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须昔年》 再见 “宋——” 似曾相识的声音传入了耳内,震荡耳膜,犹如惊雷,当头劈下,堪堪的无处躲藏。 很像,很像,带着丝丝喜悦。 可是,这声音却不该出现在此时此地。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这么“再见”是,这样的不合时宜,这样的不留余地。 就那样,干愣愣地杵在街灯间的黑暗一隅吗?不转身,却也不前行,就只是杵着。面对多年后不合时宜的“再见”,自以为内心早已平静的我,没有任何的应急措施,只能毫无选择地手足无措着。 感谢,在这毫无预料的时刻,有大堆的东西在手上,沉沉的,不断地拉扯着我的手臂,虽只能僵硬地垂着,带着些酸痛,时刻提醒着我要镇定。也多亏着那丝丝的酸胀感,我的外表不像内里一般显得那样的尴尬慌乱了。 渐渐地,有脚步声“笃笃、笃笃”地越来越接近我。他完全没有一丝的迟疑,就这么一步一步坚定地向我走来,一如往昔的自信、沉着,仿佛只要靠近我,便能打开横亘在两人之间的那扇大门。 它生生地停下了,不进前,也不离开。我和他只有咫尺的距离,那淡淡的体息、惑人的温度以及似有似无的目光,狠狠的,犹如实质化般紧紧包围着我。 仅仅是片刻功夫就仿佛有半个世纪般的漫长、、、 最终,还是他先开的口。 “宋——” 整整六年。六年后的今天,他的汉语还是很纯正,虽还是带有些他独特的韵律节奏,但这个站在我面前的男人确还是那个。我稍稍地抬起下颔,瞟了他一眼,重又颔首,淡淡地笑了笑,不说话。因着低头的缘故,别在耳后刘海滑落在脸颊,有些微痒引得我不禁皱眉。心想着上次剪头发已经快。 “你——剪掉了长发。” 我抬头注视着,这个想要为我整理鬓发而又只说了一句无关紧要的话语的男人,说:“嗯。剪了快两个月了,都长长了。挺碍事的,过几天有空,该再剪剪了。” 是无话可说了吗?我们之间,竟只能说些这般客套无聊的话题、、、六年前离开,我天真地以为我们之间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是啊,看我现在,面对着你的不期而至,我的内心是多么交织着恐慌和欣慰的复杂啊!六年了,这样长的时间里,我怎么可能不明白自己的感情呢?是的,我想我是喜欢你的。可是,明白这一点的,是现在离开你们后的我,而不是六年前你告白的对象。离开后的六年里,我明白了自己的感情,也决定忘记这段没有开始的过往。我想,六年这样长的时间里,想要忘记一段没有开始的感情应该是很容易的吧?六年里,我也曾幻想过,某一天,你会突然来到我身边,猛然间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们相视而笑,一切的障碍,都不再存在,最大的问题也不再是个问题、、、 然而,幻想只是幻想,问题至今也还是问题。我们之间也便只能剩下这样一份客气。 又是沉默、、、 又是沉默、、、 我竟只能以沉默来逃避吗?这么多年来,我竟是没有一点儿长进吗?六年过去了,当初自以为不存在的感情,其实是存在的;自以为不深的爱恋,其实是难以忘怀的;自以为永不相见的人儿,其实已经走到了自己眼前、、、我居然还是不自觉地选择了逃避,即便他也许还是没有忘记,还是不放弃,还是寻了我来、、、 他猛然出现,我那可悲的幻想成真了,我却仍只是懦弱地选择“逃避”、、、 然而,不“逃”,这份情我又如何承得起呢? 我痴痴地定在原地,暗自琢磨着。他接下来的举动却着实吓了我一跳。 六年后的今天,他径直朝我走来。就这么,直直地走了过来,不带任何和犹豫、愤怒、责问、痛苦有关的情绪;就这么,淡淡地笑着,走了过来,仿佛我从没有不辞而别,我们也只是分隔了几日罢了。 他湖蓝色的眼眸直勾勾地盯着我,眼神交汇之间,我从他黝黑的瞳孔中看到了自己,莫名地体味到一丝丝的侵略气息。 可想而知,我,必是要处在下风的。 六年来,我不止一次有过那可悲的幻想,却始终没有为那些幻想中的情节做过哪怕是一星半点的准备、、、 我眼睁睁地目睹着他极尽优雅地俯身,轻轻的,握住我的手。然后,是一个彰显、标榜胜利的笑容。我的身体不禁一颤,仿佛自己现在是一丝不挂的一般,脑海顿时一片空白,潜意识便控制着自己努力摆月兑这个困境。 可是他,完全不在意我的紧张和疏离,只是微微一笑,还是那么随意,顺从地还了我自由。只仅仅是顺势接走了我手中的两大包物什,也没问我该怎么走便迈步前行,动作一气呵成,似乎回的不是我的家,倒是他的家。 我心里略疑惑,旋即就释然了,再怎么说他的姓氏是博迪格家族,他女乃女乃能办到的事情,他自然也是可以的。没有调查清楚,此时此刻他怎么可能会站在我的面前呢。我举步在后面远远地跟着,心中充满了隐隐的不安、、、 他的背影,挺拔、沉稳、不显孤独。是啊,他早已不是那个初始的男孩子了,他得到了本应该得到的一切,成为了他母亲希望的样子、、、还怎么会是那个住在地下室的男孩子呢?六年了,他长高了些,我现在堪堪只及他的肩头。 “宋,怎么买这么多的东西。还是和以前一样吗?还是……知道我要来看你,特意买的。”他语气温和自然,恍如昨日,仅是少了份青涩恣意,多了份沉稳自然。 一瞬间,我仿佛以为自己又回到了那些孤独日子里最快乐的时光。但,我必须认清,这只是一时的错觉、、、我们都不再年少,世事也早已改变,世界上从没有后悔药,有的只是能毒死人的老鼠药、、、而且,我并不后悔。那样恣意、疼痛、张扬、深刻、刻骨的青春,有一次便足够了,我不想再来一次。当初我的离开,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决定的,即便有感情用事的嫌疑,但是,有一点不可否认。这个决定是对我们大家都好的,是一个最优的选择。我恢复了习惯了的平静生活,尽管有些匮乏人气。我走了,丹尼在那个家族斗争里拥有了更大的筹码,薇薇安也遂了心愿,得到了最想要的。博迪格夫人继续着她掌控一切的生活。离开了我,他们都会过得更好,不论朋友、陌生人,还是敌人。 一路上我不断地凝神细思,对周遭的一切却都置若罔闻,最后,竟连自己到了家门口都不知道。 “宋——宋——” 我刚刚清醒,一抬头,又陷入他微翘的嘴角,轻皱的眉头,以及那温柔探寻的目光。 无措、、、 “钥匙。”他还是微笑。 我,不禁开始怀疑现下这个人不是自己!惊慌失措,小鹿乱撞,呼吸不畅,如同十六七岁的小女生,行为举止十足的可笑。可笑到,一串钥匙,在交接的过程中,也能生出些事端来。事端不大不小,发生在这时却刚刚好验证了我的“不安”。钥匙轻易地由指间滑落,像是手中握不住的沙。我只来得及倒吸一口凉气,做不出任何的补救措施。 是阳光?那亮光中如钻石般细碎的璀璨光芒,一如多年前,那海边少年闪耀的笑容。尼斯清晨的黄金海岸,我匆匆而过,却永远铭记了这一幕。熏人的风,追风的海水,海水冲过的海滩,海滩上漫步的那个人,那人注视的阳光,阳光裹着的风,风吹拂来的“熏人”。我站在临海的别墅阳台上,看着风景,看着看风景的人、、、那时的丹尼,调转视线,回头。视线相交。电光火石之间,我只记得他嘴角的弧度被璀璨的光芒掩盖。记忆里也便只有那一幕光华了。 是黑夜?那唇间又怎会闪着如此似曾相识的“光”?小城夜晚狭窄的楼道,只有一盏孤独照明的灯闪耀着昏昏黄黄的光。灯下有两个人,一高一矮,一男一女,身影一个堆叠在另一个之上。我们仿佛融为了一体。我似乎还能触模到他跳动的心脏,聆听到到他血脉奔涌的节奏。我举目望向他的面庞,灯光的映照下,他唇瓣间的牙齿,扑闪着迷离的光。 画面交叠,往昔?今夕?难以分辨。 “宋——” 恍惚中,在那漫漫的明亮的光中的少年,面前与我身影交叠的微笑着的男人,还是、、、同一个人。这一切发生得太快,就仿佛电影的蒙太奇手法,镜头轻易地穿过六七年的时光,画面随意地切换,交叠。 似乎还能听到轻轻的嬉笑声。有某种尖锐的物体敲击了一下我的额头,才算唤回了我那神游的意识。丹尼的嘴角扬起,弧度更加的迷人。 “我抓住了。” 我还是一脸茫然,即便意识已然清楚。 他真的笑出了声。我想,我的呆样确实很可笑吧。没等我发表意见,他就已经转身,开了门,进了屋子。动作流畅优雅,如同舞了一曲华尔兹。 一步步地挪进了屋,我磕磕巴巴地关上了门。接下了就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了,而且还是曾经有过暧昧的一对男女。他会问我不告而别的原因,质问我的离奇失踪?还是、、、不对!我与丹尼之间,什么都不曾有过。即便是在当初最多也只徘徊于暧昧,到如今只怕更是什么都谈不上了吧?也许,他会像薇薇安一样来炫耀自己的快乐幸福,顺便宣判我的死刑、、、在这狭隘的密闭空间,我该如何与他相对?毕竟—— 现在已经不是当初了、、、 昔年,相遇 一 19岁,那时我19岁,在美国呆了两年,苏贤是在我来美国的第二年以留学的名义来的,和我在同一个城市生活了一年,我深刻意识到自己从小到大给他无数的添麻烦。其实,之前的一年里,住在洛杉矶唐人街的饭店后厨边上的小隔间里,我早已丧失了原本对美国这个国家的一切热情。不是说,这个国家有多差,而是我在错误的时间以一种错误的方式了解了这个国家错误的一方面。所以,我决定离开美国,以这种姿态来表示自己和从前种种彻底的告别。那时候,我已经取得了美国的绿卡,摇身变成了一个“地道”的美国公民了。以前的白彦几乎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那两个代表过去将近二十年生活的汉字,也早早地被我抛弃。改名换姓、背祖忘宗的我,叫做“宋栀”,宋颜析的“宋”,栀子花的“栀”,满满的都是外婆的印记。 法国的目的地不是普罗旺斯、也不是巴黎,是它的第二大城市——里昂。我对里昂的独特感情始于儿时我对一本书的痴迷。至于什么书,我倒是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是父亲书房里的一本小说,讲的是一平凡的乡村小男孩闯荡巴黎、关乎成长的轰轰烈烈的故事,时至晚年搬去里昂孤独终老的故事。前面那些有趣的东西我都没记住,唯独对里昂的那段描述深深印进了我的脑中。 到了里昂,我住了整整两天廉价旅馆,终于找到了一处看上去还不错,并且我能负担的住所。那是一栋四层半的老楼,有昏暗潮湿可以聆听罗纳河脉动的地下室和一个遍布晾衣绳及各式衣物的天台。它位于里昂的老城区,罗纳河的左岸。外墙斑驳,早期修整时涂抹上去的油漆,经过风雨的洗礼早已剥落得七七八八,这使得这栋楼看起来,更加的老旧和不舒适。我租住的房间在四层,和一个叫艾达的女孩并用一个套间。她对我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即便那时我有些不太标准的法文让她浑身不舒服,并且时不时地会以一种“不明所以”的目光打量着我。但是,事实上我的到来,帮她足足节省了好几十欧元的各式花销,这也正是她热烈欢迎我的主要原因。 我在里昂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可以称得上是很不错了。那是一个比美国那个小餐馆规模要大一些的音乐酒吧,同时多了份法国的小情调,不浓烈却恰到好处。当然,卫生环境肯定是好上许多的。这份工作是夜间的,晚上八点一直到凌晨两点,因为比较累,所以工资也相对比较可观,一晚上下来,加上小费能有四、五十欧,运气好的时候,还有拿到将近六十欧。白天,我利用在里昂一所大学争取到的旁听生资格,学习摄影艺术。空闲的时候,我会逛逛里昂,或者到书店看看书,补习补习法文。虽然每一天都很忙碌,有时候也会感到疲乏,但是这样的日子过得也算充实,不会留下太多的时间回味不想回味的痛苦。 和丹尼的初次相遇,并不是什么很浪漫的邂逅。反倒是在他最落魄的时候,最难堪的时刻,加上酒精的作用,我们互相当了对方的倾诉的垃圾桶。 我们就这么不期而遇,互帮互助了一下下。 那是8月14日,我依稀记得那是个阴天,夜晚的温度低得几乎冻得我想要旷工。当然,我是绝对不可能旷工的。8月14日这个日子其实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在这样一个有些敏感的日期,加上一些不该有的调味剂,它就自然变得什么都不同了。 夜里,我还在为缺少摄影器材烦心,酒吧又迎来了闹事者。费尽手段,又承诺无需他们赔偿酒吧的损失,我们才终于请走了几个早已喝得一塌糊涂的男男女女。回到吧台,我几乎感觉筋疲力尽地没法呼吸。 丹尼就是在这时走进酒吧的。很年轻的一个男孩子,高而瘦,身上穿着很随便的白衬衣、黑裤子,看上去质地很柔软,整体上,还有股玉树临风的味道。待到他走近,我才看清,他的一张脸孔也是极白的,黑发蓝眸,五官的轮廓深邃。我直觉,他是个混血儿。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在那样烦躁的心情下,竟还清晰地记住了他身上的一切细节,至今仍没有忘记。而且,是在他喝醉了,到台上唱了那首英文歌之前。 九点二十四分的时候,他正式坐在我的面前。我清楚地记住了时间,是因为那时调酒师正好问过我。那时候,他就好像已经醉了,尽管身上一点酒味都没有。还真有点“人自醉”的样子。他坐着,随意中有股迷茫颓废的感觉,左手抚着太阳穴,右手无力地伸进裤兜里,抓出一卷整整齐齐面额各异的欧元,伴着几个叮当作响的硬币。然后,他很是突兀地笑了笑,抬起头,眯着眼看我,“所有的钱,能买多少烈酒,就拿多少过来。”话毕,还很有风度地表示谢意。此后,他再也没有抬起头,只是不断地给自己灌着酒。 在酒吧乐队演奏的音乐声中,他喝酒的样子显得越发的优雅,让我时不时地关注着他。我注意到他喝得很慢,越到后面就越慢。我暗度他是喝醉了的缘故。可是,一直到午夜钟声敲响,他都没有离开,或者趴下。这时候,正巧有客人打破酒杯,我走过去清理。回到吧台,他已不在那里,我以为他已经离开。 但是、、、 这时候,歌声传进我的耳朵,而曲调又是如此的熟悉、、、 我不由自主地抬头望去。 丹尼已经站在那灯光下,拿着麦克风,眯着眼,状若十分享受地唱了起来—— idreanmediwasmissing youweresoscared butnoonewouldlisten ’causenooneelsecared aftermydreaming iwokewiththisfear whatamileaving wheni’mdoinghere? soifyou’reaskingme iwantyoutoknow whenmytimes? forgetthewrongthati’vedone helpmeleavebehindsomereasonstobemissed don’tresentme,andwhenyou’refellingempty leaveoutalltherest leaveoutalltherest don’tbeafraid i’vetakenmybeating i’vesharedwhatimade i’mstrongonthesur/face,notallthewaythrough i’veneverbeenperfect,butneitherhaveyou 、、、、、、 是leaveoutalltherest,是陈诺吗? 昔年,相遇 二 答案显然是——不是。 我和陈诺的初遇,就是在酒吧。那时的我很调皮,像个男孩子,跟着苏贤他们一伙溜进酒吧。那举动纯粹是为了刺激,为了好玩。大人们说“小孩子坏事不能做多,会有报应的。”确实没错。我那时总感觉自己已经长大了,行为却是孩子气十足。我想着,自己已经长大了,已经不是个小孩子了,坏事偶尔做做,也不会有什么报应的。可是我没想到的是那报应来得是那般的快、、、 陈诺就是我逃不掉又甘之如饴的“报应”。 这次呢? 我着了魔般地盯着他、、、他的衬衣,有些皱了,领口有三颗扣子开着,露出深刻的锁骨,和隐隐的略显单薄的胸膛,皮肤白白的。袖子随意地挽起,胳膊上有青筋暴起。那时候我一点都没注意到,这样的气温下,穿着单薄的衬衣是多么的不合时宜。我只注视着他,注意到他的一切微小的细节。仅仅是看着这灯光里的一幕,突兀的熟悉感便犹如藤蔓纠缠束缚着我,眼眶里却干干的,分泌不出水份。 终于,我还出现了幻觉。 恍惚之间,我仿若看到那个男子站在灯光下的舞台,骨节分明的手指拨弄着电吉他的琴弦,脚跟踩踏着不羁的节奏,嘴角闪着迷离的弧度,发丝凌乱,飘扬、、、唱得很是落寞,却别有一番韵味。然而这个人不是,他茕茕独立,歌声中有感情的参杂,但是身影、表情,甚至气息有更多的落寞、更多的孤寂、更多的辛酸与绝望、、、 那时,我也在台下,他也在台上。还是那首歌。只是,时间不是那个时间,地点不是那个地点,连人也不是那个人了。但是掌声雷动是同样的,我奔腾的血液和跳动的心脏也是相同的。不得不承认,音乐还真是无国界的语言。更早的时候,一堆中国人听英文歌,和这时一堆法国人听英文歌,产生了一样的轰动效果。 其实,他和陈诺一点也不像。 我却还是情不自禁,尾随他出了酒吧,丢下了工作。第二天,我才后悔不已,我几乎为此丢掉了工作。幸亏,最后老板发善心,只扣了我当天的工资和那个月可能有的奖金。鬼使神差地,我跟了他走过了整整一个街区。最后走过一条大约有两百米长的狭窄的街,我终于看到他抱着最后一瓶威士忌,摔倒在街角,昏昏欲睡。许久,我才壮着胆子,走近、、、 谁又能料到呢? 寂寞真是可怕的东西啊! 他,那时应该很寂寞吧! 他竟在我俯子的时候,一把就把我拉了下来,箍在身旁,然后以一种极其轻描淡写的神态斜眯着我,“一起喝酒吧。” 马上,冰凉的液体划过舌苔,淌过喉管,汇到胃里,渗进骨血,紧接着便是似火烧火燎般的灼热。酒的辛辣味和浑身如火烧的感觉,久久难以消退,冲得我不住地喘息。同时,也使我更加迫切地想要离开这一趟“玩火**”的冒险。 “第一次见一个人,体温在38.6度就叫一见钟情。”这句话是莎士比亚说的,在我还只是16岁的时候就已经深刻体会并铭记于心了。不过,在这个时刻想起这样的一句话,我可以感到一丝明显的危险气息。 我开始感到害怕——他,一个完全陌生的人,给我灌下了威士忌这种烈性酒,还在那笑得那样无邪。我试图掰开他的手,离开。 然而、、、 “今朝有酒,今朝醉啊!”他说了句中文,带着些些法语的轻柔优雅。我注意到,他的笑容中,眼神始终是落寞的。 也不知是酒精的作用,还是这句中文引起的共鸣,抑或是两者共同的作用力,让我停止了逃离的想法。他乡遇故知,就是一件激动人心的事情。我因为一句中文,把一个陌生人引为“知己”,确实可笑。但是,那时我的心里第一次感觉到莫名的轻松。那么,就姑且来一次冒险吧。 再后来,也就是两具年轻而又火热的躯体勾肩搭背,你来我往地在萧索的街头就那么把满满一瓶威士忌喝得见底了。 背井离乡,两年多来,我也是很孤独的吧? “你是谁啊?” “你呢,你是谁啊?” “丹尼。妈妈都叫我丹尼。呵呵、、、丹尼。” “丹尼、丹尼、丹尼、、、我是白,哦、、、我叫宋栀。宋颜析的“宋”,栀子花的“栀”,宋栀。” “幸会,幸会。宋——” “幸会,幸会。” 、、、、、、 “妈,我们回家。” “好,回家。” 、、、、、、 那时候的事,我记得都不太清楚。只依稀记得我两互相勾肩搭背地回家了。路上,他时常用中文呢喃着:“妈妈、、、”我也一声声地叫着:“陈诺、、、”。似乎还有一大堆不愿提及的往事。互相倾诉。 一直傻笑着,到了一座老房子前,一座粉红色的墙体剥落的老房子,有着鹅黄色的细长窗户和踩着会咿呀作响的楼梯,看起来像个富贵的老妇人的色衰的脸庞。我觉着,分外熟悉。我记得,那时罗纳河的水,激荡得尤其的响亮。也许那时我还笑了一声,唱起了国歌,中国的国歌。彼时,我们都不太清醒,连他呼我为“妈妈”、我唤他作“阿诺”的事情都发生了,小小的国歌又怎会不可能呢? 天晓得,缘分这种东西到底是怎么安排的。我们竟住在同一屋檐下,互不相识已经两个月了。犹记得,我们走到楼梯口,我拉着他要去爬楼梯,他却拽着我往下拖,我们执拗地坚持己见,在楼梯口就耍起酒疯,吵开了。吵得正酣,房东太太记忆深刻的一声吼:“让不让人睡觉了,安静点。小心我给你加租。”我俩瞬间都噤若寒蝉,拇指竖着按住了对方的嘴唇,让对方噤声。我们那时就大眼瞪小眼地过了好一会。后来,我好像眨了好一会眼,想了想,最终屈服于自己一向不太好的方向感下,拖拖拉拉着就随他往地下室去了。 这一晚,虽让我们见到了对方,但是,严格来说我们依然是互不相识的。我们仅仅是对方生命里的一个有名过客而已。了解对方最阴暗的记忆的陌生人罢了。 昔年,唯是一见? 那一晚,我和他在他那张地下室潮湿的床上,说了好多曾经,许多过往,最后累极,迷迷糊糊就睡去了。我们相安无事地睡了一觉。就纯粹是睡觉。次日一早,许是长期的习惯使然,宿醉并没有导致我的赖床,早早地我便醒了过来。酒醒之后,胃如沸腾的开水一般在冒泡翻搅,口腔里的舌头就好像烧热的铁板一般干渴难耐,脑袋也感觉疼得像要爆炸了一般。 房间里暗暗的,唯有丝丝亮光透过略高于地面的气窗钻了进来。我撑起沉重的眼皮,费了好些时候,才算适应了这陌生的环境。四周的空气很是冰凉,我几乎快冷得麻痹掉了。欲抬起左手,却又发现一只男人的手正握着它,安然地叠放在我的肚皮上。下意识地,我的心脏“突突”地扑腾了几下。 我勉勉强强地微微撑起上身,甩了甩麻痹的右手,权且算是舒活舒活了筋骨。然后,深呼吸了好几回,这才用空余的右手将左手之上的那只手,移了开去。晕眩感却在这时更加猛烈地袭来。我完全泄气地重新躺下。 良久,我观察着身侧这个吐气均匀的年轻男子,看着他根根分明的睫毛微微颤动,看着他眉眼间的浅痕时隐时现,看着、、、我脸上的温度越发的高了起来。我颓废地望着天花板,注视着墙角大块的黑色霉斑挥洒处无数的霉黑的纹路,肆虐在暗淡发黄的白色天花板上。从纠结着厚厚的暗黑色蜘蛛网的老旧电风扇上收回视线,我扯动嘴角,自嘲地笑了笑,便镇定地颇为费力地爬了起来,坐在床沿上。 从睡床到房门不过五六米的距离,期间我一不留神撞翻了一把快要散架的木椅子,制造了一声算是挺刺耳的响声。所幸,丹尼那时候醉得实在是厉害吧,竟仍旧顾自酣睡着,连翻个身都不曾有过。我按下惊弓之鸟的心脏,万分小心地扶正椅子,极力轻柔地打开、关上房门,离开。 出了地下室,爬几级阶梯,再拐个弯,就是大厅偏左方的通往楼上的楼梯。 我就是在那里,“蓬头垢面”地碰上了花枝招展的艾达。她一脸“我了解,我了解”的表情,看得我浑身不自在。我随便扯了个表情,勉强能算得上是微笑,便对她不予理睬地开始费力地爬楼梯。自然,艾达不是一个轻易放弃八卦的女子。她飞速地终止了下楼的目的,转而谄媚地挽上我的手腕,扑闪着两只画着烟熏妆的眼睛,颇为楚楚地望着我。 扶着昏胀的脑袋,我停下虚浮飞脚步,靠着楼梯扶手,斜睨着艾达,无言地表达着自己的痛苦。 “哎——”艾达愁眉地哀叹着,放开了我的手,伸手在我的肩上拍了拍,转而一脸的了然,“算了,宿醉也是不好受的。今天就别去上课了,工作也可以请一天假,好好在家睡上一觉。我还是,去和我的帅哥约会吧。” 艾达意味深长地望了我一眼,踩着高跟鞋走了。我无奈地扯了扯嘴角,继续苦大仇深地与宿醉作斗争。 之后,我并没有如艾达所说地请假,只是匆匆地洗了个热水澡,换了身衣服,飞速地踩着艾达那辆破自行车赶去上课。 大概是早上的那个热水澡促进了血液循环,也可能是疾行路上的冷风冷静了我的头脑,上课的时候,我已经没有起初那样的难受,脑袋也不再一阵阵钝钝的疼了。可是这一整天的课仍旧上得有些浑浑噩噩,全然不知讲台上那个人说了些什么。唯有通过黑板上的几个单词推测出,这堂课的所讲授的依稀是additivesynthesis(原色混合)。 结束课程,为了弥补前一天晚上的失误,我早早地便去去设法补救。熬到下班回到住处,宿醉的表现已经不再明显,仅仅是轻微的晕眩加上太阳穴偶尔的微疼。 我开了门,轻手轻脚地进了客厅,开了盏小灯,正想去倒杯水喝,一回头,猛然发现平常必定抱着某男酣睡的艾达竟然清清醒醒的,像鬼一样地窝在沙发一角,像只策划阴谋的黑猫,似笑非笑地瞄着我。眼里闪着狡黠危险的光彩。在她的眼光下,浑身迅速而诡异地竖起了寒毛,我不禁颤抖了一下,抖落了一地的鸡皮疙瘩。我脑子里当即闪过的一个念头,她的额头上正闪耀地标着“危险,勿近!”的字样。 艾达这人,不相处熟了还好,熟悉了你就头疼的不行。她有女人的通病——爱八卦。还将之无限扩大。要是只有这点还好,万万不幸的是她还有个特事儿的脑袋。平日里她就时常唠叨我的男女问题,比我妈还我妈。再加上,她还有个特长叫做“撒娇”,和一个爱好叫做“当红娘”,闲来无事就磕巴磕巴别人的情史,没事帮着人牵牵红线,你不依她就和你杠上了,往死里撒娇,不整到你服帖不罢手。我被坑蒙拐骗地去相过几次亲。后来,她见我真没那心,瞅着我也还算是乖觉,才算是放过了我。以前,她曾拽着我讲了整整几个小时房东的八卦。今次,素来安分守己的我居然闹出了夜不归宿这种事情,看来八卦要落到我头上。我深刻地意识到自己必须速战速决。 “什么事值得您大半夜的不睡,在这里装鬼吓人啊?”我采取先发制人的策略。 对于我的先发制人,艾达选择了以静制动的战略。她没有猛烈进攻,反倒是十分惬意地在沙发上换了一个更加舒服的姿势,眼睛半眯着打量我,脸上绽出美丽碜人的笑容。 我的那颗小心脏难免激灵了一下下,面上便有些服软,“你到底有什么事情要说啊?” 可没想,她依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貌。她不再拿打量贼一样的眼光瞄着我,反倒径自举起自己的右手,放在自己眼前全方位地欣赏,仿若她的手中正握着装有红酒的高脚杯。 一阵无语,我走到她身边,把手里的空水杯塞到了她顾自欣赏着的手里,坐了下来,“女王,您就别再在这儿搞什么无实物表演了,快快将您的命令下达,也好让小的可以早些安歇呀。” 自此,艾达总算放弃了继续装蒜,“怎么不反抗了啊?” 我已然是睡意全无了,索性和她开起了玩笑,“小人自知势单力孤,难以与女王的魅力相抗衡,反正都是一死、、、咳、、、不想永无安宁之日,还是坦白从宽要好些。” “嗯。”马屁拍得果然很是到位,艾达兀自享受了一番,就几乎是马不停蹄开始了“审问”,“那个男人到底是何方神圣?什么背景?你和他是怎么搞在一起的?有联系方式没有?你感觉怎么样?、、、快快从实招来。” 她那连珠炮般的问题,我实在有些难以招架,只能努力把自己宿醉的记忆慢慢翻出来,避开血肉,挑出无关紧要的,再稍加修饰和掩饰,回答她:“昨天工作到将近午夜的时候,酒吧里有人闹事,砸坏了好多器具,我们花费了好些时候才算解决了问题。昨晚当真是很累,加上又要盘货,时间晚了又累得慌,索性就在酒吧里将就了一晚上。其实,完全没有你所说的什么男人。” 艾达明显是不相信我的,“你别以为我不知道,我的鼻子可灵着呢。盘货?浑身上下哪来的酒味、男人味。” “我是喝了些酒。天气这么冷,喝些酒暖和暖和身子嘛。至于男人味,酒吧里来来往往这么多的男人,难免的嘛。” 彼时,丹尼在我心里即便特殊,但仍旧只能算是一个特殊的过客。我不想我的生活有太多的意外和波折,更加无意于谈论男女感情有关的事情,所以现下和艾达避谈事实,心里也没觉得是在说什么很过分的谎言。