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之主》 第一章:沉船 潮湿而又微咸的海风吹抚着赵乐的脸,海浪拍打着沙滩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回荡。赵乐有些不舒服,被太阳晒的滚烫的沙子灼烧着赵乐的背,而一阵海浪拍打过来,有些许凉意的海水与背下滚烫的沙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样的两重天一下子将赵乐从睡梦中拉了回来。 “这是哪儿?”赵乐猛然站了起来,发出了疑问,看着面前蔚蓝的大海,背后稀疏的三两棵郁郁葱葱的树,赵乐楞了。原本还在海上飘荡的赵乐,现在却出现在一个岛屿上,不免令人心生疑惑。 赵乐使劲摇了摇头,捕捉着零星的记忆:澳大利亚十月的海风柔和而又凉爽,让赵乐想到了家乡的桦树林。 赵乐今年二十五岁,大学毕业三年后的他经过一年多的打拼,用着省吃俭用赚来的两万元回到家乡包下几百亩山地养殖麻花鸡。又辛苦了一年多,麻花鸡出栏了几次,赵乐挣了些钱,看到无怨无悔帮助他创业养殖了一年多的妻子胡月,赵乐心中满是感激,就用了这些钱带着胡月去了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岛旅行,虽然胡月不忍心他拿这些钱去旅行,但是赵乐认为这是应该的。 毕竟在家乡养鸡的日子里,很多活儿都是胡月抢过去干的,倒鸡粪,配鸡饲料,喂鸡食,用孵蛋器孵蛋,经常熬到一两点钟的她,不再有当年在大学校园中那张青春活力的脸庞了,取而代之的是微黑的眼袋,眼角的皱纹,下坠的苹果肌。 今年不过二十四的她却长出了三十岁女人才该有的皱纹,由此可见在这一年多中她到底有多么辛苦。 这让赵乐心疼无比,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赵乐依然会记着她,因为,她爱他,他也爱她。 于是,他们便带着夫妻国庆澳洲七日游的票票坐飞机去了坎培拉,然后再坐船去塔斯马尼亚岛的霍巴特,本来赵乐想去霍巴特也坐飞机的,但是胡月说这么近就不用坐飞机了,而且她坐飞机也晕,坐船更好些。胡月是苏州人,从小就喜欢坐船,赵乐拧不过她,就从堪培拉坐船去了霍巴特。 不幸的是,在经过巴斯海峡的巴伦角岛时,赵乐的船遇上了多年难得一见的大风暴,甲板上积水成潭,高约八九米的海浪仿佛像一头嗜人的怪兽,要吞下赵乐所在地游轮。 船长拨打过救助电话后,眼见游轮即将不保,下定决心,让船上的人穿上救生衣,准备随时跳船。赵乐紧紧抱着胡月,看着海啸肆虐的场面,他发誓,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恐怖的场景。 轰隆隆的雷声敲打在每个人的心上,发出大自然的咆哮,席卷而来的大风吹的赵乐睁不开眼睛,海浪拍在船的外壁上,激起的浪花瞬间打湿了赵乐的衣服,将船撞得东倒西歪,船,倾斜的更厉害了。 赵乐后悔极了,但是现在后悔也没用,他紧紧的抱着胡月,生怕她脱离自己的怀抱,坠入万丈深的海底中去。 海浪来的更猛烈了,来自海底的力量向海浪注入更多的能量,帮助它摧毁这个敢于擅闯它的领地的船。 天气阴沉到了极点,黑的分辨不出东西南北,整船的人都将心提到了嗓子眼,任何一个晃动都会引来众人心跳的加速。大家祈祷着幸运之神福佑自己,然而,幸运之神这会儿貌似没空(本人猜测应该是在忙造人计划。。。) 海浪凶猛无比,不断瓦解着船上的人的信心,“澎”的一声,海浪又一次撞在了游轮上,巨大的力量险些将船撞翻。 赵乐心惊不已,连忙拉起胡月奔向船尾,他记得,船尾的储藏室内有一个充气艇,虽然陈旧,但也还可以用,现在的情况正可以派上用场。 拉着胡月狂奔着,充满水渍甲板由于无人清理显得格外潮湿,使得赵乐必须小心翼翼,不然一个磕碰,耽搁一秒钟就多一分的危险。 “呼哧,呼哧!”快速的喘息令赵乐和胡月的肺部剧烈收缩,在场的很多人已经不再听从船长的统一安排,而是自己寻找逃生的工具,但是更多的人依然按着船长说的,穿好救生衣等待着救援船只的到来。 “不!不!哦!上帝!这可恶的风暴!一定是魔鬼的魔法,先生们,女士们,现在,不,立刻将救生衣穿好,排着有序的队形上到救生艇上去,请排着有序的队形上到救生艇上去,女士们,先生们,请不要慌张,有序安全地到救生艇上去。” 正带着胡月狂奔向储藏室的赵乐,听到船长用广播说出的话,不由得心里一震,继续加快步伐。 这时的人们正在船长的指挥下陆续下到救生艇上,船上的安保人员努力维持着秩序,因为塔斯曼海海域多年未曾有过这种大风暴,所以游轮救生艇装备过少,而船载人数又有些超载,船长只能让老弱妇孺上救生艇,对剩下的人安慰道:“先生们,请放心,这里距离奥尔博斯特市只有近三百海里的路程,海上巡逻队马上就会来救援我们,在这之前,我们要做的只是把安全的地方留给女士们而已,希望你们都是优雅的绅士。” 也许船长的话起了作用,剩下的男人们陆续停止了骚动,在帮助安保人员将装载老弱妇孺的救生艇放入海中后,便焦急地在船上等待着救援。 游轮倾覆在即,没有人能避免,他不想和别人在一起,那样活下去的机会太小了,不能和胡月在一起,他不放心。 眼看就要来到储藏室了,赵乐却感到一阵天翻地覆,游轮,翻了! 赵乐特别惶恐,没有救生艇的他们,在大海中就像是沧海一粟,随时有被吞噬的可能。 赵乐不顾一切的矮着身子冲向储藏室,低着头的他没看到前面的黑影,一下子撞了上去,前面的黑影好像很愤怒,想要推开赵乐,赵乐被撞趴在了那,眼角的余光扫视到了黑影的脸颊,是那个人! 午后的阳光格外明媚,正在甲板上晒太阳的赵乐眯了眯眼,浑身发烫的他感到很口渴,伸手摸向身旁的饮料盒,一瓶椰子汁被赵乐抓在手中,向嘴中倒去。 凉爽甘甜的椰子汁在嘴中荡漾,刺激着赵乐的味蕾,满满的一口下去,感觉整个人都要飞升了,享受着日光的沐浴,赵乐眯着眼睛环顾着四周的海景。 刹那间,赵乐看到了一个人影在那摆弄着什么,出于好奇心的去屎,赵乐戴上墨镜仔细看去,就在看过去的那一瞬间,赵乐身上的冷汗便被激起了。 那是一把枪,一把类似沙漠之鹰的枪,赵乐对于枪械也就知道沙漠之鹰和ak47了。那把枪长约二十厘米,枪身闪烁着银白色的光芒,在这阳光异常充沛的甲板上,显得毫不起眼,但这让看的清清楚楚的赵乐心惊胆颤。 枪,这种东西对于从小生活在管制极为严格的大****的赵乐来说,无疑是极具震慑力的。 赵乐很害怕,他想向船长报告,但是,恐惧的心理占据了他的内心,他终究没有把这件事报告船长。也许,他会回心转意的,赵乐这样想着。但看现在的情况,赵乐觉得自己太天真了。 也许是因为船快要沉的缘故,他似乎也没有什么顾忌了,掏出腰间的手枪对着赵乐狞笑着说道:“愚蠢的人们,让我送你去见伟大的斯陆曼尔吧!”随后便要抠动扳机,赵乐一时间被黑漆漆的枪口给吓住了,仿佛要等着死神前来收割自己的灵魂,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恐怖的场面。 一把枪!一把枪!正在指着赵乐,他已经放弃了生命,没有能力力挽狂澜的他,闭上眼睛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照理说,一旁的胡月此时的心中应该是极为恐惧的,枪,枪!这对于从来都很害怕枪械的胡月来说是极具震慑力的,就连在看到枪战片中那些枪林弹雨的场面时,她都要借赵乐的肩膀用用,以此来分担自己的恐惧。 但是现在,胡月的心中却是充满了 愤怒,那个可恶的极地组织成员,竟然拿着枪指着她的老公,只要那个人动一动手指,赵乐的脑袋就会被呼啸而过的子弹打个稀巴烂,离她而去;胡月不允许那个人这样做,她要阻止他。 于是,就在那个男子即将开枪时,胡月冲了上去,想夺下那把手枪,但,为时以晚,“嘭”的一声枪响,赵乐浑身颤抖了一下,疼痛感并没有像预料之中那样出现,出现的却是男子的叫骂声:“可恶的****,快松开你的嘴巴!”赵乐闻声睁眼望去,只见胡月正与那男子扭打着,一个胳膊已经血淋淋的她对着赵乐喊道:“赵乐,快,把那把枪捡起来,打死他!” 赵乐看了看那男子,又看了看掉在地上的那把沙漠之鹰,原本还有些恐惧的他,瞬间坚定了决心。 赵乐猛地扑了过去,把枪抱在怀里,将那男子踢开,又把胡月抱了过来,而后便用枪指着男子。 颤抖的手暴露出了赵乐目前的心理状况,杀人,还是用枪杀人,赵乐知道,只要他轻轻地扣下板机,男子就会立刻死掉,现在他才知道生命的脆弱,但他不得不这么做,因为一旦放过他,自己和胡月将会再次受到生命威胁。 随着赵乐的食指轻轻地扣下板机,“嘭”的一声,没有喊叫,没有挣扎,有的仅仅是流了一地的鲜血。杀人的感觉没有那么夸张,没有那么多的心理纠结,手指一震,心中一震,人就死了。 赵乐没有浪费时间,把手枪揣在怀里后,就在储藏室内翻找着,一会便找到了那个旧的救生艇和打气筒,赵乐立刻放好打气筒,“噗嗤噗嗤”地打起了气来,好在打气筒是大号的,打气特别快,用了半分钟的时间把救生艇给打满气,刚想叫来胡月一起把船推出去,就听见胡月在储藏室门口的声音:“赵乐!不好了,船翻了,海水涌进来了!” 听见胡月喊声的赵乐顿时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朝救生艇内塞了几样东西后,便带着胡月一起推动着救生艇向储藏室后门去着。 来到储藏室后门,赵乐迅速的把门打开,拉着救生艇出来后,再把门给关上。看着船外波涛汹涌的大海,赵乐对着胡月说道:“月儿,等会我们下海的时候你要抓住救生艇,我先给你系上绳子。” 说完,赵乐就把绳子一头绑在胡月的腰间,另一头系在救生艇边上的锁环上,自己也系上绳子后就推着救生艇下了海。 海浪汹涌无比,赵乐和胡月没有坐在船上,因为那样的话,他们会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海上波涛汹涌,一个海浪拍打过来,赵乐和胡月就会被冲下救生艇,而一旦没有救生艇,在这茫茫的大海中,生还的几率几乎为零。 所以赵乐和胡月都是双手抓着救生艇,身子浮在海上的,这样可以减少海浪对身体的冲击力。 经过海浪的冲击,赵乐的救生艇已经离开了游轮,果然不出赵乐之所料,海上的风浪大到差点把救生艇掀翻,幸亏赵乐在之前打好救生艇气的时候朝里面放了几个东西当压舱物,这才避免了救生艇被掀翻。 海上风急浪大,还下着大雨,一旁的胡月已经有些头晕脑胀,她对着赵乐说:“赵乐,我好害怕,我好冷,我想睡觉。” 赵乐一听,顿时懊悔不已。月儿刚好的感冒又犯了,看这样子,还发了烧,在这茫茫大海上,又没有药,这该怎么办。慢!药,赵乐先是对着胡月安慰道:“月儿,不要睡,不要睡,你发烧了,我这里有药,现在就给你拿。”说罢,赵乐急忙将手伸进已经浸在海水里的上衣口袋里,摸了摸,赵乐脸上便浮现出了笑容。 把手从海水中抽出来,那是一板子阿莫西林,这玩意简直就是流行性感冒病毒的克星,赵乐先是扣下两枚阿莫西林放在手心里,随后便从救生艇边游到胡月身旁,把手里的阿莫西林喂进胡月的嘴里,用衣服接了一些雨水给胡月喂下。赵乐便又游了回去扶住救生艇,不然的话,救生艇就要被风给掀翻了。 吃过药的胡月总算没有那么迷糊了,她对着赵乐问道:“赵乐,我们还能回去吗?”面对着胡月,赵乐只能 强打起笑容来,说:“不会的,有我在,我们一定能回去,我带着你回去。” 胡月听了,露出了少许的笑容,说着:“嗯,我们能回去,我们一定能回去。” 赵乐对着胡月笑了笑,说:“只要挺过这个晚上,风暴过去了,我们就回去了。”说完,赵乐便继续扶着救生艇漂流,雨点持续不断地打在他的脸上,睡魔侵袭着大脑,赵乐想睡,但是理智告诉他,不能睡,赵乐又坚持了一会儿,却始终没有抵挡住睡魔的侵袭,他闭上了双眼,大脑陷入一片黑暗,风雨带着他前往未知地地方 第二章:荒岛生存之寻找物品伦角 赵乐望了望四周,已经把所有事情回顾一遍的他明白了。现在的他应该是被海浪带到了一片陆地上,至于这里是不是岛屿,赵乐就不知道了。 使劲摇晃着自己还有些晕晕乎乎地脑袋,赵乐爬了起来,可是刚起来他就打了一个哆嗦,本来澳大利亚东南部的温带海洋性气候是和蔼可亲的,但对于在海水里浸泡了十余个小时浑身湿透的赵乐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连打了三个喷嚏后,赵乐紧了紧身上的短衫,望了一下四周的景象,赵乐现在身处的是一片沙滩,再往深处的是一片稀疏草原,上面的草足有脚踝那么高,树木却少的可怜,只有一两棵点缀在其中。 看过很多野外求生纪录片的赵乐知道,现在的他最重要的不是要坐船回去,而是先生存下来,在这种身上一无所有的情况下,贸然出海只能是找死,至少也应该先找一些食物来填补一下自己的五脏庙,再出海。 当然,在这之前赵乐还有一项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找回胡月。自从醒来到现在,赵乐就没有看到胡月,起初他还以胡月被冲到旁边了呢。 但当赵乐走了一阵后发现,自己醒来地这一片区域竟然都没有找到胡月,赵乐的心顿时揪了起来,在疯狂的找了二十分钟后,赵乐停了下来,坐在沙滩上思考起来,看现在的天色,应该是上午七八点钟的样子,自己昨天是晚上六七点钟下船上救生艇的,这样算的话,赵乐和胡月在海上总共漂了半天左右。 胡月在昨天晚上还是和自己在一起的,而且吃完药的胡月总没有那么虚弱了,即使和赵乐分开,也应该也在这片陆地上,因为看这片陆地上的鸟是南北走向飞的,而不是东西走向飞的,由此可以断定这是一座岛屿,当然,这些都是赵乐看着自己手中的澳大利亚旅行图得来的信息。 赵乐在上面大概判断了自己的位置,这里又不是珊瑚礁,所以只能是巴伦角岛了,当时船只就是在巴伦角岛西北方向航行的,而且又是东南风,所以赵乐推断这里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是巴伦角岛了。 再者,赵乐根据鸟的飞行方向也判断了出来,鸟的飞行方向是南北,说明这里是澳大利亚大陆和塔斯马尼亚岛之间的岛屿,因为只有这两片陆地才有条件让大群的鸟儿繁衍生息,这里应该是它们的捕猎场所。 “嗯,这里应该就是巴伦角岛了。”赵乐喃喃道。先找点东西吃,再去找月儿,赵乐在心中给今天定下了行程。 赵乐沿着沙滩走着,救生艇早已不知所踪,赵乐现在饿的前胸贴后背,看着沙滩上来回奔走的螃蟹,赵乐不争气地流下了口水。 但他知道,耗费体力来捉这些灵巧的小家伙实在是不值得,还不如去敲椰子实在。赵乐将目光投向了沙滩上的那两棵椰子树,椰子树大概有十六七米高的样子,长长的枝干呈六七十度的角倾斜着,大颗大颗的椰子隐藏在椰子叶下,随着风摇曳着。 赵乐仰望着椰子树,想着该怎么把椰子弄下来。爬上去?这太不科学,用石子打下来?咱可没修炼过《菊花宝典》,高智商的人该用些有技巧的方法。技巧,就是找关键的点切入,椰子树吗,那就砍呗。 砍树这种事,不仅要有强健的体魄,还要有趁手的工具。强健的体魄对于赵乐来说不是事,早在大学期间赵乐就坚持每天锻炼,全校第一不敢说,但是四年的坚持也还是让赵乐练出了六块腹肌,回乡创业的几年更是让赵乐的耐力直线飙升。 有了强健的体魄,可是没有趁手的工具怎么干活啊。赵乐把身上的东西都翻了出来,一板子六粒阿莫西林,一把钥匙,一个充汽的打火机,一包湿透的烟和那把手枪,除了这些就没有什么东西了。 赵乐把手枪里的弹夹取出来,数了数,还有颗子弹,数完,赵乐便把弹夹放回去,把手枪重新塞进怀里,这可是保命的东西,不能大意。 砍树需要斧子,赵乐身上现在没有能做斧子的工具,只能用木头和石头做一个原始的石斧了。 首先,要找一块梯形状的石头和一根手腕粗的木棍和一条绳子。石头和木棍都要到陆地深处去找,在沙滩上是找不到的,而绳子虽然找不到,但却可以用衣服上的布条代替。 赵乐看着自己身上的短衫,一狠心,大手抓着短衫,向上猛地一撕,一条长约四十多厘米,宽约三厘米的布条就出现在了赵乐的手中。赵乐看了看自己的短衫,只见短衫自肚脐到脖颈的纽扣处硬生生的被拓宽了三厘米左右,还好,短衫没有白撕,蛮结实的,赵乐拽了拽手上的布条,想到。 一切准备好后,赵乐确定了一下方位,才最终上路。一路向着岛的中央走去,背后的椰子树早已消失,现在在赵乐眼前的是大片的草地,绿茵茵的,在草地上还有十几只澳大利亚大袋鼠在悠闲地吃草。 看到这里,赵乐不由得感叹到,这要是在大****,除非是在偏远的山村,不然根本看不到,澳大利亚的环境保护地就是好。 虽然赵乐对那十几只袋鼠垂涎欲滴,但赵乐可不敢上前试一试。要知道,这可是袋鼠啊,站起来能有两米多高,体重一两百斤,一拳能把人打吐血的袋鼠啊,遗传基因啊,比成龙大哥还猛。 赵乐看了看袋鼠,悻悻地离开了,走了一会,赵乐发现在西南方向有一小片丘陵山地,上面的树木比这里的多一些,应该会有小溪小河之类的河流流下,在河流旁边找石头要比在这几率大的多。 而且现在的赵乐渴的不行,也许是在海里的时候喝了几口海水,喉咙渴的冒烟的赵乐向着那片山地走了去。 大约走了四五分钟,赵乐来到了那片山地脚下,山脚下是一片不算稀疏的灌木丛,灌木丛里有一些红色的果子,颜色鲜艳显得极为诱人。 赵乐打了一个激灵,在自然界中,颜色鲜艳的就没有一个好东西,几乎个个有毒,像箭毒蛙,红蘑菇,等久负盛名的毒物不知道毒死了多少人,赵乐怎么敢冒这个险,虽然口渴无比,但赵乐还是抬动了腿,走了过去。 灌木丛上面就是一片山坡了,赵乐从一棵还未长成的桉树上面掰下了一根一米长的树枝做手杖,费了六分钟的时间登上了这座高约八十几米的的小山上。 登山的感觉不是一般的爽,浑身被汗湿透的衣服再被风儿一吹,虽然有些凉嗖嗖的,但耐不住那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享受了一会后,赵乐手搭凉蓬,向四处望去。“嗯,北边是刚才的袋鼠草地,西边是一片砂砾地,一片荒芜,东边是还是一片袋鼠草地,又一群新的袋鼠,南边是和这里连成一片的山地,山谷里好像还有小溪,没错,就是小溪,还有一个小溪汇聚成的水塘,好,接下来就向南面走。”赵乐手搭凉蓬自言自语着。 确定好了前行的方向,赵乐便开始了下山的行程。一路上,控制好速度,左手拄着手杖,右手抓着附近的桉树,下山的路上并没有直线走,而是哪里有桉树就往哪里走。 走了一阵终于来到了山下,看着两三百平米的水塘,赵乐笑了,在这里不紧能找到水,石头,还能找到食物。 第三章:荒岛生存之确认穿越 急冲冲地走下山坡,来到水塘旁,赵乐捧起水就喝。不得不说,澳大利亚的环境保护的就是好,连水都这么好喝,虽然没有小说里讲的水甜如糖那么夸张,但却是一种清香,类似于茶叶的那种。 赵乐一阵猛喝,最后是落在水塘上的树叶堵住他的嘴才停下。喝完水,赵乐又洗了一把脸,才向汇入水塘的小溪走去。 沿着水塘走到小溪,潺潺的流水声不绝于耳,小溪中还隐藏着一些觅食的小鱼儿。从小山上流下来的溪水冲击着谷底的石块,将它击碎成小石块散落在小溪旁。 赵乐走到小溪边,用手在水中找着,要在这些小石子众多的水中找到一块长约三十厘米左右的石块真是不容易,赵乐来回在小溪边跑了几十米,找了十几分钟才找到一块合适的石块。 这个石块质地还算坚硬,找了几块石头和它互相敲击,都是别的石头碎了。赵乐又找来一块薄的石头来摩擦它的刃口,磨了一会,赵乐便停下来了,不是因为磨好了,而是赵乐实在是太饿了,不找点东西填肚子,恐怕都走不回沙滩。 拿起桉树手杖,赵乐看着从小溪游到水塘的小鱼,思考着该怎么把这些鱼捉住。赵乐想了想,动起手来,他先是把小溪旁的一些大石头搬过来,放在两边,中间留下一条小腿粗的通道。由于没有竹子做捕捉器,所以赵乐只能用桉树手杖来当鱼叉,站在通道的上方,手中的桉树手杖直指通道口,等着鱼从这里经过,然后戳下去。 五分钟一共戳了八下,才叉中三条鱼,不过也总比一条鱼没有好,赵乐这样想着。 用灌木丛里的的藤蔓穿过鱼的鳃子,挂在手上,赵乐就这么走回了小溪旁。回来后,赵乐便将手中的鱼放在了地上,去生火了。 赵乐先找来了一些干草来当引子,又找来了一些树枝、灌木枝。一切材料准备好了,赵乐就拿出了打火机,还干赵乐的打火机是充汽的不然早就被海水给弄湿不能使了。 拿起一把干草,赵乐打开手中的打火机,“噗”的一声,一缕火苗就冒了出来迅速地把干草点着了。看到干草已经点着,赵乐就把它放在了地上,放了一些灌木枝上去,一堆篝火就出现了。 火越烧越大,赵乐就准备烤鱼了,提着三条鱼来到小溪边,由于是用桉树手杖叉的,所以三条鱼现在已经飞升了。赵乐先用那块磨刀石把鱼的鱼鳞给剃掉,再开膛破肚,把内脏都掏出来,挖一个洞埋进去。把鱼洗净后,赵乐又从树枝、灌木枝中找出三根大小长短相差无几的木棍来,把鱼串在上面,斜插在地面上烤着。 烤了一会,赵乐就翻动一下,这样烤了五六分钟,直到鱼油都烤了出来,赵乐便把鱼串拿到火上面,用小火慢慢的烤,持续不断地翻动着,又烤了两三分钟,都能闻到鱼肉发出的香味了,赵乐才把烤鱼拿下来,放在石块上。 赵乐先是用尖锐石块把鱼切出几道口子,让热气散发出去,再把事先准备好的灌木枝筷子洗好,就夹起了一块鱼肉吹好放入口中。“嗯~”虽然没有盐,但那股清香的味道真是美味无比,赵乐顿时食欲大开,将鱼大卸八块,灌木枝筷子也被扔了,直接用手抓起鱼肉吃了起来。 三条鱼,一斤多全下了赵乐的肚子里,吃的赵乐直打饱嗝,吃饱喝足,赵乐又休息了十几分钟才重新上路。这次赵乐不打算原路返回,而是先向东走再向北走回到椰子树那里。 在这之前,赵乐还是要先把斧头做好才行,这一路上要是遇到什么危险还能有自卫武器。把桉树手杖放好,再把布条放好,最后把石块放在上面,缠了几圈就发现布条不够用了,于是,赵乐就把目光投向了灌木丛里的藤蔓。 藤蔓这玩意儿,既结实又好找,不一会赵乐就找了一两米的,感觉够用了,赵乐就停下了。藤蔓果然没有辜负赵乐对它的厚望,用它来绑斧头简直是帅暴了,这里缠一道,那里缠一道,试了试,结实了许多,没有到那种砍几下就掉的地步。 做好斧头,赵乐又磨了一会刃,感觉一切都准备好了,就拿起斧头上路了。 沿着水塘向东走,走出山谷后,赵乐就来到了那片新的袋鼠草地,又是一群袋鼠,看着它们,赵乐不禁感叹到,澳大利亚真是袋鼠泛滥成灾啊。 淡定的从袋鼠群旁边走过,赵乐走在袋鼠草地上,大约走了一公里左右,已经能隐约看到沙滩了。就在这时,在赵乐正前方几十米处,出现了一只奇怪的动物。 此物耳尖嘴长,尾巴下垂,全身棕褐色,颇有几分狼的模样,只是,背部的十几条虎纹暴露出了它的真实身份。“这,这是……袋狼!?”赵乐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作为一个来澳大利亚旅游的人,该知道的赵乐都知道,比如袋鼠,考拉,鸭嘴兽,什么的,当然,袋狼也包括在内。 袋狼是一个神奇的物种,它是澳大利亚大陆上最初的最高等级的捕猎者,在澳大利亚大陆上生活了几百万年。在澳大利亚野狗到来后,袋狼的生活日益不顺,最终,在1770年后,人类认为是袋狼偷袭了他们的羊群,于是就大开杀戮,经过了一百多年的屠杀,最后一只人们见到的袋狼在1936年死在了动物园里,就这样,袋狼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中。 可是现在赵乐眼前就出现了一头活生生的袋狼,那头袋狼好像是出来找水喝的,看到赵乐后,鸟也没鸟他,就向着赵乐刚才抓鱼的水塘走去了。 赵乐就这么看着袋狼走过,现在的他震惊无比,想了老半天,赵乐才回过神来,他严肃而肯定的认为,自己穿越了。 一:自从赵乐来到巴伦角岛后,就没有见到过一个人,本是人口密集地的澳大利亚东南部岛屿之一现在却没有一人,这怎么不能让人生疑呢。 二:就是刚刚去喝水的袋狼,要知道,袋狼这玩意不说全灭绝了,毕竟,相对于897万平方千米的澳大利亚大陆来说,2900万的人口实在是太少了,而且主要人口还是在东南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一平方千米有时候连一个人都没有。那里可能还有袋狼的踪迹,但,在东南沿海是一定不会有的,这里人口密集,交通繁忙,是南半球的经济中心,袋狼要是在这里的话早就被人发现了。 三:赵乐从来到岛上后就没有看到过天上飞机飞过的踪影,在船上的时候,一下午都飞过四五个飞机,现在却一个也没看见。 综合以上三点,作为互联网时代广大穿越小说受害者之一的赵乐无比肯定,自己一定是穿越了。“tmd!别人穿越都是穿到大****,我tm怎么穿到澳大利亚这个鸟不拉屎地地方。”赵乐愤愤的骂道。也不怪赵乐,穿越一般都是穿到古代,要是在****的古代还可以忍,毕竟那里都是自己人,而且经济科学发展的都还行,赵乐回到那里还能做出一番大事业,以后载入史册,可是让后人敬仰的啊。 而在澳大利亚就不一样了,先看巴伦角岛的样子,还未经过人类开垦的处女地,一片荒芜原始,只有袋鼠在上面奔腾。根据这,就可以断定这是在英国人来之前的澳大利亚,也就是1788年之前,因为在1788年的时候,英国人就探索到了巴伦角岛。至于准确的时间还要上到澳大利亚大陆上,再到****去。 作为穿越小说受害者的赵乐知道,既然穿越了,就别想回去了,好好在这呆着吧。赵乐叹息一声,向着沙滩走去了。 第四章:荒岛生存之储备物资 又走了半公里左右,赵乐就来到了椰子树下,期间再没有遇到袋狼,毕竟,袋狼是昼伏夜出的动物,白天几乎不会出来。 赵乐握紧手中的斧头,大臂一抬,便挥舞起来,“嘭”的一声砍在了树上,幸亏赵乐没有使上全力,椰子树的树皮很坚硬,一斧头下来,虽然出现了一个缺口,但是赵乐的虎口也被震的发麻。 不过,看到了缺口就好砍许多了,赵乐盯着缺口,斧头就朝那里砍去。 赵乐采用的是凹口砍法,就是以斜上方45度角砍一下,再以斜下方45度角砍一下,这样就会砍出一块等腰三角形的木块下来,再继续扩大缺口,等到砍了椰子树直径的三分之二后,赵乐猛地向椰子树踹了一脚,椰子树就在吱呀的断裂声中倒下了。 看着眼前倒下的椰子树,赵乐感到很欣慰,这是自己穿越以来做的第一件大事:用自己做的原始石斧砍倒了一棵椰子树。 活动一下因砍了十分钟左右的椰子树而酸痛不已的手腕,赵乐走到椰子树的顶部,用斧头砍下来一个椰子,在上面找到了三个凹口,用指甲刀上的修甲刀挨个戳了戳,其中两个都是实心的,另一个却是只有一层膜,戳破之后就是里面的椰子汁了。 找到椰子口后,赵乐又把椰口附近的椰毛给刮掉,便捧起椰子喝了起来。喝完椰子汁,赵乐提起斧头把椰子劈开,又把里面的椰子肉给吃了干净才罢休。 椰子还有很多,赵乐不能全部带走,只拿了一个椰子和三片椰叶,椰叶披在背上,遮挡着澳大利亚夏日炙热的阳光。 在巴伦角岛的沙滩上,赵乐右手提着斧头,左手抱着椰子,头上顶着一片椰叶,背上披着两片椰叶,向着东面行走着。 一路走了半个小时左右,奈何现在正值中午,太阳悬挂在天空,射出炙热的光芒。赵乐不得不避其锋芒,躲在小山下的桉树,看到太阳是不呆个两三个小时是不走了,赵乐就想着如何利用这段时间来做一些重要的事,思来想去,赵乐榨干了脑子里的生存类纪录片。 