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刀声》 第一章 古老的传说 一 据说天上有一颗彗星,每七十六年出现一次。 每次出现都会为人间带来灾害。 今年又到了她出现的时候了。 二 关东万马堂。 多么风光,多么辉煌,多么令人羡慕的万马堂。 曾几何时,万马堂已成了人们遗忘的记忆?已成了岁月的战胜品?已成了尘埃的停息之处? 一道木栅,用整条杉木围成的栅栏,高达三丈,从草原的这一头延伸至遥远的另一头,木栅内的屋宇,更是如夜空里的星群般数也数不清。 曾几何时,这道绵绵不断的木栅已被杂草淹没了。 栅内的屋字更是残破败坏,屋里屋外都积满了厚厚的灰尘,屋角处蟋伏着一条本来应该是白色的,现在却已成了黑灰色的狗。 它的眼神已失去了原有的机敏和灵巧,看来几乎已不像是一条狗了。 这条狗大概是万马堂唯一还活着的生命? 叶开不禁摇头叹息。 ——饥饿岂非是结束生命的方法之一? 然而却不是最残忍的一种。 自远古以来最残忍、最有效、最可怕、最原始的结束生命,岂非是人类? 人杀人,人杀万物,岂非是最迅速的一种? 万马堂的三老板马空群,说话如名的公孙断,为了复仇不惜委身仇人枕畔的沈三娘,情仇交织的马芳铃……还有大多大多的人,岂非都因叶开和傅红雪而结束? 十年。 十年了! 十年来多少人崛起江湖?多少人因名而死,多少的月移星沉?多少的凤花雪月在叶开谈笑间而流逝呢? 傅红雪? 十年来,他是否已变了? 变得更消沉,更孤傲? 还是变得更淡泊名利,更不解人情? 抑或是依然我行我素,独来独往? 夜空清澈,星辰闪烁,一轮明月斜挂在天边。 今夜寂寂,天地间一片祥和,就连那最喜欢哇哇乱叫的夏蛙都仿佛也已睡着了。 叶开坐在地上,靠着拱门旁的那根刁斗旗杆,双眼凝注着纯净的夜空,看他的神色,仿佛是在等待什么。 在等人? 有谁会到这已荒漠不堪的地方来和他碰面呢? 微风轻柔,柔得就仿佛情人的手般轻抚着叶开那线条分明的脸额。 墙角蟋伏着的狗,仿佛也让夜风轻抚着侧过身子,高举双腿在那里享受着。 看着小狗的举动,叶开不由轻笑,然后缓缓地闭上眼睛,就在这时,北方的夜空中突然出现一道耀眼的光芒。 叶开立即张开双眼,转头看向北方。 那团光芒从北方夜空的深处里闪出后,逐渐增强光芒,拖着一条长长灿烂的尾巴,划过天际,奔向元边无尽的南方。 彗星! 七十六年一现的彗星终于出现了。 她的光芒,没有任何一颗流星可以相比拟。 她的灿烂辉煌虽然短暂,却足已照亮了永恒。 她虽然很快地消失于南方夜空深处,可是她美丽的震撼,却还留在叶开的心里。 “美丽。”叶开喃喃自语:“这种奇观又岂是美丽两字所能形容的。” 在这同时,离万马堂不远小镇的一个小楼上,也有一个人坐在窗前,推着骨牌在看这难得一见的景象。 三 碧天,黄沙。 黄沙连着天,天连着黄沙。 风刮向天边。 人已在天边。 叶开仿佛是从天边来的,他沿着长街,慢慢地走了过来,走向长街唯一的一家酒楼。 一朵残花不知从何处被风吹来,仿佛也是来自天边,它随着满天黄沙在风中打滚,叶开一伸手就抄住了这朵残花。 花瓣已残落,只有最后几瓣最顽强的,还栖恋在枯萎的花梗上。 叶开看看手中的残花,笑了笑,然后拍拍身上那一套早已应该送到垃圾堆里去的衣裳,将那朵残花仔仔细细地插在衣襟上。 看他的神情,就好像已打扮整整齐齐的花花公子,最后在自己一身价值千金的紫罗袍上,插上一朵最艳丽的红花一样。 然后他就满意地笑了,昂起头,挺起胸,大步地走向酒楼。推开了门,他立刻就看见了傅红雪。 傅红雪和他的刀。 苍白的手,漆黑的刀。 漆黑如死亡。 ——苍白岂非也接近死亡? 刀在手上。 叶开从他的刀,看到他的手,再从他的手,看到他的脸。 他的脸依旧苍白,一双眼睛依旧带着种神秘的黑。 亮丽、纯净的神秘黑色。 看见傅红雪,叶开又笑了,他大笑走过去,走到傅红雪的对面,坐下。 傅红雪在吃饭。 叶开依旧记得十年前在同样地方第一次遇见傅红雪时,他也是在吃饭。 吃一口饭,配一口菜,吃得很慢。因为他只能用一只手吃。 他的左手握着刀。 无论他在做什么的时候,都从没有放下过这柄刀。 叶开注视着傅红雪。 傅红雪的筷子并没有停,他一口菜,一口饭,吃得很慢,一点停下来的意思都没有。 就算有八十名剑客拿着八十把锋利的剑指着他,他大概也不会停下来。 如果换成八十个女人呢?八十个美丽漂亮而又脱光的女人呢? 四 叶开看着傅红雪,忽然又笑了,笑着说:“你从来不喝酒?” 傅红雪既没有抬头,也没有停下来,他慢慢将碗里最后两口饭吃完,才放下筷子,才抬头,才看着叶开。 叶开的笑,就像是满天黄沙中突然出现的阳光。 傅红雪脸上的表情,却宛如残冬里的寒霜,他看着叶开,过了很久,才一字一字的说:“我不喝酒。” “你不喝,能不能请我喝两杯?” “你自己有钱,为什么还要我请?” “不要钱的酒,通常都是比较好喝一点。”叶开笑着说:“尤其是让你请的话,更是难得。” “我不喜欢喝酒,也不喜欢请人喝酒。” 傅红雪说得很慢,仿佛每个字都是经过考虑之后才说出的,因为只要是从他嘴里说出的话,他就一定完全负责。 所以他不愿说错一个字。 这一点叶开当然知道,所以他只好笑笑:“看来我这辈子是喝不到你请的酒了?” 傅红雪和叶开虽然已算是很老的老朋友了,但两人之间,仿佛总是保持着一段奇异的距离,就好像是陌生人一样。 但你如果说他们两个人是陌生人,他们却又仿佛有种奇异的联系。 傅红雪看着叶开,又看了很久,才开口:“不一定,或许有机会喝到我请的酒。” “什么机会?” “喜酒。” “喜酒?”叶开仿佛吓了一大跳:“你的喜酒?和谁?翠浓?” 这个名字一说出来,叶开就后悔了,甚至骂自己是个大混蛋,因为他又看到了傅红雪眼中的那一抹痛苦。 都已十年了,他居然还忘不了她? 忘得了吗? 第一个女人,第一次用情,又有谁能忘得了? 或许有人能,但傅红雪绝对不能。 并不是他太傻,太痴情,而是他的情已用得太深了。 情用得越深,痛苦也就越深远。 爱得越深,伤害也就越重。 为什么人彼此相爱,而又彼此伤害呢? 傅红雪的头已缓缓低下,目光却无定点地茫茫然游离着,眼中深处那抹痛苦越来越浓了。 看见他这个样子,叶开很想作出潇洒的样子,很想说一两句笑话,可是他实在不知从何说起。 幸好这时有人替他解围了。 “你为什么总是要别人请你喝酒?”这个声音来自楼梯口:“难道你忘了有时请请别人喝酒,也是件很愉快的事?” 不用回头,叶开也知道这个说话的人是谁,他立即笑着说:“萧别离,萧别离,你居然还活着?” 五 这里是个很奇怪的地方。 这里有赌,却不是赌场,这里有酒,却又不是酒楼。这里有随时可以陪你做任何事的女人,却也不是妓院。 这里是小镇上,也是附近几百里之内唯一的一家“可以玩乐”的地方。 大厅中摆了十六张桌子,无论你选择那一张桌子坐下来,你都可以享受到最好的酒菜。 大厅后面有道很高的楼梯,没有人知道楼上是什么地方,也没有人上去过,因为无论你想要些什么,楼下都有。 楼梯口终年摆着一张比较小的方桌,坐着个服装华丽、修饰很整洁的中年人。 他好像总是一个人坐在那里,一个人在玩着骨牌,很少有人看见他做别的事,也很少有人看见他站起来过。 他坐的椅子宽大而舒服,椅子旁,摆着两根红木拐杖,就摆在他随手可以拿到的地方。 别的人来来去去,他从不注意,甚至很少抬起头来看一眼,别的人无论做什么事,好像都跟他全无关系。 其实他正是这个地方的主人,他就叫萧别离。 这个地方就叫“相聚楼”。 叶开笑着回头,一转眼就看见坐在楼梯口的萧别离,他还是和十年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只是两鬓斑白又增多了,脸上的皱纹也加深加多了。 脸上每一条皱纹中,都不知仿佛隐藏着多少欢乐、多少痛苦、多少秘密、多少元奈,但他的一双手却依然柔细如少女。 他的穿着依旧华丽,依旧华丽奢侈,桌上有金樽,杯中的酒是琥珀色的,光泽柔润如宝石。 他正在将骨牌一张张慢慢地摆在桌上,摆成个八卦,一边摆,一边冲着叶开笑。 叶开当然还是在笑,他笑着说:“别人请我是一回事,我请不请别人,又是另外的一回事。” “对。”萧别离说:“那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我请。”叶开说:“这屋子里每个人我都请。” “只可惜这屋子里现在只有三个人。”萧别离叹了口气:“只可惜你仿佛又忘了一件事。” 这屋子里现在的确只有三个而已,但叶开又忘了什么呢?叶开不明白,所以他当然要问,不问又怎能对得起自己呢? “我忘了什么?” “你好像忘了请人喝酒是要银子的。” “银子?”叶开说:“你看我身上像不像带着银子的人?” “你不像。”萧别离笑着说:“你简直就像是十个穷光蛋的组合体。” “幸好请客并不一定要用银子。”叶开悠然他说。 “不用银子,用什么?” “挂帐。”叶开笑了:“你难道忘了我在这里是可以挂帐的?” “挂帐?”萧别离说:“那已是十年前的事了。” “一次挂,二次也是挂,一年挂,十年也是挂。”叶开笑着说:“况且我也没有倒过帐,欠帐就付,算是好客,既然是好客,就应该多让他挂些帐,对不对,萧老板?” 这是什么歪理?这种歪理也只有叶开先生说得出来。 碰到这种人,你说萧别离怎么办? 只有苦笑。 除了苦笑外,萧别离还能怎么样呢? 这时一直沉默在痛苦深渊里的傅红雪忽然开口了。 “我说请喝的喜酒,并不是指我的喜酒。” “我们知道。” 这四个字,叶开和萧别离几乎是同时说出的,他们说完后,都互望会心一笑,然后萧别离才又说:“你所说的喜酒是指叶开和丁灵琳的。”萧别离说:“只要叶开和丁灵琳结婚,他们的喜酒,你请。” “是的。”傅红雪用一种很平静的口气对叶开说:“我一生中从不请人喝酒,但是只要你结婚,我一定请。” 傅红雪并不是没有喝过酒,他喝过,在一个靠皮肉生活的女孩子家里连醉了四五天。 那一次他会喝、会醉,当然是为了情。 也唯独情,才令他那么痛苦。 但从那一次喝醉后,他就再也没有沾过一滴酒。 他一直认为酒固然能麻醉人的痛苦,但清醒后,痛苦却依然存在,而且更深了。 宿酒未醒,愁已醒。 ——只要喝过酒的人,大概都会有过这种情形吧? 六 酒在杯中,杯在叶开的手中,他一边喝酒,一边看萧别离在排骨牌。 萧别离缓缓地将骨牌一张一张地排成八卦,双眼有神地盯着骨牌,他那张清癯、瘦削、饱经风霜的脸上,神情仿佛很沉重,过了很久,他才仰面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你看出了什么事?”叶开忍不住地问:“你真的能从这些骨牌上看出很多事?” “是的。” “那么你今天看出了什么?” 萧别离没有马上回答,他端起了金杯,缓缓地喝着,目光透过了墙壁,而落在遥远的地方,过了一会儿,他才放下杯子,才开口:“有些灾祸是避不开的,绝对避不开的……” “灾祸?”叶开不解:“什么灾祸?” “天灾。”萧别离将目光收回,停在叶开脸上:“天灾难测!” 他叹了口气,接着又说:“你知不知道天上有一种流星拖着一条很长很长的尾巴?” “知道。”叶开说:“这种流星就叫彗星。” “彗星。”萧别离说:“她每隔七十六年出现一次,每次出现时,都会给人间带来很大的灾害。” “彗星一出现,就会带来灾害?”叶开说:“什么样的灾害?” “不知道。”萧别离说:“不管是什么样的灾害,都将是人间的不幸。” 叶开沉思了一会儿,才开口:“我昨夜看到了那颗彗星。” “我也看到了。”萧别离说:“她那灿烂的光芒,真是无法用文字来形容。” 这次将目光停留在远方的是叶开,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这一次不知道这颗彗星会给人间带来什么样的灾害?” “不管是什么样的灾害,都与我元关。”傅红雪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错了。”萧别离看着傅红雪说:“骨牌的迹象,正显示着这次灾害与阁下有关。” “和我有关?”傅红雪冷笑一下,满脸不信的神情:“骨牌如果真的那么灵,这么准,你为什么不替自己——” 傅红雪忽然将话停住了,他的眼睛直盯着大门,叶开也在看着大门。 门口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事,只有一个人站在那儿,一个穿着劲装的人,他看了看叶开和傅红雪一眼,然后上前了一步,开口说:“恕在下冒昧请教,不知两位是不是傅公子和叶公子?” “我是叶开。”叶开说:“有事吗?” “在下主人想请两位今夜移驾过去一叙。” “你家主人是谁?” “三老板。”穿着劲装的人微笑着:“万马堂的三老板。” “万马堂的三老板?”叶开微愣了一下。 万马堂不是已荒废了吗?怎么又会跑出一个万马堂的三老板? “请问万马堂的三老板是谁?”叶开说。 劲装的人一怔,看看叶开,然后又笑了,这次他是真的笑了,看他的神情就仿佛每个人都应该知道万马堂的三老板是谁。 “三老板就是马空群。”他笑着说。 此话一出,不要说是叶开,就连傅红雪都愣住了。 马空群? 马空群十年前就已死了,死在万马堂里,死在叶开眼前,现在又怎么可能出现呢? 难道是另外一个马空群? 萧别离也感到奇怪,他开口问穿着劲装的人: “是哪个马空群?” “萧老板怎么大白天的就喝醉了?”劲装的人笑了笑:“当然就是你的好友马空群,我家三老板的千金还时常到这里来找你聊天。” 越说越令叶开吓一跳,他张大了眼睛问:“三老板的千金是不是叫马芳铃?” 站在门口的人又笑了:“是的。” 这是怎么一回亭? 明明都已死掉的人,怎么可能会请客呢? 七 “回去告诉三老板,我们准时赴约。”叶开对着劲装的人说。 “谢谢。” 等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时,叶开脸上的惊愕还未退尽,傅红雪也是一样。 萧别离却面带沉思的凝望远方。 叶开猛然喝了一杯酒后,才说:“这是怎么一回事?” “去了不就知道了吗?”萧别离也喝了一杯酒:“看来这次的灾难,果然和两位有关。正如骨牌所显示。” “你认为这就是这次彗星所带来的灾害?”叶开又恢复了笑容。 “希望不是。”萧别离淡淡他说。 第二章 时光倒流 已死了十年的马空群怎么可能具名出面请客呢? 或者这个马空群是另外一个马空群? 请客地点是在“万马堂”,已成破瓦残壁的万马堂是宴客的场所吗? 种种的问题,只有等到了晚上,到了万马堂才能解开。 万道彩霞从西方迸射出,万马堂就在落日处,叶开遥视着夕阳。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既是如此,人又何必斤斤计较?又何必去争那些虚无的名利呢? 争如何?不争又如何? 叶开感慨地叹了口气,正想迈步时,忽然发现从他来的方向有一条人影缓缓地朝他走了过来。 傅红雪再往前走。 他走得很慢,可是并没有停下来,纵然在前面等他的是死亡,他也绝不会停下来。 他走路的姿态怪异而奇特,左脚先往前迈出一步,右脚再慢慢地跟上去,看来每一步都走得很艰苦。 可是他已走过数不尽的路途,算不完的里程,每一步路都是他自己走出来的。 ——这么走,要走到何时为止? 傅红雪不知道,甚至连想都没有去想过,现在他已走到这里,前面呢? 前面真的是死亡? 叶开凝望着傅红雪,他忽然发现傅红雪走路时,目光总是在遥望着远方。 ——是不是远方有个他刻骨铭心、梦魂萦绕的人在等着他? 如果是这样,他的眼睛又为什么如此冷漠? 纵然有情感流露,也绝不是温情,而是痛苦、仇恨、悲伦。 已经事隔多年了,他为什么还不能忘怀呢? 夕阳西下。 人在夕阳下。 万里荒寒,连夕阳都似已因寂寞而变了颜色,变成一种空虚而苍凉的灰白色。 人也一样。 傅红雪的手里紧紧地握着一柄刀。 苍白的手,漆黑的刀。 苍白与漆黑,岂非都正是最接近死亡的颜色。 死亡,岂非就正是空虚和寂寞的极限。 傅红雪那双空虚而寂寞的眼眼里,就仿佛真的已看见了死亡。 难道死亡真的就在落日处? 落日马场万马堂! 傅红雪在看着远处的万马堂,叶开也在看。 天色更暗,可是远远看过去,还可以看见一点淡淡的万马堂轮廓。 万马堂真的是死亡吗? 叶开不禁又想起十年前在同样的山路上,同样的要去万马堂,只不过那次是坐车,这次是走路而已。 在当时,叶开坐在马车上,荒原中忽然传来了一阵奇异的歌声。 歌声凄恻,如位如诉,又像是某种神秘的经文咒语。 “天皇皇,地皇皇,眼流血,月无光,一人万马堂,刀断刃,人断肠。” “天皇皇,地皇皇,泪如血,人断肠,一人万马堂,休想回故乡。” 夜色渐临。 荒原上显得更苍凉、更辽阔,万马堂已隐没在元边无际的黑暗里。 已经过了十年了,可是那凄恻悲厉的歌声仿佛还在夜风里回荡。 荒野寂寂,夜色中迷漫着黄沙,叶开望着风沙中的远方,笑了笑,笑着说:“昔日万马堂有窖藏美酒三千石,不知今日的万马堂是否也有佳酿?” 这句话仿佛是在问傅红雪?又仿佛是叶开在喃喃自语? 傅红雪不但听见,而且也回答了。 “我只知道马空群已死了,十年前就已死了。”傅红雪淡淡他说:“今夜我们本不必去的。” “但是我们会去。”叶开笑着说:“因为我们要看看今日的马空群是谁?是死而复活?还是另有其人?” 叶开的笑容仿佛永远不会疲倦,他笑了笑,又说:“既有马空群,不知云在天、公孙断、花满天,还有那位三无先生乐乐山,是否也都健在?” 这些人明明都已死了,叶开为什么还说他们是否健在呢? 是不是他已知道了某些事? 夜风在呼啸。 风中有黄沙,有远山的木叶芬芳,还有一阵车辚马嘶声。 听见这阵马蹄声,叶开笑得更愉快了。 “对,这才有万马堂的气派。”叶开说:“没有车马接客,这万马堂就未免显得太小气了。” 话声刚完,一辆八马并驰的黑漆大车,已从夜色中出现尼停在叶开、傅红雪面前。 同样的马车,和十年前接叶开时的马车一模一样,就连那拉车的八匹马,都仿佛未曾老过,车上斜插着一面白绫三角旗,旗上依然绣着五个大字。 “关东万马堂。” 叶开在看着这面旗时,车上的门已打开,已走下一个人,一个一身白衣如雪的中年人。 看见这个人,叶开的笑容突然僵在脸上,双眼惊愕地看着这个人。 傅红雪的脸上虽然没有笑容,但他的表情也变了,他直勾勾地看着这个一身衣白如雪的中年人。 这个人是谁? 为什么他的出现会令叶开他们露出这种表情? 这个白衣如雪的中年人一下马车,立即长揖笑着说: “在下云在天,因事来晚一步,盼两位见谅。” 这个人居然是云在天。 怎么可能? 明明已死了十年的人为什么又会出现? 这个云在天是人?是鬼? 他的样子和十年前没什么两样,依旧是圆圆的脸、面白微须,不笑时还是令人觉得很可亲,年纪依旧是四十岁左右。 就算十年前他没有死,现在也该有五十岁了,样子也该变了,就算他保养得法,那岁月的风霜,多多少少也会留在他脸上。 可是没有,他的脸依旧光滑如镜,依旧白白胖胖的。 叶开不是吓呆了,而是傻了,他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已死了的人能再复活吗? 这是不可能的事,可是却又摆在叶开眼前。 夜风袭过,吹起了云在天的白衣衫,在此时此刻,在叶开眼中看来,云在天就仿佛是寒夜里出现的幽灵,令他不觉打了个冷颤。 傅红雪看着云在天,忽然上前一步,忽然问:“你是云在天?” “是的。” “那么十年前死的云在天又是谁?” 云在天一愣,一脸不解的样子,他疑惑地看着傅红雪:“我死了,十年前已经死了?” “云在天十年前已经死了。”傅红雪一字一字他说。 “死在何处?死在何人手里?”云在天问:“是死在你刀下吗?” “不是。”傅红雪说:“死在马空群剑下。” “三老板马空群?”云在天忽然笑了起来:“傅公子真会说笑话,在下差点让阁下唬住了。” 傅红雪还想开口,叶开忽然也大笑了起来,笑着拍拍云在天的肩膀。 “你接客来迟,这是傅兄给你的一点小小惩罚。”叶开笑着说:“云兄不会见怪吧?” “怎么会呢?”云在天说:“接客来迟,本就该罚。” 明明是事实,叶开为什么要隐瞒? 云在天望着叶开,笑着又说:“阁下一定是叶开叶公子。” “你认得我?”叶开注视着云在天脸上的神情。 “还未识荆。”云在天神色平静他说。 ——十年前已经见过了,为什么说不认识呢? “既不认得,怎知我就是叶开?” “阁下年纪虽轻,却以一人之力揭发了上官小仙的秘密,破了金钱帮,这种事情又有哪个不知?哪个不晓?”云在天笑着说。 这些事发生在几年前,也就是马空群他们死后才发生的事,如果云在天十年前死了,又怎么会知道这些事呢? 但是他明明已死了。 可是现在这云在天一点也不像是个死人,也不像是别人易容装扮的。 如果是易容的,一定逃不过叶开和傅红雪的眼睛。 “请上车。”云在天说。 叶开微笑着答礼,欲上车前,忽然回头看着傅红雪说:“你是不是和十年前一样,走着路去?” 傅红雪没有说话,他用动作来回答了这个问题,他的左脚先迈出一步,然后右脚再慢慢地跟上去,他又用那怪异而奇特的步法走向夜色里。 “他不坐车?”云在天问。 “他喜欢走路。”叶开笑着回答。 看着渐渐走远的背影,云在天说:“他的腿好像有点毛病?” “那是腿部麻痹症,从小就有了。”叶开说:“所以又叫‘小儿麻痹症’。” “小儿麻痹症?” 车厢中舒服而干净,至少可以坐八个人,现在却只有叶开和云在天两人。 “不知道有没有别的客人?”叶开双手当枕地靠在车壁上。 “应该还有三位。”云在天说:“不知道花堂主请到了没有?” “花堂主?”叶开眼里亮起了光芒:“花满天花堂主。” “你认识他?” “本应该认识的。”叶开笑了笑:“只可惜我晚来了十年。” “这话怎讲?” “如果我早来了十年,不就认识了吗?”叶开笑眯眯地看着他。 “该认识的总会见面。”云在天说:“早晚都一样。” “对,这句话说对一大半。”叶开说:“不知这辆车上是否备有美酒?” “有,当然有。”云在天笑着说:“有如此佳客,又怎能无酒?” 云在天从柜子里拿出了两个水晶杯,和一瓶仿佛是竹叶青酒。 一拔开瓶盖,酒香立即四溢,叶开深深吸了口气,满足他说:“这是四十年陈的竹叶青。” “闻气已知年份,好,看来叶公子一定是酒中高手。”云在天一边倒酒,一边说。 “爱喝倒是真,高手恐怕未必。”叶开说。 接过酒杯,叶开并没有立即喝,他先将杯口靠近鼻子闻了闻,等酒香入喉后,才一口喝光杯中酒。 这是标准酒鬼的喝法。也是标准的喝烈酒方法之一。 先让酒中辣味顺鼻人喉,等喉咙习惯了酒味时,再一口干尽,就不会被酒的辣味所呛到了。 夜色已深,马蹄声如奔雷般,冲破了无边寂静。 看着车窗外飞过的景象,叶开忽然叹了口气:“今夜不知是否也会有人来吟歌助兴?” “吟歌助兴?”云在天说:“原来叶兄也好此道,在下可为叶兄安排。” “多谢云兄。”叶开说:“只可惜我想听的并不是云兄所说的那种。” “叶兄想听的是何种?” 叶开还是懒洋洋地斜倚在车厢里,忽然抬手敲着车窗,曼声低诵: “天皇皇,地皇皇,眼流血,月无光,一人万马堂,刀断刃,人断肠。” 听到这里,云在天仿佛听得很刺耳,却还是勉强在笑着,叶开却仿佛没看见,他又继续轻吟: “天皇皇,地皇皇,泪如血,人断肠,一人万马堂,休想回故乡。” 云在天的脸色已渐渐在变了,叶开仍然半眯着眼睛,面带着微笑,他等歌声消失在夜色中后,才笑着问云在天: “这支歌,不知云兄以前是否听过?” “如此妙词佳曲,除了叶兄外,别人恐怕——” “只可惜此词不是我填,此曲也不是我作的。”叶开笑着说:“我只不过翻版唱一次而已。” “哦?”云在天说:“不知这位兄台是谁?” “死了。”叶开说。 “死了?” “是的,十年前就已死了。”叶开说:“人既已死,既往不咎,云兄大概也不会怪在下重新唱出吧?” “难得一闻叶兄清喉,高兴都来不及,又何来怪罪?”云在天说:“至于歌词吗,万马堂所受的流言,又何止此而已。” “云兄果然是心胸开朗,非常人能及。”叶开微笑着说。 云在天淡淡一笑,正想开口时,叶开忽然又问:“不知今夜三老板是否在迎宾处请客?能否告知?” “叶兄怎么会知道呢?”云在天一脸惊疑。 “万马堂自东往西,就算用快马急驰,自清晨出发,最快也要到黄昏才走得完。”叶开说:“万马堂若没有迎宾处,三老板莫非是要请我们去吃早点?”“阁下年纪轻轻,可是非但见识超人,就连轻微细事都料算如神,在下实在佩服。”云在天说。“哪里。”叶开喃喃自语:“我只不过十年前已来过一次了。” “你说什么?” “没什么。”叶开立即笑着说:“我说迎宾处大概已快到了吧?” “迎宾处就在前面不远。” 昨夜的万马堂是一片荒芜,破瓦残壁,杂草横生。 今夜呢? 在一夕之间会发生什么变化? 叶开实在想不出待会儿见到的万马堂会是什么状况。 连人都…… 这算是死而复活吗? 叶开苦笑了一下,今天所遇到的事,大概是他这一生中所遇到的最诡秘、奇异,甚至于有点恐怖的事。 马嘶之声,隐隐地从四面八方传进了车内,叶开探首窗外,眉头忽然皱了起来,因为他已发现无尽的黑夜里有一片灯火在闪烁。 他记得万马堂迎宾处,就在灯火辉煌处,他更记得万马堂昨夜连一点鬼火都没有,可是他刚刚却看见了一片灯海。 万马堂显然已和昨夜不同了。 马车在一道木栅前停了下来,一道拱门矗立在夜色中,门内的刁斗旗杆已升起了一面万马堂的旗帜。 两排白衣壮汉两手垂立在拱门外,马车一停,四个人抢先过来拉开了车门。 叶开下了车,纵目四顾,不由地长长吸了口气,万马堂果然也在一夜之间变了。 变得和十年前叶开来时一模一样,昨夜的荒芜、凄凉已不复存在了。 放眼之下,仍是干净、整洁、雄健的景象,一点也不像已荒废了十年的样子。 云在天下车,也跟着走近叶开身旁,一脸得意之色。 “阁下觉得此间如何?”云在天微笑而说。 ——十年前,叶开第一次到了这里,云在天第一句话,也是这么问的,看来十年前的事,又要重新来一次了。 当年叶开的回答是这样子的:“我只觉得,男儿得意当如此,三老板能有今日,也算不负此生了。” 叶开现在却不想这么说,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在说:“看来三老板一定有非人之处,否则又怎能拥有此奇迹呢?” “他的确是个非常人,”云在天说:“但能有今日,也不容易。” “这又何止容易两字可以形容的?”叶开叹了口气。 若非亲眼目睹,又有谁相信叶开所遇到的事。 叶开不禁又苦笑了一下,他忽然眼珠子一转,想了想,回身走向正在低着头擦汗的车夫,拍了拍车夫的肩膀,微笑道:“阁下辛苦了。” 车夫怔了怔,马上陪笑说:“这本是小人份内应该做的事。” “其实你本该舒舒服服地坐在车厢内的。”叶开说:“又何苦如此?” 车夫怔了半晌,突然大笑着摘下头上的斗笠。 “好,好服力,佩服佩服。” “阁下能在车驰之间,自车底钻出,点住那车夫穴道,再换过他的衣服,身手之快,做事之周到,当真不愧为‘细若游丝,快如闪电’这八个字。”叶开说。 车夫又怔了怔:“你怎么知道我是谁?” “江湖中除了飞天蜘蛛外,谁能有这样的身手。”叶开说。 ——又是一个应该已死的,现在却还莫名其妙活着的人。 飞天蜘蛛大笑,随手甩脱了身上的白衣,露出了一身黑色劲装,走过去向云在天长长一揖,说:“在下一时游戏,云场主千万恕罪。” “阁下能来,已是赏光。”云在天含笑说:“请,两位请。” 边城夜风强劲有力,月光却和江南一样轻柔明亮,甚至比江南多了一份凄迷。 月光将云在天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叶开看着地上的影子,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他记得小时候听老年人说过,鬼是没有影子的。 有影子的一定不是鬼,那么云在天就不可能是鬼了。 不是鬼是什么? 僵尸? 叶开不禁又苦笑了,他一生从不信邪,不信人死后会变鬼,可是今天他所遇见的事,却又令他找不出一个合理的理由来解释这件事。 十年前已死的人,一个个重新出现在他的面前,十年前已发生过的事,一件件重演在他面前。 是时光倒流? 抑或是…… 穿过一个很大院子,尽头处是一个有两扇白木板的大门。 门虽然是关着的,叶开相信待会儿一定会打开,门口一定会站着一个如天神般的人。 这个人满脸虬髯,也是一身白衣,腰里系着一尺宽的牛皮带,皮带上通常都斜插着把银鞘乌柄的奇形弯刀。 这个人说话就跟他的名字一样是“断”的,这个人就叫公孙断。 叶开追忆着十年前他说的第一句话,仿佛是“客人们全来了吗?” 叶开还记得他的声音就宛如半天中打下的旱雷般,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 来到大门,本来关着的白木板门,果然“呀”的一声开了,柔和的灯光从屋里投射了出来,衬出一个人影当门而立。 这个人果然是一身白衣,只是身材不像天神般高大,满脸也没有虬髯,腰上更没有插着把银鞘乌柄的奇形的弯刀。 这个人不是公孙断,这个人是花满天。 看见花满天,叶开微怔了一下,事情和十年前并不完全一样,显然的并不是时光倒流。 这些人都已是该死了十年的人,现在虽然都因莫名其妙的原因而出现在叶开眼前,重演着十年前已发生过的事,可是并不是每个细节都和十年前一样。 不管今夜会发生什么诡异的事,叶开已觉得越来越有趣了。 叶开的笑容刚露出时,云在天已笑着问花满天:“三老板呢?” “在大厅。” 叶开忽然笑着问:“客人全来了吗?” “连你们在内,来了四位。”花满天说:“只差一位。” “差的这一位,大概是和我一起到小镇的怪人吧?”叶开说。 “兄台进去了,不就知道了吗?”花满天笑着说。 “说得有理。”叶开大笑:“这么简单的事,我怎么没想到呢?该罚三大杯。” “酒菜和三老板都已在大厅相候。”花满天侧身让步:“请。” “谢谢。” 叶开举步走了两步,忽然停止,回头问云在天:“听说人万马堂是不准带任何兵器的,不知阁下是否要先搜一搜身子?” “这话是谁说的叶云在天说:“万马堂成立至今已有四十年了,经过的大小战役已不知有多少,难道还怕人带兵刃入万马堂吗?” “又是很有道理的一句话。”叶开笑了:“看来今夜我非醉死万马堂不可。” 叶开大笑,重新迈步,走了进去。 人门就是一大道屏风,转过屏凤,就是大厅了。 大厅还是老样子,还是长得令人无法想象,叶开虽然已在十年前来过了,但现在走人,还是不免被这雄伟的大厅吸引住。 大厅左边的墙上,画着的是万马奔腾,画中的马有的引颈长嘶,有的飞鬃扬蹄,每匹马的神态都不同,每匹马都画得栩栩如生,神骏无比。 另一边的墙上,当然还是写着三个比人还要高的大字,每个字都墨渍淋漓,龙飞凤舞。 这三个字当然是——“万马堂。” 大厅的中央,依旧摆着张白木长桌,长得简直像街道一样,桌子两旁至少有四百张白木椅。 现在这些白木椅已坐着两个人。 两个叶开在十年前就已见过的人——慕容明珠、“三元先生”乐乐山。 长桌的尽头处,有一张宽大的交椅上,坐着一个白衣人,端端正正地坐在那里。 就算屋子里没有别人的时候,叶开知道他还是会坐得规规矩矩的,椅子后虽然有靠背,他的腰杆一定是挺得笔直笔直。 这个人还是和十年前一样孤孤单单地坐在那里,距离每个人都是那么的遥远。 ——距离红尘中的万事万物,都那么的遥远。 距离死呢? 叶开远远看过去,虽然看见他的面貌神情,却已看出了他的孤独和寂寞。 这个人仿佛已将自己完全隔绝红尘外,没有欢乐,没有享受,没有朋友。 他现在似在沉思,却不知是在回忆昔日的艰辛百战?还是在感慨人生的寂寞愁苦?抑或是在…… 这个人就是关东万马堂的主人——马空群。 马空群。 神情依旧,容貌依旧,就连眼中的那一抹痛楚依然存在,他的人虽然坐在那里,却仿佛跟每个人都很遥远。 ——距离红尘中的万事万物都那么的遥远。 花满天一进入大厅,立即大步地走了过去,轻轻地走到马空群的身旁,弯下腰,轻轻他说了两句话。 这时马空群才好像突然自梦中惊醒,立即长身而起,抱拳说:“各位请,请坐。” 等每个人都人座后,马空群才又笑着说:“今夜将各位请来,实在是——” “是为了十年前已发生过的事。”这个声音响自门口:“白天羽的儿子来找你报仇的事?” 众人惊讶地转头望向门口,叶开不用回头已知道是谁在说话了。 除了傅红雪外,有谁会这么说话? 叶开不禁又苦笑,但目光仍盯着马空群,他想看看马空群遇到了这种事,脸上会有什么样表情,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没有!马空群一点异样的反应都没有,他只是用那带有萧索之意的眼睛,看着门口,看着傅红雪。 花满天猛然站起,怒眼逼视着站在门口的傅红雪:“你是谁?怎敢在万马堂如此说话?” 云在天拍桌而起:“玩笑可一不可二,傅红雪你未免太放肆了!” 对于云在天和花满天的怒眼及骂声,傅红雪仿佛都没有听见和看见,他的眼里只有一个马空群。 傅红雪双眼眨也不眨地看着马空群,然后才一步一步地走进来。 他虽然是个肢子,走路的样子仿佛很笨拙、缓慢,但是现在大厅里的每个人却看不见他腿的缺陷,因为他身上某样东西的光芒已掩盖了他的缺陷。 每个人只看见他手里的刀。 漆黑的刀。 漆黑如死亡的刀。 握刀的手却是苍白的。 苍白得就如死亡。 每个人的眼睛都注视着傅红雪手中的刀。大家都相信在这柄刀下所带来的,只有死亡。 这柄刀没有亮丽的刀鞘,也没有惹眼的装饰。刀鞘是用两片千年竹片夹成的,刀柄更是用简单的木头做成。 整把刀给人的感觉,就仿佛是小孩的玩具,但是每个人一定都明白,这是一把很不好玩的玩具。 ——这把刀取万物生命,一定是在瞬间,鬼呢? 这把刀是否也能取鬼的魂魄于瞬间? 凝视着马空群,脚步笨拙地一步一步走过去,傅红雪握刀的左手,青筋若隐若现。 众人的呼吸声,随着傅红雪的脚步而越来越混浊,忽然间,每个人都吐了口长长的气,脸色也松懈了下来,因为这时傅红雪的脚步已停下来。 并不是他已走到马空群面前,而是在他的面前忽然出现了一把刀。 一把奇形而略带弯弯的刀。 公孙断。 公孙断终于出现了。 这个本应该出现在门口,本应该在门口拦住带剑人万马堂的公孙断,终于带着他那把银鞘乌柄奇形弯刀出现了,他的左手依然握着金杯。 傅红雪没有看公孙断的人,他只是冷冷地盯着拦在面前的弯刀。 公孙断也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傅红雪的刀。 “没有人能带剑人万马堂。”公孙断沉声说:“也没有人能带刀。” 傅红雪沉默着,过了很久,才慢慢他说:“从没有人?” “没有。” “你呢?”傅红雪的目光还是停留在那把弯刀上:“你是不是人?” 公孙断的脸色变了,全身青筋都已突起。 这时坐在交椅上的马空群忽然仰首大笑:“好,问得好。” 公孙断左手的金杯,己逐渐扁了,杯中的酒渐渐溢出,流在他黝黑坚硬如钢的手掌上,他的脸色也已因愤怒而扭曲。 “好,果然有勇气、有胆量。”马空群的笑声己转为微笑:“这位可是一人一刀揭穿公子羽秘密的傅红雪傅公子?” ——傅红雪力战公子羽的事,是在十年前破了万马堂之后才发生的事。 ——如果十年前马空群已死了,又怎能知道这件事呢? 傅红雪的目光又落在马空群的脸上。 “傅公子既然来了,总算赏光,坐,请坐。”马空群笑着说。 公孙断霍然回首,目光炯炯瞪着马空群:“他的刀?” “我只看见他的人,看不见他的刀。”马空群淡淡他说。 话中含意之深,也不知是说他人的光芒已掩盖过他的刀?还是在说真正危险的是他的人,并不是他的刀。 公孙断牙关紧咬,全身肌肉一块块跳动不歇,突然跺了跺脚,“呛”的一声,刀已入鞘,人已坐到了椅子上。 一直伏在桌上,似己沉醉不醒的乐乐山,此刻突然一拍桌子,豪声大笑他说:“好!说得好。” 他的人还是伏在桌上,也不知已醉?或是醒?只见他的双手在桌上摸索着,口中又喃喃说着:“酒呢?这地方为什么总是只能找得着刀剑,从来也找不着酒呢?” 马空群终于又大笑了:“今日相请各位,本就是为了要和各位同谋一醉的。” “是不是不醉不归?”乐乐山抬起头,醉眼惺松地看着马空群。 “正是。” “若是醉了,能不能归去?” “当然。” “这样子我就放心了。”乐乐山叹了口气,头又伏在桌上,但口中仍喃喃他说:“酒呢?万马堂难道只听得见酒字,而看不见酒,也喝不到酒?”一直沉默的叶开,忽然也笑了起来,笑着说:“万马堂有窖藏的美酒三千石,阁下若是一个人喝,岂非要被醉死。” “这点叶兄只管放心,万马堂里也不乏酒中的豪客。”花满天笑着说:“就连在下也能陪着喝几杯。” “真的?”叶开故意睁大了眼睛,道:“万马堂果真是高手如云,看来我今夜非死不可了。” “酒鬼是有的,哪有什么高手?”花满天的笑容仿佛有些僵硬。 “他说的本是酒中的高手。”乐乐山又忽然开口说:“那么多人若是轮流来敬我的酒,我不醉死才怪?” “三老板此番相请,为的只不过是想一睹各位的风采。”云在天总算开口了:“纵然令人劝酒,也只不过是意思意思而已,哪有灌醉各位之理。” “但我还是有点怕。” “怕什么?” “怕你们不来灌醉我。” 第三章 叶开有妹妹 金樽,巨觥,酒色翠绿。 酒已上桌,菜更是名贵。 第一个动筷子的是慕容明珠,第一个喝酒的却不是乐乐山,而是公孙断。 酒一上桌,公孙断就猛灌了十一二杯,刚才的怒气无处发,只好找酒来发泄,一口一杯,越喝脸色越难看,看他现在这个样子,最好是谁都别惹他,否则就跟火药库爆炸一样。 傅红雪一口酒也没有喝,筷子动也没动过,他的左手依然紧握着刀,一双仿佛远山里的深潭般的眸子,冷冷地注视着马空群。 叶开的嘴和手可都没有停过,一口菜,一杯酒,吃喝得不亦乐乎。就连眼睛都荡漾着愉快的神情,就仿佛在参加一个至亲好友的喜宴般。 他边吃边喝边看着,视线从乐乐山,移向花满天,再转向慕容明珠,一个一个地观察下去,最后停留在马空群脸上。 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这时马空群的目光也正好望向叶开,两人目光突然相遇,就宛如流星相击,两个人的眼睛里都似已迸出了火花。 马空群忽然笑了笑,他的笑容,叶开觉得仿佛笑得很勉强,又仿佛有千言万语要诉说一样。 但马空群只笑了一笑而已,立即借故喝酒而将目光移开,就仿佛深怕让叶开看出什么秘密来。 他在怕什么呢? 叶开觉得有趣了,照理讲,怕的应该是叶开,看见一群明明应该已死了十年的人,居然还能吃喝,活蹦乱跳的,就算不吓死,也差不多了。 可是现在怕的人居然是马空群,这种事叶开当然觉得有趣极了。 十年前,在同样的夜晚,在同样的地方,同样的人聚在一起,马空群为的是找出白天羽的儿子。 今夜呢? 事件在重演,难道也是为了找出白天羽的儿子? 如果事情真的如十年前一般的话,接下来应该是慕容明珠唱出那首“……刀断刃,人断肠……”的歌。 可是看现在慕容明珠的样子,一点唱歌的迹象都没有。 事情要重演,情节又为什么并不全一样呢? 叶开将目光又望向乐乐山,这位“三无先生”居然喝了两杯后,又已倒在桌上,又已鼾声大作。 再看花满天、云在天和飞天蜘蛛这三个人脸上虽然都有笑容,但这种笑容比不笑时还更难看。 叶开苦笑了一下,看来今夜这场酒,一定是闷得很,就在这个念头刚从叶开脑海升起时,马空群忽然说话了。 “关东刀马,天下无双,这句话不知各位可曾听说过?” 来了,来了,总算点到了主题,叶开调整了坐姿,准备迎接再来的话题。 “神刀门,万马堂纵横边城,有哪个不知,哪个不晓。”飞天蜘蛛笑着说:“老板您说笑了。” “那已是二十年前的事了。”马空群长长叹了口气:“自从神刀门门主白天羽仙逝后,二十年来,神刀门已成了历史的名词了。” “白老前辈是怎么死的?” 这句话是慕容明珠问的,本来叶开也想问,因为他想听听马空群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马空群忽然沉默了,沉默了很久,才又长长叹了口气:“人类最无奈的事,莫过于生老病死。” 他喝了杯酒,让酒缓缓地顺喉流入肚子里,又说:“我这位白兄弟一生从未做过亏心事,虽然算是‘英年早逝’,但也死得安乐,一点痛苦都没有。” 不对,江湖中的人都知道白天羽是死在马空群的阴谋下,如今他为什么又有如此说法呢? 所以叶开当然要问:“听说白老前辈好像是死在别人的阴谋下。” “江湖传言,就如风中落叶,谁也捉摸不定。”马空群淡淡他说:“若真死在阴谋下,这二十年来,我会无动于衷?我会默默不理?” 