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杀》》 正文 七杀 高志忠认识了钟先生之后,才知道自己如果失之交臂有如错失天机,几乎就要遗憾终生了。 他现在才知道真的有“料事如神”这回事。 可不是吗?钟先生跟他在同一座大厦里上班,正所谓朝碰口、晚碰面,他都有眼不识泰山。钟先生也真人不露相,两人只点头招呼,要不是那天大猫跟他说:“喂,你不知道,我们公司里那位钟先生,他精通命理述数,每言必中,灵得很呢!” “灵得过黄大讪!”高志忠不在意的说,“他真的这灵验,早就中了八百次六合彩了,还有得着上班捱世界么?” “你别不信,”大猫嚷道,“你看我平时可是迷信的人?” “你不迷信,你只是说话爱夸张些;”高志忠依然漫不经心,“好,就算他灵,又关我何事?我是我,他是他,一辈子扯不到一锅里。” “你别说得口响,”大猫见他满不在乎,便说:“他说你近日脸有晦色,印堂带煞,小心为尚。” 高志忠听过就算,偏是他这几天谋事不大顺遂,心神不宁,加上钟先生这一句话,倒使他有点忐忑不安。 大凡相师的好话,闻者陶陶然,但容易听过就忘;而对相师提到自己厄运危机,往往会成天觉得有件事酸在心里。 高志忠就是这样,眼见自己近日屡不顺就,便想起大猫提过那位钟先生的话,心想: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去请教一下,如有道理便作参考,如纯属鬼话便一笑置之,就算不灵,看看也不打紧。 所以,他便通过大猫,跟钟先生碰了面。 这一碰面,惊为天人。 主要是因为钟先生给了他八个字:“可避飞空,难保袋囊。” 本来高志忠对这“八字真言”,只觉无稽:“飞空”又是什么?“袋囊”又是啥?他还跟大猫开玩笑的说:“钟先生是叫我小心在上空飞行的不明物体,另外要提防给人扒掉荷包吧!” 大猫慎重的说:“还是小心的好,这种事最好还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高志忠仍是不在意的说,“这世上的事要是什么都相信,那唯一不信的只有是自己了。” 不过,说归说,高志忠听钟先生一席谈话后,倒是对钟先生的渊博学识,佩服得五体投地。 钟先生虽然又是一个地位不高不低的文员,但学识之深入、精微。独到、博大,可以说是高志忠平生仅见。 原来钟先生谈吐优雅,中外历史,无不尽在胸中;古今思潮,无不了然于目。在他口里娓娓道来,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从十八般武器到琴棋诗书画,由西洋歌剧到南洋皮影戏,无不琅琅上口,自有精见。钟先生说话有条不紊,绝不浮燥,谦逊有礼,别的不说,光是这等谈吐风范,已教高志忠心仪。 他只是口头上硬挺罢了,内心里,也着意提防起来。 没料这一日,他经过公司门口时,还未进去,忽“唆”地一声,一物飞坠而下,说时迟,那时快,高志忠欲避已无及,“啪”的一只烟灰缸,就落在高志忠五步之遥的地上,四散而裂,幸好谁也没伤着。 高志忠惊魂甫定,登时想起钟先生所言:“可避飞空”四个字。 ——没这么巧罢? 一万一真是这么巧呢: 高志忠猛然想起“八字真言”的后半句,连忙小心翼翼,对口袋里的荷包到手提公事包都留神起来。 高志忠想,我这样小心谨慎,难道真的还会被人摸去我的钱包或公事包不成? 下班时,他故意择人多的地方走,只要留神防着,总不成给人扒掉钱包罢?劫匪大概不会对一只又旧又破的公事包起歹意罢?况且,走在热闹的地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保不遇上拦路抢劫。 下班繁忙时间当然是人山人海,高志忠眼见一班地铁车来了,就什么都要挤上去,但人潮正好一涌而出,其中有几个“崩”头油脂青年,样子怪怪的,也不知是唐人还是日人或是洋人,有一个忽地朝高志忠一笑,露出满口黄牙。 高志忠一怔,忽觉下体阴囊一阵刺痛,已被人捏了一把。 高志忠痛愤莫名,但那人已挤了出去。 地铁门已关上。 高志忠欲追无及。 高志忠其实也不敢追近,他样子文秀,可以说是长得青靓白净,那个变态的家伙会对他作出这种行为,说来也“事出有因”,这种事闹开了当然没意思,而且双方体型“不成比例”,是以高志忠只能忍痛兼加忍辱,不想生事。 高志忠气忿不平的回了家,回心一想:袋囊、袋囊!自己的钱包、公事包、甚至连从日本买回来随身放着的神像香囊都安然无恙,只有阴囊今天给人这么一下子,隐隐生痛了好几个钟头。 ——“可避飞空,难防袋囊”,八个字可以说是无一不验。 从此以后,高志忠对钟先生佩服得无以复加,请大猫一再引见,谦恭请益,行弟子之礼,再也不改存有丝毫轻慢的心理。 高志忠更希望钟先生能为他算一算命。当这个要求提出的时候,钟先生忽正色道:“其实不必算了。” 高志忠心忖:这次糟了!上次天降横祸、身遇损辱,钟先生还改公然点破,这次是到了“不可说”的地步不成?! “非也非也。”钟先生笑呵呵的说:“阁下天庭饱满,月高于眉,鼻隆颧丰,双目有神明,肯定是人中龙凤也,过去虽志大才高借未遇,再过一两年,必行大运,时来运至小名扬天下可期矣!” 这几句话,直把高志忠说得飘飘欲仙,要是别的相呵说来,他还可当是恭维话,但钟先生一不收钱,二逢说来灵验,三又是道德学问均可佩的德高望重之士,高志忠更是想不信都不可以,一于信个十足。 这一来,说得高志忠心痒痒的,更要求钟先生跟他多指点几句,钟先生拗不过他,只好拿了他的时辰八字,谈有暇会替他算算,大家参详参详,还言明功力尚浅,不可尽信云云。 钟先生越是这样说,高志忠越发认为钟先生确是有遁之士,难适难遇,对他更是心悦诚服。 过了两天,钟先生约高志忠出来,分别以子平术。禁微斗数和铁板神数、姓名学等术数合参,把高志忠生平好几件大事都说得十分神验:譬如他指出高志忠不止有一个父亲,小时曾大病过一场、少时曾参加过不良帮会、在中学时期曾一度被学校开除、有一次极其难忘但失败的初恋等等,都如同目见,在高志忠目定口呆之余,钟先生还说。“你适合从事以名求利的工作,编杂志、搞文艺,正符合你的命格。可惜过去时到势未至,又或得势时来成,不过不要紧,很快就会水火既济、鸿图大展了。” 又说:“你的命局很高,我查过了,八字和命宫星暇。与东坡居士几乎完全一样,难怪诗酒风流,才气逼人,日后必成文坛宗主哩!” 没有比这更高兴的事了! 在高志忠而言,知道日后自己大有作为,而且富贵可期,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庆幸的了于是高志忠更奉钟先生为师,自己亲自写了几篇文章,大力介绍钟先生的神验,甚至还替钟先生找到两个报刊的地盘,撰写一系列的命理述数专题。 高志忠本在文坛上就很有些地位,由他为文大力推许,钟先生可谓名噪一时。 有一日,钟先生在闲谈里忽向高志忠提起:“那个刘满堂不是你的朋友吗?你不妨劝他小心提防,桃花是劫非运也。” 高志忠一怔,刘满堂是电视台里幕后强人,跟他颇有交情,钟先生既是这样提破,老友恐怕有难矣。他去电一问刘满堂支吾其辞,并不明言,但听得出来是有苦难言,高志忠为老友着想,便又穿针引线,让刘满堂得有机会直接请教钟先生。 高志忠是“介绍人”身份,自然理当在座。那一次叙面,钟先生把刘满堂彻头彻脸的大赞一番,连刘满堂这等见过世面的人,也不仅飘飘欲仙,简直是冲上云霄了。 每个人难免都对自己现状有点不满意,刘满堂在电视台里虽已可呼风唤雨,但仍受数名“高层”所制时,故有问于钟行生,钟先生的话直让刘满堂眉飞色舞:“阁下是大器晚成,历艰辛愈多,愈能有大作为,日后的成就与今天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阁下命格一如刘邦,当年虽为一方之雄,但仍处处受制于楚霸,只不过他日能成万世功业,唯君一人耳。只是,阁下是群雄之首,亦需要英雄才智之士辅粥才能有成。” 刘满堂立即恭请钟先生多指导他,且对钟先生学识深为叹服,即行在电视台安排了一个以学术观点来谈命理的节目,重点式的推出。 上了电视之后的“命相大师”钟先生,更加是家喻户晓了。 高志忠要约钟先生出来,已不似先前容易。 钟先生还是谦逊如故。 有好些朋友,知道高志忠与钟先生交好,便想透过他来约晤钟先生。 有一个比高志忠更有名气地位的名编辑兼名作家纪郁,也想托高志忠引见钟先生,高志忠与纪郁有着深厚的交谊,而且,他也的确希望钟先生能藉命理术数对这位好友好好劝说几句,便很热烈地为这件事接头。 钟先生一听是“名作家纪郁”想结识他,十分的受宠若惊,忙说:“要见要见,我早想拜会他老人家了。”一拍即合,两人果尔会上了面。 事前,高志忠很“识做”地提供了纪郁的一些个人资料。他认识纪郁多年,自然对他过去的历史也耳熟能详,钟先生也很技巧地询问了一些比较特殊的事例。高志忠为了不想纪郁觉得他这个一直以来都“大力推崇”的大师“不外如是”,也提供得颇为起劲。当然,他这样做也“别有居心”。 其实他的用意在:纪郁跟他的老婆正闹离婚。本来纪郁也一大把年纪了,偏生性风流,近几年又捞得风生水起,不但声名大噪,而且从炒金到炒股无一不得心应手,大叠银纸滚滚来,自然酒色财气也一起来,女人投怀送抱,纪郁跟老婆少不免时有口角,冲突一多,加上那些“新欢”诸多索求,他一怒之下,便想跟老婆离婚算数。高志忠认识纪郁夫妇多年,他自不愿见这对曾一起同甘共苦过的老夫妻会有此下场。 他希望钟先生能藉命理相学,多劝劝纪郁,至少,也期许以钟先生的学识、经验和口才,能使纪郁收敛一些。 钟先生听了,满口答应下来。 两人见了面,情形出乎意料。 钟先生见了纪郁,赞不绝口,说他额角睁峙、眉骨突出,有魄力、敢担当,是成大事的人物,又说他眼尾如刀裁,必可名成天下,俟纪太太转背进了厨房泡茶,钟先生进而说纪郁命带桃花,天生风流命,三妻四妾在所难免,如果一妻反而不能终老。 纪郁听得大乐,可是仍有顾虑:“都几十年夫妻了,总不能闹到离婚罢?孩子们怎么办?” “纪兄是有名作家,思想比人先走岂止一步。现在已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了,纪兄还这佯优柔寡断,徒惹三方面长期痛苦而已!”钟先生笑着说:“纪兄的观念,却似倒退了三十年。”然后又说:“命当如此啊,纪兄!” 纪郁本来就巴不得和老婆离婚,一了百了,而今见钟先生言必神验,而且又是命该如此,可怨不得他了,遂把钟先生引为知交。 不久后,纪郁和太大离婚的消息果然传到高志忠耳中。 纪郁认为钟先生“料事如神”,可在高志忠心里明白,那全是自己向钟先生提供的“情报”。 “宁教人打儿,莫叫人分妻”,钟先生这般举措,虽能讨纪郁欢心,但未免德行有亏。 除了这件事之外,还有一件事令高志忠对钟先生的作为更加反感。 那就是老史的事。 老史是个广告界奇才,也是出版界强人,同时也是文学界批评的权威。可是这个人十分不孝,父母疼出了这么一个件逆子来,痛心疾首,父亲患了目疾,需要开力,还撞了车,折了一条腿,”他居然连回去探看也不愿意。 高志忠跟史家是世交,史家父母托高志忠好好劝劝老吏,老史一向牛脾气,高志忠说没几句,几乎就被老史一轮臭骂轰了出来。 高志忠只好又去请动钟先生。 者史做事,一向崖岸自高,倒行逆施,不过他总算十分信命。 ——如果能借命理来给老史告诫,老史说不准就会收敛一些,至少,也会对父母尽点孝道。 高志忠于是有求于钟先生。 他这回可是说明在先,希望钟先生能给老史劝导。钟先生初不答允,后来一听是老史,动容道,“就是那个大出版家?”遂肯去了。 结果,非但让高志忠大失所望,简直还令他十分懊恼。 钟先生是去跟老史谈出版他命理名著的事。两人倒是谈得十分起劲,构想也能沟通,都认为不妨多写些名人:包括富商、政客、明星、艺员的命相,读者必感兴趣,同时亦可突显钟先生的“实力”,至少也是交游广阔、更增权威。 钟先生倒是有向老史“劝”了几句,要老史有空不妨待父母好一些,老吏双眉一轩,脸色一沉,“你要我照顾那两个老顽固?这是我的家事,你管来干什么!” 钟先生知老史不悦,语气登时变了。 “对呀,你命宫武曲破军会照,太阳在父母宫落陷,逆性难免,非你所愿,但却是时势逼成,你内心难道不苦么?可惜父母却不了解你。你逆他们,对他们而言反而能免灾保寿哩,”钟先生摇首摆脑的说:“你也想尽孝,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人到底不能跟天争,你还是万万不要勉强,以免对自己逆天行事!” 钟先生从善如流,倒把高志忠听得楞住了。老史却还“清醒”,问“我觉得我个性太强了,眶毗必报,会不会刚愎自用?甚或刚而易折?” “不会,不会,”钟先生赶忙道:“你好运嘛,运好气热盛,一运当三煞,百无禁忌,退缩反而不美。” 于是两人当日也谈成了出版合约。 钟先生劝老史不妨在出版界大展拳脚,义无反顾,;一个计划就是出版钟先生的命相丛书。 但是事情还没完。 高志忠的公司得力干员竟纷纷呈辞,逐一被挖走,高志忠明查暗访之下才知悉:向他公司高价挖角的是老史,老史受钟先生怂恿,也来办同类性质的刊物。就连“挖角’之事,也不知是不是来自钟先生面授机宜? 高志忠心里气愤还在其次,更觉自己“受骗了”。 ——德高望重的钟先生,阿谈奉迎、故弄玄虚、为名为利,无所不为,而且导人不孝、教人分妻,以博对方劝心,这算是什么“有道之士”?! ——可是当日初见:钟先生的确是“活神仙”一般的呀! 高志忠心中的疑窦越来越大了。 有一天,他下班回家的时候,发现大猫正在等电梯。 ——难道大猫是来找他的? 他忽见大猫和另一人正在攀谈,这人就住同一栋大厦的七楼,高他住的地方两层,大概姓曲,和他并不太熟、高志忠俟大猫和那姓曲的汉子进了电梯,才跑出来骑楼估量一下:对了!那姓曲人家住的地方,窗口正向着那天自己差点儿没给高空坠物击着的所在。 高志忠心里明白了五、六分,可是不动声色,留意起大猫来。 又有一日,他发现大猫在午膳的时候,跟几个打扮新潮得接近怪诞的人一道出去,其中一个,赫然便是曾经在地铁车门“抓”了高志忠一把的混血儿! 这时候,高志忠什么都明白了:一切都是个布下的局! ——什么“飞空可避,袋囊难保”,到烟灰缸急坠而下,有油脂飞抓了他阴囊一把……全都是骗局! ——大猫跟钟先生串通起来的骗局! 他在骗局里入了毅,也成为骗局里的一份子! 他们骗了他。他便帮他们“骗”别人。 所以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他也是一个骗子! 他也“骗”了不少人! 不少人因为他的推介而受姓钟的欺骗! 姓钟的看准他在传播媒介上人头熟、人面广。而且能写能编,就制造些“神迹”,道破些“天机”,让他深信不疑,自顾自发的为钟先生打锣唱道,使他声名大噪,步步登天!大猫是负责提供“情报”、“资料”。 等到他已失去了利用价值,钟先生已攀上了比他更有用、更有名、更有力量的人士之后,他就是)过桥抽板”的那块“板”,“免死狗烹”的那头“狗”! 高志忠这才明白钟先生根本不会导人向善、向入学好。 ——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骗子! 