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爱之飞翔人生》 第一章 百草园之春华秋实 故事的主人公王子,十二岁随父母转业回城,生于部队,性格**,心思极其缜密,爱观察人,自小在姥姥家和女乃女乃家往返寄住,六岁到十二岁才与父母居住与部队家属区。王子的姥姥也姓王,是某小县城的全国特级教师。在其大力培养下,王子五岁就能够背诵**诗词百首,被当地居民称之为“神童”。王子的爱好融合了极静与极动的范围,各有千秋。八岁随军旅武术教练练习基础武术,书法。外表乖巧白皙的王子,内心极其淘气。是父母眼中的超级惹祸精。 王子之姐王卉,大王子三岁,自小在父母身边长大。性格刚强,学习成绩拔尖。面容娇美,是父母眼中的掌上明珠,常拿她与王子对比。王卉爱好音乐舞蹈。 王子父,南方人,细心,脾气暴躁,爱好篮球,游泳。是个标准的严父。性格正直,有才华,学历低。从农村大队会计的身份直接入伍参军。 王子母,城市娇小姐,以优异成绩考入石油学校,东北人。性格粗犷,心胸开朗。后被保送入首都某部队财务部门。与王子父结婚前十多年同事。经领导介绍撮合结婚,无感情基础。与王子父的婚事曾遭家人普遍反对。音乐是王子母的长项,为学校文艺委员,喜好排球,曾是校队的主攻手,身高不足一米五五。 王子同学梅雪,胖乎乎,眼极秀美。母早亡,随父住。大王子一岁,自小缺乏母爱,极沉静,心细,是王子的同桌。 赵大,赵二,兄弟两。父母经营小商品地摊。学习差,常因淘气挨打。家境一般,在学校常常打架。为校园一霸,常以欺负弱小为乐。 陆云,蒙古族,女孩,与王子同岁。面容秀丽,学习好,会哄人,极受老师宠爱。性格开朗大方,善舞蹈。 陈迪,与王子同龄,男孩,是王子密友。父为工人,喜狩猎钓鱼,为人极其沉默。母为招待所服务员,为人极其热情。 杨宏,男孩,十三岁,父母在银行工作。家境殷实,出手大方。长相文静,喜交朋友,人缘极好。 程刚,男孩,十三岁,父为国安局文员,母为家庭妇女无职业。兄弟姐妹三人,皆出自武术队。程刚为人仗义,没有心机,待人诚恳,有侠义心肠,长于找大招二兄弟发生冲突。 吴文辉,男孩,十四岁。回族,早熟,身体弱小,八字脚。善逢迎,常被赵氏兄弟欺负。父无正当职业,整日游手好闲,好饮酒。母为工人,常倒班,无暇管子。吴文辉性格软弱,爱哭鼻子。 孙军,男孩,十五岁,家境殷实,父母家族都是生意人。性格**,有大哥做派,好交友,无论男孩女孩。是个天生的乐天派。 刘权,与王子同龄,大哥在外班,为班级一小恶霸,调戏女同学,但不欺负弱小,与吴文辉孙军打小一起长大,自称为三剑客。 ( 第二章 北国小城之相识篇 镜头定格于某小学的五年二班教室。 下午的上课铃声响后,门开了。班主任付老师出现在门口。 原本喧嚣的教室内,霎时间鸦雀无声。 付老师约三十左右岁,烫发,红脸蛋,略方形的脸上一脸严肃。 她用目光扫视了一下全体同学,那几个调皮鬼的心中立刻忐忑不安起来。 随着付老师步入教室,这是全班的同学们才看到,在付老师的身后,站着一个一个男孩子。 只见他,小眼睛,嘴也小小,浓眉,皮肤白皙。棱角分明的脸庞上,那双乱转的小眼睛,显示出他拥有者极其灵动的个性。 他正在很好奇地打量这教室里的人和物,没有一丝害羞的神色。 同学们,付老师开腔说,这是我们班新来的王同学,你们认识一下。来,你做个自我介绍吧! 王子看了一眼付老师,走到讲台前,说,我叫王子,今年十二岁,我西北。他顿了一下,接着说,很高兴,能够成为你们之中的一员。 这时候教室里面议论纷纷,坐在后排的陈迪听了王子的自我介绍哈哈一笑,小声与陆云说,王子?!哈!是青蛙变的吧!陆云瞪了他一眼回答他说,他是不是青蛙变的关你什么事!?看你那黑样,倒很像是个泥鳅变的! 陈迪一吐舌头,小声嘟囔了一句,看他那么白,也是个白青蛙。 付老师面露一丝微笑对王子说,你先坐到第二排吧,正好有个同学迁前一阵转走了。梅雪,给他搬个凳子,先做你旁边。王子举目望去,一个大大眼睛的女孩子,一脸的不情愿,撇着个嘴,从教室后面拉了一个凳子放在自己身边。 王子走到梅雪身边,对她笑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两只小虎牙出现,王子对梅雪说接着说,谢谢姐姐!梅雪小声嘀咕,哼!套近乎! 安顿好王子,付老师清了清嗓子说,好!现在开始上课,请同学们拿出语文书。 今天,我们要作一篇作文,请同学们开始构思,下课时候交给班长。 作文的题目是,我的某某某,我家的某某某都可以。说完,付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了几点要求。 王子刚从自书包里拿出本子和笔,放在书桌上。 梅雪等着他说,看好了,桌子一人一半哦,说着,用手指着桌子中间的一天分界线说,不许过线!说完,也不再理会王子的反应,埋头沉思起来。 王子听了,哭笑不得,心想,难道这一声姐姐还叫错了? 王子自嘲地摇摇头,低头也开始构思。 这时候,前桌递过来一个纸条,王子抬头,看见第一桌的一个男孩子想自己摆了摆手。 示意是他送过来的纸条。王子打开纸条,只见纸条上面用钢笔画着一个铠甲武士,手拿双刃宝剑。下方署名,杨宏…… 王子朝他点点头,伸出拇指晃了晃,夸他画工精致。因为王子看画中人物,竟然有些肖似自己,不由得叹服。 ( 第三章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1 第四章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2 哈!哈…… 王子的话音未落,那些围在王子书桌前的同学们发出善意的哄笑声。 王子四下一看,在自己周围,已经围了了好一堆人。 几个女同学正因为听到王子与陈迪的对话而笑得抱作一团。 陈迪接着说,有啥好笑的,你们不信就问问陆云,她就去过我家见过的。 王子顺着陈迪的手指处看去,那个不远处叫做陆云的女生,长着一头微黄的短卷发,很随意的披在耳畔。鸭蛋形的脸面上笑暨如花。 王子看了不由得一呆,哈,陆云的眼睛看起来怎么那么像波斯猫?!这时候陆云也在打量着王子,陆云心想,这个新来的同学倒是蛮有意思的,挺幽默。 陆云要是知道王子对他的印象,一定会气的立刻昏倒大概。 王子岔开话题,对周围的同学们说,我从小在部队长大的,我也是最喜欢枪械了,那带着军刺的半自动步枪立起来比我还高一些呢! 至于子弹嘛,我没太接触过,只是听说在枪械的枪用子弹之中,数飞机的机枪的子弹口径最粗了,足足有小酒盅般粗细。 陈迪听了王子刚刚说的话。满心的欣喜。马上就附和道,怎么样,怎么样!我可不是在瞎说吧?!!!陈迪说完一把拉过王子,一边拨开众人的阻碍,一边对王子说,走,我带你出去看看。 王子正求之不得,立刻随陈迪走出教室。 走出教室的王子放眼望去,在操场上,一群群的孩子在欢天喜地的相互追逐打闹着,组成一片片欢声笑语的海洋。 盛夏已过,微风吹过透漏着一丝凉意,叫人感官倍觉清爽。 王子随陈迪四处闲逛,忽然被人群中的一个男孩所吸引住目光。那是长着一张国字脸的男同学,正在周围同学的叫好声中做倒立。只见它的脸被下压的血气憋得通红通红,鼓着腮帮子在努力保持姿势。 九十五,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九十九,一百!!!在他的周围同学们越聚越多,一边查着数,一边为他叫好加油。 陈迪见了连忙给王子介绍,那是咱们班的程刚,著名的女乃油武生,是有名的武术世家子弟,他爸爸在国土安全局!只见陈迪压低声音在王子耳边又说,他爸爸是那的特工!!! 程刚可厉害了呢,散打项目他参加过市里的比赛,还拿了少年组的冠军! 王子听了心中一动,也挤进人群为他助威打气。 这时候恰好程刚准备结束动作了,只见他一个正翻,双足稳稳的落地,像个武林高手一样一抱拳,对四周的同学说,今天就练到这里了,谢谢大家的鼓励捧场。 说罢,眼光看见王子也在为他打气加油,程刚冲着王子一笑说,嗨!你是新来的王子同学吧,怎么样,你想学吗?我可以教你哦。 王子听了,连连摆手说,不用了不用了,我这么瘦,我怕摔疼哩! 那好吧,程刚见到王子拒绝,心中略有一丝不快,悻悻地说,如果有人欺负你,你就告诉我,我收拾他。说完还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做保证状。 ( 第九章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7 第十章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8 接下来的几天,王子简直成了班级里的焦点。后来经过五年组老师的评议,这篇作文,又被作为全年级的范文,贴到了宣传栏中,供同学们学习欣赏。一时间,王子的名字轰动了全校。 而梅雪的家事,王子逐渐才知道。梅雪自小母亲就因病去世了,她一直在父亲身边长大。王子不由得在心中,对那次与梅雪的对答感到有一些不安。因此,王子开始变得有些细心了。 王子时不时的带一些好吃的好玩的给梅雪,因此,梅雪对王子的态度,产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梅雪不但把书桌上的分界线擦掉了,而且,在梅雪的脸上,笑容也开始增多了…… 原本性格就很开朗的梅雪,也开始觉得与王子性格相投。一种朦胧的情愫,在她与王子之间悄然萌发。这些细微的变化,经过了一段时间,也被周围的同学们发现。有时也拿梅雪打趣,说她最近的脾气好像也小多了,哭鼻子的时候也少了…… 尤其是赵家兄弟,看着后桌的梅雪和王子相处的越来越融洽,赵二在内心深处泛出一股恨意。于是赵二时不时地会找梅雪一点麻烦…… 王子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记在了心里。王子那天生的侠义心肠,最痛恨的就是那些欺凌弱小之辈。王子琢磨这如何能够教训一下赵二,替梅雪出一口恶气…… 终于,在一次自习课上,王子和梅雪在捡起掉在地上的橡皮时候,两个人的头轻轻地碰了一下。一时间,梅雪满脸羞红,王子也觉得不好意思了。 这时候赵二转过身来,看到王子与梅雪的尴尬样,说了一句话。哎呦!还没拜堂,这就亲热上了? 顿时,周围的同学们哈哈大笑…… 王子听了,怒极。心想,我正好想要找你算账呢!你倒先来惹我?! 只见王子腾地一下站了起来,一把抓住赵二的衣服,大声说道,我呸!你说什么呢?!不三不四的!你嘴上积点德吧! 赵二先是一呆,没想到平时看来瘦弱的王子这样有脾气。赵二也不由得恶向胆边生,只见他陡然涨红的双眼,流露出一丝狠色,从书桌膛里拽出一根凳子板条来,作势就要动手…… 只听到梅雪”哎呀“一声躲到一旁,王子此时赤手空拳,梅雪看着在一边干着急也帮不上忙…… 说时迟那时快,当赵二刚举起板凳条拍向王子头部时,王子立刻松开了赵二的衣服,左手顺势抓住急落而下的板凳条,王子再一闪身,右臂忽然下压,碰!一声闷响,砸在紧握着板凳条的赵二的右手小臂上…… 赵二只觉得从手臂上传来一股大力,手上一麻,立刻将板凳条松开…… 王子左手抓住板凳条,轻轻地放在书桌角,这时候王子对有些吓呆了的赵二说,小子,你看着!你的胳膊有它硬吗?说话间,王子吐气开声,扬起右掌,一掌挥下 ( 第十一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第十二章 冰冷的节日1 在王子的记忆里,只有六岁后才有了母亲的记忆。在那之前,在长辈里,他只会喊姥姥,姥爷,老姨,大舅,二舅,老舅。