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豪门红与黑》 冯恕托孤 1998年,深圳秋日的黄昏,很静,这是奋斗中小憩的那种清逸。 冯恕走在自己的建筑工地上,看着钢筋交错的楼层支架在黄昏为背景的映衬下,真像一幅画。只是他今天脚步有些沉重,依旧西装革履的他,却没有平日里大老板雷厉风行的气派。 许北兴从民工帐篷里出来,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带着黄色的安全帽,黑色的皮肤,坚毅的脸庞,还有看到冯恕后,那种兄弟相见,不加掩饰的憨厚的露出洁白牙齿的微笑,让人觉得很踏实,很温暖。 冯恕也不例外。 工地和公司的人都知道,老板冯恕和民工许北兴关系很好,像是亲戚一样,可是当被人问起,憨厚的许北兴,总是暖暖的一笑,很骄傲但又很谦卑的说:“哪有啥亲戚,老板人好,咱也仗义,交朋友不就图个舒心嘛。” 工地不远的一家小饭馆是老板冯恕和民工许北兴经常来喝酒的地方,饭馆的老板知道许北兴和冯老板关系好,所以平日里许北兴和工友们来喝酒都会得到饭馆老板的特殊照顾。今天来喝酒,在包间里,许北兴带来了宝贝,他从自己的民工服里深深的掏出一小瓶用白色塑料瓶装的白酒,然后冲冯恕晃了晃, “俺老家的好家伙。” “藏了这么久,才舍得拿出来。”冯恕半开玩笑的说道。 “哎,酒越久越香,我还真想多藏几年呢,等兄弟更加飞黄腾达的时候,俺再拿出来,到时候更香。” 说着许北兴打开酒盖先给冯恕满上,然后小心翼翼的又给自己满上,冯恕细细的品了一番, “够辣。” “嘿嘿,告诉你吧,便宜酒,在家论斤称的,俺老婆给打的。” 冯恕没有理会许北兴的话,他只是低着头把持着酒杯在思考着什么,然后他放下酒杯, “北兴,你家里现在还是一个孩子?” “还一个男孩。” “多大了?” “82年的,打春的那天正好16岁,熊孩子,皮的很啊。也不好好上学。不知道将来能是个啥出息。” “怎么没再要个?” “要了,83年就要了个丫头,养了五年得病死了,俺媳妇儿身子不好,一直没敢要,90年那会想要,计划生育紧了,要不起了,哎,就这么着了。孩子少,负担也少点,省的我累死累活的了。一个熊孩子就够俺媳妇儿缠的喽!” 冯恕大概是被许北兴的真实劲儿逗乐了,笑出声来,然后将剩余的辣酒一饮而尽。 许北兴急忙为冯恕满酒。 “你家里的过日子怎么样?” “她啊?穷命人,能吃苦,会管家,关键是孝顺,能干,和村里的人处的也好,就是吧,闺女没了之后,有点闷,想闺女,看见谁家闺女,眼红的很呦。” 许北兴没心没肺的说着。 冯恕只是死死的盯着慢慢斟满的酒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个时候的他,在思考。 酒杯斟满。 “咋问起俺家里的事了,家里自你帮助后日子好过多了,俺媳妇儿可说了,咋都不能忘了您这个大恩人,嘿嘿,咦?说说,快说说,你和叶老板的接下来的打算。俺就爱听这个。” 冯恕缓过神来看了许北兴一眼,依旧没有理会刚才许北兴说的什么,然后松松的,依旧若有所思的从旁边的黑色袋子里掏出厚厚的几叠百元钞,推向许北兴,许北兴立刻傻了眼。 “冯哥,你这是?这月的工钱还不到时间发吧。” “拿着,给你媳妇儿寄过去买点好的补补。” “不,不,不,俺爹死娘病,俺妹惹上的官司,您帮了我那么多,我都不知道怎么报答您,这是让我怎么还呢?不行,不行……” 民工许北兴将钱又推回给冯恕,冯恕按住许北兴的手,又将钱推了回去。冯恕一只手扬在半空,镇定了一下许北兴的情绪。 “听我说,听我说,是,我是帮了你很多,自打你走进我的工地,咱俩有缘认识,我就把你当朋友,当兄弟,你最难的时候我帮你,是我真心想帮你,你说将来我如果有什么需要,愿意两肋插刀,我不需要你两肋插刀,我当时帮你真不是为了将来你能为我出什么力,可是现在……只是我现在我真的很难,我没办法,你得帮我。” 冯恕的“你得帮我”这四个字,说的一字一顿,让民工许北兴,不得不相信,在他眼里叱咤风云的冯老板现在真需要他的帮助。 许北兴皱着眉头,看看冯恕,又看看钱。 “这钱你不要,我就找别人了,你欠我的,可是还不了了。” 冯恕不知道哪还能来的那一丝心情和打趣,最后一句话像是一句玩笑,自己听了都忍不住要笑起来。 可是民工许北兴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只是知道冯老板说求他,肯定是他真的有困难了,要不然依照平日冯老板的做派,幽默、真诚,有智慧、有学识,又敢想敢干,处事还有些狡猾,这些话可是不会轻易说出口的。 当年他给自己的那些钱就是从叶老板那搜刮来的,叶老板叫叶苏北,在他们眼里,叶苏北不是狡猾,用家里的话说,那是坏。可是叶苏北的坏,遇到冯恕的狡猾,也是要败下阵来的,于是那一次打赌,叶苏北败的一塌糊涂。 后来冯老板把从叶苏北那赢来的钱全部分给了年前加工的民工们,其中就包括刚刚从老家来这打工的许北兴。那时候的许北兴是最霉运当头的时候,这些钱可是挽救他于水火。其它的民工都觉得那是自己应得的,可是一根筋的许北兴却拿着自己家酿的酒和媳妇自己晒得萝卜干去谢冯恕,于是憨厚、知恩图报的许北兴和健谈、平易近人的冯恕就这样称兄道弟了。 然而,民工许北兴不无担心的是,生意场上的事,他不懂,冯老板毫无顾忌的告诉自己一些,他也只是当个闲话听听,和冯老板亲如兄弟那么多年,他也只是一个靠苦力挣钱糊口的人啊。 纠结归纠结,可是不管如何,在这一刻恩人张口,他就得上。 这是民工许北兴的人生信条,在家里他给儿子灌输的也是这种信条。 冯恕将钱准备往回拉,许北兴反应了一下,急忙将钱又拉了回来,按住钱,坚毅的说, “您说,俺怎么做?” 静凡出场 1998年的秋天,穿著简单大方的冯静凡走在深圳这条并不繁华的街道上,这年她15岁。这条街上有一家体育用品店,那是静凡经常光顾的地方,除了因为老板和静凡一样都是资深的乒乓球迷,静凡总是可以从老板那得到她喜欢的运动员的签名球衣和装备之外,还因为老板店里有一件静凡一直都渴望得到的精美工艺品——一架早期的微型电影放映机。 据老板自己介绍,那是1895年,卢米埃尔兄弟放映世界上第一批电影时使用的放映机的微型模型,像八音盒一样的精致。制作他的人还把他进行了改进,你把一张照片放在上面,然后打开开关,照片就可以投影在墙上。你把连续几张照片一起放进去,他可以循环的在投影的墙上进行播放。老板把这件海外来品视为镇店之宝。静凡自从知道了这个宝贝,就有事没事来老板这纠缠一会,以前老板把静凡当做大客户,如今静凡一来,他就躲之不及了。” “老板,我现在真的觉得它对我很重要,你就开个价吧,好不好?”静凡坐在结账台边恭恭敬敬,诚恳至及的说。 “不行,不行,这是我可能这辈子都再也见不到的亲表哥,从国外带来的,我得把它留著作纪念。”老板吓得已经快退到了里屋了。 “你不是说他来的时候给你带了很多的东西吗?这只是其中一个,作纪念,随便哪个都行啊。”静凡不依不饶的。 “哪有,就这个最好,我最喜欢,不行,不行,你别说了,我是不会卖的。”老板吓得直往后退。 “你怎么能不卖呢?你是不是个生意人,是生意人就应该明白,世上没有不给人讨价还价的道理。好吧,我知道你烦,可是我也没有办法啊。”最后一句话静凡是喃喃的说,静凡真不是一个会和人死缠烂打,斤斤计较的人。这样死皮赖脸的去要别人的东西,她也觉得很难过,只是最近她想做一件事,这个小东西确实很重要。 “要不,我去找我三叔,让他给你减一些房租,这样行吗?” “你三叔?” “就是向天宇。” “向中队?他是你三叔?” “我爸的朋友。” “哦,不过他只是一个刑警,他又不管这个,更何况这房子也不是他的。” “这里的房子差不多都是他朋友的,我说可以就是可以的,你就看在我这么多年都是你的老顾客的份上,就卖给我吧。随你开价。还有上次乒乓球对抗赛你没时间去,还是我给你带的老瓦的签名呢。还有你挂在上面的那个乒乓球上的王涛那些人的签名也是我给你弄来的。” “不行,不行,你要签名和球拍我都可以给你,这个,这个,怎么都不行,我真是是不会卖的……” “你别这样啊,我真的很需要它,时间快到了,其它的我都准备好了,就差它了。真的。” “你要用他干什么?” “这个不能告诉你。” “行吧,老板,我光顾你的店面这么多年,你也知道我是什么人,如果她不是很重要,我也不会这么死缠烂打的,为难你了……” “这个我当然知道。”…… “不行,不行……” 无论静凡怎么说,结果都是和第一次一样,静凡已经这样失望了快一个月了。 可是倔强的静凡却总是不肯放弃。平日里的冯静凡,是个温柔娴静的姑娘,除了父亲和三叔之外,她很少和外人过多的打交道,因而这个外表清冷寡静的姑娘,在学校里,在不熟悉她的人群里,总是那么有故事,总是那么的高高在上,她还从不曾轻易的走进谁的世界。 静凡没有力气说下去了,她把自己能用的方法都用了。再次失望,静凡只得伤感的离开。 走了几步,老板在门旁朝着静凡喊。 “哎,下个星期的乒乓球比赛,在苏州,孔令辉和刘国梁都参加,你去不去啦?” 静凡没有理会她,低着头想着自己的事情走远了。留下了很不好意思的体育用品店老板,在那一边擦着球拍,一边看着无功而返而无奈走开的冯静凡。 静凡和天宇的叔侄情愫 另外一条街上,一家叫“轩园”的小饭馆,装修的很精致。里面的顾客都悠闲的吃着、聊着。在这里你看不出他们的职业,身份,地位,看不出他们的心情。因为大家都是一样的。谁不想在忙碌了一天后褪去疲惫找一静处,叩开心门。这里就是理想的场所。冯静凡的三叔向天宇说这家店的老板很有头脑,非常有智谋,而且高瞻远瞩,善猜人心,将来必会是商业大军的一员干将,因为他问候了未来十年人们疲倦的心。 没有比安抚人心更好的生意做了。 这是静凡和向天宇经常光顾的地方。静凡坐在里面点了一碗自己最喜欢吃的面。这家店供应的食物都是最简单家常主食,闲时小点,清茶淡饭,就是特色。 静凡今天因为礼物的事情,心不在焉的。她一根一根的往嘴里送着。桌子上摆满了一张张孔令辉夺冠或振臂高呼或激情呐喊的照片。 三十岁的向天宇,一身休闲的装扮出现在饭馆的门口,他四周张望了一下,看见了静凡,便径直向她那走去。 静凡刚想回头巡视一下,就看到了向他走来的向天宇,于是急忙将照片一张张胡乱塞进自己的包里。 向天宇坐在他对面,探过头去想看看静凡包里是什么东西。静凡伸出手去,将他的头抹向一边。 关于这些个日子,自己悄悄的来缠老板,是谁都不知道的事情,静凡觉得那是自己很神圣的内心,越不被人知晓,越还爱的深沉认真,那才是真正的喜爱。 静凡可以想象到,如果告诉三叔,这些天,她茶不思饭不想的就是为了一个工艺品,来作为生日礼物送给自己的偶像,那会被她笑死的。那个时候自己一直孤傲清高,不落俗套的形象大概会一落千丈。 “什么东西,收的那么快?”向天宇拿过服务员递过来的菜单问道。 “没什么,我自己收藏的一些东西,你别再问是什么了,我会生气的。” “哦哟,好吧。咱可不值当的惹你生气。行,就和她一样吧。”向天宇将菜单递还给给服务员。 服务员走后,天宇仔细的看了看低着头不声不响的静凡。 “怎么了,我可没再问啊,怎么还不高兴,你爸又给你说什么了?” “我爸给我说什么?说什么啊?”静凡抬起头看了天宇一眼。 “头抬起来啦!没什么,看你不高兴,你平时不高兴,不都是因为你爸嘛。” “我爸最近忙的很啊,都没时间理我,也不知道在忙什么。” “男人,除了忙事业,还能忙什么?” “那你为什么还是这么闲呢?” “我?我事业稳定啊,而且这座小城又给我这个警察面子。” 静凡白了天宇一眼,继续一根一根的吃面。 天宇的神情从刚才的嬉笑,突然变得柔情起来。 “你怎么了?这一阵子你都不怎么有好脸色啊?” “没什么,就是烦。”静凡依旧没有抬头。 “烦,你有我烦吗?” “你烦,你刚才还说自己事业稳定,工作顺心呢,你烦什么?”静凡把头抬起来咬着筷子和他争论。静凡的目光和天宇一接触,她又将头低了下去。 整个空间的气氛变得有些暧昧了。 “嘿嘿,我还行,没什么好烦的,我庸人自扰了,你给我说说吧,你烦什么,小小年纪,不愁吃,不愁喝的。” “给你说了有什么用,能帮我吗?”静凡的头依旧低着,声音也低着。 天宇看到服务员端着面走过来,伸手去拿筷子,静凡将装筷子的篓子向他那推了一下。 “你先说说,不过今天这个样子,可不像你冯静凡平时的做派啊?”三叔的最后一句有些玩味。静凡最不喜欢他现在的德性。 是,三叔说的对,今天的静凡确实和平时的做派大相径庭。要在以前,和三叔一起在这吃饭,静凡都是安安静静的一边吃饭,一边很有闲情的,观察这个饭馆的顾客。然后饶有兴趣的和三叔一起猜测他们的职业身份。然后经过打探和接触,谁猜输了,谁掏钱买单。不过,不知道是向天宇职业特长,还是他真的研究过所谓的读心术这样的静凡看来是歪门左道的学科,总之,她每次都会输。还会输的心服口服。静凡说是自己看人不准,三叔说,是人太善于伪装。 所以静凡很崇拜三叔。尽管他和父亲是同辈,但生活中,和三叔的交流要远远多于父亲,自然在交往中,对他也鲜有长辈的感觉。 静凡咬着筷子低着头。她很认真的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和三叔分享。 “我在德馨体育用品店,看上了一件工艺品,那老板怎么都不卖给我。我都跑那讲了一个月的了,怎么说都不行,任他开价他都不卖。” “什么工艺品?” “就是一件微型的放映机一样的东西,可以投射照片的。” “哦,虽然我没见过,但是那东西肯定对他来说很珍贵,很有珍藏价值,要不然一个生意人,不会连讨价还价的机会都不给你,就直接说不卖的。” “是吧。你说话总是这么一针见血。我不喜欢。”静凡回应道。 天宇抬起头看了静凡一眼,接着说。 “谢谢评价。”听到静凡不温不火的说话,天宇很温柔的笑着回应,然后喝光杯子中的水接着说:“听三叔的,不卖咱就不买。” “你不是有通天遁地的本事吗,这就是你听过我的话,给我的办法?”静凡低着头,很不开心的问。 “那我还能怎么办,这个强人所难,横刀夺爱的事情,做了多虐心啊。我也没兴趣。” 说完天宇就开始吃他的面,好像对于静凡的求物若渴,他没有一点动静。看到今天三叔的反常,静凡已经没有胃口了。她原本以为自己在店里的委屈,可以在三叔的安慰中得到点补偿。要在往常,以天宇的性格,这个时候他会轻轻的扭动着静凡的耳朵,很自信的告诉她,这是包在三叔身上,或者他还会说,多少钱,三叔倾家荡产咱也把他弄来。看来自己想要的矫情是要落空了。 今天他什么都没有说,因为他要结婚的缘故吗?静凡心里嘀咕着,心也跟着沉了下来。这家店多少年来给自己的那份舒适,被今天的心情一扫而光。 自从母亲去世,父亲就一直和她相依为命了,只是莫名的,父女两个之间总是有堵墙。虽然如此,但是冯恕很疼爱她,这也是事实。作为冯恕的女儿,她真心不太会交际,但是不管静凡天生个性如何,冯恕还是带着她见识了各种场合,没事的时候给她讲讲各种人情世故,世俗冷暖。从东北的黑土地,到深圳的名利场,父亲经历的那些地方那些事,就像静凡的梦一样,那么远又那么近…… 父亲冯恕一直都觉得,告诉她一切并不是希望她将来自己生活的时候,自己独自面对一切的时候,能够怎样的得心应手,只是希望她学会坦然,要能勇敢的把一切看的透。她喜欢静静的看着父亲工作,谈笑风生的做生意,还有久久的站在母亲的坟前。作为父亲当然也最了解,女儿是个内秀的孩子,不爱说话,心里却总是有数的。父亲冯恕还告诉过她,女儿长大了,可以不优秀,但是将来有了婆家一定要能给人家撑台面,这才是好姑娘。 可是最近的父亲总是很忙,她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的静静的听听父亲充满磁性的声音和稳重的语气了,小姨自从离开她家之后也不怎么来看看自己,小舅似乎也快把自己忘了。 现在,父亲最好的朋友,自己从小就最喜欢的三叔,只顾着自己的事情,也不愿意理会自己的情绪。这一刻的冯静凡感觉自己像一个被丢弃在云朵上的孩子,想上去,没有人搀扶,想下去,又找不到阶梯。悬着,悬着,自己都心疼起自己来了。 莫名的委屈,让静凡的眼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坚强如她,又不习惯让人看到那些委屈;倔强如她,又从来不愿人施舍温柔。她急忙放下筷子,用手将眼泪擦拭掉,然后拿起包,没敢看向天宇一眼,就起身离席。 “我吃好了,今天你猜输了,钱你付吧。我走啦。三叔。”“三叔”静凡像是在强调。 “好,甘愿受罚。你路上注意点。”