高志忠图将好友介绍给他,以祈他劝人向好的路子上走,无疑:‘送羊入虎口”,无论是纪郁,还是老史,甚或刘满堂,重用姓钟的之后,都更加暴戾、不择手段。 可是造成这样的一个局面,高志忠也有责任。 甚至可以说,钟先生会有今天在命理相学上写主地和影响力,高志忠还是个“始作诵者”。 高志忠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天机不可泄露”:因为有“天机”,根本就是一个骗局,当然不可泄漏了。 问题只在他要不要“泄露”这个“天机”,揭发这个局。 正文 杀人者死 “笨蛋!名小说家陈无欺一见梁泽所写的“遗书”,立即勃然大怒。“你竟写出这种垃圾!” 梁泽身材矮瘦,又理了个平头,比起高大伟岸,神采逼人的陈无欺来,实在像一截木头。梁泽苦着苦瓜干似的脸孔,蹑懦的说:“我……我尽了力也!” “尽你个头!”以陈无欺今天在文艺界的地位,他要对什么人当面跳着脚来吼,也不为过,更何况是与他同年,投稿投了十多年,到今天仍是“文坛超龄新秀”的梁泽!“你写出这种东西,叫做‘遗书,?嘿!你可见过人之将死,遗书是这等写法的!”他拿着稿纸,大声念道:“芝儿:我要死了,我不想活下去了,我的作品,你要好好的替我保管,我的钥匙,在书房大桌子的第三格抽屉里,我没有上锁,保险箱的钥匙也在里面,你不必伤心,我死了,是我最好的归宿,你要好好的保重,我去了。我爱你!” 念到这里,梁泽己面红耳赤。陈无欺以一种极冷酷的柔和声调,捏着嗓子道:“你知道吗?你这篇小说是写一个画家,现在像什么?像一个粤语残片里的八婆,患了第十八期肺痨,要死偏又死不掉的样子!”他嘿嘿地冷笑几声道:“真亏你写得出这种八婆文章!没有天分就是没有天分!” 梁泽抗议道:“可是……我已尽力要写好它……但是……”他的抗议声仍象蚊蝇一般.而且声音越说越细.越说越乱。 陈无欺拍拍他的肩膀,端起桌上的酒杯,佯作温和的说:“我知道,我知道。来。干了!”一仰头喝掉杯中的酒。又拿起酒瓶,倒了满满的一杯,“我知道你己尽力写好它。可是,一个人没有才气,是强求不来的,他也知道,我把你的稿推荐过十多篇了,以我今时今日的地位、名望,编者那个能不赏几分薄面,不过,他们刊登你的稿,转头就向我大吐苦水,我长期欠他们的情,也不是办法……” 梁泽垂下头。看他的样子,比被人骂还难受。陈无欺又拍拍他的肩膀道:“你也不必难过。我也很失望,我为你的作品费了不少心血.见你没啥进步,我也不好过。他顿了顿又道:“其实你也不是写得太坏,只是,一个有名画家,知名的艺术家,因为再也画不出好作品来,痛苦之余,只求速死解脱,这种人的性情。怎会写这种遗书?” 他说着又气起来了.一拍小茶几,道:“何况,你竟敢用‘芝’字,那是我女儿的名字呀!” 梁泽红着脸抗议道:“你有三、四任太太,七八个情妇,露水姻缘也不知多少,如果我全都避忌,那就没有名字可用了……更何况,你那一个女儿还在纽西兰读书啊!离得那么远,总不会有什么影响吧?” 梁泽这么一提。倒是勾起了陈无欺的得意事来了,气也消了,哈哈一笑道:“对对对,跟我有关系的女人实在太多了,数不尽,算不完,要避讳,你也避不了,避不了。 梁泽见陈无欺高兴了起来,他才敢问:“那么,这‘遗书’该怎么写呀?” 他一向对陈无欺尊敬得近乎害怕。陈无欺是当今文坛首屈一指的大小说家,至少有什六部作品被拍成电视剧,四十五部作品被拍成电影,而且,他的稿费之高,架子之大,也可以名列前三名之内。更难得的是他那一支快笔,举凡武侠小说、侦探小说、冒险小说、科幻小说、恐怖小说,无不能写,而且无不写得别具一格,精彩万分。 比起来,梁泽努力了十几年,不过写了两、三部不卖钱也几乎不为人所知的作品。这些实况,不能不令梁泽感到自卑。 “你小说里的主角是位画家是不是?…” “是。” “他想自杀?” “因画不出更好的作品来,而又感到生命的厌倦,所以想死。” “他在死前要留下遗书给前妻,对不对?” “对。” “那就简单了。我跟你说……”陈无欺创作的才气又来了,眉毛一扬,再紧紧一皱,在印堂上出现了一条悬针纹,就要说话了。梁泽马上用纸笔纪录,可是偏不争气,拿起笔来,纸掉了,拾起纸张,笔又掉了,陈无欺更加感到不耐烦,把纸笔抢过来,一面说:“你写作比人慢,连纪录都像蜗牛爬行,我帮你写算了。” 原子笔在白纸上沙沙作响,陈无欺一下子就完成了“遗书”:“我失去了色泽,但色泽变成了不同颜色的火,在燃烧着我。没有艺术,我宁可选择死亡。小芝,你要好好保管我的画,我虽然死了,我的画不死、不朽,仍然活着。” 一口气写完之后,他便递给梁泽看,示范地道:“你看,多轻松,这不就得了!这才像个艺术家的口吻。” 梁泽看一遍后,苦笑着搔首道:“为什么我就想不出来?” 陈无欺哈哈大笑道:“因为你笨,而且你天生就不是艺术家,怎知道艺术家的心情!”说到得意起来,又去喝酒。 梁泽搔搔左腮,欲言又止。 陈无欺观察力何等敏锐?笑问:“看你的动作像小猴子一样!又有什么疑问,要向我请教就得快,我倒有些困了。”这已经是晚上十时多,不过,要在平时,习惯一夜赶稿到天亮的陈无欺,是很少在凌晨二时前就寝的。 梁泽迟疑地道:“可是……” 陈无欺不耐烦地道:“可是什么!别婆婆妈妈,吞吞吐吐的!” 梁泽有点怕陈无欺责骂似的说:“可是,我这篇小说里的情节是:画家写完了情书之后……” 陈无欺眉毛一蹙道:“情书?” 梁泽慌道:“不,不,对不起!是遗书,不是情书,我怕烦你,一时心急,说错了。” 陈无欺最喜欢别人对他又敬又畏,听梁泽这么一说,于是宽和了下来,笑道:“你说,你说,你尽管慢慢说不妨。” 梁泽似乎这才定下心来,说,“画家写完了遗书,本当自杀,但以前他的一个老情敌,同时最近跟他财务上有纠葛的人,闯了进来,动手杀死了他。我的意思是,画家想自杀,却在自杀前被情敌杀害了,警方以为画家是自的,但画家其实是被杀死的。” 陈无欺听得心中一凛,心里暗忖:“暖!这倒是个挺精采的构想!没想到一向笨头笨脑的梁泽,也会有这等绝妙构思。”当下不动声色,只说:“杀人者与被杀者有过于明显的仇隙,这是智者所不取的情节。” 梁泽沉吟道:“你的意思是说:杀人者与被杀者的联系最好让读者看不出有任何仇杀动机来,这才有悬疑的。” 陈无欺忙道,“可惜你已经写了,写多少字了?”他眼睛里的神采渐渐消失,换上的是倦乏的困色。 梁泽想了想,才道:“大概有六万字了。” “牵一发动全身,”陈无欺又在喝酒。“还是不要改好了。” 梁泽愁眉苦脸的道:“可是,我想不出情节该怎么发展下去。我想要那凶手动手杀了画家,但又把画家装成自杀一般的,偷偷的溜走,案子就与他无关了……可是该怎样设计才合情合理呢?” “那还不简单!”陈无欺的兴致又来了。“我写过一百多部。每部都少不了死几个人,我是个“杀人专家’.你不问我,还能问谁?” 梁泽涎着笑脸道:“正要向你请教。” 陈无欺反问道:“你本来准备如何解决的?” 梁泽想了一下,道:“我写的画家是住在二十六楼的,我想那凶手趁画家一个不留神,把他推下楼去的。” “发生命案的时候大约几点钟?” “大概是晚上九点多钟。…” “命案现场是哪一种住宅?” “大约座落在英华阁,栏杆向着广场。” “那不成。”陈无欺断然的道:“那时候那地方还相当热闹的,你把他推下去,必定会惊动下面的人,围过来观望,管理员也势必留意,你如何安然出去,不受怀疑、注意?” “而且,那凶手不能用凶器攻击画家,否则,警方检验伤,就会怀疑画家并非自尽。物体坠空的速度约莫是每秒钟三十二公尺,而因物体重量的积聚而加速,也就是说,距离越高,回物体下坠力量的增加而更快疾,像我这儿是二十四楼,如果跳楼,大约要七秒钟才抵达地面。如果画家在掉下去的时候,一面大声喊出凶手的名字,凶手就无所遁形了。”陈无欺很快的说下去,并且提出了问题:“那画家跟凶手身材比例如何?” “画家健硕,凶手瘦小,”梁泽道:“要不然,凶手也不致是情场败将了。” “那也不见得。异性通常都被对方的风度与才华所吸引,而不是高矮。”陈无欺认为梁泽观念错误,立即予以反驳。“这样说,凶手更不易把画家推下楼去了。” “这么说……如果画家是猝然遇袭呢?” “现代洋楼栏杆的设计本来就不低,两人体力相距悬殊,画家只要随便抓着栏杆之类的东西,挣扎呼喊,凶手就不易得手了;”陈无欺十分权威他说:“你太没有杀人的经验了!在此地,枪也不易领到牌……其实一个人自杀,不如让他在浴缸里割腕,如怕他死不成,再开上煤气,就非得死不可了。” 梁泽眼睛登时发亮。“可是……可是……” 陈无欺也觉得给他“可是”得有点头昏眼花。“又可是什么了?…” 梁泽面有难色。“可是那画家活生生的,怎么才甘心任凭凶手割腕摆布呢?” 陈无欺觉得意识有些难以集中,反因而给他想到一计。“画家跟凶手是认识的,对不对?” 梁泽立即答道:“是啊!” 陈无欺又问:“他们是很熟的朋友?” 梁泽即道:“而且还很要好。” “那不就得了!”陈无欺又一拍案几,再喝一大口酒,道:“凶手假装来访,只要不给邻居看到,开始并不流露杀机,先在酒里下点安眠药,一旦药效发作,画家想不任凭摆布都难矣……” 梁泽不往点头,不过还有点疑虑,“不过,要是法医险到死者胃部和酒里有安眠药……那不大好吧?” “什么不大好?”陈无欺不喜欢有人怀疑他的构思。“自杀的人,怕死不了,活受罪,通常都会双管齐下,几种死法一起来的。只要记得把煤气炉。酒杯、浴缸上的指纹抹去,办完事后偷愉溜走,保管十足是个自杀场面。” “那还用说。我每部书都在设计杀人,各种杀人的方式都有,我的构思还会落个下乘吗!”他打了个呵欠,伸了伸懒腰。“不过,我倦了,今晚你得益不少,也该走了罢。” “是,是。”梁泽诚惶诚恐的站起来道:“我这就告辞了。我自己会出去,会把门关好,你就别送了。” 陈无欺其实也无意要送,只说:“好,改天你欠我一顿饭。”心中有些后悔把这么些好设计告诉了梁泽这个笨小子,搞不好还让他成了名,但随即一想,自己是有名的快笔,不如先写了发表再说。因为大困,陈无欺也想不下去了,挣扎起来,想去盥洗,拿着牙刷,已睁不开眼睛,脑里混混饨炖的,身子轻飘飘的,浑不着力。 “奇怪。”陈无欺挣扎上床,心里还半丝清明。“怎么今晚的酒力这么厉害?”他纳闷的是自己明明喝得不能算多,怎会醉成这个样子? 他一进房,就看见梁泽。 梁泽一向呆头呆脑,现在看起来居然有点狡侩的样子。 他惊问:“怎么……”他扶着头,呻吟道:“你还没有走?” 梁泽狡诈地笑了:“你一定觉得头很晕了,是不是?”他关切地道。“我下在酒里的安眠药,分量相当不轻。” “你……”陈无欺还弄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 “我当然没有走,我在等你的药力酒力完全发作。”梁泽向他解释道:“我本来是想把你推下楼去,但承你这么悉心的教导,我会开着煤气,并会替你准备剃刀,割腕自尽。” “你放心。”他笑了笑又道:“你已醉了、不会感觉到很痛的。” 陈无欺竭力要奔出去,可是四肢乏力,梁泽很容易便把他逮住,陈无欺恐惧地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有你这么出色的人活着的一天,那有我神气的机会?”梁泽眼中闪着狡猾的光芒,“我样样都输给你,但我却能够杀了你。你放心,我来的时候,除了你,绝没有人知道,我会洗干净我的杯子,并且擦于它,并保证在四周不留下我的指纹,而且我会关好门户,务求把它关得紧紧的,不让煤气泄漏出去……” “还有……”他看着在他掌握中逐渐衰弱无力的陈无欺,满意的笑道:“你亲笔写给你女儿的那份遗书。虽然提到色泽,但用在作家自杀上也无不妥,这是你死于自杀的最好证明!川端康成和海明威不也是到头来自杀身亡的吗,死一个作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陈无欺觉得黑暗已逐渐笼罩着他,死亡将似黑暗般的到来,就算梁泽完全松开手,他也已无力挣动,甚至连眼皮也睁不开了,但脑里还有一个声音在叫道:“陈无欺,你不能睡,不能死……” 只听到梁泽这样说道:“你小说里已经杀了太多的人,这次,也该轮到你自己了。” 正文 杀死雪山飞狐 名导演简青果展开报纸,看见大标题是:“铁秀死了!”另有标题:“金庸笔下的胡斐、苗人风未分胜负,青果镜里的铁秀张大可却判生死。” 简青果连内文都还没有细看,就感觉到一阵微妙的晕眩。 他拿起茶色玻璃桌上的咖啡,杯里的咖啡微微颤动着。 恍馏间他以为神武威猛的铁秀并没有死。 名武术指导韩三怒在医院的长凳子上睡去,直至他的一名贴身弟子推醒他,告诉他: “铁秀脑骨碎裂,死了。” 他怔了一怔,想到那么灵巧活泼、生龙活虎的脸孔,睡意在晨光微明里,有点接近怄怄的死意。 他知道铁秀会有这种下场的。 他只是不知道会这么快到来。 名武打演员张大可身上裹着七、八处伤,伤口犹在作痛,但这对他的生涯而言,已是家常便饭。 他对铁秀的死,在心坎深处的反应,却并不正常。 铁秀的死,对某些人而言,是偶像的殒落、希望的破灭、感情的打击、新闻的重心。话题的焦点,多少人因他的死而呼天抢地,多少人为了他的死而疲于奔命。 张大可却不是。 铁秀的死,对他而言,是一个机会。 一个很可能改变了他一生的机会。因为铁秀的死,可能是一个噩耗,但对张大可而言,却绝对是: 一个幸运。 在张大可的演艺生命里,铁秀的出现,的确是他的不幸。 早在影坛流行古装武侠电影的时候,张大可已经参与演出。那时他年轻力壮,身手敏捷,艺高胆大,多数都是在高度危险的动作时,充作替身的演出,或是在镜头前担任“先出场,先动手,先躺下。”微不足道。无足轻重的小脚色。 他分外卖命,许多危险动作,他都敢一力承担,所以正当武侠电影热潮时,他简直分身乏术,很多戏都找上了他。 不过,他还是名不见经传,至少,“张大可”三个字是从来上不了电影的海报,但却使得他在计五岁之前,已进过医院“大修”三次,“小修”六次,肋骨断过五条,有两根是断过三次,鼻骨折裂过两次,手臂脱臼不可胜数,在吊钢索的时候,摔断了两次腿骨,使他感觉到全身骨骼,就像在破车行里捡回来的零件,勉强拼凑上去;凑合上去之后,为的是另一次更大的碰撞,然后又散碎不堪,再重新拼凑。这些折骨伤肌,仅在风雨之夜,才会一齐用同一种呜咽,来哭诉它的痛楚。 是令张大可遗憾的,是脸颊上那一道剑伤。 那是在一场古装武侠电影里,铁秀手中的长剑划伤的。那时候,武侠片已走下坡,他把铁秀推荐入武行,铁秀虽是“大圣劈挂门”和“螳螂拳”的好手,不过,戏里的动作,毕竟跟真实里的打斗是迎然不同的。要是换作旁人,就算失手,一个配合失当,以张大可的敏捷反应,是可以自保,但偏是铁秀,出手何等之快,这一剑,便伤了张大可。 这一剑其实伤得不重。 但对张大可的银色生命,伤害却大。 一一脸上有不可掩饰的疤痕,看来不像个正派角色。 导演和制片都这么说。尽管在现实里正邪并不是那么明显的,但在影视所塑造的映象世界里,往往忠好分明。于是,张大可一直只有饰演邪派人物的分儿。 所以张大可常常觉得,铁秀可以说是他命中的煞星。 他跟铁秀分属同门师兄弟,铁秀比他还要年轻三岁,但功夫却练得既有实感,又具花巧,人缘也好,初时有一部武侠片特约演员不足,他便把这小师弟介绍出来,跟在他的班底里,倒是好使唤,许多高难度的动作,小师弟也都能胜任。 不久后古装武侠电影全面没落,观众讲求有真实感的功夫打斗片。李小龙把这种真材实料的拳击功夫电影推至高峰。