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瑞安微型小说集》》 正文 杀手善哉 “放下屠刀之后做什么?” “立地成佛。” “立地成佛之后做什么?” “拾起屠刀。” 江湖上,年轻一代杀手里的一流好手方柔石,有问于“大破寺”高僧圆寂大师。 大师以一种已坐化了般的语态跟他说话。 早知道答案如此,他宁可不问。 因为他本就不想“放下屠刀”。 他只是想早些“立地成佛”而已。 他一直自认为自己是武林中真正有实力的好手。 他有一把利得不可收拾的刀,还有一套快到无法形容的刀法。 他自少练刀,就是练非大成即大败的刀法。 他相信,刀法剑招,一定要走偏锋、行极端。因为刀和剑定的是生和死:不是敌人死,就是自己亡,所以不可能有中间路线可走。 做人可以中庸,快刀好剑,必取极致! 他的刀是他的。 据说,他那把刀,别人拿在手里,要向他人出击的时候,那刀锋却会回砍拿刀的人,除非弃刀,否则非把拿着它的人斫杀而不止休。 他不用磨刀石来磨刀。 他用手。 右手。 他左手执刀,刀锋在右掌上磨。 刀锋磨挲在他的掌心肉里,就像一只温驯的小猫,摩挲在它主人的脚下。 那刀发出奇异的光采,──或许那就是一种陶醉的样子。 方柔石脸上也有一种陶醉的样子,彷佛在他手心里摩挲着的,是一位美丽女子的柔荑。 他的刀已跟他的生命结为一体。 别人拿了他这把刀,只能杀死自己。 他拿了这把刀,却能杀掉最厉害的敌人。 这把刀仍在方柔石手里,方柔石就是名敌手难逢的顶尖儿杀手。 这把刀若不在方柔石手中,方柔石就是方柔石。 方柔石在用着这把刀。 这把刀在用着方柔石。 这把刀好。 有一次,“铁甲将军”带领麾下七名将领围剿方柔石,方柔石一刀横扫,七个人,连同铠甲、藤甲、盔甲、金丝甲,还有铁枪、钢刀、铜牌、流星锤,一齐切断:七个人,十四段,以及一地断落了的重兵器。 一刀杀七人,刀口不沾血。 好刀。 另一次,“杀手王”王空虚偷袭方柔石。方柔石背后吃了一记,未返身便连鞘回刺一刀。王空虚立退。七天后,忽然发现胸腹间有一种决堤的感觉,然后他听到刀锋敲在胃门的锐响,他还未来得及低头去看便已裂了膛,血溅七步,甚至不及发出一声哀呼。这一刀,竟蕴伏了七天,威力才完全发作。固然,王空虚的内力也委实惊人,但这一刀仍是一发不可收拾的要命。 劲刀。 还有一次,“风云变色”朱看天,向以反应快、出招快、轻功快称绝于世,但既未听到刀风也未见刀光,身首便分了家,人头飞向半空,落下地来时居然还转着眼珠问了一句:“你没出刀,我的头又怎会──” 快刀。 方柔石佩着刀。 这刀就似是方柔石的影子。 刀佩着方柔石。 方柔石就似是刀的影子。 刀名“屠佛”。 他武功高,刀法好,年纪轻。 可是名气却不如何大。 为了这点,他决意要杀最难杀的人。 “一流刀”刘留留的刀法是当世最奇诡莫测的。他在人身前出刀,对方却在背后中刀。他攻下盘,对手却伤在上身。他收刀的时候,敌人反而中了他这致命的一刀。 可惜刘留留却遇上了方柔石。 “一流刀”遇上了“屠佛刀”。 刘留留败。 九凶神僧原号“久空”,但他以拳、掌、指、禅杖、飞钵、方便铲、佛法、身法、性情为九大皆凶,是号“九凶”。武林中原就是凶人恶客满布之地,但谁都不及他凶。 可惜九凶神僧遇上了方柔石。 九凶遇上那把屠佛的刀。 凶僧死。 方柔石击败了刘留留,再格杀了九凶神僧,又去找名满天下的“天敌”雷温虎决战。 “天敌”雷温虎是武林中最德高望重的人,他被誉为“天下无敌,唯天可敌”登峰造极的高手。 也许只有早已亡故的“天下第一高大手”的名头才可以与之抗衡。 不过,高大手是已作古了的人。 雷温虎却还活着。 像这样的人,方柔石不找他还找谁去? 关心方柔石的都希望他不要去。 人人都认为方柔石绝不是雷温虎的敌手。 方柔石也有自知之明。 他自知若论正统刀法,他绝非雷温虎之敌。 雷温虎在少年时,每学一种刀法,只要给他三天的时间,他便可以高于他的师父。 可是刀法不分正不正统,只看好坏。 ──能杀人就是好刀法。 方柔石少习刀法,每学一门,都创出师门所无的奇招,到最后,全变成了他自己的绝招。 雷温虎的刀法擅于“留白题小诗”。 方柔石的刀法则如“泼墨大写意”。 方柔石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对上雷温虎这样的名宿前辈,天下间任何高手都不可能再有必胜的把握。 可是方柔石却不得不挑战雷温虎。 因为他太不出名了。 杀手无名。 这绝对是一个事实。 方柔石杀掉那么多好手,击败那么多高手,可是,他还是太不出名了。 他虽然已一一把别人打不倒的高手打倒,在江湖上的人,不是没怎么注意,就是认为这也没什么了不起,有的人认为他年纪太轻,有的人觉得他太幸运,有的人压根儿就当他还没上道。 他跟武功再高的高手比拼,结果都是一样。 他们不重视他以生命搏取的胜利。 所以他只好找更高的高手决斗。 ──虽然决斗的结果总是一样:要是败了就是死,要是胜了别人也没注意,但做为一个决斗者的生命,他已不能不决斗。 他手握“屠佛”之刀。 他已没有选择。 所以他向雷温虎挑战。 决一死战。 “天敌”雷温虎不战。 他不接受挑战。 雷温虎一早已金盆洗手,不入江湖多时。 ──他已名成利就,又何需拿生命去搏战。 方柔石勇于决战,却找不到敌手。 在江湖上,江湖人依然漠视他的成就;在武林中,武林人仍然没把他看在眼里。 ──正如人在官场,不能无权一样;人在武林,也不能无名。 方柔石痛苦得几乎想杀了自已。 他只好去问圆寂大师。 “我是真正的高手,可是没有人当我是高手;大师,我该怎么办?” “阿弥陀佛,施主,现今武林中最有名气的三大高手,你可知道?” “我知道,第一个是‘天下第一’高大手。” “可是他已亡殁多时。他是在他死后才名动天下的。” “第二个是‘天菩萨’马宅。” “他已当了朝廷大官,掌管吏部大权。他已不必与人决战,便已威震天下。” “第三个是‘天敌’雷温虎。” “他已金盆洗手,息隐江湖,封刀挂剑,富可敌国,同样再也不再卷入江湖纷争刀光剑影中。” “大师的意思是……” “你当然不会出名。” “为什么?” “因为你人在江湖。” “我……” “而且你还没杀掉你最大的敌人。” “是谁……?” “你自己。” “你的人还在武林,武林中人人争名夺利,谁会承认你过人之处呢?只要你的人还活着,还不断有着新的战役,便不会有人去正视你过去辉煌的战绩。高手二字,是别人的称誉,自称高手,是没意思的。高大手死了,与人无争,大家都自然追封他为第一高手。马宅当了权,不出江湖,大家都想攀附于他,而且也没了利害冲突,自然成了‘天菩萨’。雷温虎退出江湖,袖手自得,大家反而念起他过往的建树和好处来,自然又成了‘天敌’。先得置身事外,才能无欲则刚;一个竞争角逐的人,摇身一变,成了只提携后进的局外人,自然也变成了万家生佛。而你,仍在江湖上争名夺利,天天找人决战,人人也找你决斗,你击败的人不服你,击不败你的人更不认可你,所以你永远都成不了大名,成不了大器,只能成为一个杀手,因为你没有击败你自己。” “可是……真正的高手,应该是从不断的决斗中证实自己的呀。” “错了。高手不战。” “……不战而胜者才是高手?” “能杀掉自己才是高手。” “如何杀掉自己?” “放下屠刀……” 方柔石从此不涉江湖,皈依佛门,佛号“善哉”。 杀手方柔石,成了“善哉大师”。 失踪十年生死不知的方柔石,名满天下,名动八表,过去他的每一战,都成了江湖上的典范。 谁都在猜“刀临天下”方柔石的最后一战,是如何的灿烂、辉煌、夺丽,那鬼似的刀魔似的刀法神似的使刀者,是如何地脍炙人口,妇孺皆知。 他们都不知道,方柔石的最后一战,其实是: 他要杀的,他终于杀到了── 他杀了自己。 “刀临天下”方柔石不再重现江湖。 他已成为武林中的一个神话: 一个“刀中之神”。 武林中却又出现了一个决斗者。 他披发遮脸,头戴深笠,从不仰首看人。 他刀法极好,人人心惊──当然并没有多少人承认。 他不断的找人决斗,彷佛这样才能证实自己那一柄“弃刀”是“无敌之刀”。 只不过,同样的,结果无论胜败,江湖上仍然忽视他的存在。 人人仍只敬羡当日在江湖上昙花一现的刀: 屠佛刀。 还有那惊鸿一瞥的刀客: 方柔石。 谁也不注意、不理会、不承认这个整天拿着一把“弃刀”、口念“善哉”找人决战的杀手。 方柔石终于获得了名气: ──方法是先杀掉了自己。 可是他又要证实自己仍然活着: ──所以杀手善哉继续决斗。 稿于一九八八年七月八日:温瑞安、董明辉、吴洪铭、方娥真、梁应钟、何家和、蔡衍泽、郑玉霞聚于“金屋”。 正文 请?请请?请请请 “请。” “请请。” “请请请。” 桑拖和方回互相谦让着,等对方先行出招,可是,心里都巴不得一出手就撂倒对方。 ──可不是么,决战的意义,其实就是打倒对方。 这一战下来,什么也没改变。 桑拖的“恨恨神拳”仍然收拾不了江湖上人称:“带酒冲山雨,和衣睡晚晴”的“愁掌”方回。 