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工之新生》 第一章 同归于尽 午夜一刻,独自走在中国a城的一条寂静无人的街道上,林息即使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却依然感觉到丝丝凉意。 此时,一股杀气正急速向自己靠近。即使已经掩藏的很好,然而曾经作为组织成员中最出色的特工之一,这种杀气已经深入骨髓。也只有林息这种等级的特工才能完美的对其收放自如。 “既然敢来,又何必躲躲藏藏。”看着密密麻麻的人在街道两头显现出来。林息微笑着说道,“看来组织挺看的起小女子的嘛,倾巢出动啊,不过就凭你们还真不能把我留下。” 说时迟那时快,林息果断冲入人群之中,手起刀落,一刀封侯,世人皆知林息枪法出神入化,然而,却没人知道林息的一把短剑更是玩的炉火纯青。 短剑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和角度划过敌人的脖颈,正战的酣畅淋漓之时,一阵风吹过,只见周围敌人一个接一个的倒下,林息正感觉奇怪。忽然,胸口一阵气闷,体力也感觉飞速流逝着,林息心里暗叫糟糕,心里盘算着马上离开。 突然,一个人影从黑暗里显现出来。来人将自己裹在一身黑暗里,黑色的连衣帽,黑色的鞋子,就连脸上也罩着一层黑色的面具。 即使什么也看不清,然而,对于这个人,林息太熟悉了,熟悉他甚至超过自己。他就是组织的头领,大家都称呼他为“头狼”。是他一手将林息训练成让世界黑暗组织闻风丧胆的人物。至林息叛逃后,也是林息在这个世上最大的敌人。 “林息,你太让我寒心了。”头狼沙哑着声音说道,“没有我,哪有你的今天。” 听着她的话,林息哈哈的大笑着,笑得眼泪也止不住的往外留。“头狼,我真是要感谢你,没有你,哪来的杀人如麻的暗影(黑暗组织对林息的称呼,因为人们总是只能看见她的背影,只因为她杀人实在太快),哪来的让世人闻风丧胆的暗影,哪来的无心无情的暗影,我多应该感谢你啊”。 “我知道你恨我,很想杀我是吧。可惜你永远没有这个机会了”,头狼冰冷着说到,“感觉到全身无力是吧,你应该感到荣幸,有这么多人为你陪伴,即使黄泉路上也不寂寞。为了杀你,我把国家最新研制的skv最新款神经毒素用到了你的身上。skv是专门用来针对像你们这样受过抗毒素训练的人,所以,即使你曾经受过抗毒素训练,也抵挡不住skv的。”林息也感到生命在一点一点麻痹,流失。拼着最后一点力气,林息侧转身体,借着身体一点点的惯性,将短剑扔了出去。与此同时,一颗子弹向着林息的心脏飞去,当子弹飞入心脏的前一刻,林息笑了,开心的笑了。小看敌人,尤其是小看即将灭亡的敌人,将是自寻死路。只见此时短剑划过一种不可能的弧度,插入了头狼的脖子。 同归于尽,或许将是最好的结局。头狼一死,组织将会不攻而破,这是必然的。这一刻,林息感觉到了解月兑,真正的解月兑。今生双手已沾满了鲜血,即使当时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组织的逼迫下,但总归要还的。如今,林息总算是还了,带着无悔的笑容死去,此生足矣。 走在一片白雾中,林息好像听到有人在叫着自己的名字,就像母亲般的呼唤。很温暖,很温暖。可仔细一听,却又好像什么也没有。看这自己孤零零的站在这一片白茫茫的土地上,林息不知该何去何从。 而此时,某一东辰国的将军府内,被一片阴云所笼罩。大家都聚集的了一处院子里。无声却又似有声,好像大家都在默默祷着什么。房间里,一温柔的女子跪坐在床边,本来是一柔中带刚的女子,此时却也哭成了个泪人般,嘴里还不停的低诉。而站在她身后的男子,本来是俊逸刚硬的脸上此时也被疼痛所取代,默默的握着妻子和女儿的手,祈求上天保佑,愿女儿能够醒来。 夫人,已经是第七天了,不知道夕儿…… 男子的话还没说完,美丽的夫人已哇的一声大声的哭了出来,“夕儿,我可怜的夕儿啊,睁开眼睛看看娘亲好嘛,娘亲以后再也不离开你半步了,都是娘亲不好,没有照顾好夕儿,把夕儿害成这样。” 听着女子如此的呼唤,男子也哽咽了…… 而此时房屋内,一熟睡得婴儿仿佛也知道母亲在哭泣般,哇的一声,一起伤心地哭了起来。 