快、准、有力、一击致命,都是李小龙功夫的特色,加上他善于把握武术的舞蹈性和电影的节奏感,塑造了一个威猛无惧的勇者形象,功夫电影一时大行其道。 这时候,张大可便带着他的手足们,连同铁秀,加入了名武术指导韩三怒的班底。 韩三怒在电影圈很有办法,他们倚在韩门,不愁没有片子可拍。韩三怒也很栽培他们,曾拍了一部电影,以张大可、铁秀、钱虎三师兄弟担纲演出,可惜当时,李小龙如日中天,气势如虹,任何其他或文或武的演员,锋芒都被他掩盖下去;中国功夫扬威天下的热潮,沸沸扬扬,一时武馆林立,擂台四起,就算文弱书生也想练几拳踏几脚来重振大汉声威。 韩三怒的武术讲求以退为进,以弱胜强,以含化容收、藉力打力为主,跟李小龙一味靠快的狠劲不同,所以并不如何为人所接受,至少在镜头上,李小龙式的狂啸厉吼大动作,较令人感到惊栗而投入。 韩三怒就曾慨叹过:“刚而易断,柔能制刚。太胜则折,太弱则泻。李小龙的打法,把入的体能发挥到极限,但极限似后是什么?不是重攀另一高峰,就是一败涂地。国画讲求的是留白,让人有想像的余地。李小龙的武功太不留余地,使他自己也不能出入有间,人的体能有尽头,但武艺的境界是没有尽头,李小龙的打法是把生命力一次耗尽,长久而论,未必是福。 韩三怒这番话说了不久后,李小龙便突然暴毙,震撼了整个影坛,李小龙的拳脚给予影坛的撞击,以及他在镜头里把人打倒击杀时脸上的狂喜和悲怒,都成了绝音。 李小龙死后,影坛里的阳刚之气大敛,没有一个人能取代李小龙的巨影。动作电影兵分二路:一是以滑稽突梯、花式小巧功夫为主的民初武打片,一是以浮饰虚张为主的梦幻剧场,建立了一个以情节变化为主的古装武侠电影世界,那时候,张大可和铁秀都面临了一个选择。 韩三怒有意要执导一部宣扬国术精神为主的古装武打电影。 一向惯拍历史宫闹片的文人导演简青果,却要尝试拍民初动作片,夹以风趣惹笑奇情诙谐,想要在影坛里另辟溪径。 韩三怒本来是比较疼爱铁秀,但他仍依序先栽培张大可为第一男主角;而简青果借将的结果,是起用铁秀。 按照常理,韩三怒是资深武术指导,在动作片里可以称老行尊,武术花式设计极为人称道,按理既是驾轻就熟,张大可理应一炮而红。 可是这部电影并不“收得”,张大可并没有红。 反而铁秀红了。 他敏捷的身手,灵巧的反应,生动的表情,孩子气的脸,在在都讨人喜欢。张大可则嫌太过沧桑,让人看了觉得负担。人们把注意力都集中在铁秀的身上,而忘了张大可的存在。 于是,铁秀大红大紫,身价暴涨,他一部一部电影的拍下去,都叫好又叫座,他“照顾”了一群龙虎武师,组成了一个班底,为了维持他的声名不坠,对于危险镜头,他都勇于冒险,务必要达成别人所克服不来的高难度动作。由于他来去如飞,身灵功巧,影坛里人人都给他一个外号,叫做“飞狐”。 他的声名很快的便响遍了港台以及海外华人地区,甚至打入了欧美电影市场,在日本。韩国也掀起了热潮。铁秀威名天下响,而张大可却仍寂寂无闻。 他的情形越来越糟,甚至己不能维持生活,最后,他反而成为铁秀的班底之一。 铁秀很感念前情,善待张大可,像这一部由武侠小说改编的《雪山飞狐》,便是铁秀硬把他提拔出来,演出“打遍天下无敌手”苗人凤这个角色,算是第二男主角。别人都说:铁秀念旧,照顾手足,不记旧恶,连报上都这么说。可是只有张大可心里知道。也许在原著里,苗人风也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但在戏里,却肯定不是。在戏里的苗人凤,在出现时已是个老人家,演这个角色需要化装,戏份都在“雪山飞狐”胡斐这年轻侠客的身上。华人观众都没有办法去“崇拜”一个戏里演“老人”的形象,他在戏里的意义,只是透过许多情节的冲突、精彩的打斗,还有许多危险的动作,把饰演胡斐的铁秀的英雄形象衬托出来。 其他都不重要。 甚至连他个人的生死都不重要。 张大可发现每次铁秀不用替身,亲自做危险动作的时候,都激起观众的崇拜和狂热,为他担惊受怕,尖呼呐喊,如痴如醉。 张大可却一点也不佩服。因为铁秀能做到的,他都能做到。 而且,他所付出的代价,要比铁秀还大。 只不过,他不是站在光亮之处:就像舞台上的射灯,全投射在铁秀的身上,所以他的一举一动,都成了焦点,而他呢?只是舞台上一具活动的布景板,他做得再好,也不会有人留意。 看见铁秀趾高气扬,春风得意,名成利就,可是他自己呢?犹在漆黑之中哑忍:要是没有他一手把铁秀提拔起来,拉入武行,今天影坛里那有“飞狐”铁秀这个人?而入人都说:“铁秀念旧,不记前仇,提拔张大可。 ——什么是“前仇”? 想必是当时韩三怒和简青果各导一片,形成对垒。结果,在票房纪录上,韩败于简手,人们捧红了铁秀,忘了自己吧!张大可觉得人们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残忍,他们捧你和踩你,是全不需要理由的;他们可能今天捧你,明天就忘了你;也可能是今天踩你,明天却把你捧得上了天,所以,娱乐圈这一行,永远都是在赌博,没有稳胜这两个字。 当年那一个“机会”,铁秀和张大可都当上了主角,但幸运之神却在铁秀那一边;铁秀的“幸”,便是张大可的“不幸”。 …一而今铁秀的死呢? 应该轮到我了吧?张大可这样地想:我再不风光风光,年纪大了,也没能耐风光了。 就是因为有这种想法,所以,昨天早上,张大可才特别在那危岩上占据了对自己有利而对铁秀极不利的位置。 根据《雪山飞狐》原著里的情节,苗人凤和胡斐在雪崖上决斗,但功力相仿,已生惺惺相惜之心,无奈脚下巨岩即将崩坍,只能承受一个重量,正危危欲坠,两人各施所学,要分出生死胜败,这个胜负存亡也正是苗胡两家百年数代间的总结。由于这是一场压轴好戏,而且在原著里故意不写出结果,让读者自行揣想,所以要把它拍成映象时愈发要拍得精彩纷呈,高潮迭起,在武打设计上也要别出心裁,招式拼搏更得全力以赴。 为了要拍好这一场戏,导演简青果、武术指导韩三怒和铁秀都煞费心神,特别选景取镜、设计武打招式,这最后一场决斗,便找了这一片断崖,在寒漠的雪景中拍摄。 原来剧情是安排苗人凤与胡斐苦拼一场后,两人一齐跌烙崖壁上悬着的一块大岩石上,那块巨岩正摇摇欲坠,两人便要在这岩上分出生死。断岩口离这块突出的岩壁大约有二、三十公尺,力求逼真起见,铁秀和张大可要真的从崖口跳落悬崖,然后在这危岩上再战。 崖下尖石磷峋,无可攀倚,如果直接摔了下去,必定粉身碎骨。铁秀和张大可虽有技可恃,但都不由得不暗自心悸。不过,观众现有的要求,不是光靠特技镜头凭空耍上几记,则是要有真实感的映象。铁秀为了要维持他“艺高胆大”的形象,只好冒险一试;张大可目下是他所扶植的人,铁大哥都敢跳了,他这一条贱命,更不敢说“不”字。 当然,“跳崖”事先曾作过无数次安全检查:那大石肯定可以承载得起两人的重量;两人跳下山崖的方位与角度。也保证能摄入镜头,由于这场戏的冒险跳崖镜头是宣传的重点,除了邀一大班记者来现场参观之外,两人都不系安全器具,不吊钢索,只绑一条活口细丝安全吊带,而且要在跳崖的同时,还在半空中刀剑拳脚交锋。 想到那座深峭壁立的断崖,张大可心底里就起了一阵颤慄。 ——要是摔下去的是自己,而不是铁秀…… 虽然,他早料到铁秀会有这样的下场。不是为了什么,他知道韩师傅不会再纵容铁秀猖狂下去的。铁秀大逆不道,得意忘形,背叛师门,韩三怒早已经记恨在心。他可是冷眼旁观,乐促其成。 ——这可不是他杀的,他只是一个被动的螺丝钉,当整部机器操作时,他不得不发挥作用。 铁秀这一死,报童上的“矛头”,都集中在自己身上来。有的猜测他会窜红,替代铁秀的位置;有的则归咎于他,说他没有及时挽救铁秀的生命。不过,这圈子他浸久了,看透了,日子一久,人们即淡忘了此事,遗忘了铁秀,观众只要看好戏。 一一这次却真的是看了场“好戏”:“苗人凤”杀死了“胡斐”。 铁秀坠崖身死的一幕,已全摄入镜头。 张大可想起简大导答应过他的话:铁秀的时代已然过去。 如今,该轮到他张大可了。 ——假使简青果不肯兑现前诺,该怎么办? 这疑惑使张大可焦躁了好一阵子。 ——假如简青果这老狐狸又来耍太极,该怎么办? 这困惑一直到张大可心里发狠,下了个决定,才告消散:连“打不死”的“飞狐”铁秀都死了,光会戴眼镜叼烟斗的简青果又焉能不死?再说,铁秀的死,多少都跟简青果沾点关系,他就算替小师弟报仇,也不为过。 ——《雪山飞狐》拍完了,“飞狐”真的死了,接下来的戏,就要看自己、韩三怒和简青果的了。 名武术指导韩三怒可不是这般想法。 他一早就预见铁秀会有这样的下场,不过,他也不看好张大可。 张大可一向是不甘于屈人之后,心怀忿愤;铁秀则太过求好心切,他的工作压力太大,而他又太过投入。无论是铁秀还是张大可,这样子的个性,都很难一辈子平安无事的活下去。 ——因为平安无事不是他们的冀求。这一幕戏“出事”,看来,是“苗人凤”杀了“胡斐”;其实,远早在铁秀扶摇直上,青云得志之时,“胡斐”已先“杀”了“苗人凤”。 张大可是跟铁秀一起“出身”的,甚至可以说,是张大可“带”铁秀“人行”的,故此,铁秀窜红得越快,对张大可而言,越是对他自己失去了信心。 人一旦失去了信心,便容易自暴自弃。张大可的演出最近被影评人说为“木口木面”,被记者形容为“露宿者”,便很可能是因为这种“自甘堕落”的心态。 韩三怒很了解这种心情。 凭他多年“武指”的经验和名气,居然斗不过一个文人出身转拍武打片的导演简青果,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韩三怒替好几个导演执行过武打场面设计,每一部片都十分“收得”,很多人都说,是韩三怒“捧红”了这些导演。 被韩三怒捧起来的不只是导演,也有超过二十位的武打演员,这些演员不论功夫恨基高低,一旦落到韩三怒手上,都能化身成幕前英雄,十八般武器样样精通,虎虎生风,而且,每一拳一脚,都揉合了优美的舞蹈,姿态,在搏击时又极尽勇狠逼真之能事,拳拳到肉,令观众得到极大的满足感。 就连铁秀,也可以说是韩三怒一手栽培出来的。虽然是导演们赏识铁秀,让他有机会挑大梁,但铁秀的动作身手,全是韩三怒一手训练出来的。 他看出铁秀的反应灵敏,身体肌能极佳,而且有一张生动活泼,讨人喜爱的孩子脸,便让他以小巧功夫配以勇劲的招式,加上滑稽诙谐的表情,使他自李小龙的阳刚猛烈之外,另外塑造成一个平易近人,身手不凡的英雄形象。 他成功了。 铁秀也成功了。 他塑造了那么多种不同的形象,创造了那么多种武打招式,栽培了那么多武打明星,却要以铁秀最能表达出他的意思,在招式演练时最得心应手。 但却在他最重要的关头里——由“武指”转为“导演”的第一部片子——成为他的克星。简青果与铁秀的合作,使他遭受了一次滑铁卢。 其实,他在武打电影的全盛期间,所做的工作,简直超过了导演的职责:从武打招式的设计,到剧情的铺排,甚至剪接的技巧,和档期的争取,还有宣传的噱头,他都参与设计,指挥若定,不过,武指始终是武指,尽管收入不货,但在身分上,似仍比导演低,韩三怒因而经不起友人的怂恿:栽培了那么多的导演和演员,难道自己不想独当一面,也过过大导演的瘾?于是辞去好几部片的“武指”,正式要拍一部自己执导的电影。 这一来,的确轰动了一段时候。 由于他脱离了原来的公司,自行拍片,铁秀在合约上,仍然是属于原来的公司,这公司便聘请了本以导历史宫廷片成名的文人大导演简青果,来导一部铁秀领衔主演的片子,来跟自己打对台。 铁秀仍是那大公司的基本演员,在合约未满前,作为“恩师”的韩三怒只能暗地里“要求”铁秀辞演,而不能明着下令铁秀拒演。 铁秀表面上唯唯诺诺,却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表明了他会跟简大导全力以赴,拍好这部电影。韩三怒本来就知道影艺圈里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利害关系,只有成王败寇;但他仍以为人虽在娱乐圈里,但这班武行出身的人,毕竟还讲义气。 铁秀的这些作为,顿使他绝了望,灰了心,所以后来的张大可曾一再向他保证,日后不会忘记他培植之恩,韩三怒也只“姑妄听之”而已。 韩三怒决定舍铁秀而取张大可,因为他知道:铁秀他是请不动了。以张大可的身手,比铁秀只强不弱。而且,他这部片,是要实践自己一个武打电影的新理想,不太注重个人形貌。 日后韩三怒自己回想起来,不免要归咎于自己太过追求完美。他那部片子的失败,不是败在技巧,也不是败在功力,而是败在他的“理想”上。他的“理想”、一则尚未圆熟,二则在当时可说是逆势而行。 天下大势不可造。事难莫过于逆势,聪明人善于造时势,至少,也得顺应时势,尤其是电影这行业,逆势而行,当如仰天自睡。就算是武术上,也讲究势的把握,一旦失势,即只有捱打的分儿。 韩三怒这部片子,可能对武侠电影的新里程碑,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但却也是一个反潮流的失败尝试。 他有感于当今影坛为求高度逼真,一,味狠拼。他们用真刀真枪,咬牙厮杀,时作“空中飞人”,吊钢索满天飞,这还不算,为了要得到强烈的真实感,每拳,都要充满了劲道,要结结实实的打在人体上,把被打者激出了扭曲捱痛的表情;每一脚,都要表现出杀伤力,把人直踢飞出去,落地不起。 尤其是铁秀这一千人,力求完美逼真,他们从数丈高的石阶一跃而下,去扑击对手,把“敌人”扭翻在地;有时从百数十级楼梯翻滚而下,直跌得骨折肉裂,这还是小儿科。铁秀还在高空攀梁扶壁的翻跃纵伏,也曾从九楼高摔落地面,在高空铁塔上与人作殊死战,在极度危险的地方被人打得飞跌仆滚,他都事必躬亲,路空跃击,越障过涧,视作平常,因而赢得英雄式的欢迎与喝采。 可是,在这喝采和掌声之后,铁秀对自己的要求,只能越来越高了。他已没有退路,他的高度逼真,掀起了一股旋风,人们已不能忍耐那纯粹配搭对拆、点到即止的“招式”,而要求更高的刺激。所以,在影坛里,不拍武打片则已,一旦开拍,即要拍高度危险镜头,务求高度逼真,让观众有高度则刺激,而演员和幕后工作人员,也同时要高度冒险。 这样苛求下去,戏中的真实,最后要成为真实里的真实。不仅要做到真的像,还要达到真的是,难免会有意外,产生悲剧。铁秀浑身上下,莫不有伤,背脊跌断过,鼻梁打裂过,至于脱臼折足、皮肉之伤,更不胜数。 观众的要求是没有止境的,武打动作片的“真实感”有限制。到了最后,不过是真实或是夸张了的真实,但演员和幕后工作人员所冒的险,为的只是给予观众感官上的刺激,实在是划不来。 韩三怒出身武打,所以他能设身处地,为武打演员着想。他原受过正统的国术训练,不但重武德,也有文墨修养,他有鉴于潮流的趋向,便想创造出一种新的武打时萨以气氛逼人为主,反而着重镜头的技巧、意念的表达,提供一种以弱胜强、以慢打快、以无化有。以柔制刚的怀旧方式,尽量提升武功的哲学层次,减低过分的渲染夸张,消除暴力血腥的场面。总括来说,他是要提倡一种新的武侠电影,与中国原本的国术传统和艺术精神相衔接,让观众能有想像的余地,形同国画上的留白,音乐上的余音,台词上的言外之意、弦外之音。他认为这才是武侠电影武侠片的新途径,而且才是真正具有民族情操和侠义精神的学问。 