同样的,方回的“愁愁绵掌”也制不住武林中人号之为“恨地无环”的桑拖。 他们两人,连战十七回合,结果还是:平手。 其实,桑拖最近苦练武功,已有大进,本想一举击败方回,却没料这些日子以来方回也勤修武艺,结果还是平分秋色。 ──两人武功,皆有进境,是以相持不下,不分轩轾。 可是,这结果能令桑拖满意了吗? 当然不。 桑拖是蒙古人。他是世祖总制院使的儿子。其父置徵理司,勾考诸路钱谷,多方聚敛,巧立税目,是以身居要位,富甲一方。 桑拖却无志于朝政聚敛之事,他最有兴趣的,还是练武。他初入中土时,年纪还小,只望有一天要是能跟中原武林的石钟山庞一霸、百花洲平一君、“追空神拳”张步散等人学艺,或能跟峨嵋金顶天魄上人、“无形剑”李开心、“不发制人”朱梦省等一流高手交一交手,只要不败已是不枉此生了。 可惜是他练了那么多年,拜了不少名师,结果,就连区区一个“愁掌”方回也打不败! 方回,是他的好朋友,武功也练得很好。 方回是汉人。 当时,蒙古人根本就歧视汉人,是以汉人南人不得为正官,汉人性命,往往连一匹骡马都不如。不过,桑拖天生侠义,倒不存有鄙视之心。 方回与他功力相仿,他几次都无法击败之;不过,他也从未想过利用权势、身分、声威或叫手下以武力来迫使方回屈服、认输。 不过,无论怎么说,桑拖心里还是不快的: 连一个方回都取胜不了,又如何能寄望问鼎武林、逐鹿中原! 他觉得很颓丧。 是以他千方百计,七赴秦中,找到了少林俗家子弟中的第一高手,武林名宿张佛德,希望这位“立地佛”能指点他一条明路。 他却没想到,德高望重兼且修为已到了光风霁月和光同尘境界的张佛德,与他一晤之后,竟使他得要彻头彻面的重估自己。 “哎呀!” 张佛德听引介人道明身分之后,就叫了一声,一直拿炯炯有神的眼睛磨刀一般的打量着他。然后眼神就凝在他的头上,彷佛那儿正盘旋着三条金龙四位元神似的。 桑拖倒是给吓了一跳。 “什么事?” “少侠来此,有何贵干?” “只想请教先生,在下勤修武艺,唯一直并无大进,不知有何妙法,能使在下能够脱胎换骨,跻身高手之列?若蒙指点,不胜感激,定当厚报;如果在下资质太过鲁钝,也请直告,从此不枉费心机习武就是了。” “错了,错了,”张佛德顿足大呼,好像他眼前站着一只会生金蛋的牛一样,“太好了,太好了。” 桑拖在想:或因南宋灭亡,张佛德受刺激太深之故吧,所以才有点…… “你是天赋异禀、人中龙凤啊,”张佛德仍大惊中诧小怪七情上面的道:“你只是一直练错了功夫罢了!” “什么?!”桑拖不敢置信。 “你的功夫一直练不好,因为练的都是小道功夫” “……小……小道功夫?” “练功,要练大道的。你一直只练功,没练气是不是?” “……练……练气?得要先把基础功夫扎好啊。平时,也有练些外气硬门功、吐纳归息法就是了。” “那就错了。练功,跟练字、写画一样,都要师法乎上。练气,就得要练内家上层气功,一旦能成,那就无有不通的了。依我看,你天资过人,英华秀发,只是未能善加纵控罢了……不信,你望着我看看。……不是望我鼻子,而是望着我印堂……哦,唔,这就对了……然后你凝神、吸气、运力、聚精于眼神之中,像放飞剑一样徐徐投刺到我眉心来……继续……再集中精神一些……哎哟!” 张佛德掩面,仰天而倒,如受重击。 这倒是把桑拖吓了一跳:“什么?” 他并没有出手攻击张佛德啊。 张佛德狼狈地爬了起来,好像刚才有人给他当头一棒似的,他苦着脸说:“……厉害……佩服……你的气功!” 桑拖瞪大了眼睛,吐出两个字:“……气功?!” “对!你刚才伤我,用的便是一流的气功!气功好手,根本不必与人动手,只要动念存意,即可杀人救人;”张佛德敛容正色道,“一般庸手,才练拳习武使兵器;真正高手的境界,是手挥目送、意生念起每个伤人于千里之外,弹指万里取人头。你只消懂得如何去运用自己的精、气、神,与天地间浑然自成的“气”结为一体,自然就能生出大威力了,一点也不玄。不是有很多人到庙里烧香、问卦祈愿吗?结果大都很灵。那不一定就是神明显灵,而是结合了多少年来多少善男信女的真心诚意和自己的聚精会神,融合成一种“气”,自然就可以神通过往、预知未来了。那也是一种“气”。能把这种“气”善加运用的,就是我们武术家所梦寐以求的。真是可喜可贺:老弟已有相当修为造诣了。” 桑拖只觉得自己像是一个道旁的乞丐突然获赠金山银山一般,完全不敢置信到了无法适应的地步:“可是……我从来就没有练过……气、气功呀!” “不一定要知道才有,不知道就没有。东海里有一种鱼,有十六只脚,每到冬天就会爬上荒岛像女人一样的唱着歌,而且还用鱼尾去梳理它头上长的藻发哩。你大概不知道吧,可是这种鱼确是有的;”张佛德用字形的脸笑成同字形,“你知道有些人,能够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颜色、什么事情、什么字吧!还有些人,能够运用目力则可叫梨子落地、飞鸟折翼。此外,有些是诗、棋、书、画的天分,有天分的人根本不必苦修就能有大成的,苦修的却未必能有所成。那些人都是天赋异能,你也有,你所赋的是一种沛莫能御的气;只不过……就像你空有宝刀而不谙刀法一样,还不知道如何善加运用而已。只要你晓得用它,当世高手中,绝少有人能出阁下之右!” 张佛德下断论似的说,像他说出来的话,比铁杵还有力。 “你不但应从今起苦练气功,”张佛德似是禅师对他的弟子作棒喝,“还应该大力推动和发扬这门武功。” 桑拖受教。 他真的全力潜修气功,而且,凭他所拥有的财势和权力,不遗余力的推动和提倡练习气功──尤其是他现在所精研的“天人一气神功”。 为了推动气功的学习风气,他还举办了“天下气功擂台赛”。 他开始对自己早已具备潜存了如张佛德所称的“天人合一无上神功”颇感怀疑,所以就在张佛德引领之下,遍访名师。 桑拖自幼向往中土文化,所以并不似一般蒙古人那么轻贱汉人;他虽出身于权贵之家,但却是个谦冲虚心,并不曾为高位厚禄所蒙蔽的人。 为证实自己的“气功”是不是“到了家”,他在张佛德悉心安排下,向一代宗师“无形剑”李开心求教。 据说“无形剑”李开心安坐家中,宽心宴朋,只一双银盾上下剔扬,未几,潜入他家中两名刺客便给利剑穿心,横死当堂。座中朋客,均见李开心双眉忽然渗血,以为他受了伤,有问方知:“我刚才以眉御剑,杀了两名刺客。”这件事,满座俱惊。 听说就是一杯水,给他手指一沾,能饮千杯不醉的人喝了,也得醉倒当堂。 他“气功”修为之高,可见一斑。 他欣然接受桑拖的挑战。 一战之下,李开心倏然后躐,连撞断一根白杨树、一条柱子、一幢墙,才稳得住身子,一双银剑也似的眉毛低垂得几乎盖住了眼睛,说:“好内力,甘拜下风。” 桑拖这才知道自己有过人之能。 他决由张佛德和李开心主持这第一届“气功擂台”。 桑拖素来好学不倦,还想更上一层楼,于是在张、李撮合之下,拜会峨嵋山天魄上人。 据说,天魄上人在金顶上大笑三声,峨嵋山上山下的人都听不见对方和自己的说话;他曾一掌按在“飞来石”上,三年内,不管是什么高手坐在上面,都得给他震飞三个觔斗。他曾跟一千三百里外的“追空神拳”张步散说话,就像跟对面三尺远的老友闲话家常一样。别人问他是不是神仙,他只笑说:“我用心说话,说给天听;他对天说话,说给心听──那又同需在意远近?既然无处不是心,更何处无天!” 天魄上人却不肯收桑拖为徒。 因为他觉得桑拖的“内气”不在他之下。 桑拖这回说什么也难以相信。 于是两人又比试了一场。 两人隔空对一棵桑葚树发劲,然后各执一粒鸡蛋,“就当它是一支钢镖,连劲向树干掷去。” 桑拖在不知如何是好的心情里,只好请天魄上人先行试功,他好效仿。 天魄上人在投出鸡蛋之际,蓦然,彷佛是眼前一花似的,“那棵树”往旁“挪移”了数尺,是以鸡蛋击空,在地上碎裂。 然后“那棵树”又“回到”原处。 这情景快如电光石火,却令桑拖疑真疑幻。 之后天魄上人便交给他一粒蛋。 这回轮到桑拖注力于蛋内,投向桑葚树。 这一次,“树”并没有动。 那粒“蛋”,也并没如期发出“大威力”一样,跟一切“以卵击石”的蛋一样,碎裂在树干上。 桑拖很失望。 ──看来,比起天魄上人,他的功力还不算如何。 岂料天魄上人却一副叹为观止的样子。 他拉着正感到沮丧的桑拖上前,只见那颗碎裂鸡蛋里流出来的蛋黄上,竟“长”满了“胡子”一般的东西。 “天!”桑拖实在搞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还是你的功力深厚,”天魄上人解释道,“上天有好生之德,以我们的功力,拈花撷叶,即可伤人,以蛋投树,也必树毁叶枯。唯此树却与我们无怨,是以心念善缘,气注于物,物我生情,我投蛋时,树便有了灵性,让开一旁:正是树不伤我,我不伤树。你呢?因功力尚未能善加运用,虽以大无匹之力注于蛋中,但却无伤害这棵树之心,故这粒蛋迅即“成人”,长了“胡子”,来消解你全无杀念的元气。