所以脸上的表情还是颇为义正言辞的。 艾达虽然还是有些不信,可盯了我好久,终于验证了我眼中的诚实,选择相信我。我至今认为艾达还是明白我的,她了解我想要避开感情的心态。她是真正关心我的一个朋友,不会因为我想要逃避而撒谎就生气的。 不过,艾达的情绪分明低落了许多,“哎,原以为你们、、、想着,你这小妞终于开窍了。以前,我不论多么的苦口婆心,用尽心机地劝你,帮你安排对象,你都不要。原想着、、、你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我还替你开心来着呢!想着你这下算是出息了,可谁料到竟是我自己在这里臆想来着。可惜、、、可惜啊!” 我摇摇头,将手里喝空了水杯放到茶几上,不说话。 谁想艾达又莫名其妙地哀叹了起来:“他走了。你知道吗?” “谁?”我茫茫然,不知其所云。 “那个住在地下室的帅哥啊。”我一惊,瞬间想到丹尼,面上的表情显得呆呆的。艾达将我的呆样自动理解成了“不知道”,继续说道:“就是我和你说过的,那个上个月才搬来的地下室小帅哥啊。下午查尔斯送我回来的时候,他被一辆车接走了。那车好的呀、、、这小子,还真被我料到了,背景不一般啊。你说是不是?” 努力回忆着,我总算想起了上个月艾达因为被单染血和我一起睡的那几个夜晚。原来我一早就听说过丹尼了,心脏瞬间漏跳了一拍。不过面上还是玩笑着的样子,“什么,你料到啊,我看八成是瞎猜的。呵呵、、、我困死了,去睡了啊!”话毕,没有给艾达再次喋喋不休的机会,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闪身,进了房间,关上门。 靠着门,我还能听到艾达在外间的抱怨声。心里空落落的。不明白到底是为什么,这样一个“一次性”的朋友的离开,我心里为什么会感到不舒服呢?也许,我们连朋友都算不上。可为何,心里好似缺了一块呢? 这一夜,我又一次因为这个年轻男人,睡得不踏实。 昔年,永远保密 一 第二日,一觉醒来,竟然已将近十点,我马上惊出了一身冷汗。以最快的速度穿衣洗漱,打包出门,我敲了敲隔壁米兰达的门,见半晌没有人响应,便迅速跑着冲向大厅,也没人。正准备跑到庭院看看,丹尼从阶梯上走了下来,“不用找了,他们去地下墓穴了。” 我有些不明白,按说他们不会丢下我去工作的,就算我起晚了,不等也会叫我起床的。可是现在的情况,很奇怪! “我和他们说,你发高烧,要休息。他们就走了。” 我不敢置信,对于丹尼的自作主张有些不高兴,几乎是用质问的口气,责问他:“这是我的工作,你为什么随意干涉?” “有效成功的工作,是要有充足的精力的。你凌晨3:00才睡,勉强起来能有什么充足的精力。你能保证工作的质量吗?再说,你们的工作福利是很人性化的,出外勤的时候就更不必说了。难道你忘了吗。”丹尼说的头头是道,俨然一幅“我是领导,你必须服从”的模样。 我被他说得不觉耷拉下脸。他看到我服软,才柔声道:“况且,我已经给你另外安排了行程。不会耽误你的工作。” 他说这句话,语气轻快真挚,即便是敷衍的谎言,我亦没有理由不相信,就干干地笑着点了点头。 “那走吧,我带你先去吃早餐。然后再四处逛逛。” 我知道刚刚自己说话有些造次,不太友善得似乎有和他大吵一架的架势,所以现在也不好太拂了他的意,“我不太想吃东西,出去走走就好。” 其实,我连出去都不想,昨天该逛的地方都逛了,还会有什么不同呢。至于用餐,两个人面对面坐着,我吃着他看着,这画面想想都够诡异的了,还是饿着比较好。 丹尼,笑得一脸灿烂,好像对我的想法心知肚明一般,“我带你在庄园四处逛逛吧。那些地方你们一定都没去过的。”他停了停,瞄了一眼我脖子上挂着的单反,竖起拇指摇了一摇,说:“那地方可是谢绝拍摄的哦。” 这句话听起来,轻快又促狭,像是在对朋友的女儿说:“小朋友这个地方可不能随便乱走,小心你爸爸让你罚站哦。” 我有些不自在,都二十岁的人了,还被当做小朋友来说话,面上难免有些过不去。我把身上的装备拿了下来,递给他,有些气鼓鼓的,说:“这下,可以走了吧?” 丹尼引着我穿过大厅,踱在东面的长廊上。此时窗外的阳光直直的,却不呆板、单调,它们穿梭在气息的空隙之间,编织出一道道金色的丝,洒在绿地繁花上,绘就了一幅铺洒金粉的仙境画卷。透过墙上一扇扇细长的窗棂,温暖的阳光变换着角度切在玻璃窗上,穿过上方半圆的花窗,在地上投印下斑斓空灵的光影。对面单调的白色墙体上似也镀上了温暖的色彩,衬托得墙上的装饰画多了丝丝神秘迷人的气质。 “这长廊上的窗户原先是清一色的花窗,我嫌那样子影响采光,一年前就把它们改成现在这样顶部半圆为花窗,其余采用普通采光玻璃。”丹尼简短的地向我说明了这种少见的窗户,又指着墙上的绘画作品,说,“听管家说,原先这墙上挂着的都是家族创始人的真品,可是长期的暴露和日光对画作的伤害太大,便都换了下来,现在的这些都是仿制品。” “走廊尽头是个花厅,以前那里并不是花厅,”丹尼欲言又止,若有所思地注视着我,“是我母亲把它改成一个花厅的。” 丹尼的身上突然染上了一层阴影,也许是因为走进花厅采光不好的缘故。越过丹尼掩饰的眼神,我看到熟悉的容颜,忆及里昂酒吧光影里的少年,那种伤痛怀念便感同身受地钻进了我的心房。此刻,莫名地生出了牵手安慰的冲动。 “出了花厅便是昨夜我走过的绿地和葡萄园。”丹尼并没有在花厅停留,而是拐了一个方向,往一个亮着暖暖的昏黄灯光的过道走去。 没走几步路,我们停住了,打开一扇门,进了一个房间。也不知是个什么房间,只摆着张圆桌和几把椅子,还有满当当两书架子的书,别无他物。大概是房间不大的原因,并没有有空荡荡的感觉,反而产生了亲切和熟稔。丹尼随手把我先前上交的装备放在了桌子上。 “合着我们今天要聊聊这么多书?”我倚着书架,挑着眼神瞅着丹尼。 丹尼故作神秘地对上我的眼睛,一味的不说话。我尚在不明所以中,搞不懂这样一个小小的房间有什么好玩的。就见他径直绕过我,向两个书架间的花瓶走去。 果然别有洞天,不仔细看还真就看不出,那有一道小门。搬开高高的细脖子花瓶,丹尼掏出把钥匙插入一个看起来像是污迹的小孔,向右转动了三圈,门就开了。丹尼让我先进去,他把花瓶摆回原来的地方,才郑重地关上门。 就像密室,不能为外人所知的私密空间。我心中幕然涌上一阵欣喜,涌上密室寻宝的勃勃兴致。 迈下二十三级台阶,再走过一条狭长的过道,到了一个类似地下室的地方。四壁都是由暗褐色的石头垒成,壁上有油灯一直亮着,气氛有些像神雕侠侣的古墓,但是多了一份西方中世纪文化的神秘感。整间屋子应该很大,摆了十几个两米多高的书架,还有大片的空间。 丹尼带着我绕过书架,边往前走,边向我解释:“我们现在正在庄园的正下方。这个密室在博迪格家族买下这个庄园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这里存放着以前的所有者家族的藏书、族谱、、、什么的。书架的那一边,好像还有一些家族史上的名人油画。我、、、父亲对它加以改造,多出了许多功能。他把它留给了我、、、” 昔年,永远保密 二 他又在另外一面墙前停了下来,看着我,竟一时无语,似乎在等着做出某项承诺。 “那我是否要保密?” “恩——”他声调上扬,笑容却很温柔,“你又多知道了,我的一个秘密。你说你该不该替我保密呢?” 我直觉自己不能再继续深究下去,我和丹尼之间承受不起这样的秘密,再不住手我和他之间便会越来越纠缠不清。可是当我触及他依稀熟稔的目光,我便沦陷了,心下所想一切都成了枉费。 我眨眨眼睛,从善如流,“先生,您不也掌握有我的秘密吗?我自然还是会一如往昔,为您守口如瓶。” 我们同时伸出拇指在唇上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多么似曾相识的画面啊!一年前在里昂,我们就是这样约定,为对方守护记忆的。 “呵呵、、、” “呵呵、、、” 我们相视而笑,是一种无言的默契。 后来,平凡的我付出惨痛的代价才明白,拥有巨大财富的家族总免不了一些争权夺势的老戏码。而局外人参与其间,放弃一次又一次抽身而出的机会,结局大多是不尽如人意的。那时的我还天真得以为那只是发生在戏剧里的荒唐事情。丹尼进入了这样一个复杂的富有家族,同样必须经历这些。这座圣埃米利永的葡萄酒庄园,是唯一一件完全属于他的来自博迪格家族的东西,也是他父亲死前为他争取到的唯一一块可以做回自己的净土。在我眼里,它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父亲对自己孩子,平凡而真挚的父爱表现。虽然用一间价值连城的葡萄酒庄园来表达自己的父爱,确实有些过头。我的父亲,就是一个拙劣的表达者,他在我五岁的时候买了一辆遥控汽车送我,却又要求只在周日玩一个小时。 丹尼在一面石墙上,寻找到一块突起的小石块,用力地按下去,一扇门就又仿佛变戏法一样的出现了。我们遇见岔口,都选择左边,没过多久就走到了头。抬头可以看见一块木质隔板,打开它,就可以爬出地道。为了掩饰这个木质隔板,其上是一张没法移动的木桌,高度只到我的腰际。我出来的时候一时没注意,撞了个结实,痛得眼泪直流。丹尼为此还狠狠地奚落了我一番。 “我明明提醒你了,怎么还这么马虎。”自己笑够了,才想起安慰。 他的眼里满是嬉笑,脸上写满了“你还是那个穿平底鞋走平路都能摔倒的糊涂蛋”。 “谁让你不早说?撞都撞上了,再说还有什么用?”我暗自喃喃着“马后炮”,抱怨着。 “好吧,都怪我。”丹尼很懂得知错就改,“我在这里为我的考虑不周向您道歉。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接受我为您特制的美食。” 丹尼一直都很迁就我,就算是我的错,只要不是特别离谱的原则性问题,他都会欣然接受我的强词夺理,并且接受得彻彻底底。他会说“是我的错”,而不是大多男士的“就算是我的错”。 这里是一个巨大的葡萄酒窖,成排成列的橡木桶规律地排布着,我正处在酒窖最角落的一隅。堆着一些木板钉成的箱子,显得不是很整齐,却透着现代艺术的味道。绕过一堆木箱子,往左走,向右拐,远远地就可以看到前方的柜台和长桌。 走过去,丹尼为我拉开椅背,等我坐下了,才缓缓走到柜台内侧,行了个屈膝礼,“请耐心欣赏。” 只见,他从柜台里内置的冰箱里端出一盘种类各异的法国面包,又从刀架上挑了一把刀,将刀刃缓缓地贴近一块色泽金黄的面包,然后细致地一刀而下,切成一块块吐司。其剖面雪白平滑,周边的皮薄如蝉翼,如新娘面上的轻纱,楚楚地等待被掀起。吐司味清香迷人。 “这是近几十年才传入法国的‘现代面包’,添加了高山冰泉水,纯手工揉制,尝起来幼女敕、绵细,丝丝入口,嚼味香甜。”将一块吐司放到我面前的盘中,做了个请的手势,丹尼又开始介绍,“这是法式长棍,大家都知道。不过味道真不怎么样!不过要是你真喜欢,那我也是不会拦着的。呵,还有这个,小茅屋面包,含有较多的糖、、、” 吃得差不多七八分饱的时候,我对着丹尼说道:“你不会是预谋已久吧?我这儿可没有什么值得您大动干戈的。” “你还真猜准了。” “那你想怎样?” 我看着丹尼一脸轻松快乐,开始肆无忌惮起来。 “不会把你卖了的。放心。再说,要卖也不见得、、、” “恩?不见得,什么啊?” 、、、、、 “父亲教导过我为数不多的道理,收买人心就是其中之一。今天你知道了我更多的秘密了,要让你为我永远保密,当然要对你好一些。” “那好,快快把那价值不知道多少的葡萄酒拿来我尝尝。” 我颇有些顺杆子往上爬的势头。心里确实是开心啊。 “你不说,我也正有此意。” “和着,你是准备和我讲完一晚上的葡萄经后,还想给我上一堂面包和葡萄酒的课吗?” “准确地说,我只和你说了一个多小时的葡萄。面包和酒嘛,不是你的工作吗?” 丹尼已经走得挺远的了,隔着不知多少个橡木桶,我只能隐约听到一些时断时续的声响。我干脆站了起来,越过一排排的橡木桶,循着细碎的声响,一步步走去。我站在这头,注视着丹尼。他,左手抬起,指尖倒挂着两个大肚圆胖的高脚杯,右手似抚模橡木桶,在空中轻轻划过,走了大概有五六步,停了下来,“找到了,就是它。” 我快步向丹尼走去,接过一杯刚刚新鲜出炉的葡萄酒,拿在手上。又低下头,看着橡木桶中潺潺流出的红色液体,戛然而止。 “这是一级高等b级的圣埃米利永angélus,刚刚勉强到时候可以喝,想来味道应该还是不会太差。” “是007喝的那种吗?” “是的。” 满满的惊喜快活都是我的了。丹尼点头说“是”的时候,我就激动得不行了。快活得都想拉着丹尼的手转圈玩。我很小的时候就很迷007,实话说迷的是詹姆斯?邦德。爸爸那时候只要见到我看007的电影,就会一个劲地摇头,懊悔得跟什么似的。听说,我妈怀我的时候,看的就是好莱坞典型的大片,还专挑007这种的。爸爸在我还小的时候,遇到了007系列新片上映,迫不得已带我去看了一次。自那时起,我胎教得来的007因子正式苏醒,一发不可收拾。据说詹姆斯?邦德喝的就是这种葡萄酒,而且一直对其情有独钟。那还真的要好好观察观察了。我将杯子举到眼前,艳红通透的液体在里面静静的流淌,仔细观察,在最上面可以看到一层无色透明的部分。它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做“酒泪”。 “现在,你闻一闻酒的香味。” 我眯着眼,深深地嗅了嗅,皱着眉,扬着大大的笑容,说:“很复杂的气味。有邦德先生的味道。” “对。晃一晃杯子,让酒在杯子里运动运动,以便与空气充分接触,再放到鼻尖下仔细地闻,用心感受酒中蕴含的多种气息。据说葡萄酒中可以发现超过500种的香味,分为水果、鲜花、植物、动物、烘烤、矿物、辛烈等多类。没准,混杂混杂,就真的出现了邦德先生的味道了呢!”丹尼抿了抿唇,继续说道,“这是不同品种的葡萄进行不同比例的混合,又经过酿造、保存,得来的。其间任何稍许的不同都会产生气味的差异。” 其实,我嗅来嗅去,都是那么一个气味,没有什么不同,邦德先生的味道也只是我的臆想罢了。不过开心就好,我耸耸肩,“那同一个橡木桶的葡萄酒,我们喝第二杯的时候,味道也不同咯。” 丹尼向上瞟了一眼,抿了下唇,说:“是这样的道理。不过,我们好像都没有能达到葡萄酒品酒大师的水准。” “呵呵、、、可以喝了吧?我想快点把‘邦德先生’喝到肚子里去。这样‘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东西,可不适合我。” 我跃跃欲试,举杯就想喝上一口,半道却杀出一只手,把我拦了下来。丹尼的左手轻轻地搭在我拿着酒杯的右手上,摇着头,“等等。‘邦德先生’不会飞走的。要得到葡萄酒的全面口感,必须使其经过舌头的每个部位,而不是一下子咽下去。你可以微微吸入一点空气,将酒送到舌尖感受甜味。舌头的中间及两边对咸味敏感,酸味的感知亦在两边,而苦味则在末端。味蕾还能感知一些特质,如苦涩、圆润、柔滑、、、” “好了、、、我。”打断丹尼的长篇大论,我拍着胸脯对他说,“我允许你,忘记我的工作,好好喝酒,好好享受、、、当然,不用谢!” 丹尼扯着嘴角,摆了个请的手势。我当然却之不恭。 “好的葡萄酒,就像做一道好菜,色香味就是要达到了完美的均衡,才会有享受的可能。给人一种、、、恋爱的感觉。” “很独到的见解。”他的笑容忽然染上了一些落寞的色彩,“我父亲说过,母亲喝他亲自酿的葡萄酒时,就说这酒都是爱情的味道。” “看来,我和你母亲一样,很有内涵呢!呵呵、、、你母亲一定很漂亮。” “扑哧——” “你干嘛笑成这样?”我有不详的预感。 “你到底在夸我母亲漂亮,还是、、、变相地夸你自己、、、” 果不其然,我无语了,只得转移目标,走向别处,“那最好的米歇尔罗兰呢?怎么不给我喝?你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 自从离开中国后,没有哪一天比这一刻,让我感觉那样的自在快活了。 我们,在巨大的酒窖里,靠着橡木桶席地而坐,相互依偎着、、、 我听着他讲大家族的各种复杂,他听着我讲小人物的各种挣扎、、、 我们喝着昂贵的葡萄酒。 不用付钱、、、 因为秘密,因为寂寞,因为守口如瓶,也许还因为两颗想要互相靠近的心。我们靠得是那样的近。 梦境之水 这是一个透彻洁净的空间。 寂寂深夜,泼墨的夜空,连一丝星光的不曾泄露。在这没有一丝光线的空间里,奇异地,我本能地看清了周遭的一切,仿佛我本就是一切的组成部分,只要用心感知便能够轻而易举的掌控一切。 水,大片的水,除了水只有水。因为有过落水差点死于非命的经历,小时候的我十分地畏惧水,洗澡也必须淋浴,连小澡盆子也难让我安分。后来,想要学会游泳的意念打败了隐藏的恐惧心理,十三岁的时候我学会了游泳,渐渐地也就不怕了。这里的水是蓝色的,犹如丹尼的眼眸。我不禁想起了《千与千寻》里的水,那也是一个纯美而奇幻的空间。天永远是蓝的,草永远是绿的,大海永远碧波荡漾的,风也永远和煦而温柔的。我的记忆中坏人狰狞的嘴脸和刺激的追逐打斗场面都已经逐渐模糊了,却始终记住了蓝蓝的海,弯弯的月亮,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地。 我踩在水面上,犹如行走于镜面,难兴波纹。心里反倒暖暖的。 我听到了憔悴破碎的声音,一片花瓣,刻意地缱绻凋零,飘落在那脉脉潺湲的流水里。绽放出全身的光彩,在宁静的水面上,绘下柔美的波纹,显示出刹那的绚丽芳华。流水轻轻地把它托在手上缓缓流动着,水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却最终仍无法躲过沉陷在这水底的命运。我默然注视着它们,故意而为的缱绻不离散的托付之情,发自内心的共一生天涯的怜惜之情,掀起无法填满的荒凉。 伏贴在水面上,我的脸颊划过轻盈的风,水底的花瓣似乎也乘着风摇曳起婀娜的身姿,和着熏人多情的风,奏出一曲无声的音浪。我窥视着花瓣,优美宁静地一笑,想着它生命里仅有一次的飞翔,得到了冻结在怀抱的甜美,静悄悄地,是否能溅起一阵悠远回扬的声线? 旧时的故事,踏着水迎着雾气般的黑暗款款而来。我缓缓地融入湖蓝的流水,思索着死守时光在脸上抚模的沧海桑田不愿忘怀,难道我们竟真的是老了么?我静静地卧在细密柔软的水草间,没有呼吸。透过水中浮游的尘埃,悲哀地端详着花瓣,任由黑暗一寸寸地吞没。 丹尼,我们老了,是否还应该微笑,为那情感柔美的诗微笑,倚着每一个繁华盛开的窗棂,微笑着迎接晨曦阳光的圣洁。或许我们真的老了吧,那么坐在炉火旁边,翻看泛黄的日记,回忆那些青春里的过往、、、能否属于我们呢?老了的话,会有勇气在某个平凡的十字街口,向岁月作一个平凡的回首,会有迷人的流萤携着青春的影子掷入我们原本柔软的心房吧?丹尼,就让我们快快老去吧! 有淡淡的桂香,滑润润的,飘过我的脸颊,扫过鼻梁,亲吻着耳廓、、、很是惬意、舒服。即使是现在如此黑暗的世界,似乎也出现了两道细细的、微曲的光线,足以成为心在独自腐烂时,为之奋力挣扎的希冀。伴着血肉剥离的疼痛,那是处于冰冷中的我最期盼的温暖,它跳跃在骨肉上,穿越过血管壁,浸泡在细胞液体里、、、最后,缓缓地、无知无觉地融入灵魂、、、 许是挣扎还是有用的,上帝也还是善良的,那细细的光线,正在随着暖意逐渐晕开,一束束地洒进了眼眶、、、直到整个世界瞬间全部都变为明亮得刺眼,眼球微微地犯疼,连带着,头也是昏昏沉沉的、、、 真的醒了过来,才发现自己已经在地板上躺了一夜。昨夜,回忆那样美好的往事,却没有给我带来好眠。我翻了个身,就直挺挺地四仰八叉在落地窗前的地板上了。白色的纱质窗帘,被早起的风吹起,涤荡出各种温柔的曲线,似少女的身姿。那悠悠的桂香,便成了少女润人的体香。 很美。 出门,也是一般迷人眼的美丽光景。 那是,自光明的源头而来的少年,带着对人世眷恋的追逐、、、 那是,自疼痛的记忆中走出的少年,带着我累积经年的债务、、、 丹尼,懒懒地靠在辆红色的梅赛德斯的车门上,微微地垂着头,轻轻地阖着眼睛。眼窝深邃,带着不该有的淡淡深色,看着像熬夜留下的印记。他的双手随意地搭在车上,阳光斜斜地泄在他身后,描出来一个清晰的轮廓。那轮廓,犹如一个不规则的锁链,能将人牢牢地铐住。 我竟生生地看得痴迷了,惶惶然如坠云雾。 混沌的脑袋,却反倒清晰了许多。这轮廓,比春天爱尔兰田间的那抹身影,多了些棱角,也添了些许忧郁沉稳,即使形状轮廓是如此的相似,但是色调确实暗淡了很多,很多。 是这里秋天的阳光不如爱尔兰夏天的明亮吗? 突地,定格的画面似乎开始移动了。他的头缓缓地转向我,眼皮抬起,似乎还咧开了嘴巴,在笑。很温暖,渗透着润人心扉的迷醉气息。 此时我已经跨出了建筑物构造的阴影,阳光失去了阻挡物,直直地就向我眼睑撒来。我不由驻足抬起右手遮挡,头也不自觉地歪向左边,微微低下,似在躲避那恼人的光线。竟不知颊上,染上了可疑的红色,似少女的娇羞。 感觉有人靠近。 我知道是丹尼,正要抬头,举着的右手就被握住了。他的手有些温度,虽不胜热血青年奔腾的血液和炽热的体温,但是和我的相比,确实可以算得上是人正常的体表温度了。 “手怎么那么冰?” 声音略显急躁。他是有些担心我的吧? 手被轻轻地握着,有暖意直传到心底,脸上因急躁而略显僵硬的表情,不自觉地就柔和了下来。我是多久没有发自真心地咧开嘴笑,染上“幸福”这个字眼了。 我快速地调整好心态,匆匆道:“没事,许是昨晚没关窗就睡了的缘故。”怕他还是不放心,给了他个温温的笑,看着他的眼睛,不经意地又加了一句,“过会儿就好的。” 想来,这一刻,我们都是开心的吧。 毕竟,这时的我正常了许多,没有拒他于千里之外。这时的我们一如昔年,没有太大的距离,靠的近了许多。 还是很绅士。他把我安进副驾,俯身扣好安全带,再从车前走过,坐进驾驶室,扭头对我微扬嘴角,发动车子,出了小区,混入车流。记得,他和我说过,习惯他对我的好,以后能嫁得好。记得那时,我贪婪着片刻的愉悦,自私地欣然接受。记得、、、 “今天,天气很好。” “恩。” “街上玩的人也多。” 我望了望街道上闲散的人流,同意道:“是比平日要多一些。” “还可以放松心情。” 我不语。放下捧在手里的相机,转向他,微笑地瞅着丹尼。 他也瞅了我一眼,又转向前方,手轻轻地搭在方向盘上,手背上青筋隐隐浮起,嘴角微微翘起:“况且,我初来乍到,你是否要尽尽地主之谊呢?” “恩。是该好好逛逛。”我看到他略显紧张的关节放松了下来,心口一痛,满腔愧疚,终是忍了下来,继续说道:“不过,今天不行。我出外景。”他的眉头似是微皱了一下,表情也黯了黯。 原来,他竟然是这般的在乎我吗?我们之间从没有开始过的暧昧情感,在他眼里也是这样重要的吗?我是不是应该开心,自己亲手埋葬朦胧不知的爱情,有了破土而出重新开始的第二次机会,我是该牢牢抓住它的吧?我始终没法忽视他的黯然,也没法不顾内心的挣扎。但是已然决定了后路,我能不管离开后的一切吗?不能。我不能忽视他的黯然就像他始终在那里等待我的觉悟,我亦不能不管后果,不管严酷的现实。不能,不能、、、 那么,我的选择又在哪里? 原谅我,就让我再自私一次吧!何必还要为难自己,就算是临行前的道别吧。即便是千千万万的对不起,也是无法了的。我允许我暂且抛下吧! 一旦下定决心,那什么就都放下吧。毅然决然地,我便定下了约定:“明天吧!明天我休假。我们、、、我带你去一个舒服的地方。” 丹尼很高兴,笑容很灿烂,也许认为我已经开始觉悟、接受,仿佛我们已经回到了以前,在哪个戛然而止的时刻继续着没有开始感情。 可是、、、 “对不起。”我只能在心底一遍一遍的呢喃。 那愧疚本就难以压抑,现在面对他温温润润的对待,我的抵御就更加是形同虚设了。 他并不是专注地在开车,会时不时地转头冲我温温地微笑。我想,那应该是发自内心的。而我,看似对他温柔地笑,其实是再次逃避前做的掩饰,只是一个罪恶的表演罢了。我这自私的决定,是对他的恩赐,还是戏弄折磨? 明日,是短暂的幸福,还是昔年那般的结束的开始呢? 计划 一 丹尼将我送到杂志社的楼下,我率先一步解开安全带下车,遏止了他的绅士风度。我弯腰,通过车窗对着丹尼挥手告别。他只无奈地笑笑,注目着我消失在大楼的进口,好久以后,才发动车子离开。我不知道,他没有离开,在车子里那么长时间,到底在想些什么。他亦不知道,我始终躲在大厅他看不到的地方,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车,活像一个变态的跟踪狂。心里揣测着他的下一步。 工作室里,还是个有条不紊的早晨。前台接着电话的同时,翘着二郎腿,喝着牛女乃。见到我来了,还能抽出时间,笑着说“早上好”。进入里间,人们三三两两、三五成群地喝着咖啡或者红茶,聊着昨天的晚饭和某某某的男朋友。偶有勤奋之人,抱着工作自己埋头,一般也都是做那些不能再推迟的急活。这个杂志社的一贯作风就是如此。我想着,世界大战了,这里也会是这样悠闲的样子吧。 而我,内部却彻底紊乱了。 苏贤不在办公室,我猜一定又是跑到茶水间,翘着二郎腿喝咖啡了。 我再次以平稳快速的步伐,迈向茶水间,丝毫没感到自己现在的样子的怪异。进了茶水间,我站在苏贤的身后,吓得他差点被刚煮好的咖啡泼了一身名贵西装。 “大小姐,你这偷偷模模站在我身后,想干嘛啊?装鬼?”苏贤端着咖啡,抚着心口,一副“小生怕怕”的样子。 其实,我站在苏贤身后的时候,就已经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只是没有想好怎么开口才没说话,吓到了他。 “没有啊。”自顾自地也给自己灌了杯咖啡,坐在旁边的高脚凳上,才睨着苏贤说,“看你招人妒忌,就想吓唬吓唬你罢了。” 苏贤本一脸莫名,但本性使然的他马上就死乞白赖地油嘴滑舌起来:“本少爷玉树临风,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能不招人妒忌吗?可、、、你一大姑娘,做什么要妒忌我?我看暗恋本少爷还差不多。” 那满脸揶揄的笑,我着实受不了,当即泼下一盆冰凉的冷水:“长得再鲜女敕碧绿的草,也是已经收割了的。草啊,你在那盘子里得瑟个什么?” “哟——”苏贤依旧毫无收敛,“仰慕我温室教养而得的仪表堂堂,也不必如此欲擒故纵,本少爷、、、” 吸进那完美冲泡的醇香,小抿一口,我眯起眼睛,状似分外享受,琢磨着是时候敲上一棒子了,掐断他的话,“阿念,你怎么来。” “啊,念念,你来了怎么也不说一声,我、、、” 当然,苏贤身后是一个人也没有的。我看着他忽明忽暗的脸,大大地调侃一番:“别恼羞成怒,做出什么后悔的事情。晚上,我可决定要去你家蹭饭,别忘了、、、灰太狼。” 要说世界上有谁能够牵制苏贤,数来数去也就只有三个。而这三个人,恰恰清一色的都是女人。一个是,生他养他把他拉拔长大的——他妈,另外一个是,他从小青梅竹马无怨无悔擦的——我,最后一个是,结束他游戏花丛对他展开管束的——顾念笙。 是的,苏贤已经结婚了。那个在美国对我说“要不我们凑合着结婚算了”的苏贤,幸运地寻找到了他“不凑合”的缘分。也就是我在南非第二年的时候,某一日我打开邮箱,发现了一个多月前的一封邮件。他说,“他找到了我所说的‘不凑合’,就要结婚了”。那个时刻,我盯着电脑屏幕上那对幸福微笑的人儿,一种叫做“满足”的情愫因子四溢开来,我止不住地笑,止不住地哭。 