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名捕破神枪之惨绿》》 第一章 绝笔之风华 第一回 梦热闹 她的梦是热闹的。 她梦见她种的花,她培植的草,她养的猫、狗和小鸟。她梦见微风在吹、叶子在颤、秋千在荡,她闻到他的气息,抬头还可以看见那两片翠羽一般振翅欲飞的眉毛,还有一双多情的眼,她梦见三伯、六叔,四婶、还有青霞表叔、青虎表哥对她的种种关爱、温情,溢于言表……她听到逍遥而深情的歌声,而且闻到甜糕、年糕和步步糕的腻味,她嗅到腊肉和腊梅混和的过年味道,她感觉到厨房灶上的锅烧开了,大家正要用哄的用唤的用各种呵护的方式让她出来吃团年饭……她好像还睡在柔软如天鹅绒羽的床褥上,为过分丰富的温馨而盈着泪,然而壁炉里的薪火就快要熄灭了,只剩下一点儿余烬,一丁点儿微红──红?不知小红现在怎样了? 在睡梦中的摇红,忽然为这个想法而惊醒过来。 这段日子以来,她常常都是这样一惊而醒,每次惊醒的理由都不同,甚至很多时候惊醒的地方都不一样,但每次都是同样的惊、而、醒。 醒了更惊。 帐前那一堆薪火,的确已快燃尽了,只剩一些微的余光,经强烈的山风一刮,呼勒勒地,又全红了一阵,尽管是几支已快烧成炭精的木条,也绽发出像铁条给淬砺打磨时的厉红来! 这是山上,快接近黎明了吧,特别黑暗。 很冷。 风声很凄厉。 摇红只觉一阵发寒,一阵凄凉。 她不禁把衣衽拉高了一些,才发觉双手仍给布条紧绑着,很不方便。 这儿没有柔软的床褥。 这儿没有花香没有鸟语。 这儿没有她熟悉的人和事。 她已好久没吃过热腾腾的食物,她甚至已两天没有进食过了。 这儿没有那一对飞扬的眉毛,多情的眼。 他是不在的。 唯一残存的,也许只是,她在梦中因感动而遗留在颊边的泪痕。 那是梦。 梦热闹。 现在醒了。 醒后凄然。 这是座古老而寂寞的山上。 这是一个荒山之夜,除了冷和风声,就只有恐惧和流亡。 这些天来,在山上逃亡,给她唯一的记忆,除了是千辛万苦,还是万苦千辛,以致就是九死一生、一生九死,其余,就是荒凉、凄凉以及哀凉。 唯一美的,那就是日出日落,这儿的旭阳和夕阳,都同样滚圆、滚红、滚得发亮。 甚至比这狂风中的余烬更金更亮。 她看残焰,就难免也看见睡在残薪旁的那个“人”。 不,那不能算是个人。 那是头洪荒残存下来的兽。 不,不,这也不能算是头兽。 因为他完全是人的形体,但全身千疮百孔破破烂烂,他没有一块肌肉不溃腐着,没有一个器官不走样。就算是一条巨蜥亦比他体面,一只犰狳也比他完整,他全身脓疮,肌骨断裂,瘫在那儿.发出狮子与狼交尾时的鼾声,通体像给豺狼咬破了的胆汁铺满。他尽管是睡着的,但齿缝仍发出啃啮骨骼的磨嘶声,一只右眼仍睁大着,却几乎完全翻白,只剩下一点暗红,像里面居然有一小块红宝石,很妖的红着。 摇红看看“它”.她就是跟“这东西”上了山,渡过了这些天。 天。 她忽然悄然欲泣。 很无助。 欲崩溃。 而且完全无依。绝望的无依。 第一章 绝笔之风华 第二回 扬眉剑出鞘 一灯如豆。 窗外夜色将明未明,仿佛山的那一边有人吐了一口血,在适当的时候会一跃而成为一颗圆心。 铁手和猛禽在看“飘红小记”。 “飘红小记”装订成一册,但里边却分成三集,显然是分三个不同的时期记下来的。 铁游夏和刘猛禽当然先按照秩序,看第一集。这第一集首页写下了“晓红”二字,大概在记下里边内容时的心情,也像破晓时分那样的红一般的喜不自胜、锐不可当吧? “晓红”黑字体绢秀,勾勒间自具一股英气,而逗撇间又流露出一股娇憨的媚意,有些句子,闪烁着惊艳般的才情;有的想法,交织着无法按捺的才气。有时像一首歌,有的像一句诗,像一记绝笔,透露着风华与风情。 虽然这些到了第二集“乱红”后,已全变成了风霜与沧桑。 猛禽和铁手在这迫促的时间里,当然无法一一详读“飘红小记”,他们当然也不及一一抄誊“晓红篇”的内容,琐记,可是,当铁手神捕与黑夜鬼捕读罢此集,掩卷冥思,不胜追回之时,心中所出现札记里的情和物,人和事,不仅是浮光掠影,也是永志难忘的。 在“飘红小记”首篇“晓红”里,摇红姑娘大致上是这样记下了她那扬眉的岁月、惨绿的遭际: 她有一个十分愉快的童年和相当愉快的少年。 那时候,她母亲依然在生。摇红的娘是“山东神枪会”孙家外系“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的掌上明珠:公孙小娘。 公孙小娘貌美如花,不但在武林中是出名的美女,在江湖上受到年青侠客,名士的爱慕与追求,连“神枪会”里各堂子弟、高手,也有不少人拜倒在公孙小娘的石榴裙下。 公孙小娘不但人美,人心也好,广结人缘,门里门外,大家都疼爱她。她还得到乃父“一柱擎天”公孙自食的真传,轻功极佳,还精通“弹指听声,听音辨穴,金钗索命、银针度活”四大诀法,不但能文,而且能武,非但贤慧,又有侠裂义气,正是人人称羡。 最后,因为“神枪会”中主事一切的“一贯堂”堂中三大堂主之一的公孙落寞大力撮合之故,公孙小娘终于下嫁“一言堂”中出类拔萃但比她年长许多的战士:孙疆。 公孙小娘与孙疆共结鸳盟之后,孙疆事业,更是蒸蒸日上,不久,原来主持“一言堂”的总堂主“三刀六洞,一枪七杀”孙自烬,在歼灭“乌有帮”吴氏兄弟十八骑一役中,为“四分半坛”陈氏昆仲伏袭,回返总堂,饮恨而殁。孙疆迅速擢升为“一言堂”总堂主,因其过人威望,以及出手声势,江湖上已多称他为“山君”而不名。 孙疆因得公孙小娘及所需的“安乐堂”资源供应,源源不绝,加上孙氏夫妇,对外持内,都头头是道,“一言堂”及“山君”声名,更是不胫而走,扶摇直上,而且权力和影响力也愈来愈大。 这时际,摇红便出生了。 摇红出世之前,好像还有一个哥哥,叫做孙兵,但才诞生不久便夭折了。为此,孙疆夫妇都待摇红为至宝。 那时候,孙疆的性情并未变得像后来的暴戾和嗜杀,对妻女呵护备至,一家人过得十分和睦恩爱。 ──对于摇红本身成长以前,尤其是在她懂事之前的事迹,在“手记”里只是略作记述,并不详尽,那是因为她年纪还小.就算是父母结合时候的种种事迹,她也多是从风闻中听说的。 不过,关于这段“一言堂”与“安乐堂”的传说与轶闻,年纪较长的铁手和猛禽,都不陌生,耳熟能详。 的确,直至她未及笄以前的一段少年岁月,她仍是在十分幸福、充满关爱的气氛下渡过。 公孙小娘多携同她到“娘家”渡过。外公对她,疼宠有加,而且“安乐堂”资源丰富,亲系众多,谁都对这位冰雪聪明而又有闭月羞花之容的小女孩,疼惜呵护,使她纯真的童稚、惨绿的少年岁月,过得十分丰富,温馨而多采多姿。 那时候,孙家嫡系和外系的人常聚于一堂,包括长孙、公孙、仲孙的亲友,多在“安乐堂”欢聚,──安乐堂,真可谓是东北武林中一块“安居乐业”之天堂。 对于孙摇红,在“安乐堂”的岁月,都是平安、快乐的。那儿有疼她的亲人、长辈、同伴、丫鬟、家丁,一家子乐也融融。 在夏天,他们在荷塘捉青蛙,在草坪放风筝,四婶静静炖给她吃的莲子冰糖,青虎表哥偷偷塞给她的泥塑娃娃在许多仲夏之夜,摇着扇听大人们真的和假的故事,不觉神往……大家都特别疼她。 在冬天,有一年下了一场瑞雪,梅花都在一夜间吐艳,万树千技挂满了冰花,青霞表叔特别送了给她一座刻着她生肖的冰雕,六叔私下买了件连帽金红碎花滚绒袄给她过年……那一年,爆竹欢天,一地的白雪点缀了破碎的红喜。──谁都喜欢这善解人意,俏丽可人而又擅吹笙编曲的小女孩。 她喜欢替庭园里的花花树树取名字,连猫猫狗狗也不放过。 她如果喜欢一颗果子,眼看它长大了,成熟了,她也不舍得吃,当它是活的,有生命的,别人吃了它她也会为它哭。 有次她骗一向十分疼爱她的“奶娘”何大妈,梨子因为受了她情之所钟,还“展出”了她的名字来。何大妈对她的话初不以意,不料往梨树下一站,霍然真的看到梨子的黄绿相间处,真的呈现了个“红”字。 可把她唬得不敢再吃梨,甚至连水果都不敢吃了。 后来还是“十二叔”孙巨阳为何大妈开解:说那“红”字想必是摇红姑娘拿纸儿写了先贴上去的,梨经久日晒雨淋,日渐成熟,撕去纸儿,那“红”字自然就呈现不同色泽,仿似与生俱来一般。 博学多闻,机智过人的孙十二叔这一说,才释了何大妈之疑。 那些日子里,摇红爱笑爱闹,与手帕交公孙邀红乘舟采荷,临风钓雪,朝阳喂雀,夕照吹笙,日子不知过得多写意,后来她年纪稍长,家里亦有了些转变。 那当然是不愉快的递变。 但不快之变迁却来自快意平生的男子。 因为“安乐堂”里,出现了两个非常出色的人物,两人都很年轻,两人都很不凡。 一个叫孙青霞。 一个叫公孙扬眉。 孙青霞那时候大约二十余岁,原本是神枪会里“拿威堂”的后起之秀,但他好像是因为不喜欢“拿威堂”的杀伐过重,故向负责决策的“一贯堂”提出内调至“安乐堂”;这可能也因他一向对堂主公孙自食为人仰仪之故。 这人非常与众不同。山东孙家的人都以枪法成名,他偏练出绝世的剑法,独创一格,一路进攻,绝少防守,名为“一直剑”。 他的剑法就像是流出来的,而不似是刺出来的。他的动作也似是流出来的,而不是做出来的。 连她的娘亲也忍不住如此赞他的轻功:“看到他那么美妙的身法,还以为自己是残废的。” 可是孙青霞对她娘亲更是心仪。 他曾对孙巨阳孙十二叔盛赞过公孙小娘: “那么高雅曼妙的气质,谁也模仿不来,跟她站在一起,好像自己是从地底里长出来的,一身是泥。” 当时,孙青霞在武林中已很有名。 他的武功很好,击败强敌无算。 当然,也树敌无数。 他出名除了因为战绩,也因为他风流之故。 凡他过处,都留下薄幸之名。 到处留情。 但他的情也似风过不留痕。 由于他过于不同凡响,曲高和寡,又有拈花惹草浪子之名,且出手又过于凌厉利辣,决不纵敌,也不姑息养奸,故他的宿敌,甚至同门都背里称之为“淫情剑魔”。 他不管。 也不理。 他才不在乎这个。 他自觉没有对不起人,就不管人家怎么想。 ──仿佛只要他喜欢你,看得起你,你叫他“王八蛋”他也没关系,如果他不喜欢你,憎恶你,就算你向他趴地叩头大叫“大爷”、“大侠”,他也一剑要你的命! 他就是这种人。 摇红的娘也很欣喜孙青霞。 有次她听娘亲跟十二叔孙巨阳说过:“只有这样卓尔不凡的人,才能光大咱们‘山东神枪会孙家’的门楣。” 另一个人,可比孙青霞更年少。 那时候,他完全是名符其实鲜衣怒马、快意恩仇的惨绿少年: 他是公孙扬眉! 公孙扬眉是六叔公孙余酩的儿子。 独子。 他跟孙摇红一样,都是集万千宠爱在一身的“神枪会”新锐。 公孙扬眉是个爱扬眉的少年。 他的眉很漂亮,像两片黑色的羽毛。他深受孙青霞影响,舍枪法而练剑法为主,而且,很早就在“神枪会”群杰中脱颖而出,他自创一套“扬眉剑法”,未到二十岁已转战东北,博得声名,还三入京师,不胜无归,不但早已扬了眉,还成了名。 那可正是英雄年少们“扬眉剑出鞘”之时刻。 可是,这两个男人,日后对“神枪会”(尤其“安乐堂”与“一言堂”)影响甚巨,对孙摇红母女的一生,影响更大! 第一章 绝笔之风华 第三回 娥眉赋入画 公孙扬眉在他惨绿少年时,已扬眉吐气,在武林中争了一席之地。 如果说孙青霞原是“神枪会”中“拿威堂”的英雄,那么,公孙扬眉摆明了就是“安乐堂”的侠少。 两人都飞扬侠烈。 两人都教人触目。 两人年纪大约相差十岁,但在一次比斗后(没有人能得悉那一场比拼的结果)两人更是惺惺相惜,相互推重。 且相交莫逆。 不过,孙摇红认识公孙扬眉,却不是先见面,而是透过画。 她先欣赏的不是公孙扬眉的人,而是他的画。 她从手帕交公孙邀红那儿看到了好些画。 有的是山水。 (怎么画山水也也画得那么激情,而且有志气!) 有的是花木。 (怎么画花花草草,也绘得那么有感情,而且还注入了深情?!) 有的是仕女图。 孙摇红最欣赏的是他画的女子: (怎么这么像我!) (他见过我吗?!) (他是谁呢?) 摇红这样欣赏着画,发现每一张仕女图的女子,的确都很像是她,不觉脸颊也微微烧烫起来了。 连何大妈、孙十二叔,邀红、小红……都觉得他画得像她。 “一颦一笑简直都是一模一样嘛!” 他们都这样说。 当她得悉画者年纪还只跟她仿佛的时候,一颗芳心,还怦碰怦碰的跳如鹿撞,以致小红、邀红调笑着说要介绍画者与她相识的时候,她因为羞怯,和一种莫名的亲近,还有不知原由但有点像近乡情更怯的惧意,而断然拒绝了。 虽然拒绝了之后很后悔。 不过的,有缘的,终究还是会有缘的。 ──虽然有缘不一定就有分,有结果。 公孙扬眉画那些画的时候,也一早听说过家族里有一位那么标致的美人儿。 可是他从来就没有见过她。 也不特别渴望见她。 他只是寂寞。 他才华洋溢,但早熟令他提早寂寞。他打马扬鞭,迎面扑来的不只是风,还有寂寞。他看长河落日圆,那是个圆而红的寂寞。他望大漠孤烟直,那是条直而长的寂寞,他长街械斗,浴血苦战,取得胜利,还有附带的伤、痛和寂寞,他纵横转战,险胜大敌,斩杀强仇,赢回来的是荣誉、拥戴和寂寞。 他画画,其实画的不是山水,不是花草,不是美女,而是寂寞。 他弹指听声,听到的是寂寞。 他养了头小狗,好像收养的是寂寞。 他的才情好像是用寂寞写成的。 剑法也是。 寂寞。 寂。寞。 寂寞。 寂 寞。 而且孤绝。 那时仍十分年少飞扬的他,却是怕真的去爱。 他觉得深爱很容易便会毁掉一个人,甚至要比恨来得更具杀伤力。 爱是要付出自己。 所以容易轻易输掉自己。 ──爱得太苦,不爱也罢。 是以他怕爱。 他刻意逃避去爱。 直至他遇上了摇红。 听到了她的笙。 她的心曲。 那天黄昏,目送归鸿,晚霞满天,残晖依依,穿过画楼西。 她在“安乐堂”的后花园“潇湘馆”,忽然感触万千,于是吹起笙来,那是一曲“乱红”:乱红飞过秋千去,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他听到了一种悠悠扬扬的乐声。 他还完全体会到那音乐里的寂寞。 他在夕照里闻笙。 怔住。 他忽然觉得好伤心。 痴了。 他找到了她。 见到了她。 震住。 ──他这一辈子,不是为了见她而来的吗? 这个七生三世的约会,怎么自己几乎忘了,差点就错过了呢? 如果就这样错过了,自己就白来人间这一趟了。 公孙扬眉遇上了她,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他以前在剧战中不会害怕.在激斗中不曾害怕,在生死关头忘了害怕,然而当他遇上了摇红,他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害怕。 他害怕自己不够英俊好看,摇红会看不上他。他害怕自己太粗鲁无文,唐突佳人。他害怕自己今天没闻笙而觅,那么一场邂逅就成了永世的撼恨。他害怕自己会早死,因而不能和她长相厮守。他害怕自己失去记忆,以致不能为她长相思。他害怕自己害怕成真。他害怕害病。他害怕害怕。他怕…… 他怕失去了她, 其实他根本不必担心。 因为她一看见他来,就知道是他了。 他来了。 是他来了。 她知道她这一辈要等的,应等的,以及唯一等的人,终于出现了。 她喜欢他神情间所流露的傲气,仿佛,每一举一动,都足以掩盖了星星和月亮的柔辉,每一举手,一投足,都说明了: 月亮太老了,她的光华已照不清他们的脸。 星星太软弱,她们自己也看不清前面的路向。 可是他只对她专注。 对她深情。 她迷上他说话时的语气,好像这么一句:“读书和学习加上期待将来,就是系住现在自由自在的过活之绊脚石。”要是由别人来说,那不知多无知和无礼。 但在他说来,却只是霸气和爽气。 还有诚意。 直至他们在一起,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也分不开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她是孙摇红;她才晓得,原来他就是公孙扬眉。 但那时候他们已下定决心,各自准备用他们分别是十八及二十年来的生命交炁养精蓄锐的力量来轰轰烈烈爱一场,并且用心应付和承担这件事的一切后果。 到这时候,她才知道画画的是他。 原来用剑的手,也可以画出这样的画的。 她为他吹笙。 他爱听。 爱得像在感受一个凄凉好梦。 他为她画画。 他画她。 她在潇湘馆里低垂娥眉低吟赋,他就为她描,为她绘,为她画出千种气质百种风情,金风细细,叶叶梧桐聚,花红如火,乱飞如血,她把一种千呼万唤更与何人说的、千言万语的无声,会注入画笔里。 画成。 人人说像,叹为观止。本来大家对这对“金童玉女”,自是人人称羡;对他们的恩爱,更不羡鸳鸯。 可是她独认为不像。 因为再像,很像,更像她的女子,在他未见过她时,未见过她前,都已经画出来了,写出来了,以致他见到她之后,所画的女子,反而变得遥远了,不真实了。 唯一像的反而是气质。 以及那一种不可言说的风情。 第一章 绝笔之风华 第四回 潇湘画里的女子 读“飘红小记”到这一段落的时候,铁手忽然想起在“飞红居”壁上的画: 那潇湘画里的女子。 ──那女子的笑靥是灿丽的,眼色却是寂寞的。 她的衣袂像水波一般流动,一动是一种风姿,千动是千种风姿,谁都可以猜估得出,画者对画中女子心中有万种牵置,都为伊之一颦一笑而牵动。 他为她而牵痛。 纤痛。 可是她的倩影仍流露出让人无法释怀的孤寂,像孤独了百年,寂寞了千年,如果画中女子的美是永恒的,那么说,她的孤寂也一样不朽了。 为什么他会这样画她呢? 为啥他会在热恋的时候画出这样的一个她来呢? 铁手知道他的为人。 他是那种站在任何地方就像他就是这地方的主人的那种人。 飞扬而不跋扈。 铁手了解他那种人。 他本来就认识这个人。 他私下有一半是为这人而特别赶来这儿的,他不但已为这个人而闯“一言堂”,还会为此人而登泰山。 他既来了,已别无选择。 铁手听过他说起她的事:他甚至认为,自己浑身上下。甚至连头发也在爱着她。 而他是一个能光凭眼神就足以把敌手捣成碎片的年少英侠。 可是他为何要这样画她?在爱得那么真、那么深、那么疯、那么狂的时候,他笔下的她,依然是那么忧、那么郁、那么哀凉、那么凄然! ──难道他在和她最甜美幸福的时候,已觉察到他们的未来,是一个绝大的不幸?一个没有底止的深渊? 铁手不知道。铁手没有问。 那时候他只知道他在恋爱。 他们在京师,相交莫逆,但他还是要急急回东北。 因为她还在那儿,他的心一早已飞了回去; 后来,就没有他的消息了。 铁手那时还没有看过这幅画。 但他却在一场战斗中而认识他,两人不打不相识,而致惺惺相惜: 他便是人称“扬眉剑”或“扬眉才子”的公孙扬眉。 破晓时分。 铁手与猛禽还在读“晓红”。 他们即将出发,上泰山,杀山枭、救摇红。 但他仍未读完,“飘红手记”的“晓红篇”。 他们还在读。 读她。 这个黎明特别冷。 外面传来调度兵马的沓响,杀伐之气愈来愈炽。 事实上,“一言堂”在这些日子一直都是杀气腾腾。 但在,‘一监院”内,名捕铁手,还有鬼捕猛禽,都在细读“飘红”,在体味摇红的心思,虽然一个只觉得心头有点凉,另一个却脸上发寒。 ──这儿也那么冷,山上一定更寒凉了吧? 山上有没有下雪? ──她可支撑得下去? “晓红”篇到了后头,已有了明显的转折: 首先是流言。 由于公孙小娘常盘桓在娘家的“安乐堂”,难免蜚言丛生。 人们开始窃窃私语,交换消息:最初是传公孙小娘跟孙十二有不可告人的关系。 孙十二为了避嫌,不想连累公孙小娘,因而毅然放弃一切,在声名狼藉中远离东北,主持浙江一带“老母洞”有关“神枪会”与江南同道的联系。 另一说是:孙疆得悉孙巨阳与爱妻有暧昧,大为震怒,曾亲找上孙巨阳算账,孙疆怒斥孙十二:“不该连自己的嫂子也起狼子野心。”孙巨阳则驳孙疆:“可侮辱我不可侮及小娘。”于是两人大战于“安乐堂”内,“山君”孙疆重创孙巨阳,孙因而负伤逃命,在“老母洞”养命存活,勉强维生,功力已大不如前,亦不再问江湖事。 可是流言并没有因为孙十二的销声匿迹而消淡。 这一次传言的对象,是孙青霞。 他的声名一向就不甚好,但在“神枪会”里,因为剑法最好,才干过人而向来受人注重。 女的依然是公孙小娘。 许是因为她长得标致,虽嫁人、育女后,依然明艳照人。她未婚前,只是一池丽水,可是婚后的她,却似一波又一波金色的涟漪。少女的她,让男人觉得没有她是惨绝人衰,然而有了她就像靓绝人寰。可是,少妇的她,却像不是年长了、随岁月苍老了,而是琢成了、随岁月流金起来,她姣点得这般明目张胆,仿佛不是长大的,而是姣大的。 偏偏孙青霞也是翩翩俗世佳公子,而且放荡不羁,无视于世俗藩篱。 人们对天之骄子(女)的看法往往是:不是过于期许,那就是宁可玉碎。 流言对他们而言,绝对不予瓦存的余地。 孙青霞可不是孙巨阳,他面对传言,坚定反击,就像他不惜杀虎屠熊,披上了它们的皮,为了迎接一场崂山下至昆仑的大雪一样…… 可是小娘不行。 她毕竟是个女子。 她受不住种种的冲击。 流言伤人,有时比刀刃更甚。 孙青霞再坚定,坚强,也不愿强她所难,加上他任意行事,凭一己任侠之心,好恶之志,在东北已树敌不少,在“神枪会”亦已四面楚歌,他亦对“大口孙家”的种种制度有诸般不满。所以,他最后决定尊重她的决定,他也步孙十二的后尘。 他走。 离开了东北。 他甚至更进一步,还脱离了“神枪会”。 公孙小娘则回到了“一言堂”。 ──惟有跟夫婿在一起,她才可以免疫于流言,传闻。 她带摇红离开了“安乐堂”。 这时候,从手记里已明显可以感觉出来: 她对父母之间所酝酿的冲突和磨擦,已感到十分焦虑不安。 可是她自己那方面,尤其在感情一事上,却不致太过失望。 因为孙疆虽然对妻子有无苟且之行大为紧张,并且震怒,但却并不反对摇红与公孙扬眉往来一事,还大力招揽。 所以公孙扬眉加入了“一言堂”。 他还得到倚重,成为孙疆身边的强助。 摇红虽然回到了“一言堂”,为她父母的事深感惶惑,但毕竟这件事并没有使她和公孙扬眉分开,只不过,她再也不能回到和见着:外公那一家子的和睦与温馨。 她回到了她的“家”。 因为这“家”让她感到相当“陌生”,所以她种了许多花。 大红的花。 当公孙扬眉逐渐得到“山君”信重,寄于重任,忙于奔命之时,她就在大片花圃中流连踯躅,伴她渡过许多许多、许多许多、想念想念、想念想念的日子。 可惜,好花不常开。 花无千日红。 “晓红篇”迄此忽止,像一记风华正茂的绝笔。 旭日东升。 天色大明。 阿尔泰山的硕大巨影,已透过日照,映入正整衣待发的铁手与猛禽之眼窗里。 上山的路,崎岖峻峭,但已成为他们激扬心志中的眼街。 他们眼界本就很高。 就只看手段若何? 运气如何! 稿于一九九六年十月廿八日:“口冚鼻”六度出事,十分大剂,担心、焦虑、激愤、无奈、孤独、恐惧,与家和全力营救、共患难、图摆脱命运之摆布,得雨歌、益华、念礼等诸兄弟力助、尝试报警、搜索,因念旧情而不允行动升级,反使自己陷入绝境。 校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鼻遮口”“女史”终返,几死,仍活,吓死人,大团圆;愁云惨雾之五天五夜;太自私,冇阴功;幸浪子回头,有惊无险也。 第二章 多劫女子 第一回 货物、禽兽和她 她知道自己运气不好。 从前的她,当然不是这种看法,她只知道自己很开心、很快活,人人都疼她,自她出生后,父亲的事业便蒸腾日上,威名盖世,而她寄住在外公家里,“安乐堂”也就十分兴旺、好景,她住的潇湘馆莲花都开得特别茂盛,特别美也特别香,疼她的六叔也发了财,惜她的何大婶也临老生了对双胞胎,连她养的猫猫狗狗,也又肥又壮,精乖灵俐,有只鸟还会讲人话,连她据说世上已罕见的瑞兽:獾,她也养活了一对,且还会在喜庆节日时“欢欢”、“欢欢”的叫个不停,过年春节的十五天里,还会一只叫“恭恭恭恭”,一只叫“喜喜喜喜”。 就算她种的红辣椒,居然会长出只茄瓜来。连娘看了,也忍不住说:“这是大红长出了大紫。” 只不过,在五、六年前,一切都突然在一夜之间转变了。 那一夜,从泰山匆匆刮来一阵狂风,大概要急急赶到崂山那儿去吧,花儿在一夜间落尽,次日花圃里残红片片,遍地狼藉。 这之后,她的运气就每况愈下,从没有好过。 这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以前种种际遇,都是好运气。 原来好运气是这般难得的。 可惜她在得到它的时候,没有及时加以好好珍惜。 人总是在失去时才怀念曾经拥有。 不再拥有时才知道珍惜。 她现在是个不幸的人。 ──一个多劫的女子。 她正在应劫。 ──劫难何时了? 波劫重重,有时她真想死。 可是她不能死。 至少现在还不能。 因为她还有心愿未了。 ──她本是个容易感恩的人,她对一切都心存感激,感谢父母生她、亲人育她、大家疼她,感谢她所拥有的美丽健康,甚至对四时递换、花开花谢都生感动,直至到了现在…… 而今,她是个有仇必报的女子。 她已仇深似海。 她有血海深仇。 红红旭日深深恨。 层层云海。 片片仇。 不只是仇,也愁。 她看到这个人,心里就发愁。 ──事实上,“他”只怕不能说是一个“人”。 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头发一根根戟起,像狼牙棒,又似箭猪,但偏是中间一大片却成一口陡然发生的湖,连一根毛发也没有,可是占据那儿的却不是头皮,而是青青蓝蓝、在日光直射时阴阴险险的闪烁,在月光映照时鬼鬼崇崇的蠕动着的鳞片。可是他亦不是“鱼”。……尽管他理应睡得不太熟,但四只獠牙依然露出咀巴,喀喇喀喇,像在咬一只有壳的瓜,有时还突然啐骂几声,挥击几拳,山上偶然出没的走兽,乍听也会夹着尾巴逃走,连一向大胆的东北熊也不例外。那时候,他的脸突然发青,獠着牙,伸长着舌头,在舔他布满了青头苍蝇的疔疮──其实那儿是一个烂肉团,按推理应该是他的鼻头。他一睡下去,再干燥的地方也为之湿润,因为他的口水流了一大滩,多是青的,有时也带黄的,但不管青的黄的,都一定有脓。这时分的他的确“青脸獠牙”,可是他又不是牙獐、河麂。……乍看还以为他有三只脚,尽管三只脚里没有一只是完整的,一只看到了脓、血,还可以看到白骨;一只则像猃的前足,那就像猎犬差不多,传说只有远古的部落玁狁跟人猿杂交后才会发生的现象,而玁狁又称为獯鬻、荤允,相传是给黄帝驱逐到朔方以北的民族,在殷周时还活动在陕西、甘肃一带。只有一条(也就是第三只)腿最像是人脚,不过,仔细看去,它是生长自最后一根脊骨与股缝之间,那应该是尾巴,而不是腿。不过,他也并不是爬虫。……这样的一个“人”,真的是“人”吗?能称为“人”么?能以“人”相待么? 摇红每想到这里,就悲愤得想哭。 绝望得想死。 可是,她却因为悲愤而不可死,绝望而不能哭。 她要活下去,要报仇,就不能死,更没有奢侈去哭泣哀恸。 尽管,这是荒山,日照依然寒,寂静但危机四伏,而她只是个弱女子,好像一件给人废弃的货物,伴着她的,是一只兽…… 突然,陡然的,那只“兽”兀然很骤然的霍然惊醒。 ──像在睡梦中猝然给人扎了一刀似的惊跳了起来。 不过,这又像他一贯以来的醒法。 他好像从来都不曾好好的、安安详详的醒来过,正如他睡去也一样。 ──只怕有日他死去的时候,也一样会像僵尸一般的忽然弹跳起来吧? 他遇敌般的弹跳起来,又跄又踉,又惊又怕,像一头给人踢醒的老狗。 他左右四顾,如惊弓之鸟,鼻翼一张一合,像狂嗅什么气味。 然而他只要一移动,这清新爽朗的山上云空,就布满了他的腐臭──也不知是他身上“穿着”那破破烂烂、褴褴褛褛的“布碎”还是根本是从他身体里外发出来的气息。 他起来得很慌张。 他那一双眼(其中一个只是一口“洞”),明显的由暗红转青,然后变成幽幽的碧。 然后他马上“找”她。直至他看见她了,眼色才又转成了暗得发紫的红。当他发现她也正望着他的时候,必会垂下了头,或调开了视线,这时,他的眼光又是令人幽慌慌的鬼碧。 摇红发现他每次都是这样。 ──至少每次醒来都是这样。 可是,这一次,他咧着牙,映着旭照,摇红甚至清楚的看见: 他上下大齿间还挂着纠缠未断隔夜而胶粘的唾液,而且显得比任何一次惊醒都来得恐慌、惊怖。 “唱喔啊──喔鸦……”他前面鼓尽了声,也只能发出几个打从喉头缝里逼挤出来几乎毫无意义的兽鸣,使人意会到他本来就是枭禽,会说人话只是一个错觉,“……有人来了……” 摇红听了,只觉一阵昏眩。 “有人来了”。 ──他说有人来了,必有人来,一定不错。 因为他是兽。 他有野兽的本能。 摇红仿佛又听到,那些兵刃,利爪、锐齿、撕裂肌骨的刺耳声响。 她好像又看见:那些暴现的血光,遍地的血红,和嗜血的妖兽,在腥风血雨中恣肆,欢腾…… “走!” 他跳了起来,吆喝了一声。 然而,疲备不堪抑或是拒绝再逃的她,却欲振乏力才站起来,足伤就一阵剧痛,一时连站也不稳,面对旭阳,只觉心头,眼前,一阵闹暖的红,几乎就一个跟斗裁下峻峭的悬崖去了。 那头兽一伸手,就抓住了她。 手大如熊。 比熊掌还厚。 更粗。 ──也更臭。 他没有长而尖锐的利爪,但指甲又平又扁,藏满了污泥,像一片片的铲子。 他一耸肩,就把她接背在肩上。 然后他就飞纵,急窜,像给三百一十二名猎户和两百三十一只猎犬追杀的兽,义无反顾的亡命的逃。 走! ──一路山岚迎面,劲而急吹,她闭上眼,只觉得臭。 泰山高,越上高峰,摇红越觉得自己已沉沦,掉下深不见底的渊源。 她就像一件货物,任由命运和山兽一般的他,来摆布。 第二章 多劫女子 第二回 本来是风景 这儿风光绝美!风光无限。 从这儿望过去,山风如瀑,一衣带水,阡陌绵亘,平畴万里,旷无涯际,万壑千峰,尽收眼底。 山影、树影、石影、云影交织成优美胜景,红云金日,漫天飞芒,舞尽长空,巧夺苍穹,山峦起伏,嵯峨奇石,无一处无风景,无一处不成风景,连在空茫无边处,都是风,都是景。 虎山势若虎。 摩天岭擎天而立。 那“怪兽”藉屏风岩为屏,一路直上,以气吞万里如虎的步姿,登罗汉崖口,越高的他越要上,越陡的他越要挑,他拔足狂奔,喘气呼呼,浑忘了他背上还有个人似的。 他那打了几十个褶,活像在那儿缠了条蟒身似的脖子,那儿有块布,绑了个结,头后就挂了个小小的包袱,摇红的脸就枕在包袱上面。 狂奔的是这头怪兽,而不是她。 她完全不用力气,也许,这些日子以来,她已无力可用,甚至没有气力去生存。 她枕着那小包袱,看着他亡命的翻山去越岭去,几次几乎失足,越险的风光就越美,危到极处居然感觉似惊险,她忽然发觉:能够这样不死不活的存在,也是一种幸福。…… 就在她刚体会到这一点的时候,她身下的怪兽突然停了下来。 陡停。 他一停,就像块给骤然给魔法点成的石头,僵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甚至没有喘息。 ──那比狂奔逃亡更加突兀。 静。止。 摇红仿佛听见大颗的汗滴聚结成河沟,淌过粗糙难闻的厚皮折痕间。 摇红逐一睃过周遭一列列,一座座如同罗汉一般的威猛,且形象个个不同的奇岩异石,忍不住问身下的他: “──怎么了?!” 没有回答。 静。 止。 陡地一声大喝:“出来!” 人倒没马上出来。 出来的是七支枪。 七种不同颜色的枪,七道尖锐破空的风声,疾投向他! 射向他也形同刺向她──因为这时候,她和他是连成一体的! 看到了这出手枪法,她的心已沉了下去: 她知道来者是谁。 ──“孙氏七虎”,耍的当然是“花枪”:七色夺命血花枪! 她更知道“一言堂”已下了“决杀令”:要不然,给个天“孙氏七虎”做胆子,他们也决不敢出手如此了无忌惮。一网打尽! 她明知孙疆会下令决杀,但却没想到:命令会来得那么快,那么急,那么不留余地,那么六亲不认! 尽管她早已情知后果,她也早已知道没有好结果,但一旦发现来得这么快,这么无情,这么决绝狠心,她仍是忍不住心一酸、眼里一热。 ──这样绝情,只有自家的人才能做得出来! 这一刹间,她已无视于生死:死生亦不足重视。她闭上了眼,等“七色花枪”,将她扎上十四个透明窟窿。 在闭上双目之前,她仍觉初升的太阳红。 好红。 红得像花。 像血。 像一颗突然受伤的心。 她已无力闪躲。 她也拒绝再逃。 她不避。 她在等。 等死。 在这等死的瞬间,掠过她心里的,有一个结: 本来是风景,是谁迫她上了绝路? 铁手也不明白:在看“飘红手记”上册的时候,他看到的是一个幸福少女的情怀,开心女子之纪事──却怎么会演变成要命的伤害,遭掳被劫的下场? 他想象不出那样的一对璧人,那样的一双爱侣,男的正英雄年少,风华正茂,女的温柔多娇,备受宠护,怎会闹到如此地步:家庭破碎、花落人亡,一个失踪、一个遭劫? 他因为不能理解,所以更要追看飘红手记的第二集,首页上只写了两个悲凉的字: “惨红”。 红是喜庆的颜色。 红色夺目。 红不惨,至多只带点凄厉。 ──为何叫“惨红”? 红色就像是怵目的风景,都是为何走上了凄惨的绝路? 第二章 多劫女子 第三回 终于走上了一条绝路 在手记的“惨红”篇里,摇红姑娘离开了肥城的“安乐堂”回到了雪野庄的“一言堂”。 