在那时候,王子也不会问,也许是不懂的问什么是妈妈。对于这个称呼,记忆里有的只有一片空白。 老姨是王子自懂事起,唯一觉得最亲的年轻女性,那时候,只有老姨知道他最爱吃什么,五岁的时候,在被表哥们异样的眼光追逐中,王子开始模糊地知道,老姨对自己最好。在没有其他孩子在我身边的时候,老姨总能给自己小惊喜。有时候是一块糖,有时候是一块凉糕,甚至到后来,她的一个微笑都开始让王子期待,或许这就是幼年的王子朦胧之中第一个想要亲近的异性…… 逐渐地逐渐地,开始记事的王子学会了看着大人的脸色说话,完完全全地乖巧到没有一点点孩童的顽皮。那时候的姥姥一家人口很多,孩子大人加一块有十好几口。 姥爷是某银行的财务科长,姥姥在小学当班主任。偶尔从邻居的眼中,王子看到他们在提起姥姥名字时候那发自内心的尊敬,后来,王子长大了,每当母亲回忆姥姥时候最常说的一句话是,姥姥这一生当过两回全国特级教师,两回被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接见过。在王子的记忆里,只记得姥姥也姓王…… 后来的王子才逐渐知道,在那个让他开始懂事的家,一家之主是他的姥爷,那个一脸慈祥的老头,连照相时候都要戴一顶蓝布帽子的男人。不善言辞,对王子的来临从不做评论,只有那发自内心的喜爱溢于言表。只要抱着王子,在姥爷的嘴里只会有一个声音,好,好,好…… 哪怕是在王子不小心摔倒爬起来的时候,看到姥爷,王子哭着跑过去告诉他,摔得真的很疼,姥爷只是一把抱起他,拍拍他,还是在说,好好好。在王子那幼小的心灵里,第一次对此有了疑问,都摔跤了,还好啊???! 童年里,最悲惨的记忆,不是姥姥教王子背诵**诗百首,也不是被姥爷抱着在地图前给客人表演快速查找地名。而是过年! 在王子记忆中的过年,除了吃冰棍和吃冻梨的片刻欢乐,其余的闲暇时间,王子永远在暖炕上的玻璃窗前度过,一年又一年重复如此…… 王子不是在等人,也不是生病了。他只能在屋里的玻璃窗前把小鼻子紧紧地贴在窗玻璃上,眼巴巴地看着表兄弟姐妹们快乐地在雪地里嬉戏,滑冰,堆雪人,放鞭炮。 那时候在王子的心里第一次有了委屈,莫名的委屈,王子真的很想找一个人悄悄地问问,我,可不可以,也出去玩一下下…… 看着大人孩子们快乐的面庞,王子他,不敢问。但是王子的心里总是有一个声音在回响,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 第十七章 故乡的来历3 第一十八章 故乡的来历4 第一十九章 故乡的来历5 在王子半周岁的后三年,满嘴南方乡下话的王子饱受那里的气候折磨,王子的小小的身体估计是因为从没喝过母乳,所以对外部的环境缺少免疫能力。 开始是一到夏季在全身起热痱子,全身被自己抓的鲜血淋淋。然后是到了秋天,从舌头上开始起泡,水米不进。 现在回想起来,那些症状大概是属于水土不服导致的上火。终于,王子在女乃女乃家一共生活了不到一千个日夜,王子的女乃女乃也为他操心了近一千个日夜。 王子的女乃女乃开始每天看着病的快没孩子样的王子发愁,王子的女乃女乃知道,王子不能再这里生活下去了。于是,王子的女乃女乃托村里的先生修书一封给王子的妈妈,把王子的情况详细告其知晓,信中说,再不把王子接回到王子的妈妈身边,王子的的小命就交代在这了。 王子的妈妈接到信,连忙让王子的爸爸回乡下把王子接回西北。 王子的爸爸把他带到西北王子的妈妈身边后,第二天就返回了部队。王子依依呀呀地对着妈妈说着在女乃女乃家的所见所闻,遗憾的是,王子的妈妈一句也没有听懂。 因为,王子在那时已经是满嘴的家乡话。每当王子的妈妈回忆那段日子,也不由得有些心酸。王子回到西北没几天,王子的妈妈由于忙碌又上火,一下病倒了。 每天早上,王子的妈妈挣扎着把王子姐姐送到幼儿园,然后煮上一锅粥给王子,她躺到床上看着王子独自在屋里玩耍,满嘴说着她听不懂的语言。无奈之下,王子的妈妈只好又向姥姥求助,终于,王子开始了在姥姥姥爷家的借住生活。 嗯,综上所述,儿童期的王子不断地在故乡和女乃女乃家姥姥家之间来回游走,快六岁的王子,终于又一次地踏上了自己出生的故乡之土。 西北的青铜峡镇,从火车站一下车,马路的两侧长满了巨大地灌木,那是西北的特产之一,多年生灌木,沙枣树。 沙枣树有呈椭圆形对生的银绿色相间的小叶子,每到沙枣花开的季节,满树的金黄色的沙枣花竞相怒放,沁人心脾的甜香随风飘满了整个小城。 在王子童年的记忆里,对这可以提供孩子们零食的树木别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从部队家属区到当时王子就读的卫红小学有约两公里的路程,一路上,大大小小几百颗沙枣树沿路并列。 所以,在那里上学放学期间,其他部队家属区的同学在路上花费的时间只有王子的一半。因为王子的所有放学后的时间都花在搜集树木的信息上了。 一路上,所有的沙枣树,哪里的果子是酸的,哪里的是甜的,哪里的是脆的,哪里的是面的。哪棵树好爬,哪棵树刺多,王子都了若指掌。 一点也不夸张的说,那时的王子绝对的具有成为植物学家的潜质。王子能从沙枣树结果的形态上判断它的果实的酸甜。 身材瘦小但敏捷的王子时常穿梭在巨大的沙枣树枝条间,一把把地采摘成熟的沙枣果实,一把把地采摘着喜悦与欢欣。只是,王子身上的衣服裤子经常会变的很凄惨,因为,灌木属的沙枣树枝条间有许多锐利的尖刺 ( 第二十章 故乡的来历6 王子的妈妈在王子上学后经常苦恼的是两件事,第一件事是每次放学后,其他人家的孩子早早就到家了,甚至有的连饭都吃完了,却还看不见自己儿子的身影。 第二件事最让人闹心,新穿的衣服裤子不出三天,准保是到处都刮的口子,大大小小,缝不胜缝。也不知道这个孩子是怎么穿的,莫非是天天在地上打滚??? 每到这个时候,王子的妈妈总会发出一句自责的疑问,那时候让孩子上学的决定是不太早了,其他孩子都是七周岁后入学,自己的儿子刚刚六虚岁啊! 王子的妈妈不由得又回想起王子初入学时候的情形。 那时候,王子刚从姥姥家回到西北,王子的爸爸每周才能回来一次,根本没有时间管孩子。虽然孩子刚刚五周岁,但是自己每天上班时候没有人照看孩子,只能试着把孩子送上学校。但是找了好几个家附近的学校,校方都嫌孩子年龄太小不符合入学标准而拒绝。 无奈之下,最后选择了镇上稍远的卫红小学试试问一下。面试的那天,正好是主管招生的校长在座,当问及孩子的年龄时候,王子的爸爸妈妈相对视一愣,王子的妈妈连忙说,马上就六岁了。 校长听了,沉吟了一下,对王子的妈妈说,我们这里一年级的孩子都是七岁入学,太小了我们怕孩子坐不住。这孩子上过幼儿园没有? 王子的妈妈实话实说,孩子一直都是姥姥带大的,没有上过幼儿园,但是孩子很聪明,相信不会给老师添麻烦。校长接着问,那孩子有什么特长没有?王子的爸爸答道,会背几首**诗词。还有认地图。 这回换到校长一愣,他马上问,他是不是姓王啊?王子的爸爸诧异地回答,是啊,是啊!您是怎么猜出来的?! 校长哈哈大笑着说,我早就听人说部队家属区有一个姓王的五岁孩子能背诵**诗词百首,被誉为神童。好巧啊!今天你们穿着便装,我一下没有想起来。原来是神童的家长啊!!没问题,明天让孩子来报道吧,这个孩子我们学校要了!!! 就这样,王子的学龄前儿童的生活在校长的笑声中结束了。王子,五岁的神童,步入了小学新生的行列,开始了王子连续六年的孩子王生活。 由于王子比其他孩子小两岁并且个头比较矮,所以在开学后我被安排在教室第一排座位上课。数年如一日,在学校的按部就班的生活学习没有什么精彩可圈可点。 只有每到放学,那钟声敲响,那钟声就是每天王子快乐生活的初始音…… 回家的路上,总是会路过王子的姐姐就读的中学,在那学校的围墙内侧,一棵棵的沙果树,苹果树,梨树,每天都在欢快的向王子招手。 王子觉得自己的前世大概是只猴子变的,看见果树就走不动道。每每大快朵颐的同时,经常性的把书包都不知丢到哪里去了。 回到家自然少不了一番被痛骂,然后灰溜溜地再回去寻找。那是王子的爸爸不在家的时刻,如果赶到倒霉,正好那天王子的爸爸探亲回家,又会少不了被其一番暴打。 因为,农村出身的王子的爸爸奉行的家教是王子的爷爷传给他的祖训,棍棒底下出孝子。 还好,在听说打耳光会把孩子耳朵打失聪的消息传来后,暴打被改为揪耳朵外加皮带抽打。 每每这个时候,王子都会偷偷地想,自己是不是他们捡来的孩子 ( 第二十五章 孩子王养成计划5 第二十六章 孩子王养成计划6 王子的妈妈管的鸡也有二十只。说起那二十只倒霉的小鸡,王子的妈妈每每回忆都会一肚子气。 记得有一年开春时候,王子的妈妈托胖姨在养禽场抓小鸡,说好的要十只,结果胖姨答应好的事忽然因为有事被耽搁了。 王子的妈妈只好又托付别人帮忙给抓。结果,第二天胖姨办完了事回来,为了对王子的妈妈表示歉意,事后帮王子的妈妈又抓了十只,胖姨歉意地没有收王子的妈妈鸡仔钱,王子的妈妈很是高兴,王子的妈妈嘴里面一直说没有白交到这个朋友。结果,王子家最后拥有了二十只鸡仔。 王子的妈妈其实也高兴了没多久。因为那二十只鸡仔满月前还不能吃太多食物,王子的妈妈开始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三个月后,王子的妈妈悲催地发现,鸡仔们的食量开始逐步惊人开来,那时候喂养鸡仔还没有合成饲料,鸡仔们的主食是菜叶加米糠,每天早晚王子的妈妈一共需要喂它们的饲料量相当惊人,用最大号的洗衣盆也要装满两大盆!!! 虽然后来王子的妈妈一天能够捡到十个鸡蛋,那也远远不能够补偿王子的妈妈快被累晕倒到疯的怒火。因为王子的爸爸除了爱修理我之外还爱修理家具。 王子的爸爸在家修理过王子之后的所有时间都在忙他的爱好,木匠活。为此,气急败坏的王子的妈妈也经常被刺激到爆发,无数次的将王子的爸爸的木工工具扔出大门外。 王子的爸爸在家的日子,和王子的妈妈通常是在争吵中开始,然后在争吵中结束…… 在王子六岁到十一岁略微懂得人事时候的记忆中,王子的爸爸在家出现的次数很少。 王子常常会在他的世界,他的童年,他的生活中,有意选择无视王子的爸爸曾经的存在…… 也许是记忆中的自我保护原理,不愉快的事王子强迫自己不再去想念,包括想到和父亲度过的每一个充满家庭暴力的日子。 王子知道他是在那个时候开始有些恨父亲了,王子不知道也不明白,为什么,别人家的爸爸都会对自己的孩子很是和蔼可亲,而王子却在他父亲那里从来没有得到过这一切。 单单怀疑自己不是他们亲生的这个答案,已经完全不能够解释王子那时候幼小心灵中巨大的疑问…… 王子知道自己是有些过分淘气的。可那时候的王子,并不明白,为什么父亲越是打他,王子就会越来越淘气。 以至于后来王子长大后在察觉到这个心灵的阴影时候,曾无数次的审视那时候自己的心理活动,为何会换着花样的惹是生非…… 在查阅过一些专业的儿童心理书籍之后王子才终于逐渐明白,幼儿期,零到三岁,三到六岁两个阶段,没有得到亲生父母关爱的孩子,在逐渐成长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不健全的人格分裂症状。 长大后会极度的缺乏安全感,缺乏关爱会导致极度的自卑心理。在长大后的表现行为上,是会依靠叛逆,依靠不断地闯祸,甚至依靠自虐或自残的行为,期待引起大人的注意重视和关怀…… 幼儿时期的表现我们称之为皮肤饥饿。只有在幼儿时期常常得到父母的拥抱,抚模,关爱的孩子,身体皮肤才会慢慢产生满足感和安全感,同时幼儿的身心才会得到健全发育,形成产生一个完整的人格。 这一阶段对儿童期的心理教育极其重要,如果缺失,长大后极易形成分裂人格特质。