哭声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林息循着声音走去,看见前面好像有一束光。林息努力地想睁开眼睛,可阳光真的很刺眼。突然,一滴水仿佛温泉般滋润了自己的眼睛。林息缓缓地试着睁开眼睛,虽然还有点刺痛,却已不如刚才剧烈。 睁开了眼睛,盯着眼前这双蓄满泪水的眼睛,此时这双眼睛也注视着自己。直楞了几秒后,突然美丽夫人的脸上被狂喜所取代,然后一把抱住了林息。“夕儿,你总算醒了,娘亲担心死你了”。 林息愣愣的看了看眼前的一切,大脑如电影般闪过了无数的画面,记得自己好像心脏明明中了一枪,可这是怎么回事。陌生的房间,陌生的穿着,陌生的面孔,看着周围这陌生而又真实的一切,林息大脑如电击一般,一个念头一闪而过,难道自己赶上传说中的穿越了。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林息瞬间感觉无语问苍天,姐不仅穿越了,还是胎穿! 林息脸上的表情不断的变换,有迷茫,疑问,惊讶,最后都转变成了欣喜。既然老天都不收我,那就让我重新走一次。 回过神来,林息看着眼前这哭的梨花带雨的美人儿,心里一阵触动,这就是我的娘亲,一种久违的温暖袭上了心头。前世身为孤儿的自己没有享受过母爱,今生一定会好好珍惜。 “好了,云儿,别哭了,你看夕儿已经醒过来了,会好的,现在最重要的是让夕儿吃点东西。”后面那一脸坚毅的男子温柔的说道。 “对啊,夕儿肯定饿了。”娘亲像是瞬间反应了过来,“小萍,开去给小姐熬点粥来。” “夫人,粥已经熬好了,看到小姐醒来,我就去熬了。”小萍把粥递到了娘亲手上,娘亲将粥放在嘴边吹了吹,然后喂进了我的嘴里,虽然有些不适应,但我还是开心的笑了。要是谁知道让人闻风丧胆的暗影会有这样的时刻,估计会让人笑掉大牙。吃饱喝足之后,继续开始睡大觉。 ------题外话------ 求点评,求支持 第二章 新生 两个月后的一个午后,东辰国的将军府后院亭台内,出现了一个极其怪异的情景。 一个十个月大的孩子窝在娘亲的怀抱里,手中捧着一本书,书还是倒着拿的。低垂着小小脑袋,一动不动,看的极其认真,嘴唇边还挂着垂涎欲滴的口水。美丽的女子则将一头柔顺的青丝盘成髻,将高高的额头露了出来,一双温柔的眼睛静静注视着手中的人儿,温柔得仿佛能溢出水来。 一位身着青色素色长衫,袖口绣着雏菊的俊逸男子走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和谐,美好的画面,心中不禁充满了温暖,本来大步流星地步伐也不自觉的放慢了步骤,轻轻的向这边走来,生怕惊扰了这份美好。 女子放佛感应到了般,轻轻的抬起头,温柔的注视着自己的丈夫走来,两个人含情脉脉的对视着。 待男子走近,林昔实在忍受不了两人的含情脉脉,心里想着,真把自己当三岁小孩喃。(忘了自己没三岁,哈哈) 伸出胖乎乎的小手,嗲嗲的说道:“爹爹抱,爹爹抱。” “好,爹爹抱夕儿。”男子说着,将林昔抱在了怀里,温柔的逗弄着,虽然姿势有点笨拙,虽然他的手有一点点粗糙,但林昔却感到无比的安心。 “夕儿今天想要什么,爹爹给你买去”男子边用手揉着林昔胖乎乎的笑脸,边说道。 “我想要月亮”,林昔大声的宣布到。 “好,爹爹待会给你摘去”男子爽朗的笑道, “耶,爹爹给我摘月亮了”,林昔手舞足蹈的欢呼着, “行了,看你们两个得意忘形的,你一天就把她宠的无法无天吧。”女子佯怒的对男子说道。 “只要是我们的孩儿,我就是要把最好的都给他。”男子说着,将女子也搂在了怀里。 林昔无比享受这来之不易的美好,享受着有娘亲呵护有爹爹依靠的感觉。 这是林昔前世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每次看到别人子亲父爱,只有自己心里默默的滴泪。如今有的这一切,林昔一定会用自己的一切来守护这份温暖。 这样一幅美好的画面在最近的两个月来每天都会上演,没错这就是现在的林昔一家。 忘了说的是,林昔现在叫林落夕(话说这个名字还是有渊源的,落夕生于夕阳落山的时刻,那亲爱的伟大的美丽的娘亲偷了个小懒,直接取名为落夕。)从此之后,世上只有一个林落夕。 