他既然要这么说,叶开只有再听下去了,看看他还会说出什么样的一朵花来? “幸好白兄弟英雄有后,总算留下了一个女儿。”马空群微笑着说。 “留下了一个女儿?”这下连傅红雪都吓了一跳,他睁大了眼睛问。 “是的。” “不知白老前辈的这个女儿,如今多大了?”叶开问。 “不大不小,正好二十。”他叹了口气,又喝了杯酒,才说:“自古以来,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说法在,子女冠夫姓,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是这么一来……” “白老前辈就断后了。”慕容明珠说。 “是的。”马空群说:“我这个做兄弟的,又怎么忍心让这种事发生呢?所以才……才……”“三老板的意思是,要替白老前辈的这个女儿找个女婿?”慕容明珠说。 “兄弟能做的,也只有如此了。”马空群说:“可是经年的住在边城,很少外出,再说一个女人家,又不便抛头露面的……幸好……幸好今日——” “幸善今日刚好有我们这几位来到了边城。”叶开笑着说:“所以三老板就函请我们今夜来此一聚,为的就是替老前辈找个赘婿?” “是的。” ——白天羽有女儿? 十年前,是为了要找出白天羽的独子,而将他们聚集在万马堂。 十年后,却是为了要替白天羽的独女找个丈夫,再次将他们找来。 叶开不禁在心里头发笑,据他了解,自己并没有什么同胞姊妹,这个妹妹是从哪里跑出来呢?她又叫什么名字呢? “她的芳名?”叶开问。 “白依伶。” 慕容明珠将杯中酒干掉,然后才抬头看着马空群:“入赘,大多数的男人都不太愿意被招赘。” “所以她的陪嫁东西也比较不一样点。”马空群笑着说。 “怎么个比较不一样点?”慕容明珠仿佛很有兴趣。 “万马堂的一半事业。”马空群淡淡他说:“还有白天羽的神刀秘笈。” 万马堂的一半事业已经够令人垂涎三尺了,再加上白天羽的神刀秘发,大概没有一个男人会拒绝的,叶开不禁叉暗自地笑着,他已经看见慕容明珠的眼里发出了贪婪的光芒。 就连那已入土一半的乐乐山,都不禁地酒已醒了大半,嘴角也漾出了渴望之意。 飞天蜘蛛的反应,虽然没有他们两人那么明显,但目光中也发出了异样的神情。 ——这么好的陪嫁,人如果再长得美如天仙的话,那实在是一件很“棒”的事! 这几个人大概都已想到这个问题,但头一个发问的,却是叶开。 “条件这么好,不知人长得怎么样?”叶开看着马空群说。 “虽不是人间绝色,但也会令你们目瞪口呆的。”马空群笑着说。 “不知三老板这次招赘,是以何为标准?”慕容明珠说。 “终生大事,并非儿戏。”马空群说:“决定权当然在于她本人了。” “她人呢?”叶开说:“我们什么时候能见到这位行情很俏的小姐呢?” 马空群笑了笑,将目光移向窗外的夜色里,苍穹的远方有一颗星在眨眼,有一朵浮云在流动,马空群的眼睛也如星辰般闪烁,他的声音也如浮云般从口中流出:“夜深了,各位今夜早点休息。”马空群说:“我相信明天一早,白依伶将会赶回来。” 一阵凤吹过,吹走了遮住半轮冷月的浮云。 夜更深,月色膝陇,万马无声。 在这边城外的荒漠中,凄凉的月夜里,又有几人能入眠? 叶开睁大了眼睛,看着窗外的夜色,他没有笑。 他那永远挂在嘴角的微笑,只要在无人时,就会消失不见。 他没有睡,万马堂虽无声,但他的思潮,却似千军万马般奔腾起伏,只可惜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他轻抚着自己的手,右手的拇指和食指间,就像是砂石般粗糙坚硬,掌心也已磨出硬块,这是多年握刀留下的痕迹。 ——“小李飞刀”本就是要用食指和拇指,以及心中那一股“正气”发出的。 他的刀呢? 他从不带刀。 ——是不是因为他的刀已藏在心中了? 傅红雪的人就躺在床上。 他没有睡,他的手里还是紧紧地握着那把漆黑的刀。 凄凉的月色,照着他苍白冷硬的脸,将他脸的轮廓更明显地刻划出来。 他那双明亮、却又带着无尽寂寞的眼睛,正在看着天花板。 天花板上有一只不知名的小虫在爬着,傅红雪的目光就随着这只小虫来回地移动着。 门突然“吱哑”一声的打开了,叶开笑眯眯地走入。 “你没睡?”叶开笑着说。 “你进入别人的房间,难道从来不敲门?”傅红雪冷冷他说。 “我知道你没睡。”叶开找了个椅子坐下:“而且你也不是那种有秘密怕别人知道的人,所以我当然就很大方地进来了。” 叶开并不是空手来的,他还带了酒和杯子来,他倒了一杯酒,轻轻地闻了一下,轻轻地啜了一口,然后才看着傅红雪,说:“对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哪件事?”傅红雪的目光依旧停留在小虫身上,就仿佛小虫比叶开好看多了。 “马空群、花满天,万马堂的一切事。”叶开说:“你对于今夜所碰到的事,有何意见?” “恭喜你。”傅红雪忽然说了这句话。 他说的很轻松,叶开却差一点给酒呛死了,他抹了抹溅在嘴边的酒,张大了眼睛看着傅红雪。 “你说什么?”叶开说:“能不能再说一遍?” “恭喜你。” “恭喜我?”叶开微怔:“我有什么喜事值得你祝贺?” “你多了个妹妹。”傅红雪总算将目光移向叶开了:“这难道不是喜事吗?” 叶开怔了半天,最后才苦笑着将半杯酒喝下。 “这么说,你认为今夜所发生的事是理所当然的。”叶开苦笑:“就好像十年前我们并没有来到万马堂,马空群这些人也没有死?” 傅红雪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只是将目光重新落在小虫的身上。 “那么你还是和十年前一样,带着刀带着恨,来复仇的?”叶开说:“我当然还是多管闲事的浪子。” 听见这话,傅红雪的眼角仿佛抽搐了一下,但他的嘴还是动也不动的。 “如果十年前的事要再重新来过的话,那么这个妹妹应该是你的了,”叶开笑着说:“那么应该是我恭喜你才对。”傅红雪的嘴角也仿佛抽搐了一下,但叶开却没有看见,因为这时他己听见了一声凄厉的惨叫声。 惨叫声还未消失,叶开的人已如箭般的从窗子掠出,窗子一开,立即飘进了一阵令人作呕的血腥气。 傅红雪皱了皱眉头,然后才慢慢地坐起,慢慢地下床,慢慢地从门走出。 他一走出门口,就见到慕容明珠和乐乐山也走出房门,没有飞天蜘蛛,他的房门还是关着的。 “刚才是不是有人在惨叫?”慕容明珠看着傅红雪。 傅红雪不语,他只是看着发出惨叫声的方向。 “发生了什么事?”乐乐山的酒仿佛还未退。 “去看看就知道了。” 慕容明珠边说边朝傅红雪看的方向奔去,乐乐山也跟着。 等他们走远了以后,傅红雪才用他那笨拙、奇特的步法慢慢跟上去。 他到现在还没有改掉那不喜欢走在别人前头的脾气,他永远都是默默地走在后面。 这是不是他怕别人从后面一刀砍向他的脖子? 虽然在听到惨叫声,就立即赶了过来,但是叶开却不是第一个到现场的人。 他到的时候,已经有四个人在了,一个死人,三个活人。 花满天、公孙断、云在天,六只眼睛直勾勾地注视着地上的尸体,三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了疑惑、恐怖的表情。 他们三个人并不是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不要说一具尸体,死在他们手下的人,就已不知有多少了,他们怎么会对一个尸体露出这种表情呢? 叶开的来到,他们三个人知道,但目光却依然看着尸体。 叶开觉得奇怪地走近一看,然后他的眼神也如那三个人一样地盯着尸体。 死的人究竟是谁? 为什么会令他们如此反应呢? 并不是死的人,令他们感到惊奇,而是死的样子,令他们吃惊。 冷月上弦,斜挂在天边。 月色清清,映着飞天蜘蛛的脸。 叶开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人脸上有那么多的恐惧,尤其是一个死人。 飞天蜘蛛的脸已因恐惧而扭在一起,他的脸色苍白得就宛如寒冬里的雪花。 叶开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死人会苍白得接近透明,更没有见过一个人的皮肤会像飞天蜘蛛这样。 飞天蜘蛛靠的是轻功出名,他的一身肌肉就如健马般的有弹性,皮肤因长久在阳光照射下,而呈现出古铜色的光泽。 但是现在他的肌肉已如一堆松懈的肥肉般瘫在地上,皮肤就仿佛一个泄了气的皮囊般干瘪瘪地附在肉上。 他整个人竟似已被抽干了血。 叶开注视着飞天蜘蛛,世上有哪种武功能将人的血全部吸光呢? “这种死状,你以前见过吗?”花满天喃喃地问。 “没有。”公孙断说。 “他全身一点伤痕都没有。”云在天说:“我想他是被吓死的。” 他们在对话时,叶开已蹲下,仔仔细细地查看尸体,最后终于在飞天蜘蛛的左腔上发现了伤痕。 两个圆圆的、如豆般大小的伤口,血迹还未干,却已凝结在伤口的四周。 “这是什么伤痕?” 花满天他们也看见了,四个人蹲下,目光全落在那两个伤口上。 “看样子他的血,好像全从这两个伤口被吸光的。”云在天说。 “武林中有什么武器,会造成这种伤口?”公孙断说。 一直沉默着查看的叶开,忽然开口说:“这是齿痕。” “齿痕?” “这是被牙齿咬着所造成的伤口。”叶开说。 “牙齿?”花满天的脸上忽然露出一种很怪的表情:“你的意思是……被吸……” “对,吸血鬼。” 这三个字一说出来,每个人的脸色都变了。 古老相传,人死了在“七七”时,尸体如果遭到黑猫跳过,那么就会起“尸变”。 这种“尸变”的尸体,就叫“僵尸”。 还有一种,就是人死了,刚好埋在“狼穴”中,经过七七四十九天,尸体就会吸取日月的精华,过了百日后,尸体再次复活,会破棺而出。 在月色明亮的夜晚里,这个破棺而出的“尸体人”会寻找人类,用它那两颗特别长的虎牙,咬住人胫上的血脉,而吸取人血。 这种“尸体人”,就叫“吸血鬼”。 据说“吸血鬼”是任何武器杀不死的,只有用桃花木,削成尖尖的木桩,然后插入“吸血鬼”的心脏,这样才能杀死“吸血鬼”。一片乌云飘来,正好遮住了月,一阵风从北方吹了过来,吹过叶开他们。 花满天和云在天仿佛在风中颤抖了一下,他们的嘴,紧紧地闭着,不知是因为寒冷?或是害怕? “这只不过是个民间传说的老故事。”公孙断说:“怎么可能是真的?” “目前只能相信这样。”叶开说:“否则你有更好的解释吗?” “我不信。” 这句话是傅红雪说的,他虽然走在慕容明珠他们后面,却是一起到达的。 “哦?”叶开笑了笑:“你不信飞天蜘蛛是让吸血鬼杀死的?” “我不信这世上有吸血鬼。”傅红雪盯着飞天蜘蛛胫子上的两个血洞。 “那么这种伤口,是何种武器所造成的?”花满天问。 “不知道。”傅红雪说。 边城的夜风,寒如圣母峰上的千年不化之冰雪,月色却比江南多了一份凄迷。 乐乐山看着地上的尸体,忽然用微徽发抖的声音说:“据说被吸血鬼咬死的人,在第二天晚上也会变成吸血鬼,也会起来吸人的血……” “而且会受咬他的那个吸血鬼所控制。”云在天说。 “这个传说,我也听过。”叶开笑着说:“看来我们只有等到明天晚上,就知道有没有吸血鬼了。” “万一是真的有……”乐乐山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抖着:“怎么办?” “凉拌。”叶开说:“如果真有吸血鬼,我们只有跑了,听说吸血鬼是杀不死的。” 乐乐山不再开口,但是每个人都听得见他的牙齿在打架的声音。 “据我所知,用桃花木削成木桩,插入吸血鬼的心脏,是吸血鬼唯一致死的方法。”慕容明珠说。“那么明天我们每个人就准备一根削好的桃花木吧!”叶开又笑了。 这时离天亮已经不远了,飞天蜘蛛的尸体很快地就被送进万马堂地窖。 每个人也都精疲力竭地各自回房休息,叶开却还是睡不着,他的眼睛又瞪得大大的看着窗外。 他的眉头又微微皱起,每当他遇到的问题需要思考时,他的眉头都会皱起来。 叶开的眼睛虽然张得大大的,可是想着想着,在不知不觉中,人已睡着了。 这时,窗外忽然飘进了一阵浓雾,刹那问就迷漫了整个房间。 浓雾中,慢慢地现出一个人影,一个身材修长,长发披肩的女子。 这个人就站在迷迷濛濛、冰冰冷冷的浓雾里,仿佛自远古以来就在那里站着,又仿佛是刚刚从浓雾中凝结而出的。 这个人虽然比冰雪更寒冷,却又像雾一般空濛虚幻飘渺。 这个人虽然看得出是个女人,却看不清脸,只能看见她一身白衣如雾,整个脸如雾般朦胧。 雾中人仿佛在看着床上的叶开,过了一会儿,从雾里传出了一声轻轻的叹息。 如果叶开此时是清醒的,他一定会为了这声叹息而心碎。 没有人能形容这声叹息是多么的哀怨,可是每个人都一定可以听得出这声叹息中,带着那么多的千言万语,那么多的思念,那么多的的埋怨。 雾中人轻轻叹了口气后,又用她那哀怨的声音轻轻他说:“这世上有很多事情,不是人所能想象得到的。” 她停了一会,又继续说:“你一定要相信,在冥冥之中有一股人力办不到的神秘力量存在,而且千万不要去和这股神秘力量斗,你一定要记住。” 雾是灰白色的,雾中人也是灰白色的,烟雾迷漫,雾中人也同样迷迷濛濛,若有若无。 她究竟是人?还是鬼魂? 傅红雪醒的时候,冷漠、孤做,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可是他睡着时呢? 侧身、曲腿、弯着腰,满脸仿佛孩童受委屈般的元奈,和带着一丝丝惊吓,在他紧闭的眼睛上,隐隐约约地可以看见一抹渴望。 他渴望什么? 亲情? 友情? 抑或是爱情? 这个问题,恐怕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他也绝对不会说的,更不会承认。 傅红雪那满布风霜倦容的脸,依稀还可以找到淡淡的孩稚气,看他现在睡觉的样子,就仿佛一个顽皮小孩玩累了,一下子就进入熟睡中,就算天打雷,也绝对打不醒他的。 快黎明时的夜风最为寒冷,也仿佛很强劲,一下子就将窗子吹开了。 窗帘飘扬中,隐隐地传来了一阵仿佛来自地狱的歌声,又仿佛来自虚无飘渺的山之巅的回声。 “天涯路,未归人…… 人在天涯断魂处,未到天涯已断魂……” 歌声刚响,未歇时,傅红雪的眼睛已如闪电般地睁开,握刀的左手上,青筋更加突起。 “花未调, 月未缺, 明月照何处? 天涯有蔷薇…” 歇声再次响起时,傅红雪的眉头已微微皱起,这歌词很熟悉,仿佛不久前才在哪里听过般。 “天涯路, 未归人, 夜三更, 人断魂。” 歌声还未落时,傅红雪的眼睛已亮了起来,他已想到这歌是谁唱的了。 燕南飞。 那被公子羽训练为傀儡的燕南飞。 刚松开的眉头,很快地又皱了起来,而且皱的更深些,因为傅红雪还没有忘记一件事。 傅红雪还没有忘记燕南飞是死在他的刀下。 这阵歌声如果不是燕南飞唱的,那么又是谁在唱呢? 谁会唱这首歌? 又为什么要到这边城来唱? 这阵歌声仿佛就是专程来边城唱给傅红雪听的? 这些种种的问题,唯有见着这个夜半歌声的人才知道。 顺着歌声,傅红雪很快地就走出了万马堂,歌声仿佛是来自树林中。 等走入树林,傅红雪才发觉这片树林竟然深不可测,放眼看去,尽是一棵棵长得很高的巨树。 树根盘结错杂,林中还不时传来野兽的低鸣声,歌声仿佛是在这片原始森林的最深处。 傅红雪调整了一下身体,然后才一步步地走向黑暗处,越走,歌声就越清晰了。 歌声果然是来自这片森林中,可是唱的人是谁呢? 第四章 歌声魅影 夜风在林中穿梭,不时地吹动了那些浓密的树叶,在此时此地看来,就仿佛巨人们在挥舞着双手,又仿佛有很多鬼魅在空中编织着一张巨大的天网。 傅红雪双目四游,脚步还是朝着歌声处走去,走着走着,他发现自己来到了一片较为广阔的空地上,而且歌声也就在这时停了。 傅红雪举目四望,这片空地上,除了一座小山丘外,看不到任何一个人影。 怎么可能?歌声明明发自这里,为什么看不见人呢?歌声是在傅红雪踏入这片空地后,才停止的,他相信没有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从他的眼前躲起来。 难道唱歌的人就躲在这里的某一个地方?是躲在树上?或是躲在黑暗的树后?还是……躲在小山丘后?正当傅红雪在疑惑时,那消失的歌声又响起了。 这次傅红雪总算找着了他的发声处。 就在小山丘后头。 傅红雪冷冷地笑笑,人也慢慢地走向小山丘,走过了小山丘。 等他走到了小山丘的后头时,他吓了一跳,因为小山丘的后头根本就没有人,可是歌声明明发自这里的。 傅红雪仔细地聆听之后,他这次才真正的吓了一跳,他发觉歌声竟然来自小山丘里。 一座小山丘竟然能发出仿佛来自地狱的歌声?难道这座小山丘就是地狱的入口?而这阵歌声就是那些地狱里的鬼魂们的呼唤?“地狱”是什么样子,有谁去过?那里难道真的是人死后,灵魂的归处吗?“地狱”中,真的有十八层地狱?真的有“牛头马面”?真的有“阎罗王”在掌管着人的生死轮回?傅红雪从来也不信这些,可是最近他所碰到的事,又令他不能不信。 死了十年的人,竟然一个个活生生地出现在他面前,一座普普通通的小山丘,竟然能发出地狱中的歌声。 这些事若非亲眼看见,有谁相信?可是信了又怎么样?傅红雪注视着小山丘,他的右手,不觉地伸向小山丘,他竞想去摸摸这座小山丘是真?是假?他的手指刚碰到小山丘,他就知道这座小山丘是真的,可是这时小山丘竟然震动起来,紧跟着千百条光束从小山丘里迸射了出来。 随着光束的出现,而发出了震耳的怒吼声。 这些光束在夜晚里看来,竟有如烟火般灿烂、耀眼,又如流星般的遥远不可及。 傅红雪惊讶地看着在林中穿梭的光束,那些震耳的怒吼声,就宛如万鬼齐鸣,令人感到恐怖。 就在傅红雪目瞪口呆时,那千百条的光束忽然集合成一个人的形像。 起初只是朦朦胧胧的一个形像而已,渐渐地可以看清身上的衣裳、头发、手脚,最后连脸上的皱纹都清晰可见。 这千百条的光束,竟然合成了一个人。 一个活生生的人。 看着这个由光束合成的人,傅红雪突然感觉到一股寒意由骨髓深处发出来,他双眼布满了惊恐地看着这个人。 这个人也在看着傅红雪,他不但脸在笑,连眼睛里都有了笑意,可是他的笑意并没有溶化掉傅红雪的惊恐。 傅红雪那睁大的眼睛,从这个人的头看到脚,然后再盯着他左手上的那一把鲜红的剑。 鲜红如蔷薇,却比血更红。 蔷薇剑。 燕南飞的蔷薇剑。 这个由光束合成的人,赫然就是几年前死在傅红雪刀下的燕南飞。 “你好。”燕南飞的声音依然那么有磁性。 傅红雪听见他的声音,却不知如何回答。 “只不过才几年没见面而已,你难道忘了我是谁?”燕南飞的笑容更浓:“我是燕南飞。” “你究竟是——”傅红雪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抖着。 “是人?是鬼?”燕南飞说:“如果以你们人类来说,我现在应该算是鬼了。” “人类?”傅红雪毕竟是傅红雪,很快地就恢复镇定:“你难道不是人?” “活着是人,死后变鬼。” “这么说你是鬼了?”傅红雪嘴角的冷笑又出现了。 “刚死时,我是当过一阵子的鬼。”燕南飞笑着说:“幸好我遇见了‘黑暗王子’。” “黑暗王子?”傅红雪说:“黑暗王于是谁?” “在人类与鬼魅之间,有一个你们无法想象的世界存在。”燕南飞说:“这个世界就由‘黑暗王子’掌管。” “哦?”傅红雪说:“这个世界在哪里?” “在天地间,在你我之间。”燕南飞说:“这个世界就在你的身旁,只是你无法看到而已。” “要怎么样才能看到?” “要是这个世界的人。”燕南飞笑着说:“或是‘黑暗王子,点头。” 夜空无月,天空弥漫着阴覆的乌云,偶尔浮现出银黑色的薄光,就仿佛燕南飞身上发出的蓝光般妖异,也给人一种疑惑的感觉。 傅红雪双目有神地盯着燕南飞——在人类与鬼魅之间真还有一个人无法想象的世界存在吗?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呢?在里面的“人”,又该称为什么?人?鬼?或是神?傅红雪从来也不信这世界上真有什么神?什么鬼?可是最近他所遇到的事和人,却又令他不能不信。 死去的人,一个个重新“活”在他面前。 一个平平凡凡的小山丘,居然能射出千百条光束来。这些光束居然还能合塑成一个人,这个人当然是死去多年的人。 这些还并不是真正令傅红雪吃惊的事,真正令他感到惊讶、恐怖的是,在我们生活的空间里,居然存在着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 这个不为人知的世界应该叫什么?天堂?地狱?或是武林中一直传说已久的“虚无世界”?“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世界,这个世界又叫什么?”傅红雪说:“而住在里面的人又该称什么?” “第四世界。”燕南飞说:“这个地方就叫第四世界,里面的人就叫‘虚无人’,所以第四世界又叫虚无世界。” “要什么条件才能进入第四世界?”傅红雪说。 “没有条件,任何条件都没有。”燕南飞笑着说:“只能看你的机缘。” “机缘?” “也就是缘份。”燕南飞说:“有缘者,我们必为他们而开。”“无缘的人?” “无缘的人就只有活在这个可悲的世界。”燕南飞笑着说:“所以我要恭喜你。” “恭喜我?”傅红雪一愣:“为什么?” “因为你是有缘人。”燕南飞说:“所以你才能听到我的歌声,才能来到此地,才能见到‘光束使者’。” “光束使者?” “就是你刚刚看到的光束,也就是指我。”燕南飞说:“光束使者就是我。” “有缘的人就能见到光束使者?”傅红雪说:“就能由光束使者接引到第四世界?” “是的。” “到了第四世界又能怎么样呢?”傅红雪冷笑:“成仙?长生不死?” “还有你想象不到的财富。”燕南飞说:“随便一样,都足以在江湖中掀起风波了。” “这些东西虽然很诱惑人,可是这世上还是有不为所动的人。”傅红雪淡淡他说。 “我知道钱财打不动你的。”燕南飞笑着说:“永生呢?长生不死难道你也无动于衷吗?” “我只知道活要活得有意义。”傅红雪说:“与其傀儡式的长生不死,不如痛痛快快地活几年。” “好死不如歹活着。”燕南飞说。 “是吗?”傅红雪冷笑一下:“第四世界的人都长生不死吗?”“无生命,哪来的死?” “你不是死过一次了?”傅红雪冷冷地盯着他。 “凡是进入第四世界的人,都必须死一次。”燕南飞说。 “这么说,我如果要加入你们,也必须先死?”傅红雪说。 “是的。”燕南飞说:“脱离那无用的躯体,剩下干净的灵魂,方能进入无垢的虚无世界。” “看来你这位‘光束使者’今夜来引导我,不如说是来接引我上西天。”傅红雪说。 燕南飞浅浅一笑,缓缓地拔出那红如鲜血的剑。 剑一出鞘,虽然没有阳光,剑光却如阳光般辉煌灿烂,又如月光下的蔷薇般美丽。 剑气就在傅红雪的眉睫间。 杀气已浓。 傅红雪还是不动。左手还是紧握着那把漆黑的刀。 黑如死亡的刀。 鲜红岂非也是死亡的颜色?刀未出鞘,傅红雪的脸色更苍白,他将视线凝注在燕南飞手里的剑,他的脸上全无表情,瞳孔却已在收缩。 燕南飞也是凝视着他,发亮如夜星的眼睛里,带着一种很奇怪的表情,也不知那是种已接近解脱时的欢愉?还是无可奈何的悲伤?傅红雪慢慢地抬头,凝视着他的眼睛。 两个人的目光接触,就仿佛夜空的流星相击般发出一连串看不见的火花。 傅红雪忽然说:“你已败过二次,何必再来求败?” 燕南飞的瞳孔忽然一缩,手中的剑已然刺出。 剑光漫天,剑如闪电,剑气如寒冰。 刀却仿佛很慢。 可是剑光还没到,刀已破入了剑光,逼住了剑气。 鲜血的剑光,苍白的刀锋。 淡淡的刀光一闪,淡如春天的湖水,又淡如残冬的寒冰。 刀光只一闪。 漫天的剑花就不见了。 傅红雪一出刀,就化解了燕南飞的剑式。 看来燕南飞的武功依然没有什么进步,他的人虽然已复活,武功却还是死的。 剑光一消,傅红雪本该得意,但他的眉头却忽然皱了起来,脸上忽然露出一种很奇异的表情,因为他忽然发觉他虽然化解了燕南飞的剑招,然而燕南飞的剑气却更浓。 剑式被破,燕南飞反而发出了如地狱般的嚎笑,身体上的青光也随着笑声而渐渐增强。 笑声一起,燕南飞的剑又刺出。 这一次没有漫天的剑光,也没有闪电般的快速,剑气却更浓、更密。 一剑慢慢地刺出,剑没有剑花,剑尖却在抖。 傅红雪看着剑尖,人已退后了一步。 就在他刚退了一步时,抖个不停的剑尖忽然射出了一道青青的光束。 青青的光束,发出了“咻”的响声,直射傅红雪的胸口。 傅红雪连换了三种身法才避开这道光束,却躲不开燕南飞的剑。 一剑划过,鲜血溅出。 血是红的,红如燕南飞的蔷蔽剑。 傅红雪的左肩被划出了一道血口。 伤口很深,却不痛。 傅红雪牙齿一咬,右手的刀已挥起,一刀划下。 划向自己的左肩。 刀锋过去,左肩的伤口就被削掉。 血花喷出,这时傅红雪才感到疼痛,人却松了口气。 被削掉的皮肉掉在地上,只一会儿的功夫,那块皮肉就变成紫黑色的,并发出“兹兹”的声音,在眨眼间就变成了一滩乌水。 毒! 只有中毒的皮肉才会产生这种现象。 四看着地上的那滩乌水,傅红雪冷冷一笑:“原来第四世界的人也会使诈,也会用毒。” 燕南飞没有回答,他又发出那阴森森的嚎笑,手中的剑又刺出。 不等他剑尖在抖,傅红雪的刀已出手。 没有刀花,没有刀气,只一砍,由上往下砍,由快变慢。 鲜红的剑光中,发出一道淡淡的刀光。 刀光一闪,燕南飞的剑就忽然变成两把,左右分开。 只一刀,就削开了蔷蔽剑。 剑一被削开,一半还在燕南飞的手中,一半已掉在地上,燕南飞忽然左手紧握,伸直食指和中指,在空中划了一个奇怪的图形,口中并喃喃念着,然后大喝一声:“起!” 那一半掉在地上的半把剑,随着燕南飞的大喝,忽然飞起,射向傅红雪,就仿佛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握着般刺向傅红雪。 一把剑忽然变成了两把,一把在燕南飞的手中,一把飞舞在空中。 “以气驭剑”。 这只是传说中的武功,没想到会在燕南飞的身上看见,看来燕南飞的复活很诡异,连武功也很诡异。 一个燕南飞、一把剑,已够难应付了,现在又多了一把飞舞的剑。 傅红雪前后挥挡着凌厉的攻势。 妖异的人,妖异的招式,剑上又有极毒,这一战……燕南飞的笑声更响了。 笑声越大,傅红雪额上的冷汗就越多。 飞舞的剑一刺一刺地攻向傅红雪,他刚闪过飞来的一刺,燕南飞的剑又紧跟着刺来。 傅红雪挥刀一拨,那飞舞的剑已然掉头,自傅红雪的后面飞来。 这一剑完全没有发出一点声音,这一剑悄悄地刺向傅红雪的后脑。 燕南飞凌厉的剑招,傅红雪必须全神防备,他背后也没有长眼睛,根本不知道这无声无息的飞剑己转头刺了过来。 就算他知道,也不能回身闪避,否则就算他避开了这一剑,也避不开前面的燕南飞。 就在这间不容发的一瞬间,傅红雪左手中的刀鞘突然自肋下穿出,“呛”的一响,漆黑的刀鞘迸出了火花,飞舞的剑已套入刀鞘。 傅红雪左手一甩,手中的刀鞘带着飞剑被甩向一旁,他的人立即一蹲、一旋,闪过燕南飞的一剑。 反手一挑,刀光一闪,迎上了剑光。 刀剑并没有相击。 剑光的来势虽快,刀更快。 燕南飞的剑尖堪堪已刺在傅红雪的咽喉,最多只差了一寸。 这一寸就是致命的一寸。 就差了这么一寸,傅红雪的刀光一闪,只听得一声惨呼,鲜血四溅。 漫天的血雨中,燕南飞的人猛退了三步,然后就不动了。 傅红雪也没动,他的刀尖有血滴落。 燕南飞的人却一点伤痕也没有,他双眼露出光芒的看着不动的傅红雪。 一种不信、又信的光芒。 傅红雪不动,也没有看燕南飞。 燕南飞的嘴仿佛在动,仿佛在说:“怎么可能?” 然后就看见他的眉宇间慢慢的泌出血珠,顺着眉睫往下直至肚脐下,也出现了血痕。 血痕一现,燕南飞的人就如同他的剑般,左右再见。 刀光一闪,就已划开了燕南飞的人。 一刀挑起,直到燕南飞退了三步,说了四个字后,人才分开。这是多么快、多么利的一刀。 燕南飞倒地后,左右的脸都带着不信、惊骇的表情。 傅红雪缓缓站起,月光落在燕南飞分开的脸上,淡淡他说:“原来第四世界的人也会死。” 傅红雪捡起刀鞘,收起刀,用他那奇特的步法,慢慢地走离小山丘,走出树林。 这时,东方的第一道曙光已射出云层,照入了树林,将昨夜残留在树叶上的露珠,映出了晶莹的光芒。 露珠由小凝结到大,然后挣脱树叶的撑托滴落下来,正好滴在燕南飞已分开的眼睛里。 五回到万马堂,已是早上了,傅红雪仍慢慢地走着,他忽然发觉了一件怪事,现在是白天,万马堂里却寂静无声,更不要说是看到人。 人呢?人都到哪里去了?莫非一夜之间,万马堂又恢复和前夜以前一样,该死的人都已死了。 傅红雪看了看四周,万马堂还是宏伟崭新,并没有残破不堪,只是一个人也看不见而已,奇怪?! 就连最喜欢东逛逛、西逛逛的叶开,也不见人影。 傅红雪眉头微微一皱,脚步却没有停地走向迎宾处,来到迎宾处,他又发现一件怪事。 迎宾处那十几面偌大的窗子上,映着很多的人影,显然有很多人在里面,可是却一点声音也没有。 几十个人聚集在一起,一点声音也没有,这种情形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发生了重大的事情。 从凌晨听见歌声追出,到现在回来,也只不过一个多时辰而已,难道在这段时间里,万马堂又发生了事情?一进入迎宾处,所有的人果然都在里面,每个人都紧锁眉头地看着进门的傅红雪,脸上的表情就仿佛将傅红雪当成了瘟神。 就连一向笑口常开、吊儿郎当的叶开,都面露沉重地沉思着。 傅红雪视线从每个人脸上扫过,最后停留在长桌尽头处交椅上的马空群。 马空群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一双明亮有神的眼睛已失去了光采,他双眼并没有在看傅红雪,只是直勾勾地看着面前长桌上的一块白布条。 傅红雪这时才发觉白布条下躺着一个人。 纯白的布条上沾满了血迹,血迹还是鲜红的,还是湿湿的,可见布条下的这个人刚被抬来不久。而且动也不动的,可能已死了,刚死不久。 这个人是谁?傅红雪再次将视线移向每个人,叶开、公孙断、花满天、慕容明珠、乐乐山……所有的人都在,那么躺在白布条下的人又是谁?每个人都围着长桌而坐,面前都摆着一份粥菜,清粥还在冒着热气,但决没有一个人动过筷子。 桌上有一份粥菜的位子是空着的,傅红雪慢慢地走了过去,坐下,拿起筷子,挟了一口菜,喝了一口粥。 等他吃完了,马空群才淡淡他说:“早。” 这句话当然是对傅红雪说的,所以傅红雪听见自己在回答:“不早了!” “是不早了。”马空群说:“昨晚四更后,每个人都在房里,阁下呢?” “我不在。”傅红雪淡淡他说。 “阁下在哪里?” 傅红雪抬起头,冷冷地看着马空群:“我在哪里似乎没有必要告诉三老板。” “有必要。”马空群一字一字他说。 “为什么?” “为了长桌上这个躺着的人。” “这个人是谁?” “你难道不知道?”马空群注视着他。 “我一定要知道?” “因为昨晚四更后,只有阁下一人不在房里。”马空群说。 “我不在房里,就应该知道这个人是谁?”傅红雪说。 “昨夜从命案现场离开后,乐大先生、慕容公子、叶公子,还有这几位兄弟们,全都回房睡觉,都有人证明,”马空群目光炯炯,厉声说:“但阁下呢?昨晚四更后在哪里?有谁能证明?” 唯一证明的人,只有再次复活的燕南飞,但燕南飞却又已再一次地死在他的刀下,现在有谁能替他证明?“没有。”傅红雪平静他说。 马空群突然不再问了,目中却已现出杀机,只听一阵沉重的脚步声,花满天、云在天已走到傅红雪身后。 “傅兄请。”花满天冷冷他说。 “请我干什么?” “请出去。”花满天说。 这时一直沉默的叶开忽然开口了:“最少在他出去之前,也该让他看看,布条下的人是谁。” “他不用看也已知道了。”花满天冷冷他说。 “事情还未完全证明,怎知人一定是他杀的?”叶开说。 “除了他,还会有——” “让他看。”马空群打断了花满天的话。 傅红雪一言不发地走至长桌头,伸手慢慢地掀开白布条。 布条下是躺着一个人,傅红雪虽然掀开了白布条,却还是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这个尸体没有头。 一个没有头的尸体,任谁也看不出是谁?傅红雪只知道这个人是女的,那是从尸体上的衣服看出的。 “她是被人一刀砍断了头颅。”马空群面露悲愤:“你可知她的头颅在哪里?” “她是谁?”傅红雪说。 “她就是马芳铃。”回答的是叶开。 “马芳铃?”傅红雪微怔。 “一刀断头,不但要有利刀,还要有高明的手法。”马空群说:“傅红雪不愧为傅红雪。” 傅红雪的神色又恢复了平静、冷淡,甚至还仿佛带着种轻蔑的讥诮之意。 “对这件事,各位是否还有什么话说?”马空群目光四扫。 没有人再说话,但是每个人都在看着傅红雪,目光中都像是带着些悲悼惋惜之色。 “只有一句话。”傅红雪忽然说。 “请说。” “三老板若是杀错了人呢?”傅红雪慢慢他说。 “杀错了,还可以再杀。” 傅红雪慢慢地点了点头。 “阁下还有什么话说?”马空群说。 “没有了。”傅红雪淡淡他说。 万马堂的大旗迎风招展在灿烂的阳光下。 人就在阳光下。 傅红雪头一个走出迎宾处,然后就是花满天、云在天、马空群,其他的人没有跟出去,还有话说,可是那个一向暴跳如雷的公孙断没有跟出,叶开就觉得很奇怪。 刚刚在里面时,公孙断也是一句话都没有说,为什么他会这样呢?叶开觉得很有趣,他是最后一个走出迎宾处的,一走到阳光下,他就仰起面,长长地吸了口气。 “今天是个好天气。”叶开微笑着说:“在这么好的天气里,只怕没有人会想死。” “只可惜无论天气是好是坏,每天都有人会死的。”马空群说。 “不错,的确不错。”叶开叹了口气。 马空群忽然转身面对着傅红雪:“昨夜四更后,阁下究竟在什么地方?” “在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傅红雪淡淡他说。 “可惜,可惜!” 花满天的手突然垂下,在腰畔旁的皮带上轻轻一拍,“呛”的一声,一柄白炼精钢打成的软剑已出鞘,迎风抖得笔直。 “好剑。”叶开不禁脱口。 “比起那柄刀呢?”花满天瞄着傅红雪手上的刀。 “那要看刀是在什么人的手里。”叶开笑着说。 “若在阁下的手里?”马空群忽然说。 “我手里从来没有刀。”叶开说:“也用不着刀。” “只用飞刀。”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武林近百年来从来没有人去怀疑过这句话。 叶开是李寻欢唯一的传人,他的飞刀,也从来没有人轻视过。 “你的飞刀呢?”马空群问叶开。 “刀在。” 叶开的双手本来是空空的,可是不知何时,从何处已拔出了一把飞刀。 三寸七分长的飞刀。 刀在手,叶开的眼睛就发出了光芒。 飞刀一出现,每个人不禁地都退后了一步,每个人的眼睛带着种敬畏、害怕的神色。 刀光一闪。 飞刀又消失了,再看叶开的双手,已是空空地垂着。 “我杀人不喜欢用刀。”叶开笑了笑:“因为我很欣赏那种用手捏碎别人骨头的声音。剥落有致。” “剑尖刺入别人肉里的声音你听见过没有?”花满天说。 “没有。” “那种声音也蛮不错的。”花满天冷冷他说。 “什么时候你能让我听听?”叶开笑眯眯他说。 “你马上就可以听见了。” 花满天长剑一抖,剑尖斜斜挑起,迎着朝阳发出十字光芒。 云在大的剑也已出鞘,他的身形游走,已绕到傅红雪的身后。 傅红雪没有动,左手也没有握紧刀,他只是静静地站着而已,双眼看着自己面前的黄泥沙地,那种样子就仿佛花满天他们要杀的人,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马空群也没有动,他虽然面对着傅红雪,但眼尾不时地瞄向叶开。 他是怕叶开插手帮傅红雪?或是怕叶开的例不虚发的飞刀?边城的阳光灿烂,就宛如叶开的笑容,叶开笑着对傅红雪说:“你放心去好了,有人会安排你的后事的,我也会带几樽美酒,去浇在你的墓上的。” 娇阳。 边城黄沙飞卷,草色如金。 大地虽然是辉煌而灿烂的,但却又带着种残暴霸道的杀机。 在这里,生命虽然不停地滋长,却又随时有可能被毁灭。 在这里,万事万物都是残暴刚烈的,绝没有丝毫柔情。 花满天长剑一抖,五朵剑花化出,傅红雪还是不动,他就冷冷地站在花满天与云在天的中间,冷得就像是一块从不溶化的寒冰。 一块透明的寒冰! 这边城无情的烈日风沙,对他竟像是全无影响,他无论站在哪里,都像是站在远山之巅的冰雪中。 云在天的手已握紧剑柄,冰凉的剑锋,现在也已变得烙铁般灼热,他的掌心在流着汗,额上也在流着汗,他整个人都似己将在烈日下燃烧。 “拔你的刀!”云在天的声音也仿佛燃烧中的火焰。 傅红雪的人虽然还是没有动,可是他左手上的青筋己在冒起。 “拔你的刀!” 花满天额上的汗珠流过他的眼角,流入他高耸的鼻梁,湿透了的衣衫紧贴着他的背脊。 傅红雪难道从不流汗的?他的手,还是以同样的姿势握着刀鞘,只是青筋已突起了。 花满天突然大吼一声:“拔出你的刀来。” “现在不是拔刀的时候。”傅红雪淡淡他说。 “现在正是拔刀的时候。”花满天说:“我要看看你刀上是不是有血?” “这柄刀也不是给人看的。”傅红雪说。 “要怎么样你才肯拔刀?”云在天说。 “我拔刀只有一种理由。”傅红雪说。 “什么理由?”花满天说:“杀人?” “那还得看杀的是什么人。”傅红雪说:“我一向只杀三种人。” “哪三种?” “仇人、小人……” “还有一种人是什么人?”云在天说。 傅红雪转头冷冷地看着他,冷冷他说:“就是你这种定要逼我拔刀的人。” “好,说得好。”云在天仰天而笑:“我就是要等着听你这句话。” 云在天笑声未绝,手掌已握紧。 花满天的剑又有剑花抖出,他的双眼已露出红丝。 傅红雪的眸子更亮,似也已在等着这一刹那。 拔刀的一刹那。 但就在这除了风声,寂静如死亡的草原上,突传来公孙断如雷的声音。 “大小姐回来了!” 第五章 大小姐是她 一 “大小姐回来了!” 一听到这声音,花满天和云在天立即止位收势,马空群也脸露喜色,眉头却微皱起来。 “这个丫头早不回来,晚不回来,偏偏在这种时候回来。”马空群看着迎宾处头也不回地对花满天说:“收剑,进去。” “但傅红雪——” 马空群没有让花满天说下去:“傅公子要走,有谁拦得住呢?” 说完后,马空群就大步走回迎宾处,花满天却还犹豫地看着傅红雪。 这时叶开又笑了,笑着说:“花堂主,你放心好了,在事情还没有水落石出以前,你就算用轿子也抬不走他的。” 听见这句话,花满天才稍微放心地收剑,转身和云在天欲走进,叶开突又问:“大小姐回来了,这位大小姐是准?” “大小姐就是大老板白天羽的女儿。”花满大笑着说:“也就是白依伶。” “哦。”叶开点点头:“也就是三老板将我们找来让她挑选丈夫的白大小姐。” 花满天笑了笑,转身走入迎宾处。 叶开沉思了一会儿,忽然抬头看着傅红雪,忽然笑了:“如果白大小姐选上你了,不知道马空群还会不会为了马芳铃的事而杀你?” “这件事并不好笑。”傅红雪冷冷他说,他左手上的青筋已消失。 “事情的本身是不好笑。”叶开仍笑着说:“但里面的微妙关系,越想就越觉得有趣了。” 他觉得有趣,傅红雪却一点趣都没有,不理的迳自回身走向昨夜睡的房间。 “喂,你不想进去看看那位白大小姐吗?”叶开笑着说:“机会千万别错过了。” “留给你好了。”傅红雪头也不回地消失在转角处。 叶开笑了笑,笑着抬头看着苍穹,一脸思索的神色,他现在想到并不是即将见面的那位白大小姐,而是昨夜四更后,迷迷糊糊睡梦中,所见到的那位长发披肩的飘逸女人。 长桌上的尸体已被移走,桌面已擦得光滑如镜,粥菜也换成了酒菜。 除了万马堂的人以外,昨晚被请来的客人都还在迎宾处,慕容明珠、云在天等面前的酒菜都未动过,那位爱酒无量的三无先生乐乐山,却早已又趴在桌面上了,看样子已喝醉了。 叶开微笑着走至自己的位子上,愉快地倒了杯酒,愉快地喝下。 “嗯,这是道地边城四十年陈的高粱。”叶开闭目喃喃他说。“好酒。” “当然是好酒,万马堂从不用劣酒招待客人。”乐乐山忽然抬起头来,醉眼惺松他说出这句话后,又睡着了。 叶开看着他,又笑了笑:“看来三无先生又要加上一无了。” 他喝了杯酒后,接着又说:“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听到有关酒的事,都会醒来。” “答对了。”乐乐山这次没有抬头,只是翻个面就继续睡。 “看来叶公子真是三无先生的知己。”马空群不知何时已走入。 “知己谈不上。”叶开笑笑:“只是对酒有同好而已。” 马空群也笑了笑,然后转身面向大家:“粗菜淡酒,请各位随便用用后,稍作休息,晚饭时,在下定和各位共谋一醉。” “大小姐呢?”慕容明珠急着问:“大小姐不是回来了吗?” “是的。”马空群笑着说:“长奔驰,铁人也会疲倦,略微休息,晚宴定和各位共享盛餐。” 一直趴着睡的乐乐山,忽然又抬头:“不知她的酒量如何?” “还可以喝两杯。”马空群说。 “那就好,那就好。”乐乐山又伏下,但口中仍念念有词:“我就怕她不会喝,万一让我灌醉了怎么办?” 二 午饭后,每个人似乎都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傅红雪自从回房后,就一直没有出来过。 叶开没有回房休息,他也没有留在万马堂,他东游西逛,左瞧右看地就到了小镇,他沿着长街慢慢地走着,那双永远笑眯眯的眼睛,就像是某种特制的精密仪器般扫向每个角落每个人。 若有人注意,他今天至少已打过三四十次呵欠了,可是他偏偏不去睡觉。 他总认为人的一生已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浪费在床上了,没到非必要时,他是绝对不会去睡觉的。 他这个论调一提出,马上就有人问:“那么人生的其他三分之二是在干什么?” “三分之一是在等女人脱衣服。”叶开笑着说。 “剩下的三分之一呢?” “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在等女人穿衣服。” 叶开喜欢跟各式各样的人聊天,他觉得不管什么地方,什么人,都有他可取之处,只有去接触他们,才能发觉这些可取之处。 他现在正好从一家杂货店走过,记得十年前这家也是开杂货店的。 那时杂货店的老板,是个很乐观的中年人,圆圆的脸,无论看到谁都是笑眯眯他说:“好吧,马马虎虎算了,反正都是街坊邻居嘛!”这个总是笑眯眯的老板姓李,别人都叫他李马虎,只可惜这位李马虎,已经马马虎虎地到阎罗王那儿去开杂货店铺了。 现在的这家杂货店老板姓张,名健民,大概有四十几岁左右,为人和和气气的,但只要一见到小姐,那双眼睛立即就会变得色迷迷的。 从他那张“老还俏”的脸孔看来,他年轻时一定属于英俊型的男人,只可惜这种男人所娶的老婆,大多数是和他极不相配的女人。 这一点叶开没有算错,因为他很快地就看见张健民的老婆从里面走了出来。 如果不看人的话,光听她走路的声音,叶开一定会认为是大象在踏步。 身高不到张健民的肩膀,手臂却比张健民的腿还要粗,一张脸就仿佛一个笨雕塑匠所雕出来的“美女”般,令人实在无法欣赏。 叶开一直认为美丑只是人的外表而已,最重要的是内在美。 只可惜我们这位张健民的老婆,内外实在都是很“合一”的,已经都快四十岁的人了,每天还打扮得跟十七八岁的少女一样。 不开口还好,一说话简直可以把人吓得跳到屋顶上去,明明是粗哑、毫无磁性的声音,硬要装出少女的娇嗔。 现在她就用那听了会让人汗毛直竖的声音在对张健民说话。 一看见她走出来,叶开就赶紧加快脚步地走过杂货店,她的声音,叶开实在不想再听到第二次。 他也很同情张健民,这种老婆他是怎么忍受下来的?而且一忍就是十几年。 叶开当然也知道张健民的老婆叫什么,她的名字和她的人实在是不搭配的,不过有一点倒也说得过去,她的名字和她的人都属于东瀛扶桑的。 她的名字叫江美樱。 樱花是东瀛的国花,她的身材也是标准的扶桑身材,矮矮的,胖胖的。 一过了杂货店,就是一家卖米粮的铺子,只要有关米的东西,这一家都有卖。 叶开依稀记得十年前这一家并不是卖米粮的,是张老实所开的小面馆。 如今这家米店的老板姓氏就和他的人一样,是很少见的,他姓首,叫微微。 平时是个很规矩,很老实的人,只要喝了酒,就完全变了一个人,变得跟他的姓氏一样,是个很少见的。 边城小镇本就是个节俭、纯朴的地方,现在又是正午刚过,所以这时候米店里总是少有人会来光顾的,首微微又和平常一样,伏在柜台上打瞌睡。 看着他,叶开不禁又笑了笑,十年了,景物依旧,人呢? 十年前该死的人,已经死了。 十年后万马堂的人却不知为了什么莫名其妙的原因,又复活了。 万马堂的人能复活,那么张老实、李马虎……这些本是小镇上的村民,会不会也跟着复活呢? 一想到这个问题,叶开就想起到小镇上来的目的,他抬头望了望对街的相聚楼,这个时候,萧别离一定是在椎骨牌。 还未进门,就己听见骨牌的声音了,叶开笑着推门而入,一进门,他就愣住了。 是有人在推骨牌,却不是萧别离,而是一位长发披肩的女人。 叶开不知道如何来形容这个女人,她并不是很漂亮的女人,也不是那种一见就会令男人冲动的女人。 这女人长身玉立,满头秀发漆黑,懒洋洋的披在肩上,一张瓜子脸却雪白如玉,脸颊上却又带着些少女独特的嫣红。 她不是那种令人一见销魂的美女,但一举一动间都充满了一种成熟的韵味。 尤其是她的那一双眸子,圆圆的,却又不大,黑黑的,却又带着些寂寞,就仿佛迟暮的怨妇般孤独。 她的眼睛,给人的感觉是很美,却美得可怜,美得令人心碎。 就因为她的这双眼睛总是带着种楚楚可怜的神韵在,所以才不会令男人想去欺侮她。 她穿着一身轻纱,自如雨后高挂苍穹的明月,她整个人也给人一种朦胧、虚无的感觉。 但是在这种感觉里,却又给人一种白如雪,静如岩,飘逸如风,美如幽灵的气息在。 叶开一有这种感觉,长街上就像吹来了一阵风,从他的身后吹迸相聚楼。 风撩起了她的长发,她的白纱袍也在风中起伏如蓝色的海浪。 叶开忽然发觉她的长袍下,几乎是完全赤裸的。 等风静下来的时候,叶开的背已被汗水湿透,他从不会有过这种感觉,在他的记忆里,从来也没有一个女人能令他这样子…… 三 “我知道你一定叫叶开。”这个梦一样的女人,声音也如梦般迷人:“我姐夫时常向我提起你。” “你姐夫?”叶开那勾人的笑容又放在脸上了:“你姐夫都说我什么?” “他告诉我,这里最危险的人就是你。”梦一般的女人笑起来就仿佛春雨落人湖水般令人心旷神治:“叫我一定要提防你。” “提防我什么?” “提防你的手段。”她嫣然一笑:“他说你勾女人的手段就跟你的飞刀一样,是例不虚发的。” “哦?你的姐夫那么了解我。”叶开笑着说:“他是谁?” “我。” 萧别离不知何时已下楼,他就站在楼梯口,含笑看着叶开:“我就是她姐夫,她就是我的小姨子。” “你结过婚了?”叶开一怔:“什么时候结的?” “七年前。”萧别离走至他平常所坐的老位子:“只可惜红颜命薄,三年前,她已死了。” “姐夫,是不是我又令你想起姐姐了?”她仿佛在怪自己。 “这三年来,我心已如止水了。”萧别离淡淡一笑:“思念总比没有好。” “对,思念虽然总是在分手后,但甜蜜一定多过痛苦。”叶开走了过来,找了张椅子坐下:“你还没有向我介绍你这位小姨子叫什么名字?” “我姓苏,叫明明。” “苏明明……”叶开喃喃念着。 “我姐姐叫苏今今。”苏明明笑着说。 “苏今今?”叶开一笑:“如果你有妹妹,那么一定叫苏后后了。” “为什么?”苏明明微愣。 “今天、明天、再下来就是后天了。”叶开说。 苏明明“噗嗤”一声笑出:“如果你看过我姐姐,你就知道什么叫美女了。” “还好我没有见过。”叶开说:“你已经这样了,我如果见到你姐姐,一定跟你姐夫打架。” “你也是那种会为女人打架的人?”苏明明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那要看什么样的女人?什么样的情形?”叶开笑着说。 “如果是我呢?”苏明明的话还真他妈的“有种”。 “他不会为你打架的。”萧别离替叶开回答了这个问题:“有一个丁灵琳,已够他头痛的了,如果再加上你,我保证他的头会大得跟牛一样。” “那不成了妖怪了。”苏明明又笑了:“牛头人身,我听说在遥远西方国度里,有一国的人民就供奉这种神。” 苏明明的外表看来,极惹人怜,可是说起话来,却又顽皮如怀春的少女。 叶开对她越来越有兴趣了,他的一双贼眼已经开始在她身上扫描了,他又想起刚刚风撩起她的白纱袍时,里面的情景。 苏明明仿佛知道叶开在想什么,一阵红晕立即飞上了她的脸颊,头也斜斜地歪到一边去了。 叶开不喝已醉了。 壶在桌上,酒已下了叶开的肚子。 三样精致的小菜,一壶烈酒,三个人,骨牌已被推到桌子边了,萧别离将最后一张骨牌放好后,才问叶开:“昨夜万马堂宴餐如何?这次的马空群又是谁?” 一说到这个问题,叶开的神色就凝重了起来,他沉思了一会儿,才开口:“你相不相信人死了以后,还会再复活?” “有一种人死了以后会复活。”萧别离说:“但那种人并不是完全死去,只是一口气憋住而已,等这口气松开以后就会复活了。” “那种人只限于几天之内而已。”叶开说:“我说的是隔了十年之后的人又复活了。” “不可能。” “可事实摆在眼前。” “马空群又复活了?”萧别离说。 “不止是他,公孙断、花满天、慕容明珠……所有十年前有关的人物都复活了。”叶开说:“除了小镇上的那些暗桩。”——暗桩,就是指张老实、李马虎那些人。 “你看清楚了?”萧别离不信他说:“会不会是别人易容的?” “我这是什么样的一双眼睛?”叶开指着自己的眼睛:“如果是易容乔装的,绝对逃不过我的眼睛。” “会不会是双胞兄弟?”苏明明插口说。 “一个人还有可能,但是那么多人……”叶开摇摇头。 萧别离拿起酒杯,缓缓地喝着,双眼凝注着对面的墙壁,目光透过厚厚的墙,而落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过了一会,他才开口,他声音就仿佛从那个不知名的地方传送过来。 “在冥冥之中,有一股人类无法想象的神秘力量存在。”萧别离缓缓他说道:“甚至在还没有人类,盘古还没有开天之前,这股神秘的力量就已有了。” 叶开在听,苏明明却在问:“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 “没人知道。” 萧别离摇摇头,将目光收回,然后猛干了杯中酒。 “马空群他们这次的复活,唯一解释,就是受了那股神秘的力量在操作。”萧别离说:“我甚至怀疑,这股神秘的力量和这每七十六年出现一次的彗星有关系。” “为什么?”叶开问。 “你记不记得近百年来,最惨烈最轰动的一次战役是哪一次?”萧别离说。 “太平山血役。”叶开说。 “太平山五百豪杰,本就是忠肝义胆的英雄豪杰,为什么会在一夜之间变成杀人不眨眼的狂徒?”萧别离说:“你知道原因吗?” “也许他们吃错药了。”叶开笑了笑。 “四百多个人一起吃错药?” 叶开耸了耸双肩,又笑笑。 “那一夜若不是为首的连一方和他四十九位结拜兄弟还清醒的话,后果真不堪设想。” ——那一夜连一方和四十九位结拜兄弟正在夜饮时,忽然发觉四百多位的弟兄,个个眼睛发红,口吐泡沫,举刀挥舞,每个人的神情都好像已发了狂的野兽般冲了过来。 ——那一战从午夜杀到天明,光是流到地上的血,就足以集成一条河。 ——连一方他们一边杀着,一边掉着眼泪,又有谁能忍心杀自己同甘同苦的弟兄?可是他们已无可奈何,不杀他们,江湖势必因他们而遭劫。 ——据后来收尸的人说,连一方的身上共有三百多处刀伤。 ——大亮时,天空里就飞满了嗡嗡作响的苍蝇,站在山脚往上看,满山都是红色的,山脚到山顶堆满了尸体,凤中充满腐尸的臭味。 苏明明不禁伸手掩鼻,就仿佛她已闻到了当年那一战的腐尸味。 叶开虽然没有像她那样,但他心里明白,只要再听一会儿,保证一定会大吐特吐,幸好萧别离没有再说下去。 他喝了口酒,叹口气,才缓缓地问:“你知不知道太平山那一战,是多少年前的事?” “七八十年?” “七十六年。”萧别离说:“正确时间是七十六年三个月又过七天。” 叶开眼睛一亮:“那一年也是蓄星出现的年份?” “是的。”萧别离说:“那一夜彗星正好由太平山巅出现。” “你的意思是,太平山那些好汉会在一夜之间发狂,是受了这颗彗星的影响?”叶开问萧别离。 “是叁星影响了那股神秘力量,而那股力量操作了太平山那些好汉。”萧别离喝口酒,注视着叶开。 叶开一边思索,一边倒酒,他从不相信鬼神之论,却相信在冥冥之中是有一股神秘力量,但要他相信这股力量能达到萧别离所说的那种程度,他又怀疑了。 况且这股力量又和每七十六年出现一次的彗星息息相关,这种事实在…… 可是还有更好的解释吗? 马空群他们为什么会复活呢?难道是这股神秘力量在操作? 四 傅红雪是被一阵轻微的敲门声吵醒的,他一睁开眼睛,左手立即握紧刀鞘。 敲门声还在响,门外有人压低了声音在说:“傅兄,傅兄,你睡着了吗?” 听见这个声音,傅红雪的眉头就皱了起来,他听得出这个声音是谁。 “阁下进入别人的房间,一向不是有很多种方法吗?”傅红雪冷冷他说。 敲门声顿了顿,然后就响起了一阵轻笑,一条人影利落地从窗外掠了进来,一落地,立即作揖,陪笑他说:“我是怕打扰到傅兄的——” “你已经打扰了。” 人影一从窗口飞进,傅红雪就已坐起,他冷冷地看着这个一身华服打扮的慕容明珠:“什么事?”“昨夜的那阵歌声,我也听到了。”慕容明珠说。 “哦?” “我本想跟着傅兄一起去看。”慕容明珠轻轻他说:“谁知道我还没有出房门,就听见我身后有人在说话:,少管闲事’。” 傅红雪冷冷一笑:“原来慕容公于这么听话。” 慕容明珠尴尬地笑笑:“声音一起,我立即回身,但是没有看到人,我连换了十几次身法,始终见不到那个说话的人。” “你听得出是谁吗?” “没听过。”慕容明珠说:“只知道是个女的。” “女的?”傅红雪一怔。 “声音很年轻。” 傅红雪想了想,抬头看着慕容明珠:“你就专程来告诉我这件事?” 慕容明珠又笑了笑:“等我想去找你时,已经看不到你了,正当我想回房时,忽然发现一条人影闪进马芳铃的房间。” “你怎么知道马芳铃住在哪个房间?”傅红雪目露厉光地盯着他。 “我……”慕容明珠又尴尬地笑笑说:“不瞒傅兄,我这次到边城来,本就是希望能接近马芳铃,能——” “能当上万马堂的乘龙快婿?”傅红雪冷冷一笑。 这次慕容明珠并没有很尴尬,他马上又说:“那个人影进入房间后没多久,就响起谈话声,我觉得很奇怪,立即走迸窗口看,我看见了……” “看见了什么?” “看见他忽然出手点住她的穴道,然后挥刀……”慕容明珠余悸犹存。 “砍了马芳铃的头?”傅红雪说,“那个人是谁?” 慕容明珠害怕地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说:“那个人就是——” “咻”的数声,五六件暗器由窗外射人,直射慕容明珠的咽喉。 暗器一响,傅红雪立即挥刀“当当”的,暗器一被傅红雪挥落,他立即一脚踹开窗子,想看看窗外的人是谁? 就在这时,一把长枪忽然由屋顶刺了下来,破瓦的声音被端窗子的声音掩盖住了。 等傅红雪发现时,那把长枪已从慕容明珠的头顶刺人,穿过身体,钉在地上。 身影一掠,傅红雪的人己穿破屋顶而飞出。 屋宇重重,哪有人影?傅红雪放眼看去,只见远处仿佛有一匹马在荒野上奔驰,马上仿佛也有人,一个像火球般的人。 她穿着一件宽松的棉布长袍,是鲜红色的,就仿佛血一般的红,又仿佛阳光下的玫瑰,她骑着白马,纯白如雪,驰骋在这片广阔的荒原上。 如海浪般的绿草和岩石像奇迹般的在她眼前分裂,飞快地又在她身后复合。 乌黑的长发迎风飘扬,红袍在速度中起伏如波涛,她全身己因用力奔驰而被汗水湿透,但她的神情却是愉快的。 因为她能够完全体验到风的激情,马的跃动,生命的活力,边城的荒寂。 这些感受,在江南是体验不到的。 她这样奔驰大约快有半个时辰了,一点停下来的意思都没有,若不是她忽然看见一个很奇怪的人,正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她,她是绝对不会停下来的。 等马儿静下来时,她正好面对着这个奇怪的人,这时她才发觉这个奇怪的人,有一张好苍白的脸。 苍白得就跟死亡一样。 苍白的脸,漆黑的眸子。 然后她就看见了他的刀。 漆黑的刀,苍白的手。 照时间来算,杀了人,立即骑马急奔,是应该可以到这片荒原上,所以傅红雪就来到了这里。 远远看来,只看见一团火球似的,等近了些,才看清是个女的,可是等她在面前停了下来时,傅红雪傻住了。 不,应该说又愣住了。 这个穿着鲜红长袍,骑着白马的女人,竟然是早上才被砍了头的马芳铃。 五 这几天傅红雪已见大多死后复活的人,已是见怪不怪了,但是猛一见到这个马芳铃,还是吃了一惊。 她却一点惊讶的表情都没有,她只是用一种很好玩的眼神看着傅红雪。 “喂,你是谁?”她大声他说。 “我是谁?”傅红雪苦笑了一下:“好像应该是昨夜砍了你的头的人。” “砍了我的头?”她一头雾水地看着他:“昨夜?昨夜我的人还在关内。” “关内?”傅红雪微怔:“你昨夜不在万马堂?” “我今天早上才到的。” “那么昨夜被杀的不是你?”傅红雪说。 “被杀?”她突然想起,眼睛立即一亮:“我知道你是谁,你就是杀了我三叔女儿的傅红雪。” “你三叔?”傅红雪说:“你三叔是谁?” “万马堂的三老板马空群。” “马空群是你三叔?”傅红雪越听越迷糊:“那么你是谁?” “我?”她笑了起来:“我是白依伶。” “你是白依伶?”傅红雪这次才是真正吃了一惊。 第六章 又见翠浓 “我是白依伶。” 听见这句话,傅红雪只有叹口气,他除了叹气之外,还能做什么呢?白天羽明明没有女儿,白天羽唯一的遗孤,本来好像是傅红雪,可是到了后来却变成了叶开。 为了这件事,傅红雪还痛苦了五六年,后来才渐渐地减低悲痛。 不管怎么样,有一点傅红雪绝对相信,也知道的,白天羽白老前辈绝对没有女儿,他唯一的独生子就是叶开。 昨夜马空群忽然宣布要替白天羽的独生女寻找丈夫,这件事傅红雪相信叶开吃惊的程度,一定比他还要厉害。 傅红雪也相信叶开一定和他一样存着看下去的心理,看看这次马空群到底在耍些什么样的花招?所以在听见这个本来应该是马芳铃的人说自己是白依伶时,傅红雪马上收起吃惊的神情,然后就问她。 “你是白依伶?”傅红雪说:“有没有人说你长得跟马芳铃很像?” “何止像,有人说我们简直是双胞胎。”白依伶笑了起来:“我想你刚刚见到我时,一定吓了一跳,以为见到了鬼是不是?” “鬼有你这么漂亮吗?” 这句话是标准的叶开式,傅红雪居然也会说,而且说得面不红,耳不赤的。 只要是女人,一定都喜欢听到别人说她漂亮——这大概是女人的弱点之一吧?白依伶表面上虽然没什么,心里头已经开始“甜”了起来,她用一种很淡的笑容来答谢傅红雪的这句恭维话。 “马芳铃真的是你杀的吗?”白依伶注视着他。 “你说呢?”傅红雪说。 “你的确是个很像杀人的人。”白依伶说:“可是我却有一种感觉,马芳铃不是你杀的。” “马空群如果有你这种感觉,世界就太平了。”傅红雪淡淡他说。 “人不是你杀的,你为什么要承认呢?”白依怜说。 “谁说我承认了?” “那你为什么不否认呢?” “有用吗?” “至少你要试一试。”白依伶说:“我相信三叔不是个不讲理的人。” “没有证据能证明人不是我杀的。”傅红雪忽然想起被杀的慕容明珠。 “同样也没有证据能证明人是你杀的。”风撩起了她的秀发,就仿佛水中的金鱼在摆尾似的。 傅红雪想了想,忽然问她:“你能不能带我去马芳铃住的房间?” “干什么?” “我想去找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傅红雪说。 “好。”白依伶笑了起来:“但你要跟得上我才行。” 她双脚用力夹了一下马肚,马缰一松,嘴儿轻喊一声,白马立即放足奔了出去。 望着离去的火红人影,傅红雪慢慢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右脚,眼中又拂上了一层无奈。 粉红色。 所有的装饰都是粉红色的,就连窗帘都是粉红色的。 这是傅红雪第一次走人女人的闺房,他到的时候,白依伶早已在房内等他了。 他本可以比她先到的,但他却宁愿慢慢的走,不知是为了白依伶?或是想折磨自己的双脚?房内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处女体香,是本来就有了?还是由白依伶身上飘出来的?傅红雪不敢去想这个问题,他正了正神,仔细地看着房内的一切。 一面擦得很亮的铜镜,摆在放满胭脂粉盒的桌上,几个粉扑零乱地堆在一旁,桌上还插有一朵开着粉红色花朵的金钱兰。 床上棉被已叠得好好的,显然的,这个房间已经有人整理过了,那么傅红雪想找的线索,是不是已经被掩盖了?白依伶坐在床沿,很有兴趣地看着傅红雪。 “我不知你是要找什么样的线索,可是我知道,如果有线索,也早已被人找走了。”白依伶说:“你说我的猜测对不对?”“百密总有一疏。”傅红雪淡淡他说:“死人都会说话,更何况命案的现场。” “你怎么知道这里就是命案的现场?” “你看这里的青石板,特别光洁,显然是刚清洗过不久。”傅红雪指着地板:“别的房间不清洗,为什么只洗这房间的地板?” “因为地板沾有血迹?” “是的。” 傅红雪蹲了下来,伸手摸着青石板,突然发现石板缝里有一根灰白色的头发,他捡了起来,面露疑色地看着。 “马芳铃今年大概有二十二岁吧?”傅红雪说。 “二十整。”白依伶说:“你突然问起这个干嘛?” “二十岁的男人,可能会有灰白的头发,但二十岁的女人……”傅红雪摇摇头将那根灰白头发收了起来。 白依伶当然也看见傅红雪捡起的那根灰白头发:“你认为这根灰白头发是凶手的?”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 傅红雪笑了笑,站起转身欲走,白依伶一怔,开口问:“这么快就搜完了?” “正如你所说的,该有的都被人找走了。”傅红雪淡淡他说:“看来这根头发是唯一的线索了。” 他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走出,白依伶望着离去的背影,沉思着。 三万马堂似乎仍沉睡在寂静中,看来慕容明珠死在傅红雪房里的事,还没有人发觉,如果让他们知道,一定又以为是他杀的。 ——世上的确有很多事情是这样子的,只要人们认为你做错了一件事,那么以后的事,就算你是对的,他们也认定你是错的,你就算有百口,也难辩解。 慕容明珠看见的人影是谁呢?他既然知道凶手不是傅红雪,早上为什么不说出来?是不是当时凶手也在场?慕容明珠的死,显然是凶手怕他泄密而灭口的,那么凶手为什么不在昨晚就杀了他呢?为什么要留到下午?凶手进人马芳铃的房间,并没有引起她的惊叫,显然凶手是她所熟悉的人,说不定昨晚的碰面,是他们早已约好的。 如果是约好的,凶手又为什么要杀她呢?是为了什么理由杀她?马芳铃与傅红雪的房间距离并不是很远,但傅红雪因为在思考,所以脚步不由地慢了下来。 这一慢,他才能听见另一个脚步声,这个脚步声来自走廊左侧的迎宾处里。 脚步声虽轻微,却是碎步,通常都是女子才会有这种走路法。 这个念头刚起,傅红雪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幽香,淡如莲花。 多么熟悉的香味! 随着这股香味飘来了一声哀怨的叹息。 “唉!” 叹息声不长,却已紧紧地扣住了傅红雪内心深处的某一个“触角”。 这个声音……怎么可能会是她呢?傅红雪的脸上,不知是因为疑惑而泛起红晕?抑或是内心深处的那个触角被触动?窗子的宣纸上,慢慢地映出了一个纤细的人影,这个人影轻轻地叫了一声:“小傅。” 多么遥远的一声?却又是那么的近?多么虚幻的一声?却又是那么的真实?多久了?大概有千百年了吧?傅红雪眼前的回忆,就宛如刀出鞘般的一下子回到了十年前。 同样的边城,同样的地方,那时才十八岁的傅红雪,带着一把经过诅咒的刀,和十八年的恨怨来到了这里。 那一夜,就在那一夜……那一夜回房后,傅红雪没有点灯的就躺在床上,他从小就已完全习惯黑暗。 黑暗中忽然有一只手伸过来,握住了他的手。 这是只温暖、光滑、柔细的手。 傅红雪静静地躺着,让这只手握着他的手——没有握刀的一只手。 然后黑暗中才响起一个人的声音,梦幻般的声音,耳语般的低语:“小傅,我已等了很久。” 这是个温柔、甜美、年轻的声音。 这是少女的声音。 “你的确等了很久?”傅红雪冷冷他说。 “不错。”梦幻般的声音又响起:“只要你能来,我无论等多久都值得。” 那时傅红雪还不知道她是谁:“你已全都准备好了?” “全都准备好了。”少女说:“无论你要什么,只要说出来就行。” 傅红雪什么都没有说,身体也没有动。 少女的手更轻,梦幻般的声音更柔:“我知道你要什么……”少女的手在黑暗中摸索,找着了傅红雪的衣钮,她的手轻巧而温柔……傅红雪忽然已完全赤裸,屋子里没有风,但他的肌肤却如在凤中一样,已抽缩颤抖。 “你一直是个孩子,现在,我要你成为真正的男人。”少女的声音如梦呓:“因为有些事只有真正的男人才能做……” 少女的嘴唇温暖而潮湿,轻吻着傅红雪的胸膛,她的手在傅红雪的身体仿佛还余留着那只手的温暖,现在走廊上也没有风,但他的身子却已在颤抖,抖如春天里的莲花。 傅红雪凝注着窗户上的人影,那梦幻般的声音,在阳光下听来,竟和在黑暗中同样的温柔。 ——那温柔而轻巧的手,那温暖而潮湿的嘴唇,那种秘密而甜蜜的欲望……这些本来都已遥远得犹如虚幻的梦境,但在这一瞬间,这一刻,忽然全都变得真实了。 傅红雪紧握着双手,全身都已因紧张兴奋而颤抖,但是他的眼睛却眨也不眨地注视着窗户上的人影,冷漠的眼睛里忽然充满了火一样的热情。 窗户上的人影仿佛也感觉得到傅红雪眼中的热情,而抽悸了一下,过了一会儿,那如梦幻般的声音又响起:“十年了,你有没有忘记过我?” 怎么可能忘记?她是傅红雪的第一个女人,是他全心全意付出的人,虽然后来知道她对他的一切都是假的,但是他已付出,又如何收回来?——如果你也会像他那样地付出过,那么你就知道能不能收回来。 付出的感情,就宛如泼出的水一样,只能停止、而永远无法再收回。 三傅红雪的身子已不再颤抖了,火样热情的眸子也逐渐熄敛了下来,代之而来的是痛楚。 是一种发自骨髓深处的痛楚。 十年来最不愿见到的人是她,可是每当午夜梦回时,想的又全是她。 翠浓。 这名字如天边浮云般遥远,却又如影子般的跟随着傅红雪。 有过痛苦,当然也有过快乐,有过烦恼,也有过甜蜜,有多少次甜蜜的拥抱?多少次温柔的轻抚?虽然这一切都已成了过去,但是那种激情后的刻骨铭心,魂牵梦索的情感,却如蛆般的附在他骨髓里,日夜不停地啃着他的骨髓。 多少次他想用酒来麻醉自己,但是真的能麻醉吗?真的能忘了吗?若是永远忘不了呢?忘不了又能如何?记得又如何?人生,这是个什么样的人生?人之所以会有痛苦,那是因为人类是有情感的动物。 你只有在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有真正的痛苦。 ——这本来就是人类最大的悲哀之一。 日已偏西,暮霭苍茫。 万马堂仿佛罩上了一层轻纱,窗户上的人影就仿佛图画中的水墨般朦胧。 “十年前你不该来,十年后你也不该再来。”人影轻轻他说:“你为什么还要来呢?” 为什么呢?傅红雪不知问过自己多少次,为什么还要来这里?这里不是他的家乡,也没有他的亲人在,这里只有回忆。 痛苦的回忆! 他来到这里,为的只是去品尝那痛苦的回忆?傅红雪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但承认又如何?不承认又如何?“十年前的万马堂虽已被你们毁了,但十年后的万马堂却是为了毁灭你们,而再度出现的。”她的声音虽然隔着窗子,却依然是那么的轻柔:“走,快点离开这里,小傅,这里的一切,绝对不是你所能想象得到的。” 走?十年前的走,换来了十年的痛苦。 十年来他才深深体会到,这世上除了仇恨之外,还有一种比仇恨更可怕的感情。 仇恨令他想毁灭的,只不过是他的仇人,但这种感情却使得他想毁灭自己,想毁灭整个世界。 十年的痛苦,才让他知道一件事。 男女之间,有句话是一定要说出来的。 你若不说出来,别人怎么会知道?会明白?“十年前我已错了一次。”傅红雪的眼睛里虽然有着痛楚,声音却是平静的:“今天我不想再错。” 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十年前,我己错误地让你走,今天我又怎能再让你走呢?” “你不能——” 显然的,她也知道傅红雪的意思,也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来,但她已来不及阻挡了。 窗子一破,傅红雪的人已到了里面,但是任他的身法再快,也快不过翠浓。 傅红雪一落定,翠浓就鬼魅般的消失,迎宾处里只留下了一股淡淡的香气。 如果不是这股香气存在,傅红雪一定会以为刚刚又是午夜梦回的幻境。 夕阳的余晖穿过已破了的窗子,停留在傅红雪的脸上,此刻他已不再有悲痛,也不再有激动了,他的脸又恢复了像是远山上的冰雪雕成的。 ——一种从不溶化的冰雪。 他的头已低下,仿佛在看着刚刚她站立的地方,又仿佛在沉思。 就在这同一时间里,叶开也在沉思。 他的人虽然已回到了万马堂,却是在屋顶上沉思。 四叶开就坐在傅红雪的屋顶上,就坐在被一枪刺破的屋瓦旁,他双眼注视着破洞,房内的一切也尽在叶开的眼底。 被枪刺在地上的慕容明珠,此刻已不见了,房内也已打扫得干干净净的,一点也看不出曾有过打斗的痕迹,除了屋顶上的这个破洞。 慕容明珠的尸体到哪里去了呢?是不是叶开移走的?如果是叶开,他为什么要移走尸体?如果不是,那么又是谁?这些问题,傅红雪连想都没有想,他离开了迎宾处,就直接回到房里,他当然也看见房里已被打扫得干干净净,慕容明珠的尸体已不见了。 他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就躺在床上,一躺下,就看见了叶开的一双眼。 叶开从破洞中看见傅红雪进来,看见他躺下,也看见傅红雪看见他,但是傅红雪却连一点惊讶的表情都没有。 叶开实在不能不佩服他。 “你是不是人?” 叶开不知何时已下了屋顶,而从门口走进,他就站在床前盯着傅红雪。 “你是不是狗?”傅红雪不答反问,也只有傅红雪才会用这样的句子来作回答。 “你房里起了这么大的变化,尸体忽然不见了,你一点也不惊讶?”叶开说。 “只有狗才会对尸体有兴趣。”傅红雪淡淡他说:“我就算不是人,也不可能会是狗吧?” “你看见我在屋顶上,就知道我一定知道慕容明珠的尸体到了什么地方去?”叶开找了张椅子坐下:“你为什么不问问我?” “我明知道你会告诉我,为什么还要问呢?”傅红雪说。 “如果我忽然问不想告诉你呢?”叶开说。 “那么我问了也是白问。”傅红雪忽然笑了:“那么你就不是叶开。” 听见这句话,叶开也笑了:“看来你很了解我。” “彼此。” 叶开又笑笑,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壶酒,打开壶盖,对着嘴灌了一口,酒香立即溢满了房间。 “我离开萧别离后,忽然想起有件事要问你,就朝你的房间走来,在还没有到你的房间时,我听见了房内传出了一种不可能是你会弄的声音。”叶开说:“那是一种泼水的声音,所以我立即上了屋顶,一上屋顶就发现那个破洞,我从那个破洞里看见公孙断在搬动慕容明珠的尸体。” “公孙断?”傅红雪微愣。 “是的。”叶开说:“公孙断一出房门,我当然跟了上去,但是在半路上,却看见你和一个女人走进马芳铃的房间。” “你一定想不到这个女人是谁?”傅红雪说。 “本来是猜不到,可是等我看见她的脸时,我就知道马芳铃为什么一定要死了。” “哦?”傅红雪说:“马芳铃为什么一定要死?” “因为马芳铃不死,白依伶就无法出现。”叶开说。 傅红雪看着叶开,在等他的解释。 “死人虽然复活了,但活着的人的青春,却不可能永远停留。”叶开说:“十年前万马堂的人只剩下马芳铃一个人活着,经过了十年,岁月多少会在她脸上留下一点痕迹。” 傅红雪同意地点点头。 “但是这次马空群他们的样子却和十年前一模一样,一点老的样子都没有。”叶开说:“事情要和十年前一样,马芳铃就必须死,但是他们虽然会有某种我们不知道的秘密方法复活,却无法令岁月痕迹消失。” “所以马芳铃就必须死。”傅红雪说:“所以才会有白依伶。”“应该是这样。”叶开又喝了一口酒:“你和那个白依伶的对话,我不但听见了,也看见你背着她拔下自己的头发丢在地上,然后捡起,说可能是凶手遗留下来的。”——原来那根由石板缝中捡起的灰白头发,是傅红雪自己拔下来的。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的用意又是为了什么?“我这么做的用意,我想你一定知道。”傅红雪笑着说。 “你一看房间已被收拾得那么干净,当然知道不可能会再有任何线索留下来,所以你就替凶手制造一点线索。”叶开说:“你当然知道这个线索一定会传到凶手的耳朵里,那么凶手一定会心虚地想来掩灭线索,或者是杀了你。” 叶开笑了笑,又说:“只要他一动,你就能抓住他的尾巴。”“只要那个凶手有你这么聪明,我的那根头发就白白牺牲了。”傅红雪叹了口气。 “你放心,就算他有那么聪明,也一定会动的。”叶开说:“因为他不能冒险。” 傅红雪想了一会儿,才又说:“后来呢?后来我在走廊上遇见的事,你有没有看见?” “我和你一样,只听见声音。”叶开说:“在我躲的地方,只能看见走廊上的情形,而无法看见迎宾处的里面。” 傅红雪又陷入沉思。 叶开看了他一眼,马上又说:“人死都可以复活,声音当然也会有相似的。” “那是她的声音。”傅红雪说:“我敢保证,那是她的声音。”“就算是她好了,你又能怎么样呢?”叶开说:“她不想和你见面,一定有她的苦衷在,你又何必折磨自己?” “谁说我在折磨自己?”傅红雪的脸上虽然很平静,内心却已在滴血了。 叶开当然知道他内心的感受,可是又能如何?感情的事,不是第三者能帮助的,更何况是这种刻骨铭心的情感。 五相交十年,没有别人比他更了解傅红雪的感情,他表面上看来好像是个很冷漠、孤傲的人,其实情感比谁都痴,都热情,比谁都渴望爱情。 从小被训练成一个复仇的工具,长久下来,他已在自己的心深处筑了一道墙,自己的情感固然无法挣脱出,别人的情感也根本进不去。 所以他就越冷漠、越孤做,越是这样,他的心就越是空虚,说不出的寂寞,说不出的空虚,尤其是到了夜深入静的时候,他寂寞得简直要发疯。 他时常会终宵难以成眠,所以常常瞪大了眼睛,望着窗外无尽的黑暗到天明。 他也很想能找到个可以互相倾诉,互相安慰,互相了解的伴侣,却又始终不敢将自己的情感付出去。 最近他常常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对翠浓那么残忍,也许他始终都是在爱着翠浓的,可是他自己却又拒绝承认。 人为什么总是对已得到的情感不知加以珍惜,却在失去后再追悔呢?——这种痛苦,本就是人类最古老最深邃的痛苦。 万道彩霞,从窗外射了进来,将床上的傅红雪照成了光暗两面。 看着他,叶开的眼中又浮出了一抹痛楚,眼前的这个人,本来应该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本来也许是一个很平凡很平凡的人,但由于上一代的自私、仇恨的错误,他变成了一个代人复仇的工具。 虽然后来叶开说出了这个秘密,但不幸已留在了傅红雪的身上,任叶开再怎么补偿,也无法挽回……一口酒,一半从喉咙流入,一半从嘴角溢出,叶开用衣袖抹了抹嘴,才再开口,说的却已和走廊的事无关了。 “公孙断本应该是一个脾气暴躁、刚烈的人,可是这次的公孙断却不一样。”叶开说:“你有没有感觉到?” 傅红雪在听。 “慕容明珠死在你房里,他不但没有张扬,反而悄悄地将尸体移走,把房间打扫干净。”叶开说:“还有早上马空群质问你时,他连一句话都没有说,甚至后来逼你出去要动手时,公孙断也没出来。” 叶开注视着傅红雪,接着又说:“这种种的反常行为,你可了解到什么?” “我在听。”傅红雪说。 “今日的万马堂绝不是那么单纯的只为了要杀我们。”叶开说:“万马堂重现江湖,一定是有着一个更大的阴谋。” “阴谋?”傅红雪说:“什么样的阴谋?” 叶开又喝了口酒后,才说:“要万马堂重现江湖,需要多少的财力?不要说要这么大这么多的房子在一夜之间恢复旧观,就拿马空群他们这些人来讲,他们真的是死后复活吗?” 叶开自己笑了笑,又说:“别说你了,我都不相信,可是你我一定都看得出来,这些人绝不是别人乔装易容的,他们的的确确都是当年的那些人。” 他又说:“早上我到萧别离那儿,他的看法是,这些人死而复活是受了每七十六年一现的彗星所影响。” “彗星影响?” “他说在我们居住的这个空间里,冥冥之中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存在,而这种神秘的力量又受了每七十六年一现的彗星影响。”叶开笑着说:“然后这种神秘的力量操作了这些死而复活的人。” 叶开注视着他:“你相信吗?” 傅红雪沉思了一会儿,才开口:“萧别离的话和他倒满相似的。” “他?”叶开说:“他是谁?” “燕南飞。” “燕南飞?”叶开一怔:“就是那个公子羽的接棒人燕南飞?”“是。” “他不是死了吗?”叶开说:“五年前他已死在你刀下了。”“万马堂那么多人都能同时复活了,何况只有一个燕南飞。”傅红雪淡淡他说。 “说的也是。”叶开自嘲地笑一笑:“你在什么时候碰见他?他说了些什么?” 傅红雪将昨夜回房后,听见歌声,追了出去,到了小山丘遇见的那些怪异现象,然后燕南飞出现,讲了那些诡秘的事,最后还是难逃一死的过程,慢慢他说了出来。 六落日西沉,大地间呈现出一片灰蒙蒙,远处已有了点点灯火在闪烁。 苍穹的北方那颗最亮的星星也已在眨眼了。 傅红雪房里的油灯还未点燃,他们两个人浸在暮色里。 听完了傅红雪的叙述,叶开陷入沉思中,他的眉头微微皱着,瞳孔的深处,慢慢地凝结出一团光芒。 傅红雪说完话以后,只是静静地看着叶开,他在等着叶开思索后的结论。 不知过了多久,当叶开瞳孔中的那一团光芒消失后,他才缓缓举起酒壶,灌了一口,才说:“由小山丘迸射出的光束,凝结成一个燕南飞,这种事若非亲眼看见,谁也不相信。” “我亲眼看见都不敢相信了,何况是听的。”傅红雪说。 “在我们居住的地方,还有另外一个世界存在,这种说法和萧别离的冥冥之中有一种神秘力量存在的说法,倒满相似的。” 叶开笑笑。 “据燕南飞说,要进入‘第四世界’的人,必须先死了,才能进入。”傅红雪说:“这意思就是说,在‘第四世界’的人都是死而复活的人。”“就像马空群他们?”叶开又喝了口酒:“看来我们只有接受这个事实了。” “什么事实?” “冥冥之中是有一种神秘力量存在,和我们居住的空间里有‘第四世界’存在。”叶开笑着说:“否则还有什么更好的理由来解释我们现在所遇到的一切?”看来这大概是目前唯一最好的结论了。 叶开看看窗外的天色,天已黑了,是吃晚饭的时候,也是白依伶要和大家见面的时刻。 “晚上这顿饭,不知马空群又有什么新的花样?”叶开站了起来:“照下午的情形看来,白依伶挑选的人,八成是你。” 叶开不等傅红雪开口,马上又说:“不过你先别高兴,说不定会爆出冷门。” 说完后,叶开赶紧地笑着溜出,他相信傅红雪现在的脸色一定很难看。他什么玩笑都可以开,就唯独不能说到男女之间的事。 看着叶开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傅红雪轻轻地叹口气,轻轻地自语:“你错了,我如果再经不起这种玩笑,我还能活到现在吗?” “你也错了。”叶开的脸忽然又出现在门口,他笑着说:“你难道不觉得小山丘是所有秘密的关键吗?” 第七章 小小的小人 晚餐是在万马堂的正厅进行的。 九个人围着一张大圆桌,在旁侍候的仆人大约有二三十个人,桌上的菜,不大多,大概只有七八道菜——每次上七八道菜而已。 菜当然都是道道地地的关外菜,每道菜都很可口,但最令叶开感兴趣的是,桌子中央摆在火炉上的一锅热汤。 锅里只有纯土鸡切块,再加上纯边城的烈酒,放到火炉上煮,等煮开了,锅里烈酒冒上来的热气会燃烧起来。 大约燃烧一杯茶的功夫,火会自动灭,这时锅里的烈酒已没有酒的辣味了,但依然有酒的味道,喝起来格外顺口,鸡肉当然是没话讲,一级棒的! “这是什么菜?”叶开喝了一口汤后,惊奇地问。 