重返“一言堂”的她,初只觉有点陌生,继而觉得有些不习惯,可是,她是越来越不能适应,愈来愈不自然,甚至还觉得愈来愈渐不对劲起来。 最不对路的一个要害是:她的父亲,已不再是记忆里的好爹爹。 在她寄住于外祖父公孙自食度过美好岁月之前,父亲孙疆是个爽朗、慈蔼,令人可依仗的好爸爸。他很少动怒,但不怒而威。他很少大声说话,但轻咳一声也让人有肃然起敬的份量。摇红记得:就算是因为有段时候跟“拿威堂”的那对“挫神枪”孙拔牙、“怒神枪”孙拔河兄弟因为对她起不轨之意,而发生大冲突之际,他一连六天六夜未合过眼。一直未曾歇息过,但他眼神依然清朗、明晰,一点也没有红筋、黑圈。摇红就记得,有一次,父亲跟“拿威堂”的总堂主“青龙偃月枪”孙出烟决战三百回合后,依然谈笑自若,甚至连发丝都不曾乱。 ──爹爹就是有的是这分气定神闲,谁也比不上。 还在童稚中的摇红,深植在她印象之中,是父亲有力而温厚的臂膀,时置于她股腰间,造成“人手摇篮”,为她摇摇荡荡。娘亲则在旁微微笑着看。夕阳,红得很洋洋。 那就像坐秋千一样──但荡秋千哪有这分安全、温馨的感觉! 可是,现在回来,一切全变了。 爹爹变得凶暴,烦躁。 他常为小事而大怒,甚至动辄杀人。 他的名头愈来愈响.但也愈来愈忙, 摇红几乎已很少看到他,更遑论乎像当日一样,以手为摇篮、以臂膀为秋千的重温父女之乐了。 摇红很怀念那时的情境。 那气氛。 那感觉。 她更想念的是公孙扬眉。 自从公孙扬眉因为要接近她而加入了“一言堂”之后,他也像孙疆一样,越来越忙了,两人也越来越少见面了。 公孙扬眉在孙疆面前,已变得愈来愈重要;在“一言堂”里,也更加举足轻轻重──可是,他的人也变了。 以前的他,尽管有时太飞扬跨扈、太傲气凌人、出手也太狠辣,但无论怎怎么说,都让他那高洁的气质,以及任侠之心所涵盖了,使人觉得他并不过分,或理应如此。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他变得十分奸狡。 他的豪侠之志、出尘之气,全让嚣狂、歹恶而掩盖了:变得他不像他,而像另外一个“山君”孙疆。 摇红不喜欢这样子的转变。 她更不喜欢的是:父母常争执。 争吵像春夏间的蚊蝇一般,常挥之不去,且愈来愈密集,营扰愈渐是杀伤力。 ──爹娘之间争执的究竟是什么,摇红本来不甚注意。 她只知娘好像得悉了爹的一些事情,十分反对,而爹又因为娘亲以前的传言,而动辄大兴问罪之意。 两人冲突愈烈。 以前的恩爱已不复再。 娘亲有时还挨了打,她记得有次全身瘀伤、头破血流的娘亲紧紧抓住她的手,说:“不要让扬眉跟你爹学坏了,去,赶快去劝他,悬崖勒马──不然就没救了。” 娘亲并没有说出来那是什么事。摇红有次问了,她也只是喃喃地道:“你还是别知道的好──他毕竟是你爹。给他一个新生的机会吧。” 这段期间,父亲反而跟“拿威堂”的孙出烟、孙拔河、孙拔牙一门三父子:“天地人三枪”言归于好,合作无间,不再冲突。摇红只隐约发现,每次初一、十五,都有个奇怪的人来找父亲,可直入爹爹之书房或密室,交谈、密议良久,那人去后,爹娘多发生争执。 不知那是什么人,来谈什么事?──可是在摇红的心中,当然极不喜欢这个人,但她又从未见过那人的样子。 那人虽然并未蒙面,但好像不想让她或“一言堂”里其他的人留意看他似的(当然,当时身为孙疆左右手的公孙扬眉是例外),他一直很少让人看到他的真面目。 不知怎的,每次这人经过,或者她经过这人的时候,尽管相距甚远,她都必定生起两种感觉: 一是熟悉。 那种熟悉就像是一件多年的衣服,已多天穿在身上,而今就算闭着眼睛穿上,也完全熟悉它的颜色、布料、质感…… 二是悚然。 那是午夜梦回乍醒,你发现有一条虫钻进你被窝的感觉。 可是她一直不识这人的庐山真面目,只知道他每次来过之后,爹就变得更暴戾了,几乎每必与娘生冲突,公孙扬眉更会忙得不见瞬影。而且,在地窖“浅水埗”那儿,传来凄厉且令人心悸的哀号狂呼声,不但不绝于耳,犹如人间地狱,有时还“浮游”在九鼎厅、绯红轩一带,如泣如诉,鬼号神泣,不知是人是兽──莫不是那只“怪兽”已逃出了地牢? 摇红心中是既惊疑、也恐惧。 然而,摇红发现公孙扬眉已杀人太多,而且已杀了太多不该杀的人,做了太多不该做的事,尤其她在一个十分偶然的情景下见到那只“怪物”之后:更不能容忍了。 她已不能再忍受一个她看好和深爱她的人,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奸诈的小人。 那一晚,她下了决心,在“绯红轩”里,在那些倾国名花和无名草木间,与他详谈劝说,便表明心迹。 “你再这样堕落下去,你就不是你了,至少,不是我所爱的你了。” 她大意是向他这样说的。 公孙扬眉初听的时候,仿佛非常拒抗。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公孙的回答,令摇红疑惑莫解。 “为什么?” “你爹答允让我娶你,但一定要替他完成这些事。”公孙扬眉苦恼的说,“不然,他甚至不让我接近你。” “所以,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你而做的,”公孙扬眉一双剑眉而今并未飞扬,反而沉郁的聚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俊目:“而你却……” 摇红这才明白了。 她的心跳得很快。 花影绰绰。 树影斑斑。 她的脸很热。 “你……不值得为我这样做。” 不知是因为公孙扬眉悟性高,还是他完全能领会孙摇红的心意,但摇红姑娘说到: “你再这样下去,是沉沦,而不是飞升,我喜欢的是一个堂堂正正、任侠的你,我要嫁的是这样的你。你再这样助纣为虐,你只会失去我对你的……” 公孙扬眉已表了态:“其实我也不喜欢这样做。今午诸葛先生跟大捕头无情来过“一言堂”,也私下跟我谈过这事。他们也希望我说临渊勒马,不要自毁前程。我也知道你爹所作的不会有好结果。我跟铁二捕头也有过命的交情,他也是一方豪杰,他师父和师兄自然也是人中龙凤,他们说的,我听得进……不过,山君知道他们找我谈过,已十分不悦,他们一走,已向我作了儆告──如今,你这样跟我说了,你的意思我懂了……” 然后他就说出了他的决定: “我明天就跟你爹说请楚。他那些事,伤天害理,有损阴骘,我也劝他放手了吧!这事已惊动京里官差,武林垂注,他再强持,恐遭反噬。他……” 他很有感情的说:“我是支持他的。他毕竟是你的父亲──万一有事,我也只好帮他到底。” 摇红听了,深心感动。 那是个很晚的晚上。 那天夜里,十分夜晚。 风很大。 夜很柔。 花影很乱。 更乱的是摇红的心。 因为更近的是扬眉的呼息。 看到他深情而略带忧郁的双目带点暗红,她突然明白了,开悟了。 她完全明白过来了。 完完全全的彻彻底底的明明白白的明白过来了。 她一直以为他是很骄傲的。 至少,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子。 他极度自信,已经自信得有点接近自大。 可是,原来,那些只是最后也最脆弱的掩饰,他那样顽持,只是因为那是他最后的阵地,最深入的雷池。 他已不能再输。 因为他一见到她之后,早已输掉了自己。 他是因为太注重她了,才特别要强持那一点自尊,以及特别自重。 其实,他几乎是为她而活的。要不然,他也不会甘心为“山君”效命。 他在她面前,只剩下一件葱衣般薄弱的外壳,甚至经不起轻风微吹。 而她也一样。 他以为她是天之骄女,追逐于她裙下的不知凡几,她眼高于顶,像紫禁殿上的凤凰,未必会对凡夫俗子加以青睐。 可是,那也只是她的外衣。 薄若蝉翼,所以才要诸般修饰、遮掩,希望不致于让他一眼看透。 其实,她的心一早已属于他的了。 她钟迷于他。 情钟于他。 也许,爱情是一场各自匿伏后才互相发现的游戏,而今,他们已互相证明,心心相印,已不再需要匿伏、躲藏。 甚至已不需要润饰、隐瞒。 他爱她。 她爱他。 如此。 而已。 她以一身简洁俐落中,诉说了说不尽的风情,他却以忧悒的眼神与她相遇,交融。 他们两人的影子,已叠合在花影中。 气息温柔着气息,心跳催动着心跳.他的眼剑望入她的眼鞘,他焦灼的唇在寻索着她的红唇。 他要一头栽进去的爱她。 得到她。 他已义无反顾,也退无死所。 要是不能得到她,他已焦躁得不知如何是好。 他是爱她的。 她也是。 今晚他们已证实了这一点,这一个事实。 可是他们更须切契合的一点是: 他们之间已不分你我,不分她和他。 他们要合一。 合而为一。 狂热的爱人需要合体的浇灌。 大爱无悔,挚爱无恨。 然而谁都不知道黯里有不只一双幽恨的眼,目睹他们从花团锦绣爱情的台阶,一步一步的走入没有光的所在,终于,步入一条绝情的路。 绝路。 第二章 多劫女子 第四回 悲伤的情人和伤悲的人情 那一晚之后,她是他的。 他也是她的了。 他一向傲慢孤寂,而今,他却不是一个人孤军作战了。 因为他心里有了她。 她一向矜持自洁,如今,她最爱的却不再是自己了。 因为她身体和灵魂都属于他的。 吊诡的是,那晚之后,他有了她,她也有了他,但他们却不再在一起了,不再在一起过,不过,尽管如此,也并没有改变这个事实。 幸运是难以控制的,但心情却可掌握。 尤其是情。 此情不渝。 今生无悔。 命运往往非常残酷,而且往往在它最残酷的时候,你才会分外感受到它是确然存在的。 那一夜,不朽若梦。 梦幻虚空。 他在她体内爆炸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已走到了世界的尖峰,幸福的绝顶,他觉得淋漓尽致,欲死欲仙,纵粉身碎骨亦无悔无憾。 她也是。 所以她哭了。 像一场雪融。 也许公孙扬眉并没有完全能了解摇红的哭泣是因为感动而不是伤心,所以他毅然表达了他的决定,以一种宣誓式的姿态: “你父亲正受人指示,也跟人合作,要研制出一种方法,训练出一批极厉害的杀手,只听令于主人,决不会违抗,完全泯灭人性,唯命是从,而武功精进,神志集中,力大无穷,超于人的极限──如果能成功,谁拥有这样一大批杀手,谁就可以称霸武林,无敌于天下,因为,他要清除任何障碍,都绝无障碍;他要办什么事,都没有办不成的──而又决不必担心会有手下坐大、倒戈的情形。” 摇红惶惑的问:“爹要那么兽性的一大批人来……干什么?” “他……”公孙扬眉叹道,“他本来是个很有志气的人──这种人如果受人怂恿和让人操纵,很可能就变成了个极有野心的人:他想称霸东北,染指中原。” “像你──”摇红问,“也是? “是。”公孙扬眉长吁一口气,答:“我确也像是他那种人,好的时候是雄心壮志,不择手段的时候就心狠手辣。 “可是,你为什么……?” “开始我是因为要接近你,才为你爹效力。随后,我也为这个壮举而动心,全力投入。不过,我也慢慢发现这计划中牺牲太多、太大、也太恐怖,一个常人一旦参与,一定受耳濡目染,荼毒同化,成为兽性大发、恶毒无比的人。今晚,有了你的鼓励,我一定要抽身拔足,并会尽一切所能,劝你爹早日收手。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力制止这个恶孽在‘一言堂’滋长下去的!” 可是孙摇红还是很担心。 “爹一向很固执的,近年更加顽固……他会听你的话吗?” 对这点,公孙扬眉非常自信。 “他会听的,他需要我和袭邪。他若要训练出‘人形荡克’来,一定需要袭邪的配种方法,还有我们‘安乐堂’的独门秘药,以及你爹的残酷训练方法。三者缺一不可。”公孙扬眉衡量局势,似乎很有信心,这是摇红第一次听到“袭邪”的名字。“如果他不同意,我就不告诉他药方,他就无法办成此事,最终仍是会妥协的。” “……如果他坚持到底呢?”摇红仍是担心。 “那我就不惜与你爹一战。”公孙扬眉依然有信心,“你不要害怕,我一定不会伤害你爹爹的。我也一定不会败在他手里的。我只是要告诉他,我已下决心,不惜一切,也要他停止这灭绝人寰的残酷计划。” “为什么要用药物。配种、特别调训这些办法呢?”摇红曾不解地问,“以德服人,或晓以大义,岂不更好?” “弊在人有二心。大业未成,还会同心协力,奋发图强,可是一旦宏图开展,很容易就生异志。愈是有思想的,一旦羽翼已丰,愈难纵控,这正是你爹和影响他的人所忧虑的。”公孙扬眉说明了问题的结症,“更何况人有七情六欲,易为分心,又有私心,很难一心一德,专诚一志,为一人效死到底。我们三者配合,就可以制造出一种姑且称之为‘人形荡克’的怪物,绝对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且终生只知执行任务,摒弃情欲,谁手上有这批悍将、死士,谁就拥有最强大的力量,足以摧毁一切,足可独霸一方,甚至雄霸天下。” 摇红听了,也不禁吁了一口气:“难怪爹会为此而闹得个心力交瘁,性情大变了。” “本来男儿志在四方,有雄心壮志,也没什么不好。”公孙扬眉补充道,“只不过,因为我参与了这计划,分外感受到,若要完成它,得要牺牲太多的人,残害太多的无辜,太过扭曲和泯灭人性!我最近全心投身在里面,也期待它能成功,因为太过热切,而忽视了它的后果与代价!”公孙扬眉以一种扬眉剑出鞘的勇决道,“今晚,我有了你,才清醒过来,才醒悟自己造了孽。不,不行,我一定要终止它──这‘人形荡克’太可怕了,它好像是一种毒物,让人吸取了它,会快活过神仙,然而,事实上,它却是食人血髓,令人沉沦,直堕入十八层地狱里去!” 这是摇红第三次听到“人形荡克”,这名辞──虽然她依然不大弄得清楚那到底是什么?” 到底是人?还是兽? ──是人形的兽?还是兽形的人? 她没有细问。 也不及细问。 她只是担心。 担心公孙扬眉会出事。 “我不会有事的。就算我万一不幸,也不会向任何威迫下透露药物名称、收集的方法和下药的份量,我不能让这灭绝人性的计划再继续下去。” 像看出了摇红的惴惴不安,公孙扬眉解说并安慰道。 “如果万一……”摇红不知怎的,觉得很有些伤悲,她看着他时,也不知为何,依稀感觉到任何一句话都是最后一句话了,随便一眼都是最后一眼了。 她甚至感受到这个本来飞扬淬厉的青年,而今温柔温存的男人,却是一个悲伤的情人,她的未来和今生,好像要欠负他许多伤悲的人情。 她不了解自己这种感触是因何而来,如何滋生的。 “如果万一你出事了,”摇红问,“我应该怎么办好?” “你什么都不要办,就告诉你娘好了。你娘是我最佩服的女子,她为阻挠这个计划,已触怒了您爹,但她还是持正执言,受屈无怨。”公孙扬眉道,“她一定会站在你这边的,另外……” 公孙扬眉说到这里,双眉悠悠扬,双目也悠扬了起来,“也许,还有一个人,他在京师很有名……” “他叫铁游夏,人称‘铁手’。”公孙扬眉一说起这个人来,就不禁眉飞色舞,“一旦我出了事,若是连‘正法堂’,的孙三伯也不能明察英断,那么,天下间也许就只有他,能够还我一个公道了。” 孙摇红听过“四大名捕”的故事,也风闻过铁手的传说。 她知道四大名捕是不管对象是权贵还是庶民,他们都伸张正义,维护法理,儆恶锄奸,赏善扶良的六扇门精英。 他们虽只是捕快,但身怀御赐“平乱玦”,加上有诸葛神侯在朝中正义势力的支持,而且在江湖上、武林中闯出了极大的声名与威望,这些年来,已成为了包青天之后,四位能执掌正义法理,秉公行事,为民出头替天下除祸害的出色人物。 “他是你的朋友?” 摇红知道公孙扬眉年少气盛,得罪人多,当然乐于听到他结交好友的事。 谁知公孙扬眉的回答非常断然: “不是。” “他是我的敌人。” “我跟他本来无仇,但在我第一次跟‘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赴京时,已与他结怨。结怨的肇因是长孙飞虹。” 孙摇红当然知道长孙飞虹是谁。 就连在专心读“惨红”的铁手与猛禽,也非常记得这么棘手也灼手的绝顶人物: ──二十年前,武林中有一段歌阙:“会堂临绝顶,一览众山小;不拜一贯堂,必会凄凉王。”又云:“不见天日事犹小,乍遇飞虹孽为大”等句,都是在说当年主掌山东神枪会公孙家决策高层、主掌大局的“一贯堂”,其负责人“凄凉绝顶枪”长孙飞虹的威大势大,名震东北,声遍天下。 本来,像长孙飞虹这样的人物武功高从者众,声威响,只要盘踞东北,开疆拓界,再舒展鸿图,也无人能动其根本。只惜,他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就连他过人的武功、才智,也无法使他化险为夷的事。 那是大事。 因为他一向有大志。 大志逼使他做大事。 第二章 多劫女子 第五回 胆大心雄,长孙飞虹 长孙飞虹见当时朝中变法太甚,民受其苦,皆因宰相王安石力行新法之故。王安石性极执拗,且自视极高,对意见相悖者,辄动斥其流俗,荒诞,竟发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议论不足恤”之狂见,长孙飞虹本来就看他不顺眼,加上他曾从学于吕诲,吕不值王安石所为,也没有太大的远见看出王安石新法的深远来源和高远理想,故大骂他为“大奸大诈”。长孙飞虹受他影响,已怀:“铲除”这个“作新法以误苍生”的宰相王介甫之心。 就算不受吕诲怂恿,王安石所推行的政法,对“神枪会”亦造成重大的影响。 譬如“保甲法”,以募兵用民兵,本为守望相助之意,但召募过程,未免扰民,又不能作为正式军队,对“神枪会”的结构组织,大有干扰。何况东北一带,多贩马为业,“神枪会”‘亦不例外。王安石见宋辽间纠纷渐多,每有边事,求马至难,觅驱若渴,故想利用民力来繁殖马匹,以供军用,行“保马法”,设下许多法例来追究、约制,可是这样一来,形同与马贩结仇。加上王安石大力推行“军器监法”,将数州之军器制造厂集合为一,仿照钱监之制,总管监督一切军器打造,更使得以制造各类兵刃,枪战成名营利的“山东神枪会”无路可走,只有铤而走险,欲杀王安石而后快。 “绝顶凄凉泣神枪”。长孙飞虹当时是“神枪会”中负责决策司令的“一贯堂”中的总堂主,他有监时势,身负重责,便扶植副堂主“枪神”孙三点,并禅让退职,联同以打造兵器、火器称著江湖的“江南霹雳堂”田字辈高手雷禺、雷禹兄弟,以及“黑面蔡家”的副堂门人蔡克子,一同赴京暗杀王安石。 他这一次并未成功。 原因是碰上诸葛小花。 那时候,诸葛先生初崭头角,大展身手,救了王安石,与大石公、舒无戏还有米有桥等人,打退了长孙飞虹一干杀手。 长孙飞虹原还待卷土重来,但后来在退身匿伏于京师以待再狙之际,机缘巧合,结识了当朝名士苏东坡大儒程顾及大将王韶等。他们虽大多不甚赞同王安石变法过急过剧,气量太狭,但对其为人却仍然激赏,对其用心亦表同情,长孙飞虹因而了解变法个中原委,因感王安石气节苦心,故而打消了刺杀念头,回到东北。 重返“神枪会”之后的长孙飞虹,发现“枪神”孙三点已大权在握,并把“一贯堂”料理得头头是道,他也不独揽大权,与孙三点互为辅佐,并辔合驰,一齐管理“神枪会”之大业。 不过,他赴京一击,无功而归,虽不久后王安石罢相,司马光当政,一切恢复旧法,“神枪会”得免新政冲击,但长孙飞虹始终觉得有点悻悻然,也郁郁寡欢。 这样过了许多年,发生了很多事,终于,赵佶即位,重用蔡京。蔡京误国,逆行倒施内外勾结,表里为奸,国亡无日。 长孙飞虹奋起大志,这一次,他要刺杀的是蔡京。 不过,这一趟,却无人陪他一道行动,盖因蔡京是与王安石完全不同的人,他大奸大恶,够油够滑,怀好结党,打击对头,就连“霹雳堂”和“黑面蔡”门内,也有他的党羽,早已拉拢串联。 他们都不愿意得罪蔡京。 这一次暗杀,长孙飞虹也功败垂成──却不是因为诸葛小花阻挠,而是他的同门元十三限出了手。 元十三限打退了长孙飞虹。 两人皆负伤,只不过,长孙的伤要重一些。 长孙飞虹花了数年的时间养伤,才复元了八成;元十三限头上着了长孙飞虹掌力余威所及,看来并无大碍,实则日后元十三限时有疯狂癫病迹象,乃源自于此。 长孙飞虹这次回到“神枪会”,觉得大势已去,“一贯堂”为“枪神”孙三点撑腰,亦多为其羽翼,他便黯然离开东北,一旦伤势复原,志态复萌,又要赴京刺杀。 只不过,他这次要杀的不是蔡京,而是蔡京背后的”大靠山”皇帝赵佶。 这时候的他对世情观察,已完熟多了。 他发现就算杀掉蔡京,也没有用。 因为蔡京其实是附和、奉迎赵佶行事,他作恶多端,祸害万民,荼毒天下,权力却是自赵佶所授,如果杀了蔡京,仍治得了标,治不了本,所以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决意要做一件胆大妄为的事: 行刺天子! 他带同“一贯堂”中五六名“一贯堂”的亲信、高手,一起行事。结果,这一次,他又遇上了诸葛先生。 诸葛先生当然不让他得逞。 数番苦战,他擒住了长孙飞虹,并晓以大义: “现在是佞臣作恶,鹰犬为奸,哪有不杀祸端,却先欺主弑君的道理。” 可是长孙飞虹并不同意。 “奴才作恶,乃仗主人之势。诛其祸首,天下太平。你这恶奴,助纣为虐,每一次大事都坏在你手上,我且一并杀了。” 诸葛先生长叹道:“你杀了我,也没有用,蔡京、梁师成、王黼一众滥官污吏,依旧贻祸天下,恣意劫掠,你可奈得了他们何!你可一一杀光他们!方今圣上,文学出众,极有才华,本有作为,只一时胡涂,听信宦官播弄,若慢慢予以谏辅,或可恢复睿智明断。无论如何,今天子宅心仁厚,就算怒迁朝臣,多只谪贬驱逐,罕有下抄家灭族之令。你们若杀君主,群龙无首,大树刨根,庙堂岂不危危乎矣?再说,蔡京等中涓党羽,大权在握,遍布朝野,呼应天下,就算扶立幼主,又何人能制宦君之气焰,反而让他操纵摆布,涂炭生灵,重历董卓、曹操挟天子之乱!这一来,辽军压境,内忧外患,岂不社祀倾而误苍生?!” 长孙飞虹终于明白了诸葛先生的意思: ──一个已有顽疾数十年的病人,通身都是恶疾,只奄奄一息,苟延残喘,一旦求医,如果下了猛药,不但治不好,只会马上一命归西! 而今,宋室就是那病人。 要变只能渐变,事缓则圆,欲速则不达。 ──如果杀了赵佶,可能连国家都得要亡了。 那么说,难道要侯赵佶自动自觉,反省痛悟,改“邪”归“正”,回心转意么! 试问,有哪一个当权得势、生杀由己一念之间的人,能够作如此痛悟,交出权力,痛改前非呢? 不可能。 为这一点,长孙飞虹很黯然。 很惘然。 一向大胆妄为、雄心壮志、从不言败,永不言倦的他,终于撒手受擒。 因为他已觉得事不可为。 诸葛先生本有意私下开释长孙飞虹。他十分敬重长孙飞虹的英雄胆识、豪侠气魄。可是,蔡京党羽,已风闻此事,走报天子。赵佶知有人胆敢行刺,龙颜大怒,下旨要车裂长虹,并派军剿灭“神枪会”。 诸葛先生连忙力劝,谏之无效,只好陈以利害: “山东神枪会大口孙家一族,势力浩大,武功高绝,在武林中门徒多,党徒众,且武功高强,军器称绝江湖,如果杀了他们的头头,反而迫使全党铤而走险。要是一干亡命之徒,遁入京城,胡作非为,万一惊动圣驾,骚乱宫宅,那诚非美事了!” 赵佶听了,自然担心了起来。他知道江湖上高来高去的人物,是不受统御,又极难收拾的,只好暂时不处决刺客,但仍听蔡京之言,下诏将长孙飞虹还押牢中,好让“神枪会”的人有所顾忌,不敢放肆。 如此一来,诸葛先生就不得释放长孙飞虹了。 长孙飞虹收押天牢,由于他名垂天下,加上武功极高,诸葛先生又一再叮嘱打点,要狱卒、牢头善待此人,所以,他居受困牢中多年,狱中多以“凄凉王”相称而不名之,除不得自由之外,仍有一定之威望。(由于这段前因,使得日后京师武林之争里,白道上的好汉唐宝牛与方恨少因犯事而囚于天牢,就是因为得到“凄凉王”的救助,才得脱困。故事详见“说英雄,谁是英雄”系列。) 不过,这过程里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插曲: 那就是公孙扬眉陪同公孙自食去劫救长孙飞虹一事。 他们当然会去救长孙飞虹。 ──公孙自食与长孙飞虹本有深交,长孙飞虹本是”一贯堂”的领袖,在他当政的时候,山东“神枪会”,不但上下团结一致,而且声势浩大,声威日隆。 公孙扬眉当然支持公孙自食,何况他自幼就崇拜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 于是,他就在京华里遇上了铁手。 还交了手。 第二章 多劫女子 第六回 才气不是一切 在“惨红”篇里,孙摇红记下了公孙扬眉与铁手相交的这一段细节和对白。 这使得铁手看来分外会心。 他的神思难免已遄飞到了当日与公孙扬眉交手乃至交心的岁月里。 猛禽却看得十分留心。 他发现铁手着手办这件看似跟他一点关系也沾不上的案子,细察下却其实似有千丝万缕的纠葛。 他的警觉使他留意。 当时,公孙扬眉对孙摇红的说法是: “我们要救长孙总堂主,要劫牢。四大名捕不让我们得手。我们便打了起来。” 摇红吃了一惊。 她知道四大名捕既名动天下,也名不虚传。 她自小心仪他们,崇仰他们的只为正义,不分贵贱,拔刀相助,决心维护法纪的风骨。 可是在这刹间,她完全无由地、没有保留的、全心全意的支持公孙扬眉,甚至,不管有谁危害到他,都是该死的。 ──就算是“四大名捕”,也死不足惜。 “你赢了?” 公孙扬眉能够回来,当然没有败。 “我开始也以为自己赢一招半式。”公孙扬眉自嘲地笑了笑,“我正好对上铁手,当时还用麻纱蒙了脸──我们都不想牵累‘神枪会’。” “可是,打了一场之后,始终未能救出长孙总堂主,禁军、差役,可呼拥而至,我以指作剑,打着了铁手,趁机就走。”公孙扬眉又舒了舒眉:“那时,我真以为自己是赢了。” “你不是赢了吗?” 摇红狐疑地问。 “不过,我与你外公及其他劫牢的人逃出了大牢之后,仔细回想,以铁手之能,及当时过招形势,断没有可能会着我那一‘指剑’的。”公孙扬眉苦笑道,“我不能欺骗自己,于是越想越怀疑。” 摇红爱怜的望着公孙扬眉。 “所以,第二天,我故意到‘神侯府’附近去观察铁手……”说到这里,公孙扬眉轻叹了一声: “结果,我发现,着我一记‘剑指’的铁手,完全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安然步行于大衢。” “那就是说……”摇红也不敢置信。她知道公孙扬眉的“剑指”,有时要比真剑还利还厉:他的剑能一剑插入坚石中,直至没柄,但其“剑指”却可凌空将岩石打碎一个大洞。 “他根本没事。”公孙扬眉坚定地道,“他是故意捱我一记‘指剑’,放我逃走。” “他为什么要放你一马呢?” “我那时也不知道。”公孙扬眉道,“所以我再次跟他交手?” “就在大街上……?!” “是的。我找了面酒旗,裹住了颊颜,假装醉了,拔剑上前挑战。” “上次是因为对方熟悉的地头,而且他的呼援又多,”摇红委婉的说,“这次在大街上,形势上又要公平一些。” “这一战也不久,只交手一十七招,打了四个弹指间的功夫。毕竟,街上的人太多了,我们都不想伤害无辜。我亦已全力以赴。” ──十七招! ──四弹指间的功夫! ──在人潮中不欲伤害无辜! ──连公孙扬眉这样傲慢自恃的人物都说是:已全力以赴。 “结果?” 公孙扬眉摇头:“我再刺中他一剑。” 摇红喜道:“你赢了!” 公孙扬眉肃容道:“我没有赢。” 摇红道:“可是,你是刺着他了。” 公孙扬眉补充道:“那一剑,我只刺在他左手手背上。” 摇红道,“那是你不想杀他,留了一手。” “不是的,”公孙扬眉澄清,“应该说,我刺他一剑,他避不过,就用手挡了。” 摇红道:“那他还是伤在你剑下了,也不就是输了一招么!” “好像是,”公孙扬眉脸上一点也没有胜利的喜色,“但其实不然。” “为什么?” “因为他完全没有受伤。” “但……你确是刺了他一剑呀!” “原因是,”公孙扬眉顿了顿,“他是铁手。” 他很快的解说下去,“当时,我能刺着他一剑的原故是:有个卖卡卡饼的老妇滑倒了,跌向我那边,我正好发剑,收招无及,但铁手及时扶走了她,并用手‘接’下了我一剑。” “形势非常明白,”公孙扬眉眼里洋溢着尊重之色,“如果不是为救那老妇,我根本刺不着他。” “何况,刺中他也无用;”公孙扬眉淡淡的笑意里蕴含了浓浓的自嘲,“他双手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的手就是他的兵器。” 他舒舒眉毛又道:“试想,我将剑刺在他的武器上,那会有什么效果?还算不算赢?” 摇红这下也答不出来了──至少,也无法再为自己心爱的人圆说下去。 她只能问下去:“后来呢?” “后来人又多了起来,而且在大街搏斗,难免引起恐慌,且各路衙差,连同京城的帮会人物,即‘迷天盟’、‘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的高手也相继赶来……那已不是个决斗的好场地。” “他是京里的名捕,要是各路人马云集,又是他占便宜了。” “所以他也不肯占我这个便宜。他收了招。” “──他主动收手?” 摇红有点不可置信。 公孙扬眉道:“是的。他还跟我说:若是你一出手就暗算猝袭,我就断避不了你的第一剑。” 摇红道:“他说的是实话。” 扬眉叹道:“可是,我又怎能不事先扬声便出招。” 摇红嫣然道:“若是,便不是你了。” 扬眉道:“所以,我说:今日胜负未分,我还是会找你决战的。” 摇红问:“他怎么回答?” 扬眉道:“他?他说:此地不宜久留,你走吧,我随时候教。” 摇红道:“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去找他决战?” 扬眉道:“有。” 摇红:“我看他对你似无恶意……何不──?” 扬眉:“那时,我也对他起了敬重之心。无奈,我还是想救走长孙总堂主,只要他在,我们还是难以得手。再且,我也动了好胜之意,非要分一个胜负不可。” 摇红仍是附和地道:“这结果连我也想知道。我想这不只是好胜,也让人也好奇。” 扬眉道:“他当时问我,几时再打?何地再战?我答:我会找你的。放心,我不会突击的。他居然回答:无妨。我只希望结识你,有机会交手就是有机会交友。” 摇红:“他好像真当你是朋友了。” 扬眉:“我却只等和他决一死战。” 摇红:“所以你在京城徘徊不去?” 扬日:“我在等机会。终于有一次,在绿巾衖那儿,发生了一件争执。” “什么争执?” “争子。” “争子?” “两家子争认一个叫囡囡的五岁小童作自己的儿子。” “有这回事?” “世事无奇不有。后来我听人说了,才知道详情。那时我正住在巷口的‘一间客栈’里──”。 “‘一间客栈’?这名字好怪。” “其实也并不奇怪。那间客栈只有一间上房,十分优雅舒适,那客店老板也够趣致,非他看得起的人,他也不租。京城里的人也真够怪。越是这样,越是多文人、雅士、达官,贵人要设法入住为荣。但那客店老板看得入眼的人倒是不多。” “这么妙的人……莫不是名闻天下、专经营古怪但品味高的客栈驿站的温六迟?” “便是‘老字号”温家的温六迟。” “他倒是慧眼相识,看中武功超群的你了──却不知他有没有女儿?” 扬眉一笑:“他倒不是看得起我那三招两式──他喜欢我的画。” 然后他才加插了一句:“可惜他没有女儿。” 摇红哼声道:“可惜?” “可惜!”扬眉板着脸孔说。 然后,两人都一起笑出声来。 “那件案子就发生在绿巾衖里,住了陈员外、叶老板两家人。陈员外原名陈今示,有权有势有人面,且在朝中有勾联,结交了不少权贵,并领有官职,但膝下无儿。叶老板则无,他原名叶金童,只是个售卖陶俑、泥塑的生意人,却有一个儿子,叫囡囡,五六岁还痴痴呆呆,不会识人,不晓说话,就因为比一般小孩愚钝,所以叶老板夫妇也少让他见人。两家比邻而居,常有往来,由于两家侧门互通,囡囡时亦到隔壁玩嘻。可是这一来,却生了一件奇事……” 摇红倒听出兴味儿来了:“什么事?小囡囡能闹出啥大事来了?” 公孙扬眉道:“陈今示和夫人梁氏,迄无所出,倒是疼惜囡囡。奇怪的是,每次囡囡到他们家院去玩,必有喜事。陈员外不是无端加官进爵,就是得意外之财,喜讯必至。于是,夫妇二人,视囡囡作块宝。曾有询于叶金童和他夫人余氏,可否将囡囡过继给他们,重金不惜。叶老板夫妇虽对囡囡愚呆,很是遗憾、担心,但毕竟是自己孩子,十分爱惜,决不肯让。于是,两家便为此事,闹得不快。叶老板夫妇生恐陈员外夺子,故对囡囡也禁止不予入邻家处。” 摇红也听入了:“叶老板夫妇未免小气,但爱子之心,难免疑忌。” 公孙扬眉道:“这一来,陈员外可光火了。他和梁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囡囡诱了过来,串通了地保、里长,说囡囡是他亲生的孩子,叶金童夫妻因居所近便,意图绑架拐带。两家争持不下,一告便告上衙门。” 