……那个……,它们疯狂地繁殖,把我们善良的祖先大量地捕食,那时。我们的国家非常恐怖,他们的祖先缺乏食物,就开始疯狂地猎食其他的动物和不属于它的臣民。他们,他们有他们自己的语言,他们可以控制自己的祖先,但是我们并没有这些能力,我们的祖先也没有它们那么凶猛,到了最后……我们的祖先和国家的臣民都被猎杀了大半。幸亏这时我们的新女王从外面回来了,她带领剩下的臣民制造出外面的武器,重新取得统治权。但是,那时候,我们的祖先几乎已经被全部杀光了,只剩下几只,也全部集中在龙池,不敢再出来陆地上……” 这根本就是恐龙们的互相争斗史,而匪夷所思之处却在于百事可乐的讲述中夹杂着人类的存在。人的力量夹杂在自然的争斗中,且还凸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这超乎我的想像。 我轻轻吁了口气:“那之后,你们把霸王龙和他们的臣民都杀光了吗?” “没有,我们的王是仁慈的,她只是下令捕杀了存活的霸王龙,并严禁它们的臣民收藏龙蛋和孵化,并且不允许它们的臣民收藏武器而已。” “那么说,霸王龙的后代跟你们一同生活在这里?” 百事可乐露出苦恼的神色:“是呀,这是一个非常头痛的问题。这些人,他们本性就是凶恶的,他们的存在对于我们是一个威胁。” “哦?” “真的,听说他们前不久才偷偷孵出了一头小龙。不过我们的王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居然没有立刻把小龙处死,只是下令把它关起来,说是给我们的后代知道别的龙的样子……” 我心中在大喊:“什么目的?这简直猜也不用猜,柯盈根本就是霸王龙的后代,她混进了你们的王室,掌握了权力,所以不会让自己的祖先被屠杀。”可是我的脸上还是装得非常平静,一点信息也不敢表露,毕竟,这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情,而且,我们跟柯盈能取得权力也有着那么不可推卸的联系。 是已,我只能苦笑附和:“也对,就当建一个动物园,里面有别的动物可供参观,免得你们以后偶尔碰见的时候认不出来。” 百事可乐摇着头:“那丑东西我才不要见,比我们的祖先丑多了。而且好像比它们的上辈进化得更大了,又笨又胖,我虽然没有见过,但听说它孵出来才四个月,但长得已经有这么高了。”他伸长手,踮起脚尖来比划。 我暗暗估计了一下,应该是一头成年大象的高度了,如果是这样凶残而巨大的怪兽繁衍开来,这龙城怕又会沦入一场浩劫之中了。 第十二章 杀人的理由 “我敢肯定,小丁就躲在女王的身边,也许就在王宫里。” 康文听了我的话,眉峰微微地起了个皱褶,他说:“如果是那样,我们的机会就更渺茫了。” 我倔强地说:“未必。你知道柯盈的真正身份是什么?”一面把跟百事可乐的对话跟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 康文听完了,看着我,忽然说:“如果真的是那样,你想柯盈下一步会做什么事情?” 康文的目光饱含忧虑。平和儒雅如他,居然也会出现这样的神情,可想而知他的担心已经去到哪个等级。 我轻轻说:“这个问题我也有想过,怕是柯盈一坐稳女王的位置,就会来掩住我们的口了。” “不但是这样,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她还不会让我们离开这个地下城的。” “不错,因为我们不但知道了她的国家的秘密,还知道她个人和情人的秘密。”想到这里,我不由站了起来,“看来我们马上要离开。” 我们的估计并没有错,离开老柔姿的房子不过十来米远,我们已经看见有侍卫。藏身藤蔓植物后的我们眼睁睁他们进入我们曾住过的房子进行搜查。 康文看着我,神色似乎在说:“如何?” 我咬咬下唇:“现在我们只有一个地方可以去了。” 康文点点头。 我们现在去的地方是王宫。解铃还须系铃人。我们的生路还是得着落在柯盈女王身上。 不夜城里的王宫,任何时候都显得那么美。但由于心境问题,现在它在我眼里与怪兽聚居地无异。想想也是,王宫不但是王室成员的住地,办公地点,还是王室成员尸体的放置地。可以说,王室成员的生老病死全集中在这有尖顶的白色房子里,这里集中了太多的灵魂和秘密。 我跟康文偷偷潜到王宫附近,潜伏了好一会儿。今夜似乎注定多事,连巡逻的侍卫都比平时多很多。等几拨巡逻侍卫过去之后,我跟康文分头潜入王宫。 为了保险起见,我们的计划是我直接去找女王,而康文,则负责找出藏在王宫内的小丁出来。 很难说谁比谁更危险,但康文却不放心我,再三的嘱咐不可跟柯盈翻脸。说到后来,我招架不住,郑重承诺:柯盈不欺人太甚,我就不揭穿她的底细。 康文自后面的窗户进入,而我则在侧面的墙上找到一个打开的窗户。我本想用手扳曲窗户上的铁枝,却原来是石头窗枝。我掏出一个随身带着的锉刀来,用力将石头挫出缺口,一手板着,一手用暗劲一拍,石头窗枝两个缺口同时断掉,掉到我另一只手上。我如法炮制,弄掉了三根窗枝,窗口的缺口就足够我进入了。 再一次观察四周无人,我把板下的窗枝小心藏在角落,用手按住窗框,头先脚后地栽进了窗子。 王宫里也是微亮的,我的手在地板上一碰触,弹跳起来,站定了。这里也许是一间小小的房间,说是也许就是房间的尽头叫厚厚的布幔遮住,看不清楚房间到底有多深,而我站着的这一部分空间,则只有四五平方的大小。墙上挂着画框,里面都是美貌的女子,穿着华贵的衣服,神情严肃,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些画像里的女子应该就是地下龙城历代的女王。 我悄悄移动着脚步,感觉女王柯盈不会停留这间房间里,我的手已经握在了门把上面,我打算离开。 就在这时候,布幔后面传来了人声。 有个女子轻声但急促地说:“你怎么可以这样,我们以什么理由来处理他们?” 有个男子的声音说:“你已经是女王,有些事情不需要理由。” 女子显然开始心乱:“这怎么可以,他们毕竟还帮过我。” 男人进一步威胁:“可是你别忘了,他们是因为什么来到了这里。” 就是这几句话,我已经明了布幔后面的是谁。康文要找的人和我要找的人,都集中在这里,而且他们很有可能就是为了处理我跟康文的事情而起了争执。 我沉住气,想再听听他们在说什么。 小丁正在以如簧之舌继续游说:“他们知道了我和你的秘密,留着他们只有危险。” “可是你也说过,他们是有来头的人,如果他们发生了什么意外,我怕我们马上就给外面的人发现了。” “什么?你还打算放他们出去?” 听到这里,我的心里在冷笑:果然,已经不打算放过我们,不是我们判断正确的话,很可能死了也是心有不甘的。 柯盈显然心已经乱了,声音里带着哭声:“本来也没有什么的,回来的人都是听到龙的召唤自己找到洞口下来的,可是你怎么偏偏杀了人……” 柯盈问的也正是我想问,我立刻竖起了耳朵来听。 可是布幔后面的两个人似乎正离我越来越远,我开始听不清楚他们的说话。我心急,铤而走险,悄悄掀开布幔的一角,闪身进去。 第83节 完全的出乎意料,布幔之后隔了四五米还有一层布幔,这个奇怪的房间,似乎就是完全由这些布幔隔断开来。我向前靠近了四五米,两个人的对话变得清晰了很多。 可是我显然错过了想要了解的桥段,这时柯盈已经在哭,泣不成声,在那里边哭边埋怨:“我下来了那么久,你始终没有下来找我,我就告诉自己,你一定是在骗我的。” 小丁:“我没有骗你,我天天都想下来,可是,我还得完成要帮助你的事情。” “可是你那时说我如果真的听召唤下来的话,就会陪我下来,可是,可是我等了又等,足足等了两个月,等到我的心都死了……你知道,那个姓邵的先生为了姓顾的小姐跳下来的时候,我真的好嫉妒,嫉妒这样的感情怎么不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如果连自己最爱的人都欺骗了自己,就算我是女王,那又有什么用处呢?” 这段话实在令我吃惊,小丁原来是一直知道柯盈失踪的原因的,可是他居然可以装作一点不知情,隐瞒了足足两个月,他口口声声说爱柯盈,可是我知道,当初他并不是自愿下来的,我实在无法揣测他是什么居心。 而他们显然又开始向房间的另一头走去。这奇怪的房间里不知道有多少重布幔,我只感觉到我跟他们似乎始终隔着三四重的样子。我再接再厉,再掀一层。 眼睛一花,我居然看见布幔后面有人。布幔是白色的,这个人穿的衣服也是白色的,长袍曳地,头发和胡子也是白色的,骤眼看上去,似乎带着白色布幔的保护色。 老人看见我,也吓了一跳,竖起一根手指在嘴唇前“嘘”。 但事出突然,我就没有老人那么镇定,退了一大步,肩膀把墙上一个镜框撞歪了。两层布幔后的两人已经醒觉,惊呼:“谁?” 我看看老人,层层掀开布幔走过去:“是我。” 看见我的两个人脸色都变了。 我的脸色相信比他们好看,我笑了笑:“我是来找柯盈的,原来小丁也在,正好可以帮忙解决几个疑问。” 小丁看看柯盈,柯盈的眼睛有点发红,果然哭过。她的脸色非常难看:“你私自闯进王宫来,触犯了国家法律了,我只要叫一声,侍卫就会涌到这里来把你抓住。” 我笑:“抓我不是已经抓过了吗?我来这里是求个明白的。”我盯着柯盈:“第一个问题:你的记忆其实并没有失去,那天在龙池里,你是装作不记得往事来欺骗我们的是吗?” 柯盈抿着嘴没吱声。 我再问:“第二个问题,你可以帮忙解释一下你们是怎么听到龙的召唤和怎么到这里来的么?” 这个问题令柯盈稍稍松了一口气,这是一个比较容易回答的问题,却是我比较想知道的问题,放在一个质问性的问题后面提出,纯粹是攻心战术。 通常人涉及一些不想回答或不能回答的问题的时候,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心通常会虚,这时再扔给他一个比较容易接受的问题,效果就像可以攀附的工具一样,让被提问者心理压力减小,自自然然地按照问题提问者设计的路线走。 现在的柯盈就是这种情况,她开始向我描述当天下来的情形。 柯盈属于那种内向的孩子,但是,她并不是从小就这样,她的内向自十岁那年开始。 那是一个春天,万物苏醒,充满希望的春天。柯盈忽然觉得有人在她耳边说话,说话的内容就像幻想力强的儿童所能想到的一样。有一个神秘的地方,有一个神秘的国度,担负着神圣的使命。在那里没有争斗,没有歧视,就像世外桃源。你想去那个地方吗?其实,那个地方并不只是存在于幻想之中,其实,你就是属于那个地方的人。 柯盈开始的时候并不相信,以为是自己的神经出了问题,当跟可以说起的同学说起,她也被认为是幻想大王,而那时候,她的朋友并不很多。 当谎言被重复一百遍的时候,很有可能就被认为是真话。 柯盈也是这样,在无数遍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她决定要开始相信它。 遥远而神秘的国度,平等而祥和的人们。 尤其在柯盈长大成人,投身社会,面对着社会残酷竞争的时候,这个预言就像一个甜美的梦想,不断地诱惑她。而这时的柯盈,却从漫长的等待中养成了认命的习惯。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所以她对这一直存在于她脑海中的理想生活既不会放弃也不会过分期待。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这件事情,她只会对自己最喜欢的人――小丁说起过。 然后,那天终于来临。 有人明确通知她,国度的大门已经敞开,她应该尽快归来。 她有太多的疑惑和不舍,自己的老父和男友呢?尽管如此一说,父亲可能不一定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虽然,他也从来没了解过自己的心,但是,他毕竟是这世上对自己最好的人,他们曾相依相伴过那么长的日子。 而小丁,则是另一种感情叫她难舍难离。 也曾突发奇想,小丁的性格也很内向,他是不是也是这国家的人。可是,小丁却从来没有听过那种话语。 如果我只能自己一个人去,留下你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她问过自己和小丁不止一次。最后一次,小丁握紧她的手,无论那里欢不欢迎我,我都要陪你去。 柯盈没有怀疑,可离别总是突如其来。 那天,她带团来到谜窟,忽然心有所感,独自踱步到内洞。 就在深不可测的无底洞前,她听到了一种似乎是远古猛兽的呼唤,一阵眩晕之后,无底洞忽然变大了好几倍,把她吸了进来。 这样,她就来到了龙城。 柯盈的回答很详细也带着感情,我很满意。接着我转而对着小丁:“第三个问题我想问你,你为什么要杀害那两个女孩子,就因为她们曾经跟柯盈不和?” 小丁冷冷说:“虽然我并没有必要回答你的问题,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你猜对了,我就是因为讨厌她们。” 他的态度令我极端反感,而且他不负责任的回答也令我感觉这肯定不是正确的答案。在这一瞬间,我忘记了对康文的承诺,我冲口而出:“难道不是为了让柯盈当上女王?那被你杀的两个人当中,应该有着真正的女王吧。” 我的话就像一根鞭子,抽得两个人浑身一抖。 小丁脸肉抽搐,一步步向我逼过来。 我并没有打算后退,反而挺了挺胸膛,模仿小丁之前的语气冷冷道:“其实我现在更有兴趣知道如果有人被揭穿假冒女王的话,会受到怎么样的惩罚。” 柯盈捂着自己的脸,尖叫起来:“不要再说了。” 小丁目露凶光:“盈,我早就说他们的存在会威胁到我们……” 我咳嗽两声:“喂喂,我是在问你们问题而已,并不是威胁你们,不要搞错的性质。” 小丁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吼声,忽然一下子向我扑过来,他的姿势,显然是想掐住我的脖子。 我根本没有把他放在眼内,我笑:“嗨,杀人灭口么?”出手隔开他的爪子,顺手一个手肘撞在他胸口,把他撞跌在地。 柯盈小声哭泣:“不要再打了,只要你不要说出去,我们可以答应你任何条件。” “任何条件?我希望可以带着这个人,平平安安地出去结案。” 第84节 很显然,柯盈不敢看我,但她的身子颤动了一下。 小丁低声吼叫,再次鼓起勇气扑上来,却仍然被我轻而易举地拨到一边去,这一回扯掉了不少布幔,我听见布幔包裹里的他在喃喃恶毒地咒骂。 我冷冷说:“杀人需要偿命,我的要求并不过分。而且,我可以保证不把在这里的所见所闻透露出去,只要你对臣民好,谁当国王都与我无关。” 柯盈苗条的身子只是颤抖。 我叹了口气:“我相信你是一直被动的,你本着自己的良心问问自己,这样从里面腐烂出来的人是不是值得你去爱?你留着他在身边,包庇他,只会越来越严重地被他腐蚀,然后,变坏。” 小丁怒吼一声,再次扑上来。 这次他更张着扯下的布幔向我兜头压来,我用力扫得他倒下,布幔随他身子缓缓落下,露出布幔后面一张苍白的人脸。 柯盈,就在这时候,来到我咫尺的地方,因为布幔的阻隔视线和小丁的拼命攻击,我居然没有察觉她居然已经潜到我身边这么近的地方。 纯粹是柯盈先前表现的柔弱令我失去了防备的意识。 我一惊后退,已经太迟。她苍白而悲哀的神色震慑了我,稍一迟疑,她本来掩着双眼的手提着一个小小的瓶子向我喷来。本来像是香水瓶的瓶子,喷出来却是呛人的喷雾,我一下子无法呼吸。 我大叫:“你怎么甘心跟他同流合污!” 非常刺激的液体喷雾令我窒息,在失去知觉之前,我似乎听见柯盈幽幽地答我:“我愿意跟他一起下地狱。” 我呻吟一声,先自己坠入了那无边无际的黑暗地狱。 第十三章 最后的遗言 我醒过来的时候,有人在盯着我。 这是一间比较暗的房间,也许是因为墙上的涂料老化的缘故,发出的光也幽幽暗暗的,这个人离得很近,全神贯注地观察我,眼珠子像猫一样闪闪发光。 这个人居然是柯盈!她看见我醒来,立刻退开几步,跟我保持距离。 我想坐起来,却发觉脑袋一阵眩晕,头重脚轻。我按住额头,愤愤地盯着柯盈。 柯盈受不了我的目光,转身不肯看我,非常不安。 我的心开始沉下去,只有已经下定决心要对不起某人的人才会有这样心虚的反应。我沉声问:“你打算怎么处置我?” 柯盈不肯答我,这更落实了我心中的猜想。 我冷冷说:“你如果打算要我的命,为什么会在这里等我醒来?”心中忽然一动,他们不是想把我押在这里,诱康文来救我吧? 柯盈却说:“因为我要亲口对你道歉。” 我瞪大眼睛:“道什么歉?”难道她已经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打算回头是岸?我故意掩饰着自己的高兴,装出安慰的样子:“其实要道歉的人不应该是你,这一切都不干你的事,你并不需要为此道歉。” 柯盈回过头来,脸上有点尴尬:“我跟你道歉,是因为,我不能让你离开这里了。”她看看我的脸色,“实在很抱歉,我不能不这么做,希望你了解我的立场。” 哈!我敢打赌这是本年度最大的笑话。有人对将要死在自己手里的人道歉,并请她了解凶手的立场。 可是我一点也笑不出来,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个笑话,这绝对是一个坏得不能再坏的消息。 一时之间,我也说不出什么话来。房间里静了一刻。 柯盈叹了口气,“你,可有什么愿望么?我会尽力帮助你达成。” 临终愿望?说实话,我平时也有不少愿望,近的如尽快酬得孤儿院的资金,亲眼看见它得以重建,里面的孤儿们因之开开心心地生活度过童年;远的则是跟朋友们一起,将侦探社办成第一流的,走向国际。 人的一生总有许多愿望,我也不例外,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最盼望的也不过是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快乐。 快乐是一个过程,不是目的,这么一想,我也无法说自己的现在不快乐。可是,怎么说起愿望,还有那么多,那么多。 无法企及的愿望叫遗憾。我如果就此死了,甚至没法等到自己二十七岁那年,亲眼看见自己的真命天子,这真令人不甘心。 想来想去,所有的愿望不甘和遗憾都因为一个原因,我还不舍得死。 我目光复杂,想是柯盈也察觉了,她脸有憾色,轻轻说:“对不起。” 我实在想破口大骂的,可是嘴张了张,又觉得没有意义。 而且即场惹恼她我只有死得更快。 我叹了口气,作出非常认命的样子:“不错,换着我是你的位置,也许也会这样做。不过,我有些事情还并不是很明白,你能告诉我么?” 柯盈的眼睛闪着亮光,忽然对我客气起来:“你请说。” “请问贵国是怎么确定女王的,就是靠下龙池去捞石子?你又是怎么知道自己可以当上女王的?” 柯盈退了一步,犹豫地:“我也不是很清楚。” 我直视她:“请你看在我就要死的份上,告诉我。” 柯盈万分无奈:“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或许……” 房间外面忽然响起一阵大笑声,有人粗声打断柯盈的话:“你想知道些什么?我来告诉你。” 一个白衣人走进了房间,我瞪大眼睛看着他,这个人,居然就是昨晚跟我一起潜伏偷听的老头。这时的他,换上了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不是他那雪白的大胡子,我都不敢确认是他。 可恶的老人装出第一次看见我的样子,笑眯眯地说:“我们对待将死的人是最仁慈的,你想知道些什么,可以来问我。” 我瞪着他:“你是谁?” “我么,我是这里一个掌管典籍的小官。不过,我想你真正感兴趣的是我原来的身份。” “你到底是谁?” “我的伯父曾经是统治这个国家的国王,我的祖先是世上的最强者。我这么说,你明白么?” 第85节 我恍然大悟。 这个人才是事件的关键,一定是他,充当幕后黑手,一手把柯盈送上皇位。 我想了想:“柯盈的身份是给你和真正的女王掉转过来了,是不是?你是怎么做到的?” 老人捻着自己的雪白长须,样子既慈祥又和蔼,甚至有点像古代神话传说中那些好心老神仙,可是,他说的话却是如此邪恶。 “龙城每隔十年就会选送优秀的女婴出去,采用的方法就是偷偷掉换外面的婴儿。谷雨被选上是个巧合,她的血统并不纯正,甚至,在那些蛇颈龙后裔的眼中,她身体里流着令他们畏惧的血。但是,她被选上了,是因为她的生日跟将来的女王正是同一天,这在我们国家的传统里,她是辅助女王的最佳人选,因此,她也被送了出去。” 老人这时停了一下,看着柯盈,眼光十分怜爱:“我还记得那时国家里反对的声音也挺大的,而我为了谷雨可以得到这个机会,就在龙城至高神灵面前立下诅咒,我不会对国家统治者的位置起什么坏念头,如果违反了这个,我会死无完尸,被巨石压身,怪兽践踏,灰飞烟灭,不留痕迹。” 这个说是咒语,倒不如说是毒誓。听见他这样为柯盈立誓,我也不禁微微动容。 可是这时老人干笑了一声:“可是他们不知道我肚子里的打算,只要我的女儿能当上女王,我自己不坐这位置有什么关系。” “你一开始就策划了这个阴谋是不是。你把柯盈跟真正女王的档案掉转了,而当柯盈回来了,你就告诉她要装成女王的样子,然后通过联系上面的小丁,通过他的手把真正的女王杀掉,除掉后患是吧?” “不错,虽然这些档案收藏地是个秘密,而他们也在提防我。但是他们的智力是永远无法超越我们这族人的。”他脸上露出自豪的神色。 我心中暗骂,你的阴谋得逞纯粹是因为蛇颈龙的后代比你单纯善良,这根本与智力无关。 老人捻着胡子:“而且谷雨认识的小伙子很聪明,也很能干,只可惜他不是真正属于这里的人。”语气若有所憾。 柯盈这时突然叫道:“父亲!” 老人完全知道女儿想说些什么,他大手一挥:“这不是可以讨论的问题,他并不是这里的人。” 柯盈眼里泪光盈盈:“他一直在外面替父亲你做事,他一直是为了我,我却因为这个误会他变心了。” 老人一皱眉,浓密的眉毛一聚一掀:“他喜欢你,这是他应该做的事情,一个有担当的男人应该保护自己的女人。但是你们不能在一起,这是注定的,你注定要在这里当女王,为你历代受压迫的祖先争一口气。他不是这里的人,留在这里只会妨碍你做事。要知道,你现在不是孤身一个人,你担负着整个族人的命运!” 我从他们的争执中看到一线生机。 我的心念转动:“龙城里送出去的婴儿有的没回来,而且还是跟女王同一天生日的贵人,女王的身份不会有人怀疑么?” “有,所以谷雨的即位也是历来龙城女王里面最困难的一次,不过,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毕竟,她连最难取得的龙石也拿到了,她是注定要坐这个位子的,不是吗?”老人毫不否认。 本来一个心地丑恶的人会让人感到讨厌,如果怀疑某个人偷了自家东西,那个人怎么看就怎么像小偷。我本来非常憎恶这个老人,尽管他长得不难看,尤其像圣诞老人,但自从知道他是策划这一切的幕后黑手后,我就觉得他怎么看怎么像绝代大奸人。但此刻的老人,根本不把我这将死的人放在眼内,对于自己做下的事一口承认,语气洋洋自得,神态飞扬无惧。那种形诸于外的霸气,反而形成一种枭雄的英气,令人不觉得讨厌,反而有种佩服的情绪升起。 这个霸王龙的后人想是为了这一天已经卧薪尝胆数十载,今日得以成功在望,那二十多年中受的鸟气一朝吐尽,怎会容我这无名小卒螳臂当车。 当下我只想为自己的脱身作最后努力:“现在女王的位置是坐稳了,可是跟着你们想做什么呢?小丁并不是属于这里的人,女王你又打算怎么处置他呢?” 柯盈现在关心的就是小丁,甚至为了小丁,可以违背她善良的本性,捂着良心来杀人。既然她已经好不容易下了决心,我也不能再求饶,不然多半会让她决心更坚定,只能从她心上人的前途着手。幸好刚才他们的对话中,透出龙城不能容小丁留下的坏消息。 现在柯盈果然被我问得心神大乱,转头一脸凄楚地看着白胡子老人。 老人说:“这里并不允许没有龙族血统的人留在这里,这是没有条件可谈的,如果触犯了这个约定,龙族会受到诅咒。” 柯盈低下了头。 我忽然想起一事:“你们说换人出去的时候,是拿你们城里的婴儿跟外界的对换,那换回来的人类婴孩呢?” 老人看着我,微微一笑:“你说呢?” 我心中一寒,忍不住:“你是说,所有来到龙城而又不具备龙族血统的人都会被你们处理掉?” 柯盈浑身一震,失声惊呼:“不可以。”她立即就想到了情郎身上。 老人看了她一眼,眼神中精光暴射。 柯盈害怕他的威严,但事关情郎的生死,她还是鼓起勇气:“可以送他出去啊,不要害他,他还帮助过我们。” 老人的眼神变得更可怕,呵斥道:“他出去了,你怎么办?你说什么胡话,出去,这里给我收拾。” 柯盈急得流出泪来,看了我一眼,终于什么也不敢说,出去了。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果然是明智的做法,这样子,你女儿当女王跟你当皇帝有什么分别呢。” 老人转而来瞪着我:“不要以为你这样子搅和,就可以拖延时间,延长你的生命。”他两眼圆睁,凶相毕露:“还有什么遗言,说!” 已经不可能再拖下去,我暗暗活动着自己的手脚,尚算灵活,只是头还是发晕,估计如果勉强活动,视线会模糊。 我又叹了口气,悔不当初:“遗言是有的,可惜我没有可以交托的后人。如果有机会,你就把它们告诉外面的人吧,好叫他们聪明一点。” 老人冷着脸:“说吧!” “第一:不要为了什么是非公义冒险来到一个不同祖先的国家。第二:不要得罪这个国家的统治阶层,更不能偷偷跑到人家的地方来偷听他们的私人谈话。” 我偷偷看了看老人的脸色,一面把身子不易察觉地横向悄悄挪动,一点点地,不停歇地,每次移动一到三厘米。 我躺着的是一个布椅子,把手似乎是石材,看上去挺坚硬,我希望可以挪到能够着把手的位置,起身举起椅子掩护身体,甚至可以举着把手当武器。 “第三:就算看见有人跟你同样在做着偷听的事情,也不能因为他年纪大而起到怜悯之心,自己挺身而出去掩护他,因为总会有一天他会做出对不起你的事情,甚至会杀了你。” 老人不耐烦地皱着眉:“你在拖延时间么,啰里啰嗦的,我已经说过,这是没有用处的。” 我的手已经触到石头把手,我的手心感觉到石头的冰凉,心中一定。 我笑:“别再装听不懂了,我掩护的人不是你么?恩将仇报是你的本性决定的,我并不怪你。” 老人瞪着我:“你说什么?” 我冷笑:“那天你跟我一起在有布幔的密室里偷听女王和小丁的谈话,我为了掩护你不给他们发现,才挺身出来,后来给他们抓住了。怎么了,才几个钟头,你就忘了?你真老得这么没有记性?” 本来没指望会惹恼这威严而恶毒的老人,纯粹只是质问一下发泄我自己的不忿而已,却不料老人神情惊愕,他指着自己:“你看清楚了,跟你一起偷听的那个人是我?”他的神情夸张,并不像是装出来的,而且他现在也没有装样子来糊弄我的必要。 说实话,他现在的表情就像被一个惊人的消息吓着了,有点手足无措,实在令人感觉有点好笑。 第86节 我装出非常认真的样子上下打量他,点着头:“不错,不错。” “不错什么?” “不错就是你呀,化灰也认得你!” 老人精神极度紧张,脸肉抽搐,忽然哈哈哈地笑起来:“你在编故事骗我是不是,什么跟你一起偷听,全是你编出来拖延时间的是不是?” 我板起脸,“你最好弄清楚几件事:一、我并不是你所想像的那么怕死;二、现在你想要我的命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三、拖延是没有意义的,骗你更没有什么意义,所以我并没有骗你。” 老人像是受了重大打击,身体不自觉地往后退着,忽然低低吼叫一声,拿出一柄匕首向我扑过来。 我闪身让过,顺势把椅子遮在我身上作为掩护。 只是一动,我的头天旋地转。我看不清楚老人的来势,只能尽力挥舞椅子作为挡驾,脑袋的眩晕随着我的动作加剧,冷汗一直淌下来。 但老人显然状态比我更糟,他似乎已经心神大乱,一击不中,他居然也没有敏捷的反应,居然给我盲目挥舞的椅子扫中,摔倒墙上,呼呼喘气。 我听见他咬着牙说:“就算事情败露了,也要先解决你,你是个障碍。” 他的话令我心生疑惑,难道那天跟我一起偷听的人不是他?但是他们明明长得一模一样。 我也喘着气,笑:“我说的没有错吧,你要取我的命,也不是容易的事情,我并没有骗你。” 老人作势又要扑上来。 房间外面传来纷迭的脚步声,急促而密集,来的人至少在十个以上。 老人的动作停止了。 我的力气也在迅速离我而去,顺势放下椅子,我喘着气:“你放下刀子吧,让侍卫们亲眼看见你杀人,并不是什么好事。” 老人发出恶毒的咒骂声,从窗户翻了出去。 果然是侍卫们,带头的是新浪和康文,他们上来搀住我:“长老要我们来救你,你放心,很快就没有事了。” 我宽心地笑了。 真没有料到,最后的遗言居然救了我自己的命。 第十四章 终极试验 在龙城里,长老的地位是除了女王之后的第一人。他的权威性在有些时候甚至凌驾于女王之上,因为龙城的女王是二十年一换的,而长老则是世袭的,当上届长老不能再继续工作时,下一任的才继承他的位置。因此,长老给人的印象,通常都是年纪很大,经验丰富。 我现在见到的现任长老也不例外。他长着一把雪白的长胡子,皮肤皱纹呈现健康的粉红色,他对着我呵呵地笑,长大双臂,看上去跟圣诞老人一样的慷慨一样的风趣。 只除了一样,他实在跟那个试图解决掉我的老人长得一模一样。 我往后缩了缩,问:“请问您就是我在密室中见到的……那位?” 长老呵呵笑:“说起这个,我要感谢你。”他向我眨眨眼:“不是你帮助我,可能我就会被女王发现了。” 我侧了头:“您知道龙城里还有人跟你长得一模一样吗?” 这次长老没有笑:“有的,不但是我,我们族里大部分的人都有模样极度相似的另一位,但是,他们流的并不是跟我们一样的血液,他们是霸王龙的后代。” 我十分诧异:“您是说,每个人都有人长得跟他一模一样?但是,却是霸王龙的后代?” “不错,这也是我们龙族人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不同根源的人以同一种外形生存。” 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保护的好处,我只奇怪:“难道不会造成困扰?” “不会,你以为真的一模一样么?你觉得我跟派克完全一样?”长老凑到我面前来,微微躬下身子,十分认真。 我认真打量他,终于发现了,我失声道:“哎哟,原来您……” 长老笑呵呵地站直了,指着自己的眼角:“我这里有一颗黑痣不是?”他用手挽起另一侧的雪白长发,“不仅右边,我左边也有。我们蛇颈龙的后代,在额头的两侧各有一颗黑痣。这也是辨别我们跟霸王龙人的重要标记。” 想来是因为老人的头发很长,把两侧的黑痣遮掩住了,所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并没有留意到。这应该是龙城里的人都知道的常识,可是我偏偏不知道。现在知道了,我觉得心底好像隐隐想起了什么,却又没有办法确定。 长老微笑着说:“我得到你的帮助,他们并没有留意到我躲着,我很感谢你。所以我一脱身,立刻就要大家去救你。” 我笑:“幸亏长老还记得我。” 长老跟我打完哈哈,换上一副严肃的神色说:“这次新女王继任,而我们的人却有在外面出了意外,我也觉得很怀疑,现在终于知道是霸王龙人在捣鬼,幸亏给我们察觉了,不然国家掌握在他们手里就非常危险了。” 我想想,问:“血统真的这么重要么?女王需要二十年的时间培养,你们现在缺乏这个时间,如果女王可以统治好国家,谁的血统也是可以的呀。” 长老不再笑了,他看着我:“霸王龙人只有着霸王龙凶残的本性,如果他们掌握了国家的领导权,国家一定会沦为弱肉强食的地狱。” 我很想说,正常的社会就是优胜劣汰,绝对平均主义是行不通的,可是康文悄悄拉我的衣角,提醒我不要再说。我转念一想,也是,别说这地下小城的事情,便是地面上人类统治者的事情也轮不到我来置喙。 我失笑:“对对,你们喜欢怎样就怎样。我只希望可以抓住我们人类的凶手,带他一起离开这里就行了。” 长老见我不再坚持,就又笑眯眯地说:“不急不急,先看看我们的祭祀仪式吧。” “什么祭祀仪式?” “我们将会用触犯他们誓言的霸王龙人的血液来祭祀我们的龙神。” 我打了个冷战,他们想将柯盈怎么样?正在惊疑,外面传来呜呜的乐器声,听上去就像海螺做成的号角,却比海螺号角发出的声音要尖细,听上去就像冤魂在哭诉,我忍不住又打了两个冷战。 长老右手摊开向前平伸去,作出个请的姿态:“来,我们去龙池。” 还是龙池,所有的仪式都在那里举行,不论是加冕还是祭祀。 其实龙城里真正的统治者不是人,而是龙,因为这里的人都必须围绕龙来办事。 龙池上空搭起了一个台子,龙池里的龙不时伸着颈子在空中摇晃,水花把平台溅湿,也把旁边群众的衣服弄湿了,但大家并没有退后的意思,大家脸上的神情严肃,甚至有些还带着沉痛,似乎此情此景触动了心底的什么东西。 第87节 长老一直笑眯眯地把我们引向龙池前面的一片空地,那里的地势比较高,站在上面有点居高临下的感觉。 长老领我和康文去到那里,那里站着的人还有老耐克,和两个年纪看上去挺大的男人,应该也是龙城里的重要官员。 长老站在空地中间,举了举手,四周呜咽的乐声立刻停了下来,四周的窃窃私语声也立刻静止了。长老威严地巡视一下四周,缓缓道:“今日我站在这里,是为了维护我国的尊严。我在这里一天,就绝不容许我们王室的血液被玷污。” 下面的群众受到鼓舞,齐声附和:“对,不能让霸王龙人统治我们。” 长老高举双手,群众声音稍止:“今天,我就代表我们国家,代表我们蛇颈龙人对这些不守承诺的人作出惩罚,龙神,让我们以这些叛徒的血来奉献给你们,洗清他们身上的罪孽。” 众人齐声附和:“以血来洗清罪孽。” 长老一挥手,人群里让出一条路来,几个侍卫押着柯盈跌跌撞撞地向龙池走过来。 我忍不住:“他们要把女王推到龙池里?” 旁边一个老者脸上也有不忍之色,说:“不但是这样,她还必须被涂上一种特殊的香料,龙神才会攻击她。” 我脸色大变:“为什么?” “因为我们的龙神是不会攻击霸王龙人的,只有用香料掩盖住她的体味,龙神才会对她作出惩罚。” 我想起来初见柯盈那天,龙池里的龙果然全躲了起来,似乎被某些东西惊吓了似的,而柯盈即位那天,龙池里更是静悄悄的,并没有出现龙们欢迎的景象,更因此被民众议论,却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 蛇颈龙是素食的,它们天生不敌食肉的霸王龙,是天性决定了它们见到霸王龙或者嗅到霸王龙发出的气息就会害怕,就会落风而逃。假如龙城里的人真的是龙的后代,他们的身上也应该具有这种特性,这是天性,天性注定的强弱关系。而人,即使是由龙变成的人,却想改变这种现象,他们希望可以借助外力来扭转这强弱的对比,希望借助外力来使自己变得更强大,甚至鼓动自己的祖先来做出这样改变。 身为弱者的蛇颈龙后代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不惜扭转自己的天性,改变现状。我不禁深深疑惑:究竟是野兽的残忍,还是人类的残忍? 柯盈被推押着一步步走上石台,她的女王服饰已经被取下来了,头发凌乱,脸上有伤痕,目光凄怆,并没有看见什么人。 我的头一阵发晕,借口要方便,退开来。 明明是人家国家的事情,我却觉得头痛胸闷,非常的气闷。康文陪我退下:“即使是平等的社会,他们也必须采用极端的措施来维护这种平等,任何统治者都是这样,并不能怪他们。”康文完全知道我在想什么。 我叹气:“如果也是这样靠暴力来镇压,他们跟霸王龙的后代有什么分别呢?” “没有分别。”一个人冷冷答我,“而且只有比我们更糟。”并不是康文,居然是要杀我的老人。 我跳起来:“你怎么没有被他们……?” 老人冷冷说:“我躲起来了,可是他们马上要处死我的女儿了,我不能不出来。” 我叹了一口气:“没有办法,他们有他们的制度,你不要乱来,会陪上自己的性命。” 老人看着我们,目光非常惊讶,想是料不到此时此地还会有人劝他保命。他打量我好一会儿,忽然哈哈地笑起来:“真是奇怪的女人!你担心我们?不如担心你自己!” “我有什么好担心的?” “哼,你以为他们会让你们离开这里么?”他指着康文:“小伙子刚才说的没错,他们会采用极端的措施来维护他们的所谓平等社会,所以,他们根本不会让你们活着离开这里,把这里的情形泄漏出去给外面的世界。” 我跟康文对看一眼,从对方的眼睛里知道了老人此言非虚,我们智力不低,而且来自竞争更激烈的外界社会,这一点根本不用别人提醒,只是我们始终不肯承认现实而已。 想起以后必须在这不见天日的地下城里度此余生,我叹了口气:“我们保证不说出去也不可以么?”话一出口,我有点尴尬,我觉得了自己的天真。 “哈哈哈……”老人再次爆发出一阵大笑,想是豁出去了,他丝毫也不怕给人发现,倒是我们两个脸色大变,恨不得扑上去掩住他的嘴。“他们蛇颈龙人坏起来比我们霸王龙人更坏。我们的恶是光明正大的,靠打架来决定事情,谁打赢了谁说了算,打输了就把人家吃掉,世界本来就是这样,不像他们假惺惺,还为了提高自己的力量去外面学习技术。不但这样,掌握了外面的技术,却为了保护自己的借口,将这样的技术来攻击人类,哼哼,这不是虚伪是什么?” “什么?”我惊呼。 老人冷冷说:“他们已经造好了一枚威力巨大的武器,打算去攻击人类。他们认为人类迟早会发现他们的存在,消灭他们,不如自己先下手,消灭掉人类社会。” 我低喝:“你不要危言耸听。” 老人冷笑道:“我并没有说谎,这些人以和平为名,其实最怕死的就是他们,为了让自己不死,他们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你不相信我的话?你是去过王宫的,你应该看过王宫的那个尖顶,告诉你,那个就是武器的尖顶,只要知道密码的人一按发射,它就随时会穿透地面,将人类社会毁灭。” 康文这时说:“这是什么武器?是核武器么?” 老人说:“威力是很巨大的,至于是什么武器,我并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这个发出去的话,整个地球,除了我们所在深入地底的这一块,其余都会被毁灭掉。” 康文说:“你为什么要告诉我们?” “因为我要和你们做一个交易。”老人徐徐用手拉开自己两鬓的白发,我们赫然看见他两边额角出现了一对黑痣。 老人放下手,头发再度把额角掩盖:“现在我可以说是跟长老一模一样了,只要你们帮助我把长老换下来,并把女王救下,我可以答应你们,这枚武器永远不会发射。” 看见他这样,我忽而想起柯盈两鬓没有这两个黑痣,这不知是否她始终被人怀疑的原因。 老人却微微颌首,似乎看出我心中所想:“所有被送出去的小孩都被用药水擦去了黑痣,不然外面的人类会起疑的。” 我跟康文对望,难以决定。 老人冷冷说:“女王马上就要没有命了,只要她死了,我的条件就马上自动失效,你们就等着自己的家园被毁灭吧。” 遥遥望去,我看见石台上的柯盈被人用一木桶兜头淋下不知什么,浑身湿透,簌簌发抖,刹时间,我下定决心:“无论你说的是真是假,我先把人救了再说,毕竟外面,还有一个思念女儿的父亲。” 康文看着我,目光中露出复杂的神情,却终于说:“你决定了,我帮你。” 老人至此,冷静的目光中终于露出狂喜和感激的神情,他缓缓说:“你放心,我们霸王龙人是很重视自己的承诺的。” 这时候,我已顾不得要跟他讨价还价了,因为我看见,几个人正准备把柯盈推下池去。 我大喊一声:“先别动手!”使出功夫直往石台挤去。 康文在我身侧,使出类似沾衣十八跌的功夫,帮助我推开人群,我们势如破竹,一路并无阻滞。龙池前的长老露出惊愕的神情来。 我逼到近前,道声“得罪了。”用手一推,长老直跌到人群中去,我再在地上捡起几块石子,用力掷向高台,“啪啪”有声,石台上的两个人惊呼着坠下龙池。 我大叫:“柯盈,下来。”没有人知道我喊的是谁,只有那女孩子,她惊喜地朝我看了一眼,开始跌跌撞撞往下爬。 有人反应过来开始骚动,想要阻挠,康文和我用尽全力阻挡住,要的就是这一线生机,时间再久,我们两个也是阻挡不住群情汹涌的,幸好长老被推倒,我们两人抢上来的时候又气势如虹,才暂时控制住场面。 第88节 眼见柯盈已经爬下高台,向我们这边跑来,只要跟我们会合,基本上可说是救回来了,霸王龙人那边应该还有照应。 就在柯盈经过龙池向我们跑来的时候,池水中忽然哗啦大响,一个蛇颈突然伸出,小头上的眼睛精光闪烁,忽然张开大嘴,一口向柯盈的脑袋咬来。虽说是长颈小头,但这嘴巴一咧,也足以把人类的脑袋含住。 柯盈身上的香料可能还有刺激作用,这蛇颈龙果然凶性大发,主动发动了攻击。当时实在突然,我跟康文都不及反应,柯盈奔到一半,更是吓得呆了,连躲闪都忘了,只懂呆呆瞪视着那只大嘴。 大口直向柯盈脑袋罩去,口腔内尖利的小牙齿还闪着光芒,眼看这一罩,跟着就是一合,柯盈的性命就是这样了。 就在千钧一发的时间,人群里突然奔出一个人,一把把柯盈撞得跌倒在地,自己扑在她身上。蛇颈龙一击落空,愣了愣,“嗖”的一声,转回脑袋来稍稍打量来人,忽然发怒了,张开嘴,一把将来人的脑袋含在了自己嘴里。 我跟康文这时才反应过来,我失声惊呼:“天呀!”直扑过去。 扑在柯盈身上的人被衔住了脑袋,居然整个人被叼了起来,颀长的身躯吊在蛇颈龙的嘴下晃晃荡荡。 柯盈忘了害怕,整个人跳了起来,扑向蛇颈龙,不住地又扑又叫,又哭又喊,要它把人放下来。 我冲到近前,低喝:“畜生。”跃起一掌劈在它蛇颈上。 底下康文也一掌拍向池面,激起万点凌厉的水花打在蛇颈龙裸露在水面的身躯上。 蛇颈龙吃痛,用力一甩,将嘴里叼着的身躯大力惯在地上,自己身子缩回,先是身躯,再是蛇颈,最后是小脑袋,一下子消失在深不见底的池中,水池荡漾,慢慢浮出一线血丝来。 再有几个蛇颈伸出水面,似乎还想发动攻击,我跟康文横空发出掌风,龙们被打得头昏脑涨,就又潜回水池去了。 这一系列事情不过发生在一瞬间。 这时,岸上的柯盈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我们赫然看见,地上的身躯已经失去了脑袋,而看那衣着,正是导游小丁,他已经无法随我们回到外面的世界去了。 有个须发如银的老人自人群中站了出来:“女王通过了最后的考验,神龙是不会吃掉自己的后裔的,刚才是事情就是明证,神龙只是为了除掉这个外界入侵者。在这次,女王通过了我们的终极考验。” 从外貌我们无法判断他是谁,但是,我们知道,他一定就是霸王龙老者,因为他在这样努力平息群众情绪的时候,还不忘对地上神色绝望的柯盈投以非常关心的目光。 第十五章 立场 “砰”厚重的石门在我们身后沉重关闭,我苦笑:“结果都是一样。” 康文看看我,微笑:“呆在这里并不见得不好。”他背着手,悠闲地绕着斗室踱步,不时停下来观察墙壁。 我说:“没有用的,他们并不像外面的人想法这么多,就因为思想单纯,所以这样的囚室反而会做得货真价实,不会偷工减料。” 康文仰头看着墙壁上的一尺见方的气窗在沉吟。 我苦笑:“我可不会缩骨功。” 康文失笑:“也是。” 我的心情始终无法好起来,忍不住发牢骚:“真不该答应这差事,真不该相信那可恶的霸王龙人。” “可是,就算我们什么也不做,任由柯盈被处死,蛇颈龙的长老掌握了国家,我们的处境也并不会有多大的变化。” 我知道康文说的是事实,可是被人利用后又丢弃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康文说:“其实霸王龙老人已经跟我们解释过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还肯跟我们坦白,毕竟情况还不算太坏。” 我跳了起来:“情况还不算太坏?他们就要发射武器去毁灭地球了,还不算太坏?难道我们留在这里平平安安度过余生就是好事情么?这可不比到南北极去度假,那里的条件就算再恶劣,毕竟也是地面上的事情,你要搞清楚,这里并不是我们的世界。” 康文看着我发泄,一声也没有吭。 我自己反倒说着说着泄了气,声音慢慢低下去。 霸王龙老人在人心大乱的时候,借助内线的力量,把群众的情绪镇压下去。他等局面一平静,立刻就把我们带到这里来软禁起来。本来只是以为这是离开龙城的前奏,谁知这狡猾的老人却告诉我们,他必须毁坏他对我们许下的诺言,对人类社会的武器必须于三天后发射,势在必然。因为他们知道人类社会已经准备率先发动攻击,他们不先下手的话,整个地下城都会玉石俱焚。尽管破咒的人会受到极大的惩罚,但为了整个国家,他必须这样做。至于我们要回到地面去,那则是保卫地下城以后的事情。 他真是一个彻底的真小人,他以沉痛的声音告诉我们:“这并不是谁的错,这是我们之间的立场问题。”的时候,我发觉自己竟然对他恨不起来。就像此刻,我把气发在康文身上,却发觉,根本是无的放矢。 我不安地看看康文,康文却笑了:“心情好点没有?” 我很羞愧。他是完全被我牵连到这件事情当中的,错的人完全是我,我却不问情由地骂了他一通。我抹着自己的脸:“真对不起……” 康文笑:“如果你已经好了一点,我想你冷静下来想想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这……是什么意思?” 康文认真地说:“霸王龙人说得很对,这已经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这是立场问题。他站在龙人的角度去看待这事,选择了必须的做法,而我们是否也站在地球人的角度去对待这件事情呢?” 康文的话像黑暗中曙光,虽然在这地下城,我已经好久不见天日了,但这话却令我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康文的意思是说,假如我们站在龙人的角度去看,我们就可以安心地在这里等待,以保得自身的安全;而如果站在地球人的角度去进行对抗和保护,地球上的家园或许可以保住,但是我们必须付上性命。 玉石俱焚,霸王龙老人是这样对我们说的。这是一个选择立场的问题,也是一个选择生与死的问题。 我想了想,“我们还有对抗的筹码吗?” 康文低头看我,眼睛里亮晶晶的:“先别问我这个,你问问自己的本心是想着什么?刚才你那么生气,是因为自己的家园将要会毁灭了,还是只因为自己已经无法回到那花花世界?” 我低下头去,心绪纷乱。 刚才的失常,现在细想,有点像小孩子赌气,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自己喜爱的环境,无法得到自己喜爱的玩具那样的闹哭。而我,真的是因为不能回到自己热爱的社会而生气吗?什么时候,我对那灯红酒绿的生活爱得那么深? 我心里爱的,到底是那有好人,也有坏人;有欺骗,也有诚实;有公平,也有不公平的人类社会,还是那十丈繁华的便利和享受? 在孤儿院的时候,我受到年岁比我大的孩子的欺负,有一次,头被打破了。我不敢哭,只是用手紧紧掩住伤口,希望不会被舍监发现,不然晚饭就泡汤了。可是那血却无法止住,我眼睁睁看着一鲜血穿过我的指缝,一滴滴落在我穿的白衬衫上,开出一朵两朵的花儿,慌忙去擦,却忘了手比衣服更脏,立刻白衣服上的血迹迅速扩大,我怎么也擦不去。 我躲到厕所里用力洗,衬衫被我揉成淡红色,是最差的那种粗棉布,吸收了血却怎么也洗不掉,我还发现衬衫在打架时撕破了,我越急,越急,越瞒不过。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眼泪流下来滴在水池里是红色的,原来头上的伤口还在流血,我却惊慌得忘记了痛。 那一年,我是六岁,还是七岁? 可是我现在却那么努力地赚钱,就是知道那块地快要被地主收回,孤儿院将会被推倒,建成一座商业大厦,附近的孤儿们和原来就在那里住的孩子们一下子就没有了落脚的地方。我希望能把她赎下来,建造我心目中的孤儿院。在这里面,所以的大小孩子都受到公平的照顾和对待,衣食无忧,得到良好的教育。 我希望在我的能力之下,能够保护他们,使他们都成长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这,是不是我的一厢情愿?这,是不是永远也无法实现的乌托邦? 第89节 就因为我对外界严重失望,我才把所以对社会的寄望放到这一间小小的孤儿院来,借以逃避现实? 如果这是逃避现实,但却有人全力支持我这样做。苏眉,她说:“人的一生能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该多好啊。我的要求不高,能够和你一起做好这件事情,给孩子们一个理想的人生,我认为,这是我一生最有意义的事情。” 那个古灵精怪,跟我一起成长的死党,最认真的时刻也许就是跟我说这话的时候,我还记得那时候她脸上的表情似乎要发出光来。认识了她大半辈子了,我也是从那一刻开始,发觉小时候的死党长大了,而且如此美丽。 对了,还有一个人,她现在还在恨我,可是我们当初是怎么样的志同道合。虽然说女人的友谊不堪一击,她也是因为一个男子的缘故而远离我,可是她仍然没有放弃这个目标的。 我们的侦探社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收到一张来历不明的支票,寄出的地址是美国纽约,署名却次次不同。纽约一会,我想,这个神秘的捐款人应该就是安娜,她跟我们走的道路不同,她决心以她的方法来干,但是殊途同归。 这时,我想起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百合花的香气,慵懒的猫眯,湛蓝的眼睛,阳光下的笑容,还有……临行前康柏给我们孜孜讲解他的新理论,那首哀伤的歌,“越美丽,越无常……” 呵,越美丽,越无常! 我不知不觉合上的眼睛蓦然睁开:“我明白了,我真正想要做的事情是维护我们生存的社会,努力让它变得更好更平和,因为,我是这样的爱它。即使……即使我也许再也无法在里面生存,但是在我的回忆里,它是无可替代的,我们生存的世界。” 康文的眼睛里亮闪闪的,他的微笑有感动的味道:“你终于作出了抉择,我很高兴。”他点头道:“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感觉,这个女孩子虽然对小事有点迷糊,但于大是大非一定识别清楚。” 第一次遇见? 我想起来了,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我就蓬头赤足地坐在地上。发髻让他的领带夹弄散了,鞋子用来飞掷他老弟了。虽说我平日不会客的时候也颇为不修边幅,但在人前这样狼狈的样子还是头一回。 头一回就教他撞个正着。 不过我很怀疑他的视力有问题,我性子大而化之,迷迷糊糊是一定的了,却不知从什么地方看出我很识大是大非? 想到过去我有点气馁,这样的形象落在对方眼里,还是第一印象,足够说上一辈子。 但是,想到将来我更气短。 前途未卜,哪里来一辈子这么长? 哎,才刚下的决心,可不能轻易动摇。我打起精神来:“康文,你有什么方法可以挽救地球?来,让我们尽力而为。” 康文欣赏地看着我,自衣兜里取出一个烟盒来,打开,里面还剩五枝烟:“这是我要他们给我留下的,我告诉他们,我心情不好的时候需要抽烟。” 可是我知道康文从来不抽烟,我伸手抽出一枝来。捻一捻,里面填充的是正常的烟丝。 康文微笑,将烟盒里的烟全倒了出来。我忽然发现了异常的地方,这些烟比平常的烟要短,短了大概一厘米的样子,但若不是细心观察,而且全部倒出来观察,是发现不到的。而这些烟放在烟盒里就跟平常的烟长度一样。 我点点头,伸手去拿烟盒。 这说明,关键处在烟盒里,烟盒里一定放着什么东西,占据了短烟空出来的空间。 康文点点头,低声说:“烟盒里面的是一种最新研制的液态炸弹。”他以更低的声音告诉我一个单词,我的脸色立刻大变。 这是最新的研制成果,这种液体,只要淌出一滴跟实体接触,其接触力超过50克的话,立刻就可以产生相当于500克*引起的破坏力。 康文小心地把烟盒捧在手里:“这里里面一共有二十克,用隔缘材料包裹住的。” 我谨慎地打量那小盒子,康文的意思是说,假如这烟盒此刻从手掌里不慎掉下地的话,这座用坚固花岗石建造的石室连里面的一切,只怕就立刻不存在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呼出来,怕惊动了这可怕的武器:“你哪里弄来这么恐怖的东西?” 康文说:“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这样的武器的,可是,当你失踪的时候,我觉得事态很不寻常,也怀疑地底下存在什么东西。”他笑了笑:“我那时还以为有个地下兵团呢,密谋推翻政府,你发现了他们的秘密,所以给扣了起来。” 我苦笑:“虽不中也不远矣,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结果跟你猜测的一样呢。” “现在我们不能出去,需要做的,就是请人把这个东西放到他们的武器上去。” “有可能吗?” “无论如何,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我们必须试一试。” 第十六章 人性的弱点 “哎哟!”康文捂着腹部滚倒在地,脸色变得惨白,豆大的汗珠不住地在额角滚落。 我惊叫着扑上前去,大声惊呼:“来人呐,来人呐!” 守在石室外的侍卫被惊动了,有人搬了东西垫在脚下,踮起脚尖从气窗内张望进来。 我尖叫:“我的朋友肚子突然发痛,你们快拿药来。” 康文这时发出低沉的闷吭,作出两眼翻白的样子。 我惊叫:“他快要不行啦,你们,你们快点,快报告长老,不不,先拿有效的药来。” “哗啦”一声响,石门打开了,隔着一道铁栅栏,一个小瓶子从栅栏的空隙递了进来,还有一杯水。 我抬起头来,送药来的是新浪,他的眼睛里流露出怜悯和不忍的神色,轻声说:“吃这个药很灵的,你快拿给邵先生。” 我装作很悲愤的样子:“我们不能出去,被囚禁在这里寸步难移,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鸟因为失去自由会绝食而死,我们现在这样生不如死,实在死和不死没有什么分别。” 新浪果然不安起来,他不敢接触我的目光,只是说:“这不过是暂时的,暂时的……长老不会永远把你们关在这里。” 我说:“我们搭救了你们蒙冤的女王,他却因为我们非你族类,就把我们关在这里,你说,这是什么道理?” 新浪完全溃不成军,尴尬地说:“这……实在是,对不起你们,这,只是暂时的……” 我穷追猛打:“既然对不起我们,新浪你不如放我们出去,并不是什么大事,我们更不是什么罪犯,犯了什么非处罚不可的罪过。我们可以在这里立誓,不会把你们这里的事情泄漏出去,我们的唯一要求只是回到我们的祖国去。长老这样做,其实也是怕我们把事情泄漏出去而已,可是我们又对你们的国家有恩,他没有办法面对我们,才把我们囚禁在这里。其实我们是怎么样的人,新浪你一定比其他人更为清楚,只要你信得过我们,把我们放出去,再详细跟长老解释清楚,我想,他一定不会怪你的。” 新浪的脸色却大变,连连摆手:“虽然你说得很有道理,可是,擅自释放你们是犯法的,我一定不能这么做。” 我只好叹了口气,把药拿给康文吃:“我们实在不能适应你们国家的气候,现在又被囚禁在这里,你看,邵先生这么好的身体也不禁生起病来,再拖下去,我们恐怕就得把性命留在这里了。” 我的话说得新浪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如坐针毡。终于开口说:“可是长老吩咐,这几天内,无论出了什么事情,都不能把你们放出来,所以只有请你们忍耐一下了。” “那么假如我们死了呢?” 第90节 “不会的呀,不过,长老说,就算……” 他并没有说下去,不过我们已经清楚那霸王龙人的命令一定是野蛮而坚决的,一定是这三天之内,我们无论生死,这铁栅栏都不会打开。 康文装作吃了药,肚子不再发痛,我们借着这个时机,开始轮流跟新浪聊起天来。 新浪是我们在这里最熟悉的人,我们知道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只有抓住这一点,尽量打动他的心,我们的计划才有成功的可能。 当晚,康文的肚子总共痛了四次,换了三瓶药来吃。 跟新浪的彻夜长谈跨时七八个小时,天蒙蒙亮的时候,我们三个的表情都有点像被霜打过似的,恹恹的。 有新的侍卫来换班,我以非常可怜的表情注视着新浪,嘴里说着:“你陪了我们整晚,你也一定很累了,康文的身体我来照顾就好了。反正我们不知要在这里呆多久,你还是快去休息吧,不然你也病倒了,在这里,更没有人陪我们说话了。” 我的心旁骛太多,要三番四次装病打滚的话,说不定会露出什么破绽来,所以才交给康文去扮。但是要短期内装可怜的话,这样的活还是可以办到的,何况面前是心地善良的龙人小伙子,要骗过他,似乎没有什么难度。 心肠那么软的新浪见状立刻犹豫起来。 我趁他转身的刹那又对康文说:“来,我来照顾你,新浪陪了我们整个晚上,我们不能再霸占着他……我们只能等晚上再见面了……这里的日子过得真慢那。” 新浪抬步就走,一步、两步、三步……他停住了脚步,走了回来,“我再陪你们说一会儿话。” 大家一定会诧异我们哪里来这么多的谈资,最主要的是,我跟康文平时都不是多话的人,而且我们跟新浪又是出自两个世界的人,大家应该没有什么共同话题。 但事实上,我们的谈话多是围绕各自的国家展开的。两个世界的文化并没有多大的交集,却反而更激发出对方的好奇和兴趣。而为了我们的计划能够进行,我跟康文更是不得不暂时饰演长舌之人,竭力把自己的生活环境描绘得绘声绘色,引人入胜。 夸张描述的目的要使新浪相信我们的家园是多么的美好,不可替代。诱之以利,这是攻心第一式。 事实上,我们的努力非常成功,不但新浪被我们如愿吸引住了,将近一整天,看守石屋的护卫都被我们吸引在铁栅栏外面来。 龙城的人们完全被我们说的事情吸引,甚至在康文装病的时候需要停下来休息十来分钟也觉得不耐,可想而知他们的生活有多么单调。 在紧要关头,有时我会停顿下来,问他们想不想到我们的世界看一下。大部分人的脸上都露出迷惘之色,我们的世界是五光十色充满诱惑的,但是他们也谨止于向往而已,对外面的世界,他们怀有一种自卑感,他们并不相信自己能融入外面的社会开始新的生活。 这种情况有点像逃避现实的人,他们受到挫折就会退缩在自己的壳里,不希望探头去看看外面的新生活。龙城里面的人将龙城当成了他们坚实的堡垒,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他们是知道的,他们也很向往,但,仅仅只是向往而已,要他们抛开自己从小到大生活的家园开始另一段人生,他们缺乏勇气。 他们之中也有慧根的人,有个年轻的小伙子听了我们这么问,就说:“其实最可悲的不是我们,而是你们。你们经历过,所以就没有办法适应我们的生活,而外面的生活仅仅存在于我们的想像之中,所以我们的失落感绝对比你们小。” 这时康文叹了口气,沉痛的说:“你说得对,由繁华到贫瘠,由喧闹到宁静,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适应的,我们只是普通人,也不例外。” 他并没有多说什么,但那悲哀之感却深深感染到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我轻轻握住他的手:“幸好还有我陪着你,还有这许多好朋友。” 康文苦笑一下,笑容凄惨,周围的人脸上都不禁露出了黯然之色。 新浪一直在石屋外面陪伴了我们两天一夜,我跟康文是受过体能训练的人,神色虽然非常憔悴,但并不同于新浪从精神上发出来深深的疲倦。第二天晚上,他已经疲倦得像一只发瘟的公鸡,头不住地摇晃,只能靠不断拍打自己的脸颊来进行提神,口水随时都可以从他的嘴角淌出来。 他不住苦笑:“不行,我得去睡睡啦。” 外面的侍卫都聚在旁边的小室里吃晚饭,新浪再顶这么一会儿,等他们回来就会离开。这机会稍纵即逝。 我跟康文交换了一个眼色。 康文又一次滚倒在地,这次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直挺挺地躺倒在地,脸色苍白如死人,汗珠湿透了重衣。 我失声惊呼:“他,他又病发了。” 新浪紧张起来:“我去叫人……” 我的手伸出栅栏一把扯住他的衣服:“我最后一次求你,把我们放出去吧。这样,我只要康文能够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我们绝对不逃跑,请你帮我们最后一次,康文他快要不行了……”这样夸张的台词是抄袭于煽情肥皂剧的,但是我敢打赌新浪一定毕生没有听过。 新浪登时没有了主意,汗水直冒,只能坚持:“不行的,不行的。” 康文在地上发出一声低低的惨叫之后就不再动了,情形十分恐怖。 我语带哭声:“我们地球人有一种情况,就是长期不能晒到阳光就会发病,康文现在这样,一定是没救的了。连他也要离我而去,我实在没有什么意思……”求求你就快答应了吧,我都快要吐出来了。 新浪慌了手脚:“我去求长老,我马上去,你你别哭……” 他怕我哭,我连忙抹眼皮,把眼泪给揉出来,回头看了康文一眼:“没有用了……既然已经这样了,救不回来了……” 新浪听我如此一说,脸色惨变,连连摇头:“不会的,不会这样的。” 我惨然说:“连他也离我而去了,我实在……实在不能坚持下去了,这,这也不能怪你们,这是迟早的事情……我只能交托你一件事情,请你完成我们的临终遗愿了。”不行了,幸好昨晚没有吃什么东西下肚,要不实在无法忍住这份恶心。 新浪头上的汗珠滚来滚去:“这……” 我把他的手牵入铁栅栏来,把一件东西放在他掌心,再把他手指合上:“这个,是康文的烟盒。我们故乡的人有种传说,人死了之后,灵魂会附在生前用过的小物件上,只要把它放在高处,就可以登上天国。” 我把新浪的手轻轻推出栅栏:“请你帮忙把这个烟盒放到龙城最高的建筑物上,我并不希望我们的灵魂能去到天国,我只希望,我们死后能回到我们的故乡。”我一脸悲切,其实是悲壮。这样煽情的演技又被装死的康文全程看在眼内,看来我如能活着出去,这辈子也是难以翻身了。 我淌着泪,纯粹为我牺牲的形象而哭。 新浪收回手掌,意识似乎还在混沌状态,一点搞不清楚状况。 我的眼泪都几乎给他吓回去了,这小子不是迟钝到无法理解我说的话吧?但是去吃饭的侍卫快回来了,机会稍纵即逝,这时候也只有死马当活马医。我挑明了再讲一次:“请新浪你帮忙,把这个放在你们国家最高的建筑物的屋顶上,这就是你能帮我们最大的忙了。康文他出了事,怕也活不久长了,就算能让我活着回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只希望你能帮忙完成这个心愿,我就非常感激了。” 我急得忘了装伤心,幸好迟钝的新浪并未发觉,他愣愣地看着那个烟盒:“这样……?” 我不放心地问:“请问你们国家哪憧建筑物最高?”一定要确认,不然这小子糊涂起来,把它放在自家屋顶就完蛋了。 新浪如梦初醒:“皇宫啊。” “这样啊,就要拜托新浪你了,请小心轻放,亲手放在屋顶上,康文的灵魂就在里面呢。” 新浪看看躺在地上的康文,看看自己手里的烟盒子,又看看我,终于点了点头,“明天我当班,巡逻皇宫呢。” 我松了口气,两天来的折腾终于有点意义,但是我还是不太放心:“这件事情请你尽快办,我们地球人的灵魂只能存在24小时呢。而且请你不要让旁人知道,毕竟我们不是龙人,怕是你们的同胞不允许我们这样做。也请你不要告诉其他人康文出事了,我,我还想多陪他一会儿……” 第91节 “请你放心吧……” 新浪游魂一般拖着重重的脚步离开了,我看着他的背影长长舒了一口气。 等到新浪消失了,我轻声说:“他走了,接下来的事情就要听天由命了。” 攻心之术第二式,苦肉计,令对方心神大乱。同时施行第三式,瞒天过海。先提出一个不可能的请求,使对方拒绝时心生歉疚,再提出真正希望实现的请求,从而达到目的。 在这场计划中,我们充分利用了龙城人的单纯和善良,这令我心中隐隐不安。但是为了保护我们所热爱的家园,这一仗,势在必然。 可是康文,迟迟没有自地面上爬起来。我凑去看他,发现他居然就保持那个姿势躺在地板上睡着了。也难怪,这两天一夜来,我们几乎没有合眼,康文还要不时装病来实行攻心,实在是疲累不堪了。 我拖下外衣来披在他身上,凑近了,看见他英俊的脸上睫毛非常的浓密,长长的,投下两排小小的阴影,睫毛尽处还有小小的微曲。熟睡中的康文,似乎忽然变小了很多,我怜惜地伸出手来轻抚他的脸庞,贴在那里,手掌与他的脸颊充分接触。我喜欢以自己的手掌按住自己的双颊,感到安抚和温暖,而现在我也有同样的感觉,还有一丝柔情慢慢从我的心底升起。康文,这些日子以来实在瘦了很多…… 忽然手掌一紧,被人牢牢抓住,再一扯,完全没有准备的我就扑跌下去,结结实实趴在了康文的胸口上。 康文睁开一只眼睛来朝我霎了霎,“睡一觉?嗯?”他另一只手轻轻搭在我腰间,闭上眼睛就再也没有睁开来,很快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这次应该是真正的睡着了。 我的脸一直在发烧,可是,靠在他胸膛上真的很舒服,他的心跳声给我十分安全的感觉。睡一觉?所有要做的事情都告一段落了,这时,是应该放松一下了,也许,在梦境之中,我们能重新回到我们的世界。 第十七章 最后的女王 第三天了,这就是霸王龙人所说的发射期限。 “不知道新浪完成了任务没有?”从昨天到今天,他并没有出现过。 “无论炸弹是否放好了,我们都得试一试。”康文掏出了一个精致的打火机。这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打火机,这是一个微型的遥控器。 我紧张地看着这个遥控器,我们人类的命运就悬在这小家伙上面了。这小小遥控器发出的信号将影响远处放在烟盒里的接受器,使它移动。而这炸弹,会毁掉龙人的秘密武器吗?如果触发了大爆炸,龙城是不是立即就不存在了,包括我们在内,全部的一切立即就会灰飞烟灭?不能再想下去了,这是我们的选择,也许是宿命。 同时,我的脑海里又闪现出许多的猜想,会不会距离太远,无法收到讯号?新浪到底有没有亲手把烟盒放在王宫的屋顶上?很多很多的问号,我感受到手心冒汗,都是太紧张的缘故。 康文举起了打火机,朝我点了点头。我也朝他点了点头。 就在打火机的机关即将按动的一刹那,石门外传出脚步声,有人大声号令:“把门打开!”那赫然是霸王龙长老的声音。 石门打开那一瞬,康文已经迅速把打火机收回了口袋。 进来的老人从外貌上面并不能辨认是谁,但他一出声我们就可以断定他是霸王龙人,因为那股无人能够模仿的霸气。 他走进石室,背着手打量我们,然后行了一个礼:“迫不得已,这些天委屈你们了。” 我的脸色应该变了,听他的口气,似乎一切都大局已定,难道我们失算了,毁灭武器已经发射出去了? 康文比我镇定,但脸色也有点发白。 幸好长老接着来了一句:“马上,我们就会把武器发射出去,三十分钟后,地球人攻击我们的武器基地就不会再存在了,届时,你们再选择你们的去留吧。” 幸好,还来得及。 我抹了抹汗,问:“我能问一下另外那个人在哪里吗?”我指的是蛇颈龙长老,相信只有霸王龙长老能听明白。 霸王龙长老果然明白我指的是什么,他说:“很多事情都是大势所趋,某些人的牺牲都是情势造成的,这个问题,我并不用回答你。” 他嘴里说不用回答我,其实他的回答就是最可恶的回答。 我有点生气:“你口口声声说牺牲的人都是大势所趋,请问这个大势指什么,指的只是你个人的立场吧,还是你代表你国家的立场?就是因为这个你口里的大势,就得牺牲这些同胞,甚至我们这些并非同一族类的人?你不要忘记,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父母家庭,他们也是有血有肉有梦想的,他们也盼望美好的生活,有什么理由要他们为你个人所说的大势而牺牲?你不要再找借口,你这战争狂人,你口里的大势并不代表所有人的意愿!” 相信是压抑太久了,才令我的情绪无法控制,一触即发。 霸王龙长老有点诧异,随即笑了起来:“不错,某些情况下你是对的,你的立场跟我并不一样,所以我说的大势你并不认同。而现在,局势就掌握在我的手里,你们无论说什么对我并没有影响。”他不想再说下去,挥挥手,转身就离开。 康文在我身后沉声说:“慢着。” 霸王龙长老停住脚步:“怎么?还有道理要说给我听?我的时间不多,还得解决很多事情。”相信他急着解决的事情就是赶着去发射毁灭人类的武器。 康文抬起手,手里握住那只金属打火机:“错了,我并不想跟你讲道理,我只是告诉你一件事,所有人的命运并不会只掌握在一个人手里。” 霸王龙长老狐疑地打量着康文手里的打火机,以他有限的见识,就算再聪明十倍,也绝对猜不到即将发生的事情。 “哒”一声轻响,康文打着了打火机,并不是明火,而是一道暗红的光,就像红外线瞄准器发出的光束,穿过石墙,遥遥指向远方。 霸王龙长老脸色大变:“这是什么东西?” “滴”一声微响,打火机头上亮起了一个小小的绿灯,这说明,远处的烟盒子已经跟遥控器搭上了线。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尽管我们并不知道烟盒子是否就放在皇宫,而且就在屋顶上,如果是放在地板上,无论怎么遥控,烟盒子也不会产生下坠的重力。 霸王龙长老明显意识到危机,他大叫一声,“把他手上那怪东西抢过来!”侍卫从他身后涌出来,进了石屋。 但是已经太迟了。 康文的手从左到右划了一个漂亮的圆弧,幅度之大,足够那烟盒子移动两米。过来的侍卫都被这动作震慑住了,屋子里头忽然静止了动作。 可是,并没有发生任何事情。 我的心沉了下去。 侍卫们停顿了两秒,发现没有什么异常,就又扑了上来。 我跳出来,拳脚并用,把冲在前头的几个人都打倒在地,我大叫:“康文,再试一次。” 其实,当时在我背后的康文已经在这一瞬间,连试了三次,远处的烟盒子如果有感应,已经移动了六七米。 可是仍然,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我们失败了! 侍卫们潮水般涌进来,小石屋里挤满了人,拳脚都无法舒展开来,终于,我们的手脚都被人紧紧制住了。 霸王龙长老从康文手里取过那个打火机,打量着上面的红灯和绿灯,奇怪地研究着。 第92节 我忽然大喝一声:“炸弹!” 霸王龙长老浑身一哆嗦,就像抓到真正的炸弹一样,一挥手,打火机穿出气窗,划出一道美丽的红光,被远远投了出去。 “轰”一声巨响,地动山摇! 石屋虽然坚固,但也不断摇晃震动,灰石落到我们一身一头。 霸王龙长老怒叫:“真的是炸弹,你们……”忽然发现那打火机的红光正向这边射过来,打火机完好无损,那爆炸是哪里发生的? 我跟康文对看一眼,炸弹终于发动了,可是,不知道破坏的是否就是那可怕的武器。如果是那武器,似乎损伤并不严重,不然,整个龙城此刻并不会存在。 这个怀疑很快得到证实。过了没有多久,霸王龙长老气急败坏地出现在我们的小石屋。他的精神明显处于极度打击后的濒临崩溃状态。他不停地在我们面前来回踱步,一把把地揪着自己的头发,每次放开手来,都掉下随风飘飞的白发。他还不时挺下来,用血红的眼珠盯着我们两个,用颤抖的手指指着我们:“你们怎么敢……怎么敢……?” 忽然又换成了呜咽:“怎么可以……我的国家……怎么可以……一下子就没有了?” 一下子又跳起来:“我要处死你们!” 原来我们发动的炸弹炸掉了半壁皇宫,因为皇宫是用最坚硬的石头建造的,并采用最先进的防震设计,这使武器存放的密室受到很好的保护,武器本身并没有受到损害,也就没有引发更大规模的爆炸。而新浪不负所托地将炸弹放在屋顶上,下面恰好就是武器的发射室。 我们从霸王龙长老颠三倒四的叙述和咒骂中,猜测当时多亏长老那一甩手,遥控下的烟盒才终于脱离屋顶的范围,坠落到第二层屋檐从而触发爆炸,恰好将旁边的武器发射室全部摧毁,将武器的发射系统完全破坏了。 现在那具据说可以毁灭地球的武器虽然几乎毫发不伤,但已经变成了一个半废铁,龙城因此失去了他们唯一可以依仗的东西,而人类的炮弹很快就会投放过来了。 龙城里面的人,已经乱成一团,准备逃亡。 而霸王龙长老却不肯走,他一直逼到我们面前来,伸出手来要惩罚我们这两个罪魁祸首,我却用手轻易地把他的手腕扭转,我说:“很抱歉,但我们的立场不同,你并不能怪我。” 老人呜呜地哭了起来,皱纹满布的脸上老泪纵横,皱得像一只蟹,不久前那不可一世的面目已经不复见。 我放开他,心中有些不忍:“其他人呢?” “你们地球人已经开始往我们这里发射导弹,十五分钟后就到,他们都逃生去了。” 我轻轻“啊”了一声:“那你怎么还不逃?” “我是他们的长老,我要跟我的国家共存亡。” 这句话令我肃然起敬,我再一次正视面前的老人,尽管他奸狡,尽管他不守诺言,他不诚实,他……有许多许多的缺点,但是,他都是从国家出发,他仍然令我心生敬重。 “我想问一下。”康文忽然插话:“据我所知,龙城就算深入地底,但距离其实并不远,地球要发射导弹,也并不需要十五分钟,请问他们是从哪里开始发射的?” “就是地面啊,他们直接对准我们的国家开炮,不过因为要经过时空过滤网,所以需要时间比较长。” “时空过滤网?”我想起自己掉下来的时候被一些无形的东西阻隔才保住性命,难道就是指这个东西,这个东西居然可以阻挡住导弹的攻击? “我们跟地球并不是处于同一个时空,因此互相的攻击必须计算时差。” 这个回答实在匪夷所思,我忍不住问:“那么请问你们现在是什么时间?” “我们使用的是龙城历,不过换算成你们人类的年历计算方法,就是2004年。” 这么说,并没有差异呀。 康文沉声问:“那你们要攻击的地球处于哪个年代?” 康文的问题实在非常奇怪,现在的地球还有处于哪个年代的么? 可是霸王龙长老的回答更奇怪,他答:“我并不知道是什么年代,那时人类的历法还没有建立吧,是几千万年吧……” 我失声惊呼,“你是说白垩纪?你们要攻击白垩纪时代的地球?” 霸王龙长老布满红丝的眼球瞪着我:“你们地球人想出来的,好像就是这个称呼。” 我不能相信,这群龙人居然要回到恐龙灭绝的年代去与人类作斗争?难道说,当年就是因为人类,恐龙和龙人才导致灭绝?更甚的是,难道就凭我和康文的误打误撞,导致今日灭亡的是恐龙,而不是人类? 我思绪乱成一团,不住喃喃说:“错了,错了……”几千万年前的事情,龙和人的纠缠,怎么会关几千万年后的我,一个小小的地球人的事。 康文却说:“历史是不会改变的,假如当时的结果产生变化,今日我们就不会站在这里了。” 我的心头一震,对!历史是遵循一定的轨迹进行运行的,一个环节错了,以后的事情就会像骨牌一样连环推翻,对于维护人类历史的角度来说,我们并没有做错。 霸王龙长老瞪视着我们,非常怀恨。 我忍不住说:“你怪我们也是应该的,我们毁灭了你们的国家,我们可以陪你死在这里。” 霸王龙长老怨恨地看着我们,似乎还想上来搏击。 石门外传来一个声音:“长老,让我来吧。” 一个女子像幽灵一样闪了进来,是女王柯盈! 柯盈现在单薄苍白得像一个幽灵,在她身上似乎已经没有几分人气在流动。她对霸王龙长老说:“长老……父亲……我可以这样称呼你吧?大家都离开了,你也走吧,我恨这两个人,我要亲手解决掉他们。” 一声父亲令霸王龙长老的两眼浮上了雾水,他哽咽了:“你一个人是不行的,他们凶得很。” 柯盈的声音冷冷淡淡,丝毫没有感情在内,却是毋庸置疑的坚决,她举起手里一个小金属瓶子,正是会喷发曾经令我失去知觉喷雾的那个瓶子:“放心,我有这个,他们跑不掉的,父亲你先去潜艇那里,你先走,我马上就来。” 也许是那声父亲令到凶悍固执的霸王龙长老一下子软化下来,他低头抹着眼泪,走了,背影里刻画着一个过气父亲的沧桑。 我走到康文身边,握住他的手,我们并没有打算再反抗。 柯盈却看也没有看我们,转身离去。 我跟康文对看一眼,实在弄不清楚她弄什么玄虚。 等我们出了石屋,追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看不到一个人影了。何去何从,我们的心头都充满了迷惑。 “轰”一声大响,脚下的地面开始震动,头顶的沙土簌簌地落了下来。来自六千多万年前的人类炮弹,穿透了重重障碍,袭击到我们身处的龙城。 第93节 我苦笑:“白垩纪时期,我们人类已经有导弹?!专家们都说,恐龙灭亡之后,许多年之后才出现生命的痕迹。” 康文答我:“也许就是这一役,令到地球上的生命被完全清洗呢?即使不是今天,人类这样好战,终会有一天,人类会自我灭亡。” “沙沙……”我们的身后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我们回头一看,看见柯盈拖着一个人经过我们身边,一直向前走去。 “柯盈!”我大叫:“人类已经攻击过来了,你还不离开?” “不,我是这里的女王,我要守护这里……”柯盈的声音空空洞洞,只是拖着那个人一直往前移动。我们追过去一看,原来是失去了头颅的小丁的尸体! 我打个冷战:“柯盈,人死不能复生。” 柯盈没有答我,她的脸上有种执著。 我们看着她一直向皇宫移动,把小丁的尸体拖上台阶的时候,她显然力竭,好几次要停下手来喘气歇息,却还是跌跌撞撞地,坚持要把他拖上百级台阶。 小丁的尸体放置了数天,早就开始腐坏,那种难闻的尸臭熏人欲呕。但柯盈一点也不嫌脏,她将小丁尸体的两只手抱在怀里,让他上半身斜靠在自己身体,半拖半扶地往上走。 小丁的尸体被石板路磨擦出好些浓稠的液体,拖出一道脏臭的痕迹,也污染了女王的衣衫。 但是柯盈的神色是那么平静,要问我是从什么时候感觉她像是一个女王的,我会回答是现在。她的脸因为坚定的执著隐隐透出光辉,那种光辉是要宽恕什么,包容什么,这种光辉让她显得如此高贵。 人类社会射来的导弹越来越密集,连四周的发光植物都被毁坏了,这座城失去了武器的保护,就要毁在一旦了。 在这即将毁灭的世界里,我的眼里只剩下了那个纤弱女子,执着的要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维护她的爱人。 我终于忍不住冲出去,奔到柯盈身边:“来!快,我帮你。” 康文也奔过来:“是要把他运到皇宫的顶层么?” 其实那里已经被我们的炸弹破坏了,尖顶已经完全不见了,露出光秃秃的一个大破洞,裸露出里面整齐排列的大小不一的石头棺材。 柯盈抬头看了我们一眼,无力地点了点头。 顶层石室最靠边的棺材似乎是为柯盈量身订做的,我们协助她将小丁的尸身放进石棺,因为小丁的尸体失去了头颅,放下去刚刚好。柯盈随即跨进了石棺。 我大叫:“柯盈你想做什么?快离开这里,听着,龙城毁灭了,可是地球上还有一个等你爱你的父亲。” 柯盈本来是闭上眼睛躺下去的,听到我这么一说,长睫毛抖动了几下,缓缓淌出一颗泪珠来,“不了,替我跟他说声,谢谢他,来世我再做他的女儿。……今生,今生我是龙城的最后一个女王……” 我哇哇叫:“什么今生来世,柯盈你给我起来。这鬼地方我也没有办法离开,要说,你自己跟他说,我不会转达……”我死命用手扳着棺材盖,不给它合拢来,一边还转头叫康文:“快帮忙把她拉起来。” “轰”又是一声巨响,天摇地动,我一阵眩晕,手一松。 再睁开眼睛时,石棺已经闭合上了,不露丝毫缝隙。我上去捶打石棺,却根本找不到机关。 柯盈的声音一丝丝从石棺里面飘出来:“皇宫的棺室下面有一个很小很小的密室,你们赶快到那里去,关好门,将门把手用力向右边转动十次,你们回你们的世界去吧。” 我愣住了。康文上来拉住我:“她的心已经死了,尊重她的选择吧。” 第十八章 飞越迷梦 柯盈在最后一刻对我们说的话,原来是龙族皇室的最大秘密。 当我们依言找到那个小房间并用力转动把手时,整间小房间震动起来,平稳上升。原来这十来尺见方的小房间,赫然是类似升降机的装置,这应该就是运送龙族幼婴到地球去的途径。 我依然没有自柯盈的事情里恢复过来:“她明明可以跟我们一起离去的,可是她不肯。” 康文苦笑:“回去了又有什么用呢?她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准备以什么样的心情和面目去见自己在地球上的‘亲人’呢?” 我黯然神伤:“即使不是同一个祖先,总可以和平共处的,为什么总要执着呢。” “不说不是同类,就算是不同血源和肤色也引发了许多的种族问题,这本身就是人类社会的毒瘤,并不能怪龙人们的胆怯,实在是我们的社会令他们无法适应。” 我无言以对。 搭载我们的小房间依然在上升上升。 忽然我透过房间的窗户,看见难以置信的景象。我指着下面:“那个……” 脚下的空间在急剧缩小,我们正在远离龙城。人类的导弹还是不断在轰炸,土石迸飞,房屋不断倒塌,植物也被气流冲击拔起,龙城几乎被全部毁灭了。但,只是几乎而已。 我从这高度看下去,龙城有一处地方似乎被什么东西秘密保护着,凌空乱飞的导弹炸不到那里,就连飞扬的土石飞到那空间也好像受到什么阻隔似的,横向弹开。我辨别位置,那地方的中心正是龙池。 而随着我们上升的高度增加,我赫然发现脚下那被保护起来的地方呈现出一个我曾经见过的图形。我的脑袋在急促思考,我终于知道那是什么图案了,那居然是挂在百事可乐房间的龙城原始地图! 那是一只展开双翅的蝴蝶图案,这难道只是巧合? 百事可乐说,龙城多年前被摧毁过,他们的祖先就是从这一小块地开始开拓的,一直开拓了一百年,才建设成为今天的龙城模样。 历史何其相似! 不,不,我不相信这是巧合! 有一种数学模型叫做分型,描述中这种模型就像一段没有叶子多个分杈的树枝,奇怪之处在于截取任意一截小“树枝”放大几十或几百倍,看上去就跟原来整个树枝一模一样,没有丝毫分别。 这似乎就是一个历史的隐喻,无论哪一节历史被截取出来,放大,总是惊人相似。 历史是循环的! 康文问我在想什么,我告诉他我看到的东西。康文沉吟:“历史是一根链条,时空是无限延伸的,但谁也无法知道它们是不是会在某处接合。或许,在历史的另一端,有同一个我们在进行完全不一样的生活。” 我喃喃说:“今日之前我是谁,今日之后谁是我?康文你能告诉我,当我们回到地球之后,会身处什么年代么?” 康文握着我的手:“重要的不是时间和空间,只在于共处的人。只要志同道合的人聚集在一起,无论那个年代那个地方,都可以开拓出自己的天地来。” 当我们回到地面的时候,依然是在蓝山那个神秘的洞窟当中,只是送我们上来的装置随着我们的回首隐没在石壁里,怎么也找不到了,而那个神秘的无底洞居然也消失了,本来所在的石壁平滑得就像从来没有秘密存在过。 只是问题依然存在,失踪案和谋杀案都没有得到解决。而我们的故事注定不会有人相信。在龙城发生的一切,度过的这些日子,似乎都被什么轻轻抹去,不留痕迹。只除了,我们在报纸上看见报道,昨晚,蓝山地区发生地震,幸好这里平时是多震区,防护措施做足,并没有引起多大的伤亡。 第94节 这是龙城里面的爆炸么?我跟康文也觉得怀疑。这是唯一我们能够跟龙城发生的事情扯上关系的一件证据。 跟柯大松编一套什么说辞好呢,这煞费我们的脑筋。也亏得康文耐性够好,也不知道他最后用了什么方法使柯大松相信这不过是一桩意外,失踪者的尸体已经受到我们的安葬,我们因为探险失陷在深洞里,九死一生地逃出来,洞穴已经崩蹋,不能再擅自挖掘了,只能让死者静静安眠在地底。 警方经过这段日子毫无头绪的调查,早已锐气受挫,得到康文的一力保证,说明意外根源已经找到,以后再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他们就忙着先去安抚死者和失踪者的家属了。这桩案子,经过康文的全力处理,终于以探险者发生意外来结案。 而我,只是在留下处理后事的空档里,努力研究关于恐龙的资料。 这天我发现一个非常奇怪的材料,连忙拿给康文看。 康文念出来:“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在美国俄克拉何马州竟然发现了一个怀疑是外星人的头盖骨。当时,出土了一个1亿1千万年前的大型长颈龙的化石,据推断这只长颈龙有18米高。但更令人吃惊的是,在它的腹部竟然发现了一个神秘的头盖骨……”他念到这里停住了,奇怪地看着我。 我点一点头:“我猜,这头盖骨并不是外星人的,而是不折不扣的人类,而且……” 康文苦笑:“而且,你怀疑是小丁。” 我严肃地点头。 康文缓缓说:“这一切不如让我们忘记了它,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历史不可能改变,我们只要掌握住我们的现在就好。” “可是……” “不要再可是了,我们马上乘飞机返回我们的城市去,不是经过这场事件,我们不会意识到自己平时的生活是多么可贵。就让它变成我们心中的一场梦吧,可以想起,但不必追究,更不必让它影响到我们自己的生活。” 康文的话非常正确。 过去的事情,就让它成为一场迷梦吧。梦中的人,小丁、柯盈、新浪、百事可乐、长老们……你们在做着什么,你们为了什么而生存,你们明白了吗? 而我,现在是梦醒的时候了。 第四卷 六命佳人 猫有九条命,人呢?如果一个人有六条命,她还算人吗?当你发现你的周围有跟你一模一样的人存在,你的反应会怎样呢? 第一章 再接再厉的谋杀 傅强,男,三十二岁,人如其名的普通,跟这个城市几千个拾荒者并没有什么两样,假如他没有碰上那个女人的话。 傅强拾荒的范围是在沿江路一带由明珠桥到为民桥之间的一段。 这段大约两三公里的范围内包括一百多个垃圾桶,一个中型的居民区,两间银行和写字楼,一座大型的购物商场,其中商场的负一层是一个大型超市。 这个范围内蕴藏的垃圾资源算是比较丰富的,令到傅强满意。 他也知道相隔不过三条马路的大型居住区里面有一个比较大型的垃圾场,每天的垃圾量足有两百车,可是那里竞争也很大。据傅强所知,那个垃圾场每到晚上十点,就会有超过一百个人在那里拾荒。垃圾山上,人像见了蜜糖的蚂蚁,粘着钻着,赶也赶不走。 傅强还知道,掌管那个垃圾场的老大是有名的心狠手辣。他曾经率众殴打过驱赶拾荒者的执法人员,也曾扬言要与政府谈判。结果就是他成了不再公开露面的幕后老大,在这鱼龙混杂的拾荒人群中掌握着一个不小帮派的控制权。傅强觉得自己所在这区的老大比较温和,收的人头费也不算高,看来看去,倒不如留在自己地头更为安生,傅强基本上算是个安分守己的人。 稳定的收入令傅强看到乐观的未来。 在景气不济的时候,他的月收入总有五、六百,好的时候会过千,住的是跟其他拾荒者合租的廉租房,月缴一百。省下的钱一点点存起来,以后或许可以升级到比较舒服的房子,至少可以由八个人合租减少到三四个。进而经过十年、二十年,然后,有一个同样能干的女主人。她温柔,有时也会发发脾气,勤奋的赚钱,然而也会每天有固定的甜蜜的相聚时刻。然后的然后,有了一个自己血脉的继承和延伸者。 可是春天还没有过去,傅强发觉自己的地头上的垃圾桶一天内积累的垃圾全被清光。 “贼……”他喃喃地说,眼角瞥见有几个跟自己衣着相近的人正在垃圾池向四方逃窜。他似乎看见自己的梦想在此刻被大块瓜分,穿蓝衣的瘦高个揣着的是自己的房子,酱紫色的矮胖子背着的是自己的儿子…… 雨停后的气味仍然带着春天特有的气息,可是,傅强已经嗅到了另一种气味。炎热,邪恶,它已经来了。 这之后,傅强的生活处于极度的紧张中。之前辛苦抢回的地盘被几个外地人像贼一样瓜分,以前管理这地头的老大不知因为什么事情在忙,居然没有顾得上这样的事情,傅强每天只能处于备战的状态,而且只能仗着自己的些微经验优势,挑着最好的时机在垃圾最多的地头打着游击战。 因为生存条件受到威胁,生命安全在某些时候就得作出让步。在那伙人也逐渐摸着门路,并敢正面跟自己叫板抢夺的时候,傅强被迫沦落得要经常在汽车飞驰的马路上抢着数量可怜的饮料包装盒。 这天傅强的运气比较好,他不但抢到十五个饭盒,还在马路上捡到了六个矿泉水瓶子和一个易拉罐。一顿的饭钱出来了,而这不过只是上午十一点之前的收获而已,真是一个非常良好的开端。 中午十二点,马路上的车子减少了,傅强也想去歇歇了。这时,他看见从一辆公车的车窗里扔出一个软包装饮料盒,“啪”的一声,划了一个漂亮的圆弧掉在马路上。那一刹那,傅强的念头就是“今天的运气真是到家了!” 他不假思索地冲出去捡那个饮料盒。 一辆中型吉普车因为他的动作而偏离了轨道,在他身后急促转弯,铲上人行道,发出刺耳的刹车声。 傅强手里捏紧了那个饮料盒,顺着声音望过去,心里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马上就是想着要逃跑,“如果给司机抓住可是不得了……” 他拔脚要跑,却一脚踢在一个软绵绵的身体上,那躺倒在地上的人被他踢得翻了个身,仰面朝天,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她被失控的吉普车撞倒在人行道上,娟秀的五官痛得扭曲了,嘴张得大大的,明明是想大声呼救的表情,但一个音节也发不出来,身体下面慢慢渗出血来,顺着并不太平的水泥路面蜿蜒成红色的小蛇。 傅强吓得两腿发软,可是心里的念头居然是:“他妈的,今天可是真的有运气,不然,这躺在地上的就是我了。” 就这样,傅强这安分守己的人平生第一回到警察局录下了口供。 这件事故被认为是交通意外,下过雨后,马路实在太滑了。 这第一次录口供,傅强觉得浪费了自己宝贵的赚钱时间,跟警察的合作过程多少有点不情愿。 可是第二次,傅强就完全不是这样想。 傅强像被一根鞭子赶着一样气喘吁吁地跑到警察局,大叫着自己刚才见到一桩蓄意谋杀。 这次傅强的描述简单而令人印象深刻。 他坚持,前天被吉普车撞倒的年青女子今天在同样的地点被同样一辆车子撞倒第二次,而且这次他亲眼目睹车子从那女子身体上碾过去,他充分肯定那女子是被谋杀的。 那个女子因为第一场事故并未危及生命,所以招来对方再接再厉的第二次谋杀,而据他目击,那女子这次一定死定了。 连内脏都被压挤得血肉模糊的涂了一地,从傅强那可怜的生理学知识来看,人都开膛破肚了,这次一定死绝了,不能活。 然而这份口供却很快被注明作废,并不只因为傅强的口供听上去不现实,警察局方面拿出了实际证据。 警察局很快就调查到当天出事故的女子还躺在病床上进行疗养,而傅强这次报案的情况却根本没有发生。当值的巡警当时并没有收到任何报告,傅强所报告的事故地点也没有丝毫发生过严重事故的痕迹。 事实非常明显,傅强描述的事故并没有发生过。 第95节 “老兄,虚报案情是会被罚的,而且积极报案也并没有奖金发,如果想得到利益,你更应该去找新闻记者,而不是我们。”警察叔叔这样拍着傅强的肩头带着了解的微笑对这个拾荒者说。 傅强却像受到侮辱一样跳起来:“不,不,我真的亲眼看到了,那个女的身上的血流得一马路都是,还流到阴沟里……你们不相信可以去调查一下啊。那个女的一定是从病房里跑了出来,然后给人谋杀了,这是谋杀案!啊……对,她还叫我救救她,她要给人杀死了……她知道有人要杀她……” “对了,还有,那个被压死的女的很快就被送上车子载走了,环卫工人拖着水管在洗地……这不用说一定是消灭现场……我在这里捡垃圾捡了三年,从来没有见过有人洗大街的,一定是消灭证据啦……” 警察先生拨了几个电话之后,不得不皱着眉头遗憾地打断了傅强的推论:“环卫局说当天并没有清洗该地段街道的计划,因为在三天前已经清洗了一次,并不是如你所说从来没有清洗过。上一次清洗就是因为这个女子出了事故,他们需要清理现场。” 傅强呆了呆,然后说道:“好像是这样,三天前是洗了一次。但是那次没有这次的规模大,那次只拖了两台储水车,这次用水管……” 警察先生已经摆出一副“随便你说些什么都不关心”的模样,还有一脸“想不懂你这样做有什么好处”的表情。 结果,傅强当天在警察局的表现很快在警察行业中成为一个近年少见的闹剧新闻,那天的他表现得像一头暴怒的狮子,咆哮、尖叫、红脸、哭泣,并且踢倒了两张椅子,带翻了一张桌子,连同打碎了桌上的一个玻璃烟灰缸和两只白瓷茶杯。 事情的结果是傅强得到一个他梦想不到的归宿:一天三餐的温饱,能容身的小室,能固定时间见面和对他进行照顾的异性。 这条街道上消失了一个拾荒者。 隔了一条街道的精神病院里多了一个严重的臆想症患者。 第二章 真正调解者 1920是一家咖啡馆的创始年代,也是它的名称。 据说全城内唯一一部古董手摇咖啡机就存放在1920里面,通常是锁在玻璃柜里作为摆设的,如果偶尔老板高兴了,会用它来亲手替你磨两杯牙买加极品蓝山。 我和苏眉现在就坐在靠墙的厢式座位上,每人面前一杯市价1980元每千克的牙买加纯蓝山,而亲手将它们端给我们的老板此刻正躲在柜台后面的小室内装着检查杯皿,不时向我们投来不安的目光,偶尔与我们的目光相触,就会浮现出一丝谦卑而又无奈的复杂微笑。 咖啡馆内的气氛有点紧张,连咖啡的香气都被引导得扑朔迷离。 老板拿起花格子手巾,不是擦杯子,而是在擦汗。 管辖这一区的老大即将跟邻近一区的老大在这里谈判,也难怪他紧张。 我则觉得这件事从头到尾都很滑稽。 现在混黑道的人不知何时学懂这一套,居然挑高尚咖啡馆来谈判,而且事先通知。 而谈判的内容,哈,就为了一条街道上所有垃圾的控制权。想不到现在混黑道的人已经沦落到这么琐碎,真是笑死人了! 虽然明摆着是一场闹剧,我可不是那种好事想来参观的人。这事本来跟我无关,虽然我很喜欢这家距离我的侦探社只有两百米远的咖啡馆,来光临的频率每月总有十七八回,算得了是熟客。 可是,无关就是无关,有关的是苏眉。 西区的前老大曾经对小苏眉有恩,说起来,已经是十多年前在孤儿院的事情了。 以前的老大吃的是江湖饭,风险大大的营生,总需要在别的公众地方展示他善良慷慨的一面,以维持在公众面前的良好形象。西区的老大目光不是很远大,他选择付出慷慨的地方是孤儿院和医院。 这位老大的作风比较实惠,他不但捐出金钱给机构,更送出大批的日用品送到具体人员的手中。 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只是最普通的牙膏牙刷毛巾等日用品,孤儿们已经如获至宝,不必再为怕看护理阿姨的脸色而将那已经贴在一起的两片铁皮挤压再挤压,不必再使用早已褪色破洞的毛巾,那是一种实际提高的待遇。 很奇怪是不是?出来社会之后,再没有把一条毛巾用到穿洞。再怎么努力,也用不到那个程度。 苏眉那时是年龄最小的一批孩子,刚进院不久,还不大晓得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日用品是人人皆有的,苏眉天真地以为这是属于她的第一份财产,完全由自己支配。事实证明,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好多年以后,我们才懂得,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完全由自己支配和控制的,尤其是自己的命运。 苏眉没能保护住自己的第一份财产,在拥有它们不到一小时之后,她已经失去了它们,她还被人用力地推倒在地上,膝盖红肿流血。 苏眉低着头沿着围墙往外面走,嘴里呜呜地哭着。她不想回去寝室面对她那些被现实磨砺得冷酷的同伴,可是又不知到哪里去,只能一直低着头走着,以痛楚的哭泣来抒发心中压抑的悲愤。 结果就跟小说描写的情景一样,她一头撞在了一个人身上,给整个拎了起来。她惊愕得止住哭声,旁边有人威严地发声,命令放她下来。 西区老大像一座山一般走到她面前,投下一片阴影,可是他的语气非常温和:“小妹妹,你干嘛哭呢?” 苏眉每次告诉我这些脸上就会流露出陶醉的神情,微眯着眼睛,回味着说:“我始终认为他是我遇到过的最有风度最有魅力的男人,那种天生的领袖风度真不是盖的。” 自从三个月后我来到了孤儿院,并与苏眉结成死党之后,直到今天,她重复这样的阐述已经不下五十次,而且脸上的表情越来越迷醉。 想当年,她还曾珍而重之地将一条珍藏的皱巴巴穿洞毛巾出示给我看,以示信任。这是当年那充满魅力的男人送给她作为补偿的见面礼。而自从上次救助了她以后,每次的全院捐赠用品派发,西区老大都特别提到这小女孩。现在看来,实在算是皇恩浩荡,从而令苏眉对他的好印象越发巩固起来。 我有点怀疑苏眉当年是否说过长大之后要嫁给西区老大的话,不过,近年来苏眉诉说老大往事的次数周期间距越来越长,有时大半年没试过一次,但每次提起都会加个补充。 长大后的苏眉会在故事后面加条注释,配上皱着眉头的表情,摇着脑袋,她说:“近年来的好男人真的越来越少咧,唉……” 西区老大的形象在苏眉心中长成参天大树,根叶丛生,无人能动摇。 是以,当新任的西区老大,就是原老大的不知哪房亲戚,遇上了麻烦,要在这里谈判的时候,苏眉爱屋及乌,居然自发想做架梁,还巴巴地拖我下水。 现在的她,正翘着腿在看报纸,一点不紧张的样子,亏她刚才还跟老板拍胸膛保证没事。这趟浊水,看来她当温泉来泡。 现在离老大们的约定时间已经过了一刻钟,不过是小地头混混,真不知他们在摆什么架子。不过既来之则安之,不是他们这么一闹,我们也不能得到老板这么上等的招待。 我端起面前的镶金边的杯子,呷了一口,慢慢让那醇厚香浓液体顺着喉间滑下去,长长吐出气来,香气似乎把浑身经脉一次贯通。 “苦中含甘,醇厚顺滑,连酸都恰到好处。果然不愧是集所有好咖啡优点于一身的‘咖啡美人’。苏眉,这极品蓝山因为味道适度近乎完美,加什么下去都会破坏它原来平衡的味道,只能喝纯黑咖啡,你干嘛不听我说还加奶,真是浪费。” 苏眉头也不抬:“我的胃受不了。” 我翻白眼:“黑咖啡跟胃痛无关,这是医学误区!” “嘿嘿,我承认我不能吃苦得了不?”苏眉将报纸弄得哗哗响,也幸亏咖啡馆内没有其他的客人,“你看这林祥熙的女儿多好运气,给车子撞得内脏破裂,连撞她的人都以为她死定了,她偏偏还可以救回来,居然还可以恢复得跟正常人一样,简直是个传奇。” 我皱皱眉头:“这个林老头的女儿运气很好,命却不大好。以前好像已经遇险很多次了,每次救回都比剃头还险,差一点点就会送命。都是因为她父亲太有钱了,人人都打她的主意。” 苏眉给我说得兴奋起来,连连点头:“对呀对呀,真不知怎么说她,说她运气好呢,出席采访都可以被吊灯砸伤,说她运气不好呢,她十岁那年被绑架,关在密封箱里只有一小时的氧气以供呼吸,沉在五十呎海底也被救回。我说呢,还是命好的,摊上个这么有钱的爹。” 我皱眉:“不是因为有这样的爹,也不会有这么大的麻烦。” 第96节 苏眉一挑眉,“那可不是这么说了,如果我有个这么有钱的爹,叫我……” 我知道苏眉一向愤世,听得她声音越来越高,正想叫她停止发牢骚,“砰”的一声,咖啡馆的玻璃门被人大力推开。 本来每天不知开闭多少次的玻璃门早已锻炼得滑畅利落,被推得发出声响,是因为来人实在用了过大的力度,使得玻璃门反方向大开,接触到了背面的玻璃墙,可想而知来人是多么的粗鲁。 不但粗鲁,还一脸气愤样,头顶一寸长的毛发笔直上竖,浓密粗杂如乱草的眉毛纠结在一起,重重把屁股掼在大堂最中央的凳子上,所有的信号都在说明来人心里非常的不爽。 尾随他后面的有七八个大汉,一声不吭地站在他身后,呈扇形排开。透过玻璃看出去,咖啡馆门口两侧各排了十余人,带来的人还真不少。 明摆着来者不善,老板的身子越弯越低,只盼那大汉没能看见自己。 苏眉把报纸拿低一点,露出眼睛,是笑着的:“带那么多人,排那么整齐,咖啡馆多了两排咨客,哈。” “噗”,连忙死死忍住,这捣鬼小女子,几乎浪费了这珍贵的极品咖啡,使它进了我的口还被喷出去。 苏眉眼睛溜溜,又说:“这就是现任的西区老大,真是没型没格,连原来老大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真不知道为什么挑他继承。” “真正的老大都会知进退,不会一世吃这行风险饭。你的老大是人精,早就洗手上岸了,既然决定放手,交给谁不一样?况且现在又是太平盛世,他老大一日未死,名字还是罩在那里的,不是什么大利益谁敢动他的地盘?” 这话让苏眉十分受用,回我一个赞许的眼色。 接着进来的是一个年纪比西区老大稍长的人,一般的年轻气盛,黑着一张长方脸。众目睽睽之下,就落坐在西区老大对面的桌子,身后十人护法在他身后一字排开,正正针锋相对。 两个年青老大显然不如上代老大那样好涵养脾气,什么想法都摆在脸上,两个人你瞪着我我瞪着你,互不相让。 苏眉又忍不住“咭”的一声笑,细声说:“真像青蛙,鼓着腮在斗气。” 这时咖啡馆里很静,静得玻璃外面马路上驰过车子的轮胎与地面的磨擦声都可听得一清二楚。苏眉这一笑一言,不无挑衅的意味,虽然压低音量保证旁人不会听清楚,但发出的声响已经引人注意。立刻,对峙着的眼光一齐向这边扫来。 带威胁的眼光利得像把刀,我都替苏眉捏了把汗。好个苏眉,一点也不慌,放下报纸,大眼睛带笑在众人面上一溜,笑嘻嘻地说:“先生们,对不起啦,我的声音大了一点,阻碍了你们谈生意,我下次一定注意。这就请大家继续,这杯咖啡,算我赔礼。我来请,好不好?” 有道是伸拳不打笑面人,在苏眉这年轻女郎连嗔带笑的一场打浑之后,双方老大倒也发不出脾气,转移视线去了。 我看见有趣,只觉室内本来似乎要有火花冲击的干燥空气忽然温和起来,苏眉这一招倒是有点作用,僵局就此打开,那边两个年轻老大开始谈判起来。 但毕竟年轻气盛,一言不合,有人拍起桌子来。 眼看就要动手,苏眉忽然夸张地尖叫一声,这一声,真的可以媲美意大利女高音,连我也吓了一大跳,不知苏眉何时藏了这一手。只震得面前托盘上的不锈钢薄勺子嗡嗡的响,唬得大家都一愣。 苏眉索性装疯下去,摆出极度惊慌的样子,拍着自己的胸口:“你们吓死我了……” 再是怎么的愚钝,也可看出苏眉这招是在搅局,东区老大已经面露狰狞,起立逼上前来。那边西区老大本来也想这么干的,看见对头占了先,就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索性又坐回去,再一拍桌子:“老板,咱们的咖啡什么时候送上来?”朝苏眉扬扬下巴:“靓女请的咖啡,我一定要喝,刚才是拍桌子催老板而已。” 老板却早已吓得腿发软,只得不断朝后堂使眼色。 我朝苏眉打了个眼色,想的是,倒不如就现在站出来说话吧。苏眉回我一瞥,倒像是一点也不急。 东区老大听得西区老大这么说,一时失了初衷,站在那里,有点尴尬。 见到这情景,我不想再拖。东区老大的面子挂不下来就会翻脸,到时谁说话也不会卖帐,正想站起来,一个身影却经过我的桌子,一直向西区老大的桌子走去。 西区老大那一桌人,脸上不约而同都露出了惊愕的神色,刚刚还摆出一副玩世不恭模样的西区老大居然张大了嘴,眼珠子凝住,露出一副傻样。 我从后面看过去,这个女招待身材苗条,长发黑亮垂到背部,顶上用一根粉红缎带扎着,很纯情的学生发式。对面的男人盯着她眼珠都不错,一个个失魂落魄的模样,亏他们还自诩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我不禁非常疑惑:这个女招待是怎样的美若天仙? 只听见女招待弯了弯身,姿态非常优美,用很清脆温柔的声音问:“先生想要什么咖啡?”听上去非常的悦耳动听,可以想像说的人正是满面笑容。 “咳咳,随便,随便。” “先生,我们店里没有叫‘随便’的品种呢。蓝山咖啡好吗?我们店里非常出名的。” “好,好。”西区老大的脸部表情居然带上了笑意,之前绷紧的面部线条已经松弛下来了。 女招待又微微弯身行礼,退出三步,转身,向我们这边走回来。 果然是很美丽年轻的女子,五官非常柔和美观,但令大家的戾气在转瞬间消弭的,应该是她那如月色般笼罩脸上的神秘微笑。她的笑意像湖水一般清澈,令人感觉无比的真诚和善意。 她款款走到呆站着的东区老大面前,仰头问他:“这位先生,你要什么呢?” 东区老大居然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就你刚才介绍的来一杯吧。” 女招待笑盈盈地说:“好的,请到那边稍坐,马上就好。要点些其他东西,坐在座位上招呼我们来下单就好了,不用亲自到柜台这边来。” “好,好。”东区老大的回答跟西区的一样,乖乖地坐回自己座位上。 我看得都呆了,武侠小说里有绝世美女的容光可令阵前杀机消失,之前我觉得是瞎说,直到现在亲眼目睹,我才相信美女的笑容真的可以令矛盾消解。 看见那两个老大开始找出风度摆在自己身上,但又忍不住跟女招待献殷勤的献殷勤,搭讪的搭讪的样子,我忍不住好笑。这一个滑稽的开头,居然也有一个同样滑稽的结尾。 只有一下子失去用武之地的苏眉在不满地嘀咕:“男人都是贱骨头,一见美女,架都不打了,我说,还是当年的老大……现在这样的好男人可不多了。” 第三章 她是我的人 下午时分,我跟邵康文在1920喝下午茶。 初夏的风并不很热,但内里已经酝酿着炎热的条件,敏感的人可以嗅出来里面烦躁的因子,以及万物滋生之后盛极而衰的前兆。 一个放松的下午,两三个小时内,我们没聊上多少句话。自一些匪夷所思的经历之后,愈渐觉得平凡的美好,愈渐向往云淡风轻花谢水自流的冲淡态度。 只是看着咖啡店里的小风波有点人间趣味。 自从1920多了那么一个既温柔又可爱的美女招待之后,这里的生意就好了很多,光顾的客人都喜欢女招待那怡人的笑脸,其中来得最多的,我猜是那两个区的老大。 两人年纪相近,气质也差不多,也不知女招待如何调教的,居然可以使他们和平相处。就像现在,两个家伙居然就坐在相邻的两张桌子旁,还遥遥地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只是在女招待出现的时候,他们才忽然坐个笔直,摆出全神贯注的样子,还不住调整姿态以迎接美女的目光,只可惜常常难以捕获。幸好美女招待的一双眼睛水灵灵,十分灵动,有时四处一转,大家就都觉得注意到了自己,登时提起了精神来。 康文看见我的眼睛一直盯着美女招待,不禁笑了:“说也奇怪,这女孩子是长得像明星,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似的。” 第97节 我不以为然:“这么烂的搭讪开场白,你应该亲口对人家说才对。” “呵呵。”康文举起咖啡杯来挡住半边脸,不想让我看见他脸上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却不知道我早已看见了。 我立刻猜到他在笑什么,有一点气恼,索性自嘲:“天气变热了,人也变得无聊起来,我真的很可笑吗?看来没有工作的人都是可笑的。” 康文一愣,笑:“你是在说我呢。我不是笑你,我看着他们觉得好笑。” 西区老大已经按耐不住站了起来要帮美女招待端盘子,这一带头,东区老大不甘人后,立刻也抢上前来。推推揉揉之间,美女招待手里的盘子终于打翻在地上,上面的四个杯子乒乒乓乓打个粉碎。美女招待嘴一扁,似乎要责怪了,那边厢两个观音兵吓得战战兢兢,一起掏出钱包来要赔。 美女招待脸色一挂:“你们就知道钱。”脚一跺,正是想逐客的意思。 吓得两名家伙马上蹲下来收拾,动作太猛,“砰”一声,两颗大头在台底相撞,登时痛得雪雪呼痛。 美女招待又给逗得忍不住“扑哧”一笑,云开见月。 这边老板正在不住摇头,摇得两摇,叹一口气,表情写着:“我的店完蛋了”六字。 我看得有趣,忍不住也笑:“这还不算最混乱的,前些天我看见有人在大街上向这女孩子求婚呢……”话刚出口,我就见着一人来势汹汹地推开玻璃门闯入。 这人五短身材,穿个灰衬衫配白西装,还打个猩红的领结,手里一束巨大血红玫瑰,举起来遮住了半截身形,他“噔噔噔”大步走入,气势如虹。 他一直走到美女招待跟前,忽然来个屈膝礼,夸张地将花束高举过头,果然不出我所料,这么一来,他上半截身躯都给埋花后面了,只有沉闷闷的声音自花束后传出来:“明音,明音,你嫁给我吧,我答应待你好。真的,只要你嫁给我。我博士快毕业,只要一拿到毕业证书,我们就结婚。只要你答应我,我就待你好。” 我的鸡皮疙瘩都冒起来了,这说话颠三倒四的博士大大丰富了我的想像力。而他的打扮更使我大开眼界,又不是开舞会,穿得这么夸张做什么呢? 我苦笑:“说曹操曹操就到。” 那边在桌底埋头收拾的两个老大一听来人这样说话,真是孰可忍孰不可忍,登时不约而同都跳了起来,鼻子里喷着粗气,开始整领带往上捋衣袖,作出一副要教训人的姿态。 偏生那矮博士视线给玫瑰花束遮住了,加上天生鲁钝,根本没有注意到四周气氛异样,还在自顾自说下去:“明音,你不要被别人骗,只有我才是待你好的,你一定只能相信我……”说他迟钝倒又像存着三分醒。 那边西区老大已经一把将玫瑰花束扯了起来,顺手一撕一扬,血红的花朵就散得满地都是。 半跪着正摆着标准求婚姿势的矮博士给惊呆了,正想说话,却看见血红花朵后面一双牛眼暴着红丝,凶相毕露,吓得马上结巴起来:“你,你们想怎样,这,这里有,有皇法的。” “嘿嘿。” 两个老大尚未做声,又一人自玻璃门处进来。这次是个高瘦竹竿子,身上一件斑驳花衬衫,束在喇叭牛仔裤里面,头发长垂肩,嘴角笑得歪歪的。“砰”的一下撞进来,手里又一束硕大玫瑰,嘴里也在大声招呼:“明音,明音小姐。” 真真合了风云际会四字。 这下连我都开始可怜起那女孩子来。 四个人两两对峙,敌意浓重。 美女招待这回真的生气了,跺着脚:“你们都走,不要再缠着我,我一个也不想要见到。” 四个人的斗志瞬间瓦解,立刻齐心协力一同围上来,七嘴八舌开始安慰起来,场面一时惨不忍睹。 柜台后的老板终于忍无可忍,喝:“明音你现在开始不用做了,到我办公室支完这半个月的薪水,立即离开。” “哇”,明音的脸一下涨得通红,似乎就要哭出来了,气道:“都是你们,你们!!” 那边已经有两个观音兵把一张臭脸凑近了老板的面前,从鼻孔里哼出声来:“谁敢欺负我的明音,我就要他好看。” 老板一愣,无法下台。 我看不过眼正想过去解围,那边康文已经站起来,走近去:“你们这么纠缠这位小姐,还是公众地方,实在不大好看。要交友也得尊重对方的意愿,这样逼迫,只怕反而会令人反感。” 四个人立即一起瞪住康文,最后来的花衣裳更把手指一戳戳到康文胸前来:“小子,你是谁?” 康文不动声色,脸上挂着个淡淡的笑容:“我不过一个普通客人而已,这里本来是个清静的环境,请你们尊重一下其他客人。” 矮博士毕竟是个读书人,开始脸红起来:“也对,对,我们一起来喝咖啡,咖啡好了。”听清楚了,才知道他紧张和害怕的时候根本就会结巴。 另外那三人一起瞪住他,有人开始爆粗:“喝你妈……” 一句未毕,身子已经凌空飞起,不偏不倚,刚好撞出了玻璃门。扔他的人使的是巧劲,他背部正撞在人行道一棵树上,顺势停住,愣愣站定,脸带迷惘,似乎想不清楚自己怎么忽然自室内到了室外。 康文还是微笑站着:“大家赏个面,让我清静地喝完这杯咖啡,行么?” 剩下的却是矮博士和两个老大,面面相觑。矮博士首先说好,找个桌子一屁股就坐下了,脸上还阵红阵白。 两个老大却对望一眼,脸上佯然,显然是咽不下这口气,双双往外面走去。 老板担心地说:“邵先生,他们一定是去找手下了,这个……” 康文微微一笑:“不必担心,我在这里不走,等他们来就是了。” “可是……” 老板的担心并没有持续多久,两个老大还没走出门口,忽然表情奇异地一步步倒退着走回来。与此同时,“啪”一声响,一个人再次穿越玻璃门,被狠狠掼在咖啡馆的地板上,居然是那倒霉的花衬衫,这一下摔得很重,居然迟迟不能挣扎爬起。 一行人自玻璃门走进来。 咖啡馆内立即充满无形的迫力。 领头的是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胖子,气势凌人。本来一般的胖子都会令人感觉一团和气,这个胖子可不一般,他整个轮廓是圆的,却体内却有一种锋芒隐隐透出,那股咄咄逼人的气势凌驾人上。 与他一比,身边几个保镖样的彪形大汉根本不能引人注意。 只见那胖子看也不看旁人,目光直直盯着面前三个人,冷冷地说:“你们不准再纠缠这个人,她是我的人。”他也不看这边,顺手一指,却正正指中美女招待明音。 他再冷冷“哼”了一声,“如果再让我发现你们在她附近出现的话,你们应该清楚会出现什么后果。” 他的眼睛凌厉地从众人脸上扫过,肥肉充盈的脸上代表威严的皱纹堆叠起来,就像沙皮狗的表情一样严肃而充满威胁。 他沉重地蹬一蹬脚,自鼻孔里哼出来“滚,不要再让我看见你们。” 第98节 那三人狼狈而逃。 威严胖子的目光又自咖啡馆内诸人脸上扫过,扫过老板脸上时,老板眼角直抽搐,连忙说:“只要他们不来纠缠,不妨碍我的生意,明音小姐想做多久都行。” 倒是明音的表情很奇怪,她低下头,咬着自己的嘴唇,似乎很生气又似乎很委屈。 胖子的眼光落在康文脸上,凝了一凝,也许是康文是在场的人当中唯一向他保持笑脸的人吧,他似乎分外留意。 然后,胖子没有留下来,他转身就走。明明没有正眼看我一眼,可是当他离开的一刹那,我却有种感觉,他已经很仔细地打量了我一下。 这胖子并非常人,相由心生,气势更是无法伪装的。可是我听得他那么大声地宣布美丽的女招待是他的人的时候,却是打心底里惋惜。 康文却对我说:“你知道他是什么人?” “我没有兴趣知道,反正不是平常人。” 康文笑笑:“我猜,他很快就会来麻烦你了。” 第四章 恋爱教程委托 康文的预言不幸而言中。 第二天黄昏,那胖子在十个保镖的簇拥下来找我。 侦探社正准备关门,邵家两兄弟开了车子来接我和苏眉去吃饭。康文进来等我,康柏留在车上,正在不耐烦地一声声按着喇叭,我则连声催促在办公室里面收拾文件的苏眉。 那群人出现得毫无预兆,我发觉有大群人目标是向着我的时候,胖子已经用手轻轻敲着玻璃门。 我愣了愣,给了康文一个“你猜中了”的眼神,点着头,叫:“请进。” 胖子不急不慢走进来,气度很从容:“顾小姐?” “是。” “要下班了才来打搅,很抱歉。”他伸出手来。 我便也伸出手来与他一握,感觉他手掌肥厚多肉,但很坚实,并不是一般富豪缺乏自卫能力的样子。 胖子跟我客气,脸上浮现出笑容来,一双威严的眼睛里却缺乏笑意,更多的是估量,估量我这人的斤两。 他拉着我的手摇了两摇,恰到好处地放开,盯住我的眼睛,笑:“江湖传言,倾城侦探社的主人手段高明,黑、白两道都吃得开,无论多么难办的案件都可以顺利完成,今日一见,果然英姿飒爽。” 我暗自皱眉,这是哪年代的客套话? 嘴里却也跟他掉文:“抬举了抬举了,那是大家往我脸上贴金,说来真是贻笑大方。”一边忍不住嘀咕:“幸好没说我会医奇难杂症。” 我说的声音很小,却叫他听见了,眉毛一振,呵呵笑了起来。 身边沙发上坐着的康文只埋头看报纸,装作不知,外头的康柏却又开始不耐烦,汽车喇叭声一声声传进屋来。 我笑笑:“请问您是来委托案件的吗?还未请教如何称呼。” 