此类的孩子会通过一些不正常不健康的性格缺陷行为,找寻弥补缺失的正常心理 ( 第二十七章 无奈的抉择1 第二十八掌 无奈的抉择2 不经意间也会有时听见王子的妈妈问王子的爸爸,是不是也该为自己的未来做一个规划了,还有这个家要投奔的方向云云,每到此刻王子的爸爸好像一点都不担心似的。 逐渐地王子的妈妈了解到,王子的爸爸之所以不急,是有人打包票会给王子的爸爸安排到满意的退伍地。但是后期事情的发展恰恰会和美好的憧憬相背而驰,原本早退伍一年或是再晚一年退伍,都会有政策可以留在首都。 因为王子的爸爸妈妈是属于财会的专业人员,大城市更缺乏此类人才。结果那个打包票的上司长官自己都自身难保,更不用提对王子的爸爸的许诺了。 王子永远记得给他爸爸许诺的那个上司长官,姓郭,王子和他家的孙女很熟。王子曾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也有和王子一样的无奈的不舍。 在经过近半年左右的准备之后,终于,漫长的煎熬般的等待有了结果。王子的爸爸妈妈一致决定转业的地点定到王子的妈妈的故乡。因为权衡孩子就学情况,在当时北方的教育条件确实比当时的南方优秀很多。 都说叶落归根,王子的爸爸的选择,是跟随着王子的妈妈背井离乡。从这一点上看,王子逐渐地明白王子的爸爸那种发自骨子里的对王子的妈妈的爱意。 在王子全家离开部队家属大院的那天,天色很阴,空气中隐隐传来一阵阵暗香。那是初开的沙枣花目送他们,并在潜移默化地调解者当时所有人们心里的紧张纠结性状。 王子知道,他不会再看到沙枣花那盛开的美景了。这就是孩子王长成计划的终结地,这一情景时常会在王子梦境再次演绎,那里的沙枣花真的好美。 在踏上征程赶赴未知的时候,王子知道自己已经是个小小的富翁了。无论是在精神领域还是在经济领域。记得曾经有过几次去首都的经历,只有这一次达到了一个高度,王子有钱了,他自己努力辛苦一个多月的结果。 王子的身上有着三块八毛钱!!! 他们在首都转车,赶赴东北。他们预计要在首都停留七天。 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王子的姐姐一路无语。那哭红的眼睛里依稀还残留着与其亲密至交好友分手的悲戚。而在王子的心中,却早已经习惯了故乡角色转化的镜头,王子很期待,他也很兴奋。 夜晚的列车,除了隆隆的行车噪音,再无其他。王子却明白地知道调整自己在骨子里对陌生自由的渴望。 行车途中,王子的爸爸拿出了只有在家人得病才会享受到的罐头。全家人此刻也只有王子大快朵颐地快速消灭一切好吃的食品。 王子其实不是个没心没肺的孩子,王子的同学王子的好友他的故乡的山水也曾在无数次的梦境里无数次的展现。而王子却有着超人的接受期待一切新生事物的能力,不断地适应新环境,不断的产生感想。 这开始成为王子与其他孩子不同的无法复制的性格特质…… 在首都这个大城市的一周,有了独特的对世界感知能力的少年,开始疯狂地接受巨大的信息…… 第一次的直观现代化的古城,感受其独特的新旧交替的魅力。沧桑中又蕴含着勃勃生机,就如同身心开始快速发育的当时的王子。 他没有历经过那沧桑,但是王子却能够感知的到。自己开始长大了,在早年经常幻想这一刻来临了,迎接王子的又是一个个对我充满着吸引力的一个个的未知,他将接受其挑战,化蛹为蝶 ( 第三十三章,青春期之飞翔的起点1 第三十四章 青春期之飞翔的起点2 第三十五章 青春期之飞翔的起点3 时间在不停的旋转,转眼一年就过去了。在学校的王子开始小有名气,不是因为滑旱冰。 而是因为在一次数学课,那是王子班科任老师教的科目,数学老师姓白。 梅雪依旧是王子的同桌,自那次公园伤心事件后,她一直对王子不冷不热。或许是没人关爱的孩子会对伤害过她的人记仇吧。 王子的心里虽然有一点小失落,但是王子会用其他的兴趣爱好转移自己的不良情绪。 在那次的数学课上,对数字极度反感的王子在开课没有多久就困意连连,不一会就睡着了。 在数学课睡眠是王子的一大爱好。还好他在睡着后不打鼾。那时王子的座位紧紧靠着窗户,数学老师如果不刻意向这里看,只要不弄出太大的动静,老师一般都懒得理你。 王子在第一排最左边上的位置,那里一直都是个讲台那里老师视觉的盲点…… 那堂课上王子睡得正香,忽然被梅雪推醒,迷糊间王子突地站了起来,然后他产生错觉,还以为是自己在家中午睡。 王子在睁开眼睛前的刹那,王子大声的对着数学老师叫了一声妈! 顿时,整个课堂在肃静了三秒钟后,全班同学都笑疯了。 白老师好不容易压下笑容,示意大家安静。然后眼带笑意地对王子说,困了就站会吧,清醒清醒。清醒过来后的羞惭逐渐让王子满面赤红。 还好不一会就下课了。第二堂又是音乐课,在上课前老师依旧会叫几个男同学帮助去搬风琴。王子很喜欢音乐,就连忙自告奋勇地加入。 风琴在班主任的办公室,没等我们走到办公室,只听到白老师那爽朗的笑声传出。 王子和几个同学敲门进入办公室,白老师一看到王子,立刻用和蔼的语气问他,是否昨天睡得很晚。包括音乐老师在内的所有老师都用眼睛异样地一起看着王子,王子连忙回答是有点晚。 这时候,敏感的王子知道了,刚刚白老师的大笑一定是因为自己。于是王子又一次的面红耳赤开来,王子连忙和同学们一起搬起风琴迅速退出办公室。 那一年教授音乐的老师是个年轻的男实习老师,长的很文静,同学们都叫他“大姑娘”。因为叫妈事件的原因,他对王子有了印象,课上时不时的瞧王子几眼,吓得王子是胆战心惊的,王子可不能再不小心管他叫爸,所以王子那堂课听得很是认真。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堂课的风琴声还依然有时会响起在王子的耳边。那堂课同学们学习了“五四”爱国歌曲《做个勇敢中国人》,歌词写的很唯美。 “令我锦绣河山色变,令我娇美翠湖含恨。望向中国国土,此际浩气在腾。誓要将我苦难,化为悲愤。做个勇敢中国人,热血化作中国魂。我万众一心,哪惧怕艰辛,(哪惧怕牺牲)冲开黑暗!” 这是王子在少年时期第一次的爱国主义教育。在那时,歌声中的浓浓爱国底蕴王子已经能够深深理解。 ( 第三十六章 青春期之飞翔的起点4 课时过半,学过爱国歌曲后还有些时间,老师随便点了几个同学试唱。王子就知道他会点到自己的,果不其然,王子那时候就开始知道自己一定是具有第六感的。 王子甚至还知道,自己的声音,现在绝对会让他惊诧。王子那时候还小,不太懂的炫耀,但是那次课上,班级所有的同学都知道了,平时很安静的王子,不但文章写得好,还是个歌唱能手。 果不其然,在王子和同桌的好朋友陆云唱过后,老师只留下了王子和陆云,老师问还会唱什么歌,还说他们的声音是标准的童声。于是,王子又在全班同学面前唱了一次姥姥曾教给王子的那首,“生产队里养了一群小鸭子。 陆云是个蒙古族女孩子,翘翘的鼻子,一对黄褐色的眼睛一笑起来弯弯的汇成一条线,泛黄的发质让人第一眼看去会以为其营养不良,但是皮肤却很是白皙,小脸蛋上有两块蒙古族人的特征,草原红脸蛋。 在人类学上,草原游猎民族的特征,就是大多有面部皮下毛细血管破裂症状。那时的王子并不知道,只是觉得陆云的红扑扑的小脸,开始因为这堂课印入到王子的心里。 陆云唱的歌曲王子早已忘记,那时的最多记忆是后来,王子时常会混在一大帮同学里去陆云家,好客的陆云和她的家,成为了班里同学们的第二个乐园。 当然,王子和同学们的第一个乐园还是公园的运动场。 在那里,那个轻蔑的眼神,那个被伤害的求学少年,那个情节在王子幼小的心灵之中成为一根刺。 王子每每地想起,心中都会觉得刺痛非常。 在那时,王子曾暗暗发誓,总有那么一天,自己一定会超越他!永不服输是王子的个性标签,而恒心毅力加对自己的残忍,则成为了王子对未达之目标永不罢休的态度。 因为种种因素,那儿时的一大帮几乎长在运动场的孩子,人员逐渐减少。 最后只剩下了王子,为了那个曾经的誓言,为了那个目标,王子付出了常人无法忍受的一切事情,王子曾茫然的孤单行走在追梦的路上,忍受别人无法忍受的孤寂,品味别人无法品味的苦涩,创造别人无法创造的奇迹。 这就是王子的执着,为此,王子知道,对自己的决定,无怨无悔永远不会退缩!!! 王子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吸收领会加苦练比他滑的好的人的所有动作。包括那个让王子滚开的那个人。 王子从来不让自己的真实水平暴露给他看到,王子知道,一年的时间自己已经学会了他所有的动作还不够。 王子不是在模仿,王子开始创作新动作。王子要超越他,他会的动作王子都已经学会,而王子的动作,他不会。 这时候的王子,到达了一个瓶颈期,他所见到的,他所能学到的动作都已经熟练掌握,可是王子还是不满意,刻苦练习的王子第一次迷惘了。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好久,这个状态在武术练习中被称之为武学障,如果不能走出这个状态,技术就会一直停滞不前。不经常磨砺的刀不叫真正的刀。 王子知道也明白,自己需要一个契机,王子要超越的,现在是自己。 于是王子开始大量的搜集有关的信息资料,在那个网络还未盛行的年代,王子没有得到任何人指导,王子没有教材,也没有自己的鞋。 甚至,为了能够看冰刀比赛的直播学习动作,王子经常是在电视机前一等就是一夜 ( 第四十一章 苦涩的暗恋与苦练4 说起写文章,王子确定是爸爸的亲生儿子,王子的爸爸的文采也极好。 但是,小时候王子的那个神童称号,却是姥姥培养出来的,与王子的爸爸无关,以至于后来没有人再注意后期训练培养王子,结果王子就成了现代另外一个版本的伤仲永了。 在中学就读时候王子的语文依旧特别好,在班里从没有落过前三。 而数学,在王子的记忆里,就从来没有及过格。 不幸的是,初中的三年,王子的办主任曹老师是教数学。 一到数学课,每每看着眼前的数字,王子就头昏眼花。 在王子的潜意识里,王子后来猜想,或许是和王子的爸爸妈妈从事的会计职业有关。 在心理上王子早就知道,自己在潜意识里,很排斥他们的一切。 十几岁的孩子的逆反心理已经相当的严重。王子甚至异常地反感爸爸的说话方式,严厉,粗暴,军旅作风的遗毒也是极其严重。 王子的爸爸常常在暴打过王子之后,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这要是在我带兵那年,我早就一枪把你毙了…… 所以,王子给父亲这个名字的定义是,只是一个严父,而不是慈父。 还好,王子在中学时候一直担任语文课代表和书法课代表,语文老师却是四班的班主任。 王子在她的眼里,简直就是优秀学生的标准楷模。 在语文课上,每每轮到到老师提问,如文言文的字面解释,其他的同学回答不上来的时候,通常都由王子来做标准答案。 让王子在全校出名的起因,又是一次普通的作文课,历史是如此惊人的相似。那次是老师让写一篇议论文,动物,花鸟,人物都行。名字自选。 王子的作文名字写的是《小鸟之死》,又一次以鸟作文。 那是一片夹叙夹议的伤感文章。从王子在过生日那天,一个人孤独地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到一只垂死的麻雀开始,引发的自己对青春时期内心的剖白…… 结果,作文交上去后的第二天,作文点评课上,语文老师先是把一大堆写的敷衍了事的同学一顿狠批,然后把王子叫到台上,朗诵自己的作文。 王子以为当反面典型呢。念完,老师就问了王子一句话,你确定这是你自己写的?王子愕然,心想,这一幕与小学时候又是那么的相象…… 王子轻轻地点点头。还好老师并没有再说什么,挥挥手让我回座位。 第二天,在语文老师的大力推荐下,王子的这篇文章再次被粘贴在了学校的公示栏里,作为优秀的范文欣赏。 