最终决定,挖一个陷阱捕捉袋鼠,在那些纪录片里,食肉动物是第一大生存威胁,食物才是第二,而在澳大利亚地赵乐根本不用担心那些食肉动物,在这个时代,袋狼就是澳大利亚最大的食肉动物了,只要赵乐晚上不乱走,呆在树上,就不会有生命危险,除了袋狼以外,剩下的就都是小型食肉动物了,唯一一个让赵乐担心的就是袋獾了,号称塔斯马尼亚魔鬼的袋獾既会爬树,又会泅水,比猫大,比狗小,牙齿尖锐,身手敏捷,是在某一方面比袋狼还危险的动物。对付袋獾应该找一棵孤立的树,因为袋獾不敢爬上孤立的树,它们只会在小山丛林里狩猎,是不会来到小山边缘的。 所以,赵乐现在面对最大的生存威胁就是食物了。椰子只是一时之计,不可以一直这样做,砍椰子树不仅浪费体力,而且椰子树还难找,因为椰子本是更北方的热带区域才有的,不知道这棵椰子树是怎么穿过大洋阻碍来到这的,还好这里的气候也同样适合椰子生长,不然赵乐就吃不到美味的椰汁和椰肉了。 赵乐先去草地和小山森林的分界线处找袋鼠的脚印,这里的袋鼠实在是贪吃,吃常了青草便要吃吃浆果换口味。 斧头没法挖洞,赵乐只得一阵狂奔回到椰子树那里,用斧头砍下一截椰子木头,劈成铲子的形状,又拿了一个椰子跑了回去。 一路狂奔,还好赵乐是在山谷里走的,出了山谷只走了一小段草地就到了椰子树那里,虽然慢了些,但有着大片大片的桉树林遮挡着,总好过在沙滩上跑,能热死。 赵乐找到一条被袋鼠踏出来的路,在路的中心开始挖洞了。因为袋鼠跳跃力惊人,洞必须要挖的很深,所以赵乐就在身上绑了一条藤蔓,另一头绑在了路旁的桉树上。澳大利亚的桉树特别多,占了树种的一大半,分布在澳大利亚大陆各地和塔斯马尼亚岛,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地。桉树很高,能长到一百多米,而且树木坚硬,赵乐就打算,如果找不到救生艇,就砍一棵桉树做独木舟离开这里。 将铲子铲入土中,向上一挖,再向旁边一杨,赵乐就这么挖着。时间流逝,太阳光已经没有中午的时候那么强烈了,赵乐足足挖了两个半小时才挖完,期间赵乐又吃了一个椰子,椰子壳赵乐没有扔,空的椰子壳可以装水,只要用一个木塞子堵住就行了,椰子大概可以装5,600毫升的水,由于没有把椰子敲碎吃椰肉,所以椰子里的水还有一股椰肉味。 耗费赵乐两个半小时挖的陷阱足有四米深,为了把里面的土弄出去,赵乐还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当簸箕才挖出了这个洞。洞的直径只有一米,而且洞口呈锥形瓶状,这样可以防止袋鼠跳出来。 赵乐顺着藤蔓爬出来后,找来几根桉树树枝,插在洞口下一两厘米处,上面铺好干草,干草上再铺一层小树枝,树枝上撒一层薄土,均匀地铺好后,就行了。 一切弄好,赵乐把挖出来的土清理好,再把自己的脚印扫干净,就离开了。 太阳已经没有那么晒人了,于是赵乐便走在沙滩上了,沙滩上没有阻碍,要比在小树林里走快的多。赵乐边走边望,期望前方出现那个熟悉的橙色救生艇,以及胡月。 一路上赵乐没有停歇,不停地赶路,身旁的景象也不停变化着,没有了沙滩,替代它的是岩石海礁,一阵海浪打过来,激起的浪花便洒在土地上。 从中午砍完椰子树后走了半个小时大约三千多米,也就是三公里左右,然后停下来挖陷阱,现在又走了两个小时,一万多米,十三公里的样子,等会再走两个小时,要是找不到就往回走。赵乐心中将今天的行程安排好后,就继续走了。 结果令赵乐很失望,在又走了一个小时后,赵乐还是没有找到胡月以及救生艇,就在赵乐即将往回走的时候,他看到了一样东西。 第五章:荒岛生存之找回胡月 那是一个旗子,一支桉树枝插在了灌木丛外,上面有一片衬衫碎片随风飘扬着,那是胡月身上的衬衫。 赵乐记得,那件八百块澳元(相当于四千人民币。)的衬衫是赵乐在他们两人结婚三周年纪念日买给胡月的,他还记得,在大学四年的时间里,他们相恋相爱,她把第一次给了他,他对她海誓山盟,大学毕业后,赵乐就和胡月结了婚,婚后的生活是幸福的,胡月并没有像其他女孩那样因为瞧不起赵乐这样的打工仔去傍大款。 不管是在城市里打工还是在老家养鸡,胡月都没有丝毫怨言,赵乐曾经问过她,她却说:“你和我说过,你会永远地疼我,爱我,保护我,你做到了,我怎么能离开你呢。” 三年了,就是因为这次事故,赵乐都要以为自己要和她永远地分开了,现在却找到了希望,赵乐怎么能不激动。 不顾一切的向着那里跑去,看到了那面旗子,看到了那一行字。 “赵乐,如果你能看到这句话的话,就到南面找我,我在那里。” 这是胡月用树枝在地上写的,“看这迹象,应该是今天上午写的,还好,还好,没来晚。”赵乐心中大喜。 这证明了胡月和自己一起穿越过来了,赵乐再也不用担心胡月了,因为赵乐会保护好她,不会再让她受到伤害。 抓起那片衬衫碎片,赵乐向着南方奔去,不顾路途的坎坷,不顾呼吸的急促,不顾疲惫的身体,赵乐眼睛始终盯着南方,那里,有他最爱的人。 一路跑向南方,赵乐在一条河边停下了,因为,他在河边看到了她。“月儿!”赵乐发出了一声怒吼,之后就飞奔到了胡月的身旁,手忙脚乱地把食指放在了胡月的鼻口。还好,还活着,赵乐放了心。 此时的胡月身上有多处被藤蔓划伤的痕迹,虽然已经结痂,但是看在赵乐眼里,疼在心里。“水,水。”胡月梦呓着,赵乐听闻急忙把怀中的椰子给弄开,一点一点地喂给胡月,喝了椰子汁的胡月脸色好了许多,但是还没有醒来。 看到天色也快要黑了下来,再继续在这里呆着太危险了,自己还好,可以爬上树躲避,胡月却不行,再说赵乐也不舍得让胡月爬到树上睡觉,还好救生艇在沙滩边,可以在救生艇里睡。 抱起胡月走向沙滩边,赵乐已经能感受背后的十几道莹绿的目光了,不禁加快了步伐,赶回沙滩,赵乐立刻生起了一堆篝火,火一升起,那些袋狼就退了去,不过赵乐还是能感到,它们没有离开,在篝火四周游走着,寻找机会扑上来,吃掉这两个迷失在异世界的人儿。 为了应对这群贪婪地家伙,赵乐不顾身体的疲惫,砍了一棵十几米的小桉树,填上柴,篝火乱舞着,让这群从没见过火的袋狼惊恐无比,纷纷退去。 累极了的赵乐往篝火里添了些柴火后,倒头就睡。 第二天,迷糊中赵乐听到胡月喊他的名字。“赵乐,赵乐。”“嗯。”一夜的休息已让赵乐恢复了体力,听到胡月喊自己,马上就睁开了眼睛。 胡月已经没有昨天那么虚弱了,脸上浮现出了健康的浅红色,唯有那噙着泪的眼睛才能表达出她此刻的心情。 “赵乐。”胡月噙着泪扑到赵乐的怀里,轻声地哭泣着。“没事,没事,有我在呢。”赵乐对着胡月安慰道。胡月哭了一会,便抬起头对着赵乐说:“赵乐,你知道吗,昨天我醒来,没看到你我害怕死了,我怕我再也见不到你了,当时我太渴了,想先找水喝,走的时候我留了一个旗子和一行字在那,就去找水了,越走我越渴,刚到河边的时候,我就晕倒了,后来,后来的事我就不记得了。” “后来是我救了你。”赵乐笑着对胡月说,“我来找你的时候看到了那面旗子,就去南面找你了,找到你我就把你带回来了。” “嗯。”胡月靠在赵乐的肩膀上应着。“咕~”胡月的肚子不应景的发出了吼叫,“饿了吧,你在这里等着,等我回来,给你一个惊喜。”赵乐对着胡月说。在昨天晚上的时候,赵乐就听到了叫声,袋鼠的叫声,声音充满了焦急,愤怒,无助,赵乐知道,那是一只掉进自己陷阱里的袋鼠,现在正是收取猎物的时候。 胡月听到赵乐要出去,也想跟着去,可是想到自己虚弱的身体,便止住了这个念头,对着赵乐说道:“好吧,你早点回来,注意安全。”“嗯,你也是,不要乱跑,在这里等我。”赵乐应了声,便向着西面的陷阱走去了。 没办法,陷阱太远,赵乐足足走了两三个小时,期间赵乐还采摘了一些浆果,当然都是袋鼠吃过后赵乐才摘的,胡月不喜欢吃肉,赵乐知道。 刚来到陷阱旁,赵乐就听到一阵急促的叫声,低头一看,一只澳大利亚大袋鼠正斜靠在陷阱里,看到赵乐出现,袋鼠不知所措地叫了叫,换来的却是赵乐的嘿嘿笑声。 “这个陷阱挖的真是值啊,刚挖不到一天就抓到了猎物,这下要大饱口福了,袋鼠烤肉,想想就激动啊。” 赵乐盯着陷阱里的袋鼠yy着,袋鼠看到赵乐这个样子,也不禁打了一个激灵。 赵乐现在面对的问题就是怎么在陷阱外把袋鼠杀死,不要跟我说下陷阱和袋鼠真人pk,tmd你们没见过袋鼠把泰国拳王打的满地找屎的视频吗?tmd让我下去跟袋鼠硬杠,我是智商低的人吗?赵乐在心中腹讳着。 赵乐找来了一个桉树枝,用指甲刀上的修甲刀把树枝头削尖后,捅了捅袋鼠。袋鼠好像从来没有见过人,甚至还啃起了桉树枝上面的嫩叶。 这尼玛袋鼠智商是有多低啊,面对着尖锐的桉树枝,还tm啃起了叶子,这是在打击我的高智商啊。 “次奥,早知道它智商这么低,老子就来一个陨石从天降给它砸死得了,哪来现在这么多事。”赵乐喃喃道。 忽然,赵乐感到自己手中的桉树枝被拉动,定睛一看,尼玛!这****袋鼠,把老子的桉树枝都给吃了,老子还怎么杀它啊。 思来想去,赵乐觉得如果再去小溪那边搬石头过来把它砸死实在是太浪费时间了,不如直接下去,一斧头给它送去见上帝。看它这么二逼的样子,赵乐对它的战斗力估算就直线下降。 终于,在它吃完桉树枝后还向赵乐要桉树枝吃的时候,赵乐决定了,下去砍死这个****。 果然,在赵乐顺着藤蔓下去后,袋鼠还舔了舔赵乐的手,看到它这么呆萌的样子,赵乐一时有些不忍心了。不过,为了我能更好的活下去,只能委屈你先去上帝那里先住一阵,来世愿我们再相见。赵乐心中想着。 手中的斧头对准袋鼠的脖子,猛的一砍,血溅了赵乐一脸,虽然赵乐已经杀过人了,但那是用枪杀人,远没有这么用斧头杀袋鼠对赵乐的震撼大。 生命来到这个世上需要怀胎数月,需要营养长大,需要快乐滋润,但,只需要一下子就能结束生命。 第六章:荒岛生存之陷阱立功 袋鼠的血流了一陷阱,赵乐放任不管,此刻的他悟出了一个道理,拳头大才是硬道理,既然胡月也和自己一起穿越过来了,那么应该还会有其他人一起穿越。因为,在那天晚上,不只有赵乐一个人跳下船了,一些机灵的人看到事情不对头,就早早做了准备,在最后关头,一共有几十人跳下了船,剩下的要不就是在船上和船陪葬,要不就是混进了老幼妇孺的电动救生艇里,向着西南的弗林德斯岛前去了。 而顺着海浪的赵乐以及那几十个人则应该都来到了巴伦角岛,这样说的话,那几十个人应该也穿越过来了,深受现代穿越小说之害的赵乐知道接下来的发生的事就会是猪脚领着一群现代人征服野蛮人,拯救中华民族,最后称霸全世界的故事。但!请注意,这不是那种,大家都是好基友,一起欢乐来搞基的小说。 这是真的,这不是小说,一个不小心大家全部都得玩完。首先需要面对的就是外部的危机了,澳大利亚的土著还不知道是不是食人族呢,tmd要是一上岸就被抓起来洗白白,下锅煮了吃,该怎么面对古往今来无数穿越前辈做出来的表率。 再有就是内部危机,当时赵乐坐的这个船就是我大华夏人最多,大家都知道,古往今来,我大华夏从来不缺没事找事,意图称王称霸的人。虽然在现代这种思想被斩杀,但是穿越到古代的澳大利亚后,就不知道某些心存不轨的人会不会露出他们的爪牙了。 再其次就是来自这个世界的危机了,穿越者来到古代肯定是要做出一番大事件的,不说征服全世界了,半个世界总是要征服的吧,至少小日本是要征服的,到时候,踩着安备祖宗的头让他跪着唱征服。穿越者要征服世界,就要与世界上的各个大势力为敌,一个错误就万死不辞了。 总之穿越有好处,征服需谨慎。 现在面对的第一个危机就是内部危机了,不说别的就说这几十个人掌握的现代知识,稍微拿出一点,就足以震动世界。 有这么大的优势,哪个人能不想称帝拜相,自己一人独掌大权,这时候,就需要借鉴群穿小说里的那套了,成立委员会,借大家的力量制约个人的力量。 想好以后该怎么在这古代混后,赵乐就准备处理这头无辜的袋鼠了。拿着斧头从胸口处切下,一直到肚子,赵乐给这头母袋鼠做了一个解剖,把它分成了十几块。 澳大利亚的袋鼠雌雄比例极不均衡,一头公袋鼠能有十几头母袋鼠做老婆,当然,这是在它能保护好自己的老婆不被别的公袋鼠抢走的数字。 这头母袋鼠有一百斤出头,出去内脏和骨头,还有八九十斤的样子,分成十几块一块就是六七斤,被赵乐用衣服和袋鼠皮给包起来打包带走了。 闻着陷阱内的血腥味,赵乐知道,这个陷阱怕是不能再用了,这么浓重的血腥味,连赵乐都能闻到想呕吐,更别说那些嗅觉灵敏的动物了。不过吗,赵乐想到,可以用这个来捕捉袋狼,袋狼又没见过陷阱,在血腥味这么浓烈的陷阱上面放上一些东西的话,不怕它不上钩。 赵乐想了想,把袋鼠的脑子放在了上面,脑子这个东西赵乐和胡月从来都不吃,脑子吗,想想就恶心,更别说吃了,赵乐又不是僵尸。 放好脑子,赵乐又将陷阱整理好,就带着袋鼠肉离开了,赵乐先是来到了海边,把身上的血迹洗了洗,而后又把袋鼠肉洗干净,这一番洗肉,把里面的血水挤干净,袋鼠肉又缩水了几斤。 洗好后,赵乐又重新上路了,不过没有走一会,赵乐便停了下来,头顶上有澳大利亚夏天特有的大太阳,背上背着八十多斤的袋鼠肉,就算是特种部队来了也受不了,更何况赵乐呢。“早知道就划着救生艇过来了,也没有现在的事了。”赵乐在心里埋怨着自己的疏忽。 再让赵乐背着袋鼠肉这么走回去,还不如杀了他呢,可是现在既没有船,也没有车,自己不背谁背呢。于是赵乐便又背起了袋鼠肉踏上了路途。 又走了一会儿,赵乐忍不住头顶的太阳,一头钻进桉树林里去了,虽然没有了灼热的太阳光,但是稀疏的桉树林和坎坷的地形也没有让赵乐舒服一点。 坐在地上休息的时候,赵乐听到了潺潺的流水声,水声,水声,水声,水!对呀,自己可以做一个木筏,找到胡月旁边的那条河的上游,顺流而下,速度可是要比这样慢吞吞的走着快多了,最重要的是不用赵乐划,木筏就可以自己走。 在救胡月的时候,赵乐看到过,河是东西走向的,而且东面是上游,只要找到那条河自己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确定了目标,赵乐背起袋鼠肉爬上了这座不高的小山,虽然确实不高,只有五六十米,但是对于背着袋鼠肉的赵乐来说,是一步一泪啊,tmd走上山顶的时候,赵乐已经累得虚脱了,满身全是汗,背上更是难受无比,从赵乐身上流出来的汗和袋鼠肉黏在了一起,那种感觉,真是,啊! 赵乐上了山顶就把袋鼠肉给拿了下来,整个人呈一个大字躺在草地上,享受着风的吹抚。 舒服了一会,赵乐才有力气站起来,手搭凉蓬,向东面望着,果不其然,在山的东南面有一条河向着胡月所在的地方流去。 看到这里,赵乐总算出了一口气,要是费尽力气爬上山啥也没看到,赵乐能发狂。 那条河离这里不远,只有几百米的路程,虽然对于赵乐来说依然是个天文数字,但是相比从这里走回胡月那里几千米的路程,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下山的路要比上山轻松许多,至少不用费劲地往上爬了,只要控制好速度就行。 一阵百米冲刺,赵乐冲到了河边,但是换来的是心脏每秒跳十几下和肺部即将罢工的最后通牒。 二话不说,在呼吸平静后,赵乐猛地一跃,跳进了河中,洗了一把凉水澡,赵乐准备上岸砍树。拿起斧子,赵乐选中了一棵二十几米高的桉树,挥舞起斧子砍了下去,砍完桉树,赵乐就发现,斧头的刃口已经出现了裂缝,也难怪,毕竟是石头做的斧头,总不比铁做的,看来又要做一个新的斧头了,赵乐想到。 把桉树砍成十截,赵乐先去山上找来许多藤蔓,采用十字捆法。把桉树做成八截的木筏,剩下的两截带回家当柴烧,做好木筏,赵乐把东西都放在上面,用尽吃奶的力气把木筏推进小河里。 顺流而下,赵乐拿起一截桉树,撑着船,遇到暗礁就撑着船躲开。不到半小时赵乐就看到了那条胡月晕倒的地方,准备好上岸了。 第七章:荒岛生存之食盐危机 撑着船,赵乐找到一处礁石,慢慢的把木筏挺了上去,上了岸,赵乐就把木筏拴在了一截桉树上。 拖着袋鼠肉也上了岸,赵乐再次背起袋鼠肉,走向北方,那里有胡月,那里有家。 当看到赵乐从南面背着袋鼠肉回来时,胡月立刻迎了上去,看着赵乐身上的袋鼠肉,很震惊:“这,这是袋鼠?”“嗯。”能在自己的老婆面前炫耀也是让男人感到很骄傲的。 “你怎么逮到的,不会是去抓的吧,这太危险了,下次不可以这么做了。 ”胡月显然很担心赵乐的安全,“没事,是我挖的一个陷阱抓到的,怎么样,老婆,你老公厉害吧,来,亲一个。”赵乐没有在意胡月脸上的担心,嬉皮笑脸的对着胡月努努嘴。 胡月有些脸红,赵乐的强大她是知道的,以前在大学的时候,她就尝到过。这两天没见,听赵乐这么一说,胡月都有些动情了。 但胡月还是忍住了,现在没有保护措施,一旦怀孕了该怎么在这儿生存下去,要知道,在这没有人烟的澳大利亚怎么生孩子。 在昨天胡月就知道自己穿越了,因为,她在这里没有看到一个人,本来在船上感冒的胡月没有事干,便看起了关于澳大利亚的旅游书,上面说了,巴伦角岛和弗林德斯岛是澳大利亚人口最多的地方之一,这里的景色优美,非常适合人类居住,可是到现在,胡月也没有看见一个人,再加上昨天自己看到的那个土著人看自己的那副表情,完全就是没有见过自己这种人的样子。要不是怕打击赵乐,胡月早就告诉他了。 于是板起脸对着赵乐说:“别闹,你看你现在一身的袋鼠味,先去洗澡。”“老婆,我洗过了,你先把这张袋鼠皮找地方晒干,我去找点果子,咱们今天晚上做一个烧烤晚会。”赵乐恢复了常态,不再挑逗胡月,把袋鼠肉和皮放在救生艇上便对着胡月说道。 “赵乐,我想跟你说个事儿。”刚想去找果子的赵乐只听的胡月喊住自己,便回头看着胡月问道:“什么事?”“那个,赵乐你先做好心理准备。”“什么事你说吧。”“你有没有发现自从我们来到这儿,就没有见到过一个人,甚至昨天,我还见到了一个土著人,非常原始的土著人,还穿着兽皮做的衣服,我怀疑,我们应该是穿越了。”胡月面色凝重地对着赵乐说道。 听到胡月这么说,赵乐先是一愣,而后大笑道:“我家月儿就是聪明,连这都能猜的到,我也知道我们是穿越了,穿越就穿越呗,你没看那些穿越小说吗,穿越过后的生活简直了,能穿越是可是多少宅男羡慕的事呢。” 胡月听赵乐这么说,不免有些气愤,“人家好心跟你说,你还不当回事,真是气死我了。” 胡月一扭头,背对着赵乐,自己生闷气去了。看到胡月又耍起了小脾气,赵乐微微一笑,从后面抱住了胡月,嘴唇对着胡月的耳朵吹着气,说道:“就算是穿越了,我也依然会保护你,爱着你。” “可是,那爸妈,还有宝宝怎么办,他们可都没一起来,要是让爸妈知道我们失踪的事情该怎么办,还有宝宝,他才六个月大,就没有了爸爸妈妈,他肯定会伤心死的。”胡月边说边哭。 赵乐和胡月的孩子才刚出生半年,本来这次来澳大利亚旅游是想全家人一起来的,最后因为资金不够和老人的不愿意而流产。只来了赵乐和胡月两个人。 这下倒好,本来可以享受穿越古代澳大利亚永久游的全家人,现在变成了双人穿越古代澳大利亚永久游了,tmd最重要的是这还是一个单向列车,不带返回的。 没办法,胡月哭的太狠,赵乐只能安慰道:“没事的,有我在,爸妈他们,唉,假如他们知道我们的情况的话也会理解我们的,至于儿子,…………只要爸妈照顾好他我就心满意足了,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里好好生存下去,这样才能对得起爸妈和儿子。” “嗯,我知道,不说了,咱干正事吧,我都快饿死了,你怎么还不去摘果子啊,快去快去。”胡月一抹脸上的眼泪,转头推着赵乐走了。 看到胡月心情再次回好,赵乐便嘻嘻哈哈的去找果子了,“大王叫我来寻山哟~寻了南山寻北山哟~唉唉唉唉哟,唉唉唉唉哟~~”赵乐边走边唱不知不觉中来到了小河边,想着胡月最喜欢的是她家乡的螃蟹,草鱼,螃蟹吗,赵乐不知道澳大利亚有没有,不过他听别人说过澳大利亚有帝王蟹,不知道这里有没有。 赵乐想着中午做一个袋鼠烧烤,一个烤鱼,要是有螃蟹最好,再弄些浆果做个甜点。 先去抓个鱼,不过在比之前,赵乐要做一个鱼叉,上次抓鱼是用的桉树枝,没有鱼叉好用,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东北人,小时候,上树掏鸟蛋,下河摸鱼虾,不知道祸害了多少小动物,被动物界列为s级动物杀手之一。 没有鱼网,只能用鱼叉,赵乐找来放在小河边的那两截桉树,找其中细的,用斧头从上往下劈,削尖后,便一斧头砍下来,再用修甲刀精细地削。 耗费了赵乐二十分钟的时间,赵乐便做出来了一枝长一米二直径约两厘米的鱼叉,在鱼叉上绑着藤蔓,中间留着空,以便赵乐容易抓住,不会脱手。 叉头嵌入了两片尖锐的石头,并用藤蔓绑住,这个鱼叉兼石矛就做好了。 一如既往地老办法,赵乐先是去找石头,不过在找石头地时候,赵乐看到了桉树,可不可以这样,赵乐脑海中浮现出了这样的一幕。 说做就做,赵乐没有犹豫,把木筏解体,赵乐用藤蔓把每一截桉树连接在一起,然后插入河中,堵住了鱼儿的去路,却没有挡住河水的流动。这下,自己就有了鱼塘了,想什么时候抓鱼就什么时候抓鱼。 看准时机,赵乐猛的把鱼叉掷出,河水中便浮现出了浓郁的血水。有了桉树堵在这,大鱼都过不去,果然容易多了。赵乐又连续叉了三条鱼,这才离开,可是走着走着,赵乐就感到脑袋一阵一阵的晕,浑身没有力气,像是虚脱了一样。 这,这是怎么回事,我又没有脱水,又没有饿肚子,怎么会虚脱,啊,对了,盐,自从我来这里就没有吃盐,可是现在到哪里去找盐。赵乐大脑飞快地运转着,一下就想到了原因是什么,那么多野外求生纪录片也不是白看的。 在野外,盐是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人不能没有盐,没有盐,人就会浑身无力,头晕脑胀,这些都是缺盐的症状,现在的赵乐就是。 虚弱之极的赵乐突然想到了纪录片里放的应急预案:喝血。当然是喝动物的血,众所周知,血是咸的就是因为血里含有盐,确切地说应该叫氯化钠,看着手中提着的已经死去的鱼,赵乐忍住内心的恶心,嘴对着鱼的伤口处吮吸着。 鱼血果然不好喝,又腥又黏,怪不得只有鸭血,猪血没有鱼血。 但现在的赵乐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能救命就行。不顾鱼血的腥味,赵乐大口大口地吮吸,甚至已经达到了生吃鱼肉的地步。 刚喝完鱼血,赵乐就感到身体流失的力量仿佛又回来了,想着胡月也是两天没吃盐了,这会儿不会也虚脱了吧,人就是这样,一旦自己有什么事就会想别人也有。 赵乐连忙跑向胡月那里,却见胡月正站在海边,清洗着袋鼠皮,旁边的大石头上面晒着袋鼠肉,赵乐喊了胡月一声,胡月回头一看,问道:“赵乐,你怎么又回来了?” “月儿,你最近有没有吃盐。”赵乐向着胡月问到,虽然他从胡月的脸上并没有看出虚脱的样子。“盐,哦!对了,给。”胡月听到盐,好像想到了什么,从岩石后面拿出来一包用袋鼠皮装着的东西,递给赵乐。 赵乐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些呈颗粒状的黄白色晶体,比牙齿小一些。“这是,盐!” 第八章:荒岛生存之豪华午宴 “嗯,这是我再石头上晒的,那块石头中间凹下去了,我就把海水舀进去,从昨天开始晒的,今天收了半斤盐吧,这只是刚晒出来的粗盐,味道不怎么好,有些苦,但是可以保持日常的生活,今天我就找东西把它给弄成精盐,就不会有这么苦了。”胡月笑了笑,对赵乐说道。 从刚来到这儿时,胡月就感到头晕,开始她以为是没有吃盐的缘故,于是就弄出了海水晒盐,后来吃了盐过后,才发现原来是缺水导致的,这一吃盐过后,缺水缺的更厉害了,于是就踏上找水的路途,后来才碰上了赵乐来就她的一幕。 “好吧,我老婆就是聪明,我都没有想到。”赵乐听完尴尬地一笑,而后便把刚才的事给胡月说了一遍。 听赵乐说完,胡月便笑道:“我说你怎么一嘴鱼腥味,原来是喝鱼血了,给。”胡月把那包盐塞给了赵乐,说道:“带上这个,路上带着吃就不会晕倒了。” “对了,赵乐,把你的挖耳朵的那个东西给我,我做一个鱼竿,钓鱼吃。”“不用了吧,我在那边的河弄了一个鱼塘,以后就可以天天抓鱼了,不用再浪费时间钓鱼了吧。”“家里有粮,心里不慌,那一条海岛上的小河能有多少鱼,还是钓鱼来的稳定。”赵乐不得不佩服胡月的心细,自己找东西吃从来都是只看眼前,够吃就行。 “还是老婆聪明,我先走了。”把挖耳朵的耳扒给胡月后,赵乐便提着鱼叉去找浆果了,至于手枪和斧头则留在了胡月那里作为护身的工具了。 再次来到河边,不同的是,这次赵乐可是身上有盐的人了,刚过河赵乐就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这个是鸡还是鸟,怎么看怎么像鸵鸟,不过澳大利亚有鸵鸟吗,呃,这个东西好像在哪儿见过,哦!对了,我在澳大利亚的国徽上见到过,当时还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问了别人才知道,那叫鸸鹋,是澳大利亚特有的物种,比鸵鸟略小一些,据说是鸵鸟的亚种,在澳大利亚可以说是仅此于袋鼠的第二大食草动物了。 而现在赵乐看到的正在,呃,它是在拉屎还是……产卵?!赵乐没有看错,一个个墨绿色的蛋蛋,呃,是卵从那只母鸸鹋的菊花,呃,是输卵口滚了出来,掉落进母鸸鹋事先挖好的洞里。(鸸鹋是母的,我作证,我为什么知道,呃,脸红中~,那是一个甜蜜地晚上……嘿嘿嘿嘿嘿嘿。。。咳,进入正题。) 蛋,这个东西让赵乐想到了什么,蛋炒饭,青椒炒鸡蛋,西红柿蛋汤,紫菜蛋汤,这些都有些不现实,最现实的就是煮鸡蛋了,现在赵乐连煎鸡蛋都做不了,因为,他没有平底锅。 看来,晚上又能多一样东西吃了。赵乐想到,于是便走过去,母鸸鹋看到有人走过来,喽喽地叫着,想保护自己的蛋蛋,哪知赵乐一个石矛刺过去,只刺掉几根羽毛,母鸸鹋就落慌而逃。 看着母鸸鹋离去的身影,赵乐不禁埋怨道:“早知道它这么菜,就让它多生几个蛋在过来的。”过去看了看,嗯,还不错,有六个蛋静静地躺在刚挖的洞里,他们母亲的粘液还粘在蛋壳上,赵乐脱下衣服,(我在这里说一句,赵乐的衣服就和多啦a梦的口袋一样,简直是万能的,什么事都能干,这个可以在前几章看到,不过再好的衣服也会烂,也许用不了几次,衣服就烂了。) 包好鸸鹋蛋,赵乐没有停留,就回到了家里。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刮鱼鳞,煎鸡蛋,等等。 回到家,胡月已经做好了鱼竿,用着袋鼠肉作诱饵,在一旁的一个铁桶里,装着几条赵乐不认识的鱼。“赵乐,你怎么回来了,唉?你衣服里放的是什么,好漂亮!”胡月回头一看,就看到了赵乐衣服里包着的鸸鹋蛋。 赵乐递给胡月一个看,而后说道:“这是鸸鹋蛋,可以当特大号鸡蛋使,味道应该还好吧。” 胡月并没有听到赵乐说的,她此刻正沉浸在鸸鹋蛋的美丽中不能自拔。鸸鹋蛋通体呈墨绿色,但这个墨绿色是有些偏蓝的,而有的则是通体海蓝色的,看起来美丽无比。 不过再美丽的蛋,它终究是蛋,不会因为它的美丽而摆脱被吃的命运。 “老婆,先不要钓鱼了,把那些鱼洗洗,咱们准备吃饭了。”赵乐说着,把袋鼠肉插在篝火旁,烤着。另一边,胡月已经把鱼拿出来了,赵乐就提着桶走向了河边,舀了一桶水后便回来了。 放进去两个鸸鹋蛋,整个桶就快满了,鸸鹋蛋实在是太大了,即使这个桶是那种大号的,但是也差点装不下了。 