天宇真像一个犯错的孩子一样,低头回应着。等他回头,静凡已经消失在视线里。 他非常失落的坐在原处,那种失落较之静凡只增不减。静凡不开心,他怎么能看不来呢? 只是今天他心情也不是很好,女朋友董燕的父母开始逼婚了。对于这桩婚姻,他有些矛盾,可是箭在弦上的状况,又让他不得不屈服。自己为难一点倒是没有什么,只是委屈了静凡,是他不舍得的。因为结婚后,他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像宠爱自己的女孩儿一样宠爱她,他们都了解,那种宠爱绝对不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情愫。 该怎么说呢,向天宇总是无法面对,这个快16岁的,自己一点点看大的姑娘,她的出生,她的成长,让人充满怜惜。心地善良,心思细腻,情感敏感,有点倔强,个性独立,世故但纯真,又偶尔会和他父亲一样有点忧伤。他常常觉得自己的那些感觉对吗?不敢想。尤其是看见大哥冯恕就更不敢想了。 冯恕情归梦中 冯恕回到家已经很晚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他都是这个时候推开门,然后径直走向静凡的房间,然后看看已经熟睡的女儿,看看女儿满墙的偶像贴画,然后轻轻的把门关上,再然后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点上一根烟,陷入深深的沉思。 沙发的对面,电视机的旁边摆放着一张1983年拍摄的照片,那是静凡刚出生时一家三口的合影。里面的叶苏箴穿着白色的裙子,留着长长的头发,甜美亲和的微笑展示着无法掩饰的幸福,里面的静凡被粉红色的小被褥包裹着,小的让人心疼,里面的自己成熟却不沧桑。 1982年,冯恕拿着一份医院的报告坐在卧室里的沙发上。 那一年是冯恕来到深圳的第五年,跟随着一股势不可挡的潮流,敢想敢干的人遇上多劳多得的岁月,自然会有一番好前景。那时候的房子虽然没有现在这么漂亮,但是一处三居室的温馨小家已经是冯恕和几个兄弟从东北来到深圳暂时所想到的最完美的梦想,当然在没有拿到这份检查报告之前,冯恕会很幸福的认为,这个时候的他还有美丽贤惠的叶苏箴的相伴,江山待打,美人已拥。何其美好。 冯恕身心疲惫的瘫坐在沙发上,被他随手扔在茶几上的报告,一个角也无力的向下耷拉着。报告上可以清晰的看到这几个字——“亲子鉴定书”。 叶苏箴推开自己家的门,小心翼翼的,屋里不大,淡淡的陈设,典雅,素净。喜欢琢磨的叶苏箴,无时无刻的不在想着怎么样将自己的小家布置的更加的漂亮和温馨,怎么样能让最爱的冯恕在消退了灯红酒绿的疲倦后,始终记挂着这里是最舒适静心的港湾。 叶苏箴拿着自己刚刚给满四个月大的静凡买来的小衬衣,走进自己和冯恕的卧室,冯恕斜倚在沙发上,大拇指用嘴叼着,眼神木木的看着婴儿床上不谙世事的女儿。看到叶苏箴后,冯恕的第一反应就是将桌子上的报告收了起来,叶苏箴突然感到一丝的不安。 她没有敢和脸色阴沉的冯恕打招呼,而是脚步细细的走进女儿的床边,将小衬衣叠的整整齐齐叠放在女儿的床头,又用手心一遍一遍的将她抚平。她不敢回头,只是想用余光打看一下,冯恕现在的表情。越看不到,越不安。 人世间最痛的痛,就是不愿让人提及的痛,叶苏箴心里有这样的一种痛。 看到依旧温婉的叶苏箴,此时的冯恕复杂到五味杂陈,不知所以。他艰难的起身,将报告抓在手心里,离开了房间。 叶苏箴强迫自己不去想,眼泪已经打转,她伸出手抚模着心爱的女儿,泪珠滴落,掉在了一个注定身世浮沉的孩子脸上,这凄婉的母女让人心疼。 1988年,冯恕坐在电视机前观看汉城奥运会乒乓球男单决赛,刘南奎夺冠。全场欢呼,高丽亚那人演唱的《手拉手》,节奏明快奔放,让冯恕感到身心舒展。叶苏箴在给静凡穿衣服,5岁的静凡手里拿着一个乒乓球拍在胡乱挥着,这是父亲送给静凡的生日礼物,今天是静凡5岁的生日。五年前的那段苦情婉转,在这个家庭像是没有发生过,叶苏箴还是冯恕最爱的女人,冯静凡还是冯恕最爱的女儿。 悲情各自掩埋,温暖长流人间。 向天宇进这个家就像走自己的家一样,他怀里抱着一盒礼物,那必须是送给静凡的。他招呼着已经打扮好的静凡,神秘兮兮的打开那个宝盒,五个可爱的奥运会吉祥物,每个都如存钱罐那么大小:小猎狗“瓦尔第”、海狸“阿米克”、棕熊“米查”、小鹰“山姆”、还有今年的“虎多力”。一个个色彩艳丽,天真无邪,小巧玲珑,俏皮活泼的呈现在静凡面前。这个家庭因为静凡的欢喜雀跃而更加的和谐温情。静凡像守护宝贝一样,紧紧的把它们抱在怀里,并且甜甜的在三叔向天宇的脸上亲了一下。 下午四点多,一家人就餐结束,走在此时还很恬静的路上,无论什么时候,黄昏总是给人懒洋洋的感觉。 静凡被俏丽高挑的小姨叶苏楠抱在怀里,叶苏箴跟在旁边,静凡的手里拿着三叔给他的“虎多力”。稳重的冯恕和干练的向天宇以及帅气的叶苏北走在前面,三个人谈笑风生。 这一切看着都那么美好,你想过它会被打破的那一刻的惨烈吗? 喜爱乒乓球的冯恕,要去对面的体育馆门口买乒超联赛的观赛门票。中国乒乓球超联赛,是中国乒乓球协会和中央电视台联合打造的精品赛事,本土球星和大牌外援的加盟,吸引了众多的球迷关注。作为资深的球迷,自1995年,乒超创办以来,冯恕只要有时间都会去现场看球。他没有特别喜欢的球星,他只是喜爱这项运动。 直拍,横拍,削球,打法多样;近台,远台,高球,技巧缤纷;人心球路,尺方见道;输赢胜败,变幻莫测。 所以,小球,球小但蕴藏乾坤。商场如博弈,博弈似乒乓。 竞技体育的魅力就在于此。 冯恕让他们四个人在原地等候。调皮的静凡想用吉祥物砸向父亲,没有砸着冯恕,吉祥物却隔着栅栏砸向了对面的马路,叶苏箴捏了捏静凡挺挺的鼻梁。向天宇要去捡,叶苏箴示意了他一下,然后自己放下手里的东西从人行道向马路对面走去。 冯恕点好票从售票处出来,远远的看到叶苏箴在给静凡捡玩具,温暖的笑了笑。叶苏箴站在捡东西的地方等着和冯恕一起走向他们。冯恕走了几步,售票处的人喊了冯恕一声,看来冯恕是这里的常客了。已经走了一半的冯恕停在了马路中央,售票口的人走出来递给冯恕一张乒超的宣传海报。冯恕回头给他说了几句感谢的话,安静的苏箴在安全的黄色斑马线上站着等冯恕。冯恕站在马路中央,还欣赏了一下海报上的那些刚出道的乒乓球新人。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飞驰而来的汽车向冯恕急速的驶来,横冲直撞的气势,让站在不远处的叶苏箴已经感受到了那种天崩地裂一般的死亡威胁,于是叶苏箴扔掉玩具,发疯一样的向还没有觉察到一丝丝动静的,还回头和售票厅老板聊着国球新人的冯恕奔去。 就在那一刻,也就是那一刻,当汽车快要撞向冯恕的那一刻,叶苏箴奋力推开了自己无欲无求的爱着但却一直有太多不安愧疚的丈夫。用一种翩飞的姿势,结束了她那凄婉,温婉,短暂的一生。 十五年后,当冯静凡在扶邦寨做代课老师给初中的孩子讲解一篇叫《蝴蝶》的美文时,她突然想到了在那一刻推开父亲的伟大母亲,她觉得那个时候的母亲也和文章里的那个撑着伞的女孩一样,像一只起飞的蝴蝶。只是那种美好,却是在她真正和许振轩相爱之后才体会到。 三叔那个时候体会到了吗?小姨大概不久就能体会到,小舅就不清楚了。 还有那个时候的冯恕,被叶苏箴推开的冯恕,看见叶苏箴重重的摔在地上,这些年他的无助,他的痛心,还有一切他对叶苏箴错综复杂的感情,一起排山倒海般袭来,他崩溃的从喉咙里嘶哑的挤出两个长长的字:我——靠——。 医院清冷的太平间,白的刺眼,冯恕站在躺着叶苏箴的床边。 一幕一幕,过往云烟。 这是多少年以后的回忆中,冯恕挥之不去的记忆。 叶苏箴搂着静凡在床上失眠,冯恕在书房里看着球赛,不愿睡去。 叶苏箴总是看着女儿眼泪不止,冯恕站在卧室的门边,看着流泪的叶苏箴,神情黯然。 兄弟相聚,亲朋聚会,冯恕热情招待,叶苏箴贤惠帮持,夫唱妇随。 狂欢结束,叶苏箴收拾完东西,看了看坐在沙发上的冯恕,向卧室走去,冯恕将手里的烟头扔在纸篓里,从后面将叶苏箴一把拽入自己的怀里,然后捧起叶苏箴那张多少都有些消瘦失色的脸,深情的吻向她。 这些从此刻起都化作了往事,潮起潮落,浮生退涨,又觉岁月如歌。 5岁的冯静凡趴在太平间的门口,怀里抱着那个吉祥物,除了不谙世事还能用什么词汇来形容这个五岁的孩子。不过她透过门缝看站着的父亲和躺着的母亲的眼神里还有一些成人一样的怅惘,会让人不解,实让人心疼。 小姨叶苏楠蹲在墙角泣不成声了。冯静凡回头看了一眼小姨,然后继续她怅惘的观望。 向天宇拿着一张证明缓慢的向冯静凡走来,他的目光充满怜爱的盯着静凡。静凡抬头看着三叔,然后张开手臂,向天宇伸手将她抱在怀里。静凡把头靠在三叔的肩膀,多少年以后,这样的感觉还是那么好,即便前面是生与死的艰难别离。 站在叶苏箴床边的冯恕,转身向门外走来,他从向天宇怀里接过冯静凡,然后坚定的把她抱到已经闭上双眼,再也感受不到那些心醉,心碎的人情疏离的妻子叶苏箴的旁边。静凡伸过小脸,在母亲冰凉的脸上轻轻的亲了一下,小静凡的眼泪突然涌了出来滴在了母亲的脸上。冯恕也将自己的脸贴了上去,静凡扭过头和泪眼朦胧的父亲四目相对。 向天宇站在门外。 门里门外,这世界真是奇特,门里的人总觉得还有太多的故事要给门外的人讲,门外的人却早已身心疲惫,羡慕门里的人再无世事沧桑。 殡仪馆的人拿着死亡通知单走到冯恕面前让他签字,冯恕颤抖着签下自己的名字。 叶苏箴的尸体被推进了火炉,冯恕沉默着,一只手插在裤兜里,一只手紧紧的握着拳头,多少年来,当他静默的站在叶苏箴的墓碑前,都在深深的问自己。为什么没有在最后一刻,扑上去,再抱她一次。风度?礼数?或者真的是自己从来都没有绕过去的情感门槛儿?万念俱灰,心如刀绞。 初到——扶邦寨的惊艳 下了火车,天已经黑了,许北兴带着静凡辗转上了一辆中巴车,又不知道在路上颠簸了多久。下了中巴车,天已经黑透了。衣着单薄的冯静凡,有些发抖。许北兴背着重重的行李,把静凡带到了一个岔路口。在岔路口不远的地方有一盏灯,发着微光,照亮着回家人的路。许北兴示意静凡在往前走几步,站在那盏灯下。静凡裹紧自己的衣服跟在许北兴的后面。 伸手不见五指,四周又一片冷寂,只能模糊的听到几声犬吠,声音很远。这大概是一片旷野。冷风从四面八方袭来,令人无处躲藏。已经是深秋了,这是北方的气候。静凡心里想着。静凡慢慢的挪步靠在了那盏灯的支架上。支架是木头做的,已经腐迹斑斑了。 许北兴看到发抖的静凡,然后放下自己背上的行李,从一个黑色的行李包里,艰难的拉出一件外套,披在了静凡的身上。 “在这等一会,俺家二弟会来接咱。” 静凡一边把外套裹紧,一边点头。 风继续吹,一阵一阵的裹挟着沙土粉尘,直往静凡脸上扑。静凡蹲下来,把头埋在了下面。 “突突突,突突突”拖拉机的声音越来越近。 许北兴把静凡拉起来,说:“来啦,走吧。” 待静凡站起来,一辆拖拉机已经停在了她的面前。拖拉机上下来一个人,透着昏暗的路灯,静凡只能通过这个人的语气和动作,猜测到,这是个和许叔年龄差不多的中年男人。 “哥,终于到了,你往刘虎家的代销点打电话那会,我在地里,老梁去通知的我,说你来电话了,让我晚上到点来这接你,没敢耽误。还是让你等了。” “没事,没事,现在地里都忙。今年收成还中不?”许叔一边行李上车,一边问道。 “行啊,都不孬。” 这人说话比许叔还显得憨厚,静凡心里想着。 “这就是那个女女圭女圭?”问道静凡,他还有点不好意思。 “嗯,是的。赶紧的吧,开车。” 拖拉机没有熄火,两个人说话都提着嗓子。 很快行李和人都上了车,平生第一次坐拖拉机静凡,蹲在车厢里,不自觉的笑了起来。她是在想,来到这里,还有多少第一次等着自己。 “静凡啊,回去什么都别想,你婶子把床什么的都给你弄好了,你就好好的睡一觉,其他的事情明天再说,该认识的人,明天再认识。啊?”许北兴继续提着嗓子在说话。 夜路漆黑,静凡怕许叔看不清自己点头的动作,然后也学着许叔的样子,抬头提着嗓子喊了一句:“行!” 转悠了好几个弯,总算是风尘仆仆的到了地方。 听到拖拉机的声音后,房间的灯亮了起来。静凡被许北兴搀扶着下了车。许北兴打开铁大门,静凡跟着许北兴他们进了院子。院子有点长,和在路灯下的感觉有些像。 走到屋里,放下行李,那个中年男子和许北兴,寒暄了几句,就离开了。过了一会听到她关大门的声音。 许北兴把静凡从正屋带进了偏房,他把静凡的行李放在了偏房的桌子上。偏房很简陋,一张床,一个桌子,一个柜子,大概是放衣服用的。静凡环顾了一下,就一览无余了。 “等一下,你婶子去给你打水去了,一会洗个脸,洗个脚,就睡吧。天大的事儿,咱明天再说。”许北兴一边帮静凡整理行李,一边重复着在路上的话。 不一会一个和许叔年龄差不多的妇女端着脸盆进了屋。一看到静凡,满脸堆笑,很是亲和,绝对是那种在家可以任劳任怨的农家妇女。这是静凡的第一感觉。虽然灯光很微弱,是那种发黄的白炽灯,但是从她端盆时的轻拿轻放,脚步细细的走姿,静凡相信自己的感觉没有错。 “闺女,洗洗脸,泡泡脚,好好睡一觉,这一路,辛苦的很啊。这被子和褥子都是我今天刚拿出来晒的,自己家的棉花,软和的很,都没用过,你睡着肯定舒坦。“这么温柔,自闷的语气,如细雨一般,静凡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了。眼睛突然有点湿润。 静凡看着她的眼睛,点点头。这样的乖巧,也让孟素珍心头一热。 许北兴招呼着孟素珍离开,他们把门慢慢的关上。静凡刚想伸进脸盆去洗手,孟素珍又轻轻的打开门,走到床头的另一侧,拉着一根细细的绳子, “闺女啊,这是灯绳,一拉灯就亮了。还有晚上要起夜,你就开灯叫我哈。我去了,你早点睡,明天想睡到什么时候睡到什么时候。我一天都给你备着饭。” 静凡没有说话,只是用力的点点头,看着笑得何其灿烂的孟素珍再次把门关上离开。 一切收拾好,静凡就一头钻进被窝。她真的很累了,就像许叔说的一样,天大的事儿,明天再说。 这一觉睡得昏天黑地,好像梦都没有做。 迷迷糊糊的静凡被两个人的争吵声,惊醒了。 静凡慢慢的睁开眼,一束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到床前。屋子里很亮堂,静凡终于可以仔细的看看这间自己不知道会住多久的卧室。一张方形的桌子,应该是八仙桌的缩小版,一个橱子,很大,两开门的,黄灰色的油漆。两扇门中间还有一面镜子。墙很白,大概是刚刷过的吧。窗帘狠新,白底红花,还是一朵朵开得艳的牡丹花。被子,还有被子,静凡用手轻轻的抚模着,被子真是舒服,这种被子有种太阳的感觉,像睡在云彩上。被子套了被罩,被罩和床单是一套的,小碎花的。很清新。静凡本来还要拿她和家里对比一下,不过想想又算了。自己现在是寄人篱下,有这么温暖的被子就足够了。 再看看对面的桌子上,桌子上自己重重的行李,静凡又有些感伤起来。 外边两个人的声音越来越大,静凡没听错的话,女的声音像昨天那个婶子,男的声音和许叔有点像,又有点不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心思细腻的静凡,心里开始翻腾起来。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到来?难道自己加入这个家庭还要一个家族的审核?这个家族是不是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惩罚和规矩?有一个古怪孤寡的老族长?还有一个在村头总是拦截上学路上女孩子的傻大个?静凡充分的发挥着自己的想象力。 静凡觉得不管怎么样,总是要面对的。她应该出去看看。如果因为自己的到来,对许叔的家庭造成不和,她是宁死也不会赖在这里的。 穿好衣服,整理好头发,静凡趴在门缝里,又仔细听了一下,外边讨论的话题。听不清楚,声音有点远,好想是提到“上学”两个字。 捺不住猜疑的静凡,准备出去一探究竟。她拉开门,打开门的那一刻,她惊呆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敞亮的视野。 “好大的院子”静凡不禁轻声感慨道。 青瓦红墙,这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苏北农村典型的家庭小院。 房间不多,院子很大,家家养牲畜。 院子是土院子,但是很干净,很平整,院子的最右边有一棵树,树的下面,有一畦一畦的用白色塑料布盖住的地块。里面应该是种的菜吧。