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最强种子》 第一章 丧尸出现 李枫趴在一棵大树的树干上。 树干直径有二十厘米,足够承受他一百三十斤的体重。即使如此,他双手双脚仍然牢牢地缠住树干,使自己一动不动。 因为,他不敢发出哪怕一点儿的动静——下面的东西,虽然视力不怎么好,可听觉非常敏锐,只要一点点儿声响,都有可能惊动它。 一旦惊动了它,后果是灾难性的,很可能那东西就会几天几夜地盯着他。 李枫就亲眼见到过,那东西盯上一个人,比苍蝇盯上脓血还要执着。不眠不休,始终也不放弃,非要在那个人身上咬一口才肯罢休。 李枫伸出头,小心地观察距离树干四米的地面。 地面上,一个人形的东西,正在缓慢而又茫无目的地游荡着。 之所以叫它人形的东西,李峰毫不怀疑,那东西的前身就是个人,只是现在,除了有人的外形以外,再没有一点儿人类的东西。 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那东西见到人以后,会像疯狗一样,追着人狂咬。那疯狂的模样,就好像一个偏执狂一样。 李枫其实不知道偏执狂怎么样,但那东西,无疑是最顶尖的偏执狂。因为他见到,那东西只会两个动作,扑上去,咬。一旦不中,扑上去,再咬。周而复始,永远不变。 别看它现在慢慢悠悠,活像一个老态龙钟、疾病缠身的老者,虚弱得不行。可它一旦狂性发作,顿时变得迅猛无比,力量也大得惊人,而且抗击打能力非常强。 李枫亲眼看到,那东西是如何扑向一个景区的环保人员的。现在想起来,仍然让李枫不寒而栗。 那是在两天前,那东西刚刚出现。那个景区的环保工人,四十多岁的年纪,长得人高马大,别的能力不知道如何,起码有一把子力气。 事实也是如此。那东西像恶狗一样,发出阵阵低吼,扑向环保工人的时候,他双臂抡起一把铁锹,正好拍在那东西的脑袋上。 顿时,那东西的半个脸皮,就变得稀烂,一片黑紫色的脓血洒在了地上,就好像果酱洒到了地上一样,同时散发出阵阵腐烂垃圾的味道。 李枫以为,环保工人的一铁锨,就搞定了那东西。那人大概也是这么认为的,于是放松了警惕。 哪知道,那东西突然从地上窜起,一下子扑到了环保工人的脚下。 然后,那东西抓住他的一条大腿,狠狠地咬了一口。 环保工人惊天动地的一声惨叫,抡起铁锹,照着那东西没头没脸地乱劈乱拍,可那东西就是不松口。它一边使劲儿地咬,喉咙间一边发出声声野兽般的嘶吼。 到了最后,那东西的脑壳儿,被环保工人像拍鸡蛋壳一样拍碎了,可他小腿上的肉,也没了一大块。 环保工人当时就晕了过去,那东西也可能是被他拍死了,侧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脸正好朝向李枫的方向,脸上全是脓血。它一双空洞的眼睛,却没有被脓血遮住,大大地睁着,看起来非常瘆人。在那东西的口里,还含着环保工人的一大块腿肉。 李枫在一旁观看了许久,虽然一声没吭,可掌心里面已经全是汗水。他看起来镇定,可内心当中,已完全被恐惧淹没。 “万一那东西扑向自己,那……”李枫对自己能够抵抗那东西的袭击,心里没有一点儿把握。 过了一阵,也就是五分钟左右,李枫决定从隐蔽处出去,给那位环保工人包扎一下伤口,把血止住再说。 那伤口,鲜血像涌泉一样,一直不停地往外冒。李枫担心,再耽误一会儿,那位工人就会流血致死。 李枫刚要走出去,脚都抬起来了。忽然,他听见一阵“咕咕”的声响,就好像有人的喉咙里充满了痰液,在喘气时,气流通过痰液发出的声音。 那声响是从环卫工人的喉咙里发出来的。李枫听见动静不同寻常,便长了个心眼,没有出去。 在他的视线里,那环卫工人缓缓地坐起,又慢慢地站了起来。“难道他没事儿?”李枫心里疑惑。 环卫工人缓慢地走了两下,然后,把脸转到了李枫的方向。 望着他的面孔,李枫惊得,差点儿没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 就见那环卫工人,已经彻底变了模样。脸色发灰,充满了死气,没有一点儿血色。最显著的特点是,他上唇的位置,微微露出来两颗獠牙,白森森地让人恐惧。还有,就是他一双眼睛,全部变成了黑色,白眼仁儿全部消失。有这双眼睛的衬托,他脸上的神情,充满了茫然。 可李枫望着那样一双眼睛,只想到了——恶魔。 正在此时,那个被他打碎了脑壳的东西,也缓缓从地上爬了起来。 李枫在他们两个的面孔上仔细打量,那般相似的模样……无疑,环卫工人已经变了,变成了和那东西一样的东西。 这一切,变化得实在太快,前后不超过十分钟,这个世界上,就少了个人,多了个那种东西。 李枫满脑子乱七八糟,根本想不出个头绪。最让他接受不了的是,那东西,脑壳都碎了,居然还活着。 就在那个时候,李枫的脑子里,忽然蹦出一个词:丧尸。 很显然,一旦被丧尸咬了,就会变成丧尸,而且变化的速度非常快,环保工人变成丧尸,只用了十分钟不到。 “这是什么玩意儿,居然这么快就变了?”李枫都要抓狂了。他看过书以及影视作品,可那些东西里面,很少这么快变成丧尸的。 而且,这种丧尸,好像根本打不死一样,脑壳都碎了还照样活着,这让李枫怎么办? 李枫掂量了一下自己。虽说自己身体素质还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可他的身体和那个环保工人的身体比起来,也就半斤八两。既然那工人都不能幸免,自己也不用试了。 硬拼不行,只有一条路可走——逃。 李枫打定主意,注意观察两个丧尸。两个丧尸好像当对方不存在一样,茫无目的地各自转着头,然后一个向左,一个向右缓缓移动。 李枫所处的位置,正好和两个丧尸成三角形,这样一来,两个丧尸以两条斜边的方向,一起朝李枫走了过去。 “吗的……”李枫低低咒骂了一声,眼里盯着两个丧尸,小心地向后撤。 幸好丧尸走动缓慢,不如李枫的速度快。过了一会儿,李枫就已经远离了两个丧尸二十米的距离。 在此过程中,李枫注意到,那两个丧尸虽然眼睛睁得死大死大的,其实视力并不怎么样。李枫的面前,都已经没有遮挡物了,可那两个丧尸,仍然没有发现他。 有了这个发现后,李枫胆子稍微壮了一些,后退得也更快了。 “喀拉……”后退中的李枫,距离两个丧尸已经有将近三十米远了,却不小心踩断了一根枯枝。 这声响也没有多大,就和人轻轻咳嗽一声差不多。可那两个丧尸,却陡然间浑身抖动,好像触电了一样,然后,将脸孔转到正对李枫的方向,鼻子使劲儿地抽了两抽。 这时,李枫注意到,原来自己处于上风头。“难道,他们可以闻见我的气味儿……” 下一刻,李枫都不用疑惑了,两个丧尸,嘶吼着,呲着獠牙,各自挥动着长长指甲的爪子,狰狞无比地向他飞奔了过来,速度奇快无比。 此时此刻,李枫哪里还顾得上会不会被发现,转身迈开两条长腿就跑。 李枫身体素质不差,百米速度能跑进十一秒。这是生死攸关的时候,李枫怎么还敢不玩命?自然是玩命地跑了。 一边跑,李枫一边冷静地不住回头观察身后。他发现,以他的速度,居然甩不掉两个丧尸。 两个丧尸的速度,竟然和他全力奔跑的速度差不多。 这代表着什么?李枫都不敢想。李枫的身体素质,属于人类当中比较出色的,就连他都甩不开丧尸,那代表着,如果这种丧尸出现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当中,那么,城市里起码有将近百分之九十的人无可逃遁,从而丧生在丧尸的口中。 当然了,此刻的李枫,根本没有操心别人的心思,自己逃命还来不及呢。 李枫在这片保持原始生态的景区里面,不知道跑了多久。总之他下意识中,觉得周围的树林越来越密,杂草树木越来越多。 这时,有一个问题摆在他面前。人不可能一直跑下去,因为人会累的。李枫就觉得,此刻他的喉咙里,能够喷出火来。 可是,他回头看了看那两个丧尸,却看不出丧尸带有一点儿疲累的模样,它们还是和最开始一样,连脸上那疯狂的神色,也没有一点儿变化。 这样下去,自己无疑会筋疲力竭后倒下,成为两具丧尸口中的美食。而自己的这一番奔逃,也变得毫无意义。 李枫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情况危急的时候,他仍然能够保持冷静,而不像有的人,碰到这种情况时候,总是很慌乱。 “这样下去不行了,得想个办法……”李枫不住地观察周围的环境。 忽然,他眼睛里一亮,他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一棵大树,长得十分粗壮。 可能是因为没人修剪的缘故,这棵大树,从树干的底部开始,长出许多横生的枝桠,十分有利于攀爬。 李枫以最快的速度,接近大树,然后手脚并用,向高处爬去。 猛然间,他觉得脚脖子一紧,一股怪力,将他向下拉扯。 李枫低头一看,那个环卫工人丧尸,因为长得高大,伸直了胳膊,正好抓在了他右脚的脚脖子上。 丧尸仰起脸,呲着獠牙,发出“嘶嘶”的吼声。 李枫使出了浑身的力气,用力地抖落右脚。也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总之李枫非常幸运地,将丧尸的爪子抖落,爬到了树上。 这时已经是初秋的天气,加上山里面本来气温就低,正常来说,人应该稍微感觉寒冷才是。可李枫爬到树上之后,发觉自己的后背,已经整个湿透了。 这就是李枫,为什么会出现在树上的原因了。; 第二章 险境 两个丧尸不具备爬树的能力,向着树上的李枫,不断地呲牙、嘶吼,以及挥舞着爪子。 渐渐地,李枫对丧尸那丑陋骇人的样貌已经习惯,心中的紧张感也没有那么强烈了。 李枫浑身疲累,坐在树干上,慢慢合起了双眼。 忽然,李枫一个激灵,猛地睁开眼睛。这时候,可不是睡觉的时候,万一睡熟了,从树上掉下去,那就彻底完蛋了。 李枫望了望树下,那两只丧尸仍在跃跃欲试,也不知道这两个东西,什么时候能够消停下来。 看情况,两只丧尸神完气足,一时半会儿是不会放弃的。 李枫心里一阵烦躁,坐在树干上,手指两只丧尸,大声骂道:“跟爷耗上了是吧?爷陪着你们。” 回应他的,是两只丧尸更加大声的嘶吼,以及更加狰狞的表情。 李枫大骂了几句,忽然觉得兴趣索然,无力地靠在了树上。 到了此时,李枫真是一点儿办法没有,究竟结果如何,只能听天由命了。 说到命,李枫觉得,自己可能真是命不好。李枫是个公司小职员,不得领导待见,加薪升职发奖金什么的,统统和他没关系,不就是因为自己从小是个孤儿,是个没人疼的孩子嘛。 本来想出来散散心,来这原始生态的景区,好好洗涤一下心灵,把所有的郁闷都洗掉,回去后换个公司,也是挺好的。 哪知道,居然碰上了这种怪物。看来真是,越是原始的地方,越是危险。 其实李枫不知道,这里因为人迹稀少,反而是比较安全的地方。在整个世界,尤其是人口密集的城市城镇,人类正在遭受着灭顶之灾。 李枫接着又想,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倒霉。那天,他看到了天上闪过一道绿光。那道绿光璀璨无比,在傍晚天色之中,似乎把整个天空都染成了绿色。 那绿光闪亮了一阵后,坠入到景区的深处。 李枫被震撼到了,当他醒过神来,便想着去追寻那道绿光。以他的知识判断,那道绿光,很可能是陨石之类的东西。听人家说,普通的陨石,都很值钱,这发出绿光的玩意儿,无疑更加值钱。 这要是自己找到了,卖一个好价钱,到时候还上什么班?受那帮混蛋的白眼。到时候自己开一家公司,把那几个畜生招进来,天天指着鼻子,从早到晚地骂他们。 李枫吃吃地笑了一下,浑身都充满了力气。他开始认真对待这件事。 那道绿光,正坠入景区的深处,大体方位还是能判断出来的。因此,李枫也不看什么风景了,直接向那个方位走去。 李枫其实想得还不够周全。如果那道绿光,真的是陨石坠落到地表,那么,必将会有超强的破坏力,可以把整个景区夷为平地。 可是,那道绿光坠下后,却连一丁点儿爆炸的动静也没有。 于是,李枫在这片原始景区当中,走了七天。最后两天,他没有碰到过一个人。 到了第八天,他亲眼目睹了,那位环保工人,被丧尸咬了一口后,变成了丧尸。 李枫叹了口气,要不怎么说自己命不好,从小就双亲亡故,亲戚们没有一个愿意养他的,只好进了孤儿院。 这次,只是想发点儿小财,居然碰上了这种东西,弄得现在不上不下的,这不是老天在捉弄他是什么? 李枫抬起头,望着天空,望着那冥冥之中的老天。他的表情,慢慢地变得狰狞。 忽然,他伸出手指,指向天空,大声喊道:“老天,我不服……你想弄死我,我偏不听你的。” “我的命,我自己说了算,你们谁也别想主宰我……” 过了许久,李枫的心情,总算平复了下来。 在他眼角的余光,扫到树下的时候,他忽然站了起来。地上,那两个丧尸不见了。 “难道这么灵?刚骂完老天,那两个怪物就没了?”李枫又扫视了一圈树下,并没有发现丧尸的踪影。 正在这时,一声凄厉惨叫声响起。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李枫吓得浑身一抖。 “救命啊……救命啊……”紧接着,就是两声女人的呼救声,然后,再没有一丝声息。 李枫额头冒出了冷汗,看来,又有一个人,糟了丧尸的毒口。 李枫的心情很是低落。他心情不好,倒不是对那素未谋面的遇难者同情,而是李枫想到了自己的结局。 趁这个丧尸不在的功夫,李枫想爬到树下逃走。 李枫刚刚下到一半,不得不重新爬回了树上。 在他的视野当中,又出现了一个新的丧尸。那丧尸距离他二十几米远,正在缓慢地向他的方向移动。 李枫毫不怀疑,等自己下到树下,那丧尸也正好移动了过来,到时候一定会被那丧尸撞见,从而又惊动了它。 与其强行下到树下,惹得那丧尸发狂,还不如返回到树上躲一阵,等丧尸离开了再说。 如果再让发狂的丧尸追上一阵,李枫可没有自信,还有逃走的力气了。 因此,李枫又爬回大树,趴在树干上,一动不动,偷偷探出头,观察那只丧尸。 不到片刻,那丧尸便来到了李枫所处位置的正下方。 李枫看见,那丧尸生前是个女人,年纪在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原来的长相是丑是俊,早已经看不出来了。在丧尸的左脸上,有一个拳头大小的血窟窿,血肉模糊,绛紫色的血水,滴滴答答地往外渗出。鲜血落下,落到了白色衣服上,把一件白色的衣服,至少一半染成了绛紫色,好像是番茄酱洒在了身上一样。 让李枫觉得不可思议的是,那丧尸的左手里,提着一个白色塑料袋,塑料袋鼓鼓塞塞,装满了吃的喝的。 “这具丧尸,很可能就是刚才遇害的那个女人。”李枫暗暗地想。 这时的李枫,对丧尸手中的塑料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随身携带的东西,除了还有几瓶水以外,所有吃的东西,全部遗失。算起来,他已经一天没有吃过一口东西,肚子早就咕咕叫了。 此刻,见到塑料袋里吃的东西,一下子就刺激到了他本来就十分脆弱的饥饿神经,胃里面火辣辣地疼。 “要是能把那一袋子吃的,弄过来就好了。”李枫眼睛放光地想到。 可是,他知道,想从丧尸手中夺取东西,无异于虎口夺食,所冒的风险太大,而且成功率非常低。因为别看这具丧尸是个女的,其疯狂程度以及力量,绝对不容小觑。 所以,李枫也只是想一想,并不敢采取行动。 他揉了一下饱受煎熬的肠胃,狠狠地骂道:“该死的丧尸,故意提了一袋子东西,来馋老子来了。” 李枫怨气再大,也不敢打丧尸的主意,只想等着丧尸晃悠到远处,自己脱身后,再去设法找些吃的。 他的如意算盘打得不错,但丧尸并没有按照他设想的行动。 那丧尸走到树下后,忽然停了下来,抽抽着鼻子四处闻。可能是它发现了空气当中人味很重,不断地把头转来转去。可它就没有抬起头来,李枫此刻正趴在它正上方的树干上,只要它向上看上一眼,立即便会发现李枫。 “煞笔丧尸,快走啊。”李枫心里焦急万分。 终于,那丧尸几番搜索无果之后,又移动了起来。可它并没有像李枫期待的一样,向远处走去,而是在李枫身下十米范围之内,做无规则的运动。 不论它怎么移动,都在这个范围之内,就好像孙悟空给它画了个圈,圈的直径是十米,它只是在这圈里乱撞,却不走出圈外一步。 李枫心里发苦,耐下心来,等待丧尸自行走开。 这种煎熬,不但耗费心神,也十分耗费体力。丧尸近在咫尺,李枫不敢发出哪怕一丁点儿的动静,一旦被丧尸发觉,就更没有脱身的希望了。 转眼间,又是一天一夜过去。这一天一夜,李枫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挺过来的,只觉得每一分每一秒,对于他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说是地狱般的煎熬也不为过。 期间,李枫不知道几次,冒出过不管不顾,和丧尸拼了的想法,总比这种绝望让人好受一些。 但到了最后时分,他还是把这种想法压抑了下来。如果真这么干了,那和自杀没什么两样。 李枫咬着牙,心里暗想:“李枫啊李枫,不要放弃,即使是彻底的绝望,你也要活下去。” 两天没有吃进去一口东西,李枫觉得自己已经虚弱得厉害,到了后来,他连坐着的体力都没有了,只能趴在树干上。 他常常在想,也许,到了最后,自己会因为没有体力掉到树下,可是,只要还有一点儿体力,自己就绝不会轻言放弃。 正是这种想法,让他坚持了下来。 渐渐地,李枫连睁开眼睛的力气也没有,恍恍惚惚地,他闭起了眼睛。 ; 第三章 奇异绿光 忽然,他听见树下传来“哗啦”的一声响,连忙睁开眼睛,向下看去。 只见那丧尸停下了身子,正低头望着地上发呆。而它望着的,正是原先提在它手里的塑料袋。 原来,那丧尸临死前,就把塑料袋抓在手里,变成丧尸以后,塑料袋这样挂在它手指上,不曾掉落,倒不是它故意提着的。 丧尸发了一会儿呆,便对塑料袋丧失了兴趣,之后又恢复到之前的状态,不紧不慢地在树下转圈。 李枫发觉,丧尸对声响特别敏感,这一点,是不是可以利用一下。 他悄悄地摸了摸口袋,口袋里面有一个早就没有了信号的手机,一个钱包。 钱包里面装有各种证件卡片,比如身份证、银行卡、驾驶证等,另外还有两千多块钱的现金。 李枫的想法是,扔出一件东西,制造一些动静,吸引丧尸的注意,自己便可趁机会逃离此地。 他越想这个主意越好,同时暗恨自己,怎么早就没想到呢。 那么,到底是扔手机,还是扔钱包来制造动静呢?钱包里的东西,都是比较重要的,相比于手机来说要值钱许多。 可是,面对这种情况,无疑是手机更重要一些。有了手机,才可以逃到有信号的地方,立刻拨打求救电话。 李枫打定主意,决定扔掉钱包。这也没什么,只需要把钱包里的东西掏出来,扔掉个空钱包也会有些声响的,应该足可以吸引丧尸的注意了。 他先把身份证掏了出来。哪知道,一个不小心,一张不知道是哪个银行的卡片,从钱包里滑落出来,向树下掉去。 卡片飘飘荡荡,正好砸在了丧尸的头上。 登时,那丧尸就有了反应,晃了几下头之后,缓缓地将头扬起。 李枫再不敢迟疑,右臂用力一扔,钱包化作一道弧线,砸到了二十几米远的一棵树的树干上,发出“啪”的一声响。 丧尸听到响声,将扬起一半的头转到了那个方向,同时也转过身,向发出声响的地方窜了过去。那动作,比饿狗扑屎还要迅捷。 李枫抓住丧尸离开的机会,连忙从树上下来。可他由于长时间不运动,两条大腿血液循环不畅,趴在树上时还没有感觉到,这一动起来,两条大腿发麻,根本不能灵活自如地控制。 因此,李枫以一种最不应该的方式,下到了树下。他直接从树上摔了下来。 幸好下方的泥土比较厚,杂草也比较多,李枫从四米高的地方摔下,并没有受伤。 但是,这一下动静不小。那个女丧尸,注意力又被李枫吸引了过去,几乎没有任何迟疑,呲着獠牙,向李枫扑来。 李枫嗖地一声,麻利地从地上站起,抓起地上的塑料袋,朝着丧尸扑来的方向相反的方向跑了下去。 跑出去将近五十米,李枫回头张望,发现在他身后二十几米远,丧尸正在对他穷追不舍。 不仅如此,李枫还看到,追在身后的丧尸,并不是仅有那个女丧尸,而是一共三个丧尸。 那两个消失了的丧尸,肯定是没有走远,只是没有被树上的李枫发现罢了。那一声声响,把那两个丧尸,又重新吸引了过来。 李枫头脑里一片空白,只知道向前跑。这个时候,他连自己身体的虚弱都忘记了。向前跑,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本能反应。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他终于感到了疲累,似乎两条腿灌满了铅,每一次抬起,都十分的费力。 李枫知道,自己只要稍微慢下来,便会被丧尸赶上。他拼命地把腿向上抬,可是两条腿就好像不是他自己的,根本不听他使唤。 李枫的速度,终于慢了下来。丧尸和他的距离,不断地拉近。李枫甚至都感觉到了,丧尸嘶吼时的气流,喷到了他脖子上。 李枫全力奔跑,根本没有注意到,周围的景物,此时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此时已经是初秋,整个景区的植被,多少都呈现出一种衰败的景象。 可是,李枫周围的植被,却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景象。何止是欣欣向荣,简直是郁郁葱葱。 此间的花草树木,红得鲜艳,绿的苍翠,每一种颜色,都是最纯净的颜色。就好像这些颜色,都是用纯水洗过无数遍一样。 所有的植物,都闪动着亮光,充满了一股勃勃的生机。 李枫的心里,此时却充满了绝望。他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左肩头一沉,紧接着一股巨力涌来,抓得他肩头一阵疼痛。 李枫头脑里一个念头电闪,“完了……” 一道强烈的绿色光芒,在他眼前闪耀。李枫被这耀眼的光芒,晃得睁不开眼睛,下意识地将双眼闭上。即便如此,眼睛里仿佛还是被绿光充满了一般。 “这……这是天堂的光芒吗?人家不都说,天堂之光是白光吗?为什么是绿光……”李枫心里忽然平和下来,如此想着。 李枫又缓缓睁开了双眼,绿光还在眼前,可已经不那么刺眼了,变得柔和了不少,就好像阳光透过绿色的树叶照下来的一样。 李枫只迟钝了片刻,忽然他回过头去,就见在自己身后不到一米远的地方,三个丧尸一动不动。 同时,李枫发现,三个丧尸,在绿光的笼罩下,竟然极快速地消融,好像烈火中的蜡像一样融化。 不到片刻,三个丧尸,便无影无踪,化作三滩绿水,缓缓地渗入到泥土里。 “这……这是……”李枫大张着嘴巴,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眼前看到的一切。“是做梦吧?” 似乎是为了证实,李枫的确是在做梦,那些绿光,在他身前凝聚到了一起,似乎是要凝成一个什么形状的东西。 这种形状不断地变幻着,终于,李枫看清楚了,绿光竟然凝聚出一个人形。可是,由于绿光太过明亮,李枫只能看见是个人形,却看不清这个人的长相。 人形维持到一个稳定的状态后,绿光黯淡了下来,在李枫面前,出现了一个如精灵般美丽的女子。 ; 第四章 神秘种子 1 李枫嘴巴张的老大,完全一副惊呆的表情。他伸出手,使劲儿揉了揉眼睛,然后再次睁开,眼前那美丽的女子还在。 “你是谁?”李枫问道,紧接着,他意识到,自己的问话不标准,又说道:“你……你是什么?” 李枫可以肯定,如此魔幻场景里,那美丽的女子,绝对不是人,因此他问了你是谁之后,连忙改口,问她是什么。隐约之间,李枫想到:“这么美丽的一个女子,精灵一般的纯净,莫非……莫非是天使?” “^#@*!……” 那女子发出一连串李枫听不懂的声音,然后,那女子闭上眼睛,脸上光亮再次显现出来。 李枫感到,那阵绿光,在自己的头上扫来扫去,似乎正在对自己的头部扫描。李枫不由自主颤抖几下,这让他很不舒服,感觉像被窥探了一般。 不大一会儿,绿光消失,那女子重新睁开眼睛。“获取信息完毕……”“完毕……”“完毕……” 那女子接连说了几个“完毕”,每一次声调都不一样。最开始时是一种非常机械的声音,嗓音粗重,听起来是一个五六十岁男人的声音。 这就让人感到很别扭了,一个长相如此清纯的女子,居然发出的是年老男人的声音,完全不匹配。 随着那女子说出几个完毕后,到她说出最后一个完毕,李枫惊讶地发现,那女子的声音,是在慢慢变得柔和,最后变作一个异常轻柔婉转的女子的嗓音。李枫从来没听见过这么好听的嗓音,这种嗓音听起来,给人一种沐浴在春天清新的空气里的感觉。 “生命类型,碳基生命;生命等级,五级;毁灭倾向,七级,轻度毁灭倾向,可接受范围……”那女子自顾自地说了起来。 “等等……你,你是不是在说我?”李枫连忙问道。别的他听不出来,碳基生命他还是知道的,地球上所有的生命,都是碳基生命。 那女子并不回答,仍在不断地说道:“危险程度,趋近于零;生存指数,十八级……” 那女子没完没了地,说着一些什么等级,指数之类的话。李枫也不再问,静静地听着,他知道,自己问了也是白问。 等了十分钟左右,那女子又说道:“五级生命体,你……你好。” 好一会儿,李枫才反应过来,指了指自己,“你,你是在和我说话?” “是的,五级生命体。” “我叫李枫,你可以叫我名字,也可以叫我小枫,枫枫,别什么五级生命体的,听着别扭。” “好的,五级生命体。” 李枫鼻子都要气歪了,这个女人,简直像个老顽固,二百五。 “你说我是五级生命体,是什么意思?”李枫问道。 “宇宙当中,有无数种文明,也有无数种生命。按照生命体的智慧程度,可以划分为十个级别。你是属于五级生命体中,第八类智慧类型,也就是以某个器官,作为智慧的载体。” 十个级别,自己排到了第五级别。李枫顿感不屑,再怎么说,人类也是地球上最智慧的生命,怎么拿到宇宙里,就排名这么靠后? “你呢?你又是那种生命体?” “我是二级生命体。” 李枫撇了撇嘴,二级?吹牛比呢吧,我怎么看不出来,你哪里有二级的程度。 “五级生命体,你们的星球,闯入一个具有重度毁灭倾向的二级生命体,要不了多久,你们的文明,就会被摧毁。我在追逐它的过程中,机体和飞船,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坏,已经没有能力采取仲裁措施。” “我怎么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是这样,我是仲裁者,追踪一个重度毁灭倾向的二级生命体。那个生命体,在逃跑过程中,穿过虫洞,来到了你们的星系。我们都探测到,你们这个星系当中,有一个非常繁荣的文明,但十分依赖于你们的恒星。那个二级生命体,根本不管我的攻击,使用出它最终极的手段,想要毁灭你们的恒星。为了挽救你们的文明,我不得不用飞船,拦截了这次攻击,因此,我的机体和飞船,都遭受了不可修复的损害。” “我想在毁灭之前,将那个生命体,仲裁在这个星系之中。可是,由于飞船损坏严重,丧失掉将它彻底仲裁能力,让它逃到了你们的星球上。” “我紧随而至,然后对整个星球,进行了一次全面探测。探测后发现,你们的星球,已经被生命体释放的一种毁灭因子全面感染。他能够操纵指挥感染了毁灭因子的生命,攫取星球的资源。资源可以让它修复飞船,再次进入宇宙当中。对于这一切,我已经无力阻止了。” 李枫大致算是听明白了,基本过程就是这个家伙被人暗算,马上就要死翘翘了。可是,她死了,我怎么办? 什么星球毁灭之类的,李枫倒是不怎么关心,关键问题是,自己也会跟着完蛋。 “你,你可别死啊……你死了,我,哦不,我们人类怎么办?谁来收拾那个二级生命体。”李枫说道。 那女子柔和地笑了一下,说道:“我的毁灭,在所难免。可以接受的是,那个二级生命体,也受到不少的损害,虽然不能彻底毁灭,可也十分虚弱。在它攫取到足够资源,修复飞船之前,并不能使用出太多的手段,只能控制被毁灭因子感染的生命,为它攫取资源。” “大姐呀……”李枫哭丧着脸,“这还不算什么手段啊?即使这样,我们人类也阻止不了。还是你大发神威,在毁灭之前,把那个家伙干掉算了。” 那女子轻轻摇了摇头,“我说过,我已经无能为力。其实,你也不要失望,在二级生命体攫取到足够资源之前,你们的生命,还是有机会的。经过我的运算,你们有百分之十的概率,可以自救。如果再加上我给你的东西,那么概率,可以提升到百分之三十。” ; 第五章 神秘种子 2 说着,那女子的身前,一阵绿光闪动,接着凝聚成一个拳头大小的圆球。那圆球绿莹莹地,像是绿玉制成的一样,缓缓地飘到了李枫的身前。 李枫伸出手掌,接过绿球儿,只觉触手温润,可是绿球儿是什么材质制成的,李枫却看不出来。 “这是什么?”李枫问道。 “这个球体,名叫仲裁者多用途无差别保护箱。其实这个倒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球体里面的东西,叫做复合式多功能链式分解共生循环植物因子。” 李枫听见这一大串儿字的名字,不禁头嗡嗡地响。“你们这么高级的生命体,命名一个东西,非要弄得这么复杂吗?能不能简略一点儿,我的智慧等级不够,根本听不懂。” “好吧。其实简单来说,这个球体,你可以理解成是一个容器。而里面的因子,你可以理解成你们星球上的,怎么说呢,种子。” “种子?什么种子,干什么用的?” “对,种子。我给你这些种子,是经过充分计算过的。那个二级生命体,所传播的致病因子,只要具备了传播途径,基本上可以感染你们星球上所有的生命。我经过探测,发现你们星球上,有一种生命体,可以免疫这种致病因子。那是九级生命体,在你们的常识中,叫它为,植物。” “植物?” “对,所有的植物,都不会被致病因子所感染。而且,由于植物之中,含有恒星的能量,因此可以破坏致病因子。这种致病因子有个特点,就是生命力非常顽强,感染上这种因子的生命体,具有很强的恢复能力,以你们五级生命体的能力,很难有有效的手段,来彻底摧毁感染因子的生命体。” 听了这些话,李枫暗暗点了点头,他想到了那个被拍碎了脑壳,过了一阵便浑然无事的丧尸。 “我探测后发现,你们星球的植物,并不具备主动的攻击性。但是,植物中的恒星能量,你们可以利用,以此来杀灭那些感染了致病因子的机体。当所有的这种机体被灭绝干净,二级生命体,便获取不到足够的资源,从而避免你们的星球,遭到毁灭的命运。” 听到这里,李枫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他问道:“按照你的说法,我们地球上,有多少人受到了感染。” “致病因子的传播,是通过机体直接接触传播的……” “什么叫直接接触传播,也就是说,只要和那些丧尸近距离接触,就会被感染吗?”李枫打断了她的话问道。 “按照你们的说法,就是被感染的机体,抓到了或者咬到了。只要因子直接进入你们机体的内循环,就会被感染,感染几率是百分之一百。” 李枫点了点头,没有再问。那女子继续说道:“根据这种传播方式,经过测算,你们星球上的五级生命体,受感染群体,超过百分之九十。” 李枫倒吸了一口冷气,地球上人口总数,大约有七十亿,也就是说,幸存者只有一成,七亿人。靠这一成的人,来对付剩余的九成,那不是扯吗? 李枫摇着头说道:“剩下的人太少,靠这么点儿人,怎么可能消灭那么多丧尸。而且那些丧尸,力气和速度,都远远超过了常人。如果情况调换一下,剩下九成的人类,消灭一成的丧尸,倒是有可能。” 那女子微微一笑,“所以啊,我才给你种子,给你们所有的幸存者一份助力。” 直到这时,李枫才对种子产生兴趣。“种子究竟有什么用?” “这种种子,是我根据你们星球植物特点改造而成的。它从植物构造的入手,改善植物的结构,从而改变植物的行为状态。这种改善,虽然只是简单的量子级别的改善,可对于植物来说,已经可以收到很大的效果了。” 李枫听了这些话,愣是一句也没整明白。他耐着性子,说道:“你能不能说话简单明了一些,说些我能听懂的。” “好吧,简单来说,就是这种种子植入到植物中以后,植物将发生改变,具备主动攻击的能力。” 这句话,李枫倒是听懂了。他把绿色球体捧到眼前,仔细观看,心里暗想:“也就是说,这里的种子,可以让植物成精?” 他看了片刻,问道:“这里面,一共有多少颗种子?” “放心吧,里面种子的数量惊人,足够你用的了。” “那我该如何使用这些种子?直接取出种子,然后在植物上挖个洞,把种子埋进去?话说回来,种子应该怎样取出来?” “现在我就教你方法。”说着,那女子的头上,绿光再次闪动,在她两眉之间,形成了一个极亮的光点。然后,那光点从她额头上脱离,被她单手握住。接着,那女子单手一挥,那光点以闪电般的速度,朝着李枫飞了过去。 李枫几乎是才看见光点朝着自己飞来,那光点便消失的无影无踪,根本不给他躲避的机会。同时,他觉得头脑之中多了些什么,似乎那是一道不断在他大脑里游荡的电流,李枫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它。 “我在你的大脑中,植入了一丝念力。这丝念力,起到的是开启保护箱的作用,你可以凭借它,从保护箱里面取出种子。” 李枫将头脑里的电流,引入到手里的圆球中,顿时,那道电流,便钻进了圆球内部,李枫可以清晰地看见,圆球内部的东西。 只见圆球里面,充斥了一个个细小的颗粒。那颗粒如同一片汪洋大海,根本数不过来到底有多少。“这就是种子吗?”李枫暗想。不过那些种子,看起来是金属做成的,散发出金属的光泽,怎么看也不像种子的模样。 李枫控制电流,取出来一颗种子,放到手心里,然后仔细地看。李枫的视力非常不错,掉地下的针,从来都是他第一个发现。可是,他把掌心都凑到眼前了,愣是没有发现,掌心里有什么种子。 借着太阳的闪光,他终于看到,掌心里有东西闪了一下,但是手掌一动,那闪光又看不见了。 第六章 离开深山 “你别看了,以你机体的视力,是不可能看见的。每个种子的直径,换算成你们的单位,不到百分之一毫米。” 听她这样说,李峰只得放弃了观看种子的想法,再次激活电流,将种子重新收回到绿球儿中。 “有些事你要记住,我只能告诉你一遍。你可以控制念力,让种子吸附到你想利用的植物上。一旦种子附上植物,改变从那刻也就开始了。但是,想要让植物生长以致发挥作用,还需要一些元素。元素断绝,植物将会维持到断绝一刻的状态。” 李枫刚想问问,都需要些什么元素,却见那女子的形象逐渐变淡,整个身躯开始变得透明。 “你,你这是怎么了?” “为了将种子交到你手上,我耗费了最后的能量,现在是到告别的时候了。”这句话才说完,那女子便只剩下烟雾般薄薄的一层。 “你的星球,乃至整个宇宙的命运,全在你的手上了。你一定要阻止它,不能让它返回到宇宙当中……”随着话音消失,那女子彻底地消失在了李枫眼前。 李枫站在原地,看向那女子存在的位置看了许久。 他抬起一只手,朝着什么也没有的空气挥了两下,又觉得这样有些滑稽,赶忙又把手放了下来。“嘿,忘了跟你说声再见了。”李枫喃喃地说道。 又过了一会儿,李枫望着那空空如也的地方,忽然有了一种怀疑,刚才的一切是真的吗? 他低下头,看了看手中的绿球儿,又感受了一下头脑里的电流,毫无疑问,刚才经历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李枫狠狠地拍了下手掌,“切,这也太扯了。还拯救世界,拯救宇宙,我他吗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个未知数,谁管他宇宙地球的。” 李枫在附近寻找了一阵,终于发现了仲裁者的飞船。李枫想象中,宇宙飞船,必定是庞然大物,可那艘通体碧绿外壳的飞船,却并不是很大,也就一辆卡车大小。 李枫走进飞船,搜寻入口,想要进入到飞船内部开开眼界,看看外星生命的高科技是什么玩意。 哪知道,找了好几圈,李枫愣是没有发现飞船有开口的地方。这艘整体浑圆的飞船,呈现出一种完美的曲线形,外面看不到一丝缝隙。 最后,李枫只得打消进入飞船内部的想法。 另外,过了几个小时之后,李枫注意到,那飞船在渐渐缩小,几个小时的时间,起码让飞船缩小了一圈。 “这么缩小下去,什么时候才能终止?”李枫心中的疑问,在两天以后有了答案,那飞船竟然缩小到无影无踪,肉眼再也不能看见。 于是,这个可能是地球第一次接待的外星文明,就这样消失不见了。除了一些种子,和周围苍翠浓郁到极致的植物以外,再也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 接下来,李枫在这片原始森林当中,渡过了二十多天。 相比于不可预知的外界,显然,这片森林里要安全得多。起码,李枫就再也没有看见过一只丧尸。 可是,什么装备也没有的李枫,在森林里面生活,也是吃尽了苦头。 他从女丧尸那里,获得的一塑料袋吃的东西,他不敢多吃,每一次都吃得很少。即便他如此控制,二十天过去,塑料袋里的食物,还是见了底。 有时候他在想,看各种小说电影什么的,人们总可以在山林里找到些水果之类的吃的东西,为什么自己就这么倒霉,什么果树也没看见过。 喝水倒没有问题,他在森林里找到了一处山泉。二十几天,他一直在喝山泉水,肚子从来没有闹腾过,证明这水是安全的。 这么多天,他从来没有吃过一口热食,有的只是冰冷的泉水,和着火腿肠、面包之类的冷食下肚。 实话说,这些还可以将就,最让李枫难以忍受的是睡觉的问题。李枫没有任何野外住宿的装备,睡觉的时候,只能找一个背风的地方,和衣而卧,对付几个小时。 秋天的山里,一到夜里就特别的冷,李枫这些天,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每一次都被冻醒。 李枫虽然从小就失去了父母,很少得到过关爱,可他从小到大,也没遭过这种罪。二十多天下来,李枫摸着自己消瘦的脸颊,觉得自己起码瘦了十斤。 虽然受了这么多苦,可李枫一想到外面那凶险叵测,没有一点儿安全感的世界,他的心里顿时平衡了。 “和生命比起来,这点儿苦又算什么?”李枫想着。 但是,有时候他又会忍不住想到,难道就不能即过得好,又生命得到保障吗?这生命和生活品质,真的是熊掌和鱼的关系,不可兼得吗? …… 在食物剩下只够三天食用量的时候,李枫不得不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离开这片安全的森林,去到外面。 这个决定李枫下得十分坚决,不走是不行了,这片森林,实在是提供不了生存的条件。 在临走之前的那天中午,他挑选一天当中最热的时候,在泉水中把自己彻底洗了一遍。在洗之前,他用空矿泉水瓶子装了几瓶泉水,以备在路上引用,然后将自己脱光,跳到水里面。 山泉水很凉,李枫是浑身打着哆嗦洗完的。相比于洗完之后的浑身舒畅,李枫认为,寒冰根本不算什么。 李枫虽然不是个有洁癖的人,可将近一个月没有洗过澡,是个人也受不了。 这次洗完之后从山泉里出来,李枫一阵神清气爽,似乎这些天所受的苦,和浑身的污垢一样,一并洗到了泉水里。 可惜的是,李枫只有一套衣物,就是他现在穿着的衣服。二十几天窝在森林里,衣服又脏又破,穿在身上非常不舒服。可是,他只有这么一身,不穿是不行的。李枫只能捏着鼻子,把这一身破衣烂衫穿在了身上。 然后,李枫带着几天的食物和一些饮用水,找到正确的方向后,向景区的外面走去。 ; 第七章 地洞里的女人 走出深山后,李枫变得非常小心。他总是仔细观察一番,才向前走,他可不想因为自己的粗心,被丧尸盯上。 最开始的时候,他能够看见几个零星的丧尸,游荡在景区里面。这些丧尸,都被他轻巧地绕了过去。 随着他接近景区的入口,情况变得严重了。丧尸的数量,变得越来越多。尤其是景区入口那里,有一个广场,是分往不同的景观地带的汇合地,那里一向是人最多的地方。 李枫站在高处向那个广场上望去,只见广场上足有二三百的丧尸,不停地游荡着。来此处参观的游人们,全部变成了丧尸。 李枫观察了许久,他在找,看看能不能找到活人的踪迹。 到了最后,他感到心都凉透了。他没有看见一丝活人的迹象。那代表着,整个景区里,除了自己以外,再没有一个活人。 李枫心里大叫着:“我上当了,那个外星人骗了我……”那外星人曾经说过,应该还有一成的幸存者。可是,那一成的幸存者在哪里? 从这一刻开始,李枫才真正地意识到,这世界的情况,比他估计的,要糟糕得多。也可以说,他之前仅存的一点儿乐观,被活生生的现实,彻底粉碎了。 就在此刻,李枫发生了改变。尤其是他的一双眼睛,透出前所未有的冰冷。 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样一个世界里,要想生存下去,必须摒弃人性中的懦弱。只有冷静、坚强,才有活下去的希望。 李枫的一双眼睛,盯在广场右侧,一个二层白色建筑物上。 从他的角度看去,可以看见白色建筑物的大门上方,悬挂的一个招牌:景区超市。 对这个超市,李枫印象很深刻。在他进入景区之前,他曾在里面买过东西。超市的规模,虽然不如城市里的大型超市,可也不能算小,里面吃喝之类的东西,就不必提了,另外还售卖各种生活必需品。 李枫只要进入到超市中,便可以拿到数不胜数的生活物资,够他用上很久。 可是,让李枫绝望的是,在超市的前面,游荡着一百以上的丧尸,想要进入超市而不惊动那些丧尸,是不可能的事。 李枫看了许久,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这个超市,还是别惦记了。再想想,还有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搞到物资。” 现在李枫的情况,只剩下一瓶水,吃的东西已经没有了。他必须要在这里补给一下,为下一步的行动做准备。 最后,李枫恋恋不舍地,朝那超市深深看了一眼,低下头。这时,他已经彻底放弃了进入超市的打算,他开始搜索记忆里,是不是还有可以搞到物资的地方。 …… 正在这时,李枫听到几声“悉悉索索”的声音。 声音来自于身后右侧,李枫一听见声音,全身陡然绷紧,冷汗瞬间从身体里冒了出来。 李枫的第一反应是,“身后有个丧尸……”他猛然回头,向声音的来处看去。他仔细地看,身后除了一片草地以外,并没有发现任何丧尸的踪迹。 李枫剧烈跳动的心脏,这才渐渐平缓,看来是他太过敏感,有点儿风吹草动便认为是丧尸作祟。 李枫刚把头转回到前方,哪知道,身后的声音恰在此时再次响起。 这次,李枫反应比较快,声音才一响起,他猛然转头,发现身后五米远的地方,有一个黑影缩进了地下。至于那黑影是什么东西,李枫没有看清楚。 李枫马上做出判断,那个黑影不论是什么,绝对不是丧尸。 以他对丧尸的了解,丧尸在这么近的距离发现他,肯定是第一时间朝他扑过来,哪有功夫和他躲猫猫? 李枫稍微迟疑了一下,决定过去看看,那鬼鬼祟祟的黑影,究竟是什么。 他刚要动弹,就见前方,那黑影再次显现。 李枫顿时凝住了身形,张开双眼,向那黑影仔细打量。 他看了两眼就看明白了,那黑影原来是探出半个脑袋的人。那人是个活人,这由她一双虽带着惊慌神色,却黑白分明的眼睛可以看得出来。李枫曾经紧盯过丧尸的眼睛看,丧尸的眼睛里,可没有一点儿白色。 而且,由那人满头乱糟糟的长发判断,那人应该是个女人。 果然,那人开口说话道:“你,你不是食尸鬼……你是幸存者?”她说话的声音虽然有些颤抖,但声调很高,嗓音柔和,听得出来是个女人。 李枫微微点了点头。 “太好了……”女人说着,身形缓缓上升。李枫这才发现,原来女人是藏身在一个地下的洞中。 当女人身形完全显露出来,李枫发现,这女人身形苗条,有一双非常长的腿,站直身子,比李枫还要高一点儿。李枫身高一米七五,这女人估计有一米八。 除了身高和身材,这女人再没有一点儿值得称道的地方。女人下身穿了一条牛仔裤,全是一块一块的污垢,在两条裤腿的大腿正面,破了好几个口子,露出里面沾满了污垢的皮肉。 她上身穿的外衣,原本的颜色已经辨认不清,同样沾满了污垢。而且,这件外衣的破损程度,比裤子还要不如,就差破成一条条的了。在她里面还穿着一件贴身内衣,同样脏的厉害,唯一的好处是那件内衣还算完好,没见什么破损。 由这女人的穿着,李枫可以想象得到,这女人一定没少遭罪。虽然这女人穿得好像叫花子一样,可李枫并没有鄙视她,反而对她有点儿佩服。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里,还能够存活下的,一定有着非凡的意志。 何况,李枫的穿着,也不见得比人家好多少,想要鄙视别人,根本就不具备鄙视人家的本钱。 那女人所有暴露在外的肌肤,全都覆盖了一层黑黑的污垢,脸上的肌肤更是脏得厉害,看不出一点儿原本的脸色。这使李枫看了半天,愣是没看出来,那女人长什么样子。 从前,那个女人应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可是现在,长发被污垢聚在一起,一绺绺地垂下,乱糟糟地一团。甚至,李枫还看到,她头发有些地方,都已经发霉了。 ; 第八章 目标超市 随着那女人的接近,李枫陡地闻到了一股恶臭,李枫差点儿没被这股味熏过去。“都说女人是香的,这个女人怎么这么臭?”李枫捂住了鼻子,皱起眉头想。 李枫不知道,这女人在阴冷潮湿的地下,已经生活了一个月。在那样的环境下,无论是谁,身上也不可能没有味儿。 女人走到李枫面前,“请问,你有吃的吗?给我一点儿吧,我已经两天没有吃过一口东西了。” “没有。” “你是在骗我。求求你了,给我点儿吧,我感谢你的救命之恩,感谢你的大恩大德……再不吃点儿东西,我就要饿死了。” 李枫心里一阵烦躁,怒声道:“你啰嗦什么,我说没有就是没有。骗你?老子什么时候死都不知道,还有心情骗你?你别自作多情了。再说了,你死不死,跟我有什么关系。” 李枫一脑门子,就是想发火,至于为什么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李枫也不明白原因。可能是这个女人的身高太高,李枫看着不爽吧。李枫曾经吃过那种女人的亏,所以一见到身高超过他的女人,就气不打一处来。 女人愣了一下,然后双眼一红,委屈得哭了。 “哭,哭,哭,毛用不顶,就知道哭。”李枫没好气地说。 女人擦了擦眼泪,“有水吗?给我点儿水喝行吗?” 李枫倒是还有一瓶水,不过这也是他仅剩的一瓶了。一瓶水虽然不值钱,可谁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真正到了某种时刻,一口水可能就是生与死之间的差距。 李枫犹豫了一下,把水瓶拿了出来,“我就剩下这一瓶,只能给你喝一口。” “一口也行。谢谢了……”女人说着,张手来接。 李枫摇了摇头,“你有空瓶子吗?我说过,只能给你一口,任你喝,谁知道你会不会多喝?你多喝了,我宰了你都没用。再说了,看你那嘴脏的,我敢让你对着瓶子喝吗?” “我没有啊……”女人为难地说道。 “嗯……”李枫沉吟了一下,“这样吧,你向上张开嘴,我给你倒一口。” 女人抿了抿干枯的嘴唇,终于把头仰起,大张开嘴。 李枫冷冷地看着,“你怎么笨得跟个猪似的?你那么高,我怎么往你嘴里倒?” 女人立刻把腰放低了一些。“太高了……”女人又放低了一些,“还高……” 最后,女人双膝一沉,笔直地跪在地上。她微微闭起眼睛,双手按住地面,张开嘴仰头向天,只为一口水。 李枫满意地点了点头,“这还差不多,这回不高了。”说着,李枫把瓶盖拧开,在距离女人脸孔上面二十厘米处,倾斜水瓶。 一道水线涌出瓶口,落向女人大张着的嘴巴里。 李枫的手法不是很准,这一口水,有一大半儿,都浇在了女人的脸上,喷得女人满脸都是,只有一少部分落入了女人的嘴里。 女人贪婪地把嘴里的水咽下去,咂了咂嘴。 李枫看见,两滴晶莹的泪水,自女人紧闭的双眼中涌出,汇入到她脸上的水中。 李枫只当做没看见,这样一个世道,就算是眼泪哭干了,又有什么用。 “我问你,这附近哪里能搞到食物?” “我还真知道一个地方,那里有大量的食物……”女人睁开眼睛回答道。 一听见这句话,李枫郁闷的心情,总算好转了一些,“快说,在哪里?”他望了望仍然跪在地上的女人,“你跪着有瘾啊?还想要水是不是?我可没有了。是你自己乱动,喝不到只能怪你自己。别跪着了,快起来吧。” 女人唯唯诺诺地站了起来,手指前方说道:“那里是一家超市,里面有很多食物。” 一看女人手指的方向,李枫鼻子差点儿没气歪了。女人指的不是别处,正是李枫早前惦记的景区超市。 李枫低吼一声,“吗的,你是不是故意玩儿老子?要不你就是瞎,那里多少丧尸,你看不见?” “你别,别发火。超市里面,是没有那东西的。”女人怯怯地说道。 “超市里没有?”李枫安静了下来,开始仔细琢磨这件事的可行性。如果超市里面没有丧尸,进去那东西倒是安全的。可是,怎么进去是个问题。而且,他现在急需搞清楚一件事。 “你怎么知道超市里没有丧尸?”李枫问那个女人。 “是这样,我最后一次在超市里采购完东西后,超市就关上了大门,卷帘门也落了下来。没等超市再次开门,就出现了你说的丧尸,超市再也没有开启过。而且,我还认真观察过,那家超市,一共有七个工作人员,他们现在全都变成了丧尸,都在超市的外面游荡。所以,超市里面现在不可能有人或者丧尸。” 李枫摇着头,“这也不足以说明,超市里面没有丧尸,万一有丧尸破坏了门窗进去了怎么办?” 说到这里,李枫转过头,将超市的门窗,仔细看了一遍。他看到,超市的几扇门窗,都完好无损。 “你都看见了吧?超市的门窗,全都完好无损,不可能有丧尸进入。”女人说到这里,脸上显露出一种十分自信的神色。 李枫瞥了她一眼,对她脸上的神色,感到一种莫名的厌恶。“你给我住嘴,让我再想想。” 女人楞了一下,刚才出现在脸上的神色,立刻消失,同时,她也低下了头,表现出一副谨小慎微的模样。 李枫心里琢磨,看情况这个女人说得很对,超市里的确是没有丧尸。可是,这件事绝对不能大意,只要里面还有一只丧尸,李枫都对付不了,那真成了自己跳进火坑里了。 李枫琢磨来琢磨去,这件事实在是太过危险。可是,舍弃了这里,又到哪里去寻找补给品? 忽然,李枫咬了咬牙,用力挥了下手臂,咬牙道:“吗的,干他娘的。死就死了,也省着操心。”说出这句话,李枫自己都有些吃惊,他真是没想到,自己骨子里,原来还有一些冒险精神。 李枫转过脸来,对那女人说道:“这样,咱们制定个计划。丧尸对声音比较敏感,一会儿咱们两个,一起接近丧尸,我扔块石头到远处,吸引丧尸的注意力。当丧尸都被吸引了过去,咱们两个,尽快进入到超市里,能拿多少东西就拿多少东西。至于出来……” 李枫微微皱了下眉头,思索了一下从超市里出来的方案。 “用不着这么麻烦……”女人说道,“我知道一种更加安全的进入超市的途径。” “那你不早说……快说啊……” ; 第九章 潜入超市 李枫带着那个女人,围着广场绕了一大圈儿,尽量躲避丧尸。他们的目的地,是绕到了广场对面。 原来,那个女人说,这个超市是依山而建,超市后面紧靠一个山丘。那山丘的高度,刚好与二楼的窗户平齐。 只要二人绕到山丘上,可以从二楼的窗户进入到超市内部。 一个多小时过去,二人整整绕出去五公里,才重新绕了回来。 当女人所说的山丘,出现在李枫视野当中,李枫驻足看了一会儿。山丘比较平整,并无遮挡视线的地方,李枫发现,上面没有一个丧尸。至于为什么没有丧尸,李枫认为是山丘虽然不大,但有些陡峭,丧尸应该爬不上去。 这真是老天相助,如果山丘上哪怕只有一个丧尸,这条路都是行不通的。 两个人爬到对面的山坡上,缓缓地向山丘滑落。两个人的行动都非常小心,生怕弄出点儿声响,被超市正门那里的丧尸察觉到。 终于,两个人先后下到山丘。李枫看了看,一共有三扇窗户,李枫用手推了几下,发觉窗户都已经在里面锁死。 到了此时,锁死的门窗,已经阻止不两个如饥似渴的人了。二人一起用力,使劲儿推中间一扇窗户。只听咔嚓一声轻响,窗户的簧扣,硬生生被两个人推断。 李枫轻轻打开窗户,见到里面窗台正中,摆着一个花盆,花盆里面栽种着一棵植物。 那棵植物,并不是花卉,而是一种可以到处攀延的藤蔓。当这种藤蔓长大时,可以顺着窗棂,爬到很高的地方,到时绿意满窗,也不失为一种独特的景观。 不过,这时这盆植物还没有长大,只有二十厘米左右的高度,还不具备攀延窗棂的能力。 李枫探出双臂,把那盆植物端出来,放在山丘上。植物刚才摆放的位置,刚好阻挡住二人进入超市的入口,因此,李枫把植物端出来,摆放在不碍事的地方。 挪开植物后,李枫当先进入到建筑物中,女人随后跟了进来。 超市在建筑物的一楼,二楼并没有二人需要的东西。 两个人并不在二楼停留,沿着走廊,找到了下楼的楼梯口,然后顺着楼梯,向一楼前进。 超市里面没有任何灯光,外面的光线,虽然有不少照进里面,可光线照不到的地方,存在着许多黑漆漆的死角。李枫从来也不怕黑,但这时候却不由自主,对黑暗产生了恐惧。在那些黑暗当中,没准儿就隐藏着一个丧尸,突然扑出来,狠狠地在人的身体上咬上一口。 超市里静悄悄地,两个人可以清晰地听见自己的脚步声,以及彼此粗重的喘息声。两个人的神经,都紧紧地绷着,心紧张到了极点。 下到一楼后,进入超市的通道被一道门挡住。 女人走上前去,伸手去推门,李枫连忙伸出手,重重地拍在女人推门的手上,发出沉闷的一声响。 因为要阻止女人的动作,李枫拍这一下时,用了很大的力道。女人连忙缩回手,另一只手捂在手背上。 “你想死是不是?你想死别拉住我。你这么推门进去,万一里面有丧尸,还不立刻就被你惊动了。”李枫把声音压得低低的,朝着女人吼道。 女人点了点头,然后低下头,看着自己揉手。 李枫一只手紧紧抓在门把手上,控制住力道,稍微用了些力气推门。门被打开一道缝隙,里面并没有上锁。 李枫将双眼凑到门缝上,向门内观看。在扫过一个区域,确定无事后,又轻轻用力,将门缝打开一些,然后又看。 如此经过了十分钟小心而又细致的观察,李枫才确定,视线所及的范围之内,并没有发现丧尸。 李枫朝女人挥了挥手,招呼她一起进入超市。 “我告诉你,一会儿咱们两个分头行动,各取所需。动作一定要轻,要快,千万别发出太大的声响,你给我记住了。” 女人点了点头。 “另外,我还要告诉你,一旦发生危险,咱们个人顾个人,你别指望我能救你。同样,我发生危险,也不用你来救。总之,一定要小心,东西可以不拿,小命没了,再多东西也没有福气享用。记住了吗?”李枫叮嘱道。 女人又点了点头。 两人又一起向前走了一段后,女人直接朝食品区走了过去。 李枫望着她背影冷笑了几声,却朝生活区走去。 到了生活区,李枫打量了几眼。由于这里是景区,超市生活区售卖许多户外装备。李枫在服装区,挑选了一套户外服,替换下一身破烂的衣服,然后又换了一双鞋。最后,他挑选了几件内衣拿在手里。 接着,他在户外装备里面,挑选了一个最大的双肩背包,将内衣胡乱地塞进背包里,这才提着包,向食品区走去。 一边走他还在想,“那个蠢女人,一个装东西的包也不拿,那么多东西,能拿得了多少。” 他正想着,迎面看见女人朝他走了过来。看样子,女人似乎是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想起来至少要去拿个包。 李枫看到,女人的嘴里,正咬着一根长长的香肠。女人大概是真饿坏了,想要以最快的速度,把香肠吃进肚子里。可香肠又太长,不可能几口就消灭掉。因此,女人没多少肉的腮帮子,不断地被香肠顶起一个大包。 李枫来到食品区,找到香肠、巧克力等食物,可劲儿往包里塞。他挑选的这些食物,都是高热量的食物,虽然并不十分美味,却可以最少的量,恢复最大的体力。最后,李枫又利用背包最后一点儿空隙,塞进去几瓶矿泉水。不到五分钟,李枫就把包装满了。 李枫将包背在肩上。整个包,差不多有二十公斤,重量刚好合适。 到此为止,李枫这次补充补给品算是结束了。他对一背包的东西很满意,不多不少刚刚好。当然,他还可以去拿包,再装一背包的东西,甚至几背包东西。可是,那么多的东西,重量已超出他的承受范围,不但会过快地消耗体力,一旦发生危险,跑起路来,反而成了累赘。 ; 第十章 惊动丧尸 李枫的打算是,在这些补给品消耗完之前,再次重新补给。李枫已经想明白了,在这个世道,每一次补给,可能都危险重重,但没有办法,想要活下去,就必须要承担这种风险。 在李枫装填食物的过程中,女人也提着包过来装食物。 显然,女人没有李枫的觉悟,拿了三个包,而且不管遇到什么吃的,都往包里面塞,也没有个选择的目的性。 李枫看着她,也不说话。他倒要看看,这么多东西,女人怎么能够拿得出去。 但是,李枫没想到的是,女人很快就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对,居然扔掉了两个包,只留下一个包。虽然如此,李枫一看她向包里面装的食物,就暗暗摇头。女人放进包里的食物,除了薯条虾片等膨化食品,就是面包饼干等香脆可口的东西。 饼干倒是可以,但那些膨化食品,既没营养,又占地方,李枫看了摇头不止。更加令李枫大摇其头的是,到了最后,女人居然向包里面塞了五包卫生巾。 李枫再也不能忍了,低声说道:“你包里面装那么多那东西干什么?咋地,你还能吃?” “不能吃,可是能用到。”女人回答道。 李枫也不再劝,等到饿肚皮的时候,恐怕女人就该知道,是自己身体的干净重要,还是吃的东西重要了。 …… 两个人在超市里,呆了不足十分钟,便撤离超市。这种危险的地方,逗留的时间越短越好。 临出门时,女人看了一眼李枫,忽然说道:“我忘了一件事,等我一下……” “我可没工夫等你,有什么事你去办,我先走了。”李枫淡淡地道。 “求求你了,就一小会儿,一分钟……不,三十秒。”女人恳求道。 李枫皱了下眉头,说道:“好吧,我最多等你一分钟。一分钟之后你还不回来,对不起,我要自己走了。” 女人听李枫同意,飞快地把包卸下放在地上,然后重新返回超市。 原来,女人看见李枫一身新衣,才想起自己浑身破烂,她也想换一身新衣服。 李枫怎么不知道她的心思?当她目光在自己身上瞄来瞄去的时候,李枫就猜到了。 李枫之所以答应女人,是他想趁这个功夫,把手里的面包吃掉。面包加矿泉水,在变故之前,那是最难吃最廉价的食物,可是现在,对于李枫来说,无异于一种美食。这次吃完,不知道下次再吃会是什么时候。 李枫几口一个面包,不大一会儿的功夫,便吃下了四块面包。然后,他又拧开一瓶矿泉水,咕嘟嘟把一整瓶矿泉水干了。 …… “啊……”女人突如其来的一声尖叫,瞬间引爆了静悄悄的超市。 李枫听见这声尖叫,只觉得眼前一黑,手里抓着的还没有吃完的面包,全都掉到了地上。 尖叫过后,便是女人急促奔跑的脚步声。那女人跑回到李枫身边,双臂自然而然地抓住李枫的胳膊,神色惊慌地回头张望。 李枫颤抖着声音问道:“看见丧尸了?” “老鼠……好大一只老鼠……我最怕……” 还没等女人说完,李枫抬起手,一巴掌扇到了女人的脸上,吼道:“草泥马,老鼠你鬼叫什么?”说着,李枫手指一指,“看看你干的好事,想害死老子吗?” 女人捂着脸,顺着李枫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只见李枫的手指,指向一扇窗户。另女人大惊不已的是,透过玻璃,女人望见了十几个丧尸。女人一下子明白了,这些丧尸,都是被自己刚才的尖叫声吸引过来的。 女人的视力很好,她看到,那十几个丧尸,呲着獠牙,口里滴着口水,每个都躁动不安,一副狰狞之极的模样。 靠前的几个丧尸,被后面的丧尸拥挤,一张张只有在噩梦里出现的面孔,死死顶在窗户的玻璃上。 只在一瞬间,窗户的玻璃整个破碎,哗啦啦地掉落下来。与此同时,前面几个脸上扎满玻璃碴的丧尸,向前一扑,从破洞翻进,摔在了超市的地面上。 摔倒的丧尸,在地上一骨碌爬了起来,鼻子抽动几下后,向着李枫和那女人扑过来。 两个人距离窗户,有二十多米,中间隔了一些货架子。 李枫眼睛微眯了一下,迅捷无比地拎起地上的背包,朝一楼的楼梯口跑去。至于那个女人,他连看都没看一眼。 “等等我……”李枫听见女人的叫声。此刻的李枫,心中对女人充满了恨意,如果时间允许,他立刻就会动手宰了这个女人。 本来好好的,两个人取了东西之后,可以安然撤离。都是这女人,莫名其妙地瞎叫,把丧尸引了过来。告诉了她多少次,一定小心,不许弄出太大的声响。可是这个女人,跟没长脑子似的,最后搞出了这种事。 她还让李枫等她,李枫哪里会等她?最好这个女人被丧尸抓住,给自己的逃跑拖延出一点儿时间,反正他也该死。 其实,也不是李枫歹毒,实在是李枫对自己能够逃脱,根本没有一点儿信心。别说信心了,李枫肯定,这次自己一定是交待了。那可是将近二十个的丧尸,能甩掉一个两个,已经是老天眷顾。剩下的那些,就算借李枫几条腿,也是跑不掉。 李枫对那女人更加恼恨,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那女人紧紧地跟在他后面。“蠢女人,跑的倒是不慢。” 李枫这么想,是将人的潜力小瞧了。人在遇到危难的时候,往往能够爆发出不符合常理的力量,女人的情况正是如此,她已经将潜能完全激发,跑的并不比李枫慢多少。 李枫跑到通往二楼的楼梯口,听见身后超市里面,稀里哗啦的乱成一锅粥。原来,丧尸可不懂的绕开障碍物,撞翻了许多货架子。货架子连同上面摆着的货物,摔落到地上,才闹出这么大动静。 这动静听在李枫的耳朵里,无疑更加让他胆战心惊。 ; 第十一章 被丧尸围困 李枫几步,跑到了楼梯的缓台。缓台上堆了许多东西,李枫眼睛扫了一眼,见到这些杂物中间,靠墙立着几根一米半长的二寸铁管。 李枫抽出一根,擎在手里,以备防身之用。这东西虽然打不死丧尸,可到了危急的时刻,起码能击退一两个丧尸。 当李枫和女人跑到二楼进来的窗口时,丧尸已经上了楼梯。二十几个丧尸一起踩在楼梯上,动静非常大。这些丧尸每个都发出嘶嘶吼声,汇聚到一起,听起来让人头皮一阵发麻。 李枫二话不说,把包和铁管,从窗口扔到外面山丘上。接着双手用力一按窗台,双腿跳上窗台,身子一矮,从窗户钻出,下一刻,双脚已经站到了山丘上。 “救救我……”女人喊了一声。窗台的高度,在女人的胸口位置。李枫发现,这么一点儿高度,女人是无论如何也跳不上来了。 这时,第一个丧尸已经在楼梯口出现了。女人扭头看了一眼,又挣扎着往窗台上跳。可她试了两次,仍旧跳不上去。 女人仰起脸,脸上全是泪水。“求求你了,救救我……我不想被丧尸吃掉。” 李枫站在山丘上,女人头部的高度,刚好与他膝盖平齐。李枫低下头,女人乞求的神色尽收眼底。 下一秒钟,李枫弯下腰,伸出两只手,抓住女人的一条胳膊,使出浑身的力气,硬生生把她从窗口扯了出来。 李枫救了女人,这不是李枫心肠多软,被女人的泪水打动。要是女人在他身后,就算女人哭死,李枫也不会伸出一个手指头来帮她,丧尸就在身后,耽误一秒钟,都有可能把命送在这里。 关键是女人就在他眼前,李枫不能看着,自己的同类被丧尸咬死。那种场面,再见到一次,能使人崩溃。 李枫的动作,不可谓不快。可再怎么快,也是耽误了几秒钟。几秒钟的时间本来不长,但正是这几秒钟的时间,丧尸已经追了过来。几乎就在李枫把女人拉上山丘的时候,李枫在窗口,看见了丧尸的脑袋。 李枫还没有这么近距离地看过丧尸,这回终于看清楚了。丧尸的面皮乌黑,一双眼睛更黑,好像两个空洞,嘴巴大张着,露出上下两排牙齿和四个十分突出的獠牙,口中哈哈地嘶吼着,一些粘液成丝状,挂在上下两排牙齿之间。 丧尸朝李枫嘶吼了几下,两只爪子扒着窗台,便往上面爬。 李枫抄起铁管,用力一桶,正好捅在丧尸的眼睛上,把爬上来半个身子的丧尸,一下子捅了下去。 但是紧接着,又来了五个丧尸,一起拥到了窗口。那个摔下去的丧尸,也爬了起来,一只眼睛被李枫捅坏了,黑黑的眼球挂在眼眶外面,黑紫色的血水,不住从眼睛里往外冒,淌得满地都是。 一股恶臭,钻进了李枫的鼻子里。 李枫彻底疯狂了,“草泥马的丧尸……”抡起铁管,照着丧尸的脑袋砸了下去。 啪地一声,李枫可以清晰地听见,这声响是丧尸头骨碎裂的声音。但是,头骨的碎裂,丝毫也影响不了丧尸的行动,那只丧尸好像没事一样,继续向窗台上攀爬。 李枫楞了一下,虽说他早已知道,这种攻击对丧尸无效。可是,这种情况,任谁见了,都不免惊讶,这实在已经远远超出人类理解的范畴。 四个丧尸,并成一排爬上了窗台。李枫紧紧攥着铁管,用力地捅了几下,把一个丧尸捅了下去。另外三个丧尸,由于隔着玻璃,李枫没敢去捅。 那扇薄薄的玻璃,李枫明知道对于阻挡丧尸来说没什么用。可是,起码能稍稍地给人一点儿安全感。李枫亲手破坏这道安全屏障,他做不到。 这时,李枫想起了女人。那个女人,应该跑了吧。 李枫回头瞄了一眼,却见到那女人就傻傻地站在他身后。 “你他吗跑啊,在这里看戏呢?看老子大战丧尸?”李枫大声骂道,可骂归骂,对于女人没有舍弃他独自逃命,他心里多少有些欣慰。 女人满脸泪水,也不出声,只是哭着望着李枫。 “你跑吧,能跑一个是一个。你要是能活下去,记得每年的今天,给我烧张纸。” 女人使劲儿地摇头,泪水四处飞溅,李枫的脸颊上,就被甩上了几点泪水。 “煞笔女人……”李枫骂了一句,回过头去,直面几个已经爬上了窗台,正在捶打玻璃的丧尸。 李枫知道,这回是真的完了。跑是不行的,丧尸已经距离这么近了,跑不上几步,便会被丧尸赶上。这时李枫也想明白了,其实就算不救那个女人,不耽误那几秒钟,也肯定是跑不掉的。 如果不跑呢?就凭自己,拿着根铁管,面对二十几个打不死的丧尸,那也是扯蛋。 这一次,李枫真真正正地绝望了,愣愣地站着,看着面前几只张牙舞爪的丧尸。 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李枫的大脑里,乱糟糟想了许多。可究竟都想了些什么,他一点儿记忆没有。好像他想的最多的是,他李枫一世英名,居然会和一个蠢得要命的女人死在一起,真是他吗的搞笑。 …… 忽然,李枫感到自己的大脑里,一串电流一闪而过。 李枫浑身一抖,他猛然想了起来,那个外星的仲裁者,给了自己一些东西,是一个绿球儿里面装的一些种子,而电流就是控制绿球儿开启的。 李枫自从得到那些种子开始,就没有认真对待过。这时候想了起来,李枫好像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 他记得那外星生命告诉过他的使用方法,于是控制脑中的电流,在绿球里面,取了一颗种子。 李枫四处看了看,正巧在他脚边,摆放着一盆藤蔓。这盆藤蔓,原来是摆在窗台上的,由于进入窗口碍事,被李枫端了出来,扔到了山丘上。 李枫毫不犹豫,控制着电流,将种子种到了藤蔓上。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那盆藤蔓,忽然之间突飞猛涨,几乎眨眼间,就变成了一个拥有着二十几个蔓条,每一根蔓条都长七八米,比手臂还粗的巨大植物。 ; 第十二章 藤蔓 整个山丘,几乎都被这巨大的植物占据了。 李枫目瞪口呆,他万万没想到,接受了种子的藤蔓,居然会在一瞬间,变成了这个模样。此刻,在他心中,也似乎种下了一颗种子,那就是生的希望的种子。 这时,丧尸已经冲破了玻璃,跨进山丘。 李枫连忙跑到了巨大藤蔓植物的后面,然后回头,看看这植物是怎么杀灭这些丧尸的。 可是令他没想到的是,拥有着二十几根藤蔓的植物,居然对近在咫尺的丧尸没有一点儿反应。倒是那些丧尸反应剧烈,它们不再追李枫和女人,抱着植物的藤蔓就是一顿啃,似乎作为食物来说,植物的吸引力,要远远大于人类。 不大一会儿,植物的蔓条,便被丧尸啃断了四根。更多的丧尸,从窗口爬到山丘上,去啃植物的蔓条。 “为什么?为什么植物不攻击丧尸?”李枫急了,“这样下去,不用半分钟,植物的蔓条,都会被丧尸啃断。” 忽然,李枫想了起来,那个仲裁者曾经说过,要想植物发挥攻击作用,还得需要元素。 “植物一动不动,可能是没有元素。”李枫想,“可是,老子上哪里给它弄什么元素?” 李枫急得直跺脚,四外瞧看,这山丘上,除了石头,毛都没有一根。 他的双眼猛地定格住,定格在手里的铁管上。“我他吗笨了,这铁管,不就是铁元素吗?” 李枫提着铁管,走近植物,在植物上看了几眼。这棵藤蔓有一根主蔓,比李枫的要还粗。正是这根主蔓,延伸出那二十几根蔓条。 李枫看见,在主蔓上面,有一个碗口大的洞。李枫趴在洞口瞅了瞅,洞里面黑乎乎地,什么也看不见。 李枫拿着铁管,朝洞里面捅了捅。顿时,一股庞大的吸力,把铁管整根吸进了洞里,顷刻间再也看不见铁管的踪影。 铁管以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道,被植物吸了过去,李枫没有任何防备,还在使劲地攥着铁管,顿时觉得手掌心被摩擦的一阵火辣辣地疼。 植物的藤蔓,顷刻间活了起来,开始蜿蜒、扭动,如同一条条毒蛇,每一根藤蔓,都死死地缠住一只丧尸。 李枫注意到,缠住了丧尸的藤蔓上,长出根根十厘米长的刺,刺入丧尸的体内。 藤蔓越收越紧,被缠住的丧尸,挣扎的力道越来越小,最后一动不动。每一个藤蔓上的丧尸,皮肉渐渐地枯萎,变成了一个个干尸,就好像丧尸浑身的血肉,都被藤蔓抽走了一样。 变成了干尸的丧尸,被藤蔓松开后,倒在了地上。 李枫张大了嘴,看着眼前这匪夷所思的一幕,心里紧张、迷惑,还有隐隐的欢喜。 这时,又有大群的丧尸,从窗子里不断向外爬出,全都被藤蔓缠住。 李枫知道,这时不是看戏的时候,还是逃命要紧。 他背起背包,沿着缓坡,朝着山上爬去。女人见到李枫走了,赶忙跟在他身后。 …… …… 李枫一刻不停,沿着缓坡向山顶行去。 山路很不好走,加上负重上山,李枫感到很累。尽管身体上累一些,但是李枫心里面却很高心,因为他身后,没有一只丧尸追过来。 半个小时后,李枫攀上山顶,站在山顶回身向山丘上望去。 山丘就在下方,中间没什么阻挡,虽然远了一些,但山丘上的情形一目了然。 就见五十平米不到的山丘上,已经被一片黑压压的丧尸填满,具体的丧尸数目瞧不清楚,李枫估计了一下,起码有一百多只。 至于那个阻挡住丧尸,为李枫争取了逃离时间的植物,早就消失在了丧尸群中,看不见一点儿影子。 李枫望着下方,心里面想了许多。看来,那个仲裁者说的是真的,并没有忽悠他。一颗种子,便可以使植物发生变化,变成一种地球上从未有过的植物类型。 最关键的是,这种植物,可以主动攻击丧尸,并且将那些打不死的丧尸杀灭。 植物的威力,李枫算是亲眼看见了,同时也被震撼到了。可以这样说,比他预想中的威力,要强大数万倍。 可是,话又说回来,这又能如何?诚然,植物的威力很大,但是别忘了,按照仲裁者的说法,地球将会有六十几亿人变成丧尸。 六十几亿丧尸,想象一下,只要每个吐一口口水,就能造出一条大河。何况,这六十几亿丧尸,每一个都是那么的强悍。 所以,李枫认为,靠种子激发的变异植物,来消灭所有的丧尸,那纯粹是天方夜谭。几率也不是没有,只是无限趋近于零而已。什么拯救地球,拯救宇宙,那更加不靠谱。 不过,李枫倒是觉得,凭着植物,自己应当可以在这个崩坏的世界里生存下去。 李枫不由得把目光放到长远,开始思考在这个世界里生存的条件。 李枫粗略地想了几点,首先,是安全。自己凭借变异的植物,倒是勉强可以营造出一个安全条件。但是,这要建立在自己安身立命的地方,没有大群的丧尸。在大群丧尸面前,李枫觉得,这些变异植物就如同浮云一样。 其次,便是生存条件了。生存条件,包括吃、喝,其他的比如穿的和住所,倒是不必多考虑,这两样东西,即使简陋一点儿也没什么,关键还是吃的和喝的。 水源相对来说还好一些,吃的该怎么获得?无外乎两种办法,一种办法是夺取,另一种办法便是自己耕种、收获。 现在的天气已经是初秋,并不是播种的季节,怎么也得等到来年的开春。况且,这里面还有个粮食种子的问题。这些都暂且不说,如果顺利的话,播种、收获,也得等到来年秋天才行。也就是说,如果一切顺顺当当,不发生任何的差错,要等到明天的秋天,才可以吃到自己耕种的粮食。 这一年的时间,怎么度过? 李枫越想,觉得这件事越是复杂,明明活着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可在这末世里,却变得艰难无比。 ; 第十三章 林小蝶 李枫晃了晃脑袋,决定不再想了。想那么多干什么,想来想去,这第一步,还是要从丧尸手里抢吃的。反正自己一个人,一年下来也吃不了多少,凭着植物,搞到些吃的,应该不成问题。 李枫看了看山坡下的广场,广场上的丧尸骚动不已。这个地方唯一的一个有充足物资的超市,已经被丧尸彻底占据了。想在这里搞吃的,基本上不可能了。 下一步,只有找到个市镇之类的小地方,设法弄些吃的东西储备起来。大城市虽然物资更多,但李枫是坚决不会去的,大城市,那代表着更多的丧尸,那是万分凶险的地方。 可是,哪里有那种人口不多,却物资丰富的小城镇呢? 李枫不是本地人,对这里的环境很不熟悉,那种城镇肯定存在,却不知道到哪里找。 李枫皱起了眉头。本来手机里有地图,可是手机早就没电了,根本用不了。 一想到手机,李枫想起了那个女人。“我说,你把手机给我用用。”其实一直到现在,李枫对外界的情况也不是很了解,他早就想给自己的朋友打电话问一下了。 女人摇了摇头,“我的手机没电,早就被我扔了。”她似乎猜到了李枫想的什么,又说道:“你是不是想和外面联系?没用的。在丧尸出现的第五天后,手机信号就消失了。信号没消失之前,我曾给我几个同学打过电话,要么是打不通,打通的也都说,他们的城市里和这里一样,也都出现了丧尸。看来,这丧尸是普遍性的。人类,完了……” 李枫冷哼了一声,“哼,偏偏你什么都知道。谁告诉我用手机,是和外面联系的?我有别的用处。”李枫一边说着,脑袋里飞转。从女人的话里,可以稍作判断,整个世界的形势,还真的是不容乐观。 …… 李枫再也无心在此停留,背起背包,向前走去。虽然没有地图指引,但是李枫相信,只要沿着路走,总能碰到一些小镇。 十分钟过后,李枫停下脚步,回过头冷声道:“你跟着我干什么?” 原来,女人一直跟在李枫身后。 “我,我……”女人吞吞吐吐了两声,“你到哪里去?” “没必要告诉你。但是,我警告你,别再跟着我,害我一次还不够吗?”李枫对女人在超市里愚蠢行为,一直耿耿于怀。再说了,就算没有超市里的事,李枫也没打算带上女人,可以说,他根本就从来没考虑过这种想法。女人柔柔弱弱地,除了拖后腿,什么用没有,李枫带着他干什么?那纯粹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你带上我,好吗?”女人说道。 “不行。你别跟着我,我警告你,别怪我翻脸。”李枫说完,抬腿就走。 “你,你先别走。”女人几步追上,“你仍我下,让我怎么活下去,还是带上我吧。” 李枫双眼迸射出两道寒光,“你是死是活,和我有关系吗?你也别怨我,是这个世道太难,我连自己都顾不上,哪能顾得上你?” “求求你了,带上我吧。我,我给你跪下了。”说着,女人双膝一弯,跪在了李枫面前,然后弯下腰,以头碰地,不住地给李枫磕头。 李枫冷冷地看着,他的心,没有被女人的行动打动哪怕一丝一毫。在他心里,反而认为这是女人应该做的,起码说明了女人头脑还算灵活。一个没有本领的女人,在这种世道里,想要活下去,就要舍弃一切,包括尊严。 忽然,李枫见到了女人后项上,有一块蝴蝶形状痕迹。女人的后脖子,还算有一些原本皮肤的颜色,白白的,正是因为这样,那块比皮肤暗的多的痕迹,才特别显眼。 李枫心里一惊,走到女人身前,伸出手在她后项的皮肤上擦了擦。那块痕迹并不是污垢,而是天生长在她皮肤上的胎记。 “啊,原来是她……”李枫心里暗想。 女人还在不住地磕头。这时候,李枫说道:“别磕了。我问你,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的人?” 女人抬起头,额头上已经有鲜血渗出。“我叫林小蝶,是bj人。” “林小蝶,果然是她,真是巧的很。”李枫暗想。林小蝶李枫是认识的,别的方面已经忘记,可林小蝶的相貌和她后脖子上的胎记,李枫记得清清楚楚。正是林小蝶脖子上的蝴蝶型胎记,她在公司里有个外号,大家都叫她蝴蝶仙子。 林小蝶是bj总部的人,属于公司高管,二十四岁提拔为公司的销售总监。大伙都在背地里议论,林小蝶当上这个总监,靠的绝对不是业务能力,靠的一定是她那美艳的相貌。而且大家都猜测,林小蝶既然能够提拔到总监的高度,靠上的一定不是一般人,五十多岁的总裁是最大的嫌疑对象。 李枫当然不会无聊到,和大伙议论这件事,但这些话已经在他心里扎了根。作为高管,林小蝶的照片,就在公司的组织机构里。有时候,李枫经过橱窗,隔着玻璃看照片,看见林小蝶那长得如同仙女般的面容,心里就想,看人家,晋升到这一步,比买件衣服都容易。再想想自己,苦挨苦熬的,还是个底层员工。两相比较,简直让人绝望。有时候他也摇头,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怎么就自甘堕落呢,成为高管,真的就那么重要吗?值得如此付出? 有一次,林小蝶到李枫所在的分公司视察。李枫得以近距离接触林小蝶,林小蝶的真人,比照片里又漂亮了不知道多少倍,不愧为蝴蝶仙子的美名。也是在那次,李枫见到了林小蝶后脖子上的蝴蝶型胎记。 不过,那次林小蝶可没给李枫留下什么好印象。林小蝶一进入分公司,便摆出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高管的派头,被她表现得淋漓尽致,这个不行那个不行的说了一大堆。 虽然林小蝶是个大美女,李枫却半个眼睛也看不上,“装什么,高管的身份怎么得来的,谁又不是不知道。” ; 第十四章 奴隶 那一天,李枫喝了酒,恰好被林小蝶看见。就在走廊里,林小蝶和李枫进行了唯一一次对话——林小蝶当着所有人的面,把李枫训斥了一顿。林小蝶个头儿本来就高,那天穿的还是高跟鞋,比李枫高出半个头。 这让李枫心里很不舒服,觉得在气势上和个头上,都被人压制住了。 林小蝶声音如同一只乱飞的苍蝇一般,嗡嗡地,在李枫耳边吵来吵去。李枫几次想要爆发,他喝了酒,本来就情绪不稳,具备爆发的基础。 可是,李枫忍了下来。为了这份工作,为了那些能够使自己生活下去的收入,李枫忍了。 但是那次的训话,在李枫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所以他后来,一见到比他个子高的女人,就翻白眼。他也对公司所有的高管,都充满了一股怨恨。因为高管,是趾高气昂的代名词,可以随意地欺负下层员工。到了后来,李枫将这股怨恨,引申到了高管这两个字上,凡是带有高管这两个字的人,李枫从来不拿正眼看待。 …… 李枫望着面前的林小蝶,此刻的林小蝶身上,看不出一丝一毫的趾高气昂。 “林小蝶,你抬起头,看着我。” 林小蝶抬起头,看了李枫一眼,就见李枫神色古怪地盯着她,眼睛里放出一种诡异的神采。 林小蝶心里一颤,慌忙低下了头。 “抬起头来,我让你看着我,低下头干什么。看我……” 林小蝶只得又抬起头,眼睛看在李枫脸上。但是她不敢看李枫的眼睛,目光只在李枫的脸上游动。 李枫的脸非常干净,不像她满脸污垢,都把本来相貌给遮住了。李枫的脸上没有污垢,可以清楚地看见整个相貌。那张脸虽然不是像奶油小生般漂亮,却线条明显,洋溢着一股帅气。这帅气,正是从李枫脸上坚毅、沉稳的神色上体现出来的。 李枫见林小蝶的神色,心越来越沉,同时,他也更加的气愤。很显然,林小蝶没有认出,她面前的这个男人,就是当初她以居高临下的姿势,训斥过的人。 “我……叫李枫。”李枫一字一顿地说道。他尤其把李枫两个字,特意强调了一下。 林小蝶连忙说道:“李枫?你,你好。” 李枫更加的失望了,林小蝶的反应,根本就不是听到熟悉的名字该有的反应。 看来,当初林小蝶训斥了李枫一顿,其实脑子里,根本没有对李枫这个人留下一点儿印象,甚至连名字都没有记住。 如果林小蝶对李枫还稍有印象的话,能够在刚才把李枫认出来,李枫心里多少好受一些。可是,看林小蝶样子,已经把那件事忘得一干二净。 这是什么,这是典型的高高在上的思想,根本没有把下属当人看。只要当初林小蝶训斥李枫的时候,也把李枫当成一个和她平等的人,现在,林小蝶是绝对不会认不出他的。 讽刺的是,一场人类的浩劫,将整个形势逆转了过来。如今,李枫成为强者,而林小蝶成了只能哀哀乞求可怜的弱者。 回想起当日的场景,李枫怒火越来越盛,拳头捏得格格直响,立刻就想报复受辱的仇恨。 过了一会儿,李枫却把拳头渐渐松开了。他忽然对这件事意兴阑珊了起来,一阵兴趣索然。诚然,现在的情形,李枫杀了林小蝶,他也做得到。可是,那又有什么意思,有的只是无聊。 “你走吧,最好别让我再看见你。”李枫淡淡地说道。 “求你别赶我走,求你了。只要让我跟在你身边,让我干什么都行。” “真的什么都行?” “什么都行。” “那好,你现在把衣服全都脱了,站在我面前,我看看你到底听不听话。”李枫说出这话,就是想难为难为林小蝶。一个人,不管多么的不知羞耻,起码的自尊还是有的。林小蝶也是如此,她一定会找出各种理由来拒绝这件事。那么,李枫便有了甩掉她的借口了。 哪知道,林小蝶半分也没有犹豫一下,干净利索地,不到半分钟,就把自己脱了个精光,站到了李枫面前。 微微的凉风,吹在林小蝶赤.裸的身体上,使她的身体轻轻地颤动。 李枫望着这具充满了污垢的身体,只感到一阵恶心想吐。他大声吼道:“码的,你还算不算个人,叫你脱你就脱,你还有没有点儿自尊,有没有点儿脸。赶紧他吗的给老子穿上。” 林小蝶一边穿衣服,一边淡淡地说道:“我就是你的奴隶,你是我的主人。在主人的面前,奴隶本来就没有自尊可言。” “说你不要脸,你还真不要脸,居然甘心给人做奴隶。”李枫越骂越气,一个连自尊都宁愿舍弃的人,还真是难缠。 其实,李枫想避免纠缠,本来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林小蝶像个尾巴似的跟随,把尾巴剁掉就是了。但林小蝶毕竟是个人,还是个李枫认识的人,亲手杀一个这样的人,李枫还没有那么狠。 “是的,主人,你说的对极了,一个奴隶,不需要脸,只需要按照主人的吩咐做事,这才是奴隶的职责。” 李枫有些没辙了。他沉默了片刻,冷冷地说道:“你要知道,奴隶意味着什么。除了必须要按照我的吩咐做事以外,遇到危险,作为主人的我,是没有义务顾及到你的。也就是说,我并不能给你提供安全。这样,你愿意做我的奴隶吗?” 林小蝶犹豫了一下,然后回答道:“我愿意。”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林小蝶仍旧像个癞皮狗一样缠着李枫,李枫也只得满足人家成为奴隶的要求了。 李枫一边叹气,一边不住地感慨,都说人是有奴性的,这话真是不假。 李枫又想到未知的命运,带上这么个奴隶,无疑增添了许多麻烦和凶险。 他心情很糟,闷声闷气地说道:“这个地方不能再呆下去了,在我们的食物消耗光之前,一定要尽快找到下一个补给点。”说到这里,李枫眼睛一亮,问林小蝶道:“你对这景区周边的地理熟不熟悉?” “不知道主人要去哪里?” “我也不知道去哪里。总之,是一个人口不太多地方,村子或者市镇都行,能够我们补充一些物资的地方。” ; 第十五章 目标龙凤镇 林小蝶思索了一下,“我知道一个地方,和主人想去的地方很相符……”说到这里,林小蝶停顿了一下,目视李枫,看李枫是否让她继续说下去。 “知道地方快点儿说,吞吞吐吐的,找抽吗?”李枫急道。 “是,主人。在景区周边,十公里的范围内,其实有许多小市镇。这些小市镇的常住人口不多,但由于距离景区近,来旅游的人,大都选择在这些小市镇住宿,所以说起来人也不少。这些小市镇,应该不符合主人所说的条件。但是,我知道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叫做龙凤镇,距离这里二十公里。那个地方距离景区太远,基本上很少有游客选择在那里住宿,只有当地的两千多人口。” “主人对这个地方满意吗?” 李枫沉吟了起来。林小蝶说得不错,景区周边的小镇,距离比较近,而且由于人多,物资一定十分丰富。 可正是因为人多,丧尸也多,那就意味着风险随之增大。现在的情形,不论干什么,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风险稍微大一些,就应该舍弃目标重新选择。因此,那些市镇,还真不是首选。 至于说二十里外的那个市镇,倒是可以考虑。别的不说,起码安全性上,要比近处的市镇强不少。而物资少的问题,李枫也没当回事。物资就算再少,也足够两个人的了。 唯一的不足之处,就在那个市镇比较远。二十公里听起来不算什么,可李枫设想了一下,公路两个人是不敢走的,公路道路平坦,必定已被丧尸占据。两个人前去,只能走山路或者小路,道路难走不说,无形中也增加了距离。二十公里的路程,两人要走上三十公里四十公里,这都是有可能的。 李枫只是思考了一小会儿,然后将背包紧了紧,目光坚毅地望向前方。“走,向龙凤镇,出发。” 于是,李枫带着从前的公司高管,现今自己的私人奴隶,向着龙凤镇前进。 …… “我说,离我远点儿。你身上这股味儿,真是让人受不了,再闻见老子非吐了不可。” 正在前行中的李枫,终于忍不住怒气发作。李枫带着林小蝶,走了十多公里的山路,一路上,李枫总能闻见林小蝶身上的臭味儿。 那臭味儿就像跗骨之蛆一样,始终折磨着李枫的鼻子。 他一忍再忍,末世嘛,一切都不能太讲究,李枫本来想将就一下算了。 可是那臭味儿熏得他,脑子都不清楚了,只觉得再闻见非晕倒了不可。他忍无可忍,转回身去,厉声朝着林小蝶吼了几声。 林小蝶低下了头不敢看李枫,一副怯懦的样子。李枫心情十分的糟糕,这种女人,就知道装弱来博取同情。 他抬起手来,啪地一巴掌,扇到了林小蝶的脸上。林小蝶捂着脸,两滴泪水夺眶而出。 李枫双眼喷火,咬着牙齿说道:“怎么,我打你你是不是心里特别委屈?是不是想离开我,以免被我折磨?那好,我宣布,你现在自由了,你不再是我的奴隶,你爱到哪里去就到哪里去。” 林小蝶赶忙把脸上的泪水抹干净,“不,主人打我是对的。主人不论对我干什么,都是对的。这件事是我不对,是我身上太脏,把主人熏到了。” “算你还是个聪明的奴隶。记住了,离我远点儿,别再让我闻见你身上的味儿。让我闻见一点儿,看我不抽死你。” 接下来的一段路,林小蝶果然远远地跟在李枫身后,保持五米的距离以上,不敢靠近。 两人走了两个多小时后,李枫忽然听到了潺潺的水声。转过一道山岗以后,一道山泉,出现在了李枫身前。 李枫走近山泉,趴在山泉旁边看了一会儿,发现山泉水清澈透亮,用手捧起一口喝下,甘冽甜美。 李枫掏出四个空的矿泉水瓶子,把瓶子灌满。他顺着水流看去,发现在下游不远处,水流流进了一个十几平方米的水潭。 他回头对林小蝶说道:“去那个水潭,把自己洗干净了再上来。” 林小蝶看见那水潭,也是心里欢喜。其实,有哪个女人不爱干净,如果能够洗澡,林小蝶早就洗了,何必等到现在,无端地挨了李枫一巴掌。 她飞快地来到水潭边,脱掉衣服,回过头看时,发现李枫正坐在水潭边,双眼紧盯着她。林小蝶感到了一丝羞涩,然后跳入水潭中。 李枫在岸上看着林小蝶洗,发现林小蝶进去不大一会儿,她周围的水,就泛出了黑色。“这他吗的,该有多脏。” 忽然,李枫意识到不对,慌忙脱下衣服,也跳入水潭里。这要是林小蝶洗完了,这水哪还能用? “去,你上那边洗去,离我远点儿,别把脏水弄过来。”李枫手指的方向,是水潭的下游。水潭里的水,看起来静止不动,其实是在缓慢地流动。李枫占据了上游水位,叫林小蝶去下游洗。 李枫前两天已经洗过一次,这次清洗很快就结束了。他光着身子,走到了岸上。 初秋的天气,水温本来就很凉,哪知一到了岸上,微风一吹,更是冷得难以让人忍受。 李枫哆嗦着身子,见到身后,林小蝶也走上了岸边。洗去一身污垢的林小蝶,浑身肌肤雪白,湿漉漉的秀发滴着水珠,配合上她那一张精致绝美的面庞,美得就像个出水的芙蓉仙子。 李枫对林小蝶的美貌,可是一点儿也不感冒。这时,他只是冷得难受,看见林小蝶也上来,叫道:“过来,给我取取暖。” 林小蝶脸忽然红了。洗去了浑身污垢的她,感到自己特别容易害羞。 她知道,李枫叫他过去意味着什么,她也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的,为人奴者,怎么逃得了这一关,只是她没有想到这么快而已。 林小蝶低着头,走到了李枫身后,双臂环抱李枫的腰,整个胸腹,全都贴在李枫的身上。 身后传来的阵阵温暖,驱走了寒冷,让李枫一阵舒服。 ; 第十六章 跋涉 正在这时,李枫感到林小蝶的小手,缓缓地向下移动,手指的尖端,已经越过了丛林,抓在了李枫的兄弟上,并且指挥着他的兄弟向左向右。 李枫双臂用力,挣脱开林小蝶的搂抱,愤怒地转过身去,“我再告诉你一次,别想诱.惑我。像你这种脏女人,我连碰你一下,都觉得恶心。” 李枫一想到林小蝶从前的经历,心里就不舒服,暗中想:“我一个男人,捡别人的二手货,门都没有。”洗干净的林小蝶,看起来美丽动人,可外表之下,是一具肮脏的身体。这种女人,李枫怎么会去碰? 李枫越想越气,用力在林小蝶身体上推了一把,把林小蝶推得站立不稳,跌倒在地上。 “以后再打我主意,我就宰了你。”说罢,李枫走到自己脱衣服的地方,一件件地穿起了衣服。 林小蝶惊得一呆,她是真的没想到,李枫叫她取暖,是真的取暖,没有任何别的意思。可是,这又怎么可能,她是那么的靓丽动人,李枫又那么的年轻又充满活力。 她向李枫看了一眼,就见李枫的兄弟垂着,没有一点儿站立起来的意思。一看见这个,林小蝶一下子明白了,李枫真的是对她一点儿想法没有。 林小蝶感到很困惑。 她对自己十分自信,不论是丰润的身体,完美的体型,还是她无与伦比的美貌,嫩滑的肌肤,每一样都将女人味儿这三个字展现的淋漓尽致。她从初中开始,身边就围绕着成群的追求者,这种情况,在她参加工作后,变得更加严重。 她就曾想过,只要自己主动,世上就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能够拒绝得了她。 可是,李枫拒绝了她,而且还是以一种十分烦躁的方式拒绝的。林小蝶明白了,李枫肯定身体的那部分有缺陷。 …… 两人从景区启程,一路上不敢走大路,只捡小路走。 小路虽说丧尸少,却并没有少到一个没有。总有零星几个丧尸,拦在路上,阻住二人前行。 二人每走一步,都要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况,小心谨慎地朝前走,以免猝不及防地撞到丧尸。遇到前方丧尸拦路,李枫便带领着林小蝶小心地绕过去。 李枫没有一点儿当推土机的想法。他有种子,按照道理来说,可以一路将所有的丧尸消灭干净。但李枫并没有这样做,主要是因为,李枫只用过种子一次,还不能完全掌握种子的用法,万一使用时出现了差错,小命可就没了。 这种不确定,主要是他不知道,种子放在植物上,会产生什么效果。第一次使用时,他是把种子放进了一颗藤蔓里面,结果藤蔓变成一个具有超强绞杀丧尸能力的植物。那么植物放到别的植物上,会不会也是这种效果,还是另外有别的效果。 另外一点儿,植物发挥作用,需要元素,这点李枫是深有体会的。那棵藤蔓,变异之后一动不动,直到李枫塞进去一根铁管,藤蔓才发挥绞杀丧尸的能力。显然,那棵藤蔓发挥作用,所需要的是铁元素。别的植物呢?是都用铁元素,还是需要别的元素? 这些,都不是李枫能够确定的,只有经过尝试之后,他才能逐渐掌握其中的奥妙。 在这之前,李枫只能老老实实地,能避开丧尸就避开丧尸,不把希望寄托在种子上,只当自己没有种子这种东西。 这一路上,李枫觉得自己的神经越来越敏感,越来越脆弱。吃的喝的都是冷食,一口热乎东西没有,睡的是草地,一躺下去就浑身冷得难受,好不容易睡着了,睡不了多长时间,又被冻醒。 冻醒的时候,简直让人难受到死,再想睡说什么也睡不着,只得站起来活动活动,暖暖身子。 李枫觉得,自己所过的,就是原始人的生活,甚至比原始人还不如。原始人还能钻木取火,有热的东西吃,睡觉时有篝火取暖。可李枫敢吗?他身上倒是有打火机,可以升起篝火,但一旦篝火点燃,非得把附近所有的丧尸吸引来不可。 相比于条件的艰苦,最让人难熬的是必须要时刻保持警惕。吃东西的时候,眼睛要时刻看着周围,喝水的时候,耳朵得支棱着,就是睡觉的时候,也得睁一只眼睛。 这种心理压力,能够把人压垮。 李枫倒是没有垮掉,可他明显感到他的压力越来越大,变得焦躁不安,火气说来就来。 幸好,在他身边,总有个奴隶林小蝶。于是,李枫便把这种压力,释放到林小蝶身上,故意找林小蝶的茬儿,没事儿踢她几脚或者给她几个嘴巴。 有时候,当一切都静下来,李枫也想,幸好是有个林小蝶,要是自己一个人,恐怕早就疯了。 这种时候,他也想到,林小蝶这个女人不简单,她吃的、喝的,和李枫一样,而她面对的心理压力,也是和李枫一样的。甚至,她的压力,比李枫还要大上许多,李枫起码能在她身上发泄,可林小蝶呢,却无处释放这种压力。 但是,林小蝶没有倒下,甚至在她的神色当中,都看不出明显的变化,和当初跟着李枫那一天起一样。 李枫暗暗地琢磨:“这个女人真是不简单。”越是这样想,李枫打林小蝶时,越是感到爽快。“你他吗的不简单又怎么样,还不是我想打就打,想骂就骂?真要是个孬种,老子还不愿意打你呢。” …… 经过了七天非人般的跋涉,这一天,两个人终于到达了龙凤镇。 李枫并没有傻了吧唧的直往镇子里面闯,再怎么说,这个镇子也有两千多人口,意味着两千多的丧尸,直接闯进去,那不是找死的节奏是什么。 他到了龙凤镇附近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找到了一处高山,离得远远地,向镇子里面观察。 龙凤镇并不是很大,一条最宽阔的街路东西向横穿小镇,另外还有几条横竖的街路穿过镇子,只是那些街路,没有主街宽阔罢了。 ; 第十七章 获得手枪 总体来说,龙凤镇分为五横六纵,共十一条街路。龙凤镇几座高楼,以及商铺等,都集中在主街两侧。显然,主街是龙凤镇最繁华的地方,末世前如此,末世后仍旧如此。因为,李枫发现,在主街上,许许多多的丧尸在那里游荡,至少有五百。 主街以外,便都是些低矮的建筑了,最高是三层楼,大多数都是平房。在李枫所处位置的小镇另一侧,有七栋商品楼,那里是整个龙凤镇唯一的小区。至于说那小区里丧尸多不多,由于距离太远,李枫看不清楚。 李枫粗略地看了一下,心里有了判断。无疑,主街那里,是物资最丰富的地方。可是,那里根本就不是李枫有能力惦记的。他要找的地方,是靠近小镇的边缘,一处丧尸比较少的地方,哪怕那个地方,只有一个私人小卖店,李枫占据之后,也能获得不少东西。 忽然,李枫又想到,这个小镇里,不知道还有没有幸存者?他又在小镇的每一个角落看了一遍,到处都是死气沉沉的,除了游动的丧尸以外,看不见任何活物。看来,有幸存者的机会极其渺茫。 在这个位置,由于距离太远,李枫并不能发现自己所找寻的目标。 他决定靠近小镇,走到距离小镇两百米到三百米的地方,再好好观察一番,看看能不能发现目标。那个距离上,距离小镇里的丧尸比较远,不会惊动小镇的丧尸,应该还算安全。 …… 李枫和林小蝶下了山,向小镇靠近。 走出去一公里,距离小镇还有一千多米不到两千米的时候,忽然,李枫的胳膊一把被林小蝶拽住。 这突如其来的一下,把李枫吓了一跳,还以为是被丧尸抓住了呢。随之,他反应过来,是林小蝶抓他,于是转回身,怒视林小蝶。 却见林小蝶脸上一副惊恐的神色,好像见了鬼一样。