可惜他眼高手低,拍出来的,基于老板和公司还有片商的一再要求,一改再改,跟理想有一大段距离,他这影片,也成了他电影生涯的一个低潮,幸好,虽然十分不叫座,但仍有人叫好,只不过,在电影这个行业里,一旦不能卖座,叫得再好,也没有人留意。 韩三怒从此几乎“一撅不振”,他不能晋身导演,退才武指,但噩运似乎缠上了他,一连几部片,都不卖座,如上他投资拍那部吃力不讨好的片子,耗损甚巨。无以为继。又吃了场官司,促使他必须要多赚一点钱,所以一度过得很不得志。 直至这部电影:《雪山飞狐》。铁秀想出新意念,要一个经验丰富、惯于合作的武术指导,他选中了韩三怒。导演简青果认为这是化敌为友的好时机,同时也是对外宣传的好点子,而且这“合作”是意味着他事业上压倒性的空前成功,他也乐意高价聘请韩三怒回来协助拍摄这部投资甚巨的“经典之作”。 韩三怒回到片场,发现人人都只听令于铁秀,当年他的统制力已不存在。铁秀在表面上似乎还很“尊敬”他,但却完全没把他的意见“放在心上”,而且常常在有意无意间流露出一种“戏谚”,仿佛在向他强调:“看!韩三怒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看我铁秀的了!” 韩三怒觉得深心的愤怒,因为这个人可是他一手培植的。 所以他分外了解张大可的感觉。 他和张大可都只是在强充门面的失意人。 他更了解的是:铁秀是影坛里以“真材实料”来做危险动作的“典范”,只要有一天他在,人人都会奋不顾身,只为满足观众。 所以,在《秋血》一片里,力求“逼真”,有位龙虎武师自五楼跌落溜冰场,结果尾龙骨跌断,终生残废。《武人的刀眼》一片里,一位年轻的演员,从五十公尺坠楼)结果脑部受伤,成了个白痴。《绝望的白牙》一片里,为拍飞车镜头,一位替身演员当场被撞死,他的一家老小)顿成孤苦无依。另一位特技演员,被辗断了腿骨,断骨又刺入臀部,在医院过年。《古战场》一片里,一个演员,被一刀斩去了四只手指,而今只能学会用左手拿筷子。这些幕后的血汗,都被掩饰着,不为人知,只有英雄主角的受伤挂彩,才会造成轰动,同时只作一种宣传。 韩三怒知道铁秀为何“不怕死”。 其实他是怕的。 可是为了成就感,他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换一句话说,铁秀是为了他个人的“成就感”而奋不顾身的。 所以韩三怒并不佩服他。 韩三怒也不希望这种局面再发展下去:再这样下去,还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多少人伤,李小龙的下场还不足为训,只怕要生另一场悲剧才令人惕省。 ——而铁秀正在洋洋得意中,绝不会听劝。 ——除非是铁秀死了。 韩三怒参与“雪山飞狐”的拍摄,其实只是一个闲角,他发现甚至连简青果都只是一位陪衬,重点全在铁秀一人身上,光芒全教他一人占去。 在片厂一次偶然的一瞥,他发现简青果看铁秀背影眼神,那是充满恨意的、嫉妒的,韩三怒只看了那么一眼,忽然顿悟了一件事: ——简青果只怕要比自己更恨铁秀! 外面一向盛传简青果是靠铁秀成名的;没有铁秀,简青果就不行了! 韩三怒经此一留意,就发现简青果有意用语言激起铁秀演出几个镜头,都是极具危险性的,只要一出意外,结果往往不只是伤,而是死! 可是铁秀命大运佳,拍这部片时,一直未出意外。 直至这最后的、压轴的一幕。 简青果选择了这个地方。 这是断崖壁上的危岩。 简青果在剧本中是要苗人凤先行跃下。先落在岩上的较安全,第二人要再跃下,只怕难以有立足之地,而且也难以把稳身子。 何况岩上苍苔甚厚,拍摄那天又风劲而急,本来,在铁秀和张大可的腰际都会系上一条掩人耳目的安全带,以防万一失足,不过,韩三怒发现铁秀腰上的安全扣子,却已经松了。 韩三怒自己也不知为了什么,他没有提出来。 他是场中的“安全检查”,但有些毛病,他可以看见,也可以看不见无需要负上什么责任。 他当时只在脑中闪过一个意念:他明白了简青果的用意,也明白了他对这部电影迟迟不宣传的原因。 ——一部未曾写下结局的武侠名著,竟然在现实里有了结果! ——有什么比“演胡斐的铁秀坠崖身亡”更令人震惊——单是这个镜头,就可以把无数“铁迷”有及甚至不看武打片的观众,拉到戏院里来! 他却没有指出“安全设施有问题”。 他当时有~个想法: 就算他没有发现这个“疏忽”,或许,铁秀自己也会发现,至少,演他对手的张大可也必然不会无所觉。 可是一切都好像是命中注定似的,前一个晚上,铁秀结识了一个青春貌美的女子,经过一个晚上的疯狂胡闹,赶到这里,要趁太阳未热便要拍好,他仗着艺高胆大,也不加留意。 张大可却似全无所觉。 于是,这个意外便毫不留情的发生了。 铁秀发出惨叫,攀拿不住,翻跌下去的时候,韩三怒的心头似被螫了一下,他注意到两个人的神色。 ——张大可伏在岩上,整个人似浸在寒窖里,颤抖着干呕。 ——简青果尽管脸上充满了诧异的表情,但眼神却是炽热的。 韩三怒忽然觉得:苗人凤和胡斐虽已分出了高下,铁秀和张大可虽己定下了生死,但是有一场戏,要简青果、张大可,甚至自己演下去的。 究竟是什么样的戏呢? “苗人凤”和“胡斐”都必须死? 打从计划要拍这部武侠名著开始,简青果就打算把这部作品当成自己的新生,铁秀的结束。 他不能再忍受铁秀。 ——包括他的优秀,他的胆色,他的苛求,他的自大,他的愚昧,他的无知。 ——甚至他满不在乎,虽死无惧的神态! 他本来是个摇笔杆的文人,他的生死无悔是用笔攀爬那稿子里的千山万水,突破思路历程里的各种障碍,他本来应该很佩服把生命发挥至极限的人,可是他并不。 ——其实,人人都会为他自己的成就付出代价,只是大家的兴趣不同,手法不一,所以表现的方式也不一样。为了得到成功所付出一定的牺牲,有什么了不起? 简青果觉得自己是其中之一,他也在不断的追寻目标,同时也在不停的付出代价。 在未投入电影这行业之前,他所付出的努力,完全被人漠视,不被认可,使他感觉到一种生死寂寞,他受不了这种寂寞,最后逼使他丢下了笔,投入这竞争强烈、动荡多变、多采多姿、五花八门的娱乐圈里来。 初时,他也不能执导筒,只能靠自己的一技笔,编写剧本,但也被改得面目全非——要不是他把握了一个重要时机;发现韩三怒正拟自立门户,招兵买马,他立即向老板告密,争取到老板的信任,让他开一部戏,“试一试”、“争一争气”。结果,他就扶摇直上,平步青云,其中最得意的一役,便是他以不谱武艺的文人导演,拍了一部《深碧的剑》,居然以极大差距的优胜,击败了名武师韩三怒的“创业巨制”:《深铮铮的高手》。这使他声名大噪,同时,铁秀的名气更进一步,成为光辉夺目的一代巨星。 ——这就种下了祸根! 在得意之余,简青果也难免会升起这样的感叹。 简青果本来也没想到自己居然有一天会拍起武打片来。 他原本就不明白,人们为何对人与人之间互相殴击,会产生这般大的兴趣。在武打电影里,对手之间用尽一切方法来伤害对方,不仅要伤害,而且还要达成最大的伤害,譬如能用碎石裂木的手刀来砍在对手的身上,用手插炙热铁砂才练成的“铁砂掌”来杀伤敌手,用双指挖敌人的眼珠,专攻致对方于死地的罩门。死穴、要害,有时候,还要几个“忠”的围殴一名“好”的,无所不用其极死缠烂打,才能把他“杀死”。戏里的人被打得像团泥,拍的人也伤得像条狗。 有时候,他在电影院里,常常看到一些没有剧情,只顾“我要复仇”的片子,咬牙苦拼,单打、独斗、群殴、围攻、阵战、混战、追杀、暗杀,总之是伤害人的方式,一应俱全,只独缺乏了故事,没有情节,他这才明白,原来观众来“看戏”,为的是官能上的刺激。 有时候,他看电视里播映武打电影,只见映象里的人尽情地练武,受尽一切苦难,劈竹、破板、打沙包,终于练成绝技,拳脚往活人身上操演,拳风虎虎,脚风霍霍,下下到肉,招招狠着,打在人体上,还制造巨大而夸张的声响,把人打得尽在地上翻滚挣扎,却仍是不死,跌倒爬起来再打,他去拿杯汽水或上厕所,或读了一段报纸甚至吃过宵夜后再看,对打的人仍不死不伤,依然苦战未休,甚至要比“八年抗战”还可嘉。 可是,这一类电影,竟生存了这么长的一段时期,吸引了无数观众,长久不厌。 日后,等到他亦要拍这一类片子的时候,他也只有认同,不过,他却更技巧的转移和集中。“转移”一项则例如:本来以前的片子多拍主角打入的残忍镜头,而今他却注重在主角人物练武的趣事和自虐的武术训练上,用各种异想天开,有趣但难熬的练武方法,要主角通过咬牙苦练,让观众同情而代入,同时引起谐趣与幽默,这就带上一点自嘲的兴味了;“集中”一项则似:他把打击人的刹那,着重在脸部受痛的表情上,甚至以慢镜或定格来造成夸张和渲染,务要使观众得到震撼性的满足。 文人一旦对某种他惯性排斥的事务认同,恐怕要比一般人更加强化和肯定这事物的本质,而简青果也是这样的人。 他一下子,像换了个人似的,跟以前的朋友,也完全合不来。 他开始拍的历史宫闹片,自称“宁愿开棺掘尸,也不凭空虚想。”但很快的他的作为又更正了他的言论,尤其在他们开拍了武侠片以后。 他成了电影圈叱咤风云的红人,很多人都说;“以简大导今时今日的地位,不怕公司的老板,只怕旗下的铁秀!” 这是筒青果成名后的憾事,同时也是恨事。,人人都怀疑——包括铁秀、公司老板、还有简青果自己也怀疑——没有了铁秀;他拍的片子是不是能维持不坠? 更严重的是:如果导演是一部电影的灵魂,那么,这个“灵魂人物”,肯定不是简青果,而是铁秀。 铁秀的职权,要比导演还大。如果他不满意,他还可以更换导演。这一点简青果知道得很清楚。《忠肝义胆英雄血》一片,一口气换了三位导演,表面上是公司在换人,实际上,是导演与铁秀不和,老板随就铁秀的意思,走马换将,这样说来)“帅”是铁秀。 铁秀跟他合得来的原因。简青果也颇有自知之明:铁秀有的是一大群武打兄弟,他正需要一个“文胆”,何况,简青果确有丰富的历史常识,他原本是拍历史宫用片起家的,当然,当年他没有现在这般炙手可热。另外,铁秀更意识到和简青果一起合作拍武打片,一旦有所成就,别人总会认为是铁秀的功劳——凭一个文质彬彬的简青果,没有铁秀的号召力和策动,又怎能拍出这般出色的动作片! 单凭这点,就跟韩三怒合作的性质不一样:人人都知道韩三怒是位资深武指,武打动作电影的权威。 铁秀不当导演的理由,别人可能不了解,简青果却一清二楚。 因为铁秀是个聪明人。 绝顶聪明的人。 一个身手敏捷的人,不一定聪明,一个聪明的人,不见得身手高明。铁秀是福慧双修。双料超人。 铁秀这样做法,是不想负大多的责任,使自己崩溃——像李小龙。就太过把编、演,导集于一身,结果精神体力承受不住压力而早夭。拉得大紧的弦,反而易断。 况且,影片一旦推出不叫座,还可以推倭责任,导技不好,或剧本写坏了,演员搭配不够强劲等等,就可使自己不必背上黑锅了。 简青果知道自己现在虽是千万大导,但铁秀还是没把他放在眼里,有时候他真希望铁秀是李小龙,李小龙也不听命子导演,而且曾威胁过导演,铁秀同样做这样的事,但却十分聪明的不教外人看得出来。简青果犹如哑子吃黄莲,有苦自己知。 女口果说要“阵前易将”,那么,只有铁秀换简青果的分,没有简青果去换铁秀的事。铁秀要比简青果更有“票房价值”,娱乐圈的人如同炒股票的老手,对这方面的起落具有高度敏感,一个人能“叫座”,自然就是“权威”;若不能叫座,就算说的是真理,也不会有人听取。 假使铁秀得意忘形,不求进取,倒易应付,偏偏铁秀除了好色一些、自大一点之外,又十分努力,事必躬亲,力求进取,千方百计来满足观众的要求;这使得简青果骑虎难下,别说他不敢另外栽培武打男星,来惹铁秀之忌,就连他极欲扶植的两位女角,没有铁秀的同意,也休想安插上一个脚色。 那夭他跟铁秀三杯下肚之后,顺水推舟的提出此事,谁知铁秀用一副已经看透了他的神情说:“我说老简,我看别了吧!你也有妻有儿、有家有室的,别陷入脂粉阵里,公事私办,成了晚节不保啦。”’铁秀这么一说,简青果直觉脸都红了)觉得颊上一阵发烧,心中不由忿怒:你这个瞎小子是什么东西!敢来管老子的事!我是导演,难道连安排个闲脚你也要绑手缚脚的? 可是他却不敢跟铁秀争辩,他怕的还不是铁秀,而是铁秀那一班手足,无论他们发现有谁敢对他们的“大哥”下礼貌(更甭说是“顶撞”了),便一定形成“围剿”,七嘴八舌的,简青果知道自己绝对辩不过他们,何况他们十句有八句是粗话,辩论的结果往往是动粗二他觉得铁秀是缠在他身上的鬼魂,只是借他的身体来行事。 他把灵魂都卖给了这个人,换来的功成名就,也仿佛不是自己的,而是别人施舍的。 他决心要摆脱这个人,一如他当日不择手段,要当上导演一样。当他发现一向不怎么看得起他的韩三怒对公司有离异之心时,他就把握机会,在上头领了一个大功,表现了耿耿忠心,终于登上了导演的宝座。在这个圈子里,天才是斗不过人才的;因为天才只是个人才华的拯救,人才却能善于把握时势、利用机会、有良好的”人事关系。 相比之下,简青果倒是怀念自己最初几部历史宫阉片的时候,虽然,那时还不像今天的名声。但至少能发挥、不受限制,而今,他却是铁秀指掌下的一名“傀儡”。 ——铁秀是什么东西!他能控制我一辈子不成! 简青果决定要拍《雪山飞狐》。 他读过原著数遍,有很深的感慨,两位绝世的大侠,为时势所逼,为小人播弄,尚且不得不在无可抗拒的命运中作殊死战,作者没有写下结局:胡斐那一刀有没有砍下去,变成了千古之谜。在当时的局面,如果胡斐不砍杀苗人凤,他自己也非死不可,这却触动了简青果一直隐伏在心里已久的杀机: ——他要藉“苗人凤”之手,除掉“胡斐”! 他觉得连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苗人凤与胡斐,尚且要在命运中对决,铁秀又算得了什么!他跟他是两人站在同一块危岩上,他不杀掉他,总有一天,他就会杀死他。 先下手为强。 简青果先诱铁秀读这部名著,他知道铁秀一定会看,因为书中主要人物“胡斐”外号“飞天狐狸”,而铁秀因为身手敏捷,表情可爱有趣,所以也给人称为“飞狐”,正好与胡斐相同。铁秀自命豪侠,肯定会不知不党的融入胡斐这个角色里,那时只要他向铁秀提出要拍这部片,事稳可成。 一切都被他料中。 于是他开始布署。 ——他一定要铁秀的死,而又并不影响他这部“呕心沥血”的经典之作。 ——最好还利用铁秀的死,作免费宣传。 故此。这部片在开拍的时候,铁秀不能死,拍到一半的时候,铁秀更不能死,只有在杀青时,铁秀便该死了。 ——铁秀再要不死,便是他死)因为他一直留心铁秀,这位当时得令的大明星,已发现导演的名声日壮,日渐难以控制,便很有意思改换导演:把当年的资深武指韩三怒请回来,便是进行“换将”的步骤之一。 ——老板相当宠爱铁秀,因为铁秀是他的“摇钱树”对铁秀的要求,千依百顺;所以,他必需要在铁秀“有所行动”前先发制人。 ——铁秀在《雪山飞狐》未拍竣前,是不会贸然“换将”的,因为他也希望简青果全神贯注的拍好这部片子。 简青果已不能再等。 他眼里瞧得分明:张大可跟铁秀师出同门,但一得志,一失意,难免产生妒意,他要“意外”顺利发生,就一定要先把张大可稳住。 他三言两语,就把张大可对铁秀的“敌意”激发出来。 他暗示:只要铁秀的影响力一旦不存在,他便会捧张大可为第一男主角,因为自己一向都颇赏识他的,只因铁秀从中作梗,使他不便力捧而已。 他看得出来,张大可巴不得铁秀立刻死去。 不过张大可当时不至于冲动到动手杀人。 他的目的也只不过要张大可不阻止铁秀的死。 