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喇嘛》 第一章 不速之客 有人说:“旅行使人存在。” 我却说:“旅行令人觉得自己更渺小”。 大自然景像愈伟大,愈发显得人如蚂蚁,微不足道。 这几年以来,我的足迹已踏遍了大半个地球,听来似乎我是个对旅游相当狂热的旅行家,但事实并非如此。 我经常在外地东奔西走,比季侯鸟还忙碌,但绝对不是“为旅游而旅游”。至于到底所为何事,只要各位留意我叙述的种种经历,自会明白。 甫自英国抵港,离开机场后马上赶到教堂,参加一个老朋友的婚礼。 自红勘海底隧道过海到港岛,塞车是必然的事。 既有塞车,就有迟到,这是城市人生活的一部分。 当的士停在教堂门外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 我迟到了整整一小时。 小高在教堂的婚礼仪式,当然早已完成,我这样想。 但想当然的事,往往未必理所当然。 我一下车,就有人为我提行李。 那是一个身高一米九八的大汉,他衣着整齐,穿西装,结上蝴蝶领带,衬衫雪白得像鲜奶。 他是我的管家——老卫。 他最大的优点和最大的缺点,都可以用三个字来形容,那是“少说话”。 我问他:“小高呢?” 老卫答:“等。” 我眉头一皱,道:“他在等什么?” 老卫再答多一个字:“你。” 我吓了一大跳,心中大骂:“小高过了今天便是老高了,做事还是疯疯癫癫。结婚便结婚,等什么?我既不是伴郎,也不是新郎、新娘,我迟到了,又有什么好等的呢。” 我一面心中大骂,一面以一百米短跑的冲刺速度,旋风似的卷入教堂。 一个我认识的老神父,一看见我,便立刻朗声说道:“感谢主,他终于来了。” 然后,我感觉到最少有几百对眼睛同时向我身上望过拉来。 我心中把小高骂得更厉害,但脸上却只得努力地制造一个笑容出来。 小高,你真有出息! 为了我一个人,你竟然斗胆把婚礼仪式押后,让几百为亲友嘉宾,在教堂里呆呆地等了一小时。 我忍不住上前问老神父:“结婚是神圣的事,你怎能容许高天豪先生把婚礼仪式随便押后?” 老神父微微一笑,道:“这并不是高先生一个人的意,而是经过投票决定的行动。” 我陡地呆住,半晌才道:“又不是竞选议员,投什么票?” 老神父道:“在场所有宾客都知道你正由英国乘搭飞机回来时间延误在所难免。但很多人都想见一见你,所以由高先生提议投票决定,是否要等你到达,才举行婚礼。结果,以五百零九票对一票,通过赞成继续等候你。” 老神父说完这些话之后,教堂里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这是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场面。 我并不是什么明星、球星、歌星,只是一个游手好闲、全凭一己喜恶而行事的“浪子式人物”。但小高却把我捧得像个“超级偶像”,真是荒谬绝伦,可恶复可笑。 在这些离奇的掌声下,我的脸不由自主地发热。 这时候,我看见小高正兴高采烈地冲过来。 他比我年轻三岁,属犬,星座是狮子座。 算来算去,都是“犬科动物”。(笔者按:这只是洛云与小高之间老朋友的玩笑话,其他属犬又属于狮子座的朋友,请勿过敏及见怪。)说句真心话,小高的笑脸,实在是很可爱的。 幸好我并不是个同性恋者,否则今天便是我失恋的日子。 和小高拥抱在一起,在这一瞬间,我们既有太多的喜悦,也有太多的感慨。 连小高也脱离了王老五阵营,我却连女朋友也没有,究竟是他太早熟,还是我太迟钝? 难说!难说! 小高笑道:“我还以为你会把英伦的大笨钟抬回来给我做结婚贺礼哩!” 我摇摇头:“你太聪明,大笨钟不配做你的礼物。” 小高退开半步,双手热情地捏着我两边肩膊。“你能及时赶来,已是最佳礼物。” 我哈哈一笑:“早知如此,应该叫人把我用花纸和丝带包起来送给你。” 婚礼仪式很热闹,小高是男主角,我是超级性格演员,反而那个伴郎,沉默得像一块布景板。 至于新娘,绝非等闲人物。 她复姓司徒,芳名婉婉。 姓氏并不冷僻,名字也不怎样特别,但连名带姓凑在一起,却给人一种奇异鲜明、气派独特的感觉。 司徒婉婉的家世,大有来历。她的老头子司徒九,更是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江湖异人。有关这两父女的来龙去脉,以后自有详细描述。 婚礼仪式结束后,我问老卫:“全场唯一投反对票的人,是不是你?” 我以为一定是他,岂料他摇头。 我大感诧异:“不是你又是谁?” 老卫回答:“新娘。” 这答案,出乎我意料之外,但细心一想,却在情理之中。 司徒婉婉果然并非等闲之辈,小高有福了。 晚上,照例大排筵席,设宴在五星级大酒店的宴会部,场面一流,菜式价钱更一流。 但味道却是第八流。 小高本非庸俗之人,但到了结婚之日,这个平时十分潇洒的高先生,立刻变得像个粤语残片里的人物,不断捧着杯子在数十张酒桌间钻来钻去。 看见这俊俏而忙碌的新郎,我庆幸今天娶老婆的人并不是我。 吃不到的葡萄不一定酸,已塞进嘴巴里的葡萄可能又涩又苦。 婉婉当然漂亮,谁敢说她不是个美人胚子? 她若连外表都不及格,小高又岂会一头撞进她的怀抱? 好不容易才吃过炒饭、伊面,酒席散了,一对新人笑吟吟地在一门外送客。 但我走不了。 因为小高千叮万嘱,吩咐我一定要留下来。 平时,只有小高听我的。 但今天,他是至尊我是板凳,他怎样说,我就只好怎样办。 待赴宴亲友一一散去后,小高神秘兮兮地走过来,对我说道:“多谢你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一怔,接着更正他:“你喝醉了,那是结婚贺礼,并不是生日礼物。” 当我说完这几句话之后,我看着小高的眼神,并不像个醉蛋,却像一只小狐狸。 小高得意洋洋地掏出一张身份证,笑道:“今天,既是我的生日,也是我结婚的大喜日子。但你只送一份贺礼,这笔帐是不是非算不可?” 在平时,他若斗胆在我面前玩这等花样,只怕他的鼻子立刻就会“快高长大”。 但今天,我只得唯命是从。 我笑道:“恭喜新郎哥,贺喜新郎哥,你想要什么礼物?” 小高眨眨眼,神秘兮兮地说道:“我若说了,你可不能赖帐,ok!” 好家伙,居然“趁婚打劫”,这种人若早生一千几百年,定必落草为寇,做其梁山好汉。 我大方地点点头,道:“不赖帐便不赖帐,但愿你没有看中我这条裤子!” 小高怪笑:“后天我要去度蜜月。” 我一呆:“你要我送你两张机票吗?” 小高摇头道:“不是你送给我,是我送给你。” 此人果然狡猾,虽然一时间未能猜透他的真正用意,但他早有预谋,为我布下天罗地网,已是昭然若揭之事。 我只好装傻,眨眨眼道:“两天之后,究竟是你度蜜月?还是我度蜜月?” 小高嘻嘻一笑:“我要你送的这份大礼,说穿了简单不过,就是要你陪我们一起去度蜜月。” 图穷匕乃现,好精彩的一个混蛋! 他两口子度蜜月去也,却还嫌旅途过于沉闷单调,于是布下陷阱,网罗了一个叫洛云的大呆鸭来做他两口子的陪客。 难怪我曾经有一个月乘搭六十三次飞机的骄人纪录了。 既然己落入圈套,也就不必再跟小高婆婆妈妈。 我告诉他:“今晚春宵一刻值千金,后天准时在机场集合。” 小高兴高采烈地笑起来。 但我却担心新娘子会用高跟鞋敲穿他的脑袋。 回到云雾居(在下寓所),把约定的事情告诉老卫,老卫屈指一算,道:“险!” 近数年来,他闲来喜钻研占卜算命之法,又掌握了我的生辰八字,所以,我常成为他研习占卜算命的首要对像。 我没有追问他这个“险”字,到底险在何处。 我只是想:“二人世界变成三人世界,决难天下太平,尤其是小高的老婆对我印像平平,此番贸然插足其间,自是碍手碍脚,危险之至。” 左右思量,决定自动消失,一于爽约。 也许小高会为此事而气得呱呱大叫,但只要登上飞机,和新娘子喁喁细语片刻,我这个老朋友的影子,很快就会被抛到九霄云外。 翌日,我已另作安排,准备前往大屿山探访一个忽然出了家的老同学。 我这个老同学是由小学一年级开始认识至今的,他年少得志家庭背景声威渲赫,岂料突然看破红尘,出家做了和尚,当真匪夷笪所思之至。 早上七点,我在中环打电话找老卫:“你明天早上八点三十分到机场通知高先生,说我临时有急事,不能陪他去度蜜月了。” 只等老卫回答一个“好”字,我便会立刻挂断电话然后独自驾驶帆船前往大屿山。 岂料老卫的回答却是:“聂院长在家里等你,已等了三小时五十六分半。” 我陡地一呆,道:“你不是说聂九十先生吧?” 老卫道:“聂院长在上个月再次把名字更改,他现在叫聂一百!” 我呆住了,真真正正的呆祝 聂院长是一位德高望重的社会福利工作人员。当然,他早已退休,因为数年前我在一间不牟利老人院里认识他时,他已年逾九旬。 据说,他每十年都把名字更改,由五十岁开始聂五十、聂六十、聂七十、聂八十、聂九十直到现在,他已成为了聂一百。 聂一百不但是一位资深的社会福利工作人员,也是一位极负盛名的书画家。 但这十年以来,他已不再提笔写字画画,那是因为他年纪老迈,力不从心之故。 如今,他更已成为百岁人瑞,当然更是垂垂老矣。 我呆了好一会之后,才能开口继续问老卫:“聂院长有什么事情,可以在电话里和我谈谈吗?” 老卫答:“绝不可能。” 我眉头大皱:“何以见得。” 老卫道:“我说不上来,你回来看看他老人家的嘴巴,便知道答案。” 老卫的说话忽然多了,用词比平时冗赘好几倍。 