回到中国,我和大气果敢的顾念笙成为好友,是毫无疑问的。苏贤的灰太狼形象,作为好友的我,自然是深知的。 苏贤选择忽视“灰太狼”这个字眼,扯开话题,问我:“你上午不是和那个什么杂志有约吗?还不去准备啊。” 阿念果然是治理苏贤的一个有效手段。 “哦。我待会儿就要去了。”我决定利用工作提出自己的想法,“实际上,我觉得那个会议,让李岩去就可以了。李岩这个人已经独挑大梁挺多次了,每次的成果也都不错。我这个位置,他来做反倒更加合适。” 苏贤起先偶尔点头同意我的说法,后来只静静地打量我,若有所思,“宋,你是不是、、、想要跳槽?” “哪有,你别胡思乱想!”我皱着眉无奈地笑。 “那你要是不舒服,就休息几天,不要拿话吓我。”苏贤松了口气,又眯着双眼,胡乱猜测起来,“难道你想要我给你涨工资?这也不是不可以,只要这个月的、、、” 我和他二十几年来的相处,都是这样。即便,我们都受到各种挑战、伤害,我们始终是朋友,会在患难的时候不离不弃的真实的朋友。我们甚至会为了对方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肝脑涂地、、、可是,这么多年来,我到底为苏贤做过什么呢?麻烦,麻烦,还是,麻烦。我看着他看着我,彻底糊涂了。 这次,我给他带来的还是麻烦。 “停!”我打断苏贤,转头望向窗外日光里的高楼,说,“苏贤,你也知道,从小我就是一个闲不下来的人,喜欢新鲜的东西,哪儿刺激就往哪儿钻。我见到老鼠不会尖叫,蟋蟀蜈蚣,一样照抓不误,枪战魔兽游戏也玩过,酒吧照样梗着脖子去了、、、我还有哪一点像一个安于现状的普通女人。我想,我是在这四四方方的城市呆得久了,烦闷了,迷茫了,所以想要出去走走。我初中毕业就去了丽江却至今没有去拉萨,十九岁只身去了法国却没有去荷兰看风车逛红灯/区,听说中亚那地方的风景也是很独特的。苏贤,我、、、是真的想出去走走了。” 良久,才听到苏贤说:“那好,我放你几个月的假,要是时间不够,放年假也没事。反正我们都知道杂志社有的是人手,你可以放心去拉萨,去荷兰,去中亚,去你想去的所有地方,玩够了回来这里就好了。” 苏贤瞅着我,口气玩笑随意,神情却难掩焦躁,似是很担心我的状态。 苏贤,看来,我又要给你惹麻烦了。十多年前,你帮我离开了地狱;两年前,你又收留了无家可归的我;现在,我却要无情的“抛弃”你了。从小到大,一直都是我闯祸,你收拾。我还真是——几十年如一日的麻烦制造者啊。 他没有再开口。也许,或者一定,他看透了我的“不正常”。他理解。他懂。就像两年前看到我的很不正常地出现时的反应一样——只是守着。 我们静静地对望,似乎打着说服对方的主意儿。 “苏贤,我不一定能在一年内就回来的。” 是的,我绝对不可能在一两年内回来的,停薪留职什么的,确实毫无意义。 “算了,”苏贤放下咖啡,扶着后脖子梗,站起来走了出去,明显不愿意再聊,“让我好好考虑考虑。晚上再说。” 苏贤的意图,我又怎么会不明白呢?他始终是我最好的朋友,不想我终日在外面晃荡。他话里的“考虑考虑”完全是浮云,“晚上再说”才是王道。他是把主意打到了阿念身上去了。 我心里充满了感谢,唯能道出两个字——谢谢! 上午的那个会议,最终还是李岩代替我去的。我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交接好手里负责的所有事务。然后,离开。至于我和丹尼说的那个外景,我倒是仍旧是主摄影师。毕竟是之前我亲自拉的广告,没理由也不应该随便撒手不管。 结束拍摄工作,已近黄昏。我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扭着身子透过车尾窗,目睹落日在城市的楼群和车流间拉下破碎的影子,内心翻涌上一股疼痛的留恋。记得年少时,总喜欢在黄昏时刻,出外嬉戏,在校园操场西北角的大树枝桠上发呆,在野地的荒草田埂间放风筝,在东面看不到夕阳的海边溜达。那一刻的阳光,既不耀眼,也不炙热,温度恰到好处,不会让我汗流浃背,也不会感到闷热窒息。 下了车,步行不过百来米,便是苏贤家的小区。进入小区,踱到苏贤家门口,天已黑得只剩一丝丝的光线。 应门的是阿念,“宋宋,你都多久没来了,一定是嫌他饭菜煮得不合胃口。他现在的三餐做得越来越差强人意,不常来也是有原因的。还好,今天的汤是我煲的,你一定会觉得好吃。” 走进客厅仍不见苏贤,我问:“苏贤呢?” “我在给两位姑女乃女乃煮饭啊。”阿念正要开口,苏贤的话早一步传进耳朵里,“喷香的红烧肉咯。” 苏贤将红烧肉摆在桌上,围着围裙径直走了过来,当着我的面就肉麻兮兮:“老婆,帮我解围裙。” “哎哎哎,别在我这个孤家寡人面前,拿着肉麻当好玩。”对于苏贤和阿念两夫妇的相处模式,我其实早已见怪不怪了,但每次遇到总是忍不住调侃。 “去去去,也不嫌害臊。”阿念甩开苏贤攀在自己胳膊上的手,拉着我走向餐桌,“自己解去。” 昔年,祸起 欧洲的一位科学家曾对心跳和“爱”做过一项调查研究。一个金发美女站在卡里克索桥中央,其间不断有一个接一个的男士走到索桥上,与她“狭路相逢”。然后,美女会拦下男士,并要求其做一项调查,此调查与正在做的这个调查没有任何的联系。同时在男士离开时留下联系方式给他。事后,绝大多数的男士会打电话到留下的电话号码,表示对这位女士有爱慕之心,希望有机会做更进一步的接触。然而,真正能聊得来的,在数量上却少了许多。同期另外设一组试验,让一位绅士代替那位美女站在索桥中间,不断有女士经过,进行同样的测试,结果显示极其雷同。最后经过多方分析调查,得出如下结论:危险的境地使人心跳加速,这是内心自然生成的恐惧导致的。但是人们往往不愿相信是自己畏惧着什么,所以在可以选择的时候,他们往往会选择其他的理由来解释自己当时的恐惧心理。就像在试验中,被测试者大多选择相信心跳加速是因为自己为那位女士(男士)所倾倒,而不愿意相信自己是由于悬崖峭壁间索桥随风晃动而感到恐惧。之后的结果又证明给那位女士(男士)打来电话的人不一定真的是有爱慕之心。这样,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就更加值得相信了。 我,在公寓失眠了一天一夜,也恐慌了一天一夜。我逃跑,不仅仅因为丹尼的“爱”和“喜欢”,更因为我因为他“爱”和“喜欢”心跳了。我怕、、、好像已经很久了,我没有再想起陈诺。好像,我的生活里多出了丹尼,陈诺就慢慢消失了。我怕我的心跳意味着,不该变质的友谊悄悄地转变了。我真的怕、、、 最终我想到了卡里克索桥上进行的那个调查研究,得出了更加易于接受的结论——我不是因为喜欢丹尼而心跳加速,而是因为自己内心的恐惧。我是惧高的,走卡里克索桥的时候,我的心都跳到了嗓子眼了,腿直打颤,心绪久久不能平复、、、当丹尼对我说出那样的话时,我心跳加速,那是恐惧带来的自然反应。虽然,那心跳来得突然。 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心里感觉舒坦了许多。也终于鼓起莫大的勇气,打开了关机许久的手机。天哪—— 居然,有二十七个未接电话、、、 先是丹尼连着打来了三个,薇薇安打来了两个,接着都是丹尼的,只是中间穿插了苏贤的一通留言。苏贤说自己回中国了。薇薇安问我为什么突然就走了,还说有事想和我说,声音听起来有些怪异,也许是电话的线路不太好的缘故。而丹尼,无非都是有关那段话的事,我没有细听就直接删除了。 我出了屋子,在路边的小吃摊买了两欧的热狗,姑且垫了垫空荡荡的肚子。走到塞纳河边的时候,热狗已被吃了大半。我随便挑了河堤上的石头就坐了上去,看着河对面时不时走过的各种人,感受着塞纳河平缓的“心跳”,在带着丝丝凉意的微风中,有一口没一口地嚼着热狗。热狗的温度早已不在,我还是勉强地把它吃完了。自从离开中国,我就没有浪费过哪怕一点点的粮食。 跳下河堤,我拍了拍,决定去找薇薇安,看看她到底要和我说些什么。走到大街上,我正想招手拦一辆的士,一辆黑色的加长型房车就停在了我的正前方。我没看清是什么牌子的,不过肯定价格不菲。我想绕开这辆“不礼貌”的车子,到旁边的其他地方去。车门却开了。我想它可能是来找我的、、、 它确实是来找我的。 “宋小姐,请上车。” 威严得不容反抗,可又很优雅。是丹尼的祖母——博迪格夫人。 我猫着腰,通过敞开的车门,看到她端坐在车里皮质椅上,眼睛直视前方,如女王般高傲。我不想无缘无故地就上车,接受她对我尊严的无端侮辱,断然拒绝道:“博迪格夫人,我还有事,您若没什么要紧的事,我就走了。” “请上车。”如此清晰的拒绝,她可以云淡风轻地不予理会,还是自我得不得了,“宋小姐,你也不想被人请上来的吧。” 这时,车前门打开,下来了两个身穿黑色西装的保镖,身高都在一米八之上的样子,很壮。果然是富婆走的路线。非常明显,我是被胁迫了。当然,我不可能反抗得了这样的彪形大汉,我自然就范了。不看她是巴黎翻云覆雨的那个人,也得看在她是丹尼祖母的面子上,看在这两个保镖的面子上。我上车了,表现得有些心不甘情不愿。 “您贵人事忙,有什么事就直说吧。” 在这压抑的气氛里,我没有一刻是自在的,心下决定还是速战速决的好。 她却以沉默对峙,两只眼睛斜斜地瞄着我,似乎想要把我看透。明显的高高在上。良久,她都没说一句话,又突然打开车载储物柜,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丢到我手中。她意思是让我自己看。 满满一撂的照片,都是我和丹尼。每一张看起来,形态都很是暧昧。时间上,推算一下,应该是从博迪格夫人和我第一次谈话之后开始的。或许更早。最近的甚至在爱尔兰度假时的也有。特别是,丹尼抱住我的那张,就像热吻中的男女,缠缠绵绵。 我平复的心绪又起来一阵不小的波澜。在她锐利的目光下,我几乎是无所遁形,哪怕是心角那一丁点的灰暗似乎也被掘出。我没有做过她所臆想的事情,又为何会如此惴惴不安?难道,我对丹尼也是有一样的感情? 不,我们只是纯粹的朋友之谊。即便他的心不再纯粹,我也还是坚持本心的。博迪格夫人,她是多么精明的一个人啊。怎么可能在听了我随随便便的几句解释后就放心了呢?她有那么多的钱,雇个人跟踪我,那是易如反掌的事情。顺带撩拨起我的一丝情绪更是容易。可是,我的生活,由我来掌控。即便是我的父母都没权干涉,她一个和我没有丝毫关系的人怎么可以说监视就监视,说控制就控制呢?我的情绪莫名地开始有些失控,言辞也不很友善了。 “你是让人跟踪我?” “、、、”她只是无害地笑着,微微地含了一下下巴。就算没有言语,她的肢体神态也清清楚楚地写满了对我的“不屑”。 她得到了想要的了?呵呵、、、看样子,是的。起初,我还会对她表现出的莫名敌意不明所以。后来,慢慢地也就释怀了,我本就应该自觉明白,在她的眼里我是十足的平民,或者更甚,只是如蝼蚁般的存在。 这一张张的照片,揭示着我当初的“口是心非”。其用心真真是非常的险恶。然而,身为当事人的我,不得不为自己辩驳几句。事实和看起来的,和她想象的一点也不一样。所有人都希望巴结她这位厉害的角色,自然都会挑合她心意的来奉上。我也是学摄影的,我懂得角度和光影的威力。再说,丹尼的凭空冒出,在那样的大家族里,势必引起波涛澎湃。总是避免不了,潜在仇敌的有心利用。 “夫人,你得到想要的了吗?你想要怎样呢?” “宋小姐,还是这样的聪明。可是、、、你们这些孩子千万别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她是在侮辱我。她认为我拐着弯地避开耳目,只为飞上枝头变凤凰。 我不怒反笑,说:“现在,我解释什么,你都是不信的。所以我也就不费唇舌了。只怕上次,你根本也是没把我所说的当做一回事。所以才会派人跟踪我。直接说吧,夫人,你到底想要我如何?” “直说倒也无妨,怕只怕说了,你又做不到。” “夫人,你不说,又何必找我,搅我安宁,扰我生活。” “宋小姐果然厉害,那么明人面前,我也就不说暗话了。”她收敛了脸上的笑意,一付公事化的样子,说,“我要你离开。离开丹尼,离开法国。自然的,你不需要担心自己会吃亏,这类似事情的处理程序,大家都心知肚明。你愿意最好,大家合作愉快,不然大家都会难堪。你也是知道我的手段的。你一个巴黎的小摄影师,还是个不太干净的美籍华人,你的父母还在中国开着一个半大不小的公司,你曾经的恋人现在已是小有名气的摇滚歌星、、、还有,你也得替乔尔想想,他在这个家族里的位置,他的一切都是我说了算的。虽然他确实是我儿子的私生子,但是我也不介意在他不听话之前,重新剥夺我赐予他的权力和地位。当然,你有资格拒绝我给你的出路。不过,请相信我的能力,我依旧有无数种方法让你消失在乔尔的生活里的,即便要费些周折、、、幸亏,我向来是喜欢用平和一些的方法的,宋小姐该感谢我,尽快接受我的安排离开,皆大欢喜。” 多么厉害的先礼后兵啊!我想她是读透了中国的兵法了吧,运用得如此娴熟。她的厉害,我是知道的,但是我真的不喜欢“胁迫”这玩意儿。所以,在这样糟糕的情势下,我还是十分的嘴硬,“对不起,我不能、、、” “宋小姐,或者应该称白小姐。你不必现在就答复我,我给你几天时间考虑考虑。要知道,有些情况、、、是会让人改变初衷的。哼哼、、、” 、、、、、、 博迪格夫人的房车早已消失,我却还是久久地立在路边,没有动静。 我心里还是不愿离开的,可是、、、世上有怎么样的情势会逼得人自愿改变初衷呢?那时,我当然不知道、、、 梦魇 到了厦门,苏贤送我上了飞机后,才驱车回程。二日午后,我下了飞机,身体极度疲惫,像是走了两五千里长征。出了机场随手招了辆出租车,就直奔苏贤为我安排的酒店。然后,倒头睡得是昏天黑地、、、 “宋——” 是甜甜的女音,典型的法式吐字。 定睛一瞧,不远处有朦胧的身影不断靠近。不一会,就到了面前。一个周身模糊的女孩,脆弱得禁不得风吹似的。她,有一头长及腰际的金发,闪闪的,给人与阳光一样的温暖感觉。象牙般白皙的脸庞,却又不失气色,淡淡的红晕漾在脸颊上,如天边美丽的云彩。眼眶深邃,眼瞳如两枚莹莹的琥珀镶嵌其间,熠熠生辉。长长的睫毛,以优雅的弧度蜷曲,向上翘起,在阳光下会撑起一片美丽的阴影。一身白色长裙,极是配她,衬得她身材修长高挑,格外的美、、、 是薇薇安? 我还在疑惑,她直接就冲到我的身边,一把就抱住了我,嚷着:“怎么,我老远就叫你,你也不理?” “、、、” 她的表情很是嗔怪。撒娇的模样,让我感觉莫名的熟悉,心房中溢满温暖。我们的关系,在这里看来,大概还是很亲密的、、、 我正思忖着,还未及反应,白光一闪,她就这么瞬地消失了。只能无望地注视着灰白色的粉末随风升腾而起,飞跃狂舞于漆黑的空间,弥漫氤氲如雾气难以消散。薇薇安竟如斯脆弱,她真的被一阵清风吹散了? 有一片一片苍白的灰烬,从上空飘落,落在我的肩头、发梢、指尖、、、我怔忪地环顾周身飘扬的片片灰烬,身形悲凉、、、 也就是在那低头的刹那,场景徒然“仓促”地转移、、、 “宋——” 还是那个女音。细细的,很微弱的样子,声音听起来有些颤抖。感觉是在哭泣。 这个环境格外的黑,我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适应了过来。面前一堵高高的石墙,大片的蔷薇从高处垂挂而下,几乎淹没青铜色的墙体。花沙沙地绽放,簌簌地凋落,静静融化在广阔空间的无边黑暗里。青色的绿叶恣意生长,在汹涌不退的红色蔷薇间蔓延铺盖,如同倾倒在宣纸上的墨水悄悄地浸润晕染。 薇薇安就在那儿。 她还是,穿着白色的长纱裙。只是整个人拼命地缩在墙角,好像畏惧着什么,拼命想要把自己缩进墙缝之中。双臂紧紧地抱住了膝盖,不住地颤抖,如同娇女敕的白色玫瑰在风雨中,脆弱地战栗、、、 看着她悲伤流泪,我的心也不禁跟着颤抖,十分伤心,带着微微的刺痛。我想要举步靠近她。可是她又再度消失,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只是耳边久久不散的“为什么”,不断昭示她曾经的存在。 跟着就起了一阵大风,把我卷到空中。风的劲力刮得我睁不开眼,我索性闭上眼睛。感觉摇晃了许久,等到脚踏实地的时候,我已经被丢在了旷野上。我孤零零站在偌大的空间,周身没有一个活物,那么安静。向某一个方向极目望去,远远地,可以看到一堵连绵的白墙,蜿蜒不尽如万里长城。 “宋——” 一听,我便断定是薇薇安。我马上沿着白墙,拼命向发出声音的方向狂奔。不明缘由。只是心里莫名地怕她再次消失,生怕再也见不到她。 可是,不论如何不知疲倦地奔跑,她总是盈盈立在前方,怎么都靠近不了。 她在白墙边,悠悠地看着我,眼眶里蓄满了泪水,不断坠下,似珍珠断线。 泪水落得很慢,就像电影的慢镜头。我竟能看到泪珠落在草叶上,溅起,在空中炫舞了一番再下落、、、直至砸在地上,融入泥土,消失掉。 我莫名地惧怕着她的目光,脚步缓了下来,慢慢地就不再靠近了。我是被施了定身术了吧!双脚竟沉重得怎样使劲也抬不起,唯一的选择只是杵在原地,不能挪动丝毫。 许是被我的迟疑和惊惧刺痛,薇薇安停下哭泣声,更加汹涌地流着泪,反倒一步一步缩短我们之间的距离。 我眼巴巴地看着她不断逼近,然后,抓起我的手,用力地箍住。我痛得麻木,感觉骨头都裂开了,却还是不敢出声阻止。她禁锢着我手,只不说话,渐渐僵持不下,哭倒在我的脚边,肝肠寸断,喉头抖动颤栗地发出动物哀鸣般的哭泣。仿佛她受到了痛苦不堪的伤害。 良久,我们都那样僵持着。 薇薇安慢慢平复了一些。一声声压抑痛苦的唏嘘,仿佛是从她灵魂深处艰难地一丝丝抽出,散布在屋里,织就一阙悲哀的词曲。忽然,措不及防地,她抬起了头,眼神尖锐,像利刃直直“刺”进我的眼里,似乎看透了我的心,诱惑着我,说:“你想救我,是吗?宋——” 我浑身发寒,不能自主。想要甩开她的手,远远地逃离,可是她的悲伤深深地撼动了我,身体完全不能自已。 “那就离开吧!”她似看透了我的踌躇,低下了头,又悠悠地道,“离开丹尼,再也别回来、、、” 我、、、 恐惧、、、 一瞬间,我感到的都只是恐惧、、、 即便现今是薇薇安匍匐在我脚下,饿仍旧止不住恐惧地畏缩着,仿佛周围的一切都要把我吞噬掉,处在低位的薇薇安也是一个恐怖的黑暗洞口。 “你离开吧!不是说好了要离开的吗?”过了许久,我依然在瑟缩着不愿意回应。薇薇安终是按捺不住地逼问起来。 我失魂地对着她吼道:“不!” 斩钉截铁,很是干脆,不留丝毫余地。 她拉着我的手明显一僵,不住抽搐。修剪得宜的指甲直扣进我的手臂,暗红的血液滋滋地往外冒,染红了她的指尖。我却感觉不到疼痛。 瞬息,她抬起头,幽怨地看着我,琥珀般的眼眸竟染满鲜血、、、诡异而恐怖、、、 是我坚定的拒绝,伤害了她吧! 她不再发出一个音节,却始终抓着我的手,不放。只是连先前的泪水也止住了。 我,想要开口说些什么。但又不知从何说起。只是避开她,紧握着拳头。 她始终等不到我的点头答应,极凄厉不甘地呼喊:“啊——你骗我!” 不消片刻,我突然觉得手上一松,扭头一瞧,薇薇安已然不知踪影。细细瞧去,那布着血手印的手臂上,贴着些许细小的沙砾。 她是化作沙尘,随风而去了吗? 莫名的,我的心里空落落的,犹如缺掉了一角、、、 我又伤害了薇薇安吗? 意识到这点,我的心里瞬间盈满歉疚。周围瞬间陷入一片彻底的黑暗,看不到出口,无路可走。长久的寂静,慢慢地把我所有的理智抽空,无助感充斥着四肢百骸,双腿站得也已经很累,难以维持平衡,只得顺势躺了下去。地表是那样的冰冷,冷意穿透单薄的布料,刺破皮肤,顺着血管一下子就穿透了我的心脏。我的心被冰冷封住了,我整个躯体也被死灰覆盖、、、 也不知在漫无边际的黑暗中过了多久,有麻麻的感觉爬上我的右臂,脑袋也瞬间变得混沌,竟完全忘记了前事种种,不知所处何处。 “咚咚咚、、、”是一阵紧似一阵的敲击声,从右前方传来。 是出口吗? “宋小姐,宋小姐——你在里面吗?” 有人,是谁?这黑暗的地域还会有人吗? 陌生的声音,伴着阵阵微显急切的敲门声不断钻入我的耳中。我身上的不适感越来越明显,清晰地连皮肤上那整片的鸡皮疙瘩都能感到。我努力睁开眼,试图看到黑暗的出口。 头顶有昏黄的光线撒下,照得周围很是温暖,手脚也渐渐有暖意泛起。眼睛渐渐适应了此刻的环境,我慢慢地意识到——刚才的一切,都只是梦魇罢了。右手的麻木感也仅仅是睡姿不良引起的。 “咚咚咚、、、” 敲门声是真的,一下又一下,震得我脑袋发昏,快要裂开的胀疼。 我连忙起身,晃了晃昏昏沉沉的脑袋,下床去开门。 是一张有些熟悉感的陌生脸庞,只听到他说:“宋小姐,我敲了那么久的门,你怎么都不开,我还以为、、、” 我有些糊涂,不知是梦魇的后遗症,还是仅仅被他的话搞得糊涂了,抚着额头问道:“你是?” “啊——忘了宋经理还没见过我,”那人重重地拍了下脑门,憨憨地笑着,煞有其事地退后一步,向我郑重地鞠了一个躬,才道:“我是上个月才到职的王旭新,现在重庆出差。苏总让我先来成都帮您处理成都的事务。” 他的手伸到了我的面前,是想握手的样子。我只得善意地一笑,也抬起不太灵便的手,与他象征性地一握。 询问了才知道,苏贤是一早就想好了,在成都停留期间,让王旭新跟着我。想想,他确实为我做了非常充足的准备,确实是真正的关心我。 按计划我会在成都停留七八日的样子。 成都的悠闲感让我淡忘了许多不快,使内心充实、满足。满满当当的行程,也不至于让我有时间去胡思乱想。苏贤也确实是了解我的。这七八日里,有王旭新作陪,确实是乐事一件。我逼着王旭新带着自己在整个成都四处游荡,一味的享受——品美食、观美景、赏美色、、、其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要深刻了解一个地方跳动的脉搏,就必须要融进它的步调、生活,成为它的内部构造。 确实,不去做,你又怎会知是何种滋味呢。 昔年,决断 离开了成都,踏上了行程。薇薇安倒是没有再在我的梦中出现,但是,连日来的梦魇逼得我不得不想起了我离开巴黎的那天、、、 经过博迪格夫人的威逼利诱,我久久地立在路边,脑子里千回百转,想了很久。 我爱极了巴黎。在那里三年了,我有了我自己的生活,有了师长以及朋友。特别是薇薇安,我尤其舍不得她。天知道,她要是知道我要离开,会不开心成什么样。她一直将我视为最为亲近的好友,俨然将我当做了她早夭的姐姐,有时候我甚至感觉我是她死去的母亲。她那样依赖我,我离开了,她要多久才会恢复呢?一直以来,我对薇薇安都有一股特殊的亲切感,看着她说话、做事、撒娇、、、种种,我都仿佛看着多年前的自己。我那时也是一样的快活,生活中没有任何是疑虑与烦恼、、、我的快活已经没有了,但是我希望一直看着她的快活,永远陪伴着她。其实,我不舍得离开薇薇安,确切地说,我是不舍得离开快乐的“自己”。 至于丹尼、、、 彼时我十分不情愿深究自己对丹尼的不舍到底有多少。现在看来,只怕会多不会少、、、 我确实是习惯一个人的状态了。我也承认自己是害怕的,惊惧另外一个人闯进我的生活,横扫我经营许久建立的“怡然”。即便我对那个人的感情中有爱慕的成分,我也宁愿一个人过着习惯了的自在日子。 我真的是想一个人走路、、、 我想一个人走路,不是某种层面上的任性,也和一时冲动的冒险念头无关,而是我想以一种最快活自在的状态,重新面对一个人的状态,这是我成长过程中需要的一个自我修复的程序。我相信我自己可以从容面对旅途中的各种人事物,也必然能够找到解决突然冒出的各异的许多问题。我要以此来重新找回自己的那份力量,不再虚弱,不再无助,学会独自去面对以后可能出现的一切紧急情况。 所有人都知道,人的主观愿望往往并不能都实现。虽然有“人定胜天”的说法,但是世上又不止你一个人,而且能“胜天”的常常都不是你。现实告诉我,我就是那个不能“胜天”的人。 现在看来,当初的我自认为与丹尼之间只有纯友谊,却不想自个儿有意忽视掉的那隐隐的悸动,在不久的将来给了抽身离开的我重重的一击。另一方面,在当时我不耻于金钱权势的胁迫,但是我也深知最后我必定会为金钱权势所迫,离开。只是我没料到,薇薇安也成了金钱权势的一部分。 我在不能“胜天”跟前,竟然输得是那般“倾家荡产”。 还有一个原因,便是丹尼的告白。我和丹尼那时的处境实在是有些尴尬。面对了,我该如何呢?我并不想失去一个可以谈心的好朋友。在我心里,我早已把他和薇薇安划在了一起。彼时的我还在不明所以地“自欺欺人”,不愿也不知道要正面自己对于丹尼的感情。 我左思右想,不知不觉就有了偷偷离开的念头。 薇薇安的出现,给了我意料之外的“惊喜”,更加坚定了我离开的决心。 回到公寓的时候,薇薇安已经在那等了我许久。她的背影看起来,在橘色的夕阳下有些不适宜的落寞。就像她在与我假装快乐地“聊天”后,轻叹的那口气,充满了无奈与踌躇,还有维护自己感情的决心。 我无法假装快活,就像她没法子继续相信我一样。 “薇薇安,有什么事就说吧!不开心的东西憋在心里,会烂掉的、、、” “我看到了——” 她从来是不善掩饰的,就像现在,她被异常复杂的事物困扰着,极力掩饰。结果往往都是“欲盖弥彰”。 当时的我,对薇薇安实在是在意,那莫名其妙积攒起来的信任感,使我自然而然地会选择相信她,以致我一旦面对她似乎都丧失了自己的观察力和脾气。现在想想,却浅显得让我汗颜。 和丹尼比较起来,我这么个半路出家的朋友,于她确实没有什么能够超越“爱情”的重要性。她对我、、、是有敌意的。 “看到什么?” 她不回答,反而问道:“你没话和我说吗?” 这话问得蹊跷。我能有什么话,和她说呢?我不清楚这世道到底是怎么了,这人一个个都变得神经质起来了。我不禁莫名的升起一股烦躁。但是她的脸色苍白,红唇似也缺水失色不少。那情绪的微微躁动便在没升腾的时候,一碰凉水给泼灭了,安生了。 “你到底怎么了?” “你?” “我看到你和乔尔、、、”我脸上一瞬间有些垮掉的表情,似乎让她坚定了她的想法。她的眼神不再犹疑,咬字有力,“你们、、、你还不和我说吗?宋——你到底背着我做了些什么?” 这质问会不会太过严重呢?我在薇薇安的质问下,心脏瞬间漏跳了一拍。她是见到了我和丹尼拥抱了吗?可是,当时近处没有人,我们之间看起来,也可以用一个热烈的拥抱解释吧。在法国,一个拥抱又能意味着什么不寻常的东西呢?我该怎么解释,或者是不是该拒绝解释呢? 我和丹尼?能怎样?我始终将他视为薇薇安的所有物,没有任何攻城略地的行动。我对薇薇安已算忠诚。现如今,她却质问我背着她做了些什么?我该如何作答,是说一直帮着她所做的一切努力,还是和丹尼之间简单的朋友关系?或者,我该告诉她,爱尔兰度假时我中途的无故离开,到底是个什么原因。即便丹尼对我说了表白的话,我的行动不也表明了一切。我真不知道,我所做的一切怎么就让我这样难以应对薇薇安的质问呢? “宋,别人都说你‘别有用心’,我始终不相信,我一直把你当做是我的姐姐。不过,到现在,你都还是这样的、、、你还是不愿对我坦诚,你让我怎么做呢?我、、、” 她的样子,很是痛心疾首,看来我还是得解释几句。不管她听是不听,说了起码表示我争取过。 “我没有。” “薇薇安,我不管你是看到了什么。我可以问心无愧地告诉你,我始终没有半丝半毫对不起你的地方。只希望你能相信我,也相信你自己。” “宋,我不相信。到现在了,我还能相信什么?” “为什么不相信?” “我都看到,你们搂抱在一起,你们在亲吻,你们、、、你明明答应过我的,你明明说你和乔尔只是朋友的,你明明说过会帮我的、、、你怎么可以抢走乔尔。