摇红听了也有点气忿:“那陈今示夫妇好不讲理。” 公孙扬眉道:“陈家朝中有呼百应,口大声响.叶金童夫妻又苦无证明囡囡为己所出,就算不吃官司,孩子也得判给陈家。知道青红皂白的,都不敢为叶金童作证,不晓内情的,更站到一边,只作壁上观。” 摇红试探着问,“你呢?……你是怎么知晓此事来龙去脉的?” 公孙扬眉剔了剔眉,道,“我就住在他们两家西侧,我那间房甚宽大,街楼两层,尽在眼帘。那段时间,我留在京,一方面结交多路豪杰,好布伏日后‘神枪会’进军京城发展之大计;一方面在伺机营救长孙飞虹。住久了,有时难免在窗前伫立,看看周围环境,看多了,自然就有印象──当然,也看出了囡囡是叶家的孩子,陈家的居心和阴谋。” 不过,他马上又说:“可是,我不方便作证。” 摇红当然明白:“你是来救长孙总堂主的,且曾与大内高手交过手,不好在此时亮相。” 公孙扬眉冷笑道:“我虽不可以露面,但却可以在事后除掉像陈今示这种霸占人家骨肉的败类。” 他紧接又道:“不过,铁手却救了他们。” “铁手?” “是。” “他跟这种芝麻绿豆的小案又牵连上什么关系?” “同是在京城里的人,铁手似既识得陈今示,也认得叶金童。这桩官司一旦打成,输的一方,只怕坐上三五年牢,亦在所难免。铁手有所风闻,便先赶来调停。” “调停。” “对。那就是从中斡旋,希望有个妥协余地,不然闹到衙门去,那就一拍两散,两家没好收场了。” “铁手可知道囡囡原是叶老板亲子?” “当然不知,要不然,陈员外也不致敢先发告人。铁手到了那儿,两家争持不休,相互对指大骂,囡囡只哇哇大哭,谁也不认。” “清官难审家庭事,我看铁手这趟可麻烦了。” “我也认为他可英雄无用武之地,自找麻烦了,正要看他如何出丑之际,案子却给他随手破了。” “破了?” “破了。” ──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边各不认输,案子却如何破得了? “说来倒是稀松平常。”公孙扬眉娓娓道来,“铁手到了现场不久,陈叶二家,依然争持不已,吵得脸红耳赤,各说囡囡是他孩子,问起特征、喜好,两家都十分熟悉,耳熟能详,难作明判。就在这时,突然,中门砰然让人撞开,出现两条大汉,一个大声吆喝道:‘兀那小子,敢愉吃我家祭祖的烧鸭?!’一个大汉则拔出尖刀,喝骂道:‘供奉祖先的祭品也给吃了,他家人是谁,俺一并宰了!’两人动作奇速,一个已抓住囡囡、拔刀就扎;一个动作利落,一刀三式,掐住了铁手的抢救。” 摇红听得皱了皱眉心,欲言又止。 “铁手登时叱道:‘好汉,有话好说,休得杀人。’那个气派沉着、长相憨直的汉子一手箍住哭哭啼啼的囡囡,一面反吼:‘都怪这小杂种!谁是他父母,养儿不教,教而不善,我兄弟也是逼不得已!’另一个拿着铁鞭,咆哮道:‘这不关你们的事!我只杀他及其双亲祭祖’!”公孙扬眉道:”那时,我在‘一间客栈’四楼处望了下来,因距离太远,相救无及──心中也很有点急。” 摇红却嘻嘻地笑了:“我看,你也不必急了。” 公孙扬眉扬了扬墨剑也似的双眉,道:“哦?” 摇红矜丽的微笑道:“我知道他破案之法了。” 公孙扬眉爱怜的也深情的看着她:“你真是冰雪聪敏……可是,当时,我却一时意会不过来。” 摇红忙道:“你侠心重,人爽直,救人心切,又在局里,当局者迷。哪像我,既在局外.又是小女儿家的疑人心态。” 公孙扬眉笑了:“你总处处为我说话。那时候,我即一跃而下,赶到陈叶二家门前外面摆地摊写字画的九爷那儿时,却听此案已让铁手破了。” 摇红微笑道:“当然破了。” 公孙扬眉怪有趣的望着摇红:“你且说说看,怎么破的?” 摇红抿嘴笑道:“有一个关键。” 公孙扬眉有意让她发挥:“什么关键,你且说说看。” 摇红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我看,那两个汉子,不是外人。” 公孙扬眉笑了。 “你猜对了。” “他们是城里两个捕头,一个外号叫灰耳,一个名叫沙尘。两人抓住了囡囡,要打要杀,那陈员外夫妇,早吓得抱头互拥,连叫饶命,哪敢阻挡?只叶老板夫妻,拼死挣上前来,要救儿子,还抢天呼地,向来人喊:‘要杀囡囡,先杀我吧!” 摇红嫣然:“那这案便不必审了。” “对。”公孙扬眉道,“铁手挥手,灰耳,沙尘自然罢了手,也松了手。叶老板共叙天伦。铁手告诫陈员外夫妻,‘现在囡囡是谁的亲生骨肉,经已分明,父子情深,不是能勉强假造的。今次姑且饶却,罚你拨银助叶老板养子育儿、供书教学,日后囡囡长大,若展鸿图,说不定也福有攸归,泽及尔等。这次暂不迫究,念无大过,可免刑责,若不知悔,再有犯渎,必倍刑侍候。’陈员外夫妇见铁手英明不可欺,便一味叩头认错不已。叶金童父子团聚,皆大欢喜。” 摇红也欣然道:“那就好极了。” 公孙扬眉故意逗她:“你却是怎么听得出来:铁手能马上破案?你就那么抬举他?” 摇红妙目一转:“他当然能轻易破案。” 公孙扬眉还是要问出个究竟:“怎么说?” 摇红轻笑道:“铁手何人也!他能跟你交手二次,平分秋色,又得‘扬眉出鞘剑’公孙少侠一再推许、称誉,当非凡人也,岂会连一件小案也破不了!我若小看他,岂不小觑了公孙少侠的识人之能也!” 公孙扬眉哈哈大笑:“我说不过你。” 摇红爱娇地道:“那是我说得有道理。” 公孙扬眉道:“可是那时我却已掠下楼来,也到了郭九爷的书回摊子旁了。” 摇红忽省起一事,“郭九叔?莫不是号称‘恶九成,死十次,恶人自有恶人磨’的‘空中老郭’的郭九诚。” “便是他。” “后来听说他为救长孙总堂主,也不惜入了牢。成了囚?” “郭九爷和凄凉王义薄云天。仗义相交的事,早已传诵江湖。” “那时你就在他书画摊子旁?” “我正要打探消息,看要不要进入暗助铁手。” “可是,案子那时就结了,铁手就出来了?……” 摇红如此猜测。 “便是。”迄此,公孙扬眉也不得不打从心里佩服摇红的聪颖过人,“他一出来,就跟我正好打个照面。” “可是,”摇红担心地道,“他却没见过你的真面目,没真的朝过相。” “所以、我马上装得像没事的人一样,抓起纸笔、磨砚画画。” 摇红拊掌笑道,“那是你的绝顶才华。大可发挥了,只益了京华街坊百姓的眼福!” 公孙扬眉却苦笑了一下:“他却找上了我,” 摇红怔了一怔:“但他不识得你呀……想必是为你的画所吸引──毕竟他也是个识货的人。” 公孙扬眉揶揄的笑了一笑:“他就是太识货了。那时,我正以细笔在画一座孤峰,和点指峰上挺拔的树,他就来到了我耳边。我尽量不抬头看他,尽力专心画我的画。 摇红担忧的道,“他没走?” “没走。” “他还在看? “在看。” “看了很久?” “很久,等我把画画了个七八,只差最后一笔,他才在我对面说了一句“无瑕无袭’,我静了一会,待肯定了他是跟我说话之后,我才回他一句,‘谢谢。’并故意压低了语音。可是他马上就说:‘是你。’我知道已躲不过,索性坦然问他,‘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对,”摇红也狐惑地说:“他是怎么看得出来的?” “他的回答很妙。” “是怎么个妙法。” “他说:‘你的画一笔一划都充满了剑气。我领教过你的剑法。当然是你。若不是你,谁还能够把剑法使得那么孤傲,用笔那么狂,境界上那么孤绝!” “看来,”摇红听到此处,不禁叹了一口气,“他真是你的知音。” “可惜,我们是敌人,”公孙扬眉道,“我也这样与他说了,我还说:‘我们约好交手的。我要出手了。’话一说完,就出招。 摇红吃了一惊:“你当街拔剑?!” “没有,当时绿巾衖是个市集,有许多人,妇孺老少皆有,一旦公然动手拔刀舞剑,一定会惊动途人,难免会惊惶失措,相互践踏,引发乱子──那是我和铁手神捕都诚不愿见的事。”公孙扬眉道,“我以笔代剑,点向他。他面向我,背向大家,郭九爷则在他身后挡着。我们出手都快,不着意看,还不知道我们在交手。我说:‘点到为止,三招定胜负。’他说:‘我沾上墨印,便算输了。’我们很快的互攻三招。” 摇红忍不住问:“他的兵器呢?” 公孙扬眉答:“他空手。”然后又悠悠的加了一句:“他一向都空手,从来都是空着一双手的。” 摇红却改变了另一种看法:“那好,你以笔墨代剑,他不用兵器,至少可以不用伤对方。” “那也不然。”公孙扬眉这次不同意摇红的说法,“我用笔为剑,力蕴笔杆,气聚笔尖,那是一只横扫千军的笔,杀伤力尤甚于剑。他则是一双铁手,万刃莫摧,千锋为断。我们如此神不知、鬼不觉的在闹市中、人群里、挂起、晾干裱着的字画空隙间交手过招,其实要比前两次更凶险、更费力。” 摇红听了,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时不敢吐出,好像这样吁出了一口气,就会影响了战情、分了扬眉的战志似的,“第一招我先攻他,他后发攻我,但若不收招,则两败,故两人同时收招。第二招是我和他同时出手,二招互击相碰,相互抵消。”公孙扬眉仿佛完全沉浸在那京城一战里。“重要的是第三招。” 可是光是这样听,摇红已惊出一身冷汗。 ──这决不是如公孙扬眉所说一般的轻松平常。这两招是在电光火石中交手,是两人半生功力、一生精华之所聚,半分失不得,半点轻忽不得,两人两招战个平手,个中变化,其中凶险,当不足与外人道。 第三招又如何? 就是这第三招,才定了局。”公孙扬眉叹了一声,脸容似笑非笑,似傲非傲,“这一招之后,我才知道,我才明白,我才顿悟了一件事、一句话。” “什么事?什么话?” 摇红追问。 意切。 情也切。 “事和话都一句:”公孙扬眉一字一句地道:“才气,不是一切。” 第二章 多劫女子 第七回 既在乎天长地久 摇红皱了皱眉,不明白。 “我以前也不明白。”公孙扬眉接道,“第三招,我用了一招刚创的剑法,叫‘书剑江山’,这一招是我六十七路‘扬眉剑法’精华所聚,且刺出这一剑的刹那,我有所悟,已加强了其优点,也补正了那一丁点儿的破绽,而在出招的电光火石间,又加入了三个新的变化。这一招我刺的志得意满,坦白说,现在我也使不出如此淋漓完满的剑招来──要不是有铁手这样的敌手,还真迫不出这一招的威力来呢!” 摇红关心的是:“铁手避得过吗?” 公孙扬眉道:“我原刺的是他的胸口、心房,笔尖只戳在他的左臂膀上。” 摇红喜道:“着了?!” 公孙扬眉道:“是着了。我在他衣上留了一点墨痕。只不过,在同一时间,他已一出手,剪断了我的笔尖。” “剪断?”摇红觉得有蹊跷,“他手上不是没有利器的吗?他用什么兵器剪断了你的笔头?” “他只用手。”公孙扬眉用手比了比,“他还是没有武器。” 摇红奇道,“手怎能‘剪’断笔尖?” 公孙扬眉这次伸出中、食二指,对夹了一夹:“就这样,他用两只手指,一挟,就断了。” “他的手指?!”摇红差愕莫已,“竟比剪刀还利?!” 公孙扬眉进一步道:“要我用的是剑,只怕也得给他一夹而断。” “那也不一定,”摇红质疑,“毕竟,剑比毛笔坚硬太多……” “但笔毛是软的。”公孙扬眉却道,“能夹断软笔,要比挟断钢剑还难。” 摇红还是坚持:“他虽夹断了你的笔尖,但你还是先刺中了他──要是剑,他可要穿个窟窿了。” “可是我刺中的是他的臂膀。”公孙扬眉也迷茫的道,“我知道他一双手已练得百毒不侵、坚兵不入,就不知道是不是连他的臂膀也一样刀枪不摧。” “但他……”摇红还是站在支持公孙扬眉的立场,“毕竟还是着了你一剑。” 公孙扬眉又叹了一声,道:“可是,后来我还发现了两件事,使得我对这一战完全改观。” “什么事?” “原来郭九爷也出了手。”公孙扬眉的笑意很有点苦涩。“他本来想助我一把。” “九爷出手?!”摇红有点吃惊,“他的‘空中楼阁,杀人无声’,非同小可,难解难破──他是在什么时候出手的?” “就在我跟铁手第二招后各自收手,第三招正要出手前,他暗底里递出了一招,由于铁手的身躯挡着,而我又专心全力发第三招,所以才一时没有察觉。” “可是,后来你还是发现了。” “是,要不然,我也不会趁在铁手分心之际出手的。”公孙扬眉感慨地道,“也就是说,到了第三招,铁手是边化解郭九爷的攻势,又招架我的笔剑一击。” “是的,”摇红这次不得不同意,“这对铁手而言,颇不公平。” “事后,我还发现,我铺在桌子上的画,还欠的最后一笔,已给他填上了。” “什么?” “我的画只剩下绝岭高峰上的一株树,那株树也只剩下后一记点捺,他已替我画了下去。”公孙苦笑道,“我桌上不止一支蘸了墨的笔。” “他……他是在什么时候画下的?!” “定必是在交手的时候。” “当时你不觉察?” “连郭九爷在旁也没察觉到。” “他出手……”摇红惊疑不定,“有这么快?!” “你别给他的名头骗了。”公孙扬眉肃容道,“铁手这外号听来好像他的一双手是铜皮铁骨之外,就似很笨重、迟钝般的。其实不然。他的手更可怕的是灵巧──说多灵就有多灵,说多巧便有多巧,而且还说多快就有多快,甚至你还真说不出它有多快!” “这一笔……”摇红这次也觉得说不下去了,“实在是……” “他那一笔──实在是绝笔!”公孙扬眉衷心赞美,“他只那么一笔下去,我画意的狂傲、孤绝,全都改变了,因这一记圆融藏峰的捺笔,柔和了独特的孤峰,调合了高远的千山,使我那一幅画,完全改变了狂妄傲态。” 他自嘲地笑了一笑:“我那时才知道:原来铁手也擅绘画。” 摇红静思片刻,终于说:“那一战,他是赢了。” 公孙扬眉毫不犹豫承认了:“可是,他不骄不躁,甚至还隐瞒了真正的胜利,不让我觉得难堪。” “他的作为终于使我体悟了:”公孙扬眉舒了一口气──好像他把这句话说了出来,心中才会舒服似的,“才气,终究不是一切。有才的人多的是,但像铁手那样,大气大概,不傲不躁,亲切对人,公平处事,他才是真正的了不起的。” 摇红这回马上同意:“是的。如果有机会,我也希望能拜会这位铁二爷──能让你那么敬重的人,一定是绝世人物。” 可是,摇红在这一晚之后,就遇上了极大戏剧的变化,她当然没有机会见到铁手,甚至连公孙扬眉也一别成“永诀”。 不过,摇红却把铁手这个人物,记在心里,也把她和公孙扬眉这一段交谈,跟贴身丫环小红一再提过程,并记在“飘红小记”里──当然,记得并不详细。只是,铁手在阅读手札的时候,自然会回想起跟志气高扬、才具出众的公孙扬眉交手交往的种种情形。 他喜欢这个志气远大、鲜衣怒马、任侠好义,甚至有点儿任性妄为的年轻人。 他一向看好他。 那“绿巾弄”一战之后,他和公孙扬眉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两人惺惺相惜,相交莫逆,成了至交。 不过,公孙扬眉却含笑跟他摆明了态度:“我虽然佩服你,与你成为好友,并视你为兄长,但既然如此,更须坦言:我还是要救长孙飞虹的。” 铁手那时听了就笑道:“好!你救你的,我拦我的。” 但是不久之后,公孙扬眉就终于放弃了他的坚持,原因是铁手找到适当的时机,告诉他一些“实情”: “其实你不该贸然去救长孙飞虹。” “为什么?” “因为长孙飞虹他自己也不愿出狱。” 乍听,公孙扬眉自然不信。 也当然不能置信。 “他在多年前为元十三限所伤,伤势时好时坏,一见天日,就会发作,形同癫痫。后为诸葛先生所擒,在世叔尚未来得及派人在大牢保护他安全之前,蔡京已暗下令狱中主簿下毒杀之,他已身中六种奇毒,幸内力高深,加上世叔提供灵药才得保性命。但一旦剧烈动作,再见天光,就会致命。他现下每天在狱里苦练‘耐伤功’,以克制内伤及毒力,渐而发展成一种‘内伤拳法’,世叔品评为‘天下三名之内’。‘伤得愈重,拳法愈高’,凄凉王也因而愿留狱中不出。何况……”铁手将内里乾坤,一一坦告,“他一出狱,若见天日,伤毒齐发,恐难活命。若返东北,长途跋涉,更为不利。沿途蔡京鹰爪,必不放过,派人埋伏袭击,虽未必敌得过长孙飞虹,但必更令更增凄凉王毒发伤重。还有一点……” 铁手迄此,顿了一顿:“不知该不该说。” “请尽说无妨。” “那是你们的‘家事’。” “请道其详。” “据我了解,‘一贯堂’的决策人已很不欢迎长孙飞虹重返‘神枪会’,凄凉王亦觉意冷心灰,无意再回关东去了。” 公孙扬眉为了求证这番话,要求“见”长孙飞虹。 铁手答允安排。 而且真的安排了。 公孙扬眉见到这个早年就已名震天下,威震关东的前辈总堂主,形容枯槁,不似人形,几乎当场落泪。 果然,凄凉王已不问世事,不欲复出,婉谢也坚拒了公孙扬眉和公孙自食的好意:他不愿出狱。 ──天牢已是他的“家” 铁手说的是真话。 不过,公孙扬眉也没有长留京师。 因为他要赶回去,见他所惦念的人。 ──一个念兹在兹、长索心头的女子。 她当然就是摇红。 铁手就是从那充满期想和梦的少侠口里,得悉孙摇红的名字。 直到现在,他看到了“飘红手记”。 直看到了“惨红”部分,摇红与公孙扬眉终于有情人能结为一体,然后又互相期许、劝勉:她希望他能恢复当日的侠气豪情,不要恋栈于一些本来就与他性情不合而又伤天害理的事;他则要她等他,他要跟她爹交待清楚,同时也会力劝孙疆收手,要不然,他就和她远走高飞。 他们已有了目标,更有了方向。 因为他俩有了对方。 所以,两人都有了希望和期待。 ──为对方而变好。 ──为大家的未来而自强不息。 公孙扬眉告诉她:他明天就去跟孙疆说明一切。 摇红显然很有点担忧:性情大变的父亲,是不是有这个雅量听劝? “总之,我一定不会再跟他做这种事。称霸江湖,我没这个野心,再说,称雄武林,也不该以这种手段。我一定回来,你要相信我,就算你爹反对,我也一定来找你,不离不弃。我跟你曾经拥有过,这次我永志不忘。我会跟你爹提亲,不管他答不答应。我都想跟你天长地久,地久天长。” 最后他仍是坚定地道:“你要等我。” 第八回更重要曾经拥有 “我一定等你,如果爹反对我们,我就和你远走高飞。”摇红也非常坚定的对他说,“我一定会等你。” 就这样,他们在星夜里分了手。那一晚,轩里的烛光正亮,院子里的花正红,外面的夜甚凉。 她就寝的时候,仍怀着满怀的温馨,却不知怎的,在热情如火的缠绵和相知如织的交谈之后,她忽然觉得很空虚,具有一种怅悯之情,使她钻进被窝前,仍不敢也不想去吹灭那一支红红也烘烘的烛光。 她怕凄凉。 ──有谁人可以天长地久?也许更重要的是曾经拥有。 那时,她却没注意到,苑外窗下,正有一双兽性的眼,三碧四绿的惨青着,正盯着她,望着她。 一直到她就寝,天正破晓,那一双眼才转为两点朱色的红。 ──如果那是野兽的眼睛,却又怎么洋溢着泪光? 从此以后,摇红就再也见不到公孙扬眉。 见不到他的剑,见不到他的眉,见不到他的傲岸,见不到他的温存,见不到他的人。 见不到他。 见不到。 铁手和猛禽读到此处,忽然都掠过一个念头: ──人生,真是无常的啊。 (要是跟摇红一起上泰山亡命的不是铁锈,而是公孙扬眉的话,那形势、情境当何等不同。) 当然,那也不是“挟持”或“掳劫”,而是“私奔”或“逃亡”了。 自然,铁手也不会更不必参与去追捕他们了。 刘猛禽却忽然道:“我想,在出发上山之前,我们该先到一个地方看看。” 铁手问:“什么地方?” 猛禽的神情,像一头洪荒的猛兽第一次看到了月亮:“浅水埗。” 铁手心同此意:那儿正是手札里有特别描叙过发出惨嚎嘶叫的地方。 ──公孙扬眉曾在那儿长时间与孙疆、袭邪“共事”、“工作”过的地方。 ──仿佛,那儿是一个“祸源”,一个神秘的地方。 所以铁手立刻道,“我也想看看一些事物。” 这次到猛禽问:“什么东西?” 铁手的表情,好像是发现了泥地里冒出了一条鱼:“人形荡克”。 猛禽也正有此心:这名目在“飘红手记”里有提到过,而他更不忘朱月明在临行前对他的特别咐嘱。 这个黎明特别冻。 一阵阵的奇寒,夹杂着外面整军、列队、出发征战的金戈之声、兵戎之气。 猛禽侧耳。 在听。 他在留神聆听的时候,好像一个人在光线极暗时阅读一样的专注。 然后他说:“那的确好像是一切问题的中心。” 铁手有点忧虑:“只不知孙疆让不让我们‘参观’这样子的重地。” 猛禽道:“他当然不欢迎,但我们可以运用职权。” 铁手道:“职权?” 猛禽冷然道:“我是刑部派来调查的,你是皇上派来审视的,东北一带,山高皇帝远,万一有什么组织、军器、歹人,会威胁到朝廷安定的,我们都有稽查、审办的权力。这是我们职责所在。” 铁手笑了笑,自说地道:“但愿我们没有滥用职权。” “滥用了又如何?”猛禽冷峻地道,“是这里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先行滥用了他们的武力和权力。” 铁手道:“那就但愿摇红姑娘还撑得下去,等我们上山。” 猛禽诧问:“我们不看完‘飘红手记’才出发吗──至少先看完了‘怒红篇’,对案情才有一定的了解。” 铁手道:“救人如救火,宜急不宜迟,何况,我们得要争取到‘浅水埗”走一趟,问明山君:人形荡克到底是什么。” 猛禽反诘道:“若要了解何处是浅水埗,什么是人形荡克,那就反而得要先读完‘怒红’。否则,我们不知头绪,又从何盘问?再说铁锈挟持摇红上山,已非先前片刻之事,这已过了好几天,摇红若能活便活,现在急也急不来,更不急在一时半时。” 他以一种久经训练也久历战阵的老将士口吻道: “作好充分准备,才能救人救彻──一时情急,操之过急,都不说是我们资深刑捕该犯的过失。” 铁手听了,叹了一口气,望向窗外,只见窗外几点腊梅初蕊,已染上了几抹金红。 “这么快,又是梅花将开的日子了。”铁手感慨地道,他后面的话,只在心里掠过,没说出来,反而问了一句: “今天是什么日子?” “十四。”猛禽回答得很快,简直是不暇思索,“是日八白飞星,宜祭祀、修厨、游猎、作灶、冲龙尾宿,又是勇猛日。” 铁手笑了:“你对日子很有研究?” 猛禽脸上全无笑容:“我们是混日子过活的人、怎能连每一天过的是什么日子都一无所知!” 铁手鼻际闻到冷香,那是花香吧?而且是摇红亲手种的花所开出来的香味吧?只不过,那主人却是不在了。 那爱娇的女子仍在山上吧!那泰山之巅,铺着亘古寂寞的雪。 他刚才只是随意问问。他心中最想说的却是: 快过冬了,那爱温馨的多劫姑娘,赶得及回来家里吗?也将到春节了,那爱热闹的遭劫的女子,会回来看她的花开吗?那时,还会不会具备花开的心情。 对人而言,开心比开花更重要。 惜有花开就有花谢,有开心便有伤心。 却听猛禽催促道:“我们快把‘惨红篇’的下半册看完吧!” 的确,“惨红篇”下半部透露了不少有关“人形荡克”和“浅水埗”的“秘密”。 可是情况却更是惨重。 而且惨痛。 稿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上海新民晚报正连载“妖红”;神州“冷血劫”梦魇时期。 校于一九九六年末一九九七年初:常赴澳拜观音堂与四面佛,感应强烈;在炼狱岁月中修佛打坐,反而得验神通。 第三章 孤单二人 第一回 拿刀照亮自己容颜的女子 十一月十四,帝王历所载:勇猛日。宜反攻、行险、收伏、缉殪,诡诱怨敌必信受,大利拘提捕逮行动。此日不宜远行。 铁手和猛禽动身在即。 摇红、山枭仍在山上受袭。 按“宿曜经”云:“日有一倍力,宿有四倍力,曜有八倍力,好时之力有万倍。”一般人多用农民历,但“帝王历”法与农民历大相迳庭,角度以统治王者出发,颇能配合战阵攻守。“宿曜经二十六宿傍通历”,经善无畏、一行等高僧及天文、钦天监推算、鉴定,为唐代官廷内及后各朝各代王候所应用之秘历。 是日为勇猛日,宿曜则为“尾”。 出手的人当然都没有尾巴。 他们是人,当然没有尾巴。 可是他们下手之狠辣毒绝,竟连有尾巴的畜牲也“望尘莫及”。 七支枪里,至少有三只,是直接刺向她的咽喉、眉心和会阴。 另一杆是“甩手枪”。 枪脱手而出,厉啸如虎,掷向他的胸膛。 ──一旦扎中,必定穿透,也一样会刺穿她的心房。 她知道他们不仅要他的命,也要她的命。 她看见了这些枪,这种枪法,这些人、这种杀法。 她闭上了眼睛。 她已认命。 她再也不挣扎。 ──自从他“消失”之后,她本来就不想再活下去。 人活但如死。 ──生不如死,倒不如真的死了好了。 只是仇还未报。 冤犹未雪。 雪怨。 她未死,是因为她身下的“怪物”马上反挫。 反击。 看到“它”的反扑,要是一年半以前的她,还真不如死了好了。 但现在她不会了,至少,不会那样脆弱。 她已是一年半后的她。 不过,她还是想呕。 欲吐。 “孙氏七虎”是“神枪会”的”新贵”,他们都是“山东大口食色孙家”当权人物的后代,武功好,成名早,出手辣,且有先人长辈撑腰。 他们连样貌都英俊过人。 “孙氏七虎”是:孙花虎(幻灭神枪)、孙飞虎(阿修罗枪)、孙黑虎(孟婆刀神枪)、孙红虎(天枪),孙黄虎(地枪)、孙色虎(人枪),孙虎虎(风云第一枪)。 这七个人,不仅能打,而且能看;不只战力高,智谋也相当高。 他们是“神枪会孙家”的七个宝贝。 他们七人跟铁锈站在一起,就好像是七个仙人一条虫。 ──连畜牲都不如的“虫”。 但铁锈不是虫。 至少不是条等死的虫。 不过他在等。 等枪到。 ──等第一支枪尖刺进了他的身体! 果然(不出他所料),第一支最快抵达他肉体(胸膛)的枪,当然是孙飞虎的“阿修罗枪”。 因为他出手最快。 何况,他一直都是摇红的倾慕者,而今,他知已无望。 ──既已绝望,像他这种人,就会亲手粉碎他曾有过的希望。 也许这才能教这种人甘心。 所以他下手也最毒。 他一枪刺入铁锈的心窝,准备穿膛而出,将这两个“奸夫淫妇”一枪贯杀而死。 枪刺着敌人的同时,七虎都知道:要得手了。 他们自然狂喜。 ──喜不自胜的原因是:铁锈不好杀。能杀掉这两人绝对是一个大功。 他们都喜欢立功。 尤其是大功。 惟有立大功才能扬名,成功。 他们几经艰辛、跋涉、上山、埋伏、布阵,为的就是这一刻的成功,这一刹的伏杀! 他们惊喜,自然心跳也快了些。 他们眼见成功得手,当然不再收手,全力发功,全面出手。 他们还年轻、气盛,且以为自己站在“理”字上,所以出手决不饶人。 完全不留余地。 其实,世事往往就是;你不留余地给别人时,也等于没给自己留退路。 当孙飞虎的枪尖,刚扎入铁锈胸膛之际,也就是“七虎”阵布已成,同时全力发动杀局之时,铁锈因为那枪尖造成的刺痛,突然跳了起来。 他一跳,就像一只裂石而出的暴龙,“咔”的一声,孙飞虎的枪尖崩断在他的胸肌里。 同时也“咔”的一声,铁锈就趁他原以为一枪已命中了敌人正陶醉在杀人一刹间的志得意满,一手扭断了他的脖子。 这时,孙色虎的枪,已刺到了他的肋下──从肋下软骨刺进去,就是心房。 在那儿中枪,必死无疑。 不过,所谓肋下,正是在肋骨的下面,也是在手臂的下边。 铁锈的手臂一拢,夹住了枪,孙色虎完全感受到自己那淬历的枪尖已经刺中、扎入,搠着对方的肋下肌骨之内了,可是没有用,“山枭”已用臂肋间夹住了他的枪,并且还瞪着他。 一下子,孙色虎已完全斗志全消。 他没有看过如此可怕的眼睛。 那不是人的眼睛。 那是禽兽的眼睛。 ──不,任何禽兽,都没有那么可怖的眼睛。 那应该是魔鬼的眼睛。 只有魔鬼才会有这样恐怖的眼睛。 ──这样令人畏怖的眼神! 孙色虎的眼睛,也只能看到这里。 因为这一瞬之后,他便什么也看不到了。 山枭已一拳打爆他的头。 当然连同他的一对眼珠。 ──人头碎裂是什么声音? 相信大多数的人,都没有听过。 如果你没有听过,还是不要听的好。 这世间已有太多人,喜欢去听,看、享受以杀人为乐、害人为虐、暴力充斥、色情泛滥怪力乱神、淫乱低俗的故事和传说、事实和新闻,其实,一旦是自己身上或身边的亲友发生了这些不幸的事,那就会吓得个三魂去了七魄,胆丧心寒,只望这些噩梦赶快过去,光明再来。 的确,物以类聚,因果循环。什么样的花开结什么样的果。什么样土壤栽植什么样的树。 在乱世里,常是君子忍辱,小人猖狂,人情冷傲,严寒肃杀,世运无情,世道不公,天道与亲,常与善人,温暖慈悲,存乎一心。 以杀制杀,实迫不得已。 也情非得已。 ──只是,杀戮真的能止杀戮吗? “山枭”铁锈现在己没有选择: 他大开杀戒,大杀特杀。 也许,他也根本不会作任何选择。 他是为“杀”而生,为“杀”而活,甚至还不惜为“杀”而死而牺牲! 你或许没听过人的骨头碎裂声,但孙黄虎就肯定清晰地听到过。 因为那时他靠得很近。 他是和孙红虎一齐欺近身去,乘隙出手。 一枪刺山枭,一枪戳摇红。 他们二人,心意相通,只要一枪得手,立即就扎第二枪,他们一旦合击,对方的身体往往给穿透过七七四十九个窟窿才了结,事实上,当一个人的身体给两柄这么粗而锐厉的枪各扎上四、五十下后,他的身体已经成了稀巴烂了。 他们已料定:山枭一旦自救,他们立即变阵易招: 刺摇红那一枪改刺山枭,原扎向山枭那一枪却即改向戳刺摇红。 这一来,就要必杀山枭,不然就即杀摇红,最好,把两人都一齐杀掉。 可是,他们都没想到:山枭既不救摇红,也不自救。 他只是冲过来。 他只是扑过来。 孙红虎的枪,明明要扎中山枭的了,但突然断了、折了。 也许,枪尖还是扎进山枭身体的某部分里去了,可是,山枭的冲力太大,来势太汹,枪杆子承受不起,一拗而折。 山枭便一拳砸在孙红虎的脸上。 孙红虎的脸,立即像一只摔在地上再加一脚践踏的熟柿子。 这就是孙黄虎听到那骨头碎裂的声音。 然后他又听到一种声音: 依然是骨骼碎裂的声响。 而且还是头骨。 这次是他自己的头。 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固然可怕,但碎声若来自自己的骨骼,则更可怖。 更恐怖的是:碎裂爆折的声响,来自他的头颅。 不过,孙黄虎还不算最不幸。 因为他没有听到另一种声音。 那是一口咬在人的咽喉且大啖嚼食的响声。 ──给咬着喉咙的是孙虎虎。 咬他的不是兽。 而是人。 这更可畏。 一口咬噬在他咽喉上的,当然就是“山枭”铁锈。 比起孙黄虎只听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孙色虎的遭遇可谓更凄惨多了。 他听到山枭一口啃在孙虎虎的脖子上,也看到了那禽兽不如的怪物和正在大口大口嚼食着孙虎虎的喉管、仿佛那是山珍海味一样。 他马上觉得昏眩。 脚也发软。 他已失去了斗志。 他正撤枪要逃,但不知怎的,他又闻到一股强烈之极的腥风血雨之味道。 那血腥味竟来自自己体内! 这时,他才发觉,那只“兽”已伸出他毛茸茸的大爪,一手插入了自己的胸膛里,正掏挖出一窝子的事物出来。 这一刹间,他还不觉得痛。 还未觉得疼。 他只是怕。 ──直至他发现,对方挖出来的是他那颗还在抨碰抨碰跳动的心,他才绝望的喊了一声,倒了下去。 他还不是最畏怖的。 因为他已死了。 活人才怕。 死者无畏。 现在最畏惧的是: 还活着的孙黑虎! 孙黑虎的枪,本来已刺了出去。 这一枪、正扎在山枭的肩上。 山枭铁锈这时,正咬啮着孙虎虎的喉咙,一只手却抓住了刚剖自孙色虎胸臆,还向他咆哮了一声,像在阻止他过来“争食”似的。 他咆哮的时候,鲜活活的碎骨还挂在他嘴边、唇边和须旁,还在冒着血。 孙黑虎突然发现,一起上山,一起追踪,一起出手的一起生活十数年的六位兄弟,一下子,都一起完了: 就只剩下他一个。 他顿时魂飞魄散──那一枪,再也刺不下去了。 枪尖仍插在山枭粗壮如树干的臂肌里,他丢了枪就跑,才跑了七八步,脚重得像给八爪鱼和海藻死命吸缠着一般,这还未喘定,就发现身前多了一人。 那不能算是人。 也不是兽。 “它”比兽还可怕。 更强大,也更残忍。 甚至更嗜血。 然而这嗜血也嗜杀的“怪物”,目前就站在他身前,而且正拔出嵌在他臂膀的枪。 那支枪当然是他的,在武林中还算是赫赫有名,就叫做“孟婆枪”。取这外号的意思是:与他的枪交锋,就似喝了“孟婆汤”一样,前事尽忘,必赴黄泉走一趟。 他的刀也一样。 “孙氏七虎”中,就只有他是刀枪齐施的。 他不仅枪法高明,刀法也好。 他情知自己的枪已刺中山枭,可是没有用,也许这只更加激发了这家伙的兽性。 甚至是狂性大发。 山枭在拔枪的时候,动作甚缓,与其说他在忍痛、怕痛,不如说他要延长那种肉体上的痛楚,甚至在尽情享受痛苦。 更古怪的是,这头怪兽,虽然已拦身在他面前,但一双眼睛(也许只是一只,另一只是一个妖洞,孙黑虎觉得在那洞里甚至可以掠出吸血蝙蝠和爬出蛆虫),却直勾勾的看着他的背后。 他背后是绝崖。 另外就是甫伏着的摇红──他在剧战甫发生之际,已一面放下她,一面护着她,还一面交战,要不然,“它”也不至于要捱上几枪。 “它”的眼睛空洞洞的,但仿佛又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撼动,使他直直的前视。 可是孙黑虎却知道自己背后是空山,那当然没有什么东西可瞧:除非正好飘过了神仙。 当然不会有神仙。 ──有这样的“妖物”在,就算有路过的“神仙”,都会给吓跑了。 若是魔鬼,或许会合理些。 此刻,山枭的神态,就像是入了魔:好比一只洪荒时代的暴龙正在恣虐发威之际,忽尔看见天空上飞过一棵树。 