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飞升计划》 第1章 千年一梦 楚歌在宿舍的床上醒来。 当他睁眼的那一刻,眼中仿佛有沧海桑田般的剧变,千载光阴瞬息而过。 一段时间的茫然之后,他终于想起了自己身处何时何地。 大二暑假,学校宿舍的硬板床上。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因为就在上一刻,他还是仙界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罗金仙。 正如他不知道,千年之前,自己为什么会在仙界的洗仙池醒来。 洗仙池是仙界的基础设施之一,但已经有上千年没有用过了。 它的作用是给刚刚来到仙界的飞升仙洗练仙躯,从而真正的蜕去肉体凡胎,成为一名仙人。 洗仙池作为摆设,摆在那里上千年没有用过,但却仍然在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毕竟千年时间在大仙们的眼中,也不过弹指一瞬。 楚歌作为千年来首个从凡界飞升到仙界的人,洗仙池理所当然的发挥了它本来的作用,然而这次的情况却有些特殊,因为来的并不是渡过了天劫,肉身经受过雷霆洗练的飞升仙,而是一介凡人。 这特殊之处具体表现出来,就是重塑仙躯。 洗仙池直接为楚歌重新制造了一具肉身,与一个普通的飞升仙毫无二致,先天道体,百脉俱通,经脉宛如长江大河一般宽广,但却毫无一丝法力。 洗仙池的异动很快被仙界发现,楚歌被带到天庭大殿觐见天帝,并被众仙围观。 一个千年未见的飞升之人,一个前所未有的凡人成仙,当然值得围观。 围观持续了很长时间,众仙议论纷纷,楚歌后来才知道他们当时在议论,那时不过凡人一个的他,又怎能听得懂仙人们的神念交流。 楚歌只觉得过了一年时间之后,围观和议论才停下。 因为一位仙子飘然而至。 仙子很美。 楚歌原以为,天庭大殿上的宫女就是这世上最美的女子,直到他抬头看到了这位仙子的容颜。 云泥之别。 这位仙子来到殿上,淡然自若的微笑着。 她冲天帝点了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 接着,她环视殿上众仙,拉起了楚歌的手,“他以后,就是我的关门弟子了,诸位还请多关照哦。” 仙子笑的很淡雅,好像一朵青莲,红花白藕青荷叶。语气中带着些少女的稚气,好像在向殿上众仙撒娇一般。 在楚歌眼里,这样的一位仙子,又有谁能拒绝? 往后的日子里,倾莲仙子就成了楚歌的师父。 她传了楚歌一门她自己也没有修过的仙法,《炼神法》。 后来楚歌才知道,当时的炼神法不过草创,甚至可以说只是一个创意,与后来师徒二人完善修改了千年的炼神法只有名字还相同罢了。 楚歌的师父倾莲仙子是天庭大图书馆的管理员,这个文学少女在图书馆之中呆了几十万年,看遍了馆中所藏的那些浩瀚如星河般的书籍。 各派功法,仙界秘史,诸般杂学,仙界的一切知识都在她心中,至少在楚歌看来,几乎没有什么是师父不懂的。 炼神法是师父穷搜天庭大图书馆的收藏,结合她本人修行的经验,所创的一门功法。 这门功法的核心便是将思维情绪等唯心的力量转化为法力。 人们形容一个很强大的人发怒的时候,总说雷霆震怒这类的词,是有原因的。 仙界的大神们,尤其是修雷系仙法的仙人,性情暴烈,容易发怒,发怒的时候会引起天象变化,出现雷火等破坏性的力量,这种现象从古至今都有。 然而现在的仙界可不是洪荒时代,仙界经历几次浩劫,灵气的浓度早已不如上古时代。 在洪荒年代,本来是没有仙界凡界之分的,那时候的灵气如汪洋大海,即使是凡人,呼吸之间也能吸收一些。 那时候的凡人,如果在某些事情上达到道的境界,就会自然的引起灵气倒灌,立地成仙也屡见不鲜。 但现在的仙界规则已经不允许这种事情出现了,即使凡人的技巧或境界一类的达到再高的程度,没有法力也毫无作用。 现在的仙界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便是只有法力才能使法则产生响应。 但是即使在这种环境下,修习雷法有成的仙人们仍然可以雷霆震怒而不消耗任何法力。 倾莲仙子由此猜测,人的情绪和思维是有能量的,只要将这种能力炼化为法力,那么修炼这件事就可以完全的不假外物,只需要求诸己身。 炼神法便是这种思想的产物。 从思维情绪中提炼法力,再用法力强化元神,从而使思维情绪的力量更强,提炼更多的法力。 炼神法的修持,可以说修为有多高完全取决于元神强度。 换句话说,心有多大,就有多牛。 楚歌就这么修了千年的炼神法,从一个空有仙躯的异类,修成了大罗金仙。 他本人便是师父思想的结晶,就是师父要证的道的具现。 他一直坚信,惊才绝艳的师父会成为诸圣离去后,这片天地间的第一位圣人,而他自己,也会陪伴在师父身边永恒的岁月。 直到他回归的前一刻。 他的师父,他的亲人,他的莲儿,朝夕相处了千年的仙界最杰出的天才倾莲仙子,就那么看着他仙体消散,法力全失,元神陷入一片混沌,脸上竟露出绝美的笑意。 千年来,他从未见过师父笑的比这更美,即使是他将炼神法与自身修为不断推向一个又一个新的高度的时候也不曾。 如今他躺在宿舍的硬板床上,看着上铺的木头床板,过往的千年是那样的真实又是那样的虚幻。 直到此刻,他才真切的体会到,语文教材里说的庄周梦蝶是怎样的感受。 仙界,炼神法,千年的岁月,莲儿…… 一切的一切都恍如黄粱一梦,却又那样清晰。 那些记忆,好像刀砍斧凿般的刻在楚歌的脑海中,存在感甚至压过了他二十年在地球的经历。 第2章 炼神法 现在想来,进了仙界就遇到美女师傅,量劫不遇的天才,千年修至大罗金仙,自己完善出一部仙界顶级的功法…… 这种只有小说主角才能干出来的事情,自己还是在梦里做的更让人相信一些。 楚歌呆坐在床上,慢慢调整自己的心态,自己一直以来,就是这个地球上的无父无母的孤儿,勤工俭学念到了大学之后,终于可以住四年的学校宿舍的穷比。 现在是暑假期间,室友们都回了家,只有楚歌无家可归,仍然住在学校宿舍,所以也不会有人看到他在床上发呆。 楚歌慢慢的收拾心情,他估计自己要好一段时间才能从这个长达千年又清晰无比的梦中调整好心情,在此之前就都在寝室宅着好了。 还好自己还有些积蓄,能度过这个暑假。 楚歌平复了纷乱的心绪,决定起床洗漱,他下意识的运转起炼神法,千年习惯毕竟不是那么好改的。 楚歌自嘲一笑,心想自己都要大二了,居然还有犯中二病的一天。 然而就在此刻,相对于楚歌这个凡人来说,磅礴的灵气倒灌入体,在他的身体之中如大江般奔涌,其势万钧,甚至那灵气中还带着一股仙界的味道! 经脉中的任何阻碍都在一瞬之间被冲开,撕裂般的疼痛转眼间就遍及全身,楚歌瞬间脸色苍白,汗出如浆。 但他的内心却陷入狂喜,易筋洗髓! 易筋洗髓是炼神法蜕凡境修持的第一步,楚歌当时本来不想创出蜕凡境这一阶段的修法的,因为他仙体自成,创出了也根本没用,但师父说她有强迫症,一部仙法怎么能不完整? 一部功法不能从凡人直指成圣,就不算一部真正的仙法。 这是师父的原话,当时楚歌只是笑着说,莲儿你这一句话打击面有点广啊,仙界的大派又有几派的功法能直指成圣的? 没想到这时却用上了这蜕凡境的修法。 四周如海洋般灌入的灵气仍然在不断地拓宽自身经脉,大部分经脉都险些被撑到碎裂,毕竟这种程度的灵气灌体对于身体并不很好的楚歌来说负担还是太大。 然而就在经脉要断裂时,却从楚歌的元神处浮现出一朵青莲。 这青莲散发出蒙蒙的造化之光,附上楚歌全身的每一寸经脉,不断地修复,加固,使易筋洗髓这一步的效果达到最大。 这青莲的出现,其实才是楚歌内心狂喜的原因所在。 青莲,倾莲! 那是师父的守护,那是他的莲儿! 仙界是真的,千年修持是真的,炼神法也是真的! 那不是梦! 只要自己重新修到飞升,就能回到仙界再见师父! 师父定然知道自己消失之后是回归了凡界,她甚至早有预料,早有准备! 虽然还不知道莲儿是什么时候预料到的,也不知道她在自己临走时的微笑是什么意思,但这千年来楚歌都始终坚信,莲儿绝不会害他! 楚歌收敛心神,专心一志的引导灵气在他的经脉中奔涌,炼化为法力。 这灵气明显是从仙界来的。 应该是千年前的自己,或者说不久前的自己睡觉的时候,仙凡两界的通道意外开启,自己灵魂飞升的同时,仙界的灵气也在灵压的作用下流了一些到自己这间小小的宿舍里。 两界通道的作用就是让凡人飞升或者让仙人下凡,这次的两界通道估计是开在自己身边,但却并不够让有质量的自己的肉身飞升,所以自己只能灵魂飞升,类似鬼仙。 若不是自己刚刚飞升就到了洗仙池,重塑了仙躯,恐怕早已在某一道纯阳之气下烟消云散了。 师父作为一个博览群书的文学少女,在没遇到自己之前,每天的兴趣就是研究仙界的各种现象。 灵压是她的发现之一。 她发现灵气具有一些流体的特质,在一个连续的空间中,灵气总是有从密集处向稀疏处流淌的趋势。 这种现象被她叫做灵压。 仙界的灵气密集,灵压很强,而凡界的灵气几乎枯竭,灵压很小。 所以在两界通道打开的时候,仙界的灵气就会流向凡界。 总之无论如何,楚歌借着仙界的福茵,师父的守护,与他本人千年修持的元神的综合作用下,踏上了修仙之路,并直接完成了蜕凡境界的修持,进入了练气境。 蜕凡入道,练气十层,金丹九转。 这是修仙的前三个境界。 蜕凡境主要是关于肉身的修持,修仙者走上仙路的第一步,就是使自己的身体变得适合修仙。 这一步的修持难度与时间都因人而异,也是修仙路上受所谓天赋影响最大的一环。 一般来说一个普通人完成蜕凡境的修持,需要三年到十年左右的时间。 而对于真正的天才来说,是没有蜕凡境这一步的。人家天生就直接从练气境开始,天生身体就适于修仙。 这也是楚歌当时不想创出炼神法蜕凡境修持的原因之一。 现在看来,倾莲仙子至少在那个时候就预料到楚歌的回归,用近乎撒娇的方法让楚歌完善了炼神法蜕凡境的修法。 想起莲儿,楚歌的脸上的笑意情不自禁的就溢了出来。 仙子几乎是仙界最强的几个人之一,但性格却好像一个孩子。 千年来楚歌几乎亲眼看着她应对各路牛鬼蛇神的窥探与算计,有些事他明明从头到尾每一步都看在眼里,但直到最后,被仙子算计的人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没人察觉的时候,以为大局已定,得意洋洋的出现在仙子面前,却发现在大局中被定住的自己时,才马后炮似的想明白之前的大部分线索是何用意。 说起来,楚歌回归的前一刻看到仙子脸上的笑意的时候就应该知道,所有的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中。 这是一个智商被碾压了上千年的人应有的认识,但当时情况太过危急,他元神混沌,根本不能思考,以为自己就要死了。 一睁眼又发现自己回到了大学宿舍,回到了飞升的时刻,陷入了庄周梦蝶的疑惑之中,才没有立刻意识到,莲儿已经为他准备好了一切,只待他重新修到飞升,回仙界再见。 与此同时,仙界,天庭大图书馆。 倾莲仙子绝世的姿容上泛起一丝笑意。 “小歌还不算太笨嘛,已经知道我为他做的事了吧。” “哎呀小歌会不会感动的痛哭流涕呢?” “小歌快点回来吧,那时候的你,一定可以站在我身边了吧。” “小歌,你不在真的好无聊呢。” “不过……” 仙子自语着,那一丝笑意慢慢的扩大。 她翻看着手中的一本书籍,这一页只写到了一半,隐约可以看到,书上最后的字迹。 “凡界,地球,这一日,楚歌重修炼神法,修至炼气二层。” 第3章 安海大学 重修炼神法成功的楚歌神清气爽,只觉得这凡世的一切都不再是问题,再没有任何难得住自己的事,再没有任何自己治不了的人。 这也差不多是事实,将周身的仙界灵气吸收炼化之后,楚歌感受到了真正的地球上的灵气。 稀疏不说而且污浊不堪。 如果说仙界的灵气是琼浆玉液,那么凡界的灵气便是沙漠中向下挖几米之后湿润的沙子里挤出来的水。 在这种灵气环境下,地球上修为最高的人大约也就是在金丹元婴之间。 而作为一个仙界归来的修士,在大图书馆的熏陶下累积了数百年的知识,又在各种险地与战场经历了数百年的鏖战,一身所学融会贯通,重走仙途轻车熟路,楚歌的真实战力与升级速度根本不是地球上这些修为境界能够衡量的。 楚歌心中甚至有一种满级大号回新手村的感觉,虽然他其实只是个炼气小修,但却保持着仙人下凡一般游戏风尘的心态。 他根本不担心地球灵气太过稀薄导致自己无法重新飞升,因为他修的是炼神法,是倾莲仙子与他自己千年的思想结晶。 修仙能够不假外物,完全求诸己身的功法在仙界这么多年的历史上也是蝎子粑粑独一份,即使楚歌到了一个灵气完全绝迹的末法世界,也能重新修到飞升。 这么想来,难道莲儿教给自己炼神法的时候就已经预见到了今天这一步? 楚歌脑海里冒出一个十分可怕的想法,不过不管怎样,这终究是好事,至于莲儿究竟怎么想的,等自己重新飞升之后再去问她就好。 楚歌暂时放下关于仙界的思绪,决定好好想想自己现在该干嘛。 刚刚开始重修就直接到了练气境,即使是重修,这进度也稍微太快了一些,接下来就要靠水磨工夫慢慢完成练气境的修持。 毕竟楚歌现在是肉体凡胎,不是洗仙池重塑的仙体,被仙界灵气直接冲开经脉之后,还是要缓一缓的。 楚歌看了看表,十一点半,到了吃饭的时候了。 按理说,修仙者到了练气境,已经可以不吃饭了。这个阶段是修仙的第二个阶段,修仙者在这一阶段已经算是凡人眼中的半仙一类的,可以餐风饮露,炼丹服气。 练气境所谓的练气,是指将天地间的灵气炼化为法力,所以练气境的修仙者体内已有了法力,可以用这些法力施展一些法术。 对于楚歌来说,只要他的法力足够施展的法术,就都可以很容易的施展出来,这是他在仙界千年经验的体现。 但是话说回来,修仙者在练气境可以餐风饮露,说的是在有灵气的世界,这里的风露,说的实际上都是蕴含在其中的灵气。 练气境修士将这些灵气吸纳进体内,一部分炼化为法力,一部分则用来满足身体日常活动所需的消耗。 而在地球上要这么做,是很难做到的。 地球上的灵气连满足修仙者修炼所需都已经不足,更何况餐风饮露这种逼格这么高的事情? 事实上,自从地球即将进入末法时代以来,大部分修法的传承中,都已经删去了餐风饮露这种事的方法,以防有修仙者为了装逼,浪费本来就不多的灵气。 到现在,地球上各派以及隐修散人们的手里,餐风饮露的方法都已经失传了。 且不说楚歌会不会餐风饮露,这显然是一定会的,就说地球上的灵气如此污浊,如此杂乱,他这个从修炼开始就呆在仙界的大仙,就无论如何都不会去将地球上的这种灵气吃掉。 而且,楚歌在仙界吃的东西都是仙界特色食物,简单来说就是材质好到天上,但是烹饪手段和调味之类的都没什特别。 毕竟仙人之中好口腹之欲的毕竟是少数,这也并非什么大道,再加上大多数仙人都可以不吃饭,实际上仙界的饮食文化是不怎么发达的,虽然该有的调料也都有,但是却并没有多少人去研究烹饪技巧。 所以基于种种原因,如果要问楚歌回归地球之后的第一顿饭想吃什么他的回答是西式快餐,汉堡炸鸡什么的。 仙界的中餐与地球上区别不大,毕竟地球上的现代饮食,也是从古代发展过来的。而仙界的饮食,比较类似中国古代,只是更为丰富,食材更好而已。 所以在仙界,饮食方面基本可以满足身为华夏人的楚歌,但是想吃点洋的,除非自己去弄,否则穷搜仙界也找不到。 然而楚歌虽然想吃,但他并非极好口腹之欲的人,懒得去研究。所以千年来一直没有吃到。 若换了仙界少部分的极好美食的仙人,知道了这么一种他们从没吃过的东西,那是无论如何也要做出来吃一吃的。 楚歌所在的大学是安海市的安海大学。 安海市位于华夏东部,是东安省的省会,安海大学虽然不是全国最好的那几所大学之一,但在国内也是排的上号的。 安海大学在安海市的北部,与安海艺大,安海师大,安海理工,安海体院等大学集中在一起,形成了整个东安省学术界的圣地,安海大学城。 作为省重点扶持的文化项目,安海大学城的建设不可谓不先进。 其管理体系,设备设施,选址,交通,基础设施等等都是很完善的。 这就吸引了无数商家来这里发展,大型商场,电影院,美食城,各种休闲娱乐的场所应有尽有,安海大学城的学生们几乎不用出校门就能满足大部分需求。 其中自然也包括麦肯德这样的快餐店,楚歌决定就去那里吃午饭。 “美女,十个汉堡,十对鸡翅,五盒鸡米花,再来两盒薯条。” 前台妹子很漂亮,笑的也很甜,两腮的酒窝显得很可爱。 楚歌估计这是学生来兼职的,这在大学城里的饭店很常见。 楚歌作为练气境的修士,既然连不吃饭餐风饮露都可以,那么吃的多一些自然也毫无压力,只要把吃到胃里的食物炼化成精气,再把精气转化为法力就可以了。 所谓炼精化气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对应到现在仙界的境界划分之中,大概就是蜕凡境和练气境的前几层。 第4章 林小璐 此时,妹子有些诧异的看着楚歌,可能惊讶他一个人点这么多,又想到可能是给朋友带的,“好的,您要在这吃还是带走?” “在这吃!” 前台妹子的眼神瞬间变成了惊恐,她看到楚歌只是一个人来的,在这吃就是说这个看上去高高瘦瘦的帅哥居然要自己吃五人份的食物! 他要撑死自己吗! 楚歌看到了妹子的眼神,迅速改口,“哦不对!带走带走!” 前台妹子这才平静下来,跟后面负责取餐和装盒打包的服务员说道,“李姐!十个汉堡,十对鸡翅,五盒鸡米花,两盒薯条带走!” 语速比较快,但吐字清晰,声音清脆。 妹子很出色,楚歌自然想勾搭一下,“妹子,你是来这兼职的吧?大学城里的吗?哪个学校的?” 前台妹子白了他一眼,笑着说道:“先生,这边等餐,谢谢。” 楚歌笑笑,人家不愿意搭理自己有什么办法,乖乖到另一边排队等餐。 现在正好是饭点,来这家店里吃快餐的学生很多,排在这个女孩的窗口前的人尤其多,至于原因不言而喻,就楚歌刚才跟妹子多说两句话的时间,他身后的人已经在怒视他了。 但是楚歌又怎么会在意。 快餐店等餐的人永远比点餐的人要少得多,因为人手不够的原因,前台妹子也会兼职一下装盒取餐这种工作,所以基本上一个人点的餐都要齐了的时候,才有时间让下一个人来点。 所以楚歌说实在排队,其实前面不过只有一个人,想撩前台妹子还是可以撩到的。 但楚大仙人自然不是那么不矜持的人,刚才也不过是看妹子漂亮随手一撩而已,并不是真的有什么企图。 “帅哥,想勾搭我们店花啊?是不是得争取一下我们这些同事啊?” 旁边窗口的点餐妹子相貌一般,所以比较悠闲,还有空跟楚歌闲聊,因为排队的都在长得好看的妹子这边。 “嗨!好说,撩到了请你吃饭!”楚歌心情很不错,笑着跟边上的妹子开玩笑。 “哈哈,那必须的啊,我们小鹿这么漂亮,这朵花要是真落到你头上了,这顿饭至少得是汉风酒店那个级别的。” 汉风酒店是安海市顶级的饭店之一,消费一次不喝酒都三千起步。 “呦!我这贫下中农的哪能请得起这地方,妹子你简直是在逗我!” “我们小鹿绝对值这个价啊!帅哥你可别舍不得,看你点这么多东西,就是为了引起小鹿注意吧?” 楚歌哈哈一笑,也没解释自己确实能吃掉这么多东西,还想在说点什么,小鹿装好了他点的东西过来了。 “张姐!你说什么呢!” 她把楚歌的一袋子东西往他面前一堆。 “你的餐好啦!” 小鹿把楚歌的一大包食物递给了他,还从楚歌身后排队的众人看不到的角度,在他手里塞了一张便利贴。 “林小璐,安海艺大表演系二年级。下次想撩我的时候,不用点这么多东西啦!” 还在最后画了一个小小的笑脸。 楚歌惊讶了,“哎呀,这妹子对我另眼相待啊!哥什么时候这么有魅力了?” 楚歌本来的身材相貌只是普通,比较耐看而已。只有一米八的身高这一项数据还可以算在帅哥的范畴内。 他在仙界的相貌也是根据他内心中认为的自己的相貌塑造的,所以他易筋洗髓之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外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易经洗髓之后的楚歌,已经是练气境二层的修士,能用法术了,而仙人们在能用法术的时候,是绝对不会自己去洗脸洗头洗澡的,全都直接用法术清理。楚歌也不例外,这种小法术楚歌简直连动脑都不需要就能使出来,所以自然不用去洗澡来清洗易筋洗髓过程中派排除的杂质。 所以他自然也没机会看到易筋洗髓之后的自己。 其实相比于之前,只是皮肤变的白皙,棱角变得分明一些而已,并不是天翻地覆的变化,不能让一个普通人变成一个韩式花美男。 但常言说相由心生。 这句话说的其实是人的气质,气质好即使本身长相一般,也会让人觉得十分出色。 而从仙界归来的楚歌,经历了千年的学习,苦修,战斗,养气之后,气质与凡人截然不同,那种淡定从容的气质使他看起来好像一个真正的男人般沉稳,自信。在别人眼里,没有那么细致的感受的时候,直观的印象自然就是帅。 楚歌看过了那便利贴之后,揉成一团直接在手中一握,一阵火光之后,那纸条便荡然无存了,内容已经记在了元神里。 楚歌的元神是仙界修了千年的成果之一,虽然在回归的过程中损耗了大部分的元神力量,以至于无法用什么神通,但最基本的过目不忘还是可以做到的。 手中燃火这同样是练气期的小法术之一,甚至在仙界都没有一个像样的名字。 买了大量快餐,得偿千年之夙愿后,楚歌一开始打算省吃俭用的钱已经去了一半了。 哎,还是得想办法挣点钱啊。 楚歌这么想着。 虽然炼神法的修炼不怎么需要外界灵气,也不需要炼丹服药,不像仙侠小说里那些嗑药流的主角,消耗很多资源。但是在楚歌脱离这个社会之前,有钱毕竟是好事。 其实按理说楚歌现在就找个山林开始隐修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他好不容易满级大号回了一次新手村,自然要好好的在这些小号的面前装一个逼。 况且他虽然无父无母,但朋友还是有一些的。他还想见一见这些朋友的,按修仙的说法,这叫尘缘未斩,而他在都市里装逼的行为,叫做红尘历练。 所以,种种原因最后都指向了一件事。 挣钱! 第5章 地铁 现在这个社会,大学生找不到工作的遍地都是,更别说楚歌还没毕业,在校大学生找兼职只能勉勉强强养活自己,楚歌的同学们找兼职要么是为了体验生活要么是为了赚点零花钱,而生活费都是父母给的。 但楚歌情况不同,第一他是孤儿,靠不了父母。 第二,他是个练气境修士。 修士赚钱要比普通人容易的多,毕竟修仙这种事能让人掌握很多独家技术。比如算卦治病,捉鬼驱邪这种江湖骗子的活。 作为一个修仙者,在古代赚钱比现代容易的多。因为古代讲迷信,现代讲科学。 任你先天演卦铁口直断或者包治百病药到病除,人家不信,你也没辙。 那么现代修仙者怎么赚钱呢? 楚歌根据以前看的小说,总结出了大概有这么几种路子。 首先,赌石,赌博,这种靠赌的来钱最快,作弊也容易,但在楚歌这有个很大的难题,他没有本金。 嗯,放弃赌博!我辈修士,自要堂堂正正光明磊落,一切靠自己,怎么能投机取巧呢? 其次,抢劫,盗窃。这种违法的勾当来钱也很快,但弊端是钱来路不正,不能光明正大的出去腐败。 放弃!我辈修士上体天心,下积善德,怎能偷鸡摸狗,恃强凌弱呢? 再想了想,终于找到一条比较可行的路子。 给富豪治病,算命,驱邪,改风水之类的高技术性工作。 这事的难点在于找到一个愿意信你的富豪,但是没什么弊端。相反还有好处,可以借助富豪的人脉更好地装逼,一举两得。 想想之前看过的都市修真小说,基本也都是这么个套路。 确定了赚钱方法之后,楚歌开始进入具体操作环节的计划。 这个方法最重要的就是找好目标,楚歌想了想,打定了主意。 元鼎路是安海市最大的古玩玉器交易市场,也就是楚歌今天要去的地方。 一般来说这种地方可能会存在一些从古代流传下来的法器,被现代人盗掘出来当做普通的古董贩卖。 这样的古董有些已经失去了它原本所有的神通法力,但有些却还存有一些神异之处。 现代社会有些富豪有了钱之后就开始变得十分迷信,有些事因为亏心事做的多了,想要寄希望于神佛保佑,有的则是身份地位变高之后,偶然能接触到一些真正的超凡力量。 总之不管怎样,想要找到一个相信神秘力量,能被自己忽悠住的富豪,到元鼎路是很正确的选择。 元鼎路在安海市的东南位置,距离大学城区域还是比较远的。但是大学城对学生的方方面面都考虑的很详细,交通自然是其中的重点。 安海市地铁四号线直接通到大学城里面,并且可以通过转车很快的到达全市的任何一个区,至于元鼎路这种繁华之地,更是不用倒车。 楚歌带上银行卡校园卡和自己用了三年的手机就出发去坐地铁了。 安海市大学城区域大学的学生卡是可以当做城市交通卡使用的,学生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是都是可以直接刷校园卡的。 楚歌从小到大都是生活在安海市的,当时考大学也因为去外地要额外支出一笔路费而选择了本地的安海大学,否则其实按他当年高考的成绩是可以上更好一点的大学的,所以他对整个安海市都非常熟悉。 大学城这边开始坐的地铁一般不会很挤,毕竟是始发站,而现在还是放假时间,坐地铁的学生就更少了,上了地铁之后,还有几个空座位。 坐在楚歌身边的是个留着中长发的妹子,穿着很时尚,她坐下的时候,楚歌明显的闻到一股香水味,很香,但并不刺激,明显是比较高档的香水,但楚歌对这方面根本不了解,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档次的。 总之,这妹子家境应该不错,长相也很漂亮,精致的妆容加分不少。 妹子注意到楚歌的视线,看了一眼他的衣着,女孩上下打量了楚歌一遍,冲他笑了笑。 “帅哥,看什么呐!你知不知道你眼神很猥琐!” 楚歌感觉自己回归之后桃花出奇的旺啊,坐个地铁都有妹子跟自己开玩笑。 “是吗?我可没觉得。” “哎呀你自己当然感觉不出来,来我让你看看你表情猥琐到什么程度!” 女孩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楚歌看了一眼,是肾6。 楚歌配合的去看手机屏幕,把脸往中间凑了凑,却听见咔嚓一声,女孩拍了一张照片,图上两个人微微笑着,脑袋凑到一起,看起来还挺甜蜜。 “哈哈,成功!帅哥你放心吧,不会给你女朋友看到的。” 女孩脸上洋溢着笑容,显得十分开心。 楚大仙人摇头笑笑,他有怎么会不知道女孩把手机调成了自拍模式,只是配合一下而已。 “你这样可是有可能侵犯我肖像权的啊!别让我发现你拿出去乱用!” 接下来两个人就一起坐车,偶尔闲聊几句,好像真的是情侣一样。 闲聊中楚歌知道了女孩的名字,陆婉思,一个很文静的名字,不太符合她活泼的性格。安海大学管理系大二的学生,留校做社会实践。 坐了几站,地铁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楚歌这一排已经坐满了,还有些人没有座位,那女孩的另一边坐了一个民工,女孩挪了挪,坐到了一个更加靠近楚歌的位置。 上一站,上来几个一看就不是好人的家伙 这几个人站的歪歪垮垮,有的染了黄毛,露出来的手臂上还纹了身,上车后,染黄毛的那个扫视一圈,眼睛一亮。 黄毛青年嘿嘿一笑,“呦,这还有个美女!没想到做个地铁还能有点艳遇!哎!你!站起来,给我让个地儿!“ 后面这两句是冲女孩另一边的民工说的,民工大哥唯唯诺诺,站了起来,到门边去等下车了。 那黄毛坐下之后,就不断地往陆婉思身上靠,挤得她只能坐半边椅子,几乎贴到了楚歌身上,柔软的身子不时在楚歌身侧蹭一下,让楚歌有点尴尬。 陆婉思的脸也有点红,无奈的冲楚歌笑笑。 而另外两个看上去是黄毛的小弟,站在陆婉思身前不让她站起来。 “嘿嘿,美女,离我那么远干嘛?我又不咬你,你要是想来咬我,那我到是很欢迎啊!” 黄毛故意在“咬”上加重了音,一个字说的七扭八拐,加上肆无忌惮的眼神,让陆婉思很不舒服。 第6章 楚大仙人的俗套救美 女孩求助的看着楚歌。 楚歌这排座位对面坐的也是三个学生,三个学生是一起的,对视了一眼,大概觉得自己这边人多,这波英雄救美可以搞。救了之后说不定那妹子就不搭理边上的小白脸,对自己另眼相待了。 楚大仙人要是知道对面的哥们怎么想的,一定会哭笑不得,没想到我现在也是能当小白脸的人了。 三人中比较高大的那个站起身来,走到黄毛身边,“哎!小子!没看出来人家妹子烦你呢么?还特么往人家……” 那学生话说到一半,黄毛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把蝴蝶刀,打开之后开始在手指间刷刷的转着。他的两个小弟也动了动,隐约把他夹在两人中间。 “怎么着?想英雄救美?” 黄毛斜眼看着那学生,他看到黄毛手里的凶器,和边上的两个壮汉,说话也不那么利索了,声音渐渐小了。 “往、往人家身上、靠啥啊……” 正好这时候地铁到站了,那学生赶紧拉着自己两个朋友下车。 “嗤,就这胆也特么想学人家管闲事?”黄毛嗤笑一声,另外两个小弟的笑声更大。 “哈哈,黄毛哥,刚才那货简直怂到裤裆里!” “对啊,黄毛哥你掏个刀就吓跑了,哈哈,要是见了你砍人的时候,还不吓尿了裤子。” 黄毛被小弟的马屁拍的得意洋洋,但是嘴里却道,“别瞎说,现在是法治社会,哪能乱砍人?” 虽然这么说着,但是话里话外的意思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简直是把砍人当成家常便饭的意思。 刚才车厢里还有不少人想帮一下这妹子,听到几个混混这么说,顿时又消停了,连眼神都很少往这边看。 陆婉思已经有点绝望了,想着这次要被占点便宜了,同时盼着快点到下一站自己好下车。 她心里很埋怨楚歌,刚才还跟自己聊天,怎么说也算认识了,结果现在居然跟没事人一样,长得还挺帅气,胆子却这么小,果然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她心里暗暗决定,今天下了地铁以后就不认识楚歌了。 但就在这时,楚歌伸手把她完全揽进了怀里。 陆婉思一惊,他要干嘛?趁人之危么? 还没等陆婉思反抗,就听到楚歌冲着那几个混混一句话甩了过去:“那边那个黄毛,你挺厉害啊,当着我面调戏我女朋友?” 黄毛一愣,他刚刚就要得手了,居然被这小子打断。 原来黄毛靠近陆婉思不光是为了占便宜,他的蝴蝶刀是用来割开陆婉思的随身挎包的,但就在要得手的时候,楚歌一把揽走了陆婉思,同时顺手夺下了他的蝴蝶刀。 黄毛冲小弟使一个眼色,小弟立刻会意,伸手要去拽楚歌的领子,嘴里骂骂咧咧,”妈的你特么怎么跟黄毛哥说话呢?” 楚歌抓住那混混的手腕,往背后一扭,那混混就不由自主的转了一圈,跪在了地上,还在喊着,“哎呦,疼!疼!胳膊断了!” 楚歌把陆婉思放到自己的座位上,自己站了起来,他本来坐在边上,只有一边有人。 楚歌绕到混混的背后,一脚踩在那混混的背上,然后伸手拽着黄毛的领子,单手就把他拎了起来,往地上一扔,又随便踢了一脚,黄毛就开始在地上不断地蠕动,却怎么也爬不起来。 楚歌那一脚送了一道法力进黄毛体内,封锁了他四肢的活动,所以他当然爬不起来。 整个过程迅雷不及掩耳,陆婉思根本没看清怎么回事,作为当事人的黄毛更是只喊出了一句卧槽,就已经摔倒了地上。 黄毛在地上不断地惨嚎,楚歌把他翻过来,让他脸冲上,拍了拍他的脸,“别在那嚎了,没想折磨你!” 黄毛定了定神,这才发现除了四肢好像没了一样,居然一点都不疼,然而就是这种四肢明明还在身上,却一点也感觉不到的情况让黄毛更加惊恐。 “大哥,大哥!您大人有大量,我手贱,我错了,您把我当个屁,放了我吧!” 转眼之间黄毛就躺在了地上,一个小弟被楚歌踩在脚下跪着,仿佛背上有一座大山一样,黄毛的另一个小弟这才反应过来,就要跟楚歌拼命。 “妈的你把我黄毛哥咋了!” “强子!你特么给我消停站那!” 黄毛立刻喝止了小弟,没看老大我跟这求饶呢吗?还特么拼命?拼个头啊! “这次给你个小教训,下次再调戏妹子,把眼睛给我睁大点!” 正好这时候地铁到了下一站,楚歌踢了黄毛一脚,踢的他在地上滚了两圈。 “滚吧!” “哎哎,这就滚这就滚!”黄毛躺在地上,只能叫小弟带他走,“还特么看啥呢?扶我下车啊!” 两个小弟扶着黄毛慌忙的走了,楚歌回头,就看到全车人都在看着他,尤其是陆婉思,看着他的小眼神几乎在发光。 楚歌坐到陆婉思刚才的座位上,冲陆婉思笑笑,“怎么了?美女,看什么呢?你知不知道你的眼神很猥琐?” 楚歌把陆婉思跟他说的第一句话还了回去,陆婉思瞬间就笑的前仰后合,“你才猥琐!” 说着似乎想轻捶楚歌两下,但又止住了,大概觉得这动作显得太亲密,不适合现在做。 “刚才谢谢你啦,我请你吃饭吧?” 陆婉思看着楚歌说道。 “虽然美女约我我很开心,但是我刚吃完饭啊。”楚歌摊摊手,做一个无奈的样子,看陆婉思有点失望,又说,“回学校之后有机会再说吧。” 陆婉思一想也是,自己和这帅哥一个学校的,以后不愁见不到。 “那好,下次请你你再拒绝我别怪我不客气。” 陆婉思举起小拳头晃了晃。 “哈哈,好好,下次一定去。” 过了一会,地铁到了元鼎路站,楚歌该下车了。 他站起来跟陆婉思打招呼,“我到站了,先走了。” “嗯,下次再见!” “拜拜。” 第7章 元鼎路 楚歌下了地铁,出了地铁站,又步行了十分钟左右,就到了元鼎路的路口。 即使是中午的元鼎路,也有络绎不绝的人在各个摊位前,店铺中挑选玉器、古玩、字画等物件。 这些人有的是买来送礼,有的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来捡漏的,总之,元鼎路不愧为安海市最大的古玩玉器市场。 楚歌走在这条街上,不断地左右看周围的摊位店铺,同时安神静气,细细的感应周围的灵气变化,看哪家店铺中有带着些微灵气的物件,或者余威尚未散尽的法宝。 一路走来,倒是真的发现了几家店里面的物件确实带有灵气,但是楚歌走进去近距离观察,甚至老板和导购员都好像没看见他一样,顶多也就是看一眼,发现衣着破旧之后,就不再关注。 楚歌摇了摇头,这些人有眼不识真人重宝,向那些古代的法宝法器,虽然大都破损不堪,但是毕竟尚有神异之处,若是卖出一件,那这家店的口碑至少上一个档次。 但是就这些凡夫俗子,却将真正的法宝当做赝品古董来卖,甚至故意做旧。 所谓神物自晦,法宝本身是不会主动显示出自己的威能的,应运而出的除外。这些法宝为了自己不会被不识货的人拿去糟蹋,会把自身所有的灵气收敛,只有一丝丝显露在外,以供真正识货的人辨认。 但是作为法宝,自然是不能容忍其身体如凡物一般,受到泥土流水的侵蚀,在时间的流逝中变得残破,所以无论是那个年代传下来的法宝,只要灵气还未散尽,就会维持自身的完整与整洁,看起来自然不会像普通的古董那样,有这各种历史的痕迹。 所以,这些法宝就被凡人们当成了不知道那里流传出来的某朝物件赝品。 楚歌在这些店里,每看到一件这样的法宝,便摇头叹息一声,拿起来细细把玩。 店主虽然看楚歌的穿着不像能买得起的样子,但总不好把客人往外赶,何况楚歌手里拿的只是店主眼中的赝品,就更加不甚在意。 然而楚大仙人却是在仔细的感应那宝物究竟还剩下当年的多少神通,如果实在破损不堪,只余一点灵气在苟延残喘,楚歌就会运起炼神法,直接将这一点灵气吸收,炼化为法力。 炼神法经过倾莲仙子和楚歌千年的修改完善,早已不是当初草创时,那个只能从神念中提取法力的炼神法了。 现在的炼神法,虽然名字还没改,但是却能从任何有灵气的物体中提取出灵气,炼化为法力,当然这一点在仙界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在地球,用处并不是很大。 除此之外,现在的炼神法还能化能量为灵气,为法力。 这个能量指的是世间万物各种能量,所以其实现在的楚歌理论上是可以靠太阳能生存的,只要把每天照射在自己身上的太阳光吸收转化为法力,在以法力供给每天身体的活动所需,就可以像植物一样,进行光合作用。 倾莲仙子在她数十万年的人生中,有无数的研究与发现,有的十分鸡肋,比如她侍候的莲花,是常开不败的,这不是用任何法术效果做到的,而是这些莲花的品种已经在仙子长期的改良下能够做到这一点。 而有的发现却是一条足以成圣的通天大道,比如炼神法。 在研究的过程中,倾莲仙子发现了灵气的本质,就是能量,一种特殊的能量。 由此引发了仙界的一场革命,人造灵石技术,能量无损转化技术,能量的超远距离无介质传输技术等等。 如果是现在的地球有人飞升到楚歌归来时的那个仙界,甚至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剧本拿错了,我们这是修仙不是科幻啊! 总之,《炼神法》如今已是一部顶级的仙法,有着无数妙用,这从残破法宝中汲取灵气只是其中很不起眼的一项罢了。 楚歌作为从仙界归来的修士,是不会只取不予的,修士上体天心,下积善德可不是说说而已。他只有在遇到那些已经彻底没救的法宝的时候才会直接吸取其中的灵气,而若是那种尚余一线生机,还有修复可能的法宝,他则会毫不吝惜的用自身法力温养,为那法宝延续一段时间的生命,让它有更大的机会等到有缘人。 楚歌在元鼎路走走逛逛,终究还是吸取灵气的时候比温养法宝的时候多,毕竟地球已经进入末法时代,再有几百年,就是毫无灵气,科技高度发达的世界了,这些法宝能遗留到现在已经是不容易,又有多少还可以一救的。 不知不觉楚歌已经走到了元鼎路的中段。 这里的店铺已经不是两端的规模可比,在这一段路上,已经没有地摊了,两边尽是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甚至大门上的牌匾,都是书法行家的墨宝,可以说这段路才是真正的元鼎路,安海市传统文化界的巅峰所在。 刚到这附近,楚歌的视线就看向了一栋纯木质的三层小楼,那栋小楼即使是在这元鼎路中段上,逼格也是极高的,仿佛在真正的还原古代某朝的建筑,楚歌历史知识比较贫乏,无法分辨出具体是哪一朝的建筑,总之是古意盎然,虽然小楼并不大,但逼格却超过它周围所有更加高大的建筑。 然而吸引楚歌视线的并不是这小楼的逼格,而是上面的人。 楚歌感受到了窥视,来自那小楼的三层,而且窥视自己的是个修为与自己差不多的修士。 站在原地抬眼看了一会,楚歌笑笑,自顾自的继续从附近的店开始逛起,细细寻觅有灵气的物件和可以忽悠的有钱人。 他感到那小楼上的人并无恶意,也没有什么试探之类的举动,甚至那人都不一定发现了自己也是修士。 关于这份窥探,楚歌其实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引起对方的注意,那实现给楚歌的感觉与其说是遇到同道中人的感觉,不如说是老友相见的欣喜。 然而问题就在这里,楚歌成仙之后,能记起自己的所有记忆,甚至明悟前世今生,觉醒宿慧,当然楚歌前世普通凡人一个,没什么传奇故事。 今天这道老友一般的目光,自己竟完全想不起来可能会是谁,在他的记忆中,自己从小到大的朋友根本没一个修仙者。 不过不管怎样,那目光并无恶意,而且发现自己被察觉之后,就迅速转移了目光,楚歌也就继续悠然自得的闲逛。 逛来逛去,这中段位置的几家店竟然都没有让楚歌捡漏的机会。 并不是人家店里没有法器,而是有人识货。 这些真正的大店铺之中,偶有法器都是当做镇店之宝郑重的摆放起来的,又哪有楚歌拿起来摆弄的机会? “哎,也罢,天意如此啊。” 楚歌摇摇头,不再逛那些周边的店,而是直接冲着那栋三层的木质小楼走去。 抬头看看,大门的牌匾上两个法度严明又颇具气势的大字,琼楼。 还没进门,楚歌就感受到沁人心脾的灵气的从小楼之中逸散出来一部分。 这灵气不同于外界那种污浊的灵气,而是经过净化提炼的,同时以阵法束缚灵气不至于过多的逸散,以至于楚歌直到门口才感觉到这小楼中的灵气。 若说仙界的灵气是琼浆玉露,那这小楼里的灵气至少也是农夫山泉了。 第8章 琼楼 一开始楚歌根本没往阵法的方面想,虽然这小楼里有以为修士,但区区练气境又哪里会布置什么阵法? 但此刻楚歌细细感应,才发现这小楼又那里只是只有一个阵法? 聚灵阵净灵阵,两个阵法套在一起,虽然只有两个阵法,也不是浑然天成的境界,但放在地球上,这布阵之人的阵法造诣恐怕已经是顶尖了,楚歌更加确定这阵法不是楼上的修士所布。 再看此楼的风水,坐北朝南,藏风聚气,有卧伏麒麟之像,这老板看来也是个奇人,路子很广啊。 楚歌进门,发现今天的元鼎路之行应该是有所收获了。 这琼楼的大厅中两个中年男人似乎正要完成交易告别,还有一人似乎是其中一人的保镖。 那两人中,其中一人一身的雍容之气,身形微胖,圆脸上泛着和气的笑意,让人一看就心中生暖。 这人大概是这琼楼的老板,玉气最是养人,这老板此时气度如此雍容大气,与他经营这么一间玉器店有很大的关系。 而另一人,只是站在那里,其气势却完全压过了琼楼老板,让人一看就觉得,两人之中他才是主位,即使两人所在之地其实是这琼楼,是另一人的主场。 此人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双眼锐利有神,鼻梁挺拔,鼻头丰大,剑眉斜飞入鬓,耳垂厚大,双唇略丰,这等面向,断无不是大富大贵之理。再加上此人人到中年,多年的历练与身居高位自然的养成了堂皇大气,此种气象,更不是作恶多端之人所能有的。 对于楚歌来说,以上说的都不是关键,关键是楚歌认识那人,从新闻上认识的。 唐正兴,汉唐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安海省首富,明星企业家,其名下资产上百亿,福布斯富豪榜与中国富豪榜均榜上有名,汉唐集团也位列中国五百强企业前列。 如今的唐正兴,脸色略微苍白,神情也有些憔悴,在楚歌眼里,这是缠绕在他身上那股晦暗的法力所致,明显是被人暗害。然而从面相上来看,此人堂皇之气却丝毫不减,甚至经此一劫,再遇贵人,从而青云直上,飞龙在天,再无受限的可能。 此刻两人正在进行交易,看起来是琼楼老板将他这店里的最好的一块开光宝玉卖给了唐正兴,以求保他几日的性命。 然而害他的人手段异常歹毒,今日若再没人救他,他恐怕活不过三日,纵使有那琼楼老板卖他的开光法器也是如此,又那来的贵人可遇? 想到这里,楚歌笑了,难道这唐大老板的贵人就应在今日的自己身上? 若不是自己,便是楼上那人了。 想到这,楚歌笑着向那二人走去,二人见楚歌走来,也不惊讶,毕竟楚歌在一边直勾勾的盯着人家看了很久,早已被发现了。 楚歌向二人走去,竟是唐正兴首先说道:“小伙子,我看你在边上看了我俩这么长时间,是有什么事吗?” 楚歌神秘的一笑,好像个江湖骗子一般的说道:“我来,是为了救唐董一命。” 唐正兴脸色一变:“话别乱说,你还这么年轻,就不走正道,学人家出来招摇撞骗,这可不好。” 楚歌仍然在笑,“明人不说暗话,唐董在我面前,就没必要装的什么事都没有了吧?” 说完之后,却根本不给唐正兴和琼楼老板的机会,立刻又说:“唐董这段日子难道不是经常陷入恍惚,白日多觉欲睡,夜晚却噩梦不断?” 听完这话,唐正兴脸色再变,面沉如水,低声道:“你是什么人,我的事又跟你有设么关系?” 他暗暗向保镖使了个眼色,保镖会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伸手抓向楚歌,打算制服他之后再慢慢沟通,然而这一切有哪里能瞒得过楚大仙人? 楚歌伸手搭在那保镖的手腕上,借力一引,那保镖的一抓就变了方向,几乎倒转了180度,他右手伸出,却以一个怪异的姿势抓向了他本人的左肩,然而他自己却丝毫没有发觉。 这一招兔起鹘落,连明显是练过几下子的保镖都没反应过来,更别说只是普通人的唐正兴和琼楼老板。 他们只觉得眼前一花,那出抓的保镖便痛呼一声后退数步,左肩衣衫破烂,露出五道血痕。 “阿哲!” 唐正兴见自己的保镖受创,面色又阴沉了几分,然而琼楼老板却上前一步,挡在唐正兴身前,面上笑的和气,“这位小兄弟,唐兄这两天诸事不顺,盖因小兄弟所说之事,所以一时冲动,还请小兄弟见谅啊,鄙人李慕道,是这琼楼的东道,代唐兄向小兄弟陪个不是了。” 李慕道这些年尽与些奇人异事打交道,早已学会不从外表看人,见楚歌一招之间就制服了唐正兴的保镖,哪里还不知道他身怀绝技? 这唐正兴的保镖又哪里是一般人,他叫殷哲,是鹰爪门本代三师兄,一身鹰爪功由外入内,内力已成,哪怕遇到内功大成的高手都不会一招之间便落败,而看楚歌甚至是以他自己的招式伤的他,自然明白楚歌此举不过随手而已,真实实力恐怕犹在化劲之上。 楚歌摆摆手,“人之常情,我能理解。何况,我今日所来,可是有求于唐董的。” “哈哈,理解就好理解就好,那不知小兄弟之前所说的,救唐兄一命,究竟是何意?” 这李慕道经营着这么一家古色古香的玉器店,平日里又可能尽是与些奇人异事打交道,说话间也带着些古意,倒是正应了他这名字。 “很简单,字面意思,那开光宝玉救不了唐董,但我能。” 李慕道与唐正兴对视一眼,两人相交几十年,一个眼神便明白对方的意思,此时唐正兴也早已从震惊与焦躁中调整好了心情。 “这位小兄弟,刚才是我不对,唐某在这里向你道歉了。不知道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好说,毕竟我刚才也说了,我是有求于唐董的。”楚歌立威也立过了,自然说话和气。 李慕道手一引,指向二楼,说道:“小兄弟这边请。” 而唐正兴却叫秘书带阿哲去治伤。 李慕道见楚歌回头看唐正兴,说道:“唐兄就是这个性格,平日里跟手下关系很好,小兄弟不要见怪啊。” 楚歌早从面相上看出唐正兴这人有情有义,否则又哪会救他,当下回道:“没事,唐董性情中人,我们稍等就是了。” 第9章 李慕道和唐正兴 楚歌跟李慕道上了二楼的雅间,过不多时,唐正兴便也上了二楼,进了雅间落座了。 这么一会的时间,唐正兴已经调整好了心态,落座后根本没有刚才的慌张,不知所措,又恢复了镇定,强大的气势再次回归,充斥着整个雅间。 楚歌淡然微笑,注视着唐正兴,完全不受他的气势影响。 在楚歌成就大罗金仙之后的那几百年,无论是占山的妖王还是上界的天帝,都无法仅凭气势就压倒他,如今又怎么会被区区一介凡人的气势所影响。 唐正兴与楚歌对视了一会,脸上便露出了温和的笑容,“小兄弟,刚才是唐某不对,在这里再次向你道歉了,还不知小兄弟的名字是?” 唐正兴见楚歌气度非凡,淡然自若,便首先开口,自然地引起话题,毕竟自己刚刚对人家有些冒犯,而现在性命还在人家手上握着,不得不主动一点。 “楚歌,四面楚歌的楚歌。”楚歌笑笑,也同样绝口不提唐正兴的性命大事。 首先忍不住的自然是唐正兴,“不知道楚兄弟之前说的救我一命,究竟是怎么回事?” 楚歌笑笑,“相信唐董这些日子以来也感觉到了,自己精力大不如前,但却又无法安睡,以至于身体一日弱过一日,不知道唐董自己,对此是怎么想的?” 唐正兴楞了一下,“嗨,我哪里懂这些事情,这次来李兄这里,也是因为李兄多少也算个圈内人,来求李兄救我一命罢了。” “哦?李老板竟然还是圈内人?”听到这里,楚歌把目光转向李慕道,“那不知李老板又是怎么想的呢?” 李慕道摇了摇头,“我李某人又那里算得上圈内人,唐兄不过抬举我罢了,我不过有幸见过几次真人而已,”李慕道说到这顿了顿,“对于唐兄这次的事,我没跟他细说,就唐兄这个状况来说,只有两种可能,一个是怨魂缠身,另一个便是为人所害。” 说到这里,李慕道和唐正兴脸色都严肃了起来。 李慕道接着道:“以我对唐兄的了解,他这一生做过的亏心事实在不多,伤天害理的事更是一件都没做过,近日又没有去什么积尸险地,也不曾盗掘墓葬,怨魂缠身的可能性实在不大。但若是为他人所害,我凡人一个,又是在无能为力,所以近日只得将我那镇店之宝,十几年前偶遇高人时向人家求来的开光玉坠赠与唐兄,希望能尽量救他一命。” 李慕道说完这话,希冀的看着楚歌,希望他说能救唐正兴。 楚歌还是淡淡的笑着,“李老板不必如此看我,我说能救唐董的性命,那必然便是能救。” 楚歌转向唐正兴,“李老板刚刚说的不错,唐董确实是被人以邪法所害,才会陷入近日的状况。” 楚歌想了想,在考虑如何向两个凡人解释这种邪法。 “不知二位看没看过封神演义?封神演义中写过好几种类似的邪法,无论是十天君的落魄阵,还是陆压道君的钉头七箭书,都与这种邪法有些相似之处,那便是针对人的魂魄。” 唐正兴听了这话,有些慌乱,“你的意思是说,真的有人要害我?还是用这种科学没法解释的办法?我的……我的魂魄现在已经受到了对方的伤害?” 唐正兴作为现代人,几乎一辈子也没怎么接触过这种玄乎的事,说到魂魄的时候,明显还有些难以置信。 “没错,这种邪法从古时候一直传到现在,也是经过了无数次弱化与传承丢失之类的事情,放在现在,大约跟东南亚那边的降头术混为一谈。但是虽然威力弱化了很多,也不是凡人能够抵挡的。” 楚歌向唐正兴与李慕道大致解释了一下唐正兴现在的情况是怎么回事,接着又说道,“这种邪法由于针对的是人的魂魄,所以生效时间大多与七有关,少的七天,多的四十九天,看唐老板这个情况,应该中的是生效比较快的类型,若没人救你,你应该活不过一周了。” “这么说,先生说能救我,指的就是这件事?” 唐正兴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明显的转变,他一开始称呼楚歌为小兄弟,然而在话题被楚歌的引导下,已经对楚歌产生了不小的信任,以至于以近知天命之年,称呼楚歌为先生。 “这个自然,一开始我就说了,我来此为救唐董一命,顺便也是有求于唐董的。” “哦?不知道我唐正兴能有什么地方帮上先生这等人?” 唐正兴有些好奇,同时也因为楚歌的承诺而不在那么紧张。 “哈哈,这事对我来说是很难,但对唐董来说不过举手罢了,不过还是等我先破了唐董身上的邪法再说吧。” 楚歌笑笑,忽悠了这么久,这唐正兴终于信了自己了。 他又对李慕道说道:“此事还需要借李老板这琼楼之力啊。” 李慕道与唐正兴几十年的交情,一听这话立刻说道:“唐兄的事就是我的事,有什么需要,先生尽管吩咐。” “那好,还请唐董把那开光玉坠借我一观。” 唐正兴刚刚得到那玉坠,还未来得及做成首饰,便直接放在了上衣口袋里,这时楚歌需要,便直接取出交给了楚歌。 楚歌将那玉拿在手里,仔细观察了一下,他想看看这个世界的所谓法器究竟是个什么水平。 这开光玉符这样的物件,已经可以算作法器了,按李慕道的说法,是苦求了人家一番,人家才肯给加持的。 楚歌将法力调动,缓缓包裹住这玉符,甚至浸润到玉质内部。他发现这所谓的开光,根本不是什么炼器的手段,说白了,不过是用自身的法力,不断地浸润这玉符一段时日,使玉器本身沾染自身的法力与意志,从而具备一定的异能。 这个过程不仅需要开光的人不断地调用自身法力,还需要他心无杂念,全心的想着保护某人或者别的某种想法,才能使玉上的法力带有保护或者攻击的性质。 这种做法,不仅消耗时间,消耗法力,更是极耗心力,与真正的炼器手段相比,事倍功半。 所以说,这李老板能请人为他专门制作这么一个玉符,关系其实是很硬的,就这点来说,说是圈内人也有一定道理。 楚歌把玩了那玉坠一会,问道:“李老板店里,还有多少这样的玉?” 李慕道犹豫了一下,“这个,楚先生有所不知,这玉坠制作异常复杂,我能求到这么一块已经很不容易了,再想多要,以我这琼楼的实力,一时半会实在难以找到更多。” 楚歌听到这话,稍微楞了一下,然后笑道:“李老板误会了,我所说的这样的玉,可不是指这所谓的开光法器,只要玉质不下于这块玉的便好。” 李慕道和唐正兴俱是心中一惊,他们都知道当年李慕道求来这玉符有多难,若不是这次唐正兴有性命之危,平日里见它一面都不容易。但这时在楚歌口中,却露出了一股子不屑的笑意,两人如何不惊。 难道这少年在这方面的修为,竟还超过当年那真人不成? 李慕道定定神,笑着说道:“原来是这样,这开光玉器不好找,但只说这种材质的玉,我这店里还是有一些的。不知楚先生需要多少?” 李慕道还道楚歌要五块开光法器才能破除这邪术,心里颇有些不以为然,若有五块开光法器,都足以请那些成名已久的真人出手一次,又何需你来? 但若换成五块玉质差不多的玉,那价值便天差地别。 那开光玉符本是李慕道当年能找到的最好的玉,论材质自是不差的。但那是李慕道还年轻,不过而立之年,生意人脉与现在都不可同日而语,以至于当年他能搞得的最好的玉,在今天的琼楼之主李慕道看来,也不算如何珍贵,普通的羊脂玉罢了。 楚歌算了算,道:“嗯,这样大小的,五块即可。另外,还有朱砂笔砚。” 玉石是灵气的良导体,同时也可以作为灵气的载体,使之不会逸散,所以很多基础的法器,或者盛装一般丹药的容器,都是玉质的,这也是楚歌要玉器的原因,他要摆阵来破除这个邪术。 第10章 以阵破邪 李慕道出门叫店员去准备朱砂等物,同时自己去取玉。 李慕道离开雅间后,转身上了三楼。 琼楼的三楼装修风格同样满是古意,三楼的光线较二楼略暗,因为没有开两侧的烛台灯。 三楼只有一条走廊,两边都是一件件的隔间,原本被李慕道用作仓库。走廊的尽头有一扇窗,窗前站着一位少女。 少女穿着一身蓝白相间的汉服,长发及腰,带着特殊的蓝色发饰,将披散的长发束到身后,此刻从走廊看去,只能看到少女的背影,即使如此也能看出这是一位出色的美人。 她的背影纤细玲珑,腰流纨素,肩若削成,如此美的背影,只叫人更加期待一睹玉颜,根本不会去想,这女孩的正脸会不好看。 李慕道走近少女,叫道:“云仙子!” 如果楚歌在此,就会认出这女孩是他的同班同学,安海大学著名的校花,云水。 少女转过身来,脸上竟带着笑意,“李叔叔,说了叫我水儿便好,您与家师相交,我本是您的晚辈。” 李慕道一惊,云水是玉木峰上的修仙大派这一代出来进行红尘历练的弟子,从上大学开始便被她的师父拜托给自己,由自己安排生活,这一年来还是第一次见她笑。 她平日里周身仿佛萦绕着玉木峰终年不散的风雪,与自己说话时,从来都只是安静的看着自己,表情变化甚小。 “好吧,水儿,今天本来是想让你给唐兄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现在下面那楚先生说,这是被人用邪法所害,你看这……” 云水明白,这李叔叔到底没有十成的信了楚歌,但她又如何会不信?自己对楚歌的了解有多深,就连楚歌他自己都不知道,楚歌今天说能救,那必然就是能救。 