李枫的心,立刻提了起来,他意识到,只有一件事,能让林小蝶如此惊恐,那就是她看见丧尸了。 林小蝶两只胳膊,紧紧抓住李枫的手臂,胸前的两块嫩肉,隔着衣服,不住地在李枫的胳膊上蹭来蹭去。 不过,李枫可没有任何多余的想法,他见林小蝶向他使着眼色,便顺着林小蝶的眼光看去。 只见在距离他们三十多米,一个土堆上,有一个人屁股朝天,脸孔朝下地趴在那里。那个人两只手朝前伸着,一条腿蜷曲,一动不动。 李枫不由感到一阵奇怪。他丧尸见得多了,从来没有见过一动不动的丧尸。要说不是丧尸,是个人,那更加不可能了,哪有人大白天地趴在那种显眼的地方,等着丧尸咬吗? 李枫撞着胆子,向那个人接近。他脚步放得很轻,同时示意身后的林小蝶,一定要万分小心,别发出任何声响。 在接近那个人五米的范围之内,李枫忽然闻见一股腐败的臭味儿。这股味儿明显是从那人身体上发出来了,李枫闻见这股味儿,反而没那么紧张了。丧尸身上的味道虽然也不好闻,但绝对不是腐败的气味,丧尸发出的,是一种死亡的味道。 既然那个人的身体上,发出不一样的味道,那便证明了,那人不是丧尸。只要不是丧尸,李枫就不怕。 李枫来到那人的身旁,那股味道更加强烈了,李枫不得不捏起了鼻子。 这的确不是丧尸,是个人,而且还是个死了透透的人,也不知道死了有多少天了。在他没有埋在土里的脸上,李枫见到,无数条白白的驱虫,正在他脸皮里进进出出。 那人穿着一身警服,没有帽子。李枫注意到,那人的腰间鼓鼓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他伸出一只脚,踢开衣服,发现那鼓鼓囊囊的地方,原来是警察的配枪枪套。 令李枫欣喜的是,他看见,一支手枪,插在枪套里面,手枪把露在外面。 李枫立刻弯腰,把手枪套从警察尸体上摘下来,抽出手枪。手枪沉甸甸的,差不多两三斤的样子。他对枪械什么的没有研究,也不知道这手枪是什么型号的。 但是,不得不说,男人似乎对枪械有着超强的接受能力,李枫摆弄了两下,就知道保险、开火等东西了。他退下弹夹,发现里面有六颗子弹。然后,李枫又在那个警察的身上,找到了五个弹夹,每一个弹夹子弹都是满的。 李枫志得意满地把手枪插在腰里,“从此以后,这把枪就是我的了。” 在这个世界中,有一把手枪还是很有必要的。虽说手枪这东西,未必会杀得了丧尸,可起码能提供一些安全感。只要是可以提供安全感的东西,那就是好东西。 在翻找弹夹的过程中,李枫看到,在警察的大腿上,有一个碗口大小的伤口。那伤口创面非常不规则,一看就知道,丧尸在那里撕掉块肉。 这就让李枫很感迷惑了,不是说被丧尸咬了,都会被传染治病因子,变成丧尸吗?这个警察怎么没有变成丧尸,反而死了? 由这个警察身上,李枫意识到,被丧尸咬了的人,并不一定都会死。有可能有的人承受能力太差,直接被致病因子毒死了。只是,这种人非常少罢了。 这样一个发现,说实话对李枫的帮助不大,他只是想了想就罢了。他最为欣喜的,还是搞到了一把手枪。 李枫把手枪拿在手里,枪管在手掌里颠了两下,似笑非笑地对林小蝶说道:“这回我有手枪了,你怕不怕我?” 林小蝶怯怯地说道:“就算主人没有枪,我也是很怕的。” “这就对了,你给我乖乖的,否则我拔出枪,噗,给你来个颜.射。” 林小蝶听到颜.射这个词,明显地呆了一下,她脑子里一乱,想到的居然是一个非常非常淫.霏的画面。 这个词,李枫自觉用得很是巧妙,不由得很是高兴。这么多天以来,李枫还是第一次感到高兴这种情绪。 ; 第十八章 计划 两个人继续向龙凤镇前进。 在前进到距离小镇边缘还有一公里的地方,李枫再次停下脚步。他的视线,被左侧一个建筑吸引了过去。他的视线一看到那处建筑,便深深地陷入了进去,再也不能自拔。 那是一栋别墅,孤零零地建在那里,周围没有任何邻居。 别墅是三层结构。李枫数了下窗户,一层有八扇窗户,也就是说,每层至少有八个房间,加到一起,这栋别墅至少有二十四个房间。 别墅的围墙,是两米多高的,刷成黑色油漆的铁栅栏,铁栅栏顶上,都是尖尖的枪头。铁栅栏围成一圈儿,圈出两千多平米的别墅区域。 一条柏油漆路,直通到别墅的大门口,连接着小镇和别墅。 李枫都不用靠近,就知道这栋别墅的主人,一定是末世前的大款,这么气派的别墅,不是有点儿小钱儿的人能够住得起的。 至于说别墅里面,李枫都不用进去,猜也能猜得到,里面的装修肯定是奢华无比。 李枫站在原地,向那栋别墅,凝望了许久许久。他对别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种兴趣,和别墅的奢华本身,没有任何关系。这栋别墅这么大,无疑里面存有不少的吃喝,如果将别墅占据了,一段时间生存所需的吃喝应该不成问题。其次,这栋别墅与龙凤镇保持着一个恰到好处的距离。这个距离,不仅使他进入龙凤镇非常方便,也与龙凤镇的大群丧尸,保持安全的距离,只要他注意一些,应该不会把龙凤镇的丧尸吸引过来。 最主要的一点是,李枫现在急需一个地方,来试验种子。这栋别墅这么大,能够给他提供充足的空间进行试验。 综合以上的因素,李枫觉得,这栋别墅,实在是个绝佳的场所。这样一个场所,既然被李枫看见了,他怎么能不动心? “如果将别墅夺取到手,那么,我就有充足的时间和空间,来为下一步的行动做准备了。” 李枫暗自盘算着,夺取别墅后,里面的物资,至少够他生活两个月的时间了吧。这两个月,他不用担心食物的问题,能把剩下所有的时间,都用在研究种子上。两个月,虽说不一定能将这奇怪的种子研究透,起码会有一些研究成果。凭着这个研究成果,他可以争取到更多的物资和安全。 李枫的心脏,突突地狂跳了起来。他十分兴奋,这种兴奋,李枫记得在他身上只出现一次。他是孤儿,从小没人疼爱,更别提玩具了,根本没有人给他买。他九岁那年,特别喜欢一种电动玩具车。恰好有个同学,上学时带了一辆那种玩具车,拿到他跟前显摆。李枫一把把玩具车抢过来就跑,跑到没人的地方,才拿出玩具车仔细看,简直爱不释手。 望着那渴望已久的玩具车,李枫兴奋不已,心脏跳得厉害。这回李枫望着那别墅,所表现出的兴奋状态,就和看着那辆玩具车一样。 可是,片刻之后,李枫的兴奋就渐渐地冷却了下来。愿望是美好的,但是想要达到,却非常困难。甚至,光是想想,都觉得没有一点儿希望。 在那栋别墅附近,有八个丧尸正在游荡。李枫夺取别墅,说白了,就是在这八个丧尸的手里,把别墅抢夺过来。 这可是八个丧尸,是八个没有一点儿人性的人形怪物,每一个发起疯来,都可以致李枫于死地。李枫一个人,想要从它们手里抢夺东西,那已经不是能不能做到的问题,而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别墅的诱.惑力,对于李枫又实在是太大了,大到李枫都快把那八个丧尸忽略掉了。 李枫的眼睛泛着红光,紧紧地呡住嘴唇,他的心挣扎着。八个丧尸,别说八个丧尸,就算是一两个丧尸,夺取别墅,都充满了危险性,只不过八个丧尸,将这种危险性翻了好几番而已。 话又说回来,在这样一个世道,一个人生存下去,吃的用的,多数都要从丧尸手里夺取,生存本身,就意味着置身于危险之中,想要一点儿危险没有地生存下去,那是不可能的事。 这次,李枫如果害怕危险,不敢夺取别墅,只是浪费了一次机会罢了。那么下次呢,还放不放弃?如果总是放弃,不敢采取一点儿行动,懦弱地活下去,那么可以料定,在这样一个崩坏的世道里,是绝对不会活得很久的。 危险时刻都在,总有回避不了的那一天。 而且,李枫也不是说头脑一热,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八个丧尸,对于一般人来说,是没有任何机会。如果李枫只是个普通人,他绝对不会打别墅主意。 关键是,李枫现在有一种奇怪的种子,可以使植物变异,变异的植物可以杀灭丧尸。正是种子,给了李枫从丧尸手里,夺取别墅的机会。 当然,这也只是个机会而已,最后的结果如何,能不能够成功地夺取别墅还很难说。尽管如此,李枫觉得自己已经很幸运了,毕竟这种机会只有自己才有,别人可是连机会都没有一点儿半点儿的。 李枫下定了决心,紧紧咬着的牙齿,忽然松开了一道缝隙,两个字从牙缝里挤了出来:“干了……” 林小蝶一直在李枫身旁,不知道李枫为什么一直望着别墅。李枫说出那两个字时,林小蝶没有听清楚,以为是在问她什么,连忙回答道:“是的,主人。” “什么是的……”李枫望了眼身旁白痴一样的林小蝶,“以后没听清楚我说什么,别乱接话。是的,是的,我说干你.娘。” …… 既然决定了夺取,李枫开始思考如何行动。 这首先一条,是要了解一下丧尸的实力。李枫早已看见,在别墅的外面,一共有八个丧尸,至于别墅里面还有没有丧尸,有的话有多少,暂时还不清楚。李枫给自己制定了一个底线,如果外面和里面的丧尸,加到一起超过二十个,李枫就放弃计划。丧尸如果超过二十个,那就不是什么成功率低不低的问题了,而是自己脑袋犯浑,给丧尸送菜去了。 ; 第十九章 分析 想要了解别墅里面的情况,李枫当然不可能亲自进到别墅里面去看,也不可能把林小蝶派过去。林小蝶是个奴隶,李枫虽说可以想让她干什么她必须去干,可是,就算把林小蝶派过去,她也不可能活着带出任何情报。 别墅里面的情况,只有靠李枫自己估计了。估计这种事,一般都不如亲眼所见,但李枫可以做到尽量让估计与事实差距不大。李枫想,如果自己的估计,与实际上丧尸的数目,差距在三个之内,那么,这种估计就是准确的。 怎么让估计达到准确的程度?李枫自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说白了,还是通过认真的观察,以及对事态的揣摩,让估计向真实情况无限接近。 李枫的眼睛,一直放在别墅外那八个丧尸身上。通过那八个丧尸,李枫有一点确信,就是别墅里面,一定没有活人。 丧尸对活人的感应非常敏锐,如果别墅里面有人,一定早就被丧尸感应到了。丧尸一感应到活人就发狂,而这八个丧尸一直采取一种茫目游荡的状态,所以可以确定,别墅里面肯定是没有活人。 然后,李枫开始研究起,那八个丧尸的身份。 毫无疑问,那个穿着名贵睡衣的,看起来能有五十多岁的男丧尸,在变成丧尸前是别墅的原主人。而另一个穿着一身红色长裙,四十多岁的,头发烫成大浪的女丧尸,应该就是别墅的女主人了。 另外还有一个丧尸,身穿一身笔挺的灰色西服,白衬衫的脖子上扎了一条黑色领带的,生前不是别墅主人的秘书,就是主人的司机,很大可能性是二者兼备。李枫看着那丧尸的一身装扮,不由得感慨,如果除去那丧尸腹部一个老大的伤口以外,他的一身装扮,简直和自己在公司时的装扮一模一样,都属于给人家打工的命。 剩下的五个丧尸中,有三个丧尸是女丧尸,穿着一样的长裤和t恤,其中有一个丧尸衣服外面,套了一条白色围裙,只是那条白色的围裙,已经基本上都被深褐色的鲜血沾满,如同那丧尸在身前挂了一幅末世抽象画。这三个丧尸,其中的两个,应该是收拾内务的女佣,而另外一个挂着围裙的,则是专门负责厨房的。 最后两个丧尸,是穿着灰色的工作服的男性,瞧模样是专门在别墅外面,从事绿化以及维修设施的工作人员。 李枫将这八个丧尸,都瞧在眼里。他之所以观察的如此之细,是在为之后估计别墅内部有多少丧尸,进行分析前的准备工作。 李枫试图去想象,一个豪华别墅,都需要哪些人员。男女主人是必不可少的,司机、保姆,以及维修工人,好像除了这些人以外,也没有什么人是一个别墅组成人员里必须要有的。 此刻,这些必要的人员,都化成了丧尸,在别墅外面出现,那就说明,别墅里面,真的再没有别的丧尸了。当然,这种猜测也不绝对,可能这家的工作较多,雇佣的仆人数目也多,别墅里面还有一两个仆人。即使如此,别墅里面的丧尸数目,也不会超过三个。就算雇佣的仆人再多,也不可能多过八个吧? 对了,另外还有一点,李枫刚才没想到,现在想了起来,那就是每一家都有孩子。这家特别有钱,可能会多养几个,李枫尽量地往高了估,就算是三个。 也就是说,别墅里面的,李枫看不到的丧尸,最多有六个,加上外面的八个,一共是十四个丧尸。 …… 想到这里,李枫慢慢吐出口气,似乎要把心中的紧张,连同这口气一并吐出来。 他看了一眼身旁的林小蝶,朝她招了招手,示意她靠过来。林小蝶没有半分犹豫,立刻靠近了到李枫身旁,低声问道:“主人,什么事?” “呀……”正在林小蝶说话之际,忽地感到胸部一紧,这突如其来的一下,让林小蝶不禁叫了一声。 “不许乱叫,惊动丧尸,先把你喂丧尸。”李枫冷冷地说道。 林小蝶点了点头,不敢再出声,任凭李枫把手掌按在她的胸上。 李枫用力地抓了抓,林小蝶的胸衣早就没了,李枫的手掌,可以清晰地感觉到林小蝶的饱满。“这女人虽然肮脏,那里倒是发育的不错,不仅大,而且弹性十足。”李枫一边想着,一边用力地抓了两下。 林小蝶眉头频皱,李枫的几抓,让她很疼。可是,她一声也不敢吭,也不敢躲,竭力地忍受着疼痛。 李枫抓了几下后,就放下了手。刚才的那几下,让他的头脑彻底放松,现在已经放松完毕,再也没有必要抓住不放了。 …… 李枫知道,一个人紧张的时候,头脑会高度集中,反应也敏捷,但这样也有不好的地方,那就是看问题看得不全面,很可能会有遗漏的地方。 他强迫自己的大脑放松,然后再去想别墅里丧尸的事,这样一来,可以将前次没有想到的事想得更加全面。当然,一个人由高度紧张的状态,一下子完全放松下来是很难做到的,李枫也正是想要尽快地进入放松状态,才借用了一下林小蝶的胸。林小蝶这女人,什么用没有,这也算是她稍微能够体现一丝价值的地方吧。 放松过后,李枫的头脑,马上又高速运转起来。 经过他再一次的思考,认为之前的猜测,并不存在漏洞。这栋别墅的里里外外,最多十四个丧尸。 接下来,就是该考虑如何对付这十四个丧尸了。对于这一点,李枫是最没有把握的一点。因为,他对除掉丧尸的手段,种子的使用方法实在是掌握的不多。 不过话说回来,事情都已经到了这个份儿上,掌握不了也要使用。 李枫通过之前第一次对种子的使用,已经知道了,怎样把种子种到植物当中。种植很简单,就是他通过操纵脑海里的意念电流,从保护箱里取出种子,然后利用意念电流,控制种子种植到植物内部。 ; 第二十章 寻找植物 只要种子进入到植物中,那个植物就会发生变异,具有杀灭丧尸的能力。 然后,需要给植物提供元素支持。没有元素供应的植物,看着威武霸气,其实是不具备任何力量的。当有了元素的供应,植物才会发挥杀灭丧尸的能力。供给植物元素也非常简单,植物都有一个专门用来吸收元素的开口,把元素放进开口里就行了。 现在,这里就存在着两个李枫没有弄明白的问题。第一个问题,说是一个问题,其实也可以说成是两个问题。是不是不管哪种植物,种植入种子以后,都会变成只有一种杀灭丧尸手段的植物,还是说随着植物的不同,变异后具有不同杀灭丧尸的手段。李枫认为,第二种情况,也就是具有不同杀灭丧尸手段的可能性比较大。然后,这第一个问题的第二个问题又出来了,既然具有不同的手段,那么究竟是什么手段? 这两个问题,李枫无从得知。但是,相对来说,这第一个问题还不是很重要。不管是什么手段,只要能够杀灭丧尸,那就无所谓采用什么手段了。 李枫真正关心的,还是第二个问题,植物发挥作用,需要元素。第一次李枫激发那颗植物时,使用了一根铁管,可以看出,激发那颗植物需要的是铁元素。但是,是否每种植物,都需要铁元素来激发?如果不是铁元素,那么是什么元素? 李枫对这个问题甚为头疼。他这次想要用植物,杀灭丧尸来夺取别墅,当他抱着植物冲进去以后,万一发现植物激发需要不同的元素,而手头上偏偏没有可以激发植物的元素,植物激发不了,那可就尴尬了。何止是尴尬,李枫如此冲进丧尸群里,就跟光着屁股闯进色.鬼中间的小妞儿一样,简直是送羊入虎口,哪里还能保住小命? 李枫冥思苦想,寻求解决元素问题的方法。 还别说,最后,李枫还真想到了一个办法。这个方法,其实是个笨方法,不是不知道每种植物需要什么元素来激发吗?那就尽量多找几种元素,一种元素激发不了,大不了换一种元素,相信总有一种元素可以激发植物。 …… 李枫又把全盘想了一遍,现在需要做的有两点。 首先是寻找到一些植物,以作变异之用。其次就是尽量去找到一些元素,用来激发变异植物。 现在的气候,虽然已经到了初秋,可天气还没有冷到让所有植物都枯黄的地步,大自然,还是以一种深绿的色调为主。因此,想要找些活的绿色植物并不困难。 其实有的时候,选择越是广泛,反而越难以选择。面对千千万万的植物,李枫给自己找寻植物,定下几条原则。 这第一条,就是选择植物时,要选择那种体型比较小的植物。李枫发现,植物的体型小,不代表变异以后体型还小,他第一次用到的那颗藤蔓,就是个很好的例证。藤蔓只有不到二十厘米高,可是变异之后,每只蔓条起码都有二十米长。由此可见,植物的体型大小和变异后的体型大小无关。当然了,李枫认为,变异后植物的体型越大,威力越强,最好还是选取一些变异后体型无限增大的植物。可是,李枫又上哪里知道哪种植物具备这种特点?所以,他只有选择一些体型小的植物,这种小型植物携带方便,对他行动产生不了影响。 第二条原则,植物可以选择小体型的,但是,植物的长相必须要有特点,也就是说,植物长得要凶恶。李枫认为,越是长相凶恶的植物,变异后对丧尸越有杀伤力。还是以那颗藤蔓来说,藤蔓之所以变异后能够将丧尸缠绕致死,还是和藤蔓本身有关。也就是说,变异后的植物,虽说面目全非,但自身的特点并没有变化。因此,李枫选取植物的时候,首先看植物的样子,然后想象,这样子的植物,变异后以什么手段来杀灭丧尸。如果他能够想象到的,就留着备用,太过平庸想象不到的,扔了就是了,反正植物那么多,给了他足够大的选择范围。 还有一条原则,植物选择时尽量多样性,每种植物只选取一颗就够了,绝对不重复选择。这条原则,是李枫在考虑了元素的因素影响后制定的。诚然,李枫会去寻找尽量多种的元素,可是,能不能找到那么多元素,能找到多少种元素,这都是未知数。可以想象,在这片被丧尸占据的世界里,想要找到太多的元素,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那就只好从植物的种类上下功夫了。如果真的是每种植物,都需要不同种类的元素来激发,那么,有限的元素,激发不了这种植物,怎么也能激发另一种植物吧? 有了这三条原则的限制,其实可供李枫选择的范围就很窄了。 他把这件事,教给了林小蝶,两个人钻到林子里,一起去寻找。要说让一个女人办事,也确实费劲,李枫告诉林小蝶告诉得清清楚楚,可是,林小蝶每次拿过来给李枫看的植物,都让李枫很不满意。 李枫真就不明白了,这个末世前爬上公司高管的林小蝶,按理说领会领导的意思应该很拿手,怎么这样一件简单的事也干不明白?难道,她所有的一切,真都是靠琢磨领导的下半身换取回来的? 一想到这个,李枫就对这看起来清纯无比的女人恼恨无比,心里暗想:“等他吗我倒出工夫来的,非得好好教训你一顿不可,让你笨,让你贱……” 寻找植物这件事,虽说没有那么容易,可也并不是什么难事。经过了半天时间,李枫一共采集到了六种植物,每一种植物具体叫什么名字,他并不知道,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六种植物都极具特色。 这里不得不提到林小蝶,在最后的时候,林小蝶似乎开了窍,居然给李枫找来了一颗仙人球儿。 ; 第二十一章 寻找金属元素 当林小蝶,把那颗能有乒乓球大小的仙人球儿交到李枫手里的时候,李枫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这颗仙人球儿别看小,可浑身是刺,可以想象,一旦变异之后,那些刺一定是极具攻击性,肯定能把丧尸扎得死去活来的。 李枫捧着那颗仙人球儿爱不释手,破天荒地夸了林小蝶两句:“不错,不错。你好好干,再干几件让我满意的事,我就给你转正,成为我正式的奴隶。” 林小蝶听见这话,心里也不知是个什么滋味儿,恭顺地回答:“是的,主人。” …… 接下来,就是找寻元素了。 这项工作,在最一开始,就进行得颇不顺利。在末世之前,人类制造了许多金属材料,可说是仰俯皆是。 可关键问题是,现在是末世,那些材料,大多数都集中在有人的地方。那种地方,李枫是不敢去的,只能在旷野里寻找。旷野的地方虽然大,但是想找到一些金属材料,无异于大海捞针一样困难。 这项工作,李枫进行了两天也一无所获,也不能说一无所获,李枫找到了一根二寸长的,锈迹斑斑的铁钉。可是,这样一根铁钉,又能顶个屁用。 李枫心头烦躁,看着林小蝶就烦。“我说,你晃荡来晃荡去,连一根金属材料也找不到,你是不是吃屎的?我告诉你,你不给我找来金属材料,你转正的事儿,门都没有。” 这个世界,干点儿什么事都不好干,让人心里堵得不行。李枫无处释放压力,只好拿林小蝶来出气。 林小蝶似乎是受到了激励,居然人品大爆发。在第三天的时候,她兴奋无比地跑到李枫面前,“主人,我找到了……找到了……” “找到什么了?”李枫阴沉着脸问。 昨天就有这么一出,林小蝶说找到金属材料了,结果李枫跟过去一看,哇,金属材料真的多,那钢材,堆得跟一座小山一样。那是一处建材库房,各种金属材料,堆得满院子,同时,十几个丧尸,也在满院子的游荡。李枫当时就不干了,“材料可真多呀。可是,还得麻烦你,去给我弄来一两根钢管。”李枫拖着林小蝶,把她往建材市场里扔。林小蝶一边流着泪,一边摇头,恳求李枫放过她。后来,由于林小蝶剧烈的挣扎,李枫实在是累的不行,才没把她扔到建材市场里去。李枫扶着双膝喘气,指着林小蝶的鼻子说:“记住了,下次再拿老子寻开心,非把你扔进丧尸堆里不可。记住了吗?”林小蝶点头,如同鸡啄米一般,“记住了,记住了,再也不敢了。” 这次,林小蝶又来了这么一出,李枫暗想:看来她是没记住啊。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让她永远地记住,就算是把自己名字忘了,也不能再拿他李枫耍着玩儿。 所以,林小蝶在前方引路的时候,李枫一句话也没说,紧紧地跟在林小蝶身后,像个乖乖学生跟着老师一样。 “到了,前面就是。”林小蝶指着前方,对李枫说道。 李枫顺着林小蝶的手指方向看去,忽地蹦了起来,高兴得手舞足蹈。他双手抓住林小蝶的两个刀削般的肩头,用力地摇晃,“太好了,你干得真是不错,明天,明天就给你转正。”说着,李枫如同一只下山猛虎,向前方扑了过去。林小蝶却站在原地揉着肩膀,李枫这一兴奋,摇晃林小蝶的时候,也不知用了多大的力气,林小蝶觉得,自己浑身的骨头,都要被晃得散架了。 李枫在一辆汽车前面停了下来。他围着汽车转了好几圈,仍然难以抑制激动的情绪。 在他面前,是一辆三厢黑色小汽车,汽车的前脸右侧,狠狠地撞在一棵大树上,使汽车的前脸严重变形,基本上整个前脸都凹了进去。汽车的右半侧,损毁得十分严重,差不多所有的零件都散落在了地上。在小汽车的尾部,还能看见汽车的标志,但李枫一点儿也不去关心这个。管它是豪华进口小轿车也好,是国产的杂牌子也好,此刻李枫的眼里,这就是一堆材料。 而且,更加让李枫欣喜的是,这辆小轿车撞得厉害,金属零件散落的满地都是,李枫只需要捡一些就能捡到不少。要是一辆完好的轿车,李枫需要材料,还得对轿车进行破拆,那可是一件很费力的事。 这下多好,免去了许多麻烦。 李枫注意到,驾驶室里,安全气囊打开过,软塌塌地铺在方向盘上。前风挡玻璃碎的跟蜘蛛网一样,上面还沾着血迹。驾驶室里没有人,左前侧的车门打开,显然,这次事故并没有让小轿车的驾驶人丧命,他舍弃了汽车,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这些事情,李枫只是看了一眼,大致上做出个判断后,便再也不去想了。那个人爱死不死,关他屁事。 李枫叫来林小蝶,二人开始收集材料。汽车上铁件儿最多,李枫有很大的选择余地。他挑选了一些长条形,宽度不是很宽的铁件收集起来,至于那些又长又扁类似于铁板的铁件儿,李枫一件不要。那种铁件不但沉重,而且给变异植物使用的时候也不方便。 汽车上不但有铁件儿,还有铝件,李枫也获得了一些。另外,汽车上有些部件,是镀锌材料制成的,这样,李枫又有了锌元素。汽车的线束,破开皮以后,里面的导线是铜的,李枫自然也不会放过。 取得了这些,李枫摸索了一阵下颌,考虑着汽车上还有什么元素。忽地,李枫一拍大腿,对了,汽车上的电瓶。一般的汽车电瓶,都是铅酸电瓶,正负电极是由铅锑等合金组成的。李枫只要拆下电瓶的电极,便可以获得铅锑元素。 总之,李枫在这辆小轿车的身上折腾了一整天才罢休。一整天下来,李枫腰酸背疼,叫林小蝶给他揉,林小蝶手脖子都快断了,李枫也没缓过乏来。 但是,李枫是高兴的,他的这番累没有白受,收获了大量的铁,铝,铜,和少量的锌、铅、锑。李枫把所有的东西,都装到一个背包里,一拎起背包,里面哗啦啦地一阵响,跟收破烂的包似的。 这在常人眼里的破烂,却是李枫的宝贝,李枫拿起背包不断地晃动,听见里面的声音,李枫就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 李枫心里高兴,就连看向林小蝶,都觉得没那么讨厌了。“看不出来啊,有时候你挺顺眼的。” 林小蝶听见这话,又惊又喜,比听见李枫说给她转正高兴了不是一点儿半点儿。因为,在李枫的话里,林小蝶还是第一次听出,李枫把她当成个女人看待。 ; 第二十二章 准备 李枫带着一背包的各种元素和五种植物,回到别墅附近。 他在别墅附近的山上,找到一处背风的山窝子,躺在山窝子里面休息。 夺取别墅这件事,李枫是这辈子第一次干这么凶险的事,一定要在行动之前,调理到最佳状态。 这几天的辛劳,李枫累得筋疲力尽,他极需要好好休息。 当他的背部,靠在被太阳照得暖融融的石壁上时,困倦陡地袭来。李枫的眼皮再也支撑不住,缓缓地闭上。暖暖的阳光,洒在李枫的身体上,晒得他非常舒坦。 不大一会儿,山窝子里,响起了李枫细微而又规律性十足的鼾声。李枫睡着了。 睡了四个多小时后,李枫睡醒了。 李枫睁开眼睛,发现天色已到黄昏。他站起身,走到一旁坐着的,观察着周围的林小蝶身旁。“有什么情况没有?” 林小蝶摇了摇头,“没有。” “我睡够了,你也睡一会儿吧。”李枫说道。这么多天以来,李枫还是第一次提出让林小蝶休息,并不是他发现了林小蝶也十分疲惫,再不休息恐怕会被累垮。他让林小蝶休息,完全是为了行动。 “明天,我们就要与丧尸战斗,你要把体力养足了,别到时候拖我后腿。”李枫淡淡地说。 林小蝶默默地点了点头,走到山窝里,靠在刚才李枫睡觉的地方。 几乎在林小蝶刚刚靠下,她的鼾声就响了起来。开始时,那鼾声就像和风细雨一样滋润,哪知道片刻之后,和风细雨变成了狂风骤雨,又过了一会儿,简直是电闪雷鸣了。 李枫紧紧皱着眉头,回头看了林小蝶一眼。这个无比美丽的女子,虽是睡熟了,也难掩丽色。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清秀的女子,居然会发出这么可怕的鼾声,让人不可想象。 李枫走去过,轻轻拍了拍林小蝶的脸颊。林小蝶叭嗒叭嗒嘴,翻了个身继续睡。 “跟个死猪一样,叫都叫不醒……”李枫恨不得站起来,解开裤带,一泡尿把林小蝶浇醒。可是后来一想,林小蝶好不容易洗干净,自己才免受她臭味儿的折磨。如果一泡尿浇下去,以后就要受尿骚味的折磨了。这样想了李枫才作罢。 但是,也不能便宜了林小蝶。李枫拧开一瓶矿泉水,拿到林小蝶的头顶,照着林小蝶那微微张开的薄薄的嘴唇浇了下去。 林小蝶吧嗒了一下嘴,立刻惊醒了过来,迎接她的,是李枫冷笑着的眼神。 “你睡觉就好好睡觉,别像猪似的打呼。声音搞得跟打雷一样,丧尸都被你惊动了。” 林小蝶点了点头,擦了两下脸上和脖子里的水,又继续去睡。这次,她不敢仰头睡觉,这样睡觉极易发出鼾声。她侧着身子,把头拱在石壁上。这种姿势睡觉是非常不舒服的,可林小蝶实在太困,哪还顾得上舒服不舒服,仅仅过了一会儿,又睡了过去。 李枫走到一旁坐下,解开背包。背包里除了那些金属材料以外,还剩下一些吃的东西。 李枫离开景区超市的时候,整整背了一大背包的东西,到了现在,却只剩下了十几根香肠和几块巧克力了。别看东西不多,这还是李枫勒紧了肚皮节省下来的,只要控制不住,稍微多吃一点儿,恐怕这十几根香肠和巧克力早就没有了。 这些天以来,每次进餐的时候,李枫只敢吃到半分饱,一次最多两根香肠两块巧克力。不这样吃不行,一旦食物吃完了,也就意味着只剩下一条路,从丧尸手里去抢,而少了许多回旋的余地。这样少的食物,对于李枫这个精力充沛的年轻人来说,简直一点儿事也不顶。何况就是这样少得可怜的一餐,每天也只有两顿。 自从末世以来,李枫记得,自己好像从来也没吃饱过。 李枫已经做出决定,明天,就是他孤身闯入别墅,从十几个丧尸手里把别墅抢夺过来的日子。为了夺取成功,李枫下了很大工夫,做了许多准备。 为了明天那个特殊的日子,李枫又做出一个决定,从这顿开始,不但要吃饱,还要吃好。只有如此,才有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与那十几个丧尸周旋。 李枫算了算,到行动的时候,最多两顿。他把香肠和巧克力平分摆成两堆儿,将其中的一堆儿收起来装进背包里,然后在另一堆儿里拿出一根香肠,撕掉香肠外面包裹的包装,咬了一口咀嚼了起来。香肠的味道香嫩可口,简直是人世间最美味的食物。 李枫又拿起一块巧克力,撕开包装咬了一小口,巧克力的味道香甜润滑,和香肠的味道一点儿也不一样,却同样的美味。 不大一会儿,李枫将一堆儿食物全部消灭,一共是七根香肠,两块巧克力。吃下这些东西,李枫的肚子里,却没有半点儿饱的感觉。不仅没有饱的感觉,他这些天以来,所有的饥肠辘辘,似乎在进食以后全部爆发,反而觉得饿得更加难受。 怎么办?不吃吧,这种感觉实在让人难熬,吃吧,吃什么?如果把背包里的东西都吃了,明天可就没东西吃了。 这时,李枫看见林小蝶的背包就在一旁,他顿时忍不住了,拿过林小蝶的背包,打开背包的拉链。林小蝶背包里面的食物,可都是比香肠巧克力更加美味的面包饼干等食物,而且李枫发现,林小蝶这些天,根本没吃多少东西,所剩下的食物还有很多,差不多还剩下一半。 林小蝶很可能对于食物更加在意,更加不敢多吃,所以剩的才多。这个可能性,李枫根本想都不去想。“女人,果然是胃小,吃了这么多天才吃这么一点儿。算了,我来帮她承担一部分吧,免得发霉坏掉了,怪可惜的。”李枫想着,伸手从包里面拿出一块面包,打开包装。 面包的香味,随着包装的打开扑鼻而来,李枫再也忍不住了,一大口咬在面包上。面包的味道,实在是太香了,李枫香得差一点儿把舌头吞进肚子里。 不大一会儿工夫,李枫干掉了三块面包,正在干第四块的时候,林小蝶突然醒了。 ; 第二十三章 接近别墅 林小蝶才一睁开眼睛,就看见李枫正在吃她的面包。“我的面包……”林小蝶稍微愣了一下,立刻站了起来,像一头疯牛一样,冲到李枫身边,一把把背包扯了过来,紧紧地搂在了怀里。 李枫也愣了一下,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林小蝶如此疯狂地模样。当李枫看到林小蝶只是死死地搂着包,坐在地上沉默不语的时候,李枫火了。 “干什么?你疯了?” 林小蝶抬头,望了一眼李枫,眼睛里闪动着泪光。“我什么都听你的,你让我干什么都行。可是,可是你总要给我一条活路。” “放屁……”李枫大声骂道:“谁不给你活路了?” “我就这么点儿吃的东西了……” “哦,原来你是在乎那些吃的。”李枫淡淡地说,“那好,你现在就带着你的东西,马上从我身边,给我滚的远远的。”说着,李枫从背包里,把剩下的香肠巧克力全都拿出来,一把扔到林小蝶的身上。“这些,算是我赔给你的。你马上滚,滚……” 林小蝶死死地搂着包,摇着头。 “不想走是吧?那好,把包给我。”李枫伸出一只手,朝林小蝶要包。 林小蝶搂着包,眼泪流了出来,“我是你的奴隶,你何必还要这样逼我?” “我可没有逼你,是你自己不愿意走的。现在,我再说一遍,把包给我。” 林小蝶哭出声来了,跪在了李枫面前。“求求你了……别要我的包。” “不行。我是主人,身为奴隶的你,要无条件地服从主人的命令。把——包——给——我!” 时间仿佛凝滞。也不知过了多久,林小蝶的泪水消失了,脸上的神色,也变得极其平淡。“是的,主人。”说着,林小蝶把包递到李枫面前,那种漫不经心,就好像她从未拼命维护过这个包一样。 李枫把包接在手里,心里颇为满意。对待奴隶,就应该没事的时候敲打一下,一方面是展示主人的权威,另一方面,也是对奴隶的一种锤炼。玉不琢不成器,奴隶也是如此,不好好敲打,就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奴隶。 不过,李枫看着林小蝶淡淡的神色可不怎么爽。他伸出手来,从背包里拿出一块面包,撕开包装袋。“吃下去……” 林小蝶接过面包,毫不犹豫地一口口咬起了面包。 “这么吃不对,要大口大口地吃。你以为这是你家餐厅,还有时间细嚼慢咽吗?大口吃……” 林小蝶张大了嘴巴,几口就把面包塞进了嘴里。 望着林小蝶那高高鼓起的两腮,李枫满意了,这样看起来,林小蝶的脸就生动多了,比刚才那一付要死不活的样子好看了不知多少倍。 李枫调.教了林小蝶好一阵子,教会了林小蝶如何吃面包。吃面包,要大口大口地吃。等教会了之后,林小蝶已经吃下去七块面包,加上李枫吃掉的,背包里又没了一半的面包。 李枫当然不会告诉林小蝶,他这样做,也是颇费了一番苦心的。不但教会了林小蝶一项本领,而且让林小蝶多吃了一些东西。看得出来,林小蝶这些天以来,一直处于饥饿状态。明天就要行动了,她这个虚弱的样子可不行,怎么也要吃饱了。 …… 第二天上午九点多钟,李枫和林小蝶将所有剩下的东西,全都塞进了肚子里,连一根香肠也没有留下。 今天的这次行动,李枫有相当大的把握,可以将别墅夺取过来。这种信心,李枫是不缺乏的,他所欠缺的,是面对十几个丧尸的勇气。 一旦勇气没有了,即使杀灭丧尸的手段再高超,也不可能成功。因此,李枫把所有东西全部吃下,就是不给自己留下退路,只有如此,才能将最大的勇气激发出来。 李枫记得,古代有谁用过和他一样的方法,好像是项羽破釜沉舟。看来,凡是勇猛的人,所想所做都是差不多的。 李枫又检查了一遍身上的植物,和背包里的元素,一切都准备得妥妥当当,这才叫上林小蝶,两个人向别墅前进。 …… 李枫夺取别墅,面对的可是十几个丧尸,当然不可能盲目地行动,他早有计划。 现在的情形是,进入别墅的唯一人口就是别墅的大门。大门敞开着,可以随便出入。只是,距离大门十多米的外面,有两个丧尸在路上游荡,想要不惊动两个丧尸进入大门里面,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更何况,大门里面,还有六个丧尸守着。因此,直接从大门强攻,并不是明智之举。 李枫在最一开始,就根本没想着强攻大门。别墅周围,都是两米多高的栅栏,将别墅围得连个缝隙也没有。李枫也没想着从别的地方进入别墅。 李枫的计划是,在别墅外面,距离别墅大门的近处摆好阵势,然后把丧尸吸引过来,让丧尸一个个地来送死。等清理完了别墅外部的丧尸,再照葫芦画瓢,把阵地移到大门之内,清理别墅里面的丧尸。 李枫带着林小蝶,二人尽量伏低身子,一步一步地贴着别墅的铁栅栏,接近到别墅大门。 在距离大门还有三十米的地方,李枫挥手叫身后的林小蝶停下,同时,他也停下了脚步。这个距离,已经是能够接近的极限距离,再往前走,很可能就会被丧尸发觉。 李枫慢慢地把背包从背后取下,把背包里面的材料,一样样地拿出来摆在了地上。由于这些材料都是金属,碰撞到一起,就会发出响声。因此,李枫在做这项工作时,手沉稳得要命,同时手法也缓慢到了极点,就好像一个拆弹人员在拆卸一个非常容易引爆的炸弹一样。 然后,李枫又取出了三颗植物。他并没有把五棵植物全部取出来,别墅里面还有丧尸,植物全用了,拿什么来对付?因此,李枫留下了两颗。李枫认为,三棵植物,应该足够对付八个丧尸了。 ; 第二十四章 三棵变异植物 他把三棵植物并排摆在前方五米远的地上,每棵植物的间距也差不多有五米远。 李枫回过去头,向林小蝶动了动嘴唇。他是在说话,问林小蝶记住了没有。他早在出发前,就特意嘱咐了林小蝶一番,让林小蝶帮忙给植物添加元素。林小蝶明白了李枫的意思,点了点头。 李枫这才调动头脑里的电流,从保护箱里面,取出了三粒种子,在每个植物上种下了一颗。 神奇的一幕再次出现。那三颗种入了种子的植物,忽地变大。 最左边的一棵植物,长到一米五高才停止生长,变成了一颗奇形怪状的植物。 这棵植物,有五条长茎,由下而上汇聚到顶端。在植物顶端,五条长茎结成一个大疙瘩,像是一个大肉瘤,又像植物上长了一颗头颅。 这个大疙瘩,并不是浑圆的一个,长得极不规则,就像五个长茎拧着劲儿的缠绕在一起,到处充斥着五根长茎的凸起。 在大疙瘩的正前方,表面还算平滑,并无明显的长径痕迹。可是,却有一条丑陋的裂纹,上下存在于大疙瘩前方的正中间。 这棵植物地面以上的部分,其实并不是如何雄壮,真正令李枫惊奇的,还是这棵植物的地下部分。 这棵植物,拥有着非常发达的根系,一根根粗壮的根,如同一条条蟒蛇一般,穿过地表露出一截,又深深地扎进了土里。李枫看着它庞大的根系,猜测这棵植物的根系,起码比地表部分大上十倍。也不知道,这棵根茎严重不协调的植物有什么作用。 最右面那棵植物,显得就要比这棵植物顺眼多了。最右面那颗植物,长大后有一米八左右,比李枫高了一些。这棵植物,长得又粗又壮,就好像一截木头,插在泥土里一样。植物的顶端,长了许多只有小指粗细的茎。最顶端的茎比较短,根根耸立,两侧和后方的茎比较长一些,都垂了下来。最神奇的是,树顶前方的细茎,也是垂落下来的,却不是笔直的垂下,有着明显的斜度。 李枫看着植物前方的那些细茎,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忽地,他想到了,这些细茎,位于植物的最上端,看起来像植物的头发,而且发型还是标准的三七分。 “这也太扯了吧?一棵植物,居然有着人类的发型……”李枫摇了摇头,又想:“这绝对是一种巧合,只不过看起来像罢了。码的,植物毕竟是植物,还能成精?” 李枫正想着,听见身旁的林小蝶小声说道:“最右面那棵植物的发型好帅啊。” 李枫苦着脸,瞪了林小蝶一眼。看来,并不是只有他才认为这棵植物,有着一个很酷的发型,林小蝶也是这么想的。“草,想什么呢?还帅啊帅的,你想男人想疯了吧?” 李枫没头没脑地乱扯了一通,又开始打量这棵植物。这棵植物除了拥有发型以外,还有个极其惹眼的地方,就是这棵植物长了两片叶子。那可不是普通的叶子,要是普通叶子的话,李枫也不会认为有什么惹眼了。 那两片叶子,是这棵植物长出来的,唯一的两片叶子。它特别的地方就在于,普通植物的叶子,都是伸展开来的,而这棵植物的两片叶子,长得极为厚实不说,叶片的边缘,向里卷曲着,形成了两个空心的球体。两个叶片卷曲的方向正好相反,这就造成了卷曲形成的孔洞正好相对。就如同一个人伸出的两个拳头,拳心相对一样。 这两片叶子,各自长在一根粗长的茎的顶端。每根茎都有两米多长,靠近植物本体的一端比较粗,与李枫大腿的粗细差不多,而和叶子相连的部位比较细,只有李枫脚踝的粗细。 这两根茎和两片叶子,组合在一起,恰如一个握住双拳的拳击手一般。 李枫又看中间那颗植物。中间那颗植物长得中规中矩,出奇的地方极少。植物的下方,有着两片叶子,分成左右向两旁伸展,一根手臂粗细的长茎,笔直地向上,光秃秃地一片叶子没有。在长茎达到一米二三高度的时候,顶端结成了一个直径七八厘米的小球儿,也不知是果实还是花朵。 这些特征,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要说这棵植物最特殊的地方,在于它从上到下,从叶子到茎再到顶端那个非果非花的圆球上,全都长满了细长的白色绒毛。整棵植物都是翠绿色,再长上全身的绒毛,活像一个超大的毛毛虫一般,看着让人恶心。 忽然,李枫的鼻端,闻到一股怪怪的气味儿。那股气味儿他太熟悉了,腥腥的,正是他做了一晚上春.梦之后,内裤上的气味儿。 林小蝶显然也闻见了这股气味,用手在鼻子前面扇了扇,皱着眉头说道:“什么气味儿,好难闻。” 李枫冷笑了一声,这林小蝶太能装了,以她的为人,应该经常能够闻见这种气味儿,怎么会不知道是什么气味儿?他也没心思多说什么,去探察气味儿的来源,发现这股气味儿,正是从中间那棵植物上散发出来的。“这他吗的真是邪门了,一棵植物,居然散发出这种气味儿,难道说,这棵植物里面,流淌着大量的……” …… 三棵变异植物,各有各的怪异之处,李枫瞧得眼睛都花了。 正在这时,李枫发现了丧尸出现了异常反应。八个丧尸中,有五个停下了游荡的脚步,站住身形,脸孔一起转向李枫的方向。十只黑洞洞眼睛,一起望在了三棵变异植物上面。 渐渐地,五个丧尸原本木然的表情,出现了变化。一丝褶皱,出现在了五个丧尸上唇的两侧,接着,那褶皱不住扩散,丧尸终于露出了狰狞可怖的獠牙。与此同时,李枫听见了丧尸喉咙里,那非常熟悉的“嘶嘶”的吼声。 李枫知道,这是丧尸发动攻击的前兆。一旦这种情况出现,代表着丧尸的攻击转眼即至。 李枫不敢怠慢,从地上抄起一根铁条,扭头对林小蝶急急忙忙地说:“快,给植物里塞东西。” ; 第二十五章 危急时刻 兄弟们,赏点票票吧! …… 李枫话音未等落下,五个丧尸,一起发动,扯开双腿飞奔。有两个丧尸,是别墅大门外的,直向着李枫扑过来。另外三个,都是别墅大门里的,一直在草坪上晃荡,离大门口不是很远。那三个丧尸,像饿狼一样奔跑,草坪上的断草,在丧尸的身后乱飞,不大一会儿,便跑到了大门。然后,三个丧尸身形陡然一转,拐了个急弯儿,在前面两个丧尸的身后,向李枫扑去。其中有一个丧尸,由于拐弯拐得太急,加上速度又快,一下子摔倒在地上。那丧尸在地上滚了两下,猛地从地上站了起来,稍微辨认了一下方向后,向李枫直奔过来。 眼看着丧尸转眼便至,低沉的嘶吼声,已经震得李枫脑袋发麻。在这十分紧急的时刻,李枫这里,却出现了状况。 李枫手里拿着一根铁条,给变异植物提供元素。三棵变异植物,每一棵的后方,都有一个接纳元素的孔洞,和李枫第一次用到的那棵藤蔓一模一样的孔洞。李枫拿着铁条,就往变异植物的孔洞里捅。可是,他刚刚把铁条捅进第一棵植物的洞里,就见那孔洞猛力地缩了一下,把铁条挤了出来。李枫又试了一次,仍然如此,孔洞再次收缩,把铁条挤出。 李枫大概想到,这棵植物需要的,应该不是铁元素。他把铁条,依次向三棵植物的孔洞里捅了个遍,结果三棵植物全都一样,根本不允许铁条的进入。 这时,第一个丧尸已经奔到了近前,呲着长长的獠牙,向着站在最右边那棵植物旁边的李枫冲来,李枫甚至都闻到了丧尸口中喷出的死亡的气息,那气息是一股腐烂的臭气。 在这一瞬间,李枫的冷汗刷地冒了出来,整个额头上,全都是细密的汗珠,就连他的手心,也全都是汗水。 丧尸张开大口,向李枫的脖子咬来。李枫看见那张嘴里,除了几颗大号的獠牙之外,最显眼的,就是丧尸一根黑漆漆的舌头。 李枫双手擎住铁条的两端,将铁条横过来,双臂对着丧尸的大口伸了过去。只听“嚓”地一声响,丧尸一口咬在了铁条上。丧尸大概以为咬在了李枫身上,上下颚紧紧合在一起,同时一颗脑袋左右晃动。“嗞嗞”的声响,不断刺激着李枫的耳朵。那是丧尸的獠牙,与铁条摩擦产生的声音。 李枫后腿用力蹬着,双臂支撑着丧尸。他知道,只要自己被丧尸顶倒在地,就再也没有爬起来的机会了。这还是李枫第一次和丧尸硬碰硬地较劲儿,他立刻感觉到,丧尸的力气大得出奇,自己简直是在和一头牛角力。以前,李枫就意识到,丧尸的力气很大,却也没有想到,丧尸的力气能够大到这种程度,这简直是人力不可抗拒的。 李枫的手臂越来越弯,丧尸的脸孔,距离李枫的脸越来越近。离近了看,丧尸的脸孔再也没有一点儿人的特征,那就是最恐怖的噩梦里魔鬼的脸。 “快……”李枫竭力缓过一口气,说出话来,“给我……” 一旁的林小蝶,早就吓得麻木了,如同一具雕像一般,呆呆地望着这一切。她听到李枫叫她,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胡乱地在地上抓了一件东西。 此时的李枫,感到手臂已经到了极限,都快没有知觉了。他知道,自己的大限到了,任凭自己怎么挣扎,人力终究抵抗不了丧尸。 忽地,他听见林小蝶轻轻地喊了一声,“给你……”李枫甚至都没有余暇,去看林小蝶给他什么。到了现在,要想活着,那些变异植物,是唯一的指望。 李枫猛地大喝了一声,双腿用力一蹬,手臂向前一送。这一下,李枫都不知道自己爆发出了多大的力气,那牛一般的丧尸,居然被李枫顶得向后一个趔趄。李枫顺势松开了双手,丧尸口中咬着铁条,跌倒在了地上。 丧尸刚刚跌倒,还未站起的时候,第二个丧尸,越过第一个丧尸的头顶,向着李枫冲了过来。 李枫伸出右手,将林小蝶递给他的东西抓在了手里。可是,那东西一入手,李枫的心,顿时沉到了谷底。在那一瞬间,李枫彻底丧失了希望。他都不用看,就知道林小蝶递给他的,不是任何一种材料,而是李枫的背包。 第二只丧尸,伸出两只黑爪,腾空跃起,向着李枫迎头扑来,李枫甚至都不想躲了,“让丧尸咬死了吧,一了百了……” 心底一个声音,朝他厉声喝道:“李枫,你放弃了吗?孬种……” “不……我不是……孬种……”李枫红着眼睛大声喊道。李枫从小就是个孤儿,经常被人欺负。在第一次被欺负之后,他哭过,第二次,他又哭了。到了第三次,他没有再哭,因为他知道了,这个世界上,他已经没有一个人值得依靠,所有的一切,都要自己去面对。 在他最脆弱的时候,他常常问自己,“李枫,你是孬种吗?”“不,我不是孬种。” 同样的话,再次由李枫的口里喊出。猛然间,李枫向旁边跌倒,借着跌倒的惯性,朝旁边滚落。在这间不容发的瞬间,李枫滚落了一个身位。 “噗通”一声,丧尸结结实实扑在了地上,砸起了尘土。丧尸扑落的地方,正是李枫刚才所在的地方,丧尸的身子,和滚落开的李枫,几乎挨在了一起。 李枫并没有停下,又向旁滚了一圈,同时,他的右手,在地上的材料堆里抓了一把。他也不知道,自己抓的是什么材料,滚了一圈后,顺势手臂上扬,看准了位置,把手里的东西,塞进了最右边那棵植物的孔洞里。 李枫只管把材料塞进去,连植物没有将材料挤出来都没有注意到。 两个丧尸,刚刚从地上爬起,还未等扑向李枫的时候,最右边的变异植物,忽然动了起来。两个丧尸,都在变异植物的左侧前方,就见那棵植物的躯体稍微扭动了一下,正对着两个丧尸,两根如同手臂的茎,一伸一缩地摇动。左侧的茎缩起,右侧的茎变长了一截,茎前方那蜷曲的叶子,好像拳头一样,重重地砸在了一个丧尸的胸口上。 ; 第二十六章 惨虐丧尸 给点儿票呗,兄弟们! …… 紧接着,右侧的茎一缩,左侧的茎变长,前端的叶子,又砸在了另一个丧尸的胸口上。 两个丧尸,各被砸得后退了一步。同时,李枫听到“格格”一阵脆响,那是骨头碎裂的声音。 李枫从地上爬起,就见变异植物左右两根茎一伸一缩都极快,每一次,那伸出去的茎,都会砸到丧尸的身上,从未有一下落空。两只丧尸,被砸得一步步后退,不到几下,紫黑色的血,便从丧尸的身体里冒出,淋淋漓漓地洒在了地上。植物的叶子又砸了几下后,李枫看到,有一个丧尸,脑袋已经被砸没了一半,脑浆从伤口里冒出,遇到了鲜血之后,灰白的脑浆变成了黑紫色,如同丧尸脑袋里流淌出来的鼻涕。另一个丧尸,整个胸腔全都瘪了进去,口中的紫黑色血液,像泉水般向外涌,其中夹杂着一块块碎肉,李枫知道,那些碎肉,都是被植物捣碎的丧尸胸腔里面的器官,被丧尸从嘴里吐了出来。即使两个丧尸,受到了如此严重的伤害,却依然生龙活虎地乱舞手臂,随时准备扑上来。由此可见,丧尸的存活力是多么的惊人。 “太暴力了……”李枫望着两个丧尸的惨象,不由得感叹。可是,现在还不是他看戏的时候,另外三个丧尸,马上就到眼前。李枫抓起地上的材料,看了看,那堆材料里,除了铁条之外,一根铝管也不见了。看来,那挥动着两片叶子的变异植物,需要的是铝元素。 李枫抱着剩下的所有材料,几步奔到最左面那棵植物的背后。他先把锌材料插进孔洞里,被挤了出来,又插进去铅,还是被挤了出来。他又拽出几根铜线,卷吧卷吧,塞进了孔洞里。 这次,变异植物再也没有将材料挤出。李枫觉得脚下,忽然产生了震动,震动的幅度倒是不大,可仍然让李枫差一点儿没有站不稳。接着,就见变异植物的五根茎上,从底部长出一个大包。那大包差不多有茎的两倍粗,以极快的速度向上移动。最后,五个大包,一起汇聚到大疙瘩那里。 李枫看到,那大疙瘩正前方的裂纹突然打开,从里面弹出一个二十厘米长的黑色柱状物。那柱状物底部较粗,前端较细,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李枫正在疑惑之际,就见那柱状物的前端,突然间喷射出一股粘稠的黑水。那黑水喷得十分有力,若是前方没有阻隔,李枫相信,起码能喷出五十米远。 黑水喷到了三个丧尸中左侧那个的胸前,登时,丧尸的胸前,便被黑水洞穿。不仅如此,李枫还发现,那黑水具有强烈的腐蚀性,丧尸胸前的伤口,在丝丝的白烟中不断地扩大。 那丧尸的行动,并未因胸前的洞穿而稍有凝滞,仍然保持着原有的速度,向李枫的方向奔来。 变异植物,以极快的频率,发射出一股股黑水,不断地对奔来的三个丧尸造成伤害。当三个丧尸奔到植物前两米处,仅仅这七八米的距离,李枫发现,那个胸口被洞穿的丧尸,腐蚀出来的伤口,都已经可以放进去一个篮球了。空洞上方位置,血水不住向下滴落,形成一道致密的血幕,一个半圆形的物体,包裹在血幕里,那是丧尸被腐蚀掉了一半的心脏。 另外两个丧尸也不怎么样,一个脑袋整个没了,一个一条大腿和一条胳膊掉在了地上。 终于,三个丧尸倒在了地上,可那变异植物仍不罢休,一股一股的黑水,还在向丧尸喷去。李枫这才注意到,原来这家伙喷射黑水,还有自动瞄准功能的。 再看最右侧那棵植物对付的两个丧尸,此时已经差不多被变异植物捶烂了,形成两滩烂肉堆在地上,周围十米范围内,全都是丧尸那喷射出的黑紫色的血液,呈现出一种凌乱的放射状。两个丧尸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可那植物还不罢手,还在一下一下地捶着。李枫有些看不下去了,这他吗的哪里是在杀灭丧尸,简直是在和面。 …… 不到两分钟时间过去,原本五个充满了疯狂的丧尸,不是变成了一块块碎肉,就是变成了烂泥,再没有一个会动的了。 人变成丧尸以后,似乎血液变得特别多。李枫就看到,从十五米远的地方开始,一直到植物前两米,这十二米的范围之内,路面全都被丧尸那独特的黑紫色鲜血覆盖。五个丧尸流淌出的血液,简直比十个正常人还要多。有的地方,路面稍微有个小坑,鲜血在那里积得多,形成一个个小小的血池。加上丧尸的断肢残臂,破碎的骨头和一块块像烂肉一般的内脏,呈现在李枫眼前的,简直是一副地狱景象。 李枫的眼睛泛着红光,似乎是被地面上的鲜血映红的。闻着空气中,丧尸散发出的臭气,李枫忽然觉得一阵恶心。 忽然,李枫听见了身后林小蝶发出“嗯”的一声,回头看去,就见林小蝶双眼紧闭,身体慢慢向地下倾倒。李枫连忙伸手将林小蝶扶住,发现林小蝶晕死了过去。 过了片刻之后,林小蝶慢慢醒转,睁开了双眼,可是脸色比纸还要苍白几分,嘴唇也颤抖个不停,一双眼睛,再也不敢去看路面。 这次,李枫倒没有嘲讽林小蝶。面对这血腥的场面,李枫自己都差一点儿挺不过来,何况是一个比他差了好几倍的林小蝶?林小蝶没有当场吓死,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 五个看似无法战胜的丧尸,就这样被变异植物解决了。 这时,李枫看到,别墅院子里,另外的三个丧尸,也停下了游荡的脚步,缓缓地转动着好似生了锈的脖子。 当三个丧尸将一双黑洞洞的眼睛,正对向李枫和三棵植物的时候,三个丧尸猛然发动,朝着植物奔来。 望着那三个丧尸,李枫微微摇了摇头。此时他的心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刚才的五个丧尸,都被变异植物轻松解决了,何况是这仅仅三个丧尸? ; 第二十七章 丧尸突围 感谢书友·逝去-独舞·打赏及评价票,太宝贵了。另外,继续求票。 …… 李枫有的,只是迷惑、不解和无奈。丧尸为什么要表现得如此疯狂,像饿狼,像野兽,李枫并不知道其中的原因。可是李枫知道,丧尸的疯狂,只能吓退毫无能力的人,对于拥有着三棵变异植物的李枫来说,再无丝毫的恐惧可言。难道丧尸们不知道,即使它们表现得再疯狂,也是变异植物下的一堆碎肉和一滩烂泥吗?那么,它们的疯狂,又是表现给谁看的? 李枫不理解,三个丧尸,好像也不在乎李枫理解不理解,仍旧疯狂不减地朝李枫扑过来。 两个丧尸,由大门奔出,身形一转,朝着李枫直直地扑过来。在它们前方,五个丧尸铺成的鲜血大道,它们好像一点儿也没有注意到。 另外一个丧尸,由于距离大门较远,竟然等不及从大门出来,在铁栅栏里面,就朝着李枫直接奔了过来。 “咣当”一声巨响,那个丧尸,狠狠撞到了铁栅栏上。铁栅栏非常结实,登时把丧尸弹了回去。 李枫距离铁栅栏,只有一米远的距离,距离那只弹回去的丧尸,顶多也就三米远。李枫冷眼看了那只丧尸一眼,脚步连动都没动一下。很明显,距离虽然近,但那铁栅栏,就是横亘在丧尸前面的鸿沟,只要有栅栏的存在,丧尸休想碰到李枫一根毫毛。 那只丧尸从地上站起,又向前冲,咣当一声,又撞到了铁栅栏上。这一下,由于丧尸是用头撞的铁栅栏,撞得非常狠。李枫看见,丧尸的左半张脸皮,从左眼位置,一直到下颌,已经与脸上的肌肉剥离,耷拉到左半张脸的最左侧。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将丧尸的左半边躯体全部染成了红色。 丧尸再次站起,向前猛冲。那撕裂下来的脸皮,好像一扇狂风中的破门一样,一会儿贴在脸上,一会儿又和脸分离开。分离开的时候,皮下鲜红的肌肉,暗红的血管和几处白骨,全部暴露了出来。那只没有了眼皮的左眼,像个黑黑的圆球,显得出奇的大,几乎要从脸上瞪出来一样。 李枫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可怖的脸。可是,丧尸本来就已经不再是人,是具有人类外形的另一种生物。既然不再是人,它的脸再难看,又有什么接受不了的?这么想过之后,李枫觉得舒服了一些。 林小蝶低着头,双肩颤抖个不停。她曾稍微瞥了一眼,旁边丧尸那丑陋的面孔,顿时吓得再也不敢抬头。那张脸孔,绝对是噩梦里才会出现的脸孔,多看一眼,便会让林小蝶的恐惧增加几分。 丧尸脸上的伤,明显不能影响它的疯狂,它一次一次地撞倒、爬起,再撞倒,再爬起。其执着和坚毅,连李枫都有些佩服了。 从大门处奔来的两个丧尸,和之前那五个丧尸一样,未等奔到变异植物前面两米,便倒在了地上。一个丧尸被植物喷射出的黑水拦腰截断,只剩下了上半截身子。可是,它伸出两个爪子,拖着半截身体和身后流出来的肠子、内脏,仍旧一寸一寸地向前爬行。另外一只丧尸的四肢都已经没了,趴伏在地上,但它的脸一直朝着李枫的方向,满口的牙齿不断咬合,发出咔咔的响声,似乎它正在撕扯着李枫身上的肌肉。 李枫再次被丧尸疯狂的执着所震撼。这些丧尸,只要不将它们彻底杀灭,哪怕只剩下一口气,它们就不会放弃咬人的想法。 与丧尸斗争,根本不能有半分侥幸的心里,丧尸不死,自己就不会安全。 …… 李枫的这种想法,很快得到了验证。 在铁栅栏之内,那只不停地冲撞栅栏的丧尸,李枫有那么一会儿,没有注意到它。虽然李枫没有看它,但耳朵里,一直都听到丧尸撞击栅栏那单调的,“砰砰”的响声。 忽然,李枫听到“轰”地一声巨响,连忙扭过头去看。那只执着的丧尸,终于用自己的执着换取了收获,一段足有四米长的铁栅栏,在丧尸不断的撞击之下,轰然倒塌。 丧尸撞得最惨的地方,莫过于它的头脸了。那丧尸整个头部的皮,基本上都没有了,只剩下一颗带着些肌肉的头骨。就是那头骨,也并不是完好无损,头骨左侧太阳穴附近,明显地瘪进去一个大坑,显然,那里的头骨已经被撞碎。 这只撞烂了铁栅栏的丧尸,在栅栏倒下的一刻,从里面窜了出来,直向李枫扑去。 这丧尸看起来伤得已经很重了,好似一个手指头就能戳倒,但是李枫知道,这只是丧尸的一种假象,如果大意之下,与丧尸硬拼,就会发现,这只受伤极重的丧尸,战斗力绝对和受伤之前没什么两样。 再说了,李枫又不傻,他犯不着和丧尸硬拼,这个丧尸,再厉害又能怎样,在变异植物面前,还不是块案板上的肉? 因此,李枫想都没想,和林小蝶二人身形一窜,跑到了变异植物的前方。 李枫跑到变异植物前方一米多,站定了身子,回过头,他要看看,两个变异植物,是如何消灭这只丧尸的。 丧尸朝李枫追了两步,注意力忽然被植物吸引过去,张开两排没有嘴唇保护的牙齿,扑到最右边有两片怪异叶子的植物后面,一口咬在了植物的主干上。 李枫看得眼睛都直了。他万万没有想到,那棵植物任凭丧尸的啃咬,居然毫无反应。就好像那棵植物,由一个英姿雄壮的大英雄,忽然变成了一个大狗熊。 丧尸那尖尖的牙齿真不是盖的,李枫耳朵里,听见一阵连绵不断的“咯吱”声,不到五分钟,那棵植物二十多厘米粗的主干,被丧尸连啃带咬,竟然从中折断。上半截主干,带着左右两根支撑着那两片叶子的茎,“咕咚”一声掉在了地上,砸起了一片灰尘。 在丧尸撕咬植物的时候,李枫的头脑中,似乎听见了植物痛苦的哀叫。当植物终于断裂倒下,李枫的心,猛地向下一沉,同时,一种无比的痛苦,瞬间将他淹没。一滴晶莹的泪水,从李枫眼眶里流出,滴落到了面颊上。 ; 第二十八章 丧尸逆袭 有哪位好心人仍点儿票票吗? …… 李枫挥了挥手,沾去了泪水,连他也闹不明白,怎么自己就流泪了?按理说,李枫的心,还没有柔弱到这种程度。 林小蝶歪着头,看着李枫。李枫擦去的泪水,被林小蝶看在眼里,这让她很感奇怪:这个一直对她粗暴的男人,怎么忽然哭了? 李枫斜睨了林小蝶一眼,冷哼了一声,“看什么看?你连眼圈儿都不红一下,有没有点儿同情心? 林小蝶连忙低下头,心里暗想:植物被丧尸摧毁,自己是有些难过,但有必要难过到落泪吗?这有点儿太夸张了。当然,这些话林小蝶是不敢说出来的,她敢说出来,没准儿李枫就得抽她。 丧尸啃断了最右边的植物后,又扑到中间那棵植物上。 对于中间那棵浑身带毛的植物,李枫都不知道它有什么作用,究其原因,还是这棵植物的长相太过普通,从外貌上,根本看不出来有什么杀灭丧尸的手段。本着节约材料的原则,李枫没有浪费任何材料在这棵植物上,因此也无从得知,这棵植物具有什么手段了。 这时,李枫有些后悔了。显而易见,这棵植物马上就要毁在丧尸的摧残之下,还不如早点儿给这棵植物一些材料,就算手段没有厉害之处,也总算是见识过了,好过这样不明不白地被丧尸毁去。 在李枫的料想之中,中间这棵植物,难逃被丧尸啃倒的命运。哪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李枫又是一阵大跌眼镜。 那丧尸在植物的干上,狠狠地咬了一口,上下颚还没等合拢,便松开了口。 更加令李枫没有想到的是,李枫居然在丧尸的脸上,看到丧尸一副龇牙咧嘴的表情。当然,这种表情维持的时间非常短促,只是一闪而过。但李枫坚信自己没有看错,丧尸的确流露出了那种表情,就好像丧尸一口啃到了极难吃的食物上,将他给恶心到了。 李枫眨了眨眼睛,能把丧尸恶心到的植物,该是多么恶心的东西。要不然他看着植物身上的绒毛就浑身不得劲儿,原来是这么个恶心的东西。 接着,丧尸对中间的植物理也不理,一转身,又扑向最左边的那棵植物。 李枫心里面一片轻松,左边的那棵植物,会喷出可以腐蚀丧尸的黑水,那丧尸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哪里知道,相同的一幕,在左边植物身上再次出现。植物就那样老老实实地让丧尸咬,别说喷出黑水来腐蚀丧尸了,连动也不曾动过一下。 渐渐地,李枫看出了其中的端倪,好像这植物的攻击,是具有方向性的,这和植物的朝向有关系。李枫发现,两棵植物的攻击性部分,比如左面那棵植物喷射黑水的管子,右面那棵植物叶片形成的双拳,全都朝向大门方向,这个方向,可以说是植物的正面。对于正面的丧尸,甚至是侧面的丧尸,植物的攻击性部分,都能够产生作用,唯独植物对背后的丧尸无能为力,只能任凭背后的丧尸撕咬。 瞧明白了这一点,李枫对变异植物可以突然发威消灭丧尸,再不抱任何希望。 显而易见,丧尸咬断了那棵植物后,便会将攻击的目标,转移到李枫和林小蝶的身上。 “还是趁着植物可以拖延的时候,赶紧跑吧。等丧尸啃断了植物以后,想自己逼来时再跑,不一定来得及。”李枫暗想。 李枫急急忙忙,把材料和剩下的植物收拾了一下,背起背包,向别墅的大门跑去。 林小蝶自然也紧紧跟随在李枫身后,不管李枫为了什么跑,总之李枫做什么,她林小蝶做什么就对了。 …… 不到片刻,李枫跑了别墅大门的位置。 这时,李枫回头望了一眼,果不其然,那棵可以喷射黑水的植物,在丧尸的不断啃食之下,终于断成两截,倒在了地上。 李枫心里又感到一阵惆怅,植物看起来威猛,可是这弱点同样的致命,就是不能抵挡丧尸从背后的攻击。 由于李枫撤退的及时,那个啃食完植物的丧尸,找不到新目标,开始缓慢地在十米范围之内晃荡。 李枫转过头,望向前方。在他身前五十米的地方,就是他此行的终极目标,别墅的大门。只要从大门进到别墅里面,清理掉别墅里面的丧尸,这栋有着二十多个房间的超大别墅,就是他李枫的了。 李枫带着林小蝶,小心地向别墅大门走过去。一边走,李枫一边不断地向周围观察,确保没有丧尸从意想不到的位置突然冒出来。 即使李枫走得再慢,五十米的距离,真就没有多长。十分钟之后,李枫和林小蝶,在穿过了一个甬道上的大型花坛后,终于来到了别墅的大门前。 别墅的大门,是那种对开的双扇门,由红松制成。李枫望了望这光滑高大的大门,很显然,制造大门的红松,绝对是最顶级的木料,不但厚重,而且材质相当致密。 大门的两侧有两盏门灯,左边的门框上,有一个红色按钮,应该是门铃。李枫又仔细看了看,发现大门的位置,有三个摄像头,将大门前所有的空间全部覆盖到,不留下任何死角。如果有人想从大门进去,百分之百会被里面的监控设备拍到。 对于这些监控设备,李枫只感到一阵不屑,先不论这些设备现在还能不能正常工作,就算能够正常工作,别墅里面也没有人来监控。当然,别墅里可能会有几个丧尸,但那些丧尸,一个个只知道疯狂地咬人咬植物,哪知道监控这种高科技的设备? 由此可见,再好的东西,也得分谁来用。就比如外星仲裁者交给李枫的种子,李枫就认为,要不是自己具有非凡的聪明才智,根本不可能发挥出种子的威力。不信,把种子交给林小蝶试试,她被丧尸咬死几个来回,也摸不到种子的半点儿诀窍。这么说来,那外星仲裁者,还是很有眼光的,对于这点,李枫不得不佩服一下。 ; 第二十九章 进入别墅内部 一如既往地求票`` …… 李枫站到大门前,伸手轻轻推了推大门。令他欣喜的是,大门里面并没有锁。 随着一阵让人牙酸的声音,大门缓缓开启。李枫只是将门开了一道缝隙,然后趴在这道缝隙上,向门里观看,同时,他也仔细去听别墅里面的声音。 映入眼帘的,是别墅的大厅。大厅的采光并不是很好,一切看起来比较暗,加上大厅的装修,采用的是古典欧洲流派,墙上的壁纸和家具地板等,都选取的偏暗色调,更加显得大厅一片昏沉。 这个大厅,至少有一百平米。但是,由于大的家具比较多,这一百平的面积,也看不出来有多宽敞。在大厅的中央,则是通往二楼的楼梯口。 大厅里面非常杂乱,各种物品扔得满地,有两个大立柜,栽倒在大厅里,立柜里面的东西和立柜的碎玻璃,散落得到处都是。 李枫在地上散落的东西上扫视了一圈,让他心跳不已的是,他发现其中有许多吃的东西。估计是别墅里的人,带着这些吃的东西想要逃生,结果在大厅遇到了紧急情况,便将东西遗留在了大厅里。 在这个末世,所有生存物资里,吃的东西最为宝贵。李枫在进入别墅之前,就预料到,别墅里可能会有不少食物,但这毕竟是猜测。如今,他亲眼看见了,光是大厅里的食物就如此之多,更别说别墅里专门储藏食物的地方了。李枫暗暗点了点头,夺取别墅的决定看来是相当英明的。 现在,李枫虽说已经摸到别墅大门的边上了,但并不代表着,别墅已经到手。李枫还要到别墅里面探查一下,是否有丧尸存在,没有的话最好,如果有,要将丧尸彻底清除了,别墅才算是真正地到了李枫手上。 李枫趴在门缝上,看了许久,也听了许久,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这才又将门稍微打开一个足够一个人侧着进入的缝隙,然后轻轻走进大厅,待到林小蝶也进来后,李枫轻轻将门带上。 关上门以后,整栋别墅里,除了二人因为紧张而略显急促的呼吸声,其余一点儿声息也没有,给人一种既神秘又压抑的感觉。 李枫和林小蝶对视了一眼,然后缓缓向大厅深处走去。 …… 大厅里乱糟糟的,整个地面全被垃圾覆盖,要想不睬到,几乎是不可能的。 两个落脚时都非常小心,尽量不发出太大的声音。 大厅位于别墅的正中间,两旁都是一些房间。左边是厨房,餐厅,休息室等,右边则有几个卧室。两人一间间地搜索,并没有发现丧尸的踪迹。 接着,两人又来到大厅,来到楼梯口,顺着楼梯向别墅二楼行去。但是,上到一半的时候,李枫突然改变了主意。 现在,可以确定的是,一楼并没有丧尸,别墅还有二楼和三楼没有搜索,有没有丧尸并不确定。 李枫做出个决定,他决定引蛇出洞,不管这个别墅里有几个丧尸,统统引到一楼来,用变异植物将所有的丧尸一网打尽。李枫觉得这样做,不但可以省下不少时间,而且相对来说,更加安全一点儿。 李枫重新来到别墅的大门口,将手里一直拿着的剩下的两棵植物,摆放在距离大门口不远的地方。这次,李枫特别注意了一下植物的朝向问题,使两棵植物的正面,对着整间大厅。 接着,李枫发动了脑海中的电流,从保护箱里面,取出了两粒种子,种植到植物内。 随着种子的植入,两棵植物陡然间变大。一棵植物长到了一米五高,前端伸出一条柔软的长茎,足有十米多长,盘成两圈垂在地上。李枫瞧这长茎,大概猜出,这棵植物应该是靠长茎来攻击丧尸。 另一棵植物,便是林小蝶找到的那棵仙人球儿了。仙人球儿植入种子后,外型上并没有发生怪异的变化,仍然保持着仙人球儿的形状。只是这个仙人球儿变大了无数倍,变成一棵巨大的仙人球儿而已,其高度,与李枫差不多。 另外一点变化的是,仙人球儿原本细小的略显白色的刺,变成一个个又短又粗的刺。这些刺黑黝黝地,泛着金属的光泽,密密匝匝地遍布于仙人球儿的全身,就好像无数根铁钉,插在了仙人球儿上。 李枫看着这棵外形威武霸气的仙人球儿,不仅频频点头。“这才叫杀灭丧尸的武器,我要是丧尸,看到仙人球儿上的黑刺,一定吓死。”毫无疑问,仙人球儿一定是靠这些刺来攻击丧尸,只是不知道攻击方式是怎样的,是把刺发射出去,还是丧尸自己扑上来被刺扎死。 除了这些,李枫对仙人球儿还有一点感到很满意。由于仙人球儿是圆形,根本分不出正面背面,因此很容易地预料到,仙人球儿可以攻击四面八方的丧尸,并不存在攻击死角。李枫微微地笑了一下,有这棵仙人球儿镇着,李枫哪里还用担心背后突然杀出来的丧尸。 接着,李枫放下背包,把背包里剩余的那些材料,全都拿了出来。他要先给植物送上元素,这样,丧尸一旦出现,植物便可立刻展开攻击,免得事到临头还得一个个材料地试,闹得手忙脚乱不说,万一来不及,还容易出现危险。 给第一棵植物材料时,事情办得出奇的顺利。李枫拿起一根二尺来长的铁条,就被植物吸了进去。 接着,李枫在给仙人球儿送入材料时,却是以失败收场。李枫把自己手头上的所有材料试了个遍,都被仙人球儿吐了出来。这一下,可把李枫气着了,这也就意味着,仙人球儿并不能发挥作用。这么威武霸气地一棵植物,居然是个摆设,李枫怎能不生气?要不是仙人球儿上长满了刺,李枫都恨不得踢上仙人球儿几脚来解气,真是白长了一副凶恶的模样,原来是个娇气的玩意儿。 虽说仙人球儿不能发挥作用,但这影响不了李枫的计划。事情已经到了这个份上,叫李枫因为仙人球儿而放弃是不可能的。再说,李枫已经见识过多次变异植物的威力,别看只有一棵植物,消灭个十个八个的丧尸,一点儿问题没有。超过十个,那就不好说了。可是,这栋别墅里面,怎么看也不像有超过十个丧尸的样子。退一步说,如果单凭这一棵植物,消灭不了别墅里所有的丧尸,大不了撤出别墅就是了。 李枫算是看出来了,丧尸们对于植物的仇恨值,要远远大于对他的仇恨值。在丧尸们啃掉植物之前,足够他从容撤退了。 ; 第三十章 变异吉娃娃 将一切都充分考虑了之后,李枫眼中冷冽的光芒一闪,坚定地向大厅中间走了几步。 他低下头找了找,弯腰拾起一个陶瓷的工艺品。工艺品是一匹黑马,前蹄腾空地直立着。李枫把工艺品抱起来掂了掂,起码有十斤的分量。他抱着工艺品四处敲了一下,找到了一个非常理想的位置。 那是一个茶几,透明玻璃的茶几面,至少有三四厘米厚。李枫走到茶几前,双手将那匹黑马高高举起,忽然,他双臂运足了力气,将陶瓷黑马向茶几上掼去。工艺品带着一股风声,直向茶几砸去。 “哗啦啦……”,茶几和陶瓷黑马一起碎裂,碎片落得满地都是。与此同时,一声堪比炸弹爆炸的声响,瞬间在整栋别墅里传播开来。 再扔掉了陶瓷黑马后,李枫就迅速地跑到变异植物后面,然后侧耳倾听,一双眼睛,也紧紧盯在楼梯位置。 响声在别墅里回荡了一会儿,便消失不见,取代这种声音的,是一阵不连续的低吼声。 “果然有丧尸……”李枫一听见这低吼声,便听出了是丧尸的声音。忽地,李枫皱了下眉头,“这声音听起来怪怪的,又不太像丧尸的声音。” 李枫正在这么想着,就听见一阵扑通扑通的脚步声。脚步声来得好快,几乎是脚步声才响起,李枫就看见了两个丧尸,出现在了楼梯上。 一看见丧尸的影子,李枫倒放下了心,“看来,是我听错了,以为那低吼声不是丧尸发出来的。也许,是因为别墅里拢音,所以声音听起来才特别怪异。” 丧尸几步,便从楼梯口冲了下来,直向李枫的方向扑过来。李枫眼中闪着冷光,“看来这栋别墅里面,就剩你们两个东西了……那就来吧。” 突然之间,李枫的眼前的光线一暗,似乎是有一个巨大的东西,将窗户上光线遮挡住了大部分。李枫心里一惊,连忙抬头向二楼看去,就见一个巨大的黑影,猛地从二楼跳到了一楼。 “那……那是什么……”李枫瞪大了眼睛,实在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东西。 就见那东西,有两米多长,将近一米七八的高度,全身长满了黑毛。一张长嘴微微地张开,露出满口刀锋一般锋利的牙齿。 “那是……那是一只狗……”林小蝶颤抖着声音惊叫道。 这时,李枫也看了出来,林小蝶说得不错,那的确是一只狗,而且狗的品种,李枫也认得,是一只黑色贵夫人。可是,谁能想到,原本娇小玲珑的贵夫人犬,怎地就变得如此巨大。 在看到这只贵夫人犬的瞬间,李枫的心凉了半截。很显然,这是一只变异犬,究竟如何变异的暂且不提,它这么大的体型,显然要比丧尸更加危险,也不知道一棵植物,能不能抵挡得住。如果植物抵挡不住,那他李枫可真是连跑都跑不了了。 变异犬冲下楼梯后,微微停顿了一下,以正面面向李枫。变异犬的头微微低下,全身的毛,大部分都沾着污渍。李枫仔细看了看,毛上哪里是什么污渍,而是一块块的血液凝固之后,沾到了变异犬的毛上。李枫本来还幻想着,狗是人类所养,不一定会攻击人类,可是,在看到它皮毛上沾满的血液后,李枫彻底打消了这种幻想。那些鲜血意味着,这只变异犬的杀戮很重,不管它杀的是什么,总之绝不会单单放过人类。 变异犬的嘴巴上和脑袋上所沾的鲜血特别多,贵夫人犬的头部毛特别多,这只变异犬也不例外。可是,那些长毛都被血液粘连到一起,一缕缕地垂了下来,变异犬的一双邪恶的眼睛,得以在毛发里显露。 那是一双骇人的眼睛,眼睛里透出红光。变异犬的双眼,并不像丧尸的眼睛是黑色的,而是一种血红色。 被这样一双眼睛瞪着,李枫觉得脊梁骨都在冒冷气。 变异犬瞪视了李枫一眼,低吼一声,猛然朝着李枫的方向扑了过来。这时候,变异犬前面的两个丧尸,和李枫还有八九米的距离。但那只变异犬后发先至,顷刻间便到了丧尸的身后。 也许是变异犬嫌两个丧尸挡住了它的路,张开大口,一口咬在了一个丧尸的肩膀上,然后牙关一合,头用力一甩,将丧尸甩出去老远,咕咚一声撞在了大厅的墙上。 李枫向那丧尸扫了一眼,不禁更加骇然。就见那丧尸的肩膀连带着半个身子,已经不翼而飞。 对付另一个丧尸,变异犬没有用嘴去咬,而是伸出一个爪子,轻描淡写地在丧尸身上拍了一下。登时,另一个丧尸也飞了起来,落到地上后,李枫发现,那丧尸的胸骨全部折断,整个胸部塌陷了下去。 这变异犬的杀伤力,实在是太过惊人。李枫不是不知道,丧尸的抗击打能力,他就亲手用铁棍打过,费了很大力气,也没有说打断过丧尸几根骨头。可是丧尸在变异犬面前,就和纸糊的一样,仿佛一碰就碎。 事到如今,李枫再没有别的想法了,还是赶紧跑吧。 他几步跑到了大门那里,拉开大门,刚要跑出大门,却猛地停下脚步。 在大门外五米的地方,出现了一个丧尸。那丧尸李枫认得,正是啃断了两棵植物的那个丧尸,也不知道它怎么就出现在别墅门外面了。 那丧尸也发现了李枫,猛地朝李枫扑来,吓得李枫赶紧把门关上,同时用后背死死地顶在门上。“咚”地一声巨响,丧尸狠狠地撞到了门上,李枫的后背,顿时感受到了丧尸冲撞的巨力。 “怎么办……”李枫的头脑飞快地运转了起来。如今的情形,对他来说非常不利,何止不利,简直是危险到了极点。前有巨犬,后有丧尸,想跑都没地方跑,该怎么办? ; 第三十一章 仙人球儿 求票·· 这时,变异犬已经进入了植物的攻击范围,变异植物挥动起那根柔软的长茎,以一种极快的频率,抽打在变异犬的身上。 李枫毫不怀疑,变异植物的抽打力度,如果是抽在丧尸身上,要不了几下,便可以将丧尸抽得骨断筋折。可是,抽在变异犬身上,却并没有太大用处,并不足以对变异犬造成致命伤害。 长茎一下一下抽在变异犬身上,变异犬被抽得速度慢了许多,并且低吼声十分频繁,好似是在哀号。忽地,变异犬怒吼了一声,嘴巴一张,一口将长茎叼住,接着牙关一用力,一口将长茎从中咬断。 变异犬似乎是恨透了那棵植物,身形一窜,跳到植物前方,张开大口,一下一下地向植物咬去。不到片刻,植物便被变异犬咬得七零八碎,残块散落了一地。 将植物摧毁了之后,变异犬静止了片刻,转过头来,一双眼睛闪着冷光,盯在了李枫的身上。 在这一瞬间,李枫觉得自己的呼吸都要停止了,他头脑里空空如也,放弃了所有的想法,等待着大狗扑过来。就连死命顶着的大门,他也放弃了。门外丧尸猛地一扑,巨大的力量将李枫推到了一旁,丧尸冲进了别墅内。 李枫的神情一阵木然,他等待着,等待着死神的降临。现在,他实在是没有一点儿办法,可以阻止死神的来临。 丧尸扑进来之后,并没有对李枫发动攻击,而是直朝着仙人球儿扑去。那只变异大狗,盯了李枫片刻后,居然没有对李枫发动攻击,也朝这仙人球儿而去。 见到这一幕,李枫黯淡无光的眼睛里,忽地又重新焕发出光彩。“不,我不能就这样等死,怎么也要拼一次……” 丧尸和变异犬一起扑向仙人球儿,给李枫提了个醒,他还有一棵仙人球儿可以利用。同时,这也给李枫创造了一丝求生的机会。当然,这个机会,绝不是趁着大狗咬仙人球儿的时候跑,李枫发现,大狗虽然在咬着仙人球儿,可一双眼睛,始终在盯着自己,只要自己敢跑出大门,大狗必定会从后面追过来。 李枫的机会其实是,在变异犬和丧尸毁去仙人球儿之前,将仙人球儿发动,也许就能将丧尸和变异犬消灭。李枫也知道,这机会非常渺茫,就算将仙人球儿发动,也未必解决得了变异犬,那变异犬实在是太过强大了,强大到不可战胜。 但是无论怎么说,这毕竟是一次机会,一次李枫拼搏的机会,如果这次机会放弃了,那么,李枫真就没有任何活着的理由了。 李枫发了疯似的,在地上寻找着金属材料。这时候,李枫的头脑还算冷静,他心里清楚,现在这种情况,给他的机会只有一次,他必须要找对可以发动仙人球儿的材料。 因此,他寻找材料,看起来显得很慌乱,其实目的性非常明确,就是要找到一种和他先前那些金属材料不一样的金属。 “不一样的金属……不一样的金属……”李枫心里默念,眼睛在地上搜寻。可是,一般家庭所用到的金属,都是些铁铝铜之类的,想要找到一种别的金属,又谈何容易? 这时,李枫抬起头,向仙人球儿处看了一眼。也许是因为仙人球儿浑身是刺,不好下口的缘故,仙人球儿还没有被变异犬和丧尸彻底毁去。但情况也不容乐观,仙人球儿的侧方,已经被变异犬啃没了一大块,恐怕仙人球儿连一分钟也坚持不到了。 李枫都要急疯了,左一圈右一圈地在一个小范围里寻找。 忽然,李枫被什么东西挡了一下,他抬起头,看见是林小蝶。“你给我滚开,别挡着……”说到此处,李枫猛地闭上了嘴巴。他看见,林小蝶的右耳垂上,挂着一个闪闪发亮的耳环。 那耳环是金黄色,不错,那是金子。李枫欣喜若狂,猛地伸出手,拽着金耳环用力一扯,把金耳环扯到了手里。 林小蝶惨叫了一声,鲜血从耳垂上流了下来,她连忙用手捂住,脸色比纸还要苍白。 李枫那还顾得上林小蝶,拿着金耳环,向仙人球儿飞奔而去。 在接近到仙人球儿两米远的时候,李枫的脚步戛然而止。他看到,那只大狗忽然抬起头,一双血红的眼睛,直盯着自己,并向自己发出一阵低沉的咆哮声。 李枫知道,只要自己再敢向前进一步,大狗一定会向自己扑来。 “怎么办?还有两米……” 大狗见李枫不动,又低下头,继续去咬仙人球儿。 时间已经到了万分紧迫的时候了,决不能继续耽搁下去。李枫望了望仙人球儿后面的孔洞,咬了咬牙,忽地双臂一用力,将金耳环扔了出去。 金耳环划着一道金色的弧线,朝着孔洞飞了过去。随着金耳环距离孔洞越来越近,李枫的心越来越沉,他发现,金耳环并不能准确地投进孔洞里,至少差了几公分。 果然,金耳环砸到了孔洞上方两三公分处。两三公分,是一个极短的距离,可是这个距离,对于李枫来说,却比鸿沟还要宽阔。 李枫心如死灰,很显然,即使他再去捡到金耳环,也没有时间再次尝试了。 正当李枫陷入绝望时,他发现,金耳环忽地钻进了孔洞里消失不见了。就好像那仙人球儿自己,把金耳环吸进去了一样。 李枫目瞪口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有一点他很确信,金耳环确确实实,进入到了仙人球儿的内部。 李枫满怀期待地,看着仙人球儿吞噬了金耳环,然后大发神威,将变异犬和丧尸全都消灭掉。 但是,仙人球儿并没有使用出任何的攻击手段,要说变化,好像仙人球儿大了一些。李枫紧盯着仙人球儿看,不错,仙人球儿是大了,这种变化,一开始时比较缓慢,只过了片刻,仙人球儿这种增大的速度陡然增加,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增大。就好像仙人球儿突然变成了一个气球儿,在注气之下,不住地膨胀变大。 一瞬间,仙人球儿就变大了足有之前的三倍。 ; 第三十二章 自爆 票票在哪里? …… 忽然,“砰”地一声巨响,仙人球儿爆裂开来,爆开的气浪,吹到了李枫身上,李枫就觉得自己像一只飞翔的小鸟一样,在天空中翱翔,然后猛地摔在了地上。同时,他感到了身上的一阵剧痛,眼前一黑,就此失去了知觉。 时间不长,李枫悠悠地醒来。 在他头脑里还一阵迷迷糊糊的时候,一个意识已经占据了他整个脑海。“坏了,这一下一定受伤不轻。” 有了这个意识,李枫马上清醒过来,“蹭”地从地上弹起,低头看了看身体的部件,并未发现任何受伤的地方,又活动了一下胳膊腿,这才确定,刚才爆炸虽然猛烈,自己却并没有受到一点儿伤害,只是被气浪撞得晕过去而已。 这件事充满了古怪,可李枫并没有多去琢磨,他知道,就算是拼命琢磨,一时半会儿,也不可能弄得明白,反而耽误了时间。 李枫首先需要确认的,是那只变异大狗去哪儿了。那只大狗实在是太过恐怖,不管去哪儿,对李枫都是个潜在的威胁。 大厅经过刚才的一番爆破,更显得破败不堪,大厅里所有的东西,都被爆破产生的气浪掀离了原来的位置。 李枫推开一个挡在自己身前的沙发,向原来摆放仙人球儿的位置走去。就见那仙人球儿早已经没有了踪迹,连个残片也没有剩下。 以那个仙人球儿所在的位置为中心,十米范围之内,没有任何杂物,由此可见,仙人球儿爆破的气浪,该有多么惊人。甚至连别墅的大门,都已经被炸得大开,原来客厅里的一些东西,也被炸到了外面,其中就包括林小蝶。李枫看见,林小蝶在距离大门七八米远的地方缓缓站了起来,和他一样,看不出一点儿受伤的模样。 李枫心里最惦记的,还是那只大狗。他站在大厅之中,四处观瞧,搜索大狗的踪迹。 只不过稍微地搜寻了一下,李枫便看见了那只大狗。那只大狗,现在对于李枫来说,永远也构不成威胁了。因为那只大狗全身上下千疮百孔,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李枫走上前去,就见那只大黑狗侧躺在地上,将近三米的身长,即使是躺着,仍叫人不免惊叹其体型的庞大。 在大狗身上,遍布着许多手指粗细的伤口,一望而知,这些伤口,正是变异仙人球儿的刺所造成的。李枫只是有些奇怪,他当时距离仙人球儿很近,为何仙人球的刺,就没有扎到他的身上? 李枫设法走到了大狗旁边,尽量踩在没有血水的地方。大狗身上的伤口,直到现在,还有鲜血不断地向外涌出,顺着楼梯流下,流到了客厅的地板上,形成一滩血池。大概是由于血池的关系,客厅里充斥着一股血腥味儿和臭味儿,就和丧尸身上的气味儿差不多。 李枫拎起死狗的一只后腿,死狗死沉死沉的,李枫使出浑身的力气,也抬不起这条后腿。就在这时,李枫发现,原来这只大狗,浑身大部分的骨骼都已经粉碎,没有骨骼的支撑,死狗就像一滩烂泥。 李枫不禁骇然。他知道,这只变异犬,不仅个头大,而且浑身的皮毛肌肉骨骼,全都比之前坚固许多,尤其是骨骼,其硬度和钢铁也差不了多少。即使是这样,仙人球的刺,还是将大狗的全身骨骼击得粉碎,由此可见,那仙人球的威力该有多大。 李枫观察了一会儿大狗,发现大狗确实死了,便又去找那只从大门冲进来的丧尸。 在大厅的一个角落里,李枫找到了那个丧尸。确切地说,是找到了那个丧尸的残骸。那个丧尸的浑身上下,被无数的刺洞穿,使一个本来体型颇为丰满的丧尸,变成薄薄的一层肉片。不仅是肉片,还是密布了无数空洞的肉片。李枫一只手,将丧尸拎了起来,就好像拎起来一个破门帘子一样。 …… 事到如今,别墅内部所有的丧尸,已经全部解决掉了。李枫可以大声地宣布,现在,这栋别墅属于李枫的了。 接下来的事情,无非就是对别墅进行一番搜索,看看这栋别墅,能带给李枫些什么。另外,还要对别墅内部进行清理工作。别墅的二层和三层,可能会好一些,这一楼的客厅,经过李枫和变异犬的一番大战,尤其是最后仙人球爆破,早就弄得一塌糊涂,跟个垃圾场一样。 李枫眼望着客厅的场景,暗暗感慨,这清理的工作也太大了些,只好交给林小蝶慢慢干了,只要一个月之内,林小蝶能把这项工作干完,就不算林小蝶偷懒。 至于李枫自己,他还有更重要的是要做,哪有功夫来干这些杂活。 现在已经到了中午,李枫决定,今晚就睡在别墅里,想要睡在别墅里,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至少必要的准备工作还是要做的。李枫估摸了一下时间,一个下午,也就够他做些准备工作了,至于搜寻和清理这两件事,只能明天才能正式开展。 其实所谓的准备工作,说白了就两个字,安全。 现在,这栋别墅里,到底有没有丧尸,李枫还不敢肯定,这需要他看过别墅的每个地方才能知道,这也等于是将别墅整个探查一遍。这探查的事,已经说了,李枫并不打算今天来做。 他的想法是,这个别墅这么大,二十几个房间,他只需要占用一个房间,确保那个房间里没有丧尸就可以了。待到熬过这个晚上,等到明天详细探索别墅以后就好说了。 当然,想要在这个情况不明的地方睡得安稳,安全措施一定要到位。此刻周围虽然看不到丧尸的踪影,并不代表就可以放心大胆地睡觉,万一睡熟的时候,丧尸突然来犯,那才叫死的冤枉。 对于这一点,李枫也已经想好了。他只需在睡觉的房间里,摆上两棵变异植物,来守卫自己,便可以高枕无忧。 想到此处,李枫立刻着手去做。 ; 第三十三章 搜索 求票·· 他带着林小蝶,走出别墅的大门,来到外面。 李枫又来到了他最开始采集植物的地方,这次他只想采集一种植物,就是那种吸纳铁元素,驱动一根软茎发动攻击的植物。李枫还清晰地记得,这种植物在没变异之前是什么样子。在他细心地寻找之下,不一会儿,便在这旷野里采集到了四棵。 其实,要守卫李枫睡觉,这样的植物,只需要两棵,便足以胜任。但是李枫本着多多益善的原则,直采了十棵才罢手。 李枫之所以单单寻找这种植物,是因为这种植物吸纳的是铁元素,而铁元素是最为普遍的金属元素,在别墅里随随便便,就能找到不少。既然能够省时省力,李枫为何还要去给自己找麻烦? 采集完植物后,李枫和林小蝶回到别墅里,然后,李枫捧着植物,上到了别墅的二楼。 别墅二楼的情况,的确如李枫料想的一样,混乱的程度并不是十分严重。 李枫沿着走廊,将二楼的房间,每一个都仔细看过一遍。二楼一共十个房间,有主卧、客房等,另外还有三间房间里面没有chuang,是休息室、娱乐室等地方。 当李枫接近到二楼最后一间房间的房门时,一股刺鼻的血腥气直冲李枫的鼻孔。房门已经完全打开,展露在二人眼前的,是一副地狱般的场景。 这是一间普通的客房,约有五十平米。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房间里面到处喷射的鲜血,地板上,墙纸上,干净整洁的chuang铺上,全都是鲜血。 这么多的鲜血,完全是从四个人的身上流出来的。在房间的地板上,一共有四具骸骨,这四具骸骨上,大部分的肉已经不见了,但碎肉还零零散散地在骨骼上挂了一些。这些碎肉,成了蛆虫们的美食,无数的蛆虫,在那些碎肉里面进进出出,自由地徜徉在美食当中。 其中有一具骸骨,明显是刚死去不久。那具骸骨是半靠在chuang脚,下半身的肉基本上都没有了,胸前的肉也没得差不多了,胳膊上和头上,倒还剩下百分之七八十的肉。一滴滴的鲜血,从那具骸骨低垂的下颌滴落到了地上,发出“嗒嗒”的声响。那些滴落的鲜血,在那具骸骨的两个腿骨之间,汇成了一滩,每一滴鲜血滴落,都会在那血池上荡起几圈涟漪。 看到了这些,李枫登时就明白了,那大狗的皮毛上,为何会沾满鲜血。很明显,这四人都是死在大狗的嘴下,为大狗提供了新鲜的肉食。对于大狗进食,李枫并不反对,不论是什么,都要吃东西。但是,这条大狗显然没有经过良好的教育,吃个东西也就算了,非要将进食的场所搞得如此龌龊。 正在这时,李枫身后的林小蝶,“哇”地一声,扶着墙就是一顿狂吐。 本来李枫就一阵阵恶心,但还没有到呕吐的地步。林小蝶这么一吐,李枫差一点儿就忍耐不住,跟着她一起吐。李枫忍了好一会儿,才将呕吐的感觉憋回去。他看着林小蝶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个女人,这也能吐一场,实在是不像话。现在是什么世道,是末世。在末世里,这种场景,以后必定是司空见惯,见到一次吐一次,还不把自己吐死?看来,林小蝶还是觉悟不够啊。 为了替林小蝶提高觉悟,李枫淡淡地说道:“我现在分派你一个任务。明天,你就给我把这个房间清理干净。记住,是彻底的清理,我不想你清理完了,我再在房间里看见一丝血迹。” 林小蝶被李枫的任务惊得一呆,直愣愣地望着李枫。李枫冷笑了一下,心里却一阵得意,“我带人还是有一套的,林小蝶不吐了吧?” …… 李枫将二楼的房间,全都巡视了一遍,相中了一间大的套房。 李枫之所以会看中这间套房,不是因为这个房间最大,装修最为豪华,而是这间套房里,有一张非常大的chuang。对于李枫来说,有什么能比得上一张chuang的诱.惑力更大呢?自从末世来临,他从来没有在软软的chuang上睡过一觉,那种舒适的感觉,李枫都想念了许久了。 他真想立刻就扑到chuang上,美美地呼一顿猪头。可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在这个末世里,一切都不能大意,稍微一个不小心,很可能便会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 这间房间还算十分整洁,门窗完好,里面也没有多少灰尘。不过,李枫还是叫林小蝶收拾了一番。 在林小蝶整理房间的时候,李枫也没有闲着。还是那句话,如今的世道,最最重要的,还是安全,安全在任何时候,都要放在第一位。 李枫取出两棵植物,放在chuang头的位置,使植物的正面正对着卧室的门。然后取出两粒种子,种入植物中。嗖地一声,两棵植物摇身一变,变成了前方带有一根柔软长茎的模样。 看着两棵植物威风凛凛的模样,李枫微微点了点头。原来植物的本体,他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可是,这种变异植物是李枫创造出来的,是他的私有物品,他拥有绝对的权威。因此,李枫给这种类型的植物,取了个名字,叫做鞭挞者。取这个名字,李枫还真是煞费了一番心思,对这个名字,李枫甚为满意。 他拍了拍左边的植物,“你就叫鞭挞者一号。”又拍了拍右边的植物,“你叫鞭挞者二号。”两棵植物抖动了两下,似乎也在为这个新名字兴奋不已。 接着,李枫又把视线投到了窗户上,心里暗骂:“草他吗的,你再有钱吧,弄这么大一扇窗户干嘛?尽给老子添麻烦。” 在末世之前,这样一扇落地大窗,是奢侈的享受,可是到了末世,这扇大窗,却成为了麻烦。最大的麻烦就在于,玻璃窗太脆,对于阻挡丧尸,根本起不到一丁点儿的作用。 这时候,一个想法在李枫脑海里悄然形成,“要是把这扇窗堵死就好了,方法无所谓,有一条必须要做到,那就是结实。” ; 第三十四章 安顿 因为这扇窗子的缘故,李枫不得不在窗户附近摆了一棵植物,取名为鞭挞者三号,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有丧尸破窗而入。 李枫正在忙着的时候,林小蝶忽然说了声,“咦,这里有一部手机。”原来林小蝶在翻看chuang头柜时候,发现里面有一部手机。 李枫将手机拿过来,一看品牌,是某果的5s,高档货。手机屏幕一片漆黑,李枫按住开机键,屏幕一阵闪亮之后,居然能够开机。 手机的桌面是一个卡通图片,由这张卡通图片,李枫判断出,这部手机的主人,应该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生。只是现在,小女生恐怕变成了丧尸,再也不会活泼可爱了。 李枫稍微伤感了一下,开始摆弄起这部手机。手机的状态保持得不错,电池有一半的的电量,可是,在接收信号的位置,却没有显示出一点儿信号的样子。 李枫兴趣索然,将手机扔回到chuang上。林小蝶拿起手机,摆弄了两下后,举着手机,在房间里四处走动。 李枫冷哼一声,“别走了,看着我闹心。人他吗都死光了,哪里还有信号,你就死了心吧。”李枫心情很糟,每一次的发现,都让他更加坚信,这个世界,真的已经彻底沦丧了。 …… 通过手机上的时间,李枫才知道,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钟。 他看了看外面的日头,太阳的方位也差不多在三点多钟的位置。不知不觉,李枫已经从中午忙到了这个时候。 李枫肚子里一阵叫唤。从早晨到现在,他只吃了一顿,其实早就饿了。但是因为一直在布置房间的安全措施,根本顾不上吃饭的事。这时一切都布置妥当,吃饭便成了首要问题。 李枫记得,别墅的一层有一个很大的厨房,里面应该有些吃的。他走到卧室的房门附近,回头对林小蝶说:“你先在这里忙,我去找些吃的。” 林小蝶马上追到了李枫身后,“主人,你,你带上我吧,我一个留在这里害怕。” “怕什么?真是怂货。”李枫哼了一声,顿了一下又道:“好吧,咱们一起到厨房看看,弄点儿吃的。” 两人从二楼下来,来到了一楼的厨房。一进到厨房里面,李枫不由得呆了一下。他可以对天发誓,这辈子,他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厨房。这厨房的面积极大,光灶台就有七八个,就算是七八个厨师一起做饭,都不带碰到别人的。厨房的四边有两面是橱柜,剩下的两面都是一些厨房用的电器,光三开门的大冰箱就有两个,冰柜更是达到了三个之多。 李枫如同一个闯进银行的劫匪一样,忙不迭地走进厨房里,将所有的冰箱,橱柜,冰柜打开,凡是能够储藏食物的地方,他一个都没有放过。 他之所以如此心急,倒不是因为肚中的饥肠辘辘让他忍耐不住,而是他想看看,厨房里到底有多少食物,够他用多长时间。 简单的看了一下后,李枫顿时有一种从天堂坠入到地狱一般的感觉。谁能想得到,这么大得比一般的家庭整个房屋面积还要大上许多的厨房,里面的食物,竟然少到令人发指的程度。 两个大冰箱里面,只有一个冰箱里有一些面包果酱和三十几颗鸡蛋,另外还有一些熟食,另外一个冰箱里更是空空如也,连根毛也没有。三个大冰柜也是摆设,跟新买来的一样,倒是橱柜里有一些大米白面,还有一些油盐酱醋糖等调料。大米和白面加到一起一共是三袋,两袋大米,一袋白面,一共是两百斤。 李枫之所以费劲这么大的周折,不就是想这个别墅里,一定存有大量的粮食,可供他一段时间以内,不用为粮食担忧吗?然后,他可以分出神来,去做别的事。 可是,这两百斤的粮食,够他吃上多长时间?他对付对付,不吃饱的情况下,一天怎么也要一斤半的粮食,林小蝶是个女人,食量小点儿,怎么也得一斤吧?一天下来,两个人就是二斤半的粮食,这两百斤粮食,连一白天都吃不上。也就是说,三个月之后,他还得去寻找粮食。 李枫气得,朝着大冰柜踹了几脚,踹得大冰柜咚咚直响。忽然,他停止了动作,转头望向林小蝶。林小蝶注意到,李枫的眼睛里,陡然爆发出一阵凶光,同时她看到李枫的拳头紧紧地捏住。 可一瞬间过后,李枫眼中的凶光消失,拳头也放开,转过头去,不再看林小蝶一眼。 林小蝶看见李枫眼睛里的凶光时,心里很是紧张,她还以为李枫见到这么少的粮食,心里有怒气,要对她发泄。她根本没有想到,在刚才那片刻之间,她已经在鬼门关里走了一遭。 原来,李枫刚才一瞬间,忽然想到,如果这些粮食只是自己一个人吃,那么就能维持四个月的时间。也是在那一瞬间,他忽然想把林小蝶宰了算了。但是随后,李枫又想到,如果杀了林小蝶,这诺大的别墅里面,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连个说话的都没有,还不得疯啊。有了林小蝶,至少感觉有压力的时候,可以在林小蝶身上发泄一下。 再说了,这粮食不是还够两个人吃上三个月的吗?只要自己抓紧时间,尽快掌握种子的用法,到时候再去丧尸手里夺取过来就是了,没必要非杀了林小蝶不可。 李枫转念又想,这别墅里,粮食虽然少点儿,是个让人很不满意的地方,可至少这别墅够大,能够给自己提供充足的空间。这点,也算是一份收获。只是,这别墅的安全性上太差了,今后要想办法提高一下安全措施。 这时候,林小蝶说了一句话,“这里怎么就这么点儿粮食?看这别墅的规模,应该不至于,是不是另外还有存储粮食的地方啊?” 真是一语提醒了梦中人,李枫吃了一惊,“对啊,我怎么就没想到?看来真是气糊涂了。这么大一个别墅,里面这么多人,怎地也不可能就这么点儿粮食,一定还有存储粮食的地方。” ; 第三十五章 梦境 不过,李枫并没有立刻就去找存储粮食位置的想法,反正李枫已经打定主意,明天对别墅进行一番详细的探索,到时候再找也不耽误事。 