我知道,每逢遇上一些特别奇怪或者特别严重的事故,他的说话就会比平时丰富起来。 我决定回家看个究竟。 第二章 战败而回 外面正在下雨,而且雨势愈来愈大。 老卫的衣衫湿透,头发也湿透。 但我并没有问他为什么不带雨具,因为他变成落汤鸡,并不是一件大事。 比变成落汤鸡更令人惊诧的是,他的两边面颊,不知如何竟然高高地肿了起来。 我再看一眼,已看出那是拳击所造成的伤害。 老卫竟然在护送聂院长回家的途中,遭遇到不明来历的袭击,而且他中的是群拳,显见对方并非一般等闲之辈。 老卫当然是个会家子,就连我的拳法,也有若干招式是由他所传授的。 虽然,拳怕少壮,他年纪渐渐大了,拳力肯定颇不如前,但等闲之辈三、五、七人,仍然绝不是他的对手。 能够令他的面颊饱受重创的,定必高手无疑。 要不然,便是重殴的结果……他孤身一人,好汉怕人多,蚁多踩死像……但答案却大大出乎意料之外。 老卫分明已受了重击,但他却道:“一点点皮外伤,不打紧!不打紧!” 我眉头大皱,道:“只怕你的颧骨也已给人揍得破裂,这是重伤!不是不打紧的皮外伤。” 老卫道:“我……我挺得住!我没事!你别噜嗦!求求你不要在我面前噜噜嗦嗦!” 我的眉头皱得更紧。 每当老卫说话冗赘的时候,他就一定出了某种问题。 我担心他的神经线已给人揍得乱七八糟。 我拍了拍他粗壮的肩膊,道:“对方有多少人,七、八个? 十五、六个?还是二、三十个以上?” 老卫摇摇头,没答话,只是伸出了一根手指。 我和小高互望一眼,两人的神情都显得有点诧异。 只是一个人,便能把老卫揍成这个样子,其人的身手,绝对不容小觑。 老卫的说话渐渐减少,我不再担心他会神经错乱,但却无法不担心和他一起上路的聂院长。 “聂老先生怎样了?”我问。 老卫没有回答这一点,却道:“我败了!真的败了!” 我一怔,半晌才道:“你在跟别人决斗吗?” 老卫点了点头,道:“不错。” 我追问:“对手是什么人?” 老卫忽然笑了,那是苦笑。 他道:“你不会相信的,一定不会相信。” 我给他这种态度气得啼笑皆非,便故意讽刺他一下。 “跟你展开决斗的人,莫非是聂院长吗?” 小高立刻轰然大笑起来,直至我厉视着他,他才把笑声收敛下来。 岂料老卫却在这时候颔首道:“你猜对了,正是聂院长!” 我陡地呆祝然后,我也很想像小高那样轰然大笑,因为我联想到一个世间上最荒谬的笑话。 可是,我的笑意还未充分展现,脸上的肌肉已然僵硬。 因为我在这霎时间,看见了老卫的眼神。 只见老卫的眼球,红得像是火焰一样,但在他瞳孔里暴射出来的寒芒,却仿佛足以冰冻整个世界。 看见他那样的眼神,又有谁还能笑得出来了我笑不出,小高更不敢笑。 但我仍然无法相信他的说话。 聂院长是个连走路都摇摇欲坠的百龄老人,他绝不可能跟老卫决斗,更不可能给予老卫如此严重的伤害。 虽然我笑不出来,但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 而我这种看法,也是任何正常人都会作如是想的。 我再拍了拍老卫的肩膊,同时叹一口气,道:“你太疲倦了,去休息休息罢。” 老卫却只瞪了我一眼,欲言又止。 他若不是老卫,他若不是已经给人揍得七荤八素,我一定会在这时候大吼:“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但老卫并不是寻常人,虽然他是我的管家,但在另一个角度看,他也是我的亲人、我的长者。 我再狂野,也不能在这时候对他无礼。 他瞪着我,我除了耸一耸肩,再叹一口气之外,还能把他怎样? 最后,老卫一声不响地回到他的房间。 他在房里休息也好,在房里抱着枕头嚎哭也好,此事已暂告一段落。 因为我和小高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必须处理。 将来如何为老卫报这一箭之仇,那是将来的事。 我叫小高立刻拨电话找他的新婚太太,我们要尽快跟司徒九会面。 司徒婉婉在家里,很快就接听了小高的电话。 小高问:“岳丈大人在什么地方?他要见袼云,洛云也很想见一见他老人家。” 司徒婉婉冷冷地说:“你不是已经买了机票,要洛会长陪我们一起去度蜜月吗?” 小高给娇妻抢白了一下,登时脸色涨红,叫道:“这是两件事,怎可以混为一谈。” 司徒婉婉道:“两件事,也可能都是一件事。”不等小高答腔,她已挂断了电话。 小高涨红了脖子,正要再拨电话回家,但我制止了他。 我道:“不必了,明天我准时到机场恭候两位便是。” 小高一愕:“但岳丈大人的事怎办?” 我微微一笑:“尊夫人显然早已成竹在胸,连做女儿的都那么镇定,咱们又何必急如锅上蚂蚁?” 小高想了想,终于点了点头,道:“亦是道理。” 然后,他就匆匆离去,准是急于回家,希望可以在娇妻身上套取岳丈的消息。 小高走了之后,我拨了一个电话找聂院长,但电话却没有人接听。 我不禁着急起来。 聂院长是个老人瑞,他由老卫陪同之下一起从云雾居回家,但结果却导致老卫饱受重拳之苦,一塌糊涂地滚了回来。 等到我拨电话到聂院长家中,希望可以从这位老人家口中知道更进一步消息的时候,电话却没有人接听。 我又是着急,又是莫名其妙,忍不住咕噜了一句:“老卫是不是活见鬼了。” 正当我准备找老卫出来,再详细质询“决斗”事件之际,电话铃声突然大作。 我一抓起听筒,立刻听到聂一百先生的声音:“洛云吗?我是聂院长,今天是我表妹八十九岁生辰,我正在和她切生日蛋糕庆祝,谢谢老卫的款待,再见!” 我正要追问“决斗”事件,聂一百已挂断了电话。 我抓住听筒,整个人呆若木鸡。 毫无疑问,拨电话给我的,确是聂院长。他是湖南人,他的湖南口音十分浓浊,又富于独特韵味,我是决计不会听错的。 但那真的是聂院长吗? 骤眼看来,我的描述似乎充满着矛盾,但我却有充分的理由,去解释我为什么会有这种“矛盾”的感觉。 我的理由是——院长的声音虽然没有变,但他说话时的态度、声量以至说话时的神气,却仿佛和半小时之前的聂一百先生,判若两人。 在半小时之前,聂一百的声音是虚弱的、缓慢的,当然也是没神没气的。 但在这短短时间之后,他的声音竟似己变成了另一个人! 显然只是在电话中和他联络,但我却感觉到他是精神奕奕的,再也不是一个暮气沉沉、行将就木的老人! 这声音,怎可能会是聂院长的声音? 但这声音若不是聂院长的声音,又会是什么人的声音? 我缓缓地放下听筒,心中的疑惑变得愈来愈深。 在这一瞬间,我几乎可以肯定,在这老人瑞的身上,一定发生了某种不可思议的怪事。 但那到底是什么样的怪事? 在不久之前,他还是一个说话迟钝、行动不便的老人,但旋踵间却风骚十足地和他的八十九岁表妹切生日蛋糕! 这还罢了,老卫更声称,和他展开决斗的人,正是这位聂院长老先生……难道这是真的? 不!没有可能!虽说太阳之下无新事,但人类的生命,还是受到生老病死的限制,除非有什么灵丹妙药,可以使一个老人在短短时间之内返老还童! 当我想到这一节的时候,脑海中忽然闪过那颗“黑珍珠”的影子。 我心念一动:“莫非……莫非……” 我心中忽然升起了一个模糊的概念,但那概念实在是太不可思议,很快便给我武断地否决了。 我深深地吸一口气,决意不再胡思乱想,解铃还须系铃人,最好的方法,莫如马上找聂院长,向他老人家问个一清二楚。 但聂一百并不在家。 他正在为他的八十九岁表妹庆祝生日,说不定这个老表哥正在亲吻着比他年轻了十来岁的老表妹! 但这位老表妹住在什么地方? 左算右算,前后思量,脑袋中呈现了一片空白。 我眉头大皱,打开冰箱,取出一瓶冰冷的香槟,即开即饮。 两杯香槟下肚,仍然苦思无策。 线索于可奈何之际,只好找老卫再盘问一二,希望可以获得某些线索。 在老卫房门之上,却居然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道:“请勿打扰。” 我拈起这牌子瞧了大半天,呆住。 第三章 飞碟迷踪 天色明朗,航程顺利,这是小高夫妇的蜜月旅行。 没想过会在这样的情况下,陪着一对古灵精怪的新婚夫妇,来到了新加坡。 新加坡是亚洲四小龙之一,距离香港不远,是香港人旅游热门地点之一。 前往新加坡度蜜月,本来并不是什么奇事,但这只是对一般新婚夫妇而言。 小高和司徒婉婉这一对活宝贝,都是足迹踏遍全球的年轻男女,尤其是近年来,他俩除非不出外走动,一旦出门,所拣选的地点定必冷僻独特,诸如北非摩洛哥的古城非斯、阿尔卑斯山麓的奥地利、深入尚未完全开放的缅甸山区,踏足北爱尔兰的巨人坝上等等……满以为他俩度蜜月,恐怕会组织一支庞大的骆驼队伍,横跨撒哈拉大沙漠,又或者是乘坐热气球升空,在东非肯亚大草原上,俯览成千上万的斑马、大水牛、像、狮、虎、豹、鹿等动物……但谜底一揭开,却是阿公阿婆也可以悠哉悠哉漫步其间的狮城。 未免太出乎洛云意料之外。 我跟着一对新人,从新加坡花葩山乘吊车前往圣陶沙岛。 这对新人,是“新簇簇”的恩爱夫妻,我再不识趣,也得跟在另一辆吊车之后,以免阻碍他俩在半空中接吻。 果然,他俩吻了又吻。 好一对接吻鱼! 放眼吊车底下,水道船艇穿梭往返,一切宁静。 而“圣陶沙”,也是安宁的意思。 周遭环境,果然又恬静又安宁。 此其时也,洛会长更是安静得像个和尚,而且是面壁久矣的和尚。 这个蜜月旅程,不是我的。 我只有一个似是而非,有如雾中幻影般不可捉摸的未婚妻。 但在别人的眼中,她是星光熠熠、国际知名的影后。 一代天骄,人中龙凤。 倘若洛某有此娇妻,岂不羡煞旁人? 