况且自己所学,对这些旁门左道的邪术方面,还真的力有未逮。 云水微笑道:“李叔叔,你就放心让楚……二楼那人放手施为便是,我愿以我门派之名担保。” 李慕道听到这话再次一惊,这一惊可非同小可,这云仙子可从来都是一副目上无尘目下空的样子,今日却为了楚歌与唐正兴,两个往日里她眼中的凡人,说出以门派之名担保这种话,这可不是什么小事。 云水的门派毕竟是华夏修真界的六大派之一,而云水是内定的下任掌门。李慕道就算了解的不甚深入,也知道她的门派在修仙界地位很高,无论如何,既然云水如此笃定,就让那楚先生试一试吧。 这里毕竟是元鼎路,朱砂等物很容易买到,玉器则是李慕道店里现有的。 不多时,李慕道便带着东西回到了雅间之内。 “东西已经准备好了,楚先生要在那里……施法?” 李慕道问道,说道施法二字的时候有些停顿,大概他不知道在圈内究竟要怎么说。 当然,其实楚歌也不知道,比起李慕道,他其实才更像是一个圈外人,刚刚归来的楚大仙人对地球修仙界的状况一无所知。 “就这就行,李老板这地方不简单,很有灵气啊。” 楚歌接过玉器朱砂笔砚,站了起来,李慕道和唐正兴也同样站了起来。 楚歌一挥手,刚才三人所坐的桌椅全都凭空挪移几米,在这还算宽敞的雅间里腾出了一篇地方,而近在咫尺的唐正兴和李慕道,却丝毫没有任何感觉 李慕道与唐正兴对视了一眼,就这一手,就让他们更信了楚歌几分。 如果说之前还是将信将疑,那这一手一出,两人再无怀疑。 之前只是见楚歌一招制住唐正兴的保镖阿哲,觉得他确实有两下子,不像是来骗自己两人的,现在则终于确定,楚歌确实是都市中隐藏的奇人异士。 毕竟武功高手二人也是见过的,即使内功高手,也做不到如此举重若轻,甚至让咫尺之外的两个人没有感到任何气劲。 楚歌没管二人的心理变化,直接虚空凝水开始研朱砂墨,朱砂是引灵之物,当一位修仙者运起法力去研磨时,就会吸收法力,变成制符布阵的材料之一。 看到楚歌从虚空之中直接抓出一团水,这等完全违背常理的手段,两人更是心中震惊。 研完墨,楚歌打开五个盒子,取出五块玉,向雅间中间随手一撒,那些玉落到雅间中间的空地上,似乎以某种规律排列着。 楚歌拿起李慕道准备的狼毫笔和砚台走到五块玉的中间,沾满一笔朱砂墨,一挥笔,将一笔朱砂墨洒到了地面上,痕迹混若天成,画下了一个圆。 画完圆之后,楚歌继续沾墨后随意挥洒,几笔过后,地上的圆里便布满了一道道暗红色的痕迹,玄奥复杂,有些位置甚至形成了奇异的符文。 唐正兴和李慕道看着楚歌虚空造水,挥洒随意,短短时间便在地上绘出了一个以圆形为底的复杂法阵,对楚歌更是崇敬不已,明白自己今天是真的遇上真人了,同时心中决定,这等缘分定不可放过,这少年真人之前说有求于唐正兴,那无论他有什么要求,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办。 楚歌此时,自然不会发现二人的心理变化,他布阵正到了紧要时刻。 接着,楚歌用指甲划破自己的手指,逼出五滴鲜血,用法力控制着这五滴血分别悬浮在五块玉的上方。 他翻掌向下一拍,那五滴血瞬间被打入了五块羊脂玉之中,那五块玉受了鲜血浸染,变得殷红,与地上的朱砂笔迹几乎融为一体。 布好阵法,楚歌对唐正兴道:“唐董,请入阵吧!” “好!” 唐正兴走入一地朱砂墨绘成的阵法之中,楚歌给他让了位置,让他站到阵法的最中间。 待唐正兴站好之后,楚歌掐了个法诀,说道:“唐董,凝神定气,我要起阵了!” 说罢,全身法力鼓动,顺着双手的法诀便打入了地上的一块血玉之中,这块血玉相当于这个小破邪法阵的启动开关,一道法诀打上去,立刻灵光隐隐,同时法阵开始聚集琼楼中这些年来聚拢净化的灵气,由那血玉开始,整个法阵逐渐泛起灵光。 这灵光慢慢变得明亮,顺着站在阵中的唐正兴的双腿向上覆去。 时间缓缓而过,那灵光逐渐覆满了唐正兴的全身,他只感觉仿佛泡在温泉之中,全身上下的泛着暖意。 就在灵光覆盖唐正兴全身的一刻,突然一道黑气从他头顶冒了出来。 那黑气离开唐正兴的身体之后,立刻变成了一个狰狞的骷髅头,朝着唐正兴咆哮,但却无论如何都无法突破灵光的守护,再次附到他身上。 黑气不断地翻滚,一会变成鬼脸,一会变成妖魔,却怎么都无法奈何唐正兴。 阵中的灵光越来越盛,那黑气在灵光的压制下,逐渐缩小,发出几乎要刺破耳膜的尖叫,但却始终无法突破法阵的束缚,最终不得不在灵光下烟消云散。 第11章 唐正兴的谢礼 李慕道眼见了那黑气不断地变化,如魔似鬼,哪里是人力可以抵挡,在他近五十年的人生中,又何曾见过这等诡异恐怖的景象? “楚先生,这、这……” “放心吧,这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它出不来那法阵,也进不去唐董体内了。” 楚歌起阵之后,就拍了拍手,去边上坐着喝茶了,一点都不担心施法成功与否。 以楚大仙人的能力,如果连地球上一个粗陋不堪的小小邪术都破不掉,那还修什么仙?就算真的飞升了,倾莲仙子也会把他再打下凡尘让他重修一遍再回来见自己。 那团黑气是这个邪法中蕴含的法力,法力本身是没有形状,也是不会被人看见的,但形成了法术就不同。法力会根据法术的性质表现出不同的外表,也变得有可能被观察到。 这黑气看上去变化多端,恐怖诡异,似乎是个活物一样,但其实就是一团法力,其本质与太阳的光芒没有什么区别,都是能量而已。 只不过沾染了邪法的特性,才会变成这个样子。 唐正兴在法阵中闭目而立,而法阵的灵光仍然覆盖在他的身上,但却渐渐暗淡。 这是法阵的效果发挥到了尽头,余下的一点法力正在恢复唐正兴这些天以来因为身中邪法而受到的伤害。 过了一会,法阵的灵光终于暗淡了下来,以至于不可见,唐正兴也在此时睁开了双眼。 “唐董,感觉如何?”楚歌笑着问道。 “好的不能再好了,好像睡了这些天以来第一个安稳觉,现在我感觉自己神清气爽。” 此时的唐正兴,哪里还是之前那个脸色苍白,精神略有些萎靡的中年男人,此刻他红光满面,神完气足,更显出一身的富贵之气。 与此同时,安海市郊区一栋别墅的地下室内,一个身形猥琐的中年人“噗”的吐出一口黑血,那血液落到地面上,地面竟冒起白烟,不一会就在大理石地面上蚀出了一个个小坑。 “竟有人能破我的阎罗咒,哼,那人可没说过姓唐的竟认识这等高手!不行,我的损失必须有人来弥补。” 若借着四周阴冷的烛光,仔细看这地下室中的环境,就会发现这地下室里竟筑起了一座祭坛,上面插着绘有各种鬼怪图案的幡,周围摆着香烛祭品,祭坛的中央有一供案,上面供着一个草人,草人上贴着一张字条,密密麻麻的小字有些看不清楚,但为首的三个大字,正是唐正兴! 而此时的唐正兴和楚歌,还都不知道这邪术究竟是谁使的,目的又是什么。 唐正兴对楚歌道:“楚先生,这次真是多亏了您了,不然我恐怕真是要死的不明不白。楚先生,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这救命大恩,我唐某人不能不报。” 唐正兴还记得楚歌一开始见到他的时候,便说有求于他,此事提起,正是让楚歌提出此次出手的费用。 楚歌微微一笑:“既然唐董如此爽快,我也就不拐弯抹角了。先前我说,我求唐董的这件事,对我来说挺难的,但对唐董来说却易如反掌。” 唐正兴道:“哈哈,不错,楚先生这么说,可是让我一头雾水啊,像楚先生这样的人,还有什么事是您做不到而我唐某人却能做到的呢?” 楚歌沉吟了一下,道:“是这样的,我本人目前还在安海大学学习,暑假一直是住在宿舍的,但是这不眼看着就要开学了嘛,我毕竟有我的修持,总不方便在国家重点大学的寝室里搞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被室友看见了也不好解释。” 楚歌说到这,顿了顿,好像不好意思开口,“所以,就想趁着开学之前这几天出来看看,赚点外快,争取开学的时候换个私人一点的住处。” 楚歌在仙界有倾莲仙子罩着,想要什么几乎没有拿不到手的时候,而之前他还是个穷人的时候,也从来没干过张嘴跟人要钱的事,现在说的如此直白,简直觉得千年的老脸都没地方放了。 唐正兴听到楚歌这话,楞了一下。 在他看来,楚歌应该是那种真正的隐士高人,看破红尘,对生活质量物质享受之类的事根本没有要求的那种人,即使是看出楚歌衣着并不怎么好,也不过以为这是人家红尘历练的一部分内容,又哪里能想到,这举手之间摆阵破人邪术,其间更是展现了无数神异手段的真人,竟会提出关于世俗金钱方面的要求。 唐正兴之前还在纠结是否主动送楚歌一些钱财,不送怕人家觉得自己受了大恩却不图回报,是个薄凉之人,送了吧,又怕人家觉得自己这是在拿阿堵之物侮辱高人。所以当他提起这报恩之事的时候,心中是很有些忐忑的。 不过,现在楚歌表示自己有凡世里物质方面的需求,那这对唐正兴来说就太简单了,确实如之前所说,不过举手之劳。 “哈哈,原来是这事,楚先生早说嘛,害的唐某好奇忐忑了好半天,想着您这样的真人,究竟会让我去办一件什么样的难事。没想到楚先生您竟然会为这世俗钱财之事所扰,这让唐某于心怎安?” 唐正兴站了起来,打开雅间的门,向外叫道,“小王!” 一个清脆的声音回道:“哎,唐董,马上来。” 只听见一阵甚急的登登登的声音,一个穿着办公室制服的明媚女子踩着高跟鞋走了进来。 唐正兴向楚歌介绍道:“楚先生,这是我的秘书小王。” 楚歌冲他挤眉弄眼的笑,“嘿嘿!唐董好福气啊!嗯,好福气!” 唐正兴有些好笑,楚歌居然就这么跟他开起了玩笑,简直是在颠覆之前那高深莫测的形象,不过也没什么尴尬的,像他这个年纪这个地位的成功男性,秘书是一位优秀的年轻女性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吗? “哈哈,楚先生说笑了。”唐正兴又对他的女秘书小王道:“小王,上次潮音盛景那里预留的别墅钥匙在你这吧?” “是的唐董,怎么了?”秘书小王从随身的小挎包里拿出了一大串钥匙,解下了其中一枚递给了唐正兴。 “楚先生,这是我名下产业刚建好两个月的一栋别墅,楚先生要是不嫌弃,就当在安海市一个落脚的地方。” 唐正兴是汉唐集团的董事长,他的一生相当传奇,但创立汉唐集团以前的经历却甚少为人所知,众人眼中的唐正兴,以而立之年创立了汉唐集团,以房地产起家,通过几次成功的投资迅速发展起来,之后又将业务范围开拓到了餐饮娱乐,私人会所等各行各业,最终才形成了今天的庞然大物,而他本人也成为富甲安海省的大富豪。 房地产行业是汉唐集团的起家行业,也是目前汉唐集团的支柱之一,而潮音盛景则是汉唐前段时间在安海市刚刚完工的一个别墅群项目。 这个别墅群落沿安海市的一段海岸线分布,每一栋都是海景别墅,而唐正兴现在送给楚歌的这一套,则是他为自己本人预留的,在整个别墅区,无论是位置风水,还是装修规划,都是最好的,若要正常出售,价格至少在两千万以上。但他本人还没有来得及入住,就为人所害,差点没命。 如今送给楚歌,则是十分明显的示好举动。 第12章 血玉链 一边的秘书小王已经惊呆了,在她的印象中,唐董无论面对谁,待人接物时都是礼仪得体,不卑不亢,但今天面对楚歌,却态度好的近乎谄媚,即使是上次京城来的少爷,也没见唐董这么对待。 见唐正兴递过来一把钥匙,楚歌略一犹豫便接下了,唐正兴紧接着又拿出了一张银行卡,“这卡里有五百万,小小心意,不成敬意,还望先生收下。” 楚歌只是笑笑,照单全收,毕竟刚才两千万的别墅都收下了,又何况五百万的卡? 虽然楚歌今天本意只是赚个几百万,买一栋公寓,再采购一些日常用品,有可能的话再买辆车,但是楚大仙人毕竟是楚大仙人,即使今天的收获远超预期,但也不过是凡尘俗物罢了,收下难道就会让自己内心不安甚至欠下因果? 怎么可能! 仙人的因果可不是那么好结的,今天就算有因果,也只能是他唐正兴欠楚歌。 唐正兴见楚歌收下了别墅和卡,心中一阵嘀咕,难道这楚先生竟是个贪财之人?我今天若再送他更贵重一些的东西,他大概也会照单全收吧? 秘书小王更是奇怪,这小子给唐董灌了什么迷魂汤,唐董竟如此大方的又送别墅又送钱?别是个骗子吧? 楚歌收下了唐正兴送的钥匙和卡,心中却早已打定主意反过来让他欠自己,自然不会毫无表示。 “唐董真是个敞亮人,我虽然不懂这别墅到底值多少钱,但肯定是远超我的想象的。其实按我今天本来的想法,我出手就唐董一次,对我而言当真是举手之劳,而对唐董而言,我本来想求的财不过几百万,也不过是小事一桩。” 楚歌顿了顿,又道:“唐董的敞亮实在是超出我的预料,但我确实想更好地享受一下生活,所以便厚颜收下,如此一来,我们今天的事,就从一次公平的交易,变成了我欠唐董的人情。但我这人是不怎么喜欢欠人家人情的,所以……” 楚歌扫视了一圈雅间内的陈设,又看了看小王。 唐正兴会意道:“小王,你先出去等着吧。” 小王有点着急,从刚才楚歌的几句话来看,又是出手救唐董一命又是几百万的,在她的眼里明显就是个骗子,她还等着揭穿这小子的骗局,唐董这时却让他出去。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唐董,我听说现在有些骗子骗人的手段越来越多,越来越花样百出,您可小心点。损失点钱财是小事,但您这么多年的名声,阴沟里翻船可就不好了。” 这话一出,雅间里的人又没一个傻子,哪里还不知道她什么意思? “小王!”唐正兴的语气陡然严厉了起来,“这没你的事!出去!” 小王一脸的不甘心,但却不敢违逆唐正兴,只能说道:“是!”然后缓缓退出雅间中,临走时还瞪了楚歌一眼,给了他一个警告的眼神。 楚歌摇头笑笑,自己这身份毕竟不可能立刻获取别人的信任。 “楚先生,我御下无方,让您见笑了,还望海涵。那女人有眼不识泰山,不值得您动气。” 小王刚把门关上,唐正兴便低头向楚歌赔罪。 “没关系没关系,现在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这些不科学的事的。我要去自己找个住处,也是这个原因。” 楚歌哪里会因为一个凡人的不信任而生气,那个王秘书,相信自己几乎没有再见她第二次的时候了。 “我们还是继续说刚才的事,唐董送我的这些礼物,我若就这么收下,实在受之有愧。所以,待我给唐董一份回礼。” 楚歌伸手一招,刚才用来布阵的五块玉石就一一飘了起来。五块玉刚才沾染了楚歌的鲜血,变成了红色的血玉,现在虽然阵法已经用过,但血玉还是血玉,并没有变回原来的颜色。 楚歌双目微闭,开始进行一次粗浅的炼器。 这是一个在仙界最最粗浅的炼器手法,只要有一点法力就能做到,以楚歌现在炼气二层的修为,完全可以胜任。 楚歌运起体内的法力,化作千万丝缕缓缓的浸入血玉之中,在玉石内部构建灵气回路。 这初级的灵气回路不过是一个个单独的符文,拆开来看甚至都无法形成回路。 楚歌在五块玉之中绘制了五个符文,作用分别是联结,防御,判定,润体,安神。 符文绘制完成之后,楚歌再次伸手一招,刚才用来绘制法阵的朱砂墨,连同地面上已经绘制成的法阵,就也都飘飞了起来,一阵红光闪过之后,所有的朱砂墨已经变成了一条红绳,并将五块血玉串在一起,这才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器,同时具有防御判定安神润体四种功能,至于刚才绘制的联结符文,则是五块单独的血玉能形成完整法器的关键。 “这血玉链便送给唐董,作为回礼了,记得一定要贴身携带,可保你五次性命。” 唐正兴见楚歌施法炼器,哪还不知道这血玉链是真正的法器,他珍而重之的收下,问道:“楚先生,不知道这法器……要怎么使用?” 楚歌微微一笑,站起来抄起刚才坐着的椅子就向唐正兴抡去,在他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就听见咔嚓一声,那椅子已经碎成了一地木屑,而唐正兴却被血玉链上散发的一道蒙蒙的光罩护着,毫发无伤。 “就是这么用的,当血玉链判断你会遭到足以致命的攻击,就会被触发,形成一个护盾,为你抵挡攻击。以我现在的修为,这血玉链大概能抵御住普通狙击枪的子弹而自身不损。还有,你记住,护盾承受的攻击超过了上限,那血玉就会碎裂一颗,如果五颗血玉全部碎裂,那这链子就算废了。” 唐正兴听了楚歌的解释,难耐心中的激动,甚至手都有些颤抖了起来,“这……这可是能救我好几次命的东西啊,楚先生,这……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楚歌笑着道:“哎,你不收那我不是要欠你人情,我不能欠人人情的,只能别人欠我,要不这样,你收下这链子,然后就当自己欠我一个人情如何?” 唐正兴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收下了:“这……好吧。楚先生以后但有吩咐,我一定做到。” “哈哈,恐怕以后唐董吩咐我的机会要更多啊!”楚歌着说道,“唐董可别忘了,这次的事是有人故意用邪法害你,现在虽然我破了他的邪术,但唐董没死,那害你的人又岂会善罢甘休?” 第13章 天生灵体 “这!”唐正兴心里一惊,他身上邪法刚被解除,又被法阵的力量温养了身体,此时只觉得全身舒泰,心情大好之下,竟险些忘了此事的来龙。 “这……还望先生救我!”唐正兴本以为自己虽欠楚歌一次人情,但按楚歌在世俗中的情况,自己又混得不错,这人情也不是很难以还上,但现在想想,恐怕自己这人情要越欠越多啊。 不过楚歌这等人物,普通人能认识就已经是了不得的事了,更遑论让他欠自己人情? 那么退一步,自己欠人家人情似乎也不是一件坏事,毕竟是多了一层联系,当楚先生在世俗中有什么需要的时候,自然会来找自己。 “唐董不必担忧,我今天破了那人的法术,这梁子就已经结下了,不管此人是受人之托还是与唐董有什么恩怨,既然今天梁子被我架下,他不先解决我一般是不会再找你的麻烦的。” 楚歌顿了顿,这其实都是仙界的规矩,但地球修仙界是否这么办事,他其实了解的不是很清楚。 他接着说道:“况且,从之前那邪法来看,此人不过刚刚入了修炼的大门,又是用的如此粗浅的法术,怕是穷尽他一身之力,也破不了唐董的法器,你大可安心。” 唐正兴这才又放下心来,“好好好,有先生这话,我就把心放在肚子里了。” “嗯,万一这人不按套路出牌,再次对你出手,随时联系我。这事我既然管了,不管对方怎么想,在我看来,还是一劳永逸的好。” 楚歌语气虽然平淡,但话里透出的杀伐之意还是让唐正兴心里发凉。 一劳永逸,怎么一劳永逸,杀了那邪道修士自然就一劳永逸了。 唐正兴终于意识到,这少年与自己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他们修炼之人解决问题的方式往往更直接,也更有效。 不过唐正兴虽然为人正派,但也不是迂腐,早年间也经历过一段时间打打杀杀的日子,虽然心里发凉,但却也不会很大惊小怪。 接下来,三人互换了联系方式之后,楚歌便离开了琼楼,婉拒了唐正兴和李慕道吃晚饭的邀请,和找人送他的请求,自己回了学校。 其实有别墅住,楚歌内心中还是想去住别墅的,但是自己在学校寝室还有一些个人物品需要收拾,所以还是要回去一趟。 况且此时已经快到晚饭的时间了,回学校自己熟悉,找地方吃饭也更容易一些。 楚歌按来时的路线,又坐地铁回到了学校。 但是他刚出地铁站,就觉得自己没必要那么着急去吃饭或者回寝室了。 因为地铁站的出口边上,站着一个女孩。 地铁站的出口是大学城比较靠中间的位置,在一个广场的边缘,广场中间,有一座音乐喷泉,平时开学时间的时候,每到傍晚音乐喷泉就会在彩色的灯光中,一些比较文艺清新的音乐中把水柱喷上近十米的空中,但现在是放假时间,学校里没有多少人,喷泉也就暂时停用了。 那女孩就站在喷泉水池的边上,穿着白衬衫和蓝色的百褶裙,纤细的双腿上裹着黑色过膝袜,一抹绝对领域白的令人炫目。 她的容貌钟天地之灵秀,精致的令人怜惜,眼中泛着蒙蒙的水汽与一抹愁绪,及臀的长发披散在身后,风过时,三千青丝随风微扬,更显出她身体的单薄与纤弱,美的简直让人心疼。 此刻她正站在一架画板的后面,目光大部分时间看向大学城里来来往往的学生,看到他们大多只是看自己一眼,就又匆匆赶路,眉间的愁绪不禁更浓了一分。 这样的女孩,恐怕任何人都会愿意为她抚平眉间的忧愁吧。 然而在楚歌的眼里,这女孩虽然很美,却还及不上仙界的倾莲仙子,吸引他注意的,是这女孩身边始终环绕的淡淡灵气。 要知道如今的地球可是末法时代的开端,天地间的灵气稀薄的可怕,而这女孩未经修炼,却能吸引灵气自动聚集在她的身边,这等天赋,简直已经无法用语言描述了,如果她踏上仙路,就是那种能直接跳过蜕凡境,进行练气境修持的天才。 所以这种资质有个说法,叫天生灵体。 而且,要知道所谓钟天地之灵秀可不是说说而已,这女孩汇聚了天下间所有的美好,容貌极美只不过是其中的一项附带作用罢了。 很难想象如今正处在在末法时代的边缘的地球上,还能诞生出如此灵气的女孩,恐怕她就是这片天地的最后希望了,希望由她而始,再开创一个修炼盛世,开创修仙界最后的复兴,以求再苟延残喘一段时间,推迟真正的末法时代的到来。 但即使地球上能诞生出这样的资质,想让她真正的去开创修仙盛世也不那么简单,一个凡人要想踏入仙道,四项条件必不可少,财侣法地。 尤其在修炼的初期,没有财,就不能借助灵药中的灵气快速踏入修仙的大门,即使有幸入了门,之后的进度也缓慢的叫人发疯。 没有同修的道侣,则无法互相印证,容易误入歧途。这里说的道侣,并非单指双修的道侣,而是泛指同道朋友,师长同门等等。 没有法,更不用说,根本不知道怎么修,还修个什么仙? 地可以说是相对来说不太重要的一项,但有一个好地方,不会被人打扰,更贴近这片天地,更密集的灵气,对修炼都大有好处。 没有这四项条件,想让现在还身为凡人的少女踏入仙道,可不那么容易。 而如今的地球,即使还有气运在,也不一定能为这少女创造好条件,让她一路升级,最终登顶飞升。 何况世界的气运是跟灵气与仙道昌盛程度成正比的,如今的地球,灵气稀薄而污浊,在这样的土壤上,也养育不出什么发达的修仙文明了。 所以这女孩眉间才会有那一抹愁思。 若气运还在发挥它的作用,这女孩恐怕会在气运的各种安排下顺理成章的踏上仙道,到那时便是时来天地皆同力,根本不会有半点真正的挫折和难处。 但现在的她,恐怕是在为生计发愁。 看她身上的衣服,应该是安海师大附中的校服。 师大附中是安海市最好的两所高中之一,因为是师大附中,所以校址在大学城中。这所学校教学质量强,设施好,学费自然也就贵一些。 虽然公立高中的学费都是统一规定,但是杂费却可以收上许多,从师大附中的校服就可见一斑。 那女孩身上的衣服剪裁合体,质地上乘,设计的也很好看,光这校服,就不是普通学校那些一百多一套的校服可比的。 由此可见,这女孩的家庭条件应该还算不错,至少在安海市应该算是中等收入家庭,小康问题不大。 但是此刻,她却站在那里买画。 来往的学生们大概看不出这事,毕竟那么美的一个女孩,虽然穿着校服,但怎么看也不像是会为了维持生计,来跑到这里卖画的样子。 但这却瞒不过楚歌,女孩站在画板背后,手里握着一支速写铅笔,但却始终没有动,目光更多的流连在来往的学生身上,自然不是来这里文艺一波,写个生什么的。 而眼里的愁绪,自然也是因为根本没人光顾她的生意。 毕竟这个时候还留校的,很多都是打暑假工的学生,家境不怎么好,哪里有勇气跟这么漂亮的一个文艺少女搭讪。就算换了之前的楚歌,也是不敢的。 但现在的楚歌自然不同。 如此出色的女孩,楚歌作为一个正常的男生,自然会想去搭讪。 何况这女孩的那丝愁绪,实在太令人怜惜,太令人心疼,如果有什么能帮她的地方,楚歌不会不帮,即使二人素不相识。 再说,这女孩天资如此之好,不踏上仙路,实在可惜。就当给这片天地最后一个机会吧,楚歌想引这女孩入门。 第14章 买画 楚歌看了她一会,径直走到她面前,隔着画板望着他。 那女孩看到楚歌走过来,只是看着自己,也抬起头,静静地与楚歌对视。 两人这样对视了有大约一分钟,女孩脸上渐渐泛起羞意,低下头去默然不语。 按理说,一个如此美貌的女孩,被陌生的异性这样盯着看,早该恼羞成怒了,可楚歌面前的这位,却只是含羞低头。 这妹子简直软的让人忍不住想欺负一下啊! 楚歌在心里笑笑。 看着女孩脸上的嫣红越来越浓,已经红到了娇嫩的耳珠上,楚歌终于开口了:“姑娘,你是在这卖画的?” 女孩听到楚歌的话,不顾自己羞红的脸颊,抬起头来眼睛一亮,“嗯呢,速写,最快二十分钟就画好!” 女孩的声音很软很糯,语气中带着一丝激动,整个下午她一幅画都没有卖出去,在她的印象里,这个广场附近人流量是很大的,可她忘了现在是放假时间,今天来了之后,才发现,放假时间这里的人几乎只有平时的五分之一,而且大多行色匆匆。 整个下午,来和她搭讪的人双手就能数的过来,她知道自己的容貌有多出色,但并没想到会让人家甚至不敢来跟她搭讪,更遑论来买她的画了。 而少数的几个来跟她说话的,听到她说的价格之后,也都摇摇头走开了。 但她感觉到,现在站在她面前注视着他,温和的微笑着的男生似乎不同。 “速写吗?能不能画别的?”楚歌问道。 “可以的,什么类型都可以画!” 女孩预料到了可能会有人不想画速写,所以带了她所有的绘画工具,就在她脚边的大木箱子里。 那箱子太重,柔弱的少女只能把它搬到这里,也是她会在这里买画,而不是更繁华的地方的原因之一。 “可以给我看看你的作品么?”楚歌还是在笑着,这笑容给了少女很大的好感。 “嗯呢。” 女孩转身,打开了她的大木箱子,低下头去翻翻找找,不一会,拿出了一幅装裱好的油画,和一个卷起来的卷轴。 “这是油画,这个是国画。” 女孩把两幅画递给楚歌,楚歌先仔细的看着她的油画,笔触非常细腻,画的是欧洲的麦田风光,让人一看甚至感觉到扶出道道麦浪的微风,与那风中淡淡的稻香。 但楚歌在仙界虽然所学甚杂,却不包括油画,毕竟仙界的仙人们视西方为化外蛮夷,哪里会研究他们的文化和艺术。 所以这油画,他只是简单看看而已,接着他又展开那幅国画的卷轴,画的是山水。 黑白两色间,巍峨耸立的山,郁郁葱葱的树,山间清冽的泉,飞檐挂角的亭,以及抬眼远望的人,都跃然纸上。 这女孩单论画技,可以说已经臻至人间的巅峰,若放在灵气充足的古代,早已立地成仙,以画证道了。 但从这山水上来看,还是有些许不足,女孩大约没见过真正的险峰,虽然画出了一些意境,但终究差了一些。 “不错不错,”楚歌看完之后说道,“你的画打算卖多少一幅呢?” 女孩听到这话心里一紧,之前的几人本来也有一些想买的意思,但听到她说出的价格之后,就瞬间放弃了。 女孩有些犹豫,“嗯……那个……速写的话是一张六百,如果是画指定的画的话,还要贵一些。” 楚歌听了这话,终于知道这女孩为什么发愁了,即使他以前从没买过速写或者别的什么画,但也知道这价格明显是贵的,应该说贵的有点离谱。 楚歌笑的更深了,“方不方便问一下,你今天卖出去几幅画?” 女孩沉默不语,微微低头。 “恐怕一幅都没卖出去吧?”楚歌毫不留情的打击了妹子一句。 女孩抬起头,定定的直视楚歌的双眼,只是与刚刚不同,这次她不会再羞涩,她的眼里是满满的倔强,与渐渐朦胧的水汽。 要是现在不是放假时间,说不定这妹子的生意会很好,比较安海大学城里有钱人家的子弟还是很多的,富二代们更是不会吝惜为这样一个女孩一掷千金,但会有些想法也是免不了的。 看着妹子单纯的样子,楚歌有些庆幸她不是学生们都在校的时间来这里摆画摊的,不然恐怕会受到一些伤害。 现在这个时间,还在校的学生大多家境一般,很难拿出几百块来买一幅速写,所以女孩整个下午都没有卖出去一幅画。 “好啦,我会买一幅,但你要按我的要求来画。” 女孩听到这话,终于不再怒视楚歌,脸蛋上迅速泛起了一丝小开心的表情。 “嗯呢,你要画什么样的呢?” 楚歌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不如我们换个地方画?” 女孩觉得不太好,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答应了,“嗯,也好,去哪里呢?” “就那边的咖啡店吧!”楚歌向不远处的咖啡店指了指。 “嗯,好。” 楚歌把两幅画递给女孩,她绕过画板,似乎想接过来,但站了一下午的双腿终究还是出了点问题,她只感到双腿一麻,就不由自主的向前倒了下去,正倒在楚歌的怀里。 楚歌怎样也不会让这妹子摔了,上前一步便将她接住。 楚歌只感到怀里的女孩像一片羽毛一样轻盈柔软,她身高大概一米六多点,被一米八的楚歌抱着,头顶正好抵在楚歌的下巴上,女孩额前柔软的刘海摩挲着他的脖子,清柔的发香萦绕在他的鼻尖。 女孩埋头在楚歌的怀里,脸色瞬间变得通红,甚至不敢抬起头来,只能继续埋首在楚歌怀里,然而这更让女孩羞涩不已,虽然楚歌的怀抱,身上的气息,都让她感到很舒服。 这是练气有成之人身上自然散发出的灵气,自然会让她这天生灵体感到十分舒服。 “你没事吧。”楚歌抱了她一会,把她扶了起来,仍然带着温和的笑意问道。 “没……”女孩声如蚊讷,要不是楚歌蜕凡已成,耳聪目明,甚至听不到她有说话。 “腿麻了么?”楚歌问道。 “有……有一点。” 楚歌手抵着女孩的背,输了一道法力,缓解了她站一下午造成的疲劳。 第15章 画龙点睛 女孩感觉到楚歌扶着自己后背的手正在发热,似乎有一道温暖的气流,从他的手进入自己的身体,游遍全身,尤其在双腿徘徊甚久,在这热气之下,她甚至感觉自己全身发软,舒服的只想睡过去。 她放松全身,无力倚在楚歌的怀里,就任由他抱着自己,连女孩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对一个刚刚见面的人如此信任。 楚歌一手拿着女孩的两幅画,只余一只手能扶住她,此刻女孩倚在他怀里,他只能用空闲的手臂搂住女孩的双肩。 “好了,是不是感觉不那么累了?” 楚歌用一丝法力疏通了一遍女孩全身的经脉,其实并不用如何疏通,天生灵体本来就百脉俱通,经脉的宽广程度不下于楚歌这初入炼气的修士,就算在现代都市里,会因为种种原因积下一些尘埃杂质,也会随着呼吸,由天地间所剩不多的灵气自主的每天洗涤。 楚歌现在不过是为了缓解一下女孩的疲惫罢了。 “嗯……”女孩沉浸在那温暖舒适的感觉中,甚至顾不得羞涩,当楚歌问她的时候,只发出了一声软软的鼻音。 楚歌终于忍不住,摸了摸女孩散在背后的长发,手感柔软顺滑。 “好了,起来吧,有人看着呢。” “啊!”女孩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了这样的事情。 倚在一个陌生男子的怀里,被他抱着不想起来。 这种羞人的事,居然是自己做出来的。 女孩只顾着羞涩,当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坐在了一边的咖啡馆里。 楚歌坐在她对面,缓缓喝着一杯咖啡,而她自己的面前,摆着一份果汁和提拉米苏。 “尝尝看,不知道你平时喜欢什么口味,就随便点了。” 楚歌笑着对女孩说道。 女孩低着头,不敢看楚歌,小声说道:“刚才……” “刚才大约那些人以为我们是情侣吧,看我的眼神很凶恶啊。” 女孩羞得已经快要死了,楚歌到是毫不在意。 刚才那一幕,在路人看来,大概就是漂亮的文艺少女在大学城取材写生,然后快到晚饭的时候男友来接她这样。 虽然二人素不相识,但在旁人眼中,就是楚歌走上前去,二人拥抱,楚歌自然的帮女孩收拾东西,带她到旁边的咖啡店里吃点心。 所以误认二人是情侣也是情理之中了。 女孩还是低头不语,耳尖的红晕从刚才开始,就一直没有消退。 “没有被熟人看到啦,不用这么害羞,来,先喝点果汁吧。” 楚歌把女孩面前的果汁再往前推了推。 女孩冷静了一会,喝了点果汁,看着点心眼中明显有些渴望,但却始终没动。 “下午累坏了吧,快把那提拉米苏吃了吧,点都点了,不吃浪费。” 楚歌看出女孩不好意思让他请自己吃东西,再次安慰道。 女孩终于敢抬头看楚歌了,她羞涩的笑笑,沉吟了一下,“嗯,还好吧,不算很累。” 楚歌知道她在骗自己,站到腿都麻了,又怎么可能不累? 但他只是笑笑,没有说话,女孩不可能跟自己直说很累的,那就好像在撒娇一样。 以她的性格,不可能对一个刚见面的异性这样说。 但即使如此,女孩终究还是没有忍住甜品点心的诱惑,用小勺子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不一会,女孩就吃完了点心,终于想起来这个男生一开始是怎么出现在自己面前的。 “那个……画的事情……” “嗯,我说过我会买一幅的。” “那,画点什么呢?” 提到画,女孩自信了很多,终于摆脱了刚才羞涩的情绪,之前楚歌的举动虽然占了她很多便宜,但她也知道,那都不是楚歌的错,毕竟他是为了帮自己,以女孩文静的性格,是肯定不会无理取闹的。 “就画一条龙吧,但是不要画眼睛。”楚歌说道。 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引这女孩入仙道的大门,这萍水相逢的关系自然是不够的,所以他打算让女孩更加依赖他一些,正好她现在似乎遇到了一些麻烦,正方便自己趁虚而入,虽然不太光明,但楚歌也不会管那么多。 “不画眼睛?”女孩有些疑惑,画一条龙,但是不画眼睛这种做法,很容易就能跟画龙点睛的故事联系起来。 “嗯,你就这么画就是了。”楚歌却不解释。 女孩也没再说什么,毕竟楚歌是顾客,按他的要求画就是了。 楚歌站了起来,坐在了女孩的身边,由于此时咖啡馆里没有多少人,楚歌这桌本来是能坐四个人的,现在却只有楚歌和女孩两个人在。 女孩看了他一眼,楚歌笑笑:“不介意我旁观吧?” 女孩也柔柔的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她也知道自己比一般的女孩要漂亮一些,楚歌作为男生,这样也很正常,她以前见的也不少。 况且楚歌并不让她讨厌,相反,倒有些莫名的好感。 女孩静静的画着,用的是水墨,龙自然要用国画来画。 白纸黑墨之间,一条夭矫的神龙很快具备了形体,它正在云层之中飞腾着,那神龙兴云吐雾,升腾于天,鳞爪具备,威武不凡,虽然还没点睛,但也有了睥睨天下的气势。 龙毕竟是女孩没见过的生物,她只能按照看过的影视作品来画,即便如此,也能画出一些霸气,已经十分不凡了。 女孩停笔,最后审视了一遍面前的龙腾图,才转向楚歌,说道:“完成了,怎么样,符合你的要求吗?” 女孩虽然这么问着,但话语中充斥着强烈的自信,仿佛在绘画领域,没有任何事能难得住她一般。 楚歌笑着说道:“很好,画得很好。”楚歌这么说着,却拿过了女孩手中的上等狼毫,“接下来,我要装逼了,妹子你看好。” 他拿着笔,沾了些墨,凝视着女孩的龙腾图,看了半晌,才提笔,慢慢为这幅画不上了最后一笔,龙眼。 女孩刚升起一丝恼怒,想着楚歌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的水平比我更高?竟要改我的画? 但马上,她就不这么想了。 只楚歌落笔的位置,女孩就感觉这幅画即将产生质变,这一笔落下,一切仿佛就都不同了。 终于,楚歌这一笔画完了。 就在他抬笔的那一瞬间,这画已经不再是一幅画了。 画中的神龙不再是只有翻腾之势,而是真的翻腾了起来,周身的云气被它卷的变化万方,龙身时隐时现,在云雾之中根本无法看清那龙的全貌,所谓神龙见首不见尾。 那龙翻腾了一会,似乎玩够了一般的安静下来。 它盘起身躯,面向坐在画前看着它的楚歌与女孩,微微点了点头,睥睨的龙眼中首次露出了一丝别的情绪,似乎是对创造了它和给予它生命的两个人的感激。 那条神龙在画上凝视了两人一眼,便昂首长吟,那龙吟声仿佛要透纸而出,女孩只感觉到自己的耳边响起“昂~”的一声悠远的龙吟,紧接着便看那龙舒展开自己盘起的身躯,扶摇直上,直冲九天,只一瞬间,便已经离开了这张画所能展现的空间,飞向那无穷远的长空。 第16章 洛祈 当女孩回过神来的时候,画还是那张画,出自她自己之手,那每一朵云上的每一笔,她都记得清清楚楚,但本来在画中的龙,已经不见了。 “这……这,它……它呢?” 女孩瞪大了眼睛,这一幕完全超乎她的常识,她绞尽脑汁,都不能想出什么魔术能达到这种效果。 她下意识的问着,却语无伦次,楚歌知道她是在问那条龙哪里去了,他温和的答道:“飞走了,这画只能表现出这画中世界的一个角落而已,你不能要求它永远待在这里吧?” “可……可是?”女孩已经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心中的震惊了。 过了好半晌,她才平静下来,但还是感到很难以置信,从楚歌要她画这幅画的时候,她就猜到会与画龙点睛的典故有关,但哪里会想到,这个典故居然会发生在自己面前? “这、这是画龙点睛?” “嗯。没错。”楚歌答道,他又带着一点诱惑似的的语气问:“怎么样,你想学吗?” 少女抬起头,紧紧地盯着楚歌,眼中透出的无尽的好奇与一丝警惕。 她知道自己很漂亮,难保这人不会是用高明的魔术手段做到这一切,然后骗取自己的信任,以满足什么别的企图。 楚歌只是默默与她对视着,并不说什么,目光一如既往地保持着温和。 他知道这女孩一定会跟自己学的,那时候自己就能顺理成章的让她拜师,然后引她入门,踏上真正的修仙大道。 从之前的接触来看,女孩对绘画有着发自内心的热爱,与绝不服输的自信。如今见到楚歌这一手画龙点睛,绝不会无动于衷以至于放弃接触这一新领域的机会。 这一手是楚歌在仙界丹青山学来的,这一门派专精书画,以手中之笔修炼御敌,其门派仙诀修至精深处,字出法随,画成世界。 丹青山是整个仙界拥有洞天最多的门派,因为那些洞天都是他们师门前辈或是当代大能自己画出来的。 楚歌如今的修为,当然做不到那种境界。 他对那女孩说,那条神龙飞到了世界中别的地方,也不算说谎,但世界本身的大小,也未必比画中空间大多少,那画所展示的部分,已经是画中空间的一半了。 而且,这所谓的画中世界,根本不是真实的,不过是全然由楚歌空想出来的,是虚拟的,性质跟一张游戏里的地图差不多。 但即便仅仅如此,也足够吸引他身边的这位少女,随他走入新的世界了。 女孩内心中其实十分想跟着楚歌学这种神奇的,甚至可以说超凡的绘画技巧,或者说绘画境界。 但她还在犹豫,想到她家里刚刚出的事情,就不禁悲从中来,对自己的处境感到十分迷茫,而这一切,都表现在了她的脸上。 楚歌看到少女的犹豫,悲伤与迷茫,甚至还透出对这世间一切的不信任,他知道是时候让女孩说出自己的故事了。 他轻轻摸了摸女孩的头,“看你的样子,似乎有些难言之隐?可以跟我说说吗?说不定我能帮上你。” 楚歌清楚,他已经在女孩的心中成功建立起了一定的信任,就凭那一手在女孩看来神乎其技的点睛。 女孩觉得,有如此画技的人,根本不会因自己的外表而对自己动什么歪心思,像楚歌这样的大艺术家,又怎么会是如此肤浅的人? 至于其他方面,自己更没有什么值得人家图谋的了。 此刻感受到楚歌温暖的手在轻抚她的长发,从头顶开始都泛起一股温暖的感觉,再看到楚歌眼中从开始到现在始终没有变过的温和笑意,她终于放下了心防,向楚歌倾诉这几天来的委屈。 她的名字叫做洛祈。 如楚歌所猜测,洛祈的家境一开始确实不错,父母都是大企业的管理阶层,虽然不是什么高位,但保证家庭小富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她小的时候,就是文静的性子。同班的女生们都在和男生打架并且大占上风的时候,她就默默地坐在座位上画画,只要一有空闲时间就在画。 虽然洛祈不是很合群,但在班级里地位却很高,班里但凡有需要出黑板报之类的时候,都是她在出手,并且稳稳能拿回一个奖状。 每当这时候,她就在讲台上腼腆的笑着,接受老师的表扬。 父母十分支持她的爱好,送她去了绘画班,整个小学的课余时间她几乎都在那里度过,直到她小学毕业,兴趣班的老师说教不了她,才转为在家里临摹名作自学。 之后的日子里,洛祈又学过很多,到现在可以说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甚至现代的孩子很少去学的做饭,甚至女红,她都会。 在前天之前,她可以说整个人生的前十五年,都是满满的要溢出来的幸福。 但就在上个星期,一切都变了。 父母出车祸,双双死去,亲戚谋夺家产,一切的一切,好像一场八点档狗血剧一样。 事实证明,艺术确实源于生活,那些狗血剧拍的即使再狗血,也终有一天会在现实中见到这类剧情。 但不同于电视剧里的主角会有贵人相助,现实中的洛祈被那些所谓的亲戚虐待之后,离家出走之后甚至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洛祈的二叔一家,在三天前办好了手续收养了洛祈,成为了她名义上的监护人,占有了洛祈父母的房产,抚恤金,现金以及银行存款,这些本应由洛祈继承的财产。 当时的洛祈沉浸在悲痛中无法自拔,根本没想到和颜悦色找到她的二叔二婶会做出侵占她财产的事。毕竟两家平时关系很好,二叔的女儿更是自己这么多年来为数不多的密友。 在那家人成功的占有了洛祈父母的财产之后,就开始虐待洛祈,在昨天,平时养尊处优的洛祈不堪虐待,离家出走,她趁着夜里,穿着睡衣,带着她最宝贝的画具,就跑了出来,甚至找不到住的地方。 幸亏她同住一个校区的同学晚上出门买夜宵,才偶然间发现了她,收留了她一晚上。 今天的洛祈在迷茫之中好不容易想出,自己可以卖速写赚钱,还选了一个人流稀少的地方,定出离谱的价格。 虽然从她给楚歌画的那幅画来看,她的画技确实值那么多钱,但大学城里的学生却都买不起。 洛祈讲完事情的来龙去脉,整个人已经埋在楚歌怀里啜泣不止了。 楚歌轻抚着她的长发,低声安慰着她,“好了好了,有我在,不会让你回到那个伤心之地或者流落街头的,乖,别哭了……” 过了好一会,洛祈终于抬起头来,收住了啜泣,她看向楚歌的上衣上一片水渍,不好意思的笑笑,“那个……对不起,我、我有些失态了。” “没关系,你不嫌我身上这衣服破旧就好了。” “那个……”洛祈欲言又止,楚歌自然能看出她还在为她的处境担忧。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开山大弟子,如何?” 洛祈看他穿的破旧,但之前既然说能买得起自己的画,又是如此奇人,应该不会为世俗所扰吧? 她不知道的是,就在今天之前,楚歌还不过是一个跟今天她看到的所有路人没什么两样的普通人。 “那……要叫师父么?”洛祈微微偏头,问道。 “这个随你,我只是引你入门罢了。” “那,就叫哥哥吧!” 第17章 林晚的怀疑 洛祈浅浅的笑了,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她的潜意识里不愿意叫楚歌师父。而楚歌对于这些事情也没什么讲究,他自己不是还叫他的师父莲儿? 两人的关系就这么定了下来。 “走吧,小祈,我们去吃饭。” 此时的天色已经是夕阳西下,安海市作为华夏东部的城市,天黑的还是比较早的。 楚歌带着洛祈去吃了披萨当晚饭,之后又去冷饮店里吃了些冷饮甜品,他觉得像洛祈这个年纪的女孩,应该会比较喜欢吃这些东西。 事实证明他的想法很正确。 洛祈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对他也变得更亲近了很多。 连洛祈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快的就对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男生产生了依赖,甚至愿意从此以后就将自己托付给他。 她莫名的觉得楚歌很亲切,就好像真的是她的哥哥一样宠着她,这让这段时间以来受到太多伤害的女孩感到很温暖,很幸福。 楚歌身上虽然没多少现金,但是还有唐正兴给他的卡,一路上的花销自然都是刷卡支付,这在年纪尚小的洛祈眼里,自然再不怀疑楚歌的实力,甚至忽略了他身上的衣物看起来并不像个有钱人。 洛祈跟着楚歌一路吃吃玩玩,说说笑笑,一直到八点多的时候,之前收留她的同学给她打电话,才意识到还要回去,还要跟同学解释以后跟楚歌走。 “哥哥,小晚姐姐叫我回去,还问我在外面做什么呢!” 洛祈上学比较早,班里的同学们有很多比她大一岁,这其中就包括林晚。 据洛祈所说,林晚就住在大学城里,她父母都是安海科技大学的教授。 她平日里待人就很温柔,经常帮助同学,长得也很漂亮,在班里不管男生女生都很喜欢她,今天她出来穿的校服,还是小晚姐姐借给她的。 洛祈离家出走的时候,只穿了睡衣,带了手机,能够遇到林晚,不能不说是她的幸运。 “嗯,那就这样吧。你先回去处理一下你的事情,明天中午十一点,我回来地铁站边上那个咖啡店接你。” “诶?哥哥?” 洛祈有些疑惑,在她看来,自己就算要跟楚歌走,跟林晚那边也是很难解释的。 但楚歌却轻描淡写,根本不担心这方面的事。 “你回去之后,就说我是你之前的绘画老师,今天偶然间看到你在买速写,就问了你怎么回事,了解了情况之后就决定带你走了。” “嗯……这样也好吧?不过小晚姐姐可能要见你一面的。” 洛祈了解林晚的性格,绝对不会在自己这种情况下轻易把自己交给她不认识的人的。 “没关系。”楚歌笑笑,他相信自己折服一个小姑娘还是很容易的。 接着楚歌又在附近的自助提款机取了3000元现金出来,交给了洛祈让她先用着。 本来洛祈是拒绝的,但是在楚歌的一再要求下,甚至搬出师父的身份来要求她收下,她才勉为其难的收下。 “小晚姐姐,我回来啦!” 洛祈回到了林晚家里,见林晚没在客厅,便稍微放大点音量的喊到。 林晚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家庭条件自然不差,她家虽然是公寓,但也是一栋四室两厅,使用面积150平米左右的大房子。 洛祈清声喊过之后,便从一间屋子里走出了一个女孩,一头利落的短发,因为在家里所以穿的比较清凉,露出来洁白的玉臂和双腿,眼睛大而有神。 她走出房间之后先是上下看了洛祈一眼,然后又走到她身边仔细打量。 洛祈被她看的有些不自在,脸颊微红,便道:“小晚姐姐,你在干嘛啊?” 林晚见洛祈红了脸,更显得可爱,一把抱住了她,灿烂的笑道:“当然是看看我的小祈在外面呆了这么久,有没有受欺负啊!” 林晚比洛祈略高半个头,此刻抱住身材纤细娇小的洛祈,还把脸埋在她的长发里不停的嗅着,那动作要多痴汉有多痴汉。 洛祈的脸色更红了,略一挣扎,便逃脱了林晚的调戏,“我没事啦,倒是小晚姐姐你,今天去谈的事情怎么样了?” “哎,还能怎么样,人家虽然对我那个发明很有兴趣,但是还在跟我各种挑毛病,何况我爸妈不在,也签不了合同,就那么不了了之了呗。哎,早知道他们这么墨迹,你就该让我去陪你。” 洛祈有些羞涩的笑笑,让你陪着我,可能就不会遇到哥哥了啊。 林晚继承了她父母的天才,从小到大都是超级学神,到现在虽然刚刚要上高二,已经自己申请了几项发明专利,自己改良设计的汽车发动机,比现有型号的性能提升了大约百分之十。 这次去谈的事情,就是跟安海市的一家科技公司谈的专利实施许可的事情。 林晚抱怨了两句,又说道:“小祈,你今天都去干嘛了?不是说买速写?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还以为你在外面遇到了什么事情呢!” 洛祈回来的很晚,林晚必然是很担心的,洛祈一进家门她就上下打量并且抱住洛祈都是在偷偷检查洛祈有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没有啦,小晚姐,今天遇到了以前教我画画的老师呢,他跟我聊了聊最近的事情呢。” 林晚这才注意到,洛祈今天回来之后一直都是在笑着的,昨天自从她到自己家以来,就根本没有笑过,而今天回来之后,脸上竟都是笑意。 “哦?小祈的老师?”林晚露出了一丝玩味的笑意,“你跟他说你家里最近发生的事了?” 见洛祈现在这么开心,林晚也就没有特意避讳她前两天的不幸。 “嗯,说了呢,老师说让我以后就去他那里住。” “你答应了?!” 林晚一惊,难道那个什么绘画老师就要跟洛祈同居了? “嗯呢。” 洛祈还是柔柔的答道,但话里的意思让林晚对她更加担心。 洛祈如此漂亮,又如此柔弱,任何男人看到她,动心都是必然的,何况看她提到那个老师的反应,明显是对对方百依百顺的样子。 她最近受到的伤害已经够多了,林晚不想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绝不能把她轻易的交到一个莫名其妙的人手里。 “这样啊,他是要收养你么?” 林晚旁敲侧击的问道,按华夏现在的法律,男性收养女性必须要年龄相差40岁以上,如果那个老师是要收养洛祈,跟她的叔叔一家争夺抚养权的话,那伤害洛祈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 “嗯,不是吧,老师只说让我去他那里住的。” 洛祈想了想,这么回答道。 林晚心里一紧,但却不动声色,又问道,“那他多大了?做什么工作的?有抚养能力么?” 洛祈浅浅的笑着,笑意里全是幸福,“小晚姐你不用担心啦,老师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能养得起我啦!” 林晚心里冷笑,哼,年纪不大,又能养得起小祈,应该是个二十多岁的富二代,这种人居然能得到小祈这样毫无保留的信任!简直荒唐!你要收养小祈有什么龌龊目的,简直用膝盖都能想到!你虽然很厉害,能让平日里冰雪聪明的小祈相信你,但是今天让她回来就是你最大的失误!我绝不允许小祈被你这种人伤害! 不过,首先还是要拆穿小祈撒的谎。 “你说他是你的老师?什么时候教过你呢?” 林晚引导着问道。 第18章 潮音盛景 洛祈已经看到了林晚刚才的表情变化,猜到她大概是不相信楚歌,不想把自己交到楚歌手里。 洛祈淡淡的笑了笑,觉得维护一下楚歌的面子,“不是一开始兴趣班的那种老师啦,老师很厉害的。” 接着她把楚歌今天画龙点睛的那件事说了说,隐去了那些神异之事不说,像什么龙活了然后飞走这种事,就只是说那幅画的境界被拔高了几个档次。 时间也换在了她刚从兴趣班毕业的时候,遇到了当时也是上高中的天才少年楚歌,画技完全碾压自己,折服自己后,便拜他为师,在他的指导下学了两年,才有今天的画技。 林晚有些疑惑,难道那人不是个看中了小祈美色的富二代?就算他能骗的小祈为他撒谎,但小祈本来就是个不擅长撒谎的人啊,一时半刻之间又那里能编的出这种谎言,尤其说道那幅腾龙图,小祈的双眼都在放光,描述的也很具体,小祈绝不会在画画这件事上说谎,要不是真的有这么一幅画,她不可能描述出来的。 “那你今天怎么没直接跟他走呢?”林晚问了点别的问题,而不是引导洛祈继续说关于她老师的信息,在确定之前,林晚决定谨慎行事。 毕竟看样子小祈的老师在她心目中地位非常高,自己要是随便说他的坏话,说不定会引起小祈的反感,反而把她推向对面。 “嗯,老师让我先回来,收拾一下自己的东西,处理一下事情什么的,明天中午在大学城地铁站附近的咖啡店接我。” 洛祈说到这里,终于松了口气,她确实不擅长撒谎,就刚才那几句,只是把真事换个时间换个地点,要不是她还能真的去描述那幅画,恐怕也要露出破绽来。 现在小晚姐姐应该不打算问自己关于楚歌的问题了,等着明天亲眼看看他,终于没我的事啦! 洛祈成功的把这点谎话圆了过去,很开心,至于明天,看楚歌那么自信,应该没什么问题,交给他就好啦! 林晚对这件事还是很不放心,但想到既然明天能见到小祈那个老师,现在一时半会也想不出来什么能拆穿他的理由,就决定明天跟小祈一起去,见见这个所谓的老师。 楚歌跟洛祈分开之后,直接打车去了潮音盛景。 毕竟明天要带小祈来这里住,得先来刷个脸,要不然明天人家不让自己进,可就尴尬了。 楚歌到了潮音盛景之后,却并没有发生什么被保安拦下的事。 因为他在潮音盛景的门口见到了唐正兴的保镖,阿哲。 楚歌刚下出租车,阿哲就迎了上来。 “楚先生,您来了。” 楚歌惊讶了一下,没想到唐正兴竟然还让阿哲过来等自己。 他明显不是碰巧来这里的,之前受伤的肩膀上鼓鼓囊囊,明显还裹着绷带,之前自己下车的时候,他一眼就看到了自己,显然是专门在这里等的。 “哦,没想到你在这里,我之前还在想我这一身行头门口的保安会不会不让我进呢。” 楚歌对阿哲的态度明显跟对唐正兴与洛祈都不同,对唐正兴是基本平等的客气,不管楚歌内心里有怎样的高傲,怎么想着仙凡有别,但他表现在外的就是一团和气,把自己的傲气与傲骨都深深的藏在心里,藏在神里。 而对洛祈,则是发自内心的喜欢,爱护和宠溺。 毕竟洛祈是个女孩子,长得极美,性格柔柔的,楚歌只要是个男性,就不可能不对这样的女孩产生好感,更别说他还下手勾搭了,洛祈现在是他的开山大弟子,如果以后他开宗立派,那就是门派大师姐,两人原本的岁数相差也不大, 这种情况下,有对妹妹的爱护和宠溺也是很正常的。 对阿哲的态度又不同,楚歌与他本来就不熟,只有过了一招的交情而已,他楚大仙人认识的是唐正兴,是阿哲的老板,他跟阿哲说话,从这一句话里便透出一股随意,虽然看起亲和,但态度明显不是平等交谈。 楚歌与阿哲的老板唐正兴之间的交流是平等的,甚至说不好听点,唐正兴还在巴结着楚歌,所以他与阿哲之间的交流必然不能是平等的,不然在唐正兴那边就不好说。 阿哲看着楚歌,明明还是一个象牙塔里的学生,但这一句话轻松随意,却气场强大,万事不萦于心,让阿哲感觉到面对唐正兴的压力,甚至犹有过之,仿佛这人是天生的上位者一样。 “楚先生说笑了,这些保安怎么敢拦您呢?” 阿哲跟楚歌说话的时候,不自觉的低了一些头。 楚歌知道自己的扮相不怎么样,笑道:“哈哈,要不是你来,我恐怕真要被拦在门外了。唐董有心,我们走吧。” 说罢示意阿哲带路。 “好,这便带您去六号别墅。” 在阿哲的带领下,一路上自然没人敢拦着楚歌,反而都在向阿哲打招呼,保安们都叫哲哥,看来这阿哲在唐正兴手下人里的地位也是不低的,不管这些人是崇拜他的武力还是地位,总是那份崇敬不是假的。 