你怎么可以、、、在爱尔兰之前,我就感觉不对了。你们、、、只怪我傻,明明奇怪着,却还是说服自己相信你。呵呵、、、你接近我,认识了乔尔,还和我装着友好,骗我、、、你的心机果然深沉。我确实比不过你、、、” 她越说越是激越,语速越来越快,字字句句满是对我的失望与谴责。她认定了我是她所说的那种人,她不相信我、、、 我看不到我那时的表情,只记得我很突兀地裂开嘴巴无声地笑了,无力地辩解:“我们不是你想的那样。” “不是那样,会是怎样?你告诉我啊!” “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全身都是无力感。仿佛一根管子生生插入肌理,一瞬间所有的生机和活力都被一下子抽空了,只剩下干煸煸的一个躯壳。我看着这样的薇薇安,仿佛眼睁睁看着,自己蜕变。我不想再说什么了。 “那好,我相信你。”薇薇安会说出这句话,真的是出乎我的意料。我喜出望外的表情,在那时,一定是正中她下怀的,“那你离开吧!离开巴黎,离开我们。再也别回来。” 这样真挚的喜悦来得快,去得也快。我感到脸部肌肉都僵硬着,那时的表情想必也不会好看到哪里。 “做不到?那还说些什么。”她似下定了决心,转身要走,“就当我们从来没认识过。” 其实,我也不是没想过离开。我在她质问我的时候,我就想过离开了。只是,从她口中听到,我的心感觉格外的疼痛。好像有一个穷途末路发了疯的歹徒,在不管不顾地破坏,里面没有一处是好的。她因为、、、完全否定了我和她之间的一切。矢口否认。 是的,我承认,我不如丹尼来的重要。 “我离开。” “真的?” “是的,我会离开!” “谢谢。” 薇薇安走了,我还站在原处。 只是看到,我和丹尼拥抱、“亲吻”,薇薇安就完全不听我的一句解释了。我不相信,她仅仅看到这些。也许她就是博迪格夫人的“总有办法”中的一个。我和她之间完全没有友情存在。于她,我连只有一面之缘的人都不如了吧。我的那些不舍,还有什么意义。离开也未尝不可。也许,对我、对丹尼、对大家都更好。博迪格夫人的手段确实厉害,但是她所说的也是值得听一听的。丹尼,在博迪格家族是一名空降的继承人,唯一的后台也早早地入土为安了。他要实现他父母的期盼,必须娶一个能帮助他的人。这个人,最好的人选就是薇薇安。我?就算我接受丹尼,我这样平凡的出身也是万万不可能的。 、、、、、、 我想了很多,终还是拨通了博迪格夫人的电话。 我深谙“夜长梦多”的道理,决定能早些离开就早些离开。能帮我人间蒸发的人?最好不过博迪格夫人了。当然,博迪格夫人又怎会不知道呢?她坚持让我遵循她的计划。理由?我所想到要去的地方,丹尼都会去找。其结果必定是我被他找到。 本可以,在当晚,我便奇迹般地人间蒸发了。然而,上天注定了,让我余下的日子都不好过。飞机误点了,我见到了丹尼。所幸直至他离开机场大厅都没有见到我。 缘分啊,真是个妙不可言的东西。丹尼恰巧给某个合作伙伴送机,我适逢飞机误点。我那时坐在一块立式广告牌的边上,一回头,就看到了他。起先我还不太相信,不过,似乎是为了打消我心中一点点的疑虑,丹尼回了个头。由不得我不相信了。我愣了愣神,但马上又明白要躲起来。于是,我就靠着广告牌的“天然屏障”,傻兮兮地偷看了他很久。久到他走了,我都感觉他还在那里。 我离开了巴黎,离开了他们,离开了争取来的生活。然而,他们却始终没有离开过我,他们始终活在我的心中。 他们的身影,深深地刻进了我的心里,印在灵魂上,无法消退、、、 我找到你了 一 从成都到雅安,向西翻越二郎山,沿途越过大渡河、雅砻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上游,经雅江、理塘、巴塘,过竹巴笼金沙江大桥入藏,再经芒康、左贡、邦达、八宿、然乌、波密、林芝、墨竹工卡、达孜,最后抵达拉萨。这座圣洁的灵魂之都,留下无数的文化遗迹和浓重的宗教氛围,给予人们梦游历史般的感觉,它特有的古典与纯朴透露出田园般宁静的心绪,赠予了人们的快慰与欢愉。 在这离天空最近的一方净土,无边无际的天蓝色拥有巨大的包容力,聚集了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洋溢着不同于石头森林的冷冽残酷。不论快乐或忧愁,幸福或悲剧一一都被蓝色网下来。你或许也能够忘记自身的前尘往事,获得神灵赐予的片刻宁静。 一路行来,走走停停,每每到一个地方我都会停留一会儿,和当地人聊聊,他们都是非常和善、好客的。这样下来,到达拉萨时,我已足足花了四个多月。现在住在拉萨古城也半月有余,竟还有不舍的感觉。几千张的照片,以及三百多万字的行程记录、杂记随笔也都在一星期前存放在盘里,寄给了苏贤。现在确实也是时候该继续前进了,踏上真正的苦行之旅。 我在拉萨的最后一天,极早就出门了。又一次,披着棕色的斗篷,混在了藏民之间,逃掉了票,就进入了布达拉宫,和着藏民做祷告的节奏,叩首、前行、、、仿佛,我便是他们中土生土长的一员,有着虔诚的信仰,也受到神的眷顾,时刻体会心中的那份神圣的敬意,并且用心永远铭记。 随着人流出了布达拉宫后,我回到古城,辗转于八廓街。这条街,位于拉萨旧城区的中心,是拉萨最有名、最特别,也是拉萨历史上最早、最繁华的一条围绕大昭寺的环形街道。它曾是历史上拉萨城的中心,是拉萨历史的缩影,也是现今拉萨古城的代表和象征。在这样一条被藏族群众誉为“圣路”(即“升天之路”)的转经道上,我也深深地陷在它特有的韵律中,就这样随着人流,不知疲倦,内心平静,周而复始、、、 白天的八廓街,街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沿街按顺时针方向朝前走着转着,看似最最虔诚的信徒怀揣着神圣的信仰,坚定地走向一个认定的目标。可是转经道是环形的,走着走着又会折回了原处,一如人人要走的生命之途,不断重复开始和开始重复。我想那最终的目的地,在乎每个人心中不同的执念,大概都是有所不同的。即便此时我们所走的道路没有丝毫的区别,但是当我们都心想着自己的信仰,不知疲倦地前行,为到达我们所认为的彼岸,劳累奔波、、、那么,我们的不同也就显现出来了吧。 我不知别人的信仰到底是什么,可是我的信仰,或者说我现在的内心所想——是丹尼吗?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神灵真的是显圣了。 他就那么莫名、突兀地出现在这条路的另一端,逆着人流,向我走来、、、仿佛我就是他坚定不移的信仰。 于手持转经筒的藏民和虔诚行走的游人间,丹尼显得突兀却毫无违和感。他安详而平和,在拉萨的日光之下,周身蒙上一层惑人心窍的光芒,诱惑着我如伊甸园智慧树上成熟了的苹果。 那时,我还是有足够多的时间转身逃离的,不用交集、不留痕迹,马上消失掉。我们就像彼此出现的一时幻觉。如若避开并赶紧驱车离开拉萨,驶入茫茫的荒漠,绝尘而去,是否就能避免我对某些人的“背叛”和“伤害”,逃到我们互相的羁绊,继续一个人的道路呢? 然而,双腿却仿佛被无形的锁链牢牢地拴在了原地、、、无法进退分毫,如板上鱼肉,任人宰割、、、 丹尼,慢慢地踱步到我的面前。 我有些失了魂魄、、、 人流避开我们继续行进,没有丝毫的迟疑。似水流避开顽石,掀起微小的涟漪,不消一会儿就平复了,继续奔向大海,毫无迟疑、眷恋。 他看起来,憔悴了许多。 我的手指战栗地垂在身侧,极力克制内心的冲动。双眸却没法从他的脸庞移开分毫。眼看着他的手,艰难地抬起,指节僵硬着,极力克制什么似的,他温柔地抚上我的脸颊。小心翼翼,好像生怕打碎了什么易碎品。在他心里,我就是那容易破碎的梦幻泡影吧。他的指尖,抚在脸上冰冷、、、颤抖、、、所到之处,无不带起应答似的战栗。同时,我的心也相随着一同坠落谷底,陷入一片冰冷之中。即便他把我紧紧地拥着,用尽全力地想把温暖传递过来,我还是冷的不行。 我们似乎携手陷入了感觉不到温暖的绝境。 冰冷所带来的绝望感,不断煎熬着我。他的怀抱,在此时此刻,于我就是不想摆月兑的囚笼。逃不掉,不想逃,那就别逃了。我甚至在想,那就再抱紧点吧。就把我碾碎在当下,揉进他的怀里。 然后、、、 最好不过,就是变成他的血肉,永远地染在他的怀里,永远在一起。不用再逃,不用歉疚、、、 这样鲜血淋漓的想法,在我的脑中游荡着,让我不由地颤一下。 有灼热的液体滴在我的后颈,顺着脊背的弧度蜿蜒而下,直到后心,似被无形阻隔,久久停留。隔着皮肤、骨骼、血肉、、、狠狠地就灼痛了我的心、、、 、、、他、、、在流泪?、、、 我看过他的疯狂,看过他的怒火,看过他的怨恨、、、却始终没有看到过他的泪水、、、法国巴黎机场,他还不知道我离开,送完友人就只是站在那,不离开。身影显得异常孤寂。恍惚间,我甚至错以为自己跨越时空,亲眼见证了他在我离开之后的形态。等到丹尼的身影消失,醒过神来的我不禁暗暗嗤笑自己的自作多情。离开巴黎的时候,我和丹尼之间最多也不过是暧昧,我并不认为,在寻我不着的时候,他会让自己的冷静崩溃。 此时,他、、、流泪了、、、打湿了我衣领,更似一场瓢泼大雨狠狠地砸在我的心坎,最最柔软的一方、、、 “宋——我终于找到你了。” 没有问为什么,更没有责问,只是轻轻的一句“找到你了”。 丹尼,你想让我怎么面对你,怎么面对自己的自私残忍、、、 “我又找到你了。” 是的,你又找到我了。可是,丹尼,我们不是在玩一场童年的游戏,若你的“两度寻得”真的仅仅是捉迷藏的结果,那么我也会轻松快活地回答你一句“是,你又找到我了,我又输了。” 在丹尼用两只手臂圈出的一方空间里,我嗅着他身上被阳光熏得越发清爽的气味,思绪开始飘飘忽忽的。心扉仿佛开出了一朵带刺的蔷薇,生出一丝丝刺痛的甜美。 一路无语。 丹尼紧紧握着我的手,我们随着人流继续在转经道上,游走了许久。丹尼便跟着我回到了客栈。 客栈房中,我静静地躺着,闭着眼睛,努力遗忘身旁多出来的一个人。 我竟不知还能于千头万绪中,抽搐一丝清明、舒适,忘却一切,沉沉地睡去。 我确实彻底地遗忘了丹尼的出现。只还是一味地见到,那穿白纱裙的女子——薇薇安,在我六年的记忆中消失,现在梦见的竟是另外一个模样,变得扭曲、狰狞,让我不敢承认那个就是我到法国后,意外收获的一个朋友,一个仿佛连千年寒冰都能融掉的骄纵的贵族女孩。 一路上,她只要出现在我的梦中,就总是很伤心,听到我的拒绝时,就会伴着泪水和不甘,消失、、、我,每次在她要求我离开时,都有意识地想控制自己点头,就像六年前那样假装潇洒地说“我离开”。然而在那个梦中,我的身份只能是旁观者,那个梦中的我完全不受真实的我控制,我只能看着那个自己总只是摇头说“不”,不留一丝余地。我有些懊悔,但是内心深处却溢满了快乐的因子。 扭曲、、、挣扎、、、是很不正常的心理。 我很是讨厌这个自己。 这次,薇薇安出现,不再有任何激烈的动作,甚至连睫毛都没有颤抖一下。仅仅是眼光,无神地、飘忽地看向左侧。若不是她眸中流转的光影,我几乎以为她化成了一座冰冷的石像,没有感情。细细看来,她的眉目比之六年前,多了些许成熟的韵味。 也许,这次出现的薇薇安和之前的都是不同的吧。想来,这个应该是现在的她。如同雅典娜女神,圣洁高贵,身处高位,只静静地等待人们朝拜、、、 我,虔诚如信徒,慢慢地迈向她,停在她的面前,俯,缓缓地伸出手想要握住她的手、、、 必有后福? 再怎么繁杂的思绪终究抵不过我过于孱弱的身体,卧倒没一会儿功夫,我重新陷入了睡眠之中。这一觉睡得很是畅快。 当我再次从睡眠中苏醒,看到了丹尼坐在床边,我所有的“安然”都不复存在了,所有的谜团都迎刃而解了。我更加透彻地明白了,苏贤所说的“面对”到底是何种面对了。 昏迷中的所有念头,被迫到了实施的时候了,还逃避什么呢?丹尼现在就出现在我的面前,足以证明昏迷中所见所闻都是真的,我还要犹豫吗?不是后悔死前都没真正地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吗?现在,上帝怜悯,给了这样直白的一个机会,抓住吧!为自己活着,更精彩地活着吧!对,还迟疑什么啊,说吧,告诉他吧、、、 心里不断有一个越来越响亮的声音在怂恿着我,我的勇气似乎也越聚越多了。脸上的笑容也愈发光彩夺目,很真诚、很幸福。 可是、、、那句话说的是什么呢? 对了,上帝在给你开了扇小窗的时候,他会关掉月线敞开的门。并且,他不仅仅关掉了所有的门,还有其他什么乌七八糟的小缝、小洞都一并随手堵了。 这是我在看清病房内突然出现的第三人的时候,冒出的第一个念头。 下一刻我立即明白了第二道理——笑是能实质化为一双手掌,狠狠地“掐死”自己。 我笑,努力牵动面皮地笑,看起来很含蓄,事实上我几乎快要窒息,仿佛亲手拼命掐着自己的脖子,不死不罢休。 我现在,就是一个十足的“现行犯”。 “宋,今天我给你带来了一个惊喜。” 丹尼的表情很自然。我却是假装出的自然。 惊喜?确实有够惊的,但是要说喜那是真感觉不出来。如果非要说“xi”,那么就是一盆凉水当头淋下,来了个彻头彻尾的水“洗”。 薇薇安窈窕的身影,跨过房门。她唇角小幅度地舒展,眼眸画出水一般的柔软,眉头却又不经意的褶皱,喉头一下又一下地滚动着,小心翼翼的样子好像在忍耐着什么。她缓缓向我走来,手脚都放得极轻、极小心、、、 她在害怕、、、 我怀疑着,眼神躲避地瞄了瞄薇薇安。就在这一瞄中,我发现她极度不安地瞥了丹尼一眼。那小情态有十足的小媳妇样、、、 呸!这什么混蛋想法。真搞不懂,这脑袋里装的都是些什么乌七八糟的,我恨不得把自己脑中的怪想法那锄头通通刨干净,拿去一把火烧了。 “、、、宋、、、” 薇薇安叫得十分犹疑,声音温温吞吞的,好似没有什么力道。但是实际上,杀伤力不是一般的强,强悍如晴天霹雳,当头直下,把我劈了个外焦里女敕。现如今,就在我准备摒弃一切世俗道德的束缚,抛掉和薇薇安的约定留在丹尼身边的时候,她出现了,还出现得让人那么措手不及。我不禁想到一句俗语,它叫做“吃人不吐骨头”。我是不得不重新审视现实,做出判断、、、是说实话,破坏薇薇安费力经营的温馨世界,还是继续说着违心之论,成全着薇薇安口中的“我们”? 我的脑子里还在百转千回,薇薇安就已款款地走到床边,探手轻抚着我的脸庞,带着奇怪的轻微颤抖,良久,才吐出一句话:“宋——你瘦了好多。” 薇薇安的触碰加上她所说的话,吓得我是不由地打了一个激灵。恰恰是我这个举动,伤害了她。 下一刻,薇薇安便飞快地缩回了手,仿佛被马蜂蛰了似的,逃得飞快。可她却用双手捂住了巴掌小的脸,也遮住了她的犹疑和不敢置信。她全身颤抖,呜呜咽咽的啜泣不住地从指缝间漏出。 我琢磨着,薇薇安是难以适应我对待她的方式,思量着是否应该一如往昔地安慰她。 “我先到外面走走。” “好。” 我,还在不知所措,却不得不强自镇定、、、 丹尼离开了,关上了门。我更加害怕了,僵硬着身子不动弹。 六年前,薇薇安那样要求我,全然不信任我。虽然她的怀疑在我离开后被我证实是无罪则的,但是对于当初的我,她的质疑、谴责、、、都是一种预支行为。她是在为我将来可能做出的不利于她的事情,先在当下惩罚了我。她确实是算不上很好的“朋友”。不过,那时我自己也做出了选择。离开,不仅仅是她的错。完全是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我才选择了离开。我根本没有什么好怪她的。可是,为什么要害怕呢?害怕是多么的自乱阵脚啊。接下来,我还怎么为自己争取啊?我必须勇敢。 她在那儿哭,我在这儿看。 恍惚中,我产生了错觉,仿佛来到了梦境当中。就是不知道在这样的真实中,我还能否如梦中一般勇敢地说出一个“不”字。 梦中,薇薇安的哭声,慢慢地和耳边低低的抽泣交叠在了一起。随之,我们三人那个温馨美好的生活画面逐渐清晰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是啊!即便我再怎么无辜,薇薇安追求自己的真爱不也是正常的吗?她有什么错啊?她没有错。 我怎么可以去破坏她的幸福美好呢?我没有权利、、、我不该那样残忍、、、我渐渐地开始推翻了之前激烈的决定。我又不断在脑中盘算怎样的措辞,薇薇安才能明白我,理解我,能原谅我的出尔反尔,我的“做不到”与“无能为力”。我不要退缩,不要放弃好不容易争取到的第二次机会,不要再推开丹尼,我该以怎样的方式温婉地达到自己的目的呢? 然而,薇薇安的接下来的举动,又一次完全使我震惊,我完全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一切。 难道,梦境只能是梦境,不是什么事实?只有我这么一个傻瓜才对它深信不疑,还为之“日夜难寐”。 殊不知,真实的薇薇安,早就不是那样,早就变了、、、 “对不起、、、宋,是我、、、都是我的错,是我害了你、、、害得你受了那么多的苦。我、、、我和乔尔从来都没有开始过,我只是龌龊地不想让你得到他,我、、、我太自私了,我不该、、、” 薇薇安已经哭得停不下来,,支离破碎的话语彻底被泪水掩盖。 我神经质般地瞪大眼睛盯着薇薇安,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伸出一只手,惯性地想要安抚她,半道上又意识到没写事情,便生生地僵住了。 薇薇安的哭泣声有一瞬明显的停顿,“乔尔对我根本没有一丁点的爱,他只是把我当做是妹妹。当初是我太过气愤了,乔尔推开了我,他说他爱你、、、我是被恼怒冲昏了头脑啊。再加上我看到了那些照片,我感觉自己被你当做傻瓜一样,耍得团团转、、、我是太气了、、、才会口不择言的,乔尔对我的感情从来不是对你的那种,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宋、、、你能原谅我吗?” 我还是不敢相信,事实竟是如此。六年来,我一直傻兮兮地执拗着那些早不存在的理由,原来在一开始就已经分崩离析。浑然不知的只有我。我一直以来的逃避,一直以来对丹尼所做的一切,一直以来、、、 真是可笑。 我、、、我、、、 不相信、、、 “薇薇安,”我试探地叫了叫她,看着她流泪的面庞,很是迷茫,“你说的、、、是真的吗?” 薇薇安止住了哭声,在泪水中非常用力地扯着嘴角,坚定地拼命点头。 “你不怪我?我是、、、爱丹尼的。” “不怪。我怎么有资格怪你。” 唇线迅速地曲起,唇角飞扬。我笑得发自肺腑。 我的危机顷刻间就那么匪夷所思的不复存在了。所谓的危机原来一直是我自己臆想出来的,真是讽刺。 不过,讽刺归讽刺,薇薇安的话还是像一颗定心丸下肚,使我大大地呼了口气。突然而来的轻松带来了巨大的喜悦感,眼眶不禁盈满泪水,拦也拦不住地就奔腾而下。 薇薇安可能被我的反应吓到了,满脸犹豫地瞅着我,眨巴着眼睛。想必,她还在想着该怎样说得更清楚,让我明白。 我勾唇一笑,竟忘了改变称呼叫丹尼乔尔,便开始回忆:“薇薇安,你没有对不起我。从始至终,都没有。怪只怪,造化弄人。要非说错,那么我们都是有错的。那时,虽然是你要求我离开的,但是我也是自个儿同意离开的。当初我自认为,和丹尼的关系只是有些暧昧,感情上最多也仅仅止于朋友间的喜欢。再加上他祖母、、、所以,我判断,离开也没有什么不妥。真的、、、完全不怪你、、、况且,现在是我、、、一味的自以为,才把自己搞成这样,同时折磨丹尼、、、只怕现在、、、这种局面是我自己一手造成的、、、” 张着不敢置信的嘴型,眼睛睁得大大的,薇薇安表现出极度的惊讶,过了会儿,表情变得暗淡了许多,很轻声地说道:“宋,你不认为我的要求很无理,是你始终为我这个‘朋友’着想。可是,那时的我,真是自私啊!我要乔尔。我认为,先认识他的是我,那么他就更应该是我的,你抢不走,更不能抢。呵、、、可悲的是,我始终没有你们那么能坚持。没法忍受乔尔忘不了你,沉浸在只有你的世界。我看着他发了疯地找你,想着过几天就好了。可是几天过去了,几个月过去了,几年也过去了,他还是只记得你,还是天南地北地找你。他专注的就只有两件事:工作、找你。和我的接触也只是客气的打招呼,勉强能说上话的时候,也是谈论有关你的话题。所以,嫉妒和时间让我慢慢对乔尔死了心、、、因为,我始终是不想失去乔尔的。也许,我对乔尔的感情根本就没有‘爱’,有的只是独占的龌龊念头。即便是如今,我有了菲尼克斯,我还是希望我和乔尔依然能够做朋友。你看,现在我知道你称呼乔尔为丹尼,我还是有妒忌。我就是一个坏透了的小心眼、不地道的朋友。” 薇薇安话中的信息量实在太大,我有些应接不暇。几句话中包含了我错失了的足足六年光阴的种种细节。薇薇安的字里行间弥漫着复杂的味道。 我想,在薇薇安的心里还是住着丹尼的,就算嘴上说没有了。不论她对丹尼的感情到底是不是爱,就像她说的,她依然在乎丹尼。 “宋,我现在,绝对没有任何奢望。我早已明白——爱情这东西不是你让了我就能拥有的。那时,我发了疯的妒忌,给你寄去的那封信,内容其实也不是真的。我现在后悔得要死。现在,我真的没有任何的妄想了。如今,要说奢望,那么也就是希望——你和乔尔。哦,不,你和丹尼好好在一起。我确实是发自内心地希望你们幸福!你、、、你能原谅我当初的幼稚吗?”薇薇安见我一直沉默,有些焦急,堪堪地等着我的回答。 薇薇安的双眸,真挚的光芒不断闪耀。 我的沉默不是由于不原谅,而是幸福突然没有了阻碍,不觉使我有些惊吓、、、直到抛却内心隐隐的担忧,才注意到薇薇安眸中的殷殷期许。我稳了稳气息,道:“薇薇安,你没有错。只是当时我们都太年轻,不明白,不懂事罢了。薇薇安,我们始终都是朋友、、、不是吗?” “嗯。” “好了,那么、、、和我聊聊你的菲尼克斯吧。” 谈论到菲尼克斯,薇薇安因为哭泣略显红润的脸颊,更平添了一份幸福的娇羞。这正是徜徉在爱情中的小女人该有的风情啊。 “他是我的大学校友,比我小三个月,心理上却好似年长我整整好几年。大三的时候,他天天在我的信箱里塞绿色信封的情诗,每天都会在我门前摆上一瓶新鲜牛女乃,每天、、、” 、、、 六年后的今天,再度见到薇薇安。完全没有梦境中的“惨烈”。真诚地吐露心声,然后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自然、、、 一如当年、、、 明亮的少女,轻快地走进我冰封的心里、、、 这一次,走得更近了、、、 泪水中的笑容总是闪耀的,笑容中的拥抱也总是温馨的。 拥抱化解了一切,预示着美好的将来、、、 必有后福! 薇薇安接了一个电话,和我匆匆告别,眉目含情地走了。 我住的是单间,薇薇安一走,一下子就显得格外的空荡荡。医院本就是极为安静的环境,此时我的呼吸声都显得异常的清楚。莫名的,我开始抑制不住地烦躁,想着弄出些许声音也许就会好一些了。我瞅了瞅对面墙上的平板电视,环顾四周寻找遥控器。值得庆幸的是,遥控就在右侧的床头柜离床远的那边,估模着距离绝对是可能拿到的。所以,我马上行动了。结局是不远的距离对于现在伤残的我来说,仅仅咫尺也是天涯。我努力蠕动身体,指尖仍旧触碰不到。 颓然的,我望着自己打着石膏高高挂起的左腿和吊在胸前夹板之间的左臂,彻底死心了。 脖子以下的整个后背一直到大腿根部整片区域,开始一阵阵地发热发麻,难受的很。考虑到自己壮实的右手尚能使用,我曲起手肘将手掌抵在腰部靠上的位置床板上,右手使力的同时,腰月复部也一道施力,慢慢地坐将起来。 可是,由于左腿依然处于高挂的状态,坐起来的我,身体呈现出开口较大的“v”型,腿部产生了些些的紧绷感。我正在纠结是该好好休养受伤的腿,还是让苦不堪言的后背稍稍喘息一会儿,开门的声音传了过来。 “你在干什么?” 我当即被吓了一跳,抬起尚在支撑身体的右手,不停地摆手,说:“没事,没事、、、” 也正是因为右手的撤离,我的上半身失去了支撑,“咻”的一下就要砸回床板上了。预料的撞击没有到来,我的鼻尖却隔着衬衣堪堪触到了丹尼的胸膛。 “这样子了还想要折腾什么?你是不想要自己的手脚了吗?”丹尼极轻柔地把我按回床上,转而又压抑着嗓音大声呵斥我。 我掀起眼皮,极无辜地瞄着他的脸皮,小声嘟囔着:“我只是想要坐起来。” “想要坐起来不会叫人吗?” “你不在,我、、、” “我不在,这儿不是还有按铃吗?你不会按铃叫护士进来帮忙的吗?” “我忘了、、、我已经很久没有住院了、、、” 丹尼的眉心跳了两跳,似按捺着自己,饱受挫折地垮着脑袋,说:“好吧。你赢了。” “我下次一定会记得的。”我举起右手作发誓状,打量着丹尼勉强恢复的表情,转而提起要求,“丹尼,我想要坐起来。” “知道了。” 丹尼绕过床尾走到另一边,小心翼翼地将我那高挂的左腿拿了下来,平放在床铺上。这才过来扶我坐了起来,又在我的身后堆叠上几个柔软的枕头,才算作罢。 是了,腿放了下来,坐着舒服多了。手脚安好齐全的人真是好,若我刚刚也能把那条腿放下来,也就不会出现之后的失力“倒塌”了。 “丹尼,我想看电视。” “好。” “遥控器在床头柜上,我拿不到。” “知道了,我帮你拿。” 丹尼捡回刚刚仓促间丢在门口的保温瓶,走到床边拿起遥控打开电视,递给我。接着,他又将病床的小桌子摆到我的面前,倒出保温瓶里浓香的汤汁和清淡的蔬菜粥,都放在桌子上,示意我趁热吃些。 “先吃几口粥,再喝些鸡汤。你太久没有吃东西,医生说你的胃肠功能现在还是很虚弱的,现在只能吃些容易吸收和消化的食物。鸡汤不能喝多,鸡肉现在也还不能吃,过两个星期再吃才行。” “奥。” “那我明天要吃土豆浓汤、、、我只吃一小碗、、、几口也可以的。” “好吧。明天会做土豆浓汤的。” 无肉不欢的我要长久地清心寡欲不进肉食,实在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不过有最爱的土豆浓汤也就能够凑合着过了。 第二天,薇薇安又来了,同行的还有一个金发帅哥。我暗自揣度,他就是菲尼克斯。薇薇安带着菲尼克斯来,不仅仅是让我见个面,主意的目的是为了向我告别。她这次到中国一半的原因是想向我解释清楚,另外一半的原因是要开始她的旅行婚礼。我握着薇薇安的手,祝福她能够永远幸福,心下也希望自己能够获得一样的美好。 薇薇安走了,接下来的的日子就没有一天是清净的。多亏了苏贤的喋喋不休,我算是彻彻底底地补回了一个多月的记忆。原来,我昏迷了超过了一个多月,主治医生还说我是什么不愿意醒。苏贤说,这明显是那医生医术不精,推月兑责任的行为。在我看来,他这话难得的有道理,毕竟那时我明明是很想醒过来的。 说起那起车祸,我倒是享受了人生中的一次特殊待遇。连边区驻军都出动了,可见我引发的麻烦是多么的大啊。从麻扎达坂到拉萨,住进军区总医院,都有边区驻军的军医陪着。大家都知道,外来的人在青藏高原就算得个小感冒都可能丧命,更何况我这样的情况。在军区总医院稍稍处理了伤势,丹尼在那些“最可爱的人”的帮助下就带着我下了高原,转进了成都这家医院。苏贤就是在这个时候赶来的。他说见到我,几乎以为我是具死尸,后悔得不行。 然后? 他眼角的淤青就是那时和丹尼干架时留下的。我想要知道细节,他们两个又都死要面子不愿细说。明着呢,两个人倒是合起伙来欺负我一伤残人士。值得欣慰的是,正是因为这一架,他们现在相处得还“不错”。 这一日,苏贤又来逼我喝他那“喝啥补啥”的猪蹄猪脑汤,而我难免要为了自己的耳根清净,也免得以后“缺胳膊少腿,还没脑子(苏贤说的)”,又一次义无反顾地乖乖就范了。 