但我是个混蛋,说不定在她心目中,还得加上“卑鄙”二字。 可是,她为什么要在我启程之前,驾临云雾轩与我共进早餐? 当然,小高和老卫的刻意摆布,已是毋可置疑,但凭这两块材料便请得动方维梦小姐吗? 我不相信。 此事定必另有内情,另有高人暗中筹划部署。 但那又是哪一位高人,竟能如斯神通广大……愈想愈离奇,只觉得对方手段犀利,但却动机难明,着实可恶可恨之至。 诚然,我可以抓住小高用刑敲问,但如此所为,粗鄙之极,也低能之极。 高手过招,应有高手风范,岂可死缠烂打,一味揽身肉搏? 吊车徐徐横跨水道,靠向彼岸。 甫下车,向前不经意地一望,突然呆祝 我看见了高太太拥抱着一个人。 但那人不是她的丈夫小高,而是我的梦。 维梦。 方维梦! 好一个方小姐,好一位高太太! 这四条粉藕般的玉臂纠缠在一起,你说有多动人便有多动人。 司徒婉婉是朋友妻,再漂亮再迷人也不必在此细表。 但方小姐此刻之美,都足以令人为之窒息。 她穿一件彩霞般绚烂的背心,外罩薄纱灯笼罩长裙,雪白的足踝衬着设计独特的意大利凉鞋。 她衣著有层有次,脸庞轮廓娇俏斯文。 她和我本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在这吊车站上,和她拥抱搂缠在一起的,却另有其人。 幸好是个女人。 但在此之前,我全然不晓得,司徒婉婉跟维梦竟然是如此的熟稔。 我瞪视着这两个神采飞扬的时髦女性,不禁为之啼笑皆非。 至此,“奇餐”摆布者是何方神圣,答案已是昭然若揭。 我闷声不响,沉默是金。 小高则在旁边比手划脚,上至天文下至鹅颈桥底阿婆打小人的绝招,一律绘影绘声,说得口沫横飞兴致勃勃。他在制造另一个圈子,以对抗走在前面的两个女子。 但照我看,小高制造热闹气氛的伎俩,殊不高明。 终于,司徒婉婉在蜡像馆里暗中狠狠踩了他一脚,他才醒觉地陪我一起沉默是金。 晚间,不住酒店,住在“飞碟”里。 “飞碟”并不是外星人的飞碟,而是小高一个朋友的寓所。 小高这个朋友,在东南亚有无数庞大的事业,为人慷慨,满脑子都是千奇百怪的构思。 他在新加坡有三幢别墅,其中一幢,内部装饰以“飞碟”为主,无论桌子、地毯、酒吧、鱼缸以至睡床,都以飞碟形状设计。 于是,我们仿佛变成了外星人。 “飞碟”中,有佣人、有厨子。 凌晨宵夜,炮制出来的美食居然有日式海鲜刺身、高丽参炖鸡、北京填鸭、印度咖喱大虾、意大利薄饼……只是一间平民的寓所,竟可品尝到各种国际名菜,实在怪异得难以想像。 但小高的朋友,根本不在这里。 据说他正在纽约跟一群华尔街大亨开会云云……我们是从香港而来的贵宾,“飞碟”的管家,必须竭尽所能殷勤款待,否则一切严重后果,由这位管家负起全责。 因此,管家一直战战兢兢地、毕恭毕敬地款待我们。 与其说是殊荣,不如说是一种压力。 小高为什么要在这里落脚? 宵夜结束后,小高夫妇进入“飞碟驾驶室”睡觉。 维梦冷冷地望了我一眼:“明天见。” 在新加坡大半天,这是她第一句单对单直接向我说的话。 然后,她进入“燃料储藏库”睡觉。 但我不想睡。 我在飞碟酒吧里,用“水晶飞碟”盛酒,独自慢慢地品尝佳酿。 心情很闷吗?不见得。 内心很兴奋吗?也不见得。 只是因为不想睡,所以独自喝酒。 我一面喝酒,一面打量着这幢“飞碟”。 我敢肯定,负责“飞碟”装饰设计工程的人物,非等闲之辈。 这并不单指他在室内设计装饰方面,有极高水平的技能,我甚至认为这位设计师,对“飞碟”这种神秘的外太空交通工具,有着非同小可的认识。 当然,这全然是一种直觉。 独自捧杯,一杯复一杯,这并不是我的习惯。 我不想这样度过这一晚。 但不想又如何?谁能作伴? 要是在云雾居(鄙人在香港占地二千平方尺的窝居),也许还可以把老卫拉过来作伴。 但这里是新加坡的“飞碟”。 老卫不在这里。 外星人也不在这里。 这里只有稀奇古怪的装饰设计,和一些神神秘秘的管家、佣人和厨子。 喝了三、四杯醇酒之后,心情愈来愈闷。 不禁想起了聂院长,他这个老人瑞,本来在我心目中,全然占不了任何位置,但他突然到访,却在云雾居中掀起了一连串离奇莫测的怪事。 以我的性格,遇上了这些怪事,那是非要彻底查个水落石出不可的,但偏偏小高的蜜月旅行,又己迫在眉睫,我根本没有时间可以进一步追查聂院长的事情。 只好闷在肚子里陪着小高夫妇一起度蜜月。 这时候,小高大概快要给蜜月的甜蜜糖浸上眼眉毛了吧? 嘿嘿,说句动听一点的,那是“只羡鸳鸯不羡仙”。 说得老实一点,却是小高一头撞入爱情的坟墓里,从今以后,都得给一个女人牵着鼻子满山走。 高太太说要到新加坡度蜜月,小高只好乖乖地来到狮城,至于其他地方,休想! 正当我心中不断冷笑的时候,小高忽然由“飞碟驾驶室”走了出来。 他仍然衣履整齐,大可以前往任何超级大国参加国宴。 他甫出来,劈头第一句话竟是:“婉婉不见了!” “婉婉不见了?” 我一听见这句话,心里陡地一寒。 很奇怪,我全然没有想过,这会不会是他两口子在耍花枪! 我用近乎野豹扑向兔子般的速度,扑入“飞碟驾驶室”。 所谓“飞碟驾驶室”,其实不过是一间平平无奇的套房。(唯一特别的,只是那些飞碟式的装饰设计。)我是亲眼看见小高和司徒婉婉进入这房间里的,而且一直就在门外不远的“飞碟酒吧”旁边独自喝酒。 可算是名副其实的“掌门人”。 在那段时间内,我绝对可以肯定,“飞碟驾驶室”的大门,并没有任何异动。 换而言之,在正常的情况下,决不可能有人能够在那段时间内出入。 但小高一冲出来,就说婉婉不见了! 由于我对这神秘的室内“飞碟”,一直抱着神秘狐疑的态度,因此只要有点风吹草动,立刻便紧张起来。 倘若有第三者冷眼旁观,定必讥笑我是个紧张大师。 但我用事实来证明,我这种紧张的态度,绝对不是捕风捉影、神经过敏。 果然,小高并不是说谎。 他的新婚太太司徒婉婉,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要搜索一间面积五百平方尺的房间,并不需要太多时间,除非要找寻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蚂蚁。 两分钟后,我敢肯定,司徒婉婉并不在这间套房之中。 但搜查并未结束。 因为有另一种可能,而且是很大的可能:这间套房是有“暗格”的。 能够让一个人溜走的“暗格”,自然不会太细校但巧妙的“暗格”,往往都是天衣无缝的杰作,就算整个“暗格”就在面前,也不容易察看出来。 第四章 火车奇遇 乘搭亚洲东方快车,由新加坡到曼谷,总距离约为一千九百公里,需时四十二小时。 除了短程旅客之外,走毕全程的旅客,需在火车上宿两晚。 火车全长远四分之一英里,共有二十二个车厢,可载乘客一百三十二名。 快车上的旅客房间,共分三个等级。 标准级客房三十六间,豪华级客房二十八间。 还有总统级套房,只有两间。 小高夫妇不惜工本,我们四个男女享用的,都是总统级套房。 但小高夫妇捉狭之至,连象征式垂询的步骤也省掉,他两夫妇搂搂抱抱地进入了其中一间房间,然后把我和维梦置之不理。 有人形容洛云是个风流浪子。 对于这种描绘,我照例不抗辩、不作答、不理不睬。 我是个怎样的人,自己心中有数,而且每个人对“风流”、“浪子”之类字眼的定义,往往大相迳庭,因此,为这些空泛的形容词、名词大费唇舌,是无聊之极的事情。 好了,就算我是个风流浪子,那又怎样? 在此情此景之下,是否应打蛇随棍上,把这个指腹为婚、至今尚未正式解除婚约的未婚妻提前据为己有? 古训有云:“君子不欺暗室。” 但我是个君子吗? 不,我并不是正人君子。 正人君子这种稀有动物,也许早已在地球上绝迹。 现在,人们最流行的人性分析是:“世间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 真可笑,堂堂惊奇俱乐部的洛会长,竟然在一个女子面前行藏闪缩,思想暧昧。 为了是否进入这间总统级套房,我举棋不定,但她却大大方方,处之泰然地走了进去。 替我运送行李的服务人员打量我一眼,用英语说了两、三句说话。 但我没作出任何反应。 因为我心不在焉,正在神驰太虚,根本没听见他在说些什么。 维梦叹了口气,上前对那服务员说了几句,然后给了他一笔惊人的小费,把他打发开去。 我的脸色陡地一沉:“给小费,是男士们的专利。” 她点点头,表示“同意”。 她道:“不错,除了付小费之外,乱发脾气也同样是男士们的专利。” 我闷哼了一声,在套房内的小型酒吧旁边开酒。 其实,我并不是无酒不欢的刘伶。 尤其是在这时候,我根本不想喝酒。 无数乱七八槽的事情,有如缠结成一大团的乱线充塞着我的脑袋,我需要的并不是酒精,而是清清醒醒、有条有理的思考能力。 喝酒又有什么用? 但我还是开了一瓶不知名的酒,直至喝了一大口之后,才知道那只不过是矿泉水而已。 她瞥了我一眼,忽然道:“我口渴。” 我给了她一杯威士忌:“这个最解渴。” 她仰首一饮而尽,然后眨眨眼道:“听说男人在进入更年期的时候,脾气总是古古怪怪的。” 我哼一声,道:“你放心,我并没有提早达到那个境界。” 她把簇新的鞋子脱了下来,笑笑道:“我不喜欢酷热的天气,也不喜欢过分热情的男人。” 我道:“你放心好了,我保证在这两天的旅程中,不会对你——”她没等我说完,已阻止我继续说下去:“别向任何漂亮的女性作出不切实际的保证。” 她的口气很骄傲,甚至是骄傲得有点狂妄。 但我不能反唇相讥,因为她说的都是事实。 她是个漂亮的女性。 