用三支桉树枝支起铁桶,下面是篝火烧着,旁边烤着袋鼠肉,而胡月钓的鱼则被赵乐做成了生鱼片。 撒上一点胡月刚刚做成的精盐,放入口中,柔滑细腻,汁多肉嫩,真乃人间美味。 这味道,原生态的,(我作证,我为什么知道,那是一个……嘿嘿。)吃完了生鱼片,赵乐看到鸸鹋蛋一动不动,突然想到,鸸鹋蛋这么大,要煮到什么时候才能煮熟,还不如做一个鱼蛋汤呢。 过去摸了一下鸸鹋蛋,凉的,果然,鸸鹋蛋既厚又大,要是煮的话,需要很长的时间,而而做鱼蛋汤呢,则只需要很短的时间就能煮熟。 还好水煮的时间不长,赵乐把鸸鹋蛋拿了出来,放在锅上面,用斧头一敲,蛋壳就碎了,流出来白色的蛋汁。鸸鹋蛋很大,有一公斤左右,一个能顶几十个鸡蛋,看到一个鸸鹋蛋就够了,赵乐就把另一个鸸鹋蛋给拿了出来,放在一边。 鸸鹋蛋煮了三分钟的时候,赵乐就朝里面放入了鱼,煮了十分钟的样子,这还是赵乐加大了火力的结果,因为桉树是耐烧型的不是火大型的,所以才这么慢。 在煮鱼蛋汤的时候,赵乐又用桉树做了两个碗,至于筷子,很简单,把桉树的树枝削下来再简单的削一下就行了。 手拿着筷子,赵乐搅拌着铁桶里的鱼蛋汤,香味顿时就飘了出来,看到鱼蛋汤已经煮好,赵乐就把铁桶提了下去,旁边的袋鼠肉早已烤好,香味也是迎风吹来。 赵乐拿起一个袋鼠肉串递给胡月,又盛了两碗鱼蛋汤,这顿在澳大利亚算的上豪华的午宴就这么开始了。 第九章:荒岛生存之找到土著 先是袋鼠肉串,被赵乐和胡月吃了七串,每一串都有手掌那么大,赵乐吃了四串,胡月吃了三串,本来已经有了一些饱意的赵乐和胡月,闻到鱼蛋汤的香味时,又不禁馋起了鱼蛋汤的味道。 在两人都喝了两碗后,食量极大的赵乐也打起了饱嗝。胡月就更不用说了,吃的她靠在了石头上休息起来。 看着还有半桶多的鱼蛋汤,赵乐决定带着它去找土著人换东西,现在赵乐还缺很多东西,比如:衣服,赵乐和胡月来这两天了,期间各种工作繁忙,弄得一身臭汗,沾到了衣服上,虽然洗澡很勤快,但是耐不住刚洗完澡,就穿臭臭地衣服吧。 根据胡月上次说的,那些土著人对胡月没有多少敌意,赵乐就觉得可以用自己的这桶“神的食物”来跟土著人们换一些必备的东西,顺便还可以接触一下这些澳大利亚土著人们,毕竟,赵乐可不想一辈子呆在巴伦角岛这个小岛上。 来到这个时间就要做一番大事业,在赵乐眼中,征服世界就是大事业,征服世界需要很多东西,比如:军队,地盘,稳固的粮食生产,大量的国民,等等。 当然,这些还是先从澳大利亚入手吧。从澳大利亚入手,就要征服这片土地的实际拥有者,澳大利亚土著。这个时候,就不得不说赵乐占据的优势了,本来一家人来这旅行的话,赵乐就打算规规矩矩地去澳大利亚一些著名的景点去玩的。 但由于资金不足,赵乐就和胡月两个人来了,剩下的一些钱赵乐就和胡月打算去塔斯马尼亚岛的土著人部落去玩玩的,可是这些钱不够请向导的,于是赵乐就自学了澳大利亚的一些土著语言,由于土著语言过多,大概有两百多种,只学了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岛土著的语言,不过既然都是澳大利亚土著那么语言应该差的不多,再配上手势,应该可以弄懂。 懂得土著的语言,这让赵乐可以先接触土著,为以后要做的大事业做铺垫。 胡月正在休息,袋鼠皮在石头上晒着,现在已经干了许多,再晒个一两天,泡一下水就可以穿了。 提着鱼蛋汤,桶里装着舀子和碗,赵乐向着胡月说的土著离开的方向走去,赵乐带上了手枪,鱼叉留在了家里。不带鱼叉可以让土著人认为他没有威胁,带上手枪是为了以防万一。 提着鱼蛋汤,香味一路飘荡着,赵乐尽量往岛的中心走,那里有些大群的袋鼠,土著都在那里安家。 走着走着,赵乐突然看到前面的草丛后面有一个身披袋鼠皮的澳大利亚土著,他正手持着土著人常用的弓箭瞄准着一只袋鼠。 这种长长的弓箭是全球的土著都喜欢使用的武器之一,不需要多大的力气就可以使用,虽然土著们本来就没有多大的力气。 这个土著大约二十多岁的样子,脸上抹了许多的各种颜色的泥浆,身上裸露出来的皮肤上众多的细长的伤痕显示出了他已经成年。他正在全神贯注地盯着袋鼠,两只脚慢慢地移动着,一点一点地逼近着袋鼠。 也许是太年轻,捕猎经验不足,还没靠近袋鼠就被发现了,袋鼠噗嗤噗嗤地跳了两下,就逃走了。 那个土著一看袋鼠已经逃走,叹了一口气,把箭收好,准备离开了。就在这时,赵乐急忙走了上去,用土著语说道:“嗨!你好,部落的勇士。”那土著本来已经收好弓箭,一看赵乐出现,就立刻搭起弓箭,对准赵乐。 赵乐把鱼蛋汤放在面前,张开双手,表示自己没有武器,看到赵乐这样的动作,土著也放下了弓箭,用鼻子嗅了嗅飘荡在空气中嗯鱼蛋汤的香味,脸上露出一副陶醉的神情。 也难怪,澳大利亚土著由于食物丰富,(袋鼠虽然没有后世的多,但是养活区区几十万的土著人还是足够的。)没有进取的动力,根本就没有农业,一切食物全靠采集捕猎,还属于游牧民族。由于食物的丰富,土著人的社会等级甚至还没有到达奴隶制度,还停留在原始的父母系社会制度,各个部落分散在澳大利亚各地,这直接导致了后来英国人来到此地后不费吹灰之力就荡平了澳大利亚的土著,迅速占领了整个澳大利亚。 这个土著从来没有见过这种美味,想去伸手舀着喝,又觉得那个黑色的东西有些奇怪,不敢上前。 看到土著这样的动作,赵乐心中大喜:这事儿有门。于是舀了一碗鱼蛋汤递给他,土著一看有鱼蛋汤喝,便立刻接下,不顾三七二十一,埋头就喝了起来。 土著一口气喝完,眼巴巴地看着赵乐,看着土著的这种眼神,赵乐就又盛了三碗给他喝,终于喝的他直打饱嗝,所谓吃人手短,拿人手软,即使是澳大利亚的土著也知道。瞬间,土著对赵乐的态度就温和了许多,对着赵乐说了一大堆听着很糊涂的话,赵乐挠了挠头,想了想,连蒙带猜,终于弄懂了他的意思,大概就是说想让赵乐把这桶鱼蛋汤带回去给他的部落,赵乐想了想,对着那个土著说:“我能不能去你们的部落,我还有很多好的东西,想跟你们换一些东西。”随后看到土著一脸懵比的样子,赵乐又用手比划了两下,土著才搞懂赵乐的意思。 搞懂赵乐的意思,土著脸上露出了笑容,立刻拉着赵乐向着南方走去,走了大概有十几分钟,赵乐来到了一处土著人的部落。 面前是一片茅草和树枝搭建的屋子,一些五六岁的小孩跟着一群女人们在采集各种东西,茅草,浆果,柴火等。另一些更大的十一二岁的孩子则跟着部落里的男人们在练习弓箭和回旋镖。 说起这回旋镖就不得不说起澳大利亚土著使用的武器。他们常常背着弓箭,腰间挂着回旋镖,通常多用远程打击,相比较别的地方的土著,澳大利亚土著使用的武器更先进一些。 回旋镖是一个神奇的物品,他在土著中的名字叫做飞来去器,意思就是飞走还能回来的东西。这种东西能打到很远的东西,大概能打到一千多米远,是古代的战争神器。 看到土著带着赵乐来到这里,其他的土著立刻围了上来,其中一个健壮的中年男子对着赵乐身旁的土著说道:“克鲁克,他是谁!”中年男子好像很有威信一样,听到中年男子一说话,克鲁克就立刻回答道:“尊敬的东斯勇士,这是我在捕猎的时候遇到的一位朋友,他有着非常美味的食物,说要送给我们。” 克鲁克说完,就把赵乐的鱼蛋汤拿了出来,土著们一闻这诱人的香味,立刻就有人流下了口水,东斯先是向克鲁克问道:“你已经喝过了?”克鲁克回答后,东斯就向着赵乐说着:“远道而来的朋友,感谢你送给我们的礼物,我们也有礼物要送给你。”虽然听的不是特别懂,但大概的意思还是听出来了。 土著人这么热情,自己的鱼蛋汤没有白费,赵乐向着东斯回答道:“不用客气,我只是想换取一些东西。”“嗯,好吧,我带你去见一下大祭司和族长。” 第十章:荒岛生存之族长之女 跟着东斯来到一处特别大的屋子,东斯先是让赵乐在外面等着,自己走了进去。在等了二十多分钟后,在见到东斯还没有出来,赵乐有些急躁,可是又不敢进去,怕万一冲撞了土著人,自己的小命就不保了。 就在赵乐焦急的等待着的时候,一旁突然窜出一个身影,向着赵乐大喝道:“你是谁!”赵乐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却咽下了口水。 来者是一名小萝莉,一米六几的身高,健康的小麦色皮肤显示出了她原生态的美感,一袭袋鼠皮裙让她青春四溢,袋鼠皮包裹下的一双大长腿露了出来,一头黑色的长发披在脑后,完美的身材比例让她显得美艳动人。 看到赵乐灼人的目光紧紧地盯着她,那萝莉不禁有些脸红,向着赵乐怒叱道:“唉!你在看什么!”“看,看美女。”赵乐已经看呆了,深受穿越小说毒害的赵乐知道,穿越的猪脚都是要三妻四妾的,既然穿越了,那就潇洒一回。 虽然有些对不起胡月,但是自己这也是政治婚姻啊,一旦泡到眼前的这个萝莉,那么自己和这个土著部落就会更加亲近。日后再用些办法,这个土著部落肯定能为自己所用,有了一支百十人的队伍,到时候四处征服其他的土著部落,慢慢壮大实力,来日方长定能征服整个澳大利亚。 虽然这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小萝莉,样子也就十四五岁,看着萌萌哒,赵乐都有些不忍下手,不过这在土著部落里是很常见的。有的女人十四五岁都有一两个孩子了,想想也就释然了,毕竟穿越到古代,咱可是要秉承封建主义大老爷的一贯作风的。 萝莉虽然不知道美女是什么意思,但是看赵乐那一副猪哥样,也就猜的八九不离十了。一抹绯红映上了她的脸颊,看到萝莉脸红了,赵乐不禁在心中嘿嘿笑到。刚想上前搭讪,就听见背后传来一道声音“咦,克洁儿,你怎么来这里了。”回头一看,东斯已经出来了,站在赵乐背后的他看到萝莉后,愣了愣道出了她的芳名。 “克洁儿。”赵乐在心中默念道。克洁儿看到东斯后,就对着东斯问道“东斯,他是谁?”东斯一听克洁儿问,就回答道:“这是从北面来的朋友,他要和我们部落换东西。” “东斯,请叫我的名字,我叫,呃,我叫安卓,对了,东斯,她是谁啊?”赵乐也向东斯问道。“哦,好的,安卓,她是我们族长的女儿,克洁儿。”纳尼?!族长的女儿,我草,怪不得,我说澳大利亚土著的颜值什么时候这么高了,原来是族长的女儿,这要是泡上了不就能直接融入土著部落里了吗。 赵乐已经陷入yy中不能自拔了,一旁的东斯说道:“安卓,族长邀请你进去谈话。”听到这,赵乐不敢怠慢了,要是一个不小心惹怒了族长,别说泡妹征服世界了,有可能直接被乱箭射杀了。 毕竟,目前的赵乐还没有弄懂土著人的心思,虽然看着东斯不错,人诚实,好相处,但是能当上族长的肯定都是人精,得需要谨慎对待才行。 走进屋子里,迎面看到的是一个火塘,上面架着烤袋鼠肉,坐在火塘旁的是一个中年男子,说是中年男子,也不过三十多岁,不过这在土著部落里算是中年了,因为他们十几岁的时候就结婚生孩子了。 男子穿着袋鼠皮缝制成的皮衣,在他背后的墙上挂着一副长弓和一把石矛,那是他的武器,象征着他的力量。 “远道而来的朋友,感谢你赠送的礼物,这张袋鼠皮是我的战利品,送给你,请过来和我一起享用美食。”族长说着,把一张巨大的袋鼠皮递给了赵乐。 “谢谢您的馈赠,我也有礼物送给您。”赵乐接过袋鼠皮,坐了过去,从衣服里掏出那包大中华,抽出两根烟来,递给族长。赵乐自己并不抽烟,这盒大中华还是一个在船上遇到的东北老乡送的,不好扔掉,就带在了身上,没想到现在成了赵乐贿赂土著人的工具了。 族长伸手接过,不知道该怎么用,赵乐把手伸过去,打开了打火机,“嘭”的一声,火苗冒了出来,族长显然被吓了一跳,看到凭空冒出来的火苗,立刻将烟放在了一旁,对着赵乐手中的打火机膜拜起来。同时口中还低语着一些赵乐听不懂的话语。 虽然赵乐这是高档充汽的打火机,不比那些一块钱一个的普通打火机,但也经不起长达几分钟的燃烧,打火机的外壳温度已经到了可以烤红薯的地步,赵乐可不想打火机就这么报废了,于是就关上了打火机。 看到打火机忽然灭了,族长愣了一下,随后对着赵乐说道:“远道而来的客人,神的使者,精灵之子,您有什么需要乌克部落的协助,我们当全力以赴。” 听到族长的话,赵乐懵比了一会儿,才弄明白,感情这土著族长把自己当成神的使者了,用打火机弄出来火,这在现代人眼里是很正常的。 而在古代的土著眼里就很不正常了,他们无法解释这里面的原因,就认为这是神的杰作。其实别说澳大利亚的土著了,就算是东,西方的人也解释不了这是为什么,于是他们就把这种事件归功于上帝魔鬼或神仙妖怪。 弄清楚了事情的赵乐向着族长问道:“乌克部落有什么需要我的帮忙的,至于我,神是不需要协助的,神没有麻烦。”赵乐迅速地把自己代入到了神的使者,精灵之子的身份中。 “是的,请问使者的名字。”族长先是问了赵乐的名字,邪恶无比的赵乐很欠揍的把安卓这个名字告诉了他。 “安卓使者,我们乌克部落是神的忠实使徒,可是却受到了野蛮人的攻击,我们请求安卓使者向神借用力量把他们消灭。”族长说出了困扰乌克部落已久的烦恼。 在前几年,本来平静地巴伦角岛发生了大事,原本没有人烟的西边海岸来了一群人,他们一行两三百人,其中男人众多,大约有一百多人,占了总人数一半左右,比乌克部落这个五百人的大部落的男人还多,而且他们嗜血好战,战斗力不俗,一路从西海岸杀到巴伦角岛的中部,统一了西部的三个部落,人数也达到了五百人的样子,和这里的统治者乌克部落对峙了起来。 期间还侵略了乌克部落控制下的两个小部落,杀死了许多人,还俘虏了部落的族长,这让乌克部落的威望大大降低,再照这个样子发展下去,乌克部落被吞并也是迟早的事。 本来乌克部落的族长巴戈尔是不想发动战争的,澳大利亚的土著内心是爱好和平的,当然这也多亏了澳大利亚的食物丰富,不然,内心再和平的人在食物的威胁下也会铤而走险,发动战争。 不像东北亚四岛上的倭人,没有战争他们是绝不会自己发动战争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澳大利亚的土著才这么轻易地被英国人给征服的,要是他们天生好战的话,也许会像非洲的黑人土著那样,建立起自己的国家,跨入奴隶制或封建制社会。虽然这不足以抵挡西方侵略者的脚步,但,至少在殖民主义倒台后可以复国,可以拥有自己的国家,自己的人民。 现在的澳大利亚土著人已经被白人给同化了,只有老一辈的人还依稀记得自己的部落被白人给屠杀的事情,那是更老一辈的人讲给他们听的。 第十一章:征服霸业之巴伦角风云(一) 族长向赵乐说出了原因,赵乐听完立刻明白了,tmd闹了半天,原来这个部落有个强敌在虎视眈眈啊,不把那个敌人干掉的话,自己这个神的使者,精灵之子的身份就会受到质疑,就算用神的名义来推脱的话,自己也别想控制这个部落了。 看来要想办法把那个部落给消灭掉了,赵乐想到。随后对着族长说道:“咳咳,神正在和西方的恶魔战斗,没有多余的神力来帮助你们,我会找一些东西帮助你们消灭那群野蛮人的。” “感谢伟大的神,感谢伟大的精灵之子。”族长又对着赵乐膜拜起来,赵乐急忙说道:“先给我找些人,我带他们去寻找神的遗址。”族长一听,立刻把门外的东斯叫了进来,对着东斯说:“这是精灵之子,伟大的神的使者,他将带领我们消灭那群野蛮人,现在你的任务就是带着部落的勇士跟随精灵之子去寻找神的遗址。” 显然,东斯对此很惊讶,看了看赵乐,又看了看族长,这才带着赵乐走了出去,在澳大利亚的土著部落中,族长的命令是不可违背的。 跟着东斯,赵乐来到了部落的中心,一片大大的广场,呃,其实只是一片平整的土地罢了。前几天刚刚狩猎过一次,所以部落里大部分的人都在,在广场上的有一些人在工作着,女的在晾干袋鼠肉,男的在整理他们的武器,因为西面那个野蛮人部落的原因,整个部落都处在紧张地气氛中。 看到东斯带着赵乐来到广场,不少人都停下了手中的活,向这边看来,因为东斯可是全部落最厉害的勇士,曾经一人独自杀掉八头袋狼的他在部落里是仅次于族长,大祭司,和长老们的人。 东斯先是对着那群男人们大声说道:“勇士们,停下你们手中的活,这位是伟大的精灵之子,神的使者:安卓,他将带领我们去寻找神的遗址,运用神的力量消灭那群野蛮人,你们十个人跟我来,剩下的人,做好准备,等我们回来一起杀向野蛮人。”听到东斯的话语,底下的男人顿时热血沸腾了,一起举起了肩膀大声地吼着。 带着十个部落的人走到附近的小山上,赵乐对着东斯说道:“东斯,你们部落附近有没有黑色的石头,很坚硬的那种,就像是……纳尼?!这,这。”其实所谓的寻找神的遗址不过是找铁矿罢了,毕竟赵乐又不是真的精灵之子,神的遗址,什么鬼啊!赵乐可不信神呀鬼呀的,可是又要打败人数比自己这方多的敌人,只能用一些别的手段了。 比如:炼铁,这就是一项,有了铁,就可以制造刀、剑、铠甲了,像这种东西,不要多,百二十套,不说征服整个澳大利亚了,但是消灭一个巴伦角岛上的野蛮人部落还是轻轻松松地。 因为赵乐看到乌克部落使用的武器时就笑尿了,这尼玛,弓箭,长矛,tmd全都是纯天然的,连一点铁渣子都没有,怪不得后来澳大利亚那么轻易地就被英国人占领了。 这尼玛地连我大****的小弟印阿三,拥有基础军队的印阿三都被英国人给轻易地征服了,你tmd一个连炼铁都不会的野蛮人种,不被轻易地征服,都对不起大英帝国的海军。 虽然这么说有些鄙视乌克部落的嫌疑,但这确实是事实,不过自从赵乐来了以后,这段历史就会被改写,他会带领着澳大利亚的土著征战四方,建立一个庞大的国家,由人民进行投票选取主席,治理国家,这是残留在赵乐脑袋里的社会主义思想作祟的结果,不过,这种思想终究不适合古代,古代更讲究的是帝王主义,封建主义。 看着脚下的铁矿石,赵乐哈哈大笑,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刚想让东斯去找铁矿,正愁没有参照物呢,脚就踢到了一块铁矿石。 拿起铁矿石,赵乐对着东斯说道:“东斯,就是这个,只要你能找到很多的这个东西,我就能召唤出神的遗址中的物品了,带有神力的东西,会让你拥有无敌的力量。” 东斯看了看赵乐,有些犹豫,对着赵乐说:“伟大的精灵之子,神的使者,您确定找到这个东西就能召唤出神的遗址?”东斯显然有些不相信赵乐的话,赵乐一听,顿时就不乐意了,我草,老子让你找铁矿,是帮你炼铁的,炼铁是做刀、剑、铠甲的,做刀、剑、铠甲是让你们好杀了那群野蛮人的,怎么?你还不乐意是吧。 看着赵乐板着的脸,东斯立刻就把那幅不相信的表情收了起来,带着赵乐往山下走了。 来到的是山下的一片,呃,妈蛋!好好的一个铁矿被尼玛土著****当成了茅次坑(老家土语,厕所的意思。)看着眼前这一片露天铁矿,赵乐很高兴,虽然那遍地都是的,呃,黑翔!黑色的翔啊,有木有?妈蛋!摆明了这是放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啊! 一个不小心就踩上了土著的“地雷”,旁边的一众土著仿佛找到了笑点低到极致的样子,一个个憋红了脸,谁让这个精灵之子非要来这里的,还说什么找到这些黑色的东西就能召唤出神的物品,好吧,你召唤吧,我看你怎么召唤,嘿嘿嘿。 妈蛋!草!叫你们再笑,看老子不玩死你,赵乐在心中暗暗地腹语着。“来,东斯,你带着他们一起抬几个大块的铁矿石运回去,什么?脏?没事,多大的事儿,回去洗洗就行了,走吧。”没有理会土著们幽怨的目光,让他们抬走一些大块的铁矿石后,赵乐走到了露天铁矿上。 身为咱老东北人,石油铁矿什么的咱可见多了,当年******时期家里留下了几口坎锅,在赵乐出生后,家里条件好了,赵乐的父亲还用坎锅炼过铁,给赵乐做一些玩物。童年时期的赵乐就是和坎锅炼出来的铁做的玩物一起度过的。 虽然没有坎锅,但是赵乐可以烧耐火砖,用耐火砖来炼铁,也是可行的。这片铁矿质地还不错,虽说澳大利亚的矿产大多是在中西部,但作为坐在矿车上的国家,其他地方也是有一些零散地矿产的。 最重要的是这片铁矿是露天的,可以直接开采,这对于赵乐来说是最重要的,因为没有开凿工具,想挖开铁矿需要很长时间。而且,进入矿洞是非常危险的,在这个没有一点防护工具的地方,万一死了几个人,乌克部落对自己地信任也就大幅度下降,到时候再想控制乌克部落征服澳大利亚就很吃力了。 看完了铁矿,赵乐记下了位置就向着部落的广场走去了。 第十二章:征服霸业之巴伦角风云(二) 走到广场上,东斯一行人已经把那几块铁矿石搬到了广场上,一群土著围着铁矿石叽叽喳喳的说着。 “这不是后山的厕石吗?怎么把它搬到这来了。”“好像是精灵之子大人让东斯勇士带着人搬来的。”“精灵之子大人是谁?”“精灵之子就是刚才克鲁克带来的那个人,听族长说,精灵之子大人能动用火之力,会凭空制造火焰,精灵之子大人还说能找到神的遗址,能制造神的武器,帮助我们消灭那群野蛮人。”“那精灵之子大人现在在干什么?难道要用那些厕石制作神的武器吗?”“我也不知道,先看着吧,精灵之子大人肯定会做出神的武器的。”“呢。” 东斯带着人搬好铁矿石后,向着赵乐问道:“精灵之子大人,现在要干什么。”东斯对赵乐的态度还是很恭敬的,因为刚才,赵乐已经给他演示了一番自己的“火之力”。不出赵乐所料,当东斯见到那突然冒出地火苗时,虽然没有族长那么夸张,但是也是满脸地震惊,对待赵乐像部落里的祭司一样。 “你们几个去找沙子和土。”赵乐对着东斯说,让他们去找沙子和土了,自己则带着剩下的土著去找木头,在炼铁的过程中加入一些木炭会让炼制出来的铁变得更坚硬,古代的钢就是这么慢慢的摸索炼制出来的。 还好乌克部落是海岛上的部落,不和大陆上的那些部落一样属于游牧部落,因为海岛土地稀少,所以,乌克部落已经是踏上了农耕文明发展的道路了。大陆上地广人稀,土著都是处于游牧状态,而海岛土地稀少,所以,在乌克部落里还是有一些物资储备的,木头,就是其中之一。 在带着土著去取木头的时候,赵乐看到了一个土著人,确切地说是一个……祭司。 这个祭司头顶插着几根鸸鹋的羽毛,身上的袋鼠皮呈着黑灰色,显示出它被岁月侵蚀的痕迹。脸上涂抹着几道不同色彩的泥浆,手里提着一根用桉树做成的手杖,蹒跚的走着。 应该是看到赵乐了,祭司停下了脚步,提起手杖,指着赵乐问道:“喂,你是谁?”听见祭司叫自己,赵乐不甘的回了头,说道:“我叫安卓。”“安卓?部落里没有你这个人,说!你是谁!”祭司猛的把手杖柱在地上,面色阴沉地问着赵乐。 看到祭司这么吊,赵乐不乐意了,哎呦我草!tmd你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子,整天招摇撞骗,也只有澳大利亚的土著还这么****,像什么非洲的土著都不信东西了,现在老子来了,你还敢骗人?信不信我用科学蹂躏你。 淡定地拿出打火机,“啪”的一声,火苗就冒了出来,突突的火苗热烈地燃烧着,然而祭司却像见了鬼一样,呆在了那里,双眼紧紧地盯着打火机上的火苗。 “看到没,我是精灵之子,安卓!”说完赵乐就关上了打火机,要照这样下去,每见一个人就开一次,打火机根本不够用啊,再说,也要保持足够的神秘感才能对的起精灵之子这个称号。 祭司的眼睛闪了一下,恢复了神智,对着赵乐恭敬地问着:“精灵之子大人还请跟我一起去见乌克部落的族长,克风。”哦,原来族长叫克风,记下了族长的名字,赵乐挥了挥手,对着祭司说道:“不用了,我已经去过克风族长那里了,听他说你们乌克部落受到了野蛮人部落的攻击,我就去找神的物品制做神的武器了,现在要用这些木头,你没意见吧。” “没,没有意见,精灵之子大人想用就用,制作神的武器最重要,有了精灵之子大人的帮助,那群野蛮人一定会被消灭的。”祭司笑着对赵乐说道。 “嗯。”回应了一声,赵乐就带着已经拿出木头的土著们离去了,赵乐不知道的是,就在他刚离开的时候,祭司面色阴沉地自言自语着。 “精灵之子?怎么会这样,看来要尽快告诉他们了,不然等精灵之子做出神的武器,他们可就打不过乌克部落了。” ………… 回到广场上,东斯已经带人回来了,他们用袋鼠皮辅以藤蔓编织成框子,运回了九大框子的沙子和土。看到赵乐带着木头回来,就迎了上去。“安卓大人,接下来要干什么?”“嗯,不错。”赵乐看着九大框子的沙土,满意地说道。 “接下来,你们把这些沙土按土多沙少的比例用水混合成泥,剩下的人跟我走。”让东斯在这儿活泥,赵乐带着土著回到了胡月那里。 “赵乐,他们是?”看到赵乐带来的一众土著,胡月疑惑地向赵乐问道。赵乐让土著们退到了一边,向胡月走去。“月儿,你说我们既然穿越了,就要过得好好的才对得起爸妈和儿子是吧。”“嗯。” “而在古代要想好好生活,就要手中掌握着属于自己的力量,现在我已经是乌克部落的精灵之子了,我们有来自未来的知识,只要运用合理就能建立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国家,这样才能在这里好好的生活下去。”“嗯,我知道,以前就看过很多的穿越小说,古代人无视法律,想杀人就杀人,要想保护好自己就只能让自己变得强大,才能使自己不受欺负。”胡月看着赵乐,真诚的回答道。 “唉!对了,赵乐,你跟我过来。”胡月好像想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拉着赵乐走向了救生艇下。 在救生艇下,赵乐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这,这……”赵乐一脸不相信的表情,因为眼前的这个人是。 “赵乐,怎么了,就在你刚走过后没有一会儿,我就看见海面上漂来一个人,看这样子,和我们一样也是穿越过来的,就把他救下来了,不过他好像很虚弱,到现在还没有苏醒。” “胡月,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王华吗?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同学,穿越之前本来想去霍巴特找他的,没想到他竟然也在那条船上,更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和我们一起穿越了。”赵乐面带喜色,双眼紧紧地盯着躺在地上的李华。 “他,他就是李华,真没想到。”胡月也是很开心,至少以后不会是只有自己和赵乐孤单的两个人了,而土著,在胡月眼里暂且还算不上是自己这类人。 “嗯,好了,克鲁克,你过来。”赵乐向克鲁克挥了挥手,把他叫了过来。“你们,现在把他们两个送回部落里,在部落里等我,回去告诉东斯,叫他先升起一堆大火,中间留着空,好了,回去吧,我还有事,一会儿我就回去了。”对着克鲁克说完,胡月就紧紧的抓住了赵乐的胳膊,问道:“你去哪儿,带我一起,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第十三章:征服霸业之巴伦角风云(三) “月儿乖,我这是要去干正事,你就安心的跟着他们走,到了部落里,你去找东斯,他会安排你的,我先走了。”赵乐说完把克鲁克拉了过来,问好了野蛮人部落的方向后,就离开了,留下了懵比的克鲁克。 赵乐狂奔着,一路奔向野蛮人的部落,终于,在跑了约有五公里左右,走了十几公里后,md才看到一处建筑。 赵乐此行就是为了一探野蛮人部落的究竟,这一次来看,果不其然,怪不得乌克部落被野蛮人部落欺负到家门口了。看人家的部落,守卫森严,井然有序,来回有人巡逻,一队三个人,一个拿着弓箭,另外两个拿着长矛,这么牛逼的阵容,想必这个部落的族长也很牛逼。