胖子眉毛又一掀,似乎有点讶异我居然不认识他,这神情十分自然,倒不是装出来的,跟那些装出一副唯恐天下人不识的样子的人大大不同。弄得我也不禁有点奇怪,难道这胖子真是名人? 胖子倒也爽快,打量完我之后,顺手自上衣口袋取出一副墨镜,架在自己鼻梁上,嘿嘿一笑:“小姓林。” 这宽边墨镜将他眼睛跟脸的上部轮廓完全遮住,突出了下巴棱角的线条和高而宽广的额,额上后梳的发际线正突出明显的一个“m”型。 我一愣,忽然知道那是谁了,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气派不凡的胖子竟是此城数一数二的人物。 胖子见我脸色变化,知道我已经猜到他的身份,便微微一笑,又摘下墨镜来,折好放回口袋,凝视我:“顾小姐,这次我想委托你办一件事。” 来了,我背脊一挺。 这人的身份非同小可,财雄势大,巴巴地上门来委托案件,一定是件非同小可的棘手案子。 我打定主意,一定要集中精神听清楚条件才决定接还是不接。这等身份的人委托的案子,不论能不能完成,恐怕都有一堆后续麻烦要跟进。 “请说,能接受的我们一定不会推辞。”话是这么说,于其时,我其实已经在打婉言拒绝的腹稿。 胖子目光果然锐利,他扫我一眼,笑道:“很简单的一个委托,顾小姐不必紧张,以贵侦探社的名气一定可以顺利完成。” 我不卑不亢:“力所能及的话当尽力而为。” 胖子笑道:“昨天我在那间咖啡店处理一点事情,当时顾小姐也在场。” 来了,一定是因为这个,他才会找上我的,昨天他看似没有注意,其实早就留了心,说不定一转背就把当时在场的人的身份都查探了个明白。 他如果真有那份闲心,以他的能力,完全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能做到。 我一边仔细回忆当时的情景,一边慎重地点头:“是,当时我在场。” “那就好了,我这次的委托就是与当时那个女招待明音有关。” 我大悟:“林先生是想请我们保护明音小姐,使她避免麻烦吗?” 这人还挺奇怪,自己财势在城内数一数二,居然可以容忍自己的女人在外面抛头露面打零工。一面又怕她给人纠缠,想请保镖,偏偏又不是正正经经去请保镖,而是来找我们侦探社。 我猜想,他是想请我们监视她,怕她跟人勾搭。 这么下三滥的伎俩,我双眉一挑,张口就想拒绝。 林胖子却伸出大手,横向摇了两摇,“错。” 我一愣,有钱人不是都转着这个心思的吗? 接下来林胖子说的话真是出乎我意料:“我并不是纯粹请你们去保护她的安全。其实,她的安全我会另外找人保障,我想交予你们的任务是教晓她真正的恋爱。” 我想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好看的紧,脸都绷紧了,下巴几乎掉下来,死命合住嘴,不让自己问出失礼的话来。 第99节 “明音年纪尚幼,我不希望她受人欺骗,遭受感情上的痛苦。顾小姐见多识广,又是女性,所以我希望顾小姐能帮忙,教晓明音辨别人情的真假,学会珍惜真正的爱情。甚至,我希望她有一个美好的初恋。” 这话已经说得非常客气,面前的人以他的身份说出这样的话来相当不容易,只是我觉得他说的话实在不伦不类。 定一定神,我开口问:“这位明音小姐是……?”我以征询的目光看着他。 林胖子笑了笑,笑容里有着溺爱,多少也有着无奈,说:“明音是小女。刚自贵族学校毕业,吵着要见识世面,自己去应聘侍应零工,却被不上路的人纠缠。我这做老爸的,劝又劝不听,每天都提心吊胆。” 可怜天下父母心,闻名天下的林某人在这上面也跟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 真难为他那天豪气万丈地拍胸口:“这是我的人!” 我了解这个父亲的心情,也稍稍松了口气,但想了一想,心又拎了起来:“感情上的事情,每个人都不同,我怎么帮她?” 说完自己暗暗苦笑,我自己就是反面教材,拿破仑也不过一次滑铁卢,而我,自己都汗颜,怎么有资格擅为人师。 不等林某人答复,一面心自虚了,连忙摇头:“这个我不能胜任,我想,一位心理辅导师更能帮助令爱。” 可是林胖子有他自己的一套,他看着我笑:“只有顾小姐才能胜任。我一向眼光无虚,如果能够帮助小女成长,顾小姐可获得满意的酬劳。” “不是酬劳的问题,而是能力的问题。”我一力推搪。 越想越觉得是不可能的任务,林某人的女儿的感情生活要我去教?变好了是她的遗传基因天生优异,如果不幸出了问题,那一定是我这半桶水教师犯的错。 此等零保障高风险的名人家务事,最好趋吉避凶,生人勿近。 林胖子只说:“这次我找上顾小姐,一方面在于顾小姐的性别,可以与明音成为很好的朋友,另一方面在于顾小姐有很好的朋友和合作伙伴。” 我一愣,不知他什么意思。 林胖子笑眯眯地看着我,顺手往后一指,“我说的是他。”他骨节显露的手指直直对准沙发上埋头看报的邵康文。 电光火石间,我一下子明白林胖子为啥非要找我了,原来他看上的不是我,甚至也不是这间侦探社,他看中的是邵康文。 他看也不看,顺手一指,就点个正着,可见从他进来一刻起,这屋里所有人物他已经成竹在胸。此刻他手指随便一指,那种君临天下的气势,就跟古代君王点驸马没什么两样。 我不知哪里来的无名火,冷哼一声:“林先生的意思是,需要这位邵先生去给令爱做贴身感情教练?” 兴许我的语气火药味太浓,林胖子收回手来,皱了皱眉。他眉宇间有个很深的皱褶,相学上说这种额纹的人有着很强的意志和毅力,会充当领袖角色,并且容易获得成功。 我心里冷笑,获得成功?无论你有多成功,也不能从我这里占得便宜去。 邵康文看似对现场毫不在意,此刻却随手放下报纸,微微一笑:“林先生可能弄错了,我并不是顾小姐的合作伙伴,只是她的朋友而已,对于侦探工作,我并不能胜任。” 林胖子转而向他:“我看人的眼光并不会错,我希望邵先生可以帮忙,或者,私人上的帮忙。” 这人,真的是死缠烂打,我相当不耐,忍不住自鼻孔里冷哼一声。 林胖子装作什么都没听见,满腔热切地注视康文:“我知道邵先生并非常人,也没有什么过分的要求,只是希望邵先生能赏脸跟小女做个朋友,让她见识好品质的男性是怎样的,提高眼光,不要在不上路的人当中蹉跎岁月,让她少走弯路便是了。” 我瞪眼,说得好听,跟谋康文做女婿有什么分别? 一时间,我转身,收拾桌子,拉椅子,发出极大的声响来表示我的不满。林胖子也真是忍功了得,居然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我一抬眼,看见苏眉收拾好办公室正想出来,一手拿着个杯子,想是要倒水,一手把着门,好一副姿态,却僵在那里,愣愣望着林某人,眼珠子都不错。我连连跟她打了几个眼色,她却像魂都不在了,丁点儿反应没有,我气得连连跺脚。 却听得康文在那边跟林胖子说:“我实在不能胜任,请林先生另找高明。” “怎么不可以呢,不过是做朋友而已,邵先生这么不给面子?”语调已经有点咄咄逼人。 我气得冷笑,皇上逼婚也不过这样子。 好个康文,不急不躁,微微一笑:“我实在是力有不逮,不是有意推辞……这样吧,我推荐一个更合适的人给你。” “哦,还有更合适的人?” 林胖子是老姜,明显不信。 而我也竖起耳朵听康文怎么说。 老好康文一点不卖关子,已经笑眯眯开口:“就是舍弟,他年纪比我轻几岁,更为了解年轻人的心态。” “这个……” “他大前年自哈佛大学毕业,念的计算机工程,现给政府部门做安全顾问,比我这游手好闲的哥哥成才得多。” “这……”语气已经有所松动。 正好有人自玻璃门外推门大步走进,现身说法:“顾城,大鱼,你们两个有完没完,就吃个晚饭都弄这么久,不如直接去吃宵夜。” 进来的正是邵康柏,这家伙自龙城探险回来那一次,因为愤恨自己错过奇遇,迁怒于我身上,此后一直称我顾城,估计他以那死去的天才诗人的光辉事迹来诅咒我。 康文马上说:“这就是舍弟。” 林胖子退后一步,认真打量。 该时将要消逝的最后一线晚霞透过玻璃门斜斜投射在邵康柏侧面,今日他穿一白色暗花衬衣,没有打领带,一条灰蓝西装裤,像是雨后初霁的那种天色。本就唇红齿白一翩翩少年,此刻更是轮廓分明,风度翩翩。再是挑剔如我也不禁一阵目眩。 林胖子笑了:“好好,今日到此为止,改天我再约顾小姐,详谈细节事宜。我先告辞了。”环视一周,稍稍点头,领着保镖们走了。事务所里的空间一下子开阔了很多。 被人出卖的康柏还浑不知觉,瞪着眼睛只是发问:“那胖子是谁,怎么老是盯着我?”忽然想起来什么,自己打了个冷战。 康文好笑:“放心,他不是你想的那种人。” 康柏松一口气,想想又说:“他看起来不平常,脸也有点熟,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似的。” “你猜得没错,他算是一个人物,他是林祥熙。” “林祥熙?那个听说富得不让阿拉伯油王的林祥熙?”康柏整个跳起来:“他来这个破事务所做什么?”丝毫没有注意到我已经狠狠瞪了他一眼。 第100节 “说来话长……”康文开始跟他解释被出卖的过程。 我却看见苏眉一直愣愣地呆在门口,失神。 我走过去,用手在她面前抹了又抹,在她耳边念叨:“喂,回魂耶。” 苏眉被我惊吓得跳了起来,手里的杯子“兵”一声在地上摔个粉碎,倒把我吓一大跳。 我嗔她:“干嘛啊你,失魂落魄!” 苏眉“哎哟”一声,低下头,俯身去收拾杯子。我也蹲下来,帮忙收拾。真是越急越忙,看来给康柏的乌鸦嘴说中了,今晚得直接去吃宵夜。 碎了的瓷杯是淡黄色的,上面画着小天使的图案。杯子已经很旧了,苏眉用了很多年,好像还是自孤儿院带出来的,一直用到现在。苏眉是个很念旧的人。 保持了这么久的东西毁在一刹那,四分五裂,我也不禁觉得惋惜,连忙说:“碎得也不算厉害,可以拿胶水粘起来的,只是以后不能沾水了,只能摆在柜子里。” 苏眉忽然抬头,将手一放,手里捡着的几块比较大的碎片又掉在地上,碎成更小的碎片:“不要捡了,我不要了。”她霍然站起来。 我一愣,“不要?真不要?你以后不要后悔。” 一面说着,苏眉自室内拿出一把擦窗户的卷筒来,三扒两拨将碎片弄成一堆,顺手拿起沙发上一迭报纸盖在上头,包着捡起来,团成一团,自正说话的两兄弟中间插过去,冲出门口扔垃圾桶里。 我愣愣看她一轮发泄,忍不住说:“你要怪我吓着你就直接说出来吧,用不着这样。要不,我再给你买一个新的?” 苏眉低低地说:“他是林祥熙。” 我一怔,不大明白她在说什么。 苏眉甩甩头,“我说,以前送我杯子的人是林祥熙。” 这是一天之内的第几个叫我惊愕的事情?却接连发生在这短短半小时内,我一时不知道应该如何反应。 苏眉却笑了:“喂,大家不是说要去吃龙虾么?再不去,只能吃龙虾烧卖了。” 刹那之后,苏眉忽然又恢复成以前的那个样子了。 第五章 奶茶里的玄机 “你们这是出卖我,摆我上台面。”康柏愤愤地说。 虽然他看上去非常恼火,摆出一副绝对不会妥协的样子,但是我却捕捉到了他唇角一闪即逝的笑意。 康文说的没错,康柏善于与女孩子打交道,并且引以为荣。 康文微微一笑:“对方是林祥熙的女儿,外表清纯可爱,性格也很温柔纯朴,没有跟你事先商量一来是时间不允许,二来是怕机会稍纵即逝。” 康柏那小子将鼻孔朝天,不屑地“哼”了一声:“老哥,你就不要哄我了。你不是一向最反对我跟女孩子玩在一起的吗,怎么这次为了讨好你的,你的朋友就来牺牲我?我还没那么单纯!” 康文被他说得哭笑不得。 康柏转过来斜着眼打量我:“顾城,你的手腕还真高,找到康文帮你做事,你还打我的主意。” 这小子,一张嘴比公鸡还利。本来我还抱着先斩后奏有所抱歉的意思来咨询他的意见,现在见他这么摆架子,立即打定主意要拖他下水。 “哈哈哈”我大笑三声:“康柏你不答应更好,这城中帅哥没有一万也有八千,我是冲着你是熟人才先来找你。你要是不答应,我正好可以把酬劳降下来另外找一个。呵呵,我顾倾城发一声话,再加上悬赏,怕还没有人答应么。而且可能一个不小心,被林祥熙看中了,连女婿也有的做呢。” 康柏也哈哈一笑:“顾小姐,你用不着唬我,这事如果容易办,你也不会来找我。”他说话语气轻松,其实已经把我的称呼换过了,这证明他开始紧张起来。 我却不去理他,转头对着康文说:“是不是?我都说康柏不适合,你偏偏说自己老弟好,其实我看他的事迹也不过如是,不然怎么会临阵脱逃。” 话一出口,那边康柏已经怪叫起来:“你说清楚,什么叫临阵脱逃!?” 康文也不理他,苦笑对我说:“就是就是。” 我给他眼色:“上次我给你的资料呢?” 康文也还以一个眼色,淡淡说:“没有了,谁叫我相信自己的弟弟呢。” 我一摊手:“那只好把生意给推掉了。” 旁边康柏早看得不是滋味:“你们两个眉来眼去的在干嘛?又在商量什么事情?” 我转头向他:“商量什么事情也不关你的事。” 恼得康柏哇哇叫:“你们以为我这么容易骗么,哼,我知道你们一定早准备了后备人员的资料,这边我不答应,你们就说生意推掉了,自己偷偷去另外找人是不是?你们要知道,人家林祥熙是点名要我的。” 我差点笑死了,康柏这样子就跟红牌阿姑撒泼没什么两样,我死命忍笑,肚子都痛了。 康文见我忍得辛苦,不禁也笑了:“小柏,你最好现在就下决定,迟了就没有你的份了。” 康柏看看他,又看看我,头左右转了几回,忽然笑了:“你们又在骗我了,我才没那么笨。” 我又好气又好笑:“小子,你答应不答应也好,快给个了断,咳咳,我的时间不是用来纠缠这个的。” 康柏终于说:“我得亲眼看过林老头的女儿才行。如果长得跟恐龙一样,再高的酬劳我也不要。” 我忍笑:“是是,这就带你相亲去。” 康文不是很详细地给我说过康柏当年的光荣史,只是告诉我曾经有个高中女生迷上康柏,嚷着要嫁给他,还几乎为他自杀。后来女生进了修道院,说终身不嫁。这事对康柏打击甚大,爱玩的脾性才转变过来。自此,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康文说得淡,听的人如我已经觉得惊心动魄。谁在花样年华遇上康柏这样的感情杀手,那真叫冤孽。一开始遇见的人过于精彩,后面遇到的假如每况愈下,怎么还会有做梦的心情。除却巫山不是云,大约也是这道理。 现在这昔日的感情杀手正坐在1920咖啡馆内,厅内如怨如诉的爵士怨曲像薄雾一样在人心头降下一层又一层轻纱,让心情也变得朦胧起来。 康柏一面啜着咖啡,一面笑嘻嘻对我说:“这里的咖啡还算不错。”话刚说完,脸上笑容一呆。 我不用回头也知道他看见了谁,附近地域,只有一个真正的美女。 一缕自然的清风拂过我身旁,在前面的桌子放下一碟食物,温柔的声音像流水一样清澈:“黑椒汁五成熟t骨排,先生请慢用。”言毕没有回头,款款走远。 第101节 已经走得很远了,康柏还回过头去看,转身达180度。 好不容易转回来,看见我盯着他笑,居然有点不好意思。 我笑:“怎么,你也想吃牛排?” 康柏倒也不愧场上老手,脸皮够厚,嘿嘿一笑:“附近这许多酒吧也有不少美女,没有一个比得上她,难得美得自然。” 我也一笑:“那么,你没有理由推搪这个委托了吧?” 康柏显然出乎意料,下意识地想回头再看一眼,但伊人芳踪已渺。 回过头来,神情若有所思:“林老头有钱有势,他的女儿又这么出色,怎么会找我们做这么奇怪的事情?” “也许就是老头子身家太多,女儿人才又出色,才加倍担心,需要有专人教导吧。” 康柏想了想,喝光了面前的咖啡,点点头:“就按计划进行吧。”起身走了。 计划由一杯印度大吉岭红茶开始。 我以咖啡店熟客的身份邀林明音去喝一杯茶。 五月份,正是喝新茶的最好时机,大吉岭红茶以每年4至5月份间采摘的春茶为上品,刚制好的新茶含着麝香葡萄味,气味跟品质都是上乘。 大吉岭红茶60%以上是通过拍卖中心销售,而其中品质上乘的售价高昂,数量很少,算是茶中珍品。而在本城,能第一时间品尝到这好茶的,只有一家。 从来佳茗似君子,饮至幽微方通神。 绯岸红茶馆,著名的并不是君子,而是印度奶茶。 大吉岭红茶本只适合原味品尝,但经这里的师傅巧手烹制,我对这里的大吉岭奶茶一见钟情。 茶叶直接放进牛奶里面,加一点水煮沸,加上姜和豆蔻等香料,黄铜茶壶外套着毛料的套子保温上桌,奶黄色的茶液倒进银杯子里,洒上糖末,香气令人沉醉,不知归路。 假如清茶如君子,奶茶就是美人。 奶茶温暖而浓郁的香气在这雨夜中的红茶馆冉冉散发,跟掺杂着迷朦雾气的空气互相混合,令这空气无形中带了质感。茶馆一角有人在吹横笛,金属色在低迷昏暗的灯光下闪烁,怨曲若有若无地奏着,环境骤然变得活色生香起来。 林明音双手捧着杯子,送到嘴边喝了一大口,眼睛微眯,脸上露出十分惬意的表情来。 我微笑:“怎么,还不错吧?” “真是我喝过的最好的饮料了,顾姐姐,谢谢你的好介绍。” 林明音的大眼睛还四处溜,眼睛扫过吹笛的东欧人,在做薄饼的印度人,开门的红头阿三,忍不住说:“顾姐姐,这店真……奇怪,这里好像集中了很多很特别的人。” 我给她这么天真的言语逗笑了。 不禁说:“还不止,以前我见过有人在台上跳肚皮舞的,还有自爱尔兰请回来的乐队友情演出,你猜是谁?” 林明音瞪大眼睛:“是谁?” “v2” “哗!真的?” 我笑,开始左顾右盼:“以前这里还有一个专替人算命的吉普赛女人,怎么今天不见了?” “吉普赛占卜师?她带着水晶球么?” “有的,但不是经常使用。她说有些人的命运可以一眼看穿,那就不需要借助水晶球。” 话音未落,林明音已经瞪着我身后。 一个带着浓重异域口音的女人声音说:“小姐,需要我替你占卜么?” 这吉普赛女人,出没如鬼魅一般,差点给她吓着。 林明音的眼睛转了转:“用水晶球?”她明显对这女人起了兴趣,明丽的大眼睛不住打量这女人身上重重叠叠的装扮,又不敢放肆地直视。 吉普赛女人神秘一笑:“不,你的命运,我很容易就可以看穿。” 她伸出手去抚摸林明音的脸颊,林明音吓了一跳,自然反应往后缩,这一摸就没碰到。 吉普赛女人收回手,嘿嘿笑了:“可以让我坐下来吗?” 我马上说:“这是骗钱的生意,林小姐不必。” 吉普赛女人看着我:“我能看出你心中所想,你信不信?” 我瞪着她:“不信。” “你心有所求,但不能达到,想抽身事外,但身不由己。” 我一愣:“你不用说这些模棱两可的话,作多种解释。” 吉普赛女人微微一笑:“你的身世孤苦,亲人早逝,本来命运动荡不安,今年有平稳下来的迹象,可是……”她再一笑,嘴角笑纹有愁苦的气息,似乎带着悲悯,不肯再说下去。 我倒是怔住了,这女人似乎真的会读心术,也似乎是看出了什么玄机。 林明音见我两人短兵相接,煞是有趣,又见我不语,截口笑说:“那如果替我算命运呢?不用水晶球,那用什么?” 吉普赛女人转头凝注她,微微一笑:“小姐的命运看不到太远的将来,但目前即将发生一件大事。”她又伸出手来。 这次看得真切,她的人看不出来年纪,手却非常枯瘦,手背只剩一层薄得几乎透明的皮,皮下青筋血管清晰看见,有点吓人,衬着中指和无名指上五六个五彩斑斓的彩石戒指,愈发像自豪华陵墓中伸出来似的。 林明音不禁又往自己的座位缩了缩。 这手却不是伸向她,而是巧妙地转动她面前的那杯子,半杯奶茶被那干瘦的手一转,转出杯中一个小小漩涡。 第102节 “这件大事,可以自这杯奶茶中看出来。” “啊?这怎么看?” “你用调羹搅动奶茶,到我说停的时候就停住,漩涡可以告诉我们你即将发生的事情。” 林明音将信将疑搅动奶茶,才搅得第三圈,女人已经喊停。 她整个人半俯在桌子上,认真地注视杯子里的漩涡,那专注的表情非常专业。 等到杯子里的奶茶完全静止,她才抬起头来,注视林明音:“林小姐,恭喜你,我已经可以肯定将会有一件大事发生在你身上。” “就在今晚,就在红茶馆外面,你可以遇到你今生最有缘分的人。” 林明音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瞪着眼睛。 我忍不住:“这算什么,这不是胡说八道的时候。” 吉普赛女人望向我:“谎言并不会挑会被戳穿的时机来说。” 她说得也对,她的表情让人不能怀疑。这一刹那,我知道这是一个非常高明的演员,或者,骗子。她的表现比我预期的好上太多,她现在的神情是那么笃定,谁看了都会相信林明音即将会在外面遇上她命运中注定出现的人。 虽说我早有心理准备,便是没有,此刻也会相信她。 林明音显然相信了,神情略见惆怅,幽幽地说:“便是看见了,那又怎么样?” “如果是命运中注定要遇见的人,早遇见比晚遇见要好,是吧?” 林明音一愣,抬起头,笑了笑:“谢谢你。” 她自皮包内取出钱夹,给女人一张钞票。 这富家女子用的是一个一点不起眼的钱夹,我眼睛尖,一瞥间,似乎看见里面放满了折扣卡。 吉普赛女人似乎也有点诧异这女子给的并不是大额钞票,但诧异一闪即没,她笑着来接钞票。她的手指轻轻接触到林明音的手指,忽然一颤抖,抓不住钞票,那张薄薄的纸自指缝中滑落下地。 女人一副非常惊愕的样子瞪着林明音,居然结巴起来:“你,你……” 我一看就知道大事不好,这女人一定是想横生枝节。立即当机立断:“别再说谎话骗人了,我们这就到外面看看她说的是真是假。” 我放下茶钱,拉着林明音就站起来。 那老女人的神情像是见了鬼一样,挡在我们面前僵硬得没有动作。 她演技逼真,打算出尔反尔,我非常不耐,顺手把她拨一边去。 眼尾却看见老女人踉跄一下扶住桌子站定,因为紧张,不住张口吸气,身子微微发抖,神情如见鬼魅。她瞪着林明音,面无人色,倒不像是装出来的。 但我没有多想下去,我决定按计划进行,我拉住林明音的手一起出了红茶馆。 第六章 与河水的邂逅 自进入五月以来,很少有这样清凉的感觉了。 霏霏的夜雨如牛毛一样直直洒落下来,密,而且细。街灯下的雨丝细密得就像人的思绪。 因为雨已经下过一阵,空气中弥漫着水雾,跟红茶馆里面的温暖感觉不同,外面是清冷的。这才是真正的世界,有点冷,有点朦胧,而且,每个人都绝对孤独。 我发觉气氛有点冷,连忙对林明音说:“只要我们走完这条街,就可以知道那女人说的是真是假了。” 林明音却似乎有点畏怯,她的手在我的手里缩了缩。 我转头笑:“近乡情更怯?” “不,我不想遇到。” 我一愣,林明音已经挣脱了我的手,转头向巴士站走去。 这是出乎我意料的举动,连忙追过去:“林小姐,你不开心?” “不,我,我有点冷。” 我一面加快脚步追上去,一面心中骂得不守时的康柏狗血淋头。那小子,五分钟前已经应该站在街角等,现在那里连鬼都没有一只。 我只得说:“林小姐,让我送你回去吧。” 离巴士站只隔了一条马路的距离,我们站在十字路口等红灯转颜色。 左边传来谈笑声,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马上笑:“林小姐,有缘人似乎来了。你要不要跟我打赌?” 林明音也一脸意外,只有我心中得意。 康柏虽然迟到,毕竟还是赶到了,穿一身休闲装,没有打伞,似乎已经走了很长的路,乌黑的头发濡湿地贴了一绺在额前,这般随意,益发潇洒。 林明音一时也看得怔住了。 康柏似乎也感觉到有人看他,也闲闲望过来,眼角带点不经意,脸上的表情却是非常柔和,带着关注。 调情高手就是这样,不用发一言,肢体语言运用得当,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已经令气氛转变,产生化学反应。 想想看,电视肥皂剧中男女主角意外邂逅,怔怔相望,不也是这般情景?于迷朦雨夜中硬生生磨擦出火花来,照亮苍茫前路。 一刹那,我也不由感动起来,放慢了脚步,让林明音独自一人迎上去,她的姿态,似是被火光吸引的飞蛾。 再也没料到事情发展如此顺利,康柏脸上的笑容已经流露出一丝得意。现在他这副表情,懒洋洋的,虽然只是随便站着,但感觉就跟那种嘴里叼着一枝玫瑰花,只用背脊最后一节脊骨点住墙壁,一腿跟地面支撑呈四十五度角,另一腿脚底抵墙,双手交叉在胸前,歪头似笑非笑看着你的大情人没什么两样。 林明音无法抗拒地被吸引过去。 第103节 忽而我有点不忍,这是一段注定受伤的感情,这是一段早已有糟糕运行结果的程式。 这是一个游戏,可是我不知道是否算残忍,因为这是为了避免更大的伤害而设的,或者,最残忍的其实是人类? 可是,林明音的取向明显有误。 她的角度不是向着康柏,而是向着他旁边的那个人。 天杀的,康柏居然不是自己一个人来。 林明音走到他们两人三四米处,再不靠近,只是凝望。 那眼神,我心中一沉,一见钟情! 康柏带来的男子跟康柏差不多年纪,个子比他矮一点,却非常壮实。昏暗的路灯下看不清楚他五官,只感觉他的双眸炯炯如星,在暗处里像一匹狼。 可是这男子明显感觉意外,他立即对康柏说:“康柏,我有事,先行一步。”他摆摆手就走了,背影暴露在有灯光的地方。质料上乘的薄呢干湿褛肩上已经湿了一片,却融合得很好,有种褪色的浪漫味道。 林明音凝注他背影,不发一言,只是站着,但灵魂似乎已经被带走了。 此时康柏脸上的笑容相当尴尬,林明音的眼里根本就没有他的存在,出师未捷身先死。 可是即将泪满襟的人是我! 我冲康柏发火:“你居然说那家伙是打台球的时候认识的,不知来路?你怎么会带他来?现在林小姐心理有问题了,这份报告要我怎么写?” 康柏耸肩:“那也没办法,大不了我去找他。不过你不觉得奇怪?他们像是旧识。” 我摸着额头:“给你气得皱纹都多几条。” 康柏也真了得,天塌下来也可以当被子盖:“你放心,林明音感情受挫,一定会来找你的,心理医生。”他特别把“心理医生”四字加重语气强调,一副调侃的口吻。 也只能如是了,守株待兔。 在林明音面前,我的职业是一个心理医生,而且是专业的,并且对千金小姐有意结纳,一心希望成为她的好朋友。 现在我就枯坐在一间临时租来的办公室里面,百无聊赖,只为了等待她一个顾客。 我真心祈祷,问题少女早日来求救,将我拉扯出苦海。 毕竟上天是眷顾我的,第二天的下班时分,林明音果然来找我。 我在供放了香水百合的房间接待她。 少女显然陷入感情困惑,昨晚可能没有睡好,脸色憔悴不少。 她的问题真的把我难住。 她讲述了一个梦境,要我解。 少女的叙述疑真疑幻。虽然她说是梦,但是描述得栩栩如生,我有点怀疑是她的亲身经历,至少,部分是。 林明音的梦境到了结尾,她幽幽问我:“顾小姐,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会做这样一个梦吗?还有,我潜意识是不是在关注什么事情?到底说明了什么才是我真正困惑的呢?”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忽然发现室内的顶灯亮了很多,原来室外已经变暗了,最后一缕晚霞也即将失去它的光彩。 林明音的梦境就像逐渐降临的暮色,在我的心里投下一片阴影。 我小心翼翼:“林小姐,在帮你解梦之前,我必须询问你几个问题。” “可以,请问。” “请问以前你发过这个梦吗?或者,类似的?” 林明音想了想:“不完全一样的,以前我的梦境总是到了看见另一个自己就结束了,我被吓醒了。” “那么,请问你最近遇到什么比较大的困惑或者难以抉择的问题吗?” “这个……”林明音言语有点支吾,终于轻轻说:“我遇见了一位旧朋友。” 她的表情忽然变得非常惆怅和失落。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千金小姐是遇上了旧情人,甚至,我猜想,就是昨晚跟康柏一起出现的小伙子。 我继续:“请问,你现在跟他的关系怎样?” 林明音似乎被从梦中惊醒一样,颤抖了一下,然后苦笑:“我们之前因为事情而决裂,现在形同陌路。” 我暗暗吁了一口气,这种情况最复杂,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如果再加上当事人有着固执脾气的话,简直可以酿成样板悲剧。 我努力让自己显得专业一点,对林明音说:“一般来说,梦境里面的特别物件具有特殊的暗示意义,花和器皿、家具都是暗示性很强的符号。例如:弗洛伊德的理论里,紫色的鹫尾兰就代表性的侵犯。” 林明音紧张起来:“那我梦见的黄水仙呢?” 我缓缓说:“也许代表你的自怜心态,黄色花朵的普遍意义也有表示道歉的意思,或许暗示着你正因为内疚而自怜。” 我清楚看到,我的话一出口,林明音的脸上就露出了一丝恍惚的苦笑,本来因关注而稍稍前倾的身体无力地往后靠回椅背。 我知道我的话至少蒙对了一半,这给我很大的信心,我继续“分析”下去:“而梦见不断翻涌的河流,或许暗示你的心情无法平静,而河流不断前涌,永不停歇,又暗喻着某些事情无法挽回。至于,河流变成血色,也许代表你对这种结果非常恐惧。” “够了。”林明音忽然站了起来,脸露厌恶之色:“你不要再说下去了。” 糟糕,我捅了马蜂窝。 林明音的语调忽然变得很冷:“林祥熙给了你多少钱,可以买得你坐在这里专为侍候我?” 林明音直呼她老子的名字让我惊讶,她的心思这么剔透更是出乎我意料。 我只能很诚恳地说:“我不过是想帮你。” 林明音霍然起立,双手交叉胸前,美丽的眼睛盯着我:“那么你告诉我,林祥熙还告诉你什么?” 第104节 我一愣,摇头:“什么?他从来没有告诉我关于你的事,只是吩咐我要随时解决你的问题。” 林明音狐疑:“真的没有?” 我这才释然,原来千金小姐忽然发怒不是因为我信口开河,恰恰是因为我说得太正确了,她起了疑心。 她居然怀疑林祥熙事先把她的情况跟我说了一遍,这才恼羞成怒。 我连忙说:“这纯粹是从你的梦境分析而来,我也不确认事情是否就是这样。林小姐这么一说,就是说我解得没有错了?”我暗暗将她一军。 林明音自我脸上没有看出什么异样,似乎是相信了。她说:“你说得不太对,我梦见河流是因为我的朋友名字叫river,也就是河水,而我做梦之前正好遇见他。” 她既然这么说,我也只有附和,连忙摆出一副惭愧的样子:“难怪,梦境中我有一事不明,就是镜子里你看见自己的影子做着不可思议的事情,就用手去抚摸影子,这里有很强的谋杀意念,原来林小姐是想一手扼杀自己的感情……” 我不过是纯粹把自己的直觉说出来,却看见林明音脸色忽然煞白,捧着自己头:“痛,你不要再说下去……” 她脸容扭曲,真的痛得五官都皱在了一起,冷汗自脑门密密冒出来。 我大吃一惊,连忙上去扶着她,按她坐在椅子上,又取毛巾去浸冰水来给她敷额头,只弄个手忙脚乱。 折腾了十来分钟,一只手将我压着冰毛巾的手轻轻推开,毛巾下,苍白的笑容:“我没什么事了,谢谢你。” 我松口气,拍胸口:“你刚刚吓了我一跳。” 林明音又微微一笑,笑容里有点疲倦,站起来,打开手袋,取出两张大钞轻轻压在茶杯下。 “林小姐,林先生已经付过费用了。” “这是我自己给你的,感谢你的照顾。” 虽然林明音的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可是她这样做却一点不觉得矫情,非常自然。 她并不像外表看上去那般柔弱,内里的性情爱恨分明,是个性情中人。 第七章 拯救1920 不到半个月,林祥熙来找我第二次。 他不是来问罪,他来诉苦。 “真不知道明音是怎么想的,喜欢抛头露面来在小咖啡馆里混。如果真的喜欢体验什么生活,一个半个月也够了,现在已经差不多三个月了,还不肯回去。家里什么都有,自力更生也得看看自己的是什么出身。真要干什么成绩,体现什么个人价值,跟大家一样,忙活一下公益事业,兴致来的时候帮我捐个百万千万也不是问题,露脸又挣名气,有什么不好?非得这样朝九晚五地天天到这不入流的小店报到,挣那千儿八百的人工,侍候一伙衣冠色狼……明音越大越多怪想法,脑壳里一定是进水了,这么不会打算。” 他真的把我当心理医生了,我听得耳朵发痒,忍不住打断:“劳动人民有劳动人民的乐趣。明音她喜欢这样,并且这样坚持,就是找到了最适合她的生活方式。” 林老头瞪着我,怕是没多少人敢这样跟他说话。 过一会儿,他说:“上次叫邵先生帮忙的事情弄坏了,你们下一步打算怎样做?”听上去是咨询意见,其实语气咄咄逼人。 我就知道他会来翻旧账,当下摆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林先生,令千金并非如你描述那样缺乏恋爱经历,你刻意对我们隐瞒,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计划的进行。我认为,我们并不需要负全部的责任。” 这已经是非常客气的说法了。 林某人已经受不了,他跳了起来。 “怎么,我就说私家侦探是最会推卸责任的家伙!” 我冷冷说:“阁下并没有将全部相关的资料提供,更刻意隐瞒令千金有心上人的事实,如果这导致我们的失误,甚至计划无法开展,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林某人脸上肌肉颤动,看上去非常可怖。 “她跟你说她有心上人?” “不,我们亲眼看见。” “你们亲眼看见她跟那小子又搭上了?” 林祥熙的神情跟语气都非常愤怒,但这愤怒似乎并不对我而发,我只淡淡说:“我只见过她对一位年轻人神情暧昧,而言辞间也透露曾见过旧友,所以作出猜测,并不知道那人是否就是阁下所指。” “啪”这一声大响吓我一跳。 林祥熙一掌大力拍在桌面上,脸皮涨成酱紫色,咬牙切齿,神情甚为狰狞。 他恨恨说:“周爽,让我知道你又来纠缠我女儿,我不叫你的名字倒过来写,我就不姓林。” 这神情,让我联想起他发家之前的诸多传闻。 林祥熙临走前扔下一句:“明音不能在那小破馆子再留下去,我要她马上回家来。” 我对他的语气非常反感,忍不住反驳:“女儿大了有她自己的世界,只怕她喜欢的事情,认准了要走的路,就算是家长,也是无法改变的。” 林祥熙闻言回头狠狠瞪我一眼,威胁的意味非常浓,盯住我大约十秒钟才转回头去,抖抖身上的风衣,悉率作响,就像一头暴怒的狮子,抖擞着鬃毛迅速离去。 林祥熙的手段比三十年前高明得太多,有钱能使鬼推磨,他制造出一连串的负面新闻,使到一连两个星期,1920咖啡馆每日的顾客不超过三个。 店主整天愁眉苦脸,唉声叹气,跟我们这些熟客说不知是哪个小人这样制造事端,看来还是得关门,避之则吉。 是了,每日的三个顾客之中,还总是包括我。 在公,收了她老子的钱,我有义务每天来这里关照林明音;在私,我私下也很喜欢这个女孩子身上没有一般富家女那股铜臭熏出来的骄矜气,希望可以帮到她,令她快乐一点。 有时财富并不能带给人快乐,林明音的例子就是这样。最近她经常沉默,笑容不常见到,她的目光在闲时会投向很远很远的地方,没有焦点。 因为最近顾客少,有时她一发愣就是大半天,没有人发现。 这个女孩子,有着太重的心事。 今日的顾客仍然只得三个。 老板又在开始那三部曲:叹气,倾诉,抱怨。今天多了点新意。 第105节 老板还说他已经申请加国的移民,这店转手也不顺,可能只有先关闭了。开了这许多年,一朝关闭,毕竟是非常可惜的,但他最舍不得的,就是一干老伙计。 煮咖啡的阿幸,他磨咖啡的功夫是本城第一,煮咖啡的火候也掌握得恰到好处;调鸡尾酒的阿诚,手势又熟,又能留住熟客;还有明音,虽然来了不是很久,可是新老顾客都喜欢她,这也是很了不得的成就呢。这些都是好同伴,得力助手,以后如果再开店,怕打着灯笼也再寻不到了。 老板的叹气令到境况分外萧条。 另外两个客人中的一个看来也是个热心人,忽然说:“最近老是有报道说你们的咖啡喝坏人啦,有伙计打客人啦,我今天来倒是觉得蛮好,看来是有人存心要搞臭你们的店。你这一关门,可不就顺了他的意?” 老板苦笑:“开一天门就蚀一天,不关那又怎么办?” 客人说:“既然纯咖啡馆的招牌给弄脏了,你可以将它改变一下,包装一下,请个歌手回来唱歌表演,改换成咖啡酒廊啊。” 正是死马当活马医,一下子,老板的眼睛亮了起来。 只可惜,在这个尊重财势的社会上,在财势倾轧下的挣扎,只能非常可怜。 出主意的客人姓张,大家叫他张大头,他的大脑袋里不但有好主意,肚子里不但有热心肠,他还实干。 他一手请了几个地下乐团的小伙子来伴奏,都是些一心玩音乐,偏穷得没饭吃的地下音乐人,还请了本城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星前来客串。更可贵的是,他还拉来一批顾客,在这艰难过渡的时期,非常难能可贵。 1920开始变成了咖啡酒廊,生意慢慢的有了,而且慢慢的越来越好。 只是我知道是谁要搞垮这间店,而且是如何的不择手段,我知道,有更多的后着在后面。 林明音似乎也意识到什么,她更是沉默。 那一天忽然到来。 本来每天都带着客人来捧场的张大头失踪了,往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连他的家人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足有一个星期,每日有警察来问东问西,他的客源也自此完全消失了。 接着是那客串的小歌星无端辞了这里的工作,无论涨多少工资都不肯留下来。 要想请别人来唱,却谁也不肯来。 乐队现在每天只能纯演奏,慢慢的,这样的服务也不必坚持了,因为顾客已经缩减到可怕的地步。 电子乐队四人组总是无精打采的样子,长发耷拉下来遮住半边脸,坐在椅子上发呆,皱着眉头看着台下空落落的椅子。想到他们快要回到过去那种失业的彷徨状态,真是让人心生同情。 我坐在台下,有点伤感又有点愤怒。 林祥熙无疑是爱自己的女儿的,为了夺回自己的女儿,这间小店不过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它必须牺牲,或许就在今日终结,对此,已经不必要怀疑。 只是,因为一个人的命运,而干预了其他人的,这是何等的横蛮行为,但是却因为披上了金钱和权力的外衣,令之无法被追究下去。 而我只能坐在这里,静观全程,却无法阻止。 我只能坐在这里,一口口饮尽杯中的苦咖啡,什么也不能做。 也许,让心变成咖啡一样的颜色,生活会变得幸福很多。 这种地步,能挽回1920的只有一个人了。 我想,即使背叛委托者,我或许应该跟林明音说明这件事情。 离开1920,也许是唯一挽救它的方法。 林明音这时忽然出现在老板附近,向他走去。 我想,她那么聪明,不用我说,她早已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知道,她就要做了。 可是,她的脚步并未曾停留在老板身前,她一直往台上走去。 我半眯的眼睛睁大了,她想干什么? 林明音拿起麦克风,“如果真的没有人肯来唱歌,那我想当主唱,可以吗?” 四人组你看我我看你的,每个人脸上都没有表情。 吉他手小吉无精打采地拨弄一下电子吉他,懒洋洋地说:“好啊,那就卡拉一下吧。来,你唱一句,我试试你的调。” 林明音淡定地说:“我并不是来唱卡拉ok的,我是来当主唱歌手的。” 小吉“哈”的一声,一脸“不是人长得漂亮就什么都能干好”的表情。 林明音紧握住面前的麦克风,还没有等其余的人有反应,她已经唱了起来。 从林明音嗓子里吐出第一个音符开始,咖啡厅就消失了。她唱着一首有俄罗斯风情的民歌,歌词听不清楚,但是每一个音节都饱满圆润给人一种无限宽广的感觉。 初夏变成了冬天,咖啡厅的围墙消失了,每个人都感觉自己站在俄罗斯的荒原上,白雪恺恺,一望无垠,而有更多的,纷纷扬扬,降落在头上,身上,心间。 我忍不住伸出自己的手,像是要接住那飘扬的雪花一般接住那不断飘荡的音符。 歌声里,有一声暗哑的叹息让我吃了一惊。老板手里维持着擦拭杯子的姿态,像个雕像一样呆呆站在柜台里,眼睛看着远处,饱含泪水。 刚才声名要给明音伴奏的吉他手小吉手指捻着吉他弦,目光深沉,不知灵魂飘荡到什么地方,手指倒是被像施了魔法一样定住一动不动。鼓手女孩和贝司手张大嘴,一脸惊叹的表情,不时互相交换一个不可思议的眼神。 这叫林明音的小女子瞬间爆发的魔力把大家都震住了,但是她却没有注意到听众们的反应,她只是闭着眼睛,双手摊开,犹如完全陶醉于吟诵诗篇的诗人,她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演唱当中。 俄罗斯高原上的积雪,越来越厚,越来越厚。终于,一阵大风吹过,雪花翻卷纷飞,扑人眼目,当大家都把眼睛闭上来抵御那种突来的侵袭的时候,雪和风都止住了。 咖啡厅的存在感又回来了。又静了几秒钟,大家才从化石变回会动会说话的人。 鼓手女孩首先爆发出一声尖叫:“正宗的俄罗斯民歌呀!” 老板低头,顺手用手里的抹布擦去眼角渗出的泪水,不好意思地说:“这起码是二十年前的老歌了,让我想起学生时代的事情来。” 林明音脸红得跟番茄一样:“大家都不能接受吗?是老了一点,这是我在学校学的,大概太学院派了吧。” “学院派?” 第106节 “嗯,我是念音乐系的,主修声乐。”明音不好意思地说:“不过我也不是只会唱这种歌的。” 没有人答腔,是不懂得怎么应答。林明音的歌声之美妙,就算站在音乐厅台上演唱也是毫不逊色的,但是总不能一再让咖啡厅变成俄罗斯荒原,让客人们在寒风白雪中喝咖啡吧。 而且表演民歌的咖啡酒廊,这已经是二十年前的流行了。 四人组更是面面相觑,民歌伴奏的技法恐怕他们得重新学过。 林明音见没有人答话,又怯怯的说:“如果真的不好,我也可以唱其他的流行歌曲的?” 还是没有人说话。 林明音的美声唱法适合在音乐厅里表演,而不是在一间小小的咖啡酒廊。 这实在是让人不懂得如何解释的事情。 然后,一段歌声轻轻地飘荡在空气里。 “有时候 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甚么会永垂不朽” 这歌声清得就像清风,轻忽得就像空气,像是从台上传来,又像是从窗外随着风飘进来的。 是林明音!她又在轻轻唱着,还是没有麦克风没有伴奏的清唱,她的头慢慢抬高,声音也慢慢变大,她的目光闪烁着神采,她的嗓音既清丽又绚烂。 “可是我 有时候 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等到风景都看透 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所有人的嘴巴都不自觉地张大了。 这是怎样一种歌声? 每个人都怔住了,在歌声的吹拂下,忘掉了这是一个炎热而烦闷的初夏。 不是寒冬,也不是初夏,这是春天,气候怡人,春风熏人欲醉,让人飘飘然。 林明音唱完了,忐忑地看着大家,等着评判,台下却是一片静寂。 过了有好几分钟,身后的小吉才大叫一声:“靠,比原唱更棒嘛。” 热烈的掌声响起,大家都看见,一朵美丽无比的笑容在明音的脸上绽放。 老板用手在胸口画着十字,再度热泪盈眶。 1920,严格来说,是变身成咖啡酒廊之后,因为林明音的加入,一切都完全不一样了。 我做梦也想不到,林明音是以这种方式拯救了1920。 第八章 天堂鸟与11号桌 一连三天的免费头杯咖啡招待,引来了上千的贪便宜的客人,其中也不乏因负面新闻放弃1920的旧客。 他们来过之后,有90%都在一周内光顾第二次,大部分还带来了新的客人。而剩下的10%,他们成了1920的座上常客。 成了明音的专属歌迷。 而最最重要的是,自此明音上台演唱之后,关于1920的负面新闻突然就消失了,那个幕后捣鬼的人似乎已经放过了它。 我仍然每天下午三点坐在1920看明音唱歌,幸亏老板给我预留座位,这里有时会全场爆满。 一个月之后,1920下午三点之后和晚上八点之后的位子已经需要预定。 老板再也没有提过移民的事情,每天都笑得合不拢嘴。 四人乐队的工资也已经翻倍,不必再担心吃饭的问题。大家的热情空前高涨,因为这两天还有唱片公司的经理人找上门来,虽然找的只是林明音,可是大伙都非常非常的兴奋。 只除了一个人。 明音的笑容并不比当侍应的时候增加,她脸上最近总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忧郁,令那些伤感的情歌愈发像是从她心里唱出来的。 康柏,在我吩咐之下,变身为忠实粉丝,隔天带花来捧场。 但是,明音的眼睛大部分时候看不见他的存在。 也亏得康柏是个知情识趣的家伙,没有发什么牢骚,也没有什么进一步的动作,只是摆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他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喜欢某样东西某个人,有时并不需要得到,只要远远观望,见到它状态良好就可以了,有时保持距离也是保持倾慕的好方法。 我失笑:你几时对林小姐倾心了?怎么我不知道? 康柏挠挠头:“不知道,开始只觉得是个纯纯的美女,后来她对我爱理不理的,我就越来越觉得她可爱了。我经常来听她唱歌,不为了收了林某人的钱,说真的,她的歌声令我松弛,我喜欢这午后节目。” 难怪说姿势最重要,就算心里已经是千肯万肯了,要想把对方牢牢握在掌心里,还得欲迎还拒,欲擒故纵,信否? 一番摸索之下,康柏告诉我,林明音最喜欢天堂鸟。他说,她看见天堂鸟的时候会笑得特别开心。 我伸伸舌头,这花是最贵的,真是会挑! 于是康柏总是抱一束红红的小鸟过来,夏季了,一身皱皱的薄麻西装,从来不打领带,总是坐在中间偏后的11号桌,静静地听明音唱歌。 第107节 本来光顾的顾客很大部分都是男的,为着林明音而来。 慢慢的,因为康柏的这一坐,女客也增加了不少。 他英俊的面孔,一言不发的装酷表情,每天一束最昂贵的红花,成了这附近的一个传奇。 康柏这小子,最擅长抢主角的戏,要他保持低调,比杀了他更难受。 今天下午,我又准时来报到。 康柏昨天才来过,今天应该不会来。他的位子上坐了一个男客,我本来没有多留意,只是台上的林明音的表情实在大异寻常,我才注意起来。 我只看到他背面,板寸头,宽宽的肩膀,身形有点熟悉。 明音的眼睛飘过来又飘过去,只是在那张桌子上打转。 我有些明白了,这个人,应该就是那个晚上遇到的人。 他是否名叫周爽? 他又出现在明音的视线里,林某人会不会把他怎么样? 咖啡厅的玻璃门让人推开了,一束火红的鲜花首先映入眼帘,接着是那英俊如阳光的脸,挂着笑容,一反平时的酷,今日的康柏显然遇上了高兴事,他打破了日程,就在今天来了。 可是他随即看见了自己平时那张桌子旁坐着的人,林明音的表情像着了魔,眼睛里根本没有其他人的存在。她根本不想离开台上,唱了一首又一首,台下的客人都听得如醉如痴,杯子里的咖啡都凉了。 康柏的脸阴了一下,随即又笑着向11号台的客人走去,拍他的肩膀。 好小子,拿得起放得下,他居然就在那张桌子坐了下来,跟那男人一番寒暄,眉飞色舞的,似乎已经将刚才的不快放到了一边。 我暗暗祈祷康柏这小子够聪明,替我打听出这男人的来龙去脉,我以后好“开展工作”。 台上的明音那天下午一共唱了多少首歌,我记不清楚了,只是一连三个小时,没有停过,台下的顾客有些开始在窃窃私语了。 到了下午六点,明音似乎突然想起来了什么,宣布这是今日的最后一首歌。 一首很老很老的英文歌像夏日懒洋洋的阳光一样流泻出来。 台上的明音非常紧张,似乎浑身都别扭,眼睛却只是看着坐11号桌子的那个男人。她全心全意地唱着,像是只为那一个人而唱。也许是因为太紧张了,声音微微发颤,节奏也有点不合。吉他手小吉频频用眼角瞟她,她却毫无感觉。 这样的大失水准,自她登台表演开始,从没有出现过。 客人似乎感觉到了,从和康柏的谈话中抽出身来,看往台上。 但那个客人只是遥遥望着,什么也不说,也没有什么动作。 明音带着红晕的脸慢慢苍白下去,一首歌已经要唱完了。 她的神情越来越沮丧,声音越来越涩,眼眸里亮晶晶的,似乎眼泪快要掉下来了。 我在旁边暗暗叹了口气,谁舍得,让这样可爱的女孩子流下眼泪。 老歌终于唱完了,明音长揖谢场,掌声久久不绝,她的身体保持着那个姿态,久久不愿直起腰来,背脊里散发出悲凉的气息,这居然像是离开的永别姿态。 11号桌的客人忽然站了起来,顺手拿起康柏搁在桌上的天堂鸟,大步往台上走去。 正盯着他的康柏叫:“那是我的花!” 那个客人似乎说了一句话,然后就拿着别人的花冲上台去,将它送到林明音面前。 康柏不嚷了,嘴角挂上了一丝笑容,他起身离场。 我看看台上,林明音沮丧的神情一扫而空,她苍白的脸颊被这束红花点燃,脸上散发出无比的光彩。 没有见过她如此漂亮过,她就像是一个含苞的花蕾在刹那间绽放,那种光彩令人不敢逼视。 而她面前的年轻人反而有点局促,似乎并不习惯这样在公众间表达自己的感情,但随即换上了从容,他微笑,说:“希望你越唱越好!” 年轻人交上花束,一笑下台。 林明音全身都似乎要发出光来,她嘴角一翘,想笑,但却遽然一垂头,点点泪水洒落花上。 看着林明音这般小女儿情态,我心中酸酸的,替她高兴又觉得不安,也连忙起身,出去追康柏。 我快步赶上康柏:“怎么,失恋啦?” “哈,谁说,我替他们高兴!” 嘴硬! “刚才那男的跟你说了什么?” “他说要跟情人重修旧好,但忘了准备礼物,要借我的花一用。” “呵,完全猜中。”我大声说,用眼尾瞟着康柏:“那你以后还来不来听歌?” “或许来或许不来,我把11号桌转送给周爽了。” “周爽?” “嗯,那小子!别小看他,他管着河北那边的生意,论势力并不比明音她老子差。” 本城被一条江贯穿,城里人习惯将江唤作河,将江的北面唤河北,江的南面叫河南,跟长江三角洲的叫法区分开来。 我意外:“他也是捞偏门的?难怪!” “难怪什么?” “难怪林某人不喜欢他当女婿。” 第108节 “嘿嘿,不喜欢又能怎么样,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还有父母包办这一套?” 康柏说得一点不在乎,只有我暗自猜想,这两个人相遇将会带来怎么样的困境。 第九章 第七次绑架 我停留在咖啡厅的时间增加了很多。 周爽果然每天下午来听林明音唱歌。有时只听几首,喝完两杯咖啡就离去。也有的时候,静静等待至明音下班,一起去吃饭,这种情况下,明音只会唱到傍晚七点,晚上的节目改由四人乐队纯演奏。 只要周爽在场,我都会在场,我担心会有事情发生。 1920在河南,并不是周爽的地头,我担心会发生意外。 这天来了两个新客人,他们的样子一点不像是来喝咖啡的,他们占据了最角落光线最阴暗的桌子,一杯杯喝着威士忌。面目平静,但目光闪烁,并没有好好听台上的表演,只是盯着客人进出的玻璃门。 他们不知什么时候来的,我进门的时候,也给他们的眼睛盯了一下。我立即知道这两人来意不善,那是打手的目光。 我坐回我的御用七号桌,照例一杯蓝山慢慢品。今天有事发生,只是我还没拿定主意,先决定旁观。 今天周爽一定会来。 从林明音期盼的眼光可以看出来,她一直对着玻璃门唱歌,眼睛亮晶晶的,根本没有留意到那两个不速之客。 下午三点二十五分,周爽出现了。 以他的老练,一进门立即就发觉有异样,他只是不动声色地坐到11号桌上,遥遥向小刘打个手势,小刘走了过来,一切照旧! 不一会儿,小刘端来了饮品。 这周爽似乎是个博爱者,他每次喝的东西都不尽相同,有时是蓝山咖啡,有时是爱尔兰的,有时来杯血腥玛莉,最奇怪的有一次他要喝加盐的矿泉水。这也许是他的职业习惯,他的饮食爱好变化多端,也就避免了敌人在他吃的东西里面下药。 今天小刘捧来一杯白色的泡沫。 我差点晕厥。 那是一杯云尼拉冰淇淋苏打。 我从来不知道一个大男人会喝这腻答答的饮品。 周爽拿起杯子,遥遥向台上的明音一举。 台上的人儿眼睛瞟过来,比蜜更迷醉,笑容在瞬间点燃。 两个人的视线交缠,似乎已经容不下外面的任何事物。 偏偏有人横加阻隔。 那两个坐在一角的家伙突然围住周爽的桌子,隔断了两人的视线。 周爽的目光缓缓上移,投在其中一个高个子身上:“什么事?” “小子,你好像一点也不紧张。你知道这是谁的地头吗?”说话的是穿t恤的矮个子,他黑t恤的胸口印着一个蓝汪汪张开血盆大口的狼头。 “我跟你们一样,都是这里的顾客,你们付钱,我也是,甚至比你们付得多,我有什么好紧张的?” 高个子突然将手按在桌面上。 他五指叉开,食中无名三指各套着一个铸着倒勾的钢指环。 一看就知道,这是最狠的一种打斗指环,如果对方不幸被他击中,一发一收之下,脸颊会开花,立即破相。 矮个子则把手插在t恤下摆遮着的宽脚牛仔裤里面,似乎紧紧握住了什么武器。 台上的明音似乎也意识到气氛的紧张,唱得骤然急促起来。主音吉他手小吉几乎跟不上她的节奏。 周爽淡淡说:“听说林老大手下两个新进的好手,一个铁拳无敌,一个擅用飞刀,算是年轻一辈中的硬手,是你们么?” 矮个子面露得意之色:“不错。” 周爽似乎轻轻叹了口气:“你们想怎么样?” “林老大吩咐我们,要你立即消失,这次只给你留点记号,下次就拿你的命!” “到外面去行么?”周爽居然忍气吞声。 矮个子看看高个子,高个子的脸上没有表情。 周爽看着高个子:“我不想让我的朋友看到。” 矮个子呲了呲牙,大咧咧地:“也好。” 高个子却冷冷说:“不行!”他初次开口,原来嗓子甚是难听,就像生锈的铁器互相磨擦,每一个字都让人恨不得掩住耳朵。 他偏偏还放慢速度,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一离开这里,你就会作怪,当-我-不-知-道?” 他突然将手按向周爽的肩头。 我似乎听到了一声清清楚楚的叹息。 所有的变故发生在一瞬间。 周爽手里的饮料突然飞起,像长眼睛似的打向矮个子的面门,他的肩头一侧,高个子的手就搭他不到,他突然站起,臀下的椅子飞了起来,笨重的靠背仿皮椅子就像一个苍蝇拍一样轻盈抡起,快捷无伦地拍在桌面上,“喀”一声大响,高个子原先放在桌面的一只左手已经被拍个正着。 高个子大叫一声,抽出手来。 这一下亏得他有三个钢指环护着,不然怕不废了他那只手。 那边矮个子挡开玻璃杯,却教杯里的泡沫撒了一眼,慌乱之中,双手飞刀连发。 第109节 “夺夺夺夺夺夺夺”,一连七声。 七柄飞刀全教周爽再度抡起的“苍蝇拍”吃住了,“苍蝇拍”一停住,可以看见上面除了插入寸余的飞刀,还嵌着三个明晃晃的指环,刚才那一拍之下。高个子虽然保住指骨不碎,可拼命一收之下,只能放弃了那赖以成名的三枚钢指环。 周爽冷冷说:“这椅子不能用了,赔了再走。” 高个子右手握住仍然发麻的左手,脸色铁青,矮个子抹去脸上的白泡泡,才发觉局面已经被别人控制了,眼睛转了转,掏出钱来放在桌上,拉着高个子就走。 走到门口,高个子还回头来恨恨盯了周爽一眼。周爽却似浑然未觉,再次招呼小刘,这次他要的是解渴的德国黑啤。 林老大又怎会容忍这样丢脸的事情? 是以在第二天,我发现周爽又再度出现在1920,而且居然也没有带其他人来的时候,我开始怀疑这小子胆生毛了。 台上的明音有点感动又有点担心,周爽则以目光安慰她。 情人的安慰和鼓励是最好的良方,明音显然暂时放下心,开始她的首本名曲――《红豆》。 歌曲唱了一半,康柏推门进来,坐在周爽一桌,我稍稍放下心来。 可是情况果然如我所料,连贯进来的七八个人看上去都不是善类,他们分布在11号桌的周围,形成包围圈。其中离11号桌最近的正是上次被冰淇淋苏打泼眼的矮胖子。 进来的客人还络绎不绝。 最明显的是后来走进的人找不到桌子,侍者小刘上去道歉的时候,他们就抱着手站在玻璃门附近,说是可以等位子,摆明了是要封住门口。 我暗暗想:林祥熙今日会不会亲自出头?不过我想他不会,因为他女儿在场。 台上的明音明显感觉到不妥,匆匆一曲唱罢,就急着下台要了解情况。 她经过四人乐队的低音贝司手身边时,那一直低着头,让长发掩住自己模样的贝司手突然伸出手来,紧紧匝住了她的脖子。 林明音只来得急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就给人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抓住了。 事出突然,周爽跟康柏都站了起来。 周爽沉声说:“你们要的是我,放开她!” 贝司手抬起头来,露出长发下的脸,他狞笑道:“你们自缚双手,放弃抵抗,跟我走,你们老老实实去见我们老大了,我就放了她。” 他根本不是原来的贝司手,但装得实在相像,连乐队的其余三人也没注意到,也是因为刚才一直没有轮到他弹奏,他只是低着头装调试贝司。台上诸人都给台下的紧张形势吸引了注意力,居然没有注意到人是什么时候给调包的,给他蒙混过去。 这时我严重自责,暗暗责备自己怎么可以犯这样的错误。 只是,我有点搞不清楚,这些人不是林祥熙的手下么,怎么胆敢劫持她的女儿? 我趁没有人注意我,身子悄悄往桌子底下滑去。 周爽冷冷说:“让我跟你们走可以,你跟我一块走,我要亲眼看见你没有伤害她。” 全场人的注意力都在台上,根本没有人注意到台下的我。我在桌子之间潜行,垂下的白桌布掩护住我的行动,我悄悄往台上潜去,希望可以暗中救回林明音。 那假贝司手果然摇头,“我不会跟你们去,我在这里等你们,外面全是我的兄弟,你只要跟他们一起去就是了。” 他似是嫌长发麻烦,不耐烦的将手一扯,把头套扯下来扔到地上。 周爽黑着脸说:“你居然跟我讨价还价……”眼神一亮,他已经发觉我向假贝司手背后掩去。 假贝司手发觉他神色有异,向我这边盯来。 我立即扑出,手掌用力推在他肩膀上,他无法抵挡,被我推得直撞向台板。一招之下,我抢占了他的身位,扶住了重心不稳快要摔倒的林明音。 可是变故骤生。 我们正要站定的同时,守着桌子的矮胖子忽然向这边射出三柄飞刀。 看来势,他计算得非常精准,明显目标是向着正要扑上台的我和劫持着林明音的假贝司手。 可是,在他出手前的那一刹那,台上的局势已经有了明显不同的变化。 我已经扑上去了,原来对付我的那柄飞刀明显会落空。 而假贝司手被我打倒,原来招呼他的那两柄飞刀,一柄落空,一柄则对准了这时刚刚站稳在原来贝司手位置上的林明音。 我听见矮胖子在台下发出一声绝望的叫唤。 电光火石间,我揽住林明音转了个圈子,那飞刀,射入了我的右肩。 台下怒叫打斗声连连,周爽与康柏已经出手了。 我这时才肯定那假贝司手原来并不是林祥熙派来的,他只是浑水摸鱼,想绑架林明音。 如果这次让他得手,这就是林明音此生遇到的第七次绑架了。 林明音看见我手臂上迅速渗出来的鲜血,急得快要哭出来了:“怎么会这样,可怎么办才好?我,我送你去医院。” 我痛得冒冷汗,却仍得在小女孩面前装没事:“不要紧的,等会儿血止住了就没有事了。你留在我身边,不要乱跑,下面很危险。” 后面本来惊呆了的剩下的三人乐队,回过神来,七手八脚找布片给我包扎。 不过是短短十分钟时间,台下的两人已经料理掉了大部分的敌人。 周爽冲上台来,问:“明音你没有事吧?” 明音急得要哭的样子:“我没有事,可是顾姐姐……” 我连忙说:“我没有大碍,这里并非久留之地,周爽你快送明音离开。” 林明音坚持:“我们先送你上医院。” 第110节 康柏这时料理完最后一个敌人,也走上台来:“让我送她去医院就好了,你们两个先走。” 周爽也说:“不错,先把焦点转移,他们的目标并不是顾小姐。” 林明音这才依依不舍地同意离开,走的时候又回头看我一眼,神情非常留恋。 我忍不住叹息:“这个女孩子也算命运多谶,怎么那么多不愉快的事情都教她遇上。” 康柏闷声说:“你又强出头干嘛?这次可好,还受了伤,我怎么向老哥交待。” 我十分诧异:“喂喂,你说的是什么话,她是雇主要我保护的人,这是我的职责!” 康柏没再出声,开始咒我:“看你这次要缝多少针,没有三十也有二十九,看你足有一个月不能用胳膊。” 实在不知道他在跟谁生气。 第十章 私奔 然而事态严重脱离轨道的发展。 林祥熙的语气在电话中听来非常气急败坏,语气还是收敛的,其实像烧着了的炭,表面没有明火,却能将食物烤焦。 “明音已经三天没有跟我联络了,她的住处也没有人,你能告诉我是怎么一回事吗?” “她最近没有来1920上班,我以为她回家了。” “以为?以为?你有多少事是瞒着我不曾向我报告,而是自己妄自猜测的?我告诉你,明音失踪了!!” 劲风一吹,火炭熊熊逼人。 我额上微微冒汗。 “那天,明音在1920遇到绑架,后来脱险,是一位朋友送她回去的。” “朋友?是不是周爽?哼,哼!” 电话那头的林祥熙没有说什么,只是冷哼两声,表达出浓重的不满。话筒的温度骤然由火炭降为零度,我的手被那么冷的语气刺激得微微发麻,就像握住一块冰的感觉。 我深吸一口气:“不错,送她走的人是周爽,她的朋友,这是她的选择。” 林祥熙沉默了很久,我认为他在那边生闷气,我抓住话筒的手已经有点麻木了。 他忽然说:“你当时为了救护我的女儿,受了伤,我知道。而且,你也许也一直把我当做不明事理的专制父亲,所以待我女儿要好一点,我都明白。只是……”他似乎也在那边深深吸了一口气:“明音这样做是把自己放入危险之中,她一定会后悔的。” 林祥熙忽然这样跟我摊明白了来讲,我反而更为招架不住。 我支吾道:“看得出周爽对明音是有诚意的,他应该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她。” “诚意个屁!”林祥熙忽然爆粗:“你知道什么,这场绑架根本就是他一手安排的,要明音死心塌地跟他走。” 我给震住了。 刻意安排的?欺骗? 我的耳膜嗡嗡作响。 林祥熙道:“你以为他接近我的女儿安的什么好心?如果真有这么好的乘龙快婿,我干嘛要反对,两边不讨好?这小子根本就没有诚意!” 我保持沉默。 “我知道女儿大了,总有自己的想法,可是,她才成年,又是温室中长大的,哪里知道江湖险恶?姓周的是什么人,我一根手指头就可以掂量出来,可是明音偏偏不肯听我的,还受人拾掇,说什么自力更生,其实是让人有机可乘!” 我实在没有办法插进嘴去。 林祥熙换了口气,忽然长叹了一声。 我没有听错,虽然我的神经已经被他震得麻木了,可是我的的确确听到他发出了一声叹息。 这个传说中的传奇人物一定很少叹息,我想,因为听起来是如此沧桑无奈。 林祥熙一声叹息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将刚才暴怒牢骚的一面收了起来,换上来了一副恳切的声调:“虽然我跟明音很难沟通,可是我对这女儿的心思还是有一定的了解。这个女儿,别人对她坏,她总是转眼就忘了,不记仇,别人对她好,她总载在心里,千方百计也要报答……顾小姐,我这次并不是来问罪的,我是有事请求。” 他说得如此郑重,我的耳朵都不由竖起来了。 “请说。” “按我的估计,她虽然跟那小子跑了,可是她一定会跟你联络的,或许,还会通过你带口信给我,请你届时将她的行踪和线索告诉我好么?” 我猜,林祥熙毕生都未曾对人这么低声下气过。 可是,今天,他为了自己的宝贝女儿,做了出来。 不是不教人感动的。 可是,我不知怎地,隐隐有点反感。 因为爱的名义就可以做出所有的事情,左右别人的命运么? 是以,我只是淡淡说:“也许他们不会来找我呢,毕竟,明音知道我是你找来的人。她有心要躲藏,不应该来找我。” 林祥熙在那边喋喋笑了起来。 “顾小姐,你是不愿意帮我是不是?呵呵,我出道的时候,你还没有出世,我当上老大的时候,你恐怕还不懂说话呢。现在你这样推搪我,倒不如直接说不肯,我不会怪你。” 居然用话语来挤兑我。 我只淡淡说:“既然这样,就等令千金联系上我再说吧。” 林祥熙哈哈笑了起来:“不要以为他们躲起来我就拿他们没办法,就算躲在天涯海角,我也能将他们揪出来。周爽那小子要的是什么我还不知道么?他就敢这样光着身子跑了?他的堂口还要不要,他手下的性命还要不要?” 第111节 我对这人的态度极端反感。 当下回敬道:“既然林先生这么有把握,我想我是帮不上什么忙的了,请另请高明。”就想把话筒挂了。 林祥熙大声道:“告诉他们,他们跑不掉的,躲也躲不过的。明音一定会回来的,我有足够的把握……” 我挂上了话筒。 但随即铃声再次响起,一定是林祥熙觉得威胁还不够力度,继续来骚扰。 我提起话筒,不出声,等对方发言。 对面也是一片寂静,似乎有细细的呼吸声。 我冷冷问:“是谁?”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甜美声音,带着一点点的紧张:“顾姐姐?我是明音。” “明音?!”我几乎跳起来。 真的给那老狐狸猜中了,明音居然真的主动跟我联络。 对方“嘘”的一声,“小声点,顾姐姐,我爸的耳目很多的。” 我也压低声线:“明音,你这样不辞而别,很危险的。” “不,我跟周爽在一起,他会保护我。” 不得不承认,林祥熙的话虽然令我反感,但也在我心里投下一丝阴影。 “周爽,他待你好吗?” “很好啊,他宠着我,保护我,带我见识我不懂的东西。” 我沉默,这的确是少女难以抵抗的诱惑。 明音压低声音告诉我:“我们打算离开这里,今日这个电话是特地跟你辞行的。” 我紧张起来:“去哪里?” 明音在那头支吾起来。 我连忙说:“还是不要告诉我好了,免得尊翁严刑逼供。” 明音在那头不好意思地笑了两声:“顾姐姐,我出去后再跟你联络,现在还不好说,我们还没有固定的目的地。” 我打趣道:“怎么,你不信?令尊翁真的来找过我。” “真的?”这回轮到明音紧张。 “嗯,他还说他有方法令你回到他身边……明音,你一定要小心,不要相信任何人,要懂得保护自己,不要依赖任何人。” 话筒那头不知是否嫌我罗嗦,沉默了好一阵子。 然后,林明音说:“我父亲还说过其他什么没有?”她似乎忽然紧张起来。 我想了又想,终于说:“要你提防周爽,没有其他了。” 明音在那头轻轻说:“我晓得了,顾姐姐,我们再联络。” 她挂上了电话。 说实话,有点担心,但是我仍然每晚好睡。 有些地方我非常粗线条,基本上不会失眠。 不过被电话铃声吵醒是另外一回事。 我睁大眼睛,夜光钟显示凌晨两点,一个完全陌生的电话号码。 我掐断了,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 电话不屈不挠地继续响着。 无奈。 “喂?是谁,你不知道现在……”不论是谁我都打算先教训教训。 手机里传出一个有点熟悉的声音,还有压抑着的低低的抽泣。 “顾姐姐,是我……” 我紧张起来,“啪”地坐起,几乎全醒了:“你在哪里?” “请你开开门,我在门外。” 做梦也不可能出现的情景,林明音出现在我住所的门外。 我开门让她进来,警惕地看看门外,并没有任何人陪她来。 “只有你一个?” “嗯,顾姐姐,我现在没有可以信任的人了,我只有来找你。” 林明音穿着一件廉价的衣服,一顶鸭舌帽压到了眉际,头发乱糟糟的,就算白天在街上碰到也不一定会认出来。 苏眉的房门打开了,苏眉探出头来,看见林明音,瞪大了眼睛。 林明音不好意思:“苏姐姐,可能我要打扰你们一段日子了。” 第112节 我问:“你从哪里来的,怎么只有你一个?” 却不料明音的眼圈忽然红了:“姐姐,别问了,我,我现在只能来投靠你们了……”她抽了一下鼻子,吸气,怯生生地:“有杯面么?我,我肚子很饿。” 这看上去落难了的千金小姐吃了面乖乖在书房睡去。 苏眉将我扯一边,偷偷商量:“这大小姐不是私奔了么?怎么自己跑出来找你,却又不肯回家。” 我想了想:“可能是小情人之间闹翻了,她还想着有和好的可能,好不容易出来了,她不想前功尽弃。” “她老子是什么人,她情人又是什么人,我们收藏这么一个烫山芋又可以收多久?我们不必得罪他们。” 苏眉说得非常有道理,可是,林明音对我如此的信任,我怎么能将她卖了? 当下我说:“天一亮,我就找个地方要她出去住,不能躲在这里。我不会出卖她,两不相帮好了。” 苏眉不满:“你帮她藏起来,还说两不相帮?小心两头不讨好,吃亏的是自己。” 我不耐:“她把我当朋友,你想我怎么样?如果换着是你自己,你又想我怎么样?” 苏眉没再吱声,忽然大大打个呵欠:“困死了,半夜三更扰人清梦,真作孽。我说,这大小姐也真厉害,变着花样玩,这次玩私奔,下次玩逃婚……” 我一个坐垫扔过去,才算叫她住口了。 第十一章 出卖 天大亮的时候,我带明音去看房子。 那房子地段一般,胜在交通便利,附近有银行、超市、地铁,房间在五楼,推开窗子,可以看见大江。 我替明音付了三个月的房租,把一迭现金放在她手里,叫她不要到处乱跑,要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能出去买东西,反正街角有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 也许正因为我什么也没有问,明音反倒有点不好意思。 主动问我:“你怎么不问我要出来多久?” 我笑笑:“你已经是成年人了,离家出走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喜欢出来多久就多久。” 明音忽然坚决地说:“我不会再回去了。” 我一愣,不知道她指自己家里还是周爽那里。 明音看看我的脸,轻轻说:“我不会回家,也不会去找周爽了,我在这里住一段日子,等他们找得没那么厉害的时候,我自己到英国去。” 她说得跟到某某公园逛一个圈没什么两样。 我歪了头:“周爽那小子欺负了你?” 明音咬着嘴唇,又放开,丰满的红唇上出现一排浅浅的可爱的牙印,她摇头。 我笑,如此急着护他,便是生气要走,也是余情未了。 我又问:“他惹你生气?” 摇头。 “他忙,没空理你?” 摇头。 “他花心,勾搭别的女子?” 摇头。 我泄气,举手投降。 明音告诉我:“他出卖我,他通知了我爸,要他把我领回去。” “啊?”我意外,没想到周爽看上去很坚毅的样子,居然这么快缴械。 明音低着头:“是真的。” “出来之后,他不敢带我回他的住所和总部,只是订了一间普通的酒店客房,而且在我的家附近。他说,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 我暗暗喝了声彩,有胆识,有头脑,看来周爽年纪轻轻就大有名气并非偶然。 “这三天来,他一直待我很好很好。本来我们不敢出去走动,也不敢着人送奢侈品来,有的只是在酒店里面走走,吃的是那三流酒店的餐饮,消遣的也不过是酒店里一间只有跑步机和举重机的健身室。连游泳池都没有,甚至,连超过100页的杂志都没有,可是,跟他在一起,我一点也不觉得闷,每一分每一秒,我都觉得是充实的,幸福的。” “第三天的晚上,我们偷偷跑到酒店顶楼看星星。本来保安是不给人进去的,可是周爽有办法,他引走了保安,我们潜入楼顶,在楼顶的地砖上铺上床单躺上去看星星。那些床单是酒店放在顶楼晾的,知道我们这样搞,一定会气死。” “你知道吗?看星星要躺着看,无论你是坐着看,站着看,看到的星星都跟你躺着看到的不一样,完全不一样。你躺下来,躺在星空下,放松你的身体,慢慢的,你会觉得星空跟你越来越贴近,星星们一颗颗的跟你眨眼睛打招呼,你的意识在星空中去得很远很远。” 林明音的描述让我动容。 如此甜美的时光,不知怎么的,让我嗅到一丝不祥。 第三天的晚上,不就是昨晚么? 那个星星还没坠落的凌晨,林明音孤身来找我,因为一个背叛的情人。 林明音一直俯着头,我看不见她脸上的表情,但是她的语气陡转,美梦瞬间破灭。 “那个晚上我真的好开心,甚至还在星光下睡着了。是周爽抱我下去的,真不知道他怎么瞒过保安和服务员的眼睛。我那时有三分醒,可是不愿意醒来,我喜欢他小心翼翼照顾我的样子。” “他送我回我们的房间,将我放在床上,然后不知道做什么去了。我等着等着,就又睡着了。可是这晚上我忽然发起梦来,就是一直在做的那个梦。我给自己吓醒了,睁开眼睛却看不见有光,周爽就躺在我身边,均匀的呼吸,我想并没有把他吵醒,我就放心的又睡着了。” “可是这次我很快又醒了过来,朦胧中我听见有人在酒廊打电话,低低的声音和走廊的灯光从虚掩的门缝中透进来,原来是周爽在打电话。” “我想他是在料理自己的事情,他出来三天了,从来没有联络过他的手下,他不能为了我一个人就不管他的手下他的生意,但是怕我担心,他又不敢当我的面来做这样的事。我想他一定是每天都在这样的时候来处理自己的事情。我的心里忽然觉得一阵内疚,完全醒了,就蹑手蹑脚走向门,打算等他打完电话就跟他谈谈,告诉他这样做我不会不高兴。” 第113节 “可是……可是……我听到了什么啊?” 我看见一点点的水滴落在床单上,渗开,一朵,两朵,三朵透明的小花。 明音终于忍不住哭了。 就是这个电话,明音亲耳听见自己所爱的人出卖了她。 “周爽是在跟我爸说话,他说明天会带我去南方乐园玩,他说那是我很想达成的心愿,请我爸在门口等着,下午三点钟,他会带我出去,将我还给他。” “那时我的脑袋里面就‘嗡’的一声,忘了怎么思想。我只有一个心思,我不能再呆在他的身边,我要离开他。我缩回房间,幸好我喜欢打开窗子睡觉,那酒店是一人多高的推拉窗,我就跨出窗子,攀着水管,从二楼离开了。” “出来之后,我也不知道要去找谁,想来想去的。1920那里一定是不能去的,我只有来找你,幸亏顾姐姐你肯帮我。” 明音忽然抓住了我的手,用力地,泪水一滴滴落在上面,很烫。 明音的话令我心头沉重,那是责任的问题。 我安慰她:“也许他有不得已的苦衷呢,你自己想想,回家未必是坏事,血浓于水,你爸这两天可担心死了。” 谁知林明音反应激烈:“我不回去,我死也不回去。” 我很奇怪她言辞的激烈,父女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的吗?林某人明明宠得女儿什么似的,差点还迁怒旁人,诛九族呢。 我说:“可是他毕竟是你的父亲。” “可是我不想当他的女儿。” 明音此言真的把我吓住了,我苦笑:“明音,你孤身在外,就为了你的安全,你应当考虑一下回家。你以前也不是没有经历过危险。” 想起林明音以前的光荣事迹,七次被绑架,即使最后一次是假的,但前六次无不出生入死,相当惊险。这等经历就算不去申请吉尼斯记录大全,也可算是世间少有。想到此节,我越来越担心。 林明音却低声说:“不是真的。” “什么?”我没有听清楚。 “不是真的。” “你说什么?难道这是你爸编出来的,作出来的局?” 林明音不再答我,说:“不必再担心我,我会以事实证明我会照顾自己。” 自明音住所出来之后,我的右眼皮一直在跳,回到侦探所的时候,我得用手指按住它才能使它停下来。 我抽了一口冷气。 侦探所里面乱成一团。 杂志架被推倒,报纸散到一地都是。饮水机被推倒打破,水淌得一地都是。 我呆了一会儿。 我的手机响起。 “顾小姐,明音跟你联络过了。” 林祥熙的声音。 我镇定地说:“没有。之前接过她一个电话,她说要离境,现在也许已经在不知哪个国度。” 林祥熙喋喋地笑起来,笑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顾小姐,令友苏眉小姐现在在我手上,我们来做个交易如何?” 我按捺不住:“这场任务是我接下的,与我的朋友无关,你要找令爱就来问我,搞我的朋友算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收了我的钱,接了我的事,却来帮我的女儿私奔。不但不帮忙找她出来,还窝藏她,你说你是什么意思?” 我咬咬牙:“林先生,你想怎么样?” “很简单,你带我去找我女儿,我就将健健康康的令友还给你,如何?” 我气愤:“这是要挟。我真的不知道。” 林祥熙哈哈笑着,挂断了电话。 我蹲下来收拾残局,手一直在微微颤抖。 这些时尚杂志都是苏眉订的,散文和短小说则是我看的,我们经常争抢的是苏眉的老东家做的杂志――《国家地理杂志》。 给水浸湿了一大半的这本是最新的,也许是今天才送到的,我还没来得及看。我摊开来想让风把它吹干。 有一页被圆珠笔画了直线,是苏眉做的笔记。她喜欢在书上杂志上随手做笔记,我呵责过她好多次,每次她总是懒洋洋反驳我:“噫!不动笔墨不读书!你每天捧着书大啃特啃,屁也不放一个,跟每天埋头吃草的山羊有什么不一样?” 给苏眉画了线的句子描述的是北极的风光。 苏眉最向往的是到北极去拍极光,那是她毕生的梦想,却总是会被我冷水泼醒,一方面也因为事务繁忙,不能随心所欲。 往后被水浸得粘成一迭的再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我可以猜想,苏眉当时正看到这一页,沉浸在自己美好的梦想中,有人推开了侦探社的玻璃门,将阴影投在她手里的杂志上。 风就算将杂志吹干,纸张也会变形,北极的风光成了扭曲的描写。 我放下杂志,掩住脸,轻声哭了起来。 哭了不知多久,胸口的郁闷化做泪水涌出了不少,我大口地吸气。 完全镇定的时候,我打电话给林祥熙,我答应带他去林明音的住所。 第114节 这场游戏,我本来就不应该介入。 已经是夜晚九点,路灯照射下,我想我的脸越发黯淡无光。 我指着上面的窗口,林明音很小心,这么早已经关了灯,窗户从外面看进去是一片漆黑。 我说:“她在上面,你要履行你的承诺,将我的朋友毫发无损地送回来。” 林祥熙拍拍我肩膀,友好地说:“我根本没有为难她,她是你的朋友嘛,你也是我的朋友。”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上去。 自己走到路灯下躬下身子,我想吐,可是整天颗米未进,我什么也吐不出来,包括苦水。 原来出卖朋友的滋味如此痛苦,我觉得五脏似乎都搅作一团。 想起林明音的泪光,和紧紧抓住我的小手。 是我这千古罪人,粉碎她最后一丝希望。 我忽然恨起自己来,干嘛非得出卖一个如此信任自己的人。苏眉,我应该亲自去救她,可是,她是无辜的,我连累了她。 我心乱如麻。 楼梯有脚步声传来,我不敢面对林明音,我掉头就走。 可是那脚步声来得如此快,简直像骤雨。 一声如滚雷的大喝在我头顶炸起:“顾倾城!你居然敢骗我?” 林祥熙三步并做两步冲下楼梯,最后着地还因为太急,一个趔趄,几乎没摔个狗啃屎。 他甫一站稳,就张牙舞爪扑上来,似乎要吃掉我。 我很吃惊:林明音不在上面?! 难道她早已知道我靠不住,我会出卖她? 我的嘴里又酸又苦。 林祥熙真的想揍我一顿。 我连连躲闪:“我只替她租了这间房子,我不知道她到底去了哪里。你相信也好,不信也好,她能逃过周爽的出卖,也能逃过第二次。” 毕竟上了年纪和发了福,不知躲闪了多久,林祥熙终于喘着气,罢了手,狠狠盯着我:“一天没找到我的女儿,你一天别想见到你的朋友。” 他气呼呼地走了,头顶的路灯似乎在凑热闹,忽然熄灭了。 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独自留在黑暗中。 第十二章 前情 黑暗可以帮助人整理纷乱的思维。是以很多冥想家都是通过在黑暗中静坐来工作的,而通灵等需要和另一个世界沟通的动作更多是在黑暗中进行。传说中,黑暗是连接两个世界的载体。 这时身处黑暗中的我,确实思潮汹涌,我想起很多的事情,很多的头绪,可是,都无一例外跟苏眉和林明音有关。 黑暗中,似乎有着些什么在蠢蠢欲动,又或许,只不过是我心里略略感觉到的阴影。 过了不知多久,头顶的路灯忽然亮了,我看清楚了自己手的动作。 我思考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做出表示心情的动作,我一直认为那暴露了我内心真正的想法。 而现在,我看见自己的手紧紧握着拳,似乎正要去揍谁一顿。 我果然提起拳头来,在自己脑袋上敲了一拳。 我突然明白了事情的关键。 这是一个骗局! 林明音的逃跑,周爽的背叛,都是一个骗局。 他们骗了林祥熙,和我。 目的在于要我引开所有的注意力,好让他们趁乱脱身。 想到这里,我的身体忍不住微微发抖,我非常愤怒。 有人利用了我的感情,最不可原谅的是,还牵连了我无辜的朋友。 我紧紧握着拳,直至来到周爽的大本营前仍然如此。 那是一间赌场。 本城内最大,最豪华,日进斗金的大赌场,它的老板就是周爽。 我一路走进去,向老板的办公室逼去。 午夜时分,正是人最狂乱的时刻。人的情绪有点松弛,身体有点倦怠,精神却反常的亢奋,靠贪婪和刺激来补充体力。 赌场里面挤满了人,每个小赌摊前面都是拥挤的人头,何况还有刺鼻香水味笼罩着,许多莺声燕语花枝招展的小姐在全场穿梭。 每个人头上都有亮晶晶的汗水,即使空气调节到十来度也是这样,每个人的神色都是紧张的,将全副精神押在那副骰子或扑克上,幸好,这里没有麻将。 不然,麻将声混杂在这些嘈杂的声音混浊的空气里面,会让人窒息。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你不会想得到本城有这么多人同时在这里如此寂寞。 我将手藏在长风衣的口袋里,用肩头拨开迎面而来的赌客或小姐,像是在一条急流涌动的河流里逆流而上。 第115节 但是我被一块大石头阻住去路。 一个块头很大的胖子,足足高我两个头,堵在我面前。 我抬头,冷冷地:“请让一下。” 那大汉俯下头来,很有兴致地打量我。 我不耐烦,将左手自口袋里抽出来,推他的胸膛。 谁知这大汉一把抓住我的手,另一只手将一把筹码放在我的手里。 “给你。”他说,一面捏着我的手。 我一阵恶心,已经不能愤怒了,用力抽回我的手,筹码哗啦一声全洒在地上。 大汉显然喝了酒,酒气和平时那种在公司里培养出来的霸气都涌上了头。他一把把自西装口袋里掏出筹码,“给你,都给你。” 有小姐对我投以羡慕的目光,那些都是红色筹码。 我不怒反笑:“为什么给我?” 我实在很想知道我今天晚上到底交了什么霉运,不但有人把我当凯子,还有人把我当妓女。 大汉嘿嘿地笑:“因为你特别,你跟她们不一样。” 说他醉呢,又有几分清醒。 我平静地说:“你认错人了,我是来找人的,请让我过去。”将火发在不相干的人身上,不值得。 谁知大汉见我态度略好,登时借酒装疯:“找人?难道不是来找我的?”他再度来牵我的手。 说时迟,那时快。 “啪”我一个耳光清脆玲珑打在他肥猪一样的脸颊上,那块肥肉顿时泛起红晕来,再用力一推,他整个怕有二百五十磅的庞大身躯被我推得重心全失,打着转倒下去,“啪啦”一声压倒旁边一张二十一点赌桌,筹码“哗啦啦”的洒了一地,玻璃酒杯“乒乒乓乓”打个粉碎,女人们尖叫起来。 有几个穿着西装的打手向这边而来。 我翻起风衣领子,急急向办公室走去。 打草惊蛇实在不是件智事,可是我刚才真的忍不住。 场面一时混乱,我趁乱潜入,居然冒险成功。 可是靠近办公室的时候,有两个打手斜次走出来截住我。 我说:“我来找周先生。” “周先生并没有预约。” 我冷冷说:“他曾经是我朋友。” 是有人抓着鸡毛当令箭这回事的。面前这两个,明显就以当走狗为荣,摆出一副架子:“每个人都说是周先生的朋友,都说要见他,那他不是没有一分钟有空?”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转身。 身后那两人自牙缝里发出冷笑声。 我还听到一个人有点可惜的说:“这么漂亮年轻的小姐,在场子走一圈,不愁没有前途,干嘛非缠着咱们老板,明知他是绝缘体……” 我忽然转身,冲回去。 一个直勾拳,左边那个嘴里未说完的话已经给我打落肚子去了,整个人萎靡在地上。另一个失声惊呼了半声,等他看清楚我勒在他脖子上的是什么东西,他马上就不敢叫了,尤其眼尾瞄到自己脖子上流下来的一线鲜血。 我冷冷说:“周爽是在里面吗?带我进去。” 打手已经不能拒绝,也不能点头,紧挨着他脆弱脖子的是柄锋利的小刀,尖利的刀尖可以像飞刀一样将一只苍蝇钉死在墙上,而刀刃上面锋利的锯齿,更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切进肌肤,切开颈动脉。 他很明白,只要妄动或者作出什么反抗,我只要这么手指轻轻一勒,他喉管里的鲜血就会洒在这雪白的墙上。 他战战兢兢地敲响了房门。 出乎意料之外,里面的周爽清清楚楚地说:“顾小姐,我知道是你。请你放开我的伙计,自己进来就可以了。” 房门忽然打开,周爽就端坐在大班桌后面,西装笔挺,双手放在桌面上,以示没有武器。 我慢慢放开了手里扣住的人,将刀收回袖子里去。 那惊魂甫定的人抚着自己的颈子,看着周爽。 周爽冲他点点头:“你出去吧,没关系的,顾小姐跟我有预约。” 打手虽然惊疑,还是摸着颈子走了。 我不知道周爽这样说是不是什么暗号,但只要他在我面前,处于同一空间,我们单对单,我就不怕他。 我走进他的办公室。 周爽伸手作出请的姿态:“请坐。” 我坐下来。 马上清楚周爽早有防备。 这办公室的四个角落都有一座小电视,不断切换着赌场里每个角落的监控镜头,无论坐在这间办公室的哪个角落,不须转换角度,随时可以注意到赌场的一举一动。 只要他愿意,没有等我潜近,他已经可以遣人将我截住。 我冷冷看着他,周爽始终面带微笑,我们两个都不说话。 第116节 我终于说:“林明音在哪里?” 周爽微微诧异:“她不是跟你在一起么?” 这句话蓦然点燃了我心头的怒火。 今夜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我无法抑制。我的右手从风衣里面拔出来,那柄跟随我多年的“捷克cz75”直抵着他的太阳穴。 周爽瞄了一眼,淡淡地说:“口径:9mm,重量:985g,弹容:15发,枪套筒座导轨整个嵌入套筒导槽,以减少横向松动,确保动作的可靠。套筒左面的闭锁柄,手动保险、弹匣卡笋设计恰当,操作简便。的确适合女孩子使用。只是我没有想到你居然会用这么古老的手枪。” 他对这柄手枪的了解几乎比我自己更清楚。 我的手很稳定,尽管我的声音因为愤怒有点尖锐:“你们是在骗我,告诉我林明音在哪里?” 周爽并没有看我,事实上他的头也不能自由转动,他端坐在那里,嘴里淡淡说:“顾小姐,我给你说个故事。” “我并不是来听你编故事的。我被骗了一次,就不会在同一个人那里被骗第二次。” “不,你一定要听,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给人用枪指着头的事情,而你现在正这样做。” “我刚刚出道的时候,每个人都不知道我的名字,他们的眼中只有我的姓,那是我爸留给我的,包括我的身份和道上的地位。在他们的心目中,我不过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仗着好运气,衔着父亲的权力杖出世。” “他们认为,我根本不具备管理这条道上生意的能力和资格。就在我接任的那一年,我父亲才刚死了一星期,他们就在堂口的收佣上破坏旧的规矩,联合拒绝交出生意收入的5%,并借以掂量我这刚留洋回来,学业还没有完成的学生哥到底有多少的斤两。” “我知道领头的是我爸的干儿子,他的名字有个霸字,我想不用明说,你一定听过他的名号,四年前,他在这条道上风头劲极一时。我爸把全部的权力和生意交给我,也包括他一直在管理的堂口在内,所以他是最不服气的人。他煽动了一帮资格比我老,年纪也几乎是我几倍的头目,联合起来对抗我。” “古训说:擒贼先擒王。虽然,我也是贼。我只带着两个手下,去跟他谈判。他着手下搜过我全身,把我带去的人留在门外,让我一个人进去。” “他坐在皮椅子上,将脚翘在桌上,嘴里嚼着口香糖,歪着嘴看着我笑。我问他想怎么样。他说如果我是他,会怎么样?我说三七可以么?他哈哈笑起来,我七你三,不不,小弟,我要九一,留一分给你,看我多够义气。话说起来,不是我这么多年一直在你爹身边帮忙,哪里有今天这么大的生意。我笑笑:九一?你说是年份么?” “他忽然炸起来,拉开抽屉,拿出一柄手枪,抵在我脑袋上。对,就是你这样的姿态,很标准是不,不过他那天指的不是我左边,而是我右边的太阳穴,他是左撇子。” “他吼我,老子跟着你爹出生入死的时候,你小子在哪里?凭你?也配跟我讨价还价?他当时狂躁得像只疯狗。我想,这一定是跑江湖跑得久了,精神长期处于紧张状态的人的职业病,也就是说,那时,他看上去实在有点神经质。我想着就笑起来。” “他奇怪了,小子你笑什么?我笑:你跟我爹那么多年,有一招他还没有教过你?” “我刚说完,趁他呆一呆,有点生气的时候,手腕往外一抬一拨,就托高拨歪了他的手枪,我的右手从下面就一拳捅到他肚皮上。他扣响扳机,几发子弹都射在墙壁上。我叼住他手腕,将手枪抢了过来。用手将他的头按在桌面上,一面用枪抵住他的头。我说,你还记不记得这枪里面还有没有子弹?” “我告诉你,你这瑞士sig-绍尔p220式9mm口径手枪里面有九发子弹,刚才你射了七发,还有两发。一面说,我一面捏着他脸颊,告诉他我不喜欢有人嚼着口香糖跟我说话,要他吐出来。” “刚才给他肚子那一拳让他汗水直冒,他一面淌着汗一面吐出口香糖,嘴里还要说面子话:老弟,你狠。我笑,不,我不狠。我笑完了,就放开他,他从椅子上滑坐到地上,站都站不起来。” “我告诉他,念在他跟我爸这么多年,今天我不要他的命。然后我朝他的左手臂关节开了一枪,将他的肘关节打碎了,让他以后都抬不起手来,然后朝天花板的吊灯开了一枪,将最后一发子弹射完了,再将枪塞回他右手。” “我什么都没有说,我走的时候,他也没有拦着我。第二天,大家又如常交费了,这条道上再也没有了这个人。” 周爽的往事说完了,他一直就那么坐着,双手放在桌面上,气度非常从容。如果不是情势危急,我就会因为佩服而把枪放下来了,就算是现在这样,我也开始觉得这是个卑鄙的威胁。 我于是说:“我想我不太明白你在说什么。我跟你的那个兄弟不一样,我并不想要你的什么东西,我只想讨回我自己的公道,如果可以,我不想伤害你。” 说完,我把手枪垂了下来。 周爽看着我,笑了:“这样才舒服了一点,有了说话的气氛。” 我却笑不出来:“周先生,我相信你是一个讲道理的人,明音回到她家,对她的安全没有威胁,也许只是她的自由有所限制,但是,如果她再不出面,我的朋友就会受到伤害。” “你的朋友?” “是,林祥熙绑架了我的朋友,以她的性命来威胁我。” 周爽的笑意消失了,代之以凝重的表情,他开始明白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他诚恳地对我说:“在情在理,我实在应该让明音出来见你,就算不能,让她联系她老爸也是应该的。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她在哪里。”他迟疑了一下:“或许,她仍然在恨我,因为我曾经想将她送回家。” 我不相信我听到的。 可是周爽的表情非常认真。如果他不是真的不知道,就一定是一个天才的演员,冷血地拒绝有关生命的请求,而且从容淡定。 我盯着他:“你说的是真的?” 周爽脸上有一丝恼怒:“我并没有理由骗你。” “林祥熙跟你是对头,明音是你爱人,你为什么出卖亲近的人而去讨好自己敌对的人?” 这是问题的关键,我想看看周爽到底会给我一个什么好理由。 周爽想了想跟我说:“本来你不相信也没有办法,我只能解释到这个程度。可是因为这件事情跟你的朋友有关,你又是明音的好友,我只能告诉你,我跟明音之前做了一些于心有愧的事,这是导致我们分开的原因。而当那么久之后,我们从头开始。再在一起的时候,我发现明音不能忘怀那些事情,跟我在一起,她只会越来越不快乐,所以,我只能离开她,将她送回适合她的地方。” “什么于心有愧的事情?” “对不起,我不能告诉你。我只能说,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我并不是会编故事的人。” “告诉我,是跟她的那个梦境有关么?明音说她梦见一条河流,那是她的一个朋友,那是谁?” 周爽的脸色忽然变得很难看,可是他终于告诉我:“或许那个朋友指的是我,我的英文名字是river。” 血色的河流,那是什么意思?明音的梦境实在光怪陆离,竟然梦见染满鲜血的恋人。 我还想问些什么,周爽已经挥挥手:“我会尽力帮忙寻找明音,一有消息就马上通知你,至于其他的事情,对不起,暂时无可奉告。” 我也只得说:“今日来,打搅了。” 周爽苦笑道:“以后有事指教,直接来找我就可以了,请不要为难我的客人和手下。” 赌场那一幕想来都落入他眼里。 既然他先说出来,我就笑笑说:“替我向那位客人道歉,告诉他,我喜欢现钞,不喜欢筹码。” 周爽苦笑。 第117节 刚才他还是很得意的一个人,忽然就像被霜打焉了,我直觉他跟林明音之间的事情绝对不简单。无论如何,这总是一条线索,我希望可以借此查出明音的下落。 第十三章 五个林明音 我独自回到侦探社。 现场还是一片狼藉,我不理客厅的混乱,直接走进办公室。 现在不是收拾的好时机,无论是场地还是心情。 “物是人非”,小心地让自己不要想起那个词语,打开电脑。 我尽可能地搜索关于林明音的资料,要找到她,只能从了解这个人入手。 有人敲响我的房门。 我警惕:“谁?” “是我们,顾小姐,你……” 我打开了门。 是邵家兄弟。 康柏夸张地说:“怎么外面搞成这样?大鱼呢?你们两个打架么?” 我沉着地说:“她给林祥熙扣留了,林要我找回他女儿。” 康柏张大口,一副不置信的表情。 康文走前一步:“什么时候的事情?” “昨晚。”答的时候,有刹那恍惚。 怎么,才是24小时之前发生的事情么? 我已经心力交瘁,恍如隔世。 康文看着我:“发生了这么重要的事情,你为什么不通知我们?我们可以一起想办法。” 突然听见这么贴心的话,不知击中我心底哪个角落,我眼圈一红。 连忙背过身去:“我以为我自己可以应付,却原来……”我想起林明音的欺骗,握住拳头,心如刀割。 康文摇摇头:“一定还有其他的事情,你瞒着我。苏眉也是我们的朋友,不如说出来,大家一起出主意。” “林明音欺骗了我,我失去了她的行踪,无法向林祥熙交待。” 旁边的康柏突然叫了一声。 康文看他一眼,他连忙知趣住了口。 康文问:“可有联络过她的朋友?” “她的朋友,只有1920的人和周爽,他们都告诉我并不知道她在哪里。她原来由始至终都未曾把我当过朋友,她并未曾相信过我。” 我仰着头,让要涌出来的泪水倒流回眼眶里去。 那种酸楚的感觉并不是第一次,可是一次比一次更让人失去勇气。 康文走到我身后,柔声说:“或许是误会呢……你有什么不高兴的,最好哭出来,心里会舒服很多。” 我倔强地摇头。 从十七岁那年开始,我就发誓不会在人前落泪。 可是康文走近来,很近,用他的手将我的头轻轻按在他宽厚的肩膀上。 伤心最怕有人怜! 这个动作令我苦苦支撑起来的坚强刹那崩溃,我靠在他肩膀,泪水湿了他衬衫,开始是无声的淌泪,然后是细细的抽泣。 轻轻的脚步声慢慢远去,是康柏么? 好不容易哭完了,人处于筋疲力尽的状态,似乎一身的力气都随泪水流走了。 可是精神却似雨后的天空,洗得干干净净。 办公室里果然只剩我们两个,康文的衬衫被我弄得一团糟。 我有点不好意思,却又有点觉得理所当然,说:“改日送一件新的给你。” 康文笑笑:“好,我可赚到了,既然有新的,这一件可以拿来珍藏。” 我歪歪头:“大部分人都在劝女孩子不要哭,你是属于比较少的那部分人。” 康文还是笑:“一劝,就变成兄弟姐妹了,万万不能冒险。” 这一下,说到我也不禁笑了一笑。 康文问我:“现在你打算怎么样?” “查一下林明音以前被绑架的事情,我觉得也许跟周爽有关联。” 康柏这时在外面敲门:“可以进来了吗?我想说个事。” “我告诉你们一件事,说完就走。”康柏说:“那天在1920林明音遭到绑架,其实是周爽安排的,他想借机让他们两个趁乱脱身。” “我知道的,林明音后来告诉我了。” 第118节 “我也是计划的一部分,可是你不是,所以当时我看见你突然出头,而且还受了伤,我很生气。” “这个我也猜到了。” “你什么都猜到了,可是还有一件事情,大家都猜不到。林明音私下跟那个假扮贝司手的人联络过,他是一个二流的杀手。明音想给他一笔钱,要他将她劫走,不要让她落在任何人手上。” 我跳起来:“什么?” “林明音并不完全信任周爽,她并不是真心要跟他走。可是那杀手不敢背叛周爽,而且又因为你的介入,林明音才不得不跟着周爽走的。” 我的思维陷入了混乱之中。 到底林明音跟周爽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看起来如此相爱,可是根本不能互相信任! “周爽是因为这个才想将林明音送回家的吧?他不能容忍欺骗。” “那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想周爽给人这么背叛,一定很不高兴。” 康柏这最后一句话令我心里起了一阵寒意。 周爽现在欺骗我的几率占50%,他或许真的不知道,或许就是他把林明音藏了起来,而且还想对她不利。 我虽然认定林明音欺骗了我,可是想到她或许会有危险,我连鼠标都抓不利索。 康文自我手里拿过鼠标键盘,“让我来。” 康柏也开启了苏眉的电脑,转头问我:“密码?” 两兄弟都是电脑高手,过了一会儿,成千上万条的信息已经搜集完毕。 林某人的女儿,当年是风头人物,一方面因为身份特殊,另一方面因为经历传奇,关于她的记载满坑满谷,要筛选并不是容易的事情。 康文有他的一套:“我选出有争议的报道来,有时争议反而更贴近真相。” 康柏则说:“我只选有配图的报道,能拍到重要的图片,就是获准有采访的资格,更接近当事人的想法。” 康柏的图片搜索要快得多,只闻三秒钟之后,他已经“啊”了一声。 他指着屏幕:“林明音原来曾经被虐待成这样,可是现在还是终于长成大美人。” 他指着的那张图片是林明音第一次被绑架,才七岁,她那时已经机智勇敢,跟劫匪周旋,侥幸逃脱,但小脸上在爬窗时被枯枝划破一道大口子,照片上看来,在右颊,翻开的血口子,似乎还发着炎。 康柏啧啧有声:“这一下居然没能破相,真有一套,可见还是有钱的好。” 翻了几页:“原来大美人以前是丑小鸭,发育之前一点美女相都没有。” 突然住了嘴,瞪大眼睛盯着屏幕,我看见他的脸色一下子白了。 那是一张很模糊的照片,照片上的小女孩正被救护人员抬上救护车,她处于昏迷状态,可是从医护人员的手肘下面看见她有一只眼睛是睁着的。 通常睁着眼睛的昏迷已经处于弥留状态,非常非常的危险。 我瞄了瞄那报道,那是林明音第三次被绑架,她被放在一个密封箱里沉到五十呎的海底下面,密封箱的里面的氧气只够供给一小时的呼吸。 绑架者要的不是一两亿的金钱,而是林祥熙的一半身家。 那次虽然警察神勇迅速的破案,但也已经超过时限十分钟。 十分钟足够一个成年人窒息死三次,何况那时的林明音才十岁。 可是林明音居然奇迹般被抢救过来,成为医学界奇迹,常常被用以举例,人的生存潜能是无限的。 当年本城的警察局长也因为破了这个案子,被评为全国最优,官职名气直线上升。 可是,可是这张照片实在有点古怪。 我跟康柏对望,都看见对方眼睛里的不置信。都是靠头脑和眼力吃饭的人,偶尔的判断错误是有可能的,可是,同时判断错误,这个几率就会以几何级数遽减。 我深深吸了口气:“没有可能出错的。权威专家鉴定过的,甚至还以这个案例撰写了闻名国际的医学报告。” 康柏忽然一拍桌子:“什么权威,权威全都是放他妈的臭狗屁!”他忽然暴躁起来,双手飞快地落在键盘上,快得根本看不清楚他的动作,只见屏幕上的图慢慢开始放大,局部放大,放大的部分是林明音那藏在医护人员手肘下被照到的四分之一脸。 康柏终于停住了动作。 他长长出了口气。 我的脸色相信也非常难看。 照片经过康柏特殊处理,除了放大,还比原来清晰了十倍。 我们都清楚看见,照片里面那个十岁的林明音,那被拍在照片上的一只左眼,瞳孔已经放大! 康文这时转头问我们:“我发现了一些争议性的文章,不过都不权威。有意思的是,每次处理案件的人员或直接接触过林明音的人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调离自己的岗位,然后失去行踪。即使是因为抢救病人曾经受过褒奖的护士、整理第一现场找到重要证据而获得奖章的警员,他们都会放弃掉自己的前途,在一段日子后销声匿迹。因此,有人大胆推测……” 我跟康柏异口同声:“推测林明音已经死了。” 康文一愣:“倒不是这样说。”想了想,“不过意思也差不多,有人质疑林某人聘请了跟他女儿样貌相近的替身,成为替罪羔羊。” 我跟康柏对看一眼,都看见对方舒了口气。 这种推测,无疑合理得多。 我说:“我跟康柏发现,林明音有可能在绑架的过程中失去了生命,人不可能有这么多次的侥幸,我们起码可以肯定林明音有一次真的死了。你看看这张照片……只有死人,瞳孔才会放大……” 康柏接口:“这个一定是替身,不然林祥熙怎会根本不考虑给赎金,而是直接找警察。” 康文看了那张照片,脸上的表情也很严肃。 他点动着鼠标,又看了很久。 第119节 然后告诉我们:“还有一些异常,我认为,就算是替身,也不止一个。” 又是一个新发现。 我们都凑到那小小屏幕上来。 康文指出:“左边的图,林明音的颧骨明显比右边这张低。再看看这一张,你们发现没有?这张上面的林明音是左眼比右眼略小,其他的是右眼比较小,当然,眼睛的形状和大小都可以改变的,但是鼻骨和眉骨的位置是无法改变的。这一张跟那一张的拍摄角度差不多,我们试一下比例测量……可以看到,第一张鼻骨和眉骨之间相隔了大约1.5厘米,也就是说,大约放下一个指头的宽度,可是这一张……” 我跟康柏跟着都看到,另外一张很窄,屏幕上的那一点肌肤,只能放进小指头去量。 我深深地吸气:“也就是说,不止一个林明音,或者说,不止一个替身。” 康柏“哼”了一声,“而且很可能不止死了一个。” “对,林明音年满十六岁的成年舞会上,吊顶的青铜水晶吊灯正好砸在她头顶,两百公斤的大吊灯居然不能使她的头骨粉碎,而只是出现裂纹,这根本就不是人了,就算是铁做的脑袋,恐怕也会被砸出凹痕。” “林祥熙对外解释是他女儿关键时刻让过了要害,才能死里逃生,但我们可以姑且认为那次她的替身完蛋。” “还有那次沉船事件,我们大可以研究一下一个人沉下水窒息十五分钟生还的几率是多少,相信研究出来的东西写成论文可以得诺贝尔医学奖了……” 是夜的研究结果,让我们非常吃惊。 林明音至少有五个,或者说,至少有四个替身。 而据我们的保守估计,替身们至少死了四个,也就是说,假如那是林明音本人的话,她已经死了四次。 人怎么可能有这么多条性命呢? 死里逃生一次叫幸运。 两次叫奇迹。 三次已经叫习惯了。 是谁这么幸运,集众多奇迹在一身,视绑架死亡为习惯? “只可惜林祥熙做事确实周密,我们并不能找到一个跟出事时的林明音直接接触的证人,无法证实我们所设想的是真是假。” “不,我们不应该忽略这个人。” 康文让我们看的是一段不起眼的报道,作为传奇人物的新闻早已多次重复,没有热点可炒的时候,有人开始来调侃炒作。 这是一段嘲笑一个小人物的表现的文章,以讽刺的语气说一个捡垃圾的拾荒者一再声称林明音再次遇害,并在警局内大吵大闹,之后该人被认为是精神有问题而避免了起诉,现正收在某某精神病院疗养云云。记者并在结尾自以为幽默地点到:“某些人以为跟富豪扯上关系就可以得到好处,可是有时偏偏适得其反,第一个想出这个办法来炒作的人是天才,第二个已经是蠢材,而最后的那一个则是傻瓜,只能被精神病院收留。” 这是三个月前的报道。 三个月前的林明音,刚刚来到1920。 我拍拍胸口,让自己镇定下来:“你们想我现在最希望什么?” 康柏笑:“你希望马上找到这个人。” “不,我希望他还没有被灭口。” 第十四章 林明音再现 也许是因为处在郊区的缘故,病院里的空气似乎特别适合“疗养”。炎热的夏季夜晚,夜来香的味道在夜色里慢慢渗透,有点香熏般的奇异化学作用,催化人的心情。 精神病院在此刻特别的宁静,夜幕下,穿着白衣的人们在大树下或坐或站,有的像幽灵般的飘忽出没,有的如雕像一般凝固默立,也有的人一直在喃喃自语,把自己的话说给空气中另外的人听。 这些都是在可控制范围内的病人,我希望我寻找的人在外面。 护理人员见到我,没有惊讶的样子,问我:“小姐,你来探望谁?” “我找傅强,我是他的……” 护理人员点头笑着说:“他喜欢花香,我们后院种的茉莉花开了,你一定可以在杜鹃旁边的茉莉花圃找到他。” 我微笑谢她,并询问她的称呼,这么善良可亲的人可不容易遇上,毕竟,整天对着精神处于另一个世界游离的人,是一种令人迷惑的事情的。 美丽可亲的护理小姐告诉我她叫阿素。 阿素,真是人如其名。我想。 我对康文说:“要不,我自己去找他?我怕人太多,他会害怕。” 康文点点头:“那我可以在大院等你。” 后院比前院清静多了,只有在角落有一盏路灯,光线比较暗,可是正因为这种阴暗,香气分外浓烈。那是茉莉的味道,简直摄人心魄。原来整个后院都以中央的花圃为中心,茉莉就栽在中心花圃,通向中心花圃的小道两侧栽种了一人高的扶桑,这种花卉花大叶宽茎细,微风吹来,便不住摇晃,似无数的美女身影憧憧。 在这样的花丛里行走,我疑心会有花精冒出来。 我穿越小径,到达中心的花圃,却看不见有人。 我穿过花圃,走上另一侧小径。 角落的路灯下忽然多了一个人,白色的衣服,仰着头在看灯。 我小心翼翼走过去:“请问你是傅强先生吗?” 那个人仰头看着那盏四米多高的路灯,就像看着什么宝贝一样入神,似乎根本没有听到我在说话。 我咳嗽两声,提高一点音量:“咳咳,请问你是傅强先生吗?” “请问你就是傅强吗?” 我的声音把自己都吓到了,在寂静的环境中,我的急躁暴露无遗。 而那个白衣的男人,只是动了动脖子,将头慢慢转向我,他有一双很沧桑的眼睛,在路灯下闪闪发亮,他看着我,什么也没有说。 第120节 我清清喉咙:“很抱歉,我可能吓着了你……不过,我今天来是想请问你一件事情……” 看着我的人没有反应,虽然眼睛的焦点似乎不是在我身上,但他视线的方向好歹跟我的嘴巴是同一直线的。 “我想请问,听说你亲眼目睹了一件谋杀案,你可以给我说说么?” 我像对着一座眼珠会转动的雕像说话,对方似乎没有听到我在说什么。 我苦笑:“你不是曾经说过你看见一个女孩子出了车祸,却没有得到很好的照料,然后第二天在同样的地方被谋杀了,可以告诉我事情的经过是怎么样的么?” 雕像的眼珠又转了两圈。 我开始怀疑这趟是否来错了。 院子外面这时突然有人大声喊:“傅强,傅强!你跑到哪里去了?” 面前的雕像突然动了,而且动作敏捷,他一下子躲进花丛里。 院子进口有人探进头来:“傅强!咦,你是谁?” “我姓顾,是来探望病人的。” “你见到有一个高高瘦瘦的病人没有?” 我正想说话,却发觉衣角被人一手扯着,那个男人蹲在地上,将食指放在嘴唇上,作出一个哀求的神色。 我说:“没有。我刚刚来找人,有人指点我来这里,却一个人也看不到。” 来人“哦”了一声,将头缩回去了。 这里的护理人员服务态度可有点差异。 傅强还是蹲在花丛里,抓住我衣角的手缩了回去,却变成了抱头。 我也蹲下来,温和地问他:“你不想回去?” 他点头。 我有点兴奋,这是他对我的第一个反应。 我连忙趁热打铁:“你是因为什么来到这里的呢?” “呜……我说谎话。” 我心一跳:“什么谎话?” “我说看见死人了,他们不信,说我说谎,将我关在这里,不给我出去。” “那你是不是真的看见死人了?” “呜……我看见了呀。” 我紧张起来:“那个死人是什么样子的?……是这个么?”我掏出明音的相片来,送到傅强面前。 傅强看了一眼,忽然大叫起来:“怕……!” 他用手捂住眼睛,不肯再看一眼。 我狠狠心:“你看清楚,是她么?”我用手去掰他捂着眼睛的手。 傅强哭出来:“她很凶很凶的,经常打我。” 我晕:“你说什么?” “这个护士小姐说我不听话,经常打我。” “她不是你说的被谋杀的人?” “我看见撞车的是个男的,不是护士小姐……”他忽然放开捂着眼睛的手,咭咭笑出声来,指着我:“你是疯子,疯女人,你比我更疯……” 我无可奈何站起身来。 傅强还是蹲在那里,咭咭指着我傻笑。 茉莉的香气还是那么浓烈,熏得我都有点头晕了。 我出去找到康文,他正在看人下棋,两个穿白色衣服的老头,一招一式的下象棋,你下一子,我下一子,倒也有模有样。可是凑近一看,可全不是那回事。象、士都变成了小卒,帅冲锋在最前面,车大模大样蹲在帅位。 难得康文好耐性,看得津津有味。 我去扯扯他:“走吧。” 康文看我脸色不好,笑问:“他认不得了是不是?” 我叹口气:“他告诉我当日被撞的是男的。” “其实你知道将他们送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 “为了治他们的病啊。” “不,不是的,而是为了让他们忘记不开心的事情,忘记自己有病,从头再来。” “你是说……” “所以傅强忘记了让他不愉快的事情是很正常的,这是人保护自己的方式之一。” 我们向外走去,康文的话让我释然了很多。 快要离开大门了,刚才好脾气的值班小姐换了另外一个,她叫住我们:“什么时候进去的?你们,登记了没有?” 第121节 我很诧异:“登记?” 好凶的小姐:“不登记怎么可以随便进去,里面的人都是不正常的,出了什么事情找谁负责?” 我说:“刚才在这里那位小姐让我们进去的。” “你见鬼了,这里整晚只有我在值班,你们偷偷溜进去的还不肯承认,我看你们穿得也蛮斯文,怎么……” 真是没有见过这么横蛮的人,我说:“明明是另外一位值班小姐让我们进去的,她的态度还很好……”我特意强调了“态度很好”几个字,饶有深意:“她的名字叫阿素……” “阿素?你真是见鬼了,我们全院上下,包括病人,哪一个我不认识,那里有人叫阿素!” 寒意从我的心底升起。 康文上前一步:“也许是我们搞错了,对不起。我们是来找一个叫傅强的病人的。” “傅强?这名字怎么这么熟?” 恶小姐翻着面前一本厚厚的本子:“哦,你们是他什么人?他前天就给家里人接走了,没有通知你?他……” 没有等她说完,我已经穿过她身侧,不理她在后面大吼“站住,站住!”我一支箭般冲向后院。 “傅强!”我大叫。 路灯下,扶桑的叶子被风吹得沙沙响,我飞快地在院子里兜了个圈子,没有人! 那个穿白衣服指着我,说我是疯子的男人消失了。 脚步声在我身后急促的响起。 我回头。 恶小姐出现在院门:“你这人到底怎么啦?怎么这样乱闯的,这里是不给人进来的啦……咦,奇怪,这里平时是锁着的呀……” 她在喋喋不休地发泄着她的不满,忽然急刹车,吓了一跳似的看着我。 我以杀人的目光盯着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没什么,我刚才真的见鬼了。” 在车子上的我捧着头呻吟:“真笨,我真笨。那个值班小姐等在那里,我根本什么都没有跟她说,她就知道我来找人。而且傅强那么平常的一个病人,她马上就知道我说的是他,马上就可以告诉我他在哪里,分明是在那里等着我去的。” “傅强不应该是被他的亲人接走的,如果真的要接,早就接了,不会在我们想到要找他的时候接……接走他的人是不希望从他嘴里泄漏出秘密,而与这件秘密有关的人,有两个,林祥熙和周爽。” 我们一起脱口而出:“周爽!” 我深深吸气:“一定是他,他跟林明音之间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他一直在欺骗我们。” 周爽在办公室里面等我们,他似乎早就料到了我们会去找他。 他给我们每人斟了一杯红酒,不慌张,很镇定。 我问:“周先生,你一定已经料到我们会来找你。请问傅强他现在在哪里?” “傅强回老家了。” “他已经恢复正常了,还是他根本就没有疯,他说的都是事实?” 周爽的眼尾跳了跳。 他喝了一口酒,淡淡说:“其实你们不是想知道他有没有疯,他看到的又是否事实。你们真正想知道的是林明音是否曾经被谋杀,是吧?” 他倒是很从容。 我站起来:“不错,我知道周先生是个爽快人,就请说一句就是了。” 周爽不说话,低着头喝酒,他喝得很快,我跟康文的都还没有碰过杯子,他已经给自己又斟了两次。 我冷冷说:“周先生一直口口声声说我们是朋友,但是我想知道,朋友的定义是不是可以任由利用和欺骗?” 周爽的眼尾又跳了跳,神色还是很平静。 康文拍拍我肩膀,开口说:“周先生,我知道这里牵涉的秘密非同小可,如果你有难言之隐,那我们也没有必要知道。可是,这件事情,开始跟我们并没有关系,而我们的朋友现在却被无辜牵涉进来,这件事情就不能说跟我们无关了。其实,你跟林家人之间的纠缠,我们并不想理会,我们现在希望的反而是置身局外,只要我们的朋友能平安回来就是了。” 周爽看了他一眼,又一眼,忽然笑了:“置身局外?明音并不是这样想呢,如果她是这样想,就不会到现在也不出现。” 我很生气:“你们的事情,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跟苏眉又有什么关系?” 周爽淡淡说:“林祥熙是怎么样的人,你们跟他打交道,他想你们有关系,你们怎么跑得掉。” “什么意思?” “你们如果不是想从林家取得一些什么利益,不是想从林明音身上得到什么好处才与她做朋友,会到今天这个地步么?” 我想反驳,可是那天出卖明音的心情让我语塞。 康文也淡淡道:“林祥熙若不是看见倾城跟明音的交情不只是交易那么简单,又怎会来要挟她。” 周爽懒洋洋站起来,“看在你们是康柏的朋友,也曾经是明音的朋友,我去打个电话给林老头商量商量,不过后果我可是不能预测的。” 我们看着他走进内室。 过了十分钟,他走出来,脸色很难看。 我跟康文盯着他。 周爽一直走到座位上,开始不停手地调那些监控的屏幕。 我开口:“林……” 周爽绷着脸抬起一只手,止住我的话,神情严肃,全神贯注地在调面前那台屏幕。 第122节 “你在干什么?”我惊讶得合不拢嘴。 周爽将屏幕调到了晚间新闻,上面的正转播一个豪华夜宴的几个镜头。衣香鬓影,灯红酒绿,名媛豪客,万绿千红。当中最耀眼的一个是谁? 我差点跌倒。 新闻主播还在笑容可掬地介绍:“今晚夜宴中最抢眼的属于正大集团主席林祥熙先生的千金林明音小姐,自2003年底开始,林小姐就极少在社交界出席宴会,今晚,她成了最耀眼的星星……” 我的眼前也有很多耀眼的星星。 我一把抓住周爽:“你跟林家的人一起耍我是不是?” 周爽脸色难看到极点,他冷冷说:“明音这次完蛋了。” “她好好的出席宴会,什么完蛋。我的朋友呢?!”我在他耳边吼。 周爽好像魂魄都不齐,眉毛都不动一下,他只是慢慢掰开我的手。他的手有点颤抖,有点发冷,还有点湿,可是还是把我抓住他领口的手掰开了。 我喝:“这算什么意思?” 周爽忽然大声道:“又不是我扣住了你们的朋友,要人的话你们应该找林祥熙,在这里做什么!我现在心很烦,统统给我滚出去!” 这一声大喝,震得吊顶玻璃垂灯的坠子铮铮琮琮的一阵响,似乎天花板上还有灰尘簌簌地落下来。 我还欲理论,康文将手搭在我肩头,止住我动作。 周爽大步走到门口,用力拉开门,自己大步大步走了出去。看上去心情真是坏极。 第十五章 谋杀自己 周爽的办公室一时被我跟康文占了,电视里转播的新闻完了,开始卖广告。 里面有人在大合唱,男声女声老声嫩声大合唱,“今年过年不收礼……” 我愣了愣,忽然笑了。 康文看着我,棱角分明的嘴唇线条渐渐柔和,他的脸不像康柏的那样酷,便是不笑也带三分和煦。他对我说:“你笑什么?” 我笑:“不能笑,还能做什么。” 我说:“我想我们实在是找错人了,应该直接去找林祥熙。” 康文却说:“不,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 我一怔。 “在新闻里面出现的也许不是林明音本人,我们不是怀疑林家大小姐有不少替身吗?要制造这样一条新闻,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 “难怪周爽的脸色会这么难看。” “也许林祥熙是想引林明音出来,可是,林明音为什么见到自己的形象出现了就会自动出来?” 