她十分十分漂亮……东方快车的保安,看来相当严密。 火车票价已包括了餐费。 快车每天供应早、午、晚二餐及下午茶餐,而且菜色安排,将会依照行经国家领域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虽然在总统套房内有小型酒吧,但维梦正和我展开冷战,为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我宁愿跑到酒吧车厢内喝酒。 但说句真心话,这是很没有礼貌的,因为我在离开房间之前,甚至没有向维梦说过半句话。 这算是君子坦荡荡,还是小人长戚戚? 就连我自己也算不出来。 我要了一杯很淡很淡的伏特加。 在这灯光昏黄、宁静舒适的酒吧车厢里,情调本是相当浪漫的。 悠扬悦耳的钢琴伴奏,殷勤有礼的侍应款待和舒适的冷气系统,令人完全不受车外炎热的天气影响。 无论在任何酒吧,只要你有兴趣,通常都可结识新朋友。 但我没有心情在这时候交朋结友。 我只是一手捧着酒杯,一手翻着内容丰富但仍令我感到说不出沉闷的杂志,独自在打发漫长的时间。 很奇怪,忽然很想念一个人。 更奇怪的是,我想念着的,并不是千娇百媚、刻下正在和我展开莫名其妙的冷战的方维梦,而是我的管家——老卫。 我在想,他现在的情形到底怎样了? 我并不担心他的伤势会恶化,反而担心他会给聂一百老先生再狠狠地揍一顿。 在我离开香港之前,根据老卫的报告,他这一身颇为不轻的伤势,是拜聂院长所赐的。 小高也知道这件事,但他绝不相信。 他并非不信任老卫的为人,只是不相信会有这种事。 根据他的推测,老卫一定是认错人,又或者是聂院长使诈,派遣替身痛殴了老卫一顿。 我曾质问小高:“聂院长遣使别人痛殴老卫,动机何在?” 小高道:“只有福尔摩斯才会处处研究行凶者的动机。在这年代,人类已变成了莫名其妙的动物,尤其是老人,更尤其是活了超过一个世纪的老前辈!” 他愈说愈是不知所云,我没有再跟他辩论下去。 他无疑是个聪明的人。 但他欠缺耐性,凡事只看表面。 我的耐性也不见得很好,但却有自知之明。 而且,我更明白一个真理:“要认识清楚一只蝴蝶,绝不能在它还处于毛虫时代便妄下结论。” 我挂念着老卫,是因为我忽然心血来潮,觉得他很可能再遇到某些难以想像的怪事。 虽然,我正身在亚洲东方快车内,但现今通讯科技发达,我若要拨个长途电话回云雾居问个究竟,也是易如反掌的事。 但很奇怪,我并没有这样做。 我这种心态,大概可说是鸵鸟思想。 我——方面担心老卫,但另一方面,却又这般思量:“要是真的出了事,该怎办?立刻赶回香港,然后把九叔的事情抛诸脑后?” 算了,还是让老卫自己去应付困难吧! 这时候,我翻着的杂志,其中有几页,是报导日本相扑手比赛的实况的。 图片中的“人山”,是无数日本人心目中的超级偶像。 但如此惊人的肉体,是否真的值得令人羡慕? 这必然是见仁见智的问题。 当然,从我的角度去看,还是保持我这样标准的身形为妙。 要是在眼前真的出现这样的“人山”,而这位“人山”却又向我请教“减肥之道”,也许我可以提供七、八十种办法,给对方参考参考。 一个人在旅途上的时候,思绪难免混杂一些,甚至会达到胡胡混混不知所谓的程度。 然而,世事之奇,往往是令人难以理解的。 因为正当我漫不经心地翻阅杂志的时候,忽然发觉在附近的座椅上,正有一个庞大的物体在移动。 我放下杂志,举头一望,不禁陡地呆祝 在那一霎眼间,我几乎以为有一头大象闯入了这列快车。 当然,这只是我的错觉。 亚洲东方快车,不但有严密的保安,而且规定谢绝任何访客,一头大象当然也不例外。 除非这头大象曾经预先订购车票! 当我几乎误以为是一头大象闯入列车的感觉消失后,为了“定一定神”,我把手里的酒一仰而荆这是略带神经质的动作,既不优雅也不礼貌,但我在刹那间,却是“情难自控”。 因为在我对面坐下来的,是一个体重惊人、身高也惊人的日籍巨汉! 由于他穿着和服,加上头顶扎髻,一望而知是个日本人。 而且,极可能他本身便是一个分量十足的相扑手。 我承认,在那短短一、两秒间,我是有点失态的,但那也仅仅是一、两秒之内的事。 这日本巨汉的视线,落在我手中杂志的图片上。 图片上的相扑手,全都体重惊人、腿粗腰阔。 但眼前这日本巨汉,其体型之粗壮阔大,竟犹在图片内所有相扑手之上。 这并不是错觉。 我肯定,这巨汉若真的是一位相扑手,他的体型,极可能是全日本最厉害的。 以他这样的身材,若不参加相扑比赛,夺取日本人认为是无以上之的殊荣的话,那就真的人可惜了。 就连我这个对相扑比赛一知半解的中国人,也感到十分十分可惜。 正当我心念电转之际,这巨汉已微笑着向我伸手:“我是齐藤景夫,幸会!幸会!” 我立刻还以礼貌的笑容,和他握手。 他说的是日语,夹杂着极浓厚的关东口音。同是日语,在东京长大的日本人,和在关东山区长大的日本人,其口音就大有分别。 这位齐藤先生,虽然脸上泛现笑容,但在我感觉中,却认为他是很可恶的。 我脸上又没有凿上“日本人”,又或者是“日语通”这些字眼,他凭什么认为我一定听得懂他的说话? 要是我既非他的同胞,又不懂日语,而他一开口便是扶桑土话,那岂非要令本人大出洋相? 但我心思极快,在不到一秒时间之内,己明白个中原委。 原来我翻阅的那本杂志,全是用日文印制的,这巨汉一看之下,自然认为我就算不是他的同胞,最少也该听得懂日语。 看来,这大块头也并不是个鲁莽的笨蛋。 我立刻作出适当的回应:“我是洛云,来自香港的中国人。” 岂料他点点头,道:“我知道,你是惊奇俱乐部洛会长,要是我不知道你的来头,也不会贸然跟你握手。” 他的脸上仍然挂着笑容。 他的笑容,在他一脸厚厚肥肉中迸绽出来,看似有点滑稽,实则深沉厉害,绝不寻常。 虽然他仍在笑,但语气已在瞬息间变得高傲,甚至是冷酷。 我们的手还在紧握着。 他的手掌不但粗壮阔大,而且力发千钧。 一道深沉奇雄的力量,自他手掌四周隐隐逼了过来,似是要把我的手掌连带指骨一起捏碎。 好一个大块头,一上来便向我施展下马威,显然是不怀好意。 老实说,在握手之初,我是绝对料不到他会有此一着的。 要是我早知道他有此一着,我是否有勇气和他较量较量,也是大有疑问之事。 理由是我完全不了解这座“人山”,其腕力和手力究竟强大到怎样的程度。 兵书有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换而言之,知己而不知彼,就该高挂免战牌始属明智之举。 可是,我却一上来便已骑上虎背,就算想“抽手而退”,也太迟了。 除非大叫“妈哟”,或者是索性大叫“救命”,才有机会摆脱手掌被捏碎的危机。 但洛云者,何许人也! 要是甫接???便跪地求饶呼爹唤娘,消息一经传了开去,我哪有面目继续在江湖走动吗? 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第五章 返老还童 给神秘绑架的司徒九,终于出现了。 他出现在这列快车之后、一条奇异的软管管口上。 列车在飞快行驶,软管却能紧贴在列车车尾之后,首尾相距不及两公尺! 这当然是幻觉。 但幻觉又怎会如此真实? 两公尺,并不是一个太远的距离,我可以很清楚地看见司徒九的脸。 他的脸有数不清的皱纹,但眼睛始终炯炯有神。 我呆了片刻之后,忍不住叫道:“九叔,是你吗?” 颇怪异的呼叫。 司徒九在管口上向我微笑,道:“难道你以为我是演唱会里的黎明吗?” 我叹了一口气,道:“就算你真的是黎明,看来也不会令我更感意外!” 司徒九道:“但这并不是个演唱会,而是一幕又一幕的决战。” 我听得一呆:“什么决战?你曾经和别人决战过吗?” 司徒九点了点头,道:“不错,你瞧瞧我的脸色,就知道我遭遇怎样了。” 我吸一口气,道:“你中了敌人一刀?” 司徒九道:“不错,而且位置和上一次几乎完全相同。” 我道:“对手呢?是否都是同一人?” 司徙九道:“你猜对了!” 我道:“他在什么地方?” 司徒九道:“你想领教他的刀法吗?” 我道:“不想,我只想见一见这位世外高人。” 司徒九道:“今天不行,明天有机会。” 我道:“为什么要等到明天?” 司徒九道:“因为今天并不是比赛的日子。” 我一怔,道:“什么比赛?” 司徒九道:“赢取钞票的比赛。” 我感到莫名其妙,道:“蠃取钞票?这是谁的比赛?” 司徒九道:“这是绑匪大人一手主办的比赛。” 我问:“你也是参赛者之一?” 司徒九摇摇头,道:“我没有参加比赛,我是个盗取钞票的人,所以,给绑匪掳走,条件是必须把钞票交还出来!” 我听到这里,心中一阵震动。 司徒九的为人,我是相当了解的。 他绝不是一般鸡鸣狗盗的小贼。 基本上,他并不是贼,而是一个老式江湖人物。 以司徒九的江湖地位来说,他重名誉远远重于金钱上的得失。 他重名誉,但并不是沽名钓誉的一种人。 他要保持的是清誉,而并非人人称赞的盛誉。 盛誉往往是刻意营造出来的,但清誉并不然。 只要自惜羽毛、不贪脏枉法、不淫邪、不盗窃、不出卖朋友任何人都配得上“清誉”这两个字。 我不相信司徒九会是一个为了金钱而出卖自己的人。 我不是说他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人物,只是不肯相信他是一般的窃贼。 除非另有内幕,另有玄机。(后来事实证明,我并没有看错九叔的为人。)正当我要向九叔套间更多有关内情的时候,列车外颜色缤纷的光团忽然消散。 软管和司徒九也在一秒钟之内,消失在我视线之中。 