也许,它是不明白,为何树会飞到了天上,甚至它连那是不是一棵树也不能理解,只是,因为特殊的景致而入了魔,入了定。 孙黑虎手上已没有了枪。 但他还有刀。 他拔刀。 虎虎几个刀花。 他还是想拼一拼。 ──在江湖上,要活下去,就得拼,更何况是此时此地,遇上了这怪物。 他正要趁山枭发怔发呆的时候,砍他一刀。 ──至少,砍他一刀要害,斩他一记要命的,自己就可以逃命了。 刀是乌金打造的,黑而亮,锋而利,刀风破空,刀花耀眼,好像旭日的光芒也给他砍成几段就黏在刀面上。 可是,山枭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些。 他竟似连孙黑虎这一刀当头斩下,也没有留意,双目只直勾勾、怔愣愣的看着山边、崖口、云雾飘渺间。 那儿有着什么比生命更有价值的东西,致使这禽兽一般嗜血好杀的妖物,竟给吸引住、失了神、分了心、消弭了杀意? 孙黑虎的心跳加速,快得连他自己也几无法承受。 ──就连他当年一个人以左手刀、右手枪第一战荡平“九水十六骑”,一战就名动江湖之时,他的心跳,也没如此快过。 事实上,那一次,不只他一人出手,当时,孙拔河和孙拔牙兄弟,也在暗里帮他,而他也伏袭暗算在先。这一切,都是家族为了使他成名立万。 这一次,他却是一个人,因把握住这稍纵即逝的契机。他要独力砍杀山枭铁锈! 山枭一死,绝对是件大事! 能杀铁锈,绝对是个大功! ──就算是他当年伏在“九水明漪”一带,蒙着面跟孙色虎和孙花虎,轮暴了自己思慕已久的小女孩周敏时,心跳也没那么急速过! 他眼前就有一个机会: 可以活。 可以杀铁锈。 他的眼睛发亮。脸发红、唇发紫,只为可以暗算,杀人、得手,活命,如果,在这时际他能看得见自己的模样,只怕也不比山枭好得上多少! 只不过,他没有得手。 因为他那一刀,并没有砍下去,或者,是他正想砍下去的时候,就蓦地发现,自己心口一疼,且在胸前,凸出了一截枪尖。 带血的枪尖。 他惊疑。 他不信。 可是他还是倒了下去。 死了。 谁都会死。 谁也免不了一死。 不管是多厉害的人、多差劲的人,一样都得死。 ──暗算人和被暗算的人亦如是。 他的刀珰然落下。 暗算他的是甫伏在地上的孙摇红。 她以一杆枪,扎进了他的后心。 铁锈张开了嘴,仿佛那儿是一个妖魅惯常出没的洞口,他的唾液挂在嘴角,青青蓝蓝,一些人肉碴子还挂勾在他乱得像扫帚一般的胡须上。 发出了那一枪之后的摇红,一时还不知道自己应该不应该救“它”:这个人。 刀就掉在地上。 刀乌亮,映阳一煦,映象如镜。 那是孙黑虎的“孟婆刀”。 在这朝早里,摇红透过了这把她刚杀了它主人的刀,照见自己的容颜。 她几不敢相信,自己竟变得如此苍老、憔悴! ──那发茬乱得盘根错结、眼下有两袋未剥亮的核桃儿、一身破烂、满叠忧愁,尽是神容枯槁形容瘦的女子,竟是曾喜孜孜兴致致挽红袖催莺啼,风韵温存、莲步共香熏人醉的她吗? 惟有鬓边耳际,乱发之间,仍露出了一截葱白肉,细嫩匀美。 可是在她面前的“兽”,依然依依嗬嗬的在指手划脚,不知在谢她,还是不会说人话。 随“它”手指处,只见绝崖前、峭岩上、云雾间,山谷口,长了一支花,抓着坚岩,突出峰前,开了两朵,血红的艳! 明艳至极的花,比朝阳还红。 好一朵怒红! 看到这花,她哭了! 她就在山顶上轻泣。 那野兽就这样看着她,好像不知该劝是好,还是不劝的好,或者他就本不知如何相劝,也不知劝为何物。 “它”就是只能这样怔怔地看着。 看着她哭。 他的伤仍淌着血。 “它”好像也不知伤为何物,流血是什么。 他们两人,就在山上,阿尔泰山的旭日温照普照下,一个轻泣,一个发怔。 ──到底是为杀人。还是为惊见一朵花而哭? 还是为杀了人之后惊遇一朵花而泣? 或者什么都不是,只是为一朵花而惊艳,一个痴,一个泣? 山上。 两人。 风很大。 人很孤单。 刀光仍照见摇红的轻泣。 山枭好像不敢去惊扰摇红的伤心。 花仍在绝崖边艳烈的红着。 追杀依然持续。 险境处有花,但险境并未过去。 险境仍奇险,随时变成绝境。 第三章 孤单二人 第二回 午夜狂啸 就在摇红轻泣于虎山上、山枭前之际,也就是“孙氏七虎”全都丧命之后,在“一言堂”的铁手和刘猛禽,正在读摇红亲手所记的“惨红”下篇: 下篇里摇红的遭遇,也真是急转直下。 很惨。 那一夜,小两口子约好了相见之期、相会之法后,摇红撷了一朵艳红的花,别在他襟上。公孙扬眉则在他送她的画上题字:“花落送摇红”,写完这五个字后,他只觉一阵迷惘,也不知怎的,竟很有些凄迷。于是又写上了:“此情可待成追击,只是当时太怆然”等字。 那一晚缠绵后,公孙扬眉去了,再也没有回来。 第二晚,摇红只听到院子外传来风声、雨声,还有争执声,甚至打斗的声音。 然后就是狂啸声。 那啸声里充满了悲愤、悲恨、悲恸与悲憾,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发出这种嘶喊,那就像是一个给烈火焚烧着的人,浸在热油锅里给煎炸着的人,却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亲人惨受比自己更可怕的折磨,才会有这样撕心裂肺的呼喊。 摇红听了,从手里冻到心里,自足底冷到发顶。她决定要去“浅水埗”看个究竟,候次日,她的闺中至交公孙邀红来了之后,两人议定,决意要“九鼎厅”去跟孙疆问个清楚,至少,也要找到公孙小娘从详计议。 可是她出不去。 她住的“绯红轩”,已给监视,没有堂主孙疆的批示,谁也不许出入。 连摇红也不可以。 这时候,这个人第一次在她面前出现了。 这人长像严正沉着,处事彬彬有礼。 当摇红大吵大闹要出去甚至不惜动手的时候,这人就跟她说:“你不能去。” 摇红怒道:“你知道我是谁?!” 那青年只冷静地道:“你是摇红姑娘。” 摇红忿道:“既知我是谁,还不让路!这儿是谁的地方!” 青年冷冷地道:“可是令尊大人下令不许你出去的。” 也不知怎的,摇红总是对这阴沉沉的青年很有点畏惧,觉得他很“邪”,于是问:“你又是谁?” 青年道:“我是袭邪。” 这是摇红第一次看见和遇见袭邪。 也是第一次见他出手以及跟他动手。 先出手的不是袭邪。 而是公孙邀红。 公孙邀红是“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孙女,手上的功夫,也很有两下子,她并不因为祖父的宠护,而过于骄纵。 相反的,她是不值孙疆所为。摇红离开“安乐堂”后,常感寂寞,故邀公孙邀红来相伴。公孙自食夫妇颇觉孙女常远到“一言堂”作客,叨扰不当,然而邀红与摇红交厚情重,故仍一再毅然前往。 就是因为这样,她陪同摇红在“一言堂”里遇过一些非常耿耿于怀的事,例如: 她们有一次,无意间经过“浅水埗”和“六顶楼”等地的后院,发现那儿有不少地窖,隐约露出了一些铁栏,在草堆花丛里,作为通风口。她们听到有人呜咽,有人呻吟,于是好奇心大作,拔开草藤探首一看: 只见里面有不少赤身露体的“人”: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人形的“兽”更妥切,但那些“兽”的样子,又十分可畏可怖,且残缺不全,畸变核突。 所谓“残缺不全”,是因为他们有的少目,有的缺鼻,有的给割去了耳朵,有的失去了双手。有的趴在地上,全身长鳞,像一只穿山甲;有的没了双眼,全身起蓝,脸上钢须如戟,像一头海象。 他们都是“人”的样子,但绝对不是人。 他们不会说话,只呀呀嗬嗬发出怪鸣。 至于畸变核突,像指他们虽有“人”的雏型,但有些不该在“人”身上出现的东西(或者说是“器官”),却偏又出现的,连在一起,成了怵目诡异的景象: 譬如一个人形的小孩,却在屁眼上长了一条又粗又黑且长毛的猪尾巴。一个看去还算“面目较好”的“女子”。一张嘴,居然有一条分岔的蓝色的长舌,足有一尺三寸二分长,另一个,张开了嘴,居然没有舌头,只有一丛乱毛,看来像是一个长在脸上的阴阜。还有一个,嘴,唇、舌都正常,却有一排排僵尸般的尖齿,齿沿还成锯状。有的眼睛只有一只,长在印堂上。有的只有两只眼睛,但完全没有眼珠,只有眼白。有的眼睛长在后脑上,眼睫毛还特别长。有个有一对完好的眼睛,然而却是金色的,而且什么都看不见。有的则完全没有眼睛。有的长出兽角。有的长着兽毛,有的则长着兽爪。有的根本是兽,但却会写字,用的还是左手楷书,右手草书,笔走龙蛇,龙飞风舞。 他们都有一共同的特征:愤怒和惊恐。 他们都没有衣服可穿。 他们挤在地窖里,互相咬噬,奔走狂啸,禽兽不如。 他们看到光亮时,会感到非常害怕;看到陌生人来看他们的时候,会龇着牙、咆哮着、表示拒抗。 但他们没有东西可吃,自己互相咬啮、吞噬。 摇红和邀红,不仅在“一言堂”的“鹿死谁守苑”内见过这种:“怪兽”,连在通向一言堂、拿威堂、一贯堂的“老街”一带的市肆间,也在地底里布满这种“地窖”,那些“怪物”都给关在里边,它们的琵琶骨或肋骨都给一条长铁索贯穿连着,拖行时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它们也任由宰割,任凭处置。 他们活得连市肆里的家畜、家禽还不如。如果有人愿意买下“它们”,则付出少许便可得到一大批,拖扯了回去,当奴隶也好,宰了当肉生吃也好,腌成腊肉也好,都没人理会。 要是卖不出的、就只有等死。 到了雨季,水浸地窖,淹死了不少。它们在黄泥水中翻着白得发紫发胀的肚皮,但全身瘦得像一只风干的虾米,有时浸得太胀了,还波的一声爆了开来,炸出一肚子的绿蛆和黛色的海藻来。 浸不死的,经过发霉、发臭和发酵的春夏之季,很快便产生了瘟疫,一下子,虐疾蔓延,这些“异兽”死得更是迅捷简便,有时候,在啃一只人手,啃到第三只指肉时,便已三眼(这是只三眼“怪物”)一翻,去了。有时,有只满身都是肚脐但肠子流在外面的,正在大解,大解得臭气熏天,才解下一半,忽然的,毫无来由的,“它”就死去了。 谁也不知道这些“怪物”是“怎么来的”,只知道“它们”全来自”一言堂”:孙疆一手制造出来的“好戏”。 要是还不死的,孙疆就下令人用火烧,总之,一把火,连怪物,尸虫和传染病,一齐烧个精光,就不必再担心有后顾之忧。 火烧的时候,他们挤在地窖里,挣扎挣动,有的全身已着火,有的像一团火球,在滚来滚去,翻翻波滚,“孙氏七虎”:孙红虎、孙黑虎,孙黄虎、孙花虎、孙虎虎、孙色虎、孙飞虎等,常派作监督“火烧怪物”的事,他们看着放火,当是一种过节庆典似的,时拖朋唤友来观看,在火焰肆威中为之大乐,拍掌喝彩不已,仿佛在看一场比赛,游戏。 听说,这些“怪物”都叫做“人形荡克”。 好像天意在造人时,打了一个喷嚏,一时失了手,把人的胚型打翻了,又像是太不重视,将之交给一只猴子或猩猩将之信手且恶意重塑一般。 当然,也不见得全都给病死、淹死或烧死、杀死,但这样折磨下来,大都免不了一死,剩下来的,一定是那些特别剽悍、勇猛而且可怕的家伙。 重返“一言堂”的摇红,还有她的手帕交邀红,目睹了这么多诡异的“妖兽”,自然一震惊。 她们虽然不知道他们的“来历”,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制造”它们出来,但“生产”它们的人,也未免太伤天害理,惨无人道了: 那“生产者”,想当然就是“山君”孙疆了! 所以她们都想向“山君”抗议。 要劝孙疆收手。 ──不管为了什么,有什么用意,都不该大量制作出这样狂暴、卑微而酷烈的东西! 第三章 孤单二人 第三回 怒犯天条 邀红跟摇红心意相通,她右手霍然折了一柳条在手,倏指向袭邪。 她们都知道眼前这个人很“邪门”。 只要袭邪一避,邀红就会急攻,摇红就会先闯了出去,大嚷开来,不管即使找不找得到公孙扬眉或公孙小娘,至少,这件事情已张扬开来,省得两人给软禁下去,进退维谷,求救无门。 孙摇红怀里有一把刀。 那是公孙扬眉送给她的,弯如眉月,亮如水镜,就叫“水月刀”。 刀藏在怀里。 刀刃已温热。 摇红已拟随时出刀。 邀红也不闲着,她袖里暗藏飞针,左手指间夹着金钗,准备一击不着,就要与摇红刀、钗、针齐出! 可惜她们没有这个机会。 袭邪就在邀红身形一动、心意刚动、手势始起、招式甫施之际,倏然出手。 出手一招。 两剑。 他一出手就制住了两人。 这是不可能的事,原因是: 一,公孙邀红的武功相当好。她是“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的女徒,公孙自食惯使“朝天一柱枪”,江湖上外号人称“自食其力,一柱擎天”,本来就是“山东神枪会”的一流高手,公孙邀红已得其真传。 二,孙摇红的武功底子也不差。她爹爹“挫骨扬灰、灰飞烟灭”是近年才响起来的称号,但“山君”之名,早已名震遐迩。其实,“挫骨”、“扬灰”、“灰飞”、“烟灭”都是孙山君早年所创的四种枪法,其中“烟灭神枪”一十八式,孙摇红也得其精髓,加上外公和娘亲所传的:“弹指听声、听音辨穴、金钗索命、银针度活”四大法门,女中豪杰里她绝对能坐上一个要席。 三,她们两聚于“安乐堂”的时候,常与公孙扬眉切磋武艺。公孙扬眉在武学上绝对是个卓越、脱俗、才华无可羁靡的少年英侠。他很快便观察出摇红武功基础的强弱,也很快的发现她体质先天上的制限,所以,创了一套刀法给她,注重轻盈、厉辣、优美,十分合适摇红的性子,使来得心应手。长枪大戟,对她本就负荷过重。 那一套刀法,就叫“镜花刀诀”。 后来公孙扬眉又赠她一把刀,说是京里好友相赠,是一把名门打造的刀。 一把小巧玲珑的刀。 刀没有名字。 但刀清。 刀亮。 刀美得让人惊艳。 ──这刀一亮,就像是一次惊梦。 于是摇红就称之为:“水月刀”。 那时,公孙邀红也在场,撒娇不依,扭说公孙扬眉偏心,只顾讨好摇红,当她不是人。摇红、扬眉、邀红三人其实都相交无碍,但年轻人间一遇着情字,难免总有争风斗胜的情形出现,不过,也仅止于小情小趣、逗情骂俏而已,还不是真个呷醋生妒。 他们三人相处,还是坦诚欢乐、相互期许的多。 公孙扬眉也真是才气过人,听邀红那么不平,后来连摇红也为她说项,他便立即创了一套剑法给她。 这一套剑法,无论手上抄着什么事物,都可成剑,发动剑招,也就是说,女儿家有时带利器出外,总是十分不便,不如利用俯拾皆是的东西,例如木条、量尺,甚至是竹枝、帚柄,全都可以当作剑使,连竹签、笔杆也不例外。 这一套剑法,就叫做“顾指剑”。 ──就别看公孙扬盾看来随意的剑、顺手抬来的剑法、刀诀了,摇红,邀红在江湖上也打过几场大战、数回大仗,信手使出,居然还比“神枪会”的看家枪法还有劲、管用! 所以,她们对这,‘镜花刀诀”和“顾指剑法”极是有信心。 不过,她们才一出手,就知道这两种可以不必准备长枪大戟便可以立即制敌、伤人的武功,对袭邪而言,完全不能奏效。 邀红一动,袭邪已一剑指着她: 眉心。 摇红一晃,袭邪也一剑顶住她: 腰间。 袭邪只有一把剑。 ──一把剑怎能同时威胁着两人的要害? 能。 而且都不是剑尖。 袭邪的剑鞘,点着邀红的印堂,而他的剑鞘,倒反过来抵住摇红的腰肋。 局面非常明显,她们不是他的对手。 决不是。 对方好像十分了解她们的出手:“顾指剑法”和“镜花刀诀”,一旦发动起来,举重若轻,以无胜有,奇招迭出,连绵不绝──可是在尚未发动之前,比较欠缺的是浑实的内力和巩固的根底。 若在此时遇狙,很容易为敌所趁,一击而溃。 袭邪便是一击得手,好像一眼已觑出她们刀诀法剑法的窍门和缺失一样。 ──可是她们从未向袭邪出手,甚至还未正式见过这个人。 他是怎么了解得这般清楚的? 袭邪一招得手,突然收手,“嗖”的一声,他的黑剑就倏地收回去了,快得使摇红来不及细看那把剑的形状,只知道在他收剑的时候,那把剑似是活的,像蠕动抽搐了一下,像玄色液体,乌水柱似的,绞扭着自动攒入了鞘内,还发出了一声似有像无的哀鸣。 摇红忍不住惊诧,又问了一次:“你……你到底是谁?!” 袭邪嘴边挂了一个极其冷峻的笑意,仍是回答:“袭邪。” 摇红只觉得一脸莫名的恐惧,直透心颤,好像只要有这个人的存在,一切原来的安全感觉、纪律规矩,都不复存在了。 “你来我家里干什么?” “我现在是你爹最得力的人。” “胡说,大言不惭,我爹最重用的是公孙扬眉!” “以前是他,现在是我。” “你是怎么懂得我们招式的破绽的?”邀红插嘴。她也是美人胚子,不过美得跟摇红不同:摇红柔而艳,她是娇而艳。摇红的美叫人疼,怕她给欺负、受委屈。邀红的美是令人痛,怕给她刺伤、拒绝。“你是邪魔外道,邪门妖户,潜进来偷学我们神枪会武功绝技的。” 那青年笑了。 居然笑了。 且笑得很诡。 但笑时看着邀红,目光有点艳,笑得最艳时,突然杀气大现,像一颗晶石遭阳光直射时爆出来的狂花瞬火。 “也许你说对了。”袭邪道,“但把你们武功要诀告诉我的,却是始创人自己。” “什么?!” “公孙扬眉。” 袭邪冷冷地道。 “我不信。”摇红坚决地道。 “他为什么要告诉你?一派胡言!”邀红也啐道。 “你们信也好,不信也好。”袭邪反问:“你们要离开绯红轩作甚?” “我们正是要找公孙扬眉。” “找他?”袭邪斜飞一只眉毛,诡怪地道:“恐怕,你们已不必去找了。” “为什么?” “因为,他已经来了。”袭邪有点像着了邪,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前方:“他早已来了。” 袭邪的“前方”,就是邀红和摇红的“后面”。 她们俩也不觉回首。 回头就看见了一个人。 公孙扬眉。 不折不扣的“扬眉剑出鞘”公孙扬眉。 不过,这个公孙扬眉看去,仿佛有点不对劲。到底怎么不对劲,却一时说不上来。但他一定是公孙扬眉,无论五官,轮廓、样子、身形都是他,如假包换,只不过,神态总有点不是那么个人似的,甚至不是“人”似的。 最明显也最怪诡的一点是:他那黑而亮的眉毛,现在竟已变成了红色,像两片血羽──给鲜血染红了的羽毛。 看到了他,摇红和邀红都很开心。很惊喜。 她们还以为他出了事。 “我没事。” 公孙扬眉有气无力地说。 他隔了丈余远,并未走近来,他后面还有”一言堂”的好手,也是孙疆的嫡亲,“山狼”孙子灰。 孙子灰的人有点阴阳怪气,小眉小眼,颏有大痣三颗,看去有点诙谐,总让人有点灰溜溜的感觉。 公孙扬眉跟孙子灰一向相处得并不和谐,公孙扬眉本来就“不大瞧得起”孙子灰。孙子灰本来也一力死心追求孙摇红,献尽殷勤,但摇红一向知道这个人在外面败坏了不少女人的名节、玷污了不少女子的贞操,对他很是鄙夷、顾忌。孙子灰知道自己肯定不受美人青睬之后,又结交了朝中权臣蔡京的儿子,引蔡折到“一言堂”走一趟,蔡折一见摇红,就惊为天人,执意要纳摇红为妾。此事使蔡京也点了头、开了声。他的授意形同下令,甚至要比皇帝下旨还有力。摇红当然死也不从,曾央娘亲代为说情,劝说孙疆。孙疆当然有意结纳攀附蔡京,但又要笼络强助公孙扬眉,加上本对摇红亦甚疼爱,而摇红又抵死不肯,支持她者众,故也一时举棋难定。 由于孙子灰惹来了一桩婚事,使公孙扬眉和摇红的好事成了麻烦事,公孙扬眉和孙摇红对孙子灰这种小人作为,就更看不入眼了。 公孙扬眉甚至还与孙子灰交过手,因为孙疆大力调停,才不致你死我活,折损人手。 孙子灰一向憎恨公孙扬眉。 他甚至扬言:若没有公孙扬眉,他早已在“一言堂”总揽大权。 可是,那时候,孙子灰就站在公孙扬眉身后,两人竟流露出一种相依为命似的友好来。 但见着了他,摇红还是情不自禁。 “我们还以为你出了事。”摇红担心的说,”你的眉毛怎么了?” “你没事就好。”邀红劈面就问:“你为什么要把我和摇红的刀法剑诀告诉了这邪里邪气的家伙?” 邀红这是责问。 其实她(们)所期待的答案是:没这回事。 “那不关你们的事。”公孙扬眉的回答居然是:“摇红,你暂且留在这儿,别惹事。邀红,你家里发生了些事,跟我走一趟了事。” 是的,在摇红的纪事里,在描述到这一段的时候,字里行间,也洋溢着疑惑与不信:她甚至不肯承认那天她看到的会“真的”是公孙扬眉。 ──他甚至对她不理不睬不关怀,只“叫”走了公孙邀红。 如果叫走她的不是公孙扬眉,公孙邀红一定不会想也不想就跟他去;要是叫她去的不是公孙扬眉,孙摇红也一定不会任由邀红一个人离去。 她本来也想同公孙邀红一道去,可是袭邪拦住了她:“你不要去。” 而且这有一股很邪味道的青年,给了她一个很足以让她留下来等的理由:“堂主夫人马上就要过来看你了。你不是正要找她吗?你若有事,就找她评理好了。” 的确,摇红觉得最近“一言堂”里的事诡谲、古怪、暴戾且不合情理,她正要找那通情达理、持重且十分疼惜她的娘亲,来弄清楚这件事:怎么连一个陌生人都可以将自己软禁在家里,他们到底是些什么人?这还算是个什么家?这儿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最重要的是,公孙扬眉还朝她点了点头,表示同意袭邪的话。 ──虽然,与其说那是点头首肯,不如说是他的头,好像是过重的瓜实吊在过轻太瘦的蔓藤顶端,不胜负荷的沉了一沉、动了一动。 公孙邀红看来很担心家里出了问题,对公孙扬眉叫她过去,无疑也很有些惊喜。她走了几步,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顿住,回头跟摇红说:“不会有什么大不了事的。你等我,我们很快便回来的。我们一定会跟你站在一道,你不用怕。” 这时,在“绯红轩”苑子里有一丛长春花盛了,铺在浓浓黛绿厚厚深碧的圆小叶掌上,是一朵朵纯白的、艳红、还有红白泾渭分明互间相映的花,每一朵都像是一掌希望。但绿色那么厚重,白色那么纯粹,只有红色的部分,像一滴滴鲜血,娇丽动人的撒在上面,风一吹来,万瓣千叶摇,就分外显眼了,让摇红这一眼看了,不知怎的,心中一愉,有点想哭,忍不住说:“我们是朋友,好朋友,你要小心。” 公孙邀红本来开步要走了,听了就回过身来,深注摇红,握着她一双手,真诚地道:“我们何止是朋友,我们是姊妹,好姊妹。” 然后,邀红就走了。 之后,摇红也再没见到她了。 在摇红的手记里,显然是认为:那一次,是她最后一次和邀红见面,但却不是和公孙扬眉──因为她认为温柔缠绵的那一夜之后,公孙扬眉就已经失踪了,不存在了,甚至她在翌日见到的那个,并不是真的公孙扬眉。 那一次,她肯定他没扬过眉,是一直垂着头。 她仍给软禁,两次试图要闯出去,都给人截了回去。 她第一次溜走,给袭邪截回,无论她怎么出手,袭邪都能轻易化解。 他没有伤害她,可是他却比直接伤害她更令她心头发毛。 一,他对她任何武功、招式,都很熟悉,不管“神枪会”的枪法,还是“安乐堂”的秘诀针法,或是“一言堂”看家本领“飞烟神枪”,乃至公孙扬眉独创的剑法,他都似了如指掌,举手而破。出手破解的时候,还双目发亮,面上带了半个诡笑──就像在“游戏”一样。 二,他看她的时候,神情独特:像看一盘放到他面前的美食,但他又并不急着要吃,可是,只要他想吃、要吃,就一定吃得到似的。 他截住了她,让她知道,只要他不许,她是决走不出去的。 她很愤怒,问他:“你凭什么拦住我?这是我的家。” 袭邪的回答是:“堂主的命令,我不能不听。” 她怒道:“你叫爹亲自过来给我个说法。” 袭邪只道,“他要来时自然会来,叫也没用。” 摇红忿忿地道:“你又说我娘会来看我的!” 袭邪的一双像在阴间才见得到的眼睛,完全没有一点善意,他似对他答允过而不能履行的话,视作天经地义:“她会的。说来的时候她便会来,你急也无用。” 然后他告诉她一句“奇怪”的话:“你其实应该感谢我才是。在世间,只要你运气没了,本领不够,依靠谁都没有用。你爹很有本领,你娘很疼你,但他们一旦出了事,又能依赖谁?今后,你若赶紧依靠我,还聪明一些。” 尽管这话使摇红不寒而悸,她还是怒斥:“你以为你是谁!敢对本小姐说这种话?!” 那邪气青年居然回答跟上次回答她一模一样的话:“我是袭邪。” “想我靠你?”摇红索性豁出去了,大声尖叫:“你去死吧!你给我滚!” 袭邪一点也不激动,只告诫她:“我死不了。但你心爱的人只怕都得死得很惨。还有,我要是真的走了,不再在这儿守护你,你恐怕才是真的不幸哩。” 他说的竟是真的。 到了第二次,摇红想偷偷溜走的时候,遇上了三个似人非人、似兽非兽的“怪物”。 她一见到这样子的“人”,心已慌了一大半,他们一只有嘴没有鼻子,一只有鼻子没有嘴巴,还有一只,全身都是鼻子或嘴,不,都是洞,全是窟窿。 摇红跟它们也简直“不能打”。 因为招式、武功用在“它们”的身上,都没有用。 全不管用。 摇红的确已刺了“它们”七八刀,但它们依然如狼似虎、像魅类妖,一下子,就按住了她,张开血盆大口,和那些洞,就要咬她、噬她、吞食她,并发出咪咪呜呜的怪鸣。 “他们”的体味很臭。 臭得像烂了肠肚的干屎撅。 摇红真吓坏了:她实在没法想像自己家里、院子里怎么会来了那么多“只”怪兽。 她现在开始明白为什么最近每到深夜,都会听到今人毛管竖起的惨嚎与哀号了。 ──她从没想过自己会死在怪兽手上,更断断不曾想过居然会死在家里的怪兽爪牙中! 她给揪往之际,就算没给吞噬,也快吓死了,“幸好”,那时,那邪气青年“又”出现了。 他一挥手,发出古怪的撮啸,那些“野兽”就“退”了下去。 尽管在走的时候,一面撒手一面捶胸,一面怪嘶一面目露凶光,但还是一只一只的退下去了。 “我说的对不对?”袭邪在深夜的花丛里,语调平静得像在评点一幅陈年山水画,“你遇上我,是幸运了。” 摇红仍未在惊恐中复元。 “要是我迟来一步,”袭邪的语音一点恶意也没有,但他每一句话都似不怀好意,还邪气得令人毛骨悚然,“你就会给这班野兽吞噬、撕裂了──它们在杀人饮血之前,最喜欢先发泄它们的兽欲。” 然后他像家长问犯了错的小孩一般:“你有什么事,都可以得到允许,我是个好商量的人。你为什么要走?” 摇红只是哭泣。 她知道在这时候流泪是示弱的行为,但她因为太惊惧和太无助,忍不住要饮泣。 “是觉得闷吧?”袭邪居然替她猜估,“好,我把丫鬟小红找来陪你。” 摇红似又有了一线希望。 “娘呢?”她哀哀的问,“你不是说她会来的吗?” 她本来要问的还有公孙邀红,更需切要知道的是公孙扬眉。可是她现在已清楚的意会到:只怕,她决不会那么“轻易”便见到他们的了──但爹总不会连娘也摒弃在外吧? 袭邪听了,只说了一句:“你急什么?我说的话,一定算数,只争迟早。”就走了。 当天晚上,当摇红抚着她身上那些又青又瘀的伤痕之际,忽然,烛影一晃,公孙小娘已来了。 她憔悴。 她苍老。 她甚至满身是伤:有的是瘀伤,有的是擦伤,更严重的是内伤。 摇红一看,已浑忘了自己种种波劫,一直要问她母亲: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你爹疯了。”公孙小娘悻悻的道,“他本来是个有才干的人,但却野心太大了,大得什么都可以牺牲,大到什么都不管。他做的事,伤天害理,禽兽不如。我劝他,他不听。我阻止他,他殴伤我。” 然后她母亲随即发现了她的不快乐和身上的伤。 公孙小娘很快的就明白过来了。当摇红告诉她公孙扬眉,邀红也可能为此事而“失踪”之后,还提起公孙扬眉的古怪举止,她娘亲就表现得十分激忿,切齿冷笑道:“他们太过分了,终于魔头反噬、作法自毙。我没想到连自己人都可以这般对待。我已别无他法了,只有全力去破坏他们的计划了。” 摇红着实吃了一惊:“娘,你要小心……” “你不要担心。我要是真阻拦不了他们的阴谋,只好联同‘安乐堂’,不惜告上‘正法堂’,也要截下这一场浩劫……”公孙小娘噙着泪光,抚着摇红如瀑乌发,凄婉的道:“我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但你爹和那姓蔡的以及上面的人,全着了魔似的,所作所为,已怒犯天条──我就算入地狱、下油锅、闯南天门,也只好尽一己之力,决不能让下一辈再受害了。” 也不知怎的,那时候,烛火吐舌,映照在公孙扬眉的画和题字上,孙摇红只觉得很怆然。 可是她却忽然打从心里生了疑问: 为什么公孙扬眉还在与她恩爱缠绵之际,竟会生出了“此情可待”的情怀,而且还写下“怆然”等字句呢? 为何? 她没有找到答案。 因为她娘亲也没再回来。 倒是小红来了。 来伴她。 陪她。 ──帮她度过悠长的岁月。 至于小红,也给近日来,“一言堂”里发生的事,给唬得胆战心惊,瑟缩不已。 因为事情太可怕。 太诡怖。 一切都发生在摇红自己的家里,自己的身边,一下子,熟悉的全变作陌生,大家的态度全不一样,每个人都怀着疑虑和恐惧,像一个大难,一场浩劫,或是一次天谴。 只有花仍盛开。 开得盛,开得艳,开得了无忌惮。 ──就像他们也知道:开完这一次,就要谢了、凋了、灰飞烟灭了。 第三章 孤单二人 第四回 花凋 在那座亘古以来就给称为神峰,历代皇帝多在此进行封禅大典,祝神祭祖的古老山上,有的是名胜古迹,行宫、神庙,错落分布;碑刻石雕,比比皆是。楼、殿、轩,阁、寺、庵、亭、宫、观,牌,棋布于这座峥嵘崔嵬的山上,各占要害,互添胜景。 然而,此际,临王母池的虎山头上,风很大,还没下雪,但却比降雪还冷。 ──快下雪了吧? 山上有七具死尸。 虎山口血渍斑斑。 他们本来是七个生龙活虎、龙马精神的年轻人。他们都有名有姓,在家族里受人宠护和让人崇敬,在江湖上也有名誉有地位。其中一个最有志气的,他的抱负是入朝主政,做个改变历史的大人物。其中一个志气最小的,也想玩尽他一生所见过的美女。有一个还有点断袖之癖,他的一去不回使三个跟他相好过的男子伤心欲绝。另一个则有咀嚼蟑螂、蚤子和梨一齐吞食的怪癖,直至他死时还没有人发现过他有别的癖好。有一位则因为从强梁手中救过一位寡母和两名孤儿而负伤断了两指,他也因此名声大噪,但他的家族和江湖上的人当然并不知道他后来也在无人之处奸污了那美丽而薄命而又不防范他的寡妇,因为他想保存好名声,所以他把母子女三人全推下山崖去了,然后他继续享用他的荣誉。有一个脆弱得只要听到孔雀叫鸣,就会全身颤哆,潜伏的羊痈症发作,但天知道他做爱时喜欢割开女子的血脉搏,让他进入女子体内得到高潮的同时,也享受到身下女子失血而殁的快感。还有一个是正常人,只不过喜欢在热瓦上小便,在冰封的河上大解,他为了喜欢闻到活烤焦肉的味道,往往把敌人留而不杀,将之封了穴道,把敌人的手手脚脚按在热炭上灼烤,他享受那种焦味和对方的惨痛,据他(只)告诉他的同门师兄弟:“那感觉像刚铸造了一把好枪,同时丢了精。” 然而,而今,他们都躺在山上,内脏东抛西弃,残缺不全,一地都是,如果无人收尸,很快就会腐朽,化为泥尘,天地共弃,人鬼不识,跟七只蟾蜍、蟑螂或野犬,没有什么分别。他们死去,生前的怪癖也因而泯灭。 但在这荒凉又古老、辉煌又威严的山上,活人还有两个。 至少还有两个。 摇红和铁锈。 ──姑娘和山枭。 山枭突然翻身跳下崖去。 摇红吓了一跳。 她没想到那禽兽居然会去寻死! ──会在这时候去觅死! (野兽毕竟是野兽,不可理喻!) 可是她随即就发现不是: 山枭仍然活着,一只手攀住山崖,双脚凌虚踢动,勉强且吃力地把笨重而臃肿的身躯摆荡过去,用另一只手竭力伸展,竟去采绝崖前的那一对艳丽的花。 他身下是万丈深渊,掉坠下去,粉身碎骨,尸骨无存。 他全身只有几只手指在勉力支撑着他那硕大无朋的躯体。 山崖边的土块已渐承受不住,土质纷纷坠落。 “它”在山崖下牛喘着,但仍用尽力气荡去荡来的伸手采花。 花在崖边。 人也在绝境边缘。 摇红忽然想到一件事。 这件事让她心跳陡然加速,几要飞脱出胸肌来: 她何不趁此时杀了“它”! 地上有刀。 刀身乌亮。 刀面反照出她杀气初绽的面靥。 (杀它吧!) ──杀了它,就一了百了! 手在崖边。 那些手指有的像一块烂布、一支破栓、一条风干的膶肠和一管破笔,总之,就不像是人的手指,但它仍却紧紧抓接着崖边的岩土不放。 一放就没命。 ──那是“它”的性命。 虽然似“野兽”一般的东西,但一样珍惜生命。 但此际,刀就在摇红手上。 生命就在她刀下。 她是只要一刀下去:不管所斩的是手指还是人,它就必死无疑。 刀光照艳容。 ──一刀就可以杀了这孽障。 古老的山上。 崖前有持刀的女子。 绝壁前有花,妖艳的红。 她的刀就要溅血。 她心里巴不得下一场激烈的雪,狠狠烈烈,炽炽热热的凄艳的雪。 这时候,铁手和猛禽正在“一盐院”里,全神贯注着“惨红”的最后一章。 ──虽然,他们也感觉得出来,外面发生了很多事,仿佛正在进行许多调动,以及已完成了不少的调度。 可是他们也察觉了这以小红付出性命换来的手记,十分重要,而且,对整个案情有着重大的线索。 他们一定要看完它。 他们甚至已发觉窗外有人正在监视他们此际的阅读。 ──那些人,好像不当他们是在阅读,而是在密谋下毒,如临大敌。 甚至比刚才在紫微树下包围铁手更严阵以待。 