落夕有一个疼自己爱自己的娘亲和爹爹。娘亲姓沈,单名一个云字。 爹爹林书盛,东辰国的大将军,在这个奉行男权社会,男人三妻四妾的世界里,落夕的爹爹是个异类,只有落夕的娘亲一个妻子。 两个月过去了,落夕对目前的的处境也有了初步的了解。 这是一个与前世完全不相同的世界。轻功,飞檐走壁都真实存在着。 这个大陆叫做浩天大陆,目前天下三分,呈现三足鼎立之势。最东边的是我所在的东辰国,南面的是齐陵国,位于西北方的则是北云国。三国齐陵国地势优越,国力最强,东辰次之,而北云国最弱。 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个好东西,能让你尽快的学到东西,走到一个陌生的坏境里,也能让你更快的融入这个环境。 落夕两个月能了解到这些,就得感谢书本。为了避免被当成怪物被发现认识字,落夕总是胡乱拿着书,也不会一页接着一页的看,而是,随手翻到哪儿是哪儿,看到好的,多翻几下,不好看的,随手扔掉,就像小孩子玩玩具一样,随性所致。这个时候。前世身为特工的好处就显现无遗,眼睛一目十行,过目不忘。 落夕现在每天的生活就是,看书,对着书流口水,然后就是享受的爹娘的疼爱,偶尔在看看爹娘打情骂俏,日子过得甚是滋润。 第三章 生日宴 六年后,东辰国京城将军府内。 开的灿烂的海棠树下,只见一个如精灵一般的孩子坐在古筝旁,优美的琴音不断地从她指间流出,风轻轻地拂过,周围的花儿也随着优美的琴音不断地摆动着,一只蝴蝶静静的停留在她的肩上,仿佛也沉醉在她的琴声中一般。 刘玉栋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景象,一个比花儿还美的小人儿坐在百花丛中。从他这个角度看去,精致细女敕的小脸上,能看到长长的睫毛噗呲噗呲的闪着,甚是可爱。女孩儿弹着美妙的音乐,待余音结束,刘玉栋半天没从这视觉与听觉的双重冲击中反应过来。 落夕回过头来,看到的就是一个十一二岁大的穿着精致华服的挺直如标杆的男孩儿静静的立在那儿。古铜色的肌肤下,不浓不淡的剑眉直飞入鬓,一双幽暗深邃的眼睛静静的凝视着自己。好帅的小帅哥,落夕心里想着,古代就是好啊,无污染,无辐射,大自然就是养人啊,哪儿都是帅哥。 想归想,落夕起身正欲离开,从另一个方向跑出一个小屁孩笔直的向着落夕冲来,边跑嘴里还叫着,“喂,刚才那个是谁在弹琴,在给本王弹一首”。 看到一个小屁孩对自己吆喝,落夕玩心大起,待到小屁孩跑近时,落夕轻轻的伸出一只脚,小男孩惯性收势不住,与大地做了个一百八十度亲密接触。 落夕转身,趁小屁孩还没反应过来,正欲偷偷溜走。突然,脚上传来了一股不容小觑的力量,将落夕向后一拉,还没有反应过来,落夕也与大地进行了个一百八十度亲密接触。 趴在地上,落夕悔恨的想着,阴沟里翻船啊,小看别人就得付出惨痛的代价,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啊! 落夕迅速起身,转身离开,心里想着,算了,不跟小屁孩儿一般见识。谁知,刚走两步,刚才的小屁孩儿又冲了过来,从后面将落夕的肩膀抓住。 落夕停了下来,脑袋向后看,这才仔细打量了这个小屁孩。刚才没发现,小屁孩居然比自己高半个头,大概**岁的样子,肤白如雪,唇色如樱,在这样的近的距离看去,几乎都看不到毛孔。这皮肤,呸呸呸,估计女孩子看了都汗颜,一双桃花眼更是顾盼生辉,一行一动之间,却无丝毫违和感。很美,真漂亮,但是却不会觉得他是女孩子,落夕心里想着以后又是个祸害啊。 欣赏归欣赏,落夕依旧冷冷的对小屁孩儿说道:“小屁孩,放手”。 “记住,我不叫小屁孩,我叫东方皓,今天就不放,你能怎么样。”小屁孩也酷酷的回道。 “好话不说二遍,我说放手,我数三声,再不放手,后果自负。” “一” “二” “三” 只见第三声尾音还没消逝,就听见砰的一声,某人华丽丽的被过肩摔在了地上。 落夕下手没有丝毫留情,小屁孩儿摔得很重,一双滴溜溜的眼睛泪光闪烁,却固执的不让眼泪往下掉。 “我说话算话,更不喜欢说第二遍,这就是让我说第二遍付出的代价。”落夕淡淡的说道,看着他固执的模样,落夕心有不忍,毕竟是个小屁孩儿。 就在这时,“小姐,小姐,夫人叫你快去大厅。”