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地女鬼》 第一章 鬼火夜市山庄 这事说起来挺可怕的,不过说得人多了听得日久了慢慢也就习惯了。 南山乡大石头河村对面有一座气势磅礴、巍峨高峻的大山。快到山顶的时候有一块刀切一般平整的奇特坪地。这块地据说是陵地,不过谁也说不准,因为从来没有见过官方确切的说法或者权威名家明确的记载,只是些传说或是乱说罢了。否则的话,这么大的一块坟场,还不早让历代的盗墓贼们光顾了几百上千次了。至今完完整整的原模原样保持了下来,一棵树没见倒过,一根草都没见少过,哪像是随葬有无数珍宝的王侯将相大陵寝啊!这块地土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恐怕有三两个足球场大小都不止哩!地坪四周全是些高大粗壮的树木,多是松柏,也夹杂有几棵柳槐榆桦之类的杂木。中间一片开阔地,就是这块风水宝地了,宝地非圆非方,靠山的部位像鼓起来的大肚子,凸出来的地方尤如一颗硕大无比的牛头,两者加起来就是个不成型的葫芦吧,故得名叫葫芦头也叫盘龙岭。 起先峪外不远二三里不到的地方,稀稀拉拉有几间土屋,住着几户人家。算不上村庄,不知什么原因自己也从未给本村安顿个正经名字,外乡人就给他们起了了个外号叫鬼火垭。鬼火垭并不是叫着玩的,确实名符其实呢!因为每到每年夏季天热的时候这一带山坡上一到夜里便热闹非凡。不是人为,而是鬼为,俗名也称磷火。乡里叫鬼火也有叫鬼灯笼的,那玩意满山遍野,四处飞舞,鬼灯夜市由此而来。山庄里没有几户常住人家,平常的时候也就是一两家,最兴旺的年头也没超过十来家的。不是鬼火垭的男人无力女人无能,实是这地方压根就不适宜家居。土地倒是肥沃,气候也凉爽,奈何最重要的一点是阳光不足,阴气太重。万物生长选靠太阳嘛!缺了阳光庄稼岂能长好?没有生活来源,因此人口总是发展不起来。稍有点关系的早早就搬走了,头几年出外打工或者下山做点小生意的也不少,渐渐鬼火垭就破败不堪进而荒芜苍凉了。 不过也不是人去山空,合村下山。眼前寨子里就有俩看家的,一个叫瘸老六,一个叫麻五子。两人身体有疾,决定了他们压根就无法走出山门,是不是特意有人把他俩留下来值班护村也不得而知。 这天来了两位公家人,远近二十里无路通车,骑车子都不可能,所以他们肯定是步行而来的。俩公家人进门就亮明身份,高个的那个人姓朱,矮些的人说姓武。朱说他是县上的县长,武说他是开发商,口袋里很有钱,官称是武总。他们来的目的很简单,就是相中了他们隔壁那块空地,想在那儿搞开发,建一个游乐场所什么的,到时候鬼火村的人都可以去他们那儿打工挣钱,近水楼台嘛! 瘸老六和麻五子身体方面虽有些欠缺但智商方面却是无论如何也挑不出任何毛病的,俩人的观点很明确,这块地方先人有交待,除非全台子的人都死光了,只要有一个人活有一口气在,这地方就不能卖! 朱县和武总开出了极其优厚的条件,一、给他们一大笔钱,如果省着点他们下辈子都花不完。二、由公司负责为他们养老送终,土葬火葬由己。三、事成之后,由公司出面负责在城里为他俩各找一个年轻女人做保姆,临时的,常期的都是行,洗衣做饭**也可以。 俩人大概是久居深山呆傻了,不知这些好处有多妙,总之是死不点头只管摇头。不是俩人思想僵化死不开窍,他们祖上就是靠着这块陵地存活的,后人卖啥也不能卖先人呀!瘸子六说他城里有家,有儿有女,没进城的原因有二,他不能扔下他五哥(他用手指了指那位半盲人)一人呆在山里。另外一点是这块地坪早晚还得有个人看一眼不是嘛,尽管不怕偷不怕抢的。还有就不说了,那块陵子邪乎,外乡人不知道可吃了老鼻子亏了,他们遇见了得关照一声。 也不能说二位访客就碰了一鼻子灰,或是受到安全方面的威胁,他们才不怕那些哩!说是碰了个软钉子倒是真的。但是两位不愿意让两个半年汉(脑子不正常或生理上有缺陷者)牵着鼻子走,他俩想着手实地考察一下。 中间这块三个足球场大的地块被山外人称作“鬼灯夜市”,外乡外村总之是不属于本村的人误入之后吃尽了苦头,有人甚至为此丢了性命。朱、武两位既有钱又有身份的人涉险前来此处,不知出于何种目的? 就算他们不是土著居民,他们也应该知道鬼灯夜市的凶险啊,因为山对面和山下面就是他们曾经居住和工作过的地方,入乡不问俗还当县长哩? 朱姓县长和武姓财主不死心(本来他们是打算在老乡这儿宿一夜的,话不投机只得作罢),决心实地考察一番便立即下山。山下不远就有他们的人,没让他们一道上来还有其它方面的原因。 夜幕很快降临,随之各种怪物、四方精灵以及夜鸟狼豸等等不知从什么地方纷纷乘黑登场表演,尽管演技不高但是效果显著,胆小的人身临其境除了索索发抖就是索索发抖。被吓死或是吓个半死的也不是没有。 两位探险家随身带得有防身的家什,他们怀里各揣着一把从黑市上搞来的仿**。 大幕一旦拉开,演员们就悉数登场了。不管演技高低,反正都想展示一下。顺序也无法排列,山里头没有个指挥和导演。总之是各种声音大都是他们第一次听到:凄厉的鸟鸣,恐怖的狼嚎这都罢了,最刺耳的是小娃娃的哭声和女人的尖叫以及…… 毛骨悚然的两位不速客,他们的心已经急剧上升到嗓子眼的某一部位。此时他们的手枪也已经怀里转移到手上,大张着机头随时做好扣动扳机的准备。 突然,鬼灯夜市的看家表演终于出场了:鬼灯笼。俩客人的屁股后面总是跟着三两盏不等的红灯笼。灯笼和客人的距离总是保持在恒定的位置,既不远也不近。伸手可及、脚踢不到。 两人头皮一阵发麻,看也不看朝后放了一枪之后就开始没命地狂奔。奔是不可能的,更别说狂。即便是有鬼灯笼照路,无疑于指屁吹灯,于事无补。两位狼狈不堪地回到山下临时居点时,又累又怕,树稍刮破了脸,又摔了几个屁股墎,这损失可就大了。朱县成了朱悬,武总成了武肿。; 第二章 发廊邂逅仙女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朱县和武总俩兄弟在县医院躺了半个月刚缓过点神来,他们各自的儿子因为打架斗殴事件而又要面临取消高考资格的尴尬…… 最终结果是三人打架,一人遭殃。这次打架造成的直接结果是,既没人掏钱又没人张罗的小伙子于振飞不是落榜而是落考了。 于振飞也不是没有靠山,他爹于德寿曾经是村上的支书,也还是曾经风靡四乡权倾一方的村霸呢。不过是落架的凤凰不如鸡,过气的村官不如屁,他爹的那点能耐比起人家朱县和武总根本就是武大郎挑战二郎神,不在一个级别上。 朱家有权,武家有钱,他们家啥也没有。派出所断案说,于振飞是这次严重斗殴事件的祸首,自然祸事就轮到他头上了。 于振飞从学校夹着铺盖卷回家之后,挨了老爹一顿臭揍,德寿老汉一怒之下将儿子逐出家门。小于背起铺盖卷苦丧着脸进城务工,老乡介绍他在一家建筑工地上当一名小工混碗饭吃。 五大三粗的于振飞好不容易熬到出粮(发工资),可怜兮兮的几百毛钱他数也没数就胡乱揣进兜里。他计划第一项任务是痛痛快快洗个澡,然后再修理一下他杂乱的头发。像他这个样子也顾不得计较什么名店高手了,建筑队旁边有家不起眼的小理发店。他早就瞅好了,这家小店虽小,但时常人满为患,不知人们图得啥?他不是想为了凑热闹,主要是就近。 小店着实小得可怜,一张理发椅占去了三分之二的地面,一个女孩一手执把梳子一手挥舞着剪刀在一个人的大脑瓜子上如两只蜜蜂采蜜一般上下翻飞,那姿势是相当的美妙。小屋里唯一的长凳上好歹挤下了仨位,屋外还站了四个。于振飞算了算,这七个半人(那一位上座的算了半个),每人半小时,三七二十一,这样下来少说也得三个多小时才能轮到他。好容易休一天假浪费到这儿不划算,多走两步再换一家吧,他想。他正要转身离去的时候,忽然一声脆脆的、爽爽的、甜甜的声音飞进他的耳鼓: “哥,如果你有事先去忙,一个小时以后过来,我给你排上队好吗?” 于振飞闻声不禁转身望着去,哎哟妈呀,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位仙子!那个女孩长得太那个啥了。像嫦娥似织女,这些都是神仙没有可比性,胜貂婵赛西施,这都是古人他一个也没见过。反正是反正,这个女孩总之是太出色了,怎么形容都不为过。尤其是那一声哥,软软甜甜的,太他m的那个了,谁大谁小谁是哥谁是姐还没轮清楚呢!当然,他也不敢太放肆,肆无忌惮地盯着人家去看,他一个刚走出校门的学生,就学会瞄女人,传出去那也太丢人现眼了。当然,最后是他毫不犹豫地选择留下来,至于是等了有多久、他怎样理完了发,这一切都记不很清楚也不很重要了。他只记得最后付钱,他给了那女孩一张十元的票子,女孩找了他五块。 这五块钱权当是女孩给他的纪念品,以及以后的找零,他一直小心翼翼地珍藏在身上。有了这次就有了下次,这以后他所有的闲暇时光几乎全都是去小理发店理发消遣。 当然,他不能做得太露骨,不能无事找事,总得有个借口吧!一星期理一次发已经是相当的奢侈了。本来无须刮脸的他,也让女孩在他刚长了几根茸毛的上下唇间齐唰唰收割了无数次。 女孩柔软无骨的纤纤玉指在他的脸颊上来来去去轻轻地摩挲着,于振飞如同在梦中一般,这种感觉只有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他依偎在妈妈的怀里,两手捧着妈妈的**,轻轻的吮吸,慢慢的品味…… 他一直想找个机会正式和这个女孩打声招呼认识一下,然而老天爷始终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他们的对话简而又单,无非就是与理发有关的内容,诸如理大点理小点、剪长些剪短些,女孩留给他的“信物”就是每回的找零。甚至,甚至那位仙子的姓名他最后都没有搞清楚。 只有一次,大概是个熟人,那人叫了女孩一声“小任”。小任不可能是小人,就算是小名,也没有叫小仁小忍了什么什么的。他断定,这是女孩的姓,她姓任。 这位端庄秀丽貌若天仙的发廊女,由此进入了他的脑际心间,挥之不去,赶也赶不走。一旦消闲下来,他的脑子里全是这个女孩的形象。 直到有一天,他接到了父亲的消息,让他即速回家。他不知道家里出了什么要紧事,他以为是爹娘中的一个出了差错抑或是他的爷爷奶奶弟弟妹妹哪个遭了不测。他们家的人口兴旺,大大小小十几口子人,但没有一个是多余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出意外! 他二话不说,拔腿就跑,到了家一问才知,原来是父亲要他回家报名参军的事。 当兵这事,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有的人想当兵一辈子都如不了愿,有的人抬腿就走,进军营就如同走个亲戚串个门儿。 他参军当了四年特种兵,又重新回到这个城市之后,一切全都变了样,当年那个座落小理发馆的地方如今已拓宽成了大马路。那个叫小任的女孩从人海里来,又回到了人海之中。四顾茫然的他,傻傻的坐在路边台阶上,回味起那个心灵手巧、长相迷人的发廊女,他的梦中情人…… 于振飞吃了谜药一般寻遍全市所有的大小理发店,最终是一无所获。最后,死了心的他,为了吃饭为了活命,仍旧找到他当年工地上打工的那个武总。 今日武总已非昨日武总了,百尺杆头更进一步,时势造英雄嘛,他现在是数家房屋开发公司的董事长,固定资产二十多亿,荣登全市房地产业第三把交椅。这样身份的老板也不是谁想见就能见得到的,还亏了原先他那位老乡,老乡托关系让他见到了老板。老板对他以前曾在工地上干过活的事早就不记得了。不过念在同乡同村(这位老总大人大量把小于和他儿子动过拳脚的事竟然忽略未计)、看他人忠厚老实,个头也高长相也好,还当过几年特种兵,又学了一身的本事,因此二次就收留了他,并且特聘他为他家的私人保镖。 老板的家里不乏熟人老友,除了他那位老乡之外,还有和他曾经打过架的朱家瑞、老板的儿子武端阳。按说老板也是熟人了,他们是一个村里的嘛,不过中间隔着辈份,老板有好些年不在村里,因此他和老板并不是特别熟。; 第三章 英雄自有用武地 家庭私人保镖这一行当,并没有特别的界限。凡是涉及公司以及老板家庭等方面遇到的不测以及杂七杂八的大小事项,都属于保镖的管理职权范畴。没事便罢,有事就是大事,这一点当过兵的于振飞再清楚不过了。 武家的人口不旺,老两口就只有一个宝贝儿子就是武端阳。这个武端阳充其量也就是个草包,除了学习成绩好,别的一无所长。不过照实里说这家伙也不是白给的,他专会巴结和结交有色势力,朱家瑞就是其中之一。朱家瑞是个人精,于振飞当兵这几年,朱家瑞也没闲着,他和端阳一样都在大学堂里深造。后来听说朱家瑞也在这家公司供职,但是他们由于不在一个部门,所以还从未见过面具体情况说不上。 名义上于振飞管武家的保卫,其实是啥都干了,包括巡夜打杂清理厕所搞卫生等。说是没有给他分配具体活干,其实他一时也闲不下来,想睡会懒觉都不可能。当然凭良心说,活也不太累,伙食也挺好,唯一遗憾的是没有星期天,睡眠也不足。 进了武家的院子仿佛又回到他们老家大石头河,所见几乎全是些熟人。武总这人家乡观念挺强的,雇的人手大多是他家的亲戚以及村子里的人。 中间父亲来过一两次,对他的工作也不说好,也不说孬,啥也没说,看样子是不大满意。因为他给过他几回钱,他一回也没要,好在他不是执意拒绝,他只说家里用不着。在部队上的时候他一月才几十块钱,也曾多少给过父亲,父亲也没像现在这个样子。 村子里的人见了他也不像先前那样热情了,甚至懒得和他说话,无非就是敷衍两句罢了。有人还公开叫他“副科长”,副科长意即为看门狗,保卫科副科长,这是他们村里独具特色的称呼。 整个大院对他最为关注的应该是女主人了,武大婶娘家姓什么他不知道,反正他从记事以来就一直这样称呼。武大婶是个可怜人,与其说她有男人和无男人也差不了多少。听说他们结婚仨月,男人就去劳改了,出来又进去,进去再出来,总之是好像在里面的日子比在外面的日子要久些。家里的事,里里外外全靠她一人张罗。后来男人在外面盖房子发了大财,把她接到城里住别墅,吃香喝辣、穿金戴银、呼佣使仆的,本以为苦日子到头了,谁知才是冰糖里泡醋,酸甜自家知。 男人说是为了工作方便,和她从不同床共眠,当然男人为了脸面还从未在她面前做出出格的事。对于男人那些风流事儿议论归议论,反正是眼不见为净,她宁肯信其无。 武大婶将于振飞叫进自家的屋子里,神神道道地说:“飞子(他的小名),我每月给你加一千元,你给我把那个老怂盯着点。” 于振飞听后笑了笑说:“大婶,你这不是砸我的饭碗呢嘛?” 武大婶不明就里,诘问:“傻娃,这事只有你知我知,咋会弄没你饭碗呢嘛?” 于振飞知道说也是白说,只好推诿道:“大婶,人我给你盯着,但是钱我不能收。” “行,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钱我给你存着,咱这儿缺啥也不缺钱,啥时候需要你直接到大婶这儿来取,谁叫咱是一村出来的人哩嘛?” 武总他不可能盯得住,人家是主他是仆,让他往西他不敢往东,他怎么可能知道主人的下落?直到有一天情况起了变化,武总被打了,到底是仇家还是债主就不清楚了。身边两个贴身保镖也没帮上忙,一个跑得比兔子快,一个跟着受了点轻伤。 武总伤愈之后,特意把于振飞叫到他的办公室,先是问长问短、嘘寒问暖几句,接着言归于正题,问: “振飞(这是老总第一次这样称呼他),你在部队上当的是什么兵来者?” “特种兵。”于振飞手心里还攥着老板给他的一支烟,他没敢点火。 “上过战场吗?” “上过。” “打过架吗?” “打仗有多次,打架只有一次。” “一次?” “就是和你儿子那次。” “嘿,那不算,过去的事就算了。叔问你,打架行不行?” “不敢多说,十个人到不了跟前。”于振飞不动声色,说得满有把握。 “真的?”老板的眼睛突然睁大了若干倍。 “可以试试。” “好,叔给你个机会,让你展示一下你的手段。” “行,叔,到时候决不会给你丢人!” “好小伙子,跟着我不会让你吃亏的,谁让咱一个村的人呢嘛!”老板拍了拍他的肩膀。; 第四章 出手便知有没有 于振飞一米八五的个头,但是高而不笨,身材匀称,四肢灵活。在学校里的时候,本来打架就是他的强项,那一次他一人打了四个,包括老板的儿子武端阳,还有他的军师朱家瑞以及他们请来的俩帮手。最后公安局不以人数定输赢,反以伤势断官司。他被取消了高考资格,其他人则是批评教育了事。论功课,他比不上书呆子武端阳,但决不在狗头军师朱家瑞之下。武端阳和朱家瑞双双考上了他们心仪的大学,而他此时正在建筑工地上搬砖头拉沙子哩,至于他考上考不上那是另一回事,关键是压根就没有让他进考场。 那次打架的直接后果,也不能就算是断送了他一辈子的前程,人的活法很多,有本事干啥都能吃上饭。他曾经发誓这一辈子再也不打架了,但是老天说了算他说了不算。当兵之后他分到某特种兵部队,每天摸爬滚打、泥里水里、群体混战、捉对儿厮杀。或是瞄准,或是博击,或是刺杀,或是胆量智商管理等等,他均是出类拔萃的佼佼者。两年之后他当了班长,立了两次三等功,本来他是可以有机会进军校深造再进一步的,奈何一桩莫名其妙的盗窃案件指向他,发案没有结案,不过问题也不是很严重,他的结局是被廹退役。 部队所在城市的数家单位,指名高薪聘请他去公司当保安,为了了结心中暗藏的那段不可告人的小秘密,他选择了回乡。谁知天道弄人,姑娘音信皆无,他是苍蝇落在了屁上。 老板答应要选个机会,让他展示一下自己的武功。不知是就这么一说,还是真有其事?他好久没有活动活动拳脚了,他也想一肚子窝囊气没处出,借机发泄一下哩。 晚上,武府大管家通知他,二天早上去公司后院草坪上,有一场比武活动,其中有他的任务。告诉他说老板吩咐了,要他做好准备,早点睡觉,别担误到时候上场。 场面还真是宽畅,不过打的人少,看的人多。这也符合常情,不可能全体观众都上场表演。于振飞举目四下草草观望了一下,比赛好手大概只有十个(算上他),高高矮矮,胖胖瘦瘦,丑的俊的,白的黑的,七长八短,不一类举。其中于振飞认识的只有一个,这就是他们的那位保安队长,刚来时管事的就向他一一介绍过。队长人不错,每回见了他挺客气。听说队长老家是河南人,练过武把式,平时说话挺和气,上场可就变了一个人,三几个人近身不得的,一出手就是死手,专拿人的下处,功夫可是了得! 老板亲自到场宣布比赛事项:“一,凡是参加此次活动者,必须同意以下几点,有疑义或是胆怯者可退场,公司重新安排工作。二、点到不行,不痛不痒,打服为止。三、受伤算工伤,医药费全报,打死暂定为意外伤亡,抚恤金五十万。四、最终胜利者不管是谁,立即提升为保安队长,享受公司中层人员工资待遇。” 条件是够诱人的,但是老板的用意并非所有人都能领会,他是想借此机会选取敢死之士。决不能容忍南郭先生一类的冒名者混入他的队伍,不怕死、敢拚命、武功高的人才能在必要时派上用场,决不可能像他上次蒙受无妄之灾的现象再发生第二次。保镖保镖就是保住金票,保不住金票要保镖有球的用场? 比赛顺序以英语字母为序,先出场摆擂的是一位姓安的倒楣鬼。小安一听说让他打头阵就不由暗暗埋怨老先人姓啥不好,却以“a”字打头,这不是让他丢人现眼吗?小伙就是上次老板出事挨打时跑得比兔子快的那位,公司当天即以擅离职守、临时自行改变工作性质(拳击改为短跑)为名,命令他即刻收拾铺盖、饭餐就是鱿鱼卷。小安子放下大丈夫的架子,恭恭顺顺,见人先递烟后磕头,保证书写了十二份,公开场合深刻检查做了三次。更重要的是他是老板小舅子(伪)白连义的亲表弟,面子不大里子大,因此才让他躲过这一劫。谁料想,初一是没事了,十五还在后头呢!安天禄自知此回在劫难逃,耷拉着脑袋哭丧着脸走到场子中间,不像是比武的,倒像是受审的。 其实也怪不得老板发火,保安队先前录用标准太简单,先吹毛求庛的宣布一声,复转军人优先,如果不是也不能说不行。再其次就是年龄在二十岁到三十五岁之间,这一条执行得还算是比较坚决,保安队没有一位超出这一范围的。然后是身体健康没啥毛病就行了,总之是名符其实的少,烂芋充数的多,所以队里头真正有功夫的没有几个。平时又不训练,早上操都不跑,哪还有练功的时间? 不出所料,安天禄败在邓义辉的手下,邓义辉又败在潘家仪的脚下。老潘当了几回擂主,最后只一拳便让于振飞打得爬地上足有十多分钟爬不起来。公司的观众喝一声采,于振飞仍嫌不过瘾。最后出场的是队长郑关东,老郑按步就班上了场子,两手抱拳,先说一句承让,然后小声嘱咐一声: “兄弟,我当队长,队副是你的,哥每月工资匀出一千给你。” 于振飞笑而不答,他活了这二十来年,错过的机会太多了,这一回无论如何也不能再错过。即便就是让郑队长把他打成半年汉(残废)他也不会装孬种。 算不上将遇良才、棋逢对手。无非就是多走了两圈,郑队长出死手哪看是跟谁呢?他甚至到不了于振飞的跟前,小于一米八五,老郑一米六五,首先是身高上就吃了不小的亏,再说小于是正路子加野路子掺杂的拳路。老郑的功夫说是祖传,祖传不一定全好,也有局限性,未经实战者多。 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反正有一点肯定,老郑以后吹牛的机会可能没了。只见他开头是满脸冒热气,接着是淌汗水,最后直接下小雨了。 最终老郑也没有被打服,躺在地上还嘀咕了一声:“小子你等着!” 老板当场拍板定夺:于振飞即日起提拔为公司保安队长,工资五千,奖金不算。 忽然旁边办公楼上不知哪个窗品传来一声清脆的“好身手”,迅即人影一闪,悠忽不见。于振飞不经意地抬头望去,人是不见了,但是声音似乎有点耳熟:哪儿听到过呢?; 第五章 首上鬼山初识鬼 小于每当想起那一声“好身手”时,就不由得怦然心跳、热血澎湃,这个声音不能说是很熟悉,但起码最低程度说他是曾经听到过的。那么她是谁呀?莫非她就是小任?不可能,决不可能!世上哪有那样的巧事呀,这一辈子再见到见不到都很难说呢,怎么可能俩人会在一个单位打工?不是她又是谁呢?虽然只有短短一个字,但他分明听出里面似乎有一丝似有似无的关切和赞赏。然而,心事冲淡了喜事,一月五千块的工资和保安队长的高升也没让他高兴起来,反而是那一声赞扬声让他添了心事。 保安队重新洗牌难免会引起不必要的骚动,不过老板处理这一类棘手问题可以说是驾轻就熟易如反掌。不是他说话不算数确实是公司缺乏人手,一下子找到七八个功夫好而又相对可靠的保卫人员有相当大的困难,只好留待下一步细细务色,慢慢寻找,再设法网络到名下了。安天禄、邓义辉也不是全无用处,是个屁就有点风,先凑合着使换吧!老郑那儿,做做工作,工资不降,职务下调半级,享受中层待遇,对外还是称队长,实际上留个副队长的位儿吧。 这次比武最大的收获就是发现了一个人才,老板的同乡同村于振飞。几年不见,小伙子真出落成人才了。看他上场厮杀的那个样子,分明就像是饥饿的野狼,眼露凶光,出手狠毒,挥脚踢腿,尤如风驰电掣一般,老郑嘴里还不干不净、念念叨叨,不是人家给他留了面子,怕是身上的零件早就不全奂了。 老板虽是不会习武,但是这么多年的走南闯北,奔东往西,见也见过的多了。他断定,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以后对小于多给点好处,怕不会一个心眼跟着他走?有这么一个人物跟在身前身后,安全方面可高枕无忧夷! 于振飞春风得意,如数拿到了第一个月五千块一的工资,并且走马上任保安队长宝座,下面那一伙曾经对他白眼仁子多黑眼仁子少的家伙,这回也要归他调遣了。现在于振飞可以不再负责老板家的卫生工作了,这样他的工作量非但没有加重,反而轻松了许多。美中不足的是,他循声在那天发出声音的楼上,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仔细寻找了好几遍,最后没有任何结果。主要的问题是他不知那个女孩的名字,在一幢好几百人的宿舍楼上找一个叫小任的女孩谈何容易。不过更重要的一点是,除了他不能说出那个女孩的名字之外,他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四处瞎打听。 攥着一大把票子,他忽然升出一种有钱无处花的感觉。在他这个年龄还想不了那么多,积攒一些钱购车卖房好像稍嫌早了点。再说,离家也近,爹娘就他一个儿,真要在城里买房长住还得征询家里的意见。另外眼下暂时可以不考虑买车的事,公司给保安队配备了一辆越野车,样子虽是不怎么好看,可是车况还不错。四驱动,大马力,这车就归他个人使用了,谁让他是保安头儿呢? 于振飞通过老板的许可,对保安队实行了彻底的改造整顿。不许睡懒觉,不许熬夜酗酒,每天早上都要出操,不值班的保安人员也要坚守工作岗位,可以在宿舍看书学习。此项改革深得老板赞许,并在全公司的大会上肯定了保安队这一爱公司如爱家的举动,号召全公司开展向保安队学习的热朝。 随着队伍的不断扩大,保安队已经发展到十好几号子人。于振飞是队长,他不必站岗值班,他每天的任务就是到各个工地、仓库、以及部分办公部门巡视。借此机会,他顺便格外注意了那些年龄仿佛的女孩,他想在这一部分群体中找到那个他昼思夜想的人,最终也未能如愿。他已经想好了,等再过一段时间,他积攒一些钱,把所有的调休也集中起来。他想再一次深挖细找一遍,他想那个女孩那么好的手艺,她决不会中途换行,她是不是到其它城市去了呢?想到这里他不自主的颤栗了一下,他不敢想象,如果这个女孩去了其它城市,此生他将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或者等他和她老了的时候,他们突然重逢在城里的某个街头,相互打量一眼,甚或干脆就没了丝毫影响,陌生人一般地擦肩而去。 他不止一次地计算过那个女孩的实际年龄,她大约二十二岁或加一或减一,不可能会超出这个范围了。那年他参军走时,她大概二十不到些吧,现在应该是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或者是已经有了人家已经是名花有主正在和一个不知名姓的男人居家过日子呢!每念至此,他心中如有刀割,痛苦的表情无以言表。 老板告诉他这两天要去一趟山里,让他准备一下,多带几件衣服。 “我开我的车吗?”他问。 “不,你坐我的车。”老板说。 老板说的山里,他也曾耳闻过几次。公司在鬼灯夜市花重金建了一幢非常华丽的娱乐场所,凡是有资格进入娱乐中心的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获取会员证。二、有关系可靠的人介绍。第三条最关键,简单归类就是赌风要正、认赌服输、舍得花钱而且有钱,别一输就哭就跑就闹。山庄生意奇好,每天日进斗金,而且还发展了一些猎奇、探险、观赏鬼灯、玩鬼游戏的长年住户。 ; 第六章 山中与鬼同乐村 从于振飞他们老家大石头村对面隔河相望的就是那座叫名险峻、巍峨、神秘的大山叫作龙脊山。 两山相距大约有二三十多华里,至于从大石头河村到鬼火山庄的距离则很少有人计算过,因为两村从不来往。不知有什么隔阂和冤仇后世人不得而知,反正中间这条河就是分界线。河南的人不到河北,河北的人也不到河南,更不要说到通婚、交友、访亲一类的事,两个村庄鸡犬之声不闻(距离太远),老死也不相往来。鬼火山庄的人说了,就有有姑娘扔到沟里喂狼也不嫁给大石头河村的男人。 于振飞从小就听说过对面山上那些稀奇古怪的事,不过他一次都没亲眼见到。鬼灯夜市的鬼灯笼没有那么大的功率,它的发光能量有限,充其量也就在十几二十几米的地方逞逞威吧,因此它根本无法达到光照十里二十里的范围。所以于振飞也只是限于听说,他从来没有见到过满山满洼鬼灯闪烁的盛况。 今天跟着老板去那个神秘莫测的地方出差,他既紧张激动又有一种莫名的恐慌。确切地说,小于胆大包天,再说他从来就不相信世上有鬼有神,可是对于鬼火村就另当别论了。他曾听说过误入了鬼火村的外乡人,有时突然男人变成女人说话,大人学小儿啼哭,甚至还有中国人说外国话的。据说这不是迷信,到底算哪门子科学,没有人说明,他当然更是理解不了。 车子离开官道之后进入简易通道,说简易因为是它尚未例入国家公路管理网系统,其实这条路不管是路面路况还是路的坚固程度等方面还是相当不错的,算不上二级也比一般的三级公路要强得多。老板的小车很快隐没在盘山公路上直奔山顶。由于山上尽是密林覆盖,别说进来一辆小车就是几十吨的大卡车也难觅行踪。不到三刻钟的光景,小车已经停在一幢华丽建筑物的院内。院内不光是有老板这辆车,还有七八辆各式各样、名目繁多的高级轿车。 下了车之后,小于紧跟在老板身后,他清楚自己的职责,老板的安全就是他的饭碗,保安队长不管老板的安危保什么安?尤其是到了这么一个环境复杂的地方。 老板并没有一丝一毫的神色紧张,他还不时地回过头来拍拍于振飞的肩膀,示意他放松一些,并且宽慰他说“这儿就是家”。 “这儿就是家?”刚进门时就已见过,门头悬挂着四个大红灯笼,每个灯笼上一个斗大的大字,合起来就是“与鬼同乐”。天哪,这人真是没事找事,这是什么人的独出心裁,有这样博人眼球的吗?避都避不及,有与鬼同乐的人吗?与鬼同乐是家,他真不知老板是怎么想的。 在这么一个令人惊骇的地方,只有老板才是他的唯一熟人,仿佛这时他不是老板的保镖,反倒是老板成了他的保镖了。自从上次老板破格提拔了他之后,于振飞已经隐隐觉得,老板对他的器重与偏爱,使他产生了“士为知己者死”这样的念头,这几个字眼在他脑海萦绕了好长时间。他暗下决心,以后凡是老板用着的地方,他不管水里火里都要舍身往前,可不能打麻虎眼。吃了人家饭,就得替人干,这是自古以来颠扑不破的真理。 不过情况对老板来说,安全问题并不至于那么严重到危言耸听。除了老板晚饭后去与鬼同乐庄园外面小广场上十几分钟的散步之外,其它时间于振飞尽可以自己安排自己的活动。并且老板还特意交待他,可以四周到处转转,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也许以后会有用的。 这一段时间,老板的工作安排得十分周密,他的生活起居皆有秘书安排,秘书的年龄大约和他差不多,长相说得过去吧!可是看样子老板很喜欢他的秘书,在必要的场合他小于和老板形影不离,除此之外就是秘书和老板形影不离。秘书姓白,叫白明凡,他认为这是个很土的名字,但是老板很喜欢这个名字,人家稍稍离开一会,老板就在走廊里高喊: “小白,明凡,凡儿……” 老板没有什么忌讳,公司是他的,这里的一切应当全归他,包括公司里的男人和女人。男人为他做事,女人和他一起做事。因此老板不论在任何场合,做事向来是为所欲为,没有人敢干涉,他也不怕有人干涉,那个人若是对他不恭不敬,他总是快刀斩乱麻,决不姑息迁就,大不了多发一月工资,卷铺盖走人了事。 不过才不几天的事,他刚来鬼灯夜市山庄的恐惧已经云消雾散了。听说鬼打灯篓也是有一定时间性的,一般发生在夏天,古历七月十五那天是高潮,过后渐渐就消失了。就像人们过年,三十晚上以后,鞭炮声渐渐就稀少了,这是一个道理嘛!天天放炮、点灯笼那得花多少钱? 与鬼同乐这个名字不知是谁起的,听起来让人毛森森的。其实来庄园游玩的人,没有一个是与鬼同乐的,他们游玩的对象自然全是人。而且凡是能来庄园的无非是三种人:官员、商人、熟人。不管是哪一种人,他们口袋里都很有钱,出手相当阔绰。 事后,于振飞对那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仨细琢磨了好一阵子,这一笔毛笔字写得十分苍劲有力,他好像是在哪儿见过这么一笔字,想了半会儿,实在想不起来了。 于振飞是老板的贴身保镖,自然享有特权,他四处乱逛,庄园的所有场合几乎统统光顾了一遍(有些地方是禁区不能进的)。一楼大厅是饭厅茶饮舞场,供爱好者在这儿放松消遣一下。二楼包间,包间有阳台(其实也是阴台,终日不见太阳的),夜间在阳台上观赏夜景。有人介绍说:如果你机会好而且胆量十足,你会在夜间阳台上看到你从未看到过的景象,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三楼是贵宾室,每夜消费平均在万元以上,而且一般人就是有钱也不一定进得去呢!至于里面的服务项目,服务员悄悄告诉过于振飞说: “你能想到啥,里面就有啥。” 也是好奇,于振飞对三楼产生了兴趣,不过有顾客订好了的房间,不是他,公司里的所有人都不可随便进入的。他知道这一条规矩,而且他也不想进去,主要是因为他不想窥探别人的隐私。鬼使神差,他突然产生了一种想知道内室服务的女生都是些什么样的人,他的小任该不会在这种场出现吧?如是那样,他怕是活下去的勇气也要打折扣了。 也是碰得太巧,大清早他刚一上楼梯的同时,302房间的门开了,随之出来的是老板的秘书,就是那个叫白明凡的女孩。这不奇怪,白秘书从贵宾房出来再正常不过了,他正要笑着打个招呼呢,忽然有一张极其熟悉的面孔也跟着从302冒了出来,于振飞这一惊非同小可,甚至这个人的出现让他对老板的人品都发生了怀疑。 