他勘查地形,从悬崖跳落危岩,只要是安排张大可先下,而岩边厚苔不清除,要是常人,八、九成会立即摔个粉身碎骨,铁秀也会有四成以上的可能把握不住重心,往崖下掼倒。如果铁秀一次摔不成,他便说镜头拍不到铁秀的正面动作,以铁秀求好心切的个性,一定会重拍,简青果会让重拍进行到三至四次,这样一来,铁秀跌落悬崖的可能性便增加至七、八成。 他事先松掉铁秀腰上安全带的活扣,只要一旦滑倒,便无法救;况且,离得最近的张大可也不一定会出手相救。 他事先找来了一位妙龄女郎,跟铁秀胡缠,俟铁秀自山上的宾馆起点至拍摄的场地,难免迟到,心浮气躁,便不会察觉自己的危机;他的计划便稳可奏效。 ——这种死法,只是拍激烈动作和高难度危险片的必然下场,谁也不必负上责任。 ——这也不算是“谋杀”,只不过是一向“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功夫巨星铁秀的悲剧下场! 一切只要他的拍档张大可“视而不见”。 只要武打场面的安全检查韩三怒没有发现! 要他们都看不见,那实在是不大可能的事。这几人都是素有经验的武打片“老行尊”。可是,简青果却有把握:这两人虽可能发现,但也极可能并不说破。 ——只要不说破就行了。 简青果心里却另有打算,只要铁秀一死,不管韩三怒还是张大可,他都决不会任用:为啥要让韩三怒有机会“重出江湖”,来抢自己的饭?干嘛要多栽培一个“铁秀”。来制衡自己的发展? 他只要利用张大可,来达成他除掉铁秀这个眼中钉的愿望而已。 一切发展,都合乎了他的想像。 他只做了一件事,在示范动作的时候,偷偷的卸开了铁秀腰上的安全带活扣,便夺去了一条胜命。 一个曾令他寝食不安的一条命。 一切发生得比他想像中和预计中还要顺利。 铁秀死了。 接下来的步骤,便是他的世界。 他马上培植了自己的班底:除了找来几位亲近的女星之外,他还准备捧红一向都只为他忠心效命的钱虎。 因为铁秀之死、使这部铁秀的最后遗作《雪山飞狐》更加卖座,简青果决定乘胜追击,“再斩四两”,拍摄同是金庸原著的《倚天屠龙记卜《倚天屠龙记》的拍法,是完全照着简青果的意思。 电影公司的老板丧失了极具号召力的铁秀,便更不想连“金牌大导”简青果也失去。 简青果仍然任用韩三努,他不想一下子把此人排挤掉。与其让此人另谋发展,不如收于旗下,以下球合约结束,不、予重用。 至于张大可,他已表明去留由他。他才不会用一个脸上有疤的人当主角,但张大可仍留下来,不惜当一个大“咖哩啡”。现在电影圈不易立足。像张大可这种半红不紫的,又能到哪里去? 想到这里,简青果简直踌躇满志。 他正在设计一场由特技人员高空投身。抱剑刺落的镜头;他要以低角度板镜仰空拍摄下来,由于这个镜头要拍得极具创意,故此要亲自拍摄。 像这样危险的镜头,当然要张大可这位老手来解决。 张大可没有选择。 他亲自演出这个镜头。 他在高架棚跃下之前,先把身上的钢丝松退出三尺。 吊扣在身上的钢丝松脱出一些,本是常事,但只要一个不察,容易造成危险;而张大可得知,只要多滑坠二尺多一,点,手上的剑便可以刺穿简青果的心窝。 他知道得非常清楚,要不是简青果的设计,铁秀绝对不会送命;而今简青果既然不守诺言,他也可以利用武打动作片的危险性,来造成“非蓄意杀人”的情形,结束掉简青果的性命。他虽然怀恨铁秀,但是,他们毕竟是同行,一一个不用冒上生死之险而用他人的冒险来获得名利的人,竟杀了此行的“巨星”,也是他的“师弟”,单只为了这点,他也很应该为铁秀“报仇”。 偷偷松掉活扣的事,简青果绝对不会发现。 简青果正全神贯注在镜头上,他要拍好这一个特技,在他而言,这是一部脱离铁秀的阴影而独立干出成绩的代表作。 张大可不愁简青果会发现。 他只怕逃不过韩三怒的一双锐目。 韩三怒的确是注意到了。 他在片厂指导武打动作超过二十年,任何大小事情,都逃不过他一对饱经世故的眼睛。 由于“饱经世故”四字,他也懂得什么时候应该看得见,什么时候应该看不见,什么事非看清楚不可,什么事却要“睁只眼、闭只眼”。 以前是李小龙暴毙,上次是铁秀跌死,这次轮到简青果死:除非这种“死亡游戏”式的演出能够终止或变易,否则,死人的事件,绝对无法避免,下一次,谁也不知道,会轮到谁死。 (完) 正文 杀人者 大年初二,我和妻都没有想到会闹成这个样子的。 就因为是大年初二,大部份的餐馆、饭店都未开市,妻又决定借过年的大好理由:“停火一周”,也就是说一个礼拜之内,决不下厨,我们也因此才会进入这家印尼餐厅。 这叫鬼使神差,有祸躲不过。 许是因为这家餐厅座落在游客闹区,越是遇上大节日,越是多客人光顾,所以照常营业。 陪妻走了几条街,看灯饰。逛商店,原以为只是累了,肚子咕咕直叫,才发现也饿了。 饥饿这件事情是感觉不得的,一旦感觉到了,更饿得造反,再想现在是大好新年,怎能忍饥受疲,一想更迫不及待,便要马上叫菜,结果,叫了几次,都叫不到人。这家餐厅当旺,几乎爆满,却可能是因为过年之故,只有两、三个女侍应,偏又不做事,翘着鼻子来来去去,实行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四大皆空,不闻不问,她是空自神游,任凭客人空自焦急! 谁叫你自己跑进来! 我心里暗呼,倒霉啊!但为民生问题,只好硬着头皮,手舞足蹈,来吸引女侍应的注目与垂顾。 有一个样子长得还算俏丽的女侍应,正忙着作冷艳状,明明是看到了,却以极不自然的姿势把头拗了过去,硬看向街外。这家餐厅座落三楼,这时客人正多,应接尚且不暇的女侍应生居然有余裕闲情观赏街景,也算是一桩妙事。 但我当时的脾气,可不妙得很! 因为我已饿得发火,看见她,更光火。 妻看我情形不妙,忙自告奋勇,招手叫人,终于叫来了位女侍应,真要比叫消防车还令人焦急。 我把要叫的几道菜说了,那女侍应说:“what?” 我一怔,妻微笑着用手指示,我一看才知,原来是个不知是泰籍还是菲籍的女侍应。 要知道叫这类食品已经够难把握,有时你以为只叫一碟,结果来了一整盘!有时候以为是小菜,端上的却是咖哩,拗口难读,结果却来了位外籍女侍应,还不知要用那一国的语言来叫菜,真是饭未进口,先吃了一肚子的火! 不过,我总不能因她是非我族类,就要藉故找碴,只好咬牙切齿的用英文叫菜,叫了客福建虾面、银芽咸鱼、咖哩鱼头、马来风光、阿三鸡之类的食品,外籍女侍应唯唯诺诺,但每听一次,即要侧着头用重重的鼻音问一声:“嗯?”仿佛要表演她的磁性语音,可媲美白光和徐小凤一般。我重复一遍,她便在小簿子上涂涂写写,倒像是在替我画素描一样。 这家餐厅的服务态度,我算是领教了。 她施施然走后,我跟妻说:“现在上餐馆吃饭,穿得较好才行。” 妻说:”我们穿得不够光鲜吗?我倒不觉得,” 我只好说:“如果小费少给一些,你看她们的嘴脸。 妻依然不动如山,任我挑拨离间,她就是不怒不愠。 “那不就多给一些罗!” 我耸耸肩:“你真好脾气,我服了!” 妻笑说:“本来就是过年嘛,何必让人给气着,自讨不吉利!” 我说:“说的也是。” 且不管是与不是,我已忍无可忍,三番两次的催促,饭菜还是迟迟未到,连比我们还迟来的人叫的菜也上了桌,我们还是饿着肚皮看人吃得津津有味。 结果,第一道菜肴是来了,是炒羊脯。 我大吃一惊,自问平生最怕吃油腻的东西,怎会叫这道硬点子?忙说:“你拿错了。” 女侍应犹疑都不犹疑那么一下,就说:“没错。” 我抬头一看,原来便是那个自以为是千娇百媚的女侍应,她说话的时候,依然眼梢都不看你一下,仿佛人在天外,她说在跟前。我只好道,“我没叫这道菜,你查查单子,我们没叫。我们怎会叫这种菜呢?”末一句是我对妻说的,有点表现幽默的意思。 没料我们还未发作,她倒先行发作了起来。 “不可能,明明菜单上写着,我不会拿错!” “你不会拿错?”我气了。“总会写错吧?”“我不知道。” “所以我不是骂你呀。”我可火了,老子来吃饭给钱,难道还要受你小姐的气?“你先查了菜单再驳嘴好不好!” 那外籍女侍应吓得缩在一旁,由于我们都说得非常大声,这十来个座位上的客人都为之错愕。有些人惊异,有些人皱眉,有些人正窃窃细语,有些人却幸灾乐祸,一副期待好戏上场的样子。我知道已势成骑虎,如矢在驾上,不得不发,事实上,我的饿火与怒火交织,对她这种死脸死气的女人,就差缺了欲火! 偏生在这紧要关头,她还把脸一寒,像老板给员工脸色瞧一般,一扭一扭的说:“全都不关我的事。你叫的你自己吃。”这最后一句,很有点像幼稚园教师在告诫刚撒了尿的小孩子的话。 到这地步,真是不发作才是见鬼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才是什么意思?” “你们自己写错单子,却不去追究,尽说不知道不关事,我们是花钱吃饭的客人,你反而来找我们发脾气?” 我希望她不要再驳下去;再驳下去,我真会忍不住一巴掌掴去。 我也希望这儿的老板或老板娘会及时出来,制止这场无谓的纷争,只要有人来打个圆场,那我就可以趁此下台 可是没有。 妻是担心,大部分客人都在看戏,连厨房的杂役也出来看热闹,其中正有人幸灾乐祸,看他的眼神发亮,就知道此事不能善了,此妹也决非易惹。 这在在都使我不能不跟她“斗争”下去,便何况她居然说:“有几个臭钱好威风么?不做你生意总可以吧。” 我站起来喝道:“你以为你是谁?你是不是老板?”其实在我心里,倒希望老板能快快出来调停,俗语所谓:好男不与女斗,跟这种无知少女顶嘴下去,自己都觉得有失身分。 “你叫什么老板,”她说。“你叫老板来我也不怕你,我不做你的生意!” 这回妻子可摆不住我了。我的牛脾气在学校里早已闻名,小学时即跟老师吵上校长室,中学时变成了校际辩论大队队长,大学时成了啦啦队队长,怎能在众目睽睽下折在一个“靓妹仔”手里?“你说什么?你上错了菜,还不道歉!死八婆!” 我后面这一句是源自一时火起。我这句一出,立即就要起身“买单”,本待骂了就走,妻只好也跟着起来。那女侍应初见我站起身子,以为要打她,后来才知道我们去结帐,一方面见店里人多,有恃无恐;一方面也许以为我们正在退缩,更要“乘胜”追击,报“仇”雪“恨”。插腰骂道:“你凭什么骂我?你这个衰人!” 我一面结帐,一面回了一句:“衰女!”那结帐的女人正目瞪口呆,初以为我们找她“算帐”,后来才知我们要“结帐”,低声说:“你们还未吃,就不必了吧。”可是我知道我们决不能输这口气,否则给人误会付不起钱,不是理亏了?所以坚持付帐。 现在这场争吵已进入谩骂和人身攻击,再这样待下去,可越来越不堪入耳,且有失面子,若要骂这种市井粗言,我可不行,只想速结速走,不料那女人越要快越慌乱,而我又不能催个气急败坏,只好嘿声笑道:“请你们的老板出来,我要问问他请的人是怎么做生意的!” 那女人慌慌张张说:“没用啊!老板和老板娘都到泰国去了,这几天不会回来。” 我心喊糟了!难怪那女侍应敢那么猖狂、跋扈,那么百无禁忌,那么目中无人。女人这么一提,倒把女侍应的攻势全逼了出来。“你叫我衰女!你有我这样的女儿?我看你没有后代!” 这一句话像是迎面一棍子,击在我的脑门上。天杀的!在大年初二,竟跟这一句飞来横话硬碰! 我转身吼道:“我x你的!” 这句粗话一说,不但全场震住,对手失措,连妻也愕住了。 脸已扯开了,我胀红着脸伸指骂道:“你给我小心点!”我见她气得白了脸,唇一张必定又要说出不堪入耳的话来,所以一叠声先恐吓了过去。“你这臭婆娘!你知不知道你说的话,是要付出代价的!” 她一脸的不屑和不怕:“你想要怎样?” 我最气她的不屑与不怕,因为这严重地威胁到我的处境。“你晚上几点下班?”这是标准的无赖劣行,而且带着尽一切可能的狞笑。 她冷笑道:“关你什么事?” “问一问而已。”我故意耸耸肩,作流氓状,偏偏今天穿得西装笔挺,太不争气。“你等着吧!” 她仍嘴硬:“我才不怕,你尽管来吧?”但脸上已闪过一丝顾忌之色。 我趁波浪稍平,连钱也不要找了,拉着妻子返身就走,一副扬长而去的样子,后面还传来她和几个店员大声数落我的声音,我一路装没听到,但气得发抖。 走了一段路,到了电梯口,妻忽然说:“你的公事包!” 我大吃一惊:公事包还留在桌子上!那不行!里面有很多重要的物件,而且,还有决不应该落于仇敌之手的资料! 我别无选择的余地,只好叫妻站在一旁,妻担心的说:“你……” 我强作镇定的说:“你放心!一个小婆娘我还怕了不成。暗里长吸一口气,一福勇者无惧的样子,夹一阵急风闯回那餐厅。 那餐厅的人正议论纷纷,一见我旋即回来,以为我要找碴,大家都相顾失色。那女侍应也退到近厨房处,用一对有深仇大恨的眼睛盯着我。 我挺着胸膛,抵受那些有的鄙夷、有的同情,甚至有的惊喜。有的畏惧的眼神,一面用粗话破口大骂,以壮声色。 我一面绕到原来坐的椅子,取回公事包。还好,公事包还安然无恙。 店里的客人终于明白了我的意图,而那女侍应更快的就看破我的意图,所以她也用恶毒的语言,像冰刃冷箭一般的刺戳我,直至我行出店门,还听到她骂:“有本领就不要走!懦夫!” “我会找你的,你等着瞧!”我边走边说,一一副逆我者死的样子。 “放马过来啊,我等着!”我还听到她这样说。 在电梯角会合了妻,俩人讨了一鼻子没趣。幸亏妻已是我的太太,要不然,她目睹我这等举止,一定对我的印象大打折扣。大年初二,遇上这样子的事,自然是忿忿不平,我磨拳擦掌说要报仇,但过了一段日子,跟许多人的一时忿怒一样,觉得犯不着和这等女人一般见识,只是设法把这件倒霉事从记忆中淡忘,来使自己活得更愉快些。 自己更尽量避免去那餐厅或附近,就算我不要报复,也不想被人报复。 一周后,我被“请”到了警察局,经历了一轮又一轮的问话。 原因很简单。 那女侍应原来名叫王鹏鸣。她死了,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人奸杀。而尸首旁有我一张名片。 如果我不是在她毙命的当晚,有明显而无可置疑的不在场证明,恐怕我这一进警署,就要“一进衙门深似海”了。 就算是这样,我也不好受,接受一次又一次的调查,各种怀疑的眼光,不信任的语气,而且,我也成了同事朋友的话题和笑柄。 王鹏鸣死了也罢,偏偏她是被人奸杀致死的,这罪名任何一个男子汉都担当不起。 那在大年初二的一场骂战后,她和我结果都不好:她死了,我却在活受罪! 凶手一日没有抓到,我就一日不能抬起头来做人。她死了,我反而可能是最巴望能替她找出凶手的人。良心话,一时的冲突在所难免,我可不想她死,更不希望她死得如此之惨。 人世间这种关系,想来也真荒谬,我觉得多要好好把这件事的始末从头想一想。 我曾与王鹏鸣发生冲突,甚至警告她下班小心,而后她真的被人奸杀,就算我有不在场的证据,但任何人都会怀疑是我指使人去干这种下流事的。 想到警员讥讽的语言、轻蔑的眼光,真是心丧欲死。 不过,在王鹏鸣尸首旁的名片,虽然是我的,但却为我洗脱了不少嫌疑。因为作案的人断无理由这般“此地无银三百两”,如此粗心大意,这反而是摆明了有人存心陷害。 是谁会这样做呢? 首先,我并没有(当然没有)把名片交给王鹏鸣。 知道我和王鹏鸣发生龈龋的亲戚朋友,或认识我的人,除了妻子之外,谁都不在当场。 妻跟我箱蝶情深,她毫无可能会这样做,而且,我的不在场,她是有力证人之一。 唯一的可能,便是我曾把公事包遗漏在现场,而里面正有我的名片,有人拿了一丐长,本来就计划要杀害王鹏鸣,正好可以趁此嫁祸给我。 也就是说,凶手极可能在我跟王鹏鸣吵架的当日,同时也在现场。 