康文的疑问无疑正是事情的关键,我似乎在迷雾中感觉到什么,却又看不清楚。每次心急用手去拨,却看见迷雾后面的还是迷雾,无法突破。 康文拍拍我的手:“算了,我们想别的办法。” 可是他的手刚触到门把,门把忽然急促地转动,我们连忙后退,门被人从外面用力推开。 门后,周爽喘着气,头发上蒸腾着热气,他似乎刚做过剧烈运动。 他的头发一直滴水,一步踏进来,反手用力带上门,锁死,眼睛狠狠盯着我们。 这样的姿态和表情,我想起被逼急了的狼。 康文扯扯我的衣角,示意我退后,我不理他。 我看着周爽:“周先生,怎么,你现在又不想我们离开了?” 周爽盯着我:“不错。” 康文踏上一步,用身体挡住我:“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帮忙么?” “我请你们告诉我,你们最后一次见到林明音是在哪里?” 我说“我给她租的房子里,可是她已经离开了,这跟你又有什么关系?” “告诉我!” 我“哈”的一声:“凭什么告诉你?” 周爽现在的样子气急败坏,不知在哪里受过气来,想发泄在我们身上?门都没有! 周爽瞪大眼睛瞪着我,眼睛里充满红丝。 他的英俊不像邵家兄弟那样的温文,而是带着草莽气,现在这样凶巴巴地瞪着我们,真有几分黑道老大的杀气。 康文有个好处,他从来不意气用事,这时他又发挥了这个优点来缓和气氛:“你认为她仍然在那里么?她不是已经回家了吗?” 周爽咬紧牙关:“这是对我和她都很重要的事情,如果你们曾经当她是朋友,请你们……” 我淡淡说:“如果你曾经把我们当朋友,你应该将这样做的原因告诉我们。” 康文在旁边咳嗽一声。 我不理他,看看周爽的脸色,不满地说:“反正已经被人拖下水,如果现在还是什么都不知道,白白被蒙在鼓里,岂不平白担了个虚名。” 周爽嘿嘿笑了起来,目光却冷冷的:“晴雯不要担虚名,所以她死了,你们不怕承担任何的后果,我立刻可以告诉你们。” 这小子居然看过《红楼梦》,我低估了他。 第123节 不过他说的话有几分对,康文脸上的神色已经在说:“我们实在不应该再参与……”他也正想开口。 可是,那么多的谜团,扑朔迷离的案情,立即就可以在眼前解开,这于我来说,具有莫大的诱惑力。 康文说:“我想……” 我已经快速截口说:“只要你告诉我们,我已经决定承担任何后果。” 康文在旁边顿足,可是也没有出言阻止我。 周爽看看康文,又看看我,呲了呲牙笑了笑,我看见他两个犬齿很尖,据说这样的人个性非常的强。 他缓缓说:“既然你们选择知道,我就告诉你们。林祥熙这样做是想把林明音引出来。” 我们都已经猜到这一步,却还是忍不住问:“新闻是用电脑合成的吧?” “不,她是林明音的替身。” 亲口听见有人确认了这件事情,我立即意识到我们推理到的也许都是真的,林氏家族牵涉到谋杀和恶意隐瞒。 还不止一宗。 我倒抽了一口气。 康文忽然问:“既然是替身,林明音也知道,她怎么会沉不住气被引出来?” 这也是问题的关键,明知是骗局,聪明人怎么会上当? 周爽看着康文的眼睛里有几分佩服,他说:“可是林明音就算知道是骗局,她也没有办法抵抗,这是她的死穴。” “林明音不能容忍自己的替身存在,每次看见她都会发狂,一定要伤害对方……” 我忽然惊呼起来:“你不是想告诉我们,前面几次谋杀绑架案都是林明音自己做的?” 这话出口,我先把自己吓住了。 然后看见面前两个男人脸色都有点变。 我说得乱七八糟,人怎么可能谋杀自己。可是,事情就是诡异在这里,他们都明白我在说什么,而且大有同意的意思。 周爽苦笑着说:“你猜对了!” 我看他的表情,虽然早已料到他会这样答,可是亲耳听见他承认,还是没有办法控制自己,我叫出来:“你居然帮自己的情人谋杀!!” 周爽的额头还在冒汗,可是他冷冷说:“我们谋杀的不是人,所以并不犯法。” 我呆了呆。 康文脸色微变:“那是什么东西?是一项不能公布世人的科学实验?” 现在佩服二字已经从周爽的双眼扩散到脸上来。 他说:“你说得不错,是一项实验,是林老头子做的实验。实验的结果,林明音有了五个跟自己不同阶段一模一样的自己,林明音管她们叫复制人。” 我觉得手心很冷,逢紧张时刻我就这样,我搓着手:“是克隆?” “不,不太一样,克隆需要胚胎,这项实验也是从细胞着手,但是纯属单细胞繁殖。” 我脸色大变:“那做出来的是什么东西?” 周爽冷冷说:“是外表像人,其实内里是单细胞生物的东西。” 我的脑海浮现的不是那些低等的草履虫之类的低等单细胞生物,而是美国大片里面那些恐怖的异型,恶心的昆虫变异体。 “我认识林明音的时候,很爱她,所以她要我做的事情我一一照办。她告诉我,她父亲为了她的安全制造了很多复制人,跟她长得一模一样,可是她总觉得那些‘人’对她很有威胁性,总会有一天取代了她的地位,她要请我除掉她们……” “你就这样去策划了一系列的绑架案和谋杀案……?” “不是谋杀,我要怎么说你们才明白,我除去的只是外表像人的单细胞生物,就像除去一棵植物那样简单。” 我静静看着他:“真的是这么简单么?如果真的是这么简单,明音怎么会每晚发噩梦,你为什么始终没有忘记这些,不能再跟她在一起。还有,你跟林祥熙反目,就是因为他知晓你做的事情。” 周爽脸色煞白,突然说:“我已经把事情告诉了你们,你们也要遵守约定,告诉我林明音最后住的地方。” “那又有什么用,她已经走了。” “她不可能凭空失踪的,我有强烈的预感,她一定还留在那附近。” 周爽看着我们:“如果我们不尽快找到她,她又看到了电视新闻的话,她一定会控制不住自己,跑去伤害最后一个复制人的。那是鱼饵,林明音是注定要被吊的鱼。” 说实在的,我根本不认为林明音还留在我给她租的房子里,我觉得这次回到原地找她,纯属是做无用功。 可是拗不过周爽的坚持。 我将他带到那个小区,在路灯下指给他看,“就是那间,黑乎乎的那间,我就说她离开了……” 像是拍戏一般,我突然看见上面房间的灯亮了,我张大了嘴,合不拢来。 周爽看看我:“让我先上去看看。” 我机械地点点头,心里在打鼓,难道林明音那天不是预知我们去找她,逃跑了,而是恰恰离开了?这样的几率到底有多大? 周爽抬步上楼,我和康文等在楼下。 夏季的晚风带来凉爽之意。 我苦笑:“真没有料到林明音居然还在这里。” “或者,上面的不是她呢?” 第124节 “不会的,我租了这房子三个月。” 康文笑了笑:“我们现在是越陷越深了。” 我想起来了:“这件事情牵连虽然不广,可是每一件都是触犯法律的事情,虽然,虽然他们说伤害的不是正常人,可是,制造出来的生命就可以随意牺牲么,这……” “这并不是可以遮掩住的事情,可以偏偏这么多年也没有给人发现,你说这是为了什么?” 寒意,自我脊背升起,我涩声道:“只因为当事人有权有势……” “不完全是,也因为参与其中的人都相信了这是事实。伤害的不是人,而是制造出来的暂时代替人的物品,所以他们从心理上原谅了事件本身,行动上为它做了遮掩。” 我愤懑起来:“可是,那明明是生命!无论他们怎么狡辩,那都是活生生的生命,尽管是他们创造她出来的……” 我突然住嘴了,一个人自街角幽灵般出现,很瘦削,穿一件轻飘飘的白色长袍,头发飘散下来,风吹得长发一时掩住脸面,一时又都绕到脑后去。 长发里,透出一双眼睛鬼火一般的亮。 我吃惊:“明音!” 一别数天,林明音看上去瘦了很多,再加上周爽告诉我们的事情,不知是否心理作用,我觉得她鬼气十足,不禁打了个冷战。 林明音在这里,那楼上的呢? 我镇定住自己,上去拉她的手:“明音,原来你还在这里,我们很担心,你……” 林明音的眼珠定定的,似乎根本没有听到我在说什么,她左手提着便利店的塑胶袋,右手用力甩开我的掌握,一步步向楼梯走去。 我紧跟:“明音,你怪我?” 林明音像是被磁石吸引住的铁钉,失去控制一般机械向自己的小屋走去。 我拦在她面前:“明音,你听我说……” 谁知我刚一隔断她视线,她将手里提着的东西兜头向我扔来。 我一闪避过。 突然听见背后小楼传出乒乒乓乓的声音,周爽惊呼:“明音,你做什么?” 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怎么,楼上也有一个林明音?! 正迟疑间,我面前的那个已经绕过我的身体,像疯了一般扑上楼去,我听到她抢过我身侧的时候还发出一声低低的吼叫,就像被完全激怒的猫科动物的咆哮。 我急忙回头。 林明音并没有能冲上楼去,因为正有另一个她急促冲下楼来,狭路相逢! 我一阵眩晕,已经看见两个白影交缠在一起。 我呆在当场,手足发软。 康文低喊:“不好”,冲上前去。 有人大喝“停手,停手”自楼上旋风般冲下来,正是周爽。 可是当两个男人费力将两个女人分开的时候,我看见了血。 两个人身上都溅了血。 其中一个,胸口上插了把匕首,血染得白衣裳变成了红色。 我只觉头晕,一个念头电击般闪在我脑里:“那些复制人的血也是红的么?” 另外一个喘着气,瞪大眼睛惊惶地望着我们,胸口不断起伏,她的脸跟倒在地上那个长得一模一样。 康文镇定地用手按住地上那个冒血的伤口。 周爽掏出手机来拨急救,才说了一个“喂”,康文已经说:“不必了,她断气了。” 第五个! 我看着林明音,告诉自己一定要表现得比她坚强。 我问她:“你究竟是谁?” 幸存下来的“林明音”慢慢平静下来,自从地上的那个淌出血来,她的神色一直在慢慢恢复平静,就像潮水慢慢退去一般。当康文宣布地上的那个“她”已经死亡的时候,她的神色已经恢复平常,一丝适才狂野的痕迹都找不到了。 她看着我:“顾姐姐,我是明音呀,我,我杀了复制人,我再也不害怕了,我是明音呀。” 她的表情和语气都跟我记忆里的林明音完全吻合,可是我却不能置信。 同时,我还看见周爽的身子一晃,显然打了一个冷战。 这个林明音,她刚刚谋杀了一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人! 第十六章 红茶馆前尘 林明音走过来,伸手拉住我的手。 她的手温暖而微湿,应该是汗,我却神经质的认为是血,突然说不出的厌恶,我用力甩脱。 林明音惊惶地望着我:“顾姐姐,你怎么了?” 我抑制住自己:“你既然是明音,就应该马上回家。” “为什么啊?” 第125节 “因为苏眉被你父亲扣留住,已经两天了。” 林明音非常惊讶:“怎么会这样?他……”她忽然望向周爽:“我,我真的要回去么?” 周爽朝她点点头,脸色还是坏得很。 林明音突然叫起来:“不,我不能回去……那简直是一个坟墓……” 我冷冷盯着她。 可是林明音又开始自言自语起来:“可是,无论怎么说,我都得跟他说一声,叫他放了人……” 我挑了眉毛,提防着她随时发难逃走。 康文忽然说:“你不用犹豫了,因为,你父亲已经来了。” 林明音吓了一跳,惊慌四望:“哪里哪里?” 有人呵呵笑着,步出黑暗,一直走到灯光下。 摘下墨镜,朝我们点点头。 我一见他,火苗就突然从心底窜起,可是,随即我看到一个人。 短头发,掠一掠,朝我呲牙笑。 我的眼睛突然模糊一片。 冲过去就是冲她肩头推了一下:“你这人!” “我怎么啦?”对方笑嘻嘻问,嘴角那丝调皮的笑纹从未曾如此刻这般顺眼,之前我总是说她笑起来笑纹像老太太,此刻却恨不得她挂这样子的笑容在我面前晃足一世。 “你……” 你不知道人家担心你吗?你怎么敢就这样丢下我独自处于危险中?你…… 说出口却只得一句:“你……没事吧,他们没有为难你?” 苏眉朝我笑笑:“我是什么人?他们怎么敢?!” 我朝她肩窝擂了一拳。 苏眉哎哟叫了一声,“我们好歹也有50多个小时没见了,你就这样招呼我?” 林祥熙带来的两个手下不知从哪里拿出黑色的塑胶袋,套住地上的那具尸体。打手们把“林明音”的尸体装在巨型垃圾袋里。林祥熙眼里只有活着的爱女,对于处理“垃圾”并无兴趣。 周爽愣愣地看着那帮人处理后事,脸上神色怔忡。 他们的平静,令我心中产生重大的疑惑,正被处理的那具尸体,真的可以称为“人尸”么?她真的曾经是一个人么?我心里也不知是何滋味,但是方才曾那么坚持生命不可随便抹杀的气势,却因为苏眉的出现而瞬间打消了。 忽然发觉,现在是置身事外的最好时机。我走过去揽住苏眉肩头:“先去吃点东西吧。” 身后,我听到那个幸存林明音的哭喊声,林祥熙好声好气压抑着脾气的劝告,我没有回头。 身后脚步声响,周爽擦过我身侧,他眉端有不忍之色,却也不曾回头。 我心中一动,将他一起拉到红茶馆。 绯岸红茶馆的奶茶是苏眉的最爱,一大杯下肚,她的气色跟两天前没什么分别。 我托着腮看她大吃大喝,心情放松。 只是偷眼看见旁边的周爽,沉着脸,拧着眉,不知在想什么。 我随口说:“那是她爹,怎么也不会为难她,虎毒不食儿,你担心什么?” 周爽苦笑了笑,什么也没有说。 我心底那丝疑惑越渐扩大,忽然问:“明音要你帮忙消灭复制人,其实她跟那些复制人长得基本一样,你是怎么认出来的?” 我这话本来就是平平淡淡出口的,可是周爽的反应却非同小可,他手一抖,手里捧着的一杯子红茶就“砰”的一声落到桌子上,茶水四溅,大家都沾了点,尤以他跟康文的衬衣损失惨重。 这还不算,周爽说着“对不起”跳起来的时候,还连带掀起了半边桌子,将桌面的茶水壶带翻了。这一下,轮到我和苏眉,真是人人平等,永不落空。 结果我跟苏眉都一起跳了起来,大家都围着桌子站着低头弹衣像默哀样,场面演变成为一场极为严肃的茶会。 苏眉埋怨:“大男人一个,干嘛这么大反应?” 我回想起引起这么大反应的问题,心里一寒:“周爽,你确认现在这个林明音是你认识的那一个吗?” 周爽轻轻道:“自从在红茶馆外面再次遇见,我觉得她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永远如我们当日邂逅之时。” “可是,可是她们是那么相像……” 周爽握起了拳头,又缓缓松开。 “她晓得我阅读的习惯,记得我喜欢留一盏灯睡觉,喜欢蝴蝶,讨厌白色的狗。她知道我最喜欢在樱花飘落的季节在树下徜徉,因为那是我们的初次邂逅……没错,她是她,她是唯一的。” “可是……”苏眉忽然愣愣地开口“我恰巧知道一个你所不愿意知道的事实?” “什么事实?”周爽的神经又像弓一样绷了起来。 “我不想说。”苏眉忽然摇了摇头。 周爽的脸轻轻抽搐起来,有点狰狞:“你快告诉我,是否跟明音有关?” 苏眉摇头:“既然你相信她,不必知道那么多其他的事情。” 周爽急了,“你倒是告诉我啊。”凑近来,额上青筋毕露。 第126节 我挡在苏眉面前:“什么事实都左右不了你的心。你相信什么,怀疑什么,不用问人,问你自己的心,你自己全有答案。” 康文这时也上前来,有意无意隔断他瞪着我们的目光:“不错,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林先生也会很好的处理接下来的事情,现在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接受现实。” 周爽呆呆看着我们,瞪着的眼睛慢慢收敛了逼人的神气,里面居然布满疲倦的红丝,让人感觉他最近一定很不好过。 他苦笑,坐下来,又喝了一杯茶。 这叫我诧异。 以前的他,从不会在同一间餐厅在同一时间叫两杯相同的饮料,或者是两份相同的饭菜。 他从不要自己的生活习惯有迹可寻,令潜在的敌人有机可乘。 可是,他现在似乎已经很颓废,像是在心底放弃了一些坚持的东西,是以对什么都不再在乎。 他在同一个小时之内,同一间红茶馆,要了一杯相同的饮料。 我刚才还有点怪他咄咄逼人,不分场合,此刻却有点没头没脑的同情泛滥。 我问:“你没事吧?” 他愣了愣,抬起头来,笑:“我有事?我有什么事呢?我有事?” 他呵呵的笑着,重复着这句话,似乎觉得非常好笑。 我越看越觉得不正常。 康文却碰碰我的手肘,示意我不要妄动。 我们都坐下来,静静陪着周爽,怕惊动了他似的,一时气氛非常诡异。 “玲……”康文的手机突然响起,把我们四个都吓了一跳。 “喂。”康文镇定接了,离座去讲。 周爽的眼睛一直炯炯盯着他。 不一会儿,康文回座,淡然说:“是康柏,他问我们怎样,我告诉他了,还告诉他我们跟周爽在一起。” 他微笑看着周爽。 周爽想了想:“是康柏啊,替我问候一声,就说他上回欠我东道,我不要他还了,我们……有机会再战……有机会……” 说着,声音低下去,他突然握起面前的杯子来,一口喝尽,放下,丢下一张大钞来,“谢谢你们,我请客,再见。” 他起来就走,脚步沉重。 我老是觉得他今晚怪怪的,似乎受了什么刺激,表现大为失常。 康文则向苏眉问:“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关于真假林明音的证据?” 真假林明音? 亏他想得出来,我正想笑,却听苏眉说:“应该算吧,事关重大,刚才我又看见周爽的痴情样,可不敢说出来。” “到底是什么证据?难道说,现在这个林明音不是真正的林明音,而是……?” “也不是这样说啦,不过我在被囚禁的时候,无意发现林祥熙的家庭医生留给他的一封信,里面是一个医学报告。里面说复制人虽然是单细胞生物,似乎不具备人的高智商,可是也不排除有个别例外,如果真的有例外,她们就会跟母体完全一样。不过据观察,复制生物的感情都十分单一,而且绝大部分处于缺乏安全感的境地当中,所以当她看见跟自己相似的生物,会拼命攻击,因为她们看见跟自己相似的个体会直觉认为她威胁到自己的存在……” “你不要说了……”我大惊失色。 这难道是说刚才的林明音已经是复制品,她杀死了真正的林明音? 没错,周爽说他认识的林明音见到复制品会抓狂,必要杀之而后快,那时我心中已经有不祥预感。这样异常的性格,跟我所认识的林明音,那善良,善解人意的林明音,相差太远太远。 苏眉现在说的是真的吗?事到临头,我却不肯相信。 旁边的康文皱了皱眉:“林祥熙的家庭医生?” “是啊,他就是林祥熙的秘密实验主持人,不过大家可能都不知道,他二十年前还是医学界最闻名的细胞遗传学的学科领头人。然后忽然宣布退休,之后就销声匿迹,无论是什么场合都不出席,直到四年前过世的时候,才是二十年来最出风头的露面……” “四年前过世?” “是啊,据说是心脏病发。” “四年前,岂不是林明音初遇周爽时?之后,就引发了林明音少女时代的两次绑架案和一次交通意外假案。” 难道说,这个细胞遗传学的权威是因为什么新发现而被灭口的?可是,这已经是无法考证的事情了。 我这时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情来:“既然是细胞繁殖,那么繁殖出来的个体应该跟原来的‘母体’一模一样才对,可是我们经过电脑分析,可以发现外貌有差异,这是什么道理?” “这么专业的问题……”苏眉斜眼看我,却笑嘻嘻地答我:“幸亏我对这个课题有兴趣,还在书房里查阅了其他的资料。” “你查到了什么?” “我查到了原则上自母体细胞繁殖出来的个体应该属于复制品,跟原者一模一样,可是,如果在实验过程加以控制,将条件稍微改变,很可能就会出来并不完全一样的结果。” “什么意思?” “繁殖出来的个体有伤害同类的嗜好,其实就是一种无法克服的后遗症。而相貌的微小差异,我相信是教授有意为之的结果。” “有意为之?” “是啊,他在一篇日记里调侃地说,就像艺术家创造艺术品,希望自己的作品是独一无二的一样,他希望自己创造出来的‘孩子’也是各不相同的。” “他居然这样说?” “是啊,好像就预备给别人看的一样,这样的私人日记,只有疯子才能写得出来。” 第127节 康文这时忽然问:“这么重要的证据,林祥熙怎么会给你看到?” “这……”苏眉支吾。 我疑心大起:“林祥熙那天是怎么将你绑架去的?你告诉我当天的情形?” 苏眉老大不情愿:“就是带人来找我嘛,我看见来者不善,又打他不过,索性就乖乖跟他走了。” 这根本不像苏眉的性格。 我转转脑筋,突然喝:“你是念在旧情,自己愿意跟他走的是不是?你本来就不赞同林明音被我收留,所以你就站在她老子的那一边,帮他来逼我交出林明音是不是?” 苏眉伸伸舌头:“不……是,我是牺牲自己,深入敌后。不反抗是为了麻痹敌人,你看,我找到这么重要的情报。要不是林祥熙对我放松警惕,我怎么可以深入腹地,偷偷潜入他的御书房找到这么重要的机密文件。” 我很生气。可是转念一想,对比起苏眉活泼正常的站在我面前,难道我还希望她真的是被人绑去的,时时刻刻受人恐吓,心灵和肉体都受到虐待么? 想到这样,我苦笑一下:“你这么胡闹,我总有一天会被你搞到心脏病发。……你知道了林祥熙的机密,可得小心,他是怎么样的人,他怎么会放过你。” 话一出口,我“哎哟”一声,想起一件事情。 苏眉与康文也于此时同时向我看来,目光中,我们都似乎明白了一件事,却又陷入更深的疑惑当中。 苏眉看我:“你先说。” 我也不推辞,直说:“林祥熙早就知道了这份医学报告,也早知道林明音伙同周爽干了那么多事情,不然也不会这么讨厌周爽,可是,这么明显的证据,林明音大有可能是复制人,不是他女儿,他为什么还要这么紧张呢?” 苏眉点头,她想到的无疑跟我一样。 康文却沉声说:“原因或许有两个。之一:他不肯相信自己的女儿早给杀掉的事实,在自欺欺人,而且消灭所有不利的证据,保护自己认定的‘女儿’。之二:他已经非常疯狂,他决定认复制人为女儿。” 康文的推测永远都有道理,可是此刻却令我们无法接受。 我苦笑:“难怪周爽刚才的表现那么反常,他一定是已经不肯相信自己的判断了。就算苏眉没有说出来也是一样,他的心里是早已动摇了。刚才两个林明音在他面前打成一团,他是根本无法分辨的,他是从那一刻开始真正怀疑自己认识的林明音是不是复制人。” “可是……”苏眉忽然看了我一眼,面部表情非常奇怪。 我也同时想起一件事情来,我们几乎同时脱口而出:“复制人怎么可能知道林明音与他的事情?” 这就是周爽相信林明音的唯一理由,可是他现在明显动摇,一定是想到了什么,令到这唯一的理由不堪一击。 康文缓缓说:“林明音或许曾对人提及这件事情,而且,或许就是对某个阶段的‘替身’说过……你们有没有留意,周爽说林明音记得他们的事情,可是都是他的爱好和初遇,也就是说停留在交往的初级阶段的了解,之后没有进展……” 我以手捧头:“太复杂了……不是说个体有袭击母体的倾向么,怎么可能坐下来跟她做朋友,谈及这么私人的问题?” 苏眉忽然闷闷地说:“或许有一个是例外的……” “例外?” “教授的日记说他培育了一共五个,只有一个是完全成功的,就是性格跟外貌都跟林明音小姐是完全一样的个体,他认为这个复制人可以跟原来的人比美,或者说可以成为第二个小姐。” 我吃惊地看着苏眉。 苏眉的脸色有点苍白:“那时我并没有特别留意这样的说明,可是我现在明白了……”她苦笑着说:“这简直就是现代版的‘狸猫换太子’。” 都说文人的笔和舌胜过枪弹,现在我也领教了苏眉口舌的厉害,我张大嘴,一时无法回话。 我终于明白这件事情失控的环节在哪里了。 可以明确地推测,就由这个教授的一个玩笑,或者说,一个小小的野心开始的,事情就由他的一个突发奇想的主意开始。他或许因为创造出完全相同的复制人而兴奋,然后,不难想像兴奋之下的他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他或许会在某个黄昏,将一位几乎完全一样的少女介绍给林明音,又或许,会在林祥熙面前夸耀自己的实验成果,提议给孤独的林小姐增加一位闺中密友。 然后,这只狸猫,被认为可以代替太子的狸猫,不知被什么触发了暂时没有表露的神经,恢复了本性,夺得了太子的地位和权力,逐一消灭与此有关的人。 可以这样说,存活到现在的‘林明音’是最厉害的一个,她几乎除掉了所有的人,林祥熙或许已经起了疑心,可是,他就算肯定了又怎么样,这是唯一一个可能是真的,他总不能连这个希望也打破。何况,教授曾那么认真的跟他保证,这一个,跟他的宝贝女儿完全一样。 只是,是什么触发了复制人原来的攻击性呢?她既然具有林明音的智慧和性情,怎么忽然又会触发出原来的攻击性呢? 我们只能作出推测,四年前,主持实验的教授“非”意外死亡,四年前,林明音遇见周爽…… 我不禁呻吟:“太复杂了,我宁愿相信她是真的算了,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相信……” 康文同情地拍拍我的手:“真相是一种负担,我们总要面对。” 问题是,我实在不知道怎么收拾这个烂摊子。可是,如果连当事人都没有意见的话,我是否还执著要将这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公诸于众可是一个难题,毕竟,这是一件纯粹建立在推测和极少量证据上头的奇事。 这时,苏眉突然叫了一声:“糟了!” “什么?” “周爽,你们说他刚才那么奇怪,是不是去找林明音……呃,那个怪物了?我是说,他会不会去消灭那个怪物了?” 苏眉的话令我们都愣住了。 第十七章 我是谁? 红茶馆的入口处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守着门口的红头阿三正不知与谁拉拉扯扯,似乎是在阻止某人进来,某人却一定要进,好一阵纠缠。 我转头看去。 一方花纱巾露了半头,又给推揉出去,有人叫:“我来坐坐也不行么?” 却是那算命的吉普赛妇人,我这才想起,方才在这里没有看见她。 红头阿三说:“去去,老板说不给你再来这里做生意。” “我当顾客也不行?” 第128节 “谁信你!” 我心一动,走过去说:“是你啊,不是约八点的吗?怎么迟到这么多?罚你请客。” 一边解释:“我约了她。” 伸手引到我桌子来。 吉普赛妇人倒也大方,坐下来就要奶茶喝。 我望着她:“这原来是你地头,怎么就跟老板闹翻了?今天要不是我,你连门也不能进。” 吉普赛妇人笑嘻嘻看着我:“今天我运气开始转好,伤小人,遇贵人,不出这星期,这里又会欢迎我来了。” 我只笑笑。 吉普赛妇人:“你不信?” 我是明摆着不信,这女人奇奇怪怪,上次约好帮我诓人,临时也会改变主意,我才不信她装神弄鬼那一套。 当下只闲闲问:“那次我不是要你帮我朋友算命的么,你有没有察觉她有什么跟常人不一样的地方?” 吉普赛女人的脸色忽然微微一变,正巧有侍应送奶茶上来,也不说话,只“嘿嘿”地笑,低头喝茶。热腾腾的烟幕,她的神色越发诡秘。 我只笑,也不催,预备她给我故弄神虚。 慢吞吞喝完一杯,又倒一杯。 吉普赛女人自己沉不住气:“你刚才不是不信我说的话么,怎么突然想起问我?” 原来是计较这个。 我笑笑:“我的朋友最近惹上了一点麻烦,我想替她问问前程。” 吉普赛女人垂下眼皮:“你不用骗我,除了我自己,还没有人能骗我。如果那个东西是你的朋友,她的麻烦可不止一点。” 她用到“东西”两个字,我不禁紧张起来,难道说,我认得的林明音真的不是人?! 吉普赛女人只盯着自己杯中的奶茶:“你还记得我那天要她搅动奶茶让我算命吗?我虽然答应将你教我说的话说给她听,可是我们吉普赛的女人于别人的命理也不能完全说谎,我就很认真地观察了一下她的奶茶。” “很奇怪,她搅过的奶茶呈现出规则的漩涡,说明她真的马上会遇到意中人。可是,我并没有告诉她,这个意中人会带给她最大的伤害。” 我怔了怔,虽不中也不远矣。 现在的周爽虽然只是令明音失望,可是,当他明确了眼前人不是真正的林明音,甚至是杀害他所爱的人的怪物,他的反应可不知会怎样。 “你还记得你们告别的时候,我无意中碰到她的手么?我们吉普赛的女人天生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可以感应到对方身上散发出的特殊的磁场。可是,那天我碰到她的手,感应到的磁场却非常奇怪,那根本不像是从一个人身上发出来的,甚至,不像是从一只动物身上散发出来的,那像是死物,或者说,是一种植物……虽然它有人类的心跳,人类的血液流动,但是它身上散发的磁场跟人类截然不同。” 我慢慢回想起当晚吉普赛女人的神情,她那瞪得像灯泡的眼睛,张大的蛤蟆嘴,因为肌肉绷紧所现出的皱纹。原来她并不是想出尔反尔勒索我,而是真真正正的现场反应,真的被吓着了。 吉普赛女人瞟了我一眼,似笑非笑,又似有点幸灾乐祸:“你那时根本连说话的机会都不给我,一心以为我是骗子,嘿嘿,只有我知道,你跟有着怎样强大威胁性的生物在一起。” 我有点不好意思:“我误会了你,今天的茶算我请你。” 女人嘿嘿一笑:“当然应该你请,不是因为你这桩生意,我不会遇到小人,不会被赶出这里,半个月没生意。” 听她说话似乎别有隐情。 “什么小人?” “你的朋友啊,哈”女人笑声里满是讽刺:“那个怪物,她不是人,却有着人的身份。她是我的小人,因为她,我被赶出这里,我真是恨不得她的身份马上给人揭穿,做成标本,放在博物馆里给人掏一块钱瞻仰。” 她刻薄明音,我听着只觉难过。 也许是她父亲的关系,怕吉普赛女人泄漏女儿的身份,一心要赶跑她,谁知这女人不屈不挠,突然又出现了。 “其实也不关她的事……她也许不是常人,可是她心地是好的,并没有想过伤害朋友。”我替她分辩。 “哈,她伤不伤害她的朋友可不关我的事,我只知道因为她的缘故伤害了我的利益。幸亏,她马上就要消失了,再也不能压制我了。” “你说的话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过了今晚,这地盘就仍旧是我的了。” “你是说,明音她会有危险么?” 但任我怎么问,吉普赛女人只是摇头,带着神秘而且得意的神气摇头,摇了一个晚上。 因为一心把侦探社的残局留在太阳下收拾,我们在红茶馆逗留了一晚。 凌晨的街道上,不住有亮红灯的救火车穿梭,还有红蓝闪烁伴随着刺耳呜呜声的警车在街上飞驰而过,不知是哪里出事了。 走在街上,我们需要等待人行道的灯转颜色,那天林明音就是在这个路口再次遇到周爽,我不由再次张望。 那个刻意安排好的晚上,气氛很好,我们做好一切准备,可是,她看到的人不是康柏,而是周爽,那是命中注定。 凌晨的天色还未明亮,路灯还亮着,远远的,走来一个人。 那人看见我们,加快脚步走过来。 我屏住呼吸。 隔了十米远,那人叫:“顾城,大鱼,老哥,你们还在这里?等了你们一晚上还不回家,怎么丢下我?” 原来是康柏。 我松弛下来,又有点恍惚,这康柏,总是迟到! 忽然之间,我耳际听到有人清清楚楚叫:“我是谁?我是谁呢?” 第129节 我大吃一惊:“明音?林明音!” 康文正跟康柏解释手机没电了,闻言回头:“什么?” 我看看四周,并没有人。 只有苦笑:“我刚刚听到了明音的声音……她还是明音么?” “啊,你怎么这么懒,我就算不在,你也可以先自己收拾好的呀。”苏眉只是埋怨我。 我笑:“你有心弄乱的,怎么反而要我收拾?” 苏眉“哎哟”一声蹲下来,捡起那本变形的国家地理杂志,无限惋惜:“偏偏湿了这一本,我还没看完……” 我没好气看着她,她永远也不可能知道那天早上,我因为这本杂志怎么担心落泪。如果她有着狗一般的灵敏鼻子,又恰巧想起嗅一嗅,说不定还能嗅到我眼泪的咸味。 正收拾着,门外“唰啦”一声响,如武林高手一般的邮递员不必停车,顺手一甩,今日的报纸便自半开的门扉准确地投在我们的地板上。 苏眉笑:“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新的我来收拾。” “哎哟”她忽然又叫了一声,瞪着报纸发起呆来。 “怎么了?” “没……” “什么事情嘛?”使个假动作,随手将报纸夺过来。 我也不禁愣住。 今日日报头条,黑色头号字体标题:“豪别墅一夕成灰烬,富家女七劫终难逃”。另有一行小一点的标题:“赌业新贵公子牵涉其中,精神失常案件扑朔迷离”。 原来,吉普赛女人说的是这个。 我一边看,手一边忍不住微微颤抖起来。 昨晚林祥熙的半山别墅失火,更因天气干燥炎热,引发山林大火,火势一度难以控制。林祥熙与爱女林明音被困火场,抢救不出,被当场烧死。历火劫后的现场只有一人幸存,本城赌业大亨的爱子周爽被发现晕迷在游泳池里,逃过火劫,但苏醒后的他似乎惊吓过度,精神失控。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事件稍稍平静一些的时候,我去看周爽。 迎面疾出的人几乎与我撞个满怀,正是康柏,我几疑错觉,他双眼微红,也不肯正面对我,转头急急离去。 现在的周爽住疗养院的头等房间,有落地的玻璃窗,可以看见外面的无敌山景。我看到他的时候也不禁发呆,他长胖了一点,肤色有点苍白,眼神里面那种摄人的神采已经不在了,这使他看上去似乎完全变了一个人。他再也不是那个对着一个拿枪指着他的人谈笑风生的人。 我将花和果篮轻轻放下。医生说,他完全不认得人。开始来看他的人很多,每天都有十来批,可是他都不认得。慢慢就少了,最近几乎没有了,便是有,也是拿了水果上来,略略坐一下就走,这其实对病人没有什么好处。 这是一个负责任的医生,一面叮嘱我有空要多来看他。 周爽只是静静地坐在窗前,看着远山深深浅浅的绿,失着神。 我不知怎么开始,只是絮絮跟他说些话,怎么认得林明音,怎么接了这笔买卖。面前的他只是眼睛都不眨地听着,似乎很认真,是一个好听众。 说了半晌,没有什么反应,我苦笑:“改天再来。” 医生感激地握住我的手:“这些天来,只有你是真正想他好起来的人,我不会看错人的。” 医生已经老了,也许还有老花,他一定是看错了我。我怎么会想他好起来,他好起来又会做什么? 他的产业已经教他的亲信手下瓜分了,他的爱人已经死了,亲人因为他的失常反而得到庇佑,因为他已经失去对权力的竞争力,再没有威胁性。 说实在的,也许现在已经没有人希望他好起来,连他自己在内。 只是我总疑惑:是他放的火么?他忍心? 康柏再也没来过,我有时问他,他会断然否认,说从来没在这里遇到过我。我猜想,他是不好意思,为着一刹那的触景生情不好意思。 来了几次,周爽似乎能听得进我说的话了,眼珠开始盯着我,好像由石像变成了海绵,虽然仍然是静态的,可是已经懂得吸收。 终于一天他开口说了一句话:“我是谁?” “你是周爽。” 他缓缓摇头。 隔良久又来一句:“我是谁?” “周爽!” 总是摇头。 夏季过去的时候,周爽换上了长袖的衬衣。他越来越胖了,有了小肚子,昔日的棱角似乎都磨平了。现在的他看上去,跟一个木讷的普通人无异。 疗养院方面对这样平静的病人完全放松了警惕。 那段时间,我接了新的委托,也遇到了另外奇怪的事情,也就少了去看他。终于在一个黄昏接到医生的告急电话:“病人失踪了。” 可怜的医生,只想到找我。 可是,这也许正是周爽的悲哀。 我只想到一个地方找。 如果周爽是因为恢复意识而逃走的,他一定会到一个地方。 三个月前,那场山火令到大家都余悖未消,林祥熙的产业那么多,有好些正在被自认的继承人打着官司争夺,这失火的老宅倒被弃置一旁,乏人问津。 我在瓦砾和焦土中找到那个穿白衣服的人,他抱着头蹲在发现他的那个游泳池旁边,似乎在冥想。现在那池水已经是浓绿泛黑的,里面不知掺了多少脏东西。 我说:“周爽,回去吧。” 第130节 周爽不理我,只是喃喃说:“我是谁?” 我没耐性再回答这第几百个问题,用力要拉他起来。谁知道这家伙精神失常了,可力气和身手还在那里,用力一甩就脱出了我的掌握。我再抓,他再甩,没奈何。 我只得打电话唤人来。 谁知周爽真是顽固,一番挣扎,有两个护士被他推到游泳池去了,他却像触到什么神经,一副紧张跳进脏水里捞人。 人都没事,可是他一场大闹,只是不肯离开。 最后出动到警察警棍才就范。 我看见他的那身白衣已经被池水染成绿色,远看就像发霉了,他是被击得软倒了,抬走的,失去了反抗能力,嘴里还喃喃念叨着:“我是谁?” 这情景真是悲凉,我也不禁鼻酸。昔日那像头狼一般的男子已经死掉了。我想,到底是因为什么迫使这神经如此坚强的人失常的呢,只是因为一个人的死去?不,一个非人的离开? 我晕了头。 临走的时候,一个看热闹的邻居摇着头说:“可怜,一个后生就这么被吓傻了……” 我苦笑,一场大火吓傻他?笑话! “一定是被那个女仔吓傻的,或者给鬼上了身。那个女仔在火场就大叫‘我是谁,我是谁’的,一定是看着人家变烧猪,活活吓傻的……” 那个晚上,的确曾经有人在我耳边说过“我是谁”,那也极像是林明音的声音,难道,那是林明音的鬼魂? 此时的周爽,只会这一句,他现在的思维状态,是周爽,还是林明音? 抑或说,爱到深处,恨到深处,都变成了纠缠不清的状态。 我不知道。 深秋的时候,周爽学会跟我微微一笑,很满足的样子。 有护士暗地告诉我,周爽学会自言自语,常常自己跟自己说得眉飞色舞。 他的世界里有谁,没有人知晓。 可是,我总是忍不住想,也许只在他的眼睛里,才能看到某些人的存在。 他或许看到了自己向往的事物,自己爱着的人,也许还不止一个。 或许,有六个。 第五卷 吸血三世情 你说我最近交上什么霉运,居然堕落到要寻找一只失踪狗。如果说这不算倒霉,那,这只狗体内还寄寓着异族的灵魂呢?狗的背后还有代表整个黑暗势力的吸血兵团呢?噩运步步升级,异族美女卧底、逃婚的阴阳师、会吃人的委托人,我的天生死对头……怪异人物一个个层出不穷,却只为见证一段纠缠三世的恩、怨、情、仇。 引子 只能遇见 炎热夏日的一个平常午后,我在街角一眼看见了那个女子。 很久以后,我仍然困惑于当时的感觉,只不过是不经意地映落眼内的一个影像,该时,却像板上钉钉一样在我心头尖锐撞击了一下。 我自问没有摄影机记忆,但当时的情形隔了很久仍然清清楚楚。 是盛夏,空气像是要发酵了,有点怀疑是否这面地球被拢上了一个玻璃罩,被放进了宇宙中的一个小小微波炉里烤。 不知是天气疯狂一点还是人更胜一筹。 这样的烈日当空,苏眉跟康柏提议去林溪烤肉。 据说那里高大的石栗夹杂着白兰,现在是一片浓绿,又说千岛新上市的烤肉酱跟百年九龙井水所起的化学作用,可以使得林间熟睡的精灵花仙苏醒过来。 而我,只害怕坚硬而沉重的石栗果实把我的脑袋砸出洞,外表美丽可人的精灵花仙会吸食人类精气。 结果,被苏眉痛骂我是一只缺少情趣和运动神经的鬼。 一个靠体力和脑力劳动吃饭的私家侦探会缺少运动神经,吓? 但抗议无效,我仍得顶着白花花的阳光去补充用品,苏眉说这是锻炼。 自冷气纵横的超市出来,给热浪一熏,我已经想缩回头了,可恨两手各提着十来斤的东西,罐头和饮品还好,刚自雪柜取出的水果和肉我可不敢多耽搁,只得咬着牙走上街去召出租车。 等了有五六分钟,还没有车子,我开始慢慢往前走,希望走到下一个路口会比较容易召车。 人行道旁栽着槐树,一种叶子细碎的植物,投下来的阴影是断断续续,以点代面的,不过总算有点凉意,即使只是心理上的,有点自欺欺人的意味。 当时的气温这么高,人行道上根本行人很少,也许就是这样,我才一眼看见那个穿黑色衣服的女子。 在看到她的一刹那,我的心脏处似乎受到大力的压迫,身体周围的气压忽然高了起来,似乎有一股威胁在迫近。 与此同时,那女子蓦然抬起头来,盯了我一眼。 出于本能,这时的我居然还很仔细地打量了她一下。见到她有着一张很瘦削的脸,很挺的一管鼻子,深眉,朱色的唇,轮廓有点像欧洲的人,肤色和发色却像是亚裔,整张脸透出一股倔强和邪异的味道。 可是,很美。 我一眼看过去,就发觉她美得不像人。这个想法是突而其来的,把我自己也吓了一跳,可是就是后来回味,也就是这想法,不像人的意思是指她的气质和容貌跟地球上的绝大部分人类有所迥异。 欧洲人的脸比较长,鼻子比较挺直,形状多半也很长,据说是因为生理原因。因为鼻腔比较长,那么通过鼻腔吸入的干燥而寒冷的空气就会得到加热的功能。而亚洲的气温比较温暖潮湿,所以亚洲人的脸比较扁平,鼻子也是,皮肤面积增大是为了散热,而短小的鼻子则有利于保持吸入空气的湿润。 但这女子容貌跟绝大部分的人类都有着不同。 其实也不过是两个眼睛,一管鼻子,一张嘴,长在她脸上还配合得十分美观,但就是觉得有一股诡异的气质,仓促间无法归纳。 人所说,美若天仙,艳如女鬼,也是对于一些无法归纳于人间美貌的感叹吧? 当然,太阳底下,我不认为我将会有什么奇遇,我认为,至多是一个少见的美女而已,她的血统可能是一个中世纪欧洲人加犹太人加四分之一亚裔,然后在非洲成长…… 第131节 我想到这里,对那女子友好地笑了笑。 那女子却无趣地掉转头,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真是酷死。 但我身上受到的压力在骤然间消失了,一定是心理作用。 我继续往前走,走过那女子身边的时候,看见那女子居然低头在逗弄一头狗。 绝对是一头大狗,看上去就是很彪悍的那种德国牧羊犬,跟电视上看到军官用哨子和电棒训练的军犬没什么两样。黑黄发亮的毛浓密均匀地披覆全身,尖尖的耳朵,挺直的鼻梁,眼睛瞌了起来,神色平静。 真正的德国牧羊犬是非常帅的,那女子的手就在狗身上轻轻拂过,自头一直扫到背脊,手势轻柔,像是在给它梳毛。 这冷冷的女子对这大狗可是非一般的温柔。 一头帅狗。我不由多看两眼,却忽然起了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奇怪在哪里,却又说不出来。 我一直盯着狗看,人是打定注意不肯理我了,只是低着头,那美丽的容颜我只是惊鸿一瞥。 可是,那狗,却忽然抬起头来,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 那眼光中居然是温和的笑意! 见鬼了,一只狗对着我温和的笑。 那笑容里似乎还有着含蓄的抱歉,抱歉,这是我们的私人时间,抱歉请你离开这里。 我震惊,这狗的眼神会说话,而且含蓄蕴藉,就像一个身份高贵的人对他的仆人吩咐任务,口气里那种高贵的客气。 我终于知道是哪里不对了,这么热的天气,这狗惊人的平静,并不像大部分的狗一样把红舌头吐出来咻咻地散热,也不像大多数的狗一样口水顺着嘴角淌下来,流得到处都是。它只是静静躺着,可以看出是全身放松的,像一个最懂享受的人。 而现在,它甚而出现像人的表情。 我吓了一跳。 那狗却又收回目光,怔怔地看了看太阳,又开始半眯起眼睛来。 如果我的感觉无误,那显然是享受的神情,这头狗对这阳光无比享受。 我摇摇头,一头有着人表情的狗,一定是天气太热了,我产生幻觉。 车子不是幻觉,我召到了车子。 上车后放好东西,我自后窗玻璃往后望。 没有人。 人行道林荫下一排二十来张木条铜脚长椅上并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一头狗。 我非常怀疑我是否真的在刚才遇到了那奇怪的女子,和,一只奇怪的有着人类表情的狗。 太像卡通中的情节了。我没有办法肯定。 可是,就算肯定又有什么用,有些人,姑且称她是人,有着高傲的性情和截然不同的背景和血脉,就算遇见,也只能是遇见。 在时间和空间的线上,相遇在某一点,然后各自分叉自己的命运轨道。 或许,从此,我们不会再有交集。 当日,我们的烤肉野餐非常成功。 苏眉说得对,我实在应该增加情趣,这样的话,才能和我出轨的想象互相平衡。 第一章 侦缉一只狗 “苏眉,我说过多少次,这种八卦记者才会干的委托我们不接。又是替那些没有办法夺回老公的心又不舍得离婚的怨妇出头,攀墙截车,照几张鬼鬼祟祟的相片让她拿在手里勒索金钱。这种事情做得多,人格都变得猥琐。” 苏眉答我:“别发牢骚,这次是我自己接的,我自己做。” 我自鼻孔哼出来:“那最好,祝你摄得独家秘闻,完成委托之余,还可卖到八卦周刊去再赚一笔,光荣加入狗仔队行列。” 这次苏眉很反常,任我百般讽刺,只是不理我,躲到一旁自己拿着几张相片兴致勃勃地研究。 我的语言炮弹都像击到棉花堆上,一点不受力,不由不恼羞成怒:“不行不行,还是得推了,此例一开,下次再推,人家会说我们制度不严格,厚此薄彼。” 苏眉瞪我:“哪里学得这么罗嗦?” 我伸手就夺相片,苏眉叫:“不过是侦缉一只动物,非常有趣,不是你想像中的八卦。” 我已经把相片拿在手里,打算放回档案袋交还给顾客,听到这么一说,就看了眼相片。 7寸的标准相片中,拍着一只威风凛凛的大德国牧羊犬在逗弄一只小黄猫。 一眼认出,这只小猫是名种,两只耳朵是耷拉下来的,贴住脑袋,脸蛋和眼睛都是圆滚滚的,好可爱。 我随口说:“寻找失踪宠物,若有好心人送回,重酬。这只小猫能值多少钱?酬金又有多少?值得我们浪费精力?” 苏眉瞪我:“是那只狗。” “狗?这只狗怕还没这只猫值钱。”我说着又多看一眼,慢着,这次有新发现。 我细看一下,不禁吃一惊,这大狗好不熟悉。 下面几张,都是不同角度拍摄的,上面的狗真的好似在哪里见过。 我问苏眉:“这狗怎么啦?有人委托我们把它找回来?” “嗯,是啊,委托我们的是一个阔太太,说这只狗是她先生生前最宠爱的,先生过世那几天,给人偷去了,请我们把它找回来。”压低了声音,故作神秘:“这阔太,可舍得出价钱呢,说不管任何代价,都要把狗找回来。” 一头被偷走的狗? 第132节 我将照片压在桌面,手指在桌上敲了两敲,沉吟:“这头狗我好像曾经见过。” 苏眉兴奋起来:“那可好极了,我们可以省很多功夫。” 我犹豫了一下,说:“委托人有没有留下更多的线索,比如说,能猜到是什么人偷的吗?” 本来我只是顺口问问,一点不抱希望,谁知苏眉表情忽然活泼,掩住嘴“咭”一声笑出来。 “那阔太说是勾引她丈夫的狐狸精偷的,得不到她丈夫,就捉走了他的狗。嘻~~不能得到他的人,就得到他的爱狗,她还说得很肯定的样子,当时差点笑破我肚皮。” 真是三句不离八卦。 我叹口气:“恐怕这委托不容易完成。” “什么不容易,你已经见过狗了,那么大的狗,藏起来容易吗?照我说,狗只要活着,找出来没什么难度。何况,这头怪狗,喜欢喝咖啡,吃免治牛排,除了有钱人,谁能养得起?这么明显的目标,找起来更容易得多。” 我轻轻说:“只怕找是没什么难度的,可是要把狗拿回来可不是易事呢。” “什么,你说什么?” 我的脑海里只浮现出那冷若冰霜的女子,和她抚摸那狗的神情姿态。直觉告诉我,这女子不简单,这件事情如果真的与她有关,那就复杂非常。 我痛下决心:“退回去,我们不接。” “什么嘛,十拿九稳的事情!”苏眉不满的把声调提高八度。 我想了想:“这个阔太有什么背景?或者说,她的丈夫有什么背景?” “她的丈夫是一个年轻的科研人员,在某个领域内很有名气呢。” “什么领域?” “也不是纯科学的,据说是属于科学的边缘学科,是研究灵界现象的。” 我皱眉:“哪里来这么无聊的研究?” “唏,你不知道不等于没有,你不相信不等于不存在。灵界学说其实跟研究外星生物一样,都有它的存在意义,相信的人自然相信,不信的人就不信。” 我翻白眼:“可是我真的不相信……”说到一半,想起师傅跟我说起吸血族和猎人的存在,不禁想,他们应该不算灵界的生物吧。 苏眉不屑地挑眉毛:“你的思想还这么老土,不过也难得有人像你这么老实,真是心口如一。我就知道国内重要的建筑在筹备过程总要找堪舆师来看风水的,这属于心照不宣的边缘科学。人家有句话,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多信一点有什么害处?” 我说一句,结果给人教训足够十句。 我只得打断:“嗯,研究灵界的,那又怎么了?给鬼索命了么?” “说也奇怪,这富婆的老公年纪轻轻,居然毫无先兆地暴毙在实验室里,验尸的法医也验不出什么原因,反正就是死了,就像果子熟了掉下来,不过他才三十出头喔。不过照你这么说,给鬼索命也有可能喔。” “咳咳……什么实验室?捉鬼去做实验么?” “我说,你的脑壳里面装的是啥?豆腐花?都说他们是研究这个灵界现象的,当成科学研究,当然得做实验,他们会在实验室里测量灵异物件上面的电磁波,也有可能会到外面有灵异现象出现的地方做一些测量。” 我暗暗颌首,可是因为这个,他遇上什么奇怪的人? 可是,如果真的遇上灵异的人或事的话,这可不是在我们的控制范围之内,而如果真像他妻子说的那样,和一个奇怪的女人做了情人,那他的性命就直接与这女子有关,但为何他的妻子又并不怀疑这一点,而将注意的重点落在一只无关痛痒的大狗身上呢? 再怎么说,自己的老公总比一条狗重要吧! 难道说,这头狗知道了什么惊世秘密? 我想着,开始觉得自己可以去做编剧。 苏眉小心地把照片拿到电脑上扫描,打算将狗的照片发布在互联网上。 我问苏眉:“你认为一个第三者因为失去爱人而收养他的宠物,这个几率有多少?” “很高啊,女人都是心软的,除非她天生讨厌动物。” “也是。那如果一个第三者杀死了爱人,会不会因为恨而收养他的宠物?” “什么嘛,虐待他的宠物倒是真的。” “也是,那我们就试试看找这条狗出来吧。” 这时我的手机忽然响起,这是胡桃夹子的一段舞曲,表示是圈子内的朋友。 旁边苏眉“咭”的一声笑,我瞪她一眼:“再笑,再笑我还换成天鹅湖呢。”这个铃声,已经被她调侃多次。 号码显示是一位同行的手机。他原本是一位探员,后来忽然转行做私家侦探,说对付没那么严肃的案件人生会更自如。 因为他大而化之整天乐哈哈的好好先生模样,在同行如敌国的行业竞争中,他算是第一号吃得开的人物,无它,他专做师奶生意。什么拍摄第三者幽会相片啦,侦缉情人的朋友圈和行踪啦,间或会专门开车接送阔太去学习理财,又或帮忙被抓黄脚鸡的倒霉丈夫料理麻烦。 他人称小黄,也有个外号,师奶杀手。在师奶之中,他声誉甚佳。 难道他接生意接到手软,要介绍我来做?最近交的什么运,都是这类型的案件,连寻找阿猫阿狗都摆上台面。 接通电话,对方那头“喂”的一声,是一个女声。 越发座实我猜想,微微不悦,怎好将我手机号码随便付人。 “请找顾倾城小姐。” “我是。请问你是?” “我是小黄的太太……” 嗯?这小黄什么时候娶亲的,可遮掩得密不透风。 “我想问一下,小黄最近有没有跟你联系过?” 第133节 咦,难道调查者反被调查? 我连忙说:“没有,小黄他什么啦?” “他,他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了……我正在按他电话本上的号码找。” 真可怕,这样子翻下去,什么私隐都完蛋了,看来对我们这行来说,婚姻或许是场灾难。 我安慰对方:“或许他是接到什么特殊的任务,所以不得空跟你联络呢……” 不料对方坚定的说:“不会的,他无论去到哪里都会跟我联络的,他从来不会这样的,从来不会。” 我想说:小姐,不,夫人,凡事都有第一次的。可是听见话机传来几声低低压抑着的抽泣,我赶忙闭嘴。 小黄的夫人说:“不打扰你了,顾小姐,如你有他的消息,请跟我,或者,请让他跟我联络。” 电话那头的她,怕是担心得汪着一泡眼泪,难得交代得蛮清楚,也知礼。 我说:“当然,我会尽力帮忙。” “谢谢。”对方放下了电话。 那边苏眉已经弄好,手脚真快,还捧着一筒薯片在嘎吱嘎吱地吃。 看我收了线,遥控器跟着就按下了。电视上正好在播新闻,不知哪里的凶杀案,血淋淋的好不恐怖。 我回头看苏眉,她喜欢吃薯片蘸番茄酱,正吃的嘴巴红彤彤的。 我皱眉:“你还吃的下?” “唏,又不是我死,怕什么……啊!”她忽然尖叫一声,指着屏幕。 我一愣,电视画面有尸体模样特写,居然是我们熟悉的人,居然还那么巧,这人,是小黄的拍档。 我微微吃惊:“小黄的老婆刚刚才打我电话找老公,这……” 那边洗手间已经传出苏眉呕吐的声音。 我的手机又响起来,我一看,又是小黄夫人打来的。换了我,自己丈夫的拍档死得这么惨,我也无法镇定。 第二章 不像人的情人 一个多小时之后,我已经坐在了小黄太太的面前。 我还是第一次来小黄的新居,之前并没有料到他有这么好的品味,整个客厅只有一沙发一茶几一巨型超薄等离子电视,现在虽然没有开,但是可以想像到电视机开着时无异一声色流动的大型装饰画。四处低垂至地的枣红天鹅绒窗帘,隔音效果一定一流。 小黄的品味不止体现在房子装修,还有对女人的选择。 现在我面前的这个女子,不施脂粉,眼圈有点红肿,朱色的口红半剥脱,仍然有着夺人之姿。 乍看有点冷冷的,可笑起来的时候就很宜人,就像甜品混合咖啡的香气。 甜品是加热的水果派,我很诧异女主人的好心思,如果是平常,我一定会感激这么好客的主人,可是,现在,我担任的是一个安慰的角色。 女主人的脸有点忧伤:“甜品可以鼓舞人的情绪,我情绪低落的时候,总想吃很多很多的甜食,希望你也喜欢。” “当然,我非常喜欢。”我说。 “顾小姐,我有很不好的预感。” “不必担心,女人的预感跟直觉出错的几率非常高。”我自己心里想,幸亏不是不好的结论。 “可是,我丈夫他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那……他可是接到什么比较特殊的委托?” “顾小姐,你也是他的同行,你也应该知道,我丈夫他只接八卦的案件。最近他接的就是两个替阔太太监测丈夫行踪的案子,跟平时的一样。” “那么,委托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或者,你有没听过小黄说过案子的进度呢?” 女主人想了很久,我握住咖啡杯,感觉到它的温度正在慢慢降低下去。 “好像快完成的样子吧……他有一天,对,七天前,他告诉我,他已经掌握了他的委托人要他找的证据,他可以去交功课了。可是,他这样说完之后,就失踪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掌握了什么证据?” “好像是拍到了那个丈夫的情人的照片。” “哦?”我紧张起来“照片现在在么?” 女主人缓缓摇头:“不在,他拿走了。” “嗳。”我出口气。 “可是我看过。” 我又忽然坐直,“这个情人,有什么特别没有?或者,有什么背景没有?” “这个女人啊,好特别。我觉得她长得不像人。” “什么?”我吃惊,这个温婉可人的女主人脱口而出便是说某人长得不像人,这是令我打破头也想不出来的评语。 “是啊。”女主人的眼睛很无辜,忽然意会过来,脸红了一下:“我是说,不太像人类的感觉,不是,不是骂她。” 她看着我的眼睛,小心翼翼:“我看见那张照片,当时就很吃惊,虽然我丈夫是笑着问我好不好看,我虽然也知道他是在跟我说笑,本来想着闹一个小小的别扭,就算好看也说不好。可是,可是这个女子的样子竟然令我没有办法说谎。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吸引人的一张脸,不算很美,可是就是很吸引,很有味道。她的眼睛那么深邃,就算在照片里,也像可以看穿相片外面的你心里在想着什么。” 非常棒的形容,我完全知道她在说什么,尤其述说者本身也是一个美女,这么毫不修饰的赞叹,可想而知这女子的容貌有多出色。 “可是,我再细看第二遍,就感觉有些异样。” 第134节 我感觉奇怪:“什么异样?” “我越看越觉得她美得不像人,竟然就像神怪小说里面写的妖精,只有妖精才这么美丽。她的气质冷冷的,那双眼睛根本不像是人类所能有的眼睛,也根本不会将人放在眼里。” 我脸上变色,如此鲜活的形容,我蓦然想起的,是一个不该遇见的人。 感觉里面,只有她,配如此形容。 女主人的话,句句击到我心坎上,句句都是她的模样。 女主人见我脸色难看:“怎么了,咖啡凉了,我给你换一杯新的来好么?” “不用了。”我将咖啡一口喝尽,“委托人是谁呢?可以让我知道吗?” “这……”女主人微微犹豫。 “我知道这关乎职业道德,可是事关重大,还牵涉人命,我希望你可以信任我。” “不,不是这个意思。”女主人的脸又红了,“而是,我一向不插手我丈夫的事务,所以,档案什么的我实在无从提供……不过,我可以给你他事务所的钥匙,你可以自己去找找看……现在拍档的小张也出事了,这付钥匙是备用的,也是最后一副钥匙了。” 我双手接过那串沉甸甸的钥匙,心头也觉沉重。 更想起我自己的委托来。 一只狗的失踪是因为男主人的意外死亡,也因为男主人情人的介入,那这个情人跟男主人的死亡之间可以秘密联系,而这个情人,更介入另一宗桃色事件中,并导致调查这宗案件的私家侦探一死一失踪。 当然,我不能肯定,这也是她。 可是,女人,总有些时候,因为自己的直觉而不安。这时的我,也不能例外。 “顾小姐,你不尝尝这派吗?” “嗯,不客气,我告辞了。” “新鲜的樱桃派噢,我亲手做的。” 樱桃派?真是古怪,我从来没有听过,而且也讨厌樱桃的味道,不过为了不扫女主人的兴,我还是拈起一块走。 走到街角,我咬了一口樱桃派,只咬破了一点皮,已经嗅到里面樱桃的味道,又看见里面红彤彤的馅,我想起了苏眉那天蘸薯片的番茄酱,一阵恶心,顺手想丢到垃圾桶去,不料一只野狗一直跟着我,这时露出渴望的目光盯着我,我便将樱桃派给了它,它很满意的叼着朝我摇尾巴。 我向小黄的侦探社走过去。 小黄的个性不甘寂寞,由他的职业取向就可以看出来,他的侦探社也在繁华路段,灯红酒绿的一条街。隔着百米远,我已经看见他侦探社旁边的霓虹灯闪得我眼花。 如果我没有记错,那是本城最有名的一家夜总会,叫做莱莉夜总会。出名是因为它开业剪彩的时候请到了国内著名的歌影视三栖明星叶莱莉亲身来剪彩,并得以以她的名字来命名,在同业内一炮而红。后来更因为在里面服务的小姐质素之高,全城知名,得以维持极高的知名度。 而我记得那准确的位置是因为曾经有一次打车去接小黄,因为莱莉夜总会的门前入夜便会泊满待客的出租车,那晚尤其夸张,排了足有二三十辆,几可跟飞机场火车站比美,塞足一条街,害我醒悟过来决定步行时,已经害我损失了原价两倍的金钱,便是因为这间侦探社开在全城最旺夜总会旁边的代价。 不过有时想想,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又曰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我因之猜测小黄是个大智若愚的鬼灵精。 一路想着,我又往前走了几十米,然后,我疑心自己眼花。 那霓虹灯也闪得太放肆了吧,跳脱得就像不肯安定的灵魂。 而这时,“呜呜”的笛声令我想到什么事情发生了,我骂声:“shit!”拔脚就跑。 跑得近了,已经可以看清楚那疯狂舞动的分明是大火,还有不断急促走动的人群黑影纷动,纷迭的脚步声,洒水的声音,警车和火烛车的呜呜声,人们的惊呼声,都在说明那的确是一场非同小可的火灾。 我冲到近前,却不能冲进去,天杀的,起火的正是小黄的侦探社。显是怕殃及旁边的夜总会,火烛车正往夜总会不断喷水降温,旁边侦探社毕毕剥剥的响着,却显然因为非营业时间,被作为了取舍后的牺牲品。 我想冲进封锁线,马上不止一个消防员拦住我,还有警察。 我急:“那是我朋友的产业,我有重要文件遗留在里面。” “小姐,什么东西也比不上自己的命重要。而且,烧成这样,无论是什么文件,超过这个温度都会化成灰烬。” 我没有办法,只有恨恨地握着拳,该死的凶手,居然赶在我前面毁灭了证据! 我眼睁睁看着火越烧越旺,“蓬”的一声,门框被烧透,烤得微红的防盗铁门就向外拍倒在大街上,火星四溅。又有一阵大风吹来,一个挨得近的消防员身上沾了火苗,马上躺倒在地上打滚。 现场很混乱。 我叹口气,打算走,烧成这样,我已经不能祈求里面还剩下啥,就算重要文件锁在保险柜里,如此高温,薄薄的纸片也会被烤成灰烬。 我正想走,浓烟之中有人影一晃。我的眼睛捕捉到那个人影,很苗条,身手很矫健,自小黄的侦探社楼顶往莱莉夜总会一跃,手捞到了夜总会的侧边的水管,居然就借助那条水管手足并用如蜘蛛般攀爬上去。 我愣了半秒钟,使出浑身解数,从一众消防员和维序警察的眼皮底下溜过去,绕到莱莉夜总会的后面。看看四面无人,我提起一个垃圾桶用力敲破窗户,也亏得这莱莉夜总会讲究品味,这垃圾桶设计成托瓶的小天使,小巧称手。我将窗户玻璃敲开一个洞,钻了进去。 里面的人已经疏散,电源已经切断,我只能沿着楼梯奔上去。 十八层!我心里诅咒着这个数字,暗骂不是十八层地狱就好。 气喘吁吁一脚踹开天台的门时,一只手从水管上探上来,勾住天台护栏,有力而灵巧地一翻,一个人翻了上来。 我大喝一声:“哪里走?” 来人显然吃了一惊,他背光站着,样子不是很清楚,但身形和那种灵异的气息我感觉无比熟悉。 我喘了口气,镇定一下,自怀里掏出家伙来,再喝:“站住,别动!再动我就发飞镖了。不想你的脑袋变成靶子上的红心,就乖乖回答我的问题。” 那个人就是那天下午我遇到的人么?我竭力要看清她的脸,可是看不清楚。 “你为什么要烧了侦探社,你是为了要毁灭证据么?是你杀死了小黄侦探和他的拍档,因为你的情人?” 对方在夜色中微微喘息着,下面纷乱的红尘一时便染上了危险而紧张的气息。 跟她对峙,她是人吗?还是什么灵异生物?她身上散发出来的迫力让我无比压抑,我忽然觉得自己全无胜算,此刻支撑着我的,只有胸中那一股压抑的气。 我提高声音:“快说,你到底是不是人?” 第135节 此情此景的诡异,令到我居然问出如此荒谬的问题来,当然当时我不自觉,居然还问得理直气壮。 我的气势一壮,对方一定马上感应到了,她忽然往后退了一步,腿已经碰到了天台的护栏。 我大叫:“不要动,你会摔死的。” “你以为你是谁,也配问我的事么?”这是我第一次听她开口,却如想像中完全一样,冷漠而骄傲。 她说完这句话之后,就姿态优美地往后翻去。 这样美的姿态,如果是从二楼翻落地面一定无比轻盈,但是,这是十八层的顶楼! 我大叫一声,抢到栏杆前。却看见那个纤细的身影急促下坠,掉到一半的时候,身体里不知弹出什么东西,似乎是弹性钢丝之类的,止住了她下坠的势头,将她吊在半空晃晃荡荡,她的身体一边打转,一边仰头看我一眼。我隔了十层楼的距离看下去,正是那日抚弄狗的女子,此刻她的神情无比诡异,似笑非笑,又似鄙夷。 我非常愤怒,将手里的“飞镖”狠狠往她的脸扔去,但那串钥匙划出一道抛物线,一会儿就看不见了,只一霎眼,她就垂落到地面,消失在黑暗当中了。 第三章 寻访尼古拉斯男爵 现在对手已经暴露得很明显,要对抗有异能的人,我并无丝毫把握。 当然,大部分的传奇人物都会拥有一个坚强的后盾,又有一说,成功的女人背后都会有支持她的男人。 而我,恰好符合后一个条件,而在这庸庸碌碌的都市生活里头,在大部分正常人的眼中,我的经历和工作似乎可以跟传奇搭上边。 所以,我去找我的坚强后盾求助。 那个拥有超级大榕树的院子,我的师傅称之为榕城。我的恩师和自小看护我的宁婆婆都在那里。 距离上次因为宝瓶的求助,这次我再踏进榕城已时隔一年了,这不是寻常意义上的出身地,它予我压力,不能出人头地,便无意归来。想来,大部分离乡别井迁徙到陌生的城市,希望可以变成凤凰的麻雀们,怕都是这心态。 正是黄昏。 天空里没有归鸦,可是大榕树上却栖息着不少麻雀,见有人来,还是继续叽叽喳喳,一点没把我放在眼内。 回想起上一回,还是康文载我来的,宁婆婆却对我俩批了命,此刻想起,不免有点惆怅。 门敲了很久,还没有人应声,我开始担心起来。 有脚步声在我身后响起,我回首,惊喜:“师傅。” 夕阳下那个穿唐装衫裤老人朝我颌首,白发在夕阳下闪闪生光,步入老年的师傅的气度,仍然强胜过绝大部分人。 师傅掏出钥匙来开了门,让我进去:“小城,你一个人来?” “嗯,是。”我不愿多说,问:“宁婆婆呢?” “她啊,走了。” 师傅轻描淡写的,我却跳了起来:“走了?去哪里?” “人老了,就跟动物一样,想回老家,她回乡下去了。” 我呆住。 宁婆婆的家乡远在千里外,她在这城市里住了一辈子,老来隐居在这荒僻一隅,本以为,她会与师傅相伴一世,本以为,她会留在这里度此余生。 可是,事情总是发生在你最无法估计的时刻。 隔了很久,我才能轻轻说出话来:“我还想问她事情呢,可惜。” 师傅笑说:“有缘的自然会得知,不用问。老婆子叶落归根,很多人求也求不到呢。” 其实想想师傅说得对,宁婆婆求仁得仁,应该替她高兴才对,只是我仍然觉得难过。 这充分暴露了人的自私性。 有个电影里孩子问父亲:“妈妈去了哪里?” “妈妈去了天堂,那是一个非常好的地方。” “那么我们应该替她高兴才对,为什么大家都在哭?” 只因为我们自私,舍不得分离,人类哭泣都是为了自己。 师傅笑问我:“怎么,你是来找老婆子的?” 我打起精神来:“师傅,我遇上了不能理解的人。” 师傅的脸一时凝重下来。 听毕我的陈述,师傅说:“那你认为怎么样?” 我说:“我总觉得那女人不像人类,她太强了,我在她面前,总觉得是面对着另一种强大的生物,而且她周身上下的气质,不像人类。” “如果我说这世上的物种并不止我们人类现在所知的这么多,你可接受?” 来了,我挺直了背脊:“我接受,我可以相信有外星人。” “不,不是外星人,他们跟人类一同生存于地球这颗星球上。” 师傅缓缓说:“我们的家园并不是只存在人这一族类,有更多的生物同样存在于地球,他们有他们的世界,他们有他们社会,虽然同样寄生于一个星球,但一向河水不犯井水。” “这么说,那个女子……?” “我听了你的描述,我觉得她很可能是一个猎人。” “猎人?” “嗯,猎人跟人类是同盟,他们正式的名称是猎魔人,通常被称为猎人,他们在世界的数量远远不及人口数量大,但主持着其他敌对种族的秩序,可以说,他们维护着非人类界的社会秩序。” 第136节 “其他种族?非人类界?是神鬼么?还是狐狸精?” 我晕了头,这简直是大都会聊斋。如果不是我最信任的恩师亲口所说,我一定会觉得面前这人在胡说八道。 “地球上的确存在一种神秘的力量,主宰人类的命运,维护命运的平衡,不过,这股力量并不是我们人类所知道的神佛,或者,上帝。” 师傅不信教,我知道。 “可是,他们到底是什么呢?” “你不必要知道这么多,有时只相信自己肉眼能看到的东西是好事,有阴阳眼,能透视冥界的人都不会有很好的命运。不过,你以后行走世界,只要注意两类种族就好了,假如你能遇到他们的话。” “一类就是我刚才告诉你的猎人族,另一类就是吸血族。” “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 “我所了解的吸血族也许跟你在小说、电影里所得知的不一样,至少有一点不一样,就是他们其实并不惧怕日光。而跟人类理解相同的是,他们以吸食鲜血为生,是对有鲜血生物的最大威胁。” “师傅,你说的跟人类是同盟的猎人已经在与我为敌,现在又弄出一个不怕日光的吸血鬼,人类不是任人鱼肉?” 我不是语无伦次,而是师傅的话实在匪夷所思,令我无法适从。 “也不是这样说,吸血鬼在这个世界上虽然存在,可是数量已经相当稀少了。 在中世纪以前,吸血鬼成员由於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并造成一般人的恐惧。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确知吸血鬼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捕杀。虽然吸血鬼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吸血鬼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从那时开始,吸血鬼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 “嗯,小城,你听说过‘避世’教条吗?” “只听说过一点点,听说是魔鬼们的盟约。” “不,不是魔鬼,是吸血鬼。那时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吸血鬼氏族不得不进行结盟,产生了camari(密党)盟派。密党创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戒律传统,要求盟派中的后世吸血鬼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就是规定吸血鬼必须隐匿于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吸血鬼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由来。” “隐匿于人类社会?” “不错,吸血鬼的外形已经进化得跟人类几乎一样,在外形上是无法区分出来的,加之他们并不是如人类自以为的那样,惧怕日光,所以,他们散布在地球的每一角落。” 师傅的话真令我不寒而栗。 我只好说:“每天地球上有那么多的失踪人口,是吸血鬼作的恶吗?他们隐匿在隐秘处,然后忍受不住的时候就掠夺人类,吸食他们的鲜血?” “也许,但据我所知,吸血族隐藏在人类之中已经几百年了,他们不会轻易暴露自己的身份,毕竟,现代社会,要获得人类的新鲜血浆是很容易的事情。” 我打了个冷战,有什么比你知道身边隐藏着随时威胁着你的性命的强大生物更可怕的呢? 某种意义上来说,无知是可怕的,因为你不知道危险隐藏在哪里。 而已知也是可怕的,因为你知道可能,但无法知道可能发生的后果。 总结来说,现在这情形最可怕。 你知道一点点,知道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可是大部分你未知,你未知危险何时发生,如何预防。 我的手心感受到一阵阵的凉意,是出着冷汗的缘故。 师傅看看我:“你也不必如此担心,因为还有一个吸血族的天生对头在维持着秩序,他们是猎人族。他们就是专为对付吸血鬼而生的,他们的数量跟吸血鬼约莫,只要有他们存在的一天,吸血鬼就没有出头的一天。” 是,我差点忘了这一点,我是为了猎人而来的,不是为了传说中的吸血鬼。 我连忙说:“但现在那个猎人对我和我的朋友造成威胁,她会不会是一只心理有问题的猎人?我不想跟她作对,可是难保她不会主动来挑衅我,如果这样,我如何自保?” 我的话让师傅沉吟了好一会儿,食指关节在紫檀木桌面“得得”地扣了十几下,每一下都像敲在我心里,印象中,师傅如此情态,一定是遇上了大难题。 沉吟再三,师傅说:“我指点你去找一个人吧,这个人或许可以帮你,不过这个人的脾气很古怪,你不能欺骗他,不能激怒他,要说奇怪和快乐的事情让他听,他对你这人产生好感了,才会帮你。” 这么复杂?我已经开始皱眉头。说实话,讨人欢心绝对比完成委托案要困难得多,因为人心是最复杂的因素。 “我不知道那是怎么一个猎人,可是猎人族一向跟人类的关系很疏离,除了历史上几次重大的事件,影响地球和人类历史进程的大事件里面,他们曾经与人类进行过短暂的合作,一向就没有打什么交道。我认为,这里面,也许存在误会。” “可是,她一心要毁灭证据,我差点在现场抓住她……”说到这里,我的脸热了一下:“所以这事情一定与她有关。” “我也不清楚尼古拉斯男爵会给你什么东西,又或许你不能讨他欢心,他将你扫地出门,连带讨厌我也不一定。不过,我希望你在使用他给你的东西前,一定要慎重考虑,人类与猎人族一向是同盟,并非仇敌,不应该因为一两笔私人恩怨而破坏这种关系。” 我想,她不来害我,和我的朋友,我当然不会去招惹她。不是同类的怪物打交道并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 于是我说:“那当然,我用来防身好了。” “嗯,那你拿这张地图去找尼古拉斯男爵吧,记住,要正好在午夜十二点,不要提早,也不要超过十二点一刻,每日只有这个时刻,他才有见客的心情。” 这是一条老街。 老街在这个城市的对应概念是弯弯曲曲,有无数接口,四通八达,身处其中的人永远无法确认方向的通道。 今晚的月亮很好,应该是农历十四、五的样子,月亮圆圆的,月色照在地面就像覆了一层纱。可是在这条老街里面是看不见月亮的。 很奇怪吧,也许是因为建筑物巧妙遮挡的缘故,在午夜十二点的时分,人走在街上,抬头是看不见月亮的,而同样的,月亮的光芒也不能映照到地面上。 整条街,从天到地,都是黑乎乎的。 所有的人似乎都睡着了,又似有无数的灵魂隐藏在阴暗处抑制着呼吸。 至少,我就知道有一个人正隐藏在黑暗的建筑物里面,他是只会在十二点会客的主人。 我数到第十八个门口,然后摸到十二号的门牌。 对,是用摸的。 这是一扇很低矮的门,我的身材不算高,门楣只在我头顶上十公分,我伸手将门楣由左到右摸了一遍。 出乎意料,并没有尘土,感觉不脏,正常的情况下,很少有人会经常清洁门楣,由此,我认定这屋子的主人有洁癖。 第137节 在门楣靠右的四分之一处,我摸到一个金属的铭牌,上面刻着xii的数字,于是,我知道我找对了。我就在那个x上面按下去。 “记住,不要敲门,要按门铃……对一个古老国度的受封男爵来说,敲门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那个多功能键“x”是让我按了下去,可是我听不到屋里有任何反应。 “记住,要有很好的耐性,门铃只能按一次,急着催主人来开门也是很不礼貌的行为,这种情况下,你只适合在门外静静地等。” 师傅不知是否也有过同样的遭遇,反正我对他事先估计情况的全面程度佩服得五体投地。 在黑暗中等待,似乎已经有一年。 我忍不住打了个呵欠,这时门开了,强烈的光线令到我无法反应,张大了的嘴一时也合不拢来。 跟着那个穿着奇怪服饰提着灯的人走进房子时,我忍不住想:对着初次见面的人打呵欠,是不是也算不礼貌的行为? 幸亏他不是男爵,我又想,打量着走在我前面这人拖曳在地的兜帽长袍,那像是中世纪教士的服饰,很旧,灰扑扑的。刚才灯光很强,再加上有兜帽兜住了头,我没有看清楚领路这人的样子,可是,感觉很年轻,他应该是男爵的男仆。 提灯的人并不是把我领入客厅,而是把我领进客厅旁边的一间小房子,里面四壁都是书架,看来是个书房。 领路人将灯搁在桌子上,我忍不住诧异,中世纪的衣服,还有这复古的西欧书房设计,再加上桌上这航海者所使用的防风灯,我是坠入了骑士年代吗? 领路的人并不如我所想的让我坐下,我只好站着,而他更没有立即出门去请他的主人来,而是斯斯然脱下兜帽斗篷,挂在书架旁边的衣帽架上,更顺手梳理一下凌乱的头发。他的头发染成银色,刚过肩,看上去有点凌乱,可是非常漂亮。 我越看越诧异,这像是主人的姿态。可是他转过来的时候,我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他实在太年轻了。大约只有十来岁的样子,是一个非常俊美的少年,虽然脸色稍微有点苍白,可是据书籍记载,中世纪的贵族就是以脸色苍白为美,并昭示自己的贵族血统。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说,这个俊美的少年应该是一个非常标准的贵族,当然,是中世纪的style。 “你找尼古拉斯男爵有什么事吗?” “我想找他求助。” “求助?可是你明明等得很不耐烦,在打呵欠。”少年毫不客气地批评我。 “打呵欠是为了补充氧气,让自己提起精神,并不是因为不耐烦。” “噢。”少年吁了口气,“是这样啊,请坐。” 看来我的知识赢得了少年的尊重,虽然是令人惭愧的常识而已。 我坐下来很有礼貌地问:“那么,请问我可以求见尼古拉斯男爵吗?” “噢,我就是啊。” 我惊诧,但随即骂自己笨,不用进一步说明,这时也明白了一定是世袭的爵位。 果然,少年说:“我刚刚继承了我父亲的爵位,才不过十年,称呼我为男爵,一定还很不习惯吧?” 持续惊诧中,这回惊诧的是少年的语气,十年,他在说的是这样一个时间量词,可是他却说得跟昨天没有丝毫分别。 当然,更令我惊诧的还在后头:“你既然来了,就知道求助的规矩吧?你将你的故事讲给我听,嗯,听来的也行,我好久没有听到好故事了,如果我高兴了,我就会帮助你的。” 这男爵的怪异真是名不虚传啊! 虽然来之前,师傅已经有提过这方面的事情,我一直以为是跟知性人士打交道,说笑话或故事也不过是交流的手段,真正料不到要对付的是这样一个小孩子,而且是单刀直入地要求用故事来贿赂他。 这回,我不幸陷入一千零一夜的历史重演当中,我悲哀地想。 第四章 我的地图理论 “你喜欢怎么样的故事呢?” “要新奇,出乎我意料的。” “我遇上最奇怪的事情,莫过于在一个著名风景区掉进一个地洞,遇见了一群以恐龙为祖先的人类。” “这有什么奇怪的,这个星球虽然不算大,但里面还隐藏生活着很多种族是人类不知道的。人类就是一个目光短浅的种族,虽然有些是例外的,他们知道有蜘蛛人、蝙蝠人、鱼人……” 还真把漫画电影的当回事啊!?年轻的男爵脸上绝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一本正经得让我啼笑皆非,进而怀疑这些伟大的作家、漫画家们是否真的有的放矢,梦想成真。 “那么有一件事情也非常奇怪,同一个人被谋杀了六遍。”我心里暗骂,这小子一副不见天日的样子,怕是历史的东西他在行,高科技的东西就玩不转。 “同一个人?不可能!地球上没有一种生物有这么强的再生能力。”果然,鱼儿上钩了。 “怎么没有,我还跟这个人成了朋友。” “哦,我知道了,一定又是什么复制人。啊,还杀了六次啊,你们人类也太残忍了,不过从三百年前那次行刑我就知道……” “三百年前的行刑?”我很不争气地从卖弄者沦为征询者。 “是啊。那次有两万个犹太人看着21个异教徒被当众烧死,嗯,让我想想,那是1681,不,是1682年的六月最后一天。每人一根火刑柱,耶稣会士对他们进行劝诫,他们不肯,就会被烧着的荆豆柴去烧他们的脸,烧得黑黑的……然后再点着火刑架下的柴堆,可是火很少能上去,都是烤死的,每个人都烤一两个钟头才会死……那些人脸给烧焦后,如果还能说话,都会喊:‘为了上帝之爱,请饶命吧。’真令我笑死了,上帝之爱?上帝如果有爱的话,从来也不会交付给人类,不然他也不会在人类的性格里面加上残忍的元素,人类是这世界上最残忍的族类。” 他说得似亲眼看见,如果是这样,我面前的这个“少年贵族”的年纪早已超过三百岁。 我冒冷汗。 年轻的男爵歪着头看我:“女士,你的故事呢?虽然偶尔跟陌生人聊天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可是这样下去,我是不好帮助你的。” 我抚了抚额头,挥落的是汗水:“有一对情侣,生前不能结合,死后化为蝴蝶飞天了。” 我扔出中国四大民间传说。 “没点稀奇,丹麦的小人鱼不也是因为无望的爱变成阳光前的泡沫么。” “有一只石头爆出来的猴子,专喜欢钻进人家肚子里面进行间谍活动和要挟。” 无论是什么人,总会有弱点,男爵是西方封号,我立足本土以作秘密武器。 “没点创意,罗马人早就送出了特诺伊木马,木马肚子里塞的不都是人么?” 我差点给他气晕,所以说差点,也就是还没有,还没有是因为那“年轻”的男爵打了个呵欠,一点也记不起他予我的批评,公然表现他不耐烦的意思。 第138节 还加上一句:“还有没有呢?” 真令我恶向胆边生。 “当然有,你听过地图游戏的理论么?” “什么叫地图游戏?高深的数学游戏或者文字游戏我都讨厌得很喔。” “这种游戏就是在地图上玩的,玩的时候一方说出一个词,是这地图上有的,或者是城镇名,或者是河流名,或者是一憧重要建筑物的名称,然后让另外一方找出来。” “这又有什么难度?” “对于新手来说,一般会出字体很小很不起眼的名字来出题,其实人都有一种惯性思维,在面对特制的难题时,通常会从最难最深的开始估计,所以,其实这样出题是很容易给对方破解的。” “你是说……?” “我是说,假如是老手,往往会挑最大最中央从地图这端覆盖到另一段的名称来让别人猜。就像街头上字体过大的招牌或广告,有时反而会给人忽略,成为视觉盲点。” “很有趣……”男爵微眯的双眼睁大了一点:“你打算告诉我一个关于地图游戏的故事吗?” “不!”我狰狞地笑:“既然最诡异出奇的故事你都能猜到,我就告诉你最平淡的故事吧,是关于我自己成长的故事。” “从来没有人想要用自己成长的故事打动我。”男爵有点疑惑。 “那当然,因为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人生很平淡,认为过于出奇的故事都是编造出来的,可是我知道,没有人的成长过程是完全一样的,而生活中发生的细节有时比编造出来的更难以置信。” 我的故事说平淡亦可,说传奇亦可,谁的一生也有欢笑和失望,惊奇与背叛,我想,我所具有的,不过是浓缩一点而已。 “我一懂事,就发觉我有很多兄弟姐妹,足足有五六十个,而管理我们的大人就有二十一个,其中十二个是跟我们日夜相伴,住在同一憧大楼里。嗯,你已经知道是什么地方了吧,不错,那是天主教属下的一家孤儿院。” 男爵瞪大眼睛看着我。 “我就在哪里面长到七岁,过了七岁生日后三天,深夜里我被一个人惊醒了,他朝我打手势,让我跟他走。我很害怕,可是他的力气大得很,我根本挣不脱,又不敢大声喊叫,因为吵醒了其他人是会受罚的。就这样,我被他拖到操场上。原来是一个中年人,他对我说,是我父辈的朋友,托他照顾我,每晚这个时候,他会来带我来这里,教我一点防身的武术。我很怕,不要学,他就说,你也不想别人欺负你吧,在这世界上生存,首先得学会保护自己。” “终于,我开始跟他学习功夫。每晚他来教我两个小时,风雨不改。练完,我回去睡觉,头一年,我吵醒过同室的姐妹,不得已贿赂了她们几遍,到了九岁的时候,我进进出出从来不会给人发现……我想,你已经知道这个人是谁,他就是我的师傅,也就是他,指点我来找你。” 男爵点着头:“信天主教的孩子……” “不,我不信教,我是个不信教的孩子。”我微微一笑,“我不信任何宗教,我只相信自己。嗯,所以,我想我是一个不被神眷顾的孩子,不过也很公平,我不信他,他也就没必要关照我。” “我在孤儿院里最大的收获不是练武术而得的健康体魄,而是我的好朋友,她们有三位,有一位至今是我的拍档,有一位曾经是,可是现在不曾谅解我,最后一位,我不知她失落在何方。” 阿舞已经褪化成一个遥远的记忆,而安娜,远在异邦的女子,我一想到她心里就隐隐作痛,幸好,还有苏眉在我身边,最后的朋友。 “现在我已经长大了,跟朋友建立了自己的私家侦探社,接自己不大讨厌的委托,挣点钱……我们出身的孤儿院因为年代太久了,教徒没有金钱修慵,将它卖了给一个地产商,打算将它推倒了,建成一个百货中心。可是里面还住着五十多个跟我当年一样的小孩子,我希望他们可以快乐地长大,于是我和拍档贷款将这憧房子又买了下来。就这样,为了这个梦想,我们必须热爱自己的工作。” 男爵瞪着眼睛看着我:“就这样?” 我想了想:“是简单了一点,我本来就是一个普通人。” 年轻的男爵跳了起来:“你到底会不会讲故事?啊!!怎么搞的,你应该具体详细的告诉我,你的师傅,那个老头子怎样教你武术?你跟三个朋友怎么闹翻……” 我打断:“两个……” “差不多的,两个就两个,这个侦探社你们两个女生怎么可以办起来……” 我忍不住:“那是很长篇的,难道我将我练弹跳力撞到墙上,老鼠洞里的老鼠都以为地震全部窜出来的事也告诉你?我跟我的朋友闹翻的事情是因为感情问题啊,这个儿童,不,未成年人不宜……” “什么嘛,说出来说出来,我有兴趣。” 我想我不是一个好的故事讲述者,可是尼古拉斯男爵绝对是一个合适的聆听者,他随着我说出的零碎事件相应作出反应。计有叹息、瞪眼抹汗、微笑点头、大笑、捧腹狂笑、哭丧脸、努嘴、白眼……等等等等,表情之丰富真令我叹为观止。 最后,以一脸沉重的表情来收尾。 “停!”他苦恼地说:“天要亮了。” 天亮?这么快! 我怀疑地往院子里看去,那里黑乎乎的,跟我来时一样,根本没有光亮一点的意思。 “快天亮了……嗯,你说你要我帮助你什么?” 这么说,我出卖身世,终于博得同情? 我小心翼翼地说:“我需要一样可以让我抗衡猎人的工具。” “什么?”男爵怪叫起来。他紧张地说:“这又是什么故事?” 这回轮到我紧张:“抗衡猎人!!有个猎人对我的朋友造成威胁,我必须保护他,和保护我自己。” 男爵两眼无神,一脸沮丧:“惨!”他喃喃说。 “怎么,你不能帮我?你没有对付他们的方法?”再这样,叫惨的应该是我才对。 “不,不完全是这样。”伯爵忍不住伸手将自己银色的漂亮头发揉得一团糟,看上去非常苦恼,他皱着眉头说:“如果我帮助你,就得将吸血鬼之石交给你了。” 第五章 吸血鬼之石 “吸血鬼之石”这名称让我警醒,不过并没有问出来。拥有吸血鬼宝物的“人”,显然跟吸血种族有着关系。 男爵站起来,转身在身后的厚厚的书墙里抽出一本,这一本书像砖头一样厚,他翻开它,里面居然是空心的,给挖了个洞。 这个情景,我曾经在电影“肖恩克的救赎”里看见过。片子里面,圣经里嵌着的是一把锤子,主角靠这把锤子历数年之功,打通了监狱的狱墙,为自己挖掘了一条光明和自由之路。 某种意义上的精神救赎最终都是为了肉体服务,为了让肉体不再受苦,因此,圣经为一把铁锤让步。 而现在,男爵的辞典为了一颗石头让步。 男爵让我摊开手板,将辞典翻转,把石头倒进我手里。 第139节 很奇怪的是,石头在书页里还是黯淡无光黑乎乎的,接触到我的手掌就开始有了光泽,很小的一颗石子,多折射面的鹅蛋形,像是一个大戒指的戒面,隐隐可以看见里面有红光流转,石头好像开始活了过来。 实在是很奇怪的事情,联想起它的名字,我不禁怀疑它是否在吸着我的血复活起来。 男爵看着石头,眼睛里流露出非常爱怜的神色,就像在看着自己的孩子,“小心。”他说:“你得替我照顾好它……奇怪,它好像很喜欢你。”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西方的宝物也像东方神怪小说里面的法宝,会自己选择主人? “嗯,告诉你,这是吸血鬼之石,是该隐的血洒在最纯的红宝石上形成的。你应该知道,越年长的吸血鬼拥有的能力就越强大,第三代吸血鬼拥有的能力甚至可以与神媲美。在这些吸血鬼面前,通常的人是不堪一击的。只是,现在这么年长的吸血鬼基本上已经不存在了……而这枚吸血鬼之石是由该隐一直传下来的,上面还有该隐的鲜血,因此,它上面所俯着的力量非常不可思议,早在四百年前已经被视为是吸血界的圣物……哎哟,好长篇……”男爵自己说着不耐烦,又不礼貌地打了个呵欠:“反正你把它收起来,吸血鬼们会把你当同类,而且是有地位的贵族,猎人们感应到它的力量,也不敢冒犯你啦。” 听得我一愣一愣的,该隐?那是圣经里记载的吸血鬼的起源! 根据圣经记载,亚当和夏娃经不起蛇之诱惑偷吃禁果被逐出伊甸园,他们生了许多孩子。其中该隐是老大,也就是世上第三位人类。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共同生活。有次两人因为向上帝献祭的事情起了冲突,当农夫的该隐献上的农产品比不上弟弟贡献的肉类,他愤而谋杀了弟弟,翌日上帝问该隐他弟弟哪里去了,他辩称不知。上帝怒道:“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 上帝说:“不,我不会杀你,而且我知道你以后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与众不同的记号,这样你就会让别人知道你不该被杀――只会尽量折磨你。” 在千年潜藏的吸血鬼传说中,该隐所受的天谴便是终生必需吸食活人鲜血,并且永生不死,世世代代受此诅咒的折磨。而且上帝让他的记号变成人人都可见而诛之。传说之中,便是正午十二点钟的时候,该隐的胸口会滴出血来,所以他白天都不会出来,并且在午夜的时候吸食人类鲜血以作补充自身的鲜血流失。 而现在,男爵将这枚石子交给我,说上面沾了传说中吸血鬼老祖宗的鲜血! “怎么了怎么了,害怕了?怕这圣物的传说?怕受到上帝的诅咒?” “哈,还怕这个,我不是说我不信上帝,他也不会爱我么。”我说着,顺手将吸血鬼的石头放进口袋里。 我说的是真话。 圣经里最强调的是信念,而信念不坚的人便会受到诅咒。尤其是旧约,里面有一句:“草必枯干,花必凋残,因为耶和华的气吹在其上;百姓诚然是草。草必枯干,花必凋残;惟有我们上帝的话,必永远立定!” 再没见到过如此将所有寄托于一个精神信念上的话。 男爵笑了笑:“没有信念的人是可耻的,也是可怜的,我只能祝你好运。嗯,用完之后记得还我,你当然得讲信用。” 我说:“我并没想过要统一地球,我的理想也远远没有拯救人类那么伟大,等解决完事情自然就会找你。” “记得带好故事来,那是利息。” 我笑了一下,告辞。 “记住,你出门之后不能往回看,老头子也许已经跟你说过了,可是我还是得强调一下,那么年轻就那么罗嗦可不是什么好事,可是如果你回头的话,就会发生很可怕的事情的……” 嗯嗯,我想我会变成盐柱的。 我并没有说出来,最近的奇遇让我认为还有很多事情是我或者人类都不了解的。 世事无绝对,凡事有可能。 我出了门,右转,直走。 很奇怪,光线似乎跟随着我的脚步。 当我完全步出这条老街时,天已经大亮了,面前是个市场,清晨的早市,非常热闹,新鲜。 我步行去搭公车,一直没有回头。 也许是因为太早,早班车上只有十来个乘客,我靠在最后一排打盹,车上的人慢慢多了起来,我清醒了一点。发觉邻近后门下车处,有两个青年男子举动异常。 有一个较高瘦的张开双臂握住走道两段的横杠,张大的宽大t恤衫似乎在打掩护,而从我这个高而远的角度看过去,可以看见他臂弯掩护下的一个矮小男子正将手伸入前边一个师奶的肩袋里。 是小偷!而且配合得宜,很专业。 我不动声色地站起来,自最后一排慢慢逼近去。 下一站就在不远处,公车在减速拐弯,拐过这个路口就会停下来,我的举动毫无异常,正是一个心急要下车的乘客,我慢慢下了一级车阶。 我打算一把抓住那伸进人家肩袋的手,人赃并获,所以尽量装成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以麻痹对手。 再走下一级,穿过我面前挡着的两个乘客,我的手已经够长。 “不好意思,借过一下。”我说。 就在即将穿过去的时候,我发现那个高个子小偷突然像被针刺到一般,回头盯着我。 我没有看他,一路逼过去,脸上是快睡着的表情。 可是突然,高个子和矮个子不知给什么刺激到了,两个人停止了行动,并且向车门冲去。 他们发现了我! 我没有必要再伪装下去了,我的眼睛突然瞪大,大喝一声:“司机,有小偷!” 说话刹那,全车人,包括我,都看见了难以置信的一幕。 其实事情发生在一瞬间,公车正在转弯,还没有完全转完,速度减缓,可是也并不太缓,而这两个人,就像没有骨头一样,自车门旁边两扇半开的玻璃窗穿了出去。一左一右,那不过是只有一掌来宽的空隙,而这两个人就像忽然变扁了,刚好将身体压挤成恰好的厚度,而且,是轻松地穿了出去,游刃有余。 我大叫一声,扑到窗前,发觉这样宽的空隙,连我的脑袋也挤不出去,何况还有身体。 车厢内众人齐齐“哗”了一声,有人尖叫:“怪物!”明显开始恐慌。 可是逃逸的两人似乎更惊慌,他们不知被什么驱赶着似的,穿出车厢后以脚落地,然后就快得像什么动物似的,看上去竟而像手脚并用,飞也似的分头逃窜,似乎还在怕人追踪,是以分散目标。 我几乎可以肯定,他们两个不是人! 而逃窜过程中,那矮个子还回头惊惶地探看了车厢一眼,那飞快的一别脸,我看见他脸上五官完全扭曲,不似人形,是吓惨了的表情。 他们是受到示警所以才逃窜的么,可是现在看着车厢内乘客的表现实在不像,难道说,他们是被我吓跑的,可是,平时又不觉得我那么英明神武。 莫非,他们是感应到了我身上的吸血鬼之石。是被那神异的力量吓跑的。 我伸手插进口袋里摸着那块石头,冰凉冰凉的,驯服地躺在那里,散发着神秘而高贵的气息。 第140节 我有点哭笑不得,看来这石头带在身上可以充分发挥多功能用途,不但吸血鬼认我是同志,猎人退避三舍,平时更可兼职用作超级神符,随时驱逐蛇虫鼠蚁,兼夹生人勿近。 只是有一个副作用。 我开始受不了车厢内的窃窃议论和怀疑目光,当然,还有明目张胆的询问:“小姐,你刚刚看见他们在做什么?” “做什么?打荷包啊。” “他们在这里站了很久了,怎么你一来他们就跑了。” “……”什么意思,我来捉他们当然会逃跑,这么问是怀疑我是同党么。 “他们是什么人,到底是不是人啊,那么奇怪的……小姐你识不识得啊?” “%%%&&@@” 我终于提前下车,决定步行回侦探社。 公车再次发动时,我还可感受到车厢*出的热辣辣刺人目光,我不敢回头,男爵说的,如果回头后果会很严重,这次,我严重相信。说不定,再一回头,就有人用手机将我样子照成相片,报料给八卦杂志,二十四小时内传遍街头巷尾,沦为新世纪公车超级奇谈。 第六章 她咬了我一口 我回到侦探社之后十分钟,苏眉才来开档。她的模样很狼狈,右手臂用绷带吊在胸前,看上去好像是骨折的样子。 苏眉告诉我,她发现了那头狗,但逮它不住,被咬了一口。而被咬了这一口之后,半边身子发麻,手臂只能吊住。 我有点吃惊,那头狗我曾经见过,确实非同凡狗,但是,要说它能咬伤跆拳道黑带四段的苏眉,实在令我不能接受,除非是苏眉过于轻敌,闭上眼睛并且收起一手一脚。 可是,苏眉否认。 “那头狗浑身散发出很诡异的气息,我一开始就打算全力以赴去对付它,可是它竟然好像人一样看破我的心思,不但这样,它还像一个高手一样跟我搏击。” 慢着,我的头已经开始发晕了,那头狗像一个高手似的跟苏眉搏击?我脑海内即时浮现一头大狗人立起来,挥舞带着拳套的双臂跟人对峙,不时,回头向你一笑,呲开两排白牙。 我打个冷战,不,那明明是某卡通片中拳击袋鼠的形象,我给它嫁接了一个狗头。 “啊,那个,那个狗像卡通片一样耍弄功夫?” “不,不是,我是说它的闪避和攻击都非常敏捷,真的就像一个高手一样,完全猜到我要用什么招式对付它,我们打斗了有几分钟,然后,它趁我不注意,就咬了我一口,趁机逃跑了。” “伤得重么?有没有打防疫针?”我只能这样问。 “没事,流血也不是很多……”苏眉的话突然顿住,因为我们都看见,苏眉的手臂开始慢慢渗出血来,染红了外面包扎的白纱布。 “怎么会这样……?”我们连忙解开白纱布,打算换上新的,可是这伤口情形实在可怖,那两排十个牙印不住渗出鲜血,滴滴答答的,无论如何止不住。 苏眉的脸色白了。 而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那枚小石子,放在苏眉的伤口上,鲜血慢慢浸过了石子,可是,不再淌出来。 这枚吸血鬼的石头止住了血! 我脸色大变,喃喃说:“该隐受到的诅咒……吸血鬼已经开始向我们下手了。” “怎么一回事?” 我想解释,但又不知从何开始,屋里不知何时笼罩着一种阴森的气息,而电话于此刻毫无征兆地响起,把我俩人都吓了一跳。 从来没有给一个电话惊吓成这样,却原来只不过是小黄的夫人打来的。 她在电话里语气惶急,说在抽屉里发现了小黄遗留下来的一些资料,可能跟他的失踪有关。我马上答应来一趟。 我把吸血鬼之石交给苏眉,要她坐镇侦探社等我,吸血族已经开始向我的拍档下手,说不定也会对此事有着了解的小黄夫人下手,我得飞快赶去,赶在吸血鬼之前。 小黄夫人在家里等我,我赶到的时候,大大松了一口气,立即开始力邀她到我的侦探社暂避。 小黄夫人神情有点凄怆地说:“小黄不在了,我避和不避也没有什么分别,而且,我今天将最后的证据交给你们,我也对他们没有什么威胁了。” “他们?”我一面应着,一面脑袋里还打着要说服她的主意。 “是,你看,我发现了这个案宗记录,里面说,他们不大像人类,他们是一种很奇怪的种族……” 看来,小黄真的是发现了非人的种族而出事的,可是,到底是吸血鬼还是猎人? 小黄夫人将卷宗交给我,我连忙双手去接,小黄夫人的手指碰到了我的,非常的冷,上面似乎有细细的绒毛,一种非常奇异的感觉。 我愣了愣,小黄夫人已经将卷宗放在我手里,进而握住我双手,“我们只能依托你了……”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忽然,小黄夫人白嫩的手指上冒出了两排锋利的白牙,在我的手背上啃了一下,鲜血一下子冒了出来。 她的手居然咬了我一口! 我大叫一声,用力一抛,将卷宗和她的手同时摔落。 “哗啦”无数纸张落地和振翅声同时发出,小黄夫人的衣袖里飞出了无数蝙蝠,往窗户飞去,可是窗户是被厚厚的天鹅绒窗帘落地封严的,那些蝙蝠本来应该出不去,但是它们一直飞,飞到窗帘前就忽然不见了,竟然像是穿出去了。 小黄夫人现在站得距我一步远,笑嘻嘻看着我,抚弄着手指,她原来白皙纤长的手指现在已经长满黑绒毛,短短密密黑得发亮的绒毛。 我毛骨悚然! 现在才发觉,这个女人,也根本不像人! 我手掌的鲜血滴滴答答地掉在地板上,对方笑着一直说:“我们只能依托你了……”还点了点头。 我大叫着扑上前去。 小黄夫人迅速后退,脚好像不沾地一样,轻飘飘地退到窗前,就像那许多蝙蝠一样,忽然就消失了。 我“唰”地拉开窗帘,窗帘居然是潮湿的,手感非常邋遢,而外面居然看不到来时的阳光,原来是一条阴暗的小巷。 第141节 我再用力推窗户,打算追出去。 窗户很紧,插销似乎锈住了,我用力推压,插销弄开了,但窗户还像被什么堵住,推不开。 我返身提起一把椅子,用力挥出去。 玻璃破了,一阵令人作呕的气味涌入屋里,我没有防备,几乎呕出来,一面狂咳,一面张望,我看见那人身影在小巷深处闪悠了一下,我翻出了窗子。 落足点软绵绵的,我踩在了什么东西上面,居然是一具半腐败的人类尸体,给我踩得“扑”一声哑响,像是本已漏气的皮球被大力压下,忽然破了。我看见黑黑红红的液体冒出来,还有白花花的俎虫一并涌出。 再也忍不住,我撑着墙恶呕起来。 而古人的理论在这刻居然奇迹般得到验证,有个“人”从天而降,竟然就是我打算对付她的猎人,她长发飘飘,连眼角也不扫我一眼,嘴里冷冰冰地说:“我终于找到你了。” 正正符合“祸不单行”四字。 第七章 猎人和蝙蝠军团 女猎人站的位置是我的左前方,正好跟右前方的那具尸体,与我形成一个倒三角,我全神贯注在她身上。 女猎人慢慢蹲下,伸手去翻捡地上那具腐尸,手势稳定熟练。猎人这种族的人很可能还受到过法医训练。 我发现有机可乘,趁着猎人的注意力放在验尸,我悄悄往墙贴去,打算先偷偷溜走。 但我显然过于乐观。 我的身体刚一晃动,蹲下的女猎人已经有所警觉,她蓦然抬头,向我盯来。 那双眼睛眼梢高挑,眼神异常凌厉。 似乎察觉我要逃跑的意图,她慢慢站起,向我走过来。 我从她站起来开始,一直往后退。显而易见,我跟她的实力显然不是一个等级的,而她出现在这里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验尸,而是要来对付我。 她开始迈步走过来时,我已经退出五六步,然后,转头飞跑。 不知是否吸血鬼牙齿里的毒液已经通过伤口渗入了我的身体,我一开始快速跑动,就觉得伤口发烫,然后这感觉又慢慢往身体蔓延。只跑了一会儿,那热辣辣的感觉已经占据了我半边身体。 身后听不到脚步声,可是有一个非常贴近的声音在我耳边说:“别走!” 这种语气通常出现在灵异电影里,鬼怪飕地逼近来,轻轻说出这句话,连带朝你脖子呵气。你吓得一激灵,那东西又飕的离你十米开外。 没错,只有成竹在胸的东西,才会这样好整以暇的逗你玩。而不是虚张声势地恐吓:“你给我站住!” 我叹了口气,只有站住,勇敢地回头问她:“你要干什么?” 对方直截了当答我:“把该隐的石头给我。” “为什么?” “借给我!”猎人狭长深邃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奇怪的神色,但是美丽的脸还是没有任何表情的。 这一定是借口!难怪几乎所有拦路打劫的小贼嘴里都会说:“兄弟,借你的钱包使使。” 我冷冷地说:“不可能!你伤害我的朋友,与人类为敌,在没有一个很好的理由之前,我不会跟你有任何合作。” 猎人的眼睛盯着我,很诡异的神色,我分析不出来那是否敌意,我的背脊挺了挺。 她缓缓说:“作为人类,你的体能和反应已经算是出色,可是,对于我们,或者吸血族来说,并不具备威胁。” 这是恐吓? 我默不作声。 她再次说:“把石头借我!”她逼上一步。 我大声道:“不!”挥掌便向她打去。 猎人的身体好像蛇一样柔软而灵活,她不知怎么的一转,就让过了我的攻击,并且保持原来的站立姿态,就好像风里一根芦苇,给大风吹得歪了歪,风一过,又归于原位。 身体里的血液似乎沸腾了,就算没受伤,我也知道自己绝不可能空手对付得了猎人,我有自知之明。 我干脆站定了。 猎人站在我面前,暂时没有什么动作,过了一会儿,她说:“你给吸血族咬了,身体中了毒,要是不用该隐的石头,你会没命。” 听上去像是在担心我,但是这当然不可能。这种后果我自己也早已经猜了出来,但现在听她这么一说,心还是沉了一下,但这并不是示弱的时候,我大声说:“我就算死了也不会将石头交给你的。” 猎人的眼睛里有了种很奇怪的神色,她说:“你们人类,都是这么奇怪的么?为了某样东西舍得连最宝贵的性命都放弃?” 她的神情有刹那迷惑。 趁此机会,我用力向墙壁整个身体撞过去。我这时已经跑到巷子一头,墙的这边搭着一个简陋的竹架子,是那种用来房屋外面装修,用竹子呈井字状搭起来的临时脚手架。我用尽全力往架子撞过去,身体压断了两根竖着的竹子,架子一歪,我再用力一推,将整个架子往猎人身上推去。 我希望这个架子可以阻得她一阻,拔足就往巷口跑去,还有十来米我就要出了这条阴暗恐怖的暗巷,只要有阳光的地方就有人,有人的话,她就不敢乱来。 还差八米,六米。 忽然,一只手搭在了我肩上,我叹了口气,回身攻击。 对方轻易地叼住了我的手腕,我抽之不动。 “把石头给我。”对方再一次说,语气依然淡定而毫无感情。 突然之间,巷口有人大声叫:“石头在这里,你要就来拿。” 我还没有来得及阻止,猎人已经放开了我的手,往巷口的苏眉扑过去。 苏眉挑着眉毛,满脸怒色,她手里紧握着那块石头。 第142节 我在后面大叫:“苏眉,不要给她。” 猎人已经跑到苏眉面前,摊开手板:“给我!” 苏眉愤愤地说:“给你!”她张开手掌,掌心的红色石头吸收了阳光,忽然发出比阳光更强烈的光芒来。 猎人轻声说:“不!”她的语气里非常惊惶。 苏眉已经连手掌带石头往她额头拍过去。 也许是光芒太强烈了,猎人忘记了躲避,这一拍就印在了她额头上,她惨叫一声,捂着额头蹲了下来,痛苦地呻吟。 苏眉收住手掌,握住石头,并没有让石头跟随猎人的动作滑落下来。她退后两步,朝我打个手势。我早已经奔了过去,她牵住我,往大街奔过去。 好不容易回到侦探社,我们惊魂未定。 我说:“苏眉,我还是第一次这样佩服你的勇敢。” 苏眉瞪我:“我才佩服你,这么危险的事情,你居然把护身的东西留给我!而且还被吸血鬼咬了,你不要命了是不是?” 我苦笑。 苏眉将石头交给我,握在手里,冰凉冰凉的,令我的发热的半边身子慢慢退了热度。 我叹了口气:“我们一直处在下风,只能依仗一块石头,这真是令人气馁的事情。” “现在是一家打两家,当然有可能会输,我看,我们要找盟军。” “你说的是……” “人类已经不能匹敌,只有把石头借你的怪物。” “男爵要十二点才见客,距离现在还有差不多十二个小时,这段时间之内,吸血鬼和猎人怕都不会放过我们。” “我们要转移地方,并且保护好自己。” 猜测并没有错,即使已经做好准备,可是屋子似乎还是不堪一击。 我们在一个很脏乱的小区租了一间独立的小平房,一方面是不希望引人注意,另一方面是希望起到武力冲突的时候不至影响邻居。 我们花了三个小时,将所有的窗户用木条钉死,门口用沉重的储物柜堵着。选择这个地方,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这里离男爵住的巷子只隔了一条街区,算是非常近。 现在我们两个已经装备地跟飞虎队差不多,打算呆在这里六个小时,为保卫我们的生命而战。 已经开始入夜了,太阳在地平线上消失,最后一线霞光也让黑暗驱散。本来是一个晴天,可是并没有月亮,不祥的预感从我们心头升起。 预感还伴随着声响的,一直传进我们的耳朵,那是无数扑翅的声音,代表恐惧的声音。 我们屋里大开着灯,外面要比屋里黑,可是还是可以看见无数的黑乎乎的东西成群往我们的窗户和门扑来。 那是蝙蝠! 一堆堆的,用自己的身体往窗子和门撞,“啪、啪、啪”,它们齐心合力,众志成城,用自己身体,一个推一个的往我们的窗户和门撞。 我跟苏眉对看一眼,都看见了对方脸色变青了。 吸血族正在向我们发动攻击,这样的包围,就算我们能撑到十二点,也万不能脱围而出去寻男爵。 苏眉忽然握住了我的手:“我想到了一个方法,它们是怕吸血鬼之石的是不是,只要有人身上带着它,它们就不敢伤害那个人。只要我们派一个人出去求救,另一个人支持到救兵来了就成了。” 暂时门还是安全的,可是窗户的玻璃早已经被撞得粉碎,虽然我们事先将木条钉得非常紧密,蝙蝠们并不能从木条间隙里挤进来,可是它们还是锲而不舍地撞着,黑色的翅膀和毛毛的爪子不是自间隙外面伸进来。这种状况,任谁都看得出来,谁不可能维持到救兵回来。 我说:“不错的法子,苏眉,你的身手比我敏捷,头脑比我灵活,你去搬救兵。” “什么话?第一次是你去的,你熟悉状况,这一次也该你。” “苏眉,男爵很好相处的人,你去一定可以。” “嘿嘿嘿,这侦探社没有了我,还是叫倾城侦探社,没有了你,叫什么名字呢?苏眉侦探社?用来卖海鲜么?听我说,拉着邵家兄弟来入伙好了,他们两个很能帮忙的,跟他们合作,我们有赚没蚀。” “苏眉……” 情况已经不容许我们再讨论下去,“喇喇”一阵令人心悸的声音响起,“啪”的一声,正南面窗户的一根木条已经绷断,一团蝙蝠随着冲力翻滚着飞了进来,往我们冲来。 我用力将苏眉一推,我侧身躲在一张翻倒的圆桌后面,苏眉敏捷地着地一滚,也已藏身于另一端的沙发后。 我点点头,拔出喷火枪,发射。 火龙将冲进来的第一股蝙蝠群吞没,一时屋内弥漫着烧焦毛皮的焦臭味和极度难听令牙齿发酸的“吱吱”惨叫声。 蝙蝠群分而为二,一部分向苏眉藏身处扑出。 苏眉擎出的不是喷火枪,而是灭火筒,喷出来的干冰,瞬间白雾弥漫,一只只蝙蝠被冻得血液凝固,直直掉落地面,身上覆一层薄薄的霜。 苏眉的灭火筒也很好地抑制了我的喷火枪火苗的蔓延,保护我们不至先被自己喷出的火烤死。 蝙蝠还是一堆堆地从破了的窗口闯进来,前仆后继的烈士精神,但是攻势已经有所减缓。不过情势并不容乐观,蝙蝠们只是很聪明地减少了送死的兵力,要慢慢耗尽我们的防身物品而已。但攻势减缓,也令到我们有喘一口气的时机。 我们又开始争论,谁该拿着石头冲出去。 “外面蝙蝠那么多,冲出去也可能会带伤,其实并不安全。” “就是嘛,我就是怕得要命,才推你去送死的,那么多蝙蝠,我想想已经会头晕,还要冲在他们当中去?” “苏眉,你怎么从来不肯听我的话?” “什么嘛,你不也是?你又什么时候听过的话了?” 我气结:“真不知是因为什么才跟你交上朋友的。” 第143节 “咦,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当然是因为我英明神武,娇俏可人,人见人爱,车见车载……” 一阵恐怖的声音打断我们,我们同时回头,身后两扇窗户与此同时被撞破,憧憧黑影,漫天向我们压来。 “快走!”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已经恐惧得变了调。 “不!”那边的苏眉也大叫一声,她还用力一抛,将石头向我抛过来。 但因为我正急着转换位置,打算用喷火枪先抵挡身后攻来的敌人,这一抛,我并没能腾手接住。 石头,我们眼睁睁地看着它坠地,还弹了一下,滚了两滚。 我大叫一声,打算不顾一切冲过去捡,但忽然之间,那石头似乎感应到什么,突然之间光芒大盛,将全屋的灯火都盖住了。 石子在地板上发出强烈的光芒,呈现一个半径为一米左右的半球形光憧。之所以看得如此清楚,是因为我们清楚看见,光憧包围内的地方,一只蝙蝠也没有。没有一只蝙蝠胆敢进犯光憧里面。 喜出望外,绝处逢生。 我跟苏眉也没来得及打招呼,已分别一个打滚,滚进了光憧保护区,才知道,人在求生本能的驱使下,动作多么敏捷。 我跟苏眉背靠背躲在石头发出的光憧下,光憧外面,集合着越来越多的蝙蝠,慢慢的,屋子里面已经充满了,灯光被完全遮住,四处都是扑翅声和动物腥臭的味道。空气越来越稀薄,每次我们的武器发射出去,打落蝙蝠现出的漏洞总是由后来者眨眼之间补了上去,而焦臭味只有令空气更令人窒息。 这种暂安的情形,其实比刚才的更惊险恐怖,我们都知道,很快,我们之中至少有一个是要死在这里了。我伸出手来,与苏眉的互握,对方的手里都是冷汗。“你”我们两个同时脱口而出,同时又闭嘴苦笑。 “真是,认识你这么久以来,第一次看见你害怕成这样的样子,真是不枉此生哪。”苏眉居然还在大声抒情。 而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我只是将手慢慢往石头移动,我要将石头放进苏眉手里,逼她带走。 可是一只手比我的更快,苏眉已经将石头抢着拿在手里,光憧因之出现了防护阴影,有蝙蝠已经趁势潜入,她握住我的手,我绝望地推让,蝙蝠已经大批往我们压过来。 突然之间,我们推让的手之间多出来第五只手,那只手强横将石头趁乱夺了过去。我跟苏眉惊讶地抬头,还来不及反应,那个人很快将自己的手臂一划,划出一道口子,将鲜血滴在手心的石头上,她的血,居然是绿色的。 你知道红色混合绿色是什么颜色吗?如果两种颜料均等,出来的是一种灰绿色,石头开始的红光似乎被绿血掩住了,有一刹那似乎不再发光,然后我们才发现,其实它在发着一种灰绿色的光。因为屋子里面灯光都教遮住了,而每个角落都充满了黑乎乎毛绒绒的身体,所以这暗暗的光一时没有看出来。慢慢的,发现了这光,是因为蝙蝠们在退却,像潮水一样,一批批,迅速由房子里往外撤退。 灰绿色的光芒似乎是为了驱逐蝙蝠们而存在的,当光芒充盈着每个角落,蝙蝠们也消失得一干二净,只遗留下满地的尸体,被我们刚才反抗所杀死的蝙蝠尸体。 掌握着吸血鬼之石的人慢慢转过身体来,问我们:“你们没有事吧?” 是猎人,那个猎人,她终于得到了石头! 虽然她问我们的话似乎有点关心的意思,可是冷冰冰的语气却令我们怀疑她真正的目的是否在嘲笑我们的困境。 第八章 猎人的借口 石头躺在猎人的手里,很伏贴,很听话。我们很奇怪。 石头对蝙蝠兵团有感应,可是对那么接近的猎人却没有。 而且,它还乖乖浸在猎人的绿色的血里,发出奇异的光,都不知道有没有被污染。 我和苏眉目瞪口呆地瞪着她,说实在话,经过刚才那一役,我们残余的勇气暂时不够我们扑上去勇夺石头。 美得那么妖异的女人,手臂上绿色的血还在淌,她提起手来,伸出舌头舔了舔。 细长的眼尾瞟着我们:“石头借我?” 那么无辜而冷淡的“借”字,我们刹那错觉她说的其实是“给我”。 其实石头已经实实在在握在她的手里,以她的一贯目中无人,大可就此扬长而去,不必再多此一举地询问我们。 一定是在讽刺我们,一定是的! 我的心里冒出了千百条骂她的句子,可是都觉得无力。然后我听到苏眉大声问:“为什么?” 如果我想要一样东西,需要理由吗? 可是她并不是我,她似乎很讲理,认真地对我们解释:“我要用来交换一样东西。” 实在很奇怪,用我们的东西去交换另一样东西,而且是借。 “什么东西?” “你见过的。”她看向我。 我搜索枯肠,苏眉期待地看着我。 我从那天路边的偶遇,想到莱莉夜总会天台的交手,再而就是昨天的狭路相逢……我想不出来,根本想不出来猎人身上有样东西可以与这石头等价。 而且,还是我见过的!! “严格来说,那不是东西……”她突然提醒我。 我脑内灵光乍现:“那只狗!” 猎人的眼睛眯了一下,有种奇怪的神色一闪而过,她慢腾腾地说:“严格来说,那也不是你们人类理解范围内的狗,它是一个人,不,严格来说,它也不是一个人,它是我的爱人。” 她再“严格”下去,我想我会晕倒,面前这个女人她现在处于正常状态么?她刚刚亲口说出一头狗是她的爱人! 人和宠物的关系一向非常奇特,人类会保护它们、喂饱它们的肚子,跟它们一同娱乐,有的还训练它们,以教懂它们某些技巧为荣,人类是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去跟动物相处,希望它们快乐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让自己感觉愉快。 人类会把宠物当朋友、当孩子、当伙伴,可是,不会有人将它们当爱人,真的,不可能! 我看见苏眉张大了嘴盯着她,我想我的表情也好不到哪里去。 “你要用我们的石头去换那条……你的爱人?”疯子的头脑可经得起再次证实? 猎人很严肃地点头,她总是面无表情,无论说话还是打架,都是一脸认真。 “你……爱上一条……咳咳,你跟谁交换?” 第144节 “吸血族。” 这个词语像根鞭子,抽得我疼痛:“你说什么?” “我要借你们的石头跟吸血族交换我的爱人。”猎人虽然态度冷淡,可是脾气居然还不错,此刻还是耐着性子有问有答。要知道现在的情势是一面倒,石头在她手里,我们还是曾经伤过她的人,而且并非同类,怎么看都是敌非友,她实在不必要对这么客气的。 “咳咳,如果你告诉我们事情的原委,或许,我们可以合作。”苏眉厚着脸皮这么说,只是不肯看我频频打过去的眼色。我急得跺脚,我们有什么条件跟人合作,无非是贡献出这块可以依仗的石头,而且,还是借来的。 猎人看着我们两个。 苏眉挺着胸膛:“我听倾城说过猎人族和我们人类一直都是合作的关系,这次或许有什么误会,只要你说清楚事情的原委,我们可以尽我们所能来帮你。” 苏眉表现得不卑不亢。 我忽然很佩服她,而且,发觉刚刚实在是我自己心怯,连带自卑。 我即时自我反省,一面也诚恳地对猎人说:“只要你告诉我们,小黄侦探在哪里,如果清楚这不过是一场误会,我们或许可以合作。” “什么小黄侦探?”对方认真地问。 一句话令到我的怒火又冒了起来,我努力压抑着:“小黄就是那个调查你跟有妇之夫关系而失踪的私家侦探,他是我的朋友,请你放过他。” 猎人脸上的神色还是一点不动,甚至看着我指手画脚的,眼皮也不眨一下。 对方的平静让我心中出现一丝恐惧,我紧紧握住拳:“你是不是已经对他怎么了?” 她摇头:“我从来没有对人类出手过,你说的什么侦探,我也不清楚,我只认识你一个侦探。” “那你怎么会出现在小黄的侦探社,还放火毁灭了现场证据?”我稍稍松了口气,但还是不敢完全相信。 “你搞错了,我没有放火。相反,我想在火灾现场找一点东西,可是找不到。”猎人回答得相当认真,慎重的语气让人想起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我即时傻掉:“不对,如果不是你干的,为什么见了我要逃跑?” 猎人一脸奇怪:“什么逃跑?对着一个普通人类我用得着逃么?我那时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你又一股说也说不明白的蠢样子,我没空跟你解释。” 居然推脱得一干二净。 连带狠狠踩了我两脚! 我耳朵里听见苏眉在旁边咕咕忍笑的声音,一肚子的气憋着无法放。 别看面前这家伙很酷很不通事务的样子,就以为她很好骗,我看她其实是个鬼灵精。 我生着闷气,一面找寻反击的话语:“小黄的失踪真的与你无关?难道你跟人类纠缠不清而发怒伤害他们?” “你很罗嗦!”猎人皱下了眉头:“我从来没有伤害过人类。” “可是你跟一个又一个有妇之夫来往,这本身就是一种伤害。” 