王子的学校当时是文科重点中学,一时间,王子的知名度在这个学校被传扬开来。 其实这一切对王子已经并不重要,王子依旧还是文科严重偏科,性格甚至开始自闭。 王子心里的苦,只有自己知道。心里的话,有时候可以写下来,却不会再说出口。 在学校,王子开始有自残行为。为了下午请假运动去,王子可以用刀片割伤手指达成目的,把王子当时的同桌差点吓晕过去,后来王子才知道,原来,她晕血。 历史是如此的巧合,中学的同桌名字中也带有一个梅字,王子那时候的同桌,叫做刘梅 ( 第四十二章 苦涩的暗恋与苦练5 第四十三章 单相思的终结 铃音未落,陆云那戴着纸质生日王冠的俏脸从门里探出来。 陆云看到王子,眼神由疑惑诧异到惊喜。 陆云一边把门打开大些,一边对着王子连连惊呼,哎呀,怎么是你?好意外啊,快进来! 王子从敞开的门看向屋里,很是热闹,七八个少年男女正在酒桌上聊天,想来是陆云的新朋友们。 看看没有王子相熟的人,王子的心中微有酸楚泛滥。 王子看着陆云的美丽的眼眸,回答道,我刚才路过这里,记得你今天生日,我就是上来打个招呼就走,我一会还有事,陆云,祝你生日快乐!说罢,王子把一束鲜花放在她的手上。 看得出来陆云很是高兴,她默默的看了王子一眼,慢慢的接过花束。 王子知道她想说什么,是啊,三年了,自小学毕业到初中毕业,他们没有什么私下的来往。 因为王子和陆云在不同的班,对陆云而言,王子去找她会很不方便。现在,王子却来到陆云家,陆云确实应该很觉意外。 王子指指门里酒桌上的陆云的男男女女的朋友对她说,你快进去吧,都在等你呢!我先走了。 说罢,不等陆云有一点反应,王子深深地看了陆云一眼,最后一眼,然后王子快速地转身飞奔下楼! 陆云连忙喊王子的名字,王子大声在二楼回答陆云,快进去吧!你不用送了!!祝你玩得开心!!! 王子怕自己再多呆一分钟,会控制不住答应陆云进屋,因为王子的情绪现在快要不受自己控制了。 王子在下楼的一霎那,脑海中闪过几年来陆云在自己心里留下的的众多影子。 王子站在一楼的楼梯窗户前,没有立刻走出楼宇门,王子的第六感知道,陆云会立刻到阳台窗户那里再次的喊他,王子不想再面对她,其实王总的心里是不愿意面对陆云的新朋友们。 王子不想给陆云留下自己落寞的背影,因为今天是她的生日,看到她开心,不管王子在有没有在屋里为她庆祝,都不再重要了…… 算算时间,五分钟了,估计陆云看不到自己就会回屋里了。因为屋里有人在等她,王子知道陆云出于礼貌不会追下楼找自己。 在这之前,王子算计好了一切,包括对与陆云见面说的第一句话,王子打算,只要看到陆云惊喜的表情,王子就会立刻向她表白。 可是,王子没有算计到,陆云她,有了新的朋友群。 现在的一切都晚了,因为没有按照王子设想的情节去发展,王子无法控制结局。 如果自己早一些时间告诉陆云,自己一直在默默地喜欢着她,相信,一定会有不同的结果。 回到家,王子情绪极度的低落了好一阵子。 接下来的日子,初中毕业后王子就去了爸爸所在的单位上班。 这个工作不是王子的爸爸给找的。王子是接班,是接王子的姥爷的班,那个最疼爱王子的老人。 王子的姥爷自王子六岁那年过世后,王子的姥爷所在的银行,给王子的姥姥家属一个接班的名额,照顾其家属就业。当时够年龄接班的孩子里只有王子适合,某银行锅炉工 ( 第四十四章 八年求学路1 第四十九章 八年求学路6 当王子和小毕骑车上到一座立交桥时,小毕看似很随意地笑着对王子说,班长啊,昨天我还梦到你了呢。 还未等王子木讷的没有来得及有任何反应,就听到小毕接着说,我听同学说你在单位做电工是不是?我在梦里求你修理收音机,被你拒绝了…… 王子呆呆的回答,我学的是强电,对弱电不熟。收音机我还真的不会修…… 小毕接着问,那,要是我家的电线坏了,你会帮我修吗? 王子终于开始有些明白了小毕的言下之意。王子回答她,那是当然,只要我会的范畴,没有问题。 小毕的神色瞬间就表现的很是欣喜,她建议王子在高中班毕业后试试参加高考补习班,她说她现在就报了广播电视大学向社会招生的高考补习班,上课时间和高中班相同,都是五点半到八点。学制半年,一直到第二年的成人高考前。补习班正式开课时间正好是高中毕业考试后,王子听了有点动心,答应明天去学校了解一下。 一路上闲谈,快到小毕家之前,小毕忽然对王子说,你今天就送到这里吧,你回去还要好一会才能到家呢,这一段我弟弟已经在前面接我了,你回去路上慢点骑车,谢谢你今天辛苦的送我。 王子听了,停下自行车,挥手与她作别。在回家路上,王子思想中尽是高考补习班的事。 第二天大约九点左右,王子在单位变电所值班时,忽然接到前门打来的内线电话,说门口有人找。 王子连忙向前门赶去,一路上猜想,是谁呢,这么早就来找自己。 到了前门,王子远远地就看见了小毕。她今天穿着一件淡紫色碎花的连衣裙,站在前门收发室门口正向里不断地张望。 王子见状连忙迎上前去,王子做到小毕面前,双手相握搓着手,嘴里对小毕问询着,哎!小毕,你怎么来了?你找我有事吗?要不,我们去我值班的变电所再说?说罢王子转身要和门卫打个招呼,这时候小毕一把拉住我的衣服,连声说,不用了,不用了,我带不了多一会,我只是路过这里,想起你在这里上班,想来看看你,我说几句话,一会就走。 王子心中忽的一呆,觉得这句话怎么这么耳熟呢?! 王子的心中一阵波澜滔滔,忽然王子想起来了,不由的脸色一变。 这个情景王子很是熟悉。那个自己暗恋了三年的女孩,王子对她说过类似的话。 小毕看见王子苍白的脸,吓了一跳,连忙问,你没事吧?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啊?要不要我去给你买点药啊? 王子看着小毕焦急的脸,有点回过神来。连忙掩饰说,没事没事,可能是早晨没有吃饭,饿的。 小毕被我逗笑了,看看时间,微笑着对王子一摆手说,我现在得走了。上午电大还有课,晚上见吧,记得吃点东西哦。 王子茫然的随之挥挥手送别她,然后神情落寂地走进单位 ( 第五十章 八年求学路7 王子觉得可能是自己太敏感了,也许这一切都是上天对自己的考验,看看能否锻炼出己的超凡耐性? 但是王子知道,小毕不是自己想要的类型,王子很茫然。 在思绪里,在幻想中,王子觉得,自己喜欢的女孩,应该有着文静的外表,像李华华那样爱书的女孩,有开朗的性格,像陆云那样爱笑的女孩。 也许自己喜欢的女孩,还没出生大概。王子常常这样安慰自己,不管了,晚上到老汤校长那问问高考补习班的事。 高中班结业考试就在这几日,王子抽空问了老汤高考补习班的事,就是那个主管招生的副校长,老汤很热情地接待了王子。 老汤说,这届补习班,广播电视大学请了党校的教授来主讲政治,听说那个教授在补习界很厉害的。 还有,你们班也有近十多个人报名了。看着老汤那开心地笑,王子心里知道,这回他们招生办一定又可以多赚钱了。 王子告辞走出校长办公室,直接到班主任那报了名,班主任王老师也很高兴,说他正要和我说这个事呢,这时候的年轻人趁着年轻,记忆力好,多读些书,对今后就业有很大帮助。 王子笑笑回答王老师,我已经上班了,不过,如果补习班对择偶有帮助,来的人会更多的。 王老师哈哈一笑说,那也一定会有帮助的,增加接触的人群概率就高多了嘛! 王子回到班里,人还没有到齐,正在这时候,武泉穿着一件将校呢的大衣正巧走进班里,王子叫住正在晃来晃去的他,问他有没有报名参加今年高考补习班。 武泉一听,咧嘴就乐了,对王子说,就差你没有报了,我和我老妹都报名了。对了,你要是报名,我还得麻烦你点事呢!你不是每天都来的挺早吗?补习班教室在四楼会议室,能坐五百人,要是去晚了,前排就没有座位了,我听说今年报补习班的人挺多的,你帮我占座,有空我请你吃饭哦,王子点点头应允不再理他。 这一周过得真的是很快,紧张的补习班生活开始了。 开课那天,像往常一样王子早早地就到了四楼教室,高考补习班教室。还好,第一排没有几个人,那是用几个课桌拼成的长排。 王子拿出了三本书放到桌子三个位置上。记得昨天,武泉再三叮嘱我,替他占三个座。 王子很郁闷,这个家伙,真的拿他没有一点办法,还好来得早,不然等人多了,自己坐都是问题。看看时间还早,王子拿起书随便的翻看着…… 快开课了,武泉才领着他老妹姗姗来迟,王子站起来让他们过去,武瑜坐在王子身边,这时候,武泉身后一个娇小的身影闪出,王子随意地看了她一眼,一张美丽精致到了极点的脸庞映入了王子的眼帘,看着她一步步向王子走过来,王子的脑海只觉得轰的一下,像是有一道壁垒破碎,王子呆呆的听着武泉给她介绍,好像是说班长啥的,王子一点都没有听清。 虽然武泉的嘴离王子的耳朵不到一尺远。 哦,她叫林杨子,我朋友…… 陆陆续续的,王子只听到这几个字,好像她轻声地对王子说了一句,谢谢你哦,麻烦你了。 那娇美的声音响在王子的耳边,犹如天籁。 王子慌忙地说,不客气不客气,应该的应该的。 武瑜笑了,打趣王子道,大哥,不至于吧,声音这么抖,你紧张啊? 王子转过头,悄悄模了一把汗,压压已经开始急促的呼吸,还有那剧烈的心跳。 王子屏住呼吸沉声回答,哪里哪里,我热的,热的…… 其实,在那个时刻。在那个王子第一次见到林杨子那个时刻,在王子的脑海里,只回响着一个声音。 红楼梦中那个痴情的种子选手,贾宝玉见到林黛玉时候说的那句话。 这个妹妹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 第五十一章 八年求学路8 第五十二章 八年求学路9 没有想到,林杨子很健谈,王子静静地听着。 那一刻,王子觉得那一刻自己真的很幸福。 在那一刻,林杨子只属于自己。 王子很享受和林杨子之间谈话的感觉。 王子在谈话间,逐渐了解到,其实林杨子是个很单纯的女孩,有一点小脾气,有一点小自恋。 在她的美丽面庞上,永远是一种怯生生的表情,惹人怜爱,招人心疼。 那一晚,王子和林杨子都没有及时回去上课。 快要放学了两个人才回到教室,在武瑜带有一丝怒气的异样目光中,两个人回到座位上听课。 王子和林杨子很有默契的都没有理睬她。武瑜撅着嘴,再看王子的眼神中,明显的有些鄙夷。 那天放学,是王子送林杨子回家的,也许是王子给了她一种不一样的神秘,不一样的倾听,在她家门口,林杨子告诉了王子她家的电话号码,某农场局总机,二七一五六三。 她只说了一遍号码和她父亲的名讳。 第二天早晨,王子在单位给她家去电话。 嘟嘟声响过后,一个女声问我,您好,要哪里 王子连忙回答,麻烦你接林荣家,不一会,林杨子那懒洋洋的声音出现在王子耳边,你哪位?找谁啊? 王子心里有些乱,王子低声说,我找林杨子。 林杨子那欣喜的话语立刻响在王子耳边,哎呀,是你啊,我还怕你记不住我给你的号呢!有事吗? 王子连忙说,没什么事,就是问问你,今天我去接你上课行吗? 傍晚上下班后,王子急急忙忙的赶到林杨子家楼下等她。 不一会,林杨子下楼,王子连忙迎了上去。 那一阶段,武泉好像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 后来听武瑜说他哥哥上班了,在外县的一个化工厂,倒班,近一段时间不能来上课了。 就这样,王子暂时充当了林杨子的护花使者,骑车接送她上学放学。 林杨子坐在王子的车后,有时候偶尔也用手环抱住王子的腰,还曾经把她的脸轻轻地靠在王子的后背上。 所以王子知道,她知道自己在喜欢她。 那几天的日子,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十八岁的王子,过的最美好的几天。 武泉再次来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之后了。 