小萍边跑边气喘吁吁地说道。 落夕就看到一个人风风火火跑了过来。 “小萍,你什么时候才能改了你这风风火火,一惊一乍的毛病。”落夕蹙着眉说道。 “小姐,我这风风火火,一惊一乍的毛病还不是都是因为你。你总是干一些奇奇怪怪的,让人模不着头脑的事。再说,也不是谁都能像你小大人一样,假淡定,装深沉。”小萍委屈的说道。 小萍,只比落夕大六岁,从落夕来到这个世上就一直在落夕身边照顾着落夕的生活起居,算是除了父母外,落夕最亲的人了,落夕对她算是有小小的纵容。 “好了,你去告诉娘亲,我马上就来。”落夕对小萍说道, 说完,落夕淡淡的看了眼小屁孩儿,越过他潇洒离去。 远远地,落夕就看到了大厅内爹娘在大厅里招待宾客的忙碌的身影,落夕心里甚是感动。 今天是落夕的七岁生日。一般古代的女子过生,尤其是这种小生,爹娘最多也只是自己家里庆祝一下,不会大宴宾客。 林书盛却说道:“我林书盛的女儿,是天下最棒的,我说过,要把最好的都给她。”坚持为落夕大办一场。 “王爷不好意思,小女调皮,不知道疯到哪儿去了。”林书盛正对着一个人如此说道,眼中却溢满了幸福的笑意, 落夕走近就听到这样一句。 “爹爹,又说我什么坏话喃,我哪儿调皮了。”落夕笑着说道, “落夕,过来,爹爹给你介绍一下,这是贤老王爷。”林书盛介绍道。 “贤王爷好”落夕看着这个年过花甲,却精神矍铄的老头,乖乖的低下头,敬了个礼。 “呵呵,小姑娘很漂亮,很有礼貌啊。”贤老王爷笑着说道,老王爷一笑开,两只眼睛都快眯在了一起。但是,如果你觉得这位老王爷很和蔼,那估计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从他两只眼睛的狭缝中,一丝精光从中流泻了出来,一看就知道是个攻于心计的老头。 “还是王爷慧眼啊。”落夕笑着说道,对着老王爷俏皮的眨了眨眼睛。 四只眼睛,大眼瞪小眼,然后,就是一阵爽朗的笑声。 “不错,不错,……。”,贤老王爷一连说了n个不错。 说完后,林书盛左手牵着落夕右手牵着沈云来到了大厅前面,朗声说道,“谢谢诸位亲朋好友今天来参加小女子的生日宴,鄙人不胜荣幸。小女林落夕,今年七岁……今天,大家一定要喝个尽心,不醉不归。”中间省略了无数赞美词汇,赞美的脸皮够厚的落夕也不好意思了……。 接着,一阵祝贺之后,觥筹交错…… 晚上,落夕房内。 “夕儿,这是娘亲在万安寺为你求得护身符,希望你能快快乐乐,平平安安的成长,娘亲就心满意足了。”沈云温柔地说道,同时,将护身符挂在了落夕的脖子上,然后将落夕温柔的抱在了怀里。 感受着这份深深的母爱,落夕感动的差点哭了出来。 “娘亲,夕儿答应你,一定会,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成长。”落夕语气坚定的说道。 “夕儿,过来。”林书盛又说道 落夕走了过去,看见林书盛从背后拿了一本书出来,名字叫做“冰玄诀”。 “这是一本厉害的内功心法,适合女子修炼,爹也是机缘巧合,偶然的得到,这本心法比较难学,爹知道你聪明,所以决定就给你这本。虽然你平时调皮,但爹知道你是好孩子,记住爹的一句话,正人,正心,方位人上人。” 落夕郑重的点了点头,欣喜的接过心法,模了模,又模了模,这心法来的太及时了。 看到他这个样子,林书盛开心的笑了。 “好了,早点睡觉吧,今天你也应该累了。”说完,林书盛携着妻子沈云走了出去。 第四章 分别 第九章 追杀 第十章 遇强则强 东辰国南边,一个偏僻的小镇上,此时却是人来人往。狭小的街道更显拥挤,一个个摩肩接踵。 然而,走在街道上,一位身材挺拔的双手抱剑的白发男子周围三尺内,却只有一位身穿白衣,身材略显娇小的佳公子敢靠近。其实落夕现在并不矮,用现代的算法估计也有接近一米七的个头,在古代女生里面也能全是凤毛麟角,鹤立鸡群的存在了。只是站在高大的莫白身边确实是略显娇小,单薄了。 “没想到你这块石头还挺好用”落夕略微抬头对着身边的莫白说到。 木头是现在落夕对莫白的尊称,主要是一路上莫白同落夕说的最多的就是“比剑,比剑,最后还是比剑”简直就是一块又臭又硬,还能人工降温的石头,执着得落夕有时想上去踹他两脚。 刚才,看见大街上人来人往,人潮拥挤。