相比之下,乌克部落就显得很弱了,整个部落几乎见不到人巡逻,男的都去干打猎或者砍树等等的事情了,而女的则干在采集浆果,照顾孩子等等的事情,这么相比之下,乌克部落被欺负也就不奇怪了。 更可怕的是,赵乐还在野蛮人部落的一些弓箭手的弓箭上发现了蹊跷,在阳光下,那些弓箭的箭头发出了极为耀眼的光芒。 那耀眼的光芒,这绝对不是石头做的箭头,赵乐在心中嘀咕着。 铁!对,应该就是铁,看来他们已经掌握了一些炼铁的技术,不过由于炼铁方法不对,所以炼出来的铁产量很少,只能装备一些到箭头上。不过这也足够他们在澳大利亚横着走了,因为别的部落根本连铁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还怎么跟他们斗。 还好老子手里有枪,嘿嘿,赵乐脸上狞笑着,摸了摸怀中的沙漠之鹰,一直都没有用,还是五颗子弹。 这也是赵乐独自一人来这里侦探的仪仗,带上那些土著来还影响自己,不如一个人来呢。 野蛮人部落,哦,不,现在的他们比乌克部落更先进,嗯,就叫战争部落吧,赵乐这样想着。 战争部落的建筑很坚固,整体是用木头加石头活泥做成的,底部留着一个门,上面还有一个瞭望塔,不过不是很高,只有四五米的样子。上面站着一个手持弓箭的战争部落的战士,四处望着。 看到这里,赵乐不禁打了个冷颤,泥马,这也太危险了吧,自己面前只有一片灌木丛,虽然不是多稀疏,但是也挡不住自己衣服的颜色啊,在这土著都穿袋鼠皮的巴伦角岛上,自己的海蓝色衬衫显得尤为显眼,虽然衬衫已经被自己弄得灰不溜秋了。 四下望去,赵乐找到了一条逃走的路径,矮着身子退出灌木丛后,赵乐拽了好几把灌木叶糊在身上,快速地跑了出去。 离开了瞭望塔的视野范围,赵乐走在草地上,一路上没有见到过什么土著,有的也只是战争部落和乌克部落的土著在采集捕猎。当然,来采集捕猎的战争部落土著都是被战争部落征服的其他小部落的土著,战争部落的原班人马都在磨刀霍霍,准备一举打败乌克部落,统一巴伦角岛。 在走到一半的路上,赵乐看到了一个正在快步行走的土著,看这样子,是乌克部落的人,但是乌克部落的人怎么会朝着战争部落的方向去。 双方还未开战,假如这个时候乌克部落的人前往战争部落的地盘,极有可能引发双方的大战。 这个时候开战对乌克部落来说,绝对是处于劣势的,因为战争部落的士兵人数要比乌克部落多,而且训练有素,还有铁制作的箭头,在这种劣势情况下,贸然开战乌克部落必败无疑。 那个土著还在朝着战争部落的方向跑去,赵乐觉得有些蹊跷,便跟了上去,果不其然,那乌克部落的土著就是冲着战争部落去的。 快要到战争部落了,赵乐找准机会,一个猛扑,把土著扑倒在地,那土著显然没有想到会有人偷袭他,没有防备,被赵乐钳住了脖子,不能叫出声来。 赵乐用胳膊钳着他的脖子,拖到了一旁的树后,稍稍松开了一点,让他得以说出微弱的声音。 “你,你是谁?”赵乐当然不会傻傻地回答他,只是猛的一勒,问道:“说!你是什么人,去野蛮人的部落干什么!” 土著吃痛,奋力咳了几声,眉头皱了几下,却还是不说,赵乐看他这么嘴硬,冷笑一声,抓住他的胳膊,反掰到他的背后,一拽,土著就低沉的哀嚎一声。 就这样拽了好几下,土著就撑不住了,招了出来。 原来土著本是另一个部落的人,在部落被战争部落灭亡后,逃到了乌克部落。本来他是想在这里好好的生活的,没承想,祭司找上了他,对他许以重诺,让他给战争部落送话。 弄清楚事情的缘由,赵乐心中大骇,这尼玛,部落里竟然出了叛徒,而且叛徒还是部落的祭司,这下可要谨慎对待了,想要解决掉祭司,最好是抓他个现行,不然,想扳倒他还是很困难的。因为祭司在部落里生活了很多年,说他背叛部落,就算是赵乐也觉得不可能,可是人证在这,这个土著也不会说谎的,如果祭司没有背叛部落的话,他敢这样说,一定会被惩罚的,只有祭司真的背叛了部落,他才会说这话。 现在最重要的事是问清楚祭司让他去送什么话的,赵乐又是一勒,土著低嚎一声,没等赵乐问,就把后面的事情全部招了出来。 祭司叫他去战争部落传的话是说,乌克部落出现了一个精灵之子,要制造神的武器,你们最好在明天就发起攻击,到时候杀了那个精灵之子,神那边,就交给我来摆平。 听完这话,赵乐顿时就感到一阵寒气在身上爬来爬去,弄得他很不舒服。这尼玛要不要这么玩呀,草!tmd就和玩红警一样,自己才刚部署好基地车,别人就打上门来了,这还怎么玩,如果不想办法的话,这就直接一波jj了,到时候乌克部落被战争部落干掉,就以这祭司的话,自己绝对活不过一天。 到最后就算逃了出来,也要继续跑路了,哪里有现在这么悠闲,不过,要想拖住战争部落,现在只能靠祭司了。 脑袋一转,智商高达220的赵乐就想到了办法,在土著耳边威胁地说了几句话,找来藤蔓绑住土著的双手,赵乐就这么带着他向着乌克部落的方向走回了。 第十四章:征服霸业之巴伦角风云(四) 一路上,土著也不说话,只是任由赵乐牵着手上的藤蔓朝着乌克部落的方向走去。 回到部落里,赵乐先是把他拴在树下,虽然有些土著向这边看来,但是碍于赵乐精灵之子的身份,没有说什么。想必东斯已经把自己的身份都给部落里的人说了,赵乐想到。 没有在意这些目光,赵乐先是去广场上把东斯找来,带着他又找到了族长和长老们。说到这个长老,在这里就不得不说一下了,长老呢,很像玄幻修仙小说里的长老会,和现代的董事会差不多,有什么事情,大家一起商量,当然这些长老都是从德高望重,在部落里地位较高的人中选出来的。 大家把事情弄得差不多了过后,再由族长和祭司决定,就这样,部落里的大事就这么解决了。 赵乐要是想掌控部落的话,必须控制住族长,祭司,长老的位置,族长的话,只要自己带领乌克部落打败了战争部落,威望一定是不可一日,如果再泡上了族长的女儿:克洁儿,族长的位子一定非自己莫属。 祭司呢?哼!这次就是要搞掉他,再以自己精灵之子的身份等上祭司宝座就可以了。 剩下的能阻挡自己大业的就只有长老了,乌克部落的长老有十几个人,全部都是六七十岁的老头子了,最年轻的也都是五十多了,虽然没有明确的年龄,但是一看就知道了。到时候,只要自己威望够了,发动年轻人可以直接告诉他们,你们已经老了,现在不同于往日了,需要我们这些年轻人来掌管部落了,自己再出来活活稀泥,差不多就ok了。 带着族长,长老,东斯等一众人,赵乐来到了拴那个土著人的树下。看到拴在树下的土著人,东斯立刻向赵乐问道:“精灵之子大人,您为何把绥离拴在这?” 摆摆手,赵乐对着一众土著说道:“东斯,族长,长老们,你们先别急。跟着我,等会儿就知道了。”说罢,就解开了绑在绥离手上的绳子,向着祭司家的方向走去。 边走赵乐边对绥离说:“绥离,你不要害怕,等会儿你进去,照常说话,祭司要是问你野蛮人的部落怎么回答的,你就说他们决定明天进攻我们,明白了吗,一定不能紧张,要是漏了馅;哼!你就别想见到明天的太阳了。” 萝卜大棒一起用,不怕绥离会叛变,果然,在听到赵乐的话后,绥离先是打了一个哆嗦,随后重重地点了几下头,走了进去。 看到绥离走进去后,赵乐就招呼着东斯,族长,长老们一起呆在屋子的旁边,偷听着里面的对话。 “嗯,绥离,你来了,说吧,他们是怎么回答的。”屋子里,祭司看到绥离进来后,问道。“是的,祭司大人,他们说可以,明天就可以攻打乌克部落。”绥离低着头,说道。 屋外,赵乐和一众土著在侧着耳朵听着里面的对话,一众土著先是面带疑惑的听着,随后脸色就黑了下来。嘿嘿嘿,这下玩不死你?族长的脸色很沉重,后果很严重! 一众长老也是眉头紧皱,唯有东斯趴在墙边听了半天还没弄懂,懵比的挠了挠头。“没有你的事,对了,我的那个朋友怎么样了?”向着东斯问着李华的情况,东斯说他没看,带着赵乐到了一间屋子里,就走了,留下了一群还处在懵比状态的土著。 进入了屋子里,赵乐就看到了躺在袋鼠皮铺的床上,至于胡月,据东斯说,她去教导土著女人们编制草绳去了。 看到赵乐进来,李华就坐了起来,对着赵乐笑骂道:“赵乐,没想到啊,你竟然也在那条船上,这些年过得怎么样?来澳大利亚旅游也不去霍巴特看看我。” 听到李华这么说,赵乐就知道胡月没有跟他说穿越的事情。习惯性的撇了撇眉头,赵乐说道:“这些年过得还行,上完大学就打了几年工,挣了点钱回家搞了土鸡养殖,挣得钱还是挺多的,就来澳大利亚旅游了,本来想着就是去霍巴特看你的,没想到出了这裆子事,就来这里了。” “什么事啊?咱们不是在澳大利亚的土著部落里吗?”李华见到赵乐不同以往的神情,问道。 “是的,这里确实是澳大利亚的土著部落,不过,不是二十一世纪的,到现在我还没有弄明白这是什么时候。”赵乐略带一丝苦涩的的回答着李华的问题。嘭!!!李华很震惊,“赵乐,照你这么说,我们是,穿越了?”“不错,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我们应该就是穿越了,看现在的澳大利亚,全部都是土著人,没有一个白人,高中的历史没有全部还给历史老师,现在至少是1778年以前,在那之后才有白人来这里定居。” “…………”李华沉默了一阵,而后说道:“那你说现在该怎么办。”“李华,你要问的话,我就直说了,现在想要回到二十一世纪恐怕是不可能了,毕竟我看过的穿越小说都没有穿越过去又回来的。” “嗯。”李华应了一声,继续听着赵乐说道。“现在我们要干的事情先是确定好时间,不然连现在是什么时候都不知道怎么发展,要确定时间就要离开澳大利亚去华夏,要想去华夏,就要造船去,要想造船去,就要发展工业等等;所以!现在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发展工业,而发展工业呢,次奥,不说了,总之,现在就是要干掉敌对的部落,然后统一巴伦角岛,这样才能有人力物力来造船。” “哦,明白了,是不是我们要把这个部落的敌对部落干掉,然后发展工业等,然后再发展。”听了赵乐说的话,李华问道。 “嗯,对,就是这个意思。”“不过我们为什么要发展呢?”…………“窝槽!弄了半天,你还是没明白呀,你制杖吗?”“制你妹,快说,为什么要发展。” “我去,亏你还是历史系毕业的呢,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我问你,澳大利亚是不是1788年的时候就来英国人了。”“呃,正确的说,1788年是英国人正式定居在澳大利亚了,在这之前,呃,让我想想,对了,是在1606年荷兰的威廉姆.简士的杜尹夫根号来到了澳大利亚的东海岸,成为了有史料记载的除土著以外最早发现澳大利亚的人;不过呢,还有别的说法,比如在唐朝或宋朝期间就有华人来到澳大利亚北海岸定居,当然,最主流的说法还是上面的那个。” “既然澳大利亚在1788年就有英国人来定居了,而我们现在还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万一再过一两年,或者几个月就到1788年了,我们怎么办?” 第十五章:征服霸业之巴伦角风云(五) 李华似乎被问到了,思考了一阵,说道:“额,到时候就坐船去华夏吧,根据我所知道的历史,那个年代的殖民者好像都很讨厌土著人,他们会把殖民地的土著杀掉或者抓起来卖给别人当奴隶,我们在他们眼中和土著没什么区别。” 早就料到李华会这么说,赵乐苦笑道:“这个方法谁不知道,可是造船也要有一定的工业基础,再说就算到了华夏,你想想,那个时候的朝代是什么,清朝!妈的拖着一条猪尾巴还不如去死呢。” “嗯,好像也只能发展工业了,等我们变得厉害了,就可以打败英国人了吧。”李华问道。 赵乐擦了一把汗,总算是给李华说清楚发展的原因了。他可不想自己的帝王梦现在就被人识破,即使是自己多年的兄弟也不行。 帝王梦,这个东西,很多人都会做,毕竟,古代帝王的种种好处实在是太过诱人,这种东西深深地吸引着很多人,赵乐也不例外。以前根本没有可能实现的事情穿越到了古代好像就可以实现了,自从这个想法出现,就一直在赵乐的脑海里游荡,从未消失过。 当然,当上皇帝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自古以来,群雄豪杰逐鹿中原,不乏英勇机智之辈,如吕布、刘备、曹操、孙权、袁绍等,众人混战数十年,天下却到了司马懿的手里,可见世事无常,造化弄人。 而就算当上了皇帝,天下也不是那么好管理的。君不见那秦始皇赢政,隋文帝杨坚,皆是统一天下却管理不周,待其去世之后,天下便大乱。不过这都不是事,对于穿越过来的赵乐来说,只要打下了天下,后世的那么多管理制度,难道还找不到能治理天下的吗? 又与李华寒暄了一阵,把战争部落的事情告诉他后,赵乐便嘱托李华先养好身体,与战争部落打仗的事情由自己来弄,如果有什么事情再来找他。 出了屋子,赵乐便直奔广场,祭司的事情他没打算去管,等明天自己去战争部落,就说绥离被发现了,自己就可以代替他,去战争部落一探究竟。 广场上,东斯在那里,泥已经变成了砖块,在火中烧着。不用说,赵乐也知道,是胡月让他们做的。 “精灵之子大人,现在还要干什么?”“嗯,你让他们继续在这里烧,烧出个一大堆就行。”赵乐有些郁闷,土著们还不知道数字,等以后必须得教他们,不然连活都干不好。 刚说完,就听的远处传来一阵叫声,听的好似人的声音,赵乐就向东斯问道:“这是什么声音?”东斯也听到了那声音,说道:“精灵之子大人……”“别!”赵乐猛的打断了他的话,“以后不用这么叫了,直接叫我安卓就行了。”“这,可是,您可是神的使者啊,我这样叫您,会受到神的惩罚的。”东斯显得很慌张,有些语无伦次。 “没事,我会和神说的,再说神也没有那么小气,好了,继续说吧。”“是,安卓大人,那是一个外来人,很久以前来的,大约在我举行成人礼的时候就来了。他有一条很大的船,只不过好像坏了,还有比浆果还好吃的东西,每年他都会来几次,用那些东西和我们换些肉。” “呃,这,走,带我去看看。”东斯在前面走着,赵乐在后面跟着。本来赵乐还不确定,现在一看,好家伙,看这服饰,嗯,是中国人,自己历史不怎么好,还看不出这是哪个朝代的人。 眼前的这个人,头戴方巾,身穿短袖布衫,一脸的沧桑,看着四五十岁,身高将近一米七,只见他背后背着一个用布包着的东西,至于是什么,赵乐也不知道。 看到赵乐和东斯走过来,那人有些紧张,虽然在看到赵乐的脸庞时,眼中闪过一丝希望,但又很快熄灭了。 对于这种表情,赵乐是有亲身经历的,在找胡月的过程中,每看到一个似乎有着胡月信息的东西,而后发现又不是的时候,赵乐也就是这种表情。 那人仿佛有些害怕,便抄起背后的那个东西,把外面的布拿下后,赵乐才看清它的真容。 一把通体雪白的长刀被他拿个出来,他手持长刀,面部做出恐吓的表情,嘴里不住的喊着“去!去!不要过来!”赵乐听出了这话的原产地,广东的粤语。 看来这位老兄老家是广东广西福建那一片的。压制住心中的狂喜,赵乐对着那人抱了个拳,用粤语道:“阁下是不是我中原人士?” “嘭!”那人听到这话,愣住了,手中打着颤,没能握住长刀,任它掉在了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这不可能!”张富贵用发着颤的手指着赵乐,不怪他这么激动,任谁在离家乡千万里,全是蛮夷的地方生活个几年后,突然冒出个疑似家乡的人,虽然他看起来和家乡人有些不同,但是一和旁边的东斯相比,嗯,不用说,这就是我大华夏的人。 “敢问这位公子这是何处?公子又是怎么到这里的?我等还能否回到大明?”张富贵好像找到了救命稻草一般,一连问了三个问题,让赵乐有些措手不及。 “额,老友慢慢问,待我,呃,大明?你是大明的人?”赵乐表面淡定的问道。 “是,老夫姓李,名富贵,字平升,乃大明广州城的海商,本来是去南洋贩物的,不料途中遇上了海匪,同行的商贾都被海匪给杀害了,唯吾船快,才得以逃生;可是慌乱之中,迷失了方向,又遇上了大风暴,船杆被折断,只能顺着洋流飘荡,上了一片陆地,吾又朝南面来去,想着南面便是巴塔维亚了,不料却到了这里,船也损坏了,便留在了这里。” 李富贵把自己的遭遇都告诉赵乐后,赵乐不禁心中大喜,天助我也!天助我也啊!哈哈哈! 没有一丝停留,赵乐赶紧问道:“平升兄是否会打铁?”“打铁?公子是问对人了,老夫虽是海商,但不过是前些年刚入的行,本来家中祖上的营生就是打铁。” 噎死!太棒了,本来还想着自己琢磨怎么打铁呢,现在正好,来了个李富贵,不消说,有这个会打铁的铁匠,要不了多少天,赵乐就能把全乌克部落的战士都武装起来,到时候再打战争部落还不是小菜一碟。 第十六章:征服霸业之巴伦角风云(六) “一直没问公子为何也在此处?”李富贵把心中的疑惑说了出来。 赵乐一拍脑袋,怎么把这茬给忘了,还没告诉李富贵自己的身份呢,想了想历史的进程,嗯,唐宋元明清,在明朝之前的汉人王朝是宋朝。就借用宋朝遗民的名头来当自己的身份吧。 编了了一个谎言告诉了李富贵,就说自己叫赵安卓,字无极,本是宋朝后裔,祖上在宋朝灭亡后便下海去南洋,由于各种原因,流落到了北方,而自己则是家族的唯一一人了,乘船来到了此处,开化了这些土著。 听到赵乐的说辞,李富贵也就没有多想,赵乐继续说道:“平升兄,此地乃澳洲,距大明有万里之遥,想要再回去实在有些困难,不如现在此地落下脚,待以后有了大船再走也不迟。平升兄认为是否可行?” “可行,可行,其实老夫也不怎么想回去,家中又无妻儿,此次行商遇上了海匪,当时为了逃命,船上的货物也都扔到海中了,再回去,老夫便是身无分文了,若是辽东还在,家中还有百亩薄田,也能糊口,不过,唉,无极兄想必不知道,自那元贼占领中原以后,施行****,不过百年时间,天下便民不聊生,我朝太祖起兵抗元,征战沙场,统一天下,建立了这大明,建国初期,天下太平,吏法公正,不过现在已建国三百年,已是豪强圈地,政治腐败了,关外(此关指山海关。)那满清鞑子嚣张无比,多次攻入我大明国土,掠夺人口,关内呢,高张(高迎祥,张献忠二人。)二贼携掠暴民抗击朝廷,所到之处死者无数,如同蝗虫过境一般,现在,中原已是战火纷飞了,还是不回去的好。”李富贵把自己的情况都一一道来了。 听到李富贵说的话,赵乐顿时感到事情严重,当即带着他到了李华的屋子里。 把李富贵的事情告诉了他后,又让李富贵把他知道的事情都说一遍,李华便确定,现在应该是1640年,因为李富贵说自己下海的时候是崇祯九年,崇祯九年是1636年算上李富贵来这的几年,就得出了1640年的结果。 李华又给自己讲了一些1640年左右发生的事情,虽然有太祖皇帝的“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这句话,但是貌似他的子孙们没有把他放在眼里,边关的士兵皆是老弱病残,碰到满清鞑子就跑,可是也不想想,在关外,你能跑的过骑马的鞑子吗,于是,结果就是鞑子被传的越来越厉害,造成了“满万不可敌”的笑话。政治腐败,军队喝兵血现象严重,鞑子已经在关外虎视眈眈,而大明却是朝堂上吵的不可开交,各自为各自的党派争权夺利。 大明已经处在危急存亡的时候了,而且是不可救药的那种,北有蒙古余孽,东有满清鞑子,南有日本倭寇,就如同下棋一样,大明这盘棋,必败无疑了! 1636年左右大明丢了辽东大片土地,1640年大明丢了山海关门户,锦州,随后的几年里中原大乱,李自成,张献忠带领起义军打败明朝军队,四处征战,终于在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崇祯帝吊死,大明灭亡。 而在李自成攻入北京后,他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本是山海关统领吴三桂的小妾陈圆圆被李自成手下大将刘宗敏给强奸了,这下可把吴三桂给激怒了,一气之下,吴三桂把被山海关挡在关外的满清鞑子给放了进来。 这下可不得了,满清鞑子一进中原便大开杀戮,身为大顺政权的皇帝,李自成自然不能放任他为所欲为,于是带兵前去攻打清兵了。 本来李自成和满清鞑子的实力是势均力敌的,奈何又多出了个吴三桂插手,于是,李自成便被打败了,退回北京后,李自成把金银财宝都打包带走,跑路了。 李自成边战边退,一路退回了老家关中平原,又整理收拾,兵力又充沛起来了。不过此时的清兵已经占领了中原的广大地区,收编了大量明朝军队做前锋,即使李自成的部队骁勇无比也抵挡不住。 随后的几十年间,清兵在中原大地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明末的百姓生活苦到易子而食,人口由明末的一亿左右缩减到清初的一千多万,也就是说,仅仅在这百余年间,华夏的人口就缩减了八成多!当然,在这里还有张献忠以及李自成屠杀的人,但是,他们也是汉人,也是华夏人,能有满清鞑狗那般草菅人命吗,就算他们也屠杀了一些无辜的人,但我敢说,满清鞑狗屠杀的华夏人是他们的千万倍! 多么恐怖的一个数字,李华还说到,清兵入关以后大肆屠杀我华夏百姓,仅仅一个扬州城就被屠杀了八十万人!八十万人啊!!!比南京大屠杀的人还近多出近三倍! 由此可见,满清鞑狗是有多么的残忍,满清鞑狗是有多么的草菅人命!这是华夏历史上的一个悲剧,这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悲剧,这是世界历史上的一个悲剧! 李华说的很激动,他厉声厉色的说着,赵乐也陷入了沉思,虽然那些人也是为了争天下,但是那些华夏的人民是无辜的,赵乐发誓,即使自己做上了皇帝也不会乱杀无辜。 “李华,既然我们来了,就不会让历史再次重演,你说现在是1640年,就是说我们还有四年的准备时间,四年足够了。”赵乐向李华安慰道。 同时在心中暗下决心,一定要在1644年之前打到华夏,只有已经在那里,才能保证那里不被满清鞑狗给践踏。 在这之前,首先是要征服战争部落,整合巴伦角岛,之后再吞并弗林德斯岛,然后就是塔斯马尼亚岛,澳大利亚大陆,巴塔维亚,马六甲,中南半岛,吕宋,等等。 带着李富贵离开了屋子,来到了广场上,看着广场了满满的土著,李富贵有些紧张。拍拍他的肩,赵乐道:“平升兄,此次请你帮忙就是这炼铁一事,还望平升兄全力而为,事后定有重谢。”对待古人,赵乐还是知道该怎么做的,毕竟,那么多年的历史小说也不是白啃的。 听到重谢这两个字的时候,李富贵忍不住的两眼冒出了一丝精光,随后又谦虚的说道:“无极兄客气了,您可是数百夷人的首领,而我呢,只是一介草民,无极兄有事,老夫怎能不全力以赴呢,别的老夫不敢说,炼铁这事,包您满意,不过这炼铁器具一样没有,您让我怎么弄啊?” “哈哈,这个平升兄就不用担心了,只要把你需要的东西告诉他就行了,想必平升兄也会一些夷语吧。”说完,赵乐又指了指身旁的东斯。 “嗯,会的,会的,无极兄,老夫在北边的岛上还有一些麦田水稻,还要找些夷人帮忙打理才能来这打铁,我先去了。”李富贵说完,就离开了。 第十七章:征服霸业之巴伦角风云(七) “嗯,平升兄慢走,在下不送……什么!平升兄你是说,在你的岛上有麦田水稻?”赵乐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说道。 “嗯,怎么了,这是从大明带来的粮食,我看这里土地肥沃就种下了,收成还不错,就是地有些少了。”李富贵笑着说道,看样子这里的生活比起大明要好上许多啊。 “地少?平升兄,回来的时候带上一些麦种稻种来,在这里也都种上。”赵乐大手一挥,指着这巴伦角岛。 嘿嘿,发展是需要劳动力的,而澳大利亚的劳动力又那么少,整个澳大利亚的土著才只有几十万,算算男人,顶多只有十来万。 这十来万还要当兵打仗,剩下的怎么能够养活国家,这时候就需要多生孩子了,可是问题又来了,孩子一多,需要的粮食也多,凭澳大利亚现在的游牧生活根本不足以养活这么多孩子,所以,就要发展农业了。 本来是想着以后有能力造大船了,去大明弄些种子的,没想到,李富贵这就给送来了。 “老夫记住了,告辞。”说完,李富贵就离开赵乐,招呼着东斯一起走了。 心满意足的哼唧了几声“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明天,我相信青春没有地平线……我就站在舞台中间!” 唱完了一首《我相信》,赵乐又向着祭司的屋子走去了,想必现在祭司已经被群殴致死了吧。赵乐想着,悲催的娃,谁让你非得作死呢,敢叛变?这要是在以前我没来的时候也就算了,可是现在我来了,怎么能让你为所欲为呢,道家有言:死道友不死贫道。 来到祭司的屋子,只见祭司身上的衣服全被扒光了,只留下了一块烂袋鼠皮遮挡着裆部。他跪在门口处,屋子里是一众长老,坐在最里面的是族长,见到赵乐来了,族长赶紧起身,对着赵乐道:“精灵之子大人,请精灵之子大人代表神惩罚这个背叛了神的,背叛了部落的祭司。” 虽然祭司背叛了部落,但是他仍然是祭司,祭司是神的仆人,神与人沟通的媒介。惩罚祭司是需要神来执行的,在以前,如果祭司犯了这样的大错都是把他流落到野外,任他自生自灭的。不过呢,现在部落里有神的使者,就可以代表神来惩罚祭司了。 对此,赵乐只能说,祭司大人,对不住了,嘿嘿嘿。 之所以没有让全部落的人都来,是因为怕他们内心受到波动,影响接下来于战争部落的战斗。 赵乐装作一副很严肃的样子,对着祭司说了一些自己都听不懂的话。随后,极其装逼的拿起打火机,将底部的盖子抽下,做到这一步,赵乐的手有些僵硬,狠了狠心,赵乐不再犹豫,把打火机内的汽油倒在了祭司的身上,“哗啦,哗啦。”祭司闻到了这刺鼻的味道,有些难受的抽了抽鼻子。毫不顾忌祭司和在场众人的表情,赵乐摸起火塘边的一根燃烧着的木棍,将,那火,点在了他的身上。 “呼~”瞬间,祭司就被大火吞噬了,“啊~啊~!!!”狠心,赵乐已经变了,就这么静静地看着祭司被火烧着。无毒不丈夫,帝王家,生来就是狠心的,生来就是孤独的。 这也是赵乐显示自己手段的一个方式,让别人认为自己真的是火之精灵之子,这是自己掌握力量的唯一源头,必须把握好了。 坐在屋子里的一众土著都被眼前的这一幕震惊了,看到时候正好,赵乐来了一句“这就是背叛神的下场!!!”这句话深深地印在了众人的脑海里,众人皆伏在了地上,唱起了赵乐不懂的歌声。 自己还有一桶汽油,虽然不知道是在那个游轮上放了多少年的,但也应该是管用的,到时候,自己的部落和战争部落打仗,用上它一定能震住不少人,最重要的是在那些打仗的青年人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才是赵乐要的。 毕竟,霸业不是靠那些长老来的,而是靠这些部落的勇士,只要自己成为了他们中间的首领,完全可以不用鸟这些人。 当然,现在鸟这些人,是为了更好的控制部落的勇士。 祭司已经被烧焦了,留下的是一副散发着糊焦味的尸体,不说别人,光是赵乐自己都被吓了一跳,尼玛,这么恐怖啊,一个打火机里的汽油都能把他烧成这样,草草草!真是日了狗了。 暗骂了两句,赵乐的心情才略有好转,招呼了两个部落的勇士把祭司的尸体抬出去,赵乐便和一众土著商量起了今后的事宜。 谁知道族长竟然说,凡事大事情都要全部落的男人一起讨论才行。