马空群笑了笑:“这是边城的名菜,叫‘烧酒鸡’。” “烧酒鸡?”叶开想了想,一笑:“这倒真是名符其实的烧酒鸡。” 叶开又舀了一碗汤,一边喝,一边问:“你说这是边城的名菜,怎么我以前来的时候没吃过呢?” “你是多久以前来过边城?”花满天忽然开口说。 “十年了吧?”叶开笑着说。 “难怪你没有吃过。”花满天笑了:“这道菜是七年前,我们三老板闲极无聊时才变弄出来的。” “七年前?” “那一年的冬天特别冷,吃什么都暖不了身子,喝酒当然是可以暖和身子,但是喝多了是会醉的。”马空群得意他说:“于是我就想,如果将烈酒和鸡放在一起煮,是不是可以达到既不会醉,又可以暖和身体呢?” “于是你就试了?”叶开问。 “所以才有今天这一道‘烧酒鸡’。”马空群说。 “这么好吃的菜,慕容兄真是没有口福。”叶开淡淡他说:“今夜的盛宴,慕容明珠为什么没来参加呢?” 一直沉默的公孙断忽然开口说:“他下午临时接到家信,匆匆忙忙地赶了回去。” “他如果在的话,一定也会对这道菜赞不绝口。”叶开偷偷瞄了傅红雪一眼。 傅红雪一点表情都没有,他依然冷漠地吃着,不过他的眼尾有意无意地望向马空群。 马空群却是在看着公孙断,脸上微露怒意:“这种事你为什么不当时告诉我?” “那时候三老板正好在午睡。”公孙断的头微微低着:“我刚好又忙,所以就忘了。” “我希望下次不会有这种事发生。”马空群说。 “绝不会。” 马空群又看了公孙断一眼后,举杯,面带微笑地对着众人:“少了一个慕容明珠,对各位来讲,未尝不是一件高兴的事。” “对我却没什么影响。”乐乐山笑着说:“我年纪已一大把了,还有什么好竞争的。” “年轻人虽然俊俏,但经济基础不稳呀!”白依伶忽然笑着说。 “哦,是这样的吗?”乐乐山好像忽然问容光焕发了起来。 “看来年轻人应该好好努力工作了。”叶开笑望依伶:“否则再过几年,每个小姐都和白大小姐的想法一样,我们不就惨了。” “本来就应该这样。”白依伶说:“时下的年轻人除了争强好胜之外,几乎已没有什么可取之处了。” “但若不是这些年轻人的争强好胜,当今的江湖,不知成了什么样了?”叶开笑着说:“你说是吗?” “不管年轻人或是老人,都有他们的好处。”马空群笑着举杯:“来,大家来于一杯吧!” 一听到要干杯,最乐的是乐乐山,只可惜这个人好酒而元量,这一杯下肚后,他大概又要醉倒了,就在这时候,他忽然听见门外传来一阵悠扬的笛声。 笛声柔美悠扬,曲调缠绵悱恻,不知不觉间已迷漫了整个大厅,也将人们心里的醉意涌了上来。 乐乐山醉眼朦胧地看着门口,两个人随着笛声从门外黑暗处走了进来,是两个小小的小人。 两个很小很小的人。 一个小小的小老头,一个小小的小老太大,小小的脸,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小小的一根白玉笛。 二叶开从来也没有看见过这么小的人,身上无论什么地方都要比平常人小一半。 但是他们的身材却很匀称,绝没有一点畸形丑陋的样子。 小老头头发花白,面貌慈祥,小老太太眉清目秀,温柔娴静,拿着笛子的一双手,就好像她手里的白玉笛一样晶莹圆润。 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这两个人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配得真是好极了。 没有人出声,叶开也没有,无论谁听见了这样的笛声,看见了这么样的两个人,都会愣住的。 只有白依伶例外,她一看见这两个人走进来,脸上立即露出了花一般的笑靥。 “老先生,老太太,你们怎么来呢?” “我们当然一定要来。”小老头笑眯眯地看着她:“这是你的大事,我们怎么能够不来呢?” 大事?白依伶的大事?这两个人难道是为了白依伶选丈夫的事而来?难道这小小的小老头也想来竞争?马空群忽然站起,忽然恭恭敬敬地向这个小老头躬身行礼。 小老头仿佛很惊异:“我只不过是个平庸老朽的老头子而已,阁下为什么如此多礼?” 马空群的词色更恭敬:“看见风老前辈,谁敢无札?” 叶开的眼睛忽然亮了,吃惊地看着小老头。 “风老前辈?”叶开的声音也充满了惊讶:“你就是那位‘千里飞云、万里捉月、神巧无影追风叟’的风老爷子?” 小老头微笑点头。 叶开又看向拿着白玉笛的小老太太:“风叟月婆,形影不离,这位当然就是名满天下的月婆婆了。” “想不到这位年轻人小小的年纪,就已有这样的见识了。”月婆婆笑容慈祥。 “两位前辈不在伴月小楼纳福,到这种穷荒之地来干什么?”马空群干笑两声。 “三老板今夜将这些人聚在一起,为的是什么?”追风叟看着他直笑:“为的当然是白大小姐的婚事。” 马空群一愣:“你们怎么会知道?” “我们当然知道。”追风叟笑得更开心:“这种事我们怎么会不知道呢?你说是不是?白大小姐。” “这种小事,想不到也惊动了你们两位?”白依伶笑着说。 马空群吃惊地看着白依伶:“伶儿,你怎么认识两位老前辈?” “他是王老伯的棋伴。”白依伶笑着说:“我在王老伯那儿住时,他们还时常教我下棋。” “什么棋伴?我们只不过是他的下人而已。”月婆婆笑着说。下人?这种已近乎神话人物的老前辈居然是别人的下人?那么这位王老伯怕又是何人?能拥有像追凤叟、月婆婆这样的下人,这位王老怕到底是何方神圣?叶开实在是惊讶极了,就连一向沉静的傅红雪也动容了。 “是不是王老伯伯他叫你们来的?”白依伶笑得更可爱。 “除了他,还有谁能叫我们这个小老头跑这么远的路呢?”追风叟说:“不过就算他没说,我们也会来的,因为你是我们的‘小可爱’。” “自从你走了以后,那儿好像忽然间少了什么似的。”月婆婆笑着说:“他们两个人的眉毛,好像忽然都打结了,成天皱着眉头在下棋,一颗棋子举起,停在半空中老半天,也不落子,两个人虽然在下棋,却仿佛在比赛叹气。” “你还不是一样。”追凤叟说:“成天躲在房里,笛也不吹了,两只眼睛红通通的。” 这两个人的年纪都已经百岁了,说起话来,却跟孩子没两样,教人听了,实在觉得好玩极了。 但叶开知道,这两个实在是“很不好玩”的人,远在叶开的爹娘还没有谈恋爱时,他们两个人就已是江湖上的风云人物了。 追风叟的固执,月婆婆的任性,也和他们的武功一样可怕。 月婆婆任起性来,就算她要的是天上的星星,她也非摘下不可,追风叟如果认为你非死不可的活,那么你就是躲到天皇老子的床下,他也非杀了你不可。 这两个人突然出现在这里,又和白依伶这么亲切,叶开觉得这件事越来越有趣了。 月婆婆仿佛也觉得叶开很有趣,她的一双小小眼睛,此刻正笑眯眯地盯着他。 叶开从来也没有觉得让女人看是件很“不好意思”的事,可是现在地上如果有个洞,保证他一定马上躲进去。 追风史也在看,他的目光锐利地从每个人身上扫过,最后视线停留在叶开脸上。 如果让叶开来说,什么比被一个女人看得“不好意思”更不好意思,他一定会说,同时让两个小小的小老人盯着看。 叶开被看得浑身不自在时,忽然听见月婆婆在说:“小小伶儿,今天这几个男的里面,是不是有一个会成为你的丈夫呀?” “我——”白依伶居然也会脸红,居然也会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糟老头,你看看我们的小小伶儿,居然也有脸红的时候。”月婆婆笑着说。 “人家小女孩呀!”追风叟笑了笑:“哪像你,脸皮大炮都轰不破!” “你的意思就是说我是厚脸皮了?”月婆婆故意板起脸孔。 追风叟马上装无辜状:“我的意思是说你是美人,美人通常都不会脸红的。” 拍马屁的活,不管是年轻或半死的人,都是喜欢听的,所以月婆婆的心花马上怒放了。 追风叟趁着月婆婆侧头时,赶紧地向白依伶做个鬼脸,她也回了一个鬼脸,两人目光相触时,各自做了一个会心的微笑。 叶开也在笑,他是笑月婆婆明明看见了他们两个人的举动,可是却装作不知道。 ——这本就是做夫妻应该做到的事,有些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比不让步的好。 月婆婆元疑很了解这个道理,所以她装作没看见他们的动作,等过了一会儿,才抬起头来,才开口说:“小小伶儿,不管你挑上的是谁,我们两老这一关,他是非过不可的。”月婆婆随即又笑着说:“不过我们不会大为难他,只会小小地考他三关而已。” “三关?”白依伶仿佛比她未来的丈夫还急:“哪样的三关?”“头关当然是外表了。”月婆婆笑着说:“第二关嘛?当然是由我这个死老头考考他的武功。” 她顿了一下,然后才接着说:“第三关当然是由我这个老太婆来坐阵了。” “第三关是什么?” “检查身体。”月婆婆说。 “检查身体?”自依伶一怔:“怎么个检查法?” “脱光。”月婆婆说:“当然是脱光呀!否则身体怎么检查?”“脱光?”这一下白依伶也吓了一跳:“叫他脱光了衣服,让你检查?” “是的。”月婆婆一脸正经状。 “可是……可是他脱光了,你……你怎么检查?”白依伶不知用什么词句来讲。 “一寸一寸地检查。”月婆婆说:“否则我又怎么知道他有没有毛病呢?” 一个大男人脱光了衣服,让一个女人来检查,就算这个女人年纪已过了半百,但她总归是个女人,这种事任谁都会不好意思。 三月婆婆的话,令每个人都吓了一跳,尤其是叶开,因为月婆婆的目光,现在就仿佛是一双灵巧的手,已经在剥他的衣服了。 她仿佛已认定叶开就是白依伶的丈夫,所以目光里都充满了检查的意味。 叶开好不容易等到月婆婆的视线离开了他的脸上,才稍为地喘了口气,然后他就听见月婆婆在问白依伶:“小小伶儿,你选的是哪一位呀?” 白依伶一直垂着头,红着脸,静静地坐在那里,好像很不好意思的样子,但嘴角已情不自禁露出了喜悦,她笑得就像是刚偷来了八只鸡的小狐狸。 她究竟喜欢的是谁?她会选上哪一个呢?每个人都在看着她,就连平时沉默寡言的傅红雪,都忍不住地想看看她到底选的是谁?乐乐山刚刚仿佛已醉了,此刻却忽然间清醒得要命,他那双眼睛里,充满了年轻人的朝气。 月婆婆见白依伶没有作声,又问了一次:“说呀!小小伶儿。”白依伶头垂得更低,脸更红了,显得又难为情、又可怜的样子,费了半天劲,才从鼻子里“嗯”了一声,轻得就好像蚊子在叫。 但是这么轻轻的一声,却已令乐乐山的心都快掉出来了,全身都软了,差点就跌到桌子底下去。 “到底是谁?”月婆婆“皇帝不急,急死大监”地又问:“你总要说的吧?” 一直在旁边微笑观看的马空群,忽然开口:“伶儿迟迟未说的原因,我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什么原因?”月婆婆说。 “她怕被她选上的人,不答应呢?”马空群笑着说。 “谁会不肯?” “万一有人不肯呢?”马空群说。 “谁不肯,不答应,我们就杀谁。”追风叟笑容一收,目光从每个人脸上移过:“我的话,各位大概听清楚了吧?”这么好的条件,这么好的靠山,人又长得漂亮极了,有谁会不答应呢?叶开知道有一个人一定不答应的,因为他已看见这个人站了起来。 傅红雪冷冷地站起,一言不发转身要离去。 月婆婆脸色一变:“你要干什么?” 傅红雪虽然停止了脚步,头却没有回,只是冷冷他说了三个字:“夜深了。” 说完了,他又用那奇特笨拙的步法,走向门口。 月婆婆的目光刚露出了厉光,追风叟的人已忽然间到了门口,挡住了傅红雪的去路。 夜深了,是睡觉的时候了,也就是说,不答应的意思,傅红雪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是每个人都懂他的意思,追风叟更听得懂了。 他挡在门口,一双小小的眼睛里虽然没有发出像月婆婆那样的厉光,却已充满了杀气。 门被挡住,傅红雪只有停了下来,他那双冷漠却又带着元边寂寞的眸子,正冷冷地迎向追风叟的目光。 大厅一下子静了下来,本来是欢乐的气氛,刹那间变成了杀气腾腾的战场。 在这种情形下,照理说应该是做主人的马空群出来打圆场,然而,叶开却发现他正笑眯眯地坐在那儿,一点劝阻的意思都没有。 傅红雪虽是一动也不动地站着,他的左手却青筋已突起,那双冷漠寂寞的眼睛里,又拂上了一抹痛苦;一抹深远古老的痛苦。 追风叟目露杀机,脸却在笑:“阁下是不是想睡了?” “是。”简单地回答。 “想睡就是不答应了?”追风叟又问。 这一次傅红雪没有回答。 ——有时没有回答,就是默认的意思。 追风叟懂,所以他不但眼睛有杀气,连身体都己被无形的杀气布满了。 话已说出,干戈仍未动。 人却已动了。 叶开忽然间笑眯眯地站到了追风叟和傅红雪的旁边,笑眯眯他说:“这么重大的事,我想自大小姐一时之间,也无法做决定,此刻夜已深了,大家不妨先休息一夜,说不定明天白大小姐就有了决定?” 追风叟转头看叶开,却不是在看他的脸,而是看他站立的方位,看了一会儿后,忽然笑了,笑着说:“好,好,现在的年轻人果然有他狂做的地方。” “不敢。” 叶开看来虽然随随便便地站在那里,但是那里却无疑已阻挡了追风叟的攻路,也可防住月婆婆的攻击。 一看见他挺身而出,月婆婆的眼中,就露出了惋惜之色,她忽然叹了口气,站了起来。 “年纪轻轻的,就这么想不开。”月婆婆淡淡他说:“难怪现在的人都活不长。” 她虽然只是站起来,内行人却一定看得出来,她已将被叶开封死的部位,又破开了。 她一站起来,叶开的人没有动,左手的食指、拇指和中指却动了三下。 只动了三下而已,月婆婆的目光却已露出了惊讶。 看似随意的三下,却无疑已比当代剑客的致命一剑还要厉害。 这种无形的交手,也只有像追风叟、月婆婆这样的高手才看得出来,才体会得到。 四个人忽然间好像被人点住了穴道般的静止不动。 连风好像也不动了,大厅上一片凝重的气氛,除了他们四个人以外,其他的人虽然没有参战,却仿佛已交手了数百回合般的疲倦、虚脱,额上的冷汗直冒,背上的衣衫都已湿透了。 这种局势也不知持续了多久,仿佛有一世纪呢?才见白依伶娇嗔一声,站了起来。 “风公公、月婆婆,你们再这样的话,我就……我就……” “就怎么样?”月婆婆又笑了。 “就……就去死。”白依伶说。 “死不得。”追风叟急着说:“你一死,我们怎么向他交代呢?”“他”当然是指白依伶口中的“王老伯怕”。 “你们这样的逼人家,就好像……我没人要似的。”白依伶撒娇他说。 “那你要我们怎么做呢?”月婆婆柔声他说。 “现在夜是已深了。”自依伶眼珠子忽然一转:“你们两位老人家从那么远的地方赶来一定很累,不如今天早点休息,明天再说好不好?” 一直沉默在观战的马空群,这时忽然开口了:“对,两位老前辈先休息一下,有事明天再说吧!” 四今晚的月色居然很亮,居然和江南的月色一样柔如春水。 江南遥远,月色却更遥远,但是月亮一抬头就看见了,江南呢?胡三是江南生长的,却己在这边城住了十几年。 十几年来,未曾再回过江南一次,每当微醉时,每当午夜梦回时,他都会想起那遥远的故乡。 何时才能回故乡?何时才能见爹娘?——为什么游子总是离故乡那么遥远呢?今夜万马堂三老板特别赏了五十坛酒给底下的人,胡三和几位比较要好的同事,在喝了一些酒后,大家忽然都提议到小镇上的相聚楼去“玩”上一趟。 所以他们现在五个人才会在前往小镇上的山路出现。 虽是夏天,夜风却寒如残冬。 但是胡三他们却一点也不觉得冷,衣服都袒得开开的,不知是因为酒意?或是相聚楼里的“热情”?月色明亮,山路尽头朦胧,朦胧的仿佛有个人影仁立。 人影仿佛是穿着黑色的紧身衣,脸色却苍白得跟死亡一样。 大概同是万马堂的伙伴吧?胡三准备待会儿好好地瞧瞧这家伙是谁?明天好好臭他一顿,居然一个人偷偷地跑到小镇去“玩”。 胡三他们继续走着,没走几步,胡三才发觉对面的那个人居然没有走,他只是动也不动地站在路中央。 双方的距离并不大远,所以胡三他们很快地就走到了他的面前。 “喂,你是哪位?居然独自一个人跑——” 下面的话,胡三已经说不出来了,因为这时他已看清楚面前的这个人是谁了。 这个穿着黑色紧身衣、脸色苍白的人,赫然就是昨夜被“吸血鬼”咬死的飞天蜘蛛。 他不是死了吗?不是已被埋葬了吗?而且是胡三亲手埋的,怎么现在会跑到这里来?莫非……胡三忽然打了个冷颤,他忽然想起一个传说。 ——据说,被吸血鬼咬死的人,在第二天晚上也会变成吸血鬼。 一想到这个传说,胡三他们五个人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眼睛里都露出恐惧的表情,但是目光却是停留在飞天蜘蛛的脸上。 因为这时他们已看见飞天蜘蛛的嘴张开了,鲜血由嘴角流出,两颗虎牙居然比手指还要长,在月色下看来,就仿佛远山之巅上的千年不化之雪柱。 随着鲜血流出,飞天蜘蛛的喉咙里发出“咕格”的阴笑声。 第一个想到跑的人是胡三,他的两条腿还真争气,居然还跑得很快。 在跑的当中,他听见了四声惨叫声,看来他们四个都已经遭到吸血鬼的“吸食”了。 胡三不敢回头瞧瞧看看,他怕一回头看见吸血鬼在后面紧跟着,就在这时,他忽然听见头上传来一种声音。 一种仿佛大鸟在拍打着双翼的声音。 他忍不住地抬头看了一眼,他看见飞天蜘蛛张开双手,就像蝙蝠张开巨大双翼般的飞了过来。 胡三吓得腿一软,“啪哒”一声,坐到地上了,这时飞天蜘蛛正好落下,落在他面前。 胡三来不及看清飞天蜘蛛脸上的表情,他只看见两颗很长的虎牙,越来越长的靠近他的脖子,然后左颈上就感觉一阵刺痛。 紧跟着,他发觉自己身上的血液直往左颈上冲,身体由腿部开始,越来越空,就仿佛一个泄了气的皮囊。 没多久,胡三整个人就瘫在地上,皮肤如包子皮般的皱了起来,脸色苍白里带点暗灰色,他全身的血液已被吸光了。 飞天蜘蛛放掉胡三后,仰起脸,迎向月色,满嘴鲜血直滴,他张嘴一声叫啸,然后人就如编幅般飞起。 飞向无尽的夜色里。 第一章 他想灌醉她 “刀呢?” “看不见刀。”“为什么?” “因为听见刀声时,已经看不见刀了。”“刀声?” “刀声一起,人己死。” “所以只听见刀声,看不见刀?” “是。” 昨夜回房后,躺到床上,叶开才发觉自己的背上在不知不觉中已被冷汗湿透了。 想起大厅上的元形之战,若不是白依伶出来解危,叶开还真无法想出后果会如何?追风叟、月婆婆五十年前就己是武林数一数二的高手了,虽然现在年纪大一点,但武功这一门学问是不分年纪老少的。 而且追风叟和月婆婆的额头均隐隐露出淡淡的红光,这种现象只有在内功已达到了“运转自如”时才会出现。大厅上的元形交手,表面上看来仿佛是叶开占了优胜,但叶开知道,除非他抢先出招,而且要一出手就用到“小李飞刀”,否则五十招之后,叶开必败。 照昨晚的情形看来,马空群仿佛不认识追风叟和月婆婆,更不知道白依伶和他们很熟。 由追风叟他们的口中,得知白依伶这几年来一直和他们,还有一位“王老伯怕”住在一起。 由这一点或许可以证明白依伶是白依伶,不是马芳铃,但叶开知道,她总不可能是白天羽的独生女儿。 她真正的身份恐怕连追风叟、月婆婆还有那位“王老伯伯”都不知道。 她究竟是谁?如果能知道她的身份,或许就能揭开万马堂这次的秘密。但是这又谈何容易?如果白依伶真是秘密的关键,那么她的防护工作一定做得很好,要想解开,可能必须付出一笔很大的代价。 旭日东升。 太阳像是刚刚睡醒的处女张开朦胧的眸子般,将眼睛里的柔柔光芒投向床边的情人。 西方的天空还呈现出阴霆的灰色,晨曦已从东方照人了叶开的房间。 他一夜未眠,他竟然想了一夜事情,但眼睛却一点倦意都没有,反而有一种兴奋的光芒出现。 他一骨碌地跳下床,在床边做了六七十种奇怪的姿势,他的身体就好像一根面条般可以随着他的思想任意弯动扭曲。 在床上躺了一夜,而且没盖被子,手脚都已经要被这边城的寒意冻僵了。 所以他一下床,就赶紧地做这些怪异的动作,做到第十一个姿势时,他全身上下都已开始温暖,等他停下来的时候,只觉得自己精神振奋,容光焕发,心情也愉快极了,就仿佛一个睡饱了觉,养足了精神的人一样。 叶开精神抖擞地打开房门,将自己迎向可爱的阳光里。 林梢摇动,阳光闪烁地射人树林里。 地上还是潮湿的,树叶上还残留着昨夜的雾水。 风吹叶动,叶动珠落。 踩着刚落下的露珠,叶开已走人了这片仿佛在世界尽头的原始森林。 这个树林是在群山合抱的一个山谷盆地里,山势到了这里突然低凹,所以风都是从上面灌了下来的。 现在虽然是夏未,虽然还未到树叶凋零的季节,可是地上已有了落叶。 就像是一个人往往会因为很多种原因要离开他的家一样,叶子也往往会因为很多种原因而离开它的枝。 叶开慢慢地走着,慢慢地走人森林最深处的一个远离红尘的绿色丛林最深处。 风依旧在吹,风中依旧充满了从远山带来的木叶芬芳。 骄阳虽艳,阳光却照不透这浓密的原始丛林,四下一片浓绿,浓得化也化不开,绿得就像是江南的春水。 除了这一片浓绿和叶开之外,天地间仿佛什么都没有了。可是在每一个浓密的阴影中,却又仿佛潜伏着不知名的怪兽,在等待机会,冲出择人而噬。 风吹叶动,叶动珠落。 “沙沙”的响声,在叶开的脚步问散了出来,他已看见小山丘。 小山丘。 一环黄土,无限荒凉。 这么平常的一个小山丘,会有傅红雪所说的那样诡秘景象吗?叶开不禁疑惑地看着小山丘,仔仔细细地看,四周绕了一圈,怎么看都看不出它有何怪异的地方来。 伸手摸了一下小山丘,顺手抓了一把黄土起来,土虽然是湿的,却和别的地方的黄土一样,凑近鼻子闻一闻,味道也是一样。 叶开将手掌倾斜,让手中的黄土慢慢地归还大地,脸上满是沉思之色。 “会不会是找错地方了?” 不会,叶开在心中否认着,他又看了小山丘一眼,奇怪,怎么没有见到傅红雪所说的情景呢?时间不对吧?应该像傅红雪一样,在凌晨的时候来,或许这个小山丘和怀春的少女一样会害羞,白天羞于见人,晚上才敢露面。 一想到怀春的少女,叶开就想起昨天在相聚楼见到的那位身穿白衣、目露怨妇般寂寞的苏明明。 想到苏明明,叶开的嘴角刚露出微笑时,就听见了她的声音。 “想不到你也知道这个小山丘。”苏明明忽然从浓绿阴影处走了出来:“更想不到你对这个小山丘也有兴趣。” 想到这个人,而又能马上见到这个人,实在是一件很愉快的事。 “你又怎么知道这个小山丘?”叶开笑着说:“难道你对这个小山丘也有兴趣?” “我当然有兴趣。”苏明明也笑了:“我从小就让这个小山丘的传说迷死了。” “小山丘的传说?”叶开精神一振:“你能不能说来听听?让我也迷死了。” “我是可以说给你听,可是你要怎么报答我?”苏明明笑得还真好看。 “请你吃一顿。”叶开说:“或者带你到江南去玩一趟?” “江南?” 江南也只不过是两个字而已,可是听到这两个字,苏明明眼里已露出了梦一样的表情,她忽然曼声而吟:“重湖叠献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嬉嬉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萧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 “这是柳永柳屯田的词。”叶开说:“没有到过江南的人,都想到江南去,可是如果你到了江南,你就会怀念边城了。” 叶开的眼里忽然露出了另一种离愁。 乡愁。 他的梦在江南。 江南在他的梦里。 他的梦中充满了浪子的悲伤和游子的离愁。 三宁静美丽的江南,杏花烟雨中的江南,柔橹声里多桥多水多愁的江南。 苏明明的声音也变成像是江南般遥远:“你的故乡是江南?”“江南是我长大的地方。”叶开淡淡他说。 “那么你的家乡在哪里?” 在哪里?边城。 边城就是叶开的家乡。 边城是他出生的地方。 边城也有着他的梦,只是恶梦而已。 恶梦虽已远,边城却依旧,人呢?白天羽夫妇——叶开的爹娘,他们已……叶开忽然用力甩了甩头,就仿佛想甩掉恶梦般,然后他又笑了。 “浪子四海为家,到处流浪,人在哪儿,哪儿就是我的家。”叶开笑着说:“说说你的小山丘传说吧!” 在酷热如烘炉的荒漠中,在热得令人连气都透不出的屋里,你依然可以看到远处高山上的皓皓白雪。 在你已经快热死的时候,远处的雪峰依然在望。 只有在边城,你才能看见这样的奇景,等你身在边城,亲眼看见这种奇景,那么就算你不是藏人,你也应该能了解,藏人的思想为什么会如此浪漫?如此神秘?如此空幻?这种思想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造成的,经过了千百代浪漫、神秘而美丽的生活后,会产生许多的神话。 有最浪漫、最美丽的神话,也有最神秘、最诡异、最恐怖的一种神话,就是“千年恶灵”。 “古老相传,在大地的边缘,在世界的尽头,有一处比天还高的山峰。”苏明明的声音仿佛来自那座山峰:“山上不但有万古不化的冰雪,有百年一见的奇兽,而且还有种比恶鬼更可怕的妖魔。” “你说的是不是圣母之水峰?”叶开问。 “是的。”苏明明又说:“在峰上的妖魔就是千年恶灵,它不但可以附在任何东西上,甚至已炼成了人形。” 她怨妇般的眼睛忽然露出种奇怪的光芒,仿佛在眺望着远方某一处充满了神秘、妖异而邪恶的地方。 叶开仿佛也被她这种神情所迷惑。 “就在千所恶灵炼成人形的那一天,它来到了这个山区,统治着这里的人。”苏明明说:“这里的人被它奴役了将近一百年,才出现一位救星,才出现一位‘神的使者’。” “神的使者?”叶开问。 “神的使者来到了这里和千年恶灵斗了七七四十九天法之后,才靠神的一个‘法钵’将千年恶灵锁在这个小山丘内。”“镇压?”叶开又问:“不是杀死?” “千年恶灵是杀不死的,它只是被‘法钵’锁住而已。”苏明明说:“神的使者告诉这里的人,这个小山丘绝不能挖开,否则会让千年恶灵逃出。” “那么这个千年恶灵至今还被关在这个小山丘里?”叶开看着这个普普通通的小山丘:“它被关了几年了?有没有一百年?” “四百五十六年。”苏明明说:“它己被关在这里有四百五十六年了。” “四百五十六年?”叶开有点惊讶:“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我算过。”苏明明忽然笑了:“我祖父在我小的时候告诉过我,千年恶灵被捉的那一年正好是前六次彗星出现的那一年。” “前六次彗星出现?” “今年是第七次。”苏明明说:“每隔七十六年出现一次,前六次不就正是四百五十六年吗?” “前六次?彗星?”叶开沉思着,过了一会儿,又问:“那么你知不知道千年恶灵出现的那一年到被神的使者镇压后那一年一共距离多少年?出现的那一年是不是也是慧星出现的那一年?” “不知道。”苏明明说:“只知道千年恶灵出现的那一年,天空中曾有过异象。” “异象?” 什么样的异象?是不是也是彗星扫过天际的异象?叶开依稀记得古时候的人将替星称为“扫把星”,因为它不但有一个长长的、像是扫把的尾巴,而且它每次出现都带来了不幸。 今年它又带来了什么样的不幸呢?死人复活?古老的传说,古老的恶灵。 这个小山丘里真的有一个古老的恶灵?它真的还活着?艳阳从树梢投射下来,将树叶舞动的影子映在小山丘上。 面对着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山丘,叶开实在难以相信它的传说。 这世上如果真的有这种千年恶灵存在的话,那么江湖上的人又何必千辛万苦地去练什么稀世武功?又何必去争强斗胜?你武功再高有什么用?你势力再大又能怎么样?也抵不过千年恶灵的魔掌。 这么诡秘的传说,这么怪异的神话,叶开不知是相信?是不相信?他不禁迷惑了。 苏明明那如怨妇般寂寞的眼睛,凝视着叶开:“你在怀疑这些传说?” “不是怀疑,我简直就难以相信。”叶开苦笑:“这本来只是种古老美丽的传说而已,没有亲眼看见,有谁能相信它到底是真?是假?” 苏明明忽然露出种神秘的笑容:“是真是假?谜底就在这个小山丘,我们挖开来看看,不就知道了吗?” “挖开?” 苏明明点点头。 叶开再次将目光落在小山丘上,沉思了一会儿,才开口:“这是解开谜底的唯一办法。” 他抬头看着苏明明,接着又说:“你不怕里面万一真的有千年恶灵?” “管不了那么多了。”苏明明忽然露出种狂热的神情:“从小我就期待着这么一天。” “怎么挖?”叶开笑了笑:“用双手?” 四用双手挖是可以,但是太费事了,还好苏明明已带着工具来,她从树荫处拿出了两把铁锄。 叶开看到她居然带了两把工具来,不禁苦笑:“看来你早有准备了,你早已算准我会帮你挖。” 苏明明没有回答,她只是轻轻笑笑,递了一把铁锄给叶开,两人展开了挖掘行动。 树影摇动,铁锄上下,汗珠一滴滴从额头上沁出,滴落在本就已潮湿的泥土。 越挖,苏明明脸上狂热就越明显。那充满寂寞哀怨的眼神揉合着兴奋的光芒,散发出一种无以名状的激情,更增添了她的魅力。 她挖得比叶开更起劲,看来这古老的传说已在她的心里生了根、萌了芽,她对于解开这千年的秘密,比叶开更心急。 叶开当然也想知道这个小山丘的秘密,可是目的和她不一样,如果照傅红雪所说,这小山丘会射出一种“变成人”的光束来,那么这个小山丘里一定就有着“合理的解释”,或是“合理的装置”。 叶开想知道的就是这一点,可是最近他遇到的事,哪一件又能用“合理”两个字来解释呢?一个随随便便、到处可见的小山丘,真的藏有千年恶灵吗?真的会射出那种“变成人”的光束吗?日已当午,风却更急。风声呼啸,风吹身体如刀割。 小山丘很快地就被夷为平地,露出那块青石板,在白天看来并不完全是白色的,而是带有淡淡的青色,淡得就仿佛多年来未曾饮过人血的刀锋般。 “看来这千年恶灵己被压成一块青石板了。”叶开看着青石板而笑着说。 “不是被压成青石板,而是被压在青石板下面。”苏明明也笑着说。 扶着青石板,叶开和苏明明不禁地对看了一眼。 如果真的有什么千年恶灵的话,这块青石板将是放掉它的钥匙,虽然急着想知道这千年的秘密,但真正到了紧要关头,两人也不免迟疑了一下。 一看见苏明明的眼神更炽热,叶开轻轻他说:“掀吧!” 坐马沉腰,双手贯人力气,用力一提,怪怪,这块青石板还真重。 苏明明的脸已因用力而转红了。叶开只好在力气里再加点“内力”,然后随着一声“起”,青石板已被掀至一旁了。没有白烟,没有光束,也没有什么异声,只有一股恶臭扑鼻而来。 苏明明掩着鼻嘴,退后了二步:“好臭呀!” 叶开虽然没有掩鼻退后,鼻子却也皱了起来,他在自己脸前,用手挥了挥空气,然后定眼看向洞内,只看了一眼,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苏明明看见他眉头一皱,也顾不了恶臭,立即上前一看,不禁脱口:“什么都没有呀!” 青石板一掀开,下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长形的洞而已,洞内连只蚂蚁都找不到,不要说什么千年恶灵了。 “怎么可能呢?”苏明明瞪大了眼睛,眸中的那股炽热已逐渐消失。 “说不定千年恶灵耐不住寂寞,早已偷跑出去了。”叶开又一笑。 “费那么大的力气,结果什么也没有看见。”苏明明失望他说。 “虽然什么都没有看到,却可以吃了。” “可以吃?”苏明明一愣:“吃什么?” “吃饭呀!” 在菜还没有端上来之前,苏明明看了这小饭馆一眼,然后就问叶开。 “为什么不到我姐夫那儿去吃?”苏明明说:“相聚楼里什么都有,为什么不去那儿吃?” “那里要什么,都得自己来,这是麻烦之一。”叶开说:“如果你姐夫萧先生看见我和你在一起,保证他一定会对你说我是大色狼,这是麻烦之二,还要听麻烦之三吗?” “有麻烦之三?” “在这里可以避免遇见熟人。”叶开笑着说:“因为我想灌醉你。” “灌醉我?”苏明明脸上惊讶的表情,连三岁小孩都看得出是装出来的:“为什么要灌醉我?” “男孩子要灌醉一个女孩子,通常都有好几百种理由。”叶开说:“我敢跟你保证,那好几百种理由绝对比不上我这一种理由好。” “你这一种理由是什么理由呢?”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叶开笑得好神秘。 苏明明又想问,这时小二刚好将酒菜端了上来,所以她只好停了下来,等小二离去后,她急着说:“你不说,我就不喝。” “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只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先喝。”叶开笑了:“只有先喝酒,你才能知道我这种理由到底是什么理由?” 酒在樽里,杯在手中,人在樽前。 人犹未醉,酒已将尽。 他们已喝了一个多时辰了,却一点酒意也没有,尤其是苏明明,她越喝,眼中的寂寞却越浓,浓得就仿佛百丈下的深潭沉水。 在喝下第一杯,叶开就知道今天要想灌醉苏明明,是不可能的事了,自己如果能保持不醉,就已是他的造化。 喝一杯酒,吃一口菜,这是苏明明的喝酒方式,一个多时辰下来,少说也有三十多杯酒了。 三十杯酒,三十口菜,叶开真怀疑这些酒菜怎能装得进苏明明的肚子,看她瘦瘦的,食量还真大。 叶开酒是还可以喝,菜却已是不敢领教了,他摸摸自己的肚子,摇摇头地叹口气。 “你叹什么气?”苏明明问。 “我真是一个很蠢的男人。”叶开说:“居然想去灌醉一个在边睡长大的女人。” 他又叹了口气:“我不是自己找罪受吗?” 苏明明“噗嗤”笑出:“才喝一个多时辰而已,你就已喝不下了?” “是菜吃不下。”叶开笑了:“酒吗?再喝三个时辰,大概还撑得住。” 他抬起头,看着她,又说:“你呢?” 苏明明没有马上回答,她先笑了笑,先喝了一杯,再将空杯倒满,然后才看着他:“你知道我从几岁开始喝酒?”“十五岁。” “十三。”苏明明说:“我十三岁的时候,就已有很多人想灌醉我。” “结果呢?”叶开问:“被灌醉几次?” ——这个问题,只要是男人,大概都想知道。 “我说从没有被灌醉过,那是骗人的话。”苏明明笑着说:“只有一次。” “一次?”叶开摇头叹息:“一次就已不得了了。” 苏明明当然知道叶开的意思,她笑了笑,才说:“那一次是在我姐姐嫁给我姐夫的婚礼上,被我姐姐灌醉的。” “被你姐姐?” “对的。” “你的酒量已经够‘吓死人’了,你姐姐不就连鬼都给她吓死了?”叶开说。 “我姐姐本就是‘拉萨’有名的‘酒公主’。”苏明明说。 “拉萨?伽十开微愣:“你说的可是藏人心目中的圣地拉萨?”“还有另外一个拉萨吗?” “你和你姐姐都是在拉萨出生的?” “也是在那儿长大的。”苏明明说:“我们姐妹两人保证是拉萨的‘土鸡’。” “土鸡?”叶开又是一愣。 “那是形容词。”苏明明笑着说:“在拉萨土生上长的人,都称为‘土鸡’。” 五天连着地,地下黄沙,风沙滚滚。 在边城地方的食物,大概很少会没有沙子的,吃一口食物,就等于吃一口沙,这也是边城的特色之一。 幸好叶开他们吃的这家小面馆的窗户,都糊着厚厚的宣纸,所以菜里的沙子就很少了。 窗户不但阻挡了风沙,也使得那烈日减低了威力,可是热意却更浓了。 没有风,也就驱不走热气。 ——这世上有很多事情都是这样子的,有利就有弊,所以做人也就不必太斤斤计较。 叶开抹了抹额头上的汗,再将手当扇子般的扇着,嘴里直呼气出来。 大概是土生土长的“土鸡”已习惯这里的气候,苏明明不但一滴汗也没有,脸不红,气也不喘的。 “看来你应该是江南的土鸡。”苏明明笑着说:“这才刚刚开始进入夏天而已,你就已这样子,等到了真正的夏天时,你怎么办?” “凉拌。”叶开也笑了:“我只有成大泡在水里。” 苏明明刚想笑出时,她忽然听见一个仿佛是小女孩般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放心,到了那时候,你说不定人已不在这狗屎地方了。” 刚听见声音,苏明明就看见一个小小的小老太婆忽然问已站在她面前了。 叶开当然知道这个人是谁,可是他实在想不透月婆婆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苏明明不认得这个小老太婆,她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老太婆,而且也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看见这么样一个人。 这个小老太婆看起来不但特别老,而且特别小,有些地方看起来比任何人都老得多,有些地方看起来又比任何人都小得多。 这个老太婆实在已经很老很小了,可是她脸上的皮肤却还是象婴儿一样,又白又嫩,白里透红,嫩得像豆腐,而且她的声音居然像是个怀春的少女般娇柔。 苏明明发觉这个老太婆实在绝透了,她差点要笑出来,因为她发现这个老太婆正用一种很暖昧的眼光看着叶开。 叶开从十三四岁的时候就开始被人盯着看,尤其是女人,到了三十一岁的时候还是时常被人盯着看,被各式各样的女人盯着看,他早就被人看得很习惯,可是自从昨夜被这个小老太婆看了以后,他居然会被看得不好意思。 尤其是现在,他居然又被月婆婆看得有点不自在,看得脸仿佛有点热热的。 “你看什么?”叶开实在忍不住地问。 “看你。”月婆婆回答。 叶开故意叹了口气:“我已经是个老头了,你看我干什么?” 月婆婆也故意叹了口气:“我已经是个老太婆了,不看老头看谁?” 苏明明本来不想笑的,却偏偏忍不住笑了出来,她忽然发现这个小老太婆实在有趣极了。 第二章 迟暮的爱 “你好!”苏明明实在忍不住想和这个小老太婆说话。“我很好。”月婆婆说:“非常好,好得不得了。”“你贵姓?”苏明明说:“到这里来有什么贵干?”“我即不姓贵,到这里来也没有什么贵干。”月婆婆说:“我到这里来,只为了要做一件绝不是‘贵干’的事。” “什么事?” “你猜。”月婆婆像孩子般的眨眨眼:“你猜出来我就跟你磕三千六百个头。” “磕那么多头会很累的。”苏明明摇摇头说:“我不想跟你磕头,我也猜不出你到这里来要做什么事。” “你当然猜不出。”月婆婆笑了:“你一辈子也猜不出来的。”“那么你自己为什么不说出来?” “我说出来你也不会相信。” “你说说看。” “好,我说。”月婆婆忽然转身面对叶开:“我到这里来,只不过因为我想要脱光你的衣服,仔细看看你。” 苏明明笑了,她本来应该是愣住的,可是她笑了,因为她从来也没有听过么么荒谬可笑的事,她根本没有想自己会听到这种事。 叶开却笑不出来。 他本来应该是会笑的,通常他遇到了类似的这种事都会笑的,可是现在他却笑不出来,因为他太了解月婆婆这个人了。 了解她的任性。 追风叟的固执,月婆婆的任性。 一想到这一点,叶开就已笑不出来了,可是他还是在脸上硬挤出一点笑容来,不笑还好,一笑比哭还要难看。 “千万不要有这种表情。”月婆婆心疼他说:“这样会加速皮肤的老化。” “我倒情愿我现在已九十几岁了。”叶开苦笑。 苏明明忽然将笑容收起来,用一种很正经的态度问月婆婆:“你真的要脱光他的衣服来仔细看?”苏明明说:“就是现在?就在这里?” “现在有何不可?这里有何不妥?”月婆婆眯起眼睛看着苏明明。 叶开急着说:“不可也不妥。” 月婆婆回过头来:“为什么?” “你那小小伶儿还没有指明是谁,怎么可以现在就要看呢?这是不可。”叶开说,“就算她己讲了,在光大化日这下,在这种地方,你觉得妥当吗?”“好。”月婆婆说:“我会让你心服口服的。” 这句话说完时,月婆婆就像她刚刚进来时一样的忽然不见了,若不是还有那股桂花发油香味在,苏明明会以为刚刚是她醉酒时的一场幻境。 叶开总算松了一口气,他轻轻地将心中的紧张吁出,然后再拿起酒来压压惊。 “她真的会脱光你的衣服吗?”苏明明等他喝完酒后,才问。“如果你知道她是谁?”那么你就知道她会不会了。”叶开又恢复了轻松。 “她是谁?” “你没有听过追风叟这个名字?” “追风叟?”苏明明说:“没有呀!” “月婆婆呢?” 苏明明摇摇头说:“我只知道有个人叫叶开,是个胆小鬼,老太婆要脱他的衣服,他居然怕得要命。” 她根本不知道追风叟和月婆婆是什么人,又怎能了解到叶开会怕?所以叶开也不想再解释了,他只有苦笑,只有再喝一杯。 苏明明却仿佛不想就此停止,她又继续问道:“你刚刚说的小小伶儿是谁?是女人吗?是年轻的?还是老太婆?” 如果叶开不把昨夜发生的事说给她听的话,以后他休想过安宁的日子,所以叶开就把昨夜的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二听完了叶开的叙述,苏明明整个人忽然陷入沉思中,她手上举着杯子,却没有喝,目光凝视着远方。 