他从妹妹那里了解到,他在林杨子中间出现了一个竞争者。 那几日,武泉并没有问王子任何事情,王子忐忑着,毕竟武泉才是第一个追林杨子的男生。 终于,有一天课间休息,武泉找到王子,问是不是也在追林杨子。 王子说是,武泉又问,你觉得你和林杨子般配吗? 王子不知道该如回答。武泉接着说,他的家里都是卖服装的,他每个月的零花钱就有一千块。 王子听了心里很是自卑,那时候,王子的工资才一百块每月。 那天,王子回到家仔细想想武泉说的话,也确实有一定的道理。 自己不能给林杨子想要的富庶的生活环境,她真的和自己在一起了,自己怎能给她带来幸福? 王子开始很是苦恼。 逐渐地,王子在林杨子疑惑的目光中开始逐渐有意疏远她。 王子痛苦的内心,犹如有无数的毒蛇在猛烈地吞噬着撕咬着,那种极端的痛苦,在那一阶段,不断地折磨着青春期的王子。 王子无法对林杨子说明真相。 王子曾经无数次的站在林杨子家的楼下徘徊,只为了看一眼林杨子的身影。 王子好恨自己没用。王子只有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品尝自卑的恶果。 很酸,很涩 ( 第五十七章 八年求学路14 第五十八章 八年求学路15 可能是长期锻炼导致体质特殊吧,自业余上学后,王子开始喜欢极速的感觉,王子骑着公路赛就像在飞翔。 因为上天没有给我们翅膀,所以我们就用轮子去飞翔。 大概是应了那句老话,情场失意,其他场必然得意。王子的自信,王子的飞翔,开始产生建立于旱冰场,成长于当了班长之后。所以王子常常戏言对李村涛说,要想成熟快,一定去做官。 也或许是当班长当习惯了的因素,在上大学后,王子的性格逐渐地向沉稳自信转变。 除了在父母眼中一如既往的认为王子幼稚不定性外,其他时候,幼稚等于优质。 在老师眼中,作为一班之长的王子,在学习上稳居全班前五。别人做作业做一份,王子每次都是双份甚至是三四份的做。那还是在补习班时候养成的习惯。 王子知道,自己是属于半路出道,在美术基础上与其他的同学有着巨大的差距。所以王子只能用加倍的勤奋来弥补这个不足。 老师的褒奖,班里同学的钦佩,是王子用多少个通宵,多少滴汗水换来的。王子逐渐发现,只要自己专注于某件事或者学业,王子的大脑都会超常发挥,莫非是幼时那个神童的余荫爆发? 最著名的实例就是在大一那年末,装潢系初开装饰画科目,因为王子的素描基础不好,到了这一科目,王子心下一直在发涑。 直到正式开课,王子终于知道,同学们都是在一个起点。王子相信,在这个专业里自己会做到出类拔萃! 装饰画初期是临摹,然后是自由创作。临摹课时结业王子得了全班最高分九十九分。自由创作,王子做的抽象黑白图案作业小样,云的变迁,在结业时候被学校留作装饰画的教材道具备案。 以至于后来在装潢系的毕业论文答辩上,当时最后一科学校开设的是广告设计,几乎九成九的装潢系同学都选择了这一科目做论文答辩。 而作为班长的王子,在那时特立独行,用自己擅长的装饰画科目做论文答辩科目,王子的毕业论文《论装饰画中的情感因素》,受到了装潢系导师和学校领导的一致好评。 摄影科目的开始,让喜欢在野外溜达的六个死党欢呼雀跃。 由于王子是在公园长大的,那里又是本市风景最好的地方之一。所以王子六人经常背着相机在公园四处采景,因为专业关系,王子他们很少拍人物主题。一朵花,一片叶,一个微风刮过的湖水波纹,都成为了同学们的素材。随着拍摄技巧和时间的累计,王子这个小组的六个人,在摄影作品的立意选材上常常能得到导师的夸赞。 每一科目的顺利结业,都是王子他们六个聚餐的理由。 除了王子的家,所有的其余五个死党家里,都成为他们常常嬉笑喧闹之处。记得有一次在玲子家聚餐后,李村涛送王子老妹,杨茹和王子送孙静。 可能是那天孙静刚和男朋友分手不久,那天她的情绪一直不高。略略有些醉态,每每静处时,眼圈都会微红。杨茹住的比较近先到的家,于是王子送孙静回去,她家住在三楼。 在她进门之前的一瞬间,孙静忽然拥抱住王子,嘴里喃喃地说了一句,王子啊,真的很谢谢你一直在学校对我的照顾,接着,她用温软的唇,轻轻地吻在了王子的嘴上 ( 第五十九章 八年求学路16 王子惊呆了,一时间,呆呆的被孙静抱着不敢移动分毫。下意识的,王子把双手从她腋下伸过,轻轻地轻轻地放到她的背上。她单薄的衣衫下火烫的身躯在王子的手中轻轻颤抖着…… 也许是只过了几秒钟,也许是过了几个世纪,孙静慢慢地睁开眼睛,慢慢地推开王子,双眸中像是有星星在闪烁。她轻轻地又抿了抿嘴,没有说话。 王子在她的眼中看出了一丝不舍,还有沉静,就是没有欣喜。她的神情不断地变换着,王子看得出她并不激动。 王子的第六感知道,在她的神情变幻的背后,更多的是感激。 王子还知道,在近一年己对她的了解,刚刚她并没有喝太多的酒。 在吻王子的时间和地点选择上,她早有预谋。 王子回味着她的温软湿润的双唇在自己嘴上的气息,有些苹果的味道。 她的脸颊此时也像个红苹果一样,鲜艳欲滴。 王子觉得这个时候自己的处境很是尴尬,因为王子不知道应该要对她说什么,好像是自己在趁人之危似的。 在这一刻,王子的心中有个感觉,自己预感到了她的想法,就像一种程式化的运作一般,拥吻,沉默,离开。 王子的第六感预感很准确,孙静只是站在门前静静地看着王子,没有再说一句话。然后她拿出钥匙,开门,进门,关门。整个动作没有一丝停顿,王子茫然地看看她家的铁门,也不知她是否在门后悄悄地看自己,王子想,她应该不会再看自己一眼了。王子有些木然的走下楼梯。 王子没有立刻骑车回家,他一边推着车,王子的脑海里一边想着自己与孙静之间一年来的点点滴滴,回想。回想与孙静在一起求学的每一个日子里的每一个镜头,王子想要找出个答案,她刚刚这样做的因由…… 王子知道,李村涛一直在喜欢孙静。其实,王子这一路的每个人都知道李村涛喜欢孙静。 这也是王子没有向孙静表明喜欢之意的因由。李村涛性格极端活泼,犹如顽童。 相对而言王子那时候却是比较沉稳,用王子老妹毕小欣的话说,她大哥王子那叫深沉。 每当这个时候,李村涛都会大声的嘲笑,只有大尾巴狼才玩深沉,哈! 其实在这近一年的相处中,王子六个死党上课在头一排厮混。因为王子是班长,负责划考勤,班主任偶尔来抽查,出勤不足课时的三分之一的同学,将会延迟毕业。 王子他们六个死党里面如果谁有事请假,王子利用职务之便还算方便。只需过后在王子这里借阅笔记即可。 在每次王子收作业上,孙静和王子老妹最常对王子说的就是,哎呀,班长啊!我忘了做了,快把你的作业借一张我用用,反正你做得多。 王子如果有异议,王子的老妹会嬉皮笑脸的回答,我用用就还你,又不是向你要,我保证还你哦 ( 第六十章 八年求学路17 第二天,像往常一样上课,课间休息时候孙静看看王子身边没有别人,施施然地走到王子身边对王子小声说,昨天的事是个错误,你别太往心里去哦。 王子回答,没事,我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王子心却在想,难道真的自己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话音未落,王子在孙静的眼光中看到了一丝失望神色。 自那之后,有一段时间,王子开始有了李玲般的习惯,一路上开始沉默。细心的毕小欣发现了王子的变化,看王子的眼神常常带有一点疑问。 那时候,杨茹也开始留心自那晚她回家后发生的事,总是旁敲侧击的问王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那时候,杨茹交往了几个月的男朋友也在与她闹别扭,总是说杨茹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太少。因为杨茹自己白天支撑个小裁剪店,晚上还要去上课,久而久之,两人感情步入低谷。 王子的老妹毕小欣曾问过杨茹,她男朋友是怎么认识的,据杨茹说,男方是她高中的同学,原来也不是很熟悉。 杨茹的姐姐与男方的妈妈是同事,不久前杨茹的姐姐把男孩介绍给妹妹,一见面,原来都认识。杨茹也不好拒绝,就试着相处,一直到现在。 在那不久,杨茹终于从毕小欣那得知好像王子在喜欢孙静,在一次回家路上,杨茹悄悄对王子说,孙静不适合你。 王子听了心中好笑,当时就回了杨茹一句,那你觉得谁会适合我?我觉得你很不错哦,杨茹恨恨地瞪了我一眼,假装生气道,我再也不理你了,好心没好报。 毕小欣看在眼里,自那之后,常常在王子面前说杨茹的事情给王子听。 王子后来终于确定地明白,孙静那个吻,对王子只有感激,没有爱情成分。 因为在那之后,有一次孙静这样单独对王子说,班长啊,你要是有五十万,我立刻就嫁给你。 虽然她的口吻是调笑式,但是在王子听来,这句话是那样的刺耳。 其实在进入大学二年级后,装潢系的学业就开始紧张起来。很多科目的课时这个时候都很不充裕。为此,同学们要有更多的时间一起找资料做作品。 王子六人开始把杨茹家当据点,整合学习资源,连学习带聚会,节省时间。 杨茹的那男朋友就是在那个时候正式的提出分手的。 那天是个周六放学后,心情不愉快的杨茹想要独自走走,毕小欣嘱咐王子跟在她后面,然后和其他人各自回家。 杨茹知道王子一直在她后面,在到她家附近的一处路灯底下时,她停住脚步转过头站在路灯下,眼圈有些红肿,很明显,在路上她一直在流眼泪。 王子明白,她与男友快一年的相处,突然的被分手,杨茹心中一定充满了失落感。 王子走到她身边对她说,事情已经是这样了,你不要再去多想。如果你真的想发泄出来,想哭,我的肩膀可以借给你用用…… 杨茹走近王子,轻轻的把双手按在脸庞上,紧紧地靠在王子的肩膀,泪水顺着手掌哗哗的流淌下来。无声的哭泣,更显出她内心的悲哀。 过了好久好久,她才抬起头,对王子说了一句话,我,我现在的这样子,是不是很难看啊?! 王子不禁莞尔 ( 第六十五章 八年求学路之伯乐5 也许是少年不知累滋味,每天的晚八点二十到十点半都是王子做兼职教练的时间。 不到一个月,这家新开的室内轮滑馆知名度暴涨。 青少年对每一个新生事物的出现,都会具有极强烈的好奇心。 加上轮滑馆教练王子,对初学者全部免费指导,更是吸引了一大批不同年龄阶层的爱好者前来。 在那个网络还没有盛行的年月,到轮滑馆健身,成了当时最流行的一种时尚运动。 本地的报纸,党政机关报,晚报,甚至是电视报,广播电台都对这一新兴的群众体育运动项目,给与了很高的评价,做出了一致的首肯,连篇累牍的报道,更加促进了人人旱冰的士高的知名度。王子的名字也随之活跃在各式的报道里面。 王子私底下对戚哥能够睿智地抓住这个机遇而高兴钦佩。 据戚哥在一次聚餐时对王子说,他那时候是在一个小县城做服装生意,一次到南方去上货,看见了当地有开轮滑馆的,觉得这个项目在北方开展具有地利与人和的优势。 北方多冰,青少年多有上冰运动的习惯,这类运动的群众基础相当的好,所以,戚哥带着上服装的款项,直接去了厦门订了一批鞋回来,租房开馆。就这样,第一家轮滑馆又占尽了天时。 今天看来,戚哥当时的决断相当英明。轮滑馆票价十元,限时一小时。这个价格在当时对于每月工资只有三百多块的王子,已经是很高的了。还好,王子在那上班,免费。 俗话说,一个时代的来临,一个行业的兴起,第一个做的风险最高,但是收益也会最大,然后是第二个。因此,第二个做这行的,叫做太阳城轮滑馆。有一天,那个轮滑馆的老板找到了王子。 那是一个普通的周末,王子像往常一样来到人人轮滑馆,刚刚进门,音响师小峰一把拉住王子说,王子哥,我一外国哥们要学轮滑,今天你没有预约吧?你帮我教教他。他是我们这个行业的在东北最棒的dj,英国人,托马斯。说罢,见王子点头,小峰进场去找托马斯,王子连忙去换鞋。 王子换鞋完毕进场,一眼就看见小峰搀着个黑人,一步一趔趄向王子爬过来。