尽管那汤还是挺美味的,但是再好的东西,让你一个月来天天吃,你还能喜欢吗? 所幸,丹尼的到来彻底的解救了我。 这一个月来,我们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的那样相处,都没有提起任何会引发争议的话题,过得也很相安无事。几次,我意图和丹尼单独面对面地谈谈,我想要告诉他一直都没说的话,想要回答六年前没有回答的问题、、、他都似乎有意地避开了。 苏贤再度被丹尼赶了出去。我开始咧开嘴傻笑。没想,丹尼倔强地从我的手中抢过汤,一勺一勺地继续喂我。没法,我继续硬着头皮,被逼无奈地吞咽着。 我们都不说话,场景莫名的有些压抑、、、 “明天不用喝这汤了。”丹尼看着我苦大仇深的样子,终究是心下不忍,“我会和苏贤说的,我们炖鸡汤也行。” “、、、” “听说鸽子汤对身体也大有好处,味道更加鲜美。要不让苏贤给你吨一盅?” “我不想喝了。” “宋,不要任性,你现在正在长骨头,要多多吸收钙质和维他命d,这些对骨骼的康复有帮助。” “、、、” “知道了,你喝厌了。不是说以后不再让你喝猪骨汤了吗。我会和苏贤说的,以后,你每天都会喝不一样的汤的,鸡汤、鸽子汤、鱼汤、、、轮流着给你做,保证你不会厌烦。” “为什么一定要和苏贤说?” 我直觉揪住什么不寻常的地方。 丹尼没有回答我的问题,顿了顿,说:“刚刚咨询了医生,他说,你现在可以转到任何医院,只要路上小心些,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你要转到你家那边的医院吗?如果你想要转院,我帮你去办手续。” “也好。”我点了点头,“这医院的伙食还真不咋地,反正都是要回去,早些回去也好。” “那好,我帮你办手续。” 我不明白,丹尼的语气为什么突然便得公式化了,面部表情很是机械化。我有些无所适从。一个月以来,我们不都是好好的吗?虽然我没有直白地说明过,但是我以为我的相处也是可以表明一切的。是我刚刚的问题触怒了他吗? 一碗汤喝完了,丹尼也就只是坐着,注视着我。好像在看我,好像又不是在看我,眼睛里空荡荡的样子,仿佛一直在出神的样子。我几次想要开口和他说话,都生生地止住了。 也不知是过了多久,他终于开口了:“我要走了。” 说的很轻,轻得我以为、、、是幻听。可瞅瞅丹尼的反应又像是真的。血液开始迅速地在血管里奔腾,心跳也变得越来越快、、、 六年多来,他始终是选择了留下,选择了不在乎,他选择的始终就只是我,没有其他任何人。对自己,他不留余地,丝毫不留退路。可现在,他想要走了、、、在我选择了他的时候,他想要走了。一直以来,我以为能放下,其实只是逃避。我以为我和他是不可能的,其实只是我不愿意。我以为自己死了,其实只是昏睡。我以为的所有“以为”,其实只是我自私的借口。 “去哪里?” 我的声音是颤抖的,溢出喉头飘荡进空气,不消一刻便散去了。 “、、、” 丹尼又一次没有回答我,我更加坚定了事情的不寻常。胸腔内闷闷的,喉头堵堵的,我实在熬不下去了,不禁开始猛烈地咳嗽着、、、东倒西歪、、、 “宋,你这样叫我怎么放心、、、” 丹尼马上就站起来,俯,把我扶正,一下一下拍抚着我的后背。 我压抑着不适,死死地盯着丹尼,“那就永远不要放心。” “宋?” “你没听错,我说,我不要你放心。不要放手。” “、、、” “我不许。” 我彷如宣誓一般义正言辞。 静静等待丹尼的答复、、、 顺手一撂,丹尼就紧紧地把我箍在了怀里,动作小心翼翼,没有触及我的伤处。 现在,我推不开他,也不想推开,我是再也推不开他了、、、 如今,我没有死,我们之间也没有所谓的障碍。我再也做不到视而不见了,我不该再逃避了,不该为了一点用处都没用的矜持退却,不该等到他离开了再后悔,去坚定地告诉他事实——我也同样爱他。 就这样,我抬起完好的右手,攀上丹尼的脊背,将脸庞深深地埋在他颈窝,月兑口而出:“丹尼,对不起!” 丹尼的身体明显一震,几乎放开了我。 猛然,我意识到自己这个“对不起”在他看来无疑是又一次的凌迟。我的“对不起”已然成为了我们两人的禁区。我不能让这个歧义的“对不起”影响我们,我必须解释清楚。 我急忙加重右手的力道,紧紧地抓住他的衬衣,开始口不择言,“我饿了。留下来给我买些吃的吧。”说完,我就想狠狠地抽自己一巴掌,真是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说这么蠢的一句话,刚刚不是喝了汤吗。 “呵。”丹尼失笑,气息轻轻地喷在我的耳廓,痒痒的。 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为了什么发笑。他似乎真的想放开我,我的心一阵绞痛,竟开始流泪,“我不是、、、其实我不饿的,不、、、我不是想说这个。我说的对不起不是你理解的那个对不起,我只是太慌了,我、、、丹尼,不要走,留下来、、、为了我,好吗?” 他还是没说话、、、 真的不要我了? 他不要我了。 我急得哭了起来,“我愿意,我愿意啊——丹尼,六年前你问我的,我现在告诉你,我愿意啊、、、你,你怎么都不说话,你不要我了?” “我要你,我怎么会不要你呢,宋。” “真的?” “我怎么舍得离开你,我那么爱你!我不走,我留下,我永远都不放心,永远都不放手。” 他爱我,他说爱我。 女人果然都是爱听这种话的。 我是女人,当然也不例外。 他不走了,留下来只为了我。激动,我现在的行为就是怎一个激动了得。哭声倒是停了,泪水却流得更加汹涌,手上用的力气也越来越重,简直就有把丹尼昂贵的衬衣撕碎了的迹象。 “再不放手,我都不能穿这衣服去换身衣服了。你总不能让我光着膀子招摇过市吧?”丹尼调笑地说着,手掌仍旧一下一下抚在我背上。 我的右手松了松力道,只轻轻搭在他的背上,他极尽温柔地把我放回床上,摁好被角,擦干泪水,俯身亲吻我的额头,才微微扬起嘴角,欲起身离开。我却又马上拽住他的袖口,明知他不会走,却又抑制不了害怕的念头,像个患得患失的小孩,死不撒手。 手反被握住了,丹尼的脸上堆满了满足,复又坐了下来,吻着我的手背。那是遍布针眼的皮肤,没准还有浓重的消毒水味,真真的是“满目疮痍”。而他却视若珍宝。 “我等你睡了,再走。” “可是我不想睡。” “不想睡,我就陪你说话。” “丹尼,时间若是能够停止就好了。” “不好,我不同意!” “为什么?” “我可不要一辈子照顾你这个卧床不起,外带实质上的‘缺胳膊少腿’的小懒虫,那岂不是永远都不可能让你来照顾我。” “、、、” 医院里听书 一 记得小时候,还在一、二年级的时候,我们班有一个同学生病住院了。老师就从班里挑了五个小朋友,带着一起去医院看望那位住院的“可怜”孩子。我身为班长,更是责无旁贷地要担起责任,代表同学们去医院。还坐在老师的车里的时候,我就一直在酝酿一种喜悦中略微带些遗憾的情绪。我希望,在见到那个“可怜”孩子的时候,能够让自己的喜悦感染到他,同时那适当的一些遗憾,又不会让他感觉我的高兴是“幸灾乐祸”。可谁知,我如此费尽心机酝酿了的情绪,在踏入那间病房的时候,就如冰雕遇见暖春,化为了乌有。那孩子在医院,那小日子过的,那叫一个“滋润”。我真是羡慕不已。我们去看他的五个同学,吃着他递到我我们手中的各种好吃的,全部说不出话了。我们想象的画面根本没有出现、、、那次的经历让小小的我,认识到——住院是很享福的一件事。 那之后,我也会在我生个小病的时候,期盼着自己能住进医院。然后,什么事都可以不用干,不用上学,不用做作业,不用吃讨厌的胡萝卜,不用、、、可想而知,身强体壮的我,没有一次住进过医院,除了在医院出生的那个晚上。也许,东西方的各路神仙都被我求了不止一遍,他们耳朵都生了茧子,厌烦得不得了,只得满足我,好早点打发了我。在我四年级的那个暑假,我被小感冒引发的肺炎,打发进了医院。然而惹恼神仙的下场必定是要遭到惩治的。头晕眼花,味道难闻不说,还得天天嗑药、、、这些姑且都可以放到一边,整整一个月,一个月啊,我还吃着千篇一律的食物,过着乏善可陈的生活。母亲整天在我耳边唠叨:“让你淋雨还不知道换衣服,整天就知道在外面玩、、、你现在刚刚好,还没好透呢。一定要吃些营养的易于消化的东西。你看着这粥多香啊!快吃,吃了才有力气、、、多穿些衣服,别自以为自己强壮、、、你才几岁啊,知道什么对身体好啊、、、”没有小伙伴,没有零食,没有漫画,只有一个唠叨的妈妈。每天过得都特别腻歪。病还没好,我就深深领会到了另外一点——生病住院真不是个好东西。 自此,我对医院,深恶痛绝。 若是算上出生的那次,这是我生平第四次住院。小时候对医院的坏印象实在是太深了,至今我仍然厌恶着它。不过长大也有好处。自己选择的余地大了许多。 回到小城,我仍旧住在医院观察。丹尼给我带了一册摄影作品,是一个没名气的小摄影师的作品。全是他在非洲记录的疯狂、野性、贫穷、良知、、、书册最后有有关他简要介绍,一寸大的小幅照片,框住了一个略显尴尬的大男孩。他,黑黑的,高而瘦,脸上的表情僵僵的,看得人直想笑。但是,我想到医院的时光是那样的漫长,单单靠一本不错的影集,想象各种故事,我的生活还是会无聊得紧。 “怎么样?” “丹尼,这些作品都很不错。你从哪里找来这样好的东西?” “这是我的投资项目。” 丹尼停下,没有继续解释什么“投资”。况且,我实在也是很难打起精神听他说什么“投资”,所幸就顺道跳开话题,说:“丹尼,再给我带一些书来吧,要那种讲一些有趣故事的。再下载一些音乐到mp3里,我想没事看看书,听听音乐,也不至于太无聊。” “好。” 可谁知,丹尼带来的不仅仅只这一类的中文书。《追忆似水年华》、《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三剑客》、《乞力马扎罗的雪》、《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美国、法国、俄/国、拉丁美洲、、、全部都各有两本,法语的和中文的。满满一箱子,可以排满一个小型书架。至于音乐嘛,大多是法文的。我还调侃过丹尼,说这个量都是虚的,除以2才是它真正的含量。医院的护士和医生,一个接一个地开玩笑地说“开书店啊”、“搬家啊”之类的话。 其中几本,我以前就看过,不过也不是全都懂。那些意识流的,我只能看个半懂。早在以前,我就安慰过自己,半懂总比什么都不懂来得好。我认为自己就是一个俗人,看看《哈利波特》这些老少咸宜的,才是再合适不过的。但是,怎么着我也不好扯着脸皮装女敕,对丹尼说“请给我带些《哈利波特》、《一千零一夜》来。” 幸亏,这些书也不全是意识流的。《三剑客》就是不错的。别说我落后,我知道这本书很多中学生早已看过。请记住,我在中学的时候几乎还是一个孩子心性的“男孩子”,我怎么会有时间和心情来看这些呢?说到看书,那还是在法国稳定下来之后的事情,看的第一本书还是在薇薇安的书房。那本书叫什么,我已经记不起来,只依稀记得是一个贵族之间的爱恨情仇。 《月亮和六便士》是我唯一一本遭到我批判的小说。 我这么说,并不是小说本身存在什么局限性,我只是纯粹地从一个正常女人的角度,用自己纯天然的好恶感来分辨自己对书中人物的认同度。一直到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离开妻子之后遇上的第二个女人勃朗什死去之前的情节都是我一个人看中文的,后面的是听丹尼读的法文。如果说,这本书从始至终是我自己一个人看完的,也许我还是会对它赞赏有加的。 勃朗什本是思特里克兰德的“朋友”施特略夫的妻子。她抛弃丈夫和舒适的生活,坚定不移、死乞白赖地跟随思特克兰德。然而在她为爱情自杀后,思特里克兰德说出了这样的话:“女人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 丹尼结束一天的工作,来到医院陪我,还没读上几句,我便喝止了他。说起来确实是太不地道。可是我确实忍耐不住对那疯狂天才的残酷表示愤怒。 “不要读了,我不看这本书了。” “这是本好书,累了明天再看就是了。” “不,我以后都不想看这本书了。” 丹尼没有问我为什么,只是以一种宠溺慈爱的目光,看着我这个时而闹闹脾气的“小孩子”。 回想丹尼读出思特里克兰德那宣言的深情并茂,我更加气闷,“我不喜欢他对爱情的注解,更加讨厌对女人的定义。” “不喜欢,讨厌便是。” “你是不是很赞同他的话?” 我努力装出镇定的样子,看着他的眼睛却填满了“你要是敢说是,我立马生吞了你”的威胁标语。丹尼倒是很有眼力,给了一个识抬举的回答。 “没有。” 我指了指中文版的《月亮和六便士》,示意丹尼帮忙拿过来。翻找了片刻,我挑了一段,朗声读出:“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 “我便是这女人群体里的一员,你的灵魂游离在外,我也会不满足。我也是软弱的,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我更加心胸狭窄,我反感很多不能理解的东西。我满脑子、、、” “宋——” “做什么?” “你看不见你的手里已经拽着一根坚不可摧的锁链了吗?它已经在你手里六七年了。” “、、、”我顾自瞅着空空如也的手掌,寻思着锁链的寓意。 “另外一头套住的,正是你你想要的一缕游魂。” “那、、、”丹尼是再一次的告白,我的气闷瞬间就烟消云散的,但是仍旧想要耍耍小脾气,“那你读思特里克兰德的话,一幅颇为赞同的样子。” “宋,你真是个孩子。我只是在读他的话,读得认真了些。” “反正我不乐意你读那句话的样子。” “好。以后我一定改,不让我的小宝贝不快活。”丹尼对我的称呼换做了法语中的小婴儿,我虽然不是很乐意,但是只要是女人总是喜欢被人宠着的。 反正已经失去了听书的兴致,瞅着日头越发的偏西,就想要出去透透气。在医院的小院子里,看不着夕阳,我只遥遥地望着西方天空中染红的云彩,告诉丹尼,“那条锁链早很多年的时候已经不在我手里了、、、它拴在另外一个你想要的游魂上。” 医院里听书 二 从来丹尼都是不许我连着看书超过两个小时的,他在的时候我还会注意,一旦他处理公事去了,我便会肆无忌惮。 每次被抓个现行,丹尼总好像清楚地知道,我一直没有休息过似的,只脸上带些责怪的意味。我自知理亏,气势上难免就弱了一些。 “只此一次,下不为例。”我眯着眼,贼兮兮地笑着,做发誓状。得到丹尼的赦免,我立马又很是谄媚地把书塞到他手里,只用一只右手死死地抱住他的胳膊,眼巴巴地睁着极无辜的眼睛盯着他,要他读给我听。 听书,这种事本来就是一件挺惬意的事。不过,当钻入你耳朵的语言是那已经不太熟悉的语言时,你听起来就不会那样的舒服了。书刚搬来的那天,丹尼就给我念过《三剑客》。他起先念中文,有些磕磕绊绊,听起来不很舒服。于是改念法文,他是顺了,还带着感情,我却听得磕巴了,脑袋抽筋。我虽会说法语,也在法国说了几年的法语,只是任谁隔了六年,就算当初再熟悉,现如今也只能是有个大概吧。但是太过苛求丹尼也是我不愿意的。况且,他也说了,我将来还是要说法语的,练一练也好。 一直以来,丹尼读得都很慢。我逐渐适应,感觉也慢慢回来,时不时地还可以问上一问、答上一答。我很喜欢类似《三剑客》这些小说性质的书,看起来比较有味道。丹尼却喜欢,我点名要的《美的历程》,瞧起来他比我都还痴迷。他老是会,感叹中国的哪些哪些博大精深。而我,也会适时地仰着头,很是趾高气昂地点头,道“那是那是”,就是一个活月兑月兑的老学究。 后来,我慢慢迷上了听他读,懒到不想用我的眼睛,自己已经不再去看了。他就是我的眼。他读了《百年孤独》。通篇下来,不管那些故事多么的荒诞,我却还是对主人公的“家族失眠症”青睐有加,感觉有趣得紧。他读了《第十二条军规》。我始终感觉可笑至极。这是第十二条军规,没有人可以违反,就只是个陷阱,是个圈套。就像哲学里的悖论一样,它规定所有人不能离开军队,除非得了神经病,但是神经病又能懂得申请离开吗?除非那人是正常的、、、我们在每本书的观点都是不一样的。过程中,我们总避免不了“争论”。而且每次,总能从书扯到我们的人生。 无一例外。 这次,我们由《生命不能承受之轻》里托马斯矛盾的心理和他对爱的理解表达开始,探讨爱的真谛,说到了我该不该搬家的问题。事后回想,我惊诧,话题的跳跃性竟能如此之大,一定是有预谋的。从一本富含哲学思考的小说,跨越式地就跳到了当今社会,我的房产及乔迁问题。 可是,到底是怎样实现这一历史性跨越的呢?我得想想。 只记得那时,我们最初谈到的是书中探讨的“男女之爱”、“朋友之爱”、“祖国之爱”。接着好像探讨过托马斯的忠贞问题,再又扯到了权利、责任和义务。然后,丹尼就把话题拉到了现在我们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最后,跨越实现。 我从小受到的中国式教育,告诉我每个辨析题的答案,都不能是只有一面的。往往都是,一方面是***,另一方面是***。时隔多年,中国式教育下形成的定性思维,还是潜在于我的体内的。在丹尼只说出权利的时候,我马上就想到了它的对应词汇“义务”。 当时我说得是那样的忘乎所以,却不知我就这样华丽丽地迈出了“自掘坟墓”的第一步。那时我开心地抓住了一个丹尼不可能会犯的错,好好地耀武扬威了一番。殊不知,丹尼静观其变的微笑,愿闻其详的谦虚态度,“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点头、、、那都是事先的赤/果果的不怀好意的预谋。我还笑他傻,其实,傻的是我。我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还在那里不亦乐乎呢。 诡计得逞,他还摆出一副肩上有千斤重担的样子。我反正感觉已经赢不了他,也就只能自个儿苦大仇深了。 他将“照顾好我”划归为自己的责任,而将“被他照顾好”列为我必须严格执行的义务。 顺杆子往上爬向来是快乐的我最喜欢做的事,自己方便不说,别人也接得开心。点头同意这个举动不经大脑就做出,我算是彻底地入了丹尼设的套了。彼时身处囫囵却不自知,就是我这个傻瓜。 “那么,为了让我更好地照顾你,你是否也有义务配合我的工作呢?” 这是明显显的诱惑,到这时,我总不至于还毫无知觉的。不过还是不够想到乔迁这样远的话题。我本以为,他逮到我那些小动作了,这下要兴师问罪了。于是,马上摆出了自觉认罪的态度,姿态是极低的,“当然,我当然是会配合你的。我什么时候没配合过了?” “那我要宣布一件事,你必须服从。” “是,长官。我把它当做《第十二条军规》来恪守。” “你是不会说到,做不到吧?” “怎么会?我说到做到,说话算数,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君子一诺,一诺千金、、、”我们说得都煞有介事。傻兮兮地乐、、、 我用《第十二条军规》把他摆在高高的军官位置上,主宰着一切。自己却是小小的士兵,任人宰割。我们都很高兴,眉眼俱笑。不过,他是因为奸计得逞,喜形于色,我是因为自以为小聪明得逞,喜不自禁。 “过几天,你就可以出院了。” 我,那叫一个高兴。我的家啊,我的床啊,我的、、、 “你也知道,虽然你的脑袋好了,手也好了,但是你的脚还得封着石膏过好多天呢!你家又只有你一个人。没有人照顾你,会很不方便的。而且我也不会放心,你一个人在家。想想,六层的居民楼,还是没有电梯的,你又住在顶楼,那里又没有点方便残障人士的设备。不方便还在其次,安全问题真的是很严重的。你每天、、、” 得意忘形是什么? 这就是得意忘形! 我的高兴霎那间都化作流水,流走了。他从一本书,绕到了我的石膏腿,又牵扯到我的方便与安全,真是步步为营啊!我听着、听着,就越发觉着惊心。可他也是用心良苦啊,绕了那么久还没绕到正题上。只是不想让我感觉不舒服吗?绕了那么久的不方便,不安全,还没说大盘正题。我听着都觉得累了。我真想告诉他,为了我好,还是直接说下文吧! “我在市区有一间不错的寓所,设施齐全。也是顶层,视野开阔,景色也不错、、、更适合你住在那里。” “那你住哪里?” “自然和你住一起,房子很大,足够我们住的。” 目的!这就是目的。赤/果果的同居啊!虽然,他对我公寓的批判都是事实,但是,我还是没有做好准备和丹尼同居的。同居这个词,太重了,我来不及改变应对的力度,承受不起。尽管从我和丹尼暧昧不明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将近七八个年头了。可是,我们处于暧昧期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确认关系也不过一个多月。同居,是否速度太快了呢?况且,我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一点都不适合展开、、、那种、、、那种运动、、、 “丹尼,不方便,都是可以克服的。一个人住,可以找一个护理嘛。这个钱我还是有的。六楼其实一点也不高,也就一百四、五十级台阶罢了。就当是锻炼身体呗!医生不是也说,我要时常锻炼一下吗?那个公寓,我住了两年,环境是最熟悉的,就算是闭着眼睛也可以畅行无阻。桂姨待我也是极好的。我看我还是住在原先的房子比较好。” 显而易见,丹尼是不易屈服的。也许,他也早已经料到,我不会在一开始就就范。他应该打算继续劝说我,也不理会我的殷殷期待,转身倒了杯水递给我,示意我喝下。趁着在我喝着水的时候,他目不转睛地打量着我,仿佛看透了我的心中所想。 “宋。” 这就是攻心计啊! “恩?” 我有些小心虚。我放下杯子,忽然感觉手心满是汗水,随手就往被单上抹。这些动作,在丹尼眼里明显是我心虚的掩饰。他的嘴角弯起了弧度,感觉很诡异。一定没有好事发生。 “你看,你还是说到,做不到了。” “没有。”我立马反驳,却也意识到自己确实推翻了自个儿的承诺,只能另辟蹊径,“那也得看是什么事情吧?” “你不会以为、、、我们要、、、” 我只觉得浑身的温度都不断上升,脸上忽然出现的两块红晕更是大面积地扩散开去,耳廓热得通透。答案昭然若揭。丹尼知道,我也知道,我确实是想偏了。我实在是不好意思,再说些什么了。 “宋,那房子不会只有一个房间。那里有很多房间的,你就当住酒店。而我们正好很有缘,住在了对门对面,不就好了。而且,你还答应过的。记得不?至于,那个、、、我们虽共处一室,但是这个‘室’尤其的大,不用担心那个、、、实质性的同居问题。”我越发的不好意思,丹尼却似乎找到了乐趣,开始调侃了起来,“况且,我也不至于那样‘人面兽心’,这样趁人之危。就算是‘你情我愿’,我也会克制的。你放心。” 共处一室,人面兽心,趁人之危,你情我愿?你一老外,就算有一半的中国血统,也不值得你卖弄那么点成语的。还敢乱用,我有些气极。我丝毫没有记起,听丹尼阅读《无法承受生命之轻》里面的**描述时,我还津津有味地评判过。 我骂了丹尼:“你,流氓。” 这是我第一次说丹尼是流氓。丹尼却只是笑,很有些青春年少的味道。 我始终是被爱情滋润着的小女人。我始终抗不过,痴情专一的情人的话语的,尽管羞怯,尽管轻捶怒骂,尽管、、、都是口是心非的小女儿情态。结局只有一个。 我们要——同居了。 有你就足够了 从晚上七点四十一分结束晚饭,八点零三分上床开始,我由躺得后背发烫,到坐得尾椎发麻,复又重新躺下头脑发胀,直折腾得浑身出了薄薄的一层汗水。浑身秥腻,很不舒畅。 我随手在眼前一阵胡乱挥舞,赶走繁杂得不堪重负的思绪。 起身坐在床沿,我拿起边上的拐杖,放在左手腋下,支撑着站了起来。我进了浴室,坐在浴缸边缘,拧开水龙头打湿毛巾,勉强擦洗了一遍身子,总算感觉舒爽多了。脑袋也不再似刚刚那般发胀,嘴巴里干干的、很没味道,我拄着拐杖出来浴室,并没有回到床上,而径直出了房门,朝着厨房的方向而去。 半夜出房间去厨房拿些吃的这种事情,我自住进来后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加上我对于房子的格局也算得上是了然于心。所以,这次出了房门,我并没有打开照明的壁灯。幸亏通往客厅的走道上一开始就铺着绵软的羊绒地毯,通常拐杖一下一下敲击地面的“笃笃”声,正好会被厚厚的地毯隔绝。进入客厅,转到厨房,拐杖敲击地面的声音就没有办法很好的避免了。不过此时与丹尼的卧室已经具有一定的距离了,也就不需要担心会吵到他了。 我只倒出半杯芦荟的酸女乃,单脚站着喝完,冲洗被子的同时,顺便掬起一些水漱了漱口。放好杯子,擦干手,我转身走回卧室。 黑夜,没有开灯的屋内,星光微弱地洒在过道上。越靠近卧室,我就越发觉得尽头拐角明亮的过分。那柔和明亮的光线,透过未闭合的缝隙倾泻在地毯上,投射出一条明显的分割线。那里有一个小书房里,或者舒适简要的办公室更加确切。丹尼偶尔会在哪里办公,他相关的文件也是都放在那里的。现在已过午夜,里面不应该有人的。 一定是丹尼睡前在那里,出来倒是忘记关灯了。 想着,我便越过卧室继续朝着那个方向行进。 我的手按在门把手上,拧到一半,房内传出隐隐约约的人声。在下意识的窥视心理作用下,我竟直接微微弓起身子贴近门扉,附耳偷听。 “、、、照这个情况下去,普林西普必定应付不了祖母的,你让他明天去取我存在巴黎银行保险柜里的那份文件,通过我那个哥哥的手交给她。至于怎么做到不露痕迹,你让普林西普自己看着办。” “我知道。这件事情,我会斟酌考虑的。几天内会给你答复。” “圣埃米利永葡萄酒庄园的扩展情况怎么样了?那个居伊还是死磕着不放手,就启动第二套方案,他那个庄园我必须拿到。” “你把今天的文件发到我的邮箱,我会查看回复的。昨天我签署好的文件会在明天下午两点钟准时到达对方手里,你必须提早到达监督,取回他们的回函。还有,你将我们和克列孟梭先生的会议推迟几天,我决定由我自己来和他进行交涉。等处理好中国这里的事情,我马上就起程去尼斯。” “、、、” 丹尼要回法国了? 听着他的这些话,他在深夜工作已经不像是就只有今天。法国的时间比中国足足晚了六个小时,现在的巴黎才算是刚刚迎接夜晚的来临。如果他每天都需要了解并处理法国那边的工作,那么他不是每天都要在夜晚处理公事? 丹尼和我说过,他的祖母现在已经奈何不了他了。听他的电话内容,看来他们祖孙之间,还真的是用“奈何得了”与“奈何不了”来形容更加合适。 “砰——” 刚刚我随手靠在墙壁上的拐杖,被我碰到了,沿着墙体斜斜地滑落,撞击地面,发出一声沉沉闷闷的响声。这声响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却百分百会惊动丹尼。 我难免一阵惊心。原本我只是想要拿回拐杖,只当没有这一档子事,拄着回房间去的。可没想到一晃神,反倒出了差错。 “咚咚咚、、、” 这种情况下,我不愿意暴露自己“听壁角”的丑事,不得不正面突破。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敲完门,我扶着墙,正弯腰要重新捡起躺在地上的拐杖。丹尼开门出来了。 “你做什么?” 扯着我那只扶着墙的手,丹尼轻轻松松地就把我拽得直立起来。 