两人是乘坐电动车去的六号别墅,潮音盛景很大,从门口到位置最好的六号别墅,正常步行的话要十五分钟左右。 阿哲自然不能让楚歌陪自己走这么远,他是来替老板献殷勤的,可不是来得罪楚歌的。 一路上,阿哲大概向楚歌介绍了潮音盛景的简单情况,安保物业之类的,还有他的邻居都是些什么人。 具体的楚歌没有去仔细记,但都是安海市商界精英,政界要人,几乎就没有一个影响力小了的。 不一会,两人到了六号别墅,阿哲又向楚歌大致介绍了一下别墅的结构,使用面积520平米,上下两层,楼下两间卧室,客厅厨房,楼上三间卧室两间书房,每间卧室有独立卫浴。 楚歌摇了摇头,唐正兴为了结交自己真是不惜血本,这别墅自己一个人住着,真是冷清的不行,心里更加想把洛祈接来,每天有漂亮妹子陪着比自己一个人的凄凉可是好得多了。 地下室是车库,阿哲告诉楚歌有三辆车,连着别墅一起送给楚歌的,洗漱用品换洗衣物也都准备好了。 楚歌这才想起来,自己之所以回学校,就是去拿个人物品的,没想到见了洛祈之后,就什么都忘了,只顾着勾搭妹子。 不过也没关系,楚歌的个人物品本来就不多,而且既然唐正兴给自己准备的这么细致,回不回去拿也就无所谓了。 楚歌不知道,本来这件别墅可以说就是一栋空房,除了装修大气雍容之外,整个房子里都没有任何住人的痕迹,毕竟潮音盛景刚建好不久,唐正兴就出了事情,这栋别墅根本没人住过。 无论是车还是换洗衣物,洗漱用品,都是唐正兴后来才派人送来的。 在楚歌送了唐正兴血玉链之后,他觉得楚歌实在帮自己太多,即使在人家眼里这法器似乎不值一提,但自己凡夫俗子,有这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法器,已经是天大的好处。 况且如此奇人,再怎么结交都不为过,琼楼的老板李慕道告诉唐正兴,当年自己求那高人为自己的玉坠加持的时候,可是求了人家整整三天三夜,再加上自己那时候的全副身家,那高人才终于同意,换来的法器,又哪及血玉链的十分之一? 唐正兴这才赶紧吩咐秘书,为楚歌在别墅中准备好一切。 那美女秘书小王,见老板加心上人终究被骗,还在苦劝唐正兴别信这些封建迷信的事情,自己给他安排医院,预约专家会诊,一定治好他这段日子以来的身体不适。 唐正兴也确实宠这小王,让李慕道配合攻击自己,给小王展示了一下血玉链的神奇效果之后,她这才相信楚歌确实是个奇人。 她见了唐正兴有这么厉害的法器护身,而且气色大好,满面红光,之前对楚歌的怀疑全都消失不见,欢天喜地的去办唐正兴的吩咐的事,以自己天生的细心,指挥着阿哲为楚歌操办好了一切。 第19章 殷哲的震惊 要不为什么唐正兴喜欢这小王,除了她人长得漂亮之外,更主要的是这细心,这几年以来,把唐正兴照顾的非常好。有小王帮他安排时间,他十分舒心。 而小王本人,也完全被唐正兴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不顾双方的身份差距,义无反顾的爱上了唐正兴,甘愿做情人,一点也不想着破坏唐正兴的家庭。 唐正兴的结发妻子也是知道唐正兴有情人的,但她也从来不闹,努力的在家里默默付出,只想用自己的情感来维持唐正兴的真心。 她这么做,要是换了个别人,恐怕早就抛妻弃子,跟她离婚去找小三了。 可偏偏她的丈夫是唐正兴,风风雨雨几十年,一直没有负过她。 这么说来,简直感觉唐正兴才是个真正的主角,年富力强,事业有成,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这次遇到如此凶险,还能逢凶化吉,得楚歌相救。 而我们真正的主角楚歌,此时却只是刚刚混的好一点。 话归正题,楚歌此刻自然满意唐正兴的安排,心里也有点感激唐正兴如此对自己。 保镖阿哲带楚歌熟悉了一下情况之后就要走,回去唐正兴那里复命,“楚先生,那没什么别的事,我就先回去了,唐董那边还在等我汇报这边的情况。” 楚歌也没怎么留他,“嗯,帮我告诉唐董,很感谢他的这些安排。” 楚歌顿了顿,又道:“对了,中午那事,对不住阿哲兄弟了,毕竟当时情非得已。” 不说楚歌是唐董要巴结的人,中午那事自己技不如人,又哪里能怪人家楚歌? 阿哲笑着道:“楚先生哪里话,我还要感谢楚先生治好了我们唐董的病呢。” 阿哲脸很方正,浓眉大眼,一看就是革命电影里的正面人物,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显得很精神。 楚歌也笑,人家因为自己受伤,现在也算朋友,自己自然不能没点表示,默默掐了个法诀,法力一引,便从手上发出一道浅绿色的微光,缠绕到阿哲左肩,与此同时,整个潮音盛景的植物,别墅区边上哗啦哗啦涌动的海水,都飘出一些常人看不见的光点,附到了那道法诀缠绕的位置。 阿哲只感到伤处一阵清凉,从中午开始到现在火辣辣的疼,竟慢慢的只剩下舒服无比的清凉感觉,像清风拂过,又像浸泡在清水里。 不仅是左肩的伤处,在这法术之下,他甚至感到自己从小练功或者跟人搭手时或多或少留下的一些暗伤都不见了,他这些年练出内力以后,明显进度变慢了,就是受这些暗伤,他感觉到这次之后,自己的武功很快便能更进一步。 震惊,阿哲的心里只有震惊。 他虽然是鹰爪门的入室弟子,近年来勤修苦练,终于由外入内,练出了内力,拳脚之间威力非凡,入了武学界的大门,勉强算是所谓里世界的一员。 但武学和修仙毕竟是两码事,他从小到大,练得全是外功,靠的是拳脚力道,招式套路,就算近年来修出了内力这种不科学的事情,但这是他师门长辈在传授武艺是就潜移默化的传授了的概念,对阿哲来说,接受起来也比较容易。 他虽然接受了世界上有内力,但也不会想到,所谓修仙练道竟是确有其事,竟有人能够使出这种完全有违常理的法术! 地球修仙界与凡人的距离还是很远的,虽然修仙门派之间都有自己的小圈子,修了十几年的修仙者们互相之间就差不多都认识了,但他们却入世极少。 像云水的门派,每代只有一个人入世。 其他的门派弟子入世的情况稍微多一点,但也不过是十几年几十年间,只有那么三四个人入世历练的。 所以,殷哲作为武学界的一员,甚至完全不知道有修仙界这么回事。 楚歌施完法之后,对殷哲笑笑,“这算是我的赔礼了吧,之前发生的事,希望阿哲兄弟别介意。” “楚先生,这、这……” 阿哲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觉得怪不得老板如此看重他,原来竟是这种当世奇人。 阿哲本来对老板为什么对着楚先生这么好十分不理解,就算他武功比自己好得多,但也不值得老板如此对待啊? 虽然不理解,但老板吩咐的事也要办好,这就是阿哲之前站在这里,对楚歌毕恭毕敬的原因。 但现在他终于明白老板为什么对楚歌这么好,这尊敬也变成了发自内心的。 楚歌笑笑,“阿哲兄弟还有事的话,我就不留你了。带个话给唐董,那人要是再对唐董动手,随时联系我。” “是。” 阿哲说完便离开了别墅,开着之前停在门口的电动车走了。 楚歌送走了阿哲之后,便进了一楼的主卧。 卧室很大,床也很大,主卧的床足够三四个人在上面打滚的。 除了这一张很大的床之外,还有两个书架,一个衣柜,书架上面书摆了半满,还有些奇石木雕之类的艺术品。打开衣柜一看,里面有大概六七套衣服,有正装有休闲西装也有运动装,还有t恤牛仔裤之类的年轻人常穿的衣服,看上去都是有名的牌子,但楚歌基本不认识,只能看出来牛仔裤商标上的英文v打头,记得好像是范思哲。 房间的另一侧还有一张电脑桌,四个液晶显示器拼在一起,整个显示器足有四十多寸大,甚至比一些电视的屏幕都大了。 桌上摆的键盘鼠标外观都酷炫的不行,复杂的人体工学设计,让人一看就觉得用起来一定很舒适。 这台电脑所在的角落,风格与整间主卧的感觉完全不同,如果说从整体来看,这主卧应该是一位成熟男士的卧室,沉稳大气,低调奢华,但只看那一角,就仿佛整个房间都年轻了起来,显然是给年轻人准备的,玩游戏用的。 很明显,这电脑也是唐正兴后来吩咐弄的,这间卧室本来的装修才是他本人喜欢的风格。 楚歌对这卧室很满意。 虽说楚大仙人并不是太追求享受的人,在仙界那么多年,大部分时间都是修炼着过来的,不修炼的时候就是出去砍人,那有什么享受的时候? 楚歌砍人的时候,可是干过为了躲避一个邪派修士的追杀连续七十年不眠不休,并在途中默默修炼,等偷偷升级完毕之后,又是七十年不眠不休追杀回去,终于才把那邪修干掉。 但是既然现在回到了地球,没什么生死危机,按理说只要按部就班的重修炼神法,早晚能重新飞升仙界,稍微享受一下也是人之常情嘛! 再说,在这现代都市中,一个人能有多高级的享受,直接代表了这个人有多高的社会地位。 楚歌可不想像以前看的那些都市小说的主角,明明自己叼的不行,但是却偏偏言行举止衣着各方各面都像个普通人,只等一些智商欠费的配角来秀下限然后打脸。 而且楚歌现在或者说即将不是自己一个人生活,他就算自己不拘小节,也不能亏待了洛祈。 第20章 勤修不辍 这女孩跟了楚歌,楚歌就不会再让她受一丁点的委屈,再说像洛祈这样的女孩,本来就该是个无忧无虑的公主,只做自己想做的事就好了。 想想以后跟洛祈站在一起,自己却还穿的像个民工,他自己都觉得受不了。 没错,楚歌今天以及今天之前的穿着,可以说就是民工风。 楚歌一个大学没毕业的学生,打暑假工能干什么? 家教已经算是很好的工作了,但不是什么时候都有家教工作的,只干一两分家教,根本赚不到下学期的学费。找不到家教工作的时候,楚歌也会选择去工地搬砖。 毕竟他多年干活,体力还算不错,搬砖这种活,虽然很多人看不起,但是只要肯干,工资还是很高的。 所以说,楚歌以前是个货真价实的民工啊! 但是如今可不一样,有了500万,有豪宅,还有车,可以说楚歌除了没有一个富一代的爹,其他各方面条件跟富二代已经没什么区别了,所以楚歌首先要做的就是让自己站在洛祈身边的时候,保证不会有什么龙套富二代来打扰他们。 楚歌洗了澡换了睡衣,躺在舒适的大床上,就在胡思乱想之中,进入了修炼状态。 炼神法的修炼与普通功法不同,一般功法修炼的时候,大多要求修炼者灵台明镜,心无杂念。 但炼神法却反其道而行之,因为这部仙诀的本质就是从各种各样的欲望,杂念,情绪之中提炼出法力,所以可以说是杂念越多越好。 炼神法若想入门,第一个条件便是心分二用,必须在脑海中转着各种杂念的同时,分出一份意识用于引导这些杂念之中蕴含的能量,将之炼化为法力。 这一步,当时在仙界的楚歌很容易就做到了,他就是天生的喜欢胡思乱想,拉屎的时候就经常思考宇宙和人生,倾莲仙子当时收他为徒,便是看中了楚歌悟性超凡,正是个修炼炼神法的好材料。 而心分二用这种事,楚歌本来是不会的,但仙界毕竟是仙界,大仙们的元神能轻易驾驭同时思考世间万事的程度,早对心分二用这种事总结出了规律。 倾莲当时传了楚歌一套口诀,一般来说只要悟性有普通人的程度,用这口诀都能做到心分二用。 楚歌就这样,一头栽进了当时还是个大坑的炼神法里面,一呆就是一千年,到如今重修炼神法,已经是顺着一座插入云端的万丈高山脚下的平坦小路向上攀援的过程了。 在现在这个阶段,楚歌的修为每天都能在练气境二层稳步推进,预计半个月左右,就能进入练气境三层,这就是炼神法的恐怖之处,即使在地球这种环境下,也能迅速的提升修为,但相比于楚歌的法力,进步更多的是他的身体。 楚歌在仙界灵气的灌注下,直接越过了蜕凡境的修持,进入了练气境,但他的身体却并不如正常完成蜕凡境修持的人强大。 楚歌现在的情况大概相当于玩游戏从1级直接升到了10级,能用10级技能,但1到10级本来该加的属性点却只加了一部分,剩余的这些属性点,还需要在10级升20级的过程中补回来。 蜕凡境的修持本来是为了让身体更适合修仙,但这个过程中总会出现对身体的其他益处,就表现在身体本身的强大上面,没有按部就班完成蜕凡境修持的人,普遍都会有身体强度方面的问题。 比如洛祈,她身为先天灵体,若要修炼,可以直接从练气境起步,但她身体柔弱,不要说跟那些完成了蜕凡境修持的修士相比,就是跟普通人比,也要弱很多。 所以她的练气境修持要比那些完成了蜕凡境修持的人漫长一些。 这并不是说她修炼的速度不如那些资质还不如她的人,只不过她可以直接开始练气境修持和蜕凡境修持同时进行。 如果洛祈与一个资质普通的人同时修炼,那么这个资质普通的人完成蜕凡境修持,进入练气境,大概需要10年时间,再在练气境修到圆满,结成金丹大概需要15年,这是指在仙界的灵气条件下所需的时间。 而洛祈,进入金丹境只需要三年,在身体强度上完全不弱于那个资质普通的人15年的修炼,甚至犹有过之。 这只是先天灵体惊才绝艳资质的一部分而已。 在悟性福缘这些方面,更是完爆普通人。 如果洛祈来修炼炼神法,一定如楚歌在仙界一般,可以轻易的进入心分二用的状态。 而对于洛祈来说,遇到楚歌不就是最大的福缘了吗? 在今天的地球上,再没有人能比楚歌这位曾经的大罗金仙在仙道上带给洛祈的帮助更多。 楚歌昨天的身体强度大约与蜕凡境小成的修士相当,而今天,已经强到了蜕凡境大成的地步。 蜕凡境在仙界并没有一到十层这样详细的划分,而是按照修炼进度,大致分成入门,小成,大成,圆满这四个阶段。楚歌之所以一夜之间便能突破一个境界,是因为那些仙界灵气的余泽。 仙界的灵气在质量上就要比凡界高好几个档次,楚歌昨天吸收的灵气哪怕仅仅只有充斥在他的宿舍中的那么多,也不是仅仅拓宽一下经脉,让楚歌能直接修炼练气境的修持就算完事的。 更多灵气被倾莲仙子留下的守护之法融入了他的经脉血肉之中,潜移默化的增强着他的身体强度。 如果楚歌是一个不懂修炼的凡人,那这些灵气大约会在一年的时间里,把他的身体强度提高到蜕凡境圆满的程度,但昨夜楚歌修炼时不光是在积累法力,还主动地把蕴藏在他身体里的灵气调用出来,让灵气更有效率的强化他的身体,这样下去,大约只要一个星期,就可以彻底的完成蜕凡境的修炼。 楚歌昨天的身体强度只有蜕凡境小成的程度,本来是无法那么轻松的击败相当于蜕凡境入门的阿哲的,之所以轻描淡写,是因为楚歌用法力临时强化了自己的身体,再加上楚歌几百年的战斗经验与千年来超凡的眼界,使阿哲的武功在他眼里破绽百出,才能一招制敌。 用法力强化身体这件事,与习武之人运转内力使自己的招式威力更大基本是一个原理,毕竟法力的性质与内力其实十分相近,只不过更高级罢了,内力能做到的事情,没道理法力做不到。 而身体承受法力的临时强化,终究是有极限的,楚歌之所以已经可以进行练气境修持,却还在完善蜕凡境的修炼,就是这个道理。 不仅是在练气境,修仙者追求本身的强大,从始至终都在不断地强化自己的身体,当一位修士飞升成仙之后,他那时的身体强度境界便被称作冰肌玉骨,而冰肌玉骨之间也是有区别的,也有强弱之分。 所以强化身体这件事,其实是贯穿修仙之路的始终的。 第21章 富二代楚歌 第二天,楚歌从一夜修炼中醒来之后已经是九点多了,起床洗漱之后,从衣柜里拿了一条牛仔裤和半袖换上,他才顾得上去地下车库看看什么情况。 车库里有三辆车,两辆suv,是保时捷卡宴和路虎揽胜,还有一辆玛莎拉蒂总裁,看来唐正兴平时也比较喜欢suv类型的车。 楚歌选择开了卡宴出去。 楚大仙人虽然是仙界回来的,但是他也是有驾照的人。大一的时候勤工俭学一年,好不容易才把驾校的钱攒够,他的驾照是前不久刚刚考下来的,然后就直接开着保时捷卡宴这种车上路了。 不过楚大仙人的车技没什么可说的,即使在仙界过了千年,地球上的一切仍然深深的刻在楚歌的元神中,再加上楚歌反应力远超常人,即使一开始不怎么会开,当他把车从地下车库开出别墅区门口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一名老司机了。 出门之后,楚歌先去安海市的手机卖场买了一部手机,他原来的手机实在太落后了,除了打电话发短信就没有别的功能。 手机卖场里,自然不会发生什么狗血的打脸剧情,倒是导购员妹子看楚歌一身名牌,人又帅气,都恨不得贴到他身上给他介绍手机了。 楚歌对此不假辞色。 不说在仙界,就算回到地球,他最近见得也大都是九分以上的美女,洛祈更是美的让楚歌这个在仙界与倾莲仙子朝夕相处的人都觉得心动。 所以楚歌实在看不上这些浓妆艳抹,实际长相不过六分的导购员妹子。 楚歌现在也是个不差钱的主,挥舞着手里的卡迅速的就买好了手机,当前最新型号的苹果手机。 楚歌以前对这些根本不了解,也不知道什么手机性能好性价比高,什么手机用的操作系统简单方便,反正他在以前,只听说过苹果的大名,进了商场,也是直接冲着苹果的专卖店去的。 从楚歌走近商场,买手机试用注册剪卡等等一系列事,不过三十分钟就搞定了。 这让楚歌不得不感慨,有钱就是好啊! 买了手机之后,楚歌的形象可以说就是一个标准的富二代形象,名牌休闲装,200多万的豪车,最新一代的苹果手机,再加上本人年轻帅气,往什么艺术大学门口一站,估计不超过十分钟就会有妹子来搭讪。 办好了这些琐事,楚歌就开车去安海大学门口准备去等洛祈了。 安海市上午十点多的这个时间段并不是很堵车,但潮音盛景在安海市的东边,楚歌去了靠近市中心的地方买了手机,现在又要去安海市北边的大学城,路上还是用了一些时间的。 当楚歌到安海大学门口的,已经将近十一点了。 楚歌感觉有点不妙,自己第一次跟女孩约会,而且是一个容貌可以说十分的女孩,虽然她是自己的徒弟,但是迟到也不好啊。 楚歌在咖啡店门口停了车,进了咖啡店之后先用元神感应了一下,没有感应到洛祈身边那种带着些清新感觉的灵气,心里稍安,看来自己应该没迟到。 服务员妹子带着明媚的笑靥迎上来,问道:“先生您几位呢?” 昨天楚歌来这里的时候是见过这妹子的,但这妹子却完全不记得楚歌,毕竟楚歌昨天穿着与今天大不一样,她自然不会怎么注意昨天的楚歌,而今天态度却截然不同。 楚歌想了想,小祈昨天似乎说收留她的那个同学今天会来见见自己,便道:“两位或者三位吧。” 服务员带着楚歌坐到一张四个人的座位上,便询问楚歌要点什么,楚歌点了一杯拿铁之后,就说等剩下两个人来了再说。 楚歌坐的座位离门口比较近,选的也是容易看到门口的位置,楚歌点完咖啡之后,那服务员妹子还想跟他多说两句,问问联系方式什么的,楚歌却突然站起来,说了一句“不好意思”之后便向门口招了招手,叫道:“小祈,这里!” 门口进来了两位很漂亮的女孩,正式洛祈与林晚。 洛祈看到楚歌今天的穿着和昨天大不一样,不由有些疑惑,他既然有这样的衣服,为什么昨天却穿的那么民工? 洛祈有些犹豫,不由得想到昨天楚歌是有意骗自己的,心里一紧,正当她心里难受的时候,看到了楚歌的眼睛。 他的眼里一如昨天般的温和,带着浓浓的宠溺之意,以及一丝想念与再见的欣喜。 洛祈一下子就不再犹豫了,仿佛又回到了昨天,楚歌带着自己逛逛玩玩的时候,强烈的幸福感立刻再次占领了她内心的每一寸空间,让她精致的脸蛋上不由自主的就溢出了笑意。 旁边的林晚看到她这样子,心里暗暗感叹,完了,这姑娘没救了,在学校里明明是好好的一个文艺女神,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笑的次数都能数的过来,什么时候露出过这么甜蜜的表情? 她再看楚歌,完全符合她心里对楚歌富二代形象的猜测,虽然长得帅了一点,气质好了一点,但是哪里值得小祈这样出色的女孩喜欢了? 林晚不得不承认,要是不带着偏见去看楚歌的话,这确实是个帅哥,气度非凡,她甚至在楚歌的身上看到了只在一位安海师大的国学教授身上看到过的儒雅之风。 那位教授是林晚父亲的好友,待人接物完全就是古之君子,温润如玉,比林晚父亲要年轻一些,将近四十岁,在学校里甚至遇到过女学生的表白。 由此可见这种非凡的风度对女孩的杀伤力有多大。 而楚歌身上的气质又不是完全的儒雅味道,其中更多了一些出尘与洒脱,林晚不得不承认,楚歌似乎确实和那些不学无术,天天就知道搞事的富二代不太一样。 但无论如何,这都不是他能抢走小祈的理由! 其实在高一期间,林晚和洛祈的关系并不算特别要好,只能说是普通朋友关系罢了,因为洛祈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的时候,身边总是弥漫着一股不问红尘的气场,让人找不到与她搭话的理由。 林晚作为班长,偶尔可以在收作业或者别的什么时候与洛祈闲聊几句,只对她有了个初步的了解。 但就在这两天,她觉得自己快要被洛祈掰弯了。 洛祈在她家里住的这两天,展现出了与她在学校时截然不同的一面。 平日里看到的洛祈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不问世事的样子,其实不过是她在发呆而已,这时候如果叫她,她会睁着朦胧的眼睛迷茫的看着你,看起来简直可爱到了极点;洛祈的自理能力很好,这两天真是受了她不少照顾,洛祈做饭很好吃,而且自己每次吃的不顾形象满嘴流油的时候,都能看见她发自内心的微笑,笑容绝美,充满了母性;洛祈的睡相很差,会时不时的把被子踢掉,露出纤细洁白的玉腿,给她盖上被子之后,她会稍微打个滚,要是偷偷揉揉她的脸,她还会一脸满足的蹭蹭…… 这样的洛祈,哪有人会不喜欢? 第22章 林晚的针对 两个女孩落座之后,服务员妹子知道自己没有机会了,无论这两个女孩哪一位是楚歌的女朋友,甚至都不是,自己都没有机会,这是颜值压制。 她收起了自己的心思,规矩的为楚歌这一桌点了餐。 坐下之后,三人竟都不知道说些什么,最终还是洛祈左右看了看,介绍道:“哥……师父,这是林晚姐姐,这两天是她收留了我呢!” 然后又向林晚道:“林晚姐姐,这就是我师父啦,师父是个天才,画画比我厉害多了。” 林晚向楚歌伸出手,道:“您就是小祈的老师吧?昨天才听小祈提起你呢!” 楚歌伸出手,跟她轻轻握了握便松开,“小祈这孩子太单纯,这几天还是承蒙你照顾了。” 林晚心中暗道,跟本小姐握手的时候都这么毫不留恋,看来并不是很好色啊! 林晚这句话虽然保持了一种客气的礼貌,但话里的意思却是把自己的位置摆在了跟洛祈更亲近的人上面,同时提出,如果你真是洛祈的老师,为什么以前没听她提起过你? 而楚歌当然能听出这层意思,他的回答,则是避过这个问题不答,直说林晚不过照顾了洛祈几天而已,之前的关系未必有多亲近,同样客气的替洛祈道谢,把林晚放到了外人的位置上。 洛祈平日里跟人接触较少,听不出来两人之间的言语交锋,只觉得小晚姐姐和哥哥都是很温柔的人呢,果然能好好相处。 林晚与在与楚歌第一回合的较量中吃了点小亏,楚歌说的确实是事实,她这两天才跟洛祈亲近起来,对方了解了这件事,但自己却对对方几乎一无所知,所谓的富二代,也不过是自己的猜测而已,所以在没有形成足够的了解的情况下,自己确实没法就这件事说什么。 林晚决定换招。 “听说楚老师要接小祈去你那里住?不知道是不是要作为小祈的监护人来抚养她呢?” 林晚语气十分和善,似乎是有些好奇,也有些担心洛祈的未来,但问的问题却十分难以回答,按华夏现在的法律,楚歌是根本不能作为洛祈的监护人的。但她却丝毫没有表现出半点在为难楚歌的样子,仿佛一切都是在为了洛祈着想。 因为目前来看,楚歌在洛祈心中的地位很重要,如果自己咄咄逼人的逼问,很容易引起洛祈的反感与对看上去身为弱者的楚歌的同情,那样的话,自己反而是在把洛祈推给楚歌。 楚歌笑道:“关于小祈现在的所谓监护人的问题,我会解决的,这个小晚你不用担心,况且,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小祈跟着我,也是最好的情况了。总不能起诉小祈的那伙亲戚吧?就算胜诉了,也不过就是剥夺他们的监护权,转而交由社区行使,到那时候,小祈说不定会被送到福利院,那可不是什么好事,小晚你也不希望见到吧?” 林晚不过比洛祈大一岁,现在除了林晚不想让洛祈跟着楚歌这件事之外,两人之间并没有什么矛盾,也算是朋友,楚歌叫她小晚,她不过脸稍微红了红,也没说什么。 但楚歌这话虽然同样没有正面回答林晚的问题,却直击林晚最大的弱点,那就是她现在父母出去学术交流,这才能把洛祈暂时接到家里住,等她父母回来,她可没把握说服父母收养洛祈。正如楚歌所说的,她如此喜欢洛祈,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让洛祈去福利院那种地方的。 林晚沉默了。 过了一会,她才又说道:“楚老师现在是在做什么工作的呢?” 语气中已经松动了很多,不像刚才那样针锋相对,当然语气基本没什么变化,还是像刚才一样和气,好奇,带着点对洛祈的担忧。 楚歌知道她已经差不多接受了洛祈跟自己走这件事,之后的问题不过是确认一下自己是否能养得起洛祈,是否能给她幸福。 “哈哈,我哪有什么工作?目前在安海大学物理系读二年级。” “什么?!”林晚大惊,她进来时就看着楚歌实在年轻,但身上的衣服都是名牌,气度也不像是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能有的,下意识的把他的年龄多估计了几岁,现在才知道,他居然才大二。 “你才大二?!那不是才20岁左右?!连工作都没有,你哪里来的胆子说要让小祈跟着你?!” 林晚顾不得风度,她站了起来,几乎拍了桌子,旁边几桌的客人都看向这里,服务员也走了过来,有些为难的道:“这位客人,您……” 林晚重新坐下,深吸口气,说道:“抱歉,我太激动了。” 楚歌在林晚锐利的目光中微笑着,等林晚稍微平静下来才说道:“小晚你大概是怀疑我养不起小祈吧?” 林晚这才想起来,这人还是个富二代来着,不情不愿的哼了一声,“有本事别要你爸的钱再说这话。” 洛祈拉住她的手臂,轻声叫道:“小晚姐姐!” 林晚不说话了。 楚歌收了笑,说道:“我没靠家里。” 他不想在这时候说自己其实在孤儿院长大,他感觉这总有种博取同情的意味。 “前段时间发了笔横财,”楚歌顿了顿,扔了张银行卡在桌子上,正是唐正兴给他的那一张,“这卡里有500万,奢侈品之类的是确实不怎么买得起,但让小祈从现在读到研究生毕业基本没问题。 “你说没靠家里就没靠家里么?”林晚小声嘟囔着,刚才那一下拍案而起几乎引爆了她对于洛祈要被一个富二代包养这事的怨气,不是说收回去就能收回去的。 楚歌没说话,她知道林晚现在已经不会阻止自己带走洛祈,至于自己的事,没必要到处去说,楚大仙人什么时候需要过别人的同情? “小晚姐,哥哥,你们……你们别这样好不好……” 洛祈拉着林晚的手臂,不住的看向两人,不希望他们之间有什么误会。 但洛祈也不知道楚歌的具体情况,她只觉得楚歌不会害自己,跟着他没什么坏处。 这是洛祈天生的直觉,是天生灵体的神异之处之一,会下意识的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下意识的判断周围的人对自己怀有的是善意还是恶意,无论是楚歌还是林晚,相处时给她的感觉都十分舒服,她不想两个人之间出现什么矛盾。 林晚看着洛祈担忧的眼神,心瞬间就软了,仔细想想,也确实是她的错。 她对楚歌道:“抱歉,楚老师,我刚才有点激动,希望您别介意。” 楚歌笑笑,“没关系。” 第23章 忽悠林晚 接下来,楚歌和林晚都开始聊一些跟对方有关的事情,就好像刚认识的朋友一样。 聊天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到了楚歌的家庭,楚歌有些无奈的笑笑,还是说了自己是孤儿这件事。 林晚当时比知道楚歌其实还没毕业的时候还惊讶十倍,惊讶之后眼圈瞬间就红了。 想想洛祈,不过离家出走两天就让自己心疼的不行,不忍心让她收到一丁点伤害,虽然这其中洛祈是个男女通杀的萌妹子占了很大因素。 但楚歌二十年都从没感受过家庭的温暖,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初中毕业之后,就不得不自己赚学费生活费,现在这社会,连大学生找工作都难,何况一个刚毕业的孩子? 楚歌就在这种条件下,成长到了今天这一步,一身名牌,脸上挂着温和的微笑,对自己这个陌生人也报以了谅解和善意,再加上满身名牌,明显的一位成功人士。 这期间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林晚想想都觉得比自己看过最虐心的小说还让人想要流泪,比最励志的鸡汤都更令人感动。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自己刚才居然说他靠的是家里? 林晚觉得,要是换了她自己,当时早就翻脸了。 而楚歌的反应不过是收了脸上的笑意,语气都不曾严厉几分。 林晚宁愿他当时对自己破口大骂,那样自己还能好受一些。 林晚红着眼圈,不停的向楚歌道着歉,楚歌哭笑不得,和声细语的安慰了好一会,她才平复下心情。 然后林晚看着楚歌的目光就总是若有若无的带着些崇拜。 楚歌已经不知道怎么跟她解释了。 之后两人之间的交谈就融洽了许多,互相了解了一些更深入的事情,再加上洛祈在一边补充,时不时的夸林晚厉害,楚歌很快对这个女孩有了一定的了解。 倒是林晚,洛祈一个劲的在楚歌面前夸她,让她觉得很不好意思,红着脸去挠洛祈的痒痒。 楚歌坐在她们两个的对面,看着两个青春美少女不时的笑闹,感觉也是一种享受。 三人从咖啡店出来的时候,已经接近十二点了,楚歌提议请两个女孩去吃饭,洛祈自然没什么意见,毕竟以后一切都随楚歌安排。 但林晚就很羞涩,她毕竟还对楚歌怀有一些愧疚的心里,又哪里好意思去跟人家一起吃饭,还让楚歌请自己。 楚歌和洛祈好说歹说,才让林晚勉强跟两人一起去。 三人是在安海大学附近的家常饭馆吃的,席间楚歌知道了林晚的父母包括林晚本人在内,都在研究能量的转化技术。 楚歌有些惊讶,他之前就听洛祈说林晚是个大学神,但是也没想到她的知识水平超前到这种地步,已经能跟身为大学教授的父母一起研究项目了。 前段时间她设计的发动机,就是她自己的研究成果之一,把发动机燃油燃烧后的内能转化为机械能的过程中产生的损耗,降低了8%左右,从而使性能提升了10%。 当楚歌问到这方面的时候,林晚的眼神瞬间就不一样了,变得自信而神采飞扬,仿佛一位国王坐上了她的王座。 她跟楚歌详细的解释了她的设计思路,虽然其中是满满的术语,但不得不说林晚是个很好的老师,她可以通过各种常见的例子让楚歌这个学渣听懂一半。 楚歌本来在高中阶段也算个学霸,能在勤工俭学的同时考上安海大学这种全国一流高校,但大学之后,就基本上只求毕业了。 整个学期里,上课大部分时候都要为打工赚钱让路,只有期末考试的前两周,才会突击复习一番,保证自己不至于挂科。这样一年下来,楚歌早已变成了一个学渣,高中学的知识全都还给老师了。 楚歌见林晚越说越投入,已经完全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不能自拔,觉得这样的她也很可爱,不禁想要逗她一下。 楚歌问道:“你觉得能量的百分之百转化,杜绝转化过程中的任何浪费,是科技能做到的吗?” 林晚皱了皱眉,连思考一下都不用,直接道:“那怎么可能?” 她知道,如果在能量的转化过程中,能够做到一丝一毫都没有损耗的话,意味着什么。 那就是永动机。 而在以往几十年的科学历程中,永动机早已被证明了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在她看来,楚歌问的这个问题完全没有任何意义,她一瞬间想好了无数例证,只待给楚歌这个学渣扫盲了。 楚歌却没给她机会,他说道:“我信。” 然后他迅速的拿过刚才点菜用的一支铅笔和一张白纸,就开始在白纸上写写画画起来。林晚一愣,看着楚歌一惊一乍的在那里不知道干些什么,一时有些好奇,没有去打断他,而是静静地看着。 不一会楚歌便画完了,他把那张纸给林晚看,林晚却发现自己根本看不懂,上面画的全是一些鬼画符之类的东西,完全看不出任何规律可言。 林晚抬头,“这是什么?看上去好像是……符咒?” 林晚因为之前形成的良好印象,觉得楚歌是个有为青年,没有直接斥责他画的是鬼画符,封建迷信,说话时犹犹豫豫,不知怎么说好。 “这就是所谓的能量的无损转化技术。” 林晚没说话,明显是一脸的不信。 楚歌笑笑,没有解释,拿起来刚才服务员拿来的水壶,里面正好是刚烧的一壶开水,他拿过一个纸杯,倒满一杯水,然后把那水杯放在纸上的一堆符咒中间,然后用手指轻点了点其中某一个符,由于这符阵不过是用普通铅笔画的,纸也是普通的白纸,所以效果并不是很明显。 大约两三分钟之后,那一杯开水已经彻底冷却了下来,变成了一杯常温的水。 楚歌把水杯递给了林晚,让她感受一下。 林晚一接手,顿时觉得奇怪,这一杯水,竟如此短的时间里,就从一杯开水,变成了常温的凉白开。 当然,如果仅仅只是这样,那对林晚来说不过是稍微有点惊奇罢了,她内心里觉得,肯定有科学道理能解释这件事,不会想到是那几个鬼画符的作用。 所以楚歌觉得再加一把火。 “小晚,手机借我用一下。”他微笑着向林晚伸出手,他有些好奇一会林晚见到了超乎她的常识,甚至违背她三观的事情,会是个什么表情。 “啊?”林晚楞了一下,还在想热水突然降温到底是怎么回事,听到楚歌叫她,才反应过来,从包包里拿出一部手机,递给楚歌。 林晚的手机外表十分简洁,并不像其他女孩的手机那样,贴了挂了满满的小饰品。 楚歌点亮手机的屏幕,给林晚看了一眼,说道:“看着,还有42%的电量。” 林晚不明所以,楚歌把手机放在了那符阵上,又用铅笔在符阵上画了一个新的鬼画符,然后手指在那符上一点。 林晚隐约见到那符阵上好似有电光闪烁,但定睛细看,又平平无奇。 大约又过了两三分钟,楚歌拿起手机,还给林晚,说道:“再看看有多少电量?” 林晚点亮屏幕一看,电量竟然已经满了! 她的表情瞬间变的十分复杂,错愕,惊讶,不解,好奇,各种各样的表情混为一气,甚是奇怪。 楚歌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更加灿烂,恶趣味得到满足的楚歌看着陷入对人生的怀疑的女孩,露出了邪恶的笑容。 一旁的洛祈一脸不知所措的看着楚歌和林晚。 给读者的话: 各位读者老爷求点击求收藏求推荐啊~ 第24章 去逛街 “哥哥,小晚姐姐她……怎么了?” 楚歌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哈,她现在大概正陷入对人生的怀疑不可自拔了吧?哈哈哈哈!” 洛祈还是一脸懵懂的表情,但是看到楚歌笑的这么开心,应该不会是坏事吧? 正好这时候,三人点的菜上了,洛祈就一脸幸福的开吃了,不再管楚歌的恶趣味和林晚的茫然状态。 过了好一会,林晚才反应过来,她抬起头来,茫然的看向楚歌,“这……这是怎么回事?” 楚歌笑道:“先吃饭,先吃饭,我们边吃边说。” “嗯……”她应道,明显思维还是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一筷子菜送到了下巴上都没注意到。 洛祈看到一下子就笑了,拿了一张餐巾纸给她擦了擦小巧的下巴上的油花。 “哥哥,别欺负小晚姐姐啦!” 洛祈浅浅笑着,撒娇似的向楚歌说道。 “哈哈哈,好好,小晚,回神啦,你听我说,”楚歌在林晚眼前晃了晃手,见林晚的目光终于聚集在了自己身上,并变得越来越热切之后,才收起了坏笑,继续说,“首先,小晚,你相不相信这世上有一些超自然的力量。” 林晚摇了摇头,然后想了想,又点头,又想了想,说道:“我、我不知道。” 若是在今天之前,林晚肯定斩钉截铁的说不信,但经历了今天这种事,又是做到了这事的楚歌在问她,已经由不得她不信了。 “不管你信不信,我是信的,从小就信。”楚歌继续说道,“从我上初中那会,思考宇宙和人生的时候,就想到,会不会这世间所有的能量从本源上来说都是一样的,并且都能转化成这种本源,也能从本源转化成任意形态的能量。” “我从小就相信这一点,这些年以来,不断的查阅资料,进行假设,计算,研究各国古代神话传说,发现在古代的各种记载里,都有类似这种能量本源的描述出现。比如我国的气,外国的元素等等。” “经过这些年的研究,我把这种能量本源称作万用能量,或者天地灵气之类的玄学称呼,反正都是指的同一种事物,这些鬼画符,”他指了指桌上画满了乱七八糟符号的纸,“就是利用这种能量的途径之一。” 什么查资料,假设,计算,一半是真的一半是编的,楚歌这么说,让林晚下意识的以为这是他从小到大研究的成果,但事实上,这是研究什么的事都是在仙界干的,是倾莲仙子教给楚歌的知识。 “具体的原理一时半会说不清楚,等以后你如果想更多的了解一些,我再给你讲,总之,无论是能量无损转化技术,还是刚才那样的无线充电,其理论都是根植于这个能量本源理论的。” 林晚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这顿饭她吃的一点滋味都感觉不到,全部的心神全都投入到对楚歌所说的这个能量本源理论的思考中去了。 当她回过神来看了看周围的时候,已经到了潮音盛景六号别墅。 身边的洛祈正在兴奋地小声欢呼,“哥哥,这就是你的家啊!好大!看起来好气派!” 楚歌笑笑,毕竟是安海首富唐正兴送的,哪能差的了。 “自己去选一件卧室吧。”楚歌摸了摸洛祈的长发,看着她的笑颜,只觉得自己的选择没错,这样的女孩,本就不该受到任何苦难。 “嗯!”洛祈重重的一点头,就几乎蹦跳着跑了进去,看了看别墅的布局,进了主卧旁边的一间卧室,扑在了柔软的大床上,幸福的打起了滚。 林晚抬头看了看楚歌,自己投入的思考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大概还能想起来一些,自己本来也想来楚歌家里看看,确认一下小祈日后的生活环境,另外还想再问问楚歌关于他的理论设想的事情。 她第一次进一个异性的家里,有点害羞,对楚歌说道:“打扰了。” “没关系,以后想来找小祈的话随时欢迎。这次就当认认门了。” 林晚虽然是个智商超高的学神,但是毕竟也是个小女孩,看到这种豪华的大别墅,自然会有些兴奋,此时不过是强行按捺下来了而已。 当她进了别墅,楚歌回头关门之后,就有些忍不住了,径直冲到洛祈选的房间,同样扑在了床上,不一会,房间里就传出两个女孩清脆的笑声。 过了一会,两个女孩闹够了之后,从房间里出来,都有些不好意思,感觉自己的形象已经完全毁了。 楚歌微笑着看着两个女孩,“小祈,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你看看你平时的生活用品都差些什么,下午我们出去大采购去。” “诶?”洛祈和林晚都有些惊讶,随后便欢呼了起来,毕竟是女孩子,对于逛街这种事就有着天生的喜好,哪怕不买,也会兴致勃勃的逛上好久,何况楚歌说要去大采购,那岂不是很多想买的东西都可以买? 洛祈昨天见到楚歌的时候,他还是一身民工装,今天见到却已经一身名牌,开上了保时捷,住上了别墅,明显一副有钱人的样子。何况这两天洛祈和楚歌在一起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他是真的不把钱当钱。 楚大仙人这钱来的太容易,而且他可以预计,以后的钱也会来的很容易,所以对于他来说,那句装逼的话,钱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数字而已,就成了他真实的想法。 因为这一点,洛祈在让楚歌帮她买东西的时候,心理负担小了一些,至于还记在心里的那一部分,她已经打算用任何她能做到的事来偿还了。 “反正,哥哥并不是讨厌的人。” 女孩心里这样想着。 给读者的话: 本书一天两更,各位读者老爷觉得还行点个收藏吧~求点击求收藏求推荐 第25章 林晚的好奇 两个女孩在别墅里四处玩了一会,林晚又在之前接受了楚歌那套理论的很大冲击,早已有些累了,此时也差不多到了午睡时间,两个女孩躺在床上,不一会便进入了梦乡,甚至连衣服都没换。 洛祈穿的还是安海师大附中的校服,因为睡相不老实,此刻短裙凌乱不堪,几乎遮不住什么,包裹在黑色长袜之中的玉腿,此刻踢开了被子,暴露在空气中。 林晚到是很老实,衣着也是比较常见的半袖七分裤。 楚歌笑了笑,进房间给洛祈盖好被子,就关上房间门走了出去,虽然可能不一会,刚改好的被子就又被洛祈踢开,但是楚歌也不能总进人家女孩的房间,也就没办法了。 楚歌回到自己的房间,准备开始闭目修炼。 虽然楚歌对提升修为并没有什么十分迫切的需求,重新飞升那种事不是急就能急的来的,但他此时并没什么事可做,没事做的时候就修炼,已经成了楚歌在仙界千年养成的本能反应。 但楚歌此刻身在地球,想想还是有些不对吧? 毕竟自己没穿越的时候,也是有些爱好的,如果以后开学见到同学朋友之后,一没事就开始睡觉,他们肯定会觉得奇怪啊! 楚歌仔细想了想,自己以前都有些什么爱好,平时都在做些什么。 想来想去,大概除了去打工,也就是玩游戏了。 其实对楚歌来说,玩游戏也可以算是打工的一部分,因为贫穷的楚歌玩游戏从来不氪金,相反还经常将游戏里各种玩法获得的道具材料出售,赚到游戏币之后,再把游戏币通过交易平台卖给那些氪金的玩家,这样虽然他每天在线时间不长,一个星期下来,也有百多块的收入,至少能赚出来个伙食费。 也正因为如此,楚歌玩游戏无论获得什么东西,也不会用来提升自己的角色,除非是角色实在很弱,达不到某些活动的要求,导致楚歌不能参加这个活动来获取道具卖钱,他才会提升一下自己的角色。 说起来,楚歌玩游戏大部分都是室友带的,楚歌的寝室四个人,本来只有两个人喜欢玩游戏,但是在这两个人不断的安利之下,另外两个人也很快沦陷,导致楚歌寝室的平均分在全学院排在倒数,要不是这样,楚歌即使平时有各种兼职,学习成绩也不会只是能基本保证不挂科的情况。 想到这里,楚歌打开电脑,开始下载之前玩的网游,别墅区的网速很快,十几个g的游戏,也不到半个小时就下载完成了。 楚歌设置了下载完成之后自动安装,就躺倒床上开始修炼。 炼神法的修炼并不需要什么特别的姿势,因为它不像一般功法那样,需要摆五心向天式引天地灵气入体,练气境的楚歌也不需要通过动功、外功之类的方法来炼精化气,所以一般来说,楚歌修炼的时候都是躺着的,看起来跟睡觉差不多。 过了一会,楚歌将发散的元神感应收回,因为他感觉到两个女孩睡醒了。 楚歌修炼的时候自然不会换衣服,所以起来之后不过简单整理一下发型就出了卧室。 练气境的修士,已经可以控制身体的新陈代谢,所以起床之后是否洗漱都是一样的,身体永远保持干净,不会被污垢沾染。 而所谓的无垢之体,只有仙人的冰肌玉骨才能做到,蜕凡境修持完成之后,修士的身体虽然不会被通常意义上的污垢沾染,但是却无法避免吞吐灵气的同时,或是呼吸的时候,将外界与灵气混杂在一起的污垢落在体内。所以修士才需要时时洗涤自己的肉身,把杂质排出体外。 这也就是所谓的,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本来无一物,莫使惹尘埃的由来。 所以六祖慧能与其师兄神秀的机锋,其实辩的是不同的事,神秀所说的,是指的关于法力境界的修持,而慧能所说的,其实是心境方面的修持,换句话说,便是先修性还是先修命的问题。两人之间不能说谁对谁错,只是当时的五祖更欣赏慧能的说法罢了。 无论如何,修行都是要性命双修,无论那一部分有缺失,都是修士整体的修持有缺,难窥大道。 洛祈和林晚醒来之后,洗漱了一下,发现楚歌已经在客厅等着她们了。 两个女孩在沙发上坐下,闲聊着一些平时班里的事情,但是眼睛都在时不时的看着楚歌,目光里充满了希冀。 楚歌一笑:“别看我了,说了带你们去买东西,我是个诚信的人,走吧!” 两个女孩顿时欢呼起来,显然她们之前只是假装不在意,但又不好意思直接说而已。 楚歌待两个女孩收拾好自己之后,就带着她们出了门,到地下室里取车。 林晚看到车库的三辆车之后,又是一惊。 她平时因为研究过一些汽车发动机的事情,所以虽然是女孩子,也对汽车方面有一些了解。 楚歌地下室里有唐正兴送的三辆车,保时捷卡宴,玛莎拉蒂总裁,路虎揽胜,看上去都是顶配,价位均在300w上下,三辆车加在一起要小一千万。 “楚哥,这三辆车都是你的么?” 之前楚歌跟她说过自己的名字,开玩笑似的说反正自己也没比她大多少,叫楚歌或者楚哥都可以,反正听起来都一样。 林晚实在好奇,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人,怎么会这么有钱,又是别墅又是豪车的,而且还完全没有架子,看上去气质自然恬淡,涵养很好,所以有此一问。 楚歌道:“嗯,算是吧,别人送的。” “送的?是谁啊?是很好的朋友吧?” 林晚一点也没觉得对刚认识的人就这么追根究底的问,是比较唐突的一件事。 经历了中午吃饭时的那件事之后,她对楚歌的态度发生了一些莫名的转变,一开始刚见到的时候,还能有理有据据理力争,甚至跟楚歌拍了桌子,在洛祈面前也是一个姐姐一样的角色,看上去比洛祈成熟很多。 但是现在,林晚在楚歌面前,似乎变成了天真烂漫的少女,甚至比洛祈还要活泼一些,展现出了她完全不同于以往的另一面,洛祈对此也有点惊讶,因为这样的林晚与她平时认识的班长大人完全不同,形成了一种反差萌。 楚歌没有在意林晚的小小冒犯,笑着答道:“算是朋友吧,你应该也听说过这个人,唐正兴。我前段时间帮了他一个大忙,为了感谢我,就把这套别墅送我了,车也是。” 楚歌没有直说,是救命之恩。 林晚这时也意识到了追根问底不太好,虽然还是很好奇,但是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继续问下去的欲望,看着楚歌打开了保时捷的车门,就跟洛祈一起上了后座。 在车上,洛祈也忍不住好奇,问了楚歌唐正兴到底是为什么送了他这么贵重的东西。 楚歌想了想,也就跟她们大概讲了讲自己救唐正兴一命的事,只不过关于法阵的部分,是用之前说的那套能量本源的理论衍生出来的成果解释的。 具体说完之后,楚歌发现林晚看他的眼神已经近乎于崇拜了,不禁无奈的笑了笑,自己似乎无形装了一个逼。 给读者的话: 读者老爷们求点击求收藏求推荐啊~ 第26章 前女友 三人要去的地方是凯达广场,一座综合性商场,基本上要买的东西,手机、衣物、床头饰品之类的这里都有卖。 两个女孩明显以前常来这里,或者说林晚是常来的,待楚歌停好车,带二人进了商场之后,林晚就有点小兴奋,拉着洛祈一路直奔三楼的女装区,然后回头一看楚歌,有点不好意思,似乎觉得自己失态了。 楚歌摇头笑笑:“不用管我,自己去逛吧,我就是来结账和拎包的。” 两个女孩一家店一家店的逛了起来,楚歌一般都坐在门口等着她们。 偶尔洛祈会很羞涩的穿着试穿的衣服,被林晚推到楚歌面前,询问楚歌好不好看,每次楚歌说好看的时候,就会红着脸蛋,露出羞涩而欣喜的笑意。 楚歌看着两个女孩,无论是洛祈还是林晚都十分出色,林晚比洛祈稍微高一点,大概有一米六七左右,是天生的衣服架子,不管穿什么都好看,但洛祈不同,她的身子很纤细,有些宽大的衣服穿起来会显得有点奇怪,只有纯色的修身裙子,或者比较能突显她身材的衣服才最合适。 两个女孩在试衣间里进进出出,试穿了很多衣服,楚歌看着好看的,都会让导购员包起来,看两个女孩喜欢的,也都让导购员包了起来,导购员妹子看他的眼神都变得热切了起来,好像在看一个暴发户肥羊一样。 其实说起来,楚歌确实是个暴发户,只不过不是一般的暴发户。 一夜暴富的人通常状态有两种,一种就是藏着掖着,生怕别人知道的那种,而另一种则是到处宣扬,到处撒钱享受,生怕别人不知道的那种。 而楚歌却不属于这两种中的任何一种,他虽然一夜暴富,有了很多钱,但是一点也不在意别人知不知道,也不在意自己有没有这么多钱,在他看来,五百万和五十万的基本没有区别,反正都够他花一段时间的。 但现在,楚歌并不是自己一个人,而是有了洛祈需要照顾,还需要引她入门,这就和他自己一个人生活不太一样。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他还是很感谢唐正兴给自己提供了这么好的条件的。 楚歌坐在女装店这么想着的时候,突然听到似乎有人叫他。 “楚歌?你怎么在这?” 楚歌抬头一看,是一个很娇小的妹子,身高只有一米五五左右,但身材比例却很好,圆脸,眼波流转,透着一些媚意,在楚歌的眼里,也是八分以上了。 女孩的身边还有个男生,身高比楚歌稍矮,一身名牌休闲装,带着看起来就很名贵的手表。 楚歌认识她,她是楚歌的高中同学,叫徐艺铭。 楚歌跟她之间还有点故事。 高一的时候,两人坐过同桌,徐艺铭很擅长与人交往,尤其是男生,加上人很漂亮,留着及腰的长发,微微泛着点茶色,与她朝夕相处的楚歌很顺理成章的喜欢上了这个女孩。 但楚歌那时候很自卑,没敢对她表白,后来两个人的座位就被调开了,但再怎么调座位也是同一个班的同学,楚歌每天上课下课,只要一有空就看着她,这份感情在他心里发酵,丝毫没有变淡,三年下来,竟越来越喜欢徐艺铭,并且终于在高三第二学期,大家都在备战高考的时候,向她表白了。 楚歌也知道,徐艺铭这两年半,交往过的男朋友几乎要上两位数,而且在女生中的风评也不是很好,但他还是表白了。 出乎意料的,徐艺铭轻易的就答应了楚歌,她依旧眼波流转,就那么带着一丝笑意,说“好啊”。 但是好景不长,两个人的恋人关系只持续了不到两个月。 楚歌问她为什么分手时,她说累了,不想再交男朋友了。 楚歌也很天真的信了。 但毕业的时候,同学聚会的桌上,她却亲昵的依偎着另一个男生,甚至还喝了交杯酒。 楚歌跟她交往的时候,别说拥抱,连手都没拉过。 后来,楚歌没再问过她关于这方面的事,同学聚会后,两人的联系也基本算是断了,却没想到今天会在这种情况下遇到。 楚歌带着微笑,站起来抬手招呼道:“徐艺铭,好久不见。” 如果是穿越前的楚歌,恐怕在这种情况下看到这样的两个人,还会有些失态,心里有些波动。 但在仙界呆了一千年的楚歌,见到这一幕,心中只有平静,带着点故人重逢的感慨。 谢晓彤看着阳光帅气的楚歌,感觉他变了好多,变的成熟而自信,很有男人味。 当然,最重要的变化,还是从前的一身民工装变成了与她身边的男生一样的一身名牌。 她上下打量了楚歌一遍,脸上的笑意越发甜美,旁边的男生问她:“小铭,这位是?” 谢晓彤顿了顿,回头冲那男生笑笑:“高中同学。” 然后她又转过来,对楚歌说道:“楚歌,你换手机了么?这段时间想找你却总也找不到啊。” “嗯,开学的时候换了学校里的卡,搞活动有优惠。” 谢晓彤笑笑,这的确符合在她印象里的楚歌会做的事,以前的楚歌,需要买什么东西的时候,第一反应都是价格是否便宜。 “手机给我一下。” 徐艺铭冲楚歌伸出了白生生的小手,楚歌自然知道她要干嘛,无非是看自己现在阔了,发展个备胎之类的。 虽然如此,作为以前的同学,要个联系方式,楚歌也没什么拒绝的必要。 楚歌把手机递给了她,她看到是最新一代的苹果的时候眼睛又往楚歌身上瞄了一眼,她拿着手机,自顾自的拨出一个号码,又拿出自己的手机,看着收到来电了就挂掉,就把手机还给了楚歌。 “来陪女朋友买衣服的?” 徐艺铭问到,她见楚歌坐在女装区门口,手里还拎着大包小包,明显不是自己一个人来的。 楚歌想了想,还是实话实说,“不是吧,算是我妹妹。” 徐艺铭冲他一笑,在她心里,别说现在楚歌没有女朋友,就算有了,想让他喜欢上自己,也就是勾勾手指的事情。 她对自己的容貌和手段都十分自信,但她没想到的是,楚歌已经是个一千岁以上的老怪物了,不再是当年那个单纯的小男生。 况且,楚歌最近身边的女孩都是洛祈林晚这种的,只说容貌,她也属于被完全碾压的一方。 ———————— 各位读者老爷,新人新书求支持啊~求点击求收藏求推荐~ 有空留一条书评就更好啦~ 读者老爷们的支持是小弟写作的最大动力 后面的情节会越来越精彩的~ 第27章 教洛祈修炼 徐艺铭和楚歌互换了联系方式之后,就跟她身边的男生一起离开了,看样子那应该是她现在的男朋友,她还不至于在现任男朋友的面前,跟另一个男生谈笑风生。 过了一会,洛祈和林晚换完了衣服,从试衣间里出来了。 楚歌对两人说道:“时间差不多了,买这么多衣服也拿不下,要不我们先去把衣服放在车里然后再回来买别的?” “哎呀,楚哥你怎么买了这多衣服啊!” 林晚完全没想到楚歌会买这么多衣服,楚歌叫服务员包起来的时候,两个女孩基本都去试衣间里试下一件了。只有换了衣服来楚歌面前的时候,才看到似乎他身边的袋子多了一些。 但她们只顾着试穿,哪里会仔细看到底有多少衣服,所以并没想到会有这么多。 “哈哈,毕竟现在有钱了,暴发户一波,我看着觉得好看的就都买了。” 两个女孩都有点不好意思,毕竟这些衣服都是比较有名的牌子,都买下来也很是要不少钱的。 楚歌安慰了一下两个女孩,表示了一下自己完全不在意。 衣服袋子多的楚歌都拿不下,不得不让两个女孩子拎了一些袋子,当然他身上挂的还是最多的。 三人把买下来的衣服都放到了保时捷的后备箱,又回到了商场,两个女孩刚才只顾着试穿,一时忘记了时间,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左右了,楚歌要快点买完剩下的一些要买的东西。 楚歌再回到商场里之后,直接奔着苹果专卖店就去了,虽然他不是个果粉,对电子产品的牌子也没什么研究,但苹果毕竟名声在外,于是手机平板手表直接一套买下来,在店里简单调试一下,直接刷卡付款走人。 接下来,三人便又回了潮音盛景,顺便在专门去路过了一个综合市场,买了些食材。 毕竟据林晚所说,洛祈的厨艺很好,洛祈也有点跃跃欲试的样子,她心里也很想给楚歌做一顿饭来吃。 楚歌自然欣然同意,毕竟是妹子主动要给自己做饭吃。 三人五点多回到了潮音盛景,为了晚餐忙活到了将近七点,洛祈十分用心的准备了六个菜,至于说只有三个人,却准备了六个菜,有楚歌在,自然不会有吃不了的事情发生。 洛祈做菜的水平确实不错,这是楚大仙人的评价。 能让他这种在仙界吃过无数山珍海味,龙肝凤髓的人说出这样一个评价,洛祈的厨艺可以说甚至达到了人间的巅峰。 这就是世界赠与洛祈的福利,所谓钟天地之灵秀,自然不只是先天灵体这样的资质可以匹配的上的。 