看着托马斯近两米的身高,王子着实是吃了一惊。开什么玩笑,这体格,摔倒了一定把自己砸残废。 王子过去一把拉小峰,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问,他会说中文不?我可是学俄语的哦,英文的不会。小峰说,托马斯会一些简单的中文交流。然后对托马斯比了比大拇指,托马斯!这个,我的,教练,很棒的!!! 小峰指指王子对托马斯说。ok,ok。托马斯伸出一只手,王子像征性的一握。刚一松手,托马斯脚下一滑,一个屁墩,坐到了地下。小峰说,啊呀,托马斯啊你慢着点,瞧给你激动的。 王子对小峰轻声说,这也许是英国的礼节也说不定。 哈…… 小峰捂着肚子指指音响室,示意先走了,王子点点头,走到托马斯身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拉起来 ( 第六十六章 八年求学路之伯乐6 第六十七章 八年求学路之专情1 王子微笑地点点头对张哥说,好的,等开业后我有时间会去的。 您先坐着,我去换件衣服。张哥站起身说,好的,我也该走了,见识到真正的轮滑高手,不虚此行啊!有空常联系哦。 说罢转身出门,那个板寸头等在门口,走过来,向王子微笑了一下,塞到王子手中一听可乐,然后随张哥下楼离去。 目送走张哥,王子转身,一抬头,看见黑哥正从音响室里看着我,在他的目光中,透漏出一丝阴冷。王子不疑有他,冲他微笑点头。 在王子下班换鞋时候,黑哥一直时不时的看着王子,出门时,黑哥站在门口端着个胳膊,歪着头对王子说了一句话,小王子啊,如果你去太阳城,你下楼梯的时候要当心点! 王子一愣,心中微怒,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开。 隔天,王子在轮滑馆看见戚哥,就借机对戚哥说了黑哥对自己说的话。 只见戚哥嘴里打着哈哈说,老黑就是个急脾气,你别怨他,我相信你就行了。 你上班去吧,我还有点事。对了,你到领班大吴那去拿你的那份工资哦,我先走了。 看着戚哥一脸不在意的样子,王子的心里忽然一阵冰冷。 敏感的王子忽然就明白了,黑哥其实只是在转述戚哥的意思,那是一种警告。 自小在公园旱冰场长大的王子,形形色色的人,王子见过的太多了。 王子不由的想起戚哥前几天对自己的评价,小王子,你这个人,很有才,我看得出在你身上有一点傲气。 王子回答,傲气我没有,傲骨倒是有一点。戚哥微笑着说,在我这里,有傲骨也得被捏碎。 王子知道,戚哥那时候的话,玩笑居多。 但是从这次风波,王子明白,自己与戚哥,黑哥,甚至是张哥他们,不是一路人。 也不怪黑哥生气,生意场上,最忌讳撬行。 王子想,那个张哥其实心里也早就明白,他如果真的想让自己去太阳城俱乐部,就不应该明目张胆的来这里找我。 多说无益,兼职生活还在继续。 十二月二十五,西方圣诞节。那是王子一生最值得记忆的日子之一。因为,那一天,王子在轮滑馆看到了,林杨子。 那天是圣诞节,在那之前,圣诞节对王子而言,没有任何的意义。那不过是商家为了促销噱头多卖商品,照搬移植的国外的节日罢了。 当改革开放的热潮涌起,就像打开窗户,飘进屋里的不只是新鲜的清新空气,一起进来的还有苍蝇。所以,我们应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还好,西方圣诞节是属于精华那一类。 在那个值得纪念的精华的日子,大概晚九点左右,王子刚去了没多久,照常在轮滑场上飞驰。 还是相似的情节,不过这次是一个服务员,他不当班,滑到王子身边,对我说,教练啊,那边有个顾客让我来叫你,可能是想要你教。 说罢指给王子看,在休息区,很巧的,正好是上次太阳城那个张哥坐的附近。 轮滑馆内的环境很黑,这几个月,这一类的事情王子已经遇到过超过一百次了。 所以王子开始并没有在意,很随意,真的是很随意地滑到休息区。 林杨子在休息区坐着!!! 她还是那个王子记忆之中很熟识的那个怯怯的表情。 看到王子,她只是说了一句话,你还认识我吗? 王子的心,在那一刻,王子感觉,不再跳动了 ( 第六十八章 八年求学路之专情2 王子很费力地把自己那内心涌起的万丈气血强压下了,回答她,林杨子。 然后,王子的嗓子有些哽咽,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王子的心里有个声音告诉自己,这绝不是梦,她来找我,看我了…… 只听到林杨子用一种很缓慢的语气和王子解释着,她来这里的原因。 前几天她的妹妹和朋友来这里玩,回去很兴奋的向她描述,在新开的轮滑馆,有一个白白净净的小伙子,好像是那里的教练,那动作滑的,他还会翻空翻,超好看!!! 林杨子的妹妹说啥都要把她领过来见识一下,架不住妹妹的几次三番的轰炸,正好今天没有班,闲着无事,就来了。 她一看,她认识。林杨子说,她一眼就认出了王子,王子一点都没有变。 王子听着她的声音,紧紧地盯着她的眼睛,那双王子在梦中看了无数次的妩媚的眼。 好想模模她的幼滑的脸,王子把手伸了过去,对她说了见到她的第二句话,要去滑一会吗? 林杨子点点头站起来。王子拉着她的手,这是王子第一次,正式的,拉着林杨子的手。 她低头钻过护栏,站在王子的身边,王子怜爱的看了她一眼,她显得好娇小啊! 可能是因为自己穿着轮滑鞋的原故。王子把她的手攥得紧紧的,她有点吃惊地看着王子。 王子察觉到自己的失态,不好意思地对她笑了笑说,走,我带你去拿鞋! 王子来到轮滑馆吧台付鞋处,几个正在忙碌的服务员看到王子拉着一个美女走过来,立刻都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嘻嘻的对王子笑着,期待王子的介绍。 王子立刻对他们无奈了,大声喊道,臭小子们,看什么看,给我拿一双鞋,三十六码的! 一个叫小刚的孩子很麻利的找了一双崭新的白式轮滑鞋递到王子手边,小声问我,教练啊,这个我们要不要叫师娘啊? 王子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一拳轻轻打在他肩膀说,快干活去吧,没看那么多顾客都在等着吗?小心大吴来训你! 小刚吐了吐舌头,立刻转身去招呼其他顾客。王子拎着鞋和林杨子回到轮滑场内,身后传来那几个臭小子的口哨声。 其实王子的心里很是感谢小刚,因为,很明显的,他说的话林杨子都听在耳里了,王子只需要看看她的羞红的脸就明白了。 林杨子回到座位上,王子蹲子,一只膝盖跪在地下为她解开轮滑鞋带,开始第一次为心中的,梦中的情人,林杨子穿鞋…… 在这个时候,林杨子显然成了轮滑场内所有人瞩目的焦点人物,因为,在那时,在轮滑场馆里面王子其实已经算是个公众人物,王子的所有的一切,都有很多人在密切关注着。 那次会见红太阳轮滑馆的张哥就是如此。 很显然,林杨子也很是敏感,她忽然觉得,怎么好像全场的人都在看着我们? 正疑惑间,大吴走了过来一拍王子的肩膀,努努嘴,王子回头一看,大吴手里拿着一打入场优惠券,对王子说,戚哥看到你来了一个朋友叫我送过来的,你朋友今天在吧台饮料免费哦,我送的。说罢转身离开。 王子满脸感激神色,目送大吴离去 ( 第七十三章 隐形的翅膀1 第七十四章 隐形的翅膀2 在新轮滑馆,金马轮滑馆开业后,王子相熟的旧人有两个被遇见,一个是武泉的妹妹,武瑜。 那天,她和几个女伴来学轮滑,武瑜忽然的就认出了王子,她很惊讶,王子会滑的那么出色,她很兴奋,在她同来的女伴的羡慕眼神之中,她霸占了那天王子的全部在场上的时间。 武瑜她学的也很快,一个月,基本上基础滑行,加上倒滑都没有问题。 后来武瑜她对王子有一个评价,说王子在轮滑时候,那一双腿啊,就像是魔鬼的腿,天马行空,无法捉模痕迹。这是王子听过的对自己最高级的评价,隐喻是,王子除了不像人,什么都像。 武瑜是唯一一个从第一步起步滑行一点都不会,一直学到倒滑一跤都没有摔过的王子的女徒弟。 第二个,是王子小学时候同班的同学,程刚。 后期王子的轮滑特技队的主力表演队员之一。他接触轮滑,完全是因为王子,被王子骗去的,那时候第一次去轮滑馆的程刚,对于轮滑,是一窍不通。只凭着一股韧劲,在王子简单指点下,他的轮滑技术水准提高的很快。 程刚的特点是,在练习轮滑滑行时候,无论平衡多么的不稳,他就是不爱摔跤。很难得,他会自己用心琢磨动作不足,不耻下问。有些像王子当年练习的样子,只是他有王子指点,所以学的很快。而那时候王子没有人指点,在练习难度技术动作上走了不少弯路。 一切都在继续,王子也好象是因此忘却了许多的烦恼。 一个周天,戚姐给王子开工资那天,在戚姐办公室外面碰到小峰也来取工资,小峰神秘兮兮地告诉王子,王子大教练啊,你马上就要出名了! 王子一头雾水不明白他所指何意。小峰接着说,你是不是都练动作练得有些傻了啊?这么大的事,你竟然一点都不知道???看看整个轮滑馆里的员工,好几十号人,就差你不知道了。 小峰接着说,戚姐接到市体委群体科的通知,在下周五,要在咱们这个轮滑场馆,举办本市的第一届花样轮滑大奖赛啦! 听说第一名的奖品很丰厚,价值八百八十八的海尔双缸洗衣机一台。本轮滑馆的员工报名,不收报名费。我觉得,你只要去参赛,百分之百第一,保证是名利双收。我就从来没有看到过比你滑的好的人。要不我帮你去报名啊? 王子看着小峰那急切的脸,点点头说,好啊,那就都交给你了,谢谢你哦! 小峰一拍王子手臂说,都是哥们和我还客气啥!有空我帮你选首好的音乐。走了先,明天就听我的好消息吧! 看着小峰那热情洋溢的样子,王子真的很感谢他的好意,王子只是不想打击他。 其实,王子一点都不在乎比赛的事,拿刚刚失去的感情来说,现在的王子对于名利看的很是淡薄,因为,王子的心已经丢了,一直都不在这 ( 第七十五章 隐形的翅膀3 可能是戚姐的赛事宣传真的做得很到位,一时间,各个轮滑馆都是有关赛事的话题。 王子装潢系同学有知道王子在做兼职轮滑教练的,都来向王子打听轮滑大赛消息,看来,毕业设计是广告设计还真得很应景。 为了应付好事者的打扰,王子浅浅地了解了一下,有关比赛的规则。 凡是年满十六岁,不限男女,有一定的轮滑基础的爱好者都可以参加。 市体委群体科,特聘专业花滑教练做主裁判,体育局领导列席观看。 此次大赛奖项设置为六个等级,分男女两组进行比赛。取前六名授奖,一等奖,奖品价值八百八十八的海尔双缸洗衣机一台。二等奖,价值四百八十八的组合音响一套。三等奖,价值二百八十八的落地风扇一台。四,五,六等等奖项设置,奖品皆是百元左右的小家电。赛事分竞速和花样两个大项,其中竞速项目不参与前面介绍的奖品,竞速类一等奖是落地扇,其余的奖项皆是小家电。 那天是四月二十六,在王子心痛的第四天,周五。 qqhr市首届“金马杯”花样轮滑大奖赛隆重开幕,开幕式上,市体育局群众体育运动科白主任宣布赛事正式开始。 各个轮滑馆及社会各界的轮滑爱好者近百名选手参加了赛事,首先进行的是男女分组竞速项目。 王子代表金马轮滑馆参赛,竞速得了第六。双排的玩速度,变态。还好,得了个红外线取暖器,价值一百八十八。 王子参加的男子单人滑项目作为压轴的比赛项,其实,除了体育局的官员们不了解内情,那个冠军,戚姐心里早知道非王子莫属。 最值得一提的是女子组的比赛,风起云涌,暗流涌动,精彩纷呈,惹人注目。 那还要从王子大专同学李村涛讲起,比赛那天,和李村涛一起来的还有他的同事,阿巍,阿巍是个长相并不出众的小女生,但是,从她的言谈举止上,可以看出,她具有着良好的家教。 阿巍非常有礼貌,温柔的声音,让人一听到就会觉得很舒服。 阿巍报了女子单人滑,但是,阿巍刚练了一个月的花样轮滑,她说,每次来轮滑馆,都看到王子在场中间疯狂的练习,她一直想请教王子动作。 