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落》 第二章 魑魅 这是我第一次走出漓村的后院,也是最后一次。今生决不再踏入那里一步,那年我十岁,暗暗起誓。然而,原以为我已离开地狱,可这仅仅是刚刚开始。 生活就是这样,没有涅槃重生的神话,只是一次次的现实击打,直到你学会接受。然后把你自己变得与现实相契合。 美丽的彩霞夕阳的映衬下泛红了脸颊,东升的月亮望着凝望着自己的彩霞,那欲迎还拒的娇羞模样以为是爱的讯息,并苦苦追赶,终是夕阳西下,彩霞褪去了她的颜色。原来本是一场错误,也误了一生追逐。 如果说漓村的后院是血染的凛冽,那前院便是雪般的凄冷,院子里载满了梨树,春风起,梨花盈盈舞动,雪白雪白的,不受一点污染,让人不忍触碰,宛如仙境,每当来到这梨树下,我的心中总会泛出一丝那久违的温暖。而对我来说,最美的是梨落,生命的完结。梨花,那圣洁的精灵,不是一样遭受花杀。夕阳那血染的红,映在花瓣上,不是最美的死相吗。死亡才是漓村里最契合的美丽。恶灵的美。后院是残忍的厮杀,前院是美丽后的猝死。一切只是伪装,杀手不就是天生的伪装者吗。 最终,梨花落尽。风走。花残。 骆叔是漓村的主宰者。总是一身藏青色长衫,络腮胡子,给人一副令人敬重的老学者形象,是的,这是我对他的第一眼印象,而第二眼即令我诧舌。十岁的我只见过暴力的血衅的杀戮,而他,只是静静坐在就能让一个顶尖的杀手毫无防守能力的死去,也许死的那一刻他也还未明白是什么时候中毒的。骆叔是个用毒高手,全身是毒,而且极其毒辣狠绝。 “从今天起,你叫做魑,而你叫魅。”骆叔冷冷的看了我身旁那男孩一眼,然后眼神转向我。那是狼的眼睛,目光里透着阴冷,狠毒,却深不见底,野兽般的粗暴。轻轻一瞥就让人战粟,多年以后我才了解那才是真正杀手的眼睛。可是,转瞬之后却如午后阳光般明媚,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一半天堂一半烈狱。 “我叫晟,你呢。”那干净的笑,纯净得让人想将他毁灭,为什么厮杀后,他依然能笑得如此这般的灿烂、明媚。我们蹲坐在一棵梨树下,梨花缓缓的落下,我望着他,低头,想了很久,缺什么也想不到,“我忘了。” “这样啊,现在是夕阳西下,要不以后我就叫你夕落吧,在骆叔面前才叫你魅好不好。”魑有一双让人难以拒绝的眼睛。 “好。”尽管我一直很讨厌这个这么女气的名字,可是,如此的笑,如此的单纯的眼神是我有记忆来最美丽的美好。 接下来的日子,已不叫日子。 我与魑开始了真正杀手的磨砺。 魑,是除了我以外唯一活下的人。十三岁。总是嬉皮笑脸的,丝毫没有任何鲜血洗礼的痕迹,有时候我总觉得他眉宇间带着淡淡的哀愁,只是一霎,就消失了。总是一身袭白,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不时的恶作剧,不时的鬼点子。他不该是一个杀手,或者他是最称职的杀手。如果骆叔是杀人于无形,那么他是能够让人死得愉快吧。 与他相比,我比较喜欢一刀毙命来得畅快,因为没有必要与一个将死之人做过多的交流,不过是徒劳吧了。“你不觉得看着一个不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死的人,在你面前蹦跶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吗,而你就是主宰掌控着他的生死。”好吧,我没有这样的闲情,恶趣味。这一方面,魑的思想高度是我永远无法逾越的。 魑,我唯一的友。不知从何时起。他的笑,穿透了体寒,暖了心底,那是一种说不通的温暖,也许是因为相同的经历吧,也许前世我们早已相识。 他又站在梨树下,箫声依旧,不知道是什么曲子,好似很熟悉,不知在哪听过。带着愁,带着怨,好似还带着一味不知道什么的情感。听得让人神伤。风挑起了他的长发,恣意的纠缠,这是没有人会相信他是一个杀手。 落寞。夕阳。残红。 无法融入的冷清。我转身离去。 我不知道,魑望着我离去的背影,喃喃自语:此生我一定会在你前头的。留下的不再是你的背影。所以,让我护着你。眼神里是一种笃定和坚持。 第三章 骆叔让我前往霄城,这次的任务是刺杀霄万乾,霄城城主。 霄城位于凌霄与塍叾的中界,霄城是一个独立的岛屿。济河是它天然的屏障,河道并不宽只有一百多米,河床极深,据说从未有人能够游到中点,有的人说游到人说水里有水怪,只要你下河就会成为他的下酒菜;有的人说霄城主青年时曾救下一个拥有奇能的人,为了报答他的再生之恩,便为城主在河中设下结界。种种流传只是增加了人们对城主的敬意罢了。它不拘束于任何一国的法度,即是天堂也是地狱,这里聚集着各种形形色色的任务,也是各种信息汇总的中枢,无论你是乞丐还是王,你有权发表任何言论,除非,你得罪了霄城主。霄城中间是一座都堡,那就是城主的宫殿,姬殿。 “公子,听说这霄万乾不仅在城中德高望重,连凌霄王和塍叾王都得敬他三分呢,看样子这回是个狠角色。”季烙边倒茶边报告着打探到的消息。 公子长发高束,墨绿的宝石镶在发髻中央,一身墨绿的长衫,眉目间看不出有什么表情,全身却透着淡淡的肃杀。纤细的手拿起桌上的茶杯,放在嘴边抿了抿,杯沿儿靠在唇边,不知在想什么。这是十五岁的我,现在我是魅。与魑并列的漓村第一杀手。 吓,狠角色,这些年死在我刀下的哪一个不是狠角色呢。再狠,不都将成为我的刀下魂。 霄万乾,深受霄城百姓的爱戴,霄城也在他的管理下欣欣向荣。表面上道貌岸然,其实,是十足的一个淫贼。 明日,七月十五就是霄灯节了。 霄灯节,这一天各家各户都必须把自家已及笄的女子送到姬殿中的灵坛去,有神灵破处,已消去自幼相随的鬼魄、及携带的稚气。全城百姓会在这一天载歌载舞,用人气驱除还未散去的鬼魄阴气。 霄城流传着一个传说,每个出生的婴儿身边都跟随着一个鬼魄,他们随着你一起长大,吸收你的精魂。男子本是阳刚,而鬼魄属阴,所以在男子及笄之年,阳气大增,鬼魄自然会死亡。而女子亦阴,所以必须借由外力来驱走鬼魄。 “季烙,今晚知道怎么做了吧。” “放心吧,公子,这点小事,我那次没办妥的。” 夜晚的姬殿,灯火阑珊。照亮了天际,又有谁知道,繁华的背后有着怎样的不堪。 “公子,你猜我此次去看到了什么?”季烙从窗子里跳入,自顾自的倒了一杯茶水喝了起来。 “说了多少次了,别老是从窗子进来。”魅坐在桌边,用布擦拭着剑。 “嘿嘿”,季烙摸摸自己的头,“那老东西啊,正赤身**的跟他儿子的妻在那翻云覆雨呢,别说那小娘们床第功夫还真不错,”他喝了喝水,又继续道:“后来,我又顺道在堡里溜了一圈,发现老东西的儿子和他老子的小妾也在干这见不得人的勾当,您说这两东西还真不是东西。要是谁敢说这小东西不是老东西的儿子,我一定第一个不答应。” 这世间不早就混沌不清了吗。 “喝口水吧。”我拿起茶壶到了杯水。“只怕没那么简单,事情办得这样了?”究竟是什么钥匙,骆叔不惜要杀了霄万乾呢?一种不好的感觉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究竟是什么呢。 “我办事您就放心吧,这会啊,肯定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大殿上,霄万乾手拿着一朵花。花瓣白皙,唯独此花没了花芯。 “爹,不就一朵花嘛,有什么可怕的,何必如此兴师动众的,把高总管也请来了。”霄冀坐在一旁不以为然。 “闭嘴,你懂什么。” “城主何必动怒呢,少主年少,自然不了解这江湖之事。不知这梨花可否借小人一看。”高主管向前弯腰作揖。 “此乃梨花,此花无芯”。高总管仔细端详这手中的花,“近两年,江湖中出现了两个神秘杀手:魑与魅。史经魑魅之涂,卒践无人之境。虽然,他们杀人的手法完全不同,可每当他们要杀人之前都会先留下信物,让猎物先在恐惧中度过几天。至今,无一失手。魑留下的是梅花,魅留下的则正是这梨花了。” “高总管,你这么厉害,难道还对付不了一个刚出道杀手?”霄冀讪讪的说。 “话虽如此,只是这敌在暗,我们在明,就怕防不胜防啊!” “不过有高总管在,只怕他们是有命来,没命走吧。” “呵呵,少主您太抬举老奴了!既然,来人想要挑衅,老奴自当努力保护好霄城。” 第四章 “小姐,这里好热闹啊,你看,那花灯好漂亮。” 长长的街道上,小贩们叫嚷着,成群结队的孩童在跑着闹着,还有各地汇聚到这来一睹着霄灯节风貌的游客。自然绝美、新奇的花灯更是一大特色,而今晚评选出最美的花灯将被送到济河祭祀阴灵,亦为来年除灾避祸。相比之下街道的尽头的大宅则显得肃穆。这里聚集着全城所有刚刚及笄的少女。 “是啊,小桃,我好怕呀,待会就要进姬殿了,怎么办。”一身穿鹅黄色长裙,肩加披帛。红肿的耳坠显然刚穿耳不久的富家千金站在姬殿前等候,身旁粗布麻衣的丫鬟兴奋的东张西望。 “来来来,各位小姐、姑娘们在这排队进场,待会里头有嬷嬷会教导你们怎么做,一切要听嬷嬷的,知道吗?”高台上,一摸样端正的嬷嬷,如是说到。随即引导着姑娘们进场。 “小姐,你慢点,别怕,小桃在呢。” 突然场面一片混乱,人群中突然出现一匹棕色的骏马,不知怎么的疯了般横冲直撞,场面一片混乱,只见疯马直直冲向那位富家千金,姑娘吓得跌倒在街道中央。这时一个身着藏青色服饰少年跳到了马上,拉着缰绳,马儿高高的提起它的前蹄,嘶嘶的怒吼,想要把少年从马上摔下来,然少年却像生生长在马身上似地,纹丝不动。终于,马儿想认命似得安静了下来。 少年跳下马,牵着缰绳,走到那被吓倒的千金旁,伸手将她拉了起来:“姑娘,你没事吧。” “没,没事。”姑娘微微颔首,身体微颤,一副心神未定的样子。 此时,愣在一旁的丫鬟急忙扶住自家的小姐,“敢问公子尊姓大名,家住何处,他日定当让我家老爷上门致谢。” “不过是路见不平罢了,我区区一粗人就不必言谢了,既然小姐没事,那就告辞了。”少年两手胸前作揖,言语虽然客气周到,眼神中却流入着一股冷峻。言罢转身便走了。 一场闹剧之后,姑娘们陆续的走进姬殿。小桃搀着自家小姐缓缓的跟着队伍。 “小姐,你怎么了,全身发冷,脸都煞白了。” “我也不知道,只觉得身体忽冷忽热的,没事,过一会就好了。” “真的吗,那小姐你当心点。