洛祈从小到大,无论学什么都特别的快,而且很容易就达到了精通的境界,之所以在绘画上的成就更高,只是因为她本人更喜欢绘画。 所以洛祈这些年来,学过的所有技艺,都可以称得上是大师境界,只是她学这些只是因为自己喜欢,而不是博取名利,所以并没参加过什么比赛,自然也就没多少人知道。 三人吃完饭,天色已经黑了下来,林晚也是时候该回家了。 但她却犹犹豫豫,有些不舍。 楚歌笑道:“舍不得小祈的话,今天留下来跟她一起住吧?” 林晚听到,脸上明显有些期待,洛祈也劝道:“是啊小晚姐姐,留下来住一晚吧?” 林晚想了想,还是遗憾的摇了摇头,“明天我爸爸妈妈就要回来了,今天不能不回去啦!” 楚歌道:“没关系,这里你也认识了,以后想找小祈玩随时欢迎你来。” 又向洛祈说道:“小祈,我去送小晚回家,你自己在家里呆一会怎么样?” 没想到洛祈一听楚歌这么说,竟跑过来紧紧抱着楚歌的手臂,可怜兮兮的瞪着眼睛,就那么看着楚歌,仿佛在说,“别丢下我!”一样。 楚歌见状笑了笑,他也没想到洛祈会这么依赖自己。 实际在洛祈的心里,今天在一起吃饭买东西,又亲手下厨给楚歌做饭,她已经对楚歌报以了百分之百的信任,同时由于之前被那些混账亲戚伤的太深,又十分的不安,不想让自己稍微片刻离开楚歌。 “好吧,那就一起去,把小晚送回家我们再回来。” “嗯!”洛祈重重的点了点头,却仍然抱着楚歌的手臂没松开,直到林晚看了他们两个一眼,叫道:“小祈……”她才红着脸松开楚歌的手臂。 把林晚送回家之后,楚歌和洛祈便又回到了别墅。 回来的路上开始,洛祈就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一副羞涩不已的样子。车里一片黑暗之中,脸上的红晕也不太明显了,但是楚歌明显感觉到,这个女孩害羞了。 一开始楚歌还在试着跟她找点话说,她基本都只是用细细的鼻音回答,声音小的楚歌甚至都听不清楚。 后来楚歌也就不再跟洛祈搭话,这样一来,洛祈的羞涩反倒没那么厉害了,慢慢的,在黑暗的环境中她渐渐放下了心中的紧张。 到潮音盛景的别墅时,她就基本已经恢复了正常。 楚歌原本决定进团便引洛祈入门,踏上仙道,但白天发生了很多事,直到现在才有时间。 他说道:“小祈,你在路上怎么那么害羞?在想什么?” 洛祈听了这话,脸又红了,只是摇头,却不说话。 楚歌笑笑,便不再问,他又说道:“你还记得我之前说要教你画画的时候,给你画的那幅画么?” 洛祈眼睛一亮,说到她最擅长也最喜欢的绘画,她顿时就不那么害羞了,“当然记得,那幅画还在我的箱子里呢!哥哥真是太厉害了,居然能做到画龙点睛这种传说中的事情。” 楚歌摸摸洛祈的长发,说道:“说实话,其实单从绘画技巧上来说,我并不比你强多少,之所以我能做到那些在你看来匪夷所思的事,是因为我是个练气境的修士。” “修士?”洛祈问道。 这个词她几乎没怎么听过,看着坐在自己旁边的楚歌,眸中满是困惑。 “嗯,小祈,你相信这世上有神仙存在吗?”楚歌没有直接解释,而是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神仙?那不是传说中的……”她说到这里,顿了顿,因为她突然想到,之前说道楚歌的画龙点睛的时候,她也认为是传说中的事,要不是楚歌就在她的眼前做到了,她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的。 “看来你也想到了,画龙点睛那一手,确实不是凡人的手段。” “难道……哥哥是神仙?” 给读者的话: 求点击求收藏求推荐~ 第28章 洛祈的天赋 “哈哈,那倒还不是,小祈你平时看过网络小说什么的么?” 洛祈皱了下眉,想了想,“没有呢,但是听班里的男生们说过,哥哥是想说修真这类的事么?” “恩,既然听说过,那就可以把我现在所处的状态理解成修真者了,虽然实际的叫法是修仙者,但是也差不太多。” 洛祈皱了皱眉,如果说画龙点睛还是她心中的传说级的绘画境界的话,这修真之事,她就有些不信了。 楚歌见状笑笑,他结了个印,用了个简单的小法术。 洛祈突然感觉到一股清风环绕着自己,但却说不清楚是向哪个方向吹拂的风,仿佛这风在自己身边环绕,从全身各处吹向她自己。 慢慢的,这股清风似乎聚集在了洛祈身下、背后,开始把它们原本环绕着洛祈的力量聚集起来,给洛祈施加一个向上的力量。 洛祈发现自己飞了起来。 她感到自己全身上下都包裹着一股清风,还保持着倚在沙发上的姿势,但是身下却没有任何物体,清风托着她的身体,感觉柔软舒适,丝毫不比倚在沙发上差。 洛祈试着做了几个动作,她挥了挥手,动了动腿,调整了一下身体的姿势,变成直立这漂浮在半空之中,睁大眼睛看着仍然坐在沙发上的楚歌。 她甚至不敢说话,生怕自己的呼吸扰乱了托着她的这股气流,只是用眼中的疑问向楚歌表达自己的意思。 楚歌笑着道:“一个小法术而已。”然后又做了几个手势,那股清风缓缓地又把洛祈放回了沙发上。 其实以楚歌的修为,完全不用手势就能操纵这个小法术,之所以做出操作法术的样子,不过是给洛祈看的而已。 落下来的洛祈终于松了口气,迫不及待的问道:“哥哥,这就是法术么?你真的是那个……修仙者?” “嗯,你白天不是也见到我给小晚展示的那种符阵?还有帮唐正兴的那个忙,也是跟这类的事情有关。不然唐董那样的人,什么世面没见过,哪会随便给一个普通人又送别墅又送豪车,还给五百万的?” “所以,哥哥说要教我的……其实是修炼?之前的画龙点睛,也是法术的效果?” 洛祈说道这里,有点小失望,但更多的还是兴奋,毕竟长生不老成仙了道几乎是人类几千年来不变的梦想,少女洛祈当然也不例外。 “恩,没错。”楚歌答道,然后又问,“小祈,你这些年来是不是感觉自己其实是个天才,无论是绘画还是厨艺,学什么都很快上手,很快精通?” “这个……其实也没有啦,我学的东西还都太浅了,还有更高深的境界我没有达到呢,嘿嘿……” 洛祈脸红了,假模假样的谦虚了一下,说到最后却又忍不住笑出声来,因为她就是这么认为的。 从小到大无论学什么都那么快,无论别人说多难的事情她都觉得很容易,洛祈的内心其实是很骄傲的,现在之所以这么依赖楚歌,是因为楚歌一开始就用画龙点睛的那一手折服了她,后来又在她的心中留下了一个近乎无所不能的印象,就连在她眼里成熟冷静的小晚姐姐,都对楚歌很崇拜,楚歌又对她很好,这让洛祈把楚歌当成了她唯一的依靠,甚至一刻都不愿意与他分开。 楚歌笑道:“不用谦虚,这是你的天赋,你本来就是天才。” 洛祈心里很高兴,笑容越发灿烂。 楚歌继续说道:“你的天赋是天地赐予的,换句比较中二一点的话说,你就是世界之子,放在故事是注定要拯救世界的主角。而你之前这十几年里表现出来的天赋,都不过是你真正天赋的一小部分而已。” 洛祈很惊讶,楚歌上一句话只不过是普通的夸奖,所以洛祈有些害羞,又有些开心,而下一句话简直就是把洛祈夸到了天上,让她有些不知所措,甚至有些听不懂。 洛祈迷茫的看着楚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楚歌笑笑,“换句话说,你真正的天赋在于修炼。” “哥哥是怎么知道的?我没有修炼过啊?” “你的体质。”楚歌道,“你是不是从小就发现,自己无论怎么疯怎么玩怎么淘气,哪怕衣服上全是灰,身上也很干净,十二岁以后,甚至身上还会有些香气。” 洛祈一愣,楚歌说的确实是实话,但这些事只有她自己知道,有体香这种事,甚至连她的父母都不知道,可是那时候她以为自己是仙女啊! 楚歌一笑,身体洁净,体香之类的都是应有之意,像洛祈这样,天地所钟天生灵体,作为一个女孩的一切美好特质都能在她身上找到。 洛祈决定不再纠结楚歌是怎么知道自己有体香这种私密的事情,她问道:“所以,我在修炼方面也会是天才?” 洛祈不懂修炼,但她觉得,既然楚歌说她会是天才,那应该就是了。 “嗯,如果你不是天才,那这世上就没有天才了。” “那我大概要什么时候才能做到像哥哥那样,画龙点睛呢?” “哈哈,画龙点睛这种事,其实以你的绘画技巧,已经足够了。但这事毕竟不是普通的绘画,而是要沟通天地,领悟画道的。” 洛祈有些迷茫,在她看来,她自从小学毕业以后的画,都是在领悟画道啊! 楚歌道:“哎,要是你生在一千多年前,天地灵气还非常充裕的时候,凭你的画技想要画龙点睛其实是比较容易的。但是现在的天地,灵气枯竭,仙道不复,靠某种技巧达到悟道的层次,已经不可能了,现在的道,或者说法则,只会对法力产生反应,你要是没有法力,凡夫俗子,哪怕你在绘画上的造诣比现在再高一倍,也不能画龙点睛,落笔生花。” 洛祈听得似懂非懂,“这么说,画龙点睛在现在是很难的事情了?” “说难也不算难,想我之前那样,以你的画技,只要有法力就能做到。” 接下来楚歌给洛祈详细的介绍了一下,修仙的前三个境界,蜕凡境,练气境和金丹境,还有她的先天灵体究竟是怎么回事。 “所以,只要我开始修炼一段时间,攒下一点法力之后,就能做到那天的画龙点睛了?” 洛祈有些雀跃。 她是先天灵体,直接练气境起步,所以她想使点小法术还是很容易的,加上出神入化的绘画境界,楚歌那天的画龙点睛,看起来很厉害,但是当洛祈大概知道了一些修仙的知识之后,就知道那对于自己来说很简单。 这也给了她对于修炼的极大热情,至少在目前来说是的。但是相信对于洛祈来说,画成创世的境界甚至不是她的终点。 给读者的话: 读者老爷们多多支持啊~期待书评~ 第29章 洛祈的依赖 于是,洛祈便正式开始修炼,修的自然是炼神法,在地球这种环境下,可以说炼神法就是最好的修仙之法,只有它能直指仙道,而不会受限于地球的灵气环境。 炼神法的入门很难,但对于洛祈来说,就显得很简单了,甚至都不用楚歌如何引导,只需要把修炼之法教给她,分神口诀教给她,她就可以自己做到分神,进入入定状态,从思维中提取法力。 在洛祈修炼的时候,她身边始终环绕着的灵气似乎终于找到了宣泄的口子一般,蜂拥入她的体内,形成了第一缕法力,之后,洛祈在楚歌的指导下,用这一丝法力,上行至心窍,借着思绪中的能量,再下行至丹田,每搬运一遍,法力就壮大一些。 如此,便已经算是一位练气境的修士了,只不过还不会任何法术,不能跟楚歌这种重修的练气境相比。 一般来说,炼神法的修持是情绪越强烈的时候,修炼效果越好,越能提炼出更多的法力,而修炼过程中,法力每次搬运,都会强化思维的力量,强化各种情绪。这就导致初学者会有一些问题出现,比如结束修炼之后无法控制自己汹涌的情绪,做出一些什么过激情况下的举动,为了防止这一点,楚歌是在洛祈的卧室,陪着洛祈直到她今晚的修持结束的。 洛祈毕竟刚刚开始踏上仙道,自然不能像楚歌一般,整夜的修炼,以修炼来代替睡觉,而且第二天还精神奕奕,丝毫看不出是熬夜的人。 洛祈无论身体还是心里,对于睡眠都已经形成了惯性的需求,虽然她整夜修炼而不睡觉,实际上并不影响她第二天的精力,也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损害,但是心理上却无法适应不睡觉的情况,如果洛祈真的整夜修炼,第二天绝对会摊在床上不想动只想睡觉,一时半会却又睡不着。 考虑到洛祈遭遇了家庭大变,就修炼炼神法这种需要情绪澎湃的功法,做出过激举动的可能性十分大,楚歌这段时间会一直陪伴她每天的修炼,直到完成修持进入梦乡。 洛祈的第一次修炼持续了三个小时,当她从入定醒来之后,第一眼就看到楚歌在自己身边。 楚歌注视着洛祈,她醒来时眼里充满了悲伤,迷茫,担忧,与思念,但是当她看到楚歌之后,所有的负面情绪全都一扫而空,她凝视着楚歌,眼里是满满的眷恋与依赖。 她躺在床上,长发散开在雪白的床单上,甜甜的笑着向着楚歌伸出双手,用娇娇软软的声音道:“哥哥抱抱。” 洛祈求抱抱的时候,哪有男人能拒绝得了? 反正楚歌不会拒绝。 他知道,这女孩的心里现在只剩下对之前痛苦的悲伤与害怕,和对自己的眷恋与依赖,被炼神法的修炼方法激发出来之后,这两种情绪尤为强烈,盖过了她的诸多杂念。 所以说修炼炼神法的人,大多都是至情至性之人,这门功法的修士,修为越高,情绪就越强烈。楚歌也一样,不过他已经修了一千年,早已经学会了什么叫喜怒不形于色,他对任何事都不在意的出尘表象之下,隐藏的是澎湃炽烈的情感。 百沸之水,止于冰下。 洛祈真的很善良,即使她的那些亲戚那样对待她,给予了她那样的打击与痛苦,过分到让楚歌心里都燃着怒火的程度,她仍然不曾恨那些人,对于从前的不幸,她的心里只有少女的软弱,只有迷茫与悲伤,却不曾有愤怒,不曾有恨。 楚歌自忖,要是易地而处,自己绝不可能像洛祈一样,他会让那些人付出代价。 而如今,这样善良美丽的女孩,正在全心的依赖自己,双手伸向自己求抱抱。 楚歌笑了,笑的很温柔,他坐在床边,俯下身,一手穿过洛祈颈后,另一手穿过她的腋下,轻轻的抱着她,让洛祈坐了起来。 洛祈的身子很轻,也很软,好像一片羽毛,她被楚歌抱了起来,脸埋在楚歌的锁骨处,细细的呼吸喷在楚歌的脖子上,让他感觉到有些痒。 她双手环过楚歌的背后,紧紧地抱着他,自己胸前的柔嫩紧贴着楚歌的身体,却毫不在意。 楚歌抱着洛祈,只觉得她的身体全不着力,软软的靠在自己身上,楚歌知道这是因为她心中对自己强烈的依赖,导致她不想使任何力气,她相信自己会抱着她,而不会松手让她摔倒。 他轻轻抚摸洛祈的长发,洛祈发质很好,入手柔软顺滑,她身上清淡的香气,带着处子的气息包裹住楚歌,让他很是受用,楚歌知道这就是洛祈的体香。 此刻贴在楚歌身上的少女根本不知道她的魅力有多大,或者说根本没去想这回事,她对楚歌报以绝对的信任,她相信楚歌不会做任何伤害自己的事情。 楚歌自然知道洛祈的想法,洛祈天地所钟,面对他人时会有一种直觉,感觉到这人对自己是否怀有恶意,而楚歌就是让她的直觉感到绝无恶意的人。 他不会辜负少女的信任,楚歌的心里只有对这女孩的怜惜与爱护,却全无绮念。 两人就这么抱了好一会,洛祈才从炼神法修炼的余韵之中回过神来,但她却不愿意离开楚歌的怀抱,炼神法的余韵虽然会对洛祈的心情有一定的影响,但却并不是让她迷失心智,余韵消失的过程是缓缓褪去的,在这期间她的所有想法,行为,都一直会记得,直到修炼彻底完成之后。 换句话说,洛祈此刻的行为全是出于她的本意,只是平时羞涩让她不会直接做出这样的举动,而此刻,炼神法激发的情绪,已经压过了她的羞涩,所以才会这样肆无忌惮的向楚歌撒娇。 但洛祈毕竟是个女孩子,这么倚在楚歌的怀里,还是很害羞的。 楚歌感觉到洛祈的变化,主动松开了洛祈,洛祈虽然不舍,但还是顺势坐好。 “小祈,这就是炼神法的修持,你第一次修炼便成功入门,已经可以算是练气境一层了,感觉如何?” “似乎……也没什特别不同的感觉,就是感觉到这里好像有一些气,有些凉凉的,很舒服。” “嗯,那便是你今天修炼的成果了,炼神法的法力没有特别之处,但是却有一个十分好用的属性,我叫它如意。就是说这种法力可以随着你的心意变成任何样子,现在是夏天,你屋子里的空调给的温度也不算很凉快,大概你之前感觉有些热,所以这些法力就会呈现出凉的属性,来让你感到凉快,如果是寒冬腊月,你出门感觉到冷,法力运转全身就会起到取暖的作用。” 实际上被楚歌命名为如意的这种特性当然不止这么简单,炼神法的法力本身确实没有属性,但它也可以拥有任何属性,甚至可以同时拥有多种不同的属性,却由于本质上都是炼神法的法力而不会互相冲突。 简单来说,最方便也是最实用的一点就是,用炼神法的法力可以御使任何类型的法术。 第30章 买电脑 仙界的仙法无数,从功法本身的特性来说,在某些方面超过炼神法的自然有一些,但唯独只有炼神法对楚歌来说是最强的,不仅是因为楚歌回到地球之后需要在末法时代修炼,更因为楚歌作用天庭图书馆的馆藏,仙界现存的法术,几乎就没有他不会的,只有炼神法的法力,才能有效的发挥楚歌脑海里浩如烟海的知识的作用。 当然讲这些对洛祈来说还太早,她当前的主要任务还是努力提升修为,等到该修法术的时候,楚歌自然会给她准备好。 洛祈笑着道:“修仙还有这样的好处?那岂不是冬暖夏凉,可以穿反季节的衣服也不会冷?” “哈哈,你想的话当然可以,只要做好准备接受别人的目光洗礼。” 两人开了两句玩笑,楚歌看时间已经挺晚了,就让洛祈睡觉,洛祈柔柔的应了一声,就直接躺下,钻进了被子里,只把眼睛露在外面看着楚歌。 楚歌笑,摸摸洛祈的头就出了她的卧室,回到自己的卧室中开始自己今天的修持。 一夜无话。 第二天楚歌起来之后,已经九点了。 他是可以整夜修炼的人,什么时候起来完全由自己决定,之所以这个时候起来,是因为他感觉到洛祈已经起床做好早餐,准备来叫自己了。 洛祈敲了敲门,探头进来东张西望,轻声叫道,“哥哥?” 却发现楚歌已经起床在洗漱了。 楚歌已经练气期,身体自净,本来不用洗漱也可以的,而且他在仙界也习惯了不洗漱,但他毕竟要考虑到凡世的人们的想法,在洛祈面前整天不洗漱终究不好。 楚歌叼着牙刷,满嘴泡沫的回道:“哎,小祈,马上就好!” 然后洛祈便脸蛋微红的出去了。 虽然她叫着楚歌哥哥,但是两人毕竟不是兄妹,就这样同居,自己还给他做饭,让洛祈感觉到两人的关系有点不太一般。 当楚歌洗漱完出来的时候,洛祈已经平复好了心情,看不到刚才的羞涩了。 吃完早饭之后,楚歌问道:“小祈,你平时放假在家里的时候,都干嘛呀?” 洛祈现在的修为,不过初入练气期而已,不宜整天修炼。 所谓欲速则不达,要是一味地苦修,不舍昼夜,无论什么功法,都是会修出问题的。 何况是炼神法这样一部奇功? 以洛祈现在的情况,如果整天整夜的都在修炼神法,虽然修为会提升的很快,但对她的心境来说,却不是什么好事。 先天灵体本来就是天地所钟,一旦踏上仙路,简直是平步青云一日千里,而洛祈之前不过是一个凡人女孩,如果她的修为很快的提升到练气七八层甚至练气十层,心境修为绝对跟不上,虽然在练气期可能问题比较小,但是一旦到了结丹的关口,问题就会爆发,如果就这么一路修上去,洛祈第一次结丹稳稳的要失败。 更何况炼神法的修持,与其他功法不同,需要修行者情绪强烈,而且越修越强,洛祈却不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是一定会出问题的。 所以为今之计,只有控制洛祈每日的修行时间,放缓她的修为增长速度,每天只有晚上修炼几个小时,其他的时候该干嘛干嘛。 洛祈有点不好意思,想了想说道:“嗯……平时在家的时候,比较喜欢玩游戏……” “诶?”楚歌有些惊讶,没想到洛祈这样一位这么漂亮的文艺少女,平时在家的时候居然喜欢玩游戏。 玩游戏好啊,楚歌马上又笑了,“玩的什么游戏?” 洛祈看楚歌只是惊讶一下,就问了别的问题,也就不怎么尴尬,看来楚歌并不反对自己玩游戏。 想想也是,哥哥这个年纪的男生,本来就是喜欢玩游戏的时候,平时有个漂亮的女孩陪着一起玩,应该会很开心的吧? 洛祈本来是有自己常玩的游戏的,是目前市面上的一款很火的射击类游戏,但她没打算说出来,她打算跟楚歌一起玩。 “嗯……什么都玩一点吧?玩的都不久,也没什么大号呢。” “那跟我一起玩吧!” 洛祈一笑,果然不出她所料,即使是哥哥这样的人,说道游戏的时候也不像之前那么成熟,好像从一个出凡的修士,一个成功的成熟男性变成了一个不务正业的孩子一样。 这样的楚歌,让洛祈感到更加真实,毕竟她平日里接触的人,每一个有楚歌这样的特质,无欲无求,顺其自然。 导致她几乎以为认识楚歌,并跟他同居是一场梦一样,有些不真实。 而现在这样的楚歌,让洛祈感觉到两人间仙凡之别一般的距离感一下子消失不见,好像真的是她的哥哥一样。 洛祈对跟楚歌一起玩游戏这件事,自然不会有什么反对,这本来就是她的希望,她微笑道:“好啊,哥哥平时玩什么呢?” 楚歌穿越之前的时候在玩的游戏是一款国产网游,是在室友的推荐下玩的。 国产网游近些年已经快要成为粗制滥造、坑钱等等词语的同义词了,但是楚歌接触的游戏本来就少,也分辨不出什么好什么坏,他玩了这么一年的游戏,也大概知道了有些游戏在玩家中的口碑很好,甚至会有些玩家为了那个游戏去疯狂的攻击其他游戏以及其他游戏的玩家。 楚歌以前非常讨厌这些人,好像他们玩口碑好的游戏就高人一等一样,有一种神奇的优越感。 在楚歌看来,现在国内的网游,玩什么都差不多,基本都是氪金变强,满级之后就是无尽的刷日常,区别就在于职业设定是否有逼格,画面好不好之类的,他之所以一直在现在的游戏里玩了下去,不过是因为朋友们都在玩而已,如果哪天他的室友们决定换个游戏,楚歌也会跟着他们一起换。 至于楚歌现在在玩的网游,虽然口碑一般,但是由于是巨无霸企鹅公司开发运营的,宣传方面十分给力,所以借了企鹅的东风,玩家还是很多的。 游戏楚歌前天已经下载好了,用的就是他的卧室里的高端电脑。 而洛祈那边,昨天在苹果专卖店里买了手机平板等等一套设备,但偏偏没有卖电脑,所以现在别墅里其实是只有一台电脑的。 楚歌直接就觉得带洛祈去电脑城买电脑,一切阻止妹子陪他玩游戏的事情都必须消失! 给读者的话: 求点击求收藏求推荐啊~ 第31章 跟洛祈一起玩游戏 在楚歌大肆挥洒软妹币的情况下,买电脑的过程十分迅速,两人还能回家吃个午饭。 上午去电脑城,楚歌再次发挥了暴发户作风,买东西根本不讲价,直接就跟配电脑的小哥说要最好的配置,可拼接屏幕,机械键盘,游戏鼠标,从主机显示器到外设直接打包,总价将近三万,除此之外还买了两台价格近万的游戏本,方便以后上学带着或者小祈在卧室里玩游戏。 这么大的客户,店里甚至直接派了专人专车,运到潮音盛景负责安装和调试机器。 总之,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在现代社会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在软妹币的刺激之下,店家和来装机的工作人员是真的把楚歌当做了上帝一样服务,让楚歌更加感受到金钱的力量。 所以楚歌已经在思考下一步的赚钱计划了,按自己现在这大手大脚的花法,五百万花完的那一天不会太晚。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装好机器的工作人员离开之后,楚歌直接把安装好的游戏文件直接用移动硬盘复制到了洛祈的电脑上。 楚歌现在是个有钱人了,游戏的玩法自然不会跟以前一样,以前他是个苦逼的搬砖工,现在他要变成一个氪金的老板了。 俗话说得好,用钱创造快乐,不氪金怎么变强? 楚歌之前搬砖的时候,别的不多,就是号多,每个职业的满级号他都有,他选了一个法师类职业的角色作为自己的大号,登录游戏开始疯狂氪金。 楚歌现在终于能体会到以前玩游戏那些氪金氪了几十上百万的土豪的感觉了,因为他此时就是这样的一个状态。整个中午,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氪了多少钱了,保守估计也是十万以上,这大概是他这几天花的最大的一笔钱。 楚歌的氪金行为直到洛祈叫他吃饭才停下来一会,两人吃了顿饭之后,楚歌坐在电脑前开始继续氪金,并且让洛祈挑一个职业玩,开始给她的号氪金。 从十二点开始,楚歌所在的服务器慢慢的全是楚歌和洛祈两个人的刷屏公告,不是制造出了什么顶级装备,就是强化到多少多少,或者镶嵌了什么什么宝石。 在疯狂氪金的攻势之下,到下午三点左右的时候,楚歌和洛祈的角色纷纷在本服务器榜上有名,全服都知道突然出现了两个土豪空降到了这个服务器。 与此同时,楚歌和洛祈的私聊频道都已经被刷爆了,好友申请也叮叮咚咚响个不停。 “大哥求带!” “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哥哥加个好友吧,带带人家嘛!” “人美声甜不粘人,哥哥不加个好友吗?” “兄弟来我们公会吧,天天激情,指挥给力,妹子多多!” 这是楚歌的。 “妹子加我好友,带你去打副本!” “妹子来认识一下啊,带你去看风景!” “妹子来我们队伍吧,天天给你唱歌陪你聊天带你超神!” 这是洛祈的。 楚歌的角色是男的,而洛祈那边的角色本来也是男号,但是洛祈上游戏之后楚歌第一件事就是给她的号上充钱改名变性,同时自己也改了一个跟洛祈类似的名字,好像情侣名一样,当时洛祈还害羞了一下。 这样看到两个人疯狂在系统公告上刷屏的玩家们点两个人的名字看一下资料就都知道应该确实是一个汉子一个妹子。 楚歌氪金变强的过程中一直没有管那些密语和好友邀请,直到两个人的号都成型了,这才在系统设置里关掉接受密语和接受陌生人好友邀请的选项。 在这些密语和私聊消息中,有一条引起了楚歌的注意。 月华明:“我靠!小哥你中彩票了?!” 这人是楚歌的室友,真名叫岳华明,当初安利楚歌玩游戏的主力之一,是个富二代,家境很好,每天无所事事,也课不上,也不追女孩,每天就是玩游戏,而且经常氪金,他也是寝室四个人里游戏玩的最好,角色最强的人。 四面楚歌:“哈哈,差不多吧!这事你来了学校再跟你细说,反正现在有钱了,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我了!” 楚歌玩游戏时用的网名一直都是四面楚歌,不同的号的区别就是符号有些不一样而已。 月华明:“可以啊你小子!氪了多少了?还有那个星罗棋布是怎么回事?” 四面楚歌:“是妹子啊,而且长得超美,哈哈哈!” 岳华明发了个色的表情,“你这是要走上人生巅峰啊?这么快就要迎娶白富美了?” 星罗棋布就是洛祈的网名,两个人改名的时候特意使用了一样的符号,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是一起玩的。 洛祈的台式电脑在楚歌的房间,和他自己的放在了一起。两人用台式电脑玩游戏的时候时刻处于线下连坐状态,此时洛祈探头看着楚歌的屏幕,看他氪完金之后跟人聊了起来,有些好奇的仔细看了看,身子几乎要贴到楚歌身上,正好有看到了岳华明发的消息,她感觉自己脸蛋有点发烫。 楚歌一笑,转眼看了看洛祈,笑道:“怎么样,小祈,我是不是要迎娶白富美了?” 洛祈脸色更红了,坐回了自己的椅子上,不再看楚歌的屏幕,“我才不是白富美呢!” 楚歌哈哈一笑,没在继续调戏洛祈,又打了几个字发出去。 四面楚歌:“别瞎说,是我妹妹。” 月华明:“你可拉倒吧,你还有妹妹?是妹、妹吧?” 他在妹妹两个字中间加了一个符号,感觉瞬间就暧昧了起来。 四面楚歌:“滚滚滚,有事说事,别在这搞事情!” 月华明:“没啥事,就看你突然间这么叼,氪了这么多金,有点惊讶。” 四面楚歌:“行吧,我先去屠杀一波,晚上等那两个上了我开语音咱们搞事情去。” 月华明:“去你的吧。” 楚歌关了私聊窗口,开始教洛祈这个游戏怎么玩。 讲解了一遍技能,带她打了几个小副本,又换不同职业的号插了几次旗之后她基本就学会怎么玩了。 洛祈确实学什么都快,她的天赋使然,不过要是修仙界有人知道她把天赋用在这种地方,恐怕杀了楚歌的心思都有,简直是暴殄天物。 在楚歌看来,只要是洛祈喜欢做的事情,都不算是不务正业,毕竟她不适合苦修式的生活,像洛祈这种天才,属于领悟形选手,那种一朝悟道,立地成仙的那种,所以玩玩游戏,调节一下心情,也是修行的一种啊! 给读者的话: 昨天就码好了但是没网发不出来,这两天更新会在今天补上~会保持一天两更的~ 第32章 楚歌的室友 接下来的时间,两人开始双排打战场,真正的开始一场屠杀。 楚歌和洛祈的角色都是全服前十的那种,进了战场打pvp的时候,对面的任何人都被无情的碾压,楚歌玩的职业本来就是版本强势职业,角色越强大,强势的就越明显,顶级的法师类角色甚至可以两个技能秒掉相同水平的其他职业。 而洛祈所玩的职业是个万金油,能输出能加血,能增强队友能控制敌人,这个职业有一个技能非常重要,可以让目标4.5秒内受到的一切伤害转化为治疗,这也是楚歌今天能打的这么爽的关键所在。 其实楚歌本来玩游戏的技术一般,根本没有洛祈好,即使是现在,虽然仗着练气期的修为,反应速度,预判,都远超常人,但意识还是之前那个楚歌的意识,空有超强的操作,但却根本不想着跟队友配合,一个下午的双排,都是洛祈在配合楚歌。 一开始的时候,楚歌偶尔还可能死一次,因为楚歌和洛祈的意识出奇的一致,楚歌的职业作为法师,有闪现有冰箱,有的时候楚歌的冰箱和洛祈的无敌会重复使用,导致浪费一个保命技能,而下次楚歌再要浪死的时候,就没救了。 打了几次之后,洛祈就知道了楚歌打战场的节奏,之后再也没有无敌技能重复使用的情况发生,每次洛祈都是在楚歌无敌技能cd的时候,给他套上了无敌。 楚歌本人就在疯狂的秒人,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当到了下午六点,楚歌说该吃饭了的时候,两人已经在所有服务器出名了。 因为这个游戏的战场是跨服战场,所以各个服务器的人都有可能跟楚歌和洛祈匹配上,而两人双排又太强,碾过一切,导致现在所有服务器的人都知道,有一个特别飘逸也别浪的法师和他超神的绑定辅助在双排。 “好了,吃饭去!大号法师好爽!” 整个下午就在双杀三杀四杀五杀超神的系统提示音中度过的楚歌又打完一场战场后,表示神清气爽。 洛祈笑着看着楚歌,笑容很温柔,又有些无奈,“可是哥哥拉着我玩游戏,现在去做完饭的话已经晚了啊。” “是吗?那我们点外卖吧!” 楚歌迅速作出决定,他之前打最后一次战场之前,就意识到时间有点晚了,那时候就已经想好了怎么吃饭。 洛祈笑着同意了,她也看出来楚歌早就做好了这个打算。 楚歌打电话订了披萨,然后开始拉着洛祈继续打战场,两个人好像一对真正的死宅兄妹一样,在电脑前坐了一整个下午。 两人又玩了一会,吃了外卖的披萨之后,楚歌的室友已经都上线了。 楚歌跟他们约好了晚上开语音,开了语音软件之后发现他们都已经在了。 楚歌的三个室友来自天南海北,燕京的富二代岳华明,中原的小个子齐睿,东北大汉张向荣。 其实说齐睿是小个子,也不见得,他身高有一米七四,但寝室其他三个人,分别是一米八的楚歌,一米八五的张向荣和一米七八的岳华明,相比之下齐睿的身高确实不高。 “呦,小哥来了!” “小哥这个脱团狗,一来就带着一股恋爱的酸臭味!” 室友们集体对楚歌在家里养了妹子的行为表示不齿。 楚歌道:“哎,别乱说,人家妹子脸皮薄,逗逗我也就得了,别逗人家。” 却是根本不解释自己跟洛祈的关系。 这种情况下,反正自己跟洛祈已经被他们先入为主的认为是有一些亲密关系,就算现在不是情侣,迟早也是的那种,一是不好解释,二是解释了反而让两人之间有点尴尬。 如果解释了,说洛祈其实跟自己不是情侣关系,给洛祈的感觉可能就会变成楚歌看不上她。 虽然洛祈是个很聪明也很温柔体贴的女孩,很大概率不会这么想,但是不解释对两人也没什么损失,毕竟洛祈对被人调笑也没什么反对的意思,这看在楚歌眼里,让他觉得如果自己真的去追洛祈,也有门。 张向荣道:“得了得了,都消停点!”然后又转头带着一股子怪味的对楚歌说道:“小哥,让弟妹说句话啊!” 楚歌摇摇头,有点无奈,他是带着耳机的,所以室友们说的话洛祈都没听到,但是看楚歌的反应,她大概也猜出来对面说了点什么,微微有点害羞。 楚歌道:“小祈,来打个招呼吧。” 洛祈以前玩游戏的时候基本不用语音软件,因为她玩的大部分是竞技游戏,跟路人打的话,只靠她自己的技术就可以杀翻全场,不怎么需要跟队友配合交流,现在虽然玩了楚歌在玩的网游,刚才也只需要跟楚歌交流而已,所以她还没下载语音软件,也没注册账号,现在只能用楚歌的麦来说几句话。 楚歌把耳机摘下来递给洛祈,她却没带上,只是对着麦小声地说了一句,“大家好,我叫洛祈,洛水的洛,祈祷的祈,是楚歌的妹妹。”然后就把耳机还给了楚歌。 楚歌戴上耳机之后,发现频道里已经炸了,乱哄哄吵成一片。 “啊声音好软!” “小哥你哪拐来的这么萌的妹子!” “还是兄妹y,可以啊!” “没看出来啊小哥你还有这爱好!” 楚歌很无奈,“别吵别吵,跟你们说了别乱开玩笑,小祈都不敢戴耳机听你们说啥了,辣耳朵!” 张向荣道:“哈哈哈,好好好弟妹害羞了,不说这些了,说正事。” 齐睿也想起来,今天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对啊小哥,听说你今天疯狂氪金氪了十几万?现在排行榜上那个四面楚歌是你的号吧?” 张向荣又问道:“听明子说,你中彩票了?那也不能这么挥霍吧?你说你以前没钱的时候还看不出来,一有钱简直浪的飞起,不像你性格啊?” 张向荣是寝室四个人里年纪最大的,上学晚,比楚歌等三人都大一岁,一直比较成熟,考虑的事情也比较多,他觉得楚歌乍富之后就开始大肆挥霍钱财,是一个很不好的行为,这样下去,即使他现在再有钱,也不过是个坐吃山空的结果,何况他现在还有了女朋友。 张向荣对洛祈的印象也不是很好,在他的眼里,楚歌之前的一整年都不认识这个洛祈,而现在一有了钱,她就突然出现,让楚歌花了十几万给她弄了这么一个号,而且两人迅速同居,刚才她打招呼的时候用的就是楚歌的麦,听声音娇娇怯怯,很能勾起男性的保护欲望,据说长相也很漂亮。 这样一来,洛祈很容易就被张向荣想成了一个拜金女,图谋楚歌的钱财,勾引楚歌,甚至楚歌这次的败家行为,他心里都怀疑是洛祈的锅。 但是楚歌明显很喜欢洛祈,顾及他的感受,张向荣没有直接说出来,而是打算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单独跟楚歌说。 岳华明没说话,但他看到楚歌氪金的时候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在楚歌来语音频道之前,三个室友就讨论了一下,得出的结论跟张向荣心里想的差不多,都觉得洛祈不是什么好人。 楚歌没想到三个室友会有这样的心理活动,他自仙界归来,虽然还能记得当初的自己是怎样的一个人,但是哪里会可以的去模仿当年的那个自己,自然也不会想到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 在如今的楚歌看来,他觉得有钱比较方便,就去找个土豪忽悠他挣钱,他很喜欢洛祈,想引她入道,就把她接来跟自己一起住,教她炼神法,他想玩一个当年就很想玩的大号,就疯狂氪金来把自己的号养成大号,这都是出于他的本心,所谓随心所欲,就是说现在的楚歌,他当然不会认为自己这样做有些什么不妥。 但张向荣的话,他还是听明白了。 “老大,你放心吧,这个假期过去之后,我就不是以前那个我了,我能有第一个五百万,自然就能有第二个,这件事等你们来了我当面跟你们说。” 张向荣年纪大,而且成熟,所以室友们叫他的时候都叫老大,但是其他三人却并没有按年纪来排出老二老三老四,原因是年纪排在第二的岳华明坚决反对。 所以他们各有各的外号或者简称,岳华明就叫明子,这是张向荣最开始叫的,岳华明也没有表示反对,叫着叫着大家就习惯了。 齐睿就直接叫齐睿,因为其他三人都觉得齐睿这名字起的好,叫起来莫名的顺嘴。 而楚歌,大家叫他小哥,因为他这个名字,直接叫总有种被占便宜的感觉,小楚显得生分,小歌显得好像个女孩,当时纠结了好久,才决定叫小哥,就这样还因为读音一样,引起了几次笑话。 既然楚歌都这么说了,其他三人虽然还是觉得楚歌现在状态很不对,但也没再说什么,五个人组了队,开始玩游戏打副本,决定有事开学再说。 给读者的话: 求点击求收藏求推荐各种求啊~ 第33章 唐正兴遇袭 五人一起玩的时候,洛祈再没有语音软件就不方便了,楚歌让她下载了一个,她弄好之后就也戴上了耳机,冲楚歌笑笑。 耳机的隔音效果很好,所以楚歌和洛祈即使人就挨在一起,也要通过耳麦来交流,这让洛祈感到很有意思。 接下来的日子里,楚歌和洛祈就进入了每天只是玩游戏,修炼的规律生活。 期间洛祈是不是的兴之所至,会画几幅画,画里的情景平淡如水,却透着清新的暖意,笔触一如既往的华丽精致,却与她之前画那幅腾龙图的时候有了很大的区别。 之前的洛祈,画中甚至看不出她自己的风格,虽然技巧都是一样的,但那腾龙图若不是有楚歌的点睛一笔,只不过勉强能算是一幅拙作而已,匠气十足,无一点灵气。 这大概是因为洛祈这段日子过的很开心,很幸福,与那时的迷茫悲伤不同,所以她的画的风格自然也变了。 两人每日里除了修炼就只是吃玩睡,时间很快的就过去了七天。 这七天里,楚歌已经在练气三层的道路上走过了一半,而洛祈在练气一层的修持也将近圆满,水到渠成的进入练气二层,也就是这两天的事情。 这七天里,洛祈那所谓的亲戚一家,从来没有找来过,甚至可以说连寻找洛祈这样的事情,他们都没有做过,不过既然他们已经达到了侵占财产的目的,恐怕他们心里巴不得甩开洛祈这个累赘。 楚歌一直都想不明白,到底是怎样的人,才能这么狠心,来伤害洛祈这样的女孩。 要知道洛祈天地所钟,容貌几乎完美,性格文静温软,可以说与陌生人相处的时候都带着天生+5的好感度,而她的亲戚居然能做出这样令人不齿的事情来,楚歌真的很好奇,洛祈这二叔一家,到底是怎样的奇人。 不过,既然那家人没有来找麻烦,楚歌也不好去主动找人家的事,毕竟洛祈都没有对这件事表示出什么要让那家人吃点苦头的意思。 洛祈如此善良,以至于甚至以德报怨,楚歌虽然不赞成这种态度,但这是洛祈的本性。修仙界不是什么良善之地,但洛祈既然是他楚大仙人的弟子,他就不希望洛祈会因为什么别的事情,而改变自己的本心。 这天晚上,楚歌和洛祈平静而规律的同居生活终于被打破了。 唐正兴的保镖,殷哲又来到了潮音盛景。 晚上九点多,殷哲按了楚歌家的门铃,说唐正兴今天下午开发布会的时候,又遇到袭击了,请楚歌去医院见唐正兴。 “医院?” 楚歌有点奇怪,按理说唐正兴有自己炼制的血玉链,无论是现代枪械的狙击,还是法术方面的攻击,都不会让他受伤,怎么会进医院? 殷哲道:“唐董没什么大碍,但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总不能跟没事人一样,继续正常活动,进医院不过是掩人耳目,楚先生的法器又救了唐董一命,唐董还说要好好感谢您。” 楚歌这才明白,刚才他还在想,难道法器出了什么问题,或者唐正兴的对头用了什么更激烈的手段,或者请了修为更高的人。 “说说唐董那边是什么情况。” “嗯,事情是这样的。”因为唐正兴并没有受伤,只是要请楚歌去商量对策,所以殷哲也就不怎么着急,准备给楚歌介绍起唐正兴遇到袭击的具体情况。 “唐董这次遇袭明显是对方密谋策划的,楚先生的法器上其中一颗血玉已经碎裂了。” 楚歌打断道:“哦?能让法器碎一块玉,这可不是一般强度的攻击能做到的。” 殷哲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没错,对方双管齐下,既用了现代热武器,同时派人暗中施法,两次攻击下,法器支撑不住,才会碎裂一颗血玉。” “哈,人家倒是谨慎。” 楚歌略带嘲讽的一笑。 “楚先生上次曾对唐董说,要是再次发生这类的事,可以来找您,所以唐董便派我过来请楚先生一晤,您看这事……” 殷哲说到这,停顿了一会,等着楚歌接话。 楚歌道:“阿哲兄弟放心,我既然应下了这件事,后面的事情交给我就好。” “好好,有劳楚先生了,那我们现在动身?” 楚歌道:“稍等,我还有些私事。” 殷哲来访的时候,洛祈并没有出现在他的面前,而是自己躲在房间里。 楚歌回到自己的房间,看到洛祈正在坐在电脑桌前眼巴巴的看着房门,看到楚歌进来,才展颜一笑。 他有些无奈,今天出去是要搞定邪派修士的事情的,从内心来说是不想带着洛祈一起去的,毕竟自己要去杀人,而且有些场面可能不适合让洛祈看到,但见洛祈现在这个样子,明显是一副绝不离开自己的样子。 楚歌试探着问道:“小祈,我有点事要出去,你乖乖在家等着我回来好不好?” 洛祈只是收了笑,盯着楚歌,然后跑到楚歌身边,拉着他衣服的一角,继续用大眼睛盯着他,并且渐渐地眼里有水雾弥漫。 “好吧好吧,真是怕了你了,带你一起去!” 洛祈听了这话,才又笑了起来,说道:“哥哥别想丢下我!” 殷哲见楚歌进了主卧一会,就拉着一个看起来才高中的女孩出来,不知道他什么意思。 开始殷哲还以为这是楚歌的师妹之类的,但是仔细看看,又不太像。 虽然这少女长得很漂亮,但是身材纤细,气质柔弱,似乎没什么战斗力,不像是楚歌的师妹的样子,想想楚歌要去做的事情,带着这么个女孩好像不太合适。 他问道:“楚先生,这位是?” 楚歌道:“是我徒弟,好不容易有个机会,带她去见见世面。” 洛祈听了这话,心里有些不安,觉得自己缠着楚歌要一起去好像做错了。 楚歌说自己是他的徒弟,要带自己去见见世面,这明显是跟修炼的事情有关,虽然洛祈本人不看修真类小说,但毕竟现在网络小说这么普及,即使没看过也会听说过,她大概也知道,这些修士之间的关系,可不会有什么和平共处。 而且从这个看起来很精悍的男人的语气表情,明显楚歌要去做一件比较重要的事,不太适合带着自己,但是自己却撒娇硬要楚歌带着自己,洛祈感觉自己好像给楚歌添麻烦了。 第34章 配合调查? 洛祈想了想,在自己孤单的一个人在家和给哥哥添麻烦之间犹豫了一下,才小声道:“哥哥,要不我就在家里等你回来吧,刚才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 楚歌一愣,随即就大概明白了洛祈的想法,是怕自己出去与人争斗,带着她束手束脚遇到危险。 楚歌笑笑,摸了摸洛祈的头发:“没关系,小祈,让你见识一下这些事也好,我们一起去吧。” 虽然楚歌说没事,但是洛祈还是有些担忧,“可是……” “我说没关系就没关系啦,对我有点信心啊小祈。” 楚歌又揉了揉洛祈的头发,揉得有些凌乱,但是洛祈轻轻晃了晃小脑袋,看起来就又是很柔顺的样子了。 洛祈的心里其实也比较好奇,真正的修仙界是什么样子的,她自从修炼开始,见到的修仙者就只有楚歌一人,如今能见到别的修仙者,还是与楚歌直接可能会有些冲突的人,楚歌又自信满满,洛祈自然也想去看看。 殷哲见楚歌执意要带着洛祈一起去,也就不再说什么,毕竟楚歌才是专家,而他殷哲只不过是一个跑腿的小弟。 三人到了唐正兴所在的医院之后,一路进了特护病房,这特护病房宽敞明亮,还摆着看起来很有意境的盆栽,三人进去的时候,唐正兴衣冠整齐,正坐在沙发上。 唐正兴也对洛祈的存在表示了惊讶,楚歌没怎么解释,只说这是自己的徒弟,带着见见世面。 唐正兴见楚歌这么自信,甚至带徒弟出来当作历练,自然也很高兴,毕竟他对楚歌的能力还是很信任的,楚歌送他的法器也确实挡住了邪派修士的法术和狙击,既然他随手炼制的法器都有这种功效,他本人更没道理护不住身边的洛祈。 在唐正兴和李慕道看来,血玉链就是楚歌随手所作,虽然事实上也差不多,但是地球上却绝对没有人掌握楚歌这样的炼器技术。 在这些外行的眼中,楚歌不过是用材料随便施法,最多刻画几个符文,一件法器就制成了,与那些所谓上师开光的法器,炼制过程动辄十天半月,还得上师不吃不喝的打坐开光相比,可不就是随手炼制。 因此,他们觉得随手就能炼制出如此强大的法器的楚歌,修为一定深不可测,是一位真正的高人。 而殷哲虽然觉得楚歌和洛祈的师徒关系似乎有点不一般,但他此时并不在唐正兴的病房里,况且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楚歌自己的私事而已,殷哲认为没什么必要汇报个唐正兴。 楚歌跳过了关于洛祈的事,坐在了唐正兴的对面,问道:“唐董,详细说说那天你遇到袭击的具体情况吧。” “嗯,阿哲应该已经向楚先生介绍了大致的情况了,对方同时使用了狙击和法术,两次攻击打碎了楚先生制作的法器上的一块血玉。” “但是这里还有一些别的情况,就是当狙击的子弹打到我的身上的时候,在场的很多人都看见了我身上有一层青光闪烁,然后我便毫发无伤。” “事实上,狙击和法术之间是有一定间隔的,当时我正在汉唐大厦的会场里开发布会,狙击的那人从一千二百米之外的一栋大楼上开的枪,打碎了会场的玻璃,根据警方的现场勘查,子弹的轨迹是应该击中我的头部的,而事实上却没有对我造成任何伤害,有人认为是那道青光的作用。” “在狙击发生后,会场就发生了混乱,那用法术攻击我的人,应该就是接着这次混乱,对我使出了法术,此时那层青光还没散去,法术直接被青光挡住,但那层青光也同时破碎,似乎有玻璃破碎的声音,但当时没几个人注意到。” 唐正兴详细的介绍了一下当时的情况,楚歌似乎已经看到了当时发生的事情,他松了一口气,看来不是一次精密的配合。一开始楚歌听殷哲说又有狙击又有法术的,还以为是凡世的杀手与修士配合无间,算准了子弹飞行的时间和法术生效的时间,使子弹和法术同时击中唐正兴,但现在看来不是这样。 于是楚歌又问道:“那人用的是什么样的法术?唐董看到了吗?” 唐正兴皱了皱眉,仔细回忆了一下,说道:“好像是……一道红光?” “红光?”这种表现形式的法术,可以说浩如烟海,从最初阶的血箭,到仙法大日玄气,劫火之剑,血墨杀等等,都可以说是一道红光。 只从这个信息,根本无法判断是什么样子的法术,看来还是要从血玉链上残留的气息来入手。 “唐董,还请把血玉链拿给我看一眼。” 唐正兴从手腕上解下了血玉链,递给了楚歌。 楚歌接过血玉链,仔细感受了一下,便已经大概明白对方大概是个什么样的修士了。 血玉链上缠绕着一股子晦暗的气息,与上次楚歌从唐正兴身上逼出来的法力气息如出一辙,施法的修士显然就是当时使用邪法的那个人。 从血玉链上残留的信息来看,施法者的修为大概在练气四五层左右,修的是献祭生魂,纳幽冥之气类的功法,这类功法前期进度飞快,但隐患很大,如果不是天赋异禀,根本不可能修成正果,而现在,此人纯以修为来说,比楚歌稍高。 但楚大仙人毕竟是从仙界归来的,所修之法,所学之术,都不是地球上的末法修士可比的,比如现在,楚歌已经默默施法,从被击碎的血玉上残留的气息,找到了那个施法者的所在,而他却一点也没有察觉到自己已经被另一个修士锁定了。 如果楚歌愿意,甚至能就凭借留在血玉上的这一抹气息,隔空锁定他,用钉头七箭书之类的邪法直接杀死他,但楚歌并不想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手段不光明,而是楚歌还要通过这个人,来了解一下当前修炼界的现状。 研究了一下血玉上的气息之后,楚歌就告别了唐正兴,带着洛祈,去解决这个邪派修士的问题。 但是当楚歌走出医院之后,发现有人想要先解决他的问题。 一个穿着ol制服的年轻女性径直向楚歌走来,楚歌有些莫名其妙的看着她,以楚歌的脸色,明显能看出这位女性就是冲着自己来的,但是楚歌却对她完全没有印象。 她看起来大概二十三四岁,中长发扎成一束马尾,瓜子脸,是个美人,身高一米七,在女性里算是比较高挑的了,至少楚歌身边的洛祈高出一大截。 要知道无论是楚歌从仙界归来之后的记忆,还是未穿越之前的记忆,他都能完完整整的记起每一个细节,所以既然他对这位女性没有印象,就是真的不认识她。 楚歌看她直冲着自己来,索性直接站在原地等她过来,看她要干点什么。 那位白领打扮的女性走到楚歌面前,直接向楚歌出示了警官证,二级警司,以她的年纪来说但楚歌根本不认识。 这位女警说道:“我叫冷静,是此次唐董遇袭案专案组的成员,希望你配合我们的调查。” 楚歌一愣,没想到是这么一回事,他四处看了看,似乎只有这位女警官一个人来向自己询问线索,他记得以前看电视剧的时候,警察即使询问线索,也大多是两个人或者几个人一起行动的,而这位冷警官却是自己单独行动,让他觉得有些奇怪。 楚歌奇怪的道:“哦?要我配合调查?” 冷静说道:“没错,据我们了解,楚先生可能知道一些唐董遇袭事件的内幕。” 楚歌笑笑,无所谓的道:“好吧,我可以配合你们的调查,只要我说的话你们相信。” 给读者的话: 求点击求收藏求推荐啊~ 第35章 讨厌的警察 冷静皱了皱眉,她感觉楚歌在敷衍她。 警察们侦查线索的时候确实很少有单独行动的情况,而冷静之所以自己一个人来找楚歌配合调查,是因为这是她的自作主张。 唐正兴已经向警方表示了不合作的态度,警方自然也不会来他这里触霉头,毕竟唐正兴是有这个资格不鸟警察的。 他年轻的时候做过很多事,有些事导致他直到现在,都对警察没什么好感。 所以警察自然不会再尝试通过接触唐正兴身边的人,来获得本案的线索,但冷静不知道这其中的门门道道,或者说她知道,但她不愿意去管,她只知道,通过唐正兴这边的线索,最容易破案。 今天殷哲去潮音盛景六号接楚歌,警方不可能不知道,而警方能知道的,冷静都能知道。 接下来楚歌被接到了唐正兴所在的医院,还跟唐正兴在特护病房中密谈了好一会,这其中要说没有关于这次的案子的事,冷静一百个不信。 虽然楚歌还带了一个女孩,但这不妨碍冷静来调查取证。掌握了楚歌知道的线索,正好把他这个普通民众和他带的这个女孩安排到警方的保护之下,还能安全一些。 冷静认为这次的案件性质非常恶劣,犯罪分子穷凶极恶,竟然在新闻发布会的现场发动袭击,还是前后两次,虽然现在还没人知道第二次袭击究竟是怎么回事,但冷静只知道另一件事,这是一次恐怖袭击。 每次想到这里,她的心中就难以平静,怒火时刻在灼烧着她的内心,让她几乎迫不及待把这伙恐怖分子绳之以法。 冷静的家世不一般,要不然,她也不会在现在这个年纪当上二级警司。 然而她的家庭却并不幸福,父亲整天忙于公务,甚至因此害了她的母亲,在暴动中不幸遇害。 这件事让冷静和她的父亲之间产生了巨大的矛盾,离开了父亲管辖的西南军区,跑到了华夏东部的安海省当一个警察,但是直到此时,她冷静中尉的档案仍然保留在西南军区。 这也是她能在安海市警局混的风生水起的原因之一。 然而此时的楚歌在她看来,完全就是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让她觉得楚歌这个人简直不知好歹,一个普通市民,参与到这种恶性事件中来,还带着一个这么精致的女孩,想找死也不是这么找的。 楚歌的资料她自然可以轻松查到,除了不知道他和唐正兴之间是什么关系之外,无论怎么看,都只不过是个普通市民而已。 “楚先生,我希望你慎重考虑你的言行,你现在的处境十分危险,你根本不知道你正在参与进一个什么样的事件之中,为了你的生命安全,我建议你与我们警方紧密配合,警方会保证你的安全的。” 冷静想起了母亲的事,心情不好,语气很冲,本来是公式化的说辞,竟然带了点威胁的味道。 殷哲向前一步,皱眉说道:“你怎么说话呢?你上级没告诉你我们这边不用你们警察管吗?” “好了,阿哲,这位警官小姐毕竟也是为了我的安全着想。” 楚歌阻止了殷哲,平静的说道。 “冷警官,不知道你想找我了解些什么情况呢?” 冷静四周看了看,此时已经是夜里九点多,但医院门口还是不时有人来往。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楚先生借一步说话?” 见楚歌愿意配合,而且自己刚才态度确实不好,这不是她本来的意思,所以语气也缓和了下来。 “楚先生,这……”殷哲有些犹豫,他跟着楚歌是要给他开车的,带他去找那个邪派修士解决问题的,不想横生什么枝节。 “没关系,我有分寸,不会耽误事的。” 见楚歌这么说,殷哲也不好说什么,虽然不明白楚歌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说因为这女警长得漂亮,看看他身边的洛祈就觉得这根本不可能,但他毕竟与楚歌不是同一层次的人,无法改变他的决定。 于是三人跟着冷静到了附近的咖啡店。 就坐后,冷静道:“楚先生,很高兴你能配合我的调查,警方会记住你的贡献。” 楚歌听了觉得很奇怪,总有一种她在说“人民会永远记住你的,你永远活在我们的心里”的感觉。 他心里笑笑,你们的确会永远记住我,但我可不是活在你们的心里。 楚歌道:“那么冷警官找我,是想了解些什么呢?” 冷静从挎包里拿出了笔和本子,开始准备记录,她问道:“据我们警方了解,楚先生是安海大学大二的学生,并且在一个星期之前,还在打暑假工,那么楚先生是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住进别墅并且获得了一笔巨款的呢?” 楚歌一愣,没想到她会问这种事,怪不得大家都不喜欢警察,他回道:“这件事是我的私事,与本案没什么关系吧?” 冷静道:“说起来确实是这样,但是楚先生现在所住的潮音盛景六号别墅,所有者是本案的被害人唐正兴先生,请问楚先生与唐先生是什么关系呢?” “这件事和之前你问的是同一个问题,不过既然你们这么想知道,那也没什么不能说的,前段时间帮了唐董一个忙,别墅和钱都是他为了答谢我的报酬。” 冷静又问:“方便说一下是什么忙么?” 楚歌似笑非笑,他也开始讨厌警察,这种被追根问底的感觉实在不怎么好,他决定不再这么被问下去了,直接告诉这个警察真相,看看她有什么反应。 他坐直身子,双眼盯着冷静,整个人好像跟刚才完全不一样,如果说刚才的楚歌只是个无害的大学生,最多长的帅一点气质好一点的话,那么现在楚歌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在冷静眼中,带给他的压力甚至要超过白天面对唐正兴时感受到的压力,这让冷静完全说不出任何话,只能等待楚歌做他想做的事。 楚歌说道:“冷警官,我还有些事要处理,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接下来我说的话,不管你信不信,我不会再做出任何解释。这次唐董遇袭的事,不仅仅是一个案件那么简单,你们大概也知道唐董身中两次攻击,其中一次是狙击。” 楚歌笑了笑,他等着看冷静的表情,“而另一次,是一道法术。” 冷静低头一阵写写画画,突然猛的抬头,睁大了眼睛,似乎怀疑自己刚才听错了,“你说,法术?” 楚歌看了她一眼,正如他之前所说,没有解释,他继续说道:“有修士参与到了这次事件当中,已经不是普通的警察可以管的事了,如果国家真的有什么管这类事的秘密部门,你们就赶紧上报吧!” 楚歌说完,直接起身,“我们走!” 拉着洛祈的手就离开了咖啡店,殷哲紧紧跟在他俩身后。 冷静这才回过神来,她回头一看,三人已经走出门了。 她根本不信楚歌的话,在她眼里那都是胡言乱语,她狠狠地一捶桌子,“这帮混蛋!不识好歹!” 