王子笑着问她,那你想学为啥不来找我啊?阿巍说,现在来就不晚! 王子点点头,看看时间,还有不到十个人在阿巍前面比,王子决定给阿巍临阵磨枪。 王子指指场中的正在比赛的选手对阿巍说,你看看她们滑的,有什么感觉?阿巍说,她们倒滑正滑都很熟练啊! 哦?那你和她们比,你有什么优势呢?王子继续问阿巍。 嗯,我没她们熟练,阿巍说,但是我的动作比她们稳,我的平衡是最出色的。 王子一竖拇指,夸她,这就是了,一会你在场上比赛时候,动作不必太多,但是一定要稳定,动作尽量舒展优美些,扬己之长,避己之短。 还有,最重要的是,你要善用你的手臂动作,你没看她们在滑行时候,两个手臂都是像木头做的一样,不好看,你要重点注意手臂的配合 ( 第七十六章 隐形的翅膀4 第八十一章 隐形的翅膀8 第八十二章 火焰轮滑特技队1 在首届轮滑大赛后不久,在戚姐的办公室,王子接到一个电话,一个运动器材制造厂家的销售处处长高文找自己。 在电话中,高处说,他们的老总在报纸上看到了对这次首届轮滑大赛的报道文章,对得了冠军的王子很感兴趣。希望王子在有空的时候去他们公司面谈。 经过王子了解,原来那个公司新在台湾订购了一条生产轮滑鞋的生产线,产品马上就要投放市场。但苦于没有什么知名度。 为了打开市场,运动器材制造公司想尽了方法搞促销。恰好他们老板在报纸上看到了这次比赛的报道。于是,让高文处长找到了王子,请王子去参加产品广告商演。前提条件是,王子必须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自己训练组队参演。 于是,本市的第一支半职业化的轮滑特技队,火焰轮滑特技队诞生了。每一个队员都是由王子亲自挑选的,火焰轮滑特技队的队员阵容相当的强大,队伍之中有阿巍,刘琴,首届轮滑大奖赛的女子第一第二名。还有晓明,刘庆,程刚,春涛。首届轮滑大赛的男子第三到第六。 组队的当天,所有的队员们都在运动器材公司得到了两套轮滑器材的赞助,单双各一套。接下来的日子,在不断的训练和实验表演服装之中度过的。 在离正式演出还有一周的时候,王子接到了高处的通知,表演台制作完成了。希望王子带领队员们去试滑一下,顺便编排一下出场的顺序和动作。 王子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王子的火焰轮滑特技队的队员依次来到销售处的门口集合,只见在一片空场地之中,一个巨大地u型表演道具伫立在那里,那一刻,所有的队员都被惊呆了。u型池啊! 那个只是在国际体育节目中见过的极限表演道具,就这样的真实地摆放在队员们的面前。道具u池顶高两米五,宽六米长近十米,侧面有阶梯。 高文处长自豪的告诉王子,这个大家伙净重四吨,表面板材全部是由四毫米厚的铝板拼接铆焊而成。是他们集团的技术人员,仅仅凭着四张照片制作完成的。 看着摆在队员们眼前的大家伙,所有的队员面色苍白,心跳加快,一阵阵嘀咕声传到王子的耳朵之中。 晓明走到王子的身边,轻轻地拉着我的衣袖说,师傅啊,这就是我们的表演台?! 太夸张了吧,这个,这个大家伙那么高,咱们怎么上的去啊?简直就是赶鸭子上架嘛!!! 看看这个大家伙,王子的心下也是已经微微颤抖着,估计那是对未知的事物感到危险的不确定性,从而产生畏惧的心理。 这一次王子的队员们所遇到的情况很是不一般,因为,还有一周的时间,广告商演就要开始了。据说还是在本市第一届观鹤节暨地工产品展销会上的第一次亮相。 这超高难度的极限u池道具,王子的火焰轮滑特技队的队员们能否把它征服? 对于这个挑战,在王子的心里也都还是个未知数 ( 第八十三章 火焰轮滑特技队2 第八十四章 火焰轮滑特技队3 第八十九章 一鸣惊人之龙战于野1 一路上,说起程刚的今天的异常表现,阿影淡淡地说,我早知道今天这个结果的。王子相当的诧异问她怎么回事。 阿影说,今天程刚约我时候,要我做他女朋友,被我拒绝了,我说我还小,暂时没有这个打算,我可以认你做大哥哥。当时程刚听了我这么说,那脸色,立刻就变了。我现在很庆幸没有当时答应他,看来我的选择是正确的。 王子听了无语,虽然程刚和我是多年的同学,他这性格,还真的不是自己喜欢的。王子个人认为,程刚太功利了,这也许是和他的家庭有关,她姐姐姐夫是做文化用品店的,程刚一直给其姐姐打工。生意场上无父子,何况朋友乎?! 不过话又说回来,程刚照此发展下去,也没准会在生意场上大展宏图。 或许,王子和阿影的交往就是从送她回家那时候开始的。 逐渐地,阿影开始很认真地练习轮滑,理所当然地王子成了阿影的专职教练。随着王子与阿影相处的日子增多,逐渐地,他们彼此开始有了好感。 直到在第二年的hl集团赞助的去sjz商演的前几天,王子正在犹豫是否要随队去,因为这次需要一个月,一是单位不一定给自己假,二是因为阿影对自己说了一句话。阿影说,如果王子选择不去表演,那么,王子也许会得到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的。 王子考虑再三,决定放弃这次表演机会。王子委托刘庆带队,而此次商演表演主力,王子交给了晓明和阿巍。 后来听阿巍说,那次sjz商演相当的成功。广告效果远远超过了观鹤节表演,并且,晓明被一家大型轮滑俱乐部聘为总教练,月薪一千五。 在那个年代,这个薪酬已经是普通上班族的三倍。王子很是为晓明高兴,阿巍说,如果王子去,那么总教练的职位绝轮不到晓明,阿巍问王子后来有没有觉得后悔,王子一笑对阿巍说,我不会后悔的,以后机会有的是,我有其他的收获。因为,在王子祝福晓明的同时,王子得到了阿影的爱情。 在王子内心的深处,认识阿影或许是为了医治情伤。王子的潜意识里,想用一半的对林杨子的好追一个女孩子,以报复林杨子的离开。但是王子错了,感情的轻重怎么能够称量。这个心理,也是为最终和阿影分手埋下了伏笔。 在那个阶段,那一年里,王子大专装潢系毕业。 在那一年,阿影开始在电视大学学习。 那一年,王子的轮滑队筹资自费的做了一个极限道具u池在各大文化宫表演特技轮滑。 那一年,王子接到hl集团通知,带队参加sy举办的亚洲体育节。 因为晓明到外地做了轮滑馆的主教练,所以退出了特技轮滑队。而程刚因为要忙于家族的生意,没有时间参演。村涛,刘琴工作也月兑不开身,所以火焰轮滑特技队急需新鲜血液的注入。 在之后的半年内,阿铁,阿维,尔佳,大鹏,郭朝阳逐渐加入了特技轮滑表演队,加上阿影,阿巍,刘庆,五男四女,组成了新的火焰轮滑特技队 ( 第九十章 一鸣惊人之龙战于野2 在sy亚洲体育节上,纯不锈钢板的波浪u形表演台第一次亮相,在当时的五里河体育馆前,hl集团sy分公司经理为特技轮滑表演做足了宣传,轮滑特技队第一天表演完,立刻就上了电视新闻。还好,应付媒体记者队员们都耳熟能详了。 在sy一共逗留了一周,其间,王子和阿影的感情因为一件小事出现了一丝裂痕。那是一个表演后的傍晚。在hl集团分公司招待所,晚饭后,高处约几个人去打台球,女孩子们说不会,加上表演有些累就没去。于是王子和大鹏,刘庆还有尔佳就陪同高处找了一个台球厅打了一小时台球。 当他们回到招待所,却发现阿影,阿巍和郭朝阳没在屋,高处一问阿铁才得知,郭朝阳在这里有个同学,约他们去唱歌了。王子心里一片担心,人生地不熟,阿影阿巍两个女孩子,这么晚了。 王子决定在招待所门口等他们回来。 记得王子站在门口的时候大概是晚十点,虽然已是初秋,但是那时的天不是很凉,晚风徐徐吹过王子的脸颊,似情人的手在温柔地抚模。 街道上人烟开始逐渐地稀少,路灯已经早早点亮,一点点地延伸到漆黑的夜色里。 时间过得很慢,因为王子一直都在看表,每几秒钟看一次,时间过得也很快,王子一直站在招待所门口,其间阿铁和高处几次来劝王子回去休息,被王子拒绝了。 因为王子的心没有在,担心的情绪缠绕着王子,王子的心脏有一点痛楚。王子第一次失眠了,在这个有些清冷的初秋,王子没有生气,因为王子的性格。心里稍有怨气,王子只会沉默以待。 看着漆黑的夜色逐渐地发灰,发白,王子才突然惊醒一般发现,天亮了。 王子竟然孤独地站在那里已经整整一夜!王子终于觉得有些困倦了,但是王子依然不想去休息,王子只是想执拗地知道,他们到底几点能回来。 终于在天大亮之前,大概是不到六点,几个疲惫的身影出现在王子的面前。王子迎上前去,礼貌地问候了一下。王子的心和他的身体一样,有一些冰凉。 王子轻声的问阿影,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为什么不等我一起去?阿影回答的一句话,当时就把王子好容易平静下来的情绪再次的挑起。她说,你们和高处出去打台球不也没带我去吗?王子的心一下就落到了谷底,因为王子清楚的记得,在出去之前王子是问过她的啊!阿影说太累了就不去了,结果,却和郭朝阳去唱歌?!唱歌不累吗?唱到这么晚还!王子的心里此时对阿影有了一些小小的失望。 王子无语地看着阿影走进招待所,王子忽然发现,自己好像一点都不了解阿影了。想想和阿影认识已经快一年了,为什么两人之间的沟通却那么的少? 王子有一些茫然,因为王子的性格,王子和阿影的将来该如何相处? 也许,不一定有将来 ( 第九十一章 阿影的故事1 阿影认识王子那年二十二岁,阿影是水产公司的微机员。因为小时候长的有点婴儿肥,小名叫做胖子。阿影在家里是老大,做了十二年的独生女,在她十二岁那年,弟弟出生了。阿影妈妈的身体却每况日下,逐渐失去了劳动的能力。经检查,是结核,肾结核。正所谓是福不双至,祸不单行,原本身体挺好的阿影父亲,在过年时候,得了急性胃穿孔,入院急救,最后胃部切除三分之二,因此,阿影的家里经济开始拮据。 阿影念了半年的电大也不再念了。阿影为了这个家,决定跳槽。阿影辞去了微机员的工作,应聘到一家白酒销售团队,从业务员做起。王子看在眼里,心疼在心里。很想帮帮阿影,可是王子却不知道该如何帮她。 一天阿影问王子,我记得你说过,你大专学过广告设计是不是?你帮我想一想,一个新的品牌酒初次打市场,如何能让老百姓耳熟能详,快速记住这个产品名字。最好是花费的最少,效果更好才行。王子绞尽脑汁地为阿影出谋划策。 王子设想着,如果自己是那个开发部的负责人,要如何引起市场的关注,最低的广告费用最好的广告效果,很不容易做到的。发传单,太低级了。搞促销,没有知名度,不会有人关注的。好酒也怕巷子深,广告宣传不只是宣传就够了,关键是市场定位。普通消费者不会看重那些过度包装的酒类产品,物美价廉是所有消费者追求的目标。 阿影他们代理的酒有一个好记的名字,小王爷酒。这占了一点先机,可是如何能走进千家万户,这是个难点。 那一阵王子的脑中全是这个问题,王子设想了很多促销宣传方案,到最后又都被自己给否决了。这时候王子正好路过一家彩票站,王子就顺脚就走进去看看。坐在彩票站里,因为刚过了元旦不久,彩票站稀稀拉拉没有几个人。王子正觉得无聊,打算买注票就走,忽然,彩票站的门开了,一个长相猥琐的老头颤颤巍巍地走了进来,猥琐老头手里拿着一叠财神招贴画像,嘴里面叨叨咕咕。送财神了,两块钱一个。 卖彩票的大姐很无奈,连忙把猥琐老头向外撵,嘴里也叨咕着,昨天还卖一块呢,快走吧快走吧,你都来这里十几回了。 王子看了心想,这老头明明说送的啊?还收钱,目的不纯。白送就会有人要了,送个福字啥的。 忽然一个念头出现在王子的脑海,对啊,免费送福字!!!把福字倒写,谐音福到了,然后在下方印上小王爷酒…… 下班后王子直接找到阿影,对阿影说了自己的创意。王子详细地给她讲解策划了发放福字促销方案,做成菱形的不干胶贴。一定要做到一个商家送一个,不可漏送,多送也不行。