但谁会干这种事呢? 任何人都有可能,包括王鹏鸣的同事、那外籍女侍应生、那收银的妇人…… “解铃还需系铃人”,我决定回到那家餐厅去看看;当然,我不能也不方便自己过去,便请妻过去装作吃东西,暗地里留意一下。 我送妻到餐厅门口附近,忽然,眼中掠过一个人影,心中想起几个字: 幸灾乐祸。 那天,我跟王鹏鸣争吵的时候,便闪过这样子的脸容。 也就是说,那时候争吵才刚刚开始,这人已预料得到事态会越来越严重,他等着好戏上场,是故掩饰不了一脸兴奋的表情。 他既不排解,也不作声。 他只是观望。 为什么他可以如此肯定王鹏鸣会跟我继续骂下去呢? 因为他是王鹏鸣的同事,他了解王鹏鸣的个性,行小题大作,一发不可收拾。 这个厨房的杂役,约莫二十一、二岁,刚好在这开厨房的门,端菜走了出来,递给那个外籍女侍应生。 此刻,她们的服务是无微不至、诚惶诚恐的,敢情受了这一次凶杀案的影响,大加改善。 我不知道自己是做了一件好事,还是坏事。 我在一旁透过玻璃墙窥视,发现那穿白衫镶蓝穿的厨房杂役,也在送递菜饭的橱窗里,不住的留意妻。 妻在餐厅里坐了半个钟头,除了给那外籍女侍应酬出来,指指点点之外,也没有什么成绩,她只好结帐出来。 却看见我铁青着脸色,以为又有什么人惹怒了我,便问:“怎么了?” 我只猛吸着烟。 俟餐厅打烊的时候,餐厅里的员工全换了平常的衣服,关上铁闸,各自回去,我盯住那名厨房杂役,穿过马路。 过几条街弄。到了比较幽静的巷里,我突然追近他,离开他背后五、六尺之遥,陡然站住,他也有所警觉,回过身来。 我大声道:“是你!” 他吓了一大跳:“你说什么?你是谁?” 我冷笑道:“你还不承认?” 他凶巴巴地道:“承认什么?” 我单刀直入:“你杀了王鹏鸣!” 他吓了一大跳,左右四顾,叱道:“你才是凶手!” “你有什么证据说是我杀的?” “你又有什么证据!” “有!”我把公事包一扬,道:“你偷了我公事包里的名片!” “我偷你的名片干啥?”他比我还凶,活似要走过来把我扼死。 我壮着胆。“我的皮包放在柜台上,就靠你们厨房最近,不是你拿?是谁拿?” 他吼道:“胡说!你的公事包明明摆在桌上,谁拿你的!” 我也怪叫起来:“你偷了我一张名片,发现我是伊士曼公司的老板,你有意要勒索我……” 他马上切断了我的话。“少装了!什么伊士曼公司,谁不知道你只是个杂志社的美术编辑,谁有胃口勒索你。” 谈到这里,他已感觉到不对劲,所以脸孔扭曲,冲了丈来,想把我压倒。我死缠着他,皮包里的录音机掉了下柜,跌在地上。 于是,我们的扭打又成了录音机争夺战。 幸好,警察很快的就过来解围,否则,我决不是年轻而孔武有力的他之敌。 警察当然是妻叫来的。 我在冷巷里准备行动的时候,已经嘱妻去把警察叫来。 我只是要在警察来之前套出他几句话。 包括他无意间承认了那天确实知道我的公事包放在何处,以及知道我的身分职衔。 我当然不认识他,而且从来没给过他名片,他的反应使他跌入了罗网,也使我沉冤得雪。 在被押走的时候,他曾狠狠地跟我说:“你知道吗?她也侮辱过我,比辱你还甚!” 在夜风里,这句话使我更不寒而栗。 我终于明白了那幸灾乐祸的神情,以及确实可以预料会有争执发生的神色,她辱过他什么,我不知道,但作为客人的我,尚且被她骂得如此不堪,身为杂役而可能性好渔色的他,更不可想像。语言伤人,一向比利刃还深。 我在踱上警车之前,妻及时的为我添上一袭暖暖的川衣。 (完) 正文 收拾 她只不过是想杀一个丈夫看看。 赵美华未嫁前,邻居亲友已无不赞她贤良淑德。 “现在社会里,哪还有这样贤淑的女子啦,料理家头细务。处理公司业务,都井井有条,头头是道。”麦太时常当美华面前跟赵者太说,“又漂亮、又本事、又贤慧,要是我的阿特能娶到这样的媳妇,真是几生修来的福气。”麦太总是这样一厢情愿、满心欢喜的说。 像我这样一个女子,连大声说话也不敢,又怎会有杀人的一天呢?——赵美华也是这样想,而且想来想去都想不透,想不明白。 赞她贤良、勤奋的人,当然不止麦太一个,只要有人来到她的家,看她总是像工蜂一般忙个不停,抹地板、擦厨具、刷马桶,到半夜还漾漆,扫地连邻家的门前一并打扫,都难免一致翘起姆指赞好。只要到过她做事的公司的人,就总会看见她忙得像只工蚁一样,打字,听电话、收拾文件,连同事们弃在地上的废纸垃圾,她也一并清理干净一一那原本是公司里“后生”的工作,就必定会说一声:难得! “出得厅堂”是她的容姿和办事能力;”入得厨房”是她做家务的本领和温良嫡静的品德。她虽然不是很聪明、学历很高,但已足令人倾心醉心。 ——像我这样一个女子,又怎会杀人呢?而且杀的还是自己的丈夫! 赵美华不但不明白,而且还不敢置信。 直至她做着这件事的时候才知道e有些事,要发生便发生了,根本不需要明不明白,合不合理、可不可能的。 赞她将来必是贤妻良母的,当然不只麦太而已,但麦太确是赞她最多的,这个邻居妇人,一得空就上赵者太那儿打麻将、闲嗑牙,见到赵美华就吱开了牙。笑开了眼、乐开了心。 “要是我家阿特有这样的福气就好了!”麦太总是在人前人后的说,“我那阿特眼角可高,总算也读书出了身、熬出了头,但就是交不到像华女那么美丽贤慧的女孩子。” 这样说着,说多了,赵美华难免也对那个阿特好奇起来,记在心里。 有一次,麦太把她的儿子带了上来,高高瘦瘦、眉浓铱。眼深深的,气质多干好看,一副郁勃难舒的样子。赵美华见了肌起先心里忽的一跳,后来知道他就是那个“阿特”,脸也红了。 麦太和赵老太笑眯眯的互觑着,也偷明着他们的厮见。赵美华一时心都乱了。那男子一见她就指着她说:“哈!你会脸红的!” 好像他所认识的女子都不会脸红似的,又好像是会脸红的就是稀有动物一般。 赵美华不理他,走开了。 不一会,阿特蹈到厨房,看她收拾东西。 这一次,美华不仅心乱,连手也乱了。她把米放到水里,饭却倒进了洗衣粉,一盘偎四季豆却错下了醋。阿特笑道:“看来,你的家务做的不似妈说的好。” 赵美华红着脸说,“我不喜欢有人在看着我做事。” “你怕?” 赵美华不睬他。 “你有一样却比我听传言中更好的,”他悄没声息的突然到了赵美华后面,竟还用手拍了拍她的臀部,“你好靓。美得前所未见。早知道,我一早就来见你了。” 赵美华的感觉几乎就像跌进火炉里燃烧着,耳畔尽是火焰醒醒恐恐的烧响。 “还有一样,你还不够贤淑,”他笑了笑,牙齿在幽黯的厨房里发光,“就是你看来很痘瘠。” “不过,你瘟瘠起来的时候,美得出神入化,”阿特边说边笑,奇怪的是他连笑的时候都很忧郁,“比开心的时候还要漂亮。” 从此,赵美华便常常在镜子前寻索自己嗔恼时那美艳的痕迹。 此后,阿特也借头借路,总之是找藉口溜进赵家来。赵美华原先怕见阿特,因为他不仅风言风语,还动手。 有一次,她把他拒绝得太厉害,他好久都不再上来。 那次她弯腰下去收拾一些纸屑。她从来见不得任何物件乱放,她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它存身的地方,那怕是一粒微小的尘埃。 她刚弯身下去扫拾,忽然之间,臂部碰到一个人的前身。 那是阿特。 阿特还恶意的挺一挺身。 美华毕竟是个时代女性,而且年纪也不小了,那种异样的软和硬,便她顿生起被羞辱的感觉。 她忿红了脸。 阿特不怀好意的笑着。 “你还收拾什么!其实,你最该收拾的是我……”阿恃阻止她继续工作,“你看,我这儿想你也想得成负累了,你还不替我收拾收拾……”他的声音越说越软、越说越沉,几乎要呵到美华的耳里去了。 美华羞愤的推开他,十分用力,还几乎把他赶出门口去。 太过份了!没有人能阻止我收拾东西的。美华想。任何事物都有它的本位,好的就该保留下来,坏的就应要剔除。 这是美华的原则。 她只有这个原则。 不过阿特的挑引,实在令她脸红耳鸣、心跳加速,她把阿特推到门口时,他还说:“你痘起来真美!” 在阿特不再上门的那一大段日子里,美华每听门铃响,都以为是他来了,结果来的不是他。她恨他说话下流、举止下流,但常想到他,而想到他又不能不想到他那下流的语言、下流的举止。 有一次,门铃响了,美华跳着去开门。她有颓感是阿特来了。结果原来是看煤气表的。 毕竟,阿特已好久没来了。 下午,赵老大要去麦太那儿打牙祭,赵美华也跟去了,见到阿特,摄三五红男绿女在家,有说有笑,在沙发上看录影带,美华这才省起,今天是周末。 麦太见了她,笑得见牙不见眼。阿特却限那几名对髦男女调笑着,不大理睬她。俟麦太和赵妈妈开始作方城之战时,那干男女都在厅中呜哗鬼叫的喧闹着。美华觉得没意思,便走入厨房来,只见厨具。食品都东一包、西一堆。她忍不住又要一一收拾起来。 忽然,一只大子,按在她还沾着肥皂泡沫的手背上。 她吃了一惊。 果然是阿特。 每一个动作都那么下流,除他之外没有别的人了。 阿特嘻皮笑脸时还带着浓浓的沉郁,说话时气已呵到她有一了点儿歪斜但十分秀气的鼻梁上:“你,好久没见了,又美了些。” 美华被他逼到冰箱前,后面一顶,便没退路了。 她低着嗓子叱道:“讨厌,走开!… 阿特脸不改色,忧郁如故,也温存如故。他高过她至少两个头,她的鼻子只及他的胸膛,她在他胸前听到自己的心跳。 “你不喜欢我吗?嗯?” “下流,我憎死你!” “什么下流!”阿特笑开了。这回是真真正正的笑开了。“现在这不叫下流,而叫风流。自从那位大亨说过人可以风流不可以下流的话之后,人人都把自己的下流当成风流了,嘻,我可也不例外。” 美华想把他撑开,可是自厅中传来一阵哄笑声,原来是赵老太吃了盘诈糊。一下子,美华被厅外的喧嚣声、吵杂声弄得浑没了主意入阿特就藉此搂着她人心入肺的亲吻了一番。 然后他发出马一般的嘶叫声,待美华意识清醒时才知那是笑声,她乍时间还以为是一匹马在嘶呜。然后她才发现自己胸襟的两颗钮扣已被解开。 她再行出厅来的时候,手指绞得就像在拧干湿布一样……不过除了阿特,嘴角挂了一个会心而且踌躇满志的微笑之外,谁也没有特别注意她的表情和他俩的事情。 之后,她在一次机缘巧合里,随缘即兴的去看了个相。相师说她:“命宫、夫妻、子女宫都恶曙群集,羊陀交进,虽然福德宫有吉星飞入,但命盘四化却甚不吉,理应迟婚,否则也要身人风月场所追情逐色,否则……” 她当然不信。凡是相师说到好时,一阵心喜就平平静静的过去了,但凡说到坏处,就少不免耿耿。”是以她追问下去,相士问: “令尊大人还健在么?” 她父亲早已过世了。 “你有没有兄长?” 她只有弟弟,没有哥哥。 “这就是了,”相士肯定地道,“不妨听说一句,你要是不知趋吉避凶,任性使意,杀夫逐婿,不算奇事……当然,这并不是说你一定会去杀掉你的丈夫,而是对你先生有着极大的刑克,一个搞不好,老公杀了,一个又一个,不算希奇!” “若要化解,应在我这里先作福祈愿,求飞星趋吉、转运避凶,只要付上些许香油,我自会在神前替你作法。” 加上后面几句,不但美华不相信,她家人亲友不信,只怕连相士自己,也说得没了信心了。 ——说到头来,还不过是为了钱,那还有什么灵验可言,只不过是为了骗财而已!美华那么温驯,给蜂螫着了也不叫一一声,怎会“杀夫”呢!在场的朋友都觉得好笑。 我怎会杀人——而且还是杀夫呢!美华自己也啼笑皆非。 不过,阿特对她那下流样儿,她又拒绝不得的时候,还真是 阿特趁家里没人的时候,还向她求爱。 求爱,而不是求婚。 那天下午,她穿着一向难得一穿的低胸衣,她穿低胸衣的羞涩还大于不穿衣服。这件衣服正是他送她的。的确,这件衣服物有所值,带给他不少方便。 当阿特的唇舌可以不必透过语言而是直接挑逗美华胸前的蓓蕾上之时,美华已不能呼息。 只有喘息。 “不要这样子。” “这样子有什么关系?” “爱我,就不要害我。” “我是在爱你,不是在害你。” “你……真的爱我吗?” “我如果不爱你的话,又为何想要跟你做爱!”当男人急于向她索求时,她问了对方愚蠢的问题,他便不耐烦的给了她这无聊的答案。 从此,她就是他的了。 至少她心里是这样想的。 事后阿特点根烟就走了。 之后,他又是好一段长长的日子没来 美华只好上门去找他。 阿特对美华的热情,就是他一向对女人的热情。美华有点接受不了他那接近变态的热情,她一向整整洁洁、干干净净,对于情欲的欢狂也逐渐上瘾,初尝了一个少女羞涩担惊到婉转承欢的滋味,但仍无法忍受阿特竟屡要在她耳里、嘴里射精的行为。 跟他在一起,她抹不去那种污秽的感觉。她回家后,更用力、彻底的洗刷自己,但好像永远洗不干净的样子,她只好越来越勤快的收拾的东西;见到蟑螂,用喷雾喷杀之,看到蚂蚁,用蚁粉毒杀之;遇到壁虎,用竹竿棚杀之。她无缘无故的也会在厨房与一只猫对峙长久。 她陶醉在她的收拾中。 阿特似并无意要结婚。 她跟他提出来过。 “我们还未玩够。”阿特不在意的说,“这样就结婚,是不是太浪费青春一些么!” “等你玩够了,”这在赵美华听来犹如晴天霹雳,“你还会跟我结婚?” 阿特没有回答。以后他就较少来找美华。 直到美华肚子渐渐大了,瞒不住了,事情让赵老太大知道了,上去兴问罪之师。麦大却似拾到宝似的,拿定主意,硬要阿特和美华成婚。 这仓促成婚看来隐含了几许不情愿与不欢快,但这个婚仍是结成了。 那晚,阿特喝到醉醇醇,回到“新房”里对美华第一句就是:“好啦,你现在开心啦,可以名正言顺的缠着我了。” 说完了就吐,折腾了大半夜,要美华收拾到天亮。 那时美华就真想杀了他。 这夫妻生活约莫过了一年。 这短短一年间,他对她的爱从发烧到退烧可以说得上是痊愈神速。 对他而言,赵美华的贤慧完全不能吸引他;他唯一感兴趣的,就是性趣。 当这肉体对他而言已不再新鲜、不再感兴趣之时,他对她就像是为他收拾垃圾的器具— —通常,垃圾箱也有着这种功能。 开始的时候,麦太即是美华的婆婆,是完全站在美华这边,跟她是同一阵线的。 麦太知道一切都是自己的儿子不对,娶到如花美眷,还要怎地:可是久了之后,麦太也开始埋怨起美华来了:埋怨她扣不住阿特的心,埋怨她日渐把家里的事全一的包办,轮不到她这个正式的一家之主来插手,使她感觉到自己是个多余而又毫无用处的老人。 麦太也日渐受不了美华那收拾东西的“怪痹”。自从美华怀孕,不再上班之后,她更是什么东西都收拾。有一次,一只豢养在家的了哥在床褥上下了一小点粪便,她跪下来,哭了半小时,然后便开始洗,从忱套,枕头,到床褥、床单、棉被、毛毯,都要洗个干净,连床板也要拆开来消毒。十天之内,彻彻底底的清洗消毒了三次。家里无有一物不沾有消毒水的气味。连家里的原子笔也带着这种气味。也许就是因为这种味道太浓了,小花猫从此一去不回,离家出走了。 麦太也忍受不住这种她原先赞口不绝最为称羡的“收拾”东西之瘤。 不幸,美华小产了。 阿特早出晚归,一天深夜回来的时候,才知道美华是地板上打蜡,不小心摔下楼梯去了。 “人住院,小孩没了。”麦太这样地告诉她的儿子。 “也好。”阿特脸无表情的说。 说完了这句话,他解下了他的领带,上床睡觉,并没意思要去医院探看那位他认为使他提早结束了欢乐青春的刽子手。 夫妻生活在她从医院回来后照常进行,他的郁郁不得志已成了一种例行公事,也成了他的招牌。而她继续她的好洁和喜欢收拾东西。他再也不认为她的痘瘠是一种美丽。 她从阿特晚间回来衬衫的污迹中(有时是巧克力。有时是咖啡、有时是唇膏的痕印,有时什么也没有,只有变换如四季的香水味),知道他说的公司开会都是骗她的。他是刚从另外一个女人那儿回来。 她可以从不同的香水味和不同的污迹中分辨,他去找过什么女人。有时候衣裤上粘了些胶状的东西,她用清水浸着,用指甲去刮掉它,她认为那是精液。 