李枫将冰箱里,所有能吃的东西,全都拿了出来,摆在了餐桌上,然后招呼林小蝶一声,二人开始吃了起来。末世里,也顾不得什么吃饭应不应时的问题了,总之饿了就吃。 李枫甩开腮帮子,左手抓了几片面包,右手撕下一只鸡腿就吃上了,吃相十分的不堪。 而林小蝶的吃相,看起来就文明多了,先在面包上,细细地抹了一层果酱,然后撕下一块熟食,放在盘子里。 林小蝶正要吃的时候,她抹果酱的面包,被李枫看见了。“是不是抹了果酱的面包好吃一点儿?”李枫问道,然后也不待林小蝶回答,抓过林小蝶刚刚抹了果酱的面包,几口塞进嘴里。“不错,不错,确实好吃一些。” 林小蝶只得无奈地笑了一下,又重新拿来两片面包,抹上果酱。反正面包还有许多,并不用担心一次全吃完了。忽然,林小蝶意识到,自己居然笑了。这可是她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笑。对于自己的发笑,林小蝶有些奇怪,这种环境下,自己怎么还有心思笑?难道是看见了充足的面包和熟食?那也不算什么啊,还不至于高兴得发笑吧。 半个小时之后,李枫站了起来,打了两个饱嗝,他吃饱了。何止是吃饱,简直是撑得要死。李枫都很感诧异,在这个粮食极度缺乏的末世,自己居然能吃撑到,简直不可想象。 …… 吃饱之后,李枫回到楼上房间。至于清理剩下那些食物的工作,当然是交给林小蝶来干。 他看了看鞭挞者一号、二号和三号,然后一头倒在了chuang上。席梦思的chuang垫真是软啊,整个身子别提多舒坦了。 李枫正在惬意地享受着大chuang带给他的舒适,林小蝶走进了房间。她犹豫了一下,坐在了李枫另一侧的chuang沿上。 李枫微微张开眼睛,似笑非笑地说道:“怎么?你要上chuang吗?” 林小蝶脸一下子红了,她忽然想到,李枫如果提出那种要求,自己是该忍受好,还是拒绝好?她的本意是不想的,可是,身为李枫的奴隶,她有拒绝的权利吗?她不但不能拒绝,还要竭尽所能地满足李枫,甚至不惜一切地主动争取,只有如此,才能长久地留在李枫身边。 正在她左右为难之际,就感觉腰臀位置,被李枫踹了一脚,同时,李枫的声音响起,“滚一边儿睡去,别想挨我chuang的边儿。” 暮色悄然临近,已经是就寝的时候了。 李枫正要睡去,忽然想起一件事。他滕地一下,从chuang上下来,直奔一楼而去。林小蝶见他一副急急忙忙的样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连忙跟了出去。 李枫忽然想了起来,别墅的门,因为仙人球儿爆破的原因,还开着呢。这都要睡觉了,怎地也要把门关上。 李枫尝试关门,发现左侧那扇门的上面的门轴已经断裂,因此,左侧的门晃得很严重。不过,这不影响李枫将门关严。 李枫关上门,把里面的几道锁全部锁上,心里琢磨:这又多了一项工作,这扇坏门,一定要尽快修好才行。 回到房间后,李枫安然地躺在chuang上,不到片刻就睡了过去。 自从末世来临,李枫还从来没有躺在chuang上睡过,因此,这一觉睡得十分香甜。 也不知睡到什么时候,李枫忽然听到一阵好似闷雷一般的轰鸣声。他立刻惊醒,这哪里是轰鸣声,而是无数的丧尸,一起发出的低吼声。紧接着,他就听见门窗一阵破碎的声音,几千几万个丧尸,一起涌进了别墅里,不到片刻,便涌进了他的房间。 李枫望着那些近在咫尺的丧尸,想要逃跑,浑身却没有一丝力气。面对这么多的丧尸,三个鞭挞者,甚至连阻止一下的能力都没有,瞬间便被丧尸淹没。接着,李枫被丧尸紧紧地围在中间。丧尸的臭味儿,从口里喷出,喷在李枫的脸上,李枫面如白纸。终于,周围的丧尸,一起向李枫咬落…… 李枫惨叫了一声,猛然间从chuang上坐起。他心中狂跳,张大眼睛去看,房间里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清,但李枫能够感觉到,房间里并没有丧尸。 “原来,只是个梦……”虽说只是个梦,但这种梦境,很可能将来成为现实。 李枫不由得反省自己,今日夺取了别墅之后,自己有些放松,并起了安逸之心,连睡觉都敢睡实了。这是万万不行的,贪图安逸的后果,必定是丧生在丧尸之口。 李枫坐了片刻,重新倒回chuang上,但是,他再也睡不着了。他眼望着黑暗,等待着黎明,心中却在筹划着今后应该如何去做。 …… 第二天,李枫早早起来,对别墅的所有区域,进行了一番详细的探索。 探索之后,李枫发现,别墅可不止地面上的三层。原来,别墅还有一个很大的地下室。地下室的面积,几乎与别墅一层的面积相当,也分割成一个个的房间。 中间有一个巨大的场地,足有篮球场的面积大小,里面摆满了各种机器。 李枫走到一个有半辆卡车大小的机器前面,这台机器模样很是怪异,李枫并不认识。在机器的旁边,有一个标牌,上面写着机器的名称:燃油发电机。 “我靠,居然是台发电机,难怪这台机器上,还连着电线。”李枫欣喜不已,他伸出手,轻轻抚摸机器那金属的外壳。过了片刻,李枫叹了口气,把手放开。东西是好东西,只可惜他用不上,先不说会不会用,这机器运行起来,噪音一定不小,还不把周围的丧尸全都吸引来啊。 这个场地周围,还分布着一些面积小一点儿的房间。李枫一间间地打开,发现房间里面,都是些生活物资和建筑材料等,他最想找到的粮食,却一粒也没有。 ; 第三十六章 地下室 失望的情绪,在李枫的心里酝酿。转眼之间,便只剩下最后一间房间没有搜索了,李枫心里有些忐忑,也不知最后一间房里,有没有急需的粮食。 最后一个房间,外面是一扇铁制防盗门。其实,地下室每个房间,都是这种防盗门,李枫对付这种防盗门,有特殊的办法,那就是暴力强拆。他的手里,攥着一根二寸铁棒,用力在防盗门锁的位置敲几下,门锁便出现了松动。再捣几下后,门锁从门上掉了下来。 李枫刚要伸手拉门,没想到门猛地向外开启,也就在门开启的一瞬间,一件黑乎乎的东西,向李枫当头砸了过来。 由于事发突然,李枫并没有一点儿心理准备,下意识地往后面一跳,躲避掉砸向自己的东西。同时,李枫心里一沉,“这间房间里有丧尸……” “咚……”地一声响,那件东西没有砸到李枫,贴着李枫的前胸砸到了水泥地上,发出了一声震耳的响动。 李枫向那件东西看去,见那东西是一根将近两米长的铁棒,顺着铁棒,能够看见铁棒攥在一双手里。那双手骨节粗大,老茧横生。“这就是丧尸的手?为什么没有爪子?”李枫看过丧尸的手,丧尸的手最大的特点就是指甲特别长,并且如刀锋一般锋利。这双手却不具有这种特征。 李枫连忙向丧尸的脸看去,这一看才发现,拥有这双手的,根本不是丧尸,而是一个人。这人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根本不是丧尸那全黑的,透出死亡光芒的眼睛。 李枫发现,面前的人个头不高,一米六五左右,身上的衣服污秽不堪,脸孔上也全是黑泥。那人的脸型很瘦,胡子很长,乱糟糟地黏在一起,看来至少有半个多月没有剃过。虽说李枫看不出这个男人的具体长相,但由他表现出的几个外貌特征,李枫判断出,这个男人的年纪,应该在四十五岁到五十岁之间。 李枫在打量那个男人的时候,那个男人也在打量李枫,一双眼睛在李枫脸上瞄来瞄去,手里的铁棍死死地攥着,浑身戒备。 对于人类,李枫没有半点儿害怕的意思。他缓缓地从腰里拔出手枪,也不必用枪口瞄准那人,只是在手里摆弄几下,冷冷地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藏在我的别墅里?” 那男人也不回答,反问道:“你不是刘大飞的手下?” 李枫皱了皱眉头,“别跟我扯些没用的?什么刘大飞刘小飞的,我根本不认识。现在回答我,为什么要藏在我的别墅里。” “太好了……”那男人忽然喜形于色,转身朝黑洞洞的房间喊道:“老婆,莎莎,你们都出来吧,外面的不是食人者,也不是刘大飞,你们都出来。” 李枫这才知道,原来房间里面还有人。在李枫的注目下,两个人互相挽着胳膊,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一个女人年纪比较大,穿着朴素,应该就是男人的老婆。另一个年纪比较小,身形挺拔,穿的衣服比较时尚。可是,再时尚的衣服,脏得连原来的颜色也看不出来,穿在身上,也跟乞丐服差不多。 李枫紧皱着鼻子,这三个人,身上都带着一种刺鼻的臭味儿,实在有些让人受不了。 李枫打量了三人几眼,冷笑了一声,抬步向屋里走去。屋里十分黑暗,什么也看不清,没有办法,李枫只得取出手机,利用手机的手电筒功能照亮。黑屋里的一切,在一片光亮中暴露无疑,李枫惊讶地发现,自己怎么来到了猪窝了。 房间的面积,有三十几平,最里面的地上,用破衣服铺成三个chuang铺。在房间的一角堆满了各种垃圾,散发出一股刺鼻的气味儿。另外,屋里还有几个大桶,有一个大桶装了半桶水,另外的一个大桶盖着盖子,李枫忍不住好奇,打开一看,差点儿没把他恶心死,那只桶里面都是些便溺物。 房间里还有一些锅碗瓢盆等吃饭的用具,无一例外,都脏得不成样子,好像几百年没刷过一样。在地上的一角,李枫发现了一个酒精炉,上面放着一口锅,明显,这是三个人做饭的地方。 总之,李枫看得出来,三个人所有的日常活动,全都在房间里进行。做饭时的水蒸气排不出去,房间里面潮气很重,加上垃圾味儿,屎尿味儿,各种发霉的味儿,简直连猪窝都不如,李枫真不知道,一个人怎么能在这种环境里生存。 令李枫感到非常欣喜的是,他在这个房间里面,找到了一些粮食。一共有三袋一百斤装的大米,两袋五十斤装的白面,东西虽然不多,但也总算是让他没有白闻了这么长时间的臭味儿。 …… 从地下室出来,李枫大喇喇地坐在一楼的一个沙发上。一楼客厅,还是原来乱糟糟的模样,只不过清理出来一个沙发而已。 李枫手里摆弄着手枪,向站在他面前的三个人问道:“你们是谁啊?” 那个男人望了望李枫的手枪,咽了口唾沫,回答道:“我叫吴志,那是我老婆,叫刘淑琴,那个孩子,是我们主人家的孩子,叫程莎莎。不知道您怎么称呼?” “我呀,我叫李枫……” “原来是枫哥,枫哥好。”吴志连忙说道。 李枫抬了抬手,“别枫哥枫哥的乱叫,我跟你很熟吗?”李枫顿了顿,又说:“是这样,大家都是幸存者,在这个末世里,幸存下来也很不容易……” “枫哥说得对……” 李枫忽地把枪举起来,瞄准了吴志的眉心,“老家伙,你是不是活腻歪了?你再敢乱说话,我一枪崩了你。” 吴志连忙摇手,“不敢了,不敢了,枫哥别这样。” 李枫把枪放下,又说道:“我刚才说到哪儿了?我最烦别人乱插话,说到哪儿都想不起来了。” “你说,大家都是幸存者,都不容易。”这时,一直一声不吭的那个叫程莎莎的女孩儿说话了。说话的声音很娇嫩,却透出一股冷冷的味道。 ; 第三十七章 野丫头 李枫瞄了她一眼,“对,大家都不容易,所以,我也不难为你们。这栋别墅,是我在十几个丧尸和一条大狗手里头抢过来的,是我的别墅,我也不留你们了,你们爱上哪儿去上哪儿去,别留在我这里就行。” 吴志万万没想到,李枫一上来就赶他们走。他慌忙说道:“不行啊,枫哥,现在到处都是那玩意儿,我们三个能去哪儿?你让我们怎么活下去?” “我管你们去哪儿?总之离开我这里就行。再说了,你们死活,跟我有关系吗?我这里粮食少,地方小,搁不下你们三个。”李枫淡淡地说道。 “枫哥,你不能啊,你这是……这是把我们往绝路上逼呀。枫哥,我求求您了,别赶我们走,你让我们干什么都行。”吴志恳求道。 “就你们这副德行,你们能干什么?只是三个废物而已,我凭什么浪费我的粮食,来养活你们三个废物?”说到这里,李枫站了起来,端起手枪,恶狠狠地道:“走,现在就给我走,别把我惹毛了。” 吴志猛地跪下,给李枫磕头。“枫哥,我求求你了,留下我们,我吴志给你当牛做马都行。我家小姐莎莎,她出去了没法活……” “吴伯,你给这个坏人跪下干什么?你给我起来。”程莎莎走到吴志身旁,一把将吴志拉了起来,然后,她冷笑着看着李枫,“你真不要脸,我家的别墅,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别墅了?要走也是你走,你凭什么赶我们走?” “你家的别墅?”李枫知道了,这程莎莎应该就是别墅主人的女儿。听她的口气,明显就是大小姐做惯了的样子,一副盛气凌人,李枫对这个最是讨厌。他冷冷地扫了程莎莎一眼,“我再告诉你一遍,这个别墅,有可能以前是你家的,但是,现在是我李枫的。我李枫有权利让你们留下还是走。好了,废话我不想多说,你们都给我滚。” “谁给你的权利?你凭什么,就凭你不要脸吗?”程莎莎冷声说。 李枫气往上撞,抬起手掌,重重地给了程莎莎一耳光。同时,他举起枪,“你再废话,老子一枪毙了你。” 程莎莎捂着脸,冷冷地看着李枫,冷哼了一声,咬牙切齿地说道:“你讲道理讲不过我,就想用武力吗?有能耐你就杀了我,我不会怕的。但是,就算你杀了我,你也是个卑鄙无耻的坏蛋。” “莎莎,你真不要命了?我求求你了,你别说了。”吴志一把捂住程莎莎的嘴,转头对李枫求道:“枫哥,莎莎还是个孩子,还不懂事,您别和她计较。” 李枫摆了摆手,“行了,我不会和这个满嘴喷粪,一点儿家教没有的小丫头片子一般见识的,你们赶快走。对了,你们可以拿走一袋粮食,大米或者白面你们自己挑。” “你才满嘴喷……”程莎莎的嘴,一下子又被吴志捂住,吴志毫不怀疑,把李枫惹急眼了,李枫真的会扣动扳机。 李枫这一说到粮食,吴志的头脑里,不知怎么就灵机一动,他忽然想起来一件事,不由得兴奋起来,急忙说:“枫哥,你赶我们走,不就是因为粮食吗?我知道有个地方存有大量的粮食,我说出来,是不是我们三个就可以留下了?” “大量的粮食?”李枫急忙问道:“快说,在哪里?” …… 原来,距离别墅不到一公里远的地方,有一个地下仓库。那个地下仓库,正是供应别墅粮食的仓库,里面不但存有大量的粮食,还有其他许多种副食。 只是那个地下仓库,距离小镇比较近了,常常有丧尸在那里徘徊。不过,李枫想了一下,觉得就算是有丧尸,也不可能太多,他有很大的机会,可以将那个仓库搞到手。 李枫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好,老吴,希望你说的是真的。如果等我夺过来仓库,发现里面根本没有你说的粮食。后果,你是知道的。” 吴志连忙说:“知道,知道,我怎么敢撒谎欺骗枫哥。” 于是,李枫就这样,把三个人留了下来。不过,李枫看着那小丫头就不顺眼,对他没有一点儿尊敬不说,连笑也不笑一下,李枫真恨不得把她赶出去算了,她不走就把她扔出去。可是,看在那些粮食的份上,李枫也只得暂时忍耐下来。他心里很不爽,为了点儿粮食,我李枫就要受那小丫头的气? 李枫咬了咬牙,瞪了一眼程莎莎,心里暗想:小丫头片子,别把爷惹急眼了,惹恼了我,我可什么都干得出来。 偏巧这时,程莎莎一眼看见了楼梯上的那条大狗。“黑爵……”她蹬蹬几步,跑到大狗身边蹲下,“黑爵?黑爵?”忽然,她转过头,怒视李枫,“是不是你,杀了我的黑爵?” 李枫点了点头,“是我弄死的,怎么了?” “你个坏人,黑爵那么乖,你为什么要杀他,你不是人,你是个恶魔,恶魔……” 李枫腾地一下火了,走上前几步,拉起程莎莎的胳膊就往楼上拽。“你干什么,你放开我,你拽疼我了。” 李枫并不管她大呼小叫,把程莎莎拽到二楼最后一个房间。吴志在李枫身后喊道:“枫哥,枫哥,莎莎还小,你可不能啊……” 李枫回头怒喝了一声,“小怎么了?小就可以不说人话?今天,我非得教训她一下不可。” 李枫来到房门前,嗵地一脚把房门踹开,拎着程莎莎,把她扔进了房间。“你自己看看,这就是你那乖乖的黑爵干的好事。”说着,李枫反身把房门关上,将程莎莎关在了里面。 程莎莎在里面拼命地拽门,李枫拉着门把手,不让她出来。过了一会儿,大概是程莎莎没了力气,终于停下了拽门的动作。 吴志在一旁急的直冒汗,“枫哥,里面是什么?莎莎还小,别把她吓坏了。” “你少在我跟前放屁,我做事还用你管?”李枫忍耐不了吴志的絮叨,大声骂道。吴志不敢再多说,搓着手站在一旁,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 ; 第三十八章 设施 大约过了五六分钟,李枫觉得差不多了,这才打开房门。房门才一打开,就见程莎莎捂着嘴,从里面冲了出来,扶着墙稀里哗啦的一阵吐。吴志心下疑惑,隔着门缝,向房间里看了一眼。这一眼看下去,吴志也跟着程莎莎一起,扶着墙一阵狂吐。吴志信佛,他匆匆之下看到的一切,使他坚信,那一切就是修罗场里面的景象。 对于二人的反应,李枫甚为满意。他淡淡地说道:“小丫头,这房间里面的一切,都是你那个乖乖黑爵干的。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很好,很壮观?我宰了那畜生不过分吧。” 程莎莎弯腰扶墙,侧着脸孔,狠狠地白了李枫一眼。 …… 中午饭是吴志的老婆刘淑琴做的,刘淑琴用酒精炉,煮了一锅白米饭。另外,还把熟食切上了一些。 自从末世以来,李枫还从未吃过白米饭。虽然那白米饭干巴巴的,略微有些夹生,但李枫仍旧吃得香甜无比。他根本没想到,一碗普通的白米饭,居然如此美味。 吴志等三人,这时候已经洗去了身上的污垢,李枫这才看见三人的真容。吴志满脸精瘦,一副精明能干的模样,他老婆脸上虽然已经有了皱纹,但皮肤很白,眉清目秀,年轻时也是个漂亮姑娘。至于那程莎莎,李枫发现,那程莎莎简直跟一个陶瓷娃娃一样,脸上的皮肤又细又白,长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漂亮极了。 只是,这程莎莎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身段还未完全长开,胸前平的跟飞机场一样。如果等上个三年五年,程莎莎发育成熟了,简直是个人间极品。 不过,李枫看了两眼,也就没了兴趣,端起饭碗继续吃饭。程莎莎紧绷着脸,鼻子里哼了一声,“色.鬼。” 吃过饭后,李枫打着饱嗝坐在沙发上,招呼吴志,“老吴,你过来,我有些事问你。” 吴志蹲在李枫面前,抽着烟说道:“枫哥,你问吧。” “老吴,你对这别墅应该很熟悉吧?” “那是当然了。我和我老婆,已经在别墅里干了十多年了,所有东西,都要经过我的手,我怎么能不熟悉呢?” 李枫点了点头,看来,这吴志是类似于管家的角色,那就好办了。“老吴,我问你,这别墅里面,有没有蔬菜种子?” “蔬菜种子?枫哥,你是要种菜吗?可现在是秋天啊。” “你少废话,我问你什么,你回答什么就完了。” “是这样,枫哥,蔬菜种子有不少,什么蔬菜的都有。别墅后面有一块菜地,我们家主人不喜欢吃市场买的菜,说那菜有化肥,于是让我们自己种,一点儿农药和化肥也不上。都说那种菜吃起来健康,我看也是。现在这社会,各种稀奇古怪的病多了去了,都是吃那种上农药化肥的菜吃出来……” 李枫摆了摆手,他发现这吴志怎么这么啰嗦。“行了,行了。现在是什么社会,你又知道了?你去把种子给我找来,记住,我需要所有的种子。” “好嘞。”吴志说完,站起身来就要去。李枫连忙把他拉住,“你他码的倒是挺勤快的,我还没说完呢,你走什么。” “老吴,别墅里有水源吗?” “有,这别墅有两眼机井,都打下去两百多米深。我们家主人说了,水要是太浅了,有污染,因此不惜花大价钱,打了两眼深井。” 李枫都快气蒙了,“你说这些有个屁用。那么深的井水,怎么用?” 吴志眨了眨眼睛,似乎很不理解李枫的问话。“枫哥,当然是抽上来用啊。” “用什么抽?”“高压水泵。”“草,你拿我寻开心呢还是怎么着?现在哪里有电,怎么能使水泵工作?说了等于没说。” “不,不……”吴志摆了摆手,“枫哥,地下室有一台发电机,是烧柴油的。那台发电机功率很大,可以供得上整栋别墅的用电,更别说带两个水泵了。” 那台发电机,李枫早就注意到了,所以吴志一说,李枫就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李枫沉思了片刻,无疑,那台发电机,可以为李枫提供很大的方便,而且,他的计划没有水是不行的,看来那台发电机非要用上不可了。只是,李枫对于那台发电机的使用,多少有些顾忌。他问道:“那发电机你会用吗?” “会,不但会,有些小毛病,我也能修理一下。那回有一次,就是出现了问题,谁也弄不明白……” “行了,别啰嗦。我再问你,那台发电机发动起来,噪音大吗?”这个,才是李枫最关心的问题。如果噪音太大,一开启把附近的丧尸都吸引过来,那就叫自寻死路。 “枫哥,放心吧。那台发电机是进口的,质量非常好,噪音也不能说没有,但出了地下室,根本就听不见。” “太好了。”李枫一拍大腿,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这样,下午的工作这样安排,让那几个女人收拾房间,你给我去找蔬菜的种子。至于开启发电机的事,等我命令。” …… 李枫发现,吴志的办事效率很高,在他发布了命令二十几分钟以后,吴志怀里抱着一堆纸包来见他。 “这个是白菜种子,这个是菠菜种子,这个是生菜种子,这个是……”吴志每说一个,就把一个包放在李枫面前。 李枫摆了摆手,“行了,你都放这里。对了,你再去给我弄些土来,担到三楼的健身房里。” 吴志对于李枫的命令很感困惑,但他有一个好处,并不多问什么,反正李枫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 李枫之所以又是蔬菜种子又是土的,原来他是早有计划。这个计划,在他夺取别墅之初就已经酝酿好了,可以说,他夺取别墅,这是最主要的目的。他的目的就是,种菜。 不错,就是种菜。经过了许多次对于变异植物的尝试之后,李枫多少有了些经验。他发现,每一种植物变异之后,对丧尸都有一定的杀伤力。但是,变异植物并不是拥有着无穷的杀伤力,一旦丧尸多了起来,变异植物的如果少的话,也会无能为力,只有被丧尸啃掉的命运。这种情况如何解决?当然是用大量的变异植物来弥补这种缺陷。 ; 第三十九章 尊严 如果变异植物比丧尸还多,这点也就不成为问题了。 这就需要大量的植物。当然,旷野里的植物也很多,但那些植物太杂,而且马上就要进入冬季,那些植物只有枯死的份。李枫想了,倒不如自己种一些植物,这样,变异植物的母体才可说是无穷无尽的,不用担心没有植物可用的问题。 这些需求,种植的蔬菜,完全可以满足。蔬菜也算是植物中的一种,李枫完全可以多种植一些品种,然后每个品种都实验一下,看看那些品种最为合适,以后就用这些品种。 李枫深信,这么多种类的蔬菜,总有一种是适合他的。 关于变异植物的攻击手段,李枫倾向于选择远程攻击类型的植物。如果在丧尸没有靠近变异植物的时候,就被变异植物消灭,那才是最好的情况。李枫有种幻想,一大片丧尸,扑向一大片变异植物,每棵植物都利用远程攻击手段,将扑来的丧尸消灭。丧尸一片片地倒下,没有一个能够冲到植物前方一百米范围内,这才是完美之战。 另外,李枫心里面,还有一个更加长远的计划,那就是找到一个地理位置绝佳的地方,靠着植物防守住要隘,不管来多少丧尸,就算全世界所有的六十几亿丧尸一起过来,也不能越雷池一步。这种地方,才是他今后安身立命,安安稳稳度过一辈子的地方。 当然了,这个别墅绝对不符合这种要求,这个别墅,注定了只能是李枫暂时休养生息的地方,是他寻找到那理想所在的一块跳板而已。 李枫想了许多,他又想到了那只变异大狗的问题。很明显,那只变异大狗,一定也是感染了丧尸的病毒,大概是被丧尸咬过。可是它变异以后,实在是太恐怖了,原来一个不丁点儿的玩具小狗,长成那么大个,而且其攻击力和耐击打能力,都要比丧尸出色许多。可以这么说,一只这样的变异大狗,比得上一百个丧尸。 李枫可不相信,这世上就那么一只变异大狗,肯定是多了去了。而且问题也不能只集中在大狗身上,别的种类的动物,很可能也会发生这种变异。一只小狗,被感染后能变得那么凶残,要是一只牛,一匹马,或者一匹狼什么的,李枫都不敢想下去了。 这么一想,李枫对变异植物的信心都快没有了。最后,他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这件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想得太多,无疑给自己徒增烦恼。有一句话说得好,生命不息战斗不止,李枫给改了一下,换个说法叫做:只要不死,就得活着。 李枫不由得感慨:这活着可真他吗的难啊! 李枫在三楼忙活着种植的事,一楼大厅,刘淑琴、林小蝶、程莎莎正在清理一楼的客厅。 说是三个人一起干,可程莎莎根本连手都不动一下,只是在楼梯上坐着,看林小蝶和刘淑琴忙活。 刘淑琴擦了把额头上的汗水,望了程莎莎一眼,小声说:“莎莎,干点儿吧,要是被枫哥看见了,又该骂你了。” 程莎莎噘着嘴说道:“我才不干呢。对了,你们也别干,凭什么给那个坏蛋干活。” 刘淑琴张嘴刚要说话,看了看身旁埋头苦干的林小蝶,欲言又止,叹了口气说道:“莎莎,你知道吗?在这栋别墅里,有十几个丧尸,现在,一个都没有了。”刘淑琴的用意,是在提醒程莎莎,李枫能够消灭十几个丧尸,还怕她一个小女孩儿吗? “那有怎样?就是他再厉害,也不能强迫别人。”程莎莎嘴硬道。 林小蝶这时站了起来,淡淡说道:“莎莎,你不觉得能够活着,是一种幸运吗?那个男人,给我们提供了生存下去的条件,这就足够了。” 程莎莎眨了眨眼睛,小声说:“对了,小蝶姐姐,你是那个坏蛋的奴隶?你是怎么成为他的奴隶的,是不是他强迫你了?你这么漂亮,那个色.鬼一定是看上你了。” 林小蝶摇了摇头,“没有强迫,是我自愿的。还是那句话,我想活下去,不想像那些丧尸一样,成为一具行尸走肉。” “小蝶姐姐,这句话我就不同意了。是,活着是很重要,但是,一个人不能为了活着而放弃尊严。如果让我放弃尊严,去卑躬屈膝地对着那个坏蛋,我宁可死了。” 林小蝶抬起头,望着头顶的天花板,喃喃地道:“尊严?尊严真的那么重要吗?”然后,她对着程莎莎微微一笑,“莎莎,你还是太年轻了。听刘阿姨的话,你快干活吧,别惹主人生气。” 程莎莎冷笑了一声,“你们都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放弃了自己的尊严,我可不是那种人,你们也别劝我成为你们那种人。我有我的权利,我有我的尊严,我绝不能像你们一样,忍受着屈辱活下去。” 林小蝶和刘淑琴对视了一眼,无奈地摇头叹了口气。 程莎莎感觉很好,自己的一番唇枪舌剑,说得林小蝶和刘淑琴哑口无言,她很满足。其实,她觉得自己能够胜利很正常,因为自己,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人,学校老师和父母说得是对的,一个人只有道德才是永存的。 …… 李枫在三楼,把吴志担来的土都抹平,一个下午下来,李枫量了量土层的厚度,已经有十五厘米,应该是足够了。 接着,他在土层上挖出一个个小坑,把蔬菜种子种入土里。 吴志在旁边看的直摇头,“枫哥,一看你就没干过农活,这样是不行的。这样的话,水浇多了,菜的根会烂掉,菜也就死了。” 李枫真没干过这些玩意,“你行?你来。”他巴不得吴志去干。 吴志也不多说,上去就在土层上忙活了起来。李枫发现,吴志没有先着急种下蔬菜种子,而是在土层上趟出一道道沟,等这项工作完毕了,才在垄上挖坑种下种子。 ; 第四十章 种菜 李枫挥手叫停,“等会儿,老吴,你种的时候,把每种种子都种一点儿。这样吧,按照你弄出来的垄,每一道垄上种一种蔬菜。” 快到天黑的时候,吴志将健身房内所有的地,按照李枫的要求种完种完。李枫觉得很满意,拍了拍吴志的肩头,“老吴,不错,种得相当规整。”吴志说道:“是枫哥教导的好。” 李枫知道,想要种子发芽破土而出,除了保持温度,还要给泥土浇水。李枫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对吴志说道:“老吴,你明天把发电机开起来,给这块土地好好浇浇水。” 吴志连忙答应。 两个人在三楼从中午一直忙活到了天要黑,李枫觉得一阵气闷,便沿着楼梯走到楼下,想要到外面去透透气。李枫在经过一楼客厅的时候,见到客厅的面貌已经大为改观,大多数东西均都扶正,只是剩下一大堆杂物还没有清理。 这时,李枫一眼,看见了在一旁坐着的程莎莎。 李枫皱了皱眉头,冷声说道:“你坐在那里干什么?为什么不干活?” 程莎莎以一种比李枫还要冰冷的目光,回视李枫。“我凭什么干?我并不是你的奴隶,我有拒绝的权利。” “权利?”李枫一听这个字眼,登时就火了。其实,李枫早看这个程莎莎不顺眼了,一点儿事也不懂,整个一个欠教育的孩子。李枫冷冷地一笑,忽然走到了程莎莎面前。 “你……你干什么?”程莎莎见李枫的来意不善,略显惊慌。 李枫也不说话,抓住程莎莎细弱的胳膊一拧,程莎莎身形不由自主地一转,以后背对着李枫。李枫举起一只巴掌,啪地一巴掌,重重地抽在了程莎莎的屁股上。 这一巴掌拍下去,所有人都是一惊。 李枫也稍微愣了一下,这程莎莎胸部发育的不咋样,屁股倒是不少肉,拍一下颤巍巍地,肉感十足。“欠教育的小丫头,三天不打你就上房揭瓦了要。今天,我就教育教育你这个小丫头片子。” 李枫把受到程莎莎的所有的气,全都发泄了出来,巴掌如同下雨一样,噼噼啪啪地在程莎莎的屁股上落下。 刘淑琴拉了一下吴志,小声说:“老吴,你快去劝劝,再这样下去非得打坏了。” 吴志对李枫很犯怵,他哪里敢去劝。他小声对老婆说:“没事儿,屁股肉多,打几下打不坏。” 李枫也不记得,自己一共抡了多少巴掌,反正一顿巴掌下去,算是过足了瘾,心中的气也消了不少。 令李枫感觉非常奇怪的是,正常的孩子,挨了这么一顿打,早就爹妈地乱号了。可是这个程莎莎,自始至终一声不吭,连疼也不喊一声。 李枫把程莎莎的身子扳过来,看她流没流泪,就见程莎莎一副冷冷的模样,目光直视着他,没有一点儿畏惧的模样。 “你怎么不哭?”李枫终于耐不住好奇,开口问道。 “使用暴力,是没有办法的无能者的表现。对于无能者,我为什么要哭。” 李枫冷笑一声,不再跟这个小丫头斗嘴,转身走出别墅大门。一边走李枫心里一边想:无能者?可笑,到底是小孩子的想法,看看到底是谁被打屁股了,自己光在那嘴皮子硬有个屁用。 …… 走出别墅,李枫在别墅前的的台阶上站定。四周的暮色沉沉,微凉的空气吸进肺里,李枫不觉神清气爽,刚才胸中的闷气一扫而空。 李枫向四周打量,小镇就在将近两公里的地方,在这个位置,李枫甚至可以看见丧尸缓缓移动的身影,就如同一个个走进暮年的老人。但是,老天知道,丧尸一旦发现人类目标,行动起来比一般的年轻人还要迅捷。 这栋别墅,其实就在危险的旁边,根本不能阻止丧尸的到来。可是,这已经是李枫能够找到的,最理想的地方了,生活在这崩坏了的世界里,又有什么办法? 李枫在外面驻足了良久,正要回屋。忽然视线一扫,一眼看见了围墙外面,那矗立着的植物。 那棵植物,就是那棵绿色的,浑身长着白毛的变异植物。李枫记得,当时给那棵植物用了好几种金属元素,可那植物一种也不吸收。这还在其次,最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丧尸居然并不咬那棵植物,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想到直到现在,还不知道那棵植物的奥秘,李枫心里就不大舒服。他有个毛病,什么事情都喜欢弄个究竟出来,这神秘的植物,藏了一身未曾解开的秘密,李枫非得弄出个结果不可。 想到这里,李枫朝屋里叫了一声,“老吴,你带上铁锹,跟我来。” “唉,好嘞……”吴志答应道。吴志和他老婆刘淑琴,这时正在安慰程莎莎,“莎莎,你听话,今后别再和枫哥做对了。”“是啊,莎莎,你听你吴伯的话。” 程莎莎不言不动,好像雕像一般,连脸上的表情都未曾变化过。她的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攥紧了一个金质的十字架,那是她妈妈在教堂求来送给她的。这时候,程莎莎觉得,妈妈的话一直在耳边回响:“莎莎,你要做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人,什么事情,都要学会独立思考,千万不能别人说什么你就跟着说什么,你要有自己的判断。” 妈妈的话,一直激励着程莎莎,所以,挨了李枫一顿打后,程莎莎才没有哭,因为她的精神是强大的。 她轻轻抚摸着十字架,暗暗祈祷:妈妈,你放心,我绝对不会随着别人妥协的。 这时,李枫在门外叫吴志,吴志才回答一声,看了程莎莎一眼,叹了口气走了。 李枫和吴志,来到别墅外面,那棵植物的旁边,李枫用手一指植物,说道:“老吴,你把它挖出来,给我移植到三楼那片地里去。” 吴志看着那棵光秃秃一根杆,顶上长了个小脑袋瓜子的植物,不禁很是诧异。“枫哥,这个是,这个是什么植物,我在地里生活了一辈子,可从来没见过。如果给它倒竖起来,好像一头大蒜。” ; 第四十一章 吞金的植物 “老吴,你就是废话多,以后要改。好了,开始干活吧。” “好嘞。”吴志“呸,呸”两声,朝手心吐了两口口水,双手用力地抓住铁锹的把,准备大干一场,去挖那棵植物。 “小心点儿,别把根挖断了。”李枫提醒道。 “好嘞。”吴志答应一声,抡起铁锹就干上了,不大一会儿,便把植物整个挖了出来。还别说,老吴的手法真不是盖的,加上那棵植物的根须并不是太复杂,当植物整个出土之后,连一根毛都没有断。 挖出来之后,李枫给吴志拎着铁锹,吴志双手抱着那棵植物,回到别墅。那棵植物别看长得高,可就是一根长杆,倒不是很重,吴志抱着它一点儿问题没有。 进入别墅内,李枫和吴志便直接往三楼上。李枫发现,三个女人还坐在客厅里,程莎莎那小丫头手里攥着个金质的十字架,一动不动,表情凝滞。李枫哼了一声,这小丫头,不是被自己打傻了吧?傻了活该,都是自己找的,傻孩子也比捣蛋的孩子强。 上到三楼之后,李枫让吴志把植物种下,然后赶走了吴志,独自研究那棵植物。 李枫又把所有的金属元素,挨个试了一遍。还是和当初时一样,那棵植物塞进去什么吐出来什么,简直油盐不进。 李枫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大声喊道:“老吴,你过来。” “好嘞。”吴志听见了李枫的呼叫,屁颠屁颠地又赶了来,“枫哥,什么事?” “老吴,你对这个别墅熟悉,这个别墅里,有什么金银之类的东西没有,你给我找来一些。” 吴志领命而去,过了不到半个小时,吴志抱着一堆东西过来,哗啦一声倒在李枫面前。李枫发现,那些东西里,有银杯、银碗、银筷子,还有金子的耳环、项链,还有一套金币,一块金镶玉,一看就是在末世前价值不菲的玩意。 李枫拍了拍吴志的肩头,“老吴,干得不错。好了,你可以退下了。” 吴志走出以后,李枫拿起一根银筷子,试着往植物的洞里塞。可那洞口一阵收缩之后,塞进去的筷子被吐了出来。 “银子看来你不要,那就来点儿金子。”李枫又拿起一个金耳环,塞进洞里。 令李枫欣喜不已的是,李枫发现,植物把金子给吞了。在金子吞下去的那一刻,李枫发现植物的全身金光一闪即逝,紧接着李枫看到,植物的根部贴着土的地方,有一截长茎由原来的绿色,变成了金huang色。同时,李枫还注意到,植物的毛色也发生了变化,以前是纯白的茸毛,这时候白色中有了一丝淡淡的金色,毛质也变得稍微硬了一些。 李枫的心里,充满了一种成功的喜悦。“原来,你他.娘的需要的是金子,还不是被我给发现了。现在,给我展示一下,你杀灭丧尸,究竟是什么手段吧。” 李枫这时候,已经学会了让植物主动攻击的方法。其实运用的,还是头脑里的那道电流,有了那道电流,似乎具有了与植物沟通的能力,想让植物攻击就攻击,想让植物收手就收手。 李枫催动电流,在没有丧尸的情况下,给植物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谁知道,那植物在接收到电流的命令后,长茎轻轻摇动一下后,居然再无动静。 “攻击,攻击,给我攻击……”李枫接连催动电流,那棵植物仍然毫无反应。 李枫停止了催动的动作,他明白,这其中肯定有问题。他围着那棵植物,端详了许久,到了后来,他把视线集中到那一截变成金色的长茎上。忽然,李枫若有所悟,“是这么回事?”他转过身,在那堆金银里,挑出一个金项链,塞进了植物的洞里。 植物又是一阵金光闪动,随即金光消失,李枫发现,植物长茎上的金色,向上长了一截。“真的被我猜对了……”李枫暗想,“可能是这棵植物要全部变成金色,才会具有攻击的作用。它怎么这么特殊?” 李枫还就是不怕这种特殊的玩意。李枫接二连三地,向植物的洞里投入金子,随着金子的投入,那长茎上的金色也越升越高。 到了后来,那金色已经升到了顶上那小球的一大半的位置了,只差最后一块金子,这棵植物,就会完全变成金色。可是,也恰在此时,李枫发现,金子没有了。 …… 李枫急了,这种关键的时刻,为什么金子偏偏没有了。他大声朝楼下喊:“老吴,老吴头儿,你快给我过来。快他吗点儿,磨磨蹭蹭干什么?” 吴志听李枫喊得急,忙不迭地一溜小跑来到三楼,边喘着气边问:“枫哥,你找我?” “快去,再给我找些金子来。” 吴志怔了怔,却站在原地,没有马上行动。李枫瞪大了眼睛,“你怎么还不快去?跟个煞笔一样杵在这里看戏呢?快去,快去……” 吴志颤抖着双唇,嗫嚅道:“枫,枫哥,是这样……我刚才给你找来的黄金,已经是所有的黄金了。再,再也没有了。” “你说什么?”李枫向前走了几步,双目直逼吴志的双眼。吴志受不了这种威压,连忙把头低下,“枫哥,没有了,真的没有了。” “废物,让你办这点儿事,你也办不成。无能,废物。”李枫乱骂道。现在,那棵植物,眼看着再用一块黄金,便可让它完全变成金黄色。那棵植物吞了那么多的金子,跟一般的植物很不一样,肯定具有非凡的手段,可是吴志竟然说没有金子了,这叫李枫怎么能不气? 李枫越想越气,恨不得照着吴志那带着尴尬笑容的老脸上,狠狠踹上一脚。 就在李枫快要抓狂的时候,他忽然安静了下来。李枫头脑里一道亮光闪过,“不对,这别墅里面还有黄金,我就在哪里看到过。是在哪里看到过?”李枫拼命地想。“我想起来了……” ; 第四十二章 奇异的植物 李枫眼睛一亮,再也不管面前战战兢兢的吴志,身子一纵,冲出了房间,然后沿着走廊,奔向楼梯,又沿着楼梯向楼下飞奔。 一楼的客厅中,三个女人安静地坐着。程莎莎还是保持着一贯的姿势,不言不动,跟没了魂儿一样。刘淑琴和林小蝶显得很拘谨,她们两个人,一直听着三楼的动静,听李枫大骂吴志,李枫的每一声叫嚷,都让这两个女人的小心肝一阵乱颤。 让她们两个女人更感觉害怕的是,她们听见了李枫蹬蹬蹬飞奔下楼的声音。显然,骂吴志已经不能让李枫解气了,不知道李枫下楼之后,哪个女人会遭殃,或者三个女人都跑不了。 李枫奔到楼下,目光一扫,然后直直地走到了程莎莎面前。李枫伸出一只手,对着程莎莎冷声道:“给我……” 程莎莎毫无反应,连眼珠儿都不动一下。 “你个小丫头,是不是傻了?”程莎莎依旧毫无反应。“小丫头,老子告诉你,现在这个世道,你信什么都是白扯,还不如信我。你要那东西也没什么用,还是给我吧。” 说着,李枫伸出手,一把抓住了程莎莎手里的十字架。 “你干什么?”程莎莎立刻有了反应,双手死死地把十字架抓牢,李枫一下子竟然没夺过来。李枫使劲儿扯了两下,程莎莎抓得非常牢靠,他一直也夺不到手里。 李枫一下子火了,“他吗的,小丫头,找死是不是?给我松手。” “你这个坏蛋,恶魔。这是我妈妈给我的十字架,连这个你也要抢夺……” 李枫哪里有耐心听这个小丫头墨迹,一只手把程莎莎拽了起来,照着程莎莎的屁股,就是狠狠地一巴掌。“哎呦……”程莎莎娇声叫了一声,李枫听来,那叫声竟然非常地悦耳,很有些味道。 程莎莎的屁股,这时候已经不那么疼了,但肿是肯定的了。李枫只这么一下,程莎莎旧伤未愈,如何受得了?她屁股上一受痛,手一下子松开了。 李枫夺过十字架,头也不回地返回楼上。 在上次李枫揍程莎莎屁股的时候,程莎莎一直都没有哭,那时候,她的精神是有依赖的。可是这次,她的依赖,被李枫生生地夺走,程莎莎再也抑制不住了,嚎啕大哭了起来,一边痛哭一边大骂:“坏蛋,坏蛋,你个大坏蛋。”程莎莎只觉心中充满了无尽的悲痛,可是,要说这种悲痛究竟是什么,是屁股上的疼痛?显然不是。那是什么,程莎莎也不明白,反正悲痛就是了。 …… 李枫拿着金质的十字架上到三楼,就见吴志还在房间里面,楼下发生的事,吴志听得清清楚楚,从声音上也听出个大概。 李枫冷笑了一声,“那个小丫头片子,她爹妈是不是不教育她,任性得不行。像这种孩子,不教育肯定不行。”吴志听了,不住点头,“枫哥说得对,她爹妈生前,确实挺惯她。” 李枫忽然双眼一瞪,“你还在这里干什么?赶紧出去吧。”吴志一句话也不敢说,点了点头后,从房间里退了出去。 李枫几步走到那棵金色的植物前,把十字架拿到植物的孔洞那里比了比,发现十字架横梁的宽度,要远远大于孔洞的直径,植物不能将整个十字架吸纳进去。 他正待拔出十字架,打算为十字架整整型,弄成个一字架,方便植物的吸纳。哪想到,他拔的时候,感到空洞里有一股非常强的吸力,牢牢地吸住十字架,竟然拔不出来。 李枫逐渐加大力气,可是,任凭他使出多大的力气,那十字架,好像长在了孔洞里面,纹丝不动。 “这是搞的哪一出?跟狗咬住骨头似的,就是不撒口是吧?他吗的不还给我,你怎么吃得下去?”李枫骂骂咧咧。 他实在是拗不过这个倔强的植物,稍微松了下手。那十字架在植物巨大的吸力之下,猛地下去了一截,接着,那十字架以极快的速度,没进了孔洞中。只是一瞬间,那十字架,居然看不见半点儿踪影。 李枫眨巴了一下眼睛,不由得自言自语道:“难道这些植物,都是这么贪吃的吗?”原来,李枫看到,在那植物孔洞巨大的吸力之下,十字架的横梁,根本抵受不住,向内弯转,十字架顺顺当当,全部被植物吸进了孔洞之中。 几乎会就在十字架完全消失的时候,那棵植物,整个发出一阵耀眼的金光,其亮度,直比得上太阳的光芒。这种光芒,李枫是不能直视的,他遮住了眼睛,待到光芒减弱了一些后,才再次把眼睛睁开。 映入李枫眼睛里的植物,已经完全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那棵植物的形状,倒是没发生改变,主要的变化,在于植物的整体,全部变成了闪亮的金色。植物最顶端的那颗球,金色更加的纯粹,也更加明亮,而且还长大了不少,由原来直径七八厘米,长大到直径十三四厘米的样子。 与此同时,植物原先散发出的那股极其恶心的怪味儿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扑鼻的清香。这股清香,也说不上像什么味,李枫只觉得,这股清香,只有世上最纯洁的女孩儿的身上,才会散发出来。 植物身上种种的变化,都是次要的,李枫现在迫切想知道的是,这棵植物,究竟有什么对付丧尸的手段。依照植物的成长来看,那种手段,一定是威力绝伦,会不会是植物发出一道金光,照射到丧尸身上,丧尸就从此灰飞烟灭啊。 李枫迫不及待,催动脑海里的电流。“给我攻击,攻击,攻击……”李枫甚至都捂上了耳朵,以免植物弄出来的动静太大,把耳朵震坏了。 可是,让李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连续发出好几次攻击的命令,那植物却一点儿反应没有。在植物没成熟的时候,李枫发出命令时,这棵植物还能摇两摇,这次干脆连动也不动一下。 ; 第四十三章 误食 李枫瞪大了眼睛,打量了植物好长时间,在确定了一动不动,正是植物的应有反应之后,李枫不干了。“草,搞什么?老子费了这么大劲,居然弄出来一棵废物?除了长相不错以外,你还有个屁用?” 李枫大吼大叫,声音传到了楼下客厅。林小蝶和程莎莎,只觉得一股寒气,突然从脊梁骨冒了出来。“除了长相好以外,你还有个屁用?”两个人也不知道,李枫究竟说的是她们两个中的哪一个,但多半是在说自己。 李枫的大吼,对于那棵植物来说,却没有任何影响。那棵植物就静静地站在土地里,动都不动一下。 李枫心里,除了失望之外,再也感觉不到任何别的情绪。不过,失望又有什么用,事情已经是这样了,只把这次当成一次教训吧,这棵植物告诉了李枫,变异植物,并不是每一种都有用的。 李枫伸出手指,点了点植物上面的球体,“你呀,你呀,虽说没什么用,但摆在这里,也挺好看的。今后,你就在这里吧,给这单调的土地里,增加一道风景,也算是你最大的价值了。” “咦……这是……”李枫忽地又瞪起了双眼,他注意到,在他轻轻点了那个球体以后,那个球体,上面居然出现了一道道裂纹,每一道裂纹,都有球体的上方,直贯到球体的底部。“我靠,不会吧,这么娇气,稍微碰一下,就他吗的碎了,这还叫玩意吗?难道只能看不能摸?” 李枫的思想很快,可是,那球体的变化更快,李枫还没有想完的时候,那球体的几道裂缝已经长得很大了,并且缓缓地打开。 李枫瞪大了眼睛看着,这碎裂的过程,简直是太艺术了,就和一个花骨朵缓缓绽放一模一样。又过了片刻,李枫才意识到,这哪里是像花骨朵绽放,分明就是花骨朵绽放,先前是他想歪了,以为是球体碎裂,其实这球体,就是一个巨大的花骨朵。 花骨朵的绽放,似慢实快,不到一分钟,十余片花骨朵一起绽放开来,形成一个大碗的形状,托住中间的一个……东西。 李枫只所以用东西来形容,是因为一般的花骨朵绽放,中间的都是花蕊。可是这棵植物的花骨朵绽放,中间的事物,却实在不像花蕊。 准确地说,那东西像一个蘑菇,高约七八厘米,上头粗,底下略细,闪动着粉嫩的光芒,总之就像个工艺品一样,不像实物。与此同时,那阵让李枫迷醉的清香,以一种更加强烈的方式,刺激着李枫的嗅觉。闻着这阵香气,李枫感觉很快乐,似乎这香气,具有类似于尼古丁咖啡因之类的刺激神经的作用。 望着那件犹如艺术品的蘑菇,李枫耐不住好奇,伸出一根手指,在摸骨头上面轻轻捅了一下。手指头的感觉,就像触摸到了牛奶一样,又嫩又滑又软。 他这一碰不要紧,就见那颗蘑菇,忽地从根断裂,咕噜噜地掉了下来,躺在了花瓣大碗的正中间。 李枫极其小心地,把那颗蘑菇拿起来,拖在了手心里。“这东西好像一颗果子,是不是能吃啊。”李枫想着,把蘑菇头凑到了嘴边,上下牙齿轻轻一咬。李枫是想咬下一小块儿,尝尝味道怎么样,再看看吃下去有什么后果。至于说这颗果子会不会有毒,李枫对自己培育出来的植物,还是相当有信心的。 果子的外皮,被牙齿轻轻地咬破。忽地,李枫感觉到一股微凉的,却辛辣无比的液体冲进了他的口腔。李枫一不留神,将那液体整个咽了下去,之后扶着胸就是一顿咳嗽。好家伙,这也太突然了,李枫没有准备之下,居然被这辣辣的液体呛到了。 李枫咳嗽了好一阵,才缓过劲来,去看手里的果子,发现那颗果子瘪瘪的,只剩下了一张皮。原来,果子里面是液体,而那液体,整个地都跑进了李枫的肚子里。 这时,李枫稍微有些担心了,也不知道这液体是什么,就全部进了肚。如果是一点儿液体,吞下肚里倒不怕,可是那么多,万一有点儿什么毒副作用,可真是没救了。随即,李枫又摇了摇头,吞都吞下去了,还想那么多干什么。反正现在还没死,那液体应该没什么大事。 李枫又在这间有着土地的房间里呆了一会儿,只觉得今天为了那棵变异植物的事,忙了有大半天的时间,结果只收获了这么一颗东西,算是白忙活了。 在这样一个残酷的世界里,一日的原地踏步,就等于是倒退,李枫深为白白浪费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而感到自责。要说那像果子又不是果子的东西,有一丁点儿作用的话,那就是李枫吞下那棵果子之后,腹中有一种强烈的饱胀感,晚上这顿饭根本不用吃了。 李枫感到了些许微微的失落,他叹了口气,站起身来,转身走出房门,向楼下走去。 在走到二楼的时候,一股强烈的困意,瞬间淹没了李枫。李枫只觉得头脑发沉,眼睛的上下眼皮,紧紧地粘合在了一起,怎么睁也睁不开。同时,李枫也感觉到了一种极度劳累,困乏,哈欠不断,好似在刚刚的一瞬间,李枫丧失了所有的精力,急需要睡眠来把缓解精力。 李枫本来是想下到一楼去,这种困乏一出现,他便一拐弯,也不去一楼了,沿着二楼的走廊,走到了卧房。这时,强烈的困意,已经让李枫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他摇摇晃晃地走到大chuang前,身子一软,扑倒在大chuang上。几乎就在身体刚刚接触到柔软的chuang垫时,鼾声便从李枫的鼻中响起。 李枫睡着了! …… 李枫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长时间,隐隐约约地,他听到了房门的响动,还有几个人杂乱的脚步声。 “主人,主人……”似乎是林小蝶轻轻叫了他两声,李枫想要回答,可浑身说不出的疲乏,竟然连回答一声的力气都没有。 ; 第四十四章 痛苦 林小蝶叫了两声后,便不再叫,轻声说道:“主人睡着了,大家都小点儿声,别把主人吵醒了。”过了片刻,又听林小蝶小声说道:“老吴,你睡这里,刘姐,你睡这里,莎莎,你挨着我吧。” 很显然,林小蝶正在给几个人安排睡觉的地方。李枫的肺都要气炸了,心里暗想:他吗的,没我的同意,谁叫他们睡在这个房间里的?他把一腔怒气,全都转嫁到林小蝶的身上:这个贱.货,竟然敢自己做主了,欠收拾了。无奈他连发出声音的力气都没有,还哪有力气去收拾林小蝶?“明天,你等着我的。” 李枫又睡了过去。也不知睡到了什么时候,忽然,李枫感觉到肚子里滚烫滚烫的,就像肚子里正燃烧着一团火一样。那团火从他的肚子里,不断地向全身各处燃烧,不到片刻,全身上下,都像燃烧了起来。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痛苦,就好像无数的钢针,在全身不断地刺着。 李枫噶蹦蹦咬着牙齿,他想大叫,想从chuang上起来,可是,他的全身好像麻痹了一样,连根手指头也动不了。 那种巨大的痛苦,李枫真不知道,世上还有什么痛苦比这个更加的让人难挨。最主要的问题是,别样的痛苦,起码可以通过叫喊或者一些动作来稍微缓解一下,而这种痛苦,只能生生地忍受着,一点儿发泄的渠道也没有。就好像开锅的水一样,蒸汽没有释放出去的渠道,在锅里越憋着压力越高,迟早会引发爆炸。 李枫紧紧咬着牙齿,连他都想象不到,自己居然能够在这种痛苦的煎熬下忍耐下来。 他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为何会承受这种痛苦。这种痛苦的源头,无疑是在腹部。一想到腹部,李枫立刻想了起来,自己在刚黑天的时候,吃下的那个变异植物的怪异的果实。 毫无疑问,这种痛苦,正是那颗果实带给李枫的。李枫现在,心里充满了悔意,他实在不该冒冒失失地,就把那颗果子吃下去。要知道吃下那颗果子后是这种后果,还不如直接拿起枪照自己的太阳穴扣动扳机,那也比这个要强一百倍。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李枫知道,人对痛苦的承受,都有一个极限。一旦超过那个极限,人就会晕过去。李枫等待的,就是那晕过去的瞬间。至于晕过去之后会是什么后果,李枫根本没有心思去想,死也好,留下一条饱受摧残的小命也罢,总之都比生生地承受这种痛苦强。 可是,他那根承受痛苦的神经,始终也不断。就好像一根极富弹力的橡皮筋一样,扯得老长,就是不断裂。 每一分每一秒,对于李枫来说,都是那样的难熬。又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这种情况终于渐渐缓解,然后,李枫听到自己的浑身上下,传来一阵细密的响声。那响声就像是骨头烧裂了,发出的轻微的爆裂声。紧接着,李枫又感到浑身上下,好像有一个特别大的铁球,在自己皮肤之下滚来滚去。那铁球滚动的速度极快,一会儿的功夫,就全身上下滚动一圈。 这种情况又是持续了好一阵。这种情况虽然也很痛苦,但相比于刚才那浑身燃烧的痛苦,却要轻松了不少。 李枫咬着牙硬挺着,李枫的喉咙里,发出一阵细微的,忍受痛苦的呻.吟声。 这声音是极其微弱的,但还是被林小蝶听见了。林小蝶睡在大chuang旁边的地上,她一听到李枫发出的呻.吟声,立刻苏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又听了片刻,才发觉李枫好似在忍受着非常大的痛苦。 林小蝶悄声从地上站起,摸到床边,伸手推了推李枫的肩膀,“主人,主人,你怎么了?” “嗯……嗯……”回答林小蝶的,只有轻微的呻.吟声。 这时候,林小蝶感觉到情况不对,她碰到李枫的肩膀时,察觉到李枫肩膀的肌肉硬邦邦的,就好像钢铁一样,一点儿弹性也没有,这根本就不是人类肉.体的情况。 李枫却被林小蝶这一推害惨了。他能够察觉到,林小蝶所用的力气并不大,可是,林小蝶的手上,就像长满了钢针,一碰触到李枫的身体,就像那些钢针通通扎进了皮肤里一样。 林小蝶似乎是着急了,连续不断地轻推李枫,一边推,一边低声呼唤。这可把李枫害惨了,万针扎心是什么感觉,李枫算是感受到了。“小贱.人,等老子能活动的……” 忽然之间,李枫身上所有痛苦全部消失,精力像一枚炸弹,在体内轰然炸开,一瞬间,李枫的身体,弥散开无穷的精力。 “嘣”地一声脆响,李枫的腰带,一下子断裂了开来。他有无穷的精力,他要发泄。李枫陷入了疯狂之中,双手一用力,揪住了林小蝶的头发,林小蝶发出一声轻微的痛苦的叫声。“不许叫……”李枫冷冷地低喝一声。 李枫明知道,这样不行,可是,他已经完全控制不了自己将她的脑袋用力向下按,向下按,直到自己腰部的位置。 静谧的夜,只有李枫悠长而又粗重的喘气声,和一阵“嗬嗬”的声响。 黑暗的夜,有一双雪亮的眼睛,正在看着一切,这正是程莎莎。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黑暗中林小蝶的脑袋起落不止,她简直被眼前所看到的惊呆了。 这时,吴志的声音,在程莎莎的耳边响起。“莎莎,你还小,快别看了。”接着,吴志那一双粗糙的,布满老茧的手,蒙住了程莎莎的眼睛。 没过多久,所有的异响终于消失。林小蝶重新摸回到自己睡觉的位置,默默地躺下,然后再也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 李枫平躺在chang上,真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他吗的,他吗的,我居然,居然……那个脏女人啊……也不知道她刷牙了没有。” 尽管李枫心绪难平,可浑身的不适,也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哀叹了一阵后,慢慢闭上眼睛,就此睡去。 ; 第四十五章 变化 第二天起来之后,李枫就发现,吴志一看向自己时,总是贼眉鼠眼,眼睛里似乎有一种笑意,这让李枫心里很不舒服。 李枫强忍着,不让自己发火。林小蝶面对他时,表现得极为正常,就和平时时一样,丝毫也看不出来一丝异样。这也让李枫很不舒服,明明是有事发生了,可这林小蝶,偏偏要做出这样一副嘴脸,真不知是给谁看的。要说不正常的地方,也不是没有,那就是林小蝶很少说话,偶尔说上两个字,也沙哑异常,好像嗓子发炎了一样。 林小蝶早晨起来以后,好像刻意地打扮了一下,起码头发顺溜了许多。说实话,林小蝶的长相,那真是貌美绝伦,绝对是少有的美人。可是林小蝶长得越好看,李枫心里就越不得劲儿,他时常会想到,当初林小蝶那个公司高管的形象,以及林小蝶成为高管那非常耐人寻味的原因。 能让李枫稍稍感到一些舒服的是,他发现早晨起来以后,身体非常轻灵。这种轻灵,绝对不只是感觉而已,他在二楼和三楼的楼梯间,从二楼楼梯口向楼梯上一蹦,直接蹦到了二楼和三楼之间的楼梯缓台上。李枫都有点儿蒙了,那可是将近十米的距离,还是由下往上跳,居然一下子跳了上去,什么时候自己这么能跳了?恰巧,李枫蹦的时候,被程莎莎看见了,程莎莎就站在三楼的楼梯口,看见李枫噌地一下,好像飞起来一样,一下子飞到了缓台上,当时惊得程莎莎紧紧地用手捂住了嘴,以一种看着怪物的眼神,看着李枫。 无论身体多么轻灵,哪怕是象鸟一样可以飞起来,也难以抵消李枫心里的不舒服。 终于,李枫在吃饭的时候,将这种不舒服,彻底爆发了出来。 当时,他将吃得差不多的饭碗,啪地一声,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巨大的响声,惊得吴志、刘淑琴、程莎莎和林小蝶四人,禁不住浑身一抖。 李枫站起来,用手指头一一点指四个人,“你们四个人,一个个的,都给我放聪明点儿,别拿自己不当外人。” “枫哥……”吴志笑了一下说:“你看你这是说的哪里话……” “吴志,你个老家伙,我告诉你,我看你最不顺眼,少在我跟前儿放屁了。吃完了饭,马上给我去给地浇水,浇完了水后,你再给我好好想想,怎么把窗户都封起来。如果有一件事,干得让我不满意,老家伙,就你那把老骨头,哼哼……”说着,李枫为了向吴志展示一下自己的威力,朝着身旁的墙,用力拍了一下。 “哗啦”一阵响,紧接着扬起一片灰尘,当灰尘散尽之后,所有人发现,那一面隔离墙,居然整个地倒塌了下来。 李枫望了望自己的手掌,又望了望目瞪口呆的四人,心中只想:这墙难道是豆腐做的?不对,是我的手劲儿太大。他压抑着这意外带给他的狂喜,朝吴志说道:“你还有这面墙结实?” 吴志都看傻了,这面墙他是知道的,虽说只是一道隔离墙,却也有一层半厚的砖。当初建造别墅的时候,原主人本着以质量为主的目的,不惜花钱,每一块砖头之间,用的都是标号最高的水泥。可以说这面墙的结实程度,就算用大锤子破拆,没有十几下,都休想凿出一道缝来。 可是,这样一堵结实的墙,居然被李枫一巴掌拍没了。吴志面对这种匪夷所思的情况,神经都凝结住了,他根本没想,李枫一个普通人,单凭一个手掌,怎么会有这么大的破坏力。他的脑子里,只想着,自己的身子骨,确实是没有这堵墙结实,就算自己的骨头都是钢筋做的,也没有这堵墙结实。 “没有,没有……”吴志干巴巴地说道。 “那还不快去?”李枫冷哼了一声。吴志连忙撂下饭碗,连剩下的半碗饭也顾不得吃了,连跑带颠地跑向地下室,去发动发电机去了。 李枫转回身,又面对三个女人,“你们三个,继续给我打扫别墅。记住,都不许偷懒,谁要是敢偷懒,我就往她屁股上来一巴掌。” 三个女人,包括程莎莎都不禁心里一寒,李枫这要是以刚才的力道,拍在屁股上,还不把骨头直接给拍碎了。想到这里,程莎莎不禁地摸了摸,昨天被李枫拍了不知道多少下的屁股,她终于知道了,原来李枫昨天根本就没有用力啊,要不然,自己的屁股,就不是肿肿那么简单了。 …… 李枫走出别墅之后,抬头望了一眼悠远的蓝天,只觉得心情出奇地爽朗。 他伸出一只手,用力地握了下拳头,他可以非常清晰地感觉到,那拳头上充满了力量。在李枫一巴掌拍倒隔离墙以后,李枫心里就明白了,他的体质,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的身体各个方面,都得到了的提高,这让李枫心底爆发出一阵难以抑制的兴奋。在这样一个险恶的世道里,没有任何事情,能够比自身变强更重要。自身越是强大,那就意味着生存下去的概率就会越大。 至于说为什么,自己的体质会在一夜之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李枫认为,一定是吃下那颗怪异的果子的结果。本来嘛,那样一个特殊的果子,吃下去之后,怎么可能会一点儿反应没有?但李枫也绝对没有想到,那果子对于体质的改变是如此巨大,竟然可以一掌拍倒隔离墙。 李枫又想起,在吃下果子以后,半夜的那番痛苦折磨,真是让他死去活来。看来,那时候正是果子里的效力,在改造身体体质的时候。李枫认为,在痛苦结束以后,身体的改造其实就已经完成了,没看他当时觉得浑身精力无穷,差一点儿就爆炸了。 “多亏有林小蝶,否则……呸,那个脏女人。”李枫连忙制止住自己继续想下去。但是一想到昨夜的销魂,那种释放的快感,李枫还是禁不住浑身打了个哆嗦。 ; 第四十六章 测试 到了现在,李枫已经知道了,在机缘巧合之下,吞了那颗怪异的果子,自己的体质,已经产生了巨大的改变。但是,究竟改变到什么程度,李枫心里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他出来,正是为了要测试一下这种改变。 在别墅外面,围墙里面,有广阔的空间和可以利用的测试工具,李枫完全不用走出别墅的范围之内,便可以完成这种测试。 李枫进行的第一项测试是速度测试。别墅外围墙一个变得长度,大概有两百米左右,当然,这两百米的数字,并不是那么精确,可两百米只多不少,李枫姑且按照两百米继续。 他掏出手机,把手机设定到计时功能上,在双脚发力的同时,按动计时。李枫要测试的,是自己的最大速度,因此他在奔跑的时候,用尽了全力。很快,围墙跑到了尽头,李枫收住脚步,同时按了一下计时器,低头看显示数字。一看见数字,李枫都呆了,只见手机屏幕上,清晰地显示着:9.85秒。 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李枫清清楚楚。他有些不敢相信,又重新测试了一遍,结果显示是:9.76秒。两百米不到十秒,也就是说一秒二十多米的距离,换算成公里数,是七十二公里每小时。什么前世的世界纪录之类的,在这个数字面前,是那么的苍白无力。 李枫暂时压抑住心中的喜悦,又进行了跳高、跳远测试,力量测试以及耐力测试。 跳高和跳远很好测试,不需要任何的工具,李枫测试的结果是,立定跳远七米,立定跳高三米半。力量测试却需要一些工具来协助,李枫在别墅的院子里找了一圈,最后看中了一块假山上的大石头。那块大石头足有七八百斤,之前的李枫,恐怕连石头的一角都抬不起来。可是,现在的李枫不同了,他双手抱住那块大石头,也就用了七成的力气,就把那块大石抱了起来,双臂用力一举,一下子将那块大石举过了头顶。 李枫觉得还有余力,将大石头向上方抛了几下,每次都稳稳地接住。最后,李枫双臂用力一推,那块大石头就像一颗彗星一样,嗖地飞了出去,咚地一声,砸在李枫前方二十多米的草地上。 “枫哥,地震了?”吴志从别墅里,神色惊慌地跑了出来,大声嚷嚷。 李枫白了吴志一眼,“滚犊子,地什么震,干你的活去。”吴志不敢多说,却不马上进去,而是双眼怔怔地盯在那块大石头上,“枫,枫哥,这块大石头,是假山上的吧,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大风刮的。” “大风刮的,这个……”吴志挠了挠脑袋,然后忽然一笑,“我知道了,枫哥说是大风刮的,那就一定是大风刮的,而且还是螺旋风,要不怎么假山在后头,大石头却刮到前头来了。” 李枫唯一没有结果的测试,就是耐力测试。为了测试耐力,李枫绕着别墅,一圈一圈地跑,但是,他都跑了快一个小时了,一点儿累的感觉没有,连大气也不喘上一口。李枫不得不加快了速度,可就算他把速度提到最高,结果仍然如此,不累也不喘。 最后,李枫只得放弃这项测试,马马虎虎给出个结果,那就是耐力无限。 李枫坐在那块大石上,想着这几项测试结果。无疑,现在李枫的体质,已经远远地超过了人类的极限。李枫不知道,为什么那样一颗果子,就可以对自己产生这样的影响,他并不想去探索其中的具体原因。李枫现在只想着一点,那就是他体质的提高,对于他对付丧尸,有什么帮助。 当然了,李枫身体上的这种巨大变化,怎么说还是有些帮助的。可是,这种帮助,是个什么范畴,这一点李枫还不是很清楚。说白了,就是他现在,能不能够将丧尸杀死。 …… 李枫在外面做着各项测试的时候,三个女人继续清理着客厅。吴志拿着一把卷尺,这个窗户上量一下,那个窗户上量一下,量一会儿停下来,皱着眉头思考一会儿,又继续量。 程莎莎站在楼梯旁,一只手扶着楼梯的栏杆,皱着眉头看剩下的三个人忙活。程莎莎才是个十五岁多不到十六岁的少女,在她的脸上,本应当洋溢着青春和活力。可是,残酷的末世,和她心里的不平衡,导致了她的脸上,布满了和她年龄极不相符的忧郁神色。 林小蝶来到了程莎莎面前,看了看程莎莎,指了指程莎莎的脚底,又指了指旁边的一张沙发。后一个动作,程莎莎知道是什么意思,意思是让她到沙发上坐着。程莎莎不是不想做,可是屁股已经完全肿了,不论是什么东西,只要一挨上,就针扎的一样的疼。 至于林小蝶的前一个动作,程莎莎在看过了脚底下后,也立刻明白过来。程莎莎的脚下,正踩着一块大的塑料布,林小蝶是让她抬抬脚,把塑料布清理出来。 程莎莎把脚抬了起来,看着林小蝶拾起那块塑料布。 “小蝶姐,我真是不明白,你怎么就那么听那个人的话?你还干得这么认真,他根本没把你当人看,你这么认真地给他干活是为了什么?”程莎莎说道。 林小蝶一声不吭,甚至连头都没有抬一下,继续干着自己的活。 “小蝶姐,你难道就没想着离开那个坏蛋吗?你放心,只要你离开她,我跟你,咱们两个一起作伴,不是比受他蹂躏强吗?”程莎莎继续说道。 林小蝶站直了身子,望了望程莎莎,“你不懂。”林小蝶的喉咙一阵痒痒,说完这几个字后,禁不住咳嗽了几声。 “我不懂?是,我承认,我的确不懂。我不懂你为什么,甘愿丧尽自己的尊严,给他做奴隶,还为他做那种事。你当我不知道,你的嗓子为什么坏了?昨天晚上,我都看见了。小蝶姐,这样没有尊严地活着,真的就那么重要吗?” ; 第四十七章 要回尊严 “你别再说了,我是不会离开的。”说完,林小蝶弯下腰,继续去干活,不再理会程莎莎。 程莎莎俏脸微寒,娇哼了一声,说道:“我以前在书上,看见过许多女人都自甘下.贱,我很不理解。现在我看见你,我明白了,原来不止书本上有这种女人,现实生活里也有。林小蝶,你就是。你自甘下.贱,正是因为有你这样的女人,我们女人才让人瞧不起。”程莎莎越说越是激动,脸上慢慢浮出一层红晕。 林小蝶的身子突然僵硬了一下,然后,她抬起头,盯着程莎莎看了许久。程莎莎从未在林小蝶的脸上,看见过这么冰冷的模样,一时之间看得呆住了。 “不错,我是个下.贱的女人,这点你说得很对,我也承认。可是,至少我还活着,有了这一点,就足够了。别说昨晚的事,就算比那种事更加羞耻的事,我也会去做。”林小蝶顿了顿,又道:“程莎莎,你就是个什么也不懂的毛孩子,小女孩儿。我跟你没有任何共同语言,请你别再跟我说一句话。”说罢,林小蝶转身向后,走到了稍远一些的地方,继续收拾东西。 刘淑琴连忙劝道:“小蝶姑娘,你别和莎莎一般见识,她只是个孩子。” 林小蝶微微摇了摇头,再不说一句话。 “你们,为什么都拿我当小孩子看?我已经快十六岁了,我长大了。难道,一个人追求自己的尊严有错吗?非要像你们一样,自甘下.贱吗?”程莎莎大声吼道。 其余三个人,对于程莎莎的质问,谁也不出声。吴志被三人的谈话吸引,本想说两句,但一看程莎莎一副小老虎的模样,却摇了摇头,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 李枫此刻,正在为一个问题纠结不已。 那就是他不知道,自己体质提升以后,能不能对付得了丧尸。 他的脑海里,已经想了无数遍了。丧尸疯一样地扑向他时,他完全有能力将丧尸推开,避免被丧尸咬到。如果手上有趁手的武器,比如刀斧棍棒之类的东西,相信以他的力量,应该是可以将丧尸砸成一团肉泥。成了肉泥的丧尸,即使恢复能力再强,恐怕也恢复不回来了吧?那就是说,他完全有能力,杀死丧尸。 尽管李枫想得很完美,可这终究是一种想象,实际情况是不是和想象的一样,李枫心里没有一点儿把握。 最后,李枫做出一个决定,他要寻找一个丧尸,来验证一下自己的想法。李枫仔细考虑了几遍,就算是他杀不死丧尸,但以他的速度,逃跑应该没有问题,怎么说也不可能出现危险。 “干他.娘的。”李枫腾地一下,从大石头上蹦到了地上,举步朝别墅里走去。 在没等进门的时候,李枫就听见了程莎莎在那里大喊大叫,左一句“尊严”,右一句“下.贱”,李枫的脸色,一下子就阴沉了下来。“这个小屁孩儿,怎么这么多事儿?要不把她赶走,或者弄死她算了,免得麻烦?不行,整死她多没意思,这次不把她治老实了,我就他吗的跟她姓。” 李枫想到这里,“嘡”地一脚,把门踹开。这一声巨响,把里面的四个人吓了一跳,都停下了手里的活儿,一起向门口看去。 李枫的脸色阴沉似水,他在几个人的脸上,各自扫了一眼。“老吴,你去给我找一根铁棍。记住,我要特别结实的那种。” 吴志立刻去办,过了不大一会儿,拿过来一根黑黝黝的铁棍,交到李枫手里。“枫哥,这根满意吗?” 李枫把铁棍擎在手里,颠了颠。铁棍是那种螺纹钢,一米半长,直径五厘米左右,重量差不多有五十斤。重量虽说轻了点儿,但长短还行,粗细也比较合适,现在来说也可以将就着用。“还可以。”李枫回答了一声。 然后,李枫把铁棍攥在左手,右手指了指林小蝶。“林小蝶,我问你,你是不是甘心当我的奴隶?如果这不是你的本心,你现在就跟我说,我可以还你自由,你爱到哪里去就到哪里去,我再不会管。” 林小蝶静静地说道:“主人,我的确是甘心做您的奴隶的。” 接着,李枫的手指头,又点了点吴志和刘淑琴,“老吴,还有你的婆娘,你们两个虽然不是我的奴隶,但是,是不是我说什么,你们两个就做什么?当初你们两个跟着我的时候,我记得没有胁迫过你们吧?现在,我还是那句话,你们两个如果觉得受了委屈,可以走,我绝不阻拦。” 刘淑琴望了望吴志,吴志连忙笑着说:“枫哥,瞧您说的,您哪里胁迫过我们。我和我老婆,都是甘心听枫哥的话。” “很好。”李枫顿了顿,“今天,我给过你们机会了,是你们自己放弃的。既然是这样,今后,你们三个,都给我老老实实的,谁也别他吗的乱嚼舌头根子,我最讨厌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 然后,李枫又目光灼灼地,看向了程莎莎。“小丫头,现在只剩下你了。我刚才听见了,你口口声声尊严,是不是觉得我欺负你了,打你了。你想要回你的尊严是吧?” 程莎莎紧咬着嘴唇,忽然重重地把头点了下去。 李枫冷冷地说:“小屁孩一个,凭什么在我面前谈尊严?你知道尊严是什么?尊严是别人给的。他们三个为什么要听我的话,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对付得了现在世界最大的威胁,丧尸。如果你也能对付得了,那你也是个强者,你同样也会获得尊严。否则,一个弱者,连吃饭喝水,都要依靠别人,哪里来的尊严?” 说完,李枫认真打量程莎莎,发现程莎莎紧咬着嘴唇,满脸不服气的样子,李枫知道,他的话算是白说了。 “好吧,你想从我这里获得尊严也行。现在,你就和我出去。你只要像我一样,杀得了丧尸,我就给你尊严,甚至,我都可以认你当主人,我就是你的奴隶。”说到这里,李枫微微摇了摇头,“别的了,不用杀丧尸,只要你不被丧尸咬死,我就认你作主人,怎么样啊,小屁孩儿?” ; 第四十八章 证明 说罢,李枫伸出一只手,如同一把铁钳一样,抓住了程莎莎的手腕。“走……”李枫稍微一用力,程莎莎身不由主,被李枫带着向别墅外面走。 “不公平,不公平,丧尸是杀不死的。”程莎莎一边喊叫,一边用力地挣脱,可她的力气,对于李枫来说,就好像是微风一般微弱,又怎么挣脱得开。 李枫默不作声,坚定地向别墅外面走。 “放开我,放开我,你这个坏蛋。” 这时,吴志忽然一闪身,闪到了李枫面前,扑通一下跪在了李枫面前。“枫哥,我求你了,你就放过莎莎这一次吧,她还小,不懂事,你可别这样对她呀。” 李枫皱了皱眉头,“老吴,你给我滚开。我们两个是去杀丧尸,是去比试,你别耽误我们办正事儿。” “可是……枫哥,那东西根本是杀不死的呀。那一次,我看见有个人把那东西的脑袋都砍没了一半儿,可是那东西还照样活着,把那个人咬了一口。可见那东西,根本就不是人类对付得了的东西。枫哥,你何必为了跟小孩子一般见识,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万一来不及跑,那可就完了。枫哥,我求你了……” 李枫好不耐烦,抬起脚来,一脚将吴志踢到了一旁,然后一扯程莎莎的胳膊,走到了别墅外面。 吴志好像腾云驾雾了一样,飞出去五米多远屁股才最终落地。吴志以为,这一下非得把屁股摔成八瓣不可。可是,让吴志感到非常奇怪的是,他并未感觉到屁股上有多痛。吴志在这栋别墅里面,干了十多年,是眼睁睁地看着程莎莎长成大姑娘的。他对待程莎莎的感情,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 这次,李枫强拉着程莎莎,要去杀什么丧尸,那哪里是去杀丧尸,分明是要把程莎莎弄死。吴志岂能眼睁睁地看着,程莎莎就这样死了而不闻不问? 可是,吴志也知道,凭他是阻止不了李枫的。那该怎么办? 吴志思索了片刻,猛地从地上站起,向李枫追了过去。他已经想好了,就算是自己死了,也要救下程莎莎的一条命。 …… 程莎莎被李枫拽着,出了别墅的围墙大门,向小镇靠近。 开始的时候,程莎莎挣扎不断。她心里清清楚楚,李枫说是什么比试杀丧尸,其实是想要她的命。程莎莎尽管小,却也不会甘心就死,她不断地挣扎,可是李枫的手,就像钳子一样掐在她手腕上,任凭她怎么挣扎也没多大用处。 到了后来,程莎莎忽然不再挣扎了,在李枫的拉拽下,跟着李枫前进。程莎莎已经想好了,大不了不就是一个死吗,她程莎莎不怕死。就算是死,也是有尊严地死,比这样委委屈屈地活着,好上一万倍。 很快,李枫走出去一公里左右。这一公里范围,属于相对比较安全的区域,没有丧尸。可是,出了这一公里的范围,丧尸就渐渐多了起来,尤其是在进入小镇的一条马路上,丧尸尤其多。 李枫一边小心谨慎地前行,一边注意观察丧尸的情况。他在寻找丧尸,最理想的丧尸是单独的一个丧尸,最好距离周围的丧尸足够远,即使有些动静,也不会惊动周围的丧尸。 旷野之中,尽是散漫游荡的丧尸,想要找一个符合条件的丧尸却十分的不容易。想要不惊动周围的丧尸,李枫认为,至少周围的丧尸,应该在一百米的范围之外,可是那样的丧尸,却十分难以寻找。 许久过去,李枫也没有找到合适的目标。 “他吗的,看来今天出师不利,回头看看黄历在出来找吧。”李枫心里暗想,他已经打算回去了,等明天再出来寻找。 正在这时,李枫望向前方的眼睛忽然一亮,他发现了在前方五十米左右的丧尸,距离别的丧尸很远,已经远远超过了一百米的安全距离,有差不多两百米。只是,那里有两个丧尸,与李枫理想中的单独的一个丧尸有些差距。 李枫拉着程莎莎伏下身形,观察那两个丧尸。望着那两个缓缓走动的丧尸,李枫心里充满了犹豫。他本来就对对付丧尸没什么把握,一个还好说一点儿,勉勉强强能对付一下,可是两个,就不太好说了。 忽然,李枫听见身后一阵脚步声响,连忙回头看去,只见吴志、刘淑琴和林小蝶,三个人从身后走了上来,不大一会儿来到了李枫身旁,学着李枫的模样,伏下身形。 吴志朝着李枫呲牙一笑,“枫哥……” 李枫皱了皱眉头,“你们来干什么?” “枫哥,这不是我们几个担心你嘛,所以一起过来,多少有个照应不是。” 这时候,李枫也没有空理他们,目光一转,又望向了前方的两个丧尸。 吴志顺着李枫的目光,也看见了两个丧尸。他心里一惊,“枫哥,你是想对那两个丧尸下手?别啊,枫哥,那玩意一个都很难对付,别说两个了。枫哥,我看还是算了吧,咱们别赌气了,这就回去得了。” 李枫本来已经起了退意,两个丧尸,确是存在着一丝风险。可吴志这么一说,等于是把李枫推到了悬崖边上,他想不往下跳都不行。这吴志说不行就不行,李枫要是回去,那多没面子。 李枫狠狠地瞪了吴志一眼,转头看向程莎莎。“好了,就用前面的那两个丧尸,来换取你的尊严吧。你去,随便挑一个丧尸,剩下的一个给我。” 程莎莎不言不动,两只眼睛,只是直勾勾地望着前面的丧尸。 李枫冷笑一声,“怎么?害怕了?你不是要尊严吗?事到临头,怎么不敢了?” 程莎莎忽然转过头,眼睛直盯在李枫脸上,咬着牙说道:“我才不怕呢?不就是死吗,我宁可死了,也不会被你瞧不起。”说着,程莎莎一甩头,一下子站了起来,直向两个丧尸走去。 吴志在程莎莎身后叫道:“莎莎,你干什么去?” ; 第四十九章 色厉内荏 程莎莎回过头来,“吴伯,你别管我了,我是绝对不会让人瞧不起我的。今后,你好好照顾刘姨,有机会就尽早离开这里,那个坏蛋不是个好东西。”说完,程莎莎再不回头,一步步朝前走去。 “不要啊,莎莎。你,你至少要拿些武器啊。”吴志在程莎莎身后叫道。可程莎莎就好像没听见一样,一点儿反应也没有。 李枫用力推了一下吴志,把吴志推倒在地,“你这么大声干什么?是不是想把所有的丧尸都吸引过来?” 吴志一骨碌身,从地上站了起来,“枫哥……”李枫发现,吴志的眼睛都已经红了,似乎眼神里充满了一股绝决。吴志叫了一声之后,就见他一转身,朝着程莎莎追了过去。 …… 程莎莎大步朝两个丧尸走去。随着距离的拉近,程莎莎眼中丧尸的细节,开始渐渐变得清晰。 丧尸那微微露出唇外的獠牙,那乌黑尖利的爪子,还有那灰白色的皮肤,那缓慢却又带着一股邪恶气息的动作,每一个细节,程莎莎都看在了眼里。 不知不觉,她的心跳开始加速,她的双腿,迈动起来,也不如一开始时那样有力。 终于,在距离丧尸还有二十米的时候,程莎莎沉重的脚步声惊动了丧尸,两个丧尸忽然停止了一切动作,一起将长了一头凌乱头发的脑袋,正对着程莎莎的方位。 程莎莎忽然站住了脚步,她看到,丧尸的鼻子一阵抽动之后,獠牙慢慢地显露了出来,同时,原本丧尸一副呆滞的表情,正在渐渐地变得狂躁,低沉沙哑的吼声,响彻在程莎莎的耳朵里。 程莎莎望着丧尸那一双充满了死亡气息的黑眼睛,心脏狂跳不止,她的两条腿,抖得厉害。程莎莎害怕了,即使她口口声声不怕死,可是真当死亡临近的时候,程莎莎害怕了。那种恐惧,不是说说不怕就能不怕了的,程莎莎觉得,恐惧就像本能一样,埋藏在躯体里,是压抑不住的。 程莎莎咽了下口水,她觉得口里干急了。“不要怕,不要怕,你连死都不怕的呀。”程莎莎心里默默地念叨着,但是效果甚微,她的腿还是抖个不停。这时,程莎莎有想起了课堂上老师讲到的那些英雄们,面对死亡时是多么从容,她也要想那些英雄一样。可是,究竟是哪个英雄,她已经紧张得,连名字都忘了。 随着丧尸一声低沉的吼叫,两个丧尸如同疯狗一样,直朝程莎莎扑去。 程莎莎的视线,只集中在丧尸那满口的烂牙和那特别突出的两颗獠牙上。忽然,她大叫了一声,转身向回跑。 可是,她的腿实在抖得厉害,只跑了两步,“扑通”一声,重重地趴在了地上。她拼命地想要爬起来,可四肢根本不听使唤,她挣扎了几次,也没成功。 程莎莎又回头看了一眼,丧尸距离她已经不到十米了。程莎莎尖叫着,两条腿胡乱地在地上蹬着。这时,她已经手忙脚乱了,想要逃离,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而且,有一点程莎莎自己都没有感觉到,就是她自始至终没有中断过的尖叫声,已经变成了一种哀号。 “莎莎,你快跑。”这时候,吴志冲了上来,双手擎着一根刚才捡来的木棒,身形一窜,拦在了程莎莎身后两米的地方。 他回过头去,对地上的程莎莎大喊:“快起来,往回跑,别回头,去找枫哥。” “吴伯,那你呢?你怎么逃?”程莎莎脑筋清醒了一些,从地上爬了起来,问吴志道。 吴志并没有回答,丧尸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他没有闲暇回答。再说了,这个问题还用问吗?一个丧尸,吴志都阻挡不了,更别说两个了。吴志的双眼,布满了血丝,他现在心里想的,就是尽力拖住丧尸片刻,为程莎莎逃回去争取点儿时间。 丧尸扑上来的时候,伴随着一股出奇的臭味儿。吴志大喝一声,抡起木棒,朝着前面丧尸的脑袋上砸去。丧尸不懂得闪避,吴志这一下砸了个结结实实。顿时,丧尸的头盖骨就瘪进去一块儿,吴志的这一下,竟然把丧尸的头骨砸碎了。可是,一根将近两米长的木棒,却也在这一砸之下从中断裂,断掉的一部分飞出去很远,落在了地上。 吴志把剩下的一截木棒,紧紧地攥在手里。他发现,他的一下,虽然将丧尸砸得脑袋开花,可是,那丧尸除了脑袋里不住地流出些黑紫色的血水之外,对它的行动,根本没有任何影响。 眨眼间,两个丧尸向前伸出爪子,大张着嘴,便已经扑向了吴志。吴志双手抓住木棒的两端横在身前,将两个丧尸向外推去。 丧尸的力气出奇的大,推得吴志倒退了两步,而吴志用出了浑身的力量,也阻止不了他倒退的脚步。 两步之后,吴志终于脚下一绊,仰面摔倒在地上,木棒也撒手飞出。吴志知道,这一下自己是真的完了,他不再做抵挡,闭上眼睛,等着丧尸咬在他身上。至于说程莎莎逃掉没有,到了此时,吴志也不再关心了,因此他也没有向程莎莎看上一眼。就算是看见了程莎莎没有逃离,他又能怎样?他已经贡献出了自己全部的能量了。 忽然,吴志感到后脖领子一紧,接着身体向后飞了出去。这一切发生得太快,等吴志反应过来,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落到了草地上。 吴志连忙从地上站起,就见前方十米远的地方,李枫拿着根铁棍,拦在两个丧尸身前。一瞬间,吴志就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肯定是李枫在这关键的时候救了他。可是,李枫救了他,却把自己置身到危险之中。 “枫哥……”吴志叫了一声,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现在说任何感激的话,又有什么用?马上,李枫就会被两个丧尸咬死,那些话说了又有什么意义?吴志跺着脚,“枫哥,你糊涂啊,我都这么大岁数了,你救我干什么?” ; 第五十章 铁棍发威 李枫望着眼前狰狞的丧尸,这是他第几次面对丧尸,李枫已经记不起来了。不过这次,是李枫体质提高以后,第一次面对丧尸。虽说李枫心里多少有些底气,可面对丧尸的时候,他还是很紧张。 丧尸丢失了吴志这个目标以后,转头向李枫这个离它们最近的目标扑来。 李枫吸了口气,单手挥动铁棍,朝着前面的丧尸腰上砸了过去。铁棍挂着一股凌厉的风声,一下子砸到了前面丧尸的腰上。就见那丧尸忽然双脚离地向后飞去,在飞行的过程中,双手和双脚重叠在一起,在空中来了个对折,就好像那丧尸在空中突然做一个高难度的体操动作一样。 丧尸向后飞出五米远,重重地落在了地上。李枫这次看清楚了,自己的这一铁棍,给丧尸造成了怎样的伤害。就见那丧尸上半身,趴在自己的双腿上,丧尸从胸部以下的脊椎骨来了个对折,很可能已经完全断裂,只是有皮肉和筋连着,看起来并没有分离开罢了。 李枫傻了眼,他根本没有像到,自己的这一棍子,可以把丧尸的腰打断。那丧尸仰着头,两只爪子不断地抓挠着地面,呲牙咧嘴地朝李枫低吼,这一下重击,好像对丧尸没有任何影响,它还是想冲上去,朝李枫鲜嫩的皮肉上咬一口。 李枫看着地上那执着的丧尸,一阵摇头叹息:这种执着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可惜,就算再执着,也改变不了物理规则吧? 李枫正想着,忽然那丧尸发生了变化,那丧尸原本软塌塌的腰,居然有些硬挺了,那丧尸摇摇晃晃地从地上站起来,上半截身子虽然还不稳当,前后左右地摇晃,但再也没有从腰上掉下来。 李枫不由得一惊,他不只是听那个外星仲裁者说过,自己也曾亲眼见过,知道丧尸的恢复能力极强。可李枫也没有想到,丧尸的恢复能力,居然能够强到这种地步。李枫明明是一铁棍,将丧尸的腰骨打断,可丧尸不到片刻,居然自行站起来了。 由此,李枫对丧尸的恢复能力,又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丧尸果然是另一种生物,一种具有人类外形的另一种生物,所有的事情,都不能按照人类的标准来评判。 李枫双目微眯,照着丧尸那虽然有些恢复,却仍旧脆弱无比,软的像一根柳条一样的腰砸了过去。铁棍一挨到腰身,李枫迅速地抽回铁棍,未等丧尸倒地,一铁棍又抡了过去。如此接二连三,李枫在丧尸腰部位置,一共抡了五铁棍。 五铁棍之后,再看丧尸,上半身和下半身,已经在腰部分离,变成了两段。拥有着上半截身子的丧尸,面上的神情丝毫未变,仍然保持着狰狞无比的模样,疼痛对于这丧尸来说,根本就是没有的东西。它利用两只爪子,在地上一段一段地,缓慢地朝李枫爬行,后面拖着从腹腔里流出来的肠子。 这真的是一只执着无比的丧尸,李枫却对丧尸执着,再也没有一丝的感触,他只对丧尸狰狞的表情感到厌恶。凭什么,这个丧尸都只剩下了半截身子,还是这么嚣张,还敢呲牙咧嘴。 李枫上前几步,对着那丧尸的上半身,就是一顿铁棒。他没头没脸地一顿乱砸,每一铁棒下去,都能听见那丧尸骨头破裂的声音。 其实,丧尸在经过病毒改造之后,身体的强度,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尤其是骨骼,其强度达到了普通人的两倍。可是,李枫双臂抡起来,起码有七八百斤的力量,丧尸的骨骼强度再大,也禁不住李枫的攻击。李枫向那丧尸砸了十几下后,丧尸上半身所有的骨骼,都已碎成了渣,血肉也变成了一滩烂泥,再也动不了一下。 “哼哼,还以为真打不死呢,这不是死的透透的吗?”李枫心里暗想。他看着地上的那滩烂泥,认为就算丧尸的恢复能力再强,也不可能重新活过来了。由此看来,丧尸也不是杀不死,只不过要多费些力气而已。 正在这时,李枫觉得肩膀一紧,另外一个丧尸,从身后抱住了李枫。同时,李枫听见了吴志的大叫:“枫哥,丧尸,丧尸在你身后。” 其实,都不用吴志提醒,李枫闻见了丧尸口中喷出的腐臭,就知道丧尸肯定是张开大口,要往自己的脖子上咬。 李枫双眼精光一闪,右肘向后一撞,登时,便将身后的丧尸撞开。然后,李枫转过身,朝着丧尸的脑袋就是一铁棍。只听见“啪”地一声响,丧尸的脑袋一下子被砸得稀烂,就好像是一个被砸烂的西瓜一样,脑浆鲜血,溅得到处都是。 李枫连忙跳开,以免被这些东西溅到身上。李枫不由得叹了口气,这个丧尸,李枫甚至连它的相貌都没有看清楚,脑袋就没了,稍微有那么一丝遗憾。 那丧尸被李枫一棍子打到在地上,按照常理来说,脑袋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别说整个脑袋没了,就是脑袋稍微受些损伤,破坏了里面大脑的结构,人很可能也就死了。可是,让李枫极感惊奇的一幕又出现了。那没了脑袋的丧尸,在地上挣扎了一会儿,居然从地上站了起来,身体在原地调整了几个方向,最后不知道用什么方法,确定了李枫的方位,伸出两只爪子,直接向李枫扑来。 李枫并没有立刻出手,他要看看这丧尸是个什么情况。因此他一闪身,跳到了一旁。那丧尸扑空后,奔出五米左右停了下来,站在原地又是调整了几下,接着又朝李枫扑去。 李枫抡起铁棍,扫在丧尸的两条腿上,“啪啪”两声脆响,丧尸的双腿与身子分离开。再也直立不了的丧尸,只能趴在地上,李枫也不待丧尸再次行动,走过去又是一顿砸,直到这个丧尸也砸成肉泥为止。 片刻之后,李枫停下手,把滴着鲜血的铁棍重重地一顿,拄在地上,然后以一种平静的目光,打量变成了两摊烂泥的两个丧尸。 ; 第五十一章 幡然悔悟 李枫就这样静静地站在原地,对刚才的战斗,进行了一番总结。不错,丧尸是具有很强的恢复能力,但也有个限制,并不是可以无限制地恢复。这也就是说,不用那些变异植物,丧尸也是可以杀死的。这杀丧尸,最快捷的办法,就是先使丧尸失去移动能力,最好是先把丧尸的两条腿废了,然后再将丧尸砸烂就行了。 李枫想得的确不错,可是他也没想想,或者他想到了,只是没当回事罢了,反正和他也没关系。这点就是,他的这个方法不错,但这是建立在李枫具有强大力量的基础上。普通人,根本不具备这种力气,哪能把丧尸砸烂? 天上的阳光,大多数都被云彩挡住,只有一缕阳光,透过云层,照在李枫身上。 吴志、刘淑琴、林小蝶还有被她揽在怀里的程莎莎,全都呆呆地看着李枫。在他们的眼里,李枫站在那里,好像一个金甲天神一样。 他们都没有想到,李枫居然杀死了两个丧尸。更加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李枫杀那两个丧尸时,是那样的轻松惬意,充满了暴力,而那种暴力,看起来是那样的赏心悦目。其实,人们心里大都一样,对那些丑陋的,能够威胁到人自身安全的东西,都是希望彻底毁灭才好。因此,他们几个看见李枫抡起铁棍,感觉是那么的带劲儿。 …… 静静地站立了许久之后,李枫回过神来,转身往回走去。 吴志慌忙迎上来,“枫哥,你这顿大铁棒子抡的,可真是过瘾。对了,枫哥,是不是累了,咱们赶紧回去,我让我老婆多做点儿好吃的,给枫哥补补。” 李枫的心情不错,他在伸手之前,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杀得了丧尸,可试过之后,他发现原来对付两个丧尸,也没什么难度。这种发现,让李枫非常满意,起码在这个末世里,具备了一丝丝的自保能力。 在李枫心情不错之下,觉得今天吴志说话特别顺耳,他微微笑了两下,“老吴,今天你这条命,可算是被我救下来了,你该怎么报答我?” 吴志扑通一声,跪在李枫面前,拍着胸脯说:“枫哥,你放心吧,我吴志今后就算命不要了,也要报答枫哥。” “就会耍嘴皮子。老吴啊,人都说人老奸马老滑,在你身上,我算是看出来了。”其实,李枫只是跟吴志说了句玩笑话,刚才吴志舍命救程莎莎那一出,李枫都看在眼里,他认为这个吴志还算个有情有义的人,也不完全是那种遇到危难只顾自身的小人。 吴志却不知道李枫的想法,认为李枫不信任他。吴志有些急了,“枫哥,要不然这样得了,我也成为你的奴隶,你收下我算了。不,连我老婆也算上,我俩都认你作主人。” 李枫忽然乐了,摆了摆手,“去你吗的吧,有一个奴隶,已经够让我操心了。你个老小子,是不是想让我操心cao死?” 李枫又走到了三个女人面前,刘淑琴低声说了句:“枫哥……”林小蝶也恭敬地点了下头,“主人。” 当李枫把目光望向程莎莎时,程莎莎的目光一阵躲闪,嘴唇颤抖了几下,终于哆哆嗦嗦地叫了声:“枫,枫哥……” “你叫我什么?我没听清楚。” “枫哥,多谢你救了我,以前是我不懂事儿……” 没等程莎莎说完,李枫摆了摆手,阻止她继续说下去,哈哈笑道:“算了,以前你对我的不恭敬,我不和你计较了。不过,程莎莎,你也快十六岁了,在这个末世里,你要尽快长大。” 旁边的几个人,见李枫这么说话,都感到很稀奇。李枫一直以来的脾气就不好,没想到程莎莎以前那么得罪他,他都不当回事儿,这实在是说不通。但是,当几个人看见了李枫的笑脸时,心里顿时明白了,同时暗暗地记下:枫哥在心情好的时候,特别好说话。 李枫的心情,今天真是末世以来最好的一天。他忽然上前两步,走到了程莎莎面前,伸手往下一探,在程莎莎的裤裆上抓了一把。程莎莎下意识地惊叫了一下,连忙把双腿夹住。可在她夹住双腿的时候,李枫早已经把手抽了回去。 李枫微微笑道:“小丫头,当初看把你嘴硬的。这裤裆都湿了,是不是尿了裤子了?你都多大了,还有尿裤子的习惯。只要你求求你枫哥我,枫哥我可以保证,以后想方设法地,给你弄些尿不湿回来。” 说完,李枫哈哈大笑,大步朝前走去。 程莎莎气得脸都红了,伸出小拳头,照着李枫的身后比了比。恰在这时,李枫回过头来,正好看见程莎莎举着的拳头。原来,此时的李枫,听觉也非常灵敏,他听到了程莎莎举起拳头时那微小的声音。 程莎莎脸上尴尬了一下,马上反应过来,嘻嘻一笑,伸出小拳头,在李枫的后背上轻锤了两下。“枫哥,你刚才一定累坏了吧,我给你捶捶背,解解乏吧。” …… 李枫一马当先,带着四人返回别墅。 在远离别墅四百多米的一个小山头上,一个人趴在草丛里,眼前持着一副望远镜,正在向别墅方面观察。这是一个男人,个头儿不高,浑身的衣服破烂,因为长期的饥饿,长得也十分瘦弱。 直到李枫等五人走入别墅,那人才把望远镜从眼前拿了下来,身体趴在草上向山坡下缓缓后退,如同一个训练有素的侦察兵一样。 到了山坡下,那人双手撑在地上站了起来。可能是体位忽然间变化引起的血压不稳,也可能是饥饿造成的血糖较低,总之那人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眼前发黑,身体也不由自主地摇晃了起来。过了很长时间,那人的这种情况才得到缓解,转过身,朝着背对别墅的方向走去。 来到山坡下,那人顺着山坡的谷底,继续向前走。最开始时,谷底还有一条小路。可是,那人在走出去不到几百米,那条小路便消失了。他的前方杂草丛生,越走越是荒芜。 ; 第五十二章 山洞 在这种荒芜的地方行走,由于要克服杂草的阻碍,因此要耗费不小的力气,那人走上一会儿,便会感到体力不济,要歇上一会儿才能继续朝前走。 走出去两公里以后,那人爬上一个山坡,来到一堆乱石旁。他弯下腰,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在一块大石上轻轻敲了几下。两石相撞,发出一阵清脆的撞击声。因为那人操控着撞击间隔的长短,因此发出的声音是那种非常有规律的声音。“嗒……嗒嗒……嗒……嗒嗒……” 这时,乱石的里面,传来一个极其沉闷人声:“是谁?” 那人停止了敲击,朝着乱石说道:“是我,生子。” “等会儿……”里面那人说完,就听见乱石堆一阵响动。过了没多大一会儿,乱石堆上,出现了一个黑漆漆的洞口。那洞口越来越大,随着洞口的扩大,一个满脸黑灰的脸孔,从洞口处露了出来。 “青蛇,你他吗快点儿……”那个自称生子的人催促道。 “吗的,老子饿得浑身一点儿劲没有,怎么快?”当洞口大到足够一个人钻进去的时候,青蛇停下手,“你自己钻进来吧,我是搬不动了,再搬我非得当场累死不可。” 生子只得顺着那洞口向里面爬,等他爬到了里面,他本来破烂不堪的衣服上,又增加了几道裂口。生子爬进洞口,站了起来,望了望破衣服说:“在这么钻几次,这衣服都成布条了。” “行了,那也比没衣服穿强。这还是有这衣服给你挡着,不然,划破的就是你的肚皮。”青蛇一边把打开的洞口,重新用石头堵住,一边说道。忽然,青蛇把搬起来的一块石头放下,压低了声音问:“生子,这次出去怎么样?找没找到粮食?” 生子摇了摇头,“外面还是那样,所有有粮食的地方,都有丧尸把着,根本弄不到一粒粮食。” “我草,这么下去,可就要死人了” 生子皱着眉头说道:“估计是,不用多了,再饿两天,估计就得死好几个……” “什么再过两天,你以为我说的死人,是饿死的?”说到这里,青蛇把原本很低的声音,又往下压了压,“生子,我告诉你,你出去的时候,我听镇长说了,再找不到粮食,就……就杀人吃肉。” “什,什么……”生子惊得呆了,“镇长想要吃人肉了?”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洞里已经一粒粮食没有了,不吃人难道等着饿死?” “要杀谁?” “这还用问吗,当然是那几个被关在偏洞里的,谁叫他们是外地人,算他们倒霉。另外,生子,我告诉你,我估计镇长之所以不杀了他们,留着他们,大概就是等着这一天呢。”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生子脸色阴沉地说道:“把那几个人吃完了呢?