尼玛,澳大利亚土著什么时候有的这个规矩,定这个规矩的人呢,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哼唧了一阵,赵乐也就不说了,等着族长找人把男的都叫过来,只是没找到东斯,在族长问东斯去哪的时候,我抢着答道:“我让东斯去办事情了。”果然,在听到我的回答后,族长便没有再问。 娘的,有了这个人情在,以后再使劲撮合撮合他们俩,还怕东斯不听我的话?早就看出来东斯喜欢克洁儿的赵乐在心中暗笑道。 一来一回去取些东西,怎么也要不了这么长时间,东斯肯定是在泡克洁儿那个妹子。唉,多好的一朵花,就这么插在了牛粪上, 要是让东斯听到这句话,非得指着赵乐的鼻子怒吼:“说我是牛粪?你也不看看你那样,整个一猥琐大叔,瘦的成什么样子了,看我,浑身的肌肉,我可是部落第一勇士。” 当然,东斯是不可能听到的。 全部落的男人都来了,围着一个巨大的篝火,胡月也来了,而李华和李富贵则因为身体还未痊愈和害怕这些土著没来。 假如李富贵看到现在的场景,一定会后悔死自己的想法,因为,赵乐他们正在烤着整只的袋鼠吃。 那滋味,别提多爽了,即使没有辣椒,没有精盐(粗盐的制作方法已经被胡月教给这些土著了。),但是赵乐和一众土著也是吃的肚子鼓溜圆。在吃了一阵后,东斯和克洁儿也来了,不过看样子,克洁儿好像没买他的帐。 那一脸傲娇公主样,别说是东斯了,就是赵乐也受不了,妈的也太傲娇了吧,还有没有王法了,你要记住,这是一个男尊女卑的时代。 第十八章:征服霸业之巴伦角风云(八) 部落的女人们在另一边支起篝火,烤着袋鼠肉,她们怀中抱着的是四五岁的小孩,而比这大的孩子男的就在这边,女的则在那边照顾孩子。 虽然是四五岁,但是土著们却不这么叫,他们管一岁的孩子叫一个岁月轮回的孩子,简称……呃,也是一岁,呵呵,开个玩笑,不要在意。 咳咳,不要跑题,接着讲。 女人们都在那边,只有胡月在这边,就连克洁儿都在那边,可见部落的制度是多么森严,这是祖上定下的规矩,族长说到。 现在还没法改变这种状况,只能等以后自己慢慢改变了。 大吃大喝过后,大家就躺在篝火旁睡了,赵乐不放心,找来了东斯,让他部署勇士守卫在部落旁边,东斯听了不以为然,认为不需要这么做,还好赵乐精灵之子的影响还在,东斯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也还是照做了。 赵乐回到屋子里,想着吃饭时的场景,不禁狠狠地打了一个恶寒……就在刚才吃东西的时候,族长的眼神,呃,满脸的笑意,仔细的打量着自己,并不时与身旁的长老交谈,发出赞叹的声音。 经过前世见岳父岳母的经历,赵乐隐隐感到了什么,尼玛,要不要这些啊,老子正在干大事呢,你可不能把你的宝贝女儿交给我,你看看我,胡子啦碴,一脸猥琐样,身上没有半点肌肉,既不能杀袋狼,又不能打袋鼠,这样的女婿您也要? 显然,赵乐想的有点多,族长克风族长只是觉得赵乐不错,和东斯在一起不错,嗯,不错。唉,唉,唉,不要乱想,克风族长不是基佬,他觉得自己已经年老力衰了,撑不起部落的发展了,需要年轻人来担当大任,现在他的想法就是让东斯当族长,让赵乐当部落的精灵之子,来辅佐东斯。 要是让赵乐知道,肯定又要哼唧了:呵呵,您老放心,不出几年我就能把乌克部落发扬光大,不过吗,这族长的位子可就是我的了,至于东斯,就让他当我手下一员大将吧。 ……这几天,赵乐都在看着李富贵炼铁,果然,李富贵炼铁还是有一套的,炼出来的铁按照赵乐的要求打成了刀。 为什么打刀而不打造盔甲长矛,或长剑箭头呢,盔甲太浪费铁,长矛不适合土著们使用,即使土著们自己使用的长矛也是很短的,相较于长矛,刀更适合他们使用。长剑呢,打造这个东西要比刀麻烦多了,土著们还使不惯,而箭头,这玩意儿得用弓箭才能使用吧,不是说这玩意儿没用哈,实在是在澳大利亚,弓箭这玩意儿还真没啥用,土著们力气不大,大点的弓拉不动,小点的弓用一个盾牌就ok了,所以还是打刀最适合现在的情况。 几天的时间,在赵乐的指挥下,实行了分组工作,李富贵专门负责炼铁打铁,其余的人则负责打下手或者造别的。 二十二把刀,三十五个包铁盾牌,这就是几天的成绩,本来赵乐还觉得有些少的,不过再看看李富贵那熟睡的样子,赵乐也就闭嘴了。 把这些武器分配给了部落里最强的勇士,看着他们拿到新武器的喜悦样子,赵乐不禁感到一阵意气风发,老子要打人生的第一场仗啦~~~~~~! 你没听错,赵乐要带领乌克部落和战争部落开战了。 有了这些武器,老子还怕你?笑话!没有留下一个部落的男人,全部都被赵乐带走了,加上自己,一共一百零九人。 再和自己昨天刚去的战争部落侦探来的战争部落人数对比一下,一百零九比一百三十七,照理说赵乐这边是处于劣势的,因为武器的优势和战争部落嗜血好战的优势抵消了过后,战争部落的人数又比自己这边多,赵乐这边肯定是会失败的。 不过呢,这既然是赵乐带领部落打的第一仗,赵乐肯定会准备充分的,有那件大杀器,这次打仗怎么也不会失败的。 那件大杀器就是汽油,那桶汽油还是从游轮上逃命的时候赵乐拿的压舱物,在乌克部落安顿后,赵乐发现了自己带来的这个极其有用的东西。 赵乐已经派人在预定战场上浇了一圈汽油,到时候,打起来自己就把他们引到这里来,再用手枪把汽油给点燃,嘿嘿嘿,到时候,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赵乐已经在幻想一众土著的崇拜目光了。 “安卓大人!”一道声音将赵乐从yy中唤回了。 “嗯。”回头一看,是东斯在问,“干什么?”“你看前面。”东斯道。在打仗之前,族长已经把队伍的指挥权交给了赵乐,东斯本来还有些不满意,他认为队伍应该由身为部落第一勇士的自己来指挥,至于赵乐则应该像祭司一样在部落里给队伍祈祷。 不过,在赵乐说自己能把队伍的损失降到最低的时候,东斯便听从族长的命令了。 现在的情况是赵乐一众土著已经来到了战争部落的,呃,“家门口”,再朝前去,就会受到战争部落的弓箭手攻击了。 所以,东斯才来找赵乐的。 思量了一阵,赵乐看了看自己这边的兵力部署,正前方是赵乐命人加强的长矛手,不过,矛头不是铁的还是石头做的。这样的长矛手一共有四五十个,长矛手后面的是“装备精良”的二十个刀盾手,剩余的土著则都是拿弓箭的了。 弓箭手也有三四十个,他们手里拿着赵乐改良过后的弓箭,身为东北人,拿弹弓打鸟啥的都是三岁小孩玩的了,弓箭,特别是那种小弓,射程虽然有些近,但是胜在体形小,便于携带,威力也还不错,很适合小孩玩,当然,这是指东北小孩,要是这玩意儿出现在北京上海这种地方肯定会被警察叔叔带走打屁屁。 虽然是现代小孩玩的弓箭,但是也比澳大利亚的土著弓箭要厉害多了,远距离打击战争部落的人不成问题。 赵乐已经想到了办法,利用自己这边弓箭的优势蘸上汽油,点燃后再射过去,把敌人逼出来战斗。 之后,就到了赵乐的战术发威的时候了,弓箭手先射一波弓箭,前面是长矛手,运用距离优势再戳上一波,最后,刀盾手冲进敌人的队列,长矛手将敌人包围,挑选出神箭手点杀敌人,一旦有敌人逃出来,长矛手就会立刻迎上去,将其刺死。这样打的话,应该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 虽然想到了办法,但是赵乐还是没有说,而是先问东斯,东斯是个精神大条的人,一听到赵乐问他怎么打仗,就立刻把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赵乐听后,觉得和自己的差不多,主要是这几天赵乐给他讲了许多打仗的技巧,让他懂得了如何打仗。 听完东斯的计划,赵乐才把自己的计划说出来,和东斯的计划比起来,赵乐的只是多了用汽油了和战斗阵列的更精细。 和东斯一起讨论好了方案,赵乐对着身后的一众土著们大吼道:“勇士们,到了我们报仇的时候了,弓箭手,预备,发射!” 第十九章:征服霸业之巴伦角风云(九) 随着赵乐一声令下,三十多名弓箭手齐齐地射出了手中的箭。 “嗖!嗖!嗖!”三十多枝燃烧着的鸸鹋羽箭射向战争部落的屋子,这些箭一落到屋子上,就立刻剧烈地燃烧了起来。 大火中夹杂着几声惨叫,不等赵乐这边射出第二波箭,战争部落的人就咆哮着跑了出来。 领头地是一个身高一米七几的大汉,他手持双矛,身后跟着众多的战争部落土著,他们眼中充斥着嗜血,妖异地光芒,他们咆哮着向着赵乐东斯所在的地方冲了过来。 顶在最前面的乌克部落的勇士们捏了把汗,手持长矛,想也不想就向着前方刺去。 “噗嗤。”一众战争部落的土著被乌克部落的人手中的长矛给刺穿了身体,鲜红地血液流了一地,战争部落前进的潮流为之一顿。但,还没等长矛手退下,刀盾手上去,领头地战争部落首领就怒吼一声,踩着他们部落土著的尸体,一跃而起,窜进了乌克部落的队列中。 就如同狼,不,虎入羊群一般,他手持双矛,所向披靡,一挥手,一名乌克部落长矛手的长矛就被他挑起,下一秒,赵乐就听到了一声惨叫,那是乌克部落勇士临死前的挣扎。 因为战争部落首领的突进,赵乐的计划立刻被打乱了,长矛手队列被战争部落的人给冲散了,这导致弓箭手没办法射箭,刀盾手因为敌人太多,也暂时没上去,长矛手部队面临着被消灭的危机。 根本没有犹豫,刀盾手就在赵乐的命令下,东斯的带领下,冲进了战场。精良的装备和东斯的带头冲锋顿时提高了乌克部落方面的士气,和战争部落缠斗在了一起。 一众弓箭手没敢擅自射箭,怕万一误伤了自己这边的人。 赵乐也没有让他们闲着,留下了几名神箭手,剩下的弓箭手在赵乐的带领下拾起了长矛,冲进了战场。 赵乐没打算立刻就使用汽油,他想看看自己部落和战争部落战斗力的差距。 这下一看,即使有了优良的装备和东斯赵乐亲自上阵给予的士气加成也顶多和战争部落打个平手,而由于人数的差距,赵乐这边的优势正在不断的消失,无奈,赵乐只能命令队伍向着浇好汽油的地方撤退,再打下去只能造成更大的伤亡,赵乐已经获得了乌克部落的战斗力。 训练不足,勇气不足,没有战争部落那么拼命,即使背后就是自己的族人,亲人。 刀盾手垫后,弓箭手边走边阻击敌人。也许是看到了乌克部落撤退了,战争部落的首领兴奋地大吼一声,带领着他的族人又追了上来,垫后的刀盾手虽然勇猛,但是也挡不住敌人的凶残,就这一会儿的功夫,乌克部落就又损失了几个刀盾手,甚至,还有战争部落的人冲进了赵乐的面前,也许是看赵乐不是一般人,一个战争部落的长矛手抬手就是一枪,向赵乐刺了过来。 看着向自己直刺过来的长矛,赵乐不敢犹豫,迅速地从怀中掏出手枪,拉下保险,扣动了板机。“嘭!嘭!”两声枪响,抓着长矛的手无力地掉了下去,随之而来的整个战场的寂静。“呼!呼!呼!”急促地呼吸声不绝于耳,赵乐比起简直是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端起手枪指着战争部落的首领,毫不犹豫地就是一枪,那土著极其敏锐,立刻就感应到了,身子一扭,想闪躲过去,但子弹的速度是那么容易躲的吗。 那发子弹虽然没有击中他的身体,但是却擦伤了他的手臂,身子一震,手中的短矛再也握不住了,掉了下去。 这些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东斯看到敌酋受伤,顿时兴奋地大吼一声,带着乌克部落的人向着那土著杀去,他大概也是看出来了,这个人不仅是战争部落的首领,而且还是战争部落的精神寄托,这一点仅从那土著一受伤,战争部落的人就都过来保护他就能看出来。 赵乐在双方打的正欢的时候退了出来,不过现在的他没有了刚才的意气风发,因为,他的腿上多了了一支短矛,那是那个土著首领的。 赵乐觉得自己就是装逼不成反被狗咬地典型代表,本来是想装逼的,没想到战争部落的战斗力爆表啊,想撤都撤不出来。 这下好了,刚才自己的手枪只是打伤了那土著,没想到东斯以为自己运用了神的力量,顿时大喜,想过来打一波顺风局的,这可苦了赵乐,本来就只剩5颗子弹的沙漠之鹰被赵乐用了3颗,剩下的两颗都是用来保命的怎么能随便使用,可是对于冲进战争部落队列里的东斯来说,这并没有什么关系,他现在正杀的起劲呢。 由于首领被打伤的缘故,战争部落的土著战斗力有些下降,没有刚才那么猛烈地进攻了,但是。 赵乐好像看出什么了,东斯一行人虽然杀的很嗨皮,但是看战争部落的队列,他们,好像被,包围了! 看到这一点,赵乐立刻大声叫喊着,同时又让身后的弓箭手做了火力支援,这才把东斯他们救出来。 部队一汇合,赵乐立刻命令朝后退,留下几个神箭手吸引战争部落的人来有汽油的地方。 战争部落的首领可能是不甘心,见到赵乐的队伍撤退后,又命令战争部落的人追了上来。 这一来一回,双方很快就到了被赵乐命人浇满汽油的地方。到了这里,赵乐的脸上才恢复了一丝血色。 “快!东斯,你快带着部落的勇士门撤出来!”赵乐大声呼喊着还在和战争部落战斗的东斯众人。 听到赵乐的声音,东斯便立刻撤了出来,还好东斯带进去的都是刀盾手,个个都是精锐,没有出现再被战争部落冲进队列地情况。 战争部落的首领再次追了上去,进入了赵乐浇满汽油的草地上。 拿起一张弓,赵乐把上面蘸的汽油用随身携带的火折子点燃后,射向了那满是汽油的地方。火折子很容易做,在出发前赵乐就做了好几个,这玩意要比打火石好用多了,打开一吹,就着了,吃饭什么的都用它。 第二十章:风云伊始-统一全岛 “嗖!”一支燃烧着的火箭就这么射向了那里的草地上。 “呼!”一瞬间,火箭上的火苗就传播到了整个草地上,整整一桶,大概有个几十斤,都被赵乐倒在了这个不足五十平米的草地上了,火,嚣张无比,“噗嗤噗嗤!”地燃烧着,外围形成了一道高达两三米的火墙,内部也有一些小火在燃烧。 被围在火墙里的战争部落土著顿时失去了打仗时的勇猛,而是倒在地上对着火墙磕头膜拜,显然,他们是把这种超自然的现象当成了神的惩罚。 赵乐可不管,当即下令弓箭手向火墙里射箭,剩余的刀盾手和长矛手则分开把他们包围。 两波箭雨过后,战争部落只剩下六十多人了,而赵乐这边死的人也不少,带来的一百零九人,现在也只剩了七十多人了。 可恶!赵乐在心中暗骂道,唉,这些人以后都是自己的心腹,现在就损失了这么多,赵乐能不心疼吗。 不过,消耗了这么多人,战争部落的土著总算被包围起来了,看这样子,他们是必死无疑了。 火,还在燃烧着,乌克部落的弓箭手还在不停地射着手中的箭,战争部落的土著在不停的死去,那土著终于鼓起勇气带着剩余的战争部落土著突围了,不过,没能成功,围在火墙外面的东斯一看他想突围,立刻带着兵拥了上来,一番血战过后,战争部落包括首领在内的剩余的二十多人被俘虏了。 让东斯领五十个刀盾手和长矛手把战争部落的俘虏带回部落,赵乐则带着剩余的弓箭手进入了战争部落的内部。 整个战争部落有五六十个屋子,赵乐带人一一看了,里面基本上都是被战争部落灭掉的其他部落的女人们,男人和男孩都被杀了,剩下的只有女人和女孩,这是他们发展部落的根基,即使是以战争部落那嗜血好战的性格也不舍的杀。 来到了战争部落首领的屋子,一屋子都是敌人的头颅,刚进屋子的一瞬间,赵乐就感到了寒意逼人。 满屋子的头颅吓得赵乐立刻就想离开,不过,就在离开之前,赵乐仿佛听到了什么声音。 疑惑的再听了一会儿,“嗯!嗯!”这次不会错,有人!赵乐随即向着声音的来源走去。 看到这一幕的赵乐顿时惊呆了,怪不得穿越了这么多天,除了李华以外,赵乐再也没有看到过别的穿越者,原来,都在这里。 赵乐的眼前,是很多人,嗯,很多穿越者,大概有十个人左右,还有几个,呃,好吧,赵乐也不知道他们是哪个国家的人,首先能确定的是他们是白人。 除了这几个白人以外,剩下的人看着肤色都像中国人。现在也不是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赵乐立刻让几个弓箭手把他们身上的绳子给解开,嘴里的树叶给给拿下来。 几个人都很兴奋,果然,除了白人以外,其余的人讲的都是中国话。 “多谢小兄弟救命,回国以后小兄弟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说话的是一个胖子,一米七几的个子,却有着两百斤左右的体重,不用量一看就知道。 赵乐一听这话,脸上笑了笑没有说话,感情这货还不知道已经穿越了,唉,可悲啊,看他这样,在以前也是哪个公司的老总吧,可惜到了这里,啥都不懂的你,只能做一个普通人了。 “小兄弟,这是哪儿,我记得澳大利亚沿海好像没有土著部落了,唉,你身上的血是怎么回事?”另一个高个子,戴眼镜地中年人刚想问赵乐,就发现了赵乐身上的血迹,不禁大吃一惊,有些害怕的问道。 赵乐听这话,一看自己的身上,嗯,白色的衬衫已经被血染的鲜红。再摸了摸脸,黏乎乎的,血应该已经凝成块了。不用想,此时的赵乐形象已经渣到爆了。 那眼镜男一说,一众穿越者都看过来,顿时不约而同的向后退了几步。 “先不说这个,你们先跟我会去,这里危险。”没说话,赵乐让乌克部落的人把他们和那些其他部落的女人孩子们加上部落死去勇士的尸体都带了回去,至于这片屋子,本来克鲁克想烧掉的,赵乐没让,他留下了几个人看着,并让他们扩建这里,赵乐的想法是把这里弄成大粮仓,以后种地收获的粮食都囤积在这里。 等到回到部落以后,天色已经暗了下去,因为赵乐的嘱咐,战争部落的俘虏没有被杀,一个个都被绑了起来放在了一边。 部落的人都在族长的带领下向赵乐一行人走来,接过乌克部落勇士尸体的时候,全部落都沉寂了,带出去的时候是一百零九人,活着回来的只有七十六人了。这一战,乌克部落损失了足足三十六个勇士,占了部落的三分之一的男人数量。 白天出发前还有说有笑的,晚上回来之后却成了一具冰冷地尸体,很多部落的女人们接受不了,都哭了出来,没有人制止她们,赵乐则也没有,这都是因为他,这是他的责任。本来是可以死的更少的,都是因为他的自大才造成这样的后果的。 赵乐刚想对族长揽过责任,就听见族长道:“安卓大人,多谢您帮助我们消灭了野蛮人部落,要不是你,乌克部落肯定会灭亡的,这次虽然损失了许多的勇士,但也打败了野蛮人部落,部落的勇士们,他们会得到神的祝福的。” “不是的,都是因为我,才让部落损失了这么多勇士的,我该惩罚自己。” “哪有,多亏了安卓大人的神火,要不然我们损失的还会更多呢,如果是我来打这场仗的话,我肯定是会失败的,以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最厉害的,没想到,那个野蛮人部落的首领比我还厉害。” 还想继续说,却被东斯拉去喝酒了,赵乐喝的酒是李富贵船上的,当时船上的东西被扔下去许多,剩下不多的东西里就有几桶大明产的烧刀子。这东西赵乐经常在古代电视剧里看过,今天一喝,这味道还真不是现代人能喝的,更别说不会喝酒的赵乐了,也就东斯这样的土著才能喝的下去,太烈了,当然这是对赵乐这种不会喝酒的来说,如果是喜欢喝酒的一定会视比此酒为知己。 没喝两木杯酒,赵乐就醉的不行。如同被泰国拳皇打了一套连环拳一样,晕头转向的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当然,即使再醉赵乐也还是让人看着战争部落的俘虏,以免他们趁着夜色逃跑。这可是自己的奴隶,以后留着用来挖矿的,要是现在跑了,谁来挖矿。 大醉之下,赵乐趴到袋鼠皮床上呼呼的就睡着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赵乐就把李富贵和养好伤的李华叫了过来,和他一起去见那群穿越者。 昨天自己睡得早,穿越者的事情都是胡月安排的,李华睡得也早,一点也不担心赵乐打仗打的怎么样,在他看来,有那些些装备和一个现代人的指挥,这场仗,是必胜的。 事实上,也正是这样的,不过是代价比赵乐李华预期的大罢了。经过昨天那一战,赵乐带领了乌克部落统一了巴伦角岛! 首战告捷! 第二十一章:震慑-穿越者喂鱼 带着李华和李富贵来到了一众穿越者的屋子,“唉?赵乐,他们,你找到其他的穿越者了,竟然不告诉我。” 赵乐没有回到这个睡神的话,你要是接他的话,他能说个没完。 “你说,你说什么?穿越者?我们这是穿越了?”说话的是一个年轻小伙,呃,貌似赵乐也是年轻小伙,不过相比起那些连鸡都不敢杀的弱受比起来,已经杀过许多人的赵乐的确有了可以装b的资格。 听到李华露馅了,赵乐不满的向着他撇了撇嘴巴,转而又对着那群人说道:“你们都看过小说吧,我们现在的情况就像是穿越小说里一样,我们,穿越到了17世纪的澳大利亚。” 赵乐这句话一说出口,就像重磅炸弹一样,立刻,一群人都像炸窝了一样。 “穿越?你别逗我了,还穿越,你咋不给我弄个穿越系统呢。” “穿越,真的?我就说嘛,堪培拉附近的岛屿怎么可能有这么原始的土著部落,原来是穿越了,嘿嘿嘿,早就想穿越了这下终于成了。”不用说,这位肯定是个宅男。 “穿越了,那打不打仗啊?要是打仗的话就交给俺老秦,保证给你打胜仗。” 各种话都有说的,“唉?这位大哥,你是咱东北的?”赵乐用疑惑的语气问道,刚才他听到了这个人说话了,虽然是普通话,但是还是掩饰不住其中那浓浓地东北口音。 “唉?你小子也是东北人,我叫秦百川,吉林的,你哪儿的?”秦百川也问道。 “唉,真巧,我叫赵乐,也是吉林的,老乡啊!这。”赵乐跑上去和秦百川抱了抱,说道。 “赵小弟啊,那个,你老哥我书读的少,也没看过啥小说,刚才是听人家说,我跟着起哄的,你给俺说说,啥叫穿越呗。”秦百川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 还没等赵乐回答,那个宅男就抢着说道:“穿越,就是说我们因为某种原因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有可能是未来,有可能是过去,也有可能是异世界,我们这个就是过去。” 他一说完,另一个看着白领样子的青年男子就立刻问道:“那是不是说我们没法回去了?” “到目前为止,我还不知道怎么回去。” “嗯,一般来说,穿越是不会再回去的,像《神话》那样的东西不科学。”宅男一说,众人嘀咕起来了。 “好了好了,先不讨论这个问题了,现在的情况就是我们穿越到了这里,这里啥都没有,我们要做的事就是发展这里,然后去解救华夏,让它免受满清鞑子的蹂躏。现在,大家都报一下自己的名字,会什么,工作等。”赵乐没有再让他们嘀咕,率先说道。 “我叫孙昆,是个宅男,平常也就话多一点,与人交际的开,其他的就没有了。”最先说话的是那个宅男孙昆。 孙昆说完之后,一众人沉默了几秒,秦百川便说道:“我叫秦百川,这个说过了,我以前在特种部队当兵,这次来澳大利亚是部队的老兵福利,我只会打仗练兵,其他的啥都不会。” 特种部队?!!窝槽,赵乐的脑海里顿时出现了肩抗rpg火箭筒,手持apk机枪的身影。 别人抓不住,秦百川必须抓住,自古以来,那个帝王身边没有众多的会打仗的良将,幕寮就不用了,现代人吗,思想要比古代人活,还知道历史的走向,就算是诸葛再世也比不过一群现代人。 “我叫张国庆,是我们公司的高级技工,我会,呃,只要给我一堆铁和一个扳手,我就能给你做一把枪。” “我叫钟澜,是货轮公司的船员,我会开船,在华夏老家的时候,还自己造过船。” “我叫邓志文,是公司的后勤部经理,我,只会管理后勤。” 轮到后面的三个人的时候,一个人就说道:“那个谁,赵乐?我们凭什么听你的,你算哪根葱,也敢跟爷这指手画脚的,哼!活腻歪了吧你,要不是看你救了爷一命,爷早就把你剁了剁了扔海里喂鱼去了。” “这货还没认清形势吧?”李华对着赵乐小声嘀咕着,想着外面的土著们。 “窝槽!老子在这,你tmd还想造反了!”没等赵乐出手,一旁的秦百川就站了出来,拎着那人的衣服一提,就把他给拽了起来。 “住手!中国人,你最好看看这是什么东西。”旁边的一个外国人看到这一幕,嘿嘿笑着,用英语说道,从腰间拿出了一把手枪指着秦百川。 现场顿时沉默了,赵乐也惊讶无比,枪,有这玩意他们在战争部落的时候怎么不拿出来逃命,反而现在拿出来,现在也想不了这么多了,必须制服他们,不然自己的这一堆未来的“开国元勋”恐怕就要英年早逝了。 一旁的李富贵看到现场这么紧张额气氛,早就跑出去叫救兵了。 现场很尴尬,赵乐和李华被另一个外国人用枪指着,不能动弹。 一众人都很害怕,除了赵乐和秦百川,赵乐手里还有枪,虽然只剩两发子弹了,但是这么近的距离足够精确打击目标了。 秦百川是从特种部队出来的,这种情况也面对过,自然不怕,唯一担心的是万一他们打到张国庆他们就麻烦了。 那个被秦百川抓住的男子把他的手拍开,狞笑道:“你不是怪牛逼吗?你不是特种兵吗?tmd你再牛逼啊!你牛啊!”说着,便连打了几个巴掌在秦百川脸上。 秦百川怎能忍受这种气,可是人家手里有枪,一个激动秦百川就会命丧黄泉。 可是对于尊严感极重的特种兵来说,这是不能忍的。秦百川就想反手把那白人的枪夺过来,还没动手就听到一连两声枪响,随之而来的是两声惨叫。 以为是白人开枪了,秦百川回头一看,却是赵无极开的枪,他手里拿着的沙漠之鹰还在吐着白烟。 在场的人都震惊了,赵乐却淡定地把沙漠之鹰扔在了一边,捡起落在地上的两把手枪,指着剩下的那三个华夏人,赵乐没有打死这两个白人,只是打在了他们的手臂上,以后可能还会有用。 那三人一看两个白人被打倒在地,而赵乐则正拿着手枪指着他们,立刻趴在地上求饶了起来。 没有理会他们,赵乐把两把手枪中的一把扔给了秦百川,就对着其余的人说道:“像这种人,死不足惜,但我还是给他一条生路,就让这两个外国鬼子和他们一起去大海里喂鱼去吧。”说罢就招来了几个土著,把他们抬了出去。 “我们现在的处境很危险,实话告诉你们吧,现在是1640年,距离大明灭亡还有四年,在这四年里,我希望我们可以一起团结合作,解救华夏,当然,在这其中,假如有人像刚才的那些人一样,我不介意多费几颗子弹。”赵乐很淡然的说道,毫不介意李华的眼神。 “赵乐,你怎么变成这样了,还有,你的枪从哪里弄来的?”李华的的话语中充满着对赵乐的关心,毕竟,两人是从小学到高中都在一个班的同学,两个人之间的基情简直比亲兄弟还亲。 基情无限好…… 第二十二章:发展-鸸鹋骑兵和海军 十一月份,这是澳大利亚的夏季,在这个季节里每一个物种都在努力的做着自己的事情。 譬如这两只鸸鹋,一只公的,一只母的,它们正在交配,完成自己有生以来最伟大的事。殊不知,在一片灌木丛后面,两双眼睛正在紧紧地盯着它们。 “安卓大人,你这个方法真的可行吗?”东斯向着赵乐问道。 “唉~不要这么不相信自己,等它们交配完以后,你就把那个公鸸鹋给逮住,拿上这个,套在它的脖子下面,就行了。”赵乐拍拍自己的胸脯,对着东斯道。 “好吧。”东斯说完就静静地等着,等它们交配完以后,东斯就找准了时机,猛的跑过去,突地从旁边冒出一个人来,这让那个公鸸鹋吓了一跳,立刻就撒丫子跑了起来,不过这时已经晚了,从四周接连冒出几个人,把出去的路都给堵上了,东斯眯了眯眼,猛的一跃,双手扶着鸸鹋的背,就上到了它的身上。 随即便拿起一个东西,套在了它的脖子下面,鸸鹋不停地在挣扎,想要把背上的人给弄下去。 这还不是后来的鸸鹋,没有那么小,明朝时期的鸸鹋几乎和它的近亲非洲鸵鸟差不多大小,足足有两米高左右,澳大利亚大陆上,除了袋鼠以外,就数它最多了。 