有时,她去阿特做事的公司里,或从她丈夫的来访的女客中,细心而耐心地辨认着对方的唇膏颜色、香水味道、或指甲油的气味色泽,以致很多人都向阿特反映:“你太太美是美了,但看人的神情太可怕。” “别理她,”阿特笑笑说,“她快发神经了。你没看到她痘瘠的表情吗! “她有神经病?” 听的人都很诧异,“她会打人、杀人?” “她会打人、杀人倒还好。我等她神经病她也把自己等神经了。”阿特无奈他说,“只要她发疯了,便把她送神经病院,而我……嘿嘿,就可以回复自由身、甩难咯!”他夸张他说。 偏是这番说,也让美华听到了。 所以她越来越忙着收拾东西。 她总是觉得有了两个重要的事物没收拾好。 只要这一两样东西没收拾好,她就觉得好像一切东西都未收拾似的。 他希望我发神经。赵美华想。我才不会发神经。 她想起自己问过他的傻话:你爱不爱我。也想起他回答她那等于没有回答的话:如果我不爱你,为什么要跟你做爱? 她更想起那相师跟她说过的话。 她是一个克夫的女子。只有她杀掉丈夫,没有丈夫能杀掉她的。 如果她能把他像垃圾一般无声无息的收拾掉的话,她就是成功顺利地克了夫了。 如果她在“收拾”他的过程里和事件后,给人识破、发现,那么,她就只好成为一个神经病人,以此为杀人的理 由,未必判刑,但要呆在神经病院里。这说不定会给阿特一一个充分的理由,跟她离婚。 要是这样,就不是她克夫,而是丈夫克了她。究竟是谁克谁呢,她想知道,她要知道。 她开始考虑如何“收拾”掉一个人。 她收拾过任何事物,但毕竟并没有把一个人“收拾掉”的经验。 她考虑要不要把婆婆也收拾悼。 她很快的就否决了这个意念。 因为婆婆待她一向还算不错 她的婆婆——麦太——时常出去打麻将,要单独“收拾”阿特,并非难事。 她可以先在食物下些安眠药,然后利用煤气,甚至纵火,烧得一干二净,让那个肮脏的人尸骨无存。 总之,如果一个妻子要谋杀丈夫,就像一个丈夫要谋杀大太一样,防不胜防,有的是机会。 她知道自己决要疯了。可是她不能疯。一疯,阿特就会跟她离婚。 她不要离婚。他不是说我瘟瘠的样子很好看吗?我疯的样子也一定会很靓的。 她决定要先杀这个丈夫看看。 (〈七杀〉之〈收拾〉完) 正文 杀机 杀死她。 杀机就在司仪以隆重的语音宣布结果的刹那萌生的。 绝对没有理由让她得到“翡翠小姐”的冠军的! 当一轮密集的鼓声之后,司仪用他夸张、煽情、故作怀疑的口吻,读出“翡翠小姐”花落谁家之际,司星眼紧张得一颗心几乎要分开两片,各跳到耳膜那儿去了。 一九八七年度“翡翠小姐”冠军是…… (司星眼!) (司星眼!!) (司星眼!!!) 司星眼内心狂喊着:耶稣、上帝、阿拉、关帝公爷爷、观世音菩萨。如来佛祖、太上老君爷、保生大帝、妈祖娘娘、天主、圣母玛利亚,请叫司星眼,请叫出我的名字司星眼! (就算不叫我的名字,也千万、万万、绝对不可以叫李艳艳! (只要不叫李艳艳,就算不叫司星眼,也不十分打紧,只要…) 只要每逢一大堆甚么记姐密姐选举,不管有没人在意开心,司仪总是隆重其事。夸张词的用抑扬顿挫、悭锵有力的语音,念出得奖者的名字,她每次都觉无聊荒谬,没料这次她身在其中,竟会那么地惴惴不安,那一阵密集的鼓声,就像是擂在她心上! (真是火不烧到肉上便不如痛!) 射灯在乱晃乱照,谁也不知道灯光会在那一刹那间照在自己身上,也不知自己在电视机里现场直表情会是怎样,不管了,说甚么也得要笑,笑… 这一刹好比千年。 司星眼只有两个企求:一是司仪叫出自己的名字。一切美梦就成了事实;二是祈求不要叫李艳艳的名字,否则噩梦就要开始。 司仪终于宣布冠军名字: “冠军得主是一一李艳艳!”音乐声大起,像一个滔天大浪。 司星眼只觉一阵昏眩。 掌声。哨声与喝采声震耳欲聋。 由于她心中一直念着:司星眼、李艳艳这两个名字,以致司仪朗威出“李艳艳”的时候,她竟错觉以为是自己,向前走了两三步,忽然,她听到人们的笑声。 然后她才想起:“李艳艳”不是她的名字! 接着她看见李艳艳行了出来,一面用狐疑的眼光望着她,一面指着自己的胸脯,即是向司仪询问:到底是叫“李艳艳”还是“司星眼”? 司星眼立即知道自己弄错了。 而且还是很严重的弄错了。 她走了三步,退了回来。 观众大乐,鼓掌声中,哗笑声尔此起彼落。 ——当司仪朗声读出叫出击败佳丽而勇夺后冠的名字时,灯光和视线全集中在那人身上,可是那些曾怀无限无尽的希望与期待、一关一关咬紧牙关“打”上来的佳丽们呢?她们在全然的黑暗中退回幕后,回归沉寂,她们的感觉又是怎么想?司星眼也随着那些垂头丧气、或强颜欢笑的佳丽们,退回幕后。 她听见佳丽们在交头接耳。 “她还以为她得奖了呢!凭她…嘿!”(笑) “不过,像李艳艳都能得冠军,难怪早就有人说是内定的啦,这算甚么?这算摆布我们不成?” “算啦,同人不同命,早就有《娱情周刊》说过,李艳艳跟上头新热得很,有力人士的大力支持哦,当然是借力得力啦,你妒嫉不了那么多的了!”(酸溜溜) 司星眼只知道一件事:李艳艳获奖之际,就是她出丑的时候。 她现在只有一个意念: 杀死李艳艳! 这么多年来,李艳艳一直是她命里的克星。 她是她中学时代的同学。 司星眼的家世背景,跟李艳艳相比,正是应合一句话:“天渊之别”。 司星眼穷。父亲早逝,她在放学之后还要跟妈妈弟弟做塑料玩具来帮补家计。 李艳艳父亲极有钱有势,天天“宝士”代步,有佣人来接送学放学。 可是司星眼自小就很倔强。 她家境不好,就更加发愤读书。 她功课很好,成绩也名列前茅。 司星眼一向都不是“天才型”的人,她自己也心知肚明,所以她特别用功念书。 在勤奋上,李艳艳却不如她。 可是李艳艳却很自在逍遥。 她几乎完全不必念书,最多最在期考前一天晚上,捧着课本“意思意思”一下,可是依然考得不错。她成绩虽然不及司星眼,可是总考在十名之内,而且,她读得轻松写意,一副“山高皇帝远”的样子,简直是“帝力于我何有哉”。 相较之下,司星眼却要把自己的青春韶光,全关在家里苦读,真是学步难难,一寸山河一寸血,寸金难买寸光阴! 更不公平的是:学校的老师并没有因为司星眼的成绩斐然而特别疼她,却都对李艳艳另眼相看。 他们仿佛都认为:司星眼勤力博得好成绩,那是当然的!人穷再不用功,难道去当“鱼蛋妹”不成?而李艳艳不必费多大苦就能考到好成绩,人又漂亮可爱,‘既有势且有礼貌,这就难能可贵,简直是不世天才! “人们总是宠爱天才。” 所以人人都喜爱李艳艳。 不只是老师,连同学们也如是。 他们跟着李艳艳,也不知是为了要和她好,还是可以常常到她那座华贵的别墅里玩;司星眼总是不去。 她不想去沾这个光。 李艳艳曾经约过她。 司星眼坚持不去。 “今天是我生日,”李艳艳哀求的样子有一种纤尊降的楚楚可怜;“你就来一下,好吗?” 司星眼在担心她没有一件见得场面的衣服。 李艳艳见她毫不动容,便说:“你不来也罢;今天得陪我逛逛书店好不好?” 李艳艳每句话都问人:“好不好?”谁忍心说得出:“不好”。 ——逛书店?这倒是可以的。 李艳艳跟司星眼没逛几家书店,便忽然转入一家侧店里,东挑西拣,拿司星眼身材比了又比,才叫售货员这套漂亮的衣裙包起来。 付了账后出了门,李艳艳才把这礼盒送给司星眼。 司星眼吓了一跳,坚不肯放。 “你要收的,”李艳艳说,“你既不肯去我家,又又肯接受我的礼,甚么意思嘛你!” 司星眼百辞不得,只好说:“我去你家,礼,我还是不要了。” “去我家还不接受我的礼?”李艳艳说罢,跟她摆摆了手就上车子,拜拜去了。 司星眼只好穿上这件华贵的彩衣?第一次,她觉得自己原来也是个公主,在镜子里。 晚上,他去李艳艳的豪华别墅赴约,除了发现人人都是公主之外,还看见盛装的李艳艳,像一位仙子! 也许李艳艳那一次约她,并不是要使她难过。 可是她很难过。 原来那天是李艳艳的生日,她的父母特别为她安排盛大的舞会,到贺的人客很多。 虽然人多,李艳艳还是很注重她的来临,时时特别过来“照顾”,介绍朋友给她认识。 司星眼却怕给人“特别照顾”,因为那会使她感觉到自己跟他们是“非我族类”。 而且她看到李艳艳一家子乐也陶陶,父母和亲友对李艳艳的溺爱,就想到自己的“家贫百事哀”。 更难过的是:李艳艳介绍有朋友中,其中两位是洋人。 这两个美国小伙子,对司星眼特别感到兴趣,不断的过来凑兴,和她搭讪。 糟的是司星眼的英语会话劣极,这跟她英文考试成绩,绝对是两回事:她会读能写,能记单字能深字,就是少有机会与人交谈。 她一急,就更加说不出来,而且还有几句答错了。 错得离谱。 那对洋人兄弟终于搞清楚司星眼的英语能力,尽笑得明目张胆。 司星眼自尊心在淌血。 李艳艳也不高兴。 她用流利的英语反挫他们:“梦妮说的不成,但写得比你们还好。我不认为这有甚么可笑的,倒是你们住在中国人的地方那么久,中国话都说不来几句。” 她们虽不同系,但还是常有人拿她们两人来比较。 司星眼发育得好,骨肉调匀,肤色略带古铜,无论甚么衣服穿上去,也能愿得出她的身材娇好;如果说现在流行波姬小丝式的美人,青春和艳丽,同时逼人,既要妩媚又要帅气,司星眼就具备了这种一石二鸟的素质。 李艳艳则是小家碧玉。珠圆玉润。人们看到她,不仅觉得她美丽,还进而觉得她有杀机,更会觉得她人品好。——其实人品好不好,只有天知道。司星眼就为这一点很不服气。偏在这时候中森明菜红得发紫,像一道名菜一般被人点叫个不停,以致…个囤团也被人看作是美女。 结果在选校花的时候,司星眼竟以两分之微,败了给李艳艳。 司星眼当然不忿。 她肯定自己占了很大优势:她有健康的肤色、高挑的身裁、三围也十分标准,哪像李艳艳,空有一张被人夸张为“人见人想吻”的脸,而上身像花盆,下身似火腿! ——如果不是还要比歌声…… 当评分难判谁胜谁负的时候,评判便出了三个难题作为考验: 那是游泳、跳舞和唱歌。 她就输在唱歌一节上。 因为她的声音不适合唱歌。 从此以后,她更不开心。尤其是她落败之后,可能是郁郁寡欢的样子给人看出来之故罢,大家都叫起她名字的谐音来了: “死心眼!” “死心眼!” 好!既然叫我“死心眼”,我就死心眼给你们瞧瞧。 她决心不睬李艳艳。 李艳艳千方百计的想跟她要好,她都冷若冰霜、藉故避开。 可是李艳艳依然克着她。 那是因为曾华照的事。 曾华照是高一年班的男生,而且也是品学兼优、文武俱能、并且是足球排球柔道队里的锋将。 司星眼一颗心却落在他的身上。 曾华照似乎一直没多加留意司星眼,直至这一天—— 他来找司星眼。 司星眼一颗心在狂跳。 直至她知道这个浓眉慢眼的男孩子,期期艾艾的将封信递给她但却要求她转交给李艳艳的时候,她的心,几乎是拒绝跳动了。 她近乎麻木地“接受了”那封信,然后又托人转给李艳艳。 她眼看李艳艳和曾华照打得火热,一直“热”到与业,李艳艳还是很“热”。 包括这一次“翡翠小姐”的竞选,李艳艳仍是“大人物”。 因为她身边的男士像走马灯般的替换着,有的是绅士,有的是名流,有的是公子,有的是鬼佬,还有的是明星,有的是艺员,还有的是“神秘人物”,因为他们从来不肯泄露身份。 总之李艳艳人在那里,花边新闻就传到那里,她跟绊闻成了同义词。 在李艳艳还没有报名参加这一次“翡翠小姐”之前。司星眼一切都很顺利。她甚至被人认为是“大热门”,呼声最高的佳丽。 她自觉稳操胜券。 可是,李艳艳也加入竞赛。 一一她为啥不迟不早,偏要在自己志在必得的这一次来! ——这分明在跟我挑战! 司星眼决定迎战。 她自信不会再败在她的手上。 这几年来,司星眼是越来越美了,她出来外面做事,见的世面也多了,一切场面都能应付自如。在这一群候选佳丽之中,她绝对有条件可以脱颖而出的——如果不是半途杀出个李艳艳的话。 司星眼起先还很自信。 这几年来,她不断的磨练自己,而且她身形高挑,身裁匀称,相比之下,李艳艳娇小玲球,对今日的选美标准以及时代眼光而言,司星眼有信心这一次不会再在李艳艳手上落败。 果然一关一关都斩杀过去了。 司星眼和李艳艳都进入决赛。 这时候却传出李艳艳跟主办当局高层“拍拖”的消息。 李艳艳在这之前,跟一位年纪相当于她父母的名导演行得甚密,已有一部超级制作电影正紧锣密鼓筹备拍摄,女主角自然是李艳艳。 可是到选美的时候,李艳艳又变成是高层人员的“宠儿”了。 这传说使司星眼焦的起来。 现在她知道自己有很多地方是胜过李艳艳的:她的身裁比李艳艳好,肤色也健康多了,李艳艳大腿上还有疤痕哩,像一个个大大小小的锦弊。何况,有些“优点”,虽然外人未必知道,可是司星眼自己却是心知肚明的:譬如她自己还是处女,李艳艳则可肯定已不是了。 可是,在选美中,这算不算不优点呢? ——就算是“优点”,又是否为人所接受否? ——就算接受,也没有人知。虽然是知道了,可能传为笑谈,更不见得会有人相信。 司星眼的信心慢慢动摇了。 信心一旦不足,连明艳动人也似褪了色。 绊闻和新闻,都缠绕在李艳艳身上,不久之后,人们的注意力都转向李艳艳。 大家似乎都把司星眼遗忘了。 但司星眼坚强而倔强的要“斗”下去。她在心里发誓:李艳艳,你一直挡在我的前路上,你别逼我…… 她知道自己不能败。 如果败了,她只好选择一条路。 这条路是找一个人,做一件事。 她要找的是人是林明才。 ——杀李艳艳。 杀死她。 她知道林明才会答应她的。 因为,一、林明才本来就是黑社会出身的人,她知道他曾经干过这种事;二、林明才为了得到她,甚么都会做得出来,他实在爱她太深太狂了,但她…直拒之于千里之之外。 所以如果她败,代价就是李艳艳的命。 她真的败了。 而且输得还很冤枉。 ——李艳艳到底有那点胜过,怎么自己老是输给她? 当晚她无视于李艳艳的招呼。 到了第二天,她又主动和李艳艳亲近,谈笑自若。 因为她已动了杀机。 既然要杀人,就不可让人瞧破。 她把“使李艳艳永远消失”的要求,告诉了林明才,并且暗示:他要是能达成任务,她就是他的。 林明才狠狠地眨着眼,很棘手的考虑着,后来只问:“你非要杀不可?”司星眼决然地点头。 “杀死她也不是没有办法的;”林明才经验老到的说。 她当选了,一定会到新加坡参加亚太小姐竞选。在外面动手,可免去许多麻烦。不过……” 司星眼看到了林明才那双充满欲火的眼睛,她明白他的意思。 我干的是杀人的事;”林明才也道出了他的意思,“我自然会小心从事,但却怕没有机会来得到你。” 司星眼明白他的用心。 她恨李艳艳。 ——她永远不能忘怀,李艳艳获奖的刹那,就是她出丑之际。 她恨她。 她一定要杀她。 为了能杀死她,她甚么都干。 所以她点头。 她答应了林明才的要求。 李艳艳出国了。 她去参加新加坡举办的“亚大小姐”选举。 她在机场时十分轰动。 人人都希望她载誉归来。 司星眼却知道:她已不可能回来了。 因为同一天早上,林明才已乘搭另一班机,在新加坡等待他的“猎物”的到来。司星眼是以送殡的心情去送机。 可是—— 李艳艳荣获“亚大小姐”亚军,凯旋而归。司星眼怀着一丝希望和十分愤怒的心情到机场,她在人群里看见,李艳艳亲热地把手搭在林明才雄壮的臂弯里,风神俊朗的走出来。 (《七杀》之《杀机》完) 正文 杀人 自序 中国人喜欢看武侠小说,所以武侠小说得以深入民间。相比之下,武侠小说较诉诸于感性,幻想成份较高,推理小说则较着重说理,写实成分较浓。 当然,只要写得好,处理得成功,不管是哪一类小说,都可以成为文学作品。