我们要赶紧跟上队伍了。” “恩,好的。” 幽暗的长廊走着一群姑娘,年少而炽烈的生命,即将开启另一个篇章。长廊上的烛光晃动,忽明忽暗,烛光一直延伸向黑暗深处,好似永远也走不完,好似再也回不到原来,小桃心中带点恐慌,带点欣喜。因为到了尽头,受了仪式,她便是成人了,她便可以和她的大勇结婚生子。这是她一生的幸。 另一边,少年牵着马匹走进一条僻静的小巷,慌神之间,少年已经消失了,只留那匹马横躺在小巷里,马腹一起一伏,发出嘶嘶的呜咽声,瞬间竟化为一滩水迹。一切仿佛都不存在过。黑暗掩盖了一切。 长廊的尽头是一个别院,姑娘们分别被分配在一间房里,嬷嬷说,待会天神便会降临,破除她们身上的阴气,让姑娘们耐心等候。天神让她们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可有任何异议。随即便把大门锁上。 小桃在屋子里打量着四周。屋内摆设简单,一张床,一张桌椅,简单的茶具,一盏油灯,还有一个香炉。不知过了多久,小桃只觉得檀香愈发浓烈,而心中依然挂念着小姐,神思渐渐模糊,身体里一阵阵燥热。便想着天神也不知什么时候才来,不如先到床上休息。模糊中,小桃感觉有人进了屋子,心中暗喜,天神终于来了。不知过了多久,小桃觉得被沉沉的压着,全身都快散架了,一阵剧烈的疼痛过去后,小桃想天神终于要走了,小姐应该也是这样吧,心想着,大抵是累了,便沉沉的睡了过去。凌乱的被单上留下一抹血渍。 而此时的霄万乾正要走到下一个房间,却不知他的宝贝儿子在他前脚刚走后脚就进去了,嘴里还嘟囔着;“不知道爹为什么就喜欢处女那般生涩的,我就恰恰相反喜欢无阻碍的,这般也好,就不必争执了。” 砖红色的屋檐与夜色交融,我看着这肮脏的一幕幕,也许这世间只有那明月才是皎洁的吧。 “季烙,你去解决那两东西,我四处逛逛。” “别呀,少爷,他俩已身中剧毒,何必要多此一举呢。”夜色中,季烙身着一身藏青色长衫,倒与今天街头上的那少年看不出差别来。 我扫了他一眼,“当心那个高总管他没你想象总那么简单,办完事在客栈等我。”我一个飞身消失在黑幕中。 季烙看了一眼身后那还有的魅半点身影,转念一下,少爷什么时候跟骆叔学得这么爱用毒了,虽说这方法绝了点,不过还真实用,尤其是对待这种**的人,真是恰到好处啊。不过,这么多年了,这性子还是这么阴沉,还是魑少爷比较好。 第五章 “又是这样每次都让人家做扫尾工作,哼,改明要向魑公子告状。”呐呐的说着,撇了撇嘴也消失在了夜色中。 我闪身来到了姬殿的后山,经过多日勘探,后山是整个姬殿看守最森严的地方,连深受霄万乾信任的高总管也不曾踏入,究竟这里头有什么东西。又是什么钥匙让骆叔非杀不可呢。 “这霄万乾拿了他不该拿的东西,你去杀了他,老规矩事成之后,给你三个月自由时间。” “他是霄城之主,一年。” “你…你们这帮孩子还真是长大了呀,行吧。”骆叔眼神里的算计还真是表露无疑,是啊,如今这般又有什么好掩饰的呢。骆叔在每个杀手的身体里都植了蛊毒,他总有办法让我们痛苦不堪。我不知道梨村到底有几个杀手,我们从不相互联系,除了晟。但,成为杀手的人不是孤儿,就是为世间所不容许的存在。这样的痛感让我们感觉到存在的必要,一种病态的被需要感。至少还有人记得你的存在,你不是这世间无关紧要的一粒尘埃。蛊毒解与不解也不再重要。 我转身离去,随即有闪身回来,隐约的看见房内陌生的身影,“一定要把那把钥匙夺回来。”晃眼见,那人便消失了,这是什么功夫。来不及多想,我马上离开了,现在我还需要依附着骆叔这棵大树,难道这个人才是梨村的幕后操控者。 这里日夜有人看守,除了后山入口的那两个看守的,每天还有六班走动的来回巡查。看他们衣着虽与普通的侍卫无异,可是从身形看来,却比一般侍卫魁梧许多,且下盘极稳,听力也很灵敏,怕是深藏不漏的狠角色。而他们身后壁上的那个按钮,估计只要一按,我更成为瓮中之鳖了。这几日的观察看来,这姬殿远没有想像中的那样简单。我藏身在石雕之后,巨大的阴影很好的与我身上的夜行衣契合一色。我在等待。等待午夜时分,人最为困顿的时候。 我靠在石雕上,凉风徐徐,脑海里浮现出那个温文尔雅的样子,想想上次见到魑也是一年前刺杀塍叾太子的时候了,不知他是不是还是那副样子。好久没听他的萧声,还真有些想了呢,我浅笑着。有人的靠近拉回了我的思绪。 高总管,他来着做什么,我思酢着。 “高总管,你怎么来了。”看守的侍卫点头哈腰,其中一个卖乖的问道。 “喔,最近不是有贼人要来,城主嘱咐我多加巡查,看看哪里的警卫有所纰漏,尤其是这后山重地,一直是城主最为担忧的,我自然要来看看,只是今日忙着祭祀之事所以来迟了。”我挑眉,那贼人不就是我吗,我倒要看看你是怎么防我的。 “高总管真是为城主尽心尽责啊,都这么迟了还不歇息。我等定当为守护霄城安危死而后已。”只见这总管就在他们弯腰作揖之间,点了他们的穴道,然后将他们扶正。一切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高总管闪身进了后山,我紧跟其后,后山到底藏着什么。 是一个山洞,深不见底的山洞。洞顶上有个天窗,我抬眼看见了今晚的月,皎洁而冷清,月光从洞顶洒落,洒在了湖面上,竟然是一个湖,幽幽的看见湖水向里头延伸,看不见边界的。难道是湖水有什么不同,还是湖里有什么东西。曾经和魑在鬼洞的日夜练就了现在在黑暗中反而有更好的洞察力,一双比猫还犀利的眼睛。夜的性情向来与杀手相得益彰,幽暗的让人难以琢磨,而魅则似夜的幽灵一般,如果说向日葵是阳光的代表,生机而明亮;魅就天生是夜的寄生者。黑夜是她最好的武装 呲。晟,该是再次见面的时候了吧,现在的你有多强了呢。 真是胖墩身材,摸索了半天才点亮了一盏灯。只见,高总管提着油灯,走到湖边,对着湖水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该死的,离得太远了,这胖子到底在干吗。湖面突然汹涌起来,水花拍打着周围,一股暗流,那是……鲛人。竟然是鲛人。这湖底难道有水灵珠,可是这是什么——鲛人,竟然值得霄城主用一颗水灵珠来护它。 水灵珠,传闻在大陆的西海岸有一座孤岛,常年烟雾缭绕,是远古神人的后裔,仙岛上由圣女负责守卫。据说岛的四周上空分布着四大灵珠金、木、火、土。而水灵珠则伴随在上一代圣女孕育而生的下一代圣女身体里。大约在1000年前,惜落,也就是这个仙岛的最后一位圣女,爱上了一个凡人,不想却被这个凡人欺骗,导致魔君攻打,据说那一次的战役持续了五天五夜,惜落与魔君最后不知道达成了什么协议,那一天,西天的彩霞分外的明艳,至此以后,魔君沉睡不起,而惜落尸骨无存,五大灵珠也不知下落。而仙岛从此冰封。千百年来,魔界一直相信只要找齐五颗灵珠就能唤醒沉睡的魔君,屠尽仙界的余孽,统治二重界。 世间分三界,神界,人界还有就是二重界。非人非神,既是二重。 传闻得灵珠的得天下。 传闻得灵珠者得长生。 灵珠也像一个传闻一样,听者甚多,见者寥寥。 ------题外话------ 俺只是写得极慢,没有弃坑的打算。。。 第六章 水灵珠,水灵珠,一种陌生的熟悉感袭上心头,到底是什么,每次想要抓住这种感觉,可是有稍纵即逝。只剩下一片黑暗,也许我原就来自黑暗,空白的记忆像无尽的深渊,让我恐惧。 “你是谁。”是个女性鲛人,传言鲛人的歌声如铜铃般清脆、婉约,现在看来果然不差,声线中透着蛊惑,月光打在她身上,折射出她身上的纹理。美,美极了。女鲛人褐色长发包裹着她的上半身,鱼形的下半身在水中隐约可见,其身形柔美。等等,那是什么,她受伤了,虽然,长发包裹着,动荡的水波撩起她的长发的那一刻,是的,好像是从腹部延伸过来的。 “我是这霄城的总管,奉城主之命,来拿钥匙的。” “钥匙?什么钥匙” “开启冰岛航线的钥匙。” “哼,霄万乾那么精明的人竟然会养了这样的白眼狼在身边。就你这点伎俩也想来骗我,真是愚蠢的人类。”鲛人的鱼尾一个摆动,溅起水花直直朝高总管击去。高总管一个机警,躲开了。一副奸诈的表情立刻展露无疑。 “既然,你知道了就乖乖交出来,我可没有那屁城主的耐心。你这人不人妖不妖的怪物,离开这水你还能活吗,哼,识相的就快点交出了。” “狂妄无知的人类,就凭你。真当我蓝系鲛人是废物吗,若不是为了圣女的交待,你以为我们会呆在这小小的湖泊里吗,现在我就给你点教训。” 只见鲛人双手一划,一个水圈就将高总管困住,没有任何还手的余地,是啊,人与仙之间从未有什么对等的关系,人就是人,尸骨无存就是自不量力的后果。水圈在半空中不停的急速打转,“嘭”的一声,水圈突然皲裂,散落一地的还是水。曾经备受尊敬的总管竟然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了,还尸骨无存,呲呲,真是可怜。高总管竟然也是梨村的人。 “出来。”鲛人喝道。 果然还是被发现了。我暗自蹙眉。从黑影中走了出来。这次恐怕麻烦了,我得赶紧想条后路。鲛人转了个身面向我。碧蓝色的眼睛,像大海一样,好美啊。该死的,我怎么还有心情欣赏这个,我可不想死在这里,连块骨头都没有,不得被魑那家伙念个半死,到时候估计连死都安宁不了了。 “我只是过路的,并无恶意。”我如是说着,眼睛飞快流转,寻找最短的捷径——逃命。是,逃命才是杀手最该具备的本能,尽管很多年了都不曾用这个无力的词。可是,我从来不是最强的,不是吗,不是最强就必须准备着时刻逃命。以最短的时间发现安全出口,逃过一个个关卡,这才是最活命的本事。然而,这个山洞,除了一个天窗,有点过于宽广的湖泊,一个出口,他娘的找不到点其他的东西。这霄万乾是干什么吃的,一个这么可怕的东西在自己的后山,也不给自己留条后路。冷静。冷静。我依旧是一副死人脸。面无表情。好吧,晟说得对,我确实是内心闷骚得很。 “是你,是你,你终于来了,哈哈哈哈。”鲛人一阵讶异后,异常兴奋的大笑着。尾巴因为兴奋不停的摆动着,溅起了一浪又一浪的水花。大幅度的动作撕裂了她发丝掩盖下的伤口,绿色的鲜血流了出来,滴入水里,渐渐的化开了,淡了,消失了。“嘶。”鲛人忍不住叫了一声,嘴角却还是笑的,真的很美很美。 “你的水溅到我了。”站在岸边一动不动,任由水花打在夜行衣上,然后冷冷的说着,用手拍了拍身上的水渍。我害怕死亡,可是,她的脸,一种可怕的熟悉感侵袭着我,好像在哪里见过,或者是听谁说过她,褐发裹身,碧蓝色的眼睛,柔美的身姿,动听的声音,甚高的仙术。蔚蓝。我小声的呐呐着。这个词突然浮现在脑海里。 “你的伤口裂开了,好像伤的很深呀。”目光移向她的伤口,谁尽然能把她伤得真么深,划开那么坚硬的鳞片,伤口都能这么整齐,看来那人的兵器该是神兵利器了吧。 “旧伤了。无事。你靠近一点。”鲛人向我游过来。 我思酢着,向前迈了几步。 鲛人突然出手,一个光圈将我带到她面前,我想拔起剑向她袭去,可是双手双脚却被紧紧的束在光圈上动弹不得。 第七章 鲛人伸出她的右手,掌心中汇聚出一团幽兰的光,然后控制我的头。仿佛一切都被抽空了一样,感觉什么东西在身体流失,直到我被重重的摔在地上。 “怎么会是这样,为什么。”鲛人愣愣着望着我。 该死的,我拍拍我的屁股,这丫的,有点法力就能这样把人扔在地上了吗,真他妈是妖生的。看着她一副内心纠结的样子,我还是走为上策。 我扶了扶地,站了起来,往洞口走去。 “站住。”该死的,她又想干嘛。 “我没有时间了,你不能走。” “我只是个过路的,你到底想怎样。”我快崩溃了。 “如果你想知道自己是谁的话,就照我说的做。” “说,你到底知道些什么。”我绷紧神经。好混乱啊。 “时机还未到,日后你便会知道的。我只能告诉你,我们蓝系鲛人一直接受圣女是指示保护着仙岛,知道千年前的那场战役前夕,圣女突然出现,把水灵珠交给我,并要我以我们族人的性命起誓,好好守护着灵珠,我们的鳞片能阻隔灵珠散发出的仙气,也因为灵珠,我才能在这里存活这么久,可是,你也看到了,我的伤口已经恶化了,这是当年那个魔头留下的,所以接下来守护灵珠的人物只能交给你了。” “这跟我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再说了,灵珠这种烫手的山芋,你以为我会自不量力的接下吗,我还不嫌命长呢。” “你不是一个杀手吗。”我侧目,是一个肯定句。 “你不用奇怪,我知道你过往的一切。我对你没有恶意。你可以把这当成一个买卖,只要你不违反约定,你不会有任何损失。” “怎样的买卖。” “这个气囊,里面是我的孩子,”鲛人深情的抚摸着气囊,眼中带着不舍。然后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锦袋,将气囊放了进去。“这是用我的鳞片做的锦袋,你一并收好。灵珠也在里面。请你将这个气囊放入泊海里,他是我族唯一仅存的后人……” “哼,你以为我凭什么要帮你。” “事后,水灵珠就是你的了。” “你说什么,就这么简单?你为什么不自己去?”我诧异道,哪有这样的好事,这件事恐怕没那么简单。 “我命将休矣。这么久以来我敬遵圣女的话,留着这里等你,四十年前,被霄万乾发现了,我本想杀了他,可是为了避免再受其他人类的困扰,所以我与他达成协议,护住霄城。于是我在济河设下结界。岂止这霄万乾真是贪得无厌,偷窃了我的泪珠拿去卖,暴露了我的行踪,也给他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这一切就是命,命定着这一天,你会来到这里。” “等我作甚。” “因为你就是打开仙岛冰封的钥匙。” “什么,你是说高总管向你要的钥匙其实是我。” “是的。” “笑话,你当我三岁稚童吗,你一个仙都完不成的事,我怎么能。” “因为你是圣女选定的人。只是时机未到,你身上蕴含的能量不可限量。” “又是时机未到,我怎么觉得你不像仙,到跟街头算命先生是一家呢。” “你…你以为我会拿性命与你说笑吗,我已是一副残身,离开了灵珠,我便会向风一样消失了。你与圣女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记着,除非你记起一切,否则绝不能把灵珠从锦袋里拿出来。还有,没有泊海之水,气囊离灵珠三个时辰就会死,请求你护好他。” 鲛人凝望着月光,轻轻吟唱着,像是在讲述一个悠长悠长的故事;像是述说着一个远古的部落传说,像是一个讣告。让人黯然。泪下。 我把锦袋揣进怀里,回头深深的凝望,她的身体渐渐的变成光点慢慢散去,一点一点的消逝。天空的黑影越来越多,遮住了月光,逐渐靠近。我急忙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题外话------ 不好意思,这章本来昨天就该发的,结果我忘了点击确认,今天看了才知道还没发出去,囧。 第八章 好混乱。世事无常。我只需接受,当然也没人会管我能不能接受。得,不管怎么说,至少接下来这一年,骆叔不会再来烦我。当然,不错意外的话。 我游荡在姬殿的屋檐之间,每当焦躁的时候,就喜欢这样游荡着,看着脚下熙熙攘攘的人,此时,季烙该把事情都解决了才对,怎么,姬殿此时群龙无首,应该像无头苍蝇,为何还如此井然有序。 在远离后山的另一端,是一个独立的小院。黑幕中,银杏树遮挡着只能看见少许幽暗的烛光,鹅卵石铺成的小路蜿蜒着通向院子。肃穆。静谧。却又井然有序。和着,这才是浅湾藏蛟龙啊。 悠扬的琴声越来越清晰,给小院增添了一道神秘。琴声开始让溪水细细流淌,突然骤转,如万马奔腾。我只觉得,体内突然气息紊乱,血脉喷张。我暗自调息,好大的见面礼啊,看来更要会会这个院子的主人了。 院子西边独立这一阁楼,轻纱缠绕,素齿朱唇,用一只朱钗随意的将青丝一绾,懒懒一笑,却不言语,静静的抚琴。倒是个美人呀,可惜越艳的花,越毒。 一道剑气突然向我袭来,我闪躲着,这厮倒还玩上瘾了,剑剑指向要害之处,琴声依旧,随着打斗突起突落。我们从阁楼打到院子,再从院子打到屋顶。 “你玩够了没有。”我面色一冷,跃到阁楼,自顾自的坐下,拿起茶杯,浅酌。自动屏蔽身后那个殷勤的人儿,一袭白衫,腰间别着一把萧,把软剑插入腰带之中,然后蹦跶蹦跶的走着,像只猫似地,蹭着。 “哎呀呀,人家不是好久没见你,想看看你武功有没进步嘛。小落落别生气了嘛。”他拉着我的手,故作撒娇的,摆动着。茶杯里的茶果断的溅了出来,我冷眼扫向他,这厮立马松手,在我一旁坐好。 “你怎么在这里。” “人家不是想你了,知道你接下来一年肯定寂寞,特地在这里泡好茶等你呢。结果你还摆着冷脸给人家看。” “恩,正常说话。” “不是,知道你有一年的假期,所以我也给自己放假啦,嘿嘿。”他侧坐着,拿起茶杯,眸光一扇一扇的,不时的瞥向后山的那个方向,高挺的鼻梁,画一样的人吧,然而因为是左手常年拿剑,手上的茧突兀的让人无法忽视,还有从掌心贯穿到手背的箭疤,我不自觉得看看自己的右手手心,一样的伤痕。 十三岁年作为出阁的杀手最后的历练,我和魑去杀凌霄太子,却不想中了埋伏,我们追到悬崖边,追兵将我们团团围住,弓箭手早已准备好。就这样要死了吗,该觉得遗憾吗。不,我不想死。就在万箭齐发的一刻,魑拉着我跳下悬崖,悬崖中间不知怎么的有块横出的石头,魑跌在石头上,左手紧紧的拽着我,一支箭射他的手背上,贯穿。他总是这样在关键时刻给我一道希望。 “你杀了谁。”我回过神。 “塍叾三太子。”我抬眼。看着他,想找到一丝异样。 “两位公子似乎忘了,我这个主人家的存在呀。”女子芊芊素手,嘴上虽如此说,把玩着茶杯,“好好的一个月圆之夜,抚琴,品茗,赏月,却偏偏总有人扰,真是闹心啊,既然来了…。” “你认识?”我不客气的打断了她,看着魑。 “啊,不认识啊。” “那你怎么在这里?” “等你啊,这儿多好,听琴,喝茶,赏月,关键是没人叨扰。” “你怎么知道我回来这里。” “这霄城应该早已易主了,是吧,霄大……公子。”魑眸光划过,扫了他一眼,“事情完成的这么顺利,你当然要来感谢一下主人家吧。” “哈哈哈,不愧是梨村的第一杀手,果然不仅武功,才智也是过人啊。” “你是霄典。”我多看了他两眼,果然妩媚众生。“嗯。很美。” 季烙曾说过,霄万乾的第一任妻子极美,本来两夫妻相濡以沫,可是,后来夫人生下儿子霄典后便难产死了,霄万乾觉得是孩子害死了自己的爱妻,所以对这个孩子一直都很厌恶。霄典长大后,竟然和爱妻一样,甚至更加妩媚,妖艳。霄万乾发现自己竟然爱上自己的孩子,内心痛苦万分,于是更加对霄典冷眼相对,而私生活也变得放荡、靡乱,想以此来麻醉自己。难道这是真的? 第九章 “你…。”美人生气了,手一紧,手中的杯子瞬间化为粉末。这容貌还真是惹人怜爱,可惜了这样的人城府极深,还是少惹为妙。省得惹得一身骚。 “他该是爱你的吧,不然怎会为你这样苦心的找死。”魑,拿着茶杯把玩着,看似无意的提到。我不禁讶异他何时这般多管闲事了。魑似乎注意到了我的目光,只是微微一笑,将茶一饮而尽,“恩,果然是好茶,汤色黄绿,茶香清甜回甘。” “你说什么!他死与不死与我又有什么关系。”霄典脸色微变,却又突然笑了。抬眼望着魑。 “他如此苦心的护你,买凶杀自己,为了谁难道你不知道吗?还是你以为他真的这般容易就死了?”魑拿起茶壶在倒了一杯。我早觉得事有蹊跷,哪里不对,却又说不出道不明,原来是这样。本来只是想着任务结束便好,其他与我无关,没想到却是这样。天上的黑影渐渐散去,月明风清。 “你说他是为了我,怎么可能?”这话像是在问魑,更像是在问自己。眸光闪烁,痛苦而纠结不清。 “茶喝够了,我们告辞了。公子是聪明人,再者这是家事,我们这些外人就不过问了。” “多谢。”身后传来一句。魑,唇齿轻启,轻轻一笑。 “小落落,别这样看着我嘛,虽然我知道你对我思念成痴。”回到客栈,晟随意的靠在床上,我脱下一身夜行衣,给自己倒了杯茶水,看着他。 “好吧,本也没想瞒你,我交代。”晟摆摆手,稍稍摆正了自己,靠在床沿上。“霄万乾的事,我也是偶然知道的,在刺杀塍叾三太子,无意听到了霄万乾与他妻子的事,没想到霄典竟是塍王亲妹妹塍轻舞的孩子。塍轻舞,自幼体弱,却是活泼可爱,惹人怜爱,深得王室的宠爱,长大之后更是娇美,心性也是极善,几乎是百姓心中的天仙般的人物,配得上她的自然也必须是天之骄子。而当时的霄万乾不过是初出茅庐的塍国将军,虽然立过不少战功,别说是要配上这样一个举国上下引以为傲的公主,连摸摸脚趾只怕都是亵渎。