这也是赵乐为什么选择它的缘故,只有一个原因,好找。 赵乐老早就想组建骑兵了,原因无它,现在的澳大利亚土著文明还很落后,所以征服他们很简单,但是澳大利亚这么大的地方着实成了一道难题,只有骑兵跑的够快,才能在澳大利亚这片土地上驰骋。 可是到哪里去找马呢,澳大利亚可没有马,最多的是袋鼠,可是你敢骑吗?保证你骑个几分钟下来就立刻骨头脱节。 这玩意震的太厉害了,用咱中国话说就是太颠了。 要知道,马是跑的,袋鼠是跳的,这人哪受得了,于是赵乐就把注意打到了鸸鹋的身上。 找了李富贵做了类似马鞍和马蹬的结合体,套在鸸鹋的脖子下面,在上面的人就可以砍杀了。 东斯驯服公鸸鹋以后,几个人就带着母鸸鹋和一堆鸸鹋蛋离开了。 同样的场景在巴伦角岛上演着,中午赵乐一看,部落的人回来过后,带来了一百多只鸸鹋,从中挑选出二十只健壮的母鸸鹋,让刀盾手骑上去,剩下的鸸鹋就被部落的人训养起来了。为什么挑选母鸸鹋呢,那是因为公鸸鹋要孵蛋,没错,你没有听错,蛋是公鸸鹋孵的,而不是母鸸鹋,真是一群悲催的娃,赵乐感慨到。 那几个人已经被部落的人乘独木舟到海里扔下去了,至于他们能不能死里逃生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这几天赵乐都在造东西,正如赵乐所说,这里是啥都没有,造个轮子都能让土著对赵乐敬若神明。 从李富贵所居住的小岛上带来的麦种和稻种已经种下了,有赵乐、李富贵和一众穿越者指导,农田长势不错,澳大利亚的土地虽然有像红土地那样的贫瘠土地,但是在巴伦角岛这样的小岛上,土地虽然算不上肥沃,但是也比红土地好多了,再有赵乐弄得农家肥浇上,土地的肥力还是不用担心的。 “距离我们穿越已经过去一个月了。”赵乐说道。 “是啊,咱们的鸸鹋骑兵也练的差不多了,是时候出击弗林德斯岛了。”一旁坐着的李华也紧跟着回道。 “秦百川果然是特种部队出来的,练兵有一套,这群土著在他手里现在可是小有规模了。” “对了,告诉你一个事,李富贵的船已经被钟澜修的差不多了,我想,我们是不是要找个机会出海,换一些必要的东西,比如:牛种、羊种、猪种、鸡种等等,还有各种技术工人,这其中,会造船打铁种地什么的都必须要尽快弄来。” “嗯,我知道了,等拿下弗林德斯岛,我们就去巴塔维亚贸易,先换回一些必要的东西。” 这是赵乐和他的好基友李华的对话,一个月已经过去了,赵乐的部落军队已经发展到了一百五十多人,后来补充的人主要是散落在巴伦角岛上的侥幸逃过一命的其他部落的人,对于乌克部落能收留这些人,他们很感激,对乌克部落也很忠心,经过秦百川的魔鬼式训练,只有八十个人合格了,剩下的人一部分由赵乐编成了警卫队,负责维持部落的治安和保卫部落的安全。另一部分则成了打铁的工匠,这些人能成为铁匠,全靠赵乐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李富贵把打铁的技术教给了部落里的人,不然,部落打死也不能打不了这么多的铁。 八十个部落士兵被赵乐分成了几个部分:轻骑兵二十人,配刀盾(部落精锐),长矛手三十人,配三米铁矛(中坚力量),弓箭手三十人,配桉树弓,铁头箭(远程力量)。 除了这些个“陆军”,乌克部落还有“海军”,到目前为止,乌克部落的海军在海军大校钟澜的指导下,成功修复了海军“第一大战舰富贵号”,其次,海军大校还指导修建了轻型舰艇“乌克号”和“无极号”,当然,这两艘舰艇的前身都是救生艇。 现在部落情况是空前的好,妇孺共有近千人,十二岁以上的少年也有了近二百人,(注:土著们一般成年较早,在十四五的时候就会举办成人礼,大多数人十六七岁就有孩子了,所以,在土著部落里十岁以上就算快成年了,相当于我们的十六七,十七八岁一样。) 这些少年再过两年就会成为乌克部落的勇士,就会为了部落的利益而战。除此之外,还有士兵八十人,铁匠三十人,警卫队四十人,当然,警卫队平常都是在农田里干活,只有哪里出了什么事才会去解决。 而战争部落的俘虏们则是在农田,矿场,间来回奔波。不过最近他们又接到了新的指令,那就是在一部分的士兵和警卫队的陪同下,乘坐“无极”号前往塔斯马尼亚岛寻找金矿,用来以后和外界的联系中充当货币。 秦百川在军队里当教官,钟澜在“海军”里当大校,张国庆则在跟着李富贵学打铁,孙昆被赵乐派往了澳大利亚大陆上搜索情报,邓志文则在研究怎么养鱼,怎么养袋鼠鸸鹋等等,李华在研究形势,判断以后乌克部落该走的路。 全部落唯一闲着的就只剩赵乐了,也许,还有那群长老和克风族长。 第二十三章:挖金队的回归-神炮降世 澳洲之主23 第二十三章:军威-弗林德斯岛的守护神 公元元年一月一十一日,这是赵乐穿越后的第四十一天,今天的小码头上特别热闹,因为,去塔斯马尼亚岛挖金子的一行人回来了,带回来的还有小半船的金子,对于这些金子,土著们只是好奇罢了,看完它们散发的金光以后,便各自去干各自的事情了。 留下了目瞪口呆的李富贵和一众穿越者。“窝槽!这么多金子啊,这都是他们挖的?”赵乐摸了摸从船上倒下来的金子说道,并看着那群俘虏们。 他们的脚上系着浸了油的藤蔓,系了死结,浑身黑漆漆的,脏的不像话,倒是没有让他们饿肚子,随便打个袋鼠都够吃的了,但赵乐为什么还让土著们屯田呢,以后,赵乐掌管澳大利亚,肯定要解除这种分散式的居住模式,到那时候光靠游牧是万万不能吃饱的,现在就种田有好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可以培养一批会种田的农民,其次还能收获一些粮食改善伙食,最后就是马上赵乐就要整合弗林德斯岛了,整合弗林德斯岛是需要大量的粮食的。 据赵乐散布在岛上的人称,弗林德斯岛最少有十几个部落,人数不低于三千人,其中能打仗的战士就有七八百人,好在他们都是分散的,以部落为单位的,而且他们也面临了和乌克部落以前的情况,在岛的北面,同样有一群和战争部落极为相似的部落,不过,战争部落和他们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那群人足足有三百多人,还有近千名妇孺。 他们不断的侵袭着弗林德斯岛上别的土著部落,而面对强大的敌人土著们又没有什么办法,这时候就需要别人来拯救他们,不然,他们难免被吞并的命运。 赵乐就是要找准这个时机,来一次大练兵,邀请各个弗林德斯岛上的部落来参加,饱受侵袭之苦的土著部落们肯定会和乌克部落联手,继而干掉敌人以后,乌克部落走不走可就由不得他们了。 叫人把金子收拾好,赵乐就走向了战争部落的俘虏首领,那土著一看是赵乐不禁打了一个响鼻,转过头去。 “怎么,这么长时间的教育你还没明白,挖矿苦吧,种地苦吧,想要好好地生活就得听我的话。” 那土著听赵乐这么一说,转过头来,问道:“你想要我干什么?” “不,不是你一个,而是你们全部的人。”看到这土著不再拒绝,赵乐又回头道:“克鲁克,把我准备的武器拿来。” 等了一会,就看到克鲁克带着十几个警卫队的人抱着一堆皮甲长矛来了。 “这就是给你们的东西,只要你们披上战甲,拿起长矛,去杀掉我的敌人,我就接触你们的俘虏身份,并且给予你们土地房子和船,当然,你们要有命回来。”赵乐说道,并把一个皮甲和一把长矛递给了那土著。 这是赵乐早就想组建的死士营了,在得知弗林德斯岛上的敌人也凶猛无比之后,赵乐便对自己边的胜率进行了估算,不出意外,赵乐即使带着乌克部落全部的人和弗林德斯岛上的土著部落联手,就算能干掉,乌克部落也会元气大伤,最终也不能达成赵乐的目的:控制整个弗林德斯岛。 而有了这群俘虏帮忙就不一样了,先不说他们人少的事,只要够厉害就行,然而一个多月的高强度劳动使得他们中间一些体弱的都去见上帝了,剩下的都是身强力壮的了,这群人还有着他们的首领带队,战斗力肯定不是一般人能抵挡的,至于为什么会被赵乐俘虏,呃……你没看主角是什么人吗,他是穿越者,是主角,连一个土著都抓不住他还当什么主角啊。 有了这群重甲步兵和赵乐的鸸鹋骑兵还有海军的“富贵”号,赵乐才有信心一举歼灭敌人而且自己的伤亡还能降到最低。 至于弗林德斯岛上的土著部落,他们出不出击对赵乐都有好处,出力了赵乐的压力也就小了,不出击,赵乐也能单独打败敌人,后来还能以这个为借口来挑起战争。 那土著首领接过了皮甲和长矛,突然对着赵乐说道:“如果你能不杀他们我就甘愿当你的奴隶。” “放心,只要你能带着他们奋勇作战我就会解除你们的俘虏身份,至于当我的奴隶,这倒不用,只要你听话,我就不会亏待你,当然,也不会亏待你的属下。”赵乐没有在这停留,转头就走了,临走之时留下了这句话。 看着赵乐慢慢远去的背影,战争部落的首领卡鲁曼缓缓地说道:“希望你能说到做到。” ……小码头,人声鼎沸,赵乐等一众乌克部落重要人员皆来到了这里,只因为摆在“富贵”号甲板上的那个东西。 只见此物通体黑色,呈圆柱状,长约两米,由一推车架起,摆在“富贵”号的甲板上,静静地享受着人类对他的崇拜。 “窝槽,我就说嘛,在大明敢干海上生意的怎么能没有舰炮呢,李富贵这货还说为了逃命连大炮都给扔了,去他娘的,要不是老子机灵,这大炮就埋没了。”秦百川一直在一边嘟嘟。 而一旁的李富贵则是一脸兴奋,本来他经商的性质就不高,经过这次海难,更想干回自己的老本行,这时又有赵乐在一旁使劲让他炼铁教徒弟,现在的李富贵已经回到了当年炼铁的狂热当中了。 而教会的土地却抢了他的活,导致他现在闲的很,突然有了这尊大炮,他就萌生了造炮的念头。 可不是嘛,以前在大明为什么不敢造这造那,成本高嘛,什么铁要钱,造坏的废铁也是自己掏钱,本就穷的叮当响的李富贵自然不敢造大炮这种吞铁的玩意,再说了,大明也不允许造炮,可在澳大利亚就没有这么多的讲究了。 什么?!?没铁?我没听错吧,在澳大利亚这个“坐在矿车上的国家”会没铁?虽然这里不是澳大利亚的主要矿区,但是也是有着一些小型铁矿的。什么?!?怕私自造炮会被逮,stop!先等我挖完这一坨耳屎,咳咳!你在什么地方,澳大利亚的巴伦角岛,这里乌克部落才是主人,你造炮是为了保护乌克部落怎么会有人会逮你呢,就算是逮,也是别的部落眼馋我们有炮把你抓去造炮,但是我们会保障你的一切安全问题,所以你根本不用担心任何问题,只管造炮就行了。 所以,在李富贵把这个想法告诉赵乐一众人之后,大家全部都是立刻拍板就通过了。 第二十四章:军威-神炮发射 经过了两天的准备,乌克部落的全部士兵都已经排队列好,一百人分成了四个队列。 最东面的是秦百川统帅的长矛手部队,由东向西依次是赵乐统帅的弓箭手部队,东斯统帅的鸸鹋骑兵部队,最后是被暂时委任为死士营统帅的卡鲁曼的死士营。 值得注意的是,乌克部落的部队全部都是精锐,而且是装备精良的精锐。 全军都配备了铁制武器,长矛手部队还配备了高达两米,宽约半米的大盾,除了这些大盾,长矛手部队还配备了简单的胸甲,就是这些胸甲还都是一众土著铁匠加班加点熬夜才赶制出来的,主要是接触炼铁打铁时间太少,不合格的太多都回炉了。 赵乐的弓箭手都配备了由桉树心制作的弓,铁箭头制作的箭矢,除此之外,浑身全无一物,背上的箭框中只放了十只箭矢,主要是为了轻便。 鸸鹋骑兵手持长刀,也就是刀盾手的刀加上一截桉树硬木,背上还有两只短矛,这是骑兵的远程武器,也叫飞矛。骑兵胯下的坐骑都是精挑细选的母鸸鹋,体重都在百五十斤以上,这是岛上能找到的最大的鸸鹋了,相比起马来说,鸸鹋还是太轻了,不过,对于略微有些矮小的澳大利亚土著来说也够了。这些母鸸鹋身高都在两米二以上,土著们需要扒着鸸鹋肚子旁边的鸸鹋鞍才能上去。 死士营可以说也是长矛手部队了,只不过相比起长矛手部队来说,他们舍弃了防御手段,每个人都手持两把长矛,个个面漏凶狠之色,对于敌人来说,只要让他们冲进了队伍的中间,整个队伍就彻底混乱了。 这样一支堪称精锐的部队让赵乐热血沸腾,好一支部队,这就是我以后的军官部队了。让秦百川内心窃喜,这么牛叉的部队,服不服?谁练出来的,我!让张国庆憨憨傻笑,辛苦了一个多月,终于赶制除了这么多的铁器,还好没落下。 钟澜则有些落魄,陆军这么强大,而自己的海军呢?海军除了三艘船以外,就只有钟澜自己和李富贵两人了,守着三艘空船,谁心里能没有怨言呢,不过还好,赵乐自己答应钟澜打下弗林德斯岛后,就给他的海军拨五十人。 嘿嘿,五十人,到时候让你们看看海军的厉害。 一众人排好队后便等上了海军的舰艇,向着北方去了。一行人根本没有带粮草这种鬼,什么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澳大利亚根本没有鸟用,粮草?就这百十人的部队还带粮草?直接打个几只袋鼠就够吃的了。 一行人在乌克部落父老乡亲们的注视下缓缓的驶离了小码头,领头的“富贵”号把船上的帆都给打开了,在船尾处系着两天粗大的、缠绕着铁丝的绳子,与之相连接的赫然是“乌克”号和“无极”号。 两艘船由于没有帆布加速,只能借助“富贵”号上的船帆来一起航行,好在两艘船上的死士营们也都在奋力划船,使得船行使的速度也没有变慢多少,乌克部落的士兵都在“富贵”号上,也亏得李富贵家底丰厚,才能买得起这么一艘长四十多米的大船。 巴伦角岛和弗林德斯岛之间本来就不远,只有一个小海峡相隔,所以赵乐的船队开出一会儿就到了弗林德斯岛的周边,又指挥船队找到合适的港口停靠后,赵乐便先让两艘小艇上岸,再回来一遍遍的拉人,全部人都上岸以后,赵乐留下了十个警卫队员在上面守着,余下的人都在这里安营扎寨。 由赵乐、东斯、秦百川各带一路人马去说服各个部落和乌克部落联手,张国庆则带着剩下的人留守在这里。 三天之后,赵乐带着人最后回来了,秦百川和东斯则早就回来了,当一众人议事的时候,看着两人的脸色赵乐就知道情况了,在汇报了自己的情况后,赵乐欣喜的说道:“这次任务圆满完成!” 赵乐带人去的是东边,秦百川带人去的是北边,东斯带人去的是西边,三个方向共十一个部落全部都答应了赵乐的请求,前往这里观看乌克部落的军演。 第二天,来了受到邀请的十余个部落几乎都来了,赵乐也没有犹豫,当即下令,军事演习正式开始。 首先登场的是长矛手部队,三十人迈着整齐地步伐,目光坚定,手持三米长的铁矛缓缓地走过众人的身边,起初这些土著部落的使者还不知道铁矛是什么东西,当赵乐让长矛手示范给他们看铁矛的威力后,他们当即表示要和乌克部落做交易,用别的东西来换乌克部落的这些铁器。 赵乐没有立刻答应,只是笑着说以后再说,让众人继续观看演习。 随后是赵乐的弓箭手部队,当弓箭手射出的铁箭射穿了三志厚的盾牌时,这些使者的脸色顿时就大变了,如此威力巨大的武器谁能不想要? 可是看到赵乐那紧紧盯着演习的眼睛,众土著都只能继续看下去。 最让人惊讶的莫过于鸸鹋骑兵的出场了,当看到二十个骑着高大鸸鹋的乌克部落战士出现时,众土著立刻炸了窝。 “这是,这是鸸鹋?他们怎么能骑上鸸鹋的,那东西跑起来飞快无比,人不可能骑在上面,可是,他们?” “你看到没有,他们的那些鸸鹋身上都有一种东西,好像就是有这个东西他们才能稳稳当当的坐在上面的。”说罢,一土著使者用手指向了鸸鹋骑兵胯下的鸸鹋鞍。 这下,众土著才注意到那东西,乌克部落的战士骑在上面时,双脚勾住了鞍子,腰间还有绳带系着,可以不用抱住鸸鹋的脖子,直接作战。 当下,众人都对这个突然从南面海上冒出来的乌克部落充满了敬畏,有这么多的战士,还有这些天降神物,他们的战斗力一定是极其厉害的。 最后出场的是卡鲁曼的死士营,死士营的装备虽然普通,但是他们身上的那股嗜血好战的气息顿时让在场的一众土著打了一个冷颤。 “他们好像北面的袋狼部落,好凶狠的战士,他们一定杀过许多人。” “我看他们和袋狼部落根本就是一家的。” “这,我记起来了,他们就前一段时间从北面大陆划船过来的那群人,没想到竟然被南面的乌克部落给打败了,真是没想到啊。”这个部落消息一定非常灵通,在这个交通工具短缺,消息传播很慢的年代,他们竟然能知道巴伦角岛上的事情,一定是靠捕鱼为生的部落才能这样,只有他们才会在巴斯海峡附近渔猎,才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别的部落。 正当众土著使者打算和赵乐一行人商量事宜的时候,不远处却响起了一声巨响,随之而来的是大片的水声,赵乐知道,这是“富贵”号上的大炮发射了。 第二十五章:诱饵-弗林德斯岛上的土著们 “嘭!”的一声,大炮又发了一炮,这一炮将愣住的一众土著顿时震醒了。“这,这又是什么东西,怎么会有如此威力。”有土著使者不禁问道却没有人来回答他,大家都在盯着船上的大炮看。 看到众土著这般表情,赵乐也是心中暗爽无比,这就是文明的差距,经过赵乐等人的改造,乌克部落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已经由石器时代进入了铁器时代。 而这群土著还在石器时代原地踏步,这就造成了双方的巨大差距,不管是军事上的还是生活上的。现在的乌克部落在打造兵器之余还会打造一些铁锅,铁铲,独轮车等的东西,自从出现了这些东西,乌克部落的人们生活要比以前好过的多。 其次,乌克部落还在海边建造了精炼盐厂,用来精炼海盐,这些海盐,铁锅等的物件则被用来和北部的弗林德斯岛上的一些部落换取了东西。 由于乌克部落已经进入了铁器时代,所以那些土著部落能交换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只有袋鼠皮这个东西还有的交换,乌克部落用这些袋鼠皮制作了大量的皮甲,不仅胸前背后装备了,就连胳膊大腿都用上了,真可谓是装备精良啊。 接下来,赵乐又请了这群人喝了一些酒和馒头米饭等东西,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赵乐便开口了。 “想必诸位使者都看到了吧,我们乌克部部落具有强大的实力的,只要你们愿意,我们可以一起联手把北面的敌人给赶回大陆,我们还可以一起交易,把这些铁器送给你们,怎么样?” “哈哈,有了你们乌克部落的帮助,北面的敌人根本不足为惧,安卓大人你放心,我们甲斯部落一定和你们乌克部落联手,来来来,我们再喝。” “是啊,我回去一定和我们族长长老们好好商量,定要和你们乌克部落联手干掉北面的敌人。” “哈哈,安卓大人,你这,呃,米饭真是好吃,这馒头也不错,最让人着迷的还是这酒啊,这酒,就像神界的水一样让人着迷,喝过一口就再也忘不掉了。” 听到此话,赵乐嘴角终于露出了一丝奸笑,嘿嘿,老子几乎把“富贵”号上的酒都给搬光了,还惹得李富贵和一众好酒之徒整天嘀咕,就不信这下不榨死你们? 当即,赵乐猛的一拍由桉树树墩做成的桌子,大喝一声:“没错!这就是神界的水!我乃天神降下的使者,为的就是保护神的子民,带领乌克部落来消灭北面的敌人,你们几个!现在就给本使者回去,明天带着部落的战士来这里,本使者要亲领大军剿灭敌人!不然,哼!” 说到这时,赵乐抽出了腰间的短刀,对着桌子狠狠地砍下,留下了一道深深的痕迹,接着说道:“别怪本使者无情!” 听的赵乐这大喝,一众土著使者等时打了一个机灵,原本醉醺醺的大脑瞬间就清醒了,纷纷对着赵乐扣拜到。 拜完之后,便一一保证,随后便带着赵乐给的礼物回去了。 第二天,直到中午的时候,弗林德斯岛上的部落才堪堪全部到来。 一个个部落的族长都是对这个崛起的乌克部落很是好奇,以前也不是不知道乌克部落,可是那时候的乌克部落和眼前的这个乌克部落根本没法比啊。 不过,正是由于乌克部落的强大,这些土著族长们才心中有底了,因为乌克部落强大了,与其联手的众土著部落才更有机会解决掉北面的敌人。 将众土著族长迎进了屋子后,赵乐便首先开口了。“诸位都来了,本使者也不客气了,现在我们的目标就是打败北面的敌人,我以神的名义起誓,我乌克部落必能带领众人打败敌人,神的子民必胜!” 听的赵乐说这话,众土著族长也不禁附和道。 “咳咳!诸位族长先听我说,我乃神的使者,本来是来帮助神的子民的,不过没想到,神界的大门却提前关上了,我没有办法回去也没法补充神力了,所以,要想打败敌人还是要靠你们自己,至少现在不会有任何的来自神界的帮助了。”赵乐把早已编好的话说了出来,不禁引得秦百川一众穿越者在心中暗笑。 “啊!这可怎么办?本想着有使者大人动用神力消灭他们的,这下可好,使者大人竟然神力用完了,这下可真的完了。” “使者大人,你可不能放弃神的子民呐!” “使者大人,现在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打败北面的人啊!” 赵乐这句话就如同晴天霹雳一般,顿时把一众土著族长们雷的外焦里嫩。窝槽,本来就是看在神的使者这个名头才来的,到这里一说你没神力了,那tmd的我还来个鸟啊。 “大家不要慌,外面的百名乌克部落的战士就是你们最后的助力,还有那天神之炮,此物一出,定能把那些人骇的魂飞魄散。”赵乐继续诱导着这群土著,没想到他们还真上钩了,纷纷叫道。 “那不如今天就把那些人给收了,也让我们见识见识乌克部落勇士的骁勇和天神之炮的威力。” “就是就是,我现在就回部落里召集勇士,势必在今天就剿灭了那些人。” “诸位慢着,我们虽然人多,但是要是没有一举歼灭敌人,让他们跑了更加麻烦,不如选举一个部落为诱饵,引敌人深入,我们再一举歼灭岂不是最好?”赵乐在最后又不忘添一把火。 赵乐刚把这句话说出口,只见众族长便把不善的目光看向了一个身材矮小的族长,那族长一看这情况,不禁哀嚎一声:“怎么又是我!” 听的这声哀嚎,赵乐与一众穿越者不禁想到了灰太狼的专属台词:“我还会回来的。。。” 确定好了诱饵的人选,众土著回去准备埋伏之事后,秦百川从后面拍了拍赵乐的肩膀说道:“赵乐,你就是牛逼,嘿嘿,把这群土著玩的团团转。” 钟澜也说道:“不过是开了两炮就把他们吓得,呵呵,这次胜了,可就是把弗林德斯岛也拿到手上了,想想就有点小激动呢。” “嗳,对了,赵乐,船上的大炮要不要搬下来,不然的话可就没法打到陆地深处的敌人了。”说话的是张国庆,他虽然平时不怎么说话,但一说话就是直指要害。 第二十六章:诱饵-鱼上钩了 “嗯,肯定要搬,不然怎么用大炮威慑北面的土著人,好了,不讨论这些了,先整理整理,等那些土著族长来了就去讨伐北面的敌人。”赵乐回到。 风和日丽,弗林德斯岛上的袋鼠正在惬意的啃着草,时不时抬起头来望向四周,继而又继续啃着草。 突然,袋鼠好像听到了什么,猛的抬起头,小眼睛溜溜地转,耳朵也竖了起来,听了两秒,它便抬起强健的双腿,“扑腾!扑腾”的跳走了。 嘈杂的脚步声隐隐传来,远处,是两百多人的一支队伍,他们全是青壮年男子,手持着长矛等武器,向着北方走去。 这就是诸部落联手出动的诱饵,毕竟,只有那一家前去攻打北方的敌人实在是太勉强了。所以,在赵乐众人的支持下,各个部落都出动了十余人,加在一起就是一百多人,再算上那一个部落的近百人,才凑够了这二百多人的队伍,不过就靠这二百多拿着石矛的土著显然是不够看,因为这些诱饵的背景是前去攻打北面的敌人,而让这些人去打的话无疑是送死,北面的部落又不是憨子,怎么会上当呢,所以,有一些铁器装备在手就让敌人有了这样的想法。 这群渣渣肯定是以为有了好装备就能打败我们,哼!痴心妄想,看我不虐死你们。 一旦有了这种想法就好办的多了,于是,赵乐便把铁匠打造的不合格的一些铁矛给了他们,就这,他们还欣喜的不得了。 部队在原野上走着,他们从上午就开始走了,到了下午才看到前面有人在采摘浆果,于是大吼着杀了上去,不用说,那些采摘浆果的人一定是北面敌人的妇孺。 这些诱饵没有杀女人,顶多杀了一些孩子,就有敌人的部队冲了出来,刚冲出来便发现联军比他们多,便又退了回去,不一会便又再次冲了出来,不过吗,这次,是举全部落之力了,整整三百余土著抱着长矛嗷嗷叫的向着联军冲过来。 联军先是放了两波箭雨,射杀了一二十人,没等到放第三波的时候,敌人就冲到了眼前。 “嗷嗷,嗷嗷!”喊杀声一片,你一枪戳死我,他一枪扎死你,又来一个人一枪扫死了他。 战场就是这么混乱,可惜再混乱也是联军混乱,本来敌人的人数就比他们多,虽然有装备上的优势,但是根本弥补不住两者之间巨大的战斗力差距。再者说了,敌人还是为了保卫家园而战,意志力要比这些知道自己是来当诱饵的土著们强多了。 于是,在死伤了数十人之后,二百联军便如潮水般向后退去,虽然是保卫家园而战的,不过刚才的战斗已经把敌人的嗜血好战的个性引发出来了,他们挥舞着长矛跟在联军后面,一直追到了这里。 距战场还有两三里的一处小山谷里,在山谷两旁的斜坡上,一大片灌木丛后面,赫然隐藏着十余人,其中就有赵乐等人。 “安卓大人,你说他们真的会来吗,我怎么感觉有点不靠谱呢?” “放心吧,诸位,那群笨蛋是一定会来的。” 赵乐说完便眯着眼睛休息了,此时的赵乐是真的在休息,并没有紧张什么,因为,在山谷两旁的斜坡上足足隐藏了近七百人。 这是弗林德斯岛上青壮年的大半了,毕竟,不是每个部落都像乌克部落那样有一百多个青壮年的,大多数的部落只有几十个青壮年,所以,这是他们能出动的兵力极限了。 除此以外,在山谷的顶端,那树枝树叶下,还隐藏着令人恐惧的东西,黑洞洞的炮口直指山谷的谷口。 赵乐还没休息几分钟呢,就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出来了,沉重的呼吸声,还没停下来一秒钟,便说道:“诸位族长大人,来了来了,他们来了!” “嗯,来了吗?”“来,来了。”说话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通红的脸庞和身上的汗液说明了他刚刚跑过来。 “谷口,谷口,随时准备封锁山谷,张国庆,张国庆,随时准备开炮,记住,尽量不要杀伤自己人,秦大哥,秦大哥,我们的虎奔军随时准备出击,让他们见识一下我们的厉害!”说这话的时候赵乐是用汉语说的,所以众土著并没有听懂。 在此之前,赵乐便把众人派到了各个要害,秦百川领着乌克部落的精锐虎奔军在联军中按兵不动,等待关键时刻一举突击,灭掉敌人。好吧,这是赵乐刚刚给起的名字。 张国庆在山谷的治高点处控制大炮,用来威慑和杀伤敌人,不过赵乐也没指望那个大炮能干掉多少人,毕竟,“富贵”号上的炮手早就翘辫子了,李富贵也不会使炮,而张国庆呢,则是他哥哥是炮兵,以前看过他哥哥使,所以会一点,虽然这个铁炮和部队装备的6-22榴弹炮根本不是一个品种,但是也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了,还好这货捯饬了半天终于搞懂了,虽然完全打不中目标,但是,能打出来就不错了。 最后,钟澜则是带着一队土著在谷口埋伏好,一旦敌人全部进入山谷,便把赵乐弄出来的驾车朝那一推,堵住谷口,再放一把火,就ok了。 赵乐对于自己的连环阵还是有点小激动的,保准那些土著有来无回。 喊杀声越来越近了,终于,有一个土著走进了山谷,随后是更多的土著,不过他们都是联军,紧跟着的才是敌人。 曼落是弗林德斯岛上一个普通部落的战士,他今年十七岁了,自从十五岁成人礼以来,杀过十几个人,也算是老战士了,就在前天的时候,部落里来了一个人,说要邀请部落里的使者前去一起商讨大事,当时整个部落都感到很茫然,什么鬼?