第七章 遇上个不想见的人 于振飞见到的这人是他初一时的班主任朱老师,朱老师是教语文的,写得一手好毛笔字,有一段时间他还曾经模仿过朱老师的真迹呢!与此同时他突然联想到,“与鬼同乐”原来是朱老师的手笔啊! 朱老师只给他们这个班带了一年的课就调走了,至于去向,那时他还小不太多打听大人们的事,只是听说朱老师投笔从政当官去了。当了多大的官、在哪儿当官,那就不大清楚了。有人说老师当过本县的副县长,以后又高升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乡里人没见过大世面,在他们眼中县长就是大老爷,应该是个很大很大的官了。 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居然在“与鬼同乐”庄园这个尴尬地方会邂逅到他以前的恩师。况且,头前开路的还是他老板的私人秘书。他们俩昨晚在不在贵宾房睡没睡觉都在其次,关键是老师什么样人物呀,他怎么会来这种场合呢? 记得刚上初一时老师对他就不错,有一次有一字全班同学不会写,他自信地当场叫于振飞上台把这个字写到黑板上,博得满堂喝采,那时那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啊! 事过境迁,上高中的时候班上有个姓朱的同学,大家叫他朱衙内,后来才知人家的真名是朱家瑞。所谓衙内,必是高官的儿子,如像他于振飞,一个小村长的崽,根本够不上衙内这一称谓。朱家瑞尖滑刁钻、自以为是爱耍小聪明,同时在班上拉帮结伙,欺贫凌弱,横行霸道,不可一世,除朱衙内这一尊称之外还有人给他加了“二老师”的雅号。一是仗着他老子是县上的领导,二是他手下有不少唯他命是从的小兄弟,连老师都让他三分。于振飞我行我索,从不尿他这一壶,因而他在班上总是少数,偶尔杨小丽还多少替他说几句公道话,其他,多数同学为了明哲保身,尽量不选边站。于振飞一直想不明白,他敬爱的朱老师怎么会生出这么一个儿子? 于振飞怀着十二万分的崇敬,他几乎把所能动员起来的热烈表情全都召集起来了,他想和老师打个招呼。然而老师却不准备接受他的盛情,他始终对于振飞这儿视而不见,眼睛一直都在瞅着别的方向,他很自然地后退两步,关门前还格外关照一下他的客人几句: “小白同志,就按我刚才的意见如实向中强同志反映一下就行,我忙就不送了。” 弦外之音是,他透露给于振飞的话中意思至少有两层:一、他没认出他这位当年的高足。二、白明凡是因为工作事早晨才来来他房间的。 于振飞不可能大声喊叫着去拜会他的老师,而且也不可以去敲门访师。公司有明文规定,在“与鬼同乐庄园”里偶然遇到熟人或是朋友,如果人家不主动开口,不允许公司职工随便上前搭讪。 于振飞本来也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作纠缠,越是这样他的思想就越是思绪难以安定下来。由此及彼,朱家父子的形象一直在他的脑海中缠绕了足足一两天,想不想都不由他。 班上的地个女孩杨小丽,外号人称雪狐狸,长得介于东施和西施之间,就是那种说丑不丑说俊不俊的角色吧!杨小丽本人可不这样看,她把自己比喻成一朵抢手的班花,自认为她可以任意挑选一个优秀的男生作她的白马王子。经过一段海选之后,她把目标缩小到三个人的范围,就是于振飞、朱家瑞和书呆子武端阳。三人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于振飞帅气,朱家瑞有才,武端阳有钱。如果仨人的优点集于一身那就太完美不过了,然而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嘛,实际生活中这是不可能的。雪狐狸既不甘心,又不专一,她周旋于三人之间,用她的话说,这叫一碗水端平,不偏谁也不向谁,平形四边形,大家保持等距离的朋友关系。 开始的时候,三个男生都讨厌这个不守本份不按规矩的女孩,但是久而久之,习以为常了,好像生活中也不可少了这个叽叽喳喳的小麻雀。但是若论真心,恐怕是三人中没有一个愿娶这个女孩做老婆的。问题就出在这儿,自己不爱也不容许别人爱,他们的宗旨是,杨小丽可以找全世界任何一个男人,唯独他们仨人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行。 快毕业的时候杨小丽不知犯了什么病,一碗水忽然端不平了,她天天跟在于振飞的屁股后头,帮他打饭、洗衣、搞内务。尤其不能容忍的是,他们俩竟然公开在校园里散步,还有人看到他俩在小树林里接吻。 事后才知道这是杨小丽玩的阴谋,她要激化矛盾,决不能让这三个老爷们按步就班、平平稳稳地度过这最后几天的校园生活,要不然显不出她的人生价值,她仿佛成了嫁不出去没人要的积压品了。她知道如果她把心思用在书呆子或是朱衙内任何一个人的身上,于振飞虽然勇猛好打架,但他也决不会主动出击的。 事情的发展果然按照她设想好的逻辑发展,五个大男生(其中两个是帮闲者)争风吃醋,为了一个她杨小丽打得头破血流、不可开交。 杨小丽该躲到没人处偷笑去了,朱家瑞和武端阳虽然以批评教育收场,可是听说也花了不少钱呢!除了请客吃饭,罚款达到五位数。狗日的负心汉,好好心痛几天去吧!亏了的是于振飞,怎么就取消了高考资格,进城打工去了呢?振飞也该,她对他那么好,他从来就不承情,好像她该他欠他似的,从没拿正脸看过人。散步接吻是假的,是她故意做给人看的,两个人晚间在校园邂逅,其中一人忽然做出一个夸张动作,谁能把谁怎么样?打饭、洗衣、搞内务更是子虚乌有。 于振飞由此及彼,他方才突然意识到,自打出了校门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那个雪狐狸。不是谁得罪了谁,总是心里没去,犯不着去打听。如是她跟他梦中的小任一个价码,豁出命去打死也要追到底了。 他想起杨小丽和他说过的最后一段话: “全班男女生都有外号唯独你没有,我给你也起了一个。” “叫啥?” “于大傻!” “于大傻!”于振飞闻声吃了一大惊,他迅速从遐想中回到现实里,扭头一看,“朱衙内!” ; 第八章 谈鬼变色偏要谈鬼 俩人尽管有些隔阂但毕竟是同学了一场,而且又好几年不见,就算是曾经打了一架,也不必小肚鸡肠,俗话说不是不打不相识嘛?同为大老爷们何必做小家子气儿女态?于振飞主动上去,和朱家瑞热情握手。 “振飞,早听说你也来咱们公司了,而且前些日子比武又得了第一名,深得老板器重,当场提升你为保安队长,一出手就进入中层,真替老同学高兴呢!” 朱家瑞亲热也算是亲热,但老毛病未改,说话的字里行间透露着事故。 “哪里能比得上你呀,名牌大学毕业,一进公司就受到重用,单独负责一个部门,老同学可是前途无量啊!”于振飞也不示弱,你有来言我有去语嘛! “哪里呀老同学,我是普通大学,人家书呆子才是重点大学851呢!你还说我单独负责一个部门,老同学你是不知道,‘与鬼同乐庄园’当一个部门小经理,要你你干不干?” “干,怎么不干?不干才是傻瓜呢,只要钱多就行!” “也不光指钱活着,没准哪一天吓死了,还不知咋死的呢?” “庄园里真有鬼,你怕叫鬼捏死?” “有鬼没鬼暂且不谈,反正我干的活就是和鬼谈生意的勾当,说不准万一不小心犯了阎王爷的讳,哪天老人家把我叫去喝茶了也未可知哩!” “哪有那么玄?你在庄园里主要是负责哪一个性项目?” 朱家瑞见问稍顿,然后笑笑说:“老同学,走,到我房间坐一会,中午我请你吃山珍。” 朱家瑞所说一点不谬,他点的这一桌真是道地的山珍味十足,餐桌上摆满了猩唇、狼肚、驼峰、猴头、凫脯、鹿筋、银耳、果子凉凉热热等共是八道菜吧。于振飞着实吓了一大跳,以前这些珍贵的菜肴别说吃了,见也没见过听也没听过呀。他真像是个“于大傻”一样傻傻地望着满桌琳琅,啧啧叫道: “朱衙内,你小子从哪儿弄来这些货,该不是违禁品吧?” 朱家瑞端起酒杯和于振飞碰了碰,咕咚一口咽下去,拿块餐巾纸抹抹嘴,而后摇摇手不屑道: “在这狗不屙屎的深山老林里,这些东西随地都是。可是这地方的山民们都是傻穷傻穷的,守着金山去讨饭,好东西不知拿出去发财,一个个反倒跑外地打工挣小钱去了。” “你说这东西满地都是也太邪呼了吧?有可能多少有点,哪里会有那么多呀?”于振飞也是山里出身,山里有啥也听说过一二,他不相信对面山里有这许多宝物。 “说你是于大傻,你还真成了于大傻了?有句古话叫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你只看见你们村眼皮子底下那一点地方,当然在来此山之前我也和你一样,不知其中奥妙啊!”朱家瑞放下筷子侃侃言道。 “真的?”于振飞傻傻地盯着说话者,他一个不小心就让人钻空子套住了。 “骗你是这个!”朱家瑞两手比划了一个圆圈,说话者和听话者都明白,这个形状意即是王八,小时候常用这种形式发誓赌咒的。 “不是我不相信,我是觉得你说的有些神乎其神。” “我说的一点也不神乎其神,我才说了个开头呢你就吓住了?”朱家瑞夹了一块鹿肉放进嘴里。 “能吓住我?你放心说吧!”于振飞放下筷子。 “咱们这个鬼庄园的秘密暂时不说,山后你去过吗?”朱家瑞有点挑衅的神色。 “没有,没事我跑那儿干什么去呀?” “山后的名堂才大着呢!这座山的山顶叫卧龙背,站在山顶往下一瞅,哇噻,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什么?” “大石头河在这儿拐了个大弯,这一停顿可就是一片汪洋,这片汪洋不叫湖,听人说叫娃娃海。” “娃娃海?为啥叫娃娃海?” “据说每当深秋九十月的一些日子,每到夜深人静时,海子里就会传来娃娃的哭声,因而得名娃娃海。” “有这会子事?”于振飞置满桌子山珍于不顾,偏过头去听朱家瑞摆龙门。 “大石头河的河水是淡水这你知道,可是娃娃海的水却是半咸不咸的,人不能喝,喝了就跑肚屙稀。海里除了有鱼有虾可是决没有娃娃,娃娃鱼也没有,不过倒有一个庞大的怪物,见了的人说有一间屋子那么大。白天藏在水里不出来,晚上出来吃草、啃树、糟蹋庄稼,见啥吃啥,什么荤不荤素不素的……” “你说的那是河马吧?” “喂伙计,中国没有河马唉,中国的河马都生活在动物园里,你连这都不知道?”无孔不入的朱家瑞脸显不屑之色。 这他还真不知道,上学的时候他对动物之类的课程就不大感兴趣,学没学过的都忘了。听了朱家瑞的宣讲,他开始佩服这小子了,本来他那张嘴就能吹善谝,上了四年大学更是如虎添翼,满肚子学问比他扛了四年枪杆子肯定是强多了。 “幸好它们不吃肉。”于振飞无意中插了一句。 “不吃肉,不吃肉是因为它没有打猎的能力,由于它胖大愚笨,动物们一见早跑没影儿了,就是农家干活的耕牛,也比它跑得快。” “那它吃个屁呀?” “屁它不吃,它吃腐肉。” “哪有那么多的腐肉?” “海子里淹死的牛羊或者别的什么动物,被它碰上可就是美美一顿。” “这么说它还是娃娃海的清洁工呢!” “清洁工是清洁工,可是这个家伙时间久了耐不住了可能会出趟远门。” “干什么去?” “找肉去呀?” “找什么肉?” “它能找什么肉,无非就是坟墓里的死尸。因此本地有个习俗,方圆五十里,没人敢土塟。” “真他妈恶心!”于振飞小声嘀咕了一句,又说,“它的爪子很锋利吗?” “锋利个球!就像鸭子爪爪似的,划水管用,刨地不行。” “它使用什工具?” “嘴呀,就像猪拱地似的,厉害着呢!” “这个怪物叫什么名字?” “能有什么好名字?按它的长相、习性,当地人叫它猪龙婆。” “有意思,以后有机会翻过山去会会这个猪龙婆。” “你别急着会它啦!你知道这次掌柜的为什么叫来这儿吗?” “不是让我保卫武叔的安全吗?” “错啦错啦,我得到的消息是公司准备在这儿要干一番大事业,为此成立一个夜间巡防队,你当队长,配给你十名保安,其中有安天禄、邓义辉等,人家老郑继续在公司里做人家的队长。你小子等着吧,苦日子距你为时不远喽!” ; 第九章 鬼话无人信 “与鬼同乐庄园”身后两侧修了两排小平房,一排大约有十数间,男左女右,中间隔了一道半人多高的栅栏,防正人君子不防色鬼小人嘛!这些房子就是供本公司一般员工或是留宿或是长住的。小平房虽然相比来说要简陋一些,不过已经相当上档次了。房内有电视、电脑、空调等一应俱全,卫生间淋浴室等也无一不有。屋子里铺的是地砖,墙壁也做了得简单的装修。有一张双人大床,一套三人沙发、一张写字台、一张电脑桌两把椅子时, 当然像老总武中强还有牛逼客朱家瑞这一类公司要人自然是不会住这儿的,于振飞资历、职务和贡献都不够,能分一个单间算是受到优惠待遇了。 尽管他与朱家瑞向来不和,也不纯粹和杨小丽有关系,他俩压根就是“曹操诸葛亮,脾气不一样”那种。一个爱认死理爱钻牛角,一个自视清高好出风头,总之一句话,除了打架是他的绝对强项,其它方面他一样也比不过朱衙内。不过需要补充一点的是,在学习成绩上他并不比爱耍小聪明的朱家瑞差多少,两人各有千秋,难分伯仲吧! 听说朱家瑞在大学所学学科与庄园正在开展实施的项目有关,庄园正在大张旗鼓地搞什么,他这一级干部没资格了解,白天他不止一次试探着问过朱家瑞,讳莫如深的朱白领总是巧妙地周旋转移话题,使他对此如坠五里雾中。 庄园的夜间才是最激情四射的时刻,来宾们不分男女老幼、职业分工、高低贵戝,只有一个“钱”字就可以为他们敞开大门,话丑理端,庄园就是为有钱人洞开的。 一二三层楼房全部华灯闪烁,楼外不闻其声,楼内人影晃动,有引颈高歌的、有鸳鸯戏水的、有开怀畅饮的,大厅里欢声笑语不绝于耳,富男俊女们勾肩搭背、热热切切地搂抱在一起翩翩起舞,这仅仅才是开头,更精采的节目要等到午夜在二三楼进行。 二楼活动室输红了眼的赌徒们全然不顾有钱人家的矜持,同时违背了认赌服输这一颠扑不破的赌场法则,有的骂爹骂娘,有的放声大哭,还有的脱衣狂奔。当然这些举动全是发生在室内,有本事下楼到树林里跑一圈!顺便和鬼火鬼灯赛个高低。 于振飞把朱家瑞的所有话都没放在心上,他知道这个人水分多说话的深浅以及这个人的可信程度,不过有一条是现实,老板这次派他来鬼火山庄的目的有可能真让姓朱的小子说准了。夜巡鬼火山并没有什么可怕的,无非就是一不留神被鬼缠住,脱险的招术很多,有口咬中指定神法,有腰系红布驱鬼法,还有怀里抱只大红公鸡。这几条对于当过兵的于振飞来说既可笑又可悲。长这么大还一次都没碰到过鬼呢,他不知鬼是什么模样,也不知被鬼缠身是什么感觉,总之是身正不怕影子邪,活人岂能让死人治住? 不怕是不怕,脑子总是不停地过电影,一会儿是娃娃海的猪精怪,一会儿是山前密林里的鬼灯笼,想着想着,他进入了梦乡。 刚睡着没多大会儿,忽然一个穿古装的女子袅袅亭亭地走到他跟前,双手合十,腰身一弯头一欠道个万福,燕语莺声道: “郎君,四年未见,你还认识我吗?” 于振飞似曾相识这个女子,可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不由问道: “你是谁?” “我是小任啊!郎君好没良心,当一趟兵回来把奴家忘得干干净净,也不前来找我。” “我找了,但我没找到。没有地址,名字也没有,我上哪儿去找?” “阿坤跑遍苍山找到金花,我就在你的眼皮子底下你居然还找不到我?”姑娘忿忿的说罢转身欲走。 “小任小任,等等我,我有话要和你说呢!” 于振飞挣扎着身子爬起来,猛一把没抓住扑了个空,结结实实一跤跌在床前,这一摔把他摔醒了,于振飞坐在石板地上舍不得爬起来,他想如果这不是梦该有多好啊!忽然另一个念头在他脑海响起,小任说得明明白白,她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莫非她也来了“与鬼同乐庄园”?如是哪样那就好了,以后他不光是为公司、为庄园巡夜,同时他也是为了保卫他心中的她。如果敢有鬼魅欺负小任,他将会舍出命去保护她,那怕是用他的性命换取她的性价比命! 这又是一个无头官司,小任会在庄园吗?一个梦能做数?小于睡不着,索性穿衣下床,凭窗远眺,屋外半明半暗,鬼火山中惯有的鬼火鬼灯笼什么的,此时不知隐匿到了何处,莫非真是人来鬼退阳气重了鬼就怕吗? 于振飞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乘天尚未亮,到野外去实地走走,看是有怎样感觉? 大门口不放行,说深更半夜的去找死啊!于振飞解释说: “伙计,我就是新来的夜巡队队长,此时不乘夜四处出去实际看看,到时不了解夜间的地形地物。” 门卫不知是听说过此事抑或是相信了他的话,稍一停顿便很不情愿意地将大门推开,末后还特别在身后加关照了一句: “门我给你留着,一有动静就往回跑,出了事回不来了可别赖俺啊!” “出事,能出什么事?真他妈的胆小鬼,我就不信出门就能碰上鬼,让鬼提了去!我的目的正就是找鬼去呢!”于振飞边走边嘴里咕咕哝哝,高一脚低一脚往前行。好在皓月当空,照在山坡上如同白昼一般。坡地上是如此,走不多远,钻进林子就大相同了。林木森森,白天都不敢妄进的,更别说是夜晚了。猛然,他看见长有两只蓝眼睛的动物朝他冲来,两只,紧接着又是两只,还有独眼的,毛算下来大约有七八只。眼光火一样的闪烁,而且一个劲地朝他逼近,他突然一阵子头皮发麻,两手握成拳头,必要的时候先撂倒一个算一个,总不能白白送死啊! ; 第十章 圣女显身了 在已经近到几乎要贴近鼻子的时候,于振飞击出了他有生以来最猛烈的一套组合拳。然而拳拳走空,不是他的拳头击打在棉花上,而是根本就没有物体可击。于振飞在纳闷对方的躲闪速度之快的同时,他也惊出了一身冷汗,然而就在他一筹莫展无可奈何进而走投无路准备束手就擒之际,他抬头猛见四周全是闪闪发光的眼睛,于是于振飞坦然了,他的“敌人”不是猛兽原来是那些夜间在空中乱飞的萤火虫。 受了这一场莫名的惊吓之后,于振飞决定不再往前走了,拂晓时候的森林中会有许多不测事件,比如辛苦了一夜尚未进餐的野兽们未必不会拿他当成早点,森林有森林的法则,这儿是最不讲理的地方。再说他两手空空,有多大的本事能和四条腿的动物嘻戏? 此时东方刚露一丝鱼肚白,于振飞不想继续他的拂晓探险旅行,他此行的目的无非是想引起一些轰动,别让人把他不当一回事似的。天亮之后就会传遍整个山庄,新来的保安队长独自一人夜闯鬼火山…… 如果仙女就在山庄,肯定会让她引起重视的。一个没有地位、贫穷而独自经营一家小小理发馆的漂亮女孩在他心目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甚至他还不止一次地暗暗发誓今生非此女不娶。有时候他自己都觉得自己这种决定不切实际、不合逻辑也极不现实,或者叫荒唐可笑。那个叫小任的女孩如像空中楼阁、海市蜃楼,可望而不可及。飞鸟绝迹,人无踪影,就算是望都无处可望的,此生得见不得见都在两可哩! 也许是那一场梦决定了他半夜独自外出散发郁闷的心结,或是昨天朱家瑞的一番谈话让他无所适从。人就是这样,凡是和投缘对脾气的人在一起,那怕是喝杯温开水也是惬意的,人逢知己千杯少嘛!最怕的是遇上一个不喜欢不合卯的人,还要装作非常快乐的样子和他套些近乎说说知己话。不但是一般的谈话,还要字字斟酌,稍不留神就会被套了进去。朱衙内那一桌盛宴并没有让他承多少人情。他是好人坏人暂且不说,光是那副神气凌人的气派以及那张自以为是的脸庞,就足够让人恶心小半年的。 老板自从进入山庄以后就再也和他没见过面,俩人各忙各的,没人管没人问,每天三饱一倒,这样的日子倒是挺好,他也乐得逍遥几天。一旦这样想过就有事做了,吃过早饭时有办事人员通知他,十点准时去三楼山庄总经理办公室。 他闲暇的时候曾经在三楼过道里盘旋过几回,只不过无事闲溜罢了,他既不敢敲某一住室的门更不敢擅入那一间宾客或是高管的办公重地。他轻轻敲了敲总经理办公室的门,一声清脆的回答让他进入房间。既然总经理是位女性,为避嫌他没敢照直去往人家的脸上仔细打量,吹毛求庛地瞅了一眼总经理的尊容之后,他便大咧咧地一屁股坐在离女经理座位最远的一排沙发上。大家都是靠本事吃饭,有脑的动脑,无脑的出力,老板量才取用,按能力资历和成绩发钱领饷,因此用不着巴结谁、恭敬谁。 “你叫于振飞?”坐在靠背椅上的女孩问(他从声音听出他是女孩)。 “是的。”于振飞想抽支烟,但是既没带火又没带烟,再说办公场合是不欢迎人抽烟的。 “当过四年兵?”女经理站起来,倒了一杯水,放在他面前的茶几上。 他应该说声谢谢,但是他没说,只是似有似无的点点头。然后回答刚才的提问: “是的。” “你当兵之前是不是在这家公司干过?” “是的,干过几天。”于振飞也不纯粹是首次见面的居促,不仰视对方有多层意思:尊重女性尊严,守住自己的底线,公事公办。 “当时那家工地对面街上有家小理发馆你还记得吗?” “什么什么,你是说你是……”于振飞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他不是仰视而是直视,他的眼光死死盯住那位叫总经理的女孩。 “是的,你在我的小店里理过几回发,之前我在公司见过你一回,我想可能是你。”老于世故的女经理轻描淡写的一带而过,事情就这么简单。 “天哪,这就是他苦苦追求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就连梦里也全是她的形象的那位天使吗?天使如今做了公司的高管,从职务和地位上无疑高出他不止一头,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挥舞剪刀如燕子似蜜蜂翻飞的女剃头匠了。老天怎么安排了这样一个尴尬场合让他们久别重逢?与其这样还不如老死不见的好。不知过去的几年发生了什么事,使一位单纯天真的小女孩变成了气指颐使的总经理?她的后台是谁,武中强和她是什么关系?他想起了白明凡、想起了朱老师、还有……” “那天我有事回城,无意中看到你参加比武,并拿了第一,你真了不起!”女经理给思索短路和陷入混乱的保安队长解围说。 “经理,你找我还有别的事吗?”于振飞站了起来,并做出告别的姿势。 “噢,也没啥要紧事,主要是听说你晚间去森林散步,这是很危险的。你的武功虽然很厉害,而且胆量也很大,这是值得赞扬的。但是林间有猛兽,还有其它就不多说了,别把我们的保安队长给吓着。”姑娘说罢,莞尔一笑,脸上露出俩酒窝,宛如当初那位发廊女。 于振飞不想解释,他不久即将上任,要来山庄做夜巡队长,以后不是偶然而是天天都要去野外森林去的。他站起来淡淡的回之一笑说: “谢谢经理的关照,我会注意的。” “我姓任,叫任美玉,这是我的名片,以后多联系。” “她叫任美玉?任美玉,任美玉,美人鱼!原来她叫任美玉!”于振飞双手如获珍宝般的接过名片,慌乱地点点头,然后扭头就走,快步如飞,逃跑一般离开了任总经理的办公室。 ; 第十一章 佳人已被预订了 于振飞回到自己宿舍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想蒙头大哭一场,用眼泪冲涮掉他的痛苦与无助。这几年的千种忧伤万般愁肠全在这个丫头身上说话,没料到人算不如天算,竟然有人先行一步,已经早早地将她珍藏在一个高贵、典雅、精致的金丝笼里豢养起来。那个女孩肯定已经是名花有主,或是自甘堕落了。他想起了白明凡,白小姐大学毕业,本人条件挺好,家境也不错,仅仅是为了一份高雅的工作就委身于两个老男人之间,这是为什么呀?女人都这么贪慕虚荣倾心于高官巨贾吗? 于振飞在山庄是新人,他在这儿既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甚至一个熟人也没有,出了事只能一个人扛着,无处诉说,无人可交流。只能自己把自己关在小屋子里独自痛苦、发呆、甚或歇斯底里。眼泪挽救不了爱情,只有用实力说话。那天他领到五千元的薪水时还以为是得到一笔巨款,高兴得手舞足蹈,仿佛发了大财一般,幻想立马找到那个他心仪的女孩,劝她关门不理发了,两人去一家大餐厅,海吃海喝一天。 现在想来那是多么幼稚,五千块钱对于如今的任美玉来说只不过是一点小零头,不可能希罕不可能会在眼角瞟一瞟,不值一顾的。 目前摆在小伙子面前有三条路可走:一、自杀殉情,二、精神崩溃,三、发奋图强。一二条都是最简易可行的,唯有第三条太难,难到几乎是不可能。等到他发奋图强做成一番事业(如果),那时任美玉不仅是名花有主,恐怕早已是孙儿绕膝、老态龙钟了。 无路可走的于振飞只有牙齿掉了咽肚里、眼泪藏在心窝里,把这段故事删除,重打锣鼓另开张。这样做容易吗,不容易又能怎么样,爹妈生他容易,养到这么大为了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女人寻死觅活的,值吗? 于振飞独自躺在他的单间里,不吃不喝,睡也没睡着,整整一天没下床。晚上老板派人来通知他,明天一早回城。 回城也不是解脱,人离开了心能跟他一块儿走?这次来山庄最大的收获是什么呢?发现了恩师不为人知的秘密?听朱衙内海阔天空不着边际一顿神聊?和任美玉最后一次了断?了什么断呀,人家压根就和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人家并不负喜新厌旧贪图富贵的责任。人家和他是啥关系?他在人家的朋友圈里有一席之地吗?他是老几呀他? 不过,于振飞想起来了,还有一张名片,还有一句话。小伙子如像垂危病人急救成功似的,小心翼翼地从上衣口袋里摸出那张小纸片,上面一色的楷体字。上写:与*同乐山庄娱乐中心,中间只写了“任美玉”仨字,既没写总经理,也没写任何与职务有关的头衔,下面是电话号码。于振飞仔细地端详又端详,忽然他想起姑娘留给他的一句话,“以后多联系”,天哪!这不是信号,平白无故联系什么,这不明明是姑娘暗示他以后和她多联系多来往吗?人家如果对你不要说讨厌,就是一般的同事、下属,犯得着又是送名片、又是告知多联系? 于振飞如像即将送上断头台的死刑犯突然接到了特赦令:暂停执行! 既然已经活了下来就不必再坐等下回的死刑令的执行,无可奈何之下,他决定再去到他的那位老同学那儿听听口风探探虚实。因为没有留下名片,也没有地址电话,所以在小小的山庄找朱家瑞安竟成了难事,所有的人(他问过的)不是摇头就是拒绝回答。 于振飞想到了白明凡,白明凡经常出入的地方他知道。不用他自己出马,只蹲在磨道里等驴就行。果不其然,小白见了他抿嘴一笑,问道: “啥事?” “白姐,(还不知道谁大呢),我那老同学神出鬼没的,昨天请我吃饭今天就找不到了,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你说得是家瑞呀?” “是啊,你也知道我们的关系?” “家瑞说了你们是高中同学。” “白姐你能说一下怎么可以找到这个家伙吗?” “公司里有规定朋友亲戚熟人不能随意串门聊天,不过我可以对你网开一面,谁叫咱这回是坐一辆车进山的呢?不过有一条你记住了,管好你的嘴,不该说的不要说。”白明凡一语双关道。 于振飞装作很恭顺的样子,信誓道:“姐,你的话就是金口玉言,我能记不住?” 白明凡笑道:“人家都说你傻,我看你才不傻呢!好了,到地下室负一层第三室去找你的老同学吧,这阵他正一个人独自在那儿喝咖啡呢,可别说是我说的呀!” “知道了姐,谢谢了啊姐!”于振飞一辈子都没这么下作过,这回是为了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 朱家瑞一见还是那种居高临下的派头,嚷嚷道:“哎呀振飞,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呢,跟踪追击到这儿来了?来来快坐下,猫屎咖啡,正牌货,你也来一杯?” “我喝不惯那味,我喝茶。” “行,我给你叫。妹子,给我这兄弟来杯铁观音。” “本来我想请老同学吃顿饭的,可是没空了,老板叫明天走,我是来和你告一声的。” “算你小子有良心,还惦记着我这个老同学。怎么样,山里头的生活习惯吧?” “倒楣,昨夜出大门到外面透了透空气,不知谁告了恶状,让任总叫去训了一顿。” “你说的是美人鱼呀!兄弟,这个丫头你可碰不得,人家是老板给他儿子的预制品,早晚都是武家的少奶奶。” “你是说他是书呆子的未婚妻?”于振飞的心跳到嗓子眼上,幸亏有喉咙当住。 “书呆子不同意,爷俩僵住了。” “你是说书呆子看不上那个姓任的?” “书呆子早就和杨小丽好上了,你忘了,咱哥几个还为这个*丫头打过一回架呢?” “算啦,过去事提那干啥?” “其实呀兄弟,我给你说句套心窝子的话,全公司我最看上的就是她了,这女孩不光是长得漂亮,还有,还有就不说了。” “还有什么你说呀!”于振飞急切的问。 “还有什么和你有球关系?走,老同学,到我房子喝酒去!” ; 第十二章 再到鬼庄园巡山 小车疾驶在回城的路上,保镖于振飞坐在前排副驾驶的位置上,老板和他的小秘则坐后排。于振飞看不到后排的任何动静,他的一举一动则全部收入后排乘客的眼底。 于振飞这阵子的脑子里几乎全部是和小任有关的事,朱衙内那句名言“美人鱼已经早就被人预订了”的话,也时时在他的耳际回响。“预订也仅仅是预订,”他自我安慰说,“最起码她目前的身子是干净的,而且书呆子已经好上了杨小丽,即便他想悔,杨小丽什么样人,会轻易饶过他?” 他设想下一步怎样才可能挽回局面,办法倒是想了七八种,没有一条是行得通的。除非,除非也是不可能。除非,他想,他现在有一千万、一万万的钱,用这些钱把任美玉买回来。或者他当上省长,命令姓武的放弃对小任的预订,这可能吗?这些想法之幼稚可笑远远不及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 即便是小任给他留下了名片和联系方式,即便是小任答应他们以后可以多联系,然后呢?小任自己能当得了自己的家?她说话算数?胳膊拧不过大腿,蚂蚁搬不走泰山,孙悟空永远不是如来老儿的对手。或者人家对他有没有那种想法还是一个未知数呢?一个复员兵、会几手拳脚、吃了上顿等下顿的穷保安,会博得美人鱼的青睐?就是因为过去曾在她那儿剃过几回头就以身相许,别胡思乱想了,别做梦了!该到收场的时候了,他暗暗叮嘱自己说,放手吧,别为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折磨自己了,人生最难得的就是自我解脱,自我控制,这一页已经过时了,可以删除了。 一连几天,老板并没有找他谈话,他仍在保安队上班,老郑郑关东仍在他的领导之下。安天禄、邓义辉好像两只驯养得十分乖顺的京巴似的,跟前跟后,于哥长飞哥短,点烟倒茶,时不时还请他到楼下小饭馆里改善收善。 于振飞也不是那种一得势就翘尾巴的势力眼,他知道大家都是劳动挣钱,活得都不是很洒脱,所以他决不可能搜刮这两个既没本事又胆小怕事的小保安。稍稍闲暇的时候,他偶尔也传授他们三招两式的,尽管他们属于那种扶不到树上的死猫,根本就不是学武练把式的料。学武不行,学文也不行,两个笨蛋写得那几个字都不如苍蝇爬得好看。山中树木有高低,伸出十指有长短嘛!人人都成了诸葛亮,扛枪打仗的、收拾垃圾搞卫生的、升火做饭的找谁去?看来,人的分工是老天爷早在娘肚子里就安排好了的,命运不是光靠自己努力就可以改变的。不信你成立一个市长培训班,看最终会有几人能当上市长? 于振飞闲得蛋疼,他渴望回到山庄去,即便是那里有鬼。那里除了有鬼还有女神,尽管女神已经归入到别人户头,偶尔瞅一眼她的影子抑或是远处听听她的声音,再或者离她近一些就是闻不到她身上的气息,起码在意识中也能感觉到她的心跳存在也是一种享受。吃不上美味欣赏一下菜谱或者看两眼厨师烹饪不也是大有人在。可能他怀疑老板是不是把他的事给忘了,进了一趟山庄就没了下文,难道这趟差真白出了?小伙子人生第一次感到自己原来这么没出息,他对自己的无能和使不上志气的作为算是彻底失望了! 老板武中强最初的想法是庄园成立一支夜巡队并不是看家护院、保护山庄安全的。其实那没用,与其那样还不如寻几位巫婆、神汉或者买几条好狗拴在庄园周围来得实在些。夜巡队没有一个人会捉鬼驱神,往明里说他们不过是起个稻草人的作用,吓吓贪吃的鸟,给庄园里的宾客壮壮胆子而已。、 选飞娃子(于振飞的乳名)做夜巡队头领有几样长处:一、小伙子当过特种兵有杀气。二、小伙子人长得凶猛给人一种安全感。三、小伙子本人胆子大又会武功。 既然是已经决定了的事就应该立马执行,拖拖拉拉不是干大事业的作风。但是,这次上山不期然遇到的一件事让老板改变了主意。影子老板(武中强这样暗中称呼他的朱大哥)只对于振飞的出现说了一句话: “这小子可靠吗?” 当时武中强没有立即作答,说老实话他对这个姓于的小子确实也不是很摸底,当时主要是看中了他的体格和当过特种兵的出身。他老子于德海当支书那些年没少整治他给他使绊子。