院子的最左边是一个圈,栏圈里大概是喂养的猪,因为圈外边有两个个饮水的槽。栏圈的右前方有一个压水井。压水机旁边有一个抽水的缸,还有一个绿色的双桶洗衣机。旁边是一个用石灰砌成的台子,上边放着牙膏,肥皂什么的。树的下面放着一张桌子。院子的屋瓦上一排排的玉米,正房的旁边有一口大缸。大缸旁边有一个案板,案板斜靠在红砖墙上,上面糊着一层五颜六色的东西。静凡也不知道是什么。偌大的院子,就只有这些设置。从压水机到静凡所住的偏房,大概有七八米的距离。因为那两个人遥远的声音就是从那传来的。 静凡左顾右盼的一遍遍的观察着整个院子。这在深圳的家,是怎么都见不到的景象。 孟素珍坐在那洗衣服,一个和静凡年龄差不多的年轻人坐在树下面,懒散的在和婶子争吵着事情。静凡想到,这个应该就是许叔,比自己大半岁的儿子,许振轩。静凡这下听清楚了。她们在讨论上学的事情。 “在地里干活的感觉不比在学校上学难过吧?”孟素珍的语气带着挖苦,“你就不能看看人家刘书香家的老二,老三,人家哥俩都考上啦,你们这一起长大的,你给你爹娘争多大脸啦?” “不想上,就是不想上,你强迫我也没用,不是给你浪费钱吗?” “我愿意让你浪费钱,你这高中一毕业,当个兵都好当。你这初中毕业,你想咋办?” “我说了,我找活去,不用你管,我跟刘可一起去找。或者跟我爸去工地。” “去工地,谁要你。脾气倔的跟驴似的。不能让人使唤一点。谁敢招你?” “看看,看看,我工作你又不让,我在家闲着,你又烦,你想怎么样?亲娘啊——” “我想让你上学,接着上高中。”孟素珍一边抖衣服一边提着嗓子说话。 “不上,说不上就不上,天天在那坐着,又不学习,跟蹲监狱似的。你说你浪费那个钱看啥。我去找工作,还能让你和爸少累点。又不是我自己不上,一个村好多呢,说了跟刘可一起。”说着许振轩扔掉手里拿着的枯黄的树叶,站起来走到孟素珍身边,一边帮她扯衣服,一边用商量的语气说。 听到刘可这个名字,孟素珍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我愿意累,我和你爸都愿意累,只要你能好好的把高中上下来,我和你爸累死都情愿。行啦,行啦,你也别跟我商量了,现在赶着你去也没用,头年这三月,哪也不去,你就在地里呆着吧。出去找工作,疯去吧你。还跟刘可,你俩在一起,还能操好蛋!” 听到孟素珍的最后一句话,听了很久的静凡禁不住笑出声来。 孟素珍和许振轩一起回头。 静凡紧忙收住了笑,有点不好意思。 看到干干净净,娇小清秀的静凡,站在对面,孟素珍又是心头一热。收起了刚才对儿子的严厉。她放下盆,快步走到静凡面前,把她拉到了院子中间,仔细的打量着这个城里来的姑娘。静凡被看的实在是不好意思。她感觉到自己的脸一定涨的通红。可是孟素珍的眼睛就是不舍得离开静凡一下。 “婶子,我帮你洗衣服。”静凡希望她能尽快把眼光移开。 听到这句话,孟素珍算是反映了一下。她急忙说。 “不用,不用,你刚起来,赶紧去梳洗一下,饿了吧,我去给你热热吃的。振轩,把盆里的衣服晒了。”孟素珍示意静凡去井边洗脸,然后自己从晾衣绳上扯下一个围裙,一边系,一边小跑,还一边不住回头的去了大门旁边的一间小屋子。 静凡眼睛跟随着孟素珍很久,她才羞涩的把头转过来,向井边走去。 许振轩,在孟素珍打量静凡,静凡羞涩低头的那一瞬间看了静凡一眼。他的第一感觉就是城里的姑娘就是比家里的姑娘穿的衣服好看。 静凡走到井旁边,给许振轩打了声招呼:“你好!” 许振轩一边顺手把手底下的盆递给了静凡,一边回应了一句:“你好!”声音有点闷。 静凡接过盆,弱弱的说了句“谢谢”。 许振轩一阵窃喜,城里的姑娘还比家里的姑娘有礼貌,皮肤白,而且头发顺。这是振轩的第二感觉。 静凡慢慢的往盆里舀水。 许振轩,三下五除二的晒了衣服,就冲进了屋里。 静凡没有看清他长什么样,确切的说,是没好意思看。不过,他的身高倒是和三叔看不多,胖瘦也和三叔差不多,留着板寸,挺精神的。听他说话,那个机灵劲大概也和三叔差不多。就是声音比三叔闷一点,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静凡想到了《红楼梦》里描写贾宝玉的一段诗句。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的好皮囊,月复中原来草莽。聊到不懂时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乖张,那管世人诽谤。 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 至于为什么会想到这首词,静凡也说不清楚。这是一瞬间冒出来的感觉。 乡土温情以及振轩的心动 静凡来的第一天,许家来了很多串门的。虽说这村上,只要不忙,大家基本是串着门过的日子。可是正值耕种时分,串门的还络绎不绝,大家无非都是冲着许北兴的干女儿——冯静凡,这个城里女圭女圭去的。 许北兴给村子里的信儿就是,静凡是个孤儿,父亲是他的一个领班,和他交情非常好。夫妻俩个不幸车祸双亡,反正就是说明静凡现在无依无靠,她的父亲临终前,把她托付给了自己。自己就把静凡认作了干女儿,把她带回来家。即便是自己的儿子,许北兴也是这样告诉他的。在整个苏北地区大概知道静凡真实身份的就只有许北兴和孟素珍两口子了。 大家来家里串门,大都不会问一些很难回答的问题,比如父母是干什么的,家里现在还有没有亲人什么的。或许是怕静凡伤心难过,于是大家的问题里就只有寒暄和宽慰了。 “在这还适应不?啥不适应给你婶子说。”一个站在孟素珍旁边,跟她差不多的妇女,首先开口说道。她是许北兴的弟媳,许北富的媳妇。 “吃的还行不,吃的习惯不?你们那都喜欢吃啥?”这个妇女比孟素珍和许北富媳妇都大点。 “这边比南方冷点,这天你得多穿点。”这个岁数更大,头上顶着一个白色的毛巾。她是坐着说的,手里还纳着鞋帮。 “你叫静凡,她叫文秀,刘文秀,俺闺女,比振轩小2岁,那也比你小1岁,你没事来找她玩啊。”这是那个穿红色呢子褂子的妇女说的。她看上去最年轻的,也穿的最俏。 “今儿中午,上俺家吃去吧,你尝尝大娘的手艺。”手里端着面瓢的妇女,拉着静凡就走。 孟素珍把静凡又拉了回来。 “哈哈……” 这些嘘寒问暖,让静凡受宠若惊,这些人的淳朴,善良,善解人意,让她少却了之前所太多的担忧和恐惧。她觉得自己站在这些伟大的母亲中间,被灼热的幸福一层一层的包围。 这个时候的许振轩和刘可一同坐在自家的树上,一人嘴里衔着一根树条。像看电视剧一样,看着这群女人,像个稀罕物一样的打量着冯静凡。许振轩看到,被看得发毛的冯静凡已经开始手足无措了。 刘可看着发呆的许振轩,用树枝敲了一下许振轩,然后按着他的头说:“也不知道,你爹娘怎么想的,这么好的女孩,给你当妹妹了,多可惜,赶紧的,给你爸妈说说,留给你当媳妇儿吧。” 许振轩,把他手里的树枝抽出来,用脚揣向刘可,刘可一个精灵,从树上跳了下去。然后,又后退几步,纵身一跃,从墙头上跳了出去。消失了。这就是农村的孩子,跑跑跳跳,跌跌撞撞的就成人了。许振轩重新倚在树干上,继续看着这群一没事就家长里短的女人们,当然还有站是在他们中间,有点不是很和谐的冯静凡。 坐在树上,许振轩嘴里叼着树枝,趁机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妹子。长得也不是美若天仙,眼神很清澈,顶多算是清秀,衣服穿的有点多,也看不出身材怎么样。个子也不算太高。站在她们也没有鹤立鸡群的感觉。就是皮肤白,比她们白的多。脸上都这么白,那身上不就更白。许振轩不自觉的想到了这些。突然,他意识到了不是,于是做了一个抖擞的样子,把身上的掉落的树叶,都拍掉,然后也和刘可一样纵身跳下来树。从树上下来,又跳过了树下的桌子,一不小心弄到了桌子旁边的木凳子。 “哗哗啦啦”一阵声响。 孟素珍看到许振轩在那扶凳子:“你这熊孩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把案板上的袼褙,拉到太阳下去。” 许振轩听话的把屋外糊着五颜六色布的案板拉到了院子中间。然后头也不回的进屋去了。 静凡心想,原来那个东西叫“袼褙”。 屋里随即传来了,“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的影视音乐。 孟素珍先是很无奈的看着进屋的许振轩,随即转头的那一刻,又和颜悦色的和大家拉起了家常…… “弄了张袼褙,年前有空就拉几双鞋底。” “你还能没空?你家北兴回来了,人家回来这几天可是没闲着啊,这天不亮就进地头了,可是够疼你的,哈哈……”穿着俏丽的那个妇女和孟素珍打起趣来。 孟素珍有点羞涩的低头看了看脚。 “振轩不上了?”端着面瓢的的那个女人问道。 “气死个人,咋都不愿意上了,咋说都不行。”孟素珍一说就来气。 “哎,不上就不上。他不想上,你让他去,也是遭罪。”坐着的老太太是个很明事理的人。 “嗯,可是这么说呢,再看看吧,过了年再说,让他在家先闲闲。”孟素珍说到这的时候故意看了一眼冯静凡,静凡一直盯着大家看,谁说话她看看谁。孟素珍倒是被静凡这个可爱劲给逗乐了。 “刘可也不上了,村头老望的儿子也不上了,16.7岁,你不上学,你说干啥去。”端着面瓢的大娘,很是痛心的样子。 “那,静凡呢,静凡这学还上不?”她们把话题又拉到和那些孩子同岁的静凡这里。 静凡看了她们一样,先是不知所措。然后她看了一眼孟素珍,孟素珍拉着他的手,皮肤黝黑的孟素珍,眼睛一笑起来就会说话。于是静凡像领会到了什么,很慢条斯理的说:“我已经高二了,因为家里的事情,就没有再接着上。” “哦,”所有的人一起点头。她们没有再问下去。大概是都觉得这样对这个孩子来说有点残忍。 “没事,过了忙种,让你叔给你安排,咱就去镇上上高中去,啊?”孟素珍拉着静凡的手,轻轻地揉搓着。 静凡抬起头,看着孟素珍会心的笑了。 扶邦寨的美丽传说 初来乍到,随遇而安,市井民情,入乡随俗,这是父亲告诉静凡的道理。 从第一天的情况来看,静凡表现的还是很好的。第一次进茅房,第一次和一群人站一起聊天,第一次吃用大铁锅烧的饭。她都挺适应。当然自己现在的状况,也不需要矫情。第一天算是在各种寒暄声中度过吧。静凡也在这些寒暄声中,深深的感受到了这个村庄的友善与和谐。虽然都是女人围在她身边,但是父亲还这样告诉过她,一个地方的风气怎么样,完全取决于当地妇女的思想觉悟。就像一个家庭一样,一个小家的美誉度,和这个家里的女主人的为人处事,待人接物的口碑绝对是成正比的。 当然,对于这个村庄和这里的村民,细心的静凡也在第一时间向孟素珍做了请教。别看只来一天,孟素珍就已经像亲闺女一样的看静凡了。这个身世飘零的女孩,让孟素珍第一眼看上去——那心头的一热,抚慰了她太多的伤口,弥补了这几十年都挥之不去的遗憾。孟素珍说这就是眼缘,这就叫缘分。 傍晚十分,孟素珍坐在院子里的树下,拉着冯静凡的手,给静凡讲起了这个村庄,这个村庄的村民,还有她自己和她的这个家。 这个面积不大,人口不到三百的的村庄名叫“扶邦寨”。说道这个名字的来历,还要提到一个人,那就是大汉王朝的开国皇帝刘邦。提到刘邦,那么这个故事就要从他开始。 刘邦,出生于江苏苏北的一个小县,在他不满一岁的时候。当时的秦始皇帝听了算命先生的话,讲说丰县出了一个可以夺他帝位的小女圭女圭,于是秦王下令,把当时的一岁以下的小孩子全杀掉。一声令下,就死了无数个可怜的孩子。 刘邦的母亲带着刘邦躲着追兵一路往东跳,一直跑到丰县五门桥那里,当时是说那里有一个大院子,刘邦和母亲两个人被围在了里面,怎么都出不去,母亲想:这下是死定了。可不到一岁的小刘邦竟然指着一个方向,呀呀叫,母亲顺眼望去,看见一狗洞,欣喜地带着刘邦躲过一劫,继续往东逃亡。 逃过了这一次,母子两个接着东逃,走到一座缠满了蜘蛛丝的破庙门口,实在没办法,只能躲进去,没想到他们刚一进去,被撞断的蜘蛛网又被蜘蛛们重新织好,官兵进来一看蜘蛛网没有破,官兵就离开了,刘邦和他母亲继续往东逃。 快到了邻县边境的时候,眼看追兵又要追上了,走在一田头,正好有一农家在耕地,刘邦况使劲往地下爬,躲在耕种的小坎子里,并自己用土掩上自己身体,有个蝼蛄看见了,还爬过去给他穿个小洞好让刘邦喘气,结果刘邦以为小蝼蛄是在害他,想把土推开,让自己坦露出来,后来才发现原来小蝼蛄是为了让自已不被鳖死才帮他打洞,于是刘邦就用一个麦棒把蝼蛄的头和身子穿上,小喽沽又活了,所以现在大家说蝼蛄的身子和头只用一佷麦棒连着的。 就这样刘邦就躲过了这一劫。 于是刘邦就成为了伟大的汉帝。 后来,从狗洞到破庙的那段路程,被后世子孙视为福地。 再后来,说是宋朝时候,有个叫梁梓撇的穷书生,参加了一辈子的科举,今年终于如愿登科,可是在他去京城赴任时,发现自己官位早已让人顶替,于是痛心疾首,也无颜在回家乡见江东父老,于是落草与此。那一年他已经40岁。他把从狗洞到破庙的那一块土地用篱笆桩砌了起来。自立城郭。因为地处偏远,地面有凹凸不平,虽被视为福地,这里也依然人烟罕至。梁梓撇在这里自给自足的度过了三年的时间。 突然有一天,梁梓撇出篱笆去捡树枝,在篱笆外看到了一位昏倒在地的姑娘,姑娘约莫20多岁,穿的是绫罗绸缎。梁梓撇上前,用中指在她的鼻前试了一下,还有微弱的呼吸。于是梁梓撇扔下柴火,就把姑娘背回了自己的茅草房。经过梁梓撇的细心照顾,姑娘很快恢复的差不多了。姑娘见梁梓撇,书生模样,一问年龄,实不像不惑之人。于是一见如故。相互吐露了心声。 姑娘名叫婉芙,并非凡人,而是当朝皇帝的直系外甥女,称得上是一位货真价实的公主。可是公主虽出生高贵,却命途多舛。幼年丧母,继母为争夺父亲的财产,多方刁难,跌跌撞撞,终于长到14岁,继母就要自作主张要将其嫁给一位比自己年长30多岁的当朝显贵。可是在那时婉芙就已经和一位年少英才私定了终身。看透了侯门风雨,于是婉芙毅然决定和年少英才私奔。远离这些是非惊扰,去过那神仙一般无忧无虑的生活。婉芙安然侍家,年少英才利用一身才学,在乡间私塾教书。婉芙虽然贵为公主,却一直安贫乐道,得一人之心,白头不离,这是世间最美妙的事。可是不多久,年少英才却厌倦了这些清苦贫瘠的生活,他想做人上人。想像那些门第高显的贵人一样,佣人一院,妻妾成群。婉芙一再的劝说,豪门一入深似海,何必自找烦恼。可是年少显贵,已经中毒太深,根本听不进婉芙的劝告。以后,他经常攀附地方豪绅,又和他们一起拉拢朝廷命官,不惜在那些人面前拌驴当马,日日出入楼阁酒肆,夜夜歌舞升平。终于有一天,他如愿以偿了,他把婉芙接入了自己的官邸,可是那种清贫的安逸却再也没有了。官场斗恶,人心纵横,婉芙日夜为其担忧,最后终于煎熬难度,弃他而去,辗转来到这里,路途劳累,瘫倒在梁梓撇的篱笆外。 听完婉芙的故事,梁梓撇瞬觉钦佩不已。梁梓撇对红尘喧嚣的痛恶,以及对隐逸生活的高尚追求也令婉芙仰慕不已。于是两个人日久倾心,终于结为夫妻,在这篱笆城郭里,做起来神仙眷侣。 梁梓撇叫妇人婉芙,婉芙叫丈夫梁撇子。梁梓撇经常给婉芙讲狗洞和破庙的故事,婉芙也经常告诉梁撇子宫廷的各种野史,夫妻两个互恭互敬,举案齐眉,羡煞世人。 后来,他们育有二子。一家人,织布,耕田,读书,远游,育儿,其乐无穷。虽也经历各种**天灾,可是因为两个人始终相信,事在人为,人做天看,不强求,不奢望,老天无颜亏待他们。所以生活在他们眼里就总觉得坦荡,无坎不坷,无坷不平。 有一天婉芙对梁撇子说,我们要给咱们的“国”取个名字。博学多识的两撇子转着毛笔说,这里曾经救出过汉高祖刘邦,刘邦成就伟业自然少不了我们的功劳,这里还是我们的福地,是上天恩赋硕泽的地方,扶危济困,安邦立国,就叫她“扶邦寨”吧。 于是扶邦寨在一代又一代子孙的耕耘中,轰轰烈烈的迎着风霜雪雨走过了几千年。屹立不倒,而且必将更加的繁荣阜丰。 听完这个故事,静凡沉默了很长时间,她觉得这是她听到的最美的童话。其实这还是一个关于信仰的故事,因为只要心中有梦,有期许,不管环境怎么变,不管人心怎么变,只要你的信仰不变,那么天地就是无边的。只要你想活,你想好好活,就没有活不下去这个说法。静凡这样狠狠的告诉自己,她还告诉孟素珍,自己很喜欢婉芙,她觉得婉芙是一个伟大的女性。孟素珍虽然读书不多,但在村里也算是属于很知性的那一种,听到静凡话,她心里甚是安慰。 可是为什么扶邦寨没有姓“梁”的呢?这是静凡听完故事唯一的疑问。 孟素珍告诉她,说是后来,扶邦寨终于出了一个状元,为了感谢刘高祖的浩荡恩泽,也为了让刘高祖,更能广播恩情,泽被全寨,于是全寨就集体把姓氏改为了“刘”,以示衷心。 