叶开对于她为什么会有这种表现,觉得很奇怪,昨晚发生的事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昨晚在场的人也和她没有什么关连,她为什么听完之后会有这种神情出现?她在看着远方,叶开在看着她,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坐着,也不知过了多久,苏明明才动了一下,才开口。 “王老伯伯?”她的声音仿佛来自远方:“会是那个怪老头吗?” “怪老头?”叶开问:“哪个怪老头?你认识他?” 苏明明总算将目光收回来,总算将那杯举了很久的酒喝掉,但是她的声音却仿佛还停留在远方。 “在拉萨城里有座达赖活佛的布达拉宫,在离布达拉宫约一百五十里的地方有座恰克卜里山,在恰克卜里山上有坐‘猴园’。”苏明明说:“猴园的主人是一个怪老头,大概已有一百岁了,他姓王,拉萨的小孩都叫他‘王老伯伯’。” “猴园?王老怕?”叶开的眉梢已有了喜色:“这位王老怕伯很喜欢猴子?” “何止喜欢?他对猴子简直已到了疯狂、到了痴的地步。”苏明明笑着说:“他那座庭院里至少也有一千只以上的猴子,各式各样的猴子都有,有的猴子你甚至做梦都不会梦到有那一种猴子。” 她忽然露出一种很神秘的表情,轻轻地对叶开说:“我还听说他那里有一种猴子,身体虽然是猴身体,可是头却是人头。” “人头?猴子身体?”叶开一怔。 “对,而且还会讲话。” “世上有这种猴子吗?”叶开一脸疑惑:“你有没有亲眼看到过?” “没有。”苏明明说:“不过在拉萨和我一起长大的那些小孩子,都发誓亲眼看过,而且还听过它说话。” 一个己有百岁的怪老头,一座满布猴子的庭院,一种猴身人头会说话的猴子,将这些组合在一起,会是一幅什么样的画面?“而且我还听说在‘猴园’里还住着一对很小的小老夫妻,和一位小姑娘。”苏明明又继续说。 “很小的小老夫妻?一位小姑娘?”叶开对这件事越来越有兴趣了。 “所以刚刚我听你讲到那位白依伶和那位王老怕伯时,我的脑海里就浮起了‘猴园’的景象。”苏明明说:“等你说到那一对小小的小夫妻时,我敢肯定那位自依伶一定是住在‘猴园’里的那位小姑娘。”“很有可能。”叶开思索着。 苏明明忽然将头凑近叶开:“你想不想去看看?” “看什么?” “看看猴园。”苏明明说:“看看那只会说话的猴子。” 想,当然想,不想的是乌龟。 三昨晚离开大厅后,傅红雪是往回房的方向走,可是他并没有在房间睡觉。 他一进入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后,立即从窗户掠出,纵身上了屋顶,他在上面静静的观察了大约有二炷香的时间,等确定所有的人都回房休息后,他才朝马芳铃的房间掠去。 他走路虽然奇特而笨拙,可是一使展轻功,却轻灵美妙。 无声无息迅速利落地翻入马芳铃房内,一落地就不动,等眼睛适应了房内的黑暗后,他才缓缓地走向床铺,躺了上去,一躺上去眼睛就闭了起来,看样子好像是来这里睡觉的。 他真的是来这里睡觉吗?今夜有星,星光很淡,有月,月光也很淡,淡淡地洒在大地,洒在窗户的宣纸上。 月无声,星也无语。 马芳铃的房间内是静悄悄的,傅红雪己睡着了吗?现在是半夜,正是人们入睡的好时辰,也是宵小们开始活动的好时刻。 洁白的窗纸上,忽然出现了一条人影,他站在窗外仿佛在听房内是否有人,过了一会儿,他才离开了窗。 月光下,映出了这个人是穿着一身黑色的夜行衣,连头都是蒙着的,只露出一双有神的眼睛。 现在这双眼睛正在看着房内,月光轻淡淡地洒进地上洒在桌椅上,却洒不到墙边的床上。 黑衣人眼中露出了满意之色,一个翻身,人就已进入房里,反手关上窗户,一个箭步,人已到了放胭脂花粉香洒的桌前。 他仿佛很熟悉这里的一切摆设,伸手就打开了桌子左边的第三个抽屉,探手进去,只一会儿就抓了一样东西出来。 他连看都没有看的,就将东西放入怀里,关上抽屉,回身就想溜了,可是他忽然发现窗子前站了一个人。 站着的这人眼睛很黑,却有着很冷的眼神,脸色是苍白的,手也是苍白的,他手中握的刀却是漆黑的。 漆黑如死亡! 黑衣人还未靠近房子,傅红雪就已发觉了,夜色隐隐约约地可以看见他的嘴角浮出一抹冷笑。 他今夜来马芳铃的房间,为的就是等这一刻,白天他在白依伶面前耍了“灰白头发”的汁,他相信今夜凶手一定会有所行动。果然没有让他猜错。 面对着这只露出眼睛的黑衣人,傅红雪仍看不出他是谁?唯一可以确定的一点,他是个男的。 两人只对视了一眼,黑衣人立即回身往另一方向奔去,等他快到门口时,又发现傅红雪已站在那儿了。 冷冷的眼光,漆黑的刀。 “你不该这么做的。”傅红雪冷冷他说。 “我不该?” “你不该让我来背这个罪名。”傅红雪说得很慢,仿佛深怕他听不懂。 黑衣人突然沉默下来,他的人没有动,只见他的瞳孔中发出闪烁不定的光芒,仿佛是在思索,又仿佛是在恐惧。 傅红雪没有动,目中也没有闪烁的光芒,他只是冷漠地看着他。 不知过了多久,黑衣人忽然轻轻地叹了口气,轻轻地从背后拿出一把刀。 一把镶满珠宝、光华夺目的刀。 他审视着自己手中的刀,就仿佛在看着自己的情人,他用右手抚摸着刀鞘,轻轻他说:“我十五岁开始练刀,今年已经五十二岁,整整三十八年了。”黑衣人喃喃他说:“我每天都梦想着能成为天下第一快刀。”——只要是江湖人,谁都有过这种梦想。 “可是我知道我的梦想绝对不会有实现的一天。”黑衣人说:“因为我大爱享受了。” 这一点从他所拿的兵器就看得出来。 刀只是用来杀人,并不是用来表示自己的身份地位。 一把镶满珠宝的刀,有时会比不上五把普普通通的刀。 黑衣人的刀珠光宝气。 傅红雪的刀漆黑。 可是这两柄刀偏偏有一点相同之处。 ——两柄刀都是刀,都是杀人的刀。 那么这两个人是不是也同样有一点相同之处?——两个人都是人,都是杀人的人吗?黑衣人的眼中散发出如梦一般的光芒,盯着刀鞘上的珠宝。 “有了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想,当然就会有第二个梦想。”黑衣人的声音仿佛来自梦境:“只可惜我这第二个梦想,也无法实现了。” “呛当”一声。 刀出鞘的声音和他的声音同时响起,话声一落,他的眼中就露出一种无法形容的痛苦和刺激。 一种他永远都无法忘记的痛苦和刺激。 他突然狂吼,突然挥刀。 ——挥刀时就是死亡时。 他拔刀时,傅红雪没有动。 他挥刀时,傅红雪也没有动。 等到他的刀在离傅红雪的咽喉不到五寸时,傅红雪仿佛也没有动,因为他并没有看见刀光。 他仿佛只听见一声很轻、很脆、很柔、很美、又很遥远的刀声。 等他听见刀声时,他的眼中就失去了傅红雪,失去了天,失去了地,失去了他目光所及的一切。 当他再次看到东西时,他发现自己躺在血泊中,傅红雪就站在他的面前。 黑衣人忽然发觉傅红雪冷漠的眼睛里,有着一抹痛苦和一丝同情。 他痛苦什么?他痛苦自己杀了人?他同情什么?他同情黑衣人的死?黑衣人看着傅红雪,忽然笑了起来:“如果你不解下我的头巾,我保证你绝对猜不到我是谁。” “我知道。”傅红雪说:“我知道你是谁。” “你知道?”黑衣人微惊:“你知道我是谁?” 傅红雪没有回答他,只是将视线移向落在血泊中的女性珠宝。 ——傅红雪的那一刀,不但划破了黑衣人的咽喉,同时也划了他的衣服。 ——黑衣人刚刚从抽屉拿出的东西,就是现在掉在血泊中的珠宝。 血液鲜红,珠宝灿烂。 黑衣人凝注着鲜血中的珠宝,过了很久,才轻轻他说:“你果然已知道我是谁。” 傅红雪没有说话,只是眼中的那一丝同情更浓了。 黑衣人伸出颤抖的左手,将鲜血中的珠宝拿起。 珠宝晶莹如星辰,鲜血艳丽如蔷薇,血珠顺着珠宝又滴回血泊中。 黑衣人用右手解下自己的头巾,然后将珠宝包起,仔细地包着,就仿佛在包装要送给初恋的情人的礼物。 月光如情人眼波般的拂上了黑衣人的脸。 这个永远无法实现第二个梦想的人,竟然是乐乐山。 四乐乐山将包好的珠宝缓缓举起:“我的梦想无法实现,可是你能不能将这包东西交给她?” “好。” 傅红雪接过那包珠宝,并用肯定的声音说:“我一定当面交给她。” “谢谢。” 这是乐乐山这一生说的最后一句话。 看着带着解脱而死的乐乐山,傅红雪眼中的那一抹痛苦更深了。 ——乐乐山来到马芳铃的房间,并不是因为他是凶手,而想来掩灭证据。 ——他来这里,只不过为了要拿这些珠宝。 ——送给一个又美丽又年轻的女人,一个他认为她会喜欢他的女人。 傅红雪看着乐乐山,耳中又响起了昨夜白依伶的一句话。 “年轻人虽然俊俏,可是经济基础不稳呀!” 就是为了这句话。 乐乐山居然以为“爱神”降临了他的身上,居然会想到这里来偷这些珠宝送给白依伶。 这么做难道就是爱的表现吗?傅红雪不禁叹了口气。 如果有人说,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没有第二次,那么他说的就算是句名言,也不是真理。 因为爱情是会变质的,变为友情,变为亲情,变为依赖,甚至变为仇恨。 ——爱跟恨本来就在一念间而已。 会变的,就会忘记。 等到第一次爱情变质淡忘后,往往还会有第二次,第二次往往也会变得和第一次同样真、同样深、同样甜蜜、同样痛苦。 爱情更是不分年轻老人的。 年轻人虽然敢爱敢恨,狂热有劲,年纪大的人一样也会有爱的迷惑,会让爱冲昏了头。 甚至比年轻人多了一样,对爱情的“诚”。 “诚”心诚意地去爱,不惜生命的去爱,只可惜老年人的这一份“诚”,往往会被利用被歪曲。 不但被别人利用,有时甚至会被自己利用。 乐乐山就是这个样子。 他以为白依伶对他有了“意思”,所以他就“诚”心地要去接受这一份“情”。 ——年华老去,已是一件很悲哀的事,为何还要他们去尝爱的苦果?爱能造就一切,也能毁了一切! 爱! 一切都是为了“爱”! 第三章 傅红雪的危机 天亮了。 傅红雪眼中的那一抹痛苦还未褪色。 他之所以会痛苦,并不是为了乐乐山的死,而是为了那一种无可奈何的“爱情”。 他也曾有过这种经验,他也曾有过不惜一切的冲动。 虽然现在这一切都己如星辰般遥远,却又如蛆般的附在他的骨髓深处,日夜不停地嚼噬着他。 他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甩脱这蛆般的痛苦。 随着阳光的出现,傅红雪扭动了一下快僵硬的身子,他的视线忽然停留在那一道道透过窗纸的阳光,他忽然想起由小山丘迸射出的光束。 “你不觉得那个小山丘是关键的所在?” 这是叶开昨夜离去时的一句话,虽不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却无疑是一条正确的路。 天虽然亮了,远方虽然有鸡在啼,大地却还是沉睡在一片灰灰蒙蒙的晓曙里。 傅红雪却已下了床,左手仍握着那两柄漆黑的刀。 漆黑如死亡,漆黑如无边元际的夜色。 他又用那奇特笨拙的步法走向房门,正准备去开门时,忽然发现门突然打开了。 门不是被风吹开的,门是让人推开的。 推开门的是一个小小的老头,是追风叟。 傅红雪没有吃惊,一点惊讶的表情都没有,就仿佛他早已知道追风叟会在这个时候推开这个门。 追风叟笑嘻嘻地看着他:“早。” “有事吗?”傅红雪冷冷他说。 “当然有事。”追风叟笑着说:“没事谁会一大早就站在别人门口等。” 傅红雪侧过身,让追风叟进入,他才慢慢地走到追风空对面坐下,才问:“什么事?” “我和我那个老太婆结婚多年了,连个鸡蛋都没有生,所以我们将白依伶当作亲生的一样疼她。”追风叟说:“所以她的终身大事,我们是不是要慎重一点?”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追风空说:“我们那小小伶儿如果选上你,不就跟阁下有关了。” 傅红雪冷笑着。 “家世背景出身,这些都比较不重要。”追风叟说:“一个女人要有幸福的生活,必须要丈夫温柔体贴,更主要的是,丈夫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这样生下来的宝宝,才会有健康的体格。” 追风叟仿佛己将傅红雪当作白依伶的丈夫。 “健康的丈夫是太大的幸福。”追风叟笑笑:“千年以前是这样,我相信千年以后的人类,也会有这样的想法。” 他看着傅红雪笑一笑,又接着说:“所以为了我们小小伶儿的幸福,我们就必须先检查一下她丈夫的身体,这一点你同意吗?” “有一点不知道你有没有弄清楚?”傅红雪慢慢他说。 “哪一点?” “你们在那边一厢情愿地自说自做。”傅红雪说:“有没有考虑到别人或许不答应?” “没有人会不答应的。”追风叟说:“我们小小伶儿长得又漂亮,陪嫁的条件又那么好,不答应是傻瓜。” 傅红雪冷冷地看着他,冷冷他说:“你现在就碰到了一个。”说完后,傅红雪就站起,又朝门口走去,这一次追风叟没有拦住,他只是说:“有件事你先听我说完,再决定走或是不走。” 傅红雪停下了脚步:“你说。” “五十年前,我们夫妻虽然名动江湖,可是三十年前我退出江湖后,就再也不管江湖上的事,武功当然也搁下了。”追风叟淡淡他说:“更何况江湖代代有新人出,不进则退,这是一定的道理。” 他站起,慢慢地走至傅红雪面前,又说:“可是如果有必要,我们这对老夫妻还是会动手,就算打不过别人,就算会因此而死,我们也心甘情愿。” 他注视着傅红雪,然后一字一字他说:“现在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这句话另外一个意思是:“现在你还想走吗?”换句话说:“如果你不答应,那么我们只有动手了。” 傅红雪懂,追风叟当然知道他懂,他看见傅红雪听完这话后,一点行动也没有,所以他的嘴角已浮起了笑容。 就在他笑容完全露了出来,他忽然听见傅红雪在说:“我虽然不是湖南人,可是我的脾气却跟驴一样。”傅红雪也一字一字他说:“此时此地?” 现在这里动手?或是换个地方?这话的意思,追风叟当然懂,所以他脸上的笑容已僵住,眼中也射出了厉光。 没有风,空气仿佛在一瞬间凝结。 傅红雪没有动,目光依旧冷漠。 追风叟也没有动,他两手空空地垂着,江湖上虽然没有传说他使用哪种兵器,可是傅红雪却已知道,因为他已感到那股发自兵器上的杀气。 森寒的剑气比冰更寒,剑气从追风叟的身上发了出来,他这个人的本身,竟似比剑更锋锐。 他本身就是一把剑! 傅红雪出道十多年来,可以说什么样的对手都遇见过,其中自然有一些剑法有独到之处的剑术名家。 这些人剑法有的轻灵、有的快捷、有的狠辣,但无论什么人,也都要等到剑式刺出后,才能给别人威胁。 可是此刻这追风叟,他非但长剑还未出手,甚至连什么样的剑都还不知道,傅红雪就已感觉出他剑气的逼人了。 没有风,可是追风叟的衣衫却已在猎猎飞舞,他的脚步没有动,但傅红雪竟觉得他仿佛在移动。 傅红雪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追风叟己将全身的精神气力,都化为一股剑气,别人只能觉出他剑气的逼人,而忘了他本身的存在。 他的人已和剑溶为一体,充沛在房间,充沛在天地间,所以他不动的时候,也似在动,动的时候,也似不动。 傅红雪终于发现这位前辈名剑客的气魄,他们绝非浪得虚名的。 等到红傅雪想动的时候,已来不及了,他全身都笼罩在追风叟那逼人的剑气里。 他一生对敌不下百次,每次都是等对方动手后,他才出刀,因为他练的本就是以不动制动、以慢制快的刀法。 可是这一次他实在后悔刚刚为什么不先出手。 他忽然发觉自己练的刀法,在追风叟面前竟似已失去了作用。 就在傅红雪后悔为什么不先拔刀时,也就是叶开看见月婆婆走进小面馆的同时,在那一片原始森林的最深处,那一座已被叶开掘开的小山丘。 那本来空无一物的洞内,忽然发出了响声,就仿佛有人在中央转动齿轮似的。 过了一会儿,响声停止,接着发出一阵“吱吱”的叫声,紧跟着一只猴子从洞内跳了出来,跳到洞边。 它那双机灵的猴眼,四处看了看,然后双手东抓西抓,“吱吱”乱叫地朝森林奔去。 在那支猴子跑出大概一丈多远时,洞内忽然飞出了一条长绳,“咻”的一声,不偏不倚地套住了那奔跑的猴子。 猴子双手想去拉开套在脖子上的绳子,可是任它怎么拉也拉不动,急得它原地乱叫、乱跳。 黝黑的洞内忽然传出了一阵苍老而又无力虚弱的声音:“乖乖,不要到外面乱跑,还是回到家里玩。” 话声一落,长绳一紧一收,“咻”的猴子凌空被拉回洞内。 “吱吱”之声还未停之前,洞内又传出了齿轮的转动声。 一会儿,森林又恢复了宁静,就仿佛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三手苍白,掌冰冷,刀漆黑。 傅红雪不但掌心上全是汗水,额上也沁出一粒粒的冷汗,他已被这无形的剑气压得快透不过气来。 追风叟仍双手垂着,脚步仍似动未动,天地间一片肃杀,空气越来越浑浊。 傅红雪的呼吸也越来越急越粗,他知道自己绝对无法再撑过半炷香的时间。 可是他已无法动了,就算能动,一动就是死。 不动又如何?不动也是死。 这时叶开和苏明明已踏上了往拉萨的路途。 日正当午。 大地一望无际,砂砾闪耀如金。 大地无情、荒寒、冷酷、酷寒、酷热,可是这一片无情的大地,也有它的可爱之处,就像是人生一样。 人生中虽然有许许多多不如意的事,许许多多不能解释的问题。 但是人生毕竟还是可爱的。 叶开和苏明明并肩站在这一片荒漠上,眺望着阳光照耀的大地。 “再走一个时辰,我们就可以到那个地方了。”苏明明说。 “什么地方?”叶开问:“猴园?” “死颈。” “死颈?” “那儿是往拉萨的必经之地。”苏明明的目光落在远方:“也是传说妖魔鬼怪出现的地方。” “哦?” “藏人要出入死颈时,都是结伴成群而行。”苏明明说:“还必须沿路丢冥纸。” “为什么?” “收买那些鬼怪。” 叶开笑了:“想不到妖魔鬼怪也贪财。” 苏明明将目光从远方收回,转头看着他:“走或是不走?” “什么走或不走?” “走就是我们在这里等,等到有人要过时,结伴一起过。”苏明明说。 “不走就是回头,回到小镇上去?”叶开说。 “是的。” 叶开没有马上回答这个问题,他将视线透过风沙,望向远方的群山,看了很久,才说一个字。 “走。” “真的?” “真的。” “好。”苏明明说:“那我们就在这里扎帐篷,等人来。” “不,我们现在走。”叶开慢慢他说。 “现在走?”苏明明一怔:“就我们两个人?” 叶开点点头。 “从来没有人敢像我们这样就两个人走过‘死颈’的。”苏明明说。 “现在有了。”叶开一笑:“凡事都有第一次,我们就创个纪录,不是一件很过痛的事吗?” “是过瘾。”苏明明说:“死了更过瘤了。”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她就已随着叶开走向“死颈”。 每个人心里也有个“死颈”,一个很难穿过去的死颈。 如果你一定要穿过去,就一定会伤到这个人的心。 心中有死颈,人伤心。 人在死颈中,就不会伤心了。 伤心的人有时会想死,可是人死了就不会再伤心。 只有死人才不会伤心。 四空气凝结,天地问一片肃杀。 宇宙万事万物都仿佛已静止不动了。 追风叟不动,傅红雪更不会动。 但不管天地问怎么样,太阳始终都是在动。 只是动得缓慢很缓慢而已,所以本来无法直接照进来的阳光,也慢慢地从窗户外照了进来。 群山环插,壁立千切,青天如一线,道路如羊肠。 一线青天在危岩灰石的狼牙般锐角间,羊肠曲路也崎岖险恶如狼牙。 叶开他们已到了死颈。 插天而立的山岩危石,也像是群狼在等着择人而噬,无论谁走到这里,都难免会惊心动魄,心跳加快。 叶开的心跳得也仿佛比平常快了很多,苏明明仿佛能听见他的心跳声,所以她笑着说:“你现在总算知道这里没有妖魔鬼怪的传说,别人也不敢单独而走过这里。” 如果有人在这里埋伏,如果有人从这里经过,这无疑就像一个人的颈子已被一条打了死结的绳索套住,只要埋伏的人一出击,他就会被吊起。 颈断、气绝、人死、死颈。 叶开看了看四周,笑着说:“这里是个埋伏杀人的好地方,恰好我们要来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会——” 他没有说完这句话,他的掌心里忽然冒出冷汗。 因为他已经发觉这个死颈,这条死路,这块死地上居然有人埋伏。 阳光照进,使得房内现出一片灰灰蒙蒙。 人在灰蒙中。 投影在地上的日光,太阳就会射到他的眼睛,那时他就必死无疑。 可是现在又能怎么动呢?全身都己笼罩在追风叟的无形剑气下,根本无法将刀拔出。 刀不拔,又怎么能制敌?太阳已爬上傅红雪的腰部。 也正好射在他漆黑的刀上。 就在这时傅红雪忽然做出了一件他这一生是从未做过,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做的一件事。 他忽然将一直未曾离开过他手中的刀,抛入阳光里。 从不曾离开过傅红雪手上的刀,已离开了他。 刀一离手,追风叟就笑了,也动了。 他本来空无一物的双手,忽然问多出了两把剑。 左右各一剑。 两把很小的剑。 一尺八寸的剑。 两道剑光闪起,往不同方向闪出。 一道闪向空中的刀。 一道直取傅红雪的咽喉。 两道剑光虽然不是同时闪起,却是同时到达它们的目的地。 空中的刀。 傅红雪的咽喉。 身在险恶的死颈中。 叶开终于看见峭壁上有一条诡秘、怪异的人影出现。 第四章 金鱼的笑容 峭壁笔直,直人云霄。 纯白的云朵里慢慢地浮出一个人影。一个诡橘、怪异的人影。 这个人影仿佛是个女的,她那长长的秀发迎风飘荡,身上淡黄的衣裙也在飘动,就仿佛水中的金鱼在摇头摆尾。 叶开和苏明明目露惊疑地看着这个在峭壁上出现的人影。她是人?是鬼?或是传说中的妖魔?太阳酷热,苏明明却觉得一股寒意自骨髓深处透出,她的手竟不知不觉中紧握着叶开的手。 叶开没有动,他的手也紧握着苏明明的手。 在一个完全陌生而地势又险恶的地方,忽然在最佳埋伏之处出现一个“人”。 不管这个“人”是谁,只要她一掌攻来,叶开他们必然连招架的余地都没有,因为他们现在就仿佛被人捏住七寸之处的蛇一样。 而这个捏住七寸的人就站在峭壁浮云间。 叶开额角上忽然凸起一根青筋,青筋在不停地跳动,每到了真正紧张时,他的这根筋才会跳。 他虽然在看着峭壁上的这个“人”,脑海里却在思索着应变之策。 在他还没有想出方法时,峭壁上的这个“人”忽然张开了双臂,燕子般的跃到危石上,站在阳光上,大声他说:“明明,我想你!” 她的声音明朗愉快,一点也不像妖魔鬼怪的声音,她的人更不像妖魔鬼怪,她是个青春活泼的小姑娘。 过了死颈,就是一片沃野的平原。 距离圣地拉萨,已经不远了。 金鱼的帐篷就搭在这里。 金鱼就是刚刚出现在峭壁上的女孩,她是来接应苏明明的。“可是我又想吓唬吓唬你。”金鱼的笑声如阳光般明朗:“偏偏我又不想把你给吓死。” 叶开在笑,他从来未见过如此明朗、如此令人愉快的女孩子。 她并不能算是完美元暇的绝色美人,她的鼻子有一点弯曲,但是她的眼波明媚,雪白的皮肤光滑柔嫩。 叶开发现她居然也很喜欢笑,又发现苏明明也很喜欢捏她的鼻子。 现在苏明明就正在捏着她的鼻子。 “你答应过我,这一次绝不出来乱跑的。”苏明明明说:“为什么又跑出来了?” 金鱼轻巧地避开了这个问题。 “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捏我的鼻子?”金鱼反问:“是不是想把我的鼻子捏得像你一样好看?” 叶开笑了。 金鱼回过头,看着他:“他是谁?” “我叫叶开。”叶开笑着说:“树叶的叶,开心的开。” “叶开?”金鱼又笑了:“如果你有个弟弟的话,一定叫叶关。”“这一点恐怕不能如你愿了。”叶开笑着说:“我是独生子。”金鱼又盯着叶开看了半天。 “我喜欢会笑的人。”金鱼又开始笑:“现在我已经开始有点喜欢你了。” 她忽然也像刚才抱住苏明明那样抱住了叶开,在他的额上亲了亲。 “我明明姐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金鱼说:“她喜欢的人我都喜欢。” 叶开的脸没有红,因为金鱼的脸也没有红。 她抱住他时,就像是阳光普照大地一般,明朗而自然,又像是水中金鱼在互相追逐般的纯真。 叶开绝不是个扭扭捏捏的男人,很少能把心里想说的话忍住不说。 “我也喜欢你。”他说:“真的很喜欢。” 就在他们两个互相喜欢对方时,站在一旁的苏明明虽然也在笑,可是在她眼中最深处里,忽然出现了一丝后悔。 后悔?她后悔什么?后悔带叶开来拉萨?二两道剑光,一道划向空中的刀,一道划向傅红雪的咽喉。 追风叟的剑终于出鞘了,他用的剑居然是女人用的剑。 傅红雪左手抛刀的同时,右手已伸入怀里,将乐乐山临死前托付给他的那包珠宝拿了出来。 这时,追风叟的剑已离他的咽喉不及三寸,傅红雪迅速退后一步,右手中的那包珠宝迎向剑尖。 “当”的一声,接着就是滴滴落落的珠宝掉地声。 一剑刺落刀,一剑刺掉珠宝。 珠宝散落满地,凝结的杀气也在一瞬间消失。 追风叟的双手又垂着,那两把小小的剑又不见了,他站的姿势仍和未出手前一样,只是那股逼人的杀气已消失无踪。 只是眉宇间仿佛苍老了许多,他整个人的神情、态度、气势都已完全改变。 ——剑客的剑,有时候就像是钱一样,在某些方面来说几乎完全一样。 一个剑客手里是不是有剑,就好像一个人手里是不是有钱一样,往往可以改变他们的一切。 ——如果一个剑客手里没有剑,一个人身边没有钱,一口空米袋里没有米,都是一样站不起来的。 傅红雪也没有动,他依然冷冷地看着追风叟。 追风叟却没有再看他,他的目光仿佛停留在傅红雪的身上,又仿佛流连在远方。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站着,过了很久,追风叟忽然开口,忽然说了一句话:“你怎么知道我是用两把剑?” 傅红雪将视线移到他的两手:“通常的人只有右手有练剑的痕迹。” 他说:“而你两手都有痕迹。” “所以你就抛刀引开我的一剑?” “我只有这个办法。”傅红雪淡淡他说:“你就算是只有一把,我都没有把握能应付得了。” 这是实话,因为追风叟来之前,已先将精、气、神培养到巅峰,傅红雪就算一见面就拔刀,也很难攻破他的“气”。 追风叟用那双苍老许多的眼睛看着傅红雪,他的声音听起来也仿佛苍老了许多。 “很好,很好……”追风叟喃喃他说:“你果然有取胜的道理。” “在下取巧,虽然侥幸逃脱前辈剑下,但也未能取胜。”傅红雪说:“前辈何苦……” “你不必说了!” 追风叟目光凝注着他,良久良久,也没有再说出一个字来,忽然转身,大踏步向门外走去。 傅红雪目送着他的身形远去:“前辈风范,果然不同。” 他的话虽然很轻,但追风叟忽又回过头来,望着他,默然半晌,终于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胜而不骄,谦恭有礼,纵然有点冷做,但又何妨?”追风叟说完这话后,又转头向阳光深处走去。 三阳光灿烂,大地酷热,花园里的青草仿佛都已被烤焦似的垂下了头。 傅红雪将刚刚散落了一地的珠宝又重新拾起,包好,然后走出房间,走过花园,走向长廊。 长廊最深处仿佛有一条淡淡的白色人影,朦朦胧胧的,似有似无。 傅红雪慢慢地走向她,走向那一片朦朦胧胧。 白依伶茫然地看着他,又似在看着虚无的远方,他的脸上竟似有一抹淡淡的哀愁,一抹淡淡的埋怨,和一丝无奈。 走到了她面前,傅红雪停了下来,一双黝黑深邃又落寞的眼睛迎上她那茫然的目光,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对视着,也不知过了多久,仿佛有一世纪之久,才听见白依伶那三分哀愁,三分埋怨,三分无奈的声音。 “想不到你会胜了追风叟。” “他没有败。”傅红雪听见自己在说:“他只是已没有了那股杀我的‘杀气’而已。” “你早就知道他今天一早就会去杀你?” “我感觉得出来。” “那么你也应该知道是我要他去杀你的叶白依伶说。 傅红雪没有回答这句话,他默默地注视着,过了一会儿,才将那包珠宝递给了她。 “这包东西是乐乐山为了讨你欢心而去‘拿’的。”傅红雪没有说出“偷”这个字:“希望你好好珍惜。”白依伶接过珠宝,视线却仍停留在傅红雪的脸上:“你呢?你难道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什么感觉?爱的感觉?傅红雪回避了这个问题:“我想你应该早就知道乐乐山己死了?” ——乐乐山会知道马芳铃房里有这些珠宝,当然是白依伶故意透露给他知道的。 ——白依伶当然也知道傅红雪昨晚一定会到马芳铃房间去等凶手。 ——她当然也算到乐乐山一露面,就一定会死。 因为在傅红雪的刀下只有死。 不是敌人死,就是自己死。 花园酷热,长廊却阴,阴森森的就仿佛虚无的地狱。 “世上唯有情最纯最真。”傅红雪淡淡地对白依伶说:“或许你还太年轻,不知道情的可贵,当你有了这种经历后,你就会知道情的真谛了。” 话音一完,傅红雪的人也消失在花丛里,白依伶仿佛仍茫然地立在那一片朦朦胧胧的长廊里。 可是如果你仔细看,一定可以看见她那双眼睛已有泪水在滚动。 “你错了。”白依伶轻轻地对着傅红雪消失处说:“情虽然是世上最纯最真的,但也是最令人痛苦的。” 当泪水滴落在白依伶脸颊时,一双满布皱纹却有劲的手搭上了她的肩。 白依伶没有回头,因为她已知道这只安慰的手是谁的。 马空群的脸上也是布满皱纹,每一条纹皱仿佛都在刻划着他这一生所经历的危险和艰苦,也仿佛正告诉别人,无论什么事都休想将他击倒,甚至连令他弯腰都休息。 但是他的眼睛却是平和的,并没有带着逼人的锋芒,现在这双眼睛正在凝视着白依伶。 平和的眼睛里,竟出现了痛楚和怜悯,无奈和矛盾,马空群无言地看着白依伶。 她似乎不愿这样沉默地悲伤,所以她又轻轻他说了一句话。 “我错了吗?” “你没错!”马空群只有开口:“错的是命运。” 他又轻轻地叹了口气:“十年了,你还忘不了他。” “忘?”白依伶凄凉地笑了:“这种事忘得了吗?” ——人类最悲哀最古老最深邃的痛苦,就是“忘不了”。 但是忘不了又如何?仰药轻生?沉沦堕落?人间的悲剧,往往都是因“忘不了”而产生的。 白依伶她何尝又不是呢?四石砌的城垣横亘在布达拉宫和恰克卜里山问,城门在一座舍利塔下,塔里藏着古代高僧的佛骨,和无数神秘美丽的传说与神话。 通过圆形拱门,气热逼人的大招寺赫然出现在叶开他们右方。 宫殿高四十丈,宽一百二十丈,连绵蜿蜒的雉谍,高耸在山岩上的城堡,古老的寺院禅房、碑碣、楼阁、算不清的窗碟帷帘,看来瑰丽而调合,就像是梦境,不像是神话。 叶开仿佛已经看痴了,他没想到拉萨竟然美得像梦境一样。 “美吧?” “这样的景象又岂是一个美字所能形容的。”叶开说。 苏明明指着右方那座雄伟宏丽却又古老的寺院,说:“那景是拉萨有名的大招寺。” 大招寺是唐代文成公主所建。 在那个时代,西藏还是“吐蕃”,拉萨还是“逻姿城”。 大唐贞观十四年,吐蕃的宰相“东赞”,带着珍宝无数,黄金五千两到了长安,把天可汗的侄女,“面貌慧秀,妙相具足,端壮美丽,体净无瑕,口吐‘哈里荫香粒’,而且虔诚事佛”的文成公主带回了罗婆城,嫁给了他们的第七世‘赞普’,雄姿英发,惊才绝艺的“松赞干布”。 为了她的虔诚,为了她的美丽,他为她建造了这座大招寺。 走过大招寺,就是拉萨的繁荣市集了。 这里的街也和江南的街道一样,街上的人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住在这里的,一种从别地方来的。 走在长街,叶开立即享受到只有拉萨才能品尝的风味。 从两旁已被油灯熏黑的铺子里传出的酸奶酪味,浓得几乎让人连气都透不过来,明亮的阳光和飒飒的风沙,又几乎使人连眼睛都睁不开。 但是陈设在店铺的货物,有从打箭炉来的茶砖堆积如山,从天竺来的桃李桑椹草莓令人垂涎欲滴,从藏东来的藏香、精制的金属鞍具,从尼泊尔来的香料、蓝靛、珊瑚、珍珠、铜器,从关内来的瓷器和丝缎,蒙古的皮货与琥珀,锡金的糖果、麝香和大米……。 这些珍贵的货物又让人不能不把眼睁大些。 看着这些货物和来来往往的人,叶开打从心里就愉快,他喜欢人,喜欢热闹,他酷爱这种无拘无束的生活。 淳朴、良善,没有勾心斗角,没有江湖恩怨,没有阴险狡诈,更没有争权夺利的事。 每天和街坊邻居们斗斗嘴、喝喝老酒,早上出门工作,黄昏回来时,一桌热腾腾的饭菜已准备好了。 这种生活正是每个浪子最向往的生活,却是离他们最遥远的梦想。 如天边浮云般可望而不可及。 “你喜不喜欢这地方?”金鱼问叶开。 叶开点头,他只能点,没有人能够不喜欢这个地方。 “你以前来过这地方没有?”金鱼又问。 叶开摇头,他以前没有来过,如果来过,很可能就不会走了。 金鱼突然拉起叶开的手,就好像她拉住情人的手一样:“我带你去玩。” “到哪里去玩?” “到所有好玩的地方玩。” 金鱼明朗的笑着;苏明明的脸色却已越来越难看,幸好这时长街上传来一阵呼喊:“明明姐,你回来了!”叶开一转头,就看见一群约十一二岁的小孩奔了过来,有男有女,有高有短,有胖有瘦,仿佛还有一个瘸着腿。 青春活泼有朝气的小孩,也是叶开所喜欢的。他看见这一群小孩很快地围住苏明明,大家七嘴八舌地争先抢着说话。 “明明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明明姐,你怎么去那么久?” “明明姐,你不在就没有人带我们玩了!” 苏明明先笑着摸摸每一个人的头,然后才看着那个腿有点瘸的小孩说:“我不在,金鱼姐在呀!” “可是金鱼姐有时候要做事呀!”瘸着腿的男孩说:“她也不能成天带我们去玩。” “我不做事,你们哪里有吃的?”金鱼笑着说:“怎么打起小报告来了!” “没有。”一个长得比较胖一点的小女孩说:“我们只是很想念明明姐。” “这么说就是不想念我了?”金鱼故意装作生气状。 那个胖女孩立即抱住金鱼,撒娇他说:“我们当然也很想念你呀!” “是想念。”金鱼又笑了:“想念我的糖果。” 看见这么一群可爱的小孩,没有人会不喜欢会不笑的,叶开也笑了。 他一笑,这群小孩才仿佛刚看见他似的,个个睁大了眼睛望着。 “他是谁?”较高的一个小男孩问苏明明:“是不是你新交的男朋友?” “我叫叶开。” 叶开还想继续说下去时,金鱼已打断了他的话。 “树叶的叶,开心的开。”金鱼笑着说:“他是明明姐这次带来的客人。” 一听是明明姐的客人,几个男孩就过来打招呼。 “我叫幼南。”较高的男孩说:“是他们的大哥。” “乱讲,你比我还晚十几天生,他只是个子比较高一点而已。”瘸着腿的男孩说:“我叫小华,是年纪最大的一个。”“你们好。”叶开笑着说。 喜欢笑的人,就很容易打成一片,苏明明看见这群小孩后,刚刚脸上的难看也就消失了,她望了望每一位小孩,然后说:“玉成呢?”苏明明问:“怎么没看见玉成来?” 本来脸上布满笑容的一群小孩,在听见她这句话后,每个人都静了下来,笑容转变为忧愁,又带着恐惧。 叶开看见他们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这么快这么大,正感疑惑时,就听见苏明明又问:“发生了什么事?”每个小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地对望了一眼,有的已低下了头看着自己的鞋子。 “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苏明明转头看着金鱼:“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也不知道。”金鱼睁大了眼睛:“昨天晚上还看见他和大家玩在一起。” 苏明明又转头看着这一群仿佛做错事的小孩,突然对小华说:“你既然是他们的大哥,那么你就应该替大家说。” 小华想了想,抬起头,才用一种仿佛要从容就义的神情说:“他昨天走了以后,就一直没有回来过。” “他到哪里?” “他……他……” “他是不是去了‘猴园’?” 小华点点头。 苏明明的脸色也变了:“我不是告诉过你们,不准去‘猴园’吗?” “你走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靠近过‘猴园’。”小华说:“谁知昨晚‘猴园’突然传出一阵猴子齐叫的声音,然后……然后玉成就说他要去看看。” 苏明明的脸色又难看了起来,这次竟然也带着和这群小孩一样的恐惧。 叶开一看气氛这么凝重,故作轻松状他说:“既然知道他去了‘猴园’,事情就好办多了。” 他说:“到‘猴园’去找不就知道了。” “找不到的。”小华摇着头。 “为什么找不到?” 苏明明回答了这个问题:“这事已发生过好几次,从来也没有找到过。” “发生过好几次?”叶开说:“以前也有过小孩在‘猴园’失踪?” 苏明明点点头。 “那么有没有进去找过?” “有。”苏明明说:“有一次还甚至带着捕快一起去,结果还是一样,连根头发都没有找到。” “会不会是到别的地方去?” “不会。”苏明明说:“只要到‘猴园’附近的人,都是莫名其妙地失踪。” “大人也是?” 苏明明点点头。 一座有着数百只各类各种猴子的庭园,住着一个已很老的老人,和一个小小的女孩,一对很奇怪的小小老夫妻,这就已很神秘了。 但是最吸引叶开的是,“猴园”里有一种人头猴身会说话的猴子,现在又加上了知道有多人离奇失踪都和“猴园”有关。 看来这座“猴园”不但充满了神秘诡橘,更可能还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如果真有秘密,那么是什么样的秘密?这一点是叶开最想知道的事。 越神秘越诡异的事揭发起来,当然是会困难重重,有时说不定还会陪上性命,但是在过程中的那种刺激,和成功后的那种成就感,却是最吸引人的。 尤其是对叶开。 他这个人大生就是个喜欢刺激,喜欢管闲事的人,所以他的麻烦总是最多。 幸好他是个不怕麻烦的人。 ——好管闲事的人通常也都是不怕麻烦的人。 每个人都有家,不管是“好”家,或是“坏”家;不管是“穷”家,或是“富”家;不管是金碧辉煌的家,或是残瓦破壁的家,家就是家。 狗窝也是家。 有家就是温暖的。 家是你逃避现实的最好场所,也是你在外受了委屈的最佳哭诉地方。 家也是你可以在任何时间做任何事的地方,譬如说,人身体有某些地方随时都会痒,但你却不能随时随地地抓。 在家里你就没有这些顾忌了。 ——除了有长辈或外人在时。 每个人都有家,所以苏明明当然也有家。 只是叶开做梦也没想到她的家会是这样子的。 苏明明的家是在拉萨城外山脚边,占地很广,光是房间就有十几间。 她的家虽大,却不是金碧辉煌,也不是残瓦破墙。 她家个个房间的四面墙壁都是用不同的材料建造而成的。 有的是用木板隔成,有的是用泥土糊成,有的是用砖头砌成,有的是用茅草编成,有的是用岩石堆成,有的是用铁片组成,有的是用藤条排成;有的是用竹子串成……。 更绝的是,里面有一间居然是用一排小树当墙壁,这间房间就是小华住的。 当叶开来到这里,看到了这些“琳琅满目”的家时,他不禁傻眼了。 “怎么样?”小华在一旁得意他说:“我们这个家不错吧?” “不错。”叶开苦笑:“简直比皇宫还要棒,比天堂还要好。” 他笑着又说:“那些高贵巨宅和你们这个家一比起来,他们就好像是狗窝了。” 叶开往里面一张用纸板和茅草做成的“床”上一躺:“世上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家比这个家更棒,这个家简直是绝透了。” 五“他们都是一群没有人要的孩子,如果我不收容他们,他们就会流浪街头,有的说不定会病死饿死。” “这些都是做为孤儿无可避免的悲哀,但是有的却会学坏,从小就干坏事,长大了成为社会的害虫,这才是严重的问题,所以我才将他们集合起来,教他们做人做事的原则。” “就算他们将来不会成为有用的人,至少也不会危害社会。” 这些话是苏明明在带叶开到这个家路上时告诉他的,她当然也说过她和她姐姐也是孤儿。 ——就因为她也是孤儿,所以才了解孤儿的悲哀,所以才会这么照顾孤儿。 看着他们这一群小孩,和看到他们的那一个家,叶开的心里头微微有了感触。 一种仿佛孤儿的悲哀般的浪子情怀。 ——在有些方面来讲,浪子和孤儿岂非很相似。 