算了,大人有大量,凡成大器者如韩信胯下受辱的事是不必太计较的,况且大人的事不该记在儿子头上。也许当年没有于支书那样对他施压让他多呆几年班房还没有他的今天呢! 可是朱大哥(不管老朱升任什么官衔他一直是这样称呼)的一句话他不得不考虑呀!老朱不亏是文化人做官的料,他看人识人入木三分,很少有走眼的时候。不像他只要人仁义、能喝酒、够朋友就行。 “这小子可靠吗?”这句话一直萦绕在他的心头,他实实拿不准这小子到底可靠不可靠?所谓可靠的标准说简单其实也很简单,只要不坏老板的事就行,别的那些管他呢?他爹抽大烟他舅人贩子他妈是**功和他有球的相干?问题是这个人对老板的忠实程度,按刘关张的标准太高,打死不开口也没必要,只要不主动报案检举就行。 对,只要不主动报案检举就行!姓于的小子他傻呀,工资高、待遇好,活又轻松,他干嘛去举报?犯得着吗?朱大哥说了,问问他是不是在*,如不在*就好说了不起。 “振飞呀,像你这条件本来可以在部队上有大前程的怎么退下来了呢?”老板问道。 “有人说我偷了他的东西,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嘛!可是我说不清楚,我没证据他也没证据,这就成了悬案,我复员了那人也复员了,结果就是这。” “你们领导不会断官司,要让我这事好办!” “怎么好办?司令部都来人了最后都没办法呢!” “这明显是个假案,按法律程序,报案人首先自己要提供证据,他是首告他没证据要你提供个屁证据。就像是**的如果女的没有第一手证据抓住个男的就说是他,而且要他提供未做案的证据,这不是欺负人吗?” 老武虽是没办过案,但他犯过案,道理是一个道理。小偷和警察虽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行当,由于接触的多了,警察难免那个,小偷成警察的也不少。 于振飞想了想,点点头说:“武叔你真行!” 有道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老板快刀子剁乱麻,不管朱大哥首肯与否他先下决心拍了板,由于振飞带队上山,夜巡队即日起开始在鬼火山庄执行巡山作业。 ; 第十三章 寻根得知先祖陵 于振飞又一次全副武装上了,然而这一次的装备和上次那当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那时他是正规部队的特种兵士官,全套设备有枪有手榴弹还有一把匕首。现在最得力的就是一根警棍,其它不能对人说的是还有一把仿六四手枪(吓唬人可以吓唬动物不行)。不过老板想得倒挺周到,每人配备了一只电喇叭,遇到不测时就吹起来。到时一响,声传十里,别说狼虫虎豹就是妖魔鬼怪都魂飞魄散夺路而逃的。 全夜巡队只有于振飞一人穿警服,佩三级警督衔,相当于部队的上尉连长吧!小伙子从部队的班长直接升成一家大企业的连长虽然不是很正规,但也算是一项标准的职业和职称吧,人应该知足常乐,于振飞时时提醒自己,不要忘了老板的知遇之恩。 那位莫测高深的美女总经理深居简出,从上次短暂会面之后就再也没有见到她的身影。她是否在她的办公室正在运畴庄园的发展前程抑或进城又办事这一切都是未知数。 山庄只能远远地看着太阳高高地挂在空中一次也不会把阳光直接撒向山庄的的任何部位。这大概就是当初选此地为陵地者的初衷吧!死去的人是不需要阳光的抚爱更确切地说他们惧怕阳光。因此在他们死后活着的人把他们安葬在永远不见天日的阴暗地宫中(也有可能是他们活着时自己选定的),他们在那里安静地长眠,只到这个星球不再存在时为止。 然而有一部分人并不让他们这样悠然自得,他们费尽心机、挖空心思、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地把他们的尸体从深藏地下几米十几米甚至几十上百米的地方掏出来,不是他们已经腐朽甚至风化了的驱干能卖几两银子,而是他们身下那些他们从不曾消费掉的珠宝。他们的亲人(或者他们自己)本想在他们死后尽其所能把无数的财宝陪葬在他们身边以备不时之需。谁知恰恰相反,正是这些银两害了他们,窃墓贼攫取了所有值钱的东西之后,并不关心他们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下的骸骨。屡屡如此,举不胜举,年复一年,世复一世,数千年之后,陋习依旧,窃墓者仍然有利可图有事可做。 唯有(也不尽然)诸如像始皇、汉武、武后等狡黠而又深谋远虑的君王,把自己身后的住所修建得既坚固牢靠又明目张胆,大张旗鼓地摆在那儿,即便是你知道了在何处何地又能如何?有本事来挖呀,朕在地下候着您哪!还有一些小家子气,小娃娃藏猫猫似的弄上九九八十一个坟土堆儿,蒙对了是你的运气,蒙不对寡人在地下再消停一段时日。 特殊时期红卫兵破四旧那阵,朱崇儒还是个几岁的娃娃,跟在比他大不了多半头的大娃娃屁股后头凑热闹,他在一堆破书堆里检到一本手抄本的书。他希罕这本书是因为书是用红绸布包着的,他看中了那块红绸子。他瞒着红卫兵大哥哥们偷偷把那本书拿回家又怕大人看到,躲在柴禾房里独自欣赏他的战利品。红绸布里三层外三层包得很严实,他花了将近十分钟的工夫才解开红绸布,大概一看够得上一块床单布了。给娘拿去铺床,娘绝对高兴。红绸布里头还有本破书,边边角角都破得不成样子了,封皮上写了四个字“朱氏家谱”,四个字他正好认识一半,朱字他是认识的,他姓朱嘛!还有那个“家”字,课本上有他学过。心想这是一本朱家的破书,不管用上用不上先藏起来再说。屁股底下是一架好久不用的破风箱,他从风洞里把那本书塞进去了。 过了若干年之后,朱崇儒想起他们家的柴禾房,想起那架破风箱,更确切地说他想起了那本破“书”。不用细想,猜也猜出来了,那本书就是“朱氏家谱”。 朱崇儒开始了疯狂的寻路之路,小破屋没有了,风箱没有了,书会去哪儿了呢? 不是功夫不负有心人,而是他的运气好,不该折财。小风箱在邻居王奶奶家的小破屋里。早年间母亲把风箱借给王奶奶使,王奶奶去世之后,在外国留学的儿子回来草草办了老人的后事之后屋门一锁又走了。一走十年,杳无音讯。 好在,王奶奶家的小破屋还在,至于书在不在就难说了。可是王奶奶家小破屋的门怎样打开呢?朱崇儒绞尽脑汁也没想出一个妥贴的好办法。读书人偷书不为偷这是鲁迅老先生的名言,问题是偷书要破门呀,破门就不在鲁迅老先生的容许范围了! 正当朱崇儒一筹莫展之际,他表弟来找他了。表弟名叫武中强,这个表弟名字叫得好,会武功还又中又强,其实屁都不如。他活了统共三十来年,里面呆的日子比在外面呆的日子还多出几天。这次又是刚从里面出来,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活干就找他,找他无非是弄点饭钱。朱崇儒说: “你去到隔壁把王奶奶家的门给我撬开,我给你五块钱。” 武中强一拍胸膛,道:“哥,这你算是找对人了,我保证……” “你先别保证,把门打开东西找到,然后还要把门原封不动地给人家弄好弄严实,你能行吗?” “能行,太能行了!你还不知兄弟是干什么的呀?哎,我说大哥,我就不明白了,你们读书人一个个装得仁人君子、闭口不谈钱字怕脏了嘴,怎么今天也对这个行当感兴趣了?你不是大学毕业当老师的吗?” “你别打听那么多,只要你弄开门,找到我要的东西,我再给你加五块。可有一条,这件事给谁都不能说。” “行了哥,这个规矩我懂。只为东家谋事,不管东家闲事,这是咱的行规。” 所谓是能者不难,难者不能,武中强不费吹灰之力就弄开了那把门锁,而且过后又原模原样的恢复旧貌,甚至一个鞋印都没留下。还好,那个小本子还在风箱最底上,好在是翻过来扣着放的,最后的少了几页,前面的都还在。该书这么多年经倒手、转移、躲藏,尤其是最后这几年,被小娃娃塞进风箱里,气受了不知多少,幸亏留了个通风口,要不憋闷也把人憋闷死了。 打开朱氏家谱扉页,几行端正隽秀的蝇头小字赫然在目: 祖上先王爷朱*寿享三十八臷,是日病薨。时有大鸟停立在宫内女儿墙上数日,哀鸣不止,驱赶不走。祖上受先皇爷厚重,以天子礼安葬于龙脊山半坡,并加派一营守墓将士,长驻此山顶。以下是二十辈分排例如下(删去不表)。 看罢,朱崇儒不由暗吃一惊:他这一辈正是例表中的*字辈,后来不批孔又提倡尊孔了,他是自己找人把名字改成“崇”字辈的。看来此家谱并非朱姓别人家的祖宗所立,正是他们这一门,这位朱王爷无疑就是他的嫡亲祖宗了。 ; 第十四章 有钱人家拉郎配 武中强和任美玉的认识,并非是在理发店,老板当然不是不理发,像他这种身份的人一般是不会进这种场合的。不止一次他听他手下的工人说起b工地旁边有家小理发店,里面有位剃头的仙女如何如何。说得人多了自然就三人成虎了,老板虽已年界五旬,但在儿女情场上仍旧不逊少年。他动了心,悄悄一人微服私访,他想探探虚实,是否果如人说的那样。 他去了,他只在小屋外面瞄了一眼便做出一项重大决定,天姿国色可遇不可求,一定要把此女网在手中,而且还要快,必须当即立断,稀缺物资不会在不知名的杂货摊上摆放得许久,当鲜花被他人攫取时,再捶胸顿足有球的用?至于拿来后做什么使,那还不好办,钱存到银行里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只要不是**还怕花不出去? 他即刻派人去做那位剃头女师傅的工作,然而派出去的人没有一个带回佳音。看来姑娘并不是花几个小钱略使手段就可以就范的。传回来的话是:女孩不想改行进企业,她很喜欢她目前的职业。 老板通过甲方,将图纸稍做一番修改,那间理发的小屋就不复存在了。恰在此时,女孩的父亲因伤摔坏了腿,兄弟又要上大学,家里急需用一大笔钱。正在一片慌乱一筹莫展之际,有熟人(也是一位常来小店理发的顾客)带来消息说某某公司需要一个搞卫生的,工资待遇高,不过工作量要大一些。 女孩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那家公司应聘,一路绿灯。女孩累死累活地干了一个月,刚领到当月的薪水。公司通知她和另一女工带工资上大学培训,条件有两个,一个是要自己考上,第二条是学成后必须回原单位上班。天下有这样的好事,岂有不允之理?女孩从未怀疑过这中间有任何猫腻,上了三年工商管理专科之后,又回到这家单位,并且重新分配了工作,任公司财务总监。 小小发廊女一步登天,一个农村来的打工妹,才几年的工夫居然做到年薪十万的高级白领。 好运多了便是恶运,一次和老板同去外地出差时,老板乘酒醉摸进她的寝室,低三下四作猥琐状。姑娘又羞又脑,怒火万丈,哭骂道: “你是人是鬼?” 老板本就没醉,一看女孩一副冰清玉洁不可早冒犯的样子,顿时自惭形秽,灵机一动,换了副模样,喋喋连声道: “哎呀酒后失态,酒后失态了。对不起呀任总监,失敬了失敬了,回公司后我摆一桌酒席向你正式道歉。” 老板跌跌撞撞地回到自己的房间,那一夜任美玉一眼未合,她草拟了一封辞职报告天亮时亲自交到老板手里。老板一见,大惊失色,急问道: “小任这是为何,睡了一夜就成了这样子,莫非昨夜睡得不好,不行咱们今晚换个好地方?” 任美玉两眼一眨不眨地注视老板三分钟,想从中看清这位道貌岸然的阔财主是什么居心?最终女孩也没找到答案,从内心里说,她也害怕失去这份工作。老板对她不薄,是她的大恩人,虽不能以身相许,但也要为人家做出些必要的奉献和牺牲呀! 常在人家手下做事,岂能没有报效老板的机会?果不其然,说媒的红娘来了,红娘不是别人是老板本人,说的男方对象就是老板的亲生儿子。老板儿子名叫武端阳,弱弱瘦瘦的,老是一副提不起精神的样子。不过听人说了,这小伙人品好,没有富豪子弟惯有的那种玩世不恭、大手大脚、眼睛朝天、目空一切的坏毛病。老板说他儿子最大的优点就是只知埋头看书,平常别说玩游戏,打纸牌的兴趣都没有。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的莘莘学子,啥事也不管啥事也不干,整天闷着头在家读书,算好还是算坏呢?当然,老板家有的是钱,不愁养不起一个吃闲饭的。 老板说:“只要你同意了这门亲事,你马上可以做副总,兼管一个项目的老总。端阳天生是念书的料,搞社交、管理、运作等方面不行,如果你和端阳这事成了,我已经这把年纪了,全公司还不都是你们的。” 条件是够诱惑人的,一出嫁就进宫当娘娘,今生今世再也不会为柴米油盐之类的小事着急发愁了。可是有一条,嫁人不是配种,一公一母拉一起就可以传宗接代。她根本就不认识那个叫武端阳的大学生,其他更谈不到了,但是如果由此薄了老板的面子,她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情况?不是她这个人薄情寡义,老板出的道具道都是难题,就像上次老板喝了酒之后对她的非分之想,这不在报答之例,除此之外让她做什么都行。现在老板又变了花样让她做他的儿媳妇,答不答应都难。思索了大约有十来分钟之后,她说: “见个面再说吧!” 老板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反正听了她这句话之后,老板沉默了一会就离开了。之后又过了一段时间,老板悄悄告诉她: “儿子同意了。” “有这么传递消息的吗?又不是我同意了再等他的答复,大户人家都这么霸道吗?”她非常不高兴的想,但是没有说出来,她想既然老板儿子答应这事,那么他们肯定以后有见面的机会,到时当面和他说清也好。 以后都是老板传话,倒像是儿子遥控老子一样,任美玉死守着自己的老主意,反正是不见真人不表态。 小任的工资一升再升,她的职务虽未达到总公司副总,但是权力貌似已经很大了。尤其令她难堪的是,公司开会,老板当着众多人的面宣布说: “小任是我的儿媳妇,差不多已经定了。” 任美玉红着脸用质问的眼光瞪着老板,那意思再明显不过:“我怎么就成了你的儿媳了?这事八字有一撇吗?” 谁叫人家有钱,谁叫人家财大气粗?任美玉说不清道不明,糊哩糊涂就成了老板家的准儿媳妇。 ; 第十五章 钱多有钱多的烦恼 再往后发展,表哥老朱投笔从政做了本县领导(副),表弟小武盖房子盖成了当地首富。表弟的成功自然有表哥的一半(多),表哥的升官肯定也与尽了十分努力的表弟分不开。上下打点,左右逢源,啥地方少了钱做成事?生命在于运动,生活在于劳动,升*在于活动嘛!另外,十家投标不如一人说话,每当一项工程招标到了关键时刻,县长(副)总会关照一句: “听说那个什么什么公司,那一家企业这回损款又是全县第一名呀,另外他们还为县上乡里村上搞了不少福利事业哩,这样的企业就是好典型呀,要大力支持扶助、要认真学习推广啊!” 不是特殊的关系,一般人谁也不知道他们两家是表亲。他们从不勾肩搭背,从不吃吃喝喝,也从不互相吹捧,就是在街头或是什么地方不期而遇,至多点个头,多一句话都没有。 于振飞上山之后,朱县破天荒地和武总电话相约当面交谈了一次。 “我总觉着这人不太保险。”老朱说。 “泥鳅能翻起个多大的浪花?我就不信拿他没治?不行咱随时可以让他卷铺盖走人嘛。”武总不依为然道。 “兄弟,到那时怕就晚了。”老于世故的朱县摇摇头说。 “你的意思是马上把他调回来?” “这样反而影响不好。” “过河摸卵子!大哥你前怕狼后怕虎,犹犹豫豫拿不定个主意,我看你都快成三国的袁绍了。” “这娃娃的脾气我清楚,性子犟得狠,他初一的时候是我的学生,我最了解他。” “这么说我比你更了解他,他一落地我就认识他了。” “伙计别抬杠,咱们谈正事。” “你给我一个准主意,是开是留你说话。” “观察几天再说吧!” “派谁担任这项任务?” “山上能担此重担的只有两个人可用,一个是我儿子,一个是你准儿媳妇。” “大哥你别这样说行不行,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用意。瞎婆娘(他老婆)的事一了结,我马上和那丫头办手续。” “怕不会那么简单吧?” “有啥复杂的?给她十万块现钱,她屁颠屁颠地比免子跑得还快。她明明知道我差不多和她快两个年头不睡一张床了,我不相信她就不想那事?” “你这人没学过心理学,不懂有钱人家女人的心思。你就是一辈子和她不睡觉,她也不会和你闹离婚。” “你说这是为啥呀哥?” “为啥?为活人的价值嘛!” “你这么说我真就不明白了。” “不明白回家慢慢琢磨去!” 老哥俩放下电话,半天回不过神来。 老板的老婆叫赵秀珍,娘家在大石头河上流一个叫鬼打墙的村子里。山里偏辟,不通信息,又没几个断文识字的人,因此有个住人的村庄,胡乱起个名字也就是了。 鬼打墙可不是胡乱起的名字,赵秀珍她爹赵有根是全村有名的能人。他除了下地种庄稼,还会点木匠、铁匠、泥瓦匠和厨师,有时闲了还会鼓捣缝纫机哩!大活不敢说,小孩子的衣服男人的内衣内裤都能行,不光这些赵有根还是远近闻名的阴阳客呢! 有几句民谣说:泥瓦匠住草房,卖盐的喝淡汤,当奶妈的没儿郎,淘金老汉一辈子穷得慌。又说:大夫养的病婆娘,阴阳住的鬼打墙…… 如此这样一说,可想而知鬼打墙村是个什么样的村庄了。鬼打墙村家家闹鬼,户户中邪,由此应运而生的就是捉鬼的阴阳这一行当相当吃香。不过是鬼越捉越多,进而发展到嫁出去的姑娘不敢回家,出门打工的人一去不回头,有本事或是有亲戚的人都走了,鬼打墙村剩下唯一的一户就是赵有根。 这些年女婿盖房子发了,好几次打发人来请他们二老进城去住,答应为他们买一套两室一厅的楼房。赵有根两口子说死说活不干,传回来的话说:城里人风俗不好,人死了扔炉子上烧。碰上火旺了还好,如遇缺柴少煤的,炉火不利,烧得人皮焦肉生、死去活来的,受不了。他们都是七老八十的人了,过了今天没明天,还能有几天活头?就不受那份子洋罪了。 老人不来,赵秀珍五大三粗、气壮如牛的女人,胆子可特别的小。别说回鬼打墙村,就是在大石河农村老家的时候,晚上都不敢上茅房,多起几回夜,尿盆子盛不下,满地都成流沙河了。 现在好了,一家三口住别墅,有保镖、有厨师还可以使唤老妈子。赵秀珍整天闲得驴呻唤,睡到床上等天亮,早上爬起来又巴不得快天黑。她给老武说给她花钱在城里买块地种种,保证全家的菜不用买了,没料想为这事让老武臭骂了一顿。 儿子大学毕业之后就好像是老干部退休了,再也没有出过门一步。在家看看电视听听响动也好啊,可是他不,整天抱着一本老破厚书,看得那个扎实认真样,不知里面有他爹还是有他娘。 武端阳二十三四也老大不小的人了,娶个媳妇回家,再折腾个孙子出来,多少也给家里添点活气呀!可是这小子就像个木头人一样,全不把娶媳妇当回事,真正是个书呆子! 还好,头些日子来了个女孩,杨小丽她也不是头一回见。别样就不说了,只要儿子相中。问题是这个女孩太不成个了,说瘦成一把骨头都是好听的,简直就可以说是画皮女孩光剩一张脸了。赵秀珍对儿子说: “娃呀你媳妇太瘦了,老娘可以分她仨呢!” 这确实不是吹牛话,赵秀珍二百多斤,杨小丽打死也就七十来斤,一个分三个恐怕还有点估计保守呢! 不过小杨的出现有一点好处,就是给这个死气沉沉的家带来生气,一只麻雀,整日叽叽喳喳,武家的别墅院火起来了。 难得碰到掌柜的回家吃晚饭,饭桌上赵秀珍瞅了一眼儿子问丈夫,说: “我说当家的,你儿子这么大了你也不操心给他说个老婆?” “谁说我不操心,我早就给他物色好了。”武中强稍一愣怔,马上回过神来答道。 “不用你操心了,人家早对上像了。”赵秀珍眉飞色舞道。 “什么什么,早对上了?谁家的丫头?”武中强一根筷子掉到地下。 “人家是阳子高中时的同学,也还是大学生哩!叫杨什么丽,小杨前些年到我们家来过几回,见了你可能也认识。”赵秀珍解释说。 “不行不行不行!”保姆给老武换了一双筷子。 “为啥呀?”赵秀珍撇了撇嘴。 “我说不行就不行,反了他了还?”武中强气呼呼地放下筷子。 书呆子看这俩人吵得认真,索性也停下口中的进餐工作,从屁股底下抽出一本书,忙不迭地先瞅两眼。金老头写的,《书剑恩仇录》续集。挺热闹,里面打得正欢呢!一个姓段的和一个姓慕容的。 “你得说出个道理呀姓武的!” 赵秀珍站起来了,两眼散发出一种既简单又直接的目光,粗人解决问题的最后手段就是拳头。一个二百多斤的躯体,仿佛公园(此处不宜说动物园)里的一头brownbear。这样的体格论打架老武根本就不是对手,无数次的较量结果已经被反复验证过,武中强没有一次不在地下躺着(其它游戏除外),而且某些部位还有出血现象。这已经是留了很大的面子手下允情了,否则……不过这两年肢体方面的语言和动作少多了,毕竟换了身份,大企业的大老总嘛! “你坐下,你不敢胡来呀你。我说,我警告你,你敢动我一根指头我上法院告你去!这叫家庭暴力你懂不懂?要做牢的,啊?”武中强遇上这么一位拙荆他有什么办法,当年他娶媳妇的时候,没啥条件只要是个女的就行,没料到娶个母老虎进来。 “我不管那些,我再问一句,娃的事你管不管?”赵秀珍果真动肝火了。 “我给你说了,娃的事我早就有人选了,为这事我都花了差不多一百万了呢,你给娃胡球安顿啥呢吗你?” “妈呀,一百多万得买多少头猪,你疯了你?” “这叫一分钱一分货,你懂球个啥呀吗啡精?” “行,哪天你领来我先照照?” “我不要!你们谁要谁要,反正我已经和小丽说好了,别人那怕是仙女我也不要!”看书的发言了,书呆子难得说一次硬气话。 ; 第十六章 拣到一只怪兽 于振飞的夜巡队并不一定全是饭桶,除了安天禄和邓义辉,其他七个都是建筑工地挑选出来的精悍农民工。农民工进山巡逻有诸多优越性,他们从山里来又到山里去,很自然。这些人大都能吃苦,不怕风吹日晒(说顺嘴了,山里没太阳的),不怕鬼嚎狼叫,工资方面好商量,容易满足,多少给点不会有麻烦。 这七个人加上安天禄和邓义辉共是九人,正好三人一队分成三个小组,为了便于领导,每个小组任命一个小组长。自然安天禄和邓义辉顺理成章地进入了领导班子,两人各带一个小组,另一个小组有个叫南安定的当组长。 于振飞队长是总头领,属脱产干部,自然不能算在小组里混同于普通老百姓。他是指挥人员,工作机动性较强,或随队巡逻,或在队部办公室遥控运筹。说忙他可以忙死,说闲他尽管去站在楼顶上观风景,领导嘛!工作的性质如此,总不能绑死某一项具体事务中从而影响了大方向。 其实于振飞没有一天坐在他的办公室里抽烟喝茶遥控指挥,别的人不清楚,对安和邓二人他是再了解不过了。让他们当组长无非就是考虑到他们是老人手,又是城里人有一定的文化,和老板的伪小舅子有点那个嘛!真正搞好保卫工作,他们不行。不但不行,别起反作用就谢天谢地了。 实际工作中他们发现,警棍基本上不起什么作用,领导发给队长的唯一一支妨六*四也是聋子的耳朵。头前说了,吓唬人吧山林和山坡上深更半夜里哪有人,吓唬动物吧人家才不理你这洋玩意哩!森林法则就是拳头和牙齿说话,你的警棍算老几呀?因此于振飞他们因地制宜改进,自己制造了几件趁手的家什。木棍、砖头和一把弹弓,别小看了这几样不起眼的物件,**时代使用冷兵器这不叫退步。退一步说,来几支机关枪、扛一门迫击炮,用得着吗?不过说心里话,如果有一把真枪,或五四,或半自动,那就太惬意了。有了这两样,啥都不用怕了。 好像是山里头并没有传说中的恶鬼,一支鬼火鬼灯笼都没碰到,起码他们是暂未亲眼遇到过一回吧!安天禄和邓义辉的胆子已经大了许多,人就是这样,不论干啥,熟能生巧,干得次数多了,啥干不来?难道行刑的刽子手们头一回杀人就那么潇洒自如? 他们制作的小工具倒是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收获:棒子敲死野兔二十余只,弹弓打下野鸡野鸟若干只。砖头还没派上用场,不过队长说了,如遇上个啥,半截砖头发出去,保准管事!他们的猎物他们处理不了,送到灶上,听说还卖了不少钱呢!有一次他们还俘获了一只白狐狸。这个家伙长得尖嘴猴腮,嘴牙咧嘴,样子挺凶的。不过通体雪白,毛色鲜亮,长得漂亮极了。于队长自作主张,给她(是个母的)起名雪狐狸。这次他们没有送到灶上,而是找了个铁笼子养起来了。雪狐狸口刁得很,熟食不吃、剩肉不吃,虽然吃的不多,但也是一份伙食呀!这下可忙坏了巡逻队的小伙子们,每晚出巡多了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就是负责为雪狐狸打打猎,准备好一天的口粮。 有道是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鞋,常在山中行,必定遇狼豺。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果然出事了。邓义辉他们巡逻组这次抱回一只像狼像狗又像狐狸的小动物,小邓说雪狐狸太孤单,给她找个作伴的吧!谁知雪狐狸一见此物,竟然浑身筛糠,颤抖不止,突然“喔哇”一声当场吓了个多半死,昏厥在地。 这是一只什么样的怪物啊,这么厉害?夜巡队的队员们顿时惶恐不安起来。长得像马又像牛像鹿像驴的叫四不像,也叫麒麟,封神榜上姜子牙骑的就是那样东西。可这一只呢?像狼又像狗的像狐狸不像猫的这叫什么呢?几个人正围成一圈犯嘀咕呢,楼外小平房里负责养狗的姚师傅忽然兴师动众地大喊大叫着闻讯赶来,见了于振飞就嚷嚷道: “哎,我说你这个尕于娃子啊,你是怎么回事呢到底?” 于振飞急忙站起来,从怀里掏出一支香烟递给老姚头,亲自给他点着火,恭恭敬敬道: “姚师傅怎么啦,看把你老气成这样子?” 老姚名叫姚必成,全南山乡有名的百事通,他不仅狗养得好,而且拳脚方面也不错。如今主要是上了些岁数,重活累活干不了了,拳脚也施展不开了,老板这才把他招来主管养狗的事。 姚必成老汉负责管理的这八九条大狗,以德国牧羊犬为主,共是四条。杂有一两只日本狼青,其余是本地的土狗子。这几条狗在夜巡队成立之前可是为山庄立了大功了,为了保障山庄的安全忠实地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开始用人巡逻之后,貌似狗的作用就不大了,因此老姚对于振飞他们这个夜巡队的出现总是颇有些微词,以为是小于子他们夺了他老人家和狗的饭碗。不过,小于和老姚的私交不错,他往老头那儿跑得勤,爷俩不时喝两壶。小于才不傻哩!于振飞存了私心,他是想把老头那一手蟑螂拳给套出来弄到手。 老姚说:“振飞呀,早间我的狗突然齐齐发病,一个个神色慌张、如临大敌、满地撒尿、浑身颤抖,仿佛像是大地震来了似的。我四处一打听,门房说你的人刚才抱了一只小野狗回来,该不是这畜生把啥邪气引进来了吧?” “师父,走,我带你看看去,不知是个啥东西,我这会儿正想找个懂行的人给鉴定一下呢!”于振飞说。 “小于,我给你说过多少回了,以后叫哥叫叔叫大爷都行,唯独不能叫师父,你怎么没记性老犯病呢?”老头不高兴地转身纠正道。 于振飞嘟囔道:“大家都这么叫,又不是我一人。刚才我的人还来报告说,队长呀,姚师傅找事来了!” “我不管别人,我只说你,谁不知你小子怀里揣的啥心思啊!”姚老头笑嗔道。 爷俩说着话儿,邓义辉连狗带笼子一块提溜出来了,老姚俯身仔细一瞅,顿时大惊失色道: “天哪,这是守陵犬呀!我的老天爷,你们怎么把这瘟神给鼓捣出来了呢?” ; 第十七章 守陵犬的传说 姚必成讲的故事: 老姚那时还是小姚,他第一次见到这玩意,大概和眼前这一伙人现在的岁数差不多大小,甚至还要小个一两岁哩吧!那时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插队落户,他们队上也分来几个上海青年,其中就有一个叫顾阿康的小伙子。 知识青年闲不住,农闲的时候上山搞什么拉练、演习,说是什么一切为了实战。他们大都是基干民兵,男男女女每人手里一支从部队上淘汰下来的旧半自动,也叫56式。 他们的口号是‘越是艰险越向前’,这一天他们辗转爬上龙脊山,到了鬼火山庄这一带安营扎寨,演习在特殊环境下如何保护自己和战胜敌人。 演习完成之后,顾阿康迷失方向掉队了,战友们还以为他已经独自下山了呢,因此没有在意,回到知青点才发现他压根就没有回来。知青们紧张坏了,丢了一个战友这还了得?无可奈何之下,只有向上一级革委会报告。上级说再等等吧,如果两小时后还不回来再汇报。直到半夜都没消息,县革委请求部队派人支援。当地驻军命令一个团的部队紧急出发去鬼火山庄,登顶龙脊山,一定要找到走失的知青。 天已明亮时,部队刚开进到山崖之下,就见顾阿康跌跌撞撞从山下慌慌张张往奔下来,样子有些狼狈,衣服不整,脸上还有点划痕,双手紧紧捧着一只小半大狗。 事后,知青战友们以及村里村外还有不少闻讯赶来的其他点的同学,还有部分上级领导等,大家围在一起听顾阿康讲他走失以后的故事。 顾阿康说:他迷了路,钻进林子里,越走天越黑,始终也无法走出林子,身心俱惫的他最后瘫倒在一棵大树下。清晨眯眯糊糊醒来的时候,借着依稀的晨光和曙光环顾四周:天哪,狼籍一片的场面让他大吃了一惊。离他不远的地方堆满了各种凶猛动物们的尸体。其中有豹一只、狼两只、熊一只,还有其它等等小一些的动物吧,大小不下好几只哩! 所有的动物均尸体完整,只是肛门被撕开一道口子,肠子掏出七八尺开外,散落一地。 顾知青目瞪口呆了足足有十分钟,他又惊又怕又纳闷,忽听身旁有响动,急偏过头来一瞅,身旁卧了一只半大小狗。他不敢想象猎杀诸多凶猛动物的就是这位仁兄,可事实就在眼前摆着,不是它就是他(阿康)。即便阿康昨夜发生了梦游现象,可是凭他的本事除非被神仙施入魔法才可能产生这么大的功能。但这一切是不可能的,这里没有童话和神话,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条半大不大的小狗救了他的性命。 顾阿康蹒蹒跚跚起身离去的时候,这条小狗紧跟在他的身后。他快它也快,他慢它也慢,赖上他了。 故事就是这样,顾阿康一个上海知青,既没有养狗史,本地也不可能有什么亲戚。平白无故抱一只小狗回来,反正是信不信由你。 县革委为了破除迷信杜绝谣言,专门派人去牛棚里(关押牛鬼蛇神臭老九的地方)请来专家学者仔细考察鉴定,事后均摇头而去。 最后还是闻讯赶来的一位鬼火山庄的壮汉,他说他是山庄村的生产队长,他经仔细看了半会才说:没错,这就是他们山庄独有的守陵犬,守陵犬与山中某种野**配之后,利用杂交优势,久而久之,演变成神兽,他们村上的人都把它叫作地灵子。地灵子是未加冕的兽王,动作灵敏,速度奇快,所有的动物皆不是它的对手,全被它从肛门里掏出肠子,负痛而死。不过地灵子已经有一百多年未有人见过了,有的说它已经绝迹了,只有在传说和记忆里依稀还有。顾知青误入森林,森林中的巨兽想在他身上占点便宜,地灵子借机开了杀戒,这就是生物链法则。今日在这儿见到这种神兽实属万幸,他恳求道: “地灵子乃是我们山中传世之宝,又是山中之物,理应我带回山中放生,请顾知青小将说个价目,或是用工分顶替,或是用口粮换算,山上人即便是付出饿半年肚子的代价都行。顾知青也可以带上他的知青联手,来我们山庄实地考察一番,想要啥你拿啥?” 条件也算是够优惠的了,那年头别说山里就是山外大家统是穷得叮当响,有什么多余物资值得稀罕,怕是口粮就是最值钱的了。 小顾说:“我什么都不要,小狗(他宁愿称其为小狗)。我只有一个条件,小狗救了我的命,我养它一段时期,多少尽我一点心,然后你们带走。” 这是人之常情,山庄岂有不允之理?谁想到一周后发生了难以预料的事。地灵子如期被山里人抱走并放“狗”归山之后,然而第二天当顾阿康早上起床时,他的脚下卧着一条小狗,正是那位当地人称作地灵子的神兽,也就是救他一命的那只小狗。 如是三番,山里人不再有耐心了,一趟又一趟,一趟一个来回就是三四天,上山下山容易吗?两条腿的人实在是跑不过四条腿的地灵子,比不过就不比了?回去怎么交待呢?这可是龙脊山独有的神兽、不可以让它流落到四处。恰在这时,发生了一件蹊跷的野人**女知青案,并且此事牵连到和鬼火山庄生产队长的一块来的兄弟,兄弟被关进局子,索要地灵子的工作只得作罢。 地灵子是得以留下来了,小顾可是受不了了,首先一条,就是吃的问题。地灵子不吃素,顿顿吃肉,而且还要新鲜的,甚至过了夜的剩肉它闻都不闻。不过,地灵子也不是天天、顿顿靠主人供应饭食,大部分时间都是它自己出门去解决伙食问题。其实吃主人几块肉都是给了面子的,它的最好食物是饮血。一般情况下,一只羊或是一只狼的血液可以让它支撑一周。不过他偷食猎物的事件并没有给小顾带来麻烦,因为从来就没听说过附近方圆五十里以内谁家发生过丢失家禽家畜的消息。 小顾并不知晓他的朋友每晚外出增加营养改善生活的事,他还以为小伙伴跟着他一道过苦日子,每天生活在半饥半饱的状态之下也毫无怨言哩!到了最后实在揭不开锅的时候,顾阿康给他父母写信说,他在当地找了个女孩做朋友,需要一大笔钱。父母来信说: “阿康: “不是爸爸妈妈不让你找女朋友,而是不喜欢你找当地女孩。爸爸妈妈就你一棵独苗苗,以后怎么回上海啊?……” 话是这么说,钱还是寄过来了。 半年之后,小顾探亲回老家。