第36章 “陈大师” “该死的,你不是说那个唐正兴身边绝对没有什么高人存在吗?!现在又是怎么回事?!” 这么咆哮着的是一个中年男人,他佝偻着干瘦的身体,穿着一身西装,却显得不伦不类,似乎这人天生就该隐藏在阴影之中,不能暴露在阳光下。 他这么对坐在自己对面的男人咆哮的时候,佝偻的身体甚至都有些展开了,脸上、手上青筋密布,看起来极其吓人。 两人在一栋别墅的大厅之中,装修富丽堂皇,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将大厅映的通明,可以看出那佝偻的男子很不适应这种环境,不时以厌恶的目光看着那灯。 而坐在他对面的人,同样是西装革履,看上去比较年轻,大约三十岁,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油光发亮,鼻梁上架着金丝眼镜。 他惬意的把自己陷在沙发中,双手十指交叉,显得淡定从容,完全不似那佝偻男人一般暴躁。 “稍安勿躁,陈大师,我们现在至少知道了唐正兴身边确实有高人,这个情报很有价值啊。” 被称作陈先生的佝偻男人一阵无语,这情报对你们来说确实有点价值,但是对我来说付出的代价却是超出想象的大啊! 陈大师的名字叫陈池,就是给唐正兴下咒以及在发布会上试图害死他的人。 此人不是中原修士,来自九黎,此前主要在华夏西南边境处以及境外活动,此次来到华夏东部的安海市,完全是应了别人的要求。 陈池来到安海,本以为这里是华夏最近新兴起的城市,没什么古代留下来的传承,附近也没听说有什么修士聚集的地方,他就觉得自己可以肆无忌惮,根本不会有人能治得了自己,但没想到先是邪术被破,后来又是攻击性法术被挡住,竟屡屡受挫。 要知道,九黎修法与中原流传的修法有很大的区别,一般来说被中原修士称为魔功,那边的门派,也大多被斥为邪派,他们的修法残忍狠毒,经常需要生魂祭祀,无故杀人,也就是边境环境比较混乱,才能有这类修士的生存之地。 这种修法的优点之前也说过,那就是初期进度极快,很容易就能修到练气境界,但也有很大的弊端,就是施法易受反噬。 九黎修法驱使怨魂恶灵伤人,但这怨魂恶灵之类的玩意可没什么敌我之分,受了这些修士这么久的奴役,它们若是不受法术束缚,第一个就要反过来杀死奴役它们的人,也就是修士本人。 陈池自从来到安海,已经受了两次反噬,这让他不由得心里琢磨,雇自己来杀人的钱能不能弥补回自己这次的损失。仔细在心里算了算,他只感到心中直抽搐。 “哼!说的轻松!姓韩的,还有你那主子,别以为这样就能逃过你们的责任!” 陈池已经打定主意,如果对方不加钱,就反过来谋财害命,反正他可不信,一个小小的安海,会有两个能破自己法术的高人,而且分别集中在唐正兴和他的对头身边。 “哦?不知道陈大师希望我们怎么承担责任呢?” 韩姓男子的语气慢条斯理,眼神漫不经心的四处游走,似乎根本不知道坐在自己对面的是一位能玩弄人魂魄的邪法修士。 “当然是加钱!五百万根本不够弥补我的损失,听说唐正兴把他价值两千万的别墅送人了?送的很可能就是那个修士,既然如此,我也要两千万!” 陈池狮子大开口,他知道对方除了自己根本不可能再找到一个修士愿意为了钱而替他们杀人,除非有另一个九黎的人来到安海。 韩姓男子道:“可是在我眼里,陈大师可没有那么高的身价。” “你敢违抗我?!信不信我这就抽出你的生魂来祭炼法器?!让你的灵魂受永世折磨!” 陈池暴跳如雷,身上冒起黑烟,就要施法,但韩姓男子早在他跳起来的时候就掏出了一把手枪指着他,陈池瞬间冷汗直下。 陈池这一派的修法,在九黎也算是很差的那一种,陈池资质平庸,悟性鲁钝,又不够狠,年轻的时候不敢杀人,又是二十多岁开始修炼,人到中年才完成蜕凡境的修持,进入练气境。 别看楚歌和洛祈修的是正宗传承,修为进度却比这陈池快到不知哪里去,这两个人一个是大罗金仙重修,一个是天生灵体,不可与普通人同日而语。 而这陈池,以他的资质来说,其实修为进境已经算很快了,若是按照正宗法诀来修,他这一辈子都别想练气,只能停留在蜕凡境,之所以现在能到练气五层,还是托了邪法之功,依靠吞噬生魂,勉强有了练气境的施法能力。 但是他的修法还有一个致命的漏洞,就是蜕凡境的修持不仅没有让身体变得强大,反而越来越脆弱,越来越老朽。这是长期接触魂魄的力量与幽冥煞气的副作用,这些对生灵不利的力量在不断地侵蚀他的身体,以至于到了现在这一步,明明年龄没比他对面的人大多少,但看起来好像老了十多岁一样。 普通人即使对修炼界有一点了解,都不会以为能用手枪杀死一位练气境修士,但陈池例外。 正常的练气境修士,身体上的力量极强,小口径的枪械甚至无法打破他们的皮肤,即使是大威力的手枪,威力强到足够对他们造成伤害了,有无法突破护体罡气,即使真的能打破护体罡气,他们也可以在你扣动扳机的那一刹那直接杀死你。 这就是练气境,修士已经踏上仙道,从此仙凡两别,无论是力量速度还是身体的强韧,都远超凡人。 楚歌和洛祈目前来说还做不到这一点,毕竟他们走了捷径,而实际上修炼是没有捷径可走的,楚歌和洛祈说是走了捷径,但也不过先行一步,该有的修持必须要有,他们每天还要以法力来强化身体,以求能真正的完成蜕凡境修持,作为一个真正的练气修士。 总之,普通人即使依靠现代武器,也绝无可能杀死一位练气境的修士,更别说人家还有各种法术可用。 而陈池,由于他的身体及其孱弱,速度力量甚至都不如常人,所以可以轻易地被手枪杀死,但与他争斗的人哪里会想到一个练气修士竟会害怕现代枪械?所以他根本没有被人用枪指着的机会,而其他对手,都死在了他诡秘莫测的邪法之下。 但现在,他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正在受到威胁。 韩姓男子仍然漫不经心,慢条斯理的说道:“陈大师,别人不知道你的底细,我可知道。” “你之前不是还奇怪,为什么与你联系的人突然换成了我吗?” “我现在就告诉你,因为在此之前,我一直在南疆调查你的情况,我知道你如果没有法术就弱的可怜,知道你可以轻易被现代武器杀死,知道你如果背在身后的那只手继续拨弄那骨链,你就性命不保。” “如何,陈大师?现在你是不是也觉得,你的价钱其实不值两千万?” 给读者的话: 读者老爷们求收藏啊,收藏这么少很打击小弟的 第37章 隐身在侧 陈池全身冷汗直下,已经怕到了极点,他知道只要自己稍有不配合,这个看上去斯文的男人绝对会杀了自己,但是只要自己今天妥协,以后自己的一切都会被这些人所控制。 因为他们知道了自己的秘密,知道他堂堂练气修士,可以被现代武器轻易的杀死! 陈池杀了很多人,甚至杀人之后还折磨人家的魂魄,将生魂炼制为法器,或者自己吞噬增长修为,他知道人死了是有魂魄的,他也知道手枪可以杀死自己,但他们绝无可能杀死自己的魂魄。 但越是这样,他就越怕死。 他不知道自己死了之后自己的魂魄会发生什么,陈池不过是个小小练气,阴魂出窍的境界离他还有十万八千里,他一旦死去,魂魄可能连入轮回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就在阳光下魂飞魄散。 况且这世上究竟有没有轮回,他都不知道,若有,那自己祭炼那么多魂魄,也没见地府的阴司来捉拿自己,要是没有,自己死后,哪怕不在阳光下魂飞魄散,也会被那些曾经受自己奴役的怨魂厉鬼撕成碎片,吞噬一空。 所以他怕死,超过害怕其他任何事的怕死。 哪怕失去自由,从此被别人控制,他也不想死。 哪怕只是延缓一下自己的死亡,明天再死,他也不想现在就死。 所以,他注定要妥协,要接受自己以后的命运,韩林早已料到了这一点。 陈池慢慢的坐回了沙发上,刚有些伸张的身体又重新佝偻了回去,身上的黑气也都收回体内,他认命的说道:“说吧,要我干嘛。” 韩林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他喜欢这种感觉,谋定而后动,万事都在掌控之中,这让他感觉到好像能操控别人的命运。 但陈池毕竟是个修士,一个修士的命运有怎么会被凡人掌握?比如韩林就不会想到,今天就是陈池的死期。 啪啪啪! 一阵鼓掌声传来,从两人之外的地方。 陈池和韩林惊疑不定的四处观看,看了两圈之后,才发现这掌声传来的地方就在他们不远处,事实上,就在他们旁边的沙发上坐着。 楚歌和洛祈的身影出现,就好像他们一直坐在那里一样。 楚歌的脸上带着笑,而洛祈有些新奇的看着两个人。 他们之前一直隐身在此,楚歌用障眼法掩盖了两人存在的一切痕迹,让韩林和陈池都无法发现,就这样在主演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看完了两人之间的一场闹剧。 楚歌的笑里好像带着一行字,“我就静静看你们装13不说话!” “你是什么人,怎么进来的!” 韩林的反应很快,瞬间就把原本指着陈池的手枪指向了楚歌,同时摸出了另一把枪又重新指向陈池。 他不确定这人跟陈池是什么关系,万一两个人是师兄弟,那自己今天很有可能就要交代在这里,虽然看上去不太像,但是首先制住陈池,如果二人真的有关,希望到时候也能让这神秘的年轻人有些顾虑,给自己周旋的余地。 他知道不是每个修士都像陈池这么水,看这人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自己身边,恐怕修为也差不到哪里去,用枪指着楚歌不过是给他自己一些心理安慰。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楚歌,四面楚歌的楚歌,这是家妹洛祈。” 楚歌还是面带笑意,一点也看不出来他是来杀人的,他甚至还拉着洛祈的手,顺带介绍了一下她。 韩林陈池二人一愣,你说你在自我介绍,但是重点呢? 看你在这坐着不是一时半会了,我们两个在这里密谈杀人放火的事你应该不是没听见,你就这么平淡的说了一下你们两个的名字? 楚歌不等两人说话,便又说道:“这位陈池先生,应该就是前段时间给唐正兴下邪咒的修士了吧?” 陈池一惊,这人难道是为了这件事而来的?这么说…… 韩林立刻放下指着两人的两把枪,他看这人明显不像是陈池的师兄,他自己调查的资料里,陈池也根本没有同门师兄弟,既然来者暂时和自己没有什么明显的冲突,再拿枪指着人家,指着一个修士,只会让自己变得更加危险。 他认为这人可以交涉,而拿枪指着人当然不是什么交涉的好方法。 出于这种考虑,韩林连指着陈池的枪都放下了。 没等陈池说话,韩林就接话道:“这么说,这位先生想必就是唐正兴身边的那位高人了吧?久仰久仰!” 韩林这么说着的时候,已经换上了一副笑脸,在他的眼里,楚歌比陈池要强得多,毕竟随手破了陈池的邪术,又仅凭他自己制作的一件法器就让陈池施法失败,受了反噬,这样还不是比陈池强,那什么才是? 他伸手想要与楚歌握手,却被楚歌直接无视,韩林脸上一僵,但还是很快收回了手,又道:“楚先生,不知道唐正兴那边给了您什么样的价码?不管他出多少,我们这边可以出双倍!” 楚歌不答,斜了韩林一眼,眼里带着点轻蔑。 这就是商人,以为一切都可以用钱买到,但楚歌不是,他是修仙者。 而且虽然事实上楚歌确实能碾压陈池,但是陈池却不这么想,他已经看不下去韩林见了这人之后就立刻上去跪舔的行为了,这样的区别待遇显得自己很渣。 “哼!姓韩的,你去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也太快了点吧?” “你!”陈池这么一说,本来还没觉得怎么样的韩林顿时恼羞成怒,毕竟楚歌不愿意搭理他是事实,眼里的那抹轻蔑也根本没有掩饰。 接触过陈池之后,韩林对修士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敬畏之心,他只觉得修士也不过如此,哪怕自己作为一个凡人,不也靠一把手枪就制住了练气境的陈池? 这个楚歌,就算比陈池强一些,但总也是有弱点的。 韩林认为自己之所以比陈池强,不是强在自己有手枪,有现代化武器,有钱,而是他比陈池这个蠢货有脑子,他的一切行为都是有准备的,都是建立在详细的资料上的。 他对自己的自信与成功的例子,让陈池面对修士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即使现在面对楚歌,也是如此,他觉得只要给自己足够的时间调查,谋定后动,这个眼高于顶的修仙者,在自己面前与陈池不会有什么两样。 “你什么你?你一介凡人,有眼不识泰山,这小子不过练气三层的修为,甚至还不如我,你就这么去跪舔人家,你不嫌丢人,我都替你丢人!” 陈池看到楚歌的时候,就已经放松了下来,虽然他的隐身法很高明,甚至瞒过了修为更高的自己的感知,但是他既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陈池便能一眼看出楚歌的修为只有练气三层。 这也是楚歌没有可以掩饰的原因,他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区区练气五层的地球修士,又哪里需要他楚大仙人敛息偷袭? 给读者的话: 读者老爷们求收藏啊~ 第38章 凝气成剑 韩林听了这话,也不笑了,想起自己刚才对楚歌低声下气,还被看不起,顿时也觉得自己确实挺丢人的,对楚歌的态度顿时转了个弯。 “小子,没想到你竟然敢来这里装神弄鬼,再给你一次机会,从今天以后,你要么是我的一条狗,要么是一具尸体,当狗还是当尸体,你自己选吧!” 楚歌笑的更开心了,“刚才看你智商好像还像个人,针对这位陈大师之前还知道去调查人家,怎么两句话的功夫,智商就下降到单细胞生物水平了?” 韩林前后被楚歌看不起,又被陈池嘲讽,又被楚歌嘲讽,被这些他心里觉得全是智障的修仙者们鄙视,心态早已经乱了,这不是他平时的行事风格。 韩林已经烦躁的不行,拿起手枪子弹上了膛,就站起来把手枪抵在楚歌的脑袋上。 “现在,说出你的选择!” 旁边的洛祈有点害怕,紧紧地拉着楚歌的衣服,并把自己藏在楚歌的背后不敢看。 韩林和陈池这才注意到,跟楚歌一起现身的还有一个小姑娘。 “呦,小子你艳福不浅啊,老子到了练气五层这么多年,也没上过一个真正的修士,姓韩的,我们打个商量,做了这小子,之前说好的钱我也不要了,我就要这小姑娘怎么样?” 楚歌眉头一挑,不等韩林答话,就直接冲陈池一指点去。 这一指并没有点到陈池身上,不过隔空点去,但陈池的声音却瞬间消失。 “你要干什么!” 楚歌出手,别说韩林,就连陈池这练气修士都反应不过来,楚歌已经收回了点出的手指之后,他才反应过来,如临大敌的向后一步,手中的枪一直指着楚歌的头。 “没什么,只不过,我说话的时候不喜欢旁边有狗叫。顺便说一句,我也很不喜欢别人用枪指着我。” 楚歌又向韩林道:“你要知道,我说你智商直线下降,不是单纯的在嘲讽你,你敢拿枪对着我,这么做之前难道就没去打听过,我究竟是哪家的弟子?能在我这个年纪修到练气的可不多见吧?” “你看你旁边这货,都这个岁数了,才不过练气五层,一看就是没师承,没天赋,没奇遇的三无修士,你确定要拿对他的处理方法来跟我交涉? 楚歌拉着洛祈站起来身来,缓步向韩林走去,韩林紧张的步步后退,同时叫道:“陈池!” 毕竟楚歌是练气境的修士,韩林之前接触过的修士只有水货陈池,他还根本不了解修士们都有些什么样的手段,由不得他不紧张。 那边的陈池见楚歌一指点向自己,他却根本来不及反应,也是一惊,但是这一惊过后,却没有感受到什么伤害,正当他准备嘲讽楚歌几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 楚歌那一指不过送了一道法力到他的穴位上,效果基本上就跟所谓的点哑穴一样。 陈池仔细感受了一下自己的情况,正在努力清除那道法力对自己的影响,就听见韩林在那边十分紧张的喊着自己,他心里冷笑,哼,这时候知道求老子了? 虽然他一点也不想韩林活着,但他毕竟是自己雇主那边的人,不救跟雇主那边没法交代,自己的收入也会受到影响。 陈池站起来,一言不发,直接摘下他手上的骨链,也是他唯一的法器,向着楚歌一掷。 这骨链叫做无常锁,是陈池无意间得到的上古传承宝物,在他手上无往而不利,凭借着这件宝物,从门派出来之后还风生水起,在南疆坑蒙拐骗多年还活到现在。 那骨链脱手后变成一条锁链,迎风见涨,瞬间就变得粗如手臂,上面生满倒刺,狞恶非常,一看便是一件凶器。 锁链向楚歌绕去,楚歌从容回头,虽然他看似正对韩林步步紧逼,但又怎么可能不留一部分注意力在练气五层的陈池身上? 如果楚歌会这样做,早就死在仙界不知那一次战斗上了。 楚歌并指成剑,一指点向那骨链,他的手指上萦绕着一层透明的剑气,那剑气不过尺长,就在楚歌指尖,仿佛一柄匕首一般,但在楚歌手上使的尽是剑法。 那骨链虽然是水货练气修士陈池所祭,但毕竟是上古遗宝,此刻竟灵动非常,如一条长蛇般绕着楚歌盘旋进攻,而且首尾皆是蛇头,无论那里突破了楚歌的防线,都能迅速的整体缠绕到楚歌的身上,以楚歌现在修为,哪有能力肉身抗法宝?一旦被骨链缠上,无数尖刺万箭穿心就是唯一的结果。 但楚歌以指作剑,刺,抹,挑,封,剑招间不见半点华丽,一手还拉着洛祈,却把那骨链始终挡在身周三尺之外,丝毫近不得二人的身。 见楚歌仿佛被压在下风,毫无还手之力,陈池大为得意,“哈哈哈!小子!你再嚣张啊?你再嘲讽我啊?还用法力封我哑穴?还三无修士?你倒是再厉害啊?” “大门派弟子又怎么样?今天还不是要栽在这里?” “小子,看在你门派的份上,要是你跪地求饶,我可以考虑放过你啊怎么样?” 陈池和韩林都下意识的相信了楚歌之前编的瞎话,毕竟他说的有理有据,身上的傲气也不是装出来的那么简单,两人都能感受得到,他是真的看不起自己两人。 楚歌还是在笑。 他带着浅浅的笑意,也不回话,只是不断地抵挡着无常锁的进攻。 “你还笑?哼!你马上就笑不出来了!” 陈池见到楚歌此时的神态,更是暴怒,不断地将法力投入到祭起的法器当中,那锁链黑光大作,威力顿时上了一层楼。 楚歌笑着摇头,缓缓说道:“哎,你始终不能明白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我今天既然敢只身来此,自然有必杀你的把握,你当谁都像你一样智商欠费?” 楚歌说完,手上光芒大作,剑气暴涨,瞬间便从一把尺长的匕首变成了三尺长剑。 这种凝气成剑的手段只要是练气期的修士,大抵上就可以做到,但要想在练气三层把这种手段用于实战之中,那就是难上加难。 毕竟将法力化作有形的剑刃,所需要消耗的法力不是个小数目,而这剑刃与人争斗,与他人的法宝或法术相碰时,损耗速度还会加快,所以一般的练气修士是不会用这种办法去与同境界争斗的。 但楚歌不同,他这一手凝气成剑学自仙界大派玄华派,以气御剑,以神御剑,以心御剑,心神的力量越强大,剑法的威力也就越大,正好适合楚歌的炼神法。 而经过楚歌这些年的调整与转化,这手凝剑之术早已经化入了楚歌自己所学。 给读者的话: 求收藏求推荐啊~ 第39章 幽冥地 楚歌长剑在手,气势瞬间大变,周身尽是凛冽的剑气,甚至刺的陈池与韩林二人肌肤生疼。 本来不过在楚歌指尖延伸出一寸长的剑气,现在已经变成一柄真正的长剑,散发着莹莹青光,剑身剑刃剑柄剑锷一应俱全,即使隐在清光之中,却也纤毫毕现,丝毫不像是用法力凭空凝成的剑。 幻心剑,炼神法中的一项法术。 用来装逼很好用的一种法术,楚歌在仙界精修剑道,早已到了极高的境界,但回到地球却苦于根本没有一把好剑给他用,于是就想起了这一门早年收录在炼神法中的凝剑之术。 幻心剑是楚歌早年所学,那时候的楚歌同样没有好剑可用,与人争斗时经常在兵器上吃亏,于是就搜罗各派的法力凝兵之法,结合玄华派秘传,终于创出了幻心剑这样一门凝剑之术。 普通的凝兵术所塑造的兵器,威力不如与修士本人相适应的法宝不说,更是极耗法力,而幻心剑不同,楚歌在这上面下的功夫主要就是让幻心剑凝成的长剑能与一个普通修士手中所持的法宝相抗而不影响自己的续航能力。 没错,只要能跟普通法宝抗衡就好,剩下的事楚歌自信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剑道修为解决。 幻心剑这门凝剑术,就是这种情况下的产物,以楚歌现在修为用来,凝成的剑与真剑几乎毫无差别,其上法力流转,从楚歌的手上流出,于剑身盘旋一圈后又回到楚歌手中,千丝万缕,如此循环,才使得法剑的剑身周围好似蒙上一层青光,着实十分好看。 而这种法力流转方式则保证了用于凝成法剑的法力不会凭空消耗掉,而是循环利用,理论上来说,法剑与楚歌的身体真的没有太大区别,法力在其上流转几乎不会损耗,只要楚歌愿意,他可以一直凝剑而丝毫不影响其他事情。 幻心剑一出,陈池一愣,他毕竟也是练气境修士,这法力凝兵之术,他本人当然也会,正因为如此,他才更清楚这法剑几乎就是个摆设,看起来唬人,以战斗力来说,恐怕还不如刚才楚歌手指上的剑气。 “小子!你都已经死到临头了,还在这看不起谁呢?居然在与我这练气五层修士的争斗中用出了凝剑术?” 陈池怒道。 在修仙界的普遍认知中,凝剑术都是高手面对比自己修为低很多的人装逼用的,或是教导弟子,或是羞辱敌人,但从没有哪个修仙者会在与自己势均力敌甚至修为高于自己的修士的战斗中用凝兵之术这种华而不实的法术的,所以陈池认为楚歌简直不知天高地厚,到这种时候还敢看不起自己。 虽然自己在南疆混的惨了点,但毕竟也是修为更高于这小子,难道你是名门大派的弟子,就能稳赢我? 开什么玩笑! 楚歌执剑,剑法挥洒的酣畅淋漓,剑气不断地向陈池倾泻,丝毫不见刚才被压在下风的窘况,反而是陈池需要不断地躲避楚歌是不是射来的剑气。 剑本来就是楚歌最喜欢的武器,此时楚歌使剑,面对的又是陈池这样有点修为的水货,可以放手施展,又不担心自身安危,简直只能用尽兴二字来形容 楚歌一边与无常锁缠斗,一边用剑气攻击陈池,还一边大笑道:“哈哈,见识短浅,不识妙法,我这就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差距!” 楚歌握剑,一剑便向那骨链化作的长蛇斩去,正在此时,那骨链也黑光大作,从骨链内部漫出缕缕黑气,缠绕在骨链上,仿佛真的变成了一条蛇,蜿蜒从空中向楚歌噬去。 “区区小术,不值一哂!” 楚歌见此,还有空嘲讽对方一句,然后便运起法力,他右手持剑,左手并指向剑身抹去,手指过处,那法剑上竟燃起金焰,复又向骨链长蛇斩去,此刻的法剑金焰逼人,这一剑里满是堂皇炽烈之意,而骨链化作的长蛇仅仅受这金光一照,其上萦绕的黑气就淡了不少,一旁的陈池更是惨叫一声,以手遮面,不愿再面对这金光炽热的一剑。 这是阳炎剑,明煌宗的秘法,这式法诀用途很广,像楚歌这样附着在武器上就叫阳炎剑,阳炎刀之类的,也可以直接以法术的形式打出去,就叫阳炎术阳炎爆之类的,总是这一式秘法是明煌宗法术的基础,这一宗派的很多法术都以阳炎术作为基础。 从名字也能看出,阳炎术是极致的火系法术,其中甚至还蕴含着炽烈的阳气,火相本就偏阳,两者结合,威力更上一层楼,正是陈池修法的克星。 这无常锁上的法力,还有它本身的威能,全是血煞阴邪之类,遇上阳炎剑,正是水火不容,天生相克。 而陈池的法术造诣又哪里比得上楚歌? 这无常锁不过是他偶然所得,勉强催动,威能尚不足一半,怎能敌得过楚歌的堂皇之剑? 两者相触,好像暖阳融雪一般,楚歌的剑寸寸递进,那无常锁上的黑气寸寸消融,楚歌自与陈池开打之后第一次移动了脚步,她拉着洛祈一步向前,剑光一闪,便已到了陈池面前,手中的法剑又回到了之前青蒙蒙的样子,只听陈池一声惨叫,法剑便已经抵在了他的脖子上。 刚才那一剑仿佛虚室生电,无论是直面的陈池还是一旁的韩林,都只觉得那一瞬间四周仿佛一片漆黑,只有令人眼花缭乱的璀璨剑光,至今还留在视网膜上。 陈池趴在地上不断地蠕动,楚歌照顾洛祈,这一剑下去没有见血,但凛冽的剑气早已侵入陈池体内四肢,搅碎了他的筋骨关节,现在四肢虽然还长在他的身上,却与被砍掉没有丝毫区别。 而之前还在空中耀武扬威,狰狞险恶的无常锁,已经变成了两条坠落在地上。 楚歌那一剑,从无常锁的一端斩入,中间随势而变,又从另一端斩出,竟完美的将那骨链长蛇从中剖成两爿。 楚歌剑指陈池,冷声说道:“陈先生,现在我们能好好谈谈了吧?” 陈池见楚歌一剑便毁了他奇遇而得的古代法器,哪里还有半点反抗之心?他终于明白这青年的修为远在自己之上,估计是用了什么敛息术才让他看起来只有练气三层,只是不知道这么厉害的人物,为什么会去帮唐正兴。 这边是他受了自己思维的局限,还在认为修为便是战力的决定性因素,自己打不过楚歌,就一定是他的修为比自己高。 但实际上楚歌只有练气三层,却敢说自己练气境无敌,无论是在地球,还是放到仙界。 一是楚歌身为曾经的大罗金仙,哪怕重修,也远远不是这些地球修士可比的,再有楚歌从仙界归来,博览仙界图书馆馆藏,又经历了无数生死大战,一身所学早已融为一炉,炉火纯青。 换成网络游戏中的说法,楚歌是曾经的满级玩家删号重练,操作熟悉,技能满级,什么高端技巧都会,什么强大技能都有,而陈池不过是空有等级的新手小号罢了。 两人争斗,结果一目了然。 陈池强忍四肢的疼痛,颤声道:“你、你不能杀我!我是南疆幽冥地的人!不知道阁下出身哪派?如此高手为什么甘心给唐正兴这种人驱使?” 第40章 杀! “哦?南疆幽冥地?这是你的门派?听起来好像还不弱的样子啊?” 陈池惊讶,楚歌竟然好像不知道幽冥地?这怎么可能?幽冥地是南疆唯一能与中原六大门派相提并论的大门派,他名门出身,怎么可能不知道? “你居然不知道幽冥地?你师门长辈没跟你说过?” 楚歌笑笑:“不好意思,之前随便扯的,我是个散修,没有门派。” 陈池一阵绝望,什么时候散修中也能出这么厉害的人了?自己修了半辈子的仙,到现在二十多年,竟然在一个年轻散修手中败得这么惨。 “你、你!” “哦?我什么?你还没告诉我,这幽冥地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门派?” 陈池气急攻心,但听到这话,突然有了一丝活命的希望,只要自己背后的门派让这年轻散修害怕,说不定自己就能活下来! 陈池想到这里,脸上强挤出一丝傲意,“我幽冥地是南疆最大的修仙门派,掌门有金丹修为,太上长老更是金丹九转的大高手,练气期弟子更是数不胜数,你今天若杀了我,不管你究竟只是个散修,还是中原六大派的弟子,就等着面对我幽冥地无止境的追杀吧!” 陈池这话说得底气不是很足,毕竟中原六大派最弱的一派也不是幽冥地能轻易惹的,更别说还是为了自己这样一个废柴弟子。 陈池在幽冥地根本没什么地位,与其说是他自己离开门派,还不如说是被赶出门派的。 他平日在幽冥地,天赋垃圾修为低下,也不思苦修,性子懦弱惧怕杀伐,平日里没少被同门欺负,他实在受不了才逃了出来。 出来之后反倒有些奇遇,以至于现在与幽冥地的精英弟子一战也不落下风。 而实际上,幽冥地根本不会为了他一个没什么存在感的弟子,而大举派人进入中原来找楚歌的麻烦,无论他是散修还是名门弟子。陈池说楚歌会面对幽冥地的追杀时,他自己根本没有底气,只是扯虎皮吓唬楚歌而已。 楚歌自语道:“嗯,两个金丹一堆练气,大概就是南疆第一大派了吧?” 听到这话陈池觉得自己的生命似乎有了一些保障,不想楚歌又问道:“再说说,所谓中原六大派都是个什么情况?” 陈池一愣,你跑这来让我给你科普修仙界知识来了?老子凭什么告诉你? 他正这么想着的时候,就感觉到点在自己脖子上的剑轻轻一刺,凉嗖嗖的感觉瞬间从喉咙处传来,吓得他几乎魂飞魄散。 “我说!我说!别杀我!我什么都说!” 陈池急忙喊道。 “中原六大派是昆仑,蜀山,终南,云居,天师道和玉木峰!” “砰!” 陈池话音刚落,就是一声枪响。 洛祈听到枪声,全身一紧,她叫道:“哥哥!” 楚歌回头,被他无视已久的韩林正举着枪一脸震惊的看着楚歌。 韩林亲眼看到,那枚子弹在楚歌身边一米左右的距离速度突然减慢,龟速的向前挪动。 是的,挪动。 那子弹的周围仿佛有水一般泛起一圈一圈的波纹,而它就在这波纹之中速度越来越慢,最终,当楚歌转身时,停在了他的面前。 楚歌摸了摸洛祈的长发:“没关系,这两个人伤不了我。” 洛祈一个普通女孩,何时见过枪战,这时还需要楚歌用法力安抚她,才能平静下来。 安抚好了洛祈之后,楚歌又转向刚才开枪的韩林。 “哈,怎么?无视了你一会,你就迫不及待的想出来刷存在感了?还敢吓唬小祈?” “你那是什么眼神?别那么惊讶啊,都说了我跟那边那个三无修士是不同的,想用手枪杀死我,你也真是天真。” “你这存在感刷的很成功嘛!这种时候我是不是应该说,男人,你成功的吸引了我的注意?哈哈哈哈!” 韩林举着枪,全身不住的发抖,根本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只能被楚歌疯狂嘲讽。 楚歌抬起手,那子弹就悬浮在他的手上,他看向韩林,一步步的走过去。 韩林不断地后退,崩溃的喊着:“你、你这个怪物!” 他疯狂的扣动扳机,枪声砰砰的响个不停,楚歌单手环住洛祈,把她按在自己的怀里,用手捂住她的耳朵。 子弹全在楚歌面前的波纹中停了下来,当枪声停下,楚歌的手里已经有了七八颗子弹了。 楚歌面前的波纹是一个很好用的防御性法术,叫做水幕涟漪,任何靠动能造成伤害的攻击,几乎都可以被这个法术阻拦下来,这个法术是楚歌和倾莲一起开发的,运用了一些能量转化方面的技术,随着修为的提高,能有效的防御几乎所有动能攻击。 韩林还在自顾的扣动着扳机,但他手里的手枪只能发出咔哒咔哒的声音。 楚歌摇了摇头,这家伙见到修士大战,三观尽碎,已经完全崩溃了。 楚歌早已给自己加持了观心术,能够阅读他人的表层思想,随着楚歌的问话,陈池必然想起与楚歌的问题有关的信息,实际上在他问完问题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所要问的问题的答案,刚才不过看到了陈池不想告诉自己,才威胁一下。 此时已经初步了解了所谓中原六大派的一些消息,这两个人自然也就没什么留着的必要了。 楚歌抬手,手指上有电光闪烁,他控制着一枚子弹悬浮在他的两指之间,对准此时已经瘫坐在地上的韩林,“再问一个问题,你们这边所谓的幕后黑手是谁?” 问完之后,楚歌捂住洛祈的眼睛,指间突然电光大作,闪过一道橙红色的光芒,瞬间就穿透了韩林的身体,血花四溅。 韩林抽搐了一下,就不动了,显然已经死在了这一发子弹之下。 “啊,好爽,早就想这么做了!这种时候请叫我超电磁炮!” 这是雷系法术的一种用法,用电磁炮的原理,控制雷法将金属发射出去,消耗的法力比掌心雷之类的要少,但是威力却十分巨大。 楚歌又转向陈池,陈池已经彻底被吓傻了,见楚歌回头看向自己,连忙说道:“我说,我说,幕后黑手就是汉唐集团的副董梁瀚宇!他为了抢唐正兴的股权和董事长的位置才出钱雇佣我杀人的!我只是个办事的!绕我一命吧!” 陈池竹筒倒豆子般的说出了刺杀唐正兴事件的始末,然而迎接他的确实数道橙红的光芒。 楚歌拉着洛祈,背对着两人向门口走去。 “我问完问题的时候,你们就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 他背后,是陈池残破的尸体,与在怨魂撕咬中挣扎的灵魂。 楚歌走到门口,向后一挥手,阳炎掌力随掌风而出,在陈池的尸体上方一扫,便荡空了那一团纠缠在一起的怨魂和地上的无常锁残骸,然后又一收手,满屋子里残留的法力全回到了楚歌手上,这一战下来,几乎没有任何消耗。 给读者的话: 求收藏求推荐~ 第41章 幽冥地的反应 “掌门,陈池那叛徒的魂印灭了!” 一个男人阴沉的说道。 这人身上穿着一身高档西装,脚下的皮鞋油的发亮,但却没有多少人能看到。 因为此刻他正站在一座幽暗的大殿里。 这大殿中站了数个人影,有男有女,但都隐没在阴影中,难以窥见容貌。 大殿的尽头是一位少年,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他正坐在一个宽大的王座上,一条腿抬起踩在王座的边缘,身子斜斜倚向王座的另一边,一张脸蛋俊美非常,却在幽蓝色的火光的映照下显得很是阴森。 王座安放在一座筑起的高台上,台有三层,每一层都摆了一圈的幽蓝色火盆,只留下一条暗红色的地摊,从少年脚下,沿着高台的台阶铺到大殿中央,远远地延伸向远处的黑暗之中。 那些隐没在阴影中的男女,就恭敬地侍立在地毯的两侧。 大殿两侧的墙壁上,每隔一段距离便插了一根燃烧着幽蓝色火焰的火把,火光不时隐约的映照出这几个人影的轮廓。 刚才的阴沉男子说完话之后,还不待少年说什么,另一个显得有些暴躁的声音便响起:“哼!那个叛徒,以为自己得了什么秘宝就可以不从门派号令?死了正好,免得我们清理门户。” 又一个妩媚的女声响起:“黎战师兄,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陈池师弟毕竟名义上还是我们幽冥地的人,就这么无声无息的死在中原,那些中原人还以为我们软弱可欺啊!” 这女子说话时语气千回百转,声音甜腻柔媚,连坐在王座上的少年都将目光投在她的身上,嘴角勾起一抹邪笑。 黎战,就是那之前显得有些暴躁的男子又道:“巧儿师妹说的不错,这事必须有个交代。” 那王座上的少年终于开口,“就这么办吧,杜平你这些年对现代社会比较了解,就你去中原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到了之后,一切便宜行事,不要轻举妄动。” 中原修仙界卧虎藏龙,实力也远远超过南疆,幽冥地的掌门也不敢说什么谁惹了我们门派直接格杀勿论之类的话。 “是!掌门!” 先前的阴沉西装男子答道。 魂印是幽冥地秘传法术,每一个新入门的正式弟子,都要被抽出一丝魂魄,在门派的魂殿之中留下魂印,方便门派管理,必要的时候,也方便门派控制这些普通弟子。 当然这种机密的事情是不会告诉所有人的,就连今天站在大殿里议事的人,也不是全不知道。 当弟子在外死亡时,作为由弟子本人的一丝魂魄制作的魂印,当然也就人死灯灭,使得幽冥地的掌门和长老们可以知道弟子的情况。 所以陈池在安海市被楚歌杀死,而远在南疆的幽冥地就已经知道了他的死讯,打算派出弟子调查这件事的始末了。 而此时的楚歌已经带着洛祈回到了潮音盛景的别墅中。 “小祈,怎么样?还在害怕么?” 楚歌和洛祈倚在沙发上,洛祈往楚歌的怀里靠了靠,把笑脸埋在楚歌胸口,摇了摇头道:“不怕啦!有哥哥在才不怕!” 楚歌摸了摸洛祈的长发,“怎么样,修士之间的世界跟你想的是不是不太一样?” “嗯……”洛祈埋首楚歌怀里,在发出闷闷的鼻音,“哥哥今天杀人了呢。” 楚歌也不知道这时候该说什么,他知道,对于洛祈来说今天的事情很难接受,毕竟她之前只是个普通女孩,没见过这些打打杀杀的事情。 洛祈抬起头,看着楚歌,问道:“哥哥今天为什么要杀了他们?” “因为我不杀他们,他们就要杀我啊!” 这就是楚歌的答案,虽然他不太知道地球修仙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情况,但今天这事看起来,就是如此,不杀人,就要被杀。 楚歌当然不怕陈池和韩林这种货色,再来十个也不可能对楚歌造成什么威胁,但是楚歌又不是孤家寡人,他有洛祈,他有朋友喝同学,如果因为自己的原因,让与自己有关的人受到伤害,对他的心境修为不利,会陷入红尘的因果纠缠之中,影响修为。 而洛祈和寝室的几个兄弟,无论是不是因为他的原因,楚歌都不会允许任何人去伤害他们。 想到这里楚歌突然觉得自己应该采取一些什么措施,来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 但是现在,最重要的是安抚好瞪着大眼睛看着自己的洛祈,让她乖乖的去睡觉。 “小祈,怎么了,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洛祈有些迷茫,她也不知道楚歌这么做究竟是对是错,但心底的善良还是让她不喜欢这种行事方式。 “哥哥,可不可以不杀人了啊……” 楚歌苦笑,看来想让洛祈这么善良的女孩接受修仙界的残酷,还是不太容易啊。 “小祈,你要知道,现在的修仙界,与凡世的区别很大。一个人走上修仙之路,基本都是冲着成仙去的……” 洛祈有些疑惑的打断道:“为什么一定要成仙?” 楚歌笑笑,洛祈本来对修仙的执念就不是很强,开始的时候修仙不过是为了让她在绘画上能够更进一步,但是配上她天地所钟的资质,这样的心态反而合了无为之意,但一个人若是对仙道没有坚定地信念与追求,是一定不能成仙的,楚歌正好趁这次开导洛祈的机会,为她树立一个修仙的目标。 “成仙的好处很多,呼风唤雨,移山填海,移星易宿,长生久视等等,小祈你现在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呢?” 洛祈想了想,脸上晕了一抹嫣红,“我……我只想跟哥哥在一起。” 楚歌一愣,没想到洛祈居然在这种时候说出了这种类似表白的话。 但他还是很快反应过来,现在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小祈,你可知道,我是注定要成仙的人,仙人长生久视不在话下,但你如果不好好修炼,寿命不过百年,到了百年之后,我还是像今天一样,但是你却垂垂老矣,到时候我们一起出去,别人只会以为你是我的孙子,而不可能相信你是我的妹妹。” 洛祈露出了思索的神色,“唔……这么说的话,我要是也成了仙,也能长生,就可以一直和哥哥在一起了对不对?” “当然!” 楚歌笑着继续说道:“所以小祈,你也是有你自己修仙的目的的对不对?这样来说,你也算是想成仙而走上仙路的一员了。” “但是小祈,现在全世界的修士,修为最高的不过是元婴期,那是昆仑派的掌门方天真人,而在元婴境的后面,还有破虚,凝神,合道,最后渡过天劫,才能真正的飞升成仙。” “啊,想成仙这么难啊,那个昆仑掌门一定是很厉害的人了吧?连他都只到元婴境啊!” 洛祈没想到如今的地球修仙界已经凋零到了这种程度,她还以为是数百年前的世道,成仙虽然很难,但还是时不时的就有人飞升,给人们一点希望。 但那毕竟是数百年前,现在早已不同。 “对啊,现代的社会,修炼方面的资源已经不足以再供养出任何一个仙人了,所以人们的追求,就从成仙变成了离成仙更进一步。但如何才能更进一步?只有通过资源不断地堆砌。” “人人都要资源,但资源却又那么少,所以围绕着资源的争端就会不断地发生,杀人越货,灭人满门,这都是时有发生的事情。” 第42章 开导洛祈 “啊!修仙界为什么会这么可怕!”洛祈被楚歌描绘的修仙界吓了一跳,她根本没有想象过自己将要进入这么残酷的世界。 “哥哥,那我们不修仙了好不好,反正我们也成不了仙,能修到哪里算哪里,以后也想普通人一样工作,慢慢变老,能多活一点我已经很满足了。” 洛祈刚刚燃起的对修仙的一些欲望,就这样又被打消了。 楚歌哭笑不得:“小祈,谁说我们成不了仙的?我之前教你炼神法的时候就说过,我们这一派的修持与当前修仙界的修法大不相同,不需要借助外物,只要求诸己身就好。也就是说,哪怕我们没有任何资源,一路闭门苦修,也可以修到成仙的那一天。” “这样啊!”洛祈又兴奋了起来,毕竟能够和楚歌长久的在一起,她还是很想要的。 “那哥哥我们去找个山洞一直修炼到成仙好不好?” 楚歌摸了摸洛祈的长发,洛祈此时心情很好,不禁眯起了眼睛蹭着楚歌的手。 “本来是可以这样的,但是现代社会哪有那么好的事?有人想找到你的话,无论如何都可以找到的,再说,你难道不想玩游戏不想吃零食了么?” 洛祈的脸上露出了困扰的神色,游戏和零食让她觉得她根本不可能过与世隔绝的隐士生活。 楚歌又说道:“况且现在我已经杀了那个陈池,幽冥地作为南疆大派,必然不会善罢甘休的。” 这话把洛祈从她童话般的修仙幻想中拉回了现实,修仙界毕竟还是那个残酷冷血的世界。 “难道这些修仙的人,就不能安分一点么……” 洛祈的心情又低落了下来。 “其实,让修仙界变成一个五讲四美三热爱的世界,也不是不可能。” “真的嘛!” 洛祈抬头盯着,双眼亮晶晶的。 楚歌笑笑,这样的洛祈,她心底的善良,怎么能不被守护? “当然可以,只要每个修仙的人都修炼炼神法,自然资源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修仙界自然也就会变得和平很多。” “啊?可是炼神法不是哥哥的……” 洛祈欲言又止,不知道怎么说下去,楚歌知道她想说的是那是自己的秘法,不能随便传给别人。 “哈哈,没想到你还有点修仙界的常识啊。” 楚歌笑道,然后表情又严肃了一些。 “小祈,我们现在无法改变修仙界的整体状况,就只要顾好我们自己就好了。” “再说,我今天杀的那两个人,你也看到了,一个身上鬼气森森,甚至还玩弄别人的魂魄,另一个随身带枪还想枪杀我,都不是什么善人,杀了也是死有余辜,对不对?” 洛祈似懂非懂,觉得楚歌说的好像很有道理。 “那哥哥以后会只杀该杀的人么?” “嗯,我答应你。” 洛祈小脸上露出了笑容。 “嗯!” 她毕竟不是什么迂腐之人,也只是善良,而不是圣母,自然也明白事理,有些人死了,确实比活着对这个世界来说更好。 “哥哥,那会不会有人来杀我啊?” “放心,有我在!” 洛祈心里一甜,靠在楚歌怀里,不一会便沉沉睡去。 楚歌笑笑,今天的事对洛祈来说确实太刺激了。 —— “安安,你确定是这里?” 云水问道,声音清冷。 此时她正和另一个女孩站在陈池与韩林死亡的别墅中,警方还没有发现这两起命案,所以两个女孩可以随意出入。 “云师姐,我肯定没记错!早些时候我路过的这里,就是在这栋别墅里感觉到的法力波动。” 云水皱了皱好看的眉头,从外地过来的后辈,昆仑派弟子叶安安不是什么轻浮的人,如果没有把握,是不会劳师动众的叫人来这栋郊区别墅调查的,但是这栋别墅里却丝毫没有法力波动的痕迹,甚至连灵气都比别处稀薄一些,更别提修士之间斗法留下的余波了。 这躺在地上的两具尸体,佝偻的中年男子,倒确实是一名修士,但是另一具手里还拿着打空子弹的手枪的尸体,却只不过是个凡人。 这场面,似乎就是一个水货修士被凡人用手枪开枪射死,然后临死前反杀了那个凡人的样子。 唯一的疑点就是,这个凡人死于他自己的手枪里发射出的子弹,但那身材佝偻的修士明显是修炼南疆邪术,哪里有反弹子弹的能耐?反弹回去的子弹还是正好击中心脏,一击毙命,这明显不太符合常理。 等等,灵气比周围稀薄? 云水不顾叶安安越来越焦急的脸色,闭上眼睛仔细感应这别墅里的法力与灵气。 一般来说郊区别墅之类的地方灵气是要比城市里面多一些,也干净一些的,但这栋别墅中的灵气却十分稀薄,似乎还在从周围不断地填充进来,这显然不是正常情况。 叶安安见这次负责带自己的师姐闭上了眼睛,从她的脸上却根本看不出来是在想什么,不由得更是焦急。 叶安安的感应能力在昆仑派这一带的弟子之中也算是十分出色的,她在来超事局安海市办事处的路上路过这里的时候,确实感觉到灵气异常波动,分明就是两名修士之间大战的迹象。 但是此刻,别说是云水,就是叶安安本人也能一眼就看出来,这里的灵气如同你一潭死水,根本没有什么战斗痕迹或者法力残留,叶安安非常担心云水认为她办事不牢靠,这次出来办事的机会是她经过了好一番竞争才得到的,这样的评价会让她在门派中获得的资源收到很大的损失,甚至还会收到惩罚也说不定。 正当叶安安焦急的想着怎么挽回自己在云水师姐心中的印象时,云水开口了。 还是平淡的声音,与先前别无二致,“我们走吧,此处有高人出手,从长计议。” 叶安安一头雾水,高人出手?这里不是明显是一个渣渣修士和凡人之间的争端,不归我们管吗?哪来的高人出手? 云水说完便直接向门外走去,叶安安虽然不解,也赶紧跟上,到是云水看她满脸不解的样子,居然有心情解释一句:“有人抹去了这里的争斗痕迹。” 叶安安这才恍然大悟,同时也松了一口气,看来自己之前的感应还是正确的,不会被前辈认为做事毛躁了! 第43章 同学聚会 第二天一早,唐正兴就打来了电话,询问楚歌事情如何。 “楚先生,昨晚的事情怎么样了?究竟是谁想要我唐某的命?” 电话里唐正兴的语气显得有些焦急,毕竟面对有人想要杀自己这种事,一点都不放在心上才是比较奇怪的。 “不知道唐董知不知道梁瀚宇这个人?”楚歌问道。 唐正兴一愣,心里泛起一个他很不愿意想到的想法,“梁兄弟?我当然知道,不知道楚先生提起他……” 唐正兴有些不敢说下去了,他怕那个最坏的可能变成现实。 “唐先生想的没错,就是他要雇人杀你!” 楚歌这么说的时候,心里也是有些唏嘘,从唐正兴的语气听出,这个梁瀚宇跟唐正兴的关系应该很不错。 不过这毕竟是人家的私事,楚歌没兴趣管,这件事不过受人之托罢了,杀了那个陈池之后,基本上就可以说是到此为止。 至于之后幽冥地的报复之类的事,就是楚歌自己的事情了。 唐正兴听到这话心里一紧,他最不希望出现的情况还是出现了,跟了自己三十年的兄弟,跟自己白手起家打下如今汉唐集团的这片江山的梁瀚宇,居然真的会背叛自己。 他毫不怀疑楚歌对他说的话的真实性,因为楚歌骗他根本没什么好处。要是换一个人,唐正兴说不定还会怀疑一下。 但是楚歌在唐正兴的印象里就是一位游戏人间的仙人,自己这种凡夫俗子又有什么值得人家惦记,甚至用上这种诈骗手段? 唐正兴的心情非常复杂,但他还是压下心中的思绪,问出了另一个问题。 “楚先生,还有另一件事,就是昨天袭击发生的时候,很多人都看到我被子弹击中,然后身上亮起一道光,就毫发无伤,关于法器的事情,不知道楚先生希望我怎么对外宣称?” 楚歌想了想,说道:“如果不能说保密的话,就稍微露点口风说是一种新研发出来的能量防护装置就可以。正好你们汉唐集团不是有什么新科技开发公司?说出去别人也不会觉得难以置信。” 一听这话,唐正兴顿时就乐了。 这法器虽然是楚歌制作的,但是他明显不愿意站在台前,反而让自己去做这件事,这意味着什么?当然是合作啊! 试想一下,汉唐集团对外宣传自己有了新式的能量防御装置,即使它还停留在实验室里,成品只有一件,那订单也肯定会如雪花般的飞来,甚至国家都会与汉唐合作,来采购这种设备作为军用设备或者保护领导人的安全。 但汉唐集团毕竟无法自己研发这种法器,到时候人家求上门来,自己不好推脱还不是要去找楚歌厚颜再讨几件? 以楚歌的思路,这一点很容易就能考虑到。 这一来二去,合作关系就这么建立起来了。 所以在唐正兴看来,楚歌这句话中代表的意思,就是默示的合作意向。 楚歌让唐正兴这么宣传也有他自己的考虑,毕竟他本人现在处于一个坐吃山空的状态,而想要给身边的人一些保障安全的东西,所需要的花费还是不小的,现在有汉唐集团这么个好用的势力收集资源,当然不用白不用。 楚歌早在见唐正兴第一眼,就从面相上看出这个人光明磊落,特别的讲义气,现在楚歌对他有恩,即使让他知道一些更深入的秘密,进行一些更深入的合作,也不担心他会坑自己,退一万步说,就算他真的要坑自己,堂堂楚大仙人的便宜有哪里是好占的。 而血玉链这种等级的法器,在楚歌眼里甚至连法器都算不上,随手就能制作,甚至让楚歌准备一下,连一条制作这种法器的生产线都能搞出来,完全可以做到量产,没有任何技术难度。 而这种低级的法器制作,包括日后还会逐渐放出的一些低级丹药,在楚歌的计划中是未来保持他在凡世的生活质量的重要收入项目之一。 如果让楚歌自己去开一家公司搞这些事情,他肯定嫌麻烦不愿意去弄,但是现在认识了唐正兴就不一样,人家是专业的企业家,自然知道如何把这些在楚歌眼里不值一提的丹药法器转化为巨大的利益。 这也就是楚歌在话里透露出愿意跟唐正兴合作的意思的理由。 两个人一通电话,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至于唐正兴怎么处理汉唐集团副董的事情,就不是楚歌要过问的了。 唐正兴的事情结束之后,楚歌就和洛祈过上了网瘾少年少女的幸福生活,每天就在修炼和玩游戏之中渡过。 期间洛祈也画了一些画,自从她修成练气境,有了一些法力之后,就十分喜欢用法力绘画,楚歌刚刚告诉她已经可以用法力来绘画之后,她就立刻重现了楚歌那天做到的画龙点睛,然后就开心的不能自已。 毕竟洛祈一开始修仙时的目的就是在于学会这种神奇的画技,如今得偿所愿,当然会很开心。 在这种时候,楚歌又给她树立了新的目标,那就是凭空作画并让画出来的景物在现实中存在。 这是丹青山秘法,丹青山修士在战斗的时候,仅凭一支画笔就能再自己身边画成世间万物,助自己作战,若是让丹青山的修士在自己身边布成画阵,身如山水的话,便是以杀伐斗战著称的剑修们,在同等境界下也只能暂时退避。 楚歌和洛祈宅在家里的幸福生活,直到楚歌的高中同学给他打电话说要在开学之前来一次同学聚会,才有些变化。 楚歌在高中的时候很没存在感,只有少数几个朋友关系特别要好,因为圈子小,所以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一起聊天打屁,关系比一般的同学关系要铁的多,本来楚歌是不怎么去参加同学聚会这种活动的,去了也没什么话说,但是这次给他打电话的毕竟是他为数不多的几个好朋友之一,还说几个哥们都会去,楚歌也就觉得去聚一聚也没什么,至少有这几个人在,自己还能跟他们有点话说。 给他打电话的同学是他高中时的同桌,叫任厚德,没错两个男生坐同桌,所以对于楚歌来说,什么同桌的你之类的事情完全不能引起他的共鸣,这也算是楚歌高中生活中的为数不多的遗憾吧。 任厚德还告诉楚歌这次聚会是高中时的土豪董学良举办的,说是可以带一个伴,估计去的人有男女朋友的都会带去,让楚歌如果有了妹子别忘了带着让兄弟们见一见。 第44章 同学聚会(2) 楚歌听了这话有点好笑,他知道那帮兄弟是不放心自己的交女朋友的眼光了,自从自己高中三年喜欢徐艺铭到几乎中毒的地步,他们怎么劝都劝不回来之后,就已经有了这种趋势。 现在说起来自己其实还是没有女朋友的,但是楚歌大概已经想到到时候不管自己怎么说他们都不会信了。 “小祈,明天我要去参加一个同学聚会,你跟不跟我去?” 楚歌心里其实已经知道洛祈的回答了,但还是这样问道。 “诶?哥哥的同学吗?当然要去啦!” 果然是这样,楚歌心里笑了笑。 “可能会很无聊的哦!” 毕竟洛祈不认识自己的同学们,去了会无聊也是很有可能的事情,楚歌已经打定主意,如果小祈被冷落无聊的话,自己就带着她先回来。 “那哥哥也别想丢下我!” 洛祈蹭到楚歌身边,抱着他的手臂撒娇。 “好了好了,不会的!” 楚歌摸了摸洛祈的头发,安慰道。 这就是楚歌觉得自己在同学们眼里肯定会变成脱团狗一员的原因了,洛祈这么漂亮,还如此依赖自己,即使同学聚会上她也根本不会在意别人的看法,一如既往的粘着自己。 这在同学们的眼里,怎么还会相信洛祈其实不是楚歌的女朋友,而是妹妹呢? 他们之前根本没有听说过楚歌有妹妹什么的,再说,楚歌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很流行认干妹妹,那些学校里比较出风头的男生,哪个没有妹妹?到最后那些男生因为和妹妹暧昧而分手之后,几乎每一个都跟妹妹成了情侣,导致很长一段时间内,妹妹这种说法简直就是备胎或者小三的代名词一样。 楚歌决定,到时候还是不要告诉他们洛祈是自己的妹妹什么的了。 “小祈,你要是跟我去的话,可能会被认为是我的女朋友什么的,这个……” 楚歌想着先给洛祈打个预防针什么的,免得到时候那帮人起哄她会尴尬。 没想到洛祈眼睛稍微一亮,“没关系啊!我不在意的!” 话里甚至还有点高兴的意思。 楚歌虽然觉得洛祈语气有点奇怪,但也没怎么在意,之后两个人就又玩起了游戏,等到明天要去聚会的时候再说。 第二天洛祈和楚歌早早的便起床,开始了一天的修持。 修炼这种事,在地球这种灵气稀薄的环境下,真的可以说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因为修士们体内的灵气汇聚成法力,浓度远远高于周围大环境中的灵气,根据灵压理论,即使是修士体内的法力,也有向着周围灵气稀薄之处不断逸散的趋势,如果不好好巩固修为,勤修苦练,恐怕没过多久,一身修为就成了画饼。 洛祈虽然以绘画为修炼的主要动力,但是修炼这种事情,其实是会上瘾的,不然那些修仙者怎么会为了一点修炼资源,为了更进一步而不惜因果缠身,造下无数杀孽? 这么几天的功夫,每天早晨和晚上的修炼,已经成为了洛祈的生活习惯之一。 虽然今天就是约定的聚会的日子,但是约定的时间是在下午五点,预定行程先去吃饭,然后去ktv唱歌,学生聚会的保留项目,所以两人一点也不着急,反而先打开了游戏玩了起来。 这段时间洛祈跟楚歌的关系越来越亲密,她当然也不会因为怕楚歌不喜欢自己而有什么不敢跟楚歌说的话,早就跟楚歌说了自己之前在玩的其实是另一款射击类游戏。 反正都是玩,楚歌平时在他之前玩的那款游戏里也就是跟室友们一起大杀四方,没人陪他的时候其实也没什么事情,很多时候都是在挂机,洛祈既然推荐她所玩的射击游戏,楚歌当然从善如流,跟着洛祈一起玩。 这款射击游戏与传统的射击游戏有很大不同,它是有英雄有技能的,玩家可以控制一个英雄并使用英雄的各种技能,只是普通攻击的时候,是用英雄手中的各种远程武器进行射击的。 这款游戏一经上市,立刻火遍各国市场,确实制作精良,楚歌玩起来也觉得很有意思。 但是之前也说过,楚歌玩游戏只是凭借着超凡的反应与速度,从而个人技术超过普通玩家,但要说起团队配合意识什么的,那是根本没有。 所以经常会出现的情况就是,楚歌不合时宜的往前冲,在万军从中直取敌将首级,一番拼杀将对手的血量技能全消耗掉之后,自己死亡,而队友在洛祈的带领下成功开团,团灭对手,这让刚刚看楚歌冲上去的时候打算喷他的队友不知如何是好。 两人玩了一天的游戏,下午四点的时候才终于想起来还有同学聚会这么一回事,于是赶紧换衣服洗漱,准备出发。 楚歌和洛祈都不是特别在意自己形象的人,楚歌是因为挫的习惯了,再说他觉得一个男人是不是有魅力主要看气质,至于外表什么的,能看的过去,不让人一看就产生反感就可以。 