列车没有改变过,它一直都在路轨上飞驰。 当那些光团、软管和司徒九全都消失以后,映入我眼帘的,是路轨旁田野间的水牛、花草树木间的平房、村落。 我又发觉,车速减慢了。 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目睹铁路两旁迷人雅致的景色……我又发觉,我的右掌掌心不再炙热,但我仍然紧握着维梦雪白的手。 我凝视着她,她也望着我。 我吐了一口气:“我看见的,你都看见了?” 她点头。 我又道:“九叔的说话,你都听见了!” 她又点头。 我问她:“什么叫‘蠃取钞票的比赛’?” 她连眼睛也不眨一下,爽爽快快地回答:“蠃取钞票的比赛,就是蠃了比赛的优胜者,可以获得奖赏,而奖赏就是钞票!” 答得很中肯,无懈可击之至。 却等于没有作答。 我当然不服气,正要展开大逼供,她却转身走了。 这是一列火车,她走来走去,仍然是火车内的范围,除非她跳车来逃避我! 她大不了回到总统套房里,又或者是去找小高夫妇,总不见得有可能插上一双翅膀飞上天去。 我再看看自己的右掌。 我的右掌已恢复了原来的形态,既不再发光,也看不出有任何异样。 看来一切俱如往昔。 但我知道,这并不是一件寻常的事。 当我和维梦两手紧握后所目睹的事情,看似幻觉,实则不然。 但那到底是怎样一回事?这就有待稽考了。 维梦离去后,我独自在车尾观景车厢里寻思。 我脑海中,忽然闪过了一个奇特的念头。 在那一瞬间,我脑海中几乎同时闪现出两个人的形貌。 一个是聂一百,另一个却是在不久之前,才在这车厢中给我遇上的中年人。 这两个人,可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但很奇怪,我却隐隐觉得,在这两人之间,似乎有着某种难以言喻的关系。但那究竟是怎样的关系,却又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我只是感应到某些玄妙之极的事情,已发生在这两人之间。 而且,我这种发自脑海中的神奇感应,仿佛愈来愈是强烈。 最后,我决定不辞冒昧,直接找那人问个明白。 但他会在列车的什么地方? 黄昏,斜阳乏力地从椰子树林间映照出来,把餐厅车厢的窗子染成暗红色。 小高夫妇和维梦并没有在这时候出现。 也许,他们并不饿。 东方快车有两个餐厅车厢,我在其中一个车厢里看见我要找的那个中年人。 旅客在东方快车上的衣着,白天整齐干净即可,到了晚上,则较为隆重。 我披上外套,结上领带,俨然赴宴的模样。 那中年人的衣着,却比我更有气派。 在他面前,已摆放着一盆香味四溢的烤虾,还有白酒。 他只是一个人,在他座位的对面,是空着的一个座位。 我礼貌地向他打了一个招呼,然后用英语道:“我是洛云,很对不起,打扰阁下了……”如此措词,虽则杂乱无章,但开始便摆出了客客气气的姿态,他总不成用杯子里的酒来泼我。 那中年人却连眼皮也懒得抬起,一面吃烤虾,一面喝酒,然后才用含糊不清的声音道:“你若有兴趣陪我这个老人瑞共进晚餐,欢迎之至。” 他的说话,本来没有什么怪异之处,但他却竟然自称为“老人瑞”! 在那一刻间,我整个人为之僵硬着,仿如在千丈深渊下遇上僵尸一样。 总算还有相当定力,并未“咕咚”一声栽倒地上。 隔了一会,我才能勉强镇定心神,把手向前伸出,道:“阁下是……聂……一百先生?” 中年人漫不经意地伸手,只是和我轻轻一握,便神清专注地举叉动刀,津津有味地品尝美食。 我缓缓地坐了下来,同时目不转睛地瞧着中年人的脸。 在观景车厢骤然遇上他的时候,他给我的印像,是不到五十岁的中年人。 但在这时候,我近距离注视着他的脸,却觉得他最多只有四十岁左右。 他看来懒懒洋洋,实则双目精芒内敛,有如正在大树下乘凉的一头黑豹。 我甫坐下,服务员已上前殷勤招待。 我随便指指点点,大概是有什么吃什么的样子。 这种顾客,最易招呼。 当我喝第一口红茶的时候,中年人忽然望住我,一本正经地说:“我姓聂,正确名字叫本源,什么八十、九十、一百之类的名字,如今看来只是一个笑话。” 见他这样描述自己,我脑海中不期然又再“轰”的一声响了起来。 他这样说,已单方面肯定——他叫聂本源,也就是聂一百聂院长。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固然,我早就感觉到这中年人和聂一百之间,极可能有着非比寻常的渊源。可是,就算给我三年时间天天去想,只怕也无法想像得到,这中年人赫然正是聂一百本人! 那是超乎一般想像的事情。 当然,一旦谜底揭穿了,那可简单得很,只消用四个字便可以形容透彻。 那是:“返老还童!” 以聂本源超逾百岁之龄,忽然变成了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虽然尚未名副其实地变成一个“童子”,但只怕也是相差无几的一大怪事。 我看着聂本源。 聂本源也在看着我。 我看着他的时候,眼神大概像是看着一个怪物,而他看着我的眼神,却像是盯着一个“iq零蛋”的蠢材。 烤虾、椰子鸡相继摆放在我面前。 既来之,则吃之,唯独食而不知其味。 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我问聂本源:“在那w-n921之内,你看见了些什么?” w-n921,就是我住所中那座“古物探测器”的代号。 我不晓得聂本源是否知道那座仪器的代号,但此刻姑且试他一试。 就算聂本源不晓得什么叫“w-n921”,也不能就此断定他并非聂一百。 可是,我才说出口,聂本源已然嘿嘿一笑:“要是我连w-n921是什么东西也不清楚,又怎会在阁下的书房里,忍受着难闻的雪茄气味?” 好厉害的老人瑞! 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话,已包含着连消带打以及阐述当天景况来证实他自己身份的双重意义。 凡是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没有抽烟、更没有抽雪茄的习惯。 而那一天,我是在无聊和特殊的情况下,才会抓起一根雪茄抽起来。 坦白说,我也许比聂一百更讨厌雪茄的气味。 我继续打量聂本源的脸。 我愈来愈相信他就是聂一百。 因为我突然想起当天老卫的遭遇。 第六章 疯狂比赛 握手! 可以是一件最普通的事。 但也可以是复杂得不可思议的怪事,就算用大型电脑再加上天才横溢的人脑,也没法子可以详细分析出来。 就像是眼前的齐藤景夫,我只不过曾经跟他握握手,其后却引发出一连串令我绝对无法想像的怪事。 不到一天,他又来了。 而且,他再度伸出了的他的巨掌! 他要和我握手! 当然,我是可以拒绝的,而且似乎也不应该和他再来这一套。 可是,实际的情况却是——再握手。 齐藤景夫对于我这种毫不迟疑便和他再度握手的勇气,似乎甚为惊诧。 当他最初出现在车尾的时候,他脸上的肌肉,一直都浮现出嘲讽和藐视之意。 他心中必然认为,我是一定不敢再跟他握手的了。 就算最后愿意把手伸出来,也一定是相当勉为其难的事情。 但他错了。 我连眼睛也没眨动一下,便把右手伸了出去,并且和他热烈地握手。 看来“状甚老友”。 但在骨子里,这也是另一场神秘的斗争,最少,他很有可能全力发动,企图把我的手掌捏碎。 然而,这一次的握手,他并没有使出惊人的力量。 他只是热烈地跟我握手。 他脸上嘲讽和藐视的神情,也随着彼此的握手而迅速消散。 他用日语对我说了一句:“早晨。” 我用日语回应:“除了握手,阁下还有什么指教?” 齐藤景夫呵呵一笑,道:“比赛提早进行,所以提早和你握手。” 这时候,我们的手己分开,我隐隐发现自己的右掌心开始在发亮。 齐藤景夫的巨掌却狡猾地握成拳状,不让我看见他掌心有什么样的异状。 我不禁脸色一沉:“我连比赛的法则和对手是谁也不晓得,那算是什么样的规矩?” 齐藤景夫皮笑肉不笑:“别装糊涂了,你的对手是泰利,你是知道的。” 我哼一声:“那也只不过是登车之后的事情,而在此之前,我根本没有任何准备。” 齐藤景夫道:“泰利的情况,也和你一样,但他却欣然参战。” 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泰利己出现在他背后。 以体积而言,泰利当然比不上齐藤景夫,却也远在我这个东方人之上。 他是重量级职业拳师,而且是拳王。 他一出现,便已赤膊上阵,完全是一副职业拳师即将跳上擂台的装束,但一双拳套却还没戴上。 他瞳孔精光暴射,他绝对在巅峰状态之中。 我冷冷一笑,“好极了,我们若是比赛打羽毛球,我可以每周让他八分!” 齐藤景夫仍然皮笑肉不笑,道:“比赛还没有开始,谁晓得是打拳还是打羽毛球?” 他说这两句话的时候,使用的却是美式英语。 泰利一听之下,初时仍面露猩猩的笑意,但随即脸色一寒,叫道:“当然是打拳!” 他一面说,一面把两只拳套互相交击,发出了沉实的“噗噗”声响。 握手! 泰利己伸出了他的手! 他的掌心,果然也是透明的、发亮的! 由于我已有过这种“握手”的经验,泰利这么一只“怪掌”,我是毫不害怕的。 列车如常在路轨上行驶。 我和泰利都在整列快车最尾的部分……这时候,齐藤景夫望着我、维梦望着我、泰利也望着我。 每个人都望着我,看看我是否有勇气接受这一次的挑战。 但这时候,我心里却想念着另一些人。 