猎人挑起眉毛:“什么叫一个又一个?” “小黄要调查的是一个,那个研究灵异现象的工程师又是一个。”我振振有词。 “什么一个又一个,我除了你们,只认识一个人类,确实他是个工程师,不过严格说来,他也不算是,现在我要借你们的石头把他换回来。”说着她有点不耐烦。 慢着,我发现她话中一个明显的漏洞。 我“哈”的一声,“你刚刚说要用我们的石头去换狗,现在又说要换人,这还不是信口开河?” 猎人脸上露出一种似乎嗅到臭鸡蛋的神情,她摇头:“看来我还是得以普通人类的智力来衡量你……我要换的是我的情人,他以前是人类,现在的外在形态是一条狗。” 这说的是哪一门语言?每个词语我都知道,但是就是不明白她在说些什么。 但是为了避免她继续攻击我的智商,我只好拼命说服自己:在猎人的世界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比如说,每个人的形体都可以随时改变,可以今天是人类,明天变成狗。 如果猎人没有说谎,那么她就只认识了工程师一个人,这么说,被人委托调查的那个人就不是她。小黄夫人的形容出了问题,造就了我的误解。 突然,我想起一件事情,那个小黄夫人,昨天咬了我一口! 这是不是说,她本来就是吸血鬼,她扯了个大谎,要我和猎人火拼?!一定是这样,我头脑“轰”的一下,忍不住一手拍向桌子,“啪”! 给耍了!还是给一头吸血鬼! 而苏眉则在继续追问:“你刚刚说你要交换的是人类,还是一条狗?”她倒是不怕自己被攻击智商低,因为她的自信爆棚,从来没有降到负分以下。 我连忙竖起耳朵听猎人的回答。 猎人的脾气可说是相当好,她再次解释:“他是我的爱人,他这一世转生在人世,后来,灵魂寄寓在那条狗身上。” 这算什么鬼答案? 我跟苏眉大眼瞪小眼。 “我就知道你们不会明白的,算了,石头借我,我会还的。”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这句话的重点已经离开了后半部分,我忍不住说:“你不说,要我们猜,当然不会明白。” “就是,你还没有解释清楚呢,我们也还没有答应将石头借你……如果你将你的故事告诉我们,或许……”苏眉提议。 我立刻大声打断:“没有或许!” “你们不会相信的,因为人类无法理解。” 两头都令我气结,忍不住冲口而出:“你说出来的,我都会相信。” 年轻貌美的猎人眼里闪出火花:“真的?我把我的事情告诉你们,你们就把石头借我?” 我很怀疑这个实力高强的人是不是在耍我们,但是她那认真的表情绝没有一丝讽刺,在她认为,跟别人借东西必须经过对方的同意,即使对方实力跟自己相差悬殊,即使对方非我族类。 第145节 那种如同孩子一样单纯的思想让我有点感动,虽然吸血鬼之石关系重大,我实在不能做主它的去留,但该时我实在有点动摇,只对猎人说:“请说出你的故事吧,说不定我们可以成为盟友,人类只会帮助自己的朋友。” 苏眉对我转变的态度很奇怪,但也跟着说道:“没错。” “很好。”猎人微微一笑,显出高兴的样子。 我跟苏眉都看呆了,猎人一直冷酷得像冰块,现在冰块融解,笑容舒展,美丽的程度也不是人类的等级。 猎人说:“你们应该知道,我们猎人族跟吸血族一向是对立的种族,而吸血族隐藏在人类中间已经很多年了。猎人族近千年来都是为了寻找出隐藏在人类社会的宿敌而努力。” “我属于猎人中的一员,我的任务就是搜寻隐藏在这个城市的吸血鬼。然后,我找到了潘太太的先生。” “那是一个清晨。我已经在街区徘徊了很久,自接到总部的报告以来,我受命在此连续搜寻已经超过七十二小时。报告说这区有异样的血浆需求,这是吸血族出没的前奏。我经过努力,将范围缩小在这个街区,不断来回巡视,希望吸血族露出破绽。” “这期间,我总共遇到十三个异常的人。其中九个是男子,他们误认为我是流莺,有的喝醉了,有的是老手,借醉上来搭讪,我都打发他们走了。” 猎人说得轻松,脸上一点表情没有,我跟苏眉却对望一眼,苏眉还伸伸舌头,做个鬼脸。 以猎人的身手,就算是最轻量级的“打发”,无礼的人怕不折了一手一脚。 没想教猎人看见了,她反应也真快,即时猜到我们心里在想什么,淡淡说:“没对他们做什么,只是让他们睡觉而已。这并不是什么太讨厌的事情,欲望需要发泄而已,这对于我们猎人族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们需要的时候会直接询问的,拒绝也会直接的,不会留下什么误会。不过,我们跟你们不是同类。” 我连忙摆手:“对不起,请继续往下说。你找到吸血鬼没有?” “有,是一个意外。” “快天亮了,连续的巡逻工作令我非常疲倦,我打算回去了。有些早醒的人类已经起床洗涤,外面天色还是比较黑,街区里有些房子就亮了灯,当然,我知道好些从昨晚开始就没有关过灯。” 猎人陷入回忆中,神情有点迷惘。 “我走到一憧房子下面的时候,二楼的一面窗户忽然被人推开了,有人小声地喊:‘啊,美好的一天又过去了!’房子里面的灯光柔和地散发出来,那个人的轮廓发亮。我立即知道我要找的人找到了。” 猎人的眼眸黑亮亮的,闪烁着梦幻一般的光芒。 “对于人类来说,由于经过一晚上的休息,清晨的状态是非常好的,可是,对于吸血鬼来说,他们刚好相反。虽然他们并不惧怕日光,可是日光会令他们疲倦。我见到那个人疲倦的神态,就知道,他就是那只吸血鬼。” 苏眉看了我一眼,忍不住说:“可是,他可能是熬夜工作的人类啊。” “我自然也想到这一点,所以,我打算用银制品去试试他。” “要试探他,我打算先跟他做朋友。我后来知道他是个教授,我就说有研究项目要征询他,走进了他的房子。” “这个人是个科学家,住的房子里放满奇奇怪怪的仪器。他跟我讲解科学,都是灵异界的研究,慢慢的,我觉得很奇怪,这头吸血鬼似乎并不知道自己是吸血鬼。” “这,这是什么意思?” “他是自以为是人类的吸血鬼。就连他必须吸收的人类血液,他也是通过输血的方式吸收的,人类给他的理由是患了变异性的败血症,需要定期输血。” 一席话听得我跟苏眉脸色大变,天晓得,这世上还有多少人患如此的败血症,从而正大光明地在我人类社会占一席之地。 我忽而想起一事:“可是,后来教授死了。你最后还是执行任务了吧?” 猎人的眉头微蹙,露出苦恼的神情,忽然问我们一个绝对猜不到的问题:“你们相信有轮回转世么?” 这是什么意思? 这样的问题只有悲情肥皂剧里面满脸泪痕的怨妇才能问得出,通常用于主角生离死别,无法再继续争取只能将全副希望寄托来生的大惨剧。 我不以为然:“什么转世,都是人类为了安心编出来的借口吧。” 猎人眉头一挑:“那你们的转世灵童,几世*的又是怎么一回事?” 我答:“这个更容易,你没发现关于转世啊轮回的说法都是宗教传播出来的么,出于很多原因,编出这样的理由来也并不是不可原谅的。” 猎人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苏眉碰碰我,笑嘻嘻地说:“她是死心眼,她不信,我信。” 猎人绷着一张脸:“你不相信这个,我无法继续说下去。” 居然三分颜色上大红,摆面色给我看。 我正想说话,苏眉又说:“其实信与不信都是眼界问题,对于未知的东西,我们一向抱着眼不见不为实,其实,很可能有很多事情很多事物并不是不存在,而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真有外交水准! 猎人果然脸色稍霁,但她的心情似乎已不平静,是以叙述忽然简单起来:“我后来跟这个教授交了朋友,因为我发觉他的前世应该与我关系很深,我决定要好好观察他,再决定怎么处理。但后来教授的实验忽然出现问题,他的灵魂居然转移到他的爱狗身上,我没有办法,只有带走那头狗。但是,吸血族的人趁我疏忽,将他偷走了。” 无法揣测猎人于这里省略了多少细节,只听得我跟苏眉直瞪眼。 “你怎么知道他的前世是什么?” “对了,他是吸血鬼,前世也一定是吸血鬼,你们怎么可能在前世交朋友。” “什么实验可以转移灵魂?” “吸血鬼们怎么知道那头狗是他?” “……” 那么多的问题,猎人只回答了两个,就像极严格的考试择优录取。 第一个问题她答我们:“我是凭感觉知道我们前世有纠缠的,感觉,你们知道吗?” 感觉?唏!不就是一见钟情,一见如故,“妹妹,我们是认得的”之类么?进行得好的,说有feel,说缘分天注定,千世修得共枕眠,进行得不好的,前世欠你的,自欺欺人的孽缘而已。 咦,还真的有事没事归功为前世。 我一向对此心态嗤之以鼻。 第146节 所有的事情一手把握,所有结果共同造成,归功前世外因都是不愿承担错误逃避现实的态度。 心里是这样的不以为然,但脸上可一点不敢表露出来。这猎人冷冰冰的,脾气可大得很,哄不来。 果然她冷冷扫了我们一眼,一眼依次从我们两个脸上扫过,并不停留,就像一阵凉风刮过似的,她以冷冰冰的话语补充:“我想你们是不懂的,人类都是一样的,只重视皮相,甚至更表面的东西,你们不大习惯重视人的灵魂。” 她的话让我想起一句歌词:“谁说爱人就该爱他的灵魂,否则听起来就让人觉得不诚恳。” 呵,唱这首歌的女歌手勇敢与不忠的丈夫离婚,独自抚养女儿,她最令人的惊讶的名言是:既然男人都花心,为什么不挑一个英俊的呢? 爱一个人,就爱他的灵魂。 好久没有听过如此朝圣的说法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 然后,第二个问题她答我们:“我并不知道吸血族的人知道那头狗的秘密没有,但是他们拿他来要挟我,要我找你们要吸血鬼之石,与之交换。” 我跳了起来:“那是我们的东西……”我再看她一眼:“是我们借来的东西。” 猎人注视我们的目光坦诚无畏:“所以我也只是向你们借,交换之后,我会想办法要回来。” 她凝视我,似乎在说,你不相信我? 目光居然满是恳求。 一张冷冰冰的脸上镶嵌了一双表情丰富的眼睛。 我最受不了这样的目光。 何况,对方实在不必这样礼贤下士。 我给她看得心意大乱。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我趁势解开僵局,挥挥手走到一角接电话。 接毕电话回身,却只见苏眉一个人。 我惊呼:“她呢?石头呢?” “走了,我做主把石头借给她了。” “为什么?”我惊叫。 “为什么?为了她有一个很好的理由啊。” 我惊讶地看着苏眉,虽然知道苏眉大手笔大气魄,可是,将如此重要的东西交付给一个异族…… “你相信她?你不怕?” “怕也只能这样,她比我们强,石头也在她那里,你再怕也只能这么做。而且,我相信她。” 我瞪眼,现实永远如此,如骨鲠在喉,你想吐,可是更多时候只能不上不下让你难受。 而苏眉,她脑筋比我清醒,她吐出了鱼骨,还干了出来。 也只能这样了,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一个异族的诺言上,就为了她给我们一个可以接受的理由。 第九章 灵异实验室 电话是我们的委托人打来的,那个委托我们找寻那只狗的阔太在我的手机里头大发脾气,当时我只能将手机拿得离我耳朵尽可能地远地跟她说话。也因为这样,猎人走的时候,我甚至没有发觉。 猎人说的理由让我产生新的兴趣,我提议到阔太丈夫出事的实验室查看,或许,可以找到什么线索。 本来失踪地点是一条重要的线索,可是,那只是对失踪的人类而言。 对于一头狗的失踪,我不是没有动过视察现场的心思,但总觉得不甚重要。而阔太太的一力指证,再加上狗的相片让我想起猎人,注意力完全转移,是以,我接到委托的时候并没有去视察现场。 这在很久以后,都让我觉得是职业生涯一次最不专业的错误做法。 阔太太的外型也就是最具有代表性的最通俗那种类型。 短而髦的大卷发,衬着圆滚滚胖嘟嘟的脸庞,有一种夸张的假发的效果。 笑容太深刻,是因为扑的粉太厚,虽然不怀疑质量一定上乘,可是在数量累积到一定程度,再上等的粉也承受不住,掉落来的姿态跟面粉没什么两样。 其实阔太不难看,年纪也颇青。原来真有脂粉污颜色这回事的。阔太如此装备,也只能说是阔太,平白老了一辈,无法说是名媛。 不但造型,就连道具首饰也是最通俗易懂的那类。左右手共六枚宝石戒指,非常像一千零一夜里面苏丹国王的行头,并且绝不会选重于设计的铁芬尼等角色,一定是真金白银,货真价实,一眼看穿的南非火钻。为突出其独一无二的姿态,光秃秃地凸现在一环金属上,胜似珠穆朗玛峰的孤傲。镶工不能说不重视,因为如果不幸指环不堪重负,“铛”的一声,怕会把平滑地面砸出个凹洞。 就连态度也是代表性的高傲刻薄。 她从我们求见到让人带我们去实验室,从头到尾没有从太师椅上站起来过。 我很纳闷,这种复古的太师椅,就算是真正的古董,不也就是那些老得快要死的老太爷们在上面度日辰的么?他们因担心自己大势已去,怕自己的子孙不肖,日以继夜地坐在太师椅上发愁,终于到得有一天,虚弱得再也站不起来了,才不得已将最重视的东西分予那帮猢狲糟蹋。 以那个时代为背景的连续剧,至少总有一个镜头,夕阳的余晖斜斜照在太师椅上,空落落的,权威的没落也代表家族的没落。 可是这跟一个年轻的新寡的阔太完全搭不上界。 阔太不但没有站起来,没有跟我们打招呼,并且始终以单音节与我们和仆人交流,好像天生不能说话。 仆人:“夫人,顾侦探她们来了。” “嗯。” “潘太,我们接了你追寻失踪宠物的委托,今天是特意来调查一下潘先生的工作室,希望可以找到关于那头狗失踪的线索。” “哦。” “对于案子,我们一直在进行调查,进展比较缓慢,希望通过今日的调查,可以找到新的线索。” 第147节 “喔。” 发出最后一个单音节词的时候,潘太将带着钻石的手扬了起来,姿态优美地挥了挥,在稍嫌昏暗的客厅里划出几道夺目的光芒。像久经训练一般,那仆人上前一步,恭谨地说:“夫人让我带两位去,两位这边请。” 这潘太的架子实在大得可以,不过,我很庆幸她并不是那种多话罗嗦的人。 说是实验室,实在具备了实验室的大部分要素。 冷冰冰的工具,白布幔增添神秘感,可调校的灯光,方便做实验的时候有针对性。还有就是靠墙的一溜书架,也可供做实验的人随时翻查资料。 这个英年早逝的教授实验室实在具备一切实验室的条件,只是,我跟苏眉对看一眼,苏眉一脸坏笑,伸出两个手指将自己的右脸颊扯歪,朝我做个鬼脸。 我撇嘴:“啐。” 这个动作她之前做过一次,在我的脸上,之后还想陆续有来,我可再没给她近身冒犯。久而久之,她只能退而在自己的脸上实验。 最令人不服气的是,第一次她这样干的时候,我还得感激她。 没错,那时她是为了给我松弛麻痹的脸肌,结果用力过度,把我的半边嘴扯歪了,过了差不多一小时才能恢复,由此,此动作沦为笑柄。 那是我半生人唯一一次躺在牙科手术椅上,为了要拔除一颗无法容忍的智慧齿。 而面前这实验室的境况,那种种器械,居然都让我们想起了那次“奇遇”。 这个实验室实在比实验室要更像一个牙科手术室。 那仰躺式的白布罩椅,分明是让手术者躺上去的。 椅首可以转动的金属臂上是白铁托盘,里面盛着的金属工具有像镊子的,有带倒钩的,有长针状的,非常非常像牙科工具。 何况,最像的是椅首有橡胶细嘴高压喷管。那是让人牙酸的东西,只要你试过补牙齿。 不过,只能说像的缘故是,还有一些我们想不明白的东西,也不是该在牙科手术室出现的东西。 一个塑胶头罩,圆形的,就悬在椅首。 头罩边缘还有黑色的胶封,不知是否用来密封,形状圆圆的,看上去实在像是发廊的焗油头罩,也像太空员戴的头罩。 苏眉:“吓,这装置好奇怪,一边洗牙一边焗油?”她一面上去看看摸摸,一面试图将脑袋塞到头罩下面去。 我大喝:“别乱来,说不定教授的灵魂就是这样给吸走的。” 话刚说到一半,苏眉不知按了什么按钮,头罩上一个顶灯“啪”的亮了,一道强烈的光影照射在苏眉的脸上,一丛烟幕悄无声息地迅速充满了整个头罩,然后弥漫开来。 苏眉的头并没有塞入头罩,但是处在它下方,我看见苏眉因为强光的刺激睁不大眼睛,一时也忘了闪避,只是本能地转头掩鼻,那白烟直往她的脸弥漫过来。 一定不是什么好事情。 我用力要将头罩扳开,可是头罩坚固得很,动都不动。 我一手将苏眉扯开,用手在托盘下面的一个面板上试图乱按,可是上面的按钮实在复杂得惊人,我无从下手,一面转头问苏眉:“你刚才按了哪个钮?” “红色的!” “哪里有红色的?” “就在绿色的下面啊。” 喷出的烟雾越来越多,灯光给烟雾弄得朦朦胧胧的,我屏住呼吸,白色的烟雾不知是否有毒,正在迅速地占领实验室内有限的空间。 我再吼:“没有红色的按钮!苏眉!” 一只手从身后伸过来,按下了一个按钮,再用力一推,整座“手术椅”就给推得翻倒在地,头罩内还丝丝渗出白烟,但终于是止住了。 然后,窗户给人“噼噼啪啪”地大力推开,白色烟雾争先恐后地涌了出去,清新的空气重新占领了室内。 我恼怒地说:“苏眉,这是很危险的做法,我已经警告你很多次了。” “我怎么知道那红色的按钮按下去之后自己变成了黄色喔。”苏眉无辜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咦?” 烟幕散去,推窗子的人“蹬蹬蹬”几步走到我们跟前,是一个头发凌乱的大个子,现在他忠厚的脸上都是恼怒的神情,直视我。 我感觉到敌意,连忙举起手来:“我们是得到潘夫人的同意来视察实验室的,我承认,触发了机关是我们的不对,但要进行彻底的搜寻线索,这是经常会发生的事情。” 大个子盯着我,忽然出手。 说实话,他要跟我动拳脚,我是早有戒备,可是他不是。 他伸手拎住我衣领,将我脚跟提离了地。 再没想过会受到如此待遇! 他将我半拎半拖,塞出门,我太惊愕了,居然忘了反抗,感觉自己像是一条被打包的咸鱼。 经过苏眉身边的时候,匆匆一瞥,我看见她张大了嘴似乎想惊叫出声,但随即用拳头堵住自己的嘴。 我像一袋垃圾般被丢在门后。 苏眉燕子一般轻盈地追出来,并且扶起我,脸上因为惊愕也因为忍笑憋得通红,她边咳嗽边问我:“你没事吧?” 我的脸也通红,我感觉自己的耳朵和脖子都是烫的,我给大个子一扔扔到地板上,虽然是上好的柚木地板,但是我诅咒它为什么不是地毯。我的屁股极痛,好像摔成了三四瓣。 可是我当然得说:“没事,小事!” 为了我那可怜的自尊。 刚才那该死的大个子模样像是在对付一个擅闯民居的贼,并且,根本没有把我当女人看,这真令我感到挫败。 第148节 我恼羞之下,很没品地大叫:“你为什么这么对付我,动了仪器的人根本不是我,你这瞎眼的东西!” 可是实验室的门在扔我出来之后随即紧闭,差点还夹住了像小老鼠一样窜着跟出来的苏眉。我不会笨到用自己的手脚去拍打那扇足有十厘米厚的镶钢板门,我只是用大喉咙发泄着我的不满。 可是那大个子就像死了似的,缩在里面不吭声。 苏眉不安地:“要不,我们还是去找潘太太吧。” “不这样,还能怎样?” 就是在等这一句台阶下,一番意气激昂的“讲道理”令我头脸的热度消退不少。虽然屁股还痛得厉害,但动身去找潘太太的时候,我已经找到我的姿态。而苏眉在听毕我的长篇辩白之后,倒也不敢再继续笑,不过我知道这等糗事她怎么会轻易忘记,相信以后可以跟牙科习惯动作一般,发展成为第二个经典取笑因头。 我甚至可以猜想到苏眉以后会做的动作,或是摸颈子,这是比较斯文的,很有可能她会动手来拍我屁股,我已经开始头大了。 非得作出适才的言语动作以正视听,起威吓之作用,不然我以后怕不用活了,即便是做了,她暂时也不敢笑了,也难保以后不旧病复发。唉,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日流年不利,不宜出门会友。 第十章 哑奴 令人忍无可忍但仍须再忍的是我们再度被拒之门外。 刚才带我们进去的男仆说夫人正在泡澡,要我们稍候。 多久? 大约一个半小时。 真是丑人多作怪! “我们不能顺利进行我们的工作,能否通融一下?” 仆人面有难色:“夫人不容许别人在这个时候打扰她。” 简直是千年女妖!脾气古怪,孤僻,习惯怪异,连在家里泡个澡也要一个半小时,严重怀疑是在修炼成精。若是正常人,哪里容许如此轻抛时光? 我的耐性用尽,忍不住吼:“居然要我们等这么久,我们的时间就不是时间么?要知道,我随时可以推掉你们的委托。” 仆人战战兢兢:“也许不用等这么久,上次夫人就只用了一个小时零十九分钟,因为水不够热……”他抬起手看看手表:“夫人也泡了快四十分钟了,再等一下下就好啦。” 我注意到他腕上戴的是块超薄白金腕表,再加上他忍气吞声的安慰小孩子的态度,所谓吃人口软,毕竟我们是受薪阶层,经此一想,不禁气短。涌到喉咙的话又咽了回去。 仆人看我不再发作,松了口气,开始逗我们说话。 “顾侦探,我很佩服你们呢,你们年纪这么轻,但是已经可以独当一面。” “哪里,我们还在努力提升自己的水平,争取向一流的侦探靠拢。” “一流的侦探……啊,是像福尔摩斯那样的么?我记得我小时候很崇拜他和华生呢。” “呵,哪里就那么厉害呢,我们处理的不过是小案件而已。” 仆人说的话不能说没水准,他很有诚意地跟我们聊天,可是我总觉得怪怪的。 说起福尔摩斯,我忍不住皱了皱眉,那样虚构的人物,跟现实中的我们也差太远了吧。想起那年代的侦探,总是一袭半旧的长风衣,礼帽,烟斗,永远处变不惊,运筹帷幄,褪色背影自有风度。跟现实中我等处理小案件也得鸡飞狗走,上蹿下跳,遇到的事情要不奇怪得说出来没人相信,要不就是私人恩怨,登不上台盘,真是教人唏嘘。 差点就要自怜身世了。 仆人这时来了一句:“夫人能在那么多侦探社中单单选中你们,可以说你们侦探社一定是了不得的了,夫人什么都要最好的呢。” 我在肚子里嘀咕:“可是选仆人都不是最好的,一个多嘴,一个粗暴。” “那请问你们侦察过程遇到什么困难呢?” 既然他问,我就直说:“夫人不是说开放实验室给我们查看的么,可是半路上有个壮汉冒出来,将我们赶了出来,我们受到粗暴的对待,希望夫人能主持公道。” 仆人的眼珠几乎要瞪出来了,口吃地说:“你,你们给赶,赶出来?” 我没好气:“我说得很清楚了,我们给一个大个子赶了出来。咦,你怎么了?” 面前的人忽然矮了半截。 我伸手搀起他,只见他面如土色:“哑奴又出现了,他又出现了……” “什么哑奴?那个大个子是哑的么?” “他,他不应该在,在里面的。” “可是他明明在里面。” 仆人的身子发起抖来:“又乱了,乱套了……” “到底怎么回事?” 会客室里面的电铃忽然响了起来,仆人像得到救兵似的,跳起来说:“夫人要起来了……”一溜烟跑了。 我跟苏眉对看,额头上写着个问号。 到底是什么乱套了?那个大个子,似乎并不是一个受欢迎的人呢。 一阵悉悉率率的声音响起,是上等丝绸睡衣摩擦发出的声音,潘太再度出现在会客室。 泡过澡的她看起来神清气爽,只是,脸上仍然敷了过多的脂粉。有些人觉得不化妆就像不穿衣服一样,潘太也就是那种人。如此算起来,加起化妆时间,她泡澡的时间倒也不算太长。 她一进来就坐在那张太师椅上,看着我们不出声,似乎就是在等我们汇报。 我只能将遇到大个子的事情说了一遍。 我注意到她身后站着的仆人腿一直在抖。 “哦。”又是这么一声,是代表知道了么,还是不置可否? 第149节 然后她转过头去:“老王,你搞什么呢?很害怕么?弄得我的椅子也在动。” 这才算听到她正常说话的声音,出乎意料,居然十分的清脆婉转,如果闭上眼睛只听这声音,每个人都会联想到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可惜睁开眼睛时,面前这人却跟那美好声音很难对上号。 何况,她第一句好好说的话,是对她的仆人说的,兼且语气非常不耐烦。 结果老王很怕地答她:“夫人,她们说见到哑奴了,哑奴又出现了。” 潘太不安地转动了一下身子,但随即说:“哑奴算什么,有什么好怕的,我就不信他敢对我怎么样。老王,你再带她们去。” 老王脸上变色,我分明可以听到他肚子里在叫苦。他实在怕得厉害,这哑奴不知是何等厉害角色,让一个大男人怕成这样,让人同情。 “慢着。”苏眉说:“最好夫人亲自带我们去一趟,不然,那个人怕还是不认得我们的,届时还是会赶我们出来的。” 这话让垂头发抖的老王蓦地抬起头来,惊愕。可能他从来没有听过如此无礼的请求。 潘太没有反应。 苏眉再加上一句:“再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将不只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了,到时候,夫人也会很难处理。” 苏眉! 我回首含情脉脉地凝视她,苏眉分明是为我出头。从小到大,这个死党对她自己的事情倒是大而化之,得过且过,不甚着紧,但于我的事情,无论大小,若是我受了委屈,她誓要追寻到底。 结果苏眉被我看到脖子微微起了鸡皮疙瘩,转头来瞪我:“我今天发型有问题?有事直说!还是我耳朵开出了一朵花?” 这时仆人突然说:“夫人!” 潘太终于站了起来,虽然她刚才是自己走进来的,可是她固定在太师椅上的形象太根深蒂固了,以致我们都认为她总是那种姿态,所以她现在站起来的时候,我们都微微有点惊奇。 她摆着手:“那我就去一趟吧,我也好久没有见到哑奴了。” 我们跟在潘太身后。 走动起来才发觉,潘太的身材其实很好,腰很细,走起来的时候摆动的韵律很美。看她的背影,听她的声音,没有疑问是一个美女,可是她的品味……实在让人怀疑是否她特意地隐藏了自己的颜色。 有了夫人领队,老王找回镇定,虽然手还是有点抖,但还是顺利打开了实验室的门。 我们走进实验室。 推翻的试验椅子,打开的窗户上不断飘动的窗帘,顶灯,跟我们狼狈被逐的现场一样,可是,没有人! 我冲进去,在墙壁上推按,在书架旁边视察,可是没有别的门。 那个大个子消失了! 我有点失落:“那个人走了。” “唏”,潘太不以为然:“我说他根本没有来过,先夫过世后,他就再没出现过。” 这话有跷蹊! “他是教授的朋友,拥有此间钥匙,可以自出自入?” 潘太翻起衣领,不屑答我,竟然转身就走:“反正他不在,你们看完顺便关门就好了。” 丝绸睡衣悉悉率率又一阵响,声音慢慢消失了。 我盯着老王。 老王给我盯得冒汗,想走,苏眉闪身拦在他面前。 他掏出手帕擦汗。 “那个哑奴是怎么一回事呢?” “……” “他是你主人的朋友?你们夫人不喜欢他?” “……” “老王,问你话呢,请你告诉我。再好的侦探也得别人诚意协助调查。” 无奈,老王说:“他不是人……他偶尔会出现在这里,那时教授常常召唤他出来……”他一面说一面眼睛四处溜,心情不定。 我吓了一跳:“你是说,他不是人?” 可是我明明清楚记得他抓住我那有力的臂膀,明明是人类血肉的触感。 “我不知道啦!”老王苦笑起来:“反正教授一召唤他就来,总不会是正常人吧。他只对教授一个人好,对谁都不理不睬,从来没有人听见他说话,所以叫他哑奴。” 这算什么回答? 苏眉看着老王:“你确定他是召唤出来的,而不是用其他通讯方式?例如,打手机,无线电波联系,网络联系?你确认召唤是什么?阿拉丁神灯那种?” 老王可能是觉得苏眉严重侮辱了他的智慧,气急之下,反而忘了害怕,脱口而出:“我当然知道什么是召唤,我亲眼看见主人就是从那个头罩中召唤他出来的,他一个大个子出现在白雾中,吓,怎么会是人?” 是了,差点忘了教授从事的是何种研究,他是研究灵界的教授啊,可是,要我们相信那个活生生力大过人的大个子居然是个灵魂,这是无法让我们接受的事情。 “老王,你说你亲眼看见召唤,那你可以复述一下当时的情形吗?” 老王摇着头:“那次我不过是来叫教授吃饭,可是教授听不见,我知道教授太集中精神做实验的时候就会这样,所以我绕到窗户,打算从窗户叫他。我刚转到房间那头,就看见白色的烟雾从窗户往外涌,我以为失火了,一面大叫救火一面心想要不要爬进去救教授。我想了一会儿,决定还是试试看,因为教授平日待我很好的,而且我想打开窗户烟就不好熏死人。” “我从旁边花王的花壶倒水来弄湿衣袖,用手指撑开掩住口鼻就翻窗子进去了,我怕张嘴会吸入烟,就没有再叫教授的名字。我往房间中心走了几步,感觉烟雾好像薄了一点,然后我就看见一个黑乎乎的人头,我想一定是教授,伸手就拉他。可是他只有一个头,我摸了个空,我看得很清楚,那只是一个头,出现在白烟里面,下面是没有的,我立即就吓晕过去了。” “后来我醒过来了,就看见了哑奴。我认得他的脸,吓得几乎又晕过去,幸亏教授在旁边,叫我的名字。我才敢睁开眼睛看,这次看见哑奴有身子。教授告诉我这个人是他的朋友,从另一个时空过来的。你说,另一个时空,那不就是鬼么。后来我又见过他几次,夫人也知道他的存在,可是我们从来没有跟他说过话,只有教授,似乎跟他处得不错,隔一段时间就召唤他出来,跟他下下国际象棋什么的。除了威利,教授这几年就对哑奴最好了。哑奴虽然不说话,可是他总是逗得教授很开心,教授有不开心的事情不是对我们讲,但也不是对夫人讲,而是将自己反锁在实验室里面,一待几天,食物和水也只让人放在门口,他自己取来吃。自见到哑奴后,我们都想教授不开心就去找这个鬼了,所以夫人越来越不高兴,在私下,我们也很少提到这件事情。” “后来教授出事了,没人会用那个仪器,我们都想哑奴不会再出现了,可是,他居然自己跑出来了。” 第150节 “威利是谁?也是仆人么?” “不,威利是一头大狗,夫人要找回来的那头狗。” “老王,我问你,你们教授到底是怎么出事的?” “他呀,就是做实验啊,又是把自己反锁在里头,我们知道他出事了是因为他连续两天没有碰门外的食物,于是我们用备用钥匙打开了门,看见教授倒在这张椅子上,脸色已经变了,窗户开着,教授就这样……”老王忽然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我听着,想到一个相当大的疑点,老王算是教授比较亲近的人,可是在他的叙述中,完全没有出现那个女猎人的事情,那为什么他的女主人一口咬定丈夫死前有外遇呢? 我沉吟一下,问:“那教授除了哑奴外没有其他朋友了吗?” “不是啊,教授的好朋友有很多的,像牛津大学的蓝耐丝教授,灵异协会的会长……” “那个,教授有比较要好的女性朋友吗?” “你说什么呀。”老王不满起来:“教授的学生是很多的,但女孩子并不多,教授是很严肃的人,不会在外头认识不三不四的人……” 我摆手:“你误会了,这可不是我说的,而是潘夫人说的,她委托我们寻找被教授秘密情人拐走的狗。” 我立即清楚看见这句话的戏剧性效果,老王张大了嘴,惊愕无比,他说:“不,可,能!” 他握住拳头:“你们是怎么做侦探的,不但怀疑我的主人,还要嫁祸我的女主人,我一定会跟我们的夫人禀告,你们是失职的侦探。” 完全不知情的样子。 我举手投降。 苏眉目光一闪,笑:“我们是试试你的,用得着这么紧张么?我们也不过是讨口饭吃而已,老王千万别跟夫人说,不然我们就惨了。” 老王还是愤愤说:“开玩笑也不能这样开。” 苏眉赔笑:“是是,下不为例!” 老王终于退出去了,实验室内再次只剩下我们两人。 气氛在故事的渲染下变得诡异很多,尤其在我们知道了教授的尸体就曾经躺在那张椅子上。 苏眉走过去摸索,感叹:“刚才我还差点躺上去了。” 我笑:“那我就扛你走好了,一定亲力亲为,你放心去吧。” 苏眉瞪我:“去你的!” 我们虽然在说笑,可是心里却笼罩着一重阴影。 事情已经越来越复杂,居然还涉及到灵界的事情,这件看起来很简单的委托还会在我们的可控范围之内吗? 第十一章 阴阳师晴川 从潘太家里出来的时候,苏眉问我:“你打算帮猎人还是我们的委托人?” 她问得颇技巧。 因为如果她问我是帮潘太还是猎人,虽然两者我都说不上喜欢,但若按讨厌程度来选择,我一定牺牲那古怪的阔太。但是,苏眉说的是我们的委托人,那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事关原则问题。 再牵涉下去还有职业道德,行业规则等等等等。 结果我反问:“你认为我想帮哪边?” 苏眉看我一眼:“你两边都不想得罪,小心两边都不讨好。” “那,如果中途退约的话会怎么样?” “要看对方是怎样的人,轻则我们赔礼道歉,付出双倍毁约金,重则传扬开去,一两年内沦为同行笑柄。” “那么……我们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 苏眉看着我,摇头:“不可能,那太冒险了。” 她那么聪明,再加上我们多年默契,她完全猜到我的打算。 我说:“怎么都得试试。” 苏眉尖叫:“我不要跟鬼魂打交道!” “我没有勉强你,我自己去。” “顾倾城,你去死!” “如果到最后关头我不能解决,很可能真的灵魂出窍喔。那就是拜你乌鸦嘴所赐。” 苏眉气得脸通红。 我哄她:“你忘了我们跟谁打过交道么,如果找到他是一定可以的。” 苏眉别转脸,不睬我。 我叹一口气,自己走开去。 走了一会儿,感觉有人跟着我。苏眉像一只颓废的小狗可怜巴巴地跟着我。 我停住脚等她。 她上前来对我说:“上次我们是三个人一起的,现在只剩下我在这里,我不能不跟着你。” 这话犹如一记重拳,我连忙转过头去,不让她看见我忽然泛红的眼眶。 第151节 我们默默走了几分钟,我才说:“你放心,不会有事的……我答应了的事,一定会做得到的。” 苏眉伸出手来与我一握,一如四年前我们接到的第一宗危险任务那般,我冲她微笑。 我们召来出租车,在大街小巷上搜索。 苏眉不安地在座位上扭动身体。 “他不在家里,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我想他一定是偷空在附近喝下午茶,很快就可以找到他。” “就算找到他,人家也不一定肯帮我们。” 我沉默不言,总要尽力而为。 车子经过一个街口的时候,人行道上突然窜出一群人,前头那个根本无视距离极近的车子,就那样想冲过去。 我大叫一声:“司机!” 司机大人已经用力踩下刹车掣,轮胎发出刺耳的磨擦声,车子因为惯性还是往前冲了五六米,车子里面的人往前重重扑去。我趴在前沙发靠背上看见那个勇敢狂穿马路的人给我们的车子撞得飞了起来,正好摔在我这侧车门外的马路上。 那人穿着洋装,是个身型高瘦的女人,趴在我车门外面一动不动。 司机吓得手足无措,一边发抖一边叫:“报警,报警?” 我说:“镇定,我下去看看!” 打开车门走下去,打算翻验那人伤势,谁知我还没站稳,我听见身后车子发动的声音和苏眉的怒叫声,那胆小的司机竟而开车逃跑,把我和伤者丢在马路上。 身侧车流穿梭,我看见,追逐这个女人的那群人正在努力想过来。 看他们的神情和装扮,来意不善。 我蹲下去推那个女人,“小姐,你还好吧。” 女人被我推得翻了个身,忽然睁开眼来:“救我。”她说。 我大吃一惊:“你是……” 后面车流稍缓,追赶的人已经冲近来:“别跑……” 我面前的人眨眼之间,死人变活人,活人变神人。她一下子站了起来,打算拔脚就跑――跑不动,我伸手拽住她手臂。 她气得直甩我:“放开我……”挣扎之下,连假发都掉落下地。 我摇头说:“晴川先生,我不会让你走的,就让我保护你好了。” “咦,你……” 那群人已经追近身,当头两个伸手就抓晴川的手臂,我将晴川一扯,自己挡在他身前,再用脚一钩,手一拨,当先两人就给我给绊倒了。 但后面还有十几人。 幸好有车子在身后停了,苏眉的声音:“快上来!” 我用力将晴川推揉上车,回身再打发两个打手。 车子已开始发动,我再用力踢倒扯住我衫尾那个人,近追两步,抱头用力一跃,从打开的车窗栽进车里,正好一头倒进不知是谁怀里,那个人不争气的尖叫。 我坐定看他,他脸皮薄,给我看出一层薄薄的红来。 真是的,我都还没有叫,他先叫出来。 苏眉在开车,“我踹了那该死的司机下来,抢了几条线才赶到。” 我在后座跟那个先女后男的人对视,我笑了笑:“晴川先生,幸会!” 那男人很有点狼狈,但随即恢复风度,向我露出一排白牙:“顾小姐,上次一别,我们也有两年没见了。” 刚才一对眼,他作女性装扮,还真没认出他来。 上次看见的时候,还是翩翩美少年,现在两年不见,觉得气质和身形都成熟了不少,长成男子了。虽然上次跟他打交道,他已经年方二十二,但他生就一张清秀娃娃脸,看上去怎么都比实际年龄小。 我笑:“刚才我还差点没认出你来,你可是遇上了什么麻烦事么?” 晴川稍微有点尴尬,但随即说:“没什么的,家里抓我去相亲而已。” “相亲?”连前面开车的苏眉都忍不住转过头来,手下略松,迎面那条道上的私家车大鸣喇叭,擦身而过,惹得我大叫:“苏眉,专心点好不好!” 晴川伸手耙耙头发,是潇洒的*分界,他笑嘻嘻地:“没有办法,谁叫我是三代单传,而且欧阳家族这一代又这么不争气,家族的威风眼看就要给我败光了,所以他们终于放弃我,打算早早培养一个可造之材。” 呵,原来是这样。 欧阳晴川是本城内最年轻的异人,他以特异功能著称,经常被邀请上电视台做嘉宾,但那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的做法,实情他的真正能力是与灵界沟通,是当代杰出的召灵阴阳师。 他是阴阳师世家欧阳家族的最新一代继承人,是世界灵异协会的本国代表,但他生性比较平和淡泊,出席电视台宣传也是打着实验的名义去打打擦边球而已,他本人不热衷出名是一回事,国家政策是另一回事。 异人异事可以满足大众好奇心,是受到欢迎的节目,可是当众宣传灵界工作,则属于迷信,不被允许。 所以欧阳家族将家族事务式微全归咎于晴川身上,其实是很不公道的一件事。 因此,我说:“令家族虽然曾显赫一时,但现在是科学年代,国家提倡反迷信,这是大势所趋,可不关某人的能力问题。” 晴川听了我这句话,登时大生知遇之感,大点其头:“没错,可是我家人却不这么想,唉,这么早就成婚,前半辈子就给家族束缚,后面又得加上一个家庭,我想想就觉得可怕。” “可是你就算逃了出来,终究还是要回去的,毕竟你属于你的家族。” 晴川伸个懒腰,眯起了眼:“躲过了今天就好,今天他们替我约好了相亲的人。” 我有点好笑:“是谁家小姐,配得上你?” 第152节 晴川懒洋洋地说:“是赤木家的大小姐。” 我坐直了:“是日本的赤木家?” “没错。”晴川打个呵欠。 赤木家族是日本的知名阴阳师家族,声名在外。阴阳师在日本虽不及早年兴盛,但仍有市场,这赤木一家,可说是当地的权威,外地的人都视赤木为日本灵界工作者代表。 假若晴川真的攀上这门亲事,欧阳家的事业虽不能说振兴有望,但至少有维持下去年内不至衰败的本钱。可惜这小子偏偏一点不上心,上演了一幕惊险万状的街头逃婚。 而我则还想起日本的赤木家族跟日本黑道代表大江家族有着密切联系。刚刚不分青红皂白救了这小子,不知会惹上多大的麻烦。为了完成这个委托,我付出的筹码又增重了不少。 晴川却不知多轻松,笑嘻嘻地:“顾小姐,你刚才说找我什么事?” 既然都到如此地步了,我不能不往下继续。 “我想请你召唤一个灵魂,并且将他跟另外一个灵魂对调。” 当下我将我的设想和关于委托的一些事情说了出来。 晴川的眼睛越瞪越大,终于忍不住,“你们居然要我去找一个吸血鬼的灵魂!?” “不,不是,而是……” 晴川抱头惨叫:“你们居然叫我找一头狗的灵魂,还要我将它和吸血鬼的灵魂对调……呜……我欧阳晴川就潦倒到这个地步吗?” 我看着他耍宝,待他惨叫完毕,“吸血鬼的灵魂寄寓在狗的身体内,如果狗在这个时候死了,他的灵魂就会消失,因为它是被强迫性地留在这个躯壳之中的……只有让狗的灵魂回到自己的身体,才能将吸血鬼的灵魂离析出来,你的大作《灵魂的秘密》不是这样写的吗?帮个忙,如何?我需要那个灵魂告诉我事件的经过,我也需要交一条正常的狗给我的委托人……这也是你检验自己能力的好机会。” 晴川苦着脸:“要找一条狗的灵魂,我怎么找?我又不会狗语。” 我想了想:“听说人死的时候如果心有牵挂,灵魂会逗留原地一段时间,直到心愿已了,也有的始终徘徊不去,成为缚地灵。我想那场事故是突如其来的,那头狗对主人非常忠心,灵魂应该在实验室附近。” “可是……” 我不悦:“晴川,你是存心不想帮我的忙是吧,上次的事件……” “不是……”晴川还是苦瓜一样的脸孔:“不是上次的事情,我的能力不足以主持人类灵魂对调。” “什么,上次你明明……” “唉,我说实话吧,上次的事件是意外,我认为,真正的关键不是我,而是令友具有通灵的体质。” “安娜?她怎么会!” 认识晴川是在两年前,那时安娜还和我、苏眉三人拍档。她两人都是外务繁多的,只有我一个专心打理侦探社,是以侦探社以我一人名字命名。 其时,苏眉兼职帮国家地理杂志拍照,安娜则在电视台当下手。她喜欢那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虽然常被呼来唤去,可是忙得开心,还经常有电视节目的现场观众招待票拿回来。 晴川那时录的是一个二线节目,名为灵魂催眠,其实是将一头狗和一只猫的灵魂对调。令到猫发出汪汪声,而狗喵喵叫,以此证明灵魂的存在。 录影那晚上我跟苏眉还有休息中的安娜坐得离表演台很近,我们近距离盯着晴川的一举一动,一面猜测他是否在变魔术。 表演中途,那头狗没有完全催眠成功,不知怎么回事,狗笼也没有关好,一条怕有百磅的大狗汪汪叫着往观众席钻,煞时尖叫连连。 晴川绷着脸,紧跟着工作人员抓狗。这意外本来不关他的事,他不怕受伤,不顾形象,跟着抓狗,完全义务性质,只因为他有一副负责任的好心肠。 那一次的晴川给我留下很好的印象。 说到当时,跟着抓狗的还有我们三个,我们自负比常人胆大,也有点身手,看电视台那么狼狈,就跟着抓狗。 结果抓住狗的是手长脚长的安娜。那头狗正玩得痛快,忽然给人用力抓住,登时怒叫一声,转头就咬。安娜一手扯住它颈毛,一手扣住它喉咙,不让它抬头。 这时晴川赶到,这也怪他真迂,见到狗暂时给制住了,他居然做了个匪夷所思的举动,将手放在狗头顶,继续实施那做了一半的催眠。 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可没那么好气,他们一窝蜂冲上来就要抓狗,也有人没看清楚情形的,以为安娜给狗咬住,更为紧张,隔老远的拿着个棍子就扫,也不知哪里找来的,后来才知道是掉转了扫帚。 偏偏心急之下,错手扫到安娜的腿,安娜站不稳,双手又握住狗,登时倒下。要知道那是在观众席上,每级阶梯只有半米宽,安娜又没有及时腾出手来撑住,当时看上去就是一人一狗抱着从台阶上滚下去,一直滚了二十来级直到台前。 大家都吓坏了,连忙又涌过去。 一人一狗都松开了,无力地仰面躺在地上。 我跟苏眉人没到已先唤:“安娜,你没有事吧?安娜!” 也许是听到我们的呼唤,安娜一骨碌爬了起来,可能是头晕,手还撑着地,直不起身来,眼睛里一阵迷惑。 糟糕,不是摔坏脑了吧? 接下来的事情让我们目瞪口呆,工作人员逼过去的时候,安娜手脚着地跳跃着迅速离开,分明像一只狗的姿态。 我跟苏眉吓得两腿发软,安娜不是给狗咬了吧?狂犬症发作怎么这么快? 这时被一帮工作人员死死按住的那头罪魁祸狗抬起头来,脸一阵抽搐,发出了一连串高高低低怪异莫名的吠声,听得人脸上变色。而狗的脸色变得更夸张,谁也没想到可以在一头狗脸上看到这么多的表情,惊愕、恐惧、焦虑、痛苦……全涌现在那头狗不够一只巴掌宽的瘦脸,那张狗脸看上去竟然令人错觉是一张人脸,因为上面涌现的全是只有人脸才能出现的丰富表情。 大家都快晕过去的当头,是晴川那尴尬的笑容:“不好意思,我想是出了一点小问题。这位,这位小姐的灵魂跟那条狗……那个,不小心对调了。” 结果,晴川最后终于表演了一场成功的灵魂对调,令到我们,还有狗和安娜,都松了一口气。 事后电视台总结,这是近五年来最为成功的一次录影。 当时,我们都在场亲眼目睹晴川发挥他的异能,他成功解决问题,也因为这样才对他信心十足,可是他现在这样说,难道当年的事件另有内情? 我忍不住:“那次是一狗一人的灵魂对换,这次将人换成吸血鬼,有什么问题?这不是等量代换么?” 晴川苦笑:“我已经说了,灵魂对换关乎很多因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载体问题。当年的事件之所以会发生,令友的体质适合招魂是事件发生的关键。” 我叫:“你这是什么意思,当时你又不说。” 确实,当时安娜清醒过来并看到录影,几乎没杀了晴川。虽然我们费了大力气压制住她,但晴川还是挂着两个夸张的熊猫眼淌着鼻血离去的,他对自己的失误并没有丝毫辩解。 第153节 晴川摊摊手:“令友虽然体质特异,可是毕竟是一个平常人,我不希望告诉她,让她对自己的能力不安。” 我瞪着晴川,不知道该怎么办。 前面的苏眉转过头来:“如果我们找到安娜回来呢?晴川你有没办法?” 晴川的眼睛亮了亮:“有一个好载体……我没有尝试过,可是成功的几率可以肯定会大很多。” 我摇头:“不行,这事危险得很,本来只是一条狗一个吸血鬼,如果多了一个人参与,变成了三角关系,假如出了什么差错,狗的灵魂,就算是吸血鬼的灵魂停留在她体内出不来那怎么办?再说,现在是三个灵魂两个躯壳,万一打起来怎么办?” 晴川说:“顶多不成功,不会发生这么大的失误的。” 我还是摇头:“在你的手下,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我反对!” 苏眉则咭咭笑:“城城你不用担心,我负责将安娜找回来好了,上次听你提起她,我就想那家伙现在混得还不赖嘛,我想见见她。” 晴川也笑嘻嘻地说:“原来最害怕失败的人不是我喔,我的心理负担可轻了很多呢。”结果吃了我两个大大的卫生球。 第十二章 影子行动 苏眉放下电话,有点歉意地笑:“安娜只肯见我。” “哼。”我早知道她比我小气,从十三岁那年就已经知道。 那时她可以为了我因为练动作将她水杯打破而一个月不跟我说话,倒也不是因为生气,而是气我藏私,不肯将绝技教她。不过那时的我也倔得很,一个月不说话就不说话,最后反正没有就范。 苏眉说:“我到纽约去把她架来。” “你?”不是说不相信苏眉的能力,但安娜是一头牛,脾气暴烈的牛,她跟我八字不合,她知道要来帮我,肯定死也不会来。 “你不相信我?” “嗯。” 我实话实说,苏眉狠狠瞪我两眼。 我终于知道潘太为何比较喜欢用单音节的词语来表达意思,实在当我也摸不清楚自己的主意,不知道表现什么态度的时候,哼哼哈哈的发几个单音最省事不过,还可倒过来揣测对方的心思。 这下我摆明不乐观,把个苏眉气得鼓鼓的,旁人看不过眼,过来插嘴:“我也去好了。”正是欧阳晴川。 我看看他:“你很有空?” “呵呵,我正好逃婚啊。” 这小子! “你不怕安娜见到你会拿刀子锯你?” “那么久的事,我想她见到老朋友会高兴吧。” “你算哪门子的朋友?损友?” “哈哈,我反正当旅行好了,她来就最好啦,这么好玩的实验。” 这小子可滑头得很,我拿他没辙。 苏眉不耐烦:“喂,顾倾城,你是不是对独自留守很没有把握呢?还是害怕独自面对吸血鬼?如果是那样,我就不去好了,没有什么关系,反正实验不成功最好!” 我跳起来:“什么啊,你这乌鸦嘴!” 苏眉懒洋洋地打个呵欠:“那么就是同意了啰。晴川,我们去收拾行李,马上出发……哦,我忘了你没有行李的,那么你就等等我,我马上就来,我收拾的速度可是专业行军式的喔。” 当苏眉拉着一个拖箱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还在发愣,事件怎么忽然跳到这个阶段了:“你们,真的要去找安娜?” “不错……城城,你留在这里,可要万分小心!不过,石头不在你这里,相信吸血鬼也不会找你什么麻烦的,反倒是那个猎人会来找你,你就安排好她和那条狗等我们回来吧。” “喂喂,这件工作是我主持的还是你?” “当然是你,你没见你要留守大本营么,多么重要的任务啊!” 说着,苏眉丢下箱子,伸出手臂来给我一个熊抱:“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万事小心啊,伙计!” “哇呀,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肉麻?” 我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还对上了旁边晴川憋笑憋得要冒血的眼神。 苏眉笑嘻嘻拉着拖箱走,挥挥手,只丢下一句:“从你笨到把猎人当敌人开始的呀。” 苏眉的担心是有原因的,她离开当晚我就开始发恶梦,我梦见猎人。 猎人身上冒血,在我面前展示伤口,自己给自己包扎,对我说:“我们要进行一场战斗,只有你能帮我。” 她伸出一只血淋淋的手来拉我。 我大叫一声,惊醒! 真是的,以前跟苏眉也是各忙各的,不时单飞,从没有出现这个情况,现在像是受到什么诅咒似的。还是说,我一直以来在默默依赖苏眉,而我不自觉,当处于危险的压力状态的时候,就触发了精神深处的压力。 我叹口气,告诉自己放松放松,打算再睡。 猎人又来了。 她包扎得差不多了,明显开始心急:“你怎么还不来?你不愿意帮我?” 我沉住气,问她:“我的能力跟你相去甚远,怎么帮你?” “我可以给一些特殊的装置给你,你帮忙潜入吸血族总部,我引开他们的注意力,你帮我偷出沙克来。” “沙克是那条狗?它曾经咬伤苏眉!” 第154节 “那是误会!它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但是弄巧反拙。” “我就算答应你也没有用,我现在是在发梦。” “你这笨人类,谁说你在发梦?” 我吓得瞪大眼睛,四周黑漆漆的,一个人影都没有,怎么不是发梦? 我没好气地又倒回床上。 可是耳际清清楚楚又有人与我说话:“你听到没有,快过来啊!” 我吓得完全清醒过来,我想:“我到底是不是在发梦?” 才一动念,对方已经急促地说:“这是真的,我在跟你的脑电波直接交流,我需要你,请你马上来帮助我。” 脑电波交流?这该死的猎人,不知道这样会令我神经错乱的么? “你神经没有问题,这是实实在在的事情,我在求助!这是我们猎人最常用的交流方式。”猎人的语气很焦急。 完全知道我的脑袋里在想些什么,不知是从现在开始,还是已经潜伏侦测已久,此刻才暴露。 我忍无可忍:“你不会用电话沟通的么?非要这样刺探我的隐私?” “电话?那么落后的工具,我们已经很久不用了。我没有接触你的隐私,我只是直接在跟你交流而已。” 如果猎人那张脸真的出现在我面前,我说不定会向她那高高的鼻子揍上一拳。 但是鬼才知道她是不是离我一千公里远,千里传音。 “算了,我到哪里找你?”我叹了口气。 “你听我的指示,我会一步步跟你说。” 二十分钟后,我搜集了猎人所要的工具,坐上了一辆上早班的出租车。 为免司机生疑,我在耳朵旁边放了一个对讲机,假装跟同伴通话。其实是猎人跟我的脑电波直接交流,我则在她指示下在本城大小街道中左兜右转。 司机还是觉得奇怪:“小姐,你们玩捉迷藏?” 我挤出一个笑容:“是一个很有趣的游戏呀,叫做老鼠抓猫嘛,我是一个警察,我的线人在提示我行动的路线。” 司机居然不笨:“警方线人可以这样随时联系的呀?我觉得你这样孤军奋战比较危险,我们不如先报警。” 我忙打个哈哈:“当然不是,刚才我是骗你的,我的朋友迷路了,不知道路名,她只记得自己是怎么坐车去的,所以她复述一遍,我去接她。” 司机将信将疑:“认路这么厉害?其实问问路名就可以啦。” 真是个多嘴的司机,我忍不住提高声音:“这么晚了,找谁问啊?交警都下班啦……喂喂,靠边停一下,她在那里。” 司机肚子怕是在骂我神经病,不情不愿把车靠了边,黑暗中竟而真的闪出一人,还是个受了伤的美女,司机的眼珠子瞪得快要掉了下来。 猎人闪身上了出租车,轻轻吁了一口气:“幸亏你能来。” 她看上去比我在脑海中接收到的形象更狼狈。 因为梦境是黑白两色的,而她身上的衣服染了血,虽然不是红色的,但看上去也刺激至极。 我问:“吸血鬼之石怎么样了?不会给抢走了吧?”我只关心石头。 猎人微微一笑:“你放心好了,不过不论你是为了什么,我都很高兴你能帮我。” “猎人跟人类再次合作。”她伸出手来:“我叫居莉莎。” 我伸出手也与她一握:“我也希望可以早日解决此事……你应该早知道我的名字。” 奇怪,过去我怎么觉得她高傲冷酷不近人情,现在对她的印象倒是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手心传来的温度让我感觉很可靠。 我看见后镜里面司机在直翻白眼,他一定满肚疑问,偏偏不能问,极度难受。忽然他想起什么,眉头一跳,问出口来:“两位小姐,你们到底要上哪里去啊?” “伦敦。” 居莉莎的回答令到我也跳了起来。 司机瞪眼道:“小姐,你开玩笑!” 我连忙打圆场:“是伦敦街啦。” “喔,不不,我们要去伦敦,不过你靠边停就可以了。” 司机直翻白眼:“靠边?机场离这里还很远喔。” 不过终于是靠边停,为了补偿他这次工作死掉的脑细胞,下车的时候我给他一张大钞,不用他找。 可是司机忍了又忍还是忍不住:“小姐,请问你们是在拍戏吗?那位小姐身上那么多颜料的?……对了,我注意到没有摄影车跟着你们啊,你们是怎么拍的呀?” 我扯扯居莉莎的手,示意她不要开口。我从背兜里掏出一个黑乎乎的家伙,扬了扬:“终于还是给你猜中了,我还没遇到过这么聪明的司机呢。你看,就是这个家伙,我收在后座,自拍嘛。” 司机兴奋起来:“是什么新剧?拍得好不好?拍得到我的样子么?”他高兴得抓耳挠腮:“虽然一定是拍不到的,可是就算是一个背影也好啊,我也叫上过电视了。” 我忍住笑:“对的对的,过得半年,至多一年……你知道,后期制作很重要的,就会在电视台播出了,名字么……” 居莉莎淡淡说:“名字叫影子行动。” “影子行动,好名字啊,一听就知道是惊险的黑帮连续剧,我最爱看的啊!”司机大人一面开心地笑着,一面把车子开走了。 天色微微亮,我们站在路中间,这里荒得很,平均每隔五分钟才有一辆车子驶过。 第155节 我很想问居莉莎我们现在要去哪里,真的是要去伦敦么,可是我问出来却是:“影子行动?好像红白机的日式格斗游戏的名字。” “呵,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你在这次行动中是我的影子啊。” 我想了想:“能告诉我为什么一定要找到沙克吗?他在自己族人的手里,应该非常安全才对。” “不,不是这样的,他曾经背叛了他的族人,如果他们知道他是背叛者,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就算我们把它救出来,你打算怎么样?” “我会想办法让他脱离狗的躯壳。” 居然所见略同。 “……我有一位朋友是招魂的高手,可是教授的身体早就焚化了,就算沙克的灵魂能够脱离狗的躯壳,也不可能还魂。” 居莉莎淡淡说:“我知道,但是,至少,他可以轮回……还有下一辈子。而留在狗的身体里面,就没有以后了。” 难得如此默契,根本无须多说,可是不知为何,心头觉得沉甸甸的,并不好过。 我沉默了好一会儿。 “你刚才说要上伦敦?” “不错,但我们会选择更直接的途经,而且,你也要变成影子。” “变成影子?” “嗯,隐形!” 居莉莎说着打开了手里拿着的一包东西,悉悉率率地抖出一件亮闪闪的衣服。 我瞪大了眼睛:“这衣服可以隐形?” 我捻捻它,很软薄,但很重,连衣裤脚似乎还有什么东西坠着,很不方便。 “没错,这就是隐形衣。不过,跟你们人类所理解的巫术神秘学什么的无关,这是纯粹的科学制品。” 她将衣服披在自己身上,亮闪闪的,很依附,好像一层银皮。但她作出动作,似乎按了什么按钮,她整个人忽然在我面前消失了。 我吃惊之下,伸手去触摸,她却还站在原地,保有质感,而我的手掌也并不像科幻剧那般,穿越她的身体。 不过几秒钟,她又现身在我面前。 “怎么样?” 我沉思了一会儿,问:“是与光学有关么?” “没错,但不仅是光学,还有实时摄录投放的高度运用。” 居莉莎将衣服披在我身上,一手比划:“衣服是感光材料做的,衣服里面有一个即时摄录和放映的装置,将人一侧的背景摄录下来,在衣服的另一侧播映,看上去背景没有变化,人体就不存在了,也就起到了隐形的功效。” 我喃喃地说:“这就好像变色龙一样。” “不错,也可以这么说,将你的身体转变得跟背景一样,就没有眼睛能分辩了。但这件衣服遇上红外线侦测仪还是无法隐藏的,不过吸血族很讨厌光能,他们是不会用红外线侦测仪的。而你属于人类,也不像我们猎人那样具有一种特殊的气息,所以,由你充当影子,进入他们内部,我觉得是非常安全的。” 而我倒是忘了任务到底安不安全,只是穿着那银闪闪的衣服,按了一下钮,看着自己的身躯消失不见,那感觉非常奇特,不由不对猎人们先进的科技非常佩服。不是亲眼所见,亲身尝试,谁相信哈利·波特那样的隐身神话会发生在我这等普通人身上。 第十三章 营救一头叫沙克的狗 “走吧。” “去伦敦?” “是。” “瞬间转移?” “我不是神,我们只能坐飞机去。” “唰”一声轻响,一块深色布幕被完全掀开,眼前一亮,就像曙光也在这瞬间在被扯破的天幕中泄漏下来。 这么漂亮的小飞机! 是一辆四人小座机,崭新,那银灰色的身躯线条美丽流畅。 居莉莎走进驾驶座,“来吧。” 原来荒芜的公路还有此作用,可以藏匿超小型的私人飞机。 我什么都没有说,置身于这样的情景之中,我怀疑自己还在做梦。 黎明,震耳的轰鸣声中,飞机腾空而起,我在透明的机罩中看见飞机尾部喷涌而出的气体在空中划出一个优美的半弧。 伦敦!吸血鬼们!我来了! “这里?”我忘了对我刚才气急败坏口不择言的过分责备道歉,立即开始另一轮质疑:“这里是三十四层高百货公司大楼的顶层喔,虽然我现在很佩服你的驾驶技术,开始你也没有必要选择在这里停机来显摆吧。你不是想说,吸血鬼们他们就在下面?天,这里是伦敦著名的商业大厦啊。” “你说得没错,他们就在下面,不过并不在人类了解的范围内。这里是他们常用的机场,受到他们的监控,我的飞机一在这里停靠,他们马上就会上来,这也是我在飞机上就让你隐形的缘故。” “什么叫不在人类了解的范围内?这大厦内有秘密空间?我到底要上哪里去救人?” “听着,我只有说一遍的时间。你从这里的楼梯下去,从下面一层的安全门进入,如果安全门锁了你就想办法把它打开。安全门旁边有个电梯门,上面注明是坏了的,可是现在这个时间是可以从外面打开,你进去的就会看见里面有一个三十b的楼层,你要把所有上面直到二十七层的楼层全按下,这样吸血族才会认为是有人恶作剧,然后在三十b的楼层下,那里就是吸血族的楼层……你找到沙克的时候不能再从电梯离开,吸血族的楼层没有玻璃幕墙,只有一个地方是有气窗的,那就是厕所,你从厕所的气窗离开,回到人类的楼层就安全多了,那时我们再联系。” 为了不暴露我所谓iq的弱点,我只好奋力记住这一连串复杂的注意事项。 “咯”一声响,天台的安全门被人推开,一行六个黑衣人出现在门口。 “去吧,不要再说话,我也暂时不能与你交流了,我要集中精神应付战斗。” 第156节 居莉莎与我的脑电波交流到此为止。 六个黑衣人摆出对付大敌的姿态来,呈扇状缓缓向居莉莎包抄。居莉莎则从我提供的背包中取出一杆枪。 一杆荧光绿的水枪!塑胶制品。 众黑衣人瞠目,继而笑的打跌。 居莉莎显然没有料到这枪拿出来是如此效果,脸上的神色闪过一抹尴尬。 我则忍笑穿越她身侧,心里默默地说:“对不起,时间太急,我可没有多余时间去找仿真玩具枪。这枪是从侦探社旁边面包店老板娘的小儿子手里拿来的,虽然夸张了一点,可是我亲眼看见小子用这个打水仗,英雄无敌,把整条街上大大小小的小子丫头扫射得七零八落。虽然难看了一点,胜在实用,杀气足。” 我知道居莉莎一定会收到。 我经过吸血鬼们身边的时候听见他们死也忍不住的笑声随即变成惨叫声。 居莉莎手里的水枪喷射出来的液体不是水,而是混合了银粉的饱和硝酸银溶液,银液箭一般射向吸血鬼们的脸部,吸血鬼们的皮肤立即腐烂、变黑、焦裂。痛苦的惨叫声中,银粉迅速将他们的头颅溶解,与此同时,他们的衣服也冒出白烟,整个身躯似乎被焚化一般。 六个吸血鬼瞬间倒下了四个,剩下的两个相顾失色。 居莉莎用我的法宝一出手就镇住了场面,但我知道还有更多的吸血鬼正向这里涌来,机不可失。 “居莉莎,你要挺住!”我心里说着,冲下了楼梯。 安全门没有锁,我顺利进入大厦,而那注明报废的电梯正缓缓上升,我机警地藏身一旁的落地植物后面。 电梯打开,我看见里面挤得满满的吸血鬼们蜂拥而出,他们手里都拿着武器,一瞥间,似乎是杀伤力颇大的枪支。 我在电梯关闭前闪身进入,“天!” 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我几乎叫出声来。 电梯的一角居然还蹲着一个吸血鬼,年纪很青的小鬼,看样子就是人类十五六岁的模样。他手里抱着一支冲锋枪,蹲在角落里簌簌发抖:“妈的,我怕的要死!那猎人那么厉害……我怕死了……”他挪动身体到电梯门前,探头看外面的动静,随即,电梯门关上了。 我悄悄挪动身躯让自己离小鬼尽可能的远,这小鬼显然是因为害怕没有随大队出了电梯,他留在这里,我就无法按下电梯楼层的按钮,怎么办? 小鬼随着电梯上下,塞在电梯门蹲着不动。“怎么办?我好怕好怕……她上次来,把珊玲的爸爸都杀死了,东测力他还躺在床上呢,大家说他的腿不能再长出来了,如果我没有了一条腿,我就永远也不能去滑冰了……可是亚斯他们都上去了呀,妈的,我在这里怎么办?”他吓得想哭的声音随着身体一起战抖,高高低低,断断续续。 我在心里诅咒,可是,我无法讨厌这小鬼。 暴力对于爱好和平的人来说,永远是一种伤害。 这种伤害无远弗届,不论种族。 电梯再一次升上顶楼的时候,小鬼显然下了决心想冲出去,可是可能腿蹲久了,竟然打了个趔蹶。电梯门又合上了。他恼恨地敲着自己的头,对自己非常失望。 “我真的是一个胆小鬼吗?我给他们说中了,我是一个最没用的吸血鬼吗?” “不,你是一只好吸血鬼,因为你比他们更清楚和平的意义。” 小鬼的眼睛因为惊吓蓦然睁大,我看见他瞳孔里面一片茫然,并没有我的身影存在:“你歇歇吧,战争,你不应该参与。” 随着这句话,我的拳头悄悄击在他的后脑。 我把晕迷的小鬼拖到杂物房,用垃圾袋盖住他的身体。我知道这样做非常冒险,如果小鬼在我完成任务之前醒来,就会说出有隐形人入侵的事情,届时我的处境就会非常危险。但此际,我无法下手杀掉这只小吸血鬼,暂时也只能冒一下险了。 不知许多年之后,这头小鬼会不会想起这么一个清晨,有一个跟他同样热爱和平但不得不战斗的人类曾经与他一会,有过一个小小的无伤大雅的交集? 我再次回到电梯前面,电梯又在缓缓上升,这是第三批的吸血鬼了。“居莉莎,你一定要挺住,过了今天,我会亲口告诉你我已经把你当成朋友。” 这次终于胜利地按下顶楼至二十七层的所有楼层按钮,按住忐忑焦虑的心。 电梯门在第三十b层打开。黑暗! 恐怖压抑的气息扑面而来。 黑暗中似乎有无数亮晶晶的东西,那是吸血族们因嗜血而闪烁的眼睛么?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在电梯门即将要关闭的瞬间,投入黑暗。 有唰唰的风声从我身边掠过,似乎是一些庞大而且动作如风的怪物。我尽量让自己的身体靠近边缘,希望把碰撞的几率降到零。 我的眼睛慢慢适应了黑暗。 这是一层特别低矮的楼层,因为黑暗,感觉像是一个扁平密封的罐头盒,而还没有感到窒息的缘故是因为整憧大厦都有空气调节。 我终于看清楚了那些亮晶晶的是什么东西,果然是眼珠子幽幽发出的光芒。们栖息在黑暗的角落,一动不动,是吸血鬼!他们静静散布在每个角落,连天花板上也有,似乎正在待命出发。 我感到很寒。 尤其在这静寂得可以听到自己心脏发出的惊悸的黑暗中。 幸好,我随即听到了声音。 是从右边一个角落发出来的,我走近的时候,才发觉那里应该是一个房间,里面的吸血鬼似乎在商议着什么,他们用以交流的是夹杂着各种口音的英语。 我凑近的时候正好听到一个标准的牛津口音说:“我去把那只狗提上去,看那头猎人还敢不敢用银粉。” 我连忙闪身,一道急促的风已经擦身而过,闪得慢一点,这头性急的吸血鬼可能就直接撞在了我身上,我缀在他身后。 黑暗中本来不利于追踪,但这头吸血鬼移动的动作实在迅速,令到他经过的地方都带起一阵气流的变化,我就遣着气流和声音而去。 这层黑暗的吸血鬼总部感觉像一个飞碟的形状,我跟着那头吸血鬼从这头到那头,觉得路线是弧状的。 吸血鬼忽然停住了,似乎在跟几个吸血鬼在沟通。 过了一会儿,他果然牵出一样东西,那东西似乎很不愿意,给他扯着半拉半拖的带离。 应该是那头叫沙克的狗。 第157节 我紧紧跟在他们后面。 在黑暗中转了一段时间,我已经完全丧失了方向感,幸好这头吸血鬼是要把沙克送到顶楼进行要挟,我跟着他就会去到出口。 吸血鬼应该是会乘电梯上去的吧,电梯转角处就是厕所,我在电梯前劫下沙克就好。 他们停住了,这次没有跟别的吸血鬼沟通,停留了比较长的时间,是已经到了电梯前面吗? 我侧耳用尽耳力地倾听,似乎听到电缆磨擦的喇喇声。 “叮”一声轻响,电梯门打开了。与此同时,我的掌缘也狠狠劈在了吸血鬼的颈间,在他还没有来得及发出声音,我手里的银刀已经割破了他的喉咙。 有粘乎烫热的液体沾到了我的手掌,我忍住恶心,不想去看,蹲下来触摸到温暖的皮毛,我低声说:“沙克?居莉莎叫我来救你的。” 对方以两声低低的吠叫回应我。 我说:“我穿了隐形衣,你可能看不见我,我们现在要在厕所离开!” 在我带引下,那头狗跟着我走,我虽然看不见,但也感觉那头狗似乎受了伤,一蹶一拐的。 转角处果然有厕所,吸血鬼的厕所! 我推开门,依然黑暗一片。 我摸到西边的墙壁,踩上滑溜溜的便盆,我在墙壁上摸索,从左到右,然后,用力一推,光线终于扑面而来,我从没有一刻像现在这般感觉到阳光的可贵。 我从心底发出一声感叹! 与此同时,有人惊呼:“谁在那里?干什么?” “汪”,沙克一声低哼,与一个人,不,一头吸血鬼缠成一团。 原来是正在如厕的一头吸血鬼,我连忙拔出银刀把他解决了。 光线下的那头大狗让我倒抽一口凉气,刚才电梯朦胧的灯光下我没有留意,现在才看清楚,它身上的毛纠结成一团一团的,要不就是完全秃掉,裸露出血痕密布的皮肤,上面不知是被鲜血还是别的液体凝结着。 就连直直的鼻梁,也给打断了,沙克的眼睛充满了血,整张狗脸像被打爆的茄子,一团狼藉。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沙克,很快我们就可以离开了。” 我再次登上白瓷便盆,用力推另一半边窗户。 一下,两下。 没有动静。 我的心沉了下去,我侧头去看,才发觉另一半窗户后面根本就给砖头砌死了。 我默默地审视着打开的一半窗户。 沙克也默默地看着我,它的眼睛流露出伤感的表情。 我吸了一口气,“沙克,这个空隙你可以穿出去,你先出去,我从电梯离开。” 沙克退后,不让我抱它。 “乖,快点,你再蘑菇,我就真的会死在这里了。” 沙克的身体超过一百磅,虽然瘦骨嶙峋。用尽全力把它举高,让它够上窗沿,我的手已经直发颤,我看见沙克回头来望我,虽然它什么也看不见,但是我还是冲它笑:“你快出去,我马上就去找你。” 看着沙克的身躯艰难地通过气窗,我立即就往厕所外撤退,又得投身于黑暗之中。形势所迫,人不得不承受压力、恐惧、危险……这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的无奈。 厕所出去往左拐,行走二十米,应该就是电梯。 行进途中,我意外感觉到身上的隐身衣有异样的感觉,我低头看了自己一眼,虽然是在黑暗中,但是我还是可以感觉到有什么地方出问题了,我可以肯定,如果现在有光,我的身体一定是一闪一闪,半明半灭的,因为我知道,隐身衣的能源即将耗尽,我的隐身旅途即将结束了。 而吸血鬼楼层里的鬼们似乎听到了异样的声音,他们鱼贯而出,四处搜索,互相询问,然后我听到有人在惊呼,我知道他们已经在厕所发现了吸血鬼的尸体和打开的气窗,很快,他们就会展开整个楼层的搜捕。 电梯的门迟迟没有打开,等候的时间似乎是一年那么长。 我感觉到一群吸血鬼已经在我身边聚集,对电梯虎视眈眈。 这次的电梯,我进还是不进? 隐身衣的能量,能否支撑到下一轮电梯来临? 电梯门打开的瞬间,我的呼吸几乎停顿,电梯里面的一盏小灯是所有的光源,光源下一只小吸血鬼一手捂着被敲出大包的头,一手持着机关枪孤零零的站着。 我身上的隐身衣在细微的啪啪作响,那是发热的零件迅速冷却发出的声音,随时,我的身份就会暴露在灯光下,我进还是不进? 第十四章 味道、小沙、蒙娜丽莎号 我在刹那之间做了一个决定。 因为我已经听到身旁的吸血鬼在跟电梯里面的小鬼对答。 “小沙,你怎么在电梯里?” “有人入侵了,你知道什么动静没有?” 小鬼出示后脑上的大包:“我当然知道,我还遇上了那个入侵者,这个大包就是给他打出来的。” “他在哪里?” “我在顶楼电梯附近遇上他的……” 我趁着他们交谈的空隙,闪进了电梯。 虽然我的动作已经尽可能的轻,但是我掠过小鬼身旁的时候,还是可以看见我身体带动的气流令到他额前的头发晃了两晃,幸好,他并没有察觉。 第158节 反应迟钝的人通常比较有福气。我一面在心里嘀咕,一面低头以俯视的角度监视着电梯里面的情形。 “屎!一个猎人已经够我们头痛的,还进来一个隐形人!” “那个不是普通的猎人,她是艾丝塔。” “啊,就是那个优雅的入侵者?” “是啊,就是偷走了沙克王子的心的那个。” 一个,两个,三个…… 我倒抽一口凉气,总共有十二个吸血鬼进入了电梯,加上原来就在里面的小鬼,电梯里面塞得满满的,每只鬼都转侧困难。 而我则手脚并用地把自己吊在电梯的排气扇上。 假如某只鬼抬头往上认真地瞧一眼,很可能会发现有异样。 因为这种姿态就像烤猪倒挂的姿态,实在不容易坚持,兼且那排气扇年日已久,我单是要努力稳定它,不让它摇晃已经是一项挑战。事实上,电梯刚上升了两层,排气扇上的灰尘已经不住簌簌地掉下来,幸亏下面正好是迟钝的小鬼,灰尘在他头发上落了薄薄一层,他还是没有发觉,只顾在跟其他的鬼们描述给隐形人突然袭击的事情。 吸血鬼们听得紧张莫名,以致电梯在顶楼停住的时候他们居然还有一阵子迟疑。 不过终于是都出去了。 我吁了一口气,正打算悄悄跳下来,一只脚突然又迈了进来。 是那个小鬼!这胆小鬼,偷偷的又返回电梯里面,看来他长大了也无甚出息,因为他已经习惯当逃兵。 人的立场是一样很玄的东西。 不到半个钟头前,我还在嘉许小鬼的和平行为,现在已经开始诅咒,因为我的手已经发酸,脖子扭痛。 而电梯门合上,小鬼做出了一件几乎让我掉下来的事情。 他抬起头来,看着排气扇,“你下来吧,他们都不在。” 他的眼睛准确无误地盯在我身上,我可以确定他不是在玩狼来了。何况,他还顺势甩甩头发,用右手掸掉上面的灰尘。 我手一松,跳落下来。 感觉到电梯微微的震动,小鬼笑了:“我知道是你。” “你想怎么样?” 小鬼转过身去,按了二十六的楼层按钮:“我送你回家。” “你什么时候知道我在上面?” “从你进电梯我就知道了,你以为我是傻瓜?”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总是低估别人是我一贯的毛病。 小鬼耸耸鼻子,笑道:“其实我是嗅出来的,我从小鼻子就特别灵敏,可以分辩任何味道,我这个狗鼻子在族人里面是出名的……你的身上有一股松香的味道,还有一股狗味。” “什么松香的味道,我从来不擦香水的。” “那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一嗅就知道你来了。” 电梯快到了,我很庆幸我挤进了这次电梯。 还是忍不住要问:“我打伤了你的头,我也是你族人的敌人,你为什么还要帮助我?” “我想,因为我比较笨吧。”小鬼茫然地想了想:“不过我想爱好和平的人是不容易成为别人的敌人的……”他摸了摸自己头上的大包:“不过,妈的,你真的打得我很痛喔。” 我有点好气又有点好笑:“我向你道歉……你叫小沙?” “是啊,我叫沙克,跟我们过去的王子同名,他们都叫我小沙。” “嗯,我现在郑重向小沙道歉,对不起。” “对不起就不用了,我只要……” 电梯门忽然打开了,光线从外面照射进来,小沙突然停了口,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只要怎么样?快说呀,有什么可以为你做的,请说。” “不,不要了,我已经看见你了。” 我才发觉隐身衣已经耗尽了能量,我穿着一件怪异的银色衣裳暴露在灯光下。 “我终于看见你的样子了,原来是个好漂亮的姐姐呢,跟我想像中的一个样,我就知道心地善良的人不会长得难看……好啦,再见了,我要回去了。你要小心点。保重!” “小沙……” “怎么啦?” “谢谢你!” “哈,千万别告诉把认识我的事情告诉别人听,这是我们的秘密!” 小沙在电梯关闭前的留下的最后一句话令我心中泛起热流。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如何敌对的立场,总会有那么一种人,会超越仇恨、对立、种族、战争、压迫、危险,只听从自己内心的信念而行事。 那种信念,叫做人性。 在信念的光华下面,生命的重要性得到提高,超过战争的正义性,超过立场,超过种族,超过所有。 “你也小心珍重!”我在心里默默地说。 第159节 “轰隆隆”马达的声音在窗外响起。 那架超级漂亮的小型飞机出现在玻璃幕墙外面。 我匆匆跑过去。 飞机只是稍作停留,正在往高空飞去,下方是密集的枪弹声,还有不同楼层发出的人类惊恐的尖叫声。 这群吸血鬼们被激怒,已经豁出去了,不管任何后果,他们根本不怕惊动这幢楼里面比他们多上几十倍的人类。 我搬过楼道上的垃圾桶用力往玻璃幕墙摔去。 一下,又一下,我的手酸得发麻。 钢化玻璃丝毫不动。 我绕着楼层转了小半圈,终于发现可打开的窗户,这用的可不是钢化玻璃。 但当我打破玻璃探出头的时候,我发觉飞机已经飞得又高又远,他们是已经放弃我了吗? 更要命的是楼上的吸血鬼们发觉这里的异动,开始往下转移。 就在我打算靠自己双腿逃离这幢楼的时候,我丝毫听见空中传来“汪汪”两声狗吠,然后,那小飞机在半空划了一个漂亮的半弧,调头过来。 “不不,太危险了……”我喃喃说。 大楼里面枪弹齐发,飞机不能靠近有效射程以内。 “啪啪”,急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奔得那么急,一定是来搜捕我的吸血鬼,因为人类都吓得双手抱头龟缩在地上了。 “啊,看来今天我就得慷慨就义了……”我正自言自语,转过身去打算对付吸血鬼,忽然听见身后“夺”的一声响。我急忙回头,刚好赶得及看见一道银色的光芒停在窗内,原来是一根银光闪闪的钢索被强力的发射装置射入窗户,另一头远远地牵在还在不住兜圈的飞机上。 “抓紧这钢索,我们拉你走。” 居莉莎在脑海里的提示。 我拎着那根只有我小指头粗细的钢索,下面,是二十六层楼的高度,我只是想想都觉得头晕。据说从十层楼跳下去的人体已经可以砸破钢铁车顶,这样的高度摔下去,大概会非常精彩吧,也许就跟摔破一个西瓜差不多。 “快!”居莉莎催促我。 有十数个吸血鬼一拥而入,个个手持武器,虎视眈眈:“该死的人类,快投降吧,你逃不掉了……” 我将钢索在腰间缠了两道,将里面穿着的衣服撕下两块来,草草缠在手上,握紧钢索,深深吸一口气,“死就死吧,我来了。” 两腿一蹬,我飞跃出破窗。 吸血鬼们怒叫着扑上来,还有的远远拿不准准头就开火。 我吊在钢索上在半空不断旋转,头晕眼花。 “小心了。” “嗖”一声响,我的身体被强力拉扯,整个人随着高速收回的钢索往飞机方向扑去。 呼呼风声,我的脸很痛很痛,手都麻木了,我总是错觉我的手里并没有握住东西,因为没有任何感觉。 我现在的飞行速度,大约会跟一枚鱼雷差不多吧,我会撞上飞机,化为尘埃。不,应该会洞穿飞机,从这头穿出那头,化成血露碎肉滋润一大片土地。 “啪-嗞……” 我真的撞在一个物体上面,但非常柔软,应该不是飞机,然后,那东西发出嗞嗞声,似乎正在快速放气。 我睁开眼,我撞在了一个很大的气垫上,我的位置,不偏不倚,位于小飞机两排座位中间的一个一米宽的小走廊上,真是精确。 我晕晕的眼睛看过去,看见有三条狗朝我笑。 我用力晃动脑袋,将三条狗摇成一条,可是它脸上还在笑,很欣慰,很高兴的样子,看上去是发自内心的。那么好吧,我接受这一条会做人类笑容的狗。 正在开飞机的居莉莎回转头来,她身上又扎了不少布带,但她的笑容是如此美丽,我从来没有看过的。 如果说她一贯的表情是阴转多云,此刻就是大放晴。 她说:“欢迎你再次光临我的蒙娜丽莎号。” 第十五章 命运的选择 “蒙娜丽莎号?” “不错,够漂亮吧?” 猎人可真是一个臭屁的种族,一点不晓得谦虚。 “还不错啦。”我转过去对着沙克,它抬起头来亲昵地迎向我的手。 “这只狗叫沙克?我刚刚好像听到吸血鬼王子也叫沙克,还有我认识的一个吸血鬼小朋友也叫沙克,这个名字这么流行吗?” “不,他本来就是吸血族,他的灵魂寄寓在狗的身体里面,所以我叫它沙克。” “我就是说这个名字对于吸血族很流行嘛。” “不不,它就是沙克王子。” 我张大了嘴。 居莉莎则转过头来严肃地向我点了点。 “你是说……你曾经与吸血鬼王子是恋人?” 居莉莎脸上闪过一丝苦涩又甜蜜的微笑,又点了点头。 第160节 我像个傻子一样看着她。 然后更傻地看着那条狗。 狗还是在对我微笑。 原来,我并不是眼睛出了问题。这条狗真的富有表情,它是天生贵族! 居莉莎轻轻叹了口气,“猎人族和吸血族是天敌,我想你已经知道了。” “慢着,为什么是天敌?” “这是上帝的安排吧,这两个种族自出生那天开始便注定是敌人,由流淌在血液里的命运决定。” “那么长的历史,你们从没有试过和解?” “基本上是没有可能的,只要存在利益关系。你要知道,我们和吸血族之间存在一种换生的状态。” “换生?”我没有听过这个名词,我只知道寄生、互生、共生…… “没错。如果猎人族捕获吸血族,吸取到足够的吸血族的鲜血,猎人族的寿命可以由平均线的两百一十五岁延长到两百五十岁。反之,猎人族的鲜血可以令吸血族暂时克服对银的恐惧。” 我失声:“怎么可能?” 居莉莎又回头看我一眼:“凡事都有可能……你可以试试沙克,它现在不怕银,因为它喝了我的血。” 沙克乌溜溜的眼珠看着我,似乎也在说,没错,是这样。 我叹了口气:“天敌……” “从有文献记载以来,我们跟吸血族的斗争已经超过五百年,而互相敌对捕猎杀戮的结果,是两个种族都急剧减少,而吸血族更藉着可以幻化身体容貌的异能,一度侵入人类社会掌握权力,全力扑灭我的族人,借以消除非人类界最直接的威胁。那几年间,大量的猎人被捕杀,猎人族受到毁灭性的打击。” “在我受到的历史教育里面提到,1939年,世界爆发了大规模的战争,首当其冲的是分布各地的猎人族,在那之前,猎人族属于地球上除人类的第二大种族,数量尽管不能与人类相比,但是在非人类界所占比例是可观的。可是那场残酷的战争过后,猎人族的数量快速减少至几万人,数量还比吸血族略少。据记载,当时那场大战假如不是得人类插手的话,猎人族只怕会成为濒危物种了。” 惊奇简直一浪接一浪,我不断重复那表达我不肯置信的语句:“怎么可能?1939年那是世界大战。” “我不是告诉你吸血族长期潜伏在人类社会吗,他们历数百年时间,牢牢扎下自己的根基,他们慢慢侵吞作为世界第一大种族人类的社会权力,因为他们知道只靠本身种族的微弱力量是不可能达到跟其余种族抗衡的力量的,因此他们发挥自己进化人类容貌的天赋,借助人类的力量来发动针对敌对种族的战争。” “那场战斗,幸亏人类有所醒悟权力的腐蚀。当然,人类也并不是全然为了帮助猎人族,也因为当时吸血族的壮大也已对人类社会形成威胁,所以人类插手了这场战争,消灭了吸血鬼化身的人类独裁战争家,杀灭了数以千计的吸血鬼。” 我只听得惊心动魄,忍不住说:“那次大战死的不单是猎人吧,死得更多的应该是人类才对。” 居莉莎瞪我一眼:“人类的死伤虽然不少,可是对整个人类社会来说,比例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可是对于我们猎人来说,牺牲的比例是很惊人的……我们族内一度盛行多妻制,就是因为大部分的年轻男猎人都在战场上送掉了性命……” 居莉莎的话令我恻然。 我想了想:“其实,虽然你们天性注定是要敌对,但你们有没有退一步想过?其实,猎人们活的时间已经够长了,喝了吸血鬼的血也不过延长几十年,活太久了也没有什么意思……” 我偷偷看了看居莉莎的脸色,暂时没什么异样,我就继续大胆说下去:“至于吸血鬼们,他们在人类社会活了这么久,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他们的存在,也就谈不上以银器对付他们,要喝你们的血增强免疫力也纯属不必要。” 我话刚落,座下的飞机忽然一阵震动,唬得我伸颈就望,原来居莉莎一阵激动,推动某个手擎急了一点,只见她面前花花绿绿的仪器表上的小灯好一阵狂闪,指针狂转,机身震动,好不恐怖。 我苦笑:“算我说错了,我这就认错,你千万不要太激动,不然立即就同归于尽。啊,这可真像超烂的电视剧结局,一个猎人一个人类一只吸血狗在同一架飞机上坠毁,你猜大家会怎么想?” 我自觉幽默,但居莉莎可是一点没笑,她一张脸总是绷得紧紧的,两眼直视前方,我老是觉得她两眼中还冒出怒火。 但发怒还发怒,她的驾机技术可真是过关,一番手挥目送,机身又恢复平衡。她这时才开口冷冷说:“我们也曾经考虑过和平共处,我们也曾经在战争后订下合约,可是吸血族违背了合约,要消灭我们。” “喔。”再不敢得罪她,我唯唯诺诺。她外表看上去冷冰冰的,其实性情火爆,爆发力强,如果不幸激动起来,发生了我刚刚臆想的那一幕,可不是好玩的。 “我们曾经在大战后签订百年和约,但是一百年不到,吸血族的人已经开始策划要消灭我们的阴谋。难道我们都是被上帝诅咒的种族,由出生开始就注定了要互相斗争吗?” 说到激动处,居莉莎伸出手来狠狠地不知拍向那里,“啪”一声大响,飞机骤然下降,我的头发“呼”的给一阵风一下子吹往天灵盖。 这都怪我,无端端惹起这个话题。 我苦着脸坐得直直的,再不敢乱发言。 倒是沙克好狗走过去,“汪汪”地叫了几声,状甚温柔。 居莉莎腾出一只手来抚摸着沙克的头,脸上紧绷的线条慢慢柔和下来。她轻轻叹了口气。 我也加进来安慰:“其实地球上的物种有些天生就是相克的,像猫和鼠,猫和狗,它们见面会争个你死我活。这大概是它们的基因决定的吧,是上帝为了维护物种平衡玩的把戏。” “唉,也是,我们跟猫狗一样都是被命运选择的种族,嗯,我也是被命运选择的生命。” 她话里有话,我静心等她说下去,但等了很久,她都不再说话。 机舱里很静。 飞机在高空平稳地飞行,再没有任何晃动。 而这平静还得维持好几个钟头,太久了,会变成郁闷。 我小心挑了一个比较甜蜜的话题:“居莉莎,你是怎么认识沙克的呢?” 居莉莎转头来看看我,又看看身边的半蹲的沙克,沙克眼神温柔。 她平静地说:“是因为背叛。” “背叛?”我几乎要跳起来。 “没错……在吸血族们要违背百年和约的时候,我们感觉到不安。” 异动是从三十年前开始发生的,那年春天英国伦敦一如往日的阴雨连绵,这雨季已经延续超过了四十天。天空总是异常灰暗,阴阳怪气。 人类倒是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因为平时算是晴好的天气,在伦敦一年到尾不会超过三个星期。可是,这在猎人族眼里看来,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猎人们不但发现天气的些微异常,还观察到伦敦郊区每到傍晚,总会出现大量的蝙蝠,它们是吸血族的同盟者,也是他们的宠物,通常是他们大规模出现的标志。 第161节 这些蝙蝠在伦敦郊区忽然出现,又忽然消失,每次都在白天消逝的最后五分钟之内出现并消失,非常诡异。 猎人们推测这是吸血族准备采取什么大行动的前兆。 因此,他们不得不采取行动,希望能够探知敌人的动机和行动部署。 “于是,我那光明正大的族人们作出一个从来没有过的艰难决定,他们决定选出一个表现突出的精英分子,混进吸血族的阵营,作为卧底,为猎人族探取性命攸关的宝贵信息。”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你一定已经猜到了,他们最后选出的人,就是我。” 这样艰难重大的任务,面前的美女猎人娓娓说来,波澜不惊。 “我一共有两个名字,在猎人族里面我叫居莉莎,而我在吸血族里面用的名字是艾丝塔,听说在他们的语言里面,这是优雅的谋略者的意思。” 第十六章 居莉莎和艾丝塔 开过长途夜车的人都知道,最好做一些事情来不断提起司机的精神,不然司机因为疲倦打起瞌睡来可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情。 最常做的醒神事情是陪司机聊天,也可以说故事,如果歌喉不错,也可以唱歌,如果天生五音不全,在关键时刻进行歌咏恐怕更能收到奇效。 而我没有采取以上的方法,我的更讨巧一点,我充当聆听者,听居莉莎说她自己的故事。 一生的故事由名字开始,你能想像吗?居莉莎便是如此。 居莉莎在猎人族通用语言里面是美女蛇的意思,可一点也没有不敬的意思,因为猎人族所热爱的动物是蛇。 一个猎人族的成员,如果被誉为“蛇”的称号,即使只不过是跟“蛇”字沾一点边,也意味着无比的荣耀。当然,“蛇尾”则是代表贬义的形容词。有如我们所赞某人“牛”,那就是厉害的意思,可是说“牛屎”,则是明显的贬义了。 而居莉莎则是三十年前,唯一获得“蛇”称号的女性。 居莉莎纯粹是靠自己卓越的能力和极高超的灵感而获得这个荣耀的。她的亲人身为族内军队的灵魂人物,全部在那次世界级大战中身亡,那时的居莉莎才刚刚在世界上度过五十六年,还差二十四年,才算成年。 居莉莎是在没有亲人爱护,只有族人抚育的情况下长大的,可是她体内优良的遗传因子不受客观条件影响,一样发扬光大。她刻苦、坚韧、耐心,一日日地自我成长和超越。 那时她住在中国一个沿海城市里,中国在猎人族的聚居地里面并不算最重要的地区,一般可以按照自我意愿选择居住地的猎人们,都喜欢选择欧洲,或者美洲。 居莉莎住的地方环境很美丽,叫做青岛。一度,那里历时十年,只有她一个猎人驻扎。 有族人说:家里的亲人已经一个都没有了,还住在“青岛”? “青岛”这词在猎人族里面是“坚壁清野”的意思,说起来有点应景又有点感伤。 居莉莎却没有说什么,青岛这地方环境优美,这里居住的人类也高大美丽,居莉莎生就一副近似亚洲人的脸,夹杂在里面,不大引人注意。于是,她独自在青岛居住了十年。 十年之后,她回到伦敦的总部领成人礼。 同年,崭露头角。 那是永远不会在记忆中磨蚀的日子,那是1973年的夏季。 那年,《教父》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影片,居莉莎对马龙·白兰度着了迷,她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有魅力的男人。 居莉莎在伦敦一连看了十六场半《教父》,而且,因为她积极宣传被感染去看的同伴呈几何级数递增。 第十七场,居莉莎跟八个同伴一起去看,可是她却坐得远远的,躲在角落里。 她做最喜爱的事情的时候,不喜欢有人打搅,她会感觉那是她私人的世界被外人强加践踏,比如,阅读卢梭的《忏悔录》、比如,倾听莫扎特的《e小调小提琴奏鸣曲》,比如,《教父》。 曾经有人在她看书的时候发出嘲笑:“《忏悔录》?宝贝,你有什么需要忏悔么?”她当时就把那书狠狠往那人的脸上掼去,将人家的眼镜打得碎裂,差点没有把眼睛也给刺爆。 虽然,事后,她回想起来,那人搭讪的动机比嘲笑要明显得多。 她知道自己这个坏习惯,所以宁愿选择独立,这是保护自己和朋友的一种方式,尽管,或许有人说她孤僻,但这比较起发飙来说,算是很小意思了。 在第十七场看到一半的时候,角落的她突然感应到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她的心脏明显跳得快了很多,脑袋里面的神经突突的跳,吸气很不舒畅,这种压抑感强烈到将她从对电影的深深沉浸中一把拉了出来,毫无预兆地,不留情面地刺激她从电影世界中清醒过来。 她深深地吸气,让自己镇定下来,神经还在跳,但脑里似乎开始感到某种感应。眯上眼睛,慢慢地,那感觉越来越清晰,她遽然睁大眼睛,那是杀气! 慢慢向自己头顶移动的浓烈的杀气! 电影院里没有灯光,但由于屏幕上的光影流动,其实并不是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的,至少,隔了一两排的观众样貌还是可以大致辨认出来,但是,有一个地方绝对是全院最黑的。 那就是头顶的天花板。 大屏幕的光线是放射状的,有点像手电筒的原理,光线是由电影院后面放映的小窗口那里投射出来的,而那个小窗口就是手电的灯体部分,投射得越远,光线笼罩的范围越广,但是,在手电筒灯体的上方,那里存在一个死角,直线的光线是没有办法射到那里的,相对来说,那里是全院最黑暗的地方。 而居莉莎那一双受过训练的夜眼,却可以看见在那角的天花板上,聚集着一层黑乎乎的东西。目力用尽,可以看到形状不断改变,似乎在蠕动。 蝙蝠! 那层蝙蝠不断地蠕动,甚至开始分散,慢慢向自己和自己的同伴头顶移去。 同时,居莉莎还发觉,场子里居然还有人进场。 这时,电影已经播放过了半场,但是还有人坚持进场,而且,不只一个。 一共八个,分散在每个角度近门走道处。 正好有一个离得比较近的转过头来,居莉莎看到,他是闭着眼睛的,他似乎不是来看电影的,只是靠自己的耳朵,“听察”着四周的环境。是以,他的脑袋就像移动摄像头一样左右缓缓移动。 居莉莎至此可以肯定,这个人,一定是吸血族。 如无意外,八个都是! 而自己的猎人同伴居然都没有留意到这种特殊的情况,他们八个一排,坐在隔着居莉莎一条过道的另一端,连转头向这里瞟一眼的意思都没有。 慢着,其中有一个人正在不住地点头,莫非他也留意到这种情况,在跟自己致意?而其他的人目不斜视意图让敌人感觉麻痹?看轮廓,他可是自己同辈中技击能力最突出的男子——艾沙。他曾经在一场技击比赛中,一连挫败了三个同辈的男性猎人而毫发无伤。 第162节 那就行了,只要他们也意识到危险,暂时来说,八个对八个,就算加上那些鬼蝙蝠,也不会应付不来,只要对方再没有援军就行。 居莉莎的心中燃起一丝希望,她连忙也对着艾沙点头示意,还使眼色。 可是她的表情突然凝固了,她突然发现艾沙的眼睛也是闭着的。 她想自己的脸色那时一定变得很可怕,因为她看见一线口水从艾沙的嘴角淌了下来,又滴到他的衣服上去,一滴、两滴…… 如果你处于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 设计通知你的同伴,共同战斗? 先求脱身,寻求外援? 振臂一呼,背水一战? 而居莉莎采取了一个最激烈最混乱的方法。 用力将一个烟幕弹往天花板上的感烟器丢过去,于是全场立即响起了火警警告的呜呜声。 五秒钟之内,全厅灯光全部打亮,通道全部开放,观众立即离席离场。 在强烈的灯光下,吸血族和蝙蝠们成了暂时的瞎子,在急促离场的观众们掩护下,居莉莎和八个同伴一个不少地撤出了电影院。 说起来有点运气。 猎人族每个成人都会在成人礼上获得一套基本的防身用具,包括烟雾弹,防弹衣,枪支弹药,而居莉莎并没有想过要使用烟雾弹的情况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因为成人礼之后,她就被派去某个城市驻扎,而那是一个比青岛更冷僻的地方,民风纯朴,居莉莎是在当地担任整理猎人族档案资料的工作。 也许这一生,也不会用到这些东西了吧,与其让它们摆放个十年八年失效了,倒不如拿来取悦观众。 居莉莎就是抱着这个想法,将烟雾弹带在身上,打算看完电影之后,在泰晤士河畔为几个贫民小孩作一个免费表演,因为之前他们曾经夸口看过防暴警察使用过的威力强大的烟雾弹,而据她所知,那不过是最逊的一种罢了。 是以,在居莉莎将烟雾弹对准头顶的感烟器扔过去的时候,她心里还生过一丝惋惜:“哎,我得自己掏钱去买一个来放给人家看咧,真是大傻瓜,这个东西,该不会卖太贵吧?” 而事后经过调查,那确实是一场一触即发的危机,也是收到吸血族异象警告后,吸血族第一次发动的准备袭击事件。该时,猎人族与吸血族面上的实力看起来差不多均等,但若发动袭击,猎人族则会害怕伤害观众而大受束缚,这也是吸血族挑人最多最易产生混乱的密闭环境进行攻击的原因。而且,他们行动非常小心秘密,如果猎人族根本没有察觉危机的话,九个猎人的后果更不堪设想。 而事后总结的时候,大家更发觉,当时在场的九个猎人,只有居莉莎身上携带了一枚防身用的烟雾弹,其余人等都是两手空空。当然,居莉莎不会自己承认携带烟雾弹的真正动机。 是以,居莉莎就以处理这场突然袭击中表现出来的冷静和应变的能力受到了猎人族高层的注意。 而在同年十二月,猎人族内举行一次秘密的技能比试大赛,其中,居莉莎被指名参加。她不负众望,夺得了反应、直觉项的冠军,而技击一项虽然只取得了第十二名的成绩,却已经是本次参与的所有女性所取得的最好成绩了。 居莉莎也是通过这次比赛,才正式获得了自己的这个名字。可是她却没有特别高兴的意思,只是想着,得到了这个荣誉,以后的俸禄是不是也会有相应的提高?如果是那样,自己就可以换一套更好的音响了。 而事实上,这个荣誉是伴随着任务而来的。 经过三个月的秘密培训,次年三月,花开的日子,居莉莎在猎人族内部销声匿迹。 她接受了一个秘密任务,必须在吸血族里面度过一段时间,演绎一个异族的人生。 当历史的车轮必须转动,当时代的洪流又在不断涌动,身为其中的一员,虽然可以选择随浪浮沉,但大多数的人在需要的时候还是会挺身而出去作为推动者或捍卫者。居莉莎虽然更喜欢自己的小天地,自己的卢梭、莫扎特、马龙·白兰度,可是,她还是不得不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并且努力尝试让自己改变进入另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一个叫做艾丝塔的人生。 第十七章 爱情的侵蚀 说起卧底的血泪史,大家基本都有如下共识:阳奉阴违,被自己人误会,舍生取义,牺牲名誉、性命、亲情、友情种种种种,但是艾丝塔的卧底生涯比以上列举的更复杂,因为她担负的不是同一族类的卧底工作。 很简单,要一只西红柿混入一堆茄子里面当卧底,你会怎么办?西红柿会怎么办? 如果是我,我或许会将西红柿拿去漂白,换皮,染色,当然,前提是这只西红柿本身的形状要接近茄子。 而居莉莎需要干的事情也差不多。 她需要在血液里注射入神奇的激素,其作用是逐渐转换她血液的颜色,并且激发她的基因发生转变,向吸血族的基因转变。 这是一项从未曾成功过的大实验。 据说这配方出自三百年前猎人族最伟大的生物研究者的实验室,但这位研究者没有成功的案例就在三百岁的英年撒手西去,有人说,他为了这个方子,耗尽了自己猎人族五百岁的生命能量。而这么多年来,勇敢的猎人从不乏勇于献身进行舍身实验者,而智慧的猎人更是从不间断地进行此方的深入研究,然而,从没有成功过,从没有人成功过。 三百年来,最接近成功的一个例子应该是一百六十三年一个名叫阿诺的男猎人,他成功将自己血液里的绿色素去掉,使血液看上去非常近似吸血鬼的黑红色,但是,他的基因并没有进一步的进行变异,他并没有像吸血族那样害怕日光。然而,猎人族已经认为这是了不起的成就,认为阿诺在着意隐瞒这一点后完全可以胜任卧底的工作,从而着意加紧训练其应变和表演能力。 但,世事往往人算不如天算。 阿诺并没有在卧底生涯中被识破,相反,他凭借自己的过人努力,在短短十年间打入了吸血族的事务内部,担任一个有一定影响能力的职务,在那往后的五年间,他输送回猎人总部的敌方资料总和几乎超过了过去五十年间的总和。 但是,仅止于这五年。 在第六年,也就是卧底后的第十六年,阿诺遭遇不幸。 他偶遇吸血王族的小公主,一见钟情,不能自已。 阿诺是个勇士,他勇敢地向吸血族小公主表明心迹并袒露自己的来历。 公主被他的热情俘虏,愿意随他逃走,两个打算脱离自己的种族,隐姓埋名,潜身于人类社会。 但,世上真有如此的理想生活? 阿诺与公主躲藏了大半年,终于被吸血族人探知住处,重重包围中,公主被抓回,阿诺即将战死,这时,他的族人出现了。 吸血族与猎人族的恶战再次展开。 此役由午夜十二时战到凌晨,曙光初露,吸血族惧怕日光,急促撤退。 阿诺心系公主,负伤率族人进逼。太阳渐升,吸血族死伤惨重。 小公主挣脱看护,爬至附近高塔,嘶声呼唤阿诺的名字。 阿诺冲出去接她。 第163节 公主叫:“不要伤害我的族人,这是我最后的请求。” 说完自塔顶跃下,清晨第一缕阳光正照在塔身,正赶到的阿诺接不及,眼睁睁看着小公主的身影投入阳光中。小公主身上的血统是最纯正的吸血皇族血统,她年纪也幼小,对日光最缺乏抵抗能力。她下坠的速度很快,就在那瞬间,她似乎被日光融化了,又似被日光吸着,一点点吞噬进去。 阿诺眼睁睁看着,摊开的手掌上,只托住了一件轻飘飘的纱衣,那是他买给她的,她穿起来就像是个小仙子。 他呆了一会儿,突然跳起来,拦在自己族人面前,他大叫:“放过他们吧!” “你疯了?这是我们打击吸血势力的最好机会。”族人们这样回答他。 是的,他们是猎人,追捕走投无路猎物的猎人。 阿诺大声说:“那先打击我吧!” 他从自己一个族人手里抢来刀子,狠狠剖开了自己的肚子,他的鲜血喷泉一样洒得到处都是,颜色跟吸血族的是一模一样的,刀子也被这血浸透了,因为是跟吸血族开战,这刀子为了加强杀伤力,刃锋还镀了银,而阿诺的鲜血竟然像是有腐蚀性,令到银色的刀子一下子暗黑无光。 族人们都惊呆了。 因为这鲜血换来的难得机会,吸血族剩下的人都马上撤退,战场上遗留下一堆尸体,阳光猛烈的时候,敌人的尸体就像被诅咒一样渐次消失,剩下的就只有猎人的死尸了。 这场小规模的战争像一个残酷的梦境,敌人都如轻烟一般消失了,只遗留下己方的死难者,而那个曾被委以重任,授以很高期望值的卧底,更是亲手毁坏了自己的所有价值。猎人们最后看到的,是他变色的鲜血。 而这场战争的意义其实并不止这么丁点,反而,意义深远,只不过在当时,并没有人意会到这一点,只是把它作为下午茶或晚饭时一个热门的谈资而已。 直到百年之后,有一个自我期望值非常高的猎人作为人类最高等医学学府研究人员的身份,在某次酒后谈天中,忽然对此战的一个细节产生兴趣。 就好像质疑阿喀琉斯的弱点为什么偏偏是脚后跟,而不是胳膊,海洋女神忒提斯把他浸在神奇的斯提克斯河中,如果拎着脚后跟,小阿喀琉斯则是倒吊的,而且容易窒息,作为母亲,为什么有这么奇怪的举动呢?这个人类社会培养出来的猎人族高材生,对这个几乎被当做传说的历史细节提出以下质疑:猎人阿诺的血液里到底含有什么成分,为什么可以改变银的颜色,这是不是说明,猎人族跟吸血族交媾后,会对血液产生影响,甚至,对基因和细胞产生影响? 这个怀有高度科学精神的猎人医学家,偷偷挖掘出阿诺的尸体,提取他身体残留物进行化验和研究,他甚至费力气找出当年那一战阿诺倒下的确切地点(要知道,指出战场并不是什么难事,可是要在一百年之后记清楚某人,即使是焦点人物,具体在哪个地方躺下,流出热血,可绝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这件事情,实在是有点运气。 阿诺洒下热血的地方,不但没有被人类筑起高楼大厦,还成了一个绝对荒置的地方。那里长了许多的野生植物。而猎人医学家在阿诺躺下的地方,还发现了一种非常珍贵的菌类。 这种菌类喜欢吸食动物的尸体为生,出现在这里,是因为偶然,还是因为阿诺血液的吸引,可不得而知了。但是猎人医学家在这种菌类内提取出有用的物质则是不争的事实。 就因为这一点物质的发现,三百年前的药方得到了很好的完善。只是,这剂药却有一个暂时无法克服的缺点。 服食新换血药进行实验的主动试验者不下五十人,可是他们无一例外的都觉得身体不适。 大部分的猎人都感觉到心痛的感觉,这部分是男性的猎人。 另一部分的女性猎人则感觉到身体被撕裂感和晕厥感。 无法改进之余,它的发现者发表了一个大部分猎人都不能接受的声明:这是一道自痛楚的爱情中提炼出来的药,所以服用者会感觉到爱情的痛楚,这是无法克服的。 这是一个完全无法以科学观点去解释的声明,提出者立即被指责其不负责任,猎人们调回各地的专家和生物学、医学精英进行这项最重大的研究。 因为经过上次的滑铁卢教训,猎人们决定要等药方臻于完善的时候才付诸实用,不能再出一丝纰漏。 但这一研究,就是三十年,三十年间,毫无进展。 而离休战约定之期越近,猎人们的危机感就越大。 这时,也许是为了缓解压力,有专家提出逆向的解决方法。 药不能改进,那人呢? 整个猎人族里面,难道没有人能够抵抗爱情的侵蚀? 居莉莎是第四百三十九个实验者,而居莉莎经过皮试后呈现出来的反应,令所有的专家欣喜欲狂。 不过只是一点点的药物,她的血液已经合作的开始变色,丝毫没有不良反应。专家们小心翼翼地加大剂量。 一个月的时间内,200毫升的稀释药物,完全渗入居莉莎的血液里,她的血液完全变色,并没有出现其他猎人的不良反应,更令人惊讶的是,她甚至开始畏惧日光,虽然,远不是吸血族那样严重的会灼伤皮肤和双目,她只是觉得目眩,但已经是意想不到的进步。 她是被选中者! 她是千里挑一! 有人产生疑惑,居莉莎只是淡淡的笑:“也许跟我从来不相信有真正的爱情有关。” 信仰可以影响身体的循环系统? 虽然医学家和专家们还想进一步的进行研究,可是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居莉莎各方面都臻于完美,这项任务她当仁不让。 虽然,所有的药物都会过期,所有非自然规律进行的事情最后都会返回自己的轨道,可是,那是将来的事情。 对于将来的事情,居莉莎一直考虑得没那么长远。 “如果药物失效?或者我开始感到痛楚?我马上逃跑回来啊,我并不是一个坚持的人。但我想,没什么可以动摇我一百多年来形成的信仰,我会抵制住爱情的信仰。” 出发前夜,居莉莎信誓旦旦的宣告,同时赢得了全族人的尊敬与信任。一夜之间,她成了全族人的最新偶像。 第十八章 贵族与拍卖 居莉莎虽然符合了吸血族的几乎所有条件,可是,她有一个无法克服的弱点,身为女性。 吸血族是一个男尊女卑的种族,在很长时间以来,吸血女性只是作为扩大吸血血统和性伴侣而存在,在吸血族的核心权力集团里,只有极少量的女性插足,她们都是吸血族里的贵族,血液里留着皇室的血液。 既然无法克服这个与生俱来的弱点,猎人制定的插入方式是制造贵族身份。 吸血族跟所有有灵性的动物一样,有自己的社会,也存在等级问题。 虽然大部分的吸血族都群居散布在世界各地,之间存在秘密联系,但尚有极少部分的吸血族隐居起来,不为其他吸血族所知。他们或者是厌倦了被权力的控制,或者本身就是流亡的贵族,他们离群索居,混迹在人类社会。 给居莉莎设计的是这么一套步骤。 伦敦的社交界忽然出现了一个神秘女子。 第164节 没有人知道她从哪里来的,她的家庭背景如何,但人人都知道她美貌,善饮,高贵,富有。她于各种本该式微仍被少部分人执拗坚持的贵族消遣和爱好无一不晓。她更精通多国语言,于世界各地时事历史知之甚详。总之,只要有她在的场合,在她的周围,没有人感觉到发闷,没有人不为她的魅力倾倒。 在伦敦社交界流传着这么一件不辨真假的逸事。 被称为伦敦社交界第一公子的老牌费高力公子,在第一次看见这神秘女子就忘记了手里正举着的极品干邑,发出了一声惊叹:“老天!我们又多了一颗新星!” 而在接下来的三个小时内,他不断发出赞叹和评价。 到凌晨舞会散场的时候,他的终极评价是:“她不是星星,她简直是太阳,午夜初升的太阳,就像一颗全美二十克拉钻石,她必将照亮整个沉闷的伦敦社交界,令其他名媛和名流们黯然失色。她的身份一定是某个欧洲国家没落的皇族公主。” 这位费高力公子是一个老贵族,世袭了爵士的头衔,他自命风流,但又眼高于顶。在伦敦是有名的老花花公子。早在十年前,伦敦的美女们就放弃了俘虏他的心,加入他家族的野心,但是他的眼光和品味仍然被认为是最犀利最具代表性的。 费高力从不评价政治,但他喜欢评论名人。他幽默而又刻薄的评语常常成为报章热卖的焦点,常会令被他刻薄的名人们恨得牙痒痒,但又得装作大方不计较,然后在肚子里祈祷下一个倒霉鬼就轮到自己的对头人。 费高力的嘴被誉为枪,有黄金枪膛的小口径手枪,适合决战用,一击足以致命。 但很少有人认为他会真心称赞某个人。 以致当费高力对这位社交界新星的评语上了八卦报刊头条时,超过半数的人都以为这是一种更高级的讽刺方式。 只是,当这些人看见居莉莎的时候,没有人会怀疑这个说法。 这时,这个女子叫艾丝塔。 她总是行踪成谜,但总是在午夜十二点出现在当晚全伦敦格调最高雅最多贵族雅士集聚的场所。 她总是以压倒性的姿态令到全场其余女性黯然失色。 虽然她静,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可是这种难得的静成为她的独门魅力源泉,她静静倾听之余,发言冷静幽默,切中要害,寥寥数语便令人大生知音之感。 她不但静,还擅动。 她的舞姿连最挑剔的交谊舞教练都挑不出毛病来。 一切如费高力所言,只有一个真正的皇室贵族,才可能有这么高贵的气质仪态。 围聚在艾丝塔周围的人大多是倾慕者,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冲着好处去的。 艾丝塔每隔一段日子便会在贵族名流中拍卖一件宝贝,或者是珠宝首饰,也或许是某些大师的作品。据她所言,是为了让这些宝贝找到真正会欣赏它们的主人,但更多人猜测,是为了维护她日常的开支。按她在一个小时内使唤厨师连煎了二十一个鸡蛋,而最后一个不是因为满意而是她忽然对煎蛋失去兴趣的排场来看,这完全有必要,即使富可敌国。 而艾丝塔显然并不是做生意的人才,她拿出的宝贝都是世所罕见的,开始人们是因为想讨好她而买下来,结果一转手就会赚个三四倍,这才开始对她拿出的宝物趋之若鹜,并且更对其流亡公主的身份深信不疑。 而对这现象看不过眼的首先是费高力,对这女子,他有莫名的好感,他宣言,不能让艾丝塔的宝物失去其应有的价值。 于是,费高力出面,每隔一段时间为艾丝塔开一个小范围内的拍卖会,将她待沽的宝物拿来拍卖,让希望得到的人进行公平竞争。 即使是这样,拍得艾丝塔宝物的人仍然会得到很高的利润,因为其中有些宝物,如埃及法老镶钻的黄金权杖,这样的东西简直无法估价。 所以,艾丝塔的拍卖会虽然只在很小的圈子里面进行,但是这个圈子不断扩大,美名远播,连伦敦外面的人也闻风而动,有的为宝物惊人的价值而来,也有的单只为一睹伊人风采。 而那个晚上,艾丝塔将要排名的是一份据说是出土自玛雅文化发源地的手稿,上面是无人能识的字体,没有人能琢磨透那神秘符号后面隐藏的意义。 单论手稿的历史意义已经非同小可,别说手稿里面还蕴含了怎么样的神秘信息,是与玛雅文明旦夕间消逝的原因有关吗?而玛雅文化辉煌一时,他们所创造的巨额财富呢,隐藏在哪里,是否会在手稿里反映出来?虽然暂时没有人能识破这份手稿里面蕴含的信息,但以后呢? 不过,未知的事物比可以审度的价值来说毕竟存在风险,因此当排名的价钱去到某个价位时,暂时出现了举牌竞价的停顿。 而这是有底价的拍卖,而卖主保留的底价则只有她自己知道,大家不约而同都看向了宝物所有人艾丝塔小姐,毕竟,这已经是一个天价了,如果能点头答允交易,这笔现款至少可以维持她一季的开销。 可是端坐在主席台上的艾丝塔,只是淡定地啜了一口香槟,慢慢吐出一口气,似乎要让那极品的香槟香气渗入自己的每个毛孔。 然后,她很有礼貌地说:“对不起,未达底价,这手稿不能出售。” 大家都“嘘”了一口长气,艾丝塔已经想转身离去,她踏在台阶上的时候,门口有人喊:“等一下。” 艾丝塔收住脚步,凝视着入口。 有几个人分开人群,迅速往拍卖台前走来。 领头的是一个身材很高,看上去非常精神的年轻人,他赶得非常急,一直急步走到台前才脱下礼帽,露出乌黑微髦的头发,他欠身说:“请允许我出价。”他直起腰的时候,报出了一个天文数字。 参与拍卖的人员大都是世袭的贵族,个个非富则贵,身家倒是次要的,主要的倒是世家熏陶而来的休养和眼界,但是当他们听到这个年轻人报出的价码,他们都暂时忘记了要维持自己的风度,忍不住冲口发出惊呼来。 就连费高力也忍不住低低吹了声口哨,这习惯在普通人做来,就是低俗的表现,可是在费高力做出来,却自有一股潇洒,自在的趣味,他忍不住看着该拍卖品的主人,他毫不掩饰地表示出自己的羡慕之情。 如大家所愿,艾丝塔脸上绽放出一朵甜美的笑容,她凝视这年轻人的眼眸闪闪生光,她含笑说:“很好。” 英俊的年轻人也笑了,笑容里却不让人看出得意的神情来,有教养的人应该这样,使自己任何时候都保持彬彬有礼,谦虚过人。 可是艾丝塔的下一句话令他脸上的笑容冻结了。 “对不起,未达底价,这手稿不能出售。” 大家忍不住又发出了一声惊呼,因为跟上一声相隔时间太短,有的听上去就像一声连贯而拖长的发音,而发出惊呼的人可能自己也不大清楚。 年轻人有点急了:“那么这个价钱翻倍。” 大家的惊呼戛然而止。 “不,不行。”艾丝塔微笑着拒绝,抬步下台。 年轻人的表情已经有点狼狈,他截住要下最后一级的艾丝塔,他站在地上,跟站在最后一级台阶的艾丝塔正好平视,他急着问:“那你要什么价钱呢?请你告诉我们。” 随他而来的四人呈扇形分布在他身后,都是瘦高个的年轻人,脸色苍白不见血色,看上去都像年轻的贵族。 他们阻住艾丝塔的去路。 艾丝塔只是微微一笑,笑容美艳如玫瑰初绽,但她的话显然就是玫瑰的刺。“多少都不行,我不能把手稿转让给你们。” 她用力推开那挡路的年轻人,下了最后一级台阶,抬步迅速离开。 第165节 年轻人若有所思地盯着她的背影,随来的四个人集中在他附近,他只是摆了摆手,五个人也迅速离开了。 大堂内的所有人都开始窃窃私语,都是围绕这一场没有成功的拍卖会,主题当然围绕那艾丝塔倾城不易的强硬态度,还有那英俊的年轻人张口便开出匪夷所思价格的豪爽,从而引发出两者家族之间是否存在什么世仇,又或是那份手稿是否真的存在什么令人无法猜想的价值,也有人认为这不过是一场戏,一场炒作,从而嗤之以鼻。 但有一个人跟他们完全不同。 老牌公子费高力他以饶有兴味的目光凝视那六人消失的地方,嘴角含笑,眼角却流露出忧虑的神情。 有人凑他的兴头,举着两杯酒来问他的意见,他只接过来一饮而尽,笑:“缘分的事情无以奉告。” “喂喂,你是说因为缘分的事情他们做不成交易?交易也讲缘分?喂喂,费高力你说清楚再走嘛。” 第十九章 同类 青铜雕花塑背的大镜子,蓬松的卷发,挽了一半作髻,另一半披散在肩头,一个个小卷,麦子样的金黄色,就似烤得正好,曲线绝美的小糕点。 脸白得没有血色,据说这是贵族的标准。 唇涂上樱桃红,鲜艳欲滴。 再,一笔笔描眉,眉端深深一按,平平捺开去,就像泰晤士河上一颗石子,破开一缕湖烟。 男仆在门外不安地踱步,“一、二、……”心里还没有数到第三下,他终于忍不住敲门:“小姐,客人在外面。” “知道了,就让他们等等吧。” 唇边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 终于直起身来,整整灯笼袖,再紧紧,小蛮腰,好整以暇,稍稍提起大蓬裙,迎出门去。 客厅里五人明显已经等候多时,立即齐齐站起。 领头一人心急,喊:“艾丝塔小姐。” 身体朝向不变,只稍稍转头:“怎么?” 正好看见一道光芒自那年轻人眼眸中闪过,就似一颗流星划破漆黑的天幕。 艾丝塔感到好笑,故意板起脸:“原来是你,我上次已经说过,这手稿不能转让给你们。” 年轻人的脸涨红了,非常好看,就像莫奈笔下初开的莲花。是因为害羞么,还是因为愤怒? 他的声音微微颤抖:“为什么?” “没有理由。” 艾丝塔抬步往门口走去,另外四人齐齐拦在她面前,把出口堵住。 回转身,佯怒:“怎么,在我家里你们也敢放肆?” 年轻人走近来,挥挥手要随从退开,还要他们离去:“我有些事情想单独跟艾丝塔小姐谈谈。” 客厅里只剩下他们两个。 年轻人用手揉着本已有点凌乱的头发,使那微髦的头发愈加像一个后现代画家笔下美化的雀巢。 “你想怎么样?” 年轻人有点狼狈,他直接说:“请告诉我不能转让手稿的原因。” “对不起,无可奉告。” “我们以前曾经打过交道吗?” “什么意思?” “如果我们不认识,你为什么要拒绝我。” “我拒绝的是跟你做生意,并不是拒绝你……” 两人目光对在一起,短兵相接,干燥的空气里似有什么跃跃欲试。 然后,艾丝塔觉得对方的炯炯目光灼伤了自己双目,她转过目光。 就在那一刹那,对方一步上去,托住她的腰,俯头吻在她唇上。 太突然! 艾丝塔一时忘记了反应,生平第一次。 数十年生涯中的头一次炽热。 炽热甚至由唇上转移到脖子上,对方双唇的炽热令她颈上的肌肤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那浓重的气息令她浑身颤抖,难道这就是可怕的情欲?! 这是会令生命融化的危险情感呵! 他忽然离开她,侧身低头,握紧双拳,喃喃而不甘地:“我竟不能,竟不能……” 艾丝塔已经看见一枚尖尖的獠牙自他唇角伸了出来。 原来刚才那场热烈只是生与死之间的过场。 她体内骚动的热情瞬间冷却。 年轻人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始变得冷静,他威胁她:“你知道我是怪物了吧,如果你不把手稿给我,我会咬死你。” “哼,想强抢?”不知怎么的,他露出了牙,眼睛也变成血红色,可是他的威胁还是一点不可怕,相反还有点可爱,让人忍不住想逗他玩。 果然已经有点狼狈:“不,我们付钱。” 第166节 艾丝塔“咭”的笑出来。这一声笑,她已经忍了好久。 年轻人恼羞成怒,挥舞拳头,袒露獠牙,目露凶光:“你不信?” “不信你就咬我?” 还没来得及反应,一条雪白的手臂已经伸到他面前,“试试看咬下去啊。” “如果我咬了你,你就会变成我这样的怪物。” “不好吗?……除非你不喜欢我……” “可是我不希望你永远讨厌太阳……你适合在阳光下耀眼地生存。” 这句话比所有的威胁更有杀伤力,艾丝塔脸上讽刺促狭的笑容一下子凝固。自己脸上表情一定是狼狈的吧,她想。 “你们为什么一定要得到它呢?” “因为它对我们家族来说很重要。” “是不是因为上面记载了关于你的家族的历史?” 年轻人后退一步,目光炯炯:“你到底是谁?” 艾丝塔返身走到一角的壁柜:“喝点什么?咖啡?红茶?白兰地?” “白天不适宜喝酒精饮料,请给我一杯咖啡。” 艾丝塔冲了两杯咖啡,一柄小小的镀银勺子缓缓搅匀,连杯托递向年轻人,年轻人的脸色有点变。 他接过咖啡的时候,一点不敢碰触那银勺子,脸上露出厌恶和勉强的神色来。 艾丝塔微笑着看着他:“冲得不好,也请赏面尝尝。” 年轻人板着脸:“我想还是来一杯白兰地好啦。” “我想是因为这个吧。”