不过,刘猛禽久经战阵──刘家有三兄弟,三个人都是高手,一个是次子,叫仲兽,已成为刑总朱月明麾下好手;一个是老幺,叫季仁,为“有桥集团”米苍穹的手下大将。 猛禽原名为“孟勤”,正如其弟肿兽原为“仲叟”一样,因为作战勇猛,对敌狠辣,故被江湖中人谐称为“兽”、“禽”,恰好成对,也正好能形容这两兄弟杀敌时之勇猛剽悍。相媲之下,刘季仁这名字就幸运多了,由于他常郁郁寡欢,忧形于色,武林中多也只称他为“杞人(忧天)”而已。 至少比较文雅些。 猛禽一向勇悍。 且一味勇悍。 对敌之际,他当杀人、剖肺、剜心、斫头,皆为平常事。相同的,如果犯人能制胜于他,他遭的下场,也不以为意。他是那种为了打击敌手、重创对方,会不惜一出手就插瞎敌方一双“招子”的人──甚至也不介意一伸手就因戳瞎对方眼睛而贯穿过敌人脑后的人! 就算对手是女性也不以为忤。 可是,连他这样子剽狠的人,看到“飘红手记”中篇“惨红”的末段,也难免有点不忍心,对铁手而言,就更加不忍卒睹了。 “飘红手记”是这样写下的: 室外的花,已经快要凋谢了,可是,我几时才可以出去呢…… “出去”,是代表了自由,代表了能回去过去的幸福生活里。甚至代表可以再见到娘亲、公孙邀红、公孙扬眉…… “出去”是摇红的心愿。 最大的心愿。 最大的心愿往往达不成。 ──茫茫人海中,有几人的最大心愿是可以如愿以偿的? 对任何人而言,“可以出去”只是个最渺小、基本的心愿,您随时都可以放下书走出去,但对摇红来说,这是个绝望的希望。 难如登蜀道。 难若上青天。 ──如果不是遇上了这种情境,谁又会知道现在能够“自由自在”的“出入”,已经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莫非人到了真的失去幸福时,才知道幸福的可贵,才知道那就是幸福? 第三章 孤单二人 第五回 花之凋也 花之凋是因为季节的转换;生命和新陈代谢,草木皆然。 人之凋是因为好运气已过去。 许是摇红姑娘之厄运已然来临,且来得十分威皇强大,无可匹敌,来势汹汹,且一点也不留余地。 摇红仍被幽禁。 只有小红还时可出入,但也受监视。 “一言堂”的人手迅速转变,以前的“老臣子”,不是不在了,就是暴毙了,不然便是战死,壮烈牺牲。 目前,荣升在堂内,且成为孙疆强助的,已没有了公孙扬眉,取而代之的是当时初入“一言堂”时只不过给人称为“小菜”的(也许当时他的地位也只不过如一道“饭前小菜”吧?),而今给人尊称为“大总管”的袭邪。 孙疆子侄孙子灰依然是堂内“红人”。 他是孙疆的“近亲”,孙疆一向信任他,只不过,信任不等于也重用──而今,山君对他就很委以重任。 另外一个,便是铁锈。 铁锈几乎不能算是“人”,只能算是”禽兽”或是“怪物”。 “它”是标准的:对山君唯命是从,没有怨言,也没有言语,甚至没有思想,就像是“山君”豢养的一只猎犬,出手残狠,嗜血暴戾,不留余地,几乎连人性和感情也没有,只一心一意为一言堂做事杀人。 也许,对其他大多数人而言。“它”完全是公孙扬眉“失踪”后才正式公开出现的“产品”。(以前的最多只锁在地窖里,哀呜求生,终遭毁灭。)在这之前,铁锈几乎是不存在的,也许还有人听说过“人形荡克”,但谁都没见过这种“怪物”。 其实,也不只是“它”,而应该是“它们”,因为这样的”怪物”,在“一言堂”里,已越来越多,越来越常见,也越来越可怕──同样的,“一言堂”的势力,也越来越大,名堂更越来越多,当然,形象也越来越败坏。 也许,“山枭”铁锈,只不过是孙疆麾下最出色、最强悍、最可畏也最忠心的一“只”。 不过,对摇红来说,却非如此。 她不但曾经跟邀红见过在地窖中那一群卑微、龌龊、挤在一狭小空间里等死的“怪物”,也见过几次所谓成功了的“荡克”,开始在院子里作一些扫地、砍柴、砌砖、挑粪的工作。 “它们”只默默地工作,偶然狂性大发,抄红砖砸打自己的头颅,拿竹戳刺戳自己的大腿,以致鲜血长流,却不见伤人害人事件。 不过,发过脾气的“荡克”,很快就给“毁灭”了。当时,发号施令的,多是山君,有时却是公孙扬眉,有时是孙子灰。他们只要发出了暗号,其他的“荡克”就会一拥而上,将那只“造反”的”荡克”噬食得皮肉不留、尸骨无存方休。 摇红看得毛骨悚然。 她本来也跟大家一样,对这些“怪物”很是畏惧、厌恶。 可是,她却发现原来这些“荡克”,”本性善良”。 那一段日子,因为公孙扬眉太过聚精会神于从事“荡克”品种的制作上,忽略了摇红,摇红心里难过,曾在月夜里在花圃中独自吹笙。 她本来就善吹笙,擅韵律。 她爱吹笙。 寂寞时,她就吹笙自娱。 奏完了一阙,她忽然觉得很想念公孙扬眉,很想念在“安乐堂”的日子,两种怀念叠合在一起,就成了鼻子一酸,潸然落下泪来。 不料,却有呜咽之声传来。 这饮泣之声,十分难听,就像是幼童给捏住了喉鼻挣扎哀鸣一般,摇红自恃这是她“绯红轩”的花园,谁敢在这儿惹事?一面低叱:“谁!”即“拨草寻蛇”,寻声探去,却发现是一只奇丑奇臭的,遍身锈迹“人形荡克”,在那儿张着嘴哭。 泪流满脸。 摇红呆了一呆。 她真的是没想到:怪物也会哭泣! 这“怪物”的确在哭。 而且还哭得很伤心。 摇红很有点意外。 她不明白这“怪物”为何要哭。 她只记得这“荡克”看见她的时候,好像很害怕,也很畏缩,特别的是,这“荡克”看她的时候,眼睛最深处,会发亮,发红,既有点妖异,又似带有感情。 ──好像在他眼瞳深处,就是它血红的心。 (真奇怪,“怪物”怎么有感情?“野兽”怎会听笙?!) 于是,她打手势,叫那“怪物”勿要害怕。 那“怪物”后来好像真的没那么畏惧了。 她遇上了这只“怪物”,便对“怪物”开始生起了不同的看法: 原来它们也有感情的。 它们也有“人性”。 ──“它们”到底是不是“人”呢? 这点好像已变得不十分重要,反正,对摇红而言,只要“它们”有“人性”便是了,猫、狗、小鸟都是“禽兽”,但只要通“人性”,便可以疼护,便可以交流了。 摇红一时兴起,还做了一件事: 撷了一朵花,送给“它”。 那是朵“满山红”。 “它”乍见那朵由她纤纤素手递上来的花,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只知掩住丑脸,躲开,畏畏缩缩像要攒入泥墙、地底里遁形不敢面对似的。 “怕什么嘛,避什么!”摇红一气就叱,“这是我送你的花。” 然后不嫌腥臭,还替“它”戴上了花。 戴上了这朵花。 那“怪物”完全完完全全的怔住。 摇红见“它”那又丑又钝的傻样儿,不觉“噗嗤”一笑,回房去了。 只剩下月光和怪物,以及“它”头上的花。 红花。 她回“飞红居”的闺房里,依然怀念公孙扬眉。 仍然怀想从前的日子。 她仍想念在“安乐堂”时的种种嘘寒问暖,玉琢银妆,挥弦弯弓猎,红泥小火炉,暖暖。 她带着怀念的泪在眼边,睡去。 然而,那“怪物”却在她窗外站了一夜,不去。 “它”头上依然戴着她撷的花,朵朵。 大红花。 ──还有那一笑,多好。 虽然,到了次日,那“怪物”为了这朵花,给人耻笑,给人叱骂,甚至给孙子灰和孙疆大力鞭挞,“它”却一直仍护着这朵花,那时候,要不是公孙扬眉出来为它说了句话:“让它保留这朵花吧──一朵花算什么!”它只怕就给当场活生生打死了。 这朵花在不久之后,就凋谢了。 然而,这朵花却在它心中永存不朽。 一直活着的红花。 那本来也只是一朵无关重要的花。 它原来也只是一只无关重大的怪物──许多怪物中的一只怪物而已。 但它后来终于有了名字: “它”就叫“铁锈”──许是因为“它”身上不但有锈味,还有锈迹斑斑之故吧,一点点、一块块、一团团的,粘在皮痂与长毛上,像血癣一样。 它外号就叫“山枭”。 也因为摇红遇上了“山枭”的“前身”,使她省悟: 这些“怪物”可能不是“野兽”,而是人! ──否则,怎么会听韵音?怎么会哭?!如何会感动! 所以,她就设法多方打听,终于从她母亲处打探到了一些端儿,再从孙子灰那儿好颜相待,嗲声娇嗔,使得孙子灰色授魂销,便说出了制造“人形荡克”的“究竟”来。 第三章 孤单二人 第六回 开谢花不凋 原来“人形荡克”不但是“兽”,也是“人”。 这是孙疆受“神枪会”中“一贯堂”堂主孙三点所命,秘密制造这种“武器”。 这段时候,“一言堂”势力,渐受“拿威堂”取代的威胁。 而今,群雄并起,“山东万马堂白家”重振声威,“东北成聚德沈家”又出了出类拔萃的人物,兵强马壮,高手如云,“一言堂”再不振作,就会连累“神枪会”在江湖上失势,武林中失威。 而且,蔡京用人在即,“神枪会”若不发威,定遭摒弃。 为这点,山君十分焦虑。 也非常焦躁。 可是,经过孙三点总堂主的拉拢撮合,“一言堂”终与“拿威堂”联手,又跟江湖上以制造奇兵奇器成名的“黑面蔡家”合作,要制造一种在闽南蔡家也不便制作的奇特“兵器”: 那就是”人形荡克”。 任何兵器,都得要有擅用它的人来运使,才能成为利器。 ──要是使用不得其法,再利害的武器,也形同虚设。 在市肆中的屠夫和上山砍柴的樵夫使来,一把断金削玉的金虹剑,恐怕还比不上一把屠刀或柴刀好用。 大凡一个国家若要拓疆开域,完成霸业,首先需要的就是人材和战士──在武林中各家各路的帮派、家族亦如是。 拥有强大的武器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能把兵器威力全面发挥的人材。 “黑面蔡家”向善于制造“武器”,这次他们的构想:是把人和武器合一,成为一种至强大的武器。 可是,只要是人,就有私心,有时会怕死,有时有野心,还有各种欲望的引诱──可是兵器本身却不会背叛它的主人。 不过,兵器却不会自行发动攻袭、保卫主子。 这个兵器世家的意念是:将人性完全泯灭,混合兽体,造成一种既坚强而又凶悍、既忠诚又无思想的“怪物”,既是“兵器”,也是“人材”,全不必担心它会逆反(因它无思想),又可终生操纵之(因它的七情六欲俱给阉割了),岂不是尽善尽美矣! 黑面蔡家虽然有这种构想,可是,他们却成不了事。 他们的掌门人“黑煞神”蔡大白,几次进行这个计划、都惨遭失败,原因有几个: 一,“黑面蔡家”还不能算是武林中极强大的家族(因此他们才想藉创研新而威力强大的武器以求出类拔萃),他们一有异动,即遭别的帮派和家庭干扰,乃至攻击,“黑面蔡”一直不敢明目张胆,也不能轻举妄动。 二,他们家族地处富庶繁荣的闽粤之地,受到各路各派的监视,就算朝廷和刑部对他们也不放松,他们如果放手大搞,只怕内外受敌,黑白两道,会一齐联手制灭他们,何况,在财力和人力的资源上,他们也十分匾乏。 三,制造这种武器,成则兴家壮大,败则成千夫所指,身败名裂。“黑面蔡”一家主事者,都觉得“承担”不起这种动辄让人冠于“千古罪人”的计划。 四,“黑面蔡家”对这“武器”还未完全能翻造成功,甚至还不能完全驾御和掌握。 不过,他们有的是制造“古怪兵器”的丰富经验,以及匪夷所思的创意。 这个消息却让“一言堂”堂主孙三点得悉。 他也要大展鸿图,壮大“神枪会”,使“山东大口食色孙家”的名头,能把“蜀中唐门”、”金字招牌方家”、“江南霹雳堂雷家”、“老字号温家”、“太平门梁家”、“四分半坛陈家”、“下三滥何家”、“飞斧队余家”全给压下去,只他孙家“一枝独秀”。 可是,光凭孙家目前六大分堂的实力,他自知还办不成这一点,于是,他便暗中与蔡大白“黑面一族”合伙,以“神枪会”的人力、物力,以亦位居东北偏远之地的利便,进行了制造和培植“人形荡克”的“大胆计划”。 在这个计划未成事之前,他们不但要瞒住武林同道,还要避开官府的注意,更且要将绝大部分“神枪会”的成员,尤其是“正法堂”的人,蒙在鼓里。 原因是:这计划太“伤天害理”。首先要“牺牲”不少本来是“正常”的人,将之“兽化”,用野兽的五脏、乃至部分的脑髓与“原人”混合,将“他们”的服从性和战斗力大大加强,但又没了“人性”、“私心”和“思想”。 ──这样,“人形荡克”便自知效忠,骁勇善战,嗜血好杀,不择手段,但又不会背叛为私,遂而成为最“趁手”最具“威力”,最“灵动”而无“后顾之忧”的“兵器”! 但这样作法,实在有干天和。 ──好好的一个人,忽然成了非人非兽的“武器”,泯灭人性,成为工具,任人奴役,为武林正道所不取。 一向主持公道,主掌正义的“正法堂”,如果知晓底蕴,必然会大力反对这个“自私自利”的计划! 可是,为了“神枪会”的将来和前程,“枪神”孙三点毫不犹豫便作了这样的决定。 制造“人形荡克”。 要不,就给弱肉强食的武林吞噬。 “一言堂”拥有“神枪会”最强大的军事实力,“拿威堂”则是“大口孙家”高手的大本营、秘技的集训地,孙三点要进行制造“人形荡克”计划,必须要这两大分堂的支持。 这点并不算太难。 因为“一言堂”堂主“挫骨扬灰,灰飞烟灭”孙疆和“拿威堂”堂主“青龙偃月枪”孙出烟两人既是同一家人,但也是竞争对手,更是仇敌──然而两人都有志气,有野心,而又好胜,喜功,同时十分维护家族。 孙三点就利用这一点,让这两堂的主事人为争取这项重任,为这家族争一口气,而抢着制造“人形荡克”。 在这种情形下,谁也没有怨言,谁都没有顾疑,只一心一意,要赶在竞争对手的前头,成功制作出一只“完美的”人形荡克来。 ──只要有一只“荡克”成功了,其他的“荡克”便会逐渐改良,然后,“神枪会”便会“人”强势壮,大口孙家独霸武林,已属必然,只争迟早。 孙三点知道,一旦其他分堂知晓这计划,必定大力反对.所以他也决意隐瞒,只需“拿威堂”孙出烟、孙拔河、孙拔牙三父子秘密进行,“黑面蔡家”方面,派出了副掌门人“死神引弓”蔡英中去暗里相助。“一言堂”方面,也由孙疆秘密督工,加上孙子灰和公孙扬眉的鼎力协助,“黑面蔡”也派来了第一高手“伏吟神剑手”蔡袭邪名为协力,实为监督。 所以,这计划,“神枪会”其余三大分堂:正法堂、安乐堂和得戚堂,并不得悉。“一贯堂”中有三大元老,其中也只有“魔消道长”孙寻爱背后大力支持孙三点,其余的“半天眼”孙破家及“重色轻友蛮菩萨”孙怒娃,都给蒙骗了。 不过,开始那一大段时期,“人形荡克”的制作,并不成功。 而且还是非常的不成功。 “制造”出来的“人形荡克”,不是因为给磨灭了人性而致全无灵性,连猪狗都尚且不如,就是太嗜杀暴戾,莽烈得难以控制,不然就是畏缩胆怯,羸弱不堪,把好端端的“人”和凶巴巴的“兽”,合并交揉成一只“四不像”而又毫无用处的“垃圾”。 这些不成功的“产品”,也只好将之关在地窖、牢笼里。任其自生自灭,或索性灌水放火,将“它们”一举消灭,以免现世。 “消灭”的方法,异常残忍,也非常冷酷。 孙疆开始本也并不热衷。他只去争取孙三点对他的信重以及热衷跟“拿威堂”斗。 斗智。斗力。斗功夫。他要比一比,看谁先拔头筹,成功制作出一个“完好的”人形荡克。可是后来都不是了。“制造人形荡克”这件事很奇特,它好像是一种药,一种游戏,像赌,又像嫖,也像吸大烟般的,从伊始只好奇浅尝,到饮鸩止渴,沉沦下去,万劫不复。 孙山君是愈干愈认真。 愈制作愈上瘾。 甚至是愈遇失败,愈要成功。 他后来是欲罢不能,而且,他的脾气也愈来愈暴躁,到头来简直是人心大变: 几乎完全成了两个人。 这好比是苦因得苦果:一种坏种子种下去了,自然得出来的是坏的树,败坏的果实。 山君制作了许多“失败”了的“人形荡克”:也就是说。他用折磨的方法,“处死”了许多无辜的人。 这样子的“作孽”,他也是意识到了,因为无以自拔,所以他更加变本加厉,兽性大发。 想来,在“拿威堂”的“天地人三枪”孙出烟三父子,亦如是,不例外。 不少的“人形荡克”制造出来了,但只是一群毫无“用处”的“人形兽”,只好一一将之摒弃、摧毁,就像花开了就要谢一样,不凋的是那一颗“生生不息”的心。 孙疆矢誓一定要制作出一头“像样的”人形荡克来。 不过,无论他再怎么努力,也只能制造出一具具如同“活尸”般的“人”来。 ──许是:“荡克”在古羌语的意思就是:活死人的意思,所以,不管他们怎样努力,得到的都只是行尸走肉。 离开“理想”(一是杀伤力奇大的人形武器)还远着呢。 直至“山君”遇上了公孙扬眉,并得悉他在“安乐堂”内学得非常丰富专业的医药常识。 “安乐堂”是“山东神枪会”经济支柱,由公孙自食带领的经营对象主要是:药材。 东北本就是产名贵药材的圣地。 公孙扬眉从药商、参客那儿学到非常高明的用药知识。 孙疆于是以他答允将女儿许配给公孙扬眉为“饵”,让他参与制造“人形荡克”的事。 虽然公孙扬眉初时只是“盛情难却”,勉为其难的敷衍一下,可是,不旋踵的他跟孙疆一般情形: 对此项工作“上了瘾”! 于是他作出了“改良”,并“奉献”了他对医理上的精见,用了一些药,配了一些方,居然能扭转乾坤,慢慢、渐渐、终于、突然,“制作”出一只“成功的”人形荡克来了! 第三章 孤单二人 第七回 不凋花 毕竟,公孙扬眉跟孙疆在制造“人形荡克”一事上的“过程”是十分近似的,但其“下场”,还是到底不一样。 很不一样。 也许,这是因为公孙扬眉接受了孙摇红的规劝之故,或许,公孙扬眉从头到尾都没有因而丧失本性,失去本来面目之故。 孙疆就不一样了。 他沉沦了。 ──这件事就像赌博或嗜毒一样,开始只是小赌怡情,而后动了真火,愈赌愈火,愈输愈多,泥足深陷,不能自拔,人也开始蜕变了:变得指天骂地,废餐忘寝,心存侥幸,不罢不休,而致成了一个“赌徒”.甚至失去了“人”的本质,成了“赌鬼”了。 正在沉沦的人见不得人上岸。 ──谁要是在此时“上岸”了,就像是做了“出卖”他的事情一样,他会拉他下去,跟他一并堕落,永不超生。这才甘心。 上瘾,可以使人浑忘一切,悉力以赴,精益求精,专神贯注。──可是,如果“上瘾”在坏事上,那就万劫不复,永堕渊薮了。 所以,人不分好坏美丑,只看他做了什么事,多干坏事的,是坏人;多行善事的,是好人,当然,人多是有好有坏,不尽是好,也不完全坏的为多。故尔,要是人发了达,因为他是杀人放火。开赌贪污而“功成名就”的,这种人,再富贵成功,我们也不佩服,仰慕。有些人,心存善念,尽其所能,去帮人助人,扶贫济弱,尽管只是一个平凡人物,并无赫显功名,爵位富贵,我们一样当他是个了不起的人,值得尊重敬仰。 不错,花开开就要谢了。 但是,世间毕竟有些花是开了就不会凋的。 它就在人的善念里。 ──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里。 那一只(也是第一只,也可能是最后一只)制造“成功”的”人形荡克”,就是日后人们称之为“山枭”的铁锈。 那是万中无一的成功。 它本来没有名字,但由于它有钢铁一般的躯体,可以承受任何人类与野兽都承受不来的打击,因而人称之为“铁”──不是姓,而是形容──正如铁手一样,只不过,“铁手”真的原来姓“铁”,名游夏。 制造“它”,真的是十分不易,过程屡有困难,所以“它”的模样跟所有“不成功”的人形荡克一样:丑,而且全身染有斑斑红癣,就像锈蚀了一般。所以“神枪会”的成员就叫他为“锈”。 故此,“锈”也是形容──全名是“铁锈”。 它力大无穷,凶猛残暴,但对孙疆唯命是从。 “神枪会”正需要这种人材(不,应该说是:“武器”〕。 铁锈出现之后,“一言堂”内许多反对孙疆“所作所为”的声音,开始逐一消失。 ──那些人,不是无故暴毙,就是遭受猝袭,或忽然销声匿迹,从此不见于茫茫江湖。 不光是在“一言堂”内,但仍隶属于“神枪会”中的“反对者”,也一一离奇死亡,死相令人惨不忍视。 甚至连不属于“神枪会”中的东北武林派系里。有任何人对“一贯堂”、“一言堂”和“拿威堂”表示不满或对抗的,其结果也大抵一样。 不过,铁锈虽然孔武有力,但却似乎并没有赋予同等的“智慧”,以致它虽凶狠勇猛,可是,对“主人”的命令却只知服从,不懂反抗,就算是责打凌辱,它也一样俯首承受。而且,也没有任何要求,它屡诛大敌,常建奇功,却吃的是腐烂肝脏,睡在牛棚猪窝间。 看来,主人要是光火起来,一刀把它宰了,它也只好白死了,死得连一头畜牲都不如。 所谓“主人”,就是孙三点、孙疆,孙子灰、袭邪、公孙扬眉这一干人。 ──当然,公孙扬眉这“主人”的名义,也只担当到他向“山君”、“枪神”等提出异议为止。 有一次,孙子灰发现它窝在“绯红轩”的花丛里,埋首不知干啥。孙子灰大声呛喝,叫它站起来,这才发现它满嘴鲜血,原来它正在啃吃着一个人,那人就躺在花丛里,已给它咬啮得肠穿肚烂,脑袋也只剩了小半爿。 那是“拿威堂”来“一言堂”作客的“贵宾”,”怒神枪”孙拔河的尸体。 这下可乖乖的不得了! “山君”孙疆几乎没把铁锈活生生打死,但也打得它七残八废,用钳子把铁锈的手指一只一只的钳下来,还叫它自己吞食下肚里去──当时,若不是公孙扬眉力阻孙疆等人下杀手,可能这铁锈就要当场给毁了! 它只呜呜叫鸣,默默承担。 谁也不明白它为何要杀孙拔河。 准也不知道它如何能杀孙拔河──孙拔河是东北有名的“一枪人辟易,二枪鬼神怒,三枪天地变”的“花花太岁”,此人两手三枪,虽然容或名过其实,但也不致于悄没声息的就丧在铁锈手中,头首给砸个稀巴烂,下盘给啃得连股骨都只剩下指甲大的一小撮。 在死尸旁,开满了红花。 开得很盛。 事后,大家对铁锈的“战斗力”更刮目相看,同时,对他的杀伤力也起了戒心,更加严厉防范。 这件事到头来还得央“枪神”孙三点出来摆平。 孙出烟丧子,自然忿忿不平,但得悉可以共享“人形荡克”的研究成果,加上孙疆付出可观的赔偿,也只好不了了之。 不过,摇红却听见孙疆对公孙小娘是这样说的: “让那畜牲宰了那小王八蛋也好!”孙疆说得还有点洋洋得意,“他们什么:“一门三神枪,父子一条心”。而今,先干掉一个,管他死的不明不白,少一个好一个。” 可是,在人前,他表现得愤怒欲狂,要活生生打杀“山枭”──要不是当时“人形荡克”是成功的造就了一个“铁锈”,而且还没有后者继来,那么,山枭恐怕就逃不过这一场死劫了。 就连公孙扬眉说情只怕也无用。 大家都不明白:为何“试验”只一次成功: 只有一个“铁锈”。 ──要是能制造成千百个“山枭”,那还了得?!不管是“神枪会”还是“一言堂”,早就雄霸江湖,冠绝天下了! 另一种情形也使人对铁锈更加“另眼相看”: 那是它断了的手指,本来已给打得皮破肉绽,负伤的地方不多时却一一肌骨重生,断指复长。 ──“人形荡克”竟有这种类似蜥蜴断尾,脱发复生的奇特能耐! 这使得“人形荡克”的“价值”和“分量”更受大家重视。 ──只要完全制作成功,并能大量制造,那就形同拥有强大的军队,最厉害且不死的高手了。 这消息,令原就跟孙三点交好的东南王朱勔父子,以及太傅王黼,都十分关注此事,丞相蔡京,更有意纳通家之好,一再催促摇红下嫁相府与一言堂联为姻亲。 不久之后,“山枭”又遭受到另一次“责打”。 这一次“遭罚”的原由,虽远不及前次重大,但相媲之下,却十分荒诞。 因为原因竟是── 摇红的闺房里,不见了一物: 笙。 那是摇红姑娘心爱的乐器。 她遍寻不获,于是发动了大伙儿去找,结果(这次是给公孙扬眉发现的),居然在铁锈那张布满锈钉和排泄物的“床”上,找到了: 但却给压坏了。 这是可以想像的:这样一口精致的乐器却落在如狼似虎、撕狮裂象的“山枭”手里身下,哪有不砸个稀巴烂的! 只不知它为何要“偷盗”摇红的笙。 这一次,可连公孙扬眉都光火了。 他再也不阻止他人“揍”铁锈。 孙子灰狠狠的揍它,还加入了孙拔牙,为报兄仇,更拳打脚踢,以“谁能够让这畜牲感到最痛”为竞赛。 要不是摇红及时过来阻止,他们早已把铁锈折磨死了。 摇红挺身护着山枭,甚至贴俯在“它”的身上,好让这些疯狂的同门住手。 孙子灰本就为讨好摇红而造作,见摇红维护它,也不甚了了。孙拔牙垂涎摇红美色已久,也乐得做这个顺水人情。 摇红当然要保护铁锈,其实也不为什么。 她不知道铁锈为何要盗走她的笙,还摆在它睡觉的地方,以致一口好好的笙,变成一堆又破又烂的管子(虽然也明显的看得出来,山枭曾试图将这些管子重新给合在一起,但也显然失败,还愈搞愈糟,越补救越是糟糕),但她始终认为,不管它是人是畜牲还是怪物,他们都不该打它,至少,不该如此不当它是人的折磨它。 她也是因为这样,再也不能忍受“一言堂”里的暴行,不能眼见“神枪会”再大事“生产”这种“人形荡克”,且不想再看见好好一个堂堂一名男子汉大丈夫的公孙扬眉,竟也参与这种勾当罪行。 所以她才要跟他摊牌: 劝他。 第三章 孤单二人 第八回 永生的死刑 劝他的结果是:公孙扬眉从此销声匿迹。──虽然也曾在远距离下亮了一次相,但相见恍如不识。 接下来的是,她遭受软禁,袭邪出现,公孙邀红也一去无回,人形荡克渐次增多(但在“质素”上,恐怕要比铁锈还差多了),后来,连她的娘亲公孙小娘也没了消息。 遭受幽禁的摇红,只有丫鬟小红相伴。 这样熬了二十多天后,对外界的一切都断了讯,摇红终于忍耐不了,她在一个暗夜里,又试图闯出“绯红轩”。 这一次,她成功了一大半。 因为那些“人形荡克”虽然杀伤力可怖奇巨,但却很笨,行动也过于鲁钝愚騃。 所以她以声东击西、陈仓暗度之法,引得把守在“绯红轩”外四“只”人形荡克转移了视线,她也成功的逃了出去。 只可惜,她并没有立即离去。 她还是关心她的娘、公孙扬眉、邀红这些人的安危。 所以,她稍为犹豫了片刻,就悄没声息的潜入“九鼎厅”去,探看这“一言堂”重地,有没有她所关心的人之下落。 结果,她的行藏暴露了。 发现她的人,若不是突然向她出手,她还真没能发现。 那人大概已追踪她好一段时间了,但始终不为她察觉,其原因是: 她以为她经过的是一根柱子。 结果那不是柱子,而是一个人。 她也以为她躲在空鼎的后面。 原来那不是鼎,而是一个人。 她还以为前面是一座假山。 当然那不是山,却仍是这个人。 这个人,不是谁,正是近日在”一言堂”里逐渐坐大,已位居要津的“山鬼”袭邪! 遇上了这个人她没办法。 ──不但没办法招架,简直是没办法做人了。 因为这个人不但在三几招间点倒了她,还三两下便剥掉了她的衣服,三几个起落便把她挟持到“深水窖”那地窖去,二话不说已找了个幽暗的高处,就在那儿,他扒下了他自己的裤子(甚至不脱衣衫),便用另一种“枪”刺进了她的下体,当她感觉到“耻辱”和“疼痛”同时发生之际,袭邪的一切动作,才又缓慢了起来,甚至可以说是优雅了起来,绝对看得出他是:在尽情享受每一分、每一刻、每一下子的抽送,而且是正在尽情捏弄摇红那冰清玉洁美丽如凝脂的胴体。 他是在黑暗里看着她干的,干时眼神灼灼、目力炯炯。 对这件事,摇红只有感觉到耻辱和痛苦。 在这一刻,摇红也只有耻辱,以及痛苦。 但这还不算耻辱。 也仍不是真正的痛苦。 天大的痛苦是: 他干她的地方,是在那深入地底的龌龊幽暗之地,那地方不但潮湿,而且腐臭,摇红一面给袭邪享受他的强暴,她不能动弹但只能抽搐的肢体,还常给一些类似蚯蚓或蛆虫之类的“事物”爬过,有一“条”甚至攒入她的左耳孔里,就像另一只粗而韧的阳具要在她耳朵里射精方才甘休一般。 这还不打紧,在袭邪忍不住要浓重呼息之际,地窖底层的几盏青绿色的火把忽然点亮:照亮的不是牛头马面、阎王鬼判,而是她所熟悉的人──爹和娘。 摇红张口欲呼。 但叫不出。 袭邪不仅封了她的穴道,也点了她的哑穴。 可是她仍看得见,听得到。 心里也明白。 下面的,的确是她的爹和娘,还有七八只“七零八落,破破烂烂,人不像人,鬼不似鬼”的“人形荡克”。 那不是森罗殿,也不是幽冥府。 她爹爹仍活着。 都比阎王还凶,比判官还悍,她所看到的,比十八层地狱拔舌剖心上刀山下油锅还怵目惊心。 她真希望见到的不是真的──哪怕真的处身于阎王殿、鬼府地狱里,都比真实的好。 因为她看见她爹爹山君的同时,也见到了她的娘: 公孙小娘。 ──她死了。 公孙小娘死了。 死得赤条条地,给人割而食之。她白嫩嫩的肉,给人一节节、一块块的拗下来,斩下来,鲜血淋滴的噬啃着,嚼食的人还发出喀喇喀哧的刺耳声响。亲自把她逐件砍开剁碎、分予一众“人形荡克”啖食的人,便是她的爹爹孙疆。孙山君自己也吃得意兴风发,恶形恶相,大快朵颐,了无忌惮。 对摇红而言,这一刻,触目都是鲜血的血,心中却惨痛无比──那好比是一场永生的酷刑,劫劫不休,绵绵不绝,对她和她母亲而言,皆如是,决如斯: 这是地狱? 不,人间。 ──只有人间才会发生这种比地狱更残酷的情境。 这是人间? 不,地狱。 ──如果人间也发生这么可怖的事,又何异于身在地狱? 摇红想叫。 嘶叫。 可是她叫不出。 她想嘶嚎是为了她自己目前所受到的屈辱,也是为了要呐喊出她看见母亲所遭受的梦魇。 但一切都徒然无功。从此她恨绝了武功,尤其是点穴手法。就是因为有武功,才有点穴制脉手法,才令她饱受侮辱,惨遭蹂躏,而且不能动弹,无法呼叫,甚至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她不知是谁,发明了武功,又练成了武艺,还创造了封穴这回事,使她落此下场。就在这样一个幽暗、阴沉、潮湿、刲心的角落里,她给人强暴了,还在这幽昏的火光中,同时看到她那给剥光衣服的母亲,竟给她那疯狂的父亲大肆切割肢解,与一群禽兽不如的妖物,分而啖之,而她只能情急,却完全不能做任何事去阻止、去抗议、去杀死敌人、仇家或自己! 那如同一个极刑,而且还是是生生的永动。 当袭邪一阵抽搐,他在极享受时,喉头里发出一种极奇特的怪鸣,终于他静止下来,再抽离了她的身子,穿上了裤子后,令她更惊讶的是:对方并没有畏罪遁走,而是施施然的走下去,会合了她的父亲。 那个邪里邪气的人,在她父亲耳畔,说了几句话。 然后,山君就突然抬头。 举目。 目光如电。 像鹰。 像枭。 但不像人。 就在那一刹间,她就已经觉得:她父亲跟那些“人形荡克”已没有什么分别。 也许,唯一的分别是:那些“人形荡克”是受命于他,而他则听命于汲灭人性、疯狂、乖逆伦常的意旨。 那到底是谁的旨意? 第三章 孤单二人 第九回 奇异的畜牲 她的噩梦当然尚未结束。 而且还只是刚刚开始。 山君居然拾步走上这个污糟、阴湿的角落来。 莫非山鬼居然敢直接告诉爹爹:自己就在这儿?! 看来是的。 孙疆真的走上来,而且还走过来了。 摇红真希望能跳起来,大声告诉她爸爸:就是他!就是他!刚才欺负了我,你要替我杀了他报仇……! 可是山君的眼神很奇特。 甚至很诡异。 ──仿佛,那不是人的眼睛,而是暴风的一个中心,飓风内里的一个重心:然而那里面却是空的。 两个空洞。 他就蹲在那儿,像一只奇异的畜牲。 他并没有马上解开她的穴道,却马上告诉她一些她完全、绝对不可能接受的事: “公孙扬眉吃里扒外,见色忘义。他强暴、奸杀了公孙邀红。我已宰了他。铁锈连皮带骨的吃了他后,才优秀了起来。” “你的娘勾引那去他奶奶的孙巨阳,我已把她宰了,喂畜牲。” “听说你找人阻止我的大计。你是我的女儿,怎么可以阻止我的大计!你已把身子给了公孙扬眉那小王八羔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比你娘更卖骚,早知道你留不住了,不如肥水已流外人田,让老子来乐乐算了……” 说罢,他就伸手到了摇红的身子──不是解开她的穴道,而是揸住了她娇嫩柔匀的乳房,用力的。 然后他竟脱了裤子,让他那已然朝天雄赳赳的“肉枪”,夹在摇红的乳沟上。 然后他笑。 至少,她听见他的笑声,在她给折磨得昏死过去之前。 要是她真的死去了,还好。 可是她死不去。 受辱的那一刹,最深刻的分野是:从怕死到巴不得能一死了之,却偏偏死不去活受诸般蹂躏凌辱。 摇红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遭遇这样子的事,会受到这般的凌辱。 她开始只是震惊。 震惊于她父亲告诉她的话: 公孙扬眉强奸了公孙邀红?! 公孙扬眉死了?! 铁锈生啃了他?! 娘勾引孙十二叔?! 娘给爹杀了?! ──没有一件事,不让她听得如五雷轰顶,粉身碎骨,而且,每一件事,都使她难以置信,无法接受! 这是什么话? 这是什么世界! 为什么大好家园,竟会变成人间地狱?! 为何本是身边最亲近的人,全都变成禽兽怪物?! ──到底谁是忠的?谁是奸的?! ──究竟谁说的是假话?谁说的才是真话?! 一时间,摇红只觉头晕脑胀,在听到孙疆那些话之后的片刻,脑里一片空白,只有地动天摇,好像一下子就失去了听觉,没有了味觉,切断了嗅觉,不见了视觉,触觉也麻木了,连意识也丧失了,直至她发现了一件事: 孙疆正在强暴她。 蹂躏她。 那真的是一种强暴。 因为他的动作完全不带一点的怜惜,一点儿的尊重,甚至连一丁点儿当她是个“女人”,乃至一星点儿当她是“人”的意思都没有。 那种粗暴只有在最粗糙的木头上奋力打进一口钉子才会发生。 而且还毫不顾全钉孔有多宽,木头会不会爆裂,他甚至只要是有孔的地方就打进了锋利、锈蚀的钉栓,且不管洞口在哪里! 那绝对是一种蹂躏。 ──一种铲平一切、寸草不生、鸡犬不留、尽情放恣的蹂躏,让蹂躏对方的人可以放肆放浪到了绝对原始、野蛮、禽兽不如的程度,而受蹂躏的一方,不但毁了做人的尊严,乃至一生里只要发生过这样一次事件,就会终生都睡不好、眠不成,毕生都会缠绕在这永无止境的噩魇里,至死方休。 那已不只是蹂躏,同时还是摧残。 那片刻间,她只是惊震尤多/甚/先于悲愤。 这事只进行了一半,摇红已在血污之中,而且几已毛发不存。 毛断落于她胴体下。 发连着头皮一齐给掀了下来。 孙疆居然还毫不惮惭的解开了她的哑穴,还狞笑道:“你叫吧,我喜欢听女人的叫声……” 开始的时候,摇红还在呻吟:“不行,爹……你是我爹啊──” 后来,她很快也很绝望地发现,这呼唤加强了孙疆的快意和享受,她就咬得牙龈溢血,也决不哼一声了。 这点实在令孙疆索然无味。 于是,他揍她,希望她叫。 她还是不叫,不求饶。 抵死不从──她唯一能拒绝的也许只有这个。 所以,他大力殴打她,要她惨嚎出声。 不过,摇红虽然没有能力对抗噩运,但她跟目前这个骑在她身上任意凌辱的家伙有一点共通的“遗传”: 那就是“犟”。 ──倔强的“犟”! 她就是不叫。 不求饶。 她玉洁冰清的胴体在淌着血。 她满脸是泪。 她却只在心中祈求: ──这世上不是有公理、有正义的吗?这世间不是有侠士、有好人的吗?如果有,现在,请出现吧,请救一救她吧!到底有没有菩萨的呢?还有没有神明?如有,请显灵吧!请停止这可怕的噩梦吧! 在这之前,她成年后,就从来没有向任何男人赤身裸露过,也从来没有看过任何男人裸露的下身,除了公孙扬眉──就算与公孙扬眉欢好的时候,她都因女性的娇羞而不敢看、也没有看、不好意思去看。 她只是去感觉。 像这样的一个女子,而今竟然受到这般凌辱,这种折腾,这样子的欺侮,而且还竟是来自她亲父的蹂躏,对身娇玉贵的她而言,简直是不可思议、无法承受的苦。 要是以前,在一切事情未发生过之前,纵使她只听闻到一个女子遭逢上这样的事,她马上就会认为:不如一死了之。 可是她现在遇上了她从来没有想象过也想象不到的羞辱,她反而没死。 而且不想死。 尤甚的是,这样的凌辱,不只一次,也不止于一种方式。 孙疆仿佛食髓知味。 他像一只奇异的畜牲,像腹蛇还是毒蜘蛛什么的,辛辛苦苦怀胎产卵,然后又十恨九仇似乎的非一口气把自己产下来的子子女女全吞噬入肚子里方才甘心。 他对摇红,便是这样子。 “你不是我的女儿。”他用身体去凌辱她时还这样用语言这样羞辱她:“你一定是那贼淫妇在外面跟那直娘贼的家伙野合生下来的,不然,怎会那么好消受,真要老子的命!” 这件事之后,他让摇红吃了一种药物,让她一直使不上气力。 他让小红继续服侍她,还替她妆扮。 他就是不让摇红死。 摇红现在也不想死。 ──至少,她此刻、此际、这时分仍不想死。 小红慑服于他的权威,只有遵从命令。 在暗里,她当然同情小姐的遭遇──可是以一个小丫环身份的她,又能怎样?别的比她强的人知道了也毫无办法,更何况是她:她也一样给孙疆奸淫过。 她也想过死。 有死的冲动。 反而是摇红劝住了她: “小红,你不要死。”摇红没精打采,但语气依然坚定,“你要是死了,谁替你报仇?你要是也死了,谁为我们的遭遇见证?” “要是我们都死了,有谁替我们复仇?”摇红一直反问,怀着千斤的仇万钧的恨,“谁把这件事张扬出去,让人知道这些人虽德高望众,但人面兽心!” 小红很佩服摇红。 她觉得摇红的遭遇,要比她凄惨太多了──但她依然巍然昂然的生存着。 虽然连活动的自由和力量都给褫夺了,但一向娇弱的摇红竟然坚定和坚持活下来: 活下来要看孙疆、袭邪怎么死! 其实,摇红之所以苟活下来,她也要弄清楚一些事: ──娘是不是有跟孙十二叔做过苟且之事? ──公孙扬眉有没有奸污过公孙邀红? ──公孙扬眉死了没有? ──公孙邀红还活着吗? 所以她不能死。 她要找这些人。 她要等他。 她说过要等他的。 他也答应过她会回来的。 她也没有心死。 她就算要死也要等他回来见上一面才甘愿死。 她还在等候着他。 她要知道“一言堂”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要公布她爹爹所干的兽行,以及堂里头主事人所干下的罪行! 她相信有正义在人间。 她坚信有报应这回事。 她惨遭侮辱,而且恶魇不绝,可是她仍怀着希望:忍耐、等待…… 等待有一天,公孙扬眉会回来,收拾这些人。 忍耐一切侮辱,偷生来换取自由。 她的心死了…… 她的希望却未死。 人,亘常是因为怀有希望而活着的。 可惜,等待亘常漫长如一次不复再来的春天,而忍耐却遇上了一场亘古不变的严寒。 不过,冬天总是要过去的,春天还是会到来的,是不? 院子里的花,依然盛开,怒放。 身体愈见衰弱的摇红依然坚持到院子里去亲手灌溉这些花,她看到花开得愈盛,愈感到它美,美得残酷。 奇怪的是,受到孙疆和他爱将长期凌辱的摇红,虽然憔悴,但却似鲜花受到了雨水的滋润,出落得更美了。 像花,红得更璀璨。 而她,这种美不但艳,不光是丽,还带点妖气,像一位折了翅的仙子,堕入炼狱里。 叶,绿得很惨。 花,红得荡气回肠。 摇红,竟在风雨摧残后,更千娇百媚妖里妖气的美下去艳下去。 像一个欲仙欲死叹销魂而又悔叫夫婿觅封侯的少妇,她,活下去,带着无耻与羞耻。 第三章 孤单二人 第十回 求死 毛骨悚然。 铁手是见过世面的人。他破过不少大案子,捉拿过不少大恶霸,也办过不少辣手事、棘手人物,他自是饱经世情。 可是,在看完“飘红手记”第二篇“惨红”后,他不禁感到一波又一波,一阵又一阵的颤哆。 他是一名捕快,但他一向向往侠义的生涯,一向追寻侠情的世界。看了“飘红小记”一大半,他只感觉到:如果这世间还有公理、正义和律法,还有“侠士”、“捕役”,这时候,绝对该站出来说点话、做些事了。 是时候该制止这种恶行了。 ──要帮一帮这个弱女子了! 义愤填膺。 猛禽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冷酷的人。他跟随朱月明身边,之所以得到重用,是因为他办事够冷静也够残酷,只求把事情办成,既不拖泥带水,也不欠情负义。他这样办事,无疑对朝廷、六扇门、乃至整个处处讲人情、人面、关系、关照的江湖、武林而言,一开始崛起得并不容易,但只要一旦能够站得住脚,必然足可独霸一方。他一向不管好人、坏人,犯案的动机、理由,值不值得同情、怜悯,他只求办案、破案,并且只要对朱月明忠心,其他的原则,他一概不管,放手去干! 这样一来,他在刑部极得朱月明的信任,甚至还得到了蔡京那些人的重视,特别扶植他来跟诸葛先生所部的“四大名捕”系统抗衡。 不过,而今,他读完了“惨红”之后,心中也有一股罕有的怒火,使他一下子,忘了一切,只想好好惩戒袭邪、孙疆那一干人面兽心的家伙! ──虽然这“气愤”的感觉只“一下子”,但对他而言,已经是好久没发生过的事了。 他甚至以为自己的“这种感觉”,一早已经“死干死净”,荡然无存了。 却原来还在。 ──这种感觉(大概就是所谓“侠义之心”吧?)原来只是躲在、潜伏在一个幽黯的深邃处,他一直没察觉,也从来没去发掘而已。 他并不是一出道就是辣手狠心的“午夜魔捕”。他也是在六扇门里一关一关熬上来,在刑部一层一层打上来后,性格才慢慢形成的。若不是这样,他早死去二十一年了。一旦变成了这种性情,就再也回不到原来了。他也亦视现刻的“自己”为范、为荣。 他当然不是一开始就叫做“猛禽”的。但一路走下去,别人已忘了他叫“孟勤”,偷偷的以“猛禽”取笑他──到后来,已只知道他是“猛禽”而不知其原名,他也不以为忤,反而为傲。 他杀手无情,寡恩薄义,他连兄长刘季仁也愤而不认他作弟弟,也许,只有他那一早投靠了蔡京麾下的胞弟刘仲叟才能明白他的心志──他那弟弟比他更进一步,武林中人因他慓悍、残暴,而称之为“肿兽”,同样忘了他原来姓名。 看罢“惨红”,即勾起了他这样一种“久违了”的感觉: ──要为受害者做点事。 ──要制裁害人者。 这刹间,他把其他的企图和顾虑(例如:邀功、夺宝、寻得增加功力的秘密),全都搁到一边去。 因而,这片刻间,他和铁手的想法和心意,变成了十分而且难得的近似。 两个名捕,两种人,两类心情,却在此际,敌忾同仇,联成一气。 读罢“惨红”,铁手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他读得比猛禽快上一些。 ──不过,读得快,看得多,不代表就明白得透彻、记得深刻,对于这点理解而又极爱书的铁手,所以从来不笑人读书读得慢,只劝人应该利用时间好好多读一些书。 可是,这一次,他一读完,就忍不住叹息。 猛禽也看得很快──最多,只比铁手慢上三行字,何况,他也分外感觉到: 时间,是很迫切的了。 可是,他还是听到了铁手那一声喟息。 那一声深深的喟息。 所以他也很快的说:“我知道你的意思。” 铁手也不再说别的:“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猛禽道:“问题只在手记里所说的,是不是都真的?” 铁手道:“要查明这件事,当然必须要找到摇红本人了。” 猛禽道:“还有一个办法。” 铁手道:“你是说从这里开始查起?” 猛禽:“我们现在还在一言堂里,若再倒回来查,只怕一切已迟。” 铁手:“可是救人如救火,急。” 猛禽:“救人要救彻,一切得从根本开始。这儿毕竟是老孙的巢穴。有没有人形荡克这回事,他们用什么违法的方式来制作,一查便知。” 铁手:“可经过了昨夜的事,这堂里的人只怕早有的防备,查也未必能查到真相。” 猛:“但总不能因为怕万一查不出来而不去查。” 铁:“你说的对,不过,听他们刚才的调度,非同小可,只怕大批高手,已赶上泰山,先我们一步毁了摇红灭口去。” 猛:“那我们兵分二路,你上泰山,我再去摸一摸一言堂的底儿。” 铁:“我们还有一篇‘残红’未看毕。只怕,那是关键所在。” 猛禽翻了一翻,那只是薄薄的几页,他长吸了一口气,道: “那也好。我们把它看完再说吧,反正,也不争在这么一点时间。” 铁手嗯了一声,心里头忖想:摇红,你要挣下去,坚持下去才好。要不然,一切就前功尽弃了,我们也白来了…… 猛禽好像知道铁手在想些什么,他的后发如尾巴一样躬了躬,忽道:“我们已给包围了。” 铁手脸不改容:“有一段时间了。” 猛禽语音极低,低得只有铁手听得到:“来的都是好手。” 铁手压低了声音:“而且还有极厉害的兵器和强大的火力──有些武器,他们要六七个好手才搬得动。” 猛禽脸上居然还带了半个诡笑:“经昨天他们与你一役后,谁都知道若非一流高手和一级武器,还是不要动你的好。” 铁手微笑道:“袭邪也跟你交过手。他也领教过你的厉害。” 猛禽怪眼一翻,在盯着他,像在“瞻仰”一个死人的遗容:“那你还担心什么?” 铁手坦承不讳:“我在担心山上的摇红。” 猛禽的一只手,已开始戴上了手套,“你担心她会求死?” 铁手道:“跟邪魔斗,就得要有比恶魔更长的寿命,也就是一定要保持求生的斗志,才有机会求胜。” “或者,与邪魔相斗,”猛禽也肃容道,“有时候不妨也变成魔鬼,以邪制邪,跟他们比一比邪,才可以从中击破,以毒攻毒。” 如果她真的够毒,这时候,她那一刀,就应该趁“它”还在崖边荡来荡去的时候,一刀就斫了下去。 只要斫下去,这“恶魔”,就一切都了结了。 但她没有斫出这一刀。 她一直在犹豫。 她始终没斫下手。 “呼”的一声,那“妖怪”终于荡了回崖,带了一身的锈斑、泥尘与血污,比先前更为狞狰可怖。 它还张开了嘴,伸出了厚如青苔滋长的舌头,也不知是笑还是在喘。 可是它对她递上了一样事物: 用它的双手,颤抖着,递给她。 那是花。 鲜红的花,比情人的血还红,比烈士的血还艳,开到了绝楚的一朵红花。 它采了一朵花,竟要送给她。 另一朵花,仍在悬崖边口上,在寒风中,颤颤哆哆。 她看着花。 又看着它: 它张大着血肉模糊的口,瞪着怪眼、递出双手──它大概在笑吧,看去恐怖中又带着滑稽和傻乎乎。 ──它居然送花给她?! ──它不是第一次送花给她,如果它是禽兽,是妖怪,为何会送花、惜花?! ──而且它竟然还会笑?! ──它不知道它刚才就差点死在她的刀下。 风渐大。 渐冷。 也渐侵人。 太阳很快就给裹在浓雾里,隐约透露些光晕来,仿佛那儿朦朦胧胧的有位红冠盛冕大慈大悲的佛影祥光。 可是摇红在这山头上,觉得很孤单;在心里头,觉得很孤独。 ──虽然他们是两个人,但她觉得她自己好像才是唯一个人,不但孤单,而且孤绝,就像这座亘古以来苍凉的山峰,独峙于天地苍茫间。 稿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七年三月:生平首次各路大筹款,最穷最惨最多波折、挫折、最落拓也最堕落的岁月,却依然积极奋战,鼓舞士气,慷慨济贫,慈悲扶弱不懈,以大丈夫的气概面对打击与噩运;各路小友偏在此时要我相助,盖已无法自顾,还要照顾身边弟妹;内外交煎,无法相帮,爱莫能助矣;平生负债最多时期。 校于一九九六年年中始:脚患严重得一致伏地爬行,但依然日直立逾十六小时而不坐不倚,照欢娱不误也。 第四章 吃花的少女 第一回 求死不能 “飘红手记”分上中下三篇。上篇“晓红”,写的多是摇红女儿家的心事,一并勾勒出他的爱恋和家世。中篇是“惨红”,局面急转直下,摇红堕入了扑朔迷离永劫不复的惨境。第三篇是“怒红”,“怒红”是记述悲剧发生之后的情形。三篇中,以“晓红”最轻松、愉快。“惨红”写的最长。“怒红”却是最短,只三数页,到末了几页,却突然中断,不知是因遭逢意外而不写了,还是心情太过悲痛写不下去了,或是已经写了,但却让人给撕去了…… 她没有死。 起初,她不死,是因为她要活着,等她所想念的人出现、回来、替她报仇。 这些人是:公孙扬眉、公孙小娘、公孙自食、孙巨阳、公孙邀红……她甚至梦想过或有一天当年主持“神枪会”的老族长长孙飞虹会回来替她平反复仇。 等待是漫长的。 忍耐会不会像那肥皂的泡,渐渐涨大,飞得愈高,到头来还是得要爆炸和幻灭──而它缤纷斑斓的色彩只是它的愤怒? 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花开开就要谢了。 而她的等待永无结果。 她等的人都没有出现。 都没来。 她的人还活着,心却死了。 她等得园里的花儿也谢了──所以她在等待另一个目标: 另一个奇迹。 她要逃走。 她一直给看守着,无法逃走。 所以她要等一个机会。 他终于逮着了一个时机。 虽然她从未想到: ──这,竟会是她的机会! 固然她也意料不到: ──它,居然有一天成为她的“希望”。 机会来的时候,常会以各种面目出现。正如“贵人”一样,有时候,“他”打扮成一个严师,或是一个诤友,甚至是一个恶棍,或是一群不速之客,但到头来,他们的出现,他们的话,或是他们所作所为,对你而言。还是有利的,在某个程度上,他们就是你的“贵人”。 “机会”也一样:有时,它出现的时候,是一个“危机”,有时候,是一个考验,有的时候,甚至是一个“劫”。 ──但没有“危机”,哪有转机?去掉危险,那就是时机:机会,往往躲在危境的后面。 那次孙疆来的时候,所带来的消息,也是一样。 他斥喝逐走了小红。 然后摇红又得面对孙疆的蹂躏。 可是,这一次的情况,分明很有点不一样。 “山君”依旧如狼似虎像猛兽,一点也不怜香惜玉爱女人──对他而言,女人,只是他泄欲的工具。 他的性情暴躁,动作暴烈,连孽根子也惊人的粗大和粗暴,女人承受他的凶残暴行,简直是求死欲死却死不得死不成的痛苦万端、羞愤无比。 但这一次,山君却雷大雨小、有头威无尾阵。 看得出来,他是更躁烈了,毛躁得简直像热锅里炒焦了且加了辣的豆子,但又无处可泄,火上了头,还加了油,又不能烧起来,到头来却是不举收场,垂头丧气。 ──他一定有事。 果然,在事后,孙疆很泄气的问了一句: “你到底要不要嫁给蔡折?” 这问题使摇红一怔:嫁给蔡京的儿子?她以为这事永不会重提。 ──山君对她做了这种事,怎会让她嫁出去?何况,对方还是当朝宰相的儿子? 她沉住了气,间:“我现在还嫁得出去吗?” “呸!”孙疆恨恨的啐了一口,“那龟儿子见过你一面之后,就一直忘不了。王八羔子!我要是一口拒绝,他们就要我即时交出‘人形荡克’,的制造秘方来……。” 摇红灵机一动:“可是,人形荡克还没成功?” 山君更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液:“就算成功了,这是我的心血,我们也不拱手予他!” 摇红附和地道:“这个当然一那只有把我先献给他儿子了!” 孙疆恼火极了:“去他奶奶的熊!要是我不,他们就说我故意推搪,说不定,就会派人来刨我的根,掘我的底儿!” 摇红故意道:“可是,以爹和‘神枪会’的实力,大可与他相持,至少,在东北武林,教他们入不得雷池半步呀!” 山君一发劲儿的摇首:“那可不行。蔡元长父子,权倾满朝,是得罪不得的人。开罪了他,在朝在野,教没个立足处。何况,我们神枪会一旦制造人形荡克成功,还要称霸武林,号今天下,在朝廷若无蔡氏通关,只怕还是成不了大事!为这件事而先让姓蔡的那一伙人顾忌,太不智了。” “太不智了!去他妈的!”他又怒骂了一句,骂一句,他就用力在他筋肉贲布的手背上,一捏,捏下一块肉来,那肉团就往嘴里一丢,剩下的伤口正血肉模糊。 他每掐下一块自己的肉时,就像掐死一只蚂蚁;每咀嚼一块自己的肉时,好像咬死一只虱子。 摇红不觉头皮发炸,却又听她父亲骂啐道:“奶奶的!太不智了!” 摇红心下登时有了主意:“那爹打算怎么办?” 孙疆突然望定她,问:“你说呢?” 这次,他从他的大腿上攥下了特别大块的肉,丢入嘴里去,咬得狠狠的、恨恨的,就像那块肉正向他的臼齿作出反击。 摇红知道这是生死关头,便昵声试探道:“不如拖着他吧。” 山君一口吞下了那块肉:“拖不下去了──蔡折率人已赴山东,指日便到。” 摇红立刻坚决地道:“我才不嫁给他呢──我……舍不得爹。” 说了这句话。摇红直想呕。 可是不能呕。 决不能。 山君又瞪住了她半晌,好像要从她脸上刮出些什么似的,好一会,才咕哝了一句:“他来了,人形荡克还是你,总要有个交待。你若有个三长两短,那就更不好办了……你可千万不要想不开,我会跟你想想办法──去他娘的蔡折那种小鬼。成不了大器,若不是看他老子的份上,两百个来老子都阉了腌了吃去!” 然后他抚着摇红说:“难得……你一片孝心……别怕,你不像你娘,老子事后,一定有你好处,不亏待你!” 摇红趁机提出:“我有个要求?” “要求?”山君扫把眉一竖。 “我这儿很闷……” “闷?”山君用力的盯住了她,“小红不是陪你吗?” “有机会……如果爹允许的话──”摇红大着胆子道,“我想有时可以在院子里走走。” “只是院子?” “嗯。”摇红一点也不犹豫。她知道这时候一旦稍有犹豫,后果就不堪设想,“有时我想种种花。” “种花种草,这个可以。”山君突然夸张地咳笑了起来,还用手在她乳房上兜了一把,亵笑道:“好吧!” 然后他突又爆出了一句:“肏他娘的!太不智了!”又狠狠的刮下一块臂肌丢入血盆大口里去。 于是;摇红就给允可能在“院子里走走”。 “绯红轩”里,当然布下看守她的人。 这些人,有时候是袭邪或是他的部下。 有时候是孙子灰和他的亲信。 有的则是“山君”身边的干部,倒如孙尖、孙酸、孙刻、孙薄。 偶然,有时,却是“人形荡克”: ──那只妖怪。 人称“山枭”的铁锈。 只有摇红心里知道。 “那的确是只“怪物”:一只会流泪的怪物! 那次,摇红跟山君谈过话后,山君认为她“听话”,甚至以为她已改变了态度──但对她而言,是十分刲心的一件事。 那场“对话”之后,她便可以到花圃里走走。她这时想吐,却吐不出。她只有吃花。择大的、艳的、红的、开得最盛的花,一口口的咬,一口口的吃,一口口的吞下肚里去,这才一时勉强镇住呕吐的感觉。 这之后,她养成了一个习惯: 吃花。 第四章 吃花的少女 第二回 求死不能便求生 跟孙山君那一次对话之后,摇红分外感觉到两件事: 一,自由了些。──山君同意让她“到处走走”,看守他的人,也时有调换。要是袭邪那一班高手:“孙家大口组”(孙咬、孙啮、孙啖、孙啃、孙嚼等人)来监视她,她便寸步难行。若是孙子灰“孙门大食组”那一班人(孙味、孙咸、孙甜、孙苦、孙辣、孙淡等高手)。那还较为“轻松”一些。至于那“人形荡克”铁锈,也有一组“妖怪”(看来都比这“山枭”的资质更钝、更不似人,但“外形”却好看些、端正些、更“像人”一些了)由他调度──只有在这一班“人”的值守之时,摇红才算好过一点。 二,危机更甚。──甚至,那是杀机。摇红有一个直觉:蔡折快要来了,山君为了不想“东窗事发”,极可能要杀她灭口。幸好,那一次,她应付得法。 但危机并没有过去。 危机更近了。 且转为杀机。 也许,孙疆是见她听话,才没有立即下手杀她。让她多些自由,可以走动,不一定是好事,或许,山君还有一线良知,未曾尽丧。让她在死前好过一些。不过,蔡折迟早将至。一旦来了,她就要面对这个出了名无行的纨绔子弟,也要面对这件丑事:就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会守口如瓶,山君为啥要相信自己,给她这么一个机会?蔡折要是知道,必会惊动蔡京,蔡元长权倾朝野,他再贪婪淫糜,翻云覆雨,罔顾道德,秽妄自恣,但一旦是他儿子遇上了这种败坏伦常的事,他追究起来,“神枪会”只怕就得要翻天覆地了。 看来,山君的还未决定痛下杀手,但迟早也要下毒手了。──或者,要留她活命,吸引蔡折前来,到底有何用意,那就不得而知了。 现在她不能求死。 ──因为仇人是想她死、要她死。 她既不能求死,便求生。 求活命。 她要活着看见那些败坏、腐烂、堕落的人得到报应。 她彷徨无主,小红却常给调走了,暗夜里,她忍不住伤悲,忍不住要饮泣。 她在花间哭泣,一只手搭在她的发上,这吓得她跳了起来。 月下,那是一张丑陋至极的脸。 摇红恍错间以为:爹终于要下杀手了。 可是,那张丑脸一见她受惊吓,脸肌完全扭曲,像要比她还更骇怕、更痛苦。 他摇手扭头,手忙脚乱,也手足无措,显然不想她受惊,怕她害怕,但又不懂如何表达,只知捶胸顿足。 摇红这时却看到一个奇景: 他呀呀嘶声,说不出一句像样的人话,五官倒错,皮绽肉烂,恐怖骇人,可是,只有一双眼睛(有一只已几近瞎了一样)但却露出一种令人不可置信的温柔来。 那是诚意。 ──不,不止是诚意,而且是诚意的关怀。 极诚意的关心和关切。 ──他是来“安慰”她的。 摇红心中一动。 难道“它”也通人性? 那“妖怪”竭力要使她镇静下来。她就听它的话,勉强使自己镇定下来。 那“怪物,好像很高兴。 高兴得还淌出了眼泪。 这使摇红想起:“它”曾因听笙而落泪的事。 ──莫非,她的机会在这里?这事情?这只“怪胎”的身上?! 于是,她大胆的去尝试做一件事: 她自房里找出了笙。 她吹笙。 那一曲叫做“飘零花落”。 那“怪物”居然乖乖的坐下来,听音乐。完全陶醉。且眼中发了红光。 两点红。 奏完了音乐之后,山枭显然很感动,也很激动。 他好像咿咿呀呀的想说什么,要说什么,但摇红听不懂。 那一晚就到此为止。 她回“绯红轩”去,和衣躺在床上。 她知道山枭正隔着窗和帘子,一夜注视她。 那一夜,摇红思潮起伏不已: “它”是人,还是兽? 他如果有感觉,有人性,会不会同情她?或者,他是不是已在暗里支持她? 他如果在支持她,有什么目的?其目的是不是跟袭邪一样,要得到她的身子? 她如果逃走,他会不去抓她、杀她、通知山君和大家? 他是不是杀公孙扬眉的凶手?他是否生吞了娘亲下肚?她该不该趁他疏于防范时杀了他? 她想到这里,心里头燃起了希望之光: 至少,她有了报仇的希望。 ──杀了他,便可以替扬眉报仇;杀得一个是一个,报的一仇是一仇;仇人死一个,便少一个。 第二夜,山枭又来看守她。 她依旧把重大的事都记在“飘红手记”里,山枭就在她身旁,默默的等她写完。她记得告一段落之后,就奏笙给他听。 他又是听得很享受。 听完了之后,他又把丑脑袋埋在他的毛手里,很痛苦似的回味着。 摇红趁此做了一件事: 走! 她翻墙而出,逃! 她身法好。 轻功高。 她逃得很快,走得很俐落。 但没有用。 无论她再怎么逃遁,如何施展轻功,都有一只又粗又钝又笨拙又丑陋的怪物,不即不离的跟在她后面。 只不过,它不叫,也不喊,就不出手阻止她。 她很快便知道:她逃不掉。 这怪物不但轻功也极好,而且,只要一动手,她就得躺下。 于是,她知机的往回跑。 回到了“绯红轩”。 山枭仍看着她,眼神仿佛有一种不可思议、令人发噱的温柔。 摇红绝望了。 但另一个希望却点燃了起来: 既然逃不了,她还可以做一件事── 杀了他! 又一夜,小红不在。 最近,小红常给召了出去,摇红授意她趁此打探“一言堂”里的动向,以及调班布防的情形! 她还托小红尽量把“山枭要挑战四大名捕──尤其铁手”的消息传出去、传开去,她要设法吸引他们前来,并要小红设法联系“安乐堂”的人,还打探孙巨阳的讯息。 那一夜,在花前,月下,她要做一件事,为扬眉报仇。 杀山枭! 一若以往:山枭来了,可是遍体鳞伤,大概是犯了错事,给山君他们鞭挞吧! 一如往常,她吹笙给他听,还起舞弄清影于月下,然而,她这回却动了杀机: 先杀眼前这只怪物再说! 第四章 吃花的少女 第三回 求死不能求生不得 她就在山枭听得最入神、最感动、最陶然其中的时候杀他! 明显的,铁锈似断未料到她会杀他似的! 因为,她吹罢一曲“乱红”,山枭一如惯常,埋首于手心间呜咽不已,她就拔出了公孙扬眉送她的“水月刀”,微微“铮”的一响,那怪兽突然抬起了头,脸上还淌着泪,呆呆的望着她劈下来的刀。 可是,她不管了,她一刀就斫了下去。 她不管了她发了狠她一刀就斩了下去。 ──杀了他! ──报仇! ──这些家伙没一个是好东西! ──他不是人,它只是兽! 山枭竟没有闪躲,也没有避:不知道因他是太错愕,还是太伤心,抑或摇红这一刀砍得太快了。 一刀命中。 着! 山枭身上。血如泉涌。 热血鲜活活、哗啦啦的迸喷出来,摇红看了,心都乱了。 山枭露出了白牙,长嘶,全身颤动。 摇红心知完了,她决不是他敌手,只好闭目受死。 忽听“波”的一声,一丛花树给移了开来,一个人冒出头来,正是孙氏“神枪会”中的“三大组(即“大口”、“大食”、“大色”,三队各负责刺探、猎杀、保防的人马、弟子、高手)中“食组”的“土行者”孙淡。 孙淡戟指摇红,呱呱大叫:“你下毒手杀山枭──莫非想逃……?!” 摇红这才知道:原来,山君不光是表面找人看守他,暗底里,一直还有人盯梢。 她逃不了,一举一动,尽在他眼底,她是他的笼中鸟,飞不出去。 她正砍了山枭一刀。 刀口很深,直砍落锁骨上。白骨翻露,皮开肉绽,血水一直溅喷不休,洒布在山枭恐怖的脸上。 山枭看着她的眼色,她一辈子都忘不了:尤其是他眼中的两点红芒。 凄楚的红光。 然后,他厉啸。 他任由血水迸溅,一动也不动,只看着摇红,尖啸凄呼,如泣如诉。 ──也许,惟有狂啸,他才能表达出他心里的感觉吧? 那是什么感觉? 摇红不知道。 但她只感觉到: 她砍了山枭,山枭不死,必定狂性大发,而她一举一动,全让孙子灰的亲信:“土行枪”孙淡看在眼里了。她完了。 ──只怕,这次是求死不能,求生也不可得了。 摇红握着刀。 刀光如梦。 刀意若花。 她攥着这把刀,也不知该持刀去拼杀、还是自尽的好? 她看苍穹,月色姣好──可为什么她们命途多劫、噩梦不醒。 看到这里,铁手和猛禽突然省觉: 外面有敲门声。 “笃,笃,笃。” 两人相觑一眼,敲门声又响起了: “笃,笃,笃。” ──来了。 ──要来的,终于来了。 敲门声很轻,甚至敲得很悠闲。 敲门的人继续敲门。 “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 铁手没说话。 猛禽也没说什么。 可是,两人心里都非常明白: 能在这个节骨眼上,敲门还如此淡定的,来人必定非同凡响。 “笃,笃笃;笃笃笃。” 铁手把“残红”剩下的两页交给猛禽,道:“我去开门.” 猛禽不同意:“我去。” “我去应付一下。”铁手用下颔在“飘红手记”一努:“你先读完后面几页,正写到要害处。很重要。” 猛禽对这点就很合意:“看来,保护这手记,就是破案的关键,同时也正是证物。” 铁手微笑道:“所以,保护证物也是很重要的事,是不?” 猛禽甩了甩后发:“放心,这里面有好些无辜的性命作代价才换取的血泪字句,我决不让它落入他人手里。” “那你先看完它吧!”铁手长舒了一口气,长身道:“我去开门迎客。” 他不让第五次敲门声响前,便已打开了门。 阳光,照了进来,耀眼生花。 庭院朝阳向东,正好洒满了阳光。 铁手深深吸了一口气。 ──现在已是上午了,阳光驱走了曙光,叶特别油绿,花特别艳红,然而山上呢?山下的人,常常会以为山下既然阳光满地,那么,高山上阳光定必更熙照遍洒了。这大概是个错觉吧?如果是,为什么铁手抬首望去,只是阿尔泰山峰上沉浸、笼罩着蒸腾的雾,令人满目苍茫不已? ──在山上亡命的那对男女,心中阳光正好?还是愁云惨雾? 铁手开门应敌,目中先不见人,不遇敌,只先看到了山,想起了这个,这些,这一件事情。 心情已坏到了完全没有了心情。 本在虎山头的铁锈,淌着血,背着摇红,一路往岱顶冲去。 山枭当然不知道为何要去岱顶。 他甚至也不明白为何要上泰山。 他不知道,不明白,且也不问。 他不会问。 他问不出。 ──就算他想知道也不要知道,会问也不去问,因为他只想跟摇红在一起,哪怕是片刻也好! 要登泰山的是摇红。 ──要上岱顶的也是她。 铁锈已别无选择。 ──他就像一口经风遇霜的钉子,已经长满了锈蚀,跟他血肉相连的纠缠在一起了: 摇红就好比他身上的“锈”──明知那是一种“病”,但也刮下去、拭不掉、抹不去了。 ──如果一旦刨去,恐怕连钉子都得要折了、断了。 这是命。 这是一个命定了的旅程。 山枭已别无选择: 因为他选择了摇红! 摇红也无可选择。 因为她选了山枭。 他们两人就是这样,仿佛给命运中那不知名的手,紧紧锁扣在一起,相依为命,胸靠背,脸贴脑,一齐冲杀上山。 ──要上岱顶去! 从虎山开始,伏杀更多了,杀戮也更重了。 山枭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理,他只知道一件事: 他要和摇红在一起,他要背摇红上山── 谁也不能拆散他们,他要背摇红上山── 为了这个,他遇敌杀敌,遇伏破伏,遇阻去阻──就算是遇魔他也斩魔,遇祖他亦杀祖,遇佛也一样灭佛。 在虎山之前,他一路延绵崎岖的,已杀了不少人。 那大都是他的同门。 也是她门里的人。 现在,他过关斩将,从屏风屏到罗汉崖,自回马岭上步天府,他一路遇上埋伏,一路流血,也一路杀人。 死了至少八十七人。 伤的不计。 ──死的人,多是“一言堂”里的弟子,还有不少是“神枪会”各堂人马;外帮外派前来助拳的江湖人物,抱着侠义心肠参加拯救行动的武林好汉,许多不明不白就在死在这山上。 可是,追者却愈来愈多,来人的级数也愈来愈高。 摇红知道,这是因为:这件事已愈来愈严重,仇也愈结愈深了。 ──死的人都有亲人、子女、朋友,他们又怎会放过山枭?放过自己?为了她一己之仇,该不该死这么多的人?应不应杀了这么多的同门、同道? 这一切都是她出的主意。 山风劲急。 阳光时沉时现,沉时阴霾满天,乍现却如一金球骤然抛出,刺目耀眼。 她俯望山枭的后头,心中百感交集: ──他已给整个江湖追杀,犯了众怒,他可知晓? ──他为了她,已死无葬身之地。 ──只是,此事想必已在江湖上传得沸沸腾腾了吧?怎么四大名捕还未插手?铁手还没有来? 泰山怎么那么高? 山路怎地那么险? 岱顶恁地还未到?! 第四章 吃花的少女 第四回 东窗事发,西窗呢? 首先,他开门。 然后,他看阳光,享受阳光第一线。 之后,他深深呼吸──没有什么比呼吸更令人(至少是他)更享受: 人活着才能呼吸。 ──没了呼息,人便死了。 人天天都在呼吸、一呼,一吸,但有没有真正珍惜过自己的呼息,是生命的源泉,是生存的关键,是生与死之间唯一也是最大的关联? 铁手却不管别人怎么想,他自己可十分珍惜。 他的内力奇特,功力深厚,就是因为他极珍惜呼息以致用此练成了绵长沉厚的内功。 他享受它,也运用它。 阳光一如呼息,也是美好的,上天无条件赐予的──可惜,珍惜它的人,跟对待呼息一样,同样的少,同样遭忽略。 没有阳光,哪有生命? 你每天能见到阳光,就表示你仍在活着,而阳光遍照大地,万民同沐,一视同仁,纵用尽金钱财富,也买不到它的一丝青睐。 所以铁手也享受阳光,珍惜阳光,感激阳光。 他感激大自然的一切。 ──这一切都如斯美好神奇,不求回报的维系着亿万生命,可是,人们只有在失去它的时候才知道可贵、重要。 ──只怕,在他面前的人,也是一样的愚昧:他们拥有武功,手握大权,以为随时一声令下,一旦动手,就可以使对方失去阳光,没有生命,断了呼息。 