我的气功只不过能使物暂有灵性,而你的气功却能使蛋有了人性,还是你高上一层。” 桑拖这才明白过来。 “气功擂台”上如火如荼的展开,高手如云拼斗舍死忘生。 由于有桑拖的大力支持,这气功擂台便得天时、地利、人和的配合,有瞩目表现者,还会被朝廷擢拔为武官。 桑拖也给众家奉为圭臬,出来主持大局。 他还须当场作示范表演。 他表演了三次。 张佛德给他震下台去。 李开心捂心而退。 掌声雷动而起。 这时候,气功名宿“不发制人”朱梦省倏然而至,跃上台去,要“领教领教”桑拖的气功。 桑拖有点心怯,但试着向他发动。 朱梦省依然纹风不动,但神情却十分震讶,只说:“这算什么气功!” 这时候,天魄上人一跃而上,一面叱骂一面运展气功,怒战朱梦省:“好小子,咱们的过节还没了,你就想越级挑战咱们台主?” 两人势均力敌,自台上打到台下,引起场面一阵混乱。 张佛德连忙跳上台去,主持大局,安排擂台挑战赛依然进行。 在大家你谦我让的:“请,请请,请请请。”声中,各出奇谋、各施绝招,为争名位,拼你死我活。 未几,天魄上人和朱梦省又气咻咻的回到台上,两人决战的结果,似乎不分胜败。 朱梦省却公开道歉:自己没按照规矩上台挑战是不对的,但他仍要在擂台比阵,并要向桑拖再次挑战。 桑拖以忐忑的心情应战。 这一战,互发气功,两人都不觉如何,只是在突然之间,朱梦省右颊出现五道指掌红痕,再卸去外袍,只见内服里穿了五个指头般大的小孔,他叫了一声:“惭愧。”便认败而退了。 桑拖虽然不知自己用什么手法击败了朱梦省,但他知道气功总有它的道理,毕竟赢了总是件好事。 这之后,就没人敢跟他挑战了。 擂台继续进行,一战又一战比斗下去,有的人重伤,有的人轻伤,有的人内伤,有的人藉别人的重伤内伤轻伤而扶摇直上。 终于,“气功擂台”的名位决定了: 金顶天魄上人名列第一。 “无形剑”李开心和“不发制人”朱梦省同列第二,平分秋色。 “立地佛”张佛德位居第三。 他们都一致推举:桑拖才是真正的“台主”,因为他潜力过人,禀赋殊异,日后定能在气功上独霸天下,举世无双。 “气功擂台”就此热热闹闹、开开心心的下了场。 天魄上人给册封了个名号,在峨嵋山上开起道观来。 李开心和朱梦省都成了御前侍卫,张佛德则升了个文官。 “擂台赛”选拔出来的高手,个个都有了“出路”,就像美丽女子分别有了“归宿”一样。 “擂台赛”过后三个月,桑拖才见得着方回。 方回带点揶揄的说:“那几个月,你身边尽是高手护着,找你真不容易。” “没办法,那几个月,我实在是忙透了,”桑拖说:“不过,忙得也很值得:知道自己武功大有进境,终究是件开心的事。” “哦?”方回目中闪动兴奋的光芒,“听说你是‘气功台主’,我倒要领教领教。” “你现在可不是我的对手哦,”桑拖满怀自信的说,“我不想出手伤了你。” “废话少说!”方回生气的说,“受伤是我的事!动手吧!” 于是两人又比划了起来。 桑拖本存不想折辱方回之心,但见对方攻势凌厉,收拾不下,只好向他七次施劲放气,结果──桑拖给方回打倒在地。 第一次,桑拖彻底败于方回手下。 这使得桑拖“如在梦中”。 “怎样?”方回带点叹息的说,“果然给我料中了。” “你、你说什么?!”桑拖懊恼地叫道:“这、这究竟是为什么?!” “你根本就没有气功!”方回毫不客气的直斥道,“就算有,就像琴、棋、诗,书、画的天才一样,也得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练,才能把握的,那有睡一个觉睁开眼睛就成为无上高手的事!” “可是,他们……”桑拖叫道,“我是赢了他们的呀!” “他们为了要藉你的名义权势,来办气功擂台赛,为了要吸引朝廷的注意,以便升官发财,当然要利用你呀!”方回说得不留情面,“不引起你的兴趣,不先使你沾沾自喜,以为是为自己办事,又怎能使你出动人力物力、不遗余力的在推动这件事?所以……” 所以未受“通知”便飘然而至的朱梦省,一上台来就几乎揭穿自己毫无“气功”可言的真相吧!后来,天魄上人大概引走了他,对他说了些什么,他也一起来演这一出戏了。 ──那些“有胡子的蛋”、“会走动的树”,全是障眼法吧! 桑拖愤怒地想起: 那些人满脸笑容,谦让地说:“请。”“您请。”“您先请吧。”结果,一动上手,正是把自己的同门、同僚、同好或同道,狠狠的打得血流披脸、非死即伤的,可是嘴里还是谦虚自抑得已五体投了地似的。 桑拖为这种矫情的虚饰而感到憎恶。 稿于一九八八年七月初:“贪禄初期”。 正文 达明王 这时,“冷月茶庄”进来了一老一少,老人长得鼠首獐目,但又怕得罪什么人似的老是笑脸迎人;小的约廿岁不到,长得既不高大,也不豪壮,反而有点含羞答答的样子,两眼眯着就像两根横着的针。 众人都是三江五湖跑遍、拳头上立得起字号、脚尖上踢得出招牌的老江湖了,一看便知:又是什么闯不出名堂的老一辈带这样的小辈出来长长见识、多结交朋友,以便他日黑白道上就算不行方便,也不予为难。 这种小蝌蚪,老江湖们是见得多了。茶庄里至少就有十七八个,正在聚精会神听这几位曾一时叱咤风云的“前辈”追述最令人神往的“达明王”轶事。 “你们出世得迟,没见过‘达明王’这等不世枭雄!”崆峒派掌门人倪月半洋洋自得的说:“多年前,他独挑‘一破竹、二惊石、三魔侵、四道神’这当世十大高手,仅受轻伤,但重挫对手而返,那一战真是卓绝古今,就是我有幸能见着!” “那还不算什么!”伏牛山山主马弄潮沾沾自喜的道:“当日‘达明王’,建立‘万胜帮’,前一夜连拔‘七帮八会九连盟’的十一个要寨,之后回来大举庆宴,当席雄豪万千,狂饮豪吞,他却滴酒不沾,别人问他如此豪情胜慨,为何不痛饮?他冷笑答:不是不喝,而是不想跟不值得喝的人喝;反正,豪情不是喝酒喝出来的!可是呀──他就是只跟我对饮三杯!” “斩经堂”内三堂主赵深亮不胜钦羡,与有荣焉的问:“听说,当年‘达明王’就在此地结识大侠‘潇洒不幸’萧辛,两人七战七和,终成相交莫逆,后来萧大侠遭暗算身亡,他立即率‘万胜帮’铲平策动这场狙杀的‘仆派’十七杀手,然后每年都会到这儿来,凭吊亡友──哎,我这生就是想一见‘达明王’,好让他知道除了‘潇洒不幸’之外,还出了我赵深亮这等出色人物!” “他见你?算了吧!”“十八星霜”的副坛主游木裙嘿声道:“‘达明王’义薄云天,名满天下,但他要发‘英雄帖’,第一张总会先发给我;他若要下‘决杀令’,也常交由我代发传的呢!你?还差得远呢!” 于是赵深亮和游木裙你一言、我一语的冲突了起来,其他的前辈高手,都七嘴八舌的说起他们所见的“达明王”来。庄里的少年剑客,或是武林同道,都听得又羡慕、又好奇。 那眯着针眼般的少年笑笑,便走了,老者笑嘻嘻的替他付账,然后又堆满笑脸,走到倪月半、马弄潮、赵深亮、游木裙等人的面前,笑着说:“谢谢你们这样赏面,既然你们瞧得起敝帮,”他一面说着,一面掏出几张帖子和令牌,上面赫然书写着“英雄帖”。镂刻着“决杀令”的篆字:“下届的大会和行动,你们也一道来热闹热闹吧。” 众人张口结舌,好半晌,一直以来说的比较少的“豹盟”舵主巫失向才敢嚎懦间道:“你……您是……” “‘达明王’?我只是他手下而已!”那老人涎着笑脸说:“刚走出去的那位才是!” 稿于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八日:中华旅行社四度发予“入台证”。 校于一九九二年六月廿五日:正式皈灵仙真佛宗。 正文 老哥,借头一用 当他醒来的时候,溪边的水仍是红色的,他的唇是白色的,就跟死鱼的肚子一样。 已经是第七次了。 想要刺杀这武林中的一大害、江湖上的大恶人“恶尽天下”金九间,有很多关是要过的:“一破竹”(金九间的宝贝独女金破竹,武功高绝,闯阵杀伐,势如破竹)、“二惊石”(金九间的两名义弟,两人都是练就一身“惊石神功”的一流高手)、“三魔侵”(金九间身边的三名护法,人称“侵魔三怪”)、“四还神”(金九间座下四名弟子,各自修得“神不守舍”、“神光离合”、“神出鬼没”、“神魂颠倒”四种奇功的好手),那简直不是人能办得到的事。 要想刺杀这个武林败类“潜派”掌门人金九间,不但要先得把“一破竹”、“二惊石”、“三魔侵”、“四还神”一一击杀,还得要面对金九间这个对他有杀父灭族之仇的绝顶高手! 宋小千己试了七次。 七次都不成功。 他也受伤了七次──七次都险死还生;不死,纯属侥幸。 这次能够“大难不死”,却让宋小千大彻大悟。 ──既然杀不了这个大敌,不如化敌为友。 宋小千有这种改变,他的哥哥宋虎善并不知晓。 他仍是要去刺杀金九间,为父报仇。 宋虎善约了宋小千一道下手,他的武功还比宋小千高,先伤了“四还神”,还闯过“三魔侵”,正与“二惊石”杀得难分难解之际,宋小千突然自后一刀砍下他哥哥的头颅,嘴里还喃喃的说了几句话。 金九间大诧,问明原由,知道宋小千加盟、杀兄表态。金九间感其意诚而接纳,但慎用之。五年来,宋小千为金九间的“潜派”立下不少汗马功劳,并赢得金破竹的芳心,争得金九间的信任,两人成婚之后,金九间渐把“潜派”大业,大都交予宋小千之手。