莫白眉毛一皱,直接将一丝冰冷的剑意释放出来,身边瞬间降了几度,以至于方圆几尺内,只有落夕能泰然自若的行走,莫白强烈的剑意不是一般人能够抵挡和承受的。 落夕虽然对此挺满意,但本就狭小的街道,被两人占去了一半,两边的行走更显拥挤和缓慢。落夕随便挑了一间小酒楼走了进去。酒楼有两层,都属于开放式,大厅里面,方方正正的桌子规规矩矩的摆在那儿。 差不多到了吃饭时间,里面密密麻麻的坐着人,或聊天,或吆喝,只见一个满脸络腮胡,浓眉大眼的巨型壮汉,双手对着桌子使劲一拍,大声吆喝道“小二,我叫的酒怎么还不上来”。 “对不起,客官,马上就来,实在对不起,今天人太多了,请原谅,马上就给你上酒”店小二边哈腰,边不停地赔礼道歉。 大厅里一片人声嘈杂,两人直接向二楼走去。 来到二楼,相对于一楼的喧哗和嘈杂要好得多,空间不是很大,本来就不多的桌子被几个小盆栽稍微隔离了一下,给人感觉舒服许多。简单的环顾了一下四周,人已坐满。落夕转身正欲离开,一位坐在窗边的高瘦的男子突然出声唤道,“两位朋友若不嫌弃,可以与我们兄妹二人同桌,鄙人不甚荣幸”,说完,还做了个请的姿势。 落夕淡淡的看了莫白一眼,潇洒的在男子对面坐下。莫白在另外一边坐了下来,四人刚好在四个方向。 “你好,我叫凌风,这是我妹妹凌雨。”落夕刚坐下,男子就自我介绍道。 “你好,我叫林昔,这是我朋友莫白”,落夕也回道。不过落夕没用真名,虽然穿上了男装,离京城也很远,但是落夕这个名字现在太敏感,小心为上。 此时,落夕才开始打量面前的男子。男子看起来同莫白差不多大,二十岁左右的年纪,肤色透着一种病态的苍白,一双眼睛隐隐有水光流转,就像笼罩了一层云雾一般,让人看不透侧。而女子十五六岁的花样年纪,瓜子脸,大眼睛,小嘴巴,白女敕的肌肤透着健康的红润,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 对着女子微微一笑,弯弯的嘴唇翘起了一个优美的弧度。凌雨看着对自己微笑的俊美男子,一时间忘记了反应。 落夕今天依然是一件白色的锦袍,胸前是一朵人工完美刺绣的银色茉莉。一头青丝被绿色帛轻轻束住,完美的肌肤,近看更是完美无瑕。一双眼睛清明澄澈,一丝淡薄冷然的气质牢牢的吸引着众人的目光。将濯濯佳公子的形象完美诠释。 凌风看着小妹儿的傻样,不好意思的笑着说道:“二位不好意思,小妹被宠坏了,不知礼节,还望见谅。”说完,拿起茶壶,为落夕和莫白一人倒了一杯茶水。 “哥,你怎么能这样说我喃,我才没被宠坏。”说完,脸微红的冲着落夕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落夕看了看如雕塑般坐在那儿的莫白,完全一副石头样。一动不动,目不斜视,也没看出有任何要与凌风二人说话的打算。除了最开始坐下时点了一下头,完全一副死人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欠了他多少钱喃。 “没关系的,女子不拘小节是好事儿”落夕忙回道,说完,拿着桌上茶杯以茶代酒向凌风,凌雨二人敬了敬,以示感谢。 “你们两人也是去落日台参加武林大会的嘛。”凌风向二人随意的询问道。 落夕端在嘴边的茶杯顿了顿,然后轻轻抿了一口。放下茶杯回道“不是去什么武林大会。”然后转头问了问莫白:“你知道武林大会嘛。” 莫白酷酷的摆了一下头:“不知道。”简单明了。 落夕鄙视的看了一眼莫白,心里月复会的想到,真不晓得这家伙是怎么在江湖上混的,武林大会都不知道,还能这么猖狂,不知道哪儿嘚瑟来的自信。 “为什么这么问。”落夕反问道。 看二人似乎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凌风解释道:“你看这个偏僻的小镇这么多人,几乎都是去落日台观看武林大会。去落日台必须经过这里,所以有此一问。” “哦”,落夕做恍然大悟状。“我们只是经过这里,但不是去落日台。” “那真是可惜了,武林大会,十年一届,武林盟主争夺,必定热闹非凡,你们不去,真是可惜了。”凌风一脸惋惜道。 “对啊,对啊,不仅很热闹的,而且还能一睹冰风剑的风采,到时候哥哥也会去参加,一定可以得到冰风剑。”凌雨一脸激动的附和道。 