还吃谁?” 青蛇不禁打了个冷战,“生子,你别他吗瞎说,咱们都是本地人,怎么也轮不到咱们头上。也许,到了那时候,就能搞到粮食了。” 说着,说着,两个人都感到这个原本阴冷的山洞里,似乎更加阴冷了起来,竟冷得二人不约而同上下牙直打架。 两人又是一阵沉默,生子说道:“我先进去了,镇长还等着我汇报呢。”说罢,生子一转身,朝洞里面走去。 山洞里非常黑,隔得很远,才有一丝亮光。那是点燃的蜡烛发出的光芒,生子知道,要不了多久,这蜡烛也要没了,到时候,山洞就会陷入永远的黑暗当中。 生子对山洞非常熟悉,加上这山洞的地形也不复杂,生子就算闭上眼睛,也能走到洞里去。虽然如此,他还是得扶着山洞的墙壁,以免被脚下的石块绊倒。 越往山洞里面走,气味儿越是浑浊。也说不清那是一种什么气味儿,反正就是各种屎尿味儿、腐烂味儿和人身上散发出来的臭味儿混合在一起的气味儿。本来,如果长期在山洞里面,这种气味儿闻起来并不是那么明显,甚至有的时候,不留意的话都不一定闻见。可是,生子刚从外面回来,这股气味儿闻起来特别刺鼻。 生子不住地皱着眉头,相比于外面,这山洞里,简直就像地狱一般。可是,丧尸剥夺了人们生存的空间,人们只能像狗一样,躲在这山洞里残喘。在这个世道里,其实有一个地方可以容身,那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事了,还哪有资格去挑剔?一切,都是为了两个字,活着。 生子潜行了二十多米,遇到了一个岔路口。生子向那个岔路口瞥了一眼,然后继续前行。那个岔路口的山洞,条件更加的恶劣,因为那里并不是人居住的地方,而是一座牢房,牢房里面关着三个人。五个人都是外地人,被镇长刘大飞抓获,便被关在了里面。其实,被抓获的一共是七个人,其中有两个是二十多岁的姑娘,被刘大飞关在了那个专门供女人居住的山洞里。另外两个人,却是因为没有抗住牢房的恶劣环境,死了有二十多天了。 继续向前走了五米多,生子来到了一处稍微广阔的地方。这处的洞顶高了一些,离地差不多有两米半,地方也广阔了一些,大约有三十多平方米。 在这处开阔地的周围,分布了大大小小五个洞口,生子迈步向前,直接向中间一个洞口走去。 刚走到洞口,便听见里面有人低喝了一声:“谁?” “我,生子。” 接着,另一个嗓门很大的声音说道:“是生子兄弟啊。快,快进来。” 生子推开一道挂着的传单,走进洞里。洞里点着两根蜡烛,二十多平米的山洞里,充满昏黄的烛光。洞里面一共五个人,洞口边上站着一个人,正是刚才对生子发出低喝的人,这人长得个头不高,也就一米七,却很粗壮,年纪在二十七八岁,名叫朱强,和洞里面另外一个人是亲生兄弟。朱强是哥哥,朱富是弟弟,两个人都是龙凤镇出了名的混子,末世后被刘大飞收拢在手下,现在是刘大飞的左膀右臂。 ; 第五十三章 觊觎 洞里另外还有两个女人。这两个女人年纪都在二十岁左右,光着身子,全身上下一块遮挡的地方没有。这个山洞里,一共有八个女人,其中有三个长得最好看的最年轻的女人,被刘大飞收在自己的内洞,其余的五个,成了山洞里除了刘大飞以外十三个男人的公用品。 在这山洞里面,这几个女人,尤其是那五个女人,没有一点儿权利,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让男人们发泄,另外在空闲的时候,还得在洞里面干活。最开始的时候,一共有十个女人,这几个女人也不听话,但刘大飞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其中的两个人用棍子活活打死之后,再没有一个敢不听话了。 同时,生子发现,这几个女人,脸上的表情从那以后彻底消失了。只有在吃饭的时候,生子注意到,几个女人或许会流露出少许的喜悦,其余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一片麻木。 生子实在是受不了女人的这种表情,因此,那五个女人,生子从来没有碰过一下。 在中间一张破沙发上坐着的,就是刘大飞了。刘大飞原本是龙凤镇的镇长,四十岁左右,原本长得肥头大耳,有一个圆溜溜的肚子,可是,经过一个多月的末世,他那大肚子明显小了一号。 刘大飞微微笑着,扔给生子一根香烟。香烟算得上是山洞里的奢侈品,整个山洞里,只有刘大飞和他的死党朱氏兄弟才有,平常人根本抽不到。 刘大飞给生子点上香烟,自己也把香烟点燃,然后乐呵呵地问道:“生子兄弟,外面的情况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发现?” 生子咳嗽了一阵,香烟,他已经五天没有抽过了,每次抽,都是在探查完外面的情况,向刘大飞汇报时,刘大飞给的一根。 “镇长,外面还是那样,我没有发现任何可以搞到粮食的地方。”生子说道。 刘大飞听完这句话,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变得阴沉了起来。“生子兄弟,是没有发现,还是说根本没有认真地去找?我就不信了,外面那么大的地方,连个能搞到粮食的地方都没有。生子兄弟,我是信任你,才没有派人在你后面监督,可是,你也不能把我的信任不当回事儿,偷懒可不行啊。” 生子就觉得后背上直冒冷气,他想起了前十天,有一个人出去,没有探查到有用的消息,被朱强当着众人的面捅死了,说他出去以后在附近坐了两个小时,根本没有按照吩咐去探查。 这时,生子的眼睛,往朱强的身上扫了一眼,就发现朱强的一只手,缓缓地向腰上摸去。在他的皮带上,挂着一把三十多厘米长的尖刀,那是末世前专门用来杀猪的。 生子咽了口唾沫,连忙说道:“镇,镇长,也不是没有发现,我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 刘大飞脸上的阴沉,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是吗?说来听听。” “是这样,镇长,我发现镇子外面,程宏宇的那栋别墅周围的丧尸都不见了。另外,我还发现,那栋别墅里,有人出入。具体多少人我不知道,可是我最起码看见了五个人,有两个男人和三个女人。” “哦?”刘大飞皱起眉头,思索了一下,“那五个人都是什么人,你认识吗?” “由于距离太远,我认不大清楚,可是,有一个男人我认得,是那别墅的管家吴志,另外一个女人,好像是他老婆,还有一个女人,好像是程宏宇的女儿程莎莎。其余那两个人,我没认出来。” “程莎莎还活着?”刘大飞忽然兴奋了起来,转头朝着朱强说道:“朱老大,程宏宇的那个女儿我见过好几次,那小丫头,又白又嫩,长得跟个瓷娃娃一样……哈哈……” 朱强说道:“镇长,怎么办?” 刘大飞想了片刻,“这样,朱老大,你让生子先歇一会儿,等半个小时以后,你和生子,再带上两个兄弟,现在马上再去看看。如果真的像生子说的,一个丧尸没有,那咱们的机会可就来了,今后,咱们就再也不用在这臭山洞里猫着了,直接住别墅啦。哈哈……”刘大飞所忌讳的,只有丧尸。至于人,别说那五个人里面,只有两个男人,就算是五个人全是男人,他也有办法解决。 刘大飞现在,满脑门子里想的现在只有程莎莎,他见过程莎莎,当时就被像一件精雕细琢的艺术品一样的程莎莎惊呆了。这个人,在末世前就非常好.色,利用职务之便,玩弄过不少女人。后来,一般的情况,已经再也不能让他兴奋。在末世的前一天,他遭到举报强.奸.幼.女,转过天来就要接受调查了,没想到,末世来临,倒让他捡了个便宜。 他想了一会儿,程莎莎弄到手以后,该怎么折磨她才好。这时,他看见站在一旁的生子,眼珠一转,于是点指洞里的那两个女人。“你们过去,给生子解解乏。” 两个女人朝着生子走了过去,一个去解生子的腰带,一个去脱生子的外衣。生子连忙将两个女人扒拉到一边,“镇长,我,我肚子里空落落的,根本没那个兴致。” “好吧。”刘大飞点了点手,摆手让两个女人下去,“生子,你放心,只要这件事办成了,刘哥给你弄个别人没碰过的女人。” …… 生子休息了半个多小时以后,接到了朱强出发的命令。二人带着另外两个人,一共四个人,爬出洞口后,朝着别墅方向前进。 几个人在路上,又走了四十多分钟,终于来到了别墅附近。别墅院门前,是一条马路,马路的对面,便是一片荒野,几个人趴在距离大门二十多米的杂草丛中,向别墅观察。 别墅静悄悄的,没见到有人走动的迹象。但是,几个人同时也注意到,曾经环绕在别墅周围那十几个丧尸,也都不见了踪影。 ; 第五十四章 程莎莎的转变 朱强舔了舔下唇,眼睛里发出一阵火热的光芒。“走,你们跟着我,咱们直接进去,把别墅里那几个人宰了,然后把别墅夺到手里。” “强哥,镇长只是让咱们观察一下情况,可没说让咱们夺取别墅啊。”生子提醒道。 “草,里面就两个男人,咱们可是四个人,有什么好怕的。镇长是说了,可是我还知道有一句话,叫做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跟我干吧,准没有错,到时候,咱们哥几个,说不定能抢先得到些好东西。”还别说,朱强整出的这句非常有深度的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让另外两个人听了非常动心。尤其是朱强最后一句话,说得非常有道理,等到大家伙一起来夺取别墅,什么好东西,也落不到他们身上了。 其实,好东西不好东西的,这两个人倒不是很惦记,他们最希望得到的,就是吃的,他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饱过了。如果此刻夺取了别墅,起码能够率先吃到些东西,说不定就吃饱了。 几个人跃跃欲试,生子又给几个人泼凉水。“强哥,我看还是谨慎些的好。先前别墅周围那些丧尸,很可能就是被别墅里的人给除去的,他们说不定有什么手段。所以我认为,还是等探听清楚情况后,再动手不迟。” 生子的这句话出奇地管用,朱强和另外两个人,瞬间就把心里的冲动压抑了下来。生子说得很对,将近十个丧尸,对于他们来说,就算是五十个人也未必解决得了,可是对方只用了五个人,便将这件事解决了,说明对方有一定的实力。如果冒冒然闯进去,很可能就是自寻死路。 朱强有些急了,“那怎么办?” “镇长说了,观察。”生子说道。 朱强虽然很急,可是也不得不趴在草丛里,瞪大两个眼珠子,耐心地向别墅看。 …… 程莎莎回到别墅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洗干净,然后换了一身新衣服。 她的房间里,衣服很多,随便拿出来一件,都是前世的名牌。这次,程莎莎换上的,是一条粉色牛仔裤,一件米黄色的小外衣。她照了照镜子,只觉得自己洋溢着一股澎湃的青春气息。 程莎莎来到一楼,一转身,轻轻坐到了楼梯上,手臂抱着小腿,脸孔放在膝盖上,歪着脑袋,看吴志、刘淑琴和林小蝶忙碌。 坐了好一会儿,忽然,程莎莎“哎”地一声,轻轻叹了口气,程莎莎有心事了。程莎莎才十六岁不到,这个年纪,正是一般的小女孩儿无忧无虑,尽情享受青春的年纪。可是,由于世道的改变,让她过早地有了心事,有了哀愁。 在经过了的那件事后,程莎莎发现,自己并不是像自己一直以来认为的一样,一点儿也不怕死。相反,当死亡真正降临的那一刻,她怕得要命。这件事,完全粉碎了她心里一直坚持的东西。其实,这件事带给她心灵的震撼,不仅仅是她发现了自己也怕死,还有更多的东西。比如生存,比如尊严,总之,在这个末世里,似乎前世里所有的东西,都被打破了。 在末世里,人被简单地划分出了两种,一种是像李枫一样,具有杀灭丧尸的能力的强者,一种是像大多数人一样,依赖于强者身边才能勉强生存下去的弱者。 程莎莎悲哀地发现,自己是属于弱者范畴的,想要生存,就不得不依赖于李枫这个强者。 可是,这种转变,就如同末世降临一样,来得是那么的突然,程莎莎一时之间,有些接受不了。她从前一个自尊自强的女孩儿,从来也没有过向任何人乞求的经历,让她突然间向一个还算是陌生的人,去乞求生存,这让她怎么办? 程莎莎也知道,这种乞求,根本是避免不了的,无论如何,到了最后还是要走这一步,这件事她心里清清楚楚。 可是,什么事都要有个转变过程。程莎莎就是想给自己多一些的缓冲时间,来完成这种由一个极度自尊的女孩儿,向一个哀哀乞求的弱者的转变。 这种过程,对于一个像程莎莎这样聪明的女孩儿来说,是痛苦的。因为,她明明知道自己将堕落到何处,却无力扭转。 程莎莎又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向别墅的门口走去。“莎莎,你去哪儿?”吴志停下了手里的活,问道。 “吴伯,屋里憋得慌,我到外面透透气。” “别走远了。” “放心吧,吴伯,我就在别墅附近走走,一会儿我就回来。”程莎莎回答着,走到了屋外。 程莎莎走出去一会儿后,吴志觉得不安心,放下手里的活儿,走出别墅。他四外扫了一眼,发现程莎莎已经走到了别墅围墙大门那里,看样子是要往大门外面走。吴志心里一急,大声喊道:“莎莎,回来,别出大门。” “没事儿,吴伯,我去那边采两朵花就回来。”程莎莎一边回答,一边走出了大门,向大门外一处草丛那里走去。现在已经到了十月中旬,大多数植物都已经枯死,可是,程莎莎却看见草丛里长了几朵野花,正在娇艳地绽放。她感到很新奇,便想把花采回去,放到瓶子里养着,也算是给这压抑的末世增加一抹亮色。 很快,她来到了花朵旁边,蹲下身子,小心地把花朵折断。她把花凑到鼻子上闻了一下,花朵散发出一阵清淡的香味儿,程莎莎陶醉得闭上了眼睛,尽情享受着花朵的芬芳。 正在这时,她忽然感觉到身子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扯到了一旁。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程莎莎顿时就想尖叫,可是,还未等她叫出声,嘴便被一双大手紧紧地捂住。 程莎莎连忙惊恐地向旁边看去,就见自己的身旁,忽然多了好几个男人,两个男人按住了她的胳膊腿,不让她挣扎,另外一个男人单手捂着她的嘴。这几个男人,一共是四个,无一例外,都穿着破烂的衣服,脸上脏兮兮地,头发乱成一团,如同一个个恶鬼一样。 ; 第五十五章 被挟持 程莎莎惊声尖叫,用力挣扎,可是,在这几个男人的把持之下,她挣不脱,也发不出一点儿声音。 这时,只听一个男人说道:“哈哈,这次大收获。镇长正惦记着这小丫头呢,没想到她自己送上门来了。走,咱们把她带回去,一定少不了咱们的好处。” 另一个人说道:“强哥,这小丫头不老实的很,恐怕咱们得费点儿事。” “这个简单。”说着,朱强从腰里,抽出一把尖刀,放在了程莎莎的眼前,恶狠狠地对程莎莎说:“小丫头,你给我老实点儿,否则老子给你放血。” 程莎莎望着眼前雪亮的尖刀,似乎能感觉到尖刀上散发出的一股寒气。她本想不听朱强的话,可身体在尖刀的威慑之下,好像僵硬了一般,挣扎的不如之前剧烈。 “哈哈,怎么样,这招好使吧?”朱强哈哈一笑,从地上胡乱地揪下几把枯草,揉成一团,用力地塞在程莎莎嘴里。然后,朱强挥了挥手,“你们几个,先把这小丫头带回去。” “强哥,你呢?你不回去?” 朱强望了眼别墅,“这还没看明白呢,你们先走,我再看一会儿。” 三个人知道,朱强是镇长的心腹,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于是,三个人也不多说话,其中一个人把程莎莎扛在肩上,转身往山洞的方向返回。 朱强目送三个人的身影渐渐消失,便又趴会到原来的地方,看着前方的别墅,眼睛里发出一阵火热的光芒。 他之所以要三个人先回去,可不是他说的理由那么简单。朱强朱富兄弟两个,在末世前,是龙凤镇出了名的混混,一个是仗着兄弟两个,都有一副好身板,另一个便是两个人每次打架的时候,都下手非常狠,能够给对方造成严重的心里伤害。 朱强一向认为,自己兄弟俩是个人物,不论是在末世前还是在末世后,那都是人上人。尤其末世来临,没有了法律的约束以后,两个人更加认为,这个世道正是他们两个大展身手的时候。可是,两个人之所以会给刘大飞那个镇长卖命,绝对不是因为刘大飞镇长的身份。现在,连zf都没了,镇长算个屁。 他们俩之所以会跟在刘大飞身旁,说白了就是互相利用而已。两兄弟已经商量好了,等遇到合适的机会,就把刘大飞那个肥猪干掉,两兄弟取而代之。他俩一直都没有下手,最主要的,还是没有遇到合适的机会,另外还有一点,刘大飞有一把手枪。刘大飞那个人相当谨慎,手枪从来也不离手,所以两兄弟下手的时候,一定要事先做好准备,避免刘大飞临死前开枪。 这次,当朱强听说这栋别墅里,只有五个人,而且这五个人里,只有两个男人,其中还包括吴志那个老家伙。也就是说,真正面对的,其实只有一个男人。朱强暗自琢磨,脱离刘大飞的机会来了。只要他干掉那个男人,夺取了别墅,今后一段时间内,便不会为粮食发愁,够他们兄弟两个生存一阵子了。既然这样,还用刘大飞那个肥猪干什么? 至于刘大飞该如何解决,朱强认为这并不是什么难事。不就是一把枪嘛,到时候随便想个办法,就可以让刘大飞死了也开不了枪。 想到这里,朱强不禁一阵兴奋,仿佛又回到了当初在街头争霸,所向披靡那时候。 他趴在草地里,把身上的两把刀,一把尖刀和一把砍刀重新检查了一遍,插在腰里。他已经做出了决定,直接闯到别墅里去,对付那几个人,也没什么费事的。也许,他只要把刀亮出来,那几个人,就会被吓得不敢动弹了。人就是好,比丧尸强多了,人是有感情的,知道害怕,不像丧尸,从来不知道害怕是什么东西,只会让人害怕。所以,朱强一点儿都不怕人。 朱强得意的笑了一下,露出一排大黄牙,然后弯下腰,把鞋带系了系,站起来后,又把破衣服上碍事的布条缠紧,向别墅走去。 …… 生子和另外那两个人,扛着程莎莎,向山洞返回。 程莎莎在那两个人其中一个的肩上,程莎莎虽然手脚被绑,但她仍拼命地挣扎,那人走了一段路后,不得不把程莎莎放下。“这小丫头,一个劲儿乱动,一点儿也不老实。吗的,小丫头,你再不老实,我就把你衣服扒了,现在就干了你。”当然,这个人说的话,只是在吓唬程莎莎而已。程莎莎是刘大飞看上的人,他可不敢碰。 程莎莎哪里知道,一听见这种粗野的话,心里不免害怕,顿时安静了下来,同时,脸上也流露出一种害怕的神色。 生子看见了程莎莎的神色,不知为什么,他有一种好像看见了山洞里那些表情麻木的女人的样子。 生子的心,不由得颤动了一下。他走到那两个人身旁,低声说:“两位,我看把她放了吧。” “放了?那我们怎么交代?刘大飞非宰了我们三个不可。”一个人摇头说道。 “你们两个有点儿良心行不行?你没看山洞里那些女人,都被祸害成什么样子了?这么好一个小姑娘,你们忍心让她遭那份罪吗?”生子说道。 “这个……我们好像管不着吧。我们只要能活着,喂饱自己的肚子,哪管得了别人那么多。她遭不遭罪,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你们也都知道,那刘大飞就是个变.态。被他关在里洞的那三个女人,你们也都看见了吧,天天被刘大飞折磨。我就看见一个,下边都流脓了。你们两个就忍心,看着这么好一个小姑娘变成那样?她才多大呀。” “生子,你是不是有病啊。自己都顾不过来,还想管别人?真要是你的家人,我还能理解。这又不是你亲妹子,你操这份心干嘛?行了,别说了,咱们抓紧走吧。”那人说完,又把程莎莎扛到了肩上。 这些对话,程莎莎都听在了耳朵里。她年纪虽然小,但她也隐约地听出来,面对自己的,将会是一种怎样的命运。她心里害怕极了,努力把头仰起来,以一双泪眼,看着最后走的生子,祈望生子救她。 生子当真是受不了这种眼神,于是,他把脸转到一边,咬着牙低声说道:“你别看我了,我也没办法。” ; 第五十六章 只身夺取别墅 吴志站在别墅门前,看着程莎莎钻进乱草里。 一分钟过去,转眼之间,又是一分钟过去,程莎莎的身影,一直也没有再次出现。吴志微微有些着急,“这丫头,干什么去了,还不回来。” 直到十分钟过去,吴志意识到,程莎莎出事了。吴志一意识到这点,立刻就想过去看个究竟。但他跑了两步,突然把脚步止住。很显然,不论是遇到什么情况,自己都未必能够解决得了。 他一转身,猛地朝回跑,闯进别墅里面后,直接朝别墅的三楼奔去。刘淑琴和林小蝶,见吴志这样一副惊慌的样子,不禁有些奇怪,“吴志,发生什么事了?” 吴志并不答话,疯了一般跑上楼梯。因为他太着急,没注意脚下,一下子被楼梯绊倒,膝盖狠狠地撞到了楼梯上。一瞬间,吴志觉得自己的膝盖发出一阵骨头断裂般的疼痛。这种时候,他也没有时间去检查自己的伤势,爬起来继续向楼上跑。“枫哥,枫哥,出,出事了……” 李枫正在楼上的房间里,观看着种下的那些蔬菜。因为适宜的温度,和充足的水份,有些蔬菜,已经从土里钻出来幼芽了。看着那些幼芽,李枫心里充满了欢喜。 诚然,他现在由于体质的提高,杀得死丧尸了,但是他明白,他只能对付少量的丧尸。一旦丧尸多起来,他仍然是无能为力,最后还得靠变异植物。李枫暗暗想着,等到这些蔬菜长大一些,用不着完全成熟,他便可以进行测试了。 吴志慌乱地奔上楼梯的脚步声,和他惊慌的呼叫声,李枫全都听在了耳里。他听得出来,吴志非常惊慌,能让吴志如此惊慌的,绝对不是小事。难道说……李枫猛地想到,难道大量的丧尸,向着别墅围了过来? 李枫站起身子,向房间门口走去,刚走到门口,便看见吴志奔上楼来。“枫哥,不,不好了,出大事了。”吴志嘴唇哆嗦着说。 “老吴,你慢点儿说,出什么事了?是不是发现丧尸了?有多少?”李枫皱着眉头问道。 “不是,没有丧尸。枫哥,莎莎不见了,她,她丢了。” 听到这里,李枫的心,突然间放了下来,轻轻吐出一口气。“老吴,你下次别他吗弄得这么吓人,你想把我吓死是不是?我当是什么事,那个小丫头,说不定上哪儿玩去了,那么大个人,怎么能丢?一会儿,她自己就回来了。” “不是啊,枫哥。我看见她去采花,可是好半天没看见她人影。” 李枫只觉得自己的胸中,充满了一股怒气。“他吗的,我正事都他吗的忙不过来,哪里有功夫管那个小丫头片子?我又不是她保姆。你自己去找找,别来烦我。” “枫哥……”吴志扑通一下,跪倒在李枫面前,“枫哥,我求你了,求你去找找吧。莎莎的失踪,绝不不正常。” “老吴,你是不是认为我李枫吃这套?动不动就跟我来下跪这出,我告诉你,没用。那小丫头,最好死了才好,我正看她不顺眼呢。” 正在这时,刘淑琴也跑上楼来,“枫哥,围墙大门,进来了个男人,我看着像朱强。” “朱强?”吴志瞬间反应了过来,“我知道了,枫哥,莎莎一定是被朱强这小子给抓走了。”然后,吴志面向李枫,说道:“枫哥,这朱强以前是龙凤镇出了名的混混,后来末世来临,我看见他和镇长刘大飞混到了一起。哎呀,不好,刘大飞那个畜生,是个出了名的色.鬼……莎莎……莎莎这次要完了。”吴志越说越是惊慌,拉住李枫的手臂,“枫哥,枫哥,你得救莎莎啊。” 李枫皱了下眉头,心里有些不大高兴。如果,程莎莎真要是被丧尸咬死,那也就这么回事了,可是,如果程莎莎是被人抓去了,李枫就不满意了。怎么说,程莎莎也是他李枫身边的人,那些人既然敢动手,明显是不给李枫面子。这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走,跟我下去,看看那个叫朱强的是什么意思。” 当下,李枫带着吴志夫妻两个,走到了一楼客厅。别墅的门大开着,透过门,可以看见朱强晃晃荡荡,一副如同走在自家庭院的模样,朝着别墅的门走来。 李枫看着朱强走路的样子,就对他感到一阵厌恶。他下了楼梯后,双手插进裤兜里,站在原地,等待着朱强进来。 不到片刻,朱强终于从大门晃荡进来,步入客厅。他站在原地,脸上挂着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一个脑袋如同一个全方位雷达一样,将别墅的内部环境扫视了一遍。然后,他微微一笑,将目光定格在了四个人身上。“哈哈,不错啊。”朱强对别墅内的情景非常满意,别墅里面良好的环境,已远远超出了他的预计。 “朱强,莎莎是不是被你抓走了?”吴志大声问道。 “吴志啊,你个老东西。不错,那小丫头的确是被我抓走了。你也不用担心,刘大飞那个肥猪,肯定会好好招待她的,什么皮鞭子大棒子,就怕那小丫头挺不住啊。哈哈……” 这几句话,朱强虽说不是非常认真地说出,可吴志听来,却觉得一阵毛骨悚然,脸色登时变得苍白。他伸出一根手指,哆哆嗦嗦地指着朱强,“你们,你们这帮畜生……” “哈哈……”朱强大笑了两声,左手朝着腰间的长刀摸去。他觉得,只要自己把长刀往出一亮,然后大喝一声:“这别墅是大爷的了,你们都给我滚。”这几个人,肯定就会吓得乖乖地滚出去。如果不滚,就把吴志和另外那男的砍了。至于剩下那两个女人,吴志的老婆不用留,岁数大了没什么用处,另外一个女人长得可真是美,朱强就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还是留着吧。 朱强得意地想着,手刚摸到刀把上,忽然觉得眼前一花,似乎面前多了个人。没等他看清楚那人的长相,他就觉得自己的胸前,被狠狠地击中,紧接着身体向后飞了出去,没等落地,便已经丧失了意识。 ; 第五十七章 入洞 李枫站在朱强原来站着的地方,缓缓地把左脚收回,拍了拍手,“最讨厌这种罗里吧嗦的玩意儿……” 吴志呆了一阵,才意识到,原来朱强被李枫一脚踹在了身上。李枫的这一脚,也不知道有多大的劲儿,把朱强踹飞了足有十五米远,踹出了客厅,踹出别墅的门,落在了门外大理石铺成的路面上。 吴志冲出别墅,奔到朱强的身旁。只见在朱强的胸前衣服上,有一个大大的脚印,显然,那个脚印正是李枫留下的。再看朱强的胸前,已经整个瘪了进去,可见胸骨已经全都碎了。朱强的嘴里和鼻子里,正在咕嘟咕嘟地往外冒血,如同一个被人踩死的耗子一样。 吴志蹲下身子,伸手在朱强的鼻孔下方,探了一下朱强的鼻息,随后大声喊道:“枫哥,他,他死了。” “死了?”李枫皱了皱眉头,“真他吗不禁踹,轻轻一脚就死了。”忽然,李枫拍了下大腿,“哎呀,不好,他死了,谁带我们去找那小丫头?” 吴志无奈地看着李枫,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儿。“枫哥,我知道地方,他们在红松洞里,我可以带你去。” “好吧,你既然知道地方,咱们现在就走。”李枫走到朱强身边,把朱强身上的长刀和尖刀抽出来,插在身上。然后,他回头对林小蝶和刘淑琴说道:“我和吴志出去一趟,等我们俩走了以后,你们两个,把别墅门锁好,立刻回到咱们住的房间里,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不许出来,等我们回来。至于这尸体,先在这搁着,等我回来处理。” 李枫安排完了,让吴志在前方带路,向红松洞方向赶去。 刘淑琴和林小蝶目送二人的背影消失以后,回到别墅里,把门紧紧锁住,然后上楼,来到了二楼的房间里。 林小蝶见刘淑琴的脸上神色非常担忧,轻轻捏了一下刘淑琴的手,低声说道:“刘姐,你别担心,有李枫主人跟着去,一定不会有事的,咱们两个安心等他们回来就是了。” …… 在路上走了几公里以后,程莎莎被扛到了红松洞的洞口。 这个山洞,程莎莎比较熟悉,由于离她家不远,她经常到这山洞里面玩儿。红松山洞是个自然形成的溶洞,当初给程莎莎的印象是又黑,又闷又潮湿。程莎莎不禁感到十分诧异,这样的一个山洞,人怎么能够住得了 程莎莎又向洞口看去,只见原来足有一个人多高的洞口,已经完全被石头封住,其目的非常明显,是为了防止丧尸闯入。 另外一个人,从地上捡起一块小石头,轻轻敲了几下洞口的石头,过了片刻,封住洞口的石头被挪开几块,露出一个能让人钻进去的小洞。“青蛇,你在里面接着点儿。” “什么东西?”里面的人问道。 “这可是个宝贝,你小心点儿接着,千万别让石头划着了,要是弄破一点儿皮,镇长可饶不了你。”那人嘻嘻哈哈地说道。 接着,程莎莎便感觉自己的身子,被两个人抬了起来。一个人抬着自己的头部,将上半身送进洞里,里面有个人伸出双手接住。 程莎莎的脑袋一进到洞里,眼前便由光明变成了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清。同时,山洞里面浑浊的空气直冲向她的鼻孔,一瞬之间,程莎莎觉得连呼吸都变得困难了起来。 片刻之后,程莎莎被送进山洞,外面的生子和另外两个人,也跟着进了山洞。青蛇说道:“我当是什么宝贝,不就是个女人吗,有什么稀奇的?” 一个人笑嘻嘻地说道:“这个女人可稀奇得很,你知道原来镇上的首富程宏宇吧,这个小妞,就是程宏宇的女儿。她可是镇长亲自点名让带回来的。” “是吗?哈哈,原来是她。这回好了,以前那程宏宇咱们高攀不上,跟他隔了好几层,现在他女儿,还不是进了咱们的洞子。一会儿我就进去,试试有钱人的女儿,是个什么滋味儿。嘿嘿……” “青蛇,你他码的别惦记了,这小妞镇长看上了,哪能让别人碰。” 几个人说了几句话后,程莎莎便被松开了手脚,连口中的杂草也被人取了出来。 程莎莎深吸几口气,随后大声喊叫:“救命啊,救救我……” “别喊了,这里都是封闭的,你喊破了嗓子,外面也听不见。”一个人说道。 程莎莎哪里去听,仍旧大声喊叫。那两个人冷笑了一声,架着程莎莎的胳膊,不顾程莎莎的挣扎,向洞里面走去。 “你们干什么,放开我,放开我。”程莎莎又呼又叫,死命挣扎,可她究竟是个小女孩儿,还没有成年呢,哪里挣脱的了两个男人的夹持,在身不由己之下,向山洞的里面行去。 越向里面走,山洞里面的气味儿越是难闻。程莎莎从来没有想过,人类能够制造出这么难闻的气味儿。她也曾在地下室里面呆过,那里面的气味儿也不好,可是,和这个山洞比起来,程莎莎觉得,她呆过的那个地下室,空气清新得简直就像早晨的花园。 与此同时,山洞里也有了亮光,那是蜡烛发出来的微弱的光亮。在亮光之中,程莎莎终于见到了山洞里的人。那些人有男人也有女人,男人们蓬头垢面,身上的穿着,和抓获她的四个人一样,都是又破又烂。女人们都不知羞耻地光着身子,头发披散着,遮住了脸孔。那长发上也不知道粘的是什么,完全干涸后,把一绺头发粘到了一起。那些女人也都十分肮脏,身上遍布着各种各样的秽物。 偶尔,有一两个女人头发分开,会露出来面容。让程莎莎感到极其惊惧的是,她们的脸上,看不见一丝表情,有的,只是麻木。程莎莎总是明白了,在这种麻木之下,什么衣物,什么肮脏污秽,什么羞耻,全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程莎莎不知道,是什么让这些女人变得如此麻木的,她感到恐惧的是,自己会不会也变得和那些女人一样,忘记了所有,只剩下麻木。 ; 第五十八章 白老师 至于说程莎莎最看重的自尊,程莎莎发现,在这个山洞里,自尊就好像是个传说一样,好像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过这种东西。 程莎莎尖叫着,可是她撕心裂肺的尖叫声,竟然连引起别人注意一下的能力都没有,这让程莎莎越来越寒心。 终于,一行人来到了刘大飞的山洞里。可几个人进去之后,发现刘大飞并不在里面,里面只有朱富。 这时,刘大飞的声音,从内洞里传了出来。“是不是生子他们,把莎莎那个丫头带回来了?很好,很好啊,快把她带进来。” 几个人听到吩咐,拽着程莎莎,进入了内洞。 内洞里只有一根蜡烛照明,光线昏暗。但是,即使这一根蜡烛,也让进入内洞的几个人,瞧清楚了内洞里一切。 只看了一眼,程莎莎再也抑制不住,“哇”第一声吐了。生子等三个人,还是第一次被刘大飞叫进内洞,他们也是第一次看见内洞的情景。看过一眼之后,三个人虽然没有像程莎莎一样呕吐,却也感到头皮一阵发麻。 只见刘大飞的额头上,布满了汗水,似乎刚才他干了一件非常辛苦的事。他的右手,攥着一根两米多长的皮鞭,皮鞭上布满血迹。另外,刘大飞的脸上,也是血迹斑斑,尤其是嘴上的血迹最多。刘大飞朝几个人笑了笑,几个人发现,他的牙齿上全都是鲜血,好像一个嗜血的魔鬼一样。 在靠近山洞最里侧的地面上,跪着三个女人。三个女人均都光着身子,后背对着洞口,几个人发现,那三个女人赤.裸的背上,布满了鞭痕,有些伤痕已经结疤,也有一些新的鞭痕,正在渗着鲜血。 除了鞭痕以外,在三个女人的背部,还各有许多咬痕。结合刘大飞嘴里的鲜血,所有人都意识到,那些咬痕,正是刘大飞留在她们身体上的。刘大飞似乎对三个女人的肩膀,特别感兴趣,咬痕多数都集中在三个女人的肩膀位置。 程莎莎还未成熟的心里,从来没有想到,一个人类,能够对自己的同类,做出这样的事。可是,事实活生生地摆在她眼前,在这个阴暗潮湿的山洞里,程莎莎亲眼目睹了,只有在地狱里才会有的情景。她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 刘大飞笑呵呵地,走到了程莎莎面前。“莎莎,你终于来了?你不知道,半年之前,我在你家做客的时候,第一眼看见你,我就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亲亲你漂亮的小脸蛋儿。没想到,今天居然美梦成真了。哈哈……” 程莎莎努力抑制着恶心,“刘叔叔,你和我爸爸是朋友,你看在他的面子上,放了我吧。”事到如今,程莎莎怎会不知刘大飞想要拿她干什么,肯定是和那三个女人差不多的结果。一想到这点,程莎莎心中充满了恐惧,忍不住开口求道。 “哈哈……”刘大飞得意地笑着,“莎莎,你真是个傻孩子。”他把脸凑到了程莎莎面前,轻轻摇了摇手指头,以一种轻柔的语气说道:“叔叔告诉你,现在的世界变了,和以前不一样了。所以啊,从前的一切,都不算数的。明白了吗?” “你个人渣,你个恶魔……你根本不是人……”程莎莎咬牙切齿地骂道。 “骂吧,骂吧。叔叔就喜欢你这样的,你越是骂,叔叔心里就越喜欢。对了,一会儿我鞭子轻轻抽你的时候,你也要带出这股劲儿,可千万别让别的事分了心啊。” 刘大飞一边说,冷不丁地凑过嘴去,嘴唇在程莎莎的脸上碰了一下。程莎莎好像触电了一样,立刻后退,死命地擦脸,她知道,刘大飞嘴唇上的鲜血,一定是沾到脸上了。 “哈哈……看你吓这样。你放心,叔叔会好好对你的。”刘大飞伸出手,在程莎莎的脸蛋儿上捏了一把,“不错,这脸蛋可真是嫩。”又抓住程莎莎的衣领,使劲儿向下一扯,顿时,程莎莎两个肩膀露了出来。刘大飞眼睛都放光了,伸手抚摸了一下程莎莎的肩头,随即,他的手便被程莎莎的手打到了一旁。“哈哈,太好了,真是滑。” 说到此处,刘大飞忽然神色一变,变得无比狰狞,他一下抓住程莎莎的左臂,用力向前一掼。程莎莎身不由己,向前抢了几步后,摔倒在三个女人身旁。 程莎莎刚要站起,侧头向身旁一个长发凌乱的女人看了一眼。忽然,她心里一惊,这个女人,她好像在哪里见过。终于,她认出了这个女人是谁了,忍不住叫道:“白老师,是你吗?”身旁那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教她语文的任课教师白老师。程莎莎对着白老师简直是太熟悉了,可以说,正是这个名牌大学毕业的,浑身散发着一种知性气质的白老师,教会了她人应当自强自尊。 “白老师,真的是你。”程莎莎抓住了白老师的手臂,“白老师,你看看我,我是程莎莎,还记得我吗?” 白老师缓慢地将头转过来,程莎莎注意到,白老师的神情,就和这山洞里所有的女人神情一样,是一种彻底的麻木。白老师一言不发,看了程莎莎两眼后,又把头转了回去。 程莎莎一阵失神,坐到在地上。不错,这个女人的相貌,的确和白老师长得一模一样。可是,白老师当初眼睛里那自信又深邃的神情,已经彻底不见了。这个白老师,程莎莎既感到熟悉,又感到陌生。 猛然间,程莎莎又抓住了白老师的胳膊,急切地说道:“白老师,你当初跟我说的,人活着一定要有自尊。可是,你的自尊呢?你难道就忍受得了这种折磨吗?” 白老师转过头来,淡淡地说道:“自尊?自尊是别人给的。” 程莎莎瞬间呆住了,她想起了李枫对她说的话。“自尊是别人给的。”当时,程莎莎还对这句话很不认同,没想到,白老师也说出了相同的话。 ; 第五十九章 逃跑 白老师又说:“莎莎,我还要告诉你一件事,人的忍受力,是非常强大的。有些事看起来可怕,可是你忍受一会儿也就过去。只有忍受住,你才能体会到,生命是多么的美妙。” 程莎莎双手捂住耳朵,摇头大喊:“我不听,我不听。” “哈哈……”刘大飞一边笑着,一边将鞭子抖开,甩了两个鞭响,“莎莎,听你白老师的话,忍耐一会儿,就过去了。”然后他将鞭子向后一甩,便要向程莎莎挥去。 刘大飞的鞭子未等甩出,忽地感到手腕一紧,他的手腕,被一只手牢牢地抓住。刘大飞眼中厉色一闪,望着抓住他手腕那人,“生子,你干什么?” 抓住刘大飞手腕的,正是生子。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勇气,阻止刘大飞。可是,他实在不想看到,几鞭子下去后,程莎莎这么一个还未长成的女孩儿,变得和山洞里的女人一样的麻木。 面对刘大飞的质问,生子感到了极大的恐惧。他咽了口唾沫,因为紧张,连声音都在不断颤抖:“镇,镇长,算我生子求求你了,你,你就放过这个小姑娘吧。” 刘大飞忽然一笑,满脸和蔼地对生子说道:“原来是这么回事。行,生子兄弟让我放过她,我就放过她,兄弟的面子,我怎么能不给?” 生子又惊又喜,他没想到,刘大飞居然这么好说话,他的手不由得松开了一些,“真的?镇长,那实在是谢谢……”正说到这里,生子的后心传来一阵剧痛,他感到一个冰冷的利器,插入了自己的心脏。生子死命瞪着眼睛,伸手到背后,去够插入身体里的利器,可他说什么也够不到。 “你……你……”生子艰难地抬起手,向仍在和善地笑着的刘大飞点指,质问他为什么要下毒手。可他的手还未等抬到半空,便猛然垂下,紧接着身体也栽倒在地上。 朱富抽出刀子,在生子的身上,把刀子上的鲜血擦干净,然后把干净的刀子,重新插回腰间。 “朱富,干得不错。我正愁不知道今天吃什么,这回有着落了。这生子虽然瘦点儿,应该够咱们吃一顿了。”刘大飞笑着说。 生子中刀,程莎莎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望着生子临死前,眼睛里那深深的绝望,程莎莎彻底崩溃了。 她大声尖叫着,猛然间从地上窜起,向洞口跑去。“快抓住她……”朱富大声叫人。 刘大飞笑了笑,摆了下手说:“没事儿,这山洞有没有出口,看这个小丫头能跑到哪里去。跟你们说,我就喜欢这种不老实的小丫头,带劲儿。”说着,刘大飞大声喊道:“莎莎,我来了,你快跑啊。” 山洞里光线昏暗,程莎莎只想离刘大飞远点儿,至于说跑到什么地方,她根本不知道。她跑几步后,发现前方有个黑乎乎的洞口,便一头钻了进去。朦朦胧胧之中,她好像看见有几个光着身子的女人,还有两个趴在女人身上的男人。程莎莎什么也不顾了,直接跑进了最里面。她用手在地上一阵乱摸,似乎摸到一样东西,那是一个破棉被,她想也不想地,便把那破棉被披到了身上,整个身体,全部缩进棉被里。 程莎莎躲在棉被里瑟瑟发抖,棉被发出一股难闻的臭味儿,可是,和刘大飞比起来,这棉被的臭味儿,根本不算什么。 渐渐地,她听见了刘大飞的声音,“莎莎,你在和我捉迷藏吗?你好调皮,不过叔叔陪你玩儿,你可躲好了啊。”刘大飞的声音越来越近,程莎莎再次陷入绝望之中。 正在这时,程莎莎忽然听到,山洞里响起一阵慌乱的脚步声,一个人奔到了刘大飞面前。“镇长,外面来人了,看意思是要进洞。”那人惊慌地说道。 “来了多少人?”刘大飞问道。 “不知道,不过我听他们在外面商量,好像是两个人,其中一个好像是吴志。” “不就两个人吗?又不是丧尸,看把你吓的。青蛇,你能不能有点儿出息?”刘大飞不屑地说道。 “不是,镇长,那人看样子不好对付。” 刘大飞沉吟了一下,“走,咱们去看看。”刘大飞又大声喊了一嗓子:“莎莎,你等叔叔回来,继续和你躲猫猫。”喊完之后,刘大飞才带领着几个人,向洞口方向走去。 程莎莎根本就没有听清刘大飞他们说什么,她心里唯一的想法,就是藏好了别让刘大飞找到。她全身发着抖,蜷缩在被子里,只盼望刘大飞一辈子找不到她才好。 …… 李枫站在山洞外面,微微皱着眉头。 自从身体素质提高以后,李枫发现,自己的听力也提高了不少。他把耳朵凑到堵在山洞口的石头上时,能够听见,隔着石头有人的呼吸声。 “赶快把石头给我挪开。”李枫朝着山洞里面喊道。可是,过了一会儿,洞口的石头不见动静,显然山洞里面的人,并不买李枫的帐,这让李枫很感恼火。 吴志从李枫身后走上来,撸了撸袖子,“枫哥,你先等一会儿,我把洞口的石头挪开。” “用不着。”李枫淡淡地说道。“用不着?”吴志很感诧异,“难道咱们不进去了?” 李枫凌厉的目光,在吴志的脸上一扫,“我是说你挪石头太慢,等你搬完了,黄花菜都凉了。” 吴志挠了挠脑袋,李枫的话,怎么听起来这么别扭,想要进去,还不让挪石头。吴志正在疑惑的时候,就见李枫几步走到洞口前,忽然抬起脚,在洞口的下方猛踹了一脚。顿时,洞口传来一阵山崩地裂般的响声,石块从上方坠落,扬起一片烟尘。 等到烟尘散尽,吴志惊奇地发现,洞口已经完全打开,李枫这一脚,竟然把封住洞口的石头踹得坍塌。 李枫淡淡说道:“这多快。” “是,是……”吴志嗫嚅了两句,没敢说话。李枫的方法是快,可这世上除了李枫之外,有谁还能做到?李枫的方法,可不具备普遍性,所以,像吴志这样的人,想要打开洞口,只能老老实实地搬石头。 ; 第六十章 营救 洞口大开之后,外面的光线照在山洞里,有差不多四五米的区域被照亮。刚才堵住洞口的那些碎石,此刻全都坍塌进山洞里,散成一堆。李枫看见,在乱石堆里,一个人被碎石埋在其中,露出了两只手和脸孔。那人的手上全都是鲜血,流出来的鲜血,顺着石缝流到了地上,慢慢地从石堆里渗了出来。再看那人的脸孔,一双眼睛紧紧闭着,鼻孔一动不动,看样子已经断气了。 李枫心里清楚,一定是刚才自己踹塌洞口时,太过于突然,那人原本守在洞口,等到洞口坍塌时,没来得及躲开,被碎石砸死。 对于这个人的死,李枫可没有负责任的觉悟。李枫在洞口外面叫了半天,谁叫他不赶快把石头搬走,他要是早把洞口打开,也就没这事了。再说了,是他自己没有躲开,最应该负责的是他自己。 李枫皱着眉头,望了望漆黑一团的山洞里面,沉声喊道:“里面有没有会喘气的,出来一个。你们还想躲到什么时候?” 李枫话音才落,就见从阴影之中,走出来八个人,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武器。李枫向那些人手里的武器扫了一眼,发现都是些木棒、斧子之类的东西,只有走在最左面一个壮汉,手里攥着一把砍刀,刀锋雪亮,看起来有些锋利。 八个人又向前走了几步,快到洞口的时候,忽然有人发现了被碎石埋着的死尸。那人连忙奔到死尸前,蹲下身子检查了一下,然后回头对其中的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说道:“镇长,青蛇死了。” 这时,吴志从李枫身后走了上来,手里拿着一把长刀。“刘大飞,你把莎莎藏哪儿去了?”吴志手里的那把刀,正是朱强身上带着的,李枫嫌沉,让吴志给拿着。此时吴志把刀握在手里壮胆,可吴志虽然有刀在手,但面对着这么多人,明显色厉内荏,拿着刀的手不住地颤抖。 刘大飞还没等答话,就听身旁的朱富“啊”地怪叫了一声,“吴志,你个老东西,我大哥的刀,为什么会在你手上?”朱富看的清楚,吴志手上的刀,正是大哥朱强的。朱强的刀,从来都不曾离身,这把刀出现在了吴志手上,朱富当时就急了。 “说,我大哥是不是被你们给害了?”朱富愤怒地瞪着眼睛,几步走到了李枫和吴志面前,手里紧紧地攥着长刀。 吴志根本不敢面对这凶神恶煞一样的朱富,滋溜一下,躲到了李枫身后。李枫的双眼,紧紧盯在朱富的脸上,淡淡地说了声:“你大哥被我给宰了。”话音刚落,李枫抬起右脚,照着朱富的胸腹踹了过去。只听“砰”地一声响,朱富还没等反应过来,便被李枫一脚,结结实实地踹在了胸口上,身体整个向后飞了出去。 朱富的后方五米远处,就是刘大飞带领的几个人,朱富身子突然倒飞回来,几个人都没有防备,一下子被撞倒了三个。其中有一个特别倒霉,朱富手里一直死死地攥着长刀,即使他身体飞出去,刀也没有撒手,随着手臂挥动,偏巧割断了一个人的咽喉。那人正是随着朱强,一路扛着程莎莎回来的那个人,只见他紧紧捂着自己的咽喉,鲜血如同喷泉一样,从指缝间喷出。他两只眼睛越瞪越大,拼命想要喘气,却一口气也喘不上来,摇晃了几下以后,摔倒在地地上。 剩下那两个被朱富撞倒的人,虽然没有被朱富当场撞死,却一时之间爬不起来。在朱富撞到他俩的一瞬间,两个人觉得是一座大山撞到了身上,“啪啪”两声脆响,两人的肋骨,各自断了好几根。 刘大飞和剩下的几个人慌乱地躲闪过后,一起向倒在地上的朱富看去,就见朱富的胸腔,已经完全塌了进去,在塌陷的位置,有一个大大的脚印子。 见到这一幕,所有人,包括刘大飞,全都惊呆了。他们根本想象不到,李枫随随便便地一脚踹出,可以将朱富的胸骨踹得塌陷,那是多大的力气。这时,恐惧开始在每个人的脸上蔓延,他们终于意识到了,他们招惹了一个多么可怕的对手。 李枫的目光,在他们每个人的脸上扫视一遍,缓缓向前走了两步,来到几个人的面前。他抬起一根手指,指定在后退中的刘大飞的身上,淡淡地说道:“姓刘的,你过来,我想问问你,你惹我干什么?” 刘大飞不住地后退,脸上的神色变幻不定。李枫也不着急,让刘大飞后退便是,他听吴志说了,这个山洞只有一个出口,刘大飞就算跑,也是个死胡同。 刘大飞大声朝带出来的几个人喊道:“你们都愣着干什么,快动手。现在不动手,一会儿一个也活不了。”其余的人,也都知道,刘大飞说得有道理,可是,他们看向面前静静站着的李枫,却没有一个人敢动手。 忽然,刘大飞右手探入怀里,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朝着李枫扣动扳机。砰地一声巨响,整个山洞似乎都在震颤。手枪的枪口喷出一道半尺长的火花,子弹向着李枫的胸前射去。 李枫与刘大飞之间,也就是五米远的距离。李枫的体质,在吃了那颗怪异的果子以后,的确是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也没有提高到在如此近的距离下,能够躲避子弹的程度。不过,在刘大飞伸手向怀里摸去的时候,李枫猛然意识到了情况不妙,当下他想也没想,顺手抓过来一个人,挡在了自己身前。与此同时,刘大飞扣动扳机,子弹射向李枫。 “啊”地一声惨叫,从挡在李枫身前那人的口中发出。幸好刘大飞的手枪威力不大,子弹并没有穿过那人的躯体,对那人身后的李枫没有造成任何损伤。饶是如此,李枫还是吓出了一身冷汗。“这个刘大飞,该死。”李枫眼中寒芒一闪,把身前的人顺手扔到了地上,再向前方看,刘大飞已经消失了踪影。 ; 第六十一章 击杀刘大飞 李枫心里充满了怒气,可他的理智,没有被怒气淹没。李枫没有立刻朝山洞里面追,山洞里黑乎乎地,视线并不是很好,谁知道刘大飞会不会躲在暗处放冷枪。 李枫思考了片刻,他没有想到,刘大飞居然有枪。枪械国家管制很严,一般人很难获取,也正是因为这点,李枫才没有在一开始想到刘大飞有枪的问题。 诚然,李枫现在的体质,在力量、速度、耐力等方面,已经提高到从前的三四倍,可是,即便如此,也不可能挨了枪子后一点事也没有。面对子弹,李枫认为自己体质的提高,和普通人比较起来,根本没什么明显的优势,只要子弹命中要害部位,他也会和常人一样,被子弹打死。 忽然,李枫微笑了一下,不就是一把枪嘛,还没有逼迫自己到灰溜溜地走掉的地步,他有许多办法可以应付。 想到这里,李枫指着剩下的几个人,“你们都给我过来。” 剩下的三个人,互相对视一眼,没有一个敢上前。李枫眼睛一瞪,“我说的话你们没听见是吧?都给我过来。”几个人浑身一震,哆哆嗦嗦走到李枫面前。“这位大哥,那些事都是刘大飞干的,跟我们可没关系。” 李枫摆了摆手,“你们放心,只要你们规规矩矩地听话,我绝对不找你们麻烦。好了,你们都站好了。” 接着,李枫指挥三个人,成一个品字形站立,中间留出一个人的地方。然后双腿迈动,走到了三个人的中间。 “你们对这山洞熟悉,带我去找刘大飞。” 李枫躲到了三个人中间,三个人马上知道了李枫的用意,这架势是要用他们挡子弹。三个人心里明白,却不敢不带路,带路还有些活的希望,不带路的话,只怕立刻就会被李枫杀死。 三个人缓缓迈动打颤的双腿,向黑漆漆地山洞里走去,一边走心里一边大骂刘大飞,“刘大飞,刘肥猪,你他吗可看好了再开枪啊。” 走进山洞没有多远,李枫便闻见了山洞里那刺鼻的气味儿。又向前走了几步后,李枫遇见了几个男人和几个光着身子的女人,这些人见到李枫,全都慌忙地跑开,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 对于山洞里的气味儿和人们的混乱,李枫根本没有放在心上,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周围,防备着暗处的刘大飞放冷枪。 几个人越走越深,最后,终于来到了刘大飞所住的洞口前。 走在最前面那人停下脚步,回过头来对李枫说道:“这位大哥,前面这个洞穴,就是刘大飞的住处。咱们,咱们还往前走吗?” “走啊,为什么不走?”李枫瞪了下眼睛,“快走,别磨磨蹭蹭的。” “是,是……”那人咽了下口水,朝着洞里面喊:“镇长,我们带着这位大哥要进来了,你可看准了,别乱开枪。” “孙老三,你个吃里扒外的东西,老子毙了你。”刘大飞的声音,忽然从洞里面传了出来,与此同时,两声枪响,响彻于整个山洞。 两声枪响过后,孙老三中弹倒地,李枫没了掩护,立刻躲到了一旁。他慢慢地把随身带的,从朱强那里缴获的尖刀拿在了手里。刚才刘大飞打出两枪,枪口的火花,已经将刘大飞的位置暴露无遗,李枫悄悄做好了准备,随时把尖刀投掷出去,争取一刀毙了刘大飞的命,让他再也没有机会开枪。 刘大飞在里面哈哈大笑了几声,大声说道:“孙老三,这就是你背叛我的下场,你们所有的人都看见了,背叛我是个什么后果。该死的小子,你出来呀,你不是厉害吗?这个地盘是我的,我的,这里我说了算……” 忽然,刘大飞的声音陡地变了,厉声喝道:“你们干什么?想造反吗?放开我……”接着,又是一声响亮的枪声。 李枫眼中寒光一闪,身形猛地一窜,由洞口窜入洞里。他飞快地扫了一眼,发现刘大飞正在被两个女人死死地抱住,手臂上扬,手里的枪高高举着。在他身旁,有一个光着身子的女人,倒在血泊里。 李枫看清楚状况,身形又是一晃,如同一道闪电一般,陡然出现在了刘大飞身前。与此同时,李枫扬起手里的尖刀,猛力地向前一用,只听“噗”地一声轻响,尖刀插进了刘大飞的胸膛,只留下一个刀把露在外面。 刘大飞的眼睛死命地睁着,张大了嘴巴,喉咙的深处,却只能发出“啊啊”的几声。随后刘大飞手一松,枪从手里脱落掉到了地上,身子跟着也摔落在了地上。 李枫在刘大飞身上踢了两脚,发现他已经彻底死了,这才弯腰把刘大飞掉落在地上的枪捡了起来,插入到皮带里。这玩意,对李枫的威胁实在是太大,他只有自己保存才安心。 …… 那两个刚才死死拉住刘大飞的女人,全身赤.裸地坐在地上,呆呆出神,似乎刘大飞死了,她们也跟着失去了灵魂一样。 李枫望着两个女人,两人浑身上下所有的肌肤都伤痕累累,没有一块儿好地方,除了伤痕,两个女人身上也全都是大片大片的污渍,尤其在两个女人大腿内侧,污渍更加多。李枫皱着眉头,说实话,他最讨厌肮脏的女人,可是刚才之所以能够这么快解决刘大飞,两个女人确实帮了很大的忙。不,应该是三个女人,有一个女人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 “你们俩赶快把衣服穿上。”李枫皱着眉头说道。 “衣服?”两个女人一阵错愕。她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穿过衣服了,甚至都有些忘了衣服是什么东西了。过了片刻后,两个女人反应过来,在山洞里四处去翻找自己的衣服。 这时候,山洞里差不多所有的人,已全都被吴志集中在了山洞中间,那三十几平米的开阔区域。李枫从刘大飞的洞里出来后,便面对这十几个不到二十个,如同难民般的人。 ; 第六十二章 找到程莎莎 吴志来到李枫面前,“枫哥,所有人都在这里了,你看,应该怎么处置他们?” 李枫望了一眼这些瘦的皮包骨的人,眉头皱起。“老吴,莎莎找到了吗?” “枫哥,山洞里一团乱,有些地方很黑,我差不多把山洞找遍了,也没有找到莎莎。”吴志为难地说道。 李枫忽然感到一阵怒不可遏,“吴志,你个混蛋,你是干什么吃的?不知道咱们这次来是为了什么?快去给我找,找不到那小丫头,别来见我。”一听说还没找到程莎莎,李枫心里忽然一阵紧张,连他都有些莫名其妙,没有想到,自己原来挺担心程莎莎那个小丫头的。 “是,是……”吴志连声答应,正要退下去,去找程莎莎的时候,忽然有一个人说道:“枫哥,我知道你要找的人躲在哪里。” 那人的话音才落,蓦地眼前一花,再看原来距离他十几米站着的李枫,已经站到了他面前,吓得他差一点儿没有背过气去。随即,那人便感觉到自己的手腕,被李枫抓住。李枫的手,如同铁钳一样,那人觉得腕骨都要裂开了一样。“啊……”那人忍不住大叫出声。 李枫稍微放松了一丝力气,冷声说道:“快带我去找。” 那人引领着李枫,走入一个洞穴中,走到洞穴最深处,指着一堆破棉絮说道:“枫哥,她就在这里面。” 李枫走上前去,“小丫头,你在里面吗?”李枫连叫了几声,并未见棉絮有任何动静,难道程莎莎不在里面?李枫心里一震,连忙动手,将棉絮打开。当棉絮完全散开之后,李枫看到里面有一个蜷缩成一团的人形,李枫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正是程莎莎。 李枫松了口气,暗自奇怪,他叫了好几声,程莎莎为什么要一直躲在里面不出来呢?他伸出手,轻轻拍了一下程莎莎的后背,低声说道:“小丫头,我来了。” 忽然,程莎莎爆发出几声尖叫,身子不住地向里面挪动,拼命地躲闪。李枫不由得皱了皱眉,低声道:“莎莎,你怎么了?我是你枫哥,你不认识我了?” 程莎莎好像没听见一样,只是躲在最里面瑟瑟发抖,连脸也不敢抬起来一下。李枫知道,程莎莎的这种情况,很可能是刺激过度造成的,等她恢复过来,也许要很长时间。可是,这种时候,哪有等待她恢复的时间。李枫走上前去,弯下腰,把程莎莎抱在怀里,走出这个洞穴。 李枫原本打算直接走出山洞,可他走了几步之后,看了看怀里瑟瑟发抖的程莎莎,心想程莎莎如此模样,是刘大飞造成的,也许她看见了刘大飞的尸体,确认刘大飞确实已经死了以后,会恢复的快一些。想到这里,李枫一转身,直接走进刘大飞的洞穴。 洞穴之中,刘大飞还保持着死时的姿势,仰面朝天,躺在地上。那柄插在他胸口上的尖刀还在那里,李枫也没有拔出,他也不想要了。 李枫轻轻晃了晃蜷缩在他怀里的程莎莎,“小丫头,你睁开眼睛看看,刘大飞已经死了,你不用再怕他了。” 程莎莎将脸孔,一直埋在李枫的胸膛里,直到李枫叫了几声,程莎莎才终于慢慢地把脸露了出来。她先抬起头,仰脸看了一下李枫,李枫朝她微笑了一下,示意她向地上看。在李枫的鼓励之下,程莎莎终于暂时克服住心里的恐惧,慢慢地,慢慢地把脸孔转向地面。 在程莎莎见到刘大飞死尸的那一瞬间,李枫看到,程莎莎的双眼里,猛然爆发出一片神采。李枫暗喜,双眼里有神采出现,那是好事,说明小丫头很快就要恢复了 令李枫颇感意外的是,原本在他怀里蜷缩不动的程莎莎,忽然从他怀里挣脱出来,跳到了地上。随之,程莎莎“呀”地一声尖叫,声音响彻整个洞穴。她几步奔到了刘大飞死尸旁边,一弯腰,把死尸胸口的尖刀拔了出来,照着刘大飞死尸的左眼猛力刺了下去。 随着尖刀的刺入,一股血浆喷射而出,喷在了程莎莎的脸上。程莎莎也不去擦拭,将尖刀使劲儿地往眼窝里按,并且旋转刀柄,将尖刀旋转了好几个圈,然后才把尖刀拔了出来,又向死尸的右眼上插落。两刀之后,死尸的眼球,被剜了出来,原来眼睛的位置,只留下两个血肉模糊的血洞。 程莎莎并不罢手,好像疯了一样,拿着尖刀不断地在死尸的身体上插入、拔出。不到一会儿的时间,刘大飞死尸的浑身上下,挨了至少有几十刀,几乎全都被尖刀插过,已经没有完好的地方了。 到了最后的时候,李枫终于看不下去了。他看到,程莎莎落刀的地方,只集中在刘大飞的小腹处,靠近两腿之间,那一片不大的地方,起码承受了程莎莎三十几刀,就算那地方曾经有过一些凸出的东西,恐怕也被程莎莎给削平了。李枫看着一阵心寒,两腿之间一阵阵发紧。大家都是男人,谁都有那东西,这么被人给削没了,还是有些感同身受的感觉的。 李枫轻轻咳嗽了一声,清了下嗓子,沉声说道:“小丫头,够了啊……” 似乎李枫的这一声,使程莎莎清醒了过来,她猛然间停下手,呆呆地望了一眼举在半空,正要向死尸插落的尖刀。尖刀上沾满了鲜血,顺着刀尖不断地滴落。“啊……”程莎莎轻叫了一声,手指一松,尖刀脱离手掌,直向下坠,刀剑不偏不倚,正好插在了李枫最初给刘大飞一刀毙命的那个致命伤口里。 程莎莎惊慌失措,抬起头,一双眼睛望在了李枫身上。“啊……”随着她一声喊,猛地扑入李枫怀里,一双手臂紧紧地勾住李枫的脖子,同时,压抑了许久的悲痛,化作了一阵嚎啕大哭。“枫哥……呜呜……枫哥……”程莎莎一边大哭,一边喊着李枫。 李枫无可奈何,任由程莎莎的泪水沾湿自己胸前的衣服。他伸出手,轻轻拍着程莎莎的后背,低声说道:“莎莎,别怕,一切都过去了。”李枫的柔声安慰,只换来程莎莎更加响亮的哭声。 ; 第六十三章 收留 这时,吴志走上前来,对李枫低声说道:“枫哥,剩下这些人怎么处理?是不是,嗯……”说着,吴志脸上露出一股狠毒的神色,右手向下虚劈一下,做出一个斩首的动作。 李枫骂道:“老吴,你他吗够狠的,这么多人,你都想杀了?” 吴志嘿嘿一笑,“这不是枫哥你的风格吗?我只是按照枫哥的想法去想。” “去你吗的,我的风格就是杀人狂魔?”李枫气得狠狠瞪了吴志几眼。 然后,李枫皱着眉头,开始思考这件事。半分钟之后,李枫下定了决心,对吴志说道:“这样,老吴,你去和那些人说,又想跟着我李枫的,现在就收拾东西,跟咱们回别墅去。不想跟着咱们的,我李枫也不勉强,继续留在这里好了,我也不难为他们。” 吴志走了出去,按照李枫的吩咐办事去了。这时,程莎莎终于止住了哭声,可是仍然趴在李枫身上不起来。 李枫用手推了一下程莎莎,“行了,小丫头,哭过之后就好了,你自己站着,趴我身上我不累呀?” “我不……”程莎莎倔强地说道。“你再不起来,我可要打你屁股了。我还有很多事要办,你这么吊着算怎么回事?”李枫恶狠狠地说道。 “好吧……”程莎莎犹豫了一下,从李枫身上下来。可她下是下来了,两只手臂,却紧紧地搂着李枫的一条胳膊,说什么也不放手。李枫无奈地叹了口气,小丫头喜欢搂着,就让她搂着吧,总比刚才吊在自己的身上强。程莎莎身上的温度,隔着衣服传到了李枫身上,李枫觉得那只手臂虽说沉重,却也非常温暖。而且,程莎莎那已经发育起来的胸口,紧紧地贴在他手臂上,感觉软软的,倒有那么一丝舒服的感觉。 忽然,李枫想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他侧过脸,问程莎莎:“小丫头,你上几年级了?” “初三。” “哦,你们学校里,是不是非常流行交男女朋友?你有没有男朋友?”李枫淡淡地问道,心里却做好了准备,只要这小丫头回答有,他就会毫不客气地,把程莎莎推到一边去。现在的小姑娘都不得了,初中生就乱搞怀孕的多了去了。 “没有啊。”程莎莎说道。 李枫的心,这才完全放松了下来,不由得长长吁了口气。这时,李枫发现小丫头正在以一种怀疑的眼光看着他,便神色不变地说道:“可惜了啊,其实你应该尝试一下的。” 程莎莎摇头说道:“那些个小男生,一个个都是小孩子,我才看不上他们呢。我看上的,是像枫哥这样真正的男人……” 李枫咳嗽了两声,“小丫头,差不多就行了,你枫哥我可不吃这套,别跟我甜嘴巴舌的。” 吴志从外面走进洞内,“枫哥,我把你的话,跟这里所有人都说了一遍,他们都愿意跟着咱们回别墅。此刻,他们都在山洞外面等着呢,等枫哥给他们训话。” 李枫问道:“一共多少人?” “一共二十三个人,女人有九个,其余的都是男人。” “走,出去见见他们。”当下,吴志在前领路,李枫在他身后跟随,向山洞外走去。至于程莎莎,反正是紧紧地搂住李枫的胳膊,一刻也不放开,好像挂在了李枫身上一样。 几个人走了几步之后,吴志忽然转过头,说道:“枫哥,我提醒您一下,咱们的粮食可不多了,这二十三个人如果全跟着咱们的话,恐怕……” 李枫重重地哼了一声,他有些生气了。“吴志,让你怎么干你就怎么干,总啰啰嗦嗦地没完没了了是不是?” “是,是,枫哥,我只是提下醒。”吴志连忙说道,他看得出来,李枫对他很不满意。 程莎莎忽然开口说话:“吴伯,这件事你办的不对。枫哥这么能干,又怎么会想不到你说的这个问题,用得着你来提醒?要我说,枫哥心里早就算计好了。” 李枫猛然转头,看向程莎莎,“小丫头,不错啊,这你都知道。”程莎莎吐了下粉嫩的舌头,做了个鬼脸,更加死死地拽住李枫的胳膊。 吴志拍了下脑袋,“枫哥,是我该死,我早该想到的。哎,我还不如莎莎一个小姑娘看得明白,真是人老了。” …… 三人一走出山洞,就被外面等待的二十三个人看见。有些人原本坐在地上,一见李枫走出来,立刻从地上站起,规规矩矩地站好。 李枫重新打量了一下这二十三个人,在阳光底下,这些人所有的细节,全都暴露了出来。李枫发现,这些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面黄肌瘦,好像从来也没有吃饱过一样。由此可见,在这山洞里面生活,食物是多么的匮乏。 这时,李枫看见人群之中,有两个人看起来极度虚弱。那是两个男人,穿得破破烂烂,他们两个人互相搀扶着,才没有倒下。即便如此,两人的四条腿,一直在颤抖个不停。 李枫皱了皱眉头,点指那二人,问吴志道:“那两个人是怎么回事?” “枫哥,那两人是外地人,被刘大飞抓住后,一直关在山洞的牢房里,算起来已经关了二十多天了。恐怕,是给关废了。”吴志回答道。 李枫点了点头,说道:“不管怎样,只要还有一口气,愿意跟着咱们,就带回去。回去之后,先让他们养养,等养好了再说。” 吴志连忙答应。 李枫在二十三个人面前,缓缓地走了一圈,随后神色一正,站在了这些人的中间。他仰起头,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第一次遇见丧尸的时候,是在九月十七号,现在是十月二十六号,已经过去将近四十天。“你们大概都知道,末世来临,已经是将近四十天了。首先,我李枫恭喜你们,四十天过去了,你们还活着,虽说活得不怎么样,但起码还活着,没有死。” ; 第六十四章 变卦 说到此处,李枫目光一凛,在众人的脸上巡视了一圈。“自从末世来临的时候开始,这个世界的规则就改变了,以前大家依赖的zf,法律,全都不见了,你们别指望能够得到救助,想要活下去,只有靠自己。我听吴志说了,你们都想投靠我李枫。好,我李枫接受你们,我可以给你们提供安全的住所,足够让你们饿不死的食物。但是,我不是无偿提供给你们的,我不是慈善家,也没有那个义务。你们投靠我李枫,需要付出的,是你们对命令绝对的服从,我李枫就是法律,我李枫就是规则的制定者,我李枫说的话,就是圣旨,决不允许有人违抗。这点,你们能做到吗?如果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屈辱,无法做到,那好,站出来,回到你们的洞里去,我李枫保证,绝对不为难你们。” 所有人面面相觑,他们都知道,李枫说的话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他们从此以后,将把自己的人格,彻底出卖给李枫。 “我给你们两分钟的考虑时间,两分钟以后,你们进行抉择。记住,这可能是你们人生当中,最重要的一次抉择,选择了之后,就不要后悔。” 说完之后,李枫冷冷地望着这些人,同时开始计算时间。 忽然,有个人大声说道:“不,我再也不想在别人的压迫下活着了,我不去。”那人说完,从人群里走了出来,站在一块石头上,顿时,他的得身形,高出了众人许多,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那人走出来之后,又有一个人,也默默地从人群里走了出来,站到了那个人的身旁。 那人望了望人群,大声喊道:“兄弟,你难道要跟着他去吗?你出来,凭咱们兄弟,自己去寻找活下去的机会,那样不好吗?” 人群里有一个人低下了头,“哥,对不起,我,我只想活下去。” “兄弟,咱们可是拜过把子的兄弟呀。” 人群里那人,始终低着头,再不说一句话。站在石头上的那人,忽然长叹了一声,头仰得高高的,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滑落。 李枫冷冷地看着这一切。终于,两分钟的时间到了,二十三个人里,有两个人选择了继续留在山洞。 李枫对那两个人,看也不看一眼,朝那二十一个人说道:“两分钟时间已到,你们留下来的,都是想跟着李枫的。好,大伙儿都跟着我走吧。” 李枫带领着二十一个人,向自己的别墅返回。一路之上,程莎莎一直死死地搂住李枫的胳膊,胳膊上的沉重感,让李枫频皱眉头。“小丫头,你能不能自己走路?” “不嘛,枫哥哥,只有抱着你,我才踏实。”程莎莎撒娇地说道。 李枫本想发火,但一听到程莎莎这似有心似无心的话,全身不由自主地一阵暖流流过。世上又有哪个男人,在听到自己能给别人带来安全感时候,而无动于衷呢?李枫暗叹了口气,这小丫头,愿意挂着就挂着吧,反正自己力气大得很,别说这一个了,挂他十个八个的小丫头也没有任何问题。 一行人左拐右拐,在山间穿行。在走出将近一半路程的时候,有个人忽然从身后的队伍里,跑到了李枫身边。 李枫扭头向那人看了一眼,正是刚才那个不顾自己结拜的大哥,非要跟着李枫的人。说实话,这个人虽然选择了跟着李枫,可李枫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印象,见他过来,皱眉问道:“你跑上来干什么?” 那人的面色非常尴尬,像是有话要说,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最后,那人扑通一下,跪在了李枫面前,“枫哥,我求求你,放我回去吧。我,我刚才想了一路,我还是不能放下大哥。” 李枫冷冷地看着那人,淡淡说道:“我已经给了你们足够的时间抉择,你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就不能后悔。这件事,你不知道吗?” “我知道,枫哥,可是……枫哥,算我求求你了,放我回去吧。” “不行。你以为我说的话是开玩笑的,想后悔就后悔?我告诉你,现在,你已经没有变卦的权利了。赶紧给我滚回到队伍里去。” 那人跪在地上,沉默了一会儿,忽然站起身,直向路两旁的树林里跑去。李枫双目之中寒光一闪,左臂夹起程莎莎,身形向前一窜,张开右臂。那人还没等跑出去十米,便被李枫揪住了后脖领子。 李枫手腕一转,那人登时来了个向后转,李枫一张手,揪住了他胸前的衣服,轻轻一用力,便把那人单手举了起来。 那人双脚悬空,离地面有一米多的距离。他使劲儿蹬了几下,心中感到了恐惧,“枫哥,我错了。我不该跑,求你放开我,我,我跟着您,一辈子也不离开。” 李枫牙关一咬,双目中冷光一闪,“去你吗的,你个不讲信用的东西。”说罢,李枫手臂一用力,那人的身子,直向后飞出,在飞出去将近十米远的时候,脑袋砰地一声撞到了一棵树的树干上,登时撞得脑袋开花,死尸顺着树干,慢慢地滑落下来,最后趴在了地上。 李枫在自己身上擦了擦手,回过头去,冷冷的目光,在所有人的脸上扫视一遍。在他的目光下,所有人都低下了头,不敢和李枫对视。 …… 当李枫带领着这些人,回到别墅时,在别墅里留守的刘淑琴和林小蝶,早就等得心里焦虑无比。两个人的性子,本来都非常沉静,可也忍不住坐立不安,不住地在窗户前面走来走去。 李枫等人的影子一出现,二人便在别墅里认了出来。二人连忙打开别墅紧锁的大门,出去迎接。其实,若不是二人沉静的性子,跑出去迎接也不为过。但二人都很懂得克制自己,只是以正常的脚步走到李枫面前。 李枫朝二人微微点了点头,“小蝶,你赶快去和刘嫂熬些粥,给这些人吃了,他们可都饿得不轻。” ; 第六十五章 安顿 刘淑琴和林小蝶点头答应,返身回去别墅。刘淑琴低声对林小蝶说道:“小蝶,枫哥这次出去,带回来不少人啊。这么多人,恐怕从今以后得不到安宁了。” 刘淑琴的担心也不无道理,人一多,难保有些不安分的分子心怀不轨。 林小蝶淡淡地说道:“刘姐,你安心吧,我相信主人,一定管教得了这些人。” 二十一个人,一走进别墅后,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惊喜、震撼的表情。他们刚刚从那个阴暗、潮湿,充满了污浊空气的山洞里,走入到这干净、整洁的别墅里,真有种由地狱走入天堂的感觉。 有些人情不自禁地抬起头,四处打量。有些人,更是摸摸这个,摸摸那个,以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李枫冷冷地看着这些人,忽然喝了一声:“你们这帮东西,是不是都不想活了。”所有人都是一惊,一个个战战兢兢,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 “都给我滚过来,在我面前站好队形。”李枫命令道。其实,好奇和欣喜,这是人来到一个陌生环境里的正常反应,这点李枫理解。但是,现在的这些人,都是李枫的手下,李枫一定要严格要求他们,决不能让他们散漫,要让他们时时刻刻,想到这里有个枫哥说了算。 这些人互相看了一眼,慢慢走到李枫面前站好。 李枫冷冷地扫了这些人一眼,“对于你们的表现,我李枫很不满意。看看你们,让你们集合站好,一个个比王八都慢。这次,我暂且饶了你们,下次,我绝对不允许这种情况出现。” “另外,你们也都不是小孩儿了,应该知道些规矩。虽然我没有跟你们说具体的规矩是什么,可你们心里也该有数,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要是还有人不明白……”说到这里,李枫顿了一下,看了看吴志,指着吴志说道:“吴志,他会教你们的。还有,今后管理你们的事,由吴志负责,他说的话,就是我的命令。听清楚了没有?” “听清楚了。” “他吗的,都没吃饭还是怎么着?这么有气无力的。” “听清楚了。”这次,声音似乎响亮了一些,但李枫还不满意,他刚要发火,程莎莎拉了他胳膊一下,“枫哥,他们确实还没吃饭。” 李枫瞪了程莎莎一眼,“就你事多,就你明白。”程莎莎吐了下舌头,朝李枫笑了一下。李枫暗自捉摸,这小丫头现在皮得很,总以为这招好使,看来以后逮着机会,得教训她一下,免得她拿自己不当回事。 李枫一想到管这些人,就感到麻烦,他把程莎莎从胳膊上抖落开,迈步上楼。走上两阶楼梯后,李枫回过头,对吴志说道:“老吴,你把人安顿一下,然后到三楼找我。”然后才直上三楼走去。 程莎莎见李枫不理她,一个人上到三楼,鼓了鼓两腮,然后跟着李枫上了楼梯。“枫哥哥,等等我呀。”这声音,简直嗲到了极点,在她前面走的李枫,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 李枫直接上到了三楼健身房,推开房门,蹲在了地上,向土地里种植的蔬菜看去。 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李枫发现,原先破土而出的小苗,又长高了不少。而那些没有钻出土层幼苗,此时也全部长出了幼芽。李枫相信,再过上个三五天,自己便可以着手进行试验了。 李枫已经下定了决心,对这批蔬菜,一定要好好实验。别看这些蔬菜的小苗儿不起眼,其中很可能就隐藏着消灭丧尸的利器,只是等待着李枫去发现罢了。 这时,程莎莎走进来,在李枫身后,头放在李枫的肩膀上。李枫的鼻子里,立刻闻见一股少女特有的芳香,使李枫都不敢相信,当初程莎莎从地窖里走出来的时候,臭的跟个小猪一样。 “枫哥哥,你总盯着这些小苗干什么呀?难道你想自己种菜吃?”程莎莎轻轻地在李枫耳边说着,吹出来的气流,弄得李枫耳朵一阵发痒。 “你可别小看这些幼苗,他们可是我今后杀灭丧尸的帮手。有了它们,我们才不会饿死,才不会被丧尸咬死,才能避免被人欺负死。”李枫沉声说道。 “切,算了吧,枫哥哥,你真拿我当小孩子啦,骗人也不能这么骗呀。”程莎莎不屑地说道。 “呵呵……”李枫乐了,“你不是小孩子?我看你就是个小孩子。” 程莎莎转到李枫面前,“我哪儿小,哪儿小?你说说看。” 程莎莎饱满的胸脯,在李枫面前一阵乱晃,大概是在显示自己并不小。对于这点,李枫也承认,这小丫头虽然不到十六岁,却发育得很好,确实不小。李枫挥了挥手,“行了,在我眼里,你终究还是个小丫头,可别臭显摆了。” 程莎莎似乎很不服气,还要再说,这时吴志走了上来,程莎莎只好微微噘着嘴,站到了一旁。 “枫哥,人我都安顿好了。枫哥叫我来,是不是还有别的事?”吴志说道。 李枫白了吴志一眼,“老吴,你知道你最大的毛病在哪儿吗?那就是自作聪明,总想显出自己多能干一样。” 吴志顿感一阵迷惑,“枫哥,这我就不明白了。我作为你的手下,能干点儿不好吗?” “你个榆木脑袋,怎么就不开窍?”李枫看了一眼身旁站立的程莎莎,“莎莎,你给老吴说说。”程莎莎抿嘴笑了一下,“吴伯,枫哥哥的意思是,你总喜欢去猜测枫哥哥的想法,抢了枫哥的风头了。是不是呀,枫哥哥。” 李枫微微点了下头,“有些对,有些不对。什么我怕抢风头,我运筹帷幄,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吗?” 吴志若有所悟,“哦……枫哥,我明白了。您的意思,就是让我老实点儿。” 李枫皱了皱眉头,“哎,说了半天,你还是不明白,真不知道你这么大岁数是怎么活过来的。” ; 第六十六章 仓库 “算了,我也不和你计较这些了。现在,咱们别墅里新来了不少人,男人我都交给你了,至于那些女人,让刘嫂负责吧。不过有一点,老吴你给我记住了,对于这些人,你们夫妻俩,一定要好好管,严管,我不想听到有人发出哪怕一句的抱怨,就算他们心里想一下也不行。这靠什么?这就要靠严格的管理。现在的人,都是从末世前过来的,心里的花花肠子多,想法也多,你不管严点儿,他们永远也忘不了末世前的那些东西。” 吴志点头道:“枫哥,你放心,你把这么重的责任交给我,我一定好好干。” 李枫沉思了一下,从怀里掏出一只手枪。这只手枪,是他从刘大飞身上缴获过来的。李枫把这支手枪,交到了吴志手里。“有了这个家伙,相信没人敢不听你的话了。但是,别以为我给了你手枪,你就可以随便使用。要是你敢乱用,击伤或者杀了无辜的人,有你好看的。” 吴志把枪接在手里,扑通一声,给李枫跪下了,仰起脸来,眼珠子都有些湿润了。“枫哥,你把枪交给了我,那是对我老吴的完全信任,我,我老吴真不知道如何报答你。你放心,我一定干好,不辜负枫哥的信任。” 李枫挥了挥手,淡淡道:“起来吧,瞧你那德行,多大岁数了,还动不动哭鼻子。明天,你就带领那些男人,把所有的窗户,都给我用砖头垒起来堵死。” “是,枫哥。”吴志答应道。“枫哥,按照你的说法,用砖头堵窗户,需要水泥、沙子,和砖头。现在别墅的库房里,倒是有几袋水泥,沙子也有点儿,可是砖头,却一块没有啊。” “你个笨蛋,砖头这别墅里有的是,你不会把别墅那些墙拆了?记住了,承重墙别动,把间隔的墙,不影响承重的墙,全都拆了,砖头不就有了?另外,楼上的这间健身房别动,还有我的卧室别动,其余的你想拆哪里都行。拆下来的砖头,先把一楼的窗户堵上,能堵几扇堵几扇。一定要多用砖头,做到质量结实,厚度起码要和别墅的外墙一样厚。” 吴志连忙点头答应。 “还有,一会儿你离开之后,带几个人,把这栋别墅里,所有的金属,什么铁了,铝了,铜了,总之吧,凡是能够找到的金属,全都给我收集起来,搬到这个房间里来。” 吴志很好奇,李枫要这些金属干什么。他差一点儿就问出口了,见到一旁的程莎莎一个劲儿朝他使眼色,才反应过来,李枫最烦他没事儿乱打听这点。反应过来后,吴志连忙点头,“好的,枫哥。” 李枫沉默了片刻,说道:“好了,也差不多交代完了,这些事,你都先办着。还有一点,我想问问,你把现在咱们还有多少存粮,够咱们所有人吃多少天的,把这点跟我汇报一下。然后,你不是说,这栋别墅另外还有一个存储粮食的仓库吗?那个仓库里,你估计一下,能有多少粮食,仓库离咱们有多远,有多少丧尸,这些都跟我说说。” 听到这些话,吴志猛地兴奋了起来,一拍大腿,“枫哥,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你明知道粮食没有多少,还要接受这些幸存者。原来,枫哥你,早就对那仓库有想法了。太好了,我还一直犯愁,这么多人得吃多少粮食,这下可好了,我再也不用犯愁了。” 李枫皱着眉头,沉声道:“说重点,没说些没用的。” “是,是。枫哥,咱们的粮食,我早就计算好了,顶多够咱们别墅里二十五个人吃十天的。那仓库里的粮食,照我估计,起码有两三吨,只要全部运出来,够咱们这些人吃上三个月了。至于说那仓库里有多少丧尸,这我还没有去过,详细情况不太了解。这样,枫哥,我现在就去看看。” 李枫摆了摆手,“算了,让你去,估计仓库那里,又要增加一个丧尸了。到时候,你告诉我位置,我自己去吧。” “对,对,枫哥能耐大,枫哥亲自出马,顶我老吴两个。”李枫瞪了吴志一眼,吴志慌忙摆手,“不,不,我说错了,顶我老吴十个,不,一百个,一百个。” 李枫挥了挥手,“滚吧,干你的活去。” 吴志屁颠屁颠地走了后,李枫心里盘算,“十天,十天怎么也够用了。” …… 第二天,李枫向吴志询问了仓库的位置后,前去查看情况。 依照李枫的意思,他一个人去看看就是了,并不需要别人跟随。可吴志和程莎莎说什么也不答应,非要跟着去不可。后来,李枫被他俩缠得实在不耐烦,答应带三个人过去,但吴志和程莎莎,他是说什么也不会带的。李枫考虑的是,万一发生危险,需要逃命的时候,吴志岁数大,腿脚已经不好使了,而程莎莎年纪又太小,根本也跑不快。 因此,最后的时候,李枫在那二十个人里,挑了两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跟着自己前去。另外一个,由于林小蝶一个劲儿地请求,李枫也带上了她。 仓库位于龙凤镇的最边缘,是一个厂方废弃的车库。由于别墅的采购量大,许多物资没有地方存放,便把那废弃的厂方租了下来,把车库当成临时仓库使用。 根据吴志的估计,由于那仓库的位置偏僻,应该没有多少丧尸。李枫对吴志的想法很认同,也认为那里没有多少丧尸。 可是,当李枫带着几个人,来到厂房附近,隔着厂房低矮破烂的围墙,向里面看时,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李枫见到,那厂房不大的院子里,竟然挤满了丧尸,从外面看,只能看见丧尸皮肤灰败的头颅,一个挨着一个,就好像丧尸们集中在这院子里开会一样。 李枫一个个给丧尸点名,一共是三十四个丧尸。 本来李枫的想法是,这个仓库最多也就十几个丧尸,自己拿上一根铁棒,乒乒乓乓一顿砸,便可以一个人把这些丧尸都消灭了,也用不上变异植物,轻轻松松便可把仓库夺到手。 ; 第六十七章 粮食危机 哪知道,亲眼一看,丧尸的数目,已远远超出了预料中的数目。这三十四个丧尸,李枫可没有胆量单枪匹马去干了。这可是三十四个丧尸,一窝蜂地冲上来,李枫再厉害,也会被这些丧尸紧紧围在其中,没准儿一个不注意,就会被来上一口。 “他吗的,这么偏的地方,怎么会聚集了这么多丧尸。”对于这些丧尸的出现,李枫很不理解,按理说不应该出现这种状况才对。 李枫又看了一会儿,仔细观察了一阵那里的地形,看看能不能绕过那些丧尸,偷偷潜入到仓库里。十几分钟过后,李枫失望地摇了摇头,很显然,这种偷偷潜入的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要想获取仓库里的粮食,只有穿过院子一条路。 李枫望着那些丧尸,一阵头皮发麻,更别说他带来的那两个人了。那两个人望着丧尸,只觉得裤裆一阵阵发紧,尿意只能在竭力控制之下,才不会尿湿了裤裆。 两个人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尽快离开此地。可是,枫哥不动,他们也不敢动,只能忍受着心里的恐惧趴在地上。 终于,半个小时之后,李枫带着几个人后退,直向后退出一百多米。那两个人见离丧尸越来越远,紧张的心才放松了下来。 现在,别墅里所有的人,都知道李枫要夺取仓库,以补充由于人员增加,造成的粮食紧张的问题。对于这个消息,所有人虽然嘴上不说,可一个个心里都非常兴奋。在末世里,粮食是最重要的物资,是人类存活下去的根本。只要有了粮食,其他条件就算艰苦一些,也完全可以克服。所有人心里都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他们在山洞里所做出的选择是明智的,他们跟上了一个可以在丧尸手里,夺取粮食的带头人,那是别人根本做不到的。只要以后跟定了枫哥,就不愁在这末世里存活下去。 那两个人也是这种想法,他们退到安全距离以后,满脸期盼地说道:“枫哥,是不是现在动手?”他俩还不知道,这次来是李枫要观察情况,他们以为这就要动手了呢。他们不明白李枫将如何对付这三十几个丧尸,但枫哥总有办法,正好借此机会,他们两个开开眼界。 李枫照着说话的那个家伙后脑勺,拍了一巴掌。“你他吗是不是想害死我,自己当老大?那么多丧尸,我冲进去还能活着回来吗?走,回去。” 那个小伙子摸了摸疼痛不已的后脑勺,心里暗想:枫哥这是放弃了啊。原来,丧尸多一些,枫哥也无能为力。可是放弃了这里,还到哪里去弄粮食?小伙子尽情地误会着李枫,也不敢再问,跟着李枫的屁股后面,向别墅返回。 李枫带着几个人,刚刚走了没有多久,那厂房院子的一个非常偏僻的角落里,一个仰躺着尸体,忽然睁开了眼睛。 这丧尸的眼睛,也是黑色的,却比普通丧尸的眼睛更加黑。普通丧尸的黑眼球,多少还能反射出一些光线,可是这个丧尸的眼睛,却连一丝光线也反射不出来,那是一种绝对的黑暗。 丧尸缓缓站起,在原地摇晃了一阵后,迈开两条僵硬的腿,走入丧尸群中。令人感到非常奇怪的是,凡是这个丧尸走过的地方,其他丧尸都纷纷避让,远离它至少两米的距离,好像都很怕它的样子。 这丧尸在院子里不住地徘徊,总会不经意间,踩到一些石子砖头之类的东西。如果有人看到这一切,一定会被这丧尸所震撼,因为被它踩到的石子和砖头,等它抬起脚时,全部难以置信地碎成了齑粉。 …… 李枫迈进别墅的大门时,不由得被眼前的情景惊得一愣。 “这帮家伙,不老老实实干活,聚在一起搞什么鬼?”李枫心里暗想。原来,他一进门,就看到别墅里所有的人,扔掉了自己所有的活儿,在客厅里围成一堆儿。 李枫冷冷地哼了一声,“好啊,我不在你们就不干活了,围在一起干什么?在开篝火舞会吗?” 人们这才意识到李枫回来了,闪到两旁,给李枫让了一条路。 人群闪开之后,李枫才看见,在刚才中心的位置,一个人跪在地上,脸孔朝下,浑身抖个不停。而吴志站在那人的面前,满脸气呼呼的神色,右手里的手枪点来点去。李枫一看见吴志居然动枪,当时就不乐意了。“吗的,这老家伙,给他手枪,他就这么玩儿?”李枫心里暗骂。他以为,吴志是拿着手枪耍威风。 这时,吴志一抬头,看见李枫走了进来,连忙绕过了跪在地上那人,几步走到李枫面前。“枫哥,出大事了。” 李枫的心当时就一激灵,“什么大事?慢慢说。” “是这样,枫哥,那小子……”说到这里,吴志朝跪在地上的那人指了指,“刚才干活的时候,我让他在土浆里倒两袋水泥,可他他吗的,居然搬来两袋大米,倒进了土浆里。等我发现的时候,大米已经和水泥全都搅和到了一起,两袋大米,连一粒米也没剩下。” 听到这里,李枫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他知道,别墅里所剩下的大米不多了,具体数量他虽然不清楚,但最多也就三四袋,这一下子,就没了两袋,等于是没了一半还多。 “你,是故意的?为什么要这样做?”李枫恨得牙根都痒痒了。 跪在地上那人,原地转了半圈,以头对着李枫。“枫哥,我,我不是故意的。你饶了我吧,枫哥。”说着,那人咚咚咚地在地上磕头。 这时李枫才看清楚,那人的面相非常年轻,也就是十七八岁。李枫不由皱起了眉头,按理来说,这么小的一个年轻人,应该没有坏心眼儿。“你叫什么名字?跟我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是……”那人连声答应,“我叫赵立佳,是这么回事,枫哥。吴叔叫我去拿水泥,我从来没见过水泥,听他们说水泥是成袋儿的,我在地下室找了半天,找了两袋,打开口子就倒了进去。哪里想到,倒出来的是大米。” ; 第六十八章 信任 “你居然不认识水泥?”李枫惊讶地说道。 “是,是真的,枫哥。我从来就没有接触过那些东西,根本不认识,我妈也不让我接触那些东西。” 听到这里,李枫顿时消除了对赵立佳的怀疑。很显然,这是个在末世前被家长娇生惯养的孩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缺乏独立性,竟连一些常见的东西都不知道,说出来也是个可怜孩子。李枫想象了一下,以这小子的尿性,还真有可能干出把大米当成水泥倒了的蠢事,看来他还真不是故意的。 吴志走上前来,狠狠地说道:“枫哥,你听听,还有不认识大米的?明显的谎话连篇。这小子就是个混进队伍里的破坏分子,我,我替枫哥毙了他。”说着,吴志抬起手,将枪口对准了赵立佳。黑洞洞的枪口,不停地颤抖着,随时准备着喷出火舌。 忽然,吴志眼前一花,接着手一松,手里的手枪,被李枫以一种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夺了过去。“他吗的,吴志,你还想毙人家?我看最应该毙的是你,这件事,完全就是你的错。” “我的错?”吴志不可置信地看着李枫,好似在奇怪,李枫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来。 “不错,就是你的错。”李枫沉声说道,“怎么,看你的样子还不服气?那好,我就跟你说道说道。这些人,你组织他们干活,每个人你都应该了解。可是你呢,居然派了个不认识水泥的人去取水泥,这就是你失察。说好听点儿,是你太马虎,说不好听的,你就是失误,应该负领导责任的。” 吴志一听,登时吓得脸色铁青,扑通一下,和赵立佳跪在了一起。“枫哥,看在我追随你这么久的份上,饶了我吧。” 李枫不耐地挥了挥手,“行了,你们两个都起来,这时候还不是追究谁对谁错的时候。” 吴志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可他心里并不踏实,枫哥说了,还不是追究的时候,那就是说早晚有追究的时候。 “老吴,我问你,现在还剩下多少粮食?还够我们这些人吃多少天的?” “最多四天。” “不行,怎么也要吃六天。” “可是,枫哥,这已经是按照最低限量计算出来的结果了。”吴志苦着脸说道。 李枫想了想,对吴志说道:“这样,从今天这顿开始,就要精打细算了,每个人都限量,限量到你刚才说的最低限量的三分之二。女人在这个基础上,再限量三分之二,再不行,就由一天三顿饭,减少到一天两顿半或者两顿。这些粮食,怎么也要坚持六天。” 吩咐完吴志后,李枫走上了楼,来到了健身房,皱着眉头,看着地里的那些植物。他现在,多么希望这些植物能够快点儿长大啊。 …… 过了一会儿,李枫听见了轻轻地脚步声响起,由脚步声他听得出来,是程莎莎这个小丫头来了。 李枫没有回头,仍旧看着那些植物。程莎莎的脚步很轻,走到李枫身后时,一双手臂,搂住了李枫的胳膊。 “枫哥哥,你心情不好吗?”程莎莎柔声问道。李枫点了点头。 “是因为吴伯的事吗?” 李枫摇了摇头,“老吴的事,其实并不是什么大事,才两袋大米,说破了天也就一百公斤。我真正不开心的是,以前的时候,不管是在末世前还是末世后,我都是老哥一个,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有的话我就多吃点儿,没有我就少吃点儿,大不了不吃。可是现在,这么多人,都等着吃饭。虽然没有一个人要求我怎么做,可我知道,他们只是不敢说出来而已。我感觉到,每个人都在给我压力,这种压力真的太大了。你说我没事儿闲的,弄这么多人干什么,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吗,自己把自己逼上了梁山。” “那枫哥哥打算怎么做?” “现在这种时候,我能怎么办,总不能撒手不管吧?可是,小丫头,你不知道,这次的事和前几次的事不一样,这次的事非常难办。” 程莎莎忽然抿嘴笑了一下,“枫哥哥,我相信你,就是再难的事,你也能办到。” “你相信我?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你凭什么相信我?” “我就是相信你。” “敷衍,借口,小丫头,你是在给我灌迷汤,我可比你大,不吃这套的。” “真的……”程莎莎有些急了,“枫哥哥,我说的都是真的。虽然我说不明白,但我是真的相信你。”“另外,枫哥哥,你也不用为人多而感到压力太大,这么多人,能不能生存下去,全指望你呢,你不觉得,这也是一种动力吗?而且还是一种非常强大的动力。” 李枫不由得笑了一下,“小丫头,说得还头头是道的,不简单啊。 “当然了。”程莎莎得到李枫夸赞,臭美了一下。“还有啊,枫哥哥,有一部叫做哈利波特的电影里说得好,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反过来也是一样,叫做责任越大证明能力越大。这么多人都依靠着你,说明你的能力大啊。” “呵呵……”李枫被程莎莎说得有些开怀,“小丫头,我提醒你,那部电影可不叫哈利波特,是叫蜘蛛侠。” 程莎莎脸稍微红了一下,“反正都是外国电影,也没超出范畴,我没说七剑下天山就不错了。” 经过了和程莎莎一番谈话,李枫的不开心一扫而空,他浑身上下,又充满了斗志和自信。不就三十四个丧尸吗?我李枫有专克你们的植物,怕你们何来? …… 李枫那里信心满满,可李枫新接纳的二十个人,绝大多数都陷入了绝望之中。 原来,李枫一走开,那仓库位置有三十几个丧尸的事,便在人群里传开了。同时传扬开的,还有李枫打算放弃夺取那个仓库,至于说到哪里获得粮食,暂时还没有目标。 在一开始听说那个仓库有三十几个丧尸的时候,有些人就已经绝望到了极点。诚然,他们都亲眼见过李枫的厉害,无论是杀刘大飞时所展现出来的敏捷,和在半路上处理那个出尔反尔的人时,单手把那人掷出了十几米远,表现出非一般的力量,这些,都说明了李枫超过常人许多。 ; 第六十九章 众人的绝望 可是,三十几个丧尸,那可不是说着玩的。谁心里都有一杆秤,三十几个丧尸,只怕一百个人,也不见得能把这么多丧尸消灭了。丧尸具有非常强的抗击打能力,这点大家都很清楚,而且每个丧尸,都有超过常人的力量和速度。最关键的是,丧尸能够咬人,一旦被丧尸咬中,那就完了,可人却不能咬丧尸。 所以,如果真的发生一百个人对三十几个丧尸的事,也只能是一个结果,那就是变成一百三十几个丧尸。 李枫就算再厉害,同时对付十个人,再往多了说一点儿,二十个人,顶天了吧,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同时对付一百个人吧。按照这种推理,李枫绝对不会是那三十几个丧尸的对手的。 所以,李枫放弃那个仓库,是一种明智之举,大家都觉得这无可厚非。 可是问题来了,现在的余粮,只够所有人吃上几天。几天以后呢?没有人敢去想象。他们都是从山洞里过来的,经历过没有粮食,那种让人极度绝望的时刻。本以为跟着李枫,从此以后,起码不会再为肚子的问题发愁。哪里想到,这才过去两天,山洞最后时刻的情景,便又要再次上演。 面对这种问题,所有人都不知道李枫有什么打算,也没有人敢去问。但是,所有人都明白一件事,在粮食只够吃六天的情况下,就算再发现个储藏粮食的地方,一切从头打算,那已经是来不及了。 现在的情形,已经是再也明显不过了,那就是等待。等待着六天以后,当最后一粒粮食消失以后,迎接他们的将是什么。答案基本上已经确定,那就是死亡,不确定的,只是不知道是个怎样的死法罢了。是饿死,还是被打死,或者被丧尸咬死,再恶劣一点儿的,也有极大的可能,被周围的这些人吃到肚子里去。 至于说逃走,这些人更加不敢了。末世的到来,已经使他们对外界怀有一种深深的恐惧感,让他们跑到外面,那充满了恐怖和不确定性的旷野里死去,还不在这里死了呢。 绝望,有时候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一个人如果绝望到了极点,便会变得极度麻木,是逃避,也是一种接受。 只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多数人就已经完成了由绝望到麻木的转变。他们在麻木中等待,等待着那个可以预见到结果的未来。他们就像坐在一辆飞驰向前的列车上一样,前方的终点站就叫死亡。而到达终点站,只剩下六天或者七天,总之不可能超过十天的时间了。 一想想这种感觉,便叫人受不了。所以,在这辆列车上的乘客,麻木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 对于这些人的变化,李枫并未太多关注,他的主要精力,集中在那些扯出了幼芽的蔬菜上。 不过有时,李枫扫这些人一眼的时候,也会为这些人脸上的麻木感到诧异。这些人脸上基本没有表情,互相之间也不说话,吴志吩咐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让他们怎么干,他们就怎么干,既不提出意见,也不反对,一个个的,比机器人还老实听话。 李枫哪里知道,那种绝望是在悄无声息之中蔓延开来的,如同一场瘟疫一样,已经把差不多所有人都给传染了。所以,李枫并不了解,这些人的麻木是怎么回事。 李枫疑惑了一阵后,反倒对这些人的表现很感满意,“自己一直要求他们的,不就是老老实实地干活嘛。现在,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不正是如此嘛。”李枫心里暗暗琢磨着。不过,这种感觉,总让李枫感到怪怪的。 李枫只是稍微琢磨了一下,便不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可不能在这些芝麻大的小事上浪费精力。 