大家闲时都问宋小千在“大义灭亲”弑兄之际,究竟是说了些什么话,宋小千笑而不答。 之后,宋小千先行把“四还神”支使出去,使他们遇伏身亡;再设计逼走“三魔侵”,然后使金九间怀疑“二惊石”叛变,予以格杀。最后,他逼疯了金破竹,把她暗中囚禁,再在布局妥当的那一夜里,他换走了金九间的佩剑,然后在金九间饮酒伤情之际,他突然出刀。 因为酒中的麻药,金九间无力闪躲,用手一格,一臂断落。他伸手拔剑,剑只剩锷,宋小千又挥刀,把剩下的一条手臂也砍了下来。 “你……!”金九间喘息着,“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我是为正义、为报仇才不惜一切来除掉你这个大恶人!你知道我当日在砍掉我哥哥的脑袋时说了句什么话?”宋小千仇愤填膺的道:“我跟他说:‘老哥,借头一用!没你的头,就砍不下金九间的狗脑袋!’” “好个为正义而杀我!你说我是大恶人,我如此信你,你如此待我!我平生为恶,还远不及你手段毒辣!”金九间惨笑道:“到底谁才是大恶?你就不怕别人也会为我报仇吗?” 稿于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八日:读谢志荣“魔剑幻影”及其手记。 校于一九九二年四月:修习“佛家念力气功”。 正文 你死了没有? 没有。 他一定还没有死。 这人恐怕是死不了的! 温弃笔想到了这一点,而且肯定了这一点的时候,有时候,他全身都焚烧了起来,震颤了起来。他惊怕得肝胰都在抖嗦,肺胃也在呻吟。那是一种热,而也是一种寒,水火交煎般地挤出他生命的斗志。 温弃笔很清楚的知道:如果没有这个敌人,他可能早已经飞黄腾达,早在青云之路志满踌躇了。 那一次,只要他肯接受倪大人的委托,把严远去一家全都杀光,倪大人一个高兴,他早就成了禁军总团练,搞不好还能扶摇直上,在朝廷里挂了份官职,那时候,就不必这般在险恶江湖上朝餐风云暮饮雨了。 这敌人害了他,不许他这样做。 更妨碍他大好前程的是:这敌人还替他制造了无数的敌人。 上一次,他和公孙烂眉决一死战。“铁肩铜担”公孙烂眉是个极可怕的对手。但终于还是一招之失,死在他的“一笔勾消”下。按照道理,除恶务尽,理应赶尽杀绝,公孙的后人,决不能留…… 可是他的敌人又出现了。 他不许温弃笔这样做。 所以温弃笔非但下不了手,还扶养公孙念牙和公孙念霞一对兄妹成材成人,教他们绝世武功,好了,这还不够,还告诉了他们身在仇家,现在,他们可要找他报仇了! 这一回,温弃笔可是死了这条心,再也不要理睬“他”了。 可“他”却仍是阴魂不散,虽使他吃尽了亏,但老是防不胜防的冒了出来,使他做出了“后果不堪设想”的事。 像“火车尾”的那一遭:倪大人的儿子倪均止,公然调戏良家妇女,还一口气格杀了三个证人,受到警告后,视若无睹,罔顾法纪,杀入民家,强奸了那少女,还把帮那少女一齐拒抗的老母和小弟一并儿杀死。 衙里不敢抓他。 他抓了倪均止,交到衙门,不到一个时辰,这倪公子已悠悠然的回到了酒楼,又去调戏另一个妇女。 他那“敌人”又不知打那儿“窜”出来了。 他火了。 他拦止倪均止的恶行。 结果,倪均止的手下和衙里助纣为虐的公差,一齐对他群起而攻杀。 这一回,他的“敌人”又比他强大了。 他一口气打垮了六名同僚,重创四个爪牙,一刀砍下了倪均止的人头,扬长出城,从此好好一个大捕头、成了流亡天下的通缉犯。倪大人悬赏的黄金万两,使他随时身首异处,活人变成死尸。 这都是因为他的“敌人”。 因为他的敌人未死。 所以良知未泯。 是“他”把他害成这样子的。 这“敌人”只藏在他心里。 他挥不开、甩不掉。 因为他身上有这名“大敌”,所以,江湖上的人,都叫他做“神笔大侠”,只要他一声号令,一纸传书,他们立刻水里水里来、火里火里去、活里活里来、死里死里去。 温弃笔常常自问: 你死了没有? 没有。 他知道这答案。 这答案虽然常使他寒哆、栖惶、无处可栖,但也使他作为一个人,站立天地间,俯仰能无愧,不在来世上这一遭。 只要“他”在,他的精神就不死! 你呢? 你心中也有没有这个潜在匿伏常阻碍你直上青云路的“大敌”? 这敌人还是不是仍然活着?死了没有? 稿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中旬:悉闻大马电视筹拍“杀了你好吗”。 校于一九九二年七月六日:失款。 正文 朋友,你死过未? “杀人集团”居然公开下令杀他,这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太平门”祭师梁浸浸耳中。 他知道这是自己结的梁子、闯的祸。 他自恃艺高人胆大,曾经成功的躲开过十三次暗杀,其中有八次的狙杀手还为他格杀当堂。就连“死人帮”、“杀手壕”、“满天星?亮晶晶”刺客集团所派出来的杀手,他也一样领教过,但仍死不了。 所以他夸下海口: “任何杀手,都杀不了我。” 为这一句话,他当然名声大噪。 但也结下不少深仇。 他可不知道,“杀人集团”真的会为了他这句话而下了决杀令。 他的话惹怒了这个顶级杀手集团。 “杀人集团”下令杀的人,一定能杀得到,何况这次他们是公然下令,可见决心。 命令是在一个月内解决梁浸浸。 梁浸浸知道“杀人集团”向来杀人,都是防不胜防,无法臆测的,连被杀的人,也不知道自己竟会是这样死法,会死在那样的人手里。这些一向都是“杀人集团”的传统。 他知道这回儿可不是开玩笑的。 “杀人集团”训练出来的杀手才是真正的杀手。 没有杀不死的人。 没有不可能的事。 ──这都是“杀人集团”里杀手们的“信条”。 一听到“杀人集团”要杀梁浸浸,人人都对梁浸浸畏如蛇蝎,怕被他牵累,朋友一下子都烟消云散,而妻子也带着儿女偷偷溜了。 梁浸浸只剩下一个人。 没有朋友。 不。 还有一个。 “下三滥”高手“远走高飞”何止此。 何止此长于轻功。听说只要他开始逃跑,天下间就没有人追得上他。 他在梁浸浸这孤立无援、众叛亲离之际,独跟梁浸浸同一阵线。 因为他也是给“杀人集团”公布下令要杀的对象之一。 而且是比梁浸浸还早一个月给杀人集团“指名要杀”的人。 “决杀”的期间也多延一个月。 他和梁浸浸本来就是老友、好友。而今更是战友、盟友。 他们同是天涯沦落人。 他们有共同的敌人。 于是,他们成了生死之交,并肩作战。 何止此带梁浸浸离开了住处。 躲进了深山。 而且教他防范的方法。 ──先躲过他决杀的期限,下了“杀人集团”一个面子,重挫他们的锐气再说。 对付“杀人集团”,何止此比他更有经验。 对于何止此的“雪中送炭”,梁浸浸完全言听计从。 他们在山上。 野外。 吃了一顿梁浸浸亲手炮制的烤山羊肉之后,何止此撷下腰间那葫芦的酒,劝道: “也不知能不能活到明天,今宵且畅醉一番吧!” 梁浸浸同意。 他喝得不多,因为他的肝有病。 但很快的,他便感觉到醉意了。 天旋,地转,然后他就听见何止此问他:“朋友,你死过未?” 他只有摇头。 “我就是‘杀人集团’派来杀你的人,”何止此呛然拔刀,火光映红了刀锋和眼,“你现在可动不了吧?不该大意喝我的酒。” 梁浸浸努力挣了起来,道:“你也不该吃了我的烤肉。” 何止此瞳孔收缩,脸肌比他的神志先死了一步。 他放出刀,一动真气,七孔溅血。 梁浸浸一剑扎入了他的心房,用一种同情的语调说: “你用的只是‘迷魂酒’,我下的可是‘穿肠药’。”他一边说,一边也脚步浮摇,“我也是‘杀人集团’的一份子,用的是‘苦肉计’,借此趁你不防杀了你。” 稿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中旬:与细姑奶数游大古城。 校于一九九二年七月五日:温罗二家同上ipoh看戏。 正文 失去舌头了吗? 他忽然觉得有人在跟踪他。 无论他怎么徐行、疾掠、急驰、陡停、猛回头,都没有办法看见或摆脱那个跟踪他的人。 郑龟觉得有人跟踪他完全是因为:他感觉到一股强大力量的逼近。 那不是杀气。 ──而是一种极强极盛的仇极恨极怨极冤极的力量! (他是谁呢?) 郑龟有点不寒而栗。他第一个反应就是要找出跟踪他的人,徒劳无功之后,他立刻要全力疾奔回家再说。 毕竟,他是当今“诡丽八尺门”的四当家,外号人称“金龙”,不管武功、内功还是轻功,就算还不如当年掌门人盛怒的登峰造极,但也已炉火纯菁,而且他还精于奇门遁甲、布阵埋伏,无有不擅。只要让他回得了“消恨斋”,他就一定有办法“解决掉”跟踪他的人。 许是因为他轻功奇快,跟踪的人来不及出手,他已平安的回到“消恨斋”。他回到自己熟悉的阵势中,发动机括,甫入大门,猛抬头,就看见一个人──不,一团力量! 一股仇恨的力量! 他大吃一惊。只见那人脚踝间系着铁链,双臂还扣着给崩开来的枷栲,衣不蔽体,正是“八尺门”的大当家“神龙”盛怒! 他再大吃第二惊。 盛怒却没有出手。