摇摇晃晃地站定,我扭头回望着丹尼,说:“拐杖掉地上了。”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在这干嘛?” 我接过丹尼拄着,回答:“来关灯啊。” “、、、” “睡得太早了,反倒半夜醒了过来,睡不着就去喝了杯酸女乃。回来的时候,看到这边有亮光,我以为是你忘记关了,就走过来想要关灯。听到里面有说话声,所以就敲门了。我正敲门,一没留神拐杖就倒了。” “进来吧!” “不,不用。” 丹尼几乎是提溜着我就进了房间。丹尼倚着办公桌,端详着我。我坐在他正前方的椅子上,惴惴不安。 “我没想要打扰你的。”我假意瞄了一眼他的办公桌,继续道:“你在工作吗?我看今天晚上天气很好,我还是出去看看星星吧。也许看着看着就想睡了。” “你等等,我发一份邮件,和你一起去看星星。” 丹尼停止他那穿透性的目光,走回办公桌,开始敲击键盘。没一会儿,他就关机走过来,半抱着我去了露天花园。丹尼收掉躺椅旁的遮阳伞,又进屋抱出一条厚实的毛毯。 “这季候晚上的风,吹起来凉得瘆人。你受不住,今天我们换个位置。” 话毕,丹尼并没有听我回答的意思,直接就把我扒拉到内侧去了。然后掀起毛毯,在我原先的位置躺了下来。同时他的右手顺溜地探到了我的颈下,另一只手帮我拉了拉略微下滑的毛毯。 我直直地望着满布繁星的夜空,枕着丹尼胳膊,挪动身子,使我们的身躯更加靠近。 “丹尼,你想要回巴黎吗?” 丹尼不再看星星,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隔着毛毯将我紧紧地拥进他的怀里。我感受到灼人的目光,偷眼瞄了瞄他,仍旧假意观望星空。不过我仅仅是那么一瞟,一瞬的时间,丹尼应该是没有看到的。 “怎么想到问这个?” “没什么,就问问。” 丹尼没有回答。他宽大温暖的手握着我伸出毯子的一只手,神情专注地把玩着我微凉的指尖。 “丹尼,我偷听到了你的电话内容了。” 我心下鼓动,反手握住丹尼的手。仰起头颅望向他,神情坦荡。暗夜的星光下,我只能大致看出丹尼隐约美好的轮廓,却难以看清具体的面部表情。 “听到些什么?” 丹尼的话语中带有一份戏谑。 “你其实并没有你自己说的那样闲,你每天都很忙的,是不是?” “不是。我不是每天,只是偶尔。” “丹尼,你不需要担心我。找一个看护帮助我就可以了。明天你就回巴黎去吧!”我感受着包围整只手的温暖,动了动蜷缩在他掌中手指,似讨好一般地摩挲着他的掌心,“早些去早些解决,也可以早些回来。” “、、、” “等我拆了石膏,做好复健,我们再一起回巴黎。我们在巴黎生活吧!” “为什么,宋?你不是说过,最喜欢中国的吗?你不是说想念这座城市吗?我们不需要在法国生活的,我已经在这片海边建造了我们自己的房子了,我们可以一起早这里生活的。宋,你不需要为了任何原因改变自己。” 丹尼手上的力道紧了紧。 “我没有变。我是爱这座城市,但是我也喜欢巴黎的。对于普罗旺斯,我和你有过一样的梦想。其实只要能够开心,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丹尼,我身体里有惰性。虽然想要到处走走,但是只要有选择的权力,我更加喜欢呆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我只是习惯了这座我一出生便生活了十六年的城市,是习惯使当时的我怀念它。法国的生活,我在适应了之后,心里多了一些充实的快感。也许,我其实更加偏爱法国。” 四周安静宁和,风声里交织着隐约的海潮声,共同演奏出一曲悠远迷人的旋律。丹尼低下头贴近我,他的唇温热湿润,在我的额角留下一个难以消弭的印记。他的下巴已然冒出些许胡渣,擦过脸颊,带起一片颤栗。 “宋——” “明天回一趟法国吧。” “我后天再走。” “好。早去早回。” “宋,不论是哪里,我只要有你就足够了。” 第二日,我被一阵烤吐司和玉米浓汤的香味熏醒的时候,我已经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了。朦朦胧胧,好像有一丝记忆,总觉得丹尼在我睡着的时候做了些什么,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丹尼打开门走进来,端着餐盘。上面有一杯酸女乃,几片烤得恰到好处的吐司,和散发着浓浓香味的丹尼牌玉米浓汤。他把餐盘放在了桌子上,走到床边,俯将埋葬被窝里的我抓了出来,说:“快些起床。” “做什么要起床。”我十分不乐意地哼哼。 “看看现在几点了。”丹尼撩起一旁的闹钟摆在我面前,“再不起床,都要睡成懒猪了。” 现在已经快下午一点了。一定是昨晚睡得太晚的缘故。我拧着眉头,用力眨了眨依然困顿的眼皮,勉强算是醒了过来。 “快起床吃些东西。再不吃,可要把我的胃饿坏了。” “知道了。” 既然,他都把我的胃当做是他的胃了,我还有什么权利好饿着我们的胃呢? 洗脸刷牙,我用了不过两分钟。换好衣服的我就感觉有些饿了。就着玉米浓汤,我啃了一片吐司,喝完一杯芦荟味的酸女乃。摆了摆手,表示不要了。 丹尼坐在了我的身旁,揽过我,轻轻地拥着。我顺势就把头一偏,靠在了他的肩上,眯着眼睛假寐。 “宋,我今天有事要出去处理一下。回国之前,我必须安排好这边的一切,确保万无一失。你自己今天一个人、、、” “知道了。我又不是小孩,照顾自己还不会吗?” 、、、 第二日,丹尼是坐一清早的飞机走的。他将我圈在怀里,让我好好地等他回来。他说,他怕死了我的突然消失。我亲吻他的面颊,无声地回答他。 他似欲言又止,“我不在的这些天,不论苏贤还是别人和你说些什么,你都先不要理会,等我回来再说。” 隐隐有些发慌,我心下暗自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或者已经发生了。我堂皇地盯着丹尼,没有说话。 “还是告诉你吧。”丹尼吐出一口气,说,“这事情我也是昨晚才刚刚知道的。宋,你的父亲知道你已经回来了,他想要见你。” “你、、、听谁说的?” “苏贤。他本想直接告诉你,只怕你心里放不下。” 我的神色黯了黯,“我早放下了、、、我只是习惯一个人了,没想过见面这回事。” “宋,别和自己过意不去,有什么不开心的别老憋着。只要你愿意,可以说出来。我愿意倾听,我也会全力以赴地和你一起解决它,帮你找回快乐。你要是不愿意说,那也没事。只要你不反对我陪着你,帮你分担一些,就好。记住,你不是孤岛。你也千万别自己把自己变成孤岛,不让我靠近。” 我不说话,只是乖乖地伏在他的肩头,用脑袋轻轻地蹭着他的颈窝。我感觉这样既避免了说话,又显得更加亲昵。我觉得这时的自己特别像一只撒娇的小狗。 我再也回不去了。我不可能再有一个童年;不可能再有一遍高中;不可能再有一次初恋;不可能再有从前的快乐、悲伤、幸福、痛苦。去年,昨天,前一秒,通通的不可能再回去。生命原本就是一场无法回放的绝版电影。 “我会等你回来的。这些事等你回来再说。” “我不是孤岛。我有你,就足够了。” 我不可能回到十几年前,再做一次选择。即便是回去了,我也会选择同样的路吧。因为这就是我的个人专属电影。即便现在再孤单,我身旁还是有一个人。这样,就足够了。 回不去也无所谓,改变不了现状也无所谓、、、 我有丹尼,就足够了。 je reste avec toi (跟你在一起)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我是一个人过的。在这里,我把那个丹尼请来的护理排除在人的范围之外了。丹尼因为公事不得不回一趟法国。之前,我还在医院里时,他有时会带着一些文件一起,偶尔也会出去忙着协商谈判。等到我出院了,他更是天天在家陪着我,花很多的心思让我快活,自己却在深夜工作。他离开前对我说那些话的时候,我也注意到了他的踌躇和担忧下还含有隐藏的急切。我提出让他早些回去的要求,其中是有不舍,却更多的是对他的歉疚。 丹尼走的时候,我告诉他回来的时候不给我带礼物,就不许进家门。他笑得很开心,酷似一个讨到糖果的孩童,眉目中的那些隐忧淡了许多。 掐指算来,丹尼已经离开了十四天了。原计划一个星期左右的行程,堪堪拉长了许多。 电话,丹尼只在他忙里偷闲的每一个时刻打过来,通常也都是匆匆忙忙就挂掉了的。他很忙,更多的只能在会议上许多人的视线下,给我发来或长或短的邮件。开始五天,一到晚上我查看邮箱的时候总能发现一封未读邮件。邮件的内容,有时候长有时候短。不论长短,我看着那字字句句,便能感觉丹尼就在身边的那种安心。可是,接下来的一日,他没有一丝音讯。第七日的晚上,他没有打电话过来,我的邮箱亦是空的,第八日、第九日同样是如此。我终于按捺不住,给他写了一封肉麻无比的质问信,其程度堪比卓文君给司马相如的《数字诗》。那些一反常态的肉麻,我不想多说。等到知道自己那两日的胡思乱想,完完全全就是白担心,我就更加后悔自己写过这样一封信。 丹尼在第十日的清晨,给我回复了一封信,算上时差他是在深夜写的邮件。他不仅说明了原因,并一再申明半个月内,一定会回来,言辞恳切,不由得人不相信。当然,有一点我没有提。那就是,丹尼在信中回应了的那封信。这使我越加感到难堪。 他只是在去了趟里昂,又去了尼斯,回到巴黎歇也没歇,接着又坐飞机跨越了英吉利海峡,开了一个长达五六个小时的会议。而我却有大把的时间,花在胡思乱想、天马行空上面。 我确实异常地想念丹尼。仅仅几日没见,我就发了疯地想他。 丹尼找来的那个护理,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叫做小依,护校毕业有两年了,一直从事专业个人护理。别看她年纪不大,做起事来比我这个马上就三十岁的人还要老到。她每天为我做饭,没有一次是重样的。我最喜欢她做的早餐,食物类别充分,品种多样,营养均衡。我向她学习了一下,准备等丹尼回来,就做给他尝尝。 在刚刚拆掉石膏的头几天里,我还不能下地乱走,每天小依都会帮我做腿部按摩。忘了说的是,我在丹尼离开的第三日就在小依的陪伴下,去医院把石膏拆了。我的主治医生正好在带一批实习生。那时就有一个实习生在帮他打下手,是个男生,长得白白净净的,个子不高。他拿到拆下来的石膏,准备把它丢掉的时候,看到了我一直没有注意的“脚底”,发现了一些字母,就问了我一句:“宋小姐也是赶时髦吗?在脚底写了句话啊,要留下吧?可惜,我看不懂是什么意思。” 主治医生连忙帮那实习生表示歉意,说:“这个孩子就是嘴皮子利索得很,宋小姐别见怪。” 我当然不会见怪,我感谢他还来不及。小依把那个拆下来的石膏接过来,看了看,也没看懂,就说是几个字母。我这时候的兴趣已经很高涨了,赶忙抢过来,瞅了瞅。上面果真写着几个字母,说它是字母是从我们大家都学过的英文的角度来看,要是想想法文,你就懂了。是丹尼的笔迹,上面写着“jeresteavectoi”,是“跟我在一起”的意思,而我喜欢把它翻译成“有我陪你”。 我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写上去的,当然也没发觉过,它被写在那么不易发觉的地方,我怎么发现得了。但是思考思考,我推测它发生在是我遇见汐汐的那个晚上。我那时候半梦半醒,总觉得身旁少了挡风的屏障。加上第二天脑子里划过的那一闪而过的记忆画面。 最后,我把这个一直想摆月兑的石膏腿又抱回了家,还把它摆在了房间里。自从在医院拆线后装上它,我和它相伴快要两个月了,现在终于摆月兑了,竟又把它带回了家。 之后,我有时候把它当做了丹尼,发傻般对着它说话。我感觉丹尼每天都陪着我,我觉着他一天都没离开过。我的心里满满当当的都是幸福感。 我觉得,我都快走火入魔了,就差抱着拆下来的石膏睡觉了。 我还做了一个怪异的梦。 我梦到自己的石膏腿还在身上,但是我却可以健步如飞了。于是,我就飞到了巴黎。一开始,我飞到了高高的天空中,身旁有中国神话里的仙鹤,我感觉自己身体轻盈,就和那些仙鹤一样。就在我想和那些仙鹤飞到更高的天空时,我突然被一阵迷人的花香给束缚住了。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没法摆月兑。渐渐的,那条石膏腿愈来愈重,重到直接就把我往地上拉。我那时在梦里就想,这石膏腿要害死我了。可是,我没有和大地亲密接触,我跌入了一个怀抱。是丹尼。很好笑的是,在梦中的我把自己当做了跌入凡尘的一只仙鹤,还是一只十分有想法的仙鹤。我就在想:“难怪仙子们都逃出天宫下凡来了,人间有那么漂亮的男子,她们怎么能不堕入凡尘呢!”后来啊,我就和丹尼生活在了凡间,一座充满花香的城市。那里有高高的铁塔、激荡的河流、神秘的古堡、瑰丽的画卷、、、是巴黎。 自从和丹尼在一起,我便时常做这些内容奇异,却又十分美好的梦。我喜欢把这些梦仔仔细细地描述,告诉丹尼,然后在之后的几天里慢慢地,模糊,朦胧,迷离,最终几乎遗忘。丹尼却会记住,在我问起的时候,能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他还会按照自己的意愿释梦。每个梦,在他的解说下都是美好的,而且都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有一次,我梦到自己被一条蟒蛇吃掉了。丹尼却说,那条蟒蛇就是他,他吃掉了我,然后我们就永远在一起了。 石膏拆后的第四天,也就是丹尼离开的第七天,我便开始了行走锻炼。还记得丹尼陪着我的时候,我老是说“等以后我可以走了,我一定、、、”。我原想着丹尼是会见证我恢复的全过程,没想突发事故导致丹尼必须前往法国。现在,我每天都极其认真地复健治疗,还定期到医院拍片。 这一日是丹尼离开的第十四天,明天就是半个月的最后期限。我在邮件里,小小地恐吓了一下丹尼。 正当我点了enter键发出邮件,门铃响了。我脑中的第一个念头是:丹尼回来了。不过,没过一秒钟,我就马上把这个想法打消了。且不说这是丹尼的房子,他有钥匙,他回来的时候应该会知会我一声。 可是我还是怀抱着一丝念想,出了房门,朝着大门蹦去。 当我想要快点到达某个地方,我会只用右脚跳着过去。这样子效率比用两只脚高多了。当我蹦到客厅的时候,小依正站在玄关。门外有一个人,貌似是送快递的。 “请你等一下,我去请她出来。”小依对着门外的人说。回过头来,她看到我就在客厅,停止了关门的动作,直接快步走向了我,“有快递,您得去签收一下。您看是过去呢,还是请他进来。” 我没有带拐杖来,跳过去确实有些不好,“还是让他进来吧。” 我原想马上打开包装,看看到底是什么。倒没想,快递去了一个,又来一个。连着签了四个快递,总算是再没有敲门了。小依也很识时务地走去准备晚餐了。 我终于得以细细观察这些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东西。在私心里,我希望并且认为是丹尼送的。 都是清一色的木盒子,有一个十四英寸的笔记本电脑那样大,高度大概有一分米。我仔细地观察了木盒,每个都保持着原有的树纹,但又有些不同,直线形的、大抛物线的、波浪形的、卷曲树纹的。色泽也没有重的,直线形的是浅棕色边缘带着乳白色,卷曲树纹的是深巧克力色,波浪形的是深棕色微微泛着金属的光泽,大抛物线的是黑褐色中带着紫色。开口的方式一概是金属搭扣,很有复古的感觉。 我最先打开的是浅棕色的盒子,里面的东西被白色的绸子包着。但是迷人的香气早在打开盒子的时候就已然溢了出来,是普罗旺斯芬芳的薰衣草。掀开绸子,确实是一捧烘干了薰衣草干花。香味因为保存得当,一点都没有减弱。 这熟悉的香味,让我不由地想起了普罗旺斯。那儿的天空沁蓝明澈,空气宛如新鲜的冰镇柠檬渗入心底,在那儿留下了一泓不澄澈的清泉。满山遍野的薰衣草以及弥漫在鼻尖的馥郁芳香,不由得你不狂喜不已。记得我第一次去普罗旺斯,还是多年前还在法国的时候。丹尼过生日的时候,他不收我的礼物,只要我答应他的一个要求。这个要求就是,陪他一起去普罗旺斯。我和他,漫步在花田间的小路,越过低低的山岗,在被浓浓的草香笼罩的山谷里看成排成排的向日葵。还记得,田边斜着的一棵苹果树,离那不远就有几栋黄墙蓝木窗的小砖房子。那里面有一栋带着小院子,院子里种满茉莉花的,就是丹尼曾经和他父母幸福生活过的家。 回忆了一番,我阖上盒盖,抬手去拿第二个木盒。门铃又响了,小依在厨房,冲我喊:“宋小姐,我现在正在炒菜,能麻烦您去开一下门吗?” 因为之前连着来的四个快递员给我带来强烈的震撼,我已然认为这是一个迟到了的快递员。开了门,我更加确认,他就是一个迟到了的快递员。不过,他快递的是一个人,就是他自己。而他,现在正站在门外,张开双手等着我过去,投怀送抱。 古人言:小别胜新婚。这完全不是假的。我看到丹尼的时候,连日来压抑着的感情终于找到了宣泄口。我没有故作矜持,乖乖地,“扑”的一下就撞到他的怀里,双手笼着他的脖子,挂在了他的身上。 “喜欢我的礼物吗?” “恩。”我在他的颈窝使劲地蹭了蹭,“我最喜欢这份。” “啵”地一下,我在他的脸颊吧唧下一个吻。 “哈哈哈、、、” 小依从厨房出来,丹尼放下我,递给她一张支票,告诉她,她的工作已经结束。小依接过支票,扫了一眼,眼睛闪了闪,告诉我们晚饭已经做好了,就笑着和我们道别,留下了钥匙离开了。 “好吧!”丹尼半扶半抱着我,把我安放在原先的沙发上,问,“那除了我之外的礼物,在前面那四份里,你最喜欢的是哪个?” “恩、、、我还没看完呢,你就回来了。我怎么说啊?” 丹尼有些微微的不悦,但马上又被笑容掩盖了。他说:“按照每份礼物五分钟的时间计算,时间刚刚好啊。我没料到,你拆礼物是这样的慢。” 我认为丹尼刚刚的不悦,完全可以归结为预料出现差错的原因。他以前就不喜欢计划失去控制。 “你忘了,我是一个特例。” “对。我是忘了,你有、、、各种特例。”丹尼损着我的时候,还窃笑了一下,“那么现在接着拆吧!我陪着你。” “好。” 我连着打开了三个盒盖。分别是:一个装着透明液体的玻璃瓶,一件黑色的衣服,以及一小瓶的香水。说实话,我不太明白丹尼送我香水和衣服的目的,我也不太喜欢。再说那个不知道是什么的玻璃瓶子,只是有着比较好看的形态,其他几乎一无是处。我自然要选薰衣草干花了。它代表着一段回忆,美好的回忆,至今都还弥漫香气的回忆。 我是一个喜怒完全形于色的人。丹尼一定是看出我心里的想法了,他拿出了那个装着某种透明液体的玻璃瓶,开了盖子,递给了我,说:“喝喝看。” 虽然有些迟疑,但是我仍旧本着对丹尼的信任,小小地喝了一口。居然是,依云水。 “evian.” “我只是拧开水龙头,接了一瓶子自来水罢了。我可没有到evian去。” 我曾有一次哀叹,当初在法国拧开水龙头就能喝到的依云水,回到中国要花大把的人民币买,才能喝到。我说我想念法国的平易近人的依云水,只一遍,丹尼就记住了,还千里迢迢从法国给我带回了一瓶。 “可惜,只有一瓶。你怎么不多弄几瓶来呢。” 知道我是在开玩笑,丹尼接过我手中的瓶子放在茶几上,又起身把另一个盒子里的衣服拿了出来。衣服抖落了开,是一条裙子,黑色的吊带小礼服。 “记得吗?” 记得,当然记得。它也是我回忆的一部分啊!我怎能不记得。我看着裙子,拼命地点头。 “前三样,我一分钱都没花,倒是那个体积最小的、、、” “为什么要送我香水呢?” “你在我走的时候,说得那般义正言辞,我怎好不多多备着些。要是你怪我只给你些不用钱,我该怎么办?我当然、、、” 我听着越发地不入耳了,抬手就要朝身旁又坐下的丹尼打去。他却立马告饶,“别别别!我是开玩笑的。其实,我在法国很想你,没想到有一天闻到和你相似的味道。就是它。所以我就买下来了。” 这香水很好闻,不是复杂的、浓郁的芬芳,香味很清新。我不知道,自己身上竟还有这样好闻的味道。 “多少钱? 不贵,我可不答应。” “贵,那卡刷得我肉疼。不过,送给你的,再贵也不贵。” “恩。” 这话转得不错。我心里美滋滋地,决定好好对待丹尼。就又扑到了他的怀里。 “你喜欢哪个?” “都喜欢。只要是你送我的,我都喜欢。” “最喜欢的?” 我是真的选不出来。薰衣草干花暗含着一段往事,黑色小礼服代表着一份记忆,依云水里全都是丹尼对我的上心,香水的气味诉说着丹尼思念着我的心意。每一个都包含着各自独特的心意,任何一个我都割舍不下。 “你不知道,我有很多的‘最喜欢’的吗?” “呵呵、、、倒是忘了这点。” “不过,我最最最、、、最喜欢的,还是、、、你!”我像一只狡猾的白狐,扑在丹尼的怀里,“你能把你送给我吗?” “、、、” 寄居蟹的故事 一 自从丹尼回来后,他显得更加的忙碌,几乎每天夜里让我去睡后,他都在书房工作到深夜。这事我刚开始并不知道,知道这日才发现。 这日大概凌晨三点多的时候,我被一个太过美好的梦惊醒,感觉胃部一阵抽搐。想着也许是饿了缘故,我当即下床披了一件衣服,准备去厨房吃些昨天剩下的鸡腿。经过过道的时候,发现小书房的灯还亮着。有过前一次的经历,我不可能还以为这是丹尼一时没注意忘记关了。走近了,结果也证明我确实没有猜错,丹尼是一直在这里工作到现在。 这一次门没有关严实,不需要贴着门扉就可以听到他的声音传出来。他又在讲电话,一口法语,内容都是有关他法国那边的生意。他的声音故意地压低,虽然这房屋的材质隔音效果十分的好,但他还是刻意地压低了嗓音。 是不想影响到我,不想我知道他那么忙,不想我发现他白天陪着我晚上却彻夜工作,不想我为难、自责吧!我没法相信他这种行为只是他口中的“偶尔”。也许,已经很久了吧。他现在还有很多事情没有解决,在陪着我的情况下,保持那些年取得的成果,并且得到一直努力的结果。要做到这些,丹尼的时间必然是十分紧迫的,每天每天下来应该会很累吧。 我的内心纠结万分、、、 又犯了恋爱中女人的一个通病——胡思乱想。 我原本就是一个敏感又思维跳跃的人。这次也不例外。 我确实为难了。我不知道该选择怎样的方式来回应今晚发现的事实。如今,我早早就在心里为丹尼找到了合适的位置。我承认他是我的恋人,但是我该做怎样的一个恋人呢。作为恋人,他是满分的。我却连合格也许都算不上,连一句“我爱你”也说不出来。一直以来,我都在接受他的“给予”。世上虽然有“不求回报的爱”这种说法,不过又有什么人能够做到呢?就算是做到了,又有谁能够毫无怨言呢?就算没有怨言,又有谁能够长长久久呢?我时常担心,有朝一日丹尼厌倦了我的“没心没肺”。这确实有些小人之心。可是,思维往往不受控制。 通过虚掩的门缝,我可以看见丹尼站在窗边的背影。由他抬起来按揉太阳穴的手,我知道他一定很累了。可是、、、我醒着的时候,他都表现得那么精神奕奕。仿佛他口中的一夜好眠,是真的。事实呢? 他欺骗了我。 为了我。 作为他的女朋友,还是同居了的那种。我该扮演什么样角色呢?关心他是必须的。但是要以什么样的方式呢?这是个问题。是现在进去让他去睡呢?还是明早再说呢?要耍耍赖皮、装装可爱女友呢?还是要成熟一些、知性一些,做一个温柔的同甘共苦人呢? 我们之间必须谈谈了。 、、、 最后,我下了决定,没有直接进去,转身走了。完全忘记了自己要吃鸡腿的初衷,就回到了房间、、、 和丹尼的相处,把我多年来丧失了的撒娇的本能重新拾了回来。他这样的骄纵着我,我却之不恭,不管是什么一概收下。所以,我不需要再压抑着生活,我也可以很快活,很快活。那么,相同程度的,我也应该为他着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他也可以一样的自在快活。 二日一早,我比平时更加的早起。自从我可以自己行走,我就开始为丹尼做早餐了。十几天下来,只有第一天我起得比丹尼早。往后的日子里,丹尼都会赶在我的前头。早餐即便我不让他沾手,他也非得看着。昨夜回到房中,我就没有再睡着。不想睡,我也不允许自己睡。 总算是起比丹尼早了。 我摆好早餐的时候,丹尼正好走到我的身边。他的眼里有些不悦,但还是宠溺地笑望着我。 我也以同样温温的微笑,回应他。我感觉这一刻,我是很温柔的。 “来吃吧。”我拉着他坐下,“有好吃的营养粥哦。” 丹尼端详着我,一眼也不看我端到他面前的粥。我正思索着怎么开口,他说:“几点起床的?” 这话来得突然,我没头没脑得很。一直在预料着接下来我所说的话,会让他有什么反应,不同的反应我该怎么应对。可他却在计较我的早起。 “没多久,半个小时前。”显然,我了解他。我知道他一定不会相信“没多久”的说辞,不说出个具体时间,他还是会问到底。最后输的人一定是我。 但是这次,我不仅仅用具体的时间堵住了他进一步的查询,我还作了指天发誓装,继续扯谎:“我保证睡足了八个小时。而且,我还在你出来之前,就已经、、、偷吃了。” 说完,我装着抱歉,还重重地点了点头。是在说服他,也是在说服自己。我的信誓旦旦没有白费,丹尼相信了我的说辞,或者说不再追究了。他只是一贯地轻抚了一下我的脑门,指月复隔着披散下来的发丝触到我的皮肤,暖人的温度就会透过毛孔,沿着经络通达全身。 “吃完有奖哦?” “恩?”丹尼轻扯了下眉头,似乎来了兴致。 我只笑不语,笑得很甜。眼睛直溜溜地盯着丹尼,示意“等会儿自见分晓”,眼神仿佛温柔得可以化出水来。也许,这是我展现身为女人最温柔一面的时候吧。已经看开了,已经把他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情,已经让他住进了心里的那间房间,已经、、、我们已经是一体了。他会替我顾全所有的一切,那么我也可以代替他顾虑力所能及的事情。 接下来的,就是我所能做的。 丹尼吃得十分细致。速度虽比平时快上一些,但是他吃起东西来怎么看都是赏心悦目的。把最后一口粥拨到嘴里,咽下,他拿起餐巾轻拭嘴角,放下。眼睛直溜溜地瞅着我,示意“我可以发放奖品”了,眼神也和我一样温柔,或许比我的还要多出一些。 “咳咳、、、”我清清嗓子,说:“以下,今天的奖品就要隆重登场了。我今天要送你一个故事,名字叫《寄居蟹的故事》。” 要是仔细看看丹尼的表情,能发现他极力压抑的笑容中,透着一些这样那样的情绪。只是,那份应该有倦怠,却怎么也看不出来。 “话说,有一天,一只公寄居蟹找到了一只很大的空贝壳,便把它清理干净,做成自己的房子。有了房子的公寄居蟹很快就找到了一只母寄居蟹,他们快乐地生活在这个大房子里。每天他们出门,母寄居蟹就快乐自在地遨游、觅食,而公寄居蟹背着沉重的房子艰难地跟在母寄居蟹身后。这样的生活没过多久,母寄居蟹就跟着一只无拘无束的龙虾游走了,再也没回来。而公寄居蟹无法丢下他沉重的房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母寄居蟹游走、游远、渐渐消失、不见、、、” 丹尼的视线中多了份探寻。 “这个故事是苏贤告诉我的。他说,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你有一所房子,那你泡妞的难度将降低。但是如果你的房子成为了你的重负,那么你以后的生活将变得痛苦不堪。所以在决定是否分期买房的时候请先衡量一下得与失。”以上的话,我都是笑着说完的,以下的话语,才开始端正了许多,“不过,这个结局我不喜欢,这个过程我也不喜欢。今天我要改写一下这个故事。可是,我有两个版本,我怎么也选不出来。