不过出于礼貌,部落还是做出了回应,派出了几个“使者”前去一起商讨大事了,曼落就是其中的一个人。 当时还不知所以,去了过后再回来的时候整个人都一直处于懵比的状态,草草草!那是什么东西,锋利无比,削铁如泥,简直就是神的物品啊!还有那个大,大炮,对,就是大炮,那个东西发射的炮弹竟然能把巨石打碎,如果打在人的身上,呃呃,他不敢想象,那个人是有多么可恶才会被那样一个可怕的东西打在身上。 还好那些人很和善,不仅送了曼落许多很好用的东西,还带他们吃了一顿美味无比的食物,至今,曼落还是难以忘怀那味道,呢~太美味了。 不过安卓大人也有要求,吃饭的时候就让曼落一行人回到部落里找族长来和他谈话,回去以后,曼落便心神不宁,思来想去,他拿了自己珍藏了多年的众多袋鼠皮,换来了珍贵的、仅有的一把铁矛,那武器真是棒极了,现在,曼落就要用手中的铁矛杀光眼前的这些敌人,曼落相信,有手中的铁矛在手,他便是无敌的。 第二十七章:一举歼灭-山谷战役 ps. 奉上五一更新,看完别赶紧去玩,记得先投个月票。现在起-点515粉丝节享双倍月票,其他活动有送红包也可以看一看昂! 赵乐,是一个基佬,我说真的,我说真的,我还能骗你吗,因为他此刻正在紧紧的盯着一群大男人看,不仅看,还流口水。嗯,那些人一定是他的好基友,嗯,就是这样,不过嘛,这个谁是攻,谁是受我就不知道了,嘿嘿嘿。 “嗯。”赵乐再次咽下一嘴的口水,目不转睛的盯着山谷里的联军土著看,联军来了,袋狼部落的人倒是快来啊。 头脑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即使联军土著已经进了山谷,赵乐还是让他们继续朝山谷外跑去,不过为了吸引袋狼部落的人,赵乐便让他们装作体力不支的样子慢慢跑,其实不用装,他们已经体力不支了,被一群比自己这边人还多的敌人追着跑了两三里路,他们虽然没累的虚脱,但也是满头大汗了。 不过,袋狼部落土著的毅力更强,硬是一直追到了山谷里,也难怪,平时里对他们马屁拍到天的土著竟然敢来攻击他们,还杀了不少小孩,这怎么可以忍?于是一直追到了山谷,然而,到这里,他们的命运就注定了。 死!或被俘虏!将是他们唯一的宿命。 当他们冲入山谷,看到体力不支的联军土著时,心情是欣喜若狂的,然而,下一秒他们就,彻底崩溃了。 当刚刚冲入山谷的时候,谷口就被一群人用一堆“会移动的木头”给堵住了,而且还放了一把火,彻底封锁了山谷,更令人恐惧的还在后面,领头的袋狼部落第一勇士还不知道这是一个陷阱,继续向前冲着,下一秒,他便被从天而降的“巨石”轰成了肉酱,肉酱,无数的碎肉四处飞洒着,甚至还飞进了一些人的嘴里,呕,好恶心。 随后,虽然没有了从天而降的“巨石”威胁着他们,但,从山谷旁的斜坡上杀出来的人让他们惊呆了,窝槽,这是有多少人啊,难道全岛的人都来了? 虽然被“巨石”吓破了胆,但是他们好歹也是嗜血好战的部落勇士,发现情况不对以后,立刻准备杀回去,不过为时以晚,从山谷斜坡上冲下来的人太多了,足足有近七百人,围住他们这不到三百人绰绰有余,因为在和“诱饵”联军战斗的时候也死了几十人,所以现在人数缩水到了不到三百人。不过“诱饵”联军更惨,原本两百多的人,现在硬生生的缩水到了一百多人,那一战,土著联军和袋狼部落土著的伤亡是---二比一!震惊的二比一,也就是说,联军死两个人袋狼部落才能死一个,这立刻就凸显除了袋狼部落的强悍。 不过,再强悍的敌人也挡不住人海战术,袋狼部落的土著现在是一个打两个,而且联军还占了地利,人和这两大优势,地利,就是这片山谷,由于不知道山谷里有埋伏,所以在联军冲下来的时候,袋狼部落的人就被冲散了。 人和是联军的人数优势和装备优势,在见识了乌克部落的铁器装备后,各个部落都动起了小心思,纷纷拿出部落里的物品来和赵乐换铁器,当然,换的最多的还是被铁匠打坏的废弃铁矛头,不过即使是废弃的铁矛头在弗林德斯岛上的部落间也是倍受喜爱。 有这两大优势,袋狼部落的人明显是打不过联军的,于是,落败,在所难免。 虽然袋狼部落一直在拼死抵抗,但是当秦百川率领乌克部落的精锐虎奔军冲下来时,他们果断的(怂比的)投降了。 在他们的脑海里已经是充满了恐惧,窝槽,装备了那啥铁矛头的土著小**丝就难打成了这个样子,你还蹦出来一队全副武装的敌人,我啥也不说,就问你一句话,“我们还能不能一起愉快的玩耍了!!!” 草草草草草!真是日了秋田了。 终于,峡谷战役落幕,这一战,以联军胜利而告终,双方投入战斗总兵力超过一千人,联军人数多达九百人,袋狼部落人数约三百余人,此战役伤亡人数正在统计中,不过,据估计,最低伤亡人数应在五百人以上,袋狼部落战士伤亡人数在一百五十人左右,袋狼部落妇孺伤亡人数在八十人左右,其余伤亡人数均为联军伤亡人数。 虎奔军伤亡人数为十三人,重伤两人,轻伤八人,死亡人数三人。 战利品:共缴获袋狼部落女人六百,小孩三百,男人近两百,还有弗林德斯岛北方领地,这些战利品将由众参战的土著部落按照功劳平分。 把战场打扫干净以后,赵乐等人便带着众土著族长来到了袋狼部落的屋子里。现在,整个袋狼部落已经被联军接管了,女人和小孩则按照功劳平分了。 乌克部落由于提供了装备支持,计谋支持,人员支持,等支持,所以分到的女人和小孩是最多的,一共分了一百二十个女人和六十个小孩和五十个男人。 至于剩下的女人小孩男人不够分该怎么办……我tm怎么知道,我管你们怎么抢,反正跟我是没有关系了。 “安卓大人,您实在是我们的大救星,实在是太感谢您帮助我们消灭了袋狼部落,你还没有婚配吧,要不要看看我那女儿,你是不知道,我那女儿可是全岛最漂亮的女人,她可是精灵之女,配您这样的从神界下来的使者大人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嗳,安卓大人您不要走啊,听我说完,嗳,安卓大人!” “安卓大人,您不要听他胡说,就他那女儿,我呸!还敢说是全岛最漂亮的女人的?我怕你把你女儿带来吓到安卓大人,安卓大人,您还是来我们部落看看我的女儿吧,我那女儿可是,嗳?安卓大人呢?跑哪去了?” “窝槽,真是恐怖,赵乐,看来咱得早点回去,再在这呆下去,咱们非得疯了。”钟澜一直在旁边比比。 “想回去,你就回去,别来烦我,我正想事呢。”赵乐摆摆手,让他先走了。 钟澜有些悻悻的离开了,只剩赵乐一人留在了袋狼部落的屋子里,秦百川带着虎奔军也在袋狼部落里休息,张国庆则去袋狼部落附近去找精铁矿了,他说在袋狼部落首领的脖子上看到了一个用精铁矿石串的链子,就认定了这里有精铁矿。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这次起-点515粉丝节的作家荣耀堂和作品总选举,希望都能支持一把。另外粉丝节还有些红包礼包的,领一领,把订阅继续下去!】 第二十八章:思考-三人的交谈 赵乐在思考问题,作为一个想要当皇帝的人,静下心来思考问题是一项必备的技能。 按照赵乐的计划,帮助弗林德斯岛上的土著部落干掉袋狼部落后,接下来就应该整合弗林德斯岛上的土著部落为自己所用了。 这样做有很大的风险,毕竟赵乐手下的兵只有一百人,虽然都是精锐但是面对的可是整个弗林德斯岛上的部落,那可是有小四千人啊,其中能战斗的就有七八百人,虽然在刚刚的山谷战役中死伤了近二百人,但是也还剩下了六百余人,这么多人,一个不慎,就有可能引发哗变,到时候根本不是赵乐这一百人能控制的住的。 所以赵乐一直在想办法。 找个理由把部落的族长全都叫来,然后出雷霆手段干掉他们,再出面镇压部落的士兵,杀掉一些敢于反抗的人,然后这些土著部落就能为赵乐所用了。 刚想到这个办法赵乐就否决了,且不说这个办法的可行度,就说成功了的结果,结果就是得到了元气大伤的弗林德斯岛,而且这些土著还对自己充满怨恨,随时可能叛变,而且赵乐来弗林德斯岛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人口和土地,一旦这样做了,土地是有了,人口却被赵乐杀的差不多了,那还有什么意义呢?所以,赵乐便毫不犹豫的否决了。 继续想吧,可是赵乐又想不出来什么了,于是休息了两个小时,便离开了这里,带上乌克部落的士兵袋狼部落的俘虏和秦百川、张国庆、钟澜等人回到了停船的地方,船上的留守的十个土著见到众人满载而归,显得很高兴,于此同时,赵乐还看到一群土著站在了船下,看到赵乐来了,立刻迎了上去。 “安卓大人,我有事情要和您谈,能不能借一步说话。”看到土著这么神秘兮兮的,赵乐内心有些奇怪,不过也没太多想,便和秦百川等人一起进到了屋子里。 不过在进屋子的时候,秦百川等人却被拦在了外边,只让赵乐一人进去,秦百川这就不爽了,喝道:“喂!为什么只让赵乐进去,我们怎么就不能进?”说话的时候,嘴里还吐着气,眼里还冒着火,好像那土著要是回答不出来,就一拳送他见佛祖一样。 “这位朋友不要生气,安卓大人是精灵之子,我们要讨论的是重要的事情,所以只能两个人说,不能让别人听到。”那土著族长这话一说出口,众穿越者便心中鄙夷,呵呵,精灵之子?去他姥姥的,不就是骗你们这些土著的吗,要是我不被那战争部落的人抓住,我tmd也是精灵之子。 不过这话大家都没说,因为赵乐在场,这么一说的话,就保不齐赵乐发怒了,因为整个乌克部落都是因为赵乐的精灵之子身份才最初臣服于他的,就算乌克部落不在意,赵乐也得猜忌他们了,所以大家都识趣的没有插嘴。静静的看着赵乐和那土著族长走进了屋子里,留下了众人在屋外等待。 “唉,秦大哥,你说赵乐他会不会因为这事心里猜忌我们。”说话的是钟澜。 “应该不会的,我看赵乐这孩子不是那样的人。”秦百川接道,他已经三十多了,快到四十的人,在部队几年,学过一些专业的心理学,再加上这段时间的相处,秦百川觉得赵乐虽然算不上好人,但是也不坏。 其实赵乐就是这样的人,只要这些穿越者对他,对乌克部落好,赵乐也会对他们好。 一直在旁边没说话的张国庆开口了,他一边摆弄这那精铁项链,一边说道:“我以前也看过一些像我们这样的穿越小说,不过他们要不就是一个人穿越,要不就是一大群人,最少也有几百人一起穿越的那种,一个人穿越是最好的,没有人知道你的底细,也没有别人知道未来的知识,你可以自由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当上皇帝也很轻松;而一群人穿越也不错,至少有这么多人,掌握的知识肯定比一个人多,不过再想做皇帝就不可能了,首先,有这么多人监督着,再者说,穿越者能做皇帝的优势就是来自未来的知识,而有这么多人和你一样有着未来的知识,你自然是不可能做上皇帝的,顶多做个民主共和国的主席或者总统。” 张国庆停了一下,喘口气,继续说道。“最惨的是像我们这样的,既不是一个人穿越,又不是一群人穿越,而是几个人穿越,为什么说这种情况最惨呢,因为既没有大家的监督,(因为人太少,每个人都不服别人,都为自己着想。),又有别的穿越者在,同样当不上皇帝,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自相残杀而死。” 听到张国庆说的话,秦百川和钟澜不禁打了一个哆嗦,但钟澜仿佛又想到了什么,问道:“那为什么我们没有自相残杀而死呢?” 秦百川听到他说的这话,不禁撇撇嘴,道:“你想死啊,来来来,我帮你,一定用最短的时间搞定。”说罢还动了动手,吓唬着。 “这就是我要说的,我们这个情况很特殊,因为我们本来是一起穿越的,但是我们这一群人刚穿越的时候却被战争部落的人给抓住了,而赵乐呢,他则利用这段时间发展了自己的势力,控制了整个乌克部落,导致我们和他的差距拉了太大,没有了回旋的余地;打一个比方,就是说我们一起玩lol,你们都玩过吧,我们一起玩,由于电脑的原因,我们刚进的时候突然挂机了,而赵乐却没有挂机,等到我们再次进去游戏的时候,赵乐已经六级了,所以,你们懂得。” “窝槽,这还玩个吊啊,干脆挂机算了,草草草,真是日了哈士奇了。”钟澜一副日狗的表情,而秦百川则是在一旁思考着。 “这不是游戏,想挂机,简单,送你去草原上过一个晚上,啥都不带,怎么样,也许这样就能回去了呢。” “那我还是不挂机了吧,等后期。” “钟澜说的不错,看样子,赵乐玩的还是阿卡丽这种滚雪球能力超强的人物,看刚才那个土著族长的样子,他们一定有什么肮脏的py交易,也许等他出来的时候,身上就会多出一个杀人书和大龙bf。”秦百川一本正经的说道。谁能想到,这么一个大叔级别的特种兵竟然也在玩lol,窝槽,看来lol害人不浅呐! 第二十九章:计谋-坐山观虎斗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那你说该怎么办吧?”钟澜问道,其实他的内心还是趋向于跟着赵乐的,毕竟他还是一个从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大龄青年,嗯,二十二岁,快到二十三了。 秦百川撇撇嘴,道:“你可别问我,我只会打仗和玩lol其他的啥也不会,要问就问他。”说罢,用手指了指旁边的张国庆。 “现在呢,我们只有两个选择,一,离开赵乐,自己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发展,这也不失为一个办法,虽然赵乐发展的比我们先发现,但以后还是能慢慢发展起来的,唯一不好的就是赵乐有可能在我们没发展起来的时候就征服到了我们那,最后还是要打一场的,很可能是弄个两败俱伤,这样对谁都不好,最重要的是我们这几个人里谁都不会管理,钟澜你只会船,下了船你毛用没有,老秦你只会带兵打仗,可是一个国家不能只有会打仗而没有会管理的,这样的话只能成为二战时的轴心国那样的国家,我适合高级技工,只会弄着机器啥的,根本不懂管理,昆子也是,他只是个宅男,人还算机灵,就是能力不足,只剩邓志文了,邓志文呢,我认识,这小子啥都不行就会吃,所以,你们懂的,而且据我了解,赵乐就是管理系毕业的,只是因为找不到工作才回老家养鸡的,所以呢,我更倾向第二个选择,跟着赵乐一起干,以我们穿越者的实力,团结起来一起干有谁能阻挡我们的大业?!!”张国庆喘口气,喝了口水,接着说道。 “不管你们怎么决定,我和昆子是和赵乐一起干了,你们呢?”众人都知道,张国庆和孙昆是叔侄关系。 听着张国庆的问话,钟澜立刻接道:“嗯,我也跟着赵大哥一起干。” “既然你们都跟着他,那我也跟着就是喽。”秦百川摊摊手,说道。(在这里要说一下,赵乐年龄二十六岁,秦百川年龄三十七岁,钟澜年龄二十二岁,张国庆年龄四十三岁,孙昆年龄十九岁,邓志文年龄三十四岁。) “嗯,好了,只剩邓志文了,想必我们都同意,他也不会反对的。” ……屋子里的赵乐并不知道屋外的情况,他只知道,机会来了。 把他请入屋子的是弗林德斯岛上的一个比较大的部落,经过这次战利品的分配,部落原本不大的野心却突然间增大了。 这次这个部落族长找赵乐便是想用手中的一些俘虏来和乌克部落换取铁器的,在他们看来,那些受降的俘虏和乌克部落的铁器想比起来,就和土疙瘩和珍珠想比一样。 “安卓大人,您看怎么样,一个铁矛头换三个俘虏,这已经是我的最高的价格了。”那族长一脸真诚的说道,同时,双手还紧紧的抓住赵乐,带着微微的颤抖。 呃,好真诚啊。 赵乐正愁怎么收服弗林德斯岛的土著呢,这下正好,把那些废弃的铁矛头卖给这个土著族长,换来的俘虏还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这样可以激起他们的野心,可以把弗林德斯岛的局势搅混,到时候就好下手多了。 虽然内心很窃喜,但是赵乐并没有在脸上表现出来,还是一脸严肃的,不过在他说这话之后,还是装出了一副勉强可以的表情,然后对那土著族长说道。 “唉,看在你这么真诚的份上,我就卖给你了,你手上有多少俘虏?” “两,两百。” 纳尼?!两百?这不对吧,我大乌克部落才两百来个俘虏,你? 终于,在看到了那族长闪躲的眼神后,赵乐顿时就知道了,感情这货早就计算上了,肯定是威逼利诱了某些小部落,不过赵乐也没有点破。 “全是男人?”赵乐问道,虽然知道应该不可能,但是赵乐还是问了。 听到赵乐没有追问俘虏的来源,土著族长赶紧回到:“一共有五十个男人,六十个小孩,九十个女人,呃,可以换,呃,三十?不对,五十?好像太多了,呃……” “咳!给你抹个零头,七十个铁矛头!”赵乐大手一挥,这笔交易就做成了。 “好好,好好,安卓大人,我太感谢你了,那什么,人就在外面等着,铁矛头,呃。” 说罢,还用期待的小眼神望着赵乐。 “我们的铁矛头用完了,先回部落一趟,今天就把铁矛头给你送过来,行吧。” “嗯,多谢安卓大人了。” 交易完成后,两人也没什么话说了,都各自出去了。 从屋子里出来,赵乐的心情也变得更加美好了,一旁的三人看见赵乐出来,首先是张国庆上去问了。 “赵乐,刚才那个土著和你讲的什么?” “咳咳,也没什么,等到回部落里大家一起说,到时候就知道了,呃~啊。”说完,赵乐还伸了个懒腰,看着灿烂的夕阳,赵乐感到心胸无比的宽广,不禁发出一连串的笑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世界,唾手可得。 身后的三人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事情,但看赵乐这么嗨皮,内心也更加好奇了,趁着天还没黑,赵乐便带着那土著族长的俘虏上了船,和一众乌克部落的战士一起驶回了巴伦角岛。 小码头上,还是像往常一样平静,为数不多的男人和众多的半大孩子在地里耕种着,部落的铁匠还在工作,不过不再是没日没夜的干了,他们在李富贵大匠头和邓志文大管家的指挥下消耗着储存的铁矿石,在铁匠铺外,有着众多的废弃铁锅,废弃铁铲等工具。 这是赵乐要求的,毕竟,有了这条件,就要改善一下部落的生活状态,经过李富贵的调教,已经有好几个人能熟练的打制铁锅,铁铲等工具了,其余的人都还在熟悉中。 岛的北部,一处瞭望塔已经建好,塔有十米高左右,在上面,有着一个土著,土著本来还是靠在木头上的,恍惚之间,他好像看到了什么,揉了揉眼,又再仔细地看了看,不禁大喜,向着南部大声的喊到:“安卓大人带大军回来啦!” 喊声响彻了整个巴伦角岛。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三十章:猥琐发育-等后期 小码头,出去打渔的渔船都早早地回来了,带来的还有一船的各种鱼,澳大利亚可是个大渔场,世界顶级渔场之一,这些渔船虽然都是在离岛不远的海岸上捕鱼,但是也收获颇丰,带回来的鱼会被加工成咸鱼,鱼干,等各种食物,然后再给岛上的唯一一个商店:富贵商店,出售。 店如其名,这家店就是以李富贵为大股东,赵乐、东斯、张国庆、等人和一干长老和股的商店,岛上的商品都在这里出售,可以说是垄断了。 为了发展经济,赵乐把最初挖金队带来的百十斤金子混着一些铁矿制作成了金币,成色为铁三金七,是较为标准的比例了。 这些金币的面额不大,分为一分金币,五分金币,一角金币,五角金币,一元金币,五元金币,这六种。 按照赵乐指定的物价,一分金币可以买五斤袋鼠肉,一斤鱼肉,而铁铲铁锄头这种铁工具则需要七八角甚至一元,这也造成了一些铁匠私自制作铁器的情况,为了杜绝这种情况,赵乐指定了严厉的赏罚体系,同时加大了铁矿的监管,再加上赵乐的积威,所以这种情况便慢慢地消失了,因为那些私自造铁器的铁匠发现,自己造的铁器花费的费用竟然要比买的还贵,想想私自造铁器的初衷,他们便不再私自造了,这是因为铁匠铺实行了赵乐的分而制之政策,这个政策就是把铁器的制作过程由原来的一个人制作一把铁器变成现在的一把铁器由数个人一起做,每个人只做一个部分,这样时间久了熟能生巧,制作的就要快多了。 更贵的是面粉和大米,虽然赵乐已经把千余亩的土地都种上了小麦和水稻,但是还没到收获的季节,所以面粉和大米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有时候甚至有价无市,富贵商店里也只有几十斤小麦和大米在供应。 当然,来的都是以前的长老什么的,现在的土著们都是在赵乐旗下的巴伦角贸易公司干活,该出去打鱼的出去打鱼,该种地的下地干活,该打铁炼器的打铁炼器,嗯,炼器,呵呵,这不是修仙小说。 整体来说,现在乌克部落就是一个大公司,赵乐等人是董事会成员,各个土著都是打工仔,现在,公司有一个可以吞并对手的机会。 赵乐的计谋使用之后,在公元一年二月一日的时候,秋收开始了,在南半球,冬天就是夏天,春天就是冬天,而现在,就是澳大利亚的秋天了,而且是快要到冬天了。 “唉,这过了几个月,终于收粮食了,这些天吃肉吃的我是都想吐了。”秦百川抱怨着,经过几个月,由于乌克部落的生活很好,导致了两个小部落前来投靠,两个小部落共有男人七八十个,女人和小孩三百多个,再加上乌克部落原本的人数,现在的乌克部落已经有男人三百多人了,其中战士已经由原来的一百人增加到了一百五十人,部队的建制被赵乐分成了队制。 五人一小队,设小队长一名,二十人四小队组成一中队,设中队长一名,副中队长一名,四十人两中队组成一大队,大队设大队长一名,副大队长一名,同时还有斥候小队十人,斥候小队长一名。 就这样,赵乐组成了一个长矛手大队,一个长矛手中队,一个弓箭手大队,一个鸸鹋骑兵大队,一个斥候小队,共一百五十人。 现在是秋收时期,所有的能下地干活的人都在忙活,不分男女老少,就连这些士兵都不例外,唯有在岛的南北部两个瞭望塔上还有斥候队的人在执勤。 这一百五十人全部都是按照秦百川的普通特种兵训练的,再配上李富贵等一众铁匠用赵乐做的风箱练出来的精钢制成的武器,在澳大利亚就是所向披靡。 这一点在乌克部落与塔斯马尼亚岛上的大部落琼尼部落的冲突中已经显现出来了。 说起乌克部落和琼尼部落的冲突还要从赵乐的挖金队说起,为了准备前去巴塔维亚的货币,赵乐再次组织了人员前往塔斯马尼亚岛开挖金矿,这次却遇到了麻烦。 栖息在塔斯马尼亚岛海边的琼尼部落早已注意到了乌克部落的挖金队,在乌克部落的挖金队员炫耀过乌克部落的铁器后,便想和这些挖金队员做交易,本来这在几个月前还是可以的,不过现在却不行了,因为琼尼部落的交易物品:袋鼠皮,鸸鹋蛋等物品在巴伦角岛上的市场已经饱和了,所以,挖金队的队员便不同意这笔交易,没承想,琼尼部落的人性格暴虐无比,一看挖金队员们不同意交易便把他们扣留在了那里,唯有一个乌克部落的族人还算机灵,说巴伦角岛上还有更多的铁器,要回去拿,于是憨憨的琼尼部落便答应了,等来的却是全副武装的乌克部落军队。 经过几个月的摸索研究,钟澜和李富贵在一众铁匠打下手的条件下,造出了巴伦角岛上的第一艘船,以前的那些独木舟啥的都不算是船。 进攻琼尼部落拯救挖金队用的就是这船,“富贵”号一直呆在小码头,用来保卫家园,另外的“乌克”号和“无极”号则变成了渔船在打鱼,所以,一百五十人便是乘着这船前去的。 船身长七米左右,宽约两米,能坐下二十人,所以整整造了八条船,因为赵乐打算给琼尼部落一个厉害,让他们不会再阻挡自己在塔斯马尼亚岛挖矿,所以出动了所有的军队,同时还有试试军队的厉害,虽然已经打过几场仗,但是现在军队里进来了许多的新兵,不免要锻炼锻炼他们的血性。 琼尼部落是个大部落,足足有男人两百多,老弱妇孺七八百,虽然见到乌克部落来势汹汹,但也毫不示弱,整个部落的男人全部出动,势必要和乌克部落决一死战。 其实双方本来可以避免这场大战的,但是赵乐怀有侵略的心思,便不可能不打这场仗的,而琼尼部落虽然不想打,但是敌人都打到家门口了,如果不打的话岂不是丢尽了颜面,再说,看这些人的样子也不是你不想打就能不打的。 所以,战争就这么爆发了。 当然,乌克部落是胜利的了,虽然琼尼部落在人数上占有一些小优势,但是怎么也打不过在装备上拥有碾压式优势的乌克部落,于是,琼尼部落被灭,死百十人,剩余的一百多男人和七八百老弱妇孺则被装进了船中,带回到了巴伦角岛。 赵乐很满意,杀了敌人一百多个,自己这一方才死了几个人,伤了十余人而已,虽然这有装备上的优势,但是你就算是让一个新兵拿ak他也打不过拿小刀的老兵,这就是老兵和新兵的差距。 显然,赵乐的这些士兵即使不是老兵,也不是那种一上战场就等着被人杀的新兵了,这场战争就是最好的证明。 第三十一章:塔斯马尼亚的前行军-会议 【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西方公元1641年,这一年特别的不平静,东方的世界中,庞大的大明帝国摇摇欲坠,关外的清兵虎视眈眈,关内的农民起义军四处狼烟,朝廷军队龟缩在南北京城附近,然则,起义军的大势已经行成,席卷天下之势已经铺下,要不了几年就会灭了大明帝国。 西方,强大的西班牙帝国早已日落西山,主的荣光已经照耀在了法兰西帝国的头顶,法兰西王室将带领着法兰西的人民征战欧洲。 世界,欧洲的殖民地在不断的扩大,可惜,到现在,他们还没有发现澳大利亚这个美丽富饶的大陆,然而,当他们真的来到这里的时候,一定会惊讶这里的繁华。 小码头,今天无比的繁荣,远赴塔斯马尼亚岛的军队已经回来了,同时还有众多的俘虏。 乌克部落的人民都感到很高兴,自赵乐,哦,不,安卓大人统领部落以来,部落由原来的三四百人的小部落变成了现在的两千多人的大部落,部落里足足有四百多个男人,可以说是整个塔斯马尼亚岛周边最大的部落了。 这么强大的部落让他们的自信心爆棚,而且,不只是部落强大,部落还有很多的别的部落没有的东西,生活那叫一个开心。 看着凯旋而归的部队,在田地里干活的男人们不禁羡慕嫉妒恨,他们都是归顺过来的部落,虽然也有自己的地,但是仅仅靠那些地是不够在巴伦角岛上生活下去的,他们也想去参军,但是军队只要精锐,所以他们中间只有一些强壮的人才能进去。 军队的待遇特别好,参军的人可以无偿获得二十亩地,同时还无偿获得农具一套,单单是这一条就足以吸引众多人参军了。 现在的乌克部落,虽然有地,但是也要农具才能耕种的起来,而农具一整套则是要一两元钱的,所以他们才在这里努力的帮这些参军的家庭,没有劳动力的家庭,劳动力不足的家庭干活,以换取钱来买农具,当然,赵乐也不会让他们没有农具种地,但是农具是赊给他们的,到期就要还。 像他们这么一个劳动力干一天能赚个三分钱,当然,这是在秋收这个忙季,如果在平时,干一天顶多只能赚一分钱,所以,他们得干个小半年才能挣够钱来赎买农具,假如农具旧了或者坏了还可以回炉重炼,当然,这是需要交钱的,毕竟,回炉的东西怎么也得损失一些铁,这些铁可是要钱的。 远处的浅海上还有一些渔船在捕鱼,随着海浪破开的声音,一艘艘装满了人的船来到了小码头,紧接着,船队靠岸,拴绳,码头上,一众土著长老们和克风族长在紧紧的注视着船队。 “安卓大人果然是我们乌克部落的福星,咳咳!咳咳!我时日不多了,想把族长之位传给安卓大人,由他来统帅我们乌克部落走向辉煌。” 克风族长悠悠地说道,这一句话却在一众长老之间引起了争论。 “这怎么可以?安卓大人顶多只能当我们乌克部落的祭司,族长之位应当由东斯担任。” “东斯?他太鲁莽了,不能带领部落走向辉煌,安卓大人才能。” “.