寨子不大,寨里的人也习惯称她为村。 村后面的庙已经不存在了,村头的狗洞倒还是有的,但是不是后人砌成的就不知道了。反正不知道从哪个朝代其,她就很威严的立那里了。村里人还有个习惯,只要孩子一会走路,首先就要让他从这个洞里钻一下,如果钻的好,那就大富大贵,如果钻不好就要请泰山女乃女乃来替他消灾解难。没有人说他是迷信,因为村里的人都实实在在的信这个。不管神仙能不能帮他,自己这道门槛过了就是舒坦的。 当然这所有的都只是一个传说。 孟素珍这样告诉静凡。 可是静凡笑了笑,却把这个离奇的传说和那个叫婉芙的女子永远的放在了心里。 现在的扶邦寨位于县中心的边上,寨里的人称之为城边。因为离县城不远,离乡下也不近,发展要比乡下快,繁荣要比城镇慢,看着农村变,跟着城镇转,这在苏北地区算是一个很典型的地理位置了。 就拿现在的扶邦寨的情况来说,从他们的衣着装扮,家居生活,说话方式可以感受到,虽然和深圳这样改革开放的大门城市有一定的差距,可是和在电视里看到的农村生活样貌相比又要新颖时尚一点。这大概就是这个典型的地理位置的典型特征吧。 现在扶邦寨算上打光棍的刘忠文,总共是十三户人家,除了许北兴,许北富,兄弟是许姓外,其余全部是刘姓。 因为从民·国初年,这里就始终保持着十三户人家的记录,于是扶邦寨在外人口里还有一个名字,叫十三户。 这十三户是怎么算的呢?孟素珍说,是每个年代都是根据全寨人口辈分次长的来算人口的。比如现在的扶邦寨年龄最长,辈分最长的人是村支书的父亲89岁的刘丙堂,而与他同辈的人已经没有几个了。所以这个户数就要从他的儿子那一辈开始算起。刘丙堂膝下两子三女,两子,刘登、刘望。刘登是当地知名的有钱人,刘望是本寨支书。三个女儿嫁的都挺远。这样刘登,刘望就是两户。 刘丙堂的同胞兄弟刘丙文,是个文人。膝下三子,俩女。刘书香,刘书国,刘书家,刘书业。俩女一个出嫁外乡,一个自小患小儿麻痹,瘫痪在家。刘丙文的老伴周氏前年离世。留下他照顾残疾女儿。据说周氏当年出嫁的时候很是风光,因为父亲是地主,所以嫁到刘丙之家来时,还带了两个给做饭的丫鬟。因为自小娇宠,周氏说话总是娇里娇气,用寨上人的话说,就是说话咬舌头。因此,一直到现在,谁家小孩子,撒娇不好好说话,大人都会绷着脸生气的教训到,你再这样说话,将来就跟周玉英一样,听听难不难听。 刘丙文四子占四户。 村东头刘敬廉,膝下两子,刘山河,刘先河。刘敬廉也已仙逝。次子刘先河的媳妇林朝英是本寨妇女主任。就是和静凡说话的那个最俏的女人。村西头刘敬正,今年已经80岁,老伴范氏比其小将近十岁,今年也已经70。范氏是这个寨公认的好老太,大人小孩儿都喜欢围着她说话。那天做着纳鞋的老太太就是范氏。刘敬正膝下也是三子,不过二子刘忠勇二十五岁那年,染疾身亡。大儿子刘忠烈,三儿子刘忠武。都是寨里干活的好手。这样就算是儿子,算两户。还有寨里的人都知道,范氏还有一个儿子,那就是光棍刘忠文,刘忠文是刘敬正妹妹拣来的儿子,可是妹妹妹夫不幸早早罹难,那边公婆怎么都不愿承担这个多余孩子的抚养义务,于是善良的范氏就将刘忠文过继到自己膝下。因为身世的原因,刘忠文不光不受家里大哥,三哥的待见,可悲的是三十好几还没有娶亲。这是村里他这辈唯一的光棍。但是,刘忠文,为人厚道,实诚,在寨里的口碑一直不错。刘忠文名义上范氏的儿子,可是却一直都是单过,所以他也算是一户。 这是全部十一户刘姓家族。剩下的两户就是许姓的许北兴和许北富兄弟了。 当年许家兄弟的父母携着许家兄弟和一个女儿,从河南逃荒至此。自古就有着扶危济困传统的扶邦寨无私的接纳了这家苦难的人啊。于是许家就在这安家落户了。 许北兴后来娶了后屯好人家的贤惠媳妇孟素珍,双亲身体都不是很好,于是家里的事都扛在了许北兴夫妇的身上,孟素珍从来没有过怨言。为了能让弟弟也早点成家,妹妹更好的求学,许北兴早早的就离开家,外出打工。经过多年打拼,加上后来冯恕的帮助,这是许北兴永远都不会忘记的恩泽,许北富在哥哥的帮助下盖了房。盖房几年后,92年,他把媳妇高君红带回来家,现在双胞胎儿子已经快七岁了。许北兴的妹妹是扶邦寨他们这代人中唯一的女大学生。这一度让这个外来户,在寨子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荣耀所带来的扬眉吐气的感觉。可是妹妹天生叛逆,大学没毕业就怀了一个社会男人的孩子。后来跟着这个男人就过起了日子。许家双亲,双双气病,妹妹这个曾经的骄傲,于是成了一向体面的许家无法启齿的伤痛。没几年,那个男人因为抢劫被判刑入狱。许北兴多次劝妹妹改嫁,可是倔强痴情的妹妹,却心甘情愿的痴等。在大西北的风沙缠绵中,妹妹一等就是五年。可是就在那个男人就快出狱的半年前,妹妹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她痴痴等待的男人。后来,男人出狱了,他要将妹妹的全部赔偿金要走。那个时候,父亲已故,母亲还在。可是那个男人给出的理由就是,他们结婚那会,妹妹就已经和他说过了,已经和许家断绝了关系,所以这些钱应全部归他所有,许家得不到一分。 为了一个说法,也为了还妹妹一个孝心公道,一场官司在所难免。不过最后这场官司在冯恕的帮助下还是打赢了。官司打赢的第三天,许家老太就去世了。可是在去世的前一天,老太很坚定的告诉许北兴兄弟,妹妹的钱他们一份不能花,捐出去,建学校。她还强提着最后一口气,大声的对他们 兄弟还有过门已久的孟素珍喊,“过日子,要争气,都争气的给我过日子。” 那笔妹妹的赔偿金,最后以妹妹的名义捐给了寨上唯一的小学。小学用这笔钱,购置了十台投影仪。孩子们第一次用上了这么先进的东西。 讲到许家老太,静凡看到孟素珍的眼睛里已经堆满了泪花。孟素珍告诉静凡,振轩的女乃女乃跟着振轩的爷爷受了一辈子的罪啊,日子刚刚有点起色,两个人都走了。“振轩女乃女乃是个很坚强,很有骨气的老太太,没有她,家里的日子过不成现在这样。年轻的时候为了养活一家子跟着男人拉货,还要受很多人的冷嘲热讽,到老了还落一身子的病,想着那些年日子好过了,好歹过几年好日子再走啊,哎……”孟素珍终于控制不住,流出眼泪。 孟素珍把静凡揽入自己的怀里,然后轻轻的温柔的抚模着静凡柔顺的头发:“乖乖啊,人啊就是个命,你能改变的就只有命的走向,咋都改不了命的尽头。我的命也孬啊,养个闺女,还不让成人。” 静凡静静的听着孟素珍的话,这样淳朴至真的话里没有哲学,只有生活无尽磨砺之后,用汗水和心血总结出的命数真谛。 “改变不了,不也是要活着吗?我现在不是来了吗?”静凡抬头甜甜的看着孟素珍,对于任何的伤痛静凡比谁都会体悟的深沉,滚滚红尘,悠悠岁月,她习惯了用自己的善解人意详解着生活所有的颠沛流离。 孟素珍又一把把她揽入怀中,爱意泉涌。 在屋里坐着看电视的许振轩,早已经没有心思关心,小龙女和杨过十六年后终于见面会是什么样的情景了。他趴在窗户边上也是那样静静的听着母亲讲述扶邦寨的点点滴滴,这些自己从小听到大的故事,今天却有了不一样的意味。尤其是那个梁撇子的故事,静凡听完说了句“好美的故事”,让振轩小小的感触了一番。因为之前,他从来不这样看这个故事。他只是把他当一个传说。传说又从来都不是真的。振轩第一次很认真的想了想婉芙,他现在才发现这个女人的确有不俗之处。就像眼前的这个叫冯静凡的女孩一样。 还有自己的女乃女乃和妹妹。女乃女乃去世的时候,他还小,那种一生一世的别离,他体会的不深。看着女乃女乃的遗像,听听女乃女乃一辈子的辛苦,辛酸是难免的。 妹妹的离去,他可是痛彻心扉的。他当然不能忘记,当妹妹小小的遗体被忠文叔用凉席卷着要带走的那一刻,他是怎样的撕心裂肺啊。他疯狂的从忠文叔的手中把妹妹的遗体抢过来,抱在自己的怀里怎么都不撒手。忠文叔和刘望大伯费了很大劲才把他们兄妹俩分开,他心痛的在地上打了一天的滚。 如今来的这个妹妹,即便无法替代,但确实在母亲的心里迟到的填补了一个缺口。对自己的呢,虽没有所谓的安慰,却也多了一份遐想。 今天一天,他有好几次都情不自禁的傻傻的观察着静凡的一举一动。她站在猪圈外看着里面的母猪吃食,笑出声来:她去上厕所,总要在茅房外忧郁好半天:她俯翻看,叔叔家的振远扔在门外的教科书:她坐在门边,甜甜的笑着看村里的小女孩在大路上跳皮筋,踢毽子,跟着她们一起哼唱:千年蛇妖白素贞,带着小青去报恩,路上遇到了老法海,关在塔下二十年。许仙的儿子许士林,爱上了一个兔子精。 他不知道这个女孩的来历,却能感受这个女孩的与众不同。淡淡的感觉,却涌动着和她同龄的女孩子不一样的韵味。 或许自己的亲妹妹长大后,真的是和她一样的。 对这个家庭来说,这注定是不同寻常的一个夜晚。 少年初识愁滋味 自从回到家,许北兴一刻也没有闲着,把地里的农活忙完,就和村里的刘忠文一起到县城去打零活去了。今天回到家,天已经快黑了。振轩抱着振亭把院子里的大灯打开,孟素珍和高君红在厨房里用大锅炒最后一道菜,静凡在厨房里一碗一碗的盛粥,端着大瓷碗,很不娴熟但又很认真的样子,把倒酒的许家父子和许北富逗乐了。粥是粥面糊糊,很白,看着不是很稠。一旁的许振轩用一个塑料的筐子把煤球炉子上的热的馒头一个一个小心的拿出来。在那里,这叫馏馍。家里的所谓的大锅,就是用砖头砌起来的灶台。上面放着一口直径有七八十厘米的大黑锅。孟素珍用铲子在那很娴熟的炒着,这最后一道菜是辣子鸡。很多的青椒,配上足够的花椒,大茴(八角),油烟一出,香味扑鼻。弥漫了整个大院子。用大锅炒菜,滋味很够,因为炒的时候火候均匀。除了这一道菜外,还有清炖鲤鱼,干煸鸡,绿豆芽肉丝。四个荤菜。番茄鸡蛋,土豆丝,红烧茄子,干煸豆角,添了一份咸鸭蛋,一份浇上醋和葱花的变蛋(皮蛋),十个菜,都是家里招待客人的常菜,满满的一桌。 这是静凡来到这个家,家里第一次在一起吃饭。 这是1999年的年末。 所有的菜上桌了。 孟素珍拿起一个小点的碗,从每一道菜里面夹出去一点放在里面,然后端着向堂屋走去。堂屋的正中间摆放着许北兴父母的遗像,孟素珍把饭菜放在桌子上说;”爹,娘,家里日子好过了,你们也多吃点好的。” 回到饭桌上,孟素珍拿起筷子就一个劲往静凡的碗里夹菜,一边夹菜一边说:“我还怕你吃不惯咱家的饭,看你这几天吃的还挺好,我就省心了,多吃点。” 静凡露出久违爽心的微笑:“阿姨,不能吃那么多,会胖的。” 孟素珍听到这话,也爽朗的笑出声来。 许北兴闷了一口酒,终于开话了。 “不说太往前了,那太远了,你爷爷还活着的时候,一提就提58年,咱不提58年,咱说十年前,十年前,咱也没想过今天的日子能这么好过吧,大鱼大肉的吃着,孩子学都上着,”说到这他看了许振轩一眼,“当然你不愿意上,那又是另一回事,咱说的就是这个理。咱说的就是今天这个情况,以前只知道种地,现在咱有点技术,社会又有这个条件,咱可以挣更多的钱。只要你肯干,你肯认真的干,你不偷抢拐骗,你不游手好闲,啥日子咱都能过好。” 孟素珍听着许北兴的话,似乎感到了一股辛酸,因为这些年,丈夫出去打工,只有她最清楚,丈夫一年回一次家,年前几天才到,风里来风里去,酷暑严寒,受的是怎样的那些苦。 许北富和媳妇一直低头吃饭没有说话,静凡能够感觉到,许北富实在是个老实到家的人,这也是许北兴一直都不希望弟弟跟着他出去的原因。弟媳看着也是模样老实,不善言谈的人,可是后来孟素珍告诉静凡;“高君红看着和善,心里可是跟明镜似的,吃不得一点亏。” 虽然有时候孟素珍觉得委屈,可是许北兴总是这样告诉孟素珍:“多顾念妯娌亲情,何况咱又是单门独户,兄弟两个可是不能闹不快,让整个扶邦寨笑话。她这样的媳妇不是也很好,北富省的吃亏。” 于是这妯娌两个就在孟素珍的不断妥协中过着外人看来无比和谐的日子。 “静凡啊,许叔把你带这里来,是让你受委屈了,可是咱日子会越来越好,以后你哥振轩不上学了,他自己可以挣钱,我还能大干二十年没问题,你婶子,不用说,没有她,就没有我们今天这个家,你二叔二婶,也都是实在人。咱现在的日子绝对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你说咱跟刘登比,人家是出过国的大老板,咱比不上,你说和刘山河那家比,咱得过的比他好,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咱们都敞开了心过日子,就行了。你愿意上学叔明天就跟你报名去,你想休息几天,咱就过了年再去……”许北兴还想再说下去,孟素珍急忙打住了他,孟素珍知道这是喝多了的表现。 “行了,别说了,喝多了话就多,我们静凡这些都知道,还用你交代,你给我好好训训你那好儿子就行了。”孟素珍斜眼看了一样坐在对面低头沉默的许振轩。许北富家两个机灵鬼看见大娘的神情,多转过头去看着闷头吃饭的大哥。 振亭问道:“哥哥,你为啥不上学了?” “是呀。“振远也跟着附和道。振远看上去远远要比振亭听话懂事的多。 许振轩很不耐烦的把他们伸过去的头撵开。 “用你们管,小屁孩,吃你的饭吧。” 高君红听到许振轩有些不高兴,机敏劲就出来了:“你哥哥有自己的事要做,你们小屁孩懂得什么,好好的把你们的学给我上好就行了。” 这两个孩子倒是都听妈妈的,赶紧乖乖的闷头吃起红烧肉来。许北富看着自己的两个干干净净,机灵懂事的孩子,傻笑着模着两个孩子的头,一遍又一编。 许北兴已经满脸通红:“行,都行,我这两个侄子都是人精,将来都能有出息,不过怎么说呢,是吧,谁说上学就一定有出息,你看人家刘登,一年级上了没几天,人家现在是大老板,厂子开着,桑塔纳开着,是不,关键还是看自己,看自己想要什么,环境,那是死的,人可是活的……”许北兴一喝大,说话就有点不清不楚,静凡从来没有见过许叔这个模样,他和父亲不一样,父亲一喝酒就不爱说话。 又想到了父亲,他现在怎么样?她今天特别想给三叔打个电话,可是许叔家还没有装电话,她也不知道该去哪找,刚想到这,静凡怕大家看出她的心思,就急忙打住,没有多想。她抬头看着可爱的许叔,趁机也偷瞄了一下一声没吭的许振轩,那副你们说什么我满不在乎神情,静凡挺喜欢。 孟素珍看着许北兴越说越不给孩子指好路,又一筷子打住:“你能不说了不,把这碗汤喝了,坐树下凉快去吧哈,谁家教孩子不上学?刘文博以前不愿意上学,刘登不还是吊树上打他啊,为什么?那是因为他吃过没文化的亏,现在生意好做,以后做生意的多了,生意就不好做了,还是得上学,上学才能有正经出路。”孟素珍这话明摆着是说给许振轩听得,她始终盯着许振轩,许振轩就是不抬头。 “行了,行了,嫂子,别说了,让振轩闲这头年吧,还有一个多月就是年,让他好好想想,过了年再说上不上学的事,是吧。”高君红看出嫂子一提振轩下学就来气,急忙和善的劝说着。 静凡也夹了菜往孟素珍的碗里放。 “行了,行了,都别说,我考虑,我考虑,还不行吗?吃饭,吃饭,不能因为我,这么好一桌子菜浪费了,是吧,亲妈。”许振轩终于说话了,一张嘴,油嘴滑舌的语气就出来了。他站起来,向孟素珍的碗里夹了菜,孟素珍的碗已经满了。 “你别给我夹菜。”孟素珍端起碗把身子拧到一边。 “那可不行,我不疼你,谁疼你,你就我这一个宝贝儿子,是吧,静凡。”听到许振轩第一次叫自己的名字,静凡一惊,好熟悉的叫名字的方式,静凡抬起头看振轩,振轩也嬉笑着看着她。 孟素珍不情愿的接过许振轩的菜,用脚踢了他一下。许振轩机灵的绕过静凡坐回了孟素珍的对面。 孟素珍把儿子给的菜放在自己的嘴里:“静凡,以后少给这个败家子打交道,给你说话,也少理他。” “妈,你这样可是不对啊,你不能挑拨我们兄妹俩的感情。”孟素珍还没说完,许振轩接上了话。 静凡看到许振轩那个神情,用她经常说三叔的话讲就是“真是欠揍”。 许北兴和许北富都乐得合不拢嘴。 两个孩子看着偶像一样的哥哥也不停的傻笑。 院子的灯光很亮。两头母猪都吃饱了懒懒的趴在圈里看着这热闹的一家。 不管这个家庭曾经经历过什么,未来会经历什么,可是,今天这一桌子的温情确是实实在在的。 等待的雪,挂念的人 过年的气氛越来越近了,男孩子们的鞭炮声,一天到晚没有停过。他们手里是自制的摔炮,响声清脆。 女孩子都带上了新买的头花,在村里的大路上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的跳皮筋,踢毽子,丢沙包,跳格子,跳步子。 跳皮筋的女孩子嘴里唱着“刘胡兰那年十五岁,**说她做的对,对对对。“小辫子一跳一翘,活泼的像一个个精灵一样。 跳步子的女孩,俩俩配对,她们嘴里也有说辞。 “一米一米三,上高山,高山上不去,请你滚下去。“ 换人再跳。 “一米一米三,三三三,三面红旗,打到台湾。” 无忧无虑,天真至极,多美好,多值得回味的画面。