老两口见了儿子,高兴了不到一分钟,急往身后探寻。瞅了半天没人影,急问: “阿康,你的女朋友呢?” “这不是?”小顾从大衣裹着的怀里掏出那支半大不小的小狗。 “这就是你的女朋友?”老两口几乎没气晕过去。 小顾把自己在演习中迷路,误入原始森林及以后的事一说。老两口这才转怒为喜,心想不管怎么样,人家毕竟救了他们儿子一命。从良心上讲要感谢报答人家才对,这样说来不管儿子怎么做都不嫌过分。无非就是多花了点小钱钱、给狗狗买了几片小肉肉,和儿子的一条命相比,这算得了什么呀? 一天,小顾带着他的小朋友去上海一家大动物园游玩,刚一进门,公园顿时就炸了锅。包括大象、狮子、老虎等凶猛动物,统统都是惊慌失措如临大敌、屁滚尿流颤声哀嚎。 ; 第十八章 女经理似乎也好狗 动物园园长判明原委之后,当场从内衣口袋里摸出一百元钱,道: “小伙子,此物在你手里也养不好,一是你没经验,二是营养也跟不上,不如卖给园里与己与公都是好事。” 顾阿康说:“园长,你我都没这个权力做这笔生意。小狗(他一直都没有给地灵子起一个好听响亮的名字)不属于你我,也不属于我们这座城市。我已经接到回城的调令,过完节之后回到知青点上办手续,顺便把小狗狗也放回山中它的老家去了。” 园长听小顾讲了他和地灵子的遭遇之后说:“阿康同志啊,这是你的缘分呀!这只小狗我知道它的来历,它既不是猞猁,也不是平常人们说的豺狗,它有一个非常独特的名字叫作‘墓穴门神’,有人说它专吃死尸,其实这是谣传,它不但不吃动物死尸,甚至肉不新鲜都不动嘴的,我说得对吗,我想这一点你是知道的小伙子?” 顾阿康点头说:“园长你说得非常正确,园长你真厉害!” “干了一辈子这个活,走南闯北收集动物信息,多少能不懂得一点吗?” 顾阿康回城之后曾经有一次回到他当年的知青点以及那次演习迷路的龙脊山几次,大概是他的朋友和他有成见或是其它别的什么缘故吧,他专程到他那个放生小狗的地方和周围这一带溜达了好多遍,但是那位“墓穴门神”竟然一次也没有接见他。 姚必成的故事讲完了,大家不禁“啧啧”连声,原来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家伙居然有这么非凡的经历和无比神勇啊,尤其是“墓穴门神”这一称谓更是让人既敬畏又退避三舍。大家在究竟是放生还是留养的问题上争论不休,最后也没有取得一致意见,队长于振飞征询老姚的意见,说: “师父,你给拿拿主意吧?” 老姚琢磨了一会儿才说:“振飞啊,我看你们还是暂时养上段时间吧!” “姚叔,你的意思是?”众人齐把目光投向老姚。 姚必成道:“依我看这个小家伙好像是病了,否则你们不可能逮住它的,像当年顾阿康那样的故事不会再有第二次的。不过,比较难办的是,这事得请示山庄总经理,地灵子得的如是狂犬病抑或是别的什么传染病,那后果谁也负不起。” 老姚的话无疑是对的,这事必须要经过山庄的最高领导,于振飞不由想起那位在楼上办公的女总。她如今在小于的眼睛里已经不是什么仙女了,充其量她不过就是一位待嫁的富豪公子之妇罢了。但她是山庄唯一的统治者,当然山庄的总头目是老板,老板委派她的准儿媳来总督山庄,这里就她说了算。 尽管于振飞手里握有女老总的电话,或是电话联系或是亲自上楼请示都是按章程办事,谁也不会有任何异议。于队长踌躇了大约有三四秒的光景,然后把头转向邓义辉。他知道邓义辉这小子的能量,看风使舵,油嘴滑舌,恭维人的话说三百遍都不会带有重复的字眼,办外交是好手。所以就说: “辉子,你去楼上询问一下当家的,看人家说咋办?” 没料到邓义辉听后一蹦三丈高,眉开眼笑而又做个鬼脸道:“让我去见大美女呀,行,我去我去!” 别看任总貌似深居简出,并非是于振飞一人顾盼到她的天姿美色,山庄里觊觎她的人多了,可见古人早就说过“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当然,半吊子邓义辉羡慕人家小任,这和她本人并没关系,人家认不认识他还都在两可呢!就像当年的他,不也是苦思冥想了好几年,最后还不是竹篮子打水不了了之了? 于队长点点说:“行,你快去吧!” 打发走了邓义辉,于振飞不由得心里头酸酸的,这差事本来可以自己亲自出马的,名正言顺地会一会曾经为之苦苦单相思了四年之久的梦中情人。为啥如今又把这一美差轻而易举地随手交给了一个不相干的外人了呢?于振飞还在为刚才的决定而耿耿于怀时,邓义辉兴高采烈地领着大美女下楼来了。 女老板好像对此事非同一般的感兴趣,她对周围的人(包括他于振飞)看都没看一眼,径直走向关小狗的笼子,俯下身去仔细打量那只传说中的怪物。她甚至伸出当年那只挥动剪刀如燕子翻飞的巧手去抚摸可怜兮兮望着人们发呆的“墓穴门神”。于振飞是这儿负责的最高执行长官,他理应上前向剃头女出身的总经理介绍一下这只动物的来龙去脉,或者对刚刚获知的对地灵子的了解做一番简短的发言,但是他没有,他和在场的所有人一样目无表情地看着总经理独自一人欣赏那只貌不惊人的小狗。 “它叫地灵子!”女经理一语惊人,在座的无不暗暗称奇,“学名不叫猞猁也不是豺狗,它是这龙脊山中独有的猛兽,曾有人将其称之为‘墓穴门神’。” 女经理的话不仅是让人一般的吃一惊或是吃一大惊,这也不意味着她的知识有多丰富,人们实在难以理解的是她的这些知识是从哪里得来的?平常一位农家打工妹,即便她有幸上过几年大专,学得又是金融专科,和动物学不搭界的,再说“墓穴门神”教科书上也没有啊! “姑娘,你以前见过它?”姚必成有点依老卖老嫌疑,不过他问的话也很得体。 总经理站起身来抿嘴一笑,两颊飞起两朵红云,歉意道: “姚师傅,在您老面前我班门弄斧了。我只是听说,没见过。一知半解,让您老人家见笑了。” 老姚自然清楚女子是什么身份,他也不敢妄自做大。但是不明白的他又不肯放过,遂追问道: “总经理,老汉的意思是你对它的了解比我还多,这我就不明白了,你是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的?” 女总经理莫测高深莞尔一笑,言道:“大叔,你能不能容我留点秘密?” 老姚挠挠后脑勺,不知可否地哈哈一笑,然后又问: “这,”他指了指笼子里的狗说,“咋处理?” “路上小邓已经把大概给我讲了,根据我得到的知识,地灵子生病了会找地方自我安置的。这么说来它可能是受伤了,这事就交由于队长他们看着办吧!” 说完,曾经的女剃头匠头也不回地转身走了。 ; 第十九章 庄园里来了位瘸老头 地灵子经仔细检查,果然没错,它的后腿屁股弹子部分有个伤口,伤口不大但是很深,请来姚师傅会珍之后,老人家断定说这是一种鹰隼的作为。地灵子这么厉害的勇将,甚至还有神兽之称,从不把狼虫虎豹放在眼里的,竟然不敌一只小小的山鹰的袭击,由此可见世上一物降一物的道理,此言不谬啊! 地灵子的伤口经细心养护,逐渐有了好转,现在它已获得了一个既响亮又非常有意义的好名字,取名“庄园郎”。庄园郎与状元郎谐音,小家伙本身又有兽王之称,又是庄园里的一只狼,功夫也臻一流,庄园郎这个名字真是再妥贴不过了。 庄园郎与雪狐狸早已化干戈为玉帛,俩人(兽)暗送秋波,眉来眼去,两情相悦,肝胆相照。当然这些举动都是隔着笼子发生的,管理员(志愿者)为安全考虑计,从不敢设想把它们关一个笼子里让它们成为真正的伴侣。经合议多数人认为这种办法不牢靠,万一要是(转基因)……所以才暂未让它们圆房,它们尽管都是犬科,毕竟不属于同一物种嘛。 平时极不容易出大门半步的女总经理,仿佛突然改变了性情,时常来楼下后院的简易房前溜达两个半圈。她来此的原因,从不告诉别人,但是她的举动却明白无疑地告诉大家,她的目的简而又单:她过来纯粹看狗并没有别的事,傻小子们一个个别想入非非了,连狗(庄园郎)都比不上! 她每回给狗带来的礼物无非是几块饼干,一把水果糖或是几粒巧可力豆什么的。然而这些食物并没有受到庄园郎的丝毫青睐,嗅也不嗅,看也不看,不给漂亮的女经理一点面子。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这也符合这位素有墓穴门神之称的大侠性格。不像雪狐狸,本来也不怎么喜欢的,还要做出一副样子,好像它识相得多,面对庄园里最高统治者送来的礼品,每每做出一副欢天喜地的样子,吃相却极其文雅,随便舔舐一下,或是用爪子扒拉扒拉,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 任大总经理大驾光临服务人员和保卫人员以及厨师等侬计们的小院,来此既不体察民情,也无须访贫问苦。她悄悄地来,匆匆地去,逗留不会超过十分钟,而且这期间不会与人搭讪,甚至一切行动都是在无声中进行的。比如说她逗狗,只会看到她的笑容,却不曾听到过她的笑声。 这天,庄园的小院里又来了一位腿脚有毛病的老人,老人指名要找于振飞队长。于振飞出面接待了这位老人,队长有点衣貌取人的意思,没有招呼客人进屋说话,只是站在院子里寒喧。不过姓于的总算还有点良心,见老人一条腿稍长,一条腿微短,参差不齐的双腿立在平地上不平衡因而站立不是很稳当,遂亲自跑去房子里搬了一把小凳子让老人坐下来说话。老人道了一声谢,但是他婉拒不坐,他给出的肢体语言仿佛是说屁股脏有泥土污垢,就别给这把干净的椅子过不去了。 于振飞掏出一支香烟递过去,老人用同样的方式示意他有烟。在于振飞自己点烟的时候,老汉的烟袋锅儿也燃起缕缕青丝。于振飞不习惯这种呛鼻的烟草味儿,其中还掺杂了许多中药渣子,尼古丁含量打了折扣。他稍一蹙眉,问道: “大叔,你找我有什么事?” “于队长,我就是旁边那个庄子上的人,你们下边人叫我们鬼火山庄。”说罢老人从怀里掏出自己的身份证给于振飞看。 于振飞没接,不接的原因是,他想自己算是什么人物有什么资格验看人家的身份证。 “大叔,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于振飞说。 “于队长,我是来看狗的,听说你们给它起了个好名叫庄园郎。” “原来是这事啊,既然你是我们的隔壁邻居,让你看看就是。走吧,我领你进屋。” 庄园郎虽然还在笼子里,但待遇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除了笼子扩大了面积,还分成内外两间。内间的休息室铺了厚厚一层麦草,外间是进食场所或者偶尔还可以活动一下腿脚。庄园郎的卫生习惯很好,它从来不随地大小便,需要方便的时候,它会尖声嘶叫并把铁笼子弄得哗哗响。白天它的大部分时间主要就是以睡觉为主,除了吃饭和上茅房。今天这一回是特殊情况,山庄的老住户探访过去的老邻居来了,他岂能不让他们见一面? “伙计,我们已有三十多年没见了。”见了庄园郎,老汉触景生情,先是稍稍一怔,接着眼眶泛红,似有泪水溢出,他扔下烟袋锅儿,突然伸双手抚着笼子叹道。 于振飞在旁不由一惊:这位老者莫非就是当年那位下山去向知青顾阿康索要小狗的人?想想又觉不大合卯,据姚师傅的说法,那人那时怕有三十几岁的光景了,过了三十多年该有七旬左右了吧!看眼前这位老者,腿脚虽不不甚灵便,但年龄决不会超过六十二三。且不管是与不是,他即忙转身示意身旁的安天禄去请姚师傅过来说话。 过了不多一会姚师傅颤颤悠悠地来了,他在来客的前后左右细细打量了一番,面朝于振飞肯定地摇一摇头。 “老师傅,你贵姓啊?”老姚问道。 老者抬起头来,嘿嘿一笑,回道:“乡里人一辈子在地土上刨食吃,何来师傅之称?这位老哥,也别问我贵姓了,以后叫我瘸老六就是。” “你是专门来看我们庄园郎的?”老姚指了指笼子里的小狗。 “庄园狼?对对,老哥呀,这个名字是你给起的?”瘸老六问老姚。 老姚目光转向于振飞,答道:“我哪有那本事?一辈子刚上个三年级就放羊去了,是这些娃们起的。” “哎呀于队长,你这个名字起得好哇,它本来就是个狼嘛又在你们庄园里,合起来不就是庄园狼了吗?”老汉赞道。 于振飞从地下捡起烟袋锅儿,双手递给自称瘸老六的老者,歉意道: “大叔过奖了,是我们胡编着玩的。” “不是胡编,确实是好!”瘸老六接过烟袋锅儿,装烟点火,思索了好一会才说,“于队长,我有个请求不知你答不答应?” “大叔你这么大岁数跑这么远过来也不容易,有啥话你就说,看我能不能给你帮上忙?”于振飞隐隐觉得这个老头不是一般的乡下老人,他思维敏捷,说话条理也清楚,貌似还有些场面上的知识。尤其是他对庄园里的事、对他于振飞和那位状元郎怎么那么清楚,莫非他有眼线? “我想请你高抬贵手,把庄园狼让我带回去给放球了,让它回到它们的山里去,咋样?”老人眼睛死盯着巡逻队队长,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 第二十章 多亏了墓穴门神 于振飞听罢,笑了笑说:“大叔,你说的这个问题我做不了主,这事你要问我们领导,她说放我们马上就放,她不吐口我们不敢采取任何行动。” “你们领导是谁?”瘸六叔问道。 “我们领导?”于振飞挠了挠后脑勺,故作为难说,“大叔你知道巡逻队刚成立,我们才来不几天,真不知这儿管事的是哪个?不过我知道会计在哪儿,要不你去问问她?” 瘸子六叔用烟袋锅儿指指于振飞,笑嗔道:“你小伙子是个大滑头啊!不过也对,不给领导添麻烦,是个好兵。我走了,咱们后会有期。” 说完,瘸老六一瘸一拐地走了,他甚至都没回过一次头。 瘸老六走出好远,姚必成老姚头方才像是回过味来似的,小声嘟哝道: “这老头是谁呢,咋这么面熟?” 于振飞笑道:“师父,不想那么多了,我想问一下你的狼青见了我们庄园郎还那么紧张吗?” 姚必成摇摇头说:“紧张是不那么紧张了,但还是有点那个……振飞,我想起来了,刚才来的那个老头姓任。” “姓任?”于振飞心里不由得心里“咯噔”了一下。 “老鬼火山庄曾经共有四大姓,合起来就是‘钟华任史’,如今这四大门派衰落、退化、迁徙等等原因吧,如今的山庄几乎已经没人了。” 于振飞不想把这个“任”和那个“任”混同于一起,世界那么大,哪有哪么多的巧事? “姓任的这小子也是那一年跟他的哥啊什么的来村子里联系讨回顾阿康的小狗狗上山放生的时候,这小子走了桃花运。”姚师傅老狗想起了千年事。 “桃花运?”于振飞不禁来了兴趣。 “那时候这小子长得帅呀,哪像现在瘸瘸啦啦的。” “怎么就交了桃花运呢?”于振飞想知道个究竟。 姚大叔坐在刚才于振飞给瘸大叔搬来的小凳儿上,点上一支烟,两腿一交叉,摆起龙门阵: “因为路途问题,他们哥俩不可能当天回山,因此就临时住在队部里。队部里的会计是个女知青,那天晚上有些账目要急需第二天公布,因此她算完帐回知青点时晚了些。我们村子不是很大,从队部到知青点路也不是很远,一拃长的一点嘛,就出事了。” 于振飞趷蹴在老姚头旁边,恭恭敬敬给他点上一支烟,此时听他讲故事强似套出他的螳螂拳。 “这件事到如今都还是个谜呢!”姚老汉抽了一口烟说。 “什么事?”于振飞有些迫不及待的样子。 “你急啥呀小伙子,这事又与你无关!你再吱唔我还不说了呢!”老姚头故意卖关子嗔道。 “不急不急,大叔你喝口水慢慢说吧!”于振飞果真倒了一杯水端过来。 夜巡队的队员都在睡觉,其他人也是在各自的岗位上做这做那,小院里这阵格外安静。于振飞缠着老姚把故事讲完,老姚正要开口,忽听有人喊: “姚师傅,你的狗要生小狗了!” 老姚闻言不管不顾地起身就走,于振飞恨不得把传话的那人暴揍一顿。姚师傅走了,于振飞一点睡意都无,他一个人把自己关进队部的小办公室里试着把姚必成的故事编撰完整,但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找到圆满的答案,毕竟他不是那个时代的人,他想像不出那个时代的青年男女是怎样恋爱交友的?因此,姓任的那位瘸大叔的桃花运究竟是由何而起最后什么结局,他无从知晓。 夜间的巡逻工作仍在照常进行,邓义辉小组的人报告说,他们曾发现一只直立行走的庞然大物堵在他们前行的路上,两家距离大约十五六米,互相对视了不到十秒钟,结果他们是转身撒腿就跑。这样丢人的事发生在巡逻队里如若传扬出去势必会造成不良影响,但是这条路又非走不行,如不然达不到巡逻目的。碰上好天,如有好事者站在楼层阳(阴)台上借着月光发现夜巡队偷工减料,缩短了巡逻路程,扣工资都是小事,不开除几个还怪了,当然事他于振飞自然是首当其冲的了。 第二天还是那个时辰,于队长亲自带队,小组长邓义辉抱着笼子压阵跟在最后。于振飞心里也没底,如是鬼怪还好,若是野兽就难办了。根据他的经验,大凡鬼怪都怕阳气重的人,像他们这四五个二十朗当岁的人,正是在“小伙子睡凉炕,全凭火力壮”的血气方刚时候,个个气壮如牛,哪里会被邪气镇住?因此说他们怕鬼不如说怕野兽,万一要是碰上个最近没搞到伙食的大个愣头青,论理不说理,全靠死力气,他们四个人手里攥根烧火棍半截砖头和一个打鸟的弹弓怕是抵挡不住。 果然,原时原地同样的物种出现了!月光皎洁夜明如昼,咋看上去,那物曾经以为是头狗熊,再细一瞅,又像是直立行走的高大野人。龙脊山虽然高大险峻,树高林森,但限于面积不是很宽阔广州大,因而从未听说过有野人出没的报告啊,如此说来这应该是头大熊无疑了? 大熊还以为是原班人马,昨夜已经交过手的,而且全都是些怂货,裤子尿了个半湿,逃跑速度不比博尔特差。这样的胆小鬼有什么出息?昨晚它是踩点探路,今晚可以收网了。只听那物怒吼一声,张开双臂便猛扑了过来。 前面的几人以于队带头,知道不是对手,反抗也是徒劳,见大熊来势凶猛,急往两边一闪,人倒是避过去了,倒楣的是那个笼子,笼子里还关着一位他们的小朋友,小狗、庄园郎、“墓穴门神”哩! 好个庄园郎,紧急关头,隔着笼子嘶鸣一声,刚趴在笼子上方的庆幸得手的大熊仿佛如肚子上被火烧着了一下一般,哇哇怪叫着爬了起来,不管青红皂白,撒丫子就上一路狂奔,速度只能说是在博尔特之上。 从此之后,庄园周围静若芷水,再未见有高大猛兽现身。 与此同时,又一场新的说法在与鬼同乐庄园波澜泛起,并且庄园管理委员会还以此名义发布了一条公告: 最近,在龙背山下与鬼同乐庄园周围一代,发现有野人活动踪迹。一个男性野人与我安全巡逻保安人员发生了激烈冲突,庄园保安人员英勇无畏,在一条小狗的帮助下,与男野人斗智半勇,最后战胜了野人。故此希广大游客注意,凡来山庄的人员必须三五成队,而且须在保安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山。同时每日下午三点以后,禁止游客进山或是走出庄园。 到底山上有没有野人出没?他们上次碰到的究竟是不是野人?不知是出于好奇还是保安队长应有的责任,或者还有别的什么原因,于振飞决定亲自到鬼火山庄造访一下那位瘸腿老人。 ; 第二十一章 于振飞探秘鬼火村 公告发出去之后不久,游客成直线速度急剧递增,比平常最旺季还要多出十几倍都不止哩!庄园承受能力有限,只能让游客在市区几个新设的办事处提前预约。预约的结果是排起了长队,时间已经约到本世纪末和下世纪初,也就是说需要到八十五年之后才能有幸去山庄游玩娱乐一次顺便观察一下野人的状况,当然山庄不保障你看到看不到野人,而且时间方面还受到极其严格的限制。这也是公平公正合理的,给凡是想去山庄的人都应该留有一次机会,你等不到那个时候是你自己的事,总有先来后到的嘛!否则的话,照往常接待宾客的方式,随时来随时入住游玩娱乐时间不限,这样的话预约排在最后的人怕是本世纪也没有机会来山庄看野人了。再说那个野人(如果真有的话)整日在野外作业,有一顿没一顿的,天敌数不胜数,生活压力太大,心脏负荷得起?得了什么病抑或是受了什么伤哪里去治?他们的平均寿命恐怕不会高于某洲大陆最贫困地区的人。这样说来,排队到最后的客人和野人的邂逅相会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合同上说得很清楚,公司既不保证你今天可以见到野人或是明天可以见到野人。野人是自由的,它随处可去,能不能和你邂逅那只有看缘份了。 本来山庄的生意就格外的好,消息发布出去之后,庄园会计室的验钞机已经报废了超过八十台以上,会计室的财会人员也由三人增加到三十人。公司还为此专门配备了一辆运钞车,聘请的都是专业保安,荷枪实弹的干活,全是真家伙! 老板给他表哥打电话,一开口就埋怨道:“大哥,我们的思想太保守了,当初庄园修得太小,现在要扩建一是来不及,二是无法规化,真急死人了!” 那边电话回过来,不冷不热地说:“兄弟,悠着点吧,才吃了几顿饱饭就当心撑死?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边,这算啥呀?好戏才开场呢嘛,你就慌成这样子了,典型的小农意识!” 大哥到底是见过大世面建立大事业的人,时间就是金钱。根据实际情况,二话不说,连夜赶写制作,随即派专车送来一副门头匾,“与鬼同乐”改为“野人庄”。相比之下,野人庄稍稍要明快一些,不那么太吓人太瘆人了。与鬼同乐虽然奇妙,稍嫌阴森、沉重了一些,尽管娱乐效果相近。乐什么乐呀,正常人能有与鬼同乐的吗?万一见了真鬼不吓个半死都算是英雄人物了。现代人们追求感管刺激,既冒险、神奇又要保障安全,不要搞出个半神经,传出去不砸了公司的锅? 于振飞出大门时见有许多人站在那儿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他不由回过头来往门头一瞅,果然山庄新换了招牌,“野人庄”赫然在目。那几个字必定也是出于恩师的手笔,他一眼就认得出的。上次见了朱老师没有说上话,此事一直在他心中纠结着。虽然他没有干上大事业,手头也没有攒下几两银子,毕竟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为父不可,为叔总没问题吧!在他的心目中朱老师绝对是个大人才,是他从上学到当兵这些年所遇到的不多见的人才。他本来也想上大学考师范步朱老师后尘的,如今看来教师这门行业里头不可能会有他的名额了。 于振飞和他的小队全是些昼伏夜出的行当,因此白天除了睡觉,不应该再有别的差使了,当然特殊情况例外。出了野人庄往东,大约不到三五里地的样子就是鬼火山庄了。山庄已经破败不堪,进了村既不闻鸡鸣又不见狗吠,平常农家小院人喊马嘶的场面与这儿无关,这儿既不是世外桃园也非是隐没在山林中神秘的村庄,说白了这儿就是一个鬼村,鬼多人少,多少年前就如此,何况现在? 十几座墙倒屋塌的小院只有两家尚矗立着似有缕缕炊烟的烟囱,不用问就这两家有人了。于振飞径直走直了就近的这家,进门一看果真是那位瘸大叔在屋里,说具体些就是炕上。于振飞家在农村,早些年家家户户没地方招呼客人,来人统统上炕。炕上是全家最舒适、最惬意的休息场所,睡觉之前、下地之后的所有业余时间全是在炕上度过的。炕所以这么难得,首先值得炫耀的就是屁股下面的那点温暖,当然还有其它许多优点。他们这个山庄,由于一年四季难见点阳光,阴冷潮湿,家家一盘热炕就如同布帛菽粟一样重要不可须臾离开的。 “大叔,你好啊!”到了人家家门口,他能不客气点? 瘸子老头没有他想像中的那么和霭,先是惊讶地瞅了他一眼,接着迅即收回目光,眼睛瞅着别处,冷言道: “你来做什么?” “大叔,你忘了我是谁了?”于振飞看这老头和那日简直是判若两人,看来是用着人和人用着完全不是一码事。 “没忘没忘,你不就是那个副科长于振飞吗?” 于振飞心下不悦,他是本地人岂能不知本人有把狗叫副科长的习惯?他有心转身一走了事,但是好奇心促使他非要留下来不可,他一个强壮小伙子,还是当过兵、当过特种兵的,难道这点胆子能耐都没有?想到这儿他故意装不懂,打岔道: “大叔,我不是副科长,其实我这个队长连个屁都不如,人家哪天不要我了,我卷铺盖就走,一点响声都没有。” “你不就是那个帮人看门的狗队长吗?” 于振飞闻言,暗暗吃了一大惊。他以为老人是开玩笑故意取笑的,可是抬头望去,老头扳着脸,一点笑模样都没有。他想发一通火对骂两句,或者转身就走以后永不再来。最后他还是忍住了,不是他的函养好,他听说过往往身体有残疾的人,想法和常人不一样,偏激、固执、反常。他不想和一位半残不废的老人计较,吃亏就吃一次亏吧,脸丢到一个荒辟的村落不会有人知道的,他转身之前说了一句: “大叔,你休息吧我走了!” 他大约走出去不到十几步,本身这一户人家就没设大门,院墙也没有,下了坡就出村了。 “回来!”声音从背后传来。 他情不自禁地停下脚步,稍一愣神,本能地转过身子。 ; 第二十二章 龙脊山有野人吗 老人拄一根棍,笑吟吟地站在屋门口。还未等于振飞开口,瘸老六就道: “振飞,多心了?” 刚才还说人家偏激、固执、反常呢,就这几个字足以让于振飞的一切疑虑和憋闷全部化解。于振飞三步并作两步,飞身上前,笑道: “大叔,我就知道嘛!” “你这个傻小子!来,快进来说话。”瘸子大叔招呼道。 小屋算不得太乱太脏太差,除了有简单的几样家具之外,还有铺的盖的,穿的用的,该有的应该全有了。小屋大约是新盖的,分里外三间,最外面的一间算是会客室吧!如前所说,屋里一盘大炕伟岸地卧在最佳位置,占去了全屋二分之一的地盘。剩下的部分是一张桌子(写字台那种样式),两把椅子,还有几把方凳摞起来放在墙角,屋地上铺的是地砖,屋子里的陈设简单、朴素、实用,这在当地农村来说已经是相当奢华的了。每间屋子均是一门两窗,窗户上镶嵌着加厚玻璃,门不是流行的防盗门,是木门,但是很结实的那种。 中间一间是厨房,里面于振飞没有进去,听老人讲最里面还有一间和会客这间一个样式,是他女儿回来时偶尔住一住的。 老人说他们老两口育有一女一儿,女儿好歹上了个高中没上大学是因为实在供不起了。老伴进城打工多少能挣几个钱,他家里的这些家当都是女儿参加工作以后才置办的,包括房子也是。如果没有女儿这份工作,儿子上大学是不可能的。当初翻修房子时,根据充分听取了儿女的意见,老屋也并非是重新设计,尊重原先的式样,在原来老屋的基础上做了一些必要的改动。 “我猜想你肯定会来我这儿,那天你的眼神已经告诉了我,你对我这个人有许多许多的疑问,对吗,娃?” 于振飞不知从哪儿说起,他对老人突然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亲切,仿佛一家人才有的那种亲情。老人和他非亲非故,加上这次他们才见面两回,刚才还差点赌气返回呢,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拉近了距离? “没事我跑这来干啥呢?”于振飞端起茶杯喝了口茶。 杯子是一种带把的细瓷杯,市场上很少有这一类杯子,因为价格不菲。茶也是好茶,于振飞喝茶外行,不过他尝得出来味道不错。凭他的感觉,这老头确实透着神秘,他住在一个即将报废了的鬼村庄,过着接近小康水平的老财主生活,他究竟是个什么人?听说当初公司在这儿建庄园时给过他和一个半盲人一笔钱,不知确切数目,可能发财了吧? “你们老板当时当时在这儿征地,说要给我和你麻眼儿大叔一笔钱,我们一个子儿都没要。人活得要有志气,先人的地皮不能卖了当饭吃。”老头看他的神色仿佛猜透了他的心思,有意或无意的做了解释。 “大叔,我想向您请教的问题实在是很多很多,而且您也说了我肯定有许多疑问要来找您的。不过这回咱就谈一件事,这山里有野人吗?”于振飞看时候不早了,他不想在这儿吃午饭,让一位残疾老人侍候他,因此开门见山说。 “野人?”老人的脸上悠地现出一丝诧异之色,反问道,“怎么突然又扯到野人头上了呢?” “不,大叔我就问您一句话,咱山里有野人吗?” “有!”瘸子六叔肯定的点点头回答。 “你见过?” “没!”瘸子六叔摇摇头说。 “见都没见,你怎么一会摇头一会点头的?” “点头的意思是听老人们讲过早先这山里确实有野人活动,摇头的意思是最近这些年再也没听说过有野人的踪迹。” “说了半天您就说这山里没野人不就行了,谁也不会赖着你!” “不过最近出现一种很像野人的东西,我见过。” “您见过?那是什么东西呀?” “不知道!” “这就怪了,你也说不知道。” “还有别的要问吗?” “暂时没有了。” “那好,你等着,六叔给你做饭吃,吃了饭咱慢慢聊。” “怎么好意思让你做饭?算了我还是回吧!” “那你这趟不是白来了?” “没白来,和六叔您接上线了,以后有的是机会。” “我说你是滑头果然还名不虚传呢!” “大叔,我听您说话咬文嚼字的根本就不像个普通乡下老汉,倒像是个学问人,你说怎么回事?”于振飞不由间又提出了新的疑问。 “你算说对了,我们家按说也是个知识分子家庭呢!”瘸子六叔一不小心就亮了全家的档案。 “知识分子家庭?” “是啊!儿子如今正上着大学,女儿高中毕业,我文化低点,这么些年跟你婶学了不少……” “我婶?” “你婶是知青。” “知青?” “知青是那个年代的一个专用名词,可能你听不懂。” “我懂,我能懂,不就是那时候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吗?” “对对对,就是就是。” 于振飞想问一下瘸子六叔是怎样和六婶成的亲,张了张口,没敢往下说,一个青年人问老人的婚事,这是大不敬啊!只好把话题又拐到野人的问题上,说: “六叔,你说那个像人的东西你是在哪儿见到的?它长得什么模样?” “一次在家里,一次在村里,一共两次,两次都是在夜里。它长什么样没有看得很清楚,反正是个头很高,大约有姚明那么高吧!” 姚明他也知道,这老头真是挺逗的。于振飞又问: “它没有伤害你吗?” “没有,它好像很饿的样子。头一次是在夜里,我的门向来是不关的,怕什么?山里没有贼,有贼也没有什么东西值得偷。那物半夜摸进家里,它直接进了我的厨房,厨房里不会放食物,食物都在地窑里。那物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啥,最后厨柜里有半碗剩饭端起来喝了。喝剩饭的声音很响,我被吵醒了。睡得谜哩麻唬的朝厨房喊了一声,那物好像怕人,听到我的声音之后好半天再没动静,我正要穿衣起床想看个究竟,那物竟“哧溜”一声从我眼前蹓走了。好大好苯重的身子,动作倒还很麻利!” 于振飞眼睛瞪得溜圆,不住地点头摇头。 “第二回是你五叔病了,我夜里不放心想去瞅瞅他,半道上又和那个大个子几乎没撞个满怀。我盯着它,它盯着我,两个人谁也不让,就这样僵住了。大概是坚持了大约不到五分钟,忽然不知从哪儿传来一声夜鸟的叫声,那物受到了惊吓,它决定不和我玩游戏了,它慢悠悠地转过身子,啪达啪达走了。那个走路的姿势,不由让我想起三十几年前你婶遇到的同样的怪物……” “我婶!我婶也遇到过怪物?” “不说了不说了,陈谷子烂芝麻的。振飞你稍坐,大叔给你做两样好菜,咱爷俩喝两盅,你可不敢偷着跑啊!” ; 第二十三章 奇特迷离的野人**案 瘸腿六叔姓任,排行老六,因此取名任天佑。至于任天六为何叫成任天佑的,已经无从查考了。乡里人也不全是文盲,搞文字游戏的专利也没说全让城里人给注册了。他们堂弟兄十来个,尽管早就凑不成这个数了,但名姓还是一直保留着的。老大叫任天乙,老二不叫任天二叫任天良(两),老三任天山,老四任天士,老五好说直接就是任天武,老六任天佑……往下就不说了,下下面还有干字辈,地字辈,支字辈……一直可以排到下下个世纪。 这十来个弟兄,就老五任天武和老六任天佑是嫡亲兄弟、一奶同胞。老五比老六大十来岁,瘸六叔非常尊敬他的哥哥,向来是以唯五哥之命是从的。任天武的眼睛是先天性的,别说是没钱医治就是有钱也治不好,不过有一条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视力可是越来越差了,老六所以没进城全家团聚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照顾这位半瞎眼的哥哥。 早些年,任天武在队上做事,全劳力一共也就是不足十个人,说生产队太大,说是生产小组又没有这个单位,糊哩糊涂就糊哩糊涂吧,当时村子对外宣布的名称是“龙脊山革命领导小组”,任天武自任组长,任天佑任民兵班长兼治保委员,这已经是鬼火山庄的最高领导核心了。上级来人联系工作、传达文件,一般都是找这两人说话。下山办事,向上级汇报工作,购买农具啥的也是这两人出面。当然多半都是任天武做主拿事,任天佑只不过是个壮胆的跟班而已,他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五哥的安全。 发生顾阿康事件之后,任老五带老六下山数次,当年姚必成见到的就是这二位。 李美丽遭野人袭击的事件几乎传遍了全县七八个公社,由于有人封锁消息,这件事才没有向更大范围传播发酵,就是有记者在场他也不敢私自把消息透露出去,再说了即便他发了稿件也得有地方刊登啊!另外那是不是野人最后也没有定性哩,没有证据,一根毛也发没有扽下来,一片脚印也没留下来,一切全是道听途说,抑或是人云亦云,以讹传讹。