可偏偏这样的两个人就是相爱了,为了阻止他们在一起,霄万乾被现在的塍王打断了筋骨,被轻舞公主知道后,以死相逼,甚至不惜放弃公主的称号。前任王上大怒,自己放在心尖宠爱的女儿,竟养成了白眼狼,又爱又恨,终是下不了狠手,只得放他们离去,发誓一生不得再踏入塍叾半步,对外宣称轻舞公主病薨,王大悲,举国哀悼,禁止一切娱乐活动。下令所有知道内情的不得对轻舞的事不得再提。虽然如此,王暗地还是派了人暗中救济。不过,霄万乾也是一个颇有谋略,胸有大志之人,带着愿意跟随他的部下,短短几年便在霄城占有一席之地,培养了自己的一番势力,倒是不负轻舞公主的倾心啊。可,轻舞公主却是无福之人,难产死了。好端端的一个人突然就死了,王知道后,只觉得是霄万乾害死的,不知给霄万乾下了什么毒,偏偏他当时练功又到了最紧要的关头,结果导致阴阳失调,每日需靠女子方能缓解身体的痛苦。” “而霄典长得像他母亲,让霄万乾看了更加痛苦觉得愧对亡妻,所以对他冷眼相加。”我接过话。 “是,你领教过了霄典的魔音了,可见他内功必是极其深厚,没猜错的话,应该是拜入音魔门下。听闻霄万乾曾救过音魔一命。近几年,霄万乾身上的毒素似乎压制不住了,而霄典也可以独当一面,那样精明的一个人,怎么可能被架空了也没有察觉,这该是他想看到的。他又知道虽然霄典恨自己,终究还是自己的亲骨肉,所以想出了买凶杀自己,让霄典没有后顾之忧。只怕这么多年,他一直在等儿子长大可以撒手与亡妻相聚的一刻吧。”晟说着,不知想到了什么,思绪飘得很远。 “很感人。可是。与你何干。”我冷言以对,作为杀手的那一天,我们就不是什么热心之人,不是吗? “是啊,可能因为这样的霄万乾总能让我想起一个人。”晟直直的看着我,又像是在看另一个人,“夕落,好想看看你女儿装的样子啊,肯定很美。” 我凝视着他,空气仿佛冻结了一般。 第十章 “碰”的一声,窗户突然开了,一个身影跃了进来,关窗。动作流畅,熟练。手里拿着——两串糖葫芦,嘴里还叼着一串。难怪这会才回来,准是回来了闲不住又到街上逛了几圈了吧。脖子上还挂着几大包东西。 我们只是盯着他,不做言语。接着便各做各的事。 “呃,呵呵……呵呵,两位爷都在啊,要吃糖葫芦吗?”季烙知道我的性子,见我不理他,抚了抚鼻子,在我边上坐下,讨好的把一串糖葫芦伸给我,季烙跟了我三年知道我不喜甜的东西,可是却对糖葫芦没有抵抗力,见我接下了乐呵呵的笑了。把脖子上的东西拿下来,倒了杯茶水,一饮而尽。 三年前,我拜在玄青老人门下,还在梨山修炼。一日,为了采集一种草药不慎掉入一个山洞里,头撞在石头,昏睡了一夜。醒来才发现已经是第二天了,日头强得很,应该是正午吧。 头疼得要命,全身酸痛,饿得胃发酸了。找到了一处泉水,喝了个痛快,竟然觉得充满了能量,身体舒畅,经脉活络开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原以为是饿过头了,身体得到了补给,没多在意。可是,谁能料想几口水却成就了我现在的功力。否则,即使我在努力也不可能在15岁就成为梨村的第一杀手吧。我走到山洞深处就看见了季烙。他就安静的躺在那,一块千年冰床上。说来,容貌似乎一直都没变呢,沾满了鲜血的我,与师傅学艺的那几年也许是我这一生中双手最干净的了。我坐在他身旁,感受不到他任何的气息,却抑制不住好奇心抚上了他的脸,沾湿的衣袖碰巧滴入几滴泉水到他的唇畔。就这样他醒了。 季烙缓缓的睁开眼,看着我,我看着他。 “你真美。”他咧嘴笑着。这是与魑完全不同的笑,一种狡黠,明明**裸的算计表露无疑,却毫不在意。我瞧了瞧自己,说是蓬头垢面也不过,一身干练的男装,早已残破不堪了,美,吗。 “你的眼睛,像明珠一样,为了报答你唤醒我,以后你就是我的主人了。主人!”看出了我的疑惑,季烙笑着说,抱着我的腰,满心欢喜。我还在晃神,这是怎么回事,这是只什么妖怪。我怎么就招惹他。季烙说,那泉水中有着他体内流失的灵力和大地深处凝聚的精华,被我这凡夫俗子喝了自然是功利大增,而他需用水解开体内的结界,我真是瞎猫撞上死耗子了。后来,这里便成了我秘密练功的地方,千年冰床促进、加速了我内力的吸收。 “不管,反正我以后都赖定你了。”是的,从那以后我一直被这样赖着,他的聒噪让我的世界不再安静。 “你到底是什么妖怪?” “就是普通的小妖啊,不小心得罪了一只死妖怪,才会昏睡在这里,以后再让我遇到,看我不把他捏碎,我捏,捏,捏。”后来问他,他总是摆出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于是便不了了之了。 季烙的存在,我只是简单的像骆叔报告收留了一个随从,只要不阻碍行动,骆叔向来不多过问。而,那时魑被骆叔扔到了黑森林,初见他时,已是一年以后。当时他们相视多时,不作言语。后来两人的关系却像志同道合似地,突飞猛进。 “魑少爷,你不知道,你不在的时候我都快无聊死了。魅少爷老是欺负我。”季烙嘴里塞着一个糖葫芦却还没忘记要打小报告。对于人类的生活,他似乎一直都是得心应手,久而久之,我都快忘了他是只妖怪。这只妖到底是什么构造, “喔,你倒是说来听听,她怎么了。”魑走了过来,坐下从季烙手中拿过一串糖葫芦。 季烙煞有介事的说了一通。 第十一章 季烙煞有介事的说了一通,我吃完 夜深人静,梦靥缠身,顿时清醒。 抚了抚眉,睡意全无。 我跃到屋顶,躺下,看着星辰,若有所思。 又是同样的梦,梦里他依旧对着我笑,嘴里在说这什么,我努力想靠近,听清。可是我动弹不得。我想努力的看清他的脸,我呐喊着你是谁,他只是笑着,笑着,然后渐渐走远。 “不,别走,你回来。” “你回来。” 为什么你一次次入梦,却不告诉我你是谁呢,难道你是在惩罚我忘了你吗? 我深吸一口气,在重重的吐了出来。想要把一切的情绪都吐了。七月的风给即将离开的夏天带来了一丝清凉,月已偏西。东边渐渐泛白。 我拿出锦袋,端详着,深思飞扬。我到底是谁。我把灵珠紧贴心脏,仿佛是一种召唤,灵魂的召唤。我感受着心脏的跳动。 “出来。”感受的其他人的气息。就见季烙大大方方的在我身旁躺下,一点也不在意被发现的尴尬。一只妖要匿藏,又怎么是一个人能发现的呢。 “你听过蓝系鲛人吗?”我看着天空,没注意到他的神情。 “那是海洋中最有战斗力的仙,世世代代守护着仙岛,只是自从仙岛冰封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们的踪影。” “你…你知道蔚蓝吗?”我思量之后,蔚蓝,蔚蓝,这个名字莫名的在我的脑海。 “传闻她是最有灵力的蓝系鲛人,可是,在我们魔君与圣女的大战时却不见了,我们妖界一直流传着是她带走了灵珠,否则,仙岛的其他四大灵珠不可能突然散落各地,仙岛也不会冰封。反正各种说法都有,我这种小妖也只是不过问这些大事,只有每天来自你就够了。”季烙奇怪着看着我,“你怎么知道蔚蓝的?” “我想我今天看见她了。” “喔。啊,你,你,你说什么。”季烙突然跳坐起来,看见了我拿着手上的锦袋,眼睛顿时睁大,“这是鳞片做的锦袋。” “恩,她给我的。” “里面是什么。” “水灵珠和一个气囊。”我淡然的回答。 “你,你,你。”季烙焦躁的在我周围走来走去,我仰视着他,一副对我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你不要命了吗,这玩意儿,现在魔君不知道什么时候才醒,妖界那个不对这东西虎视眈眈,仙界虽然冰封了,那些逃出来的一直在想方设法。你倒好了,好好的日子不过,把这骚东西给招来了。那鲛人在哪,咱赶紧的还给她。” “死了。” “你说你,我平时由着你也就算了,怎么说爷也是个小妖,对付几个人类还是可以的,这回好了,平时也没见你路见不平,看来是事情不大你不招惹呀,这下完了。不行,要不我们去躲几天,也不对啊,能躲哪去呀!哎呦,我的祖宗呀。”我倒是头一次看见季烙这般无头苍蝇似地。没忍住噗哧一声笑了。 “你,你,你,还有心思笑。” “他们不会发现灵珠在我身上的。”我提醒道,拿着锦袋晃了两下。 “啊,对啊,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季烙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她把这个给你干嘛呀。” “让我把气囊带到泊海。” “就这样,那事成之后水灵珠呢?” “酬劳。” “撒,原来这蓝系鲛人是傻子啊,这么大的酬劳。” “咦,这个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了吗,因为是你唤醒我的啊。” “可是,我的直接告诉我,不仅仅是这样。” “呃,怎么会呢,就算是,我也不会伤害你的,我们妖有妖的规则,有些事不方便说。”季烙神色少有的肃穆。 第十二章 “就是真的,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那一定不是我的本意。”太阳从东边升起,第一道曙光照亮了这座城,季烙沐浴在这道光下,语调中充满了笃定,神色带着一丝凝重。原来,他也是俊朗飘逸,没有霄典的邪魅,没有魑的谪仙般凌逸。却很耐看呢。 “要不这样,咱偷偷把它扔了吧,反正鲛人也死了,谁知道了。哈,真是好主意。”恢复了一副嬉皮笑脸的摸样,我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他。还是这样的他看着比较顺眼。偶尔装装深沉,看着很揪心,揪心的奇怪。 “我想去泊海,每当灵珠靠近我的心脏就有一种莫名的牵引,似乎这就是我身体的一部分,似乎它要告诉我什么。仿佛这一切就是宿命。”我总觉得想冥冥中的号召一样,仙岛、钥匙还有那个梦,那个对着我笑的人,一切的一切都难以解释,可是却必须接受。 “你说你,年纪轻轻的老是什么命不命,我一活了几千年的妖都没说什么。哪是什么宿命啊,只不过是灵珠带有的灵力,加速了你血脉的流动,使你有一种血脉喷张的感觉罢了。”是吗,我也曾这样想过,我的心却告诉我不是这样的。还有蔚蓝,那种期盼,哀怨,欲言又止的各种神态由不得我不去想。 “为什么你不想要这灵珠呢?” “要了它,我就不能在留在你身边了。”我注视着他,他的眼神里流露这一种异样的情愫。 “哈哈哈,你相信啦。”季烙手舞足蹈,“我这种小妖又没有什么追求,没事给你当当跑腿就挺好了,一不成仙二不成魔的拿来做什么喽,又不是肉包子。不能吃也不能玩的,还动不动就招惹是非,我才没那么笨呢。” 我扫了他一眼,真是没追求的妖,当妖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了几千年没有追求的妖,却死不了。这更可怕。季烙还说,鲛人的鳞片平时对妖没什么伤害,可是鳞片不在鲛人身上长着的时候,却是对妖最大的毒药,无论什么妖对它都没有抵抗,只要碰到,身体就会有像被火灼烧一样的疼痛。他还是离得远一点为妙。如果鳞片磨成粉末喝了下去,这妖基本也就废了。 “你活了这么久,知道仙岛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吗?” “听说过,曾经想去看看来着,那种地方哪是我们这种小妖能去的撒。结果可想而知。”他耸耸肩。 “不是说,仙岛早已冰封了吗?为什么不能去。”我诧异道。 “那可是千年寒冰啊,而且是圣女亲自冰封的,不是法力高强的妖靠近都难以靠近,更别说去看看喽。更何况仙岛的位置也是变幻多端,我也只不过听了妖界的布告们说过。我现在连它到底在哪都不知道。”仙岛的位置会随着季节、气候、光照的改变而不停的变化,这样是妖界一直对他忌惮的原因,冰封解除的那一天必将迎来妖界与仙界的再次大战,所以妖界一直试图在那之前将它毁灭了。 “布告?” “喔,就是那种专门打探娱乐八卦的小道消息的,什么魔君有几个情人啦,他们能跟你说的头头是道,比魔君自己还清楚。那是我一直向往的职业啊。”看着他夸张的表情,我顿时满脸黑线。 “其实,假亦真时,真亦假。往往最鲜为人知的秘密就是由布告们挖掘出来的,虽然他们经常是不靠谱的。”季烙认真的道。 “是,这是一个伟大的职业,很适合你。”我将锦袋收进怀里。从始至终,似乎他都不曾想要看看,这灵珠不是被抢疯了吗,还是他真的一点都不在意,我不禁有些疑惑。面上却不动声色。 “真的吗,你也这样觉得啊,哈哈哈,我就说嘛。”他有些得意忘形了。 “收拾一下,启程去泊海。”我站了起来。 第十三章 “那要叫上魑少爷吗?”季烙屁颠屁颠的跟上。 “当然,不然他这样费心的偷听不是白费了。”我一个纵身跳进房间。 “喔,原来你早就发现了,我就知道。”季烙的声音闷闷地从身后传来,顺脚踢飞脚下的一块砖。望着西边,泊海的方向。“这么快就不太平了吗,你是不是也该醒了。”这话像是说给自己听的,似乎也只有他自己听到了。 我们到客栈大堂的时候,魑已经点好早点了,都是我喜欢的。看到这一桌吃的季烙立刻就沸腾了,跳着过去,蹦在了椅子上,椅子腿一歪,整个人就坐在了地上,桌子也跟着抖了三抖,就定住了。大堂的客人还不多,只是有在大堂的人都笑翻了,除了我和魑还像没发生事情一样镇定自若的吃以外。有他在的地方注定不平静。 “笑什么笑,小心,小心噎着了。”季烙恼羞成怒,塞了个包子进嘴,两腮鼓得满满的。 “我们先从凌霄绕一圈之后再到塍叾的临县。”魑也拿了一个包子,举止优雅,像在品味什么珍馐似地。 欲到泊海必先到临县。泊海虽然广大,可是唯有临海的这片海域比较风平浪静,其他海域常年大雾笼罩,往往有进无回,大雾中掺着有瘴气,无色无味。杀人于无形,不少好毒之人为了取得瘴气提炼毒品,反而赔上了自己。我也是个好毒之人,有机会的话自然也想要点,当然我更惜命。 “为什么不直接去泊海。” “塍叾三太子刚死,太子为了立威平息百姓必将全力缉拿凶手,这时候不宜再去招惹多余的麻烦,所以我们敬而远之。” “你是如何杀了他的。”我压低声音。 三太子是唯一有能力与太子想争帝位的人选,虽说太子是正统,可是三太子在百姓中的威望一直比太子高,其城府和心机更是他今今太子所不能譬及的。 三太子惜才,礼贤下士。手下的能人义士只能多不可能少,再者,哪一个想竞争帝位的背后没有一点暗势力。走到哪都有几个暗影背地里保护着,他自身的武功更是深不可测。多少杀手组织想要三太子这条命,结果他的命好好的,多少个杀手倒是死在了他的手里。而魑向来不喜与人合作,必定又是单独行动。虽说他未曾失手过,这次也一样,然而他究竟是怎么杀了他的。 “你觉得太子比较适合帝位还是三太子?” “太子残暴,身边虽有李毅为其谋事,可是太子不喜他的直谏,常不以为意。三太子深谋远虑,只是差一个名头除去太子罢了。” “我只是拿了杯毒酒给他喝下去。”魑吃完了包子皮,把陷给丢了。从小的毛病,我皱了皱眉,真浪费粮食。魑会心一笑,不爱就是不爱,纵使多久也不会改变,而有些东西一旦爱上了一辈子都难以改变。 “就这样?”魑杀人从来不用毒,除非他觉得那人不配他动手,或者事有蹊跷… “恩,随便还多找他要了一笔钱财,也狠狠的敲了骆叔那老滑头一笔。”这些纷争向来与我们无关。既然他们想借我们的一些名声做点事,名利双收何乐而不为呢。看来,只是权位相争的小把戏罢了,只是当局者迷,而旁观者只需看局中人如何都得你死我活,事不关己自然高高挂起。历史一直有胜利者抒写,过程怎样不重要,洗牌过后,留下的只会是辉煌的奋斗史。哪一个位高者没有一点卑鄙龌龊的事,没有心狠手辣的手腕难以成事。 “这么说我们就可以一块出发喽。”季烙一下就乐开了。他对人间的事除了吃喝以外,其他都是身外之物。“那我们就一边游山玩水,感受一下各地风情吧,哇哇哇,想想都开心,让我想想啊,凌霄有什么好玩好吃的呢。” 我们各自回屋收拾了一下,前往凌霄的首都德根。 第十四章 “夕落,夕落……”是谁,谁在叫我。 “夕落,你别走,我再也不随便开玩笑了。”我隐约看见一个男人一个踉跄跌坐在地上,靠在一棵梨树旁,梨花花瓣落在他的头上,肩上,挂在衣服上,显得有些滑稽。又是他,那个一直出现在梦里的人,终于他对我说话了,却依然看不清他的脸,像隔了一层雾,挥不走。“你看,我的脚是真的扭伤了。”然后抬着他的右脚,他脱去靴子,脚踝处已经是红肿的,左手撑在地上,右手托着脚踝,“疼,你看,都肿了,没骗你吧,要是你还生气的话,我左脚也给你踹几脚吧。”男子瘪瘪了嘴,可怜巴巴的望着我,我忘记了要去看他的样貌,只是觉得就该是这样的,他的身上的衣服定是在地上磨得皱巴巴的,我想着不自觉的想笑,由衷的。欣喜,仿佛一切就该是这一个样子的。我不知道我的心底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我感到恐慌,却又控制不住,难以压抑的嘴角。上扬。 我想走近他,而我也确实这样做了,一步步的走近,“夕落,别去,你会后悔的,他会毁了你的,你忘了你的使命了吗?”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急切的。 “你又是谁,使命?什么使命?”我定住了,他们到底是谁。 “我就是你啊,你忘了吗,我是你啊,我就是你,你就是我。我们是一体的,有你才有我,有我才有你。” “你在哪里?为什么我看不见你?”我看着四周,我什么也看不清,看不清。 “我就在你的心里,我一直住在你的心里,只是你看不见我,也感觉不到。我一直在你的心里沉睡着,只有你需要我的时候才会出现。” “那么他是谁?什么我看不清他的脸?为什么他老是在我的梦中出现?”我一片茫然。我害怕、恐慌着这样未知的一切充斥着我的生活,我厌恶了这种茫然。我是一个杀手,我一直这样提醒着自己,我知道沾满鲜血的双手是不配拥有幸福,我知道杀手的生活充满了未知、刺激、残酷,随时都被死亡包围着,而我的本性却是安逸的,这是怎样的矛盾,犹如长了蛆的血肉,你不得不把它割了,即使你可能疼的快死去,可是只有这样你才能活着。只是为了活着。我是一个怕死的人,故而我惜命。然而生活选择了现在的我,却无法改变我的本性。 一个血腥的地方,当我睁眼看着这世界,然后我被迫成为了一个杀手。我的所有技能都是为了杀人。我试图着摆脱,现实一次次告诉我,只有足够强大的人才配拥有自由,至少要比骆叔强,至少比骆叔身后的人强。我没有选择权,一直没有,除了,我的心。这是怎么了,有一天,我的心告诉我,里头住了另一个我,为什么连我的心都不是我的了。 “他是一个会毁了你的人,别靠近他,他会毁了你的。不要好奇他是谁,只有忘了他,你才能过得更好。” “我过得好吗?”我自嘲,“你们凭什么这样在我的人生里嚣张着,什么使命,去他的使命,你们通通从我的生活里滚出去,滚。”我怒吼着。 “夕落,我没骗你,我疼,你看,你看……”男子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 幼时,我活着,只为了他的再次入梦,为了每晚在梦中能与他相遇,即便醒来要遭遇什么,我也有了力量。一直以来,他像一道光,驱走阴暗,可这并不代表着他就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摆布我的人生,我命由我,不由天。 我身子一抖,突然醒来。又是一个梦,衣服已经被汗渗湿了。天空已经蒙蒙亮了,我从树上跳了下来,地上的火堆已经快熄了,我丢了几根树枝进去,树枝被露水打潮了,丢在活里,吱吱作响,火苗作势就大了起来。三匹马在边上的松树干上牵着,魑翻了一个身,枕着一块石头,身下铺着干草,又睡过去了。 第十五章 神情有些恍惚,想起赶了一天的路,昨日便在这山野间过夜了,经常这样的奔波倒是很习惯随时随地的这样风餐露宿,客栈与荒郊野岭对我而言一直没有什么差别。清醒后的一切渐渐把我拉回现实。我努力的想着梦里的一切,好像明明历历在目,可是具体要说出什么,我似乎忘了。我好像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想起了骆叔说我是莫名出现在梨村外面的,他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来的,也许是狼孩吧,只是当时没死就扔到了那批杀手中,却没想到成了梨村数一数二的杀手。 