听到冰风剑二字,莫白像是打了鸡血般“天下第二的冰风剑,取深海精铁淬炼而成,亦正亦邪,削铁如泥,有灵性,完全由意志支配,有遇强则强的气势,是一把不可多得的绝世好剑,男女皆适用”莫白激动的问道。这是落夕听到莫白说的最长的一段话了。 “是的。”凌风肯定的答道。 “哦,这么说还挺有趣,什么时候开始。”落夕淡淡的问道。 “半个月后” “恩,那到时候我们办完了事就过去。”落夕说道。 莫白平静了下来,两眼放光的把落夕看到,从他的眼睛中,你能看到燃起的熊熊烈火般的剑意。轻轻的抚模了一下抱在怀中的剑,像是在抚模自己的爱人般。 落夕一时间也是豪气冲天,正好缺个趁手的武器,得到这把剑,到时候可以和莫白好好的比一比,落夕莫白两人了然的对看了一眼。 一顿饭,不知不觉在几人愉快地闲聊中度过。在凌雨再三重复半个月后在落日台见后,和凌风凌雨分开。 “冰风排第二,第一是什么。”落夕向莫白询问道。 排位第一的是炙火剑,取最好的精铁在炎火中煅烧九十九天完成,是武灵大师毕生的杰作,适合男子使用。炙火剑温度其高,非主人使用会直接被灼伤,但威力其高。 其实冰风剑和炙火剑不分第一第二,只是冰风剑的威力视其主人而定,能够遇强者强,数据不定,所以排在了第二。 两人边走边聊,施展轻功,向着目标方向飞速前进。 十一章 人莽大战 断天涯,位于东辰国南边,邻近平原城,“悬崖绝壁,无尽深渊”是它的真实写照。为平原城增添了一道天然的屏障。 站在断天涯边,落夕低头向下看去,云雾缭绕,无尽的深渊像是被披上了一层白色的纱衣。朦朦胧胧,让人看不真切。 “你确定要从这下去。”莫白不确定的问道。 “我有选择嘛。”说完,落夕将一把匕首扔给莫白,纵身一跃,顺着陡峭的绝壁向下跳去。 绝壁经过了经过了长年累月的风吹雨打,坚固如石。落夕必须用上雄厚的内力才能将匕首插入。借助匕首的阻力一路向下,如无止境般一直看不到头,绵绵不尽的内力不停地向外输出。终于在落夕还剩下三四层内力时,看到了曙光。断天涯下一片深林环绕,树木繁盛。旁边有一个小湖。即将着地,落夕终于放松了心情。拔出插在绝壁上的匕首,向下飞去。突然,一颗巨石携带着破风的声音向落夕飞来,落夕侧身闪过。就看见如小山一般盘据在不远处的深青色巨莽,落夕的脸色瞬间苍白如纸。 十多米长的身体一圈一圈的盘起来,几米长的蛇尾留在外面。仍然有两米多高。比落夕前世在南美洲看到的巨型森莽还要大一个号。 它的身体直径有两米,高高仰起的蛇头,不屑的俯视着落夕。血红色的眼睛,血盆大口微微的张开,就这身体,吞一头大象完全没问题。泛着金属光泽的深青色皮肤隐隐有红光流转。 莫白一下来看到深青色巨莽也是一怔,在看到脸色苍白如纸的落夕,瞬间警惕起来,疑惑的问到,“这是?” “我们有麻烦了,如果我没记错,这应该是血莽。血莽,蛇中之王,变异的存在,体型长到这么大,应该是成熟的血莽。成熟的血莽唾液含有剧毒,而且皮肤坚硬如铁。随着年龄的增长,血莽的皮肤越是坚固。但是,刚猎杀的血莽的内胆却是千年难得一遇的好东西。除了能延年益寿,强身健体,更重要的是能拓宽经脉,还能增加内力,绝对的习武之人的最爱。所以一般人会选择去猎杀幼小的血莽,但血莽数量极少,成长缓慢,没想到倒是被我们遇到了一个极品。” “那我们应该怎么办”莫白问道。 “七寸是它心脏所在,也是它最脆弱的地方,只有攻它七寸,才能成功。但是,七寸也是它保护的最好的地方,你看它盘据的身体,严严实实的将自己的七寸盖住,没有留一丝缝隙。蛇尾留在外面,可攻可守。如果刚才没有消耗内力,或许还能破开它的防御,但现在不行。”落夕无奈的说到。 “我就不信,今天收拾不了它”说完,莫白慢慢凝聚剑意,缓缓拔出心爱的无心剑。无心剑,出剑即无心,无情,唯有剑,方为不灭。无心剑是莫白用自己的鲜血喂养七七四十九天而成。莫白量身定做,剑心与人心完美融合。当剑意充沛,便能很快达到人剑合一的地步。 “注意,别让它的唾液沾身”落夕刚说完,莫白已身体向后飞去,双手持剑,由头顶向下,一道剑光顺着莫白划过的方向划出了一条完美的弧线,朝着血莽落下。只见血莽尾巴轻轻一荡,荡飞了一地的石头。石头迎上了剑光,马上碎成了粉末,散落一地,待剑光落下,活生生的将大地劈出了一丝裂口。