而且,也不必太过计较是不是“文学作品”,反观中国传统社会里文人执笔写“不入流”的小说,大都是仕途失意后的“游戏之作”,但不论《西游记》、《镜花缘》、《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这些或“神怪”,或“战争”,或“武侠”,或“淫邪”,或“言情”的小说,今日全都成了中国文学的“经典巨著”,不仅能够畅销,而且还可以长销。其实,只要有才华。有抱负,花心血和费苦功的好好写作,就不必太过考虑当前的评价。 写得成功的小说,不论武侠还是推理,都能成功的塑造与刻划了人性深逻深沉的一面,反映和描绘了时代及社会广袤的层面。不同的题材只是利用不同手段,来观察人性在不同情境下的面貌。华人可能秉承自中国文学“抒情传统”的余绪,在武侠小说的创作与接受上乐此不疲,但在推理小说上的发展,就比较欠缺。 现代社会讲求法治精神,武侠小说里常有“快意恩仇”和“以牙还牙,血债血偿”的场面,常要“私下解决”、“报仇雪恨”,未免有“以武犯禁”之嫌,而且不切实际。武侠小说的背景多是古代,虽也可借古喻今,但毕竟不能直接反映现代社会人性,这是武侠小说的“先天性制限”。当然,武侠小说在想像的驰骋,处理传统文化素材的方面,勾勒人性在艰苦绝境的反应,都是别种文类、题材所难以企及的。我写“四大名捕”故事,便是希望武侠世界里除了“私殴”、“群斗”之外,还强调了法律和执法者制裁的力量。 推理小说却是可以更进一步的反映时代,社会的各种问题,人性上冲突的矛盾,它跟时代的节拍密切吻合,取材可以从古到今,毫无制限,却更重视编辑与理性。我们除了在感情世界纵欲之余,不妨考虑在推理小说的机趣上获得更明智的满足。西方推理小说方面的成就,如何嘉莎·克莉丝蒂、爱伦坡等,早已成了文学史上的名字。日本推理小说也极受重视,已经成为日本文学界的风潮,是新写实主义的最洼表达途径。在日本极受重视的文学奖:如“芥川奖”与“直木奖”,都曾颁给表现出色的推理作家或推理成份极强的优秀作品,推理作家个人收入所得之高,也是高踞各行业之榜首。同样作为东方民族的我们,毫无理由在这方面迟迟不起步,甘心落人之后,或不介意交白卷的。 这本书当然只是我的一个尝试。我创作这系列后;林佛儿给我很大的推动力,除了《杀人》一篇早在十四年前已刊在台湾的《中外文学》之外,其他作品,都曾在他执编的《推理杂志》上发表;在香港出版,则因黄崎雯的策动与力促。事实上,我第一篇“推理作品”,则是边写边画,早在我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已出版了五集,记忆中是叫做《神探洛天池的故事》,在班上“传阅”。现在重作冯妇、重执“古剑”,只想在武林侠坛的刀光剑影中,另辟一条知感交柔、情理并重的天涯路,希望不喜欢看武侠小说的读者,不妨试试看推理小说,而喜欢看我武侠小说的读者,并不拒绝也看我的推理小说。杀人从金宝至怡保那二十余里的路程伊始,有一棵开花的树生长在路旁:树高大,枝讶错落,淡翠绿的小叶陪衬鲜目金红色的花叶,是最抬目的陪衬,整棵树花比叶还开得茂盛,像把整棵树,都在热带气候里僻嘛啪啪地焚烧来一般。树静静的立着,晌午静静的度过。 “ipoh23batu”离怡保还有二十三里,他看向窗外的路程碑,是的;车子拐过了电油站那个转弯之后,已算是走了一里了。总算是搭上了这班车,否则又要等到四点钟那班了,这见鬼的大热天,在路边等是焦急又枯燥的,单止是淌下的汗滴,也够湿了整件衣衫。这他妈的天气,一下雨就连绵个不停,一旦没下雨,就热得叫人发闷发慌做不成任何工作除了头昏眼花,刚才算等了将近二十分钟的车,就差些儿没在巴士站旁晒成了焦炭!车子甫至时,十几个人几乎同时自巴士的那前侧小门挤进去,都是那么迫不及待,连下车的搭客也只好堵在车时,站车的搭客都挤入了之后,才艰难得像巴刹卖的甘榜鱼般挤出了车外,才真正松下憋着的一口闷气。要不是有搭客在这儿下车,司机才不一定会停呢,要不又得多等卅分钟了,况且车里又不准搭客站立,刚才站的那几个人,都被售票员赶下车去了,自己幸亏眼明手快,一挤上车,就舍远求近的及时抢了那刚半站起来下车的搭客的座位,否则自己也可能是被赶下去的几个人之一呢!此刻剩下在座位上的人都是漠不关心、表情麻木的,自顾自的呆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有的空空洞洞的望向窗外疾驰的风景;有的半打着吨,有的眼睛直勾的望着前面像一具一具行尸,这活着的世界与他根本无关。再看看窗外:“ipohzibatu”。顶多四十分钟左右,就可以到了!大泽一定会等他的,那件事,再迟办可就来不及了。背脊挺着坐这么久,紧张的情绪还没有恢复过来呢。他吁了一口气,缓缓地背靠上座垫。一阵柔软的舒服剧毒发作似的一大片一大片从背上蔓延开来,就索性把整个身体的重量,都挨了下去,就这样舒舒挨挨的坐了一会儿,游目四盼,打量同车的人,这辆巴士共有左右两排的座位,每个座位仅可坐二人,看来整辆巴士可以容纳四十二人左右。左右座位之间,有一细长的走道,仅供一人行走。前座的两个人,正前面的是个警官,亮黑色的制服配着亮棕色的皮带与亮晶的襟章,坐在那边不言不动也有一股令人肃然屏息的煞气。这警官坐在靠走道的一边,另边坐的是个长发的女孩,一大把乌发因急风而向后甩,露出雪白得像花瓣一般嫩玉的颈和柔美的耳垂,只可惜看不到她的面貌。他坐的位置大约是右排座位之中间,前面便是那警官和少女,警官的座位左边的位置,是一个驼背的中年人,穿着就算不是大热天也悟出汗的粗皮布,黄恤土帽,分明是苦哈哈,汗湿了大片的坐在那边,喘啊喘啊像哮喘症一般的喘息着。他旁边坐的人看不大清楚,总之跟这样的人同座注定是不好过。他想。“飓”风急过,又是一个里程碑:“ipoh19batu”他再把视线向左瞄:左边座位坐的是一个衣衫褴楼的女人,看来她已上了四十而且至少有四个以上的儿女了。她的唐装衣襟半开,假得令人不得不相信它是虚假的镀金钮扣半高贵半淫贱的斜垂着、青白色的乳房也被她手上的婴孩吸吮着。那婴儿不断的吸吮着,连一点声息也没有,除了脸上胀红的额和涨卜卜的青筋,像一个刚刚暴毙了的小病人。 坐在她身旁向内的是一个穿白色校服的毛头学生,正是不大不小的年纪和手脚过长身躯过短的年纪。他此刻的状况正和他的年纪一般尴尬,潜意识的好奇想望跟意识的绝对不望冲突挣扎,所以他白生生的脸望向车外等于望向乳房。在这一座位的后面正坐着一自发苍苍的老翁,手持着杖,随着车身摇摆,倒是精神奕奕。坐在他旁边的人,太侧面了,也无法看个清楚一~摹地一只大手横面竖了过来,他霍地一正身,吃了一大惊,才弄清楚是售票员。这售票员是一彪形身材的孟加里人。他被唬了一跳。“manapergi?”他慌忙答:“ipoh”,一面慌张的掏出钱来,兑换了一张车票,那孟加里人虎步跨到后边去,继续搜索坐在更后面的几个与他半途同上车的人。他好不容易才平定下怦怦乱跳的心。侧着脸向后望:后座是对夫妇。女的在左侧,血一般的口红和刚喷发的岩浆一般的金饰很不她垂暮的脸庞,每一处向下垂的皱纹都似曲尺一般地固执着;男的光着头,竹节一般的鼻子贴着锅底般的肥脸,配上一对白多黑少的大眼睛,正像占牛一般的瞪着他!俞!他慌忙转回头来,巴士“吱——”地煞了车。外面有一座碑“ipoh17batu”,这样写着,而这是半途的一个小市镇,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拥拥挤挤比热热闹闹过甚,而他周遭的几个人,都没有更动,车子一肢三颠,又向前移,摩托的吼声像空气一。般浓浊。他开始向自己右侧向内的同座人望去。这老人穿着一件千疮百孔的哗叽黄粗布,长裤及膝,也不知是不是短裤?黑色的而且是绸质的,松垮垮的向下垂着,膝部的布沿都是破破烂烂的参差不齐得像古洞里的钟乳石的图形,这老人戴着一顶褐黄得成咖啡色的布帽,盖了半边的脸,仅露一小半后颈,满是疥疮,一粒粒土坟般结虬凸起,星罗棋布在他的皮肤上。他枯黄且如少林寺古僧般驰皮的手,一只垂在座椅上的拇指的第一节凸起,隐现黄青的骨,食中二指无力的挟着一张红烟纸,已渐渐松脱出来,满手指都是鱼脱了皮般奇异的金钱大小的绊红癣疥,看了令人寒栗。另一只手搁在前车座后的铁枝上,全身的力量都压在这条枯瘦的胳臂上,这胳臂像柴墩一般的搁注了这老人的头颅,露出的小半边脸容有一种说不出异样的枯黄。这老人已闭上了眼睛,车子随着狂吼向前冲着,颠簸着路途也簸着他脸上一抖一哆松垂的肉。他的头死死地搁着,枯瘦的嘴半开着,咧出仅存的一二只干黄的大牙。一阵阵不小的恶臭,被风急旋过来,他慌哟哟的别过头去:ipoh15batu”,活见鬼。他心中想。跟这样的人同座!他的视线在搜索另一空位,想换另一座位,但又塞得满满,就算连中间的那一段行人道,也被汗酸恶臭填满。现在他才发现这辆车一味向前吼着,很少停顿,也很少有搭客下车,所以位置就一直被占据着,也就一直没有搭客能上车,他们迂自在大道旁挥手,巴士仍逞自喧哗着冲过,活见鬼了,这样的鬼热天气!他用手帕抹了又抹那淋淋溢出又淋淋溢出的汗,无意问用手肘碰到那老头的肩膀,他连忙道:“对不起!对不起!”那老人不但丝毫没有动过,而且应也没有应他。倒是这一碰撞,老人指间仍挟着的红烟纸,却松了开来,“嗤”一声因急风而掠在他右颊上,他骇了一跳,那烟纸又急卷向后面去了。睡成这个鬼样子,他咕了一声,他妈的!心中却不免有些奇怪,巴士臭脾气的狂吼着,猛撞上路旁一大石块,颠簸得像把人倒出车外才甘心,那老人的头不断地由手肘撞向车铁,照理说该是很痛,但仍没有醒来。怎么搞的!他心中想。乍看已是“ipohl3”,十三十三,十三,忽然有一个乌鸦翅膀飞掠他的脑海,且一歇不去:假使他身旁的人是死人怎么办?真的这老头像死人一模一样,如果他真的是死人呢,那不是与死人同座?如果别人发现了怎么办?调查起来岂非是要上警察局?那多麻烦!猛地他吓了一跳:要是警方怀疑我是凶手怎么办?在这狂吼嘶呐的摩托声中确是杀了人也不会给外人知道的?听说这种来自唐山来的老人虽然衣衫褴褛,却往往有许多钱。上次在怡保街上被抢的一个,就抢去现金足足七千多元。元!这样我也岂不是会被误认为凶手?怎会呢?我怎会向一个老人下手呢?别人又怎会相信啊!没有那么巧的,不会的不会的,最好恬保快快到,快快到,免得麻烦。"ipoh11”,还有十一里,十一里,随着眼睛望出去,他的一颗心几乎飞了出来,原来那老头半开半合的嘴里,意是腥红一片,他突突的心跳着,鼓起最大的勇气,轻轻且哆哆的推了推老人的时肮,推了推,又推了推,唤:老伯,老伯,老伯老伯,都丝毫没有反应。倏见老头嘴角沿下一行棕红色的沫液!难道是血?谁杀了他?这意是事实竟是事实了,死了人,怎么办?该怎么办?巴士的摩托砰砰蹦蹦的狂吼着,车外的一切都在飞掠。是的,他应该马上去告诉别人才是,但该告诉谁好?那警官会不会第一个怀疑就是他?而旁边那几个人,唉呀都不行的呀!他们只怕更加麻烦,更加大惊小怪的呀!在半个转身未缩回之前,一个高大的身影撞在他左侧,他这一骇几乎离了魂,只见那孟加里售票员虎虎的瞪着他,用大手指指他越坐越向外倾的身子,他慌忙又缩回手去,却碰到那老人的身体,那票员似又虎虎的瞪着他,然后虎步跨向前面去。糟了!他们不给他离开,他想。更糟的是,刚才他推那老人时必定已留下了指纹。看向车窗外,碑石立着:“ipoh9”。九里九里还有九里!快快到呵快快到,到了就好了。到了又怎样好?不行呀,那时候每个人都下车,只有这老人不起身,别人一定会发觉不对劲。如果只有自己没发觉,这骗鬼都不信,别人必定更怀疑了,更是脱不了关系!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到了治保反而更瞒不住了,除非他现在报告警察知道。暮地掠起了一阵寒意,他惑觉到后面那男人正在仇恨的瞪住他,前面的黑衣警的身形也像法律一般高大地竖起;他们好像都专为监视他而来的。不!这不关他的事!都是些陷井:活见鬼了,真是活见鬼了!他脑中灵光一现,会不会是刚才他上车来时那凶手才趁机离开呢?不管是不是,自己都做了替死鬼。自己该怎么办呢?大叫起来吗?一叫问题就大了,可能凶手仍在车上,监视春他,气起来说不定把他也给杀了。想到这时,,冷汗直冒,不断掏手帕去抹试。,再抬头:“ipoh7”。七英里。还有七英里。怎么办?他该怎么办?一闹起来,大泽只怕等不着他了。只见那前座的少女长发不断向后随风直飘,发梢扫落在老者的颊上,同样是一点动静也没有!蠢东西!留什么鬼长发!那是一个死人啊!你既是不怕死人最好你跟这老死人同坐罢!倒尽霉了,为什么自己偏偏选到这张座位。猛地邻座那的小孩大声号陶起来,他差些儿直跳起来了?不行不行,他是无辜的!绝对是无辜的1但是他该怎么办?怎么办好?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ipoh5”!,不再容他考虑了。他觉得手足俱冷,而又不容一刻迟缓。唯一脱离这桩事情的方法只有:逃!怎么逃?跳车吗?那婴孩陶哭得越厉害,那女人就越臭话连篇的骂起来……巴士的摩托倾倾工工的闹着,车外树木疾飞,已渐渐看到房屋渐多,行人渐多3抬保近了。他脑,中忽然萌起了一个意念:他可以先下车呀!车外的路碑已标着:。“ipoh3”了,反正这儿离怡保已不远,他走路一样可到,一样可赴大泽的约会呀!他心中好一狂喜,但又想到:如果这样按铃停车,不是太引人注目了吗?一时觉得全车的人都似在盯着他,盯得他无处遁形。怎么是好?‘冶保快到了啊!正在这时,左侧后座的那白发苍苍的老翁,巍哆哆的拄杖立起,按了停车铃,他心中一颗狂乐和紧张的心,几乎已从口腔中弹跳了出来。感谢天!只要离开这见鬼的地方,去哪里他都愿意承受。车子吱呀一一声停在碑石旁:“ipoh1batu”,哈啊,哈啊,只有一英里,很快便可走了,唬了自己那么久,总算可以宽心了。这一走,又有谁晓得他就坐在那死者的身边啊!他好像是被监禁的囚犯一般,总算释放了。他不敢走得太快,令人生疑,等那后面的老翁先行,他起身紧低下头跟在后面。那老翁摇摇颤颤的匐行着,他一步一追随,心中无限焦急,似乎恨不得一口吞噬了阳光的长期监犯。就等那老翁下了车,他一个箭步跟着跳了下去,差点要嘿嘿哈哈笑起来。他妈的这辆死入车,如今和我无关了!那老翁一面竭力维持着身体的平匀,一面转过头来,很奇怪诧异的望着他,大概是看见他那青黄不定似哭似笑的脸色吧!见鬼!他等不及巴士再度开行,便匆匆从车后绕过去,冲过了许多或来或去治保市镇的车子的大马路,恨不得远远远远远的、远远远远的脱离它!巴士在响着讯号,他又惊又喜的作最后一次回头望向那刚要开动向前驶的巴士,惊异那同座死去的老人,正伸头出车外,一只枯黄的瘦手堵往了车窗的玻璃镜,张嘴用力枪“喀吐”一声,把口中棕红色的摈榔渣液都吐出车外的地面上,一一只又青又黄的怪眼,眯成一线的看看他,骇极而呆,一叫寸忘了身仍在马路上,只见一辆巨大的罗哩车迎面迅速的庞大,随着一声惨叫及一声紧急煞车声后,一个身躯冲天而起,与鲜血一起洒落在丈外的路面,前驶的已士侧边。 从金保(kampar)至治保(ipo田那二十余里路程的未端,有一棵开花的树,生长在路旁:树高大,枝丫错落,从翠绿的小叶陪衬鲜目金红色的花枝,是最恬目的陪衬,整棵树花比叶还开得茂盛,整棵树都在热带中僻僻啪啪的焚烧起来一般。树静静的立着,晌午静静的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