对于这件事,李枫不知道,是因为他和这些人接触得少,加上他也没往这上面投入太多心思。可是,和这些人长时间接触的吴志、林小蝶、刘淑琴,甚至包括程莎莎,却都对这些人的想法清清楚楚。 但是,这四个人全部选择了沉默,对李枫一个人的沉默,他们并没有对李枫说起这件事。所以,李枫一直都不知道,这些人是为了什么变得如此麻木的。 …… 转眼之间,五天时间过去,今天已经是第六天了。 这五天的时间里,吴志的工作,取得很大进展。李枫下楼的时候,曾看见过,现在一楼一共三十六扇窗户,已经被吴志封死了二十扇。李枫特意去检查了一下封死的那些窗户的质量,发现封堵的极为结实,强度超过了一般的墙。李枫对此大为赞叹,他可没想到,吴志在建筑方面,还有这么大的本事,着实夸奖了吴志几句。 吴志挠了挠脑袋,说了实话。原来,封堵窗户的方法,也不是他想出来的主意,而是有人指点。吴志把指点他的人,指给李枫看。李枫看向那人,见那人三十岁左右,是从山洞里救出来的两个伤员中的一个,名叫陈之秋。正是他,指点给吴志,在建造好的墙下面,重新修起一个三角架的。 从那时起,李枫知道了有个叫陈之秋的人,是个有知识的人。李枫甚至想了,以后和这个陈之秋多交流交流,学点儿知识。不过这时,李枫可没有那时间,他还有许多事情要忙。 另外,李枫叫吴志多找一些金属材料,吴志也带人,给李枫找来了不少。不过正如李枫想的一样,那些金属材料里,铁是最多的,然后是铝,再之后是铜。另外还有一些铅和锡,银之类的金属。 金属材料的数量和种类都不多,但李枫也没什么不满意之处。毕竟这些材料,都是从独门独户一个别墅里面搜寻到的,能够得到这么多,已经远远超出李枫的意料之外了。 相比于以上两方面,李枫对于所种的那些蔬菜的试验,却未取得太大的进展。 ; 第七十章 变异大白菜 李枫在三楼健身房的那块土地里,一共种了十三种蔬菜。在三天之前,十三种蔬菜的幼芽,都从土层里长了出来。望着那些稚嫩的小苗,李枫心里甭提多高兴了。 当天,他就向每一种蔬菜的幼芽里面,植入了种子。按照他的估计,这些幼芽长到了现在,也有几天的时间了,十三种幼芽,怎么也能有五种会产生变异。 哪知道,结果却让他大失所望。十三种蔬菜里,只有最先长出来的白菜的幼芽产生了变异。那棵白菜的幼芽,在植入种子的瞬间,便拔地而起,体型不断地长高长粗,最后变成了巨型的,前后左右有着四片巨大白菜叶的大白菜。 那棵白菜,直径至少有一米,高度达到了两米。中间的位置比较致密,虽然看得出白菜叶子的痕迹,可每个白菜叶之间,却连一道缝隙也没有,好像那些白菜叶是一个整体,是紧密而不可分的。 以巨型白菜那致密的中间部分为母体,在四周均匀分布着四片巨大的叶片。那叶片在边缘位置薄如刀锋,看起来非常锋利。李枫曾拿着一根木棒试验过,只需在叶片边缘稍微用下力,叶片锋利的边缘,便可将木棒切断。还有,就是那叶片绿油油地,所占有的面积很大,每片叶片,至少有两平方米。 按照李枫对于白菜的理解,白菜的叶片,都是非常嫩的,用手指头轻轻一捅,便可以捅破。可是这颗变异白菜的叶片,却出奇地坚韧。别说用手指头捅了,就是用刀尖捅也休想捅穿。 接着,李枫对这颗变异白菜,进行了接纳金属元素的试验。说白了,就是把各种金属材料,放进白菜那个靠近根部的孔洞里面,看看它吸纳哪个。幸运的是,经过几次尝试后,李枫发现,白菜吸纳的是铝金属。 在白菜吞进去一小块儿铝后,李枫发动头脑里的电流,命令白菜攻击。就见白菜周围的四片叶子,开始旋转了起来,形成了一个直径足有四米的,由四片白菜叶片组成的风车。 风车带动着风声,越转越快,看起来很有气势,可李枫看着却并未感到非常欣喜。李枫知道了,这颗变异白菜的攻击手段,就是通过这不断旋转的四片叶子,依靠叶子边缘的锋锐,将靠近过来的丧尸切割致死。这种攻击手段,说起来挺威猛,可作战范围,说破天只有那么几米,都超不过五米。李枫想要寻找的,是一种可以在远处对丧尸造成伤害的变异植物,显然,这颗变异白菜不符合要求。 李枫又设想了一下,如果带上这样的几颗变异白菜,去夺取仓库,对付那三十四个丧尸,应该对付得了。但问题是,变异白菜不具备远程攻击的手段,要等丧尸围上来才能发威。一旦丧尸到了近处,什么意外都可能发生,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性。这里的不确定性,代表的就是危险。现在,李枫所追求的,就是绝对的安全,不容产生哪怕一点点的危险。食物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性命。 在充分了解了这颗变异白菜的攻击手段之后,李枫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他不得不重新选择变异植物。他叹了口气,把目光望向其他的那些幼芽。他现在有些了解了,要想植物变异,幼芽要成长到一定的程度才行,否则种子并不能引起植物的变异。 李枫望着那些幼芽,也不知道,那些植入了种子的幼芽,还得需要多少天才能变异。 …… 李枫对这颗变异大白菜没什么好感,可吴志、刘淑琴、程莎莎和林小蝶四人,见到这颗巨型变异大白菜的时候,那可真是满脸的不可置信。 林小蝶还好点儿,她知道李枫有这种引起植物变异的能力,所有她虽然也惊奇,却还控制得了自己的情绪。 至于另外三个人,简直是惊奇到了极点。三个人一起扑到了变异大白菜的旁边,对着这颗大白菜这摸摸,那摸摸,新奇得不得了。李枫看着三个人摸来摸去的模样,忽然想到了盲人摸象的故事。 吴志摸了半天,忽然对李枫说:“枫哥,这么大的一棵白菜,是从哪里搞来的?这要是炖白菜汤,起码能炖它十几锅。” 李枫狠狠地剜了吴志一眼,这么一颗能够杀灭丧尸的利器,吴志居然想炖了吃了,这家伙摸了这么老半天,居然是在想这个,简直是暴殄天物。李枫有时候真搞不懂,这吴志的脑袋里的想法,怎么就和一般人不一样。 还是程莎莎比吴志强得多,不像吴志一样,总想着吃,太现实。程莎莎说道:“枫哥哥,这棵白菜真好玩儿,你是怎样种出来的?用的什么肥料?教教我好不好?” 李枫摇了摇头,“这棵白菜,可不是靠化肥催起来的。从种下去那一天起,我什么化肥都没用过。” “真的?”吴志抢着说道:“这么说,还是纯绿色有机食品,太好了。” 程莎莎扁了扁嘴,一甩头说道:“谁信啊,没用化肥,我就不信白菜能长这么大个儿。” 林小蝶走到拉住程莎莎的手,“莎莎,主人说的都是真的。这种变异植物,主人是怎么培育出来的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主人有这种本事。” 对于变异植物可以杀灭丧尸的作用,李枫并没有对三个人说,林小蝶也没有说。所以,吴志等三人,虽然见到这颗不同寻常的变异白菜,也只当看见了新奇事物,并不知道这棵白菜的真实用途。 看着四个人,一副特别开心的模样,李枫只能轻轻叹了口气。 现在,还不是李枫开心的时候,所有这十三种蔬菜里面,只有大白菜产生了变异,其他的蔬菜,都被植入了种子,可是,一点儿动静也没有。李枫觉得自己就像个接生婆一样,木盆、剪刀、热毛巾,全都准备好了,就等着接生了,可他吗十几个孕妇,没有一个要生的意思,这让李枫等的多着急。 ; 第七十一章 给一些信心 转眼之间,又是两天过去。 这一天是第五天,李枫把自己关在楼上那片地里,心焦如火。他知道,今天是粮食储量的最后期限了,过了今天,明天将再也没有一颗粮食可用。不仅仅是那二十几个人要饿肚子,包括吴志、刘淑琴、程莎莎、林小蝶这四个和他比较亲近的人,也要饿肚子,甚至他自己,也要跟着大伙儿一起饿肚子。 按照计划,今天也是李枫采取行动的最后期限的一天,李枫早就有打算,无论如何,也要在今天,把仓库的丧尸剿除,取得仓库里的粮食。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快,在这种植物迟迟不发生变异的情况下,李枫怎么去行动? 面对这种情况,李枫不得不修改自己的作战计划。他又把最后期限延长了一天,自己再等待上一天,如果过了今天,到明天早上,植物发生变异了最好。实在没有发生变异,李枫决定依靠先前变异的大白菜,去剿灭那三十四个丧尸。这样做虽然冒了点儿风险,但事出无奈,怎么也得拼上一把了。 三楼的李枫,把自己关在健身房里,一阵焦虑、忧愁。在一楼干活的那些人们,今天也表现得和往天很不一样。 这一点,在程莎莎下到了一楼之后,便被她敏锐地感觉到了。 程莎莎站在楼梯上,脚还没有沾到一楼的地板,便停下了脚步。她感到整个一楼,充斥着一种令人窒息的沉闷,这种沉闷好像有形有质的东西,给人以强大的压力。 程莎莎就站在那里,过了好久,才慢慢地走下楼梯,走上一楼的地板。 先前的几天,人们就很少相互交谈。今天,程莎莎发现,这种情况变得更加严重了。她看了半个多小时,二十几个人,包括吴志和刘淑琴在内,竟然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过哪怕一句话。 整个一楼里面,充斥着各种声音,砖头与砖头的碰撞声,砂石与铁锹的摩擦声,甚至还有扁担挑着重物发出的“呀呀”声,本应该热热闹闹的场景,可就是听不见一丝人声,显得诡异莫名。 随即,程莎莎看见了一张张麻木的脸,那些原本不同相貌的脸,此时看起来,却都惊人地相似,全都是毫无表情的麻木。 程莎莎知道,这是人绝望到极致,才会有的反应。这趟死亡的列车,再经过一天,终于就要驶入终点了。人们在等待着死亡的到来,没有恐惧,更没有希望,唯一剩下的只有麻木。 看似热闹的别墅一层,充满了一股浓重的死气。程莎莎受不了这种氛围,忽然大声喊道:“你们不要这样,粮食的问题,枫哥一定会解决的,你们有点儿信心行不行?” 程莎莎的声音,在这热闹的别墅一层里响起,显得特别的洪亮。她确信,每个人都听到了她的声音,可是,她发现,竟然没有一个人对这句话做出一点儿点儿的反应,甚至连抬头看她一眼的人都没有一个。每个人都在机械性地忙着自己手里的活儿,表情麻木而生硬,和毫无感情的机器人一样。 “我是说真的,你们为什么就不相信呢?枫哥的本事大极了,你们不要丧失信心好吗?”程莎莎又大声喊道。 人们仍旧故我,并没有因为程莎莎这次的声音提高了,而作出反应。 “你们……”程莎莎见到这些人的反应,只觉得心里充满了莫大的委屈,泪水禁不住从脸上留了下来。“我求你们了,给枫哥一些信心行吗?” 她略显稚嫩的哭声,回荡在别墅一楼,可是,就是这哭声,也不能使这些人做出哪怕抬一下头,看她一眼这么一个微小的动作。 程莎莎忽然掩住口,失声痛苦了起来。她一边哭,一边跑上了三楼,去找李枫。 李枫坐在健身房的一张椅子上,望着那些植物,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些植入了种子的植物,才会发生变异。 正在这时,程莎莎哭着跑了进来,一下子扑进了李枫怀里,更是放声痛哭了起来。李枫现在非常烦,哪有功夫搭理这个小丫头?他双手放在程莎莎两个肩膀上,把程莎莎从怀里挪开,看着她满是泪痕的脸,沉声说道:“莎莎,你都多大了,还动不动就哭鼻子,能不能成熟点儿?” 程莎莎抽泣道:“枫哥哥,我可不是为了自己哭。那些人太可恶了,竟然,竟然没有一个对枫哥你有信心的。” 李枫登时明白了,程莎莎这小丫头所说的信心是什么意思。更加难得的是,这小丫头,竟然为了这件事哭鼻子,想到这里,李枫心肠一软,伸出手来,用掌心擦了擦程莎莎脸上的泪水,“他们对我没信心,难道你个小丫头,对我有信心?” “那是当然了。” 李枫微微一笑,“呵呵,小丫头,现在的情况,我真的没什么信心。” …… 时间飞一般地流逝,转眼之间,别墅外面,又已到了暮色苍茫时分。 刘淑琴沿着楼梯,慢慢向三楼走去。她手里端着一只托盘,托盘上面有一个瓷碗,里面装着一碗稀粥。碗旁边有一个碟子,里面装着两个雪白的馒头。 刘淑琴来到李枫所在的健身房,将托盘放在桌子上,“枫哥,吃饭了。” 李枫坐到了桌旁,端起碗,吹了吹热气后喝了一口粥。大米粥入到口里后,带着一股香甜的味道。李枫放下碗,淡淡问道:“刘嫂,还有粮食吗?” 刘淑琴摇头说道:“没了,吃完这顿之后,连个米粒儿也没有了。” 李枫挥了挥手,“好了,我知道了。刘嫂,你去忙吧。” 半夜时分,程莎莎睡眼惺忪地起来,睁开眼向李枫的chuang铺上望去,见chuang铺上空空的,显然李枫并没有在房间里睡觉。 她揉了揉眼睛,爬了起来,走进三楼的健身房。一进到健身房,她一眼便看见了在一旁坐着的李枫。“枫哥可真是够辛苦的,居然在这里睡着了。”程莎莎心里想着。 ; 第七十二章 缓解压力 她走上前去,打算叫醒李枫回房间睡觉。哪知道,当她走近了,猛地发现,李枫正睁大一双雪亮的眼睛望着她。程莎莎吓了一跳,拍了拍胸口,“枫哥哥,你是想吓死我吗?这都两点多了,怎么还不睡觉?” 李枫并不答话,向程莎莎看了一眼后,又把目光转到那块地里。 程莎莎不知道,李枫为什么天天老是盯在这块地上。但她隐隐地猜到,这块地肯定和李枫夺取仓库的计划有关。她又看向李枫,借助从窗外透射进来的星光,她发现李枫的脸,微微有些憔悴,一双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忽然,程莎莎的心里,感到一阵说不出的难受。她一下子扑进了李枫的怀里,低声抽咽了起来。“枫哥哥,你为了他们这么辛苦,可是他们,他们都不相信你。” 李枫轻轻摸索着程莎莎一头柔顺的长发,任凭她在自己的怀里抽咽。过了一会儿,程莎莎趴在李枫怀里睡着了,李枫将她轻轻抱起,放到了一旁,然后又坐在了椅子上。他的眼睛,紧紧望着植入了种子的植物,只要植物发生变异,他一定要第一时间瞧见。 不大一会儿,李枫又听见了轻轻的脚步声响起,然后林小蝶从外面走了进来。 林小蝶不像程莎莎什么也不知道,她隐约地知道,李枫是在等待植物变异的发生。她走到李枫身旁,低声说道:“主人,还没有变异吗?” “是啊,也不知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主人,你还是休息一下吧,我帮你盯一会儿。” “你?你盯着顶个屁用。行了,你该睡觉睡你的觉去,别在这儿烦我。”李枫心里一阵烦躁,这林小蝶明显是大半夜的过来拍马屁,真是够烦的。 林小蝶沉默了一阵,夜色掩盖住了她脸上的一丝失落。“那好,主人,我回去了。” “你……先回来。”李枫叫住了林小蝶。最近的几天,压力不住在他身上堆积,他感到这股压力,都快把他压垮了。看见林小蝶,李枫想到了一个释放压力的方式。“你……你先别走。你像上次一样,就是……我压力实在是太大了。”这还是李枫第一次要求林小蝶,所有有些不好意思。 “我明白……”林小蝶二话不说,蹲下身子,一双手,朝着李枫的腰带摸了过去。 腰带被缓缓解开,李枫闭上了眼睛。他很痛苦,他没想到,自己也有主动要求林小蝶这个肮脏的女人的一天。他非常恨,这林小蝶以前,为什么就不能洁身自好一些,难道地位真的就那么重要吗? 短暂的微凉过后,他感到了林小蝶温热的小手。李枫把眼睛微微地睁开一线,看到林小蝶的头,在向下缓缓移动。 一旁的程莎莎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目睹着这一切,心里狂跳不已:枫哥哥又来了。 正在这时,忽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直奔楼上而来。 李枫连忙站了起来,还未等把腰带系好,吴志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枫哥,出事了。” 李枫满脸的不悦,他强压着心里的火气,“说吧,又出什么事了?” 吴志看了看李枫系着腰带,又看了看林小蝶,似乎知道了自己所犯的错误有多严重。“那个……枫哥,对不起啊,我真不是故意的。” “快说你的事。” “枫哥,有个人死了。” 李枫去查看那死的人。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用一根麻绳,把自己吊在了别墅大门的横梁上。 所有人都起来了,或近或远地站着,注视着那随风微微摇晃的人影。李枫注意到,所有人都没有表现出太过惊讶的表情,好像他们看到的,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李枫的心里特别沉重,他吩咐吴志,把人解下来埋了,然后步履沉重地上到了三楼。 一边走,李枫一边在想,一个人为什么要自杀,那是对生活彻底丧失了信心。是他,没有给别人信心,如此说来,那人的死,与自己是脱不了关系的。 在这个世道里,死个个把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李枫见过不少死人,自己也动手杀过几个。可是,刚才那个人的死,对李枫的触动是最大的,因为他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强大到,给别人以足够的信心。 …… 李枫上到三楼后,直接朝健身房走去。离着房间还有十米远的时候,他忽然听到健身房里,传出来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那声音听起来,就像许多玻璃瓶子,碰撞在一起发出的声响。 李枫心中一动,立刻加快了脚步,向健身房内走去。 待他走进房间里,一眼看到,在那片土地之中,又出现了一棵变异植物。不知为什么,李枫竟然有种压抑不住的,热泪盈眶的感觉。 他稳定了一下情绪后,仔细朝那棵植物打量。只见那棵变异植物,长得并不如何高大,也就在半米左右。总体来说,植物的外形,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是三个粗壮的茎,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形,稳稳地托住变异植物上面的两个部分。 在三根粗茎的正上面,竖立着一堆盘起来的管状物,那管状物的直径,大约在三四厘米左右,呈现出一种螺旋形,一圈圈缠绕在一起。在那些盘绕在一起的管状物中间,被一些看起来十分坚韧的物质填充,就像是紧紧包裹住血管的肌肉一样。李枫看着那些管状物,越看越像是一种叫做大号的乐器。只不过,这管状物缠绕得比大号更加复杂罢了。在管状物的一端是个开口,开口的朝向直指前方,和大号非常类似的是,那开口处的管径,要开阔许多。 管状物的另一端,左右各有一个三十厘米长的圆柱体。圆柱体的直径在六七厘米左右,比那些盘绕在一起的管状物粗了将近一倍。两个圆柱体倾斜着,尾部较高,而与管状物连接的位置略低。 李枫发现,两个圆柱体的表面并不平整,而是略微有些凸凹不平。这时,李枫才注意到,原来圆柱体呈现的是一种半透明状,朦朦胧胧之中,可以看见圆柱体里面,有着一个个表面光亮的圆球,那些圆球紧紧地靠在一起,随着圆柱体有节律的晃动,彼此碰撞发出轻响。李枫听见的那好像玻璃瓶子相碰的声响,就是这些圆球互相碰撞发出的声音。 ; 第七十三章 吸收铁的变异植物 同时,李枫还发现,圆柱体表面的凹凸不平,也是因为里面的圆球引起的,每一个圆球,都能让圆球凸出来一点儿。 在圆柱体的尾部,有一些类似于芦苇花的穗子,就好像两个圆柱体,各长了一个毛茸茸的尾巴。 看着这变异植物的形象,李枫皱眉沉思,他实在是想象不出来,这个变异植物拥有着这样的一个特殊的外形,它又是以何种方式来攻击丧尸的呢? 这时,李枫才注意到,程莎莎已经醒了,她正斜坐在沙发上,一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棵变异植物。她看到李枫望过来,指了指那棵变异植物,“枫哥哥,这个,这个奇怪的家伙,又是什么东西?” “莎莎,你别看它长相奇特,它可是消灭丧尸的利器。”李枫轻声说道。 程莎莎摇着头,“我不信。它顶多就是一颗变异了的植物,长相奇特了一点儿,怎么可能消灭丧尸?枫哥哥,我不是小孩子了,你别骗我了。” 李枫微微一笑,“你不信是吧?那好,我演示给你看。” 对于每种变异植物,李枫在最一开始的时候,并不知道这种变异植物吸纳的是什么元素。这颗变异植物也不例外,李枫只有一个金属元素一个金属元素地尝试后,才能最终确定。 那个外星仲裁者曾经告诉过李枫,发动植物进行攻击,植物需要吸纳元素。其实,李枫知道,金属元素是一种元素类型,也有非金属元素,按照外星仲裁者的说法,有些植物,也许需要的就是纯净的非金属元素,可能金属元素不一定管用。但此刻的李枫并没有太好的办法,他并不能获取除了空气里无处不在的氧和氮以外,其他的非金属元素,因为那些非金属元素,大部分都是以化合物的形式,在自然界中存在,想要将那些非金属元素分离出来,是一项非常复杂的过程,现在的李枫并不具备分离的条件。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自然界里想弄到单纯一些的元素,无疑金属元素要容易得多。 李枫手头上有好几种金属元素,他决定一个个地尝试一遍。凑巧的是,李枫先前遇到的那些变异植物,每一种需要的,都是这些金属元素。他心里暗暗祈祷,希望使这棵变异植物发动攻击的元素,也能是这些金属元素中的一种。 按照顺序,李枫拿起一块儿铁,用手掂了掂,然后寻找变异植物上的孔洞。孔洞非常容易便找到了,位于植物一根粗茎的中间位置。李枫把手里的铁块儿,放进了孔洞里。 铁元素是现在李枫能够找到的最多的金属元素,可是,让李枫感到非常无奈的是,先前那些种变异植物,只有一种是吸纳铁的。似乎变异植物,对地球上人类使用最多的铁并不感冒。李枫有时候也想,可能变异植物,也知道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像铁这种烂大街的玩意儿,它们不稀罕使用。 所以,李枫在把铁块儿投进植物的孔洞中以后,并没有抱太大希望,他在等待着,变异植物把铁块儿吐出来。 但是,随后出现的结果,却大大超出了李枫的意料之外。李枫发现,那棵变异植物,贪婪地把铁块吸了进去,根本没有吐出来的意思。它需要的,正是铁元素。这让李枫对这个不挑食变异植物很感满意,脸上不知不觉露出了一丝笑容。 程莎莎在一旁愣愣地看着,这时忍不住问道:“枫哥哥,你不是说要给我演示吗?你给我演示的,就是这棵植物能够吞一个铁疙瘩?” “你别心急啊,这就好了。”李枫说完,发动了头脑里的电流,指挥着变异植物发动攻击。“莎莎,你看好了。” 李枫话音未落,就见变异植物已经发动了起来。植物最先发动的部位是圆柱体,圆柱体最前端的圆球,输送到那管状物之中。紧接着,二人可清晰地看到,圆球在管状物里不断前进,这由管状物一个凸出的部分不断前移便可看出。 那圆球运行的速度越来越快,在到达管状物像喇叭一样的出口时,速度达到了最顶点。忽然,二人听见“噗”地一声,圆球闪着一种亮丽的深褐色色泽,由出口激射而出。 植物管状物的出口,正对着健身房的一堵墙壁,那圆球激射出去后,直对着墙壁飞去。 两人就见晶亮的圆球儿,带着一道流光的轨迹,撞到了墙上,发出“啪”地一声,好像鸡蛋摔碎了的声响。在圆球与墙壁相撞的瞬间,圆球儿便撞得粉碎,化作一个个漂浮的晶亮的粉末,慢慢落到了地上。 在这个圆球激射出去后,又有一个圆球,从圆柱体内进入到管状物内,大约十秒钟之后,第二个圆球又激射了出来,撞到了墙壁和第一个圆球相差不远的位置。 如此过去了一分钟,变异植物一共激射出五个圆球,全都撞到了墙上。李枫看着那一个个撞碎了圆球,心里只觉得一阵惋惜,那可都是杀灭丧尸的东西,接连撞碎了五个,李枫有些接受不了。 他连忙运用头脑里的电流,让变异植物停止了攻击动作。只见变异植物的管状物一阵收缩之后,将本来已经进入到其中的一个圆球,又送回到圆柱体里面。 现在,李枫大约瞧出了一些门道,这颗变异植物,是以发射圆球儿来攻击丧尸的。如果把圆球儿比喻成子弹,那管状物就是枪管和给子弹提供动力的结合体,至于那个圆柱体,类似于弹夹,里面满负荷的装弹量,是二十个圆球。 刚才发射出去五个圆球,相当于装弹量的四分之一。可李枫向那圆柱体看去时,发现圆柱体内的圆球数量,并没有减少,还是二十个。每次发射出去一个圆球,就会有一个新的圆球,填充到圆柱体里。 李枫注意看,终于发现了其中的原因。原来,圆柱体后方的那些毛茸茸的尾巴,并不是装饰用的。在那些尾巴里,蕴藏了许多小小的颗粒,跟花粉一样。当一个圆球消耗掉之后,便会有一个小颗粒进入到圆柱体里变大。这时,李枫又发现,在圆柱体里的那些小球,随着不断接近管状物,也就是枪管,会逐渐变大。那些圆球,并不是一开始就完全成熟,在圆柱体里运行的过程中,它们也经历了一个成熟的过程,直至进入到枪管里,才完全成熟。 李枫不由得,为这棵设计巧妙的植物惊叹。这颗变异植物,就是一个精妙的杀丧尸的机器,所有的部件,完全是为了杀灭丧尸而服务。 ; 第七十四章 芥菜榴弹手 程莎莎一直都呆呆地看着,要不是亲眼所见,她怎么会相信,世上居然有这么奇妙的事。一棵植物,能够像机枪一样,发出一串圆球子弹。 虽说见了这令人惊奇的一幕,程莎莎对这棵植物能够杀灭丧尸一事,仍旧半信半疑。只因为那些圆球,碰到墙壁后全都碎了,看不出有多大威力,靠这个来杀灭丧尸,似乎有些说不过去。 “枫哥哥,杀灭丧尸,就是靠那些圆球吗?我怎么看那些圆球那么脆,能行吗?” “走,咱们过去看看。”李枫拉着程莎莎,走到那堵墙前面。 这时,天边已经出现了一丝微光,微微的光亮,照在墙壁上。借助这丝微光,两人看向墙壁,陡然间心里一惊,不觉互相对视了一眼。 那五个圆球所砸的部位非常清晰,墙壁上一共有五个凹坑,正是那五个圆球砸出来的。每一个凹坑都极深,可以放进去一个鸡蛋。凹坑周围,密密麻麻地分布着许多细小的裂痕,呈放射状向周围延伸。两人把视线放远,发现那些裂纹,竟然分布于那堵墙的整个墙面上,好像一张巨大致密的蜘蛛网一般。 程莎莎望着那些裂纹,终于意识到,那棵变异植物就算是将这堵厚实的墙整个摧毁了,恐怕也不需要十个圆球。 李枫看了看,那棵变异植物,是由什么蔬菜变异而来的。对于蔬菜,李枫只认识几种,更有许多他虽然吃过,却叫不出名字。更何况,这颗变异植物还只是幼苗,李枫更加叫不出这蔬菜的名字了。但是吴志告诉过他,每根垄上种的都是什么蔬菜,李枫记得,这颗变异植物在没有变异之前,是一种叫做芥菜的蔬菜。 根据这变异植物攻击的特点,又根据变异植物前身是由芥菜变异而成,李枫给这种变异植物取了个名字,叫做芥菜榴弹者。 对于这个名字,程莎莎觉得有些生硬,叫起来硬邦邦的,一点儿也不亲切。她建议,把最后的者字改成手字要好很多。 李枫叫了几声:“芥菜榴弹手,芥菜榴弹手。”还别说,这么一叫出来,真有朗朗上口的感觉。 于是,这种变异植物,在李枫和程莎莎合作之下,终于诞生了一个新的名字:芥菜榴弹手。 直到这时,程莎莎才歪着头,若有所思地问李枫:“枫哥哥,你告诉我,这棵植物之所以发生变异,是不是你弄的?” “那是当然了,要不然你以为这些蔬菜会无缘无故地变异吗?” “枫哥哥,你是怎样做到的?教教我好不好?这实在是太好玩了,我也想学。”程莎莎饶有兴致地说道。 “不行,这种方法,我也是偶然才学会的,这个世界上,恐怕也只有我会了,但是我根本教不了旁人。” 程莎莎说出刚才的话,只是出于一种新奇,原也没有对这件事太过期待。因此,李枫拒绝了她,她也并未感到十分失望。“枫哥哥,原来你这么厉害,我还以为你只是力气大一点儿,跳得高一点儿,速度快一点儿,还有脾气臭一点儿呢,原来还有这种对付丧尸的手段啊。” “那是当然了,要不然你以为我怎么从丧尸的手里,把这个别墅夺取到手的?还有啊,小丫头,我的手段可多了去了,慢慢你就会见识到了。” …… 又过了一会儿,李枫望了望外面。 此时外面的天色已经大亮了,朝阳从东方升起,朝霞透过窗户照进房间里,将一切都染成了一片绚烂的红色。 李枫的双眼直视着朝阳,自言自语道:“是时候了……”然后,他回过神来,对程莎莎说道:“小丫头,你去把吴志叫来。” 程莎莎向外走了两步后,停下了脚步,转回身子。“枫哥哥,你是不是要去……要去夺取仓库?” 李枫点了点头。程莎莎摇着头,“不行啊,枫哥哥,你一夜没有睡,看你憔悴的模样,眼睛里都有红血丝了。你还是休息一下吧,也不急在这一时。” “我自有主意,你快去吧。” 程莎莎和李枫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可她也知道,李枫决定了的事,别人是很难劝说得了的。她又望了一眼李枫憔悴的面容,叹了口气,转身下楼去了。 过不多时,吴志从楼下走了上来,到健身房来见李枫。吴志身后跟着两个人,一个是程莎莎,另一个是林小蝶。 “老吴,那个死者已经处理完了?”李枫问道。 吴志点了点头,“枫哥,我听莎莎说,你今天就要去夺取仓库。枫哥,都准备好了吗?是不是有些太仓促了。” 李枫白了吴志一眼,说实话,他对吴志这句话很反感。啥叫仓促,站着说话不腰疼。“什么准备好准备不好的,事情到了这个份上,我不去行吗?今天我要是不动身,恐怕不等太阳落山,咱们找来的那些人,都得自杀了不可。” “是,是,还是枫哥想得远。”吴志听出了李枫不乐意了,连忙点头道。“枫哥,我听莎莎说了,你一个晚上没有睡觉,还是休息休息再动身吧。哎,可惜的是,粮食一点儿也没有了,哪管给枫哥弄一碗粥喝,热热身子也行啊。” “不必了。”说着,李枫站了起来。“老吴,我现在就去召集人手,至少要十个人。记住,都要有力气的男人,最好再弄辆平板车,把粮食运回来。” 吴志眼珠一转,听出了李枫话里面,似乎对此行的把握很大。“枫哥,你让大家把东西都准备齐全了,是不是枫哥心里已经有底了?” “滚.犊子,有什么底?我的意思是,万一我要是死了,你们就用那辆平板车,把我拉回来。” 吴志再不敢多说了,李枫一夜没睡,加上即将发生这么大的事,心情肯定好不了。反正这时候,不管他吴志说什么,可能都会挨骂,还是赶紧闪人为妙。 吴志下到楼下去安排去了。李枫并没有直接下楼,他还有一些准备工作要做。 ; 第七十五章 目标.仓库 为了确保芥菜榴弹手的有效性,别等到时候想用又不灵了,李枫又把两粒种子,植入到芥菜那钻出土层的幼苗里。随着种子的植物,两棵芥菜的幼苗,猛然间长得高大了起来。待到变异结束之后,那两棵幼苗,全都长成了和先前的那个芥菜榴弹手一模一样的变异植物。如此,李枫才彻底安心。 然后,李枫采了十棵芥菜的幼苗,每个幼苗的根部,都少少地保留了一些泥土。用纸将这几棵幼苗小心地包裹好之后,李枫又把几棵幼苗摆放进了一个塑料袋里,提在手里。 李枫之所以选择十棵幼苗带上,是因为李枫觉得,十棵变异植物已经足够了。这种芥菜榴弹手,李枫已经试验过,发射圆球在十秒钟一个左右的频率。十个芥菜榴弹手,一分钟之内,可以发射出六十个圆球。而仓库位置,一共有三十四个丧尸,计算下来,差不多在一分钟之内,这三十四个丧尸,每个丧尸会被圆球砸中两下。 圆球的威力,李枫是见识过的,一个圆球砸在丧尸身上,丧尸便已经受不了了,两个圆球砸中,足可以要了丧尸的命。就算两个圆球杀不死丧尸,也至少能缓解丧尸突进的速度,这样,便又为芥菜榴弹手的攻击争取到了时间。 再退一步讲,有个别的丧尸能够突进过来,那也必定是极少数的几个。这也不用担心,李枫可不是吃闲饭的,三十几个丧尸李枫对付起来没有把握,几个丧尸,李枫还不在话下。 其实,健身房的这片地里,芥菜的幼苗有许多,至少一百多棵,那么,李枫为什么不多带一些,带上个三十四十的呢?李枫当然想带多一些,但最主要的问题是,发动芥菜榴弹手,是需要铁的。一个榴弹手需要一公斤铁,三四十,就是需要三四十公斤的铁。虽说铁在末世里能够找到许多,但三四十公斤,对于李枫这穷家薄业的人来说,也已经不算小数目了。本着能节省一些便节省一些的原则,李枫才选择了只带十颗芥菜幼苗。 搞定了植物后,李枫拎着这些幼苗走到楼下,发现吴志已经把平板车准备好了,另外有十个男人站在车旁。李枫留意了一下那十个男人的表情,就见这十个人均都是一脸呆滞。看来直到这时,这些人仍对此行没什么信心,一个个一副前去送死的模样。 李枫吩咐人,到三楼去把收集到一起的铁取下来,放到平板车上。这次李枫一共带上了五十公斤的铁,虽然用不上这么多,但多预备一些总没什么坏处。 所有的一切都准备齐全了以后,一行人这便要出发。林小蝶和程莎莎走到了李枫身旁,说什么也要跟着去。 李枫一想,林小蝶和程莎莎虽然都是柔弱的女性,可在这末世里,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要学会坚强。而为了生存,与丧尸短兵相接,无疑是最有效的认识末世的方法。 李枫思考了片刻后,决定带上二人,让她们两个跟在吴志身旁。 此时,已经是上午九点多了,仓库的方向,正好在此刻太阳的方向。李枫拿起自己那根杀灭过丧尸的铁棒,将铁棒朝着太阳一举,清喝了一声:“出发。” 于是,一行十四个人,推着一辆平板车,出了别墅的围墙大门后,迎着太阳进发。 …… 大约走了四十分钟左右,一行人来到了距离那仓库五十米远的地方。 李枫站住身形,朝身后摆了摆手,顿时,所有人停下脚步,向前方的仓库望了过去。 仓库那废弃的院子里,丧尸们毫无目的地游荡着。三十四,这个数字怎么说,也不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可是,三十四个丧尸,看起来已经足以让人毛骨悚然。虽说它们此刻尖利的爪子还没有张开,獠牙也掩在口中,可那只是他们还没发狂而已。一旦发起狂来,仅凭十几个人,顷刻间便会被这些丧尸淹没。 有些人腿不住地发抖,有些的脸色变得惨白,有些人呼吸变得急促。这是一些绝望的人,但他们再绝望,仍然摆脱不掉对丧尸的恐惧。 李枫轻蔑地扫视了这些人一眼,他费尽心力地,到仓库来对付那些丧尸,为的就是让这些人生存下去。可是,为了这些窝囊废,这样值得吗? 这个问题,李枫不止一次地想过。这个问题,看怎么说了。如果从李枫个人角度出发,他并没有义务保证这些人的生存,这些人的死活,关他屁事。在这个末世里,谁顾得了谁?能保住自身就不错了,哪有那么多精力去顾及旁人。可是,如果从生存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显然,人们团结在一起,生存下去的概率更大,因为人团结的力量,可以战胜巨大的困难。这种许多人团结在一起爆发出来的力量,可不是李枫一个人能够比拟得了的。不错,李枫确实有超出一般人的能力,可他一个人能力毕竟有限,不可能做太多的事。 李枫正是从生存的角度考虑,才不惜耗费精力,夺取仓库里的粮食。至于说这些人,每个都需要进步,李枫可以给他们成长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有时限的,一旦超过了时限,那必将是被淘汰的后果。 李枫微微定了定神,将所有这些思绪暂时搁置在了脑后,然后低声对所有人说道:“你们在这里别动,等我回来。” 说完,李枫将身形放低,慢慢地朝仓库的方向走了过去。在接近距离他最近的丧尸三十米的位置,李枫重新站住身形。他看了看丧尸可能冲过来的方向,稍微调整了一下自身的位置,然后打开手里的塑料袋,将塑料袋里面的芥菜幼苗,一个个取了出来,摆成一条直线。每两个芥菜幼苗的间隔,是一米半左右。 所有人的眼睛,都集中在李枫身上。李枫那小心翼翼,又有条不紊的动作,看得所有人莫名其妙。直到李枫取出来芥菜幼苗,摆放到地上,这些人更加疑惑不解了。李枫是要对付仓库里的丧尸,就是这么搞来搞去地对付丧尸吗? ; 第七十六章 准备 有一个人特别喜欢三国演义,他忽然恍然大悟,低声说道:“我知道了,枫哥这是学诸葛孔明的八阵图,要摆出一个阵势,让所有的丧尸都陷进阵里。” 程莎莎一直兴奋地看着李枫,闻听此言,撇了撇嘴说道:“才不是呢。枫哥哥是在布置芥菜榴弹手。” “芥菜榴弹手?”所有人还是第一次听见过这个名词,“那是什么东西?” “你们少说话,注意看,一会儿不就知道了吗?问什么问。”程莎莎不耐烦地说道。小丫头跟着李枫混了几天,脾气也渐长。 人们再不说话,注目向二十多米外的李枫看去。就见李枫摆放完那些幼苗以后,向后退了几步,站在那一排幼苗的后面。 忽然,所有人都猛地一呆,他们见到了一幕不可思议的景象。人们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用手揉了揉,再向李枫的身前看去。那副景象并没有消退,反而变得更加让人不可思议。 只见李枫身前的那些幼苗,一个个猛烈地生长了起来,那景象就像有人按动了时间的快进键,将几十天的时间,浓缩在了半分钟里。那些幼苗,以极快的速度生长着,半分钟之内,已经长到了半米多高。 程莎莎回过头来,看着那些人一副呆愣愣的表情,觉得特别开心。她得意地说道:“那些就是芥菜榴弹手了。怎么样,我说枫哥哥本事大,你们都不信,这回信不信?” 有个人指着芥菜榴弹手,颤抖着声音问道:“那些,那些芥菜榴弹手,是干什么用的?” “笨哪,当然是杀丧尸用的了。我劝你们还是别问,仔细看着就是了。” 所有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再不多问,尽管他们心里很是迷惑,那些程莎莎所谓的芥菜榴弹手,是怎么杀丧尸的。 待到芥菜榴弹手全部长成了以后,李枫转过身,走回到众人之中。他看了一眼那十个人,指了指平板车说道:“你们十个,到平板车上,每个人取一公斤左右的铁过来。” 十个人来到车旁,去取车上的铁。李枫一直盯着十个人,轻声喝道:“笨蛋,都给我轻点儿,取个东西也弄得丁丁当当响,是不是想把丧尸惊动了?” 不大一会儿,十个人各取了一公斤左右的铁站好。李枫招了招手,“都跟着我走,记住,脚步一定要轻。你们十个,每人走到一个芥菜榴弹手后面,然后你们会发现在芥菜榴弹手的后面,有一个孔洞,你们要做的,就是把铁放进孔洞里。都记住了吗?” 十个人一齐点头。 “好,走。”说着,李枫当前领路,十几个人跟在他身后。当快要接近芥菜榴弹手时,十个人分散开来,每个人挑选了一个,走到芥菜榴弹手后面。 十个人在芥菜榴弹手后面,注目瞧去,果然看见了李枫所说的那个孔洞。十个人各自将手里的铁条,铁块儿等,送进了孔洞里。 李枫在十个人身后巡视,忽然,他眼睛一瞪,照着第四个人的后脑勺拍了一巴掌。“你他吗是不是笨,你这么往里送,得送到什么时候。”原来,那人手中的一公斤铁,全都是那种圆形的游戏币,这货像玩儿游戏机时一样,一个游戏币一个游戏币地往里面投。 他挨了李枫一巴掌后,似乎若有所悟,抓起一把来,塞进了孔洞中。 待十个人把各自一公斤铁,送进孔洞里以后,李枫挥了挥手,让十个人全部退后,退到原来的位置。 等到所有人就位后,李枫越过一排芥菜榴弹手,缓缓向前走去。他的手里,紧紧地攥着他带来的那根铁棒。 林小蝶望着李枫的背影,心猛地提了起来。自从跟了李枫以来,李枫对她一直都不友善,按理说她不应该担心才对。她原本也是这么想的,可李枫当真身处险境后,她还是抑制不住地担心,连她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同样担心的,还有程莎莎。两个人不由自主地互相看了一眼,均都发现对方美丽容颜上担忧的神色。“小蝶姐,没事的哈?” 林小蝶重重地点了点头,“放心,主人一定不会有事的。” …… 李枫手持铁棒,虽然缓慢,却一步不停地向前走。 在走出去十米左右,离那个院落还有二十米的地方,李枫发现,院落里的丧尸,开始有了反应。 先是最外面的丧尸,忽地停下了游荡的脚步,缓缓将头转到了李枫的方向,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盯在了李枫身上。李枫发现,那丧尸的鼻翼两侧在不断抽动,显然是在捕捉李枫的气味儿。 紧接着,又有丧尸停下了脚步。随着李枫又前行了三米远,院落之中,已经有超过一半的丧尸站住身形,将一双黑暗而空洞的眼睛盯向了李枫。 李枫站住身形,面对这么多丧尸,他心里岂会不紧张?他觉得自己的手心里,已经全是汗水了。 尽管李枫很紧张,却不影响他的从容。他右手攥着铁棒,慢慢抬起了左手,朝前方招了几下手,以一种耳语般的低声轻轻说道:“来吧,丧尸们,让我见识一下你们的疯狂吧。” 丧尸的两颗尖尖的獠牙,撑开上唇,一点点地显露了出来,就在獠牙完全显露之际,丧尸发出一声嘶吼,向李枫直冲了过来。紧接着,更多丧尸冲了出来,每个丧尸都发出低沉的嘶吼声,三十几个丧尸一起嘶吼,汇聚到一起,像远方的海啸一般,竟然可以震动人的耳鼓非常不舒服。 李枫面对那些冲过来的丧尸,忽然有一种仪式般的感觉,就像这些丧尸在为李枫举行一场成人典礼,只要李枫扛过去,就会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李枫缓缓地闭上了眼睛,感受着这种典礼般的气氛。这么多丧尸一起冲击,李枫还敢闭眼,这不是李枫托大。李枫知道,身后那十个对他无比忠诚的芥菜榴弹手,只要丧尸到达攻击范围之后,便会主动攻击。 ; 第七十七章 显威 事实也如李枫所料,丧尸只前冲了五米,芥菜榴弹手便展开了第一轮攻击。十个圆球,从十个芥菜榴弹手的管道里喷射出来,砸向最前方的几个丧尸。 十个闪动着淡紫色光泽的圆球,如同炮弹一般,砸在了丧尸身上。冲在最前面的五个丧尸,每个都挨了至少两下。就见那五个丧尸,在第一个圆球砸中时,向前冲击的势头猛地顿住,当第二个圆球砸中时,五个丧尸向后飞去,与后方向前冲击的丧尸撞到了一起,顿时乱成了一团。 圆球在一碰撞到丧尸的身体上,便即碎裂成一片亮晶晶的粉末。这时李枫已经睁开眼睛,他距离丧尸也就二十米左右,看得非常清楚,那些圆球碎裂的时候,有轻微的爆炸效果,因为圆球对丧尸造成的伤口,比圆球本身要大得多。 那五个丧尸,有的被圆球撞在胸口,有的被圆球砸中脑袋,有的被圆球碰到了躯干以及四肢。凡是丧尸被圆球碰撞到的位置,全都留下一个碗口大的伤口,汩汩的深紫色的鲜血,从伤口里冒了出来,淋淋漓漓地洒在地上。 忽然,李枫听见了身后传来一阵欢呼,那些欢呼声并不大,都是从李枫身后十几个人口中发出来的。李枫向身后望了一眼,只见那十个人,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喜悦的神色。芥菜榴弹手的第一轮攻击,重创了五个丧尸,在见识了芥菜榴弹手威力的同时,也让这些人意识到,原来那些抗击打能力非常强的丧尸,也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李枫却不禁皱了下眉头,这才刚刚开始,只是对五个丧尸造成了杀伤,后面还有那么多呢。况且,圆球虽说对五个丧尸都造成了伤害,但五个丧尸没有一个就此死去。在还没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时候,这些人欢呼,是不是太早了一些。 李枫又转头看向丧尸群,那五个受伤的丧尸,有的胸口破了个大洞,有的四肢没了一个,还有一个脑袋只剩下一小部分。每一个看起来,伤势都异常严重。李枫并不敢掉以轻心,他曾经用铁棍杀过丧尸,知道丧尸即使受到这种严重程度的伤害,仍然会立刻动起来,运用一切能够移动的手段,不屈不挠地再次发动攻击。 可是,让李枫感到非常奇怪的是,那五个丧尸倒在地上,几秒钟过去了,却只是缓缓地抽动,并未像之前,李枫用铁棍对它们造成伤害时,所表现出来的样子。 这是为什么?一瞬间,李枫忽然想起了之前仲裁者跟他说话,那位仲裁者曾经说过,丧尸的病毒具有极强的恢复能力,可是,叶绿素可以破坏病毒,使丧尸失去恢复能力。 想起了这句话后,李枫明白了,一定是芥菜榴弹手中,含有叶绿素,在圆球爆破的同时,将叶绿素渗进了丧尸体内,破坏了病毒。所以,那五个倒地的丧尸,才未表现出应有的活跃。 明白了这一点,李枫信心倍增。这就简单了,只需每个丧尸,被芥菜榴弹手砸中一下,便会慢慢死去,倒不必非得将它们都砸得粉碎不可。 …… 丧尸群在经过一阵短暂慌乱之后,重新恢复了秩序,又朝李枫冲了过去。 这恢复的过程虽然短暂,却也有五六秒的时间,等丧尸冲起来,还没冲出去两步,芥菜榴弹手的第二轮攻击已经到了。又是十颗圆球,砸在最前面的几个丧尸的身上,那几个丧尸,立刻像之前它们的前辈那样,身体向后飞出,砸中了它们身后的丧尸,造成一片人仰马翻。 相同的一幕,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不断上演。丧尸距离李枫,只有二十米不到的距离,可是这二十米的距离,似乎是被众神下了诅咒的地方。丧尸在期间不断地重复着前冲,跌倒,爬起的动作,就像丧尸们都是一些快乐的嬉戏者,做着前进四步,退后三步的游戏。 每一次爬起来的丧尸数目,都要比之前少了几个。它们的前进,遇到了巨大的阻碍,但他们还是在一点点地向李枫接近。 到了最后,当这些丧尸冲到李枫身前的时候,已经只剩下不到十个了。其余的全部卧倒在那二十米距离的地上,每一个身上都带着一个或几个,严重到使人惊骇的创口。 李枫把铁棍用力攥紧,迎着冲过来的九个丧尸静静地站立。他的身份,就是一个终结者,来给丧尸做最后的致命一击。 现在,面对丧尸那恐怖的形象,李枫已经能够完全淡定下来。其实,这也是个心理逐渐成熟的过程,由最初的惊惧,到现在的心如止水,李枫到了此时,才真正地完成了心理上的蜕变。 李枫安然矗立,等待丧尸扑上来。可是,李枫发现,丧尸在冲到他身前的一瞬间,忽然左右分开,看情况是想将他绕了过去,就好像李枫是激流中那一块凸出水面的顽石,水流到了他这里,全部要绕行。 李枫微微一笑,他心里知道,丧尸之所以要绕开他,绝不是因为他可以使丧尸感到恐惧,而是丧尸还没有把他选成第一攻击目标。在丧尸的意识里,似乎对变异植物的攻击优先级,总是要高于人类。 李枫岂会让这些丧尸轻易绕过去?李枫身形展动,倏地一下,窜到了最边上的丧尸身旁,然后举起铁棍,向丧尸的腰间扫去。噗地一声响,铁棍砸在丧尸左侧腰臀间,连同腰一起砸中的,还有丧尸的一条左臂。当即,丧尸的臂骨发出一声脆响,被铁棍砸断,腰骨虽说没有砸断,可是一铁棍抡下去也受伤不轻,起码丧尸行动变成了踉踉跄跄,再没有之前迅捷。 李枫给了这丧尸一铁棍后,并没有多看这一铁棍的结果如何,身形一窜,如同一道闪电一般,又窜到了另一个丧尸的身旁,然后又是一铁棍砸下。 李枫展动起身形来,速度极快,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人的极限。众人看着李枫,就见他不停窜动,每一次都跳到一个丧尸身旁,挥出一铁棍之后,又已窜到了另一个丧尸身旁,在李枫那如同闪电般的速度之下,众人瞧得眼睛都花了,只觉得李枫像一阵风一样,不断地在丧尸之间游动。 ; 第七十八章 怪异丧尸 所有人都怔怔地瞧着,他们看不清李枫的身法,但正是因为看不清,所以才说明李枫的强大。李枫到底强大到何种程度,所有人都不知道,但有一点他们清楚,那就是李枫的强大,已经远远超出普通人。人们目瞪口呆,心灵受到了震颤,在李枫展现出自己强大的实力的同时,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被震慑住,身为弱者的他们,只想立刻拜服在李枫这个强者的脚下。 在丧尸冲过李枫,只向芥菜榴弹手冲近五米,李枫便已完成了对每一个丧尸攻击一下的过程。如果形象点儿说,那就是李枫在三秒的时间内,奔袭了三十米,并且在九个丧尸每个身上,用铁棍重重地打了一下。另外,更加难得的是,李枫用铁棍击打丧尸时,并不是毫无目的地攻击,而是有选择性的。 李枫知道,自己就算是用了全力,也不可能一下子将丧尸打死,因此,他选择击打每个丧尸的部位,都是能够影响到丧尸活动的关键部位,比如腿,腰等。 当李枫停下攻击,看向那些丧尸时,发现丧尸们仍保持着向芥菜榴弹手冲击的势头。只是,九个丧尸因为行动受损,速度已经远远不如之前,现在的这些丧尸,就像一个个半身不遂的病人,拖着脚步前行,另外还有两个丧尸,李枫一铁棍将它们的双腿腿骨扫断,这两个丧尸只能向前爬行。 李枫矗立在丧尸身后,面对这种形势,已经没有他出手的必要了。丧尸虽然距离芥菜榴弹手只有十几米的距离,可是,这十几米的距离,最快的丧尸到达那里,最快也许要二十秒的时间。二十秒钟,已经足够十个芥菜榴弹手攻击三轮,也就是三十发圆球。在这段时间内,这九个丧尸每一个平均要承受至少三个圆球的攻击,这是丧尸们根本承受不住的。 事实也果然像李枫料想的一样,甚至比李枫预期的结束时间,还要提早了不少。十个芥菜榴弹手只攻击了两轮,九个丧尸每个身中两个圆球之后,便彻底失去了移动的能力。 九个丧尸,横躺在地上,最近的一个丧尸,距离芥菜榴弹手仅有五米的距离。它脸孔朝下趴在那里,一只爪子尽力地向前伸着,似乎充满了不甘,可它却再也移动不了分毫。 …… 李枫望着那些丧尸,三十四个丧尸,全部东倒西歪地,集中在芥菜榴弹手前方三十米到五米之间的距离上。 李枫知道,一切都结束了,虽然那三十四个丧尸并没有全部死去,可那也只是时间问题罢了。随着丧尸体内叶绿素的扩散,必将摧毁丧尸体内全部病毒,这些具有超强恢复能力的丧尸,也必将消亡。 “这就结束了吗?”李枫扪心自问。那些铺陈在地上的丧尸,给了李枫答案。是的,仓库的丧尸,已经全部剿除干净,仓库的大门,正在等待着李枫进入。 李枫没来之前,将剿灭丧尸的事,想得太过困难,他曾想过,剿除那三十四个丧尸,怎么也要经过一番艰苦的战斗。可是,事情就这么简简单单地结束了,前后不超过五分钟,三十四个丧尸便全部趴在了地上。这种前后的巨大反差,让李枫感觉微微有些失神。 事情之所以进展的如此顺利,李枫认为,那全是芥菜榴弹手的功劳。正是因为十个芥菜榴弹手,三十四个丧尸,才显得如此不堪一击。李枫忽然想到,今后完全可以凭借芥菜榴弹手这种杀灭丧尸的手段,来对付更多的丧尸。不过,这都是后话,李枫暂时还没有仔细考虑这件事的打算。 片刻后,李枫转过身,面向吴志等十几个人,招手说道:“走,跟我去仓库。” “哦……”直到这时,那十个人才丧尸被消灭的震撼中回过神来,禁不住一起欢呼了起来。 吴志叫四个人去把平板车推上,带领剩余的人,向李枫走去。李枫站在原地,静静地等待着这些人过来。 忽然,李枫神色一凛,他看到,所有人在一瞬间,忽然停止了动作,所有人就好像变成了蜡像一样,浑身僵直,永久地维持在他们停止的那个动作上。 “这些人,做起事来慢吞吞的……”李枫脸上怒气一闪。现在,他们所有人,并不是在安全的地方,周围四处充满了未知的危险,因此,做事一定要速战速决,如果拖延下去,说不定还有什么意外发生。李枫有些生气的是,这些人难道不明白这个道理吗?难道这么浅显的道理,还要他亲自再说一遍? 李枫正要发火,忽然,他发现人们的神色好像不对劲儿。李枫注意到,刚才还兴高采烈,把兴奋写在脸上的人们,这时脸上神情,已变成了一副惊骇莫名的样子。李枫的心,猛地跳动了一下。 程莎莎慢慢将一只手臂举了起来,向李枫平伸过去,一根食指,朝着李枫点指,然后颤抖着声音说道:“枫哥哥,你,你身后……” 李枫猛然回头,他一下子看见,那个院子的大门口,此时缓缓地走出来一个丧尸。 李枫仔细朝那个丧尸看去。那丧尸乍一看,只是一个普通的丧尸而已。但与丧尸多次打过交道的李枫,却发现,这个丧尸绝不简单。这个丧尸和普通丧尸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这个丧尸有着一双比普通丧尸黑暗得多的眼睛,那眼睛里透出的死亡气息更加浓厚。这一点,相信所有人都感受到了,要不然,刚才李枫身后的那些人,也不会在看见这个丧尸第一眼时,便表现出那种骇然之极的神情。 只看那一双黑暗的眼睛,李枫便已确定,这个丧尸一定和普通的丧尸不一样。 李枫又注意看这个丧尸的身形,就见它好像比一般的丧尸高一些,不过这点不能确定,可能这丧尸在生前是个高个子的男人也说不定。有一点可以确定,就是这个丧尸要比一般的丧尸强壮不少,丧尸的胳膊上和前胸位置肌肉隆起,将它外面穿的一件外套撑起,紧紧地包裹在躯体上。另外,这个丧尸从外貌上看,还有与一般的丧尸不同之处。一般的丧尸,露在外面的肌肤,是一种死亡般的灰黑色,这个丧尸只有脸露在外面,李枫注意到,这丧尸脸上的肌肤黑色特别深,就好像是这个丧尸在脸上涂抹了一层黑漆一样。 ; 第七十九章 铁甲丧尸 此外还有不同的地方,一般的丧尸感觉到人类后,都会丧心病狂地扑上来,能多快就多快,能使多大劲儿,就使多大劲儿。可是,这个丧尸不同,很明显,这个丧尸已经发现了李枫等人的存在,可它仍在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好像非常从容的样子。它的脸上,也没有一般丧尸发现人类后,展露出来的疯狂的狰狞,李枫看起来,这丧尸脸上的神情,倒是显得极为平淡。 总体来说,这是一个优雅而从容的丧尸,表现出一股淡定。 李枫可不管这丧尸是从容还是疯狂,是丧尸就会咬人,是丧尸就是人类的敌人。况且这个丧尸,正好挡在李枫进入仓库的路上,所以,这个丧尸,只能是被清除的对象。 李枫也不待丧尸走入到芥菜榴弹手的攻击范围,手里提着铁棍,便向丧尸冲了过去。面对一个丧尸,李枫自己便可解决,不用非得借助芥菜榴弹手那样麻烦。 李枫速度飞快,身形才一起落,便已来到了丧尸面前。这时,李枫看到,这黑乎乎的淡定之极的丧尸,终于有了反应,它缓缓地将面孔朝向李枫,将两颗獠牙露了出来。 李枫抡起铁轮,运足了力气,照着这反应迟缓的丧尸的右腿砸了下去。事情非常顺利,李枫铁棍抡起,丧尸还是毫无反应,李枫相信,这一铁棍必定会砸中丧尸的右腿,将它的腿骨打断。 可惜的是,李枫猜中的前半段,却没有猜中后半段。不错,他铁棍下去,确实是砸中了丧尸的右腿,可是在铁棍和丧尸的右腿接触上的一瞬间,李枫登时感受到铁棍上,传来了一股巨大的反震力道。这种力道大得出奇,李枫只觉得手被铁棍震得一阵剧痛,铁棍差一点儿脱手飞出。 李枫连忙把铁棍拿到了左手,张开右手去看,只见右手的掌心位置,已被震裂了一道伤口,鲜血顺着伤口一下子涌了出来。 李枫大吃一惊,连忙去看丧尸。他不相信,这么一下势大力沉的铁棍砸下去,丧尸会一点儿事没有,怎么右腿也得断了。哪知道,他仔细看了两眼,发现那丧尸仍旧不紧不慢地朝前走着,右腿看不出一点儿问题。 “这丧尸,怎么铁棍砸下去,一点儿伤也没有?”李枫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明白自己刚才轮出铁棍的力道,就是一块岩石,李枫这一下,也能让岩石碎裂,可是这丧尸为什么没事? 一边想着,李枫将铁棍再次举起,向丧尸的腰间挥去。这次,李枫控制了一下挥出铁棍的手法,以避免如果铁棍反弹,再将他的手震伤。尽管李枫在控制铁棍,可他挥出的力道,却并没有减弱。 铁棍猛力地砸在了丧尸的腰上,噗地一声响,铁棍再次高高弹起。这次反震的力道仍然很大,尽管李枫的手掌很痛,但李枫早有准备,幸运的是并未被铁棍反震伤到手。 再看那丧尸,只是被砸得稍微顿了一下,却一点儿伤也没受,继续缓缓地朝前移动。 直到这时,李枫才感到惊骇。这个丧尸,明显与一般的丧尸不一样,它浑身坚固,好像是钢铁做成的一样,李枫的铁棍,并不能对它造成哪怕一点儿点儿的伤害。 李枫心中在想,这丧尸不可能全身上下都一般的坚固吧,是不是还有稍微不那么坚固的地方?想到此处,李枫抡起铁棍,劈头盖脸地朝丧尸砸去。他选择的部位,每一棍都不重复,接连挥出了十几棍后,将丧尸从头上到脚下,基本上每个地方都击打了一遍。令李枫心寒的是,李枫发现,这十几棍,丧尸都硬生生扛了下来,没有一个地方显得特别薄弱。 终于,丧尸似乎被李枫砸得恼了,朝李枫呲了呲獠牙,当李枫一棍砸向丧尸的左肩时,丧尸忽然抬起右手,将铁棍抓在了手里。 李枫立刻用力回夺,发现铁棍好像焊死在了丧尸手里,任凭他使出浑身的力气,也不能从丧尸手里夺回铁棍。李枫不禁又惊诧于丧尸的力气,也是如此强大。 忽然,李枫的手上,感到一股大力涌来,只见那丧尸手臂稍微一缩,李枫顿时控制不住身形,在铁棍的带动下,直朝丧尸撞去。望着丧尸那黑漆漆的,毫无生气的面庞,李枫哪里敢和它太过于接近,不得不撒开手,仍凭丧尸把铁棍夺了过去。 李枫感到两只手掌火辣辣的,他张开手掌去看,发现手掌中遍布了一道道红印,表皮被磨掉了不少。李枫心中大惊,幸好自己放手的及时,稍微再晚上一会儿,掌心的皮肯定就要磨没了。 那丧尸把铁棍夺到手后,看也不看一眼,顺手扔在了一旁的地上,然后一步步,朝着李枫而来。 李枫一步步朝后退,注意看这眼前距离自己五米的丧尸。让李枫颇感欣慰的是,他终于发现,自己十几棍抡下去之后,丧尸并不是毫发无伤,丧尸的右腿,走起路来有一点点颠簸,左臂上有一条血印,头盖骨眉尾,开了一道口子,鲜血不断地向外渗出。但李枫对丧尸造成的伤害,也仅此而已。 到了这时,李枫已经瞧明白了,单凭自己的能力,根本对付不了这个丧尸。想要消灭这个特殊的丧尸,需要借助芥菜榴弹手的力量了。 想到此处,李枫赶紧后退几步,丧尸不紧不慢地跟了过来,又走了两步,终于踏入了芥菜榴弹手的攻击范围。 与此同时,十个芥菜榴弹手射出圆球,第一轮攻击的十个圆球,直朝着丧尸飞出。只听“噗噗”的几声轻响过后,圆球撞到了丧尸的身上,立时化成亮晶晶的粉末,将丧尸整个包裹在了其中,李枫根本瞧不清十个圆球,对丧尸造成了怎样的伤害。 过了片刻,粉尘散尽,丧尸重新露出了真容,李枫这才看清,芥菜榴弹手发出来的圆球,在丧尸身上留下了印记。只见丧尸的胸口位置,衣衫尽都破碎,露出黑漆漆的胸膛,在胸膛上面,有几处皮开肉绽的地方,每一处都有乒乓球大小,那里丧尸的表皮已经破裂开,露出里面鲜红的肌肉,同时,鲜血也从破裂处渗了出来。 ; 第八十章 强悍 其余芥菜榴弹手圆球击中的位置,也和胸膛处大同小异,总体来说,芥菜榴弹手的圆球可以对这个特殊的丧尸造成些伤害,但伤害的程度不大,不足以将这个丧尸击垮。 丧尸好像是意识到了,芥菜榴弹手对它的威胁,它低低嘶吼了一声,忽然加快脚步,向芥菜榴弹手冲去,而对面前的李枫时若不见。 李枫心里一紧,他意识到,如果让这个丧尸冲到芥菜榴弹手的身旁,将所有的十个芥菜榴弹手全都毁去,那么,这个丧尸将再也杀不死。不仅如此,从此以后这个丧尸横行,李枫的老巢别墅都要受到这个丧尸的威胁。 “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丧尸接近芥菜榴弹手。”想到此处,李枫冲上两步,将丧尸扔掉的铁棍捡起,追上丧尸后,照着丧尸没头没脸地一顿乱砸。 李枫悲哀地发现,自己拼尽全力的攻击,对于丧尸来说,跟挠痒痒没什么差别。通常他砸下十几下,才会有一棍砸破丧尸的表皮。 丧尸开始时,对李枫的攻击理也不理,只朝着芥菜榴弹手行去。但在距离芥菜榴弹手,还有二十五米的时候,丧尸好像忽然对李枫的骚扰不胜其烦,转过身来,面向李枫,想要把李枫这个麻烦先解决掉。李枫绝对不会和这个丧尸硬拼的,他见丧尸过来,达到了吸引的目的,立刻后退。 这丧尸虽然皮糙肉厚,看起来很耐打的样子,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丧尸的速度不快,甚至还不如一般的丧尸。 丧尸追李枫只追了两步,芥菜榴弹手的第三轮圆球已经发射了出来,又结结实实砸在了丧尸的身上。丧尸前后,已经身中了三十个圆球,全身上下,基本上没有了完好的肌肤,到处都是皮开肉绽的破损表皮,鲜血淋淋漓漓地洒下,周围的地上到处都是鲜血的斑点。 李枫看得出来,这丧尸的伤势,虽然看起来严重,其实并未对丧尸造成真正的伤害,因为丧尸的行动,一直都没有受损,还是像最初那样不紧不慢的样子。 丧尸追了李枫两步,在身受芥菜榴弹手第三轮攻击之后,又放弃了去追李枫,向芥菜榴弹手走去。 此时,李枫走了前来,照着丧尸又是一顿铁棍痛殴。可是,这次丧尸似乎下定了决心,再也不受李枫的干扰,任凭李枫如何殴打,就是坚定不移地向芥菜榴弹手走去。 终于,丧尸走到了芥菜榴弹手近前。在此过程中,芥菜榴弹手又是发射了五轮攻击,五十颗圆球,终于也对丧尸造成了一些伤害。丧尸此时的模样,脸上的表皮基本上已经砸没了,胸口也露出了惨白的胸骨,四肢上也被砸没了不少的肉。 李枫也已经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了,一根直径五厘米的铁棍,被李枫砸成了麻花的模样。可即便如此,丧尸还是接近到了芥菜榴弹手的旁边。 丧尸第一个接近的芥菜榴弹手,是十个芥菜榴弹手中最左侧的那一个。只见丧尸伸出双臂,一把将芥菜榴弹手的茎抓住,然后张开大口,咬在了芥菜榴弹手的身上。这一口下去,芥菜榴弹手顿时没了一块,丧尸咀嚼着,将咬下来的东西吞入了腹中,然后又是一口咬下。只是三五口的功夫,一个芥菜榴弹手,便只剩下了一些残茎。 李枫见到那个芥菜榴弹手没了,只觉得心里奇通无比。这些变异植物,就像他的孩子一样,在见到丧尸又向下一个芥菜榴弹手接近时,李枫眼睛都红了。他大叫了一声,提着麻花形状的铁棍,又向丧尸冲了过去。 所有人都已经退到了距离芥菜榴弹手二十米外的位置,他们看着这惨烈的一幕,整个心灵都在震颤。 李枫冲到了丧尸的近前,那丧尸正要张口去咬第二个芥菜榴弹手。李枫抡起铁棍,一下子砸在了丧尸的头顶上。当李枫把铁棍举起来时,发现那铁棍砸中丧尸头顶的中间位置已经严重变形,形成了一个“凸”字型。 丧尸被李枫这一下砸得恼了,它张开大口,朝李枫咆哮了一声,然后手一张,将铁棍抢夺在了手里。李枫慌忙后退,没有顾得上铁棒,被丧尸一把将铁棍夺了去。丧尸将铁棍横握在两只手掌里,双臂一用力,铁棍好像面条一样弯转变形,最后形成了一个铁圈儿的形状。那丧尸又拧了几下,李枫这对付丧尸的利器铁棍,竟变成一个拧在了一起的铁疙瘩。 丧尸狠狠地瞪了李枫一眼,将铁疙瘩重重地扔到了地上,然后又对着李枫咆哮了一下,掉转过身去,又去啃食芥菜榴弹手。 李枫呆呆地出神,事到如今,他已经不知道怎样来阻止这个丧尸了。在李枫愣神的功夫,丧尸已经又啃没了三个芥菜榴弹手,算上之前的那一个,已经有四个芥菜榴弹手丧生在了丧尸之口。那丧尸毫不犹豫,朝着第五个芥菜榴弹手爬去。 不错,是爬。李枫这时才发现,在丧尸啃食芥菜榴弹手的过程中,其余的芥菜榴弹手,并没有停止攻击,一个个圆球,仍在连续不断地砸在丧尸的身上。终于,有一颗圆球,将丧尸的右腿砸断,丧尸的左腿受伤也很重,再也不能站立,因此丧尸只能爬行着前进了。 看到这里,李枫的眼睛不由得一亮,这丧尸在承受了将近七十颗的圆球攻击之后,终于受伤了。由此说明,芥菜榴弹手并不是杀不死丧尸,只是需要更多的圆球,攻击到丧尸的身体上,才能将丧尸杀死。现在丧尸身上的伤势已经很明显了,胸前的肌肉基本上全部消失,两条腿一条腿折断,头上也有好几处骨折的地方,深深地凹陷了进去。李枫估计,只再有个十颗到二十颗的圆球,便可将丧尸彻底杀灭。 丧尸虽说行动不便,可仍旧不停地啃食着芥菜榴弹手,照目前的形势发展下去,丧尸一定能够在被消灭之前,将所有的芥菜榴弹手啃食干净。到了那时,李枫将再无能力杀死这只丧尸。 ; 第八十一章 勇猛的丧尸 “绝不能这种情况发生。”李枫咬了咬牙,将袖子高高挽起。今天,他算是豁出去了,不就是拖延时间,让芥菜榴弹手将丧尸消灭了吗?“我李枫能够做到。” 想到这里,李枫猛地朝丧尸冲了过去。他的手里,已经没有了武器,但他还有一双拳头,一双腿,依靠四肢的力量,他坚信自己,照样能够拖延住丧尸。 李枫飞起身形,照着丧尸的后背,狠狠地踹了一脚。这一脚下去,李枫觉得自己的脚,好像踹到了一块铁板上,丧尸稍微趔趄了一下,可李枫却被弹了出去,身体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摔得他腰臀一阵疼痛。 李枫站起身,助跑了两步,又朝丧尸踹了过去。眼看着一脚就要踹到丧尸的身上,啃咬芥菜榴弹手的丧尸,忽然回过头来,照着李枫踹过来的腿挥了一下手。 一道十分强横的力道,扫中了李枫的右腿,李枫感觉到一阵剧痛,接着身体转着圈飞了出去,再次摔在了地上。 右腿上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李枫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右腿,被丧尸一下子拍断了。他勉力地动了一下右腿,发现右腿还可以动,这才稍微放下心,这说明骨头没有问题。 再看场上的情况,还剩下四个芥菜榴弹手,丧尸已经啃掉了六个,正在向第七个爬了过去。在此期间,丧尸也遭受了十颗圆球的攻击,那形象更加的惨不忍睹,脑袋基本上以及塌掉了半边,胸膛整个破开,心肺都露了出来。 李枫的腿,疼得撕心裂肺,但是他还是勉力地站了起来。李枫知道,只要再拖延到剩下的四个芥菜榴弹手,每一个再发出两颗圆球,便足以将丧尸杀死。如果自己不去拖延时间,剩下的这几个芥菜榴弹手,将再也没有机会发出两颗圆球。 所以,李枫艰难地从地上站了起来,一条腿不敢用力着地,只能靠另一条腿支撑了。忽然,李枫大喝一声,张开四肢,合身扑到了丧尸的背后,两条手臂,紧紧地搂住丧尸的脖子,用力向上扮。丧尸的嘴巴,一点儿一点儿地远离了芥菜榴弹手,可它扔执着地伸长嘴巴,只想在芥菜榴弹手上咬上一口。 李枫绝不会让它得逞,他用出了全身的力道,手臂上和脖子上青筋一条条地鼓了起来,脸色也涨得通红。丧尸用力地挣了两下,可嘴巴再也挨不到芥菜榴弹手的边儿。 在这一刻,丧尸终于怒了,它伸出一条手臂,反手将骑在它背上的李枫扯了下来,用力摔在了地上,然后另一只手,自上而下地砸了下来,直向李枫的脑袋拍了过去。 李枫被丧尸一下摔得不轻,再无躲闪的能力,眼见着丧尸那只高高举起的手拍下,只要落下来,凭这只丧尸的力道,非得将李枫的脑袋拍碎了不可。 李枫咬紧了牙,将两条手臂的前臂,横在了脑袋上方,保护住头部。这个动作,已经是李枫能够做到的唯一的保护动作了。 李枫忍受着,很可能随之而来的手臂折断的剧痛,或者直接被丧尸这一下,手臂连同脑袋一起拍碎。但是,李枫等待了一会儿,丧尸的那只手却迟迟没有落下。李枫发现,丧尸的那只手,已经永远也不可能落到他头上了。就在这间不容发的时候,剩下的四个芥菜榴弹手,齐齐发射出四个圆球,其中有一个圆球,正好击中丧尸的手臂,将那条手臂击断,断臂翻滚着飞了出去,在距离李枫三米外的地方落到了地面上。 另外的三颗圆球,分别击中了丧尸的头、胸和肚子。其中以击中胸口的那颗圆球,所造成的伤害最大,丧尸的胸口,终于被圆球炸穿,露出一个碗口大小的前后通透的窟窿。 丧尸的身体,在四颗圆球的冲击下,猛烈地摇晃了一阵,然后才渐渐趋于平稳。忽然,那丧尸将仅余的那一个独眼,死命地盯在李枫身上,随后张开大口,向李枫猛地扑来。 丧尸沉重的身躯,一下子压在了李枫的身上,呲着獠牙的大口,向李枫的头脸上咬落。李枫张开手臂,奋力抵在丧尸的两个肩膀上。即使丧尸受到的伤害如此严重,李枫仍旧感觉到丧尸那非同一般的力量,李枫觉得,丧尸就像一座山一般压了过来,他紧靠手臂支持,恐怕支持不了多长时间。 但是李枫心里清楚,这只是丧尸临死前的挣扎而已,四个芥菜榴弹手,只需要在攻击一轮,丧尸必定会被杀死。 李枫现在所需要做的,就是坚持到四个芥菜榴弹手的下一次攻击,也就是六七秒钟的时间。李枫奋力地抵抗着丧尸,同时心中默默地计数,“五……”“四……”“三……”丧尸嘴里的分泌物,滴落在李枫的胸前,弄得李枫胸口的衣服湿漉漉的。手臂承受着山一般的压力,咯咯地直响。 “二……”“一……”“攻击……”过了片刻,李枫预计的芥菜榴弹手的攻击,却并没有到来。李枫心里一沉,难道是自己的计数不对?他又坚持了大概有十秒钟,芥菜榴弹手仍然毫无动静。 这时,李枫再也支持不住了,手臂一松,丧尸的大嘴,朝着李枫的下巴咬落了下来。李枫将头一侧,同时手臂奋力地一撑,总算将丧尸撑离开少许。与此同时,李枫听见丧尸的牙关咬合,发出咔的一声响。 “究竟是出了什么问题?芥菜榴弹手为什么还不攻击?”李枫心里,始终在想着这个问题。丧尸的躯体,越来越是沉重,李枫感觉自己的两条手臂,都已经失去了知觉。这时,李枫的眼角余光,看见了泥土,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看得见泥土的。一瞬间,李枫意识到了,原来是丧尸强大的力量,将自己压进了泥土中。 猛然间,李枫脑子里一亮,大叫了一声,“铁……”他只是喊出了这一个字,便再也喊不出第二个字。现在,他之所以能够支持下去,全凭胸中的一口气憋着,如果他在喊出一个字,这口气一定会泄出,那时,将再也承受不住丧尸的力量。 ; 第八十二章 干掉丧尸 李枫的声音,被林小蝶听见了。林小蝶心里一震,猛地朝平板车跑去,在平板车上,林小蝶一顿乱抓,顺手抓了些铁条铁块,然后飞一般地向芥菜榴弹手跑去。可能她太过慌乱,跑的时候没有注意脚下,在跑到距离芥菜榴弹手还有五米的时候,忽然摔倒趴在了地上,手里的铁条和铁块飞出。 林小蝶在地上没有耽误一秒钟,猛地站起,迅速捡起失落的铁。这时,她才看到,自己的两只手,已经全都是鲜血,也不知道受了什么伤。 林小蝶也顾不得这些,几步跑到四个芥菜榴弹手的后方,将手里的铁,送进了四个芥菜榴弹手的孔洞里。 在铁被送进孔洞里的瞬间,四个芥菜榴弹手,各自射出了一颗圆球。与此同时,林小蝶看见,丧尸的身体,猛地向下一沉,将李枫的身体完全压在了身下。 林小蝶看着几个飞行的圆球,心中忽然感觉一阵失落,“他,他没有坚持住吗?”林小蝶忽然感觉到一种极度的悲伤,两行热泪,如同涌泉般,从眼睛里流了出来,滴滴答答地顺着脸庞落在了脚下的地上。 四个圆球击中丧尸,丧尸再也不动了,就趴在那里。它的身下有一个土窝,窝里面的是李枫。李枫现在是什么情况,人们瞧不清楚。 人们呆呆地站立着,看着眼前的一切,不知道应该干些什么。 忽然,一个闷闷的声音响起,“你们他吗的都在看什么,快把这东西挪开,压死老子了。” 这声音虽然闷闷的,有些变了味儿,但每个人都听得出来,这声音正是李枫的声音。立刻,吴志将十个人一起叫上,跑过去帮助李枫。 林小蝶没有动,在听见李枫声音的那一瞬间,林小蝶扑哧地笑了一下,可泪水却在她笑的那一刹那,更加汹涌地流了出来。她连忙用手去擦,这时听见了嚎啕大哭的声音,回头一看,见到程莎莎两只手不停地抹着眼泪,同时伴随着非常响亮的哭声,好似要把心里所有的委屈,全通过哭声宣泄出来。 林小蝶非常羡慕程莎莎,因为像程莎莎那样的嚎啕大哭,林小蝶的性子还做不出来。所以,她心里的情感,并不能像程莎莎一般,毫无保留地得到宣泄。 …… 这时候,众人已经奔了过去,七手八脚地把那差不多已经支离破碎的丧尸拽开,终于露出了被丧尸压在身下的李枫。 只见李枫仰躺在被他压出来的土坑里,脸上斑斑点点,溅得都是鲜血,模样十分狼狈。 这时林小蝶和程莎莎也奔到了李枫身旁,见李枫的浑身上下,到处都是血,两个人心里都充满了担忧。程莎莎问道:“枫哥哥,刚才,刚才我看见丧尸咬你了,它咬你哪里了?” 李枫冷笑一声,“那个王八蛋丧尸,想要咬我,下辈子吧。”原来,丧尸在最后终于突破了李枫的手臂,张口便向李枫的脸上咬去。李枫双掌用力托住了丧尸的下巴,将它一张嘴托到了天上去,这才没有咬到李枫。 尽管李枫没有被丧尸咬到,可李枫的心里非常不爽。他堂堂一个男人,向来只压旁人,从来没被人压过。这次居然被丧尸压在了身下,而且还是个男丧尸,这要是传出去,可真够丢人的。 众人七手八脚地,把李枫从坑里面拉出来。李枫觉得浑身上下,好像散架了一样,尤其是身体一动,带动着腿一阵钻心的疼痛。“你们能不能轻点儿?一个个笨手笨脚的。哎呀,吗的呀,轻点儿,疼死老子了。” 在李枫一阵大喊大叫声中,终于被众人从土坑里拉了出来,将他抬到了一边休息。 李枫坐在地上,看着周围那些人,一眼看见了吴志。他忍不住骂道:“吴志,瞅瞅你带的,都是一些什么人,我是伤员,手脚也不知道轻点儿,差不点儿没把我扯零碎了。” 吴志连忙来到李枫近前,“是,枫哥,是我的不是。”然后,他转过头去,对着众人骂道:“你们他吗的都给我记住了,下次一定要小心,谁把枫哥弄疼了,我他吗宰了他……” 吴志正说着,冷不丁屁股上挨了一脚,随后听见李枫骂道:“下次?这一次还不够吗?还有下次?老家伙,你没安好心是吧,我先宰了你。” 李枫正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腿上的疼痛一阵阵传来,疼得李枫龇牙咧嘴的。李枫不住地抽着冷气,抬起头来,只见所有人都围在自己身旁,一个个瞪大眼睛朝自己看。 “你们都看着我干什么?还不快去搬粮食。” 吴志这才醒悟过来,“那枫哥,你先坐一会儿,我们去搬粮食。” 李枫挥动双手,“快去,快去,看着你们就烦。” 众人唏哩呼噜地朝五十米外的仓库走去,李枫坐在石头上,咬着牙,紧紧皱着眉头,大腿上疼得厉害,他都有些不敢把脚沾地。现在他唯一敢肯定的是,大腿的骨头并没有断,但这么疼,很可能是肌肉拉伤了。 “枫哥哥,你怎么了?”程莎莎温柔的声音在李枫的耳畔响起。 李枫紧皱着眉头,指了指大腿,“刚才被丧尸拍了一下,很可能肌肉受伤了,疼得厉害。” “真的?给我看看。”说着,程莎莎连忙将李枫的裤子扒了下来,只给李枫留下一个小裤头。对于这点,李枫倒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自己一个男人,就算是全光了也无所谓,再说了,他也想看看大腿上的伤势如何。当右腿整个露出来以后,李枫看见,在膝盖的上方大腿正面的位置,有一处巴掌大的红印,正是李枫感到疼痛的位置。那红印高高肿起,比正常的肌肤粗了一圈儿。 程莎莎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按了按。李枫立刻大叫了起来,“别动,疼……” “这可怎么办?”程莎莎瞬间没了主意。 这时,站在一旁的林小蝶说道:“看样子,主人的伤处有淤血,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让淤血扩散开,这样伤势也会好的快些。” ; 第八十三章 欢天喜地 “小蝶姐,你知道得这么多,那怎么才能让淤血扩散开?” “以目前的医疗条件来说,只有按摩。” 于是,程莎莎和林小蝶,四只细嫩的小手,在李枫的伤处开始按摩。最一开始的时候,李枫只感觉到疼痛难忍,可是随着血脉运行开,疼痛的感觉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舒适。李枫只觉得四只小手,在自己的大腿上抚来抚去,痒得他受不了。 到了后来,李枫实在忍不住了,开口说道:“行了,行了,差不多了。”说着,李枫站了起来,慌忙把裤子提上。 正在这时,李枫感到自己那十分紧要的位置,被一只小手轻轻地抓了一把。那只小手抓了一下后,便缩了回去,李枫连忙向身下看去,只见程莎莎朝他吐了下舌头,扮了个鬼脸。 李枫皱了皱眉头,哼了一声,“小丫头,你又调皮了,这样可不好。” …… 李枫站起来后,注意看着吴志等人搬粮食。 吴志带领十个人,已经把仓库打开,将仓库里的粮食,一袋袋地往平板车上装。李枫发现,那十个人干得那叫一个快,进进出出地一会儿一趟。每个人从仓库里出来的时候,身上至少背着两袋粮食往车上运。这就叫人感到奇怪了,那可是两百斤的分量,一个吃饱了饭的人都未必背得动,可那十个人丝毫不在话下,背起来就跑,根本看不出来他们十个今天早晨连个米粒都没有入肚。 仓库里一共有大约四吨的粮食,大米、小米、玉米等,粗粮细粮都有,豆油白面等也有不少。除了这些以外,还有一些肉类蔬菜等副食,烟酒糖茶什么的也有许多。 总之,这次收获的这个仓库,里面物资的丰富,远远超出众人的意料之外。显然,一个平板车,根本装不下这么多东西,幸好吴志在院落里,又找到了一辆平板车,虽说轴承有些迟钝,但用起来问题不大,足够他们把这些东西装上,运回别墅去了。 在上午十点左右,仓库里的物资,基本上被搬运一空,到了两辆大车上。另外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吴志叫这些人也不放弃,都捆成捆背在身上。现在是末世,哪怕一丁点儿的物资,那都是宝贵的财富,怎么能随便舍弃呢?反正是正应了那句话“春潮过后,寸草不生。”这些人扫荡过后,仓库里真是连根毛也不剩下了。 然后,一行人推上两辆平板车向来路走去,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一派喜气洋洋。只有李枫皱着眉,由于腿受伤,他走起路来颇不方便,一路上只能架着林小蝶和程莎莎的肩膀前行了。 在距离一行人两百米的一处高山上,正有两个人看着这支返回的队伍。两个人有一副望远镜,轮流着看,将李枫等人看得清清楚楚。其实,他们的视线,大多数都集中在两辆车上,两辆车上那丰厚的物资,看得两人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他吗的,没想到这个仓库,被这帮人端了,真是不甘心啊。”一个人说道。 “你有什么不甘心的?咱们也不是没试过,我记得是四次吧,除了扔在这十二个人,哪一次讨到便宜了?人家能把仓库夺过来,说明人家有本事。”另一个人答道。 “本事嘛,当然有点儿。可是这些人也太不地道了,把咱们惦记了这么久的仓库给一窝端了,这样一来,咱们那十二个人,不是白死了吗?” “行了,咱俩只是负责侦查,至于要怎么做,让秦哥拿主意去。” “行,听你的。走,咱们跟过去看看,看看那些人住在哪里,然后回去跟秦哥汇报。” 在中午十二点不到的时候,李枫带着众人,回到了别墅。 在别墅中等待的人们,那真是望眼欲穿,所有人的目光,都望着别墅通往仓库的那条路上,心中的焦急难耐就甭提了。 李枫等人才在路上出现,便被别墅里留守的众人发现了。大家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看见了两辆装满了物资的平板车。“他们好像把粮食带回来了。”有人说道。“是的,他们……他们成功了。”一瞬间,这些人全都欢呼了起来,冲出了别墅,去迎接那些凯旋而归的人们。 当两辆平板车停到别墅的门前,所有人都围了上来,帮忙往下卸粮食。李枫交代了吴志两句后,提前上楼去了。 人们扛着那沉甸甸的粮食,按照吴志的吩咐,扛到地下室去。有些人尽管被粮食压弯了腰,却仍旧乐得合不拢嘴,有些人正好相反,一路走,一路流下了欢喜的泪水。 这一切的得来,真的是太不容易了。末世到来,人类的数量迅速减少,对于幸存下来的人,按理说物资更加充足了才对。可是,所有的物资,附近都有丧尸活动,想要获取,便要同丧尸战斗。丧尸不但力气大,而且怎么打也不死,只要被丧尸咬上一口,那就别想再活着了。所以,看似充足的物资,其实是紧缺的东西。 而这次这些物资的获得,那是从三十几个丧尸手里抢夺下来的。三十几个丧尸,就算是用比丧尸多上十倍的人,也未必能够战胜它们。可是,李枫做到了,不但消灭了丧尸,带回了物资,而且带去的人一个也没损失。这如果不是事实发生,说出来都不会有人相信的。 一件东西,越是难以获取,一旦到手,才会特别让人高兴。这些人也是如此,当亲自把满满的两车物资搬下来的时候,这些人体会到了末世以来最为高兴的时刻。 …… 李枫被程莎莎和林小蝶扶到三楼的房间里,现在李枫坐是坐不下了,只能仰躺着休息。 林小蝶安顿好李枫后,说了声:“主人,我出去一下。”说着,便转身出了卧房。李枫哼了一声,这个奴隶,现在越来越过分了,说走就走,也不等自己同意。看来,是自己这些天,对她有些太放纵了,没有加深教育,这可不行啊。由此可见,这教育的工作,真是一天也不能停,否则她真就以为自己个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 第八十五章 规则 他看了看站立在边的程莎莎,不由得叹道:“还是我的小丫头好啊。” “我真的好?”不知为什么,程莎莎一听李枫说她好,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里,忽然流光一闪。李枫看见这流光,心里就是一惊。李枫对这小丫头已经有了了解,每次程莎莎这个神情,心里都不一定在想着什么鬼主意。 “这个……啊,这要看怎么说了。”李枫下意识地觉得,不能承认,但他一时间又不知道如何解释。 正在这时,林小蝶走了进来,倒是一下子缓解了李枫的燃眉之急。 只见林小蝶进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药瓶。林小蝶把药瓶放到头柜上,说道:“主人,咱们之前进别墅的时候,我发现了这瓶红花油,我给保存了起来,这次正好能派上用场。” 李枫一怔,原本想要训斥林小蝶的话,被他硬生生咽到了肚子里。 林小蝶放下药瓶,解开李枫的裤子,露出伤处,然后和程莎莎二人,把红花油擦上。红花油一沾到肌肤上,李枫登时感觉大腿一阵冰凉。接着,一双小手,按在了那里,开始对那里进行按摩。“莎莎,你来涂药,我给主人按摩。红花油一定要使药力渗进皮肤里,才能发挥作用。”林小蝶一边揉着一边说道。 处理完大腿上的伤势,二人顺手,又把李枫身上其余一些并不是很严重的伤处理了一下。 李枫感觉全身说不出的轻松,这受伤了反而比没受伤还要舒坦。 林小蝶和程莎莎忙活完了之后,李枫挥了挥手,“你们先出去,把吴志给我叫过来。” 两人知道,这是李枫要找吴志商量大事,于是依命出去。又过了一会儿,吴志走进了房间,满脸堆笑。“枫哥,你找我?” 李枫看了他一眼,“别笑了,看你笑的那样子,满脸褶子,比哭都难看。” “是啊,现在人老了,是有不少皱纹了。” “行了,别扯了。我问你,你打算对这次收获的物资怎么处理?”李枫问道。 “这个……”吴志挠了挠脑袋,“枫哥,这件事我还没有仔细考虑过。不过我觉得,这么多物资,不能大伙儿平分了,那样不公平,有的人干的多,有的人干的少,肯定不能得到一样多的物资。枫哥,我都想好了,干得多的人,多分一些,干得少的人,自然就少分一些,你看怎么样?” 李枫张大了嘴,他颇不相信,这是吴志说出来的话。“老吴,你就是这个主意?” “是啊,枫哥。不行吗?我知道了,枫哥放心,您的那份儿,一定是最多的,占到所有里面的八成,剩下的给人分了。枫哥,我知道您获得这些物资非常不容易,可是,怎么的也得让手下这些人喝点儿稀粥不是,要不不全都饿死了?” 听了吴志的话,李枫的伤腿,差点儿没气抽了。他指着吴志的鼻子说道:“老吴,你都这么大岁数了,什么事也不懂。什么叫分给我八成,我告诉你,所有的物资,都是我的,没我同意,你们连个大米粒都别想吃到嘴。” 吴志都吓傻了,“枫哥,你这,这是不是有点儿太残忍了?难道你真想把他们都饿死?那当初为什么还收留他们?” 李枫气呼呼地望着吴志,明显这吴志到现在也没领会他的意思。“吴志,我告诉你,别说别人,就是你,也别想随便地动我的物资。我说的所有人,就是所有人,你,你老婆,还有林小蝶和小丫头,都包括在内。” 吴志一下子就蒙了,他万万没有料到,李枫竟说出这样的话。他本来以为李枫这个人,虽然难伺候点儿,但足够大方,许多事情并不亏待属下。哪里想到,李枫说出来这种话,那是典型的想要占据所有的物资,不给别人分一点儿。 这时,李枫淡淡的声音再次响起,“吴志,你的脑袋怎么就不转个儿?我的意思是,将这些物资分了,那和没分根本没什么区别,对于所有人都没什么好处。” 吴志心中一动,瞬间从失落状态里恢复过来,“枫哥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很明确,物资必须要全部留在我的手里,我有物资的最终分配权。至于说怎么分配,你可以想一些制度,比如说你可以规定出来,每人一天劳动下来的粮食是多少,干得多的额外多分配一些,贡献大的也额外多分配一些,另外,有突出表现的人,可以再次奖励一切除了粮食以外其余的物品。具体怎么操作,你自己去想。总之我的意思,我李枫不养闲人,想要在我手底下混吃等死,那只有被淘汰的份。这样,大家才有积极性,我们才能把他们控制在手里。像你说的那种大锅饭,谁还好好干活?” 吴志瞬间明白了过来,李枫是要依靠这种制度,将这些人牢牢控制起来。“行,枫哥,我明白了。这样,我再想想,今天天黑之前给你答复。” 李枫点了点头,他沉默了一会儿,又说道:“那些物资,你留出来三成,给我放到一个秘密的地方,存放的位置,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那些物资存放上以后,决不能轻易使用,就当它们并不存在。” “这又是干什么用的?枫哥,我不明白。” 李枫将目光望向远处,悠悠地说道:“从现在起,咱们就要往远处想了。我决定,每次咱们获取到物资之后,都要留出来两三成,存到一个秘密的地方。一次存储下来的物资虽然不多,可积少成多,随着以后获取的物资越来越多,这些秘密存储下来的物资,也一定越来越多。这叫做战略储备,是咱们退无可退时候的一条后路。” 吴志呆呆地听着,他没想到李枫居然想到如此远的地方。他点头答应道:“好的,枫哥,这件事我这就去吧,把这次收获的三成偷偷藏起来。” “老吴,我再说一遍,以后每次获取物资,你都要按照这个标准存储上一些。这件事你给我记住了,我只说这一遍,以后再也不说了。”李枫叮嘱道。 “好。”吴志点头答应。 李枫挥了挥手,“好了,你去忙吧,我自己呆一会儿,别让人来打扰我。” ; 第八十五章 使自己变强 吴志走后,李枫静静地躺在上,陷入长长的思绪当中。 这次的仓库之行,对李枫的震撼实在是太大了,他想到了许多问题。最让李枫感觉到意外的是,最后那个特殊丧尸的出现。那个丧尸长相普通,可是耐击打能力非常强悍,全身硬得好像钢铁一样,而且力量大得出奇。根据这丧尸的特点,李枫给这个丧尸取了个名字叫做铁甲丧尸。 本来,李枫误食了那颗特殊的果实后,体质大大增强。李枫以为,靠着自己的能力,面对尸群当然是没办法了,但对上几个丧尸,还是绰绰有余的。李枫还以为,所有的丧尸都是一个样,都是那种比常人的体质略好一点的丧尸而已。对付那些普通丧尸,李枫相信只要自己注意,不被尸群围上便可。因此,李枫乐观地认为,从今以后,生存下去对于他来说将不再是问题,而从丧尸手里获取些物资也不会是什么难事。今后自己有吃有喝,安全又有保证,在这末世里,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可是,铁甲丧尸的出现,彻底打消了李枫的这种乐观。 一旦碰到这种铁甲丧尸,即使以李枫现在的身手,也万难是丧尸的对手。这种丧尸,防御性极强,又力大无比,如果单凭李枫自己,他就想不到一种办法,可以战胜得了这种丧尸。比如刚刚遇到的那只,最后虽然是死在了李枫的手里,可这结果,并不是李枫能够掌控的结果,只能说是幸运女神,站到了李枫的一边,所以丧尸死了,他还活着。李枫觉得,自己的胜利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惨胜,自己受了一身的伤不说,十个芥菜榴弹手,也损失了六个,这才将丧尸杀灭。如果丧尸的运气稍微好一点儿,那么结果定然是一种与现在截然不同的结果。 对于这种命运不受自己控制的情况,李枫感觉特别难受。 这时,李枫又想到了初次夺取别墅时,遇到的那条变异犬。当时那条变异犬死的太快,李枫并没有真正领略到变异犬的能力。但是单看变异犬的体型,和变异犬那一口锋利的牙齿,李枫便瞧得出来,那变异犬和铁甲丧尸比起来,恐怕只会比铁甲丧尸更加厉害。至于那变异犬是从何而来的,李枫猜测,很可能是一条小狗,被丧尸咬了之后变异而成的。 而且李枫坚信,这个末世里,不可能只有那一个铁甲丧尸和一个变异犬,极有可能这种厉害的东西,广泛地分布在末世里。这可不是李枫胡乱猜测,李枫甚至都想到了,是不是除了铁甲丧尸这种,具有超强防御力和力量的丧尸以外,还有具有别的能力的变异丧尸。丧尸咬了狗之后,狗变成了变异犬,那么丧尸咬了别的东西呢,比如一些大型的食肉动物,那些动物又会变异成什么样子?一想到这点,李枫就觉得不寒而栗。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一条条看似隐蔽,实则脉络清晰的线索,在提醒着李枫,在末世里生存,将要面临的危险。 除了这些以外,李枫觉得还有一条十分重要的危险,也不能忽略,那就是幸存下来的人类。不错,正是那些幸存的人类。末世来临,生存现在是所有人类面临的共同的主题。为了生存,人类一定会想尽办法,无所不用其极。道德、法律,所有末世前约束着人类的行为准则,统统消失不见,末世自有末世的行为准则。而这个准则,唯一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生存。 面对着这样的同类,你必须要加倍的小心,时刻不能放松警惕,否则就会为其所害,成为别人生存的垫脚石。 当然,人类在身体的强大上,可能不如铁甲丧尸或者变异犬,可是,李枫觉得,人类反而比铁甲丧尸和变异犬更加危险。 因为,只有人类,才有智慧。 所有的这些,都在告诉李枫,只有自己身体的力量变得更加强大,才能安然地活下去。可以想象,当李枫具有轻轻点出一个手指头,便可点死一个铁甲丧尸的能力时,生存绝对不会在成为问题。 当然,李枫有种子,可以使植物变异,那些变异植物,也是这个世上最为强大的几样东西之一,但李枫还是希望自己的身体,能够变得强大起来。变异植物再强大,那也是外物,并不和身体一样,是自身的本能。再说了,变异植物在使用时,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限制,这点是致命的硬伤。总之,身外之物,总不如自己身体保险。 李枫现在,总在琢磨着使身体变强,这可不是他凭空臆想,只因他歪打正着地,找到了使身体变强的办法,这给他今后的发展,开拓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其实,这还得着落到变异植物身上。李枫之前,发现了一种变异植物,吃下它结出来的的果实,能使他机体变得非常强大。就和不相信世上只有一只铁甲丧尸或者一头变异犬一样,李枫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变异植物,果实具有提高身体素质的能力。这世上肯定还有许多种这样的变异植物,只是他暂时还没有发现而已。 有一件事是肯定的,那就是这种种类的植物,一定非常稀少。但是稀少不代表没有,李枫尽可以多尝试几种。 另外,李枫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他曾经使用过的变异植物,有两种是吸纳金元素的。而这两种植物,一个是将变异犬生生炸死的仙人球儿,威力十分强大,另一个,就是李枫吃掉其果实以后,身体发生根本性改变的植物,这个植物具有非常特别的能力。可以说,这两种变异植物,都是那种非常特殊的植物,也可以称为是高端的植物。 根据这个现象,李枫推断,能够吸纳金元素的变异植物,是不是都具有非常特殊的能力?要么威力强大,要么结出来的果实,可以改变人的身体素质。 ; 第八十六章 物资分配 李枫正是想到这一点,才非常渴望使身体变强,因为,这并不是完全不着边际的想法,而是具有可操作性的。 至于说具体如何来办,李枫想了一下,便在头脑里形成了一个计划。 接着,李枫又去想别的事。目前来说,这个别墅是李枫安身立命的地方,但也只是目前,这个别墅,不可能成为李枫一生死守的地方。但究竟要选个什么样的地方,作为以后的基地,这点倒不急着去考虑,只需慢慢寻找就是了。 作为暂时安身立命的所在,这个别墅的安全性上,现在还做得很不够,需要尽快完善。 还有,现在的粮食问题,已经不是什么迫切的问题了。但是,粮食总有吃没的一天,下一个获取粮食的地方在哪里? 另外,虽说现在,李枫的首要目标,是提升自己的身体,使身体变得更强。但变异植物的发掘,也不能落下。到目前为止,李枫发掘出了芥菜榴弹手,这种变异植物属于远程攻击植物,攻击距离在四十米到五十米之间,芥菜榴弹手发射出的两颗圆球,便可以消灭一个普通丧尸。芥菜榴弹手的这些特点,很符合李枫的口味,他今后决定,就用芥菜榴弹手作为主要的杀灭丧尸的手段。 可美中不足的是,芥菜榴弹手的攻击力,终究不是那么强大,而且发射圆球时有五秒到六秒钟的间隔,射程也不是太远,一旦丧尸蜂拥而至,很可能芥菜榴弹手来不及将所有的丧尸消灭干净,便被丧尸扑到近前。所以,单单只是一种芥菜榴弹手绝对不行,至少要几种变异植物相互配合才行。这就需要李枫在今后,再开发几种具有实战价值的变异植物了。 这样,就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变异植物并不是吸纳了元素之后,便会一直不停地攻击下去,元素对于变异植物来说,是一种消耗品,元素消耗殆尽时,变异植物也会停止攻击,这是李枫在被铁甲丧尸压在身下,而芥菜榴弹手停止攻击时领悟到的。 所以,一旦丧尸大量出现,便需要大量的元素作为储备,以应付变异植物对元素的消耗。 这大量的元素,又到哪里去搞? 所有的这些问题,缠绕在李枫的心头,使他久久不能平静。 …… 将近傍晚时分,吴志走上楼来,向李枫汇报工作。 “枫哥,我是这样定的,男人每天定额一斤半,女人八两,然后根据个人所从事的工种,酌情增加或者减少。比如……” 李枫挥了挥手,“行了,这些事我不爱听,你自己看着办。”李枫觉得,现在一共才二十多个人,人并不多,根本用不着他来操心。要是这么点儿人,吴志也安排不明白,那他这个管家,真的就不用干了。 “好,那我就不说了,多谢枫哥信任。”吴志说道。 李枫看了看天色,“你扶我起来,我到楼下去一趟。” 李枫在吴志的搀扶下,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下楼,然后在一楼客厅的一张软沙发上坐下。他点了点身旁的吴志,“老吴,你让所有人都暂时放下手里的活儿,到这里来,我对他们有话说。” 过不多时,人们都纷纷走了过来,站在李枫身前五米之外,围成了一个半圆。看得出来,繁重的体力活,使所有人都把疲累写到了脸上,但即使在这深深的疲倦里,也仍然难以掩盖每个人脸上的兴奋。 李枫今天带回来的那些物资,无疑就是一针强效兴奋剂,使每个人都兴奋莫名。 “枫哥,您就是我们的救世主,我们真不知道怎么感谢您。”不知是谁,扯着脖子喊了起来。那人喊完,扑通一声跪到了地上。 “是啊,枫哥,我们都感谢您。”所有人一起喊道,然后扑通扑通,如同下饺子一样,稀里哗啦地跪了一地。 虽然这些人喊话的声音参差不齐,跪的时候也错落得厉害,可这些人这么做,确实是出于一片诚心,这是人人都能够看得出来的。 李枫扫了众人一眼,淡淡说道:“你们的诚意我知道了,都起来吧。” 众人纷纷站起来之后,李枫转头对刘淑琴说道:“刘嫂,今天是个大日子。这样,今天的晚饭,你带人去弄,咱们不是收获了那么多物资吗,你看有什么物资能够下菜的,尽管做出来,一定要把今天的晚饭,做得越丰盛越好。” 