看见郑龟,盛怒激动得全身都颤抖了起来,枷链都腾腾作响:“兄弟……我回来了!” “老大!”郑龟震动的惊叫道:“你……不是仍在狱中吗!你是怎么出来的!” “那不是人可以活下去的地方!他们折磨老子,让我就在那儿死得像一滩烂泥!”盛怒咆哮着,“我就是不死!我是在昨晚逃狱出来的!老四,我第一个就是要找你!他们还冤诬是你栽赃害我的!嘿,那可太小看我们的交情了!我信他奶奶个屁,休想离间我们!你给我查出来了没有?到底是谁陷害我、告我一状,说我是千山万山那十一宗灭门劫杀案的元凶主谋!?” 郑龟黯然垂首,长叹道:“大哥,说来话长,你逃出来不易,”他取了一件袍子,轻轻为他受尽苦头的老大披上,再拿出一柄金光闪闪价值不菲的刀,递给盛怒:“你拿着它防个万一也好。我去拿镇山宝刀‘破军’,给您斩开枷锁再说。” 盛怒点了点头。郑龟到内里开机关取刀,在那一段时间里,他思潮起伏,想到当日种种风光,后来受的种种折磨,不觉感慨万千。 摹然,他觉得人影闪动,马上拔刀,但手心一握刀柄,立刻似给什么东西叮了一口似的,开始是手、马上连全身都发麻。 “就是他!他就是昨晚劫杀‘霜月茶庄’一家大小的凶徒!”数十名衙役捕快随着郑龟的呼叫一拥而入,“他手上还拿着庄主的刀,身上还穿着庄主的衣服!” 盛怒忽然间都明白过来了。 他握紧刀柄,但却拔不出刀来,他眦睚欲裂、咬牙切齿的瞪着郑龟,甚至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呔!逃犯盛怒!”为首的捕快戟指喝道:“还不就捕!?”却见他并无反应,不禁回首问郑龟:“他失去舌头了吗?” 稿于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六日:方二妹返马行。 校于一九九二年元月下旬:习“白骨观气功”。 正文 猪脸的岁月 他长得又矮、又胖、又秃头、还有一张猪样的脸。 可是,他却是一个真真正正行侠仗义的大侠。 他救过不少人,从不希冀得到回报。 他帮过不少人,只因为他觉得义所当为。 他行过不少善事,“日行一善”无法准确的形容出他的古道热肠;他打过不少大仗,曾有过一夜间连拔掉:“血污派”、“血海派”和“血雨派”三大歹恶、歹毒、为非作歹帮派的记录──这记录一百四十七年来武林中无人能破。 按照道理,他是个道道地地、不折不扣、名符其实、真真正正的大侠,一早就该享有大名威望。 可惜,他长得丑。 矮一点没有关系,还胖;胖一点没有所谓,又光头;光头还勉强忍受下来吧,他还有一张猪样般的大脸。 ──这样的“长相”,怎能当“大侠”?怎配当“大侠”!怎堪当“大侠”!? 实在太丑了,丑得简直聚天下丑之大全,汇集其中,然后发扬光大,夸张百倍,令人无法忍受,不敢正视。 听说这位“大侠”的“出身”也很“诡秘”,他廿一岁出道江湖,一出手就先声夺人,打垮了“血影帮”。 过去的廿年他干什么?没有人知道。大概是“十年寒窗无人问”式的苦练武功吧?所以才练就这样的绝艺。 谁的武功不是练出来的? 谁的名气不是打出来的? 谁的胆量不是拼出来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打、拼,他终于名动天下──可是,谁也都不当他是“大侠”。 ──实在叫不出口。 ──“大侠”那有这么丑的! ──一旦称之为“大侠”,只怕“大侠”的名堂都给他拖垮、沾污了。 江湖上汉子、娘们都传说纷纷: (听说,他长得太丑了,他老爸还不认他作儿子呢!) (据知,他实在太丑了,皇帝本要召他为御前侍卫头领,都“收回旨意”呢!) (悉闻,他丑得太不堪了,“武学功术院”本要招纳他成为“侠少”,可他就是太丑了,所以终于也得打消了念头!) 他虽然丑,可是人心实在很好。 他扶弱济贫,锄强除暴。 有一次,他和小侠金喜子、少侠郑看、大侠叶初绽,一起去对付万恶不赦的“万劫门”,结果在血战之后,凯旋而归,民众载道相迎,欢呼簇拥──但却没有人“拥”他,也没有人“敢”向他欢呼,原因只有一个: ──因为他太丑。 另一次,他和老侠叶初放赈济华北大水灾,押济灾银两粮食而至,人们感激流涕,都说恩同再造,但这些话,都只对叶初放说──叶初放年纪虽大,但威仪仍在,大家却以为他是叶初放的手下、家丁、跟班。 没办法。他实在丑得不成大器。没办法。 江湖惊心多,武林岁月险。 终于,黑道上出现了一个大魔星,叫列长恨,他在三个月之内,分别率众狙杀了武林中的十六名大侠,包括少侠郑看。 另外,武林中一个不得了的年轻高手,名叫夏商周,他单剑挑战江湖上七位大侠高手,全都不是败在他的剑下,就是死在他的剑下;至于大侠叶初绽和老侠叶初放,都在他剑下成了“伤残人士”。 列长恨没有找上他,因为他长得太丑了,丑得令他不屑与之为敌。 夏商周也没理会他,因为他实在太丑了,丑得他不当他是已成名了的“大侠”。 列长恨和夏商周倒是惺惺相惜,两人结成了“血腥盟”,横行江湖,无恶不作,弄得天怒人怨,却谁也奈不了他们何! 那时,他正在追求江湖上一位相当著名的美女。 可是,他失败了。 那美丽的江湖女子知道他人好、武功高、而且对她是真心诚意的,不过,她仍是嫌他太丑了。 丑得实在没办法跟他过世。 他怀着一颗伤了的心,重返武林,始知江湖风卷浪翻,发生了这般大事,他以前的几位战友、数名知交,都是武林中顶尖儿的大侠,但也全都非死即伤,只得任由夏商周和列长恨横行。 于是他一人一剑,进行反击。 他终于以过人的绝艺,击败列长恨,又以惊人的内力,重创夏商周。 列、夏两人惨然退出江湖。 这时,武林中所剩的“大侠”已不多了,大家都感其恩德,要拥戴他成为当代第一“大侠”。 他大笑推却。 弃剑。 翩然远去。 ──据说,他在掷剑远离之前,双手在脸上一阵涂抹,竟出现了一张极其俊秀的脸孔来! ──听说,有人在云贵见到他,他竟长了一头茂密的黑发,人也瘦了,看去潇洒无比、英俊非凡。 ──传说,他故意易容丑化自己,剃光了头,以试炼世间真情;实则,他除了个子不高之外,才是个实实在在真真正正不折不扣不卑不亢的大侠。 稿于一九九二年十月七日:徐斯年来信谈为我作品出版事;台晨星版“金血”出书。 校于一九九二年十月十八日st51hm,父逝六周年纪念日。 正文 炸 “恶捕”司空老菜几经艰辛,终于抓到了“恶盗”雷鱼。 抓雷飞贼,可真不容易,他除了武功好、轻功佳之外,更可怕的是:他是“江南霹雳堂”的高手。 只要是“江南霹雳堂”出来的好手,就代表了两件事:一,他“底子”硬,得罪了这个人如同开罪了他整个家族──那绝对是个可怕的大家族。二,“江南霹雳堂”善于制造火药火器,惹不得,也不好惹,这种火力一旦炸了开来,就算你有“金钟罩”、“铁布衫”和“十三太保横练”,也抵受不住,照样得要血肉横飞。 可是司空老菜却仍然抓到了雷鱼。 因为雷鱼偷了一颗价值七百万两黄金的宝石:“红牡丹”。 他还偷了一本书。 那是一本武林秘笈。 ──“食鱼集”。 听说,传闻,据悉,得到这本秘笈,只要学成,就可以用对方的武功来杀害他自己;也就是说他每攻一招,就好像自杀一次一般。 抓到了雷鱼,雷鱼却什么都不说。 什么都不肯说。 “说也是死,不说也是死,”雷鱼坚决的说,“我不说。” 于是司空老菜用刑。他会用各种各类、千奇百怪,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必定死去活来、痛不欲生的刑。 他喜欢用刑。 他喜欢听人哀号狂嚎,生不如死。 他就是因为喜欢刑术,所以才成了捕头。 雷鱼已给折磨得体无完肤,全身已没了一块完整的骨骼。 但他就是死不了。 也晕不过去。 可他就是不说。 “你这样私动大刑,为的不是要把我正法,而是贪图我偷得的宝石和秘笈。”雷鱼说什么也不肯说:“我要是说了,你一定会灭口,我就活不了了。” 终于,司空老菜向他保证: “你说吧。我绝不杀你。” “我不信。” “你说出来,我就会放了你。” “这不够。” “我可以发誓,如果我宝物和秘笈到手后,还不放你,我就天打雷劈,粉身碎骨,血溅十步,尸骨无存。” “你是说真的?” “我已发了毒誓。” “要是真的,我就只好说了。”雷鱼叹了一口气,颓然道:“我还不想死。” 于是他说了。 司空老菜在他所示之处找出了一个小箱子。 “是不是都在里面!?” 司空老菜很有点紧张。 “连我以前盗窃的重要宝物,都在里面了。”雷鱼惨笑苦涩地道,“我到了这地步,还开得起玩笑吗?” “是就好了,”司空老菜放心了,“你可以死了。” 于是他一伸手,就捏碎了雷鱼的咽喉。 雷鱼的喉咙里格格有声,人断了气,眼睛却仍不肯闭,直瞪着司空老菜,仿佛在说:“你不守信,你不守诺……” 司空老菜笑了。 得意。 “我才不管守不守信,”他向死人说话:“反正你已死了,谁知道我不守诺?” 说着,他打开箱子。 轰的一声,他和箱子一直飞起丈八高,成了木屑和血肉纷纷落了下来,铺洒在雷鱼的尸身上。 