再说楚歌就算想去收拾一下自己的形象,也根本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发型从来都是一头碎发,长了就剪短,也从来没弄过什么发型,衣着大部分时候都是衬衫牛仔裤这样的休闲装,今天当然也不例外。 但是虽然楚歌不打扮自己,在他进入练气境收到灵气灌体的时候也早就对他的外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皮肤白皙光滑甚至堪比洛祈,身材颀长,一米八的身高,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再加上独有的淡然出尘的气质,走出去被花痴妹子叫男神一点都不奇怪。 而洛祈作为一个女孩子,虽然是会一点打扮自己的,但是她身边的女孩却从来没有一位能与她产生竞争的,每次看着同学精心打扮的妆容,还不如自己素颜好看,她哪里还有打扮自己的兴趣? 总之,虽然要去参加同学聚会,但是楚歌和洛祈也就是稍微洗漱了一下,然后找了一身合身的衣服,就准备出发了。 但即使这样,这两个人站在一起,颜值气质却是碾压了一大片的人。 第45章 福香楼 约定的聚会地点是福香楼,一家中档饭店,比较适合学生聚会。 请客的董学良是个聪明人,家里是做生意的,他从小就受到家里关于为人处世的教育,这次请客便是如此,挑的地方档次不高不低,低了显得这客请的没什么诚意,高了又让人觉得欠他人情不愿意去。 其实董学良所谓的同学聚会不过是想请徐艺铭一个人而已,他这次所请的人,大多数是当时班级里混的不如他的,或者是现在混的不如他的,来衬托他董大公子的家世能力。 徐艺铭当时在班里的追求者很多,几乎每一个跟她有过一些接触的男生都会喜欢她,毕竟人家人长得漂亮,性格又好,还能跟男生们玩到一起去,很受同学们的欢迎。 当然,特指在男生之中。 这些事情楚歌都不清楚,毕竟他去参加这个同学聚会,只是因为他的朋友们都去了,所以他才会去,他现在连这次同学聚会都有哪些人,是谁组织的都不知道。 安海市的道路交通状况算是比较好的,毕竟是新兴城市,规划比较合理,主要交通干道都很宽阔,堵车的情况比较少出现,而且下午四点多也不算是高峰时期,楚歌和洛祈收拾好了之后,开车去福满楼还是比较快的。 但是这两个没什么时间观念的人光是玩游戏就玩到了四点多,加上洗漱和路上的时间,到福满楼的时候已经五点过了。 楚歌拉着洛祈到了预定好的包间,里面已经有几个人正在聊天了。 “呦!我没来晚吧各位?” “哎呀!小歌来了?没来晚没来晚,我们就知道肯定有人得迟到,六点开饭通知你们的时候都告诉的五点来,这不,都快五点半了就来了我们这几个。” 包间里是一张十二人的圆桌,桌上已经坐了四个人了。 站起来跟楚歌打招呼的就是任厚德,这人比楚歌还高出一个头,身高得有一米八五,壮的跟一头熊一样,走到楚歌身边大力拍了拍他的肩膀,楚歌斜了他一眼。 “你这人怎么还这么跟人打招呼?我跟你说这也就是我,换了别人早跟你绝交了,你知不知道你这一拍有多疼?” “哈哈哈哈,”任厚德听了楚歌的话,一阵爽朗的大笑,“我也就跟你这么打招呼啊,后面这是弟妹吧?来快跟我们介绍一下!” 任厚德拉着楚歌和洛祈入席,然后他也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照你这么说被你熊掌拍了三年我还得荣幸点?” 楚歌又回了任厚德一句,然后拉着洛祈说道:“这是洛祈,跟我一起来的妹子。” 他不想说洛祈是自己的徒弟或者妹妹,因为众人肯定不信,反倒还要开自己两人的玩笑,也不能说洛祈是自己女朋友,因为毕竟实际上不是,所以倒不如这样模棱两可的介绍一下。 见楚歌说到自己,洛祈站了起来,柔声自我介绍到:“我叫洛祈,洛水的洛,祈祷的祈,请大家多关照!” 声音很轻柔,要不是她站起来的时候吸引了屋子里所有人的注意力,导致包间里很安静,还真不一定能听清她在说些什么。 董学良看到洛祈眼睛就是一亮,等她自我介绍完毕之后就连忙说道:“小祈别拘束,楚歌的朋友就是我们大家的朋友,对不对?” 洛祈听他一上来就这么亲昵的叫自己,皱了皱眉,有些受不了,但也不知道这人是不是本来就是自来熟,也没好意思说什么,冲他笑了笑,点了点头。 董学良打的什么主意,楚歌一清二楚,洛祈这样的女孩,被他看一眼,楚歌都觉得洛祈吃亏。 董学良董大公子本来不是楚歌班上的,他之前在学校里的另一个班,俗称叫混子班,里面全是些不学习的学生,要么是家里有点钱以后的出路已经谋划好了,要么就是不务正业的小混混,被家里交了钱送进了楚歌所在的学校。 楚歌高中是在安海市一中上的,安海市最好的两所高中之一,与洛祈现在所在的安海师大附中一个档次,但是经费却不怎么够,以至于一中不得不以高昂的学费,来收一些所谓的借读学生。 这些借读学生学籍不在一中,高考成绩也不影响一中的升学率,为了普通的正经学习的学生不被他们带坏,学校单独给他们编了一个班。 这董学良本来就是这个班里的学生,但他家里确实有钱,在高三的时候,花了大价钱把他送进了楚歌所在的重点班。 董学良在高中的前两年里可以说是学校一霸,用钱收买了几个小弟,带着他们在学校里欺男霸女,两年间换了女朋友的次数不下于徐艺铭换男朋友的次数。 徐艺铭手段高明,跟她交往的男生都是秘密交往,说是不想早恋被发现,即使被甩了,也不会认为她有什么错,只觉得自己还不够好还配不上她,但这董学良就不一样了,每次换女朋友都是劈腿,被发现了就甩了前任,没被发现就脚踏两条船,根本没有丝毫掩饰的意思,董大公子那在乎这个。 这样两年下来,到了高三全校甚至外校都知道他有多渣。 但是董大公子到了高三,进了楚歌他们班之后,就好像变了个人一样,整整一年痴恋徐艺铭,即使徐艺铭始终不为所动,而且看样子,到了现在也没有放弃。 楚歌之前跟任厚德聊天的时候知道这次聚会徐艺铭也会来,而且看这次聚会不过十二三个人的小规模,哪里还不知道所谓同学聚会完全就是董学良约徐艺铭的一个理由而已。 不过楚歌对这些也没什么在意的,这次不过是冲着高中时的朋友来的而已。 他跟指着任厚德洛祈介绍道:“这位,任厚德任大侠,明明是安海本地人,但是说话一股子东北腔,平时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不在话下,因为太豪迈了我们都叫任大侠。” 洛祈乖巧的道:“任大哥好。” 楚歌又指住任厚德和自己中间坐的人,还没等楚歌说话,这人冲洛祈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脸上皮肤白皙棱角分明,纯论颜值甚至比楚歌还要帅气一点。 “就这个最烧包的,安越卓,高中的时候没少被我和大侠制裁,我们认识的所有妹子几乎都喜欢他,花花公子一个,不过人确实仗义。” “哈哈,小歌,谁让你跟大侠魅力不行呢?不能怪我啊!” 安越卓理了理发型,笑道。 第46章 徐艺铭 “那边主位上,就是我们今天的东道董学良董公子,我们这顿饭蹭的就是董公子的。” “哎,楚歌别客气,今天来了就都是朋友,毕竟同窗之谊,人生四大铁啊对不对?” 董学良这几年据说已经跟着家里跑了生意,说话感觉就是跟学生不太一样了,即使楚歌不待见他,现在对他的印象也不由好了一点。 “那边的美女,苏幼荷,学委大人,当时是一中有名的才女,现在听说已经走上了文学道路了?” 楚歌最后介绍的是个女孩,纯以相貌而论不输徐艺铭,素面朝天不施粉黛,一头秀发也只是留了中分,自然垂下,她没怎么打扮自己,但一身文艺的气质,让她只是坐在那里,就让人觉得如一幅绝美的画卷,有一种难言的意境美。 苏幼荷微笑道:“在小祈面前,我哪里敢说自己是美女?” 同样是被叫做小祈,董学良这么叫让洛祈有些不舒服,换了苏幼荷她却只感到春风拂面。 楚歌为洛祈一一介绍众人,洛祈也一一打了招呼,到苏幼荷的时候,洛祈却有些惊喜的样子,“苏幼荷!我还上初中的时候就听说一中的苏幼荷学姐了,我很喜欢您写的《怒放的星空》,当时我还很想报一中的呢!” 苏幼荷有点惊讶,没想到这个漂亮到不行的女孩居然还是自己的粉丝。 “是吗?那就谢谢小祈的支持啦!没想到还有学妹是我的粉丝呢!” 几人正说着的时候,包间的门又被推开了,几个人同时走了进来。 “嗨!小歌!想我了没!” 那人进了门就直接朝着楚歌跳了过来,脸上洋溢着笑容,就要上来拥抱楚歌。 “想你干嘛?你又不是妹子!” 楚歌一脸嫌弃。 “哎呀哎呀!好伤心啊!不是说好了要一直做好基友的吗?小歌你这家伙居然先脱团了!” 这家伙做出了一个很浮夸的伤心表情,眼睛甚至还笑的眯成了一条缝。 然后又一脸贱笑的对洛祈说道:“妹子看起来你是小歌的女朋友了吧?真不知道小歌这样的家伙是怎么找到这么漂亮的女朋友的!妹子我跟你说哦!小歌以前的黑历史我全都知道!要不要听啊?嘿嘿嘿!” “陈朝阳,你想死的话可以直接跟我说。” 楚歌笑眯眯的抓着那人的领子,把他拽到了自己面前。 陈朝阳顺势握住楚歌的手,上下摇摆着 “啊哈哈哈,小歌放心,咱俩什么关系,你高中的时候还会尿床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告诉弟妹的!” 楚歌的笑容瞬间更深了。 “咳咳,既然这样的话,不知道你当时藏在柜子底下的那几十封……” “小歌!我的哥!我错了!我不该瞎编诋毁您老人家的名誉!饶了我吧!” “诶?什么事让他这么害怕?” 陈朝阳的身后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声音,是一个看起来就很活泼的女孩子,齐刘海,马尾辫,半袖牛仔裤帆布鞋,是个一看就是学生的清纯妹子。 这是陈朝阳的女朋友,叫做秦思文,比楚歌等人小一届,楚歌刚才所说的陈朝阳藏在柜子底下的东西就是当时他写给这个女孩的情书。 两人家住的很近,是在上学途中偶然认识的,但是当时的陈朝阳怂的不行,对于校花级别的秦思文根本不敢递情书去表白,自己偷偷写了几十封藏在柜子底下。 直到毕业的时候,秦思文偷偷跑来找陈朝阳让他在自己的校服里衬上签名,他才知道这个女孩很可能喜欢自己,后来两个人顺理成章的走到了一起之后,他每天就在别人面前吹嘘一中校花倒追自己,所以那几十封没有送出去的情书,就成了他绝对不想被人知道的黑历史。 既然现在陈朝阳已经认错,楚歌当然不回去揭他的短,毕竟这个梗以后还能用好久,这次揭短一时爽,以后不就没有用来威胁他的把柄了? “哈哈,没什么没什么。” 楚歌打了个哈哈,企图蒙混过去,没想到秦思文到是一脸不屑,“切,就他拿点破事,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就算现在不知道以后也总会知道。” 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远不是那些还处在新鲜期的情侣能比,双方已经见过了家长,并且双方家长都对对方比较满意,已经约定好了大学毕业就结婚了,时不时秀一下恩爱根本不是在座的这些人能受得了的。 “矮油!冷冷的狗粮在嘴里胡乱的塞~!” 一旁的任厚德和安越卓听到两个人之间的无形秀恩爱,顿时一脸怪相,怪声怪气的嘘了一声,用刘天王《冰雨》的调子唱了一句。 进来的人有八个,只有陈朝阳和秦思文与楚歌等人比较熟,还有两个女孩跟苏幼荷凑到了一起,另外三个男生簇拥着一个靓丽的娇小女孩,与董学良凑成了一堆,大家各自叙起了旧,包间里瞬间热闹了很多。 那被人簇拥着走进来的女孩正是徐艺铭,她今天明显是精心打扮了一番的,长发编成了一个简单但很漂亮的发式,在灯光下微微闪着光泽,一身水绿色的一字肩连衣裙,露出洁白的香肩和精致的锁骨,裙子下摆较短,纤细的双腿也暴露在空气中,脚下踩着一双浅蓝色的绑带高跟鞋,让原本娇小的她显得高挑了一些,至少跟洛祈差不多高。 董学良见徐艺铭已经来了,连忙走上去迎接,“哎呀!你们终于来了!好了人到齐了开始点菜吧!” 然后有对徐艺铭说道:“来,小铭,这边坐。”说这就要引徐艺铭坐到自己身边。 簇拥着徐艺铭进来的三个男生看上去似乎也对她有点意思,但此时却眉开眼笑,还在跟董学良开着玩笑。 “哈哈,我们小铭来了这董大公子眼里就只剩下她一个人啦!我们这些人已经被董哥华丽的无视了啊!” “可不是?董哥追了人家徐大美女整整一年,可以说为了一棵树放弃了整片森林啊!简直痴情!” “听说董哥已经开始跟家里做生意了,现在忘了兄弟们不要紧,毕竟美人在侧,但是到时候别忘了带兄弟们发财啊!” 三人开着玩笑,但话里话外的意思全是在吹捧董学良的意思。 这三个人就是董学良在一中混的时候用钱砸下来的三个铁杆小弟,高一高二两年董学良带着一群人花天酒地的吃喝玩乐加泡妞,但高三董学良转了班之后,大部分的小弟就都散了,只有这三个人,董学良消停了,为了追徐艺铭甚至开始好好学习了之后,他们也还跟董学良走的很近,很多事情上都帮了他不小的忙,现在毕业了,这三个人上的虽然都是三流大学,但早就跟董学良混到了一起,每个月的收入不菲,不依靠家里的生活费都能过的有滋有味,让高中时候受人白眼的家长在亲戚邻居面前好好地装了个逼。 所以说这三个人是董学良的亲信一点也不为过,现在他们三个也是竭力的试图以十分自然的方式向徐艺铭展示董学良的厉害,毕竟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总比董大公子自己吹嘘效果要好,即使这个别人是他的小弟。 第47章 暴发户楚歌? “谢谢董哥盛情邀请了,不然我还不知道今天有这样一个同学聚会呢!” 徐艺铭这样说着,笑靥如花的感谢了一下董学良,让他觉得自己简直要飘起来了一样。 但随后她却没有跟着董学良坐到他身边的位置上,而是走到了楚歌的位置旁边。 “小歌,没想到这么快就又见面了!” 徐艺铭站在楚歌身边,说的话只是普通的打招呼,但看向楚歌的眼睛却笑成了弯月芽儿,目光里满是如水的媚意。 “嗯,确实挺巧的。” 楚歌微笑但平静的说道,没提自己早知道她会来的事情。 毕竟现在的楚歌不是以前的楚歌了,在他眼里,如今的徐艺铭不过是个比较熟悉的路人罢了。 但徐艺铭可不会这么认为,毕竟楚歌现在看起来年少多金,而且还很帅气,很有玩一玩的价值,以他当年对自己的痴情,徐艺铭相信这一点不会很难。 “对啊!简直就是缘分啊!” 徐艺铭笑眯眯的说道,然后又好像刚刚看到洛祈一样,换了一副惊讶的语气。 “小歌,这位就是那天你说的妹妹吧?果然好漂亮,怪不得我们小歌给你买了那么多衣服啊!” 其实徐艺铭从进包间开始就注意到了洛祈,毕竟以洛祈的容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被忽视掉,更何况她是坐在徐艺铭想要撩的楚歌身边? 如果这样徐艺铭都能无视洛祈到这时候,她高中时就不可能成为全班男生眼里的女神。 像徐艺铭这种女神,与人相处的方式是很重要的事情,她必须让每一个男生都觉得自己对他有意思,觉得他有机会,这样才能凭借自己出色的外表吸引这些男生的兴趣。 洛祈皱了皱眉,整个包间里这么多人,只有这个女孩一上来就是自己是楚歌的妹妹,好像要确定什么关系一样,这让洛祈很不舒服,而且她天生的直感也告诉她,这个看起来温柔的女孩对自己不怀好意。 “嗯,她叫洛祈,小祈,这是我高中同学,叫徐艺铭。” 楚歌十分简单的为双方互相介绍了一下,就没有继续跟徐艺铭聊下去的打算了,徐艺铭目光流转,在楚歌的几个兄弟脸上扫了一圈,满意的离去,坐在了董学良为她准备好的位置上。 此时任厚德和安越卓都有点皱眉,他们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温软文静的女孩会让楚歌给她买很多衣服。 在他们的印象中,楚歌生活上一直比较拮据,高中时有时候还不得不依靠他们这些兄弟的帮助,根本不像是能给女孩买得起衣服的人,就算现在看楚歌的衣着和刚才拿出来玩了一下的苹果手机,似乎有了点钱了,但是他向来节俭,肯定是不会主动给女孩子买很多衣服的。 两人跟楚歌的大学室友产生了一样的想法,就是洛祈不是个好女孩,可能有些拜金。 楚歌自然看到了二人的表情,不过现在不是解释的时候,也就给了他们一个眼神,示意自己有分寸,放心就是。 董学良见徐艺铭跟楚歌亲近非常,一进来只跟自己说了一句话就去跟楚歌聊了半天,心里一阵发堵,心想你楚歌算个什么东西?无父无母的一个孤儿,下一顿饭都不知道在哪着落,也敢跟我抢妹子? 而且就在董学良追徐艺铭的那段时间,徐艺铭居然接受了楚歌的表白,跟楚歌交往了一段时间,这当时简直就快把董学良气炸了,但是为了他自己在徐艺铭心中的形象,他没有对楚歌采取什么报复行动。 现在上了大学,大家都成熟了起来,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值得交往,也不再是像高中时那么单纯,长得帅,学习好,打篮球厉害,有点才艺什么的都可以吸引到女生的注意,董学良觉得现在的自己完全可以碾压以前班上的任何一个风云人物,这才请了一些人办这次同学聚会。 而他请楚歌来,原本就是为了让徐艺铭看看现在二人的对比,看看他当时交往过一段时间的男朋友现在与自己比起来是多么的落魄,也是为了凸显自己的成功。 但没想到楚歌现在也是一副成功人士的样子,身上的衣服都是名牌,用的是苹果手机,看起来阳光自信,甚至长相也比以前更帅,这样一来完全达不到目的啊! 董学良看无法直接达到目的,一计不成另生一计,一群高中同学在饭桌上推杯换盏,很快气氛就热烈了起来,这时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董学良突然找楚歌聊了起来。 “楚歌啊,你看当时咱们上学的时候,这些人里也属你和我们学委学习好,是吧?但是现在这个社会啊,光学习好可很难混下去,幸好咱们这些同学里啊,学习好的都混的不错!咱们学委大人已经走上了文学道路,啊,是不是?学委?” 说到这却是看向了苏幼荷,她谦虚了一句,“什么文学道路啊,我还远着呢!” 但是这么说着的时候,语气里的自豪却怎么也掩饰不住。 楚歌是什么人,千年老妖怪!自然知道这董学良醉翁之意不在酒,这问题最后肯定还是要落在自己身上。 果然不出所料,董学良接着就说道:“不知道楚歌你现在在哪发财啊?我看着这连范思哲都穿上了?苹果都用上了?有啥门路跟老同学介绍介绍啊!可别光顾着自己发财!” 董学良这话一出,连糊弄过去的机会都不给楚歌留下,如果楚歌要说自己是什么中彩票之类的瞎话,那肯定会被人埋怨,富了就忘了老同学什么的。 但是楚歌怎么会在乎这些人的看法?他根本没有向这些人解释的想法,只是淡淡说道:“前段时间发了一笔横财,现在还是无业状态,我一个大二学生哪有什么发财的路子?董大公子别笑话我了。” 听了这话董学良脸上顿时浮起一抹不屑的神色,他正希望楚歌这么说,心想不出我所料,这楚歌果然也就是中了点彩票什么的,一夜暴富的暴发户有钱烧的,已经不知道怎么好了,这才大肆花钱。 第48章 老司机要开车 事到如今,看到楚歌有了一些钱的董学良已经改变了原来的计划,他觉得自己只要让今天这些人认识到楚歌的暴发户本质,和他跟自己这种真正的富二代的差距,说不定楚歌带来的那个容貌精致的不想话的女孩自己也能上手。 “哎,楚歌啊,今天哥作为一个有点社会经验的人,不得不教给你一些花钱的道理了。” “你得知道啊,确实有很多人有过这种一夜暴富的经历,我跟我爸去做生意,什么样的老板没见过?那些什么山西的煤老板啊,六合彩中大奖的啊,继承了远房亲戚一大笔遗产的啊,这些人比你高到不知哪里去,我和他们谈笑风生。” “年轻人啊,还是要学会理财,想楚歌你这样,有了点钱就大肆挥霍,还是图样,萨木太木奶一捂!” 说着董学良就开启了长者模式,打算传授楚歌一些人生的经验,楚歌此刻只想说,我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点想笑。 但是董学良毕竟是一个有点内涵的富二代,他说的话还是很有道理很有煽动力的,他这番话一说完,对面的徐艺铭还是微微笑着看向楚歌,表情带着一丝玩味,而董学良的三个小弟则是一脸鄙夷,仿佛就在说就你这暴发户小子还想跟我们董哥比? 而苏幼荷和几个女孩有些担心,她们本来跟楚歌不是很熟,但是毕竟同学一场,也不忍心看楚歌的生活刚刚有些起色就很快又回到过去那种贫穷状态。 楚歌的几个兄弟却是丝毫不担心,因为他们毕竟跟楚歌相交良久,从上高中开始一直都是很好的朋友,相互之间的了解相当之深,现在的楚歌身上根本没有让他们感到担心的感觉,几人只感觉楚歌与之前有了些变化,似乎变得更加成熟更加淡然,但总归是好的方面,根本没有什么暴发户的浮躁气息。 对于别人的看法,楚歌向来是不怎么在意的,像苏幼荷等人,与楚歌并没有什么关系,他们的看法楚歌当然不用管,按比较仙侠的说法,就是无缘。 这种无缘之人,她们怎么想楚歌是根本不会去管的, 至于董学良,他打的小算盘在楚歌面前如同明镜一般,看得一清二楚,不来惹楚歌也就罢了,一旦惹到了楚歌,打脸都是轻的。 所以面对这种情况,楚歌笑而不语。 董学良见楚歌不接话,以为楚歌理屈词穷,更是得意,一顿饭吃的是志得意满,装逼装的畅快无比。 然而到了买单的时候,众人才发现,楚歌早已经借着去上厕所的机会,把账结过了。 董学良听到这消息的瞬间,脸色胀红仿佛猪肝。 同学们看他的眼神也都产生了一些变化,这家伙刚才在席上大吹特吹,一会说自己家房地产生意做的有多大,一会又说自己跟着他爸出去跟什么什么公司的老板谈成了多大的生意,没想到是个绣花枕头,光说不练,到了结账的时候,还让楚歌花的钱。 楚歌笑笑不说话。 自己套着重生模板不说,还是父母双亡,有妹有房的存在,这么明显的主角模板,董学良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还敢在主角面前装逼? 难道不知道逼只能主角一个人装?现在这就是在主角面前装逼的下场! 几个妹子除了徐艺铭没有把想法表现在脸上,其她几位都对董学良投去了异样的目光,董学良只觉得这些目光好像针一样一根一根的扎在自己脸上,扎的自己脸皮生疼。 而楚歌的几个朋友则更过分,丝毫不掩饰脸上的嘲讽意味,刚才董学良那么嚣张,那么咄咄逼人,现在一波把脸全打了回来,简直不要太爽。 但这毕竟是楚歌这边的人,董学良早知道他们不会放过跟自己的作对的机会,也不会太过在意。 让他在意的主要就是苏幼荷几人,他董大公子今天邀请来聚会的女生都是长得比较好看的,一次在这么多美女面前丢了脸,他心里简直要恨死楚歌! 难道老子没钱吗?!要你这个暴发户去买单?! 但是现在无论他怎么想都于事无补,两人在妹子们心中的形象已经发生了变化,一边是低调淡然无形装逼却在关键时刻果断出手的楚歌,一边是盛气凌人嚣张跋扈却光说不练的董学良,谁更像暴发户一些简直一目了然。 楚歌本来是不想这么直白的打董学良的脸的,毕竟人家组织同学聚会也是好事,虽然目的不纯,但毕竟给了重生归来的自己与千年前的好友见面的机会,对自己来说,就这事甚至还要感谢董学良。 在任厚德三人看来,上次与楚歌见面不过是上个假期的事情,但是对楚歌来说,确实千年已过,前尘如梦。 这次重生归来,楚歌的心态十分轻松,他知道自己迟早能重新回到仙界,地球上也几乎没什么人能威胁到自己,虽然他还是个练气期的小修,但是修为增长速度传到修仙界绝对骇人听闻,就这几天楚歌已经快要到练气四层了。 他上次见云水的时候,两人修为不过伯仲之间,就这刚过了不到半个月,楚歌的修为就已经高过云水两层,这就是功法的差距! 所以面对这凡尘俗世,楚歌更想与朋友叙旧,游戏人间。 但是这并不是楚歌容忍董学良这种小角色挑衅的理由,想踩人,就要有被才回去的心理准备! 炼神法的修持本就是修心,比一般的修法更讲究念头通达,什么叫念头通达,就是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且还都能干成,这就能念头通达! 楚歌有了这种能力,又怎么会委屈自己,面对别人的挑衅无动于衷?那不是楚歌的风格! 这一顿饭吃到楚歌买完单,就已经到了散席的时候了。 但是对于大学生聚会来说,这不过是个开始,吃完了饭,自然该进行惯例的下一步,一群人去ktv嗨啊! 一行人从福香楼走出来,此时已经是七点多快八点,福香楼作为一个还算高档的酒店,楼下早已经停了一排车,既有大众之类的亲民品牌,也有宝马奥迪奔驰等比较昂贵的车子,安越卓对这些事比较有研究,他看到的最贵的车子是一辆兰博基尼跑车,顶配近千万。 能开得起这车的人,基本是不会到福香楼这种地方来吃饭的,但是偶尔来个一两次也不是很奇怪。 董学良早已订好了ktv,这回是不会再给楚歌提前买单来打自己脸的机会了,但ktv所在的地方离福香楼稍微有一点远,步行过去肯定是不行的。 对这种情况董大公子自然有所准备,他来的时候就开了一辆车,又叫自己的小弟开来了一辆,此时两人按动车钥匙,一排车子里的两辆分别闪了闪提示灯。 董学良拉开一辆奥迪车的车门,说道:“几个妹子来坐这边,阳仔你们几个还开来的时候那辆车,至于你们几个嘛,你看着位置也是不够,要不你们打车去?”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脸戏谑,显然这是早已准备好的一出戏码。 第49章 老司机翻车了 董学良自己开的车是一辆崭新的奥迪a6,而他小弟开的车则是二手大众,从外表上看就明显不是一个档次,所以当他说到让妹子们去坐他的车的时候,几个女孩也没什么反对的意思。 毕竟一边是董大公子,一边是他的小弟,一边是新车奥迪,一边是普通大众,坐谁的车比较舒服已经是很显然的事情了。 虽然董学良这个人比较不招人待见,但是坐个车而已,又不是真的要干什么,女孩们也不会跟自己过不去。 董学良和小弟各自上了车,董大公子看到妹子们都接受了自己的建议来坐自己的车,而楚歌等几人还在路边站着好像一脸不知所措的样子,更是得意非常。 哈哈!这下你们知道楚歌那个暴发户和我的差距了吧?他即使中了点彩票什么的,又舍得买车开?不过就是给被他骗了的无知小女孩买几件衣服而已。 如果楚歌真的像董学良所想不过是有点小钱,只能买得起几件衣服的话,说不定今天有心算无心,他还真就让楚大仙人丢了一次脸。 没看女孩们上董学良车的时候甚至还都有些怜悯了看了看楚歌等人,尤其是洛祈,这么精致的一个姑娘就这样跟着楚歌一起被欺负了。 董学良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还带着掩饰不住的笑意在说:“小祈,你看我这车已经没位置了,要不你去跟阳仔他们一起走?也免得跟楚歌他们打车受罪啊?” 没想到洛祈却只是表情奇怪的看了他一眼,目光里透露出的根本不是董学良预想中的愤怒或者委屈之类的意思,而是怜悯。 就像女生们怜悯楚歌一样的怜悯董学良。 然后就默默走到楚歌身边拉住了他的手。 董学良这样明显的针对楚歌等人,任厚德三人早就气愤难忍,三人中安越卓家里条件比较好,是有车的,但是安越卓今天并没有开过来,没想到竟然会受这样的气,脸色哪会好的了? 秦思文皱着眉,站在陈朝阳的身边,她没想到这董学良会这么明显的针对楚歌,她和陈朝阳来的时候,也是打车过来的,这事在她眼里也没什么,但是董学良盛气凌人的话却让她很是不爽。 但楚歌却是似笑非笑,眼里带着如洛祈一样的怜悯意味。 这董学良到现在还不知道我是主角?居然还敢在主角面前装逼?真是左脸刚被打完就把右脸送上来,这不打下去手都痒痒! 楚歌面带微笑的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了一把车钥匙,董学良一惊,难道这小子真买车了? 转念一想,就算买了估计也就是个十几万的小破车,哪比得上自己这五六十万的奥迪?这可是自己考完驾照家里刚给自己买的,他楚歌一个孤儿就算会开车,又那来的钱买车? 想到这里,顿时心里有点踏实,还好,这个逼还可以装下去。 但是无情的现实马上就让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有多严重,楚歌等人身后的一辆玛莎拉蒂总裁的车灯闪了闪。 董学良愣住了,不、不会吧?一定是这玛莎拉蒂的车主也刚好吃完饭,准备开车了! 嗯!一定是这样! 不然楚歌这小子怎么可能开的起这样的车? 玛莎拉蒂总裁这种车,报价不过二百万,以董学良家的财力,当然是买得起的。 但是即使买得起,也不可能买来给他当大玩具玩,就算家里买给他,以他的收入也养不起这样的车。 所以在董学良的眼里,这车是楚歌所开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但是现实就是现实,不会因为董学良的想法是什么样的就变成什么样。 楚歌拉开车门,坐上驾驶位,插上钥匙,点火启动,招呼任厚德三人上车,做这一系列动作的时候没有说任何话,甚至连看都没看董学良一眼。 但越是这样,越是让他感到脸上火辣辣的疼,自己刚刚志得意满的嘲讽完楚歌没有车子开,还开着自己的小破奥迪邀请妹子上车,在楚歌面前各种炫耀。 结果人家转眼就开了一辆玛莎拉蒂总裁,价格上够买三四辆自己开的奥迪! 这脸简直是打的啪啪的响,比刚才买单的时候还要响的多! 毕竟自己高中三年的所作所为在那摆着,谁也不会认为自己请不起这一顿饭,顶多觉得自己不够主动,而且那是自己确实没想到楚歌会这么干,才让他钻了空子,小小的占了上风,董学良心里其实对楚歌还是很不以为然的,一直认为他也就是突然有了个几十上百万暴发户一个,哪有自己牛逼? 但是现在不一样,这是纯粹的实力打脸,自己只能开五六十万的奥迪,人家一出手就是近二百万的玛莎拉蒂,这是堂堂正正的财力碾压! 虽说这车自己家不是买不起,但是以他董学良个人来说,确实开不起这车,在别人眼里,自己也就是没有楚歌有钱。 在自己一直以为的暴发户面前丢脸,而且反而显得自己像个暴发户,这让董学良根本接受不了,开上车几乎是在梦游,倒车的时候还差一点就撞上了人家饭店门口的装饰石墩,要不是苏幼荷看他状态不对,及时提醒他,他这新车的尾巴今天就要被撞的变形。 给读者的话: 求收藏啊~ 第50章 同学聚会例行唱歌 董学良的车上有四个女孩,徐艺铭理所当然的坐在副驾驶,苏幼荷三人坐在后排。 此刻女孩们包括苏幼荷都有点后悔,怎么就直接上了董学良的车? 楚歌现在不知怎么似乎一夜暴富,连玛莎拉蒂这种车都开得起,身价可不是几百万就能解释的,要想开这种车,身价至少上千万才有可能,否则根本养不起这样的名贵玩具! 董学良家的房地产公司资产也不过就是几千万,而且那还是他家的公司的资产,不是他自己的,与楚歌一对比,差距简直天差地别,毕竟一个是富二代,一个是富一代,如今的楚歌,足以与董学良的爸爸相提并论! 再看看两人的相貌,楚歌一米八的身高,已经是可以靠脸吃饭的人中的一员,而董学良不过一米七五,长相虽然也算过得去,但是跟楚歌一比,整个人瞬间挫了一个档次。 而论起风度气质,两人更是无法相比。 从开始吃饭到现在,这董大公子就一直不是在吹嘘自己,就是在引导可供自己吹嘘的话题。 而楚歌从头到尾都是默默吃饭,偶尔跟高中时的好友说笑,显得淡然儒雅。 几个女孩将董学良和楚歌做了一下简单的对比,纷纷后悔不已,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楚歌都比董学良强得多,跟他一起走的话,就算人家名草有主,身边的洛祈还比自己漂亮,也总比跟董学良一起走舒服的多。 但已经上了董学良的奥迪,这时候下去以后的同学关系估计也就没剩下多少情分了。何况一会还要去ktv玩,几个女孩虽然后悔,自然也不会自找尴尬。 唯一的例外是徐艺铭,自从再次见到楚歌之后,他就不断地在给自己惊喜,上次带着他的妹妹大肆购物,这次又是一身名牌,默默付账,然后还能开玛莎拉蒂这种车,简直不断在刷新自己对他的印象。 但是徐艺铭自然不会有什么后悔的情绪,即使她见到了洛祈也仍然对自己的手段很有自信,还是认为楚歌不过是自己的囊中之物而已。 她现在已经决定,要跟现在的男朋友分手,让楚歌当她的男朋友了。 但是徐艺铭游走于众多男性之间这么长时间,早已不会做什么想一出是一出的事情,毕竟楚歌现在看起来是有女朋友的人,想要让他跟自己交往,还是要好好做一些准备的,徐艺铭表面上还在微笑着跟董学良闲谈,心里却已经转起了种种心机。 这种事情她做的已经不少了,早有了经验。 楚歌自然不知道徐艺铭已经盯上了她,并且心里已经在盘算着破坏他和洛祈的关系从而趁虚而入了。 此刻的楚歌正在面对朋友们的逼问。 “小歌,你可以啊!” “不声不响的开上豪车了?” “你啥时候这么有钱了?都不告诉我们一声?” “哎你不会是被包养了吧?看你现在这长相很有可能啊!” “弟妹,你跟我透个底,这些什么手机啊衣服啊豪车啊是不是都是你给他买的?你是不是把我们小歌包了?” 除了陈朝阳和秦思文自己去打车了之外,任厚德和安越卓都坐在楚歌的车上,两人虽然也很好奇楚歌到底为什么突然这么有钱,也想体验一下豪车的感觉。但是玛莎拉蒂毕竟只能坐五个人,自己两人坐上去的话正好多一个,为了免得让任厚德或者安越卓中的一个人孤单的去打车,只好自己两人去打车了,按他们两个的话说,免得被秀。 而现在在车上的两个人就开始口无遮拦,你一言我一语,话题不知不觉就拐到了楚歌被洛祈包养上面了,楚歌和洛祈都有些哭笑不得。 洛祈红着脸,小声解释着,“不是啦,钱是哥哥自己赚的,他很厉害的。” 楚歌在朋友们的印象里,一直都是处于贫穷状态,现在突然开起了豪车,还开始慷慨解囊,就算楚歌真的发了横财,也不太可能一下子就变得如此大手大脚的花钱,买二百万的车,所以会让任厚德等人产生这样的联想也在情理之中。 楚歌大概跟他们解释了一下,说自己帮了一个老板的大忙,然后那个老板为了感谢自己,才给了自己一大笔钱,自己现在也是个有车有房的人了。 任厚德三人虽然还是很疑惑,究竟是什么忙能让楚歌赚到如此多的钱,但是ktv已经快到了,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楚歌跟朋友们说让他们今晚聚会结束去他那里住,到时候细说。 楚歌已经打算告诉他们修仙的事情了,毕竟炼神法修炼的门槛很低,也不需要什么资源,如果他们想学,自己就教,就算修不到多高的境界,能强身健体也是好事。 由于受到倾莲仙子的影响,楚歌对于门派秘法传承之类的事情看的很淡,毕竟他千年来也算遍阅天庭典籍,什么门派的秘法没见过? 即使有些不明之处,他也会偷偷潜入人家山门去看个究竟,经常做这种事情的楚歌,又哪里会注意什么修炼方法保密之类的事?就算任厚德等人说要传授给家人,他也不会反对。 几人有闲聊了几句,ktv就已经到了,这一路上,楚歌的朋友们对洛祈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他们都觉得洛祈似乎不是那种拜金的女孩,对洛祈的印象很不错。 不过既然楚歌说了这件事等聚会结束之后在细说,那也不急于一时,等到时候在好好逼问一下他到底是怎么勾搭来一个这么漂亮的妹子的。 不多时,楚歌一行人就已经到了定好的ktv楼下,停好车之后进了大厅,其他人也都刚到了,正三三两两的站在大厅里闲聊,楚歌到了之后,董学良就开始招呼大家,“好了好了,楚歌他们也到了,走走走去包间了!” 包间是董学良早已经定好的,是所谓的豪华vip包间。 这种包间在这家ktv里虽然少,但还是有几个的,这个时间段的消费如果不点什么名贵的酒水的话也在几千左右。 聚会一开始就是董学良操办的,定的地点是在乐潮ktv,这是安海市一家比较著名ktv,歌很全,设备也很好,当然消费上也跟它的名气和实力相匹配。 楚歌也知道这里,毕竟作为安海市本地人,虽然以前几乎从不参加什么娱乐活动,但是他的同学们却是不是的来玩一玩,耳濡目染之下,他也早已听过乐潮的大名。 而他不知道的是,乐潮其实是唐正兴名下的产业之一。 汉唐集团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早已不是最初的那个房地产企业,它的触角已经深入了安海市的方方面面,包括影视娱乐餐饮等各种项目,楚歌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唐正兴,作为本市的明星企业家,只知道汉唐集团很有钱,但也不知道这个集团到底庞大到什么程度。 不过这些暂时跟楚歌没什么关系,即使这是唐正兴的产业,唐正兴也确实吩咐手下人见到楚歌一定要尊敬之类的事情,但是这种吩咐也不会普及到一家ktv里的服务员都能把楚歌认出来。 众人跟着董学良上了楼上的包厢,虽然之前董学良志得意满的在楚歌面前装逼,但是此时脸也打过了,两人之间也没什么大仇,或者说在楚歌看来董学良这种人,根本不放在他的眼里,连让他多投入一些注意力来反针对一下的资格都没有,楚歌自然也不会再说什么,只是拉着洛祈安静的坐在包间的一角。 楚歌本来也不是特别爱玩爱闹的人,洛祈更加不是,就看她上了一年的高中却几乎没有几个要好的朋友,也知道她其实是一个很内向的女孩,大多数时候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即使现在她的世界里多了楚歌,也不过让她稍微活泼了一点,能跟楚歌身边的朋友说上几句。 董学良经历了两次装逼然后被强行打脸的事情,已经有点害怕了,虽然他高中三年都觉得楚歌不怎么会唱歌,此时却也不敢在这方面继续挑衅,毕竟之前对出个的印象都已经被颠覆的支离破碎,他又怎么敢肯定现在的楚歌会不会也能在唱歌这方面碾压他? 他本来邀请楚歌参与这次同学聚会,就是为了踩着他来凸显自己的优势,但此时不得不改变计划,不敢再想着去踩楚歌,只唱好自己准备的几首歌就好了。 董大公子为了这次聚会煞费苦心,准备良久就为了在徐艺铭心里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然后顺理成章的展开追求,他自己偷偷在家里请了音乐老师,练了好几首时下正流行或者经典的歌曲,都是情歌对唱,而且都是徐艺铭从前说过自己喜欢的歌,又收买了这次来参加聚会的一个妹子让她帮自己起哄,目的不言而喻。 给读者的话: 求收藏求支持~ 第51章 不速之客 董学良刚一进包厢,就直奔着点歌台去了,直接点出了一首十分经典的情歌,也是徐艺铭最喜欢的歌之一。 然后便拿着两个麦克风,走到徐艺铭面前将其中一个递给他,自己对着麦克风说道:“小铭,我还记得高三我刚转班的时候,就听你说过这首歌是你最喜欢的歌曲之一,今天特意点了这首歌,介不介意一展歌喉,给我一个当陪衬的机会?” 为了营造气氛,董学良连说话的语气都变了,还别说,这种时候在歌曲伴奏的映衬下,真有了一些深情款款的意思。 而此时,他的小弟们和托不约而同的大声起哄了起来,“来一个!来一个!来一个!” 一开始起哄的人主要是董学良的小弟和他找的托,但是毕竟气氛起来了,两句过后大家就都跟着喊了起来,甚至一直以来都很文静的苏幼荷,还有陈朝阳和秦思文的声音都掺杂在其中,让董学良得意不已,心想这计划果然管用! 董学良的心思大家都知道,毕竟高三的时候他的变化看在别人的眼里,他也是追徐艺铭追的最高调的人,此时不过受气氛感染,一起喊也不过是为了玩的开心而已,至于是不是帮着董学良起哄,他们没放在心上。 高中生早恋一直都是老师的忌讳,何况是高三?只有董学良这样不学习家里还比较有钱的,才敢在高三明目张胆的追女孩,当时楚歌他们班的班主任几乎无时无刻不想把董学良这个毒瘤清除出班级,但人家毕竟是交了钱借读的,学校方面一直压着没管。 任厚德和安越卓拉了拉陈朝阳他才反应过来,赶紧和秦思文看了看楚歌那边,楚歌微笑示意无所谓。 毕竟楚歌高中跟徐艺铭交往过,任厚德担心他还放不下,才拉了一下陈朝阳,而陈朝阳和秦思文刚才一时玩嗨了,就跟着喊了几句,经人提醒才想到楚歌这事。 如果是原来的楚歌,说不定还会对这件事有所介怀,但现在,如果徐艺铭真的再来纠缠,他只想淡淡的说一句,你我无缘。 毕竟楚歌也是见多识广的人,徐艺铭刚才打量他的眼光虽然隐晦,很多时候好像是一扫而过,但以楚歌元神的敏感,自然知道这一扫之中,她的目光也大部分时候都停留在自己身上,楚歌自然知道她心里打的什么主意。 徐艺铭虽然心里想着去追楚歌,但是不是现在,董学良把麦克风递到她面前,不接肯定让他下不来台,况且徐艺铭对董学良也没什么特别的恶感,虽然他跟楚歌比起来显得有些挫,但毕竟也是家里资产上千万的富二代。 她冲着董学良甜甜一笑,就大大方方的接过了麦克风,准备跟董学良对唱一首。 一曲唱罢,董学良的托们率先鼓起了掌,同样带动了其他人一齐鼓掌,一时间包厢里的气氛似乎到了一个高潮一般,毕竟董学良之前的苦心准备不是白费的,这首歌唱的确实很好,而唱女声的徐艺铭更是高中时的女神,唱歌自然也很好听,就连楚歌自己也微笑着鼓起了掌。 而任厚德陈朝阳等人看楚歌自己都在鼓掌,一丝异样的情绪都没有,这才相信他是完全放下了从前的事情,终于能放开了玩。 楚歌在高中的时候是个小透明,每天就在学习和打工之中度过,但是他的朋友们可不是。 陈朝阳性子跳脱,当时在班级里就是最爱玩的人之一,几乎各个圈子里都有他的身影,但他只是喜欢跟着去玩,享受玩的过程,实际上能跟他深交的人也就是楚歌三个。 安越卓是班草级别的人物,阳光帅气风流倜傥,今天来参加聚会的女孩除了秦思文之外,几乎都暗恋过他,甚至只有苏幼荷碍于羞涩高中时没有表白,其他两个妹子都是表白过的,这样的人当然也是各种聚会的常客。 而任厚德的性格更不必说,豪爽大气,为人稳重,还当过一年的班长,几乎全班都是他的朋友,人缘好到不行。 这三人都是爱玩的也都是会玩的,是不是的带动气氛,让今天来参加聚会的所有人都觉得玩的很开心,还时不时的带动始终坐在一边没怎么嗨的楚歌跟他们一起闹,让他显得不那么孤单。 就在众人玩的正开心的时候,突然包厢的门被推开了,进来了两个满身酒气的青年。 其中一个留着平头,穿着一件花衬衫,扣子只系到胸前,脖子上一条金链子,另一个又高又胖,一头鸡窝似的头发染得花花绿绿,穿着跟那平头青年差不多,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 两人进了包厢,定了定神,发现情况似乎不太对,那平头青年就笑开了,“哈哈,肥仔,还说你能喝?还说你没喝高?这地方都找不着了!” 那胖子四下一看,正看向了离门口比较近的秦思文,也笑开了,“找不着了……嗝,就找不着了,能怎么着?”说话声音很大,几乎要盖过了包厢里的歌曲伴奏声音,说话时口齿含糊,还打了个酒嗝,然后直直的向着秦思文走去,一把就把手撘在了她肩膀上,引得秦思文一声尖叫,淫笑着道:“这……嗝,嘿嘿,有妞!” 平头青年也往包厢里走,脸上带着跟肥仔一样的淫笑,却冷不防的被人撞的后退了好几步,仔细一看,正是肥仔。 原来是陈朝阳看自己女朋友被调戏,瞬间就不干了站起来直接一把大力将肥仔推开,正撞到平头青年身上。 “你们踏马要干嘛?!” 陈朝阳怒目圆睁,瞪视着两个混混。 两个混混酒似乎醒了一点,但是象他们这样的人,嚣张跋扈惯了,哪会在几个看起来不过是大学生的青年面前认怂?哪怕这包厢里有十三个人,其中三分之二都是男生。 肥仔一步上前,拽住了陈朝阳的领子把他拉到自己面前,“干嘛?老子泡妞跟你踏马的有关系?!” 陈朝阳气的目眦欲裂,你泡妞泡到我女朋友身上跟我没关系?! 奈何两人之间的吨位差距太大,刚才一把将肥仔推开不过是占了出其不意的优势罢了,此时肥仔拽着他的领子,他却根本挣脱不了。 两个混混自从进包厢开始,就受到了整个包厢人的注意,此时陈朝阳好像吃了亏,七八个男生顿时围了上来。 突然间好像一道影子闪过,肥仔顿时松了手,好像受到了什么大力一推一般,脚下踉跄的后退,退了两三步之后,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 等众人反应过来,楚歌已经站在了陈朝阳身边。 肥仔晃了晃脑袋,没明白过来这么回事,但是整个包厢的人都围了过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还是能明白的。 他立刻爬起来叫道:“怎么着?!想挑事是吧?!人多了不起吗?!” 那平头青年也一起鼓噪:“想干架?!来啊!谁怕谁啊?!” 给读者的话: 昨天码完字断网了tat,更新今天会补上的,读者老爷们求收藏啊~ 第52章 都让开我要装逼了 众人出来唱歌自然不是只唱歌就完事的,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喝了点酒。 虽然没看清刚才怎么回事,却也立刻被两个混混重新吸引了注意力,一看对方居然面对自己这么多人还敢嚣张,酒劲上头,都纷纷气愤起来,准备给这两个家伙一点教训,不再去管刚才到底怎么回事了。 两个混混虽然嚣张,但现在酒醒了一点也不是没有脑子,也就在嘴上凶一凶,实际上哪敢二对八?一看这些学生打算要动手了,立马认怂,直接就退出了包厢落荒而逃,还不忘了例行留狠话。 “你们给我等着!你爹马上就回来教你们做人!” 楚歌摇了摇头,心里想你们怎么根本不给我装逼的机会?我这还没真正出手,你们就跑了算怎么回事? 但是他也不会去针对这些凡人,能装逼就装一下,人家跑了楚大仙人也不会掉价的追上去收拾人家一顿。 众人虽然还是很生气,但是也不会追出去,本来玩的挺开心,这时候发生了这种事,大家也都没了什么兴致,两个混混留下的狠话对这群还没走出校园的学生们还是有些影响的。 “要不今天就这么散了吧……” 苏幼荷有些犹豫的说道。 她也不想扫大家的兴致,但是看现在的情况,女生们都有些不安,害怕一会可能会再发生什么冲突,而且很多人也不是很想继续玩下去了。 但毕竟已经定下了包段,现在就走了也有点可惜,还显得自己怕了那两个混混,就算女生们很担心那两个混混再来找麻烦,男生们心里还是很不愿意就这么服软的。 “没事没事!不就两个小混混吗?这种人也就是嘴上厉害,哪敢真跟我们打群架?再说了,我认识不少道上的老大,他们都跟我爸有生意往来,就算一会他们再来,只要我在这包管大家没事!” 董大公子振臂一呼,说的大家有点意动,本身就不是太想就这么走了,此时既然董学良这么说,很容易就获得了大家的信任,他们心里想着大不了就是打一架而已,而且董学良说的这么自信,应该也没啥事,就被他成功的说动了。 任厚德看向楚歌,征询了一下他的意见。 楚歌自然是无所谓的,如果大家都赞成留下自己总不能一个人走了,反正对于楚歌来说,那些混混就算叫来了十倍的人,也不值一提。 董学良的父亲作为房地产商人,自然有些需要进行拆迁的时候,很是认识一些混混头目,他跟着父亲做生意的时候,也经常见到这些人,他们一个个的都说自己如何如何厉害,如何如何罩得住,董学良自然认为他们就是道上的人,而且地位不低,觉得只要自己提了这些人的名字,就算真的有人来找麻烦也不会有什么事。 再加上他为了今天的聚会准备了五首对唱的情歌,现在只唱了三首,自然不愿意就这么走了,留下说不定还能展示一下自己的人脉,这才劝大家继续玩。 众人听了他的话,终于决定再玩一会,但是气氛也远远不如刚才那么热烈,连董学良再次邀请徐艺铭唱歌的时候都被拒绝了,显然大家的心思已经不在这里。 没过多久,女生们的担心果然成了现实,包厢的门又一次被大力推开,撞在墙上发出一声巨响,吸引了所有人注意力。 众人向门口方向一看,心里顿时就是一沉。 门口鱼贯走进来了十几个人,包厢里立刻拥挤了起来,这些人跟刚才的平头青年和肥仔气势上感觉就完全不一样,大部分都剃了平头,穿着黑色的半袖,身形见状,有的手里还拎着啤酒瓶子,往那一站就是一股子凶悍之气扑面而来。 “虎哥,就是这几个小崽子!” 这十来个人站定之后,门口又进来了三个人,走在前面的是一个西装男子,戴着墨镜金表金链子,嘴里叼着一根烟,西服外套并没有穿在身上,而是简单的在肩上一批。 这人进屋之后,一屁股就坐在了沙发上,跟在他后面进来的正是刚才的花衬衫平头混混和肥仔,他一脸谄媚的站在虎哥的身侧,刚才的话也就是平头混混说的。 虎哥摘了墨镜,面无表情的扫视了包厢里的众人一圈,说道:“男的跪下跟我兄弟道歉,自己掌嘴十下,然后滚,女的留下陪我兄弟喝几杯,这事就算完了,你们有意见吗?” 没人出声,大家都看着董学良,毕竟是他刚才打的包票,不然自己早就走了。 沉默了半晌之后,董学良才反应过来,这时候该自己出马了。 他脸上带着笑,走到虎哥的面前,因为他觉得自己装逼的机会终于来了,现在楚歌缩在一边不敢说话,而自己却能跟这个看起来很叼的虎哥谈笑风生,终于是时候让妹子们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男人了! “哈哈,这位……虎哥是吧?我是董学良,我爸是盛强地产的董才祥,我跟昌江那边的刀哥和峰哥是好朋友,能不能看在我的面子上呕……” 还没等他说完话,虎哥就站起来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直接把他打的吐了出来,变成了蜷在地上的一只大虾。 “刀哥和峰哥?昌江区那边的刀子李和高峰吧?” 虎哥重新整了整披在身上的西服,慢条斯理的说道,然后声音陡然高了八度。 “就是他俩的老大都踏马没脸让我看他的面子,你算个什么东西?!” “来!还有谁想让我看他面子的?!” 后面这一句,是冲着剩下站在那里不知所措的众人说的。 他们根本没想到,之前吹的自己好像无所不能,在道上关系特别硬的董学良,认识的人原来只是两个小喽啰,这虎哥连他的话都没听完就直接一拳把他打倒在了地上。 昌江区不过是安海市的一个区而已,而所谓的刀哥和峰哥,也不过是在昌江区一条街上收保护费的小头目,他们给董才祥办事的时候自然不会怎么吹牛逼,毕竟对付几个钉子户,只要是个混混,有那么十几号人就能做到。 但是虎哥可不一样,这虎哥是李志手下的头号打手,而李志在安海市地下世界那可是二分天下的人物,虎哥要是能把董学良嘴里的这两个人看在眼里,那才奇怪呢! 就在众人噤若寒蝉,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楚歌走上前,直视虎哥,有点怒意的说道:“我也想看看,是谁敢让我下跪掌嘴的?” 给读者的话: 补更新第二章~求收藏~ 第53章 强行装逼? 楚歌这话一出,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虎哥楞了一下,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人敢出来呛刺。 在他看来,这群学生里估计就是以地上趴着的那个为首,看他说法似乎也对自己挺自信,上来就跟自己提了两个昌江区那边一条街上的小子,估计这群学生也就是听了他吹牛逼,说自己认识道上的什么什么人,这才没有在与自己小弟发生冲突之后赶紧离开。 且不说虎哥觉得这群学生见识太少,毕竟人留在这里也方便虎哥给自己小弟出气。 虎哥作为李志手下十分受器重的打手,以平头青年和肥仔的层次,本来是攀不上他这样的关系的,但是这两个家伙每次一见了虎哥马屁就拍的飞起,一来二去,虎哥对这两个小子也有了点印象,虽然说不上多好,但是这两个人的马屁拍的还是挺到位的,平时仗着自己的名头出去装装逼,虎哥也就默许了,导致现在道上几乎都知道这两个家伙是自己小弟。 现在小弟求上来了,自己正好也闲的没事,带人去给小弟讨个场子也没什么。 况且他俩还说这包间的妹子几乎各个都是美女,几个女生在他们嘴里那长相是天上少有地下绝无,虎哥心里一动,就带人来了。 一群小弟进了包厢,往那一站,果然这帮学生就都吓傻了,唯一一个敢站起来跟自己说话的现在趴在地上,虎哥觉得自己这个逼装的很成功。 不对,这个威立的很成功! 不管怎么说,虎哥都觉得这几个学生接下来只有乖乖听话一条路可以走,看着这些学生里的几个女孩,尤其是洛祈,虎哥不禁觉得心头发热,自己欺男霸女这么多年,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学生妹,心道艳福不浅,也对这两个一直拍自己马屁的小弟更满意了一分。 但是没想到,居然还有人敢说话,而且那话里的意思简直比自己还装逼,比自己还叼,这能忍? 虎哥看向人群,想找出究竟是谁在说话。 就是虎哥这么一愣神的功夫,任厚德赶紧拉住了楚歌,小声说道:“小歌,你干嘛呢!不要命了?!” 安越卓和陈朝阳也是一脸担忧的神色,已经在考虑一会干起来是跟这帮家伙拼命还是趁乱拽着楚歌跑。 秦思文看着有点慌乱,紧张的拉着陈朝阳的衣服,但是比起吓得六神无主的其他几个女孩看起来还是强很多的。 苏幼荷正不断地小声安慰着她身边的两个女生,同时不满的看了一眼楚歌。 之前她还觉得楚歌这两年似乎经历了一些事情,现在不光有了不少钱,气质风度方面也比以前不知强到哪里去,但是现在她却对楚歌很失望。 她觉得楚歌根本认不清形势,现在局面这么明显的敌强我弱,居然还不服软,还要吃眼前亏,以为自己有了几个钱就得意忘形,却不想想你有钱又能怎么样?有钱这帮凶神恶煞就不揍你了? 苏幼荷心里下了定论,这楚歌日后走上了社会,必然处处碰壁,没什么大的发展。 徐艺铭看着楚歌直皱眉头,此刻董学良正趴在地上,她自然也不会再掩饰对楚歌的关注,之前她看楚歌现在又有钱又帅气,已经不再是过去那个孤儿穷小子了 ,还想着跟他交往一段时间,但现在却不得不重新考虑这件事。 楚歌在她眼里的形象从高富帅已经变成了虽然有点帅也有点钱钱但是智商有问题的傻子。 只要是个智商正常的人都不会在这种时候去顶坐在那的虎哥,现在地上趴着的董学良就是榜样,他还只是试图让虎哥给个面子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楚歌倒好,直接一个嘲讽上去瞬间拉稳仇恨,简直就是自己作死! 只有洛祈面不改色,甚至还饶有兴致的看向虎哥,她甚至还安静的坐在沙发上,好像丝毫没有被这些人阵势吓到。 