都是风中的落叶,水中的浮萍,既不知来处,也不知归向何方?他们都只是人生中的过客而已。 是过客,不是归人。 归人似箭,过客飘浮。 那答答的马蹄声。 是个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过客。 一个寂寞的少妇独坐在风铃上,等待着她所思念的远人归来,她的心境多么凄凉多么寂寞。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种声音都会带给她无穷的幻想和希望,让她觉得归人已归,思念已终,寂寞远离。 等到她的希望和幻想破灭时,虽然会觉得哀伤痛苦,但是那一阵短短的希望毕竟还是美丽的。 ——所以诗人才会说:“是个美丽的错误。” 如果等到希望都没有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悲哀。 ——在某些方面来说,倚窗盼归人的少妇,和飘泊的浪子岂非也很相像。 烈日已逝,黑夜将临。 她静静地坐在檐下,静静地看着远方残留天际的一抹彩霞和檐下的风铃。 叶开却在看着她。 在到过小孩他们的家后,叶开觉得人生虽然有很多的不如意,但还是有它可爱之处,美丽的地方,所以他豪性大发,请这些小孩们大吃一顿。 一听到叶开这么说,小孩们立刻高呼到“风铃”去。 所以叶开就到了“风铃”,就看到了那独坐檐下的少妇。 “风铃”是一家小饭馆,也是在城外,就离小孩们的家不远。 “风铃”是家很奇怪的店,它上至老板,下至伙计、厨师都是由一个人包办了,就是那独坐檐下的少妇。 来“风铃”的客人都知道,要来这里吃东西,就得一切都“自动”。 自己走进“风铃”,自己拿起筷子挟菜,自己拿碗添饭,自己将屁股放到椅子上,拿起筷子自己吃,吃完了,自己将碗盘拿到指定的地方放好,然后将饭钱放进一个桶子里,然后自己就走出去。 来“风铃”吃饭,完全是“自助”方式的,所以,这里的人们都叫“风铃”为“自助餐馆”。 但是炒菜就不是“自助”的了。 一大早这位少妇会将菜先洗好、切好,将火燃起,将菜炒好。 炒好的菜到了下午就会凉,菜一凉就不好吃,尤其是这边陲地方,若不是热腾腾的饭菜,有谁吃得下呢?这一点,我们这位美丽的少妇当然知道。 所以她在饭堂的左边,将三张桌子并在一起,上面放了六个炭炉,炭炉上摆着锅,锅里有水,锅上有铁盘。 炒好的菜就放在铁盘里。 炉里燃着炭,火煮着锅,锅里的水一热就会冒蒸气,蒸气蒸着铁盘,菜就保持着热气,所以不管你什么时候来,你都会吃到热腾腾的饭菜。 这么奇怪的一个地方,这么奇怪的一位少妇,这么奇怪的吃饭方式,叶开又觉得有趣极了。 第五章 痴于刀的人 酷热还未消尽,酷寒已刺骨而入。 也只有在边城这个地方才能享受到这种变化极大的天气。 明月还未升高,星辰还躲在浮云里,轮值交班的时间却已经到了。 看着撤班的人消失在无尽的夜色里,林俊拉了拉羊皮祆的衣服,将脖子尽可能地缩着,一双如鼠眼般的眼睛里,带着些恐惧地看着黑暗的四周。 今天这个班,本来是胡三当班的,可是昨夜他死了,死在前往小镇的路上。 据说是被吸血鬼吸光血而死的。 一想到吸血鬼,林俊的身子就不由得颤抖了一下,眼睛里的恐惧更浓了。 最近的万马堂几乎是笼罩在一片惊骇之中,莫名其妙失踪的失踪,莫名其妙死的死,连那传说中的吸血鬼都赫然出现了,有哪个不怕呢? 所以一轮到当夜班的人,无不都带着恐惧惊吓的心情来轮值。 不过有一点可安慰的是,今晚的月色很亮,林俊站的地方那根旗杆上又挂着盏很大的风灯。 明亮的月光和风灯,多少给黑暗带来了一点光明,所以林俊的心情就稍微踏实了一点。 ——自古以来,黑暗岂非就是恐惧的根源? 寒意随着风而袭人了林俊的衣服内,在这种酷寒里,如果不保持“动”的话,不到一盏茶的工夫,保证就成了冰棍了。 林梭左手紧握着长刀,原地慢跑了起来,右手已从怀里拿出一小瓶烧酒,对嘴一灌就是一大口。 等酒到了肚子里,林俊才稍微觉得暖和一点,照规定,当值是不准喝酒的,可是又有哪个不喝酒? 只要不误事,不被看到,上司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酒逐渐在瓶中消失时,暖意才扩散到全身,林俊停止了慢跑的运动,大概是酒的关系,或是这宁静的夜色使他心里的恐惧不再那么浓厚了。 林俊正准备靠着旗杆打一下盹时,忽然看见一条人影由黑暗中慢慢地浮了出来,就仿佛是由无数黑暗凝结出来的一样。 “谁?” 林俊睁大眼睛,左右手的刀与酒瓶也互换地握着。 “谁?口令!” 人影没有说话,却发出阴森恐怖的笑声,他的双脚不动,人却一直走了过来。 林俊发觉这个人影竟是凌空飘了过来,就仿佛鬼魅在游走般,他吓得左手的酒瓶不觉得掉了下去,右手虽然仍握着长刀,刀尖却抖得像风中的柳枝。 一双鼠眼般的眼睛已被恐惧所占据了,林俊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颤抖:“你……你是……谁?” “嘿……” 仿佛来自地狱的阴森笑声,随着人影的靠近而响亮。 等看清这个人影赫然就是己死了的飞天蜘蛛时,林俊的裤裆竟然都湿透了。 明亮的月光将飞天蜘蛛那苍白的脸色照得更苍白,将他嘴角的血迹照得更鲜红,嘴里的那双长长的虎牙竟然发出如刀锋般的光芒。 临敌偷跑的速度本是一流的林俊,此刻双腿竟仿佛已生了根,只会抖个不停,竟然不知跑,眼看着那双发出阴森光芒的虎牙靠近自己的脖子时,林俊才发觉一股刺痛由脖子传遍全身,然后他的人就死了。 血未被吸完,他的人就死了。 林俊竟是被吓死的。 虎牙一离开脖子,飞天蜘蛛手上的两根细竹筒立即插进林俊脖子上的伤口,然后马上拿出一个大水袋接住由竹筒流出的鲜血。 看着逐渐流满的水袋,飞天蜘蛛的眼中散出了愉快得意的神情。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竹筒里的鲜血就不再流了,飞天蜘蛛在等到鲜血已不再滴了,才将水袋拿起,扎紧袋口后,才将两根竹筒拔出。 看着“吸”光血的林俊,飞天蜘蛛得意地笑着。 明天他们又会发现一个被吸血鬼吸光血的尸体。 天气不管再怎么热,寒意再怎么冷,傅红雪永远都是那一身黑色粗布衫,外加一件已褪了色的皮袄。 他这个人就仿佛是深山里原始森林内的黑豹,不管天气如何恶劣,变化多大,都永远能适应、能生存。 傅红雪不但有黑豹般坚韧的身体,也有黑豹般敏锐的第六感官。 对于周遭潜伏的危险和杀气,甚至比黑豹的感触还来得敏锐。 寒夜未飞,昏灯已残。 傅红雪躺在黑暗里,躺在冰冷的床上,窗外边城的夜风在呼啸,他已倦。 就在傅红雪将睡未睡时,他忽然听见一声响,轻轻、轻轻的一声响,就像是灯残将扑灭时那么轻的一声响,在如此的风声中,就算仔细听都不大容易听得到、听得清。 傅红雪没有听见别的声音,他什么都看不见。 但是,他身上每一个有感觉的地方,每一个有感觉的肌肉,每一根有感觉的神经都忽然抽紧。 因为他已感觉到一股杀气。 杀气是抓不住摸不到听不见也看不见的。 只有杀人无数的人和杀人无数的利器,才会有这种杀气。 只有傅红雪这种人才会感到这种杀气,他全身的肌肉虽然都己抽紧,但是他一下子就从那一张冰冷的坚硬木板床上跃起。 就在他身子如同鲤鱼在水中打挺般跃起时,他才看见了一道本来可以将他刺杀于床上的剑光。 如果他不是傅红雪,如果他没有黑豹般敏锐的第六感官,如果他未曾有那些可怕而又可贵的经验。 如果他没有感觉到那股杀气,那么他一定被刚刚那一道剑光刺杀于床上。 剑光一闪,剑声一响。 剑没有声音,傅红雪听到的剑声,是剑锋刺穿床上的声音。 他听到这一声响时,剑锋已经刺穿了木板,剑锋刺穿的地方,本来应该是傅红雪的心脏,可是现在剑锋刺穿的只不过是一块木板。 不管这把剑是一把什么样的剑,这把剑一定在一个人的手上,不管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这个人一定还在床下。 傅红雪身于凌空,全身上下每一根肌肉每一分力气都己被充分运用发挥,他的身子忽然又一翻,然后就直扑下去,向一个他算准该有人的地方扑下去。 他没有错。 床下是有一个人,剑锋还在床板间,剑柄却已不在那个人的手里。 傅红雪一扑下去那个人立即跃起,黑暗中,傅红雪仿佛看见有道淡淡的刀光从那个人手边闪出。 这时傅红雪的身子是下降式,全身潜在的力量已在刚刚空中扭身时用尽了,当他看到这淡淡的刀光时,他的旧力已竭,新力未生。 这个来刺杀傅红雪的人,无疑是高手中的高手,他算准了傅红雪一定能躲得过他的第一剑,也算准了傅红雪会扑向他的藏身之处,他当然算准了傅红雪一定知道他在傅红雪扑下时的一刹那间,无法将床板间的剑拔出。 他更算了傅红雪一定猜不到他还有另一把刀。 这一刀,才是真真正正的致命一刀。 人在空中,已无法再退。 刀光闪出,人必亡。 一刀挥出,淡淡的刀光映着刺客已有笑意的嘴角,他知道这一刀,傅红雪绝对是无法料到,也无法闪开。 料不到,闪不开,就得死。 就在这刺客准备欣赏鲜血溅出的美景时,他忽然听见了一种声音,一种仿佛很熟悉的声音。 一种只有在刀锋破风时,才会发出的声音。 他听见的是刀声。 当他听见刀声时,他就已感觉到泥土的冰冷,更奇怪的是,他居然看见傅红雪冷冷地站在他面前,正在用一种仿佛远山之巅上的星辰般眼睛看着他。 怎么可能?那一刀已是必死的一刀,傅红雪怎么可能躲得过? 他记得仿佛听见刀声。 是谁的刀声? 不可能是傅红雪,根本没看见他拔刀,刀未拔,又怎么可能有刀声呢? 他想用力撑起身子,忽然发觉右手竟然没有感觉,等到傅红雪点燃了残灯时,他才看见自己的右手居然已断了。 难道刚刚听见刀声时,他的右手腕就已被砍断?他只听见刀声,没有看见刀,难道世上真有这么快的刀吗? 在昏黄的残灯下,傅红雪发现这个来刺杀他的人竟然是个完全陌生的人,此刻他正用不胜恐惧的目光看着傅红雪。 “你不信我一刀能砍断你的手?”傅红雪淡淡他说。 “只有听见刀声,刀声……”他喃喃他说:“看不见刀,看不见刀……” 他脸上表情扭曲,并不是因为伤口的疼痛,而是因为内心对于事实的挣扎。他不信世上有这么快的刀,可是事实偏偏又摆在眼前。 “你是谁?”傅红雪冷冷地问他。 他没有回答,只是将视线移向地上自己的断手,看着仍握着刀的手,他眼中忽然露出一种混合无奈、哀伤、沉痛和解脱的神情。 在这么多复杂的情绪里,为什么会有解脱的心态呢? 傅红雪也将目光转向地上的断手,当他接触到那只断手时,他的脸上也忽然露出一种很怪的表情。 当傅红雪看到那只断手时,他就“忽然间了解”那个刺客为什么看着自己的断手会露出那种很复杂的神情来。 其实傅红雪看的不是断手,而是断手上的刀。 那是一把很弯的刀,弯如弦月,弯如渔翁垂钓的钩。 这种弯刀大部分是边疆人民有用的刀,但是三年前,中原武林忽然间出现了一位用弯刀的高手。 那位高手以一把如弦月的弯刀,在三年间刺杀江湖豪客武林名家各派掌门一流高手共计五十二人。 至今他从未败过一次。 傅红雪转头再次凝视着他,过了良久,才开口:“你就是‘弯刀阿七’?” “是的。”阿七说:“我就是弯刀阿七。” 傅红雪又注视他好久后,才淡淡他说:“你错了。” “我错了? “你如果光明正大地来找我,或许你就看得见刀。”傅红雪一字一字他说。 “看得见刀?” 昨天之前,阿七绝对不相信这句话,但是现在他已不能不信了,他的眼中再次露出那种复杂的表情。 傅红雪的目光又迎向阿七眼中的那一抹“解脱”的神情,他静静地看着阿七,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轻轻叹了口气。 阿七也叹了口气,脸上那些复杂的表情也随着这一口气叹出而消失,只剩下一种解脱的欢愉和虚脱,然后他忽然用一种很真诚的口气说:“谢谢你。” “不用客气。”傅红雪淡淡地回答。 阿七为什么要对砍断他手的傅红雪说谢谢呢? 傅红雪当然了解阿七的意思,所以他才会说“不用客气”,因为他也是用刀的人。 痴于刀的人往往和痴于情的人一样。 陷身于情网中,被情丝困住的人,不但无法自拔,甚至想求死都不能。 那种生不如死,那种发自骨髓深处的痛楚,也唯有痴于刀的人才能了解。 所以情丝往往需要慧剑来斩,痴于刀的人也只有死于刀下才能解脱。 所以傅红雪虽然砍断了阿七的手,他非但没有怨言,还很感激傅红雪。 阿七努力挣扎着站了起来,用那剩下的左手捂住断手,然后对傅红雪说:“你不用送我。” “我知道。”傅红雪说。 两个人又默默地对视了一会儿,阿七忽然转身走了出去,当他走到门口时,傅红雪忽然开口。 “左手一样可以用刀。”傅红雪淡淡他说:“在小李飞刀那个时代里有一位本来用右手剑的人,后来右手虽然断了,可是他的左手剑却比右手来的快。” 傅红雪说的是荆无命,阿七知道,但他只是淡淡地回头,淡淡地对傅红雪说:“我离家已有三年了,我的故乡还有一位痴情的人在等着我。”阿七平静他说:“或许我会用左手来炒菜,用左手来陪她喝几杯。” “有机会我一定去吃你炒的菜。”傅红雪说。 “我一定等你。”阿七说:“我的家在拉萨城外,一个叫‘风铃’的地方。” 第六章 风铃下的少妇 拉萨的星光,朦胧如梦中的江南。 灯光仿佛已遥远如江南,人在灯下的风铃下,少妇依旧张着那如梦的眼睛凝视着遥远的地方。 她的梦是否在远方,或是远方有着她思念的人几?拉萨晚上虽然也寒冷,夜风却不像边城那么刺骨,甚至还带着拉萨健壮男儿的热情。 晚风吹过了“风铃”外的那株古老的松树,也吹响了屋檐下的风铃。 清脆的风铃声,在如此的夜晚听来,更增加了浪子思家的乡愁和游子的惆怅与悲伤。 ——星光比家乡更远,可是星光看得见,家乡呢?几个小孩坐在一桌,每个人都放怀大吃着,在他们这种年纪,根本还不懂得家的真谛,他们只要有得吃有得玩有得睡,那么就算是天塌下来也无所谓。 叶开也曾有过这种年纪的时候,可是他在这种年纪时已懂得家的珍贵了。 人为什么都在失去后,才知道家的好处?少妇在看着远方,叶开在看着少妇,苏明明注视着叶开,金鱼早已和小华他们“和”在一起了。 少妇的眸子如梦,叶开的眼睛如某种精制的观察仪器,苏明明的眼睛则早已如星光般朦胧了。 “想不想听个故事?”苏明明忽然轻声说。 “故事?”叶开回过神,回望着苏明明:“什么故事?”“她的故事。”苏明明将视线移向风铃下的少妇。 “想。” “请跟我来!” 要讲“她”的故事,当然不好意思当着“她”的面说,所以苏明明就带叶开到了一处飞泉旁。 今夜拉萨有星也有月。 江南呢?星光朦胧,月色明亮,将那倾泻而下的飞泉映成一条银色的长带。 泉水旁有个很大的岩石,苏明明就坐在上面,叶开当然也坐在上面,坐在苏明明的旁边岩石上。 月色如此的亮,风景如此的美,泉水声如此的柔细,大地如此的安详,如果他们是一对情侣的话,那该是多么浪漫的一幅画。 “她的名字叫娜娃。”苏明明柔声他说。 叶开当然知道“她”就是指风铃下的少妇:“娜娃?” 苏明明的表情忽然变得很悲伤:“如果你要了解娜娃这个人,就一定要先听一个故事才行。” 她说的是个悲伤的故事。 娜娃是个女人,是千百年前,生长在圣母之水峰北麓,古代的廓尔喀族中的一个伟大而圣洁的女人。 在凶恶歹毒强悍元耻的尼古族人围攻廓尔喀部落时,她的族人被击败了,她的爱人被俘了,她也被尼古族的酋长活捉了。 尼古族的标志是“红”,带着血腥的“红”,他们喜欢腥红和血朽。 他们的酋长想奸污娜娃,她抵死不从。 于是酋长威胁要杀她的爱人。 于是娜娃只有……她忍受,因为她要复仇。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她终于等到机会,救了同族和被俘的爱人。 她自己也不得不牺牲。 等到她的爱人带领同族复仇大军攻入尼古族尊酋长的大帐营下时,她已化作芳魂。 是芳魂,也是忠魂。 她手里还紧握着她在临死前写给她情人“果敢”的一首情曲。 是情曲,也是史诗。 请拾得这支歌曲的人,妥交给我那住在杜溪下的果敢。 我爱的果敢,你一定要活下去。 你要生存,就该警惕,时刻警惕,永远记住,记住那些喜欢污腥血红的人。 他们是好杀的。 你遇到他们,也不必留情,你要将他们赶入穷海、赶入荒塞,重建你美丽的故国田园。 故国虽已沉沦,田园虽已荒芜,可是只要你勤勉努力,我们的故国必将复兴,田园必将重建。 她的情人没有辜负她,她的族人也没有辜负她。 她的故国己复兴,田园已重建。 她的白骨和她的诗,都已被葬在为她而建的娜娃寺白塔下,永远受人尊敬崇拜。 这不是个壮烈的故事。 这是个悲惨的故事。 二叶开没有流泪,一个人如果胸中已有热血沸腾,怎么会流泪?不过他还是不能不问。 “她的白骨既然已埋在白塔下,你所说的这个娜娃又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娜娃虽然没有那些血腥的恶汉在压榨她的族人,”苏明明的声音中有了一丝哀愁,“但是却有个仿佛血腥恶汉的东西在压榨着她和她的爱人。” “什么东西?” “成名。”苏明明说:“她的爱人离开她,是因为要他成名。”“她的爱人离开她是因为要到江湖中去闯名号?”叶开说。 “是的。”苏明明的声音如飞泉声般梦幻:“所以她就被关在‘名利的酋长’的帐篷里,忍受寂寞孤独,忍受着岁月的侵袭,等着她的爱人有朝一日回来救她。” “多久了?”叶开问:“她和寂寞为伍已有多久了?” “三年。”苏明明说:“风铃在那株古松树下已有三年了。”“她的爱人叫什么名字?” “阿七。”苏明明说。 “阿七?” 叶开的脑海里突然闪出一个人的影子,一个手拿着一把弯如月的弯刀的年轻人。 “弯刀阿七。”叶开喃喃他说:“会是他?” “你在说什么?” “没有。”叶开显然不想让她知道弯刀阿七这个人,所以他马上又问:“那么她知不知道阿七在江湖上是否闯出名堂了?” “她曾经告诉过我,就算阿七在江湖上有了名,他还是不会回来的。”苏明明说;“因为他有了名后,也就有了无奈。”“这倒是真的。”叶开笑了,“身在江湖,身不由己,有了名之后,往往都也会有些无可奈何的事。” “一个人出了名,往往会再有另一个想出名的人来找你决斗,然后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直到你败了。”苏明明说:“在江湖上败就是死。” 苏明明顿了一下,又缓缓他说:“所以娜娃又说,阿七如果回来,一定是他死的时候到了。” “她既然知道结果是这样,为什么还要等下去?”叶开说。 “因为她痴于情。”苏明明的声音又有了淡淡的伤感:“明知道结果是这样,她还是要等下去,一个痴于情的人,就好像痴于剑的人一样,明知道结果是死于另一痴于剑的人,他还是一样。”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说这句话的人,还真他妈的了解江湖人。 月色洒在泉溪上,碧波荡漾,就仿佛溪水里也有无数颗星辰在眨眼。 月光下,苏明明那双有着淡淡哀愁,浓浓寂寞的眸子在盯着叶开。 “你呢?你是不是也在等着那永无休止的决斗?”苏明明问:“你为什么不退出江湖是非呢?” 叶开没有看她,他的目光透过粼粼水波而落在泉水深处。 “纵然人退出江湖,但名仍在江湖。”叶开苦笑:“想出名的人一样会找到你,纵然你的人在天之涯海之角,在虚元的飘渺间,你一样元安宁的日子可过。” 苏明明没有再说话,她的人已陷入了沉思,仿佛在咀嚼着叶开这句话的意味,她的目光也转向那清澈见底的泉溪。 她没有开口,叶开当然更不会说话,在这么宁静美好浪漫的时刻,何必让那些恩恩怨怨无可奈何的事情来破坏这气氛呢?可是就在叶开准备享受一下这情调时,苏明明忽然叫了起来:“你看看,看看溪水上飘着的是什么?” 叶开立即转头望向泉溪。 碧波荡漾的溪面上,有着一只鞋子在飘动,是一只很小的鞋子,看样子仿佛是小孩子穿的。 “鞋子。”叶开说:“好像是小孩子穿的。” “快,快去捡——” 苏明明的这句话还未说完,叶开已掠起,人在溪面上轻轻一点,又回到了大岩石上,他的手里己提着那只小鞋,水珠一滴滴落在岩石上。 苏明明刚刚急得很,可是此刻她并没有接过鞋子,她只是用一种带有恐惧的眼神看着叶开手上的湿鞋子。 她为何会有这种表情?这只不过是一只很平常的鞋子而已,她为何会有如此的举动呢?叶开没有问她,并不是他已知道原因,而是他知道苏明明一定会有解释的。 苏明明果然解释了,在她盯着鞋子看了一会儿后,她才开口:“这只鞋子是三个月前我做给玉成的。” 这只鞋子是玉成的,而他昨晚就已失踪了,现在有他的一只鞋子飘到这里,那么他一定出事了。 叶开回头看着那泉水倾泻之处的断崖:“上面是哪里?” 苏明明也看着断崖,她的声音也有了恐惧:“据说这道泉水是经过‘猴园’的地下。” “猴园?”叶开微愣:“猴园就在断崖上?” “是的。” 鞋子是顺着泉水由断崖流下,流到这里,断崖上是猴园,而玉成又是在要去猴园而失踪的,照这样看来,这座猴园里一定隐藏着不为人知、不可告人的秘密。 三第一道突破云层的曙光,由死颈的站头上射了出来,天色虽已亮了,但是大地还是一片灰蒙蒙。 朦胧中的“死颈”,看来就像是一幅水墨,却又比水墨多了一份神秘,一份怪异,一份恐怖。 伤口虽然疼痛,却已被心中的喜悦而掩盖了,阿七注视着朦胧中的“死颈”,欢欣已上了眉头。 过了“死颈”,就是拉萨,阔别了三年的拉萨别来元恙吧?布达拉宫的圆顶是否依;日在蓝天下闪闪发光,那些活佛的虔诚信徒,是否依旧不远千里的三步一拜,五步一叩,用艰苦的方法来表示他们的虔诚和尊敬?城里的长街是否依旧充满了那浓得几乎让人连气都透不过来的酸奶酪味。 城外屋檐下的风铃是否依旧垂挂着?是否依旧会发出引人思乡的响声?风铃下是否依旧有个人儿在倚窗远眺?她的眸中是否依旧带着淡淡的伤感?想到她,阿七就恨不得立刻飞回到她的身边,他依稀记得当年要离开她时的情景,她没有吵,没有哭。 她也没有挽留,只是用一种很淡很淡的口气说:“记得拉萨有个风铃。” “我一定记得。”当年阿七很肯定他说:“只要我的梦想一实现,我一定会回来。” 那时的阿七还是一个充满抱负的年轻人而已,以为江湖就像他家的客厅一样很好走动,对于梦想就仿佛几时的诺言般有信心。 等他带着梦想、抱负和一把弯弯如月的弯到江湖上时,他才知道江湖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梦想”后来虽然实现,但人却已变了。 不是变心,不是变坏,而是变得“怕事”,变得不敢回家,因为他随时随地都要预防一些怀着和他当初一样的心理的人来找他决斗。 他怕回来家后,会连累到她。 一次不敢回去,两次不敢回去,三次四次……久了就更不敢回去了。 “江湖越走越怕”,这句话虽并不完全正确,却也有它的道理在。 阿七知道这一辈子大概已无法回家,因为在江湖上败就是死。 死人回不回家都已无所谓了。 ——真的无所谓吗?江湖上的大侠客大名人英雄好汉,并不像传说中一样过的挺惬意,他们和平常人一样要生活要吃饭要玩要喝要花钱。 没有收入,又怎能花呢?这些侠客名人英雄好汉又不能去偷去抢,于是有的人就开始“兼差”。 兼差的行业中最好的当然就是“职业杀手”。 在人类所有的职业中,历史最悠久最无奈的职业,就是杀手,也是男人最原始的一种职业。 甚至比女人生育还来得古老。 干杀手的钱虽然赚得多,但大多数是悲剧人物,因为他们“出任务”时,随时随地都会有“死”的可能,而且还要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有时接到的任务是刺杀自己的亲人,那时不但不能迟疑,还要连眉头都不能皱一下。 杀手不但要六亲不认,而且必须冷酷无情,更要绝情,决不能有一点儿女私情,也不能有天伦之情。 绝情绝义、残酷狠暴、冷血无名,这些都是干杀手的必备条件,更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元我。 没有自己的时间,没有自己的利益,没有自己的恩仇,没有自己的家恨,属于自己的一切都必须绝离。 更重要的一点是,杀手这一手没有“退出”的机会,只是你一踏进来,至死才方休。 如果你想等捞饱了钱,然后退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就算仇人不杀你,同行的人一定会追到你,追到你完全不能说出秘密时才会停止。 ——不能说出秘密的人,在这世上大概只有死人一种而已。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别人已认为你不可能对他们构成威胁时,或许会放过你。 就像阿七现在这样。 他的右手已断,人已残,纵然拥有重大的秘密,但为了保命,死也不可能会泄露出去,有时反而会去毁掉那些知道他秘密的人。 所以阿七的这种下场,是杀手们最幸运的,因为他已死过一次了。 别人一定会以为他已死在傅红雪的刀下,绝对想不到傅红雪居然会放过他。 傅红雪虽然砍断了他的一只手,却保往了他的生命。 从此江湖上再也没有“弯刀阿七”这个人。 晨阳升起,驱散了大地的那一片苍茫,也赶起了昨夜残留的酷寒。 “死颈”的险恶已清晰可见,但阿七并不怕,他从小就在拉萨长大,不知在这“死颈”已玩过多少次了,对于妖魔鬼怪的传说,他更是不信。 所以他虽然三年没有回来了,走到这“死颈”,心中已浮起了一丝甜意,看到了“死颈”,就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家一样,他的脚步不由得快了起来。高耸的断壁挡住了阳光,阿七走在阴影中,很地就可以穿过“死颈”,很快地就可以进入拉萨,当然也就很快地可以看见她了。 就在这时,他忽然看见了有个佝偻的老人从“死颈”的那一头走过来。 这个背已弯的老人背上背着一个竹篓子,他的右手拿着一个用两片竹片做成的夹子,沿路挟起路上的废弃物。 这个老人原来是个“拾荒者”。 阿七看见这个拾荒老人,心中不由得浮起了一丝敬意,这么老的人还在为生活奔波,岁月虽然在他身上留下了很多残酷的痕迹,这拾荒老人却没有低头,他的背虽已弯,行动己不太灵活,但是他还是凭着自己的努力去赚取生活的费用。 他没有儿女亲人吗?一定没有,否则谁又忍心让这么老的人出来为生活而劳累?这种不被现实生活打倒的老人,自尊心一定很强,他如果想去同情他施舍他,他一定会跟你翻脸。 幸好阿七已想出了方法,既可以帮助他,也不会损了他的自尊心。 阿七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叠银票,然后捏皱了,就丢在地上,他的人仍然很快地走着,很快地就和拾荒老人一错而过。 拾荒老人的眼睛一直盯着路面,他当然一定会发现阿七丢在路上的银票。 捡起掉在路上的钱财,并不会损失老人的自尊,所以阿七的心情实在愉快极了。 ——帮助一个需要帮助的老人,这种事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事,可是却可以使自己的心情愉快极了。 早晨的风是最清新也最温柔的,风中不但有远山的木叶芬芳,也有拉萨城里的酸乳酪味道。 阿七深深地吸了口气,这是多么熟悉的味道?每次在酒后或午夜梦回时,多么渴望能闻到的味道?他贪婪地闻了好几口,然后正准备再加紧脚步时,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了声音。 “年轻人!” 声音苍老低沉,又带着历尽沧桑的味道,一定是抬荒老人的声音,阿七一回头就看见老人朝他走了过来。 “年轻人就不知道钱的可贵。”拾荒老人手上拿着阿七刚刚故意掉在地上的钱在他的面前扬了扬:“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万一被别人捡去了,不就要心疼好久了吗?” 阿七立即摇着剩下的左手:“不是我的。” “不是你的?” “不是。”阿七又从身上掏出了一些银票说:“我的钱都还在这里,你拿的那些钱不是我的。” “哦!”抬荒老人看着手上的钱,叹了一口气:“唉!这么多钱居然没人要。” “是您看到的,就应该是您的。”阿七说:“我还有事先走了!”阿七回过身,刚想走,忽然听见老人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 “我杀人的代价虽然很高,但一向都是活人会送钱给我的,想不到这一次居然有死人会送钱给我。” 杀人的代价?莫非这拾荒老人是个杀手?阿七猛然回身,双眼盯着拾荒老人,可是任他怎么看,也看不出这个拾荒老人会是个杀手。 “老人家,您刚刚说什么?能不能再说一次?” “可以。”抬荒老人眯起眼睛说:“我杀人一向是活人付钱的,想不到这一次居然会有死人付钱。” “死人付钱?”阿七说:“死人是谁?是谁要你杀人?杀的又是谁?” “死人就是你。”拾荒老人笑着说:“你刚才偷偷地将钱丢在地上,大概是怕伤了我的自尊心,是不是?” 来了,阿七担心的事果然来了。 想不到傅红雪虽然放过了他,组织却还是不放过他。 “是组织派你来的?”阿七戒备的注视着拾荒老人:“我已经是个残废,逃命都来不及了,怎么可能会泄漏秘密?组织为什么还不放过我?” “为了风铃。” “风铃?”阿七微怔:“为了我老婆。” “是的。”拾荒老人笑了笑:“你不死,傅红雪又怎么会死呢?”这句话阿七一定听不太懂,所以抬荒老人又解释。 “你虽然离家三年了,可是你老婆还是痴痴地在‘风铃屋’等,就算再等十年,她还是会等下去。”拾荒老人说;“如果你死了,那么情况就不同了,你老婆一定会替你收尸,也一定会替你报仇。” 拾荒老人又笑了笑,才接着说;“你老婆的本事,你一定很清楚的,不管是谁杀了你,她都能追踪得到,而且也一定能够杀了对方,不管对方是多么厉害的高手,她都有办法杀死。” “既然你们都知道‘风铃’的报仇的心理重,那么就更不该杀我。”阿七说。 “我们哪要杀你?”拾荒老人眯起眼睛,嘴角露着诡异的笑容:“你是死在傅红雪的刀下,我们还全心全意要替你报仇。” 大地虽然已渐渐地热了起来,可是阿七却觉得一股寒意自脚窜起,他总算明白组织的目的了,他们想嫁祸给傅红雪。 他们当然一定有办法让“风铃”以为他是死在傅红雪的刀下,只要她知道他是死在傅红雪的刀下,那么傅红雪往后的日子恐怕就很不好过了。 “凤铃”的追踪与报复手段,没有人比阿七更清楚,就算你是天皇老子,她都有办法将你从皇殿深宫里扭到荒野凌迟而死。 四拾荒老人用一种很慈样的眼神看着阿七,当然也用一种很慈祥的声音问阿七。 “你知不知道我要用什么兵器来杀你?” “刀。”阿七回答:“你只能用刀。” “因为傅红雪是用刀的。”这句话并不需要说出,两个人心里都明白。 “你知不知道我要用什么样的刀来杀你?”拾荒老人又问。 什么样的刀?“两尺七寸,宽六分的刀。”抬荒老人笑着又解释说:“重量不能超过十七斤。” 阿七虽然见不到傅红雪的刀,但是他“当”过傅红雪的刀,所以他知道拾荒老人说的这些尺寸,一定是傅红雪那把刀的长度和重量,只是没想到拾荒老人居然拿出那把刀来。 漆黑的刀把,漆黑的刀身。 整把刀都是漆黑的。 漆黑得就仿佛寒夜雨中的苍穹,却又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诡异光华。 刀形却是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 这样的一把刀,居然会是令人胆寒的魔刀?阿七盯着拾荒老人手中的刀,脸上竟然浮上了恐惧和尊敬的表情。 恐惧的是因为他知道今天已非死不可了。 ——世上又有谁能真正的不怕死?尊敬的当然是拾荒老人手中的刀,因为这把刀就象征着傅红雪。 他尊敬的傅红雪。 迎着阳光,漆黑的刀锋中那股说不出的诡异忽然闪出了一道光芒。 一刀挥出,刀风破空。 刀声还未响起时,阿七的脖子已经和他身体离别了。 拾荒老人很慈祥地从背后竹篓里拿出一条白丝中,轻轻地擦着刀锋上的血迹,轻得就仿佛慈祥的祖父在擦孙儿的嘴角。 阿七的头落在滚烫的荒漠上,他的眼睛没有闭上也没有痛苦之色,他的眼睛居然是带着笑意地看着拾荒老人。 因为他临死之前总算知道了一件事,他没有看见傅红雪的刀,只听见刀声,但是他看见了拾荒老人的刀,却没有听见刀声。 一个只听见刀声,一个只看见刀,这其问有何差别?阿七的头落地时,远在拉萨城外“风铃”屋檐下的风铃忽然响了起来。 第七章 水晶屋中的王老先生 一 水晶装饰成的屋子,晶莹剔透的水晶墙,晶莹剔透的屋顶,在无风和元云的夜晚,从这屋子里可以看见柔美的月色和朦胧的星光。 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是用水晶雕成的,甚至连桌椅都是。 因为这间屋子里的主人喜欢水晶。 每个人都喜欢水晶,可是住在一间这么样的屋子里,就很少有人能受得了。 水晶虽然可爱美丽,但是,太冷,太硬,也大无情,尤其是水晶做成的椅子。 大多数人都宁愿坐在一张有丝绒的软榻上,用水晶杯喝着波斯来的葡萄酒。 这间屋子的主人却喜欢水晶,他拥有的水晶也比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多得多。 这间屋子里的主人是一位已白发苍苍的老人,外面认识他的人都喜欢叫他一声“王老先生”。 每个人虽然都知道“王老先生”是个老人,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知道究竟有多老? 他一头自发虽然已如白银般亮丽,却多如少年的头发,他的脸上虽然布满了岁月的痕迹,但却带着少年的童稚可爱和纯真。 他的眼睛虽然充满了智慧的光芒,却也有着少年的热情。 他整张脸看起来很慈祥,他对人也很慈祥,只有他的“秘密手下”才知道,他究竟是个多么“慈祥”的人。 用水晶雕成的椅子虽然冰冷坚硬,王老先生坐在上面却显得很舒服。 一个人坐在这间屋子里,面对着这些用水晶雕成的东西,看着闪动的光芒,通常就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喜欢一个人待在这屋子里,因为他不愿别人来分享他的愉快,就正如他也不愿别人来分享他的水晶一样,所以很少有人敢闯进他这屋子里来,连他最亲近的人都不例外。 今天却有了例外。 水晶的纯度绝对比水晶杯中的醇酒更纯净,王老先生的衣饰也极讲究,衣服的质料是极好的、趾甲修得极干净整齐的赤足,放在对面一张用水晶雕成的矮几上,整个人都似已放松了。 只有在这里他才会喝酒,因为只有他最亲信的人才知道这个地方,尤其是在他喝酒的时候,更没有人敢来打扰他。 可是今天就在他正准备喝第三杯的时候,外面居然有人在敲门,而且居然不等他允许,就已经推开门闯了进来。 王老先生很不愉快,但是他在表面上一点点都没有露出来,他的脸上依旧带着慈祥的笑容。 这并非因为敲门闯进来的人是他最亲信的属下“福伯”。 福伯姓张,叫张福,认识他的人都叫他福怕,或是福总管,因为他是王老先生家里的总管。 看着忠心有过的张福奔了进来,王老先生轻轻地喝了一口,说:“要不要坐下来陪我喝一杯?” “不想。”张福说:“不要。” 他不像他的主人,他心里有了事脸上立刻就会露出来,现在他脸上的表情看来就好像家里刚刚失了火。 “我不想喝酒,也不要喝。”张福说:“我不是为了喝酒而来的。” 王老先生又笑了,他喜欢直肠直肚直性子的人,虽然他自己不是这种人,可是他喜欢这种人,因为他一向认为这种人最好驾驭。 也就因为他自己不是这种人,所以才会将张福当作亲信,他问张福:“你是为什么事来的?” “为了一件大事。”张福说:“为了那个叶开。” “哦?”王老先生仍然在笑。 “叶开已经到了拉萨。”张福说:“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他一定会在这一两天内到‘猴园’来。” “这件事当然是大事。”玉老先生指了指对面的椅子:“你坐下来慢慢说。” 张福这次没有听他的话,没有坐下来。 “叶开到了拉萨,一定对‘猴园’起了疑心。”张福说:“他这个人是爱管闲事的人,凡事有他插手,他就必定追查到底。” “他的确是这种人。”王老先生又浅浅地啜了一口酒,然后才问张福:“你看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张福毫不考虑就回答:“我们现在应该立刻将组织里的好手都调回来。” “哦?” “叶开虽然是个难缠的人,但是我们组织里的高手有不少。”张福说:“如果我们能将好手都调集回来,以众击寡,以逸待劳,这一次叶开就死定了。” 说话的时候,他脸上已经忍不住露出了得意之色,因为他认为这是个好主意而且相信这是个好主意。 大多数的想法都会跟他一样,都会热烈赞成他这个主意,王老先生却没有反应。 晶莹的光芒在闪动,杯中的酒剔透的光也在闪动,王老先生看着杯中酒上的闪动光芒,过了很久之后,忽然问出句很奇怪的话。 他忽然问张福:“你跟我做事已经有多久了?” “二十年了。”张福虽然不懂他为什么忽然问这件事,却依然照实回答:“整整有二十年了。” 王老先生忽然抬起头来看他,看着张福那张丑陋诚实而富于表情的脸,看了很久之后才说话。 “不对” “不对?”张福微愕:“什么地方不对?” “不是二十年。”王老先生说:“是十九年十一个月,要到下个月的二十一才满二十年时间。” 张福吸了口气,脸上露出了佩服之色,他知道王老先生的记忆力一向很好,可是他想不到竟然好得如此惊人。 王老先生轻轻摇荡着杯中的酒,让闪动的光芒看来更耀眼。 “不管怎么说,你跟着我的时间已经不算太短了。”王老先生说:“已经应该看得出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的。” “你知不知道我最大的长处是哪一点?” 张福还在考虑,王老先生已经先说了出来:“我最大的长处就是公正。” 他又接着说:“我不能不公正,跟着我做事的人最少时,也有七八百个人,如果我不公正,怎么能服得住人?” 张福承认这一点,王老先生确实是个处事公正的人,而且绝对赏罚分明。 王老先生又问他:“你还记不记得刚才我进来时说过什么话?” 张福当然记得:“你说,任何人都不许走进这屋子的门,不管什么人都一样。” “你是不是人。” “我是。” “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进来了?” “我不一样。”张福已经有点发急:“我有要紧的事。” “我只问你,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进来了?”王老先生依旧很慈祥地问。 “是。”张福心里虽然不服,可是再也不敢强辩。 “刚才我有没有叫你坐下来陪我喝杯酒?”王老先生又问。 “有。” “你有没有坐下来?” “没有。” “你有没有陪我喝一杯?” “没有。” “你还记不记得我曾说过的,我说出来的话就是命令?” “我记得。” “那么你当然应该记得,违背我命令的人应该怎么办?” 说过了这句话,王老先生再也不去看那张诚实而丑陋的脸了,就好像这屋子里已经不再有张福这么一个人存在。 张福的脸已经变成了像是张白纸,紧握的双拳上青筋一根根凸起,看起来就好像恨不得一拳往王老先生的鼻子打过去。 他没有这么做,他不敢。 他不敢并不是因为他怕死,他不敢只因为四年前他已经娶了妻子,他的妻子已经为他生了个儿子。 一个又白又胖又可爱的儿子,昨天早上才刚刚学会叫“爸爸”。 二 晚年得子的张福,额上已沁出了一粒粒比黄豆还大的冷汗,他用那双青筋凸起的手,从身上拔出一把刀,刀锋薄而利,轻轻一刺就可以刺入人的心脏。 如果是四年前,他一定会用这把刀往王老先生的心口上刺过去,不管成败他都会试一试的。 可是现在他不敢,连想都不敢想。 ——可爱的儿子,可爱的笑容,叫起“爸爸”来笑的多么可爱。 张福忽然一刀刺出,刺入自己的心脏,他倒下去的时候,眼前仿佛忽然出现了一幅美丽的图画。 他仿佛看见他的儿子在成长,长成为一个健康强壮的少年。 他仿佛看见他那虽然不大美丽,但却非常温柔的妻子正为他们的儿子挑选新娘。 虽然他也知道这只不过是他临死前的幻像,可是他偏偏又相信这是一定会实现的。 