剑石火光之间,血莽笨重的身体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向旁边得去,躲过了莫白的全力一击。 “你怎么没告诉我它速度这么快”莫白无语的问道。 “还没来得及说”落夕不怕死的说到。 两人说话之间,血莽的几米长的粗壮的尾巴已极快的速度向两人扫了过来,两人急忙向两边闪去,堪堪的避过。 莫白飞身而起,四处游走,不停地转换方位,剑光胡乱的朝着血莽的庞大身躯落下。隐隐泛着金属光泽的深青色皮肤却只是有一点小小的裂口,甚至都不能见到一丝血迹。血莽的尾巴总是跟着莫白的方向用力甩来,莫白要是慢上一点,肯定会被血莽扫到。偶尔血莽口中还会朝着两人喷出唾液,落夕边闪边寻找机会,两人一蛇斗得不可开交。 十几分钟后,落夕终于寻找到一个机会,血莽张开血盆大口,向莫白所在方向喷出出毒液。而落夕此时正好在血莽巨口的正上方。千钧一发之际,落夕手中的匕首带上强劲的内力,笔直的穿过血莽的巨口,向着血莽的身体内部砍去。 血莽身体一抖。然后,整个身体急速的向着落夕所在的方向直撞而来,本来就血红的双眼此时更是凶光大盛,落夕急速向旁边闪去,但依然被它巨大的身躯撞到了一点。落夕被撞出了**米远,重重的撞在了树上才停下,可见血莽力量是多么的强。 落夕只感到内脏一阵翻滚,一口鲜血顺着嘴角溢出,落夕还没来的擦掉。血莽庞大的身躯又向落夕急速冲来,同时,巨尾带起的一地石头向落夕砸过来。 莫白双眼燃起熊熊烈火,无心剑也如同燃烧了一般,携带着强盛的剑意击到了血莽的身上。血莽庞大的身躯被无心剑击出了一个巨大的缺口,鲜血狂飙而出。血莽身体一滞,尾巴从右向左全力向落夕扫来。蛇头同时张开着血盆大口,携带无尽的愤怒,直接向莫白咬去,尾身和尾头拉直,十多米长的庞大身躯全部展现。 落夕当机立断,拼着重伤的危险,双手用上最后一丝内力向身后大树一拍,身体向着血莽的身体直冲而去。莫白用力将一把匕首执来,身体急速后退,但内力即将耗尽,速度跟血莽的却是差之甚远。 在这千钧一发,命悬一线的关键时刻,落夕接过匕首,用力狠狠的将其插入血莽的心脏,血莽的蛇头在莫白的身前无力的垂下,一双愤怒的血红色眼睛充满了不甘。 莫白落在了地上,额头上冷汗大滴大滴的往下掉。顾不得身上的伤势,两人无力的摊在地上,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十二章 命悬一线 落夕如一摊死鱼般躺在那,仿佛动一下就会耗费所有力量一般。休息片刻,莫白恢复了一丝体力,将血莽的内胆取了出来。如拇指般大小的内胆呈椭圆型,一边圆滑,一边偏尖锐。表皮细女敕光滑,胆汁呈金黄色。 来到落夕身边,蹲了下来,一只手将内胆递到了落夕的面前。 落夕抬起头,澄澈的双眼认真的凝视着莫白,黑白分明的眼珠如入定了般,一动也不动。 看到落夕用这种眼神注视着自己,莫白淡漠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羞涩。脸红的说道“这东西本来就属于你,是你拼着重伤的危险杀了血莽。而且,关键时刻还救了我。”说完,将内胆往落夕手上一放。站了起来,双手抱剑,站在旁边,一副为落夕护法的架势。 莫白不知道,在这一刻,他才被落夕视为真正的朋友。一路走来,虽然如朋友一般相处。但只有经历了过真正的患难,方显真情。都知道内胆对于习武之人来说,是千年难得一遇的好东西。此时,若莫白选择自己服用内胆,落夕依然无话可说,无力阻止。毕竟,莫白的功劳不可磨灭,这是两人通力合作取得的。但是,莫白却将它给了落夕,一切尽在不言中。 落夕看了眼手中的内胆,也不多说,将内胆扔进嘴里,喉咙一动,直接吞了下去,金黄色的胆汁略带腥味。坐直身体,双腿盘起,眼睛一闭,开始全力运转内力。身体表面隐隐有光晕流转。刚才本来就被震伤的内脏,加上最后强行聚集一丝内力。此时,落夕粗略的检查了一边自己身体的内部,简直惨不忍睹。身体渐渐开始吸收,借着微薄的效力,落夕开始调息自己的内伤。 经过了五个时辰的吸收,落夕能感到自己内力的急速膨胀,长时间的吸收给落夕身体造成了巨大的负荷。能清楚的感受到自己的经脉时而从不同的地方凸起。 内胆的药力还在持续不断的冲击着落夕,真气还在不停的流转,膨胀的经脉随时有爆炸,断裂的可能。