那是远在香港的老卫、在这列快车里的聂本源和小高的岳丈大人司徒九。 当我一想及司徒九的时候,我暗暗叹了口气。 我认为,他是我愿意接受泰利挑战的最大因素。 司徒九是我的前辈,而且为人颇具大侠之风,是个值得尊敬的人物。 既然此事牵涉及他老人家,我又还有什么好考虑的? 泰利是重量级拳王,他的手掌也许比齐藤景夫的还更可怖,但到了这个时候,我己没有选择的余地。 当我们两手紧紧握在一起之后,我和泰利的视线同时望向车尾后面的路轨。 果然,预料中会出现的景像,很快又再呈现在我们的眼前。 在车尾的路轨上,出现了一条巨大的软管,而在这软管出现之前,同样有无数色彩缤纷的光团不断在周遭闪现着。 那是一个充满幻影的世界,看业像是一场梦,但比任何一场梦都更令人为之目眩。 软管一直贴近车尾。 但这一次,软管内没有人。 我看不见司徒九,也没看见其他人。 只看见了一座擂台。 拳击比赛的擂台! 对一位拳师来说,擂台不啻是他们的家! 跳上擂台,就等于回家一样。 有自信、有实力的拳师,决不会惧怕擂台! 就算心底里对擂台恐惧,也必须征服这种恐惧的感觉,否则,擂台便不是拳师的家,而是拳师的坟墓。 泰利是勇猛、经验丰富的拳师,他简直可以把擂台当作是温暖的被窝。 但我又怎样? 嘿嘿,真是妙极了,在不久之前,我也曾经在另一个擂台上大展拳脚(详情请阅《恐龙人》,想不到这种事竟然有如西洋人看走马灯,陆续有来! 而且,这一次的对手,更是一位拳击之王。 要是可以选择的话,这一场比赛我百分百愿意弃权! 但这时候,我却只能硬着头皮,见一步走一步。 我握着泰利的手。 泰利当然也同样紧紧握着我的手,他唯恐我会临阵退缩。 我不是不想退缩,但在种种怪异莫名的因素驱使下,我被逼参赛了。 也许,这是我有生以来,最没有把握的一仗!(情况比上一次打擂台更糟。)泰利那双铜铃般、布满血丝的眼睛直瞪着我,突然吼了一声:“上擂台吧!” 一眨眼间,我们已双双置身在擂台之上。 但我们是怎样到达那巨大的软管擂台之上? 是一起跨过车尾,一起跳入软管之中吗? 过程并不是这样。 但不是这样,又是怎样的? 很对不起,并非洛云存心偷工减料,减省文字不向各位作出详细而忠实的报道。而是过程实在十分怪异……其过程怪异之处,就是根本没有任何过程可言! 真实的情形,应该作如下描写当泰利吼叫一声“上擂台吧!”,然后,在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内,我们已双双站在软管之中、擂台之上! 那情形,简直和电影的接驳镜头一样快速! 假如这是轻功的表现,那么,我和泰利的“轻功”,肯定是古往今来天下之冠,什么“草上飞”、“一阵风”、“神行太保”之类的武林高手,全都给我们比了下去。 本来单就这一个现像而论,己很值得洛云慢慢研究。 但在这一刻,我面对着最急切的问题,并不是研究轻功而是应该盘算一下怎样在擂台之上击败拳王拳利! 泰利己戴上了拳套。 他的拳套重量是标准的,而且是新簇簇的,完全没有任何损破。 这是绝对合乎规例的比赛拳套。 但这里并不是美国的体育馆,而是一条神怪莫测的软管。 这嘲比赛”的规例到底是怎样的? 很可笑,擂台上并没有拳证,也没有任何人、任何声音或者是任何指示,向我们两位“参赛者”阐述比赛的规例。 这算是什么样的比赛? 在那一瞬间,我忽然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 而且,那并不是“重量级”或者是“轻量级”的愚弄! 那是“重量级”甚至是“超重量级”的愚弄! 这嘲比赛”,在许多重要的环节上,根本就是空白!空白!一连串莫名其妙的空白! 例如这嘲比赛”的主办机构,已经是一个空白! 此外,“比赛”的理由、“比赛”的规则、“比赛”的观众,甚至连我的拳套在什么地方,都是空白!空白!荒谬绝伦的空白! 这时候,我身上的装扮,完全是一个正在写意地度假的旅客,但忽然间,却置身在一个奇怪的擂台上,面对着一个猩猩般粗壮的世界重量级拳王! 而且,比赛似乎随时都会开始! 他妈的,我是不是还没有睡醒?这只不过是一场他妈的大头春梦? 说起来,绝对是个梦。 但事实上,这并不是个梦。 一切的感觉,都是活生生地存在着的。 因为当我用牙齿咬一咬舌头的时候,我差点痛得流下泪来。 就在这时候,原本许多许多的“空白”,忽然“充实”起来! 不可思议的空白! 不可思议的充实! 首先,我和泰利同时感觉到,在擂台四周,突然人声鼎沸,气氛热烈到了极点! 软管不见了! 代之而起的,是规模宏大的看台! 在看台的背后,有山、有另一个看台……在山上,有密密麻麻的高楼大厦……看台的一方,有巨大的荧幕……荧幕上有两个清晰而巨大的人像。 一个是赤膊、胸膛肌肉贲起、肤色黑得发亮的拳王泰利。 而另一个,是我! 第七章 黄金喇嘛 在云雾居,我的书房里,聂一百聂院长曾经翻来覆去地叫着四个字,那是:“黄金!喇嘛!黄金!喇嘛……”可是,那时候我一直以为黄金是黄金,喇嘛是喇嘛,在两者之间,并没有太直接的联系。 但到了现在,我才明白聂一百的意思。 黄金!喇嘛!根本就是同一物体!不,应该说是同一个人!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身高一米七左右,身穿黄袍的喇嘛。 但这喇嘛,竟然是金光灿烂的! 他并不是涂上金漆的金漆喇嘛,而是彻头彻尾,都是用黄金铸造的喇嘛。 最明显的,就是这喇嘛的瞳孔,并没有黑白分明的眼珠子,而是金眼眶、金眼球,一切都是黄金! 倘若这黄金喇嘛是用黄金实心铸造的话,其“体重”定必远在一般人,甚至是远在齐藤景夫之上。 黄金,是世人梦寐以求的财富,但这黄金喇嘛的出现,却绝未曾令我有着“发了大财”的兴奋感觉。 因为眼前的喇嘛,虽然是用黄金铸造出来的,但他并不是一件固定不动的物体! 他竟然能活动自如! 而且,在他的手里,更握着一柄刀。 一柄灿烂夺目的金刀! 这金刀的外形甚为奇特,有点像是日本武士刀,又有点像是中国的柳叶刀。 到底它应该算是哪类型的刀,请恕洛云孤陋寡闻,不能正确地辨认出来。 这金刀的外形固然奇特,但若跟眼前这个能够活动的黄金喇嘛相比,那就根本完全算不上是一回事。 霎时之间,我呆楞愣地望住这个诡异莫名的黄金喇嘛,也不知道应该采取什么行动! 我应该怎办? 跟这块体积巨大的黄金打打招呼? 拚命逃走? 还是咬实牙关,不管对方是真神还是假鬼,首先劈他一两刀,然后再作道理? 都是办法,但这些办法,全都不见得怎样高明。 只好“抱元守一”,以不变应万变。 敌不动,我不动。 敌一动,我先动。 从没想过,我竟会把一大块黄金视为大敌。 这定必是个梦! 可是,我的感觉却又很强烈地告诉自己:“这是真实的,这并不是梦,你必须提高警惕,切勿给这手握金刀的黄金喇嘛一刀劈了过来!” 这是我对自己的严重警告。 这警告似乎很可笑,但在这时候,气氛肃杀紧张之至,又有什么值得一笑的? 一切都是那么真实! 我甚至开始感觉到,西藏的风沙已在蠢蠢欲动。 黄金喇嘛突然咧嘴一笑,他这一笑,使我很清楚地看见,他所有的牙齿,都是金牙! 他的舌头和口腔也是由黄金组成的! 他绝对不是由人类装扮而成的“金人”! 正因如此,这黄金喇嘛的笑意,显得分外震撼! 他笑了,我甚至可以听见他那生硬有如金属撞击时所发出的声音。 这种怪异的声音,也就是黄金喇嘛的笑声。 在这一瞬间,我全身汗毛直竖,那是一个正常人面对不寻常事情的正常反应。 我忍不住深深地倒抽一口冷气,然后问:“有何指教。” 如此这般的发问,也可算是惊惶失措之至。 黄金喇嘛不再笑了,他立时道:“我要和你比一比刀法,在我十根指头上,每一根都刻上某种刀法,任君拣选其一。” 他是一块巨大的黄金,但他也能够说话,甚至向我提出不可思议的挑战。 在这时候,我脑海中所想着的,居然并不是如何挑选黄金喇嘛指头上所刻着的刀法,而是司徒九身上的那一道刀疤。 我明白了,突然完全明白! 在司徒九身上劈了一刀的人,一定就是这个喇嘛。 黄金喇嘛! 在列车上,齐藤景夫不时露出一种皮笑肉不笑的笑意,这种笑脸己很令人感到浑身不自在。 但要是和这黄金喇嘛脸上的表情相比,齐藤景夫的笑脸,却是可爱得多了。 到了这个时候,我才蓦然惊觉,自己对黄金的认识,竟然是那样地肤浅。 黄金喇嘛的金眼睛,正直勾勾地瞪视着我。 这是很不客气,充满着压迫力和挑战性的瞪视。 也正因为他这种毫不客气的挑战,燃起了我旺盛的战意!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反正已面对着这么一个怪诞的刀手,就算要我避而不战,也是绝非心中所愿的! 我和司徒九都是武者! 司徒九是刀法名家,他老人家在刀法上自有独到的造诣,但我在这方面的修为,却也不是一般三脚猫之流可比! 这一战,我决定全力以赴。问题却在于对方是块巨大的黄金,就算我能够一刀砍中了他,也不见得有什么作为。 换而言之,这极可能是“以卵击石”的一战。 可是,我并不打算逃避。 我冷冷地望着黄金喇嘛的脸,希望可以找到他的破绽。 但这块金澄澄的脸孔,却比钢墙铁壁还更牢固,并无任何“破绽”可言。 我尽量保持镇定。我吸一口气,叫道:“左手大拇指!” 黄金喇嘛立刻把他左手向外伸张,只见他左手五根手指上果然“刻”上了五种刀法的名堂。 而他左手大拇指“刻”着的几个字,乃是“京流刺法”。 我陡地一呆,叫道:“这是日本传统中的古老刀法!” 黄金喇嘛道:“你很识货!” 