艾丝塔伸过手来,轻轻拈起那只银勺子,她戴着白手套的手姿势无比优美。她将银勺子在年轻人面前晃了晃,威胁性地:“告诉我你的名字!” 年轻人脸色大变:“我从不在被威胁的情况下吐露我的姓名。” “即使是在性命被威胁的时候?” 年轻人强作镇定:“我会怕一只勺子?笑话!” “你不会怕一只勺子,但是你会怕一只银勺子,因为你是一只吸血鬼。” 门突然被大力撞开,年轻人带来的四个侍卫撞了进来,第一个拦在年轻人面前,后面的向艾丝塔扑过去。 年轻人叫:“小心,她拿着银器。” 可是他的话并没有阻碍住他忠心侍卫的步伐,其中有一个让艾丝塔的银勺子在手臂上划了一道深长的伤口,而另一个则趁机扭转了她的手臂,要把她的“武器”抢走。 艾丝塔奋力挣扎,忽然惊叫一声,大家都停了手。 她的一只手套在搏斗时松脱,她不能再握住那把勺子,勺子从她指缝间掉落地面,清脆地发出“叮”一声,艾丝塔手上的鲜血也流了下来,跟客厅所有人同样颜色的血液。 大家都怔住了。 “啊……哈哈哈……”年轻人的大笑打破了僵局:“厉害厉害,你是我所看过的最勇敢的同类了。”他站起来,握住艾丝塔的手,艾丝塔用力要抽回,却给他紧紧捉住,再顺手从怀里掏出一条手帕,替她包扎手掌上的伤。 “我叫沙克,很高兴能认识你。”趁势在她包扎好的手背上吻了一下。 艾丝塔冷冷地抽回手,隔了一层布料,还能感觉到他双唇的炽热,她冷冷地说:“沙克王子,幸会。” “你知道我?” 艾丝塔看看手帕上绣着的金色“g”字印记,冷冰冰地说:“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不会把手稿给你们。” 知道是同类之后,王子的四个侍卫的优越感全回到了体内,听到艾丝塔这么说,马上就互相使眼色,把艾丝塔包围在中间。 艾丝塔却从腰间一个不起眼的小包里掏出一个纸卷,晃了晃,居然就是那价值连城的手卷,被她随随便便卷成一卷,塞在腰包里。她另外一只手不知从哪里摸出一个打火机,“嚓”的打着了,她又扬一扬手,火苗一阵晃动。 五个吸血族男人都脸上变色。 “你们马上离开这里,不然我烧了它。” 沙克说:“你就这么恨我们,宁愿烧了它,也不愿意把它交给我们?” 艾丝塔脸上有种倨傲:“这是记载着我们贵族血统的重要资料,如果落入你们手里,我们这一脉的历史就会被完全抹杀,而你们就会任意篡改历史。” 沙克脸上露出恍然的神情:“你是流亡的沙万皇族的后人。” “不错。这手卷落在人类手里,可以让他们了解吸血族的历史,但落在你们手里,很可能吸血族的历史就不会再有沙万的存在。” 六个人在对峙,艾丝塔的手指开始微微颤抖,打火机的温度已经越来越高。 艾丝塔叫着说:“你们还不走,我就烧了它!” “慢着!”沙克大叫一声:“现在我们也不可能把统治权还给沙万的后人,但我想出了一个法子……”他深深吸了口气:“如果我跟你结婚,生下的孩子,将也同属于沙万的后人,他将会继承皇位。” 客厅里面的人全都愣住了。 尤其那四个侍卫,都像给吓住了,他们从来没想过斯文害羞的王子突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沙克的脸有点发红,眼睛里的神情却是热情而狼狈的:“如何……?”他的声音有点发颤。 慢慢地,艾丝塔的手垂了下来。 打火机“嗒”的一声,掉落在地面上。 第167节 第二十章 七十一杯酒 “于是,我以未来王妃的身份,进入了吸血族皇室内部。” 我听到这里,不知所措。 转头看看那头叫沙克的狗,努力想像它曾是一个贵族。不行,臆想让我的脑袋再次发晕。 这可能是历史以来最成功的一次卧底了,艾丝塔进入了对方的核心阵营,这回吸血鬼还不一败涂地? “那后来怎么样了?” 事实提醒我们事情并没这么简单,别忘了,现在的吸血族势力还是非常嚣张。 居莉莎的脸上露出疲倦的神情:“后来我发现我不能嫁予他。” 王子以骄傲的神情将艾丝塔介绍给他的皇室成员时,场面非常紧张。 众人得知艾丝塔的身份是沙万皇族的后裔时,他们冷冰冰的目光可以将一盆炭火浇得变成湿灰。 他们不约而同地认为这是一件太糟糕的事情,严重影响到吸血族皇室血统的纯净。 当然,如果他们知道艾丝塔的真正身份时,即场格杀恐怕就是一件意料之中的事情。 可是沙克王子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固执和勇敢,他坚持:“我从来没有以我的身份去请求什么,对家族也从没有作出什么重大的要求,今天我只请求,我可以娶她为妻。” 他一直紧紧握住艾丝塔的手。 每个从长计议的提议,都遭到王子冷冰冰的摇头反对。 最后,一个热闹的家族聚会完全冷却下来。 沙克王子只是带着艾丝塔孤独地坐在最角落,一杯杯地喝着酒。 后来,沙克对艾丝塔说:“我从来不知道我能喝那么多的酒,天啊,我就像在三个小时内喝光了我一生的酒……我想你不知道我喝了究竟有多少,就像你从不知道你在我心里究竟有多重要。” 而艾丝塔清楚记得,那天晚上,沙克一共喝了七十一杯酒。有龙舌兰酒、有威士忌、有香槟……她清楚记得,一共是七十一杯,最后一杯还是香槟,可是沙克只喝了一口就吐了出来,脸色惨白,双眼紧闭。 沙克因为酒精过量昏睡了足足六十三小时,当艾丝塔看见他终于睁开布满红丝的眼睛的时候,她觉得一股热流从心底涌向眼里。 沙克握住她的手,她一把抽出:“你干嘛要拿自己的健康开玩笑?”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吸血族会因为酒精中毒而死。” “一个不懂得控制自己的人是永远不可能成熟的。” “不对,只有真正成熟的人才懂得什么时候应该收敛,什么时候应该放纵。” “你不应该跟你的家族作对,现在你醒了,我应该离开你。” “不,你不准离开,我不怕他们。” “你真的什么都不怕?” “不,我怕艾丝塔流眼泪。” “我觉得我变成了一条鱼。”居莉莎淡淡说。 “鱼?”我惊呼出声。 “不错,一种叫‘安康’的鱼,只会生活在世界上最深海底的鱼。” 世界上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深处,基本上没有生物活下去的条件与可能。可就是在这样的深海里,却有一种叫“安康”的鱼快乐地活着,生儿育女,一代一代地繁殖着。 安康鱼之所以能够在深海里生活,原因是他们身上有一盏照明的灯。在他们前行或者寻食的时候,那一盏灯给他们以方便。可是安康鱼不是一生下来就有灯的,从小鱼要长到爱情在他们身上发生,才会长出灯来。 人类对这种特殊的鱼产生兴趣,一个美国科学家做了一个专门的实验,解释说,那是因为恋爱中的安康鱼有一种盲点,随着爱情的深化,盲点越来越大,大到双目看不见前面的路。看不见路怎么生活呢?只好安排了一盏灯在它们的背上,给它们照明。 其实,与安康鱼一样,人到了恋爱的年纪也就会变得盲目。 艾丝塔一度认为自己能抵御住爱情的腐蚀,事实上,那是缘分未到。 艾丝塔对自己情感变化感到吃惊,难道说,阿诺血液里潜藏的爱情因子通过被培育的药物继续在她体内产生作用? 没有原因地,由第一眼看到沙克开始,艾丝塔便会感到无比喜悦。 这,难道就是爱情? 可是这是一种属于罂粟的爱情,只能种植在黑暗阴影之中,受到诅咒,即使生长,最终也会被毁灭。 艾丝塔感到恐惧和无助,生平第一次。 幸好,有吸血皇族的等级观念作祟,因为他们的阻挠,艾丝塔和沙克的爱情前途黯淡。 真泄气,要靠外力来自拔! 而沙克排除众议,将艾丝塔安排在自己身侧,让她担任私人秘书的工作。 沙克王子是皇族权力的继承人,艾丝塔得以接触到很多关于吸血族皇族内部运作的第一手秘密资料。 艾丝塔不断将吸血族秘密行动的资料送往总部。 于是吸血族开始倒霉。 行动屡屡受挫。 终于有人疑心组织内部出现问题。 今日的沙克脸色很坏。 第168节 最近吸血族采取的一次行动全军尽墨,损失惨重。 艾丝塔送咖啡给沙克的时候,他正在喃喃自语:“不可能,不可能……” 他抬起布满红丝的眼睛来看着艾丝塔:“亚历死了。” “他的力气那么大,怎么会?” 亚历是沙克从小到大的好友,天生力气大,一次两个壮汉同时跟他扳手腕都赢不过他。 沙克两眼无神:“他说要一辈子保护我。” “幸好还有路孙斯。” “他断了一条腿,我就算找遍全世界也要找到一根跟他剩下的一样长的来给他接上。” 已经是冬天了,外面下着雪,房子里壁炉里的木柴在火舌舔卷下噼噼啪啪地爆裂。 房间里两个人的脸色都阴晴不定,应该是火光不断晃动的关系。 沙克忽然说:“明晚是重要一役。” “哦?” “这次失败后我们经过讨论,必须趁士气低落但怨气大盛的时候作出反击,不然,我们很可能一败涂地。” “明晚……大家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休息。” “我们没有,对方也没有。猎人们一定在彻夜庆祝他们的胜利。” 沙克咬着牙:“我们要趁着明晚这个好机会袭击他们的总部。” “沙克,是你领队?” “对,我不能再躲在族人后面了。如果是那样的话,不但我的朋友们,就算是我的敌人们,也会嘲笑我。” “沙克……” “这次我们一定会胜利,我胜利回来就娶你。” “咖啡凉了,我换热的给你。” 从茶水柜里面拿出最大罐的咖啡豆,再将白糖拿出来。 将手伸到柜后靠墙的木板上,用力一扳,木板从面上一条细细的裂纹断成两半,其中一半被取出来,露出一个小小的洞,就像被老鼠咬破的,大小正好可以容纳一只纤细的手掌伸入。 艾丝塔的手收回来的时候,手掌里握着一个小小的密码发布器。 这是专门为了发摩斯密码而制的密码发布器,上面只有一个小小的红色按钮,发摩斯密码只需要一只手指。 红色按钮下面有一个小小的旋钮,上面有细细的刻度。 艾丝塔一面专心听着书房里的动静,一面凝神调着密码发布的频道。 书房里的沙克是在制定计划吧,现在一片寂静。 “滴”一声轻响,频道对上了。 艾丝塔的纤细的手指就点按在那红色的按钮上,发出摩斯密码报告明晚的计划。 “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 突然,密码发布器发出一声刺耳的噪声――“吱……” 艾丝塔吓了一跳,密码发布器从手里掉在地上。 但噪声仍然没有停止。 原来并不是这个密码发布器发出的噪声。 它来自沙克手里的一个仪器。 沙克站在茶水间门口,斜倚着门框,似乎已经浑身脱力。 他碧清的眼珠盯着艾丝塔。 手里黑色仪器发出的尖叫噪声就似从他胸口发出来的。 艾丝塔觉得噪声就像一支箭从她的胸口穿插而过。 她浑身都僵硬了。 第二十一章 轮回 经过了死亡一般的沉寂,艾丝塔终于站了起来。 但不知说什么。 对不起?抱歉,我骗了你?还是,我是卧底? 沙克的身体微微颤抖。 噪声突然停止。 狭小的空间内死一般寂静。 刚才的噪声要撕裂人心脏一般的令人难过,可是突然停住了反而令空气更压抑,因为双方都无话可说。 终于还是沙克打破沉默:“他们都说是你,可是我不相信。” 第169节 “你刚刚发的是警报吧。” “你明明是我们的族人,为什么要背叛我们?” “刚刚你在书房说要袭击的话也是骗我的吧?” “你为什么要骗我?” “你刚才是要试我?” “你为什么要骗我?”沙克突然崩溃了,声嘶力竭地喊。 艾丝塔身子震动了一下,终于淡定地说:“因为我恨你们。” 沙克的身子直抖:“你不曾爱过我?” “我们不是同类。” 沙克不可置信地看着艾丝塔。 艾丝塔从贴身的地方掏出一个扁扁的酒瓶,那是嗜酒的人的随身携带品。 艾丝塔的这个不大也不小,大约容量有半品脱。 她拧开盖子。 白兰地的香气立即充满小小的茶水间。 沙克警惕地:“你想干什么?” 艾丝塔不答他,只是随手将里面的酒液倾倒在地板上。 金黄的酒液里面有亮晶晶的东西。 酒液在地板上流动,里面散落着银光闪烁的粉末。 沙克脸色大变:“这是银粉?” 艾丝塔说:“这瓶酒我一直随身携带,已经藏了三个月。只是这么一点银粉,应该够我脱身了。” 沙克脸色灰败,神采奕奕的碧色眼珠失去了光彩,黯淡得犹如玻璃球。 “你不信?” 艾丝塔将瓶子晃了晃,忽然凑到唇边。 沙克大叫一声:“不!” 他如一头猎犬一般扑上来,艾丝塔手里酒瓶倾出的酒液倒在他手臂上,发出“嗞嗞”的腐蚀声,冒泡,还有烟雾腾起。 艾丝塔用力推开他。 沙克大喊:“不要!” 他完全忘记了手臂的痛。 艾丝塔却已经喝了一大口。 沙克脸肉抽搐:“不要……我没有要你死……” “可是我不会死。” 艾丝塔眼角在微微跳动,可是脸色平静如常,她轻盈地转身:“我不会死,因为我不是你的同类。” 沙克茫然看着她。 “我是猎人。” 艾丝塔分明看见沙克的身体猛地一搐,就像有一柄尖刀插进了他的胸口。 她的心在那一瞬间,也像被利刃剖开了。 沙克的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虽然努力坚持,但终于腿一软,他跪坐在地上,自己捧着那条受伤的手臂。 酒液已经流光,但银粉还俯着他的手臂固执地往里钻,他的手臂溃烂得很迅速,血滴滴答答淌下来,后来汇成血流。 艾丝塔尽力控制着自己,不能说对不起。 这是两个种族之间的对决,两个人都是牺牲品。 但是她终于蹲下来,拿过沙克的手臂。 她扯破裙子,要给沙克包扎。 沙克固执地收回胳膊。 再拉。 再收。 外面有杂乱的脚步声,侍卫焦急的声音:“王子,你在里面吗?” 所有的动作都停顿。 然后,沙克说:“不错,不过我是不小心按了警告器,没有事,你们离开吧。” 茶水间里,艾丝塔终于牵过沙克的手臂,将布缠在手里,小心地一下下抹去银粉。 一下又一下。 第170节 沙克的眉蹙得越来越紧,额头的汗滚落下来。 艾丝塔看看他,默默地,越来越轻。 最后从怀里掏出一条手帕,替沙克扎住伤口。 手帕上面一个金线绣的大“g”。 “还你。” 那是上次沙克替她包扎手掌的手帕。 艾丝塔站起来,忽然手掌被沙克一把抓住,用力将她扯在怀里,他的唇又印在她的唇上。 时间停顿了吗? 只有心跳还在继续。 沙克终于放开她。 她只觉得身体热烘烘的,似乎所有储藏的热情都在瞬间在点燃,在这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 她热烈地注视沙克,如果他要处死她,她愿意死在他手里。 但沙克只是凄苦地说:“我该拿你怎么办呢?” 满腔的热情瞬间冷却,她说:“让我死吧。” “不,这不是我们的错,错在我们生于对立的种族……假如你是一个吸血族,或许,我是一个猎人……” “不必说了。”艾丝塔冷冷打断:“那是永无可能的事情。” 沙克看着她:“你要相信我,我从来没有喜欢过自己的身份。” 他忽然冒出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听说我们是一个受诅咒的种族,无论怎么轮回,都会流着相同的血液,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艾丝塔并没有会过意来。 沙克忽然打开另外没有受伤的一只手,他手里不知什么时候握住了艾丝塔失落的酒瓶,他朝艾丝塔笑了笑,在她还没有来得及作出反应的时候,他将瓶里剩余的液体灌进了自己的喉咙。 艾丝塔发出一声尖叫,去抢他的瓶子,可是已经太迟。 艾丝塔觉得浑身冰凉,尖叫:“你为什么这么傻这么傻?” 沙克什么也说不出来,他的声带、食道都被银粉酒液迅速融化掉,他皱着眉头忍受着极大的痛苦,伸出手来抚摸艾丝塔的头发,努力想挤出微笑来,但是明显失败。 沙克痛得脸都扭曲了。 艾丝塔觉得脸上有热的液体在流动,原来是眼泪。 眼泪一滴滴雨点一般落在沙克的脸上的,她终于哭着叫出来:“对不起……” 与此同时,沙克抚在她头发的手停止了动作,无力地垂了下来,他的眼眸迅速褪色,失去了生气。 腹腔处,冒出缕缕白烟,很快地,就被银粉酒液腐蚀出一个洞。 艾丝塔觉得自己的心也破了一个洞,她不知自己最后是怎么离开的,她只知道自己看着沙克的身体慢慢地被腐蚀,消失,变成暗红的液体。 他的灵魂呢? 是否还在看着她微笑? 最后一刻,他可有听到她的道歉? 所有的悬念,她只有等待到他的来世,才能解答。 西方学者曾作出研究,认为当我们的肉体死亡时,我们并没有真正死亡。人的灵魂是不朽的,灵魂能在肉体生命结束后继续活着。 在转世轮回的课题里面,比较著名的例子是一个名叫凯瑟琳的妇女。她来自英格兰,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对天主的信仰毫不动摇。 某天,她开始发噩梦,心神不宁,惊慌、恐惧、沮丧。 她去看医生,接受精神催眠治疗。 结果她回忆起一些可怕的片断,有被人推落游泳池遭没顶的经历,也有被人用防毒面具捂住脸无法呼吸的经历。 接下来没有引导的深度催眠治疗中,她竟然横跨四千年,回溯到古代近东地区的前世。 在这一世中,她有完全不同的形貌、不同的名字。 当时的地形、服饰、日常用品,所有细节她记得清清楚楚。 她回想出这一世中的许多事件,回忆起自己最后被洪流吞噬,怀抱中的婴儿也被大水卷走。 如果单单是这样,说凯瑟琳是一个深度幻想者似乎可以解释。 但是,凯瑟琳随即又回忆起完全不同的两个前世。 她曾是十八世纪的西班牙妇女,也曾是希腊妇女。 而经过长期的治疗,可了解她不是严重的精神病患者,不会产生幻觉,也不是多重人格,极不易受暗示所影响,也没有滥用药物或酗酒。 精神上没有问题,不是幻想,反过来是否就可以说明那些记忆都是现实存在的,曾经在很久以前就埋藏在思想深处? 而思想的载体是什么? 当肉体化成飞灰,回归成碳水化合物,思想是否只能依附在灵魂上面。 当承认有灵魂的存在,轮回似乎也就是一个顺理成章成立的命题了。 第171节 可是,如此深奥的一个命题,谁能得知他生的事情?谁能记得前世的约定? “沙克转世之后,是不是变成了人,他记得你吗?”我忍不住问。 “嗯。”居莉莎简简单单地说:“我以前曾经说过,我执行一个搜寻隐藏吸血鬼的任务,找到了他。他变成了一个教授。后来,认出了我。” 说起来很简单,数十年恩怨揭页即过,但内里当事人的辛酸血泪,非亲身经历者怕难以理解。 我本已正襟危坐,做好恭听的准备,但居莉莎突然停住了。 “怎么了?” 她摆手止住我,做出聚精会神的样子来。 过了一会儿,她对我说:“我们要加快速度赶回去,你的朋友们在求救。” 苏眉、晴川他们刚赴纽约去找安娜,算算日程,假如他们已经返回的话,那代表事情非常顺利,而且他们一点没有偷懒。只是,在本城,他们会遇上什么麻烦呢? 我马上逼居莉莎说清楚。 居莉莎只说:“你的朋友中有人懂异能,他真厉害,他通过脑电波发出求救信息。” “那是一个阴阳师,他平时的工作就是与灵魂沟通……他们到底怎么样?很危险吗?” 我非常忐忑。 居莉莎是麻烦人物,晴川也不遑多让。 居莉莎只是微微一笑:“不必担心,30分钟后我们就可以降落了。” “降落在哪里?这次是哪憧建筑物的楼顶?” “是波尔多大酒店。他们的广场前面不是有一大片草坪?我们会降落在婚礼现场。” 第二十二章 逃离婚礼 波尔多大酒店。 下面真的在举行一个婚礼,看样子极尽奢华,轻纱长棚一直搭到酒店前的草坪上。 巨大贝壳状的喷水池喷溅出珍珠宝石一样的晶莹水滴,近处的宾客鬓上襟上都是亮晶晶的,浮华耀目。 阳光下,盛着美味的银盘、宾客身上华丽的首饰、银桶里冰着香槟的冰块,寿司上的鱼子酱,还有客人们脸上的笑容,无不灿烂夺目。 无论对婚姻的看法如何,以及婚姻最终的走向如何,在这一刻,参与婚礼的人都希望自己能得到幸福,全心全意地。 虽然,也许不过只在此刻。 随着飞机渐渐兜圈降落,我看得目不暇接。 “铛铛”钟声响起,新人就要步入宴席。 飞机正在下降,看情形居莉莎是想停在原本是备用停车场但现在也搭了棚子用作来宾签名的空地上。 我紧张地:“会不会吓着新人?” 居莉莎嘴角一抹笑:“你放心。” 刚遇上她时,觉得她冰块一样又冷又硬,极度不容易相处。但经过冒险之后,竟然发觉她原来也不只一个摆酷的表情,性格也颇有可爱的一面。 飞机又转了360度,快要接触地面了。 我从机窗看见有一把接一把的鲜花瓣洒向半空,又纷纷落下。 花童分开,如梦如幻的花瓣雨中现出一个穿着古怪服饰的男子。 黑色的长服,我头一晕,怎么穿黑色? 再看第二眼。 原来是黑色丝绸和服,和服下穿斑纹摺裙。新郎手里还拿着白色折扇。 原来是日本人的婚礼。 不不,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我再看第三眼。 天啊!我掩住自己的口,那个新郎居然是晴川!欧阳晴川! 怎么一回事?晴川终于被抓去成婚了么?这就是他所遭遇的危险? 我还没有来得及问,忽然发现飞机又转了180度,这次机身下面的升降轮已经放了下来,正与水泥地板轻轻磨擦,而机身冲往的方向,居然正对着酒店大门。 不,准确来说,飞机冲向的方向是对着正站在大门口准备步下台阶的晴川。 长棚下面带微笑正在优雅交谈的来宾们察觉到引擎的凶猛吼声来袭,像分水线一样两边走避,蒙娜丽莎号笔直对着晴川撞去。 晴川前面两个小花童尖叫逃命,一个还吓得哭了,原来已经尿湿了裤子。 晴川身边有两个老头子,一个脸上变色,退开去找人,另一个满脸肌肉抽搐,居然勇气十足提起手指着我们的飞机痛骂――没有听清楚他骂的是什么,但看他凸出的眼珠,口沫横飞的样子,还是听不到为妙。 但飞机的机械运动并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 蒙娜丽莎号虽然速度渐渐减缓,但仍以不可阻挡的气势向大堂冲去,那架势实有挡我者死的风范。 气愤的老头坚持了一会儿,转而要拉晴川走,可晴川一动不动。 老头改为骂晴川,晴川突然把他推开,自己向飞机迎来。 第172节 现在我们相距不到十米,面目清晰可辨,我还看得清清楚楚他脚穿白色的木屐状的便鞋。 我们之间的距离对于飞机来说,是瞬间即到。 忍不住大叫一声:“居莉莎,是晴川!” “呼”蒙娜丽莎号并没有减速,后尾引擎长声怒吼来回应我,加速往酒店冲撞去。 刹那之间,我了解了居莉莎的用意,可是我们现在距离酒店已不足三十米。 三十米,你知道是怎么一个概念吗? 一个正常的人类跑个三十米怕不用五秒钟。 而全速加速的飞机,需要多久? 太太太冒险! 机身剧烈震动,渐渐提升,并且开始偏离方向。 还不是害怕的时候,晴川奔到侧舱,大叫:“拉我上去。” 他刚跑到时跳起来差一点够着机舱的,但因为没有着力处,又掉落下去,他跺着脚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他跟飞机之间的距离已经不是人类可以够得着的。 居莉莎不知按了什么按钮,“唰”一声响,舱门开了一扇,一架绳梯放下去。 晴川一把捞住,像蚂蚁攀附水面的稻草一样,死死抓住。 还有十米! 居莉莎沉着脸,用力地推动手擎,转动,似乎将浑身的力气都倾注在小小的手擎上面。 沙克在旁边紧张地看着她。 晴川在疾风中艰难地往上爬,而我竟丝毫不能帮助他。 下面宾客的脸越来越模糊,他们的嘴张成了黑洞,吞噬了所有的语言,向四周散发着惊讶和恐惧。 还有五米! 要撞了! 居莉莎骂了一句:“shit!” 不管了! 我趴下来,尽可能伸长我的手臂:“晴川!抓住我的手!” 就算是跳伞逃生,至少也得让吊在半空的晴川归队再说。 我终于抓住他的手。 他那繁复的和服在空中张大得就像一把大伞,我怀疑就算现在的他失足坠落,和服也能发挥降落伞的功能救他一命。 重力在以最权威的力量在和我们展开争夺。 “坚持……啊,真重!” “啪……喇喇……唰……” 所有的声音和震动似乎发生在一瞬间。 强烈的震动令我无法稳住自己的身体,我一头撞在了座椅上,眼前一黑。 黑暗之中,地动山摇,无休无止。 好不容易张开眼,才发觉根本就是给人摇到头昏脑胀,按捺不住,伸手就推。 晴川给我推得倒另一边去,一手按在旁边沙克的尾巴上,给“汪”地吠了一声,撑起一半的身体又软倒下去。 “你这人,我好心叫醒你,你什么意思?” 哈,恶人先告状! “那我问你,我好心拉扯你上来,你一上来就乱摇一气,这又是什么意思?” “不可理喻!” “你们很吵,静一点行不行?蒙娜丽莎损害挺严重的,我们要找个地方停下来修理。” 刚才千钧一发之际,蒙娜丽莎撞在了大堂二楼的玻璃幕墙上面,(假如飞机有灵,不知有没像我一样头晕),借冲撞力终于擦着酒店边缘歪歪斜斜地脱出,腾空,再摇摇摆摆地循着s状曲线轨道逃离。 我回头看着给远远抛离在身后的波尔多大酒店,庆幸着酒店的设计是螺旋状的,要不就算能擦边而过,碰上尖角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居莉莎转头来问晴川:“是你发出求助的是吧?我们要停在哪里?” 晴川挠挠头:“越远越好……不过如果飞机不能支持太久,那就随便吧。” 我看着他:“晴川,到底怎么一回事?苏眉她们呢?” “她们啊,一点事情没有,他们只抓住我。” “安娜也来了?” “嗯,安娜是个好人,不明白你为什么一直误会她。” 要命,似乎是她误会我,还延续经年喔。 不过我什么也没有说,跟不明就里的人解释事情是一件很考智力的事情,我现在的脑袋还在发晕,不宜作高速运转。而且晴川反应机敏,脑袋总是清醒得像保持清晨六七点钟的状态,我不集中精神就跟他斗嘴是不智的事情。 第173节 我转风向。 “他们抓你结婚,怎么会善罢甘休,你这次连累我们了。” “是啊,怎么办呢?没有办法,我只能付出我的灵魂和肉体帮助你们完成那个危险的实验啰。” “他们跟着会进行大范围的搜捕是吧?大名鼎鼎的赤木家族可不是好相与的。” “没错,不过要说搜捕,他们早就开展了,不过不是因为我,你们一定猜不到。” 晴川的头晃来晃去,得意非常。 我灵光一闪。 “刚才我没有看见新娘。” “没错,原来这次相亲啊,成婚啊都是两个老贼自作主张安排的,他们的小姐啊,早就躲起来了。” “啊?他们居然这么没有诚意?” “就是嘛,赤木家实在离谱,他们跟我的父亲定好了所有的事情,然后才来抓人,他们本来也一直监测着他们小姐的行踪,可是等他们找的时候,小姐居然有先见之明似的失踪了,而我这倒霉鬼那时已经在他们手上了,他们居然为了面子,要以别的法子搪塞过去。” “啊?难道要你跟一只母鸡拜堂?” “啐!” 我掩嘴笑:“晴川,你一向眼高于顶,想不到你也有今天。” 晴川讪讪地:“一定是对方小姐耍性格,满以为我这样就会注意她,我可没这么幼稚。” “他们怎么找到你的,苏眉和安娜跟他们没有起冲突吧?” “如果她们在场倒好,可能我还没那么倒霉。偏偏她们要我这可怜的人去超市买东西,这就给他们发现了。” 我放下心来:“幸亏是这样,不然以她们两个的性子,斗个两败俱伤,我可不会放过你。” “蒙娜丽莎不能再支持下去了,我们要紧急降落,那边似乎是一片海滩……” “这里离我委托人的房子很近了,居莉莎,我们可以回到那里去。” 居莉莎没有答我,我忽然想起来,她所有不愉快的事情都是在那里发生的。 而晴川的脸忽然阴沉起来,他皱着眉头说:“我希望你不是说那憧有尖顶的房子,我感觉到那里面有不好的气息。” 第二十三章 血色蔷薇 “关于灵异房子的传说有很多,其中最著名的一个叫血色蔷薇,那是一个因为诅咒而具有灵力的庄园,它以不断吸取人类灵魂来自我扩张……史蒂芬·金的红色玫瑰就是根据这个传说写成的。” “红色玫瑰”是我看过少数留有深刻印象的恐怖片,场面华美,恐怖深入骨髓。 我狐疑地看着面前的花木围绕的别墅。 “我并不是说这憧别墅具有血色蔷薇的能力,但是我确实感受到里面散发出来的阴郁气息。” 晴川深深吸了一口气,“里面一定有什么。” 我掏出手机来:“要通知苏眉她们,要她们来这里会合。” “这么危险的地方,你还要她们来?” “你说对了,吸血族沙克的灵魂就是在里面一间房子里跟这狗交换的,而且,据我所知,里面还居住一个叫哑奴的灵魂。” “可是……”晴川像狗一样抽动鼻子:“我感觉不只一个。” “吓?你不要告诉我教授拿灵魂来做实验。” 晴川苦着脸。 他将手放在眉际,仰头看太阳,看了很久。 我怀疑他是被太阳黑子射瞎了,所以没有看向实处的意图。 终于他把手放下来,说:“这个时段阳光还比较充足,灵魂们应该不会公然作怪的。” 十足一个现代版捉鬼道士。 我没好气:“她们已经到了,你想不干也不行了。” 苏眉和安娜双双出现在我眼前。 我看看安娜,她看看我,我们同时别过头去。 苏眉手段也真高明,她没有管我们的事,而是过来对居莉莎介绍说:“这是我们的朋友安娜,她的体质异常,我们打算要她参与灵魂召唤的实验。” 居莉莎点点头:“我感觉到了,她身上的气跟你们不同。” 苏眉诧异起来:“你可以感觉到?” “嗯……”居莉莎不想多说,对安娜颌首示意。 安娜眉毛一挑:“你就是非我族类的猎人族?果然很厉害。” 嚣张直接的安娜出口便咄咄逼人,但居然好像很对居莉莎的胃口,两个怪家伙对望着,哈哈笑起来,眼睛里面爆出星星火花嗞嗞作响,名称叫惺惺相惜。 我看得胃里直冒酸水。 居莉莎刚刚才跟我一起出生入死,生死相许,这边又在跟我的死对头一见如故。 苏眉奔到晴川面前,冲他肩膀就是一拳:“你这小子,叫你去买啤酒,你买了两天?……这副打扮,你唱戏么?” 第174节 晴川愁眉苦脸:“大小姐,有头发怎么会想当瘌痢。我是给人绑架了。” 一面将被逼成婚始末交代了一个大概。 我在旁边一面听着晴川生动的讲述,一面看着苏眉表情瞬息万变,尤其两道眉头,好像跳舞一般,煞是好看。 终于等到他们蘑菇完毕,日已偏中。 晴川问:“你们真要进去?” “不但要进去,干脆就把实验给做了吧。” 晴川喃喃道:“那么急,赶着去投胎……” 苏眉大喝一声:“你说什么?” 晴川忙换上一副笑脸:“我说时辰刚刚好。” 我知道我的委托人于居莉莎有误会,嘱她和沙克在墙外等,自己率了其余三人去按门铃。 应门的正是忠仆老王。 他见我们人多势众,原来的绿豆眼瞪得溜圆。 “顾侦探,这几位……?” 也难怪他诧异,我们这边除了我跟苏眉尚算正常外,还有一个满头染成金黄,身体高大健硕野性不驯像足外国人的女子,偏偏长就东方人面孔,但顾盼之间霸气十足,中不中,洋不洋;更有一人怎么看都只有在日本旅游节目上才会出现,穿着累累坠坠的和服和白木屐,本是昂藏须眉,偏偏长就一张清秀白净娃娃脸,笑起来脸上还有小酒涡,男不男,女不女。 咳嗽两声:“这两位都是我的朋友,他们都是专业人士。这位晴川先生是本土的阴阳师,这位安娜小姐西洋研究灵魂学大有名气。今日我请他们一起来帮忙,尽快弄清楚现场的情况。” 我只装看不到安娜射过来两道热辣辣尖利利的杀人目光。 老王听得肃然起敬,连连点头:“诸位请暂坐,我去禀告太太。” 过得一刻,老王出来:“太太让我领大家去。” 看着老王取出钥匙在厚钢门的钥匙孔里缓缓旋转,我有点紧张。 但钢门敞开,里面空无一人。 “太太吩咐,诸位请便。走的时候顺手关门就可以了,我会在大门偏厅等候。” “麻烦你了。” 待老王的背影消失在走廊,我便走到墙下敲了敲墙。 脑里居莉莎轻轻问我:“这里?” “是!” “唰!”居莉莎轻轻巧巧翻过了那三米高的围墙,怀里还抱住一头大狗。她身形高挑,但这么一抱,狗的头也到了她肩膀处,包袱实在不轻。 她的手连抖也不抖。 不但我佩服,连安娜也“咦”了一声,露出钦佩的神色。 晴川自钢门打开就直奔那台怪仪器。 围着它不知兜了多少圈子,嘴里喃喃自语。 旁边苏眉跺脚:“你们看你们看,晴川发疯了。” “嘘,我想到重要的东西了,别吵。” 这里他最大,大家齐齐噤声,连呼吸也收细。 过得半晌,晴川轻轻“咦”了一声。 大家一起凑前“噢?” 晴川身子随即后倾“喔!” 大家齐齐吁出气来。 晴川奇怪:“怎么啦怎么啦,你们自己没事干嘛?怎么老在我身边转,难怪我老觉得阴风阵阵。” 安娜没好气:“大家就等着你开始,你还说这风凉话?” 晴川摸摸脑袋:“在等我吗?啊,一时忘记了……这东西啊,真厉害,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厉害的招魂辅助装置,这位教授的技术真不是盖的。” 他竖起大拇指。 结果大家齐齐:“切!” 晴川笑:“其实我说这么多也是在拖延时间,要大家做好心理准备而已,免得到时……喂,我真的要动手了,真的,马上!” 他早给我们推揉到仪器前。 晴川没奈何,整整给我们揉到一团糟的上等和服,翻起雪白的袖子来,咳嗽两声:“居莉莎小姐,请你站在这边,安娜,你过来这边,至于这个……沙克小狗是吧……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麻烦你躺在椅子上。” 他将安娜和居莉莎的手握住,自己一手搭在她俩相握的手上,另一手放在沙克的脑袋上。 “下面我要开始搜索这头狗的灵魂,过程可能会令到你们不安,你们可能会感觉到有类似电流的异样刺激通过你们的身体,你们不要动,尽量放松身体,想着愉快的事情……” 我跟苏眉正看得紧张,谁知他忽而回头看见我们:“对了,你们两个先出去,顺手关门。” 苏眉不忿:“我们在这里保护你。” “出去保护也是一样,这里不能容下外人。” 第175节 一提到专业,我们就是外人! “你们要懂得保护自己,还要保护我们!”晴川看了我一眼。 居莉莎则说:“小心一点,这里不是安全的地方。” 两个人都是对着我说话,明显把我当重点保护动物。 再怎么不忿,我和苏眉还是得乖乖离场。 钢门“砰”重重关上,苏眉愤愤骂:“小人得志!” 我苦笑。 游目四视:“其实,看看园子风景也挺好……上次我们来的时候,好像还没有种这么多的玫瑰花。” “唏,都是红的,俗气!我只喜欢白玫瑰。” “但是这么多的血红玫瑰开在一起……这里也有一两百朵吧,这么多凑在一起,真壮观。” 玫瑰是一种特殊的花朵,独自一支的时候娇媚,成群绽放的时候狂野。 十月的微风拂过,夕阳下的血色花朵一起晃动,妖艳如红莲之火,即使投身其中被焚成灰烬,只怕也在所不惜。 站在这一片小小花海,我想像自己是只小飞蛾。 我老是觉得飞蛾可没有向往光明那般伟大,所谓的飞蛾扑火,多半是人类自以为是的意志要强加于小小飞蛾身上。 她们大有可能是为了美而献身。 火焰之美,让她们浑忘危险,奋身以赴。 苏眉看见我向往的神情,暗暗好笑:“喂喂,别看得发呆,那是蔷薇,不是玫瑰,别把冯京当马凉。” 我一省。 细看。 果然,玫瑰枝干硬朗,不大可能如此迎风摇曳。细细看来,卵型叶片边缘长着锯齿,叶子小,果然是蔷薇。 蔷薇风骨可比玫瑰差了几个级数。 我有点泄气。 不知哪里来这么大朵的蔷薇,真妖冶。 苏眉看看身后的实验室:“已经过了半小时喔。” “是啊,用了不少时间了,晴川的能力能坚持那么久吗?” “我们要不要……” “不行,无论现在我们做任何事情,恐怕都是干扰。” “只往窗户看一眼总可以了吧?” “……” 我没有及时阻止苏眉,因为自己的心里也很忐忑。 “怎样?” “里面有窗帘,看不见啊,也没有声音……” 忽然之间,我听到“呼”的一声有阴风自脑后拂过,侵人发肤。 我看了看苏眉,苏眉也看看我。 “有点冷……”我喃喃说。 话声刚落,风中似乎传来呜咽的声音。 我毛骨悚然。 “苏眉,你听见什么没有?” 苏眉摇摇头,一脸诧异。 我转头四顾,忽然之间眼睛一花,看见园子里的血色蔷薇似乎又多了很多,花朵也大了很多,把一个中型庭院充塞得满满的,我似乎看见那些血色的花朵不断绽放,侵蚀着石子小路,过道,凉棚…… 我的声音忍不住颤抖起来:“苏眉,那些蔷薇……” “蔷薇?没什么啊,她们长大了而已,你不是喜欢她们吗?这样不是很好吗?” 我惊愕地看向苏眉,苏眉朝我一笑,笑容甜美妩媚,但有一对小小的犬齿慢慢从她小小的嘴角伸了出来。 天色骤然暗了下来。 第二十四章 魔鬼的委托 是幻觉吗?还是真正的身处魔境? 我呆呆地看着苏眉。 风呼呼地吹着,我身上的秋季薄衣衣尾稍长,给大风在身后扯得笔直。 面前的苏眉的垂肩发被大风吹得如灵蛇乱舞,她的脸在暗暗的天色中看来更为苍白。 庭院里的蔷薇花随风颠倒摇曳,不断的,从一个方向倒向另一个方向,犹如翻涌的血浪。 第176节 暴风雨就要来了,避无可避! 苏眉歪着头看着我,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口渴啊……他们居然连水不给我们一杯……” 我盯着她,刚才是我眼花吗,她的嘴角弯弯的,并没有尖锐的犬齿。 “你老是看着我干嘛,想吃了人家的样子……哎哟,怎么这天气说变就变?” 我惘然:“是啊,这天气怎么说变就变……?” “你怎么还盯着我?我很奇怪吗?” “……没什么,你的头发现在很长了,要修修发尾了。” “咦,你什么时候开始这么关心我的……” “喇……隆隆……”闪电如利刃般划破长空,紧接着,雷声隆隆。 “啊……”苏眉忽然伸手按住自己的太阳穴,“我的头……” 我伸出手去,但只伸出一半,“苏眉,你怎么了?” “我头痛死了,你还不来扶我?” “我……” “唰……”大雨没有预警地倾泻而下,密集激烈的雨声似乎在宣泄着某些人的怒气一般,气势凌厉地将人世间一切事物都覆盖打压。 风有时是斜着刮的,豆大的雨点顺着风打在我身上,很痛。 庭院里的蔷薇也被骤密的雨点打得东倒西歪,但骤眼看去却像是在欢庆着什么似的,那姿态,就像在跳着迎接魔鬼的舞蹈。 疯狂,热烈! 魔鬼! 我的心头忽然袭起这个词的时候,我的心就像忽然给魔鬼咬了一口,恐惧不知何时已经从缺口侵入。 苏眉痛苦地在我面前抱头呻吟,可是我居然不能伸出手去。 她还是苏眉吗? 她还是不是我成长旅程相伴至今不离不弃的同伴? “同伴”这词在我的心里划了一下,很痛。 苏眉呻吟:“你在那里搞什么?雨好大……头好痛……好像,好像,有什么东西要进来啦……晴川是不是搞错了……怎么会钻进我的头……哎哟,好冷啊!” “哎哟,要死啦你,抱得这么紧,我不能呼吸啦!” “苏眉,无论怎么样,你都不能放弃啊,这样还冷不冷?” 我张开手臂紧紧把苏眉抱在怀里。 我忽然想起苏眉的手曾经被有着沙克灵魂的狗咬过,也一度出现败血的症状,虽然接着被吸血鬼之石治好了,但是不是就因此留下了后遗症? 会不会在这么奇怪压抑的天气下,触发了隐藏在她体内的祸根,引发了突变? 但无论如何,我不能放弃她,我只想,只要我们坚持到晴川他们完成。 就算我的心已经变成了一个给魔鬼咬了一口的苹果,我也不介意继续接受魔鬼的诱惑。 因为在这一刻,只有我和你,苏眉。 苏眉没有再喊痛喊冷,她的颤抖也在我的怀抱中慢慢平息。 我低下头看她,她也抬起头看我,眼睛亮晶晶的,映着我的影子。 她的个子跟我差不多,现在因为病弱的缘故,半软倒,将头埋我怀里,看去分外小,分外软弱。 “……刚刚我是怎么了?” “没什么的,一定是有点贫血了。” “可是我刚刚觉得心里好空,脑袋里空落落的,好像忽然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相信我,这是营养不良的症状啦。”我挤出笑来。 “营养不良会记忆力衰退的吗?你这死人!我说是提早老年痴呆才对……天啊,我这么冰雪聪明人见人爱的一个人居然会痴呆失忆,我还是死了好……” “好啊,你最好跑去北极死,据说人死前会看见最美最想见到的东西,谁不知道你想看那北极光想到发疯,现在又来找借口。” 只要苏眉不要想起那件可怕的事情就好,只要她不再想到,我愿意陪她一直聊下去。聊人生,聊理想,聊朋友……我们曾经聊过通宵的不是吗? 那时还因为这个给人罚,现在我们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可以慢慢聊……真的,慢慢聊。至少还要聊个一天一夜,一天……一夜……至少,半个钟头也好啊。 “北极光啊,真的啊,那些比我笨的人都可以拍出来,又拿不准好角度,要是换我拍啊,一定拿年度大奖的……可是,好奇怪,我怎么忽然觉得提不起力气,也提不起精神……好没意思啊……” “喂喂,苏眉,我们还没有聊够,你不许睡觉,听着,晴川他们还在里面,这是你接的委托,你要负责到底的,知道没有?” “知道啦,你好罗嗦……”苏眉的眼睛又睁大了:“咦,你的眼睛怎么了?红红的喔!” “那个……沙子进了啦。” “要不要我帮你吹……啊,天气真的好坏,……那些蔷薇,好漂亮喔……” “苏眉……”我察觉到苏眉的身体在迅速地失去温度,身躯似乎忽然失去了支撑,一直软下去软下去…… 她的身体变得很重很重,我没有办法扶住,不得不顺着她身体慢慢放在地上,我不舍得完全放开,紧紧抱住她的头,就那样哭起来。 第177节 有一滴泪落在苏眉的额头,然后顺着她挺秀的鼻梁躺下来,划过嘴角,像坠落流星的痕迹。 风雨中,我忽然用尽全身力气大喊:“欧阳晴川,你给我出来!” “轰隆隆……”只有雷声雨声回应我。 我放下苏眉,冲动地冲到玻璃窗前,用力拍打玻璃,发出呼喊,旋又转身想冲到庭院里找个称手的花盆。 可是蔷薇蔓延得那么厉害。 放眼所至,天是白茫茫的雨幕,地是血红的蔷薇,死亡和鲜血的颜色,充斥一天一地。 “没有用的,我们的魔王就要复活了,你的朋友作为他亲手栽培的根苗,我们欢迎她的加入。她将得到魔王的祝福,得到永生。” 一个人慢慢在雨幕中走出来。 是我的委托人! 我握紧了自己的拳头:“什么魔王?这都是你的阴谋?” “没错……其实,你早该见过我……”她慢慢从雨中向我走来,雨水洗刷去她身上的脂粉掩盖物,慢慢露出她清秀的轮廓,越来越像一个人! 我坚持着不要往后退,但一只手还是忍不住紧紧握住自己另一只手。 难怪潘太总是化浓妆,不肯多说话,似乎在刻意掩藏着什么,此刻我才知道,才明白,却已经太迟! 她在雨中,脚下踩着血红的蔷薇,背后是灰蒙蒙的雨幕。 她向我伸出手来,微笑:“你的手好了没?上次真是抱歉。” 我咬着牙,尽力压制着那份恶心和恐惧:“我问你,我上次被你咬了,但我没有任何变化,可是苏眉被狗咬了,怎么……?” “咦,我刚刚不是告诉你,她是我们的魔王亲口咬的,当然不同。” 面前这个人曾经装成同行小黄的夫人,还在我的手上狠狠咬了一口,而我居然直到现在才把她给认出来! “魔王?” “是啊,我们的魔王就要复活了,他会从沙克王子的躯体内苏醒过来,统领我们进行战斗。我们吸血族统治全世界的日子快要来临了!” 我大吃一惊:“你说什么?” “你还不明白吗?魔王早在三十年前就应该复活,可是他寄寓的沙克王子却因为一个女猎人的缘故失去了生命,魔王因此被封印在王子的灵魂里面。我们的战斗计划足足延缓了三十年,三十年后的今天,就是我们伟大的魔王复活的日子。” 我浑身发冷。 风吹得我的头发绕到一边,又一边,终于都沾湿了,片片如尸衣一般沉重冰冷。 阶下的蔷薇随风雨翻卷,似乎在捕捉着将要飞散的灵魂。 我尽可能镇定地缓缓说:“这是一个局是吗?你们需要几个关键性的人物来使魔王复活,这个委托真正的目的在于需要我找到他们,为魔王的复活营造条件?” 我想了想:“这个关键的人是猎人居莉莎吧,你们曾经想进行这个实验,可是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并没有成功,反而让沙克丧失了灵魂,并且寄寓在一条狗的身上。更不利的是,狗还让居莉莎带走了。不过,也许你们是有意的,你们委托我去找到她们,并且找到可以让沙克灵魂正常化的人,因为只有沙克的灵魂正常,封印其中的魔王才会复活。” 我激动起来:“我不能让你们这样做!” 我转身奔向玻璃窗,拼命击打玻璃,用脚踢,但玻璃没有损伤。 “没有用的……”那个幽灵悠悠说。 她朝地上的苏眉招了招手:“去阻止你的朋友吧,为你的主人完成第一件任务。” 过道上那软绵绵的身体直起身来,慢慢向我走来,苏眉的眼睛直勾勾的,她的灵魂已经被魔鬼夺走,她向我笔直走来。 我用力一拳打向玻璃:“出来啊!停止实验!” 我的手麻木得不像自己的,可是玻璃还是丝毫不动,我的声音里面似乎夹杂着哭声,但在暴雨声中,我自己都听不清楚。 “没有用的,魔王已经复活了,不然你的朋友怎么会听到了他的召唤呢?哈哈哈哈!” 我浑身乏力,忽然觉得很累,我跌坐了下去。 可是苏眉走近来,她伸出手扼住我的颈,威胁性地将我的身体提直站立,她的手很凉很凉。 凉得就像那个冬日的夜晚,我们在屋顶上吹风,下面巡房的时间已经过了,就算要关禁闭,就留待明天吧。我们的小手互握,互相分享着对方身上仅余的温暖。 “要下去吗?好冷喔。” “才不要,我宁愿冷,也不要见到嬷嬷们的凶样。” “那我们就数星星吧,你数这边,我数那边。” “你刚刚不是说冷吗?” “我才不冷,我怕你冷而已。” 我伸手反握住颈上的手,那双手欠缺温度。 “你冷吗?”我问。 苏眉的眼睛里似乎有流星一闪而过。 第二十五章 继续和约 苏眉一刹那的犹豫并不只有我一个人看出来。 身后一声呵斥:“动手吧!” “唰……”暴雨的声音忽然增大了很多。 第178节 还有“毕毕剥剥”的细碎和杂乱的声音,是更多的蔷薇花苞在暴雨中爆裂,绽放。 这是一场魔鬼的狂欢! 冰冷的手在收紧收紧。 我的视线渐渐模糊。 脚步声在我身后响起,嘉许的声音:“不错!” 苏眉笑了。 看在我模糊的眼里她的笑容似乎幻化成一朵硕大的蔷薇。 奇怪呼吸至今还未断绝,意识还未失去,这是我在此刻痛恨的事情。 我吃力地握住苏眉的手,要它温暖起来,可是她狠狠甩开我。 变故发生在一刹那。 我被她顺手推跌,她一反刚才迟缓而又阴狠的动作,动如脱兔。 她飞快经过我的身侧,庭院里的狂风也没有她那么快。 我身后传出一声闷哼和“喀嚓”一声。 这是一种最恐怖的声音,那代表人体某段的骨头被一下扭断。 我转过头去,看见现在的潘太过去的黄太倒卧在地上,头颈软软地耷在肩膀上。 “苏眉!”我惊喜。 “嘘!”苏眉紧张地,“还不是高兴的时候。” 地上的鬼居然还能发出声音:“你们……不要太高兴,你们不会活着离开这里的……绝不会……” 雨幕之中慢慢出现了一个黑点,一眨眼,多了几倍,黑点越来越大,越来越多,越来越近,慢慢拉长拔高,原来是黑色的人。 他们都穿着黑衣,苍白的脸色,手上执着武器。 他们有着人类的样貌,可是决不是人类。 吸血鬼们踏在血一般的蔷薇上面,向我们缓缓包抄而来。 “苏眉,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很高兴?” “高兴可以大干一场?” “不,我高兴你刚刚没有真的扭断我的脖子。” “唏,还说呢,我刚才还真的想下手呢,这次没完成,以后都没有机会了……你刚刚害怕的样子真逗,认识你这么久了,头一次见你怕得那么厉害。” “怕你?少来了,我从来就不怕死的……不过如果说真的有点怕的话,那就是要死在自己好朋友的手里……所以啊,我现在非常高兴,死在吸血鬼手里总比死在你手里强吧。” “死人,你的乌鸦嘴什么时候能说点好话?” “好话?也有啊,我希望有巨灵神啊、守护神的马上出现搭救我们……” “你们这些吸血鬼,居然还敢出现在这里?” 一个浑厚的声音忽然在我们头顶爆发,将风雨声都压了下去。 是谁? 我们抬头一看,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发音的是比我们要高出一个半头的魁梧人物,面目熟悉,居然便是曾经粗暴对待我的哑奴。 “……哑奴……?” 我跟苏眉面面相觑。 “什么哑奴,这也是你们这些渺小的人类叫的吗,只有我的主人和誓约者才能这么叫。再让我听到你们这样叫我,小心你们的小脑袋,只要我这么轻轻一下……”哑奴慢慢收拢手掌变成拳,粗大的指节发出炒豆子一样的喇喇声。 “可是……你不是从来不说话的吗?” “我曾经对一只吸血鬼立誓,只要她活着,我就不说话,可是今天她死了。……你们这些吸血鬼听见没有,她死了,我就不必再对我的誓言负责,我最讨厌的就是吸血鬼,你们不准进入我的庄园,马上滚,听到没有?!” 吸血鬼们大部分表情淡漠,有两个作出轻视的神情,还是向我们走来。 哑奴狠狠盯着他们,忽然大吼一声。 无法形容这一声大吼。 只知道吼叫停止了半分钟之后,我们的耳朵里面还嗡嗡直响。 周边环境失去了声音,就像被暴风席卷过的大地,空荡荡的,我们的耳朵暂时性失聪。 这巨声震慑天地,就连风雨在这一瞬间似乎也忽然停止了两秒。 我跟苏眉毫无心理准备,失聪之余还给他吓得心神散乱,连身体也失去平衡,我一手扶住墙壁,苏眉歪倒在地。 两秒之后,风继续刮,雨继续下,两只吸血鬼倒在了地上。 那些血色蔷薇似乎收到哑奴的命令,忽然停止住往四面八方的侵占,慢慢向中央围拢,包围住庭院中间的吸血鬼,开着血红花朵的藤蔓慢慢缠上他们的腿。 吸血鬼们脸上终于现出了恐惧的神色。 苏眉按着心脏位置,哀怨地看着我。 第179节 我举手:“我从来不知道我的召唤会这么灵。只是随口说说的,他,他就出来了。” 幸亏还能听到自己说话,不然毕生都只能看着图片或者风光纪录片在脑袋里自己指挥巴赫奏田园音乐,那是多么无趣的一件事! 被震慑住的吸血鬼们与哑奴对峙着,虽然不是掉头就走,但可见军心已乱。 其中有一头鬼腰板挺直,看上去还算硬朗的样子,他对哑奴说:“我们的魔王就会复活了,他将会统御我们,你既然跟我们的族人有盟约,就不应该跟我们为敌。我们应该联合起来,一起抵抗人类和猎人。” “错了”,哑奴缓缓摇头:“你们的魔王不会复活的,至少不会是今天。” 我看向苏眉,苏眉回我一个早就知道的表情。 我忍不住拍拍自己脑袋,真是的,如果魔王醒来,早就控制住苏眉了,而我们现在还在自由自在地说话呢。 像要给哑奴的话当注释一般,背后似乎已经锁了一千年的厚重钢门突然打开了,人都走了出来。 满头大汗的晴川,脸色苍白的安娜,如释重负但又神情忧伤的居莉莎,最后,是一条活蹦乱跳的狗。 我一眼看过去,就知道那狗已经不是沙克了。 这头狗在流口水,摇尾巴。 狗还是那副狗样,可是已经失去了那会说话的眼神。 居莉莎根本就没有把庭院里面的吸血鬼放在眼里,她对哑奴说:“你一定就是甘灵先生,他想跟你说话。” 谁是他? 居莉莎手指往的方向只有空气,空无一人。 可是哑奴,也就是她说的甘灵,马上换了一副严肃的神情,他对着那个方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沙克先生,请说。” 原来他是要与沙克的灵魂对话! 甘灵的表情越来越严肃,不住点着头,但过了五六分钟之后,他的表情突然停滞,就像给人迎面打了一拳,然后变得很尴尬。 他说:“先生,请你不要这样说,甘灵会不知道怎么做的。” 然后他的脸越来越红,眼睛也是,头不断的摇。 我们除了他说的话以外,听不到丝毫的声音,就像在看一幕独角戏。 只有居莉莎,始终注视那团空气,满目温柔,并不稍移。 最后甘灵终于点了点头。 然后他要哭一般说:“谢谢你,沙克先生,对不起……” 他忽然快步转身,对着墙壁,伸手抹去眼泪。 然后一个温柔的声音忽然响起,是牛津口音。 这次是对着庭院里那群不知所措的吸血鬼。 “你们回去吧,魔王将会再沉睡五百年。你们的领导者应该可以辨认出我的声音,让我来告诉他们,我们跟猎人们的和约再延续五百年。” 吸血鬼们神情尴尬,互相审视,但没有人敢先走。 “回去吧……不要再跟人类或猎人作对,也不要再到这里来,这里是甘灵先生的庄园。” “……不不,沙克先生你释放了我,我以后会环游世界……我不会再常常留在这里,谁喜欢就来玩吧!吸血鬼们,如果你们喜欢就来吧,反正我以后也没什么时候会在啦。” 是开心得语无伦次的甘灵。 沙克的声音似乎笑了一下:“那就这样吧,你们现在回去,我会与你们的领导者通话的。大家以后和平共处,生活在地球上,不用再担心受怕,那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啊。” “那……你到底是谁呢?” 终于有一只吸血鬼怯生生地问。 “我?我是你们的王,魔王的代言人沙克啊。” 吸血鬼们终于陆陆续续离去了,事情居然变成一个完满的结局,这是我们始料未及的。 只除了一样。 苏眉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哎哟”一声冲到歪倒地上的吸血鬼潘太面前,一把抓起她的领子,将她上半身拎起来:“喂喂,你真的死了吗?我现在把狗还给你,你的委托费用呢?” 我翻白眼。 真正白痴! 居莉莎的注意力稍稍转移过来:“原来是她,我早应该知道了。” 原来是旧识。 居莉莎留意到我的表情:“她是沙克以前的未婚妻。” 以前的未婚妻! 这个鬼到底要做多少人的老婆? 但是我终于明白这一连串的源头在哪里。 一个吸血鬼王子前世的未婚妻,但最后遭遗弃,所以说是“以前的”未婚妻。 而往后的两个身份,都不过是为了欺骗我这迟钝人类。 居莉莎的注意力又完全放回那块空气上。 第180节 我不放心,问晴川:“魔王真的不会复活了?刚才那个女人说得好像真的。” 晴川抹汗:“当然!这次可累死我了。我可以肯定这是我这一生最伟大的作品!” 这小子完全忘记了自己不过二十来岁而已。 “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就是趁沙克的灵魂被迫出的一刹那,魔王突然失去束缚,高兴得放松警惕,我就趁那时机,利用我的法力还有吸血鬼之石的辅助,终于将他封在吸血鬼之石里头了。当时啊,真是千钧一发,只要差这么一点……如果手这么一歪……” 他看见我的脸色,忽然噤声。 我瞪眼:“你们早有准备?” 我看向居莉莎:“你要吸血鬼之石就是决定要这么用的吗?” 我转向苏眉:“还有你,刚刚你要杀我那一幕,也是做戏给我看的是吗?” 众人都不作声。 我大叫:“你们都是约好的,只是瞒着我?!” 一片寂静。 外面的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住了,蔷薇们似乎又睡着了,变得正常,刚才的场景似乎只是幻觉而已。 有人打个呵欠,满不在乎地说:“我说呢,幸亏没有告诉你,不然你这火爆性子,还不把所有事情都弄糟了。” 火上浇油! 是我那对头人安娜。 她懒洋洋地看着我:“就算是瞒着你又怎么样,这是通过了所有人的意见的,因为怕你冲动……” “安娜!”苏眉喝止她,走近来拉我的手:“其实总要有人被蒙在鼓里的,我们不得已选择了你,是因为你是事件的关键人物,只有你不知情,才会稳住吸血鬼他们的心。” 我挣脱她的手:“你们是什么时候决定的?” 苏眉心虚地看看晴川:“我跟他一起去找安娜,我们三个后来一起决定了这个计划。” 晴川:“我在旅途用灵力跟居莉莎沟通过,居莉莎将魔王和沙克的事情告知了我,所以我们才决定了这个计划。” “难怪你后来懂得向她求救,原来你们……” 大家都有点尴尬。 就算安娜,虽然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但眼睛也还是在躲避着我。 总要有人为大局牺牲,完全无知角度入戏。 想不到他们首选的是我。 这是不是从另一角度来说,我是最好欺负的对象? 居然他们还取得最终成功! 慢着,这是不是在说,我居然因为个人的喜恶,诅咒事件的成功? 当然不是! 这个结果比我预想中的要好太多太多。 如果这也是我喜欢的结果,那么我何必太在乎过程呢? 终于我叹了口气:“限你们马上把事情经过告诉我,不然我不会放过你们。” “安拉!”苏眉跳了起来,一把抱住我:“城城我就知道你最好,我早就说你最心胸广阔,就算我们这样对你你也不会怪我们的……” 我瞪眼,原来罪魁祸首是她! 能够伤害你的人往往是你最亲密的人。 绝对真理。 我服了。 第二十六章 今日之后 故事要由三十年前说起。 吸血族与人类和猎人族为敌,历经千年始终不衰,在于他们有一个传说。 自该隐传吸血族以来就一直流传的传说。 每隔五百年,就会有魔王转世,统率吸血族。据说他能力超常,智谋与战斗力都是当世最强。也有人说这个魔王就是吸血族始祖该隐本人。 吸血族的历史上,记载魔王统率过吸血族的年代只有两次,一次是久远的罗马大战,一次是近代的世界大战,无一不是对世界力量影响巨大的时代。 因为魔王的强大,作为平衡,他的转世艰难重重,而魔王的寿命也非常短,远比正常吸血族要短,大约只比一个正常地球人稍长几年。也正因为如此,吸血族的势力也就不能过度扩张,而就算在魔王不能统御的大比数时间内,吸血族们因为信仰的存在,也使吸血族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 魔王的存在也许就是造物主特意留在地球种族内作为平衡的一枚筹码。 而离上一次的魔王转世,其实不到百年。 但据传,在世界大战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暴君正是魔王转世,他并不像史书记载那样在地下室中服毒自杀,而是使用了一种远古的巫术,将自己的灵魂抽离出来,寄寓到另一个生命体,就像冬眠一样,积蓄能量,等待被唤醒。 这个过程要比再等待五百年要短得多。 作为吸血族天敌的猎人族探知了这个吸血族内部最高机密时,异动已经萌生,魔王寄寓的生命体正在成长,魔王复活在即,情势极度严峻。 第181节 猎人族不得不派出一个又一个的卧底潜入吸血族内部,探听谁是魔王的寓体。 因为天性相克的缘故,卧底的任务艰巨而复杂。 居莉莎的前任阿诺是之前最成功的一位卧底,他成功将自己血液里的绿色素去掉,使血液看上去非常近似吸血鬼的黑红色。 他在应变能力和表演能力方面都是一流的。 但不幸的是,他爱上了吸血族的小公主,于是由一个出色的卧底变成一个叛徒,为爱情叛逃。 阿诺与公主私奔,引发吸血族与猎人族百年来头次大战,已经忘记了是谁首先挑起了因头,借故破坏了百年和约,这场大战斗得日月无光。 最后战斗最后以阿诺自杀,小公主吞银殉情告终。 吸血族撤退时口宣恶言,魔王出世之日就是猎人族灭族之时。 猎人族不得不再次采取行动。 这次派出的是居莉莎。 但居莉莎与吸血族王子互相吸引,一见钟情。 后来沙克更不顾皇室的反对,以及一早订下的婚约,一意要娶居莉莎。 与反对的势力激烈的争执后,沙克极度愤怒,喝得几乎醉死。 那夜暴风雨来临,居莉莎目睹失去知觉的沙克身体发生异状,终于得知魔王的寄寓体正是沙克。 “这本来就是一个悲剧啊!”听到这里,我忍不住叹气。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选择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可是居莉莎看了看我:“如果可以改变结局,那就不算悲剧。” 她双目炯炯,散发出自信的神采,令人肃然起敬。 沙克王子突然终结自己的生命,居莉莎则决定要在来世将魔王驱逐走。 “真是伟大!”苏眉插嘴:“我已经猜到了,现在听见还是觉得他们伟大。”她眼睛有点红。 那个温柔的声音这时再度响起:“不关乎伟大不伟大的事,换了在座各位,相信都会这样做的。因为魔王顺利转生的话,就算对于吸血族,也并不是一件幸事。地球的势力总是此消彼长,但总体总会保持一个平衡,就算吸血族能统御地球几十年,最后还是会出现什么事情令到我们衰落,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那么还有什么必要牺牲我们的现在呢,毕竟每一场战争,都需要付出代价的。所以我决定这样做,其实是基于本身一种自私的做法而已。” 沙克说他自己自私,可是现在他的计划成功了,他却失去了躯壳,他跟居莉莎的团聚又得留待下一世。 听任情正浓时的情侣们的快乐时光白白流逝,绝对是大损失。 我忍不住:“那后来你怎么会发生意外呢,你转世后不是已经等到居莉莎了吗?” 沙克答我:“我再次有意识以来,就一直觉得有什么事情等着我去做,直到我十八岁那年,在一个雷电之夜,我才想到前世的一些事情,也是那时候,我知道自己有使命在身,并不是一个普通人。” “普通人?” 居莉莎在旁边答我:“吸血族们知道他的转生意义重大,刻意隐瞒了他身为吸血族的身份。他们吩咐他的吸血族母亲给他人类的教育,并且将所有跟人类不同的习惯都解释为家族遗传,而需定期摄入血浆则解释为他的血液循环系统有毛病,需要定期输血。他们还给他安排了一个吸血族女子,就是潘微儿,她是他身为王子时的未婚妻,一直等了快二十年。” 沙克:“当然这在我开始着手做研究的时候,我就发现有问题了,我的循环系统有毛病,但并不需要输入跟我血型相合的血液,这是非常不正常的事情。我终于知道我不是平常人,也开始怀疑自己不是人类。后来,想起的事情越来越多,我开始研究灵魂转移,并且制造出实验室这台机器,我觉得自己要用到,但不知道要做什么用,我总是觉得自己在等一个人,但不是我的妻子,我想不起来她是谁。” “然后,我遇到了居莉莎。” 沙克语气中的温柔能够令到石头都融化。 “然后,我知道了我活着是为着什么。” 居莉莎也看向语声发出的方向,视线胶着,室内的空气流动迟滞。 正好在节骨眼上停住,紧张得我干瞪眼,但又不好意思打断。 旁边有人呵呵笑,“我来补充。” 原来是哑奴,不,甘灵。 他笑呵呵地说:“我是这块地的守护灵,我被一个誓约束缚在这里已经不知道多少年了,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一直呆在这里,不能离开。开始因为寂寞,我欢迎人类和其他灵魂跟我一起玩,可是过了一些年,我就烦了,不再让任何人进来,让庄园荒芜。然后睡了几年,醒来的时候将庄园推倒了,自己盖了房子庭院,就是这个样子了。后来沙克先生在这里出生,本来我是不让人住进来的,就算是吸血鬼也是一样,可是沙克不一样,他是我的主人。” “没错,魔王就是给我誓约的人,我因为和他定下的誓约,我永远都不能离开这块土地。我敬畏地看着沙克先生长大,他身上不时散发出我主人的气息。可是大部分时间他都对我很好,在他长大之后,我们还常常下棋,他不是主人的时候就是我的朋友。” “后来沙克先生娶了夫人,可是那是一个很讨厌的吸血鬼,她使用了诡计,骗我订下了另一个誓约,要我永远服从吸血鬼的统治……这就是我讨厌吸血鬼的缘故,他们都是很狡猾的……当然不是指沙克先生,沙克先生是大好人,他刚刚还说解放了我,他说魔王给他封印住了,不打开封印他就不能出来,在这之前,我不必再守那个誓约,我真感激他,从来没有……” 我忍不住打断:“那个沙克是大好人是不?” 甘灵一愣:“是啊,他是最好的好人。” “他的研究也做得数一数二的,那意外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 说起这个,甘灵忽然咬牙切齿起来,把手指板得喇喇响:“都是因为那个可恶的吸血鬼女人,她看见这个猎人来了,她嫉妒,就把沙克先生灌醉了送到仪器上,想把我的主人召唤出来,但是只把沙克先生的灵魂逼出来了。沙克先生的狗想救他,刚好经过他的身体旁边,沙克先生的灵魂就跑到狗身体里面了。” “原来是这样啊!” 真是恩怨纠缠。 那么接下来潘太作为一个嫉妒的吸血鬼所做的事情也就不难理解了。 她需要找到沙克和居莉莎,而我曾经与他们有一面之缘,她决定拉拢我这个人类,事情一度按她策划的进行,我跟猎人也一度产生误会,但冥冥之中,命运偏帮我们这一方。 我忽然想起来:“那么我的朋友小黄侦探呢?吸血鬼们一定是攻击了他的拍档,占据了他的事务所,然后还装成他的夫人,可是他人呢,给吸血鬼吃了?” 但是没有人能答我。 而暂时也没有人顾得上理我。 他们都忙着安慰那对命运多蹇的情侣。 第182节 今日之后,沙克便要投入下一个轮回之中。 潘微儿烧掉了他的躯壳,不让他有机会还魂,充满了“我得不到谁也不能得到”的气魄。 由一世的主动放弃,到第二世的被迫放手,第三世该是团圆结局? 但铺在一个吸血鬼和一个猎人面前的道路,从来都不会是坦途。 最后反倒是居莉莎转来安慰大家:“不要紧的,十五年,至多十八年之后,我们就会再次相遇,那时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 君生我已老。 不知怎地,我黯然得想哭。 晴川问:“沙克呢,怎么不出声,我还有事情要问他。” 居莉莎微微一笑:“他走了呀。” “走了?”晴川跺脚,“我还有很多关于灵魂的事情要请教他呢,他怎么一声不吭就走了?” “早走早投胎呀,你们中国人不是这么说的?”居莉莎蹲下身来,抚着那头大狗的脑袋,大狗现在神情白痴,但非常友好,用舌头去舔她的手。 居莉莎:“我很高兴认识大家,我也要走了,如果大家想见到我的话,我们可以约在纽约,十五年后再见。” 苏眉忍不住:“为什么在纽约,那么大那么乱,到时怎么找?” “因为沙克会转生在那里呀。有缘自会遇上的。” 居莉莎莞尔一笑,领着狗,翩然而去。 她走得真潇洒。 后来小黄侦探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原来这家伙跑去度假,不过幸亏如此,逃过大劫。 他冲我倒苦水:“这世界到底怎么一回事,我不过去度了一个月的假,回来的时候拍档出了意外,连生意都不知给谁烧了。” 我打断他:“留得性命已经是大幸,你可知道这祸可能是冲着你而来的。” 他一愣,嘴硬:“死倒不怕,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比死更惨。” “嘿,千万别轻易说死,留得性命在才是最重要的,你所爱着的人和事,不见得会等你到下一世,地球分分钟在转,把握现下才是最重要的。” 他听得呆了半晌:“你何时变得如此哲学宿命?” 我答他:“在我发现自己不能等一个人等足三世之后。” 他怔了半晌,走了。 最后我怪忐忑地拿了封印了混世魔王的吸血鬼之石去还给尼古拉斯男爵。将故事经过当利息付与他。 他喃喃自语:“又是这样,老是用我的石头搞这个。”一面将石头放回圣经里面。 我奇怪:“又是?你似司空见惯。” “那自然,你们人类的悲欢离合,什么争斗,最后都会因为一样宝物结束,这次轮到我的石头罢了。你们几千年来都是这样写的啦。” 我恍然,原来是推论。 接着又不放心:“男爵,你确认把石头保管好了,魔王不会跑出来?” 男爵笑嘻嘻对我说:“你说他是魔王,那么他怕不怕圣经呢?” 我恍然大悟,不禁失笑。 这囚禁在圣经里头的魔王灵体,怕不像我中国被压在五指山下的孙悟空,没有唐僧来救,压个五百年,一千年也没有问题。 盛世和平,可不需要他将功赎罪去取真经。 三世的故事到这里是结束了,最后要交代的是晴川和我那死对头安娜,他们两个在居莉莎离开不久就不辞而别了。苏眉跳着脚骂他们没有义气,我却觉得他们早有预谋。 不然,晴川为什么坚持要找安娜来参与实验? 而安娜怎么又肯不避前嫌,将自己性命交托晴川之手付诸实验? 况且苏眉后来说,安娜同意来参加实验,晴川起决定性的作用。 这两人的关系,可真有点扑朔迷离。 不过,他们两人留给我的麻烦,却是我们始料不及的。我在处理他们留下的麻烦中面临了另一个威胁性命的危机,意外得知苏眉一段不与外人知的秘密情事,最后居然还塞翁失马地得到了一个新伙伴的加入。 而这些,都是下一个故事了。 第六卷 寄生人 有人说秋天是适合失恋的季节,对于我来说,则是适合逃跑的季节。 不经意惹出的一场大祸,让我逃逃逃,从尼泊尔到伦敦,还遇上一堆比我更麻烦的人……结果逃不出委托人的手掌心。上演生离死别、谋杀爆炸的伦敦地下铁中,我要完成一个不可能的任务:追缉杀人于无形的世纪寄生物。 序 关于寄生 寄生的生物学概念是这样的:寄生(parastisu),一种生物从另一种的体液、组织或已消化物质获取营养并造成对宿主危害,更严格说,寄生物从较大的宿主组织中摄取营养物,是一种弱者依附于强者的情况。 过寄生生活的生物统称为寄生物;而过寄生生活的多细胞的无脊椎动物和单细胞的原生生物则称寄生虫。 不要以为寄生物不劳而获的日子很好过,尤其是内寄生物,它们受到宿主体表的保护,可算是“衣食无优”,但有没有人想过当它们的宿主死亡时,寄生物的下场将会如何?举个例子来说,许多蠕虫寄生在肠道内,假如宿主不幸死亡的话,这些蠕虫大多难逃陪葬的命运。 或许,对于自然界里面这样一个小生物来说,选择一个宿主就注定了同生共死的命运。 其实想想就知道,寄生物的命运也是蛮可悲的。 第183节 换一个轻松一点的话题。 有人发现在树林里有大树会“唱歌”,那些悉悉率率、颇有节奏的声音难道就是大树们进化到某种程度了相互沟通的“密码”? 结果科学家们经过研究得出了如下结论:这种会唱歌的大树其实是由于树内滋生了寄生昆虫,在特定的时段里这些昆虫本能地会发出叫声或者活动的声响。能够供这些昆虫寄生的树一般生长年代较久,树心有空洞,寄生的昆虫能在空干里筑窝建巢。这种歌声有时是昆虫的翅膀振动的声音,有时是昆虫求偶的声音。 总之,一棵树怎么可能会说话嘛!这是我替科学家们说出的结论。科学就是这样,所有的事情经过科学解释之后都会变得明白透彻,合情合理,但是也丧失了神秘性。 不要以为那些树呀、动物呀离我们很远,其实人体也是很好的宿主。小到皮肤或鼻子上寄生的金黄葡萄球菌,这种细菌会引起皮疹、痱子等皮肤病;大到在内脏里寄生的虫子,引发危及性命的疟疾、黑热病……不过,不知是否人体这个宿体的特殊,寄生到人体的不是虫子就是细菌,统称寄生虫,倒是少有寄生动物或植物的出现。 假如在人体内寄生了植物或者动物,那会引发怎样的危害呢? 肚子里有条鱼在游来游去,拿不透明的肚皮当鱼缸;肠子里有颗种子发了芽,它要争取阳光和空气,努力地在不见天日的人体里长呀长,终于有一天,人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鼻孔、嘴巴、耳洞全都钻出了黄黄的幼茎……这样想想就觉得有点悚然。 不过,我要告诉你,这些想像都是小儿科。 真正恐怖的寄生,最有威力的寄生,不但会夺去宿主的身体,更会夺去宿主的灵魂以作己用。 接下来,我要说的就是这样一个关于真正恐怖的寄生的故事。 第一章 生蚝的启示 有个对人生感到困惑的家伙提出问题:秋天这季节适合做什么? 朋友之中,最懒惰的答案是睡觉,最勤奋的答案是念书,最理所当然的答案是旅行,最让人吃惊的答案是失恋。 居然是失恋而不是恋爱,难道还嫌那些瑟瑟的秋风落叶不够伤感? 给出这个答案的人自然有她自己的一套:冬天的天气条件太严苛,人又不想活动,偏偏节日又多,在冬天里最好开展的活动就是恋爱了,热气腾腾的感情可以让天气和气氛一起升温。 原来是参照冬天应该干什么所得出的秋天的计划。但是,听到这个解释的我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在秋天失恋。 结果人家给了我一个“难怪你是个恋爱白痴”的眼神,告诉我,所有感情都有保鲜期,诸多感情之中的爱情更是需要小心呵护的奇葩。爱情就是需要新鲜感才能维持的,而维持爱情新鲜度的最好方法就是换个对象。 原来她说的“失恋”的意思是让别人失恋啊。 对于什么季节应该做什么事,我一向概念很模糊,而秋天在四个季节当中是最让人舒服的,所以我觉得在秋天里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很适合,就像要在春天做的播种放到冬天来做,会让人当五谷不分的白痴,但是放在秋天来做就没有关系。 而在如此美好的秋天,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吃。 秋天是个好季节啊,好气候让万物丰收,而且动物和海鲜也长得肥美。 这个季节的海鲜中,我尤嗜生蚝。 法国生蚝配红酒,丰腴又有色相,当然不错,但随着天气一天天变凉,我对之更缺乏免疫力的是炭烧生蚝散发出的香气。 话说这天傍晚我又拖着苏眉去吃炭烧生蚝。 我喜欢吃,但对吃的要求却又不太高,所以常常就在距离远近和味道材料之间取个平衡点就行了。最近我最常去的就是街角的一间大排档,那里的烧生蚝味道还不错,而距离我们的侦探事务所只有十分钟脚程,当然成为首选。 苏眉被我拖来,一路上嘴里诸多埋怨,说的不外是胆固醇高,而我又不喜生吃,暴殄天物之类,我心里想到吃一路雀跃,根本把她说的当耳边风。其实她也不是不爱吃,只是喜爱的程度跟我有一个级别以上的差异,看到别人太热衷去干一件事情,自诩与众不同的人就喜欢摆出划清界限的姿态。苏眉虽然是我可爱可亲的好友拍档,但是这些小节也跟其他人没什么不同。 不过我也知道,她嘴里埋怨是埋怨,却还是会陪我去吃,而且只要一开始发动,就不会继续扫兴,至多她自己挑不太熟的来吃。 破开壳的生蚝列队排在不锈钢盘子上,丰满而象牙色的肉乖乖伏在形状不规则的壳上,略带透明感的肉色显示这批生蚝都相当新鲜,刚开壳不久,假如能看见它们的心脏,或许还在扑通扑通地跳。 我把开壳的生蚝放在炭炉上面,不一会儿就听见壳发出嗞嗞声,壳里面的肉开始冒气泡,眼看马上就可以开动了,这让我心情大好。 就在食指大动的当儿,旁边突然有人喊我一声:“顾小姐。” 我吓了一跳,旁边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个奇形怪状的人物,还弯身向我行礼,姿态怪异得不得了。 那人看我瞪着眼没反应,抬起头来,将声音提高八度:“顾倾城顾小姐!” “我不是聋子。”我没好气:“我好像不认识你。” “呵呵,四海之内皆兄弟,马上就认识了。”那人双手递我一张名片。 我就着他的手瞥了眼名片,上面居然写着什么“异种生物科学研究院院士”的名函,不知是哪里的生物科学研究院。我又打量他几眼,眼睛很圆,眼圈很黑,嘴很小,还奇怪地嘟着,脸型完全就是个圆形,他看着我微微一笑,眼睛眯起来,完全就是头熊猫形状。 我没有接过他名片的意思,只是闲闲问:“罗院士,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呢?” 面前的生蚝熟得刚刚好,我却被一头熊猫丝毫不分场合地打搅食兴,虽然现在的表现不太礼貌,但我保证他再这样傻乎乎地呆在我旁边,我会干出更不礼貌的事来。旁边的苏眉好笑地看着我,却什么也不说,趁我不注意,把没烧过的生蚝塞进嘴里,我也没空搭理她。 罗熊猫,不,熊猫叫罗能杰,罗能杰对我说:“顾小姐,闻名已久,我听说顾小姐对一些难以常理解释的怪异事件最感兴趣,是以今日特来找顾小姐共同研究一件事。” 慢着,我什么时候说过我对怪异事件感兴趣?都是那些既奇怪又危险的事情自己找上我,如果我自己能未卜先知,一定避之则吉。 我没理他,将目光调到生蚝上面去,生蚝肉迅速萎缩,现在才吃怕已经嫌烤老了。我夸张地叹了口气。 罗熊猫属于最不懂看人脸色的那种人,他丝毫没有察觉我形于色的不满,傻傻地又开口了。“顾小姐,请问你对寄生生物有什么研究?比如说,人体的寄生虫,你知道有好几种吗?” 我“霍”地转过头,瞪着他。 居然在我吃饭的时候跟我说人体里的寄生虫,我只想把他一拳打飞。 罗熊猫反应是超级迟钝,他居然还在滔滔不绝:“其实顾小姐你有没有想过,人体内的寄生物除了寄生虫之外还有其他的东西,在自然界里面,动物寄生在另一种动物体内,植物寄生在另一种植物身上,那都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为什么对于人来说,寄生在人体内的只能是昆虫而不是其他的高等动物呢?” 他说到这里,我已经怪叫一声,站了起来。 罗熊猫瞪大眼睛看着我,茫然不知所措。 我咬牙切齿地说:“罗先生,我对研究什么寄生虫的没有丁点兴趣,假如你想对我发表你的科学论文,我看你是找错了对象。关于理论我现在是没有兴趣听,如果吃饭要搭桌,也请你换个地方,我对着你没有胃口。” 罗熊猫给我吓得倒退一步,结结巴巴地说:“顾……顾小姐,我没有恶意的……” 我也知道他没有恶意,但是这种感觉迟钝之徒的没有恶意比某些人的恶意更惹人厌。 他还在继续努力:“其实我不是要发表什么科学论文,其实寄生生物无处不在,我们不应该歧视……” 第184节 我伸出手去一把握住他手腕,打算把他拖离这里。什么“歧视”?简直语无伦次,我怀疑他是精神有问题。 他被我拖得转过身去,却勉力转回头:“我没骗你,不信你看,那不是寄生生物么?” 他指着我的爱物——火上嗞嗞作响的生蚝。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小小吃了一惊。 那是一只壳特别厚的生蚝,蚝壳凹凸不平就像火山岩一样,表面还有不少像火山喷发口的凸出,不过火山岩是红色的,而这些蚝壳上的凸出是银白色的,看起来就像蚝的体表骨质增生一样。而这些凸出的尖端居然还有一些针孔大小的小洞,不是认真留意是看不出来的,而现在让我一眼瞧见,是因为在其中一个凸出尖端的小洞里面冒出了一条米线一样的黑色线状物来。 黑色线状物随着火苗舔着蚝壳表面,它伸出一点又一点,一直在微微扭动,看上去就是不堪忍受高温要逃离蚝壳的虫子。 我也知道贝壳类动物的壳上经常长寄生虫,但自己亲眼在食物上看见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我呆呆地看着那只虫子,过了半晌,我爆出一声怪叫:“姓罗的,我到底跟你有什么仇?” 任凭是谁,现在怕都对摆在面前的食物失去了兴趣。 更夸张的是,旁边的苏眉突然传出了呕吐声。 我面目狰狞地转过头去,这当儿还在百上加斤,苏眉一定是借机一次发泄我强拉她来陪吃的夙怨。 然而情况超出我预料,苏眉不是在装,她确实感到非常痛苦地弯下身去,一边呕吐,一边用手掌按住胃部。 她不是把寄生虫吃下肚子了吧?我脑海立即闪过这个念头,随即想打自己耳光。什么寄生虫,哪里会有这样即时产生反应的寄生虫!这明明像是食物中毒,看来我在不知不觉当中被那头熊猫给洗脑了。 我连忙冲上前去把苏眉扶起来,她痛得大口吸冷气,腰直不起来。 我转头去叫罗熊猫:“喂,快打电话叫救护车。不不,你帮我截的士,时间来不及了!” 说来让人生气,我居然是在那个极端迟钝极端讨厌的罗熊猫帮助下把苏眉及时送到就近的医院急救的,而让好友出事的原因说不定就是我坚持要来这间店吃这种食物,这实在是很让人气短的事。 无论怎么说,这都是一场倒霉的晚餐。而且,这晚餐,我实际上还没有吃进口。 第二章 怪异的病人 别误会,这位怪异的病人并不是苏眉,而是另外一位患者。说得白一点,就是怪事时时有,今晚特别多。我送苏眉进医院看急诊,结果发现了另外一位奇怪的病人,而又引发了一系列不能以常理推测的倒霉事件。 总之,所有的事件是由我送苏眉进医院遇上这位奇怪的病人开始的,而苏眉进院的原因,不出我所料,是急性食物中毒,应该是吃了不干净的生海鲜引起的,而导致她这样痛苦的原因,则是因为我微不足道的一次嘴馋。 要我说,只能感叹命运环环相扣,前途叵测。 这个晚上的急诊病人居然这么多,据说自七点开始就不断有腹泻腹痛的病人上门,我送苏眉来到附近的仁生医院时,输液室和所有可以放下椅子让病人输液的地方都摆满了人。我看看墙上的挂钟,八点十五分,而刚才诊断的医生说,苏眉今晚需要留在医院输液过夜。 忙得团团乱转的护士只顾得上把苏眉的胳膊插上针头,还是搁在问讯台上插的,插好了,就让她继续搁着,站在柜台旁边,说是等到有空位了就马上通知我们。 我把挂着输液瓶子的铁架交给罗熊猫扶着,追着护士要她想办法,她告诉我是附近的一间烧烤店出了问题,这些病人都是从那里来的。我看见捂着肚子冒着冷汗的病人还不断地推开急诊室的门,才发现倒霉的人原来并不只这么多。 我开始沿着走廊往前走,根据楼层示意图,走廊拐角之后将会出现一排特别病房,是供那些需要随时处理突发病情的留院对象住的单人病房。有人告诉我,靠天靠地靠祖先,都比不上靠自己实在。于是我决定靠自己的双手去碰碰运气。 我推开的第一间病房就是空的,我在很久之后,还不晓得这对于我算是运气太好,还是运气太坏。当时我在那平整的床铺上瞄了一眼,就高兴得跳了起来。然后立即警告自己要表现得不动声色,我装着没有表情地去找护士长。 护士长听见我说有一间完全没有人住的特殊病房,马上摇头:“不可能!” 我断定她是想把病房囤积以求奇货可居,我板起脸:“特殊病房里一个人也没有,外面的急诊病人却得睡在走廊里,这算是那门子的医院?这算什么救死扶伤的医德精神?” 护士长脸挂不住,拖得长长,不知从哪里找出一本厚厚的本子来,翻得哗哗响。她将本子送到我鼻子底下:“你看看,特殊病房的住房记录全在这里,哪里有空房?” 我看也不看,“这种记录要做还不是写上几个字?这种纸片随时可以换张新的,比活页本还方便,反正我只相信我看到的,109室里明明没有人。” 护士长给我气得直瞪眼,将登记本又“啪”地收起来,“你不信也没有法子……慢着,你说109室?” “嗯,没错。刚刚我看见里面根本没有住人的样子,连床上的被铺都整整齐齐。” 护士长听到我的说话,神色一时变得有点尴尬。 我看见她好像有点惭愧的样子,说不定是嘴里不好意思承认,我就搬出台阶来:“这样吧,我的朋友正在外面站着打吊针,这间病房既然是空着的话,我可以付合适的住院费,反正是借用一个晚上,手续上也不会太麻烦吧?” 谁知护士长尴尬还尴尬,却仍然是摇头。 我有点生气,不知她到底想做什么。 护士长告诉我,房间里确实有人住,但那是一个特殊的病人,刚才看不见她,也许是到院子里散步去了。 我几乎没跳起来:“还可以自己走去散步的病人,为什么要在这里住院,霸占住一间特殊病房?” 对于这间医院来说,特殊病房是供那些病情难以控制,需要随时监控的病人居住的,即使是身患绝症的重病人,只要病情相对稳定,也会转进其他的病房,不会长期住在特殊病房里面。 护士长摇摇头:“其实这位病人真的很特殊,她老是坚持自己身体有病,需要呆在病房里面靠吊针维持生命,虽然我们暂时没能检查出什么大的毛病,也曾建议她转去长期病房,但是她都反对。她说如果她搬离了这个病房就会死。” 我忍不住问:“这位……特殊病人,她在这个病房里呆了多久?” 护士长的回答让我张大了嘴。“一年八个月零三天。” 我几乎没大声叫起来:“你们竟然纵容她……!” 护士长回避我的目光:“虽然本院的医生们都认为她的情况是精神上的疾病为主,但是在病人坚持不肯搬离的情况下,我们也是不能强迫病人搬走的。”她苦笑着推推眼镜:“而且,她说输液一停止她就会丧失生命,这一年来,我们护士几乎连插在她胳膊的针头都不能动。不过,即使针头是留置针不是钢针,最长还是最好不要超过7天,时间久了不换一定会发生感染,所以,每次给她换针头都得先安抚她……” 虽然护士长说得很含蓄,说什么安抚,但我想这么偏执的病人如果真的能用语言就可以安抚的话,也不会这么大费周章,这里所说的安抚很有可能是偷偷给她注射了什么安神药物之类的。 护士长想起不堪回首的往事来还心有余悸,脸色泛白:“记得有一次,小余发现输液瓶滴空了,怕空气进到静脉,就把针头拔了出来,打算去拿瓶新的盐水回来才重新扎针头。谁知道当她拿着瓶子回到病房的时候,病人已经滚在地上,呼吸困难,死死抓住小余的手,要她马上给她输液。” 护士长将目光停留在一个身材瘦小长着瓜子脸的小护士身上:“她就是小余,在这医院也呆了快三年了,什么样奇奇怪怪的病人都见过,就是没有见过这样不输液就要生要死的。那次小余可吓坏了,只能按照病人说的做,都不知道她是这样把针头扎进乱动的病人的身体的,小余告诉我,那病人在地上扑腾打滚,就像被丢上岸的鱼。” 我实在很想说,这病人更应该送到精神病院去。 护士长看看我,作出一个“无论怎么说,我都不会去惹这个病人”的表情,抱着她的厚厚住院登记本,走了。 我对护士长说的话半信半疑。无论怎么看,这等表现还是太夸张了,而护士长又把一个目击证人——小余,示意给我看,摆明了让我不懂就问,这种态度又不像是专为了欺骗我而作出来的。 第185节 但假如这个病人真的是精神病人,或者是臆想症患者,那么一切都可以说通了。 我想了想,信步又向那间病房走去。 病房的门在一米多高的地方通常会挖出视窗,镶上一块透明大玻璃,以供巡房医生和护士随时可以看到病人的情况。我站在109号病房前面,透过玻璃往里面看一眼。 那一眼,让我打定了主意要怎样做。 我看到了刚才还是非常平整的床上现在躺了一个人,是一个有着卷髦长发的女人,她平躺在病床上紧闭双目,看上去似乎在睡觉。 十分钟前,这病房里还没有住人的样子,十分钟后,病人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躺回了床上,神色平静地睡着了。 床头放着一个吊输液的铁架,上面悬吊着两个瓶,瓶里透明的液体一滴一滴滴下来。 我虽然对医学没有什么研究,但是这种输液瓶上面的标识我还是可以一眼就认出来,这是最普通不过的生理盐水,看液体清澈的样子,里面也不像混进了什么药物,它们只是在忠实地履行延续人生存最基本需要的任务而已。 我的主意马上拿定了。 我轻轻推开病房门,走近床前。 病人在我的注视下丝毫没有反应,她可能是因为有一年的时间没有暴露在阳光下的缘故,肤色是很苍白的象牙色,脸庞瘦得很吓人,薄薄的皮肤下可以看见极细的血管,她眼睛闭着,嘴唇也抿着,黑色髦发像美杜莎一样在雪白的枕套上张扬,有的末端还纠结在一起。 这个病人瘦得不成人型,但轮廓还是一个美女,虽然睡着了,神色平静,却还是可以感觉到平静下面掩藏着的神经质。我在想像她张开那长而浓密的眼睫毛时,大眼睛里的不安和彷徨。 我伸出手在她眼睛上方抹动几下,她对光线明暗的变化没有反应。睡得这么沉,我有点怀疑她其实是晕了过去。 既然这样,我缓缓伸手在滴管的小滑轮处拨了几下,开关被我关掉了,往下滴的盐水停止了。 刚才在病房外面,我看见病人回来了,就打算这样做。我想戳穿她的谎言,想让她面对现实。 假如她不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熟睡了,我或许会制服她,然后让她不能打点滴。 只要她看到自己不靠输液也不会死,就会接受现实。不,她接不接受现实不要紧,要紧的是让医生和护士们面对现实,不能再这样纵容一个精神有毛病的病人。 我凝视着熟睡的那张脸,脸上神色很平静,呼吸平稳,她甚至没有察觉她一直依赖的液体已经不再进入她体内,依然沉沉地睡着。 我看了她五分钟,确定没有任何异常,才离开病房去找护士长,打算让她亲眼看看这个病人的“重病情”。 第三章 神秘死亡事件 我找到护士长,要她亲自和我到109号病房视察时,我看得出她很是不耐烦,只是按捺着不说出来,但她的眼神分明在说着“多此一举”。 不过,当我说到我是想要证实这个病人什么病也没有,纯粹是心理障碍的时候,她的表情又变得很奇怪,我看在眼里,觉得像是害怕、怀疑、不忍等诸多情绪混合在一起表现而出的复杂表情。 我们一前一后往109号房走去,护士长跟在我身后,她的脚步无声无息,我要不时回头去辨认她是不是还跟在我后面。走尽这条走廊,109号房就在转弯处的第一间。 我走到拐弯处又回头确认了一下护士长的位置,转回头的时候却看见了一幕非常恶心恐怖的情景。 现在是晚上九点多一点,外面很黑,医院走廊开了顶灯,但并不太亮,这排病房前的走廊有一溜窗户,玻璃窗紧闭,窗外灰黑色的大树枝叶被风吹得在玻璃上不住拍打,走廊显得更暗,刚才我急匆匆地走过来找空病房,并没有留意,现在却的确生了点阴森的感觉。而一滩不辨颜色的浓稠的液体就好像被人打碎了巨大的浆糊瓶子后又拿着拖把在地上草草涂抹似的,拖出一道逶迤的痕迹往这条走廊的末端而去。看情势,那拿拖把的人似乎嫌那拖把太重,拖把一直没有离开地面,顺着地面拖过,又拖上墙壁,然后消失在走廊底部的那个窗子。那是整条走廊唯一开着的窗子,窗外繁茂的枝叶因为风的威力都伸进窗户来了,那些随风而动的动作有点张牙舞爪。 以我的判断,这滩浓稠的液体绝不是血迹,但是实在太多,铺展的形状太恶心,加上整条走廊的阴森气氛,我不禁打了个冷战。 不到十分钟之前,这滩液体还没有出现。 现在走廊里面静悄悄的,因为这条走廊只有一个入口,我清楚我离开109号病房去找护士长的时候,并没有其他人从外面走进走廊,那么弄出这滩液体的人只能是住在这条走廊的病房里的病人。而这滩液体却偏偏是从109号病房门口出现的,我想起那个熟睡中的女人,心中隐约有点不安。 我感受到不安,就停步不走了,但后面的护士长却跟了上来,她探头一瞧,不禁叫了出来:“有没有搞错,到底是谁弄得这么脏?” “清洁工跑哪里去了!”她转头气呼呼地跑开去找清洁工。 我想了想,蹲下来,忍着恶心伸出手指去蘸了一点地上的液体,这浓稠的液体确实如我猜想的那般带着粘性,非常像浆糊,但是浆糊是白色的,这液体虽然在这样暗的环境里辨别不出来颜色,但可以肯定绝不是白色,以我的猜想,应该是介乎红色和褐色之间的颜色。我不禁心里又寒了一下,这很像是血液要干涸时的颜色,不过,这绝不是血液,没有一种血液有这样的浓稠和粘性。 我站起来,顺着那液体拖出的痕迹走到走廊尽头的最后一扇窗户前。痕迹拖到这里就像草书的毛笔字写到笔画“捺”时,笔锋到了笔画的末端开始由润变枯那种笔痕,在白色墙壁上留下一抹逐渐消失的痕路。我趴在窗框往下张望了一下,窗外是绿化草地,窗下恰好种了一大丛茂密的合欢花,这痕迹出了窗子就消失了。 这时护士长领着清洁工到了,一面指挥清洁工拖地板,一面让我关上窗户,说这晚大风,窗户开着容易被打破。 我伸手关窗,却在窗把手上摸了一手粘糊糊的液体,刚才在地面一直拖到这里就消失了的液体,竟然涂满了窗把手。刚才我是伸出一只指头在地上蘸了一点来观察,小心翼翼处犹恐按死蚂蚁,现在却抓了一手掌,恶心得要命,不禁抱怨一句:“是谁这么恶作剧!” 我掏出纸巾来一边狠狠擦手一边往走廊出口走,要出了这条走廊才有洗手间。护士长在那里敲109号房的门:“凌霄,凌霄!别装睡了,为什么把走廊弄得这么脏?”原来那个长得很美的麻烦女人叫凌霄,这也是个很美的名字。 她敲了好几下,声音也绝不算小,但病房里面还是静悄悄的没有人应,里面那个女人肯定又偷偷的溜了,她刚才的熟睡想来是装出来骗我的。 本来很有耐性的护士长敲了好一阵子,终于不耐烦,旋开房门走了进去。 我本来想去洗手,但见到护士长进了109号房间,想到里面睡着的病人被我拔了输液针头,无论她是继续在睡还是离开了,都可以证明她并不是不输液就非死不可的病人,而这一点,护士长马上就可以发现了。于是我便站在门外等。 等了不会超过三分钟,109号房的门突然打开,护士长一阵风似的冲了出来,出来的速度比进去的时候要快上两三倍。她看见了站在门外的我,脸上的表情好像见了鬼。 她问我:“是你拔了病人的输液针头?” 我看她那样紧张的表情觉得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我并不打算否认,于是我点点头:“不错,因为不会有人不输液就会死的,我是想证明……” 我还把话说完,护士长已经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另一只手掏出手机,开始打“110”。 我忍不住问:“你做什么?” 那么护士长没有回答我,她死死抓住我的手不肯放,嘴里在报警:“我这里是xx医院,我是这里的护士长陈洁,刚才我们院里一位病人被谋杀了,请警方立即派人来协助……” 我的脑里“轰”的一声,却还听见护士长继续说:“意外发生地点是地上一层,109号特殊病房。” 只这一句话,我立即明白护士长此刻死抓住我的手不放就是已经认为我是杀害109号病房病人的凶手! 我等护士长关上手机,静静的朝她望去。她脸上出现慌张的神色,但是态度很坚决,抓住我的手也并没有松懈的意思,她是一个负责任的医务人员,我想假如我现在奋起抵抗的话,她应该是那种倒在地上也会死命抱着犯人的腿死也不肯放手的人。 我叹了口气:“护士长,我刚才好像听见你说里面的病人死了?” 因为我的态度很镇定,护士长稍稍犹豫了一下,似乎在衡量是不是现在告诉我情况,但她不失是一个诚实的好人,犹豫的结果她还是郑重地点了点头。 我问道:“为什么会突然死了?难道是因为我拔了她的输液针头?” 第186节 护士长不知道我这样问是什么用意,她的内心早就认定了这个结果,所以她犹豫着不知怎样回答我。 我又说:“你能肯定她那种怪病是不输液就立即死亡的?刚才我拔了针头去找你,离开不到十分钟,她这就死了,难道不可能是有人趁这段空隙溜进来杀害了病人?” 在我这样引导下,护士长果然开始考虑这个问题,想了一会儿,她对我说:“但在这段时间内,你是我知道的唯一接触过病人的人。” 我愣了愣,这确实是不能否认的事实。在犯罪学中说来,我应该算是第一犯罪嫌疑人。但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一个活生生的人在我拔掉输液针头后的十分钟内死掉。 于是我重复刚才提过的问题:“你确定她真的是因为没有输液而立即死亡?”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我这么一问,护士长又开始犹豫起来,她说:“这需要主治医生的检查才能肯定,我已经通知了医生赶来。” 我说:“那是否能够让我进去看看呢,我对法医学也有点研究。”其实我的意思是我曾经见过不少死人,若不是太离奇的死因一般都难不倒我。 护士长摇摇头:“不能让你破坏现场。” 本来我若是用力挣扎的话,三个护士长也抓不住我,但是我看在她尽忠职守的份上,也为着不想大闹医院导致更大的嫌疑,我就站在房门外任她抓住我的手,等着医生或者是警察到来。 那个时候,关于病人是否我弄死的这个问题,我根本连考虑也自动忽略,我考虑得更多的是,如果这不是一起医疗事故的话,应该就是有人趁我离开的时候从外面打开窗户进来谋杀了病人,那么如何抓住这个凶手洗脱我自己的嫌疑才是最重要的问题。 当然,如果我当时就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的一连串事情,都是以这个事故为起点的话,我会不会懊悔到当场嚼舌自杀,这也是一件很难说的事情。但事情发生之前,所有人都处于平等的状态,就是对未来一无所知,所以,无知者无畏,也无悔。 第四章 我是凶手? 先出现的是109室病人的主治医师,他是一个年纪在三十七八上下,长着一头浓密头发的男子,脸上一副方正的黑框眼镜显得脸有点严肃。他急匆匆地大步走过来,跟护士长交换了一下眼神,看了我一眼,愣了愣,推开门进了房间。 我在心里说:在这个人进去之前,只有护士长一个人见到病人已经死了。有些推理小说情节是这样的,一个或两个人说某人已经死了,然后用保护现场作借口,找医生或法医来检验病人,然后在检验的时候,装扮成医生或法医的凶手就杀死了里面的某人。 尽管在这位医生进去之前,我看见他胸前的名牌上面写着“陈涛,临床医师”,而上面的照片确实是他本人,但是现在我是一级嫌疑犯,这一节不能不留意。于是我对护士长说:“现在陈医生应该在检查病人吧,我跟你进去一起看看可以吗?” 护士长还是紧紧抓住我的手腕,考虑了一会儿,可能看在我的态度良好,或者是呆在没有其他人的走廊里面她的心理负担颇重,她终于点了点头。 就在我们准备走进109病房的时候,警察来到了,还带着一个法医。领头的警察是个矮个子,年纪三十上下,一头头发浓密蓬乱。他身后还跟着一个比他高了差不多一个头的年青警察,手里拿着一个黑皮记事本。 矮个子警察打量我和护士长一下,跟护士长说:“你就是报警的陈洁女士?”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他挥了挥手,“这个病房需要封锁起来,请你们两位跟我到警察局问话,这里留给我们的法医。” 他伸手推门,刚要进去就皱起了眉头:“里面的是谁?” 护士长连忙说:“是我们这位病人的主治医生,他在确定病人是否已经……” 矮个子警察摆了摆手:“让他立即离开,接下来的是法医的工作。” 他这么一说,让我有点好奇,这个警察一瞥病人就确定那属于法医的工作,也就是说病人必定呈现出明显的死亡的状态,这样的话,那我拔了输液针头导致她静静死亡的想法就不大可能成立了。 里面的陈涛医生听他这么一说,果然乖乖走了出来,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又看我一眼,神色有点奇怪。 接下来的就如那位矮个子警察所说,现场交给法医,我和护士长则随警察到警局协助调查。 离开的时候,两位警察站在我左右,既提防我逃跑,但又不算太紧张,我想他们还不知道我是谁。走出走廊,我发现食物中毒前来留医的人越来越多,有的已经坐到地下了,我向柜台看去,苏眉和罗熊猫已经不见了。 我舒了口气,不见了的话,不是找到空的病房就是已经出院了,都是好事,而且没有亲眼看见我倒霉的样子,这才是好得不能再好。 半个小时后,我已经坐在北区的警局的小房间里面接受警察询问。 仔细地看了我证件之后,矮个子警官开始发问了:“你就是顾倾城小姐?是在今天晚上八点十五分来到仁生医院的,请问你为什么这么确定这个时间?” 我想第一个问题不用回答,我就说:“我到的时候护士长告诉我没有床位,而我的朋友需要整夜输液,于是我看了一下墙上的钟,想知道我的朋友要在医院里具体呆多久。我看到医院墙上的钟的时间是八点十五分。” “你说你送你的朋友来输液?” 我点头。 “她需要整夜输液?” 我再点头:“她看起来病情很严重。” 矮个子警官扫了我一眼:“但是你的朋友苏眉已经不在医院了。” 我一愣:“她的体质比较好,提早恢复也有可能,医院里应该有病人记录。” 矮个子警官摇摇头:“很可惜,我必须戳穿你的谎言,医院里并没有一个叫‘苏眉’的人的留医记录,还是说,你的朋友并不是用这个名字登记的?” 我几乎跳了起来,“那个护士长!她一定记得当时我急着找她要床位的事情,不是我的朋友需要,我急着找床位做什么?” 矮个子警官脸带疑色地看着我:“张洁女士确实说你当时找她要床位,态度比较恶劣,当告知没有的时候,你就自己摸去特殊病房。但是,她并没有看到你所说的病人。” 我脑内一片混乱,当时病人那么多,护士医生们忙得团团转,回想起来,确实是我去找护士长的,而她并没有看见我跟苏眉他们在一起。但是我立刻大声说:“那给我朋友打吊针的小护士呢?一定有那个人的……”但是我的声音慢慢小下去,当时有一位医生稍稍看了一下苏眉,就给开了吊针,我托罗熊猫照顾苏眉打针什么的,自己跑去交钱找病房,我并没有看到给她注射的护士。而那个给苏眉看病的医生,天杀的,我并没有留意他长得什么样。 我皱着眉头绞尽脑汁,那个医生是国字脸还是圆脸,有没有戴眼镜的我全都记不得,当时情形实在混乱,我根本没有留意。 最后我苦笑:“总有一位医生和一位护士救治过我的朋友,虽然我想不起来他们的特征,但是他们应该会有印象。”说到最后,我自己也泄了气,连我自己也记不起他们的模样,还指望忙得团团转的他们能记得一个普通病人的模样? 最是没有想到这仁生医院居然连一份医疗记录也没有,不过据我所知,普通医院的夜班一般缺人,而今晚这样紧急的情况,护士医生一定忙个人仰马翻,医疗纪录很可能仅仅只是留在了病人的病历上面。 想到这里,我提出要求:“可否让我打个电话找我的朋友?她手头应该有今晚的医疗纪录。” 矮个子警官考虑了一阵子,点头同意了,示意助手给我一个电话。 我拨通了苏眉的手机,但铃响至自动挂断,无人接听。 矮个子警官看着,眼神似乎在嘲笑:“怎样?” 我默默地放下电话,我知道警察心里在想什么,他们在怀疑我是借口送朋友进院,借机摸到病人病房把病人杀死。 矮个子警官继续问话:“顾小姐,请问你今天晚上到仁生医院的目的是什么?” 他的问话完全证实我的猜想。我挺了挺背脊:“我想我已经说得很清楚,我送我的朋友上医院,她食物中毒。今天晚上仁生医院里面塞着的病人都是在同一家烧烤店里面吃了不洁食物。” 矮个子警官点了点头:“但是你的朋友食物中毒需要看急诊,但是你却一点事都没有,这不是很奇怪吗?” 第187节 我登时腾地升起了无名火,想反驳两句,却忽然觉得纠缠在这个问题上实在幼稚,便沉默不语。 矮个子警官看了看身边的助手,示意他继续作笔录。他则继续问我:“你在今天晚上八点多的时候曾经进过特殊病房109室是吗?” 我点头:“有两次。第一次我发现里面没有人,以为是一间空病房,连忙去找护士长,想让她把房间给我的朋友,但是护士长拒绝了,说房间是有人在住的。我不相信,就去看了第二次,第二次看见里面有病人,她睡在床上。” 矮个子警官盯着我:“请具体描述一下你第二次到病房所看到的东西。” 我便把那病人的睡态说了一遍,顺便加上一句:“她睡得很熟,没有被我吵醒。” “那么接下来你……?”矮个子警官用目光询问我。 我并没有打算否认,干脆地说:“我为了证明这个病人不会因为没有输液而死,所以我拔下了她的输液针头。” 矮个子警官睁大眼睛:“然后?” “然后我出去找护士长,找她来看看这个病人会不会因为这样而死……”说到这里我住口了,忽然有点害怕对方继续来个“然后?”,那样我接着就得说道:“然后护士长就发现109室的病人死了。” 这样的话,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像杀人凶手了。 幸好矮个子警官并没有这样问下去,他屈起右手的食指,在桌面上扣了两下,“请你再具体交待一下晚上八点三十分到九点这段时间内你到过哪里,做了些什么?” 我霍然抬头瞪着他,他的意思是完全怀疑我先前所说过的话,他已经在心里认定我是杀人凶手! 矮个子警官却说:“假如你要等你的律师来才说话也可以,不过……” 我大声说:“我从来不需要什么律师,我只是认为我刚才的供词完全属实,没有必要再重复。” 矮个子警官看我一眼,自顾自说下去:“不过你如果再重新具体交待一次,这道手续就会很快完成了。” 他的语气忽然软了下来,软到让我怀疑他背后的语意是我交待完这一次立即就可以走了,但是现在明明我是重嫌疑犯,他肯定是在诱导我。不过,我也暂时想不出来抗争到底有什么好处。考虑了一下,我觉得还是好好合作,耐着性子把刚才的问话回答过的内容再复述了一遍。 在这一遍叙述里面,我增加了环境的描述和其他的人物,例如走廊上的粘液和护士长找来的清洁工,以及打开的窗户等等。矮个子警官表现得对这些非常感兴趣,叙述期间打断了我几次问及那滩粘液的情况,一边示意那年轻的警员纪录下来。 当我的叙述告一段落,矮个子警官起来接了个电话,当他再回到这小房间的时候,他对我说:“顾小姐,你现在可以离开了。” 这句话实在让我吃了一惊,这个人刚才还在拼命质疑我说的话,一再纠缠我到医院的目的,明明极度怀疑我是凶手,现在却挥挥手让我走,真像吃错药。 我在猜测那个电话是谁打来的,是一个可以证明我没有说谎的人,是苏眉,或者是给苏眉医治过的医务人员,又或者,他们已经证实那个病人根本不可能是我杀的。 这些我当然都不会问出口,现在我的肚子已经饿到贴住背脊骨,立即站起来打算离开。 矮个子警察在我背后突然说:“请问你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顾倾城侦探?” 我从来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变得大名鼎鼎,而且被一个警察认为是大名鼎鼎,这实在不是什么好事。不过我也没力气否认,免得召来一大串虚伪的客套话,我便回头温和地问:“有何指教?” 矮个子警察瞪着我欲言又止,最后抓了抓那头乱得像鸟窝的头发,点头道:“谢谢你的合作。” 我一言不发,拉开门走出去,顺手把门关得“砰”一声响。 第五章 匪夷所思的要挟提案 一出警察局,我就察觉有人跟踪我。我不动声色地走进一间麦当劳,要了个汉堡和一杯奶茶,找个临街的座位坐下。 我知道跟踪我的那个人在我后面的第三张桌子坐着,面前放着一杯饮料。 我一边吃着晚餐,一边又掏出手机来拨打苏眉的电话,仍然是没有人接听,这个任性的拍档让我有点担心。 等我收好手机的时候,跟踪我的那个人站了起来,向我的桌子走过来。他把衣领竖了起来,遮住了下巴,戴着一副黑框的眼镜,手里拿着还没有喝完的饮料,在我位置对面坐了下来。 “顾小姐。”他跟我打招呼。 我觉得他有点眼熟,但又想不起来他是谁,只好“嗯”了一声装着喝奶茶。 他显然对我的反应在意料之中,自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双手递了过来,这令我非常奇怪。并不是因为这个动作带来的惊讶,奇怪之处是在于他掏出的名片上面写着的东西跟他的自我介绍完全是两码事。 他嘴里说着:“顾小姐,我是仁生医院的临床医生陈涛,今晚在109号病房前见过一次。” 这句话让我立即有印象,他的确就是那个护士长召过来检查109号病房病人的医生,据说还是那个叫凌霄的病人的主治医生。 而这位叫陈涛的医生双手递给我的名片上面写的却是另外一回事,上面用清晰的宋体字印着一个奇怪的名衔——“异种生物科学研究院院士”,这让我觉得有点熟悉,好像不久之前看见过一张几乎一模一样的名片。 我把名片接过来:“陈医生,请问有何指教?” 陈涛眨眨眼睛:“其实我可以肯定我的病人凌霄绝对不是死于医疗事故,也就是绝对跟顾小姐没有关系。” “嗯。”我应道:“谢谢你的信任。”我听见他的语气似乎是有什么话要跟我说,索性装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让他自己说出来。 陈涛却掏出自己的手机来,翻开翻盖,递到我面前:“顾小姐,这是我在现场照下的死者照片,请你看看有什么奇怪之处?” 我实在没有想到这个外表非常正经木讷的人突然会这样做,不过他就算不是这样说这样做,死者的情况也早就勾起了我足够的好奇心。要知道,警察局只有在排除了所有嫌疑之后才会让嫌疑犯离开,刚才我已经隐隐觉得,如果不是有人证实了我没有作案目的的话,那么就是这个死者的死因太直观,直观到不是我可以引起的。 因此,我早就怀疑这个死者死得很特别,既会让护士长一眼看去就判断她死了,却又会让警察完全把我排除出凶手的范围。 现在陈涛把他拍下的死者相片给我看,虽然我很怀疑他这样做的目的,但是,说实在的,我非常期待,甚至有一点点兴奋,因为未知的恐惧而生的兴奋。 我接过陈涛的手机,往那小小的手机显示屏看了一眼,立即觉得一阵恶心,那阵恶心居然让我没有勇气去看第二眼。我一抬头,陈涛坐在我对面似笑非笑地盯着我。 我实在对他这种幸灾乐祸的表情有点厌恶,相对来说,我宁愿再恶心一遍也不愿意给一个陌生人这样看着,我就把目光调回来,装成研究的样子,把那相片又仔细看了一遍。 这第二遍观察,让我发现了一些第一眼没有发现的东西。 我合上手机,不动声色地把它放在桌面,推还给陈涛。 陈涛问:“怎样?” 我说:“照片太小,照得不大清楚。不过确实死得很奇怪,不像是一个正常人应该的死法。” “哦?”陈涛显然对我的说法大感兴趣,把眼睛略略眯了起来:“不像正常人的死法,这怎么说?” 第188节 他像是考究我的意思,我知道他其实是想知道我的想法,便说:“表面看来这死者的腹部被剖开了,是死于残忍的剖腹凶杀,但是从床单上面的液体来看并不像是鲜血,看上去像是已经干涸了的血迹,从这血迹看来,死者已经死了有一段时间了。难怪那些警察没有拘留我,因为病人无论如何都不像是我出现在医院那段时间内死的。” 我娓娓说出这句话,说完之后就自己呆了呆,“干涸了的血迹”,这种想法不久之前我曾经在脑海内形容109号病房外走廊上液体的颜色。如此说来,死者身下的那些“血迹”跟走廊上的粘液反映在手机照片上看起来非常像就是了。 一个念头出现在我的脑里,那些“血迹”跟粘液是同一样东西!但是从相片来看,那些液体明显是从病人被剖开的腹部流出来的,如果是那些粘液的话,只能说一句,这病人不是人! 坐在我对面的陈涛一直在留意着我脸上的表情,大约我脸上的神色实在阴晴不定,他猜到我心里想的是什么,便对我咧嘴一笑:“我看顾小姐已经自己意识到这个病人的特别之处了。” 我犹豫:“照片上照到的那些液体,是血吗?” 陈涛摸着下巴:“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我瞪大眼睛:“这是什么意思?” 陈涛却没有正面回答我,开始解释一系列的科学名词:“顾小姐应该知道,血是人类和其他高等动物体内循环系统的液体组织,由血浆、血球和血小板构成。其中血浆是无色透明的液体,经过毛细血管过滤就成为组织液,血球是指血液中的细胞,分白血球和红血球两种……” 这个有着什么生物研究院院士衔头的医生在我面前卖弄,我有点不耐烦:“我知道,白血球过多就会变成白血病。但是这些跟这个病人又有什么关系?” 陈涛说:“我只是怕顾小姐不了解关于血液的知识,其实这个病人跟白血病并没有关系。”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请他继续。 陈涛继续道:“血液的第三种组成成分是血小板,血小板含有凝血致活素,能帮助血液凝固。” 我继续点头,示意他说得快点。 陈涛这时看着我,又咧嘴一笑,提了一个问题:“顾小姐,刚才我已经解释过血液里三种组成部分的特点和功能,那么你知道如果一个人的血液的组成成分比例发生了很大的失调,例如血浆减少了大部分,血球中白血球的数量少到几乎没有,而血小板又比正常的血液构成多了好几倍……那样的话,这种血液还可以称为血液吗?” 陈涛的问话很明显是对应他刚才说的“可以说是血,也可以说不是”的提法,现在我已经完全了解了他的意思,我的思维也一阵混乱。 打个比方来说,一匹标准的白马,它的头顶长出了角,尾巴变成了另外的形态,那么它还可以说是一匹马吗?这个形象,我想外国的传说里面则称之为独角兽,成为另外一种动物。 但那毕竟只是一种想像一种象征,现实中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我看向陈涛,反问他:“那个病人还可以称为人吗?” 我的用意是想试验对方是否在故弄玄虚,也是想知道这种“血液”是否真的存着于那个病人身上。谁知陈涛一听,拍起自己的大腿来:“没错!今天我特地来找顾小姐,就是想跟顾小姐一起研究这个问题。” 我非常诧异,居然有个医生找我研究一个死人是不是人的问题。我“哦”了一声,实在想不出应该作出怎样的反应。 陈涛却很兴奋:“我们知道顾小姐对于研究奇异的事物非常的有经验和心得,看来这次我们是找对人了。” 我看着他:“慢着,你刚才说‘我们’,你们是些什么人?” 陈涛指着我还拿在手里的名片:“我们是一群科学家志愿者,我们组成的这个‘异种生物科学研究院’……” “异种生物科学研究院……”我重复着他的话:“我好像认识一个人,他的名片跟你的差不多。” “没错。”陈涛笑了:“之前我们一个同事联系过你,他叫罗能杰。” “罗熊猫!”我几乎脱口而出,立刻我也想了起来:“原来罗先生是你的同事,请你立即和他联络。” 陈涛奇道:“为什么?” 我说:“他现在可能跟我的拍档在一起,我需要找到他们。” 陈涛听话地拿出手机拨打电话,过一会儿放下手机:“罗能杰的电话不在服务区。” “那算了。”我侧着头看着陈涛:“你们想找我合作什么?” 陈涛听我这样一问,立即眉飞色舞起来:“其实我们一直致力于研究这个地球上是否还生存着一些奇异的未经发现的物种,这个奇怪的病人是我首先发现的,我恰好担任她的主治医生。那时我就觉得这个病人的表现十分奇怪,刚送来的时候,她好像是以暴食症为由要求治疗的,她开始吃得非常多,但人却越来越瘦。后来吃得越来越少,再后来更是不愿意吃任何东西,只愿意打点滴。我是她的主治医生,每隔一个月会给她检查一次,后来发觉她血液浓度越来越高,到了三个月前更是超出正常的好几倍,经过我化验之后得出的结论,她体内的血液根本不是人类,甚至任何一种已知的高等动物的血液组成比例……” 我冷冷地打断他:“你这样说有什么科学根据?” 陈涛愣了愣,梗了梗脖子:“当然有!这么浓稠的血液根本不可能在生物的血管里面流动,会造成严重堵塞的,血铨……” 他好像又准备开始解释一系列的医学名词,我摆了摆手:“好,这个病人的血液不正常,那又怎样?” 陈涛对我的态度不甚满意,吞了两口口水,按捺着又说下去:“那时我就知道我们研究院一直在找的异种生物出现了。但是这个病人由于特殊原因并不能供我们立即详细检查,所以我就把她收留在特殊病房,随时观察……” 我听他这么一说,心里起了一个极其恐惧的念头:这群科学家状态不大正常,说不定什么也干得出来。一等再等,病人没有不耐烦,说不定他们先失去耐性,先自己动手把病人解剖了。 陈涛从我圆瞪的眼内似乎觉察到什么,连忙摇头说:“顾小姐千万不要怀疑我们,这个病人来头很大,我们就算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动她。也就是因为这样,这个病人在我负责下在病房里一直住了一年多,就算察觉她的异常之后,我们详细记录她的日常生活数据也有大半年了,还是没有更确切的证据肯定她是什么生物,但是,我们通过照x光片发现她体内很有可能居住着另外一种生物……” 说到这里我已经瞪起眼:“你以为是拍‘异形’电影?病人体内住着异种生物,生物成熟了,就撕开病人的肚皮跑出来?” 我语带讽刺,谁知陈涛却脸色不变,一副深以为然的样子。我瞪他一眼,暗道不是吧,这样诡异的事情出现在现实中,真是会让人遍体生寒。 陈涛却说:“以现场的液体看来,这是大有可能的事情。那么浓稠的血液,似乎具有培养液的功能。” 我不禁叫道:“你看灵异小说看多了。” 陈涛苦笑道:“假如不是那个病人非常排斥照片,只要多照几张x光片就可以知道她身体内是否真的有着另外一种生物了,但是现在她人也死了,肚子里的怪物也跑了出来,什么线索都断了。” 我听到汗毛倒竖,要不是面前这想当科学家的医生精神有问题,要不就是恐怖电影在现实中上映了,两者都是让我毛骨悚然的。 陈涛却突然伸出手来,握住我放在桌面上的手,我惊吓太过,竟然忘记缩手了,任他的大手把我的一只右手紧紧握住,感到他的手汗津津的,兴奋得冒汗,而我自己的一定是冰凉凉的满是冷汗。 陈涛握住我的手,诚恳地说:“现在我们研究了快两年的线索随着这病人的死亡而断掉了,我们希望能够得到顾小姐的帮助,把那只逃跑的怪物找出来。” 我的心停跳了两拍,恢复正常之后,我深深吸了口气,同时抽出自己的手,盯着对方缓缓说:“假如我说不呢?” 陈涛愣了愣,像是根本想都没有想过他无上的理想在我眼中简直就等同于一个白痴的梦想,他花了点时间才消化了我的话,然后他的脸色就起了一点变化,我也没有想过那么方正木讷的一张脸在刹那间会隐隐有种狰狞的感觉。 陈涛阴沉着脸,有点狰狞地对我说:“那么你就会被认为是杀害了我的病人的凶手。不要以为警方放过你就没有事,我只要把你的事情透露给死者的家属知道,就算你有天大的本事,你也逃不出去。” 那一刻,陈涛的面目终于完全展露在我面前,他在警察局门口等我,一直到这里来坐在我对面跟我说了一席话,所有的说话和行动,都是为了要挟我加入他们的特殊研究。 第六章 紧急避难方案启动 第189节 说句实话,我这人是吃软不吃硬的典型,平生最讨厌的一件事情就是遭到要挟。 我听到陈涛威胁我说要让死者的家属知道我跟此事有关的时候,心里实在是大大的不以为然。一来,我认为这病人的死亡跟我完全没有关系,这是警方都确定的事情,死者家属也不应该有什么意见;二来,不是我狂妄,现在是法治社会,任对方的后台如何之硬,也不可能光明正大而又毫无证据地动我,而暗地里下手的话,我相信对方家族不能比得上纽约的刚。 