两个当事人一个被吓昏吓傻了,一个急于救人没有采取应有的进攻措施,如果当时放一枪(他是基干民兵,他肩上扛着一支半自动)即便打不死或打伤、或打断一条腿进而这个野人无法行走被活捉,这将会成为一件轰动全国、乃至轰动世界的奇闻。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发生,现实是串门办事在队部借宿的外村小伙任天佑在野人手里解救了女知青李美丽,李美丽经受不住巨大的惊吓神经发生了问题,成了半植物人。 当时的场景其实谁也没看到,人们闻讯而来后看到的结果是任天佑光着上身下身只穿一件短裤愣愣地眼望着远处,他的衣服盖在李美丽身上。李美丽紧闭双眼,脸色苍白,一动不动地躺在一片草地上。 在李美丽没有苏醒之前,任天佑被限制了自由,临时关在队部的会计室里。后来又被羁押到县城蹲了十几天小牢,吃了几天白米饭,据他说是开了洋荤。仍没有结果,这才暂交生产队治安处理。 李美丽没有父母,只有一个哥哥,哥哥事后来了一次,他看了看昏迷不醒偶尔说两句昏话的妹妹,谁也没有告诉一声便转身走了,这之后再也没有了她哥哥的任何消息。听说李美丽有个相好的男朋友,等到工作组去落实的时候,没有人承认,说大家都是相好的朋友,远没有发展到男女朋友那一步。最后把任务落实到生产队,按理说生产队应该有义务负责病人的生活起居等项的,一直没有合适的条件。当时李美丽是刚刚离开工作岗位才发生的事故,定工伤也是合理的。不过这件事报上去之后没有批复,具体原因不得而知。 任天佑没有定性为**犯的最直接的一个理由是,李美丽身上有许多抓伤,而任天佑的指甲缝里却没有一丝痕迹和血迹,而且他的指甲也远没有那么锋利。这也是判定为野人作案的唯一依据,就是爪子,人叫指甲。 任天佑的嫌疑虽然洗涮干净了,但是他的责任并没有推卸干净。李美丽醒来之后就认定那个救她的小伙子,她说他救她一命,她这条命就是他的,她要跟他走。但是她说了不算,此时她的神智一时清楚一时糊涂,而糊涂的时间比清楚的时间多得多,因此政府不会把一个神经不正常的人说得话当成一会事的。经生产队、公社和县革委合议决定,李美丽可以暂时交由任天佑负责监管。监管不一定就是夫妻,有关部门针对这一条对任天佑做了明确规定,两人的关系是一种什么关系说不清楚也不说清楚。 李美丽已经不再美丽了,她的半边脸颊受到损伤,一只眼睛几乎失明。 任天佑背着一个又傻又丑几乎没有知觉的女人回到龙脊山也就是他的鬼火山庄,十年之后他们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说来也怪,李美丽生了女儿之后身体和精神完全得到康复,一次也没有再犯过病。她的忌讳是,那天夜里她撞见的那只怪物对她如何袭击的,只字不对人言,也不许人说(在她面前)。 李美丽很爱她的丈夫,在教女儿识字的同时,她也把文字知识传授给这位目不识丁的男人。 龙脊山庄没有学校,为了让女儿获得知识,李美丽带着小儿子一块去县城打工挣钱供女儿上学念书,所谓打工不过是捡拾垃圾废品而已,像她那个丑样子人见了都要躲着走的,哪个单位会要她? 任天佑家的全部家当就是几张兽皮和一副某朝在位皇上给山庄守陵部队下发的圣旨。圣旨是山庄居民对陵地的责任义务以及精神依据,当然时过境迁,精神方面的要多些,总之这是先人留下来的皇封,就是有人给一个亿也是不能卖的,兽皮不值几个钱。女儿要上学,老婆娃娃要吃饭,任天佑无奈之下攀登龙脊山顶采撷珍希药品,不幸高处坠下摔伤,任老六成了瘸子六。 瘸老六家一时刹时陷入极大的困顿之中。 ; 第二十四章 皇上圣旨也可以卖吗 李美丽既要供养上学的女儿,又要照看年幼的儿子,家里又出了这么大的事。眼看着她只有退租房子、女儿退学回山里老家去照看伤了腿的男人了。 任天武出面说话了,道:“老六,这事我做主,弟妇子不能回来,侄女娃不能退学!” 任老六一副一九四九年前的嘴脸,叹道:“哥呀,不回来有什么办法呀?眼看这个坎就过不去了呢!” “卖圣旨!”老五早已下了决心、胸有成竹的说,“把那张破纸纸卖了去球!” “哥,那可是皇上给咱祖先的封号,是咱祖先留给咱的唯一传家宝啊!”老六急不可待的辩驳道。 “传家个球哇!你说人重要还是物重要?侄女娃的一生前途不能因为一张老皇上传下来的破纸片片给躭误了!”老五毕竟是哥,说话总占着些上风。 “就是想卖,那现在这要紧三关也没地方找人去卖呀?” “我知道一个人可能需要这东西。” “谁?” “就是去年和一个姓武的一块来山上要买陵地盖房子的那个姓朱的,他是个学问人,这方面他肯定懂行。” “你怎么能联系上他?” “这个鬼东西滑着呢!他临走间给我留下一个名片片,上面有他的电话号码,他嘱咐我啥时候想好了啥时候给他去电话。” “那他要借此机会再说起陵地上盖房子的事可怎么办?” “那不行,圣旨能卖,陵地不能卖!” “我看这个买卖做不成。” “为啥?” “姓朱的贼精贼滑的,他一门心思谋在陵地上,错过这次机会,他上哪儿诉怨去?” “这个你不懂,事与事不同,一码归一码,像他那样精明的人遇上这么好的东西能不心热?” “哥,我总觉着这事不太保险。” “你别管,这事你听我的。明天一早我找个架子车拉你去乡上,给姓朱的通电话。” 果然不到三天朱县准时赴约来了,不过这回他没带那个姓武的,带了另外的一男一女,男的是个小伙,女的说是文物专家。专什么家呀,二十来岁的大姑娘就成专了家,该到出嫁了吧! 朱崇儒仔细地用放大镜照看了那张皇上给龙脊山守陵部队下发的圣旨,上面是这样写的: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特命钟魁胜、华镇宇、任守让、史定法等四位将军领兵一百去龙脊山长期驻守陵地。钦此大明朝xx年某月某日 圣旨决非赝品,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但要说具体价格,朱崇儒在这方面还是外行,他无法确定。不过有一点,这道圣旨貌似不是什么珍品,但要和他那本家谱合起来可就成了无价之宝了。真乃是天赐良机,这可是将来开发龙脊山的理论依据啊!该圣旨非他莫属,决不能煮熟的鸭子飞了,被他人捷足先登了,而且看来这两个乡巴佬也好对付,多少给俩钱就能成交。 “你们想要多少钱?”号称朱县的人问。 “你是行家你看你估摸着能值多少?”外交场合一般都是任天武开口。 “一千。” “你开玩笑吧,最少一亿!” “真是三八二十三,乡里人比城里人奸。你敢开口要一亿,你知道一亿是多少?” “一亿就是一亿,我管他一亿是多少呢?” “我给你粗略地算算吧老哥,就拿你们家院里的架子车说吧,一亿光钱就能装这么一百架子车。按当前市价,一亿能买一亿斤小麦,够五口人之家吃四万年哪,要这么多钱做啥使?有你们这么漫天要价的吗?我看你们是穷疯了吧!你们不想真卖早说啊,我一个小小的政府官员,一月工资就那么点吃饭钱,八辈子也凑不够一亿的数啊,你们这是真正地耍人呢嘛!算了,玩不起不陪了,走人了!” 老于世故的任天武被说得脸上挂不住,一道红一道黑的。也不能怪人家数落人,谈生意虽说是可以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但也不能胡说八道说些没边没沿的话呀,让人抓住话把子了吧?但是有一条,这个生意千万不能谈崩了,这是他兄弟家唯一的一条生路,现在可是要命的时节,弟妇子和侄女娃正烦难着哩!任老五眯缝着看不清对面人物的双眼,上前一把拽住要走的朱大县长,哀求道: “朱县朱县,乡里人不懂规矩,你可别往心里去啊!这样吧,在这方面你比我们这些土包子要强一千一万倍,你说吧,你给个数,差不多咱就成交了吧!” 朱崇儒不经意地偷偷一笑,从兜里摸出一盒烟,抽出一根给了麻老五,自己点上一根,想了想说: “老哥你这么说就对了,凡事咱们都要讲个理啊,你说对不对?” 麻五子装模作样地吸了口洋烟,呛得大咳三声小喘四声,想扔不好意思扔,最后只好捏在手里当摆设,嘴里附合道: “对对对,看得出来朱县是个亮豁人。” “刚才我说话态度不好,大家都互相担待吧!当然了我知道你们可能遇到了难处,不然不会卖这么贵重的东西的,贵重不贵重不说总是先人留传下来的物品嘛,三四百年了哇,实实不容易呀!我说个意见你们看是如何,行就行不行就拉倒,等于我没说,生意不成仁义在嘛!” “朱县你说,你说。”任天武手里的半截烟一直在冒烟,他只好向征性地拿到嘴边晃了晃。 “我的意见是这样,实话说这道圣旨我买不起,可是你们又急需用钱是吧?” “是啊是啊!朱县你说。”任老五好不容易把燃尽的烟把儿扔地下轻轻踩了一脚。 “东西先放我那儿,我借你们五万块钱。直说了,东西还是你们自己的,什么时候你们凑够了五万块,东西时候你们拿走,一根毛都少不了,够意思吧?” “你说的这是当啊?”任老五半信半疑。 “怎么是当呢?当有时间限制,而且还上税,缴管理费等等吧,反正手续很多就不说了。我这是纯粹想给你们帮忙做点好事,谁让咱们见过一回呢?头回生二回熟,三回就是亲爷父嘛!” “行是行,办法也是好办法。朱县我们是担心……” “你们担心什么?” “怕日后,万一,万一要是凑不够五万这个数还你怎么办?五万太多了,三万吧?”任老五还是为了稳妥计。 “嗨,看你老哥抠尻子唆指头的,哪像个办大事的料?行,你说三万就三万,你说五万就五万。” 老六半躺在炕上,往老五耳朵旁边凑了凑,小声嘀咕道: “哥,三万不够,差了点。” “行,那就四万吧!”任天武当机立断,拿出当年当村干的派头。 “别这么婆婆妈妈的了,我这人干脆,开口五万就是五万,你们老哥俩一百一千个放心,我不会讹你们的。日久见人心,我是个什么样人日后就知道了。” “对着哩对着哩,朱县一看就是个实诚人,你可是我们兄弟俩的大贵人呀!”任老五毕竟见过些世面,什么时候说什么话,这点分寸还是能掌握的。 朱县摇摇手说:“好了,空口无凭,以字为据,我这儿有份现成的合同,咱两家签上字,摁上手印,免得到时说不清楚。” “钱呢?”任天武操心的是正事。 “钱我带来了,这是五万元整,咱们是货款两清,二位老哥可要当面点清啊!” ; 第二十五章 山庄背后的那只眼睛 两位姓任的老哥俩这时才明白,原来人家是早就计算谋划好了的,早知是这结果,他们还忙乎啥呢?一切全在人家的掌控之中,遇上诸葛亮了,斗不过斗不过,到底还是城里人奸呀!不过人心不足也不能蛇吞象,不满意也应该满意了,总算是过了眼前这道难关呀,丫头的上学问题解决了,老伴和娃在城里租的房子也保住了,还有他进城治腿的事也有钱住院治疗了。全家皆大欢喜,还计较人家朱县官是吃亏还是占便宜,有这个必要吗? 朱崇儒刚一到家里,就把他那本“朱氏家谱”和这道明皇爷的圣旨并排摆到一起,两相一对照,自然不成比例,无论从纸张、字迹和书法都没有可比性,可它们是一个时期的文物呀!当然它们的价值不仅在这些,珍贵之处在于它们是姊妹篇,它们记载和所描述的是同一回事,一个是出于皇家,一个是出于民间,数百年之后,这两件物体竟落入某一朱家后人之后,这是偶然还是必然,抑或是先人中有人显灵了,让他这位后人中的佼佼者,以非凡的智慧和胆量,重新再探察和整理一下这段历史。所谓探察和整理,既不可能在史料、传记和档案中,也不可能在家谱和传说中。总之一句话,就是掘开墓穴,找到那些最有价值的证据。他们的先祖究竟是自然死亡还是有人谋害。别人掘墓是为了发财,他不,他这样做则是为了研究这段历史。说出来似是谎话笑话,一个人一个脾气,一个尻子一个曲曲,曹操诸葛亮还都脾气不一样呢,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朱县也是个极易获得满足的人,通过他的授意、暗示抑或是权限所致,他已经将他曾经十分不争气的表弟送进财神爷办的学习班里进修了两年,武中强出息了,全县最出色的农民企业家,拥有资产十数亿。全县唯一,全省都能排上座次。 表弟有多少钱他当然是一清二楚,因为他们曾经有过约定,好兄弟赚钱二一添作五。他用的是脑力和权力,他兄弟用的是人力和体力,这两样缺一不可。虽然他手头看起来不名一文,但是他却有和那位农民企业家同样的资本。他的钱不在他的钱包里,他的钱在哥们的手上。哥们不会赖账,哥们同样也有账目在他的手上。 朱县长自己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家里没有多余的钱,身上没有值钱的物。他的铭言是“家有万贯,一顿饱饭”。 全县有许多国企外企、台商港商、有名的无名的经商的办厂的,盖房子搞建筑的、钻地找矿挖煤的,还有开饭馆、赌场(娱乐活动中心)的等等吧,都想走他的门路,送钱送物,同时也有送古董的,比如说秦始皇的金鞋拔子、李世民的瓷尿罐子、清康熙的铜烟锅子。真假不说,光是那精致、做工、用料等等,就是赝品也值老鼻子钱了。对不起了哥们,朱县长对此向来是颗粒绝收,滴水不沾的。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拿来装进自己口袋也不放心。再说他也知道这些东西比毒蛇猛兽还要凶残不知多少倍,粘上就死,万万碰不得的,怎么拿得还得怎么送回去,怎么吃下去的怎么再吐出来。送不回去的吐不出来的就是积重难返、病入膏肓、无药可治了。你说这些人傻不傻,为眼前一点蝇头小利,丢官丢脸丢小三还是小事,局子里的日子好过?前半生住天堂后半生蹲班房,由天上到地下,由温室到冰窖,还不如想法子结果了自己的一条老命早死早脱生,重来一回好呢! 朱县长现在已经不是朱县长了,他是个见好就收、适可而止的圣人贤者。在距离政策规定的年限还差三千多个月落日出之际,他为自己办理了退休手续。不光是一般的退下来休息,这里头名堂多了海了,其中有许多分界线,像他这种退法不计在内。严格说来市面上流行有三种退法,自然退是老天爷说了算,强行退是纪委说了算,唯有他这种退法洒脱,自己说了算。起个名目叫金蝉脱壳太露骨、见好就收太直接,不如就叫“换个活法”或是“重新创业体现一下自身价值”。 朱崇儒既没有换个活法也没有重新创业,他抱定自己的信念,一定要在龙脊山半坡那块先人的陵地上做一番文章。他想知道先人在地底下到底藏了些什么好东西?钱他不需要,金银财宝也没用,他究竟想要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反正是就想挖开看看,里面肯定有东西的! 儿子朱家瑞已经完全继承了他的衣钵,这小子不光是有心机而且善于思考、勇于创新。虽说父子间没有隔心话,但是有些事他并没有告诉他。比如那份朱氏家谱、比如他后来得到的皇帝圣旨,还有与鬼同乐山庄,现在叫野人庄的那块地方。他的财产并不仅限于山庄,还有许多子公司以及商场、饭店和娱乐中心。他主管经济开发这些年,政绩不说,他自己的口袋里已经装满了足够他后半生的用度。他不能满足现状,如果就此罢手,他也许会平安地度过余生,这有意义吗?随遇而安、知足长乐是他的终极目标吗? 现场光有朱家瑞盯着不行,他想,他要亲自去看看,不然不放心。还有那位他的高足、家瑞的同窗,怎么怎么看着有些不顺眼。这次中强不知哪儿出毛病了,第一次不采纳他的建议,把一个不可靠的人派往“考古要地”。他宁肯称那是考古要地而非与鬼同乐,野人庄什么的,那是吓唬别人的,别把自己也吓住了。还有那个姓任的小美人,老武不知咋了,豁出老命也要把这个女人安排在山庄一把手的重要位置。不行,他要去,他要亲自在那儿住一段时间。 谣言多可以利用谣言,而不是被谣言迷惑。都说最近山里有野人出没,他才巴不得呢! ; 第二十六章 大象和蚂蚁的较量 朱崇儒坐镇山庄之后,他首先要和几个部门的主要领导见个面、打个招呼构通一下。按说遇这种情况开个会宣布一声就可以了。但是每个领导都有不同的行事方式,朱?是文人,文人做事向来讲究细发。 在朱崇儒的称呼问题上一直存在不同意见,这主要是和老朱在公司的职务有关。他有股分在公司,按说应该叫股东,股东嫌小,叫副总也行啊!副总不好听,直接称朱总就是了。 老板武中强就是这样认为的,说朱县来公司工作了,就称朱总吧! 老朱摇手道:“不行不行,不能称朱总,以后姓朱的不能称总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因此我是绝对反对称我为朱总的。” 至于叫什么,朱崇儒自己也没拿出自己的“管窥之见”。别人又不好乱发言,所以这事就成了列国之争。有叫朱总的(公司没有明文规定不让叫朱总),有叫朱县的,有叫朱掌柜的,还有叫朱老师的。最后老朱一拍手,说:“好,我以前当过老师,以后就按老师称吧!” 这事才算初步定了下来。 大象和蚂蚁见面的机会多了,总有个说法,最起码打声招呼吧!而且蚂蚁又是极为崇拜大象的。于振飞老远就站定了位置,脸上挂着十二分的虔诚,笑容里绝对没有掺一丝毫的水份,等大象走近了,蚂蚁深深鞠一躬,然后站直身子再敬个军礼,字正腔圆道: “老师您好!” 这个称呼与官方宣布的无关,朱崇儒本来就是于振飞的恩师嘛。 朱崇儒心头猛觉一热,瞬间便恢复了正常,倒背着的双手并没有分开来的意思,稍倾,一副法官审案的面孔,问道: “你是……” “朱老师您忘了,我是你的学生啊!” “噢噢,你看我这记性?”朱崇儒抽出一只手轻拍一下脑门子,既矜持而又十分恰当的感叹道,“哎呀,教了一辈子书啊,学生太多,记不住喽,你叫什么名字呀,小伙子?” “老师我叫于振飞。” 凌冽的清晨,一位中年男子和一个愣头小子相逢在山庄前的小小广场上,一米八五的小伙一直在低着头全神贯注地聆听对方讲话,生怕漏掉一个宝贵的字眼。而那位一米六?的长者腰身稍有点佝偻,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质。他的神态极其高雅和端庄,在和青年谈话的当儿他的眼神始终定格在不远处一棵大树的树稍上,仿佛那儿有他研究的目标。 “于振飞于振飞,有影响,有影响,你好像是xx届的学生吧?”朱崇儒并没有因为山乡遇一学生而激动不已,他的面部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他任教二十年从政十年上台无数阅人无数,不会轻易动容,因而眼前这位和他对话的不是他的学生倒像是一个街上不期而遇的小屁孩。 “朱老师我是xx届的初中生啊,初一时您给我们带了两个学期的课就调走了。”学生认真的说,脸上的笑容仍旧那么灿烂。 “是吗?我实在是不记得了。”朱老师的两手又回到原来的位置,并做出一副转身欲走的姿式。 于振飞突然觉着他曾经的老师好像是伟岸无际、高大地不可仰视的样子。不过也不是盛气凌人目空一切,总之是,总之是……他一副怅然有失、神不守舍,大概是人老了都这样子吧,他想。 小伙子的感觉没有出错,人和人之间其实是有高贵卑微之分的。比如他和他的老师,几乎是不可同日而语,老师的账上少说也有五个亿,而他的口袋里充其量就是上月刚发的五千块(不够这个数了),若论官职老师做过县长,他至多不过是个班长,现在老师不光是在野人庄这一块,就是全公司,老板都要唯一老师之命适从,他则不名一文。不过这已经是不错了,他还能和老师说上几句话,换成别人就没这份福分了。 “老师,几年来我总记着您给我们讲过的课,我也一直在幕临您的字体,哪天如您有空替我看一看。”于振飞为这次巧遇而振奋,一直在那儿忘乎所以的喋喋不休。 “好的好的,一定一定。”老师抽回一只手,抬腕瞅了瞅表,“有空咱们再谈,于定飞同学。” “老师,我叫于振飞。” “好好,于正飞,于正飞。”老师走了,他甚至都没有给他的学生挥挥手。 老师已经走出好远,于振飞还沉浸在一种莫名的亢奋之中,就像是铁杆粉丝终于见到了他的崇拜者一般。朱老师这么些年来一直留存在他的心中,是他的楷模和偶象。他不可能要求老师见了他会十分欣喜、如老友相逢一般,那不现实,老师是他的长辈,长辈就应该保有足够的沉稳,不能喜形于色,那像什么样子? 山林中那次和他们巡逻遭遇的巨型站立行走的动物好像怕了似的,再也没有出现过。当然他们也清楚,那物怕的不是他们而是庄园郎。 庄园郎在他们精心料理下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体重似乎也增加了几两。这已经是给了他们极大面子了,这位贪吃贪睡,能屙能尿的家伙,精神非常旺盛,见人就呲牙咧嘴,攻击性特强。没有一点感恩戴德的样子,不是夜巡队这伙人,它早不知在哪儿消停了,还这么嚣张?老姚头说的当年顾阿康得到的那只庄园郎的堂叔或是大爷什么的,人家多有情有义啊,哪像这个没良心的家伙。也是活该,它不安分守己,总是与人做对,结果就是一直在笼子里关着。 巡逻队的工作照常进行,因为暗中多了一个号称野人的凶猛野兽,所以大家的心总是悬着的。每到拐角、黑暗处,免不了战战惊惊,左顾右盼。好在怀里抱着个铁笼里,笼子里关着未加冕的兽中之王,大家坦然了许多。不过,这也不是常久之计,庄园郎不是久居笼中之物,早晚它要回归它的莽莽林海之中,那时巡逻队没有了壮胆之物,莫非要集体辞职逃跑不成? ; 第二十七章 龙脊山有野人吗 登记预约来野人庄探险留宿过夜的人数已远远超出庄园的负荷承载能力,三楼办公室包括总经理室在内、楼下小平房伙计们的小屋全部征为客房。院子里早已没有空地,唯一可利用的就是大门外小广场。小广场支起了数十座帐篷,帐篷里自然全是野人庄的工作人员。享受单间的只有女经理一人,巡夜队长于振飞的帐篷里挤了十位兄弟。关键时刻嘛!大家都可以理解,公司以挣钱为目的,公司的所有人员都要服从于公司的大目标。 于振飞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因此得福,他的帐篷小窗口,往外一伸头就可以看见剃头匠女师傅的窗户。两窗相对,近在咫尺,于振飞身高臂长,如果他存点坏心,稍一伸手就可以掀开隔壁帐房的窗帘,当然他不敢,尽管他有时也存有这份心思,想一睹那个模样好看的女人此时在做什么? 不过,他有意无意无意之间,常常身不由己地透过自家的窗口,目光瞅向那个窗口。有一回,竟让他达到了梦魅以求的机会,天哪!那位仙子的眼光也瞅向他的窗口,两目相对,目不转睛地竟互相凝视了足有半分多钟!最后,那位总经理还对他莞尔一笑,这次一笑生百媚,把小伙子的魂又勾去了一多半。 本来,已经熄灭了的情火,又开始在小伙子的胸中熊熊燃烧开来,只为姑娘的那莞尔一笑。那个轻微得几乎看不真切的笑容,一直在于振飞的眼前萦绕,久久荡漾在心海里,撵也撵不走,挥也挥不去。 “别多想,别臆想天开,人家是有夫之妇,这样做是不道德的!”于振飞一直在悄悄地告诫自己,老板破例地重用自己,自己不感恩图报,竟还要谋算人家的儿媳妇,这样做对得起人吗?如此一想,他胸中翻江倒海的大浪就好像平复了许多,然而涟漪还在、微波尚存,他自己安慰自己说:“只不过想想罢了,有什么错?而且,按说我还在前,他在后呢……” “振飞哥,想和你打听个事?”一个声音钻入他的耳鼓。 银铃入耳,于振飞听罢在他的帐篷里遍寻不见,这才意识到声音是从隔壁帐篷中那个小窗口传过来的,这回看得准确无疑,那个女孩脸上露出灿烂明媚的微笑,眼角间挂着征询的目光。 “可以呀,你说吧!”于振飞憋不住那颗心儿嘣嘣跳,尤其是那一声“振飞哥”让他心摇神驰,幸好那颗心是在胸中若是在手上,早就震(振)飞到不知哪儿去了。 “这儿说话不方便,这阵你有空吗?” “我一般白天都没事。” “好,十分钟之后咱们到庄园帐篷外的广场上见。” “好,我这就去外面等你。”于振飞习惯性地抬腕看看表。 这算是一次像样的约会吗?算也不算,大门外的小广场,虽不是人头攒动,也绝对算不上真正的幽会场合。当然,那儿汇聚的人多是以游客为主,山庄的工作人员统统是各就各位枕戈待旦放屁都挑不出好时间才没空去那儿徜徉哩! “老于,依你的判断,野人庄这一带森林里有野人吗?”任总一见面开门见山劈头就问。 于振飞尚处在激动和混乱之中,他不知女总找他有什么事,更迫切地想知道会不会有好消息等着他,未料到风马牛不相及,所问与他准备的话题相去甚远,顿时他嘴张了几张,一时语塞。好在这个问题不是太难,只在一两个字上说话,有或是没有。可是半转身用余光睨视侧面和他相向而行的女孩时,她的眼神告诉他,她正在急切地等待他的回答。于振飞庆幸自己的口吃,仓促中也可能走题,让对方失望着。他从女孩的神情中已经觉察到,这个问题很重要,不是有或没有那么简单。当然,按常识和一般人的说法,为求保险和万无一失,尽管说没有就足以应付当前的场面了。 稍倾,于振飞回答说:“我也正在思考这个问题。” 任总对他的回答似乎是很满意,她反问道:“你也一直在琢磨这件事?” “是的。”于振飞点点头说,“说老实话,它虽然离我近在咫尺,但由于是在夜间,即便有点月光,树林中视线不好,我没有看得太真。” 于振飞对在自己在心仪女孩面前的这篇处女作正式谈话自我感觉良好,既言简又意骇,又没有打马虎眼,敷衍了事。每个字虽未经深思熟虑,起码也是用了心的,因此说出来的话仿佛有点咬文嚼字的感觉。 果然大美人生气了,面现愠色,嗔道:“问你个话也不好好说,看不清东西怪人家光线不好。如你和你的人让那怪物给吃了,都不知那怪物为何物?” 于振飞听罢,不但不舒服,反而有一种欣慰,他听得出来,姑娘和他的对话没有一丝生份,倒像是久别的朋友,就是埋怨也是只有亲人对亲人才会如这样说的。他明知人家已经是老总家的候备人口了,可是总有点不怀疑那不是事实,她和他才是最完美的搭配。尽管他没钱,但是他年轻,年轻就是本钱。有可能他这辈子或是加上下辈子也挣不够老板那么多的钱,但有一点他可能保证,他的决不会让他的心上人饿肚子!这个条件貌似低了点,不过他还可以再努力嘛!于振飞说: “任总,你相信我,如果下次还有机会,我一定会拍个照片给你拿来看。” 女理发师噗哧一笑,脸上的俩酒窝像两只蝴蝶扇了扇翅膀。蝴蝶的主人笑道: “我又没怪你,你紧张个人的啥?还有,以后没人的时候不许喊我任总,叫我小任就行了,我的小名叫小鱼儿。” 小名都告诉他了!小伙子心摇神驰,恨不得抱过来亲一口。但是下意识又告诉他,人家不属于你,别胡思乱想了。 “小玉儿,小鱼儿……”他刚才没听真,到底是“小玉儿”还是“小鱼儿?” 最后,那位深居简出、神秘莫测的女经理向他约定:“明天,噢不,明天我有事,后天吧,或者是过两天你等我电话也行,想请你陪我爬到龙脊山顶,咱们远眺一次娃娃海好吗……” ; 第二十八章 撒出金勾钓金龟 登记预约来野人庄探险留宿过夜的人数已远远超出庄园的负荷能力,三楼办公室包括总经理室在内、楼下小平房伙计们的小屋全部征为客房。院子里早已没有空地,唯一可利用的就是大门外小广场。小广场支起了数十座帐篷,帐篷里自然全是野人庄的工作人员。享受单间的只有女经理一人,巡夜队长于振飞的帐篷里挤了十位兄弟。关键时刻嘛!大家都可以理解,公司以挣钱为目的,公司的所有人员都要服从于公司的大目标。 于振飞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因此得福,他的帐篷小窗口,往外一伸头就可以看见剃头匠女师傅的窗户。两窗相对,近在咫尺,于振飞身高臂长,如果他存点坏心,稍一伸手就可以掀开隔壁帐房的窗帘,当然他不敢,尽管他有时也存有这份心思,想一睹那个模样好看的女人此时在做什么? 不过,他有意无意无意之间,常常身不由己地透过自家的窗口,目光瞅向那个窗口。有一回,竟让他达到了梦魅以求的机会,天哪!那位仙子的眼光也瞅向他的窗口,两目相对,目不转睛地竟互相凝视了足有半分多钟!最后,那位总经理还对他莞尔一笑,这次一笑生百媚,把小伙子的魂又勾去了一多半。 本来,已经熄灭了的情火,又开始在小伙子的胸中熊熊燃烧开来,只为姑娘的那莞尔一笑。那个轻微得几乎看不真切的笑容,一直在于振飞的眼前萦绕,久久荡漾在心海里,撵也撵不走,挥也挥不去。 “别多想,别臆想天开,人家是有夫之妇,这样做是不道德的!”于振飞一直在悄悄地告诫自己,老板破例地重用自己,自己不感恩图报,竟还要谋算人家的儿媳妇,这样做对得起人吗?如此一想,他胸中翻江倒海的大浪就好像平复了许多,然而涟漪还在、微波尚存,他自己安慰自己说:“只不过想想罢了,有什么错?而且,按说我还在前,他在后呢……” “振飞哥,想和你打听个事?”一个声音钻入他的耳鼓。 银铃入耳,于振飞听罢在他的帐篷里遍寻不见,这才意识到声音是从隔壁帐篷中那个小窗口传过来的,这回看得准确无疑,那个女孩脸上露出灿烂明媚的微笑,眼角间挂着征询的目光。 “可以呀,你说吧!”于振飞憋不住那颗心儿嘣嘣跳,尤其是那一声“振飞哥”让他心摇神驰,幸好那颗心是在胸中若是在手上,早就震(振)飞到不知哪儿去了。 “这儿说话不方便,这阵你有空吗?” “我一般白天都没事。” “好,十分钟之后咱们到庄园帐篷外的广场上见。” “好,我这就去外面等你。”于振飞习惯性地抬腕看看表。 这算是一次像样的约会吗?算也不算,大门外的小广场,虽不是人头攒动,也绝对算不上真正的幽会场合。当然,那儿汇聚的人多是以游客为主,山庄的工作人员统统是各就各位枕戈待旦放屁都挑不出好时间才没空去那儿徜徉哩! “老于,依你的判断,野人庄这一带森林里有野人吗?”任总一见面开门见山劈头就问。 于振飞尚处在激动和混乱之中,他不知女总找他有什么事,更迫切地想知道会不会有好消息等着他,未料到风马牛不相及,所问与他准备的话题相去甚远,顿时他嘴张了几张,一时语塞。好在这个问题不是太难,只在一两个字上说话,有或是没有。可是半转身用余光睨视侧面和他相向而行的女孩时,她的眼神告诉他,她正在急切地等待他的回答。于振飞庆幸自己的口吃,仓促中也可能走题,让对方失望着。他从女孩的神情中已经觉察到,这个问题很重要,不是有或没有那么简单。当然,按常识和一般人的说法,为求保险和万无一失,尽管说没有就足以应付当前的场面了。 稍倾,于振飞回答说:“我也正在思考这个问题。” 任总对他的回答似乎是很满意,她反问道:“你也一直在琢磨这件事?” “是的。”于振飞点点头说,“说老实话,它虽然离我近在咫尺,但由于是在夜间,即便有点月光,树林中视线不好,我没有看得太真。” 于振飞对在自己在心仪女孩面前的这篇处女作正式谈话自我感觉良好,既言简又意骇,又没有打马虎眼,敷衍了事。每个字虽未经深思熟虑,起码也是用了心的,因此说出来的话仿佛有点咬文嚼字的感觉。 果然大美人生气了,面现愠色,嗔道:“问你个话也不好好说,看不清东西怪人家光线不好。如你和你的人让那怪物给吃了,都不知那怪物为何物?” 于振飞听罢,不但不舒服,反而有一种欣慰,他听得出来,姑娘和他的对话没有一丝生份,倒像是久别的朋友,就是埋怨也是只有亲人对亲人才会如这样说的。他明知人家已经是老总家的候备人口了,可是总有点不怀疑那不是事实,她和他才是最完美的搭配。尽管他没钱,但是他年轻,年轻就是本钱。有可能他这辈子或是加上下辈子也挣不够老板那么多的钱,但有一点他可能保证,他的决不会让他的心上人饿肚子!这个条件貌似低了点,不过他还可以再努力嘛!于振飞说: “任总,你相信我,如果下次还有机会,我一定会拍个照片给你拿来看。” 女理发师噗哧一笑,脸上的俩酒窝像两只蝴蝶扇了扇翅膀。蝴蝶的主人笑道: “我又没怪你,你紧张个人的啥?还有,以后没人的时候不许喊我任总,叫我小任就行了,我的小名叫小鱼儿。” 小名都告诉他了!小伙子心摇神驰,恨不得抱过来亲一口。但是下意识又告诉他,人家不属于你,别胡思乱想了。 “小玉儿,小鱼儿……”他刚才没听真,到底是“小玉儿”还是“小鱼儿?” 最后,那位深居简出、神秘莫测的女经理向他约定:“明天,噢不,明天我有事,后天吧,或者是过两天你等我电话也行,想请你陪我爬到龙脊山顶,咱们远眺一次娃娃海好吗……” ; 第二十九章 蹩脚的打猎人 打猎不用进山,本身就在山中。于振飞扛上那支虽然旧了点但是擦拭得明光锃亮的半自动,出了院门稍一拐就登上山坡。瘸子大叔没有说错,停下脚步放眼远眺,距离林子不远,左右往前山坡下青草地上,有许多蹦蹦跳跳的小动物,一边嘻戏一边悠闲地啃吃青草。暴露在眼前的皆是些食草动物,它们的天敌,那些专门逞强杀生的家伙们,要么就是还没到开饭时间,要么就是“酒足饭饱”之后,或是饿着肚子找地方马马虎虎小憩片刻,以便养足了精神还要参加晚上的行动哩! 瞬间,于振飞被眼前的美景吸引住了,大地、青草、动物,他是农村长大的孩子,但这种田园般的景色却从来没有经历过。从顽童入校门,然后参军,然后又脱了军衣给私企老板当保安。他的所有经历中,最轰轰烈烈的场景无非就是当兵那几年,红火也红火了,热闹也热闹了,可惜好景不长,终究他还是交枪退伍哪去那来。 眼前这种景色他叫不上名儿,他不知道陶渊明是何人,更不清楚那篇举世闻名的《桃花源记》。今天的景色应该和陶老先生笔下的景色同出一辙,可惜老先生走得早了些,否则到这儿溜达几圈,《桃花园记(二)》都问世了。 于振飞身在异地却想起他在野人庄的弟兄们,直说吧他当前最想的仍旧是那位神秘莫测的总经理,他在山庄的直接上司,大老板。