存留一些抹不去的记忆,是幸福的,至少走过,还有足迹。 这几天天气都不是很好,应该是有雪的征兆,静凡是很期盼这场雪的啊。许北兴和孟素珍又去赶集买年货去了,许振轩貌似一大早就被刘可和另外一个静凡没见过的人给拉走了。她坐在门外的石凳子上,手里拿着一本这里的高中教材书,这是振轩给她借来的,看着没有因为天气影响一点心情的这些五六岁,七八岁的孩子,静凡心里酸酸的,却又暖暖的。 自己听刘胡兰的故事应该是在三岁的时候,母亲卧在床上给自己讲的。自从有了自己,母亲叶苏箴就成了个全职的妈妈,她原来的工作是深圳一家国企财务科的会计,因为工作不是很忙,所以她总是可以抽出很多的时间用来看书,母亲叶苏箴也是企业公认的才女,企业的内刊上经常可以见到她的文章和诗歌。再后来,她就被调到内刊去做编辑去了,可是做编辑不到一年,就怀了静凡。父亲冯恕就让她辞了职,专心在家待产。 母亲叶苏箴是个书虫,她喜欢苏童,喜欢三毛,喜欢金庸,喜欢古典诗词,后来冯静凡知道琼瑶之后也经常疑惑母亲为什么不喜欢琼瑶,不过这个她始终不得而知了。 母亲叶苏箴还喜欢军事和历史,这个是让很多人钦佩不已的地方,尤其是她们企业的男同胞。每当这个漂亮温婉的女同事,可以就某个军事武器和硝烟历史滔滔不绝的时候,他们就敬而远之了。所以在父亲之前,她从没谈过恋爱。 静凡从懂事起,被母亲灌输的思想就是,在生活上,人既要懂得“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的曼妙,也要有“上马击狂胡,上马草军书”的豪迈,一份之于情趣,一份之于现实。因而父亲的成功和静凡今天的表现都离不开母亲叶苏箴的教化。只是上苍无情,却早早的带走了母亲这帘幽梦。 想到母亲那是必须的,娘啊,永远是心里最柔软最温暖的部分,即使天寒地冻,想到个娘在心里,也是千般欣慰,万般温情。 家乡是另一个和亲娘连体的母亲,谁痛都将牵绊你一生。她可以贫瘠,可以脏乱,可以偶尔的邪恶,但是就是不允许你说她的不是,那是长在心里的一棵树,根永远是美的,树叶却允许她枯萎再发。如若想让她生发的新芽更加的翠绿丰茂,你还要用血汗浇灌。只是一旦离开,即便你嘴上对她丝丝留恋,却有几人愿意回头,助她云霄,助她参天。 静凡想到了自己的父亲,他不就是一只飞出东北三省的浮萍,找到了根就落地了嘛。然后就再也没有机会回去。 孩子们的声音越来越大,起风了,大概是想盖住风声吧。静凡有些冷,她起身裹紧衣服。女孩子们跳步子的声音还有。 “一米一米三,三三三,三面红旗,打到台湾”…… “三面红旗”这段历史,是父亲给讲的。静凡拉住一个站在离自己最近旁的小女孩问: “知道“三面红旗”是什么吗?” 小女孩看见漂亮的姐姐还有些羞涩,大家貌似都被问住了,互相看看都摇摇头,害羞的不说话。 静凡模模她们的头,和她们说了声再见,就拿着书进院子了。 是啊,不知道。其实不光她们不知道,你就算问村里的年龄稍大的人,她们也未必知道“三面红旗”是什么,是什么时候的事情。静凡觉得在他们的历史中,大概就只有刘邦和**。 孟素珍给静凡讲过,她们这以前吃“大锅饭”和村里几个以前吃计划,现在连地都没有的事情,静凡问过孟素珍,为什么吃“大锅饭”,“吃计划”又是为什么?孟素珍说,那哪知道,队里怎么通知,就怎么做呗。 所以静凡总结出来,政治和历史,在这个小小的世界,就是村委的扩音喇叭。中国的历史在他们的记忆里就是这样的一条简单透明而又深刻的线。 刘邦,**,清地主,打日本,灭老蒋,炼钢铁,吃大锅饭,吃计划,代销店,承包田,下岗,打工…… 许北兴回来的时候给静凡带来了一个熊猫牌的收音机。至于许振轩,他回来的时候,家里已经生灶做饭结束了。 静凡和许北兴夫妇围坐堂屋的方桌边,讨论着刘书雨。许振轩一进门,把手里的小霸王学习机放在沙发上,就去洗手吃饭。 回来后没有人理他。 “我就这么招你们烦?”许振轩嘴里含着筷子,装作可怜的样子,看看他们。 “你还知道回来啊?”孟素珍不温不火的问。 “老妈做的饭那么好吃,我能不回来吗?是吧,静凡,是不是觉得我妈的手艺前无古人啊?”那副德行又出来了。 孟素珍白了他一眼。然后往静凡碗里放入一块红烧肉。 每次吃饭,只要不喝酒,许北兴话是最少的。他是个只知道吃苦干活的汉子,家里的家长里短,他从不过问,对于孩子他也一贯的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因为他不会打,不会骂,许振轩大概是这个村里唯一一个没挨过自己老头打的男孩子吧。 “你们猜,我今天看到什么了?”许振轩挑起了大家的兴趣。 “你跟着刘可出去还能看到什么好东西,是不是还有刘文涛,一个比一个是好人?”孟素珍的语气里充满的蔑视,但又不是讨厌,相反是对这些调皮捣蛋的孩子的喜爱。这大概又是这个村的习惯吧,因为静凡很少听到大家除了学习好之外,就其它的方面来夸奖哪个孩子。 “妈,你能不这么瞧不起我吗?” “是不是你书雨姑姑?” “还是我妈了解我。她被书云姑姑接走了,姑父开三轮接走的。” “这样也好,姐姐照顾,怎么说都比嫂子照顾的仔细。”许北兴说完,咕咕噜噜就喝尽了一碗米汤。 静凡接过许北兴的碗又给他盛了一碗。 “哎,不结婚吧,是亲兄弟,亲兄妹,这一结婚,就是两家人喽。静凡啊,你别看这熊孩子,一天到晚,妈,妈的叫,这一结婚,这娘就忘九霄云外去了,不打你,骂你就知足了,还指望他孝顺啊?” “人家说的什么,你又扯得什么!”许振轩无奈的闷头吃饭。 “额,怎么了,小麻嘎,尾巴长,娶了媳妇儿忘了娘。”孟素珍一边说,一边看着许振轩的脸色,嘴角露出窃窃的微笑,看着儿子不耐烦的样子。 “行啦,行啦,一吃饭,你娘俩,就没完了。振轩,去弄二两酒来。”许北兴是个不会严肃的人,说这话,他是乐得不行的。说让振轩弄二两酒的时候,又是看着孟素珍的脸色说的。那表情,像偷了家里两毛钱买了一块糖甜蜜的放在嘴里的时候,又恰巧被家长发现的孩子,尴尬,紧张,胆怯,让人忍俊不禁。 孟素珍拿着筷子拦住起身的振轩。 “我看你敢去,吃饭呢,喝什么酒,不能喝。整天扒空心思的想喝点,是不是不想活了。给我回来。”孟素珍的威严在这个家里,是不可动摇的。许振轩乖乖的回到座位上,看看可怜兮兮,伸了舌头,给母亲做鬼脸的父亲,只有耸耸肩,用手指指母亲,那样子像在说,真是个法西斯。 孟素珍觉得说的还不尽兴。 “你以后只要敢学你爹,又抽又喝,我把你腿给揍断。”孟素珍扬起筷子,做了个打的样子。 “不抽,不喝,不嫖,不赌,要你省心,我做和尚去吧。你也别看人家吴二娘抱孙子眼红啦。” “我眼红,我眼红什么?你一毛钱没给我挣过,我就让你结婚生子,靠你爹一年挣那些钱,喝西北风去啊。还,还我眼红。”孟素珍一贯保持的骨子里的倔强和不服气。 “我告诉你,过了年,你就给我去你舅舅的厂子里去,给你安排什么,你给我做什么。学不好好上,活再不好好干,你别进我这个门,以后我就静凡一个女儿,没你这个儿子。” “好,好。”许振轩早已模透母亲的性格,只要想让她停止唠叨,就一点,妥协。 静凡已经习惯了他们娘俩的斗嘴,很有乐趣。静凡和看热闹的许北兴相视一笑。 “明天是不是要下雪啊?”静凡问道。 “看天,是差不多。”许北兴看看天说。 “后天就是年了,下个屁雪。”许振轩正被母亲说的心烦呢。 孟素珍一筷子敲到振轩的头上。 “一年不下雪,明年你吃什么。” 许振轩挠挠头,看了一眼静凡。 “你很喜欢雪?” “我没怎么见过。” “哦。这样啊,那就下吧,下吧。下的越大越好。”许振轩握着筷子两手朝天,虔诚祈雪的样子。 孟素珍被儿子的样子逗乐了。又轻轻的用筷子打在他的头上,很轻,很温馨。 “妈啊,快别打了,打傻,没人要了。”许振轩笑着给母亲孟素珍撒起娇来…… 屋子正中间的长条几桌上,两位老人的遗照,佛像,香炉,小摆钟整整齐齐的摆放着。 暗黄色的白炽灯,暖暖的光照,微微的一闪一闪。 在一个远方,同样昏暗的灯光,照在穿着囚服的冯恕身上。他斜靠在床上,在看一本自己喜欢的杂志——《乒乓世界》,杂志的封面是在世锦赛上打的酣畅淋漓的马琳。他把杂志放在腿上,头靠在墙上,看着很低的屋顶。俊朗的面庞上棱角分明的脸部线条,依稀可见。灯光此刻聚焦在杂志上,能隐隐的看到那篇文章名字叫《新老国手击水莱茵河》。 在另一个远方,穿着警服的向天宇坐在书房笨重的白色电脑前,肩上的肩章,明显多了道杠。电脑屏幕上是四十五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的视频。刘国梁/孔令辉与王励勤/闫森的双打决赛。他目光凝重,好像心思并不在屏幕上。 董燕穿着白色的睡衣优雅走过来,她递给向天宇一杯茶。她并没有察觉已经是自己丈夫的向天宇眉宇间的秘密。 “不是早比过了吗?怎么还看?” 向天宇笑了笑,没有回答。 “你怎么喜欢上乒乓球了?你不是个篮球迷吗?”董燕爬在他的耳边,柔情蜜意。 “随便看看,都挺好看的。不管大球还是小球,都有各自的魅力,而且都是很神秘,很难测的。是不是?”向天宇将眼睛瞟向了董燕挺起的胸部。 董燕看出来向天宇的心思,羞涩地一只手捂住睡衣领口,一只手捂住向天宇的眼睛。 向天宇放下杯子,扯下董燕的手,将她抱了起来,向卧室走去。 振轩的雪人 大雪纷纷扬扬的下了一个晚上,早上起来,银装素裹的一个全新世界,看来新的一年,村民们枕着馒头睡的愿望是不会落空了。 勤劳的许家人,从不睡懒觉,就算是熊孩子许振轩也从不喜欢赖床。静凡更是兴奋的一大早起来,看见满世界白的刺眼,她傻傻的站在门边,不敢踩上去,最后硬是被振轩拽着站在雪地上,她才开始慢慢的在雪地里开心的打转。振轩先是帮着母亲把院子里和院子外的雪,扫出来一条路。然后就又被鬼鬼祟祟的刘可给拽走了。这一对发小,不光是在学校,就算是在村里,那也是公认的活宝。本来许振轩是说要给静凡堆雪人的,看着刘可把振轩叫走,静凡很是失望。 关于刘可,傍晚十分孟素珍在厨房里这样告诉静凡。 刘可的妈妈是这里的闺女,爸爸是倒插门的女婿。 妈妈刘百合,是死去的刘敬廉唯一的女儿,刘先河,刘山河的妹妹,总是喜欢找静凡玩的刘文秀的姑姑。因为刘敬廉一直觉得自己在村里家丁最不旺,所有当年给刘百合说媒的时候,就坚持一定要找一个上门女婿。于是家贫志高的刘可爸爸刘波就做了刘敬廉家的倒插门。因为是上门女婿,刘波和刘百合结婚后两个人都特别能吃苦,用村里的话说就是这小俩口过日子都胜的很,他们先是养猪,后来喂鸭子,确实吃了很多的苦,当然过日子胜的两个人最终都没有白受罪,现在一家三口的日子虽说不上富裕,但也红红火火。 静凡一直觉得刘可这个人看着没心没肺,还是个幻想家。不过孟素珍给她说了一件事,她突然就改变了对刘可的一些看法。 说刘可五岁的时候跟着父亲去外省拉鸭种,大半夜回来的路上,鸭笼子突然掉了下来,父亲下车去收拾,把鸭笼子重又绑好,他从拖拉机车厢跳下来的时候,竟然被一颗石头绊了着脚,当时刘波就疼痛的不能直立走路,依靠自己多年的经验判断,刘波认为应该是跟腱断裂。刘可含着泪用自己小小的身躯把父亲拉到拖拉机驾驶座上,刘波大把大把的汗水往下掉,他试了一下,脚已经无力踩煞车了。当时已经是夜里2点多,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刘波气的直捶方向盘。这个时候聪明的刘可突然蹲下来用手按住煞车,然后看着父亲说: “我给你按煞车,我可以的。” 就这样,刘可用手给父亲当脚,一路听从父亲的指挥,按着煞车,盯着前方。回到家后已经是凌晨五点多了,刘波忍住疼痛没有先去看医生,而是抓过儿子已经满是血泡的手,哭出声来。 “他小的时候这么勇敢?”静凡坐在厨房的桌子边,在帮孟素珍包饺子。 “现在胆子也不小啊。就是皮,和振轩一样,现在的孩子,都这么皮。哎,主要是孩子少了,你要摊以前,一家七八个孩子,还管的过来,这么惯着。”静凡每次听孟素珍的抱怨,总觉得很温暖,挂在孟素珍嘴角的淡淡的微笑绝对是对现在日子的无限知足。 孟素珍包的饺子又快又好,静凡在做家务上总是显得笨手笨脚的。孟素珍手把手的教着她。 静凡乖巧的认真的学着,孟素珍看着静凡,突然觉得这张看上去无邪的脸上,哪像从小到到历经家庭的沧桑啊。 “想爸爸妈妈吗?孩子。”孟素珍突然问出口,其实这是她一直想问的,有时候越是看着这孩子天真的笑,她就越想知道这孩子心里的苦,她需要向人倾诉吗? 静凡停住手中的活,然后眼神忧郁的看着孟素珍,狠狠的点点头。 因为手上有很多面粉,孟素珍就用手腕轻轻的擦拭着静凡白女敕光滑的脸庞,母爱如窗外的雪,纯洁无限。 在冬天,大家都是早早的吃晚饭的。 吃过一顿饺子,静凡从枯萎的树下,捧了一把没被践踏的白雪走向自己住的屋子,把雪装在一个剪开的健力宝易拉罐里。 窗外偶尔有礼花绽放,鞭炮声和小孩子的欢呼声不绝于耳。明天就是除夕了。过年最开心的还是他们。 静凡一边听着许北兴给她买的收音机,一边看着雪花慢慢融化。 收音机里的音乐频道正在播放张艾嘉演唱的《爱的代价》。 优美的旋律,诗意的歌词,淡淡的忧伤,又带着无限的对生活的希冀。既能让你想想埋没的失意,又能让你正视前方的红尘路途。此岸彼岸,岸岸在心。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 像朵永远不凋零的花 陪我经过那风吹雨打 看世事无常 看沧桑变化 那些为爱所付出的代价 是永远都难忘的啊 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 永在我心中 虽然已没有他 走吧走吧 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走吧走吧 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走吧走吧 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 也曾伤心流泪 也曾黯然心碎 这是爱的代价 也许我偶尔还是会想他 偶尔难免会惦记着他 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啊 也让我心疼 也让我牵挂 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 让往事都随风去吧 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 永在我心中 虽然已没有他 走吧走吧 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走吧走吧 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走吧走吧 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 也曾伤心流泪 也曾黯然心碎 这是爱的代价 走吧走吧 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 也曾伤心流泪 也曾黯然心碎 这是爱的代价 静凡想到小时候,母亲叶苏箴教她背《论语》,念唐诗;想到后来小姨带她看电影;想到父母亲一起接她放学和她一起去吃烧烤,游玩;想到坐在父亲旁边听董事会;想到和父亲一起去给母亲扫墓;想到和三叔出去玩回来的路上,拿着糖葫芦吃一路,三叔慢慢的将手搭在自己的肩上…… 情到深处,静凡趴在桌子上,挂满泪水的脸朝着对面的窗子,她紧闭双眼,任泪水滑落。 许振轩回来的时候经过静凡的窗子,窗子从早上就没有关,这个屋子里那颗本来脆弱的灵魂被振轩捕捉到了。他站在窗户边,静静的看着静凡流泪,听着歌声流淌,那歌声倒像是从静凡闭着的眼睛里流出来的一样,每一滴都是一个音符,想要抓住,却又飘走的飘走,蒸发的蒸发,美,动听,遥远。他没有进去问原因,也不必问原因, 院子的里的白炽灯光打在振轩的身上,雪和振轩都变成了暗黄色。屋子里的灯光打在静凡身上,静凡也变成了灯光的颜色。暗沉,但不破旧,凝重,但不滞板,从一个角度看,这就是一副透视画啊。 振轩一刻也没有打扰静凡,《爱的代价》唱完后,他就默默的离开,向自己的屋里走去了。 这一切又都被坐在窗边纳鞋底的孟素珍看在眼里。复杂早早的写在了妇人的脸上。 躺在床上的许北兴,翻身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孟素珍,然后又翻过身去,眼睛睁得的大大的,他现在在想着,深圳的冯老板现在怎么样了?