说起来,魑才是梨村最强的杀手,只是我们都从未任务失败过,才让不知情的误以为我们实力相当吧,魑的武功深不可测令我难以估计,虽然他从不与我比试,虽说偶尔切磋,我总觉得他从未用尽全力,游刃有余的令我心惊,假如我是因为喝了泉水,那魑呢。像一个无法逾越的鸿沟,竟然这样他为什么不离开梨村呢?这个疑惑我不是没想过,可是,我不敢多想,总觉得那是一个不可触及的话题。 “你到底有多强?” “只是比你强一点点。” 他总是这样风轻云淡的说着,我常想在他心里到底什么是重要的,还是根本就没有,所以在哪里对他而言根本没有区别,只是他习惯,暂时不想改变,只是他需要这样的生活来提醒自己还活着。想不通的事便不再想了,何必庸人自扰。我甩甩头。 奇怪,季烙又跑哪去了,我张望四周,漆黑如墨。我拨动着火苗,火星四窜。右手拿出锦袋端详着,左手抚摸着心脏,暖暖的,锦袋靠近我的心脏,我的心就好跳动的特别有力量,是因为你的关系吗?鲛人的鳞片很美,光滑而坚韧,火光印在上面折射出五彩的光。 “噗”一声巨响,从火焰中蹦出——一个妖怪,火苗四溅,我急忙跳开。是妖怪,额,头顶上有一对毛茸茸的耳朵,齐肩的银白色头发,狗鼻子。他努力嗅着,“好香啊!”眼睛搜寻着,最终定在了我手中的锦袋上,我把锦袋塞进怀里,暗器已经藏在手中。“啊,就是你手里的那个。”妖怪张着嘴,伸了伸舌头,露出尖锐的獠牙,哈达子都快流下来了,吸了吸咽了回去,像是看见了什么美食似地,眼神里充满了渴望。看见我把锦袋收回去了,脸色骤变,瞳孔变大,是金色的眸子,他的脸瞬间贴近,我看见了他眼里那个略带恐慌的自己,是的,他是我意料之外的危险,“给我。”他的獠牙变长,显得一副穷凶极恶的样子,张着血盆大口,恶狠狠的说,嗓音沙哑而粗犷。这是什么妖怪,他的身体突然变大,银发长到了腰部,巨大的黑影笼罩着我,遮挡了唯一的一点光。巨大的气压向我压近。火苗蹭的涨高好几丈,他的下半身还在火苗里。 “长得真丑。”我故作镇定。不过,真的丑毙了,原来妖怪都长这模样,看来是冤枉季烙了,其实他的那长相在妖怪这算得上是玉树凌风,风流倜傥,倾国倾城了。真是难为他了。 妖怪像瘪了气一样,突然缩水,“你这个愚昧无知的人类,竟然敢说我丑。”火焰燃烧的更猛烈了,真不该戳他的痛处的,这妖怪太自卑了。好几个火球猛烈的向我袭来,我飞快的躲闪着,妖怪急了,“我让你躲,让你躲…”加快了手上的动作,火球攻击的速度加快,我闪避不急,被重重一击跌在了地上。 “哼,你躲啊,怎么不躲了。”妖怪放慢手上的攻势,像在玩弄手心里的猎物,不紧不慢的攻击着。我艰难的躲闪着。 死妖怪,得瑟毛,我侧身瞄了魑一眼,看他睡在那里一动不动,像被定在了,纹丝不动的样子。难怪这么大动静竟然没反应。心里想着对付这妖怪的办法。 第十六章 “敢问阁下是何方神圣?”我揉了揉屁股,撑起半个身子。 “就凭你一个愚蠢的人类,也配知道本大爷的名头。快快把东西交出来不然有得你苦头吃的。”那厮拨开掉落在额前的银白色头发,瞠目向我吼到。届时,火焰燃烧得更旺了,倒像个心性还没长成的孩子,只是,这厮潜在的能力不是人所能及,估摸着又是哪冒出来的妖怪了,真是多事之秋啊! “喔!那不知阁下要给在下什么苦头吃呢?”我撑着地站了起来。拍去身上的灰。 “真是的……真是,好的酒不喝要喝坏的,你,你,你…。”那厮顿时恼了。急得就想立刻把我吃了,却只是踌躇的在那直跳脚,那火焰倒是配合的跳动。既然要抢,却迟迟不攻,本应该乘胜追击,这会反倒跟我讨价还价,不禁让我心生疑虑。 “咳,你要的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吧!”我含笑问道,面上不动声色的加以试探。这厮一股装腔作势的味道十足。真不知是哪放出的妖怪,倒有几分可爱。 “管它什么酒,你倒是是给还是不给。”他两手叉腰活脱脱一副要吃人的样子,却令我更乐了,到快忘了现在不占上风。 “那,我给是如何,不给又是如何呢?”我看着那火焰,暗自思酢着。不知是不是我想的那样,只能拼死一搏了。 “给,我就留你个全尸;不给,我就让你死无全尸。”那厮牙口长出骇人的獠牙,嚎叫了一声。我看了一眼身后,魑睡的倒是很舒坦。也就没什么好顾忌的了。 “横竖都是死,你觉得我为什么要交给你呢!”这会我反倒淡然了。 那厮勃然大怒,气得直跳脚,然后掀起两团大火团直直向我攻来。我飞身躲闪,乘机将早已准备好的药撒向火堆。倒是千钧一发,显然他没有什么作战经验,且没料到我竟看穿了他伎俩。 “簌”的一声,刚才的庞然大物不见踪影,眼前的却是一只活泼、矫拮的小狐狸。原来是只小狐狸呀!难怪,他一直停留在那火里,气极了也就是跳跳脚,原来只是障眼法。 他冷酷的看着我,显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变化。依旧装啌作势的说:“你这愚昧的人类,我就让你看看我的厉害。”他伸出自己的手,喔,不是,是爪子。看见我直勾勾的盯着他,再看看自己的瓜子,愣了愣,抬头看了看我,拔腿就溜。 我欲追上去,就看见黑暗中熟悉的影子。来得还真是及时,我心想。拿出火折子,把熄灭的火堆再重新点起来,这时,季烙已经拎着那小狐狸走了过来。 “你兄弟?”我抬眼看了他一眼,这狐狸现在乖得跟只兔子似的。 季烙看似随意的将他丢在一旁,“这死孩子笨成这样,真是给我们丢人。” “既然这样,我刚好也饿了。”我拨了拨树枝,火星被掀了起来。小狐狸舔了舔爪子,听到我这句话,盯着我,呆住了,随即蹦到季烙的怀里,一副盯着杀父仇人的眼,“烙哥哥,你看,这个坏人他要吃我,你帮我杀了他。” “正好有火,不如,就烤了吧。”魑从身后走过了,坐在我身旁。我与他对望了一会,他就避来了我的目光,往火里加了些柴,看也不看那小狐狸,到从腰间拿出一把匕首来,晃了晃。 第十七章 魑这是怎么了,嘴角虽说带着笑,眼里却是杀意,以前从未如此鲜明的表现出杀气,除了刺杀太子失败的那回。可这次又为了什么?刚刚生死一刻不是对我置之不理,这也是从未出现过的。也许是一直以来,只要有他在身边我就习惯了松懈,想着他都站在我前面…这次再见面好像有什么东西变了,说不清道不明,或是我敏感了,杀手的敏感度总是异于常人的。所以难免就精神质了。我打了个哈欠,夜深了。 “它的肉不好吃,要不我去给两位爷打些其他野味。”季烙捂住小狐狸的嘴。那四只毛腿子,使劲踢着。大概是被季烙闷坏了,突然焉了气了。 不好吃吗!看来来头不小,人与妖向来井水不犯河水,一直相安无事,即使是妖仙大战,对于我们而已也不过是传闻,如神话般酒不过是足饭饱之后的谈资罢了。用季烙的话说就是,他们这样有灵力的人,不屑与我们这样的木子计较。其实是,自古凡是妖、仙以灵力伤人便会自嗜,总归来说,就是划不来。所以不会有妖跑到你跟前谁自己是妖,人类对异类不是打就是杀的。又不能动用灵力那不是明摆着讨打,本是两个世界的不同生物,强者必须遵守一些生存法则,否则会遭受天神的灭顶之灾。 可是,这只死狐狸……管你是什么东西! 你以为你是只畜生,我就不记仇了吗?我向来自诩,若有人占我一分,我必然他十倍相还,即便追到天涯海角。幸而,我是个杀手,本就无亲无故,除了心中挂记那个一直纠缠我的梦靥以外,便没什么追求了。为了生计,做着在杀人为生的勾当,日子过得极乏,总得找些乐子,故而,无事就找找得罪了的我那些人一起玩玩。所以。死狐狸。即使,魑不说也不会轻易放过你!照我幼时的那个性子必将你剥骨抽经,可人总是要长大的,我的性子也逐渐沉稳了不少。玩性也大了些。 “好呀!那一路上的野味你都负责了吧,不过…”我从火堆拿起一根树枝指着那只狐狸,火苗忽大忽小,快要烧到狐狸毛的时候,小狐狸急得全身毛孔紧缩。隐约听见“兹兹”的声音,一股皮毛烧焦的味道。季烙手集寒气,火苗倾刻间就熄灭了。季烙的眼里满是急躁,和担忧。好吧,我是个无亲无故的人,世间除了魑意外没什么是需要我担忧的,而魑又相来比我来得厉害,心思更是细致,以至于我也忘了担忧是如何了,难得我们这一行三人,竟能从最是没心肺的妖的眼中看出担忧这字眼来。我内心对自己满是嘲讽。把冒着烟的树枝又重新丢进火堆里。 “我困了。”我起身离开。 魑依旧坐着,只是坐着。他的心思从不是我需要考虑的,只因我向来为考虑清楚。骆叔说,魅,你这一生最大的幸事就是你有了魑。他像为你而生一样,事事都为你担着。得之,我幸也。 也许事情的发展已经一步步超出我的预料……一步一步朝着一个未知的未来或者世界前进。我不知道今晚的魑怎么了,还有季烙。难道是那只狐狸的出现…像一个警报。好吧!该来的总是会来的。天快亮了还是先睡会吧。 第十八章 商都。 街上一行四人,三匹马。风姿迥异。却都是风尘仆仆。 商都已经是凌霄的边界,这里与霄城相邻,因此往来贸易发展比较快,逐渐成了交通枢纽。各大商号都想在这里分一瓢羹。虽没有霄城有利的政策条件,却也足以影响到凌霄整个国家货物运输的。凌霄与塍叾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的同时,那些商人却依然懂得如何将利益最大化。当然,那些当政者也乐见如此,从货物方面实施相互制约,同时知己知彼。 哼。像刚从山里放出来的野孩子,不。就是。季烙也不知从那拿来了这套衣裳,穿起来倒是人模人样的,可那走路得……这德行……死畜生穿上了衣服别以为你就不是畜生了。 “烙哥哥,你快点……这个一串串红红的好像很好吃的样子!”那小眼睛张着眼球都挤得没位置了。 “小弟弟给!这呀,叫糖葫芦。”卖糖葫芦的大叔倒是遇到知音了,可惜……“怎样,小弟弟,好吃吧!” “呸,什么东西呀!酸不剌哩的!”话还没说完,转身就走了。这倒跟季烙一个德行。 “诶!你这孩子还没给钱呢!”小贩拽着小狐狸的衣服。“这谁家的孩子啊?” 谁领出来的自然谁负责喽。只不过那人似乎不大靠谱…… 就只瞧见季烙牵着马就在一个小摊前坐下,老板给他端了碗面。然后。他就一头扎在了碗里。 我本是性子极淡的人,孤身一人,却也不甘寂寞,初见季烙,想着身边有个如此呱噪的人,日子过得也就不乏味了。管他是人是妖又与我何干。只是…… “老板,再来一碗。”这吃相还是很人性化的,怎么说也在人界待了这么久了;这食量,呲呲,现在应该第十已经五碗了吧!饿死鬼投胎吗!