想到这里,他不禁叹了一口气。 ──不要以为他目迷旭照,深呼邃吸,还悠然叹气,满怀感触时,敌人就能趁机将他放倒,有这种想法的人,通常,都难免成了日后人们追述“四大名捕故事”里的牺牲者。 “我知道四大名捕屡屡破奇案、屡建奇功,我也晓得铁手神捕有勇有谋,除恶务尽。”当着门口的一名老者,抽了一大口烟,然后徐徐吐出了一大团烟,向铁手道:“但我不想成为牺牲者,我的儿子更不应该成为牺牲品!我本来就不愿与四大名捕为敌!你为什么要迫我?!” 这个人年纪相当大了,可是腰背挺得很直,嗓子很大,可是语音沙哑;眼睛很大,可是布满血丝;牙齿很齐,惜牙缝又黄又黑;五指有力,可惜指头颤哆不已──不管怎么说,他仍是予人一种矍铄弥坚的感觉;而且还在胁肘间挟着一把大关刀,轻若无物的挂在身后。 只看这老人一眼,铁手立刻可以下了四个推断:两样是有关这老人的身份,两样是关于这名老者的身心。 一,这老人必是惯于颐指气使,自然流露出一种高傲的神态,在“神枪会”里地位必然很高。 二,这老者定常号令他人,负责决断,而且内外修为均高,在武林中也一定甚有威名,身份。 三,这个老人家精神矍铄,雄风犹在,健康体力俱佳,保养也好,就爱抽大烟。 四,这人在感情必然刚受过极沉重的打击,以致他流过泪,伤过心,连声音也几成嘶哑──他还能吸烟,说话,已经是仗着非凡的内力修为强持的了。 铁手心中一声长叹。 他不希望遇上这样的敌人。 ──他已一眼看出:人是冲着他来的! 他不怕强大的对手──越强大的对手,越是激发他的斗志。他向来大无畏,以勇者无惧的气魄来面对一切强敌恶魔。 可是他一向不喜欢遇上四种敌手: 一、老人。人年纪大了,身体必定羸弱;老人家是应该敬重的,不应该对敌的。 二,女人。跟女人交手取胜,胜之亦非大丈夫。 三,小孩。大人怎能跟孩童争锋,岂可一般见识,纵赢了也失去了人格! 四、病人、伤者。对受伤和生病的人,趁人之危而取胜,那只是一种对自己武学上的羞辱,胜之不武。 但他没有选择,也轮不到他来挑选。 因为这老者已选上了他。 人生就是这样:命运给你和对手一副牌,你没有选择,惟有集中全力,将手上的牌打好──就算是劣牌,也得尽心尽力将之扭转过来,说不定,对手手上的牌比你更坏;就算到底不如人,但你也已经尽力了。当中过程的发挥和表现,有时,要比结局的胜败更重要。可不是吗?只要人生过程里一直都很愉快,只要在游戏过程中一直都很好玩,那不就是人生最美妙的和游戏最大的意义吗? 不管你手上有的是什么牌,都要好好的去玩。 不管你的对手如何强大、做好你自己的。 不管你的命好不好,有一分力,发一分光,有一天活,做一天事──不是当一天和尚敲一日钟,万一有一日你只有青灯木鱼当上了和尚,也应该学习参悟礼佛念经摩护修法之术。活着的意义,不在乎获得多少,而在于奉献多少。不在于多长久,而在于多过瘾。享受生命,自寻快活;热心做人,情怀不老。 “老丈,您好。”铁手温和地笑道,“虽然我不知道您指的是什么,但我绝对同意您的话:只要可以,如果可能,我也不愿意与您为敌。” 那老丈又深吸了一口水烟。 然后他问:“为什么?” 问的时候,又吐出了一口烟。 铁手不喜欢烟。 ──吞云吐雾,看来潇洒,其实是将乌烟瘴气吸了肺腑,如同自尽。 但为了要表示对这老人和他身边的人礼貌和尊重,他只好手轻拍了拍两颊,皱起了山根忍耐、忍受。 “因为我不认识你儿子,也没见到你。”铁手道,“我为何要与你为敌,为啥要牺牲你们父子?” 他身边的一个人立即代他说了话。 说话的是一个年青人。 他浑身上下,都漫发出一股邪气:他的剑眉剑得来很邪。他的星目黑得来很邪。他很冷静,是邪气的冷静。他很沉着,是沉着的邪气。他也十分年轻,但年轻也是一种邪味儿的年轻──他的头发带点暗金色,左耳戴了只吊坠般的耳环。 就连头发,也邪,耳朵,更邪,男人戴耳环,那就更邪里邪气了。 也不知怎的,铁手一见这个人,头就有些疼。 他知道山君脾气暴躁,性情乖戾,武功也高──但似乎还是这个混身透发邪味儿的青年难缠难惹些! “他就是‘山东大口食色神枪会’孙家中,负责‘拿威堂’的孙出烟孙堂主。” 袭邪冷静地道:“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叫拔河、一个叫拔牙,外号人称‘怒神枪’和‘挫神枪’。” 说完了,他就收声,退开一旁,多一个字也不肯再说。 世上至少两种人是这样子做事的,他制造了事端,然后闪过一旁,让事情愈搞愈大,愈闹愈不可拾,而他只在一旁,不动声色,到收拾残局时才会再露面出手;另一种人是:他只负责联络推动、介绍打点,主角不是他,他唱过了道引过了路,那就没他的事了,他也来得安分守己,袖手旁观,到了他的戏时,自然又会粉墨登场、决不欺场。 也许,袭邪正是这种人。 只不过,铁手却不知道今天上演的是什么戏? 孙出烟口里喷烟,但不致七孔生烟,但他身旁有两个老人,真的一个气得像给烟熏黑了半壁脸,一个则翻着一双白多黑少的怪眼,像多年来一直都给人气得七窍冒烟。 不管他们是给什么事情气得激愤若此,铁手都不希望是自己:因为他认出了这两人。 一个是“一言堂”的副堂主“半边脸”孙家变。──听说、当日除了堂主“山君”孙疆最不好对付之外,紧接下来的要算是这个一边脸像给灼焦了似的另一半脸却皮光肉滑全无事儿似的孙家变和“紫微星君出鞘剑”公孙扬眉了。 另一个,是他久闻其名、未谋其面的“神枪会”里“一贯堂”三大元老之一的“半天眼”孙破家。 ──孙破家的眼睛,少时与人比枪时遭枪尖喂毒刺伤,以致目力消失八九成,他却以坚苦毅力,修练成“八方听声,四面辨影”的“瞎神枪法”其才华、努力,教武林中称誉已久。 现在场中唯一他所不识的,是另一个身长、脸长、手长、脚长、腰长的:“五长身段”、脸如冠玉、红润油亮的中年人。 只有这人脸带欢笑,像正赴一场盛会,参加一个喜宴,听到一个好消息似的。 ──光是一个袭邪已不易解决了,何况还有孙破家、孙家变,再加上这满脸堆欢的不知名高手。 ──虽仍不知其名,但一定是高手。 这点铁手绝对这么断定。 他嗅也能嗅得出来。 错不了。 副堂主孙家变见过铁手。 他上次是引领铁手、猛禽,一一去侦讯与摇红相熟的家人、婢仆。 那一次,他表现得彬彬有礼。礼仪周周,轮不到他说话,他决不多言。 而今,他已变得毫不客气,句句抢锋。 “铁捕头,东窗事发了,你也不必装蒜了。” 铁手一愣,笑道:“东窗事发?那么西窗呢?”他住的“一盐院”正是西厢,相对而言,“九鼎厅”、“六顶楼”都在对面,一前一后。而根据摇红笔记所述,“浅水埗”也就在“六顶楼”下边。 他悠悠的加了一句:“这一夜来,外面有许多异动,看来,事发的可不只是东窗、西窗,只怕整个“一言堂”都有极大的变化,‘神枪会’也在事变中吧?” 他这番话一出口,只见袭邪、孙家变、孙破家和孙出烟,全都静了下来。 不但没说话,连动作也僵住了。 就连那满脸欢意的人,一时也没了笑容。 最后,还是孙出烟从鼻子里哼出声来,一字一句的说:“铁手,你是为了公孙扬眉,还是为了要阻止我们制造‘人形荡克’,或是为了要贪图夺得‘荡寇克敌志异录’而下这等杀手?!” 第四章 吃花的少女 第五回 西厢事变,东厢呢? 铁手心知不妙,只有问道:“下杀手?我对谁下了杀手?” “我儿子。”孙出烟惨痛的道,“你杀了我儿子。” 铁手又倒吸了一口气:“你不是有两个儿子吗?他们不是应该在‘拿威堂’吗?怎么……却都死在这里?” 那满面笑意、身材颀长的人,忽然冷笑了一声:“可不是吗?不打自招了!” 铁手只见孙破家、孙家变等,人人脸上都出现怒意,至于孙出烟,更是爆牛肚一般的脸色,惟独是袭邪,站在一旁,静观其变。 “自招?”铁手只好硬着头皮,要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我没见过令郎,如何杀他?公孙扬眉不是失踪已久了吗?人形荡克跟令郎之死有何关系?‘荡寇克敌……’什么意义是什么东西?我又如何不打自招了?恳请说明。” 孙出烟愤恨地嘶声道:“你不知道?!你不知道又山高水远的来东北干啥?!你不晓得又冒‘神枪会’的这趟浑水作甚?!” 铁手坦然道:“我来东北是为了要拯救摇红姑娘给人掳劫一事,我入‘一言堂’是为了要查明这案件的真相。” 孙出烟“垮”的一声,把烟杆往地上一摔,掷了个粉碎,戟指怒骂道: “姓铁的,你有种杀人没种承认,当什么名捕,称什么好汉!” 铁手心平气和的道:“孙大侠丧子之痛,我是可以体会的……然而我与令郎仅闻大名,向未谋面,无怨无仇,又何故杀他?!” 孙出烟气得声音都颤了:“你你你……刚才还承认了,现在却反口不认!” 铁手问道:“我却是几时认了?” 那颀长个子又露欢容,插口道:“若不是你杀的,你又从何得悉他儿都是死在‘一言堂’里,而且正丧命在东厢‘六顶楼’里!你这不是招了吗!” 铁手大为震动:“什么?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颀长汉子似笑非笑的答:“昨晚。怎么?现在又装作不知了?” 铁手道:“昨晚我一直都在‘一盐院’里。” 孙家变怫然问:“你说的我们就得信?” 铁手道:“我不是一个人在房内的。” 孙家变冷然道:“你是说刘猛禽可以为你证明?” 铁手叹道:“他确实跟我在一起。” 孙家变道:“你是名捕,他也是大捕头,两个鹰犬窝在一起,凭什么要我们相信你们两人的话?” 袭邪突道,“这次我可不能为你们证明了。” 铁手平和地道:“你们要是不信,我也没有办法,其实,你们在院外布有这么多人监视,我若出入,岂会不知!” ──“我为什么要杀令郎?我连孙拔牙死在这里也是刚才知道的!” 此语一出,孙家变、孙出烟、孙破家尽皆哗然。 颀长汉子干笑一声,道:“你又一次鬼拍后枕自认自招了!” 铁手自嘲的笑了笑:“我明白了,你们听我一开口,就分别道破丧命于一言堂东厢是孙拔河,无疑形同招供自己是凶手──这也难怪,许多案子,都靠诱使元凶失言招认这种非凶手不得而知的案情,以此为据,定以刑罪。” 他讥诮地道,“连我自己,也用这类方法,侦破了不少案子,且使犯人认罪。不过,这次,却不适用在我身上。” 孙家变变脸道:“为什么?大概是一个俚理:只准官家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吧?” 孙出烟只七窍生烟:“混帐!敢做不敢认。孬种!” 铁手不愠不火:“如果我做,当然要认。若非我杀的,我认了,只让元凶逍遥法外,你儿子死得含冤莫白。” 那颀长汉子好暇以整的笑问:“烟十六叔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孙拔河、一个是孙拔牙──如果不是你亲下杀手,又岂知死的是孙拔牙?!” 他笑容虽好,但辞锋却厉。 铁手神色不变:“因为我知晓孙拔河一早已殁了。” 此语一出,众人皆为之震动。 孙出烟厉声问:“你说什么?!” 看他凄怖的样了,简直像要把铁手剁为粉尘,这才甘心。 铁手从容地道:“孙拔河疑为死于铁锈之手,死得甚为恐怖──既然孙氏兄弟中做哥哥的拔河已殁,那么这回死在东厢的,必然是弟弟拔牙了。” 这次,连修长汉也笑不出来了:“你是怎么知道的?!──这事我们堂内堂外,都极力捂住了,没说出去。你远道而来,一入东北,即进一言堂,谁告诉你的?!” 铁手好整以暇的说:“摇红。” 孙破家、孙家变、孙出烟、乃到那现在已有点笑不出来的汉子,一齐叫了一声:“摇红?!”都一副不可思议、难以置信的样子。 惟是袭邪,默立一旁,保持镇定,好像所发生的一切,尽在他估计与掌握中一样。 孙家变叱道,“你在来这里这前见过摇红姑娘?!” 铁手道,“当然没有。” 孙家变气烂了半边脸:“那你不是活见鬼,就是瞪着眼睛说瞎话。” 铁手道:“我虽未见过摇红,但她却留下了重要的记述给我。” 孙家变变了脸,剩下那半张五官齐整的脸,好像也挨上了一拳,歪曲了。 那颀长汉子勉强挤出了一点笑容:“她没见过你,却怎么把东西交给你?” “小红。”铁手爽快地答,“小红死前,把她小姐留下来重要事物交了给我。” “去你的!胡说八道,推过诿罪!”孙家变叱道,“分明是你杀了小红──那件案子还没弄清楚,你又狼子野心,杀了孙拔牙!” 铁手叹了一口气道:“不管怎么说,我是从摇红姑娘记述里,才知道孙拔河是死在一言堂的。” 其实,到现在,他也仍未知道孙拔河是怎么死的。孙摇红的手记里提到了这一点,可是并不详尽。她的手记虽分为“晓红”、“惨红”“残红”上中下三篇,但记述时有时凌乱,有时分明,有的突辄而止,有的有条不紊,主要大概是因为记述时的环境与心情。摇红在第二篇手记里确曾提到孙拔河惨死一事,显然是在后文记述之际重修前文之时才补加上去的,也许在后面的文字中会再度述及,但详情铁手毕竟迄今尚未读完,故只知其事,未究其因。故此,他也只说到这里,点到为止,主要是以此看看各人的反应。 这么多人中,只有袭邪忽然问了一句:“她就只提了这事?” 铁手沉声道:”当然还有许多事。” 颀长汉子强笑道:“就算因此你早已知晓拔河身亡,但也不可能知晓拔牙昨夜死于东厢一言堂内──除非你就是杀人者。” 铁手:“我耳朵不聋,若有人在这一带杀人,我一定知道。天刚破晓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哭号之声,记忆中便是这位孙出烟孙副总堂主的嗓音,那是从东厢传来的,错不了。” “大概,他那时是看了爱子的尸首吧,悲恸难免。是以,你们提到我杀了他的儿子,我自然想到发生在刚才一言堂东厢的事,而且想必是孙拔牙了。──有时候,用语言诱使对方说出一些不为人所知的凶案内情,不一定就能定案为凶手,太武断只会制造冤案。道理其实很简单,像而今西厢一盐院这儿有事生变,不见得东厢六顶厅、浅水埗那一带就一定太平无事,说不定那儿亦暗潮汹涌,山雨欲来也未定。” 听完了这番话,大家都静了下来。 铁手向那瘦长笑脸汉拱手道:“来者可是‘一贯堂’的总护法‘不瘦枪’孙觅欢孙先生?” 那瘦汉笑意在脸上一凝,回礼道:“铁捕头果然好眼力。” 在旁沉住气少说话的袭邪,这时却叹了一声,说:“摇红的确记下了不少要紧的事,交给铁爷。” 然后他非常慎重的补充了一句:“可是,可惜,她在记述那些事情的时候,多是在神智不清的状况下写成的。” 第四章 吃花的少女 第六回 留下只有思念,楼上呢? 铁手霍然转身,用极少有的眼神凌厉犀利的盯住了他,道: “你的意思是说:无论摇红记下了什么,因为她神智有问题,所以都作不得准,是不?” 袭邪道:“是。” 铁手反问:“若她在手记里全是对你赞美,歌功颂德呢?” 袭邪面不改容:“也一样,作不得准。”然后他平平实实的道,“世上有两种人:一种平凡,一种不凡──” 铁手不等他说下去,已截道:“你决不是平凡之辈。” 袭邪不卑不亢地道,“不凡的人也有两种,一是立功立德,流芳百世;一种是百无禁忌,遗臭万年。” 铁手眼角也有了笑意,“你是?” 袭邪道:“后者。” 铁手道;“以你才能,大可以当前者。” 袭邪道:“当好人太辛苦,我不干。” 铁手道:“所以你认为摇红决不会说你的好话?” 袭邪道:“我有自知之明。” 铁手道:“你的话听起来很老实。” 袭邪道:“对聪明人最好说老实话。” 铁手道:“但骗聪明人最好就是说假老实话。” 袭邪反倒奇了:“难道摇红会说我的好话?” 铁手哈哈大笑:“当然不是──只不过,别人不说你好话,是因为你确实干了不少坏事,而不是神智失常。” 他以一种压抑的怒愤豪笑道:“我办案时常遇上一些犯人含冤莫白,要求申诉平反时,人多加之于疯癫失常的名义,让他翻不了案,也翻不了身──这神智有问题的名堂一上了身,纵他提示再有力的铁证也无补于事,犯人多屈打成招,重刑认罪一途。” 袭邪听了这番话,居然没有动怒,反问:“如果遇上了这种事,你会怎么办?” 铁手道:“我会替他们翻案,还他们一个公道。” 袭邪沉吟道,“这样做的话,你会得罪许多人的。” 铁手道:“怕得罪人就不要当公人、捕快。” 袭邪更进一步:“可是,得罪的人,有很多是达官、贵人,说不定还有你的上司。” 铁手道:“要当官就不要当捕快,要当捕快就不要当官──我想当一个好捕头,为人们百姓做点事,替好人良善还他们一个公道。这就决定了我当不了官。” 袭邪冷哼道:“好个公道──值得付出那大的代价吗?” 铁手道:“如果这个公道是你自己要求的,那就多大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袭邪依然沉静得来很沉很静,沉着得来很沉很着:“只不过,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例如说:摇红姑娘一日尚未出嫁,她还是黄花闺女,她的一切,得从其父。山君也认为她失去常性,有次发了疯,还杀了她母亲,所以,才把她禁锢起来。你若一意孤行,只听摇红姑娘一面之辞,不怕风俗礼教所不容么!” 铁手笑了起来。 他的方脸、大耳、大眼、浓眉、挺鼻、人中、嘴角、虎额、燕颔,一齐随着他的笑发光发亮:“你知道我在办案时对待犯人一向都有一个什么样的态度?” 袭邪看着他,沉着得来很平静,平静得来很沉着,只等他说下去。 “那就是:待他是一个人。” 袭邪一时不解。 在场的人也听不明白。 “他是一个人。无论他做了什么事,名誉如何,武功高下,人格怎样,我都不管:他只是一个人。”铁手道,“作为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尊严,有他的权利,还他个公道──不管大家怎么说、大官怎么说、他亲人父母怎么看、江湖同道怎么看,我都只作参考。只要他没犯案,就无罪。如果他作奸犯科、伤天害理、杀人掠劫,管你是天王老子,享誉武林,我都一样不放过。” “我对摇红姑娘,也是这样。” 他表明了立场。 摆明了态度。 话已说明。 且也说得很硬。 大伙儿都怔住了。 却不料,只听一阵稀落的掌声传来。 拍掌的人竟是袭邪。 “铁捕头的为人令人起敬,铁爷的话应该鼓掌。”袭邪一面拍掌一面道,“其实,摇红姑娘遭人掳劫,对我而言、留下的也是无限追回和思念。我也希望她早日平安,脱离魔掌。” “她走了,留下你的思念──”铁手忽然说了这么一句:“那么,楼上呢?” “楼上?” 这次连袭邪也摸不着脑袋。 “那一次,你就在楼上奸污她……是在浅水埗地窖的上层吧?还是在六顶楼里吧?总之,都是发生在楼上的兽行──”铁手毫不留情的道,“那时候,该不是你也神智不清吧?” 袭邪居然面不改容,“可惜。” 铁手奇道:“可惜什么?” 袭邪道,“可惜你那时不在现场。” 铁手道:“我在现场还会让你发生那种事?” 袭邪道,“当时,是摇红姑娘先勾引我的。” 铁手道:“你不如说她强暴了你。” 袭邪道:“就算是我强暴了她,她本就是我未过门的妻子,我已得到山君的首肯,把她许配给我──我俩夫妻行周公之礼,关你啥事?” 铁手道:”我刚才已说过了。” 袭邪道:“什么?” “我说过,每一个人都是人,人有人的权利。如果她自己不同意这样做,谁答应也没用。”铁手朗声道,“山君是她父亲,不是她,她若不喜欢你,你奸污了她,便是犯法。” 袭邪表情木然:“刚才你是说过了,我也听到了,不过我只觉得奇怪。” 铁手道:“看来,这地方在我未到之前,已闹得无法无天,怪事自然是多,──没怪事才奇怪。” 袭邪平静且文静的道:“我只奇怪你,你本来千里迢迢而来,是要帮‘一言堂’的忙,而今却听了一个疯女子留下来的片言只字,反过来针对我们──这样做,是不是太不智了?” 铁手道:“我远道而来,不是要站在谁的一边。谁有理我就帮谁,谁受害我便救谁。这件事,当然要找到摇红再说。我不是神枪会的弟子,也不是孙家的人。山君和摇红,对我而言,都同样是人,你也一样,若犯了法,就得伏罪。” 袭邪依然冷静得异常安静的道:“可是,如果不是昨晚我出面帮你证明:你不是杀小红的凶手,只怕,你武功再高,也双拳难敌千百手,早让正法堂的人处决了。” 铁手道,“谢谢你的出面作证,只不过,孙忠三不是迷糊的人,他能明辨是非。” 袭邪道:“只是,现在就算他在,也救不了你──你杀了孙拔牙,还敢来管我的闲事?!” 铁手道:“你们在一盐院外面布了这么多高手,可有看见我出来过?” 袭邪道:“你的武功太高,来去自如,他们怎能盯得住你?我们昨天晚上也派人盯梢。可是,午夜神捕不也一样溜出去闹事?窥探我们的机密!你也照样潜入绯红轩,奸杀了小红……” 铁手立即打断了他的话,“你们一言堂里,机密也未免太多了。公孙扬眉是怎么死的?公孙小娘是怎会失踪的?还有,人形荡克是怎么一回事?!” 袭邪反问:“你是来帮我们的;还是来查我们的?” 铁手昂然道:“我是捕快,谁涉及罪案,我就调查谁。” 袭邪冷然道:“一言堂的事。用不着你来查。” 铁手笑了:“谁说的?” “你上司。” 只听一个语音和和气气的道:“我说的。” 铁手转首一看,整个人都怔住了。 真正的震住了。 稿于一九九七年新春时期:运聚平生所学,按照流年飞星五行遁甲法风水大改动,自身大改运,历时三个月,运气际遇,有扭转乾坤之大变易;痛快的活,悲壮的忍,开心的笑,尽情的玩;纵失势中亦得意,虽落寞些也不孤;除梁何外,身边好友、至交亦多不知余山穷水尽仍高兴;好! 校于一九九七年上半年:因缘际会分别v慧敏d青霞t曼玉l海媚,感人感动+数种金咭齐来;邓公逝世,顿失所寄,悲酸难抑天问难。 第五章 未完之结 第一回 财神果 院子里,有很多树和花。 树影婆娑,花团锦簇。 ──昨夜,刘猛禽和铁手都是利用这些树,作为掩饰,分别潜入了六顶楼和绯红轩。 同样,昨晚发生许多令人骇怖的血案、冲突之后,“一言堂”里的人,也利用这些树木为掩护,在“一盐院”外监视午夜刑捕和铁手神捕。 也不知这些花树是不是摇红亲手种的:花开得很凄美,叶长得很惨绿,树上结了很多果实,其中一株,风一吹时,树上累累的果实会发出敲击的声响,垮啦啦的,登格格的响,很好听,就像铜钱落到瓷罄内。 铁手知道有这种树,听说,这树就叫“摇钱树”,所长的果实,如果在赌钱、求财、谈生意的时候,握在手里,或放在襟内、袖中、袋里,很容易便会有所收获。 ──所以,这种果子,也就称之为“财神果”。 有人希望这种果子能发挥更大的招财力量,所以就将各种财神菩萨的面貌雕于其果坚硬的果核上,有的呈在圆满自在福德正宝相,有的是土地菩萨相貌,有的则刻上密宗财神:黄财神、红财神、绿财神、白财神、黑财神、财宝天王、象头王财神、大黑天、惠比寿菩萨法相不等。──这种果子,其实是名符其实的财神果子。 财神果上的财神,永远是富富贵贵、福福泰泰的样子。 而今来的人,就是这个样子。 来人富富泰泰,和和气气的样子。 ──说话也如此。 他身边有两个人:一左一右,都很年轻,且都十分秀气,眉媚目艳的,好好一个年轻男子,睨人的时候,居然还带着眼波,似娇乍嗔的样子,两人还眉来眼去、勾肩搭背的贴在一起。 不过,在江湖上,尤其近年来,几乎没有人敢轻视这两人带点烟视媚行的年轻男子。 在六扇门中,提起这两人,莫不色变,就是变色。 因为他们就是近日崛起于刑部,要比当年的任劳、任怨还要心狠、还要手辣、还要高深莫测、防不胜防的新一代刑捕,而且也是刑总朱月明一手提拔、栽培的两大爱将: 一个叫戚哭。 一个叫戚泣。 ──如果你们听过他们办案的手法,对付敌人的手法,以及排除异己的手段,无论他们再做出什么古怪、畸异的举措,你都不会笑,也不敢笑。 因为如果他们一旦给惹怒了、懊恼了,只皱一皱眉,用百分之一的心神来对付你,或用上百分之一的刑拷来跟你玩玩,那你就只有哭不成、泣不出、也死不去、活不得、只有后悔为何要生来人间这一趟了! 他们就是这种人。 而这种人,却无人敢予制裁,只有他们可以制裁别人。 因为他们有个靠山。 “靠山”就是“老总”: 朱月明。 ──朱月明来了。 ──这个笑脸刑总,居然山长水远、不辞劳苦的来到这地方,还堆着笑脸,像一颗财神果般偏在此时此地此际此刻,出现在铁手面前! 铁手心里一沉: ──他来干啥?! 他自然没想到朱月明会亲自来到这里:他不是派了自己,又调动了刘猛禽过来接手此案了吗?──这案件若也把刑总大人都惊动了,看来,要比所想像中和所看到的更严重和复杂多了。 铁手马上见礼──毕竟,朱月明在门面上,官位要比他来得高,说他是铁手的“上司”,这句话也一点没错。 铁手施的是拜见之礼,朱月明也不怠慢,立即回了个同事叙面之礼:尽管在官衔上铁手不及他高,可是,在江湖上的威名,铁手的名头恐怕还要在他之上。 ──他们两人,就好比一个是掌权的人,一个是名人一样,安禄山见着李太白,有时也只得屈身为他捧靴磨墨、逢场作戏。 何况,铁手还有御赐“大公正义铁手名捕”之衔,以及“平乱玦”。 见礼罢,朱月明祥和地道:“现在还不是叙礼的时候,铁捕头不必客气了。” 在一旁的孙觅欢揶揄地道:“我们也不是来看你们叙义的。烟十六叔的儿子尸骨未寒,你们当捕快的到底是来破案的,还是犯案的?” 朱月明一团和气的道:“你觉得我们在拖时间?” 孙觅欢笑起来居然跟朱月明很有点像:只不过,一个圆脸,一个长脸而已,两人的笑容,都像刻在脸上似的,只不过,一个圆滑些,一个则尖酸了一点。 “也不致于。但官场上的官官相护,我耳熟能详──尤其是六扇门中,护己徇私,早以习以为常。 朱月明一团和气、两团诚意地说:“既然你已认定是铁手杀了人,这里又是一言堂,你的武功高些,何不直接出手,逮他偿命。” 孙觅欢有点笑不出来了:“你以为我不敢,我只不过是尊重你朱刑总,才哑忍不发,如今,你这样说法,就是任由你的手下放肆了,那就只好迫我替你教教奴才了……” 朱月明更是一团和气、两团正气地道,“请请请……他是不是奴才,请你教训得了他再说吧。” 说着,居然还欠身让开,好让这个“神枪会”的名宿直接面对铁手。 这一次,孙觅欢再也笑不出来了。 他的脸突然长了。 窄了。 他双目吐出精光,颧颊腮颏忽然一齐发红,大叱了一声:“好!就让我不瘦枪见识一下名捕铁手到底有多呛!” 第五章 未完之结 第二回 铁手破神枪 他们是已动了真怒。 ──这些人里,笑容最好的要算是他,但出语最尖酸,最是咄咄逼人,行动最剧烈以及最翻面无情的,也是这个人。 这岂非常情?一个人平时压抑愈大,反抗力便愈大;压力越巨,反弹必强。 他左手戟指铁手,右手一摊。 后面的人立即为他捧上了长枪。 这是一柄长型的铁枪,枪头双锋,打镌成水波状,不但可以扎刺,也可以用来割划,更可以恃一身膂力,打砸扑劈,凶猛非常。 ──枪是“百器之王”,往来冲突,当者披靡,确是威猛难当,只不过,由于它太长,也太重,平时携带,总不如刀剑方便。 是以,有身份的使枪高手,他背后也一定有人替他拿枪。 当然,身份越尊贵,枪身愈重的,在后面服侍的人也就越多。 孙觅欢后面有三个人替他托着枪,三人都是眉精眼企,精悍机灵的年青人。 这三个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脸上都有痣。 ──一个长在颔上,一个长在颌下,一个长在眉心。 三人动作都很一致。 也很快。 只听孙觅欢招手喝道:“拿枪来!”三人马上递上了枪。 铁手向来听闻过孙觅欢“不瘦神枪”的大名:在“神枪会”负责决策的“一贯堂”内,目前手握重权的“总堂主”自然是“枪神”孙三点,其余最有实力的“三大元老”,分别是“魔消道长”孙寻爱、“半天眼”孙破家,以及“重色轻友蛮菩萨”孙怒娃三大高手,但不论武功、名声、战斗力,这位“瘦神枪”孙觅欢实不在任何一位“元老”之下,不知因为“神枪会”的制度,还是因为“一贯堂”的内斗,或者是为求公平起见不想让孙觅欢、孙寻爱、孙三点三名同胞同系的兄弟包揽“一贯堂”大权,是以,孙觅欢一直不能打入堂内决策“元老”的范畴中,只以“总护法”的名义作了个陪衬。──越发是如此,孙觅欢更积极于处理堂内堂外、武林江湖上的大事,逢仗必打,遇事必管,来树立声威,所以,这种实战派人物的分量,决不可小觑。 铁手当然凝神以待。 枪就捧在三名有“痣”青年手里,眼看就要交到孙觅欢手上。 ──“枪一在手,菩萨走、佛陀避、鬼神瘦。” 这是江湖上给孙觅欢唱的歌谣,这还只唱到:“枪一在手”,还没包括描叙“枪一出手”的情境。 铁手盯住孙觅欢。 盯住他的枪。 盯着他的出手。 然而有人却对他出了手。 出手一枪! 出手的不是孙觅欢。 出手的是孙家变。 孙觅欢不过是个幌子! “半边脸”孙家变用的当然也是枪。 ──短枪! 铁手这时,正全心全意全面全力的防范着孙觅欢和他的“不瘦枪”。 按照道理,铁手既没料到管家孙家变有这一击,就不可能避、挡、接得了这一招! 何况,孙家变的出手的确很快/辣/毒,他的短枪是“神枪会”中有名的“断神枪”:据说由于他自知枪法上不能超越同门中最出类拔萃的高手,他横起心来,将自己的枪,折一为二,两端都装上枪尖,招招进攻,式式搏命,招招尽是不要命但要人命的打法。 这是对的。 铁手真的避/挡/接不过这一枪! 所以他正好出枪! 那一枪正好刺在铁手背上。 “波”的一响。 铁手似震一震。 孙家变也似怔了一怔。 铁手震上一震大抵是因为他骤受奇袭,孙家变怔了一怔却是因为: 声音。 ──枪尖刺入骨肉里,应该是“哧”、“嗤”或“噗”的一声,而不是“波”的一声响。 “波”的一声是因为: 就在枪尖刺着铁手背后的刹那,铁手没有避、没有挡、也不及闪开,可是,他背后的衣服,突然像吹了气一般,鼓了起来,涨成一个半月型的球,抵住了枪尖。 枪尖锋快的利。 枪法快利如风。 枪刺破了那个“球”,故而发出“波”的一响。 是的,孙家变这一枪只刺穿了衣服一个洞,却刺不进铁手的体内。 他要杀的是铁手──刺穿扎破他的衣服,又有何用? 铁手霍然回身。 他还没来得及打话,“啸”的一响,孙家变又发出了一枪。 这一枪直刺他的心窝。 ──别忘了,孙家变苦练的是“双手枪”。 他一击不成,又生一击。 这一枪也命中了。 也是”波”的一响。 ──这次,刺破的铁手胸前遽然鼓起递向枪尖的胸衣。 孙家变真的变成了只有半边脸。 他喘气──这两击一招二式,无疑已用了他全力。 铁手的表情是同情多于愤怒,怜悯大于光火:“你又何必……” 话未说完,另一头的孙觅欢已在大喝声中出手。 他抄起了枪。 不扎、不挑、不刺、也不戳,甚至也不抖动攻击,而是一捞起枪就把整把大铁枪向他劈头劈面罩头罩面没头没脸的扔了过来。 枪是铁枪。 力是巨力。 招只一招。 狠命的狠。 铁手叹了一口气,一手(他只用单手)已接住了虎虎作响啸啸连声的铁枪,道:“把话说清楚再打……” 话是来不及说了。 因为他的话只说到这里,朱月明变了脸色,戚哭叫道:“小──”戚泣喊道:“──心!” 因为可怕的不是大铁枪。 可怕是孙觅欢。 ──铁枪也是一个幌子! 在孙觅欢掷出沉大铁枪的同时,他的左手突然一抖,“啸”的一声,一条细似发丝一般的线,线头上一点银亮棱片儿,已直取铁手! 直攻他的咽喉。 咽喉敞开,没有衣饰。 那一块小而银亮的梭片,就是毒蛇的利齿,正要噬向这儿! 第五章 未完之结 第三回 锄弱扶强,除良安暴 那块金属片很小,但速度很快,连着一丝细得几乎看不见的线儿.急取铁手喉咙。 铁手左手还持着柄大铁枪。 大铁枪戳来之巨力,令他向后一仰一挫,以致咽喉空门大露。 这是难得的破绽。 ──对铁手的敌手而言,这是极难能可贵的刹那空隙。 孙觅欢千方百计,就是要制造这个空隙。 他就是要把握住这个“空子”。 他发出了他的独门兵器: 真正的“瘦神枪”! 真正的“瘦神枪”只以一丝“崂山神蛛观日丝”,系着到一片尖利的枪棱,把暗器与枪法融为一体的秘技、杀手锏、绝门兵器! 这一“枪”来得很快、很绝、也很突兀。 铁手的手很大。 这一“招”攻其无备,铁手纵有再大的本领,也断没料到孙觅欢的“不瘦枪”其实是这样的一条枪! 铁手的手不但有点大,看来还有点儿笨。 这一下谁都意料不到──既然连料也料不着,又如何招架? 铁手的手看去不但太大,又有点儿笨,更有点拙。 铁手的一只手还正接了把沉甸甸的枪,另一只手──他的另一只手突然一抄。 这一手很快。 ──不但不笨,也一点儿都不拙,更妙、灵、绝到了极处。 像画家的“神来之笔”。 又似诗境中的“物我两忘”。 ──妙得无迹可寻,灵如得手应手,绝至登峰造极! 铁手一伸手,一捉,就捉住了那一“枪”! 捉个正着! ──好似,仿佛,他的手就一直横在那儿,正在等待孙觅欢这一片飞枪,已等了好久,守候了好久好久,苦候了好多年华岁月了。 铁手一出手,就捉住了“瘦神枪”。 可是,他错了。 孙觅欢不是孙家变。 ──毕竟,孙家变只是“神枪会”里分堂”一言堂”中的总管,而孙觅欢却是“神枪会”直系总堂“一贯堂”中的总护法! 铁手是“捉住了”瘦神枪──的其中一“条”。 瘦神枪不管“瘦”或“不瘦”,都不只一“条”,而是有许多“条”: 而今,孙觅欢就厉啸一声。 