他的女儿在这很是思念他。 这天晚上,也洋洋洒洒的下了一夜的小雪。除夕的早上,振轩起的特别早,天刚蒙蒙亮,他就爬了起来。睡觉很浅的静凡听到了动静,以为有人上厕所,便没有在意,翻来覆去思念了半夜,睡意都集聚到后半夜来了。她裹紧被子,把电热毯又打开继续睡。 振轩打开了大门,拿起扫帚、铁锹出了大门。 不知道回笼觉又睡了多久,静凡好像做了好多梦,一翻身,梦都忘了。只隐隐记得自己在梦里奔跑、寻找,总之就是很忙,很忙。她起身,看到从窗户外射进一缕不刺眼的阳光,雪停了。 换好衣服,去看看阳光下的雪景。 一打开门,静凡惊喜的看到,一个大大的雪人站在自己的房门前, 萝卜做的鼻子,红色的塑料桶做的帽子,一块蓝布做的围脖,扫帚做的手臂,煤球做的眼珠,白菜芯做的大大的微笑。 “当当当当,好看不?”振轩双手挥舞着,从一边突然跳出来,吓了静凡一跳。 静凡不住的点头,她迈出门,兴奋的仔细打量着、抚模着雪人。 “你再不醒来,它们可都要化成水了,我忙活几个小时的功夫,可都要白费了。”振轩伸手指向通向大门的这条路,静凡顺着振轩的手望去,整整齐齐的一排雪人,它们的眼神或调皮,或神气,却都咧着嘴,在看着自己。 静凡像置身一个白色的纯洁国度,她深深的呼吸,感受着这一瞬间带给她无限的遐想和美好。 许久没有这样的放开了,许久没有允许自己像小女孩一样俏皮了。她冲着每一个可爱的雪人做鬼脸。 一直走到大门口,她站起身,在望过去,还有一排雪人沿着门口这条路,一直排列到村中央的大路边上。 村口几个孩子,围着一个雪人在高兴的转圈圈。 她站在雪人中间,久久的伫立,这种感觉,像当年和三叔一起拿着是十块钱吃遍深圳的感觉好像。 振轩站在她后面。 不知用了多久才沉淀下这份激动,感激和兴奋,静凡回头,看着振轩问道: “你自己堆的?” “刘可帮我。” “你应该叫着我的。” “本来是这个打算,但是我估计你昨天没有睡好,就没有叫你。然后,我就从刘可家的后窗,把他折腾起来帮我。现在估计他回去又睡去了。” “谢谢!” “客气!” 这个时候孟素珍已经站在了门口,早上一起来看到儿子这个杰作,她就吓了一跳。 “妈!”静凡跑过去抱住孟素珍的腰。 静凡改口叫妈已经有一个礼拜了。 振轩看到抱着母亲的静凡,苦涩的微笑挂在脸上,他低头看着脚下。 静凡转过头,看到低头傻笑的振轩,湿润的眼睛,闪烁着温婉的光。 每年除夕夜,许北兴和许北富两兄弟都是在一起过的。和上一次一样,孟素珍和高君红在厨房忙碌着,静凡在帮忙。 已经清扫干净的院子里,振轩坐在父亲和叔叔中间收拾刚刚贴好剩下的春联,一边谈论他们关心的国家大事以及明年的种植计划,打工计划。 许北富的一对双胞胎和另外一个和他们同龄的村里孩子铺了一个厚垫子坐在地上轮流着打超级玛丽,嘴里不停的喊着“跳,跳。” 等到静凡把一碗碗的饺子端上来的时候,一个和比孟素珍大几岁的妇女站在振轩家门口大声的问道: “振轩他娘,俺家小虎在这不?” 小虎视刘虎的小名,刘虎是开商店的刘书家的孙子。当然这个妇女就是刘书家的媳妇儿。 “在呢,屋里和振远玩呢。”振轩答到。 “三大娘,吃了吗?”孟素珍端着菜出来,看到那个妇女就问道。 “饺子下好了,小孩没了,好跟振远他俩玩,我就过来问问。” “在这呢,打游戏呢,着了迷了都。小虎,你女乃女乃喊你吃饭呢。振远,振亭,把游戏关了,赶紧过来吃饭,来晚了,可要挨到头上了啊。”高君红冲着振轩屋的几个孩子喊道。 “知道了,知道了。”三个孩子发疯一样嘻嘻哈哈,打打闹闹的从振轩屋里跑出来,向堂屋饭桌跑来…… 小虎一把抱住站在院子里女乃女乃,推着女乃女乃的往外走。 “三女乃女乃,你在这吃呗。”振轩站起来礼貌的问。 “不了,不了,家里做好了。你们赶紧吃。哈哈。” 很丰盛的一顿除夕夜饭,无比温馨的一次家庭聚餐。屋里两位老人的遗照,笑的更灿烂了。 大人小孩,吃过饭后都不会在家里呆着,大家都聚集在村里的大路上,村里大路上有几盏大灯,节假日的时候都会打开,供大家聊天,聚会。三个一群,五个一伙,讨论着这一年大家的收获,感悟。有的没吃晚饭,也端着碗就出来了。一年也只有这一次清闲的时刻,能够这么高谈阔论的对这一年进行总结。没有怨恨,没有遗憾,每个人的脸上写满的都是对新千年的期待。 勤劳的扶邦寨人,现在应该说智慧的扶邦寨人,已经不是以前只知道靠苦力挣钱的穷命人了,好多人现在都盘算着开始做生意,购买先进的机器有效率的耕种,而且还打算把种植,销售发展成一条产业链。以前他们把刘登视为神,现在,出去闯荡的人多了,信息的获取量广了,社会的机会多了,自己的想法也多了,他们开始把刘登当做自己的奋斗目标。 林朝英是村里有名的大喇叭,今天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棉衣,在人群中不停的穿梭,男女老少,她都能插上句话。 时间到了七点四十,林朝英扯着嗓子喊人: “刘文博,把你家的电视抱出来,属你家电视最大,看春晚啦。” 静凡最喜欢听林朝英说话了,因为她的大大咧咧是静凡从来没有见过的。并不见得是没有修养,只是这种泼辣静凡从来没有感受过。 刘文博是刘登的儿子,被刘登送到南京去上学了,放假才回来。那天和刘可一起叫走许振轩的就是他。这家伙的聪明劲和他爹有一拼,这是村里人从小看他大总结出来的。不过,到底能有多大出息不好说,这家伙没少让他老头费心倒是真的。 他招呼着振轩和刘可去他家弄电视。他家早就搬到县城去住了,说他 家其实是他爷爷家。刘登在应酬,他母亲和爷爷不和也没过来。今年就只有刘文博一个人回来过年。 电视弄好后,春晚也开始了。 大家搬着凳子坐在一起,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视上的每一个节目,笑声不断。 大家盯着屏幕,对他们而言那是另一个光彩陆离的世界,可望而不可及。 刘文秀和静凡坐在一起,她凑到静凡耳朵上问静凡: “你在你家那边见过这些明星吗?” 静凡摇摇头。 “那你喜欢哪个明星啊,我喜欢f4,我觉得他们长的好帅,我同学他哥哥上大学从外边买了他们的光盘带回来给她看,我太喜欢他们了。“ “哦,不太认识。” “那你喜欢什么?” “我喜欢看打乒乓球的。” “啊?” 许振轩和刘可,刘文博坐在一起。刘文博对着静凡指指点点的在说着什么,许振轩一把勒住他的脖子,把他撂倒在凳子下边。 刘可笑得前仰后合。 对于扶邦寨而言,除夕夜的热闹是持续一整夜的。守岁意味着一年的吉祥如意,平安健康。 第二天早起,挨家挨户的拜年:下饺子前要放鞭炮:过年三天内不准扫地,怕把财气扫走:走户串门,聚餐听戏…… 静凡一次次被这种集体的仪式震撼着。 为什么自己从来到这之后就很少感到悲苦和寂寞,因为这个寨子无形中给自己了太多的惊喜,震撼。心总是一次次被这些荡气回肠的温暖满满的占据着。 光阴荏苒,静处怀旧,这是多么神圣的一块心灵净土啊。 宝崮寺——不是约会的甜蜜 年后的天一直晴的特别好,很多需要离家打工的人都开始准备出去的行李了。孟素珍就在给许北兴收拾春秋天的衣服,年前做的的袼褙,终于做成了鞋底,孟素珍又用了几天给的时间给许北兴做出来一双布鞋。 对于孩子们来讲,元宵节是假期结束前最值得期待的日子,吃汤圆,打灯笼,又是热闹非凡。 但对于已经很适应这里的已经17岁冯静凡来说,这几天让她最高兴事情就是许振轩带着她去村里的小学校园里去打乒乓球了。 知道静凡有一副乒乓球拍是在年后的第二天,静凡因为挂念父亲和三叔,就把乒乓球拍和照片还有那一小盒子奥运吉祥物都拿出来仔细把玩。平时喜爱运动的许振轩看到乒乓球后,就跑到刘虎家的代销店里买了两个乒乓球,送到静凡面前。看到乒乓球的静凡,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兴奋,她拿着心爱的乒乓球,很委屈的问振轩: “没有地方打啊?我已经很久没有打过球了。” 许振轩想了想,然后拉着静凡向村子里不常去的一个方向跑去。 村子的最外边,有一个河沟,沟里已经快没有水了,周围种植着各种围脖子树木,还有一些自由生发的植被,不过,冬天河岸上并没有什么生机。 河上有一个非常窄的小石桥,河对面又是一片树林。萧瑟的树林深处,静凡看到了一个建筑物,很破旧的外墙,墙体有种历经风雨的沧桑感,月兑落的墙体,还露出一块块青砖。 不过破碎的墙面还是可以依稀的看到锈迹斑斑的大门两边曾经肯定是用大红的油漆写着的八个大字。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大门的右侧挂着一个白色的木板,木板上写着——宝崮寺小学。 静凡看来一样许振轩。许振轩心领神会。 “我曾经的小学母校。” 静凡抬起头看到五星红旗还在操场上飘扬着。 四面树林环绕,离村子较远,森寂清寞,破旧却不失神圣庄严。 “可是,我们怎么进去呢?”静凡又问。 许振轩带着静凡绕过林子,到达学校的后墙。后墙那有一块现成的石柱子,振轩先爬过墙头,把墙里面的石头摆好后,便骑在围墙上,把静凡拉了上来。静凡和振轩一起坐在围墙上,看着学校的全貌。 学校就是一栋两层的小楼。因为学生并不多,每个年级就只有一个班。班级号都完好的挂在教室的门口。 学校的院子很宽敞。围了很多的花圃,柳树从大门一直种到教室门口的旗杆那里。静凡的下面就是操场,操场上有篮球架,乒乓球台,靠近墙角的地方还有一个压水井。右边就是花圃了,花圃中间还立了一个小小的亭子。 擅于想象的冯静凡的眼前,仿佛看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校园里鸟语花香的风景。 “他们后天就开学了,估计明天就回来报道,来大扫除了。走,下去。” 从墙上下来,振轩和静凡来到乒乓球天前,振轩把弄翻的拦网归置好,然后问静凡: “打得怎么样?” 静凡不好意思的笑笑:“非常业余。” “不行吧,我可是拿过奖哦。” “什么奖?” “宝崮寺小学乒乓球比赛第一名。” “切,全校的啊?” “怎么了,怎么说也十几个人参加呢。” “你看过专业的乒乓球运动员比赛吗?比如孔令辉谁的?” “电视看过,孔令辉打得不错。” “我去现场看比赛的。我还有他们的签名呢。” “那么好,没机会去。” “今年是2000年,悉尼奥运会要开始了。” “奥运会很好看。” “我真的特别希望孔令辉拿冠军。” “为什么是他?” “因为如果他拿来冠军,就是大满贯了。” “那你就会很开心?” 静凡点点头。 “哦,好,那就让他拿冠军。” “你说拿他就拿啊。” “我说能拿他就能拿,哪那么多废话,打球。”许振轩潇洒的把乒乓球打给了静凡。 这个语气还真是像三叔向天宇,静凡笑眯眯的挥起了拍子。 球在两个人中间一来一回,乒乒乓乓的声音在空寂的校园里回荡着。 “你怎么一会横拍,一会直拍啊?”静凡停下来,对打法怪异的质问道。 “怎么打怎么舒服,什么直拍横拍的。” “你还参加过比赛呢,一点常识都没有。” “狗屁常识,让他接不住我的球,就是常识。” 静凡抿着嘴,然后狠狠的将球抛向空中,放起了高球。 “好啊,看看你接住接不住。“ 球打在振轩的脸上,振轩捡起球又高高的打回静凡那里。 一个偌大的校园,就只有乒乓球的声音和这两个人时不时发出的笑声,争吵声。 冯静凡对许振轩早已经没有了刚开始的陌生感。相反,越相处越觉得他是个似曾相识的人。因为在他身上总是会看到父亲和叔三的影子。 打累了,两个人坐在乒乓球桌上休息,看着已经凋零的光秃秃的校园。 “今天是元宵节,你们这又有什么活动啊?” “吃汤圆,打灯笼,信佛的就要上香进供,其它的没什么了。不过好像跟我关系都不大了。” “为什么?” “我这打人了,还打灯笼啊?” “那你不吃汤圆啊?” “不喜欢。” “你喜欢什么?” 被问这个问题,振轩先是转过头很认真的看了一眼很认真在提问的静凡,然后摇摇头,不好意思的笑着问。 “我能说我不知道吗?” “不能。你不知道外边的世界比这大多了吗?你难道不想出去看看?” 振轩抱着翘上台上来的腿,低着头没有说话。因为一直想不到目标,他总是回避着这个问题。 “其实我一直都想这么问你的,既然你不想上学了,真的可以出去闯闯的。我爸爸说,现在的机会很多,以后慢慢的就会少了。” “你们家干什么的?” 静凡低着头没有回答。 “就当我没问。不过你说的我也不是没有想过。只是……再说吧,过几天去我大舅那干一阵子再说。” 静凡点点头,也没有再追问。 “你将来肯定是个大学生,还有机会出去。到时候我不是可以沾光吗?”振轩的笑有点苦。一想到这,他就觉得和冯静凡更有距离了。尽管问不出冯静凡的身世,但在他心里静凡本本就是大家闺秀的形象,那种高高在上,内热外冷的气质,他认识的女孩无人可比。或许倒是应了静凡那句话,外边的世界真的大的多。许振轩偶尔展示出的那种忧郁,大概也是自己比别人多的那份高远明阔的心吧,因为远阔,所有你会更加知道,自己飞不出去,终究是井下三尺的青蛙。只是出去,还是需要点什么,自己还不曾具有。欠缺点什么呢?**?梦想?动力? 静凡看到发呆的许振轩,知道他肯定在思考自己问题就没有去打扰。她从自己随身背着的包里拿出那个收音机,放起了广播。广播里是一个女人柔美的声音。 “各位好,今天是2月19日,农历的元宵节,首先祝大家节日快乐。然后今天我们向大家推荐的是一首来自台湾新秀歌手周杰伦演唱的《星晴》,这是他的第一张专辑《jay》的主打歌。这是一张横空出世的专辑,因为曲风怪异,唱法独特,所以一经发行就在台湾引起剧烈的反响。我们先放一首轻柔甜美的歌,先听为快吧。” 吉他轻波,低声吟唱的前奏响起。 “一步两步三步望着天牵手,一颗两颗三颗四颗连成线看星晴。”, “谁的歌?” “不认识,新人吧,台湾那边的。你喜欢听谁的歌?” “都差不多吧,谁好听,听谁的。你呢?” “我也没有很喜欢的。以前在家我爸喜欢听周华健的,他的我听的多点。”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很快散开,一齐向远处望去。此时他们背后已经漫天绯霞了。 收音机里的歌声,回荡在校园。 “乘着风游荡在蓝天边 一片云掉落在我面前 捏成你的形状 随风跟着我 一口一口吃掉忧愁 载着你彷佛载着阳光 不管到哪里都是晴天 蝴蝶自在飞 花也布满天 一朵一朵因你而香 试图让夕阳飞翔 带领你我环绕大自然 迎着风开始共渡每一天 手牵手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 看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连成线 背着背默默许下心愿 看远方的星是否听的见 手牵手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 看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连成线 背着背默默许下心愿 看远方的星如果听的见 它一定实现“ 叶苏箴的倾国倾城 振轩一回家,叔叔家两个小家伙就在家等着了。他们手里拿着酒盒子和红色的小蜡烛要让许振轩给他们做纸灯笼。 大家围在院子的树下做起纸灯笼来,等到做好拿出去后,“萤火虫”已经满庄飞了。 孩子们互相比试着谁的灯笼做的好看。大人们依旧三五一群的站在一起聊天,说笑。 “北兴,几走啊?” 这是开商店的刘书家的声音。 “后天就走。” “这次去哪?还去深圳?” “不去深圳了,换个地方,这次去广州。” “山河是不是和你一起去?” “嗯,一起去。还有他儿子,也跟着去。” “安平也跟着去?“刘书家的媳妇问道。 “嗯。“ “你看看,这孩子不上学,还是得跟着去打工,依我看打什么工,在家倒持他家那是十亩地算了。”林朝英的声音。 “哎,在家哪有外边挣得多,你看人家北兴,出去几年,这还捡了这么好的一个闺女回来。” “可不是,这闺女真是不错。长的那个水灵,还勤快。”刘书国的媳妇说话了,还是穿着她在纱厂上班时候的那件蓝色的工作服。 “呦,怎么着,你家新媳妇不勤快啊,这里里外外的,不都是人家操持。”林朝英最喜欢挑些鲜刺儿。 “谁说不勤快啦,勤快,勤快。”刘书国的媳妇看着是个老实人。 “哎,我说,有了吗?”林朝英眼睛一瞪,眉毛一挑,凑到刘书国媳妇的脸庞跟前问。 “没有,哪有这么快。”刘书国媳妇摆摆手。 静凡搀着孟素珍的胳膊也来凑热闹了。看到静凡走过来,林朝英又走到刘望媳妇跟前。 “哎,哪天你家大哥回来了,跟你家大哥说说,我给他家刘文博介绍个媳妇。” “呦呦呦,这事我可不能说。去去去,你哪来那么多闲工夫?”两个人凑到一起窸窸窣窣的磨叽着。 