我只好凝神握刀以待。 “京流刺法”是相当厉害的刀法。相传日本战国时期,一代名将武田信玄麾下的重臣山本勘介,极精于此道。 可是,那是十六世纪的人物! 现在,我置身于西藏拉萨,面对着一个诡异得出奇的黄金喇嘛,想不到他竟会用十六世纪的东瀛古老刀法来跟我决斗。 这是难以预料的比拼。 黄金喇嘛的声音又再响起:“开始吧!” 他在等我首先出刀。 我却双手握着金刀,动也下动。 风沙忽然大作。 我不动,但黄沙却在我和黄金喇嘛之间翻腾飞舞,而且,这风沙似乎愈来愈大。 黄金喇嘛大概已等得不耐烦了,我不出刀,他便首先出刀。 他的刀法极快,快得完全没有机会让我闪避。 我不能避这一刀。若我只顾闪避,就算可以闪开,也定必背侧空门大露,再也没法闪开对方的第二刀。 在这一刹那间,我根本没有时间作出判断。 只好凭着本能硬拚! 我以快打快,挺刀硬接黄金喇嘛的金刀! 他的刀势,不但速度极快,力量更是沉猛可怖,我虽然能挡得住他这一刀,却立时虎口麻痹,脚步更跄踉地倒退数尺! 形势不妙! 敌势强大,而且他的刀法堪称出神入化,仅比拼了一招,我己全面屈居下风。 与此同时,漫天黄沙飞舞,眼前的景像浑浊不清。 我的对手是黄金人,他的眼睛,也是黄金。照此推论,他的眼睛,是不会给这种风沙所影响的。 换而言之,黄金喇嘛更占优势! 我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苦战,自一开始至今,我实在想不出有任何取胜的机会。 要击败强敌,最重要的,是必须知道敌人的弱点! 但这黄金喇嘛的体形、结构、刀法、力量以至心态,我根本无从想像! 天地茫茫,对手又是如此诡异,就算我能一刀劈在他身上,恐怕也是于事无补的。 但这是刀法上的较量! 黄金喇嘛纵使刀枪不入,我还是要尝试给他“致命袭击”,否则,只守不攻,就算我能够支撑一千招,最后还是非败不可! 正当我心念电转之际,黄金喇嘛已发出了第二刀。 他的刀法又快又急劲,我挡格了一刀之后,深知“功力”远远不及对方,只好尽量闪避。 黄金喇嘛的第一刀,完全没有机会计我闪避,但第二刀却不然。 那是因为我已领教过他第一刀的速度,而且双方距离拉得较远,所以他这缮二力虽然也很厉害,却给我一个滚地葫芦闪了开去! 滚地葫芦这种姿态,固然绝不美妙,但为了保住性命,只好应滚则滚了。 但当我滚开十尺左右之后,突然感到地势大有异样。 而在此际,黄金喇嘛第三刀又已疾劈过来! 面对着黄金喇嘛的金刀,最聪明的办法,乃是避之则吉。可是,在这刹那间,我却突然采取截然相反的办法,不但不避这一刀,更急急挥刀直迎上去! 黄金喇嘛使用的,应该是日本古老的刀法,但究竟是否“京流刺法”,请恕洛云实在见识有限,未能百分百加以确定。 但不管黄金喇嘛此刻使用的是什么刀法,我都一定毫不犹豫挥刀直迎上去。 为什么? 情况太特殊了,因为我必须借助黄金喇嘛这一刀的力量,才有机会脱险! 此话怎讲? 原来当我在滚地葫芦,滚开了十尺左右之际,突然右足向下一沉! 我不晓得自己身处何方,却立时发觉我的右足已陷入流沙。 这里怎会有流沙? 我不了解。 我不了解的事情太多了,又岂仅这流沙而已? 我没有任何时间,可以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决定采取何种方法脱险,唯一有机会可以扭转乾坤的,只有靠自己的潜能! 黄金喇嘛的刀势是沉猛的,力量是惊人的。 我若以硬接第一刀的姿态,再度两刀交锋,恐怕我立刻就得整个人沉没在无可臆测的流沙内。 但刀法是千变万化的,更是奥妙无穷的。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这一刀并不是硬挡黄金喇嘛的金刀,而是以“黏”字诀与对方周旋! 但根本上,连“周旋”这两个字也不正确。我这一刀,是要借力打力,利用对方强大无匹的力量,把我从流沙边缘拯救出来! 换而言之,这两柄刀,就等于是两根绳索! 只要两根绳索能够缠结在一起,才有机会逃出生天! 当然,这两柄刀纵使真的“缠结”着,彼此所能维持的缠结状况的时间,决定不会超过半秒! 但在决定生死的一刹那,半秒钟的时间,已足可把大局彻底扭转! 在“黏”字诀神奇力量带动之下,我成功地借取了黄金喇嘛金刀上的强大力量。 这是生死关头的一刀,我自然绝不怠慢,手中宝刀刀法,由“黏”字诀迅速一改,改为“捺”字诀。 若要说得动听一点,那便是由“黏刀势”化为“捺刀势”。 但真实的情况,却是“慌不择路”,无论是“黏刀势”也好,“捺刀势”也好,都是因“为势所逼”而施展出来的! 一旦奏效,尚且还有活路可走。 要是不灵光,那便只好“冤沉沙底”,就此呜呼哀哉,下落不明去也。 但我的刀法,总算没有白练。 养兵千日,用在一朝。 我成功了,而且并非只是成功脱险,更能把握着这千载一时的机会,把“黏”字诀化为“捺”字诀,在逃出生天之余,更把“借力打力”的刀法的最高境界尽情发挥! 请注意,当我施展“捺刀势”的时候,我整个人早已藉着“黏刀势”之力,身子翻腾在半空之中! 能够令我大翻身的着力点,???只在于那不足半秒时间的一黏! 一黏即起!一起即随机应变,把刀法另一境界毫不迟疑地尽情施展! 这种刀法,大可以运用最普通的一句话来形容,那是“打蛇随棍上”! 凡是能够随棍而上的蛇,都一定是灵蛇,决不会是条又蠢又钝的笨蛇。 以我的武学修为,虽然不算是天下第一高手,但也决不致于被列入“笨蛇一族”! 我不知道黄金喇嘛是否拥有人类一般、甚至是超乎人类的特殊智慧,假如他真的十分聪明的话,那么,他此刻最聪明的做法,只有一个,就是——撒刀! 因为在那短短一两秒时间之内,我已成功地操控着两柄刀! 我的刀和他的刀! 老实说,要是没有他的金刀,而我一条右腿又已陷入了来历不明的流沙之中,就算我的刀法再精妙百倍,恐怕也只能叹一声:“英雄无用武之地!” 黄金喇嘛手中威力最强大的武器,到了最后关头竟帮助我脱离了“险地”! 这柄金刀,不但帮助我自流沙中逃出生天,更令我有千载一时的难得机会,施展“捺刀势”把黄金喇嘛连人带刀直压过去! “捺”,也就是“压”! 轻轻一捺,等于轻轻一压。 但在这生死拚搏之际,我这一捺之势,又岂会只是点到即止。 我是用尽全力,得势不饶人地重重地“捺”下去的。 我已说过,黄金喇嘛在这一刹那间,唯一最聪明的做法,只有“撒刀”。 但他似乎并不怎么聪明。 虽然,他有第一流的刀法和强大得不可思议的力量,但他的应变能力,却并不见得怎样高明。 结果,我在两秒之内,由死亡边缘反败为胜,不但逃离流沙,更顺水推舟,以“捺刀势”把黄金喇嘛连人带刀逼人流沙之中! 黄金喇嘛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他究竟有多重?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当黄金喇嘛一掉人流沙,便立刻迅速下沉。 我怔怔地望着流沙的表层。 流沙表层渐渐回复了平静,看来和我此刻站立着的地方没有什么异样。 但它却能吞噬了黄金喇嘛,甚至也许能够吞噬掉一座摩天大厦! 大自然的力量,又有谁能小觑? 正当我望着那流沙表层怔仲不已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疏落的掌声。 掌声疏落,那是因为只有一个人在鼓掌。 我一听这掌声,便知道鼓掌的人是谁! 他是司徒九! 司徒九是个很奇怪的江湖前辈,他连鼓掌也有他自己的一套节奏。他曾经对我说过:“人类最原始、也最方便使用的敲击乐,就是鼓掌!” 思之不无道理。 我一听见那种独特的掌声,便知道鼓掌的人就是九叔。 但他在哪里呢? 我环视四周,除了可以远远地望见那座神秘的布达拉宫之外,竟然再也看不见有任何人! 布达拉宫在拉萨。 拉萨的人口决不稀疏,但除了已给流沙吞噬了的黄金喇嘛之外,至今我竟然末见过其他任何人。 这当然是绝不合理的,除非这是一个梦,又或者是虚无飘渺的幻像。 但我敢肯定,这既非梦,也不是幻像,而是一个我以前从末涉猎过的神秘境界! 倏然之间,四周景物突变! 我又处身在一团又一团灿烂的光彩中。 这是什么力量?我知道这种光团可以令我在空间迅速转移,但这一次,我又将会被转移到什么地方? 第八章 神秘赌局 灿烂的、匪夷所思的光团渐渐消失。 这种光团,并没有令我产生晕眩或不适的感觉,它只是令我内心产生极度的迷惑。 我并不喜欢这种感觉。 因为我一直都处于被动,有如骰盅内的骰子。 骰盅不动,我大可以呆着,骰盅一动,我便得滚来滚去,变作滚地葫芦,甚至差点滚人深不可测的流沙中! 但从另一个角度去看,这末尝不是一个神奇兼且难得的经历。 当那些光团完全消失后,我发觉自己又回到了那条古怪的软管中。 我再次听见了列车在路轨上飞驰研发出的声响。 软管内,我看见了两个人。 一个是在鼓掌的司徒九,而另一个,却是我素未谋面,只曾在无数财经杂志、报章上见过其照片的亿万巨富温守邦。 温守邦出现了! 我不禁为之啼笑皆非! 两个人,一个是“绑匪主谋”,而另一个则是“肉票”。 可是,当我由香港政府大球场,一直决斗到西藏拉萨回来之后,却看见这两位人物,有如老朋友般,完全没有任何“绑匪”与“受害人”的敌对气氛存在! 尽管司徒九仍在鼓掌,而且两人的面上,都对我露出嘉许式的微笑,但我并不愉快。 我即席挥毫,把怒意写在自己的脸上! 温守邦是大老板。 