丹尼,你帮我选选吧!” 他的眉眼似乎都低沉了。也不知他在想些什么,没有接上我的话,停顿了一秒,才说:“好。你说。” 我开始收拾桌上的盘子、碗筷,丹尼想要帮我,我只是摇摇头,继续说着:“有一天,一只公寄居蟹找到了一只很大的空贝壳,便把它清理干净,做成自己的房子。有了房子的公寄居蟹很快就和一只早就爱上了的母寄居蟹走到了一起,他们快乐地生活在这个大房子里。日子变得非常幸福。可是,公寄居蟹太爱母寄居蟹,爱到要帮母寄居蟹背起所有的负担,爱到连分享磨难的机会都不给母寄居蟹。每天他们出门,母寄居蟹就“快乐自在”地遨游、觅食,而公寄居蟹背着沉重的房子艰难地跟在母寄居蟹身后。这样的生活没过多久,母寄居蟹就游走了,再也没回来。而公寄居蟹无法挽留母寄居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母寄居蟹游走、游远、渐渐消失、不见、、、” 餐盘里剩下的食物都被归到了一个塑料袋子里,丹尼想要帮忙,我一把就拍落了他伸过来的手,活像一只护卫幼狮的母狮子,瞪了他一眼,说:“不许碰。”我转过身走向水槽,把所有脏的碗筷放到里面,挤出了些洗洁精又拧开水龙头,这才转过身示意丹尼过来。 寄居蟹的故事 二 “母老虎,有何吩咐?” “恩。”我挑着眉头,一副高傲的样子,“给我戴上手套。” “遵命。” 如果,以后我们都会过着这样的日子,该多好。虽然,我做出的食物远远没有丹尼做的,精致可口,但是我还是坚持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会为由我手中诞生的美食而好好的骄傲一把。 我开始洗盘子的时候,继续说着第二个版本的寄居蟹的故事:“第二个版本里,一样是一只公寄居蟹找到了一只很大的空贝壳,便把它清理干净,做成自己的房子。有了房子的公寄居蟹很快就和一只早就爱上了的母寄居蟹走到了一起,他们快乐地生活在这个大房子里。日子变得非常幸福。但是在这里,每天他们一起拖着房子,一起遨游、觅食。这样的日子过了很久,母寄居蟹没有离开公寄居蟹。反而,因为他们的互帮互助、相亲相爱,他们过得十分的幸福。” 丹尼望着我望着他的双眸。我敢肯定他已经明白我讲这个故事的意图,即便他掩饰得很棒。 “我不喜欢第一个,还是第二个版本好。” “我也这样认为,但是有一句话说的是‘留有遗憾的记忆是最美的’。我把原来故事里的小三去除了,他们之间还是没有好结果,这就是‘遗憾’,是最美的地方。”我说,“当然,我可以欣赏遗憾,但是仍旧不喜欢有遗憾。” 丹尼接过我手里的盘子放进碗柜,回身就把我抱进怀里,伏在我的耳边,道:“那我们选择第二个便是了。” “哎!我的手套还没有摘呢。”我在他的怀里挣了挣,转念一想,还是作罢了。只是,稍稍撑开双手以免碰触到他,我的侧脸贴在他的胸口,双唇一张一合仿佛都能碰到他的心跳。 “宋,接下来想干些什么?为了回报这顿美味的早餐,你想要做什么,我都陪着你去。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话题就这样轻易地被他扯开了。看来,他是不想和我谈论这些了。这只能逼得我用再直接一些的话来刺激一番了。 “你知道第一个版本里,母寄居蟹为什么会离开公寄居蟹吗?” 丹尼放开了我,替我取下手套,摆在台子上,说:“为了你欣赏的‘遗憾’。” 他的眼睛没有看我。 “、、、是爱。他爱她,可她也太爱他了。他们对爱的理解不同,公寄居蟹认为背起所有的负担是向母寄居蟹表达爱意的最好方式。可是他却没有想过母寄居蟹是否愿意,在不懂得母寄居蟹想法的时候就替她决定了一切。他认为这样是为了她好?她也是想要分担的,和他一起扛起贝壳,再在一起自在地遨游。在母寄居蟹的心里,他们是一家人,要幸福、要快乐、要自在、要舒坦、、、都是应该一起拥有的一家人。母寄居蟹希望给自己的爱人带来的是快活,而不是一个人承担的苦难、、、所以,她选择了离开。” 想必,我这样的明显暗示,丹尼不可能听不出我的弦外之音的。可是,他会直面回答,还是继续给我出难题呢?他脸上的表情太过认真,态度却又那般的不在意。我是真的不知道,是否要不得已地用“直截了当”的法子。 他竟笑了,“看来我知道你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了。” 我被他的笑闪了一下,脑子里糊糊的。 “我们确实需要好好谈谈、、、寄居蟹的故事。” 他说着就举起手来模着我的脑袋,动作轻柔带着些挥不掉的溺爱。我有些不大乐意,他这个动作几乎是在亲口告诉我——我还是个孩子。可是我早就不是孩子,我已经29岁了,快30岁的人了怎么还会是个孩子呢?平时我还可以将就一下,当一个孩子也不错,总会是那个受到照顾的人。然而,如今在这个问题上,我绝对不能被当做孩子。不然,一开始我就会是处于必败的境地。 我抓住丹尼的手努力握在手里,堪堪地抬眼注视着他,说:“丹尼,我们早该谈谈了。” 我们之间已经错过很多了,不能再出错了。我和他相遇的时间也许不对,但是我敢肯定的是——我遇到的人是对的,所以我不能让自己再有错过的机会。世上本可能在一起的两个人错过了,往往都是源于误会和不解释。而我和丹尼现在的情况就是缺少沟通的后果。 “女王陛下,”丹尼一副以我为尊的样子,半扶半拉着我出了厨房来到客厅,让我舒服地坐在沙发上后就势就蹲在了我面前,握着我的手继续说,“寄居蟹的故事确实很发我深省,我也得到了一些思考结果。在小人看来,母寄居蟹应该更加理解公寄居蟹才是。” 丹尼起先的表现明显是在卖乖,我原来的火气也几乎全部都被压下去了,可没想他又来了最后一句。我算是气得够呛,顺势就把手抽了出来,扭头不再理他。 “当然,当然公寄居蟹也是不对的。” 我有些受不了继续这样含在嘴里含糊地讲话了,“那只死螃蟹就是死脑筋。他没有错,错只错在他的爱太呵护。丹尼,爱是相互的,母寄居蟹会心疼那死脑筋的螃蟹,我也会心疼你这个一根筋的。他怎么可以只知道瞒着我,彻夜工作、工作、工作、、、” 丹尼的脸上是了然的神色,起身靠着我坐下,竟然轻笑了一声。 我飞快地偏过头,瞪着他说:“笑什么?” “宋,你真不适合绕着弯子说话。这种方式真不适合你。”我完全丧失了表情,只是注视着丹尼,“以后还是直接说吧!你不需要为我考虑这么多的,只要是你说的,我都会答应的。” 心里面不知是太过甜蜜还是惊讶,或者是其他的什么情绪,搅得心口竟是一阵一阵地抽疼。 “那么你要对我坦白了吗?”我有些小心翼翼地望着他,脑子里飞快地转动着。可这一琢磨,又觉着不对了。我不应该用带有逼迫意味的话语来引导他对我坦白,我要的是他出于主动意愿的坦白,于是马上补充道:“当然,也许现在时间不对,你可以等到‘对’的时候再告诉我。我不介意。” “那好!还是再等等吧。” 丹尼挪了挪位置,一转身就想弯身躺下。我看着,他似乎又是想枕着我的腿躺在沙发上了。可是,话都还没说清楚呢,怎么就好让他如此舒服呢?我马上就抬起胳膊肘,抵在丹尼的后背上,阻止了他的势头。 “那么,你也等等!” “怎么了,不是说我可以等到‘对’的时候吗?” “我还没说完呢。” 没有理会我,丹尼竟然在这个关头打了一个哈欠,更甚至趁着我没注意的情况下拨开我的手就躺下了,舒舒服服地枕着我的腿。正估模着是不是该直白地告诉他,从今儿起只能在白天工作,夜里只能用来休息,他居然握住了我的手放到他的心口,仰着的面孔直直地对着我。 我几乎无语了,故意气冲冲地说:“这个‘对’的时候,不是你决定的,是我决定的。我说,现在就是‘对’的时候。你,必须从实招来。” “、、、” “当然,我不会无理取闹地要求你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你也可以不说,我也不会怪你,但是你必须听我几句话。” “我现在什么都全听你的,以后我也会告诉你的。” 一句话打得我生生地就把想说的话都咽回去了。但是,在我看来这句话还是不够明确。 “快起来。”说着,我就作势要把他拉起来。 “宋、、、” 丹尼完全一副受欺负的模样,我不禁就笑出了声。转瞬,我马上强忍着笑意,开始正经八百地冲着他发问。 “那你以后还偷偷模模工作到那么晚吗?” “不了。” “还会瞒着我偷偷模模吗?” “绝对不了!” “还要说公寄居蟹是对的吗?” “它是错的。” “以后只能在白天工作,就算晚上工作了,也得在白天把觉不回来。知道了吗?” “知道了。” 、、、 “再也不准逼着我吃胡萝卜。” “这个嘛、、、胡萝卜是营养的,还是该吃一些的!” 我的小心眼在丹尼面前完全是一览无余,我心里有些好笑的愤愤,抬手就来了个当胸一锤。 只听得,丹尼满眼笑意地,叫道:“谋杀亲夫了!” 一连十几个问题,丹尼给出的回答都是不错的。虽然最后的那个回答得不尽人意,但是我对他的表现,也还是勉勉强强算得上是满意的。 “看你还算懂事的份上,姑且放纵你一次吧!” 早在我发问前,丹尼早早地就是一种享受的姿态了。眼下,我的这句话更加是一道特赦令。话音刚落,他就侧了个身,将脸埋在我的月复部,极其舒服似的喷薄着气息。这个姿势,在我的腿几乎好透了的时候,我们就早已熟悉了。起初,我还会红着脸抗议,长久下来我也就渐渐自然了许多。 “宋——” “恩——” “你肚子上的肉好像多了。” 我,一脸黑线、、、 昔年,麦克风情结 一 曾经,我还只有十六岁,我还是一所名校的优等生,我还在读高二,我还拥有最灿烂的笑容,我还有威严的父亲和慈爱的母亲,我还张扬着被捧在高处的骄傲,我还游弋于可以谈笑愿意需要我的一大群朋友之中,我还非法购买了可以进入酒吧的假身份证,我还有、、、 一切,我还有曾经属于那个骄傲的我的一切。 出生在富裕的家庭中,我承担着比别人少的责任与压力,无良地过着舒坦的日子,多少还算是一个懂得争取的好孩子。我的成绩不仅不错,甚至还属于始终占据榜首的那种程度。母亲原本就十分溺爱我,不论我考取的那个分数如何,总会无条件地满足我各种要求。严格的父亲也会在谈论到我的时候,眼神中闪过一丝丝的“引以为豪”。 我的妈妈和苏贤的妈妈是高中以及大学的同学,两个人关系铁得比亲姐妹还要好上三分。并且她们婚后住的地方又相当的近,我和苏贤出生后接触也自然多了。自小我就是一个对性别模糊处理的人,调皮捣蛋的事情干的不在少数,搭上苏贤这么个大上几个月又喜欢当哥哥的主,我便更加是无法无天。 在遇到陈诺之前,对于爱情、男女这些个事情,我从来就是一个不开窍的女生。要非说我是个女生,倒不如说我是男生来得更贴切。我跟着苏贤打过群架,领头和小区里的男孩子斗过蟋蟀,和苏贤狼狈为奸地欺负过女生,在课桌上用小刀刻过名字,在暑假最热的午后趴在大树上捉知了、、、所有男生调皮捣蛋的事情,我在我的快活的童年里都一一做过。 直到高二的那年暑假,我开窍了。 我在那短暂的一秒间懂得了一切。 我和一帮曾经要好的那些不乖的孩子,怀揣着一颗好奇的心,带着满腔的热情,使用青春期拥有的叛逆的特权,违背了社会、学校以及父母定下的规则,闯进了那个灯红酒绿的世界。 乍一看,这个世界弥漫着烟酒的颓然味道,暗暗的还夹带着若有似无的暧昧不明的气息。音乐开得很大声,劲爆得直往耳朵里钻,但是对于我们这些懵懂的孩子,因为侥幸过关,心里却觉着像瀑布飞流直下般的畅快。在这昏暗的灯光下,拥挤着各式各样的男人和女人,他们都带着迷离的眼神,犹如那飘忽的鬼魅游离于不同人群之间。我不明白他们到底在寻找着什么。一直到后来,我从路过的眼神一扫而过到后来的融入其中,我才明白,属于这个地方的人有着肆意挥洒的人生,他们有着自由潇洒的灵魂;而不属于这个地方的人则龟缩于此逃避现实,他们灵魂的双目被世事的尘土掩盖,找不到心灵前进的方向。 初始,身处在那个环境当中,心里即便带着些许蒙混过关的得意,我还是有些难适应的不舒服。苏贤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他早已熟门熟路地在吧台点了啤酒,老练地装起了那些或者失意颓废、或者离经叛道的年轻男人。他没有主动请我和他一道,我也不准备舌忝着脸跟他一起,大家便各自散了开来。 我大着胆子走向吧台,特意和苏贤保持一定的距离,但还是谨慎地选了一个他能看到我、我也能看到他的位置坐下。左侧坐的是一身休闲装扮的年轻男子,看起来并不像是坏人,右侧则是一个妖娆冷艳的浓妆女子,眼神和这里大多数的人都是一样的游离飘忽,只是有着各自不同的恍惚的缘由罢了。我坐在高脚凳上,偷瞄身旁的男子,琢磨着该点一杯什么酒。此时,吧台内侧的调酒师已经轻轻摇摆着身躯靠近我,似乎想要问我要什么喝的。 “妹妹,要喝什么?” 没料到自己竟然真的猜中了,我不禁一阵慌乱。 不过,调酒师亲自过来询问,我还是有些受宠若惊的。匆匆镇定容颜,我马上就决定要点一杯香槟。 然而,我还没有开口,身旁的那个男子便抢先一步,以淡漠高傲的语气说:“给她一份和我一样的吧!” 调酒师没再询问我的意见,也并不打算再询问我的意见。他们这样的行径突兀且无礼,但是我却丝毫不觉得有任何的不适。也许是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光顾酒吧太过紧张的缘故,也许是那个男子淡漠高傲的嗓音拥有的魔力,也许、、、反正,我眼睁睁地看着调酒师带着“我明白、我了解”的神色,轻轻地摇晃着身体离开。我心里轻吁了一口气。 我想身边的人一定是这里的常客,心里又隐隐地担心他杯中的透明液体会是高浓度酒精饮品。奇异的是,尽管我对未知液体兴起了不小的担忧,我仍旧没有想过要埋怨这个自作主张的陌生人。 彼时,我并不知道下一刻,这个年轻男人便会成为我心脏里最难以割舍的一份情怀。这份情怀,在我们无比熟悉的岁月里,我缩在他略显瘦弱却依旧坚实的怀抱里,于我们互相硌得慌的欢乐里,我也始终没有告诉他。我始终将它执着地守候在心窍里最最温暖的一方,闲暇时候便会安逸地捧在手心里亲吻。我固执地将它定义为自己的秘密花园,即便是作为主角出现的他也不能例外。 “你是这里的常客?”我有些小心翼翼地侧着头问他。 他小酌了口杯中的液体,似是思考了一会儿,才道:“也算是吧!” 他做思考状的时候,我观察到他的眉心处拧出了一个浅浅的结,仿佛我的问题十分地困扰他。结合他之后言简意赅、不伦不类的回答,我敢肯定他是一个不喜欢说话的人。我琢磨着我们之间的这个谈话应该是很难继续下去了,也就自发地住了嘴。我至今仍认为那时候,我的脸上一定满是踌躇和尴尬的色彩,即便酒吧的灯光再怎么晦暗也清晰可见。 尽管我陷入了他营造的沉默中,不过眼睛的余光始终锁定在这个奇怪得吸引人的男人身上。他一半的身躯隐没在晦暗的光线里,分明显现的五官轮廓闪着奇异的光芒,对我有着不可思议的吸引力。 在他的自然沉默和我的偷偷凝望中,没一会儿那份不明液体就摆在了我的面前,灯光下明晃晃的,闪得我一阵眼花。我仔细检查了一番那杯液体,觉得它不论是在形态、气味,还是色泽上,都极端地接近世界上最最纯净自然的液体存在——白水。 一狠心,我便壮士赴死般地闷了一大口杯中的不明液体。 还真别说,它看着像水,闻起来像水,连喝起来、、、也像水。 “水?!”我心下了然,却难掩惊愕,复杂地惊呼出声。 那人终于微偏了下头,斜睨了我一眼,说:“对嗓子好。” 我有些小心翼翼地嘀咕:“那么,你喝的也是水咯!” 谁想过,一个人,尤其是一个成年人去了酒吧,不喝酒,却只点了一杯、、、白水?我第一次来到酒吧,遇到那个年轻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也正是因为他,自此以后我到酒吧点的永远再不会是酒,而是世界上最天然纯净的饮品——水。 那人和我再没有其他多余的交流,我心底也有些不屑让自己卑躬屈膝地巴着他和我说话。 我们只是隔着十几厘米的空隙各自坐着,沉默着,喝着酒吧里的纯净水。 台上的女歌手唱罢一曲,嘶吼了一声,然后顶着她那迷离的烟熏妆,一幅妖兽吸入迷烟的状态,故作性感迷离地宣布:“下面有请我们酒吧最最英俊的白马王子献上一曲。” 我正扭着头,视线越过身旁男子的肩膀,盯着台上女歌手张扬的鼻环,欣赏着它随着主人面部的抽动个性十足地晃动。没想它竟是纯银的材质,并且保持着意料之外的耀眼光芒。我出其不意地被这个女歌手的银质鼻环闪到了眼睛。我低头躲避闪耀的光芒,并且用手揉了揉发花的双眼。一息之后,待我再抬起头的时候,那个我视线曾经越过的肩膀已经随着它的所有人离开了,台上的女歌手也不见了踪影。 望着身旁突然空出来的座位,遗憾迅猛地扑进了我的脑海。我瞥了一眼远处不亦乐乎的苏贤,扫过依然顾自摇摆的调酒师,最终定格在手中的水杯。否定着自己对于刚刚那个年轻男子的特殊感觉,我默默地小口地喝起水来。 新的乐声响起的时候,我瞬间就分辨出了那是林肯公园的《leaveoutalltherest》。能瞬间就分辨出来,我还得感谢一下苏贤这个林肯公园的超级大粉丝,平时有事没事就往我耳朵里塞个耳机,并且美其名曰“对于好哥们儿,好的东西必须要懂得时刻分享”。 台上已站了一个高高瘦瘦的短发青年。他,穿着墨绿色的衬衣,洗得泛白的牛仔裤,白色的匡威鞋帆布鞋。他的两道眉毛随着乐声泛着小小的涟漪,仿佛只要音乐播放着他便是无比快乐的存在。眉毛下是一对清澈透明的亮黑眼眸,仔细瞧去还闪着一些执拗的孩子气。一头粟色的短发映衬着他光洁无瑕的脸庞,灯光下羸弱的苍白却显得越发近乎神袛的完美。 昔年,麦克风情结 二 他双手握住麦克风,似乎极为用力,手臂上的青筋微微凸起。镁光灯照在他的脸上,他只是唱,声音澎湃,嘴角含笑。 台上这个正在挥洒激情的歌手,便是那个给我点了水的人。 他便是曾经属于我的——陈诺。 陈诺,那个我曾经温柔地呼唤作“阿诺”的男子,用一杯水和一抹麦克风下的光影,就简简单单地攻陷了我。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失败的。 同时,我也不得不承认我们是失败的、、、 在酒吧点了纯净水,证明了我和他曾经的那场正酣的青春电影,那纯白的开端。实质上我们都没有看到,那也证明了我们的幼稚,以及这场恋情的不可靠。我们的结局终将只有一个,那便是归于沉寂。 回忆往事、、、 我不得不承认,陈诺是毒,是我个人的催命的甜蜜毒药。 只是初遇的那晚,我便在卧房内辗转反侧,心心念念的都是台上的那个他。甚至在连他姓甚名谁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我便在青春年少的懵懂梦境中,吻了他。 我不可收拾地迷恋上了他。 我是真的中了毒。 所以,我便去找了那毒的解药。 可是,这毒邪门至极,它的解药竟然是毒药本身。于是,我便在第一次中毒后,一次又一次的解毒中又一次又一次地中了相同的毒,直至毒入骨髓。 初时,面对我死缠烂打,他总说我还小。 确实,我才刚刚过了我16岁的生日。 但是,我坚信,这样的年龄也有权利、有自由去追求自己的所爱。 记得我第一次向他告白的场景,很美。他很美,美得我永远地忘记不了,美得我即使是被拒绝后也仍然笑意不断。如果简简单单的一句“我喜欢你”也算告白的话,我向他告白过很多次,多得我都记不清了。 第一次,我站在背着吉他踏着夕阳而来的他面前,胆战心惊却大声庄重地宣誓并且询问:“我喜欢你。你让我你的女朋友,好不好?” 他只是莞尔一笑,以看待小屁孩的眼光谅解我的“年幼无知”。 第二次,我追着清晨迈出酒吧的他,在心疼他彻夜不眠染上黑眼圈之后,死乞白赖地争执:“为什么我就不能做你女朋友呢?我喜欢你,我要做你女朋友。” 他却在说我还小之后,目光惊奇而怜悯地笼罩着我,说:“我们是不可能的。”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最后一次,也正是我最勇敢的一次。我用自己毕生的勇气为我们的携手的开端画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亦以此终结了自己汲汲追寻的生涯,迎来了青春岁月当中永难磨灭的华美章节。 我穿过一些在灯光迷离的音乐里逃避聒噪、落寞的人群中舞动的人,站到了陈诺曾经站过的地方。我扫过在调酒师的两手之间乖顺地游动着的酒瓶,遥望着吧台前站起身的年轻男子,陈诺。我看到他因为我的行为,慌乱地打翻了水杯。我开心快活地握住那个他每天捧在手心的麦克风,难掩激动地颤抖,却倔强地朗声道出清晰的表白。 人群躁动,有些嗤之以鼻,有些艳羡,有些淡然,也有些激动。 这些我都不关心、不在意,我只关心、只在意他、、、 他极为平静。步伐稳定地踏过熟悉的道路,向舞台走来,向我走来、、、 在我大声呼喊“陈诺,我喜欢你!”的时候,他大阔步地跨到我身边,一把夺走了我手中他心爱的麦克风。他表情却难掩愠怒地冲我低声说道:“你怎么就这么不懂事呢?” 起初,他一如往日的淡漠使我心惊。不过好在下一刻,他笑得温暖,那股子温暖不仅仅浮在薄薄的脸皮上,它牵动着成千上万的面部神经,融化在那只要歌唱才会温暖的眼眸中、、、 他暖暖的,拉扯着我撞进了他硌人的胸膛。 而就在这一刻,我真正正式地闯进了那魂牵梦萦的温暖之中。 也许,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就如同陈诺的怀抱,不舒服却难以轻易放手。 是的。我们的结局不但说不上美好,更可以用惨痛来形容。但是,我一生都无法忘怀,他为我而唱的歌声里,我执拗地说“我就是不懂事”的时候,他对我的宠溺。也是自那一刻起,我才敢肯定,陈诺也是喜爱我的。 犹记得那幸福的最后一次,是在我第13次闯进了那个酒吧的时候,年幼的我彻底得到了剧毒和解药。那时的我是多么的开心啊,可是我想到,这我自认为的解药会在日后为我带来无尽的伤痛。 以色列有13个支派,《最后的晚餐》有13个人,直指末日到来的也是13,而我成为陈诺的女友在第13次酒吧之行。也许我们的结局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尽人意,就像那不吉利的13寓意的那般。 我们的结局,一开始就注定了不尽人意、、、 我爱他,我爱陈诺,即便是他离开了我,离开了我们未出世便夭折了的孩子,我仍旧必须承认,我爱过他。 是的,他伤害过我。 可伤害并不能轻易磨灭他带给我的许多快乐、、、 那时候的陈诺总是双手握住麦克风的,他的情愫全部写在眼睛里。他偶尔会微笑,那个时候他的目光最温柔。我第一眼望见他,就想:“躲在里面一定很温暖。” 我想,自我第一次见到陈诺在台上带着笑、唱着歌的时候,我便已经沉沦了,沉入了他温暖的眼睛里。他那温暖的眼窝,为我量身织就了一张特属于我的网。只是那刹那的一瞥,我的视线就再也离不开他了。甚至连酒吧空气里的灰尘都散发着堕入谷底之后的奇妙的幸福感。 其实,我们也曾经很好过。不仅仅只是我对他的痴迷,也有许多他对我的宠溺。我们能相处的时候大多在夜晚,白天我要上课,他要睡觉,几乎没有什么时间能让我们安全地相处。我记得,那些夜晚都有美丽的月色,朦朦胧胧地挥洒着浪漫的气息,仿佛世间一切美好动人的故事都藏在了月光的笼罩下。 曾在某个星期五下午放学后的时刻,有一个背着吉他斜靠在校园围墙的帅气男子,在等待着我。那是他第一次主动来找我,我开心得完全忘了当时的环境,丢下目瞪口呆的苏贤,就不顾一切地冲进了他的怀里,狠狠地在他的脸颊上咬了一口。对,那时候爱极了咬他的感觉。 而每一次,他都只是模着脸颊上的齿痕,说:“丫头,你属狗的啊?” 那之后,他时常会骑着辆破旧得会唱歌的自行车接我去海边,或者带着把吉他拉着我的手闲逛在旧城区,我也会在节假日打着和苏贤做功课的幌子去找陈诺,我的生活弥漫着陈诺的气息。那时候,他不再是初始的那个冷冰冰的歌手,他会亲吻我的脸颊夸我漂亮,会在唱歌的时候注视着我,会十分突然而又自然地出现在我家门前的街道上,会、、、我竟一度自大地认为,他的生活里弥漫着我的味道。 高三冲刺的最后的几个月,父母在我身上投入了好几倍的关注,我们相处的时间便越发的少了,想要在白天神不知鬼不觉地见面真正成了不可能的事情了。所以,只要有一点点的可能性,我便会在晚上假装早早地睡了,然后又在卧室里伪装出假象,再从二楼的阳台爬下,偷偷地去找陈诺。所幸这种事情以前干得也不在少数,虽然偶尔会不小心磕着碰着,但却会引来陈诺的带着浓浓关爱的责备,也算是值得。 听陈诺唱歌曾经是我生活最重要的一部分,各种各样的歌我都听过多遍,而《leaveoutalltherest》这首歌我却只听他唱过两遍,一次是在我们初遇的那天,另一次是在他说分手的那个晚上。尽管我一直知道他对音乐梦想的追寻,但是直到要分开的时候,我看着他唱着《leaveoutalltherest》的眼睛,才明白他眼中的执著竟是那般的坚固,任是万般的艰难险阻,也阻不了他对他的执著的追寻。我知道,我怕是再也不能糯糯地唤着“阿诺”,倚在他的怀里,像一只他圈养的猫。我知道,我和他确实是完了。 所以,他说得很清楚,他要和我分手了。 所以,我明白地透彻,我只说了两个字、一个词——“好的”。 不得不说,他确实伤得我很重,然而,我仍旧是忘不了他,包括一切的快乐和伤痛。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漂亮的、闪着光环的片段夹杂着刺眼的血肉,虽然被厚厚的尘埃掩盖了,但是一阵风,哪怕是轻轻吹一口气,那些苦痛的闪光记忆便会再度重演。那时不时的锥心之痛,三番五次地提醒着那段时光以及那个人的存在,我忘不了。 陈诺是我那一年的时光中最舒服最温暖的存在,回想起来,那曾经的生活竟满满的都是他绽放在麦克风前的笑,他指轻触琴弦的指尖,他诱人沉醉的歌声,他散发着青春活力的怀抱,他喝着清水的嘴唇,他、、、、、、 他用麦克风为我编织了一个情结,我可以放下,但是我也承认我忘不了。 曾经的人事物 一 如果? 如果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我们的心没有走散,都还在原先的位置上跳动着相同的节奏,那么我们是否仍旧携手在合二为一的轨迹上,走出最最温馨的绚丽光景呢? 如果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没有在受伤的瞬间化作锋利的匕首捅进彼此的心间,或者在刺伤后的血流不止,我们如果懂得放下心里的骄傲,为对方挽上纱布止血,我应该就能够继续走下去了吧? 如果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我们不曾分开,更不曾为了自保被彼此残忍地抛弃,那么我们会走到海枯石烂的那个两个人的天涯海角吗? 如果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彼此相遇的时间不是那个年幼的时候,而是现在这个会更加冷静理智的年纪,我们就可能拥有淡淡的一份情愫,过着淡淡的闲情逸致生活了吗? 如果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 可是、、、 没有如果! 我望着面前夹道相逢阻住我去路的人,伸出舌头舌忝了舌忝发干的嘴唇,感觉它已经有些起皮了。我迅速将思绪格式化,并且挂上相当客气的笑容,说:“先生,请让让!” 