先不要急于把产品摆出去,给受众一个消化的时间 ( 第九十二章 阿影的故事2 第九十七章 错爱之晶晶5 晶晶的内心,一直有一个心结。朝阳对自己真的是很好,在朝阳的朋友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朝阳对自己都是呵护有加。如果不是年龄的原因,找到一个细心呵护自己的男孩,带回家给父母看看,朝阳也算是合格。但是,在这个自己正在步入两人的感情的稳固期,朝阳,这个朝阳竟然离开了自己出国去务工。他就不能不去么?晶晶常常在心里这样想。 晶晶现在的心里真的是很乱,每天一想到这个问题,晶晶满心都会充满着阴霾。为了排解心绪,自己开始想要好好练习花样轮滑动作。所以,在看到王子表演之后,晶晶的心里知道,这是个绝佳的机会。因为自己并不知道该如何练习,不知道该练些什么。 相同的爱好,同样的孤单两个人。看见王子那腼腆的样子,性格外向的晶晶决定主动些,所以有了每次王子运动后的静候。还好,虽然自己的个头稍微矮了一些,一米五五。但是凭着秀丽的容颜,对轮滑运动的痴迷。晶晶也成功地引起了王子的注意。几次交往之下,王子满口答应,细心教授晶晶花样轮滑动作。 晶晶与王子交往的这几天,真的很开心。晶晶通过几天的观察,发现王子这个人并不想自己原先想的那样。居然没有一点点的傲气,虽然有些时候王子不太爱说,好像心中有什么事情不能说出来。常常自己默默的在不知想些什么。在晶晶的原来对王子的印象,这个名气如日中天的大男孩,应该是属于很难接近的一类人。 在王子的一步步指导练习下,晶晶的花样轮滑动作愈发熟练。晶晶明显地觉察到身边练习者的目光开始转变,那是一种惊讶,羡慕,充满赞赏的目光。晶晶很享受这样的被众人关注的感觉,很愉悦。这一切的一切都归功于王子对自己的悉心指导。 晶晶发现,王子其实是一个很细心的老师。尤其是在自己最最灰心的时候,常常给与自己鼓励。晶晶知道,其实自己在花样轮滑运动领域,是属于那种比较笨拙的爱好者。但是在王子的指导之下,晶晶很明显地知道自己正在迅速进步。 晶晶发现,无论自己的动作失误多少次,王子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很笨拙。总是能够找到最恰当的方式指导下一步动作。仿佛,在王子的眼中,有一种特异功能。自己下一步该练习哪一种动作,练到哪里是自己的极限,王子仿佛是先知先觉一般看到。总是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找到最适合自己练习的方法和动作。 就这样,晶晶偶尔会觉得,自己和王子之间,好像开始有了一种默契。无论是在与王子一起练习花样轮滑动作的时候,还是在运动之余的交往上。王子从来不会在晶晶的面前谈及朝阳,怕引起晶晶的负面情绪。晶晶做为一个心思非常的细腻的女孩子,对于王子体贴的做法深表感激 ( 第九十八章 错爱之晶晶6 第九十九章 错爱之晶晶7 王子看到晶晶的心情大好,也不再就单足旋转动作的无法深入练习而头痛了,因为动作不是一蹴而就的。看看时间不早了,王子招呼了一下晶晶,准备换鞋离开轮滑馆。 在休息区,换鞋完毕的王子一抬头,晶晶也正要离开。王子问晶晶,你不练了?我要去楼下地工产品展销会,你去哪,我可以顺路送送你。 哦?我没什么事,你不在轮滑馆,我自己也练没啥意思。习惯你在一旁指导了,呵呵。晶晶半开玩笑地回答。反正闲着也没事,要不我陪你去逛逛行不?晶晶眼睛里有一点恳求的意味。 王子很意外,因为这段时间,王子都是一个人惯了,心里的痛还无法平复。王子还不想和其他异性深入交往。更何况,朝阳的女朋友,不太合适自己。别人看了会说闲话的,正所谓朋友妻不可欺。这一简单浅显的道理,王子还是深知的。虽然,也有人认为,朋友妻,不客气。 看着晶晶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那恳求的目光,王子心中一软,冲晶晶闭着眼睛一摆头,算是应允。晶晶欢天喜地的一下跳到王子身边,一把拉起王子的手就向楼外走去。 王子与晶晶出了企鹅轮滑馆,转过文化宫主楼,长长的楼梯上,晶晶已经开始将手臂挎在王子的臂弯。因为,晶晶穿了一双高跟鞋。晶晶在下楼梯的时候,很自然地将王子当做了依靠。 王子的心中一荡,思绪中,竟然产生了幻觉。林杨子的影像竟然与晶晶开始重合,王子真切地感到了往日的甜蜜。在经历了与阿影的炼狱般的感情之后,久违了的甜蜜感觉再次重现。 王子知道,自己还是无法完全地忘记林杨子。林杨子那怯生生的表情,永远地定格在了王子的脑海。甚至,在很多时候,王子会不自觉地模仿那个表情,以飨思念之苦。 王子还知道,自己其实在感情上,是个极其小心眼的一个人。自己曾经受到的伤害,平时虽然不想,但是,在某一场景下,心中会常常感到剧烈的刺痛。 所以,王子与晶晶刚下到楼梯底,广场上右侧有一趟图书特价展区,王子连忙打开晶晶的臂弯。晶晶一愣,仿佛也是忽然明白,自己把王子错当成朝阳了。那一瞬间,王子与晶晶同时地感觉到了对方的尴尬。 王子率先打破僵局,对晶晶调侃说,我这个人,看到卖书的就走不动步子,闻闻新书的气息,即使不买,也是一种享受。这回又可以蹭免费书看了,要不要一起去啊?王子说完,很豪爽地伸出一只手,作势欲拉晶晶。 晶晶歉意地一笑。伸手拉住王子宽厚的手掌,一股暖意涌上晶晶心头。嘴里却说着,我对书籍最头痛了,所以没再去念职业高中。我可是陪你去哦!对了,你都喜欢看那一类的书啊?我爱看动漫类。 王子温柔地握着晶晶的小手,拉着晶晶走进书展区 ( 第一百章 错爱之晶晶8 晶晶的心里充满了尴尬后的幸福感觉,这是和朝阳相处时候,有些不太一样的心理感受。也许是朝阳对晶晶百依百顺习惯了,王子的拒绝,第一次真正地触动了晶晶的心灵。 晶晶对于自己的相貌一直都很自信,没有想到,王子却对她与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但是细腻的晶晶在王子的眼睛之中,还是感觉到了一丝丝喜欢。 王子其实现在心里很烦,王子不知道自己这一刻到底怎么了。那绝对不是心软,在潜意识里,王子想要拒绝亲近晶晶。但是,王子又无法控制自己,对晶晶接近的喜爱。 王子看看琳琅满目的图书,心情开始愉悦开来。因为,王子在与晶晶说话时候,常常会闻到一股幽香。开始,王子觉得是晶晶的发香。那是一种王子从来没有闻到过的气息。 王子清晰的记得在小时候,家里有过一瓶上海产的孔雀牌香精。那透过瓶子渗出的幽香,是一种菠萝的味道。就像现在晶晶身上,这时常发出的淡淡甜香。 晶晶啊,王子终于忍不住了,问晶晶,你刚洗过头吗?是什么洗发水这么香? 晶晶正拉着王子的手,听见王子发问,她很是疑惑地回答,没有啊,我这还想要运动完之后去我老叔那洗洗澡呢!怎么啦?哪有什么香味啊?我怎么没有闻到啊? 哦,没事,王子回答道,我在你的身上,总会闻到一股香气,很熟悉。王子没敢说像香精的味道。 晶晶很疑惑,心里却有些小鹿乱撞的感觉。很熟悉,那是什么意思啊。是相互之间的好感吗?是王子在对自己示好吗?晶晶此时的心里,竟然开始凌乱起来。 王子还是第一次,在一堆书前面不能完全地集中自己的注意力。那一股股的幽香让王子的心开始萦乱,在思海的深处,一种**开始升腾弥漫开来。 王子知道,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为了逃避感情的煎熬,自己一直全身心地扑在运动场上,麻痹自己。煎熬自己,凌虐自己。因为**的酸楚,常常很快,可以迅速地掩盖自己心灵的伤怀。 王子有些不明白,在晶晶的身上,是什么东西在吸引着自己,吸引自己想要去接近她。难道是那股香气作祟?那香气仿佛不像是存在于现实之中的东西,香侵骨髓。在王子的思绪极远处,有一种悸动。随着呼吸,伴着那微微的香气四溢。那感觉,难道是喜爱么? 王子现在已经不太敢相信爱情了,王子其实并不知道,自己是否曾经拥有过爱情。但是心中的伤楚,并没有因为这香气的出现而完全消失。王子现在的心态是,对于晶晶的喜欢,欲拒还迎。 晶晶很疑惑了,现在,王子的眼睛充满了伤心地目光。那是自己从来没有见到过的一种情绪,王子不是说,他很喜欢逛书摊么?怎么,现在忽然,王子的面目竟然有一些悲凉。 晶晶偷偷地打量着这个让自己开始熟悉的男孩,莫名的,在晶晶的心中,有一些心疼。为了这个看起来很阳光的大男孩,开始心疼。那是一种心动的心疼 ( 第一百零五章 错爱之晶晶13 第一百零六章 错爱之晶晶14 第一百零七章 错爱之晶晶15 哦?苏子种子我倒是听说过。♀在一味中药里有苏子籽的成份,苏子籽入药可以理气护肝。另外苏子可制成苏子油,调味也可以。新鲜的叶子,我还真没见过,更没吃过了。叶子我好像听说过紫苏叶。 说罢夹起一片苏子叶放到碟子里,晶晶连忙放了几片刚烤好的牛肉在叶子中间。 看着晶晶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看着自己,王子刚要吃,忽然觉得,很尴尬。 你别在那里只看着我吃啊!王子对晶晶说,你也吃,你再这样看着我,我就不好意思张嘴了。 晶晶点点头,自行夹肉卷上,然后,晶晶就像只猫咪一样,开始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地细细地品尝。♀ 王子松了一口气,自己心中好笑,不就是多看了自己两眼么,我这心,咋还突突地跳个不停呢? 王子一边想一边吃,仔细品品卷好入嘴的肉品。不吃不知道,这加上新鲜苏子叶的肉品,不再油腻。一股甜丝丝的清香,缠绕在舌尖。 不错啊!王子赞道,真的很好吃哦。嗯,我决定,以后吃烤肉,就这样吃了。 晶晶并不做声,默默地拿过靠桌上的芝麻盐和烤肉的蘸料,装好一小蝶递到王子面前。♀ 你再试试加上蘸料的味道,每一种都不一样的味道呢!晶晶此刻就像个美食家,不断地给王子介绍着。 对了,晶晶对王子说,你对中药还有研究啊?看来你和我妈可有共同语言了。 是吗?王子问道,你妈是做什么的啊?对中草药,我只是曾经很喜欢罢了,记得在我家里,有一本陕甘宁中草药典,是我小时候最爱看的书籍之一。所以,一些常见的中草药我都认识。那时候我家的邻居是卫生所的护士,经常采些常见中草药,晾晒后入药。 啊,你小时候就认识中药啊!?你亲自采过中药么?别说你的爱好还真挺广泛的呢!我妈是药剂师,下岗之前是某机床集团医院的。前几年,四零五零人员下岗职工一刀切,很不幸,我妈是其中之一,说完,晶晶的神色有一些黯然。 嗯,王子放下筷子,连忙岔开话题,王子很认真地对晶晶说,记得那时候我才**岁,随爸妈在部队家属区生活了六年。那时候,部队家属区的孩子都归我管。因为我的游戏的点子最多,什么上树翻墙掏鸟摘野果,抓河虾逮壁虎烤蚂蚱,我都样样精通。 啊哈,晶晶听了笑着说,真看不出来,你小时候的经历还蛮丰富的的呢!我们这些城市中的孩子,是没有这些东西可以玩的。你详细和我说说呗,我帮你加肉,作为鼓励。 王子看到晶晶如此想知道自己的少年生活,很是兴奋,平时不太善于言辞的王子,这一下就打开了话匣子。 王子对晶晶说,就拿中药来说吧!那时候的孩子,平时最爱吃的,是一种甜草。你知道什么是甜草么? 晶晶眨了眨她的大眼睛,摇了摇头。 那,我说甘草,你一定就知道了。你妈妈不是药剂师么?甘草你听说过没有。王子一点点地启发着晶晶。 噢!甘草啊,我知道啊!只可最常用的甘草片,好像就是甘草提炼的对不对?是止咳的药!晶晶也很兴奋地回答。 是啊是啊,我一猜你就知道甘草,王子很高兴地说,那你见过新鲜的甘草植株吗 ( 第一百零八章 错爱之晶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