和女总约好的这一两天就要爬到山顶去鸟瞰娃娃海的。 他是既想女经理来电话,又怕女经理来电话。万一来了电话怎么办,他去还是不去。去,时间来不及,不去好不容易约一次就这么半路上夭折了。错过了第一次,也许再也没有第二次第三次品了。他有些沮丧甚至后悔来这一趟,其它事都好办,唯有这件事,他昼思夜想、魂牵梦绕,好不容易三年等了个闰腊月,结果是自己不好好珍惜,就这样白白地浪费了。 小伙子触景不生情,心猿意马,斜背着那支半自动在寂静的山林边沿上,信马由缰、漫无目的地低着头胡乱转悠着。 忽然,他猛听到一阵撕心裂肺的呜哇声在空旷的山谷中传播开来,于振飞不禁循声朝高声呼叫的地方瞅去,这一瞅不打紧,只见在他前面不远处,两只十分雄壮的金钱豹正在围攻一只可怜的小狼娃。 小狼虽小但并未束手就擒,只是由于力量太悬殊,不在个级别上,它根本上就不是人家的对手。其实两只金钱豹中的任何一只只要张开嘴狠咬一口或是用爪子致命一击,小狼都会一命呜呼,下辈子是狼是狗就不好说了。奈何小狼不想考虑下辈子的事,求生的欲望不光是蝼蚁,它毕竟也算是勇猛动物的后代。只见它它左顾右盼、上窜下跳,虽然明知求生无望,但也决不甘心死得太窝囊。它浑身上下已经是血迹斑斑,胳膊腿儿也有好几处受伤。 按理说,豹子一般是不会主动攻击狼豺的,大家都在一片林子里混,早不见晚见的,不在一口锅里吃饭,毕竟是一条道上的,不算朋友也是熟人了。都怪那两头老狼,不讲法则不够朋友,乘它们夫妻外出觅食之际,袭击了它们的窠穴,将两只小豹子掳去,做了它们一家的晚餐。 豹夫妇大怒之下,依样画葫芦,端了老狼一家的老窠,四只小狼三只已经殒命。唯有剩下的这小子,浑身长刺,呲牙咧嘴不肯就范。 豹夫妇报仇心切,怒吼一声挥开爪子就要下死手,正在这时,一声枪响,在寂静的山林里犹如山崩地裂、打雷闪电一般。豹夫妇不假思索,顾命要紧,它们知道此物为何物,万一中上一枪,身上坏了一样零件,苦日子可就开始了。此时不走还待何时?说时迟,那时快,豹子夫妇就地一个旱地拔葱,跃起十数尺之高。落地时就势一纵,人(豹)已飞出丈八开外,再一转身,踪影皆无。 于振飞抱起那只可怜兮兮的小狼崽,他本来是想把让它物归原主的,原地等了足有一个多小时,并不见有人(狼)前来认领小孩(狼)。扔下不管又于心不忍,他怕那两个凶神再来寻衅找事。于振飞无可奈何之下,只得抱上小狼原地返回。 瘸子大叔看于振飞抱了只小狼回来,笑嗔道:“让你去打猎,还说要搞一只百十来斤重的野猪呢,你却弄一只小狼回来。实话对你说了小于,这狼崽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搁家里的,那无疑于惹火烧身自寻烦恼,你若不信老狼马上就跟踪寻来了。” 于振飞回说:“老狼来了给它就是,我又不是成心夺它的儿子,救人(狼)的反倒是有罪了?” “问题是今晚我们招呼客人的食物没搞到,总不会把这只可怜的小狼崽送出去当诱饵吧?”任天佑笑笑说。 于振飞略有点遗憾地说:“大叔,这么说我这趟是白来了。” “也不能这么说,你不是还捡到一只小狼崽吗?带回去吧孩子,但愿它以后会成为你的好朋友。不过据我所知人与狼交成朋友的事例几乎没有。”瘸子大叔一语双关的说。 “大叔,我还是走吧?”于振飞稍有些犹豫。 “快去吧,有人在等你呢!以后有的是机会。”瘸子大叔笑哈哈的说,不过好像话中有话。 于振飞一阵心生纳闷:瘸大叔说得是谁呀?莫非就是那个,问他又不说,这老头突然间冒出这么一句,让人无头无绪的,瘸子多做怪,这话一点都不假。他不想多担搁,回去的路上还有一段崎岖小道,不是害怕,这赤手空拳的,万一要是……他敷衍了两句说: “大叔我先走了,过两天我再来。” 瘸子大叔不放心,临行又交待了几句说:“娃呀,我是不担心别的,我怕,”他指了指于振飞怀里的小狼崽儿说,“它的爹娘老子万一闻讯追来,你咋办?” “不怕,老办法!”于振飞头也不回的一蹓小跑着走了。 ; 第三十章 阴阳道上的不期而遇 有道是想啥不来啥,怕啥就有啥。于振飞抱着他从豹子爪下救来的小狼崽儿,快步如飞直奔同乐山庄。山庄的全称应为“与鬼同乐山庄”,奈何当初名人起的名字,“野人谷”终究没有传播开来。因为在龙脊山这块地方没有任何人见过一次野人,或是见过没有留下可信的证据,所以还是改用老称呼,不过门头上的字没有更换。对于与鬼同乐山庄,由于众所周和的原因,大家都不说全称,简化为同乐山庄,久而久之,延续成习。 不多一会之后,于振飞到了那块传说中的崎岖之地。 这段路最早年间有个名号当地人唤作“阴阳隔”,到了这儿的人意即若要去死只有往前一步之遥,退后一步为阳世,往前一步是阴间,行人犯难骑虎难下,犹豫半天,到底是走还是不走?退回去丢人,往前走有可能丢命。多少年传下来,这个时间段是不兴走路的。因此这儿本来就没有什么游客,偶尔有个把过路的闲客,也是挑选最适合的时间,必要时还要当地人带带路。 传说六百年前有位行脚道士路过此处,见这段道路凶险,地处谷口,时有阵阵阴风扑面袭来,凄厉的风中时不时还夹杂有隐隐婴儿妇女啼哭哀怨之声。特别是再往前行数十步穿过一片小树林,左面一片开阔地,地方不大树木也不是很多,至多也就十余棵吧。然而每棵巨树,只见树杆不见枝叶,树顶一丛青藤灌木缠绕,恍如胡乱扎个头巾的农家老妇。抬头往右仰视上去不见峰顶,一面山崖如斧凿刀砍一般,齐唰唰垂直而下,足有五十层楼高。白天有人路经此处时因为光线充足,视觉清晣,稍有腹中击点小鼓罢了。到了夜间就不同了,道路曲折加上周围环境复杂,行路之人为保性命安全十有八九都是原路返回,或是在鬼火山庄找个人家胡乱凑合一夜,待天明再走。那位行脚道人仗着自己有几分本事,又在年富力强之时,从怀中掏出一符,上书“无量天尊”四个大字,口中念念有声,突然一个“疾”,凭空抛出那张字符,这时突然有七八个小儿不知从何处蜂拥而至,围在道人中间,有叫道长道友的,有叫叔叔哥哥的。道人不及回话,忽觉浑身奇痒不止,脱下衣服挠挠痒又不得其便。遂覻定一个小儿,手缚其耳,厉声问道: “呔,你这大胆小子,如实说来,你是人是鬼?” 小儿嘻嘻笑道:“道哥你轻点行不,弄疼我了。我实说我实说还不行嘛!说就说了,道哥我且问你,我是人又如何,我是鬼又如何啊?” “是人我让你进地府,是鬼我让你下十八层地狱!” “哥呀,”小儿变作小女儿声,嗲声道,“哥呀,你的话也貌似忒牛叉了些吧,你一个出家的道人,不会少管些人间闲事吗?” “阳间的事我不可以不管,阴间的事我不管不行。尤其不能让你们这些害人妖孽横行霸道!” 未料被缚小儿听罢竟面无惧色,瞅着道士揶揄道:“哥呀说你毛长你竟还有些日天的本事哩!阎王爷坐镇地府几千上万年,没听说阴间还有人敢坏他的事?” 道士笑道:“阎王如何咱暂且不说,贫道今日先拿了你等几个小畜生,待我兄弟几人做了下酒菜吃,大概到那时你们才知道本道的手段了。” 老道说罢,怀中摸出一物,伸手轻轻一抖,突然间抛出七八个力士,个个手执一枚铁葫芦,满地捉拿四散的小儿。 不消半时,小儿统统被装进葫芦。开始时还有哭喊声从葫芦里传出,过后渐渐恢复了平静。道士收了葫芦,冲峡谷小道冷笑一声,口中念念有词,最后说: “贫道预测,从即日起,五百年之内,此道安矣!” 后来人们才从小道消息得知,此位道士非是别人,乃是帮朱元璋打天下的刘伯温老道长。 闲话表过,且说于振飞到了阴阳隔之后,此时天色刚刚落下大幕,残阳坠西,明月欲出。大地尤如刚刚就寝的女孩,尚未进入睡眠呢,偶尔眨眨两只美丽的眼睛,任凭一只又一只一群又一群夜行动物在她的身前身后身上身下或是潜行、或是小跑、或是跃跃欲试…… 于振飞听说过这个鬼地方,闹鬼的事也听说过不止一次,刘伯温降鬼的事则是未曾耳闻。过去他每次路过都是在白天,所以胆正气壮,这回赶上个天刚擦黑,怀里又抱个刚断奶没几天的小狼崽儿。他有心扔了小狼撒丫子赶路。又一转念,若是这样小狼必死无异,知道是这样,当初还不如不救呢!干事不能半途而废,今晚小狼崽儿和他一道共命运了。 “呜———呜——呜—”一长一半长一短促,分明就是老狼寻子发出的叫声。 这两个不负责任的家伙,这会儿才想起自己的儿子了,早干嘛去了?不是他于振飞下午的时候出手相救,这时候别说儿子了,毛都找不到一根了呢! 于振飞断定,他只要把小狼交给老狼,老狼是不会加害于他的,人兽一理嘛,哪有恩将仇报那么不讲理的畜生?他摸黑加快了速度,阴阳隔这段险道不长,至多二三十米,他几个箭步,三蹿两跳就过去了。 刚刚一出谷口,天空立刻有光亮照射下来。于振飞借着隐约的月光看到前面就是那片长有几棵怪树的小树林,两只大狼围着其中一棵怪树转来转去,还不停地仰头嘶嘶闷吼。头顶那棵尤如裹了块头巾老妇的树上,树顶上几棵稀稀拉拉的枝叶遮挡不住,一只凶猛的豹子影象跃然树杆之上,这只豹子很可能就是于振飞下午打猎时碰见并正在攻击小狼的那位。 说来也怪,按说豹子比狼要凶猛得多,白天时不是豹子夫妇端了狼的老巢而狼公狼婆不也是落荒而逃的吗?怎么这阵却反了过来,双狼成了攻击者,那位曾经不可一世的花豹子却缩头乌龟一般躲在树上不敢下来。于振飞百思不得其解,正纳闷呢!突然两只狼发现了他这里,不假思索立刻改变了主意,扭头朝他这个方向快步直奔过来。 于振飞早有准备,他迅速从怀里拽出小狼崽,双手拱向前头,不停地示意老狼,意思是说:来吧伙计,快把你们的娃子领走。 老狼见状,放慢了脚步,在离于振飞大约十来步远的地方停住,并习惯性地匍匐于地。两眼一眨不眨(感觉)地盯住这个绑架劫持它们儿子的外乡客陌生人。 于振飞不是傻瓜,他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不见真佛不烧香。万一要是放走了小狼,手中无了人(狼)质,大狼再来袭击如何处? 与此同时,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只躲在树杆上的豹子出蹓下来,它并未借机逃走,而是加入了狼的一伙。它紧紧跟在刚才还要和它清算帐目的狼夫妻的屁股后面,看样子是也想分一杯羮。不过它没有卧下,而是立着,大概是为防万一,不行就溜之乎!两只狼、一头豹面对面和对面的一人一狼(崽)对峙着,这时不管是谁稍微打个手(爪)势,一场残烈的战斗就会立刻打响。 “真他妈的奇了怪了,有听说狼狈为奸的,没听说有狼豹为奸的!”于振飞头上冒着汗珠子,嘴里边悄悄咕哝着。 两只狼就够他一人对付的,再加上一个助纣为虐无事帮闲的金钱豹,他如何能抵敌得住? ; 第三十一章 生死存亡一瞬间 龙脊山高耸入云,山脉狭长绵延几十上百里,南面是海水(湖),阴面是森林。娃娃海四周(三面)多为大片的草地,因而成就了许多食草的居民户。这些以啃草皮为生的牛、羊、驴、鹿们,头脑简单,啥事不愁,除了吃就是睡,没事还生个儿育个女什么的,无休无止的繁衍下去,队伍渐渐扩大了,小草场容纳不了了。于是又相应地搬来大批食肉的住户,所谓林子大了鸟也大,狼虫虎豹应有尽有,巨兽野人也时有出没。 于振飞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说不怕是假的,他又没有熊心豹子胆,他又不是万马丛中取上将首级的张翼德,他不过就是当了几年特种兵的小青年而已。手无寸铁,甚至一根烧火棍也没有,遇到猛兽袭击不等死还能有什么作为?武二郎在中国历史上只有一个。 “等死?”于振飞突然振作起来,一个念头在警告他,他可不能死、更不能坐以待毙去等死,他才只有二十来岁,好日子还在后头呢!人间的酸甜苦辣还没尝够,爹娘的养育之恩尚未报答,甚至还有,还有那位仙女约他去看娃娃海……。仙女的事也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因为什么他说不清楚,不过他是既不死心又不甘心,一个念头自始至终在他的心头萦绕,凭什么他相中的人、一直苦苦追求的人到头来却成了别人的准儿媳? 现在这一切都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如何躲过眼前这一劫,成功逃脱三只猛兽对他的围攻?此时又一件怪事发生了,他手中的小狼崽儿极不情愿它被当作人(狼)质送来送去,它极力挣扎着又想返回新主人于振飞的温暖怀抱。这时于振飞才明白了小狼并非那两只老狼的生父生母,因而那只豹子的身份也不甚明了,是不是白天的袭击者也不得而知。人辨认动物的能力没有那么强,这一点也不是小看更不是故意贬低,人确实不如狗。 两只雄壮的大狼并非蠢才,与其在树下和一只过了气的豹子做没有结果的周旋,还不如转过身来对付这个自动送上门来人豸(人猪)。在所有食肉动物的眼里,人与牛羊马鹿都没有分别,只不过是它们餐桌上的一道美食而已。令两只狼没有料到的是,那只豹子见它俩转移了目标,也跟着从树上下来想入伙参加它们的劫杀。也是,这位老兄由于是上了些岁数,力不从心,已有好几天没有正正经经吃顿饱饭了,正是看上这一点,两只狩猎不顺的狼夫妇才打上这只老豹的主意,否则,哼,以小犯大,以弱凌强,找死吧! 既然已经知道了它们的关系,就没有必要再把可怜的小狼作为礼品送出去,于振飞仍旧把它揣进怀里,收拾停当了,他才摆好架式,想和两狼一豹再对峙一阵子。打斗几乎没有胜算,于振飞试想当初如果是景阳岗的武二郎遇到这种情况不知做何处?好在人家武二哥手里还攥着根三尺长的水火棍子呀!他手里什么也没有,就是在附近拾块石头、捡块砖头什么的也不可能,甚至稍有不慎还有掉下万丈悬崖的危险。 不待于振飞作出任何反抗的举动,迫不及待的两只狼已经发起了第一拔攻势。狼攻击人时常用的手段概括来说大约有三种(当然由于狼种不同、所遇对手不同,可能有例外):第一种是怪声吼叫,第二种是虚张声势,乱蹿乱跳,第三种也就是最后一招,从背后袭击。通常它们不会对人采取正面主动攻击,它们知道人的鬼心眼子多,还说引狼入室呢,如果引人入室,后果恐怕还要比这更严重得多。 如果狼的三种招术全部用完,而它们的食物还没有吓晕吓傻吓休克,它们只好把刚才的节目再重新演示一遍,总之它们不达目标是决不会善罢甘休的,因为它们有的是大把时间,它俩可以就地宿营等待最佳战机,那个人呢?不过有一点要说明的是,这一伙森林就餐者文雅程度欠佳,它们不像狮子老虎那样从容优雅地享受食品,它们的吃相实实不敢恭维,不然狼吞虎咽是怎么来的?一片狼籍又是从何说起?其它还有像狼奔豸突、狼子野心等等就不多说了。 至于那位厚着脸皮前来蹭点残汤剩饭的豹爷也有许多不是之处,豹子向来有短跑健将之称,吃香喝辣,向有见剩饭不动筷,逢残羮不端碗,那是何等的品位?如今到了这步田地,不弯腰低头、摇尾乞怜也不由它了。脸面和性命相比,哪个重要,命都没了还要尊严有何用?还有一点要说明,这位豹子老兄和午间那两位不是其中之一,而且豹子捕猎向来不主张夫妻同行,一般是独来独往的多,或者偶有兄弟、姐妹合伙的现象,夫妻则无此例。 于振飞三面受敌,两狼从侧翼合围,退休了豹爷强打精神豹假狼威居后押阵。如果此时于振飞稍有懈怠,倾刻间三张大嘴、六排钢牙瞬时将他大卸数块,龙脊山的地面上将不会再有直立行走的于振飞这个形象出现。 于振飞挥动拳头漫无目的地东招西架,这一举动正好中了狡猾的两狼的疲敌之计,叫作“使之精神错乱,乱了方寸,枉费体力,仓促出手致使力竭而尽……”。最后,两狼不费吹灰之力便可坐享共成了。 于振飞前行不得过去,后退倒不失为唯一出路。但他碍于面子,怕瘸大叔笑话他胆小如鼠…… 不过,于振飞即便是有点手忙脚乱、无所措手足,但他毕竟是见过阵仗,知道如做些无谓的挣扎,先把自己累个半死,让这几个低知商的家伙钻了空子,死也死得太窝囊,传出去可就贻笑大方了,尤其是别让那位女神知道。小伙子稳了稳神,后背依在山墙上,站好马步,借着依稀月光,目不转睛直视着前面方高,以静治动,只要有物来袭他便抡起拳头侍候。 这样倒好,攻者不敢向前,守者不肯让步,两家僵持了足有两顿饭的功夫。 问题是,问题是时间在山里主人这一边呀,即便是僵持到明天早上让猎物乘机跑了,大不了这顿饭不吃,反正也没什么大的损失。而对于防守的人来说,所服出的代价可就大多了。第一他稍有懈怠便有生命之忧,第二他精力有限,坚持不了多久,第三他怀里的小狼崽儿挣扎跑出去有一阵子了,不知是死是活。 于振飞想安顿一下后事,但对面几位猎食者不给他机会,他只有在心里默念: “任美玉,下辈子我一定要娶你为妻!” ; 第三十二章 女鬼第一次显身 相持是暂时的,两只狡猾的野狼决不可能错失良机,把战线无限期拖长,或是等到天亮让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这话听说是只有早年间在他们人里头出了个叫宋襄公的蠢人才会干出这种傻事,后来让人耻笑了好多个世纪。况且,它们此时正饥肠辘辘,若再无休止地等待下去,饿昏过去的可能都有。没有解释的理由,唯一的要求就是,它们必须尽快发起攻势尽快结束战斗。 于振飞大喊过后,猛然间隐隐约约,有一阵呤呤笑声从空中飘散开来,又像婴儿又像女人,总之是像女人的成份略高些吧,声音里似乎夹杂些讥笑抑或是嘻笑之声。 于振飞的头一下子大了,刚才他还是害怕,现在则是无限的恐惧,一种毛骨悚然的恐惧,从内心到骨缝,甚至渗入到每一根发丝和毛孔,这种怕是他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第一个想法是他遇到了鬼,一种极其可怕的鬼。虽然他毕生从未见过鬼,但是怕鬼比起怕狼要超出十倍百倍。狼是活生生的,还有出手相博的机会,要么它死,要么我活。鬼就不同了,只闻其声,不见其踪。虎死如泥,人死如虎,鬼就是死人变的,能不怕吗? 与此同时,另一种更加可怕更加另人不可思议的情形出现了,刚才还是气势汹汹不将他一鼓拿下做为夜霄势不罢休的两狼一豹,此时却一改方才的举动,刹那间变成了温顺的猫儿狗儿,朝着发出声音的地方前脚伏地、后腿翘起,摆出一副接见贵宾或是拜见主人般的姿势。 于振飞见状,反倒释然了。心想原来鬼怕恶人,猛兽也怕鬼呀! 刚才那只走散了的小狼崽儿,这时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摇摇摆摆不停地磨蹭于振飞的裤脚。小于不舍,他一猫腰将那只可怜的小狗(权且这样称呼)儿又重新塞入怀中。 此时,于振飞急于想要做的并不是探听发出声音的妖女所处位置,而是怎样迅速离开这是非之地。当然,这取决于那个女鬼是否允许他活着度过今晚。人定胜天,在某些地方可以,在这不讲王法狗不屙屎的山屹崂子里无矩可循,谁厉害谁就是王。即便他于振飞颇有几手过硬的把式(姚师傅的螳螂拳他已得手了),但是在这儿决不可以派上用场。 奇怪,就在于振飞焦急地等着那个女鬼前来攫夺他的生命、摄取他的魂魄时,山涧里却陷入了鬼一般的寂静。狼豹为奸的几个家伙好像是朝拜它们的盟主去了,这块场地上已经踪影皆无。夜空中偶有几个黑影从空中掠过,并发出一连串刺耳的嘻嘻哈哈鸣叫声。于振飞知道,这是猫头鹰的杰作,乡民们向来视猫头鹰为不详之鸟,常有“猫头鹰进宅,无事不来”之说,不过在山林里见个把猫头鹰不足为怪。 于振飞蹭在地下,细细瞅了一会,他确定阴阳隔这条险道上再无埋伏之后,遂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 鬼火山庄本来距同乐山庄就不远,小伙子一双长腿,再加上点恐惧心理,无形中脚下生风,大概不到十来分钟的样子,依稀可以看到“野人庄”三个大字了。于振飞由于崇拜他的恩师,爱屋及物,那一笔好字自然也在他的崇尚之例,不然他怎么会一直在模仿呢!不过有些书法因人而异,磨练和成功不一定成正比。像于振飞这种水平,这辈子能达到老师的水平恐怕是绝无希望。甚至三成功力也难以企及,如果有来生,于队长下辈子再练吧!幸许造化不同,那时会练成一个小朱崇儒来。 “野人庄”三个大字在漆黑的夜空中发出耀眼的光芒,于振飞看着看着,心中一热,猛然滴下几颗滚烫的泪珠。他这一生爱戴的人有三个,崇拜的人也有三个,崇拜的队伍里面首屈就是他敬爱的朱老师。 “于队长、老于、于振飞……” 广场边上响起一串银铃般的呼唤,于振飞举头一看,不禁心头暖洋洋的,是她? 还未待于振飞及时回声,那壁厢女经理又小声埋怨道: “于哥你去哪儿了,叫人一顿好找!还说陪我去看娃娃海呢?” 这一瞬间就换了四个称呼,不过于振飞总有一种从冰天雪地里掉入热水池子的感觉。刚才还在为生死担心呢,这阵又陷入温柔乡,人生啊怎么这样变幻无穷呢?如果这是老天爷在捉弄人,于振飞巴不得老天爷用这种方式捉弄他一百回! 于振飞把他这一天的经历如实地向女经理做了汇报,过阴阳隔遇狼豹为奸以及突然发生了似乎有女鬼显灵的事他则做了隐瞒,女娃娃胆小,他怕吓着这位貌若天仙的女强人,万一她为此改变了主意不去龙脊山顶看娃娃海了,他不是又少了一次和心仪之人促膝谈心的机会。 “振飞哥,”(这是这段时间她对于振飞的第五种称呼)“你的小狗带在你身边不方便,要不给我吧,我替你养着。” 于振飞稍一怔,然后不假思索的回答说:“这不行,你一个女孩子整天把只小狼带在身边像个啥?” “就不嘛,我不怕!”任美玉语无伦次的找借口。 “美玉,”于振飞放大胆子在美女经理面前用了个热词,“不是我薄你的面子,我和这只小狼经历过一次生与死的考验,最后它选择了对我的信任,我不能辜负了它,我要对它负责。经理你别为难我了,我是不会把它轻易送别人的。” “我是别人吗?”话已出口,女经理反倒觉得唐突,脸微微一红,好在是在夜晚。 然而这句话在于振飞的心里却不禁泛起了汹涌的浪花:原来她心里有我呀!要不她怎么会要我不拿她当别人呢?不是别人就是自家人了,可是,可是他想起了他的老板武中强和书呆子同学。 “你在想什么,哥?”这是第六种称谓了。 于振飞几乎要改变主意,把这只可爱的小狼崽送给更可爱的美人鱼。但是意志抑制了冲动,他把小狼崽儿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抽出来,说: “美玉,准你五分钟,你抱一会。” “真是个小气鬼!”任美玉带笑嗔道。 ; 第三十三章 龙脊山萌情 夜色已经很晚了,同乐庄园小广场上三三两两的游客已经渐渐稀少。这儿的游人成份比较复杂,鹕实有成双入对的夫妻,也有临时搭配的冒名情侣,还有朋友、驴友、单位集体行动,再有就是一些个人探险者。有一点要说明的是,这里没有小孩,小男孩小女孩一个没有。就是十几岁的中学生、半大小子也极为少见。大概是家长们听说了这里的险境,怕一旦真遇见鬼啦怪啦啥的,把孩子的魂魄摄了去,娃娃吓成半神经,以后日子怎么过?还有不少退休人员,六七十岁的老伯阿姨,遇上个事腿脚不便跑都跑不及,不知跑这来跟年轻人凑得什么热闹?真是人老雄心在,老了老了还想冒险一番。说是就算是见不到鬼,在出鬼的地方溜哒一圈也算是开开眼。 龙脊山下有长途公共汽车,一天八个来回,主要是配合这儿游客的。现在不论哪种生意,只要有钱赚,就会有人干。商机就是战机,稍纵即逝,别人就会抢了去。大概要不了多久,龙脊山下这块风水宝地,客栈、宾馆、饭店等就会应运而生了。大客车上不了山,山庄专门有小车接送客人。山下有接待处,随时联系,随时派车。 于振飞开玩笑说:“待招(旧时称剃头匠为待招)师傅,该回了吧?” 于振飞其实说得不是真心话,他巴不得坐等天亮呢!和自己亲爱的人在一起说话聊天,那是多么惬意的事。 任美玉莞尔一笑,嗔道:“急什么?不是明天的事还没说定呢吗?” “明天,明天还有什么事?”于振飞是故意的。 “还没老就老年痴呆了?不是说好上龙脊山顶看娃娃海的吗?” “也没说就是明天呀?” “明天你有事?” “没有没有,我你还不知道,哪一天都闲,哪一天都行。” “别哪一天了,就明天吧!”女经理一锤定音。 “行,我带什么?” “你啥也不带,东西我全准备好了,你收拾利落准时八点钟在前面山坡的小路口等我就行。” “行,你先进去吧,我过一会再进。” “什么你先我后的,咱俩一块儿走,不说话就是,谁知道咱俩就是一伙的。” “时间久了就……” “好了好了,胆小鬼,你先进吧,我断后。” “怎么可能呢?你一个女孩子,我一大男人还要你保护?” 任美玉听罢,格格一笑,道:“我来山里比你早,这里我熟。” “不行不行,这个借口太牵强不成立。” “行了,说不过你,我先进去了,你可快点跟上来啊,时候不早了,外面天冷。” 于振飞答应一声,他并没有急于进同乐山庄的大门,他在小广场上又浏览了几圈。广场上已经几乎没有几个人了,他目送着他的巡夜小队出了大门吹毛求疵的在山庄就近的小道上转来转去。为了壮胆,他们大声擤鼻子吐痰吆吆喝喝。这种动静,岂能找到野人而且还能拍到野人?当然,如果真有野人,野人不和他们一般见识罢了,不用动刀动枪,大家赤手空拳的干,恐怕十人也抵不住一野人。 这一天发生的事太多,他来不及整理,甚至兴奋和激动的情绪齐头并进,他都来不及平静下来哩,因记挂着二天的约会,他没有在广场上逗留太久,跟在最后一小批游客的后面,进了同乐山庄的大门。俩门卫开门关门,竟然没有认出他! 第二天早上准八时,小伙子如约来到头天说好的地点,两人相视一笑,女的头前走了,于振飞跟在他的临时情人屁股后面,顺着人们走过的山涧小道攀岩而上。 于振飞走着走着,他不禁暗暗称奇起来:女经理一个瘦瘦弱弱的女孩,怎么会有这么好的耐力和登山技巧?于振飞自认为他曾经受过这方面的严格训练,登高爬低尤如平地上走路,没料到今日竟落了下风。由于紧赶慢赶,大口喘气不说,还流淌了满头的汗水。 他正想呼唤女经理,问她干嘛要哪么着急时。突然,任美玉停住脚步,稍等片刻,她估计于振飞约摸到了她的身边,猛地转过身来,快活叫了声: “飞!” 于振飞微微一怔,他的心脏快要凝固不动了。他粗略地算了一下,这大概是从昨晚到现在小任对他的第七种称谓了。不过他明白,他的好事来了,女经理可能爱上了他。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爱情既遥远又贴近,既复杂又简单,他的梦想竟然变成了现实,而且来得这么突然! ; 第三十四章 仙女到手了 任美玉大方地挽起于振飞的手腕,两只手把他的一只手捧在自己的手心里,抬起头来笑问道: “振飞,人家给你说话呢,你傻乎乎地装什么神经呀?” 于振飞真像作梦一般,这幸福来得太突然,他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一直处于亢奋之中,到如今还没有醒过神来呢,未料小任又给他这一意外惊喜。不是他不敢相信,是他无法相信,他一个穷光蛋,除了一身力气,两手空空,咋会愽得仙女垂青,人家图什么呀?再说人家可是有夫之妇,他一想到书呆子和武中强,立马像触了电似的,用手推开任美玉的两臂,红着脸道: “美玉,这不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的?你情我愿,你不是发誓说你下……”女经理猛地把话打住,后面半句话硬咽了回去,稍顿接着说,“我们现在就可以成为那种好朋友了,你愿意吗?” 心慌意乱、作了贼似的男子汉,这阵脑子也不好使了,手脚也不听指挥了,往日打架比武、上了场就不要命的气势也不见了,仿佛一个木头桩子立在山坡上,那情形倒真了于大傻了。他吞吞吐吐道: “你、你不是和书呆子好、好了吗?” “书呆子!哪个书呆子?” “就是老板家的儿子武端阳啊!” “说是有这么一说,你知道我答应了吗?” “原来你、原来你不是呀!”小伙子语无伦次,说也不会话了。 “什么你不是我不是的,身子是爹妈给我的,头在我的脖子上,心在我的胸口窝里,我想怎样就怎样,谁能奈何我,莫非还把我绑了去不成?” 这几句话铿锵有力,落地有声,于振飞不禁一阵热血沸腾: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提气! 于振飞踌躇了半天,才嗫嚅道:“美玉,你说这是真的吗?” “真的,真的,难道你看不出来,我说于大傻呀于大傻,我看你就是个于大傻。” 于振飞已经记不清这是任经理给他安顿的第几种称谓了,不过他不管这些,只要美女到手,那怕是叫他于傻子也无谓。况且于大傻的尊称他也不是第一回听到,唯独这次,中听又中意,听起来格外悦耳。 于振飞不说话,只是咧着嘴笑。 任美玉嗔道:“傻笑,给,替我把包拿上。” “我岂不成了拎包客了?”于振飞终于有了话说。 “你不是拎包客,你是拎包贼!”小任美丽的眼睛一闪。 说的虽然是奚落人的话,但是听进耳朵里却是格外舒服。于振飞借话搭话道: “我怎么成了贼了,我又没偷东西?”一说起偷东西,于振飞不禁一颤,他想起了当兵时有人诬他偷二百块钱的事。 “你偷得还少啊,把人的那个都偷走了。” “那个、哪个?我……”于振飞由于猛然间想到不愉快的事,脑子走神,说话又有点不协调。 任美玉尽管心细如丝,毕竟她和于振飞是首次深谈,不知究里,她还以为是小伙子在女人面前腼腆呢,所以也不介意,从后面轻轻推了他一把,道: “快走吧,别误了正事,不是说到山顶看海的吗?” “什么是正事?”于振飞不由在心里发问,“俩人这么大的事不是正事吗?登山看海,可以今天看,可以明天看,唯有这事,不可以天天有啊!”不过他说出来的话却是语义双关: “还有更重要的事吗?” 任美玉稍一沉思,便笑道:“刚才说你大傻,这会儿又成了大滑了。没想到你心机这么深,以后得防着点。” 于振飞急忙解释说:“我没想那么多,我说的是心里话。” “行了,别解释了,咱们走。想不想和我赛赛,看谁先到达山顶?” 于振飞刚才已经领教了女经理的爬山本领,但又不甘于落下风,遂道: “行,你喊口号发令。” “不,我让你十米,我再跑。”任美玉不容置疑的说。 于振飞虽然放不下面子,但他知道他比不过这丫头的。算了,他想,反正已是自己的人了何必争一日一时之短长,让她一步不也是对她的热爱吗? 俩人你追我赶,不顾大汗淋淋,衣服几乎都要湿透了,快到山顶时,任美玉喊了一声“停”,俩人同时停住。不算让的那十米,小任超前了一步,不足一米,小于只落后了半步。于振飞不由脱口道: “马前张保,马后王横!” “张保是谁,王横又是谁?”任美玉问。 “张保是……”于振飞刚要解释。 任美玉打断说:“我知道,他们俩是岳元帅的两员骁将。我问的不是他们,我问的我们俩谁是张保、谁是王横?” 于振飞不禁暗暗称奇,这丫头鬼精鬼灵的,天下没有她不晓得的事,以后真可得要注意了。注意什么,无非是加强学习、多看些书罢了。于振飞不好意思地笑道: “自然我是王横了。” “不不,你不是王横,你是我的飞飞!” 这大概是第十种称谓了吧,于振飞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上前一步,将可爱的女孩拦腰抱起,高举过顶,站立在龙脊山的山颠之上,大声呼喊道: “这个女孩从今后就是我的天,谁要想从我手中夺走她,除非天塌地陷,或是我死了。不,就是我死了,我也要带她一块儿到阎王殿去!” 任美玉嘻嘻笑道:“干嘛呀这么小气,临死还找个垫背的 ; 第三十五章 水天相连娃娃海 于振飞两手放下他的女伴的同时,在小任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任美玉格格笑道:“以前我还真以为你是大傻瓜呢,没想到搞对像竟这么熟练,老手了?”“没没,真的美玉,说实话我是第一回!”于振飞立刻脸红到脖子根上。“没说实话吧,为啥因为打架没让考大学?”女经理俨然就像个审判官一般,于振玉心想,以后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必须要严格执行不拿不该拿的一针一线的纪律,否则犯在她手里决没好果子吃。这不,陈谷子烂芝麻都翻出来了,而且还明察秋毫,说得有根有据。“根本上就不是那么回子事!”于振飞的脸涨得更红了。“那你说是怎么回子事?”任美玉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于振飞哭笑不得,他决没想到四五年前的丑事被翻出来,即便不是丑事也是不光彩的事,这时他竟然找不出一句反驳的理由。于是于振飞哭咧咧地说:“美玉,你要相信我,我的心里只有你!”“有我没我暂且不说,我只问你,你和雪狐狸是怎么回事?怎么会为了她把自己的锦绣前程都搭上了,如果你们是为了真正的爱情,那也值,你说呢,是不是这个道理,我亲爱的于大队长?”问题严重了,此时的于振飞尤如偷瓜贼被看瓜老头逮个正着,人在瓜在,无法抵赖,他就是浑身是嘴都难以说清。是啊,不怪人家有疑问,既然他和杨小丽没有那一档子事,为什么为她打得头破血流,为此还被取消了高考资格?于振飞百感交集,此时他立马下山走人的心思都有。但是他不能这么做,多年的追求,好不容易到手,岂能为了这么一件不是事的事坏了他和任美玉的友情?反正他是豁出去了,打也好骂也罢,他决不承认和杨小丽做过朋友,而且事实也是如此。