见过楚歌出手的洛祈自然不会有什么担心的情绪,楚歌与那陈池战斗的时候,光影乱闪,劲气四溢,如果不是自己也修了炼神法,是个练气修士,甚至连两个人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都看不清,连枪械都无法伤害的楚歌,这些混混打手之类的,又怎么能与他相提并论? 洛祈毕竟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虎哥什么的,还是图样,根本不足以让她紧张起来。 楚歌不顾任厚德拉扯,给了他一个放心的眼神,就自顾自的站了起来,排众而出。 “别看了,我说的!” 虎哥还在人群中扫视,刚才楚歌在人群后面说话,他一时间没看到那话究竟是谁说的,此刻楚歌主动站了出来,他的目光自然也就集中在楚歌一人身上。 虎哥坐在那没动,眯起眼睛打量楚歌,整个人身上泛起一种危险的感觉。 跟着虎哥进来的小弟一见虎哥露出了这样的表情,立刻肃然,之前耍着蝴蝶刀的把刀握好,站的歪歪斜斜吊儿郎当的也瞬间站直了身体,与之前截然不同,如果说这十来个小弟刚进来的时候不过是一群看起来厉害一点的混混,现在就已经变成了一伙蓄势待发的凶徒。 他们知道,虎哥每次露出这样的表情,事情必然不能善了,各个不怀好意的看着这些学生,尤其是那个站出来家伙。 “虎哥怒了!” 旁边的肥仔小声惊呼。 他本来不过是个每天在街上游荡小混混,以前的江湖地位连董学良所说的刀哥之流都不如,相当于刀哥小弟的小弟。 说的明白点,根本没有江湖地位可言。 他和平头青年从小就是好朋友,小的时候就一起逃学,一起疯玩,长大了也一起当混混,混了一年时间,就成了虎哥面前说得上话的人物,别看两人在这跟个孙子一样,连话都不敢说,出去了也是能在什么刀哥之类面前指点江山的人物,所以二人一直觉得自己混的不错。 然而就是这样混的还算不错的混混,也甚少见过虎哥发怒,就连那些明显是虎哥亲信手下的人,见了虎哥这样都一脸肃然,何况肥仔? 虎哥上下打量着楚歌,他不知道这样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学生为什么有胆量跟自己说话。 毕竟这些年来,他也养成了一些所谓的凶悍之气,一般人哪怕是平时跟着李志去见的一些小老板,在自己面前也是战战兢兢。 给读者的话: 求收藏求支持啊~ 第54章 闲庭信步 虎哥不是个简单的混混,这一点楚歌已经知道了,因为他一眼就看出这虎哥是个练家子,虽然还没练出内气,跟殷哲相比还差得远,但是平日里也是等闲十个八个大汉近不得身的人物。 他这一身功夫都是家传,即使不怎么精妙,练过之后跟普通人也是没法比的,他十几岁的时候就活跃在安海市的各个街道上,那时候的安海市还远没有现在这么繁华,以混混这一行来说,他也算是老资格了。 虎哥刚出道没几年就跟了李志,那时候的李志还是唐正兴的一个小弟,远没有现在的地位。 没错,唐正兴。 之前说过,唐正兴早年也是混过的,所以才那么反感警察,后来进去了几年,然后出来之后就白手起家打下了汉唐集团的基业。 唐正兴自然不是会忘了老兄弟的人,李志在唐正兴进去的几年里回了家里,安心按照家里的希望去找了个活干,后来唐正兴出来了,李志也是第一个找他的,在唐正兴年轻的时候,帮他的不可谓不多。 所以唐正兴现在身价数百亿,李志则好像他的影子,站在他的背面,暗中操纵者安海市的地下,与安海的另一个老大许平城二分天下。 李志成了安海市最大的两个大佬之一,虎哥的地位自然也水涨船高,以前人家都叫他虎子,现在称呼也变成了虎哥。 虎哥能进李志眼里,靠的就是能打,就是他的家传功夫,这些年来没少替李志南征北战,手上的人命早已经上了两位数,这常年砍人养出来的气势,现在已经成了他的自豪之处。 但今天楚歌不仅敢嘲讽他,嘲讽之后还敢站出来,就那么平静的站在他的面前,与他对视,不禁让虎哥怀疑到底是自己今天不在状态看起来不够凶狠,还是这年轻人反应迟钝,是个智障。 虎哥正想到这里,却看到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学生皱了皱眉,径直向自己走过来。 他这是要干嘛?竟然还敢皱眉? 楚歌与所谓的虎哥对峙了一会,就已经开始不耐烦了,楚大仙人觉得自己这么傻站着被一个凡人混混上下打量,是很丢分的一件事。 正在楚歌打算采取一些什么行动的时候,虎哥说话了。 “刚才那话是你说的?” 楚歌心里一笑,他觉得这场面很像自己以前看过的脑残配角在主角面前装逼的桥段,虽然从自己站出来开始,装逼的就一直是自己。 那些小说里的主角明明自己叼的飞起,一个眼神就能灭了整个屋子里的人,却偏偏不这么干,非要跟那些反派废话半天,还等着人家先动手。 刚才楚歌本来就觉得这人打量自己的眼神很烦,要不是这虎哥突然问自己话,现在他已经躺在地上了。 不过既然事情这样发展,楚歌也很配合的回道:“是又怎样?” 虎哥皱了皱眉,这年轻人居然还敢反问自己?他不知道这句话之后就要动手了? 不管他怎么想的,必须给这小子一点教训,不然还让别人以为自己这些年都白混了。 虎哥一点头:“嗯,很叼,给我打!” 最后一句明显是跟他的小弟们说的,话音刚落,小弟们就纷纷抄起了家伙往楚歌身上招呼。 楚歌也没想到虎哥会这么干脆利索,他还以为这看上去挺厉害的混混会先告诉自己他是谁,有多叼,然后让自己表现出不屑之后再恼羞成怒的进入斗殴环节。 可虎哥在道上混了这么久,毕竟是有脑子的。 他甚至都没自己出手,直接招呼小弟上。 毕竟他还不清楚楚歌的深浅,看这小子这么自信,说不定有两下子,虽然看起来根本不像个练过的,甚至可能都没怎么打过架,但是人都不是傻子,这小子既然敢出头挑衅自己,肯定心里有把握,让小弟先试探一下没什么不好。 退一步来讲,就算这小子真的就是个傻子,啥本事也没有就这么装逼,那自己出手收拾他完全是丢份,让小弟出手正好。 十秒钟之后,虎哥就知道了自己的觉得有多么明智。 ktv包厢里的灯光很昏暗,大部分时候都是这样,这是渲染气氛的需要,楚歌就在这种昏暗的环境下与虎哥对峙,他身后站的是一群黑衣服的混混,其他人正紧张的看着楚歌,虎哥和那些混混们。 当他们看到楚歌身后的一群人突然开始动手的时候,随着一个女生的尖叫,混乱瞬间就席卷了整个包厢。 然而这声尖叫还没落地,第一个混混就已经躺下。 这第一个倒下的倒霉蛋,之前是站的离楚歌最近的一个,听到老大一声令下,抡起手里的酒瓶子就朝楚歌的后脑砸了过去! 尖叫同时响起! 楚歌好像脑袋后面长了眼睛一样,头稍微一偏,肩膀向后一撤,在昏暗的环境下看起来甚至都没什么动作,就轻描淡写的躲过了这一次蓄谋已久的偷袭! 楚歌一步后撤,直接贴进了那偷袭自己的混混的怀里,根本没人看清是怎么回事,那人就捂着肚子倒了下去! 这第一个混混的倒下,就好像推到了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块! 楚歌转过身,混混们已经把他包围了起来,就这么一个转身的时间,第二个第三个两个混混手里的武器已经就在楚歌面前,酒瓶子轮过来带起的风甚至都吹动了楚歌的刘海! 但楚歌只是一步向前,两个混混就纷纷倒下! 楚歌走了五步之后,整个包间里的人已经倒下了一半,站着的那一半是他的高中同学,还有肥仔二人。 至于虎哥,则是坐在沙发上,有点发呆,手里的烟甚至都掉在了地上,这烟是他招呼手下动手之后让平头青年给点上的,还没来得及抽一口。 但他哪想到,楚歌不过走了五步,自己带来的十来个人就都躺在了地上。 今天他带来的小弟都是他的亲信,亲自带了很久,这些人跟着他没少和许平城的人火拼,就今天这些学生,放在平时一个打五个都不成问题! 但是今天,就自己点根烟的功夫就横七竖八的都躺在了地上! 虎哥虽然练过,打起来也能放倒这些人,但自问还做不到像楚歌这么轻松,这么快! 楚歌转过身,居高临下的看着额头冒汗的虎哥,微微一笑,“现在,你对我刚才说的话还有什么疑问?” 给读者的话: 求支持~求收藏各种求~ 第55章 谁拳头大 这一架对楚歌来说连热身都算不上。 打倒这十几个混混对他来说其实真的跟走五步没什么区别,如果不是还要考虑到在打架的同时还要注意装逼,给人一种闲庭信步的感觉,甚至都不需要走五步。 以楚歌的能耐,完全可以挥手之间灭了这屋子里的所有人。 但是如果他真的用了一些超凡手段,就没法跟别人解释,到时候这些人往外一说,说不定自己有点什么神异之处就传的满世界都是,楚歌目前还不想这样。 就算别人不信这些人的说法,让他们肆无忌惮的去传终究还是有影响。 而现在这样,用物理的方式,用看上去比较像武功一类的手段把这些人放倒,就容易接受了许多,即使自己不解释,这些人也不会太过惊奇。 楚歌用的手段是在仙界大图书馆偶然间看到的小巧功夫,名字很朴素,没什么提起的必要,影响逼格。 如果说非要有个什么名字,叫兰花拂穴手之类的也可以。 毕竟这确实是一门指法,那些躺在地上的人,其实也没受到多大的伤害,基本都是被点了穴道,或不能动,或疼的只能像只大虾一样,蜷在地上哼唧。 包间里除了洛祈之外的所有人,看到刚才那一幕都被震的目瞪口呆。 根本没人想到,楚歌竟然能如此干脆利落的放倒这么一片人。 不,说干脆利落都无法形容! 应该说是……扫荡! 就好像把桌子上的一堆垃圾扫到一边去,只不过是一挥手的事情,就清空了桌面! 洛祈始终微笑着看向楚歌,以她的眼力,自然能看到楚歌刚才都干了什么,但是洛祈本身就是个很安静的女孩,跟今天这些人也不熟,当然不会主动去给他们解释。 她只会看着楚歌,心里偷偷的自豪,哥哥没认真的时候也好厉害啊! 毕竟洛祈刚刚开始修炼,就算身体素质提高了很多,也有法力,不是肉体凡胎,但她一个小姑娘,哪会打架?更别说像楚歌这样在打架的同时兼顾装逼,打的时候姿势优美,打完之后气定神闲,这一手在洛祈眼里简直帅得不行。 不过就算她也能做到,洛祈心里也会觉得楚歌很厉害,以她现在对楚歌的依赖,已经形成了盲目崇拜,无论楚歌做什么,她都会觉得好厉害的。 徐艺铭看到这一幕,一双媚眼中异彩涟涟,怪不得楚歌敢站出来,原来他居然这么厉害,她对楚歌的印象再一次彻底改变,从之前的傻子变成了真有本事的人。 他打架这么厉害,在别的方面会不会也…… 徐艺铭这姑娘见多识广,从小到大都仗着自己长得漂亮跟男同学们谈笑风生,看到这一幕甚至联想到了一些和谐的事情。 要说惊讶,虎哥才是最惊讶的一个。 他本人十分清楚,这些自己带出来的小弟打起架来大概是个什么水平,连他自己亲自上场,也不可能做到像楚歌这样轻松地就放倒这十来个人。 虎哥虽说练过,但也不过是刚刚入门,也没有什么系统的传承,连内力都还没有练出来,要说打架比普通人强的确实不是一点半点,但要说像传说中的武林高手那样,那是不可能的。 作为一个刚刚入门的武者,他的见识也没有别人以为的那么多,至少他没有亲自与有内力的武者交过手,甚至心里还有些不信人体能修出内力这么玄幻的东西,毕竟他本人打架,靠的都是肌肉的力量,跟他打架的人,靠的也是肌肉的力量。 不过虎哥确实听说过一些正统的武道世家或者门派有一些传承下来的武功,神妙非常,能做到弱胜强,即使楚歌现在表现出了摧枯拉朽一般的实力,虎哥也不是很虚,毕竟现代社会武道落没,连虎哥这个武者自己也觉得练武什么的用处不是很大,肉体凡胎哪能敌得过枪子? 不知道如果他看到了楚歌杀陈池与韩林的那一幕,还会不会这么想。 “呦,哥们,身手不错啊?” 虎哥终于站了起来,楚歌的个子现在已经算比较高的了,但这位一站起来,走到楚歌面前时,竟是低头俯视着楚歌的。 不仅如此,从身量上两人也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虎哥往那里一站,虎背熊腰,胳膊甚至赶上几个妹子的大腿粗,一片阴影笼罩在楚歌头上,试图给他带来一些压迫力。 楚歌皱了皱眉,作为曾经的大罗金仙,他很讨厌这虎哥的行为,根本没有认清自己的地位就在装逼。 如果换了在仙界,这人现在早已是一具尸体。 但这毕竟是在现代社会,以楚歌现在的情况,还是不能无视这个社会的一切规则的,所以他只是皱了皱眉,并没有立刻做些什么。 虎哥作为一个老江湖,这么近的距离,知道自己没有人家能打的情况下,肯定不会莽撞的近身,从他一直背在身后的手就可以看出,虎哥还是有准备的。 再加上楚歌丝毫没有理他的压迫,反而一脸不屑的表情,这虎哥也是个暴脾气,就算这小子能打又怎么样?再能打,也没有老子手里家伙能打! 虎哥后退一步,背在身后的手瞬间抬起,黑洞洞的枪口几乎就顶在楚歌脑门上。 “挺狂啊是不是?还狂不狂了?来吧,好好跟哥说说,兄弟哪路神仙啊?是不是觉得自己练了点武挺牛逼的?以为自己是过江猛龙了?我特么告诉你小子!这是老子的地盘!你过江猛龙来了也得给我盘着!” 虎哥拿枪在手,气势瞬间就不同了,刚才不过是想给楚歌一点压迫力,现在则是凶神恶煞,有种一言不合就开枪的架势。 情况瞬间急转直下,任厚德、苏幼荷、徐艺铭等人甚至都没反应过来,楚歌刚刚轻松的击倒了十来人,看起来面对这个虎哥也是丝毫不虚,毫不示弱的样子,但是没想到虎哥竟然直接掏枪! 而且似乎根本没把人命当一回事,在场所有人都毫不怀疑,虎哥真的会开枪! 他与一般的混混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人,像一开始的平头青年与肥仔这种人,不过是小混混,平日里欺负下学生,收点保护费什么的这种事他们能干,但要动真格的,别看他们嘴上说的厉害,实际上却是不敢参与什么恶性事件的。 但虎哥不一样,此刻他拿枪顶着楚歌的脑门,浑身尽是杀气,让人一看就觉得,他杀过人,而且不止一个! 这种人是真正的亡命之徒,他什么都敢干,更何况还有李志当他的后台,就算真的杀了人,也不一定就要从此当一只阴沟里的老鼠,不见天日。 凭李志在黑白两道上的能耐,杀个人这种事,压下去简直再简单不过。 虎哥眯起眼睛,紧盯着楚歌,从成了一条缝的眼睛里射出凶光。 他是真的做好了杀人的准备的。 虽说这件事是自己这边有错在先,但是哪个在道上混的人会讲对错? 只讲拳头! 现在虎哥手里有枪,他当然觉得自己拳头最大! 第56章 李志 虎哥的本名叫林虎,只不过最近这些年很少有人干这么叫他了。 林虎作为一个老江湖,是不会莽撞的去得罪一些他甚至他身后的李志都得罪不起的人的。 他仔细考虑过楚歌这伙人的来头,从他进这间包厢开始,他就在大量包厢里的楚歌等人。 其中确实有几个看起来有几个钱,穿着打扮得体,看上去是个有钱人,但有钱人他见的多了,这点来头还不足以让虎哥忌讳。 而一开始上来说话,现在还在地上趴着的那小子,看起来之前是这伙人里的头头,连头头都不过只是认识几个街道上收保护费的小混混,就以为认识了什么大人物,这点见识也能在这伙人里当上个头。 林虎由此判断,这伙人没什么厉害的背景。 “大哥!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任厚德最先反应过来,立刻一步抢到楚歌面前,想要拉着他躲开枪口。 他拉住楚歌之后,那边的女孩们才看清虎哥手里拿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瞬间尖叫声此起彼伏。 “都给老子闭嘴!” 林虎冲着妹子们的方向吼了一嗓子。 楚歌觉得这一嗓子吼得漂亮,他本来在安静的看虎哥装逼,但旁边的女孩太过聒噪,让他有些心烦。 这一嗓子吼过去,他面向的方向所有人都噤若寒蝉,包括董学良的小弟,包括之前还有些镇定的苏幼荷,她已经吓得满脸煞白,六神无主。 楚歌看到她之后皱了皱眉,这女孩在他心里的印象一直不错,今天来的这些人里,除了他本来的朋友之外,也只有苏幼荷让他看的顺眼一些。 他其实也没想到这种情况下,大侠都敢在满身杀气的虎哥面前尝试保一下自己,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但这种情况的发生,还是让他的心里有点想笑。 面前这个一身杀气的大汉,在楚歌眼里也不比一只蚂蚁强壮多少,至于用枪指着自己,不过笑话而已。 林虎心里一笑,什么武道门派武学世家的传人,面对现代武器还不是得怂? 虽然是任厚德替楚歌认得怂,但是在林虎眼里,这就是楚歌自己怂了! 而且这伙人看起来也确实没什么厉害的背景,如果有,早在自己掏枪的时候就已经说出来警告自己了。 估计接下来,自己面前这小子就该顺着他朋友的拉扯服个软,然后这伙学生就任由自己拿捏,没什么反抗的余地了。 但没想到楚歌不顾任厚德的拉扯,兀自站在原处。 林虎本来已经打算放下枪,不再指着楚歌的脑门了,但一看楚歌居然这么倔,顿时把手指又扣在了扳机上。 他心说老子保险还没关你还敢跟老子扎刺? 任厚德看楚歌死不低头,心中大急,不断地给楚歌使着眼色,感觉他眼珠子都要从眼眶里飞出来了。 就在他不断使眼色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眼前一花。 那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离楚歌最近的两个人没有一个人反应过来。 “我这人一般不怎么喜欢有人用枪指着我。” 楚歌低着头,摆弄着自己手里的东西,语气很平静,好像在说刚才吃的爆米花味道还不错一样。 任厚德顺着楚歌的视线看去,之间本来在那虎哥手里的枪,不知何时已经到了楚歌手中。 全场寂静。 之前被吓得不敢出声的众人半天才反应过来,像看怪物似的看着楚歌。 他们哪里想到,形势瞬间再次翻转,刚才看上去占据绝对优势的虎哥,现在在楚歌面前正紧张的满头大汗,而他刚才之所以能占优势,也不过是因为楚歌暂时懒得理他,想先看他装一回逼? 只有洛祈从头到尾一直安静的看着,嘴角还带着一丝微笑。 见识过楚歌的本事的洛祈,丝毫不担心他会因为这点小事而受到什么伤害,毕竟当时的韩林连背后偷袭的一枪都被法术轻松地挡下来,现在一个凡人当面用枪指着他,又能做到什么呢? 楚歌手中的凶器正散发着威慑,但楚歌本人身上的威慑力更强十倍,黑色的枪身在幽暗的包厢里反射着金属的冷光,虎哥的心却比那冰凉的枪管还更凉十倍。 他本以为面前这小子就算练过几天也不过是个小角色,武功小成就目中无人,以为天下之大自己大可去得。 这样的年轻人他不知见过多少,甚至杀过的也不是一个两个,所以一个武者,在他的眼里并没有什么威胁。 但没见过真正的武术高手的林虎又哪能想到,楚歌跟他以前见过的那些武者究竟有多大的区别。 他又怎么能知道,即使他用枪口顶着楚歌的脑门,楚歌也能在他反应不及的瞬间把枪夺下。 这份见识短浅直接把他推到了现在这地步。 进退两难。 有枪的林虎,在用枪指着楚歌的情况下,尚且还被楚歌夺下手枪瞬间翻盘,更何况此时手无寸铁,在这斗室之内,在楚歌面前他又有什么依仗? 他本人的武术? 开什么玩笑! 就楚歌刚才夺枪的那一手,就已经足以在那一瞬间让他像他那些小弟一样躺在地上,他哪里还不明白,自己这点道行在楚歌面前根本不够看? 而若要服软,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倒不是说林虎顾及自己的面子,不肯服软。 要是有机会,别说服个软,让他在楚歌面前跪下叫爸爸他也二话不说立马照办。 但他刚才不断地在大放厥词,现在想服软还要看人家楚歌答不答应,要是楚歌决意现在废了他,他也根本无力反抗。 事到如今,林虎只能指望面前这年轻人的脾气好一点,无论他有什么要求都先答应着,事后大不了被老板罚一顿,但自己跟了李志这么多年,被他罚一顿总比现在被废了好。 “小兄弟,嘿嘿,这个,你千万别冲动,你手里那玩意保险还没关,小心着点哎!” 楚歌一笑,这虎哥还有点意思,看见自己厉害立马认怂,好像前面的逼不是他装的一样。 “哦?不问我狂不狂了?我现在这不是还挺狂的吗?” 林虎看着楚歌面上带笑,好像不是要动手的样子,心里稍微一宽,感觉好像还有交流的余地。 就在他想要在说点什么的时候,门口又进来一个人。 这人身材不高,微微有点啤酒肚,一身西装,走进来直接往沙发上一坐。 “怎么着?虎子,听说你厉害了?欺负几个学生还动枪了?” 林虎一看来人,顿时哭丧着脸,但还是站在原地不敢动,叫了一声:“志哥!” 给读者的话: 更新补完~还是求收藏求推荐啊~ 第57章 李志的态度 “志哥!” 林虎看到来人,脸上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这就是李志,这个安海市暗面的两位巨头之一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凶神恶煞的气势,好像是一个处事随和的中年男人,但一身杀气虎背熊腰的林虎,在他面前却无形间就低了一头。 “嗯。” 李志点了点头。 “虎子,说说咋回事?欺负几个学生还动枪?这不像你啊?” 林虎一脸委屈,这哪里是欺负几个学生这么简单的事,这学生可不是一般的学生,一般学生哪有能让这满地的十几个人躺着的? 但是现在这话哪说得出口,说我一个混了这么多年的打手,栽在一个学生手上? 就算这学生有功夫,那也不是什么解释,总归要是说了真话,说自己打不过人家,那林虎混了这么多年的名声就毁于一旦。 虽说李志念在以往的情分上,可能还会留着自己,但是要想再像现在这么威风,那是想都别想了。 就在他想着怎么回话的时候,楚歌动了。 他直接子弹上膛,用枪口指着林虎,林虎顿时一身冷汗,顾不得想怎么解释的事情,赶紧举起双手,说道:“兄弟!兄弟你别激动!有话好好说!” 没想到楚歌一脸不耐烦的把枪口往旁边甩了甩,示意他让开。 林虎瞬间就尴尬了,他正好站在楚歌和李志的中间,这要是让了,就相当于让李志直接暴露在楚歌的枪口之下,但是不让就意味着要自己承受子弹的威胁,这让他进退两难。 李志自然也看到了林虎这边的情况,虽然因为光线昏暗再加上林虎在中间挡着,看不清楚歌的具体情况,但是看林虎的反应也知道,现在那手枪已经到了楚歌手里。 李志一乐,他没想到跟了自己这么多年的林虎会这么窝囊,不仅欺负学生的时候掏枪,枪还让人家给下了。 他环视了一下包厢里,躺在地上的那些人大多数趴在那哼唧,只是一时半会动不了,看上去应该就是这下了林虎枪的年轻人的手段,而且对方没下重手,应该只是略施小惩,而不是想要找自己的麻烦。 “虎子,让开吧,让我看看这小兄弟想跟我说点什么。” 众人都没想到,楚歌竟然敢直接子弹上膛,做出一副威胁的样子,而这个李志竟然也敢直接把自己暴露在枪口的威胁之下。 任厚德几人,苏幼荷,徐艺铭都没想到李志居然有这等魄力。 本来这人刚进来的时候,他们心里一凉,毕竟没人认识这个啤酒肚矮个男人,而从他进来说的话和语气来看,也不像是来主持公道的,虽然说了那虎哥几句,但明显两人是认识的,语气也像是朋友间的调侃。 何况李志肆无忌惮的开林虎的玩笑,林虎却诺诺连声,说不出话来,明显这李志是个比林虎更大的大佬。 楚歌的同学们都是学生,哪怕徐艺铭这种交际花也没有认识什么厉害角色,更别提这种一言不合就掏枪的凶人,所以在他们眼里,林虎已经算是很大的大佬了。 而现在进来这个李志,一幅把林虎当小弟使唤的样子,明显是个比林虎更大的大佬,在这种人面前,楚歌竟然还敢直接子弹上膛? 这胆子也太大了吧?! 众人对楚歌的印象一变再变,到现在已经发现自己彻底看不懂楚歌了,除了洛祈之外,包括与楚歌朝夕相处了三年的任厚德、安越卓和陈朝阳,包括一直觉得楚歌是自己掌中之物的徐艺铭,都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现在的楚歌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为什么能做到今天所见的这些事情。 但楚歌却没注意曾经的同学们看向自己时眼神的变化,此时林虎已经让开,楚歌和李志之间再无阻挡,散发着寒意的枪口直接指向坐在沙发上的李志。 李志这才看清这个下了林虎枪的年轻人的样子,这一看可不得了,他立刻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他原以为这年轻人不过是练过一些武功,不甘寂寞所以才来自己的场子里找麻烦,而且下手也有轻重,自己出面,问问他是哪家子弟,给他点面子,让这小子有个台阶下,时候再让他赔点钱也就完事了。 毕竟李志不是林虎,他是跟着唐正兴见过真正的奇人异士的,远的不说,就唐正兴的保镖,就是个练出了内力的武者,而唐董身上的那件法器,更是超乎凡人的想象,只能用神奇来形容。 所以他是知道有些武道世家或者门派拥有怎样的力量的。 那种真正的顶尖武道世家出来的子弟,别说他李志,就算是唐正兴本人都惹不起,这年轻人要真是这种世家出来的人,自己只能服软,能要到赔偿都算人家心情好。 但当他看到楚歌的时候,这一切想法都烟消云散,因为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年轻人,他是认识的。 没错,就因为他是楚歌。 唐正兴对他所有的下属都说过,见到楚歌如同见到他本人,一定要以礼相待,给于这个年轻人最大的尊重。 一般人不知道唐董究竟为什么这么看重这个年轻人,以至于汉唐集团私下里还有楚歌是唐正兴私生子的说法。 但李志作为跟了唐正兴几十年的老伙计,自然是唐正兴的绝对亲信,这些人当然也有疑惑,问起唐正兴的时候,唐正兴自然会向这些人交个底。 所以李志不仅认识楚歌,还知道楚歌的能耐! 唐正兴血玉链的神奇之处,他的亲信基本都知道,当他告诉这些人血玉链出自楚歌之手,甚至还是自己亲眼看着他炼制的时候,这些人就知道了楚歌在唐董心里是个什么地位。 况且不管楚歌在唐正兴心里是个什么地位,任谁知道这安海市里隐藏着这么一位超凡之人,也会想尽办法去巴结。 毕竟到了这些人这种地位,武者之类的多少也认识几个,但这种有法力的奇人异士则不一样,他们离世甚远,普通人一生想要见到一次都机会渺茫,更别说认识这样的人了。 而李志就是在这样的一个人面前,调侃自己的小弟,坐在沙发上装大爷! 他这时候哭的心都有了,别说让唐董知道了自己怠慢楚歌会有什么后果,只说楚歌只要一个心情不好,自己随时有可能性命不保啊! 这种有真神通的高人与那些武道世家门派的人根本不一样。 给读者的话: 求收藏啊~ 第58章 事毕 俗话说穷文富武,只有有钱人才能练的起武。 这句话说的是古代,因为古代只有富贵人家才能养得起一个武者,才能顿顿有肉,才能满足人练武时身体所需的营养。 但到了现代,也是一样的。 虽然现代生产力水平比古代高了不知道多少,普通人家也能做到顿顿有肉,但古时的武者不愁养不起自己,因为这些人掌握了远超普通人的武力。 现在则不一样,现代社会是科技时代,武者的地位大大降低,再说现代灵气稀薄,凭借食物中蕴含的营养,最多也就是个强身健体,比普通人能打一点,大概就是林虎的水平。 没有特殊的资源,根本练不出内力! 所以现在的武者想要练出点名堂来,所需要的资源比古代其实要更多,穷文富武这句话,到了现代反而表现的更加明显。 这就导致了那些武道世家门派,是无法脱离这个社会的,他们需要资源,他们需要财富,他们更需要这个社会的人为他们搜集修炼所需的资源,所以到了现代,武者反而跟这个社会结合的更加紧密。 而修仙者则不一样,古代的修仙者,还能时不时的入世,进行一下所谓的红尘炼心的修持,游戏人间。 因为古代的人们大多相信世上有神仙的存在,而且凡世的灵气相比洞天福地,虽然少肯定是少,但也没有少到无法接受的地步,所以修仙者们入世的时候,过的还是很滋润的。 但到了现代,凡世中的环境已经大多为人类所占据,各种污染遍布,灵气大大减少,以至于让修仙者们十分的抵触与凡人接触。 所以修仙这个圈子越来越封闭,修仙者们越来越倾向于在自己的门派或是洞府中苦修,以求茫茫天道下的一线生机,出现在凡人眼中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 只有各大门派着力培养的弟子,才会有下山历练的机会,这些弟子大多混进凡人之中,身上带着众多法宝灵药,以保护自己在凡世中的安全,同时用灵药维持修为不会不进反退。 在李志的眼中,楚歌就是这样的一个大门派入世修行的弟子,而他一个安海市的混混头子,居然就在这样一位大神面前装了半天的逼。 好在自己只是装了逼而已,还有挽回的余地。 李志顾不得楚歌还拿枪指着他,赶紧站起来,恭敬地说道:“楚先生,没想到是您!” 楚歌一愣,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 刚才他看这矮胖男人突然站起,还以为他要动手,要不是看他起身动作缓慢,脚下步伐散乱笨拙,早已赏了他一发子弹,即使没有立刻这么做,也时刻戒备着,不知道对方想干嘛。 没想到这人竟然认识自己,看起来态度还挺恭敬的,而且不像是在麻痹自己好暗算。 楚大仙人毕竟不是毛头小子,李志是真的恭敬还是表面上恭敬自然能分辨出来,再说就算这人真的是想要暗算楚歌,在元神感应之下要是能不被发现,至少也得有金丹境的本事了,有那种本事的人哪里会当什么混混头子? 所以这人的恭敬明显是真的,但楚歌却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有这种态度。 李志没有让他疑惑太久,这位地下世界的龙头自然不是什么不会看别人脸色的人,楚歌此时的疑惑全然没有掩饰,迫切的想要讨好楚歌,以挽回之前留下的不良印象的李志当然要说出实情,顺便拉拉关系。 “楚先生,我是唐董的朋友,年轻的时候唐董是我老大,现在当然也是。” 这下楚歌就明白了,估计是唐正兴跟他的亲信说了点自己的事,嘱咐了他们一定不能得罪自己之类的话,所以这李志才态度大变,收起了刚才那副颐指气使的态度。 “哦?唐董的朋友啊?”既然有这层关系,楚歌就知道今天这事对方肯定会给自己一个交代。 他把那手枪扔回林虎手里,自己坐在了沙发上,翘起二郎腿,带着点怒意的问道,“不知道怎么称呼?” 林虎看到这一幕几乎惊呆了,这才知道自己踢到了铁板上,这年轻人原来不光是什么武道世家的传人,还认识自己老板的老板,而且看起来就算是自己老板的老板,也得巴结着这位,与唐正兴比起来,林虎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根本不算根葱。 楚歌话里的怒意当然是装出来的,以他千年修炼的心境,哪里会因为这点小事发怒?但自己跟千年未见的朋友们出来玩一次,居然就遇到了这种事情,肯定不会高兴就是。 “我叫李志,是这家ktv的老板,楚先生叫我阿志就行……” 他话还没说完,楚歌就打断道:“别,你李大老板多厉害啊,手下的小弟说来调戏我朋友就来,说掏枪吓唬我就掏,我哪高攀的起啊?” 李志一听这话,心说这年轻人到底还是脾气躁,心里有火,这倒还好说一点。 他说道:“哎呦,楚先生,您这话是怎么说的呢?虎子!是不是你刚才冒犯了人家楚先生,你知不知道楚先生是什么人?!赶紧来道歉!然后看楚先生想怎么处理你!” 他这话不光是演戏,确实是心里埋怨林虎,逞威风逞到老子的老大都要巴结的人头上,这不是给我找事呢吗? 林虎赶紧表态,直接跪在了楚歌面前,“楚先生,这事是我虎子不仗义,没长眼惹到您身上,我认打认罚,楚先生想怎么处置我都行,只要您出了气,三刀六洞,我虎子绝没二话!” 他也知道现在的关键是平息楚歌的怒火,只要楚歌饶了他,就没大事,甚至认错态度诚恳一点,在楚歌眼里留下个好点的印象,说不定还能有些别的机遇。 楚歌一笑,这林虎看着莽汉一个,倒是有点心眼,他的心思楚歌当然能看出来,但是自己的身份在这摆着,像林虎这样的人会想巴结自己也是人之常情。 但这人是否有用,还要看以后的情况,现在要先解决的是这家伙带着一群小弟来冒犯自己的事。 “光是惹我的事吗?是不是今天我不在,我这些同学就活该受你们欺负?还有刚才那两个小子呢?挺牛逼啊?还叫人?叫人来好使吗?” “是是是,楚先生教训的是,我以后一定与人为善,好好维护社会稳定!” 楚歌被这话都笑了,一个带大金链子,纹身,衣服领子上挂着墨镜的黑西装大汉说以后与人为善,也真是难为林虎说出这种话来。 林虎说完就把一开始那平头青年和肥仔揪了出来,往地上一扔,又道:“这俩废物随楚先生处置!” 两人一听这话顿时吓得屁滚尿流,抱着林虎的大腿哭嚎起来:“虎哥!虎哥!你不能这样啊!我们两个跟着你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虎哥你得救我们啊虎哥!” 这两个小混混不是没见楚歌刚才干了什么,林虎在他们眼里已经算是很硬的老大了,而这年轻人就敢直接拿上了膛的手枪指着林虎的老大,明显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主,得罪了这样的狠人,被怎么搞都有可能啊! 两个人不过是街道上的混混,平时靠着拍林虎的马屁过的倒也还算不错,但是根本没想到就这样丢了命这回事,此时以为楚歌可能杀了他们两个,顿时崩溃了。 林虎却不管两个曾经的小弟的内心如何恐慌,一脚踹开两人,“给老子滚!” 然后又对楚歌道:“楚先生,你说怎么处置我和这两个废物!” 楚歌看了眼林虎,没接话,回头问任厚德等人,“你们说怎么办?” 任厚德、苏幼荷等几人互相看了看,都没说话,显然是没见过这场面,甚至在想是不是自己一句话,这几个人就要被抛尸大海。 这种想法让几人迟迟不敢说什么。 楚歌叹了口气,他不想自己以后会与这些还是凡人时结识的兄弟越走越远。 但现在还是要先解决今天的事。 他对林虎说:“今天这事让我朋友们都受惊不浅,你们自己看着怎么补偿,别以为赔点钱就能完事,赔钱是必须的,但是光赔钱这事可完不了!” 又指着肥仔和平头青年,“这俩,一人打断一条腿,以后别再让我看见这两坨垃圾!” “至于你……”楚歌又看向林虎,让他一阵紧张,不知道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置。 楚歌站起来走到他面前,伸手在他双臂上按抓了几下,好像没用什么力道,却看到林虎的脸色瞬间变白,汗出如浆。 楚歌做完这事便转头又坐回沙发上,“就这样吧!李老板麻烦给我们备一辆车。”又对任厚德等人说道:“越卓,你开车拉着大侠、朝阳和弟妹跟在我的车后面,剩下的事到我家再说。” 给读者的话: 将近3000字~求收藏啊求推荐~各种求啊~ 第59章 仙凡 发生了这样的事,这聚会自然也进行不下去了。 女孩们拒绝了李志安排人送她们回家的建议,虽然因为楚歌的关系,李志的人绝不敢有什么不轨行为,但是几个女孩经历了今天这么多事,已经身心俱疲,哪里还敢让这些人送自己回家? 女孩们不约而同的觉得结伴回去,只有徐艺铭大着胆子让李志安排人送自己回去,董学良的三个小弟一直沉默到现在,这时候也扶起了还躺在地上的董学良,准备把他送回家里。 林虎那一拳很有分寸,并没造成什么太大的伤害,但也足以让董学良因为疼痛而趴在地上好一会,至于为什么直到最后都没起来,大概是觉得自己丢了面子,还不如干脆一直趴着,免得起来尴尬。 毕竟他刚刚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装完逼,没过多久就被人家一拳撂倒,反而让自己今天想踩的楚歌大出了风头,这种情况下,确实还是一直躺着,免受别人注意,面子上更好过一点,他心里已经决定,今天以后尽量少与这些人往来,免得自己这丢人事再被提起。 安越卓也拒绝了李志给他们派司机的要求,任厚德、安越卓和陈朝阳心里也有很多疑惑,路上说起来有外人在总归不好,再说他们跟李志也不认识,没必要让人家派人送,而且三人加上秦思文正好四个人,同坐一辆车也比较宽敞。 其实四个人都想坐楚歌的车上,他们对楚歌的好奇已经让他们迫不及待的想要追问清楚了,甚至就路上这么一会的时间也不想等。 楚歌也想到了这一点,但他一时半会还不知道要从哪说起,自己在仙界度过千年这件事对这些朋友们其实没什么隐瞒的必要,但是如果直接就这样对他们说起,未免显得太过离奇,可能有人就要怀疑自己犯了中二病之类的。 即使他们已经见识过了自己的一些手段,但是也不过以为是武功一类的,哪能一下子接受修仙这么玄幻的设定?其实他们的惊讶,与其说是因为自己突然变得这么能打,其实因为自己居然能让李志这种人低头巴结站的比重更大。 因为身手的因素固然有,但普通人哪能看出来楚歌到底有多厉害,在他们的心里,就这一年练武练到这种程度也是有可能的,但是现代又不是古代,又不是说你能打一点社会地位就能提高,现代的社会地位归根结底还是取决于一个人拥有的财富和权力。 这一点已经在四人心中根深蒂固,想要扭转过来需要长年累月的潜移默化,或者一次足够大的让他们有切身体会的冲击。 楚歌希望这些朋友不会与自己渐行渐远,肯定不能让他们的眼光局限于凡世的这些条条框框,现在正是个绝好的机会。 从古到今,多少人在说仙凡两隔,天人有别,神话传说中的瑶姬,三圣母,织女,七仙女,全是一路坎坷,听着这些故事的人都觉得所谓的天规不近人情。 但玉皇大帝经历了一千七百五十劫,难道就真的会定下一条如此不近人情的天规? 世人听着这些故事,都是站在凡人的角度来想,自然不能明白天条的用意何在。但如果站在仙人的角度来想呢? 瑶姬是玉帝的妹妹,三圣母是女娲娘娘的弟子,放在仙界,这种地位的女仙,至少也有大罗金仙修为,寿元之长对凡人来说也只有长生不老这四个字才能形容。这样的存在,让她们去爱上一个凡人?为了一世贪欢对抗天庭? 且不说这些仙女们的智商情况,也不说传说故事的逻辑缜密与否,就当这些仙女们对凡人都是真爱,不顾自己到底是什么身份,只求做一世夫妻,那么站在玉帝的角度想一想,自己的妹妹,自己的侄女,自己的女儿,爱上一个凡人,下界去与这个凡人度过安稳幸福的一生之后,这个凡人容华不在,白发耄耋,而仙女却还是倾国倾城的美,这样的婚姻,真的会有幸福? 就算双方都不在意这一点,那么凡人死去之后,仙女怎么办? 对于凡人来说,一生就是他的全部,而对于仙女来说,凡人的一生不过弹指一瞬,这一瞬的幸福过后,还有什么? 如果一个人把一生的全部意义都赌在一场爱上,那当这爱逝去,剩下的还有什么? 只有虚无。 如果这些仙女,把漫长时光中的爱都浓缩到一个凡人的一生这样短的时间跨度之中,当这个凡人死去,仙女将不再有爱。 大概玉帝也是不希望自己身边的人都变成这样冰冷的怪物,不想成了仙的人反而失去了人性,才定下了这样没有人性的天规。 仙凡有别并不是一个空泛的借口,仙人远离凡世,对谁都有好处。 所以,楚歌不想与曾经的朋友渐行渐远,只有将他们引上仙道,至于这样究竟是好是坏,现在不得而知,楚歌能做的,只是给他们选择,由他们自己来承担这选择带来的后果。 或许只有洛祈是不同的,楚歌没有给她选择,而是主动地引导她踏上这条路,所以楚歌也不会让这个女孩独自去承受这条路上的风雨,而是与她携手同行。 仙界的师徒关系本来就不是单纯的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这么简单,尤其是在大罗金仙的这个层次。 现在的仙界总体来说比较和平,仙人们大多在参悟大道,以求达到上古时代之后从未有人突破过的大罗金仙之后的境界,即使有争斗,大罗金仙们互相之间也很难杀死对方,一旦不能斩草除根,那么在以后的日子里就要面对对方无穷无尽的报复,况且自从千年前的仙界大战之后,天庭飞速崛起,横压当世,严格禁止谋杀金仙境以上的仙人,以其本身强大的武力维持着仙界的大体和平。 在这种情况下,一位大罗金仙的弟子,只要有足够的天赋和努力,成长为下一位大罗金仙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既然做师父的没有再进一步的空间,而弟子又迟早会与师父并肩而立,那么师徒之间的关系就早已不如从前那般严肃,大部分师徒之间的关系都是亦师亦友,都是求道路上的探索者,黑暗中的同路人,很多时候师徒已经变成了远比道友之间更密切的同盟关系。 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楚歌,虽然名义上是洛祈的师父,但是再她面前却从来没什么拿架子的意思,只是潜移默化的引导着洛祈成长为一位真正的修仙之士,期待着她成长到与并肩前行的高度。 倾莲对楚歌当然也是这样的态度。 给读者的话: 求收藏求推荐各种求啊~读者老爷们有空的话留个书评吧~书评是对在下最大的支持~ 第60章 准备坦白 楚歌,洛祈和任厚德等四人先后到了潮音盛景别墅,跟在楚歌后面开车的安越卓自从跟着楚歌开到了安海市最大的一片别墅区之后,就越来越吃惊,他是知道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的,而到了潮音盛景,直接从别墅区大门进去之后,跟在后面的四个人心中的惊讶更是到了极点。 他们虽然知道了楚歌现在发达了,但也没想到竟然能发达到这种程度,潮音盛景别墅群最便宜的一栋别墅也要一千二百万,当然这具体数字他们并不清楚,但是汉唐集团的潮音盛景究竟是一片什么等级的别墅区,还是大概有个印象的。 而楚歌的六号别墅即使在潮音盛景中,也是最豪华的那一档次,别人就算不知道这六号别墅是唐正兴原本给自己预留的,也能从面积和装修,以及别墅自带的花圃后院之类的看出来,这六号别墅和其他别墅大大不同。 楚歌就这么把车开进了六号别墅的地下车库,安越卓也只能一脸懵逼的跟着开了进去,到了这个时候,四人也已经没有了更加惊讶的余地,反正看来也快要到地方了,下了车自己去问楚歌,就能知道到底为什么自己这兄弟好像在一夜之间就变得几乎让所有人都不认识了。 楚歌停好车之后,领着任厚德、安越卓、陈朝阳、秦思文和洛祈进了别墅。 “这就是我现在住的地方,还挺气派的吧?” 楚歌随意的问道。 “我靠小歌,你可以啊!这别墅哪是气派不气派的事啊?这潮音盛景最近可是出名的很啊!” “对啊!刚才我们在车上就说,知道你现在阔了,没想到阔到这个地步啊!潮音盛景这据说有几个顶级的别墅是不对外出售的,有钱都没用,你这个明显就是啊!快跟我们说说你这几个月到底干啥了?” 洛祈看着几人迫不及待的样子,浅浅的笑了笑,自己和林晚刚来别墅的时候也是很惊讶,但是楚歌很有钱的印象已经先入为主了,惊讶的程度倒是小了很多。 “你们喝点什么?” 她娴熟的换了拖鞋,又从鞋柜里拿出了几双客用拖鞋,为几人摆好,然后像女主人一样的微笑着问道。 几人看到这一幕,都连忙说着“随便随便”,然后不禁对楚歌竖起了大拇指,给他递了一个满含深意眼神。 毕竟洛祈的行为完全就像是一个贤惠的妻子在招待客人一样,再加上她的容貌简直精致的如同仙子一般,就连陈朝阳都在秦思文不注意的时候向楚歌投去了一个隐晦的羡慕眼神。 看这妹子的情况明显是已经跟楚歌同居了,这么漂亮还很乖巧,也不知道这小子怎么勾搭来的。 洛祈自然也看到了这些人眼中的深意,脸颊染上了一抹好看的红色。 她毕竟是个很文静很害羞的女孩,现在之所以能自然的招待楚歌的客人,一个是因为她跟这些人也算是比较熟悉了,再有一个原因就是洛祈从前毕竟家境不错,父母也都是成功人士,自然不会忽视了对她从小的培养,从前她的父母有客人来访的时候,她也帮忙端过茶倒过水什么的,现在的举止完全是良好的家教熏陶出的习惯。 当然从前的时候她是家里的孩子,当然可以有访客的时候帮着做一些主人应该做的事情,而现在,她不自觉的把自己放在了女主人的位置上就是女孩的小心思了。 “我、我去倒水!” 虽然因为感觉被调笑了而羞得脸红,但该做的事情洛祈当然要做完,不然显得自己心虚,女孩心里是这样想的。 但小姑娘这么明显的意思,在场的人都不笨,又有哪个看不出来呢?就连当事人之一的楚歌看着女孩有些慌张的背影也不禁摇头轻笑,洛祈的那点心思不过是自我安慰罢了。 楚大仙人当然知道洛祈对他的感情,他早已是人精一个,甚至看得比女孩本人还要清楚的多。 洛祈现在对楚歌的感情很是复杂,对把她从离家出走的窘境之中拯救出来的楚歌的感激,无所依靠时对楚歌下意识的依赖,对让她重新感受到温暖的楚歌的感激,对引她踏上仙路的楚歌的好奇,种种情感糅杂在一起,只要楚歌有心追求她,这些复杂感情中的任意一种都足以引起一个女孩最美好的爱恋。 但楚歌却毫无表示。 这当然不是他对洛祈这样优秀的女孩都能无动于衷,只不过洛祈太过纯洁,对楚歌的种种复杂情感缠绕在心中,朦胧的感觉自然会让她觉得自己爱上了楚歌,而少女的羞涩却让她不敢有什么行动,只敢在细微处流露出自己的感情,虽然其实两人同居已经是最大胆的行动了。 再者说,楚歌也不知道自己重修炼神法到底要走多长的路,虽然这条路他在仙界已经走过一遍,但此时情况已经不同,未来的一切终归是未知之数,无论是他自己的,还是洛祈的。 所以他当然不能给这个任何的承诺,对于两个注定要长生久视的仙道中人来说,一诺的分量远超千金之重。 不过长生也有长生的好处,对于双方来说,都有足够的时间去积累与审视自己的情感,现在洛祈还很迷茫,还很不成熟,等到楚歌觉得洛祈真的可以为自己的选择负起责任的时候,他们自然会给双方一个答案。 而现在的当务之急,显然也就并不在两位修仙者的关系之间,而是在于如何让面前坐着的这四个凡人接受修仙这种玄幻的设定。 不一会,洛祈已经端着饮品过来,然后有些羞涩的坐在楚歌身边。 这也是她于细微处流露感情的方式之一,用她自己的方式告诉楚歌,我把自己当成这里的女主人。 但楚歌一如既往的忽略了少女的情思,只是向坐在沙发对面的四个人说道:“有什么想知道的赶紧问,过时不候啊!” 其实今天无论是在吃饭前和朋友们开玩笑时如年轻人般的朝气,还是跟林虎李志他们说话时带着点社会气息的语气,当然都不是楚歌原本的性格,他不过是在扮演那种情况下原来的楚歌应该是什么样子,不然要是像在仙界时,每天说话半文不白,或者像跟唐正兴说话时候的成熟老练,心照不宣,别人不发现他的怪异才怪。 但就是这样,楚歌才能让任厚德他们仍然把他当成从前那个朝夕相处了三年的朋友。 给读者的话: 果然昨天又欠了一章tat,好吧我承认是我拖延症了tat,想骂我尽管到书评去骂tat 第61章 关于朋友突然成仙这件事 “好了,想问什么尽管问吧,过时不候啊!” 楚歌如此说道,但坐在他对面的四位却面面相觑,一时不该从哪里问起。 毕竟今天的楚歌实在是颠覆了他们的印象太多次,就好比一个人改了个名字,你可以问他为什么改名,但要是这个人改了名搬了家转了学甚至连户口本都换了一个,你要从何问起?这人除了长相一样,还有那一点跟你从前认识的那个人相同?你又怎么知道这人就是你从前认识的那个人? 此时的任厚德、安越卓、陈朝阳就有这样的感觉,秦思文倒还差一点,她和陈朝阳也是楚歌他们这一届毕业之后才黏糊起来的,没有其他三个人那么熟悉他。 楚歌看四人互相对视,却都不说话,不由笑道:“怎么了?不认识我了?哎也难怪,我现在确实比以前帅了很多,你们一时不敢认也不怪你们。” 他摇着头,装作一副感慨的样子。 四人顿时都笑了,刚才的一点尴尬消弭无形。 安越卓道:“小歌你别的方面有什么变化我倒不知道,脸皮确实是比我们高中那会厚了不少啊!” “哎,小歌,我们上次见的时候也就是寒假,这一个学期感觉你经历了不少事啊,跟我们说说吧?” 还是任厚德说了正事,这话一出,陈朝阳和安越卓也不开玩笑了,四个人都看着楚歌,等他为大家解惑。 毕竟楚歌在吃饭的时候就说了,关于他最近变化的事情等到聚会完事之后再说,然后又让几个人跟着他来了他家里,现在明显就是解答众人的疑问的意思,他们当然也对楚歌变化的源头无比好奇,现在一个个专注的好像要听故事一样。 但是任厚德这么一问,楚歌一时也不知道从哪说起,他想了想,最终还是直接问道:“大侠,你们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修仙这回事么?” 听了这话,四个人都皱了皱眉,陈朝阳笑道:“小歌,你别是看小说看魔怔了吧?咱可是生长在社‘会’主义红旗下新时代青年,可不能搞这封建迷信的东西啊!” 他这话说的语重心长,还故意学着老一辈人的语气,倒是逗得任厚德、安越卓和秦思文一笑。 楚歌也笑了笑,他知道这件事一般人绝难接受,这也是人之常情。 但他本人却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法力有多么真实,一段时间之前,自己也是坚定地唯物主义者,但现在,一切都已经不同了。 想起自己刚刚对洛祈说起修仙这种事的时候,她也以为那不过是男生们看的小说里的事情。 于是楚歌决定故技重施,但面前这四个人可不比当时的洛祈,她的身子轻柔,用法术把她托到半空中跟把四个人一起托到半空消耗的法力可不是一回事。 楚歌掐了法诀,洛祈明显感觉到一股隐晦的波动散发开去,她知道这是楚歌在施法,抿嘴笑着等着看另外四人的表情。 楚歌这次施法的对象时洛祈刚刚端过来的几杯茶。 这茶不过是市场上常见的花茶,不像一般茶叶那样苦涩,很多年轻人也可以接受这样的味道,作为休闲饮品销量还不错。 茶叶是楚歌和洛祈这些日子闲来无事出去买食材的时候一起买的,平日里也没喝多少,这时招待任厚德等人正好用上。 但这不是重点。 四个人面前的四个杯子安静而突兀的悬浮到了空中,瞬间吸引了四个人的目光。 他们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 “这……这是……怎么回事?!” 这一幕超出了他们二十年来的一切认知,神奇程度远超过他们从前见识过的一切魔术,这震惊来的太快也太突然,以至于他们甚至无暇去想刚才楚歌对他们说的话,全副心神都被这神奇的景象吸引。 “的确我以前也是个生长在社‘会’主义红旗下新时代青年,但是有些事已经彻底的改变了我的世界观。 “所以现在,我来改变你们的世界观了。” 楚歌平静的说道。 “这……小歌?这、这一手是你弄的?” 陈朝阳还是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并且不停的用手在杯子上方和下方来回摸索,试图发现眼前这一幕其实是个魔术的秘密。 “不然是你?” 楚歌似笑非笑。 这个小法术已经完全控制了杯子附近气流的运动,即使陈朝阳的手挥动时带起了阵阵气流,四个杯子也不动分毫。 这把戏虽然粗浅,却几乎是所有控制风,控制空气的法术的基础,如果非要有个名字,大概可以叫做小御风术之类的。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惊讶之后,他们终于能平复下心情,仔细的思考楚歌刚才所说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所以,你其实是在修仙?就像小说里的主角之类,突然遇到个系统或者老爷爷什么的?” 安越卓问道。 “那倒不是,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些,大约一两个星期之前吧,我睡一觉醒来之后,就觉得自己知道了很多关于修仙的事情。” “本来我也是不相信的,但是那些梦中的记忆异常深刻,修炼好像成了我的本能一样,以至于我起床第一件事就直接是修炼。” “然后我就知道了,这修炼功法居然是真的!” “但是除了功法,梦里的其他事情我却什么都不记得,最开始好像还隐约记得一点,但是忘的特别快,到现在我已经只记得怎么修炼,完全忘了我为什么会学会这些事。” “如果非要套一个小说剧情,应该是仙人托梦之类的吧,或者其实我前世就是个仙人?” 楚歌大概跟他们说了一下自己获得修炼功法的事,当然有些必要的隐瞒还是要有的,不然让这些二十岁的年轻人知道了自己其实是一个一千多岁的老怪物,哪还能好好相处? 再说,这样的解释看起来也更容易让人相信一点。 人们总是愿意相信跟自己一样的人,现在楚歌已经跟他们不一样了,这点取信的难度还可以通过以前的交情来弥补,但是要是真的说了自己在仙界呆了一千年,然后又重新回到地球,恐怕就没办法再继续做朋友了。 说完自己现在是个修仙之人,剩下的事情就很好解释了,只要实话实说,搬出唐正兴来,那无论是自己一夜暴富还是能让李志低头都顺理成章的有了解释。 给读者的话: 求收藏求推荐求支持啊~ 第62章 选择 “所以,小歌你告诉我们这些,是要?” 任厚德话说到一半,带着些期待的停顿,他知道楚歌不会无缘无故的对他们说这些话,只是一想到那个可能还是让一向稳重的任厚德也有些心中惴惴。 成仙了道,长生久视,上出碧落下黄泉,朝游北海暮苍梧。 这是自古以来每一个凡人的梦想。 如今实现这梦想的机会几乎就摆在他的面前,若他还是能保持住一如既往的稳重,楚歌反倒要怀疑他这挚友是不是也是经历了重生穿越之类的事情。 楚歌看着面前面露期待的四人,微微一笑,说道:“大侠想的没错,陈胜都说,苟富贵勿相忘,我楚歌现在牛逼了,当然不能忘了朋友。” “欧耶!文文,你看我们是不是就要永远在一起了?!” 陈朝阳一听楚歌这么说,当时就是一口狗粮塞了别人一嘴。 “我靠朝阳,你至于吗?发狗粮都这么迫不及待?!” 安越卓立刻表示抗议。 平时挺大方的秦思文也低着头脸颊微红,陈朝阳一时激动说出这话,她还是感到很害羞的。 不过谁也没有怪陈朝阳的意思,毕竟这种事确实太让人激动了,几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突然之间就知道了自己有了一个修仙的朋友,并且这个朋友还打算教自己,遇到这种情况还能不激动的人,说实在话,几乎没有。 任厚德紧张的搓了搓手,说到了正事上,“那个,小歌,你打算怎么教我们啊?” 楚歌笑道:“这个先别急,修仙这条路可不是小说里那么好走的,斩尘缘这一关就不知道难倒了多少天才的修士,在你们选择走上这条路之前,最好仔细的考虑好,等到明天,如果你们做好了承担这个选择的后果的准备的话,我会领你们入门。” 楚歌此话都是经验之谈,他在仙界独身一人,关于尘缘这方面的忧虑倒是少得很,但任厚德他们却不一样,首先就是父母那边,不过这倒还是小事,毕竟他们的父母按照正常情况也是要先他们一步离去的,即使修了仙,也可以陪着父母直到他们天年已尽,尽到了子女的义务之后再安心踏上仙道。 