因为他相信“公正”的王老先生一定会好好地照顾他的妻子和儿子,他相信他的死已经有了代价。 王老先生依旧很慈祥地喝着水晶杯中的葡萄酒,他连看都没去看他这个忠心的属下,直到张福刀口中的鲜血开始凝结时,他才轻轻地叫了声: “吴天。” 过了半晌门口才有人回应:“吴天在。” 他回答得虽然不快,也不算太慢,门虽然开着,可是他的人并没有进来。 因为他不是张福。 他和张福是绝对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王老先生说过的话,他从来没有忘记过一句,也没有忘记过一次。 王老先生还没有下令要他进去,他就绝对不会走进这屋子的门。 每个人都认为他的武功不及张福,看来也没有张福聪明,无论做什么事都没有张福那么忠诚热心,可是他自己相信他一定会比张福活得长些。 吴天今年四十六岁,身材瘦小,容貌平凡,在江湖中连一点名气也没有,因为他根本不想要江湖上的虚名,他一直认为“名气”能带给人的只是困扰和麻烦。 ——这一点他的看法是绝对正确的。 他不喝酒,不赌钱,吃的非常简单,穿的非常简朴,可是他在山西四大钱庄中都已经存了五十万两以上的存款。 他至今还是独身,因为他一直认为就算一个人每天都要吃鸡蛋,也不必在家里盖个鸡棚子。 ——这一点他的看法不知是否正确呢? 他静静地站在门外,直到王老先生下令之后,吴天才走进这水晶屋子,走得并不太快,可是也绝对不能算太慢。 看着吴天走进,王老先生眼中忍不住地露出了满意的表情,他的脸孔看起来就更加慈祥了。 无论谁有了这么样的一个部下都不能不满意。 吴天当然会看见地上的张福,但是他却不提也没有故意装作没看见,王老先生当然更不会提了。 王老先生只问吴天。 “你知不知道叶开已到了拉萨?” “我知道。” “你知不知道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不知道。” ——应该知道的,吴天绝不会不知道,不该知道的,他也绝不会知道。 在王老先生这种人的面前,即不能显得太笨,也不能表现得太聪明。 ——聪明的人绝对会被聪明误,这是千古以来不变的道理。 “现在我们是不是应该将人手都调回这里来?”王老先生问。 “不应该。” “为什么?” “因为叶开还不知道‘猴园’的秘密。”吴天回答:“他到拉萨来,说不定只不过是来观光而已,也说不定只是对‘猴园’的好奇而已,如果我们这么样做,无疑就是当面告诉他‘猴园’有秘密在。” 玉老先生又在微笑:“你既然明白这一点,就应该知道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了。” “我不知道。”吴天说:“我想过,可是我不知道要怎么样做才是对的?” 王老先生笑得真愉快:“看来你虽然比张福聪明得多,却还算不是太聪明。” 这一点吴天当然完全同意,他这一生从来就不想做个聪明的人一一至少在十三岁以后就没有再想过。 “叶开突然来到拉萨,为的就是要查明‘猴园’是否和万马堂有什么关连?”王老先生说:“他当然一定是从苏明明口中得知白依伶这十年来是住在‘猴园’里。” 吴天在听。 “白依伶长得那么像马芳铃,万马堂的人十年前明明都已死了,为何十年后又都活生生地出现?”王老先生说:“这些问题叶开当然急着想知道答案,所以只要和这事有一点牵连,叶开就一定会追查。” “所以我们绝不能让他如愿。”吴天说。 “是的。”王老先生说:“可是我们也不能放弃这个机会,叶开早晚我们都必须除去他的。” “我们要除去他,就不能放过这次机会。”吴天说。 “是的。”王老先生说:“所以我们一定要另外制造陷阱来捉这只狡猾的狐狸。” 王老先生凝视着杯中闪动的光芒,过了很久后,他忽然笑了起来,等笑完了之后,他才问吴天。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笑?” “不知道。” “我刚刚突然想到,如果将叶开变成一只猴子,那不知会是只什么样的猴子?” “不管在他是人的时候,是多么的聪明狡猾,我相信他变成猴子后,一定是只乖猴子。” ——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变成猴子呢? 王老先生又笑了,这次他当然还是等笑容消失后,才再问吴天。 “你知不知道‘六号’、‘二十六号’,这些天在哪里?” “我知道。” “你能不能找得到他们?” “能。”吴天说:“四个时辰之内我就可能找到。” “那就好极了。”王老先生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你一找到他们,就带他们到‘神仙窝’去。”“神仙窝”就是指苏明明她的家。 “是。” “你知不知道我要他们去干什么?” “不知道。” “去杀叶开。”王老先生说:“我要他们去杀叶开。” 他慢慢地又接着说:“可是有一点你一定要记住,你绝不能让他们三个人同时出手。” 叶开绝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人,三个人同时出手,力量无疑要比一个人大得多,成功的机会也大得多,可是王老先生却不要这么做。 他为什么不要他们三个人同时出手? 吴天没有问,他从来不问为什么,不管王老先生发出多么奇怪的命令,他都只有服从接受。 三 在某一个非常秘密的地方,在一个也是用水晶筑成的地窖中,在一个只有王老先生一个人可以开启的水晶柜里,有一本记事簿。 那本记录是绝不公开的。 在那本记录上,有着“六号”、“十六号”、“二十六号”的资料。 “六号”、“十六号”、“二十六号”,当然不是三个数字,是三个人。 三个杀人的人。 随时都在等待着王老先生的命令去杀人,他们活着,就是为了要替王老先生去杀人。 从另外一种观点去看,他们能活着,就因为他们能替王老先生去杀人。 在那本绝不能公开的记录簿上,有关这三个人的资料是这样子的—— 二十六号: 姓名:林光曾 性别:男 年龄:二十二 籍贯:浙江杭州 家世:父:林荣丰母:孙光淑 兄弟姐妹:无 妻子儿女:无 在那份资料里,有关“二十六号”林光曾的记录就是这样子的。 替王老先生做事的人,永远只有这么样一份简单的资料。 可是在另外一份只有王老先生一个人可以看得到的记录里,有关“二十六号”林光曾的资料又不同了。 在这份记录里,才把林光曾这个人是什么样子的人挖了出来。 每个人都有另外的一面。 林光曾的另外一面是这样子的。 林光曾,男,二十二岁。 父为“永利镖局”的厨师,母为“水利镖局”的奶妈。 在这本记录上有关林光曾的资料就是这么多,虽然不太多,可是已经够了。 够了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够聪明也够经验,就不难从这些资料里挖出很多的事情来。 ——王老先生的组织庞大而严密,要加入这个组织并不容易,能够列入这份秘密资料编号的,更全都是一流高手中的高手。 ——林光曾在十六岁的时候,已经是高手中的高手,掌中一把剑已经击败过很多别人认为他绝无可能击败的人。 ——一个厨师和奶妈的儿子,能够吃过很多苦,做过很多别人不会做不敢做也做不到的事。 ——可是一加入王老先生的组织后,他就变成一个只有编号而没有姓名的人。 ——谁也不愿将自己用血泪换来的名声地位放弃,林光曾这么做,当然有他不得已的苦衷。 ——他杀了太多不该杀的人,做了太多不该做的事,因为他始终不能忘记自己是个厨师和奶妈的儿子。 ——就因为他始终不能忘记自己出身的卑贱,所以才会做出很多不该做的事,所以才会加入王老先生的组织。 世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有前因才有后果,有后果必有前因。 就因为林光曾的身世卑贱,所以才会拼命想出人头地。无论对任何事都充满了反叛性,在别人眼中,他当然是个叛逆少年。 他的剑法也跟他的人一样,冲动、偏激、充满了反叛性。 陈文的家和林光曾完全不同了,不管根据哪一份资料的记载,陈文都应该是个非常正常的人,家世和教育都非常良好。 十六号: 姓名:陈文 性别:男 年龄:三十八岁 籍贯:山东 父:陈安 母:陈林美,早殁 妻:朱素芬 子女:各一个 陈文的父亲陈安是山东最成功的镖师和生意人,白手起家,二十六岁时就已积资千万。 陈文的母亲早逝,他的父亲从未续弦,而且从未放松过对儿子的教育,在陈文七岁的时候,就已请了四位饱读诗学通儒和两位有名的武师和一位武当名宿教导他,希望他成为一个文武全才的人。 陈文并没有让他的父亲失望,早年就已文采斐然,剑法也得到了武当的精髓,被江湖中公认为武当后起一辈中的佼佼者。 陈文的妻子也是世家女,温柔贤慧美丽,十五岁的时候就嫁给了他,所有认得他的人都羡慕他的福气。 陈文的儿子聪明孝顺,怎么会放弃所有的一切而加入王老先生的组织? 这个问题当然有人问过陈文,每次他都只是笑一笑而已,只有一次和三朋好友同桌大醉之后才回答—— “因为我受不了!” 这样的生活,这样的家教,这样的环境,他还有什么受不了的? 他的父亲太强、太能干、太有钱、也太有名,在陈文十几岁的时候就已经把他的一生都安排好了,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能够让他操心的事。 他从小就被训练成了一个规规矩矩的孩子,他也从来没有做过一件让他父亲操心的事。 他这一生好像已经注定是个成功幸福的人,有幸福的家庭,有成功的事业,有地位、有名气。 江湖中有很多人都妒忌他,有很多人羡慕,可是真正羡慕他的人并不多。 ——因为这一切并不是靠他自己奋斗得来的,而是依靠他的父亲。 就因为他有这么样的一个家庭背景,所以他才想做几件令人注目的事,让大家改变对他的看法。 ——如果你急着想去做这种事,那么你一定会做错。 陈文当然也不例外。 也许他并不是真的想去做那些事,但他却还是去做出来了,所以他也只有加人王老先生的组织。 他的剑法也跟他的人一样,出身名门,很少犯错,可是一错就不可收拾。 五年前他才加入王老先生的组织,经过五年的磨练,他犯错的时候就更少了。 林光曾和陈文无疑是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人,为什么他们现在会加入同一组织,做一种同样性质的事? 这问题谁也无法回答。 也许这就是命运。 命运常常会使人遭遇到一些奇怪,谁也无法预料的事。 命运也常常会使人落人某种又可悲又可笑的境遇中,使人根本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 命运更常常会使一些根本不可能不应该在一起的人相遇了,而让一些不应该不可能分手的人离别了。 ——只不过真正有勇气的人,是永远不会向命运屈服的。 他们早已在困境中学会忍耐,在逆境中学会忍受,只要一有机会,他们就会挺起胸膛,继续挣扎奋斗。 只要他们还没有死,他们就有抬头的时候。 “马沙”无疑又是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类型的人。 在闽,林姓和陈姓是大族。 陈文和林光曾虽然有着闽省的大姓却不是闽人,“马沙”是闽人。 在闽“马沙”无疑是个非常普通非常普通的名字,每一个城,每一个乡,每一个镇,每一个村都有人叫马沙。 马沙生长在闽境沿海一带,倭寇出没最多的地方,据说在他十六岁的时候,就曾以一柄长刀刺杀倭寇的首级一百三十余个。 马沙并不是姓马叫沙,马沙是倭语,至于他姓什么呢?叫什么呢? 没有人知道。 后来倭寇渐渐被消灭了,马沙也远离了家乡,浪迹天涯去闯天下。 在江湖中他混得很不得意。 因为他既没有显赫的家世背景,也不是出身于名门正派的子弟,无论他到哪里,无论他做了些什么,都会受到排挤。 所以几年之后,“马沙”这个人就从江湖中消失了,然后江湖中就出现了一个冷酷无情的职业杀手,虽然以杀人为业,却不以杀人为乐。 在王老先生的记录中,是以加入组织的先后为顺序的,“六号”的历史无疑是非常悠久的,记录却是最短。 六号。 姓名:不详 性别:男 年龄:四十四岁 籍贯:闽 家世:不详。 二十五岁之后,马沙就开始用剑了,当时他已非少年,已经没有学剑少年们的热情和冲动,他当然也没有陈文那么好的师资和教养,剑法中的精义他很可能完全一窍不通。 可是他有经验。 他的经验比陈文和林光曾两个人加起来都多得多,他身上的刀疤也比他们加起来多得多。 他以少年时候与倭寇贴身肉博的经验,创造了一种独特的剑法,一种混合了东流武士刀法的剑法。 他的剑法虽然并不花俏,变化也不多,但却绝对有效。 四 六号、十六号、二十六号,无疑都是王老先生属下中的高手。 三个人代表了三种绝对不同的人格和典型,三个人的武功和剑法也完全不同。 王老先生下令派他们三人去刺杀叶开,这命令绝对下得很正确。 ——王老先生下的命令一向不会不正确的。 奇怪的是,他为什么不让他们三个人同时出手?三个人同时出手取胜的机会远比一个人大得多,他的用意是什么? 没有人知道他的用意是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计划。 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问。 第八章 杀与被杀 一 王老先生下的命令一向只许服从,不许发问。 非但吴天没问,陈文、林光曾、马沙也不问,吴天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他们三个人,用最简单的字句将王老先生的命令下达。 “老板要你们去杀叶开。”吴天说:“要你们三个人单独分别去杀他。” 他们三个人的回答只有一个字:“是。” 于是王老先生的计划就开始了,另外一项报复行动也展开了。 拉萨城外古松树下的“风铃屋”依旧矗立在阳光下,只是屋檐下的那串撩人相思的风铃已没挂在那儿了。 那个时常倚窗坐在风铃下的少妇“风铃”,也不再坐在那串风铃下了。 “风铃屋”里的独特“自助”餐也已没有了。 没有人知道“风铃屋”为什么停业?更没有人知道那个时常眼露哀怨、满脸期盼的少妇风铃到哪里去了? 阳光透过古松树叶,斜斜地投影在“风铃屋”里,叶开就站在古松树下,双眼注视着寂静的“凤铃屋”。 今天拉萨的天气是个难得的好天气,阳光虽然依旧普照,却没有那边城独特的酷热,所以风就很轻柔地从远方吹了过来,很轻柔地撩起了叶开的发丝。 风中带着远山的木叶芬芳,叶开轻轻地吸了口气,然后才迈步走人空荡荡的“风铃屋”去。 他走到那张以前时常坐着一个哀怨少妇的椅子旁停了下来,深深地凝视着那张空荡荡的椅子。 椅子四周还留着少妇脸上的胭脂花粉香味,和少妇那淡淡的体香。 叶开慢慢地坐上那张椅子,用少妇时常摆出的坐姿将视线凝向远方,这时他才发现“风铃”为什么挑这个位子坐。因为从这里看出去,可以看到路的尽头,也可能看到那古老雄伟的拉萨城门,只要有人走出城门,走上这条路,从这里都可以看见。 叶开现在就看见四个人从路的尽头走了过来。 四个装扮年纪都不同的人,但却都是苦练过轻功和剑术的人。 相距这么远,叶开当然听不见他们的脚步声,但是他可以从他们走路的姿势和脚后扬起的灰尘看出这四个人的武功。 叶开更可以看出这四个人绝对不是到“风铃屋”来吃饭,并不是因为“风铃屋”已停业了,而是叶开已看出这四个人走路走得很认真。 ——一个轻功和剑术很高的人通常都不会用那种很认真的脚步走路,他们用这种步法走着,通常都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他们已准备来杀人。 杀谁? 杀风铃? 当然有这个可能,可是叶开知道不是,并不是因为风铃已不在,而是叶开那多年来训练出的独特第六感官告诉他,这四个人是来杀他的。 既然已知道这四个人是来杀他,叶开应该立刻站起来,可是他没有动,他还是用那种姿势坐着,眼睛还是凝视着远方。 叶开没有动,并不是因为他有把握对付这四个人,而是他想知道这四个人为什么杀他的? 他到拉萨来,连傅红雪都不知道,为什么他才来了第二天就有人要来杀他? 这四个人是谁? 他们是不是和叶开来拉萨想查的“猴园”有关?或是万马堂那边派来的人?” 叶开忽然来拉萨,当然是为了这次万马堂的事,那个长得很像马芳铃的白依伶曾经说过,这十年来她一直和一位王老先生住在一起。 而苏明明又说拉萨城外的“猴园”主人就叫王老先生,这两个人口中的王老先生是否是同一个王老先生? 叶开到拉萨就是为了要查明这件事,没想到才来了第二天,就有人要来杀他了。 看来叶开到拉萨这一步棋无疑是走对了,不管这四个人是“猴园”派来的,或是从万马堂跟踪叶开来的,他们已正面对着他来了,这就证明叶开已踩着他们的尾巴。 二 路虽然很长,这四个人虽然走得很认真,还是很快地就走近了“风铃屋”。 这四个人如果同时出手攻击叶开,他是否能对付得了?叶开一点把握都没有。 令人想不到的是,这四个人并没有一直朝叶开走过来,他们走到古松下就停了下来,然后其中一个长得非常年轻,非常英俊的年轻人单独地走向叶开。 这时叶开当然可以听见他的脚步声和呼吸声,这个单独走来的年轻人呼吸声很急促,而他的脸色又是铁青色,叶开立即判断这个年轻人无疑是个很容易冲动的人。 他的身手虽然不弱,做杀人这种事也决不是第一次,却还是很容易冲动。 叶开静静地看着他走到“风铃屋”外,窗子前,然后听见他说话。 “我是来杀你的。”这个年轻人说:“你也应该知道我是来杀你的。” “我知道。”叶开笑着说。 “我叫林光曾。”年轻人用一双虽然明亮锐利却已充满血丝的眼睛瞪着叶开:“你为什么还不出来?” 叶开又笑了。 “是你要来杀我,又不是我要杀你。”叶开反问林光曾说:“我为什么要出去?” 林光曾说不出话了,他的呼吸已更急促了,他已经准备拔剑,已经准备冲进去。 就在他的剑刚拔出,他忽然看见一只仿佛很柔很轻却快速的拳头迎面打了过来。 他后退、闪避,同时挥剑反击,他的动作绝不能算太慢,剑光一闪,他反击的一剑刺向叶开的咽喉。 就在他那一剑离叶开咽喉一寸时,叶开的拳头已打上了他的脸,然后他就听见自己骨头碎裂声,就看见自己飞了起来,远远地摔落在阳光下。 ——你要杀我,我就不能不杀你。 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道理,叶开知道,却不是这种人,这一次为什么会这样做呢? 因为他必须这么做,他如果不这么做,站在古松树下的三个人如果联手起来,死的说不定就是他了。 林光曾还未落地,心跳还未停止前,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 ——做一个平凡的人,并不可悲也不可耻。 一个本来很平凡的人,一定要去做他不该做的事,才是值得悲哀。 他本来就不该来杀人,因为他本来就不是个杀人的人。因为他太冲动了。 一个父母亲是厨师和奶妈的人,本应该很平凡地去接受他的生活,这样的话,他或许可以快快乐乐地活得很久,他的下一代说不定也可以快快乐乐地活着。 风还在吹。 古松树上的叶子在动,落叶在飘,飘过古松树下的三个人。 他们和林光曾一起来,可是林光曾的死,却好像跟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们眼睛看着叶开,刚才叶开一拳打死林光曾的每一个动作,他们都没有错过,可是他们都没有动。 叶开还是坐在那里,还是那一副懒懒散散的神情。 过了很久,古松树下的三个人中才又有一个人走了过来。 这个人走路的姿势非常奇怪,他当然也是要来杀叶开的,可是他走过来的样子,却好像是一个学生来见他的师长,不但文雅规矩,还带着一点畏缩。 叶开一眼就看出他是个受过良好教养的人,而且从小就被约束得很紧。 可是从另一方面去看,他无疑又是个非常可怕的人。 他的脚步虽然稳重,可是全身上下都充满了戒备,时时都保持着一种战斗的姿态,绝不给人一点可乘之机。 他的手臂虽然一直是放松的,可是他的手却在他的剑柄附近,他的眼睛一直在盯着叶开那放在窗栏上的手。 有很多人都认为高手对决时,一个人如果总是盯着另外一个人的手,绝不是明智之举,因为这些人都认为任何人都不能从另外一个人的手上看出什么。 部份人认为决战时最应该注意的是对方的眼神,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最应该注意的是对方脸上的表情。 这些人的观念并不正确,因为他们忽略了几点: ——杀人是要用手的。 ——手也有表情,也会泄漏出很多秘密。 ——有很多人都可以把自己的情感和秘密掩饰得很好,甚至把自己变得像一枚硬果壳一样,让任何人都无法从他的脸色和眼神中看出任何一点他不愿让别人知道的秘密。 但是手就不一样了。 ——如果你看见一个人手上的青筋凸起,血管暴露,就可以知道他的心情一定是很紧张的。 ——如果你看见一个人的手在发抖,就可以知道这个人不但紧张,而且恐惧、愤怒或是激动。 ——这些都是无法控制掩饰的,因为这完全是一种生理上的反应。 所以一个真正的高手,在生死对决时,最注意的是对方的手。 来的这个人无疑是个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高手,不但动作确实,观念也非常正确。 叶开也在盯着他,却没有盯着他的手,因为叶开知道这种人绝不会先出手的,叶开只问他。 “你认得我?” “你叫叶开。”这人回答。 “我们有仇?” “没有。” “你为什么要杀我?” ——这不是个好问题,有很多人杀人通常都不需要任何理由。 叶开知道,却还是要这么问,因为他需要时间来把这个人了解得更多一点。 这个人无非也怀着同样的心理,所以才回答—— “我要杀你,只因为你是叶开。”这个人反问叶开:“这个理由够不够好?” 说完这句话,叶开就已先出手。 叶开先出手,是因为他知道这个人是绝对不肯先出手的。 他的同伴已经给了他一个很好的教训,他也想学叶开,要以逸待劳,以静制动。 只可惜他还是算错了一点——叶开动得实在太快了,远比他想象中的快得多。 当他看到叶开的拳迎面而来时,他冷笑一声,挥手想去反拨那一拳,谁知叶开的拳忽然一变,变得击向他的心口。 “砰”的一声,这个人发觉自己左胸的筋骨已断了,而且断的筋骨还插入了心脏的部位。 他到临死前还想不到叶开这一拳会忽然变成击向他的胸膛。 ——招式是死的,人才是活的,完全同样的一拳击去,往往会有完全不同的后果。 古松树下仿佛有人在叹息,就好像掌声那样的叹息,充满了赞赏之意。 来杀人的人竟会发出这么样的叹息? “你们当然也是来杀我的。”叶开看着站在古松树下的两个人说:“你们不妨同时出手吧!” 一个人还是站着没有动,另外一个人却已经慢慢地往前走。 他走得比刚才死在叶开拳下的那个人还要慢。 叶开盯着他,盯着他的每一个动作,盯着他一双发亮的眼睛,忽然间叶开发现自己错了这个人并不是来杀他的,另外一个人才是攻击的主力,这个人只不过在转移叶开注意而已,他没有剑,也没有杀气。 另外一个人呢? 就在叶开盯着那个走过来的人时,剩下的那个人居然就已不见了。 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绝不会忽然消失的,只不过谁也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 这第三个人已经走到了叶开的窗外,很悠闲地站在那里,完全抱着一种旁观者的态度在那里观察着叶开的反应,一双发亮的眼睛里甚至还带着种漠不关心的笑意。 这个人虽然是跟另外三个人一起来的,却好像根本没有把他们的死活放在心上,他仿佛只不过想来看看叶开怎么样应付他们而已。 他当然不会是叶开的朋友,但是他不像叶开的仇敌,这是种很奇怪的态度,奇怪而暖昧,就好像他身上穿着的上身灰色衣服一样。 叶开的态度也很奇怪,他一直在注意着站在窗前的这个灰衣人,对那个忽然不见了的可怕的对手,反而好像并不在意。他居然还很客气地对灰衣人笑了笑,这个灰衣人居然也对他笑了笑,居然还向叶开问起好来。 “你好” “我不好。”叶开故意叹了口气:“我好好地坐在这里欣赏风景,却有人无缘无故地要来杀我,我怎么会好?” 灰衣人也叹了口气,不但表示同意,而且还表示同情。 “如果我好好地坐在椅子上,忽然有三个人要来杀我,我也会觉得很倒媚的。” “三个人?”叶开说:“只有三个人要来杀我?” “只有三个。” “你呢?”叶开问:“你不是来杀我的?” “你应该看得出我不是。”灰衣人又对叶开笑了笑:“我们无冤无仇,我为什么要杀害你?” “他们也和我无冤无仇,他们为什么要来杀我?”叶开又问。 “他们是奉命而来的。” “奉谁的命?”叶开问:“马空群?还是‘猴园’的主人王老先生?” 灰衣人用微笑来回答这个问题:“不管怎么样,现在他们三个人里已经有两个死在你的拳下。” “第三个人呢?” “第三个人当然是最可怕的一个。”灰衣人说:“比前面两个加起来都可怕。” “哦?” “第一个来杀你的人叫林光曾,第二个叫陈文。”灰衣人说:“他们的剑法都不弱,杀人的经验也很丰富,我实在想不到你能在他们招还未使出来,就已取了他们的性命。” 叶开在微笑,笑得很愉快。 “可是第三个人就不同了。”灰衣人说。 “哦?” “第三个人才是真正懂得杀人的人。” “哦?” “前面两个死在你拳下的人,是因为他们不能知已知彼。”灰衣人说:“他不但高估了自己,而且低估了你。” ——这是练武人的大忌,轻敌就是死。 “可是第三个人对你的出身家世和武功经验都己了如指掌。”灰衣人说:“因为他还没有到这里之前,已经把你这个人彻底地研究过,而且刚才还把你杀人出手的动作看得清清楚楚。” 叶开承认这一点。 “可是你呢?”灰衣人又问叶开:“你对这个人知道多少?” “我一点都不知道。” “所以你在这一方面已经落了下风。”灰衣人叹了口气。 叶开也承认这一点。 “你知不知道他在哪里?”灰衣人又问:“看不看得见他?” “我看不见。”叶开说:“不过我也许可以猜想得到。” “是吗?” “他一定已经到了我的身后。”叶开说:“就在我刚才全神贯注在你身上的时候,他就从另一边绕到这屋后去了。” “你猜得不错。”灰衣人眼中露出了赞赏之意。 “现在他说不定就站在我后面,说不定已经距离我很近。”叶开说:“说不定一伸手就可杀了我。” “所以你一直不敢回头看?” “我的确不敢回头。”叶开叹息:“因为我如果回头去看,身上一定会有破绽露出来,他就有机会杀我了。” “你不想给他这种机会?” “不相。” “可是你就算不回头,他一样有机会可以杀你的。”灰衣人说:“从背后出手杀人总比当面刺杀要容易些。” “虽然容易一点也不能算太容易。” “为什么?” “因为我不是死人,我还有耳朵可以听。” “是不是听他出手时的风声?” “是的。” “如果他的出手很慢,根本没有风声呢?” “不管他出手多慢,我总会有感觉的。”叶开淡淡他说:“我走江湖已走了十几年,如果连这一点感觉都没有,我怎么会活到现在?” “有理。” “所以他如果要出手杀我,就一定要考虑后果。”叶开说。 “后果?”灰衣人说:“什么样的后果?” “他要我的命,我也会要他的命。”叶开的声音依旧淡淡的:“就算他能把我刺杀于他的剑下,我也绝不会让他活着回去。” 灰衣人盯着他看了很久,才轻轻地问:“你真的有把握?” “有。”叶开说:“不但我自己相信自己有这种把握,连他都一定相信。” “为什么?” “如果他不认为我有这种把握,为什么直等到现在还不出手?” “也许他还在等。”灰衣人说:“等到更好的机会才出手。” “他等不到的。” “那你就不该跟我说话。”灰衣人说。 “为什么?” “无论什么人在说话的时候,注意力都难免会分散,那时候他就有机会了。” 叶开微笑,忽然问灰衣人:“你知不知道刚才附近发生了什么事?” “不知道。”灰衣人说。 “我知道。”叶开说:“就在你走到这里时,古松树上有一只松鼠钻进了洞内,震动了六片叶子,其中有两片落了下来,我们开始说话的时候,左面荒地里有一条蝮蛇吞下了一只田鼠,一条黄鼠狼刚从前面的路上跑了过去,后面的人家有一对夫妇刚刚在吵架。” 越说灰衣人越吃惊,他吃惊地问叶开:“你说的是真的?” “真的。”叶开说:“不管我在干什么,附近一二十丈内的动静都逃不过我的耳目。” 灰衣人叹了口气。 “还好我不是来杀你的。”灰衣人苦笑:“否则现在我说不定也已经死在你的拳下。” 叶开并不否认。 灰衣人又问起:“你既然明知道他要杀你,既然明知道他在你的身后,为什么不先出手杀了他?” “因为我不急,急的是他。”叶开笑了:“是他要杀我,不是我要杀他,我当然比他沉得住气。” “我佩服你,真的佩服你。”灰衣人又叹了口气:“如果我们不是这种情况下相见,我真希望交你这么样的一个朋友。” “现在我们为什么不能交朋友?” “因为我是跟他们一起来的。”灰衣人说:“你多少总难免对我有些提防之心。” “你错了!”叶开说:“如果我看不出你的用心,怎么会跟你说话?” “我现在还是可以交你这个朋友?”灰衣人用诧异的口气问。 “为什么不可以?” “但是你根本不知道我是个怎么样的人。”灰衣人说:“你甚至不知道我叫什么?” “你可以告诉我吗?” “当然可以。”灰衣人笑了,笑得很愉快:“我叫马沙。” “马沙!” 这个名字当然不会引起叶开的惊讶和怀疑,叶开的朋友中有很多人的名字都远比这个人的名字更奇怪得多。 “我叫叶开。”叶开说:“树叶的叶,开心的开。” “我知道。”马沙说:“我早就听见过你的名字。” 他慢慢地向前走了一步,他的手里还是没有剑,全身上下还是看不出一点杀气。 他向叶开走过去,只不过想跟叶开握握手,表示亲近,这本来就是件很自然的事,因为叶开已经把他作朋友了。 叶开本来就是个很喜欢交朋友的人,本来就没有提防马沙,现在当然更不会。 就在马沙快要走到叶开的面前时,他的脸色突然变了,突然失声低呼:“小心,小心后面!” 叶开忍不住回头。 ——无论谁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忍不住回头。 就在叶开刚回过头去的那一瞬间,马沙忽然从袖中抽出一把剑。 一把百炼精钢铸成的软剑,迎风一抖,毒蛇般的刺向叶开的左后颈。 左后颈。 叶开是从右面扭转头往后去看的,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左后颈当然是一个空门。 “空门”,是一种江湖人惯用的术语,那意思就是说他那个部位,就像是一扇完全未设防的空屋大门一样,只要你高兴,你随时随地就可以走进去。 每个人的左后颈都有条大血管,是人身最主要的血脉浮动处,如果这条血管被割断,必将流血不止,无救而死。 一个有经验的杀手,不等到绝对有利有把握时绝不出手,马沙无疑已把握了最好的下手机会。 这是他自己制造的机会,他确信自己这一剑绝不会失手,就因为对这一点确信不疑,所以根本就没有为自己留退路。 所以他死了。 三 叶开明明已经完全没有提防之心,而且已经完全没有招架闪避的余地,马沙看准了这一点,他一剑刺出时,心里的感觉就好像是一个钓鱼的人已经感觉到钓竿在震动,知道鱼已上钩。 想不到就在这一刹那间,叶开的手忽然一扬,从一个马沙绝对想不到的部位扬了起来。 然后马沙就听见一阵刀锋破空时所发出的尖锐“刀声”。 刀声! 马沙只听见刀声而已,他没有看见刀。 他根本就没有看见刀,或是刀光,他只听见刀声,然后他的人就已倒地了。 马沙的剑还未刺入叶开的后颈时,他就忽然感觉到他自己的脖子上一阵凉凉的。 他当然知道这就是被刀刺入时的感觉,可是他根本没有看到叶开的刀。 他当然更知道叶开是小李飞刀的唯一传人。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近百年来的江湖人从没有人去怀疑这句话。 自从上官金虹死在李寻欢的飞刀下之后,就更没有人会怀疑了。 四 马沙的剑距离叶开的后颈一寸时,叶开的飞刀已刺人了他的脖子。 仅仅只差一寸。 一寸就已足够了。 ——生死之间的距离,往往比一寸更短,胜负成败得失之间往往也比一寸更短。 胜负成败得失之间,往往也是这样子的,所以一个人又何必计较大多呢? 冰冷的剑锋贴着叶开的后颈滑了过去,马沙握剑的手已完全僵硬,他的脖子上插着一把看来很平凡很平凡的飞刀。 三寸七分长的飞刀。 马沙脖子上的刀口处,这时才有一点点鲜血沁出,他的眼睛却满布着不信和惊恐。 叶开没有回头,他当然相信自己这一刀绝不会失手的。 ——小李飞刀又有哪一次失手过呢? 可是叶开却听见了一声叹息,一阵掌声。 “精采。”一个很平凡的声音叹息着:“精采绝伦。” 声音距离叶开很远,所以叶开转过身去,一回头他就看见一个很平凡的人远远地站在古松树下。 这个人当然就是刚刚忽然失踪的四个人之中的一个,这个人当然也就是传达王老先生命令的吴天。 “我本来以为你一定活不成了。”吴天又叹了一口气:“想不到死的居然是他。” 叶开笑笑。 “你是什么时候才想到他才真正是第三个要杀你的人?”吴天问。 “他走过来的时候。”叶开说。 “他走过来的时候?”吴天说:“那时候连我都认为你已经愿意交他这个朋友了,你怎么会想到他要杀你?” “因为他走路走得太小心了,就好像深怕会踩死个蚂蚁一样。” “小心一点有什么不好?” “只有一点。”叶开说:“像我们这样的江湖人,就算踩死七八百只蚂蚁也不在乎,他走路走得那么小心,只不过因为他还在提防我。” 吴天在听。 “只有自己心里想去害人的人,才会去提防别人。”叶开说。 “哦?” “我有过这种经验。”叶开说:“吃亏上当的通常都是不想去害人的人。” “为什么?” “因为他们没有害人之意,所以才没有防人之心。”叶开淡淡他说:“如果你也曾有过这种经验,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我没有这种经验。”吴天说:“因为我从来都没有相信过任何人。” 他看看叶开,又笑着说:“也许就因为你曾经有过这种经验,已经受到过惨痛的教训,所以现在你才没有死。” “也许是的。”叶开说:“愚我一次,其错在你,愚我两次,其错在我。” 叶开也看看吴天,笑着又说:“如果我受到过一次教训之后,还不知警惕,我就真的该死了。” “说得好。” “你呢?”叶开忽然问吴天:“你是不是来杀我的?” “不是。” “你不是和他们一起来的?” “是。”吴天说:“只不过我们得到的命令不同而已。” “哦?” “他们三人是奉命来杀你,我只不过奉命来看看而已。”吴天说。 “看什么?” “看整个过程。”吴天说:“不管是他们杀了你,还是你杀了他们,我都要看得清清楚楚的。” “现在你是不是已经看得很清楚?” “是。” “那么现在你是不是应该走了?” “是。”吴天说:“只不过我还要求你一件事。” “说。” “我要带他们回去。”吴天说:“不管他们是死是活,我都要带他们回去。” 叶开笑了。 “他们活着时对我一点用处也没有,死了还会有什么用处?”叶开说:“只不过我也希望你能替我做一件事。” “请说!” “不管是谁派你来的,我希望你回去告诉他,请他多保重自己。”叶开说:“等我去见他时,希望他还是活得安然无恙。” “他会的。”吴天说:“他一向是个很会保重自己的人。” “那就好极了。”叶开笑了:“我真希望他能活着等到我去见他。” “我可以保证他暂时还不会死的。”吴天也笑了:“我还可以保证你很快地就会见到他的。” 第九章 王老先生的意图 王老先生当然不会无缘无故的死。 他一直相信他绝对可以比任何一个跟他同样年纪的人,都活得长久些。 他一直相信金钱是万能的,一直认为世界上没有金钱买不到的事,甚至连健康和生命都包括在内。 六号、十六号、二十六号都死了,都死在叶开的手里,王老先生一点都不意外。 他们三个人的死,好像本来就是他意料中的事。 ——他明知他们三人必死,为什么还要叫他们三个人去送死?为什么不让他们三人同时出手?这一点连吴天都不太明白,他只明白王老先生交给他做的事,他就一定要做到。 王老先生要他将他们三个人都带回去,不管死活都要带回去。 吴天做到了。 “如果他们都已死在叶开的手里,我一定要在四个时辰之内看到他们的尸体。” 吴天临走之前,王老先生淡淡地交待了这么一件事,这是件非常不容易做到的事,可是吴天也做到了。 他们死在正午之时,黄昏后王老先生就已经见到了他们的尸体。 二夕阳洒在瀑布上,金光闪动,泉水飞溅。 苏明明静静听完了叶开的话,沉思了很久,才抬头问叶开:“不管这个人是谁,他既然要那三个人来杀你,为什么又不要他们同时出手?” “本来我也想不通这点。”叶开说:“可现在我已经明白了。”“你说!” “他派那三个人来,就是为了试探我的武功。”叶开说:“那三个人的武功剑法路数完全不同,杀人的方法也不同。” “他派他们来,就是为了要看看你是怎么出手杀他们的?”苏明明说。 叶开点点头。 “可是他既然想看看你的出手,为什么不亲自出马呢?” “不用。”叶开说:“他不用出马。” “为什么?” “他只要在那三个人死后四个时辰之内看到他们的尸体就可以了。”叶开说。 “我不懂。” “因为他只要从他们的致命伤口就能看出我的出手。”叶开说:“就跟昔年‘白云城主’叶孤城一剑削断了一段花枝。西门吹雪从花枝的切口上,就已看出了他的剑法深浅。” ——这不是传说,也不是神话,一位真正的高手,绝对可以做到这一点,绝对可以从伤口上看到一个人武功的深浅。 “但是他一定要在四个时辰之内见到尸体。”叶开说:“否则时间如果相隔太久,伤口就会收缩变形了。” 苏明明又沉思了一会,忽然又说:“我不懂。” “你不懂什么?” “你既然知道他的目的是要看出你的武功,你为什么还要出手呢?” “第一,这三个人如果联手出击,我未必能应付得了。第二,在当时我还不知道他的目的是这样。”叶开笑着说:“我是在事后第四个人说要带回他们的尸体时才想到的。” “那时想到还不太晚,你为什么还会让他将尸体带走?” “因为我想知道这个‘他’,究竟是谁?”叶开说。 “你是想从第四个人运走尸体的路途中追查出‘他’的下落?” “是的。” “那么你追查出了没有?” “你说呢?”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人追查出你的行踪。 这一句话,王老先生并没有交待吴天,可是吴天却知道。 要做到这一点,当然是件很困难的事,叶开绝不是一个傻子,他一定会明白吴天运走尸体的目的。 那么他就一定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追查出“他”的事。 叶开如果要去追查一个人,这世上大概没有一个人可以逃得过的。 可是吴天在见到王老先生时,他确信没有任何人从他这里追查出玉老先生的下落。 他甚至可以用他自己的头颅来做赌注。 他为什么如此有把握?三叶开当然不会放过吴天一路上所到过的每一个地方,所做过的每一件事,甚至连一些看来无关紧要的小地方,叶开都没有放过。 吴天是用一辆从菜场口雇来的大车,将林光曾他们三人的尸体带走的。 在头一天晚上,他就已经雇好了这辆大车,付了比平常一般情况多出六倍的车资,要车夫通宵守候在附近。 车夫老张干这行已经干了二三十年,跟他们之间绝对没有任何关系。 拉萨城里最大的一家棺材铺叫“柳州林记”。 正午刚过不久,吴天就已将他们三个人的尸体带到了林记,出了比平常多三倍的价钱,卖下了三口别人预订的上好楠木棺材。 他亲自监督“林记”的伙计将三具尸体入殓,虽然用最好的香料防腐,却不准任何人触动他们的尸体,甚至连寿衣都没有换。 然后他亲自押送这三口棺材到城外山脚下最大的一个墓场去,带着拉萨城里最有名的一位风水师,选了一块墓地。 墓地就在山脚下的向阳处,挖墓的人都是干这一行的老手,不到一个时辰棺材就已入土了。 这一个时辰中,墓碑也刻好了,而且刻上了林光曾、陈文、马沙三个人的名字。 吴天又亲自监督立碑安厝,还替他们上了香烧了纸钱才走。 他自己还站在坟前喝了三杯酒,好像还掉了滴眼泪后才离去。 