“美玉,这件事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小丽毕竟和我同学一场,我不想说她的坏话,但是有一条美玉我给你说,我确实一天都没有和杨小丽好过。”于振飞可怜兮兮的样子,又可笑又可爱。任美玉明白用力过了钢也会断的道理,她不想再为难这位憨厚大哥,释然道:“瞧,把你吓成啥样子了,真不经事!实话给你说吧傻哥哥,这事我早就落实清楚了,否则我今天能和你跑这儿套近乎,你说呢,我的飞飞?”于振飞转忧为喜,终于一块石头落了地。任美玉愤愤不平说:“这件事让你当了冤大头,而且还背上个因色伤友的坏名声,你忘了?”“我没忘!”于振飞咬咬牙说。“算了,不说那些不高兴的事了,而且我也保证以后不再重提这件事,除非因为需要。”于振飞深深为这位通情达理而又明辨是非的女孩所感动,人生莫过如此,有此女陪伴一生,足矣!不过他也想,这个女孩原来早就盯上他了,看来在他追她的这段时期,她也在打他的主意。这么说原来他们的爱情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啊!眼看就是山顶,他们所处的位置正好在山梁子上,南面是他们同乐山庄,北面就是娃娃海。说来也怪,大石头河流的是淡水,娃娃海却是咸水海。娃娃海浩瀚无比,远看不见波涌浪滚,海面宛如一面巨大的蓝色水镜,水深莫测,海水中除了传说中的猪婆龙不知还有何物?于振飞是第一次站在山顶鸟瞰娃娃海,不,确切地说他是第一次亲眼目睹娃娃海,尽管他们家就在附近不远。他的同学朱衙内曾经说过,半夜时分海里会传出婴儿的叫声和女人的哭声,不知是真是假。他想转过头去问美玉,凭小任爬山的功夫以及对山道的熟悉,他认定女经理必定会十分清楚这一带的地理地貌和诸多传说。任美玉开始时是笑而不答,经不住他的再三相问,她才说:“娃娃海的水听说在地下直通太平洋哩!解放前的时候有个外国好事的,把他们造的轮船,分开拆卸,车拉马驮,到了海边装配好就洋洋得意地驶入海心。未料一阵暴风袭来,顿时海水翻滚,波浪涛天,不一刻又风平浪静,人们再往海里看时,哪里还有船的踪影。“又过了好多年,人们在太平洋发现了这只船的部分漂浮物……”于振飞听得入神,任美玉捅了他一下说:“喂,伙计,你在想什么?”“我饿了。”答非所问,于振飞冷古丁冒出这么一句。“早给你准备好了,小伙子。”任美玉笑说,“知道你是饭桶,吃喝少不了你的。”说罢,女经理就地铺好报纸,打开她的背包,一件一件往外掏东西。于振飞看着看着,口水都快掉下来了。任美玉还没摆好她的野餐,于振飞的手就伸过去了。任美玉捅了他一把,斥道:“洗手洗手,一点都不讲卫生。”“没水呀!”于振飞有的是理由。“这里有,洗的喝的足够了。”任美玉从包里拿出一只军用水壶。于振飞刚才还背过这个包哩,没料到里面有这么多实用的家什。“小鱼儿,我想问你一句,你今天跌死拌活地拉我到山上,到底什么事啊?”“鱼娃子,”任美玉严肃事倒用了一种玩世不恭的口吻说,“实话对你说,于振飞先生,屹立在龙脊山顶,面对浩瀚的娃娃海,我要宣布一声,我爱你,于先生你接受吗?”立马,坚强的小伙子眼睛里浸满泪水,他多年的追求终于成为了现实,如非天助,人力能为?两个暗恋数年的青年男女,相拥相抱在一起。; 第三十六章 神秘莫测龙脊山 过了很久很久,于振飞最先从梦中醒来,他有许多疑问藏在心里想要打听一下,不过最终他还是忍住了:以后有的是时间,何必在这儿浪费这段宝贵的时光。 未料,善解人意的女剃头师傅却笑望着他说:“哥呀,你是不是有许多疑问对我?看你满脸写满了问号,好像我是外星人似的。” “没有啊,我怎么会把你当外星人呢?”于振飞总是落后一步,本来他先问的,倒让人家女孩抢了先,他有些被动。 “放心吧郎君,既然我此生依了你,生就是你的人,死就是你的鬼,我决不会对你心生二意,此心对天对地对娃娃海,让时间检验去吧!”美丽的女孩信誓旦旦的说。 又是一个没料到,这个女孩原先还以为是莫测高深,密不透风,现在实地一接触,原来她是天生就的一颗玻璃心,明明亮亮的,不拐弯、不玩心眼。听人说这样的人,不论是男人女人都可交,而且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直肠子人。只是有一点,她对他的称呼,一会换一个,他都有些无所措适从了。不过凭心而论,所有的称呼都挑不出大毛病,他对此也不好反驳,人家又没给他起外号,而且每个称呼都透着亲切和信任。 “美玉,以后我要是对你不忠诚,天打五雷轰!”小伙子大概只会这种简单的说词。 “算了别说那么狠了,谁也没没叫你发誓,我相信你就是。快吃饭吧,吃了我们就下山,回去晚了你不怕?” 想到怕,阴阳隔那晚的奇遇至今仍历历在目,想起来头发根子都打怵,于振飞不由言道:“美玉,山里真有鬼吗?” “应该有吧,不过我没见过。”任美玉淡淡的说。 “我总觉得你对这个地方很熟,好像是土生土长的一样,可是我又觉着不可能。” 任美玉格格笑道:“你直接说我是土包子不就得了。” 于振飞不想笑,他觉得这是个十分认真的问题,交朋友处对象,不求知根知底,最起码也要了解一下她的基本情况吧!于是于振飞坦诚地说: “我又觉得你就是这块土地上长大的,又觉得好像不是,可是我说不出理由,总之我有些不解。” “不解就不解,以后慢慢解。今天是第一天我俩在一起,以后的日子常着哩,有啥说不清道不明的,我会慢慢告诉你的。”任美玉不以为然的说。 “还有一点,以后你对我的叫法,能不能统一一下。”于振飞笑着说。 “行,我对你保留三种称呼,振飞,飞子,飞。人前头则叫老于、于队长、于师傅,你说这样行吗?老古董!” “行了行了,你又给我加了一老古董。”于振飞纠正道。 “不会开玩笑、不懂幽默的人,就是不懂生活乐趣的人,这一点我也给你纠正一下。” “好,我听你的,你愿意咋就咋吧!”于振飞恭顺的说。 “你说得对我也听你的,个人的意见不能强加给对方,你以后要成了怕老婆,我也不高兴,对吗……?我又想给你换称呼了。” “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吧,反正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你说你想叫我什么?”于振飞认可了女孩子的幽默之说。 “我叫你于大傻!” “这称号太旧太土,不好听不新鲜。” “好名称多得是,我还是叫你于振飞吧!因为这个名字在我心里装了好多年了,天天都要过几遍。” “真的?” “我会骗你吗?” “你能详细告诉我吗?” “能,但不是今天?” “你这个狡猾的小鱼儿!” “你也学会幽默了?” “跟上好人学好人,跟上巫婆学跳神嘛!” “你说我是好人呢还是巫婆?” “我不说,你自己挑选一个。” “你这个坏家伙!” 不知不觉间天已过午,两人说说笑笑下山。 “这一条路共有十个景点,我告诉你,你可一一记清楚了。但有一条,不许对任何人讲。”任美玉说。 “行,你说吧,我不会对人讲的。” “第一景,就是我们刚才坐过的那块石头,叫作紫微座,也叫七星石,传说是当年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上面坐过的。旁边还有许多小石头来者,是常遇春、胡大海、徐达和老道刘伯温这些人坐的,后来被人弄没了。” 于振飞的文化浅,不明白这么多,不由问道:“皇上坐过的一块破石头怎么又叫紫微座呢?” “古代人们把北斗星叫作紫微星,为星主,历代皇帝都把自己比作是紫微星。皇帝坐过的石命名为紫微座,这下你懂了吧?记住,以后要多看书、多学习。” “记住了!”于振飞谦虚的说。 “态度还算端正,这回就不打板子了。按说你是高中我是初中,你的学问比我高。” “你不是念过几年大学吗?” “学了几年会计,现在叫金融,和其它知识没关系。” “其实你的知识已经很丰富了。” “别吹捧我,我一旦飘起来就不认你了。” “你现在就有飘起来的本钱。” “你说的意思我明白,告诉你我不稀罕。现在父亲的病也好很多了,弟弟已经大学毕业了,我也没有后顾之忧了。” “那你还赖在这里干什么?回去就写辞职报告,我俩一块走,后半辈子有我呢,保证饿不着你。” “振飞你不知道我还有件大事没完成呢,一旦这件事办成了,我就跟你走,随你去哪里!” “大事,什么大事?” “现在我还不能告诉你,怕你知道了害怕。” “小看人,我当过兵、当过特种兵,打过仗,还打死过人,我不怕!” “这我相信,我知道你胆子大,天不怕地不怕人不怕,但有一样东西你怕。” “什么东西?” “鬼!” “哼,”于振飞不屑地用鼻腔发出一个声音,然后反问道,“世上有鬼吗?” “说它有它就有,说它没有它就没有。” “我问你说到底有没有?” “别的地方我不敢说,反正是龙脊山有,同乐山庄有,鬼火山庄以前有,现在没有了。” “你见过?” “见过。” “在哪儿?” “就在那儿,看见那棵树了吗?那是一棵老槐树,太阳一落它就变成一个披头散发的鬼,过路行人如不小心撞上它,可就倒大霉了。” “一棵大树,动又不会动,它能把人怎么样?”于振飞不信。 “怎么样?它能把你的魂魄摄走,让你变成一个丢魂落魄的人。” “我就不信!”说罢,于振飞两步跑到那棵大树跟前,用脚狠命地踢了几脚。 “振飞小心,你、你疯了你!” ; 第三十七章 槐树成精的传说 这是一棵普通的老槐树,树龄没有千年也差不多有五六个世纪了。此树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无非就是长得年长日久了些罢了。不过它可是大大有来头的,平常老百姓栽种一棵树,没名没份的任由其长大长粗,夭折枯死。然而此树不同,它可是经由一位大钻石级人物之手亲自栽下的呢!据说,这棵槐树当年由朱洪武朱重八叫化子皇帝朱元璋亲自挖坑刨土栽下的嚅!,后来一直派专人精心护理,浇水施肥防寒防虫之类,直到大明朝土崩瓦解,这件工作随即结束,它自然而然也成了前朝的狐老野木了。 大约一两百年之前,也是一位安徽挖药材的小伙,是不是凤阳的不确切,反正他是跟老朱家是占着老乡关系呢! 这里地势潮湿,适宜许多珍贵药材生长,小伙子挖得正起劲呢,天上却又下起瓢泼大雨。小伙子没带雨具也没多穿件衣裳,没处躲没处藏的,冷得索索发抖,没办法只好依在那棵大槐树下避避风雨。大槐树倒不失为遮风挡雨的好屏障,奈何雨越下越大,突然天空一声巨雷,将大槐树拦腰击断,可怜那位避雨的小伙儿跟着受了连累,遭了无妄之灾。 不知又过了多少年,那棵遭雷击的大树竟然死而复生,树杆上冒出新牙,虽然难与先前的华丽茂盛相比,总算是一棵数百年古树,而且又经名人之手,可谓是命不珍贵名珍贵。 附近山庄的百姓人等,闻听古树复活,大喜过望,或三三两两,或结队成群,携香烛纸钱、三牲之首等等,前来膜拜朝奉。突一日,众人刚刚祭祀罢,突然大树竟然开口说话了,道: “你等何处鸟人,前来捣扰老子休息?实话对你等山野之民说了,老子采药到此,不幸遇了雷击。阎君见我误受池鱼之殃,特加封我为树神,现与这位槐树老兄整日相依为伴,不过就是睡睡觉、聊聊天,喝风屙屁,倒也快活自在。快快拿走你们的狗屁供品,老子不希罕这个,睡觉喽!” 这一伙朝拜者顿时屁滚尿流,落荒而去。 自此之后,凡是路经此树者皆不敢大声喧哗,蹑手蹑脚,屏声静气,鱼贯而过,得罪了树神岂是好玩的? 也有不以为然的莽汉或是不晓事体的外乡客,把树下当成临时落脚点,或是摆摊吃饭饮酒并猜拳行令,或是随地大小解擤鼻涕吐痰大呼小叫。树神大怒,略施惩处,肇事者无一幸免,或是口舌生疮、或是嘴歪眼邪、或是失魂落魄……不过有一条,所有这些症状,不上七日,统统不治而愈。 大槐树闹鬼的消息不胫而走,沸沸扬扬,进而使得人们见此树先退避三舍,无人敢在此逗留。之后,树神不但清静了而且干净了,周围数十米不见有粪便垃圾等不洁之物。 任美玉见于振飞耍大胆直奔大槐树而去,她一把没拉住,顿时慌忙大叫: “振飞千万不敢生事,若生事我可就不理你了。” 还是后面一句话顶用,小伙子本来要踹树三脚的,最后只踢了两脚。 “一棵老朽木疙瘩,有什么可怕的?想装神变鬼欺负人,来呀?朝我来!”小伙子悻悻的说。 “振飞振飞,你快看看我是谁?”任美玉一把抓住于振飞的胳膊急切的问道。 “你是谁?问的真怪,你是我的小鱼儿呀!” “我就是你的小鱼儿,你没认错,你再说说你是谁?”任美玉是想探明一下于振飞的魂儿到底让树鬼摄去没有。 “怎么了你,亲爱的你疯了?”小伙子不由发出了疑问。 “这样就好,这样就好!大概是今天鬼树被你我的感情感动了,不想给我们带来不愉快,记住下次一定带份礼物过来,好好感谢一下这位安徽采药工。” “什么采药工?这棵树跟采药工有什么关系?”于振飞还以为是他的小鱼儿走火入魔了呢! “不和你解释,咱们快走吧!这里有十大景点,才让你见识了两个,后面还有整整八个呢!算了不说了,十个无论如何也说不完,再说一个吧!走,振飞,那儿有一眼泉,来头可也真不小呢!” “山上还有泉水?能喝吗?”于振飞跟着任美玉一路小跑。 “你是猪八戒进饭店,不是吃就是喝了,中午一大壶水都让你喝了,还没喝够?”任美玉嘟起了小嘴。 “我不就是说说嘛,看你都把我比作猪八戒了。” “你就是猪八戒,说你是猪八戒都便宜你了呢!” “好好,我就是猪八戒行了吧!” 他们这个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是多年的好朋友,抑或是新婚夫妇哩,其实他们表明关系还不到一天。 俩人说着到了一块巨大坡状的石壁上,石壁中间有几棵说不上名儿的野草遮住洞口,然后再搬开一块石板,一眼碗大的洞口显露出来,任美玉招呼于振飞道: “振飞,你俯下身子把耳朵贴近洞口仔细听听,看能听见什么?” 于振飞笑说:“黑咕隆咚的一个洞,万一里面再窜出个啥,跑都来不及!” “让你听你就听,我能害你呀!哪我成啥了?”任美玉嗔道。 于振飞照做了,回过头说:“好像咚咚有水声,翻江倒海的,似有万马奔腾,气势好猛哩。” “你把手伸进去,使点劲。”任美玉吩咐道。 于振飞稍稍忧豫了一下,怕鱼儿又要笑他胆小,一狠心把手伸了进去又吃一大惊。伸进的快收回来的更快,抽回湿漉漉的手,大呼小叫道: “是个水洞!” “不是水洞,是水泉!”任美玉在旁纠正道。 “水泉!能喝吗?”这回小于是顺口问了一句。 “能喝,不但能喝还能治病呢!每年秋末冬初的某一天,许多外乡人拎着瓶瓶罐罐,都要结队前来汲水治病哩!” “这么一点小洞能盛多少水,不会舀干吧?” 任美玉听罢微微一笑道:“才不会呢!听人讲洞子直通娃娃海,这里就是娃娃海的水平面,娃娃海的水干了,洞子里的泉水才会枯竭。” “如果是娃娃海发大水,这里不是遭殃了吗?” “不会的,几百年过去了,也没听说发过洪水。” 于振飞站直身子,往远瞧了瞧,大概估摸了一下,说: “水面和同乐山庄差不多高低,这里要是发洪水,山庄肯定是保不住了。” “又不是你的山庄,要你管那么多?”女经理白了于振飞一眼,口气里似乎透着些不满。 “哦对了,你是大经理,山庄是你的。”于振飞揶揄道。 “振飞你听好了啊,这样的话我只能听一遍。说白了我不过就是个高级打工妹,山庄的一钉一木都不属于我。” “鱼儿我错了。”于振飞像个懂事的大孩子。 小鱼儿猛地扑在于振飞的怀里,埋怨道:“别人不理解我,你也不理解我?” 于振飞想反驳说:“你说有件天大的大事要办,什么事你又不说,我怎能猜得出?”但是他没说出来,说出来的反倒是: “我懂我懂,我什么都懂,我能不懂吗?” ; 第三十八章 难道她是女鬼 于振飞抬腕看看表,说:“鱼儿,时候不早了,我们还是回吧?” “我不,就不,我想就这样再呆一小会儿。听话,啊?”山庄女老总倒像个撒娇的小丫头片儿。 “我也不知道你这几年是怎么过来的?”于振飞突然想起了什么。 “怎么过,孤身奋斗,一天天的过呗!没有你的日子里,我脑子也好使,日子安排得井井有条。和你接上头之后,我好像懒得动弹了,什么都不愿意动脑筋了,你说怪不怪?”任美玉以实相告。 “那我就天天陪着你,你想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这样行了吧?”于振飞也确实想不出个好词儿安慰一下他的心上人。 “不行不行,飞哥你听我说,”任美玉轻轻推开于振飞一步,非常认真的说,“从明天开始,我俩恢复正常接触。” “怎么样才算正常接触?”于振飞不解。 “就是恢复到我们昨天以前的样子,见面不说话,而且也不见面,除非有非常特殊的情况。”任美玉不容置疑的说。 “哪我俩昨天到今天说了那么多,啥关系没有了,不是白说了吗?”于振飞突然有一种回到解放前的感觉。 “怎么会一样呢?现在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能一样吗?”任美玉笑问道。 “你该不会另有原因吧?”于振飞想起了书呆子和武中强。 “原因我已经和你说过了,交朋友要互相信任,因此我不许你这样说话。这次可以不算,下次再提这事我可是要发火了,你当心就是!”任美玉正色道。 从小鱼儿的眼神里,于振飞感觉到威严,这双美丽的眸子真要发起火来,不知会产生什么结果?于振飞也觉得自己不对,有点小家子气,所以他说: “以后决不再提。” 小鱼儿回之一笑,道:“还算知趣,我走了哥。等我消息,啊?” 说完,大名鼎鼎的山庄女老总悠忽不见,现在天色不是很晚,稍有点麻,一个女孩子身形再快也不致于会隐身术吧?于振飞练家子出身都觉着不可思议:莫非这丫头是?…… 于振飞不敢往下想了,联想到那天晚上在阴阳隔关键时刻听到的那一串婴儿叫、女人哭的声音不禁浮上心头。幸福来得太突然往往会让人不敢相信究竟是不是真实的。聊斋志异的书他没怎么看过,电影、电视剧倒是看过一些。莫非、莫非……小伙子的头大了。 于振飞回到自己的单间帐篷里,躺在行军床上再也没有合过眼。一阵他为自己的桃花运而心跳不止,一阵又怕不慎撞上山沟里的不洁之物而忐忑不安。 原本他以为他是单相思,谁知这女孩这几年的所做所为比他爱她还要强烈,甚至为此她刨根究底几乎没把他家的老坟挖出来。现在他急于要弄明白的是,她,就是这个自称是任美玉的人到底是不是任美玉本人? 她对他的热恋,她一系列的反常举动,还有她对这座神奇山脉的熟知。唯有一点值得他欣慰的是,她好像对老板以及老板一家都不大感兴趣,而且,尽管她是这座山庄的头儿,却又不喜欢这座山庄,仿佛山庄的兴旺衰败与她并无关系。这似乎也不大对呀,凭良心说,她吃山庄、喝山庄,用的花的全靠山庄,为什么反过头来又恨山庄呢?、工作不顺心,打铺盖辞工也就是了,不信老板还能限制她的自由? 冷静下来,细细一考虑,他才觉出问题的严重性。于振飞越想越觉得不对头,这里面大有文章呀!人说天上不会掉馅饼,自然天上也不会掉媳妇,而且还是个他梦寐以求的意中人。他苦恋了小鱼儿连毛带皮算起来足有四年半,最终正像歌里唱的“只要哥哥你耐心的等待哟,美丽的姑娘就会自己跑过来”。如此那样,天下的王老五们就不必发愁没老婆了,天天守株待兔,不怕饿死,耐着性子等去吧! 小伙子的心里瓦凉瓦凉的,真是那样就坏了,一个现代版的新聊斋故事诞生了,大石头河村有个小伙子恋上一个女鬼。再被哪个好事的小报记者抖搂出去可就热闹了,不是被世人笑掉大牙的问题,而是笑破肚子的问题。他有可能一夜成名、于振飞可就成了于尔旦或是于采臣了。 他看过一个鬼故事,女友嫌弃,穷书生失恋,有女鬼变作他女友的形象前来勾搭。他还以为是女友回心转意了呢,遂大喜过望,两人重归旧好,如胶似漆。故事的结局他忘了,大概是喜剧吧!尽管是喜剧,让他遇上他也受不了。不怪姓许的小子吓死,要是他,活脱脱一个貌美如花的白娘子,瞬间变成一条大蟒蛇,他于振飞吓不全死也得吓个半死。相比之下,姓许的小伙还算是人中蛟龙哩,胆子够大的了! 于振飞吃饱屙净,主意拿定,他要退婚!他要和那位善解人意、巧舌如簧、勾人魂魄的女子解除关系。既然已经不存在奢望了,他的心也就死了,不一会便呼呼睡去。还不到天亮时分,有人几乎没把他的帐篷踹翻,大呼小叫道: “队长你快出来看呀,山庄出大事了!” ; 第三十九章 狼会挟持人质 于振飞穿上衣服跑出去一看,来人是安天禄和邓义辉及夜巡队其他成员若干。有这么多人员前来报信,老于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急问道: “咋了?” 安天禄说:“哥,南安定那小子带着他一组,昨天晚上出去到现在还没回来。” “没出去找找?”话已出口又觉得不大合适,按说这事本应由他队长来处理的。 “找了,附近找了几圈没找到,还有姚师傅带狗和我们一道去找的。没见踪影,姚师傅让我们找你商量个办法。”安天禄别样不行,一张嘴还是挺管用的。 于振飞不以为然,他压根就不相信三个大活人突然就没了。但是当前的问题是赶快落实一下这几人到底在哪儿?于是于振飞宣布说: “安子你负责集合队伍,我们大家分两路去找。” 于振飞知道夜巡队不会走得太远,因为事前有规定,不许夜巡队登山或是进入深林。附近的小路只有两条,一条是昨天他和女经理上山的那一条,另一条就是去鬼火山庄的路,他们会去哪儿呢?突然,有个念头出现在他的脑海———阴阳隔! 南安定一伙人很可能是在阴阳隔遇到事了,因为这儿距离两个山庄都不远,出门不几步就到了这处地方。南安定不是本地人,他可能没听说过阴阳隔的凶险,因此信马由缰地巡逻到了那个地方。于振飞从瘸六叔嘴里听过,阴阳隔是龙脊山所有食肉动物的宰杀场和聚餐厅。一旦猎物进了这块地方,两头一扎,进出的路都堵死了,任凭你有三头六臂也休想逃出这一险恶之地。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用餐的事了,或群起而攻、或分头出击、或单打独斗。 于振飞阴阳隔遇险只才隔了一个晚上,岂能忘记当晚的情景?如不是那一串及时的女人哭婴儿叫,惊走了想要对他图谋不轨的几个家伙,他就那么轻而易举在躲过那一劫?这阵没准已经转化为狼豹为奸的排泄物都是极其可能的。 如今是在白天,就算是拂晓,毕竟太阳出来有一杆子多高了。白天是人类活动的世界,夜晚才属于那些大块朵颐的家伙或是阎君阁下派出来的鬼差。所以,既然有这些不成文的规矩,动物们在白天多少还是收敛一些。 阴阳隔几步之遥,不经几个小伙子的奔跑,不时即到。于振飞们抬眼一瞧:嘿!果不其然,两狼堵死进出之道,四狼前后左右围定仨小伙,正在那儿商量事呢!这次与前次不同,是纯粹的狼群猎食,那只蹭饭混点吃喝的老豹并不在其中。 于振飞喊道:“老南,不要紧张,我们来了!你们从里往外冲,我们从外往里打,七个对六个,我们还多一个呢!怕啥?” 未料南安定听罢急忙摆手说:“队长千万不敢蛮干,这帮家伙不是拿我们当食物,而是找我们寻畔滋事来的。如它们要想把我们当伙食,早八辈子动手了,这个我懂。你们若是硬冲进来,它们必定会殊死搏斗,先弄坏我们一个弟兄作垫背的。” “滋事,滋什么事?”于振飞不解。 “说不上,不知我们哪位爷得罪它们了好像。”南安定三人围成一圈,个个面孔朝外,成马步姿势,两手握拳,面色冷峻,时刻准备与狼群决一死战。 对面四只狼比他们要悠闲得多,有的卧着,有的坐着,有的打呵欠,有的挠痒痒,个个气定神闲、泰然自若。 于振飞猛然间想起他收留的那只小狼崽儿,该不会是小崽儿的娘家人听到消息,前来讨人(狼)了? 当前之事是救人要紧,于振飞方才想起他收留在帐篷里的那只可怜的小狼崽,怎么昨晚回来没见,饿了一整天,水米没沾牙,小家伙该不会越帐出逃,跑哪儿去找吃的去了吧?如是那样,该怎样和这群誓不罢休的“娘家人”作交待呢? 于振飞说:“安子,你立马回山庄一趟,我床底下有个破箱子,里面装了只小狼崽儿,你快去抱来。” “是这只吗?”安天禄从怀里掏出那只可怜兮兮的小狼崽儿。 “是,怎么跑你怀里了?”于振飞诧异道。 “昨天我去找你,你不在,看见这小家伙从你床底下钻出来,我以为又是一只墓穴门神呢,顺手就揣怀里了。”安天禄说。 “你喂它东西吃了吗?”于振飞才想起小家伙快两天了还没喂呢! “刚还喂了一顿呢!队长你给我报销啊,这两天的伙食费快达到三位数了。”安天禄乘机要饭钱。 “你讹我呀,一个巴掌大的小狗,能吃多大一点?”于振飞反唇相讥道。 “队长快注意!群狼朝你们那边运动过去了。”南安定惊呼道。 于振飞见状,急忙喊道:“安子,快把你怀里的小狼放出去!” 这回真是对上卯了,大狼小狼一见面,各自动了感情,小的吱哩哇啦往上冲,大的嘶嘶咛咛向前赶,父子母子、叔叔姨姨滚在一起,早把救命恩人忘九霄云外去了。 于振飞他们眼瞅着狼群熙熙攘攘、吵吵闹闹呼啸而去,这一场虚惊方告结束。 南安定说:“队长,你把人家的崽捉来,叫我们作人质受了半夜的罪,你可要请客啊!” 于振飞笑道:“我请我请。” “错了错了,不是人质,是狼质。”安天禄纠正道。 于振飞又问:“你们不好好巡夜,跑这儿干什么?这地方又不归咱们管。” 南安定欲言又止,旁边有人替他说:“队长,这事还是由你引起的呢!” “由我?”于振飞瞪大眼睛一手指着自己的鼻子。 南安定旁边的小伙继续说:“听人说那天晚上安师傅带人巡逻从附近路过,突然这边林子里听到一阵女人的哭声和小娃娃的叫声,不大一会你就慌慌张张地过来了,边走还边东张西望,怀里还抱个像是地灵子那样的小野狗。同时在队长走过来之前,还有个……” “还有个什么?快说!”于振飞迫不及待的问。 “好像……”队员欲言又止。 “妈的,你狗日的说不说?”于队长光火了,挥起拳头。 “队长你别逼我,你直接问安哥不就妥了,话是他传出来的嘛!” 说得也是,当事人就在身旁,何必要走弯道。于振飞一把拽住安天禄的领子,厉声道: “你狗日的若想活命就说实话!” ; 第四十章 令人难以捉摸的鬼 安天禄说:“哥你别打我,我照实说还不行吗?” 未等安天禄开口,于振飞先把一颗悬着的心提到嗓子眼上。 安天禄压低嗓门道:“哥,在你出现之前我们看到一个女的……” “谁?”于振飞几乎要跳起来。 “没看清。”安天禄不知是有意卖关子还是实际情况就是如此。 “妈的!”于振飞抡起了拳头。 “哥,我说的是真话,真是没看清!”安天禄最怕挨打,一见拳头便立马哀求道-,“不过好像……” “我看你小子就是欠揍!”于振飞的拳头又一次举了起来。 “好像是人(任)……”安天禄吞吞吐吐话说了半句。 “哪个人,什么人?你倒是说清楚啊我的爷!”于振飞怒不可遏,不过他此时已经猜到八九不离十了。 “…………” 全部线索就是如此,不用花费更多的精力,于振飞把支离破碎的信息拼凑起来,一个活灵活现的灵魂附体的形象就就这样诞生了:流窜在龙脊山一带的某一鬼魂(女)借用或是强迫使用了任美玉的身体,悄悄潜伏在山庄周围,见有机可乘就立马显身出现在人们面前,总之是她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这也许是个好鬼,目的一旦达到她或许会把躯体仍旧还给主人,而他于振飞最后则落个两手空空。 于振飞猫在他的帐篷单间里,有几次他都想冲上四楼那个没挂牌子的总经理办公室,当面向这个人(?)把话问清楚。走出去几步又不由退了回来,他不知此时任美玉正在灵魂里值班的是谁,是女主人本人呢还是四处游荡的野鬼?他慌慌张张、冒冒失失冲进去,倘若正好碰上女剃头匠本人在身体里,他怎么问?她怎么说?碰一鼻子灰倒是小事,不碰个鼻青脸肿、头破血流才怪?女经理不等他把话说完,开口便抢白他说: “神经病啊你?限你一秒钟的时间,立马从我眼前消失、立马滚出这个房间?” 他除了无条件地执行还能有什么话说:“小鱼儿,是我呀!我是你的振飞啊,你昨天给我说了什么你怎么就忘了?难道你,你不是……” “住口!别让我再重复,再多说一个字我就让你不但滚出这个门,而且滚出山庄。赶上武老板心情好,幸许有可能送你到神经病院……” 这就是结果!他于振飞是什么人物?充其量不过就是比安天禄、邓义辉们多拿了几块钱的工资而已。别说在公司,就是在山庄,他排在几把交椅?他算老几呀?山庄开会,哪一次他出席、列席了,名单上有他吗? 小鱼儿即便就是鬼变的,碍他什么事了?骗他了、害他了、或是谋他什么了?他有多少钱值得人骗,他是什么名人要人,需要人害?才吃了几天的饱饭就疑神疑鬼? 于振飞呀于振飞,你真不是个东西!他自己骂自己道。 经过脑子里这一番斗争,于振飞心里才算是刚有了点底。他想通了也想明白了,不管这个和他一道上山的小鱼儿是人是鬼,他都喜欢。就算他是假的,假的也比那个真的强! 对,他真真实实想起来了,小时候看过一部电影叫追鱼,里面的女主角就是妖怪变的,她本是一条鲤鱼精。妖怪怎么啦,妖怪就不是人了?怎么说妖怪也比追鱼上的那个贪图富贵、仰慕虚荣的小姐强百倍千倍。 于振飞一夜未眠,越思越想,越构划越像。他想起刚刚捉到雪狐狸那几天,跑得最勤的就是任美玉,女经理有事没事就爱往雪狐狸那儿跑,或是带几片肉,或是带几包巧克力糖,或是在雪狐狸面前咕叨几句。她对雪狐狸的态度与众不同,这是为什么?由此看来,雪狐狸很可能与它是一类,要不他(它)们怎样那样热切?刚判定是女鬼,这又成了狐仙,那究竟是什么呢? 小伙子陷入极度的苦闷之中,凭良心说,不管人家是女鬼也罢,狐仙也好,人家对他姓于的不薄,起码截止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加害他的任何征兆。做人要有良心,不能凭空想象,不能乱扣帽子,不能捏造事实。 最后,小伙子决定,到时候再说。不到万不得已,这件事决不能由他的嘴揭发出来。他要向许仙学习,决不出卖自己的老婆,他也一样,保护得了保护不了暂且不说,最低限度在这件事要严格保密。 果如那天他们分手时所说的,在以后的一段日子里,小任不但没有一次找过他,而且不期而遇过几次,她对他均是视而不见,形同陌路。 小伙子的疑心病又犯了:莫非这个和那个,她们压根就不是一个人? 好久不见的朱衙内又现身了,这小子和他住在一幢楼上(不过于振飞住在楼下小院里临时搭起的帐篷里,朱家瑞老实说真不知具体位置),就像远隔千里万里,总是碰不上面。当然,于振飞压根就不想见这个人,自然人家也懒得见他,这是同一个道理。 朱家瑞先开口,说:“喂,大傻,几天不见你倒是创造了不少故事啊!” “故事,什么故事?”于振飞最不喜欢这人这样说话,有话不好好说,给你个棒槌让你认认针(真)。 “一只白狐起了个雪狐狸的名字,谁起的,这样可是对老同学不敬啊!又逮了只地灵子,还叫什么‘墓穴门神’,还遭遇野人等等,所有的眼球全集中夜巡队了。老同学,没交上桃花运吧?别哪天弄个狐仙女鬼啥的,不是满山庄的问题了,而是满世界都有名了。” 于振飞睋了朱家瑞一眼说:“难怪你是朱聪明呢!全世界没有你得不到的消息,中央情报局咋没选上你呢,克格勃也行啊!” “老同学多心了,开个玩笑嘛,你不高兴下次不叫你于大傻了好吧?说正经的老同学,这里就咱俩是老熟人了,老想抽空子和你喝场子酒呢,奈何忙球的两条腿没有同时落地的时候。这好,刚搞完一个项目,下面又开新工程了。”朱家瑞递过来一支烟。 于振飞摇摇头没有伸手去接,脱口道:“工程,啥工程?” 朱家瑞自己点上火,吐口烟雾,道:“你是老同学又是山庄中层干部,我也不必瞒你,工程图纸全绘出来了,准备开挖地下工程呢!” “打地洞啊!你大学里不是学的文物系吗,怎么又学老鼠打洞了?地底下发现啥了?”于振飞没啥目的,就是随便问问。 “老同学不敢胡说啊!我大学里学的是文物不假,后来我又选修了地理系。老同学我可告诉你啊,我们这回开挖地下工程可不是地下发现了什么,而是要修地下工程,地面上四层楼,地下再加四层楼。”朱家瑞认真的做起了讲解工作。 “我还以为你们发现了古墓了啥的呢!”于振飞对这里的地理地貌一窍不知。 “狗不屙屎的地方,哪有什么古墓哇,古树倒是不少,都是成精的老树。”朱家瑞不屑言道。 “真有成精的老树、老槐树?”于振飞想起那天在山道上遇见的那棵老槐树。 “成精的老槐树,你也知道这事?”朱家瑞扔掉半截烟蒂。 ; 第四十一章 夜半三更莫谈鬼 于振飞才不会随便就漏了玄机,立马一拐弯反问道:“我才来几天,我能知道什么?你不是说有槐树成精吗,我想起了七仙女上的那棵老槐树。” “那个剧叫天仙配!”朱家瑞纠正道,“剧名都不清楚光知道七仙女?我看你是让仙女给迷住了。帮董永说媒的那棵老槐树人家可不是成精啊,人家本身就是棵仙树。” 朱家瑞仗着自己上过大学、读的书多自然要高人一等,所以话音上不能落下风。 “你见过?”于振飞不服气的扔过去一句。 朱家瑞看他这位老同学有点不可理喻,不愿和他抬杠,就说:“振飞,咱俩别在这儿扯jb蛋了,走,到我房喝酒去!” 于振飞本不想去,但转念一想:不去反倒像是怕他了,同时他想也好顺便乘机探听一下这小子最近到底搜罗了啥小道消息? 这一次摆设没那次丰盛,主要原因是没准备,朱衙内随便从食堂里要来几样小菜下酒。朱家瑞指着地下的三箱子酒说: “怎么样老同学?一箱十二个,共是三十六瓶,不够咱再添。” 于振飞一笑说:“喝着看吧!” 越喝朱家瑞的话越多,从山庄的建设说起,又说了老板武中强的不少坏话,最后话题落到任美玉身上。