孟素珍虽然在家是个挺能唠叨的人,可是一到外边她就很少东家长西家短的去说什么了。当然这群妇女凑到一起,讨论最多的还是孩子。自从刘忠武的两个儿子去年一起考上大学,他们成为了全村的焦点话题,也成为了全村孩子的学习的榜样,谁家大人教训孩子都是拿他们哥俩做正面教材。孟素珍也不例外。刚开始许振轩一直有抵触心理,不过次数多了,他也就麻木了。来到许家这么长时间,静凡听孟素珍说起刘家两个儿子的事情也听的很多次了。其实照她的性格,她也早已经烦了。因为在她十几年的成长过程中,她的身边除了母亲叶苏箴,还真没有什么真人教材可言,况且父亲冯恕也从来不拿她和任何人作比较。 正月十七那天,许北兴和刘山河父子又背起重重的行李离开了家乡。 送别的时候,许北兴抚模着静凡的头告诉,这个一向不善言谈的男人,说一段自己憋在心里很久的话: “孩子,在家好好跟着你素珍妈,俺一直都知道,在这生活实在是太委屈你了,你以前的日子,跟现在的日子,哪能比啊。” “许叔,你别这么说,我一个无家可归的人,能得到你们这么照顾,就已经很知足了。你放心走吧,我会很好的。” “放心,我到了地方安排好,就去深圳那边打听一下消息。”许北兴说的小心翼翼。 静凡点点头。 许振轩很纳闷的看着父亲和冯静凡。 许北富开着许北兴家的机动三轮车,将三个人带去汽车站。 一般情况下,这样的分别,长了一年多,短了也要半年。 所以不难理解孟素珍偶尔发脾气和不讲理,许北兴总是礼让三分的确是有原因的。一年到头,家里地里,女人们承担的东西要远远多于在外只吃苦工作的男人们。 元宵节过后,一年的新生活又都开始了。孩子们开学了,店面开张了,地里的活从今往后也要不断了。 许振轩和刘可一起去了他大舅开的三轮车厂工作,昨天上午许北兴和孟素珍带着冯静凡去县里最好的第一中学报了到,被分在了高二五班做插班生。 她今天也要开始自己荒废了近一年的学业。 班里的同学都很热情,他们用热烈的掌声接纳了这位远道而来的美女。 对于冯静凡来说,重新坐在教室里,亲切感还在。从小到大在母亲的书房里,熏陶的久了,翰墨书香的味道,总感觉比香水和鲜花要更加的沁人心脾。 第一节课上的就是自己最喜欢的历史。笔记本还是从深圳带过来的。这是母亲生前的笔记本,印象中,母亲的笔记本很多。而且每一本上都写了东西,那些都是母亲短短三十几年生命的感悟。 这一本的扉页上也留下了她隽秀的字体。 “谁也不知道白发苍苍的彼岸会是什么风景,可是你不能拒绝红尘是潋滟的” 第二页上还有一首七言的小诗: 心自明灵志比高, 矮纸斜横闲作草。 上马击胡下马书, 腐去廉来障孽除。 看到这两个不一样的心境的才思笔迹,静凡意会的笑了,她想起来三叔曾经用“清冷孤傲,海阔天空”来描述过母亲,真的是太恰当不过了。只可惜母女一场,却相处的太过于短暂,以至于当自己也可以独立思考,偶尔也会诗意缱绻的时候,竟没有机会和她细语前朝,煮茗呷茶。 因为学校离家较远,静凡是要住校的。孟素珍和许振轩第二天来学校给静凡送来了一些衣物。 孟素珍对静凡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把自己的身体先照顾好。 “这个是刘虎家商店的电话,有什么事情就给家里打电话啊。”孟素珍把一张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塞到静凡的手里。 做冯恕的女儿的时候,除了在她和三叔向天宇的问题上,被父亲嘱托住,其它的事情,冯恕从来不会过问。不过,现在她早已经在孟素珍的绵绵细雨般轻柔的话语中习惯了,沉醉了。有时候出门不听两句孟素珍的叮咛,还感觉不舒服呢。 “妈,你别这么操心了,我这么大人了,还能照顾不好自己,你把自己照顾好,不要太累了就行了。” “听听,听听,还是闺女知道疼人。这说话就是招人心欢。”孟素珍故意说给旁边的许振轩听。 “高中咱好歹也上过几天,虽然不是好高中,好高中又怎么,不就是比小学大点呗。”许振轩自顾自的说话,没有理会孟素珍的意思。 “还好意思说。”孟素珍扭了振轩一下耳朵。 冯静凡看着这母子俩的“斗争”。 “你的乒乓球拍我也给你带来了,还买了几个球,都在包里了。”许振轩从后面搂住母亲的脖子给静凡说。 “谢谢。” “还谢谢,谢他干嘛,早上让她拿点我晒的萝卜干给你,我都装好了,他还给忘了。”孟素珍提到这个面露气色。 “我忘了,那怎么办。我说回去,你又不让。” “都来到学校了,再回去?你不说你没脑子。” “那是,我最近工作用脑子用的是确实不少。” “你在大舅的厂子做什么工作?”静凡问道。 “打杂,看门,哪里需要,往去哪。”许振轩说的很轻松。 “那还用脑子。”孟素珍又听不惯。 “当然啦,你不懂,给你说也没用。” “我不懂?小龟孙子。上天班得瑟的吧你。以后每个星期天来接静凡,算是对你的惩罚。”孟素珍严肃的说。 “没有问题,求之不得。”许振轩给孟素珍敬了个礼,八个字月兑口而出。 可是第一个星期学校放假,许振轩竟然就没有来。来的人是刘忠文,他是受孟素珍的委托来接静凡的。 “忠文叔,怎么是你来接我,我哥呢?”在邻里面前,静凡都是这么称呼振轩的。 “振轩出了点事,在家呢,你妈不让他出来。”王忠文笑着说。 “出什么事了?他不是在上班吗?上个班还能出事?”静凡十分不解。 “谁知道呢,年少轻狂,冲动呗,少年初尝愁滋味。呵呵,没事,就是把你妈气够呛。”王忠文一边说,一边扶静凡上了车。 一路上,静凡都在饶有兴趣的想着,许振轩冲动做什么错事了,她其实很感兴趣。因为她好久没有听到“冲动”这个词了。在她的印象中,这个词经常会被父亲冯恕用在三叔向天宇的身上。当年也是因为这个词作怪,父亲才劝三叔辞了他在父亲公司的职位去了部队,做了武警,最后心不甘情不愿的有了他现在的工作。 一块钱买你的烦恼 许兴北从广州寄东西来了。 静凡跟着孟素珍去了镇上的邮局,满满的一大包东西,孟素珍和冯静凡费了好大的劲才拖回家来。里面光是给她们娘仨买的衣服鞋子就占了一大半的空间,除了穿的,当然还有用的,许北兴还寄来了一部座机电话,一个供静凡学习的小霸王复读机,还有给许振轩买的bp机,包里附带的信上说的很明白,现在这个东西便宜了,给振轩买一个,省的孟素珍为他整天不着家犯愁。其实事实上,自从冯静凡来到他家后,许振轩整天不着家的时候变的已经很少了,这一点孟素珍比谁都看的明白。 许振轩和刘可约定九点去县城,孟素珍让他顺带着去电信局把电话线也弄好。静凡一大早就搭刘可爸爸的车回了学校。孔令辉夺冠了,三叔也来信了,自己这几天耽误的时间也算是值了。 回到学校,静凡立刻投入到了紧张的学习当中,虽说是高二,可是看着高三的学长,学姐在楼上每天死命一般奋斗的场景,冯静凡心里就充满了斗志,她有她自己的梦想,有她自己给自己的使命,她自认为自己既然是冯恕的女儿,那么身上就必须有他誓不罢休的劲头,尽管三叔在信中一再的强调,不要过问案件的来龙去脉,也不要把案子的事情整天放在心上,可是静凡不这么想,这是三叔长达十页的信中,她唯一不同意,也不会牢记实施的一点。 此外这一学期,令静凡最疑惑的一点就是刘文秀总是会没事从她们三中逃课出来找自己。文秀的成绩一直不是很好,她也不是一个很上进的女孩,大多数的时间她都是把精力用在了打扮和社交之上,所以她的时尚总是能再村子里引起不小的争议。所以她的堂哥刘可总是说,这是我们家的妖精。 一个静凡最喜欢的黄昏时刻。她和刘文秀一起坐在操场的观礼台上。 “我不想在学校里待着啦。”刘文秀撅着嘴气急败坏的感觉。 “你才多大啊,你比刘可还小,退学你能干什么?” “出去打工啊,我们班有好几个人退学都去广州那边打工去啦。” “不行,你爸妈肯定不会同意的。”静凡苦口婆心的劝说。 “别提我妈,烦死她啦,一回家唠叨个没完,就是想赶紧离开她的。“ “哪个妈妈不唠叨?有个妈唠叨不是挺好。” 刘文秀不是一个特别敏感的人,说白了有时候有点没心没肺,当然就不会顾及到静凡的感受,“我才不想呢,我巴不得没有妈呢,多好,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以前考高中那会,我说我不想上高中,我想出去学点其他的,她就不同意,说了一大堆没用的话,死拉硬拽把我送三中去,现在好啦,我学习的耐心都用光了,连出去学习技术的心都没有啦。” “你妈不是舍不得你嘛。” “她哪是舍不得,她是妇女主任,镇上的其他几个妇女主任的女儿学习都好她是嫌弃我,不够好,不够争气,不够优秀,总是不能给她争面子。” “哪有,瞎说,你妈那是勉励你的。”静凡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 “静凡,你说我是不是很没用?”文秀把脸贴在静凡的脸上。 “怎么能这么说呢,我们都还小啊,还有很多的事情可以去做,怎么能这时候就说自己没用呢。”静凡用手拍着她的拥有尖尖下巴的瓜子脸。 “静凡,你想过你以后会怎么样吗?比如说会嫁给什么样的人,会干什么工作?” “后一个想过,前一个以前没有,现在偶尔会想。你呢?”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实际上是我什么都不想干,我可懒了,我想以后嫁给一个有钱一点的,省的以后像我妈一样累死累活的,什么事情都要管。” 停了好久,静凡一直没有说话。文秀抬起脸又问:“你在想什么?” 静凡看了一眼文秀,她的眼神很清澈,说上面那些话时时那么的纯真,不带任何的杂质。 “没想什么,我就是觉得,你还是不这样想的好。其实……”静凡想了想,人各有志,何必用自己的思想去左右别人的意志,何况自己在这方面是一个什么想法都没有概念呢,“没事,我相信你,这个梦想一定会实现的。” “静凡,还是你好。”年龄比静凡小一点,但是身材比静凡高大一点的刘文秀娇气的躺倒在她的怀里。 “那静凡,你以后打算做什么?” “当律师。”静凡看着对面的夕阳,不假思索的说。 许振轩鱼塘的第二拨小鱼已经在水里跳来跳去了。 因为振轩忙着整理鱼塘里的河草就没来得及回家吃法。静凡奉命来给他送饭。这些日子,振轩在鱼塘的努力,孟素珍还是很满意的。所以她每次做饭都会说,让振轩多吃点,别累坏喽。母亲,母亲就是这样,嘴头上再锋利,那颗心啊依旧柔软的吹弹可破。 都已经快入秋了,振轩还是穿着那件洗的洁净如新的白色的衬衫,忙碌了一上午,汗水已经浸湿了后背。 用肥皂洗了一下手,振轩就急忙坐下来开始下饭啦。 “你先换件衣服再吃也不迟啊,这么湿着多难受。”说着静凡在小屋子里的床上找振轩的衣服。 “不用,不用,吃过饭还得接着收拾,换了也没用。你坐那看你的电视。” 静凡乖乖的坐在床边上看起了《新白娘子传奇》。 振轩一边吃饭,一边不时的看着看似在看电视,实际眼神是处于放空状态的冯静凡。 振轩把碗里的最后一口粥喝完,然后用手擦了一下嘴,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块一元的银币,自己先把玩了一会,然后用大拇指弹着抛向空中,“一块钱,买你的烦恼。” 静凡确实是不知道思绪飞扬到何处去了,隔了两三分钟,振轩已经尴尬的准备收拾去洗碗了,静凡才反应过来,“啊?你说什么?” 振轩无奈的笑笑,然后再次抛出银币,“我说我想用一块钱买你的烦恼。” 听到这么文艺的表达,静凡嘴笑微笑起来,“太便宜了吧。” “哦?她还是个无价之宝。” “我什么事情都会看的很开,所有平时很少烦恼,所以对我来说她很珍贵。” “可是,你不觉得,廉价的分享,有时候比昂贵的自我消解更可贵吗?” 静凡理理自己的头发,他觉得坐在自己身边的这个人突然有了一股难得的贵族的气质,不是外表,而是思想。他天生带着的那份不俗气,在坦诚中更加的鲜明。 静凡伸出手两只手,托在半空,振轩用大拇指将银币潇洒的弹至静凡的手上。静凡把那枚崭新的银币握在手心里。 “你如果能和我爸,我三叔在一起工作就好啦。” “为什么?” “因为,他们都爱才,你会大有作为的。” 振轩嘿嘿的笑着,心里却想着:你爸不是没了吗,你可别吓我。 “大有作为?什么时候的事啊?猴年马月啊。”振轩一副无所谓但难掩对那些未知迷落的悲怆神情。 “你想不想听听我对你这个人的看法。”静凡把电视的声音调的很低。 “太想啦,你不说,我也得找时间问问你。” 振轩把碗筷收拾了一下,正襟危坐,做出洗耳恭听状…… “你呢,其实是个很认真的人,就是一直没有找到自己特别喜欢,并且特别想去做的事情。就像你和忠文叔一起养鱼一样,养鱼也不是你喜欢的东西,你只怕妈伤心,也怕村里的人说你无所事事,你就给自己先找点事做,所以你现在虽然挣了点钱了,可还是不怎么开心。还有就是,其实你想出去闯的,只是还缺少点勇气。所以你沉默的时候,大多数时间是在犹豫,犹豫。” 振轩笑着别有一番意味的看着静凡,“你都说对了。” “你难道现在就没有特别想去做的事情?” “有,早就有了。”振轩的眼神一直停留在静凡身上。 “额?说来听听啊。” 振轩咬咬嘴唇,没有说出口。 “不能说啊?”静凡低着头,拿着遥控器的手都出汗了,她放下遥控器,甩了甩手上的汗。 “你想让我以后做什么?” “我说有用吗?” “有用!”振轩决绝的说。 “我也不知道,但是我觉得不管做什么,能坚持住就很了不起。就像我爸当年离开东北去深圳打拼一样,和他一起去的都放弃了,他坚持下来了,然后他就成功了。” “你家是做生意的?” “是啊。” “怪不得呢?” “什么怪不得?” “怪不得你那么聪明嘛,遗传。” “不过后来,听他们讲那些年的奋斗青春,我觉得,我妈妈给我爸的帮助太大了,没有我妈那些年的支持和陪伴,我爸应该也不会那么快就稳定下来。” 振轩拿起一支筷子敲着白瓷碗,那敲打的声音,和自己的心跳一样频率。 “你和你妈像吗?” “长得像,不过和我妈比,我还差得远呢。”静凡继续拨弄着她自己的柔顺头发。 “我妈说,一家子过日子,有个会持家的女人,家里会少贫穷十年。” “这不就是古人说的‘国乱则思良相,家贫则思良妻”嘛。“静凡月兑口而出。 说出这句话,两个人陷入很长时间的沉默。 一向善猜人心的静凡其实早已心知肚明。平日里刘可的玩笑话中,也可以理解的很清楚。 其实振轩是个很优秀的人,也是三叔所说的有潜力的人,这一点不会错;自己长这么大除了对三叔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之外,就是对眼前的这个人有过那一丝丝波澜也没有错,可是每次都是自己用沉默和装着不懂来回避,这是哪错了呢? 就在上一次,她看完信之后就想过这个问题,她害怕振轩知道自己的身世,她害怕自己的身世会给他带来麻烦,会给这个美好的家带来麻烦。 而振轩心里呢,他明白像静凡这么聪明的女孩不会不懂自己的这些话,他对静凡沉默的回避的理解就是善意的拒绝,睿智的避免自己的难看,别的他想象不到。其实他当然想象不到,即便是后来他知道了一切,他也未必全都想象的到,正如他自己曾经说的一样,因为她是冯静凡,总是可以先为别人考虑的冯静凡,和别人不一样的冯静凡。 “你现在的重要任务是好好想想怎么把鱼卖个更好的价钱吧,其他的,你,还是别瞎想了。”静凡起身收拾碗筷。 电视剧里是《新白娘子传奇》的片尾曲《渡情》。 振轩先是苦涩的笑笑,然后又故作安然平静的帮忙静凡收拾起碗筷来。 “对啦,你还没有给我说你的烦恼呢?”振轩对着拿饭盒准备出门的静凡问道。 “你能不瞎想我就暂时没有烦恼。” “那对不起啦。你别烦恼,好好学习吧。” 振轩把手搭在静凡的肩膀上,送她离开了鱼塘,那一刻肯定没有私欲,只有无言的情深和微乎其微的真挚纯真的爱情。 那一瞬间,静凡想到了三叔也曾经这样把手搭在她肩膀上,揽着她一起走在一条开满杜鹃花的路上。只是此刻没有杜鹃,有的是满径已经败落的四叶草和准备盛开的野菊花。 这一抱,缘定三生 刘文秀果真退学了,虽然在家里也是引起了轩然大波,但是林朝英毕竟也算是村里最有文化的妇女,经过从各个方面深思熟虑还是同意了女儿最后的选择。不过林朝英给文秀的死命令就是不准出去打工,就在县城找份工作。于是退学第二天,刘文秀就去了县城找工作了。 下午不到四点她就兴致勃勃的回来了,一回到家就到振轩家来找静凡。静凡那个时候正在自己的屋里为一道抛物线题犯愁呢。 一进门,刘文秀的小尖嗓子就调了起来,“静凡,小静凡,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找到工作了!” 静凡放下手中的笔,把手也从脑门上放下来,“真的?那么快?在哪工作?” “在县城的一家酒厂。” “酒厂?