+//-=@:=@@__==@=” “【?】,>o<?-:+:=@==@:@__=:=:@” “你们不要争了,安卓大人虽然不是我们乌克部落的人,但是他是一定会把乌克部落带向正确的方向的,明天,我就把族长之位让给他,你们也是,把长老之位让给年轻人吧。” 听着族长的话语,一众长老们不禁有些尴尬,要说让吧,舍不得,不让吧,这是族长的命令,不得不遵从。思来想去,最终也还是同意了。 赵乐也和队伍一起去塔斯马尼亚岛了,其结果就是,赵乐的刀下又多了几个亡魂。 本来赵乐在大学的时候就经常锻炼身体,来到这里后更是没有落下,而对于杀人这种事,赵乐已经习惯了,毕竟,一旦你杀过人后,再杀人的话其实也就没有什么多大的感触了。 在灭了琼尼部落后,赵乐在那里留下了一个二十人的长矛手中队,其目的是为了震慑其余的部落,当然,仅仅凭着这二十人还是万万不能挡住其他部落的。 这只是一个相当于门牌的东西,可以让他们知道,我并没有放弃这里,这里还是我的地盘,不要想着乱来,不然,琼尼部落就是你们的下场。 虽然很想一举干掉塔斯马尼亚岛上的其他部落,统一塔斯马尼亚岛,但是赵乐现在也是分身乏术。 几个月前使用的计谋已经起作用了,在得到乌克部落的支持后,那土著部落迅速崛起,连续吞并了好几个小部落,和另一个大部落成了对峙之势。 经过几个月的较量,得到乌克部落支持的那个部落已经在纠结力量和另一个部落决战了。 对于这种可以趁火打劫的事情,赵乐一向会笑纳。所以,他才急冲冲地带着部队回来。 解下身上的皮甲,胡月也在身边,一路上赵乐把众人都叫进了屋子里。钟澜、秦百川、张国庆、邓志文、东斯、克鲁克、卡鲁曼、还有一众长老和克风族长。 赵乐咳了咳,说道:“克鲁克,把你知道的情况说给大家听。” “安卓大人,各位统领,长老,族长大人。”克鲁克道。 秦百川等人皆是统领,譬如:秦百川是长矛统领,东斯是骑兵统领,赵乐是“安卓大人”兼射手统领,当然,克鲁克也是一个统领,不过是斥候统领。 “据我所知,现在北方的岛上,被我们支持的哈斯部落已经和曼塔部落开战了,最近大大小小发生了十几次战斗,双方死伤人数超过了百人,同时,岛上又有三个小部落来投靠我们了,加起来一共有五百多人。” “嗯,还不错,等打完了这一仗,就把斥候小队提升到斥候中队。”赵乐淡淡地笑着说道。 “好!现在时机已经成熟,邓哥,你的后勤准备的怎么样了?”也不是赵乐担心,因为部队的人数增加到了一百五十人,而弗林德斯岛也被那两个部落搅和的不成岛样,岛上的袋鼠之类的东西少了很多,再也不能随便杀几个袋鼠充当军粮了。 “安卓大人你放心,这次我准备了整整两船的鱼干,袋鼠肉,野菜馒头和浆果肉饼。” 邓志文口中说的野菜馒头是用少许的小卖粉和着澳大利亚本土的一些能吃的野菜做成的馒头,味道也就一般般,但是好歹也是馒头总不能一直吃肉吧。 另外的浆果饼呢,则是用晒干的浆果和袋鼠肉一起做成的饼干,味道还是很不错的,在“富贵”商店里也有卖,还很便宜。 不过这些都是少数,袋鼠肉和鱼干才是最多的。 总体来说乌克部落的军队伙食还是很好的,这还只是行军的时候,要是在军营里,伙食就更好了,还有汤和菜吃。 ps.追更的童鞋们,免费的赞赏票和起点币还有没有啊~515红包榜倒计时了,我来拉个票,求加码和赞赏票,最后冲一把! 第三十二章:族长之位-调集军队 “好!东斯,秦大哥,你们立刻去召集部队,钟澜,你的海军迅速调集战船,只带一门大炮就行了,得快点赶过去,要是出了什么变故就不好了。” 赵乐喃喃道,几个月前,在“鲁班转世”的李富贵手下,没有多少天,五门稍小些的大炮就从铁匠铺出来了,而后,其余的铁匠门便根据这门大炮研究,虽然再没有人打造出了大炮来,但是也增加了他们的见识和经验。 众人听到赵乐下达命令,都各自散去了,赵乐也要出去,却被克风族长叫住了。 “族长,你有什么事吗?”赵乐问道,“安卓大人,我时日不多了,东斯又太过年幼,性格也不适合当这个族长,所以,我就只能请您来担任乌克部落的族长。” 克风族长一说完这话,赵乐内心的一块石头就落了下来,终于来了吗,我苦等了好几个月,族长之位终于到手了。 虽然内心是这么想的,但是表面上还是不能表达出来,于是,便顺水推舟的说道:“好吧,既然族长你说了,那我就当这个族长了,东斯就当我手下的大将军。” 克风族长愣了一下,继而又笑了笑,道:“你忙吧,我们这群老头子就不烦你了。”说完就离开了。 这老头真识相,嘿嘿,不管怎么样,我现在是族长了,再也不是那狗屁神的使者,安卓大人了,哈哈哈哈。 赵乐心情大好,也和胡月出去散了散步。 草地上,赵乐搂着胡月,看着天空和远处的袋鼠,说道:“月儿,这,这片土地,这座岛屿,都是我们的,这些人也是我们的,这一切都是我们的。” 胡月听到,皱了皱眉头,说着:“你说什么呢,这片土地是部落的,这座岛屿也是部落的,你虽然是族长,但这些并不属于你,还有这些人,他们都是因为你能给他们美好的生活才跟着你的,他们都属于他们自己。” “你不懂,要想过美好的生活就必须有强大的部落,而只有我才能让落变得强大,这样我就必须有足够的权利,那时候,部落制就不适合这个国家的发展了。” “国家?”“没错,就是国家,等到我带军队扫平了弗林德斯岛上的土著,就能抽出时间来到巴塔维亚贸易了,到时候再统一了塔斯马尼亚岛,就会有几万人,可以先成立一个国家,招收别的地方的土著来我们这里生活。 ” “告诉你一个事情,澳大利亚大陆上面正在打仗。”赵乐在胡月耳边轻轻地说道。 “什么?你怎么知道的澳大利亚大陆上在打仗?” “嘿嘿,我要是啥都不知道还是你老公吗,克鲁克那小子就是我的间谍局副局长,他现在正在代替孙昆收集情报,也不知道孙昆那小子现在怎么样了。” “哦,对了,孙昆那小孩子被你给扔到澳大利亚大陆上了,现在不会被吃掉了吧,都是你,看我不掐死你,啊。”说着,胡月便伸出手,揪着赵乐的大腿肉就是猛掐。 “哎呦!痛死我了,你可真下的去手,我可是你老公,要是掐坏了怎么办。” 赵乐说着,把胡月重新楼入怀中,大手不老实的上下摸索着,说道:“孙昆那小子机灵着呢,况且还有那十个兵跟着呢,怎么会那么容易死,嗳,话说回来,这都派他出去几个月了,怎么还没回来,不会真的死了吧,靠,失算了。” “哼!你说就说呗,手别乱摸。”胡月哼唧着。 “好,今天就放过你,我得去看看了,明天就要开战了,真是有点小激动呢。”说完,赵乐便离开了。 “赵乐。”胡月喃喃自语,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独留胡月在星空下,月色迷人。 第二天,赵乐醒来,再没有丝毫的赖床,将身上盖着的袋鼠皮一掀,走了下去,广场上,军队已经集结好了,等着赵乐的命令。 就在昨天晚上,赵乐成为部落的族长的消息就传遍了,东斯没有什么嫉妒的心理,他还只是十七八岁,在战场上磨砺后,变成了秦百川这样的人,只想杀敌。 赵乐走到军队前,军前站着的共有四人,分别是长矛统领秦百川,长矛统领卡鲁曼,骑兵统领东斯,海军统领钟澜,赵乐来到便完整了。 赵乐看着站在面前的二百人,没错就是二百人,听到部落又要出征,又有五十人来参军,在赵乐的同意下,这些人都进了长矛手部队组成了一个长矛长矛手联队,一百人,剩下的十人进了斥候小队,让斥候小队提升到了斥候中队。 当然,他们还要学习很长时间才能胜任斥候这个身份。 “你们准备好了吗!?”赵乐大吼一声,手中长剑向天一指,浑身散发着无与伦比的王霸之气。(咳咳。) “准备好了!”两百人怒吼着,“跟着我!有肉吃!”“有肉吃!有肉吃!”众人都跟着赵乐吼道。 秦百川一众穿越者不禁面面相觑,这也行?“有肉吃”的声音越来越大,赵乐挥挥手,示意他们停下来。 继续说道:“我们去讨伐他们不是没有缘由的,在你们原来的部落里,你们能过得上这样的生活吗?回答我!” “不能!”这绝对是真心的,在乌克部落,生活简直好到爆了,特别是秋收刚刚结束,每亩小麦大约六七十斤,水稻大约一百斤左右,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赵乐已经喷了,窝槽,六七十斤?我怎么记得老家每亩地好像收一千斤左右,这差距也太大了吧。 但是一听李富贵说,赵乐就明白了,毕竟,现在还没有农药,这还是有袋鼠便便来施肥的下场,这片土地从来没有耕种过,像这种土地叫生地,生地是产量很低的,不能和耕种过几年的熟地相比,再耕个几年就会好多了,再勤加施肥的话,一亩地能有个百十斤左右。 整个岛,由于种子有限,暂时只种了两千亩土地,共有一千两百余亩水稻,八百余亩小麦,共收了一万两千多斤大米,五千多斤小麦,去除麦穗、稻壳等大概还有一万一千多斤水稻,四千斤小麦,总共一万五千多斤粮食,如果加上粮仓里储备的几万斤袋鼠肉和十几万斤咸鱼和鱼干,这些粮食已经够全岛三千多人吃上个两个月左右,而且这两个月内还会有袋鼠肉和鱼干咸鱼进库,等这播种子撒下去,下季能种个几万亩,到时候就算光吃面粉和大米也够了,所以说,现在只要熬过这段时间就万事大吉了。 第三十三章:进军弗林德斯-抄了他们的老窝 广场上的士兵们个个都面带感激之色,确实,在赵乐来到乌克部落以后,他们的生活就好像翻天覆地一样,以前他们哪里知道大米,面粉是什么鬼,以前怎么能有铁锅,铁铲这样方便的工具,以前遇到冬天也会饿死些人,而现在,仓库里堆满了粮食,让他们感到无比的心安。 特别是他们这些当了兵的人,家里照顾的那叫一个放心,家里有一个男的当兵就给二十亩地,有的家里有两三个当兵,理应有五六十亩但这样就会造成了地主效应,于是赵乐便下发了规定,一家最多只有二十亩土地,多出去的土地可以卖给那些没有土地的人,这样还可以换些钱,至于二十亩土地的产量不够吃的,这多简单呀,不够吃可以买啊!什么?没钱?没钱你去挣啊,来来来,这里的土地都是要耕种的,怎么样,一天一分钱,包吃。啥?不满意?好!这里还有别的工作,饲养袋鼠和鸸鹋,鱼,啥的,还有去铁匠铺当学徒,还有在富贵饭店当服务员,怎么样,工资都差不多。 大家都在赵乐的乌克部落快乐的生活,这些士兵自然会为了部落拼命,就比如现在,他们已经踏上了战船,拿起了桨,一声一声的号子从他们的喉咙中爆发了出来。 气氛格外热烈,因为赵乐已经许诺下去了,只要这次战斗胜利了,每个士兵都能获得十亩地的奖励,战功另算,这可把众多的士兵们高兴坏了,当兵图个啥?还不是战功,有了战功就可以换钱,有了钱就可以过上好日子,至于当官,……官是什么鬼? 赵乐就带着这群傻大个坐着战船向着弗林德斯岛开进了。 两岛距离本就不远,加上士兵的摇桨,很快赵乐的船队就来到了弗林德斯岛的南部。 抛锚,系绳,船只都被安放在了这里,由海军上校钟澜带领着十名海军留守,钟澜能够乖乖的留守,还是赵乐许诺打完这仗就扩大海军,钟澜才就范的。 在钟澜的嘟囔中,士兵们都下了船,来到了陆地上,赵乐没有多顾忌,让随军的伙夫立刻埋锅做饭,靠近巴伦角岛的弗林德斯岛南部的部落都投靠乌克部落了,这里几乎没有什么人。 士兵们都在休息,准备吃饭,赵乐向克鲁克招了招手,把他叫了过来,:“克鲁克,你立刻派斥候出去搞清楚情况,天黑之前我要你的消息。” “是的,安卓大人。”克鲁克回答道,虽然赵乐已经是族长了,而且已经举行过仪式了,不过大家还是会叫赵乐安卓,呵呵,习惯了,本来一众穿越者还在疑惑安卓是谁,最后知道安卓就是赵乐时,全都脸黑了,明白了,这是个腹黑男。 骑着鸸鹋的斥候已经派出去了,士兵们向着北部的方向走着,铁制的盔甲震动的响声能传到很远,许多的袋鼠袋狼什么的都被惊醒了,亲眼目睹到这片土地上,出现了文明的气息,即使这是战争。 克鲁克带领着十名斥候骑着鸸鹋在草原上飞奔着,经过几个月的调教,这些鸸鹋已经适应了被人骑着的生活,显得格外温顺。 奔跑了半个小时,人和骑兽都是气喘如牛,汗流如浆,不得不停下来休息,找了个地方,一众斥候都坐了下来,把鸸鹋身上的皮袋拿了下来,从里面摸出些鱼干,扔在了鸸鹋的面前。鸸鹋们迅速地用喙一口咬住,没有吧唧吧唧的咀嚼声,鸸鹋直接一口吞下。 看着鸸鹋把鱼干吃了下去,一众斥候们便不管它们了,松开缰绳让它们自己去找吃的了。斥候们则拿出另一个皮袋,从里面掏出了很简单的食物,袋鼠肉和馒头,就着水袋里的水吃了起来。 不是他们没钱买别的东西吃,而是斥候这个职业追求的就是分秒必争,所以吃饭的时间也要压缩。 吃完了饭,斥候们马不停蹄,先是牵着鸸鹋走了半个小时,然后就骑了上去,继续飞奔着。 正在行军的赵乐一众人已经接到了两个探哈斯部落的斥候来报,哈斯部落的男人都不见了,只有女人和孩子在部落里。 克鲁克把斥候小队分成了五支,一支去探哈斯部落,另外四支四处寻找哈斯部落和曼塔部落的战场。 听着斥候的报告,秦百川立刻就说:“还等什么,直接把那啥哈斯部落的老窝给端了,再去找他们干一仗。”“张大哥,你说怎么办?”赵乐问道,“把哈斯部落的老窝端了,再去找他们和曼塔部落的主力决战,嗯,挺好的,要不然等我们干掉哈斯部落和曼塔部落的人以后还得回来解决这些人,不如留下些人把哈斯部落的人送回钟澜那里,一来一回要不了多长时间,安卓大人你看呢?”张国庆悠悠地说道。 “好!就这样办了,东斯,你带着两个长矛手小队去收了哈斯部落,谁敢反抗,就地格杀!”赵乐下达了命令,东斯嗯了一声,转头离开,领了两小队长矛手就向着哈斯部落的方向去了。 “这真是啥都缺啊,要是有张地图就好了,不用在这里瞎忙了。”赵乐感叹道。 “是啊,安卓大人,是不是要把去巴塔维亚一趟,我们的船都造好了。”张国庆道,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发展乌克部落了,想着以后带领乌克部落征战天下的场景就激动无比。 “嗯,是时候了,等打完这仗就造一艘大船,到时候就去巴塔维亚。”赵乐没有说什么,答应了。 一群人都在默默地行军,没打仗之前就是这么枯乏无味,还不能走的太快,要不然错过了斥候的汇报偏离了方向就惨了,所以士兵们都只是朝着北部的方向行军的,现在部队还在岛的南部。 一直在行军,期间休息了两次,从上午走到了傍晚,赵乐下令原地休息,这是大部队有专门的伙夫,几名伙夫二话不说,立刻埋锅做饭了,吃的饭是袋鼠肉汤,米饭团,馒头和鱼干,伙食比斥候好多了。 赵乐吃的也是这些,没搞什么特殊,也没法搞,只有这些东西吃,吃完了饭,赵乐和一众士兵就睡了,留下了几个士兵守夜,其实也没什么可守的,顶多就是防备一下野兽而已。 一夜无事,第二天天刚亮就听见一阵奔跑声,赵乐和一众穿越者对视一眼,克鲁克带着斥候来了,大战马上就要开始了。 第三十四章:一统弗林德斯-权利的欲望 “安卓大人!”克鲁克骑在鸸鹋身上,飞奔而来,身后跟着七名斥候,另外的两名斥候在昨天晚上就来了。 “怎么样?找没找到那两个部落的部队?”赵乐问道。 “找到了,两个部落的战士几乎都来了,得有八九百人,就在北面的第三座山后面。” “嗯,好,全军听令!向北方出发!”赵乐一声大吼,把有些低沉的士气给提了上去,士兵们个个斗志昂扬,炯炯的目光射向北方。 踏踏地脚步声不绝于耳,部队向着克鲁克所指的方向前进着,前进了两个时辰左右,翻过了三座山,部队终于看到了山下的正在战斗的双方。 喊杀声震耳欲聋,两群人杀的昏天黑地,已经被杀意控制了大脑,再没有了战斗的初衷,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杀! 从乌克部落手里买来的各种铁器加大了死亡的速度,弓箭手射出的铁箭,长矛手刺出的铁矛,都进入到了敌人的肉体中。 “我去,这杀的还真是带劲啊。”赵乐嘀咕着,身旁的众人都轻笑着,敌人损失的越大胜利的希望就越大。 看着他们脸上露出的笑容,赵乐破口大骂:“还不快去给我控制局面,我要的是人,是人!明白吗?”说完还用脚踢了踢钟澜,道:“就你最懒。” 秦百川和张国庆等人领着一百五十个精锐立在山包上,山下已经有一些人看到他们了,哇哇怪叫起来。 秦百川冷笑一声,大喝道:“跟我冲!”身后的一百五十人便都如潮水般向山下扑去。 “嗨!这里,这里!”哈斯部落的族长看到自己的老大哥乌克部落派兵过来,以为是帮助他们的,处于心花怒放状态中。 但当秦百川带领的部队前锋鸸鹋骑兵冲到敌人前方,抄起弓箭射向双方的时候,哈斯部落的族长立刻就傻眼了,哎哎哎,这画风不对呀,你们不是来帮我们的吗,怎么还,不对,一定是想帮我们的,但是弓箭有点软,连我们也一起射了,嗯,就是这样,想完,继续眼巴巴的望着秦百川的前锋。 然而,秦百川接下来的动作便让他彻底失望了,放完了一波箭雨,秦百川用脚轻轻一踢身下的鸸鹋,便围住了战斗中的七八百人,鸸鹋骑兵身后的长矛手将手中的四米长矛伸向前方,迫使哈斯部落和曼塔部落的战士慢慢地行成一个圆球,一个由人组成的圆球。 赵乐骑着鸸鹋走了过来,目光盯着被围在中间的那七八百人,轻笑一声,大声的说道:“你们这些人!违背了神的旨意,我代表神给你们铁矛是为了更好的狩猎,而不是在这里互相残杀,现在,神要你们放下手中的武器,加入我们乌克部落,征讨一切不服从神的命令的人!” “放下武器!放下武器!放下武器!”手下的一百五十人跟着附和,震耳欲聋的声音一波一波的冲击着这七八百人的意志。 一个曼塔部落的人嚎叫一声,想要冲出长矛手的包围圈,将手中的长矛刺了出去,还没等他刺到敌人的时候,五六个长矛就刺穿了他的身体,沾满鲜血的矛头不断地滴着血液,向着人们宣布他的存在。 “这就是违背神的命令的下场!”赵乐适时的说出了这句话,不一会,就有些意志不坚定的人走了出来,将手中的长矛、弓箭什么的放在了一边,被命令双手抱头,蹲在了地上。 有人带头就是不一样,很快,其余的人就都跟着投降了,看着这一幕,赵乐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狂热,仰天大笑起来:“啊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我们最强!我们最强!”身后的一众士兵也跟着附和起来,降卒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很着大声的叫着。 ……小码头,东斯带了一个长矛手小队顺利的占领了哈斯部落的老窝端,把部落里剩下的老弱妇孺们用船运回了巴伦角岛。岛上正在工作的人们对于这种情况已经见怪不怪了,抬头看了一眼后便又低下头继续自己的工作了。 东斯领着这些人来到了人事部,把这些人交给了人事部部长胡月管理,她会安排这些人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比如安排房屋,安排吃食等等。 邓志文在后勤部当部长,本是公司后勤管理部门出身的他来当这个部长最为合适不过了,干起来相当的得心应手。 李富贵得到了一百亩土地,是整个巴伦角岛上土地最多的人,也只有他可以有这么多的土地,这是赵乐允许的,当初承诺他的就一定会实现。有了这么多土地,李富贵好像再也不想离开这里了,虽然这里汉人稀少,虽然这里文明落后,虽然这里土地贫瘠,但!这里好歹有属于他自己的土地,属于他自己的财产,并且不会被别人所抢走,而在大明,现在已经彻底乱套了,生活极为不易,稍有不慎,性命不保。 所以,他才对这片安静祥和的土地充满眷恋,不想离去。 李华还是那样,潜心在研究历史,有了真实的“材料”研究,他的房间已经堆满了刻上澳大利亚土著各种事情的袋鼠骨头,没办法,赵乐现在没法弄出纸,仅有的一些李富贵的船上的纸则被李华抄上了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以免遗忘。 弗林德斯岛上,士兵们就地扎营,所有的战俘都被看管了起来,赵乐已经派人回到巴伦角岛要人来这里开发土地了,想想应该很快就会来人了。 “呵呵,真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弗林德斯岛这么大的地盘,还有这么多的俘虏。”赵乐心情很好,一路上都没有消停,和秦百川与张国庆二人讨论着以后的发展方向。 秦百川和张国庆二人也是满面红光,手中的烤熟的袋鼠大腿被一张大嘴给撕下一大块肉,进入嘴中咀嚼起来。 “嗯,这次结束再括一次军吧,怎么说这百十个人也不够看,呜……”说话的是秦百川,因为嘴里嚼着袋鼠肉,说话有些不清楚。 “是呀,这一百五十人确实有些不够看,括编到三百人吧。” “三百人哪够!要我说就把这些人全都给招进来算了。”秦百川不以为然地说着,等待他的却是死一般的沉寂,只见赵乐正紧紧地盯着他看,微眯着的眼睛射出尖锐的目光,好像要把他看透一般。 “老秦!”旁边的张国庆猛然拉了秦百川一把,秦百川打个一个冷颤,看了一眼赵乐,蛇一样的眼神令他心怵,这不是像他那样的单纯的杀人的目光,这是对权利的欲望而衍生出来的杀人想法,毫无疑问,只要刚才秦百川透露出一丝想要夺取权利的意思,赵乐就会立刻让人杀了他,绝不会因为秦百川的身份和将军的潜质而手下留情,对赵乐来说,胆敢夺权的人一定是必杀无疑的。 (成功恢复更新,不断更的我也是萌萌哒,~\(≧▽≦)/~) 第三十五章:孙昆的回归-大陆上的风起云涌 (忘了我前面有没有写过赵乐知道孙昆的消息了,找也不知道在哪里找了,算了,就当没写过吧,经常忘事的我也是萌萌哒。对了,大家尽量多看一下《策马东亚》,帮忙宣传一下,整体来说,《策马东亚》写的还是不错的,嗯,两书同开的我也是萌萌哒,~\(≧▽≦)/~) 前去巴伦角岛的人带回了许多的没有土地的人们,他们自愿来到这里,开垦这里荒芜的土地,原因只有一个,这里的土地属于他们。 这是李富贵和李华同意的,这样的政策可以提高土著们的生产积极性,根据赵乐后世看的诸多穿越小说,对待农民的待遇是一定要好的。 这些土著们来弗林德斯岛耕种其实就像殖民时期的西欧各国一样,找自己国内没有土地的农民或者失业的工人到他们的殖民地去耕种来获取粮食和和熟地。 因为他们的殖民地上的土著大都是不会耕种土地的原始部落,就算是会种地的土著,种地的技术也不高,不足以支撑整个殖民地的粮食消耗。 现在赵乐也是这样做的,只是这里不是殖民地罢了,最重要的还是鼓励这些土著们大力的生育,赵乐要想用澳大利亚的土著征服东南亚或者日本的话,最重要的还是人口问题,技术问题还不用太担心,毕竟现在还是处于冷兵器时代,即使有些西欧的殖民国家带来了先进的火器,或者大明帝国研制的火器也没有多少人用,现在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依旧还是用着他们的冷兵器。 人口是阻止赵乐向外扩张的最大问题,根据李华所说,澳大利亚大陆上的全部土著加在一起也顶多只有七八十万的样子,这些人里再去掉不能战斗的老弱妇孺,剩下的能够战斗的青壮年只有十几万,这十几万青壮年还要耕种土地,所以只有几万人是真正的士兵。 当赵乐听到这一消息时,整个人就懵比了,我去,整个澳大利亚大陆上的土著加一起才几十万人,如果再去掉一些边远地区的土著难以收拢外,能找到的土著差不多只有五六十万,五六十万?呵呵,人家大明一个城市的人口就比整个澳大利亚的人还多,这tmd还能玩? 不过随后李华又给赵乐解释了,蒙古人人口也不过百万,能打仗的也只有一二十万人,他们能横扫欧亚大陆,澳大利亚的土著也能。而且蒙古人的敌人个个都很强大,而赵乐的目标:东南亚和日本或华夏,现在都处于弱势期,只要能统一整个澳大利亚大陆,剩下的就不成问题。 对于李华的话,赵乐也只能表示,亚历山大啊。 搞定了弗林德斯岛上的事情,赵乐带着剩下的士兵们回到了巴伦角岛上,休息了一阵子,赵乐又把目光望向了南面的塔斯马尼亚岛,这才是大头啊。 战利品归公,由赵乐按等级分配,又过了几天,孙昆带着两个土著回来了。 在澳大利亚大陆考察和探索消息的孙昆回来的时候,身上的牛仔裤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破烂的袋鼠皮衣,而出发时孙昆带去的十个土著现在却只回来了两个,看那两个土著狼狈的样子,想必孙昆此行一定是受了不少的苦。 没有多问,赵乐就让人先把孙昆等人安顿好,毕竟看他们的样子,恐怕连饭都没吃好。 几个小时过后,孙昆硬是起来要向赵乐报告情报,赵乐看他坚持的样子,也没有阻拦,细细的听着。 然而,赵乐时越听越心惊,根据孙昆所说,孙昆带着十个土著作着两条独木舟前去澳大利亚打探情报,因为当时条件艰苦,所以也只能为难他们坐独木舟了。 孙昆一众人坐着独木舟先是沿着海岸到了弗林德斯岛,在弗林德斯岛上稍微停留了一阵后便再次启程,目标就是澳大利亚东南部的一个优良港口,也就是后世的墨尔本地区。 当时正值澳大利亚的夏季,海面上还是很平静的,像赵乐所遇到的大风暴只能说实在是太巧合了。 在独木舟上过了三四天,孙昆带着十个土著登上了墨尔本地区,后世繁荣无比的墨尔本地区在这时候也不过是一片荒芜,偶有的几个部落也不大,都是几十上百人的小部落,其中最大的部落也不过是一个两百多人的部落,当孙昆这十个“超级大部落”的使者来到这里时,这些部落表面上都对孙昆恭恭敬敬,但是背地里怎么想的就不知道了。 果不其然,在第二天,孙昆等人就被绑住,要杀掉,说孙昆等人是尼克王派来的探子。 孙昆用计套出了土著嘴里的尼克王是谁,才知道原来以大自流盆地为边界的两个大部落之间大有矛盾,这两个部落可是真正的大部落,每个部落都有好几万人,周边的小部落也有很多,加起来两个部落所处的地方能有三四十万人,这些人广泛地分布在墨累河盆地、澳大利亚五大湖、纳拉伯平原地区,这些地区东西长七八千里,都快顶的上长城了。 两个大部落一个叫红尼部落,一个叫乇夹部落,红尼部落生活在澳大利亚五大湖和纳拉伯平原地区,而乇夹部落则生活在墨累河盆地。 为了争夺肥沃的土地和人口,两大部落之间经常发生战争,慢慢的,就形成了以红尼部落为首的西部部落联盟和以乇夹部落为首的东部部落联盟之间的对抗,本来这几年还算平静,没有发生什么大的战争,顶多是几百人小型火拼,(对几百人的战斗是小型火拼这个观点,赵乐只能呵呵。)然而,最近传来的消息,听说西部部落联盟的族长,也就是红尼部落的族长尼克族长自称什么尼克王?要大举对东部部落联盟进攻,这然而对于尼克大族长为什么要称尼克王,为什么要进攻东部部落联盟,这些土著也从来往于各个部落做生意的“使者”口中听到了一些风声。 风声大概的意思是这样的,就是说尼克族长之所以要称尼克王,之所以要进攻东部部落联盟,完全是因为一群外来人的意思。 孙昆别的没听到,光这一句外来人听的仔细了,外来人,有什么样的人算是外来人呢,猛然间,孙昆好像想到了什么,向土著问了外来人的模样,因为那些外来人和本地人长得完全不一样,所以来往的“使者”也记得很清楚,来往的“使者”记得清楚,土著也大概记下来了,可是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实在不怎么样只能说个大概,但即使是个大概孙昆也判断出了他们就是当初想要杀掉赵乐一行穿越者的外国人和一些中国人,哦,不,是“汉奸”。 蓝色的眼睛,金黄的头发,高高的个子,白色的身体,可不就是他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