关于这位纽约的刚,我在前面的故事《惊途》里面已经说过了,他是一位极为恐怖的人物,也是我暗地祈祷有生之年都不必再与他打交道的对象。 在纽约那个纸醉金迷的大都会,地下的交易一直由一个家族掌握着,由上几代一直传承,掌握着纽约85%的黑暗势力,这个比例历时数十载从未变过。这个家族有着足以让他们自豪的姓――内修斯。 而这一代的主持者就是刚·内修斯,道上的朋友称为纽约的刚。 上一次得以在刚的手下全身而退,是得到一位朋友的舍身相助,那一幕的惨烈让我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换句话说,从纽约的刚手里我也能逃得性命,虽然靠了几分运气,但也足够让我不会把普通人的要挟放在眼内。是以,当我听到陈涛这样要挟我的时候,心里除了反感还是反感,一点恐惧也无。 当下我微微冷笑,一口饮尽杯中的奶茶,准备离开。 陈涛看见谈判破裂,开始作最后的努力:“顾小姐,难道你不想知道死者的家属是谁?”他看见说话并不能阻住我的脚步,开始在我背后大声叫了起来:“我告诉你,他们是凌氏家族,本城的人叫他们‘黑羚’。” 我停住脚步。 这“黑羚”家族在本城可是赫赫有名,虽说不比纽约的刚只手遮天,但也是翻云覆雨的角色。当今负责人凌可夫不只是商界巨子,更是政界大佬,家世富可敌国,连当今元首都对他非常客气,年年亲自接见,颁个“杰出民营企业家”之类的荣誉奖项以回报凌氏家族年年以亿计的本城投资。 但这凌氏家族尽管财大气粗,朝中有人,但却风评不佳,原因在于其资本积累是以偏门起家,以后虽然竭力漂白上岸,但据说仍与黑暗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黑羚”的绰号便是暗指于此。 不过我停步的原因倒不是因为陈涛的恐吓,而是我一听到这个家族名字心里就隐隐觉得不安,这不安让我停步以作进一步确定。 陈涛看见我站住了,以为我吓得不能动了,脸上大是得意,笑道:“我的病人凌霄就是凌氏的人,而且不是什么旁支末系八辈子扯不上的人,她是凌老头的外孙女儿。你想想看,如果凌老头知道你跟他最心疼的外孙女的死有关系,你的下场会怎样?”他洋洋得意地说:“怎么样,跟我合作吧!” 我冷笑两声:“病人这样有背景,为什么会躲在你一间小医院里面?”其实仁生医院并不是小医院,医疗设备跟人员虽然不能说是顶级的,但在本城也可跻身一流之列,我这样说,其实是想打击口出狂言的陈涛。 陈涛愣了愣,随即笑道:“一定是因为本院的医疗水平,而且,凌氏也不愿引人注意。” 前面的回答有自吹自擂的嫌疑,后面的有几分道理,假如凌氏当家人的外孙女儿因病住院,这消息一给本城记者得知,说不定隔天报纸头条便会出现凌氏继承人排位升降预测表。 我转身大步走了回来。 陈涛脸有得色,随即就有点变色:“你想做什么?” 我一手抓在他衣领上,把他的头扯得低下来,我瞪着他的眼睛:“老实告诉我,我朋友的失踪是不是跟你有关?” 陈涛本来还是一副倨傲的神色,伸手要掰开我的手,但是却无法奏效,他奋力想抬头,但是脑袋不能挪动分毫,他的气焰严重受挫,只得好好答我:“不是我们干的。” 我冷冷道:“但是我的朋友最后是跟你们的罗能杰在一起。” 现在我极度怀疑这群丧心病狂的所谓科学家们为了要挟我,劫持了苏眉,要挟我跟他们合作。想深一层,我甚至怀疑那罗熊猫今晚是借机接近我,然后偷空在苏眉的食物里面下毒,制造一连串事故,好使我们乖乖跟他们合作。 但这种猜想也有不合理的地方,偏生这么巧,同一个晚上他们一再研究的对象竟然神秘死亡。不过,也不排除他们虽然没有料到那病人会突然死亡,但早已决定找我合作参与研究。毕竟,罗熊猫找我的时候确实表露出合作的意图,但那时他们的寻求合作应该不是寻找逃跑的怪物才对,他们本来打的主意我现在不得而知。 陈涛给我扯得低下头去,脖子给自己的衣领勒住,连呼吸都困难,极其狼狈地说:“罗能杰没有那么大的能耐劫持贵友。我们之前只是想找你们帮忙研究这个奇怪的病人,毕竟你们遭遇过不少奇怪的人和事,或许会对我们的研究对象有独到的见解……” 我冷冷地说:“但是我朋友是在病中,你怎么解释她跟罗能杰同时失踪?” 陈涛苦笑道:“我对此事实在不知,现在可以再打电话给罗能杰,看看他在干些什么。” 我放开了手,陈涛咳嗽连声,见我一直瞪着他,连忙掏出手机来打电话,刚才的气焰完全消失了。 这一次,电话居然接通,陈涛把自己的手机交给我。电话里传出罗熊猫的声音,他说:“是顾小姐?苏小姐自己回去了,对,对,她的身体已经没什么大碍了。本来好像很虚弱,但是苏小姐接了个电话,好像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就离开医院出去了。” 我心中一片萦乱,这苏眉,少有这样没有交待的事情发生。她是我的拍档,如果遇上什么特殊事件和案件,她都会第一时间通知我,像今晚那样自己失踪,毫无音讯的事情之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而且她不但忘了告诉我一声,甚至连自己没有完全恢复的身体都不在意。这样看来,这件事情一定很紧急,很重要。 罗熊猫还在手机那头“喂喂”地叫着:“顾小姐,你有兴趣加入我们吗?我们的研究结果一定会惊动全世界的……” 我用一盆冷水浇熄他的热情:“对不起,我对异形没有兴趣。”顺手合上手机。我并没有对他口出恶言,罗熊猫跟面前的陈涛不一样,他只是幼稚的天真和不识时务,跟陈涛的阴险不能并谈。 我将手机递给陈涛,陈涛伸出手来接,讪讪说:“我都说不关我们的事……” 我一缩手,陈涛接了空,愣愣地看着我。 我把他的手机在手里抛了抛,看得他心惊肉跳,我说:“那么你刚才要挟我的事情,凌氏家族已经知道了吗?” 陈涛看着我手里玩弄着的手机吞了口口水,字斟句酌地说:“凌霄死了的事情,他们一定已经知道了,但是跟顾小姐的关系,我就不知道他们知不知道了。” 我冷冷道:“但是你刚才说要把这件事情告诉他们。” 陈涛苦笑道:“顾小姐,其实医院里出了这样的事情,又有警察来过,就算我不说,凌氏也一定自己查得到。” 我一愣,他说的倒没有错。我突然紧张起来,难道凌氏家族的报复行动已经展开,但因为我还给警察询问,他们就先从我的拍档苏眉下手? 我顺手将手机扔回给陈涛,转头就走。心里在想假如苏眉真的落入凌氏之手,我该从哪些渠道入手去救人。 陈涛居然在我背后说了句:“顾小姐,还是跟我们合作吧。现在只有我们的研究可以证明顾小姐的清白,我们可以证明凌霄在今晚出事之前已经是一个半死的宿主。” 他不说这一句话我已经把这事抛在脑后了,现在他这样一说,我登时无名火起,“霍”地冲回来,真的想打他一顿。 就在我拳头挥起的一刹那,我的手机响了。 “城城,快回来!我有急事找你,这么晚了,你还在外面勾搭谁?”这懒洋洋口不择言的声音赫然来自苏眉。 这个电话适时救了陈涛。 当我回到家里的时候,苏眉正坐在沙发上等我,严格来说,她坐在被一堆行李簇拥着的沙发中央宛如河心孤岛的鲁宾逊一样姿态地等我。 她因为经过一场折腾,现在脸色还有点发白,但是精神看上去却好得很,我感觉至少比我的神色要舒展多了,她满目都是兴奋之色。 我还没有来得及问她为什么失踪,苏眉已经急匆匆地跟我说:“我现在要赶明天早上六点三十分的飞机,跟你说一声,最近我都没有时间回来打理事务所。” 我怪叫一声:“这当儿你打算撇下我去旅行?” 苏眉有点不好意思:“不是旅行,我要去办点事。嗯,要去找一个人,事出突然,我也是刚刚才知道他没有死掉,我必须去找他……” 第190节 她说得吞吞吐吐,不伦不类,但明显是下了决心,这个人似乎对她非常重要,使她不顾一切抛下事务所这摊子给我一个人负责。 我一摊手,长长叹了口气:“去吧,去吧,我并没有权力阻止你。但是你得作好心理准备,你要找的人没有死,但你回来的时候我也许已经死了。” 苏眉皱眉:“不用这么夸张吧。过去我也常常跑去尼泊尔拍照,那时又不见你要生要死。何况,现在有邵家兄弟帮你……”她朝我挤挤眼:“我是特意留给你的机会。” 我没好气:“我不是说这摊,事务再多也不会累死我,我总不会一个人接做不来的案子。我说的是另外一件事。”接着将给苏眉找病房,结果惹上一宗谋杀案,又跟陈涛等人打交道,最后还扯上凌氏家族的事情说了一遍。 苏眉起初不住看着墙上的钟,勉强耐着性子在听,后来越听越惊奇,眼睛越瞪越大,到听到“黑羚”家族的时候,她更是忍不住轻轻地抽冷气。 我苦笑道:“最近又开始走霉运,不知为了什么惹上这样一宗官司,还跟这样的家族沾上关系。” 苏眉皱起了眉头,这回她是替我担心,忽地一拍大腿:“俗话说:贫不与富斗,富不与官争。我们斗不过,可以躲啊。” 我奇怪地看着她。 她兴奋起来:“没错,你可以跟我一起逃走,顺便帮我找人。等事情告一段落,他们自然知道怀疑错人,那时再偷偷回来。没错没错,就这么办!‘黑羚’虽然财雄势大,但手爪未必能伸出到国外,何况在国外,我们有我们的朋友,无论如何总比在他们的势力范围之内好过得多。” 苏眉还是非常重视我这个朋友的,至少没有有异性没人性的把我扔下就走,我心里很感激,但又想起:“我们两个都不在,那侦探事务所不是要关门大吉?” 苏眉没好气:“偏偏有你这么看不开的人,连命都没有了,还要事务所干什么?何况,事务所就是需要不时关一下门,才能显示主人的厉害,厉害到忙不过来呀!你看那些顶级富豪,谁是一年到头干到晚的?他们喜欢躲在私人小岛上度假,全世界的人找他们不着,急得团团转才凸现他们的重要性。” 一席话说得我哑口无言,只得苦笑道:“那么我总可以问一句,我们这是要到哪里去避难呢?” 苏眉笑眯眯地大声应我:“尼泊尔!” 我应声晕倒。 我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有朝一日需要去到一个战争、动荡、寒冷、饥饿交织的地方去展开我的避难之旅。 第七章 神的侍者 这是我第一次到尼泊尔,踏足在加德满都的土地上,看着身边的三个人,一时有种非真实感。 苏眉之前已经来过来几次,这里可以说是她的地头,一下飞机,就领我们走上王宫大道,我好奇地从车窗往外张望,这里应该是加德满都最繁华的大街了吧,充满了阳光、汽车,行人、灰尘和汽车废气……还有印度的三级电影海报…… 身边有人随口说:“这么多庙宇,有点像西藏。”说话的人是邵康柏。 随即有人否定:“不,像中原的大唐风范。”反对的人是邵康文。 忘了说一声,我毕竟还是不能做到像苏眉那样来去无牵挂,这侦探事务所是我的心血,是我的人生,是我的梦想……所以,我临行前致电邵康文,请他代为照应。谁知接电话的却是邵康柏,这机灵小子三言两语间套出我们会去尼泊尔,登时热烈响应。当我发现要解释清楚非常麻烦的时候,已经反对无门。 机场入闸前五分钟,邵康柏提着行李袋驾到,身后还跟着他老哥。 康柏向我挤眉弄眼:“想把烂摊子推给我,自己去旅行散心?门都没有。” 康文则微笑着说:“尼泊尔适合旅游,也适合冒险,之前已经期待很久。” 结果弄到一个避难之行好像阖家旅游。 不过不能否认,有他们两兄弟陪伴在侧,无论到了世界哪个角落,也是可以放心的,而且旅途绝对不会无聊。 现在我听到康文这么一说,开始认真打量那些接连从车窗掠过的庙宇。 加德满都素称“千寺之城”,果然五步一寺、十步一庙。方形的院落,尖耸的塔顶,特别是倾斜的多层重檐,这种建筑风格少见于印度、西藏,倒和我们的中原特色遥相呼应。 我不禁点头:“我同意康文的意见。” 康文微笑道:“玄奘的《大唐西域记》里描述:‘尼婆罗国’有巍峨的七层宝塔。这‘尼婆罗国’便是指尼泊尔,那时两国已经有往来。” 我素知康文渊博,却不知道他连这个都有研究,不禁肃然起敬。 康柏却耸耸肩:“就算宗教再兴盛,这里还是塞满了军人。我看他们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哪个保护神。”他话里的“他们”指的是尼泊尔的人民。 苏眉闻言转回头来:“告诉你们一个故事:传说尼泊尔人民有一个精神上的保护神,而国王也是保护神,所以国王与那个保护神是绝对不可以碰面的。” 我们的车子在王宫大道上缓缓行驶,耳边不断听到寺庙内传出的六字真言歌曲:噢玛尼波迷哄……噢玛尼波迷哄……噢玛尼波迷哄……,我眼中看到的却是最繁华的路中心集中了大批的警察,还有国王雕像下围绕的军队。 我叹了口气。 随着我的叹气声消失,我们的车子骤然停了下来。运载我们的当地司机下车跟截停车子的军人说了两句话,又跳上车来,开始耐心等待。 苏眉操着不正统的当地语言跟那司机沟通。 过一阵她转头告诉我们:“我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不肯告诉我,只说麻烦很快就会过去,就像一阵风吹过一样快。” 我们的车子在大街上停了十来分钟,然后把我们载到旅店去。 这旅店环境还不错,价钱低得吓人,苏眉说她每次来都住这一间,然后嘱咐我们千万不要把衣物甚至鞋子拿出户外,一定会不见的。苏眉把我们安置在旅店,就开始她自己的寻人行动,至于我们怎样找节目,她说可以找当地导游,她不会负责。 我看着她迅速消失的身影直叹气:“女人,女人。”我感慨得忘了自己也是她的同性。 我想去寺庙看看,康柏嫌闷,只有康文陪我。 在离酒店不远的一个藏传佛教寺庙,我看到了虔诚拜佛的人,寺庙上方有代表和平的鸽子盘旋飞舞,寺庙门前守着拿着枪支的军人,这三者凑在了一起。 大概是我脸上的神色过于悲天悯人,康文对我笑:“进去拜一下吧,感受一下他们的虔诚。只要精神上能安稳,外界的困苦就只变成是尘世必经的考验了。” 很唯心,但是我是宁愿接受的。 走进去,拜了宝相庄严的佛,却发现进来的拜佛的人并非都那么虔诚。有不少人拜完了起身就往侧门急匆匆的去了,好像那里有着什么吸引着他们,要比眼前的佛像更让人信服。 我忍不住找了一个长得跟中国人很像的人来用英语问,尼泊尔的人种很多样,其中长得最像中国人的是玛嘉族人,他们是最大的少数民族。 我的运气很好,这个玛嘉族的尼泊尔人会说英语,虽然带着浓重的当地口音,但还是借助手势的帮助让我们了解他的意思,他告诉我们,在侧门里面住着一位“神的使者”,那些信徒都是找他去占卜自己未来的事情。 我非常惊讶:“神的使者?那不就像是活佛么?还是耶稣?” 康文忍不住扯扯我的衣袖,得罪别人的宗教是很重的罪,而我这鲁莽分子却浑然不觉。 第191节 但对方居然大表赞同,说这位“神的使者”虽然年纪很轻,但对于过去未来却无一不懂,是具有大能的人,很有可能是活佛转世来打救世人。 正说着话的时候,我听到侧门里面传出一个女子声音,她说的是英文,牛津口音。 我大吃一惊:“这活佛是女的?” 不不,对方告诉我,活佛是男身,但是他跟信徒语言不通,所以有一位懂英文的助手来帮忙传达神谕。 居然有这么现代化的神使,随身还佩戴翻译。我立即大起疑心,问那玛嘉人:“神的使者占卜可收费?” 对方却一副我亵渎了他的神的模样,昂起下巴告诉我,神使的任务是让世人知道未来,替人们选择一条正确的道路,这是高尚的任务,并不是世上的金钱能交换的。 教训得我唯唯诺诺,紧接着对方却说,给神使供奉是当地的规矩,是一种表现对神的尊敬的供养,跟神谕是没有关系的。 听到这一句,我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说是不收费,其实不过是换个名目罢了。 玛嘉人被我笑得脸都黑了,康文连忙上前说了一番他也很尊重宗教,很敬重神使之内的客套话,才令那人的脸色缓和下来。 我却一直看着那有人不住进出的小小侧门,对里面的神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等康文打发走了那个死脑筋的玛嘉人,我一扯他衣服:“来,我们去会会这神使。” 康文笑道:“何苦坏人衣食,也破坏了这里的人的精神寄托。” 我道:“我只是想去算算我这次旅行是否顺利。”把康文扯了进去。 侧门是很小,但一进室内,却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这是一间颇大的静室,约有三十平米宽阔,最里面自顶而下扯着落地的厚厚黄布幔,将空间隔成一大一小两格。那神使和翻译的女子想必就是在布幔的后面隐藏,而布幔前的大空间内放着十来张椅子,现在上面都坐满了前来求解的人。 侧门的右手边便是一个放在地上的巨大木箱,每一个求得解答的人都会从唯一的侧门离开,都会经过这个足有半人高的大木箱,都会虔诚地掏出钱币来投进木箱,然后膜拜。 我细声说:“这么大的箱子,要填满想来很不容易。” 康文看我一眼,像是有点怪我顽皮,但眼神里带着笑意,倒也不是太责备我的胡闹。 那些来求解的人排着队等,却一来一去,排位推进得快得不得了,有的刚坐到布幔前不到三分钟,连椅子都没有坐热,就站起身来离去。这号称无所不能的神使打发这些虔诚的信徒就像打发叫花子一般干脆利落,让人看不惯,偏偏那些离去的人无论坐着在等的时候多么愁眉苦脸,这一站起身来离去都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有些还露出了笑容。 我是绝不相信假如有头痛发热或者更大的痛苦时给人说上三分钟,赠两句良言就可以袪病化吉的。但有道是:花钱买安心!看着这些人来和去截然不同的表情,信然! 不过三十多分钟,排在前面的十来人已经打发完毕,轮到了我。而我身后,也已经多了十来人在等。我不禁暗自叹息,这神棍可当真了得。 我坐到了布幔前的椅子上,布幔后面一个女声立即用英语问我:“有什么可以帮助你?”太职业化的口吻,我皱皱眉头,沉吟道:“我惹上大麻烦,是以来尼泊尔散心,请问可会逢凶化吉?” 若真是神棍,我这么一说,他一定会打蛇随棍上,索性有多凶险说多凶险,就算不凶险也说很凶险,然后却又表示麻烦最后一定可以解决,只要我舍得破财挡灾云云。 不过这次布幔后面的神使却不像对付其他人那么快速,他似乎真的在作什么法似的,在布幔后面一番动作。我暗暗好笑:这番动作,也不过是为了多骗我几个钱,因为见到我是外地游客,是一条难得的大鱼。 布幔后的神使沉吟了一番,缓缓说道:“你是受到一股势力压迫才逃来这里的,你这次惹的确实是大麻烦。你给人误会,还扯上官司,对方势力是你难以抗衡的,不过,最后事情会变得顺利,你……” 我听他说出第一句,已经张大了口,非常吃惊。 他说的话跟我猜的大同小异,不过他却说出了我是遭一股难以抗衡的势力压迫,而且扯上官司,最最重要的是,虽然这番话他并不是对着我说,而是以他的母语细声对着那翻译说,但是我听得千真万确,不但是我国的纯正的语言,而且这把声音我非常熟悉。 我转头看看康文,他也一脸疑惑的样子。 我当机立断,一手便往布幔拨去,我有百分之五十的信心肯定这布幔后的神使是我认得的人,我想看他的真面目。事关重大,就算是得罪了这些信徒们,我也顾不得了。 就在我的手接触到布幔的一刻,有人在布幔后面低声呵斥,一手扯住布幔另外一头,不让我扯开,这人的力气颇大,我一时拉不动。而那些坐着的信徒们看见我冒犯神使,纷纷站了起来,开始用他们的语言骂我,有几个还走近来想拉开我,但都教康文给拦住了。 康文拦住那些人,给我一个眼色,我会意是让我想干就干,速战速决。我登时打起精神,不能从旁扯开布幔,难道我不能从下面掀开它们么。于是我蹲下握住布幔,自布幔下方钻了进去。 就在我钻进布幔,眼前一暗,还没能完全适应环境的光线的时候,有人怒叱一声,一脚向我踢来。我听声辨别,这一下又准又狠,还没踢倒,带起的劲风已经扫到了脸颊发痛,而且是趁着我刚钻进来正打算直起身子的一瞬间,时机拿得刚刚好。这名女翻译居然还是一个精通西洋拳的技击高手,如果换着旁人钻进来,身子还没站直,什么都还没有看清楚已经教她一脚踹了出去。 不过她攻击的人是我,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对方很厉害,第二个反应是得提防她的后着,因为这样,所以我不能再往下打滚避过,也不能侧身横避,这两种躲避方法都会使我陷入被动,多半在下一脚会给踹到从哪里来的回哪里去。因此我不避不闪,辨别她腿的来势,交叉双拳拦在那里,要硬挡她一下。尽管以双手对腿,我一定会吃亏,但这总比踹成滚地葫芦要好。 就在电光火石之间,她的腿已经跟我的双拳相交,“啪”的一声,我双手痛得发麻,人却借劲直起身来,对方显然对我的反应也很意外,居然站定就没有继续进逼。 我趁机退到墙角,双拳依然防备在身前,敌视对方。 这一眼,直让我吃惊得忘记了手臂的酸麻发痛。我口吃道:“是……是你,……你们!” 对方甩甩头发,愤愤地说:“怎么到哪里都遇到你这瘟神!” 我是做梦也想不到,在这神秘危险的国家里面,被奉为神使的人居然是上次跟吸血族大战之后潜逃在外的阴阳师欧阳晴川。而那位强悍的女翻译,赫然是我的冤家对头安娜! 第八章 倒霉的阴阳师和我们 欧阳晴川是本城内最年轻的异人,是阴阳师世家欧阳家族的最新一代继承人,是世界灵异协会的本国代表,他以特异功能著称,经常被邀请上电视台做嘉宾,但那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的做法,实情他的真正能力是与灵界沟通,是当代杰出的召灵阴阳师。 上次跟欧阳晴川打交道,是在半年前,我需要找人帮忙把寄寓在一头狗体内的吸血族灵魂召唤出来,结果误打误撞地救了逃婚的晴川,在晴川的帮忙下,还把将要苏醒的魔王灵魂封印在吸血鬼之石当中。这些在《三世》的故事里有详尽的记载。 但上次在解决掉吸血族和猎人族之间的麻烦后,欧阳晴川居然跟我的死对头安娜一起失踪了,连招呼也忘了打,现在再见他两人,相隔半年,两个外形都无甚改变。 欧阳晴川天生一张清秀娃娃脸,笑起来还一边一个酒涡,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得多,就像高中学生;至于我的死对头安娜还是一头披肩长髦发,野性不驯,此刻正用敌意的目光瞪着我,空气中似乎正爆起我们目光相交的火花。 康文并不认得他们是谁,看看这边,问道:“你们是认识的?” 我才想起那群暴怒的信徒来,连忙看向晴川:“欧阳,那些人……” 晴川非常机灵,立即哈哈笑着对安娜说:“叫他们不要生气,就说我们今天遇到朋友,要休业一天如何?” 安娜狠狠瞪他一眼,瞪得晴川脸上的笑容登时有点僵,但她还是转头传话。 那群摩拳擦掌的信徒听到这样说,相互对望,终于还是恭谨地退去了。 康文走到我身后,我跟他介绍:“欧阳晴川,安娜。”又对晴川等人说:“邵康文。” 康文微笑:“他乡遇故知。幸会。”他的笑容具有莫大的亲和力,令到气氛立刻缓和起来。 晴川笑道:“怎么,你跟男友来旅游?” 第192节 安娜“哼”了一声,走到墙角,点着一根烟,自顾自抱着手靠着墙不作声。 我本想问问他们两个为什么会来这里,顺便叙叙旧,但我的对头的恶劣态度让我打消心情,只歪歪头道:“你刚才不是跟我算过命了吗?难道只是装神弄鬼?” 我知道欧阳晴川的能力是货真价实的,就算天下的灵卜者都是骗人的,至少面前这一个不会信口雌黄,现在我这么说,是想听听他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欧阳晴川皱皱眉头:“你是来这里避难的。” 我“嗯”了一声,“惹上了些麻烦,不得不暂避。” 康文闻言看了我一眼,之前并没有跟他们两兄弟明言,他也是现在才得知,大概是想我不是小题大做的人,登时眉宇间就染上一层忧色。 我只对晴川说:“要不你帮忙测算一下我的霉运什么时候过去?” 小子开我玩笑:“我收费可是很贵的。” 我挑挑眉毛:“我救人的出手费用也不便宜,上次为了救你,连居莉莎的飞机都撞坏了,你小子上次招呼都不打就溜人,难道不是为了怕我找你收费?” 晴川招架不住,举手投降,只赔笑道:“上次仓促离开是情非得以,情非得以。” 情非得以?我心有所动,不由偷偷朝安娜瞟一眼,那边的不驯女人自顾自吞吐烟圈,眼角也不扫过这里,一副根本不管我们在干什么的样子。 她看似漠不关心,其实以她那种霸气性格,这样的默然其实是给予了我们最大的自由度,以她一贯以来对我的针锋相对,这个面子明显不是卖给我的,而是看在欧阳晴川面上。 我想起上次欧阳晴川一再坚持要找安娜作通灵介体,而他跟苏眉出马去请安娜,安娜居然就不避前嫌跟他来通灵。我更想起他们初相识之时,晴川主持灵魂对调出错,将安娜的灵魂跟一只狗的灵魂对调,事后安娜几乎没把那小子杀掉的事情。跟现在的态度相比较,安娜的性子无疑柔顺了很多。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女人心,海底针。 或曰:不打不相识,冤家铸情缘。 我正在胡思乱想,欧阳晴川在一边叫道:“喂喂,你在想什么?我还没有开始算,你已经魂飞天外。” 我连忙说:“可以马上开始,需要我怎样做?” 晴川道:“你坐下来,把右手伸出来。” 我闻言伸出右手。 晴川说道:“让你避到这里来的,一定是不容易惹的对头。刚才我只是随便观察了一下你身上发出来的气,就知道你在倒霉……” 我忍不住说:“你在布幔后面已经看到我?” 晴川摇头道:“我只是感应到你身上发出的气场,没有看到你的样子。对了,你告诉我,现在外面有几只鸽子飞过?” 我一怔,这真是稀奇古怪的问题,难道是测试我的神志是否清醒?我转头向窗户看去,窗外一片晴空,一只鸽子也没有。 就在这时,我手心火辣辣的一痛,我一转头,一团火正在我掌心点燃,我大叫一声,本能缩手就想拍。晴川却紧紧抓住我的手腕:“不要动不要动,忍耐一下就好!” 旁边康文已经惊咦出声。 但那火焰果然转眼燃尽,我手心上剩了一小堆黑黑的灰,刚才好像是有纸片在我掌心烧尽。 晴川还是抓住我右手的手腕,现在将我的手轻轻抬起来,抬到他脸的位置,突然撮唇一吹。这一吹,那些纸灰直往我脸上扑来,登时迷了眼。 我变色道:“你!” 晴川已经放开我的手,叫道:“行了。我看见了。” 我问道:“看见什么?” 晴川的脸色非常难看:“我看见你的敌人是赤木家族。” 慢着,我的敌人明明是“黑羚”集团,何时变成了什么赤木家族?而且这个名字有点熟悉。 我摇头,“不对。”看来这阴阳师这回失误了。 晴川却苦笑道:“在追赶你的是一个叫凌可夫的人的手下,这个叫凌可夫的其实出身于赤木家族,他的母亲叫赤木琳,是赤木家族中排第十四的继承人。” 怎样复杂的关系听得我直眨眼,不过这样说来,只能说“黑羚”的现任头子跟那个赤木家族有血源关系而已,无论如何不能说是出身于赤木家。慢着,赤木赤木,这名字很熟悉。 我瞪视着欧阳晴川,晴川嘴角浮现一抹无奈的笑意:“没错,上次我差点跟赤木家的小姐成婚。” 我终于知道欧阳晴川的脸色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难看,原来他不是替我担心,而是在自怜身世。不过,我跟他的对头居然是同一伙人,还真有这么巧的。 我忍不住问:“你就是为了继续逃避他们才躲到这里来的吗?” 话刚出口,墙角传来“滋”一声,却是安娜把烟头在墙壁上按熄,丢在地上用力踩辗,新粉刷过的寺院墙面登时出现一道黑痕。 我不禁有点同情欧阳晴川起来,他身后跟着逼着他成婚的大家族,面前是凶悍的母老虎安娜,实可以说是前有虎,后有狼,怎么都无法逃脱了。 这时康文上前一步:“现在我们应该怎样做?” 他这话让人感激。他说的是“我们”,应该是立刻意会到晴川所说的意思,立即把他也算进我们这一方的范围内,含有共同进退的意思。而且他突然听到赤木、凌氏这样极具威胁性的名字时,也并没有流露太在意的样子,举重若轻,就像是一次晚餐发现没有想点的菜那样的平淡接受,气度让人吃惊之余不由佩服。 就连一直装毫不在意的安娜也不由转头好好地打量了康文一下。 欧阳晴川黑脸之后现在又打起精神来,笑道:“居然都凑一起来了,也好啊,多了你们,也可以壮胆了。” 这小子也是毫不在乎地就把我们归为一队了,其实他通过刚才的符咒通灵应该已经知道在我身上发生的是什么事,性质根本跟他自己惹的麻烦截然不同。他是叛逃的准女婿,即便闹出多大乱子,抓回之后还是会被奉为上宾,而我则是潜逃的怀疑杀人犯,说不定对方抓到我之后连会审的意思都没有,即场解决也说不定。 欧阳晴川这么一说,其实是立即就决定用他的特殊身份来包庇我了,他是跟对方家族打过交道的人,对方的危险他比这里的所有人都要清楚,他却轻轻松松地就这样说出了口,把我的麻烦揽上了身,我不禁对这一向觉得不甚靠得住的小子刮目相看。 我沉吟了一下:“苏眉也跟我一起来了,还有一位,是康文的弟弟。我们这边有四个人,如果加上你们这边两人,目标就很大了。如果我们低调一些,只找个小旅馆住下,不要四处乱跑,呆的日子可能会长一些。” 我刚说完,那边安娜已经“哧”的一声笑:“六个人躲在旅馆里,足不出户,果然还是打拖拉机最好。” 我虽然有点生气,但也不能不承认安娜说得有道理,六个人躲在小旅馆里打发日辰,实在不是正常人应该干的事情,也许这就是晴川他们虽然在躲,还是忍不住出来作神使的原因吧。想到这里,我觉得脸上有点发烫。 欧阳晴川却笑道:“不过我是很赞成躲起来的,一动不如一静。如果不是我们的现金花光了,又怕动用银行户口会给人追踪的话,我也不会在这里给人收费占卜。” 第193节 原来这才是神使的真正目的。我道:“钱的话,我们这边有。不如你们先跟我们回旅社,找到苏眉他们再一起商量。” 晴川还没有答应,安娜在旁边点头道:“好,就这么办。”我正在诧异她居然对我表示赞同的时候,她夸张地一拍手:“我不知多久没有见到苏眉了,真是惦记呀!不像某些人,不想碰见的时候偏偏总是在别人面前出现,简直就跟路上的狗屎一样,在最煞风景的时候冒出来。” 她为了刺激我可谓充分利用任何时机,不过我也早被她的刺激训练到百毒不侵,当下只说:“那就先回去吧,神使,你要蒙面喔。至于翻译,那倒不用,因为什么时候都只是陪衬嘛,就算多张扬,也不会引人注意,根本是多余。” 我刚说完,两个男生已经一左一右走上来,笑着打哈哈。 一个说:“外面的阳光好好喔。” 另一个接上去:“良辰美景,正适合散步。” 一人扯住一个,把我们拉出寺庙。 第九章 高手中的高手 我们漫步在加德满都街头,在这里,亚热带的植物随处可见,芭蕉树、仙人掌、木瓜,我甚至看到广州的市花木棉。 除了熟悉的植物,就是在寺庙广场飞来飞去的鸽子,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每个庙宇的门口,都有至少2名全副武装的军人在把守,而妇女和老人依然像往常一样,对军人视而不见地经过他们身边,走进寺庙进行一些宗教活动。 86%的尼泊尔人是印度教徒,8%的人是佛教徒。尼泊尔人对于宗教的虔诚和热情是难以想像的,但这些并不能让尼泊尔从全球最不发达国家名单里走出来。 我们在走的是繁华的王宫大道,王宫附近就是一个做陶艺的小村子,摆卖的大大小小的陶雕从斗室内一直铺出路面,吊起来的挂饰有做成壶状的陶鱼,大约有三十多公分长,壶身也就是鱼身刻成鱼鳞纹镂空,非常精美。这些大大小小的东西卖得非常便宜,平均一个的价格在人民币10元以下。 陶艺村旁边的是一个木雕村,我看中一匹木马,形状跟我们乡下小孩子坐的差不多,但是线条非常优美,马背和马胸的雕花是一流的。虽然知道这东西不可能带回去,还是忍不住走上前去伸手抚摸,打磨得非常光滑,整匹木马是可以称为艺术品的。 难怪苏眉每次来尼泊尔都流连忘返,而且这么危险的地方还是来了一次又一次,好像上了瘾。现在我非常佩服她对于当地艺术品的免疫能力,毕竟她来过这么多次,也不见得把半个尼泊尔给扛了回去。 我自顾自陶醉于艺术品当中,旁边康文走近来,陪我一起欣赏,我一转头,欧阳晴川和安娜两个人不见了。我正想问,康文低声说:“有人在跟踪我们,我告诉了他们旅店名称,让他们先走。” 我吃了一惊,刚才见到喜欢的东西警觉性大降,居然立即就给人盯上了。我忍不住也压低声音道:“我们分散了走岂不是更危险?” 康文道:“对方人数很少,而且盯着的是我们。” “嗯”我应了一声,装着挑拣艺术品,暗暗观察周围,但盯着我们的人实在是个高手,沉住气一点痕迹不露。 我掏出钱来买了一包小工艺品,捧在手上,跟康文并肩走着。 走了十来步,开始察觉到跟踪那人的动作了,距离我们在二十步以内,跟踪的手法很高明,保持这个距离并不逼近,而且似乎对地形非常熟悉,每次我装作不在意地回头时,总不能发现他的真容,他总是适时地察觉了我的意图,并且将自己躲在店铺暗处或人群中。 康文低声道:“只有一个人。” 我点点头,对方只有一个人,而我们有两人。这种情势之下,最好的选择是把跟踪者引到偏僻处解决掉我们再回旅店,只是不知道对方是否也抱差不多的心思,以自己为饵,引诱我们到同伙埋伏处下手。 康文低声道:“小柏说下午他会去恒河边的咖啡店小坐。” 我立刻明白康文的意思,他是打算引跟踪者去康柏所在的附近,这样己方就有三个人,而且主动权也控制我们手里。 我点头笑道:“我也正想去喝杯咖啡。”计划就在三言两语中定了下来。 恒河边上并没有什么咖啡店,我们猜想康柏想去的就是那座外形跟庙宇十分相像的餐厅,木制的拱门和楼梯,屋檐下挂满了金属风铃,风吹过的时候,风铃发出美妙的声音。 跟踪者一直跟着我们到了这里,我们感觉到他就潜伏在离我们十来步远的小卖部附近,那小卖部的铺门和二楼的窗户都垂着各种颜色的围布,其中红色的最多,鲜明得刺眼,那跟踪者说不定就躲在那些围布后面。 我跟康文交换了一个眼色,我先走进了餐厅,康文却转身往回走,他向那个小卖部走过去。 餐厅里面并不小,桌子和椅子都是木制的,很原始的风味,也有咖啡香气,但是康柏并没有在里面,我找不到人,连忙往外走。 我走出餐厅,正碰到迎面走进的康文,他对我说:“这人滑溜得很,我一走近他就跑了。” 居然有连康文也逮不住的人,我暗暗吃惊在此地也有这等高手。我这样说不是对康文的技击能力有多肯定,虽然事实上我觉得康文的技击能力深不可测,我也不知道他的出手什么时候才会全力以赴,但我这样想主要是想到康文做事非常细心稳妥,能在他手下逃脱的人一定会是个非常机灵,临场经验丰富的老手。 康文猜到我在想什么,笑道:“不用太紧张,他似乎只是想监视我们,没有多大恶意。” 他话声刚落,远处有人招呼我们:“康文,顾城,你们也来了?” 我们齐齐一望,居然是康柏那小子,他这人果真是来了,只是迟到得夸张,居然现在才到,难怪我刚才扑了个空。 康柏一面说一面向我们大步走来,我笑道:“想不到变成我们特地来陪他喝咖啡……” 我话还没说完,康文已经眉头一皱:“不对!”他快步向康柏走去:“小柏,快过来!” 康文如此动作,我立刻发现康柏本是自旁边繁华的小街挤着人群走过来的,此刻他身边的人群似乎起了一点骚动,而那骚动则渐渐逼近康柏,似乎有人心怀恶意地向康柏逼近。 我站在餐厅门前,脚下有五级台阶,居高临下,形势看得非常清楚,立即响应康文:“康柏,不要乱动,有人想袭击你。” 我话声刚落,“砰”地一声响,我觉得一阵疾风自我胸前拂过,一股强大的冲击力自我手上端着的那包工艺品发出,我的手一麻,拿不住,工艺品纸包自我掌中飞出,在我侧三四米处坠地,“啪”的一声,里面的陶器摔个粉碎。 本来冲向康柏的康文大叫一声:“小心!”返身向我扑来。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什么事情,康文已经飞步奔上台阶,把我扑倒,整个身体覆在我身上。我一动,康文已经沉声道:“别动,很危险。”他一扯我,抱着我自餐厅台阶上滚下来。 现在我已经明白,刚才命中我捧着的工艺品纸包的是一发枪击。 我们一直滚到餐厅前面的泥地上,康文拉我站了起来,闪身藏在暗处,他的头发和身上的衣服全是泥点,因为护着我,他的形状也非常狼狈,但街上行人因为那声枪声而混乱,我们现在算是安全了。但是放眼一望,人群中的康柏已经不见了。 刚才那一枪如果是对准我的脑袋,现在我已经没有命在,适才那一枪很明显是警告我们,并且引开康文,好下手掳走康柏。 对方只不过发了一发子弹,就逼得我跟康文如此狼狈,更在瞬息之间制服了康柏并带走。这个对手是个前所未遇的高手。一时间,我跟康文对望,在彼此眼睛里看见了凛然之色。 回到我们落脚的旅馆,我觉得自己似千古罪人。 所有人都在,单单缺了邵康柏。 当时康柏在现场失踪,我曾提议去追,虽然对方消失得无影无踪,于对手的来头也一无所知,这样做实无多大意义,但亡羊补牢会令我的心好过一点。而康文则明显为了我的安全着想,坚决要求先回旅馆跟大伙集中再商定对策,就这样把康柏给牺牲掉。 回到旅馆的时候,大家都在,欧阳晴川和安娜已经和苏眉见过,两人似乎聊得甚是投机,晴川自个坐在旁边听着两个女生聊天,不时插嘴,自得其乐,好一副其乐融融的场面,只是缺了一个同伴。 康文坐下把刚才发生的事情交待了一遍,从他的角度出发看似非常客观地避免了我的失误,其实我在旁边是有苦难说,不住在心里自怨自艾。 第194节 不是因为我的大意,一点没有危机感地站在高处招摇,康文就不会为了照顾我而放弃康柏。即使不说近在眼前这件事,追究起来,也是我跟苏眉的刻意隐瞒,令到邵氏两兄弟完全没有戒备心理。康文还稍好,他跟我在一起遇到欧阳晴川,算是得知了事情的始末,而邵康柏是完全排除在局外的人,假如不是对我惹的麻烦一无所知,我想他不会轻易被对方制服。 这种种事情,无论如何都应该归咎于我的失误。 这尼泊尔确实是个有魅力的国度,它拥有美丽的山地河谷平原高原雪山热带风光,拥有奇特的人文风情,拥有神秘的宗教信仰……然而当我踏上它的土地时,一切的一切好像都变得不对劲。 即使我刻意忽略掉在这片跟我属性相克的土地上发生的事情,追溯过去,假如不是我那么鲁莽,拔掉一个病人的输液针头,根本就不会惹出这一连串事情来,而且,假如不是我那么嘴馋,还强人所难要苏眉陪我吃生蚝,刚好去了那间糟糕的烧烤店,我们也不会去到那间发生了太多事情的医院。 回想起这几天发生的事情,真的让人有浓重的非现实感。据说一只蝴蝶在非洲扑翅,太平洋上生起一场风暴,信然! 我的心里七上八下的,耳里却忽然听到康文说了句:“这人的目的非常奇怪,照当时的情形来看,他不应该冲着小柏去。” 我的脑里“嗡”的一声,就像是给人一锤子敲得生出共振。我刚才一直忙着自怨自艾,却忽略了追究事件的成因。我是一开始就把事件的起因归咎到自己身上了,完全忽略了其他的原因。 康文这么一说,让我想了起来,假如是我惹出的事情,对方应该冲着我下手才对,为什么挑上一个一无所知的康柏,动机实在不明。 旁边苏眉低声嘀咕道:“对方真的只有一个人?一个人对付了你们三个?一个没有防备的,两个有防备的?” 欧阳晴川立即在旁边夸张地“哗”了一声,“而且只出了一招就逼退了三个高手啊,那他岂不是高手中的高手?” 他这话刚出口,已经吃了安娜大大两个卫生球。这次我出溴,安娜倒是难得的没有出言讽刺我,她一直在想着什么的样子,有点心不在焉。 康文苦笑道:“对方可以说是打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之前我打算正面跟他交涉一下,但是他避开了,我以为他是知难而退,至于后来他主动出手是我始料不及的。” 我想不到康文护短到这个地步,当时他早有警觉,只是为了我才给对手打乱了阵脚。我忍不住说:“丝毫没有警觉性的是我,康柏对我惹出的麻烦一点不知道,他根本说不上什么防备,而我是知道的,但是我自己也一点没有提高警觉,结果拖了大家后腿。” 旁边安娜这时接口道:“康柏既然对事情不知道,那么对方为什么会找他下手呢?康文刚才也提过这个问题,追究起来,对方如果是黑羚家族的人,应该找顾倾城才对。但是他没有,那么说假如他不是黑羚家族的人,他找上康柏,这是不是说明他们之间有什么私人恩怨?” 安娜是执业律师,律师的思维就是追究案件的来龙去脉,她这么一说,立即将我们的注意力扯到邵康柏本人身上。 我忍不住点头道:“没错。开始那个人的确是跟踪着我跟康文的,但是当他看到康柏的时候,立即转移了目标,这一点非常可疑。” 话一出口,我不禁瞪眼,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容易附和死对头安娜的意见了,真是一点不自觉。 旁边欧阳晴川转向康文:“哎,康文你是康柏的大哥,应该知道他之前有没有在这里惹过麻烦吧?” 康文想了想,缓缓摇头:“小柏喜欢旅游,他不是一个能坐定的人,他之前当然有来过尼泊尔,但是惹了什么麻烦的话,却很少会跟我说。” 晴川耸耸肩,作出一副“你可不算是一个称职的大哥”的神情,叹了口气说:“那么就没有办法知道他之前曾经在这里发生过什么事情啰!” 他这话一说,我留意到旁边的苏眉脸阴了一下,似乎想起来什么似的,但随即又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坐直了。 我忽然想起来,之前有一次,就是我那次应柯大松之求替他寻访失踪女儿到了蓝山之事,邵康柏贪新鲜好玩,也曾跟了去,后来以为是一宗普通的失踪案,自己提早打道回府。事后他知道我和康文在地底龙城的奇遇,后悔得跺足锤胸,问及那段时间他去了哪里,好像回答说是跑去尼泊尔玩,在那里还遇到了苏眉云云。 现在回想起来,虽然不一定是上次跟苏眉在尼泊尔惹出的乱子,但是他若真是在上次惹的麻烦,那么跟他在一起的苏眉应该知道才对。想到这里,我看着苏眉,目光中写满疑问。 苏眉感觉到了,脸上的神色变得有点怪异,竟然像有点扭捏似的,过了半晌说道:“我上次曾经跟康柏来过这里,碰到了一个奇怪的人……我这次来也是为了找那个人的,不过我想没有那么巧吧……”她挠着头发,仰头看天,自言自语道:“不过能一次解决掉你们三个的高手,说是那个人也有可能……” 苏眉的态度真的让人抓狂,她不但一再卖弄玄虚,还在刻意强调我跟康文两个人在对方手里吃亏的事实。我忍不住叫道:“苏眉,你不要再吊胃口,把你找的那个人的事情的说出来吧。” 苏眉犹豫了一下,居然说道:“不过似乎跟你无关喔!” 我听到这话,怪叫一声,已经冲上前想捉住苏眉,康文在旁边一扯我胳膊,笑道:“小柏是我唯一的弟弟,现在他失踪了,我总应该听听跟他失踪事件有关的事情吧。” 康文这一句出口,苏眉皱起眉头,又开始犹豫起来。 旁边安娜“哈”地笑了一声,“又不是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难道康柏加入了尼泊尔游击队?” 安娜只是随口而出的激将法,我们却立即看到苏眉身子一震,似乎给说中了的样子,我们面面相觑,暗想不是吧,但想想又非绝无可能,以康柏那么好玩追求刺激的性子,越匪夷所思的事情他做起来越过瘾。 康文道:“苏眉,请你详细告诉我你所知道的事情,我需要判断小柏现在是否在危险之中。” 苏眉又是身子一震,苦笑道:“危险应该是没有,不过……也不是没有可能……”她犹豫片刻,终于慢腾腾地说:“其实事情主要还是跟我有关,康柏是无辜牵涉进来的。” 第十章 尼泊尔杀手 苏眉之前已经来过尼泊尔好几次,而上一次来这里是受一个地理杂志社所托,拍一些喜马拉雅雪山的图片。 苏眉没有多考虑就决定了目的地,那就是尼泊尔的纳加阔特。 纳加阔特(nagarkot)是位于加德满都以东32公里的一个小村子,海拔2099米,几乎是尼泊尔最高的地方。(尼泊尔虽有世界最高峰和无数高山,但高原有限)据说这里是加德满都山谷观赏喜马拉雅雪山全景和雪山日落视角最广且最佳的地方。 那日苏眉顺利完成拍照计划,在回程的路上看见沿路景色诱人,一排排笔直的高山落叶松,在金色的夕阳映照下,像是一幅幅油画一般华美。她看见天色尚早,便决定下车步行下山,内心过于为美景陶醉,连司机说附近可能会有游击队根据地的忠告也抛诸脑后。 她沿着下山的山路走了一会儿,吸引力被旁边一条若隐若现的羊肠小道吸引去,那小道上面落满落满的松针异常软厚,像是好久没有人走上去的样子,让人生起扑上去撒野打滚的欲望。 苏眉对于发现罕见的美景很有经验,知道人迹罕至的地方往往有着未经发掘的原始美景,当下便决定走上那条无人小道。 这条小道是曲折往上的,苏眉似乎受到什么感召似的,踩在那软绵绵的松针上一直往上走,走了大约四十分钟,感觉上已经越过了一座山头,这时她听到了潺潺的溪流声,是一道清澈的小溪。涉过溪水,陆地又开始隆起。暮色渐渐笼罩山头,她试着在松树的间隙中照日落,如此寂静的山间,除了脚底下干枯的松针发出的声响,就是照相机快门不断按下的“喀嚓”声。 在深山里面,太阳下山的速度似乎特别快,苏眉察觉这一点的事后,四周的景物变得朦胧了,而日间没有留意的声响开始清晰起来。 她立刻开始往山下走,随着暮色越来越浓,那些神秘的声音她开始一一辨认出来,有松针落下的沙沙声,昆虫摩擦翅膀发出的嗞嗞声,田鼠窜过的声音,青蛙跳跃的声音……只是这些小动物的动作太快了,而且环境实在太暗了,当她转头去看的时候,只听到声音消失,什么也看不见。 她一直往山下走,但很快发觉不对劲,脚下的路在一段往下之后又开始蜿蜒向上,而走回头路显然太远,她陷入了两难。就在她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她突然看见一样东西速度很快地从前面的山脊闪过。应该是很庞大的动物,她还没有看清楚,那动物的踪迹已经完全消失无踪。 说不定是一头鹿,苏眉心想,一面又把刚收好的相机拿出来。作为一个摄影师,先不说她的水平如何,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随时想到拿起镜头记录的专业精神,苏眉倒是具备的。 尼泊尔高原山地上的一头鹿!苏眉想着,调着焦距,这时什么迷路啊,是否返回啊的念头全给她给抛掉了,她现在的目的就是耐心等候那动物的再次出现,然后把它摄进镜头。 她透过镜头扫视着远处的山脊,调整好焦距,收细呼吸,开始耐心等待。 然后在太阳的最后一缕光线照射下,她等到了那动物出现……依旧那么迅速的奔跑,穿越一片松树林,她按下快门,闪光灯不住闪光,然后她就突然停了手,那动物被闪光惊动也停止了动作,她在镜头里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镜头里的轮廓不是一头鹿,也不是羚羊,而是一个男人,他出现在她的镜头中。 天啊!苏眉惊呼,那男人已经以快得难以形容的速度向她这边奔跑过来。苏眉蓦然有了做错事的感觉,她连忙拔脚就跑。 那男人奔跑得比一头鹿还要快,眨眼就追上了苏眉,嘴里还在低喊着一串语言,苏眉勉强听得懂那是叫她趴下不要动,但是她管不住自己的腿,结果奔跑了几步,就给地上厚厚的松针滑倒了。 那男人合身扑了上来,压在她身上,一手就叉在她脖子上,气愤愤地还在叫:“叫你站住你没听到吗?”是一个非常强壮的尼泊尔男人,这时他似乎看到了苏眉的样子,认出她不是本地人,愣了愣,改用英语问道:“你是政府派来的间谍吗?” 第195节 苏眉摇摇头,连忙说:“我是一个摄影记者……” 那男人放开了苏眉,顺手抢过她手里的相机,直起身来,他身上挂着的枪支弹药刺痛了苏眉的眼睛,完蛋了,遇上了游击队,她心想。 男人顺手打开苏眉的相机,将胶卷扯了出来,丢在地上,冷冷说道:“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你马上从这里下去。”他指给苏眉另外一条小路,一面把相机丢回给苏眉。 苏眉还在发愣,男人已经不耐烦:“还不滚?还是想我杀了你?” 苏眉并不是一个文弱的摄影师,她的空手道拿到黑带,但是不知为什么,面前这个看不清楚面目的男人身上散发出一种摄人的威严和杀气,那绝对是经历过生死战的人才会散发出来的气。苏眉一句话不敢吭,乖乖从那人指给她的路下山去。 走了不到五分钟,身后有人急促地追赶过来,苏眉还以为是那人改变主意要杀人灭口,打算用尽全身力气反抗,但她的技击能力在那人面前丝毫没有作用,来人闪过她的拳脚,一把刁住她手腕,叫道:“现在还不能下山,你跟我躲一下。” 一拖把她拖进一条小山谷。 这时,开始有零散的枪声像爆豆一般在寂静的山谷远远近近地响了起来。 一轮奔跑下,两人躲在一条干涸的小山涧里面,大口呼吸着稀薄的空气,男人不再跟苏眉说话,眼睛望向树木茂密的山脊,就是那边一直传来枪声。 夜色笼罩下的山林,不知隐藏了多少威胁多少危机。 不知等了多久,有人往小山涧这边赶来。跟首先来到的男人打了招呼之后,一个个都跳下了山涧。这里就仿佛是个天然的战壕。 “是迫击炮。”一个小伙子说。 “81毫米的。”是一个少女的声音。 这两个声音听上去都十分年轻。 “还有一架直升机。”又有一个人说。 几分钟后,一架直升机掠过这些游击队员头上的树梢。直升机身隐隐约约的灯光映照出机身的皇家尼泊尔军队徽章。队员们都蹲在地下,隐藏在小山涧里,直升机飞走了,没发现他们。危险过去了。 但游击队员们还是直等到黎明的时候才散开,曾经被苏眉镜头捕捉的男人似乎在当中地位不低,他一直留到最后才离开。那时天色微亮,苏眉看见他跟大多数尼泊尔人的蒙古人种不同,长得高鼻深目、皮肤黝黑,英俊得让人吃惊。他让苏眉沿着一条路离开,不准她跟别人说今晚发生的事情,不然只要她人还在尼泊尔,一定会去取她性命。 说完,这个男人也走来,苏眉这时才从紧张中摆脱出来,带着睡眠不足的倦意晃回了旅馆。 这晚发生的事情并非寂寂无闻,后来游击队指控,那架直升机在返航途中的哈里科特村打死了数十名庆祝起义9周年的平民。而皇家尼泊尔军队声称这是合法打击,并且声称袭击了800名武装人员,打死25人。 苏眉在旅馆内昏睡大半天,醒来后立刻想起记录主要任务的胶卷叫那个男人给毁了,看来得重干。她又想起那个男人的警告,非常可怕,不是无的放矢的威胁,不禁一阵犹豫,这在苏眉的职业生涯中恐怕是最举棋不定的一次。 苏眉考虑了大半个小时,还是没法拿定主意,决定先在大街上逛逛,街道上虽然有荷枪实弹的军队在戒严,但那平时让苏眉反感的军队现在却让她安心。 还真是非常的巧,苏眉在王宫大道上逛了还不到十分钟,已经看到一个认得的人。他穿着一件土黄色的马甲,两条长腿裹在一条有破洞的牛仔裤里面,仰着头正打量着一憧很像白宫的现代建筑物。 苏眉是做梦也想不到这种人也会在青天白日下出现,那轮廓曾经被她的镜头摄到,真正化灰都认得,登时张大了嘴无法反应。 那人的感觉相当敏锐,立刻察觉有人在盯他,一双眼厉电般向这边射来,他看到苏眉,愣了一愣,苏眉立刻知道他已经把她认了出来。 男人抬步向她这边走,苏眉又想拔脚就逃,双脚却像是给粘住了,一动不能动。 “去喝杯咖啡吧。”那男人道:“去你的房间。” 苏眉本能地感觉到危险,但这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让人无法拒绝。在不远处就驻扎着带着武器的士兵,只要苏眉大声呼救,或者叫破这人是游击队,士兵不用十秒钟就可以包围这里,但是苏眉也可以肯定,如果自己那样做的话,包围圈合拢之前,对方身上的武器一定已经打穿了自己的喉咙。 那男人果然已经自己说:“不要想着呼叫求助,我的枪,五十码之内,想打哪里就会打中哪里。” 苏眉只有苦笑着把他带到自己房间去,这男人应该是印欧人种的尼泊尔人,轮廓很突出,皮肤稍黑,但又不像绝大部分尼泊尔人的肤色那么深,加上他的打扮很像外国的游客,门房根本一点疑心都没有,就让两人进房了。 一走进苏眉的房间,男人立即找了个靠窗的位置背光坐了下来,这样他离窗户最近,随时可以通过窗户监察外面的情形,也离门最远,假如有人突然侵入的话,他也尽可以破窗逃跑。 房间里面有开水,苏眉苦笑着问他:“咖啡?” 男人冷冷说:“不用了。”他的英语出人意料的标准,一点不带本土口音。 “你这样说,我很容易误会成为我等会就要死了。”苏眉努力让气氛缓和,还是去冲即融咖啡:“算了,反正我自己也要喝。” “为什么不离开这里?”一杯热腾腾的咖啡端上来,男人看着那缓缓上升的烟雾问。 “我是摄影师,你昨晚把我的胶卷毁了,我没有办法完成工作。” 男人忽然恼怒起来:“我警告过你,不要提那个晚上的事。” 苏眉伸伸舌头:“我没有注意,你打算杀了我?” 男人盯着苏眉:“你以为我不会?” 他根本没有用“不敢”这个词,大约他的字典里面并没有这个词语。 苏眉突然不敢再触怒这个男人,她小心翼翼地说:“现在我们这样坐着似乎无聊得很,不如我们来玩游戏?” 苏眉提议用扑克牌赌博,输了的人需要回答对方的一个问题。 男人听着规则有一点不耐烦,但又似乎觉得很有趣,最后答应了。 我听到苏眉说到这里,忍不住说:“那男人上当了。” 大家都一起转头看着我。 安娜在旁边道:“这家伙,玩起沙蟹来,我们从来没有赢过她。” 我看着苏眉:“赌沙蟹当然是你赢了,你问了他关于武器,后援的问题,为脱身作准备?” 苏眉摇摇头,叹了口气:“我问他游击队为什么要跟政府开战。” 大家都愣了愣,想着当时,大约那个男人是难以回答的吧,有些理想又怎可能在三言两语间道尽? 苏眉侧着头,似乎沉浸在旧日的回忆中,她缓缓道:“那个家伙没有正面回答我,而是问,你们中国那时为什么要革命?” 只这一句话,我已经明白这个家伙的智力不错,而且眼界也并非狭窄。 第196节 苏眉继续说:“接下来我跟他赌了有十几盘,他都输了,我们一直在讨论类似的问题,结果到最后,我终于发现他原来是个雇佣兵,本人对于革命的正义性本来是没有怀疑的,但对于革命的手段却有点迷茫,连带对于尼泊尔革命的意义也的怀疑了。” 苏眉就她所知的跟对方讨论,游击队现在的领导人是普拉帝姆,他曾扬言说:宗教不受欢迎,而且最后一定要被消灭。她说到这里时,发现对方脸上露出不安的神情。 苏眉还知道普拉帝姆和他手下人员的工作主要是为游击队收税征兵,否决或批准结婚。游击队曾经强征大约一千名村民从塔班向东修筑一条道路。而游击队自己成立的“人民法院”主要工作并非审理案件,而是惩罚叛徒。“如果他严重犯罪,我们就让他劳改。假如他不改,我们就枪决他。如果没子弹,就用刀子。”这同样是出自普拉帝姆口中的“名言”。 在游击队控制的一些村子里,游击队会把人送到山里几天几周甚至几个月。他们称之为“集中教育”。他们说人人都必须是无产者。并且禁止人们举行大学入学考试,因为他们不想让人们有思想。 说到这些的时候,苏眉说了一句:“我们中国有句话叫做‘过犹不及’,这种极端的教育往往会有反效果,这样下去,你们国家的下一代会被洗脑。” 这时,对方居然点头承认道:“不错,今年游击队的新征兵源有30%不足18岁。这些尚未成年的少年们宣称要为革命献出生命,并要把革命发展到全世界。”他沉吟了一会儿,缓缓道:“而我……是他们的教练。” 这句话几乎让苏眉跳了起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面前这人是教那些娃娃兵们成为儿童杀手的人?她变了颜色,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是训练他们去送死?” 男人沉默不语,过一会儿说道:“这是下一局的问题?” 苏眉跳了起来:“你给我说清楚,我还以为你只是一个普通的游击队员,如果你是那样的人,我就算根本不是你的对手,拼了我的命,也不能让你再活着去训练儿童!” “够了,这是我的任务。”男人不耐烦地站了起来,准备离开。 苏眉这时已经完全忘记了对方可能是来杀自己的,她脾气一上来,是什么也顾不得的,握住拳头挡住去路,努力地要阻挡对方的离去。 男人一挑眉毛,要拨开苏眉。但苏眉并不是省油的灯,她愤怒之下,男人也中了她几下拳脚,但这男人身经百战,战斗力明显不是与高级教练在训练室中教出来的苏眉同日而喻。他几个回合内制服了苏眉,却没有杀她。 男人说他要执行任务去了,丢下苏眉就要走。 苏眉浑身酸痛,却还想追上。男人却丢下话来,说这或许是他最后一次执行任务,他对于训练少年们的战斗技能也早就厌烦了,干完这一次,他就正式退休了。 苏眉不确定男人放下的话是否在安慰自己,但也知道凭自己的能力根本不可能留住这个男人,只得留在自己的房间内生闷气。 她想到那男人站在那里仰头盯着那憧建筑物的姿势,直觉他的任务会与那憧建筑物有关,但知道又能怎么样?她根本没有能力阻止。 就在非常懊恼的时候,她居然碰到了康柏,康柏离开了蓝山之后无所事事,居然想到了来尼泊尔旅游,而且还鬼使神差地和苏眉碰到一起。 苏眉得到一个生力军,立刻想到或许可以去阻止这个人的行动。说起来这实在不关苏眉的事情,但她就是觉得这个人其实内心也很怀疑恐怖活动的作用,她想凭借个人的力量减少平民伤亡也好,拯救这个人也好,反正是很急迫地想去阻止这件事情,似乎这样一做,就可以纠正一些将要发生的错误一样。 苏眉和康柏果然在那憧建筑物的顶部找到那个人,他正在装狙击枪,他对苏眉说有一个必须要杀的人。 苏眉劝他,如果杀了人最后必将受到国际法庭的审判,康柏则准备用拳头来进行阻止。 结果两人联手还是不能阻止对方行动,也不是说对方的拳法技巧有多高明,但是在近身肉搏战时,他有一种类似灵感一般的直觉力,能察觉到对方的动作去向。 他制服苏眉和康柏,终于在楼顶上开了枪,然后丢弃了枪支,提起两人就走。 但警察来得比预想中的要快得多,警察包围住建筑物,在千钧一发之际,那人把苏眉和康柏丢进直通地下一层的垃圾通路,自己则消失在冲突中引起的爆炸中。 说到这里,苏眉叹了口气:“那时我以为他一定是死了,连名字也不知道。就是最近,我才知道他或许还没有死……” 这话听得我直瞪眼:“你是说你感应到他还没死,而且还出手掳走了康柏?他上次救了你们,这次为什么会掳走康柏?” 苏眉想了想,“我也不太肯定,但是直觉出手的人就是他。至于他为什么掳走康柏,我看,或许其中有什么误会。” 说实在的,苏眉的这一大段尼泊尔历险记,虽然惊险刺激,但当中还有不少环节是无法解释通的,比如说,那个杀手为什么三言两语就被苏眉说服了放弃革命理想;比如说,他就算没有在警察围捕中送命,他是否如他所说脱离了游击队,假如是,他又是怎么活到现在,而且又并未离开尼泊尔?这所有的疑问当中最重要的当然是,他到底是为了什么要掳走康柏,他这样做有什么目的? 这一个又一个的疑问是随着苏眉的叙述而增添上去的,但是若果因为这些疑问而否决了苏眉的直觉的话,那么这个如此厉害的对手又是何人呢,这同样是一个令人费解的难题。 第十一章 连逃,急离避难地 阳光穿过远处的雪山,穿过落地长窗,爬上席地而坐的我们身上。 我们才发觉,黄昏已经来临了。 “啊……沉闷的下午啊。”有人感叹,原来是欧阳晴川,他夸张地打了个呵欠:“苏眉,我们也来玩那个游戏好不好?” “什么游戏?”苏眉没有反应过来。 “就是你跟那个……杀手玩的游戏。”晴川说。 苏眉白他一眼:“我现在没心情。” 晴川笑着说:“你们不是想知道这个人的来龙去脉吗,为什么不来问我?” 真是,我们放着个神通广大的通灵者不用,自管自在运转脑筋,真是死了多少脑细胞都不值得同情。 苏眉大为疑心:“你不是擅长跟灵界沟通的吗,找活人你也能够胜任?” 晴川挤挤眼睛:“反正只要是跟灵魂有关的事情对于我都没有什么难度。” 苏眉想了想,掏出一副扑克牌来,“老规矩,赢了的人问一个问题?” 晴川笑嘻嘻地说:“好啊。” 两个家伙盘膝坐在我的床上,摆开架势,准备开赌。 慢着,我奇怪他们为什么一定要挑我的床来坐。 欧阳晴川似乎感应到我心里在嘀咕,抬头朝我一笑:“你的床对我有点亲切感,坐着舒服。” 我一愣,连忙向邵康文和安娜两个人看去,这小子回答得不伦不类,最怕他两人误会。 苏眉已经接口道:“因为我的床铺收拾得太整洁了,这小子不敢侵犯我的领地。” 他们两个交手可真够神速,不过说了两三句话,第一局已经完结。苏眉以些微优势胜晴川。 苏眉立刻问道:“掳走康柏的人是不是我刚才说的那个?” 欧阳晴川眼睛微闭,像个神棍一样嘴里念念有词,“是!”他干脆的说。 苏眉忍不住道:“他为什么要捉康柏,他们现在哪里?” 第197节 欧阳晴川摇摇头,只是指了指面前的纸牌。 我有点气这个小子不分场合地故弄玄虚,但随即变成对苏眉的生气,这号称玩沙蟹从未尝败绩的家伙居然自第一局取胜之后一输再输。 只听欧阳晴川那小子眉开眼笑地从侦探社的月收入一直问到我们两个到底有没有男朋友,等到他问到我的三围的时候,我腾的一下走了过去,想着自己现在的脸一定是绿的。 苏眉一脸尴尬地看着我,支吾不语。 欧阳晴川给我杀人的目光一扫,矮了一截,但却随即鼓足勇气气势反弹振振有词:“愿赌服输,这是基本赌品!” 我一把揪在他领口:“你说谁要愿赌服输?苏眉?那你的问题为什么要牵涉到我身上?” 旁边一人走上来,一点不客气,一把抓住我的手就掰,我被他弄得手指发痛,松手对他怒目而视。来人看也不看我,冷笑道:“欧阳,你真想知道?为什么不问我的呢?”正是安娜。 欧阳晴川登时脸色发白,连忙赔笑道:“我说笑的说笑的,想也知道,我怎么会想知道这种问题。” 安娜低喝道:“你小子是玩得得意忘形了,还不赶快把你知道的说出来,我都等得不耐烦了。” 真是恶人自有恶人磨,或曰:一物治一物。 安娜一出口,欧阳晴川登时乖乖就范。他整整给我抓皱的衣领,从外套内袋里掏出一张纸,蘸了点口水在上面画符,然后摸出打火机。 我越看越不对,忍不住问:“你不是早就跟对方的灵魂搭上线了么?” 欧阳晴川抓抓脑袋,笑道:“刚才还没有,现在正式开始。” 这小子原来刚才一直在耍弄大家,我真想再抓住他暴打一顿,但看看旁边如一头母狮般的安娜,又打消了念头。安娜虽然对欧阳晴川很凶,但我若是对他动手,她一定会出手护着他,届时新仇旧恨一起算,我可不想在这时跟她纠缠。 欧阳晴川把符咒给烧了,右手捏了一撮,三根手指一捻,纸灰从指间细细地落下地。他笑道:“有了,那个人马上会来找我们。” 还真有这么巧的,这句话刚落,房间外面已经传来敲门声。 想到立即就会跟这个不知是敌是友的一流杀手相对,我们面面相觑,竟是谁也暂时没有动作。 敲门声开始变得不耐烦,那人开始在外面叫:“顾城,大鱼!你们在不在?我老哥是不是在你们那里?我忘了房门钥匙!”居然是邵康柏那小子的声音,除了他,没有第二个人这样称呼我跟苏眉。 康文开了门,康柏走了进来,眼睛一溜:“奇怪,怎么这么多人,你们在开家庭会议?” 我连忙给他介绍:“安娜和欧阳晴川,是我们在尼泊尔遇到的朋友。”一面打量康柏,他除了衣服弄得有点脏,头发有点乱,身上倒是没有什么损伤,看上去不似吃过苦头。 苏眉却突然跳下床,窜到康柏背后,往门外看了又看,完了回头看住康柏:“人呢?” 康柏一愣:“谁?” “跟你在一起的人。” 康柏一愣:“他没有跟我一起回来。”他好像想起了什么,看着苏眉开始笑,越笑越得意,最后弯下腰来捧着自己的肚子。 苏眉懒得理他,回身就走回床前瞪着欧阳晴川:“你刚才说那个人会来的!” 欧阳晴川颇为尴尬:“我只是说他会来找你,没有说马上。” 苏眉“哼”了一声,“强词夺理!” 那边刚进来的康柏好不容易忍住笑,喘着气说:“苏眉,你还好意思说别……别人?那家伙是因为你……你才不来的。” “我?为什么?”苏眉奇道。 康柏笑到抽搐,指着苏眉直不起腰来:“那家伙……那家伙……以为我是你……你的男,男朋友,一副失恋的样……样子……哈哈……” 我们立即看到苏眉的脸色好像变色龙一样唰的一下变青了,她一把把康柏提直了身,怒道:“你再笑,你再笑,小心我杀了你!好好给我说清楚!” 康柏丝毫不受威胁,还在哈哈大笑。 我这时才知道这事情多半没我们想像中那么严重,不禁松了口气。 苏眉给康柏笑得恼羞成怒,脸上一阵红一阵青,似乎真的想动手。旁边老好康文来劝架:“小柏,不要顽皮,好好说。刚才大家都在为你担心。” 康柏又笑了半分钟,好容易才理顺了气,开始把他的遭遇给说出来。 事情却不是我跟康文的想像中那样,康柏是遭人掳走,他是给请走的。 当时康柏向我和康文走来,他身处人群当中,没有察觉到有人向他逼近,他正在为康文和我发出的警告惊讶的时候,他遥遥看见我中了枪,也看到了康文扑回去用身体保护我。他立刻加快速度往我们这边挤,这时忽然有人牢牢抓住他的手腕。他转头一看,认出是上次打过交道的游击队员。那人对他低声说形势很混乱,要康柏跟他暂避,他有话要跟康柏说。 康柏那时遥遥看见我们闪躲在墙角阴影处,又看见台阶上没有血迹,知道我们无恙,稍稍放心,加上这个人曾经救过他和苏眉,他觉得欠他人情便跟他走了。 那人把康柏领到一家餐厅,开始喝茶聊天。那人问了一些问题,比如说他们为什么要再到尼泊尔来,比如说苏眉是不是一个记者之类。渐渐机灵的康柏发现这个人的问题都是围绕苏眉的,换句话说,就是这个人对苏眉非常关心。 康柏这小子很喜欢玩,立即就起了捉弄人的念头,有意无意间说苏眉是自己的女朋友,想看看对方有何反应。结果那人果然发起呆来,正当康柏暗自得意的时候,那人忽然发起怒来,要康柏他们马上滚出他的国家,然后把康柏推推搡搡赶出了餐厅。 康柏自讨没趣,登时用本国方言大骂了那人一顿,但又奈何对方不得,佯佯地打算回旅店。谁知身后脚步声响,那人追上前来。康柏还以为他神通广大到连中国本土方言也会听,登时吓到忘了走避,谁知对方却巴巴叮嘱一句,要他们马上离开,尼泊尔现在非常危险。 他刚才才对康柏发脾气,这关心的话当然不是巴巴追出来说给康柏听的。 康柏一听这话,登时忍笑忍到肚痛,但他知道对方厉害,无论如何不敢笑上脸来,好不容易回到旅店,见着我们,才把压了一路的笑意给发泄出来。 说到这里,康柏忍不住又要笑,这小子实在为自己的奸计得逞得意得很。 苏眉咬牙切齿地骂:“你这小子居然敢占我便宜,你是胆子长毛了!”摩拳擦掌便想揍他一顿。 这回康文也不帮康柏,只闪到一旁看热闹。 康柏挨了几下,用手护头,一边笑一边哎哟哎哟的叫。 “笃笃笃”又有人开门,我想是门房,顺手拉开了门。 一座山一般的黑影罩在我头顶,一股凌厉的气势逼面而来,我还没有看清楚来人的样子,身体已经条件反射地往后退,那人身高腿长,一步跨进房来。 房间内众人本有人说话,有人打架,有人看热闹,有人抽烟,现在一应动作语言全部停顿,齐齐把视线集中在跨进房里这人身上。 第198节 这高大的壮年男人一进屋就除下了墨镜,一双凌厉的眼神在房内众人脸上一扫,停留在正一把扯住康柏胸口衣服的苏眉身上。 这个男人高大、强壮、英俊、危险、不安定……还有很多的形容词打算用在他身上,但都无法完全形容这人于万一。 本来站在一旁的邵康文不禁挺直了腰,盘腿坐在床上的欧阳晴川脸上的笑容不见了,正在抽烟的安娜被烟蒂烧了手指,苏眉和康柏两个动作完全静止,像呆子一样瞪视着这个人。我有强烈的预感,这个一定就是苏眉口中所说的游击队杀手。 也就是曾经射了枚子弹警告我的人。 那个人给人一种房间里所有人都受他监视的感觉,但他的视线只集中在苏眉一人身上,不自觉地,苏眉松开了抓住康柏的手。 那个人冷冷地说:“你们为什么还不离开?”他的声音很沉厚,尾音沙沙的像磁铁缓缓的摩擦,他的英语果然标准。 苏眉突然说:“他骗了你,他不是我的男朋友。” 谁也没有想到苏眉第一句话会这样说,包括我这资深好友,我也从来没有看到过苏眉脸上出现过这样的神情,有点扭捏,有点尴尬,有点强提勇气,有点……羞。 那个人注视着苏眉,不开口,苏眉勇敢地用目光迎上去,但那人却转移了视线,气氛登时有点僵。 我走到康文面前:“康文,打我一下!”我用英语说。 康文一怔:“怎么?” 我夸张地叹气:“我长这么大了,还是第一次看见苏眉这副害羞模样,我想知道自己是不是正在发梦。” 苏眉登时恨恨瞪我一眼,但气氛登时缓和不少。 那人缓缓地又道:“走吧。” 苏眉皱眉道:“为什么?” 那人说:“有人要捉住你们,已经掌握了你们的行踪。” “你知道的应该只有游击队的事……”苏眉瞪大眼:“是游击队要抓我们?” 那人有点诧异苏眉的敏锐,但还是点点头:“有人提供最需要的枪支和弹药,交换条件是你们。” 苏眉跳了起来:“你们的领导人答应了?那是日本人的东西!” 那人垂下头去:“普拉帝姆认为我们现在最需要的是武器。” 苏眉握住拳头:“你们?你不是说打算退休,脱离游击队?” 那人不语,只道:“把护照和钱给我,我帮你们买机票。” 苏眉还要理论,安娜上前把她拉到一旁。我知道假如真的如这个男人所言,我们的确必须急离此地。旁边康柏已经大声说:“我相信你!”第一个带头交出他自己的护照,大概是想用合作的行动来弥补他捉弄人的过失。 那人看了他一眼,康柏居然有点心虚地转过头去,那人一声不吭,接了他的护照。这人身上气质卓尔不群,要怀疑他是卑鄙小人,可怎么也过不了自己心中直觉那一关。 康柏忍不住说:“你替我们买机票,不如跟我们一起走,这里是是非之地,你又不想替他们做事,不如跟我们去打另一片天下。” 此话一说,苏眉登时向这边望来。 那人却缓缓道:“现在我已经不中用了,不能再为组织做事,他们也不会为难我。” 苏眉急道:“什么不中用了?” 那人道:“我的眼睛已经看不清楚了,以前我是狙击手,五十码内想射哪里就射哪里,现在已经不行了……而且我不舍得那些教出来的学生,他们的技能或许很熟练,但是经验却很少。”他语气很沧桑,但苍凉中却透着热切。 我却想起当时他警告我的一枪不知射得多么准,只要差了分毫,我这时已经没有命在。他这样说不能说是骗人,但一定推搪成分居多。 苏眉忍不住道:“一定是上次我们连累你的,那些防暴警察用了闪光弹。” 那人不理她,转向我们:“不需要我帮忙,嗯?” 不知为什么,他说的话就是让人放心,我们终于一个个把护照和钱交他手上。他点点头:“五个小时后,机场等。”他转身就走。 他这一离开,我们才觉得心里一空,然后是心慌。现在护照在别人手上,假如他是骗子,又或者替游击队做事,这样可是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我们全部留在这里。这样要命的问题,刚才偏偏想不起,或者是想到了,又压根不愿意相信。 只有苏眉说:“放心好了,他不会骗我们的,他既然说了,就一定会带大家走。不过你们得帮我一个忙。”她沉吟一下:“好不好我们联手把他绑上飞机?” 苏眉的构想并未能付诸实践,在这人面前,就连一向桀骜不羁的安娜也不自觉地收敛了锋芒,一向油嘴滑舌言多必失的欧阳晴川也暂时忘记了说话功能,激进分子都不敢稍动,苏眉孤掌难鸣。 她尝试动之以情劝对方上飞机,但那家伙比千年岩石还要坚定,根本不为所动。拉锯一直到入闸前五分钟,那家伙才算松口说了句人话:“这一去,不要再来了。” 我们早就知道苏眉跟这家伙关系不同寻常,大家一致躲在旁边看,这时只感觉一股微妙的气氛在机场内若有若无地飘荡。 苏眉闻言忽然就眼圈一红,叫道:“你总该告诉我你的名字。” 那人摇摇头:“名字没有意义。”他用手一推苏眉,把她推去入闸,这样便算是告别了。 后来苏眉趴在飞机舱的玻璃窗上一直往下望,但我想即使那人身形高大,但在万丈高空穿越朵朵浮云看下去,恐怕也是难觅那浮尘般的一点。 那人坚决不肯告诉苏眉名字也许有点残忍,但不会比在别人心上刻上更深的痕迹后又逼她抹去更残忍。 第十二章 不可能的任务 从加德满都到伦敦希斯洛,中途在多哈转了一次机,到达伦敦的时候已经是昱日清晨六点多。 虽然听到表示欢迎的热情洋溢的广播,但我还是提不起什么精神来,在飞机上我一向难以入睡,何况是这样仓促的逃亡行程。 而所有人似乎都被苏眉讨厌了,机舱门一打开,她就头也不回地率先走了下去,连招呼也不肯打,所有人都得看着她的背影和一甩一甩的天蓝色旅行包。 “算了,这也难怪她的。”康柏摸着自己红肿的右边脸颊哀怨地说。 “就是嘛,自己担心的事情被别人亲口说出来,好像就会变成现实似的,尤其女人是最忌讳这种事情的。”欧阳晴川在旁边接口,嘴角却翘翘的,似乎有点幸灾乐祸。 在飞机降落的时候,康柏可能刚从梦中醒来,头脑不清醒之下,跟脸无表情在看云的苏眉说了一句:“担心也没有用啊,那个家伙都根本不管你,他的徒弟比较要紧,如果为了保护弟子时真的出了什么意外,可能他还会觉得是荣誉呢,因为他是为了祖国下一代的花朵……” 然后那声清脆的掌刮声就代替了起床广播。 第199节 同机的有几个到伦敦旅游的游客,他们把不少的行李放在货架上,这时候因为到达目的地的兴奋而大声地交谈起来,因为要逐个取下行李,拖拉之下也发出了摩擦的噪声。 一位空姐在维持下机秩序,这时候也不禁皱了皱眉头。 一位男乘客经过她的身边:“辛苦你了,要照顾这样嘈吵的客人,你们一定很费心吧。” 那位高挑苗条的美貌空姐连忙泛起职业性的微笑:“哪里,这是我们的职责。” “这么吵的家伙,也许从空中扔出去比较好吧。” 空姐愣了愣,还是笑着说:“这位客人……” 那些在拿行李的客人有留意到这边对话的,一时都暂停动作,瞪着眼睛看着他们两个。 那个看上去高高瘦瘦一点不起眼的男乘客继续道:“这样麻烦的人,全部死掉就好了,地球环境也会减少噪声污染的,对吧?” 这话一出口,我隔着三排座位也看见那位空姐和那几个客人的脸色立即变了。 那男乘客却莞尔一笑:“开个玩笑,开个玩笑……”他开始移动,却不是下机,而是走过机舱门,从机舱尾走向头。 我收回目光,看着自己的脚。 欧阳晴川叫:“人走得差不多了,我们也下去吧。” “嘘”身边的安娜制止了他。 一双尖头皮鞋停在我目光所在处,刚才那个男乘客停在我的位置侧边,对我说:“顾小姐?我们老板想见你。” 我抬头:“你的老板是谁?” “我的老板姓凌,现在他人在伦敦。” 俯头凝视我的男人双眼闪烁,满目兴奋,他虽然人长得很瘦,但是给我的感觉绝对不弱。千里迢迢从加德满都一直跟到伦敦,他一人负责这押送角色。 所有人都在看着我,等着我的回答。 我知道,假如我现在说一个“不”字,以身边的朋友之能,在瞬间击倒这传信的人逃跑并没有太高难度,但我无法揣测在机场之外,还潜伏着多少前来“请”我的人,而其间,还有多少如眼前这般的高手。 我想了想,答道:“我也很想见见你们的老板,解释一下我们之间的误会。我的朋友是来旅游的,可否让他们先离开。” 那男人还没有答话,康文已经说:“我跟你去一趟。” 康柏已经听过我们解释事情始末,这小子冒险精神极度膨胀,听完事情起因已经即时两眼放光,扼腕长叹故事精彩居然他无法参与,现在见到“机会”难得,登时一迭声地说:“我也去我也去,凌老板是传奇人物,我也要去。” 我瞪他一眼。 小子马上知道我意思,笑道:“我做业余记者去采访他不行?” 我闻言默默,康柏的话让我想起苏眉,她先行一步,不知是否脱险,如果她现在还跟我们在一起,她也一定要捱这不必要的义气。 邀请我的男人以目光征询我意见,我知道无论如何无法打发这两兄弟自行离去,只得说:“这两位朋友想瞻仰你们老板风采,那便劳烦你准备大一点的车子。” 说这话的时候,我连眼角也不向欧阳晴川和安娜那边瞟一眼。对方虽然也许已经将我随行的一行人都记录在案,但很明显只是冲着我一个人来的,欧阳晴川的特殊身份应该还没有查出来,我现在就不愿把他也拖下水。 欧阳晴川知道我的意思,他跟凌氏家族不能说没关系,但他最害怕的是跟凌氏有关系的赤木家族知道他的行踪,登时一阵犹豫。 但完全出乎我意料,安娜说:“我也跟你们去一趟。” 我严重怀疑我出现了幻听。 安娜说出了那句话之后,连看也不看我,只是对着那邀请者点了点头。 邀请者有点意外,这次倒是没有征询我意见,而是低声说:“凌老板想见的是顾小姐。” 安娜瞪眼道:“怎么?你认为我没有资格?”气焰逼人。 邀请者笑道:“不会。”他说“不会”,并没有说“不敢”,其实是不把安娜放在眼内。 我连忙说:“安娜,这是我的事情……” 我话没说完,安娜那双吊稍丹凤眼已经向我瞟来:“我说要见凌老板,是我自己找他有事,又关你什么事?” 我被她噎得说不出话来。 邀请者看我们内讧,挠挠头,对安娜说:“这位小姐,要会见我们凌老板,需要提前两周预约。” 安娜似笑非笑瞟着他:“你真的要我预约我倒没心情了。告诉你,你要命的话,马上打电话给你凌老板,然后电话给我讲。要命还是要晋升,看你自己挑。” 邀请者哪里把安娜的空口白话放在心上,即时说:“现在不能找到凌老板。” “咄!”安娜瞪眼:“你的鬼话谁信!凌老头必定要你一下机就报告状况,你别当作蒙三岁小孩。” 安娜气势实在嚣张,邀请者也的确需要打小报告,便侧身到机舱出口掏出手机来拨了个号码。 这时机中乘客除了我们已经全部下机,空姐本站在舱门侧边等候,被那邀请者瞪了两眼,瞪到了上落梯下面。机舱内很静,邀请者低声讲电话声隐约可闻。 他不用半分钟便打好小报告,犹豫一下,终于说有位怎样的小姐想与老板对话,然后开始形容安娜相貌,我隐约听见他说了一句“狮子般的鬃毛”,我正想笑,看见旁边的安娜眉毛一挑,坏脾气登时要发作。 幸好邀请者适时将手机递了过来,脸上一副奇怪的神情,似是对老板的反应难以置信。 安娜劈手拿过手机,狠狠瞪他一眼,然后信步跨出舱门。 邀请者一怔,正想跟上去,又转头看着我。 我笑,领头跟着出机。 等到我们全都踏足在实地之上,安娜的电话已经讲完,她将手机一手扔到机主怀里:“你老板要跟你说!” 邀请者连忙拿起手机“喂”了起来,侧过身去,捂住手机,只见他不住点头,脸上神色愈发诚惶诚恐。 第200节 我们都看得甚是奇怪,这安娜似乎真的跟这凌老板有交情,这一招反客为主使得好不厉害。 那边邀请者打完电话,回过头来,对着安娜便是一个鞠躬:“请安娜小姐这便跟我去见老板,他说很期待跟您的会面。” 安娜趾高气扬瞄我一眼:“我不要跟他们一辆车。” “当然,当然。”对方不住抹汗,点头哈腰,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我的存在。 人就是这点奇怪,看见对方已经完全不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我本来应该压力大减才对,但看见安娜瞬间抢尽风头,我心里还是忍不住愤愤不平起来,只差忍不住叫:“我才是主角!”了。 但不愤归不愤,待遇的天渊之别有目共睹。 载安娜的是名贵房车,载我的是一辆老福特,连带邵氏兄弟跟着我脸上无光。 我本想骂某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但那本应跟着升天的“鸡犬”却偏偏怯生得很,宁愿跟我们一车。欧阳晴川实在怕了凌氏,但全员共进退,他倒不好意思一人逃跑,只得跟着我上了我们这车,要见凌老头的时机迟得一刻便是一刻。 我暗想安娜你便再风光,也无人愿意跟着你,自鼻孔里出一口气当儿,晴川那小子却巴巴说了句:“跟着城城也许不用见凌老头了,但跟着安娜,看那哈巴狗的样子,见是一定会见定了。” 真让人败兴。 不过晴川那小子说话倒没有错,凌老头儿似乎忙着去接见贵客安娜,把我们这边四人安置在一个待客室便晾在一边。 欧阳晴川忍不住了,挪着屁股凑到我旁边问:“城城,安娜好像很有来头的样子喔。” 我看他一眼,气还没有消,只说:“你们不是一起私奔的吗?关系比我跟她要好得多,你应该更了解她才对。” 欧阳晴川苦着脸,无言以对,过了一阵,他又说:“我知道安娜以前跟你是好朋友,我只是想知道我认识她之前的事情。” 欧阳晴川指的是那次电视台录影室出现通灵意外,他因此认识安娜之前的事情。 我沉默不语。 欧阳晴川不住求我,这家伙有时机灵,有时又非常迟钝,现在还不明白哪里得罪了我。我慢慢心软了,便好声好气对他说:“安娜先认识的人是苏眉,苏眉跟她合得来,不过我一直跟苏眉呆在一起,顺便跟她做朋友。” 欧阳晴川怪叫:“什么叫顺便做朋友?” 旁边邵康柏塞进一个头来,朝晴川闭起一只眼:“我知道,比如说我跟顾城是好朋友,你是她的朋友,我便也顺便跟你做朋友。” 晴川瞪他一眼。 康柏笑道:“不过你小子很可爱,也不大会教训人,我看我跟你会比跟顾城做朋友投缘。我这人最最讨厌就是给人训话。” 这小子也会说话得很,一句话惹得晴川脸都黑了,一句话又逗得他眉开眼笑,两人真是臭味相投。 不过康柏却说对了,当时我确实是跟安娜顺便做朋友,我们两个外表看上去不搭界,她喜欢标新立异,我却不喜引人注目,但骨子里的性情却极相近。一般急躁,一般缺乏耐性,一般固执。不过程度和表现形式存着不同。比如说,她脾气比我坏,有些什么事情心里根本摆不住,我脾气也坏,但却懂得藏在心里,脸上装得不动声色,肚子里可能已经在骂娘。 没错,我觉得自己比安娜更虚伪。 我一走神,发现旁边四只亮晶晶的眼睛一起盯着我,邵康柏和欧阳晴川见我转过神来,齐齐开口问道:“你既然跟安娜做朋友,那么总知道她的出身吧。” 我皱眉:“这是什么逻辑,你们也是她的朋友,你们知不知道?” 欧阳晴川脱口而出:“女人不是喜欢分享秘密的么?” 我一愣,才知道他的意思是说女人天生八卦,即时对他怒目而视。 不过我的确是不知道安娜身世,苏眉一天带了个高大女子回家,说是新交的朋友,名叫安娜。安娜外型像是放大版的苏眉,说话却比苏眉更放肆不羁,我很有点惊奇。 后来三个女子合租公寓,就算距离已经这么近,但对于彼此的身世倒是没有专门问起。现在想起来,关于身世的话题,安娜似乎只是隐约透露出家族大且复杂,少她一个也没什么,活像豪门家族闹意气出走的后裔。 想到这里我心中一动,安娜不会与凌氏家族有着什么关系吧? 正在这时,有人轻敲会客室的门,然后领我们来那人推门进来,行礼:“凌老先生请顾小姐一见。” 我霍然站起,终于来了。 邵氏兄弟也站了起来,我对他们摇摇头:“我去跟凌老头说清楚,一会儿便回来。”我不想己方人数太多导致场面混乱,而且当时的情形也只有我自己一个能说清楚。 康文明白我的意思,便道:“那我们在这里稍等,若果时间太久,会要求见你。” 我点点头,跟那领路人走了。不知为何,我原本总觉得对方心怀恶意,但经过来时安娜那一搅和,现在我的心情却一点都不紧张害怕,回复成一开始时想做就做的心态。 我走进另外一间会客室,这一间比我们刚才待的那间要豪华得多,我坐在符合人体曲线设计的真皮沙发上,转动着手里的金边咖啡杯,透过代替整幅墙的落地玻璃窗眺望着在翻涌白浪上拍翅飞翔的海鸥。 忘了交待一声,我们去见凌老头儿的地方是一处建筑在海岸峭壁上的城堡,像是童话插图般的景致,这老头儿是真懂享受的人,但这样的地方并不像是正式用来处理事务的所在,如此也让人的心情放松了很多。 我在会客室里等待凌老头儿的时候,用手敲了身后的墙,隐约有点空洞的回声。这间房有非常棒的隔音装修,即使在这里大打出手,站在门外的人也不会听到一丝一毫。 等了大约十分钟,凌老头出现在我面前。出乎我意料,他穿着一套丝绸的唐装,人的精神是很矍铄的,也没有留长胡子,不然他的形象就像每天清晨可以在街心公园遇到的耍太极的老头儿了。 凌老头儿看着我微微一笑:“顾小姐,我是凌可夫。”他这一笑,两眼精光闪烁,眼角皱纹深刻如刀,慈祥中又带威严。 我连忙站了起来。 凌老头一摆手:“请坐。” 凌老头儿道:“顾小姐,今日请你来这里,是想亲自拜托你一件事情。” 我一愣,这一句话对方说得实在客气,令我一直怀着的敌意不知丢到哪里去了,代之而起的是,居然是受宠若惊。我暗骂自己情绪失控,这人地位显赫,肯亲自见我,礼贤下士,必有所求。而且,求的必定是难度难以想像,以“黑羚”家族也不能办到的麻烦事。 凌老头儿却一点不管我心里在想什么,自顾自说:“我的外孙女儿凌霄早前在仁生医院意外身亡……” 我就知道他求我的事必定与此有关,登时挺了挺背脊,暗想你想我作出何等赔偿,不妨开出价码来,我未必便是完全理亏,不懂还价。 凌老头儿续道:“……我已知道她的意外跟一种特殊生物有关,这种生物会寄生在人体,控制人体思维,非常可怕。我那可怜的外孙女儿便是死于这种生物手下……” 我脑袋“轰”的一声,对方在说些什么?他怎么突然通情达理起来,而且知道得跟我一样多? 凌老头儿笑容渐渐消退,脸上隐约有点伤感:“我一共有四个孙儿六个孙女,凌霄是孙女中年纪排第四的,从小不喜与人亲近,待人是极客气的,跟谁都保持距离,想不到养大了却给怪物乘虚而入……这等事情在我们家族而言是绝不能宣扬出去的,我们只有吃这个哑巴亏,对外说霄儿是病逝的。但霄儿跟我虽不是特别的亲近,但总是我凌家的人,这害死我凌家人的怪物,绝不能放过……” 第201节 我这时才明白凌霄暴亡之后,警察突然不再调查此事,想是被凌家压了下去,但现在凌老头突然提了起来,又是对我这外人推心置腹,礼贤下士,我隐约有不祥预感。 果然凌老头儿随即说道:“我知道顾小姐神通广大,想请顾小姐帮忙把这杀人凶手找出来,加以惩治……” 我脱口而出:“这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凌老头儿笑了笑:“哦?”他笑容不知怎的让我想起锐利的刀,割人咽喉,要过得几秒才有血喷出来。 我鼓起勇气:“这种生物是否真的存着还不得知,现在只是有两个科学狂人力证它的存着而已,除了他们两人,谁也不知道它是否真的存着,而那两个人也根本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即使他们两个不是疯子,那生物真的存在,它现在已经逃窜到不知哪里去了,一点线索不留,况且,它能寄生于人体,还可以迅速转移,不但危险而且隐秘,要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它,根本不可能!” 凌老头儿笑了,“顾小姐,你分析情况很清晰,也很擅长推卸责任。但后者不是一个优秀的侦探应该具备的素质。” 我不认为我说错了,但也承认的确是有点推卸责任,我对于这个任务根本没有一点把握。 凌老头儿笑道:“对于你说的第一点,假如那两个研究奇异生物的年轻人是疯子,他们说的是空话,没有这个生物存在,那么我的霄儿是死于非命,死于谋杀,而当时在场的人中嫌疑最大的就是你。” 我绷着脸,但无法反驳。 凌老头儿说的话,是事实,更是一种隐隐的威胁。他透露一种可能性让我知道,假如我推托任务,他大可以宣布凌霄是死于谋杀,而杀人凶手就是我。 他的势力可以翻云覆雨,即使他并没有恃势凌人,现在也只是略略一提事实,我已经知道我难以脱离关系。即便是表面证据也于我不利,人证有听到我亲口承认的护士长,物证有留下我指纹的输液器。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一步不慎,现在便要因为冒失付出百倍的代价。 不过,我自己知道,凌老头儿现在这样对我已经非常客气,他实在不必这样做的,这世上有能力的人何止千万,他根本不需要这样跟一个与孙女的死有关系的人这样谈,就算是能力强胜我十倍的人也不必。 凌老头儿接着又道:“对于第二点,我告诉你,这生物的行踪我们已经掌握了部分,它现在伦敦。” 我跳了起来:“你!” 老头儿这句话关系太大,不但说明真的有这等危险生物存着,还告诉我现今为止我们的行踪尽在其掌握之中,而且,受到其操控。我不得不怀疑苏眉那位蓝颜知己所提到的游击队要抓我们的传言云云全是谎话,他是特地把我们卖到这里来。 凌老头儿微笑着说:“如何?帮帮我这老头子吧!”他就像一个满怀好意的慈祥老头儿一般跟我笑着:“我会派三个专业的助手给你,有了他们的帮助,两个月,不,大概一个月不用你就能把那凶手找着了。” 第十三章 伦敦地铁死亡事件 当我回到原来的会客室,里面只剩下邵氏两兄弟,欧阳晴川不见了。 康柏说凌老头请走我之后,跟着又请晴川会面。两兄弟本来打算阻挠,但晴川好像认命了一样,忽然鼓起勇气自己出去会面,两兄弟想着他虽然心里不愿,但至少对方不会伤害他,所以也就没有反对。 我忍不住跺脚:“调虎离山。” 康柏“咳”一声笑道:“你说自己是母老虎?欧阳晴川又不是什么千年大宝藏,他不过注定要做凌家女婿而已。” 我的脸一热。 这时凌老头刚才提到要指派给我的三名助手前来报到,你道是谁,我一见就发呆了。 一位态度友好,一进来看着我就微微一笑,眼睛眯起来,完全就是头熊猫形状;另外一位神情冷漠,长就一头浓密头发,脸上一副方正的黑框眼镜显得脸有点严肃,看着我的目光有点嘲笑的意味在。正是两位科学狂人,罗能杰和陈涛。 而第三位,却是先下了飞机就失去踪影的苏眉。我开始还以为她因为生气逃脱了,现在却发现她原来根本没有逃出去过,凌老头这一着不知是否在向我示威。 苏眉看着我,朝我做个鬼脸,什么都没有说。 领他们几个来的正是带我们来的人,看见我的脸色,甚是解人地说道:“他们两位是研究特异生物的专家,这一位是顾小姐合作多年的工作伙伴,有了他们协助顾小姐开展工作,一定如虎添翼。” 我冷冷道:“这话不过是你说的。” 那人一愣,笑道:“不,这是凌老先生说的。” 这人拿着鸡毛当令箭,真真气杀我。不过这人态度倒很从容,转达主人的话全发自内心的信奉,对待我这等人也相当客气。说实在的,我现在发觉自己比这人还不如,人家是受薪办事,食君之禄,分君之忧。我算什么?像是给胁迫着替自己的冒失赎罪。 想到这里,我变得心平气和,对那人说:“往后我可是需要跟你联系?请问怎样称呼?” 那人笑道:“我是凯利·罗恩,往后需要找我时请拨这个号码。” 我把他给我的卡片收好,点头:“那么以后我便会常常麻烦你了,罗恩先生。”我人在异乡,要替别人做事,所耗物力资源当然得依仗财雄势大的凌老头。 罗恩点点头:“荣幸之至。” 我转头走到苏眉身边,想问一下凌老头可有为难她。 苏眉挑通眼眉,不待我问已经说道:“我一出机场就发现凌氏的车子,怕你们出什么意外就在后面跟踪,但凌可夫发现了我,他跟我说是想请你帮他做事,我就跟他来了。” 苏眉的回答让我有点不高兴,不只安娜是这样,换成苏眉,仍然比我先见到当家人,我只得自我安慰,主角总是压轴的。 我转头对那两位“助手”道:“你们两位,对于搜寻工作可有什么好建议?” 陈涛本来还是摆出满脸嘲笑的样子,听我领导者式的一问,脸上神色更是不自然。但罗熊猫却是迟钝之人,而且脾气甚好,他听我这样一问,马上便掏出一个仪器来,外型看上去就跟家庭用的那种离子直发发钳差不多。 罗熊猫道:“我们受到凌老先生的资助,研发出这个东西。这个东西可以感应到生物身上散发出的热能正不正常。” 我皱了皱眉:“那种生物寄生到人体会令到散发的热能不正常?” 罗熊猫点头道:“就是那样的,只要感应到那个人的热能高出一个指标,这里的绿灯就会亮,那么这个人就有问题了。” 旁边的康柏插嘴道:“那么发烧的话,这灯会不会亮?” 罗熊猫道:“那倒不会,发烧引起的热能异常跟这种生物寄生引起的热能是不一样的,而且其他的病情引起的热能异常也不会,人体生病体温升高跟体内有寄生物体温升高有着本质的不同……” 旁边本来在生闷气的陈涛听到罗熊猫这般罗嗦,自己忍不住了,解释道:“顾小姐,上次我跟你解释过这种生物寄生在人体会令到人体血液组成成分比例失调的,这种失调会使人体体表温度升高,这种仪器就是为了感应这种温度所制造出来的。” 我点了点头:“或许你们两位需要教大家使用这种仪器。” 我说的大家除了我自己,还包括邵氏兄弟,我知道现在无论我说些什么他们都不会退出这事件的,干脆就省回口水了。 “等一下。”旁边一直没说话的康文道:“我还想知道一些关于这种生物的情况,比如说,它是不是能够随时从一个宿主转移到另外一个宿主身上?” 康文这话我也想问,但总是鼓不起勇气,假如得到的答案是确定的,那么这种生物实在强大恐怖如电影中的异形,可于瞬间杀人。 于是我们三个齐齐看着两位专家,等待他们的回答。 第202节 陈涛推推眼镜,认真地回答说:“暂时据我们所知,这种,不,这只生物只有在一个宿主死亡的时候才会转移到另外一个宿主身上,不过……” 我忽然想起一事,打断了他的“不过”,我急促地问道:“你是说当日我拔了输液针头令到它的宿主死亡,所以它转移了?” 陈涛看着我,慎重地点了点头。 我不置信:“那怎么会?” 陈涛说:“被寄生的宿主,也就是我的那位病人,长期靠输液维持生理机能,身体组织已经相当脆弱,你禁止了输液之后,不过十分钟后,病人的生理机能已经出于竭止状态,体内的寄生物一定是感应到这一点才离开的……但是,离开的那时,可能病人还没有完全死去,直到寄生物离开了她才气绝的。” 苏眉在旁边打了个冷战,举起手来:“我有一个问题,这个病人她被寄生物控制,平时可有意识?” 陈涛道:“这个问题提得很专业,我察觉到病人体内寄生着生物时,开始并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因为无论是寄生虫还是寄生物,它们都是依附于宿主生存的,但是,从我对病人的观察来看,病人后期的性情大变,言行举止都跟入院的时候很不同,我就开始考虑病人的脑细胞是不是也逐渐被寄生物侵蚀控制。” 陈涛的话太恐怖,也就是说,当人被这种生物寄生之后,不但身体能力被它夺走,而且意识也会受控,听上去简直比被妖精上身更恐怖。 这时我心里产生了浓重的不安,知道自己身周环境出现了这样一种危险的生物,而人类对之却一无所知,随时会被篡夺生命和灵魂。人具有智慧,具有改变环境的能力,但另有更高等的生物,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全凭本能就夺走这一切。 也许一直以来人都以自己是生物界的最高等生物自居,等到重新意识到人类不过是生物链中的一环这一事实,实在令人极度无力和恐惧。 一定是我的脸色突然变得难看,康文走过来把手搭我肩膀上,说道:“刚才你们说这种生物是要一个宿主死亡后才转移到另外一个宿主身上,那么它的转移并不迅速,伦敦跟你们所处的医院相隔千里,它又是怎么来到了这里?你们确定那是它吗,而不是它的同类?” 陈涛道:“那就是我刚才说的‘可是’了,它的确需要前宿主死亡了,或者肌体功能丧失时才能换宿主,可是现在我们怀疑它为了换宿主而驱使前宿主死亡。” 我大叫一声:“你知道你在说什么?” 陈涛慎重地点头:“我以一个科学家的名义保证,我所说的正是我的研究成果。这也就是我们称呼它为凶手的原因。” 我早就知道任何一种寄生物对于宿主都无甚好处,受恐怖电影恐怖小说影响,更是明确躲在人体里面的怪物绝不是什么好东西,会随时让人死于非命。但是当我亲耳听见的确有这样一种不但可以控制人体,而且可以随时杀人的生物,心中的恐惧还是难以形容。 我想像着这种生物大量繁殖,跟你擦身而过的一个人会在三秒钟前对你微笑,然后在三秒钟后倒地,肚皮爆开,涌出脓浆,当你受到惊吓的时候,身体一凉,然后已经不知身在何处…… 我打着冷战,说不出话来。康文搭我肩上的手改为环着我的肩,予我稳定和温暖。 康柏则“哈”的一声笑:“顾城,你不用怕成这个样子嘛,那家伙要上身的时候总会有什么预兆吧?” 陈涛大大不以为然,摇头道:“这不是聊斋志异,这种生物离开宿主体内是会被肉眼所见的,它从一个宿主转移到另外一个宿主身上,据我的研究猜测,主要是通过肛门钻进人体的。” 康柏怪叫一声:“那不是很痛?” 我实在不知道这小子脑袋是用来做什么的,他的想法实在异于常人,但此言一出,虽然没有令我笑出来,但也放松了很多。 陈涛道:“这种生物的形体可以变形,它钻进人体的时候大概会拉长成为筷子粗细吧,但进去之后会将人体器官挤到一旁,然后占据人体体腔,靠血液循环来运送养料。” 康柏又道:“那就是说,只要我们把一块铁皮垫在屁股下面,那它就钻不进来了,对吧?”他冲我做个鬼脸:“你看,顾城,知己知彼,这次任务其实一点不危险。” 苏眉在旁边已经哎哟一声:“我可不可以缝在裤子外面,塞在里头难受得要死。” 我知道这小子插科打诨只是想我放松,但是我无法笑出来,我只说:“我承认我是有点害怕,但是我是怕这种生物假如大量繁殖的话,人类对之是毫无抵抗能力的。”这话说完,忽然想起康柏刚出炉的垫铁皮提议,发觉虽然荒唐,其实也是一种防备方法,不过,现在的生物进化速度加快了很多,难保从下面钻不进去,改成从嘴巴进入,那么全球人民就得戴上钢铁头盔了。 一直没作声的罗熊猫突然说:“不会很多的……现在我们只发现一只而已。” 我道:“没有发现不代表不存在,科学的道理主要在发现不是在发明的啊。” 罗熊猫垂下头:“你说的也有道理,但是……但是我们还不知道它的繁殖方式。” 康文看着陈涛:“其实我还是想知道你们为何确认在医院里面逃跑的那只生物现在伦敦。” 陈涛有点尴尬:“其实以科学的严谨来说,这也不是百分百确定的事,但是,基于现在我们现在只发现了一只,而且又有合适的传播途径,所以得出这个结论……” 陈涛的推论是从几个事实得出的:一、凌霄死后,寄生物逃窜,随后仁生医院的一位医师前往伦敦度假。二、这位医师一个星期前在伦敦地铁堕轨自杀。三、这位医师虽然被疾驰的地铁撞得血肉模糊,但陈涛通过解剖发现他的体腔已经有器官萎缩腾出寄生物生存空间的迹象。四、这位医师曾在凌霄身死当晚当值。 陈涛的推论:寄生物在我拔掉输液针头时察觉宿主生理机能丧失,遂离开宿主寻找新宿主,寄生在当值医师体内,其后这位医师到伦敦度假,把它带到伦敦,而寄生物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又要离开宿主,遂操控宿主身体在伦敦地铁跳轨自杀,自己转移到另外一位宿主体内。 他得出结论,这只生物最后出没点在伦敦地铁,而它已经发现只要不满意现在的宿主便操控他令他走向死亡的方法,那么下一次转换宿主所引起的神秘死亡事件不久便会发生。 寄生物转换宿主带来的是死亡,但陈涛却说得如人类换衣服那般平淡,我不禁诧异是否科学家都得先有一副冷酷的心肠,才能保证不会感情用事。 陈涛察觉我的想法,淡淡道:“这只寄生物在寄生生物界应该算是高等生物了,不知是怎样进化而成的,它转换宿主只不过纯粹为了换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跟人类为了口腹之欲杀戮其余动物要更单纯一点。” 这个科学狂上次为了寻求我的帮助居然以凌老头儿的势力来威胁我,给我留下极坏的印象,但他说归说,从凌老头对我的态度看出,他并没有如他说的那样干了出来,把所有事情推到我头上,而是忠实地反映了他的研究。而现在他说出这样一句颇有深度的话来,更令我对他的印象大为改观。 我沉吟道:“既然线索最后落在伦敦地铁,我们的搜索就从伦敦地铁开始吧。” 康柏叫道:“开始之前人人得戴上护屁屁宝镜。” 他说得怪异,两位科学家助手却大点其头,即场肯定了康柏的发明。 屁股上包着一块铁皮,手里拿着一个“等离子直发器”站在人潮如涌的伦敦地下铁扫描行人,追踪异形生物,这种情景只是想想已经让我泄气,这或许是我接到过的最丢脸的任务了,我想。 第十四章 绝望的搜寻 闻名天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在19世纪住在伦敦的贝克街,他习惯出门后匆匆跳上马车,赶往附近的火车站到英国各地解决各式传世奇案。 而我,现在则沉沦于终年在地下运行,不见天日的黑暗地下铁中追寻一只本不应出现在世上的恐怖生物。 无论经过多少个年代,地底永远不是好地方,地下属于死者之国,活人进不去,诸神都不管,只有堕落的灵魂和火海…… 请原谅我的牢骚之语,我想如果任何一个人像我这样厚厚牛仔裤内藏着一只冰凉沁人的铁盘子,手里抓着一只疑似家用等离子直发器的家伙不断递到别人身边摆出免费美发师的姿态,不断被如潮人流挤得像打转的树叶,并且频遭白眼……那个人一定无法控制自己脑中出现“诅咒”和“地狱”的字眼。 铁盘子是极薄的,边缘经过切割,裁去盘子边,然后弄出适合屁股瓣放入凹位,每个人都根据身材“度身订造”一副,我的放好之后再穿入大一码的牛仔裤,外表看起来下身胖了一些,盘子的痕迹倒不明显。只是行动非常不方便,尤其是坐下的时候,你可以想像坐在一个盘子上的感觉。 苏眉说归说,毕竟没有勇气把盘子缝在裤子外面,她的装备跟我一样,穿的宽大裙裤装,更是一点看不出来。康文康柏两兄弟还好,陈涛中等偏胖的身材,便有点尴尬,而罗熊猫,我们一再奉劝他还是不必跟我们一起抛头露面了,但他还是坚持上阵。不过,幸好他并不是跟我们一组,他的万年拍档是陈涛,执行任务的时候,我们都尽可能地离他远点,这样便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误会。至少不会有人突然来问我们是否在为预防艾滋病作宣传。 够了,这算是我自作自受,牢骚到此为止,现在让我来介绍一下我现在工作的环境,其实若不是我的行径如此古怪,这里也不是那么的糟。 伦敦的地铁网是世界最密集和复杂的,共有273个车站,12条线,几十个交会点。在伦敦的市中心,走几步就会看到一个地铁站。 伦敦交通的70%由地铁承担,每小时发车90班次。 第203节 我一直认为界定一个城市是否够大,主要是看居住的人们会在什么时段出现在什么地方。一个足够大的城市的本地人,在大白天一般不会散步在大街上,而是集中于上下班的各种公共交通工具上。伦敦是国际大都市,这在地铁里就能证实,不同肤色、不同气味的人挤在一个车厢里。看着玻璃窗里塞满一张张不同颜色不同表情的脸,犹如某些宣扬世界大同的张贴海报。 要采集各种不同类型的人口版本,还是地铁合适。同一节车厢里面你可以遇见头发染成五颜六色、鼻子耳朵眼角肚脐眼扎着金属圈的朋克,有四五十岁手提花了边的皮包的英国绅士,有只穿着类文胸的性感伦敦小姐,还会有穿戴得奇形怪状的卖艺者,在车厢的一角拉起了幕布,举起了布做的傀儡,自演自唱…… 说了这么多,其实重点只有一个:伦敦地下铁实在人员太多。要在如此密集的人流中找到那怪物,我看有如大海捞针。再悲观一点去想,这项工作我或许得在这里干上好几年。 大多数难以忍受但又不得不重复的事情让人麻木后会过渡成习惯。现在我对于别人古怪的眼神已经慢慢习惯,我想一些本站的固定乘客也许也在学习着习惯我这怪异的存在。对于搜寻依旧一无所获,每晚工作至十点,然后我们一群人集中在一起去吃个宵夜。 这样的日程表持续了差不多半个月。 这半个月之中,苏眉隐隐猜到我们现在的处境多少跟尼泊尔那位雇佣杀手有关,心神不时恍惚,我想她其实是很想扑去尼泊尔的,而目的是问罪还是拖人来却不能确定了。我目睹她不时打手机,每次都是一脸黯然之色,也不禁替她难过。不过,假如那家伙真的想断就断,反正最后都是会让人伤心的话,我还是希望苏眉把他忘掉的好。 至于安娜和欧阳晴川,我想两位作为贵客正在享受着人上人的款待,根本没想来看看灰头土脸的我混成如何。不过,我感激他们没有这样做。 倒是有些事情在倒霉的时候看得更清楚。我一向认为邵康柏只对新鲜事物感兴趣,但兴趣难以持久,对任务感到厌倦就会自动消失,但这次他倒是老老实实坚持下来,每晚聚会时间还会说上两个笑话调笑我一下,态度轻松,出人意料地有耐性。 至于邵康文,我对他无可挑剔,说什么话都会显得客气虚伪,他是真的在为我吃苦,而且根本不认为是在吃苦。 就连两位一直以来我并未曾抱持好感的科学家,也在一天复一天的并肩奋战中增添了敬意。他们或许不识时务,或许过于偏执,但是他们的毅力和耐力是作为科研人员最宝贵的品质。每日白天他们帮忙拿仪器扫描过往乘客,晚间回到住所还继续分析过去所积存的数据,通过统计对比希望可以找到这种生物的某种规律,寻找那万分之一的可能。 最让人佩服的努力或许是明知无可能仍然坚持到底的努力,但最让人雀跃的努力无疑是得到理想结果的努力。 就在半个月即将过去的这一天,开展搜寻工作的第十五天晚上,聚会之时,两位科学家小心翼翼拿出了他们的研究成果。 他们的研究成果很简单,只有一份相当简单的图表,但对于我们的意义却或许比整个伦敦地下铁一秒钟内的负重还要沉重。 简单的图表做出来的过程的却相当复杂。 根据两位科学家分析陈涛以往对病人凌霄作出的每日情况记录,他们将凌霄出现异常行为的记录挑出来,然后将异常行为分类,并按类别再画出日期曲线图,希望可以找出异常行为发生的规律。 两位科学家找到的异常行为记录分成日常类、行为类、精神类三大种。日常类包括病人突然开始清洁身体、照镜子和打扮自己等;行为类包括出院子里散步、偶尔跟其他病人聊天、玩弄探病家属的狗只等;精神类包括梦呓、感情激动、流泪或愤怒等。 陈涛出示给我们看的一份图表据说是关于精神类的异常行为出现的日期排列表,他解释说在三份图表中他们只发现这一份算是有规律可言。 我看着那张曲线图,发现上面起伏的曲线弧度一个比一个小,我看向陈涛。 陈涛推推眼镜开始解释:“病人第一次发生精神类异常行为是梦呓,距离第二次的异常行为流泪相隔了120天,而第二次相距第一次行为发生是91天,第三次……66天。” 旁边的康柏插嘴:“听上去像是一个什么函数。” 罗熊猫点点头,“我们试着列出个数字式,就是n(2n-1),第一次跟第二次精神异常行为相距的天数,那里的n=8,第二次相距时间的n=7。” 我忍不住说:“真的这么巧?那我上次到病房……?” 陈涛答我:“n=5。” 我跳了起来:“才到了n=5?你们不是已经研究了快两年了么?” 陈涛道:“但是病人的精神异常行为在并不是一开始就出现的,它好像慢慢变得焦虑不安,也许是宿主已经无法适应它的需求。” 我想了想:“我到病房那天,病人外出散步,好像应该属于行为类异常。” 陈涛说:“在你到医院之前,病人在中午大闹病房,好像对环境极度不满意,想责骂护士,但是言词不清……” 康柏突然说:“那也许是那个病人身体已经太衰弱了,寄生物已经无法操控病人的发声。” 陈涛点头说:“我也认为是那样。” 我心中油然又生恐惧,我宁愿相信陈涛和康柏所说,也不愿意猜想那怪物自己会说人的语言。 康文这时问道:“那么跟着n就应该等于4?这日期不是已经过了吗?” “不。”陈涛说,“距离我们医院那位同事死亡之日,明天才是第28日。” 康文轻轻地“啊”了一声,表示赞同。 我说:“那么,明天很可能会出现状况,我们需要打醒精神。但是,伦敦那么大,如果我们错过了这次机会呢?” 康柏说:“只要出事总会留下线索。” 我摇摇头:“我是说,当n=2之后,这个怪物就不会出现异常情况了么?” 我的意思是指当数值等于零时,是不是代表这怪物从此不会再出现异常,老老实实做人?我这样一问,我跟邵氏兄弟齐齐看向陈涛,等着他的权威回答。 陈涛苦笑着说:“我也很想是这样,但是它不再作恶,乖乖跟最后一个宿主一起死亡的可能性不大,我觉得n的数值或许又重新倒数也不一定,而凌霄在送院之前有否出现异常我们并不知道,所以,第二次循环的n不一定从8开始。” 陈涛的话或许可以这样理解,假如错过了明天的机会,我们还有两次机会找到这只怪物,如果还是没有找到的话,下一次机会就不知何时开始。 康柏长叹一声:“简直就是强人所难嘛,这头怪物!” 他的话在炫耀的伦敦街头夜色中显得分外苍白渺茫,而坐在他旁边的苏眉整晚都未曾发表意见,她的魂魄好像早就脱离肉身,飞到一个遥远而神秘的角度去了。 第十五章 最后一次机会 两位科学家的预测是对的,就在第二天下午,人流最拥挤的时分,一位男子跌下路轨被撞死,而我们并没有逮住凶手。 科学家们利用凌氏的势力疏通了警方,让他们参与法医验尸工作,得出的结论跟他们的预测很吻合。这名倒霉的男子体内出现了有寄生物存在过的痕迹,但那痕迹很微小。刘涛说,下一次事故发生的尸体也许已经会找不到这种痕迹,因为寄生物存在的时间会很短,人体还没有完全适应它的存在,并不会给它的存在制造出一个容纳的空间。 下一次事故应该发生在十五天后,这也是我们最后的机会。 要在这样的时机这样的环境完成这样的任务,我们没有丝毫的把握。 苏眉依旧经常对着电话发呆,日子如飞般揭过。 这任务刚开始实行的时候,因为行径古怪所引发的尴尬使我们感到度日如年,但到了死线逼近的时候,我们却又盼望一天有240个小时,只是时间永远不会偏袒任何人。 这一日便是科学家们预测到的怪物换宿主的最后一次,如果这次不逮住它,往后它的行动将无法预测。 我向凌老头搬救兵,五十名手握“等离子直发器”的彪形大汉守在其中十二个人流最多的地铁出口,严阵以待。我跟邵氏兄弟和两名科学家助手则分成两组,守在上两次出现事故的地铁站台。 第204节 来往乘客发觉这般怪异行径的人突然壮大了队伍,纷纷对我们侧目,还有人凑上来问我们是否正在进行美发联合会的示威活动。康柏那小子胡闹,开玩笑说我们正准备发起一个发型毁灭大会,碰见某人发型不对眼的马上抓来给他强制免费理发,务必要在一天之内在伦敦地铁竖立起新时代流行发型的风尚,吓得那人抱头鼠窜。 我跟康文不禁相视一笑,现在我已经对这个任务不抱任何希望,心态放得相当平和。 康文却从来不说些什么,连尽力而为的话也不说,这样艰难无望的任务他只当是寻常上班。 我忍不住说:“嗳,我看我们得在这里搞点副业,或者一边卖唱一边找寻怪物,不然说不定会在这里呆上半辈子,这日子可过得浪费了。” 康文笑:“那头怪物不见得比人类有耐性。” 我一想,也真是,那怪物随兴而为,这一次在伦敦地铁,下一次说不定就上巴黎,我就算希望在这里呆半辈子,它可不想。 不过我却想,假如我非得在这地下呆上半辈子,康文一定会留下来陪我。这种想法让我的心暖洋洋的,就像摊在太阳底下的大棉被,慢慢渗透的温暖,一点点的松软,袒露在风中慵懒的飞扬。 我不禁也笑道:“我也相信它决不会比你有耐性。” 康文那么聪明的人,自然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只微笑着低头看我,不说什么。 我察觉自己居然在调笑对方,脸立即热了起来,连忙低头看着路轨,幸好老好康文不像康柏那样口花,只笑不语。 地铁过了一班又一班,风刮过一道又一道,脸上的热度终于渐渐消减。不知怎么的,我发现自己在发起呆来。苏眉经常取笑我,说我年纪大了心事多,经常在发白日梦,我自己却从不觉得,只觉得日子过得匆忙,难有余暇,偶尔放松下来的时间总是转瞬即过,留不下痕迹。大概有大段大段的空白时间就是在发呆中度过的吧,但是我不自觉。 发呆的时候在想些什么呢,我却不知道。据说当人极度紧张的时候,脑里就会突然不自觉地产生空白,什么都不能想,我是不是就是这种状态?但我偏偏不觉得自己紧张,完成一个紧张的委托之后,自然会放松,谁还会继续紧张? 我不认为我自己会持续紧张,并且发展成自动空白的病态,要我说,那可能是一种自我催眠吧,比如说,看见白色的花朵,嗅到百合花的香气,或者,看到色彩斑斓的大花猫……为什么会这样呢,发现这些事物的时候,我会发呆。 而刚才明明什么都没有,但我却发现自己在发呆,看来病情更严重了。 明明真的什么奇怪的事物都没有嘛,我却在发呆,除了,邵康文站在我身边,距离我只有30公分。 我很意外。 有点被自己吓着的感觉。 我小心翼翼观察身边在认真看着行人的康文的侧脸,他的侧脸有点瘦,下腭线条却很优美,我意外地发觉他的睫毛原来颇长,也很黑……我又开始发呆了。 什么都不想不做,就让时间静静流过,就是这样,可以么? 就在我神魂飘荡的当儿,康文好像感觉到什么,突然回过头来。我自发呆中醒觉,连忙想把目光移开,但已经来不及了,我跟他四目交投,只见他双目漆黑深邃有如幽潭,我瞬间没顶,突然感到呼吸急促脸颊潮热。 他以目光询问我:“?” 我的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脸热得像火烧一般,心中奋力挣扎,拼命给自己鼓气:顾倾城,你不能这样没用!你已经不是十四岁的小丫头,你现在需要的是镇定。 我深呼吸,强作镇定,缓缓转过头去,但觉头颈僵硬似是打了石膏。 偏偏康文见我表情奇特,一步走过来:“你怎么啦?”伸手一探我额头,给烫了一下,诧异道:“你着凉了?好像在发烧。” 我全身发烫,头晕眼花,确实像是发烧症状,四周声音完全静止,我只听到了自己汗水一粒粒的渗出皮肤砸落地面的声音。我汗出如浆。 就在气氛相当微妙之时,刚下地铁的人流突然发生一阵骚动,有事故发生了! 我连忙叫:“就在那边!”拔脚就跑。 康文一扯我:“你身体不舒服,留在这里等我,交给我去看吧。” 我似被烫着一般连忙摔掉他的手,顺带瞪他一眼:“谁发烧了,你才发烧了!” 康文大概从来没见我这样对他凶过,登时一愣。我装作生气掩饰自己的尴尬,但借着这句凶话,脸上的热度倒是一下子降了下来。 我们一起冲向事故的源头,一名金发女子倒卧在铁轨上,下半身卡在地铁车头底下,血肉模糊。 擦身而过的乘客纷纷议论,都说伦敦地铁最近事故频发,看来自杀率又再上升;还有人说这个地铁站特别邪门,应该请通灵者前来研究。 我和康文带着的监察仪器并未出现异常变化,我们再一次错失了凶手。 然而,这日发生的事故并不只一宗,隔了两个小时,凌老头手下所守的海德公园站发生了第二宗堕轨意外。 “乱套了,这真是个疯狂的世界!”陈涛揪着头发说。 罗熊猫正经地说:“我们列出的公式出了问题。” “嗨嗨,这怪物怎么说都是一种生物,而且很有可能是有智能的,那么它临时改变主意作出点异常行为也不行么?”这样发言的是康柏。 其实这样说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怪物的行为规律根本就无迹可循,我们的搜寻行动只能继续如盲头苍蝇般开展。 康文这时沉声说:“这次两位牺牲者都是女的,会不会其中真的有一位是自杀的呢?” 康文说得很对,我们受到任务影响,心中早已先入为主,在今日内发生什么意外都直接归入寄生物名下,先自搞得自己阵脚大乱。 陈涛听到这么一说,即时精神一振:“没错,或许其中有一位是自己自杀的。”难为他这样一个平时头脑清晰口齿伶俐的科学家惊喜之下也说出了“自己自杀”这样滑稽的词语来。 然而我们这时又犯了一个错误,过于相信自己的权威,以及对寄生物的危害仍然先入为主,我们完全忽略了还有其他可能性的存在。 凌老头儿却比我们头脑清醒,他透露给我们的消息来自警方,事实令到我们目瞪口呆。 真相是,事故发生时,至少有五名以上的目击者是目睹一位年轻男子迅速走近女死者,在列车飞驰而来的一瞬间,将她推下铁轨。 也就是说,警方得出的结论是,这日内发生的两宗事故都是谋杀,而且根据目击者的口供,凶手很可能是同一个男人。 警方已经根据目击者的口供描述描绘出嫌疑人的图像,张贴在各地铁站口。 我们站在那张疑犯图像前研究良久。这个男人年龄在三十岁上下,身高大约五尺十寸左右,肤色像是亚洲人,脸色苍白,黑色髦发,穿深蓝色格子衬衫和灰色布裤,看上去是个忧郁略带神经质的年轻人。 我问两位科学家:“有没有可能这个男人就是寄生物的宿主,寄生物控制他来谋杀别人?” 两位科学家考虑良久,慎重地答我:“很有可能。” 事情过于离奇,已经无法以什么常规规则去归纳形容。凡事都无法得出结论,凡事皆有可能。 第205节 第十六章 招致诅咒的任性 要找寻怪物,或许是专家在行,但若是寻找杀人犯,警方力量占绝对优势。 时隔事故发生不到一个星期,疑犯图像旁边已经加上逮捕告示。 疑犯名字叫做凯尔森·莫,今年三十二岁,来自芝加哥,证件号码是xxxxxxxxxx,他涉嫌近两个月来在地铁站发生的三宗谋杀案。 我们通过凌氏家族的势力得到一些内部资料:警方得到犯人邻居的报告,包围了疑犯的居所,但那里已经是人去楼空。警方在现场搜到一些女子的照片和联系方式,试着联系这些女子,发现这些女子都是疑犯的前女友,疑犯遭到前后大约八名女子的抛弃。 警方曾怀疑在地铁被推下路轨的两名年青女子也是疑犯的前女友,但经过调查证明他们并不相识,是什么原因导致疑犯突起杀机,至今尚未调查清楚。 警方初步怀疑疑犯因为屡遭失恋打击而精神异常,现已将其列为二级危害公众人物。 