朱家瑞说: “哎,我说兄弟,振飞……” “谁是兄弟?我比你还大几个月哩!”于振飞立即给予指正。 “好好,多大的事啊,我叫你哥行了吧?振、振飞啊,你可能还没听说过,咱这山庄里真有鬼!” “真有鬼?”于振飞不光是头大了,头发根儿也竖起来了。他不是怕鬼,他是怕鬼和他的某个人扯上关系,问道,“你见了?” 朱家瑞摇摇头说:“我倒是没见,不过见过的人多了,老板不让往说,怕影响生意。” 于振飞不解地问:“老朱你这么说我可就不懂了,咱山庄不是取名叫‘与鬼同乐’山庄吗?怎么见了鬼还怕说出去?” 朱家瑞咕咚灌下一大口,咽下去,抹抹嘴,说:“怪不得人家叫你于大傻呢,我看你就是于大傻。你小子想啊,人们好鬼好的是传说中的鬼,就像好龙的叶公一样。就说你吧,如果你面前冷古丁出现一个活灵活现、呲牙咧嘴并张牙舞爪的恶鬼,你怕不怕?” “我怕!”于振飞点了点头说。 “那是啊!”朱家瑞说着鬼的故事,自己也免不了毛嗖嗖的肚子里敲鼓,他下意识的左右瞅了瞅,大声咳嗽一声,才接着说,“像你这般牛高马大的于振飞都怕,你说这山庄里还有谁不怕?” 于振飞瞅瞅朱家瑞的表情,就知道这小子进角色了。同学三年,谁不知谁的那点老底儿?同舍的舍友,就数朱衙内是嗓门最高胆子最小,晚上不敢一人上厕所,实在憋不住了,就往饮料瓶里滋。黑夜里不好掌握准确性,下铺的同学尚在梦中,糊哩糊涂被浇了一头一脸,慌慌张张从床上爬起来就喊: “下雨了下雨了!” “…………” 自此之后朱衙内又得了个更雅的雅号叫作“尿滴淋”。 于振飞明知故问:“你不怕?” 朱家瑞头摇成个陀螺,说:“我不怕?我晚上都不敢回屋了,老于要不你搬来和我同住吧?” “不不不,”于振飞也把头摇了几摇,说:“我才不呢!你是啥人我是啥人,传出去还说我这人附势攀贵,仰仗别人鼻息,我不干。再说你哪天女朋友来了撵得我躲都没地方躲去。” 朱家瑞忍不住一笑,道:“你这个于大傻呀,几天没见说话都艺术了呢!女人嘛,老实说老同学我至今八字不见一撇,别说女朋友了,女人是啥滋味都还不知道呢!” “真的?”于振飞是真不信,学校的时候他就是个花花公子。 “真的,老同学。这几年一是在功名上着力多了一些,另外我又犯了一种眼高手低的病,宁吃仙桃一口,不吃烂杏半筐,宁缺勿滥吧!总之是就算一辈子打光棍也决不凑合婚恋问题,我的处世原则你不是不知道。”这大概是朱家瑞有史以来第一次对于振飞的肺腑之言。 “我就不信你走南闯北这几年竟没遇上个入眼的女孩?”于振飞语义双关的说。 “难啊!”朱家瑞叹一口气,端起酒杯说,“老于,酒逢知己千杯少,喝着。” 于振飞和朱家瑞碰了碰杯,俩人同时一饮而尽,于振飞老生常谈地说: “你的条件太高了,没听说曲高和寡吗?这样会躭误了你自己的。” “没办法我就是这性格,老天爷给了我公子少爷的身子却又配了条下苦受难的命。” “你下苦?你爹当大官,给你留下的钱下辈子都花不完,你等着享受去吧你还受苦哩!”于振飞揶揄道。 “瞧你说的,我爹又不是贪官,哪有那么多的钱呀?哎,我说老于,”朱家瑞把嘴凑近于振飞的耳朵,小声道,“我看上了一个人。” “一个人,一个什么人?”于振飞几乎没把酒杯子扔地下。 “你慌什么,又不是你老婆!”朱家瑞看着于振飞有点失常,不由讥笑说。 “快说呀,你到底看上谁了?”于振飞催促道。 “我看上咱山庄的女经理了。”朱家瑞神秘兮兮的说。 “哪个女经理,白明凡?”于振飞故意打岔想掏实底,试探道。 “白明凡呀,白连义的姐姐,白给都不要!”朱家瑞满脸的不屑。 “到底是谁,我猜不出来。”于振飞傻乎乎的摇摇头。 “美人鱼任美玉呀,你到如今还不认识这位大名鼎鼎的大美人?”朱家瑞仿佛像是一种美人到手的气势。 “你、你疯了?你不是说任美玉是老板的儿媳妇吗?你想让老板砸你的饭碗子?” “我已经从书呆子那儿得到实底了,书呆子如今已是杨小丽的准丈夫,他若是敢吃碗里扒锅里另起炉灶,雪狐狸还不吃了他!” “老板那里怎么说?”于振飞索性乘这机会把问题都一骨脑打听清楚。 “老板能怎么样?他想老牛啃嫩草,那人家也得干呀?”朱衙内说话的口气很大,好像他把老板也不放在心上。 “你、你们接触过了?”于振飞脸儿红红的、口气也不理直气壮,倒好像他是偷了别人东西似的。 “反正我想,反正我是……”朱家瑞突然打住,稍稍停顿了一下,冲于振飞吩咐道,“老于咱们今天点到为止,这事先别传出去,你可不敢坏了我的好事啊!” ; 第四十二章 奇怪的敲门声 “咚、咚、咚!”三声敲门声。 二人几乎是同时放下啤酒杯,并且下意识地互相对望了一眼。不是怕有人来,而是时机不合适,时针已经指向夜半一时三十分,这个时间段不可能有人来访。如果是惊扰了邻舍也不可能,因为他们只是饮酒说话,没有猜拳行令,也没有大声吵闹喧哗。 “有人找你?”于振飞小声问道。 “不、不可能!”伶牙利齿的朱衙内今晚总是舌头打弯。 “咚、咚、咚!”又是三声,节奏和刚才一模一样。 “你去开门。”于振飞说。 “老、老同学,我、我可能喝多了,你去帮我开门看看,这是谁呀,三更半夜的。”朱家瑞唠唠叨叨说。 “走!咱俩一起去看,这是你的宿舍嘛!”于振飞站起来。 “好、好吧!”朱家瑞极不情愿的站起来,不过两个大男人,又是在庄园内部,再怕也不至于怕到不敢开门的程度。 两人走到门口,于振飞后退一步,示意老朱开门。朱家瑞本能地一手拽住于振飞的衣角,一手去转动门锁。 门口没有人,俩人不由而同地前进一步把头伸出去左右瞅瞅。突然,不远处大约十米开外,夜视灯下有个人影匆匆而去。那是个年轻女人的背影,看穿着打扮,这人不土不洋,非古非今。凭走手神态,她顶多也在二十一二的样子,但是她始终没有回头,因而没看见她的长相。都说鬼女一般都穿一身白衣,可是这个女人却是身穿一件红色的裙子,头发也不是时下流行的飞流暴湍,而是发籫高翘,头上的饰品因为太远看不清楚。她的脚步轻盈,肯定不是高跟鞋,估摸着好像是一种软底布鞋。女子越走越快,长廊尽头,身形一闪,不见了人(鬼)影。 于振飞胆大,他拔腿就要去追,是人是鬼总要看个究竟。未料到朱家瑞从后拦腰将他抱住,口里压低嗓门嚷道: “振飞振飞,别去别去,你走了我咋办?” 于振飞借坡下驴,随之也放弃了追赶的念头,说是不怕是假的,半夜三更遇上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影子,谁知是哪一路的大仙? 两人回到屋里,朱家瑞把门关好,上了保险,并再三再四地做了检查,然后叮嘱于振飞道: “振飞你记住,下回不管谁来都不敢开门啦啊?” “老朱,”于振飞抬腕看看表说:“老朱,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明天一早我过来帮你收拾。” “不行不行,振飞你走了我怎么办?” “你睡觉啊,还能怎么办?” “老于你不能走,求求你陪我一晚。我睡地铺你睡床,卫生不用你管,明天我叫人来打扫。” “要不咱俩打个颠倒,睡地下多难受啊!” “你睡吧,我睡不着。”朱家瑞木呆呆的坐在单人沙发上。 于振飞无奈,也只好过来陪陪这位魂不守舍的老同学。 “你说,刚才那位是谁呢?”于振飞问。 “不知道。”朱家瑞还在愣愣的出神,头都没动一下。 “你认识的?”于振飞想提醒一下。 “山庄我认识的只有俩女的,一个是白明凡,另一个就是任美女了,不过这两人从未来过我的宿舍。”朱家瑞不假思索的说。 “那些女服务员呢?”于振飞也见过一些在山庄出出进进的窈窕女郎。 “振飞,你知道不是我不好女人,我是怕传染病。我才二十几岁,不想这么早就死。” 老朱这回可能说得是实话,于振飞想。 如此说来,半夜三更敲门者决非一般闲杂人员,服务员小姐不敢,白明凡不会,任美玉有必要吗? 这真是一个谜,一个无法解释的谜。继续推理下去,夜里敲门者除了鬼说难道还有更服人的解释吗? 答案是,答案是永远没有答案。 于振飞和朱家瑞躺在沙发上各想各的心事,大概是由于酒精的作用,俩男人不一会便拉起了鼾声。地下东倒西歪地散乱着三十六个啤酒瓶,其中盛满酒的基本上没有几个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于振飞爬起来想和老同学告别一声,然而朱家瑞已经没有了动静,于振飞急忙找人找车,“尿滴淋”被送进了省城一家大医院,病因待查,住院病房为神经内科。 于振飞在病房门口遇见了他的恩师,朱崇儒接到消息后立马驱车赶来,老师的第一句话就是: “谢谢于振飞同学。” 于振飞受宠若惊地回答说:“老师这不算什么,我们是同学,我理应这样。” 于振飞回到山庄之后,一切原样,宾客仍旧熙熙攘攘地有来有去。至于鬼火鬼灯、野人猛兽,全在传说之中,截止到今天尚无人亲眼目睹过这些稀罕物。 唯一不同的是,挖掘地下工程的工作无限期的停顿下来了。起因不解自明,项目经理朱家瑞先生因身体不适留院观察,他主持的工作又是别人所不能代替的,因而此项工作根本无法进行。 医院的大夫们经组织各大医院专科专家、中西结合的权威人士会诊复查,终无定论。他们也为此事纠结着,病人到底是饮酒过量所致还是受到惊吓引发思维紊乱。病情查不出来,病人说不清楚,知情者(于振飞)说话吞吞吐吐,似有隐情…… 专家们在这一点上倒是比较统一的,暂时限制于振飞的自由,如果病人性命出了偏差,姓于的当负刑事责任。 此时,令人感动的是病人家属朱崇儒力排众议,仗义执言,认为此事与于振飞决无干系。他出面做证说儿子的酒量他十分清楚,两个人三十来瓶啤酒不至于把小朱送往医院,主要原因还是受到惊吓的成份比较大,而且这也不会影响到性命。自己狗的毛病自己知道,儿子的胆子有多大,老子能不清楚? 于振飞对老师由发自内心的尊重到十二万分的感激涕零,老师的大度大义和大德使他免于牢狱(拘留)之灾,他发誓,此生不报答老师对他的恩德誓不为人! ; 第四十三章 闻鬼胆寒进了医院 由于项目经理生病住院,同乐山庄的地下挖掘工程不得不暂时停止运行。同时,由于山庄楼内不时有鬼魂出现,游客们大为惊慌,进而一阵风似地涌起了一股逃亡般的退房热潮。不到一天的时间,整个与鬼同乐山庄除了工作人员之外,几乎全部成了清一色的人去楼空。由此可见,数千年来作为笑谈的叶公先生并非是他独身一人背了个头“好”的虚名,据说是专门上山探鬼找鬼捉鬼的驴友们听说果真有鬼出没,个个不也作了鸟兽散? 同乐山庄项目经理朱家瑞,直挺挺一动不动地躺在医院病床上,一直被当作饮酒过量诊治。幸亏小伙子年轻力壮抵抗力强才没有被误珍而丢了性命。三天之后,朱家瑞从昏迷中醒了过来,就当是睡了一大觉,屁事没有,不过睡意愣怔的第一句话就是: “有鬼、有鬼,鬼敲门了!” “儿子别怕,同乐山庄根本没有鬼,大家都是说着玩的。”老朱这几天多半时间守在儿子病榻前,见儿子醒来急忙安慰道。 “爸,我不去山庄了行不?”朱家瑞好不容易醒过神来并认出说话者乃是家父。 小朱好在人年轻,又没啥病,主要是冷古丁一下子吓着了,一辈子谁见过鬼呀?所以一旦醒了也就没事了。 “儿啊,年轻人要有志向,这点事就把你吓成这个样子,以后如何能成大器?”老子不可能放弃几十年来他一直苦苦追求的目标,循循善诱道儿子说。 “爸,要我去行,我有个条件。” “说吧!” “我想让我的同学和我一块,他当我的保镖。” “你是说那个……” “爸,你认识的,他曾经也是你的学生呀,他在我跟前老提你呢!” “这个人我们正在考察,你换个人吧!”老子无容置疑的回答。 “没啥考察的必要,这个人我比你们了解。豪爽讲义气,属于为朋友甘愿两肋插刀的角色。而且身强力壮,又会些武功,还是部队上下来的特种兵,只不过有一条,脑子简单,好对付。”儿子说出自己的理由。 “你就那么有把握?”老子的口风有些松动。 “爸,你信不过谁还信不过你儿子?”朱家瑞亮出衙内底牌。 “瑞儿,不是老子不信你,说白了这就是咱爷俩干得一桩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你武表叔那儿我都没有交实底呢,一般外人更不能掺和进来,这一点你应该是知道的。” “爸,你一千一万个放心,这个姓于的我能控制得了。” “那好吧,你先躺这儿好好休息几天,我和你表叔再商量商量。” 朱崇儒正要出门,正赶上武中强失急慌忙地跑来了。一见人已完全清醒过来,这才放下一颗悬着的心,笑嗔道: “家瑞你耍的啥把戏呀,真吓死人了!” 老子替儿子分解说:“没啥大事,俩年轻人凑一起,没掌握住,喝多了。” “表叔替你出这口气,我回头就把姓于那小子给开了,还真他妈的没大没小了。不知这是在谁家的地盘上,逞得什么强?”武中强嘟嘟囔囔道。 朱崇儒说:“你还说开除,人家还想重用呢?” “谁?”武中强瞅了表哥一眼。 “还有谁?你问你表侄子呀!” “家瑞,你还想和他飚?你喝不过他,那小子底子壮,又是练过功的人,有股子牛劲。别和他一般见识,表叔替你收拾他!” “别收拾了。”朱崇儒插话说,“刚才小瑞还说是要提拔重用那个傻大个呢!” “提拔重用?”武中强不解其中之意。 “小瑞说让他做他的私人保镖,意思就是寸步不离,职务就是跟班拎包保安全,工资嘛当然相应要高一些了。”朱崇儒解释说。 “这个问题嘛!”武中强不加思索道,“只要需要,怎么都成。按老章程,我听大哥的!” “不听,不听也不行啊!不按小瑞的意见办,他可是要罢工的呢!” “这小子!行行行,他说咋办就咋办。”武老板老子的话要听儿子说了也要听,因而爽快的说,“小瑞你说,给他个什么职务合适?” “职务也不是什么职务,就叫个经理助理算了。工资不变,反正整天就跟在我的屁股后头就是,这已经很重用他了,一个复员兵,又没什么文化知识,哪里有这么好的工作?” 武老板说:“行行,我回去就通知他,小瑞你准备啥时候回山庄呢?” “休息个三五天吧!”朱家瑞躺在病床上,瞅了他老爹一眼说。 “什么三五天,就三天!”老朱不容置疑说,“以后长个记性,酒喝多了可不是好事。” 朱家瑞想反驳两句,嘴张了两张,终未开口。 于振飞爬到四楼共是四次,在女总的门口徘徊了加起来保守估计决不会低于一个钟点。最后他终未鼓起勇气敲门,他总是拿不准此女与彼女是否同一人(鬼)?如果是了一切好说,如果不是呢,他于振飞如何开口发问? “任经理,你是不是和我好过?” “你就是那天那个小鱼儿吗?我们还曾经热吻过呢,你忘了?” “那晚是你敲了朱衙内的屋门吗?” 这几个问题,他一个也问不出口。他所最希望的就是这个时候正巧曾经的女剃头匠从她的屋里出来,发现是他,急忙招呼说: “振飞呀,你怎么在这儿?快进来,正好我有话对你说呢!” 不用进屋,仅此一切全都明白了。当然,还有不明白的他非要当场问清楚,问她为什么半夜去敲朱衙内的门,找他还是找他?当然他不能这样直奔主题,得换一种方法,话有三说巧者为妙嘛!毕竟人家现在和他的关系还没有发展到那一步,他还需要再耐心一些。 然而,然而如果她告诉他说她从来也没有敲过朱某人的门,这问题就大了。 根据逻辑分析判断,既没必要也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任美玉就算不挂总经理这个头衔,她决不是那种轻佻的女人,而且她曾经对他于振飞亲口说过,她讨厌那个姓朱的! 于振飞把所有的问题联结起来,最后得出结论:山庄即便没有鬼,也有鬼事,有许多无法解释的怪事。这些与他既无关又有关,特别是牵涉到任美玉,小鱼儿既是他舍命要保护的人,又是最值得怀疑的人,下一步该咋办? ; 第四十四章 越是怕鬼越有鬼 鬼火山庄的瘸老六好不容易积攒够了五万块钱的现金,他约上他的五哥,打电话请来了朱县长。老哥俩也不是不懂人情世故的人,虽说是行动方面有些吃力,他们还是挣扎着登高爬山低地上山搞来一些地道的“山珍野味”:野兔野猪以及山菌木耳地达菜之类的,东拼西凑地好不容易搞了一桌酒席。东西绝对正宗,厨艺吗当然差些,佐料除了一把花椒,别的没用过。酒也没花钱,是女儿捎回来的,瓶子挺好,牌子不知道高低,他们这辈子也没喝过几回酒,估计差不多可以搁桌面上的那种吧,姑娘在外打工挣钱,还能不给老子张脸? 朱县长如约而来,他的屁股几乎没怎么落座,半躬着身子站在摆满“山珍”的破桌子前好歹算是动了动筷子,这已经是给了哥俩好大的面子了。 朱县长是痛快人,还没等老哥俩张嘴说话,他已从手提包里掏出那张用红布包得严严实实的“圣旨”,一层层打开,当面交到两位当事者的手里,说: “两位老哥,东西你们可要仔细验好收好了,咱可把丑话说到前面,出了这个门可就没我的事了。” 老五会说话,翻翻没有瞳孔的眼球说:“朱县长你这是哪里话呀,信不过谁还能信不过你县长大人啊?” 老六颤巍巍地抱着红布包着的一摞子钱钞说:“朱县,这钱你数数,共是五万零五百。” “怎么多出个零头?”朱崇儒觉着数字不对。 “是我们给你的利息,回头买包烟抽吧,辛苦你了!”老五接过话茬说。 “算了,我是国家干部,不能占这点小便宜。” 说完,朱崇儒从大捆里抽出五张票子,扔在桌子上,扭头就走了。 哥俩仔细瞅瞅失而复得的传家宝贝,高兴得手舞足蹈热泪盈眶。老五说: “兄弟,你可看仔细了,现在这人能得很,可别让人弄个假的哄了我们。” 老六说:“不会的哥,我仔细看过了。头前我就怕有人做假,偷偷画了个道道在背面不显眼的地方,如今道道还在老地方写着哩,一丝都不差,我的笔迹我能不亮清?” 老五唸道:“这就好,这就好。” 哥俩围坐在小破餐桌旁,又说又笑,连吃带喝,提前小半年过了个大年初一。 这一段时间于振飞无意中见过任总几次,不过不是在楼上她的办公室里,而是山庄前面的小广场上,有一次要是在饭厅里。自然,按约定他们在这样的场合是不可以随便说话交谈的。女经理甚至看都没看他一眼,视若不见,扬长而去。 于振飞带着一大堆疑团,自个解不了,说又没地方说去,愁肠百结、焦虑不安。小伙子正一筹莫展之时,白明凡白秘书亲自跑到楼下来通知他,要他自今日起归项目经理朱家瑞直接领导,主要任务就是协助朱经理工作,夜巡队队长一职暂时交由安天禄邓义辉代管。 安天禄邓义辉代管?于振飞差点没有笑出声来,这俩小子除了胆小,再没有其它比较突出的特长,如今让他们负责夜巡队,这不是差强人意、玩忽职守吗? 白明凡是什么人物?外号人称老板副,她说话有时比老板说话还管用,他于振飞能不清楚。既然白秘书已经下达了新的任务,不执行也由不得他。 还没等于振飞去朱经理那儿报到,朱经理已经派人来帮他搬行李白了。其实也没啥要紧物事,无非就是几件换洗衣服,洗漱用品等。铺的盖的连杯盘碗筷全是公司配备,这倒是省却了不少麻烦。 朱家瑞见了他,又是握手又是搂抱,说俗一点真是比见他爹还亲。老朱养儿二十多年,啥时候享受过此等待遇? 朱经理的房间很大,足有两百平米。除一间大卧室一个大厅之外,另有娱乐健身间、洗浴冲浪间、读书间、就餐室等等。小朱刚到任之际,老板本来给他配备了两名服务生,一男一女,俩人都是大学毕业生。老板的意思是想男的力气大,帮助干点力气活。女的心细,照应一下小朱的饮食起居。 谁知人算不如天算,老板没有把好关不知这一对乃是情侣关系。情侣就情侣吧,大家悠着点,不要太露骨,怎么也凑合过去了。奈何这二位,一个是雄激素偏高,一个是雌激素太旺,两个人常时候把持不住自己,搂抱接吻乃家常便饭,更甚于小朱还在内室里尚未就寝哩,他两个已经在外间沙发上杀得天昏地暗(不过是形容罢了)、火星飞溅、气喘吁吁大呼小叫了。 朱家瑞本是该行当的老师傅了,岂能对此视而不见、无动于衷? 小朱提出的条件简单明了,两男共一女,每人一个晚上,工作量酌减,工资翻倍。 这一对虽说是做事有些欠妥,但人家是正经谈朋友的,不是花心萝卜露水鸳鸯,岂能做那种卖老婆的下贱事?自然谈崩了,两人二话不说齐齐办了辞工手续,背着铺盖卷下山另外谋生去了。 小朱对此着实唏嘘了几天,不为别的,他们夜晚在沙发上干那事实在也是一出痛快淋漓的好戏,不过眼瘾过耳瘾,听听也是享受,轮不到自己上场就当是听录音了。现在好,让他棒打鸳鸯飞,房间里刹时寂寞得如像鬼屋一般。不过也是,这俩太较真,男男女女不就那么回子事嘛,萝卜拔了还有坑呢,这么好的条件哪里寻?大家在一起多有趣呀!再说,那个女孩,模样实在也不敢恭维,只不过身段好,屁股圆,奶子挺。再想想他们晚间那事,不由人不流出些许口水。他朱家瑞是有身份的人,不可能抢男霸女,临时一用罢了,临时权宜之计打发打发山中的寂寞嘛!那个女孩想给他当媳妇,做梦去吧! 他看中的另有其人,那个人……那天敲门的该不是那个人吧?她也许是果真来找他的,后来听到房子有人说话声就无奈悄悄地走了。 这一段时间,山里闹鬼闹的,搞得人们疑神疑鬼草木皆兵,好事都弄砸了。 不行,他下了决心,哪天得找她好好谈谈。开诚布公、开门见山地把话说清楚,直接说明,如行就立马下山,离开这个鬼地方。下山?他的念头刚一出现,立刻又梗住了,他想起父亲对他说过的话,老朱不止一次地对他告诫道:儿啊,咱父子俩的前程、事业全绑在这片陵地上了,你知道当初父亲为什么要你报考地质系吗?为的就是这一天学有所用,你如若知难而退就等于是竹篮子打水,父亲这多半辈子的心血就算是付诸东流了。 那该用什么法子了却父亲的一片苦心呢?朱家瑞想了又想,最后他决定派他的助手于振飞找任美玉去探探实底。 于振飞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去见那位讳莫如深的任大经理了,他径直奔向四楼,那个他曾经魂牵梦萦、不知在此盘旋了多少个来回的屋门口,大大方方地抬手敲门,未等里面回话,便直接了当说明来意: “任总,朱家瑞让我告诉你,他说他有要事要对你当面说,问你啥时候有空?” ; 第四十五章 大槐树上吊了个人 “小于,你去对他说,我永远对他都没空!” 门也没有开,声音冰冷冰冷的,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口气。而且顺便还捎带着叫了他一声“小于”,完全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这和那天一块去登山的那个女孩不但是判若两人甚至压根就不是同一个人。 于振飞低着头闷闷不乐地下楼,路上和人撞了一下他都不觉得。 “哎,干嘛呀于大队,丢钱了?” 于振飞抬头一看是白秘书,不好意思笑道:“对不起白姐,脑子走神了。” “想谁了?是不是?……”白明凡往上努了努嘴。 “白姐真会开玩笑,撒泡尿照照,咱什么级别呀?”于振飞搪塞道。 “小于我问你一件事。”于振飞刚要转身被白明凡一把拽住。 “啥事?”于振飞对这个女人有一种无法形容而又不能说出的感觉。 “你到这幢楼的楼顶上去过吗?” “没有,没事我爬楼顶上去干嘛?” “楼顶上大有文章呢!你今晚敢上去看看吗?如果看见什么,明天一早告诉我,大大有赏!” 白明凡说完,没等于振飞反应过来便做了个鬼脸,也不等他回答说去还是不去,诡秘的一笑,转身一遛小跑着下楼去了。 于振飞满腹狐疑地回到朱衙内的办公兼住宿地点,朱家瑞急忙问他: “事情如何?” “没门。”于振飞摇摇头说。 “这个*丫头,还真tmd给脸不要脸了!”朱家瑞恶狠狠地骂了一句。 如果放在平时,有人说他的可爱的小鱼儿的坏话,他会毫不犹豫地一拳将这人击倒在地。但是今天他不能这样做,不是因为姓朱的现在是他的顶头上司,而是因为到现在为止他还在傍徨之中,谁是谁还没搞清楚哩! 他成了他最讨厌的这个人的跟班,大概是各取所需的缘故吧,姓朱的对他态度有了破天荒的变化,以往那种傲气十足和高人一等的姿态几乎没有了。先前于振飞觉得这人可卑又可恨,现在看着他可怜又可笑。他有心叫他一声“尿滴淋”,骂人不揭短,忍了忍还是算了。 吃过晚饭于振飞说要请会儿假,出去遛达遛达。朱家瑞取笑说: “你又没谈对象,外面有球你什么呀,这时候还往外跑?不如咱俩喝会子酒。” “不躭误事,一会就回来。”于振飞说着就往外走。 “我把门在里面锁了,你回来不用敲门了,自己拿钥匙开。”朱家瑞在后面嘱咐道。 于振飞知道朱家瑞的意思,回了一句说:“行,你先休息吧,我去去就来。” “振飞你等等。”朱家瑞不知想起了什么。 “什么事?”于振飞回头问道。 “这几天外面不顺当,你把我的枪带上。” 于振飞犹豫了一下,朱家瑞有枪的事他知道,公司从哪里搞来又是如何配备给他的这把真枪就无从得知了。他本不想拿枪,但又不知白秘书给他的是什么特殊任务,楼顶上该不会真有鬼吧?遂接过枪看了看,刚要验枪,朱家瑞说: “振飞小心,枪里有子弹。” 于振飞关了保险,把枪插入腰带,说:“我走了!” 同乐山庄是一幢四层高的框架楼,于振飞最高到过四楼,至于到楼顶,他从来没有去过,不知哪儿有天井?车到山前必有路,摸索着看吧! 他在四楼走廊里转了好几圈,一无所获,然后又钻进几个公共场所,比如洗手间储藏室之类的房舍,也未见有可通楼顶的通道。 于振飞抬腕看看表,时针已经指向十二点,他有心想回去怕第二天白明凡知道他不但一无所获而且楼顶都没上去,因而笑他胆小无能。所以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去外面山坡上俯瞰这幢楼宇,不信就看不到楼顶? 门房现在换成了老姚头,姚师傅开门出来一见是他,问道: “于娃子,半夜三更往外跑,不怕狼吃了?” “师父,夜巡队还没回来,我出去看看。”于振飞找了个借口撒了个谎。 “你不是不管夜巡队的事了吗?”老头的消息还挺灵通。 “不管是不管,有时还得过问一下。”于振飞搪塞道。 “噢,说得也是。快去快回来,这几日山庄不肃静,你可多加小心啊!” 于振飞答应一声,人早已出了山门十数步。按平时这个时候,广场上这阵正热闹哩!现在不同了,闹鬼闹得人心慌慌,客人几乎走光了,庄园里没有生意可做,门房也乐得消停。 于振飞轻车熟路,这一段时间一直在这儿活动,自然对这儿的一草一木都有所了解。往前不几步就是前数日他和任美玉(他宁愿不提这个名字)登山的小路坦露在眼前。如要看到楼顶,必要登高一试,这条小路不走也是要走的了。 由于是在夜间(此时大约有一点多了吧),视觉不好,他不敢总是用手机照路,手机电量有限,用不了多大一会的,他只好深一脚浅一脚摸索着往上爬。 虽是夜间,道路宁静,但他仍然满耳朵皆是小鱼儿那天爬山时的嘻笑声。小鱼儿不光是人长得美丽动人,而且说话声音也很甜美,说出来的话又温柔可亲,现在回想起来,依旧是言犹在耳。 不知不觉间,他过了夜巡队规定的界限,来到了那眼与娃娃海相通的神泉前的。于振飞站在泉边稍稍徘徊片刻,仿佛此时有千军万马正在咆哮奔腾在他的脚下,幸亏泉眼小了一点,否则万一猪婆龙此时正在水中游弋而发现了他,岂不成了那个庞然大物的一顿美餐? 遐想至此,于振飞突然有了一丝怯意,不是来自山中或是洞泉水下,而是来自他的心中。大自然中有许多无法破解的秘密,凭他于振飞的能力,要解除山庄游客和工作人员对鬼蜮的恐惧,更是痴人说梦遥不可及。而且他自己都尚在一团谜雾之中呢!为了稳定一下自己的不安心理,他悄悄地从腰里拔出那支手枪。特种兵对枪有一种天然的感情,宛如屠夫手里那把刀、骑手座下那匹马、诸葛亮摇的鹅毛扇一般。 不过,于振飞只是把手中枪支轻轻抚摸了一下,然后仍插入腰带上。他不想把一只枪提在手上大呼小叫着为自己壮胆子。不说尚未见有啥,即便真有鬼出来,一把枪能唬住? 想着走着,快要到那棵成了精的大槐树跟前,猛地他发现那棵树上吊了一个人! ; 第四十六章 楼顶有鬼搭窝棚 那真真切切是一个人!目测他与大槐树的这段距离,至多也就是五十米左右吧!按照这个距离,天晴月朗,他站的地方正好逆光,朝有亮光的地方看去,有胳膊有腿,吊在树上的一个人霰轮廓竟然清清楚楚。 按照正常思路,于振飞应该就地立正向后转,目标那来那去,至于是跑步还是连滚带爬那就根据他自身的情况而定了。 于振飞正式把那把枪掏出来握在手里,他不是怕鬼。吊在树上的死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树下周围埋伏着的野兽以及图谋不轨的人。 他决定再往前走几步,确切地看一下,哪到底是不是一个人吊在树上,抑或是什么怪物做出一个骗局来诓人呢?他手里拿得有枪,本人又学过武术,怕什么?如果真有鬼在,取了他的性命好了。人有人道,鬼有鬼法,不经阎王爷的允许,随便有人拦路截道取人性命? 于振飞反正是豁出来了,他一手端着那把枪,一手用手机照亮脚下的小路,一步一步往前行。好在前几天他走过这条小道,大致形状还记得。 他径直走到树下,他的手已经触到那个吊在大树上的人。他摸了一把然后又飞起一脚,这不是人,而是一个盛粮食的口袋。麻袋上裹了一件雨衣,因此才让人老远看去像一个人吊在树上。 于振飞长吁一口气,他关了手机灯,那把枪依旧在手里。他清楚,既然有粮食挂在树上,附近肯定有人。按习惯求神拜佛的人决不会把一麻袋粮食挂在树上的,供品应该是熟食,神仙不食人间烟火,但也决不会茹毛饮血,这不是一般的常识,这里的大人小孩都懂这个道理。 一切都再清楚不过,是有人将他的装粮袋挂在了树杆上而不是有人上吊自杀吊在树上。 自振飞顺着这棵树往山下瞅,哦!原来同乐山庄的楼顶就在石壁下。当初盖楼时为节约地面,墙面挨崖壁太近,草算下来顶多只有三四米吧!更有甚者,有人在楼顶上支了个小窝棚,旁边似是有炉灶柴火,锅碗盆瓢等。锅碗盆瓢散落一地(楼顶),炉上子坐着一把烧水壶,炉火时明时间,壶中水滋滋作响。 于振飞注视着眼前一切,看得呆了。他想,如果不是有一定武功的人,轻易不会跳到楼顶上去的,这是一些什么人呢? 帐篷中的人好像也发现了于振飞,他们不敢想像这个时间竟然会有单人独马一个人跑上山来游览夜景,隐隐约约这个人手里还攥着把王八盒子(王巴盒子为日本人所造,乡里人习惯把手枪统称为王八盒子),不会吧?警察这时候还来巡山,拿几份工资啊?再说,他们也没有做什么违法的事啊!所以,两个人掀开帐帘一条缝儿探头往外瞅。大气不敢出小气不敢喘,心里一个劲的嘀咕:该不是半夜劫道的吧? “帐篷里边的,出来!”于振飞站在石崖上朝同乐山庄顶喊话。 “…………”没有回声。 “不出来我可就开枪了!”他学了句电影上的台词,实际情况是即便人家一晚上不出来他决不敢开枪,他是当过兵的人,当过兵的都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开枪。 没料到这句话还真管用了,帐篷里马上有人应声:“别开别开,我出来,我出来!” 出来的人面相看不真切,根据身形和走路姿势,大概分析,这人年龄大约在三十上下,而且是外地人。出来的人高举双手,走到离于振飞大约十米处站下,动作很规范。现在这人啊电影看多了,什么都学会了。 “里面还有!”于振飞这句是咋唬的。 “没有了。” “我开一枪试试?”于振飞故技重施。 “别开别开,老老老……(他差点叫成老总)小麦出来吧,警察同志已经看见你了。” 小麦从帐篷里爬山来了,原来是个女孩。 于振飞见状倒是给吓着了:不管俩人是人是鬼,能从石崖上跳到楼顶上,决非是一般的功夫,就凭他于振飞浑身功夫借几个胆子也不是不敢跳,而是没把握。 俩人朝于振飞这边走过来,在弄不清他们是人是鬼之前,于振飞不由后退几步,但最终他控制住自己,暗忖:即便眼前这俩人真是男鬼女鬼,他也不能太掉价,此事若要传到阴间去,他于振飞日后怎好做人(鬼)? 俩人在楼顶女儿墙后站住了,女儿墙高不足一米,但那两人只露出头和胸部不多部分,可见他们个头不高,至多也就一米五过一点吧!这也不奇怪,南方人普遍个头矮一些。 “你们是人是鬼?”于振飞问,他手里的枪已经转移到裤兜里。 “师傅真会开玩笑,我们怎会是鬼呢?”都是男的出面搭话,女的始终未开过口。 “如是正常人,半夜三更跑楼顶搞什么鬼把戏?”于振飞提出自己的疑问。 “我们不搞鬼把戏,我们就是在楼顶上住一住,楼顶上安全舒适又干净,我们已经住了半个多月了。”尽管个别词字发音有问题,但他的话还是能听懂。下 “安全?”于振飞产生了第一个疑问。 “野兽到不了楼顶上。”南方人解释说。 “野兽过不去,你们就过去了?你们比兔子跳得高,比狼跳得远?你们是人吗?”于振飞发出一连串的疑问,这阵他已经释然了,他已经初步判定对面这俩人不是鬼。 “大哥,”称呼由师傅变成了大哥,“大哥你有所不知,我们不是跳过来的,我们是用绳子攀爬琮来的。” 于振飞听说,抬头瞅瞅头顶那棵大槐树,立马明了一切。另一件又在他的脑海浮现,小鱼儿说过这棵树是鬼树,鬼树不但没要那俩人的命,反而帮他们飞跃到楼顶上的安全地带过舒服日子。想罢不由脱口言道: “你们是安徽来这儿采药的?” “大哥真神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于振飞摆摆手说:“好了好了,不和你们闲谝了,睡你们的大头觉去吧!至于明天你们是仍在这儿睡觉还是另外找地方支帐篷,或者采药不采药,回家不回家,这事不归我管,走了!” 于振飞走出十几步了,楼顶上那个男的还在唠唠叨叨: “师傅,你真是个好警察!我们保证注意森林防火,不给政府添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