他还有一只手,手一抖,整个袖子,就像鲨鱼遇敌时张开了鳍,而他全身的衣服,也一起挣开,如同孔雀怒开的屏羽,一时间,至少有十六“条”细枪,齐标射向铁手。 铁手只一个人。 两只手。 ──何况。他有一只手正忙得抄住第一“条”瘦神枪! 双拳难敌四手──况且,这一刹间,又如何力抗十六“条”枪! 抗不了。 只手不能遮天,一只手也截不下这漫天蛛丝乱吐般的十六枪! 可是铁手那只手,却抄住了柄大铁枪。 他及时把枪一抖,“虎”的一声,舞了个大枪花。 那是个令人叹为观止的大枪花。 ──就连“神枪会”里一众高手也在心里默认,如果不在枪法上浸至二三十年,绝对舞不出这么一记气派过人、先声夺人、威势慑人的大枪花来。 这枪花一舞,战局立刻僵了: 因为孙觅欢“发放”出来的“十六条枪”,全部打着旋儿地给卷在枪杆子上,还打着急结,并急促地消去了力道,每一枚枪尖都像一只倒挂且垂死的蜻蜓。 然后铁手叹了一句:“好个不瘦神枪──只可惜我太胖了。” 他还问道:“你还要教训我吗?” 孙觅欢的脸色极难看。 ──世上不是人人都败得起的。 文人难容人,武人小气,自古皆然。 可是他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 他在这么好的契机中下这么重的手,尚且不能杀了铁手,那么,再打下去,只怕也没有必要了。 也不必打了。 所以他道:“我本来就不必跟你动手──又不是我死了儿子。” 他生气的是孙出烟: 他憎恨孙出烟不及时出手──要不然,三人一齐动手,说不定,就可以一举把铁手放倒,要他授首。 他跟这世间人多数一样:最顾忌也许反而不是敌人,而是不甘心让自己人得利。 孙出烟还没说话,刚才最沉得住气不多说话的孙破家翻着怪眼,一字一句清清晰晰地道:“谁杀了咱们孙家的人,谁要对付我们神枪会,我都不会放过他──不过,就算打不过人家,要在自己的地头里仗人多欺人少,施以暗算夹击,这种事,不是我们山东大口食色孙家子弟所为,至少,我们‘拿威堂’的人不做这种事!” 孙出烟也盯着铁手,眼色里尽是狠色和恨意: “他杀了我儿子,我会杀他。”他狠狠的说,恨恨的道,“但我要和他公平一战。” 孙觅欢显然有点狼狈,铁手徐徐的道:“希望二位让我有公平一战之余,也让我好有个公平辩白的机会。” 孙破家瞪着一只怪眼,问:“你有没有杀小红?” 铁手道:“没有。” 孙破家又迫前了一步:“孙拔牙是不是你杀的?” 铁手答;“不是。” 孙破家居然把一只手伸入裤内,抓了抓,“杀了人的从来都不会承认自己是凶手,凭什么我们就要相信你?你以为我们都是戆瓜蛋孙忠三?” 铁手听到这名字,心头不禁一热,忍不住问:“孙堂主现在人在哪里?” ──“一言堂”里发生了那么大、那么多的事,他如果在,便不可能不受惊动,也决不会不出面主持。 “他走了。”孙破家答得很爽快,他用手公然去抓自己的裤裆,也愈来愈明显──这习惯自他出现之后,就没有变更过,“他见山君孙疆亲自带大队人马上山追击摇红和铁锈去,他也不能闲着,与孙屠狗追过去了。” 铁手轻吁了一口气,遥望远山。 ──摇红和铁锈,一个多劫红颜与一只非人非兽的“异物”,可应付得了这么多高手的穷追猛打? 花落水摇红,眉扬风无踪。 他仿佛听到有人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唤了他一声。 他心中一动。 皱了皱眉。 孙家变冷笑道:“你不必皱眉,少了山君,我们也一样制得住你。” 袭邪在一旁也冷然道:“没有了孙忠三,看谁还能保得住你。” 铁手没有马上接话,突然在脑海里想起了一些话、一些事,还有一些人物、一些片段,要是这些事物不衔接起来,那是并没有什么特别,也不会有多大意义的……可是,一旦把这些看来毫无联系的东西联想在一起,却让人有了极大的参透和顿悟…… 朱月明这时又说话了:“看来,现在能保他的人只有一个人了。” 孙出烟脸上立即呈现了一种“谁帮他我就杀谁”的表情:“谁?” 朱月明笑态可掬地道:“我。” 孙出烟张牙舞爪的时候,很有点跟孙疆相似──大概这是“神枪会”的风格遗传吧?铁手看在眼里,尽管是身陷险境,依然觉得有一点好笑。 ──其实,他当名捕多年,能在千难万险危机四伏杀机八面中屹立不倒,也不会变得神经紧张、心态失常,主要就是因为他亘常在绝境劣势中,依然保持悠游、自在、欣赏、自得的心情,用轻松来对付紧张,以从容来应付劫难。 孙出烟霍然回首,面对朱月明,厉声道:“你为什么要帮他!” 朱月明淡淡地道:“他若犯法,我也一样要制裁他;但他若没犯罚,我自然要帮他洗脱──毕竟,我是他半个上司。” “半个?”袭邪挑起了半爿眉毛:“你不是刑部唯一的大老总吗?” 朱月明笑嘻嘻的道:“刑部有许多老总,我只不过是挂名的一个。” 他笑着说:“有时候,挂名就好比是挂在店门口的羊头一样。” 他一直都笑态可掬。他那张脸毕竟与孙觅欢很有点不一样:“不瘦神枪”孙觅欢的笑容是挤出来、堆上来、砌起来的,而朱月明的,好像天生就是一副笑脸,笑脸之后就没别的了。 也许,笑脸本身就是他的矛,也是他的盾。 袭邪忽然叹了一口气,望向朱月明、戚哭和戚泣,似有点遗憾。 这个人一直都喜怒不形于色,这次是难得的一次表了态。 然后他向孙家变、孙觅欢说了一句听来很有点奇特的话: “看来,我们都弄错了。” 孙家变自从猝袭失手之后,脸色一直没恢复过来,孙觅欢却忿忿不平的说:“我们一直都以为:在京城里,朱刑总在明、诸葛小花在暗,各自坐拥刑部差役和六扇门的势力,朱总是相爷蔡京手上红人,诸葛则在皇帝眼前说得了话,我以为你们是两对面的人,不该关了门成一家。” 朱月明附和的道:“所以,当你们知晓公孙扬眉曾入京师,跟铁手名捕有过从和交情,而诸葛先生又曾在来东北勘察神枪会组织之际,见过摇红,并且特别欣赏她──这一回,公孙扬眉失踪,断了音讯,摇红小姐遭掳,你们就估计诸葛小花定会派铁捕头过来办案。你们恐怕这一查,对你们很是不利,所以千方百计说动了相爷,要我也派刑部的大员到东北,好牵制铁二爷的行动。” 他呵呵呵呵地长笑了几声:“看来,四大名捕真是名震天下,除暴安良,锄强扶弱,正邪皆知,就算东北偏远,辽东近僻,也一样名闻遐迩──” 然后他笑得有点狗狗的,接道:“以致把我们这等靠人事关系,尸位素餐,滥竽充数、狐假虎威、压榨剥削良民百姓的家伙,当作是锄弱扶强、除良安暴之辈,也真是报应不爽,汗颜汗颜。” 朱月明这番话一说,听得一额汗的是在旁的铁手。 冷汗。 第五章 未完之结 第四回 都是因为山东神枪会大口孙家惹的祸 朱月明是武林中出了名难应付的人。 他在官场上和江湖中,声名屹立不倒三十年,当然是个难缠难惹的人物。 更可怕的是:他不但是政坛上的不倒翁,也是武林中的长胜军,可是从来都很少听说过他亲自出手、动手。 ──他不亲自动手、出手,居然都能有今天的地位和声名! 他要是从事别的职务,那还罢了,可是他却是“刑总”,以这样的一个三煞位,他不但坐得久、也坐得稳,而且还可以绝少出手,极少动手,这才是他做人的炉火纯青之处。 别人据这点有问于他,他居然还笑得滑滑的说:“我之所以能混到今天,就是因为庸庸碌碌,少得罪人之故。” ──这才可怖! 这样回答,教人摸不着边儿.可是,这二十几年来,在京城里叱咤风云的多少英雄豪杰,终究都栽了、倒了,垮了、塌了,他这号人物,依然巍然不倒、声名不坠。 不过,一向少亲自出动的他,这一回,居然亲自率心腹手下来了山东。 可见此事非同小可,关系必大。 铁手听了,忙不迭道:“大人这种说法,真个要把卑职折煞了。” 朱月明嘿嘿笑道:“其实,我也一直都很仰仪四大名捕,还特别十分佩服你,尤其是你有一个长处,是我也学不来的,不得我不钦佩得五体掷地。” ──他不用“投地”,而用“掷地”,正是这位德高望重、高深莫测的人物,时以一种滑稽突梯的面貌和风格处世应事之法。 所以他举止有时很“逗笑”,也很“夸张”──但举世滔滔,有谁敢笑他!小觑了他? 他这样说,连铁手也只得跟随他话锋,苦笑着问:“……我可没啥长处──却不知朱总指的是我哪一种过失和不足之处?” 朱月明道:“讲客气话。老是说不着边际、又落落大方、得体应酬的话,我这虚伪君子,还真不如你。” 铁手只觉脸上一阵躁热。 幸好朱月明马上接上了话题:“你们对我和铁捕头的背景来路,弄得都很清楚分明──却是为何说错?” 孙觅欢心怀不忿地道:“我以为你跟铁手背景不同,势成水火,孙疆这头匆匆带大队上山,你却千里迢迢而至,正好发现拔牙的尸首,我跟出烟和家变议定:你既身为刑总,正好由你将凶手逮捕发落,不致外头人传我们动私刑杀公差,所以才开门恭迎你的大驾,让你先看了凶案现场,再来一同缉凶──没料你们还是官官相卫、狼狈为奸──其实那也不出奇,六扇门的人,还会帮神枪会的不成?你如今偏帮铁手,就不怕东北武林好汉反感?就没把咱们山东大口食色孙家的人瞧在眼里么!” 谁知朱月明听了,仍笑酡酡的问:“你怎么知道我会偏帮铁手?” 孙家变黑着嘴面道:“是你刚才说明是要保铁手的。” 朱月明笑道:“他在这里人生路下熟,如果不是杀人凶手,我自然要念在同僚的情分上,出面保一保他。” 孙觅欢厉声道:“如果他是凶手呢?” 朱月明依然坚持笑脸,不过笑意中一纹纹、一折折的尽是杀意: “秉公行事!” “说的好!”自从出现了朱月明之后,孙觅欢就干脆不强笑了:“他杀小红的时候,你们三人还根本还没进入‘一言堂’的范围,又焉知不是他干的?!” 朱月明淡谈地反问,“我听说了。那你们昨晚高手如云,何不即时逮捕或处决他?” 孙家变变脸道:“那是因为孙忠三保住他。” 朱月明“哦”了一声,夸张地道:“我听说孙忠三为人正直英明,法眼如天,他身为‘正法堂’的主持人,会挺身出来保铁捕头,必有其理。” 铁手这回知道要作出澄清了:“孙忠三之所以会相信我,是因为猛禽只提到在案发时他一直跟在我后面,以证我清白。” 朱月明扬了扬眉骨(他的眉毛太浓,所以剔眉就变成了耸动额骨):“你们两人不都是外来的捕快吗?──一言堂里的人,怎会相信你的话?” 铁手微笑望向袭邪。 袭邪没有说话。 “哦,那我明白了。”朱月明嘻笑嘻戏的道,“让我猜猜看,到底对不?” 他用短小如布裹小鼓锤的指头,指向铁手:“他们说铁手杀人。”然后又指向“一盐院”的方向:“但猛禽却说一直跟着铁手,可证铁捕头的清白。”之后又指着孙觅欢、孙家变等人,“不过孙家的人自然不信──你们才不相信外来的公差。”随后又指到了袭邪,“却没料到,袭邪却作了证明:说跟铁手和猛禽在一道儿。” 说到这里,他才把手指伸到自己眼前,喃喃自语自说自话自笑的道:“偏是孙忠三为人公正,认为此案有疑,便不肯即时捕杀铁手,而他又主持‘正法堂’说话相当有分量,是以,大家虽然都恨死了铁手,想让他背罪,可是仍得听从‘山神’孙忠三的意见,给他十日时间破案。” 他好像是在对自己的手指说话:“这案,要是破得了,经过十日的时间,元凶早已远走高飞;如果破不了,当然就是铁手自己吃定了。” 他眯眯笑着,突如其来的望向铁手,笑眼里像横着了两根针,眼光就像是两道刺:“昨晚,你毕竟还有不在凶案现场的证人,刘猛禽,而又有人证实猛禽说的是实话:袭邪──可是,今儿你不是杀孙拔牙的凶手可有人证?” 铁手道:“有。” 朱月明问:“谁?” 铁手道:“我知道他们派了许多人来监视‘一盐院’?” 朱月明忽然扬声笑问:“可有人愿意出来证实:铁手根本没离开过这院子里的?!” 如是者问了三次,语音不高不尖,却悠悠传了开去,方圆里内,谁都听到。 可是谁都都没有挺身。 也无人应和。 朱月明向铁手同情地笑了笑:“恐怕,一言堂的人不再会为你作证了。” 铁手道:“还有一人,可以证明我未踏出过这院子一步──可惜他们未必肯相信他的证供。” 朱月明明知故问:“是谁?” 铁手道:“猛禽。” 朱月明道:”他一直是跟你在同一同房里?” 铁手答:“是。” 朱月明道:“说不定他睡了,没瞧见你溜出去呢?” 铁手道:“他彻夜没睡。” 朱月明道:“你怎么知道他终宵不眠?” 铁手道:“因为我也没有睡。” 朱月明道:“你们两是个大男人,长夜漫漫,又曾经历苦斗,体力必有消耗,不寝为何?” 铁手道:“我们在研究案情。” 朱月明道:“研、究、案、情?!” 铁手道:“是的。” 他始终没有透露“飘红手记”的详情。 朱月明诡怪的笑道:“看来,你们这一路上相当投契。” 铁手道:“猛禽兄有相当多过人之处,我宜向他学习。” 朱月明咭咭咕的笑了几声:“这又是场面话、体面说辞。” 他语锋一转:“可是,既然我来了,而且还来了那么多时了,他为何还睡在里边,不出来见我?” 铁手道:“我想……那是因为他在……” 朱月明笑着追问:“在干啥?哈?也是在研究案情?” 铁手道:“……我们的确找到了一件很重要的线索……我们怀疑孙摇红不是给掳走的,而是她自行逃走的。” 朱月明却没追问下去,反而猜估地道:“他一定研究得很专心,很深入了吧?否则,以他的精明机智,又怎么会不知道我已经来了这里,而且已来了好一段时间了?” 铁手忽然明白了。 明白他的意思了。 他的脸色似乎有点变了。 他突然掠了出去。 不是向前,而是向后。 ──倒后直掠出去,身法之快、之速、之急,比任何一流轻功高手向前飞掠还要疾、还要巧、还要莫测! 他砰地撞开了一盐院的门。 门撞开。 房里无人。 桌子上,还摆了一册书。 书是“飘红小记”。 门一开,乍见那册子、孙家变、孙觅欢、孙出烟几乎都同时掠出,闪入房中。 他们同时出手,抢掠那摆在桌上的册子。 铁子叱道:“不可!” 他隔空挥指,指劲向三大孙氏高手而至,“啪”地弹在那几册串连在一起的手记上。 只见扉页上扬起了一阵薄薄的雾,若运足目力看去,还可以发现那“薄雾”带着惨碧之色。 三孙陡然止步。 孙出烟马上倒纵了回去,回到原地,少看一眼的,都会错以为他未曾动过。 孙觅欢则立即掩鼻遮口,退了出来,一面狠狠的咒骂不已。 只孙家变仍留在房里,屏住呼息,但已憋得变了脸色。 他的脸像一个泡烂了的猪肺。 惟独是孙破家一动也不动,仍留在院子里,只冷笑道:“那是忘我散功粉──这种下三滥的玩意,居然也在京城里来的名捕手下用着了!” 朱月明看看那敞开而空晃晃的房间,他脸上的笑意也是空泛泛的:“你对他是很信任,却对他肯定不够了解。” 他笑着对铁手说:“猛禽似乎辜负了你对他的信托。” 给朋友出卖的滋味,当然不会好受──何况是给你所信任的朋友在生死关头时出卖了,那就更不好受了。 ──铁手在群敌环伺下,独自坦然担当应对,留下刘猛禽有足够的时间看完“飘红小记”,可是,他却趁机会开溜了:他一走,就无人可以证实铁手并非是杀孙拔牙的凶手一事了! 可是,铁手的神态,仍十分平和。 他站在“一盐院”的门前,徐徐挥手。 他的手很大,很厚,像一把扇子。 而今,这把扇子就在扇。 扇风。 他在徐徐地用手扇着风轻轻地隔空吹开了“飘红小记”。也催动了册页,翻动时隐约可见扉页上填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那些隐约映作碧磷色的粉未,也缓缓、渐渐的随风飘散。 飘出窗外。 消散于晴空。 “所谓重要资料,”朱月明仔细的看铁手隔室“扇风”的手法,“就是这本册子。” “是的,”铁手道,“至少,他虽然走了,可是,还是留下了这资料。” “你用的是空色大法,还是空识神功?”朱月明兴致勃勃的问,“我以为这两种王道内劲早已失传于江湖多时了?” “也许空就是色,识即是空。”铁手温和地道,“在朱大人面前,我不敢献丑,只不过,要早些消除毒力,这毕竟是件重要证物。” 朱月明那一双细长的小眼发出点燃了灯火一般的亮光:“有机会,我倒很想拜读一下其中内容。铁捕头先来一步,果然掌握了破案要害。” “不,是您先一步,先拔头筹。”铁手双手仍在隔空催扇,徐疾有致,“我能在案情上略抓着了头绪,完全是因为这儿的侍婢小红,仗义护主,不惜牺牲之故,我只是侥幸──不似朱总,您一上阵,已掌握了关键,连午夜刑捕不在房中,也了然于胸。我自惭不如,有愧职守。” 朱月明笑道:“你想知道我是怎么知道他会溜掉的?” 铁手坦然道,“我更想知道朱大人为何要亲驾一言堂。” “那都是因为山东神枪会大口食色孙家惹的祸。”朱月明连叹息的时候,依样保持了笑容,“其实事情一发生,我就打算亲自走一趟了──你们只是幌子。” 第五章 未完之结 第五回 绝笔快递 铁手也不讶异:“其实,你要我走东北这一行,只不过是要吸引住东北神枪会部分孙家高手的注意力而已。” 朱月明莞尔道:“如果不是出动到名捕铁手,又岂能吸得住这干既心高气傲又胸怀大志,也无所不用其极却更胆大细心的高手之视线?你一动身,一路上就有人追踪,并先通知神枪会中这一撮有特殊野心的人,──这一股人马,大抵是以‘一贯堂’的孙三点为首领,得到一贯堂内三大元老之一的孙寻爱和总护法孙觅欢的支持,想要雄霸东北,并吞天下,染指中原,觊觎京师──我们姑且称之为神枪会中的大口一族吧?他们就集中人力、作好准备,等阁下大驾,而我,才有机可趁,先一步入东北.这全仗你的威名好遮荫。” 铁手道:“大人言重了。大家都是刑部的人,本来您只要开口吩咐一句,一切都好办,也一定会照办。” 朱月明诡笑道:“铁二捕头介意此事?” 铁手不愠不火:“没有的事。其实,您去找了一个不熟东北的我走这一趟,我已觉有异。您故意让猛禽带我出关,他又故意让我多兜了些远路,我也察觉了,只起先未知用意何在而已。” 朱月明拍掌道:“果然瞒不过您。我请猛禽跟你一道,是因为我已发现,‘神枪会’中有野心壮志的‘大口一族’,摆在京里官道上的‘卧底’便是猛禽。” 铁手道:“所以,您把他派去跟我一齐回东北,是一举数得:把一个对方的卧底调走,同时,这样你才可以亲自跑一趟,而消息又决不放走漏。” 朱月明笑得有点阿谀的味道:“还有,只有您才吃得住这个凶猛禽兽般的人物──一路上,只怕他几次要暗算你,却都下不了手。” 铁手淡淡地道:“若他下得了手,恐怕刑总就已看不到我了,我也听不到这番智者明诲了。” 朱月明笑着附和:“──若他真的下手,他也绝对来不了‘一言堂’了。铁捕头不是见责我吧?我这还不是为了大局?” 铁手正色道:“我看猛禽虽是同流,但并未合污。──他也真的在刺探所谓‘大口一族’所进行的机密。” 朱月明颇为欣赏的笑道:“难得你还在为他说活。” 铁手道:“我只是就事论事。” 朱月明也庄重微笑道:“开始,他的确是‘大口一族’手上置于京中的一颗棋子,他跟袭邪一样,都是‘枪神’孙三点布在‘神枪会’以外的三个秘密亲信、助手、弟子。可是,猛禽很有才干,武功也愈练愈高。在京中地位愈渐稳固,江湖上的名声也越来越响,棘手案子也破了不少──你想,他还会甘为人后,心甘情愿的让人操纵、利用么?” 铁手道:“我猜,本来一方一直只盘踞于东北、另一人则潜伏于京,大可相安无事。可是,猛禽却因了他的地位,官职之便,探听到了:神枪会‘大口一族’那一伙人,正要制造一种‘秘密武器’,而这种武器一旦造成,就可以将人与武器合并,又可以做到绝对忠心、唯命是从,武功高绝,而又无惧伤痛──试想,谁有了这样一种‘兵器’,而又能将之大量制造的话,不但一定可以称霸武林,就算是攻城掠地,南征北伐,也无有不利了!他得悉了,自然动心,心一动了,就想趁他兼得两者之便,来个从中劫夺利益了。” 朱月明笑着叹道:“你知道比我想象中的多,而且还多多了──你是几时知道我故意派你来东北,其实是转移视线而已?” 铁手道:“你是刑总,京里的大小事谁瞒得过您?当年‘紫微变神枪’公孙扬眉还是心高气傲,要弃家传枪法而改使剑,号称‘扬眉出鞘剑’的时候,曾来过京师,试图劫牢营救‘凄凉王’,这样的重大事情,你怎会不知?您当然也知晓我和他便在那时结下交谊的。公孙扬眉回东北后,变得沉潜收敛,重拾他的枪法,于是乎‘紫微变神枪’又声名大噪,且成了‘一言堂’堂主孙疆的左右手之一。你当然都非常清楚。他在年前突然销声匿迹,如果这次派我去东北查探,一定会冲着这个交情,一并彻查的事──这便摆明着跟‘一言堂’过不去了,他们也一定会严阵以待,才致不防您的声东击西、陈仓暗度之计。是以,您若真的只纯粹派我去稽查摇红遭掳一案,那是一个并不明智的选择,但要是别有用心,便是莫测高深,我只是个问路的投石罢了。这事直至我看到了摇红姑娘的手记,更分外确定了:因为山枭铁锈,不通人语,他更不会扬言要与我斗──您为了要激我出关,不惜说了假话。” 朱月明听了,满脸异色,忽尔哈哈大笑。 铁手却忽然叹了一口气。 他凌空发掌,以掌力摧动书页、驱散毒气,已到末页──却发现手记里最后三页,已给撕去,撕口明显可见,也可以想像撕者临去何等匆匆。 那三页里有什么重大的机密?以致猛禽要将它撕去带走? 这是摇红的绝笔,小红以生命的代价将它快递,可惜,他终于还是没机会将它读毕,看罢。 铁手不免深憾,觉得有负那个薄命女子,以及那位仍在遭劫的红颜。 朱月明也发现了。 他眼小,也眼尖,已发现书页上有缺,不禁问:“这册子……你也没看完么?” 铁手黯然,“是。” 朱月明也颇遗憾:“那太可惜了──既疑此人,何苦信他!” 铁手持平地道:“既是朋友,不忍相疑。” 朱月明有点可笑之意:“你是感谢他昨夜挺身证明你并非杀小红之义?” 铁手道:“非也,他非得证实不可。” 朱月明叹道:“因为他也想看‘飘红小记’,而他又自问未必能从你手上夺得此书之故,所以便要你欠他的情?” 铁手道:“这是一个原因。” 朱月明饶有兴味:“还有?” 铁手道:“因为他话说是去九鼎厅探秘,其实是要潜到了六顶楼,还潜进了浅水埗,要窥探人形荡克的机密──也许,是为了要夺得那本所谓‘人形荡克志异录’.结果,他遇上了也是志在劫夺的袭邪,也许两人曾交过手,因而又教守那儿的孙拔牙撞破,也许是他,或许是袭邪,许或是他和袭邪,为了灭口,便杀了孙拔牙,俟赶回我出事的地点时,他非得要挺身说明是紧追蹑着我不可──尽管他这样做,不但可证他非杀孙拔牙的凶手,同时也可能以为我手上拿的‘飘红小记’就是‘人形荡克异录’──他一旦出面澄清,袭邪也别无路走:孙拔牙的死,迟早为人所知,为了表示他不在凶案现场,他也只好证明了有这回事。所以,我们三人的关系和命运便这样给锁联在一起了。” 他一面说,一面走入房中。 走向书桌。 自他露出了那一手内力之后,似谁都再也没有意思要对他轻举妄动。 只朱月明看看他,无限惋惜地道:“你的确很清楚,也极清醒我在赶来这儿之前,已先去看过孙拔牙的尸首,小哭小泣都可以为之验证:孙拨牙早已死去多个时辰了。──可惜的是还是给袭邪先溜了一步。” 众人一听,马上搜寻,这才发现:早已不见了袭邪的踪影。 第五章 未完之结 第六回 案发啦 “案发了!”朱月明无奈地笑道,“他走了,他也溜了。” 他的第一个“他”指的是猛禽;第二个“他”,指的自然是袭邪。 铁手也早已发现猛禽和袭邪的“暧昧”关系──他们两人,一个像是另一个的“影子”,但既貌合神离,又如蛆附尸:既敌对也相依。 袭邪一走,脸色惨变最剧的是孙觅欢。 他真的已完全笑不出来了,嘶声问:“他走?……他真的走了……他居然也敢在这时候溜。” 回答他的居然是铁手:“他当然得要溜了。他原以为可以藉孙拔牙惨死一事,嫁祸到我身上,以孙出烟孙堂主、孙破家孙长老、加上你和他以及孙家变孙总管五人之力,总可以把我做掉──不料,刑总大人突然来了,一下子便验出孙拨牙死去多时,而朱总又并不如他所料的因派系不同而要清除在下,所以,他当然把握机会走之不迭了。” 孙觅欢汗涔涔下,脸色比瓦堡里的牛蹄筋还难看。 朱月明居然安慰他道:“你也别太难过了。大难到头连夫妻也各自分,更何况只是同谋?” 孙觅欢哑声道:“我……我同谋……我谋个啥?” 朱月明好声好气的道:“你也不谋什么。其实,你也只是可怜人,听命行事而已。总堂主孙三点下的命令,难道你敢不听?何况你一心一意要挤入长老的位置,不听话那还行吗!相爷有的是天下百姓募捐的金银珠宝,他发下了其中一小部分,让你们研究出一种武功高而又只听从命令、决不背叛的高手或武器──最好还是两者合一──为了掩人耳目、方便起见,他和他的幕僚或认为远在东北、组织庞大而严密,但又有意图染指中原都无法偿愿的‘神枪会’上,最是适合当这个角色。何况,孙三点跟相爷的交情一向都很好。” 铁手凌然道:“没有蔡大人的密令,孙三点还未必坐得稳‘神枪会’中‘一贯堂’总堂主的位置──长孙飞虹也不致一关天牢数十载!” 朱月明好容好色的道:“说的好。相爷还是有点不放心,于是就安排了袭邪去监督你们。他同时也是‘黑面蔡家’的出色子弟;以打造奇门兵器称著的蔡氏一族,一方面既可对制造所谓‘人形荡克’的计划可以出谋献计,另一方面他们也分属相爷的外系子弟,绝对可信。谁都知道,相爷是个雄才大略而又审慎精密的人。” 铁手道:“据我所知,他派出去作此计划监督的,还不只‘伏吟神剑手’蔡袭邪一人,‘拿威堂’中也亦安排了个‘死神引弓’蔡英中。 朱月明非常欣赏,也非常诚恳地道:“你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弄清楚的事情倒真不少,真不愧为铁手名捕。” 铁手感喟地道:“我刚才已说过了,那决不是我的本领,而是摇红姑娘留下了重要线索,小红姑娘不惜身殁以传达消息。” 朱月明仍好言好语的说了下去:“那便是了。“人形荡克”一直制作不成功,相爷便让‘一言堂’与‘拿威堂’竞争,谁先成功谁便获重用。不过,由于这计划有干天和,‘神枪会’中的‘得威堂’、‘安乐堂’和‘正法堂’都很不赞同。‘一贯堂’中的两名长老:‘蛮菩萨’孙怒娃和‘半天眼’孙破家更大力反对。孙三点只有暗中运作此事。他以为此计一旦得成,他就会名成利就,权行万里,所以,他一面瞒着其他堂口的主事人,一面又有野心了,不能让真正的成果献于相爷。” 铁手道:“所以他就收买了袭邪?” 朱月明叹息着笑道:“可是袭邪也一样有私心。” 铁手:“他想独吞制造‘人形荡克”之秘?” 朱月明和颜悦色地道:“不过,这个计划一直都遭受挫折,而由于在制造过程中太过残酷,牺牲太大,任何正常人若长期参与主持此事,且受到药物的影响,难免都会性情大变。──山君孙疆就人心大变,可是,他为了进行计划,不得不假意与‘得威堂’的孙出烟父子好像重归于好……” 孙出烟重重的哼了一声:“我也从没把他当自己人看!” 朱月明哈哈笑道:“这个自然。” 他身边的戚哭道:“这叫你尔虞我诈。” 戚哭身边的戚泣道:“这也叫勾心斗角。” 铁手道:“真正的赢家永远是蔡京。大家都为他斗个你死我活,何必呢?” 朱月明笑笑接道:“由于计划开始屡屡功败垂成,他们只好利用公孙扬眉对摇红姑娘的感情,收揽说动了他,让他以过人的才华以及在‘安乐堂’习得的用药独门手法,改善制作程序,终于,第一只‘人形荡克’制造成功──不过,却教侠义年少的公孙扬眉看了不忿,便与孙疆、袭邪等人发生争执,要他们停止制作──。” 铁手补充道:“其实,也许公孙扬眉是因为听从了摇红姑娘的劝说,才发心要停止这种惨酷灭绝的计划。……可是,不幸的是,只怕他只因此而遭受横祸。” 朱月明哦然颔首:“那我就有所不知了。但摇红姑娘的确十分出色,相爷之子蔡折,与之一见钟情,念念不忘,这下便请准相爷,过来迎娶过门──相爷见派去监察的人无消息,也想让自己的儿子亲自过来看看。” 铁手恍然道:“这一来,山君这个人就不能不有所行动了。他们既作出了乱伦兽行,又想私吞成果,那就必须要杀摇红灭口──其实,为了这件事,‘大口孙氏’这一族,已杀了不少无辜的人和‘自己人’了:据我所知。近日遇害的至少有公孙小娘、公孙扬眉、公孙邀红、孙拔牙、孙拔河、还有小红……” 朱月明闲闲接道:“还有公孙自食。” 铁手讶然道:“他也死了?可惜我还没看完‘飘红手记’,不然,或可能知其大略。” 朱月明这才道:“他也死了,我就知道远在东北的‘神枪会’内部发生的事,必然很不寻常。” 铁手道:“这么说,‘神枪会’里也必有您的内应。” 朱月明笑而不答。 孙破家突然一旁冷哼道:“恐怕在‘一言堂’里就有!” 朱月明阴阴笑道:“这是我们刑部的机密。” 铁手道:“所以你即刻动身,来了这里?” 朱月明嘿嘿笑道:“蔡折一动身,我受相爷托瞩,为了保护蔡公子,不得不也走这一趟,为他清理唱道。蔡公子身娇肉贵,一路寻花问柳、觅风弄月的过来,自然走得慢一些。铁捕头则快利多了,所以只好请猛禽拖慢一些。我这人,就会耍无赖,趁此占便宜不松口,先行赶去‘安乐堂’、‘得威堂’,探听到了一些线索,还跟‘一贯堂’三大长老之一的‘重色轻友蛮菩萨’孙怒娃打了个招呼,终于了解了个大概,并以此按图索骥,知道了个究竟。” 朱月明笑笑又补加了一句:“我姑且对这一组反抗孙三点以制造伤天害理的‘人形荡克’来独霸天下的人物称之为‘食色一族’,他们这些人只想好好的活下去,吃得饱、睡得好、好好色、玩玩世度过便算了事,可没有‘大口一族’那干人那么雄心勃勃,野心赫赫。” 铁手道:“你只早来数日,便已掌握了这么多线索,头绪,这点我不如你。” 朱月明即道:“你只来一天,便知道了案情关键,这点我也不如你。” 两人相视而笑。 阳光渐消。 苍穹云翻涌。 花依样红。 泰山在天边。 ──人可安然? 忽然,只听孙出烟含忿忍怒的一字一句地问道: “我的儿子可真的是死去多时?” 第五章 未完之结 第七回 厉红 朱月明的回答是: “是。” 孙出烟恨得七孔出烟似的,又问:“你肯定?!” 朱月明道,“这是戚哭,那是戚泣。他们至少亲自检验过一千三百六十具死尸。他们的判断不会有错。他大概是死在丑时前后。” 孙出烟瞪住铁手,恨恨地道:“那时,我给蔡英中缠住了。后来,据悉那时铁手给人重重包围在绯红轩,听说他杀了小红。” “他那时既杀小红,就来不及又杀拔牙──绯红轩和六顶楼,毕竟有一大段路。”朱月明目光闪动:也不知是笑意还是狯意,“或许,他连小红也没有杀,有人就是把事情闹开来,在大家打着火把围着铁手当凶手的同时,他便可以做了许多人都疏忽了的事。” 铁手道:“也许,就是因为他做了这些事,便目的已达,或已无所遁形,所以,就只好全撤了,只留下这几位高手,找个理由把我杀了了事──却没料到连朱总也惊动了。” 朱月明道:“却还是来迟了一步。你来,他们已是惊弓之鸟。蔡折一来,他们一面喊骂,你这是杀人凶手,好吸住‘正法堂’中孙忠三等人的注意力,趁机带同一切制作‘人形荡克’的秘密溜之可也──不过,自然也要杀了摇红灭口,以及毁了铁锈这样板。至于猛禽,他是别有居心,想从中取利。见我来了,估量我必已不再信重他,索性也摊了牌,发狠上山去追逐山枭去了。他也想夺‘人形荡克’,一旦得手,进可称霸江湖,退亦可笼络相爷嘛。” 他笑了一笑,好像很大方,很看得开的说:“他如果有啥不满,可以早跟我商量嘛。我想,他觊觎我这三煞位已很多时了。其实,这位子我也如坐针毡,早想让予人坐了省事。” 铁手看出他心里其实难过,便持平地道:“您英明当智,法眼无边,江湖上谁人不晓?六扇门中无人不服。我看猛禽也是精悍能干、智勇双全之士,他对你亦有感恩之情,若多予扶携,让他多点机会,他日他定必投之于桃李,他也曾为此案付出过劳力,并确曾与袭邪交过手,还受了点伤,朱总大可不必相疑、介怀……” 朱月明微笑反问:“你这算是安慰我?” 铁手一愣:“这话……” 朱月明笑眯咪地说:“那你倒不去安慰你自己吧──他还撕走了你千辛万苦得来的册子呢!” 铁手苦笑道:“真的,我倒极渴望知道他撕去的内容究竟是什么?那定必是事关重大的吧?” 他说着的时候,却见半边脸孙家变犹在房内,脸如紫金。摇摇欲坠──显然,刚才布在“飘红小记”里的毒力,已然发作。 孙出烟则抄起了九十六斤重的青龙偃月枪,与孙觅欢对峙。 “瘦神枪”孙觅欢早在发现袭邪已了踪、孙家变已中了毒时已想逃了。 可是他逃不了。 因为,“半边脸”已用一只半天吊的怪眼盯住了他。 死盯住了他。 ──仿佛,他从一点眼里炸出的神光,已足以把他盯死。 铁手长叹。 这里是“一言堂”,当日是山东“神枪会”最旺盛的一处分堂,而今却人丁零落,花树萧索。 只满山红仍遍地红着。 ──摇红可好? 他忽然生起一念:到底,在那一片厉红花海里,那棵伤痕累累的紫微树,是给谁狠心斫下的?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才留下那么深那么切那么多那么纵纵横横的刀痕?那是因为悲痛的美?还是因为深心的恨?或只是因为那儿曾有一位美艳而凄厉的女子,她的名字叫做摇红? 稿于一九九七年初:最颠沛、流离、失意、荒诞时期,至完稿于年中反败为胜、绝地反攻、败部复活、咸鱼翻生时期;从大欠债至轻易清还债务,大落大起好人生。 校于一九九七年四月至五月上旬:马荣成有意洽购“温柔的刀”改编成连环图,交由陈丽池、叶浩、何包旦及马淑珠、谢志荣等洽商;蜀中唐我、唐能来会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