“啊,终于吃饱了!老板结账。”而另一边,早已…… “你这愚蠢的人类,不许抓我的领子!奶奶的,你赶紧给我送手,我咬死你。”呲呲,这牙口真好,小贩被咬得直跳脚……松开了手。小贩挽起袖口,龇牙咧嘴的一副耍狠的模样,该是被惹急了。嗯,果然不乏味了。 “你这小兔崽子,吃了我的东西,还在这耍横是吧!” 小贩的手倒是松了!却又一把拽着他的后衣领子,“我看你咬,你再咬呀!” “你个木子,快放我下来!”小狐狸吊着,踢着脚,手在那乱舞着……我向来是个记仇的主,又不巧有了个不好管闲事的性子。自然是看戏的了。 魑虽面上看着比我热情几分……可是,这近墨者黑久了,习性磨得也大抵相似。还有都是心眼不大的人,难得我有几分看戏的心思怎会不依我呢。 于是,街头便出现了这样的一景。俩风度偏偏的公子牵着两匹马立在一街头。只是一人看着一个与卖糖葫芦破口大骂的孩子,另一人看着那位公子。天边的夕阳慢慢的落下山去,那一抹光芒照着这座城,那个人。 这边,季烙吃饱喝足了。嘴里叼着一根竹签,拍拍马屁,捋捋马鬓毛,掉了个头,来寻我们。这时才想起了他的那个小包袱。见我们站在这,带着询问的目光。魑往卖糖葫芦那努努嘴。 此时的狐狸一副被欺凌的样子,凌乱的头发,估计是原本就没束紧,这会掉得不成样子了,那衣裳被拽得嘞在他的头上,小贩似乎也没占到甜头,手臂上的衣服早被抓成了布条。季烙瞧见了,却抱腹大笑。 第十九章 客栈。 “掌柜的,你看那桌的人那么古怪。”店小二用肩上的抹布抹抹柜台,掩着嘴,眼珠子直转,那掌柜朝他指的方向看了会,只见靠角落的那一桌,那个小鬼衣裳不整,胸前直接扯出了两根布条,一脚架在椅子上,挽着两袖子,一手抓着鸡腿塞进嘴里,另一只手就要去抓盘子里的鱼。鸡腿上的油滴眼看就要滴在衣服上了。他右手边的公子倒是风度翩翩,只是发束得有些乱了看来是赶了许久的路,那衣裳料子看来也不差,江湖人,有钱的江湖人。这饭钱应该还是付得起。他左手边的,呃,已是一桌子的菜了,他还在看菜单,活像饿死鬼投胎似的。管他的啊,只要付得起银子的,就是爷。另一个公子背对着掌柜,看不清正脸,却也不见他动筷,只是一杯杯酒浅酌着……这四人习性迥异,这江湖人哪个不怪的,也是这小二没见过什么世面,小题大做。 “去去去,该干嘛干嘛去!”掌柜赶走小二,各自忙去。 商都真是鸟语花香啊。 天下间唯有商人遍布,如蛆一般无缝不钻。原先凌霄、塍叾语言那就是鸭子和雷公,自个说自个的,两者之间有一山峰,峰顶常年积雪,直至云霄,山壁峻俏。远观甚美,却是人迹难寻。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沿山脉往下一路呈四季景致,美不甚收,凌霄称此山作霄峰,取其直入云霄之意。塍叾称此山作巴蜀,此乃古语,意为风景秀丽。自古以来,这样的名川大山大多都附带各种仙侠之说,不过是仙凡之恋诸如此类的颇受百姓妇孺喜爱。千年前的仙魔大战,把这座山给打折了,成了现在的霄城。积雪化作济河,冰凉彻骨,化作一条碧色彩带将霄城与凌霄、塍叾两个大陆分开形成独立的岛屿。 虽是如此,却更加深两国商贸的往来。一来一往,商都也成一个信息中枢。后来,肉多了,自然觅食的鸟也多,保不齐就有些嘴贱的鸟。也逃不了成为盘中餐的命运。 “听说了吗?塍叾三皇子死了!。” “胡说这种瞎话你也敢乱说不要命了。” “谁,呃,谁胡说了,我一亲戚是太子身边的人,说是被刺杀的,怕引起大乱,故而密不发殇。此事可是千千真万确啊。”那人打了一个嗝儿,给自己又倒了一杯。 “我看你是喝醉了吧,快别喝了。”说着急忙拉着他走,跌跌撞撞的,两人砰的一声撞到了门檐顺着台阶滚了下去。醉酒的那个倒是干脆倒地就睡了。 这客栈鱼龙混杂,大伙儿还吃的吃该喝的喝倒像是没发生过什么事。 “公子。”季烙示意我往门外看。两个衣着普通的人尾随刚刚那二人而去,两人手上虎口都有厚厚的老茧,应该是用剑高手。腰带比一般人要顺,褶皱也少,必定将剑藏在其中。 “商都,真是卧虎藏龙。”我看着魑夹了一块鸡肉给那狐狸,嘴里还嘱咐这让它多吃点。魑一般不夹菜给他人。除了…… 小狐狸两眼放光,嘴里已经塞满,想着这么温婉,额,不,温文尔雅的人儿,还夹肉给自己吃,是个比烙哥哥还好的人,要说写感激的话,却把嘴里的东西喷了出来,些许沾在了魑的胸前,小狐狸手拿着鸡肉,急忙想帮魑擦擦,手上的油并直接在魑的胸前画了一片,狐狸越发想道歉,嘴里的东西喷的就更多了。一来二往,魑拽住了小狐狸的手,嘴角抽搐,露出了他标准的微笑,“无事,一件衣裳罢了。来,你多吃点!”寻常人见此自当不以为意,我只知道一回吃梨时不小心把梨汁沾到了他的衣角,他即可就炸了,把我手中的梨千刀万剐之后,飘然离去。我庆幸那只是个梨。第二日,我这些年存的银子就少了一箱。这几年魑这扮猪吃老虎的功夫真真见长了。 第二十章 我坐在屋顶上,今晚的月亮很亮,我在的这个屋檐不是最高的,风景也不好,唯独有一个优点就是能看到茅房,还有一只狐狸。 “少爷,你的。”季烙原先是不吃糖葫芦的,后来,不知什么时候就爱上了,每每也都给我带上一根。 我咬下一个糖葫芦,酸酸甜甜的。就是这个味道。心底里总会冒出这样的一句话。糖葫芦塞满了我的嘴,亦填满了我的心,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呸。烂的。”季烙皱着眉,整个脸都糾了起来。“呸呸呸。” 我笑了。 “少爷,你应该多笑笑。” 我楞了楞。这话晟也常说。 “你知道吗,我刚刚听街上买胭脂的王大婶说,隔壁街的桂花就不会笑,结果她老公就死了。”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死季烙已经揉着肚子哈哈大笑。气煞我也。他总有让人想掐死他的冲动。 “诶诶诶,别生气嘛,我给你捋捋毛,看我们家小百里都被魑少爷整得半条命都没有了,好歹他也是百里家的嫡孙,天资聪颖。将来也一定是像我一样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百里家的明日之星啊,您就宽宏大量饶了他。” “那只狐狸死活关我屁事,他得罪的是魑,你求我作甚。”我嚼着糖葫芦,看着茅房门前,那扶着门,鼻孔塞着两坨纸,两脚发软的死狐狸,瞬间觉得神清气爽,月光独好。真是岁月静好呀! “魑少爷哪次不是听你的!当年,我不就是死赖着你,他竟然把本大爷吊着打,要不是爷不跟他一般计较,看我不揍死他。”季烙的自我暗示能力一直是我所钦佩的。自恋的人总是活得比较幸福。 “你不是说在人间滥用妖术会被惩罚吗,那为什么百里却没事?” “额,这个嘛,这牵扯到我们妖界的秘密,我还不能告诉你。总之,他不会害你的。”很多事,自从我拿了水灵珠,就变得越来越诡异了,偏离了预想的轨道,或许是刚刚上了轨道。 我们坐着,望着天际,想着各自的心事。 “夕落。”我诧异的看着他。只有晟,只有他会叫我这个名字,季烙是如何知道的。其实,更多的时候,我更习惯别人叫我魅。夕落,让我既熟悉又不真实的感觉。 “我跟在你身边几年了,又怎会不知道他叫你夕落呢!”他了然的向我解释,“不过夕落夕落,太阳降落,多不吉利啊,真是的,谁会取了个这么难听的名字,啧啧啧。”我用内力把嘴里的核全都吐向他。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此行将改变我们三人的命运,你还是不改初衷对吗?” “你明明知道,何必多此一问。还有,不要再叫我夕落,他不喜欢。”我起身要走,季烙拉住了我的手。 “你为什么总是这么偏执呢?”季烙眉头紧皱。 “那是我活着的精神力,如果不偏执,你觉得我还怎样,相信这人间大爱吗?”偏执!我总觉得自己是知足的人了。 “就这样不好吗?为什么就一定要去牵扯那些东西吗?你知不知道一旦牵扯到二重界很多事都不是你我能控制的!” “我只想有血有肉的活着。我的心告诉我,有些事情我必须知道。在霄城的时候你不是还很支持吗?怎么,现在你退却了!” “是!我怕了,百里出现的那一天我就怕了。”他把头埋在双膝之间,“算了,既然你决定了,我只能舍命了,问世间哪只妖像我这么倒霉,摊上了这么一个主,苍天啊!” 我欣慰的笑了,也许,这上天对我不薄,“谢谢你,季烙。” “在你心里,他就那么重要吗?”我们相视着,他突然问道。 “是。”我一愣,脱口而出。是,魑是无可替代的。“你也很重要。” 人生有很多事都是说不清的。就像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执着的追寻着自己的来源。季烙把我用力一拉,拽进了他的怀里,瞬间只觉得脑袋一片空白,思绪涣散。感觉到一个温热的异物侵入我的唇齿之间,我恼羞成怒用力推开他,甚至忘了自己会武。 “啊,果然是人类的唇更好吃,看在我跟了你这么久的份上,我就委屈点送上我的吻,唉,没办法,人长得帅就是容易招桃花。” “你,我,你,”气煞我也,“我什么时候迷恋你了。” “刚刚啊,你不自己说了,魅少爷,别害羞嘛,你放心,我不会嘲笑你的。”看着他那自恋的样子,啊,我要疯了。“还是糖葫芦的味道也,酸酸甜甜,少爷,还是你的好吃。” 我笑了,从袖子里拿了些药粉藏在指缝间“季烙,” “在,少爷,您有何吩咐。” 突然,肚子里翻滚的疼痛袭来,来不及修理他,啧,这种痛处那么熟悉,不由得松开手中的糖葫芦,我捂着肚子。季烙注意到了我的异样,要过来扶我,我撇开他的手,:“别跟着我。” 第二十一章 疼痛感把记忆拉扯到了走出后院的那一天,骆叔将蛊毒摆在桌上,让我们喝下。杀戮之后,只要活着,以什么形式又有什么关系,在生与死之间都显得矫情。没有疑虑,没有停顿。连我自己也忘了当年那样的执着到底为了什么,像是本能一样。求生,本来就是一种本能。在那还没有任何教养、指引的时期,人类与猛兽又有什么差别。那一天,骆叔说: “杀手间没有忠诚,只有相互的利用,只有让我掌握你们弱点,我才能高枕无忧。如果你们足够强,随时都能摆脱我!”骆叔没说,等到我们足够强的时候,我们早已宿敌太多,成为世人不容的暗人,甚至开始享受杀人的快感。杀人本身就是一种蛊毒,渗入骨髓。 第一次感受到这样的疼痛是什么时候呢。忘了。