但修仙者长久的留驻在凡世之中,不可避免的结下因果,远的不说,现在他们的朋友,大多都要渐行渐远。 楚歌跟他们是兄弟,跟别人可不是,他也没有义务把炼神法传给一个跟自己没什么因果的人。 听楚歌说了修仙路上的种种艰难险阻,四人不禁陷入了沉默,就连洛祈也抬头睁大眼睛看着楚歌,仿佛在问之前怎么没跟我说过。 楚歌摸了摸她的长发,递了一个安心的眼神,洛祈收到示意之后,瞬间就把心放进了肚子里,会以一个甜甜的微笑。 楚歌心里笑了笑,这姑娘到是相信自己。 不过洛祈自然与其他人不同,她是自己定下的弟子,自己会为她设计好完整的修持路线,这种师徒关系在仙界甚至比一般的父子关系都要更加紧密,洛祈的仙路上若有什么风雨,也自然有自己来分担。 对任厚德四人仔细说了一些踏上仙路之前需要考虑的事情之后,天已经很晚了,左右楚歌这里能住得下这些人,他也就顺势劝四人留下来住一晚,明天再回去,若是决定修仙,正好也学了炼神法蜕凡境的修持。 —— 这一天里发生了很多事,但也没有打乱楚歌和洛祈的作息规律,两个人的晚课当然也不会落下。 现在的洛祈已经到了练气二层,可以独自进行修持,而不需要楚歌的看护了。 这种修炼速度,楚歌只能感慨,不愧是先天灵体,自己修炼速度快是因为自己是砍掉重练的,此时修炼起来轻车熟路,但洛祈不过刚刚接触修仙不到半个月,就已经到了练气二层,平时试验一些小法术也都能成功,先天灵体在修仙上的天赋着实让人害怕。 此时楚歌的修为已经到了练气三层到四层的关口上,突破也眼看着就在这一两天里了。 练气境与蜕凡境不同,蜕凡境只有入门、小成、大成、圆满四个阶段,而练气境则是细致的划分成十个层次,但实际上按照蜕凡境的方式来划分也未尝不可。 相应的,若是按照蜕凡境的划分方式,修至练气四层,也就算是练气境小成了。 大约一千五百多年前的仙界,其实练气境也没有划分成十个层次,随着某个凡世飞升上来的仙人越来越多,收到了这个凡世的划分方式的影响,练气境才像现在这样划分成十个小境界的。 练气境是一位修士的基础,可以说是真正踏上仙道的开始,仙界之所以会改变传统的划分方式,当然是因为现在划分方式更加科学,能够让修士在练气境时打下更好的基础。 事实上,练气境每一个小境界都有一定的特征,而划界的方式也正是与这些特征有关,但楚歌作为曾经的大罗金仙,练气境的修持在他眼中可谓一马平川,不再过多赘述。 但炼神法的练气境修持第四层的特性却值得一提,修至这一境界之后,下一阶段的修持就变得简单起来,这一阶段的修仙者的身体与元神强度都足以支持炼神法的一条特性的开启,那就是自动修炼。 练气境四层以后,炼神法无时无刻不在搬运全身法力,白天清醒时通过法力运转强化身体与元神,同时将思维中产生的力量积累下来,而晚上则把这些力量炼化成新的法力,同时可以在梦中修炼。 这个梦中修炼的能力是楚歌与倾莲二人参考了传说中圣人的成道之法——梦中证道大法而创造出来的,但与这门足以成道的大法不同的是,并不能将梦中得到的力量带回现实。 不要以为这样就没用,炼神法修炼所需要的资源与普通功法大不相同,而梦中正式一个人思维最活跃的时候,修士之梦更是如此。 这些在梦中产生的思维力量,会在炼神法本身法力的不断运转下,完全的被炼化为新的法力,而与此同时,元神的力量还会分出一部分时刻注意着周围的情况。 所以一心二用其实是炼神法修持的基本要求。 这也是为什么只有到了练气四层,才能这么做的原因。 虽然楚歌的元神力量本就强大,但他的身体毕竟不是按部就班修至练气的,所以限制他的其实并不是元神,而是肉身。 总之,到了练气四层之后,修炼速度与之前不可同日而语。 给读者的话: 才发现在下居然上了首页推荐,简直受宠若惊,怪不得这两天点击收藏涨的都快了一些,但是作为一个有首页推荐都没有人发书评的作者菌,还是要心疼一波自己qaq。然后,例行求收藏求推荐求评论各种求啊~ 第63章 选择(2) 一夜平静的过去,楚歌八点准时起了床,感觉心情舒畅,神清气爽。 因为经过这一夜的修炼之后,楚歌的修为已经成功的达到了练气四层,无论他曾经修为有多高,现在是不是砍掉重练,在仙路上更进一步总是让人喜悦的。 这一夜的突破顺理成章,水到渠成,虽然地球上的灵气远远不如仙界,但楚歌这次的突破比在仙界时还顺利的多,毕竟在仙界修到这个境界的时候,炼神法不过草创,即使仙界灵气浓郁的多,但那时候的炼神法毕竟不是现在这部完善的仙诀,根本就不具备炼化灵气的能力。 而现在的炼神法虽然海纳百川,但是地球的灵气稀薄不说,质量上更是与仙界天差地别,平时只是呼吸都让楚歌感到有些恶心,更别提吸纳炼化为法力了。 洛祈也差不多是这个时候起床,炼神法的修炼本就以元神为本,一个凡人元神力量开始强大的表现就是所需的睡眠时间越来越少。 虽然洛祈昨天睡的也比较晚,但今天八点也能起得来,而且还很有精神。 “哥哥早。” 洛祈微笑道。 “小祈,早。” 楚歌回以一个微笑,多看了她一会,才移开视线。 洛祈穿着一身丝绸睡衣,是楚歌上次带她出去大采购的时候买的,睡衣上用浅绿色绘着一些花草的图案,显得很清新。 即使是刚刚起床还打着哈欠的洛祈,也美的令人心醉。 漆黑的长发服瀑布般从双肩流泻而下,不见一丝凌乱,额前的刘海不像白天那般整齐,显得有些细碎,但却有一种慵懒的美感,白净的脸蛋上有一丝晕红,这段时间楚歌每次见到刚起床没多久的洛祈她都会脸红,毕竟洛祈还是个很害羞的女孩。 但她在楚歌面前的时候也一直保持着笑颜,长长的睫毛忽闪一下,眼睛变弯成两道月牙,只要在她的视线中,她的眸中就满是笑意,一种安心欣喜的笑意。 楚歌心想这女孩不愧是天地所钟,这个世界倾尽最后的力量把所有美好汇聚在她一个人的身上,作为一个女孩,她的美完全没有死角。 两人打过招呼之后,洛祈便匆匆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因为她突然想到今天并不是只有自己和楚歌两个人,还有四个相对来说还比较陌生的人在。 她可不想仪容不整的面对几个还不算熟悉的人。 洛祈回到房间整理了一下仪容,换了一身衣服之后,没过多久,任厚德四人就纷纷醒了过来。 四个凡人突然接触到修仙这种离奇之事,四人昨晚几乎不约而同的失眠了,他们想了很多,直到很晚才睡下。 但是即使这样,潜意识里强烈的期待感还是让他们早上不到九点就纷纷醒来,迫切的想要了解更多的有关修仙的事情。 “也就是说,你们都决定要走上修仙这条路了?” 几个人起床互相打过招呼,吃了点早饭过后,就都围坐在沙发上讨论一件关乎其中四个人人生拐点的大事,是否要修仙。 任厚德、安越卓、陈朝阳和秦思文四人互相对视一眼,然后还是任厚德说道:“嗯,小歌,我们考虑过了,成仙啊长生不老之类的事,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的梦想,就连秦始皇唐太宗那样的千古一帝,晚年了都醉心于长生不老药,我们现在有这个机会,当然愿意,你说的那些困难,我们也想过,长生不老这种从来没听说有人做到过的事,当然得困难点,但是困难就是用来克服的嘛对不对?那些皇帝想长生,没有机会,我们现在有机会了,当然要珍惜。” “后来我们私下里也讨论了一下,这是我们共同的决定。” 任厚德平静的说出了这番话。 楚歌点了点头,以他的稳重,在没有深思熟虑过后,是不会轻易做出决定的,何况是这等关乎以后人生走向的大事。 虽然他其实还不知道踏上仙路之后究竟要面对些什么,所谓的深思熟虑,也不过是站在他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凡人的角度做出的,其实并没什么意义,但是修仙这件事终究是要不得太多顾虑,一个瞻前顾后的人是修不出什么大名堂的。 “好,既然如此,我今天先教你们入门修持,等你们在这里学完了再走不迟。” “再引你们入门之前,首先给你们普及一下修仙界的常识,事实上跟小说里写的差不太多,先练体再练气,练气的修为到了一定程度,就可以开始炼神,前面几个境界从低到高分别是蜕凡境,练气境,金丹境和元婴境,后面的是破虚,凝神,合道,和霞举。” “当然后面的四个境界你们现在听听就行,我估计一时半会也见不到这么牛的人物。” 楚歌又仔细的说了说蜕凡境和练气境各个小境界的情况和特点 “而我,是个散修,没什么门派,所以也不能跟你们讲修仙界的门派之类的事,现在修为在练气四层。” “等会!小歌你刚练气四层就这么牛逼了?” 陈朝阳有些不可置信的问道。 他以为楚歌至少也是个什么金丹长老或者元婴老怪之类的,毕竟他刚才说道金丹元婴两个境界的时候一脸的无所谓,甚至后面四个境界也是一样的态度,所以他想楚歌至少也应该是个挺厉害的角色,没想到他竟然只是个第二个境界的菜鸟。 “我靠那你居然就这么有底气的要当我们这伙人的师父了?小心到时候我们修为超过你要欺师灭祖的!” 安越卓笑道。 楚歌也是一笑,心想我要当你们师父至少还能当个几千年,不过他本来也没有让四人拜师的意思,也就顺势说道:“哎呀越卓你小子可以啊,还想欺师灭祖?来来来给你个机会,不让你们拜师了,看你们啥时候能超过我,我就叫你们师兄师姐!” “这可是你说的啊,我等着你叫我师兄那一天!” 陈朝阳兴奋道,他对于让楚歌叫他师兄显然很有兴趣。 然而他并不知道楚歌本人其实就是一个最粗的金大腿,重生选手,主角光环,哪里是一般人说超越就超越的? 给读者的话: 抱歉昨天一直在弄毕业论文的事情tat,更新会补上的~感谢大家的支持~ 第64章 凝气功 charset=”utf-8”> 书籍末页
银河飞升计划
第65章 访客 所谓凝气功不过是楚歌临时起的一个名字,反正这功法也是他创的,之前懒得起名字而已。 而练出来的气,也为了方便他们理解,说成了内力,其实二者之间还是有一些差别的。 楚歌用元神仔细感应过殷哲的内力,发现这种力量比起蜕凡境的气,主要作用在于临时强化身体,和外放攻击别人,而蜕凡境的气,主要作用在于改造身体。 他教了半天,总算在午饭之前教会四人凝气功的动作部分,但是如果只有动作,当然是无法产生什么作用的,从古到今,这种动功之所以能够当成什么门派的传承,而不被他人偷学,其中秘传的部分全在口诀上。 但是已经到了午饭时间,四个人运动了几个小时,也早就筋疲力尽,楚歌当然也能看出来,况且修炼这种事需要日积月累,当然不急在一时。 他留四人吃了午饭,当然是洛祈下厨,四人吃了之后更是羡慕楚歌。 安越卓说楚歌简直就是主角待遇,父母双亡,有妹有房,而且妹子还这么贤惠。 楚歌这么多年过来,早已不在乎自己是个孤儿的事情,也清楚安越卓的为人,开个玩笑而已,他当时还很得意,只说那是,我是什么眼光?还弄的洛祈脸蛋绯红。 昨天晚上楚歌已经跟他们说了认识洛祈的经过,四人本来就已经对洛祈印象不错,毕竟洛祈的相貌让人根本讨厌不起来,再加上之前发生在这个女孩身上的事也确实对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四人当即同仇敌忾的声讨了一波洛祈那两个亲戚,秦思文更是差点掉了眼泪。 楚歌当然也说了洛祈也在跟自己修炼,毕竟他说起修仙的事情完全不避讳洛祈,四人也都猜到这一点。 不过陈朝阳问起洛祈修为的时候,却被楚歌鄙视了一波,说人家比你不知高到哪里去,直接就是练气境起步,你还想跟人家比?简直把陈朝阳打击的欲哭无泪。 同时也激发了四人的好胜心,尤其是秦思文,想想两个人都是妹子,洛祈比自己漂亮也就算了,修为居然也领先了一个大境界,而男士们更是有些羞愧和难以置信,没想到洛祈这么看起来柔柔弱弱的一个妹子,和楚歌一样都是练气境的超人,怪不得她面对林虎那伙人的时候那么淡定。 吃完午饭之后,四人各回各家,虽然凝气功还没学完,但是他们离开家里这么久,总得回去说明一下情况,他们昨天只是在电话里说了晚上在朋友家里住,却吃了午饭才回去,尤其秦思文一个女孩,家里会担心也是当然的,秦思文的母亲甚至在吃饭的时候又打来一次电话,让楚歌等人分别接了电话才放下心来。 因为楚歌四人她都认识,都是知根知底的人,女儿和这些人在一起,不虞出什么事。 不过这也提醒了楚歌,他让四人先回家一趟,跟家里报个平安,下午再来这里继续学习凝气功。 四人回去之后当然没有跟家里实话实说,如果直接说了自己要修仙,家人肯定觉得自己受了神棍的欺骗,即使这个神棍是他们以前就认识的楚歌也是一样,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再说楚歌与任厚德、安越卓、陈朝阳家长见面的次数也不多,他们只是对楚歌有个大概的印象,然而这印象并不能阻止他们认为楚歌是个神棍,甚至已经加入了什么邪教组织,会让他们的孩子自杀。 任厚德其实特意问过楚歌,能不能把凝气功教给自己的家人,楚歌当然没什么反对,毕竟就算练不出什么名堂,至少也能强身健体。 四人都很高兴,毕竟按楚歌的说法,从现在开始每天练这凝气功,至少也能长命百岁。 他们已经知道自己踏上仙路,迟早要跟凡世脱离,斩尽尘缘,但是能陪伴着自己的家人久一点,任何人都会很开心的。 不过四人现在自己还没有学会,距离能教别人的时候还早得很,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任厚德等人刚走没多久,下一批客人就到了。 楚歌的元神感应时刻笼罩在别墅周围,有人来访他自然第一个知道,而感应到此时来访的两位,他心里一笑,自语道:“来的倒是时候。” 洛祈有些奇怪的看了楚歌一眼,“哥哥你在说什么?有谁来了么?” “嗯,小祈去开一下门吧。” 来的人正式唐正兴和李志。 潮音盛景六号作为唐正兴给自己本人预留的别墅,当然是有院子的,而唐正兴与李志此时正在门口准备按下门铃,却突然看到一个女孩从灌木间的小路走来。 这少女让见惯了大世面的唐正兴都有一种惊艳之感,一身白色带有碎花的连衣裙,长长的秀发不过简单的打理,却格外凸显出她令人怜惜的气质,他认出这正是上次在医院病房见到的楚歌的徒弟。 他微微一愣,没想到楚歌和这个说是他徒弟的女孩居然已经住在了一起,他心里微微一动,这女孩容貌如此美丽,楚歌又是个年轻人,看来两人之间的关系似乎不仅是师徒那么简单。 洛祈走到门前,有些好奇的看了一眼两人。 唐正兴她当然见过,也知道他究竟是什么人,而李志昨天才见过,也不会忘记,她好奇的是两人为什么会联袂来访。 不过这件事很快就能知道,她也没有想得太多。 “哥哥让我来接两位,请跟我来吧。” 她微笑道,唐正兴与李志对视一眼,他们还没有按下门铃,楚歌怎么知道他们要来?难道是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掐指一算? 两个凡人当然不知道元神的妙用,至于算术,且不说楚歌会不会,这两人来访还不至于会让楚歌心血来潮掐指一算。 两人心中又惊又疑,越发确定楚歌确实是真正的神通之士,简单打了个招呼之后就跟在洛祈身后进了别墅。 进了别墅之后,楚歌已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笑眯眯的道:“两位来此,有何贵干啊?” 给读者的话: 补上一章~求收藏求推荐啊~ 第66章 有事相求? 其实唐正兴早就想亲自来拜访一下楚歌,毕竟人家有恩于自己,还是以为异士高人,在他看来那些豪宅豪车金钱之类的阿堵之物,自己一个凡人中的富翁都不甚在意,又哪里会放在楚歌的眼里,人家之所以接受了并且还用的挺好,完全是顺其自然,不想拒绝自己一片心意而已。 而自己一直受人恩惠,却没什么表示,这就已经让唐正兴于心难安了,何况还可能让楚歌认为自己贪得无厌,如果真的有这种事,那自己的损失可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但就这么平白无故的上门道谢也未免显得有点突兀,他觉得自己一直没有等到一个好的机会,顺理成章的上门拜访。 而就在他有些犹豫是不是直接上门的时候,却突然得知自己手下的人在娱乐场所跟楚歌起了冲突。 唐正兴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我正打算好好巴结的人你们给我来个起了冲突?你们这是想让我死还是自己想死? 他跟楚歌不过接触过两次,也不是很了解楚歌的性格到底如何,如果这位高人脾气暴躁一点,说不定就要直接找自己的麻烦了,他觉得楚歌既然可以轻松的破掉自己身上的邪法,杀死施法的修士,那同样道理,他能救自己自然也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死自己。 楚歌杀死陈池和韩林之后,告诉过他事情已经解决了,他虽然不知道那个害他的修士到底又多强,但是知道他能隔空给自己下咒杀死自己,要不是刚巧遇到楚歌,他唐正兴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 而且从自己多年的“好兄弟”梁瀚宇的反应上来看,在他眼里那邪法修士也是非同小可,当自己告诉他陈池已经被杀,而且也供出了他的存在之后,梁瀚宇脸上完全是衣服不可置信的神色。 毕竟普通人一辈子能够结识一位修士就已经是侥天之幸,他与唐正兴相交这么多年,却根本没听说过他认识什么超凡之人,不敢相信唐正兴居然能逃过一劫并且杀死陈池也是理所当然的。 唐正兴一身冷汗过后,突然转念一想,这未尝不是一个机会。 之前楚歌对自己有大恩,但是这只是自己这么认为,高冷的楚大仙人却并不像过多的和凡人接触,唐正兴确实欠他一份因果,但楚歌不过随手为之,没想过会有一天会用上这份因果,唐正兴生意做得再大,也不过是个凡人而已,自己现在一时半会也不会缺钱,他哪有能力帮自己什么忙? 楚歌这种态度也就导致了唐正兴不敢冒昧的前来拜访,以他的阅历,自然能看出楚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意思,上次在电话里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已经是极限了,而这个意向也不过是自己所猜测的,楚歌根本没有明示关于这方面的事情,也不可能有明确的约定。 但现在情况不同,人家楚歌施恩不图报是人家的高风亮节,你一时半会不去拜访也就罢了,但现在你不光欠人家恩情,还得罪了自己的恩人,还不上门去道歉可就说不过去了! 唐正兴当即决定,立刻带李志登门道歉,但临行前却还要与亲信商量一下如果取得楚歌的原谅,并且进一步加深关系,这才拖到了现在。 洛祈领两人进了别墅里之后就自顾自的去泡茶,楚歌这里没招待过几次客人,不过昨天一次今天一次而已,而洛祈每次都是十分乖巧的去泡茶,然后就安静的坐在楚歌身边,如果楚歌在与别人谈论她听不懂的事情,她就微笑着静静坐在那里,而如果谈话的内容涉及到她,或者其他一些时候,她也会适时的插一两句话。 楚歌之前实在没想过洛祈会这么乖巧,虽然他一直知道洛祈不仅是长得漂亮,家教很好,性格也很好,但是直到最近见到洛祈这么贤惠的一面。 要知道平时洛祈跟他两个人相处的时候,虽然也很乖巧,但是撒娇的时候也是比较多的,两个人一起玩游戏的时候她还会小小的抱怨楚歌就知道傻冲,根本不管战术之类的。 但是在她不熟悉的人面前,她的表现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就是完美。 换句话说,如果她是楚歌的妻子,是家里的女主人的话,绝对没有任何人能挑出她的毛病,一百个人来做客,一百个人都会羡慕楚歌居然能娶到洛祈这样的女孩。 不过楚歌虽然也很喜爱洛祈,但还没有这种想法,他觉得洛祈对自己的感情还很不明确,而自己也不知道这次回到地球,遇到的人到底是属于要斩去的尘缘,还是能一路同行的道侣,所以他觉得还是顺其自然为好。 此时楚歌坐在沙发上,正与唐正兴和李志二人闲聊,而洛祈就坐在他身边安静的听着,楚歌有时会看向她,而她也安静的与楚歌对视,眸中有些好奇,似乎在说看起干嘛? 楚歌觉得自己已经越来越习惯洛祈在自己身边了,这样顺其自然下去,未来不言而喻。 寒暄了一会之后,唐正兴终于说起了这次来楚歌这里拜访的正题。 说实在的,唐正兴是一位生意人,而楚歌是修仙者,双方本来也聊不太到一起去,纵使唐正兴在生意人中也是很优秀的那一种,见识眼界都比一般人宽广的多,说起一些见闻也确实让从小没出过安海的楚大仙人听得有趣,但就几次的接触来说,楚歌基本都在默示着一种仙凡有别,最好减少接触的态度,唐正兴没事的时候也不怎么会来打扰楚歌。 而这次前来,什么感谢道歉之类的大多都是借口,当然也不是说他是虚情假意,唐正兴知恩图报,对救了他姓名的楚歌是真心的敬重,而李志的道歉也是真心实意,但是他不会以为这件事而带着礼物登门拜访楚歌一次,如果不是有事来找楚歌,他只会把这些感激和歉意都记在心里,在日后的行动中表达出来。 楚歌自然也知道唐正兴的意思,对于他带来的那个盒子也是照单全收,楚歌用元神感应了一下,里面是十块上等好玉,每一块的品质都在血玉链上的五块玉之上,打磨雕刻的手艺也都很高明,可以说都是难得的饰品,但这玉被送给楚歌,那当然不是作为饰品的, 唐正兴上次见过楚歌炼器,知道玉器对于他来说算是比较有用的东西,这才带了这么多玉器过来。 这些玉对于楚歌接下来要做的事情确实很有用,所以他心里已经决定,唐正兴今天来找自己的事如果不过分,就尽量答应下来了。 给读者的话: 求收藏求推荐啊~ 第67章 血玉链引发的各方云集 闲聊了一段时间之后,终于还是唐正兴沉不住气,说出了他今天来拜访楚歌的主要目的。 “楚先生,您之前炼制的那件法器,在发布会上救了我一命的时候,已经被在场的记者和其他人都看到了,而我虽然没什么名气,但也算是个公众人物,之前遇到了那种事情,总是要再次出现在那些记者面前,稳定一下百姓对我们的信心的啊……这个……” 唐正兴还是有些欲言又止,毕竟法器这种东西又不是大白菜,楚歌能炼制一件送给他已经是天大的人情了,上次楚歌也没有明确的跟他达成合作意向,这种时候说起来,万一是他会错意那就很尴尬了,说不定还会被楚歌认为是贪得无厌之徒,从而断了这道缘分。 楚歌笑道:“唐董谦虚了,您前几天开发布会的场面我也在报纸上看见了,那阵仗可不比什么明星来安海的时候来的小啊!” “哈哈,见笑见笑,我唐正兴能到今天这一步,靠的全是大家的支持和信任啊!” 唐正兴顿了顿,看了楚歌一眼,楚歌还是一脸淡然,带着点客气的微笑。 他接着说道:“我们这些做生意的,还是要诚信,不能骗自己的衣食父母啊,当时发布会上记者们逼得紧,上次发布会我遇到袭击的时候身上闪的那一道光他们都看见了,也都看见那道光闪过之后我毫发无伤,所以这次发布会有些记者就在这个问题上寻根究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我被逼无奈之下,不得不说出了确实有那么一件东西在我遇袭的时候,保护了我的人身安全。“ 他说到这,又看了看楚歌的脸色,见楚歌的表情跟刚才一般无二,似乎还带着点期待他继续讲下去的意思,才继续道:“当时我只说是出自某个实验室的产品,运用了该实验室独创的新技术,至于后来他们想知道那东西的具体来历,还要看看它本身的时候,都被我严词拒绝了。” 等他说完,又看向楚歌,楚歌才说道:“嗯,这不是挺好的吗,就是麻烦唐董替我解释了。” 楚歌现在已经清楚了唐正兴的来意,自己上次在电话里确实透露出了一些就这个东西跟唐正兴合作的意向,这次他登门拜访,如果说有求于自己的话,应该也就是这件事了。 总不能是安海市又出现了一个修士要杀他吧?楚歌现在大概了解了一些地球修仙界的情况,他们与凡世距离甚远,偌大一个安海市,停留在此的修仙者数量恐怕不会上两位数,如此低的人口比例之下,竟然就有两位修仙者要杀他唐正兴?这是得有多招人恨? 况且有正统传承的修士一般不会肆意杀戮凡人,因为杀戮凡人是要背因果、涨业力的,而且比做别的恶事涨的业力要多,业力这东西人人都怕,就算有少数不怕的也都在仙界,地球上的这些修士,除了像陈池那样的野路子,无知者无畏,敢于以法术的力量杀戮凡人,大部分的正统修士在凡世都是能不杀尽量不杀的。 所以楚歌自然能猜到唐正兴此来有什么事情找他,他说道:“哦,我知道了,有人私下找你要法器,或者是让你告诉他那法器是谁给你的?” “正是正是!”唐正兴心里抹了一把汗,他还以为楚歌要装傻,或者是根本没打算炼制更多的法器呢,但现在看来,上次默示的意思确实是有,但这位隐士高人不想自己说出来,可能是为了面子?谁知道呢。 不过只要有这个意思就行。 他继续说道:“发布会上虽然我只说是一个实验室出来的产品,别的一切问题都只回答无可奉告,但所有人听了之后都会认为,这个实验室就是我公司旗下的或者是资助的,毕竟产品都在我的手里,要说这实验室跟我没关系,谁信?” 楚歌笑道:“哈哈,他们不信也是有道理的,如果说我就是那个实验室,唐董跟我确实是认识的啊,怎么能算是没关系呢?” 唐正兴一听这话,就觉得今天这事稳了,心里一喜。 “哈哈,楚先生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您可是不知道我这两天都见了些什么人,什么全国首富,什么百年世家王家,在这些人面前都不算什么,我们东安省的封疆大吏,首都那边的部级大员,甚至我们国家最大的领导的秘书都约我见过面啊!” “不瞒你说,楚先生,我唐正兴好歹也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我这点家业在国内也能数得上号,上次两会好歹也远远见过最高领导本人一面,看着是挺风光,但是在首都那些大人物眼里,我其实就是个路人甲,但是就我这一个路人甲,突然有一天就被那位的秘书约出去见了面啊!我、我这个心里……” 唐正兴已经激动地快要语无伦次了,楚歌能看的出来他这激动地心情确实是真情流露,毕竟唐正兴虽然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但是华夏的社会情况决定了他的地位肯定是没有当官的高,不说首都的人,就是东安省的哪个实权高官铁了心的想让他家破人亡,他也根本无力反抗。 他被最高领导的秘书约见,并且亲切的交谈了两个小时,这份心情的激动程度甚至比一个普通人有这待遇时的激动程度更多百倍。 因为他唐正兴的层次够高,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样的机会,而普通人有这样的待遇也就是感慨一下我们国家的领导还是很亲民的嘛这种程度。 所以唐正兴此刻的激动虽然在楚歌眼里没什么必要,但是他还是很能理解这种心情。 “嗯,这件事咬死了不说确实没什么用,毕竟当时那么多人都看到了,想封锁消息那是面对普通人封锁的,那些大人物就算你不说,他们也总有办法知道,还不如直接说出来显得光明磊落一点。” 楚歌看了一眼唐正兴,继续说道:“既然这话是我让你这么说的,那肯定不会坑你,这些人要到你头上来,也确实不好拒绝。” 他说完仔细想了一下。 ps:第二章~不知道能不能码完第三章,如果不能只能明天补上啦,现在还欠一章啦 最后日常求收藏求推荐啊~ 第68章 交易 而唐正兴听了这话之后,沉稳如他,喜色也浮上了脸庞,他知道自己腾飞的机会来了,就凭借楚歌提供的这个法器,哪怕不能大规模推广,只要运作的好,汉唐集团就不会仅仅局限在一个东安省境内了。 楚歌想了一下,接着说道:“但是我毕竟也有自己的生活,不可能整天就在炼制法器,所以这种东西肯定不能当成你们的正常产品来卖。” 唐正兴急忙道:“这是当然的,法器这种东西要是能量产了,那还得了?楚先生的手段已经让我打开了眼界了,听李兄说,他镇店之宝的那件开光玉器是请大师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完成开光的呢。” 李慕道是个古玩玉器商人,倒腾这些玩意的人当然有点自己的渠道,认识点修仙人士也不奇怪,但是就上次那件开光法器来看,进行开光的人起码有金丹境的修为,这可就不是一般的古玩玉器商人能有的人脉了。 估计那天楚歌走了之后李慕道给唐正兴普及了一下法器方面的常识,让唐正兴明白了楚歌炼器的那一手到底有多牛逼,这也是后来唐正兴一直对楚歌敬重非常的原因之一。 但是李慕道毕竟还不是修仙者,也判断不出楚歌和他认识的那位大师的具体修为,只看楚歌随手炼制的法器都比大师开光那么久的法器效果强好多,就直接以为楚歌是那种游戏红尘的超级高手了。 这就是技术工种和苦力的区别,掌握了先进技术的楚歌就算还只是个练气小修,也能在围观群众面前装出比金丹修士更漂亮的逼。 最终楚歌跟唐正兴达成了协议,由唐正兴按楚歌的要求来提供材料,楚歌直接返还给唐正兴每月至少一件成品法器,法器的功能大概类似于血玉链。 这个约定如此简单,以至于一目了然,洛祈听了之后都皱起了柳眉,她知道按这个约定来的话自己的哥哥完全就是吃亏的一方,而且吃的还不是小亏,简直如同白打工一样,这让她对唐正兴的印象瞬间下降到了极点,看着他的时候好像在看一只恶心的臭虫。 在洛祈的心里,这个刚刚还在那里大表感谢大表歉意的中年人,就这么欺骗了楚歌,与他定下一份明显不公平的约定,唐正兴这个人在她的眼里已经虚伪恶心至极。 她轻轻拉了拉楚歌的衣服,楚歌回头看她。 洛祈的眼睛好像会说话一样,复杂的情绪在眸中流转,却让楚歌明白的感受到了她的意思,“那个人在骗你!” 楚歌一笑,洛祈还是太单纯,或者说关心则乱,竟没看出来两人之间的约定有什么意义,也没看出来两人的地位到底如何。 他回了洛祈一个安心的眼神,洛祈虽然疑惑,但是对楚歌的盲目信任还是让她安下心来,只是看着唐正兴的眼神中还是充满了厌恶。 唐正兴自然注意到了洛祈的目光,他没想到洛祈居然单纯到这种程度,事实上以他现在和楚歌的关系,在这场交易之中,就算楚歌自己想吃亏他也绝对不敢让楚歌吃亏,吃亏的只能是他唐正兴,法器在他眼里虽然宝贝,但是与另一样东西相比就完全不值一提。 在唐正兴眼中,真正的无价之宝是他认识楚歌这条关系,与楚歌的关系在他眼中是绝对不容有失的,这份关系万一坏了,可不是损失多少钱的事情,而是定然性命不保。 李慕道跟他说过,当年给他的玉器开光的那位大师,在这个领域已经是一位绝顶高手,而现在的楚歌在他们眼中,那就是比绝顶高手还要高到不知哪里去,这样的一位高人,要是想要唐正兴的命,他就是有一百条命也绝对不够死的。 所以他哪怕连汉唐集团都能不要,也绝对不会得罪楚歌。 所以面对洛祈的厌恶,他只能苦笑,要是我占了便宜你瞪瞪我也就算了,但现在自己不光要吃亏,还要被女孩子讨厌,这找谁说理去? 当然楚大仙人与凡人相处时是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所结下的因果的,所以他不会让唐正兴吃亏。 两个人口头约定了这桩交易之后,唐正兴今天来的事情也就基本办完了,他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不过两点刚过,他不禁感慨这生意谈的倒是快,以往那一次谈判不得拖上十天半个月? 不过交易还剩下最后一件事情没有确定,就是楚歌究竟需要什么材料来炼制法器。 楚歌让洛祈去拿了纸笔,一张白纸直接铺在茶几上就刷刷写了起来,不一会黑色的笔记就快要铺满了整张纸,洛祈在旁边看的一愣,有些不明白楚歌究竟要炼制什么样的法器,听说之前给那个奸商的法器是用玉制作的,那现在这张纸上的材料都是些什么啊? 最基本的玉器当然有,朱砂黄纸也可以接受,但是还有各种奇怪的药材是怎么回事? 楚歌的这张纸上几乎可以称得上包罗万象,除了上面说的那些,还有花草树木,各类合金,甚至还有一些书籍。 洛祈实在有些晕,心想难道哥哥炼制法器还需要微积分和量子力学?为什么这些奇怪的东西也在材料清单上? 唐正兴到是老神在在,他早就料到了楚歌要的材料定然不会只是炼制法器用的那点东西,不然还不是真的成了楚歌给他打白工?就算楚歌愿意他也不可能接受的啊? 其实这才是交易的真正内容,两个人都心知肚明,甚至旁边的李志也知道一些,四个人中只有洛祈一时没看明白,而她看到这种情况,转念一想立刻就明白过来这个交易到底是什么意思,不由得有些羞赧的看了一眼唐正兴。 唐正兴对她笑笑,他当然不会去跟一个小女孩置气。 这个所谓的交易,其实就是楚歌提供法器,帮唐正兴在那些大人物那里打通关系,然后借助唐正兴的渠道收集他自己需要的,但是却需要花时间去收集的一些材料。 唐正兴不知道那些材料都是干嘛用的,他也不会去问,这不是他应该问的。 ps:补上了更新~明天开始恢复两更~虽然上了推荐应该爆发但是无奈在下是个手癌晚期加拖延症晚期,一天三更是在有点挑战 再说本书的成绩是在让在下没什么爆发的激情啊 日常求收藏求推荐~ 总之还是感谢大家的支持~ 只要能顺利上架我会完本的~ 其实这本书后面开了好多脑洞,我自己也感觉从开始到现在都太水了,以后尽量改正吧~ 现在离上架要求还差好多啊~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在下也不希望第一本书就太监掉啊~ 第69章 口诀 唐正兴拿了材料清单之后,就带着李志离开了,这次虽说是两人来访,李志却没怎么说话,他只是战战兢兢的道了歉,然后是不是用敬畏的目光看向楚歌。 因为他们两个人来之前唐正兴就告诉了李志,楚歌到底是什么人,当然是他心目中的那个绝世高人的版本,所以李志直到走的时候都在后怕,面对楚歌的时候总觉得楚歌随时有可能后悔昨天放过自己,给自己一个法术把自己打成飞灰什么的。 李志作为唐正兴的亲信,当然之后前段时间楚歌杀了一个邪法修士的事情,而这样一件出了人命的案子,他李志却丝毫没有听到任何风声。 要知道李志作为安海市地下世界的两位龙头之一,有时候对于这种事情的消息灵敏程度甚至还要超过警方,但现在却连他都不知道。 这说明什么,说明像楚歌这类人杀个把人什么的国家都不管的! 他要是想杀自己完全不用顾及任何事! 而他的手下昨天还刚刚得罪了楚歌,他当然会紧张害怕。 不过这里倒是李志想岔了,修仙者杀戮凡人这种事件是由特殊部门管辖的,警察在这种事情上甚至会被封锁消息,他不知道楚歌杀了人也很正常。 唐正兴带着李志离开之后不久,陈朝阳和秦思文就回来了。 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跟家里说的,反正陈朝阳一进门就告诉楚歌,晚上要在这里蹭顿饭。 他一个男生能这么浪也就罢了,但秦思文一个女孩居然也能在楚歌这里吃晚饭,这就让楚歌有点惊讶了。 华夏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大部分还不能脱离家里独立生活,所以想陈朝阳、秦思文这样的大学生,出去聚会或者去跟朋友玩大部分时候都是要跟家长请示的,而在父母在这方面总是对男孩管的很松,而如果是女儿,那可能就要问跟谁玩啊、几点回来啊、去哪啊、几个人啊等等一系列问题,几乎赶上查户口。 毕竟相对于男孩,女孩更容易受到伤害,父母担心的多一些,管的严一些也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现在秦思文竟然也能在楚歌这里吃饭,甚至晚上不回去都可以,就让他十分惊讶了。 想了想,也只能认为是秦思文家里对陈朝阳和自己十分信任了。 不过这跟楚歌的关系不大,他叫众人来这里,只不过是要教完凝气功而已,秦思文的家里信任一下自己当然更好,如果还是担心的话,大不了多教几天就是了。 凝气功的修炼开始的时候不是很难,倾莲和楚歌研究炼神法入门部分的时候,最看重的就是普适性,力求做到无论什么人都可以练,无论什么人修炼这部功法,都可以在十年之内完成蜕凡,开始练气。 不过这个十年是仙界的标准,放到地球上这种灵气稀薄的环境,大概最多三十年完成蜕凡。 当然,如果真的三十年才完成蜕凡,那资质也是差的空前绝后了。 陈朝阳和秦思文到了之后,没过多久安越卓和任厚德也来了,毕竟楚歌是要教众人修仙,他们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回家处理了一些事情,然后跟家里说了下午还要走,就又回到了潮音盛景别墅。 四人都到了之后,楚歌先是让他们在院子里再打了一遍动作部分的拳法,一一纠正了一些动作不到位的地方之后,才开始教众人口诀。 “这凝气功,顾名思义就是凝聚你身体里的气,有了气感之后才能修炼静功,上午教了你们这套拳法,你们练了之后有没有感觉到身体里有气存在啊?” 楚歌让四人并排在他面前站好,好像军训时受训的新生一样,而他自己背着手在四人面前踱步,搞得四人一脸的郁闷,洛祈站在旁边的阴凉处偷笑。 八月的安海市还是很热的,夏秋之交,万里无云,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虽然太阳已经开始向西滑落,但晒在众人脸上还是让他们感觉的火辣辣的烫。 而楚教官和四个学员就站在别墅院子里的草地上,连秦思文都不例外,楚教官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意思。 众人顶着太阳怒视楚歌,听他这么一问,互相看看,都摸不着头脑。 要说没有吧,练完一套拳确实感觉身体有些不一样了,但是要说有吧,他们也根本不知道楚歌所说的气是个什么东西。 楚歌看着他们一笑,说道:“还在那想?想啥呢?没教你们口诀你们要是能有气感那就怪了!” 众人这才知道被调戏了,顿时看着楚歌的目光恶意更甚。 陈朝阳道:“切,小歌你现在在我们面前耍威风,我看你那套拳练得也不怎么样啊,等我练好了以后把你揍得鼻青脸肿的时候一定要让你叫爸爸!” 楚歌心里暗笑,我练的当然不怎么样,因为我根本没练过,再说你以为这凝气功里的拳法是让你打人用的? 凝气功凝气功,它的作用已经在名字里写的明明白白,就是凝气用的嘛,用来打人可能还不如一通老拳。 当然陈朝阳练成了这拳法,以后用这拳法去跟人打架肯定无往而不利,但是那不是拳法的功劳,而是他凝气有成,身体素质大幅增强的结果。 不过现在楚歌不打算戳破他美好的幻想。 “等你练好了以后再说吧!现在废话少说,来跟我背口诀!去年今日此门中,人生长恨水长东,仰天大笑出门去,映日荷花别样红……” 楚歌说着就念起了诗来,而且还前后不搭,怪腔怪调。 他念口诀的时候声音挺小,但是却让四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好像就在他们耳边说一样。 这套口诀是楚歌创出凝气功的时候随便想的,现在念出来有种莫名的羞耻感觉,让楚歌宁愿耗费法力让他们听清,也不想大声念出来。 洛祈自然能发现楚歌用了法术,她是天生灵体,对灵气的变化异常敏感,她从小到大就总是有些奇怪的感觉,那就是灵气的波动。 在接触了修仙之后,她开始懂得分辨这些波动都代表着什么,像刚才那个,楚歌教过她,是风语术的灵气波动。 风语术是一个小法术,主要作用是通过风将一句声音很小的话送到别人耳边,也就是隔空说悄悄话。 楚歌教她这个法术的时候,顺便教了她一个专门用来窃听风语的小法术,此时洛祈坐在离众人不远处的一把直起来的遮阳伞下面,那里有塑料桌椅,还有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冰镇饮料。 任厚德等人时不时渴望的看着那个方向。 这倒不是楚歌要整一下自己的同学,让他们晒太阳同时让洛祈享受来馋他们,只不过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加强众人的毅力和集中力罢了,现在的年轻人,尤其刚上大学的这个年纪,根本耐不住寂寞,有时候做事三分钟热度,隔几天可能就惫懒的只想被封印在床上一整天,这对于修仙来说十分不利,所以楚歌想了很多阴招用来培养众人的心性。 给读者的话: 更新奉上~求支持啊~ 第70章 练成凝气功 洛祈坐在阳伞下面,小手偷偷掐了个法诀,灵气微不可查的异动了一瞬间。 楚歌正在那用风语术念口诀,突然一顿,然后面露苦笑,小祈这丫头居然把自己教她的窃听术用在了自己身上,他感觉到自己一世英名就要不保,在洛祈心中光辉伟岸的形象就要崩塌。 楚歌这一顿,四人当然发现,纷纷疑惑的看着楚歌,他只能当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继续念着用各种前后不搭的诗词编出来的口诀,心里盘算着是时候教洛祈什么叫尊师重道了。 他用元神感应了一下洛祈的反应,她正用小手紧紧地捂着嘴,低着头,双肩一抽一抽的,好像正在悲伤地哭泣,但是楚歌当然知道她不是在哭,而是努力地抑制自己不笑出声来。 楚歌心里的越发觉得羞耻,只想着赶紧教完这点口诀,然后转念一想,更羞耻的还在后面,他还要教众人如何把口诀和动作一一对应起来。 从古到今,不管是武功还是修仙,只要是动功,都是要动作和口诀一起修炼的,只练动作那叫锻炼身体,只练口诀那叫犯精神病,都不是真正的修炼。 口诀的作用在于调整呼吸,而对于一个刚刚修炼的新手来说,干巴巴的告诉他们什么时候该吸气什么时候该呼气,是很难理解的上去的,而有口诀配合之后,调整呼吸就变得简单了很多。 好比楚歌的这个凝气功,都是运用古诗词中的平仄韵律来调整呼吸,只要做动作的时候以一定的腔调念到对应的字上,呼吸自然就跟动作配合了起来,不需要去刻意的调整。 很多时候武侠小说中,武功心法的口诀都是具备一定的含义的,大多数时候是在阐释本门武学的哲学内涵,大部分高端的武功都是这样,比如什么大道初修通九窍啊,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啊,人身五行,阴阳二气,一练七伤,七者皆伤之类的,都是实际作用和逼格并重的。 但是楚歌创出凝气功的时候根本没想着有人会去练,只不过是例行公事似的给编了一套口诀,口诀取自唐诗宋词,有些句子还是很有意境的,虽然前后不是同一首诗词,但是拼在一起毫无违和感,但有些地方却拗口之极,或者前后意思组合起来感觉就像在讲笑话一样。 当时的楚歌根本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教别人练这功法,而且对于楚大仙人来说,一个蜕凡期的功法又哪来的什么哲学内涵,口诀随便编一编也就是了,到现在就吃了没有逼格的亏,洛祈现在还在那里笑,纤细的双肩抽的更加厉害,看的楚歌尴尬的不行。 讲完一遍之后,他立刻叫道:“小祈!” 洛祈背对着他,没有立刻回复,而是赶紧坐直身体,深呼吸了几次,理了一下头发,这才转过身来看向楚歌,明亮的眼睛带着点好奇,好像在说,干嘛? 楚歌心中冷笑,装得倒是像,你要真什么反应都没有抿着嘴唇干嘛? 仔细一看,这女孩虽然看起来很平静,但是肩膀还是时不时的抽动一下,紧紧抿着嘴唇,但嘴角抑制不住的上翘,楚歌不由暗忖,真有那么好笑? 虽然想好了不能自己一个人羞耻,要把洛祈也拉下水,但他面上不动声色,笑眯眯的道:“小祈,刚才都记住了吗?” 洛祈心里一紧,她瞬间想到了楚歌要干什么,但她之前不知道跟楚歌炫耀过多少次自己过目不忘求夸奖,现在哪里能说没记住? 她只能点了点头,嘴唇还是紧紧抿着,但是望着楚歌的大眼睛里透出哀求之意。 楚歌心中冷笑,刚才笑话我的时候个想什么去了?现在求饶有用吗?! 他转身对四人说道:“来,接下来小祈教你们这套口诀,让她再来念一遍,然后没记住的地方赶紧问。” 毕竟不是人人都是洛祈,一趟拳打半个小时,那就有半个小时的口诀,虽然腔调奇怪,大部分时候都拖着长音,但是字数也是很多的,任厚德等人都是普通人,哪能一遍就记住? 看洛祈还坐在那里磨磨蹭蹭,楚歌向她招手道:“来,小祈,咱俩换换,让我也享受一会。” 洛祈虽然不情愿,但还是磨磨蹭蹭的来了,她知道楚歌是在报复她刚才笑话他的事情,但是现在要是不遂了他的意,以后还不一定会有什么花招呢。 一起住了这么久,她算是知道楚歌的心眼到底有多小,只不过以前都是别人吃亏,现在换成她自己了。 洛祈还是穿着一身碎花小裙子,脚下绑带凉鞋,站在四个人的面前,犹犹豫豫的小声问道:“那个,刚才哥哥念口诀的时候,你们记住了多少?” 众人记住的内容参差不齐,有些地方还有错漏,让洛祈不禁一阵头大。 这口诀的传授是绝马虎不得的,别说错一个字,哪怕是长音拉的时间短了一点或者长了一点,都可能导致气息走岔,走火入魔。而一片口诀的内容绝不仅仅是那些字而已,还包含着腔调节奏,这些东西都是必须口授才能学会的。 所以才会发生许多古代的功法失传的问题,其实最开始失传并不是典籍丢失,而是没有人会练这门功法了,典籍虽然在,上面的内容也都保存完好,但是谁知道最初写下这典籍的人的原意究竟是什么?练功理解错了秘笈的意思,可比口诀记差了一点严重得多。 洛祈教了让他们一会,期间一直用哀求的眼神看着楚歌,楚歌被她看的心软,再加上太阳下面的洛祈额头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楚歌终究不忍心让她再在太阳底下呆着。 虽然他也知道洛祈现在身为练气二层的修士,寒暑不侵,那点汗珠不过是她估计弄出来让自己心软的,但是洛祈一直以来在他心里留下的印象就是令人怜惜,应该像一件精美的瓷器一般被好好呵护,所以没过多久,楚歌就又让她回到阳伞下面去乘凉喝饮料了。 一个下午的时间很快过去,任厚德等人都觉得好像回到了初中时的体育课上学广播体操,而且一学就是一下午,唯一让众人有点欣慰的就是,这套拳法比广播体操帅气多了。 众人毕竟都不是笨人,口诀不过千多字,内容还大多数都是曾经见过的唐诗宋词,所以背口诀其实没花掉多长时间,剩下的时间里,他们都在练习拳法和口诀的配合,一个下午下来众人感觉自己对长生不老的欲望都被削弱了很多,足见他们的辛苦。 万幸的是,一个下午的努力终究没有白费,到吃晚饭之前,四人都可以配合口诀完整的把这套拳法打下来,打完之后他们一下子就知道自己一下午的努力确实没有白费,这个凝气功确实十分的神奇。 练完拳的四人明显感觉到,自己全身上下,四肢百骸仿佛都被疏通了一遍,做完最后一个收工动作之后,小腹位置立刻感觉到一股暖融融的气息在盘旋,同时还有一种鼓胀的感觉。 打拳的过程中,就是这股气在自己全身上下游走,带来阵阵暖意。这暖意不是说真的有温度,但是即使在下午最热的时候,他们都不会对这暖意产生反感,反而这气走过的地方还会异常的舒泰。 这是因为这股气本来就是源于他们身上,是生命的元气,他们自己身体产生的气,当然不会受到身体的排斥。 而且之前没有配合口诀的时候,众人也都完整的打过几次这套拳,但是也就感觉像普通运动一样,而此时配合口诀练完之后,秦思文甚至累的站都站不稳,同时四人的肚子里都发出了咕噜咕噜的鸣叫,让他们尴尬不已。 楚歌解释道:“这都是正常的,告诉你们中午多吃点你们不听,你们练了凝气功之后,对食物的需求会变得比以前大得多。你们练完一趟之后应该或多或少都产生了气感了吧?你们以为这气是哪来的?是把你们一天运动所需要的体力都提取出来,攒在丹田里的,这气的源头就是你们身体里的能量,这能量从哪来?不用我教你们吧?不是光合作用吧?” 众人都是大学生,学的也都是理科,当然学过生物,知道人通过摄取食物来获得能量。 凝气功毕竟是仙人创造的功法,用在蜕凡期的修炼上效果简直立竿见影,楚歌当初创出这套功法的时候,就是要让资质再差的人,只要练一次,就能产生气感。 这气感完全是把体力强行提取出来,变成气,只要一个有体力的人,就能练出气来。 “好了好了,这下知道这凝气功到底有多厉害了吧?赶紧吃饭去,能吃多少吃多少。” 听到这话,众人都是一声欢呼,毕竟他们也累了一下午,现在也到了饭点,平时也该有点饿了,更何况这最后一次成功的凝气功,直接把他们练得几乎要虚脱,迫切的需求大吃特吃,哪怕面前只有一盆白米饭,他们也吃的下去。 ps:今天的更新奉上,读者老爷们求支持啊~求收藏求推荐啊~ 现在恢复两更了,但是字数其实没有少多少啊~ 以前两更是4000字,三更也不过6000字 今天的更新是5500字,比三更只少了500~ 第71章 琐事 之后的日子里,楚歌的生活又变得十分有规律,每天就在修炼和教人修炼之间度过。 起初的几天里,任厚德、安越卓等人每天都要来潮音盛景在楚歌的指导下修炼凝气功,几天之后,楚歌见四人都已经熟悉了这一阶段的修持之后,就让几人不必来了,自己在家里修炼就好。 让四人来潮音盛景也不过是为了防止他们动作走形或者呼吸节奏不对,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不过四人在修炼这方面也算是比较有天赋的,几天下来就已经熟练地掌握了凝气功第一阶段的修持。 虽然他们平时没几个有什么坚持运动的好习惯,但是修仙毕竟不同,自从第一次被抽空体力产生气感之后,他们就知道这凝气功不是什么花架子,是一部真正的修仙功法,一个个都幻想着自己是绝世天才,奇遇不断越级挑战,从此成为主角走上人生巅峰,当然每天自觉坚持修炼。 再说随着修炼不断增长的丹田之气,也更加激发了四人修炼的动力。这种每天都能感觉得到的提升真的让人有些上瘾。 说起来为什么年轻人都爱玩网络游戏,而不爱学习呢? 若说因为学习枯燥无味,但对于以前常年搬砖的楚歌来说,玩游戏也并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一遍遍的去刷一些要刷到吐的怪物,实在让人很难从中获得什么乐趣。 这件事情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在于,玩游戏的时候可以通过升级、强化装备等手段让自己的角色获得看得见的提升,即使是枯燥无味的搬砖活动,有了这样一个明确的目标之后也变得容易接受起来。 而学习则不同,学习这种事情没有什么立竿见影的效果,把公式记住之后自然就觉得自己已经学会了,自然就不会再想着去做题去复习之类的,就像玩游戏的时候,自己的角色已经不需要的道具当然也不会再有兴趣去刷。 学习总是需要沉下心来,而现在的社会正变得越来越浮躁,众多事情使人很难沉下心去做一件事情,何况即使努力学习了,大部分时候也要一个学期那么久的时间才能见到效果,相对于现在的社会节奏来说,对于现在的学生来说,一个学期的时间已经长的不能再长了。 修仙当然也有无法感觉到自己的进步的时候,也有需要沉下心来安静的修炼的时候,而且这个时间相对于学习来说,简直是须臾与永恒的差距,一位修士卡在某个关口数百年,甚至到了仙人境界之后,几万年几十万年不得寸进都是常有的现象。 现在天庭的天帝,在百万年前就已经站在了大罗金仙的顶峰,而这百万年来一直苦寻突破之法而不得,每天照样还是在闭关修炼,没有大事一般不上朝。 但任厚德等人现在才不过刚刚踏上仙路,正处于勇猛精进的阶段,财侣法地兼具,自然不会一开始就遇到什么让他们怀疑人生的困难。感受着丹田中日益壮大的那团暖气,只会让他们更加积极的勤修不辍。 另外,四人在征得了楚歌的同意之后,都把凝气功交给了自己的家人。 即使楚歌明言,像四人的父母这个年纪的人,即使学了凝气功也练不出什么名堂,虽然凝气功说是能让一个无论什么资质的人在十年内修到练气期,但那毕竟是在仙界,食物中的元气和人的平均身体素质都不可同日而语。 放到地球上,想任厚德父母这样的人,不仅年纪大了过了修炼的时间,还基本处于亚健康状态,身体多少有点小毛病,想要蜕去肉体凡胎,首先还要把自己的身体调整到健康状态,然后再依靠元气慢慢疏通堵塞的经脉,这个过程下来,恐怕终其一生也无法练气。 当然这不过是从楚大仙人的视角来看,若是从任厚德等人的视角来看,为人子女当然想让父母长命百岁,身体健康,而凝气功正好可以做到这一点。 楚歌自然无不可,别说只是传出去凝气功的第一层,就算全部都流传出去他也觉得没什么所谓,但如果真的那样,情况自然不同。 凝气功作为一个能渡过整个蜕凡期的功法,自然不会只有一套拳法和一篇口诀,事实上,现在任厚德等人学的凝气功不过是蜕凡境入门时用的,主要作用是积蓄元气和增强体质,在疏通经脉方面虽然有些作用,但是相对于后面的功法来说微不足道。 凝气功有三层,蜕凡境入门,小成,大成和圆满,其中大成和圆满时所用的是一套功法,每一套功法都有对应的口诀。 口诀不过是用来调整呼吸的,即使是更高层次的功法,楚歌也没有编什么更有逼格的口诀,但是从动作方面来看,凝气功一二三层无疑是由简到难的,每上一层难度都有一个大幅度的提升,若是让任厚德等人现在看到凝气功第三层的动作,恐怕他们当时就会失去修仙的信心,那些动作简直就是反人类,不是人体可以做的出来的。 当然第一层不过是入门难度,动作类似一些世俗的拳法和广播体操,让一个从未接触修炼的普通人也能够很轻松的做到。 楚歌一直觉得修炼这种事必须循序渐进,从最基础的练起,再一点一点的提升,有些门派的蜕凡境功法就是一步登天,直接就让一个刚入门的凡人去做那种反人类的动作,然后拉伤了身体再用药材治好,如此往复,等这个人适应了之后,也就差不多蜕凡大成了。 这种方法楚歌十分不屑,他有时候在想,那些门派管蜕凡境弟子修炼的人难道都是智障吗?怪不得他们的新弟子越来越少,然后就会想到要是自己那天建一个门派,一定广招门徒,有教无类,只要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徒,或者心怀不轨之辈,都收进门下,到时候要是门派之间开仗,靠人多都堆死你。 不过他也就是想想而已,要真让他建立一个门派,那么多琐事,只不过稍微想一想,就有种还不如让自己一个人单挑一个门派的感觉。 给读者的话: 哈哈哈在下昨天又拖更了,我觉得如果我说我被黑社会老大绑架了你们一定都会相信我的对不对~ 不多说,容小弟慢慢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