在他堵住我之前,我已经在洗手间里将自己和他之间的一切都梳理清楚了,所以在他突然出现在这个鲜少人经的过道拦住我的时候,我也只是微微暗自吃了一惊,便马上深刻明白自己该干些什么、不该干些什么。尽管现在我被他眼神复杂地盯着,我也知道要让他让开。 他眉眼俱笑。一双眼眸一如往昔,极似两潭温暖的泉水。 我更加客气礼貌地微笑着,淡漠地对上他的视线,再次说道:“先生,请让让!” 是我浑身上下散发出的淡淡的疏离怔住了他吧,我抓住了一丝间隙便侧身溜出了他的包围。谁想下一秒我的左手手腕就给紧紧箍住了。 我腕上的骨节正好抵在他的掌心,能够清晰地感觉出热烘烘的温度。他的手轻微地抖动了一下,随即放轻了手上的力道。我注视着他在我的手腕上探视,再几乎是瞪着一般睁着眼睛望着我,仿佛在控诉我的过分“纤瘦”硌到了他。 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我想见到的。我觉得有些气喘,但仍依然回过一张陌生人该有的略带怒气的客气脸庞,“先生,你这是做什么?” “丫头、、、” 他的喉头一阵滚动,似乎在困惑,困惑着我对他的态度,也困惑着自己该有的措辞。 我收起礼数上的微笑,眼光冰冷地刺向他,“请放手!” 他的眉头隐约微蹙了蹙,视线牢牢锁住我,问我:“丫头,你真不愿意认我吗?” 我瞟见了他眼眸中的肯定,心下了然,面上依旧是“不明所以”的表情。如若不是我不想再与他又任何的交集,此刻我恨不得指着他的鼻子怒吼“谁是你的丫头!” “彦彦——” 这一声稍高声调的呼唤,带着他一贯的无可奈何,着实吓了我一跳。我不自觉地避开了他的视线。我稳了稳情绪,以一个局外人满含同情的眸光重新望向他的脸庞,歉意地说道:“先生,对不起,我不是你所说的彦彦。你,认错人了。” 他不为所动,依然不愿放手。我无视掉他好似受伤的表情,抬起右手覆上他握住我左手的左手,状似安慰地拍了拍,“先生,我真的不是你所说的彦彦!对不起!” 十一年的时光,整整十一年的青春,来得快,去得也快。在这段占据人生七分之一的时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情,也可以什么也不发生。即便人的内心足够坚韧地不被动摇,固执地守候在往事的膝前,但是那份容颜改变是怎么也避免不了的。十多年过去了,就算他还没忘记我,可脑海里图片想必定不够清晰了! 所以,只要表现足够理智,俨然一陌生人,疏离淡漠却客气礼貌地对待他,他肯定会怀疑自己的判断!即便不怀疑,他也该懂得往事已矣的道理,知难而退。 我轻轻一拂便拂掉了他的手,说了声抱歉转身离去。我一步一步,平稳地迈着步子,走出弥漫了他的落寞的过道,月兑离了那段不愿触及的回忆。 出了过道,丹尼迎面走来。 “怎么样,没事吧?” “什么怎么样,没事吧?”我灿烂地笑着挽上丹尼的手臂,一边往餐桌走去,一边拍着自己的脸蛋说,“你看我这白里透红的皮肤,像是有什么事吗?” “让我仔细瞅瞅。” 丹尼果真低下脑袋细细打量起我。我大方地凑了上去,眼睛瞟过一个熟悉的身影,更加卖力地笑了起来。 “还真是,不像是有事。” 走回餐桌,丹尼先为我拉开椅子待我坐好,才走到对面坐好,说:“你的海鲜意面刚刚上来,快尝尝。” “嗯。” 我正将第二口意面塞进嘴巴的时候,我听到身后又有对话传过来了。 “阿诺,不是说看到熟人了吗?怎么不带过来,给我引见引见啊。” “她有事、、、” “这样啊。那下次有机会再见吧。” “嗯。不过,大概是没有机会了,她、、、” “宋,你含着面不吃,是做什么?” 我正留神偷听后面的对话,没注意自己现在是含着一口意面发呆的状态。丹尼的问话使我抽回了神识。我快速的嚼了嚼咽下口里的意面,回答:“一定是刚刚甜品吃多了,现在都饱了。” “那就别勉强自己了。” “多浪费啊。” “那我吃便是了,再不成打包回去就是了。” “还是打包回去吧,我不能拿你的肚子当做垃圾桶来使。” 丹尼被我说得有些哭笑不得,但是依然镇定优雅地切着盘子里的牛排。我用叉子叉起水果沙拉里的半颗草莓,丢进嘴巴里,专注地观察着丹尼的行止。慢慢地,我的心静了许多,原先隐隐的急躁和苦痛都好似从没出现过一般。 用餐结束的时候,我将水果沙拉里的草莓也挑了个干净。丹尼接过服务员打包好的剩下的食物,我们正要往外走的时候,身后的那一对赶上了我们。 “刚刚谢谢你了。” 我回头打量这个刚刚故意忽略掉的美丽女子。她是个懂得放大自己美丽的女人。一身靓丽的枚红色裙装,极贴身地穿在她的身上,显得身材分外的匀称丰满。 丹尼极有风度地回答她:“不用客气。” 我向着对方微笑地点头示意。转而问丹尼:“你们认识?” “不认识。只是、、、” “我叫秦子怡。这是我们名片。”那女子打断丹尼的解说,向我们各递过来一张名片,“你看,这不就认识了。” 一般人如果做出她这样的举动,总是难免给人不懂礼数、咄咄逼人的坏印象。但是,她做起来却不会。我们看着她明艳的笑容,瞬间便给她定下一个“自然”的标签。 “很不好意思,秦小姐,我没有带名片。”丹尼模了模口袋,抱歉地摊了摊双手,“我是乔尔,这是我的女友,宋栀。” 我只是礼节性地点了点头,算作是打招呼。 “这是我的,好朋友。陈诺,他是一个歌手。” 秦子怡向我们介绍着身旁的陈诺。 丹尼是知道陈诺这个名字的。他只要联想一下,我的不正常就会无所遁形。他会不会已经发觉了? 我撑着笑容,不敢去探究丹尼现今的表情。 “那么,我要对宋小姐再说声抱歉了。” 我调转视线,看着突然将矛头指向我的陈诺,屏住呼吸。 “不用的。只是不小心撞了一下,我自己也没有注意。况且,你之前已经说过抱歉了。” 丹尼揽住我肩膀。我直直地跌进他的怀抱,贴着他的侧身,耳朵里“嗡嗡”的响。我已经听不见他们之间的交谈了。 “那么,抱歉。我们先走了。” 我倚在丹尼身上,跟着他缓慢的步伐离开。只模糊地记得秦子怡说要找机会好好感谢丹尼,而丹尼则礼貌地表示却之不恭。 出了餐厅,夜晚的海风“呼呼”地直扑而来。我禁不住哆嗦了一下。 “冷了吗?” “不。”我阻止丹尼月兑外套的举动,解释道,“我不冷。只是吃得太多了,肚子有些疼。” 其实,我的肚子一点也痛,我撒了一个谎。 “真的?” “真的。我们快些回家吧。” 几分钟以后,丹尼在海岸公路大型药店门口停下了车,让我在车上等。我知道他是要去帮我买些消食的药。我透过车窗以及便利店的玻璃窗,隔着一排排的货架,注视着丹尼时不时淹没的身影,眼眶上涌上酸涩的泪意。 丹尼在便利店里也没呆多久,便出来了,手里拎着一大袋的东西。原来,他因为怕判断错误症状,询问了药店里的医生肚子疼的原因。结果,他不仅买了消食的药片,还买了月经时止痛的药片,以及几乎占据整个塑料袋的各个种类的卫生棉。当丹尼贴心地对我说,针对自己的状况吃药的时候,我满脸尴尬地表示自己只是消化不良。 丹尼打开了我这一侧的车门,弯,有些不自然地说:“这样啊。那么其他这些留着你以后用吧。” 曾经的人事物 二 谁想到,这个“以后”是这样的近呢? 回家的路上,我的小月复越来越痛。当我在浴室放满了一浴缸洗澡水的时候,这种疼痛达到了我难以忍受的地步,仿佛一只长满刺的虫子在小月复处横行。此时,我已经十分肯定这不是单纯的不消化引起的月复痛,而是大姨妈要来拜访了。接下来的那股热流更加坚定了我的想法。自从车祸以后,我的大姨妈就从来没有正常过,时间和血量都是不定的。丹尼说了“以后”也没过多久,它便来了。我真的不禁要赞赏起丹尼的预测能力了。 最后,原先准备用来泡澡舒缓紧张的热水,一部分地被我舀起来冲洗身子了,余下半缸多的水只能浪费掉了。 我站在浴室的镜子前,望着氤氲水汽里的那张脸,毫无血色的惨白,思考着之前服下的消食药片,对于经期的我会不会有什么副作用。 擦干有些打湿的头发,我从洗手间出来,就听到了敲门声,还没触到床沿,丹尼便进了房门。我肚子实在是疼,也不看他,径直坐到床边,问:“什么事啊?” “很痛吗?” 笑容在我现在苍白的面孔上也许真的很诡异,尽管我努力笑着对丹尼说“没事”,他始终是一脸的“不相信”。 我不再纠结于这个问题,反问道:“拿着电话进来,做什么?” 丹尼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机递给了我,“苏贤找你,有事情要说。” “不是刚见过吗“怎么还有事啊!”我接过手机嘀咕了一句。 手机刚覆上耳朵,那边便想起了苏贤的声音:“重色轻友的家伙,你和你的情人天天见面说话怎么都不腻歪的,我就打个电话,你就犯嘀咕了、、、” “好好好,是我的错还不行吗?”我确实是没有力气和精力在这个时候和苏贤调侃,“找我什么事?为什么不在今天见面的时候说?” 电话里有一刻的忙音,我只是等着,心底略略升起一丝不祥的预感。 果真,苏贤说的的的确确不是一件好事。他的话我几乎没听清,也许因为内心的排斥,耳朵也就自觉产生了屏蔽功能了吧。可是,这件不好的事到底是什么,我还是清楚的,苏贤的目的我也是能够猜出来的。 然而,我仍旧不想面对,就像对待陈诺一样,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避开。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我不想有一丝丝的波澜来破坏它。 所以,我告诉苏贤,“我不舒服,以后再说吧!” 挂断电话,我有些失力地靠在床边,眼睛直直地注视着虚空中的某一处,没力气说话。 为什么呢? 不是都已经离开了,不是都已经完全抛弃了我吗,不是都开始了你们幸福的生活了吗,不是没有我生活得更好吗,不是、、、为什么还要回来,还要记得我,还要、、、你们到底想要我怎样啊! 为什么呢?阿诺会在抛弃了我之后,铭记我十多年都没有忘记,曾经他弃之如敝屣的我怎么就成了他心底难以割舍分离的沉疴了呢? 我不明白。 为什么呢?父亲在亲手判定了我死刑后,竟然在重病昏迷中,还是把我当做曾经骑在他肩头的女女圭女圭。他难道忘记了他给我的最最沉痛的一击,忘记了我做的那些离经叛道的事情,忘记了他说过再也不认我这个女儿了,忘记了我不顾一切叛逃的行为、、、他难道忘记了是他们一家三口搬走,说再也不回来了的吗?他难道通通都忘记了吗? 我不明白! 为什么呢?汐汐那么恨我,我那时也是不得已的啊!我是懦弱,我不敢面对,也不愿面对,所以我逃跑了。我欺骗了当时只有九岁的汐汐,我确实是伤害了她,可是过去了那么久,她为什么不放过自己,也放过我呢? 我不明白! 为什么呢? 有人温柔地掰开我僵硬到抽痛的手指,把那备受蹂躏的电话拿了开去,我感到我的手被完完全全地覆盖在一片温暖当中。我看到丹尼就在我的身边,静静地陪着我。 我的下巴轻微地抖动着,鼻子轻皱了下,泪水便突破防线划过了脸颊。 丹尼用力地抱紧我,我瑟缩在他的怀里,努力地想要把自己缩小再缩小,希望可以更加贴近那舒适的温暖的存在。 “为什么啊!丹尼、、、你说,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对我?都那么多年了,他们、、、他们为什么都不放过我,为什么、、、不忘记我啊!我只是想要过得快活一些啊!”我越发激动,泣不成声,“我不要了、、、我、、、什么都不要了、、、还不行吗?我只是想要过得、、、好些啊!我、、、我害怕啊!即便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我、、、还是害怕、、、那回忆、、、都是带着血肉的啊、、、我、、、不敢、、、不敢去面对、、、我不坚强,一点、、、点都不坚强,我怕、、、我、、、真的、、、很怕、、、” 丹尼一直用手轻拍着我的脊背,似在安抚哭泣的小孩,“没事,没事的。你还有我,还有我啊!” 下一刻,我便停止了哭泣,抬起泪眼迷蒙的脸庞,注视着丹尼,小心翼翼地说道:“丹尼,我们走吧!你带我走,带我去普罗旺斯,带我离开这个地方,带我、、、” 我有些害怕丹尼拒绝我,避开他的目光,重新垂下头,在他的胸膛蹭了蹭,像一只求欢的小猫。我声音极低地问:“好吗?” “好。我带你走,我们去普罗旺斯,住在开满东方茉莉的小院里。我们可以养只猫,如果你不喜欢,我们可以养狗,我们可以带着它在漫野的花圃里散步、、、我们会过得很快活!” 或许是丹尼描绘的画面实在是太具体美好了,我的脑中自发地出现了光芒万丈的画面,幸福的因子冲刷掉激动的疯狂。我渐渐地安静下来,变得理智。 然而,理智告诉我,这些美好在现在是不可能实现的。我还是必须留下来,我不可能不顾重病的父亲,完全抛开我在世上的血亲,离开。而丹尼,也不可能忘记他死去父母对他的希冀,不可能丢掉他应该承担的责任,不可能放弃他为之奋斗多年的事业,带着我离开。我想,我们是不可能有那样子的美好的日子的。 “丹尼,对不起!” 理智也告诉我,我是该说实话了。我对他,需要坦白。而且,我一贯是一个蹩脚的说谎者,在能够选择不说谎的时候,我还是坦白从宽的好。 “丹尼,我撒谎了。”我揪着丹尼的衬衣,手心不住地冒汗,“海滨餐厅里的那个男人,就是陈诺。” “傻瓜!” 丹尼似乎一点儿也不在意。 “丹尼,他就是我在里昂和你说过的阿诺。他对我说抱歉,并不是因为我所说的撞了我一下,而是、、、” “傻瓜,我知道的。” 是的。丹尼肯定是知道的。他那么聪明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在两个如此相像的情况下,还认为这个陈诺不是那个陈诺呢。但是我也不仅仅只是想要解释那个人是不是陈诺这一回事,我想要说清楚的是——我更在意他。 “我想说的是,我并不是有意撒谎的。只是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我没有准备、、、” “宋,不需要解释的。” 丹尼覆上我那只紧握的手,握在掌中。 “可是、、、” “宋,再说的话,我可真的认为你心怀不轨了。” 我怔忪地望着丹尼。他的脸上是漫不经心开玩笑的表情。可是,我还是看出了他的在意和认真。 我只是一心想要丹尼了解我的内心,并没有想到自己过于仔细的解释,反倒成了自己在意陈诺的铁证。那么,我到底是否还在意陈诺呢?难道我仍旧在意他,更甚之是我始终在意他。而丹尼只是作为我空白档期里的候补。那么,我则是一个玩弄别人感情的彻头彻尾的混蛋。 不! “我就是怕你这样想、、、怎么、、、我怎么解释,你怎么就不明白我的意思呢。我、、、我、、、我不要、、、” 我像个上了发条的疯婆子一般,用尽力气甩着脑袋,想要把这些吓人的恐怖猜测挥去。 “宋,宋,别这样。” “、、、” “是我错了。宋,停下。” 丹尼禁锢住我疯狂摆动的脑袋,直直地对上我失神的双眼。他干燥温暖的掌心熨帖在我的颧骨上,犹如一台优质的烘干机,“滋滋”响地烘干了我眼眶里的水汽。对于我的失神状态,他选择了一个对待小孩子的方式,揪起我的一只耳朵,说:“宋,醒醒。” 我如他愿地安定下来了,但是被揪着耳朵并不是一件我喜欢面对的事情。我拍下他那只不安分的手,扑了上去。我在他的腮帮子上狠狠地咬了下去。 “咝——” 丹尼并没有阻止我如同一只疯狗一样的行径。他只是咬牙坚持,并且伸手安抚我。 究其根本,我只是气不过他对我的怀疑。就算他的怀疑是有根据的,就算我无可辩驳,我也会气愤。热血一上涌,气愤引发的小脾气,是必须要发泄的。也许,现在的我还不能完全地放下与阿诺之间的过往,不能铿锵有力地说“我完全不在意陈诺了”,不能如同面对寻常人一样地面对阿诺,不能、、、可是,我可以陈述的一个事实是,我爱的人不是陈诺,而是丹尼。 我的目的并不是非要咬得见血不可。所以在那个咬痕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之前,我就松口了。 我用手背擦拭嘴角,并且好似真有血液擦掉一般地观察着依然白净的手背。然后,难掩幽怨的威胁便月兑口而出了。 “要是你以后还这样怀疑我,我可难保不会再咬一次。而且,下一次、、、绝对不会这么轻易地就放过你、、、” 丹尼摩挲着腮帮上的两排清晰的齿痕,唇角漾开温暖的笑意,“多谢口下留情。要不然我就要缺席明天的会议了。” “会议?”我学着丹尼以往眯着眼睛的模样,极不在意地飘忽着,“下一次、、、可不是只有缺席会议了,大门也别妄想出去。” “再不敢了。” 丹尼捉住我的手,贴在他受伤的腮帮子上,两眼闪闪地盯着我,如同一只摇着尾巴祈求怜惜的小狗。 我只是鼻子哼了哼,不做声。 汐汐来了! 现在已经进入冬天了! 在丹尼营造的温暖的空间了,我浑然未觉冬日萧瑟的海风已经吹遍了整个城市。也许是小学教育的影响至今仍旧存在我的身躯里,在我的认知里,冬天必定是有凛冽的寒风和光秃秃的枝桠的,我必定也是瑟缩着脖子的。然而,在这里的每一棵树都还是飘扬着绿色的生命力,树干上还爬着湿润的墨绿色苔藓,地上的小草和蕨类植物也已然倔强地泛着淡淡的青绿色,就连从树叶之间滤下的空气,也仿佛都染上了一层绿意。 太绿了——简直是另外一个干净通透的世界。我在这个绿色的世界里慢慢地踱着步,像是一只游荡在人间的鬼魂,避开人群,避开道路,就着冬日微冷的气温,踏进春日的梦境、、、 从前次出门见过父亲,我将近有半多个月没有走出过那栋大楼了。那天下午花瓶里的水以及夜里被噩梦吓出的一身汗水,让我在第二天就病了一场了。听说这一次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病,让我错过了那个父亲大人的手术。在我从高烧转化成低烧的时候,丹尼告诉我说手术很成功。我脑袋昏昏地想着,父亲下次扔出的花瓶砸在身上会更疼吧! 我极像我的母亲,方向感非常之差。我在林子里走了许久,上下左右东西南北地一阵乱闯,竟让我走到了海边滩涂。 低潮期的滩涂显得格外的安静,鸟儿也不见一只,海风和着海浪声一阵一阵地扑过来,有些瑟瑟的冷意。我想要靠近海水,可还没走几步,脚上的棉鞋就已经被那些松软如海绵的泥土,沾染得不成样子了。走到一半的时候,棉鞋已经不能再保护我的脚了,甚至可以算是一个拖累了。想了想所幸便月兑掉了鞋袜,光脚踩了上去,可是真月兑掉了又觉得冷,那先前的兴致也没了。于是便提着脏兮兮的鞋袜,向左侧一艘倒扣着的木质渔船走去,坐了下来。木板在被太阳晒得久了,光脚踩上去能感觉到一些阳光的温度,我不禁舒服地舒了口气。 冬天午后的阳光还是带些力度的,暖洋洋的。 以前和姥姥在农村的时候,就常常在这样的太阳下面,搬出竹子做的椅子,坐在门口的空地上,磕着自家炒的西瓜子,卡兹、、、卡兹、、、 我双手环抱着双腿,略仰起脸,眯着眼睛,朝着太阳,感觉着阳光在肌肤上攀爬,开心地想着“真是温暖啊!” 然后,温暖便围住了我。 我唇角的弧度更是向上扬起,拍拍手一边站起来,一边快活地说:“丹尼,你来了!” 这是我第一次比丹尼还有高,我看着丹尼的头顶,更加快活地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丹尼笑着抚了抚额头,又伸手过来整了整刚刚他披在我身上的大衣,轻描淡写地说:“我在你的手机上安装了追踪定位功能。” “嗷——” 丹尼的衣服披在身上真是暖和,我索性直接套在了身上,连扣子也自个扣起来了。 “下次出来多穿些。”丹尼瞄着我光光的脚丫子,说,“我们回去吧。” “好。” 我抓住丹尼的一只手,正要跳下船,没想到身子却反地心引力地腾空而起。 “啊——”我不禁失声叫出,“你做什么?” 丹尼挑挑眉,一脸“不是很清楚吗”的表情。 “我的鞋子、、、”我仍旧不死心,“我要拿回去,洗洗还能穿的。” “不用了,你把我脚上的鞋子洗干净就行了。” 想想丹尼脚上多少多少欧的意大利定制皮鞋沾满泥土的样子,再想想我那十几二十几块人民币就能买到的棉鞋,我放弃了挣扎,乖顺地伏在丹尼的怀里。 “累不累啊?”我弱弱地问道。丹尼抱着我走了将近二十分钟,可是依然没有走出林子的趋势,我开始暗自埋怨自己怎么走出这样远的距离。 丹尼没有直接回答,只是带着挑衅意味地瞅着我,“幸亏,我平时坚持锻炼身体。”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若如不是他锻炼得身强体壮是抱不动我的,换角度看也就是说我该运动运动,减减肥了。心里虽说是很不舒服,但是转念一想他确实也是很受累的,也就重重地吐了口气,不反驳了。 “丹尼,你工作忙吗?” “也就督查指导这边的工程,没有什么事情。”丹尼望着一脸诚挚的我,笑道,“你想做什么吗?” 我干脆地点了点头,说出了心中的想法,“恩。我想啊,我们都这样怕冷,你不知道这儿的冬天是很冷的,是那种阴森森的刺骨的寒冷。要不我们去法国吧!等我把我爸和汐汐的事情处理好,你也结束了这里的工作,我们就回法国,住在普罗旺斯的花海里,你妈妈的房子就是我们的家。等到葡萄成熟的季节和红酒出窖的时候,我们就去你爸爸留给你的葡萄酒庄园,半夜偷偷地去喝葡萄酒。你说好吗?” 四目相对,良久,丹尼才吐出一个字,“好。” 我伸出两只手,环住丹尼的脖子,使身子更加贴近他,双眼闪光,“说定了。” “恩。”丹尼一脸的严肃,“那么,以后要去见你的家人,必须带上我,我不想只能在你受到伤害之后,做做帮你舌忝舐伤口的工作。” 他的脸上除了严肃和坚定,还有隐忍的心疼。我的心脏不禁一阵触动,丹尼已经知道我去医院见父亲时发生在我们之间的事情了?他知道父亲对我的态度了吗?他是知道了吧,他心疼我了,他责怪自己了,他、、、这个世界上还有哪个男人会爱我宠我疼我至此呢? 不知不觉间,我更加紧紧地圈住了丹尼的脖子,将脸埋入了他的颈窝,偷偷在他温软的颈侧印下了一个略显冰冷的吻,才转而露出脸来,承诺道:“一定,以后我不管去哪儿、去见什么人,我都会告诉你。” 逆着光线自下而上地看着丹尼微扬的唇角,我在心里暗自告诉自己,要重新做个快活的自己。 于是,下一秒我便快活得忘了形,“呵呵、、、我一定会带着你去帮我挡花瓶的。” 这下子,危险靠近了。丹尼不仅仅是嘴角扬起的角度更甚了,连着那眉梢也微微挑了起来。 “挡花瓶?”声调上扬。 “也不是就这样,”我赶忙扑火,“你的作用怎么可能那么小呢。当然还要带过去炫耀炫耀了,关键时刻挡挡花瓶什么的啊。” “挡挡花瓶、、、”丹尼轻笑了一声,一脸阴郁地睨着我,平淡地宣布,“宋,我有些累了,要不我们换个方式回去吧!” 他不会是想要直接把我丢在地上吧?看来我真的快活得过头了,不该故意调侃丹尼的。人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该快些“知错”才好。 “丹尼,我错了。我觉得我们这样就挺好的,还是不要改了、、、” “啊——” “哈哈哈、、、” 一声惊恐的尖叫和一阵轻快的笑声同时响起,划破安静的空间。 显而易见,笑声是丹尼发出的,而那声石破天惊的尖叫是本人的创作。 而此时,我正以一种极度诡异的姿态伏在丹尼的背上,控诉着丹尼对自己不人道的待遇。然而,这种控诉也没有持续多久便结束了。因为、、、 “乖,别闹!” 只这一句,以及我那瞬间被温暖包住的冰冷的光脚丫子,我便失去了动作的气力。我安静地伏在丹尼的背上,像极了一麻袋听话的货物。 没一会儿,丹尼便背着我出了林子,进入了暖气十足的大楼。于是,我立刻顺理成章地摆月兑了这种不太舒服又极不美观的姿势,重新回到丹尼的怀里。也许是倒挂的不舒适感引起的,我的脸颊显得比平常红润许多。 电梯的门打开了,丹尼却没有移动一步,我疑惑地瞄着他,“怎么了?” “宋,”丹尼温温地唤了我一声,良久才继续说道,“家里来了别人。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愿意见她,若是不愿意,你现在就先不回去了。等我请他们离开之后,再来接你上楼。” 我眯着眼,迎着丹尼询问的目光,笑着问:“是谁?” “我回来的时候,苏贤就和她在楼下等你了。苏贤说你和愿意见她的,而我也认为你们是该谈一谈的。可是上了楼才发现你却不在,手机又没人接。接着我就出来找你,他们还在楼上等你,你要和她谈谈吗?”丹尼说了一大堆的话向我解释清楚了如今的情况,才告诉我那个要谈谈的人的身份,“苏贤说,她是你妹妹。” 汐汐?自从上次在卖场不期而遇后,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她了。她不是对我很有怨言吗,怎么会主动想要见我呢?难道她知道了我去见父亲的事情了,还是她已经知道了我和阿诺之间的事情了?她想要做什么呢?我该不该见她呢? 我越想就越底气不足,摇着头便要冲口而出的“不见”,在我抬头看到丹尼的一刹那,生生地卡在了喉头。我努力摆出一脸自然的微笑,说:“谈谈吧!” 丹尼仍旧没有动作,双眸紧紧地盯着我,似乎想要找到我的破绽。 可是,丹尼是真的让我自然了,也安心了。我抬起挂在丹尼颈侧的手,稍稍使劲地一拍他的肩背处,轻松地说,“快走吧,丹尼,我和汐汐是该谈谈了。” “是我多虑了。”丹尼略一思索,双手一使劲将我稍稍往上抛了抛,紧紧地抱在怀里,炫耀至极地笑了起来,“咱们让他们羡慕羡慕我们的幸福。” 现代化的电梯速度还真的是很快的,没一会儿就到了顶层。丹尼在玄关将我放下,我在苏贤和汐汐的注视下,略显尴尬地穿上了拖鞋,丹尼也月兑下了那双不堪入目的皮鞋,换上了和我脚上那双相似的情侣拖鞋。 我露出十分友好的微笑,慢慢走向他们,用显得十分熟稔的动作,招呼他们客厅沙发去坐着。然后,就是按照招呼亲朋好友的一贯流程,问他们,“想要喝些什么?我去帮你们拿。” 结局却不尽如人意。 “不用了。”苏贤毫无掩饰地便揭破了我所犯的错误,以眼神指示着茶几上摆着的两个杯子,说,“你看,我们已经在喝茶了。” 自然,我只能更加尴尬地笑着打哈哈。 就在场面即将陷入僵局的时候,苏贤猛地站了起来,跨过我,以一个偏矮的个头搭上丹尼的肩,奸笑着一阵挤眉弄眼,“哥们,不是说你让茉莉在大冬天开花了吗?怎么,还不带我去看看啊?” 我当然知道茉莉冬天开花是个借口,于是马上接口:“我也、、、” 不过,我刚开口,苏贤便如未卜先知般,伸出一只左手便把我按进了沙发,那句话自然随之生生地按回了肚子里。然后,丹尼似乎也后知后觉地开了窍,领着他往花园走去,同时帅气地甩掉了苏贤搭在他肩上的手。 然后,沉默尴尬的四个人变成了沉默尴尬的两个人。 “汐汐、、、” “你、、、” “你先说吧。” “你说。” “呵呵、、、” 在这个时刻,似乎姐妹之间的默契依旧存在。 “你的腿没事了?” 最后,是汐汐先说的话。记得她六岁的时候,便已经是一个忍不住的小话痨,不论什么时候,说话总是先发制人。看来这一点,过了这么多年她似乎没有很大的改变。 “已经好了。” 我抚着那条已经痊愈得只留下一条丑陋伤疤的腿,笑得和十多年前一样的温润。 汐汐放松地向沙发背一靠,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了一圈,露出一脸莫名的笑容,仿佛下判决似的对我说:“看来,你过得真的很好。” 她说这句话的样子,让我不禁想起了上次在商场见到的她,刻毒怨恨的她。我下意识地便偏过头去,“是啊,有丹尼,真的很好。” “爸爸的手术很成功!” “我知道。苏贤告诉我了。” 、、、、、、 真是不愠不火的谈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