众人一听李枫下令,登时“喔”地欢呼了一声,显然李枫这道命令,让所有人都感到开心。 李枫轻轻地挥了挥手,淡淡说道:“你们先别欢呼得太早,吃完这顿以后,一切就要按照吴志给你们定下的物资分配规矩来。我先说好了,这个规矩,你们人人都要遵守,如果你觉得这个规矩苛刻,我也不难为你,趁早滚蛋,愿意去哪儿去哪儿。反正这规矩只有一条宗旨,你老老实实地,肯干听话,就绝对能够填饱肚子,如果敢跟我偷奸耍滑,玩儿你那些小聪明,我李枫绝对不答应。” “好了,吴志,你把你定下的规矩,跟大伙儿都说说。” “是,枫哥。”吴志站了出来,走到中间站好,然后面对着众人,把物资的分配方案说了一遍。 众人本来听李枫说了有个什么规矩以后,心里都非常忐忑不安,但吴志把这规矩的细节详细说了一遍以后,众人渐渐明白,原来这个规矩,就是让他们好好干活,老老实实的别惹乱子,那样就有足够的粮食填饱他们的肚子。 只要能填饱肚子,活下去,干点儿活又有什么。所以,吴志把这些规矩说完以后,每个人都欣然同意。其实,就算他们不同意又能怎么样,让他们离开这里自己到外面去闯?那还真不如杀了他们。 李枫又在众人的脸上扫视了一遍,缓缓开口道:“大家伙儿逃难到现在,身上肯定都带着些私货吧?” “私货?”众人互相对视了一下,茫然不解。有个人说道:“枫哥,我们兜里比脸都干净,哪里有什么私货,真的是一粒粮食也没有。” ; 第八十七章 兑换金银珠宝 李枫淡淡道:“我说的不是粮食。我的意思是,你们从家里逃难出来,就没带点儿值钱的东西?比如金银首饰之类的了。那些金银首饰什么的,你们拿出来,我和你们交换。一克的金子,换半斤大米。” 众人先是一怔,随后一个个都欢喜起来。当初这些人,在末世来到后,被迫走出家门,在出走的那一刻,他们还不知道世界上所有的zf都已经垮台,以为金钱还能够使用,因此每个人都把家里的贵重物品带上了。哪知道,在弄清楚了末世的情况后,人们才知道,原来所有那些贵重的物品,全成了一文不值的东西,只有粮食才是最宝贵的。 有些人当即就把那些东西扔了,有些人虽然保存了下来,却没有再把这些东西当回事。 今次,他们听李枫说,要用大米换这些破烂,凡是将这些金银首饰保留下来的人,一个个莫不欢喜。那可是大米呀,吃到嘴里甜到心里的大米,而且一克的金子,能换来半斤。 在末世,所有人都知道,黄金与大米比起来,大米能吃,而黄金呢,扔到地上都不带有人捡的,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因此,李枫提出用大米换黄金,大家简直是乐坏了,没有一个人不愿意的。 黄金大多数人都是随身带着的,当下纷纷从衣服兜里面,把黄金取出来,叫给李枫。李枫让吴志去背了两袋儿大米,又取来秤,按照每人的黄金数量,每一个克黄金半斤大米,给交出黄金的人称好米。当然,黄金的具体重量,需要用天平来称,而李枫没有天平,所以只能靠每个人说出黄金的克数,然后李枫在用手掂量一下,差不多也就行了。 这样做,虽然不是很精准,但也并不是差上太多。这些人也不计较,本来用黄金换大米,就是非常划算的买卖,缺个半斤八两的无所谓。 有黄金的人,也就是十个左右,其余的人在一旁看热闹。他们看着自己的同伴,提着塑料袋将一袋袋大米拿回去,又是羡慕又是妒忌。有些人暗自跺脚,知道有这事,当初跑出来的时候,多带一些黄金多好。 这些人的黄金,基本上都是项链、耳环、手镯之类的首饰,每一件首饰,轻的有十五六克,重的能达到三十多克,李枫全部按照黄金的重量,给这些人把大米称好。不到半个小时,李枫面前的桌子上,已经摆满了首饰,差不多有一千多克。而换出去的大米,也有五百多斤。 李枫正在注视着这些黄金,忽然一个人走到了李枫桌前,咣当一声,把一件重物,重重地放到了桌面上。 在一片惊呼声中,李枫向那重物瞧去,只见那是一块巨大的,方形的金砖。一个人站在李枫面前,满面堆笑地说道:“枫哥,我把这金砖换了。” 李枫拿起金砖,看了看,在金砖的背面,标记着金砖的重量,正好是两千克。李枫皱了皱眉头,对吴志说道:“先给他称一百斤大米。” 那人连忙道:“枫哥,不对呀,不是一克黄金半斤大米吗?我应该能兑换一千斤大米,怎么就给我一百斤。” 李枫淡淡道:“这一百斤大米,你先收着,我李枫说话算数,该是多少就是多少,先给你十分之一,剩下的那九百斤,等我以后再慢慢补偿给你。”李枫这次,一共才获取了三吨多不到四吨的粮食,大米只有两吨半左右,刚才兑换了那一千克的黄金,已经没了五百斤。如果再把这人的大米全都给出去,李枫的库存,根本就剩不下多少了。李枫其实也不爱赊账,可是没办法,只能厚着脸皮干一次了。 那人脸色有些难看,“枫哥,这个,这个不好吧。” 李枫眼睛一瞪,“怎么,你是不相信我?那好,你把黄金拿回去,我还不跟你换了呢。”说着,李枫将那块金砖抓起来,扔到了地上。 那人的脸一下子就白了,连忙把金砖捡了起来,重新放到桌子上。“别呀,枫哥,我相信,我相信还不行吗。那好吧,我就按枫哥说的,先把这一百斤大米收着。” 此后,大家的黄金兑换一空,再也没有人走上桌前。李枫也知道,这些人的黄金,已差不多都被自己收拢了过来,一共是三千多克,也基本上够用了。 这时,有个声音轻轻地喊道:“枫哥,白金可以兑换吗?” 李枫抬起头,白金不就是铂金属元素吗,那也是一种纯金属。“要,价格和黄金一样,也是一克铂金换半斤大米。” 有铂金的人,相对来说少一些,当李枫把所有的铂金兑换完,只兑换到三百克的铂金。 “枫哥,钻石能不能兑换?”又有人问道。 “钻石?”李枫心里暗想,钻石是一种纯碳元素,虽说也是单一的元素,但这种碳据说非常坚固,而且还是非金属,也不知道变异植物能不能吸纳。所以,这钻石虽然值钱,但李枫考虑的是变异植物能不能吸纳的问题,如果能吸纳,那就是好东西,如果不能吸纳,就算钻石在前世再值钱,在他眼里也是垃圾。 以现在的情况来说,想要验证是不可能的。李枫心里琢磨了一下,回答道:“也能兑换。不过,钻石就不能按照重量来兑换了,要不然你得赔死。这样吧,咱们按颗算,一颗钻石,大米一斤。” 于是,李枫又收获了五颗钻石。 后来,又有人问李枫兑不兑换珍珠玛瑙之类的珠宝,李枫摇着头不予兑换。那些宝石,都是一些化合物,并不是纯元素,兑换过来肯定用不了,李枫可不想浪费粮食,只换回一些摆设。 当所有的兑换完成后,李枫望着满桌子的金银珠宝,不由得不胜感慨。看来,这些人在末世之前,也都是有钱人,要不然也不能拥有这么多贵重的东西。只可惜,末世到来,世道变了,所有的秩序,必将重新建立,这种秩序的建立,不受前世身份一丝一毫的影响。就算前世,你是个富甲一方的大土豪,在末世里沦落,也很可能连条狗都不如。 最后,李枫叫人把这些黄金白金钻石收拾好,拿到三楼健身房,自己便也跟着上楼去了。 ; 第八十九章 尝试 到了三楼,李枫挥手叫所有人都出去,诺大的房间里面,只余下李枫一个人,和十几棵变异植物。 原来,经过这一天,李枫曾经种下了种子的植物,全部发生了变异。李枫一共种下了十三种蔬菜,这也代表着,健身房里面,一共有十三棵变异植物。其中有两棵,一棵是变异大白菜,另一棵是芥菜榴弹手。这两棵变异植物,李枫已经尝试过,这次再没有尝试的必要了,可以排除在外。 李枫望着其余的十一棵变异植物,只见那些植物或高或矮,或婷婷耸立,或奇形怪状,总之什么形态的都有。李枫在变异植物前走了一遍,目光紧盯在变异植物的构造上,可是从外形上看,实在是猜不出每种变异植物的用途。 李枫微微摇了摇头,走到那一堆刚刚兑换回来的首饰旁边,在里面挑出一个金耳环攥在手掌心里,然后再次走到变异植物跟前,从左到右,依次将这枚金耳环向变异植物的孔洞里面投去。 一会儿的工夫,李枫便将这枚金耳环,投入到四棵变异植物的孔洞里,进行了尝试。可是,四棵变异植物,竟然没有一棵植物能够吸纳金元素。 这丝毫没有对李枫产生影响,李枫原本就预料到了,吸纳金元素的植物,属于一种特殊的变异植物,就算是在变异植物里面也是极少数。因此,试验了四棵,也没有一棵能够吸纳金元素的,这在情理之中。 可是,在李枫把所有的这十一棵植物全部试验了一遍之后,却感到了一阵微微的失望。十一种变异植物,竟然没有一种可以吸纳金元素。李枫原本以为,这十一种植物里,怎么也会有一两种能够吸纳金元素,哪知事实却是这样的残酷。 李枫微微叹了口气,手里把玩儿着那枚金耳环。这时,其实李枫的想法未变,他坚信自己之前的推断,没有植物能够吸纳金元素,与他之前的推断的正确与否无关,只能说是自己的运气不好。 李枫感到有些失望,他现在想的是,要把这个计划继续执行下去,健身房里面的这些植物,已经不符合要求了,势必要多去寻找一些变异植物的母体才行。 可是,现在的自然界,大部分的植物都已经枯死,又到哪里去寻找变异植物的母体。“难道说,这个计划,要无限期地搁置下去吗?”李枫心里叹息着对自己说。 正在这时,李枫在健身房里巡视的眼睛,看见了变异大白菜和芥菜榴弹手。目光一扫到这两棵变异植物身上,李枫的心里忽然动了一下,“这两棵植物还没有试过……” 不错,李枫并没有拿那枚金耳环,在这两棵变异植物身上尝试。原因很简单,这两种变异植物,李枫已经确定,变异大白菜吸纳的是铝元素,而芥菜榴弹手自不必说,吸纳的的铁元素。 既然已经知道了,这两棵变异植物都有自己吸纳的元素种类,再用金元素去尝试,已经没有那个必要了。 但是,李枫不死心,他怎么也不能释怀,十三种变异植物,居然没有一种可以吸纳金元素的。他心里暗想:试一下又不耽误什么,试一下吧。于是,李枫稍微犹豫了一下后,走到了芥菜榴弹手旁边,将那枚金耳环,投入到芥菜榴弹手的孔洞里。 金耳环才投进去,便被芥菜榴弹手吐了出来,叮地一声掉在了地上,有翻滚着滚到了李枫的脚边,直到碰到李枫的鞋子,金耳环倒在了李枫鞋子旁边。 李枫弯腰,把金耳环捡了起来,紧紧地攥在手心里。芥菜榴弹手不能吸纳金元素,这原本在李枫的意料之中,可是,李枫亲眼看见了这个结果,心里只觉得说不出地沉重。 他向左方走了几步,来到那颗变异大白菜前方。变异大白菜撑开它那四片巨大而翠绿的叶子,似乎在欢迎李枫的到来。说实话,这时的李枫,已经对健身房里的这些变异植物,能够吸纳金元素不抱有任何希望了,他来到变异大白菜前方,就是把这当成一件工作,为了完成而完成,那纯粹是对自己有一个交待而已。 李枫把金耳环,投入到变异大白菜的孔洞里,然后手掌放在孔洞的下面,准备接住被变异大白菜吐出来的金耳环。弯腰去捡,那不是更加麻烦吗? 就在金耳环,掉进变异大白菜孔洞里的一瞬间,李枫的眼睛忽然亮起。他感觉到了,也看到了,变异大白菜,居然把金耳环吸纳了进去。 这大大出乎李枫的意料,因为变异大白菜已经被证实过,它吸纳的是铝元素,原本不应该再吸纳除了铝之外的别种元素。可是,那枚金戒指,确确实实就是被变异大白菜吸纳了进去。 这其中的原因,李枫暂时还不能理解,而且这时候,他也没有工夫去想,因为变异大白菜,在吸纳进金戒指后,发生肉眼可见的变化。李枫现在的全部心思,只能放在观察这种变化上面。 只见这棵变异大白菜的四片巨大的叶子,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又长大了至少一圈。这四片叶子的颜色翠绿异常,可是随着叶子变大,叶子上的绿色渐渐消失,慢慢变成了一种深褐色。 与此同时,变异大白菜的整体,由下至上,不断有一圈圈的金色流光闪动。那流光以一种非常快速的频率运行,每从下至上运行一个来回之后,变异大白菜的四片叶子,就会大上一些,绿色消失一些,同时,变异大白菜的整体,也变得粗壮一些。 这种变化,持续了有五分钟,金色流光消失,变异大白菜也终于稳定了下来。 李枫皱着眉头,看着这棵全新的变异大白菜。只见这棵变异大白菜最终的形态,定格在了拥有四片非常大的深褐色的叶子,以及比之前更加粗壮得多的杆茎,除此之外,并无其他特别些的变化。至于李枫想要的,结出人吃了之后,可以提高体质的果实,根本看不出来这棵变异大白菜有任何结出果实的意思。 ; 第八十九章 吸金变异大白菜 李枫还记得,曾经那棵结出果实的变异植物,是怎样完全成熟的情景。当时,那棵植物吸收了许多的金元素,才最终得以成熟。这棵变异大白菜,也有可能是和那棵变异植物一样的情况。 想到这里,李枫又取来一小块金子,扔进了变异大白菜的孔洞里。金子进去之后,便被变异大白菜吸纳了,可是,李枫却未发现,这棵变异大白菜吸收了再多一块金子之后,产生任何的变化。 看来,这种形态,已经就是变异大白菜的最终形态了。李枫稍微有些失望,明显,这棵变异大白菜,不是那种可以结出果实的特殊植物。 失望归失望,李枫还是意念一动,把头脑里的电流激发出来,让变异大白菜转换为攻击模式。只见变异大白菜的四片叶子,疯狂地旋转了起来,旋转速度之快,使李枫根本看不清叶子,只看见变异大白菜的身周,有一片深褐色在旋转。 变异大白菜的这种攻击方式,其实和之前吸收铁之后的攻击方式,也没有差别。只是由于这时变异大白菜的叶片比之前的大,所以攻击范围比之前更加广泛一些,而且这棵变异大白菜叶片旋转的速度,也要比之前快上许多。 总体来说,吸收金元素的变异大白菜,要比吸收铁元素的变异大白菜,威力大上许多。可是,这并不是李枫想要看到的结果。李枫失望之下,又命令大白菜停止攻击状态,顿时,变异大白菜的四个叶片,停止了旋转,在变异大白菜的身周悄然绽开。 李枫走上前去,摸了摸变异大白菜的叶片。他发现,这种深褐色的叶片,要比之前那翠绿的叶片薄上不少,这深褐色的叶片,就跟一张普通的纸一样薄。 说实话,变异大白菜以这样的一种攻击方式进行攻击,所依靠的,便是四片叶子的强韧程度,其余的旋转速度等全都是浮云。可让李枫感到纳闷的是,这棵变异大白菜,看起来整体威力提高了不少,为何这叶片反而比之前薄了?这样看来,变异大白菜的威力,不是提高了,而是下降了才对。 李枫用手指甲,抠了抠那薄的如同一张纸般的叶片。忽然,李枫的眼睛亮了起来,他用手指头抠了几下,居然没有把叶片抠出个洞,由此可见,叶片还是很坚韧的。 为了试试这叶片到底有多坚韧,李枫手指头用上了力。李枫的力气,比一般人强上太多了,可是,任凭他如何用力,就是抠不破这薄如纸的叶片。 这下,李枫来了兴趣,他四处看了看,发现地上有一把尖刀,便把尖刀持在手里,用力地在叶片上捅。可是,任凭他怎么捅,那叶片看着都受力不过,严重变形了,可锋利的刀剑,就是捅不破这一层薄如纸的叶片。 李枫大吃一惊,当啷一声,尖刀掉到了地上。叶片的坚韧程度,已经超过了李枫的意料,到了让他吃惊的地步。 这时,一个想法在李枫的脑子里酝酿了起来。这叶片的坚韧,足以抵挡住一般丧尸的撕咬。如果,将这叶片做成一套防护服,把身体的各个部位,全都保护住,那么,就算冲入到丧尸群里,丧尸岂不是也咬不穿嘛。 一瞬间,李枫心里充满了一阵欢喜。 …… 不过,李枫也知道,现在还不是着手去做这件事的时候,这只能说是一个意外发现,属于主干道上的一条岔路。他必须先要沿着主干道走下去,直到无路可走时,才去探索岔路。 李枫现在,还不到无路可走的时候。事实已经证明,十三种变异植物,只有变异大白菜,可以吸收金元素,似乎除了再去寻找第十四种、第十五种乃至更多种变异植物以外,这条路再也走不下去了。可是,李枫脑筋稍微一转弯,便又找到了继续走下去的办法。 这个方法,并不需要去寻找更多的变异植物,只需要更换元素就行了。李枫推断,变异植物如果能够吸纳比较稀有的金属元素,便会有几率长出那种可以改变人体质的果实,人吃了之后,体质会大大增加。如果这个推断是正确的,李枫就还可以走下去,因为别忘了,他除了金元素以外,还有白金,也就是铂元素。 其实,若是按稀有程度来说,铂元素比金元素还要稀有,那是不是意味着,如果有某棵变异植物可以吸收铂元素,那么它所取得的成果,比那些吸收金元素的变异植物,要高上许多?对于这点,李枫很是期待。 铂金李枫拥有的并不多,他也不敢乱用,在几件铂金首饰里,挑出一个又细又小的铂金戒指,准备用这枚铂金戒指做实验。反正是做实验,为了验证变异植物可不可以吸收铂金,铂金的多少无所谓。如果真要是有某种变异植物,可以吸收铂金,而这个细小的铂金戒指不够用,只需再向其中投入更多的铂金便是。 李枫拿着这枚铂金戒指,一个接一个地投进变异植物的孔洞之中。不到五分钟,他便将所有的十三种变异植物试了个遍,结果令人非常失望,十三种变异植物,没有一种可以吸收铂金的。 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即使是意志再坚强的人,也未必会受得了这种打击。李枫也是如此,当所有的十三种变异植物全部试完以后,李枫的心,沉到了最底。他的身体,慢慢地向地上坐倒,似乎也和心情一样,要沉到最底。 李枫对于倒在地上,一向都非常排斥,那源于小时候,他一个人没爹没娘的孩子,经常被人欺负。他一次次被人摔倒在地上,又一次次从地上爬起,那地面,就是他不共戴天的仇人,他说什么也不能和仇人亲密接触。自从上初中,也就是十二岁以后,李枫再也没有出现过摔倒而站不起来的时候,他总是能一次次直立在地面之上。 这次,那一次次的失败,好像又和小时候的情况一样,要把他摔倒在地面上。 ; 第九十章 变异莴苣 李枫的眼睛微微有些泛红,猛地,他把目光看在了那几颗钻石上。五颗钻石,熠熠生辉,放射出点点毫光。 李枫伸出手,捏起一颗钻石,走到一棵变异植物前,扔进了变异植物的孔洞里。几乎是一眨眼间,才扔进孔洞中的那颗钻石,便被变异植物吐了出来。李枫拿起那颗钻石,毫不犹豫地走到下一个变异植物前方,又将钻石,扔进了那棵变异植物的孔洞里。 一次次失败,并未将李枫击倒,他紧咬着牙,把这颗钻石,一次又一次地投入到这十三棵变异植物的孔洞里。 李枫这种不放弃的精神,在把钻石投入进第十棵变异植物的时候,终于得到了回报。那棵变异植物,在吞下钻石后,将钻石完全吸收了进去。 李枫只觉得自己的沉寂多时的心脏,又跳动了起来,并且是强有力的跳动,李枫激动了。他仔细打量那棵变异植物,就见它有一米五高,最底下有十几片绿叶,每片绿叶都有巴掌大小,趴伏在地上。在绿叶中间,伸出一根长茎。那长茎底部粗大,有李枫的大腿粗,越往上越细,到了顶端时,只有李枫的手腕粗。而且这根长茎,并不是笔直向上,是以一种曲折的方式向上生长。长茎由底端到顶点,一共有五个大弯,这些弯并不是像柳树或者其它植物一样,是那种圆润的弯角,而是那种非常锋锐的弯角。每一个弯角,都至少在一百二十度左右,因此,整个植物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折叠尺竖立起来一样。 在这根长茎上,分布着密密麻麻的小刺,李枫用手触摸了一下,只觉得那些小刺一个个的非常坚硬,要比仙人掌上的刺坚硬许多。 一看到这里,李枫顿时想到了那个曾经消灭过变异犬的仙人球儿,仙人球儿变异之后,浑身也长满了刺,只是这颗变异植物上的刺,不如变异仙人球儿上的刺长,看起来也没有变异仙人球儿的刺那么坚硬。 “难道,这颗变异植物,也像那棵变异仙人球儿一样,通过自爆,把这些刺激发出去?” 李枫心中一动,他瞧了瞧这棵变异植物的位置,发现这颗变异植物,是由莴苣变异而来的,难怪李枫看着变异植物最底下的那几片绿叶眼熟,那正是莴苣的叶子。 可是,莴苣怎么变成了这幅样子?整个茎上还长满了刺,真是让人瞧不懂。 正在这时,这棵变异莴苣产生了一些变化。李枫发现,在变异莴苣从下往上数第一个弯那里,忽然长出了一个幼芽。那幼芽以一种缓慢的速度在增长,慢慢变大,而且表面晶光闪动,折射出钻石般的光辉。李枫这才知道,这是变异莴苣吸收的钻石发挥了作用。一般的变异植物,只要吸收元素后,便会快速地发生变化,可是这棵变异莴苣,发生变化的速度略微缓慢了一些。 那个幼芽,在长到乒乓球大小以后,便不再变化。李枫紧盯着那个幼芽,等待了许久,那个幼芽仍然毫无动静。 “这就完了?”李枫看着那个幼芽愣住了,这算什么,有什么作用?李枫猜测,这个幼芽是这棵变异莴苣,攻击丧尸的一种手段,就像那个变异仙人球儿一样,通过幼芽的自爆,将丧尸炸死。 李枫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催动头脑里的电流,让变异莴苣采取攻击状态。可是,在他连连催动之下,变异莴苣的整体,没有一点儿反应。那幼芽还是那样,静静地挂在长茎第一个弯的位置,就好像变异莴苣长出来的一个肿瘤一样。 李枫想了一下后,又拿起一颗钻石,扔进了变异莴苣的孔洞里。他认为,可能是变异莴苣吸收的钻石不够,不足以展示攻击,因此,李枫才又向其中,投进了一个钻石。 这颗钻石刚刚投入,李枫的想法便得到了验证,变异莴苣,果然又发生了变化。只见变异莴苣的第二道弯,忽然拉扯了两下,然后一个幼芽在里面生长了出来,缓慢地变大,直至半个小时后,长成乒乓球大小,才停止生长。 这一下,李枫瞧明白了,原来变异莴苣的每道弯的位置,都会长出一个幼芽。变异莴苣一共有五道弯,莫非是要长出五个幼芽,才算成熟? 李枫一共就五颗钻石,为了验证这棵变异莴苣到底是什么情况,李枫不得不将剩余的三颗钻石,全部投进了变异莴苣的孔洞里。五颗钻石,就这样没了,说实话,李枫还真有点儿肉疼。 果然如同李枫料想的一样,五颗钻石投进去,换回来的,是变异莴苣五道弯的位置,长出来的五个幼芽。每个幼芽,在长到乒乓球大小后,便停止生长。 然后呢?然后什么都没有。变异莴苣长出五个幼芽以后,便再也没有变化,静静地矗立在那里,纹丝不动。 李枫催动头脑里的电流,让变异莴苣发动攻击,可是无论他如何催动,变异莴苣就是一动不动,像是一具石头雕刻成的雕像。 李枫颓然坐倒在地上,任凭他多么不甘心,这次都失败了。这次失败,是彻彻底底的失败,他还有几棵变异植物没有试验,可是钻石已经没有了。 李枫叹了口气,从地上缓缓站了起来。对于这次失败,李枫倒是没有太过失落,自己已经尽到了最大的努力,换不回好结果,那是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与他并无太大关系。其实,这也很正常,人不可能干每一件事情都能够成功,只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不留下遗憾也就行了。 …… 这时,吴志来叫李枫吃饭。 李枫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不知不觉间,他把自己关在健身房里,已经有四个多小时了。 李枫下到一楼,所有人全都在一楼,规规矩矩地站着,等待李枫的到来。李枫挥了挥手,众人才到餐桌旁就坐。 ; 第九十一章 红色果实 李枫坐在一张小桌旁,这是吴志单独给李枫预备的餐桌,桌子上只有李枫一副碗筷。像李枫这样一个极其特殊的人物,自然不能和众人坐在一起。李枫望了望满桌子的菜,对林小蝶和程莎莎招手道:“你们俩坐到这来,跟我一起吃吧。”程、林二人,立刻把自己的碗筷拿了过来,坐到小桌旁边。程莎莎微笑道:“还是枫哥哥好,知道我在那里挤。” 偌大的房间里,只点着两根蜡烛,因此光线非常暗淡。可是这种照明,已经是最大限度的照明了,如果把客厅弄得太亮,很容易把丧尸吸引过来。 李枫往桌子上看了看,只见今日的几样菜里面,多了一些肉类。有一大碗里面,装的是切得薄薄的肥肉片,油花闪闪发亮,还有一个大碗里,装的是一只熏鸡,看着也非常的油腻。这两道菜,李枫知道刘淑琴是按照自己的吩咐做的,他曾经嘱咐过刘淑琴,尽量把这顿饭弄得丰盛一些。 李枫又看了看其余的桌子,发现也都有这两道菜,所有人都盯着这两道菜,一个劲儿地咽口水,却没一个人动手。李枫还没有发话,所有人都不敢先动手吃饭。 李枫淡淡说道:“吃饭。”然后拿起筷子,夹了口菜,放进嘴里。 众人一看李枫已经吃上了,立刻都忙不迭地抄起自己面前的碗筷,伸出筷头子,直朝那碗肥肉夹去,生怕自己动作慢了,被人吃光了。这道肥肉,在末世之前,恐怕人们一见到那肥腻的一层油,就会失去胃口,碰都不会去碰一下。当末世到来,人们连肚子都吃不饱,更别说肉了,那简直就像是前生事物,只能想象一下,又有谁能够吃到。 可是,现在这一大碗肥肉,就摆在众人的眼前,众人哪里还顾得上这肉肥不肥?人们拼命地把肥肉往嘴里塞,每个人的下巴上,都油汪汪地沾了一层油。 这时,吴志站了起来,端着饭碗朝众人大声说道:“我问你们,你们今天能吃上肉,那是谁赐给你们的?” 众人一起大声回答:“枫哥。” 吴志继续说道:“有一句话,大伙儿给我一起说:要想活,信枫哥。”“要想活,信枫哥。”“要想活得好,枫哥不能少。”“要想活得好,枫哥不能少。”“要想活得好,枫哥不能少。”声音此起彼伏地响彻于客厅中,就连程莎莎和林小蝶,也脸含笑意地众人一起高呼了起来。 李枫微微一笑,摆了摆手,“行了,大家都别喊了,再把丧尸召来。我说吴志,你正事儿不行,弄这些没有用的,倒是一套一套的。” 吴志嘿嘿笑了两声,“枫哥,这是我们发自内心的。没有你,我们哪能吃上这些好东西,别说肉了,吃屎都没地方吃去。” 李枫胃口不太好,吃了两口后,便放下了碗筷。他的心里,还在想着变异植物的事。这一个下午,又是兑换金银珠宝,又是试验,可到头来一切全都白忙活了,让李枫很是不爽。 正在这时,李枫的鼻子里,忽然飘进来一股淡淡的香气。那种香气,像是一种清淡的香水味儿,也像是百合、荷花这种清淡的花卉散发出来的香味儿。李枫斜着眼睛,看了看林小蝶和程莎莎,他对这香味儿并未在意,以为是这两个女孩子身上发出来的。 恰在此时,林小蝶和程莎莎也抬起头来,四处瞧看。李枫这才明白,二女也闻见了这股香味儿,那说明这股香味儿,并不是儿女身上散发出来。 “不是她们身上的香味儿,那为什么会突然有了这股气味儿……”李枫浑身一抖,猛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沿着楼梯向楼上快步走去,就连他腿上伤处的一阵阵疼痛,他也顾不得了。 …… 李枫砰地一声,推开健身房的门,然后闯了进去,一双眼睛,稍微搜寻一下后,便定格在了变异莴苣上。 李枫看得清楚,那棵吸收了五颗钻石的变异莴苣,此刻已经变了模样。李枫离开的时候,变异莴苣的长茎上,长出了五个乒乓球大小的幼芽,恰好位于长茎的五个弯上面,就好像长茎的腋窝下长了大肉瘤一样。此时再看,那五个幼芽,原来是五个花骨朵,已经完全绽放成了五朵花。 李枫走近了去看,只见那五朵花色泽纯白,直径有十厘米左右。在花瓣上,一闪一闪地有许多星星点点的光泽,就好像一颗颗小钻石在反光。 这一凑近了,李枫的鼻子里,又闻到了那股淡淡的香气,那股香气,正是从这五朵花的花蕊中释放出来的。 李枫端详着五朵花,心中很是诧异:“这几朵花,有什么用?难道说这棵变异莴苣的攻击手段,与这几朵花有关?”李枫微微摇了摇头,他根本看不出来,这五朵花应该怎么攻击丧尸。难道说,这花香是攻击丧尸的方法? 正在李枫感到诧异的时候,忽然李枫发现,五朵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化着。五朵花的花瓣渐渐枯萎,不到片刻,便纷纷从花朵上掉落了下来。接着,花蕊也枯萎了起来,逐渐收缩。与此同时,在花的下方,有一个青色的果实慢慢地长大。开始的时候,那五个青色果实是圆球形,可是,随着果实不断长大,果实的形状慢慢发生了变化,变成一种上圆下细,类似于鸭梨一样的果实。 果实长到一个鸡蛋大小的时候,便不再长大。这时,果实的颜色又慢慢发生了改变,青色逐渐褪去,红色渐渐变得显眼。 直到最后,五颗果实,完全变成了红色。李枫看着五颗红的娇艳的果实,不由得咽了两口口水,他真想摘下来一个,尝尝这红的如此可爱的果实,是个什么味道。 但是李枫拼命地忍着自己想要吃下去的欲望,谁知道这几个果实,还会发生什么变化。 ; 第九十二章 吞食 在五颗果实的红色,变得好像能够滴出血来的时候,李枫发现,果实与长茎连接的果蒂渐渐变得枯萎。又过了片刻,果蒂折断,五颗红色的果实,纷纷从长茎上掉落了下来。李枫连忙把手放在变异莴苣下方,将每一个果实稳稳地接在手里。 望着这几颗红彤彤的果实,李枫兴奋莫名,眼睛也在放出光亮。他意识到,这些果实,极有可能便是吃下去后,可以提高身体素质的果实。 其实,这种结果,正是李枫所追求的。只是在试验的过程中,一次次地失败,李枫都已经差不多完全失望了。哪里想到,几经波折之后,终于将果实收获在手里,这让李枫怎能不兴奋? 当然,现在说这些果实,就是可以提高身体素质的果实还为时尚早,只有当亲自尝试了之后,身体素质确实得到了提高,才能最后证实。不过,李枫心里颇有些底气,首先,这些果实是变异莴苣结出来的,并不是普通的果实,再者,这些果实是变异莴苣吸收了五颗钻石之后结出来的,应该具有些效果。 总之,李枫有信心,这五颗果实,绝对不是一般的果实也就是了。 李枫找来几张白纸,将五颗果实中的四颗包好,揣进怀里,然后把剩下的那一颗拿在手里。 果子表皮非常光滑,红彤彤地发出亮光,如果不看形状,就跟一个熟透了的红苹果差不多。李枫看了片刻,然后毫不犹豫地,在果子上轻轻咬了一小口,吃到口里咀嚼,将这一小口果肉咬碎。 果子的汁液,是一种淡淡的味道,并不是十分香甜。李枫将这一口果子咽下去,等待了片刻,发觉没有什么异常的反应,于是三下五除二,将整颗果子连皮带肉地吃进了肚子里。 令李枫感到微微奇怪的是,这颗果子并不像普通的果子,有果核的存在,李枫将整个果子吃完了,也没有发现果核,全都是果肉。对于这点,李枫也并未在意,这颗果子,终究是变异莴苣上结出来的,怎能与一般的果子相同?要是没有一点儿特殊的地方,李枫还不放心呢。 吃完了果子以后,李枫等待了半个小时。这时,他的口中,还残留有果子的芳香。随后,李枫站了起来,伸了伸胳膊,又伸了伸腿,发觉身体还是和以前一个样,并没有发生改变。他记得,自己在上回吃下去那颗果实以后,身体立刻产生了反应。虽说那次的反应并不怎么舒服,但终究是有了反应。可是这次,果子都已经吃下去半小时了,为什么还是一点儿变化没有? 李枫正在这么想着的时候,忽然感觉腹部一阵火热。那阵火热,越来越是强烈,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在蔓延,片刻之间,李枫便感觉到整个腹部,全都是火烧火燎的感觉,就好像整个腹腔里面,此时正生着一团烈火,在无情地烘烤着李枫腹腔内的所有脏器。 火热的感觉,不光是在腹部,火线似乎沿着食道向上蔓延,到了后来,李枫就连嘴里,都是那种火热的感觉。李枫觉得自己一张口,便能喷出火来。 这种火烧般的感觉,让李枫觉得很痛苦。可是李枫的心中,却非常的愉悦。他知道,这种反应说明了这颗果子,终于在发挥作用,只要发挥作用,为自己的身体素质带来提高,就算是再大的痛苦,李枫都能忍受得了。 李枫虽然是这么想着,可身体毕竟承受不住这种火烧般的烘烤。他坐在椅子上,觉得自己的意识越来越模糊,似乎连坐也坐不住了。终于,李枫从椅子上滑落了下来,倒在了地上。 …… 时间已经来到了深夜。 这时,一个娇小的身影,出现在了健身房的门口。健身房里黑乎乎的,那人趴在门口,向健身房里看了一圈,诧异地自言自语道:“咦,枫哥哥人呢?” 来人正是程莎莎。李枫曾经吩咐过,不经他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健身房。本来程莎莎也不敢过来,但睡觉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仍然不见李枫回房,程莎莎便想来健身房找李枫。 程莎莎没看见李枫的人,迈步走了进去。她只向前走了两步,忽然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程莎莎扑通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她在绊倒的时候,发觉绊倒自己的东西软绵绵的,似乎是人。程莎莎马上意识到,这个健身房里,除了李枫之外,哪里还有别人。她也顾不得爬起来,连忙回身去摸,摸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人体。 她来到那人的身旁,借着星光仔细打量,倒在地上的人正是李枫。 程莎莎心里一惊,“枫哥哥为什么会倒在地上?肯定是出现什么状况了。”程莎莎双手,抓住李枫的肩膀,一边摇动,一边轻轻呼唤,“枫哥哥,枫哥哥,你怎么了?枫哥哥……” 李枫的口中,发出了几下微弱的喘息声,程莎莎把耳朵都快贴在了李枫的嘴巴上,也听不清李枫在说什么。 程莎莎心里着急,显然李枫的意识已经不清醒了。她伸手摸了摸李枫的额头,手才一沾到额头上面,下意识地缩了回来。李枫的额头,烫的就跟一块烙铁一样。 “枫哥哥,你怎么烧得这么厉害?”程莎莎重又把手,放到了李枫的额头上,然后又在李枫的身上摸了摸。李枫的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烫手,这是非常严重的高烧。与此同时,程莎莎的手掌,在与李枫身体接触的时候,她发觉到李枫的身体,在轻微地颤抖。 “这可怎么办?”程莎莎非常着急,李枫病了,她不知道如何给李枫治病,这个该死的末世,连一家能够正常营业的医院都没有。 李枫现在看起来虚弱异常,程莎莎回想起当初认识李枫时,李枫是那样的蛮横,不讲道理,跟个野蛮人一样,可是现在,却虚弱得像个孩子。 ; 第九十三章 病中 程莎莎心里怜意大生,双腿一曲,坐到了李枫面前。然后,她将李枫扶了起来,让李枫趴在了自己的身上。 李枫的身上的热度,立刻传到了程莎莎的身上,程莎莎怀里,像抱着一个火炉一样。可是,程莎莎拼命地忍着,不敢乱动,因为她发现,李枫这样趴着,将热量传到她身体上以后,似乎舒服了不少,至少程莎莎感觉到,李枫身体的颤抖轻微多了。 程莎莎的心跳越来越快,体温在不住升高,她甚至都能感到自己的小脸儿,一定也是红扑扑的了。她虽然一动不动,可是一双眼睛却在滴溜溜地转,忽然,程莎莎抿嘴一笑,“呵呵,就这么办,让你总也不理我,看你以后对不对我负责。” 想到这里,程莎莎把李枫重新扶正,然后站起来,强拽着把李枫拉到了健身房一角的一张单人上。李枫的体重,怎么也有一百三,这可把瘦弱的程莎莎累坏了,不过还好,她费了半天的劲,总算把李枫拖到了上躺下。 接着,程莎莎开始给李枫脱衣服,一边脱一边说:“乖乖的啊,你病了,需要好好休息。”三下五除二,李枫的衣服,便被程莎莎扒了个精光。程莎莎望着李枫那一身结实的肌肉,禁不住出了会儿神,随后用手轻轻捏了捏李枫的胸大肌,嘻嘻一笑,“蛮结实的嘛。” 程莎莎拿过一个大被,给李枫盖在身上,然后躲在一边,一阵悉悉索索地响动过后,她也把自己脱了个精光。 然后,程莎莎悄悄走到了前,黑暗之中,她光洁的皮肤,就像象牙一般洁白。“枫哥哥,你要对我负责呀。”程莎莎深沉地说道,可是眼睛却藏不住一抹笑意。她掀起了被子的一角,钻进了被子里,将李枫紧紧地抱住。 几乎在瞬间,程莎莎便感觉到李枫身上传来的热力,她抱了一会儿,觉得自己的肌肤,都要被烤焦了。最后,她实在是耐不住热,背转身去,以后背对着李枫。她又觉得这样不舒服,眼睛里亮光一闪,嘴角扬起一抹笑意,拉起李枫的一条胳膊,搭在了自己的身上。 程莎莎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少女,虽然才十五岁,可她什么事不懂?她知道光这样,并不足以让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负责,还需要做一些别的事,是什么事程莎莎也非常清楚。 可是,李枫现在处于病中,身体虚弱,如果她强行那么做了,似乎对李枫的身体不好。无奈之下,程莎莎只能老老实实地待着。 过了一阵,程莎莎感觉到,李枫原本搭在自己身上的手,微微动了一下,手掌抓在了她胸前。与此同时,她也感到自己的后腰位置,有一个东西逐渐坚硬了起来,狠狠地顶着她。 程莎莎叹了口气,小声说:“枫哥哥,不行啊,你还生病呢。”程莎莎不为所动,继续躺在李枫怀里。可是,身后的坚硬,顶的她实在有些难受,她反过一只手,将其抓在了手里,嘻嘻一笑道:“真是个坏东西……” 又过了一阵,一股困意袭来,程莎莎打了两个哈欠,眼皮越来越沉,最后闭上了眼睛。“枫哥哥,咱们都已经这样了,你可一定要对我负责。”程莎莎呢喃着,终于睡了过去。 …… 李枫觉得自己的全身,始终在被腹中的火热烘烤着,连他的大脑,都被这热力考得神志不清。 那阵火热,原本只集中在腹部,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那火热渐渐地开始流窜,在全身各处游走。到了后来,李枫觉得全身酷热难当,仿似自己置身于一个火炉里。他浑身上下,说不出的难受,只想快点儿醒来,却又无论如何也醒不过来。 又不知多久过去,那阵火热逐渐地化作了一股清凉,散于四肢百骸之中。李枫觉得身体前所未有地一阵舒服,随即意识清醒过来,睁开了双眼。 一阵强烈的阳光,在李枫睁开眼的一瞬间,射进李枫的眼里。原来,此时已是早晨,太阳都已经升起了老高。 这时,李枫忽然感觉到怀里多了个软绵绵的东西,他连忙掀开被子一看,一具白花花的身体,正缩在被子里面。李枫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程莎莎。程莎莎睡得正熟,脸上还挂着甜蜜的笑容,一看就知道正做着美梦呢。 随即,李枫发觉,自己的右手,正抓在程莎莎的胸上。李枫吓了一跳,立刻把手掌收回,向程莎莎看了一眼,心中道:“这小丫头,才十六岁不到,就发育的这么好了。” 李枫这时有感觉到下面不舒服,他又看向那里,看到程莎莎背着一只小手,正牢牢地抓在那里,怪不他觉得勒得慌。这一下,李枫心里反倒平衡了,自己一只手占了便宜,程莎莎也不吃亏,也是一只手的便宜,大家半斤八两,谁也不欠谁。 他小心翼翼地,把程莎莎的手掰开。这倒没有费多大的麻烦,程莎莎的手太小,五根手指并没有完全合拢,还留有很大缝隙,因此,李枫很轻松地,便逃脱了程莎莎的掌握。 李枫小心地从上下来,看到衣服就在旁边,起身向衣服走去。忽然,他意识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自己昨天晚上迷迷糊糊地,也不知道有没有干什么事。程莎莎才十六岁不到,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自己真要是干出那种事,还能算是人吗? 反正他现在是想不起来了,可是有过那种关系,应该会留下痕迹。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发现自己很干净,心稍微放下了一点。但是仅凭这一点,也不能完全保证自己就没干过,他又走到前,掀开被子,看了看床单,又看了看程莎莎,并未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他这才完全放心。 “那为什么,这小丫头会光着身子,跑到这里来?”李枫一阵狐疑。李枫心中猜测,很可能是程莎莎自己干出来的事,这小丫头古灵精怪的,干出什么意想不到的事,都不会让人奇怪。 李枫看程莎莎睡得正香,也不想把她吵醒,于是悄悄地穿上衣服。剩下最后的一件外套时,李枫摸了摸外套里面的那个兜,四个白纸包着的果实还在。 穿好衣服后,李枫推开健身房的门,走了出去,又反手把门带上。 ; 第九十四章 提升 李枫慢慢地走着,沿着走廊,走到楼梯口。在右脚刚刚踏向楼梯的一瞬间,李枫忽然顿住了身形。 他把脚收了回来,伸出手掌,在大腿上捏了两下。他惊奇地发现,昨天自己的还受着伤,可是现在,大腿一点儿也不疼,伤完全好了。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就是再轻微的伤,也不可能一晚上就好。他解开裤子,把大腿露了出来。就见原来大腿上有伤的地方,根本看不出一点儿受伤的痕迹,这是真的好了。 李枫一边系着腰带,一边沉思。他隐隐地猜到,伤势好得这么快,应该是和昨天吃下去的那颗红色的果子有关。 这时,李枫眼睛一亮,那颗果子,既然可以治好自己的伤势,那么,自己的体质,会不会也得到了提高?一想到这个,李枫再也按捺不住,他急着想到外面去,检验一下自己的身体,到底有没有提高。 李枫加快步伐,从三楼下到了一楼,他感觉到,自己的脚步,似乎比以前轻快了不少。沿途遇见了好几个人,大家都恭恭敬敬地招呼一声:“枫哥。”李枫只是对他们微微点头示意,他现在有更加重要的事等着去办,没工夫搭理他们。 走出门外后,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李枫不由得贪婪地深呼吸了几下。虽说末世到来,人类的生存更加艰难,可所有工业都停顿下来,空气前为所有的清新,这也算是对幸存下来的人类的一种补偿吧。 李枫走到他曾经试过的那块大石头旁边,两手用力,将大石高高举起。他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当初举起大石的感觉,非常失望地发觉,自己的力气只是稍有提高,却并没有提高多少。以前双臂有七百斤的力量,现在顶多八百斤。 李枫又测试了一下速度,速度也未见提高。 “难道说,那颗红色果实的作用,仅仅是治好了自己的伤势?”李枫心里犯嘀咕。两项测试下来,身体并未发觉有太大的提升,其实这样说有些太自以为是了,实际情况就是根本没有提升。 可是,李枫分明感觉到,自己的脚步非常轻快,明显是身体的状态,要比以前强了不少。难道是身体的感觉骗了自己? 李枫稍微沉思了一下,开始试验弹跳。他站立在原地,身体向下微蹲,忽地全身爆发出力量,这股身体上的力量,通过腰身传到双腿,又通过膝盖,传递到双脚。双脚猛力的一蹬地面,李枫登时觉得,自己的身体腾空而起。一楼被越过,紧接着来到了二楼,身体向上的势头,依然没有衰竭,继续向上攀升。 终于,在到达两层半的时候,李枫向上的势头停顿了下来,他在空中凝滞大概有两三秒钟,身体缓缓地向下坠去。 当李枫双脚,踩在了松软的草坪上,他才渐渐地回过神来。刚才的一幕,实在是不可思议,自己一跳,居然上升到了二层半的位置。这个别墅,和普通的楼房举架不一样,别墅的一层举架特别高,达到了五米。二楼举架稍微低一些,却也在四米左右。“也就是说,我原地起跳,便可跳到七米的高度。” 七米,李枫都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在之前,最多也就能跳起三米多一点儿的高度,可是这一次,居然是七米。那意味着,他的弹跳力,是之前的两倍还要多。同时,李枫也知道,虽然从字面上看,三米和七米,只是相差了一倍多一点儿。可是应用到与丧尸的实战当中,这两个数字,是具有巨大悬殊的差别。 李枫仰起头,看了看别墅。他要再试一次,有可能是刚才自己突然间爆发,所以才跳到了那么高,再试一次,验证一下刚才发生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枫深呼吸了一口,双膝微弯,向上一纵。在身体升空的瞬间,李枫闭上了眼睛,整个身心,都去感觉那腾空而起的感觉。他感觉到,自己如同一个拔地而起的火箭,不住地向上,向上。终于,他感觉到这股向上的力道衰竭,身体停滞了下来。这时,李枫才睁开双眼,向面前一看,自己面对的,正是二楼的窗户,这一次又跳到了二层半的位置。 李枫落地之后,马上又再次弹起,在不到一分钟之内,李枫接连在原地蹦起了四次。每次到达的高度,都在二层半左右,也就是七米的高度。当然,每次高度都略微有些不同,但总体来说,那个高度始终维持在七米左右。 当李枫再次缓缓落地之后,他的兴奋,达到了最高点。 这次,李枫并没有马上跃起。他刚才试了那么多次,已经可以肯定,原地起跳的高度就是七米。可那是原地起跳,要是助跑后起跳呢?一般的常识都是,助跑起跳比原地起跳的高度更高,那么,这条常识,适不适合自己现在的情况呢? 李枫决定试一下,他脚掌在地上一蹬,向前窜了出去,在五步之后,速度到了最高。接着,他脚掌一用力,在地上猛蹬,身体腾空而起。李枫只觉得自己好像脱离了引力一样,不断地升高,在到达二层半的时候,上升的势头依然不减。几乎是在瞬间,便越过了原地起跳时,那二层半的高度,身体继续向上,到达了三层。 在李枫的头顶,刚刚越过三层的时候,李枫忽然看见了原来自己正对的房间,是三层的健身房。李枫的身体,还在不断上升,这时候,他看见房间里面,程莎莎已经起来,光着身子,手里拿着件裤子,微微弯下腰,一条腿已经伸到了裤子里面了,好像正要穿衣服。 忽然,程莎莎停下了动作,一双眼睛惊恐地望着窗外,嘴巴长成了一个圈型。李枫知道,自己的突然出现,可能把程莎莎给吓到了。他身体不断上升的同时,微微笑了一下,朝程莎莎摆了摆手。 ; 第九十五章 失效 感谢书友~就这么**~打赏,我认为,你确实**,真不是盖的。 …… 可能是程莎莎终于认出了李枫,连裤子也顾不得穿了,直接朝窗边跑去。一边跑,手里还一边比划着,好像是再说,李枫是如何非得这么高的。 李枫只是朝程莎莎微笑着,随后身形停滞下来,再不升高。在空中停顿了几秒种后,李枫开始向下坠落。这时候,程莎莎已经跑到了窗户边,她贴着窗户的落地大玻璃,看着李枫坠下,稳稳地落到了地面上。 李枫站在地上,背着双手抬头上望。刚才,他上升到了三层半左右,也就是十一米左右的高度。李枫心里,当真是惊喜非常,作为一个人类的他,居然可以脱离引力的限制,上到那种高度,怎不让他惊喜。 这时李枫,想到了一个问题。很显然,变异植物结出来的果实,使他身体彻底发生了变化。可是,这究竟是身体什么部位发生了变化,使他可以超脱于物理学的限制,能飞能跳,又力大无比的?对于这点,李枫暂时还搞不清楚,可他又十分想要知道其中的原因。不过总的来说,李枫隐约地认为,这种改变是与基因有关。 这时候,程莎莎穿好了衣服,一溜小跑到了楼下,来到李枫身旁。她围着李枫东看看,西看看,不时抬头又朝别墅三楼健身房的窗户看上几眼。最后,她眼珠一转,惊呼了一声:“我明白了。”于是,她又低下头,在地上一阵寻找。 李枫看得莫名其妙,“小丫头,你什么东西丢了?要不要我帮你找找?” 程莎莎看了半天,也没瞧出个所以然,脸上登时浮现出一丝失望。“枫哥哥,你告诉我,刚才你是怎么跳到三楼去的?是不是脚底下安了弹簧了?” 李枫心情很好,微笑着回答:“没安弹簧,我就是一跳,就跳上去了。”“那你是怎么跳的?教教我好不好?我也想飞。”“好啊,就是这样,你看好了。”说着,李枫快跑两步,然后脚下一用力,嗖地一下,又跳到了三楼半的高度。 程莎莎目瞪口呆地看着,等李枫落到地上,她立刻跑到李枫身边,拽着李枫的一条胳膊狂甩,“枫哥哥,快,教教我,教教我。” “好。你先助跑,当速度达到最高时,脚下用力踩向地面,把向前的力转化成向上的力,然后就跳起来了。” 程莎莎按照李枫的指点,连续试了几次,可是最高的一次,也就跳了半米高。她一边用力地跳着,一边喊:“枫哥哥,不对呀,我怎么跳不了你跳的那么高?” 李枫心里暗笑,你要是跳得和我一样高,那才叫见鬼了。他戏弄了程莎莎一阵,觉得差不多了,摆了摆手说:“行了,小丫头,这里面还有别的原因,等以后我再告诉你。你先回屋去,我还有些事。” 程莎莎嘟着嘴,心不甘情不愿地回到了别墅里去了。 接着,李枫又测试了一下身体别的方面的情况,比如速度、耐力等方面,发觉这几个方面,都没有提高太多。 “看来,那颗红色的果子,只是使自己的弹跳增强了不少,别的方面基本上没什么增强。”李枫心中暗想。虽说只是增强了一些弹跳方面的能力,可李枫已经很高兴了。他把手摸向怀里,此时他怀里面,还有四颗同样的果子,如果把这四颗再吃下去,不知道其余方面,又会增强到什么地步。 想到这里,李枫从怀里取出来一颗果子,撕掉包在果子外面的白纸,三下五除二,毫不犹豫地便把果子整个吃了下去。然后,李枫回到三楼的健身房,静等果子发生作用。 …… 按照预期,应该是在一个小时之后,腹中开始出现热感。然后在三个小时之后,热感窜到全身。六个小时之后,果子基本上就会被消化干净。 可是,李枫坐在健身房里,都等待了已经三个小时,腹中的热感仍未出现。中午的时候,已经六个小时过去了,腹中的热感仍未出现。 李枫站了起来,心里只觉得非常的郁闷。很明显,这颗果子并未发生作用,看来,这种果子,只有第一颗时才会有作用,接下来再服用,就基本上没什么效果了。 明白了这个道理后,李枫有些失望,但也只是微微失望而已,毕竟他已经在这种果子上受益了。剩下的三颗,他也不必再服了,就留着吧,这种果子除了可以增强体质之外,还可以起到疗伤的功效,万一哪天意外受伤,服用这种果子,倒不失为一种疗伤的好办法。 至此,李枫兑换金银珠宝的目的,已经实现了一部分。本来按照计划,李枫应该试一下剩余的那些变异植物,都有什么作用,以此选取出几种适合对付丧尸的,然后大量种植。 可是,还是那句话,变异植物再厉害,那也是外物,并没有自身身体的提高来得实在。李枫尝到了体质提高的甜头,对变异植物的尝试,变得有些兴致索然了起来。 李枫此时在想,想要再次获得这种具有提高体质的果子,现在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以大量种类的植物为母体,使这些种类的植物发生变异,然后金银白金之类的贵金属,对变异植物一个一个进行尝试,如果种类够多,相信其中一定会有结出提高体质果子的植物。当然,这一条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同一种变异植物的果子,只有吃下去第一颗才会有效果,以后再次服用无效。正是因为这个前提条件,李枫才想到了上面的办法,否则,也根本不用这么麻烦。 可是,这个办法实现起来,恐怕要等上一段时间。现在已经到了初冬,所有的野生植物,多数都已经冻死,无从去获取母体。因此,这个办法只能搁置下来。 当然,这个办法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获取到大量种类的植物种子,然后自己种植出幼芽。李枫又考虑了一下,这种种子,只能到种子公司去搞。人类一般存有的植物种子,有蔬菜、花卉还有粮食。 ; 第九十六章 陈之秋 现在,李枫基本上已经把蔬菜种植全了,再搞到蔬菜的种子也意义不大。那么,只能在花卉和粮食的种子上下功夫了。而这两种种子,一般的种子公司,都会有些库存,到时候自己到种子公司里搞一些就是了。 另外还有一个途径,那就是还是以现有的十三种蔬菜的幼苗为基础,设法弄到其他种类的稀有元素,对这十三种蔬菜进行尝试。 这种办法,相对来说更加困难,主要是稀有元素难以搞到手。当然了,也不是说这种方法不能实现,只是相比于第一种方法来说,这个方法更加困难。所以,李枫直接把这个方法放弃了,谁办事也不喜欢挑选困难的去办。李枫想了,除非偶然获得稀有元素,或者那些稀有元素是在一个容易得到的地方,否则,自己绝不去刻意获取。 以后的行动,就分为两步走。一个是设法寻到种子公司,获取种子后种下,等长出幼苗后,让它们变成变异植物。另一个,李枫觉得现在自己的贵金属并不是很充足,他还需要大量的贵金属。贵金属到哪里去寻?当然是金银珠宝店了。这个龙凤镇虽然不大,可金银珠宝的商店,起码也有几家,里面的存货应该不少。 其实李枫何止是贵金属不够,就是常规的金属,铜铁铝之类的也不是很多。但事有轻重缓急,等忙过了这件事再说不迟。 …… 李枫利用一个下午的时间,仔细筹划了一下。在将近天黑的时候,李枫把吴志叫了过来。 “老吴,现在活儿干得怎么样了?” 吴志皱着眉头,“枫哥,现在一楼的窗户,差不多都要堵完了。可是,别墅里能拆的墙,都已经拆得差不多了。明天再干一天,就没有砖头用了。另外,沙子水泥剩下的也不多了,想要完成枫哥你交代下来的任务,这些东西都远远不够,差得太多。” 李枫沉吟了一下,“好,我知道了。你们先干着,这件事我再考虑考虑。”李枫在心里叹气,这该死的末世,需要操心的事,实在是太多了。 接着,李枫又说道:“老吴,我问你一件事,你对龙凤镇熟不熟?还有龙凤镇的周边,你都了解吗?” 吴志立刻站起身来,拍着胸脯说道:“枫哥,你算是问对人了。我吴志是龙凤镇本地人,从小儿在这里长大,到现在已经四十五年了。你就说吧,龙凤镇哪里我不知道?哪家哪户姓什么叫什么,我都清清楚楚。枫哥,我不是跟你吹,就是龙凤镇里,有多少个耗子,我都知道。” 李枫淡淡道:“我也不问你龙凤镇有多少耗子,这样吧,你给我画一张龙凤镇的详细地图。” “地图?”吴志诧异道。 “是啊,就是地图。你在地图上,给我标清楚一些战略性目标的位置,比如粮店、超市、金银首饰店、建材市场等位置。这么着吧,凡是你能想到的目标,全都给我标上。” 吴志啄起了牙花子,“枫哥,你说的这些地方我都知道,可是,可是我吴志老粗一个,我哪会画什么地图?枫哥,你就别难为我老吴了。” 李枫眼睛一瞪,“你不会画,不会去找会画的人来,你在一边告诉他不就完了。” 吴志眼睛一亮,竖起大拇指,“还是枫哥主意多。好,我这就去问问,看看那些人里面,有没有会画地图的。”说完,吴志转身便要走。 李枫招了招手,“你回来,我好想想起了个人。就是上回你说指点你封堵窗户的那个人,叫什么玩意儿来着……” “陈之秋。”吴志回到道。 “对,就是他。他看样子有点儿学问,没准儿就会画地图。你去问问他,看他行不行。” 吴志走后没多久,便把陈之秋带了回来。“枫哥,人我带来了,这就是陈之秋。” 李枫仔细向陈之秋打量,发现这个陈之秋表情比较沉稳,面皮白净,像个读书人的样子,只是身体比较单薄,看起来比较瘦弱。李枫向陈之秋手上看去时,发现陈之秋的手掌心位置,缠了几圈儿纱布,纱布上面隐隐还有些血迹,便淡淡地问道:“手受伤了?” 陈之秋点了点头,“是的枫哥,搬砖头的时候,被砖头磨破了。” 李枫微微点了下头,“嗯。看你以前应该是个知识分子,怎么样,在我这里干这些重活儿还习惯吗?” 陈之秋面色平静地说道:“没什么习惯不习惯的,适应了就习惯了,不适应就不习惯。目前来说,我已经适应了这种生活。” 李枫又点了点头,他发现,这个陈之秋的确很聪明,说出来的话清楚明白,又非常有条理。对于聪明人,李枫一向比较提防,因为聪明人思想比较复杂,李枫猜测不到,这些聪明人脑子里想的是什么。而且这些聪明人都比较会掩饰,也许动着坏心眼儿,从外表上也看不出来。这次,李枫决定启用这个叫陈之秋的人,很可能会放给他一些权力,但在这之前,他首先需要弄明白,这个聪明人到底是怎么想的,是不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当然,李枫有没有读心术,想要看明白一个人,还需要和这个人长时间的接触,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嘛。光靠初次见面时的几句话,便对一个人的品性下一个定论,那是武断的,也是愚蠢的。 “这样,陈之秋,我还不知道你的经历,你把你的经历,怎么样来到我这里的,跟我说说。” “好的枫哥。”于是,陈之秋说了起来。原来陈之秋是北方人,今年三十一岁,是一个硕士毕业生,在一个房地产公司工作,负责楼盘的设计。末世爆发前,他和几个同事,坐在一个商务车里面,到wh去考察地块儿,哪知道途经龙凤镇时,末世来临,于是他和几个同事深陷在这里,后来被镇长刘大飞抓住,一直关在山洞的牢房里。 ; 第九十七章 服装设计师 “你说搞楼盘设计的?那你肯定是会画图了。你会不会画地图?”李枫兴奋地一拍大腿,真是缺什么来什么,刚要找个会画图的,这就来了一个。 “画地图?”陈之秋诧异了一下,“这个我没有画过,我画的一般都是楼房的图纸。” “行啊,都差不多,你怎么也比老吴强。”说着,李枫转过头去,对吴志吩咐道:“从现在开始,让陈之秋跟着你,把龙凤镇的地图给我画出来。至于说陈之秋之前的活儿,暂时先放下,粮食嘛……就和你的一样,你一天是多少额度,就给陈之秋多少额度。” 吴志点头答应。 “谢谢枫哥。”即使陈之秋再沉稳,听到了这个消息,也不由得激动起来。能够不干活,还领到和吴志一样配额的粮食,搁谁都会激动。“枫哥,我真没想到,现在末世里,我这最没用的画图的本事,还能派上用场,这都是枫哥给我机会。谢谢……” 李枫淡淡道:“好了,你好好干,把地图给我画得漂漂亮亮的。” “放心吧,枫哥,我绝对不辜负您的信任。” …… 李枫之所以找吴志画龙凤镇的地图,是他想要亲身深入到龙凤镇里,对那些战略目标,做一番详尽的探测。 龙凤镇里,至少有两千多丧尸,李枫想要亲身潜入到龙凤镇里面,他就不怕这两千多丧尸吗?李枫当然怕,不过,李枫觉得,以现在自己的身手,可以在高处行走,只要小心一些,应该不会被丧尸围住。只要不被丧尸围起来,基本上就没有危险。 还有一件事,李枫不得不亲自前往龙凤镇里面。那就是李枫想要搞到一些花卉和粮食的种子,另外,他还需要大量的金银等贵金属,这就要潜入到金银商店里面。这件事,只能他自己去办,就算带再多人,那都是些普通人,不但对事情毫无帮助,徒然给丧尸送菜以外,还会拖李枫的后腿。 深入到丧尸最密集的区域,这件事看起来充满了凶险,不过李枫相信,凭借自己的身手,加上仔细的谋划,这件事应该可以做到。 想要对龙凤镇进行探察,首先就要搞清楚,那些战略性目标的位置在哪儿。如果什么也不知道,到了镇中心再一家一家去找,耽误时间不说,危险性也大大增加。这也是为什么,李枫非要吴志画出来龙凤镇的地图不可。 除了地图以外,李枫此次前去,当然也不能空着两只手过去,他还没有自信到盲目的程度,必要的装备还是要准备一下的。 李枫琢磨了一下后,把吴志的老婆刘淑琴叫了过来。刘淑琴可比她老公吴志沉稳多了,话不多,也不咋咋呼呼的,一看就是个很有头脑的女人。也不知道吴志哪辈子积了德,居然讨了这样一个女人当老婆。 刘淑琴静静地站着,“枫哥,您找我。” 李枫点了点头,“刘嫂,我找你有点儿事。来,坐下来说。”对于这个女人,李枫还是稍微客气一点的。 刘淑琴摇了摇头,“不了,枫哥,我站着听就行。” “好吧。”李枫也不坚持,继续说道:“你看见那颗变异大白菜没有?你看见那颗变异大白菜四片巨大的叶子了吧?我听你家老吴说了,刘嫂你的针线活儿不错,我的要求很简单,就是用那四片叶子,给我做一身穿在最里面的衣服。” 刘淑琴点头道:“好。”刘淑琴表面上一片平静,心里却在纳闷,那么几片菜叶子,能做什么衣服?就算是能做出来衣服,只怕也穿不住,动几下就变成了烂菜叶了。她心里虽然有疑问,嘴上却没说,脸上也没有表露出来。她知道,李枫的想法,一向很怪异,如果妄自对李枫猜测,很可能会惹得李枫不满。李枫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这才是她的本分。至于说那些事能不能理解,她一个妇道人家,要靠别人才能活下去,理不理解有那么重要吗? “枫哥,我这就去找几个女人上来。”说罢,刘淑琴转身走下楼去。 不到片刻,刘淑琴便带着四个女人走上楼来,每个人都拿着量身裁剪的工具。刘淑琴拿着一把软尺,一边给李枫量身材,一边说:“枫哥,我带来的这几个女人,都会针线活。”说着,刘淑琴下巴超其中的一个女人示意了一下,“那个女人名叫赵璐,是某大品牌的服装设计师。这次回来探亲,偏巧遇到了末世。” 李枫一听刘淑琴这样说,不禁对赵璐产生了兴趣,向赵璐打量了几眼。一看之下,不由得大失所望。在他印象里,服装设计师,那是一群走在时尚最前沿的人,看起来应该是潮流代言人的形象。可是这个赵璐,二十七八岁,面色又瘦又黑,身上的衣服不但款式老旧,而且上面还有许多补丁。总之,这个赵璐打扮的土里土气,看不出一点儿时尚的感觉。 也许这个赵璐,对服装设计上真有些本事,不过从外貌上真是一点儿看不出来。李枫也知道,自己这样评价人家不好,光凭外貌对人做出的评价,那是以貌取人。可李枫看到赵璐的形象,却忍不住要这样想。最后,李枫不由得叹了口气,都是该死的末世,让自己迷失了,连评价别人,都变得不客观了。 刘淑琴在给李枫量身材,另外几个女人,一人拿着一把剪刀,去剪那棵深褐色的变异大白菜的叶子。这棵变异大白菜,是吸收了金元素以后,才变成这个样子的。 这四个女人,从来没有进过健身房,变异植物还是第一次看到。她们站在变异大白菜前面,一起呆愣。这还是大白菜吗?要说是一棵树还差不多。 李枫看几个女人光顾着看戏,不由得鼻子一动,轻轻哼了一声。那几个女人听到这声哼声,浑身像触电了一样哆嗦了几下,这才反应过来,拿起剪刀,向变异大白菜的叶子剪去。 ; 第九十八章 制作内甲 李枫心里清楚之极,就凭那几个女人手里一把破剪刀,想要剪开变异大白菜的叶子,那纯粹是做梦。李枫也不点破,只是冷眼看着,有些事,你说了别人未必会相信,只有让他自己经历过以后,她才会深信不疑。 事情果然如同李枫所料想的一样,那几个女人拼了命地剪,连一个口子也剪不破。那变异白菜的叶子,即非常硬,又有弹性,和硝化了的熟牛皮差不多,却又比熟牛皮坚韧上不知多少倍,凭那些女人的几把普通的剪子,怎么可能剪破? 可是没有人敢停手,或者向李枫发出疑问。她们心里都清楚,她们是女人,力气不大,在末世里,比一个成年男人要弱势得多,本来她们所能做的事情就有限,李枫好不容易吩咐她们做一件事,她们要是再做不好,只会招来李枫的反感。她们也都知道,李枫是这个别墅的掌权人,如果让李枫反感,迎接她们的,只能是被赶出去的命运。 所以,她们明知道用剪子不管用,仍是拼命地剪,只想向李枫证明,她们女人也会做事。 终于,有一个女人因为用力过猛,剪子劈了岔,她的手背,一下子碰到了剪子刃上。顿时,鲜血就从手上流了出来。 李枫皱了皱眉头,轻喝一声:“够了……”所有女人立刻停手,一个个脸色苍白地垂首站在一旁。李枫对刘淑琴说道:“刘嫂,你去把你家老吴叫来。你们几个,给她包扎一下。” 刘淑琴下到一楼,把吴志喊了上来。李枫指着变异大白菜说道:“老吴,你想个法子,把这几棵白菜叶子弄下来,我要用这些叶子做一件衣服。” 吴志看了一眼那棵变异大白菜,又看了一眼李枫,脸上流露出古怪的神色。李枫一看这吴志的表情,就知道他心里想什么,肯定是以为弄断几根白菜叶子还不容易,李枫叫他来有些小题大做了。李枫也不说破,一句话不说看着吴志,就等着吴志说出来,他免不了又要损吴志两句。 可是,吴志这次学乖了,他知道,这间健身房里那些变异植物,一个个都充满了古怪,不能用常理来揣度。看似一件不合情理的事,很可能其中有什么玄机。 吴志抓起一个女人手里的剪刀,来到变异大白菜前面,用剪刀在变异大白菜的叶子上剪了几下。结果可想而知,见到怎么可能剪破? “这还是白菜吗?这叶子比牛皮还硬。”吴志惊呼了一声。这时,他明白了,李枫为何找他。吴志想了想后,“枫哥,你放心,我有办法。等着我,我去取一些工具。”说着,吴志转身走了出去。 过了十分钟,吴志带着两个男人上来,三个人手上,抱了一堆工具,什么刀子,锉子,斧子,另外还有一把手锯和几根锯条。 三个人把工具哗啦一声放在地上,吴志抄起来工具,和那两个男人,便在变异大白菜的叶子上忙活开了。他们用刀子切,用锉子锉,用斧头劈,没有一件工具,可以使大白菜的叶子破开哪怕一道小口。最后,几个人又抄起手锯,贴着叶子的边儿用手锯剌。这次倒是有点儿效果,李枫看到,叶子终于被破开一道小口。不过,那仅仅是一道小小的口子而已。吴志忙活了半小时,锯条断了七八根,只剌进去一厘米不到。 李枫看得直皱眉头,终于,在吴志又弄断了一根锯条后,李枫说话了,“行了,行了,用手锯根本不行,先不说你这么干,得剌到猴年马月去,你有那么多锯条用吗?这么点儿事都办不好,以后别在我面前吹了。” 吴志眼睛都红了,他啪地把手锯摔到了地上,喘着气说道:“枫哥,你等着我的,我还有办法。”“走,你们两个跟我来,今天我豁出去了。” 片刻之后,吴志又再次返回。这次吴志左手提着一个电钻,右手提着一个角磨机,另外两个人每人抱着一捆电线。吴志把东西放下后,指挥那两个人安装电线,然后把角磨机接到了电线上。 电线接好后,吴志打开角磨机的开关,“嗞”第一声,角磨机前的砂轮片飞快旋转起来。吴志挥舞着角磨机,朝李枫说道:“我就不信了,这东西就那么硬。” 说完,吴志把角磨机的轮片,对准了叶子,开始了切割工作。 李枫看了一阵,眼睛不由亮了起来。显然,这次的方法奏效,不到片刻的功夫,叶片已经被切割下好大一块。 不过,即便角磨机好用,那砂轮片也出奇的费,当吴志把所有的叶片全都切割下来以后,整整用了五片砂轮片。五片砂轮片,那足以把四毫米厚的钢板,切割出去五十米,谁也没想到,只切割了四片白菜叶子,就用了五片。 切割下来的四张白菜叶子,如同四张大牛皮一样铺在地下,一群人围着四张白菜叶子惊叹不已。若不是亲见,真的很难想到,这世上竟然有这等柔韧与坚硬合为一体的事物。 这样的一个叶片,起码有三平方米,只需一个叶片,便够李枫做贴身内甲用的了。吴志又按照老婆刘淑琴的要求,把四张白菜叶子,分割成小块儿,以便缝制成内甲。 当内甲的料裁剪完了以后,又遇到了难题,那就是几个女人发现,并没有针可以穿透叶片。对于这种状况,吴志还有办法,他用电钻,挑了个比较细一些的钻头,按照几个女人要求的位置,钻了些眼。然后,几个女人找来些细绳,把那些电钻钻出来的眼儿用细绳穿了起来,于是,一个以变异白菜的叶片为材料的内甲,就这样诞生了。 李枫把内甲抖开,仔细看了看。说实话,这样一个用细绳穿起来的内甲,简直是丑陋到了极点,毫无美感可言,亏得还有个什么服装设计师,就弄出这么一个玩意儿。 ; 第九十九章 选择武器 要说李枫比较满意的地方,就是他试了一下内甲,发现这内甲非常贴身。刘淑琴还说呢,如果嫌大或者嫌小,可以靠松开或者收紧那些细绳来调节。被刘淑琴这么一说,李枫登时觉得,这内甲绝对是属于特殊设计出来的产品,因为可以调节大小。 接着,李枫把内甲脱下来,试验一下这内甲的强度究竟如何。他用刀劈,用斧砍,却只能在内甲上留下一道痕迹,根本就弄不破内甲。 后来,李枫拿着一块剩下的材料,和吴志来到了地下室。李枫把材料挂在墙上,然后后退十步,朝吴志要来手枪。“你最好把耳朵堵上。”李枫说道。 吴志知道李枫要怎么试验,退到远远的,用力用双掌把耳朵掩上。李枫拔出手枪,将枪口对准了材料,打开保险,然后扣动扳机。“砰”地一声巨响,这声巨响因为地下室拢音的缘故,几乎能把人的耳朵震聋。这也是李枫为何要拿到地下室来试验,在外面开枪的动静太大,很可能把丧尸吸引过来,李枫可不敢冒这种风险。 伴随着巨响,手枪发射出一颗子弹,射到了材料上。李枫扔下手枪,跑过去拿起那块材料。在材料上面,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子弹射中后留下的痕迹,那是一个略显乌黑的圆点。 李枫把材料翻过来,发现材料的另一面一点儿痕迹也没有。李枫和吴志对视了一眼,吴志禁不住失声说道:“枫哥,这,这大白菜的叶子太牛笔了,枪都射不穿啊。” 这回,李枫才算是志得意满,心情非常舒畅。他拍了拍吴志的肩头,“好好干,以后给你也弄一身。” “谢谢枫哥。”吴志嘻嘻笑着说道。 现在,李枫觉得防御问题已经解决了,但还不能到镇中心去逛。他还没有一件趁手的武器,早先用的那根铁棍,已经就被铁甲丧尸拧成了麻花,根本不能用了。至于说手枪,除非活得不耐烦了,敢跑到丧尸群里去开枪。李枫想使用的武器,一定是冷兵器,这样杀丧尸时,才不会有太大的动静,才不会把所有的丧尸都召来。 可是,这样的一件冷兵器,又到哪里去找呢? …… 至于说选什么样的武器,其实这也要根据丧尸的特点来定。 丧尸具有极强的恢复能力,武器对它们造成的一般的创伤,丧尸都能够恢复过来,只是,这种恢复是缓慢的。 而这种回复能力,给丧尸带来的就是极其顽强的生命力,就算只剩下半个身子,丧尸依然死不了。想要将丧尸彻底杀死,只有将丧尸的身体彻底毁灭了,比如将丧尸切成十块八块的,或者将丧尸砸成一团肉泥。 对付一个两个丧尸,彻底毁灭丧尸的身体还能做到。可是,一旦丧尸多了起来,还哪有那时间去干彻底毁灭的事?所以,对付数量比较多的丧尸的时候,想要彻底杀死它们,这种想法连想都不必想。 李枫想的是,在遇到数量较多的丧尸的时候,自己只要设法弄断丧尸的腰腿,使丧尸丧失行动能力,不继续纠缠住自己就可以了。 正是基于这一条原则,李枫在考虑着用什么样的武器。他以前用过的铁棍,非常沉重,只要抡动起来,便可将丧尸的双腿打断。但仔细想来,铁棍不能算是非常好的武器,因为铁棍用起来比较笨重,对付丧尸的效率其实并没有多高。 这时,李枫想到了用刀,一把锋利的刀。 这种刀,只需刀锋掠过丧尸的双腿,丧尸的双腿便如同被切割的豆腐一样,瞬间和身体分家。 可以想象,这样的一把刀,对制作刀身的材料一定要求非常高。切割丧尸的双腿,切割的不仅仅是皮肉,还有人身体上最粗壮的腿骨。所以这种刀,不仅要锋利,刀身也要非常牢固。 李枫微微皱起了眉头,很显然,他要求的这种刀,非常难以获取。他本来想找吴志问问,可随后便打消了念头,就算把吴志找来,吴志肯定也没有任何办法。 正在李枫为武器的事愁眉不展的时候,程莎莎走了进来。她笑吟吟地走到李枫面前,伸出双手,轻轻抚摸着李枫的双眉,似乎要把那皱着的眉头抚平。“枫哥哥,你又为了什么事发愁呢?” 李枫捉住程莎莎的手,把她的手从眉头拉了下来。对于这个调皮的小丫头,李枫有时候真没有办法,打也不是,骂也不是。“我发什么愁,我好得很,小丫头,你乱猜什么。” “我才没有乱猜。”程莎莎嘟起了嘴,“枫哥哥,看你的两条眉毛,都能亲嘴儿了,还说没什么愁事儿?” “小丫头,你才多大,就亲嘴儿亲嘴儿的瞎说,这些事你根本不懂。” “我不懂?”程莎莎的眉毛,笑得弯了起来。“枫哥哥,你真的以为我不懂?” 李枫猛然想起昨天晚上的事,要说这小丫头不懂,确实有点儿勉强。 李枫不想和程莎莎就这一问题继续讨论下去,他站了起来,去观察那些变异植物。程莎莎走到了李枫身旁,学着李枫的模样观看。忽然,程莎莎说道:“枫哥哥,昨天你用这些植物杀那些丧尸的时候,我一直看着,有个问题让我很奇怪,为什么你用铁棍把那些丧尸打得都四分五裂了,那些丧尸还是可以活动。可是,那个芥菜榴弹手,只一颗圆球打在丧尸身上,也没见丧尸受到多严重的伤,丧尸就老老实实地,不会活动了呢?” 李枫不由得看了程莎莎一眼,这小丫头,不止会调皮,观察力也很敏锐。李枫压低了声音说道:“我告诉你,这可是个天大的秘密。丧尸是由人类感染了病毒变成的,可以说,丧尸的行动,全部受到病毒的控制。那种病毒看似很强,其实也有克星。”李枫说到这里,顿了一下,决定还是不告诉程莎莎外星仲裁者的事。“我听人说过,叶绿素可以破坏病毒。芥菜榴弹手发射的圆球里,就含有叶绿素,打到丧尸身上,叶绿素渗透进丧尸体内,破坏了丧尸体内的病毒,所以丧尸才不会活动了。” ; 第一百章 工厂 程莎莎点了点头,“原来是这么回事。那枫哥哥,就是说,只要丧尸的身体,有叶绿素渗透进去,丧尸便不能移动了?” “理论上是……”说到这里,李枫猛地顿住了话头,他的头脑里,忽然灵感顿现,他想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而这灵感的产生,正是因为和程莎莎的一番话。 程莎莎看着李枫,见李枫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嬉笑,不由得很感奇怪,“枫哥哥,你干什么呢?” 李枫忽地转过身来,目光灼灼地看着程莎莎,伸过嘴去,飞快地在程莎莎的脸上亲了一下。程莎莎脸上一阵羞红,“枫哥哥,你,你怎么这样啊。” 李枫嘿嘿而笑,“莎莎,多亏你提醒,我想到了一件事。”说着,李枫拉住程莎莎的手,来到了那些变异植物的前方,他指着那一排变异植物说道:“这些变异植物,里面含有大量的叶绿素。你想想,我如果在这些植物上,取下一片叶子或者什么部分,把它捣碎了变成汁液,然后涂抹到武器上。你说,这种武器对付丧尸,会有什么效果?” 程莎莎想了一下,片刻后拍手叫道:“那还用说吗?只要武器破坏了丧尸的表皮,让武器上面沾染的叶绿素,渗进丧尸的血肉里,丧尸肯定活不了了。” 她一下子抱住了李枫的胳膊,丰满的胸脯使劲儿在李枫的胳膊上蹭,抬起头仰望着李枫,满眼都是崇拜的神色。“枫哥哥,你真聪明,居然想到了这么一个对付丧尸的好办法。” 李枫被她蹭的很享受,微笑捏了捏程莎莎的鼻子说道:“小丫头,这全是你的功劳,是你的话提醒了我。另外,如果这件事可以实现,那么意义实在是太重大了,那意味着,就算是普通人,也有了对付丧尸的手段了。”李枫所处的别墅,位于龙凤镇西南,在龙凤镇东北角上,也就是别墅的斜对面,中间隔了整个龙凤镇,有一片两年前新建的小区,名叫龙凤小区。 龙凤小区有一部分是棚户区改造后的回迁楼,有一部分是商品房,共有二十四栋楼房,约有住户四百多户。此时,龙凤小区内,许多丧尸正在茫无目的地游荡着。 距离龙凤小区两公里,有一个工厂。工厂原先是制作帐篷、铁锹等户外用具的地方,供给景区使用,现在当然早就停止制造了。工厂拥有两间厂房,一座二层办公楼,外面是一圈围墙,一扇大铁门是进出工厂唯一的通道,此时紧紧地关着。 在办公楼二楼,标牌上写着总经理办公室的房间里,一个男人,正在紧皱着眉头,听着两个人向他汇报情况。这个男人名叫张丰年,四十五岁,是龙凤小区的居民。末世到来后,他聚集了几个人,占据了这家工厂,并且把工厂内的丧尸全部清理掉。后来,他收纳的人越来越多,到现在,所有人加在一起,已经有将近两百人。其中老人小孩儿和女人,占到五分之二的数量,大约有八十多个人,剩下的一百二十几个人,都是成年的男人。 当两个男人述说完毕后,张丰年阴沉着脸:“你们两个是说,咱们看上的仓库,里面的粮食被人取走了?” 两个男人一起道:“正是,张哥。那些人的住处,我们也看清了,就住在别墅里。” 张丰年啪地拍了下桌子,“岂有此理,咱们为了那个仓库,先后搭进去二十个多个兄弟,没想到被他们捷足先登了,这二十多个兄弟,还有咱们所耽误的工夫,岂不是白费了。真是岂有此理。” 张丰年鼻孔里喷着粗气,沉思了片刻后,对那两人说道:“你们俩去把人叫来,这件事,咱们得好好研究研究,决不能这样便宜了他们。” 两人领命而去,过了片刻后,办公室内陆陆续续走进来四个人,这四个人,都是张丰年的死党,一起统治着此间的所有人,一切以张丰年的话唯命是从。 其中有一个人,长得面黄肌瘦,两个颧骨高高凸起,一双眼睛非常小,最显著的特点是,这人的嘴唇,总是关不住自己的两颗大黄牙,使这两颗大牙露在外面。这人一只脚才迈进办公室里,便大着嗓门嚷道:“张哥,那帮家伙是什么来头,敢动咱们的东西。” “行了,大黄牙,你小点儿声。你这嗓门儿,说不定哪天,就把丧尸全都召来。”张丰年训斥了大黄牙两句,接着说道:“来,大伙儿都坐下,咱们得商量商量这件事。” 四个人在办公室里的沙发上坐好后,张丰年说道:“你们大概也都听说了吧,那个仓库里的粮食,都被人弄走了,你们说吧,这件事该怎么办?” 大黄牙大声道:“还能怎么办?去朝他们要,他们要是不给,把他们都宰了就完了。他吗的,上次老子去,差点儿没把命交代在那儿,咱们付出了那么多,到头来居然被那帮家伙把粮食弄走了,那怎么行,便宜可不是这么捡的。” “你们几位觉得呢?”张丰年没有理大黄牙,问其他几个人。 另外三个人沉吟了一会儿,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缓缓说道:“张哥,有一件事我想知道。据我估计,那里最开始有十几个丧尸,后来咱们去了两次,把二十个人扔到了那里,也就是说,那里应该有三十几个丧尸。那伙人到底有多少人,他们是怎么对付的三十几个丧尸,把粮食抢到手的。这些,张哥知道吗?” 张丰年沉声道:“这些我都问了,他们大概有十五个人不到。至于说怎么对付的丧尸,老王家兄弟两个并没有看见。他们看见的时候,库房那个院子里,一个丧尸也没有,可能是所有的丧尸,不知道什么原因跑光了,所以才被那伙人捡到了便宜。” ; 第一百零一章 大黄牙 那个中年人摇了摇头,“不对,事情可能没有那么简单,这其中肯定有蹊跷。” 大黄牙拍了下桌子,“毛青,什么蹊跷,什么不简单,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咱们现在商量的是怎么去把粮食弄回来,你左一句右一句的丧尸,跟丧尸有个屁关系。” 毛青摇了摇头,“大黄牙,你长点儿脑子行不行?那可是三十几个丧尸,虽然咱们现在知道怎么对付丧尸了,可是三十几个丧尸,以咱们的实力,没有七八十人,也够呛能对付得了吧?那些丧尸要是自己跑的还好说,要是没有跑呢?说明人家不到十五个人,就把三十几个丧尸解决了。你想想,这代表什么?” 大黄牙被毛青说得直发愣,他想了想,也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不禁问道:“代表什么?” 毛青深吸了口气,“你别忘了周天生。按照我的推断,如果那三十几个丧尸,真的都是不到十五个人解决的,说明那些人里面,至少有两个周天生那样的人。” 毛青的话一说出口,办公室里所有人的全都一愣。大黄牙猛力地挥了挥手,“不可能,像周天生那样的人,就是个奇迹,怎么可能会有两个?毛青,你别在这儿吓唬人行不行?” 毛青冷笑了几声,“吓唬人?我吓唬你干什么?两个是我估计出来的最少的数目,实际情况,很可能比两个还要多,因为我实在是想不到,除了有两个以上周天生那样的人,还能有什么法子,只凭不到十五个人,可以解决掉三十几个丧尸。” 办公室里陷入一阵短暂的沉闷,五个人掏出香烟,默不作声地吸烟,不大一会儿,一间宽敞的办公室里,便烟雾缭绕了起来。 几个人抽了一会儿闷烟,一直没有出声的另外两个人,其中的一人把烟头往地上一扔,伸脚使劲儿踩了两下,开口问道:“毛哥,那些粮食,就只能看着人家吃,咱们就一点儿办法没有?” 毛青点了点头,“我的意思就是这样。” 另一个人问道:“没有粮食,我们怎么办?吃什么?现在,咱们的余粮基本山已经空了,再过两天就得吃糠。” “吃糠也总比没了命强吧?为了保险起见,我看这件事,大家就别惦记了,咱们再去寻找别的目标,龙凤镇这么大,哪里还不能搞到点儿粮食?” 毛青的一席话,说得所有人又都沉默了下来,一起望向张丰年。大家也都清楚,最后决定此事,还得看张丰年的意思,每个人的意见,只能是作为参考。 张丰年的脸色一直都很阴沉,他的目光,缓缓在四个人的脸上看过一遍,忽然微微一笑。毛青注意到,张丰年的笑,只是嘴角牵动,眼睛等部位,根本没有一点儿笑的模样。这是冷笑,看到这个笑容,毛青的心里,忽然间感到一阵不安。 张丰年缓缓开口:“你们认为,我们现在最需要的是粮食吗?”问到这里,张丰年又扫了几个人一眼,见几个人的脸上神情迷茫,便又说道:“是,粮食对我们是很重要,但是没有粮食,我们也不会马上饿死。我来告诉你们,什么对我们最重要,那就是绝对的权威。在龙凤镇,只有我张丰年才说了算,任何人,都要臣服在咱们的脚下,不管他是谁。” 张丰年顿了顿,脸上带着一丝狠气,啪地一掌拍在了桌子上,“所以,那伙人,我们不但要去惹,还要让他们臣服。如果他们不听,他们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大黄牙呲着牙笑道:“还是张哥说得好,听着让人过瘾。我完全同意张哥说的。” 其余人默不作声,既然张丰年已经拍板,那就是最终的定论,其余人就算想要说什么,也是白说。毛青微微叹了口气,心里很是失望,但他的脸上,却并未表露出来,他知道张丰年的为人,心胸狭隘,一旦让他看见自己带有别的想法,张丰年绝对会在心里记住他。 张丰年这时,表情才略微和缓下来,说道:“当然了,毛青的想法,也不是没有道理。所以,这件事我们也要充分考虑到。” 张丰年又沉吟了一会儿,“这样,大黄牙,你去把家伙拿来四个,每个家伙在配上两百发子弹。” “好嘞。”大黄牙一听张丰年的吩咐,顿时喜形于色,接过张丰年递给他的钥匙后,转身出去。不到片刻大黄牙回来,身上挂着四只步枪,手里还拎着几个布袋。他回到办公室,把步枪放到桌子上,又把几个布袋也一起放到桌子上。布袋里面哗啦啦一阵响,正是子弹。 原来,这些步枪和子弹,都是张丰年在末世到来时,在一个途经此地的军车上找到的。当时,军车上一共有二十四个士兵,全部变成了丧尸,他利用一个活人,将这二十四个丧尸引走,然后把车开走,得到了车上所有的枪支和弹药。 张丰年抚摸着枪支,手掌上感觉着枪支上散发出来森森寒意。“有这四个家伙,再多几个像周天生那样的人,也不在话下。” 大黄牙立刻答应道:“张哥说得对,那样的家伙算什么,碰到他们,就给他一梭子,再厉害也变成蜂窝了。” 张丰年沉声道:“大黄牙,你带领十个弟兄,带上这些步枪和子弹,到别墅去一趟。如果那些人听话,肯于服从我们,交出粮食,你就把人都带回来,从此以后和咱们并成一伙儿。如果他们不听,哼哼,你知道该怎么做。” “好嘞。”大黄牙答应得非常痛快,脸上神情很是兴奋,似乎连两颗大黄牙,也在闪闪地放出金光。“张哥,我什么时候带人过去。” “越快越好,最好现在就出发。你要是去的话,肯定要从镇子的边上绕过去,现在出发的话,估计半夜也能赶到。到时候夜深人静,所有人都睡熟了……嘿嘿……”张丰年冷笑了一声。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大黄牙接着说道。 张丰年拍了拍大黄牙的肩膀,“不错,没想到你这文盲,还能说出这么文绉绉的话,不简单。” “张哥,我这都是从评书上听来的。” ; 第一百零二章 夜袭 末世的夜,万籁俱寂。天色阴沉沉地,遮挡住了满天的星光,一场大雪似乎正在酝酿。 李枫安详地睡在自己的房间里,发出微微的鼾声。一切都显得和这夜色一样,出奇的安宁。 忽然,李枫睁开双眼,他的耳中,听见了外面有一些动静。那动静其实非常轻微,普通人如果像李枫一样,处在完全封闭的房间里面,是绝对不会听见的。可李枫却听得非常清晰,他立刻听出,那是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他甚至都听见了脚步踩断枯枝发出的声响。而且,李枫立刻也判断了出来,那脚步声绝对是人类发出来的,丧尸不可能控制自己的脚步如此自如。 李枫精神高度集中,他仔细听了一会儿,发觉来人应该在十个左右,每个人都尽量把自己的脚步放轻,听起来非常小心谨慎。 李枫心下,迅速做出了判断。这些来人,绝对是有准备而来,如果是胡乱闯进来的,那么就不会这样小心。看来,这些人知道,这栋别墅里有人居住,而他们还如此鬼鬼祟祟,显然没什么好意。 李枫眼中寒光一闪,迅速从上翻身下来。他先穿上自己的内甲,也就是用变异大白菜的叶子做的那套内甲,然后才在外面穿上了衣服。 将衣服穿好后,李枫把放在头的一把刀擎在了手里。这把刀长有四十厘米,是吴志用别墅能够找到的最好的钢材,给李枫打磨出来的,刀的一面是刃口,被吴志用砂纸和磨石打磨了好几遍,看起来雪亮锋利,放射出阵阵寒光。 对这把刀,李枫其实并不满意,由于材质的原因,这把刀只能算是比普通的刀稍强了一点儿,远远不能达到李枫的要求。 可是,以目前的条件来说,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对于这一点,李枫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只好将就着用了。 李枫擎刀在手,打开来人方向对侧的窗户,涌身从窗口跳了出去。李枫睡在三楼,窗口距离地面十米的高度,可李枫跳到地面时,只是双腿稍微弯了一下,并且发出一声轻微的声响,便稳稳地站到了地面上。 微凉的空气,吹在李枫的脸上,让李枫精神为之一振。他身形一窜,两个呼吸间,便来到了别墅的一侧,注目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瞧去。 在一片黑暗之中,李枫看见一群人影,正猫着腰行走在别墅的草坪里。由这群人来的方向,李枫判断出,这群人是从别墅外围的铁栅栏上面跳进的来,这更加说明了,这些人没安什么好心。 夜很黑,可李枫的眼睛雪亮,他发现,在如此黑暗的环境里,自己的眼睛也能看得非常清楚。看来,变异植物的那些果实,改造的不仅仅是力量、速度等,连听力和视力也跟着提高不少。 正在这时,李枫看见这群人为首的一人,忽地举起右手,在空中握了个拳头,他身后所有的人,立刻停下了脚步。接着,那人的左手朝左右两侧指了指,他身后的那些人,全都分散了跑开,每个人间距起码有二十多米。那些人跑到位后,身形一矮,趴在了草地上。 一丝冷笑,浮现在李枫的嘴角,看了这些人的动作,就好像末世前训练有素的特种部队一样。可是,这有什么用?在别人的监视下,做出这些动作,看着只能叫人产生滑稽感。 李枫注意到,这次来人,一共有十一个人。其中那个领头的和另外三个人,都提着一把步枪,另外的七个人手里,则攥紧了一把雪亮的钢刀。 一看见步枪,李枫的心顿时提了起来,他感到了一阵紧张。他倒不是怕枪,估计以他的身法,再加上夜色的掩护,那些人的枪一定打不到他身上。李枫感到紧张的,是万一那些人开了枪,巨大声响,在这寂静的夜里,一定会传出去很远。那样一来,龙凤镇里的丧尸,绝对会被枪响声召来。 本来,李枫还没有下定杀心,可是看见了这些枪,李枫心里发狠:决不能让这些人活着得到开枪的机会。 想到这里,李枫身形陡地一窜,像一阵风一样,窜到了别墅围墙。然后他贴着围墙,绕到了那些人的后方。 那些人,注视着前方,想要凭借黑暗的掩护,对别墅发动突袭。可是,他们却没想到,黑暗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他们懂得利用黑暗,别人也同样能够利用。 李枫的速度奇快无比,在黑暗之中,好像一阵黑风一样滚动,那些人,就算是看见了,也不会认为那是一个人在奔跑,他们只会认为,那是黑暗在流动。 李枫在之前,早已经看清楚拿枪的四人潜伏的位置,他如同一个幽灵一样,轻轻走到一个人的身后。那人趴在地上,步枪放在前方,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别墅的方向。李枫提起刀,眼中寒光一闪,蹲下身子,捂住那人的嘴巴,然后刀刃在那人的喉咙上轻轻一割。 鲜血立即从那人咽喉的伤口喷涌而出,李枫能够感觉到,那人的身体一阵颤抖,但李枫的手掌,一直在死死地掩住那人的口,即使那人挣扎得再厉害,也没有发出一声声响。 只过了片刻,那人的身体便逐渐安静了下来,最后一动不动。彻底地死了。 李枫不敢耽搁,他要趁着这些人还在观察时尽快下手,否则,那个领头的如果有新的命令,有人死了便会被其发觉。 李枫毫不停留,又来到了另一个有枪的人的背后。他的脚步,比风还要轻,即使已经来到了那人的身后,那人仍是毫无察觉。 李枫依法炮制,又结果了这个人的性命。李枫之前也杀过人,可是,他从来没有在这么近的距离上杀过人,他也没有这样真切地感受到,一个鲜活的生命,是如何一点点地身体发冷,最后死去的。只在这片刻之间,李枫就夺走了两个人的性命。 ; 第一百零三章 审讯 李枫并不是个嗜杀的人,可是,现在的形势,逼迫他不得不下狠手。这就是末世,在末世里,想要生存下去,就要被迫做很多自己不愿意做的东西,杀人就是其中一项。如果优柔寡断,下不去狠手,那么还是趁早自杀算了。 李枫目漏寒光,将那些趴在地上的人,一个个地割断了喉咙。不到五分钟,十个人均已被杀死,永远地趴在地上,再也不能站起。 现在,还剩下最前方的那个首领。李枫看到,那个首领趴在地上,一把步枪瞄准着别墅,一动也不动。 十个被割断了喉咙的人,流出了许多鲜血,微寒的空气中,充斥了一股浓重血腥味儿。 也许是这股血腥味儿,被前方的那个首领发觉了。李枫看见,那个首领忽然站了起来,转过身体,看向自己的身后。黑暗之中,李枫见到,那个首领的双眼里,充斥了一股恐惧的神色。 那人把枪端了起来,指着李枫。李枫一动不动,就站在那人面前十米的地方。只要那人开枪,枪口瞄准的方向,正是李枫的胸膛。李枫双眼紧盯在那人的身上,就这样静静地站着,他知道,虽然只有十米的距离,可是以那人的视力,根本不可能看得见他。 那人以一种颤抖的声音,低低地说道:“你们,你们都怎么了?都给我站起来。” 他的声音,飘荡在这寂静的夜里,被夜风送到了极远的地方。没有人回应他,有的只是夜风轻轻地呜咽声。 那人咕噜一声,咽了口口水。“说话呀,快回答我。” 正在这时,李枫动了,他身体轻轻一晃,便来到了那人的面前。这时,那人惊叫了一声,才发觉到面前多了个人,他双手持枪,正要扣动扳机。可是已经晚了,他只觉得手上一股大力传来,步枪从手上被扯了过去。接着,他感到一件冰凉的东西,横担在他的脖子上。以他的经验,他不用看见也知道,那是一把钢刀。 随后,他听见一个冰冷之极的声音响起,“你要是敢动一下,叫一声,我就杀了你。” 那人心惊胆战,哪里还敢不听话。 …… 李枫所擒获的人,正是大黄牙。 大黄牙本来还想趁着夜色,悄悄地进入到别墅里,把别墅里的人一锅端。没想到,被端的反而是自己。其实到了现在,大黄牙也不知道,自己的带来的那些人究竟怎么样了,不过空气中的血腥气,加上那些人始终也没有动静,由这两点,大黄牙判断,自己带来的十个人恐怕是凶多吉少。 李枫带着大黄牙,敲别墅的门。半天过去了,李枫听见门后面有轻微的脚步声,知道有人躲在门后,可那人看起来非常警惕,仍凭他怎么敲,也不给开。 李枫无可奈何,只得低低地喊道:“我是李枫,快给我开门。” 片刻后,别墅的门打开,吴志站在门后,一脸惊讶地看着李枫,“枫哥,你大半夜的,什么时候跑到外面去了?”吴志话音才落,便看见了李枫压着的大黄牙,“他,他是谁,怎么又多了个人?” 李枫也不答话,推着大黄牙进了别墅。所有人都被惊醒,披着衣服来到别墅门口。由于李枫身上,沾染了不少鲜血,李枫一进到别墅里面,众人便闻见了一股浓重血腥气。 李枫叫人把灯打开,随着他吩咐,有人按亮了别墅客厅的电灯开关。灯这一亮,所有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集中到了李枫身上。只见李枫左右拎着一把长刀,长刀的刃口上,还残留着许多干涸的血迹。李枫的衣服上,也沾染了大量的血迹,双手、前胸的位置,甚至还有鲜血未曾干透,正滴滴答答地向下流。 那些鲜血,众人分辨得出来,都是人的鲜血。如此多鲜血,也不知李枫杀了多少人。众人就觉得李枫身上,散发出一股凛冽的杀气,每个人的心里,都不由自主地被恐惧所占据。 忽然,有人低声道:“这不是大黄牙吗?原来他没变成丧尸,怎么被枫哥抓住了?” 李枫转头,吩咐吴志,“你带几个人,到外面去清理一下。外面一共有十具尸体,还有四把步枪,你带人把东西都收拾好,步枪全都收起来,交到我这里。” 吴志迷迷糊糊地,都分析不出来,李枫的话到底代表了什么意思。不过,李枫的吩咐他倒是都听懂了,连忙叫上几个人,提着手电到外面去收拾残局。 李枫重又转过头,面向大黄牙冷笑了几声,然后站起身来,把大黄牙拉到了二楼一间空屋子里。进了屋子后,李枫反脚把门踹上,砰第一声过后,房门关上,随着房门的关上,似乎所有的声音也都消失了,大黄牙甚至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房间里非常黑,大黄牙什么也看不清,只能看见李枫雪亮的眼睛,正放射出寒光望着他。另外雪亮的,还有李枫手里的那把刀。 “砰”地一声响,大黄牙吓得心都跳成了一个,随即明白过来,是李枫拉过来了一把椅子蹲到地上,发出的响声。 李枫坐在椅子上,冷笑了两声,“说吧。至于说什么,不用我来告诉你吧。记住了,我不想听废话。” 大黄牙的心里,这时充满了疑问,他咽了口口水,艰难地说道:“我,我带来的那些人,都是被你一个人杀的?” 忽然,大黄牙的左脸上,挨了一巴掌,这一巴掌,直打得他半边脸火辣辣地疼,嘴里面一阵发咸,似乎多了些什么东西。他舌头舔了几下,这才意识到,原来是自己的左面的牙齿,被这一巴掌扇掉了两颗。“噗噗”两声,大黄牙把断牙吐到了地上。 “我说了,不想听到废话。”李枫冷冷地说道。 “是,是。我叫大黄牙,是张丰年张哥的手下……”接着,大黄牙再不敢犹豫,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全都说了出来。说到最后,大黄牙哀求道:“这位大哥,您饶我一条命,我跟您干什么都行,从今以后,我就跟着您了,只求您饶了我这一条狗命。”李枫摇了摇头,又问了问张丰年的人员布置情况,以及实力如何。这些事,大黄牙也都一一说了。 ; 第一百零四章 谋划 打听清楚之后,李枫眼中寒光一闪,冷冷地说道:“饶了你?不可能了。”这是大黄牙听到的最后一句话,紧接着,他就觉得自己的咽喉一凉,再也喘不上起来。过了片刻后,大黄牙的死尸,咕咚一声栽倒在地上。 李枫冷眼望着大黄牙的尸体,不是他心狠手辣,这人带领着人,是来杀他李枫来了,幸好李枫有所察觉,否则被他逮住,照样会被他杀了。李枫杀了他,算是对他意图不轨的一种惩罚。这还得说李枫够仁慈,一刀便结果了大黄牙的命,否则,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办法,李枫有得是。 …… 回到自己的房间,李枫把血衣脱下,又将浑身洗了洗,去除了血腥味儿,随后他仰躺在上,双手枕在后脑下,开始思考这件事。 很明显,李枫知道,自己的别墅,已经被人发觉了,而且发觉了别墅的人,叫做张丰年,对他并没有什么善意。按照大黄牙的说法,张丰年唯一的目的,就是想要李枫臣服。 可是,李枫想要臣服张丰年吗?那纯粹是开玩笑,先不说李枫的能力出众,拥有可以使植物变异的能力,就是李枫现在的体质,常人根本没法和他比,他怎么可能臣服于别人?别人臣服于他还差不多。再说了,就算李枫什么也没有,什么能力也不具备,也不会心甘情愿地做别人的走狗,那意味着要彻底放弃做人的资格。所以,李枫认为,自己和张丰年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这种矛盾,一般的办法是根本解决不了的。 既然如此,李枫就要想应对措施了。大黄牙今夜带着人过来,是想将不肯臣服的人全都杀了。自己先有知觉,才避免了这一场祸患。 为了将祸患消弭于无形,李枫痛下杀手,在十一个人还没有做出开枪反应的时候,将他们全都杀死。自己杀了对方的十一个人,这场矛盾,就更加尖锐了,是无论如何也和解不了了。 等明日一过,张丰年发现十一个人一个也没有回去,他肯定会料到十一个人凶多吉少,随后,他便会做出反应,想什么法子对付自己。 虽说张丰年的想出对付李枫的办法,李枫未必应付不了。可是这样一来,自己是被动的一方,主动完全掌握在别人的手里,这样做的风险实在是太大。 这时,李枫的嘴角,扬起一丝残酷的笑意:“与其让别人主动,不如自己出击。”现在,张丰年具体位置,李枫已经摸清,就在龙凤小区两公里外的一家工厂内。既然已经知道敌人的老巢,何不来个深入虎穴?正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李枫又仔细考虑了一下,对方虽然有两百多人,可那都是些普通人,在自己出众的身体面前,那些普通人根本不在话下。