得到这些资料时,我们仍然在继续无望的搜寻,但时间却缩短了很多,我们用更多的时间来研究讨论这位杀人犯是不是我们需要寻找的对象。 我对科学家们提出疑问:“这个杀人犯有没有可能因为寄生物的附身而导致精神失常?” 陈涛考虑之后答我:“根据凌霄的个案来看,凌霄出现心理异常状况时好像是因为得到了来自外界的打击。” 陈涛整理了一份资料给我看。 凌霄第一次心理异常状况出现是得知未婚夫拒绝与其成婚,并且逃跑。 第二次还是因为这个未婚夫又在婚礼现场逃跑。 第三次是因为未婚夫继续逃跑中打击了她的亲友。 康柏也在我旁边探头来看,“哈”的笑出声来:“原来是因为一个浑小子!落跑的新郎现实版!” 我甚为同意,凌霄未出事前我曾见她一面,虽然病得脱略人型,仍然是个美女,可惜遇人不淑,她还偏偏要吊死一棵树上。 慢着,我发现了不对,转头去问陈涛:“凌霄失恋,为什么会引起寄生物不安?难道它也有人的感情不成?” 陈涛回答:“这点还没有研究出来,但或许人在情绪异常的时候体内会发生什么变化,让寄生物觉得不好过,就表现为人的异常行为。” 这种说法听上去像是有科学根据,说是人兴奋刺激的时候脑内会产生什么激素,让人不觉疲累。但那是分泌兴奋激素的事情,难道人在失恋的时候体内也会产生什么激素,让体内的寄生物感到不安? 我突然想到,如果人的情绪真的可以产生激素,那么失恋或许是清除体内寄生虫的好法子。 康文自我手里接过资料细看,慢慢说:“倾城,这些时间很巧合,好像你也发生了一些事情。” 我一愣,开始回想。 第一次……未婚夫拒绝成婚,逃跑。 第二次……婚礼现场逃跑。 我呻吟一声:“这位混蛋未婚夫不是姓欧阳的吧?” 陈涛瞪圆了眼睛:“确实是姓欧阳的,据说是城中阴阳师家族的传人。” “哈”邵康柏即时在旁边怪笑一声,幸灾乐祸。 罗熊猫问:“顾小姐与欧阳家族打过交道?他们这些装神弄鬼的人,相信科学的人很难对付。” 康柏接口:“哪里仅止打过交道,简直关系匪浅。” 陈涛问我:“顾小姐跟这位欧阳家的传人是朋友?” 康柏又接过去:“哪里仅止于朋友,简直是‘过命’的交情。”他刻意强调“过命”两字,引得罗陈两人齐齐盯着我。 康文皱眉:“小柏。” 康柏伸舌头:“我哪里有说错。” 我托着脑袋:“你是没有说错,一点也没有说错。因为我就是那个帮助欧阳晴川逃婚的人,而且两次都是。而且……”我叹了口气:“虽然我跟这位凌霄小姐实在没有仇,但是,她说不定是给我害死的。” 说出这句话的我实在有点心灰意冷,这世界何其小又何其巧,无论我再怎么撇清都没法摆脱我佛如来的手掌心,倒不如大方承认的好。 当然,这协助欧阳晴川第三次闯祸的人,不是我,想是安娜。两人助我解决掉吸血族魔王复活的问题后便齐齐私奔,这伤及凌家亲友的人应该就是脾气火爆的安娜。 不过,虽然百味纷陈,我却不会后悔。我想起跟居莉莎一起在婚礼上带走欧阳晴川时,他只得一人在场,那时我还笑他是否要跟母鸡拜堂,现在我知道了,他的准新娘子正躺在特殊病房内打点滴,说不定还出现了什么异常行为,无法赶到婚礼现场。 我更进一步想到,最先察觉凌霄异常的人,说不定不是两位一心研究异种生物的科学家,而是凌氏的人。他们早发觉他们的小姐不正常,是以把她丢在一间最普通的医院内作特殊看护。这样的人,居然还硬塞给晴川。换着是古代,假如那小姐在成婚后突然死了,死因又是不明不白,说不定会酿成什么千古奇冤。 陈涛罗熊猫听得我亲口承认了,八只眼睛瞪得溜圆,都有一把问题要问,却又不好意思,我只装没看到。 憋了半晌,罗熊猫先忍不住:“顾小姐,当时……?” 我的手机适时响起铃声,我连忙取出:“对不起……”我作个手势,借机离场。 这个电话是凌老头的手下凯利·罗恩,他报告说十分钟前伦敦某地铁站发生了堕轨意外,凶手很有可能就是我们和警方正在寻找的人。 我们马上齐齐驱车去出事的地铁站察看。 这次出事的是一对年轻男女,死状相当凄惨,两人紧紧搂抱在一起,齐齐被列车碾过,至死保持了亲密的姿态。 据目击者声称,这对男女应该是正在热恋中的情侣,他们一直搂抱着在等地铁,后来男的离开去买饮料,然后那个男子迅速接近那名女子,女子的男友回头察觉到危险,大叫着冲过来,男子伸手去推女子,男友冲上来紧紧抱住女友,男子便连男友一起推下路轨。 我们面面相觑,康柏鸡啄米一样点着头:“毫无疑问是嫉妒。这头怪物居然会嫉妒,奇怪了,失恋的又不是它!” 陈涛皱着眉头:“这真的令人费解。” 罗熊猫却说道:“我在怀疑一件事情,或许……” 但已经没有人留意到他打算“或许”什么,所有人都看着离我们大约五十米的站台,那个站台上站着一个男人,黑髦发,身高大约五尺十寸,有点瘦,身上穿一件灰蓝的格子衬衫。 我跟康文对望一眼,我低声说:“不是那么巧吧?” 第206节 康文说:“凶手精神异常,很可能没有即时远离现场。” 再一看,康柏那小子已经按捺不住,自己悄悄往那男子的方向移动。 我想开口警告康柏不要打草惊蛇,那男子已经察觉到,并且开始移动。我们正打算追过去,却发现这男子的转移动作非常缓慢,并不像是要逃的意思。 他像是一只找到了猎物的猫,蹑手蹑脚向一个女孩走去。那个女孩子打扮得很惹眼,戴着一顶红色的贝雷帽,双手不住地在身周互拍,很兴奋的样子,翘首看着站台。她在等人,而且很有可能是在等情人。 那个很像是凶手的男子就是向这个快乐地等着人的女孩子走去。远处隧道亮着灯,列车转瞬间就要入站了。 我们蓦然间嘹解了这男子的意图,我们即时拔足往那边飞奔,却又怕呼喊会惊动凶手,不敢事先大声示警。 列车接近的声音恰好遮盖了我们的脚步声,五十米的距离,我们全速而奔,六秒还是七秒,生还是死? 车轮磨铁轨的咝咝声越来越响,列车的车头灯已经看见,男子蹙到女孩子身后,缓缓伸出手。 还有十七八米的距离,我发觉也许赶不及了,打算大叫,叫女孩子小心,就在这时,突发事件发生了。 有一个人从上面的楼梯迅速地冲下来,她在站台上叫着,奔跑着,冲向一个方向。 这个人的出现让我们目瞪口呆,太太太意外,这个像火箭炮一样俯冲下来的人居然是在另外一个站台负责警戒的苏眉! 苏眉的动作夸张,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就连我,那声示警也给梗在了喉咙。 穿格子衬衣的男子注意力随即转移,苏眉脚步急促,跟他擦身而过,就在这一瞬间,他突然伸手在苏眉肩膊狠狠推了一把,他的意思是要把苏眉推下路轨! 事出如此突然,正在奔跑的我们吓得脚步停下,离得最近的女孩子瞪大眼睛,忘了尖叫,苏眉正在全神贯注地小跑,猝不及防,给推得身体一歪,一只脚滑出了轨道。 “不!”我心中狂叫,但嘴里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格子衬衣男子弯身又是一推。 我尖叫:“不!”我想闭上双眼,但双眼不受我控制,仍然死死睁着。 然后我便眼睁睁看着不知哪里冒出来的一个非常高大强壮的男人,他一只手捉住苏眉的手,另一只手抵在格子衬衣男子的额侧。 “砰”一声清脆利落的枪响,格子衬衣男子一头栽下路轨。 列车呼啸而过,呼呼风声让轨道旁的乘客都不期然地合上双眼,那个贝雷帽女孩蓦地爆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尖叫。 第十七章 事务处理的后遗症 事情发生过程跌宕起伏,结束却干净利落,而且皆大欢喜。 两位工程师高高兴兴获得凶手尸体进行梦寐以求的研究,经过解剖后果然在里面发生了奇异的寄生物,据说是像一截烧焦树干的东西,因为被泡在福尔马林里所以迅速萎缩,它的生理构造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我算是解决了凌老头交给的任务,他不再找我麻烦。最后一次会面他还笑眯眯的给我宣布了一个“好消息”:安娜和欧阳晴川订婚了。 我目睹安娜不过跟凌老头儿打了通电话便被奉为上宾,早就知道她跟凌氏大有关系,现在听到她居然代表凌氏跟欧阳晴川订婚了,似乎已经可以确定安娜九成是姓凌的。而凌氏跟赤木家族的关系紧密,凌氏的凌霄先前便是代表两个家族跟晴川结婚的,这样一来,两大家族得偿所愿,欧阳晴川不再担惊受怕,但立即由自由人变成政治婚姻的重要筹码。 我早前知道欧阳晴川的逃婚以及凌霄的事故都直接或间接跟我有关系,现在心生鬼魅,多少觉得凌老头的笑容后面意味深长,总是不寒而栗。也不敢多问,只道了一声“恭喜”便告退了。 我现在才知道我有多运气,虽然我永远不愿意承认,我是直接或间接因为安娜的关系,凌氏才放过我。难怪凌老头儿对我客气,想是看在某人面子,但是却又逼我做事,想亦是因为某人不肯轻易饶我的心思。 在尼泊尔遇到安娜和欧阳晴川,似乎冥冥之中上天在帮我,不然我或许已经被凌氏私刑解决了,又似乎是冥冥之中上天要予我考验,不然我怎么会接到有史以来最丢脸的任务。 虽然现在凌老头儿没有留难我,但也并未开口邀请我参加他孙辈的婚礼,我想他已经当我是麻烦人物,记录在他凌氏的黑名单中,他也不愿意他的孙辈再跟我这麻烦人物再扯上关系。 后来我倒是一再猜想,晴川这小猴儿跳来跳去,还是不能跳出凌氏的手心,他余生都得在安娜身侧度过,缘分二字真是神奇莫测,即使是力可通灵的阴阳师,也无力挣扎。 而在最后关头跳出来那位一枪击毙危险人物,英雄救美的人想必大家都已猜到是谁,至今我提起此人还有点牙痒痒。 便是此人私下跟凌氏达成协议,骗了我们来伦敦受人驱使,作白痴一样行径,像傻瓜一样在地铁内遭人白眼和嘲笑。 但若不是他,我们现在或许的确已经落入游击队之手,并且被据为筹码跟凌氏作谈判。他这一招兵行险着,表面上看是送羊入虎口,其实内里是釜底抽薪。 我不得不说,苏眉巴巴地带着我和邵氏兄弟到尼泊尔去避难,全是为了要找这个人,不是因为这样,我们也不会在尼泊尔遇到安娜和欧阳晴川,事情或许会变得更糟。 而在最后阶段,此人所起的过渡作用则可有可无,他有时会令事情变糟,却又有令事情转好的本事。伦敦地下铁那最后一幕中,苏眉若不是因为见到他的身影才不会拼命的扑出来,招致危险,但若不是他惊人的敏捷身手和超人一等的反应,苏眉此刻也已经被辗在地铁轮子下。 回程中我不知对此人翻过多少个白眼,苏眉却一再护他到底。康柏小子怕他,不敢正面问他话,我却不怕他,直接问他:“你的那班徒儿徒孙呢?你这次决定丢下他们?” 他一愣答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他们的理想是要在旧的土地上创造新的秩序,而我想在新的土地上创造新的生活。” 回答的真漂亮,他的新生活无非是突然想通了,决定从此不爱江山爱美人。 这个荒谬的理由直到他跟随我们回到本城依然坚持。 回来后我追问苏眉是否早就跟他合谋骗我们回伦敦,苏眉却跟我含糊其词。我大为愤怒:“我明明见他追完一程又一程,离乡别井,于千钧一发之时救你于难,你居然跟我说你跟他不是很熟?你不知道他的计划?” 苏眉振振有词:“我还是在他救了我之后才知道他的名字。” 我怒道:“我现在还不知道。” “亚兰·德普。”苏眉叫:“那么你现在知道了,跟我知道得一样多。”态度极之恶劣。 我知道那小子追上来准没好事,说不定是想劝苏眉跟我拆伙,但苏眉现在这态度,摆明了什么都不跟我说。我非常生气,倒了杯水跑到一旁大口大口的喝,不再说话。 苏眉忍不住:“我又没有问你跟邵康文在伦敦地下铁里面发生了什么事,你为什么来问我?” 我狠狠呛了一口,咳得快要死去。 我忘记了我看见苏眉一只脚悬在地铁轨道上空,歪倒在那个亚兰·德普怀里的同时,我也腿脚发软,一头栽在邵康文怀里。 事情过了半个月,曾是我助手的科学家罗熊猫致电给我,告诉我他们最新的关于寄生物的研究成果。 他声称这只生物神经系统极为发达,其余构造跟普通寄生物并无太大不同。它是通过体表来吸收养分的,而令到宿主血液成分产生变化应该归于其体壁分泌的某种物质,令到人体血液浓度产生变化。至于寄生物是否控制了人脑机能,暂时还没有确切的证据,但血液浓度升高,人体血液流动变缓,活动大量减少,而且会影响到脑部功能。 罗熊猫说话要比陈涛罗嗦得多,他巨细无遗就如给我在电话中宣读科学论文,我昏昏欲睡中突然听到一句让我精神一振的结论。 第207节 罗熊猫说:“让我们奇怪的是,我们通过解剖发现,在最后的宿主死亡之前,这只寄生物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我叫出来:“这只怪物在主人死了之前已经死了?” 罗熊猫说不错,确实如此,后来那个凶手凯尔森·莫的行为已经完全与寄生物无关,因为最后一次要杀人的时候,寄生物已经死了,我们之前推断寄生物控制宿主去杀人的猜想被事实推翻。 我问道:“寄生物是怎么死亡的?”我实在觉得奇怪,这只怪物予人感觉如恐怖片中杀人于瞬间的异形,而且随时可以钻进人身,它强悍残忍,怎么会如此短命。 罗熊猫回答我,原本寄生物因为要寄生在别的生物体内,它必定会进化出一副可以保护自己以免被宿主排斥或伤害的体质,例如:肠道寄生蛔虫,其体壁和原体腔液内存在对胰蛋白酶和糜蛋白酶有抑制作用物质,在虫体角皮内的这些酶抑制物,能保护虫体免受宿主小肠内蛋白酶的作用。 而科学家们发现,这只寄生在人体的寄生物的体表却被人体体液腐蚀,可能因之而死。 我苦笑:“难道这位凶手变态到自己吞硫酸?但这也不可能,寄生虫居然被自己的宿主融化,这听上去实在有点荒谬。” 罗熊猫问我:“你记得我曾经在怀疑一件事情吗?” “嗯。”我想起罗熊猫那天被打断的说了一半的话来,“你说:或许什么?” 罗熊猫在电话里慢腾腾地说:“我想说,或许寄生物一直受到精神异常的宿主的控制,所以……” 我叫出声来:“不可能!” “其实是有这个可能的……”罗熊猫解释,开始运用他的科学术语。他解释到宿主因为体内有寄生物,血液变得越来越异常,脑袋越来越不灵光,但也许是因为开始变得迟钝,才对感情上受到的伤害特别执着。这样一来,宿主因为寄生物的原因精神容易变得异常,而寄生物又因为宿主精神异常的原因而感到生存环境变得不在适合。 我心里非常萦乱,但是却也知道事情虽然难以接受,但的确有可能。罗熊猫说得比较复杂,其实事实上往往越单纯的人对待感情越认真,而生性内向的人分外执着,比外向的人更容易钻牛角尖。寄生物的存在,说不定是从后天条件上改变了宿主的性格,也改变了他们的命运。 而对于寄生物,或许我们可以作这样的猜想,寄生物生存在宿主体内,靠摄取宿主血液养分生存,然而,宿主的精神慢慢出现异常,体内寄生物生存环境发生变化,寄生物因此感到越来越不安,越来越不舒服,于是,迫使它换一个宿主。 也许不应该用“不安”这个词语,罗熊猫认为,失恋或大受打击的人体内可能会产生某种激素,而这种激素可以致寄生物于死地,于是,迫使它一次又一次的大逃亡。 罗熊猫还在电话那头絮絮叨叨:“陈涛不肯认同我的猜想,但是我经过调查,他在仁生医院的同事是因为跟妻子离婚到伦敦自杀的,没错,陈涛他们在他家里发现了一封遗书,这也是警察相信他是自杀的缘故……总之,我调查出来,寄生物之前的宿主都有烦恼,或许失恋,或许房子失火了,或者离婚……” 我很意外:“喂,罗先生,寄生物作为高等进化的寄生动物,它应该有选择安全宿主的本能,它为什么一再寄生到威胁到它生存的人身上。” 我听见话筒里面传来一阵轻微的悉率声,我想是因为我的问题,罗熊猫紧张到拼命擦汗。他在电话那头对我说:“……这是目前我难以解释的问题,不过我猜想,或许失恋的人身上会散发出一种气息,吸引了寄生物前来……” 太矛盾了,明知活不下去还是拼命地钻进来! “它对这种气息又抗拒又不能抵受……不过,也有可能纯粹是它的运气不好……” 后一种可能让我直翻白眼,我们现在得知的寄生物曾经的宿主有四个,四个都有感情问题,性格都喜欢钻牛角尖,寄生物的运气居然坏到全部选错,或许应该训练它去预测彩票,专挑它挑剩的来下注才对。 这世上的科学家大约分两种,一种立足于事实,推论出事物的原理;另一种先提出空想,再来验证。 我想罗熊猫大约是后者。 我忍不住问:“你的同事们,我说的是你的那个研究所的人,他们认为怎样?”大部分科学家们的头脑应该都是精密无比的,应该会提出更精密的意见吧。 出乎我意料,罗熊猫答我:“跟我一起合作研究异种生物的只有陈涛一个啊,他是反对派,不过我们有四位助手,其中有三位支持我的设想,而里面有两位认为寄生物的不幸是意外,也就是说它的运气不好,他们都宁愿相信这个。” 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样了,人人无处归依,感情在空气中漂浮。这个世界上,感情有问题的人真的这么多?多到一只超前进化的寄生物难觅安生之所? 最让人灰心的是,即使事实并非如此,人类也有相当部分的人认为如此,对自己的前途丧失希望。 我叹了口气:“我明白了……我想说……” 罗熊猫停止了叙述,紧张地问我:“你明白了什么?你想说什么?你赞同我的看法还是反对?” 我又叹了口气:“我终于明白了,秋天果然是一个适合失恋的季节。” “为什么?”罗熊猫果然还是不能了解。 我说:“因为失恋的人连这么危险的生物都可以杀死,可以称为世纪第一杀人病症了。” 后来,我跟苏眉提起了研究的结果。我问她,你信不信失恋可以杀死这样强悍的生物? 苏眉答我:“再强悍的生物也有弱点,这种生物的致命弱点不是在于它并未能进化到可以抵抗侵害的体质,而在于它不具备挑选合适宿主的头脑。” 苏眉说得好像一个悲剧。不过我却慢慢放心,我相信这种貌似强大实质脆弱的生物是无法在这个危险而冷酷的星球长久生存的。 然后苏眉开始感情泛滥:“爱不是科学,人的感情最是无法衡量的,就像最美的东西都具有生命力,但生命力总是稍纵即逝。” 她说得乱七八糟,我却大生共鸣之感。我无端想起好久以前吃的那顿烧生蚝,在蚝壳上冒出来的寄生虫,那像是一个可怕的预兆。我还想起后来那寄生虫在生蚝肉上面跳舞,像米线一样细的身体因为热像蛇一样扭动着,后来突然弹跳进火里,不过眨眼功夫,就烧焦了。 寄生物脱离了寄生体总会遭遇危险,生命都是不长久的。然而,却有一种寄生体危险到连寄生物都不想多呆,因为它会因之送命。 爱算不算寄生在人身上最矜贵而又最危险的感情?受挫时随时可以杀人杀己。 就在我的伤感泛滥之时,苏眉突然在后面大力拍我的肩头,笑哈哈地说:“为了应付明目张胆的挑衅,我们从现在开始要努力一点了,不能每天呆在事务所里面等顾客上门,我们应该积极去发展客源才对。” 我的伤感被即时转移方向,一时不能了解苏眉的意思,好不容易才挤出一句:“怎么发展?去挖掘吸血鬼、猎人、寄生人……?” “嗨嗨,笨死了。其实只用一个字就可以概括我们的战略思想了。”苏眉得意地将眨着两把锋利的小刷子在我脸上刷了两遍:“那就是一个‘抢’字,只要我们死盯着对面,把他们事务所的生意全抢过来就好了。” 我立即明白了这件危险事件的最大后遗症是什么了,也立刻知道了我的拍档今天为什么突然变得如此感情澎湃,那完全是因为这三天来发生的事情。 那位同样又任性又感情澎湃的男人,偏偏孔武有力成长为一代人肉战斗机的名叫亚兰的前杀手,在力劝苏眉跟我拆伙,远离江湖是非地未果的情况下,为了证明他创造新生活的决心,拉扯上康柏那唯恐天下不乱的小子,在我们的事务所正对面开了一家同样规模的私家侦探事务所。 而且,取了一个让人晕倒的名字——“兰柏侦探事务所”。 第七卷 未来杀机 第一章 诡异的银行劫案 还有十五分钟,银行就要关门了。 现金服务窗口的小姐们除了保留两个窗口继续服务之外,其余人员都在打着哈欠点算柜台的现金。里间vip室里的业务应该也完成得差不多了吧,身形高大的客人正在站起来。 这是一个平常不过的傍晚,一如表面上看到的风平浪静。 第208节 墙上的时钟,分针又轻轻过去了一格。三个戴着墨镜的男人踏着夕阳的余光走进了银行。 银行的保安有礼貌的迎上前去:“今天的号已经派完,请明天……” 走在最前面的魁梧男子狠狠的挥出一拳,猝不及防的保安一头栽倒在地上。 “啪”清脆整齐的拔枪声,显示出劫匪们配合无间。 “所有人把双手放在脑后,客人马上蹲下!你,把现金拿出来,放进这个袋子!”一个瘦长个子穿格子衬衣的劫匪气势汹汹的叫着。 柜台后的小姐战战兢兢的将一迭迭的现金放进黑色塑胶袋里面。 “还要,还要,全部!听到没?不准停!快!快!”歇斯底里的催促声中,塑胶袋一下子就鼓了起来。 “哎,里面好像还有不少。”一个劫匪的目光无意中透进vip房门的玻璃,对着里面堆叠成小山般的现钞咽口水。 “小石,你去!把里面的拿出来。”最魁梧的男子显然是头领,开始支使另一个最瘦小的劫匪进去vip室。 就在被称为小石的劫匪转身开始往vip室走过去的时候,本来气氛十分紧张,寂静无声的银行里,突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三个人,准确来说,是三名端着枪的高大男人,急步闯进了银行。 这三个男人跟先前的三个劫匪一样,全都戴着墨镜。他们手里擎着轻巧的手枪,上面还套着消音器,比起先前的劫匪来,看上去是专业多了。但他们气势汹汹的闯进来的时候,绝无可能料到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当他们看见魁梧男子和另一名瘦长男子正用枪指着柜台小姐时,马上呆了一呆。 先前的三个劫匪看见这种架势,很自然的联想到是银行的工作人员报了警,现在正是警察前来抓人。而且,这些人还是便衣。 领头的魁梧劫匪马上大叫一声,招呼同伴之余,开枪便射。 后面进来的三个男人吃亏在情况未明,脑筋还没有转换过来,当先的两人已经被射伤倒地,剩下的一个虽然奋勇还击,但仓促之下,也仅仅只是伤了魁梧劫匪的胳膊而已。等到柜台前的瘦长劫匪挥枪加入战团的时候,这名男子仓皇逃跑。 这场枪战就像抢占山头的对决,仅仅维持了一分钟,便以后进来的三名男子大败告终。 这时,最瘦小的一名劫匪正从vip室内拎着一袋钞票,将胳膊扣住里面那名客人,非常吃力地将他劫持出来,一面踮着脚一面喘气:“警察呢?警察敢动我们?我这里有人质!” 三名劫匪劫持着这名客人迅速逃跑。 伦敦西街的商业银行劫案,以被劫去六百万现金告终。 警察在十分钟后赶到现场,但劫匪已经逃之夭夭。警察在街角五十米处发现曾经被劫持的人质,带回查问,人质表示自己在银行作交易的三百万现金也被劫匪顺手劫去。 银行内现场遗留被枪击致死的两具成年男子尸体。让人奇怪的是,这两名男子并非警方便衣人员,他们身上也没有任何表明身份的证件。 这两名神秘的男子,突然手持危险枪械,出现在抢劫现场,并且与劫匪产生冲突,身死后并未留下任何线索。 警方曾想通过尸体的指纹来查出他们的身份,让人惊异的是,这两名男子的手指都曾经被某种化学药物涂抹过,腐蚀了真皮层,把原来的指纹完全破坏了。这种掩饰身份的做法,只有从事极其秘密行业的人员才会使用,譬如间谍人员。 劫案发生后,过了两个星期,银行劫匪落网了。魁梧劫匪是一个退伍军人,他纠合了两个同乡,通过特殊渠道搞来了枪支,筹划了这次劫案。 被问到当时与三名神秘男子交战的经过,劫匪们也语焉不详,一口咬定当时认为这些人是来抓他们的,想破坏他们的好事。身为劫匪,神经也是很紧张的,当然拔枪就射,事情发展得如此之快,他们甚至没有交谈一语。 劫匪头子事后回想起来,感觉当时其中一名男子好像有话想说的样子,但是当时他认定对方就是便衣警察,就算开口也不过说一些劝降的话,根本就没有给对方开口的机会。 在警方说这些男子并不是警察时,劫匪们全都表示不相信,因为对方训练有素。劫匪头子更是言之凿凿:“他们绝对是受过专业训练的,那种反应……要不是我见机快,而他们当时好像被我们吓了一跳,呆在那里的话,我是不可能一下子射伤他们两个的。就算是这样,要不是我们人多,我恐怕也不是剩下那个的对手。” 劫匪头子当时给第三个男人在胳膊上射了一枪,受伤颇重,不得不找医院动手术。警方就是顺着这条线索把他找到的。 “不过,说不定他们也跟我们一样,是来打劫的呀。哈哈哈,谁知他们运气不好,让我们占先了。”说到后来,劫匪头子异想天开。 虽然不是没有可能,但两队劫匪盯上同一间银行,在同一时间下手,这样的几率到底有多少? 劫案涉及巨额金钱,还涉及人命,警方竭力追查。但查来查去,两具尸体的身份依然如谜。 既然警方的追查一直没有进展,就且将这方面丢在一边,接下来说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当日在银行值班的柜台小姐之一,她名叫朱莉。当日就是有够倒霉,这位小姐被那个瘦长个劫匪选中,把枪抵着脑袋要挟,要她把钱币塞满塑胶袋。 也就是要接受这个重要的“任务”,她才不必像其他客人和同事一样,像蛤蟆一样蹲在地上头也不敢抬。 当时那三名神秘男子冲进来的时候,朱莉还以为是劫匪的帮手到了,心里直叫救命。后来双方居然驳起火来,朱莉吓得立即抱头蹲下,跟其他人一样躲在大理石柜台下面。 但是在蹲下之前,她还是看到了这三名男子的相貌,并且把其中一个认了出来。 虽然当时这三名男子都戴着遮掉半边脸的宽大墨镜,但她还是一眼就把其中一个认了出来,恰巧还是有命逃跑了的那一个。这种敏锐的认人本事,在下文里面还会提及,朱莉小姐的过人能力在下文还会再度发挥。 朱莉小姐作为被劫银行的职员,事后当然也被带去警局录下口供,她就很自然的说出她认识其中一名男子的话来。 朱莉说这名男子曾经是她的邻居,曾经有一段时间,她每晚都见到他昼伏夜出,行踪有异常人。 这样重要的线索自然引起警方重视,但是后来这段口供却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原因在于,朱莉指出这名男子的职业是一名便衣警员,并表示,自己曾见过他的警员证。男子名叫刘恺斯,他是一名在职警员,隶属东区警局。 警方根据朱莉给出的地址找上门去,那里早已人去楼空。而朱莉在见到真正的警员证时,却坚持刘恺斯的证件跟面前所见的一模一样。 诡异就诡异在这里,朱莉坚持她没有认错人,没有说谎,她还说刘恺斯曾经带她进东区警局参观过,还得到当局警员的客气招待。她甚而能够说出现在东区警局内两名曾经招呼过她的警员的形貌。 但是这两名警员却对这名小姐和她所说的那个男人,没有一点印象。而本市的警察局,更进一步确定,没有这一号人物。 朱莉的供词,只有令到这些男子的身份更加扑朔迷离。 在劫匪被捕后一个月内,警方费尽心思,想调查出这些神秘男子的来历,好使一宗简单的劫案顺利结案,然而始终未果。 一个月后,本城日报牵头的媒体突然就这宗劫案进行报道。对警方办事能力的责难,对案情的猜测像是雨后春笋一样纷纷冒了出来。更有部分小报为求哗众取宠,作出不负责任的猜测,说这三名神秘男子很有可能真的是便衣警察,但由于无法阻止劫案,并有两名警员因公殉职,因此警察局竭力隐瞒此事云云。言之凿凿的强盗逻辑令到警局上下焦头烂额。 在舆论压力之下,警察局誓要调查出这三人身份,好使案件顺利结案的心情也就不难理解了。 但即使是如此狼狈的情况下,他们也并未想过要借助一个私家侦探的力量。 我的出场,是在更为意外的情形之下。 第二章 狂热的追求者 春季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季节,水分充足,万物滋长,百花盛放,就连隔壁面包店里那只猫,这阵子每逢入夜都叫得分外卖力。 第209节 春天纵然有千般好,但只要有一项缺点,就够我头痛的了。那就是连绵的雨水。 在南方的城市,雨季特别悠长,湿漉漉的地板总好像总不会有干的一天,连墙上瓷砖都会渗水,那种情景是爱好阳光的人的噩梦。 但凡到了雨季,我都实行退居户内的政策,整个人比其余三个季节当中的表现,要懒上好几倍。 我从来不会像现在这样诚心祈祷,祈祷雨季当中不要接到特殊委托,不要出外务。不过事实证明,临时抱佛脚,酒肉穿肠过,这样的话,就算你有多虔诚,神也不会帮你。 不过这宗差事实在有点冤枉。 首先委托不是我接的,这等鸡毛蒜皮的小事加上雨季带来的坏心情,我是绝对能推就推。但我的拍档苏眉不同。她爱好广泛,这等有趣的小case她当作是娱乐节目,相当愉快的接了下来。 我跟苏眉合伙办的“倾城侦探社”,机制其实相当松散,加上人事简单,一般情况下,各自接委托各自完成,遇上大项目,才会合伙完成。至于收益,各自有钱包没错,但我们两人的钱包中间是通洞的,有时她的钱放来我这边,有时相反。 总之,侦探社的业务跟财务是极其简单也混乱的。 在相对独立的合作方式来看,即使我很反对出外务,但那只不过是我个人的事情,我并无权也无法阻止苏眉去接我不喜欢的委托,只要她不要来麻烦我就行了。 原则上是这样没有错,虽然我很不喜欢苏眉去接这等八卦罗嗦的差事,但我也无权阻止她这样做。 但是,当苏眉因为更重要的任务而被迫向我求助,要把这个讨厌的委托推给我的时候,我就当然反对了。 然而,不幸的是,尽管我们两个人都没有理财头脑,但苏眉是相对要好的那一位。她不知从哪里翻出一个账簿来,(鬼才知道这个万年难得一见的账簿是什么时候记上数目字的),言之凿凿的跟我说现在侦探社的财务相当不利。 而见鬼的账簿的打击尚在其次,更重要的打击来自于我们的竞争对手,上个月开在我们对面的“兰柏侦探社”,因为他们的恶意竞争,我们侦探社这个月的业务直线下降了50%。 惊人的数字! 苏眉不提这个还好,说起来我就一肚子火。要不是苏眉从尼泊尔招惹了名为亚兰·德普的麻烦人物,要不是这个人撩拨起邵康柏的那根筋,要不是两个大小子都有股极度胡闹的劲儿,要不是……那么多不是,今天我就不会这么倒霉,被迫在雨季接下这个超级麻烦的差事。 差事其实很简单,就是每天固定在下午五点到七点,到两条街外的职业学校去上一节插花艺术课而已。不是去讲课,而是当学生,压根学不懂也不会被骂的那种学生。 听上去没有难度,其实内情麻烦得让人抓狂。 尽管麻烦,还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的,这世界上大部分事情都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区别在于概括得好与不好而已。 委托的实情,一句话:阻止教插花的男教师跟女学生谈恋爱。 春天是个怎样的季节? 在春天发梦叫做春梦,春天里特别明媚的颜色叫春色。 在这样生机勃勃的季节,施加横手,阻止别人谈恋爱? 吓?听上去就不像人干的事情。 偏偏就是有这样无趣又无聊但是却很有钱的人物。 一个阔太太担心自己的儿子误入歧途,所以请来私家侦探窥视在侧,记录下感情发展进度按时汇报,并在阻止恋情发展的大前提下,随时在关键时刻进行扼杀性质的干扰。 这等败兴捣蛋的事情,我本来是连眼尾也不会瞄一下,但现在却得亲身去做,我极为焦躁。幸好这班上家庭主妇的多,偶尔两三个职业女性,大概不会有看《侦探行情》这样专业杂志的人,暂时没有人认出我。 插花班的授课老师,也就是那个阔太太的儿子,却是非常整洁斯文的一个年轻人,穿着质地精良的笔挺白衬衣,架着金丝眼镜,谈吐相当有教养,让人很容易产生好感。 不过,这样有背景而又出色的一个年轻人,屈就到一所三流职校里授课,讲授的也不是经济哲学,而是既不实用又不饱肚的插花项目…… 我私下怀疑这人不正常。 不过这年轻老师确实不错,他一踏进教室就发现我是新来的,跟绝大部分得过且过浑浑噩噩的夜校教师不同,他立即笑容满脸向大家宣布班上来了个新同学,并请我自己介绍。 然后带头鼓掌。 这等气氛,几乎没有说出:“以后大家要好好相处,互相帮助唷!”这样的场面话。 这种像是呵护小孩子一般的说话方式受到女士们的欢迎,难怪可以容纳五十人的大教室现在几乎每张桌子后面都坐满了人。 懂得讨女士们欢心,这是一宗很大的成就。 不过,也只是几乎坐满而已。教室里面有三张桌子是空着的。其中一张,年轻的老师的目光有意无意经过那里的时候,总是带了点失望。 我立即猜到,这位富家公子所追求的女性,平日一定就是坐那张桌子的。而今天,她迟到。 即使心上人迟到,课还是得上,这是身为教师的职责。 在新同学欢迎会外加一轮天南地北的寒暄之后,年轻的老师发现拖无可拖,只得宣告开始上课。 真有这么巧,他刚说出“上课”两字,一个女孩就推门进了教室。年轻老师本来黯然的眼睛一下子像探照灯一样亮了起来,射出两道可怕的光芒。 门推开的时候,我很自然就盯着进来的那个人,发现不过是一个长相普通的女孩子,就把目光调回来。头转过来才发现年轻老师的表情那么恐怖,连忙又把头转过去看。 这个女孩子穿着普通的白色套裙,头发是直直长长的披在背后,五官不算细致,配合得还好,嘴巴小小的,看上去惹人怜爱。这个女孩子并不是那种让人惊艳的类型,姿色中等,有种恬静的味道。 但是授课老师的表情,以及四周同学的表情,全都在说明这是一个何等不平凡的女子。 “小莉,你来啦?今天路况不好,又塞车了吗?”让人听了打冷战的声音,想不通刚才还很淡定的声音怎么突然变成这等甜腻。 小莉没有理睬老师的问候,她往四周看了看,没有坐她自己的桌子,反而向我走过来。 “小莉,今天下课之后,有没有空……” “老师!”四周本来满脸梦幻色彩的女士们齐声抗议。 年轻老师脸色一端,终于开始上课。 “你好,我是新同学,我姓顾,叫我小顾就好了。”我先自己介绍。虽然这委托烂到不行,但既然接了,就得硬着头皮坚持到底,现在先来了解要对付的对象,搜集情报再说。 “你好,我叫朱莉。”女孩子答应我,她的声音挺好听的,但不应该会成为富家公子热烈追求的理由。 我看了看她原来的桌子:“你不是坐那边的?” 第210节 “椅子可能有问题,不能坐。”朱莉轻轻说。 “哦?”我偏头凝神去看那张椅子,果然发现椅子面上亮晶晶的,不知被谁涂上了胶水。 “她们……”我瞄瞄周围全神盯着风度翩翩老师的女士们:“嫉妒你?” “也不是那样的,她们误会我。”朱莉不安地在椅子上移动身体。 “既然不是这回事,又这么麻烦,你为什么还要来上课?”我很奇怪。这里并不是中学校园,并没有人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换言之,并没有人逼着她来自讨苦吃。 朱莉比我更奇怪:“咦,我交了钱也。这钱是不退的,这本来是她们不对,为什么反而要我不上课?” 我无话可说。 这堂课上得我如坐针毡。 插花是风雅事,我平时也颇感兴趣,我也很想趁此机会搞懂各种流派的传承风格问题,但是,这最好是在一片祥和的气氛下。 而现在,我几乎给别人的目光杀死。 远在讲台上投射在我身上,一心嫌我阻碍他凝视心上人的目光也就算了,远距离的飞箭总会失准头,但近到每一桌来教导的时候,我便吃不消了。 年轻且风度翩翩的老师,最喜欢在我们这一桌旁边流连忘返了。 “这瓶孔雀开屏主次分明,错落有致……”他的脸都红了:“小莉,你领悟得真是透彻。” “啊,那是顾小姐插的。”朱莉的脸也微微红了,却是因为尴尬。 年轻的老师狠狠瞪过来,即时瞪得我一激灵。 天啊,我付钱来上插花课,成为最符合老师要求的高材生,却还要被老师瞪。 这世道……真的是没天理! 老师的目光已经转移到朱莉身上:“小莉,下课记得要等我,我们去喝咖啡。”他已经完全把我当透明了,或者,认为我已经被他的目光杀死了。 老师回到讲台上的时候,朱莉细声的对我说:“顾,顾小姐,可不可以请你帮我一件事?” “什么事?”我还在生闷气。 “等会儿下课的时候,你陪我一起走好不好?”朱莉小声的央求:“我不想去喝咖啡,我会告诉他我约了你。请你帮帮我好不好?” 我忍不住挑了挑眉毛,现在我就很想告诉朱莉,要我帮忙可是要按日收费的。但我随即又想起,帮助她摆脱富公子老师的追求,也正好可以完成对方家长的委托,属于业务范围内。 最后我只有不置可否。 早就知道这是件麻烦差事,现在麻烦程度更是呈几何级数升级。 我发誓今晚下课之后,无论苏眉以何等理由推托,我都决不再来上这该死的插花课。 第三章 无辜被绑架 下课后,我偕朱莉离开。 早有准备,经验充足。老师被热情的女学生包围向我们投来求救的目光时,只看到我们一截衫尾。 外面刚下过雨,温热潮湿的气息扑面而来,使人心烦意乱。 我问朱莉:“真的要去喝咖啡?” 成功甩掉老师,她大可不必再在我这陌生人身上浪费金钱时间。 朱莉果然犹豫,一直犹豫。 走至学校门口,风中传来一丝异样气息。 第六感警报大作。 有事发生! 今晚,此地,当刻! 一束雪亮车灯“啪”的照在我俩脸上。 我一拉朱莉,往后退。 潜伏暗处的十二座面包车此刻车灯大亮,车厢门猛地打开,窜出四名黑西装大汉,往我们直扑而来。 正打算充当护花使者的我拉开架势,护在朱莉身前。 打算阻挡住众人,令弱女子伺机逃脱。 等一下,他们的目标居然是我! 两人之中,他们忽略朱莉,毫不迟疑的直扑向我。 身边朱莉惊叫出声,随即她朝一个方向大喊:“老师,老师,报警!” 我闪开两名大汉向我伸出的爪子,只来得及一偏头,发觉另外那两名大汉已经直扑那追出来的富公子老师。 转眼间,文质彬彬的老师金丝眼镜掉了一边,白衬衣皱成一团,手臂被反制在背部,上身被压低,完全失去抵抗能力,嘴里兀自叫:“小莉,别怕!我来救你!” 简直像是五十年代背景的粤语长片中穷书生为保护心上人豁命跟恶霸搏斗。 朱莉蹲在路边,掩面痛哭,只懂摇头尖叫:“不,不!” 此情此景!看得我直瞪眼。 原本想擒我的两名大汉发觉我难缠,转移目标,改向帮忙另两名大汉拖拉着老师往车厢走。 第211节 这可是我的委托对象,衣食父母! 我大喝一声:“放下人来!”扑上厮打。 四名大汉分出一半来应付我,结果被摞倒一双。 另两名见势不妙,取出个对讲机来搬救兵。 我一边冲一边大叫:“朱莉,报警!” 那涕泪交流的小妞才记起手机的用途。 那歹徒收起对讲机向我扑来,我见他手里拿着一罐液体,心知不妙。眼角瞥见那被制的老师趁其不备,已经脱身,连忙大叫:“你们两个快跑!” 话声未毕,扑上前来那歹徒用力一按,手中铁罐对正我喷出一束白雾。 我屏住呼吸,伸腿便踢,那铁罐“哐当”滚落在地,兀自嗞嗞喷着白雾。 拳脚并施,那大汉被我扫倒,面部埋进那白雾里,像被喷杀虫水的蟑螂一般,手脚稍稍动弹,只是不会挣扎起身。 “我叫保镖来!”老师叫着奔向停车场。 是,这类有身家的人依赖的人是保镖,而不是警察。 我看见朱莉伏在地上,好像要捡什么东西,走过去要搀她起来,刚一弯身,突地头顶一阵钝痛,眼前顿时一片空白,意识全无。 醒来时看到周围一片漆黑,稍动一下手脚,发觉四肢酸软,无法用力。 旁边有人低声问:“你醒啦?”是朱莉的声音。 “嗯。”我被自己嘶哑的声音吓了一跳,静了几秒才接着问:“我们在哪里?” “不知道。”意料之中的答案。 我撑起身来,觉得头晕晕的,得扶着墙走。 沿着墙壁走了一圈,证实了我的不祥猜想:我们被禁锢了。 “连灯都没有,窗户倒是开着的,想不到一觉就睡到晚上。”我喃喃道。 “顾小姐!”朱莉的声音很惊惶。 “怎么?”我回头,镇定的说:“放心,我一定可以找到出去的办法。” “不不,现在是白天啊。”朱莉急促的说:“外面虽然什么都没有,但是可以看到天空。现在是下午了,外面阳光还很足呢。” 我呆住了。 手还搭在窗框上,收不回来。 不自觉凝固了动作,心中百味杂陈。 白天变成了黑夜! 我的眼睛! 外面传来鸡叫的声音,还有老人家咳嗽的声音。 我竭力镇定下来,提气大叫:“有人吗?我们被关在屋里!” 老人静了静,然后继续咳嗽。母鸡继续咕咕叫。 我又叫:“如果您没有办法,请替我们报警!或者打这个电话……”我大声报出侦探社的号码。 老人还是没有理我,她的咳嗽声越来越小,离开了。 我无力的倚在墙角。 “顾小姐。”朱莉过来挽住我。 我低声道:“告诉我,外面的环境如何。”语气连我自己觉出软弱了。 人生的赏心乐事本来就不多,若是余生都得在黑暗世界中渡过…… 但是,我身边还有朱莉。一个依靠我保护的女子。 不能倒下。至少不是此刻。 朱莉踮了踮脚尖,说:“外面有棵大树,是榕树,很大,很茂密。树下是泥地,长了草。那边看不到了,好像只有我们这边有房子……好像是乡下地方呢。” “没有看到人吗?” 朱莉犹豫了一下:“没有。” “那些鸡呢?”我问。 “现在看不到。”朱莉回答。 我不作声,感觉应该还有些什么被朱莉忽略了,但由于不是自己亲眼目睹的缘故,一时也提不出什么别的疑问来。 过了一阵,我对朱莉说:“请问现在所处的房间是怎样的?” “就是一般的砖房啊,粉刷了一下,有十平米左右,有一个小窗户,就是我们站在前面的那个,一扇门,锁上了。” “墙上有没有什么奇怪的痕迹?”我想了想问道。 朱莉突然尖叫:“那里!有滩血!” 我连忙问:“你有没有受伤。” 第212节 “没有。” 我松口气,“那么是别人留下的。” 朱莉语带哭音:“那么我们会不会……?” “当然不会!”我截断:“我跟你都没有钱,绑架我们有什么好处!” 一面心里盘算:就是,绑架我们两个不见得有什么好处,总不是劫色那么幼稚吧。倘若不是为了钱财,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被禁锢的人,心情原本就恐惧烦闷忧急众多情绪交织,偏偏我还来个“眼不见为静”,如果真是呆坐在黑暗里什么也不做,恐怕先自己胡思乱想到疯掉。 人很多时候不是被外界压力逼疯,恰恰相反,是被自己逼疯的。 很多事情还没有临到头上,最好不要自己擅自猜测,悬崖和出路一线之隔,各占百分之五十可能性,哪一方都不占绝对优势。 这当头,只能做点让自己分心的事。于是只能跟朱莉这小姑娘聊天,聊些有营养的没营养的,什么都好,只要不是自己发呆。 也就是这样,在我得知这小姑娘就是当日著名的伦敦西街商业银行六百万劫案的当事人之一时,很是意外了一把。 “就是因为那天的事情,我晚上老是睡不好,做恶梦。单位建议我休假,在家里实在无聊,所以来上课。”朱莉可怜巴巴的说:“谁知又被绑架了,我最近真是时运低。” 但是绑架却是被我牵连来的。我在心里说。 想想问她:“报道上说你认得的那个劫匪是你认识的警员,是真的吗?” 报道有时不能尽信,记者是太善于抓住无关枝叶发扬光大的群体了。 然而朱莉答我:“我真的认得是他。我自小就很会认人,爸妈让我喊亲戚,他们只介绍过一次,隔了几年再见我也从来不会叫错。” 我搓手:“难道是警察局有心否认?” “我不知道。”朱莉有少许犹豫。 “那个警员,为什么带你去警察局?”我觉得事情不应该是一个男警察为了炫耀领着隔壁小姑娘去实地参观那么简单。 “我也不知道,他说他是警察,问我信不信。我说不信。然后,然后他就让我跟他去看看……我就跟去了。”朱莉的声音突然有点涩,有股欲言又止的惆怅,好像很不想提起这件事情,但是有人提起来了,她又觉得很怀念。 斗室内的空气有一股若有若无情绪飘飞的滋味。 过半晌,我轻轻说:“教插花的周老师,很紧张你的样子。” 天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扯到这个话题,只能说,当时看不见东西的我实在太无聊了。 过了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跟朱莉的这席谈话我差点就能触到问题的核心,但是我竟然因为一个八卦问题而自动岔开了。 朱莉静了一刻,答我:“我不喜欢他,我有男朋友了。” 小小的斗室内,我憋闷得想仰天长啸。 居然是这样纯净水的答案! 也就是说,别的什么都不重要,爱情第一。 既然如此,对方家长犯得着费那么多钱来请我出马吗?我又犯得着什么在这个讨厌的春季替一个在意中人眼中全无吸引力的人民币男出头呢? 我到底是为了什么瞎了眼睛呆在囚房里呢? 真是无语问苍天啊。 应该大哭三声的,我肯定的想。 但是为了不要惊吓小姑娘,并且引起绑架者的杀机,我还是把那口气咕咚一声吞了。 这种事情纯粹是由意外和误会交叉引起的。 但是到底谁能够告诉我,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呢? 第四章 帅哥带来的转机 幸好,很多事情都有“不过”表示转折,即使没有,也多半会有“后来”显示结果。 本来我以为自己即将憋闷而死,不过,事情发生了转机。 不是很久的后来,我的面前有个光晕出现。淡淡的,中心一点亮,蛋黄大小,往边缘晕开去。如果不是知道自己是暂时性失明,还真以为是太阳出来了呢。 我开始不以为意,明白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不自觉的屏住呼吸。 就在我以为自己的视力开始渐渐恢复的时候,光晕又一点点的消失了。 又坠入了黑暗当中。 房间内,因为我的泄气已经静默了很久,现在更是死一般的静寂。 朱莉呢?她或许真的睡着了吧。我哄她睡去的。 事实上在这样的景况当中,我实在也无能为力了,唯一能做的事情是尽量让同伴放心。少受点惊吓,保持镇静,那样当出现机会的时候才能冷静的作出判断和反应。 突然,一束光好像天际的流星一样出现在黑暗里。 我完全呆住。 那是一种特殊手电筒的光亮,电筒的光经过收束,只会凝固成一束光柱,不会向周围扩散。 我的眼睛竟然真的恢复了,刚才的黑暗原来是天黑了而已。 有些瘫痪的病人恢复后,依然不会走路,因为他不相信自己的双腿。 我不过才瞎了半天,竟然就堕入了这种误区。 第213节 慢着,我真的只是晕迷了半天吗? 我发现自己和朱莉都忽略了这个问题。 她是被有毒喷雾迷倒的,而我则是头部受到撞击而晕迷的。 刚才的谈话中,得知我们的通讯工具甚至钥匙都被收缴。 没有任何工具可以告诉我们,现在外面的天色是几时的天色,是昨日抑或明天。 突然发觉,失去计量工具,时间没有任何意义。 那个人手持特殊手电缓缓走近。 我想了想,俯身推醒朱莉:“有人来了。” 我想继续扮演失明者,能够令对手麻痹大意。 但是当我看到走近的那个人时,一时间,我几乎忘记了装瞎子。 据说人在看到极度感兴趣的事物时,神情会完全不一样。我受过训练,自问应该掩饰得很好,但是当我看到那个人时,相信自己双眼中发出的光芒绝不应是一个瞎子能够作出来的。 那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年轻帅哥。 皮肤苍白,文静,忧郁。 那么暗的光线下,我居然还觉得他的眼睫毛长得过分,像是特地生长好使在有浓雾的清晨凝结几颗露珠似的。 就是这个人绑架我们两个女子的吗? 那几个黑衣大汉的粗暴…… 目光往下,看到他手里还拎着一个塑料袋,袋里放着两个饭盒。 我在心里发出一声叹息。 这就是光怪陆离的人生! 朱莉怔怔的看着他,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她猛的扑到窗台,双手握住铁枝,嘶声喊:“放我出去!”随即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浑身一抖,不再作声。 我看她是刚睡醒脑子还不大清醒。 这个女孩子有她的单纯可爱。 帅哥看也不看她,对着我扬扬下巴,很明显的示意。 我维持面无表情,心里矛盾挣扎:要不要继续装瞎子? 旁边朱莉解围:“她眼睛看不到了,你要做什么?” “给你们的。”帅哥把饭盒拎高让我们看到,“你为什么看不见了?”他还是盯着我,声线不错,语调毫无感情。 “给你们在脑部狠狠敲了一下,可能敲断了视觉神经线。”我愤愤回答,同时摸摸自己的头,那个地方起了个包,还在隐隐作痛。 “哦。”帅哥漫应了一声,将手电筒放在地上,把饭盒一盒盒侧着递进窗户。 “你为什么要抓我们?”我发问。 “你认识黄牧星吗?”他反问我。 我点点头。那是雇主。 “黄牧星是个人物,我们要找他办点事,但是不好接近。他对他的儿子很紧张,而你是他儿子的女友,我们想通过你和他儿子的关系联系上黄牧星。”帅哥用很平淡的语气说着这些,好像在谈论昨晚看的一套超烂肥皂剧的剧情。 原来,他们毕竟还是把我当成黄小开的女友了。 我没有转头看朱莉的表情,不想暴露她的身份。 深深吸口气,我开始盯着他的眉毛演戏:“我是无辜的,我认识黄慕云才不到一个月,他是我插花班的老师,我跟他根本不熟悉。对了,刚刚结束那节课,他还骂我是笨蛋,我拍桌子跟他翻脸了,还发誓以后都不会来上课。” 我诚恳的:“你们误会了,他不会为我做任何事情的。黄牧星更不会。” 帅哥沉静的看着我。他的眼神非常沉着,宛如深夜的寂海一般,细细的波涛,低微悠长如同沉睡中的呼吸。 对着这样的人讲话,总有种说得太多的冒失感。 他慢慢说:“不管是不是误会,反正你已经在这里了,希望你能够帮到我们。只要你和他和好了,这样你就仍然是他紧张的人,他的父亲会为儿子出头的。” 这番话很令我呆了呆,他那一脸认真的表情却又不似在讥笑我。 我笑笑:“我讲个故事给你听好不好,不好笑你可以打我。” 帅哥抬眼看我,忧郁眼神中写着疑问。 “夏日炎炎的一天,两只香蕉走在路上。走在前面的香蕉突然觉得好热,他说,好热哦,我要把衣服脱掉。然后他就把皮给剥掉了。”我目光发直的继续盯着他的眉毛,“你能猜到结果吗?” 帅哥:“?” “结果后面的香蕉就跌倒了。” 帅哥怔怔的看着我。半晌,抽了抽嘴角,很不情愿的动作。 我笑:“很冷吧。但是你刚才说的话,比这个笑话还要冷。” “绑架一个跟某人八竿子打不上关系的女子,还不是为了去要挟某人,而是为了要挟某人的老爹!这样七绕八拐糟糕透顶的主意,到底是谁出的?我劝你远离他,这种人绝对是损友。” 帅哥看着我,还是那种冷静的眼神,然后他抬了抬右边的眉毛,没有拿着东西的那只手大拇指很酷的往后竖了竖,“你自己跟他说。” 他的身后忽然多了一个人。 第214节 与其说是窄小的窗户遮蔽了我的视线,或者说是扮演瞎子使用了我全部的注意力,不如说此人的行动实在诡异莫测。 看到他那一瞬间,我忽然希望自己是个真正的瞎子。 面前出现了日月争辉的景象。 如果说面前的气质帅哥气质像是新月,那他身后那位无疑像正午太阳一般热力逼人。 两者各有千秋,但我宁愿此刻我看到的是一个丑得像巫婆的侏儒,而不是这个英俊得像明星的男子。 偏偏这个时候,这个后者,严格来说,跟面前这个气质帅哥完全不同的另一位帅哥,他说了一句让人晕倒的话。 他说:“你搞错了,她绝对不是黄小开的女朋友。另外那个才是。” 他伸出一根指头指着我。 “因为她是我的同居女友。” 该刹那,我清楚听到我的心脏发出一声呜咽,脑袋的残余意识是想在牢墙上一头撞死。 我奋力抑制自己的咬牙切齿,保持目光平视,将脸缓缓转向他的方向,装出一脸茫然:“我不认识你。”我希望我从来没有认识过你。 气质帅哥说:“她眼睛看不见,听不出来你的声音。”他的语气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疑惑,平淡得好像在跟餐厅的侍者说,她忘记了自己有没有吃过这道菜。 那个人一脸不置信,“怎么可能!”一步踏前:“到底怎么一回事?她眼睛怎么啦?”惶急之情倒不是装出来的。 气质帅哥简单的说:“抓她的时候,她抗拒,被伤了头部,可能影响了视力。” 后者的眼睛越瞪越大,眉毛竖起,突然出手,用力扯住气质帅哥的领子,吼:“把她放出来。” 气质帅哥居然面不改色,很冷淡的说:“现在不能送她到医院去,事情刚进行了一半。” “他妈的,谁说送她去医院,我只要你放她出来。”那个人恶狠狠的说:“现在你们还不相信我吗?叫拿主意的人出来啊!我自己跟他说!”他一双手把人家身上穿的笔挺衣服揉得一团糟。 门打开了,那个人冲进来搀我,脸色很不好看,暗处也能看到有点发青。 我装着四处摸索,刻意避开他伸出的手。 结果他一把握住我的手。掌心有冷汗,还有点抖。他非常紧张。 “你真的看不见了?”他声音也是抖的。 他为什么这么害怕? 我淡淡的瞧着他的眉毛。 装瞎子的关键是盯着对方某个部位就此不再移动目光,盯住眉毛就很好,盯着眼睛或嘴都比较容易冒馅。 “是谁干的?”他压低声音,隐隐咬牙的声音。 我摸了摸后脑那个包,“给你们的人在这里敲了一下,我怎么知道是谁。” “疼不疼?”他的手动了一下,似乎想去摸摸伤处,但终于是没有做成。 我不作声,以沉默给他压力。 难得见到这飞扬跳脱的小子这般阵脚大乱,能多看一秒都是值得。 他得不到我的回应,眼睛里闪过一丝内疚的神色。握着我的手松开,开始小心翼翼扶着我的手肘,稍一迟疑,另一只手扶我腰上。 “前面有滩水,要迈过去。”他低声吩咐,声音很温柔,隐隐一丝难过。 我的心蓦地一软。这平素精明的小子居然真的以为我看不见。 但是在看到朱莉向我投来可怜巴巴的目光时,我的心立刻就变得像冻豆腐一样发冷变硬还变疙瘩起来。 “邵,康,柏!”我的嘴唇没动,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如果你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春风沉醉的晚上,身侧那个殷殷相扶的英俊男子,抵受不住的打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彻骨寒战。 第五章 百万悬赏杀人告示 我从一间黑暗、潮湿、简陋的平房里转移出来,进入另外一间有电灯、地面干燥、依然简陋的平房里。 木床上的席子是发黑的,被褥有霉味,窗户没有窗帘。 我由康柏搀扶着坐到那床上,鼻端嗅到霉湿味,皮肤自动冒起鸡皮疙瘩,还得装作若无其事。 这时,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眼角瞥到一条小指长短的蜈蚣往我地上的脚缓缓爬来。 那样构造繁复的节肢类动物,动作和谐迅速得让人心里发毛。 邵康柏坐在床边的一张木椅子上,手支在下巴上,以一种海报模特的姿态看着我。 就是没有想过往我的脚看一眼。 在他若有所思的目光注视下,我还得装作对那危险的小动物视若无睹。 那条小蜈蚣离我的脚距离不到三厘米了,看它的笔直走势,三公里内也不准备掉头拐弯,而康柏还是在那边扮雕像。 我忍无可忍:“邵康柏!” 他吓了一跳,“怎么啦?” “这是什么地方!味道好难闻!”我睁着黯淡无光的眼睛上下周围绕了一圈,特别聚焦在脚下,“我不是踩到什么脏东西了吧,怎么这么臭!” 谢天谢地,他终于看到了蜈蚣。不动声色的将那倒霉的虫子一脚踩成肉酱,一面对我诚恳的说谎:“这里虽然是乡下,但是收拾得很干净的,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这里的三星级了。” 第215节 真是睁眼说瞎话。 我不作声,过一阵子,“你没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吗?” 那小子脸上顿时露出很复杂的神情来,过了好一阵,他艰难的说:“我会负责任的……” 我:“……” 一时间,杀心顿起。 幸好他补充下去:“我会负责把你的眼睛治好,无论用什么方法。” “为什么绑架黄慕云的女友,真的就是那个人说的烂理由吗?”我吞了口气,尽量平静的问他。 康柏迟疑了一下,说:“其实这要从一张悬赏告示说起。” 他掏出一张折叠成烟盒大小的纸,摊开,看我一眼,很快的说:“对不起,我忘了你看不见。我简单说说……” 我已经看到了。那是一张普通海报大小的告示,上面印着一名中年男子的头像,普通的容貌,五官端正,唯一突出之处是鼻子很硕大,故此显得眼睛有点小,有点阴郁。海报下面写着悬赏五百万的字样。 康柏说:“这张海报近期在黑社会流传,说杀了这个人,就能获得五百万的赏金。”他说,“这个人,就是黄牧星。” 虽然已经有着预感,但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眉毛还是忍不住跳了跳。再也想不到,他们两人所说的找黄牧星有点事,竟然是为了要杀他! 我心中惊诧,脸上不动声色:“你是怎样得到这张海报的?” “有一张落到警方手里。” “你是说这张海报是警方给你的吗?” “不,我有我的渠道。”康柏把海报折叠起来,依旧收好。 “现在到底是怎样?你到底帮哪方做事?”我的脑筋急转,渐渐理顺脉络。邵康柏这小子这回介入,只能是以接下任务的身份,非黑即白,没有中间路线可走。 邵康柏答我:“我接下了这个杀人任务,我要知道到底是谁出的赏金。” 他婉转的回答了我的疑问。 我放下心来:“他们未见得会信任你这陌生人,所以你需要有亲密女友。通常有情人的人,更容易为钱做出惊人的事来。” 邵康柏眼中又流露出那种内疚的神色:“本来想慢慢跟你商量,没有料到突然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冷冷道:“你是本行新人,无底可查,但我已行走江湖数年,你找我做这样的事情,不但陷我于不义,还把你自己拖入危险之中。”我忽然想起一事:“绑架我那些人收缴了我的手机,上面有不少关系人物的号码,假如他们随便找到一个拨过去……” 邵康柏变戏法般从衣袋掏出一只手机,递过来。 我记得自己看不见,不去接。 他的手停了一刻,很快的又收回口袋去了。 他说:“你的手机不会出问题,我把里面的卡换掉了。” 且不论他说的是真是假,但我的手机落在他手上是确定无疑。 我淡淡道:“那就最好,劳你保管了。还有,记得替我拨电话给苏眉,免得她担心。” 康柏道:“我会告诉她,你现在保护目标人物在外国度假。” 我在心里骂得他狗血淋头,嘴里却说:“还有你老哥,他约我周末打球。” 康柏道:“我会处理……”他语气忽然低落:“对不起,连累了你。”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的任性。这般低下头来,还是认识他以来第一次,令人油然而生一种惊诧感。 我摆摆手,“这事与你无关。不过,我问你,你找黄牧星应该绑架他儿子,绑架他儿子的女友算什么?” 邵康柏的回答匪夷所思:“因为他儿子的女友刚好是那宗著名银行抢劫案的凶手目击者。” 我几乎没跳起来:“那又怎样?这就成为被绑架的理由吗?” “而黄牧星是那宗银行抢劫案的当事人。当时他就是在vip室内被抢劫了几百万现金。” 我呆住。 这是看新闻不够仔细的我的错吗? 不,当时的报道完全省略当事人的姓名,只以黄某作为化名。 这是有权有势的人享有的诸多特权其中的一小项,而公众只要得到少许边角就已足够满足,故此朱莉被抛上舞台,曝光成关键性人物。 是以我现在才知道当日被打劫并且被劫持的人的黄某人就是面前海报上的黄牧星。 这种事情太荒谬,太巧合,太让人慨叹这世界真小。 我勉强笑笑:“或许就因为那宗劫案的关系,黄牧星的儿子黄慕云得以结识勇敢的朱莉小姐呢。” “也不是没有可能。”康柏回到椅子上坐下。 “但是,我总觉得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黄牧星的钱被抢了,他也是当时被劫持的受害者,但他非但没有认出任何一个行凶者,事后更没有任何追究行动,以他的财势来说,实在有点奇怪。况且,以他那样的人物,用得着亲自去银行提现金吗?他为什么刚好在那时出现在银行里呢。” 他把下巴搁在木椅扶手上,目光放到窗外,放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他的儿子跟这两宗事情都完全无关,所以我就直接排除了。所以,当他们问我有什么更好的接近黄牧星的方法时,我就说服他们绑架他儿子的女友而不是绑架他儿子……我想看看,这两个关键人物凑到一块会发生什么事情。” “邵康柏。”过了半晌,我叫他。 “怎么?”他转头。 “你疯了。”我平静的说。 “试试看嘛。做人本来就是一场游戏。”他的眼神很无辜:“难道你真的不想知道他们两个凑一块会发生什么事吗?” “我告诉你,不会发生这些事的。”我冷冷告诉他:“黄牧星根本不可能认识朱莉,也根本不会为了她露面。朱莉不是他儿子的女友,甚至连朋友都不算是,要想他为这个女孩子出头,只能是……”我卡住了。 第216节 康柏看着我,眼神满是笑意:“只能是怎样?” 我别转头:“不可能!” 康柏笑了:“那就打个赌吧,输了的人交出酬金的一半。”他笑嘻嘻的:“本来想把赏金跟你平分的。” 我挑眉毛:“五百万平分?” “你们侦探社最近生意不是不好嘛,虽然不定拿到几百万,但是多少也可能帮补一下。”他笑得嚣张。 我咬牙冷笑:“我要扮演一个混混的同居女友,你真是高估我的演技。幸好现在眼睛瞎了,这倒不用怎么装扮。” 康柏的笑凝在脸上。 过半晌,他低声说:“我没料到。” 我也不想总拿这个说事,有点不耐:“说过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撞在枪口上。” “但是,若不是我提议绑架黄慕云的女友……”他努力钻牛角尖。 “答应你的人也真够白痴,什么来头?”我想起那气质忧郁的少年。 “他也是想赚钱的人,是出赏金的人找到的,让我们作某种程度的合作。” “他不像是会干这种事的人。”我想起他苍白清秀的脸,长睫毛。他应该是那种穿着白衣,在树木葱茏的百年校园里振衣而过,在长着青苔的斑驳砖墙上写诗的人。 “不说他了。”康柏忽然不耐起来:“我说过,一定会把你眼睛治好,不会让你嫁不出去。” 我大大诧异了。 这个问题我还从来没有担心过呢,他怎么会操这份心。 我摸了摸身边的被褥,有点啼笑皆非:“喂,同居男友,今晚我们怎样睡?” 康柏站起,很酷的语气:“我去找东西吃,你要不要?” 我摇摇头:“我不需要,请善待朱莉。她是个善良胆小的女子。” 康柏无声的点头,继续很酷的离开。 从后面看去,同居男友的脖子纯洁的红了一片。 第六章 逃跑是一件简单的事 康柏离开后,趁着四下无人,决定偷偷去视察环境。 大概认为我是个瞎女人,实在不应该浪费精力提防,很容易就出了房子,四周转了一圈。 得出的结论是:这绝对不是一个专业的绑架行动。关人的地方也绝对不是个专业的地点。 这里很明显是一处普通的乡下地方,他们两个随便找人租了两间僻静的房子,便在此进行绑架窝藏等行动。 参与行动的人并不多,那些出手的黑衣大汉现在一个都没有见着。 绕了一圈以后,我有个想法,此地此刻可能只剩下康柏他们两个,还有我和朱莉两个,一共四人。 四周是很静的,听得到风拂过草尖,昆虫的嘶鸣。风带来水田淡淡的气息,虽然看不到灯光,但附近应该有农家。 如果要逃走的话,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只要把费点功夫把朱莉救出来,那扇用简陋锁头锁着的木门,大概还难不倒我。 然后随便找个地方藏匿,或者到附近的农家求宿,现在距离天亮大概也就是五六小时的事。 但是,如果我真的这样做了。 我那同居男友该怎么办呢? 黑暗荒芜中,我站在风中,久久的,长长吐了口气。 然后回到那间有害虫出没的“三星级”,仰面躺倒下去。 快天亮的时候,康柏很急的叫醒我。 “什么事啊?”我睡眼惺忪。 “朱莉逃走了。” 我的眼睛猛的睁大,一下子还忘了对准小子的眉毛,直瞪着他双眼:“你说什么?” 邵康柏苦笑:“她逃跑了,云希正在找。” 云希?是那个忧郁少年的名字吗? 我坐起来,天色微明时那凉凉的空气一丝丝的沁进肌肤来,我完全清醒了。 “她不可能自己逃出去的,很有可能是有人接应。”我想起她无望的扑向那窗户铁枝的表情动作,“她是弄开了门吗?” “对,锁给弄开了,不是撬的。”康柏的语气很郁闷。“想不到居然有人发现了这里。” “不用担心,她应该不会报警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说,可能是某种直觉吧。 康柏只摊摊手:“既来之,则安之。”说罢坐下,双手插脑后,将双脚跷在窗台上。 他倒是不担心,至少没有表露出来。 尽管朱莉的逃走不简单。 但他就是那种天塌下来只要没有立即压死就不管的人,不然也不会头脑发热接下这样的调查。 第217节 我怀疑他与警方达成了某种协议,是以表现胸有成竹。 天大亮的时候,康柏的拍档云希回来了,两手空空,神情却还是冷淡而不在乎的。 “失败了,只能另想办法。”他淡淡说。 “我再去接下头。”康柏稍稍犹豫,临去加一句,“你能不能替我照顾她?” 我被他的多此一举气死。 这明显是把我放进别人监视范围嘛。 云希简单的说:“好。” 他们两人分头行事。 云希不一会儿调来一辆小车,开车的是一个衣着普通的男子,没有穿黑衣戴墨镜,但我老觉得他或许会是当日出手绑架的其中一位。 云希吩咐他开往市区,语气平淡,不卑不亢。 看来康柏跟云希并不是简单的受雇人,他们获得一定的权力和自由度。 因为我眼睛“瞎掉”的好处,他们没有蒙住我双眼。 我端正的放着头,眼角余光一一掠过那些村庄水田树木山色,努力记在脑里。 蜿蜒的山路,很费了点时间才回到繁华地带。 云希直接带我到一间小酒店开房间。 双人房。 窗帘垂地,空气郁闷。 那忧郁的帅哥直接跑去浴室洗澡,然后倒床上,睡觉。 我很惊奇:“喂,你不是负责照顾我的吗?”潜台词是:你不是负责看管我的吗?怎么放心睡大觉去了? 云希很不雅观的打了个大大的呵欠:“你喜欢怎样就怎样嘛。肚子饿了可以叫下面送。” 他以为他订的是五星级酒店吗? 我叫:“至少你得告诉我电话号码。” 他不情不愿爬起来:“不好意思,我忘了你看不见。”他拿出自己的手机,“要些什么?我来叫。” 眼睛撑不开的他似一块面团,很容易揉来搡去,脾气极好。 我报出饭餐:“咖喱牛肉烩饭,甜品要巧克力泡芙。” 他淡淡瞄我一眼:“大肚汉。” 我冷笑:“昨晚你给我吃的是什么?还好意思说!” 他不理我,自己跑一边打电话。过一阵转回来:“没有烩饭,要了个咖喱牛肉拌饭,泡芙也没有,要了个巧克力蛋糕。” 完全换了内容。 我气得笑笑:“谢谢。” 他不理我,扑倒床上,闷声道:“饭钱叫算在房费里,你老公付。” 我冷冷道:“邵康柏就是邵康柏,虽然是我的亲密朋友,但是我不希望听到除了他名字外的其余称呼。” 他不以为然:“都老夫老妻了,为了抓错了你,他差点把我的脖子扭断。现在又来假撇清,麻烦!”丝毫没有把我的意见放在心上。 我坐在椅子上,气得发呆,闷闷的,感到好像有什么不对,但千头万绪又理不清楚。 三流酒店的房间,窗帘阻隔着窗外的阳光,隔音效果不好,街道的熙攘嘈吵都透进房里。越来越觉得心烦意乱。只得将双脚盘上圈椅,开始瑜伽冥想。尽量放松,想像面前是一幅山清水秀的田园风光。慢慢的,将刚才在车上看到的风光一点点展现眼前。 不知冥想了多久,忽然发觉侦探社里的那些事情已经隔得好远,自己不过就是这熙攘尘世的一颗微尘而已,随时都可以随风而灭。 人在这浩渺世间,实在是太渺小的一个存在了。 虽然难得有静下来的时候,但还是不得不承认自己想得太多了。 敲门声打断了我的冥想。 咖喱的香味令人振奋,甚至把床上熟睡的人也刺激起来了。 云希一骨碌爬起来,抢我点的饭菜吃,不由分说。 我也不生气,偷偷看着他吃。 他吃得飞快,好像平生没有吃过咖喱,但吃相却很好,看得出受过良好的教育。 等他吃完了,我问:“云希,你全名叫什么呢?” “我没有姓。”云希冷淡的答我,对那块蛋糕表示新的兴趣。 “你怎么认识康柏的?”我又问。 “认识就是认识,在俱乐部认识的。”他回答得很含糊。 “很熟的朋友吗?我怎么没有听他提起过你。你们怎么想到一起做这个事的?” 他缩回伸向蛋糕的手,“你有点烦。”他不客气的批评我。 终于还是什么都没有问出来。 第218节 这个神秘男子不见得有多世故,但是对自己的事情懂得本能的保护。 下午两点。 云希接了个电话,然后把手机递给我:“你老公。” 我在心里痛骂他,没有表情的摸索着接过手机。 “小城,现在我有很要紧的事情要办,暂时不能回来。现在我说的话请你认真听着记着。云希虽然会照顾你,但他这人我信不过,所以我通知了康文和苏眉,他们会配合我们的行动,在你住的酒店附近保护你……” 我的头“轰”的一声,下面他说的都听不清楚了。 这,这也太扯了吧! 他居然把这两人找来,而且还是在这种情况下。 我臆想着康文知道我眼睛的事情后的表情,以及苏眉知道我成为某人“同居女友”时的表情,我从心底发出一声呻吟。 “你怎么啦?”康柏在电话那边很急的说:“不用替我担心,我很快就……” 我很快的卡断手机,在心里诅咒:“你给我去死吧!” 当时我不知道自己心情大乱的时候错过了些什么,会导致些怎样的遗憾,当时的我,只恨不得康柏这小子死上一百次。 我把手机还给云希,很平静的说:“很闷,陪我出去走走好吗?” 云希有点奇怪:“你不是看不见吗?” 我吼:“现在我是瞎子,但不代表我不能出去散步对吧!你犯得着老是提醒我这事是你干的吗?” 云希被我一吼,噤声。 我们两个迅速下楼,撤退速度令人满意。 我一心想在那两个关系人物找上门前先避一避,据我对那两人的理解,一个温和,一个火爆,但这次无论如何都会沉不住气,随便找个理由上来拍门。 还是走为上着。 跟云希相携走出饭店。 手搭在他手臂上,外表看去,一对默契情侣。 我说:“太阳很足,坐出租车吧!”心底的不安越来越强烈。 云希很奇怪的看我,但刚才被我吼完的余悖未消,他也没敢哼声。 当我们准备上车的时候。 另一辆黄色的出租车“咻”的停在面前。 一身休闲打扮的康文和苏眉,推门下车。 一边是休闲打扮,前后自出租车下来。 一边是白领打扮加白衬衣,双双正要上车。 加上刚刚食物丰富外加心情紧张,脸上还染上一团异常的红晕。 现场简直就像是偷吃男女现行对对碰。 空气变成凝固状。 除了翩翩少年云希,3个人,六目交投,各怀鬼胎。 康文眼里发出深深的忧虑,苏眉眼睛里的无疑复杂得多,是有担心没错,但那很精确的只有一点点,占了绝对优势的无疑是笑意。 云希察觉到一丝不妥,奇怪的看看他俩,又转头看我。 我低声说:“走吧。” 低下头去,面目无光。 四人擦身而过,心照不宣。 多年来培养而成的默契,还在。 多年来竭力维护的形象,崩塌。 第七章 突如其来的诱饵 简陋的设备,一块白布,投影着旧电影。 《杀手里昂》,香港译成《这个杀手不太冷》,失之直白。 当娜塔莉·波特曼强作镇定的敲响让·雷诺的门时,她的表情是那么无助,眼神却是一团蓝色的火,沉静,热度灼人。门打开的刹那,光亮打在她的小脸上,那种欣悦就像天使之光,刹那照亮尘世。 忍不住在心里叹口气。 小女孩演这戏时才几岁?12岁?还是13? 人们赋予天使的形象大多是光屁股小孩,不是没有道理的。 电影节奏简洁明快,意象清晰,元素丰富,像一个寓言,又蕴含诗意的忧伤。 一直,一直看到最后。 看到玛蒂达将里昂唯一的朋友移入沃土,玛蒂达轻声的说:“在这儿我们安全了,里昂”,镜头越过女孩的头顶,旋转着徐徐上升,如同那个忠诚的灵魂,穿过一棵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俯视人世。葱茏、旺盛,夏日的纽约阳光很明亮……我轻轻叹了口气。 一直坐在我前面用后脑勺对着我的人,忽然说:“一部好电影!” 第219节 我同意。 “你的眼睛好了。”他的语气很肯定。 在这光线不足的地下酒吧里,在受到某种情绪感染之后,我竟然忽然忘记了否认。 云希淡淡道:“那就好,不用再欠那家伙什么了。”他始终没有回过头来。 是我建议去酒吧坐坐,打发下午时光,然后看到一部不错的电影,然后再然后,让自己的谎言暴露了。 过了很久,我问:“康柏去做什么事情了,为什么还不回来找我?” “他没告诉你?”云希的语气一丝诧异,“他今天大概不会回来了。” “……为什么?”我想起我因为生气在电话里忽略掉的那些事情。 云希不肯答我。 他纤长的手指托着一杯威士忌加冰,晃荡着,一边喝一边打量投影机。 静下来就会发觉,他对很多大家习以为常的事物都抱着好奇的态度,好像他是刚从火星回来的。但他从不发问,漂亮的眼睛眼神炯炯,沉静的闪着好奇之光。 又静了好久。 酒吧老板走过来问我们还要点什么,这个中年男子长了一张村上春树般的脸,有种村上所没有的殷勤。或许因为我们看起来很欣赏这个环境,他有意亲近。毕竟守着一个酒吧是一件寂寞的事情。 守着一个不会变化的地点,犹如守着一个永远不会回应的情人,总有日会觉着临波照影的寂寞。 我要他为我调一杯拿手的鸡尾酒,他很高兴的去忙活了。 过一会儿,为我端来一杯剔透的饮料,郁金香一般的长脚杯,青翠的绿从底至顶有层次的晕叠上去,最顶的绿像最上等的翡翠,最底部的淡得犹如春水,隐隐沁出一抹红,像现代美女颧骨下一抹胭脂,哀艳的神思从那杯子一直飘飞出去。 “什么名字?”我摸摸杯子,冰凉的触感。 老板抓抓头:“刚调出来的,还没想。要不,小姐你帮我起个名?” 我沉吟。 正想说“翡冷翠的眼泪”之类的文艺腔时,云希突然插嘴说:“晴止星沉。” 我和老板一怔,都看他。 “情止?感情完结?”我问。 “不,是晴天的晴。晴止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一颗星的名字。” 我指着那杯绿色饮料:“你觉得它像一颗星?” “不是一颗星,是一颗星坠落的样子。”他耐心说着我们听不懂的语言。 老板离开后,我跟他说话:“云希,你是哪里人?你看,这么沉闷的下午,讲点故事来打发时间吧。” “哦,讲什么呢?”他的语气很迷茫。然后静了好久,他转过半个身子来问:“哦,几点了?” 过了好久以后,我偶尔会想起那天下午,在午后地下酒吧黯淡的灯光下,他蓦然转过身来的样子。眼神迷茫,复古吊扇在头顶缓缓旋转,黑得发蓝的刘海,转过半身来看着我,然后问,哦,几点了? 静了片刻,我回答:“还没有到晚饭时间。” “哦。”他缓缓的说:“我以为会闻到咸鱼饭的味道。” “我妈是广东人,我们没有钱,她经常做咸鱼饭。我的气管不好,有时嗅到那种气味会气喘,但是没有办法不吃。后来……也不是常常想念那种味道,但是只要一想到,就想吃得不得了,可是再也吃不到了。” 就是因为这样的生存环境,他才想到铤而走险吧。 我微笑着说:“我知道有一条食街,里面一家店铺做的咸鱼鸡粒炒饭远近驰名,可以带你去尝尝。” “不,那不是。”他执拗的摇了摇头。 我想了想,大概就是记忆中的咸鱼饭在现实中永远找不到的意思吧。 他瞧了瞧我,我身上是寻常白领穿的套装,因为要扮演下班后为追求小资生活而去上插花课的角色(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其实才是两天前。),他淡淡评论:“你穿得很素淡。” 我正想说“谢谢”,他补充,“但是我喜欢花裙子,大花,红色的蓝色的黄色的,争先恐后的开放,复古的那种高腰伞裙,转起来像一朵花开放。” 他说的那位花团锦簇是谁? “她总是在黎明的时候来拍我的窗户,叫我去河边玩。那时候我们那区没有街灯,黑得很,河边更黑,黎明前是最黑暗的一段时光,我们要牵着手在一片漆黑的河边迅速行走。那条河离她的学校很近,河不宽但是水流很急。那么黑,根本看不见河水,但是河水流动有潺潺的声音。看不见的时候河也在流淌着。” “后来,那条河干涸了,不流了。因为一颗星整个坠落在它上面,断绝了源头。” “大城市实在不适合投射感情,注定要失望的。那些你曾经在里面喝过红茶,有着刻骨铭心回忆的小店,不定你下次再去就找不到了,带着你的回忆一起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 “只是我没有想过一些属于自然的东西也可以消失得那么快……” “你知道吗?”他忽然问我:“原来人的生命是很尴尬的。如果短一点,只有三四十年,那么很容易很可以说出一辈子的事情,如果再长一点,有三四百岁,那么活得足够的长度,就有足够的豁达和宽容来接受和原谅一些很尖锐疼痛的事实。” 他看着我微微一笑,飘忽的笑意像是清澈湖水倒映着蓝天上飘过的一朵云。 他直视着我的眼睛,很久以后我仍能描述出当时他眼睛和嘴角的细节,然而他的视线并没有停留在我身上,而是穿透了我的身体。 他此刻笑着看的人并不是我。 他说:“所以,现在的人活着是最尴尬的。生命不长不短,什么事情都还来不及完成就已结束,每次这样想到的时候,世界的虚无感就会劈头盖脸摔过来。人生,比一场梦还不如。一个梦,如果做得好,醒后还剩下怀念。但是如果人做得不好,那就什么都剩不下了。但怎样做人,才算是好的呢?” “喂。”我断然打断他的臆想和自己心头突然泛滥的忧伤,“回想昨天,还有过度展望明天,让今天从指缝白白溜走,那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 我指了指前面的白布幕:“尽管想不出人生有什么意义,但是存在总是有意义的。因为活着,才能有这样悠闲的午后,才能看到一场不错的电影,才能喝到一杯不错的酒,才能遇到一个不错的谈话对象讲他的故事给你听……不不,人生并不是没有意义的,我的存在于这个世界就是意义。我能帮助他人,令别人觉得快乐,同样别人也令我感觉快乐,这就是存在意义。” 云希呆呆看着我,忽然笑起来。 第220节 我盯着他直看,因为装瞎的谎话已经被揭穿了,现在我也没有顾忌了。云希的五官确实漂亮,但动人的是他的气质。尤其他略带羞涩的笑容,足够让成熟女子母性泛滥。 也许他自己都觉得刚才有点尴尬,才会那样从刚才那强烈的沮丧中像个小孩子一样突然笑起来。那么天真而羞涩,好像刚才他所说的一切都不过是些幼稚的言论,并且立即被指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他笑得那么好看,完全称得上动人心魄。脸颊很瘦,右侧靠近腮帮的地方有浅浅的凹陷,显得轮廓更清秀。 看到这样的笑容,谁能想到他的出身那么苦。我想起他刚才提到那条暗夜的河流,是离“她”的学校很近,而不是他的。他那时有念书吗? 他这样的气质,随便穿套皱麻西装站出来,便是刚自世界一流大学中毕业的优等生,刚在毕业会上作为校方应届代表发言完毕,略带羞涩的迎接台下雷鸣般的掌声。 这样一个人。 这时突然有几个男子推开酒吧的门走了进来,看衣着打扮,应是附近小公司的职员来享受午后时光。 他们弄出很大的声响,拉桌椅,坐下,扬声叫啤酒,把这里弄得像唐人街餐馆。 我皱皱眉头。 然后听到他们说:“真有这么蠢的人,居然相信警方的鬼话。千万身家坐火车当诱饵。” 另一人说:“听说他想从政,跟警方合作,打击恐怖分子,不但政府会支持他,群众都会给他加分。” “那么有钱,犯得着冒险吗?”又一人嘟囔。 “喂,有警方严密保护的,如果这样都出事,本国警方面子往哪里搁。分明是布个陷阱请杀手自投罗网嘛,这是请君入瓮。”另一人说。 “就是说嘛,有这么蠢的杀手吗?”头一人说。 “说不定有哦,五百万的悬赏喔,好过抢银行。不过现在这样又很难讲,火车上面动手,很难走脱。” “唏,就是长途火车才容易动手,你看火车上面人叠人,动手后往人群一挤,谁认得你是谁。最不济还可以跳车……” “你以为拍惊险动作片吗?说跳就跳!” 三人争执起来。 我听到“诱饵”两字,眼尾跳了跳,听到“五百万”三个字,立即往云希那边看去。 他的笑始终开放在脸上,察觉到我在看他,笑意又加深了几分。然后他把一直放在桌下的左手拿上来,把一样东西放在桌面上。 “顾小姐,我不想伤害你,请你安心坐在这里等待结果。” 他轻轻放在桌面的是一柄乌黑的手枪。 第八章 一朵云的真面目 我的目光粘在那柄手枪上。 乌黑中微微泛着银灰色的光泽,枪柄很弯,枪膛后部有一个突起的零件,是我所接触过的任何枪械都不具备的。 这是一柄我毫不了解的武器。 面前这个人,不能再拿出比这更令我惊讶的东西,也不能再做出比这更令我失望的事情。 我甚至都不要再看他一眼。 云希发现我盯着他的武器看,误会了:“不要想把它抢来用,顾小姐,我知道你受过特殊训练,但这并不是你能够掌握的武器。” 我霍然抬头。 这个人,早就知道了我的身份,也就是说,他从来没有信任过我和康柏两人。 我们做戏,他在看戏,而且很讽刺的我们并没有察觉他的敷衍。 他淡淡说下去:“这是一柄为左撇子设计的手枪,你惯用的是右手,就算被你抢到,你也不习惯使用。不能一击取我性命,你就会彻底输掉。” 专门为左撇子设计的手枪?!这是说这件武器已经进化到可以适应人体工学? 人体工学是探讨人与环境尺度之间关系的一门学科,是通过对人类自身生理和心理的认识,并将有关的知识应用在有关的设计中,从而使环境适合人类的行为和需求。 每一款可以称得上是人体工学设计的产品,都必须适合人体尺寸、人体作业域需要。本质上就是使工具的使用方式尽量适合人体的自然形态,这样就可以使用工具的人在工作时,身体和精神不需要任何主动适应,从而尽量减少使用工具造成的疲劳。 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科学应用到一柄手枪上面? 需要减少杀人造成的疲劳吗? 面前的到底是什么人? 他在哪里得到这样一件连我也未有所闻的武器? 沉默了一阵,我问:“康柏上了那班长途列车吗?” 云希点点头:“已经开出了,他应该在上面。” “不担心吗?你知道他的目的?” “不,我不介意。”云希的右手,又握住了那杯威士忌。“就算他不出手,甚至进行阻碍,那个人还是会死。” 他说得很笃定,很放心,就像说我已经买了牛排,今天的晚餐已经有着落一样。 我盯着他,一字字吐出来:“你才是出悬赏的人!” 只有主控者才有这样成竹在胸的表情,只有出钱的人,才会比钱更在乎任务的结果。 可是出人意料的,他否认了。 他摇了摇头:“我只是希望那个人死掉,我没有那么多钱,出不起杀他的代价。我只能贡献我自己的力量,帮助别人杀他。” “你有什么力量可以贡献。”我讽刺的说,“就是坐在这里看守我,采取人盯人战术?” 第221节 “不错。冻结你是很重要的。”他居然大方的承认了,“而且,除了你以外,我还拖住了两个人。”他喝了一口酒,叹了口气,“刚才我们从酒店出来的时候,遇到的那对男女,都是人物。他们此刻也在这里吧,就是因为你的缘故,减少了他们的障碍。” 我难以置信的看着他。 他是这样一种人,只要看过一眼,便有生之年再也不会忘记。 不仅仅因为长得好,当然他的五官无可挑剔。然而关键的是他的气质。那种冷漠疏离的气质,像是碧空中永远不会停息的一朵白云。正因为距离感,偶尔泄露的一丝羞涩便足以直抵人心。然而,只有到最后你才会发现,云跟你虽然有距离,但是它高高在上,洞悉一切,而且永远不像它所表现出来的那般不在乎。他的深沉,跟形于外的冷淡气质形成鲜明对比,这样跟外表极度矛盾一个人,太特别,任何人意识到这种矛盾时,已不可能忘记他。 过半晌,我笑了:“你恨那个人,然而却理智的甘愿留在这里拖着我们三个,平白失去亲手杀掉他的机会。没错,你很厉害,不过你的恨只有这种程度吗?你其实不敢亲自动手。” 他看着我笑了一笑,漂亮的眼珠好像玻璃球一样,幽幽发亮。然后他说:“你误会了。我只不过希望他死,谁杀的没有关系,我只关心结果。这跟我敢不敢没有关系。” 我死死盯着他。 康文和苏眉一定就在附近,说不定已经潜入了酒吧,在我们看电影,聊鸡尾酒的当儿。 连他都感觉到了,我当然更明白。 他们随时会扑上来,但是现在我坐在一个危险人物对面,离一柄危险的武器很近。 他拿枪的速度有多快?我忽然想,会不会像古龙写的情节,剑光一闪,我已倒地,隔十秒钟才喷出血来? 如果杀手是面前这人,我愿意相信任何猜测都有可能发生。 他太诡异莫测。 “为什么这样恨他呢?他的年纪足以当你的父亲,你不要告诉我你是他的私生子,他给你一个悲惨的童年,是以现在你来报复他所加诸你身上的冷漠和残酷。”我的分析越来越尖锐,希望可以激怒他。只要他情绪波动,我就有机会。 可是他还是继续微笑。 他很有风度的喝完杯中的酒,放下杯子。 然后他说:“一流的私家侦探,果然有两下子。不然蠢笨得跟普通人一样,交手还有什么乐趣。” 我几乎跳起来:“你真是他儿子?” 想起那个颠三倒四一心想着泡妞的插花班老师,实在难以将他两兄弟联想在一起。 所谓天渊之别,判若云泥,你知道它说的是什么意思吗? 就是说云希跟黄慕云是两兄弟! 等,等一下。 为什么两个人的名字里面都有个“云”字? 但我已没有时间深究。 云希,嗯,他姓黄,黄云希的左手动了动,眼睛一花,那柄手枪已经握在手里。 他的动作干净利落,娴熟漂亮。 他将枪头对准我,然后叹气:“你得感谢你的朋友们,要不是因为他们给予的压力,我也不用保持这个姿势对着你三个小时。” 他继续保持笑容,那个完美的笑容就像张面具一样刻在他脸上。 我忽然憎恨他到这个时候还能保持这样的笑容。 而且,他已经觉察到康文和苏眉所施加的压力了。 我很有点生气,我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但这个人的感觉为什么总是比我敏锐。难道他就是被训练成为一名杀手的吗? 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发觉康文和苏眉的方位。但他已经尽握先机,以一敌三,滴水不漏,步步为营。 嗯,三小时,他漏给我的口风。这是最后的机会了。 我对他笑笑:“这个世界上总有不少人会对你好,给你一些中肯的意见,使你走路不用跌跌撞撞,就像你很怀念的那个女生。” 黄云希皱皱眉头,“我不明白你想说什么。” 我继续说下去:“我最记得的一个意见是我的师傅教我的,他跟我说:‘小城,人永远要顺应时势而动,而且要尽己所能争取最大的发展空间。如果你是一块铁砧,你就得忍辱负重;如果你是把铁锤,你就得重锤出击!’” 最后一个字还没有说完,我已经身子一矮,双脚直蹬他的双腿,身体像游鱼一样滑进桌底,避开他的枪口。 他反应迅捷,立即跳起来。我的脚蹬到了他的脚踝,薄薄的鞋底感觉到他踝骨的突起。他的身体在跳起的瞬间很明显失去了平衡。 但他随即顺势在桌面滚动,将桌面的杯子全部扫落在地。 “出来!”他冷酷的命令着:“你在桌底我可以把你打成马蜂窝。” 他的声音像坚冰一样冷和硬。人半蹲在桌面,枪口已经稳稳瞄准我。 绝对是一流杀手的素质。 “不要以为你是女人,我就不会开枪。”他冷冷的:“我也不会倒数,但是我开枪看心情。” “好好,我出来了,慢动手。”我乖乖爬出。 “你的重锤出击原来是重腿出击。”他挑挑眉毛。 “伤不到你毫毛。”我微笑,伸手理了理头发。 瞬息之间,我已合身第二度扑了上去。 黄云希挣扎咆哮,终于失去了他的风度,他怒叫:“你以为我真不敢开枪?” 我紧紧攥住他的枪膛,放声长笑:“你试试看啊。枪膛中一旦有异物,爆风就会向枪筒的其他地方扩散,这枪立即就会炸掉。”我藏在手里的真皮零钱包准确塞进枪膛,被我双手死死抵住。 黄云希低声吼叫,伸脚踢我,我还以颜色。 第222节 他暴怒,忽然腾出右手狠狠扇我一记耳光。 这一下来得太近太突然,避无可避,我眼前一黑,双耳轰鸣。 但就在这瞬息之间,他左手持枪不稳,被我双手夺去了枪械。 枪一离手,身后有疾风扑过,有人与他打成一团,有人上来扶着我。 “老板,冰!”扶我的苏眉居然想到给我冰敷。 黄云希转眼被邵康文制服,双臂被扣在身后,整个人压蹲在地上,不能直身。 “老板,有没有领带?”康文的要求令人咋舌。 不过事后想想,与其费劲解释需要怎样的绳索来捆人,倒不如直接索要领带。 康文今日着装是休闲作风,是以只能当一回伸手派。 很快两个人都要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 手帕包冰紧紧压着我肿胀的脸颊,心里的火却腾腾的直往上冒。 “康柏,康柏在那班该死的车上,我们得马上赶去!”我咬牙:“居然被这家伙拖住我们三个。”冲过去,狠狠往云希大腿上踢了一脚。 “不要虐待俘虏。”苏眉上前拉开我,顺便轻轻的用脚尖点了点那人两腿之间。 看着云希漂亮的眼睛露出愤怒和厌恶的神情,她嘻嘻一笑:“那列车上面到底准备了什么计划?有些什么人参与?嗯,不要让我伤脑筋,我一头疼,就会想踩东西。” 我别转脸:“她的记录是一个钟头踩爆了五斤西红柿,十只茄子,同时还抓碎了八个生鸡蛋。” 第九章 赶上“蓝色子弹” “我们来研究别的问题。”康文把我拉到一旁,拿出一本漆皮笔记本。 我一见便笑:“黑皮书。”他居然使用这样商务的记事本。 他原本注视我的眼神中有忧虑,现在便是一笑。温暖的笑意如同午后三四点的太阳,丝毫不霸道,却轻描淡写把一切镀成金色。 “还会开玩笑,就是没有事了。” “有事?有什么事?”我夸张的舒展胳膊,“随时可以担任生死时速的女主角呢。” “乱来。”康文笑着批评,语气里却是溺爱。 他摊开笔记本,上面画着无数箭头和时间符号。 这是一列名为“蓝色子弹”的特别快车,始发站是g城,终点是h城。 康文的记事本里面是具体的停车站和发车时刻。 清x站 15时45分 福x站 18时50分 东x站 20时15分 终点站 22时18分 “凶手如果要动手的话,应该会选在列车靠站前一段时间,好方便下车逃逸。”康文说。 “这是从中途站发车的时间吧?”我说:“应该在这之前加上5到10分钟。如果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手,甚至会提前10到20分钟动手。” “我们还需要考虑,凶手有没有想过制造混乱以图脱身。” “不可能吧,”我摇摇头:“届时将会封锁车厢,对他并无好处。” “但是发现尸体时引起的恐慌对他脱身还是有帮助的,只要他能把握得住时机。” 我眨眨眼:“现在好像我们都已经把黄牧星当成一具尸体了。” 康文不答,遥遥招呼那边:“苏眉,问出来了没有?” 苏眉狼狈的回答:“这小子嘴很硬,我又不能真的……” 我顺口接上:“真的没关系,这小子还有个亲生大哥延续他家香火。” 转过头来,我再次审视那笔记本:“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这上面的箭头代表我们可以登上这列车的方式和机会。” “没错。”康文赞赏的看着我,开始解释。 现在时间已经接近18:00,如果我们要赶在18:50登上列车的话,只有五十分钟时间。 立即从这里坐出租车到最近的地铁站,运气不赖的话大概需要五分钟,以等地铁所需的最大时限来算,需要四分钟,地铁车程约莫十分钟,然后出地铁再搭乘18:22分的新x特快专列,可以在18:48分抵达福x站。 如果选择这条线路,我们花费在进出地铁站以及在火车站进出换乘的时间加起来的总和不得超过四分钟。 这已经是最快的方法。 如果直接打出租车去呢,需要一个小时左右,即使不会堵车,也是绝对赶不上的。 时间不等人,需要立即下决定。 我抬起头来,突然之间,酒吧的门被人猛的推开,一人冲了进来。 他在大声叫唤:“哪位是邵康文先生?” “我是,请问有什么事?”康文站起来。 “有人叫我把这样东西交给你。”那个人头上的汗水像荷叶上的露珠一样不断顺着他的发际接连滚落,顺着刘海汇总到眉毛上,再沿着微挂的眉梢滴滴答答淌下来。那情景蔚为奇观。 第223节 那件东西是一个白色的纸信封,里面是一张平平整整的保付支票,上面的金额是50万元。 康文只略看了一眼,马上就问:“这是谁交给你的?什么时候交给你的?” 那个人很惊讶的看了支票一眼,大概是难以置信这么一张大额支票会随随便便放在一个普通白信封里吧。 他瞪大眼睛,喘了几口气才回答说:“是一个年轻人在火车上交给我的。他说这封信很急,他家里的老人病得快要死了,他需要立即通知他的家人怎样处理,但是他有急事必须赶到h城,电话里又说得不清楚,只能请人把这个带给他的家人。” 他啰啰唆唆说了一堆,却还是没有说到重点。但我们都听出那把信封交托给他的人无疑就是康柏,那小子天生有着骗死人不赔命的口才和演技。 “他还有没有嘱咐你其他的事情?”康文又问。 “没有了。”那个人茫然的摇摇头,忽然醒悟,并且愤怒了:“他怎么可以这么随便的就让我带钱,如果丢了怎么办呢?……” 康文将信封连支票递给我:“现在我们必须有一个人留下了。” 他的意思我明白,我们必须留下一个人去调查这张支票是谁签出的。而这张支票很有可能就是这次悬赏的订金,而发出支票的那个人,很有可能就是出赏金的人。 “可能必须借助警方的力量。”我说。 “很应该。”康文同意,“同时需要把这个人交给警方处理。”他指的是委顿在地的云希。 “你们两个眉来眼去的,本来应该让你们情侣档,但是这次不要想着留下我。”苏眉大声说,“这次接委托的人是我!我不能作局外。” “你接的是保护黄小开的任务。”我提醒她。 “不,康柏接的任务我也有份。”苏眉说。 “你说什么?那为什么饰演同居女友的人不是你自己!”我大叫。 “因为你比较适合啊。”苏眉居然会放低声调:“而且康柏说跟你拍档比较愉快。” 这两个,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把我给卖了! 而且连一句“对不起”都欠奉。 这就是老友的好处。 “那好。”我有点赌气,“留下我吧,我去调查,我去跟警察打交道。反正我是个无足轻重的人物,也无需要出现在车上饰演女友,现世!” 康文微笑:“我留下,你们两个对我老弟都比我更有办法。” 这样一说,反倒轮到我们两个不好意思。 最关心康柏的人是他,他是康柏的亲人,但是他却把机会让了出来。 这算是无私还是无奈? 我和苏眉对看一眼,相互都有点讪讪。 “已经过了三分钟。”康文提醒我们。 “啊!”苏眉惨叫,“那么这个人交给你。”一边跑一边不忘回头补充。 我也回头,康文站在原地,看我转头,微微一笑,嘴角的线条淡定柔和。 他什么也没有说,但那目光却又像说了很多。 我张了张嘴,最后只是远远的,隔着空气,跟他点了点头。 不必担心我和苏眉两个到底有没有赶上那班列车。 故事里面,主角当然不能无所不能,那会被人丢西红柿,但是当然要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不然就会被丢臭鸡蛋。 我和苏眉赶上了那班列车,过程自然惊险莫名,所谓亡命天涯也可以局部形容而不失夸张,不过那不是这个故事的重点,不再赘述。 在踩上火车车厢地板时,我很丢脸的发现自己的腿有点发软。列车发动时,惯性作用,我靠着车门的金属扶手以维持平衡。胳膊好像被虫子咬了一下,有点痒痛,但没有关注它,注意力都放在行进的列车上了。还有就是——老友在嘲笑我:“你午餐有吃没吃?气都喘不过来的样子,脸又发青,叫你每天黄昏跟我环绕侦探所慢跑十圈你又不肯。” 我翻白眼。 黄昏我用来端着一杯红茶看日落,看那天色一层层的变化,看那世间从明到黯,从淡到浓的流幻。 去跑步? 或许有一天会的,但不会是在二十岁以后,四十岁以前。 不是不会善待自己,但是善待也分很多种,因人而异。 回想完毕,回归正题。 “知道几号车厢吗?”既然苏眉跟康柏是合伙人,消息应该来得比我准而多。 但是苏眉也不知道。 “康柏不是自己一个人登车的,跟他一起上来的还有人,他受人监视。”苏眉说,“他能够把那支票托人带给我们已经很了不起了。” 突然我的手机响了,康文告诉我们,支票的主人是城里一个珠宝商人,他在赌城输光现金,开出支票。 现正调查支票经过哪些人的手。 他告诉我们一个坏消息:警方查出登上这班列车的有两个亡命之徒。 一个是年前刚出狱的吴臣刚,他在十年前曾策划绑架黄牧星的儿子黄慕云,那时黄慕云才十二岁,机警逃脱。吴臣刚及其两个同伙被捕,同伙拘捕身亡,只剩他一人判刑。后因在狱中表现良好,提早获释。 再一个叫刘朗,曾经是黄牧星的一个助手,做到比较高的位置,却因为商业犯罪的罪名而被起诉。在服刑期间一直声称自己是冤枉的,是黄牧星有意陷害,但是他的起诉一次次被反驳下来。直到三个月前,才如期获释。据说脱离监狱的他,在同行中声誉跌至谷底,前途无望。他声称要以牙还牙,有钱人也逃不过老天爷的制裁,他誓要让陷害他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警方经过调查,这两人都在近日与黑社会成员有所接触,搜罗了一些危险的武器。今日内都不在自己的居所,可以判断他们都登上了这班列车。 刘朗是文弱书生,但是头脑睿智,而且谁也不知道他将近十年的铁窗生涯教会了他什么。 第224节 至于吴臣刚,是一名退伍军人,绑架案是他一手策划,被警方围困时,同伙尽亡,他因枪弹耗尽而自发投降的,反而毫发无损,是一名极危险的人物。 “你们要小心这两人。”康文提醒我们,声音有一丝焦虑:“而且,从黄云希的表现看来,这两个人很有可能只是个幌子,真正的危险人物很有可能还未发现。” 最后他把二人形貌用手机彩信发了过来。 合上手机,我对苏眉说:“地毯式搜索,现在是看我们真本事的时候了。” 我们掌握的资料没有警方多,警方搜不到的人,我们更没有把握。唯一可以倚恃的,只有我们的观察力,以及多年经验所形成的直觉。 很多时候,直觉才是作判断最重要的因素。 很多事情,行家也说不出为什么会这样做。为什么这种款式将会流行,这道菜的口味要比那道的更受大众欢迎,没有绝对的理由,但是选择的结果是正确的。 同样一件事情,作出截然不同的选择。 结果是对的那位常常就是公认的行家。 我和苏眉正准备分头搜索,迎面走来两个旅客。 其中一个脸上犹有余悖:“吓死人,居然在火车上杀人,这个世道真是……”他摇头。 我看见苏眉的脸色立即白了,相信自己也好不了多少。 幸亏跟在后面的那个接上去:“那样连身份证都没有的小人物,死了也是白死,不过我看这次警方好像很紧张,倒是出人意料。” 沉下的心又吊了起来。 死的人不是黄牧星,那死的人是谁? 连身份证都没有的人……心突然坠入谷底,不会是那小子吧? 第十章 倒霉的监视人 下午13:50,邵康柏登上“蓝色子弹”列车。 他从14号车厢往前面走去,想先到餐厅看看目标人物。黄牧星应该在餐厅,而他的旁边,一定有一堆警察在保护护着。 按照事前的计划,餐厅并不是适合动手的场所,要动手只能等黄牧星离开那里,或者是他身边的警察大部分被调离那里。 他才走到10号车厢,斜次里有人冲出来,手肘用力的碰了他一下。 他迅速闪了闪,只是被带到一点,肋骨还是觉得隐隐作痛。 是一个年轻的男子,个头不高,卷发,挂着睡眠不足引起的黑眼圈。 “你在干嘛?”康柏瞪了他一眼,“你是不信任我,特地来监视我的吗?”这个叫宋然的人是这次任务的联系人,是一家情色俱乐部的经理。 “你误会了,我只是担心你。而且……”宋然压低声音:“计划有了改变,我特别把这个带来给你。”他把一个黑色的中型手提袋递给康柏。 康柏接过来掂了掂,有点重。这里面应该是枪械。原本约定会藏在7号车厢的男厕所的抽水箱里的,现在让人亲自送到他手上,带了点不容退缩的意味。 康柏笑了笑:“真是劳烦你了啊。” “自己人,不客气。”宋然接得很顺。“那个人会在餐厅里吗?” “我正打算去看看。” “看你好像并不着急,打算什么时候动手呢?” “这趟车程接近九个小时,着什么急呢。而且我总得保证我动手后能顺利逃掉吧。”康柏瞥了他一眼,闲闲地问:“我还是想确认一下,我得手后,那钱真的能到手吗?” “你好像有点怀疑。”宋然皱了皱眉头。 “那当然了,因为我连是谁出钱的都不知道。如果得手那时就得急着跑路了,我成了黑人,整天东躲西藏的,如果你们那时不付钱该怎么办?”康柏笑了笑:“我是个小人物,现在是连命也卖了,但总不能卖得不明不白啊。” “你这样说,说实在话,我很担心啊。”宋然抱着手,靠在车厢和车厢间连接的车门上。 两个人面对面站在两节车厢的连接处,风从开了的半截玻璃窗直灌进来,劈头盖脸打在两人身上。这里大概是空调列车里最通风的地方吧,平常有人靠在这里抽烟,但现在却没有人接近。 占据这里的两个人之间有种奇异的气氛,让人难以接近。 “哦?是担心我不能得手,还是担心你们付不出钱呢?”康柏笑着问道。 “是担心你其实根本不想干啊。”宋然也带着笑回瞪着康柏,眼神炯炯。 康柏笑笑:“看,我没有猜错吧,你就是特地来监视我的。既然这样……”他把提着的手提袋重重放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摆出一副有恃无恐的款。 果然,宋然的眉头立即皱了一下。 康柏盯着宋然,也把双臂一抱,笑嘻嘻的说:“既然大家都互不信任,那么我就先小人后君子了。如果真的想要我动手,拿出点诚意来吧。” “真会挑提条件的时机啊。你想要什么诚意呢?”宋然也笑了,长期在不见阳光的地方工作,他的脸色很苍白,两腮到下巴隐隐是长出来的胡须茬,青惨惨的,笑起来带点阴森感。 康柏也不答话,伸出两根指头捻了捻。 “明白了,你看这样满意了吗?”宋然也没有讨价还价,从衣服内袋掏出个白色的信封递了过来。 里面是一张50万元的保付支票。 康柏小小诧异了一下,这是一笔不少的订金,看来对方早有准备。 他原本打算不动声色,想了想,在嘴角噙了点笑,眼睛也露出满意的表情,一边点着头,一边把信封折起来塞进胸前的口袋,用力拍了拍:“有这样的保证,充满信心了,就等我的好消息吧。”他弯身捡起手提袋,吊儿郎当的甩在肩头,抬步往第一节的餐厅走去。 “等一下。”宋然在后面喊住他。 “还有何指教?” “你下车后有何打算?”宋然跟上来,“需要我给你订换乘的车票吗?”他的语气很平和,但是眼神却很逼人。 第225节 康柏转头,看见他这样眼神,立即知道对方并不是在关心自己能否逃脱,而是在再次探询他有没有做好动手的准备。他装出一分感激:“不用了。我已经订了到f城的车票。” “那里有人接应你吗?”宋然紧迫着追问道。 “当然有了,不然我还跑那里去做什么呢?”康柏轻松的回答,“你真热心,下次还有订票的机会就交给你吧。还有什么需要关心的吗?” “呵呵,没有了,祝你成功!” 康柏往餐厅一直走过去,他没有回头,却能够察觉到宋然的目光一直盯着他的背脊。 很明显,这个阴森的男人并不十分信任他。 胸口那张支票,不过是钓鱼的鱼饵而已。能够吊到鱼当然最好,给鱼吞掉一无所获也无所谓。 完全可以感觉得到悬赏者那种不顾一切的疯狂。 以及那种不在乎金钱的气质。 这种当成鱼饵的支票到底开出了多少张呢? 到底是谁开出来的呢? 他一直走到第10号车厢,然后推开男厕所的门走进去。 他仔细检查了手提袋里面的枪支和信封里面的支票。 枪是真的,上了子弹,支票也是真的,本地大银行保付。 拿着这两样东西,他迅速转着念头。 必须找个人把支票带出去,但是必须选在车子停第一个站前。那个人正好需要在第一个停靠站下车,而且是个可以被说服的热心者,性格得是鲁莽诚实又热情,时间得足够说服他,但是又不能剩下太多的时间让他对信封里的东西产生好奇。 无论如何,这样做还是很冒险的。 但是总要比把支票直接交给警方要安全。 如果自己跟警方有所接触,估计马上倒下的人就是自己了。 这些人能够轻易把枪械带上列车,手段很不简单。 他从厕所里走出来的时候,迎面对上一张苍白的脸,带着不满的阴森眼神。 “你到底在干什么!”宋然的脸有点生气:“你躲在这里干什么?” “抽根烟。”康柏笑笑,他刚点燃了一根烟,吸了两口,然后架在烟灰缸上等它自己熄灭。 “你一点不像要动手的样子。”宋然教训他。 “如果你能看得出来,我早就被警察抓了。”康柏毫不客气的反驳他。 宋然无语可答。过了一阵,他递过来自己的手机:“确定了。黄牧星的确在餐厅,就坐在6号桌,这是他的相片。” 手机屏幕上模糊的拍着一个中年男人。 “你照的?”康柏嘲讽他:“镜头应该拿远点,比较起他的尊容,我更关心他周围有没有警察。” “你不必关心那个。”宋然狡猾的说:“你只要确定目标人物在那里就够了。” “好的好的。很感谢你关心我,但是这让我这天不管地不管的人紧张。我得提个要求,你再跟着我,说不定我会紧张得晕倒。” 说罢,他拎起手提袋,继续吊儿郎当的往前走。 宋然没有再跟上来。 但是那张照片肯定不是他照的,他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跑到餐车进行拍照又倒回来,他应该跟踪着康柏,然后在厕所门外监视着自己。 很明显,这列车里有他的同伙,而且很有可能不只一个。 怎样才能把支票送出去呢? 他走进餐厅,黄牧星果然在那儿的6号桌坐着。 康柏选了一个角落的位置。 从这里看过去,黄牧星的周围三张餐桌上零散坐着的全是便衣警察。 两个正喝着可乐的年轻小伙子,三个喝着啤酒吃着花生的壮年男人,还有一桌坐着个看书的四十来岁男子,脸部线条很刚毅,看样子像是这次行动的指挥人,他的旁边有个打瞌睡头一点一点的男人,应该是他的拍档。 一共七个人。 如果冲过去开枪便射,无疑是自杀行为。 七个人,只要有一个人的反应比较快,就会有子弹招呼到自己的身上。 他们只要对付一个人。 而自己却要同时对付八个人。 想到这里康柏失笑。难道自己真的想去干掉那个人吗? 他点了一杯奶茶。 牛奶有镇定作用,他决定先不要想太多。 奶茶很香醇,心情慢慢宁静。嗯,那个人,同居女友,想起来就想偷笑……这奶茶真的不错,那么甜,却不是很腻,居然在火车上能喝到这样的饮品……也有点像她,没有见过这么乌龙的人做侦探,常常闯祸,有能力但是常常用在相反的地方,很聪明,但同时又很糊涂。很奇怪的一个人,说不出很特别的地方,但就是一想起来就想笑得不得了,现在应该是在那个人身边吧……那个可是个很危险的人物,相处下来就觉得奇怪得不得了,偏偏那种奇怪是全部找不出原因的……不过有老哥在,应该出不了什么乱子,但是那茫然的眼神……他们两个应该能够及时赶到吧…… 忽然整节车厢猛的一挫,全身猛地重重往后撞在椅背上,杯中的牛奶洒得满手都是。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第226节 有个小伙子急急奔进来,俯身在那个刚毅男子耳边说了些什么,然后便见那男子眉毛一轩,起身离开。 列车正通过一个隧道,车厢内忽然暗沉沉的,坐在对面的人只能隐约看到一个轮廓。 康柏的手已经探进手提袋里,经验和直觉告诉他,现在是下手的最佳时机。 是他的,同时也是别人的。 阴暗中,有咻咻的喘息声,像野兽随时准备择人而噬。 所有人似乎都在等待着,餐厅里寂然无声。 都在等,那黑暗和静默中的命运。 然而列车并没有停下来。 它穿过了隧道,安然摆脱黑暗,奔向光明。 餐厅恢复光亮的时候才发现,警方的领导者已经回到座位上了,他要了一杯热牛奶。 他的姿势很镇定。 然而眼尖的康柏看见他的指甲缝隐隐透出红色。 他马上站起来,离开餐厅。 走到第五节车厢和第六节的连接处,他看到了地板上的血,然后就发现了那样东西。 毛毯里面冒出一绺卷发。 那个人,再也不能监视他了。 第十一章 休息室里的人 监视邵康柏的人死了。 如果是采用人盯人战术,那么目前是难得的自由时间。 他立即开始寻找能帮忙的目标人物。 是考验眼光和应变能力的时候了。 目标人物出现得很突然。 当那个满头乱发冲天竖起的男子猛的推开餐厅的门,发出“砰”的一声时,几乎所有人都抬起头来看他,而所有的警察都把手摸在腰间。 他在餐厅内盲头苍蝇似的转了一圈,抓住一位服务员,说要点一杯姜汁可乐。服务员回答没有这样东西,只能提供可乐,以及生姜片。结果那男子着急的揪着自己的头发,深感挫折的怅然离去。 康柏尾随那男子离开餐厅,在车厢过道叫住了他,问他为什么需要姜汁可乐。 “我可能有点感冒了,需要喝这个。”男子老实回答。 “为什么不吃感冒药呢?”康柏说:“感冒初期还是很容易控制的。” “我在家里感冒的时候,我妈都是做姜汁可乐给我喝的。”男子固执的说。 “那么,有可乐和生姜,自己做也是可以的。”康柏提议。 “没有地方加热啊。”男子焦急的说:“而且我快要下车了,没有时间做这个。”他指的“快要”是相对二十分钟后而言的。 康柏好笑的看着他,发觉这个男子果然完全符合要求。他上前拍拍男人宽厚的肩膀:“来,我做个新型的抗感冒药给你试试,不会浪费你很多时间。” 康柏做的所谓新型抗感冒药不过是红酒加柠檬,不过颜色和味道都不错,喝了也确实能让人心情舒畅。 然后在这轻松和谐的气氛中,康柏开始述说他的家庭和亲人。他将几本小说传记中的情节剪切嫁接,从自己的祖父开始讲到自己的第八个侄子,要不是时间不大够,他还准备引用著名的家族戏——《大宅门》里面的某些经典情节。 男子听得十分投入,对康柏捏造的大家族历史十分向往。是以在康柏问他:“这种大家族中女人的命运都是最悲惨的,所以我的奶奶现在得了急病,却没有人能陪在她身边,这是不是很可怜的一件事?”男子立即眼圈一红,投入的大点其头。 康柏作出很难过的样子:“很可惜我现在也有急事,要是我不能坐这列车准时到h城去处理问题,家族生意就会垮掉,到时候不但是我们家族立即成了穷光蛋的问题,还会连累几千员工失业没饭吃,他们的家庭也会遭到打击,他们家中的老人说不定就会发生像我奶奶这样的事情。我,我实在很想赶回去照顾我的奶奶,但是,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我去处理呀……”他低下头去。 男子立刻说:“你说得对,牺牲你一人,幸福千万家,你现在不能回去。” 低下头的康柏忍不住撇了撇嘴,抬起头时却露出哀怨的眼神:“我想请一位热心的人替我把家书带回家去,那样虽然我本人没有回去,但却可以在信里指导家里的人办事。只是现在这个世道,哪里找这样热心助人的人呢。” 不出所料,男子立即把胸膛拍得砰砰响:“兄弟,如果你不嫌弃,我替你把信送去。我在这个站下车,行程不赶,先替你送信。” “真的吗?那真是太好了!我的运气真好,居然遇上兄弟你这样热心的人,现在这世道,能够碰上,真是难得的缘分啊。”康柏紧紧握住男子的手:“这样就拜托你了……不过,我的老家在g城,我上了车才知道出了这样的急事,一直愁到现在。你看,如果送快递也会耽搁的,不如我付你来回程的车费,请兄弟替我跑一趟怎样?” 他紧紧抓住对方的手,不使他有机会抽回手去,很快的掏出五张大钞放在对方掌心,“请你务必帮我这个忙,大恩大德,兄弟我来日再报。” 目送那男子匆忙离开站台的身影,心中也难免忐忑的。但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不是吗?邵家二少一向很懂得安慰自己。 事后结果证明,这次采用的博取同情战术还是蛮成功的。但是在当时,谁能做到运筹帷幄呢。但是邵康柏这小子就是有本事把已经做了的事情抛诸脑后,所谓不要为明天的事情担心。 也是在这次停站中,用毛毯裹着的宋然的尸体被送下列车,移交当地警方处理。 康柏想回转餐厅的时候,有人在旁边碰了碰他的腰,在刹那间,他几乎以为是宋然还魂了。 然而却是个看上去很和气的年轻人,体格很强壮,对他说:“朋友,借一步说话。” “你是谁?”康柏保持高度警戒。 那个人掏出证件在他面前晃了晃,是警察。 那人领着他进入厕所,然后锁上门。 康柏觉得有点奇怪,害怕引起群众恐慌是可以理解,但是也无必要做到这么鬼祟吧。 现在两个大男人在窄小的厕所内面对面的站着,鼻端飘来阵阵臊气,环境实在恶劣。 第227节 “你包里的是什么?”那个男人发问。 “没有什么,一柄手枪而已。”康柏眉毛都不抬一下,“我是你们在这次行动中的内应。” 男人马上说:“你有什么方法可以证明?” “回去问你们的头子。我的代号是1001。” “这里面的枪你怎么弄来的?”男人狐疑的问。 “悬赏人给的。”康柏若无其事说:“你是不是要检查?” “当然要。”男人理直气壮的说:“而且你也是在暗里负责保护重要人物的,拥有武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这是什么逻辑? 不过就是说要看看人家的枪就对了。 康柏不情不愿的慢慢拉开手提袋,就在里面那包东西露出轮廓的时候,他猛的将整个袋子砸向那人的头部,同时开锁,拉开门,冲出去。 “该死!”警察男人捂着头追出来。 康柏甩着手提袋奔逃在车厢通道上。 这班列车人并不多,过道上基本没有人站着,他奔逃路线很畅通,但同样,追赶者也毫无阻碍。 飞快的穿过无数节车厢,快要接近卧铺车厢了,却还是没有能把那人甩掉。就在这时候,原本空空的走廊中忽然闪出一个人,一个女人。 康柏大叫:“闪开!” 那女人茫然回头,立即露出惊慌的神色。 她被吓呆了,像雕像一样一动不动。 康柏见到了她的脸,也吃了一惊,一分神,他已经收不住脚步,整个人撞了过去。 在碰撞跌倒的瞬间,他的肢体产生自然反应,双腿肌肉放松,让身体平平跌下,同时双手放掉袋子,撑在身前,把那女子护住。 不过是一眨眼的时间,他抱着那女子滚地葫芦一般滚到了右排座椅下面。 手提袋被甩得远远,因为袋口还没有顾得上拉起,里面的东西散了一地。 那个警察很意外的并没有追上来。 康柏扶着那个女子狼狈的站起来,女子的脸色青白,惊吓之余是深深的恐惧。 她是脱逃后失踪的朱莉。 “你是来抓我回去吗?”她失血的嘴唇哆嗦着,轻轻问。 真是天知道她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班列车上。 康柏一瞬间有种荒谬感,哭笑不得的说:“那个,我已经改行了。” “改行了?”难以置信的目光。 “没错。我现在改行做便衣警察,抓贼的。”康柏信口胡刍。 “抓贼?”对方目光在地上那敞开的袋子到他的脸转了一圈,更怀疑了。 “当然,刚才那贼就是认出了我,打击报复来了。”康柏弯身收拾东西,手提袋里只剩下他自己的东西,那柄枪不见了。 是被那个警察捡走了吗? 他为什么只要枪不要人? 康柏心念电转,默默的把东西都收回袋子里,还是想不出是什么原因。 站起来的时候,朱莉那小姑娘却还站在旁边,居然没有逃走。 康柏朝她做个鬼脸。 朱莉却怯怯地问:“那位顾小姐怎么样了?” 康柏怔了怔,“还好。” 朱莉一低头:“是我连累她。” “哪里。”康柏安慰。 “是我不好。”朱莉的眼圈越发红了。 “她会没事的。”康柏忽然有点莫名烦躁。 朱莉被他急躁的语气惊了下,抬头飞快的瞄了他一眼,别头往车厢另一端小跑而去。 看来自己的行动已经引起警方的注意了,现在不能再回餐厅去,是要采取别的行动吗? 即便是邵康柏,也开始觉得有点茫然了。 忽然,车厢尽头传出朱莉的一声尖叫。 他立即冲过去。 那里是列车员休息室,房门紧锁,门外地上歪倒两个男人,头部留有血迹,是曾在餐厅保护黄牧星的警员。 不祥的预感油然而起。 而朱莉明显是从这里发出尖叫的,但现场却不见她的人影。 第228节 难道她是进入了休息室吗? 康柏犹豫了几秒钟,开始猛烈的撞门。 门敞开时的景象,他毕生都不可能忘记。 一个人静静坐在窗前,窗外夕阳的余光透过玻璃投射在身上,姿态是那么端正凝重,面容是那样平静慈和,就好像,不过是刚入睡,坠入一场美梦之中。 他是黄牧星。 第十二章 凄惨的情书 我和苏眉经过一番打听,终于确认在上个中停站被警方送下车的尸体不是那小子的,算是松了口气。但在这样的非常时期,忽然发生了命案,很显然并不是巧合,这是冲着警方来的。 我和苏眉悬着一半心,按照原计划分头行事。 她往车头搜索,我往车尾走。 并不是过了很久,前方发生了骚乱。 骚乱是从接近软卧车厢那边传过来的。 我立即排开看热闹的乘客,加快脚步往那边走。 混乱是因为打斗引起的,我赶到的时候,缠斗已经停息,人也已经被警方制服。被压制着往一个房间押去。 那个人垂着头,迈步的时候却忽然扬起脸,掩住脸的乱发都散在耳侧,他侧头在肩膀的衣服蹭了蹭嘴角的血丝,忽然看见了我,愣了愣,然后笑了。 我当时的感觉就像被雷劈到了,两耳轰鸣,脑海空白。 被警方扣压逮捕的人居然是邵康柏! 旁边围观的人议论纷纷,吵得好像苍蝇一样,一句都没有钻进我的耳朵里来。 我只觉得周围吵得很,过了一阵,才知道是自己的心在那里无头苍蝇一般乱冲乱撞。 