在酒厂,你能做什么?” “我的工作很简单,就是看管发货,就是他们发货,我拿着本子记录就行啦,很简单的,很轻松的。”文秀紧挨着静凡坐在她身边,搂着她的脖子。 “哦,那不错。好好干哦。你妈妈还生气吗?”静凡关心了一下。 “不气了吧,我刚回来,她还给我说话,问我找的怎么样呢。爱气就气去吧,我自己的事情,她凭什么总是管的那么死。本来就该我自己选择自己的未来。谁也没资格管。”文秀说的理直气壮,没有任何静凡觉得应该含有的愧疚感觉。 “那……那你还是要努力啊,不要让她们……“ “不要让她们瞧不起我,是吧。放心吧,我一定要干到干部。好啦,不给你说了,我去找一下文娟,她回来了。我去看看她,好久没见她了。” 静凡点点头,她就蹦蹦跳跳,唱唱呵呵的消失在眼前了。 静凡手里转着圆珠笔,突然觉得这样像文秀一样没心没肺的也挺好,至少不用总是担心别人的感受,而对自己的决定犹豫不决。 “疯疯癫癫的一天到晚。”振轩进门前对文秀发表了一下看法。 “嘿嘿,她这样也挺好。”静凡注意到振轩手里拿着一个小盒子。 “好什么啊,没把家人气死。” “你不也是?还说人家。”静凡合上书本反驳道。 “我,我至少还有一颗愿意去奋斗的心,她呢,就想着有人端茶倒水的被伺候。我和她可不一样。你没见刘可最烦她吗?” “你有奋斗的心?你有奋斗的目标吗?”静凡拿笔指着振轩的鼻子质问道。 “本来有,后来被某人浇灭了。”振轩笑起来有些玩味。 静凡赶紧收回来圆珠笔,低着头看作业本的封皮。 “我上次去县城给你买的东西,这可是用的我挣得第一桶金买的啊。”振轩把盒子放在桌子上,“本来那天想就不送了吧,可是既然都买了,想想还是给你吧,反正放我这也是没有用。” 振轩一边说,一边神秘的撕开胶带打开那个小纸盒子。 盒子打开后,出现在静凡面前的是四个很小巧玲珑的毛绒玩偶。“虎多力“也在其中。剩下的三个是悉尼奥运会的三个吉祥物:笑翠鸟,鸭嘴兽,针鼹猬。 “你怎么知道我收藏这个?”静凡惊喜万分。 “看你经常拿出来看啊,知道你肯定喜欢,或者他们肯定还有一段故事。我就不问什么故事了,只要你喜欢就行。我费了好大劲买那只虎,还是没有买到和以前那一个一样的,就只有这一种了。你凑合着看吧。”振轩一个一个的把这些东西拿出来在静凡眼前晃。 静凡盯着这些东西愣神,和五岁那年依稀记得的喜悦一样。有一种天堂在靠近的欢欣。她想到了三叔信上说到的“惊天动地”。 振轩看到静凡的深情款款,他第一瞬间想到的是这些东西唤起的,她的无尽的回忆。他苦笑,自己费尽心思,却是让别人在她心里回肠思念,觉得自己是那么可怜。振轩不想打扰她,他把地上撕下来的胶带捡起来,准备走。 看到振轩要离开,静凡突然举动惊人,多少年后振轩还在问她,当时是怎么想的,静凡歪着脖子想好半天,还是回答:我也不知道,命运安排的? 静凡小跑了两步,从后面将振轩紧紧的抱住。 相爱·猜疑 2000年在各种复杂的情绪中缓缓的走了,2001年在一个全新的体验中慢慢的来了。 这是静凡2001年第一篇日记的开头。 全新的体验,当然是指,她和振轩秘密的谈恋爱了。除了刘可没有人知道。 刘可好像老病又犯了,他又开始讨厌起自己现在的工作了。 和振轩,静凡在宝崮寺小学打乒乓球,他从头抱怨道尾,嘴巴一刻没有停下来,振轩实在听不下去了,“你有完没完,说够了吧你。在你们家工作你再烦,你想怎么样?你想去干什么?要饭啊?”训斥刘可,许振轩一向不遗余力。 “你不知道,我爸给我的工作实在是太无聊啦。” “无聊,干什么不无聊,没本事考大学,就别嫌弃你家那一亩三分地。”振轩将乒乓球重重的排在刘可的脸上。静凡一直坐在旁边的一个乒乓球台上看着他们斗嘴,没有说话。 刘可躺倒在乒乓球台上,“哎呦,亲娘啊,我什么时候可以挣多多的钱啊。” “你还想一口吃个大胖子?做梦吧你。”振轩把刘可手中的乒乓球拍夺回来,放进静凡手里的乒乓球拍袋子里。 “走啦,该吃午饭啦。”振轩一把把刘可拽起来,刘可一副散漫无力的软骨头样子。 回到家中之时,孟素珍在晒床单,春风吹拂着白色的床单,在偌大的院子里飞舞。 电话铃声响了,振轩和静凡从孟素珍手中接过床单接着晾晒,孟素珍走进屋里接电话。电话是许北兴打来的。孟素珍流水账一样给他讲述着家里的情况,家里,地里,自家,外家,振轩,静凡,她有说不完的话题。振轩和静凡听着孟素珍的大嗓门偷偷的笑着。 两个人在几条白色的床单中间站立着,影子在阳光下显得绰绰约约,静凡弯腰拿起孟素珍清洗的振轩的一件外套,正准备往绳子上晒,振轩突然紧紧的抓住她的手不放,静凡惶恐的回头看看窗户边打电话的孟素珍,极力的挣月兑。 许振轩不动声色的站立着,紧握着静凡的手,静凡使出浑身解数,两只肤色差异有点大的手像是生长在一起一样,不能分离。 挣扎了一会,静凡无力的垂下心来,暂停一分钟,她先是回头看看孟素珍,然后把嘴唇紧贴在了许振轩的手面上。振轩终于把那只手拿下来,放在了静凡的脸颊上,在她的脸上轻柔的抚模了几下,又在静凡脸上还了一个吻。静凡甜蜜的微笑着,她本想把头靠在振轩肩膀上和他拥抱一会,却突然意识到这是在家,她紧张的双手推开振轩的身子,然后用手指指后面窗边打电话的孟素珍,振轩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用中指搓了一下鼻子,把地上的空门拿去了井边。 静凡像是在做坏事一样,不时的往站在窗边的孟素珍那看。 接完电话的孟素珍没有回到院子里继续收拾衣服,穿着淡黄色的确良的碎花衬衫,深蓝色的西服裤子的她愣神一样的坐在床边,黑色的条绒布鞋,脚面上露出尼龙丝的白色袜子, 孟素珍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刚才振轩亲吻冯静凡脸颊的一幕在她的脑海中一遍遍出现,从她那个角度看见的是整个过程儿子的喜悦和投入。她最不想看见到事情发生了,还是发生了。 连续几天孟素珍想到这个事就彻夜未眠。 聪明的冯静凡还是觉察到了孟素珍的反常,孟素珍看到她不知道该怎么张口,那种尴尬来自于喜爱,静凡看到孟素珍也变得不好意思,这种尴尬来自尊重。 心阔天宽的许振轩虽然没有察觉到她们娘俩的微妙变化,但是静凡每次的推推就就还是让他发觉出了一些端倪。 夏日的清风在刘忠文他哥哥的荷塘上方拂动着,一个个含苞待放的荷花,支撑在三亩见方的荷塘里,满塘的荷叶为它们铺就着一个绿色的梦幻天堂。不时的有几只青蛙跳到荷叶上来,还有无数的蜻蜓在凑热闹。 静凡挽起裤脚坐在荷塘岸边,因为荷塘比较低,她的脚没有沾到水。 “你怎么啦?”振轩坐在他旁边,看着满目的荷塘美色。 “我害怕了。“ “害怕什么?“ “偷偷模模的感觉,像每天都在背着债一样。” “谁偷偷模模的啦?我们是光明正大的好不好,想什么呢你?”振轩伸手刮着静凡的挺挺的鼻梁。 “你不觉得,妈好像知道了我们的事情了吗?”静凡握住振轩的手,放在她的膝盖上。 “那又怎么样?“ “她好想并不高兴。” “那又能怎么?这是我们的事情啊。”振轩一脸的满不在乎。 “如果妈不高兴,我觉得我们还是不在一起的好。”静凡在表述自己的态度时一贯的坚定语气。 “妈不高兴,?你为什么就不在乎你自己高不高兴?”振轩没有急,他知道静凡的脾气,只是有点心疼。 “我可以不高兴,我如果不高兴,我可以自己调节,我会想得开,我觉得自己肯定会没事,可是妈不一样,她那么疼爱我,我不能让她一直难过。” “你……你为什么不管在什么事情上,总是想别人的感受,委屈自己。她疼爱你,她也疼爱我,如果她不同意,那不是把我俩都伤害了。那她不是很残忍。” “你别这样说,你这么说,妈会更伤心的,如果我是妈妈,我也会考虑的。”静凡低下头,声音变的很小。 “她也没说不同意啊,你不能不争取就放弃啊。” “我不敢。”静凡的声音更小。 振轩看着低头忧郁的静凡,“你到底什么来头?” 静凡的美丽哀愁 今年工地的工程似乎并不是很顺利,往年许北兴总是到年末才回来,这次他早早的在五月就回家来了。 刘山河也跟着回来了,大概是因为是忙种时节,家里十几亩地,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还是希望可以回家来帮衬一下自己的女人。 不过刘山河的儿子刘安平却没有跟着回来,晚饭的时候振轩问父亲为什么安平没有回来,许北兴不无担忧的说:“不好管哪,在那一直不听他爹的话,不好好的干,有点钱就吃喝玩,这工地不好,我和山河就商量着回来,山河也想把安平带回来,让他在家成个家,自己也省点心,可是这王八羔子,我们前天晚上整理行李的时候,他就跑了,留个纸条,说自己去闯了,用不着管他,可把山河气死啦。” “他去哪闯啦?咋不给我说声,我也跟着去。”振轩一边往嘴里送着一勺子小米粥,一边打趣的说道。 许北兴挥挥手中的筷子,“行了吧你,他个二流子,吃喝嫖赌的,能闯出什么来,你在家给我老实呆着。养你的鱼,我今天打那边经过,我看这鱼还不错咯。 提到鱼许北行一脸的喜悦。 孟素珍一直脸沉着,要是往常,振轩那句话后,还用得着许北兴开话匣子,孟素珍早就得接过来训话了,可是她心里有心事,从许北兴进家门她就打算给自己的人说,却一直没有机会。 这几个月这些话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静凡低着头吃饭,一直用余光敏锐的打量着孟素珍的面色。 晚上振轩早早的就被刘可叫走了,说是去刘牧杰家。刘牧杰的媳妇儿上个月给他生了个儿子,大概是刘牧杰请吃饭去了吧。 静凡帮忙收拾好碗筷,就进了自己的房间,出来倒水的时候,看到孟素珍和许北兴窃窃私语的身影,心里五味杂陈,从来到许家,孟素珍待她视为己出,孟素珍的善良,朴实,悉心,令满身风雨的冯静凡感受到了太多在深圳,在失去母亲的日子里无时无刻不在惦念的温情。生命,在十几年间居然沧海桑田,尽管她从不曾抱怨,但心里的痛和伤感终究无法填满。只是孟素珍这一家给她的爱和关怀,还有这个村庄带给她的震撼和温暖,以及她对梦想和明天的全新概念,会在自己十八岁的时候,突然有种感激上天的意愿,因为这些感动让她觉得原来人的生命可以如此的完美,太多的时候,你安于现状,太多的时候,你沉迷于温柔乡,太多的时候你不知道这世界还有这样的一片大好河山有待观光,还有这样的一颗颗大好人心等待着你去体会。 人的渺小,在于总是自视伟大,其实低到尘埃里的倔强生命,比在天堂中的身躯,更加的傲视群雄。如果,你在为自己的优越骄傲,也请埋下头颅看看那些蔑视的,最骄傲的眼睛和最沉默的灵魂。感受这一切,你不会自惭形秽,你只会后悔,后悔自己没有机会,在那片博大的精神土地上挥洒过汗水。 有时候环境的改变果真会对命数的看法产生动摇,但是信仰若不变,目标依旧是深藏心底的模样,尽管山高路远,尽管万水千山。感谢许家人,在自己信仰的跋山涉水中给了自己那么重要的帮助和厚爱。关乎亲情,关乎爱情。 想的太多了吧,静凡拍拍脑袋,坐在自己的梳妆台边,那个梳妆台也是振轩买的,自己从家里带来的钱一直都没有机会用,本来她想抽时间和刘文秀一起去县城的招商场给振轩还有孟素珍买件衣服,不过看现在的形势,自己是不敢轻易送振轩什么东西了。 那几个奥运会吉祥物总是笑容可掬的看着忧郁的自己,在空洞和苦涩的青春记忆中永远这么抢镜,让自己无法忘记。静凡每次都会用手仔细的,轻柔的为他们梳理着毛发,三叔送的,振轩送的,还有旁边父亲冯恕买的乒乓球拍,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 为什么自己会喜欢上许振轩呢,而且喜欢的如此的彻底,居然还没有丝毫的怀疑? 和三叔向天宇不无关系。因为自己16岁之前的一切,大多是他给的。因为他的存在,自己无忧无虑,甚至在感情的地盘,他都烙印一般的存在,没有任何机会去思考所谓的情窦初开。 想想觉得自己的优越是那么的可悲,体验在这一刻是如此的令自己陶醉。当然许振轩身上存在着太多三叔的影子,例如睿智,例如潇洒,例如邪气,例如若有若现的潜力。 三叔在自己的心里无论如何完美,他也只是一个梦,只能是一个梦,那种爱是可以和董燕共享的,而许振轩才是真正存在的现实,这种爱是澄澈的,也会是自私的。 多少年第一次总结自己的感情,静凡也不知道自己分析的对不对,三叔已经走远,远的只能想念,许振轩可以珍惜,可是还要郑重的面对眼前,想到孟素珍的眼神,她就觉得上帝肯定要留给她遗憾。 从家里带来的笔记本总是写满叶苏箴的隽秀文字,十几年不曾褪色,还会散发出淡淡的幽香,打开一页,上面是一首词: “枕前发尽千般怨,要休切待青山烂。水面上称砣浮,只待黄河彻底枯。白日参辰见,北斗向南面,休时且未休,且待三更见日头。” 静凡用手指划过这些字,她在问自己,需不需要在这些问题上勇敢一次,放下自己的孤漫告诉孟素珍,自己愿意留在许振轩的身边,照顾他一辈子。 冯静凡在屋里百转千回的时候,其实许振轩也已经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如果母亲不同意,这是一个大困难,依照母亲倔强的性格,看母亲这些时日的态度,那绷着的脸和铁一般凝重的神情,再大的困难也没有出现过的沉沉的写在脸上的忧虑,闹不好会母子决裂。 可是原因是什么呢?为什么他和冯静凡在一起会引起她这么无言的抗拒?如果她真的疼爱静凡,做女儿和做儿媳妇有什么区别呢?做儿媳妇不比做女儿好?做女儿终究会成为泼出去的水,做儿媳妇倒可以一生。 刘牧杰儿子的百日宴上,许振轩不断的出神,儒雅的刘牧杰端着酒杯挨着振轩做下来,“我真佩服你。” 振轩不解的看着刘牧杰。 “多少人在村里养鱼都不成,你一干就发啦。” 振轩摇摇头,“说的太夸张了,赚那俩钱还发啦?” “不是,我就是说你有这个脑子,换成我,别说赚了,我得赔死。”刘牧杰喝的有点多,书生气的人一喝多,那个表情和神态就变得滑稽。,他不停的拍着振轩的肩膀。 “你不是在城里干的挺好嘛。” 刘牧杰摇摇手,“我要是能接着上学,我肯定更好。我没机会,没机会。” 许振轩接过他手中的酒杯,“你别这么说啊,你儿子都有啦,想什么呢你?那些上学的,刘旭东这些人,能跟你比?你问问他们的儿子在哪个娘肚子里呢?” 刘牧杰被振轩逗乐了,“人家是大学生,人家是天之骄子,我们呢?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又一代。上次旭东回来,和他交流都有些障碍啊。出去的文化人就是不一样啊!”他用手垫着靠在振轩的肩上,嘿嘿的笑起来。但是振轩看的到,那通红的脸上难掩的遗憾和无奈。 “咱们这这几年发展的不是挺好,慢慢来,要不了几年,咱这也能成为大城市。”振轩一副自信的样子,他也闹不清那自信来自何方。吹牛?还是纯属安慰刘牧杰,当然是不是想起静凡也稍稍安慰了一下自己。 “我就爱和你说话,你这个人坦诚,做事踏实。就是缺点……缺点……”刘牧杰拍着用另一支手拍着脑瓜想不来合适的词。 “缺点心气。”振轩笑着说道。 “对,就是心气。”刘牧杰垂着许振轩的胸口狠狠的说道。 看到这两人聊的挺投入,刘想也和别人换了个坐,坐在了振轩的旁边,“他又给你瞎说什么呢?最近老抱怨,抱怨个屁啊他。” “这次没抱怨,给我吹嘘他儿子,让我嫉妒一下。”振轩看着迷瞪的刘牧杰,故意说了这些话,振轩端起杯示意刘想干了。 “他有资格吹嘘啊。”刘想看着比他们都大几岁,所以说话老成持重的。他是刘书业的大儿子,结婚五年,至今未有半子。 刘牧杰挥挥手,让刘想闭嘴的意思。 “不是吗?你这工作好在正经的单位,媳妇好,孝顺,能干,又给你生个大胖儿子,你这什么命啊。” 振轩在这些没有发言权的问题上只有微笑着保持沉默。 “我妈说,你媳妇不是有了吗?”刘牧杰趴在桌子上,用手撑着下巴问道。 “八个月了。不知道是男是女呢?” “切,还不知道是男是女,是女孩你就舍得不要啦?” 刘想没有说话,摇摇头,那意思表示,想不要呢,可是又不是那么回事。 振轩把手又搭在刘想的肩上,在村里,他和谁都显得那么兄弟情深。他看着刘想摇头,听着这些和他还有一定距离的家里家外,有些憧憬,有些向往。 刘牧杰使劲搓搓脸,起身继续招呼大家狂欢。 大家举杯,觥筹交错,杯盘狼藉间,大家的情谊又增添了几分。 一个庄上拢共十几个和振轩同辈的人,最大的刘想25岁,最小的刘可18岁,有几个在外读书,今天到场的这一桌子和振轩一样都已经下学,多半的人都已成家,少数几个都有了娃,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后,他们还将在这片土地上继续奋斗,为了他们出生并不优越的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