这样的大老板,全球绝不会超过二十位。 他的模样并不令人讨厌,尤其是当他展露笑容的时候,那种成熟而开朗的风度,决不是一般暴发户所能比拟的。 他还没有四十岁,头发乌亮,身材微胖,但精神奕奕有如状态良好的狒狒! 狒狒? 为什么把他形容为一只狒狒? 不为什么,因为他的模样虽然并不讨厌,但他们的行为,却令我产生相当程度的反感。 因此,我形容这样的人物做“狒狒”,已经是他妈的十分客气! 软管是奇怪透顶的软管。 在这软管内,居然有质料上乘的会议桌,和令人坐得很舒适的椅子。 我经过连场苦拼,身心疲累无比,既然能够舒舒服服地坐下来,自然懒得像只企鹅般一直站立下去。 我才坐下,司徒九已抓住我的手,赞道:“我没有看错人,果然,只有像你那样的年轻高手,才能战胜黄金喇嘛!” 我苦笑了一下,道:“我能够获得最后胜利,纯属侥幸!” 我这样说,并不是因为自卑感作祟,而是按照实情实话实说。 我之所以有这种观感,全然是因为在拉萨一战,若不是有流沙之助,我能否绝处逢生、扭转战局击败黄金喇嘛,实在是一件难以想像的事情。 姑勿论怎样,我还是蠃了! 我对司徒九,无论如何还是必须客客气气,甚至是毕恭毕敬的,因为我向来都很尊重这位江湖前辈。但当我说完这一句话之后,目光一转,转在温老板脸上的时候,我的目光立时有着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我的目光变得凌厉,充满着难以言喻的敌意。 但温守邦毫不理会我脸上的恶意,他仍然保持着一贯的笑容。 可是,他的第一句说话,却并不是对我说的。 他凝视着司徒九,道:“你蠃了——” 司徒九蠃了?那是什么意思? 对付泰利和黄金喇嘛的人是我,并不是司徒九! 战胜的人是我!怎么蠃家反而是司徒九? 但我再想了一会,便已想出了个中原因。 原因太简单了,那是因为司徒九和温守邦正在互相打赌,而且很明显地,司徒九是押注在我身上的,所以,我的胜利,也就等于是司徒九的胜利! 我很不高兴。 我不喜欢在这种情况下成为别人押注的对象,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正在这样打赌。 但这一场赌博,对所有人来说,都已成为了过去的事。 结果是:我蠃了,司徒九也蠃了。 但整件事情的真相,我仍然被蒙在鼓里! 就算我器量再宽宏,也非要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不可,否则的话,我这个什么惊奇俱乐部的会长,大可以辞职,退位让贤了。 我冷冷地盯着温守邦的脸,突然向左左右右指指点点:“这条软管是什么玩意?” 温守邦面对我这种恶劣的态度,却并无愠色,只是淡淡一笑,问道:“洛会长,你对图文传真机这种科技,有多少认识?” 他不答反问,而且这一个问题,骤耳听来,堪称突兀之至,也莫名其妙之至。 但我并不认为他是在跟我开玩笑,又或者是说着一些无聊的废话。 由于我并不十分明了他的意思,所以我的回答,可算是含糊得很的。 我道:“对于图文传真机,我是个用家,而不是这一门科技的发明者。” 温守邦道:“这已经很足够了。要是在三十年前,有人告诉阁下,世上会有一种这样的仪器,能够在同时间内,把任何文件的内容由亚洲传送至欧洲或者是美洲,你会相信吗?” 我冷冷一笑:“也许深信不疑,因为在三十年前,我还是个婴儿!” 温守邦并不理会我对他的嘲讽,继续说道:“人类的科技进展,自从欧洲工业革命以来,一直以几何级速度不断飞跃进展,这已是毋庸争辩的事实。” 我哼一声:“这几何废话,可以省掉!” 温守邦道:“我很富有。” 我怒道:“阁下有亿万家财,那是阁下的事,别以为你有钱,我就非听你的废话不可!” 温守邦道:“你误会了,我并不是这个意思。” 我又再哼一声,不再说话,同时心中暗自检讨:我是不是太暴躁了? 我很快就肯定,我一上来就已沉不住气,这是弱点! 固然,我对温守邦的为人,绝无半点好感,但反正事情己演变到这个地步,我若一味焦躁、冒火、不问情由采取强硬的敌对态度,肯定是相当不智的行为。 因为,有太多事情,是在我知识范畴以外的。 在真相未明之前,决计不宜轻举妄动。 于是,我强自按捺着火爆的脾气,继续倾听温守邦的说话。 温守邦缓缓地说道:“实不相瞒,这十年以来,我一直都在秘密发展先进的科技工业,而且,更屡有重大的突破。” 我尽量沉住气,道:“请举例加以说明。” 温守邦吸了一口气,半晌接着道:“我们的科学家,已成功地制造出——万能传真机!” 我眉头一皱:“请恕我并不怎样明白‘万能传真机’的意思!” 我是真的不明白,但不是完全不明白。 在我心坎中,已隐隐知道了那是怎么样的一回事,但由于心中所想像的情况,实在是太惊世骇俗了,所以在潜意识中,绝对不愿意相信心中所想像的情况,竟会是事实。 除非有别的证明! 除非由温守邦的口里亲自说出! 温守邦没有迟疑,他很快就向我作出详细的解释:“图文传真机,只能传送文件,而‘万能传真机’,却能把任何生命,由一条小毛虫,以至一头非洲大象,传送到地球上的任何一个角落,而且,在那个角落里,根本毋须另一部;万能传真机‘作为接收器!” 温守邦的说话,竟然和我心中所想的情况,完全吻合。 我睁大了眼睛,神情怪异莫名。 要是我未曾经历过刚才的两场决斗,我一定无法相信温老板的说话。 可是,在短短一个上午之内,我已经由东万快车,给某种神秘力量转移到香港政府大球场,和重量级拳王泰利展开一幕史无前例的“棒球大决斗”,然后,又到了拉萨,与来历不明、结构也不明的黄金喇嘛比斗刀法! 而且,其间更曾在尼泊尔的高山上出现过一段时间,但原来却是“程序错误”! 这一切,都是我从来末曾经历过的怪事。 而且,那绝对不是什么春秋大梦,又或者是神经衰弱所引致的“幻觉”等等……这两场决斗,不但令我筋疲力竭,而且还受了一定程度的伤害! 可是,“万能传真机”这种科技产品,实在是太惊人了! 它竟能把生命传送到别的地方!而且,在“传送”的过程中,被传送者并没有给放人传真机内的感觉! 我怔呆了好一会,温守邦才接着说道:“在云雾居、在我的‘飞碟’别墅中,你们所享受的各国美食,其实都是分别由几个国家,利用万能传真机传送过去的,甚至连那些仆役,都是用这种方法,由别的地方传送到各位眼前!” 原来其他人对那顿“奇餐”早已了然在胸,只有我一直被蒙在鼓里。 我倒抽了一口冷气,问道:“就算可以把我和泰利传送到香港政府大球场,但那些观众、能够分开的擂台,还有那些棒球决斗细节……又是怎样弄出来的?” 温守邦道:“你所感受到的现场气氛,当然是伪造出来的,情况就像是电子游戏机一样,只不过效果更逼真、更立体化,尤其是当你已身在擂台上的时候,你是无法可以看得出破绽!” 我道:“但那些棒球,每一个都是货真价实!” 温守邦道:“岂仅棒球货真价实,在拉萨一战,你手里的刀,和那黄金喇嘛的金刀,都是利器中的利器!” 直到这时候,我才蓦然惊觉,我身上的装束又己变了,变得和在列车的时候一般无异。 至于那柄宝刀,当然也早给某种神秘力量所“缴械”! 这种“万能传真机”,似乎不但能把一个人由甲地传送至乙地,更能把被传送者身外之物随意转换! 在这样的情况下,被传送者岂非任由他人鱼肉了? 一想到这一点,我不禁为之手心冒汗。 我手心冒汗,可不是为了自己这一次的经历。 事实上,这一次的经历,已经成为过去,就算我要担心,也应该担心下一次的情形将会是怎样。 而令到我大为震惊的是,这种“万能传真机”,固然是大大冲破科技障碍的发明,但要是一旦流于世上,这个地球又将变成怎样? 由于“万能传真机”可以随意把任何生命体,传送到地球上的任何一个角落,那么,一旦落入歹徒,甚至是恐怖分子的手里,情况将会变成怎样,实在令人难以想像! 只听见温守邦又道:“你能够把握唯一机会,凭借流沙之助击败黄金喇嘛,可算是机警敏捷,兼而有之。” 我吸一口气,道:“那流沙,也是你们利用‘万能传真机’转移过去的?” 温守邦点头道:“不错,这种科技,即使对我们来说,也只是新鲜出炉的玩意,幸而总算很成功!” 我冷哼一声:“若把这种新鲜出炉的玩意玩得不伦不类,我便连这千分之一可以侥幸取胜的机会也不会有!” 温守邦道:“但事实证明,我们的科技是成功的。阁下的身手,也是天下无双!” 虽然他向我大拍马屁,但我并没有因此而飘飘然。 我再问:“那个黄金喇嘛……” “这东西可与我无关。”温守邦不等我说完,便立刻急急自辩:“天下间出色的科学家,愈来愈多,现在已并非爱迪生时代。” 我眉头一皱:“那黄金喇嘛,肯定不会是血肉之躯,它是否一个机械人?” 温守邦摇摇头,但随即却又点点头。 一般而言,任何人在我面前有这种表现,他注定是要给我教训一顿的。 这一次却例外,因为我明白他这种矛盾动作的意思。 我倒抽了一口冷气:“黄金喇嘛……是个半机械人?” 温守邦沉吟半晌,道:“可以这样说……但正确一点的名称,应该说是‘外机械人’。” “外机械人?”我陡地一愕。 温守邦道:“不错,他的外层,全是金属,但在他的体内,却是有血有肉的生命!” 我脸色一变:“他是否已经在流沙中死了?” 温守邦道:“可能如此,但也有另一个可能,就是他的主人,利用另一种超时代的科技,把他拯救回来。” 我呆祝 我的思想,并没有陷人太混乱的状况,但要把这样的事情一一理解,却需要一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