康柏不是说他是协助警方调查的,此时为什么会被抓? 他到底是不是卧底? 警方是在做戏给大家看吗? 暗杀行动到底还要不要继续?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在混乱之中,我的思维啪啪的闪着火花,然后有几秒钟自动中断了。 拒绝再想下去,因为事情突然发生了突变。 就在康柏被推搡着即将进入一间厢房时,他忽然发难,侧身往右边押解的警员撞去。 那个小伙子猝不及防,被撞开三尺,但是他的手却还是很负责任的牵住拷住康柏双腕的手铐。这么一来,康柏的双手被他扯得老高,但他稳住身形,用力一抽,再借劲一甩,将手铐狠狠砸在另一边的警员颈侧。 转眼之间,押解他的两个警员都被他摆脱,他挣得一线机会,拔脚就跑向我奔来。 我的头脑一片混乱,但是却本能的知道,就算必须正面跟警察们对上,这小子这样向我奔来,我拼命也是要帮他逃脱的。 我跟他隔着是八米,继而五米。 我看到他拷着手铐的双腕一片血红。 咬咬牙,我的手已放到腰间。 但是他只跑了两步就停步了。 几乎是在那第三个警察举枪的同时。 第三个警察拔枪大叫:“站住!” 他同时停步。 就像遵从无比熟悉的口令一样,人家话声刚落,他已站定。 只是站定之后,他忽然伸脚在旁边一扇门上狠狠踢了一脚,好像要发泄心中的不甘似的。 那警察举高枪,小心翼翼走上来,这时另外两个警察也已重新围上。拿枪的人壮了壮胆,忽然拿枪柄在康柏头上狠敲一记。 我立即大叫一声:“你!” 那神经紧绷的警察立即将枪头对准我,直到康柏被推搡进厢房后依然如此。 康柏被推进房前看了我一眼,眼珠子从头到脚打量我一回,然后凝注我的双眼。四目交投,微微一笑,一缕殷红的血丝从头侧缓缓爬到他的脸颊上。 我在警察的枪口面前,缓缓将插到衣袋里的手拿了出来,抱在胸前。 没有追上前动手。 他没有让我救他,那个眼神是这样说的。 厢房的门随即被关紧,那个持枪的警察瞪视我良久,终于放过我,持枪站在厢房前站岗。 再过了一刻钟,厢房门打开,他也进去了。 我在厢房外面站了很久,里面很安静,应该没有发生什么事,但不知为何,直觉告诉我大事不妙。 周围围观的乘客渐渐散去。 终于有一两句话语钻进我耳里。 第229节 “死在休息室……姓黄的……” “有警察保护……重要……” “谋杀富商……即场抓获……” 背脊有点发寒,事态比我预想的更严重。 黄牧星居然死了! 在众多警察保护之下,就这样魂归天国。 现场立即被封锁,我无法进入查看。 邵康柏居然出现在现场,还被当作嫌疑人物被即场抓获。 据我所知,这样的重点嫌疑对象想要洗脱希望极是渺茫。 谁能告诉我,邵康柏这小子怎么刚好出现在凶案现场? 黄牧星被多人保护,他又是怎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死掉的? 想得我头都要炸开了,我怎么跟康柏他老哥交待!! 我几乎也想学康柏那样,狠狠迁怒于门。 等一下,刚才康柏那一着,有蹊跷。 我慢慢回想他当时动作的细节。 心中一动,他似专门做给我看。 我上前观察那扇倒霉的门,心中狐疑。 我努力说服自己,他做出要逃跑的样子,其实只是为了要踢门给我看。 不然那刚挨的一下就太无辜。 这是不是就是心理医生老是挂在嘴头的神经质? 我开始仔细观察那扇门。 一扇普通厢房的门,合金框,塑料门板,单薄,半新旧。 框子上留下一点脚印,人字花纹鞋底图案,是康柏刚留上去的么? 我伸出自己的脚比了比。 康柏的鞋号比我的大很多。 我对着那扇门观察来观察去,几乎趴到地上,旁边坐着的乘客纷纷向我投来惊异的目光。 我知道他们心里在说什么。 看!那个疯女人!居然学小孩子观察蚂蚁! 两颊发烫! 却还是看不出所以然来。 门就是普通的门,上面并没有笔迹、指甲印,光滑的塑料门面也没有留下划痕。 总不会要我去找手指模吧。 居然留下这样一个哑谜给我,而我竟然不能破译! 怒火逐渐升腾,终于忍不住,照样画葫芦往门用力踢了一脚。 可怜的门被我一脚踢得翻了过去,又呻吟一声反弹回来。 等一下,刚才康柏那一脚为什么没有把门踢翻? 我学他踢在门轴的地方,但是他踢的时候,门没有动,而我一踢,门却动了。 难道我踢得比他用力吗? 但是就算用再小的力气,这样踢一脚,门有可能没有反应吗? 除非,他踢的部位很巧妙。 我转着念头,蹲下来观察门轴。 裹住门轴的地方,似乎有点异样的突起。 跟门轴同一颜色,乍一看,以为是门轴给磨得起毛。 但门轴是合金,并不是木做的。 经验主义有时可以害死人。 我用指甲去刮,感到柔软脆弱的质感。用指尖一点点的把它抠出来,结果落在手里的是一团皱皱的废纸。 纸在门轴上裹得很紧,就像是某种恐怖的保鲜纸一样,难以想象一张普通的纸怎么可以这样紧的裹卷在门轴上。简直就像是被某种巨大的旋转往下吸力拉扯,才这样紧的依附紧贴在门轴上的吧。我一面用指尖一点点的把它抠出来,一面郁闷的想,不知道那小子是怎样把这团纸给弄上去的。 花了不少时间,几乎消耗掉我所有的耐性,结果落在手里的是一团皱皱的废纸。 纸已经很皱,纸面的毛也给我抓刮得差不多了,薄得可以用吹弹得破来形容,但因为太皱,给人一种矛盾的感觉,但看上去这纸模样很凄惨就对了。 我端详着这张奇怪的纸,有种感觉它在我掌心随时都会化灰散去,就像那些神异连续剧里面的镜头:神仙传信,看罢信就会化作一缕青烟,自动消失。 第230节 “你在干什么?”旁边关着康柏的房间忽然开了门,一个警察出来很严厉的喝问我。 幸亏不是刚才拿枪对着我很久的那个。 我慢慢站起来,若无其事的说:“捡钱。”我出示掌心的一张十元钞票。 “不准在这里逛来逛去,回你的座位去。”他喝令我。 我默然转身,把钞票和那张纸放进裤袋。 我尽量自然的离开,控制住大腿肌肉,我怕步幅过大,动作过于激烈会令那张可怜的纸片变成灰。 终于挨到僻静处,把纸团展开。 原本以为会是康柏留给我的字条,打开才知道是从一张大纸片上撕下来的一部分。 而且还像是日记的一部分。 上面写着两句话: “流年,我一直在等待这个夏季的到来,但是这个夏天好像过得太快。快到我几乎要忘记你光洁的脸庞,快到我的印象只留下你柔和的目光……” 字写得不错,笔画舒展而稳健。 句子也很优美,情感浪漫…… 这似乎是一封情书。 而且是写给一个不能相见只能怀念的情人的。 这个情人有个很美丽的名字——流年。 这当然不会是邵康柏那小子写的。 但他为什么要将这个留给我看呢? 康柏是在案发现场被现抓的,也就是说,他是第一个出现在现场的人。 这张字条,很有可能是在现场找到的。他没有把它留给警方,却留给了我。 我的心中忽然冒起一个荒谬的想法:写这张纸条的人,不会是黄牧星吧? 第十三章 再见已别离 手机忽然响了。 传出苏眉连珠炮一般的话语。 “马上过来8号车厢的洗手间,不管在做什么事,马上来!” 她的语气很焦急,看来情况非同一般。 不过看到关键人物黄牧星就这样死掉之后,再没有事情能让我更惊讶和担心的了。 我快步穿越近十个车厢,来到那个厕所前面。 门紧闭着,锁孔显示里面有人。 我低声唤:“苏眉。” 没有人答应。 一种诡异的气息一丝丝渗透在空气中,我猛的一低头。 有水从门缝里缓缓渗出来,裹着缕缕鲜红的血丝。 我的毛发全都竖起来了,压抑着又低喊了一声:“苏眉!”我的声音干涸低哑,发着抖。 幸好,我听到了天使的回应,“进来!” 门开了条窄缝。 “小心点,别毛毛糙糙的!” 苏眉的语气一点也不好,显然心很烦,但是她毫不客气的命令听在我耳中却犹如天籁。 我用手肘碰开门。刹那间,本以为没有东西能令自己更惊讶的我,差点叫出声来。 一个年轻女子蜷缩成一团倒在狭窄的厕所里,头和手臂塞在洗手盆下面,零乱的头发浸在水泊中,小鹿一般的眼睛大睁着,惨白的脸面有点浮肿。 这是我认识的人。 这赫然是提携我同遭绑架的朱莉! 她身体的血流了一地。 洗手盆坏了,水一滴滴的滴到地板上,那些血水就是这样一点点往外漫去。 我把门碰上,蹲下摸了摸她的手腕。那纤细的手还有微温,但脉搏已经停止了跳动。 一种难过突然冲进我的心里。 我知道死亡也是生命的一部分。 人生如朝露,如雾亦如电。 也知道有种美丽的蝴蝶挣扎一年,只活几个小时。毕生顶着丑陋的外壳,不可芳物的时间却只有刹那。 但是,蝴蝶是蝴蝶。 第231节 人类总是认为自己比较强大,不比其余事物那般脆弱。 然而事实恰恰相反。 朱莉的眼睛还是睁着的,满是惊骇和难以置信的表情。长睫毛尖端还浸着细细的水珠。这样一张脸,表情太激烈直白,反而历历如生。 再想不到我们的重逢,竟已是永别。 我很伤感。 苏眉背脊靠着窗,抱着手瞧着我,把我脸上的表情完全看在眼里。 她等我站起来,缓缓道:“虽然我已经猜到她是谁,但还是想听你亲口证实她就是朱莉?” 我忽然疲倦了,话也不想说,只一点头。 为什么要伤害这个柔弱的女孩子呢?她是那样的洁身自好,人畜无害。到底是为什么?! “你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吗?”苏眉问我,她的声音有种沉着的温和。 我弯身把她尸体仰面翻过来,看到插在她胸前的一把匕首。 还有,上臂,肩头,颈侧的淤青,以及左肋深深的伤口。 伤痕累累。 全然是激烈挣扎抵抗留下的痕迹。 一个弱女子为了保护自己宝贵的生命曾与凶手作出激烈的抗争。 “为什么?”我低低问。她是那样一个纯良女子。 “为了保护一件东西。”苏眉忽然答我。 她弯下身,钻进洗手盆底,拾起朱莉深深伸进洗手盆下的那只右手。 手指不自然的弯曲着,指关节呈现青白色,是死前曾用力握紧什么东西,死后被硬掰开手指取走所留下的姿势。 我伸出自己的手比了比,这样物件体积不小,会是什么呢? “可能就是为了这件东西,凶手才杀了她。”苏眉说。 “也很有可能不管有没有这件东西,凶手都要杀她。”我看着朱莉那种难以置信的表情,她那时是真的不能相信凶手会下手杀她。不然也许不会抵死反抗。 她是那样一个逆来顺受的女子。 她跟凶手到底是什么关系? “离开吧。”我对苏眉说:“警察很快就会发现这里。或许找另一间厕所模拟一下。” 我们离开厕所,临去前苏眉小心把我们触碰过的地方用布巾抹去痕迹。 我看着她的动作,欲言又止,最后还是用手肘默默把门撞上。 有时人再怎样小心也无法摆脱天意。 世界的虚空无力感瞬间再次冲撞我,几乎将我淹没。 但人只要活着,仍然要keep walking! 红色的血水已经漫出走廊,行路需要很小心。 我和苏眉藏身另一间厕所。 苏眉伸出手,扼住我的上臂和咽喉。 我挣身,双手掰住她手臂,挣扎。 我们同时“咦”了一声。 “如果当时凶手是这样抓住朱莉的,那么她这里的伤痕是怎么弄上去的?”苏眉点点我的肋骨部位。 那里也有刀口,很深,深到让人怀疑致命的不是胸口而是左肋。 “说不定是一开始就在这里捅了一刀,然后朱莉负痛挣扎。”我说。 “那么只要再捅一刀就好了,为什么要用手臂制服她?”苏眉挑了挑眉毛。 我闭了闭眼睛:“只有一个可能,凶手不愿意让她看到他的样子,所以才会藏身在她身后,制服她,再给她一刀。” 走廊响起急促的脚步声,看来已经有人发现了尸体。 “快要停站了。”苏眉看看表。 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吗? 不知不觉已经在车上度过两个小时,至于晚饭的概念早就抛诸脑后。 “凶手不会在这站下车的。”我说。 “但是有可能会对黄牧星下手。”苏眉说。 我想起她还不知道黄牧星被杀的事情,不禁苦笑:“黄牧星已经死了。” “什么?”苏眉像被踩到尾巴一般跳起来。 “邵康柏那小子在现场被抓了。”实在不忍再抛出这个重磅炸弹,但是如果不跟自己人沟通,恐怕会惹来更大的麻烦。 苏眉的脸,一下子变成了蜡做的。 第232节 风从敞开的窗户撞进来,冲到我们身上,“哗啦啦”的瞬间支离破碎。 在狭窄潮湿而且肮脏的空间内,我们两人静静对望,都读懂了对方眼里的语言——大势已去。 过了良久,我勉强一笑:“明知不可为而为,这样的挑战才有意义。” “就是。”苏眉夸张的锊衣袖,泼辣的说,“现场抓到那小子又怎样,美国每年审判的案件之中,现场抓到的嫌疑人有百分之零点七不是真正的凶手。” “百分之零点七。”我扯扯嘴角。 “百分之零点七。”苏眉肯定的点头,“不过有百分之零点五都被判刑了。” “喂,你哪里看来的数据。”我哭笑不得。 “我自己统计的,绝对离事实不远。”苏眉用力一拍我肩膀,痛得我一咧嘴:“伙计,百分之零点二的机会,能够做到那是奇迹。不过我们不是最擅长创造奇迹吗?” 肩膀的疼痛带着勇气一波波的往我的心脏涌去。 我也笑着说:“没错,何况,我还发现了一样奇怪的东西。” 把那张皱巴巴的废纸拿给苏眉看。 苏眉伸伸舌头:“好酸的句子。中国人的琼瑶梦不是早醒了吗,这他妈的又给来个续集。” 我知道,苏眉在特地惹我笑。 我的心看似宽广,其实有着个宇宙虫洞。从这边万里无云的爬进去,从另一端出来,就会是大不列颠那种灰蒙蒙的天色,发霉的空气。 苏眉总会在我要钻进虫洞的时候,用她的阳光灿烂加上世纪暴风把所有的阴霾一扫而空。 她一向是这个世界上最懂我的人。 我微笑着说:“这是康柏留给我们的东西。他可能是在现场找到的,然后留给我们。” “像是从日记本上撕下来,不满意,所以揉成一团。”苏眉翻来覆去的研究。 “你永远不会猜到我是怎样把它弄出来的。” “你居然敢挑战我的智慧?”苏眉挑起一边眉毛。 我笑:“去死!但是如果我说这纸是我牺牲了两只指甲抠出来的,恐怕你会输得心服口服。” 事情经过说了一遍,苏眉的眼神从我秃秃的两根手指头落回那张纸上。然后眼神就有点凝滞。呵,阳光拐了个弯,落到她自己心中的阴影上。 我连忙说:“我觉得这个东西虽然是康柏留给我们的,但不会是他弄上去的,因为他没有时间弄这个。” “听了你的描述,呃,如果你不是在编故事的话,我想,嗯,咳……”苏眉犹豫了一会儿,这种表现近十年来我都很少在老友身上见到过,除了询问她跟那个尼泊尔杀手阿兰之间关系的那次。 她“嗯啊”了好一阵子,终于说:“我怀疑这张纸片是因为强大的吸引力而被吸附在那跟门轴上面的,它只是全部物体的一部分,全部物体被那吸力吸走了,余下这张薄纸。” 我看着她,眼珠不错,好久。 苏眉拨拨额前头发,一别脸:“想笑就笑嘛,装什么惊讶。” “我在发现这张东西的时候,也存在跟你相同的想法。” 第十四章 死在密室 黄牧星死在列车员工休息室里。 当时他在餐厅提出自己有点累,需要休息,警方考虑到转移到软卧车厢多有不便,干脆跟列车长要求了一间员工休息室。 他进入休息室后随即将门紧锁,门外有两名持枪警员站岗。其余警力集中在最近的一节车厢内,假如发生特殊情况,黄牧星可用电话通知,他们会趁凶手破门之机立刻赶来,这种安排算是相当稳妥。 然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有人打晕两名警员,破门而入,杀死了不及报警的黄牧星。 这个人当然就是被即场抓获的邵康柏。 黄牧星死于枪击,一发正中心脏。现场遗留一柄手枪,枪上没有任何人的指纹。 凶手行凶之后居然还有时间清理掉手枪上的指纹,这点实在让警方觉得不可思议。 我和苏眉知道这些情况的时候,不是觉得不可思议,而是觉得绝无可能。 现场已被封锁,我和苏眉决定动用所有的资源寻求进内检查的机会。但由于这次的案件关系重大,人员属于警署特派,我们过去在警方内的人力资源一时难以渗透。 眼见20时15分停靠东x站在即,如无意外,康柏即将被押下车移交当地警方,而当地警方也会调配最精英的警力上来帮忙搜查余凶,届时现场将会产生混乱,给真正的凶手可乘之机。 我们两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是邵康文帮助了我们。 准确来说,黄云希在某方面也帮上了忙。 在我们最无计可施,差点打算打晕警员强势潜入之际,接到了康文的电话。 他告诉我们一个坏消息。 黄云希一个多小时前在警署内逃脱了,现在警方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搜捕行动。但据说其逃脱的方式极其神秘,不但门窗全无破坏的痕迹,依旧紧锁,而且当时进出警署包括被抓来审问的犯罪分子,在场的不下三十人,竟无一人见过他的行踪。他竟像是从警署内人间蒸发似的,至今警方对他逃脱的方法还是毫无头绪。 简直比美国连续剧《越狱》还要不可思议。 我只对他逃脱的时间存在疑问。 一个多小时前? 我忽然有个荒谬的想法:如果黄云希真的可以人间蒸发,不,应该说是瞬间转移吧,那么他逃脱后立即转移到这班列车上杀人,时间还是绰绰有余。 何况他那么恨黄牧星,他的父亲,不定他真的会亲自动手。 第233节 然后我觉得自己看美国的科幻大片看多了。 犹豫了片刻,我简略的告诉康文现在的情况。 有些事情难以启齿,尤其是关于康柏现在的状况。但是再怎么难以交代,仍须交代啊。我迟疑又迟疑,终于还是和盘托出。只有将实情如实相告,才能稍稍平复心里的内疚。 话机里面静默了片刻。 我的心在碧蓝的海面躺倒,随着冰冷的波涛一起晃来晃去,然后一路下沉。 终于我说:“对不起。” 对不起,我有负你所托。我知道这样肤浅的一句道歉并不能代表什么,不能挽回什么,但是我希望听到你的声音,即使是责怪我,唾骂我也好,请不要这样一言不发。 我宁可你责骂我,也不愿意你心中充满悔恨。 话机那边依然静默。 空气像凝固的果胶,忽然令我呼吸困难。 有那么几秒时间,我以为自己的手机坏了。 但是,讯号正常,通话时间依旧一分一秒的作着记录。 只不过对面那个人,他不愿意说话而已。 他不再愿意与我对话。 苏眉奇怪的看着我,“你做什么?” 我侧头,在玻璃窗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嘴角在神经质的往上翘,好像正在发生肌肉抽搐,完全失去控制,很吓着了自己。 “喂,康文,我知道很对不起你,但是请你不要用沉默来惩罚我。说些什么也好。我跟苏眉现在准备进入封锁现场检查,会尽力找出有用的证据。康柏的事情,我很难过,我会尽全力救他出来……喂,请你说话好不好?!……” 我啰啰唆唆说了一堆,自己觉得自己的声音有点抖了起来,连忙住口。 忽然话机那边传来声音,康文:“对不起,刚才你在说什么?我刚在联系点事情,说不定可以让你们进现场视察。” 这回轮到我默不作声。 康文又道:“康柏这次跟警方有联系,他曾经把黄云希的资料交给警方。这次黄云希走脱,我说服警方接受你们是这次行动的编外特派人员,从现在起介入调查。” 我还是不作声。 康文忍不住道:“倾城,你听到了吗?” 我低低道:“谢谢。”说话的时候列车忽然晃荡了一下,出口的话语连人一起抛了抛。 “什么?”康文果然听不清楚。 “没什么。我说我会尽力而为,请你放心。”合上手机,深呼吸,不知怎的,浑身像通电一般又充满了力气。 “来吧。”我招呼苏眉,“现在开始大干一场。” 不得不佩服康文,我和苏眉忙得焦头烂额,求爷爷求奶奶也不能办到的事情,康文举举手就替我们解决了。 苏眉常说我身无长处,但得诸方贵人相助,竟是说得让人服气。 我与苏眉终于进入黄牧星遇害的休息室。 现场保存得很好。 窗户锁着,淡黄色的窗帘半垂,灯光淡淡的照在绿色封套的椅子上,简易床铺前面的小桌子上放着半杯茶水,连一滴都没有洒出来。这是一间平常不过的休息室,布置整齐得好像还没有人使用过。 只有洒在椅子前方地面那几滴血迹提醒我们,就是在这里,有一个人物在不久前失去了性命。 杀死黄牧星的手枪作为证据已经被警方带走,我和苏眉开始在这狭小的空间内进行地毯式搜索。 然而现场就如表面所见,干净得出奇。 只除了,门后面墙上留着半只大脚印,而且是脚后跟的印子。 这只脚印突兀的印在墙上,跟四周整洁的环境实在不太协调。 但是谁能保证这只脚印不是在黄牧星进入之前已经留在那里的呢?可能是某个列车员一时郁闷所留下的痕迹。毕竟是藏在门后这样的隐秘角落,清洁工没有见着也是很寻常的事情。 唯一令我觉得奇怪的是,这只脚印为什么只有半只印在墙上呢? 如果是狠踢一脚的话,留下的多半是鞋尖的印子吧,如果是刻意的踩一脚,那么更不可能是鞋跟先着墙吧?这半只大脚印这样子看来,好像是有人在练某种功夫,刻意的把脚跟往墙上蹭似的。 我忍不住抬起自己的脚比了比,这只脚印比我的尺码大很多,单是脚跟已经比我的宽厚一厘米左右。 突然发现自己这个动作有点熟悉,好像在不久以前曾经做过。 掩上门,再一次伸出脚。 这次发现了端倪。 如果脚尖踩在门轴上,那么就刚好可以把脚跟的印子留在这边墙上。 然而门轴上却不见脚尖的印子。 是让人擦去了吗? 忍不住伸手点了点那门轴。摸了一手指灰。这门轴好久没有清理过了,可能有着脚尖印子的部位都是灰尘。绝不会有人把脚点在这里,不然即使他的鞋比我的手指更清洁,在这样厚的灰尘上面也不可能一丝痕迹不留。 我泄气的放弃门轴。 始终想不通那脚印的前半部分哪里去了。 第234节 不过,这个案子最奇怪之处,并非脚印的问题。 发现黄牧星的尸体时,这间休息室的所有窗户,以及门都是密闭的,呵,当然警察冲进来的时候,门是被康柏撞坏的。但依康柏所说,他冲进来之前,这门是反锁的。 休息室窗户上的玻璃嵌得很牢,没有一点松动,是无法从外面卸下再装上的。 而休息室的唯一入口所用的门和其他软卧车厢的门不大一样。虽然也是一扇向里面开启的薄胶门,包边的同样是那种合金铝条,不过这休息室的门却附有滑杆式的门栓。就是那种原理最机械的门栓,如果从里面关起来,就可以把装在门上面的门栓,插进固定墙壁的锁洞里加以固定。这种最原始的门栓,反而是最难从外面打开的。 而我们现在所看到的门栓已经扭曲了,另一头带着从墙壁上拔出来的配合的铁锁洞,很明显是被康柏用力撞门的时候破坏的。 我们开始明白警方虽然可以证实康柏的身份,但仍不得不把他逮捕的原因。 当时黄牧星在休息室里面是把门上锁了,窗户也紧闭,这间休息室完全是一种“密室”的状态。 那么凶手根本不可能离开这里。 唯一的可能,就是在破坏密室的同时,对黄牧星进行杀害。 而这个破坏密室的人,就是邵康柏。 第十五章 支票的主人 列车的现场侦察并未取得进展,相反,给我们留下了满腹难解的疑问。 而康文的调查却得到了一个令人惊讶的结果。 事后,康文将当日调查的情形描述给我们听。 尽管心情不好,颇有焦躁,但由于康文的调查过程实在奇峰迭起,他那镇定的态度又给人一种奇异的安定感觉,我和苏眉在邵家客厅里一坐个多小时,丝毫不觉沉闷。 康文是委托朋友调查出支票主人的身份的。 基本资料并无任何可疑,康文拿到资料后拨了几个电话,直奔市区某高尚住宅小区而去。 该地段位于城市中心,处于城中江河北面,区内全是一憧憧独立的别墅,每一憧都可看到江面景色。当时这个楼盘一推出,便以一流的地段和品味,以及贵得吓死人的价钱而成为全城焦点。 康文找到那憧白色的漂亮宅邸,里面葱茏的树木从围墙探出枝条,是石榴,时值初夏,小小的叶子,绿色的花苞。 康文按了按铁门上的门铃。 里面的狗立刻狂吠起来,将一派宁静全然打破。 “找谁?”对讲机里面传出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我是警方的特派人员,有紧急事情找陈显达先生。” “先生身体不舒服,已经睡下了。”里面沉默了一阵之后,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但是事情很紧急,劳烦陈先生先起来吧。”康文温和的坚持着。 “但是……” “这是跟杀人案有关的重要事情,耽误了可是对先生很不妙的。”康文继续不徐不疾的说着。 里面静默了数分钟,终于打开门。 院子里有两头大型狼犬,用铁链拴在院里的铁桩上,看见陌生人进入,血红的舌头伸得老长,拉直身子往人直扑,将那链子拉得哗哗乱响。 一个穿着便衣的中年男子抱着手站在房子入门处,在台阶上冷冷的观察着进来的康文。 康文目不斜视的从那两头大狗面前经过,走到那人面前,微笑道:“陈显达先生?我姓邵,是警方的特派人员。”他掏出一个证件来晃了晃。 陈显达瞧着他,很客气的说:“我是陈显达,因为有点头疼睡下了,请问有什么事找我吗?”虽然说话的口气很和气,但是他站在台阶上面,拦在门前,没有要迎上来的意思,更没有让客人进入的打算。 “有人出了悬赏金500万元,企图买凶杀害地产界大亨黄牧星先生。” “这个我也有所耳闻,我平时跟黄牧星也有打过交道。这事不大可能吧。”陈显达不以为然的说:“现在不是法治社会吗?怎么会有这样明目张胆犯罪阴谋。” 康文微笑着说:“我们正在调查这个消息的来源,想证实它是否可靠。” “确实需要好好调查。”陈显达的言外之意好像在说:不然你们要警察来做什么用! “我现在正在调查啊。”康文笑着说:“所以就找到了陈先生。” “跟我有关吗?”陈显达终于露出惊讶的表情。 “我们找到一个想动手杀害黄先生的人,他身上带着你签出的10万元保付支票。” “是我亲手签发的?”陈显达的脸色变了。 “不错,支票是放在一个空白信封里直接交给杀手的。而交付支票的人已经遇害了。” “太过分了。”陈显达黑着脸说:“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们一定是弄错了。” “那请问你在g银行有账户吗?” “有的,那是作为业务往来的。” “你曾经开出10万元数额的保付支票吗?” “这是什么意思?”陈显达紧张的说:“我是生意人,当然会开支票。不但10万元的,100万元的也开过,我们做大笔交易的经常都需要开支票。但是这根本不代表悬赏人就是我哇!” 康文看着他,知道那男人脸上泛起难堪而愤怒的猪肝色,他才悠悠道:“我并无说过陈先生就是悬赏人。我是想请问一下,陈先生近来开出的10万元支票都交付给谁呢?” 陈显达愤愤的盯着他,想了想,说出了一个名字。 “这位是?” “你们去调查不就得了,不是厉害着吗?”陈显达忽然焦躁起来。 第235节 “呵,原来陈先生是希望我们采用对方的单方面说辞啊。” “你……好了,算我怕了你。这个人是一家俱乐部的老板娘,我们几个人常常去澳门玩,上次我手气不好,欠了她的钱,所以回来就签发了这张支票。” “老板娘?哪家俱乐部呢?” “不是说让你们是查吗?不过她根本就没有嫌疑。” “为什么这样肯定呢?” “因为她就是黄牧星的老婆啊!” 康文说到这里时,我跟苏眉同时“啊”了一声。苏眉更身体前倾,急切地问道:“那么你有去找黄夫人吗?” “有啊。”康文说:“黄夫人看上去只有四十岁上下,是个美人,很有仪态。” “她是不是戴着一只桶型的钻石手表?”苏眉没头没脑的蹦出这句来,听得我和康文一愣? 康文想了想:“不错,她的手表戴在右手腕,是一只桶型的镶满红色宝石的薄型表。” 苏眉靠回沙发靠背,叹了口气道:“她果然还戴着那只表,哎,那款价值一百三十万的表我也好想要哦。” 我忽然想起一事:“苏眉,委托我去插花班当保镖的人就是黄夫人?”不是有所接触的话,苏眉怎么会对人家的手表念念不忘。 “是啊。”苏眉懒洋洋的打个哈欠:“她担心自己的儿子会惹烂桃花嘛。” “这样一个贵夫人,怎么会让自己的儿子去当插花教师呢?”我很不置信。 “据说是黄牧星不希望让自己的儿子插手家族事务,而这位黄公子也很不喜欢管理公司的样子。所以黄夫人就让他学习些茶道插花一类的东西,希望可以陶冶性情。” 我回想当日黄公子表现,不禁叹了口气:“果然是陶冶得贾宝玉似的,不枉他娘亲一番苦心。” “咳咳。”康文在旁边咳嗽。 我不理他,继续发牢骚。苏眉这样自把自为,惹来一堆麻烦,然后丢给我擦屁股的做法早就令我很不满了。 “苏眉,下次还有这样好的机会,麻烦你自己出马,除非你认为我太过朴实无华,需要多做陶冶。” 苏眉张嘴想反驳。 康文继续:“咳咳咳咳咳……” 我转头:“康文,麻烦你先喝口水,然后再说下去。”我给他一杯蜂蜜水。上次到他家就发现装蜂蜜的罐子是个青花小瓷,放在红木案头,异常调和,一见难忘。这次顺手取来倒也驾轻就熟。 康文笑笑,继续说下去:“这位黄夫人很客气的接见了我,她的态度很大方镇定,但越是这样,我就觉得越蹊跷。” 黄夫人的儿子黄慕云自从朱莉被绑架然后失踪了以后,据说一直处于失魂落魄的状态,不知哪里来的痴情绝念,居然到了精神严重自闭的地步,黄夫人把他关在家里,请了一位资深心理医生每天陪他。 家事尚未解决,一家之主黄牧星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走上以身诱敌之路,一脚踏进了危险之途。 家里出了这么多事的人,怎有可能还如表面这般平静呢? 我只觉得这黄家的人好像受到诅咒似的,每一步做法都烙上了失败的印记。 朱莉已经身亡,黄慕云的痴念自然落空;而一心诱敌的黄牧星,更是死得不明不白。所有事情竟没有一件是圆满的,这到底是什么缘故呢? 我正在胡思乱想,康文一句话将我的思绪从一万光年外拉了回来。 “尽管黄夫人对这张10万元的支票的下落语焉不详,但是这支票是陈显达交给她的,这件事她并没有否认。而且,这张支票也交给了康柏,这个情况也是不会错的。因此我做出判断。”康文徐徐道:“下订金的人就算不是黄夫人,必然也跟黄夫人有着很深的关系。至于出悬赏的人,很有可能就是黄夫人本人。” 这句话像个惊雷,震得我耳朵嗡嗡作响。 过半晌,我问:“为什么?”难道黄夫人跟黄牧星的感情已经到了支离破碎,非要除之而后快的地步吗? 苏眉插口:“黄牧星和黄夫人当年的结合是城中传奇,直到去年依然被评为城中模范夫妇典范。” 咦?去年? 这个时间有蹊跷。 苏眉耸肩:“据我所知,他们今年的感情似乎出了点裂痕。” 今年才过去多久呢,现在才是初夏。 我问:“第三者?”小三对婚姻具有绝大破坏力。 “情形不是很清楚,有点像,但又不完全像。”苏眉说:“我从特殊渠道得知,黄牧星忙完公事依然会准时返家,甚至呆在家里的时间比以前更长。但是他跟家人的交流却急剧减少,黄夫人曾一度怀疑他患上自闭症。” 苏眉的说法听得我晕了一阵阵,白手兴家的城中富豪,几可以将半生经历写成一本《xxx血泪奋斗史》又或者《xxx风云录》的人,竟然会患上自闭症?! 苏眉所谓的“特殊渠道”得出的小道消息实在令人怀疑。 康文这时道:“或许跟财产有关,如果能够,我希望可以查阅黄牧星的遗嘱。” 没错,如果说能令富人不顾脸面地位做出惊人决定的东西,世人多半相信那是金钱,而不是感情。 毕竟,富人跟凡人能看到最大的表面区别,也就是那身外物而已。 这是他们的悲哀,还是我们的悲哀呢? 第十六章 手枪的关键 作为重大嫌疑人物,邵康柏被严密禁锢起来,我们动用了很多关系,见到他已经是两天后的事了。 两天,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比命运短,比昙花长。 我们是在密闭拘留室见到的康柏。 第236节 拘留室每次只能放进一个人,我们只能轮流进入。 康文先进入,出来后神色淡然,看不出端倪。 接着轮到我。 康柏身上还是那天离开时穿着的衣服,白色的t恤,经过蹂躏,越显得凌乱和脏,肩头处还破了个洞。 我一进来,眼睛就盯在那个破洞上。 原本存在心里的怨恼,一下子被酸楚填满。 翩翩俗世佳公子,几曾落得这般田地。 他猛的抬头看着我,忽然一笑:“小城,你骗得我好苦。” 他瘦了很多,头发凌乱,脸部骨头凸出,下巴有胡茬,眼睛有血丝,身上衣服有异味。但即便是那样,一见到我,他便展露出阳光一般的笑容。这笑容竟使他身上的落魄显得是种没落贵族的颓废余味。 语气竟然毫无怨怼,相反是一派如释重负。 他倒不曾怪我骗他。 我忽然有点鼻酸。 在他对面的椅子坐下来,隔着一块防弹玻璃,我问:“邵康柏,你还好吧?” “好,有什么不好的。”他微微冷笑:“这群废物,他们拿我没办法。我耍着他们玩儿呢,好像耍猴戏一样,每天都开心得很。” 话是这么说,他眼睛里的不忿怎么能骗到我。 “把你的手给我看看。”我说。 “做什么?”他不屑的摇头:“他们还没有给我上刑。” 我仔细观察他手腕上的淤青,肿已经退了,但是那淤血依旧很吓人,“这是你那天让手铐勒的吧。”我想起那天康柏剧烈的反抗,只为了让我注意那门轴的异样。 “是。”他简单的回答一句,就把手缩回桌子下面了。“你找到那样东西没有?” “找到了,但是看不懂。”我如实回答,有点脸红。 “那是日记中的一页。日记是黄牧星写的。” “你怎么会发现这东西的?”竟然真的是黄牧星写的东西,那个大人物居然有这么细腻的心思。我心中隐隐生起一丝不安,难道那个因情变生杀机的设想竟是成立的么? “如果我告诉你,黄牧星是被一种特殊的力量害死的,你会不会相信?”康柏看着我问。 他的眼神幽深深的,像是个深渊似的,深渊底部却隐隐窜着点火苗。 我迎上他的目光:“信。我相信你的判断。” 他双眼中火苗大盛,缓缓道出当日他破门而入所见到的一幕。 当日康柏听到朱莉的惊呼声,用力撞开了休息室的门。 那是动态的一幕。 枪声几乎与他破门的声响同时发出。 进门所见的情形,往后在他梦境中重现了很多次。 如像惊悚片中的特写镜头,一柄手枪“啪”的滑在地上,“嗖嗖”的在地面连转几圈。端坐在靠窗处的那个中年男子,一脸平静的捂住自己的胸口,指缝间浓稠的红色液体一滴滴淌下。 他站在门里,怔怔看着那个在悬赏告示上已经看过无数次的头颅一点点垂下去,脚下,那柄无主的手枪终于停止了转动,枪口袅袅散出一缕白烟。 时间仿佛在此刻静止。 就在他屏息的片刻,忽地,感觉到身周气流的异动。 气流从周边逐渐集中一处,竟像是平地而起的龙卷风一般,旋转着一路往上升起,呼呼有声。室内的小物件便被这风裹卷着一路往车顶升起。 便是这时,看见了那本黑皮日记本,正正从面前旋转而过。 他伸手便抓,差了两寸,他跳起再抓,忽然情形起了变化。 那股往上旋升的气流忽然呼啸往下,往门外钻出。那日记本突兀的改变了方向,他仍是抓了个空。 他连忙跟踪旋风而出。 这次的气流旋风却比刚才的要强劲得多,竟像是刚才那些气流是在蓄劲待发一般,此刻得了什么感召,旋风气流像活的一样,猛的一头往一角扎去。 这一角就是隔壁的休息室门后。 康柏一辈子当中也未曾见过如此诡异的情景,在火车的空调车厢内的一间休息室,竟然会产生这样强劲的龙卷气流,而且这股气流竟然会自动往一个方向集中并急促消失。 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猛的吸走似的,适才声势浩荡的气流转眼间便消失不少,令人咋舌的是,这道气流不是消失在空荡处,如敞开的门,而是直往门背后钻,并且还裹卷着刚才在室内搜刮的一些小东西。 等康柏察觉到这个诡异的情形时,那旋风已经拽着那本日记本往门轴里挤。 康柏看到的时候,几乎忍不住打自己一个耳光。 不过他没有看错,旋风确实是在往门轴里挤,而且还扯着那本日记本。 日记本的页片翻开,背脊已经被吸进门轴里多一半了,就像看科幻电影一样,那本日记本被一只怪物吞噬着,而那怪物却是面前这个毫无特别的门轴。 日记本好像有灵性似的,本子页大张,被旋风翻得哗啦直响,好似挣扎着不肯被那怪兽吞噬似的,但仍是被那股神秘的力量一点点的拖进那虚无的空间之中。 康柏发了一会儿愣,大叫一声,冲上前伸手再抓。这次他抓住了一片纸页,但随即觉得门轴里面透出一股强劲的吸力,与他争夺着这本日记本。 他死死抓住那纸页,当时他是侧身挤在门背后面的,当他奋力将门拍上,想将另一只手也挤过来帮忙抢夺时,那股旋风忽然再次发出呼啸声,全部集中着往门轴处一次冲击而来。顿时康柏的身体被那股怪风猛的推向墙壁。 第237节 有那么刹那,他几乎觉得自己的右手,就是扯住纸页的那只手,被巨大的吸力吸进另外一个空间去了。 那个空间空旷,冰冷,潮湿。 他在撞向墙壁的瞬间,耳边似乎还听到了滴水的声音。 似乎从那个空间传来的,一种弹指听声般的寂寞。 他几乎以为自己也会被拖进那个空间了。 忽然手里一空。 他竟在此时把那张纸页撕了下来,但由于当时的情形实在太混乱,一下子失去了抢夺的阻力,他的手指不由自主一松,那片脱离了本子的纸页重新被旋风裹卷着往门轴挤去。 这时整本日记本已经完全消失了,纸页因为轻薄的缘故,还在门轴处翻卷。好个邵康柏,他咬咬牙,身体打横扑上,用宽阔的肩膀猛的挤开那门,双手死死握住那片纸页,将它固定在门轴处。 他发现旋风从门轴处消失,但门轴本身并没有消失,也就是说,门轴后面很可能是一个异度空间,而门轴则是这个空间的入口,也是这个入口的参照物。一般这种情况下,空间会消失,但是参照物却不大可能消失。 他的观察力和判断力都是一流的,作出的反应都是一流。 事后的结果证明他当时的决定是正确的。 那页纸片就因为他全力将之固定在门轴上,所以被保留了下来,并且形成了后来我发现时的那种怪状态。 康柏就因为全力抢救这张纸片而失去了最好的逃跑时机。 旋风终于完全被那门轴吸收殆尽,他才敢松手站起身来。但在他还没有想好怎样把这张纸片取回的时候,他听到了警察赶来的声音。 他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若被抓到嫌疑很大,不得已放弃那纸片准备逃跑,却已经太迟。 我听他说出这纸片的来历,只觉好像在听一个幻想故事,不得不问道:“照你这样说,日记本虽然是在房里的,但是你怎么知道它上面写的是黄牧星的日记呢?” “风翻着那些纸页的时候,我看到了黄牧星的印鉴。”康柏说:“黄牧星无论作为我保护的对象,还是下手的对象,都是值得研究的。而且我越研究,就觉得这人越有趣。他的爱好很多,喜欢收藏很多奇怪的东西,不但对前沿科学很感兴趣,而且竟然还很相信鬼神之说,真是一个矛盾综合体。” 康柏还想说些什么,会面时间已到,警察催我出去。 “等等!”康柏看我转身离去,忽然大叫。 警察面露怒色。 他大叫:“她是我女朋友,不,未婚妻!我还有重要的事情需要交代!” 刚说不恼他,这当儿却又让我恨得牙痒痒的。 他扑在玻璃上,极度焦灼的神色:“小城快过来!” 我无奈凑近。 他指指点点的大打手势。 我只得把耳朵贴在玻璃上,冰凉的一片,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他原本双手抵在玻璃上,忽地一张俊脸急促往玻璃贴近,那架势吓得我目瞪口呆,竟然忘了躲开。 只见他的嘴唇贴近玻璃,就像是吻在我脸颊一般,他轻轻吐出一句话:“注意那柄手枪。” 然后他的脸离开了玻璃,似乎是被警察推搡着送回监禁室吧,似乎还听到他得意洋洋的口哨声。 我满脸发烧,缓缓离开那片被我煨得温热的玻璃。 镇定了近一分钟,才敢走出去。 苏眉和康文迎上来:“康柏怎么说?” 我看看康文:“他怎么跟你说的?” 康文笑笑:“他说他会没事的。” “就是这样?”我瞪眼:“他没有要你留意那柄手枪?” “你这么一说,我想是有吧。他只是问我,老哥,你知道几种密室内用手枪杀人的方法?” 我想了想,侧头问他:“有几种?” 康文笑着说:“知道有多少种并无意义,只有其中一种合用,我们只要找出那一种来就足够了。” 我们再度进入意外现场探查。 我忽然想起自己忘记了问康柏,那墙上的半个脚印是怎么一回事。 康文一直盯着那扇窗。 到后来,我们都站在他身后保持跟他同一视线方向。 一分钟后,我和苏眉同时“啊”了一声。 随即苏眉说:“没可能!” “什么没可能?” “如果是将枪夹在这个位置固定,使用橡皮筋之类有弹性的东西扣动扳机的话,确实是可以造成他杀的效果,但是别忘了,固定枪支的胶带之类的,扣扳机的橡皮筋之类的小东西,现场全都找不着。” 康文说:“这也是我琢磨不透的地方。” 我问:“难道你们都认为黄牧星是自杀的?而且还捏造他杀现场?为什么?” 康文道:“首先确定行为的可能性,至于探究行为背后的原因,那是下一步的事情了。” 苏眉说:“或许他是为情自杀。”吐吐舌头。 第238节 “你们不过是想确定行为的可能性对嘛。”我伸个懒腰,心头暗喜,原来康柏那小子只把那怪事说与我一个人听。 “好像知道些什么独家似的。”苏眉不屑的撇撇嘴。 “呵呵,就是独家的,而且如果我不说,你们全都猜不到。”居然给我脸色看,我干脆恶形恶状起来。 “难道是被什么东西藏起来了吗?或者是,消失了?”康文笑眯眯的问。 一触他柔和的眼神,我败下阵来。 “好好,告诉你们吧,你们知道那张皱巴巴的纸是怎样得来的吧,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它是怎样贴上去的呢?”我苦笑着说:“我现在就要告诉大家一个荒谬的故事。” 第十七章 台风过境 仰望天堂 邵康柏看到的怪事,可以解释现场证据自动消失的原因,但是却无法说服警方。 到了此刻,我们都确信黄牧星是自杀的,但是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却似到了绝路,再也无法推前一步。 然而这时,却出现了一个完全无法意料的转机。 所谓天意,就是事情的发展已经不能以常理去形容,所有努力,都不能控制事情的结果。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天意,都是通过人类错综复杂的行为反映出来的。 比如说,就在我们濒临绝境的时候,忽然有个重要人物跳出来,提供黄牧星自杀的证据,为无辜者洗脱罪名。在这等情况下发生这种事,不能不说是天意。 这个人竟然是黄夫人。 她告诉警方,杀死她丈夫的手枪是他的私人珍藏品。她觉得自己的丈夫自从遭受暗杀威胁后,一直情绪不安,很可能患有抑郁症。所以她认为黄牧星是自杀的。 她提供了那柄手枪的购买证明,并说正在争取牌照中。 她甚至还提供了家庭医生对黄牧星精神状况的判断记录。 她力证当时出现在现场的年轻人,也就是邵康柏,是无辜的,而且她作为黄牧星的家人,认为此事也不宜再追究下去。 警方虽然觉得关于自杀过程中的细节存在很多疑点,但是受到了某些压力,并得到苦主的保证,坚持了半个月,终于决定结案。 康柏终于可以释放。这件事情开始时的严重性超出我们的估计范围,但结束过程之顺利也超出了我们的估计范围。 康柏释放出来那天,天色晴好,一扫多日来的连绵积郁。 他自警局施施然踱出,似乎有意令我们心焦似的,见到我们的一刹那,居然还将手挥过头,作出个领导挥手的姿态。 还是那么得意洋洋!这小子别的没有,蟑螂一般旺盛的生命力和洋洋得意倒是从来没有少了半分。 苏眉尖叫一声,已经扑上前去。领子一紧,被人拎着倒退回来。却是亚兰·德普一只毛茸茸的大手抓无虚发,力度万钧。 再说这样重要的事情,邵康柏这小子就算再怎么胆大妄为,却怎么能抛开他的排档独自行动。却原来这亚兰身世复杂,生活也复杂。上个月开始告假,回尼泊尔不知处理什么事情去了,结果让邵康柏这小子闯出天大的祸来。这事情发生在多事之秋,当然也不是简单的,不过留待以后再详述。这当儿亚兰正好回国,就碰到倒霉的拍档释放的日子。他最见不得苏眉热情过度,又不擅长言语交流,干脆就扬长避短,关键时刻用铁塔身躯一挡,铁臂一伸,狂蜂浪蝶别想近身,苏眉那小妞更别想逃出周围三米范围。 登时苏眉一张脸涨得通红,回眸就瞪,嗔骂道:“想死啊!我又不是小鸡。” 亚兰刀削一般的脸庞泛起一丝笑纹,缩回手,投向康柏的目光严厉中又饱含关切。 康柏本来一副促狭的表情,此刻被他目光一逼,却转头四顾,神色尴尬。 康文也不近前,只隔着众人看着,嘴角含笑,此刻开口道:“小柏,回家去吧。你养的那两只乌龟害了相思病,瘦骨嶙峋的,看着可怜。” “康文,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就算你对我生气,也不应该虐待我的宝贝吧。”康柏笑嘻嘻。他倒是一身轻松,别人从警局出来像是脱了一层皮,他却只是抖落一身尘埃。 他一直向我走过来,想对我说什么话似的,可是我什么都听不到。我忽然发觉四周的声响全部消失,康柏的笑脸在我眼内慢慢放大,突然换上一种惊骇。 奇怪,他看到什么那么吃惊呢? 我晕倒之前,脑海内竟是转着这样一个无聊的问题。 醒来的时候,四周漆黑一片。 我动了动身体,觉得四肢酸软,头有点重,好似在发烧。身上被褥有消毒药水气味,应该是在病房里。 什么时候发起烧来,竟还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晕倒,这次真是丢脸。 我撑起身来,在床头摸索唤人铃,有没有搞错,居然连灯也不给我留一盏。 旁边轻轻一响,有人忽然握住我的手。 我吓了一跳。 这人潜伏在黑暗中,还是离我这样近,竟是不动声色。 感觉到那双手的温暖和厚实,我镇定下来:“康文?为什么不开灯?” 那个人没有答我,却听到他的呼吸声粗重起来。 我忽然想起“不欺暗室”这个词,心中怦怦乱跳起来,再叫一声:“为什么不开灯,这里黑死了。”话一说开,立即源源不断,务求打断心中的紧张:“我很怕黑,而且让人看见我们两个人呆在黑房间里不好,苏眉肯定口无遮拦,康柏那小子……” 握住我的手忽然一紧,康文凑近来,猛的堵住了我的唇。 他的唇温热柔软,带着拿铁咖啡的味道,在我的双唇上轻轻吸吮,有种辗转的温柔。 只觉得自己的意识似乎泡在一汪温水之中,缓缓的沉下,缓缓的荡漾。 意识的最深处,忽然听得有人说:“你与他之间虽有缘分牵引,但波折重重,争取得如此辛苦,不要也罢。”清清楚楚是宁婆婆的声音。不禁心头一震。 随即却是他沉着笃定的声音:“一朵花开放的时候,正好遇上阳光雨水,令到它更美丽。但是它从来不会问为什么。” 高烧加重,额角剧痛。 我挣扎着离开康文的唇,喘了口气:“康文,不要……”发觉头脑一片混乱,这些反应都是我不适应的,无来由的阵阵恐惧。 刚说了半句话,康文猛然将我拉入怀中,这一回跟刚才温柔的吻完全不同,他的手臂紧紧匝着我,将自己的下巴与我的紧贴在一起,不顾反抗,再一次将唇狠狠的覆住了我。他还腾出一只手捏住我的脸颊,使我的嘴大大地张开,舌头深深侵入到喉咙深处。这种暴风骤雨一般的深吻使我惊呆了,温文尔雅的康文,含蓄的康文,原来也有这么疯狂的一面。 第239节 他像是心情很不好的样子,虽然根本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这个暴烈的深吻却使我想像到他脸部紧绷的肌肉。 他一向是温柔的,为什么忽然变成这样? 从惊吓到适应仿佛过了很久,又似乎才一瞬间,就在全身的每一个细胞每一滴血都被他的激情刺激燃起的时候,他的吻却变得舒缓起来,就像适才的台风已经过境,只留下丝丝凉风细雨。不知怎地,我感染到他的情绪低落,这激烈的吻到了最后,竟有了点黯然销魂的滋味。 一向情绪平稳的康文怎会突然产生这么大的情绪起伏? 他的唇离开了我的,却还是把我紧紧拥在胸前。 我觉得双唇胀痛,心里迷迷糊糊的,一时也不知该说些什么,也什么也不想说。 他抱了我一会儿,忽然叹了口气,松开手臂,竟是一言不发起身离开。 直到听到房门关上的声音,我才确定他竟然真的离开了这个房间。 我呆呆的坐着,真的就像台风过境,激情过后,留下一地的支离破碎。 我独自在黑暗中过了很久。 直到他们来看我。 这次他跟苏眉一块来。 我一听到康文的声音,心脏就怦怦剧跳,双颊火烧。 他们进入竟然也并未开灯,我却暗暗感激他们并未注意这等细节。 苏眉过来握住我的手,她的手很冷,有点湿,是衣服穿得不够么? 康文说:“倾城,有件事情必须告诉你,请你冷静。” 他的声音很冷静,也在请我冷静,但是我想起刚才的事情,无论如何冷静不下来。幸好,我清楚知道自己在发着高烧。 康文迟疑了好一会儿,似乎不知如何启齿。 黑暗之中,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想像中也应不似平常般镇定吧。刚才的他,表现得像个陌生人,但陌生之中却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觉是矛盾的但也真实,永远不能自欺欺人。 他终于没有说出什么。 是苏眉开的口。 她问我:“城城,最近这大半个月来,可有觉得身体不适?” 我侧头想想:“好像没有。”真的,这半个月来,四处奔走,为康柏担惊受怕,哪里顾得上生病呢。 苏眉有点迟疑:“你可知道你为什么忽然会发高烧?”她的声音微微颤抖,非常紧张的样子。 我愣了愣,笑:“不是患上了什么绝症吧?现在是潜伏期到了,即时发作?”听不到她的回应,我继续笑:“哪里那么容易,你不是常说我是‘祸害留千年’么……” “你别说了……”原本好好的说着笑话,苏眉忽然语带哭音的打断,气氛一下子沉落下去。 只听康文在一旁道:“倾城,你的高烧是因为一种特殊病毒引起的,这种病毒近日才发作,很是……麻烦。” “可是无救?”我想起他刚才予我的吻,那种抵死缠绵又绝望的意味,心一路往下沉,脸上却还是笑着的。 面对残酷的命运,最好的表情不是哭,而是笑。这个道理我自过了十七岁便已十分明白。 一时间病房内静默无声,加上漆黑一片,气氛沉寂抑郁,令人难以透气。 我有些火大:“现在这是算什么!别说我还没有死,就算我真的快要死了,也犯不着这样哭哭啼啼,遮遮掩掩,连灯也不准开吧!” 此话一出,旁边两人发生了些微的骚动。 我直觉我说错了话,不过细想一下,也不过是语气激烈了一些,此刻我是一个病人,他们应当包涵。这么一想,立即理直气壮起来。“再怎么说,现在出事的是我,该担心的人也是我。我明白你们的意思,但是只要我一天没死,你们是不是也应该尽点义务陪我开开心心活下去?” 想起刚才暗室中康文的表现,忽地无名火起三千丈。就是知道我快没得救了,才会有那样的表现吧,却又什么都不跟我说,这就叫做大情圣的表现吗,哼哼哼! 过了半晌,康文静静说:“倾城,病房里的灯一直亮着。” “开玩笑!”我不假思索的回应,还想说些什么,忽然间,心底一寒,想起了当日跟朱莉同处一室时的情景。 历史总是相似的!说出这话的人是个先知! “你的体内现在侵入了一种特殊病毒,正在你的血液里肆虐。”康文沉痛的说:“这种病毒伤害细胞的能力很强,会从人体最弱的器官开始侵入。你的眼睛早前受过伤,所以……” 我尽量镇定:“是什么病毒?” “是一种目前还没有发现过的新病毒。我们正通过网络联系世界各地著名的细胞学专家,希望能够研究出解决这种病毒的法子。” 竟然是一种从未发现过的新病毒?哈,我顾倾城这一生何其轰烈,连生病都染上个前所未见的新病毒。 “但是我们一直奇怪,这种病毒是何时侵入你体内的呢?按时间推算,很有可能是你们登上‘蓝色子弹’调查的那天。” 我开始回想,想了很久。 那天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太混乱太惊心动魄,我实在无法想起一个关于病毒的细节。 终于我茫然摇头。 “这种病毒很有可能是通过血液传播的,不过也说不定是通过食物传播的。”康文叹了口气:“小柏说要去找一个人,说不定他会知道你是怎样染病的。” 找一个人? 那天跟我打过交道而且此刻又需要找的人,只能是黄云希。 “城城,无论如何我都会尽力救你。”苏眉猛的给我一个熊抱:“你这样的拍档我这辈子都找不到了,如果你不在了,我就再也不当侦探了。”英明神武的苏眉竟然会说出如此幼稚的话来,如果不是我的眼睛此刻真的瞎了,可说是大开眼界。 我忍不住笑笑:“那你正好可以去北极拍极光。” 第240节 “对啊,可是那时我也不要去拍照了,要做些什么我还没有想好,不过,你是不会知道的。”苏眉站起来:“你如果不服气,可千万不要死掉。”她对康文说:“康文,这里交给你,我再去联系那个神经学权威。” 她搞错了吧,我只是中了一种无名病毒,细胞受到威胁而已,关神经科医生什么事? 我想叫她不要走,挣扎片刻,终于还是没有说出口。 她留下了康文一个人陪我,他在我床前坐了下来。 我想起刚才他的表现,再度呼吸不畅。 在他伸出手握住我的时候,我紧张得几乎要晕倒,不过这次是学乖了,不致说出什么蠢话来。 但他什么也没有做,只不过是握住我的手说:“你睡一下,我会一直在这里的。” 我想了一下,缓缓将脸贴在他的手背上,他的体温通过掌心源源传递过来。 很可靠,很安稳,很温暖…… 他说他一直会在这里,即使我到了那个世界也是如此吗? 如果是那样,我想,就算永远处于黑暗当中,我也可以望得到天堂。 第十八章 嗅到风的颜色 没有人想到,这次我竟睡了这么久。 很久以后,苏眉告诉我,我在睡眠中一度陷入休克状态,呼吸停顿,只能靠着人工呼吸器呼吸。 那已经不算是睡眠了,而是深度昏迷。 甚至连世界最权威的脑科医生也不知道那种病毒让我的大脑受到多大的伤害,他甚至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再醒来。 康文遵守他的诺言,一直逗留在我的床头,握住我的手,轻轻跟我说话。 我这一觉足足睡了两个星期。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由于面前一片漆黑,我以为自己犹在梦中,而且是个恶梦。 有人听到我的动静,握住我的手。 “你醒了?”强抑着激动的男人的声音。 我迟疑了一刻:“请问我现在哪里?你是?” 静了片刻,“我是邵康文。”他静静说。 有点熟悉的名字,但是该刹那,我什么也想不起来。 “请问你是医生吗?”我问:“为什么不开灯?” 这一次的回答来得很久很久,久到可以感觉到握住我的那只手温度在一点点的降低下去。 然后他终于答:“你生病了,眼睛暂时看不见,要等些日子。”他的声音忽然哽了一下:“不必着急,想要些什么都可以告诉我,我当你的眼睛。” 他的声音十分温柔,让人不知不觉地完全信任而依赖。 除了这个温柔的男士,还有一个风风火火的女生。她说话做事都是夸张派,非常的随性而为,心肠不错,脾气相当的坏,而且暴风雨来临时不会有任何征兆。有时会对我很好,比如说会一勺勺喂我吃美味的果酱,细心得像个老妈子;有时却又会暴龙般发作,忽然将所有东西全部丢到地上打个粉碎。她常温声细语和我说话,说的都是很奇妙的故事,但是偏偏我却很容易相信;说着说着,她又忽然暴跳如雷,开始指着我来骂,但骂完之后却抱着我的腿哀哀的哭。 这个女生实在令我很困扰。 她令我觉得自己的病好像对不起很多人,对不起整个地球。 甚至令我考虑自己是否应该人道毁灭。 最后我终于告诉邵康文,说我不想要再见到这个女生。 那往后她终于没有再出现,但是少了她的存在,又会令人感到很沉闷。 尽管我不愿意承认那叫茫然若失。 康文每天来陪我。 好像我们是很老很老的朋友。他会替我梳头,服侍我穿衣,做些老保姆一般的琐碎事情,又会送我礼物,有时是音乐盒,更多的是糖果,他说的都是逗我开心的事情,从来没有惹我生气……渐渐的我开始猜想,我跟他以前会不会是一对恋人? 有这样的意识时,我很是惊吓,我竟连他的样子都想不起来。 应该不可能是我想的那种关系,不然他不可能不介意。不介意我对他所说的那些过去的事情完全没有记忆,仍然小心翼翼扶着我的手臂带我到院子里晒太阳,陪我聊天。 也许,真的是我想多了。 只不过是老朋友,而已。 今天的天气有点凉,康文告诉我,立秋了。 我忽然想起来,好像某种树的叶子是会变红的,然后突然兴奋起来。 康文告诉我,那种树这个院子里也有,他可以去找一片红透的带来给我。 我坐在院子的喷泉旁边,细细碎碎的水花溅在身上,身上感受到阳光的温暖,忽然就觉得快乐起来。 手里握着康文给我的苹果,想像着那红宝石一般的颜色,我轻轻的把苹果往上抛。 抛了几下,手滑了,苹果光滑的外皮擦过我的手指,掉进水里。水花溅了我一身。 呵呵,苹果不是金球,我也不是公主,大概不会有只青蛙替我把苹果捡起来。嗯,等会儿康文问起的时候,我就说已经吃掉就好了。 但是我听到身边有很大的水声发出,有人趟进水里。 “喏,这里。”那个人抓住我的手,把一只湿漉漉的苹果塞进我手里。 第241节 是个陌生的男子。 我仰脸对他笑:“谢谢。你的衣服都湿了吧,只为了一只苹果,不值得。” “有什么不值得的。”那男子说:“我是你的朋友,这只是做点小事。” “哦?你叫什么名字?” “你不会记得。”男子的声音很迟疑。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我继续笑。 男子又犹豫了一下,告诉我:“邵康柏。” 我想了想:“真是……很熟悉的名字,我们以前是很好的朋友吗?” “很好……真的。”男子的回答有点狼狈。 “可是你为什么现在才来看我呢?”我笑着说:“是不是我以前得罪过你?奇怪,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我来看过你,不过……”他犹豫了一下,“让你的守护人给驱逐了。” 我的守护人?指的是康文吗? “为什么呢?”虽然我看不见,但是感觉到康文是个非常温和的人,怎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他没有回答我。 我又问:“他不让你来,你就不来了吗?”感觉上他不是一个听话的人。一个根本不考虑得失,随便就可以一脚跨进喷水池打捞一只苹果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 他答非所问:“你很希望看到我吗?”他的语气里有种莫名的热情和欣喜。 真是一个让人不忍拒绝的问题。 我想了想:“我现在很希望看到很多东西,但是什么都看不到。” “你想看到什么?” “我现在住的这幢楼,喷水池,阳光下面的草地,绿树……很多很多。” “你住着的楼房有三层高,全部是白色的,窗户是蓝色的玻璃,阳光透过玻璃照进走廊,会变成海洋一样的颜色……喷水池是圆形的,中心喷水的部分是大理石雕砌成的天使,他抱着一个瓶子往下倒水,水承满了下面的圆盘,再溅到下面的水池里……如果你听说过宝瓶星座那个传说,完全可以想像出来……阳光下面的草地很嫩绿,每一根草都很精神,因为刚刚洒过了水,草叶尖上的水珠好像宝石一样……你的头发和肩膀上也有很多细小的钻石,闪闪发亮,你的笑容有种梦幻感……” “你知道吗?现在是初秋,秋天的风是金黄色的。你深呼吸一下,把风的味道吸进去,在心里过滤一下,就会知道现在的风是什么颜色的了。” 这个予人一种不羁感觉的人,好似忽然变成了一个诗人。 我正在发呆,他忽然很快的说:“那个人回来了,我要离开,再见!” 我连再见也来不及说,他的脚步声已经迅速远去。 邵康文回来了,他将一片叶子轻轻放在我掌心。 “找了很久吧?”我问,他好像去了很久。 “才一会儿。它长在最高的树上,采摘的时候费了点功夫。” 我把叶子放在鼻端,深深嗅了一下,绽开笑容:“是红色的,但是没有红透,还带着点黄。” “你怎么知道?”康文惊喜。 “有人教我嗅风的颜色。”我笑着问:“康文,你为什么不让康柏来看我?” “他来过了?”康文的声音忽然低沉下去,“有些事情永远不能被原谅。” 他不愿意告诉我。 终于我说:“那么让苏眉来看我吧,我很想念她。” 后来苏眉告诉我,在我还处于晕迷状态的时候,康柏趁大家不在的时候来看我,不知做了什么事情,让康文揍了一顿。 那么温和的康文会揍人?我非常惊奇,猜不到当时康柏究竟做了什么事。 这个疑问一直保留了很久,久到我自己也差不多完全忘记。 很久很久以后,康柏在一个有星光的夜晚告诉我,他那时跪在我到床边祷告。如果我需要依靠人工呼吸器来度过余生,他请求上帝立即将我带走。 第十九章 算有余情似旧时 临死前一秒会看到什么? 据说,答案有很多种。 其中一种叫做孤独无助。据说有人临死前忽然会出现强烈的孤立感和孤独感。有一位死去活来的男子说,他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和别人交流,所以,“感到非常孤单”。 另外在电影里很常见的一种叫回望人生。濒死前,当事人会对一生做一次全景式的回顾。都是印象中最深刻的碎片,有些不知被埋到哪里底下了,借机都快镜一般播放出来。这一类总结回顾,强调重点的手法,最能感动观众。当然,当事人也是观众,他在以局外人的身份回顾自己一生。 而我却在沉睡中看到了一扇门。黑暗中,门缝里面透出隐隐的光。 我很犹豫,因为想起自己是看不见的,现在却看到有光,明显状况很不同寻常。 但还是往那门走去,梦中的人总是身不由己的。 虽然,后来我才知道,那并不仅仅是梦。 那扇门后面不但透出光,还可以听到一滴滴的水声,很诡异,也很寂寞。 此情此景,好像在哪里听过。 我的手停留在门上,在犹豫要不要把它推开。 第242节 一种巨大的不安攫住了我的心,强烈的感觉到门后面有着不好到东西。 我一直犹豫,却不能调头后退,我管不住自己的脚,本来也管不住自己的手,但是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拖住了我的双手,使它不去推门。 僵持了好久,然后我听到一声巨响。僵硬的身体不由随之一震。眼睁睁看着那扇门在我面前迸飞成碎片,其中一片还滑过我的脸颊,冰凉之后是火辣辣的疼痛。眼前光芒大盛随之继续一片黑暗。 那扇门,连同它后面的光,全都消失了。 只有我的脸颊,疼痛随着那一滴滴液体淌到自己的手臂上。 我不由叫了起来。 叫出来才知道,原来黑暗中隐藏了这么多人。 有人马上握住我的手,好声好气让我镇定的人,是康文。 马上跑出去叫医生的人是苏眉。 还有人冷冷的说:“一块茶杯碎片可以救醒她,算是运气。” 这个声音很冷淡,音色很好,清澈得像透明的溪水。我不知道说话的人是谁,却隐隐觉得这声音很熟悉。 “你这要死的家伙,要不是你……”咬牙切齿的声音是邵康柏的。咦,他不是说不会再出现么? 那个冷淡的声音说:“要不是那样,我才不会出现在这里。” “一切都是因为你,是你一手造成的……”邵康柏似头狂怒的狮子。 “出去好好说。”却是康文将他们两个都赶出门去。 我很纳闷。 他们讨论的人应该是我,但是我却不大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只知道康文一直握着我的手,他的手一如既往的温暖,但是此刻我却觉得有点在强作镇定。 还是觉得很累,迷迷糊糊的再度睡去。 后来的事情终于有了不一样的地方。 在我又一次睡去并且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看见了光。 不是那种隐藏在门后,只能从门缝里透出来细碎的光芒,而是充满了整个房间的光芒。 虽然只是白炽灯,但是我却觉得很温暖。 第一次看见自己身处的房子,竟然不是印象中病房那一色的白,而是淡淡蓝色,像是最晴朗的那种天色,看到了心情马上会好转的那种。 睡的床单,盖的被子,床头的柜,柜上的水晶花瓶,花瓶里插着的花,通通都是洁净又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忽然之间,对这些一直照料着我,既熟悉但又陌生的人们产生无比的感激。 然后,重要的一刻终于来临了。 病房的门被推开,几个人鱼贯而入。 我怔怔看着他们。 英俊而温文的年轻男子手里捧着花束,是百合,打算更换我床头已经盛放过的那些;俏丽高挑的女子晃着手里拎着的购物袋,正表情生动的连说带演刚才机智的跟小贩周旋的一幕;后面跟着是个铁塔般的大个子,深邃的五官好似雕塑一般,锐利的眼神却搭上一副墨镜遮挡,这样一个浑身散发出危险气息的人居然温顺的跟在那小女子身后,好脾气的拎着一袋香蕉……竟然让我想起金刚来。 温文男子把花束放在床头,问我:“想听音乐吗?”我不禁浑身一震,他的声音如此熟悉。 得不到我的回应,他自发去按响音响,轻快的田园舞曲荡漾在这淡蓝的空间。然后他拿过水晶花瓶,准备去插花。 俏丽女子指挥铁塔金刚把水果放在窗边的柜子上,然后将自己手里那堆碎七零八的东西一样样掏出来。镜子、肥皂、驱蚊液……竟然还有一对毛拖鞋……现在才是初秋,她竟然以为我会在这里过冬吗? “音乐真好,可惜不能在这里跳舞。”俏丽女子自言自语的说。 “谁说的?”我答了一句。 然后我爬下床,向插花的男子伸出我的手:“快三!来,康文,抓住我,不然我可能会发晕。” 所有人都看着我。 被邀约的人的眼睛亮亮的,渐渐泛起一层水雾,然后他微笑着握住我的手:“遵命,公主!” 他果真牵着我的手在狭小的病房内旋转起来,转的眩晕的我,有种想飞的感觉。再转了几圈,刚好看到俏丽的苏眉,泪水从她的脸上滑了下来。 我朝她微笑,然后眼睛发热。 就在这一刻,我记起了以前的生活。 流离浪荡的岁月,生死相托的知交,诡异难测的事件,碎人肝肠的挫折……所有的过去,所有的未来,都不过就是浓缩在眼前人的一个微笑,一个眼神而已。 时间似乎在这一刻停止不动,音乐转成华丽的华尔兹,我缓缓将头靠在康文肩上。 不是很久以前,我们是一对…… 我感觉到他缓缓贴近的脸庞有湿润的感觉,那么近的距离,清楚看到他的长睫毛上面细密的水珠。 他没有说很快乐,也没有说感谢上帝,他什么也没有说。 然而他的姿态,他的表情,他的眼神,他的动作,全都充满了一种感激,一种爱。 第一次,离康文温柔而包容的爱这么近,仿佛浑身被包裹在一团橙黄色的光里面,温暖渗透,满而不溢。 他一直如同空气一般包容着我,等待着我,容忍着我所有的任性,他一直在等待,从未远离。 忽然间,洞悉肺腑,泪盈于睫。就是在这一刻,我知道我找到了我的英雄。 第243节 眼睛恢复视力,脑筋恢复正常,所有的权威医生都说是奇迹。 并且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 除了一个神经科权威。 他坚持人体受到这样猛厉的病毒侵害之后,不可能完好如初。 他的理论充满了完美主义的色彩,但可惜无法提出任何证据。 也根本没有人顾得上理他。 我们的注意力放在另一人身上。 能够奇迹般好了起来,原因是一个人,用他的命换了我的命。 那个人是黄云希。 上次我醒来的时候,黄云希正好出现在病房里,说是特地为了救我而赶来。却在现场跟康柏起了争执,还拍桌子摔碗的。 据说我那时已经处于高危状态,所有专家都已放弃,甚至将我从特殊病房中转移里出来。说是平静的环境对病人更好,有利于创造奇迹,其实说白了就是让我平静的等死,无谓浪费公共资源。 众人正在心情绝望,肇事者黄云希突然出现,触正霉头。火爆性子的康柏登时大打出手,摔碎的一块破碗渣伤了黄云希的手臂,竟然还划伤了我的脸。而我就在那受伤的痛楚中惊醒过来。 后来康柏跟云希被驱逐出病房,却在肢体交流之后终于达到一定共识:引起事故的原因比较起解决的结果并不是太重要。 黄云希说他刚好知道我染上病毒的原因,特地来贡献抗病毒的血清。 他提供的人正好是胆大妄为的邵康柏,力主让我冒险一试这所有专家都搞不清来历的救命血清。 后来因为两个同样固执的人的坚持,这莫名其妙的血清居然真的救了我的命。 然而离开的黄云希,却在医院门口遭到袭击,被射杀在马路上。 歹徒应是已经注意了他很久,此刻守株待兔,终于在医院门口得偿所愿。黄云希是为了救我而曝光了自己的行踪,可说是为我而死的。 我身体大好后,到公共墓园看他。 他的骨灰盒光秃秃的,什么标记都没有,甚至没有留下一张照片。 这个身世神秘,谈吐如谜的男子,像是面前这堆灰,一阵风后,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只除了,他救我一命。 康文告诉我,那天黄云希出现,没有多说什么,只说了一句。 “我是来救她的,我和她一起看了一场好电影,不想让她就这样死去。” 我的手从光滑的骨灰盒上抚过,凉凉的触感一如这个神秘男子一贯的语气,然而他却用这样冷淡的语气说出这样炽烈的话来。 我破坏了他的计划,令他受擒,不是应该恨我入骨吗?却为何……? 我努力回想当日在那地下酒吧中与他的相处,忧郁的眼神,忧伤的语气,还有那杯叫做“晴止星沉”的饮料。 很不明白啊,那种似有似无的感觉,捉摸不透。 从墓园出来后,康文问我:“决定了?” 我郑重的点头:“总要还救命恩人一个公道。” 抬起头来,初秋的阳光潋滟照人,予人一种信心。 所有的罪恶,所有的秘密,都不能在这样好的阳光下一直潜伏下去吧。 第二十章 相似度99%的饮料和人 刚想开展追查,手头上已经有着一叠不少的资料。 是康文为我准备的,把资料予我时的表情在说:早已料到你有此打算。 资料面上第一页便是验尸报告的复印件。 一枪正中心脏,死亡时间不会超过十秒钟,可说是死的毫无悬念。然而总有些不寻常的地方。尸检报告下面有一行小得不能再小的注释——“无法进行抢救活动”。 如果是当场死亡,当然无需进行抢救活动,死人不需要抢救,但是为什么是“无法”? 我在心中留一个疑问,翻到下一页。 那枚自心脏取出的子弹,外观,型号,发射该子弹的手枪报告。 是一种很专业的手枪,威力强大,适宜暗杀。 一个杀手可以搞到这样专业的手枪,他或许是一个专业杀手,或许大有来头。 我将那叠资料研究了一个通宵,最后得出三大亟须解决的疑点: 1、“无法进行抢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2、能够获得这种专业手枪的地下渠道有哪些? 3、警方是为了什么暂缓了追查凶手的行动?仅仅是因为黄云希是涉嫌暗杀活动的犯罪分子吗? 三大疑点之一,警方的动作,通过内部人士得知,这宗谋杀案受到自上而下的文件通知,调查活动暂缓,将警力放在调查同期发生的另外两大案件,即特大毒品走私案和比萨纸盒碎尸案上面。也就是说,此案受到自上而下的命令,冠与冠冕堂皇的理由,让步于两大同期更轰动的案件,被授意搁放一旁。 道理很明确,理由很充分,似乎毫无破绽,至少表面看上去是如此。 我再动身往负责检验黄云希尸体的医院去追查那个“无法抢救”。 我声明要见那个负责解剖尸体的医师,结果得到的回应是该医师正在休假中,院方推出一位科室主任前来答疑。 第244节 我直接问他,那个“无法抢救”是什么意思? 主任是个瘦长脸的中年人,他注视着我手里那张报告复印件,略带傲慢的告诉我:“死者送来医院时已经没有了心跳和呼吸,院方即场宣布死亡,也就没有进行抢救的必要了。” “请问是警方要求解剖的吗?”他的答案很合理,表面上的合理,但真的是我需要的答案吗? “那是当然了。据说这位死者是一名重要的证人。”主任答我。 “证人就需要解剖尸体了吗?警方可有得到其家人的同意?”想不到警方当时所持的竟是这样一个理由,“不合理”三字在我脑中警铃大作,登时心中腾腾窜起火苗。 “这个问题,阁下更应该去询问警方。”主任有点诧异我咄咄逼人的语气,开始使出一招“如封似闭”的搪塞功夫。 我咽了口气,续道:“既然这样,请问我可得知当日主刀医师的联系方式吗?” “他去了欧洲度假,院方也不方便随便透露员工的行踪。”主任毫不客气的说:“而且,小姐,假如你手头的检验报告是通过正当渠道得到,应也可以通过同样的渠道得到你所要的答案。” 我给他气得胃痛。 不过也由他的态度猜测到,或许院方真的在隐藏着些什么。 离开医院到时候,我心头冒出一个荒谬的想法——或许,黄云希当时的死亡不是因为无需抢救,而是因为无法抢救呢。 后来通过其他渠道,当然并非主任嘴里调侃的“正当渠道”,得知当日的主刀医师果真前往欧洲度假去了,归期未定,因为那位资深医师因为工作压力的缘故,额外获得了一年的长假期,果真异常凑巧。 只得改去追查那柄手枪的来龙去脉。 结果得出的结论是令人非常泄气的。这种手枪的输入渠道主要是走私,散播渠道由两大帮会共同负责,而出货途径则由两大帮会辖下的数间店面负责。这样就令人非常莫测了,有时会在某旺区的模型店里进行交易,有时则是在某家ktv的包厢内出货,更有时会通过某个古惑仔在隐秘的街角进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据说今年以来,这款手枪单由某一帮会出货已经达到五十之数。 想要一一追查这些枪支的主人,无疑是不切实际的事情。我能做的事情,只能是设法搞到这些人的名单进行简单过滤。这些名单上面的人还是第一手的主人,假如他们再进行转让,那是更加无法探查的。 事已至此,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名单还是花了大价钱才得到手的。 我扫了一遍,心中一动。再看第二遍第三遍,眼神锁定在一个名字上面,心里大叫运气。 两份加起来长达百人以上的购枪者名单,里面只有一个人是认识的。 而这个人,是一个死人。 我设法找到邵康柏。 不知为何,自我身体痊愈之后,要找这小子好似比在房间彻底杜绝鼠患还要难上一点。其堂口总是摆空城计,问及其拍档亚兰总是一问三不知,兰柏侦探所名存实亡。 所谓设法,还是动用了我在本城的眼线,浪费了一笔金钱,方挖掘到他的行踪。 他在一家小小的酒吧内工作,时间是晚上八点至凌晨三点,在吧台内负责调酒。 见到他那会儿,有刹那我似堕入时光隧道。他一个人站在吧台的角落里,头发剪得极短,骤眼看上去好像个中学生。心不在焉的摇着金属调酒瓶,眼神不知盯在哪里,手里调酒瓶上下翻飞,他的神情却绝对静止。似乎在想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有想。即使处在这样的昏暗里,他的脸庞还是闪烁着清亮的光华。 从来也没有见过这样安静的邵康柏,安静到,就似沉落十万五千呎海底的一具人形雕像。 本以为他是躲在这里进行什么地下行动,但此刻看来,并非如此。这小子永远让人捉摸不透。 我靠近吧台:“可以给我调一杯妖精花园吗?” “好的。”他随意的应了一声,连眼皮也没抬一下,将手里一直摇着的那杯饮料倾倒到杯子里,换上新的饮料。开始专心致志地调弄着我点的那杯鸡尾酒。吧台的弧形灯半照在他脸上,给他精致的轮廓打上了一层薄薄的柔和光芒。 这样的气氛下,或许只适合开展最轻松的话题吧。 我尽量轻柔的说:“康柏,为什么躲在这里?” “没有躲,我偶尔喜欢独处。”他随意的答我。 “独处?”我飞快的扫视着周围那些发光的眼睛,英俊的调酒师无疑是这个三流小酒吧众人瞩目的焦点。 “云希出了意外,我也知道你很难过,不过……”我看了看康柏阴沉下去的脸色,中途改向:“我今天来是想问你一个问题:你跟联系人宋然熟悉吗?他是不是给你一把这种型号的手枪?” “你找对人了,来得也超过我估计的快。”康柏瞥了眼我出示的图片,坦白的回答:“射杀黄云希的手枪就是宋然曾经交给我,让我射杀黄牧星的那把。” 虽然对他的回答有隐隐的直觉,但是听到他直接的回答,我还是吃了一惊。“那么,你被捕时,枪当然已经失落了。” “不错。警察抓到我的时候并没有在我身上搜到枪,虽然我无法肯定手枪是落在谁手里,但是只有一个机会让它失落。”康柏这时将当时被一名警察追赶,他撞到朱莉以致摔倒的事情说了出来。“唯一让手枪遗失的可能,就是那时。而我当时顾着安抚那小姑娘,忘记了去检查袋子里的东西是否齐全。而后来发生了一连串的事情,我也无暇去检查手提袋。” “普通的乘客没有这样大胆,手枪很有可能时落在了追赶你的那个人手上。”我想了想:“那人当然不大可能是警察,因为警方并没有得到这柄手枪。” 康柏点点头:“这个人很有可能是个冒充警察的人,他因为特殊的原因欺骗了我,后来得到了我的枪。” 他的话让我想到了些什么,有些思绪在心里一掠而过,我苦苦思索。 “而我只能想到的就是,这柄枪上有我的指纹,这个人想得到我的枪,是想嫁祸给我。”康柏继续说。 “等一下。”我挥舞双手:“他为什么要嫁祸于你,难道他从开始就知道你不会真正动手?” “很有可能,他还可能是杀掉了宋然的人,因为发觉宋然已经曝露了。” 我沉思着:“那个人身手如何?” “很强悍的感觉,在乘客面前动手,我没有绝对胜他的把握。”康柏说道:“他受过专门的技击训练。” 又有什么击中了我的心脏,令我窒了窒。 “喏,你的饮料,拿去。”康柏将一杯晶莹透亮不断冒着气泡的饮料放我面前。 “这是……”我脑筋短路。 “你要的妖精花园呐!” 第245节 “哦喔。”我喝了一口,几乎喷出来:“这是哪门子的妖精花园!” “照着说明书一模一样调制的呀,难道还会出错?”康柏抓抓头,从吧台底下奇迹般变出一本摊开的书,指着上面的彩图叫我看。 确实外表是很像,但是那南辕北辙的口感,让人尝了一口以后再没有继续的勇气。 等一下,外表相似度达到99%的饮料,也可以有着截然不同的口感,那么如果是人呢? 我迟疑了一下:“康柏,你看,这个捡走你手枪的人,有没有可能就是杀害朱莉的人?” 康柏正在擦杯子的手停顿了一下,“为什么?” “只有一个原因,他就是那个朱莉认出的银行劫匪,骗她说是警察的人。”我因为这个突如其来的推想目光闪亮,忘乎所以的再次啜了一口面前漂亮得不正常的饮料。 下一秒钟,面前的康柏被我毫无征兆的喷了个晶晶亮,透心凉。 第二十一章 悬赏的终结 离中秋节还有一个多月,商场里面的食品柜已经开始了以月饼为主打的促销活动。 本城最大的维多利亚购物中心,超大的广场展示屏已在不断播放以中秋佳节为主题的宣传片。 整个圆形的广场笼罩在闪烁的灯光下,恍如童话中的魔幻仙境。 “他真的会来吗?”我坐在广场中间的大花坛边缘,望着不远处那三支旗杆。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国庆,那里已经将万国旗换上了五星旗。 这里是个奇怪的地方。亮的地方很集中,而灯光不到的地方,却是决然的黑暗。暗处行走着的人们,面目都是模糊的。在那里面,会有我寻找的人吗? “他一定会来的。”苏眉在旁边肯定的说:“只要逮到他,把事情完结了,再来这里的食太郎好好吃顿寿司。真是,居然要老娘将华灯美食放在一旁,呆在这里吹风!就算杀人的不是他,冲着这一点也该死!” “是鱼子寿司吗?”想起那鲜美脆蹦的口感,忍不住舔舔嘴唇。 “是呀,鱼子也好,生鱼片也好,都是无比的美味呀。”苏眉盯着黑暗中某个点,似乎那里就摆满了梦想中的食物,语气颇有怨念。 我站起来,舒展一下腿脚,苏眉看着我想说些什么,就在这时,一群拿着鲜花彩带的年轻女子走了过来。 穿着统一的上衣短裙的女子们围着旗杆站台撒开,似乎要进行什么活动。 “好像不大妙。”我说。 “这么晚了,还欢迎谁呀!”苏眉直接表达她的不满。 我们在这里等了个多小时,便是得到消息,那个嫌疑男子将在今晚出现在这三支旗杆下跟悬赏人接头。 他们即将在此交付那500万的悬赏金。 我们守候在这里,便是想将他们一网打尽。但是事情并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很显然,这里即将会举行一个欢迎活动。届时场面混乱,认人不易,而嫌疑者也很有可能会临时改换接头地点。 但是目前能做的只有将网再撒大一点。 苏眉在对讲机里嘱咐康文和亚兰注意外围动静,我双目环视四周,紧张的搜寻嫌疑人。 这时,一束雪亮的灯光刺破了远处的黑暗。一辆黑色轿车直直驶入广场,直到旗杆下才停下。 车门打开,出来几位衣冠楚楚的中年人。其中有一个穿深色西装的明显是重要人物,那些礼仪小姐一见到他便把手里的花束举了起来。其余众人簇拥着他绕着旗杆基石指指点点。 看来可能是某个大富翁打算捐点款子,在这个广场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吧。 我们只希望他快点视察完毕,速速离开。 然而随即有记者出现。 不知道是如何重要的人物,竟连电视台的记者也出动了。 摄像枪镜头对准旗杆下众人,闪光灯更是唰唰直闪。 秋夜的风微亮,然而这些让人眼花缭乱的闪光灯和簇拥一团的人群却让人感到气温急升。 终于那重要人物开始接受提问,顺手接过现场送上无线麦克风。 有个记者提问:“请问京先生对‘蓝色子弹’列车上发生的事故有着怎样的看法呢?” 这么一问,我们立即就想了起来。原来这个眉宇间颇有威严的中年人便是交通部的重要官员,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还被问了个这么尴尬的问题。 京先生不动声色地说:“对于近期列车上发生的犯罪案件,本部已与警方倾力合作,交通部将全力配合警方,提供最便利的条件,全力配合,为打击犯罪活动贡献全部力量。” “那么关于黄牧星先生的遇害,交通部可有受到来自社会方的压力呢?”那可恶的记者继续不屈不挠。 京先生淡淡说:“对于黄先生发生的意外,我也感到很遗憾。黄先生对社会经济作出的重大贡献是我们广大市民都铭记于心的。因此,我今天才会出现在这里,打算以本部的名义为黄先生建立一个纪念铭牌,让我们永远记住黄先生为我们所做的一切。” 我跟苏眉对看一眼,这位交通部高官出现在这里,竟然还是为了黄牧星,天下竟有这样的巧事! 那些记者还欲发问,京先生旁边的秘书已经接过话筒,示意提问结束。 围绕旁边的众人开始示意礼仪小姐献花,排开众记者。 这时,行人发觉这里的活动,围拢在四周观看的已有二十来人,还有不少人陆续围拢过来,人群围成的圈子越来越大,越来越密。 京先生抱了满怀鲜花:“今日的活动就到此为止,很感谢大家对本部的关注,对于曾发生过的事情感到非常遗憾,为此,我们诚意致歉,并会尽最大所能予以补救。” 他正欲离开,忽地人群外围有个记者猛然大叫:“黄牧星在你们交通部辖下的列车众目睽睽下被悬赏暗杀了,对此你们心情如何?” 京先生好像没有听见似的,但脚步却停顿了一下。 那迟到的记者奋力的挤进人群,举高话筒:“请留步!请问这是属于警方的责任还是贵部的责任呢?” “在事情发生以后,交通部跟警方的关系会不会很紧张?” 京先生的脸色沉得像水,只一路往车子方向急走。 第246节 人群被那个记者还有防护的保安弄得骚动起来。 敏感的我,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了。 我正模糊起了这个念头,旁边一阵风掠过,苏眉已经豹子一般扑上前去。随着一声闷响,人群中发出一阵尖叫。 苏眉扑倒了一个壮实的男人,然而却压制不住,给他挣脱。 水泥地上一柄落着一柄手枪,苏眉正与那男人徒手搏斗。突地人群中爆出一声尖叫,苏眉背脊重重撞在中间的旗杆上,顶部的红旗一阵剧烈晃动,她胸口起伏,用右手紧握左腕,血从手腕流了出来。 目标人物,终于出现了,而且比意料中更棘手。 众记者和摄影师都目瞪口呆的看着,一时忘记了反应。 众保安不明局势,只团团围住重要人物,也就没有一拥而上。 我见苏眉受伤,心急如焚,连忙急窜过去。 一条彪悍的人影越过我身侧,直扑那男人。假如说刚才苏眉的出击好似猎豹,这人的出击就是暴怒的雄狮,那股席卷天下的气势,令到人还未到,对手已是沦为爪下猎物。 正是守护在外围的亚兰出来护花了。 看见那个男人在亚兰暴风雨一般的袭击下,从偶尔还以拳脚退缩到双拳紧护面门,陀螺般龟缩倒退。 我把苏眉拉到一旁,她手腕划伤颇深,我撕破衬衣下摆,给她紧紧绑住,还是一会儿就浸湿了。 “先去医院,这么多血,要多久才能补回来?”我皱着眉头。 “你不是这么残忍吧,就要看到大结局了。”苏眉不肯。 “什么大结局,有亚兰出手已经是大结局。”真是的,有这个超级杀手出马,对方又是孤身一人,还不是毫无悬念的结局吗? 不远处,康文高大的身影出现,向我们遥遥点头,示意杀手并没有同伙出现。 这很明显是大局已定的一幕。 熟料苏眉坚持有理,这居然不是大结局。 任何事情,未到最后一刻,还是会发生变化的。 而这最后一刻到底是指什么时候,很多时候,人类都不知道。 那男人这时被打得一直退到旗杆下,听到那刚猛的拳脚打在肉体上发出的雨点般密集的闷响,我忽然从恼怒转为同情。 看到亚兰那碗口大的拳头擂正男人胸口,那男人“哇”的一声吐出一口血来,我再也忍不住了:“再这样下去,就会打死他了。” 我离开苏眉走近前去,“亚兰,别打了,抓住他就好!” 亚兰闻声收了手,将那男人右手反扣,紧紧压在地上。那男人喘息得像头牛,深深埋着头,血从嘴角连串淌出来,那么壮的一个人,短短两分钟内已经完全失去了抵抗能力。 我迎上前去,“亚兰,这里让我来,你去看看苏眉。” 亚兰看着我,缓缓点了下头,松开手。 就在他离开那男人时,我看见那委顿的男人突然动作。“糟糕!他想逃!”扑出去的刹那,一声闷响,有热风从我耳际擦过,戳向那男人的胸口。 那分明是消声后的枪响,擦过我的耳边,离我的脸颊不到一公分距离飞快擦过的分明是颗高速旋转着的子弹! 我惊在当场。 面前那男人闷哼一声,伸手捂着胸口,狂暴的脸上露出惊讶而愤怒的神情来,血不住的从他指缝中渗出来。 我呆了呆,立即回身,扑向那个即将消失在人群中的人影。 眼前一花,那个人已先一步被亚兰按倒在地。 看到我过来,他却突然放手,将那人交给我。 跟背影看上去的敦实不同,按倒时才觉得那骨骼的瘦小。 “混蛋!”那人恨恨骂我,是个女人的声音。 与此同时,那个壮实男人突然倒地,厚重的身躯平平拍在水泥地面,发出轰然一声闷响。 这个女人的出现,打破了预想中的结局。 她是黄牧星的夫人。 她比那即场死亡的杀手更令我们棘手,只能移送警察局处理。 后来亚兰跟我说,她射杀那杀手后本还有机会逃亡,因为她手里还有枪,只要她当时持枪乱射,引起群众恐慌,她还是有机会逃脱的。甚至亚兰扑上去的时候,她也并没有将枪口对着他。 “她并不习惯杀人。”亚兰慎重的结论。 我呆了呆,出身良好,富家养尊处优的夫人,习惯持枪杀人才有鬼了。 不过她毕竟当场击毙了那个杀手。 为什么那么急躁呢?她有太好的条件可以避免自己亲自出手的。 我真想知道她亲自出手的原因。 第二十二章 荒谬的真实 在g城警察署,我坐在黄夫人对面。 她脸色苍白,看上去很疲倦,即便是这样,仍是个不可多得的美女。 警方对她审问了多次,但她只是坚持要见我。 第247节 只有见到我这样一个跟案件基本无关的人,才肯交待一切的事实。 但当我就坐在她面前时,她却久久的沉默不语。 因为这次会面经过特批,属于审讯范围,并没有寻常疑犯会面的时间限制,但是在这个被虎视眈眈的环境待久了,浑身就会觉得不自在。 忍了又忍,我终于开口道:“被你击中的人还在紧急病房进行抢救。你或许感到遗憾,但是只要他恢复了神志,你的秘密就藏不下去了。” 黄夫人缓缓摇头:“你不用骗我,那一枪,我很有把握。” “你倒是很有自信。”我不置可否:“其实你也用不着亲自出手的。” “呵呵。”黄夫人掩面低笑,“不想再逃了,命运如此,天下之大,无处可避。” 她那么伤情,有那么瞬间,我几乎以为被她射杀那人是她的情人。随即我狠狠甩头,这是哪门子的肥皂剧剧情唷! 不过但凡牵涉到“命运”这个名词的借口,大都不会有好结局。 “所谓命运的说法,不过是人无法解释自己所做的事情时,胡乱推卸责任的借口而已吧。”我淡淡说。 “呵,所谓博闻强识,擅长跟无法解释的事物打交道的名侦探,就只有这个程度而已吗?”黄夫人微微冷笑起来。 什么叫擅长跟无法解释的事物打交道?干嘛不干脆说我会通灵?!我的口碑已经堕落如此了吗? 忍不住苦笑,看来最近侦探社接到的任务无论质量还是数量都急剧下降,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一时间,只能如此反驳:“所谓对‘命运’的接受程度,也要看这‘命运’怪异到什么程度吧。如果是编造一个现代聊斋出来,只要是稍有判断力的人都会认为难以相信吧。” “但是我所说的都是真实的。”黄夫人坚持。 “那得看看你所说的是哪方面的真实。” 我的意思是说,一件事情,常常可以从多个角度去看,从而得出多个不同的结论。就像“罗生门”一样,参与同一件事的人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但是每一个人都以为自己接触到的就是真实。然而这样所谓的真实,都不过是事情的一个棱角,事情的全貌,只有上帝知道。 然而黄夫人所提供的“棱角”,却折射着真实的光芒。 她是这样开头的:“或许你们都已猜到,只是不敢相信而已。那个提出悬赏,提供500万悬赏金的人,是我。” 黄牧星和黄夫人,感情投合,门当户对,确是本城堪称典范的一双神仙眷属。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们的子息不旺,独子黄慕云性格太懦弱懒散,心有杂鹜,无法专心致志去做好一件事情,并非大将之才。 黄牧星总是担心自己辛苦打拼而来的事业王国后继无人,这种忧心偶尔也会挂在嘴头,造成了夫妻间的不愉快。 就是这时候,她接到了一通诡异的电话。 手机显示对方的号码是一堆乱七八糟的符号,讲话的人是个语气冷淡的男生,他说自己是黄牧星的儿子。 黄夫人大受打击之余,立即表示怀疑。 以她对丈夫的了解,黄牧星并没有出现有外遇的迹象,而从这个年轻男子的声音判断,这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子若真是自己丈夫的儿子,他必须成婚不久便开始外遇,这种情况是难以令人相信的。 当她提出这个疑问,并字正词严的质问对方是否有意勒索的骗子时,对方竟然抛出一个更令人惊讶的说法。 这个男子自称是黄牧星外遇所生的儿子,但却是在一年后才出生的。他是来自二十年后的人,拨通了二十年前家人的电话。 就算是最不入流的科幻小说,也不会出现这样诡异的情节吧。 然而那男子却叙说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他说他自小就很穷,生活在城市贫民聚集的街区,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他的母亲是个有双会说话大眼的秀丽女子,斯文忧郁,但只能靠在洗衣房做零工来赚生活费。 那时的洗衣房已经基本是全自动的了,全城各地需要清洗的衣服,通过家里的自动输送装置在每天的凌晨三点前输送到各地最近的洗衣房,清洗完毕后再原路输回,全程由中央电脑控制。有时在节假日,自动传输系统会因负重过多而产生塞车现象,这时便需要人工进行区域分流,这便是兼职工人所需做的工作。 虽然需要动手的时间不多,但是因为需要应对随时出现的状况,工作的时间可说是相当的长。 所以自他懂事以来,身边就缺乏亲人的陪伴。他也曾怨过自己的母亲,为何带给他的只有孤独和伤痛,跟别的母亲比起来,她给予得太少,而索要的,同样也太少。 少到,让他常常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一个被需要的存在。 终于开始去做所有反叛少年会做的事情,为求得到别人的关注。然而却在接触到母亲那哀怨到眼神时,泄去浑身的勇气。 母亲总是说:“你怎么可以这样?你怎么可以这样伤我的心?” 言辞很少的母亲,令他印象深刻的只有这两句。加上泓然欲滴的泪光,令少年的心碎成千片。 直到很久以后,久到那眼神的主人已不存在这世上,才幡然醒悟那说话的对象,那泪光的对象,竟不是自己。 而是一个存在于过去时空的人,姓黄,名牧星。 一个无知少女,失足跌入时空隧道,与二十年的人相遇,发展出一段短促又哀艳的恋情。只可惜这等的美丽,却有一个丑陋的结尾,蝴蝶变成蛹,孵出更丑陋的毛毛虫。 听到这里,黄夫人大叫一声:“不可能!” 但对方冷静的说:“不了解的事情不等于不存在,在这个荒谬的世界,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在未来二十年后的世界里,科技资讯相当的发达,但能查到一个人的联系方式,还得拜那是个名人所赐。 对方冷静的在电话里说,这件事情从头至尾都是一个错误,至于他自己,更是一个不应存在于世的错误。他唯一存在的意义,就是回到过去,扭转所有不应该发生的未来。 “等,等一下。”听到这里我忍不住大声打断:“你是说这个人要回到过去,扭转事态的发展,使自己不会出生?” “没错。这个人就是黄云希。” 我深深的吸气。 匪夷所思!没错,是匪夷所思。但是想起那小子的怪法,知道那些我们所不知道的事情,还有那柄人体工学设计的手枪…… “他告诉我他的名字。还说,他的名字有个‘云’字,是因为要纪念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叫夕云。我当时就想起慕云的名字来,当时牧星坚持给自己的儿子起这样奇怪的名字,却没有任何理由。原来他很早以前就在梦里见到过这个叫做‘夕云’的女孩子,在他的梦境里,时空完全错乱了。” 我觉得自己也很错乱。 第248节 “黄云希打那个电话给你是想做什么?” “他希望我帮助他来到这个世界。”黄夫人淡淡说:“他说,阻止你的丈夫出轨,你也有好处。” “你答应了?”我紧张起来。 黄夫人点了点头:“只是我没有料到他阻止的方式这样彻底。” “可是,那怎样可以办到?”我开始追究细节问题。 “按照他提供的方法,过程相当复杂,请恕我不会透露。” “我明白。”苦笑着点头,如果这种穿越时空的方式传播开来,不难想像世界大乱。 “不过后来还是出了点差错,黄云希来到前,牧星已经见过那个女孩子了。”黄夫人忽然说。 “啊!啊?”我想起近期黄氏夫妇近期失和的报道,竟然……是真的?不过与我们猜想的事实出入过大而已。 “他开始跟我疏远,每日躲进自己的书房不见外人,生意疏于打理,突然喜欢上平日最讨厌的菜,最讨厌用手写字的他,闲时会在一本黑皮笔记本上写写划划……他完全陷了进去,因为那个来自梦中的女子,他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 “……”无话可说,尤其想起那页写着深情句子的废纸。 “更可怕的是,当他知道那女子有了他的孩子时,他竟然想去修改遗嘱!” 我“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这时,黄云希来了。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只有尽力去补救。既然云希那么希望断绝过往,我便与他商讨了一个斩草除根的方案。” 我无比讶异的盯着面前的女子,难怪说越毒的东西越美丽,面前这位就是典型中的典型。她为了保护儿子的地位,竟然亲手制订了这样一条杀害亲夫的方案! 云希,云希! 冷淡无心的云希,说“只是希望那个人死掉”的云希,从小就没有得到爱,在贫民窟跌滚扭爬杂草一般长大的云希,假如知道他素未谋面的父亲,一心想把遗产留给他…… 那朵遥远而缥缈的云。 忽然间,我红了眼眶,怒喝:“原来都是因为你这个女人!” 第二十三章 遥控自杀 “不错,都是因为我。”黄夫人淡淡望着我,她的双瞳虹膜颜色极浅淡,映着头顶日光灯,隐隐泛着水色。“如果是一直忘不了梦中的人,重要到一切都可以丢掉的程度,那么娶了我到底是为了什么呢?若是真的感情至上,要我当下堂妻也还罢了,为什么要这样厚此薄彼,难道慕云便不是他的儿子么?” 她冷冷一笑:“动物禽兽濒死前尚有搏命一击,反倒人却不行?还是作为女人便不能如此?” 我呆了呆:“但黄云希本身并没有错。你欺骗他,使他违背人伦铸成大错。” “呵呵呵。”黄夫人忽然笑了起来。 我有点恼怒:“整件事情没有一点是可笑的。” “你错了,错得很离谱。”黄夫人不理我,自顾自低笑,笑毕又摇头,一边摇又一边用手支额角。 我看着她连串表演,竟发觉她每个姿态都极其优雅,原本的不耐竟在呆望美女动作中渐渐消退,反倒沉下气来看她究竟如何。 只听得她叹道:“我小时候数学学得不好,但是还记得有负负得正,只是没有料到现在大名鼎鼎的侦探也靠这招行走江湖。” 我不气反笑:“愿闻其详,请黄夫人不吝赐教。” 黄夫人徐徐道:“第一点你猜错的地方,就是高估了我。我一开始并未打算借黄云希之手除掉牧星。我曾雇佣杀手去暗杀他,装作劫匪,但是计划发生意外。” 脑内灵光一现:“六百万银行神秘劫案。” 黄夫人点了点头:“那三个人是我找来的杀手,那天牧星的秘书病了,牧星亲自去银行提钱,这个信息是我提供给杀手的。” 这就是说那三个人其实是来杀人的,不过是以打劫作为幌子,却不幸遇到真正的劫匪,并被误认为警员而被杀。 那当然跟警方没有丝毫关系。 而作为杀手,行踪也会极其隐秘。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怀疑他们是前来打劫的,所以调查的方向是完全错误的。 就是没有人想到去查职业杀手的名单,因为杀手跟劫匪似乎是两种互不相干的职业。 难怪查来查去也没有个结果。 “很显然,这次你亲手射杀剩下来的最后一名劫匪,不外是因为他知道你太多的秘密,对你造成威胁。”我道。 黄夫人点头:“举一反三,孺子可教。” “但是那个人杀害了无辜的朱莉,这不是你授意的吧?”我霍然瞪着黄夫人。 “不是我授意的。”黄夫人道:“不过我恰好知道一点内情。牵涉进整件事的人,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我不相信。”我冷笑:“那个杀手杀她很有可能是因为她认出他的身份,而你也有杀人动机,因为你过度保护自己的儿子,那个莫名其妙的插花班委托便是明证。” 黄夫人倒是好风度,一点也不生气,面上还是笑眯眯的:“如果是我干的,用不着否认。他们之间有着你猜想不到的关系,不用我授意,他们自己窝里反。顺便说一下,你知道那两个死人前后从我这里拿走多少钱?” 两个?她指的是朱莉和那杀手吗? 她竖起一根纤长的手指,“那小姑娘从我这里拿走了50万,她答应将口供提供得错乱百出。”她又竖起第二根手指,“被我亲手杀掉的人,他已经拿走了150万,他还准备再拿500万。” “其实他们根本就是认识的。”黄夫人愤然道。 我无法相信那纯洁的小姑娘竟是这样的人,当日被困时朱莉跟我说的话忽然闪进脑海。 “我也不知道,他说他是警察,问我信不信。我说不信。然后,然后他就让我跟他去看看……我就跟去了。” 我记得当时朱莉的声音有点涩,有股欲言又止的惆怅,好像很不想提起这件事情,但是有人提起来了,她又觉得很怀念。 那时的情形很暧昧。 第249节 后来我问及黄慕云追求她的事情,她回答我说她已有男朋友。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将这两件事联系起来,难道这里面竟有着某种联系吗?立即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大跳。 我苦笑:“好像是刘……,那个杀手姓刘对吧?” “刘凯斯。”黄夫人淡淡道:“退役特种军人,职业杀手。因租住朱莉隔壁而结识,两人曾交往。” “报道只说她两人认识。” “朱莉刻意隐瞒。” “不对啊,假如是那样,朱莉根本可以说自己不认识这个人,那不是否认得更彻底吗?” “但是若有别的邻居认出了呢?”黄夫人反问,“说谎最关键的因素不在于慌能扯到多大,而在于保证它被戳穿的几率降到最低。” 我还是无法接受。 那个纯净水一般的姑娘欺骗了大家,甚至,欺骗了我。 当然,我跟她并不算有什么关系。 忽然我想起一事:“不对,朱莉曾提过那刘恺斯曾带她到警局参观,这就是一个很容易戳穿的谎言。” 黄夫人唇角浮现一丝浅笑:“那为什么大众都认为是警方刻意隐瞒,而不认为是朱莉说谎呢?” 我无法回答。 “因为警局当日的确留有一男一女前来造访的记录。” 这话真的石破天惊。 黄夫人浅笑着看我,表情分明有点幸灾乐祸,等着看我出溴的狼狈样子。 我苦苦思索。 记录是不会出错,但是警员说并没有见过这两人,有可能当日并不是朱莉和刘两人前去的。但是朱莉却又对警局的情况很熟悉,甚至能说出当日接待的警员的形貌,当然这也很有可能是代替他们前去的人所描述,但是考虑到此事应该秘密进行…… 霍然抬头:“他们两人前往警局的时候经过乔装易容。” 黄夫人那个浅笑凝在嘴角,然后微敛:“不错,看来往后的事情就不用我多说了。”她似乎忽然赌起气来。 呵,不外是对我有点不服气,看不到我出丑,是以有点不满意。 我连忙说:“不不,有些事情我是无法了解的。比如说,刘恺斯为什么要杀害黄云希。”我突然一怔:“难道是因为你?” 我紧紧盯着面前的人,不肯放过她脸上丝毫细微的表情。假如此刻从她唇间吐露的是个“是”字,我不确定自己是否会打碎面前的防弹玻璃,亲手扼住她的脖子。 我甚至握住了一枚硬币,借助它,我可以划花玻璃然后用椅子砸碎。那需要瞬间强大的爆发力,一直都很想试一次。 曾经恨过那个人,恨他的欺骗,也恨在无知无觉中得了他的恩惠,更恨他连一个道谢的机会都不曾留给我。 但是很奇怪,那样的恨,竟是没有半分的讨厌。 自己也搞不清楚这究竟是怎样的感情。或许,在那个阴暗的小酒吧内,一场好电影以后,一杯奇怪的饮料前面,某些东西起了化学变化,潜伏了很长的时间没有任何意识,然后慢慢发作出来。 还是一种复杂的恨吧,不然不可能这么念念不忘。 现在,这种剧烈的恨就要发泄到谋害他的人身上了。 我在静静等待着那个答案。 太紧张了,有那么几个瞬间,我几乎以为自己听到了那个答案。 然而最后从她优美的唇间吐出的词语却是:“不是。” 我愣愣看着她。 “不是我。”她给我一个微笑。真该死,这个女人美得出神入化,经常可以让人忘记她的年纪。她缓缓道:“是刘恺斯自己要杀他的,因为嫌他知道得太多。” “刘知道一些又不知道一些,所以他怀疑黄云希知道他的底细,会跟他抢赏金。” “就是这样?”体内一股气缓缓泄去,实在难以相信那么神秘的一个人竟然会死在这样一个简单的误会上面。 “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你吧。”黄夫人突然一句,听得人心头一颤。 “为什么?”我问。 黄夫人微笑不答。 追问得急了,她就流露出那种“你不是很厉害吗”的神情来对着我。 黄夫人美得让人忘记了她的年纪,也任性得让人忘记了她的年纪。 比如说,根本不需要亲自动手取刘姓杀手的性命,她偏偏干了出来。据她所说,一来是想试试自己在训练场练就的枪法;二来想试试亲手杀人的滋味;三来就是不服气有人这么明目张胆的勒索她。 “我都已经宣布牧星是自杀的,替他遮掩了罪名,他还来勒索我,这样的人怎么不该死!” “难道黄牧星不是自杀的吗?”我反问。 “当然不是。”黄夫人冷笑:“那些理由都是我编造出来替人脱罪的。” “那么请问凶手行凶后如何脱离现场呢?”我虚心请教。这是我们几个专业人士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希望她的答案可以扩充我们的脑容量。 “将那柄手枪固定在某个角度,然后用仪器遥控。”黄夫人不慌不忙的回答。 臀下的椅子有点不稳,我轰然摔倒了。 “黄夫人,据我所知,没有这样的遥控手枪。” 第250节 “当然有的,是你们这些私家侦探太落后了,不知道而已。”黄夫人很不屑。 “刘恺斯告诉你的?他拿得出遥控器?”我反问。 “他不用拿出来,连大型电器都可以通过遥控器启动,扣扳机这样简单的事情根本没有难度。”她很固执。 “问题是,现场那柄手枪,根本没有安置遥控器的迹象。” “是你们发现不到而已。又或者,遥控装置是一次性的,使用后自动销毁。”说黄夫人没有科学头脑,想像力偏偏很丰富。 “但是……”我张了张嘴,看到黄夫人恨恨盯着我的神色,忽然有所醒悟,及时把后半截话吞回。 我忽然明白,黄夫人无论如何不能接受黄牧星是自杀而死的理由,她无法接受自己的丈夫这么简单而彻底的抛弃了自己和儿子,义无反顾的前往另一个世界。 她永远无法接受。 这才是她杀人的真正原因。 她惧怕刘恺斯会透露她最不想知道的真实! 终于我笑笑:“说不过你,看来这种遥控手枪杀人可方便得很,以后警方办案就有得头痛了。” 黄夫人紧绷的肌肉终于放松,绽放出一个玫瑰一般的笑脸:“那是当然的啊。” “只是这种技术大概不会广泛引用吧。”我感慨的说。 “为什么?” “因为只有在伪装成那个人是自杀的时候才会用吧,而事前还得给那个人编造必须自杀的理由,多麻烦啊。起码真正的杀手就不会这样干吧,要杀个人不是举枪一击,而是要做那么多准备功夫,想想都觉得浪费生命。” “真是觉得遥控这种东西实在是没有发明的必要。”我夸张的叹了口气:“因为除了鼓励懒人继续懒惰下去以外,实在是没有什么用!” 第二十四章 不觉衣满雪 我想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能够心甘情愿,有些事情一直无能为力。 对于恨应该做到遗忘,对于爱应该纪念,对于已经发生且无法挽回的事情应该说服自己心甘情愿,明白无所不能的自己对于光怪陆离的世事也许无能为力。 从警局走出来时,已是黄昏。 淡淡的夕阳经过对面玻璃幕墙的折射,使行人拖着淡淡的影子。 我脚步犹豫,淡淡影子随在身后,自觉似只幽灵。 突地,我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巨响,紧接着是重物坠地,连带无数碎裂的尖锐声响。迎面而来的行人盯着我背后的方向发出尖叫。 我霍然回头。 警局三楼拘留室的玻璃破了个大洞,在楼层前面的空地上,一地的碎玻璃,扎眼的血花,那个人静静伏在所有的上面,身上一袭整齐的灰色套装一点点的变成灰紫。 我想向她走去,才一动步,楼内奔出数个警员将现场团团围住,有两个小心的将她翻了过来。 借着夕阳的余光,我看得很清楚。 粘着血的苍白而秀丽的脸很镇定,瞳孔直直的盯着远方,唇失去了血色,脱水的鱼一般翕合着,看上去有点痛苦,让人看着难过。但这情形并没有持续多久,她的眼神渐渐的涣散,对不上焦,然后嘴合上,居然最后是一个微微的笑。 那个淡然又似有点得意的笑一直留在她脸上,我看了很久,直到救护车来到,她被抬上车去。 她一直是任性而得意的,直到最后一刻依然如是。 我在行人渐少的长街上往侦探社的方向走,城市华灯初上,地上的影子愈显沉重。 世上很多事情都没有绝对的答案,有的,只不过是当时的选择而已。 假如黄云希不是那么希望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会拨通那个电话,也不会发生这许多事情;假如黄牧星不是作出了偏颇的决定,不会刺激到黄夫人采取极端手段;假如黄夫人不是所托非人,反被威胁,最后牵连的人也许不会这么多。 然后这个世上最缺乏的机会就是“假如”,恰恰好每个人都在关键时刻作出了极端的选择,从而使事情进入了一个死循环,终于把所有的人都牵连其中,最终无一幸免。 走到侦探社门口,才发觉自己没有带钥匙,这是极其罕有的低级错误,敲门的时候,很有些茫然。 幸好门很快就打开了。眼前光芒大盛,随即眼前一黑,被拥入一个温暖且颇有骨感的怀抱之中,背脊被拍得“哐哐”响,鼻端是热情洋溢的雅诗兰黛的欢沁汹涌而来。 “哈,顾倾城你居然还没有死啊!老天爷真是不长眼!”伴随着如此热烈的旁白说明,使我几乎以为自己已经落入蓄意谋杀者之手。 加上对方一头浓密髦发更填补了除胸膛外的所有空间,令到我有窒息的嫌疑。用力一挣,要脱出对方热情的怀抱,竟是被对方勒得肩部隐隐生痛。 “该死!”我大声诅咒:“安娜你是要跟我相扑吗?要就一对一正面来,趁人不备算什么好汉!” “你都没看到我,居然还认得?蒙的吧!”安娜放开我,讪讪的:“知道你眼睛瞎了,特地来看你有没后遗症。” 这个损友永远不会说出好听的话来,不过本人伟大的自我调节系统已经进化到随时把她的恶言翻译成发自肺腑的关心之言。 我淡淡瞥了她一眼:“声音变了,连香水都换了,就是一张狗嘴没变,还是那么臭。” “香水?”安娜道:“那是送你的,谁知半路打翻了,洒了我一身。” “幸亏!”不知道她为什么选择这款甜蜜蜜,百花齐放的给我,洒在身上我怕给蜜蜂追。 “你最近时运低,这款可以帮到你。”安娜理直气壮。 “其实这款很可爱,还可以提升桃花运!”旁边凑过来一张欠揍的娃娃脸,一脸谄媚的笑,正是欧阳晴川。 看见这一对活宝,想起上次追查寄生物时,这两人不告而别私奔而去,现在却又趁我最狼狈时忽然出现,真令人新仇旧恨一齐涌上心头。 当下我沉下脸,也不瞧他们,自己噔噔噔走进屋内。 “苏眉!”我扬声叫:“我们不是打烊了吗?为什么还有这么多闲杂人等在这里?” “你说谁是闲杂人等?”安娜抱臂冷笑。 第251节 晴川瞄瞄她,又瞄瞄我,忽地伸出一根手指:“苏眉在那里!”他指着对街的兰柏侦探社。 开什么玩笑! 真是有异性没人性的东西! 种种迹象表明,这位多年老友无法抵挡荷尔蒙的召唤,撇下我这迷途知返的主人,投奔敌国去了。最孰不可忍的是,她竟然深逆吾心的留下这两只活宝来招呼我…… “一齐过去吧。”晴川说。 “恕不奉陪。”我没好气。打量着屋内一切,不过是消失了个多月,竟就弄得狗窝一般,不会是睹物思人,将气撒在这上头吧。 “为你准备了欢迎活动喔。”晴川继续诱惑我。 “不客气。”我冷冷道。丧权辱国是怎样来的?就是一开始贪了好处,给吃着上,渐渐被腐蚀,直至无法抵抗。 “算了,不必管她。”安娜示意晴川跟她离开,“虽然她目前还是很重要,但很快就不是了。” “喂,你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苏眉还没有告诉你?”安娜笑得很开心:“你的倾城侦探社将会跟兰柏侦探社合并,你们办公的地方会搬到对面去,苏眉说对面那间通爽得多。” 被雷劈到了,我呆在当地,作不得声。 “还有。”安娜笑吟吟的:“苏眉还特邀我担任贵侦探社的法律顾问。” 我知道,某人知道我难过的时候会难以自拔,所以总会准备好一些突兀的心灵治疗药。 但不得不承认,本次药剂效力过猛,我难以消受。 安娜的“好消息”令到我几乎当场吐血。 但人活在世上最重要的能力就是审时度势,一个人跟全世界对抗可以,但千万不要跟自己最亲密的人卖弄原则。 因为很多时候,你会发觉他们比全世界还重要。 那晚我不但过了对家,承认了事实,还喝得烂醉。 醉眼之中,竟然觉得这间确然比原来那间更好。 如苏眉所说,从此我们扩大了空间,增加了人手,扩大了经营范围,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成为超一流的侦探社作准备。 我不住点头,最后头一歪,挨住磨砂玻璃内墙滑下半身。睡倒之前一直在想:这样刻意低调实质张扬的装修风格,不会是安娜的主意吧? 苏眉给我新的环境,新的合作伙伴,新的委托。 如果我再对过去恋恋不舍就太过分了。 开始积极的投入新生活当中。 人就是在遭受不断的打击之后日益强壮的,我觉得自己适应得很好。 直到无意中看到那个报道。 关于某知名医学教授的论文涉嫌虚假数据的报道。 其中有这么一段小字:“对于该论文中所采用的医学数据,医学权威们认为有弄虚作假的嫌疑。从未发现的新血型以及抗体,可能引起全球瘟疫的危险病毒源,对医学界是一个重大的发现,然而却因为研究个体的消失而无法证实。这究竟是人类的悲哀呢,还是科学的悲哀?” 这篇报道关于那种危险病毒源引起的病况跟我所蒙受的实在太相似了! 随后,那位医学教授不堪忍受舆论压力,宣告这篇论文并非出自他手,而是出自已故著名传染学权威某医师之手。他受老友临终所托,将此文公诸于世。 医师的名字令我无法忽视,这正是当日主持解剖黄云希尸体的医师。 我登门造访这位倒霉的医学教授。 知道我的来意时,他变成惊弓之鸟,只一力推托这篇论文除了假他之手进行发表外,与他本人无关。 有些人在面对无法克服的压力时,会将自己的原则感情立场统统抛弃,这位教授无疑也属于这一种。 我尽量温和的说:“论文里面指出可能发生的病例曾经发生在我身上,得到那种珍贵血清治疗而活命的人是我,我想我有权知道真相。” “喔?”教授惊愕的瞪着我,一脸不可置信的神色,忽然间气愤起来:“居然真的有这样的事!”他怒目视我:“你们害惨了我们!” 拜访完有点神经质的教授,我登上了“蓝色子弹”列车,一直找到当日我登上列车的那节车厢。我戴上薄薄的橡胶手套,小心的沿着车门的金属扶手摸索。终于让我找到那个尖锐的突起,手套被刮了一下,登时破了个洞。大概是扶手出厂时就带上的瑕疵,不过凸起半厘米左右,锋利如刀尖。细细看来,尖端稍微带点黑色,表层电镀的颜色已经褪去,上面不知剐过多少东西。 我摸了摸自己的胳膊,当日就是靠在这里,让这个东西刺了一下吧。之前黄云希一定也经过这节车厢,同样的被刺伤,他身体里的血液通过这个东西传播进我体内。他是来自二十年后的未来人,他的血液是当今未曾发现的新型血,血里的抗体也是现代人不具备的。原本是进化优异的免疫系统,进入我的体内却如狼入羊群,轻松肆意的侵入了血液细胞,势无可挡。 当日云希如若不出面救我,我是死定了,现今科学根本没可能即场研制出来自未来的细胞侵害。他所救我的血清,很有可能就是他自己身上的血提炼出来的。 只是他为什么要救我呢?我于他来说,一直都只有破坏没有建设。真是一个难以勘破的难题。 直到我找到那家给云希提炼血清的科学实验室,难题才得到解决。 实验室的主人是个矮矮胖胖的长得好似土拨鼠的年轻人,脸上带着终年不见阳光的灰白,谈及云希的时候,语气很明显有着浓重的不甘和淡淡的嫉妒。 “他用枪威胁我!”他生气的说:“而且现在还没有付钱!” “喔,我代他道歉!”我给他一叠钞票。 “你是他女朋友?”对方那种嫉妒更明显了。 我摇摇头:“他是我的救命恩人。” “他要救的人就是你?”他惊叫起来:“不可能!那小子说他要救的是他心爱的人的老妈!”忽然突发奇想,“难道你去韩国整过容了?” “……”我站起来,“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 “等一下!”那家伙在背后喊住我:“那小子怎样了?我可不希望他给我惹上什么麻烦。” “你放心!”我往外走,淡淡说:“他永远不会再来找你的麻烦,他在这个世界消失了。” 我一直往外走。 发现两旁的街道很熟悉,很容易就找到了当日暂时栖身的小旅馆,还有那家小小的地下酒吧。 我走进去,今天的电影放的是“情归巴黎”。一套不算很烂俗的爱情片。 坐下来,对老板说:“来一杯‘晴止星沉’。” “什么?”老板一愣,忽然认出是我,眯眯眼睛笑了。 将饮料送上来时,他问我:“那天被抓的男孩子怎样了?” 我有点不耐,为什么每个人都跟我打听他怎样了,我又不是他的什么人! 老板看着我的脸色,小心翼翼的说:“他不是坏人。” 是,他不是坏人。只有我是。 喝了一口饮料,几乎吐出来:“老板,味道不对!” “哎哟,忘了具体配方啦,那么久的事情。”老板笑呵呵的说:“我再给你调一杯。” “算了。”我又喝了一口,“其实现在这种味道也还不错。” “真的吗?”老板兴奋的说:“可以放到餐饮牌上作为新品种推出吗?” “换个比较容易记的名字吧。”我客观的说。 “也是,那么稀奇古怪的名字谁知道!” 不过,话也不是那样说。说不定,二十年后,这杯饮料会因为它的预言作用被载入饮料史册。 整个下午,我一边喝着饮料,一边看着老电影,一边发呆。 片子接近尾声,男主角对女主角说:“送你回家?” 优雅自信的女主角嫣然一笑:“我坐飞机回家。” 呵,云希云希,你坐什么回家? 仰头将微苦带酸的饮料一饮而尽。 什么心爱的人的妈!云希,开什么玩笑! 走到街上,落日将影子拖得很长,每个人的背影无形带了点疲惫,那种从骨子散发出来的倦意,很容易令人妥协。 我慢慢的想:其实晴止也算是个好名字。 如果我有一个女儿,或许会给她起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