那时候,为了让我们熟悉这种感觉,只要有需要,骆叔就会让我们重温一下,那是传召的信号,只有看到我们出现,这种疼痛才会停止。晟呢?又不知道干嘛去了,他总是神神秘秘的,又总能在关键时刻出现。还有个季烙,烦。 前方微弱的火光,光影斑驳,不知名的虫子的叫声恣意叫肆着,骆叔坐在火堆旁,火光烘托着他的整张脸格外狰狞,5年的时间可以让人成为一个合格的杀手,也可以让一个杀手过气。 三年前,骆叔不知去执行什么活动,受仇家暗杀,幸运的逃脱,却在脸上留下一道狰狞的疤痕,从左眼眉梢到嘴角,左眼也就这样毁了。骆叔倒也不在意,毕竟命还在,容貌又有什么重要呢!这要是季烙,估计也不用仇家出手,他自己就了结自己了,爱脸如命啊! “你来啦!”骆叔颔首。一年之期未到,杀手最守承诺,骆叔自然也无例外,过了还不到三月,还亲自找上门来,看来这天下果然是要乱了,真是没一刻清闲。 “这天怕是要变了,只是是阴雨雷暴,还是未知之数。” 骆叔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人,狰狞的伤疤像把邪恶的心裸露出来,伤疤随着表情而蠕动,真叫人恶心。不知道又在打什么主意。 “魅,你说动乱的时候什么生意最好做。” “人。”杀人越货这种勾当,在乱世中自然毫无顾忌的横行。梨村在江湖上暗杀组织的名气敢说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却不说阳春白雪,当是魑魅魍魉也以引人诧舌。梨村缺钱,鬼信,不,鬼都不信。 “呵,不愧是魅啊。” “你到底想我做什么?” “引起凌霄大乱,杀了凌云史。”凌云史,那个骁勇善战的将军,屡立战功,被凌王赏了国姓。可是。 “这老头只怕今年也六十好几了吧!”能成什么气候!大乱不成,大怒倒是可以。不过,他那三个儿子倒是不能轻视了。只是谁会想要凌云史的命呢。是塍叾? “你只管解决了他就是,钱货两仡,其他的与我们无关。” “好。这次我的酬劳要300两。黄金。” “你!这爱钱的毛病真是变本加厉了。”骆叔将手中的树枝扔进火里,火星撒了一地,火堆被分成了两堆。 “那也是您调教的话不是。” 回到客栈,也是二更天了吧,却看见大堂内,晟还在独自浅酌,小二在一旁直打盹。真是月色撩人啊!夜很忙,真是不讨闲。 得,我也去讨杯酒喝。 “你近来都很忙!” “白天那两人死在郊外了。只怕塍叾的阴谋已经开始了,我隐隐觉得一切没有那么简单。夕落,我知你一直以来就是想知道自己的身世,可这事万万不可急于一时,这乱世中,若让人知晓你身上有那东西,这后果你是知道的。” “放心,这世间知道的只有你、我、季烙三人。季叔找我了,明日,我要转道向阳城。这次是凌云史。”屋内,哪来的蟋蟀咕咕的叫着,小二的打呼声时不时的的伴奏。 “这江湖上你我名声大噪,可是我们自己应该知道,这其中多是大家口口相传的误区,第一次刺杀凌霄太子,我们被逼的跳下悬崖,而凌霄太子刚愎自用,得意忘形,不慎也一起坠崖摔死。凌霄王觉得传出去有伤国誉,才把这事栽在我们头上。后来几次的,不过是几个小喽啰,不值一提。就说最近的这次刺杀,也不给是霄万乾自己想死罢了,而我也只是被当枪使了罢了。这外头的传言就更是把我们说得鬼魅一般,偏偏我们还顶着魑魅这样的名号,就更是顺理成章了。我知道,你自小就样样比其他人要强,可是这天外有天,人外又有人,江湖的深浅不是我们可以丈量的。你说你,不是在梨村呆着,就是跟着你师父在山上学武,这世间的俗事也都不过问,除了我和季烙,你相熟的人只怕一只手都能数的清。” “打住,你今日怎么话多了。” “我要离开一段时间,我总觉得被算计了,我得去查清楚,你知道的,一直都是我算计别人,我怎么能容许别人算计我呢。”我看着晟面色凝重又有意掩饰的样子,只怕没那么简单。 第二十二章 番外1 小时候,哥哥总是摆着一张臭脸,从未见他笑过,总是每日每日的忙着修炼,处理妖界的事务,闲暇的时候喜欢望着远处吹箫,也不知道在看什么。从我记事以来就只有哥哥这个唯一的亲人,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身体长得极慢,普通的妖六十年就长成成人的样子,偏偏我两百岁了还如三岁孩童一般的身体,妖术也没多大长进。哥哥说,是阿姆怀我的时候,妖界大变,阿爹也是葬身在那次大战里,哥哥为了保护阿姆,奋力抗战,幸得百里叔叔及时赶到才压制了叛军。也因此,阿姆元气打伤,无法在继续孕育我,阿姆耗尽最后的妖力将生了出来。然而那时的我还只是一个胚体,百里叔叔只能将我放在灵盾里。整整一百年,我才有了自己的身体。那一百年的日日夜夜里,虽然哥哥总是来看我,可是一百年的孤寂,也许哥哥也是一样的,他渴望着我的长大并不比我少。我努力的吸收着灵气。 后来,很久很久哥哥都没来看我,百里叔叔说他到人间历结去了。而我也终于修成了人形。我看到了蓝色的天空,绿色的树木,美丽的花朵,还有好多好多的妖,可是我最想见的人还是哥哥。可是,热闹的日子还没过多久… “只要你把这里的妖术都练会了,你就可以去找你哥哥了。”百里叔叔把我带进了一个山洞,摆在我面前各种画册,百里叔叔说作为王的弟弟,我必须学会自己保护自己,不然只会给王带来灾难。 “阿姆说了,要我好好照顾哥哥,我一定会变得最强的。”不顾百里叔叔诧异的目光,我开始努力的修炼。 是的,阿姆说过。阿姆悄悄的对我说:“烙儿,你要好好照顾好哥哥,哥哥他其实很可怜。你要替阿姆好好照顾他,哥哥也会替阿姆好好爱你的。烙儿你要记着。”阿姆,烙儿都记得。 于是,百里叔叔每日来教导我修炼妖术。纵然百般辛苦,每每想到了哥哥,便努力坚持了下来。 在我生日的时候,哥哥回来了。 “烙儿,过来。知道这里面的是谁吗?”灵盾后的山坡上有一个冢,山坡上种满了梨树。哥哥设了结界,使得梨花满树。 “不知道。” “是阿爹和阿姆,烙儿你要记得,只有足够强大才能够保护你爱的人。” “什么是爱呢?” “爱,就是你想保护的人。” “烙儿知道,烙儿一定会越来越强的,可是烙儿要多久才能长大呢。” “傻烙儿,只要你跟着百里好好修炼,等你的身体强壮了就会长大了。”哥哥抚摸着我的头说,“来看看,哥哥给你准备的礼物喜不喜欢。”我坐在哥哥的怀里,哥哥身上有阿姆的味道。哥哥的礼物竟然是一个蛋。哥哥说那是从大雕那赢来的小崽子,小雕会把破壳而出看到的第一个人认为主人,也可以给我做个伴。 “那哥哥你呢,你又要走了吗,烙儿最想要的人是哥哥。”我抱着哥哥,想抱着全世界。 “哥哥的劫还没结束,等你把百里教的都学会了,哥哥就回来了,好吗?” “真的?” “真的。” “那哥哥等着,烙儿很聪明,没多久就会学会了。” 第二十三章 与晟分开后已经有大半个月了,季烙出去打探凌府的消息了,我呆在客栈里发发呆、练练内功。 我有时会想,其实这样的生活状态我已经不是那么排斥了,而我的杀手生活才不过刚刚开始。曾经的苦与恨与时间一起发酵成了另一股味道。只是这股味道依旧让人厌恶,而我心中的恨始终是存在的,只是自从拿到了锦袋开始,我的生活开始有了第三类物种—妖的存在。存在即是合理。接受是现实预定的学习模式,而变强是梨村的生存之道。百里的出现让我再一次警醒自己的无能为力。晟说的没错我们还不够强,只是世人以讹传讹罢了。 江湖传闻杀手之中要属近几年来新锐魅最贪财,魑爱貌,凡是任何有点光亮的镜子,他总能照个个把时间,整整衣裳,理理毛发。虽说,这其中不免参插着江湖人赋予传奇人物的怪癖以升华其能够出彩的传奇,强化人物的个性特征,但空穴不来风,晟那样子,确实每每爱装出翩翩才子的模样,本身是个人面兽心依旧想装出个衣冠禽兽的样子来,不过他也成功演绎了这一角色。而我本身生活也就没个什么地乐趣,一日竟让我领悟了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这一特效功能,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尤其是在使唤季烙的身上,钱的功能更是突显的淋漓尽致,可是我虽爱财,更惜命。 果然是皇城脚下,很闹心。叫卖声、马车声,声声入耳。果然是梨村这样的乡下地方呆久了。我练了一个时辰的内功后,叫小二打个水准备洗个热水澡。习惯性的再次检查一下门窗,省得季烙又从哪个洞里钻进来,现在又多了一只会钻洞的死狐狸。再往浴盆里扔了大把药材,做完这些我才安心的开始洗澡。 雾气迷离,我看着锦袋,也许是水雾的关系,我特别喜欢在浴池里端详着这个锦袋,因为每当这个时候,我似乎能看见锦袋里散发出来的微暗、淡绿色的光,那是一种让人觉得祥和、舒适的感觉,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或许是因为我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这令我感到新奇,更多的是欢喜。一种莫名的依赖。隐隐的我能看到锦袋里的水灵珠,我喜欢把它放在我的心口,这样会让我感到无比的充沛,也许是水灵珠灵力的作用吧。我明显的感觉到了心脏有力的跳动,一次比一次更加有力,甚至是我身上的力量也在加强。这与当年喝了季烙的灵水的感觉是不同的,可我又说不清哪里不同。 突然,我感觉到锦袋动了一下,我心头猛然一跳,惊了一下。我用掌风熄了屋里的烛光,绿光更加清晰,隐约能看见那个气囊中躺着的小不点,那是脚吗?咦,鲛人有脚吗?应该是尾巴吧!尾巴不停的在拍打着气囊,它是要干嘛,急着出来吗,不是离开气囊会死掉吗?难道是在伸懒腰。我被自己的这个想法给逗笑了,一只破鱼而已,还真当它是人了。它拍打的更加激烈了,一时没拿稳,锦袋掉进了水里。锦袋竟然就这样动了起来,想活了一样的在水里游动,就看见绿光绕着浴盆一圈一圈的绕,绕了一会后,又绕回来了,我伸出手,就这样稳稳的落在我的手心。挺好玩的。我想。 我拿起来细细一看,那小不点现在纹丝不动了,莫非是需要水了。怎么说也是只鱼嘛。还是一只可爱的鱼,既然这样,我便好好护你一程,现在还真想看看你到底长什么样子,像蔚蓝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