稿于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与倩孙琁何梁许刘聚于水车屋,跟十二弟击掌为约。 校于一九九二年七月三日:庆祝倩生日,怡保行欢快。 正文 诈 梁嫁拄剑守在何里活棺边。 “下三滥”高手“飞星传恨剑”何里活和“太平门”杀手“流星蝴蝶刀”梁嫁结恨已深,恶斗已久,但两人从来旗鼓相当,各有千秋,四十年来决战五十三次,仍不分轩轾,两败俱伤,打到后来,两人都知道,谁也无法把谁打败,谁都无法取得胜利,这样打下去,不会再有结果,所以决定讲和,不打了。 两人因为对敌太久了,所以也实在太了解对方了,一旦不打了,化敌为友,成了知交,彼此都十分欣赏,成了同一阵线的人,相知相重,同仇敌忾,互为奥援,结为兄弟。 其实,往往敌人有许多长处是自己所惧畏的,而敌人的缺点又是自己所憎恶的,不过只要这敌人一朝变成了自己或自己人,长处就成了好处;弱点,也会变为可爱的特性。 这时候,何里活和梁嫁年纪都已很大了,两人不复当年精壮,联手御敌,对彼此都有好处。 “真后悔以前跟你打了那么多年,使我少了一个好友过了大半辈子!” “咱们如果早当成了好朋友,反而激发不出咱俩为打败对方苦练而成的武功了。” “我唯一遗憾的是:我们还没分出个高低来!” “就是为了这句话,武林便是腥风地,江湖更是血雨池。” “咱俩也为了这句话白打了四十年。” “所以这答案我永远也不想知道!” 两人说罢,哈哈大笑,痛饮狂歌竟宵。 不久,“飞星传恨剑”何里活接到“斧头一族”余忠、余勇、余昧三兄弟下的战书,要他立刻交出“飞星剑诀”,否则杀无赦。何里活即刻通知梁嫁,才知道梁嫁因与“神枪”孙家的“一柱擎天枪”孙太大决战负伤,伤重不起,何里活只有独自接受“余氏三雄,十屋九凶”的挑战。 结果惨烈无比。 余氏三雄手段凶残,武功也极其高强,何里活纵把三人重创迫退,他自己也遍身浴血,俟粱嫁和其他同门友好赶到时,他已奄奄一息,临终前托咐梁嫁: “答应我一件事。” “你说。” “我死后,余家的人必来毁我尸身,取我剑诀,你若能保全我的尸首入殓,我已托我孩子伯儿届时将‘飞星剑诀’送你为报。” 说罢,何里活便溘然而逝。 梁嫁并没有等到何里活大殓──他只等到何里活入棺、何家的友朋同门一旦散去之后──他就开始逼问他的世侄何伯儿:“飞星剑诀”到底藏在哪儿? 何伯儿当然不说。 但他又怎是自己父亲当日头号大敌的对手? 所以他给逼供得死去活来。 “……我说了……剑诀就藏在棺里……爹尸身下……” 梁嫁迫不及待,马上就要开棺。 但余氏三兄弟就在这时候攻过来。 梁嫁力抗。他变成拄剑守在棺椁旁边,不退不让,力决死战。 余忠、余勇、余昧本已负伤,不是梁嫁之敌,见势不妙,立即退走。 但梁嫁也挂了彩,受了不轻的伤。 他喘着气、淌着血,急着开棺,一手抄入尸背去捞寻剑诀,蓦然,那死人睁开了眼,向他一笑: 然后一剑刺进他的印堂里。 死人当然不会笑。 也不会出剑。 更不会开口说这样的话: “我没有死。我就等你来开棺受我一剑。既然已斗了四十年,哪有说不斗便不斗的!今天,还是我赢了。” 这话不知梁嫁有没有听见,在死前。 但佯作离去实匿伏伺机掩杀过来的余氏三名好手,却是听得一清二楚。 稿于一九九二年五至六月:阿细姨二返马。 校于一九九二年六月三十日至七月一日:二黄款。 正文 了断 他去买了一株花回来插在那口古老的五彩镂空云凤纹瓶中,那感觉虔诚得像在自己坟前上香一样。 “插枝梅花就过年。”仇苦善禀神似的喃喃自语。 自从“饮梦山庄”大门前出现了一张血脸之后,仇苦善就得跟一切了断:他的事业、他的前程、他的家小、他的财物、他的一切……从那时起,一切都不再属于他的了。 谁会想到:日正中天、仕途得意、江湖称道、富甲一方的“饮梦山庄”庄主仇苦善,竟会在他如日方中之际,会接到“幽冥血奴”的“大红帖”呢! 仇苦善知道这是噩运,可是他不明白自己为何竟会遭受这种噩运。他平生为善的多,纵不能为善,也决不作恶;他生平交友极多,纵不能结交,也决不与人为敌──为何“幽冥血奴”竟会找上他! “血河派”的每一任的“幽冥血奴”按规矩每年都要灭绝一个武林世家,今年竟会轮到他!──依照“幽冥血奴”的作风,虽然要血洗满门,但都会选那些作恶多端、十恶不赦的武林人下手:怎么他会选上自己! 抵抗?那是找死!伤亡更大,这又何苦!谁能敌得过“幽冥血奴”!所以从那时起,他就跟家人作别,尽管大家哭得死去活来,但也不能不一一了断──一旦关系已作了断,照“幽冥血奴”的作风,是决不追杀“局外人”的。至于“血奴”的名堂,敢冒认的人只怕八百年后都还没有生出来。 “大红帖”的血脸涂在门上,一个月后,“血奴”就会登门“造访”,今天,就是这一天了。 他自知大限已至,自度决非“血奴”之敌,是以早服下了“断魂散”,不想死得太惨;不过,他要留得一口气,好看看“血奴”到底是谁?为何要这般对他? “血奴”来了。 “血奴”一来,见偌大的山庄冷清清孤寂寂的,大诧,一见仇苦善奄奄一息的样子,便问:“这是怎么回事!?” 仇苦善一看来人,不由气苦!来的原来是当年潦倒失意,他曾解衣送食照顾过和勉励过的挚友雷念痴!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他惨然叫道,心中不忿,“我对你那么好,你却要杀我!?” “我杀你?我是来拜谢您?找您叙旧啊……”“幽冥血奴”雷念痴顿了一顿,在刹那间他恍然大悟了,惶恐地道:“……我今日能名震天下,全仗你当年扶植,是以携来厚札,特向你拜年叩谢,想给你意外惊喜,没想到……我留‘大红帖’,是表明我一个月之内必来,但我是来报恩的,不是来灭门的,怎么──” 稿于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六日:联合报“缤纷版”约稿。 校于一九九二年六月:苦修“风影功”。 正文 断了 “伤残擂台大会”,其剧烈程度,恐怕决不止“伤残”两个字可以形容的。 你看“太平门”好手“飞砂走石”梁上混,他在“十万大山”一役中连斩杀“九死一生”十大高手,断了右臂,但他依然练成了左手神刀,争雄于“伤残大赛”中。 他只剩一只手,但却能以一只左手,使两把刀,别的不说,单是练成这种刀法的意志力,已够惊人。 他的对手“目中无神”何况,却更厉害。 何况瞎了一双眼。 他是给人撒石灰弄瞎了一对招子,可是他的武功并没有因而搁着,反而使他练成了“虚空观音剑”。 他能听音辨影,闻音发剑。 但比起“血神经”蔡单的刀法,他还不算什么。 蔡单断了一臂。 ──断臂,在“伤残大会”中的雄豪而言,只是极“不成气候”的小伤。 但他还缺耳、眇目、脸上还挂了一道又深又长又惊心的刀疤。 本应该是一双的器官,在他身上,都成了单丁。 他剩下的一条右手,只剩下三只手指。 他却以三指拎刀。 还是一把断刀。 ──三尺三寸长的刀,剩下不到一尺二。 一寸短,一寸险。 蔡单使出来的刀法,就是这般疯狂的惊和险。 不过,这要比起“求死将军”孙兵,这些伤都不算什么了。 孙兵一双手都没了。 可是他使的兵器赫然竟是枪! 而且还是长枪。 他用双腿使枪,招招只攻不守,下下拼命! 他虽然凶,但“平地一声”雷馀更狠! 他倒不缺手。 不断脚。 也没少了眼耳鼻舌。 他只是脖子上曾着了一刀,有一半断了,一半还挂在颈上,而胸腹之间,炸开了一个大洞,血肉模糊,而他的样子,也要死不活,死了七成似的。 因而他的招式,也全似不要命了。 他每招都是和敌人“抱住一块儿死”。 他每出一招,仿佛都没预算有下一招:他出手没有留退路,更不留余地,所以更不给情面,不留人命。 他全身上下,都绑满了炸药,谁一碰他,都会一齐炸了开来,血肉横飞。 这些都是残废人中的高手。 他们残而不废。 残废只使他们斗志更加高昂,拼得更勇、更狠。 不过,他们都不认为自己能赢得这次的“伤残擂台比武大会”的第一。 因为他们心目中都有一个人,那才是必胜者。 他就是当年使一百二十九斤的宣花大斧,以“拼、狠、绝、恶、凶、悍”六字称霸江湖的“无命郎君”余蠢! 自从他给大侠萧秋水砍掉一条左腿之后,他就销声匿迹了一大段时间,今天,值此盛会,听说他会在此时这儿出现。 比起这人当日的狠、勇、无所畏怖来,大家都自知自己实在不算什么。 只是,怎么他还没有来? 余蠢终于来了。 他到会场的时候,各伤残高手已打了数十场,断左手的而今断了双手,断臂的如今折了双腿,有的只剩下一只眼睛,有的只剩下最后一口气,有的在离开这世间前只留下了一句话: “替我报仇!” 剧战如火如荼,胜利者就等余蠢来一决雌雄,败者苦等余蠢来为己雪仇。 余蠢来了。 很悠闲。 他坐在由别人推动的轮椅上,嚼吃着一根玉蜀黍,还吃得津津有味。 别人都问他:“余前辈,你不出手,怎行?” 他指了指自己少了一截的左脚:“你没看见吗?断了。” 有人还不甘心,怂恿他下场:“我们大家都等您重振雄风哪!” “雄风?打架叫做威风?”余蠢悠扬的摇着脑袋:“打赢了又怎么样?