强烈的的撕痛感就像断掉四肢般让人难以忍受,落夕强烈的感到自己下一刻就会经脉尽断而亡。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刺激,让落夕的精神处于无限痛苦,即将崩溃的边缘。坚持,坚持,落夕感到自己毕生的意志都用来对抗疼痛上面。额头上的因为无尽的痛楚,汗水如雨滴般不停的往下流。然而,依然感觉下一刻就会痛死掉。 药老到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景象。血莽庞大的身躯直直的躺在那,毫无生息。一丝怒气直上心头,和血莽和平相处的日子历历在目。 断天涯下,根本就没多余的人,药老一直独自一人。直到,发现了血莽,血莽虽然生性凶残,药老也同血莽斗过,一人一兽互相不可奈何。所以,和平共处,偶尔搏斗的日子就来临了。现在,看到血莽毫无生息的躺在那,药老感到一丝气愤,还有一种无人陪伴的孤独。 药老气愤当头,落夕被莫白挡住。药老就看到莫白站在那,以为是莫白杀了血莽,(当然事实也却是如此,杀血莽莫白功不可没)直接用上三层内力向着莫白打出一掌,掌风呼啸着向莫白袭击而去。 经过几个时辰的休息,莫白内力已恢复了八层,剑都没拔,轻轻松松的挡了下来。药老看到莫白如此轻松。双手交换,连续不断的出掌。莫白知道落夕情况危急,一点点不好也可能让落夕今天命丧于此。为了落夕不被影响,边还掌,边远离落夕。 莫白身体一让,落夕的身体就被显现了出来。药老刚好看到落夕备受煎熬的,痛苦不堪的表情。一圈圈白色光晕飞速流转,看情况就知道内胆居然被这个这个小子吸收了,药老好奇,他是非常清楚血莽内胆是何其霸道。看他的情况估计是要承受不住了。 莫白看到药老的身子向落夕靠近,以为药老是要伤害落夕,拔出无心剑,飞速朝着药老的身体刺去。药老急忙避过,对着莫白吼道,你最好停手,不然他真的没救了。说完,来到落夕对面坐下,伸出双手,与落夕手心对手心,开始运转内力。 看到药老准备为落夕梳理,莫白停下来站在旁边眼珠一动不动全神贯注的看着。只要落夕一有不对劲,就立即出手帮助。 药老牵引着落夕体内强烈的真气,通过双手,传到药老体内,然后经过药老的身体在循环回去,就能够减去对落夕经脉的冲击,负担。 然而,当落夕体内的真气如凶猛的潮水般向药老的身体冲来的时候,药老差点被重伤。 药老自问内力也是数一数二,但却是低估了落夕。没有想到落夕的内力如此雄厚,强大。本来落夕自己的修炼内力就已经非常不错,现在再加上血蟒的内胆,让落夕的内力更是更上了一层楼。 落夕真的很幸运,今天,如果不是药老,换做其他人。两人必定会重伤,甚至死亡。帮人梳理经脉是内力必须远比对方深厚,或至少要平等。然而,能达到药老和落夕这般深厚的内力,屈指可数。 莫白其实当时也想到了这点,鉴于内力没有落夕雄厚,而不敢轻易的去尝试。 两个时辰后,内胆的药性已开始减弱,落夕已月兑离了危险,药老缓缓吐息,收势。落夕则依旧闭着眼睛,继续吸收,消化余下的效力。 两个人一动不动的默默地站在落夕旁边盯着,似乎忽略了对方的存在。 又过了半个时辰,落夕一直紧闭的双眼才缓缓张开,看着缓缓下落的夕阳,一天让落夕感到了一个世纪的漫长。一天真的是在鬼门关走了两圈,先是遇到血蟒,侥幸得胜。最后,吸收内胆。确实超出了落夕的预期,落夕没有想到血蟒的内胆霸道至斯,现在想到刚才的危险和痛苦,落夕依然是冷汗潺潺,心有余悸。但是,付出与回报是相同的,现在落夕的经脉拓宽到了一个常人难以想象的宽度。真气的流转速度比以前快了四倍不止,也就是说,落夕以后修炼内功会更快,更方便,恢复起来也是常人的几倍。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果在与人斗争的时候,落夕不需要向别人一样需要较长的时间集聚内力,而是可以瞬间提升到一定的高度,具有突击性和爆发性。 “落夕,现在感觉怎么样。”莫白迫不及待的问道。 “没事了。”看了莫白一眼,落夕微笑着说道。然而,刚才因为疼痛过度,脸部已有些僵硬,现在笑起来完全就是一幅被扭曲了的表情,让人感觉特别怪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