再说自己不可能明目张胆地去,自己学他们的办法,偷偷潜入,这样一来,同时面对两百人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那就更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李枫打定了主意,这时他才发觉,外面的天已经亮了。 李枫后半夜几乎是一眼没闭,吴志带着几个人,也和李枫一样,整个后半夜一直在打扫着草坪。 在众人打扫草坪的时候,手电筒的光亮,将那十个被割断了喉咙的死人,照得清清楚楚。众人一看到这些死人,心中不觉一阵震惊。末世到来,哪个人没见过死人,虽然这里有十个四人,可也不到让人震惊的程度。众人震惊的,是这些人死得真是太过容易,便像是半夜趴在窝里睡觉的老母鸡一样,被人悄无声息地割断了脖子。众人从来没有想过,杀人居然是这么容易的事,看起来比杀鸡都容易。 而且,这些人兵器在身,有的带着刀,有的带着枪,可说是全副武装,那还是被李枫轻而易举地杀了。 由此可见,李枫的手段有多么厉害。众人不禁一阵庆幸,幸好自己跟的是李枫,是李枫的手下,并不是李枫的敌人,否则,李枫要杀他们,真跟碾死一只臭虫没什么区别。 直到天亮的时候,众人才把土坑挖好,将十具尸体堆到坑里。这时,吴志又带着两个人,抬过来一具死尸。众人看到,这具死尸,正是李枫擒获的大黄牙,原来大黄牙,也被李枫给杀了。 众人七手八脚,又把大黄牙的死尸,扔进了土坑里。许多人都在幸灾乐祸,看吧,这就是不跟着枫哥,和枫哥作对的下场,势必就要被埋在坑里,等着尸体上的骨肉腐烂,被虫子一点点地吃掉。 十个死人身上的东西,都被众人收集到了一起,堆在客厅里。这些东西,虽是死人身上的东西,可众人心里并没有任何忌讳,这些可都是战利品啊。 李枫走下楼来,看了看那一堆东西。其中有步枪,子弹,还有十一把钢刀。对于步枪,李枫认为,现在的步枪和烧火棍没什么两样,中看不中用,因为这东西看着的确是个好东西,可根本不敢使用。你要是敢放枪,不出十分钟,肯定会发现,周围已经密密麻麻地围满了丧尸。 因此,李枫叫吴志把步枪妥善地保管起来,谁也不准乱碰。 至于说那些钢刀,倒是没有步枪使用起来的忌讳。李枫弯下腰,捡起了一把钢刀握在手里,甩了两个刀花。 随即,李枫的眼睛亮了起来,他发现,这把钢刀,要比自己现在用的钢刀好上不少。主要是这把钢刀的材质,要比李枫的钢刀材质要好。李枫抽出自己的钢刀,将两把钢刀互砍,叮地一声响过后,李枫看向两把钢刀的刀刃,发现自己的那把钢刀,刀刃上被砍掉一块缺口,而另一把钢刀完好无损。 “好刀啊。”李枫上下打量着那把钢刀,脸上露出了欣喜,然后一翻手,把这把钢刀插进了腰间的刀鞘里。 有这一把钢刀,李枫已经足够使用了。 ; 第一百零五章 准备 他看着其余的钢刀沉思片刻,忽然有了主意。李枫吩咐吴志说道:“这样,从今天开始,我们要有自己的武装队伍,这些钢刀就是武器。这些钢刀,不但可以杀死敌人,也可以杀死丧尸,到时候我教你们怎样杀死丧尸。老吴,你在咱们所有的人里面,挑选出十个身体素质最好的人,把钢刀分给他们。从今而后,这就是咱们自己的战斗人员。” 当然了,并不是有了武器,便有了战斗力。对于这些普通人来讲,想要有战斗力,还要经过训练才行。李枫吩咐下去,从今天开始,那十个人不用再干活,每天必须保持五个小时以上的训练,所分得的粮食,比普通干活的男人多五成。李枫就要把这些人分成不同等级,让大家都有进取的心。李枫也不怕养着他们,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只要到时候,他们具备出力的能力,李枫就不算白白付出。 在那些缴获的工具之中,还有一些绳索,绳索上面有许多锁扣,看起来这些绳索,并不是绑人那么简单的,而是还有其余的用途。 李枫捡起一卷绳索,拿在手里看了看。他发现,这绳索虽然只有小指粗细,却非常结实,李枫两只手用力拉,也拉不断。李枫的两手力气,起码有八百斤,也就是说,这样的一根绳索,承受住八百斤的力量没有问题。 李枫不知道,原来这种绳索,是专门户外攀岩用的,结实耐用。大黄牙这次带人出来,知道所攻占的地方是一栋别墅,他事先预备下绳索,准备攀到别墅的三层。 李枫望着手里的绳索,看那绳索的锁扣,就知道这绳索一定是用来攀爬用的。李枫不禁想到,以自己的身手,加上这样的一条绳索协助,就是再高的楼,自己也可以毫不费力地爬上去。 想到这里,李枫弯下腰,蹲在一堆绳索前面,东挑西拣地,终于找到了一个看起来质量最好的绳索,挂在了腰上,这才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土。至于剩下的绳索,李枫也用不了那么多,留着给刚刚组建的战斗人员们用吧。 …… 为了不给张丰年反应的机会,李枫决定白天就过去,最好能在中午之前赶到。 想要到达龙凤小区那里,中间隔着龙凤镇最为密集的商业区,最好的办法,就是像大黄牙他们来时一样,从龙凤镇的周边绕过去。这样做,基本上没有丧尸拦路,是最安全的一种做法。 可李枫并不是真么想的,他觉得绕来绕去的,太浪费时间。虽说他的脚程快,可也不能全程奔跑,赶到那个工厂时,可能已经到了下午。这么长时间,已经足够张丰年研究出对付自己的方案,说不定还会派人过来。如果派出来的人,被他撞上了还好说,如果撞不上,他和那些人交错而过,他又不在这里,那么以别墅里现有的实力,是无论如何也守不住那些人的。 李枫要的,就是攻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他决定,就从镇中心那最危险的地方通过去。 李枫之所以做出这样一个冒险的决定,是经过他深思熟虑的。一个是可以大量地节省时间,还有一个原因,李枫早就想亲身对龙凤镇进行一番探查,亲眼看一看龙凤镇里那些战略性物资存储地的实际情况。就算没有张丰年的事,李枫也要深入到龙凤镇内部。 他一直都没动身,缺少的是一件武器。现在,大黄牙自己送上门来,给李枫送上了一把好刀,又给李枫预备下了一条绳索。有这两样东西,加上身上所穿的内甲,李枫可以保证,即使自己被丧尸围住,也定会安然无恙。 而且,李枫曾长时间,对龙凤镇的中心进行过观察。龙凤镇商业密集区,那里的丧尸最多,可仔细看,可以看见那些丧尸还没有密集到一个挨一个的程度,它们之间,多少留有一些空隙。不仅如此,商业密集区,大多数都是高高低低的楼房,在房顶上,可一只丧尸也没有,以李枫的身手,在楼房的顶上行走,绝对和走平地一样。 想到这里,李枫再次把吴志叫来,问他要龙凤镇的地图。 吴志一拍脑袋,说道:“瞧我这脑袋,尽忙活那些死人了,把这件事忘了。”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张折叠好的纸。展开之后,李枫发现,那张纸是由两张a4纸拼接而成的,反正面都包着塑料,塑料经过热化后,紧紧地贴在纸上面。对于纸张被塑封的这件事,李枫大为赞赏,“老吴,你还知道塑封,干得不错呀。” 吴志洋洋得意,“那是。枫哥,陈之秋那小子说,这样做,可以提高纸张的磨损强度,普通的纸,折叠几次后就坏了,可塑封的纸,怎么折也这不还。另外,塑封还可以起到防水的作用。” 李枫听明白了,翻了翻白眼,“草,原来是陈之秋告诉你做的,我说你个老家伙,怎么变得聪明了?” 吴志这才意识到,自己嘴快,把事情说漏了。他挠了挠脑袋,尴尬地笑了一下,“枫哥,这活儿可是我干的。你看这塑封多带劲儿,一般人可干不出来我这水平。” “行了。”李枫挥了挥手,“我找你来,是想告诉你,我今天出去一趟。在我出门之后,你把别墅紧紧锁上,看见有人胆敢接近别墅,不管是谁,一律想办法把他们杀了。或者,你带领人,把别墅守住,别让人进来就行,等我回来再说。” “枫哥,你要去哪儿?什么时候回来?”吴志一听李枫要走,顿时紧张了起来,“枫哥,你可不能撇下我,不,撇下莎莎和小蝶,不要我们了啊。”吴志先说的自己,忽然意识到,可能他的份量不够,不足以让李枫打消一个人走的念头,这才把程莎莎和林小蝶搬了出来。他心里想,程莎莎和林小蝶,那两个大美人,应该足以拴住枫哥的心吧。 ; 第一百零六章 出发 李枫瞪了他一眼,“怎么,想我走了以后,再也不回来了是吧?然后你就可以当这里的老大了,是不是?我告诉你,这别墅是我辛辛苦苦夺过来的,任何人,也不许打别墅的主意,想让我离开,做梦。” 吴志一听李枫真不是要撇下他们自己走,心里才算安定了下来。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低声下气说:“瞧枫哥你说的,我老吴有什么斤两自己知道,我怎么可能打别墅的主意。” “这还差不多。”李枫说道,以他对吴志的了解,这吴志还真没有打这种坏主意的胆子。 “枫哥,你要去哪儿?” “军事机密,你管好你自己的事得了,这种秘密,不是你打听的。” 随后,李枫把地图铺在了桌子上,仔细看了起来。地图画得非常精致,画地图最难掌握的比例关系,被陈之秋画得清清楚楚,使李枫可以一目了然。李枫先是搜寻了一下别墅的位置,发现别墅位于龙凤镇的西南,然后,他的视线一直向别墅的对角望去,很轻松地,便找到了龙凤小区。在龙凤小区的后面不远处,李枫又看到了那个此次的目的地,工厂。 接着,李枫又在龙凤镇商业区的位置,搜寻了一下。他搜索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金店或者珠宝行之类的商店。 在他的搜索之下,他发现,龙凤镇的这种商店,多达五家。其中有两家,一家是金店,一家是珠宝行,都位于龙凤镇的一个叫做新世界的商场里。新世界商场,也是龙凤镇唯一一个大型商场。 而另外三家商店,两家是金店,一家是珠宝行,都有自己的店面,但相聚都不是很远,都处在龙凤镇的商业区里。 李枫看完之后,把地图折起,揣进怀里。他看了眼身旁的吴志,“老吴,没想到你们龙凤镇的人都挺有钱的,这么个屁大点儿的地方,就弄了这么多家卖金银首饰的商店。” 吴志哎地叹了口气,脸上的神情又是悲苦,又是悲愤地说道:“再有钱,在这个世道里有什么用?给人家当擦屁股纸,都没人要,嫌硬。” 李枫没想到,吴志的这副神情之下,说出来的居然是这种话。看来,吴志的想法真的是天马行空,李枫发觉自己根本跟不上吴志的节奏。 …… 把一切都交待清楚后,李枫收拾了一下东西。他先是把内甲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定内甲各个部位全都扣紧。然后他取过来一个背包,把一些吃的和水装到了包里面,但量并不多,只有一天的量。那根绳索,也被他装进了包里。 至于说那把刀,李枫早就用变异大白菜的叶子,做了一个刀鞘,就挂在腰上。刀鞘里装的是最初的那把刀,但李枫发现缴获来的刀,要比自己的刀好上不少以后,便将原先的那把刀舍弃不用,将缴获来的刀插入刀鞘里。 一切准备妥当,李枫看了下时间,正是上午八点二十分,时间刚刚好。 李枫背上背包,走出了别墅。众人纷纷跟在李枫身后,给他送行。李枫摆了摆手,“你们都回去吧。” 程莎莎走了上来,一双灵活闪动的眼睛里,泪光盈盈可见,“枫哥哥,你可要注意安全,快点儿回来。” 李枫轻轻抚摸了一下程莎莎头顶,点了点头。林小蝶也走了过来,“主人,我,我们都等着你。” 李枫猛地甩了甩头,这种送别的场面,实在是太过矫情,李枫都有些害怕,自己在这里耽搁时间长了,还有没有那份走出去的勇气了。 李枫又望向了吴志,自己走后,这里所有的一切,都要交到吴志手上了。“老吴,你记住了,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准开枪。” 吴志答应之后,李枫毅然转身,脚步坚定地向龙凤镇的方向走去。 别墅距离龙凤镇的外围,也就在一公里多不到两公里。在龙凤镇的外围,便有零星的丧尸游荡了,越想镇里面走,丧尸越是密集。 很快,李枫便到了龙凤镇的边上。他的目的,是为了穿越龙凤镇,并不是以消灭丧尸为目的,因此他的行动,是以尽量躲避为主。 但是,李枫忽发奇想,趁着此处丧尸比较少,他想试验一下,看看腰间这把刀的威力如何。 于是,李枫抽出钢刀,朝着单独的一个丧尸走了过去。在距离丧尸还有二十米的时候,丧尸停下了游荡的脚步,似乎对李枫有了知觉。李枫全力提速,速度陡然间提升到最大,如同一道闪电一般,未等丧尸有更大的反应时,便已来到了丧尸身前。 丧尸刚刚龇出獠牙,李枫手里的钢刀已经挥出,又倏地收回,重新插入刀鞘之中。面前的丧尸,腰间迸出一条血线,随后那血线狂涌出鲜血,紧接着丧尸的上半身,忽然与下半身脱离,咕咚一声摔在了地上。 李枫一刀,居然将丧尸拦腰斩断。“好快的刀啊。”李枫心里感叹。他刚才挥刀时,只用出三成的力气,只比普通人用出全力的力气稍微强上一点儿。即便是力量不大,也将丧尸拦腰斩断,由此可见,这是一把多么锋利的刀。 只余下上半身的丧尸,依然在地上张牙舞爪。李枫身形一闪,眨眼间便在此处消失,再看时,已经在这只丧尸二十米外的前方了。 接下来,李枫一边前行,一边对这些独个的丧尸下手,一共又斩断了五个丧尸的腰。到了这时,李枫已初步判断出这把刀的锋利程度,如果把他之前的那把刀的锋利程度定义为一的话,那么,这把刀的锋利程度,是那把刀的两倍,也就是二。 其实,这种锋利,是完全依托于制造刀的材质的。如果把钢材分成十级的话,之前那把刀的材质,应该在五级左右,而这把刀的材质,是那把刀的一倍,也就是六级。 接下来,李枫再也不能对任何一只丧尸下黑手了,随着他的深入,丧尸开始密集了起来,如果李枫再动手,一定会被周围的丧尸知觉到。李枫想到,一旦所有丧尸都围上来,想要脱困,势必要浪费不少的时间,这与他的本意不符。 ; 第一百零七章 龙凤镇中心 这时,李枫发挥出自己的速度优势。他利用丧尸之间的空隙,在丧尸中间穿行,以百米六秒的速度,从丧尸中间通过。 李枫和丧尸已经接触了不少次,知道丧尸的视觉并不是太好,丧尸能够发现人类,多数是由声响和气味儿上判定的。而且,丧尸在发现人类之后,并不是马上就冲上来,多少有一些反应的时间,这个反应时间虽然不长,只有零点四秒到零点六秒之间,但这已经足以给李枫带来机会。因为等丧尸反应过来的时候,李枫早已将丧尸甩在了十米开外的身后,就算丧尸跟过来,也马上就会失去李枫的踪影。 因此,龙凤镇上,奇妙的一幕出现了。李枫就像龙凤镇的街道上,一枚拖着长长尾巴的彗星,那些丧尸就是紧跟在彗星后面的尾巴,一开始这些尾巴,还能跟上彗星的节奏,可过了片刻,彗星便把尾巴抛在身后,那些尾巴也就失去了跟随的目标,又漫无目的地闲逛了起来。李枫又好像一把锋利的刀,沿着龙凤镇的街道切割,扰乱了那些丧尸,在街道上,划出了一条清晰的轨迹。 龙凤镇并不大,横着那条街道,也就在四公里多一点儿。李枫一口气,跑出去一公里半。这时候,李枫已经来到了镇子中心,丧尸更加密集,再靠这种利用丧尸空隙的方法,已经很难从丧尸群里通过。 李枫一边跑,一边注意观察周围的地形。在李枫的前方,聚集了二十几个丧尸,将一条街路完全堵死。李枫奔进那些丧尸身前,在还有五米便撞到丧尸群里时候,那些丧尸先做出了反应,一呆之后,马上朝李枫扑了过来。 李枫身前左右,全都是丧尸,朝着他这个中心点围了过来。李枫并不慌张,眼中冷光一闪,双脚用力一蹬,倏地一下,李枫的身体腾空而起,高高地从丧尸的头顶上跃了过去。 所有的丧尸,都仰头望着上方,无数只爪子向高处伸着,想要把李枫从高空中抓下来。随着李枫的身形,在高空中向前,丧尸们高举着爪子,跟着李枫向前,只等李枫从天上掉落,掉落到它们的爪子中间去。 可是,丧尸们的愿望落空了,李枫一直也未曾掉落下来。原来,李枫在跃起之前,便看好了周围,他跃起的方向,正是旁边的一座五层楼房。他跃过丧尸以后,身形拔到最高的时候,便已经站到了四层的一扇窗户前。 李枫的出现,立刻被四层那个房间里的丧尸发觉到。四个丧尸,张牙舞爪地,直向着李枫扑了过来。李枫飞快从包里掏出绳索,向楼顶扔去,然后用力拽了两下,绳索的锁扣,已经牢牢地在楼顶的水泥台上卡住。李枫单手一用力,身子再次飞起,下一刻,已经稳稳地站在了楼顶上。 正在这时,李枫听见哗啦的一声响,他站在楼顶向下张望,只见刚才他站立的四层那扇窗户,玻璃一下子碎裂开,四个丧尸,从破碎的窗子里冲了出来,与碎玻璃一起,砸到了地面上。 二十几个丧尸,正聚集在下方,四个丧尸从天而降,砸到了丧尸群里,立刻被砸翻了十几个,弄得众丧尸鸡飞狗跳。 李枫冷笑一声,收回了视线,继续前进。丧尸这东西,在李枫的体质没有提高之前,每一次见到都让他心悸不已。可是,这次李枫走出来,面对如此多的丧尸,再不把这些令人恐惧的丧尸放在眼里。 不到片刻,李枫便在楼顶上走到了尽头,前方三十米的地方,是一座六层楼的楼顶。在两栋楼之间的地面上,一个个丧尸向着李枫呲牙。 李枫早就计算好了距离,在快接近楼顶边缘的时候,便把速度提到了最高。随后,李枫双脚用力在楼顶边缘的水泥台上一瞪,身子腾空起飞。 三十米的距离只是直线上算,由于两栋楼之间存在落差,两栋楼顶之间真正的距离,应该在三十五米,而且李枫是往高处跳,按照他的身体素质,是无论如何也跳不到对面楼顶上的。 就在李枫飞行到半途中,身体开始下落的时候,李枫右手一抖,绳索脱手飞出,一端牢牢地搭在了面前楼顶的水泥台上。接着,李枫手臂用力一扯,身体如同一根箭一般,直向对面的楼顶飞去。 下一秒钟,李枫稳稳地站在了楼顶上,身形毫不停留,又向下一栋楼的楼顶奔去。 总之,李枫一直都在镇中心的楼顶上飞奔,如果距离较近,他一跃便能跃过去。如果距离较远,他利用绳索,也可跃到对面的楼顶上。 在经过几个金银珠宝店的时候,李枫站在楼顶,驻足观看了一会儿。他发现,在外面的三家店,店面的玻璃窗都已经破碎,并且里面有丧尸活动的迹象。李枫顺着楼房的外沿,下到一定的高度,这才看见,店里面的确是有丧尸,多的有二十几个,少的也有十几个。不过店里面的丧尸虽然多,柜台大部分都完整,金银首饰等都好端端地放在柜台里面。 丧尸见李枫下来,立刻又在李枫脚下的地方上聚成了一堆,李枫对它们并不理睬。他距离地面还有十几米的高度,丧尸再多,也奈何他不得,因此,他只观察柜台里的金银。 忽然,李枫听到丧尸群发出一阵奇怪的声响,他连忙将视线收回,重又注目到丧尸群上。这一看,李枫不禁吃了一惊,就见那些丧尸,一个个无比疯狂,使劲儿地朝李枫脚下的地上挤来,短短的片刻间,李枫脚下,至少已经聚集了一百五十多的丧尸。从上面往下看,丧尸黑色的头颅不住晃动,就跟一块不停抖动的黑布一样。 后方的丧尸,不断拥挤着前方的丧尸,终于,中间部分,有几个丧尸可能是受不了拥挤,身子一窜,猛地跳到了其余丧尸的背上。紧接着,丧尸双脚站立起来,所踩的正是脚下丧尸的双肩。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丧尸都能站稳,其中有几个丧尸就摔落下来,砸在了地上。李枫听到的声响,便是掉落在地上的丧尸发出的声响。 ; 第一百零八章 威胁必除 看着这些丧尸,不知道是被形势所逼,还是自学成才地叠起了罗汉,李枫不由得唏嘘不已。 随着跳到其余丧尸头上的丧尸越来越多,第二层的丧尸又发生了拥挤,然后刚才的一幕再次出现,又有丧尸爬到了第二层丧尸的头上,形成了第三层。 李枫眼睛微微眯起,他意识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很显然,丧尸这种叠罗汉的能力,并不是只有这一群丧尸会,所有的丧尸,应该都具备这种能力。现在,丧尸已经叠了三层,有将近四米半的高度,就算是再叠几层,也对李枫构成不了威胁,因为李枫可以立刻走掉。 可李枫想到的是问题,并不是此时此刻的问题。李枫曾经设想过,如果找到合适的地方,就在外面筑起一道高墙,将内部空间与外界隔绝起来。只要高墙建的够结实,丧尸应该突破不了高墙,进入到内部。可丧尸具有这种登高的能力,高墙并不能阻挡住丧尸,这种设想,也就存在漏洞。 当然了,李枫相信,只要高墙建的足够高,在一百米以上,丧尸就算再能叠罗汉,也不可能叠到一百米的高度。可是,要建成这样一座高墙,那得需要多大的人力和物力,在一切资源都极为贫乏的末世,这种想法根本不现实。 李枫正在沉思的时候,丧尸又叠到了第四层,李枫注目观看,终于,李枫的眼里,出现了一抹欣喜。他发现,最底下的丧尸,由于上部压力太大的关系,身躯开始摇晃,想要站直了,变得非常困难。随着最底层的不稳,上面的几层,也出现了晃动。 这样摇晃了一会儿后,最底层的丧尸,终于承受不住压力,双腿一弯,跌倒在地上。上面的三层丧尸,如同下饺子一样,噼里啪啦地从空中掉落下来,掉到了地上。 看到这里,李枫略微松了口气,原来丧尸也不是可以无限地叠罗汉的,它们也有个极限。 那些跌倒在地上的丧尸,在四五米的高度上摔落下来,看起来一点儿事也没有。它们纷纷从地上爬起,再次向前拥挤。过了片刻,新的叠罗汉再次出现。 李枫虽然时间很紧,可他还是耐着性子,把丧尸叠罗汉的过程重新看了一遍。这件事太过重大,如果不把这件事搞清楚了,如果以后真的建立起生存场所,将直接关系到生存地的生死存亡。 李枫又看了一遍,才算彻底放心。他终于知道,丧尸的极限,就是四层,超过四层,底层的丧尸根本承受不住。 当丧尸们再次从地上爬起,又大玩儿叠罗汉的时候,李枫身形一闪,已到了楼顶,跟着身形一晃,消失在了丧尸们的感应范围之内。 …… 穿过镇中心后,李枫下到了地面上,然后利用之前的办法,利用速度优势,将丧尸甩在身后。 当李枫终于完全穿过龙凤镇,到达龙凤镇另一头的空旷处时,李枫看了看手表。从他进入龙凤镇开始,到达这里,一共用了二十七分钟,也就是说,他在半小时之内,便穿越了龙凤镇。 对于这个成绩,李枫颇感满意,这是他能力的一种最直观的体现。这次的成功,说明了李枫对自己身体的认可,并不是自己一厢情愿的臆想,他确实变得强了。在这个末世里,还有什么事,能比自身变强更加能够让人兴奋的呢? 李枫站在空旷处,周围距离他最近的丧尸,也在两百米开外。这么远的距离,丧尸对他毫无反应。 李枫注目向前方望去,大黄牙所说的那座工厂,就矗立在李枫前方大约一公里处。两间厂房,一座二层的办公楼,非常清晰地呈现在了李枫眼前。“那栋办公楼里,就住着对自己意图不轨的人。”李枫心里暗想,眼中冷光闪动。 末世到现在,已经快两个月了。在这两个月的末世生活里,李枫发觉,自己正在渐渐地改变,末世前所有的行为准则,到了末世里,好像都变得不实用了,要想在末世生存下去,就必须要制定出一套自己的行为法则。这个行为法则的具体细节,李枫还没有想象得那么周全,但有一条李枫早就想好了,那就是尽一切的手段,消除威胁到自己的东西。 “只要是威胁,我必除之。”李枫心中暗想。 据大黄牙讲,工厂里一共有两百多人,可是李枫站在远处看了好长时间,也没有看到一个在外面活动的人。 见到这种场景,李枫当然不会幼稚地认为,那二百多人全都死了,没人活动,那是有一定道理的。最为重要的一个道理,就是少出来活动,能够减少被丧尸发现的几率。丧尸都是成群活动的,一个人被丧尸发现,就会有更多的丧尸前来,给生存地带来灭顶之灾。 不过李枫也知道,虽然看不见外面有人,但工厂内部,一定有许多暗窗,每个暗窗后面,可能都有一双眼睛,正在密切地注视着外面的动静。一会儿李枫向那工厂接近时,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会被发现行迹。所以,对那些暗哨,要格外小心才是。 其实,李枫觉得,以自己的能力,就算被发现了行迹,也照样能将张丰年杀了。可是这样一来,势必就要造成对方更多的死伤。李枫并不是个以杀人为乐的恶魔,能不杀人,还是不杀人为好。末世来临,本来人口就大量减少,人类成了一种稀缺资源,每个活着的人类,都应该被妥善安置起来。 李枫现在也已经认识到,想要在末世里生存,光靠自己是不行的。自己再强,也总有个限度,许多事情自己一个人根本应付不了。只有和众多的人类聚集到一起,才能增加存活的几率。 所以,李枫决定,还是将行迹隐藏起来进入工厂,以免引起冲突。到了那时,自己为了自身的安全,难保不会多伤人命。 ; 第一百零九章 看见鬼了 李枫又仔细观察了片刻,从他所站立的位置,到工厂有一公里半的距离,期间分布了一些树木、土堆等障碍物,有了这些障碍物作为掩护,无疑大大降低了被发现的几率。只是,这些障碍物,并不是连续起来的,有些地方存在着空隙,要想穿越过去,必定会暴露在工厂里观察哨的视野之内。 如果自己穿过那些空隙时,正好有人向哪里望去,一定会发现李枫的踪影。不过,发现是一回事,真正确定下来,李枫就是敌人入侵,那又是另外一回事。李枫相信,以自己的速度,那些观察哨就算发现了自己,也只会发现自己快速穿梭时留下来的影子。至于说,他们会不会因为李枫的影子,便当机立断地判断出来敌人入侵,那全凭他们自己的想法了。 想到此处,李枫再不犹豫,身形猛地向前一窜,朝着工厂的方向飞奔而去。李枫做出这个决定,其实是在赌,他在赌对方并不会发现他。赌赢了,李枫便可以偷偷地潜入到工厂里面,如果赌输了,那也没什么大不了,顶多自己硬冲进去就是了。总之,那个对自己的别墅下黑手的张丰年,决不能让他活着。 李枫又向前行了五百米后,身形一闪,躲到了一棵大树的后方,随后猛力一窜,又来到了一个土堆的后面。接着,李枫不断地利用障碍物,遮挡工厂里面的视线,以曲线形势,向工厂靠近。 …… 在工厂办公楼二楼的总经理办公室旁边,原本是总经理秘书的办公室。 这间办公室,原本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人在此办公。办公室虽然不是很大,却被她收拾得非常干净,窗明几净,各种物品摆放得也井井有条。 可是现在,这间办公室却一片狼藉。地上纸张乱飞,垃圾满地,连办公桌上面,也摆满了各种生活垃圾,什么塑料袋,破布,总之都是这一类的垃圾。至于说办公桌上面那原本好端端的办公电脑和打印机,由于末世到来,早已停电,这电脑成了废物,早就不知道被谁给推到了地上,摔得破破烂烂。 办公桌成堆的的垃圾中间,倒有一小块儿地方,露出了平整的桌面。在那块桌面上,此时正放着两个吃饭用的碗,和一个小碟儿,碗里面冒出丝丝热气,装的是大半碗的玉米糊糊,至于那小蝶儿里面,则盛着几根黑乎乎的咸菜。 忽然,一只手伸到了碗的旁边,把一只碗端了起来。他把碗端到嘴边,轻轻吹了一下后,滋溜一声喝下一小口玉米糊糊。他吧嗒吧嗒嘴,似乎在回味着玉米糊糊的香甜,然后又喝了一口。 另一只碗,也被另一个人抄起,和那人一样,喝起了玉米糊糊。 不大一会儿,两个人各自将碗里的玉米糊糊喝光,一碟咸菜也吃光。这还不算完,两人又伸出舌头,把挂在碗边儿残余的玉米糊糊添了个干净。 两个人似乎意犹未尽的样子,互相望了一眼,叹了口气,这才十分不舍地,把往放回到桌子上。 “他吗的,一天就两碗这东西,就是个小孩儿也吃不饱啊。”一个人骂道。 “行了,张哥,能有口吃的,勉强活下去就不错了。”另一个人劝道。 “我跟你说,李老弟,你张哥我以前那时候,就是大鱼大肉,我都吃不了多少,剩下的一概不要,全都扔掉,隔夜的东西从来不吃。现在想想,他吗的,就是骨头,我也照样能吃下去。” “还提那些事干什么?现在是个什么世道,你又不是不知道。” “有时候,我真他吗不想活了,一点儿奔头都没有,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活得真他吗窝囊。”张哥说到这里,忽地抽出了腰里的刀,“李老弟,咱哥俩儿好,求你件事,你用这把刀,给我一下子。我自己总是下不去手。” 李老弟一把把刀夺了过来,“张哥,你这是干什么?末世这才多长时间,你就不想活了?没准儿要不了多久,咱们就熬出头儿来了。你这时候死了,多可惜啊。” “草,你看看,哪里像能熬出头儿来的样子?与其跟着那帮人,跟丧尸抢东西吃,再被丧尸咬死,还不如现在来个痛快。” “嘘……”李老弟急忙捂住了张哥的嘴,“张哥,你小点儿声,隔壁就是张丰年,你这么大声儿,被他听到了还得了?” “听到了又能怎么样?大不了不就是个死吗?早晚都是个死,早死早托生。” “行了,张哥,咱们得干活了。要不让人看到咱们闲着,再说咱们偷懒儿,挨一顿打犯不上。” 那张哥嘴上说得凶,其实也就是满肚子的怨气,通过嘴上发泄一下而已。这时,他已经发泄得差不多了,于是和李老弟一起,来到了窗口。他们两个的任务,就是负责观察外面,有没有异常情况。 两个人观察了片刻后,忽地,那李老弟神情,一下子变得紧张了起来。他挺直了腰,把眼睛擦了擦,向窗户的玻璃凑了凑。 张哥看得莫名其妙,顺着李老弟的视线看过去,却没有任何发现。他疑惑地问道:“李老弟,你看见什么了?” 李老弟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甚至,我有没有看见什么我都不知道。” “那你紧张个球?” “我好像看见,好像看见一个残影,从那块石头那里,奔到了围墙二十米的那棵树后面了。那个残影,我看着像是人影。” “是吗?我来看看。”张哥让李老弟把那棵树指给他看,张哥紧紧地盯着树。忽然,他觉得自己的眼睛一跳,跟着眼前一花,好像有个影子,从树后面倏地钻了出来,消失在围墙后面。 张哥揉了揉眼睛,注目又看,可他却什么也看不见了。 李老弟拉了一下张哥的胳膊,“张哥,你刚才看见了吗?看见了吗?我刚才又看见了,那真像是一个人影。” ; 第一百一十章 内讧 张哥看得也是一头雾水,“我确实是看见了有东西一闪而过。不过,我相信那一定是幻觉,人怎么可能那么快。” “幻觉?难道我们两个,会一起出现幻觉?” “这个……”张哥尽量解释道:“要说我们两个,为什么会一起出现幻觉,我觉得吧,都是喝着玉米糊糊喝的。刚才你喝了吧,我也喝了,所以,我们两个一起出现幻觉,这在正常不过了。” 李老弟想了想,从窗台上跳到了地上,“不行,这件事咱们得跟张丰年说说。” 张哥一把拉住了李老弟的胳膊,“你傻啊,你跟他说,说什么?说你看见了个影子,好像是人?这样人家能信吗?” “那我也得去说。”李老弟根本不听,甩开张哥的手,向隔壁张丰年的办公室走去。张哥轻叫了两声,见李老弟不回头,于是也跟了出去。 两人来到办公室门前,刚要伸手去推办公室的门,就听见里面“砰”地一声巨响,随即张丰年大吼大叫的声音,隔着门传到了两个人的耳朵里。“他吗的,大黄牙这个窝囊废……”接着,又是一声巨响传出,两人听得清楚,是办公室里的一个文卷柜倒地的声音。很显然,张丰年正在发着脾气,而且是雷霆之怒。正在砸东西呢。 张哥悄悄地把李老弟拉到隔壁,他俩一起带过的那间办公室里。随后,张哥轻轻带上房门。“李老弟,张丰年正在发脾气,我看还是别说了,没准儿撞到枪口上,非把咱们俩一起宰了不可。” “好吧……”李老弟犹豫了一下说道:“张哥,我听你的。” …… 二人没有听错,经理办公室里面,正在大发脾气的,的确是张丰年。 自从大黄牙带着人走了以后,张丰年和毛青等四个人,就一直在办公室里,等待着大黄牙的消息。几个人吃饭,睡觉,都在办公室里进行,等待得可谓十分焦虑。 张丰年的预料,大黄牙等人,最迟在半夜,便可赶到别墅处。十一个人,收复一个别墅,最多两个小时以内便可以完成。所以,张丰年判断,早晨六点以后,大黄牙便会派人回来送信。 可是,一直到早晨八点,也没有见到任何一个送信人的踪影。 这时的张丰年,已经坐立不安了。他满脸阴沉,满头乱发,在办公室里面不停地踱步,两只眼睛也充血变得血红。见到他这副模样,另外三个人都不敢说话,他们知道,张丰年现在就是个火药桶,只要一点儿火星,便可将这个火药桶引爆。所以三人一言不发,以免惹祸上身。 在早晨八点钟刚过十分钟,送饭的进来了。送饭的是一个原先非常胖的娘们儿,当然现在,已经瘦得体重至少没了一半儿。她像往常一样,给张丰年送饭,推开门后,她没有注意到张丰年的表情,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哎呦,各位都在啊,就缺大黄牙,他死哪儿去了?” 张丰年当时就激了,从腰里抽出了刀,恶狠狠地看着那娘们儿。“你他吗才死了。” “张哥,你这是,这是……”胖娘们儿浑身战抖,脸色煞白,话都说不利索了。接着手一抖,端来的吃食哗啦一声掉在了地上。 张丰年一刀递了出去,捅在了胖娘们儿肚子上,然后手腕一拧,留在那胖娘们儿肚子里的刀锋一转,鲜血如同流水般哗哗地流了出来。 胖娘们儿瞪着死鱼般的眼睛,双手抓着刀锋,想要说话,可嘴里已经被血沫子填满了。接着,胖娘们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上。她至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突然遭到张丰年的毒手。 张丰年还不解气,拔出长刀,在倒在地上的胖娘们儿的身体上砍了十多刀,“叫你嘴欠,叫你他吗的不说好话。” 另外三个人,心里一阵颤抖,只是呆呆地站着,并不敢上前阻拦。 那胖娘们儿的鲜血特别多,喷得张丰年满脸满身都是血迹。最后,张丰年收回刀,把脸上的鲜血胡乱擦了一下,又把染满鲜血的刀,在胖娘们儿的尸体上擦了两下,重新插回到腰上。 张丰年的怒气仍然未消,开始摔办公室里的东西,“他吗的,大黄牙这个窝囊废……”这些,就是张哥和李老弟二人,在门外听到的声音。 张丰年发泄了一阵,忽然把目光盯在了毛青等三人的身上。他如同饿狼一样的眼睛,只看得三个人毛骨悚然,脊背发凉,冷汗涔涔流下。他们从未见过,张丰年变成这个样子,简直和疯了似的。 “你们说,大黄牙为什么还不派人回来送信?”张丰年低声吼着,嗓音之中,压抑着一股狠戾。 其中的一个人,紧张地咽了口口水,“张哥,大黄牙一定已经派人回来了,只是正在路上。” 另外一个人也说道:“是啊,张哥,大黄牙带了十个人过去,还有四把步枪,对付那几个人,绝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再等等,一会儿大黄牙的人,就会回来的。” 张丰年听着,脸色终于和缓了一些。忽然,“哼哼……”一声冷笑,在办公室里响起。张丰年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毛青,你这是什么意思?” “张哥,钱老三和郑华说的话,你信吗?反正我是不信。”毛青答道。 “你怎么不信?”张丰年咬着牙齿说道。 毛青望着张丰年,他心里清楚,以张丰年现在的状态,自己一会儿要说出来的话,肯定会遭到张丰年的反感。可是,为了这个工厂里的所有人,有些话,他不得不说。“张哥,想必你心里也清楚,大黄牙这个时候还没有信儿,一定是凶多吉少了。张哥,其实这个倒不是现在最主要的事,大黄牙的一去不回,说明了对方一定具有很强的实力,咱们惹了人家,人家万一来报复怎么办?张哥,你该为这个工厂考虑一下,这么多人呢,全凭你一个人做主,你可不能乱了方寸啊。” 第一百一十一章 斩首 “毛青,你他吗放屁。”张丰年指着毛青的鼻子大骂:“什么叫凶多吉少?你怎么知道凶多吉少?你个乌鸦嘴,之前要不是你一个劲儿地说那些话,哪会有现在的事。这些事,都是你说的……” “张哥,你冷静一下……” 张丰年抽出刀,狠狠地说道:“冷静,大黄牙现在还没回来,我冷静个屁。这里我说了算,谁敢管我?你叫我冷静,你敢命令我吗?毛青,老子早看你不顺眼了,自以为聪明……”张丰年一步一步地向毛青走去,手里紧紧地攥着刀。 毛青不断地倒退,“张哥,你可千万别冲动,你冷静下来,想一下如果对方前来寻仇,咱们怎么对付才是啊。” “毛青,这件事都是你的错,你再怎么拖延,也没有用了。怎么对付?他们要是敢来,就让他们来好了,老子有二百多人,有十几把枪,来多少老子消灭多少。不过,这些你都看不到了,我现在送你上路。”张丰年阴森森地说道。 …… 正在这时,一个冷冷的声音传来。“是吗?我来了,你消灭一个给我看看?” 伴随着声音,办公室的门缓缓打开,一个人从外面缓缓走了进来。 四个人同时一惊,转头向门口看去。只见门口处,缓缓走进来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个头在一米七五左右,体态中等,一双眼睛雪亮,嘴角带着一丝冷冷的笑意。年轻人的身后,背着一个背包,腰里插着一把刀。 张丰年的目光,在年轻人的脸上扫了一眼后,便定定地盯在年轻人腰间的刀上。那把刀,张丰年太熟悉了,正是他叫人统一做出来的样式。可是,这年轻人,怎么会有这把刀? 张丰年心一翻个儿,抽出刀,刀尖直指年轻人的胸口,“你是谁?” 年轻人冷笑着,并不答话,仍旧一步步向前迈进。 这时候,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伴随着一阵人声,从楼道里传了过来。“快,在张哥办公室里,我看见了。”“快点儿,快点儿。” 张丰年听出,这些人都是赶来支援自己的人,顿时,他的心里就有了底气。这些人手里面,都有他分发给他们的步枪,一共有七支。有这七支步枪,他张丰年还有什么好怕的。仍凭他是谁,被七支步枪指着脑袋,也得乖乖的束手就擒。 张丰年纵声大笑,把刀交到左手拎着,右手指着年轻人的鼻子吼道:“你就是个煞笔,杀了我的人,还敢一个人跑到我这里来。你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还是你脑子有问题?真是个蠢蛋,废物……” 那年轻人正是李枫,李枫的脸上,仍带着那冷酷的笑意,并未因张丰年的吼声,表情稍有变化。 他淡淡地说道:“你以为我蠢?我告诉你,你错了。” 李枫话音未落,张丰年就见到雪亮的刀光一闪,刺得他眼睛都睁不开了。下意识地,张丰年向后退去,同时竖起左手,挡在自己的面前。 血光迸射。 张丰年的一只左手和一颗脑袋,掉落到了地上,鲜血从张丰年没有了脑袋的断颈处噗噗地喷出。咕咚一声,张丰年的死尸栽倒,那颗脑袋,滚了两下后,左脸贴着地面停了下来。 办公室内其余的三人,已经彻底呆住了,做不出任何反应。他们根本就没有看见李枫出刀,只见到刀光一闪,张丰年的脑袋和身体便分了家。 太快,快得让人看不见。 正在这时,办公室的门口,西里呼噜地闯进来二十多个人,有的手里端着枪,有的提着刀。 一阵拉动枪栓的声音,如同冰雹一样,在李枫的身后响起。“举起手来,把刀扔地上。” 办公室陷入一片死寂之中,每个人,都能听到自己粗重的呼吸,显得分外紧张。 李枫静静地站立在办公室之中,他的脚下,便是张丰年的死尸。死尸的断头处,汩汩的鲜血还在向外流淌,办公室里,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血腥气。 也不知过了多久,毛青开口说话:“你们赶快把钱放下,放下。万一走了火,引来丧尸,咱们一个人也走不了,全都得死在这儿。” 众人闻听,也都是这个道理,可是大敌当前,就这样把枪放下,似乎不太妥当。 众人正在犹豫之际,李枫冷冷道:“我叫李枫,龙凤镇那头的别墅就是我的。张丰年派人,对别墅下黑手,我这次来,只是为了杀他。现在首恶已除,我此次来的目的也已经达到。”说到这里,李枫回过头去,目光冷冷地在那二十几个人的脸上扫了一圈,“如果谁想对我不利,我不介意多杀一些人。” 众人从李枫的话里,知道了两条信息,李枫来是杀张丰年的,张丰年现在已经死了,李枫不想再杀人。另一条信息,那就是李枫对面前的二十几个人,几条枪根本没有放在眼里。 众人脸上,立刻露出不屑的样子。这不是吹牛嘛,任凭你再厉害,也是个人,这么多枪指着,还敢行凶? 忽然,众人惊诧地发现,原本在他们面前好端端站着的李枫,一下子没了踪影。众人只觉得一道黑影,在办公室里盘旋了一圈儿,紧接着,众人又听到几声重物落到地板上的声音。 这时,众人眼前一花,见到李枫还是原来的姿势,双手自然垂下站在原来的位置,就好像他从来没有消失过一样。 众人一阵惊诧,同时朝地板上望去,只见地板上此时多了七支步枪。原来刚才李枫展动身形,在人群中飞速掠过,在每个持枪人的手腕上切了一下,那七个人顿时手腕发麻,再也拿不住步枪,步枪纷纷掉落到地上。 众人胆战心惊,这才知道,原来李枫说得并不是大话,想要杀了他们,他们真是连半点反抗之力都没有。 毛青等三个首领也都脸上变色,李枫的身法太快,快得看不见身形,已经远远超越了人的极限。 ; 第一百一十二章 和谈 三个人立刻想到了一件事,这个叫李枫的,一定是和他们这里的周天生一样,身体发生了变异。 毛青走到门口的一群人面前,挥了挥手说道:“你们都出去。”一群人互相望了一眼,缓缓转身离去。“等等,把张丰年的死尸抬走,放在这里怪熏人的。” 于是,又过来几个人,有人抓住张丰年的四肢,把张丰年的死尸抬走。至于说张丰年的断头,没一个人敢伸手拿,后来不知是谁,伸出脚来,砰地在断头上踢了一脚,那断头滚了几圈,滚到了办公室的门外面。这家伙的脚法很不错,没准儿末世前,就是一个足球运动员。 …… 待所有人出去后,毛青把门关上,转回身来,非常不自然地朝李枫笑了一下,“枫哥?请,请坐。” 李枫的眼睛,紧紧地注视在毛青脸上,这一刻,毛青等三人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过了片刻,李枫终于微微点了点头,坐在沙发上。 毛青伸手拍了拍衣袋,发觉衣兜里并没有香烟。他向另外两个人使了个眼色,“老齐,快把烟给枫哥点上。”其中一人作恍然大悟状,连忙从兜里面掏出了香烟,抽出一根递给李枫。 李枫摆了摆手,“不会。” 三个人尴尬地干笑了几声,毛青说道:“不会抽烟好啊,烟这东西,还是不沾染上最好。” 三个人站到李枫面前,实在是摸不清李枫的目的,也不敢乱问,神情都显得不自然。 李枫冷冷一笑,“你们三个,大可不必一副担惊受怕的模样,我说过了,我这次来,只是为了杀张丰年。对于你们的性命,我毫无兴趣。我也不会剥夺你们在这里的地位,对于你们的地盘,我一点儿兴趣也没有。以后,咱们保持友好合作的关系就可以了。” 毛青之外的两个人,心中不由得一喜,如果李枫说的是真的,李枫这次杀了张丰年,不但对他们没有坏处,反而还有好处。以前是张丰年自己大权在握,只剩下那么一丁点儿的全力,还得四个人分。这回张丰年的权利被收回,分权利的人也只剩下了三个,可能毛青会权利大一点儿,但他们两个的权利,无形之中,要比之前张丰年在世时大了不少,两人怎能不窃喜? 只是不知道,李枫说的是不是真心话。 毛青一直没有出声,他心里在仔细思量。这时候,他思量得差不多了,忽然开口说道:“枫哥,这件事我想好了,我们这里的二百人,从今天开始,决定跟着您了。希望您能够带领我们,在这个末世里活下去。” 李枫眼中,不由得露出一丝惊诧,他没有想到,这毛青只是在初次见面,便要把这里交给自己。他冷静了一下,缓缓道:“这是真话吗?咱们才第一次见面,你们对我根本不了解,连我是个好人坏人都不知道,就想跟着我?毛青,大黄牙说过,你的头脑非常聪明,你大可不必用这话来试探我,我说过不会谋夺你们的势力,就是不会谋夺。我李枫说出的话,吐唾沫是个钉。” 毛青神色非常诚恳,正色道:“枫哥,我说的都是真心话。是的,咱们都初次见面,我们连您是个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可是,您一刀杀了张丰年,刚才又展现了实力,我们三个都看得出来,您是个非常有能力的人。我们这些人,在末世里也混了两个多月了,我们深深知道,要想在末世里生存下去,领头人必须是个能力超群的人,否则,即使活下去,也是朝不保夕。枫哥,我相信,以枫哥您的能力,一定会把我们带好的,所以,我才希望枫哥能够带领我们,在末世里生存下去。” 毛青说了一大堆话,神色稍微有些激动,他看向身旁的两人,“你们说,我说得对不对?你们是不是也是真心希望,枫哥能够带领我们?” 那两个人能说什么,心里虽然不以为然,嘴上却只能说:“是的,我们两个,都同意毛青的话,希望枫哥能够答应我们的请求。” 李枫摇头,断然拒绝:“不行。”其实,要说李枫对这里的两百多人没有意思,那是假话,李枫早就认为,在末世里,只有聚集大量的人,才会增加生存的机会,李枫怎么可能不在乎这两百多人?但李枫想到,自己刚刚杀了人家的老大,就贸然接手人家的势力,肯定是人心不稳。这件事,还得慢慢来。 毛青不由得一阵失望,而另外两个人,脸上虽然也是失望无比,内心却高兴异常。李枫冷眼看着,他通过两人稍微扬起的嘴角,看出了两人心里的得意。李枫不动声色,只当没有注意到。 李枫又道:“我是怕麻烦,我那里还有三十多个人都照应不过来呢。不过,我也说了,咱们两方面,可以合作。你们有什么困难,尽管提出来,如果能够帮忙,我李枫一定帮助你们就是了。” 毛青无奈地叹了口气,“既然枫哥不答应,我们也就不强人所难了。要说困难,我们的确面临很大的困难。我一直都掌管着这个工厂里的粮食,现在粮食的存量,只剩下七八天吃的了,最多能吃八天。还请枫哥,帮我们像个办法。” 李枫的目光,淡淡地在毛青的脸上扫了一眼,“不能吧?你们两百多人,连点儿粮食都搞不到?” “枫哥,您大概不了解这里的情况。这里虽然有两百多人,可有八十人是老人和小孩儿,还有四十多个女人,剩下有战斗力的男子,也就六十多人。现在周边,容易取得的粮食,都已经被我们搜索完了,再有粮食的地方,都有大量的丧尸把守着,想要取得,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所以,我们才请枫哥帮忙,给我们想个办法。” 李枫沉吟了一下,“那些容易取得的粮食,你们真得都已经搜索光了,再也没有了?” ; 第一百一十三章 特种钢材 毛青未等回答,另外两人中的一人抢着说道:“枫哥,是这样的。您带人收取的,程家别墅的那个仓库,是我们搜索到的最后一个没有多少丧尸的粮食储藏点。当初我们刚发现的时候,那里只有十个丧尸。哪知道我们前后去了两次,每次都折损了十几个人在那里。这回好不容易发现了对付丧尸的方法,哪想到还没等行动,被枫哥带人捷足先登了。您和张丰年的冲突,便是因这个产生的。” 李枫听到此处,眼中精光一闪,“你们找到了对付丧尸的方法?什么方法?” 另外一人接口道:“就是在刀上涂抹上树叶的绿色汁液,这样刀砍在丧尸身上,丧尸就会失去行动,或者行动变得迟缓。这个方法,是我们这里的一个人,无意之中发现的。原本那些丧尸,就算脑袋掉了,也还是像疯狗一样向人扑来,好像根本不死的一样。有了这个方法,丧尸便没有那么疯狂了。” 李枫微微眯起了眼睛,“既然知道了方法,还不敢去找粮食?” 毛青叹了口气,“哎,枫哥,就算有了这个方法,也并不能杜绝死亡,仍是有人会被丧尸咬到,咬到了就只能是死路一条。所以,那些丧尸多的地方,我们还是去不了。” 李枫思索了片刻,向毛青之外的另外两个人看了两眼,问道:“说了这么半天的话,还不知道你俩的名字。” “王文林。”一个人说道。“王宇。我们两个都姓王,却并不是亲戚,只是一个姓而已。”另一个人说道。 李枫点了点头,“这样吧,你们的粮食,不是还能坚持几天嘛,这几天,我再想想有什么办法没有。等我想到了办法,在来找你们。”说到此处,李枫顿了一下,把刀抽了出来。三个人好像惊弓之鸟,一看见李枫的刀,顿时吓得脸都青了,不知道李枫是不是要对他们行凶。 李枫抚摸了两下刀身,目光又转向三人,“这把刀,是你们做出来的?” 毛青点了点头,“是的,枫哥。这是我们在夺了这座工厂以后,发现了一批好钢材,正好厂房里有机床,于是便做出了七十多把刀。我们对付丧尸,用的都是这些刀。其实对付丧尸,还是这些冷兵器好用,如果用枪,只是自寻死路,一旦开枪,只会召来更多的丧尸。” 李枫一听这话,顿时心里颇为期待。他这次之所以不惜从龙凤镇的一头,赶到这一头,除了要杀了张丰年这个威胁以外,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那就是获得一件锐利的武器。现在,李枫的身体素质,已经达到了很高的程度,又有内甲护身,唯一欠缺的,就是一把无往不利的武器了。 李枫在来之前就认为,如果他现在使用的这把刀,是这里制成的,那么,这里会不会还有更好的材料,来给他制作出一把质量更优良的刀。 现在一问之下,刀果然是这里制作出来的,李枫怎能不对那质量更加优良的刀充满期待? 李枫内心激动,可面上仍旧保持冷静,淡淡地问道:“那么你们这里,还有没有比这把刀更加优良的钢材?” 毛青皱了皱眉头,半天也没说话。过了半晌,毛青又叹了口气。李枫一见毛青的神情,心顿时沉到了谷底,“看来这里是没有了……” 毛青缓缓说道:“枫哥,比这把刀更加优良的钢材,倒不是没有。” 李枫闻听此言,心中惊喜,面露不悦之色,“你是不是有病?既然有,你做出那样一副愁眉苦脸的神情做什么?” “枫哥,你听我说呀。我们这里有倒是有,那是一种镀铬的钢材,做出刀剑来,一定是锋利无比,现在,那块钢材就保存在这间办公室里,被张丰年锁在了柜子里。”毛青说到此处,顿了一顿又道:“可是,虽然有这块钢材,无奈却加工不了,我们的车床,根本没有加工这种钢材的车刀。要不然,这块钢材,也不会保留到现在。” 李枫微微点了点头,“原来如此。你快把那块钢材拿出来,给我看看。” “是。”说着,毛青从腰里拿出来一串钥匙,找到一个后,把办公室内的一个立柜打开,又在里面翻找了片刻,拿出一块刚才出来,交到了李枫手上。 李枫接过钢材,就见那块钢材有一米半长,四十多厘米宽,厚度大概在四五毫米左右,通体黝黑,入手沉重。李枫伸手,抚摸了一下钢材的正面,只觉钢材散发出一股凛冽的寒气,从手掌中,直传入手臂。这样一块钢材,如果制成刀,李枫相信,一定会比现在他所使用的刀好上不少。 “好钢,真是好钢。”李枫赞叹,随即又想到,这么好的一块刚,居然加工不了,当真是暴殄天物。 毛青说道:“枫哥,其实这种镀铬钢,我也不知道具体的性能。关于镀铬钢的一切,我是听我们这里一个老师傅说的,他说这块镀铬钢镀层非常厚,十分适合做成刀具。用这种钢材做成的刀具,就是切金断铁也不在话下,真可以做到削铁如泥。” 毛青这样一说,李枫心里暗想,削铁都可以如泥,要是砍丧尸呢?那岂不是如同切豆腐一样。他心里这么想着,对这种钢材做出的刀具,就更加期待了。只可惜,加工不了,说什么都是徒然。 李枫对这钢材爱不释手,都不舍得放下。毛青见李枫如此爱惜这块钢材,心思一动,说道:“枫哥,要不然我把那位老师傅叫上来,咱们好好问问他,也许他突然想到什么加工这块钢材的法子,也说不定呢。” …… 说完,毛青出了办公室,过了大概十分钟左右,毛青回来,身后跟着一个六十岁上下的老人。 那老人干瘦干瘦的,个子不高,跟在毛青身后,和一个猴儿差不太多。老人的脸上,皱纹很多,也沾染上不少黑渍,双手也有不少黑渍,一看就是经常接触机械油造成的。 ; 第一百一十四章 王德才 另外,李枫看到,那老人神情木然,双眼浑浊,怎么看,怎么像一个老糊涂,根本不像懂技术的高水平的人员。对于此点,李枫登时产生了怀疑。 毛青领着老人,径直走到李枫面前,“枫哥,这位就是我刚才说的王师傅,叫王德才。王师傅干了三十多年的车工,非常有水平,现在在我们这里,负责各种器械的维修工作。” 李枫点了点头,他听毛青说王德才干了三十多年的车工,顿时对王德才的想法扭转过来,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人家在一个行业干了三十多年,就算没什么天赋,这些年也一定磨砺出来了。 “王师傅,你好啊。”说着,李枫伸出单手,想要跟王德才握握手。对于老师傅,李枫还是很尊重的。 哪知道,王德才也不知道是眼睛看不见,还是反应迟钝,并未对李枫回握。嘴里嘟囔着:“好?有什么好?难道我这副模样很好吗?” 李枫不禁皱了下眉头,把手缩了回来,这个老头儿,怎么这样,一点儿人情世故也不懂吗?连起码的礼节都不知道。李枫看了看王德才那昏花的老眼,心态随即平和,这个老师傅,看来真的是老糊涂了,李枫不跟他计较就是了。 这时,毛青在李枫耳边低声说道:“枫哥,你别介意。这王德才也是苦命人,一家子十口人,老伴儿,三个儿子,三个儿媳,两个孙子,全都被丧尸咬死了,所以他才变成这样。” 毛青这样一说,李枫更加不会和这个苦命的老人计较了。想想也是,一家子老老小小,只剩下自己一个人,那的确是一场人间惨剧,也难怪这王德才这样。 李枫拿出那块钢材,伸到了王德才面前,“王师傅,你给我看看,这块钢材,应该怎样才能加工成刀具。” 一看见这钢材,李枫发现,王德才那浑浊的双眼里,居然充满了精光,就好像他看到的,是满眼的金子一样。 王德才伸出一双手,瘦得只剩下一层皱皱巴巴的表皮的双手,微微颤抖着,好像在抚摸着一块绸缎一样,轻轻抚摸着那块镀铬钢材,“好钢,好钢啊。”他只是在那里赞叹钢材好,对李枫的话却不作回答。 李枫也不介意,任凭王德才去赞叹。他心里清楚,王德才干了一辈子这个行当,见到自己特别熟悉的东西,表现得兴奋一点儿,也很正常。 这时,一旁的王文林冷哼一声,“老王头儿,枫哥问你话呢,你一个劲儿哼哼什么呢?快点儿回答。” 李枫摆了摆手,冷冷地扫了王文林一眼,“让王师傅好好看看,我还没急,你急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王德才才把目光收回。顿时,李枫发现,王德才刚才那兴奋的目光不见了,又恢复成早先那一副老糊涂的模样。 王德才缓慢地转动着脖子,终于用一双浑浊的眼睛,正视到李枫的身上。“老头子我看出来了,这三个人都听你的。看来,你比他们的官儿还大,我应该称呼您领导吧?” 李枫微笑了一下,“王师傅,不必客气,你可以称呼我小李,或者直接叫我李枫。” “我这个老头子,怎么敢这样称呼您。我还是和他们一样,叫你枫哥吧。”王德才说道:“枫哥,这块钢材我曾经见到过。这是一块镀铬钢,非常适合制作刀具,制作出来的刀具硬度非常高。而且,这块钢材的铬层也非常厚,制作出来的刀具,不但锋利,还十分耐用。可以说,这是目前所有的材料里面,最适合制作刀具的几种材料之一了。” 李枫一听,只觉得心里痒痒的。王德才是专业人士,他都这样说了,那证明这块钢材,的确是一块好钢材。 王德才说完话,一颗白发苍苍的头颅,就在不断地摇晃,“可惜的是,现在机床上的那些刀具,根本加工不了这块钢材。” “就没有什么办法了吗?”李枫颇显急迫地问道。 王德才仍然摇头,“枫哥,勉强加工倒是可以,但对刀具的磨损太大。而且这块钢材,我只有一成的把握,不把它给加工废了。其余的,就没什么办法了。” 到了此刻,李枫算是彻底死心了,看来目前,真是没什么好办法了。至于王德才说的,有一成把握可以成功,李枫绝不会冒这个风险。这种钢材如此难找,以后能不能碰到都不一定,他可不想白白损失了,等以后碰到合适的机会再说吧。 想到此处,李枫叹了口气,轻轻抚摸了几下钢材,自言自语道:“这么好的一块材料,却不能用以杀灭丧尸,真是有点儿可惜了。” “你是用这块钢材,来杀灭丧尸吗?”王德才突然问道。 李枫听见王德才说话,抬起头,又把目光看向了王德才。他发现,王德才的双眼里,这时候有又精光山洞,而且王德才的双唇,也在不住地颤抖,显得王德才的内心,很是不能平静。 李枫回答道:“不杀丧尸,还干什么?” 王德才剧烈地摇着头,“不可能,你身体这么单薄,我那几个儿子,哪一个都比你强壮得多。可是他们三个,他们三个还是被丧尸咬死了。你凭什么杀得了丧尸?” 李枫微微一笑,“王师傅,不瞒你说,就是没有这种钢材做成的刀具,到现在,死在我手里的丧尸,也有将近一百个了。我李枫绝对不撒谎。如果有这种钢材做成的刀具辅助,将会有更多的丧尸,死在我的手上。丧尸少一个,那么现在幸存下来的人就会增加几分活下来的几率,你说是吧?只是,这块钢材加工不了,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 “你说的都是真的?”王德才的眼皮都在跳动,明显更加的激动。 李枫心里纳闷,这王德才这么激动干什么?他淡淡地说道:“我刚才已经说了,我李枫绝对不撒谎。” 王德才咬了咬牙,“其实,加工这块钢材,我还有别的办法。” ; 第一百一十五章 商量取车刀 李枫闻听此言,兴奋得一把抓住了王德才的胳膊,“王师傅,什么办法,快说。”随即,他看到王德才的脸上,显出一片痛苦的神色,这才意识到,刚才自己一激动,手上稍微用了些力气,王德才是个六十岁的老人,骨头本来就脆,哪禁得住李枫的拿捏。 李枫连忙撒开手,摸了摸王德才的骨头,还好王德才的骨头完好,并没有断掉,他这才长舒了口气。 王德才揉了揉胳膊,“我的法子,其实说出来很简单,做起来却有很大的难度,只怕要不少人才能做到。” “王师傅,你就别卖关子了,快说啊。”李枫恨不得再捏这王德才几下,让他罗里吧嗦的,说话一点儿都不痛快。 “是这样,加工这块钢材,最大的难度,我刚才已经说了,就是没有刀具。这种钢材,属于镀铬钢材里面比较特殊的一种,需要特殊的刀具。恰好,我就有那种刀具。” “在哪里?” “在我的家里。” 毛青听得眉头紧皱,沉声道:“老王,够了。你家不是在龙凤小区吗?现在,那龙凤小区里,到处都是丧尸,至少得有五百以上吧?这种条件下,怎么到你家里去取刀具?” 王德才目光闪烁了起来,“所以我才说,这件事办起来比较困难,需要很多的人手。” “对付那么多丧尸,需要多少人手?就算是把咱们这里的两百多个人,全都拉过去,也根本办不到。老王,难道你真的糊涂到这种程度?”毛青道。 王德才倔强地说道:“刚才这位枫哥问我办法,我只是提供了一个办法而已。不管这件事能不能做到,总归是一个办法。至少我想到了办法,你们呢?你们想得到吗?说我个老头子干什么。” 毛青还待再说,李枫抬起手,阻止两人继续争辩下去。李枫在思考,这两个人吵来吵去,让他心烦。李枫此刻在想,有没有这种可能性,自己单独潜到龙凤小区里,把刀具拿过来。 李枫的这种想法,其实并不是不可能的事,其实很值得斟酌。这件事最大的困难,就是龙凤小区属于人口密集区域,里面的丧尸很多。除了外面以外,楼房内部的丧尸,估计并不比楼房外的丧尸少。这就说明,那里的丧尸不但多,而且还非常密集。 可是,李枫的目的是刀具,是去取东西,并不是去把那些丧尸都杀了。再说了,就算丧尸再密集,他到了那里,只要观察好形势,最多也就是同时面对二三十个丧尸,不用一个人面对那里所有的丧尸。 李枫仔细琢磨一阵,这件事情,有戏。 “王师傅,你家的具体位置是哪里?”李枫沉声问道。 毛青一听李枫的问话,心里一惊,“枫哥,你还是别动那刀具的心思了。龙凤小区是龙凤镇居民最多的地方,现在那里的丧尸都泛滥了,至少有龙凤镇所有丧尸的一半。那么危险的地方,你怎能去得?” 李枫对毛青的话并不理睬,双眼只看向王德才。 “在十六栋二十层,二零零三室。” “十六栋?”毛青脸色铁青,转过头来对李枫说道:“枫哥,真是去不得。十六栋,是龙凤小区唯一的高层,一共二十四层。要是别的楼,还有一些机会,可是那十六栋楼,正好处在龙凤小区的核心,一旦有什么动静,周围所有的丧尸,可以最快速地把那里包围住。枫哥,你带再多的人,也别想从丧尸群里突围出来。” “我说我要带许多人了吗?”李枫淡淡地对毛青说道。 “那枫哥打算带多少人?” “我自己一个人去。” “什么?一个人去?”李枫此言一出,满屋子的人全都震惊的说不出话来。毛青更是惊得,很想去伸手摸一摸李枫的额头,他很怀疑,李枫是不是发烧了。王德才虽说听见了李枫的话,双眼放光,可一颗苍白头发的脑袋,也是不住地缓缓摇动,显出一副不信的样子。 王宇干笑了两声,“枫哥,这事儿您就别开玩笑了。” 李枫淡淡道:“怎么,我的样子,很像在和你们开玩笑吗?” 几人听李枫如此说,难道李枫是认真的不成?“枫哥,您,您真的不是在开玩笑?” “废话。”李枫翻了翻白眼,这几个人跟有毛病一样,总是怀疑他说的不是真话,让人气恼。 几个人对望了一眼,均看出了对方心中的震惊。一个人,闯入到丧尸群里,就算有再大的能耐,也出不来了。“疯了,疯了。”几个人当然不敢把这话说出来,只在心里暗暗地想着。 毛青平和一下心神,缓缓开口说道:“枫哥,您在仔细考虑一下,没有车刀那东西,其实对大局影响不大。可是,一旦被丧尸围住,那一切都完了。” 李枫摆了摆手,斩钉截铁地说道:“不必再说,我意已决。” 李枫既然做出了决定,毛青、王文林、王宇再不好说什么了。王文林和王宇,巴不得李枫一个人去,从此以后再也不来,那他再也影响不到这个工厂了。而毛青的脸上忧色重重,他是在真正地担心李枫的安危。毛青说的话,是出自他的真心,他真的希望,能够有一个能力出众的人,带领这些幸存者们,在这个末世里生存下去。他本来以为,李枫就是他一直在寻找的那个人,哪里想到,他才对李枫充满了希望,李枫却莫名其妙地,自己要去送死。 想到此处,毛青不由自主,又是叹了口气。 …… 接下来,李枫叫王德才,给他画一张龙凤小区的详图。 想要进入那种丧尸密集的地方,充分的准备工作是必须的。李枫要求王德才,把图画得越详细越好,他进入以及撤退,全靠这张图的指引,如果图画得详细一些,没准儿一个不起眼的小细节,便可救自己一命。 王德才搞了一辈子机床,画起图来非常轻松,只用不到半小时时间,便将龙凤小区里所有的建筑,按照实际的顺序,画在一张平面图上。 ; 第一百一十六章 视察 李枫捧着图观看,一边看一边不住点头,对王德才的所画的图非常满意。这张图上,不但把二十四栋楼一一画全,就连小区里面的各种设施,比如停车场、健身场、景观带等处,也都一一画了出来。这些设施,虽说没什么大的用处,可没准儿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便能够利用上。到时候拿出图纸,便可一目了然,不用再费心去找。 当然,仅凭这张图纸,便想进到最中央的楼房里,把图纸取出,那确实有些贸然。李枫暗中打算,在采取行动之前,怎么也要到现场仔细观察一番,制定出详细的计划以后,才能真正地行动。 李枫收起图纸以后,让毛青三人带着自己,在工厂里走一圈看看。 毛青三人哪敢不从,当下王文林在前方带路,王宇和毛青二人左右陪伴,陪着李枫开始在工厂里巡视。 三人先在办公楼里走了一圈儿。这栋办公楼里,算上毛青三人,一共住着四十七人。另外的四十四人,都是强壮的男人,具有一定的战斗力,是工厂方面最主要的战斗人员。主要负责出外搜索,以及与丧尸战斗的任务。 毛青介绍道:“枫哥,大概你也知道,一个生存地里,最重要的,就是战斗人员。只有他们出力,从丧尸手里抢夺来粮食,所有人才能够生存下去。他们干的,都是最危险的,有今天没明天的事情。因此,这四十四个人,给他们提供的条件,无论是住的还是吃的,甚至是女人,都是最好的。” 李枫一路观看,见办公楼里,原本是各个办公室的房间,此时全都住上了人。每个房间,都至少住了五个人,大一点儿的房间,住的人更多,最多的住了十个。虽说毛青说了,这些人的居住条件是最好的,可李枫看来,每一个房间里都又脏又乱,跟猪窝差不多。这最好的条件是这样,不知道那不好的条件又是怎样。 公共楼的大门在中间,进入后是一个大厅,两边各有许多办公室。在左侧一排办公室,李枫见到有些不同。这些办公室的门都关着,一排六个办公室,有五个办公室在门把手上,挂着一块木板,木板上写着一个红字:满。 李枫不由充满了好奇,指着那些房间问道:“那个写着满字的木板,是什么意思?” 毛青的神情,变得很是尴尬,“这个,枫哥,你看看就知道了。” 李枫往前走去,来到一个门把手上挂着木板的房间。他拧了一下把手,发现门在里面已经锁上了。李枫正不知要不要打开,忽地听到房间里传来一阵板晃动的声音,同时伴随着一阵男人粗重的喘息声。 一听见这声音,李枫顿时松开了手,这都不用看,只听便听得出来,里面肯定是有男女激斗正酣,李枫可不想做出那种打扰人家好事的行为。 李枫接着往里走,他发现,没经过一个挂着木板的房间,都能隐约地听到里面发出相同的声音,有的房间里,其中夹杂着男人的怒喝声,以及女人的啜泣声。 正往前走呢,忽然,最里面的一个挂着木板的房间,门忽然打开,一个男人从里面走出来,低着头,手里提着裤子,正在系腰带。 那人一抬头,看见了毛青等四人,他立刻笑了一下,“毛哥,两位王哥,这也是放松来了?” 毛青摆了摆手,“小六子,你赶紧回去。” 男人不敢再说,从李枫的身边走了过去,然后到另外一侧的那排房间去了。 李枫皱了皱眉头,紧走几步。门虚掩着,李枫顺着门的缝隙朝里面看,发现房间里有四个铺位,都是在地上铺一些破棉絮。其中有三个地方,正有三个男人,光着脊梁骨,压在身下的女人身上。另外一个铺位,只有一个光着身子的额女人坐在那里,神情木然地低着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至于那女人的相貌,根本瞧不清,也瞧不清那女人有多大年纪,从女人下垂的身材上判断,估计至少也在三十五岁以上了。李枫的一眼,给李枫的第一印象,就是那女人实在是太脏了,乱糟糟的头发,露在外面的肌肤,也是肮脏不堪。 毛青拉了一下李枫,“枫哥,你也看见了。这些女人,就是靠自己的身体,来挣一些活命的粮食。” 李枫点了点头,从门缝里把目光收回。这种事,李枫的心绪波动倒不是很大,他能够理解。女人的体力不如男人,并不能像男人一样,拿着刀枪去和丧尸厮杀。可想要活下去,唯一的出路,恐怕就在这里了,用最原始的方法来挣得一口活命的口粮。时代发展到了现在,没想到末世才到,一切便又回到了原始状态之中。 其实在之前,李枫接触到末世的人不多,并未真正地了解到末世的改变。这次,他只见到了这些女人,才猛然间醒悟,原来末世对每个人的影响都非常大,大得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他又想到了自己,自己其实不也是和末世里所有的人一样嘛,为了生存,不得不改变自己,严格说起来,自己真的也不比这些人好到哪里去。 想到此处,李枫不禁有些意兴阑珊,轻轻地叹了口气。 旁边的王文林和王宇,见李枫脸色阴沉,还以为李枫生气了,王文林连忙说道:“枫哥,这些女人可都是自愿的,我们并没有强迫她们。当然了,有些女人进来之后就后悔了,可咱们这儿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哪容得了反反复复?一些手段还是用过的。” 王宇也说:“是啊,枫哥,其实这些女人也并不吃亏,干一次够她们吃一天的,如果省着点儿,吃两天都够了。” 李枫正想着心事,这王文林和王宇,就像两只苍蝇在耳边嗡嗡,李枫登时脸色一沉,哼了一声,从这条走廊里转身走出。“走,咱们再到厂房里去看看。” ; 第一百一十七章 周天生 工厂一共有两间厂房,大一点儿的厂房,宽度在五十米左右,长度超过了两百米,是一个比较大的厂房。至于那间小的,宽度和大厂房相同,只是长度短了一些,也就一百米左右。 每座厂房,都有几道卷帘门,由于使用电驱动,断电的情况下,所有的门都落到了地上,紧紧地关闭着。想要进入厂房里,在厂房的两端,还有几扇小门。 李枫在王长林的引路下,走进了一扇小门里。还未等走进里面,李枫便通过那扇打开的小门,闻见了里面传出一股臭气熏天的气味儿。 进入到厂房之内,李枫发现里面黑沉沉地,上方光线较好的地方,能够看见一层黑黑的烟气。 厂房的两侧是过道,李枫随着三个人,走到了左侧的过道上。两条过道之间,便是厂房的工作区域了,一台台机床,传送带等设备清晰可见。可是,这些设备现在多数都已经不那么完整,有的碍事,被人推到了一边儿,有的零件七零八落,被人拆了不知道干什么用了。 厂房里又大又空旷,没什么取暖的设施,一走入后,便给人一种阴冷的感觉。 在各种设备之间的空地上,横七竖八地倒着许多人。李枫在经过这些人时,发现这些人并没有棉被,身上盖着些废纸破塑料布御寒,像躺在垃圾堆里一样,一动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 有的人听见了脚步身,稍微把头抬起来一些,见到有人来了,挣扎着从垃圾里爬了出来,“给点儿吃的吧,饿得受不了了。”“叔叔,我饿了。”这些人,一个个地张开漆黑的手掌,那手掌的手指又黑又细,跟爪子一样。 在这些乞讨的人之中,李枫见到了好几个老人,还有好几个小孩儿。一见到那几个小孩儿,李枫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童年。他的童年,没有亲人在身旁,和这些孩子的遭遇何其相像。 李枫暗中叹了口气,禁不住把手伸进了衣服兜里。在他兜里面,有一些吃的东西。可是,到了最后,李枫把手从兜里拿出来时,手中却没有拿出来任何东西。 他脚步加快,快速地离开了这个区域。这里的人实在太多,自己的那点儿东西,就算拿出来,也根本一点儿用也没有。 李枫的心情很沉重,面对这样的一幅情景,他首次感到了一种无力感。末世的生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那么的不容易。一个人,想要改变自己的生活的状态,只需拼搏,未尝不能达到目的。可是,要想改变整个环境,实在是太难,至少现在的李枫做不到,就算他有心,也没有那份实力。 李枫心里暗自祝愿,这些老人和孩子能够渡过这一劫,然后无奈地向厂房里面走去。 厂房一共长二百米,李枫在三个人的带领下,只在过道上走了一趟,并未深入到内部去看。虽说只是一走一过,李枫对这厂房里也了解得差不多了。厂房里面的温度,只比外面高上几度,而且没有阳光,又阴又冷,可以说在这间厂房里面生活,除了可以遮风挡雨之外,再没有任何的好处。这个环境,要比办公楼差上许多。 这间厂房里,一共有一百二三十人,老人孩子四十多人,剩下的都是一些成年男人和女人。男人大约有五十多人,多数身体比较瘦弱,或者身上有些毛病,不过紧急召集的情况,倒是也能战斗。女人有四十左右人,平时干一些零活什么的。 …… 走出这间厂房以后,李枫直奔下一个厂房而去。 这时,毛青、王长林和王宇停下脚步,吞吞吐吐地对李枫说道:“枫哥,咱们还是别去了,那间厂房里,没什么好看的。” 三个人的神情太过古怪,当即李枫便产生了怀疑,一定是那间厂房里有什么东西,不想让李枫见到的。李枫不露声色,“什么好看不好看的,我又不是去看风景。走,去瞧瞧。” 当下,李枫走在了最前面,落在他身后的三个人,相互之间使了个眼色,均都摇了摇头,跟着李枫向第二个厂房走去。 李枫推开二号厂房的门,出乎他意料的是,他第一眼向厂房内看出,发现这间厂房里非常宽敞、整洁,光线非常好,主要是没有杂七杂八的东西遮挡住光线。另外,这间厂房里,也没有刚才那间厂房内特殊的气味儿。 李枫心里更感觉到奇怪,这间厂房看起来很平常,为何毛青、王长林和王宇,还不愿意让自己进来。 李枫迈步走了进去,刚走了几步,他便发现一个特殊的东西。那东西准确地说,是用厚铁板焊成的一个,长二十米,高有二米半的铁箱子。李枫围着那铁箱子转了一圈儿,发现铁箱子的一侧,有一道门,门的上方,几根很粗的铁条并排在一起,中间留有十厘米的空隙。 一看见这门,李枫明白了,这哪里是铁箱子,分明是一个钢铁制成的监狱。 李枫透过缝隙,向里面看了几眼。里面一点儿光也没有,可是,李枫的视力启示常人可比,他看见在铁箱子的里侧,有一个黑影横卧在哪里。李枫看见那黑影,不由得一怔。如果那黑影是人的话,那人站起来,至少有两米高。而且,李枫隐约地看见,那黑影躯干,显得非常粗壮,虎背熊腰,跟个大熊相似。 李枫把视线收回,指了指铁监狱,“这是怎么回事,里面是不是关了个人?” 毛青见再也瞒不住,只得如实说了。原来,铁监狱里,确实关了个人。那人名叫周天生,是龙凤镇本地人。周天生从小时候开始,就智力低下,虽然长得粗粗壮壮,却总是被别的孩子欺负。直到长到了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还是经常受人的欺负。 末世爆发以后,周天生的爸爸,也是个智力有障碍的人,变成了丧尸。在刚刚变成丧尸的时候,便把周天生给咬了,这是有人亲眼看见的,他爸爸正咬在周天生的左腿上。 ; 第一百一十八章 强壮的家伙 按照常理来说,人一旦被丧尸咬了,便会变成丧尸。亲眼看见周天生被咬那人,也是这样以为的。可是,事情却没有按照正常的逻辑发展下去。那个人看见,周天生被咬以后,短暂地昏迷了一会儿,也就是二十分钟左右,便苏醒了过来。他一醒转过来,看见丧尸正抱着他的腿啃咬,当时大叫了一声,然后一只手抓起了丧尸,远远地丢了出去。 那可真是远远地扔了出去,把那个丧尸扔出去将近五十米。那个丧尸,体重怎么也得一百二三十斤,可是,周天生一只手,把一百二三十斤的丧尸,扔出去五十米远,那得多大的力气?周天生从前,可没有那么大的力气。 周天生扔掉了丧尸以后,蹭蹭地就跑了。 后来,他跑到了这间工厂里,张丰年收留了他。可是,他和别人在一起时,总是动不动就把人给伤了,他根本不会控制自己的力气。没有办法,才做了这样一个铁箱子,把周天生关在了里面。 周天生对于自己被关在里面一事,稀里糊涂地也不反对,反正只要按时给他送饭,他就老老实实地呆着。不能把他饿着,一旦饿了,周天生就不老实了,使劲儿地弄这个铁箱子,发出的动静山摇地动,吵得人心惊胆战。 李枫听毛青说着,眼睛越来越是明亮。他在听毛青诉说时,不由得想起那只变异的大狗,还有那个铁甲丧尸。显然,上诉的两个变异种类,都是和正常物种不同的东西。这个周天生,被丧尸咬过,事后,他展现出了超强的力气。莫非,他也不是正常的人类了,而是,变异人? 李枫对这个周天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早有所料,既然有变异狗,变异丧尸,那么,应该也有变异人。李枫虽然对自己的这个想法坚定不移,可毕竟没有事实作为证明。这次,证明似乎就在眼前了,李枫岂能错过? 李枫指了指铁门,“把门打开。” 毛青苦着脸,“枫哥,还是别冒险了。这个周天生,一阵明白,一阵糊涂。要是范起混来,可别伤了您。” 李枫冷笑一声,“你以为我是泥捏的?要你打开,你就打开,废什么话。” “好。”毛青不敢多言,走上前去,从腰间摸出来一串钥匙,在里面挑出一个钥匙,插在门上一把大锁的锁孔里。钥匙一拧,只听啪地一声,锁头已经被打开。 “吱扭扭”一阵钢铁摩擦的响声过后,毛青把门打开。“长生啊,你出来,来看看枫哥。”毛青朝黑咕隆咚的铁箱子里面喊。而王长林和王宇二人,身子不断地后退,已经退出去五米远了。 李枫站在门口,等待这个可能是他见到的第一个变异人的出现。可是,毛青喊了好几声,周天生就是不出来。让李枫哭笑不得的是,周天生不但不出来,李枫见到,他由横卧的姿势,变成了蹲在角落里的姿势,双手抱着膝盖,身体微微地抖动,显得很害怕的样子。 毛青叫了好几声,周天生根本不出来。毛青有些失去了耐心,“你再不出来,今天不给你饭吃。” “毛叔,别不给我饭吃。”周天生闷声闷气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他的声音低沉,但语调很奇怪,显得很迟钝,光听这声音,就能判断出来,这人的脑筋肯定有问题。 “那你出来呀,出来今晚就有饭吃了。”毛青说道。 “毛叔,我害怕。那些人总是想咬我,我疼。” 毛青又叫了几声,周天生窝在里面,始终也不肯出来。最后,毛青双手一摊,转过身来面向李枫,“枫哥,我是没办法了。” 李枫听了多时,发现这周天生对于吃很上心,他试探着朝里面喊:“长生,你出来,我给你好吃的。你不出来,我可给别人吃了。” 李枫话音刚落,就听周天生大喊了一声:“我要。”紧接着,一个黑影,卷着一道黑风,从铁箱子里冲了出来,转瞬间来到了李枫的面前。 “砰”地一声响,是一件重物落地的声音,接着,便听到一阵呼痛声:“哎呦,周天生,你个煞笔,想撞死老子。哎呦,我的腰啊。”原来,周天生冲出来时,没有注意一旁的毛青,他的身体,轻轻地碰了一下毛青的身子,毛青顿时飞出去五米远,屁股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周天生扭头一看,“毛叔,对不起,我没看见你。我扶你起来。”说着,周天生迈开两条大腿,向毛青走去。 毛青也顾不得疼了,连忙摇手,“别,别,我自己起来。你那手劲儿,我可吃不消,别再把我这身老骨头捏碎了。”毛青一边说着,一边从地上艰难地翻身站起,站起来时,还在不断地揉着腰。 …… 李枫看着面前的这条巨汉,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是一副又惊又喜的神情。“真是……好一条巨汉。” 只见站在他面前的周天生的这个人,身高有两米,腰身很粗,后背很厚,胸脯鼓出。两条腿又粗又长,两条胳膊也是粗得吓人,比李枫的大腿还要粗。周天生稍微一动,肌肉立刻鼓起,加上周天生的衣服显得小,隔着衣服,也能看见他不住跳动的肌肉。 李枫都想象不到,那些肌肉下面,蕴含着多么巨大的力量。 王文林在李枫耳边小声说:“枫哥,这周天生之前就很高很壮,可是,被丧尸咬了以后,他又长了不少,变得更高更壮了。” 李枫微微点了点头,看来这周天生真是因祸得福,被丧尸咬了,不但没变成丧尸,身体反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李枫又往周天生的脸上打量,发现周天生的脸上东一块西一块地全都是污垢,根本看不出这周天生的本来相貌。周天生的两只眼睛很大,但是看起来有一些浑浊,并不是那种彻底的清明。更何况,周天生的双眼,并不敢直视李枫,每次李枫看向他双眼时,周天生的双眼,都在不断地躲闪着,显出一副非常害怕的模样。 ; 第一百一十九章 胆小 李枫心中惊叹,他认为自己算是捡到宝了,这么大一个家伙,冲到丧尸群里,足可以一当百,再给他一件趁手的武器,一两百丧尸,根本就不在话下。 同时,李枫也觉得微微有些好笑,这么大块头的一个家伙,居然是一副胆小的性子,让人很不理解。 周天生从铁箱子里面闯出来,是受到了李枫所说的吃的东西吸引,显然,吃的东西,对于周天生的吸引力还是很大的。可是周天生出来,已经好长时间了,根本不提要吃的事情,只是傻愣愣地站着,一句话不说,更不敢朝李枫伸手要,甚至连看一眼李枫都不敢。 李枫有些纳闷了,难道这个大家伙,还要自己把东西送到他手上不成? 李枫摸了摸衣兜,从里面掏出来一根香肠。香肠长有十几厘米,是那种比较大的蒜味儿香肠。他把香肠拿在手里,在身前晃了晃,“这个香肠非常好吃,你想不想吃?” 周天生偷眼瞄了一眼那根香肠,吞了两下舌头。李枫见到,周天生的嘴角,哈喇子都流出来了。可是,这周天生也够犟的,就是不说话。 “你想不想吃?说话呀。” “我……我……”周天生含含糊糊地说了两个字后,又不说话了。 李枫不由得有些生气,这周天生慢慢吞吞的,和他交流可真够费劲的。“你到底想不想要,不要的话,那好,我给别人吃了。”李枫吓唬着周天生。 “不,不给别人,生生想要。”这招还有点儿效果,周天生明显是急了,不由得喊了出来。 “生生?”李枫笑了一下,这生生,大概就是周天生的小名吧。 “好吧,这根香肠,我就给生生了。”李枫说着,将手里的香肠一抛,向周天生跑去。李枫这一下抛香肠,故意歪了方向,香肠的落地点,与周天生还有一段距离。李枫就是要凭此,试一下周天生这个变异人的灵敏性如何。 哪知道,接下来的事,差点儿没把李枫的鼻子气歪了。只见周天生就看着香肠落下,落到了地上,根本没有像李枫想象的,窜动身形,去将香肠接在手里。等香肠翻了几个滚后停稳,周天生才走过去,弯腰把香肠从地上捡了起来。 香肠在地上,沾了不少的尘土,周天生连看也不看一眼,一下把香肠扔进了嘴里。接着,李枫见到周天生的下巴动了几下,香肠被他嚼了两口,便咕噜一声,被他吞进了肚子里。 李枫看得直发呆,那可是一根十三四厘米长,将近五厘米直径的香肠,就这么被吞下去了?李枫真的有些担心,这周天生会不会登时噎死,就像一个跑龙套的一样,刚出场就死翘翘了。 过了一会儿,李枫才确定下来,这周天生不会噎死了,这才稍微放下心来。 “香肠好吃吗?”李枫问道。 “好吃……”周天生看了李枫半眼,没等把一眼看完,便草草地把眼神收了回去,不敢再看李枫。同时,两个字从低着头的周天生的嘴里说出:“谢谢。” 李枫皱着眉头,和这周天生交流,真是够费劲的,他根本不看人,这可怎么办?李枫想了一下,从兜里又掏出来一根香肠,他兜里一共有五根香肠,现在还有三根呢。“我这里还有,想吃吗?” “想吃,想吃,生生想吃。”说着,周天生伸出手掌,向李枫索要。 李枫暗自点了下头,这周天生有进步,起码懂得主动索要了。李枫低头,看了看周天生的手掌,那只手掌,伸出来跟一个大蒲扇一样,面积足有李枫三只手的面积。这样一只大手,一定充满了毁灭的力量。 李枫颠了两下香肠,忽然反手,又把香肠重新揣进了怀里。“想要,可以。不过,你得杀几个丧尸给我瞧瞧。” “丧尸?”周天生缩回大手,挠了挠脑袋,“生生不懂,丧尸是什么东西?好不好吃?是牛奶味儿的,还是酸奶味儿的?” “屎味儿,你吃不吃?”李枫不由得一阵气恼,还牛奶味儿酸奶味儿,这个家伙,难道就知道吃?“丧尸不是吃的,是那种长得特别丑,有一双黑眼睛的东西。” “是老鼠吗?”周天生问道。 “不是,是人变的。你怎么这么笨,这回懂不懂?” 周天生满脸的迷惑,一颗大脑袋微微地摇着。 李枫实在没办法了,忽然,他把两只手伸到身前,模仿丧尸的模样,向周天生伸去,同时,他的神情也变得龇牙咧嘴,嗓子中也发出丧尸那独特的嘶叫声。李枫心里暗想,自己模仿的惟妙惟肖,这回周天生该知道了吧? 周天生确实是知道了,可是,李枫没有想到,周天生一明白过来的反应是如此之大。只见周天生的脸孔,蓦然间扭曲得严重变形,简直是害怕到了极点。同时,周天生的口中,也在低低地嘟囔着:“不要咬我……不要咬我……”李枫知道,人们对丧尸的恐惧,是一种天性,就好像人对黑暗的恐惧一样。可是,他没有想到,周天生对丧尸的恐惧,居然达到了这种程度。周天生是李枫末世见过的所有人里,表现出对丧尸最为恐惧的人了。 李枫很纳闷,周天生这么强健的体魄,为什么会对丧尸害怕成这样?真是个窝囊废。 李枫气不打一处来,不但没有停止假装,反而发出了一声吼叫,向着周天生扑了过去。“我咬死你,你个胆小鬼。” 周天生回过头来,匆匆瞥了一眼,发现李枫扑来,吓得“妈呀”地大叫了一声,身形急忙向前冲去。这时,周天生全力奔跑,终于展现出最高的速度,李枫发现,周天生的速度也非常快,竟然和自己全力奔跑时不相上下。 李枫心里冷笑,“这他吗的要不是吓唬吓唬他,这小子还不使劲儿呢。”周天生的速度虽快,可比李枫全力施为,究竟还是差了一些。李枫身形猛然一窜,几步便感到了周天生的身后,一爪子向周天生抓去。由于周天生的个头实在太高,李枫本打算抓的是周天生的腰,哪知道手一滑,抓到了周天生大腿的裤子上。 ; 第一百二十章 天生神力 周天生“啊”地一声嚎啕大哭,泪水顺了脸颊不住地向下流。“别碰我……”周天生手忙脚乱,想要尽快摆脱李枫的纠缠。在忙乱间,周天生抬起腿来,向李枫踹了过去。 这一脚,李枫居然没有躲开。李枫就觉得自己的胸腹,好像受到一记重锤猛烈的一击,紧接着身体如同腾云驾雾一般,向后飞了出去。 直飞出去十多米远,李枫才落到了地上,又在地上滑行了一段距离后,后背猛地一震,原来是撞到了墙上,这才停了下来。 过了好半天,李枫才喘上一口气,他连忙试着感觉了一下自己的伤势,又实验性的喘了几口气,发现胸腔除了发热以外,倒没受什么损伤。这让李枫不由松了口气,他还以为,这样的一股大力踹来,肋骨非断掉几根不可。没想到,居然毫发无伤。 李枫想了想,便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没什么损伤。他身体改变以后,皮肤、肌肉以及骨骼,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强化,也就是抗击打能力比以前强上不少。再加上他外衣下面,有变异大白菜叶子做成的内甲防护,所以周天生这一脚,才看着凶险,实则对李枫并未造成伤害。 李枫腾地从地上站起,双眼中充满了欣喜。这个周天生,果然是个变异人,这力量大的,只怕刚才的一脚,有一千斤的力道。这么大的力量,杀起丧尸来,还不是和砍瓜切菜一样。 可是,他眼中的欣喜,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便化作了恼怒。他见到,周天生再把他踹趴下以后,居然抱着脑袋,蹲在了一个墙角的地上,把屁股和脊背露在外面,身体还在不住地颤抖。 这时,毛青、王文林和王宇赶到李枫身边,七嘴八舌地询问:“枫哥,你怎么样?哪里伤到了,这个混小子,下手没轻没重的,枫哥,您的骨头断了吗?”其实,也怪不得三个人着急,刚才情形,他们三个看得一清二楚。李枫被一脚踹飞,像长了翅膀一样飞了十几米,又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任凭是谁,也会受伤不轻。断几根骨头是好的,闹不好弄出内伤,伤到了内脏也是有可能的。 可是,他们奔到李枫身边时,发现李枫居然自己站起来了,而且看面色,只是稍微有些发白,一点儿也不像受伤的样子。 李枫摆了摆手,“没事。这小子怎么这样,明明身体出众,却怕成这副德行,真不知道他在搞什么。” 李枫问了几句,发现并没有人回答他。他微感奇怪,把目光收回,看向三人。只见三人张大了嘴,呆呆地望着自己。原来,三人的内心,都被李枫深深震撼到了,刚才惊天动地的一脚,就算是踹在大象身上,恐怕也得受些伤。可是三人发现,李枫说话从容,根本没有一点儿受伤的样子,这怎么能不让三人震撼?三人心里都是一个念头,“一个力气大,一个禁踹,两个变.态。” 过了片刻,毛青最先反应过来,他干咳了一声,“枫哥,我说了,周天生这里有问题。”说着,毛青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意思是周天生的脑筋不好使。 “脑筋有问题,也不至于这么害怕丧尸吧?你看他那样子,简直好像要被吓死了一样。” “也许,他被丧尸咬过,所以特别害怕丧尸吧。”毛青回答道。 李枫微微点了点头,觉得毛青的话有些道理。可能周天生被丧尸咬了,那种感觉特别的疼痛,让他记忆犹新,所以才如此的害怕丧尸吧。 这时候,李枫已经试了出来,这周天生的速度,比自己稍差一些,可力量,却比自己大了许多。这要是好好训练一下,绝对是个对付丧尸的大杀器。 至于周天生别的能力,李枫也不想再试了。他向前走,走到了周天生身边,周天生听到了脚步声,抱着脑袋的右手,向后挥动了几下。他只是随意地挥动,没怎么用力,可李枫居然听到了风声。“别咬我,别咬我。”周天生一边挥动着手臂,一边害怕地嘟囔着。 李枫再不敢去碰周天生了,这个傻小子,下手太狠,没准回手一巴掌,就把自己拍飞了。要是拍到身体的其他部位还好,有内甲防护。可是脑袋和脸上没有啊,要是一巴掌正好拍到脸上,那李枫可真就没有脸再混下去了。 李枫望着像个缩脖鸡一样的周天生,眉头紧皱。碰又碰不得,说话他还不听,这可怎么办?忽然,李枫眼睛一亮,有了主意。 …… 李枫从怀里面,掏出一根香肠,嗖地一下扔了过去。香肠在半空中翻滚着,划出一道弧线,正好砸到了周天生的肩膀上。 周天生被香肠砸中,吓得叫了一声,身体向旁边挪了几下后,又换了个地方蹲下。李枫在一旁微笑地看着,等待周天生最后发现香肠。 过了一会儿,香肠的香味儿,终于飘进了周天生的鼻子里。他的鼻子使劲儿抽动了几下,小心翼翼地转动着脖子,发现了在他身后地上的香肠。在那一刻,李枫注意到,周天生的眼睛里,放出一道亮光来。 李枫微微一笑,他要看看,周天生接下来要怎么做。 只见周天生的身体,开始缓慢地挪动,一寸一寸地向香肠接近。终于,在挪动到可以够到香肠的位置,周天生停了下来,把一只右手伸到了身后,接着,李枫看见周天生的手臂一动,那只手便已经缩了回去,再向地上看,那个香肠已经不见了。然后,李枫注意到,周天生的头稍微向后仰了一下,他耳后的皮肤动了几下,显然,一根香肠已经被周天生吃到了嘴里,并且咽了下去。 李枫不由得有些发呆,这周天生,吃东西的动作快得很,前后不到五秒钟,一根香肠,已经下肚了。 李枫又从怀里掏出一根香肠,又像之前一样,抛出去砸在了周天生身上,香肠又落到了周天生身后。然后,周天生又小心翼翼地倒退着,把香肠抓到后,扔进嘴里。 ; 第一百二十一章 吃香肠 李枫不禁一笑,这周天生还真是有意思,他根本就没有发觉,现在他距离李枫,只有不到四米的距离了。曾几何时,李枫想要接近他,他就逃走。现在如何,还不是一步步地退回来。李枫掏出了最后一根香肠,抛出去之后,砸在周天生后背的香肠,滚落到了李枫脚边。周天生再次够到这根香肠时,已经蹲在了李枫的身前了。===『斗破苍穹漫画http://.chuixue.me/cx16/』===。李枫看着面前这个即使是蹲着,也不比他矮多少的周天生,心中一阵感慨,这个人,为什么给他一个老虎的外形,却又给他一个老鼠的胆量,真是让人莫名其妙。等待了许久,周天生忽然从地上站了起来,转过身体,面向李枫。当然,他的一双眼睛,还是不敢看着李枫,始终是游离在外的。可是,他的一双手掌,却径直地伸到了李枫的面前,“生生还要……”李枫摇了摇头,“没有了。”“哦……”周天生的手,啪嗒一声垂下,拍打在了自己的大腿上。同时,李枫也注意到周天生的脸色,显得极为失落。显然,没有香肠可吃,对周天生的打击还是挺大的。李枫笑着问道:“没吃够,是吗?”“嗯,生生还想吃。”“这样吧,你跟着我走,我带你去个地方。那个地方,有许多许多香肠,你怎么吃也吃不完。”李枫说完,满脸期待地看着周天生。周天生身体这么好,李枫决定,以后把他训练成自己的一员猛将。在李枫料想之中,周天生这么贪吃,一定会禁不住他香肠的诱.惑的。哪知道,周天生摇了摇头,“妈妈说了,不能跟不认识的人一起走。”“哦?”李枫想起,毛青说过,周天生是由他爸爸一个人带大的,怎么这又出现了个妈妈。妈妈是每个人都有的,这点李枫并不觉得奇怪,他奇怪的地方,在于周天生怎么提起妈妈来了。李枫转过头,去问毛青,“这是怎么回事?周天生还记得妈妈?”毛青摇了摇头,“这个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我知道,周天生妈妈,在长生八岁的时候,抛下周家父子,跟被人跑了。”“你们是在说我妈妈吗?”这时,两人都没有注意到,周天生听二人在说妈妈,便凑到了两人身旁,“我妈妈什么时候回来?她跟我说,不能和不认识的人一起走,然后她就走了。她是回来了吗?”李枫听周天生说着胡话,心里暗想:周天生之所以变成这样,很可能与他母亲的离去有关,也许正是她的离去,刺激到了周天生。一个母亲,在一个孩子的心目当中的地位,是极其重要的,每一个举动,都可能在有意或者无意当中,对孩子造成影响。李枫这时又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无疑,在这点上来说,周天生要比自己幸运得多。起码周天生还记得自己的母亲,可能也记得母亲长什么样子。可是自己呢?对母亲的印象一点儿没有。李枫有些感慨,如果自己也像别人一样,有一个好母亲,那么现在,自己是不是就不是这副样子了?想到这里,李枫甩了甩头,想这些没用的干什么,现在是末世,有没有母亲,不都得在末世里挣扎着生存下去吗。李枫分了会儿神,才把注意力收了回来。他望向周天生,“生生,你是不是很听妈妈的话?”周天生拼命地点头,一双眼睛,却仍然不看李枫。“对的,对的?”“妈妈说,你不能和不认识的人走,对吗?”“妈妈是这样说的。”李枫的脸上,露出了一个不易察觉的笑容。“现在,你认识我吗?”周天生飞快地用眼睛,扫了李枫一眼,随机又把目光移开。“我认识你,你给生生好几根香肠。”“你看啊,你听妈妈的话,妈妈说了,不让你和不认识的人走。可是,现在我是你认识的人,所以,你跟我走,一点儿问题没有,你说对吧?”李枫说着,心里感觉很不舒服,自己怎么就突然变成了,欺骗小朋友的坏叔叔了呢。周天生挠了挠脑袋,“好像……是啊。”忽然,周天生一下子蹦了起来,拍起手来嘻嘻哈哈地笑。他这突然一下子,把李枫吓了一跳。“搞什么?”“你说得对,我们认识,我可以跟你走。咱们走吧,我要去吃香肠。”这些话,是周天生这么长时间以来,说出最多字数的话,虽说说得并不是那么流畅,可他兴奋的心情,无疑完全从这话里面表露了出来。李枫长出了一口气,这下终于使周天生同意了。虽说这种方法,并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方法,颇有些拐骗的嫌疑,可李枫却心安理得,丝毫也没有欺骗了周天生那纯洁心灵的觉悟。李枫认为,这不是拐骗,而是他在想办法帮助周天生脱离苦海,自己将他带走,总要比他像狗一样被关在这里强吧。所以,方法没有好坏,评判的标准,只是结果。就比如这次,李枫所用的方法,虽然不太地道,可对于周天生来说,是一种极好的结果,因此,这个不大光明正大的方法,也顿时显得非常高尚了。……临走之前,李枫把毛青、王长林和王宁叫到了一旁,又特意叮嘱了一番。李枫告诉他们,最多过上一两天,自己就回来去取车刀,等用这个车刀制作了武器以后,自己就帮助工厂里的人弄些粮食回来。李枫叮嘱他们三个,一定要把他们三个自己的事办好了,这段时间,要维持工厂里的稳定。最后,李枫的脑海里,又再次回想起见到的那些老人和孩子,他只是对三人说了一句话,四个字:“善待他们。”吩咐完之后,李枫带着周天生,离开了工厂,返回到龙凤镇另一头,自己的别墅。至于回到别墅的路径,就不能像李枫来的时候,横穿龙凤镇中心了。其实,李枫还真是打算带着周天生,从龙凤镇中心穿过去,凭着两个人的实力,绝对可以把龙凤镇里面所有的丧尸都搅和起来,看着丧尸炸开锅,那有多带劲儿。; 第一百二十二章 回到别墅 可是,周天生实力虽有,却让人非常失望,别说让他横穿龙凤镇了,只怕一听到丧尸的嘶吼,周天生就腿脚发软,连走都走不了了。到了那时,就不是二人搅和丧尸了,而是却给丧尸送菜去了。 因此,李枫只有老老实实地,带着周天生从镇子的周边,绕到了别墅的一头,所行走的路线,估计和大黄牙来袭时所走的路线差不多。 一边走着,李枫一边总结这次的工厂之行。自己此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先下手为强,把对别墅的威胁,消灭在萌芽状态。这个目的,无疑是圆满地完成了,可以说只是这一件事,李枫便不虚此行了。 另外,李枫此行也收获颇丰。当然了,实际物质上的收获,比如多少粮食,多少物资,根本一点儿没有,但李枫觉得自己此行的收获,比这些实际的物质要丰厚得多。 首先,他找到了一件更加锐利的武器。那件武器,此刻还没成型,只是在雏形阶段,但李枫可以想象,一旦那件武器成型,他持在手里,将所向披靡,丧尸更加不堪一击。只是不知道,那件武器,能不能看得破铁甲丧尸的外皮。如果铁甲丧尸的外皮都能砍穿,那简直是捡到宝了。 然后,李枫在杀了张丰年的同时,获得了工厂里剩余三位首领的认可。李枫相信,只要自己一招手,那三个人,必定会应召至自己麾下。说实话,李枫瞧着工厂里的两百多人,真有些眼热。这要是都成为自己的手下,那该发挥出多么强大的能力。