而今,少一条头发换个第一,我都不干!肤发血肉,父母所生,应当自珍。我这一条腿一断,逞强斗胜之心,也就断了。你们呢?还打,嫌断得不够吗?嗯?” 稿于一九九二年五月廿一日:新潮“喝采”专栏刊出方杞然篇。校于一九九二年十月二日:获国际+本地驾照。 正文 祭刀 “血雨派”第十四代掌门人:“血雨横空”马婆雄,在江湖上,腥风血雨杀戮无算廿八年后,归隐不封刀,调教了四名得意门生、入室弟子: 大弟子“不舍依依”梁善良。 二弟子“恶客”张生气。 女弟子“梦姬”花想容。 幼徒“要钱要命”云想衣。 还有个儿子,人称“小霸王”马刺。 他们练的都是刀,而且都是极其歹恶的刀法。 “血雨刀法”凄厉、歹毒,而且一旦出刀,既不留命,也不留头。 “血雨派”的镇山之宝正是马婆雄手下的这一把“血雨神刀”。 他们四个徒弟一个儿子,都学得他刀法的神髓,那就是一个字: 杀! 他们都能领会“血雨派”的精髓,马婆雄已年纪大了,他想找一个继承衣钵,担当第十五代掌门大位的传人。 但他不知道该传给谁好。 于是,他在“血花堂”前召集大家,问: “我们‘血雨刀派’的宗旨是什么?” “狠!”梁善良答,“要狠狠的练好刀法。” “狠!”张生气答,“对敌人要狠!一刀杀落,杀错也不眨眼。” “狠!”花想容答,“对感情要狠,一刀两断,该断则断。” “狠!”云想衣答,“对自己也要狠,在险恶江湖上,不狠就无处立足、不能活命。” “狠!”马刺答,“狠的最佳表达方式就是杀!” 谁都没错。 都答对了。 ──都得到“血雨刀法”的要义。 于是马婆雄只好下令。 “我们‘血雨刀派’有一个规条:那就是艺成必须祭刀。你们已学成了,在明天午时前,在此地集合,谁祭刀杀得最狠的一个,就是继承掌门大位的人。” 第二天,午时,“血花堂”里,却只来了云想衣、花想容和张生气三个徒弟。 马婆雄料是马刺和梁善良都没有狠狠的“祭”一次刀,所以不敢来报。 他问他这三名弟子可做了什么祭刀的行动? 云想衣霍然拔刀,他的刀口上黏腻腻的有斑剥的锈渍痂迹:“我昨天下山,用这把刀一连砍杀了三十二名敌人、仇家,其中包括湘西第一高手‘双十戟’司马调景。” “好!” ──连杀卅二名高手,连司马调景也一刀杀了,马婆雄自问连他自己也办不到。 然后他转向花想容:“你呢?你用什么祭你的刀?” 花想容笑了。 她人漂亮,笑容也灿烂。 “我只杀了一个人。” “──才一个?” “是。” “谁?” “你儿子──马刺!” “吓!?” 马婆雄大吃一惊,张生气忽扔出一物,马婆雄接在手里,却见是自己儿子的头,还死不瞑目地瞪着自己,与此同时,头颅忽发出浓剧腐臭的蓝烟来,马婆雄只觉一阵昏眩,情知中毒,反应已迟,张生气腾身而上,拔刀出刀,一刀斩下了他师父的脑袋! “要祭刀,”张生气生气的说,“杀你就是最狠也最好的人选,因为杀了你就可以自封为掌门。” “不,”花想容道,“还有一个障碍。” “敢情是大师兄?”云想衣问。 张生气没有回答,他立即去找梁善良──云想衣和花想容当然都跟着他:他们三人阴谋背叛并篡夺“血雨派”大权已久。 终于,他们在列代祖师祠堂上找到了大师兄。 不是活的大师兄。 梁善良已死。 他的胸口贯穿了一把刀。 他自己的刀。 他留下了话。 遗书是用鲜血这样草草地写了几句: “……我不愿用任何人的性命祭我的刀,如果一定要祭刀,我就用我的命。” “大师兄可真善良”,云想衣叹道,“他宁愿自杀也不杀人。” “他可真笨”,花想容不同意,“命只有一条,他不配用刀。” “他真够狠,我们都不如他;”张生气颓然道,“我们都用别人的性命祭刀,他却用他自己的。” 稿于一九九二年九月廿五日:二理事意欲“复出中原”。 校于一九九二年十月三日:南洋商报连载“伤心小箭”增加篇幅。 正文 杀手的慈悲 上头有令,要他杀了这个女子。 孙式郎这名字很平凡,但他在“杀手壕”中有另一个代号:“无赦”。 那是一个很可怕的代号。他要杀的人,无有不死的。 接到命令之后,他觉得轻而易举,但又十分兴奋。 因为那是个美丽女子。 这是位弱女子,大家闺秀,美得清丽脱俗,娇羞可人,却不知组织为何要杀她? 孙式郎杀人从不失手,能够做到这点,除了他真的武功高强之外,他总能在动手之前已把握了必杀的契机。 他每次都很小心谨慎。 每次都把要杀的对象调查得十分清楚。 这女子有一次到庙里上香,他先去朝过相了。 如果一般女子的美丽都有个谱儿的话,这女子之美,已全然离了谱。 美的清,美的丽,美得那末美,还让你感觉到她是个爱娇的小女儿一般的爱娇小妻子。 她的确是个小家碧玉。有次她在阶上岔错了脚,几乎就要一路滚落下去,幸是旁边的奴婢及时将她扶住。 孙式郎在旁看到,几乎想立即抢先而出,将她扶上一把。 从那时开始,孙式郎心里开始“交战”不已。 一是想入非非。 ──这么一个含羞答答的女子,看她窈窕的身子,白皙的颈腕,腰身和奶子定必很柔腻漂亮的了。 反正都要杀死的了,下手之前,何不先要了她的身子? 跟她来上一乐,才让她死,才不枉费她来世上这一遭──看她婀娜的步姿,秀窄的乳肩,细碎的莲步,想定还是个处子呢! 另一个念头,也在杀手脑中盘旋不去。 这么个可怜可人的少女,不如放过她吧! 如果组织不许,不如把她掳走,娶她为妻吧?自己在世上浪荡多年,也该有个服侍的伴儿了。 从来没有回家的想法,就是个没有家的人;浪子浪荡了这许多年,他可不想一个人再面对江湖的惊风骇浪了。 ──到底该杀了、奸了、还是放了、饶了,抑或是要回来当老婆呢? 为此,孙式郎颇为为难。 她正在照镜子,镜子中的人儿,美得不近情理,她自己都不相信那镜里那眯着眼在笑的美人儿是她呢。 忽尔,烛影一摇。 窗棂碎裂。 一人长身而入。 英朗颀长,俊气堂堂的一个男子,剑花映着灯火,一抖,寒亮剑尖已指着她的咽喉。 她还不及发出半声惊呼。 他决定杀她。 ──一个杀手身边是不该有负累的。 更不能有眷属。 剑已亮。 剑尖已指着女子的咽喉。 但他刺不下。 他看见泪。 泪自丝缎般的脸庞徐徐滑下。 他真想扶住那一颗无力的泪。 但他的手指却触及她的脸庞。 那一张姣巧发烫的脸。 芙蓉的脸。 她的眼眸对剪许多惊慌。 他的指也微颤。 他呼吸出来浓重的雾气。 他却听到她轻颤的呼息。 两人就似交换着振动和颤动。 她胸襟起伏。 他忍不住要扒开她的胸臆,使她了无遮掩。 他垂下了剑。 叹了一口气。 拥住了她。 他也想占有她。 但他终于没这么做。 ──这桃花般的女子很可怜,前发有几丝还飘到她零落的眼色里去。 他只好将叹息挂落如同她的发丝。 他轻吻她一下,就像蜻蜓在她鼻尖的柔肤上轻轻一沾: “我不知道他们为啥要下令杀你,你这么个柔弱无依的女子……”他轻抚她柔顺的发丝,生怕有一丝惊吓了伊:“……我不杀你──” 这话没有说完。 她自袖中拔刃。 刃霜寒,在烛光中抖弹出迅疾的惊心。 一刀刺入他的心脏。 在孙式郎差愕莫已,抚胸怆退之际,那女子艳笑着说:“我是女杀手‘一点青霜’凌笑霞,这就是他们杀我、和我杀你的原因。” 稿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中旬:收到江苏文艺出版社“说英雄?谁是英雄”系列之合约。 校于一九九二年七月十日:石山畅游/十一日:为海庆生辰。 正文 喜欢颜色的门徒 “回立生风”王月白是个没有缺点的人。 他武功高。像他这样的年纪,居然能精通五台山多指头陀传下来的至高心法:“无法大法”者,他绝对是历来第一人。他的“流芳剑法”,简直无对无敌,还自创“鹰翻燕舞”的绝顶轻功,把全身穴位,全收入经脉之内,变成“无暇可袭”。 他文才好。武林中人,绝少有像他那样熟读兵法、精通阵战。他对朝章礼节,无有不知,乡野风俗,无所不闻。他能诗能文,书画双绝,琴棋舞射,无一不精。 他人品要比文才更好。对父母孝,对君尽忠,对友好义,对属下仁,对人厚道。他声望隆,大家都敬爱他,要公推他为“诡丽八尺门”的总门主,统管三山五岳、黑白两道。而他自己,对这个位子也从开始有点兴趣,终于成了势在必得。 他为人不骄不躁,做事不愠不火。一生如有得失,只是在年少时所慕恋的女子,不是已嫁了人,就是天妒红颜,或是偏对他并不青睐。这样也好,就是因为他独身,更可以专心集中办好他的鸿图大业。 但是觊觎“总盟主”位子的人也不少,其中最具声望、原本也是呼声最高的是“金刀铁甲”莫跑泉。──自从有了王月白之后,他的支持者统统都跑去支持王月白。 他想找王月白的“弱点”,但若要决战他不是王月白的对手,若论文采他更不及王月白,如果要比财势家世──谁比得上王月白的“达明王后裔”的盖世家财!? 他千方百计,结识了王月白的同门“赤手凶拳”伦大俊,迂回曲折的要探知王月白的“缺点”。最后,得到的结果是:没有。伦大俊自小跟王月白玩到大,认为这个人做事一向战战兢兢,进退得体,如履薄冰,沉潜收敛,绝不贪财私敛,根本就“天衣无缝”,也许,他的唯一缺点就是没有缺点。 莫跑泉不服气。他一而再、再而三携厚礼上五台山,找到王月白的师父笑谈大师。笑谈大师本来当然不会说出他徒弟的“破绽”,但莫跑泉来得多、来得勤、送的礼也多也勤,比照之下,笑谈大师愈渐觉得:自己身为师父,还不如徒弟出名,王月白为免道上朋友觉得他独尊五台,反而避嫌,近日较少上来探望他;王月白眼看就要当上“八尺门”总门主了,却一点好处也不回馈师门…… 于是,有次笑谈大师在院子里散步,莫跑泉小心翼翼陪侍在身边,笑谈大师就指着满院争艳斗丽的花儿说:“我那徒儿,就是喜欢这些颜色。” 莫跑泉立刻明白了,当下拜谢而去。 不久,王月白巧遇当日他所慕恋、多年来想念的女子朱佛奴,两人生起情火,难以自抑,一夕贪欢之后,为人撞破,原来朱佛奴是另一武林名宿“一把火”余灯放的妻室。于是此事张扬了开来,传得沸沸荡荡,王月白自此身败名裂,一蹶不振,自然“诡丽八尺门”的门主也当不成了。 他的师弟伦大俊略知前因后果,心里感叹:平常人纵有一百个缺点也不过是人之常情,但要想成为一流高手、非凡人物,那只要有一个弱点便足以致命。 稿于一九八八年一月:风流快活又一年。 校于一九九六年一至三月:指挥狂赌而不上瘾之岁月。 正文 人形莲藕 为争夺这“人形莲藕”,已经丧命的有六十三人了。 六十三个都是武林高手。 不。 前一句错了。 是六十三名高手里的绝顶高手,武林中的精英人物。 死的人包括了括苍派第一高手“斩崩刀”谢不得,五省十六州第一气功师沙龙,武当俗家第一名手“空无居士”张剑桥,雁荡派不世奇材“一戟必杀”尚塞,点苍派第一剑手“屠狗剑”牛敦……这些人,任何一人,只要活着,都是不得了的人物。他们叱咤风云,纵横天下,仆从如云,笑傲江湖,一句话可顶一万句,一个人可打一百人。 可惜……都一一死了。 就为了“人形莲藕”。 “人形莲藕”,是武林传说中的至宝,江湖传奇里的神物,据说一千一百一十一年才因各种时机因缘凑合,得现一次,别看它黑忽忽、乌溜溜的一截,但长得却似人形,有眼鼻耳口舌,且长有细茎四枝。一如孩童形状。听说,得到它,是莫大的幸运;吃了它,能有莫大的功力;对着它,可悟人生最高境界、武学至高道理。 最先发现它的是哭笑神君。 ──那时,他真的高兴得大哭大笑,又哭又笑。 但很快的他便哭笑不得了。 因为“赤手绿剑”齐格飞发现他的发现。 齐格飞虽然是哭笑神君的好友,但义不容辞的跟他的好友争夺这件宝物。 而且他终于大义灭亲地杀死他的好友,得到了这件宝物。 ──不过,这件“宝物”他也只不过是得到了一阵子。 才一阵子。 他的另一个朋友“大手印”张子湾又发现了齐格飞的发现,两人大打出手。 于是,战斗不住的延续:“苦头陀”梁环中、“刀虫”何脚旺、“海霸王”朱丫南、“小张飞”陈角北……等都过来了,目的都是一样:争夺“人形莲藕”。 于是你争我夺、刀光血影,人,一个个倒下了,死了…… 现在只剩下两大高手: “天马行凶”万宝怒。 “一手遮天”叶利音。 这两个都是最强的人物,最强的高手,最狠的角色。 他们见那么多人死了、倒了、玩完了,心中也不无恐慌,但眼见要跟他们争夺这宝物的人已愈来愈少,到头来只剩他们两个,他们就完全给斗志充溢得狂喜不已:打倒他,杀了他,只要连他也干掉,“人形莲藕”就是自己的了…… 格斗最后的结果是: 万宝怒忙着去抢夺“人形莲藕”,叶利音却忙着杀他。分心是大决战中最要命的克星。所以万宝怒死了。 但他死前却发出了“飞马神刺”。叶利音中刺负伤。 刺淬毒。 剧毒。 叶利音挣扎爬行,要去把“人形莲藕”握在怀里,可是已力尽、毒发、身亡。 一小段时间后,有两名樵夫,一老一少,上山砍柴回来,却恰好经过这杀戮战场,看到尸体遍地,自是惊恐: 老的说:“一定是遇上了强梁,真可怜!” 少的说:“我们把他们埋好吧!” 于是,两人挖了个坑,把死掉的武林高手,全埋了进去,却发现了那节“人形莲藕”:“咦,这是什么东西?” “这么难看,莲藕不似莲藕,人参不像人参,一定是邪物。” “既是邪物,也把它埋了吧!” 于是,他们把这“邪物”折成几节,跟那些曾名动天下、叱咤武林的人物,一并儿埋在一塚黄土里了。 稿于一九九二年:倩慧突然分手终挽回,本想淡然去,无奈去不易。 校于一九九三年五月:与倩终于无疾而终人力不可挽也。 正文 落叶新芽 边惜鞋本来不能算是江湖中人,更不是武林高手,改变他一生的转折点是因为他经历了一些奇逢巧合,竟得到了一本“自创剑谱”。 这剑谱是当年叶哀禅还没出家成为“懒残大师”前留下来的──他是一代奇侠韦青青青的首徒,亦是诸葛先生的大师兄,这剑谱的价值,自是非同凡响。 边惜鞋本属无心偶得之,到头来却难免起意要试练一练:这一练,就上了瘾。 他原是个书生,正要赴京考试,他一练就沉迷不已,不再皓首穷经,改而闻鸡起舞了。可惜,他毕竟不是武学世家,所以缺少了一把趁手的剑。 开始时十分不易上手,可是他十分执拗,无论多艰辛,都要练下去,约莫过了七个月,有一天,他在院子里的大树下,乍然悟了、通了、透了,简直欣喜若狂,比中了状元还开心。 他已成婚,夫人见他这般沉醉其中,一再委婉相劝,边惜鞋也刚好遇上“自创剑谱”中另一艰难处,勤练苦思,均无法突破,已有点意思要放弃不练了。 恰好,那一晚,有九个贼人夤夜闯入边家,大肆搜掠,还要打杀奸辱,边惜鞋跪地求饶,泣晓大义,那些大盗哪听得进去,只管恣肆掠劫。 边惜鞋一怒之下,只好拼命。 他就用一把破破烂烂弯弯曲曲的剑,应战那九名强盗。 那九个强盗看这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居然挺剑来斗,可谓不知死活,边笑边羞辱之──可是,不消片刻,九人已二伤七死。 边惜鞋战胜了──而且战来不费吹灰之力。 这时,他才知道这剑谱上所载的剑法有多厉害;而他,练得的还不到半成功夫。 经此一役后,街坊邻里都知道他剑法高强,未几,连京城、武林、江湖中都传得沸沸荡荡。 而自此一役,边惜鞋也真的好好的。专心的练剑(他仍是没有一把好的剑,但已取了其中一名强盗的利剑为兵,称为“自创神剑”),他已越来越有信心,甚至还跟江湖上一流剑术高手,进行了比试。 他也身不由己,自出名后,不断的有人来找他比试,也不住的有人打“自创剑诀”的主意,他不得不维护自己和剑谱,所以就一定要自己好好的把剑谱上的招式练好。 他的剑法终于练得三成。 这三年来,他也打败了所有来挑战的剑手。 他已好久不读书,只练剑。 他已完全不理会练剑以外的事。 ──他已从翰林中人成了武林中人了。 他因疏视事,家业中落,欲振乏力。 这时际,他又遇上了剑谱中的难题。 他突破不了。 无法启悟。 所以,他变得很焦躁、郁闷,每次在院子大树下习剑时,都狂啸、低吼、咆哮、怒吟,悒忿时还向大树砍下一两剑,使五人合围粗的树上留下了剑痕处处,纵横交错。 这边厢,边夫人已忍无可忍。 她的丈夫已成了武痴武狂。 她终于离开了他。 ──带同他们的孩子。 遭受亲人的遗弃,当然使边惜鞋痛心疾首,但可能是由于没有了亲人的牵挂,那剑谱上的“困境”,竟又给他豁然开解了。 这使得他在剑术上又更上一层楼。 ──虽然,他手上一直没有一把好剑。 他仍是暂用那给他杀死了的大盗那一把普普通通的锈剑。 这时,他不再等人挑战了。 他主动去与人挑战。 他挑战的都是当今名动天下的剑术宗师:“纵横一剑”李锄头,“双阳神剑”朱老阳、薛晚阳,“天池神剑”余好食,“夕阳剑客”商战和“旭日剑侠”战商──这些都是不得了、了不得的剑术名家。 但他胜了。 全胜。 唯一战和的是“天池神剑”余好食。 他退回边家(那时,边家已了无一人了,谁也不愿意留下来陪他,连家丁庄丁也走光了,怕跟着他会平白惹来仇家追杀),又在大树下埋首习剑,终于,又有新的进境。 他再出江湖,连余好食也击败了。 余好食把手上的“大食神剑”也送了给他。 那确是一把好剑。 边惜鞋本来很高兴: 他终于有一把好剑了。 可是用来却很不趁手。 他在跟下一场与“大剑师”方成式决斗时,几乎就因“大食神剑”不就手而惨败。 他回去家里后院树下,再苦练四个月,然后以一把随手向人借用的剑,击败了方成式。 方成式惺惺相惜,又把成名神剑“日蚀”送了给他。 可惜也没有用。 还是任一把随意的剑好使好用。 边惜鞋再回到他家大宅的后院巨树时,忽然觉得:这棵树老了,树身上的剑痕愈是深刻,愈是沧桑,愈是磨不掉岁月的痕迹。 他也双鬓渐白,老了。 树已开始落叶了,落叶的同时,却也见新芽萌生。 他顿悟到他自己就(才)是那把剑,在他练习剑谱所载的同时,那剑谱也正把他打磨淬厉成一把剑…… 一把唯一适用于这“自创剑谱”的剑。 而他,已妻离子散,功名俱灭,只剩下孤身一人和他的剑谱。 他不禁向天自问: 究竟是他练好了剑法?还是剑法把他练好成一把剑?究竟人练剑?还是剑练人?到底是人遇着剑谱?还是剑谱找到了主人?他是人?还是剑? 稿于一九九二年九至十月:“十年来至卜时期”。 校于一九九二年十月九日:越南餐厅遇谢姓读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