可是,李枫觉得这件事不能着急,自己第一次去,只是凭借凌厉的手段,使三个人感到恐惧,并未使三个人之外的人臣服。如果强行收编了那些人,人心太不稳定,没准儿就会闹出什么乱子。所以,李枫并不着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以后的机会有的是,李枫只需把握住一次,便可让那些人服服帖帖的归到自己身边。 还有,李枫觉得自己此行最大的收获,就是身旁这个周天生了。这个家伙是个变异人,原来人也不是被丧尸咬了之后,就一定会变成丧尸,还是有一定的几率发生变异的。变异后的人,实力也是出奇的强大。起码,李枫就认为,自己这个曾经两次吃过变异植物果实的人,力气就不如周天生这个变异人。 “这家伙,这身体,拍起丧尸来,绝对和拍死老鼠差不多……”李枫得意地想着,不禁向身旁的周天生望了一眼。 周天生两个大眼珠子,正滴溜溜地转动,在偷偷地打量着李枫。一见李枫望过来,周天生立刻把眼睛望向了一旁,脖子一缩,要多猥琐有多猥琐。 见到周天生这样一副样子,哪里能够看得出来,这个就是将来的猛将啊?李枫气不打一处来,伸出巴掌,照着周天生的后脑勺子拍了下去。周天生的个头儿太高,李枫扬起手臂,本来是冲着后脑勺拍下去的,哪知道却一下子拍到了周天生的肩膀上。“我叫你缩脖子,我叫你不敢看我,我叫你畏畏缩缩……”一边骂着,李枫一边噼里啪啦地拍着,只把周天生的肩头拍得山响。 动静虽然大,可李枫知道,周天生这家伙皮糙肉厚,绝对不会感到一丝的疼痛。 但是,周天生躲躲闪闪,举起手臂来招架,脸上显出一副极为痛苦的神色,一边躲闪一边哀求,“别再打我了,求求你,别再打了。”李枫看他的模样,就好像自己的巴掌,是板砖,一下一下拍在了周天生鸡蛋壳儿一样的脑袋上。 李枫更加生气了,“让你求我,没骨头的东西。”接着,周天生的后背上,又挨了李枫几巴掌。 …… 回到别墅的时候,天已经快要黑了。 吴志、程莎莎和林小蝶,等待李枫,早就等得心焦如焚,这一见到李枫回来,一个个自然都开心得很。别人还都能保持矜持,程莎莎欢喜的跳来跳去,跟一个小麻雀一样。 欢迎完李枫回归之后,大家又对李枫身后的周天生发生了兴趣。 “好家伙,这个大家伙,枫哥你是从哪里带回来的?”吴志双眼放光,看着周天生说道。周天生高大雄壮,任是谁见了,都不免惊叹。 “他叫周天生,以后,就跟咱们一起生活了。”李枫沉声说道。 程莎莎第一眼看见周天生时,被周天生凶猛的外表震慑到,心脏跳动个不停。可是,随后程莎莎发现,这周天生缩头缩脑地躲在李枫身后,眼睛也不敢看众人,只向着地面上瞄,似乎要比她还要害怕。 程莎莎不由得胆气一壮,调皮捣蛋的性子又发挥了出来。她走上前去,脸上露出甜美的微笑,围着周天生转了好几圈儿。周天生的眼角,一直都盯着程莎莎,随着她的转动,不断地调整自己的身体,尽量与程莎莎保持距离。 几圈下来,程莎莎终于确定下来,这人外表看起来凶悍,其实是个毫无威胁的家伙。程莎莎清脆地笑了几声,忽然伸出手掌,拍了拍周天生的胳膊,“嗨,你叫什么名字?” 周天生缩着脖子,躲到了一旁。他不敢看程莎莎,低着头说道:“生生,我叫生生。” 程莎莎一见他模样,笑得更加厉害。她飞快地跑到李枫身边,抱住李枫的一只胳膊,“呵呵,枫哥,真是笑死我了,这个家伙居然叫生生。枫哥,你说他怕什么?好像我要吃了他一样。” 李枫面色一沉,“莎莎,以后你不许欺负生生。他……”李枫说到此处,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这里有问题。” 李枫的话,清晰地传进了每个人的耳朵里。程莎莎顿时收敛起笑容,“我还以为这人有意思呢,原来是这么回事,好吧,我程莎莎,可不欺负这种人。” 吴志的脸上,也显出了失望的神色,“原来是个绣花枕头,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的草包啊。” ; 第一百二十三章 要吃你的香肠 “老吴,平时让你说,连个扁屁也挤不出来一个,说些没用的倒是一套一套的。”李枫有些不高兴了,“以后,你把周天生给我照顾好了,掉下去一两肉,我找你算账。” 吴志挨了训,不敢说什么,可从他挤眉弄眼的神情上看,一看就知道吴志是相当不满意。 李枫挑了挑眉毛,“咋地,我让你个老小子干点儿事,你还不愿意咋地?” 正在这时,一个低低的声音说道:“主人,我来照顾他吧。” 这个声音,这是林小蝶。李枫回过头去,看了林小蝶一眼,忽然发现林小蝶的神情很是古怪。只见林小蝶的一双秀目,满含着怜爱之情,紧盯着周天生。而且那双眼睛的眼窝里,湿漉漉的,有泪光在闪动。这林小蝶看着周天生,明显是激动了。可她为什么激动成这样?难道周天生长得像她梦中情人? 林小蝶是李枫的奴隶,以前林小蝶的种种烂事,李枫也不计较了,想计较也不行了,时光不可能倒流。可是,从林小蝶跟着李枫的那天起,林小蝶的整个人、整颗心,就都是李枫的。李枫要不要,那是另一种说法,但是林小蝶绝对不能背叛,就是有背叛的想法也不行。可是,看林小蝶现在的样子,岂止是背叛,简直不把李枫这个主人放眼里。 李枫冷冷地问道:“告诉我个理由。” 林小蝶一直都很敏感,她能察觉到李枫的喜怒,可是这次,林小蝶似乎变得又瞎又聋,分毫也未察觉到李枫的怒火。她的双眼,一直盯在周天生身上,看着她那专注的目光,李枫的心里,竟然产生了一丝妒忌。 李枫正要发怒,就见林小蝶转过脸来,眼泪汪汪地看着李枫说:“主人,我想起了我弟弟。” “你弟弟?”李枫一怔,这怎么好端端地,突然冒出来一个弟弟,实在有些出人意料。 接着,林小蝶讲述起她的弟弟。她的弟弟叫林小东,比林小蝶小四岁,今年十八岁。在林小东小的时候,由于发烧烧坏了脑子,所以落下了智障的毛病,智力永远地停留在了六七岁时候的水平。林小蝶常年照顾自己这个有病的弟弟,因此和弟弟建立了很深的感情。这次,林小蝶见到周天生,症状几乎和她弟弟一个模样,不由得触景生情,想起了曾经的姐弟之情。 “原来是这么回事,看来你也是个苦命的人啊。”李枫焕然大悟,同时,他也有些理解,林小蝶为什么在公司里,拼命地钻营,不惜自己的身体,很可能就是为了弟弟,多赚些钱给弟弟治病。如此一来,李枫对林小蝶的嫌恶,又减少了几分。 他挥了挥手,“好吧,周天生从今以后,你就来照顾吧。”李枫大手一挥,定下了由林小蝶照顾周天生。谁没有个七情六欲,林小蝶虽然是自己的奴隶,可也允许她有些姐弟之间的感情,是吧? 李枫转回身,对着周天生,指了指林小蝶,“生生,从今天开始,你就跟着她,你就叫她,叫她小蝶姐姐吧。” 周天生瞄了林小蝶一眼,晃了晃头,“不,生生要吃香肠。” 李枫耐着性子说道:“你小蝶姐姐有香肠,她有许多又大又粗的香肠,管够儿你吃。” 周天生拍手笑道:“好啊,好啊,生生最喜欢吃香肠了。” 林小蝶走上前来,拉住了周天生的大手,“走吧,跟姐姐走,姐姐带你吃香肠去。”林小蝶的神情极为温柔,看来她是真把周天生当成自己的弟弟看待了。 周天生欢天喜地,跟着林小蝶向别墅里走去。 李枫望了望两人的背影,心里颇不是滋味儿,他有点儿后悔了,不该让林小蝶来照顾周天生。 这时候,程莎莎笑嘻嘻地,挨到了李枫身边,小嘴儿凑到李枫的耳朵边,细微而香喷喷的口气,喷得李枫耳朵直痒痒。“枫哥哥,我也想吃香肠。” 李枫正跟林小蝶生气呢,沉声道:“你要吃香肠,找你小蝶姐要去,她多得很。” “可是,我要吃的香肠比较特殊,小蝶身上没有,你身上嘛,倒是有一根。” 李枫白了程莎莎一眼,一巴掌拍在了程莎莎娇柔滑腻的屁股上,直拍得程莎莎“哎呦”地娇喝了一声。“你枫哥哥我的香肠,可不是随便就能吃得的。你想吃,以后再说吧。” 程莎莎崛起了小嘴,气鼓鼓地说:“为什么小蝶姐吃得,我就吃不得了?偏心眼儿。” …… 林小蝶带着周天生,来到了别墅的地下室。她手里面拿着一把钥匙,钥匙是吴志给他的,现在,别墅里的一切物资,都由吴志来掌管,吴志拥有唯一一把打开地下室储物间的钥匙。 地下室的举架并不是很高,将将两米多,在地下室的顶部,有许多凸出来的称重梁,那些承重梁,都不到两米。周天生两米出头,他憨头憨脑地,也不仔细去看头顶。因此,一颗脑袋在承重梁上撞了好几下。 林小蝶望着捂着脑袋的周天生,柔声问道:“生生,疼不疼?” “疼。”周天生说着,做出一个疼得龇牙咧嘴的表情。 林小蝶柔声道:“你再向前走的时候,把头放低一些,这样就撞不到了。”说着,林小蝶还给周天生演示了一遍,如何走路,脑袋才不会碰到承重梁。 周天生若有所悟,再走时,果然像林小蝶教的一样,把头放低了往前走。直到走到储物间前,周天生的脑袋,再也没有被承重梁撞到过一次。周天生嘻嘻地傻笑,显得非常高兴,“姐,真的不会撞到头了,生生好开心。” 林小蝶微笑一下,竖起了拇指,“生生好厉害。”然后,她转过身去开锁,钥匙插进锁孔里,向左方转动时,林小蝶颇多感慨,周天生就和自己的弟弟一样,并不是笨,他们这类人,其实很聪明,只要教给他们,他们就能学会。 ; 第一百二十四章 谋划取车刀 打开门锁,林小蝶说了声,“生生,在外面等我,哪里也不许去。” 周天生答应了一声,老老实实地站在了门口,静静地等待着,果然一动也不动。 过了一会儿,林小蝶从储物间里走出来,怀里抱了一大堆东西。这些东西,都是林小蝶精挑细选过的。周天生说要吃香肠,可香肠并没有多大的营养价值,林小蝶取出来的东西,都是一些高营养的物质,比如豆粉,水果罐头,还有一些腌制的烤鸭、烤鸡等。 林小蝶抱着这一堆东西,哗啦一声堆到了周天生面前。周天生虽然智力不够,可是这些好吃的东西,还是认得的。一看见这么多好吃的东西,周天生禁不住口水流了出来。他虽然馋的厉害,却也没有不管不顾地抓起来便吃。 林小蝶赞赏了周天生一句,“生生,你真懂礼貌。”这句赞扬,林小蝶是发自真心的,周天生能够忍受住食物的诱.惑,说明他还是有些教养的,并没有傻透气。 “妈妈告诉过我,要做一个懂礼貌的孩子。”周天生回答道。 “对,妈妈说得对。生生,你答应姐姐,以后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要做一个懂礼貌的好孩子。” 周天生极其认真地点了点头,“姐姐,我听你的话。”林小蝶面露柔和之色,说道:“吃吧,生生,这些都是你的了。” 林小蝶长相漂亮,而且对周天生的神态,自始至终都温柔无比,这完全取得了周天生的信任,周天生非常乐意听林小蝶的话。这时,周天生听到了林小蝶同意他吃,立刻欢欣鼓舞了起来,坐在地上,撕开各种食品的塑料包装,将一样一样的东西,紧着往嘴里塞。 林小蝶算是开了眼界,这周天生的吃相,像是饿鬼下凡了一样。不过,林小蝶对周天生的这副吃相,没有一丝的恼怒,反而觉得这样的周天生,看起来非常可爱。 任是谁见了,周天生凶猛的模样,加上这更加凶猛的吃相,都不会有丝毫感到可爱的地方。可林小蝶,就是觉得周天生看起来好可爱,一瞬间,在这冰冷残酷的末世里,林小蝶察觉到自己的心中,有一股暖流涌动,这是她经历末世以来,为数不多的几次感到温暖的时刻。 …… 李枫回到自己的健身房之中,仰躺在上,眼睛里看着天花板,脑子里却在筹划着今后的行动。 现在最主要的,还是获得武器。武器的材料就摆在那里,只等着取来车刀,便可以制作出武器了。关键是怎样获取车刀。 王德才家里的位置,正处在龙凤小区的核心,基本上是龙凤镇里最为凶险的地方。自己一个人去,确实有些太过于冒险,想要去也行,还是那句话,好好准备一番才行。 可是,准备些什么呢?李枫暗自琢磨着,琢磨来琢磨去,还是要在变异植物上下功夫。去取车刀这件事,时间颇为紧迫,现在这间房间里,还有好几种变异植物不知道用途,其中很可能就有李枫用得上的。可是,要试出各种变异植物的攻击手段,实在有些费时,就算李枫忙活今天一个晚上,也不一定试验得出来,只好在现有的变异植物身上打主意了。 现在他能够用到的变异植物,只有芥菜榴弹手和变异大白菜,这两种植物,对丧尸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像变异莴苣啥的,只是生长出果实,改变人的体质,通过人来杀灭丧尸,并不是直接攻击丧尸。 李枫想着,自己去的时候,完全可以带上一些芥菜榴弹手和变异大白菜的幼苗,等到用时,把幼苗往地上一摆,便可对周围的丧尸产生杀伤。 但随后,李枫又摇了摇头,这个方法可行是可行,只是操作起来有些困难。幼苗自己可以带着,但是别忘了,除了幼苗以外,还有两种变异植物吸收的金属也得带上。一两棵变异植物显然是不行的,要带也得带十棵以上,两样加起来是二十棵,每棵变异植物,就算只吸收一公斤的金属,算下来也是二十公斤的金属。 二十公斤的金属倒是不重,但是非常占地方。李枫此番前去,最好是轻装上阵,这二十公斤的金属,显然要占用很大的空间,这样有些不大好。 这时,李枫猛然想到了自己初次进入别墅,遇到的那只变异犬。杀死变异犬的,是变异仙人球儿。那棵变异仙人球,吸收金元素后,会产生剧烈的爆炸,连变异犬那么强悍的生物,也被它活生生地炸死了。要是此次前往龙凤小区,有一棵仙人球儿该多好。这一棵仙人球儿,就足以应对各种危险了。 想到这里,李枫立刻从上翻身坐起,把吴志叫了上来。 过了一会儿,吴志颠颠地跑了上来。吴志已经不知道,这是李枫第多少次,随意地把他叫到楼上来了,对于此事,吴志早已经习惯了。其实不习惯也得慢慢习惯,谁叫李枫是老大呢。 “枫哥,什么事?” “老吴,你看看,哪里能给我弄一个仙人球儿回来。”李枫沉声说道。 “仙人球儿?”吴志皱了皱眉头。他知道,李枫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可以使植物发生改变,所以,李枫总是叫他去找一些稀奇古怪的植物,这点吴志都渐渐适应了。可是,他一听到李枫要他去找仙人球儿,仍是不免有些为难。 别墅里自然养了不少的花卉,可像仙人球儿那种很长时间开花的花卉,别墅里是从来没有养过。别墅里没有,势必就要到外面去寻找,外面到处都是丧尸,吴志可不敢像李枫一样,到外面去闲逛,那不是找死嘛。 当然,要对李枫说没有仙人球儿,一时之间,吴志又不敢张口,李枫肯定又该说他这个老东西没用了。但不说又不行,实话实说,也总比撒谎要好。 吴志心里面翻江倒海,正酝酿着要把实话说出来,“枫哥……”忽然,吴志脑子里亮光一闪,不对,仙人球儿,他好像在哪里见过,只是时间过去了很久,他想得不是那么真切了。 ; 第一百二十五章 搞到仙人球儿 李枫不知道吴志在搞什么,话还没等说完,又被他咽了下去,真是莫名其妙。“什么?说呀。” 吴志挥了挥手,“枫哥,我好像想起来了,又好像没想起来。不行,我去看看。”说着,吴志转身边走。 “什么想起来又没想起来的?莫名其妙。嘿,你把话说清楚……”看来,吴志是说不清楚了,李枫话没等说完呢,吴志早就走得没影了。 吴志下了楼以后,直接找到了老婆刘淑琴。刘淑琴见丈夫风风火火,好像屁股上着火了一样,问道:“老吴,你疯疯癫癫的,这又是闹得哪一出?” 吴志四外看了看,发现这里人来人往,拉住了刘淑琴的手,“老婆,我急得不行了。走,咱们找一个没人的房间。” “死鬼,昨天刚弄过两次,折腾了一整夜,今天就急得不行了?你都多少年,没这么精力旺盛过了?”刘淑琴的脸一红,还以为吴志要拉她去干些什么呢。 吴志看见刘淑琴宛如少女般的羞涩,心里微微一荡,随即低声道:“你个老娘们儿,想什么呢?我是有要紧事问你,谁要和你干那事?你当我是铁人。” 刘淑琴一怔,“什么事?在这里不能说。” “跟我来吧,少罗嗦。”吴志拉着刘淑琴,四处找空房间,最后两个人躲在一个角落里。 “老吴,什么事啊,搞得神神秘秘的。” “小琴,你还记不记得,末世前,别墅里有过一盆仙人球儿。” “你说的是莎莎偷着拿回来的那盆儿?藏在小兰的被窝里,扎得小兰屁股上全都是刺儿的那棵仙人球儿?” “对,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正是那棵把小兰屁股炸烂了的仙人球儿。后来,程先生不是让你把那棵仙人球儿处理了嘛,你给扔哪里了?我急用。” “就是这件事?为了一个仙人球儿,你弄得跟地下党接头一样,有病啊你。” “你个老娘们儿懂什么?这是枫哥要的东西,枫哥吩咐的事,就是最高机密,绝对不能让人偷听去。行了,别说没用的,你还能不能想起来那棵仙人球儿处理到哪里去了?” “让我想想。”刘淑琴皱着眉头,思索了片刻。“我想起来了,那盆仙人球儿,我拿出之后,没舍得扔,顺手放在了正门的花坛里了。天这么冷,外面的植物都枯死了,恐怕,那盆仙人球儿也死了吧。” 吴志听闻此言,好像旋风一样跑了出去。周围的人,都以一种怪异的眼光,看着吴志,都很不明白,吴志这老胳膊老腿的,居然还能以这样的速度奔驰。 大家都在屋子里,看着吴志干什么去。只见吴志直奔到花坛前面,这才停下脚步,围着花坛子转起圈儿。忽然,吴志顿住了身形,伸手从花坛子里,取出来一件东西。至于是什么,大家都看不清,因为吴志以后背对着众人,他拿起来的东西,被他的身躯挡住了。 吴志捧着那件东西,停顿了许久,大概足有两分钟。大家看得出来,吴志是在认真地打量那件东西。 吴志的这番举动,不由得引起众人的好奇心,吴志究竟拿出来的是什么?每个都想知道。 但是,显然众人的好奇心是得不到满足了。只听吴志哈哈笑了几声,大声道:“活的……没有死。”然后,就见吴志在身前鼓捣了一阵,转过身来时,一只手放在怀里,怀里鼓鼓囊塞的,原来吴志把那样东西揣在了怀里了。这一下,众人更加瞧不见那件东西是什么了。 吴志的脸上,带着十分欣喜的表情,转身回来,走到门口时,众人闪到了两旁,给吴志让开了道路。 在吴志经过刘淑琴时,刘淑琴低声问道:“没死?” “没死,看起来有点儿蔫,但还没有死。”说着,吴志又急急忙忙地爬上楼梯,向楼上走去。 众人的心里,充满了失落,他们是多么想知道,吴志到底把什么东西踹到怀里了啊,可是,这个愿望,这辈子是不可能实现了。 听到了吴志的脚步声,李枫腾地一下,从上坐了起来,随后站到了地上。 片刻后,吴志走进了房间。他敞开衣服,从里面拿出一件东西,递到了李枫面前,“枫哥,你看,这是什么?” 那是一个小小的花盆,上面还沾着不少泥土。李枫觉得自己的手,都有些微微的颤抖,接过花盆,然后向花盆中间看去。只见一个乒乓球儿大小的仙人球儿,正处于花盆的正中心,敦敦实实地生长着。 其实,对于寻找到仙人球儿这件事,李枫并没有抱多大希望。仙人球儿野生的很少,要是有的话,只有是人工种植的。他把吴志喊上来,就已经知道了,别墅里并没有种植仙人球儿。李枫都已经打算好了,没有仙人球儿的话,自己只好带上些芥菜榴弹手和变异大白菜的幼苗了,至于材料,虽然带上比较碍事,却也不得不带。 吴志能够找到一棵仙人球儿,这根本就是出乎李枫意料之外的事。 见到这棵仙人球儿,李枫高兴坏了,这哪里是仙人球儿啊,简直比和它一样大的一颗钻石还要珍贵。 吴志见李枫喜形于色,心里也很高兴,“枫哥,我看了,这棵仙人球儿虽然在外面放置有差不多三个月了,可是这东西皮实,还是活的。” 李枫注目向仙人球儿看去,可不是嘛,正如吴志说的一样,仙人球儿的躯干上,虽然蒙了一层灰尘,可在灰尘薄弱的地方,一抹绿色透露了出来。那是生的颜色,是生命的颜色,也是希望的颜色。 李枫拍了拍吴志的肩头,“老吴啊,你不错。” 吴志等的,就是李枫的一句夸奖,“你不错”这三个字,虽然字数少了点儿,可却让吴志感到非常满足了。吴志笑嘻嘻地说道:“只要枫哥高兴,我老吴就算是累死,也心甘情愿。” “好了,老吴,你这份功劳,我会记下来的。” 吴志欢欢喜喜地离去了。 ; 第一百二十六章 出发 李枫把那棵仙人球儿,反反复复地看了许久,越看越是喜爱。这仙人球儿,虽然此时看起来肉嘟嘟的,可爱得很,可是,谁能想的到,这东西是一件对付丧尸的大杀器,威力堪比炸弹。 “如果以后,能够大量种植仙人球儿,对付丧尸,可就容易多了。”李枫不由得遐想了一阵。 许久之后,李枫的心绪才平静了下来。他又开始去想,自己取到了车刀后,有了武器,要去干什么。 那就到了兑现诺言的时候了。李枫答应过毛青他们三人,要为他们想办法,弄到些粮食。这点,是李枫必须要去做的。男子汉大丈夫,无信不立,答应别人的事,就要说到做到。其实这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李枫可以通过搜寻粮食,在毛青他们那里,建立起自己的威信。 末世生活实在不易,粮食,粮食,到哪里缺的都是粮食。“就不能给我弄个大粮库,里面有数不尽的粮食,吃也吃不完的粮食?” 过了片刻后,李枫再次平静了下来,他知道,自己的想法,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已。倒不是说不可能找到成堆的粮食,关键是再多的粮食,也有吃完的时候。而且粮食这东西,保质期也就是几年而已,到时候都变质了,根本不适合人类食用了。所以,想要长久地生存下去,还要开垦出一片农田,自己种粮食。 反正这个世道,需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也不是一时片刻能够考虑得周详的。况且,就算考虑得再周详也没什么大用处,谁知道今后的事情要如何发展,没准考虑得再好,一个小的事情,便会使整件事发生改变。现在,还是先顾眼前再说吧。 粮食到哪里去获取呢?这是个问题。李枫在穿过龙凤镇时,曾看到过几家粮店,里面肯定存有许多粮食。可是,那些粮店,都在镇中心,凭着李枫带领那些普通人,根本可以不予考虑。那么,应该到哪里去呢? 李枫走到了三楼的健身房的落地窗旁,向龙凤镇远眺。站在这里,可以非常清晰地看见,龙凤镇里丧尸组成的一个个黑点儿,正在缓慢地游荡着。 李枫的视线,沿着龙凤镇的主路,一路看下。主路以一种弯弯曲曲的方式行进着,在离开龙凤镇之后,主路变得笔直。再向前一公里多一些,主路旁分出了一条岔路,那条岔路,正是通往别墅的路。主路又延伸了不到三公里以后,便被远山挡住,再也看不见了,只能看见一些,在主路上停着的废弃的车辆的车顶。 李枫不由得想,主路看不见的地方,又延伸到了哪里呢?这时,李枫忽然看见,在差不多有七八公里的地方,有一片红颜色区域。由于距离太远,李枫并不能看清,那些红颜色的东西是什么。李枫好奇地想,那些东西是什么呢?有什么东西,是红颜色的呢? 忽然,李枫头脑里灵光一闪,他想到了那是什么。原来,那是一处乡村,红色区域,正是某个农家屋顶上红色的瓦片。 望着那红色瓦片发出的红光,李枫看得呆了。他想到了,既然龙凤镇丧尸太多,不好去镇中心搜索粮食,那么,何不到龙凤镇周边那些广阔的乡村去寻找。诚然,乡村里面的粮食,肯定没有龙凤镇里的粮食多。但乡村每家每户,都至少储藏有一个月甚至几个月的粮食。自己完全可以带着工厂里的那些人,到乡村去挨家挨户地搜寻粮食,积少成多,估计很快便会搜索到足够二百多人,吃上几个月的粮食。 最关键的是,乡村人口稀少,丧尸肯定不多,也没有龙凤镇丧尸那么密集,相对来说,要好对付许多。 李枫的目光,始终盯着远方,脑海中一直在筹划着这件事。他越想越是觉得,这个办法可行,可说是没有办法之中最好的办法了。 这件事就暂时这么定了,李枫却也没有忘了,到龙凤镇中心的几家金店,去收集金银钻石等贵重元素。不过此事,要等为工厂里的二百多人,解决了粮食问题再说,做事总要一步一步来,不是吗? …… 第二日一早,太阳刚刚从东方升起,李枫便从上起来。 洗漱一番,吃了一些东西以后,李枫又把需要携带的东西,再次检查了一遍。长刀悬挂在李枫的左侧腰间,这样,李枫一伸手,便可将刀抽出,十分便利。李枫抓住刀柄,将那柄刀从刀鞘里面抽出来一半,钢刀发出“嗡”的一声脆响,锋利的刀刃上,反射着冰冷的寒芒。 “啪”地一声,李枫把抽出来一半的刀重新合上,又取过来桌子上的两捆绳索,悬挂在了左侧的腰上。李枫对于这种绳索非常满意,绳索不粗,所占的空间不大,而且材质轻巧,带在身上感觉不到一点儿多余。关键是这种绳索,用途还十分广泛,实在是不可多得好东西。 除了刀和绳索以外,李枫又准备下一个背包,背包里面装了一些干粮和一些水。最后,李枫又把那棵仙人球儿,小心地放在了背包里面,以免仙人球儿受到挤压。至于仙人球儿需要吸收的金子,李枫是揣在了怀里的。 一切东西都准备妥当后,李枫拿出了王德才给他绘制的,龙凤小区内部的地图。仔细看了一遍地图上,王德才家所在的位置。其实在这张地图上,也只能看出来这些信息,至于说如何进入龙凤小区里面,通过这张地图,是完全看不出来的,只能到了现场之后,根据现场的情况,再判断从何处进去。 在早晨七点三十二分,李枫背上背包,由房间里走出,下到了一楼。才一下到一楼,李枫便看见吴志夫妇,程莎莎,林小蝶和周天生早在一楼等着他了。 李枫昨日,只是简单地和吴志说了一下,自己今天还要出去,没想到几个人一大早,就在这里等着送他了。 ; 第一百二十七章 进入龙凤镇 李枫不觉心中一暖,看来自己在几个人的心里,还是有一些分量的。在末世的这些日子里,李枫也渐渐地体会到了,末世并不是一个人的末世,幸存者虽然少,却也四处都能碰到,人和人之间,是不可避免要互相接触的。只是,末世带来的,是人与人之间的规则发生了转变而已。 吴志看李枫走了下来,立刻凑上前去,来到了李枫面前。对于李枫,吴志是打心眼儿里感激的,他在末世前,说得好听点儿,叫管家,说得不好听,其实就是个长工,没什么本事,也没什么地位,岁数又这么大了。没想到,自从跟了李枫以后,吴志成了李枫之下,手握实际大权的人。吴志从来也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能成为这样的人物,他怎能不感激。 “枫哥,出去了小心点儿。”吴志发自内心地说道。 李枫点了点头,“我出去了,你可要把家看紧了。窗户的工程尽快完成,不仅要速度,也要质量。我实话跟你说吧,窗户堵上之后,就是十个八个丧尸一起撞,也能安然无恙,要做到这种程度才行。” 吴志点头道:“枫哥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李枫又把头转向程莎莎,朝着程莎莎笑了一下,然后又看向了林小蝶。一看向林小蝶,李枫不由得感到有些好笑。只见周天生像个孩子一样,躲在林小蝶后面,在林小蝶的肩膀上,把眼睛露了出来看李枫。见李枫看他,他又把脖子一缩,将头躲到了林小蝶背后。 周天生还以为,自己只要把头藏起来,李枫就完全看不见他了。他也没想想,林小蝶身形苗条修长,他跟个水缸一样粗壮,林小蝶的身体,怎么可能把他完全遮盖上。看来,当年那个掩耳盗铃的故事,就是以周天生为原型创作出来的。 李枫笑了几下后,对林小蝶说道:“照顾好这个傻小子。” “嗯,主人放心。”林小蝶答应道,紧接着,林小蝶又说道:“主人这次去,千万小心点儿,外面的丧尸太多。” 李枫仔细打量了一下林小蝶的表情,发现林小蝶的脸上,也透出一种关心的神情。对于林小蝶,李枫从来没有真正用心过,有的时候心情不好了,真就把林小蝶当成奴隶对待。按理说,林小蝶不可能关心自己,可是为什么她的脸上,是这样的一副神情?难道是假装出来的?可看着又不像是假装的。 李枫甩了甩头,暂时不去管她。这时,程莎莎也凑了上来,柔软的嘴唇,贴在了李枫的耳朵上,轻声呢喃:“枫哥哥,你快点儿回来,你答应过我,要给我香肠吃的。” 李枫微微一笑,用手捏了一下程莎莎小巧的鼻子,低声道:“小色丫头……”然后转身向前,直奔别墅的门口而去。 打开房门,外面清爽的空气扑面而来。李枫深呼吸了一口气,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他朝客厅中的几个人挥了挥手,然后大步向前走去。 …… 出了别墅的范围之后,李枫沿着大路,直接朝龙凤镇的方向行去。 昨日,李枫已经在龙凤镇的中心穿过了一次,这次前往龙凤小区,李枫决定来个故技重施,继续从龙凤镇穿过去,直接到达龙凤小区便是。至于说工厂那里,待取得了车刀之后,再赶过去也不迟。 不到片刻,李枫来到了龙凤镇的外围,这里已经有零散的丧尸了。现在,对于这些面目黝黑,浑身充满了死气的丧尸,李枫再也没有一丝的压力,不像最开始时,偶尔见到一个丧尸,都会让李枫心惊不已。 待到第一个丧尸扑过来时,李枫抽出腰间的长刀,拦腰砍在了丧尸的身上,丧尸顿时被这一刀腰斩。由于丧尸奔跑的速度极快,上半身保持着巨大的惯性,李枫这一刀下去,丧尸的上半身,蓦然和下半身分离了开来,上半身啪地一声,摔在了下半身之前的地面上。 丧尸虽然受到了如此巨大的伤害,可是它仍然顽强地拖着内脏,向李枫爬去。 此时李枫已经把刀上的血迹甩干,插在了腰间的刀鞘里。他之所以对这第一个丧尸下手,是想试验一下这把刀的威力。一试之下,果然比之前那把刀锋利了许多,砍在丧尸的腰骨上,一点儿也没觉出有任何的阻碍感,可见其锋利程度,至少是之前那把刀的一倍以上。 随后,李枫大步朝前奔去,任凭丧尸在他身后追赶,李枫再也不去理会。只是偶尔有些丧尸在前拦路,李枫也不再避让,那样多麻烦,李枫抽出刀来,在身前的丧尸身上砍上一刀,拦路的丧尸,顿时不见,趴在地上变成了两截。一路上,李枫也没怎么出手,总共变成两截的丧尸,不超过十个。李枫不禁想,也不知道这些丧尸,会不会像水蛭或者蚯蚓一样,断为两截后,会变成两个,那自己这样的手段,可就是在为丧尸的繁殖作出贡献了。 “管它会不会变成两个,反正现在被砍倒的丧尸,一个个像死狗一样。” 很快,李枫接近了龙凤镇的中心。李枫又掏出绳索,在各个高楼之间飞来飞去,地面上的丧尸,像一群无头苍蝇一样,追着李枫飘忽的身影东奔西走。李枫估计,这些丧尸一定累得不轻。 在上午八点十分左右,李枫终于穿过龙凤镇的中心区域,来到了龙凤小区的外围。 龙凤小区四面临街,一共有四个出入口。在四条街路上,只有靠近龙凤镇中心的那条街路上,丧尸比较密集,其余三条街路上,丧尸并不是很多,零零散散地在街道上漫无目的地游荡。 除了四个出入口外,龙凤小区的周围,都是差不多一米五高的,顶上带着枪尖儿的铁栅栏。李枫来到正门时,发现龙凤小区的正门哪里,位置比较空旷,而且丧尸的数目很多,并不适合从这里进入。 ; 第一百二十八章 进入小区 其实,李枫想要进入,不必非得从门进入,那一米五高的栅栏,在李枫面前,和没有一个样。但是,李枫还是决定挑一个丧尸少的地点进去,现在到了目的地,一切以小心谨慎为主。 李枫沿着街道飞驰,身后又有不少丧尸跟随,李枫回头瞥了一眼,至少有三四十个。丧尸们撒开两条大腿,张牙舞爪地追着李枫,这种情形,很像是末世前的黑社会街头火拼。 李枫也不去管身后,反正追上一段时间,随着距离拉远,超过了丧尸的感应范围,有些丧尸就会掉队了。他的注意力,主要是集中在龙凤小区里,他在观察,由哪个地方进入比较好。 在拐到了另一条街路,沿着街路奔驰了大概有五十米后,李枫的眼光一亮,随后纵身一跳。他的身体,像一只大鸟一样,飞到了四米的高空,铁栅栏在他的身下滑过。等到李枫落地时,已经越过了栅栏,来到了龙凤小区内部。 李枫之所以选择由此处进入,是因为这里是小区的一个独立的水站,距离小区里的楼房很远,周围没有几个丧尸活动。最关键的是,此处的地形较为复杂,水站是一个二层小楼,周围又有许多保护设施,将水站完全隔离了出来。这样,李枫在进入之后,只要上到水站的二层楼顶,便会甩掉所有的丧尸。 另外,出了水站之后,沿着一条小区里的路前行个五十多米,便可以到达一个七层楼的下方。那段五十米的距离上,看起来有至少二十多个丧尸,如果穿过去,可能会有被丧尸围住的危险。可是,这个小区里,哪里丧尸都不少,从哪里走,都有可能碰上危险。 只要穿过这五十多米的危险区域,到了那座七层楼下方,然后上到七层楼的楼顶上,李枫便可以安然无恙地通过各个楼房的楼顶,接近王德才家的楼房了。 打定好主意后,李枫再不犹豫,飞身一跳,然后甩出绳索,来到了水站楼房的楼顶上。 李枫踏着水站的楼顶,又来到了楼顶的另一侧,低头看了看下方前路上的二十几个丧尸,飞身从楼顶上跳下,跳到了街上。 …… 李枫才从楼顶上跳下来,便被街上的丧尸发现。分布在李枫四周的,离他落地点最近的六个丧尸,朝着李枫扑了上来。 李枫正处在六个丧尸的核心,如果他要是不动的话,下一秒钟,李枫便会被六个丧尸团团围住。 见此情形,李枫毫不惊慌,身子分离向前一窜,已是十米的距离,再向前一窜,又是十米。在两个呼吸之间,李枫已经前进了二十多米,差不多是五十米距离的一半了。那六个丧尸,也已被李枫甩在身后,却没有放弃,追着李枫的身影奔了过来。同时,李枫的前方,又有十几个丧尸朝李枫围了过来。 前后的丧尸达到了二十几个,如果被这些丧尸围上,李枫纵使身手不错,也会处于危险之中。以李枫的身手,在丧尸的重围之中,杀死二十几个丧尸,已经是他能够做到的极限了。可是别忘了,这个小区里,起码有成百上千的丧尸,只要李枫耽搁一会儿,那些现在还散落在四周的丧尸,便会被吸引过来。到了那时候,李枫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突围出去了。 李枫常常在想这个问题,那就是究竟多少丧尸把自己围上,自己会跳脱不了。他计算了许久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一旦围住自己的丧尸数量,超过一百,那么,自己就悬了。 可是,这二十几个丧尸,李枫还不放在眼里。当然,现在最好的行动方法,并不是将这二十几个丧尸全都杀死,那样只会耽误时间,把更多的丧尸吸引过来。最好的方法,是利用速度,把这二十几个丧尸甩在身后,然后上到那座七层楼的楼顶上,只要到了楼顶上,一切都好办了。 前方的十几个丧尸,呈一种半圆形,向李枫扑来。双方的距离,在不断地接近着。李枫早已看准,有两个丧尸中间的缝隙比较大,有大概两米的宽度,自己加速通过,丧尸是反应不过来的。等丧尸反应过来时,自己早就穿了过去。 在那两个丧尸的后方,便是李枫那座楼房了。一扇对开的铁质防盗门,刷着深褐色的油漆,正好处在那道缝隙的前方,现在距离李枫有大概十五米左右。 说时迟那时快,几乎是在瞬间,李枫便和围上来的丧尸撞上。李枫瞅准了位置,身体向前一窜,速度再次激增,朝着两个丧尸之间的缝隙穿了过去。 可就在李枫和两个丧尸擦身而过的时候,李枫见到那扇防盗门猛然间打开,一大堆丧尸从里面冲了出来。冲出来的丧尸,也不知道有多少,前方的丧尸拥挤着,后方仍有丧尸,不断地从门口涌出,现在光是眼睛能看到的,就有二十多个。 李枫身体微微一震,他万万没想到,一扇门的背后,居然隐藏着这么多的丧尸。此时,他距离楼房,还有七八米的距离,这个距离上起跳,并不能跳到楼房上。前方的丧尸,距离他只有不到四米,李枫甚至都能看清前方几个丧尸中间的一个丧尸,左脸上撕掉的一块皮,耷拉在下巴上。 李枫的身形,不禁顿了一下,如果保持这种速度,非得一头撞进前方的丧尸堆里不可。 与此同时,李枫感到左边的手臂一紧,左臂的上臂,已经被左侧的丧尸抓住。紧接着右侧的肩膀一沉,右边的那个丧尸,一只爪子攀到了他的肩头上。 李枫身子一抖,未等两个丧尸抓实,已经将两个丧尸的爪子抖落开。可是,他只是暂时摆脱了两个丧尸的纠缠,马上,两个丧尸又把爪子,搭到了李枫的身上。 更加糟糕的是,李枫经此一耽搁,几乎是停滞不前,身前身后的丧尸,一起朝李枫蜂拥了过来。片刻间,李枫便被淹没在了丧尸群里。 ; 第一百二十九章 危急时刻 所有的丧尸都疯狂了,它们闻到了李枫的气味儿,这可是新鲜的人的气味儿,在这股气味儿的指引下,所有的丧尸,争先恐后地向李枫这个中心点扑了上来。几乎是在瞬间,李枫便感到自己的身体,被丧尸紧紧地挤在中间,想要动一下,都要承受周围巨大的压力。 李枫万万没想到,自己只是一个不小心,便陷入到了这种境地。他被丧尸紧紧地围在核心,感到周围丧尸无数的爪子,搭在自己的身上。 早在丧尸围住他之前,李枫便已非常麻利地,把腰间的一捆绳索摘了下来。突然,密不透风的丧尸群中,飞出一条极细的绳索。那绳索的一头,是一个制作精巧的铁钩。那铁钩带动着细绳,直朝四层楼的一个房间的玻璃窗飞去。 “啪”地一声脆响,玻璃窗被铁钩击碎,声音传出去很远,顿时,在声响周围百米之内的丧尸,全部疯狂地朝着声响的地方涌来。 李枫将两只手,高高地举在空中,铁钩刚刚勾到窗框上,李枫便双手用力,把细绳拉紧。便在此时,李枫觉得自己的肋下,胸口以及后背,传来了隐隐的疼痛。他低头一看,只见至少有五个丧尸,张开大口,面目狰狞地狠狠咬在自己的身上。 李枫心里一凉,此时也顾不得这许多了,他双腿一顿,用力地在地上一蹬,身体如同一个离地的火箭一样,嗖地一声,双脚已经离地两米。同时,李枫双臂也在奋力地倒腾着细绳。李枫的身体,在空中不住地晃动,可是在他奋力之下,片刻之后,便升到了三四米高。 这时,李枫才感觉到双腿上非常沉重,他向下看了一眼,发现两条腿上,各挂着一个丧尸。左腿的丧尸,一张大口咬着自己的裤子,而右腿的丧尸,两只爪子,紧紧地抱住了自己的双腿。 李枫双腿抖了两下,顿时,两个丧尸从李枫的身体上掉落,摔到了李枫脚下的丧尸群里,砸到了起码有十个丧尸。这些倒地的丧尸,几乎是才一倒地,便从地上站了起来,和所有丧尸一起,追逐着空中的李枫。 片刻之后,李枫已经升到了六米,身体靠到了楼体。这时,李枫才微微松了口气。 绳索的另一头,就在李枫头顶差不多四米的位置,李枫刚要沿着绳索向上爬,忽然间,李枫看到在那扇破碎的窗户里,冒出来两个丧尸,其中一个丧尸长得非常小,应该是一个小孩儿变的。 两个丧尸把脑袋从窗户里伸出来,闻见了下方李枫的气味儿。立刻,两个丧尸毫不犹豫地从窗口冲出,直向李枫砸了过来。李枫身体微微一侧,两个丧尸,挥舞着爪子,从李枫的身侧摔向了地面。 李枫望了一眼自己身下,一边坠落,一边还在朝着自己不断挥舞着爪子的两个丧尸,随后将目光收回,两个起落,便升到了绳索的尽头。 然后,李枫将绳索摘下,右手用力向上一抛,绳索的头,穿破长空,勾在了七层楼的楼顶上。李枫拉紧绳索,几乎没怎么用力,便攀爬到了这座七层楼的楼顶。 站在楼顶的边缘,李枫向下观望,只见在楼下的空地上,至少聚集了两百多的丧尸。这些丧尸,团团挤在李枫爬上楼房的位置,不断地向上挥舞爪子,显得暴躁不安。 直到这时,李枫才感觉到,自己的后背,已经被汗水浸透了。刚才的事,真是凶险无比,李枫此时,都不敢相信,自己能够在众多丧尸的包围之中逃脱出来。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丧尸一多起来,就算是再好的身手,那也是没用的。幸好当时就在楼房的脚下,要不然,李枫相信,自己今天肯定是挂在这里了。 随即,李枫又想起,自己曾被好几个丧尸咬过,也不知被咬下去多少肉。想到此处,李枫连忙低头,查看自己的伤势。这一看,李枫放心了。李枫的外衣,是一件黑色皮衣,这件皮衣也不知道是谁的,反正是在别墅里找到的。李枫觉得这件皮衣穿着合身,又不妨碍自己的手脚,于是便一直穿着。 此时这件皮衣,身前身后破了许多大洞,露出里面褐色的内甲。这身内甲,是由变异大白菜的叶子制成的,李枫仔细检查了一下,发现内甲完好无损,丧尸的牙齿,并没有将内甲咬透。 李枫的裤子,是一条牛仔裤,此时也已经破烂不堪,多处地方,露出了里面的内甲。 李枫长吁了口气,这次幸好有这内甲保护,否则,这次自己非被丧尸分食了不可。 …… 李枫只在七层的边缘,停顿了片刻,便转身朝楼顶的另一侧走去。刚才不论多么凶险,那都已经过去,只需总结一下,避免下次再陷入相同的凶险中已经够了,没有必要流连忘返。 李枫看了看前方,到达王德才的那栋二十四层的楼房,一共需要穿过三座七层楼房的楼顶。最接近二十四层楼房的七层楼楼顶,距离那栋楼房,只有三十米左右。李枫的绳索足够长,足可在七层楼的楼顶,将绳索扔到前方的二十四层楼房那里去。 看清了形势后,李枫毫不停留,来到了楼顶的另一侧。他抽出腰间的绳索,用力甩出,绳索一头,搭在了前方七层楼房的房顶上。李枫用力拉了两下,绳索的一头紧紧地搭住。李枫身子向前一跃,身子顿时由楼顶向下坠落。 在距离地面还有十几米时,李枫的身子,已经攀到了那座七层楼房的墙壁上。随后,李枫手脚并用,沿着楼房的墙壁向上攀爬,几个起落,便已来到了楼顶上。如此一来,李枫已经安然地跨过了一座楼房,只需再跨过一座楼房,便可到达最前方的那座七层楼房了。 而那座七层楼房的对面,便是李枫此行的目的地,一座二十四层的高层楼房。 在刚刚跨越楼间距离的时候,李枫发现,在楼间的空地上,小区的马路上,瞬间多出来许多丧尸,光是李枫目力所及,就有四百到五百之间。原本这个小区的外面,并没有这么多丧尸,多数丧尸,都是从各个楼房里冲出来的。它们都是被玻璃破碎的声音所吸引出来的。 第一百三十章 细绳断裂 李枫真没想到,玻璃破碎的声音,便会引来这么多丧尸。可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他不打碎玻璃,绳索根本固定不住。幸好,这些丧尸都在地面上,就算再多,对李枫也没什么威胁,只能看着李枫像一个大鸟一般,在各个楼房之间飞来飞去。 跨越这些楼房,对于李枫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十分钟不到,李枫的脚下,便踩在了目标高层前的七层楼房的楼顶上。 李枫站在楼顶,向对面的二十四层高层打量。由于那座高层,住户基本上都是回迁户,所以那座高层建造的并不是非常正规。一般的商品楼房,都是规规矩矩,呈现出一种整体的长方形结构。可是面前的这座高层,却是这里凸出一块儿,那里又凹进去一块,就像是一个小朋友随便用积木搭成的一样。 而且,一般的高层,与其他楼房必须要保持足够的间距,以免采光受到别的楼房的阻挡。可是,面前的高层却没有这个规矩,周围三十米之内,就有三座楼房,李枫所站立的楼房,便是其中的一个。 高层外部,粉刷着一种褐色的油漆,一扇一扇的窗户,在李枫的位置看,显得特别的小。 李枫注目搜寻,王德才家在二十层,他先找到了二十层的楼层。李枫从地下一层一层地向上数,数了两遍之后,确定下二十层的位置。这件事,李枫做得非常仔细,他可不想等到了地方才发现,因为数错了楼层的缘故,自己误入了其它楼层。 接着,李枫又在二十层的区域,搜寻王德才的家在哪里。王德才告诉过李枫,他的家非常好辨认。他有个孙女,今年十二岁,特别的心灵手巧,非常受王德才的喜爱。小丫头在一个艺术班学剪纸,常常把自己的作品,剪成窗花的模样,回到家里后,便和爷爷王德才一起,贴在家里窗户的玻璃里面。 按照这条线索,李枫非常轻易地,便确定下王德才家的位置。那是二十层靠近中间区域的一户人家,玻璃上贴着不少的剪纸,几乎将整个玻璃窗都贴满了。不用问,那么多的剪纸,肯定会将玻璃遮挡住不少,严重影响到房间里的采光,可王德才仍是让小孙女这样做,可见对小孙女的溺爱。 李枫站在楼顶上,算了一下和面前的高层的距离。他发现,由他站立的位置,距离高层的楼顶,已经超过了五十米。而李枫绳索的长度,也就是五十米,因此,想要绳索的一头,搭在高层的楼顶上,是不可能的了。 李枫观察了片刻后,把成捆缠绕的绳索扔了出去。绳索的带着铁钩的头部,像一颗拖着长长尾巴的导弹一般,直朝着高层的十楼飞去。 “喀拉”一声响,十楼中间位置的一家人家的窗户玻璃,被铁钩洞穿。碎裂的玻璃,多数都飞进了房间里,也有部分玻璃掉到了外面,从十楼掉到了地面上,摔得粉碎,同时伴随着几声清脆的玻璃破碎的声响。 李枫朝四周看去,声响立刻吸引了许多丧尸,朝着这个地方奔来。不到片刻,又是两三百丧尸,汇聚到了高层的楼下。这些丧尸,对于李枫来说暂时没有威胁,可李枫但凡有办法,也不愿意把它们都招惹来。 李枫将细绳收回,直到感觉到铁钩已经牢牢地抓在了窗框上,才把细绳抻直,又用力拽了两下,确保万无一失。 忽地,李枫双脚一蹬,身子高高飞起,在细绳的牵引下,向着高层的楼体飞去。 眨眼间,楼体已经近在眼前。李枫用力一拉绳索,准备贴到楼梯上。可是就在这时,李枫觉得手上一空,绳子完全失去了受力的作用。 李枫心里一惊,身子却不由自主地向下方坠了下去。这时,他的身子完全悬空,根本没有一点儿办法,能够阻止自己不向下落去。在李枫的下方地面上,几百个丧尸一起仰头,等待着李枫这个从天而降的人肉,掉到他们中间。 现在,李枫的身子,距离地面,也就是十一二米的距离,以他坠落的速度,要不了两三秒,便会坠落到地上,从而满足丧尸们对于人肉的需求。 可是,李枫的一个动作,彻底打消了丧尸们的愿望。此时李枫,身子距离楼体其实没有多远。李枫看准了机会,抽出腰间的刀,一刀砍在了墙体。登时,李枫下坠的速度,便因为这一下力道而放缓了一些。 李枫接连不断,用刀劈砍着墙体,在砍过十刀之后,李枫的身子,终于稳稳地停在了空中。随后,李枫又是用力一刀,砍进墙壁上的一个裂缝中,随即手腕一抖,刀已被收回,而李枫的身子,则稳稳地落在了窗台上。 李枫落到的窗台,位于这栋楼房的三层。脚下的丧尸,由于李枫与他们距离的拉近,显得更加疯狂。 这时,李枫把细绳收回,看到细绳的前段,有一个非常整齐的断头。李枫思索了一下,便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一定是刚才这根绳子,被碎玻璃割到了,所以才会突然断裂。 细绳虽然断了,可李枫并不担心。在他身上,还有另外一捆细绳,何况,这栋二十四层的楼房,李枫想要从三层,攀到二十层,根本用不到绳索的协助,他只需站在每一层的窗台上,轻轻一跳,便可跳到上一层的窗台上。 李枫仰头看了看,自己所在的位置,正好是王德才家正下方的位置,自己笔直地跳到二十层,便可到达王德才家的窗户外面了。 脚下的丧尸,又叠起了叠罗汉,要把处在高处的李枫抓下来撕碎。这次的丧尸比较多,所以很快丧尸就叠了两层,正在叠第三层,只要丧尸叠到第四层,便可以够到李枫了。 上次李枫见到丧尸叠罗汉时,丧尸只叠到了三层,便再也叠不下去了,因为脚下的根基不稳。而造成根基不稳的原因,是作为根基的丧尸比较少的缘故。这个和上次不同,涌过来的丧尸,至少有五六百,而且还有丧尸在不断地朝这里奔涌,下层的根基足够坚固,所以,这丧尸叠了三层,并未出现崩溃的现象。 ; 第一百三十一章 楼道狂奔 李枫眼看着丧尸,又要叠起第四层,他不在犹豫,双腿在窗台上一蹬,准备窜到头顶四层楼的窗台上。 哪知正在这时,李枫听到,头顶四层的玻璃窗忽地碎裂,破碎的玻璃,直朝李枫的头顶砸了下来。李枫连忙把身子一闪,身体紧紧地贴近了窗户,那些碎玻璃,擦着李枫的鼻尖,掉落在了丧尸群里。 与此同时,李枫仰头看见,两个丧尸,把头从四层的窗户里探了出来,朝着下方的李枫呵呵一阵怪叫。口水顺着丧尸的嘴滴落下来,李枫一闪身,口水滴落在了李枫脚旁边的窗台上。 两个丧尸,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后面的丧尸,显得更加急迫,用力地朝前挤。终于,后方的丧尸把前方的丧尸挤在了身后,身体向前一拥,整个身体从窗户里探出,大头朝下地坠了下来。半空中的丧尸,张着大口,咬向了李枫的头顶。 李枫在丧尸接近自己的头顶时,伸出单手用力一拖,丧尸身子一偏,沿着李枫的左侧坠落。坠落下两米多,砸在了下方正在叠罗汉的丧尸群里。顿时,李枫脚下刚刚叠出第四层雏形的丧尸,被这只丧尸砸散,噼里啪啦地掉了下去。不过,这一下只是稍微延误了丧尸叠起第四层的时间,几乎是第四层刚刚散落,立刻又有别的丧尸补充了位置,散乱的队形瞬间又恢复了正常。 顷刻之间,李枫的头顶上,哗啦啦地传来了好几声玻璃碎裂的声音,李枫抬头观望,只见在楼房的第四层、第五层,乃至更上面的第六层和第七层,有至少十几扇窗户,被丧尸撞碎。二十几个丧尸从破碎的窗户里探出头来,朝着李枫不住嘶吼,似乎在为李枫摇旗呐喊一般。 李枫皱了皱眉头,看来想要越过头顶的这些丧尸,有着不小的难度。这时,李枫的脚底下,第四层丧尸已经站稳了脚跟,开始有丧尸向上爬,要形成第五层。只要丧尸站在第五层上面,伸出爪子,便可够到李枫的小腿了。 李枫猛然间回头,看了一眼所在窗台上的窗户。窗户上的玻璃,将李枫眉间的忧虑和脸上平和的表情,反射在了李枫的眼睛里。 李枫左肘轻轻一点,窗户玻璃破碎,在玻璃破碎的那一瞬间,李枫一头钻进了楼房里的房间中。房间是一间不到二十平方米的卧室,有一张大,地上和上,散乱着各种杂物,看起来杂乱无比。 阳光从破碎的窗户,照进房间里,在房间金黄色的地板上,洒下一大块光斑。地板上,此刻蒙了一层很厚的灰尘,显然,自从末世来临的将近四个月的时间里,房间从来没人打扫过。想想也是,人都变成了丧尸,还有谁回来打扫这间主人原本应该十分在意的卧室呢。 李枫进入房间后,这些东西,他只是眼睛一扫发现的,此时此刻,哪里有空闲仔细打量?能注意到这些,已经很不错了。 几乎是才进入房间中,李枫便直朝卧房的门窜去,几步来到了门前。他的脚步,带起了一大片灰尘,瞬间将整个房间全部充满。阳光照在那些灰尘上面,将每一个疯狂舞动的灰尘颗粒,都照得清晰可见。但是这只是一瞬间,下一瞬间,阳光消失,那个不大的窗口,已经有两个丧尸爬了上来,用身体把所有的阳光堵住。 李枫急忙向前窜去,甚至都来不及关一下房门。出了卧房,穿过一个客厅,便是此处住宅的房门了。房门紧紧地关闭着,李枫跑到门前,用手推了一下,房门纹丝不动,显然是锁住的。李枫甚至都来不及,看看房门的把手在哪里,他抬起一条腿,用力地蹬在房门上,防盗铁门顿时洞开,李枫由洞开的门口窜了出去。 李枫一直都在注意着身后,此时看了一眼,只见有十几个丧尸,已经从窗户爬了进来,一爬进来,便毫不停留地,直接朝向自己扑来。由门口的位置,正好可以看见那个窗口,更多的丧尸,正在不断地由窗口爬进。 李枫出了房门,楼梯就在左侧,他毫不迟疑地踏上台阶,向上飞奔。李枫向上奔跑时,可以清晰地听见自己的脚步,落在楼梯上发出“通通”的声响。在李枫的身后,更有许多杂乱的声音,那都是丧尸紧追在李枫身后的脚步声。 大概向上爬了有两三层,也就是在楼房第五层的时候,李枫身子稍微顿了一下。他碰见了自己最不愿意碰到的情况,他听到了,在自己上方的楼梯上,传来了一阵杂乱的脚步声。都不用看,李枫便知道,自己的上方,一定又奔来了不少的丧尸。 此时,李枫处于相当不利的局面。楼道本来就非常狭小,可以说根本没有任何躲闪的空间。上下都有丧尸,李枫就好像三明治中间的那层馅儿一样,要被丧尸前后包围。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办法可以逃脱?难道只剩下硬拼一条路了吗?虽说李枫有刀在手,砍翻几十个丧尸不在话下。可是,如果硬拼下来,势必就要延误时间,将会有更多的丧尸扑上来。那样一来,情况更加糟糕。 可是,目前来说,除了硬拼以外,真就没有太好的办法。这时,李枫有些后悔了,自己还是没有考虑好,选择了这样一条狭窄的途径,等于是自己把自己逼入了绝境。 事到如今,李枫也毫无办法。他把手搭在了刀把上,打算抽出刀来。此时,下方的丧尸已经追近,已经可以看见前方丧尸的头顶了。而上方的丧尸也已经到了楼梯的拐弯处,由于速度太快,前方的丧尸来不及转弯,有几个撞到了墙上,有几个脚下打滑,跌倒在了地上。它们试着爬起来,但身子很快便被身后那些丧尸的一只只大脚踩在脚下。 猛然间,李枫视线一转,发现了在楼梯旁的一扇门。顿时,李枫的头脑之中,有一道亮光闪过。他毫不犹豫,直朝那扇门奔去,同时抬起大脚,狠狠地踹在了那扇门上。 ; 第一百三十二章 楼顶 “咚”地一声,那扇左右开合的门,被李枫一脚踹开,两扇门脱离了门框,直朝下方坠落。与此同时,一个黑漆漆的洞口,在两扇门消失后漏了出来。 李枫来到洞口边上,洞里面黑漆漆的,光线非常不好。但李枫还是看见了,在洞口的前方,有几道钢丝绳笔直地竖立着。 这个洞口,正是高层楼房的电梯井。那些钢丝绳,是驱动电梯运行的钢缆。李枫身体向前一窜,两只手张开,抓住了钢丝绳,随后,李枫双手用力,向上一窜,爬高了三米左右。 与此同时,十几个丧尸,一起涌到了电梯口。这些丧尸几乎毫不犹豫,向上方的李枫扑去。可是,它们未等够到李枫的脚,便因为力竭,身体向下坠落。然后,电梯井的底部,便传来一声接一声的重物摔落的声音。 李枫松了口气,此时此刻,他反而不急了,就攀在钢缆上,在电梯口上方三米处,看着一个个丧尸前仆后继地向电梯井里坠落。 也就是过去了五分钟,李枫暗中计数,一共有一百二十多个丧尸坠落了下去。一开始时,丧尸是四五个并排着往电梯井里跳,到了后来,可能是丧尸越来越少,过上几秒钟,电梯口才会出现一个丧尸。 其实追在李枫身后的丧尸,可不止这一百二十多个,起码有三四百。可能是李枫进入到电梯井以后,顿时没了声音,有些丧尸跟丢了目标,所以才会遗失了那么多丧尸。 李枫想了想,要不要自己弄些动静,把那些跟丢了的丧尸,重新召唤回来。后来想了一想,还是算了。自己此行,可不是为了杀灭丧尸而来的,还是正事要紧。 …… 李枫顺着缆绳,向上攀爬。电梯已经坠落到了最底层,因此李枫一路攀上去,并没有什么障碍。钢缆非常光滑,若是一般人,光凭双手抓着钢缆,根本没有那么大的力气,来承受自己的体重。但对李枫来说,根本不存在任何问题。 李枫向上攀爬,速度飞快。电梯井里面非常拢音,丧尸低沉的吼叫声,被电梯井无限放大,听起来如同闷雷声一样。李枫不禁微微有些诧异,他不明白,刚才在楼梯的上方,为什么会冲过来那么多丧尸。 当然,这是一栋二十四层的楼房,里面应该存在很多丧尸,这点李枫不否认。李枫感到奇怪的是,就算楼里面的丧尸再多,也不可能一下子都冲下来。看来,那些丧尸,都是早就聚集在一起的。除了这种可能以外,在没有别的合理的解释了。 可是,是什么原因,使这些丧尸都聚集到一起的呢? 对于这点,李枫却想不明白了。他也不再去想,沿着缆绳,不断地向上攀爬。终于,他爬到了最顶层,也就是二十四层的楼梯口。 李枫将自己的双腿固定在钢缆上,深处两只手,扣住电梯口门的缝隙,然后用力向两边推。李枫力气非常大,可想要这样打开这道门,也十分的费力,主要是双腿没有借力的地方,只能靠双臂肌肉自身的力量了。 费了半天的劲,李枫终于将门打开。他在缆绳上,向外观望了一会儿,没有发现丧尸,这才身子一窜,由电梯井里窜出,双脚稳稳地踩到了楼梯间的水泥地面上。 这里已经是地二十四层,这栋楼房的最顶层。李枫之所以要从这一层出来,是他打算由此上到这栋楼房的楼顶,然后由外侧下到二十层王德才家。 其实,李枫在没来的时候,就是计划由外面进入,压根也没有想过从里面进入。所以,他并没有管王德才要防盗门的钥匙。防盗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李枫倒是可以弄开,但那势必要弄出一些动静,可能会把丧尸吸引过来。再说了,刚才楼道里的惊魂一幕,李枫可不想再经历一次,还是外面保险一些。 李枫站在楼道里,向头顶观瞧,他正在搜寻通向楼顶的口。所有的楼房,在顶楼都有这样一个通往楼顶的口子,只是有的只有一个口子,有的楼房每一个楼道里,都有这样一个口子。幸运的是,李枫碰到的就是后一种情况,不用怎么费力寻找,李枫便看见了那个通往楼顶的口子。 通往那个口子地方,是一条非常窄的楼梯,中间是一道铁栅栏,一把锁头把铁栅栏锁住。再向上便是那道口子了,有一道铁门堵在口子上,铁门上有一个铁门插,门插上面挂着一把锁头,把这道铁门锁紧。 李枫沿着那道窄窄的楼梯,走了上,走到了铁栅栏前。对于那把锁头,他根本连管都不管,两手抓在铁栅栏的两根钢筋上,用力一扳,顿时,两根大拇指粗,笔直的钢筋,变成了圆形,露出一个城门一样大的缝隙。李枫稍微弯了下腰,从缝隙里钻了过去。 来到铁门前,李枫本打算抽出刀,把门上的锁头砍掉。但他看了锁头,发现那把锁头非常细小,好像用不着刀砍。李枫伸出右手,大拇指和食指抓在了锁头上,用力地向下一拉,“啪”地一声轻响,那细小的锁头,顿时崩断。 李枫轻轻拉开铁门,铁门发出一阵令人牙酸的钝铁摩擦的声音,显然在铁门的轴里面,此时已充满了铁锈,所以才如此迟钝。几步之后,李枫走到了楼顶上。他轻轻关上铁门,正要向前走,忽地又回过头来。在楼顶的地上,找了一根拇指粗的钢筋,别在了门上。 李枫这才向前走去,走到了楼顶的边缘。这是二十四层高楼的楼顶,基本上已经算是龙凤镇最高的地方,这一下望,视野非常开阔。龙凤镇的周围,是一片高山,随着向龙凤镇接近,地势越来越低。李枫这才发现,原来龙凤镇的地理位置,是一片群山的最低点,和山谷差不多少。 站在楼顶,李枫可以非常清楚地看见,位于东北方向的别墅。别墅处在一片开阔地上,孤零零地矗立在那里。李枫看着别墅,心中越看越惊,他先前没有意识到,这时看得非常清楚,那别墅的位置因为开阔,根本没有任何的屏障可以借用,就像一个敞开了门户的大院子一样。只要丧尸围上来,可以毫无阻拦地进入到别墅的范围内。 ; 第一百三十三章 王德才家 “看来这个别墅,真不是个长久的地方。”这时,李枫已经动了另外寻找安身之地的打算。 李枫转过身来,又看向身后的的工厂。那工厂的旁边,是一座矮小的山丘,除此之外,也没有任何屏障,看起来比别墅似乎好了一点儿,其实也没什么用处。 李枫又把身子转回,沿着别墅,一路看向龙凤镇的中心。在这里,可以非常清晰地看见,越是靠近镇中心的位置,丧尸越是显得密集,那些黑乎乎的丧尸缓缓游荡,就好像是在一潭灰色池水里面,缓慢游动的浮游生物。 忽然,李枫看见,在龙凤镇的西北角上,已经出了龙凤镇的范围大概一公里的地方,有一些丧尸飞奔了起来,看那些黑点儿,至少有二十几个丧尸。这些丧尸全部扑向一个点,汇聚在那里挤成了一团。 在持续了一两分钟之后,丧尸开始散开,又恢复到散乱自由的状态。 李枫的心一阵悸动,他知道,在这片刻之间,又有一些幸存下来的人类,遭到了丧尸的毒手。 李枫站在楼顶,下方就是末世的龙凤镇,灰蒙蒙,死气沉沉,没有一点儿生机。李枫知道,末世的残酷不仅如此,这些只是表面上能看见的,还有那看不见的。此时平静,可稍微有些风吹草动便蜂拥而至的丧尸群;不知道隐藏在何处的变异丧尸;还有那根本猜测不到的变异兽。这些加在一起,造成了末世里,对于人类来说严酷的生存环境。另外,还有那些末世里,泯灭了人性的人类,更是生存的巨大阻碍。 这个世界让人充满了深深的绝望,想要获得一颗粮食都非常的不容易,李枫不知道,有多少幸存下来的人类,因为承受不住这样的压力,而选择了自杀。但李枫估计,这样的人绝对不在少数。没有人愿意死,尤其是自己把自己杀死。他们之所以选择死亡,说白了,还不是因为没有勇气再活下去了嘛。当一个人活着,所承受的压力超过了自身所能承受的极限,除了死,还能怎么办? 李枫也是和所有幸存下来的人一起,共同生活在末世这个大环境里。末世里的一切,别人面对的,李枫也得面对。李枫此时,虽说掌握着变异植物的能力,通过变异植物,身体也得到了增强。可是这种能力,在无数的丧尸面前,又和普通人有什么区别? 别人经历的,未必李枫就没经历过,李枫也曾经绝望过,可是绝望之后,李枫还是选择坚强地活着。他发誓,一定要在这末世里活下去。末世并不是铁板一块,其中一定存在着生存的夹缝,如果真有夹缝存在的话,李枫所要做的,就是找到那个夹缝,带着自己亲近的人,顽强地活下去。 想到此处,李枫浑身,不觉又充满了力量,他似乎看见,阳光穿破了层层云雾,正在他前方照耀。 …… 李枫从腰间取下了另一根细绳,犹豫了一下后,又把细绳重新挂在了腰上,将那个没有了前段钩子的细绳取了出来。 细绳的前端,光秃秃地,只有一个整齐的切口,原来细绳头部的钩子,早已不翼而飞。没有了钩子的细绳,利用价值已经大打折扣,李枫决定废物利用,让这根细绳,为自己再次发挥最后的余热。 李枫站在楼顶边缘,向下方望了望。李枫站立的位置,距离地面有六七十米,其实这个高度的判断,都不用怎么计算,只看到下方那些如同蚂蚁的丧尸,便能够心里有数。在以前,李枫站在这种高度向下望时,虽不说极度恐惧,但心惊肉跳还是有的。可是,自从李枫拥有了超越常人的跳跃高度以后,这种对于高度的恐惧,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即使是站在这二十四层高层的楼顶,李枫也不会感到任何的不舒服。 他看准了王德才家窗户的位置之后,转回身,把细绳的一段,牢牢地绑在墙角的一根凸出来的钢筋上,然后将细绳的另一端,在王德才家窗户的正对的上方甩了下去。 随后,李枫背转身体,紧紧地抓住细绳,站到了楼顶的边缘。他深吸了口气,身形向后一跳,陡然在楼顶消失。 其实就算没有细绳,李枫也可以安然到达二十层王德才家的位置,有了细绳的协助,李枫到达那里,会变得更加轻松。高处的风很大,但是一点儿也影响不了李枫,李枫只窜了两下,一双脚便已踏在了王德才家的窗台上。 李枫隔着玻璃,向王德才家的房间里面望了望。他面对的,是王德才家的客厅,出乎李枫意料的是,客厅看起来并不杂乱。由此可见,王德才家应该没有遭受到丧尸的侵袭。不过,也有可能是李枫看错了,毕竟玻璃上被一些剪纸贴着,李枫能够看见的面积,其实并不是很大。 这次,李枫可再也不敢随便敲碎窗户了,要是再把丧尸招惹过来,李枫这次能不能取到车刀都在两说。 李枫看了看窗户,窗户是由铝合金制成的,就是普通窗户的样式,在窗户两边,各开着一扇小窗。李枫把手放在小窗上,用力推了两下。“嘎嘣”一声轻响,小窗内的卡簧应手而断,那卡簧的力道,怎挡得住李枫。 随后,李枫飘身进入了房间里。李枫站在客厅里,向四周打量了几眼,给他的印象是,这个房屋的装修并不华丽,只是普通的装修而已,一看就是一个生活水平只能算是中等水平的家庭。 然后,李枫就注意到,这间房间,正像自己在外面看到的时候一样,不但各种物品摆放整齐,地板上也没有什么灰尘,可说是窗明几净,一尘不染,一看像是这间房间经常有人打扫一样。 李枫摇了摇头,自己想多了。现在末世都已经四个月了,怎么可能还有人来打扫房间?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但是,这间房间为什么又这么干净整洁,实在是令人费解。 ; 第一百三十四章 女孩儿 按照王德才所说的,李枫直奔储藏车刀的地方而去。车刀就在客厅的一个柜子里,那个柜子,王德才曾特意描述了一番,因此李枫一眼,便看见了客厅里自己寻找的目标。那是一个书柜,分为上下两层。上面一层是玻璃门,里面放着三排书籍。王德才的车刀,被他放在下面一层的柜子里,柜子里有一个木箱,里面装的多数都是王德才使用的工具。===『斗破苍穹漫画http://.chuixue.me/cx16/』===。李枫此次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取得车刀之后,果断地退走,绝不耽搁。李枫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绝对不能有贪婪的心思,看这个好,那个也好,什么都想带走。那样一来,只会有一种结果,那就是什么也带不走。李枫走到书柜前,蹲下身子,打开书柜的下层,果然见到里面有一个木箱。李枫把木箱拉了出来,在里面翻腾了一下,找到了一个长有二十厘米,宽度十厘米的蓝色硬塑料盒。李枫打开塑料盒,看到里面的夹格之间,并排着五把车刀。李枫现在可以肯定,这个塑料盒,就是王德才需要的车刀。他把塑料盒关上,揣进怀里,刚要站起身来。突然,李枫听到了身后传来一丝轻微的响声。那响声非常轻微,就好像有人在轻轻地吹气一样。可是李枫却感到后脑一阵发凉,一种强烈的危险感,瞬间充斥了李枫全身。当此时刻,李枫连头也顾不得回了,身子猛地向前一窜,窜出了两米开外。只听“哗啦”一阵巨响,一阵玻璃破碎的声音,显然书柜上层的玻璃窗,已经完全粉碎了。李枫这才回头,不禁为眼前的所见看得一呆。只见在他原来站立的位置,出现了一个小女孩儿。那女孩看模样也就是十三四岁,穿着一身牛仔衣、牛仔裤,长长的头发系在后面。那女孩儿的长相很清纯,非常纤细的身材,个头一米六左右。那女孩儿此刻的神情,却与她清纯的长相一点儿也不相符。只见那女孩儿满脸愤怒,眼睛大大地瞪着,一排小细牙,紧紧地咬着下唇,右手里面,抓着一把切菜用的菜刀。李枫这才看明白,刚才是那女孩儿用菜刀看自己,被自己躲开后,菜刀看在了书柜的玻璃上,把玻璃砍碎。李枫万万没想到,在这里居然能看到活人,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她是怎么活下来的?吃什么喝什么?看她面色红润,显然还活得不错。难道那些丧尸,就没有发现她?李枫心里满满的都是疑问,那小女孩儿却不给李枫考虑的时间,抡起菜刀,又向李枫砍来。李枫双目一亮,他发现,小女孩儿的速度快得惊人,可能会比他稍慢一些,但远远地快过普通人。两米的距离,小女孩儿几乎是瞬间便到,一菜刀直向李枫的面门砍来。李枫这次没有躲,他微微一侧身,伸出手,正好抓在了小女孩儿的手腕上。凭他的力量,只要被他抓住,小女孩儿再也不能逞凶。哪知道,李枫忽地感觉到手掌一震,那女孩儿的手腕,居然从李枫的手掌里挣脱了出来。李枫又是没有料到,这小女孩儿的力量,也大得出奇。“看来,这小女孩儿不是普通人。”李枫心里暗想。小女孩儿轮动菜刀,照着李枫的脑袋,一阵乱劈乱削,以李枫的身手,居然被弄了个手忙脚乱,只能不住地躲闪。客厅的空间本来就不大,小女孩儿有许多刀都砍在了墙壁、家具上,顿时,房间里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的响声。这小女孩儿虽说各方面的能力,都远远地超过了普通人,可还威胁不到李枫,李枫只要出手,瞬间便可让小女孩儿变成一具尸体。可是,李枫此刻并未动杀心,他在想这小女孩儿是谁。这是王德才的家,小女孩儿为何会出现在这里?李枫看得出来,这所房间经常被人打扫,现在知道了,是这小女孩儿打扫的,可是,她为何要这么在意这所房间?问题很明显,这小女孩儿,一定是生活在这里的人。“你认识王德才吗?”李枫躲开了一刀后问道。小女孩儿听见这话,陡地停手,表情明显呆滞了一下,喃喃地说道:“那是,那是我爷爷……”只凭着一句话,李枫便确定了小女孩儿的身份,一定是王德才的孙女,那个爱剪纸的孙女。可是,王德才不是说,他孙女才十二岁嘛,这个小女孩儿看起来有差不多十四岁,略微隆起的胸脯,说明小女孩儿已经发育了。“也许,这是王德才的又一个孙女吧,王德才又没说他有几个孙女。”李枫暗想。正在这时,李枫听见了房间外的楼道里,传来一阵低沉的脚步声,那是一群丧尸,正在楼道里面向这里奔来的声音。“一定是被刚才的声音吸引过来的。”李枫暗想。李枫不想再拖延下去,他可不想再次尝试被丧尸围住的滋味。“我带你去见你爷爷,你跟我走。”说着,李枫上前一步,去拉小女孩儿。小女孩儿后退了一步,刚刚缓和下来的表情,再次变得狰狞。“不,不,你骗人。我爷爷,我爷爷早就死了,你带我到哪里去见他?你是个小偷,到我家来偷东西来了。”一边大声地喊着,一边又把菜刀举了起来。李枫皱了皱眉头,小女孩儿的声音太大了,很可能又惊动了不少丧尸。他竖起耳朵,听着楼道里面的动静。楼道里的动静越来越大,那些丧尸,已经到了门口,“砰”地几声响,已经有丧尸开始撞击防盗门了。另外,李枫也听见了外面传来一阵玻璃破碎的声音,他向窗外看去,忽地发现在那扇没有玻璃的玻璃上方,悬挂着几个丧尸的大腿。其中有几个丧尸,从窗口处一晃而过,直接坠入到了高楼底下,但多数的丧尸,正在不断地向窗口靠近。此时情况紧迫,李枫已经没有时间再和小女孩儿多说,“你到底走不走?”; 第一百三十五章 破洞 小女孩儿的双眼里,满含着热泪,“你骗人,骗人,我爷爷早就死了。你是个坏人……” 李枫紧紧皱着眉头,突然咣当一声响,防盗门被丧尸撞破,此时再不走,恐怕就来不及了。李枫转过身去,面向窗口,既然小女孩儿不走,自己走了算了,他可不想陪着她这个陌生的小女孩儿,一起陷落到丧尸群里。 李枫向窗口走了两步,忽然停下脚步。他的心开始犹豫了,难道就任凭小女孩儿被丧尸围困,自己一走了之吗?李枫暗暗叹了口气,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心肠,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硬。 他转回身,猛一地下,窜到小女孩儿面前。小女孩儿正在悲伤,根本没有反应,手腕已经被李枫抓住了。其实,就算她能反应过来,也逃脱不掉被李枫抓到的命运。 小女孩儿手腕被抓,立刻惊醒过来,开始奋力挣扎。小女孩儿的劲道不小,虽说不能挣脱李枫的掌握,可也给李枫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李枫恨不得一下子把她拍晕过去。 “别动,我带你出去。” “不,你是坏人,我才不要跟你走。” 二人只是争执了这两句,门口的丧尸,便汹涌地冲了进来。李枫眼睛里寒芒一闪,只是第一波丧尸,就有十几只。与此同时,在窗口的位置,也有丧尸开始爬了进来,一开始进来的是两只,但两只丧尸身后,又有许多丧尸在跟进。许许多多的丧尸,一只接一只地从窗口爬了进来,而那窗口的位置,更有许多丧尸,直接摔到楼下面去。 很快,这间不大的客厅里,便被丧尸挤满了,留给李枫和那小女孩儿二人的空间,只剩下两平方米不到。 李枫心里微颤,此时,他最不愿意遇见的情况又出现了,他被丧尸前后阻击,围在了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李枫狠狠瞪了一眼面前的小女孩儿,是她,始终都不相信自己,这才耽误这几秒钟。这几秒钟的时间虽然不长,可也就是这几秒钟,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但随后李枫又想,说到最根本上,还是自己的问题,是自己不忍一个人离去,才造成身陷丧尸的包围之中。有些事,还真的不能把责任,全都推在别人身上。 李枫把刀抽了出来,大喝一声,“还愣着干什么,快点儿跟我杀出去。”说罢,李枫挥舞起长刀,向面前的几个丧尸砍去。顿时,最前面的丧尸被长刀划过,身子断成两截,鲜血和内脏流了出来。 那小女孩儿脸色也有些发青,也不再多说,挥舞着菜刀砍向最挨近她身旁的丧尸。她的菜刀,并不如李枫的长刀锋利,加上她的力气,也没有李枫大,因此她做不到像李枫一样,长刀一挥便可将丧尸断为两截,那小女孩儿,最多只能让丧尸的身体上,出现一道骇人的伤口而已。可是那伤口,对于丧尸来说,根本影响不到它们的疯狂。 李枫只砍断了十只丧尸,便发现这根本不是办法。段成两截的丧尸,倒在地上,占了很大的地面空间,到了后来,李枫每一步,都会踩到丧尸的躯体上,根本没有下脚的地方。 李枫且战且退,仍在向窗口逼近。可过了片刻,李枫便意识到,现在想要到窗口的位置,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窗口处有大量丧尸涌了进来,就像暴雨之前搬家的蚂蚁一样,络绎不绝地从窗口爬了进来。这间也就是三十平米不到的客厅,此时起码已经有将近一百个丧尸。还有大量的丧尸,从窗口和门口往里面挤,就算把李枫累死,也杀不绝这些好似无穷的丧尸。 现在前后都没有路,已陷入了绝对的困境。那小女孩儿望着身周密密层层,一个个狰狞无比的丧尸,首先陷入了绝望中。她转过头,看了看李枫。令她非常诧异的是,李枫的脸色严峻,却没有一点儿绝望的神色。 忽然,李枫猛地轮动长刀,把身体左侧的丧尸砍倒了几个,露出一道缝隙。左侧是一堵墙,墙的另一面,就是另外一户人家了。墙边上靠着的是沙发,沙发旁边是刚才李枫取走车刀的书柜。 李枫手臂搭在书柜上,奋力一掀,书柜栽倒在地上,将起码十个丧尸砸在了柜子下面。随后,李枫好不耽搁,把沙发踹到了一边,露出了整面墙。李枫抬起右脚,照着墙用力踹了两脚。 第一脚下去,墙壁产生了无数的裂纹,第二脚下去,墙壁轰然一声倒塌,粉尘四起,露出一个一米半高的大洞。 “走。”李枫让小女孩儿先从洞里钻过去,自己回身为小女孩儿掩护。小女孩儿钻过洞去之后,转身回望,却发现李枫被丧尸缠住,根本没有时机钻过墙洞。有的丧尸,已经绕到了李枫身后,这些绕到李枫身后的丧尸,有个别的沿着破洞,向小女孩儿扑去,大多数则围向李枫。 一瞬间,小女孩儿便再也看不见李枫的身影,只看见满眼的丧尸。这时候,小女孩儿的心里,忽然空落落的,这个自己一直认为是坏人的人,就这么被丧尸吞没了吗? 丧尸越来越多,有许多丧尸穿过了破洞,向小女孩儿扑了过去。只在顷刻间,这间新开辟出来的房间,又被丧尸填满。小女孩儿右手挥动着菜刀,左手推动着丧尸的躯体,奋力地抵挡着。她心里清楚,这么抵挡下去,根本毫无用处,就和刚才的那个人一样,最终会被丧尸淹没。 可是,小女孩儿也不是一个性格软弱的人,不拼到丧失最后一丝力气,她是不会放弃抵抗的。 正在这时,她忽然看见,面前不远处的丧尸,如同被大风吹倒的稻草一样,成片地倒下。紧接着,一个人影,浑身沾满了鲜血,像是在鲜血里洗过澡一样,来到了她面前。 她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人正是刚才被丧尸围住的那人。“原来他还没有死。”不知为何,小女孩儿的心里,产生了一丝欣喜,就连浑身上下,也似乎充满了力量。 ; 第一百三十六章 下坠 很快,那人便冲到了她的身边,背靠着墙壁,和她并排站在一起。两人再次重逢,可对于整体形势来说,根本就无济于事,丧尸还是密密麻麻,两人的这一番折腾,只不过是从一个房间,换到了另一个房间而已。 正在这时,小女孩儿看见,那人突然把刀塞到了自己的手里。小女孩儿愣愣地拿着刀,心里在想:他是放弃了吗?一定是放弃了,否则他为什么会丢掉武器? 她奋力抵挡着丧尸,那人放弃了,她不会放弃。小女孩儿挥动着长刀,不止砍向自己身前的丧尸,还砍向了那人身前的丧尸。只要她还活着,她就不能让丧尸伤害他。一时间,五六颗丧尸的头颅,随着刀光飞起,最终坠落在地上。 她看向那人,见那人非常迅速地,从怀里面掏出来一个小花盆,小花盆里有一个小小的仙人球儿。不错,小女孩儿认得出来,那正是仙人球儿。小女孩儿一阵莫名其妙,人都要死了,还拿出来这东西干什么? 几乎是在下一秒,小女孩儿忽然看见,仙人球儿一下子变得巨大无比。这种变化是非常突兀的,就好像那仙人球儿,是由另一个空间,突然出现在这个空间里的一样,使人不能相信,这个巨大的,足有一米多高的巨型仙人球儿,是由那个小小的仙人球儿变化而来的。 随后,她发现那些丧尸,开始转换目标,不再向两个大活人进攻,而是扑到了仙人球儿上,张开大口去咬。那人伸手在怀里摸了两下,也不知道掏出了什么东西,塞进了仙人球儿后面的一个洞里。 接着,令小女孩儿终生难忘的一幕出现了。就见那仙人球儿,似乎正在充气的气球一样,体型越胀越大,仙人球儿上面那黑黑的,好像一个个楔钉一样的尖刺,全都竖立了起来。 小女孩儿正看得出神,忽听那人以一种异常急迫的声音喊道:“看什么,快趴下。”声音才响起,那人便不由分说地,一只手按住了小女孩儿的脖子。小女孩儿只觉一股巨力压在身上,身体结结实实地趴在了地板上。 与此同时,小女孩儿的耳边,传来了一阵沉闷的响声,紧跟着一股巨大的气流,吹在她头顶上。那股气流,好像比十二级台风还要强,刮得人头皮都疼。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可能是很久,可能是一瞬,大风蓦然消失了。小女孩儿抬起头,向周围看去。她眼睛里看到的,是一间空荡荡的房间,所有的家具、摆设,还有墙上的壁纸,全都不翼而飞。地板上,在她和那人的四周,倒着一片丧尸的躯体。这些丧尸,正是先前将他们二人围困在中心的丧尸,此时,它们失去了所有的疯狂,一个个浑身钉满了仙人球儿上面的黑色尖刺,安安静静地趴在地上。 正在这时,楼道里又传来丧尸腾腾的脚步声。小女孩儿看见身旁那人陡地从地上站起,说了一句“跟我来。”小女孩儿身不由己,站起来跟在那人的身后。 小女孩儿意识到了,那人是要领着自己逃跑。可是,令小女孩儿非常诧异的是,那人不走向门口,反而向那扇没有了玻璃的窗户前面走去。“你要干什么?”小女孩儿终于忍不住问道。 那人站在窗户前面,向下望了一眼。“趴在我背上。记住,一定要抓紧,你要是掉下去,我可没时间救你。” 小女孩儿皱了下眉头,她心里充满了疑惑,但她并不再问,倏地一下,跳到了那人的后背上,两只手紧紧地搂住了那人的脖子。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李枫。他在最后时刻,终于成功激发了变异仙人球儿,为逃走争取了时间。 李枫把绳索拿在手里,背着小女孩儿,嗖地一下,由窗口跳了下去。两个人以一种自由落体式,直向下方坠去。 李枫虽然背着个人,但由于小女孩儿的体重甚轻,还不到一百斤,因此对李枫的行动,基本上没有产生多大影响。 李枫在向下坠落三层后,站到了一个阳台上,稍微缓冲了一下身体,随后纵身一跳,又向下坠去,然后又下坠三层,利用阳台作为缓冲。如此反复,每三层缓冲一下。 那小女孩儿伏在李枫的背上,她的身体虽然也不错,可她从来没有体验过这种感觉,对于高度,她还有着和一般人同样的天生的恐惧感,这还是她第一次试着从高空向下坠落。 小女孩儿觉得,这种感觉,实在是美妙极了。她的头发,在下落的时候,直直地向上飞起,发根麻酥酥的。她觉得自己是在飞,全身的血液,也跟着向上飞起,充盈在她的脸上、大脑里,让她的皮肤一阵阵发痒。 小女孩儿很想大声地欢呼、尖叫,她已经差不多忘记了,这里是丧尸密集区,她和李枫,刚刚脱离了丧尸的围困。在她的心里,只剩下了一阵让她难以抑制的快感。但是,小女孩儿终于强行抑制着,没让自己发出那阵欢快的尖叫声。 李枫在下到七楼的时候,终于将手里的绳索甩出,挂在旁边的一栋七层楼的楼顶。待到挂得结实了以后,李枫双手抓着绳索,由这栋高层,荡到了那座七层楼的楼顶。随后,李枫毫不迟疑,又撤下绳索,把绳索甩到了另一个楼房的楼顶,然后利用绳索荡过去。 二人越来越远离龙凤小区的中心,向李枫来时的路接近。 风声在耳畔呼啸,小女孩儿这次觉得,她真的飞起来了。她仿佛变成了一只大鸟,越飞越高,穿破云层,看见了绚烂的太阳,奇幻的星空,天堂是什么模样,她终于知道了,她来到了天堂。“啊……”小女孩儿终于抑制不住,大声尖叫了起来。这种尖叫,如同破了闸门的洪水一般,一旦冲出,便不可阻挡,小女孩儿一声接一声地尖叫着,每一声尖叫,都让她的快感达到顶峰。 ; 第一百三十七章 回到工厂 李枫听着小女孩儿的尖叫,只是皱了下眉头,并没有出声阻止。现在,他们二人基本上已经逃离了丧尸最多的地方,那些丧尸想要追来,也不可能有他们快。尖叫声虽可忍受,可是,李枫受不了的是,他觉得背上的小女孩儿身体在轻轻地震颤,搂着他脖子的手臂,愈发的收紧。虽还不至于让李枫断气,却也搂的他非常难受。 “别怕,没什么事的。”李枫安慰道,他以为是小女孩儿害怕了。 小女孩儿对他的话,好像没听见一样,仍是尖叫声不断。李枫见她没有反应,便不再说,心想小孩子就是胆小,无论具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也抵不住天性。可是,李枫听小女孩儿的尖叫声,怎么有些怪怪的感觉,似乎里面没有害怕,反而充满一种喜悦。 随后,李枫暗自摇了摇头,自己是想多了,估计是小女孩儿的声音比较怪异吧,都吓成这样了,哪还有什么喜悦的尖叫? 过了一阵,李枫终于从楼顶上下来,来到了地面上。他本打算把小女孩儿放下来,可他稍微示意了一下后,发现小女孩儿毫无反应,以为是小女孩儿吓得浑身都瘫软了,便继续背着小女孩儿向前跑。李枫背着她一个一百斤不到的小女孩儿,就跟玩儿一样,没有一点儿受到影响。 很快,李枫来到了街道上。到了这里,丧尸只有零星的几个,已经算是彻底脱离了危险。这时,小女孩儿那异常兴奋的心情,也渐渐地平复了下来,“腾”地一下,由李枫的后背上跳到了地上。 李枫停下脚步,转头去看那小女孩儿。这一眼,把李枫看得稍微呆滞了一下。就见那小女孩儿微微地喘息着,口中喷出一团湿漉漉的水汽,一张小脸儿红扑扑地,像个熟透了的苹果。再看她的眼睛,那眼睛里也像蒙了一层水汽一般,说不出的娇媚。 李枫看到那眼神,心中微动了一下,但随即李枫便心生警觉,“自己是怎么了,怎么对这种小女孩儿有些动心了?莎莎是如此,这个小女孩儿也是如此,莫非自己是个专门喜欢这种未成年的小女孩儿的变.态?” 这个想法,令李枫非常不舒服。这个小女孩儿真是特殊,一害怕居然变成这样一副模样。 小女孩儿脸上的红晕渐渐地消退,眼睛里的娇媚也逐渐地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她脸上一副清冷的模样。 李枫不说话,小女孩儿也一句话不说,两个人默默地站着。终于,李枫开口问道:“你和王德才是什么关系?” 小女孩儿清冷的目光,在李枫的脸上扫了一下,皱着眉说道:“我是不会和你这个坏人说话的。” 李枫忽然一笑,也不多做解释,“你不说就不说。我现在要去找王德才,你愿意跟着就跟着,不愿意跟着,你尽管留在这里吧。” 说着,李枫转身便走,随后快步奔跑,将零星的那几个想要扑过来的丧尸,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李枫一直都没有回头,可他听见了,在自己身后,有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一直在跟随着自己。不用看也不用问,肯定是那个小女孩儿了。 …… 十五分钟之后,李枫来到工厂,一眼便看见工厂办公楼外面,正站着几个人,毛青、王文林等人都在其中,另外还有一个黑瘦的老头儿,正是老人王德才。 李枫停下脚步,改为慢慢行走,不禁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身上的皮衣,四处都是破洞,就差被丧尸彻底撕烂了。一条牛仔裤,也变成了一条条的布条。光凭这一身装扮,李枫可说是非常狼狈,他都有些不好意思面对这些人了。 毛青迎了上来,情绪显得很激动,“枫哥,我们早就看见龙凤小区里,丧尸乱窜的情形了。我们拿望远镜看,发现有个在天上飞的人,由于飞得太快看不清,有人说是你。枫哥,刚才那会飞的人,真的是你吧?” “我可不会飞,我只是利用一条绳索,在各个楼层间飘荡。” 李枫此言一出,现场顿时鸦雀无声。当时他们许多人在一起看的时候,即使不用望远镜,也对龙凤小区里,丧尸涌动的场面,看得非常清楚。看到那些密密麻麻的丧尸,起码有六七百的模样,在龙凤小区的楼房之间奔跑,他们的心,几乎都被吓得停止了跳动。 他们不知道,龙凤小区里有多少人,引起这些丧尸的骚动。他们有一点可以确信,不论是多少人,都很难在那潮水一般的丧尸之中活命。 于是他们认真地看,仔细地看,期望发现一些人影。可是看来看去,只见到一个人在天上飞来飞去。他们立刻又被这个人惊呆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人居然可以像鸟一样,在天空中飞,难怪那些丧尸像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却毫无所获。 终于,有人在望远镜里,看出那个会飞的人好像是李枫。但没人能够确信,他们虽然知道李枫本领很大,但也没有大到可以飞的程度。 直至这次李枫亲口承认,这些人才明白过来,原来那个会飞的人,真是李枫。李枫说他之所以能飞,是利用了绳索,可即便如此,那也是常人万万做不到的。何况,李枫还在那将近一千的丧尸群里,安然无恙地出来。 无人不惊! 众人都屏住了呼吸,望着李枫。此时,没人觉得,李枫那破烂的衣服,显得有多狼狈,在众人的心里,李枫就像一个天神一般威武。 李枫望着这些发呆的众人,沉声说道:“你们直盯着我看什么?没看到我带回来一个人?” 众人这才回过神来。其实,他们也都注意到了,在李枫身后跟着一个人,但没有一个人,曾认真打量过那人。经过李枫提醒,众人才向那个人望过去。 众人望见,那人是一个十三四岁左右的小女孩儿,脸色很白,面庞很是稚嫩,她的一双眼睛,直直地望着前方,盯在了某个人的身上。 ; 第一百三十八章 王冰 李枫也看向了小女孩儿,发现她眼神里的清冷,此刻已经被一种火热的情绪代替。她的眼睛,直盯在王德才身上。李枫更加确信,这小女孩儿,一定和王德才有着特殊的关系。 王德才此时身体微微颤抖着,一双老眼,紧紧盯在那小女孩儿身上,在他充满了褶皱的眼角处,闪动着晶莹的泪光。王德才慢慢地向前走去,一双腿不住地打着战,“是小冰,我的乖孙女儿吗?” “爷爷……”那小女孩儿直奔向王德才,趴在了王德才的怀里。 王德才一只手抹着眼泪,另外一只手,轻轻抚摸着小女孩儿靠在自己肩头上的头发,“小冰,这才几个月,你怎么长这么大了。”小女孩儿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开心地笑着。 两个人祖孙重逢,自有说不尽的亲情。两人温存了片刻后,王德才忽然把怀里的孙女儿推开,“小冰,快,咱们快点儿感谢一下恩人。”小女孩儿疑惑道:“什么恩人?” 王德才快步走到李枫面前,双膝跪倒在李枫面前,“枫哥,多谢你把小冰给我带回来,我老王头儿就这一个孙女儿,我还以为她不在了呢……”说着,王德才再也抑制不住悲伤,双手盖住了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李枫微微一笑,“人都好好的,你哭什么?” “枫哥,你不知道,那天丧尸闯进我家,把我老婆,儿子,儿媳妇全都咬了。我和我这孙女儿,跑到电梯位置,谁知道又过来两个丧尸。电梯门那时还没有关上,我还以为丧尸肯定会冲进来。哪想到,我这孙女儿王冰,蹭地一下从电梯里窜了出去,把两个丧尸拦住。正好在那个时候,电梯门关上了,我在门缝里,看见一个丧尸,抱着王冰的腿咬了下去。我还以为她这是完了,本来这种事,是我这个糟老头子做的,我还能活几年,应该是我阻拦住丧尸,让王冰逃生。可是,这样做的却是王冰。” “后来,我侥幸逃了一命,可我真是生不如死,我一直在回想王冰冲出去的那一刻。今天,枫哥你把活着的王冰带回来了,而且还一点儿损伤没有,我王德才怎能不谢你?像那种丧尸多得数不过来的地方,一个人都未必能够安然逃脱,何况还带着个小女孩儿,更是增加了不知多大的难度。枫哥,你甘冒风险,就了这个小丫头,我王德才又不是没长心,怎么能不谢你。” 说到此处,王德才又郑重其事地,给李枫一个头磕了下去。王德才是真心实意,对李枫表示感谢,这点李枫看得出来。 李枫暗暗点头,看来这小女孩儿也算没白救,王德才如此感谢他,肯定能将那把刀做好。 这时,小女孩儿王冰皱着眉头,走上前来,把王德才从地上拉起,“爷爷,你为什么要谢他?他是个坏人,到咱们家里去偷东西。后来,他还引来一大堆丧尸,咱们家全都毁了。” “小冰,你怎么说话呢?要不是枫哥,爷爷这辈子,恐怕也见不到你了。而且,枫哥到咱们家去取东西,那是爷爷让他去的。” 王冰受到王德才的训斥,撅着嘴不再出声。王德才拉住了王冰的手,把王冰拉到李枫面前,“这是枫哥,快叫枫叔叔。” 李枫微笑着也不说话,这王德才肯定是脑袋糊涂了,他叫自己枫哥,却让自己的孙女儿叫自己枫叔叔,这不是差辈儿了嘛,应该叫枫爷爷才对。 王冰冷冷地看着李枫,撅着嘴就是不说话。王德才气道:“小冰,你什么时候这么不讲礼貌了?爷爷是怎么教你的,做人一定要讲礼貌,遇到长辈一定要打招呼。” “爷爷……可是……我……”王冰急得够呛,想要解释,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反正让她开口叫李枫叔叔,她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李枫摆了摆手,“行了,老王,小孩子嘛,何必一般见识,长大了她也就懂事了。” “老王,你们祖孙重逢,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不过,咱们还是先谈正事。”说着,李枫从怀里,取出来那个在王德才家客厅书柜里,找到的塑料盒。“老王,你看看,你要的车刀,是不是这个?” 王德才从地上站起来,双手接过塑料盒。“正是……正是这个……”王德才用双手,在塑料盒上轻轻抚摸了两下,又轻轻拍了拍,“枫哥,我的本事,全在这个盒子里。有了它,就算是让我把地球切开,我都能做到。”说着,王德才把盒子打开,李枫注意到,那一刻,王德才昏花的老眼,似乎都清明了不少。 王德才从里面取出来一把车刀,向李枫扬了扬,“要切割那种材料,只有这把刀才能做到。枫哥,你等着,我这就去干。” 李枫点了点头,“老王,什么时候能做完?” “今天天黑之前。”说完王德才转身朝厂房走去。王冰瞪了李枫一眼后,跟在王德才的身后,向厂房走去。王冰对李枫充满了怨气,爷爷都那么大岁数了,一见面就让爷爷为他干活,根本不体恤别人,自私自利。 李枫招呼毛青、王文林等人,到楼上去商量事情。 王德才走进厂房,带着孙女儿王冰,朝着机床那里走去。在刚刚走进厂房内,也就是走了三十米不到的距离,忽然,王德才看见对面迎上来五个人。看到这五个人,王德才心里一震,这五个人,为首的那人将近四十岁,长得矮小黑瘦,一脸猥琐相。那人叫二驴子,身后的四人,都是他的亲戚朋友,几个人以二驴子为首,经常欺负厂房里面的人,强.奸女人,抢别人的食物,这种事几个人没少干。 二驴子一脸奸笑,走到王德才前面,把王德才拦住。“嘿嘿,老王头儿,听说你这几天混得不错,经常往办公楼那里跑。怎么样,有什么油水儿,给兄弟我尝尝?” “二驴子,我警告你,别烦我。我告诉你,我正要给一个大人物制作刀具,耽误了,你别想活了。” 第一百三十九章 杀人 “嘿嘿……”二驴子奸笑道:“人都他吗说人老奸马老滑,你个老东西,也拿这话吓唬我?去尼玛的吧。”二驴子一翻白眼,瞬间看见了王德才身后的王冰,“呀,这小丫头长得不错啊,真白净,那帮人真舍得给你呀。你个老东西,还想老牛吃嫩草,先让兄弟尝尝鲜。” “二驴子,你,你个畜生,你说什么呢?”王德才自己,可以任由人侮辱,可别人侮辱他孙女儿却不行。 “你干得出来,我就不能说了?你个老东西,还能硬的起来吗,别糟蹋了人家小丫头,还是我来吧。”说着,二驴子双眼直勾勾地盯在王冰身上,双脚朝着王冰走去。 王德才连忙拦住了二驴子,“小冰,快走,快去找枫哥。” “老不死的,你还敢拦我?”二驴子眼中狠光一闪,伸出拳头,直向王德才的眼睛上砸去。这一拳有个名头,叫通天炮,中者眼睛红肿,非得乌眼青不可,二驴子用这一招,不知道使多少人变成熊猫眼。 眼见着这一拳,便要砸中王德才的左眼,王德才年纪大,腿脚不好使,反应也慢,根本来不及躲闪。二驴子甚至有一种预感,自己坚硬的拳头,将再一次品尝到柔软的眼睛。 忽然,二驴子觉得手腕一紧,拳头再也前进不了分毫。他连忙仔细去看,发现一只白生生的小手,正捏在他的手腕上。那只手娇小可爱,十指如葱,可是,在二驴子的感觉里,那只手却像铁一样冰冷,又像铁一样坚硬,自己的手腕陷在那只手里,竟然动不了分毫。 抓住他手腕的,正是那个长得白净的小丫头。看她柔柔弱弱的样子,最多也就十四岁,没想到手劲儿这么大。 二驴子心里惊奇,可让他惊奇的还在后头。他见到那个小丫头的牙紧紧咬着,一双眼睛里寒芒闪动,对他似乎非常的憎恨。同时,二驴子觉得那小丫头的手越来越紧,手腕处也发出一阵阵剧痛。 “要断了,断了,快松手。”二驴子终于忍不住呼痛。正在这时,手腕处传来“喀拉”一声响,二驴子惨叫了一声,手腕被王冰生生地捏断了。 这样的惩罚,似乎不足以让王冰发泄愤怒。她冷笑了一声,忽然一上身,防脱了二驴子的手腕,翻手抓住了二驴子的衣领,一只手把二驴子提了起来。随后,她手一抖,二驴子像一个玩具娃娃一样,直朝后飞去,通地一声,撞在了侧墙上。 二驴子就如同一个烧饼一样,嘴里冒着血沫子,紧紧地贴在墙上,过了片刻,才沿着墙壁慢慢滑落下来,躺在了地上。 另外四人,立刻有两个人奔了过去,查看二驴子的伤势。走进了之后,二人才发现,二驴子早就没了气。让二人觉得恐怖的是,他们发现,二驴子的臂骨和腿骨,全都粉碎,胳膊和大腿,一点儿支撑感都没有。再进一步查看,二人才发现,原来不只是腿骨和臂骨粉碎,二驴子的全身上下,绝大多数骨头都已粉碎。 这时,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他们都不是太明白,二驴子怎么会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势。可那四个人明白,二驴子只不过是被那面色冰冷的小丫头扔了一下,就变成这样了。 四个人看着王冰,像看着怪物一样,他们害怕了,双腿在不住地抖动。 王冰一步步,朝着四个人走去。伸手一抓,每只手各抓住了一个人,任凭两个人如何挣扎,也无济于事,根本逃不脱王冰的手心。王冰清喝了一声,双手手腕一抖,两个人便直向高空飞去,飞了足有六七米高,才从空中坠下。一个胸口处插了插了半截钢筋,另一个脑袋撞到了地面上,两个人都当场死去。 众人都被王冰展现出的力量震惊了,扔一个人,跟扔小鸡一样,这还是人嘛。忽然,有人反应过来,大声叫道:“杀人了,杀人了……”“快去报告。”于是,又有人向办公楼跑去。 还剩下另外两个人,仓皇地逃走。可他们还没跑出去两步,众人就见到王冰那小丫头身影忽然消失不见,一道残影向两个人追去。当小丫头再次出现时,已经站在了两个人的背后,双手各抓住一个人。 众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就像变戏法一样,忽然消失又忽然出现的那种戏法。其实,这是因为王冰的速度太快,给众人造成的错觉。 两个人回过头来,向王冰乞求饶命。王冰冷冷地一笑,脸上没有一丝不忍的神色。 正在这时,忽然有人大声喊道:“住手,快放手,没杀他们。” 王冰向声音的方向看去,只见三个人朝她走了过来,打头的正是李枫,身后跟着两个人,都是刚才在办公楼里面见过的。李枫身后,那个比较瘦弱的人,正在朝王冰挥手,一边挥手一边说着让王冰别动手。 王冰眼中寒光一闪,手臂用力,把两个人抖开。那两个人化成了两颗炮弹,直朝墙壁上撞去。啪啪两声脆响,两个人的脑袋碰到了墙壁上,顿时脑袋迸裂,脑浆子和血液喷洒的到处都是,周围围观的人,有不少人身上和皮肤上,都或多或少溅落了一些鲜血和脑浆,害得这些人忙不迭地往下擦。 毛青走到近前,看着周围分布的五具尸体,指着王冰说道:“你,你这么大点儿,怎么就如此狠毒,一下子杀了五个人。” 王德才走上来,“毛哥,是这几个人,先要动手抢人的。” “老王,他们想要动手,你不会告诉我?再怎么说,也不至于弄出这么多人命。” 王冰眼中冷色一闪,“烦人……”忽地,她手一伸,抓在了毛青的领口处。毛青顿时觉得一股大力,由王冰的手上传了过来,使他连动一下都动不了。“你,你要干什么?” 周围的人看得分明,王冰刚才出手对付那几个人的时候,就是抓在那几个人的领口上,此时又抓住了毛青,不用问,众人也知道王冰要干什么。众人不由得一阵咂舌不已,毛青可是这里的几个首领之一,王冰居然也要像对待二驴子几人一样,把他杀了不成?这小丫头的胆子也太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