吴天做的每件事都很正常,都是一个人为死去的朋友们做的事,连一点可疑之处都看不出。 但是黄昏时,王老先生就已经见到了林光曾他们三个人的尸体了。 听到这里,苏明明一定问:“他既然急着要看他们三个人的尸体和他们致命的伤口,他属下的人为什么又急着要将他们的尸体埋葬?” 这是个很主要的问题,也是个很难解释、回答的问题。 叶开却仿佛已经知道了答案,他笑了笑,忽然问苏明明:“拉萨城里有个姓柳的,叫柳三眼的风水师父,你知不知道?” 苏明明点点头。 “这个人平常喜欢干什么?” “喜欢赌。”苏明明说:“他总认为自己不但赌得精,而且看得准,只可惜偏偏十赌九输。” “他是不是一直很需要钱用?” “是的。” 叶开忽然笑了:“你愿不愿意跟我们赌?” “赌什么?” “赌这个叫柳三眼的人,现在一定已经死了。” 幸好苏明明没有赌,否则她一定“输死”了。 四世上有很多看来很复杂玄妙的事,答案往往都很简单,这件事也一样。 ——吴天早已准备好这块墓地,早已在这下面挖好了一条地道,为了避免叶开的怀疑追踪,所以才找柳三眼作幌子。 ——柳三眼正需要钱用,吴天就用钱卖通了他,等到事成后,当然就杀了他灭口。 用这个法子无疑是唯一能逃过叶开追踪的法子,也只有用这个法子才能尽快地将他们三个人的尸体送走。 夕阳更红,红如血。 苏明明柔软的脸迎着夕阳,眸中闪耀着金黄色的光芒,她的眉毛在夕阳下看来仿佛也是金黄色的。 “不管怎么样,三口装着三个死人的捕木棺材,总不会凭空飞走的。”苏明明说:“不管这三口棺材从地道运到哪里,总要有人去抬。”“对” “抬着这么重的三口棺材,不管走到哪里去,多少总会留下一点痕迹来。” “按理说应该是这样子的。”叶开又神秘兮兮地笑着。 “什么按理说?”苏明明问。 ——地道出口处无论是草地于地还是泥地,要将三口棺材运走,地上都一定会有痕迹留下来。 ——无论他们是用人抬,还是用车载,地上都会有痕迹留下来。 可是苏明明这一次如果又和叶开打赌的话,输的一定还是苏明明。 因为地道出口不远处,就有一条河流,水流虽然湍急,要用羊皮筏子运走三口棺材,还是可以做得到的。 ——无论是河水湖水还是海水,水上都绝对不会有任何痕迹留下来。 被追踪的人只要一下水,就算是品种最优秀、训练最严格的猎犬都追不到了。 金黄的彩霞,苍翠的远山,湍急的河流,飞泉由断崖处飞溅而下,溅起的水花不时地洒在苏明明的脸上。 透着金光的水珠,就仿佛苏明明那楚楚可爱的眸子般亮丽,看着留在苏明明脸上的水珠,叶开的眼中仿佛蒙上了一层醉意。 远山落日处有只孤鹰在盘旋,有风从远方吹来,又吹向远方。 从来没有人知道风是从哪里吹起?又吹向何方?吹到何时才能停止?风撩起了苏明明的发丝,拂干了她脸上的水珠,等风走了以后,她才微微抬起头来看着叶开。 “看样子你好像无法知道‘他’是谁了?”苏明明说:“所有的线索都断了,那三具尸体想必他早看过了,对你武功的深浅,想必‘他’也知道了。” “错了,你错了。”叶开笑笑:“现在虽然已无法追踪到他,可是他的尾巴既然已经露出来了,就早晚会露出狐狸头来的。” 他看着夕阳下的苏明明,又说:“他既然已看过尸体,已知道我的武功底子,那么他就会有第二次的行动。” “第二次行动?” “对,否则他又何必要费那么大的力量呢?”叶开说:“他费了这么多精神,就是为了第二次的行动。” “第二次杀你的行动?” “是的。”叶开马上又说:“不过我向你保证,第二次错的一定是他。” “万一是你呢?”苏明明眼中仿佛有了忧虑。 “我有预感,第二次错的一定是他。” 第一章 报复开始 一 山坡上一座新坟,坟上草色刚青,几棵白杨伶汀地立在西风里,坟头矗立着一块六尺高的青石碑。 碑上几个掰窠大字是:“爱女马芳铃之墓。” 马空群双眼茫然地凝注着新坟,良久良久才转过身来面对着傅红雪,他脸上的皱纹更深了,每一条皱纹里都不知埋藏着多少凄凉惨痛的往事。 也不知埋藏了多少悲伤?多少仇恨? 傅红雪静静地站在西风里,一双漆黑的眸子但然地注视着马空群。 马空群凝视着他,忽然问:“你看见了什么?” “一座坟。”傅红雪淡淡他说。 “你知道这是谁的坟?” “马芳铃。” “你知道她是谁吗?” “马空群的女儿。” 傅红雪没有说:“你的女儿”,而说是“马空群的女儿”,因为至今他还不相信站在他面前的人是马空群。 马空群十年前就已死了,是他亲眼看见他倒下的,虽然不是他杀的,可是他相信自己的眼睛。 山坡前一片大草原,接连着碧天,山上的风更冷,风吹长草,宛如海洋中的波浪。 马空群的神色更悲伤,喃喃他说:“马空群的女儿……” 他忽然又转过身,遥视着远方,过了很久,才又缓缓他说:“现在你看见了什么?” “草原。”傅红雪说:“大地。” “看不看得见这块地的边?” “看不见。” “这一块看不见边际的大地,就是我的。”马空群激动他说:“大地上所有的生命,所有的财产也全都属于我,我的根已长在这块地里。” 傅红雪听着,他只有听着,因为他实在不懂马空群今天将他带来这里,说了这些话的用意是什么? “我的根在这里,马芳铃却是我的命。”马空群说:“无论是谁杀了她,都必须付出很大的代价。” 听见他这一句话,傅红雪慢慢地将视线移向新坟。 ——这坟里埋的真是马芳铃? 风吹草动,马空群的激动仿佛已被冷风拂走,他的神色渐渐平息,过了很久才长长叹了口气。 “我虽然没有亲眼看见你杀了马芳铃,可是你也无法证明人不是你所杀的。”马空群注视着他说。 “我是无法。” 马空群注视他一会,忽然又转身,又面对着那无际的大草原。 “无论谁要拥有这一片大地,都不是件容易的事。”马空群忽然又转变了话题:“你知不知道这一切我是怎么得来的?”——是你昧着良心杀了你的好友白天羽,而得来的。 傅红雪并没有说出这一句话,他只是冷冷地看着马空群。 “这是我的好友和我无数兄弟的性命换来的。”马空群说:“他们已死了,而我却还活着。” “我知道。” “所以无论什么人都休想将这一切从我手里抢走。”马空群顿了一下,才慢慢地又道:“除了白依伶。” 傅红雪不懂他这话的意思,幸好马空群很快地又解释。 “马芳铃虽然是我的命根,可是为了白依伶,我可以义无反顾地抛弃一切。”他看着傅红雪:“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不懂。”傅红雪是真的不懂。 “杀女之仇,不共戴天,然而……”马空群咬了咬嘴唇:“然而白依伶却喜欢你。” 白依伶? 傅红雪已渐渐懂得他的意思。 万马堂的一切霸业是白天羽夫妇打来的,所以他的遗孤,马空群必须照顾,毫无条件地照顾,这就是所谓的“江湖义气”。 所以傅红雪虽然杀了马芳铃,可是为了白依伶,马空群就必须放了傅红雪。 这就是今天马空群将傅红雪带到这里来的原因。 然而事实真是这样的吗? 被杀被埋在坟里的真的是马芳铃? 这个长得很像马芳铃的白依伶,真是的白天羽的女儿白依伶吗? 马空群凝注着傅红雪:“我知道你是个很有志气的人,如果换做平时;我会很想要你做我的朋友,甚至做我的女婿……” 他的脸色又沉下,眼睛里又射出刀一般凌厉的光芒,一字一字他说:“可是现在你最好赶快走。” “走?” “不错,走。”马空群说:“带着白依伶走,走得越快越远越好。” “我为什么要走?”傅红雪问。 “因为这里的麻烦太多,无论谁在这里,都难免要被沾上血腥。”马空群说:“因为我虽然为了白依伶,可以容忍你的杀人之事,可是我不能担保其他的人会原谅你。” “我不怕麻烦也不怕血腥。”傅红雪淡淡他说:“更不需要别的人原谅。” “但这地方你本就不该来的,你应该回去。”马空群说。 “回去?”傅红雪说:“回哪里去?” “回到你的家乡。”马空群说:“那里才是你安身立命的地方。” 傅红雪没有马上回答,他慢慢地转身看着大草原,过了很久才慢慢他说:“你可知道我的家乡在哪里?” “无论你的家乡多么遥远,无论你要多少盘缠,无论你想从这里带走什么,我都可以给你。”马空群说:“你的要求,我一定会答应,只要你尽快带白依伶走。” “那倒不必,我的家乡并不远。”傅红雪说。 “不远?”马空群说:“在哪里?” 天边的远方有一朵白云,傅红雪的目光就停在这一朵白云上:“我的家乡就在这里。” “就在这里?”马空群怔住。 傅红雪回过身,凝视着他,脸上还带种很奇怪的表情。 “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你还要叫我到哪里去?”傅红雪说。 听见这话,马空群的胸膛已开始起伏,双手也已紧握着,喉咙里“格格”作响,却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我早已说过,我从不怕麻烦,也不怕血腥。”傅红雪说:“而且我只做我自己应该做的事。” “你一定要留在这里?”马空群总算迸出了这一句话。 “是。” 这就是傅红雪的回答,即简单又干脆。 二 远方的浮云飘来,掩住了日色,西风卷起了木叶,白杨伶汀地颤抖。 马空群的腰虽仍挺得笔直,但胃却在收缩,就好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他的胸与胃之间压迫着,压得他几乎忍不住要呕吐。 他只觉得满嘴酸水,又酸又苦。 傅红雪已走了。 马空群知道,可是并没有拦阻,甚至连看都没有回头去看一眼。 ——既不能拦阻,又何必看? 若是换了十年前,他绝不会让他走的。 若是换了十年前,他现在也许早已将他埋在这山坡上了。 十年前从来也没有人拒绝过他的要求,十年前他说出的话,从来也没有人敢违抗。 可是现在已有了。 刚才他们面对面的时候,马空群本有机会击倒傅红雪的,他的拳头和十年前一样快速,他自信可以将任何一个站在他面前的人击倒。 然而刚刚他却没有动手。 为什么? 是他老了?抑或是他有所顾忌? 他是不是真的马空群? 是不是十年前的马空群? 今日万马堂的一切和这些人,真的都是死后复活吗? 多年来,马空群的肌肉仍然紧紧的结实的,甚至连脖子上都没有生出一点多余的脂肪肥肉,无论是坐着,还是站着,他的身子仍如十年前般笔挺。 十年来,他的外表几乎看不出有任何变化。 但是一个人内部的变化和衰老,本就是任何人都无法看出来的。 ——有时甚至连自己都看不出。 真正的改变和衰老是在人的心里。 一个人只有在自己心里有了衰老的感觉时,才会真的衰老。 马空群忽然觉得很疲倦。 刚刚掩住日头的那一朵浮云已不知何时换成乌云,天色更暗,似将有雷雨。 马空群当然看得出,多年来的经验,已使他看天气的变化,就如同他看人的心变化一样准,但他却懒得回去。 他静静地站在新坟前,静静地凝注着石碑上的碑文:“爱女马芳铃之墓。” 这坟里埋的真是马芳铃? 这秘密除了他自己和埋在坟里的人之外,知道的人并不多。 这秘密已在他心里隐藏了十年,就像是一根刺扎在他心里,他只要一想起,心里就会感到痛。 现在他的眼睛就有痛苦之色,是因为他想起了这秘密,还是傅红雪拒绝了他的要求? 大地除了风声外,并没有马蹄声或是脚步声,马空群却感觉到有人走上了山坡。 他知道是谁来了。 白依伶。 只有白依伶是唯一能跟他共享所有秘密的人。 他信任白依伶,就好像父亲信任女儿一样。 “他没有答应?”白依伶走到马空群身后,转声问着。 马空群悄然地摇摇头。 这个答案,白依伶仿佛早已知道,她见到马空群摇着头,她的脸上立即就露出了哀怨之色。 “我早就说过他不会答应的。”白依伶轻轻他说:“他如果是那种人的话,十年前他也就不会走了。” 马空群抬起头,看着天上的乌云,轻轻地叹了口气:“本希望他能带你走,那么我就没有什么牵挂了。” “他如果真的带我走,你不就违背组织的宗旨了吗?”白依伶说。 “组织?”马空群喃喃他说:“就是为了组织,我才希望你走。” 马空群回身凝注着白依伶,抬手轻轻地抚摸她的脸颊,眼神中充满了疼爱的关注。 “我走了你将如何面对组织?”白依伶说:“组织的手段,你又不是不了解?” “也许你说的不错,我已老了。”马空群轻轻叹了口气:“就因为我已老了,所以我才希望你活得快乐一点,希望你能离开这里。” 他顿了一下,让眼睛里的那一滴欲出的泪水消失在眼眶内时,才又说:“至于组织……反正我已老了,我还有什么好怕的?” 乌云未消,骤雨未下时,酷寒却已袭来了,一声震耳的乾雷也已响起了。 听到这一声闷雷时,傅红雪已走回到房门外了,这里大地已全暗了下来,房内未燃灯,一片黑漆漆的。 傅红雪从离开山坡到这里脚步全未停过,这时他当然也没有停的意思,可是他跨出的右脚却仿佛被人挡住般的停在半空中。 他全身上下的汗毛在这一瞬间忽然一根很竖起。 四周静悄悄的,一点什么样的声音也没有,傅红雪为什么忽然会变成这个样子呢? 三 无边元际的黑暗,死一般的静寂,没有光,也没有声音。 傅红雪在将要跨入房门的那一刹那,停止自己所有的动作,是因为他听见了一种很奇怪的声音,既不是脚步声,也不是呼吸声,而是另一种声音。 一种不能用耳朵去听,耳朵也听不见的声音,一种只有用野兽般灵敏的触觉才能听到的声音。 有人在房内。 一个人。 一个想要他命的人。 一个带着满腔怨恨的人。 傅红雪看不见这个人,连影子都看不见,但是他能感觉到这个人距离他已越来越近了。 冰冷的大地,冰冷的风,冰冷的刀。 傅红雪已握住了他的刀,他除了紧握刀把外,不敢再动一下,不敢再发出任何声音,他的身子仿佛在逐渐僵硬。 天地间充满了死一般的静寂,忽然间,房内突传来一阵急而尖锐的风声。 傅红雪十八岁起就开始闯荡江湖,像是一条野狼般在江湖中奔浪,他挨过拳头、挨过巴掌、挨过剑、挨过刀、挨过各式各样的武器和暗器。 他当然听得出这是暗器破空的风声,一种极细小、极尖锐的暗器,这种暗器通常都是用机簧打出来的,而且通常都有毒。 暗器破空时,傅红雪本应该退,本应该闪,可是他却仿佛全身已经僵硬,他没有闪避,没有动。 他如果动,如果闪避,那么他就已死了。 “叮”的一声,暗器已经打下来,打在傅红雪身旁的青石板上。 房内的这个人算准他一定闪避,一定会动,所以暗器打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退路,不论他往哪边闪避,只要他一动就死。 他没有动。 他听出风声不是直接往他身上打过来的,他也算准这个人出手的意向。 他并没有十成把握,这种事无论谁都绝不可能有十成把握。 在这问不容发的一刹那问,他也没法子多考虑,但是他一定要赌一赌,用自己的性命作赌注,用自己的判断来下赌注。 这赌注他下得好险,赢得好险。 但是这场赌还没完,傅红雪一定还是赌下去,他的对手断不肯放过他的。 这一次他虽然赢了,下一次就有可能会输,随时都可能会输。 输的就是他的命,很可能连对手的人都没有看见,就已把命输出去了。 傅红雪有把握肯定房内的这个人,是他一生中从未见过的人。 只要他见过的人,他就有把握一定会认得出来,这当然也是他闯荡江湖所得来的经验。 连对手是谁都不知道就会把命输出去,这样的死法,傅红雪当然不愿意,所以他忽然开始咳嗽。 咳嗽当然有声音,有声音就有目标,他已将自己完全暴露给对方。 所以他立刻又听到了一阵风声,一阵仿佛要将他整个人撕裂的风声。 一听见这种风声,傅红雪的人就已窜了出去,用尽他所有的潜力窜了出去,从风声下窜了出去。 黑暗中忽然闪起刀光。 冰冷的刀光,死亡的刀光! 在傅红雪咳嗽的时候,他已经抽出了他的刀,天下最锋利的五把刀之一。 刀光一闪,发出了“叮”的一响,然后就是一声暗器掉落在地上的声音。 这一声响过,又是一片死寂。 傅红雪一落地后,也不再动,连呼吸都已停止,唯一能感觉到的,就是冷汗从他鼻尖往下滴落。 也不知过了多久,就像是永恒般那么长久,傅红雪才听到另外一种声音。 他正在等待着的声音。 一听见这种声音,他整个人就立刻虚脱,慢慢地松懈下来。 四 傅红雪听到的是一种极轻微的呻吟,和一阵急促的喘息。 人只有在痛苦已达到了极限,已完全无法控制自己时,才会发出这种声音来。 傅红雪知道这一战他又胜了。 胜得虽然凄凉而艰苦,可是他总算胜了。 他胜过,常胜,所以他还活着。 他总认为不管怎么样,胜利和生存,至少总比失败好,总比死好。 可是这一次他几乎连胜利的滋味都还来不及分辨时,无边元际的黑暗中忽然已有了一阵亮光。 ——光明也正如黑暗一样,总是忽然而来,谁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来,但是你一定要有信心,一定要相信它迟早总会来的。 傅红雪终于看见了这个人,这个带着满腔怨恨、一心想杀他的人。 第二章 我叫风铃 黑暗中亮起了光,傅红雪就看见了这个人。这个人没有死。 他还在挣扎,还在动,动的艰苦而缓慢,就像是一尾被困在沙砾中垂死的鱼。 他手里拿着一只火折子,光亮就是从火折子发出的,就在这时候,傅红雪才发现这个人居然是个女的。 而且是个极美的女人,虽然看来显得苍白而憔悴,却反而增加了她的骄弱和韵味。 她的一双眸子看来仿佛很茫然,却又带着满眼的相思,相思中还带着痛苦、绝望和哀求的眼神。 她正用一双垂死的眼睛看着傅红雪,她本来是来杀他的,可是在眼神交替的这一瞬间,他竟忘记了这一点。 因为他是人,不是野兽,他忽然发现一个人和一个野兽,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有分别的。 人的尊严,人的良知和同情,都是他抛不开的,也是他忘不了的。 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怎么会在如此的夜晚里独身来杀傅红雪?“你是谁?”傅红雪只有这样问。 “我是来杀你的人。”这个女人说:“我一定要杀了你。”“为什么?” “因为你不死,我就只有死。”这个女人的声音中又充满了怨恨:“因为你没死,我就必须让相思、怨恨纠缠而死。” “相思?怨恨?” “对的。”女人回答:“我相思的人被你杀了,如果我不杀了你,我又怎么能忍受得住那满腔的怨恨呢?” “你相思的人是谁?” “阿七,弯刀阿七。” “阿七?” 傅红雪一愣,阿七明明已让他放走了,为什么阿七又会忽然死了?傅红雪还来不及想通这一点时,这个女人又开口了。 “你应该看得出你那一刀虽然伤得我很重,可是并没有伤到我的要害。” 傅红雪当然知道,刚才那一刀正好刺在她的胸膛上,距离她的心脏最多只有两寸。 “你应该也看得出来我现在已无法杀你了。”女人肯定他说:“可是以后如果有机会,我还是一定会杀你。” 这一点傅红雪当然也看得出,眼前的这个女人是个敢说敢做的人,她决定的事,就好像一根铁钉钉人墙壁内动也不动了。 “所以你现在最好杀了我。”女人说。 杀了她?傅红雪不由得再次凝视着眼前的这个女人,她虽然长得很美,可是他又不是没有见过美丽的女人,为什么他的心中一点杀意都没有?是因为这个女人很但白?或是为了她有一双很复杂的眼神的眸子?还是因为他和她都是属于“相思”的人?究竟是为了哪一点,傅红雪自己也不知道,他只知道他绝不会杀了她。 这一点这个女人无疑也看出来了,所以她又说:“如果你不杀我,那么你就必须带着我。” “带着你?”傅红雪又是一愣。 “是的。”女人说:“我虽然没有伤到要害,可是如果没有及时救伤,我顶多只能挨过两个时辰而已。” 这一点傅红雪也知道。 “我这样死了,虽然你没有再动刀,可是也算你杀的,你良知过得去吗?” 傅红雪忽然苦笑了,他只有苦笑,碰到这么样的一个女人,谁能不苦笑?“你既然不再杀我,那么你就必须带着我,医治我。”这个女人说:“我知道你救伤的功夫,和你的刀一样都是一流的。” ——会杀人的人,通常都会救伤。 “可是你也别想将我医治好了,就将我甩掉。”女人又说:“从今以后我将寸步不离地跟在你左右。” 这是什么意思?“因为我现在杀不了你,以后也杀不了你,所以我就必须跟在你左右,随时随地研究你,随时随地注意你的功夫,随时随地找你的弱点。”女人说:“知己知彼,方能胜利,这一点想必你一定同意的?” “我同意。” “你虽然已决定不杀我,可是以后你的日子也不好过了。”女人注视着他:“你必须随时随地提防我,说不定什么时候,我一有机会,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一剑杀了你。” 她跟着他,就是为了要杀他,这一点傅红雪当然更清楚了。 “现在你可以开始做的事是先替我疗伤,然后带我离开这里。” “带你离开这里?”傅红雪问:“带你到哪里去?” “我们如果还留在这里,马空群难道是个死人,他难道不会问吗?他一问你又如何回答?”女人忽然笑了:“幸好我知道你一定有地方可以带我去住的。” “我有地方?” 傅红雪当然有地方可以让这个女人住,十年前他还带着满腹的悲伤离开了这个小镇,别人一定都以为他会远离尘世,远离这个令他伤心的地方。 其实他并没有走远,因为那时他的身心、体力都无法支持他走得太远,所以他只到离这个小镇不远的山上住了下来。 那里虽然离这个小镇很近,可是那儿没有尘世间的一切烦恼,所以他一住就住了快十年没有离开这儿。 ——他既然已在那儿隐居了快十年,又为何突然离开这里?别人一定猜不透傅红雪为什么会答应这个女人这么样的一个无理要求,就连傅红雪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答应?他连这个女人是个什么样的女人都不知道,就这样糊里糊涂地带着这个女人走,幸好临走之前,这个女人总算告诉他,她的名字。 “我叫风铃。” 吃过饭后,叶开就来到苏明明她们家院子中休息,苏明明一直等到将那些孩子们安顿好了,才来到院子,坐到叶开的身旁。 吃晚饭时,金鱼很快就吃完,然后借故说很累想早点休息,就先回房去了。 最近几天她总是想办法避开和苏明明、叶开三人相处的机会,她这么做是为了什么?苏明明当然不会去注意到这种事情,叶开才认识金鱼没几天,他当然更不会去注意这些小事。 等到他注意时,事情已发展到不可救的地步了。 坐在草地上,仰首看着夜空中的繁星,旁边又陪着一位极美丽可爱的小姐,这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 “你在想什么?”苏明明看着仰首看天的叶开。 “我在想‘猴园’和万马堂的享有关连。”叶开总算将头低下来,看着苏明明:“为什么那么多小孩子在‘猴园’附近失踪,而都没有人去找‘猴园’主人要人?难道那些失踪小孩的家长都不关心自己孩子的生死?”苏明明没有马上回答这个问题,她先将头低下了来,看着草地上的青草,过了很久才说了一句令叶开心酸的话:“他们都是孤儿。” 孤儿?难怪那么多的小孩失踪,而拉萨城里的大人们都无动于衷。 事不关己,又有谁会多管闲事呢?叶开的精神黯然了一会儿,他才开口:“孤儿也是人,为什么就没有人愿意出面?” “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苏明明淡淡他说:“这句话你难道没听过吗?” ——这是一句真言,自古以来,有很多人的确都遵行着这句真言。 叶开沉思了一会儿,才用肯定的口气说:“只要那些小孩失踪的事和‘猴园’有关,我一定让‘猴园’的人还出个公道来。” 这句话不但苏明明听到,金鱼也听到了。 她虽然很早就回房了,可是她井没有睡,她偷偷地躲在窗口,偷偷地看着院中叶开的一举一动,所以叶开的话,她当然也听见了。 只可惜她只听到这里,如果她继续听下去,或者就不会发生以后那些悲惨的事。 ——人的意念,都是在一刹那间决定的,亘古以来,又有谁能预先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呢?在下一刻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金鱼当然看得出来苏明明很喜欢叶开,她又何尝不是也很喜欢叶开,可是喜欢又有什么用?她当然更看得出叶开的眼里只有苏明明一个人,所以这两天她才想尽办法来躲避和他们相处的机会,可是她又无法忍受自己独处的寂寞,才会偷偷地躲在一旁注意他们。 所以今晚叶开的话,她当然听得一清二楚,她更明白叶开的意思,所以她已决定做一件让叶开对她另眼相看的事。 她决定今晚去一趟“猴园”,只要她探得“猴园”的秘密,回来告诉叶开,他一定会对她另眼相待,他一定会很高兴她这么做。 ——这是多么幼稚的想法?只可惜陶醉在“爱河”里的人,所想到的都是这种幼稚的想法。 “只要那些小孩失踪的事和‘猴园’有关,”叶开的脸上已露出愤怒的表情来,“我一定要让‘猴园’的人还出个公道来。”听见这话,苏明明立即高兴了起来,她伸出双手抓着叶开的双肩,用一种愉快的语气说:“既然你已决定去‘猴园’探个究竟,那么我们现在就出发。” 她喘了口气,又接着说:“否则夜长梦多,让他们掩灭了证据。” “现在去?” “嗯。”苏明明点点头:“现在是晚上,他们警戒一定很松,我们一定会很快地查出他们的秘密。” “对,我们一定会很快地就死在‘猴园’里。”叶开忽然笑着说。 “猴园里如果真的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那么我们现在去就一定正好入了他们的陷阱。”叶开说:“通常人们都会以为越是晚上,越是探查秘密的好时机。” “其实正好相反。” “是的。”叶开笑着说:“越是隐藏秘密的地方,晚上警戒越是严密,因为他们一定会想到‘夜晚是探查秘密的好时机’,所以有秘密的地方,晚上通常都是最危险的。” 苏明明的脸上忽然蒙上一层忧虑:“那么我们应该什么时候去比较好呢?” “清晨。” “清晨?”苏明明说:“为什么要在清晨?” “因为这时是他们警戒到了极限的时刻,也是警戒交接的时间。”叶开笑着说:“警戒了一晚的人,这时精神和注意力都已最疲乏了,刚要接班的人,也才刚刚从热被窝里叫起,他们的精神还绻念在热被窝里,所以这时才是探查秘密的好时刻。”这番话剖解得这么清楚,只可惜金鱼已听不见,这时她已到了“猴园”。 虽然从没有进去过“猴园”,可是金鱼却仿佛对“猴园”很清楚,她顺着围墙来到“猴园”的后花园。她认为秘密一定是隐藏在主人住的地方,而主人通常都是住在后花园里。 ——她这个想法无疑很正确,因为她闯进去的地方虽然不是主人住的地方,却是秘密的所在地。 翻过围墙,金鱼先等自己的眼睛适应了眼前的黑暗后,才搜寻着可能是主人住的地方。 后花园的房间都是黑黝黝的,只有一扇较大的窗户隐隐约约透出一点光亮。 这一定是主人住的地方,金鱼认定了自己的想法后,才小心地朝发亮的窗户走了过去。 用食指挖破了窗纸,金鱼将眼睛凑近洞口朝内看,她先看了一张桌子,桌上有一盏孔明灯,然后才看见桌后面有一张床,床上仿佛睡着一个人。 照他躺着的姿势看来,这个人一定是个很矮小的人,可是他究竟有多大年纪,金鱼却看不出来,因为躺着的这个人的脸脚正好让孔明灯的灯芯挡住了。 不管他有多大年纪,照他这个身材,金鱼一定可以制得住。 主意一打定后,金鱼就轻轻打开了窗户,轻轻翻进去,床上的人显然还不知道有人已进来了,因为他动也不动地睡着。 金鱼又轻轻地将窗户关好,才轻轻地走向床铺,等走过桌子,等看清床上人的脸时,金鱼忽然愣住了。 因为这时她已看清床上的人是谁了。 床上的这个人就是这两天她们替他担心的玉成,她们为了他,每个人都忧心忡忡的,他居然在这里享福。 住这么好的房间,睡这么大、看来又很舒服的床,不是享受是什么?一想到这里,金鱼不由得火冒三丈,一个箭步就奔到床边,伸出手就去推躺在床上的玉成,口中叫道:“玉成,玉成,起来。”感觉到有人在推他,又听到有人在叫,玉成的眼睛惺讼地睁了开来,可是等他看清叫他的人是谁时,他的眼睛里居然露出了一种很恐惧的眼神来。 而且他还居然想躲人床被里,金鱼怎么可能让他躲进去呢?她伸手就抓住床被,面带怒容地对着他:“你还想躲?” 他大概是急得说不出话来,只见他满脸惧色地直摇头,嘴里“吱吱”地叫个不停,也不知他在说些什么?“你一个人在这里享福,害得我们大家在外面为你担心。”金鱼越说越气:“你难道一点良知都没有?” 玉成大概被说得很难过了,只见他双眼里充满了泪水,两行泪珠已顺颊流下了,但是他脸上的表情还是那么的恐惧。 他到底在恐惧什么呢?金鱼这个“二百五”,她怎么会想到一点呢?她只见玉成还拼命地想往床被里躲,就更生气他说:“还想躲人床被里?我把被子掀掉,看你还往哪里躲?” 玉成一听她这么说,一双手拼命地抓住床被,头拼命地摇着,嘴里的“吱吱”声响得更急。 他越摇头,越抓住棉被,金鱼就越气,手一用力,“唰”的一声,就将棉被掀开了。 四人如果看到不相信的事,第一个反应是什么?是昏倒?是尖叫?还是无动于衷?别人的反应是如何?玉成或许无法知道,可是金鱼的第一个反应,他却看得清清楚楚的。 金鱼本来是满脸怒容地掀被子,等到她掀开被子,看见被里的“情景”时,她的反应是愣住了。 楞了大约一会儿的时间,才用双手揉了揉眼睛,再用疑惑的眼光看着床上。 然后她的脸上才逐渐露出恐怖的表情,然后才发出一声尖叫声,然后整个人就退后坐在椅上,整个头下意识地摇着,嘴里还断断续续他说着:“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怎么……” 棉被还没有掀开时,玉成是一脸的恐惧,可是等到掀开后,他脸上的恐惧突然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悲伤、无奈、痛苦的神情。 他整个人就缩在床角,双手死命地遮掩住他的身子,眼尾不时瞄向椅子上的金鱼。 是什么令她发出这么恐怖的表情?一双眼睛直盯着床角的玉成,金鱼的口中还在喃喃地自语:“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唉!世人为什么总是不相信那些摆在眼前的事实呢?” 金鱼的身后突然响起了一阵慈祥的声音,她还未回头,就已看见玉成眼泪满眶的眼睛里,射出了怨恨、恶毒的光芒,直盯着她的身后。 她一回头就看见一个很慈祥的老人站在门口,眼光中充满了老人的和蔼与智慧,他看着她,然后又用很慈祥的声音说:“你不相信你所看到的事?” 金鱼忍不住地又回头看着床上的玉成,口中仍念着:“这……这怎么能令人相信?” 老人笑了笑,笑着走到床边,笑着说:“你是不相信玉成的身子是猴身?还是不相信猴子的脖上是玉成的头?” 猴子的身体?玉成的头?金鱼所看到的居然是猴身人头的“怪物”! 那个传说“猴园”里有猴身人头会说话的猴子居然是事实么?而这个“怪物”居然就是金鱼她们所熟悉的玉成,难怪她会那么震惊,会那么的恐怖。 换做任何人看见自己所熟悉的人变成这种怪相,任谁也无法接受。 要压住这种突来的震惊,唯有喝一杯很纯的纯酒才能收效,所以这位很慈祥的老人就将金鱼带到了一间全是由水晶做成的水晶屋里,倒了一杯很纯的波斯葡萄酒给她。 等金鱼喝完了杯中酒,稍微恢复了神色后,这位慈祥的老人才开口说:“我姓王,他们都叫我王老先生。” 他就是王老先生?这么慈样的一个老人居然就是外面传说恐怖“猴园”的主人王老先生?会是他?金鱼又露出那种不信的眼光看着他。 王老先生又展出那种很慈祥的笑容:“别怀疑你的眼睛,你所看到的都是真的。” “玉成怎么……怎么可能变成那种样子?”金鱼的脑海里还残留着玉成的怪样。 “怎么不可能?”王老先生说:“上天给了我们人类一双灵活的手和一颗智慧的脑,就是要我们创造出奇迹。” “你是用什么方法使玉成的身子变成猴身?”金鱼又问。 “靠我这一双手和这一颗头脑。”王老先生指着自己的头说:“我不是让他的身子变成猴身,而是将他的脑袋移接到猴身上去。” “移接?” “对。”王老先生笑着说:“这一种的切割技术,我就称为。移接手术’。” “移接手术?” “是的。”王老先生说:“将人类的头,用一种很特别的切割技术切下来,然后移到猴子的脖子上,再用一种很特别的技术接合起来,这些过程就叫‘移接手术’。” “可是他……他怎么可能活在猴子身上?”金鱼还是不信。 “刚开始时当然是失败,幸好成功一向都是由失败堆积而成的。”王老先生得意他说:“只是现在我还无法让人类的喉咙接连着猴子的声带,所以他目前还只能发出猴子的叫声而已。” 金鱼现在总算明白刚刚玉成为什么只是“吱吱”地叫着,原来他无法说话。 王老先生自己也喝了一口葡萄酒,等酒汁顺喉流下后,他才又说:“不过我有自信,下次一定会成功。” “下次?”金鱼瞪大了眼睛:“还有下次?” “当然有。”王老先生说:“我这个人做事一向不到成功绝不停手的。” “你……你难道不怕王法?” “王法?”王老先生笑了起来:“在我的世界里,我就是王法。”“这样做你的良心会安吗?”金鱼实在找不出什么字句来攻击他:“你难道不怕那些在死在你手下的冤鬼来报复吗?” “冤鬼?”王老先生笑得更大声:“这世上如果真的有冤魂鬼怪,那么早就没有坏人了。” 他笑眯眯地看着金鱼,又说:“小女孩,这个道理你难道不懂吗?” “你……你一定不得好死。” “我正为人类寻找一种可以延续生命的方法,如果成功了,那将是人类的福气。” “谢谢了。”金鱼大声他说:“人生死,早已由天注定好了,该死的时候,你怎么躲也是躲不掉的。” 王老先生突然不说话了,他忽然用一种很奇怪的眼光看着金鱼,看了很久,看得金鱼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之后,他才说:“你不相信我可以使人免于死亡?”王老先生说:“你不相信我可以使一个刚死的人活过来?”“我……” 金鱼本想说“我不信”,可是不知怎么的,她却说不出来,她只好咽了口口水。 “好。”王老先生霍然站了起来:“你跟我来。” 五晶莹的水晶屋里有个水晶做的柜子,打开这个水晶柜,按动一个秘密的钮,立刻就会现出另一道门。 走进这秘门,就走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一个辉煌富丽美幻的水晶世界。 走进秘门,迎面而来的是一条很长的水晶通道,通道的两旁都挂着孔明灯。 在灯光的照耀下,水晶更发出晶莹剔透的光芒来,有的甚至是七彩的。 在这么样的一条通道里,使人宛如置身于迷幻的世界。 金鱼虽然让这些迷惑了,可是她还没忘记问王老先生:“你要带我到什么地方去?” “我知道你就叫金鱼,你的好友叫苏明明。”王老先生边说边走:“那么你知不知道你的好友苏明明的新交男朋友叶开,白天遇到三名剑客的刺杀?” “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王老先生说:“因为人就是我派去的。” “你为什么要派他们三个人去刺杀叶开?”金鱼忽然想起叶开曾说过那三个人分别单独刺杀也,所以她马上又问:“你为什么要他们三个人分开来刺杀叶开?” “想不到你也注意到这件事了。”王老先生用赞赏的眼光看着她:“我要他们三个人分别单独去找叶开,并不是要他们去杀叶开,而是要他们去送死。” “要他们去送死?”金鱼一愣:“为什么?” “因为有个人要看他们三个人的伤痕。” “谁?这个人是谁?”金鱼问:“他为什么要看他们的伤痕?”“一个叶开听说过,而没有见过的人。”王老先生笑着说:“一个很想了解叶开武功的人。” “这个人叫什么名字?” “这个人就叫荆无命。” 第三章 有价值的死人 水晶通道的尽头也是一间晶莹灿烂的水晶屋。 屋内有三个人,一个仍然年轻,一个年纪比较大些,一个双鬓斑白,已近中年。 年轻的身材修长,装饰华丽,看来不但非常英俊,而且非常骄做。 年纪比较大的一个风度翩翩,彬彬有礼,无疑是个极有教养的人。 两鬓己斑白的中年人,却和你在任何一个市镇道路上所见到的任何一个中年人都没有什么两样,只不过身材比一般中年人保养得好一点,连肚子上都没有一点多余的脂肪。 这三个人是绝对不同类型的,只不过有一点相同之处,三个人都有剑。 这三个带剑的人为什么会在这里?在这里做什么?金鱼还来不及问,王老先生已为她引见。 “他们都是我的好帮手,也都是一等一的剑客。”王老先生说:“可惜他们在我这里只有代号,没有名字。” “代号?什么代号?”金鱼一定这么问的。 “他们的代号是五号、十五号、二十五号。”王老先生说:“和我派去杀叶开的六号、十六号、二十六号,只差一号。” “为什么他们只差一号?” “因为他们每一个人和我派去杀叶开的那三个人都分别有很多相同之处,不但性格相同,身世相同,连剑法的路子都差不多。”王老先生说。 “你要他们在这里做什么?” “我要他们在这里待命。”王老先生说:“只因为我要他们去杀一个人。” “杀谁?” 王老先生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他又按动了另一个秘密的钮,开启了另一个秘密的门,门后也是一条很长的水晶通道,然后才面对着“五号”。 “你一直往前走,走到尽头处,也有一道门,门是虚掩着的,有个人就坐在门后,只要一开门就可以看见他。”王老先生说:“我要你去杀了他。” “五号”也和王老先生其他的属下一样,只接受命令,从不问理由,他当然更不会问王老先生要他去杀的这个人是谁?“是。”他只说:“我现在就去。” 说完这句话,他就已经像一支箭一般的窜进了那条灿烂的水晶通道里。 他的行动矫健而灵敏,只不过显得有一点点的激动而已。连苍白的脸上都已因激动而现出了一点红晕,呼吸好像变得比平常急促一些。 这是人们最后一次看到他的样子。 他一窜进那条水晶通道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现在每个人都已经知道他不会活着回来了,连金鱼都这么认为,因为他已经去了很久很久。 通常像他们这样的人,无论是杀人或是被杀,都不必这么久的。 在这么长久的时间里,无论什么事都应该已经有了结果。 死。 这就是唯一的结果。 没有人开口说,也没有人的脸上露出一点兔死狐悲的伤感。 并不是因为他们无情,而是这根本就不是件值得悲伤的事。 ——每个人都会死的,何况是他们这种人。 ——对他们来说,“死”就好像是个女人,一个他们久已厌倦了的女人,一个他们虽然久己厌倦却又偏偏无法舍弃的女人,所以他们天天要等着她来,等到她真的来时,他们既不会觉得惊奇,更不会觉得害怕。 因为他们知道“她”迟早一定会来的。 ——对于这种事,他们几乎己完全麻木。 王老先生居然又等了很久。 也不知是出于他对一个人生命的怜悯,还是因为他对死亡本身的尊敬和畏惧,王老先生的脸色远比另外两个人和金鱼都严肃得多。 他甚至还在一个水晶盆里洗了他那双本来已经非常洁净的手,然后才在一个水晶炉里燃上一炷香,然后才转向“十五号”。 “我要做的事,一定要做成。”工老先生说:“五号做不成,现在只有让你去做。” “是。” “十五号”立刻接下了这个命令,他一直在控制着自己,一直控制得很好,可是在接下这个命令之后,他的身体,他的脸色,还是难免因激动而有了改变。 一些很不容易让别人察觉到的改变,然后才开始行动。 开始时,他的行动很缓慢,谨慎而缓慢,他先开始检查他自己。 他的衣服、他的腰带、他的鞋子、他的手、他的剑,他拔出他的剑,又放进去,又拔出来,再放进去,直到他自己认为每一样东西都很妥当,直到他自己认为已经满意的时候,他才掠进那条灿烂的水晶通道。 他的行动也同样矫健灵活,而且远比“五号”更老练,可是他一样也没有回来。 这次王老先生等得更久,然后才用水晶盆洗手,在水晶盆里燃香,而且居然还在叹息。 他面对“二十五号”时,脸上的表情更严肃,发出的命令更简短。因为他知道,对“二十五号”这种人来说,任何一个多余的字都是废话,他只说了两个字:“你去。”“二十五号”默默地接下了这道命令,连一个字都没有说。 他当然不会像“五号”那样,一接下命令就立刻像火烧眉毛一样开始。 他也没有像“十五号”那样先检查他的装备是否利落,再检查他的剑是否顺手。 已经有两个人一走人这条灿烂的通道后,就永不复返,这两个人都是杀人的人,都是使剑的高手。 这两个人都是他的伙伴,他已经跟他们共同生活了很久,他知道他们都不是容易对付的人,但是他们两个在一进入这条水晶通道后,就没有任何消息了。 可是“二十五号”接下这个要命的命令之后,就好像接到一张别人情他去吃饭的贴子一样。 而且是个很熟的朋友请他去吃家常便饭。 二水晶通道还是那么的晶莹灿烂,还是那么的静,听不到一点声音,看不见一点动静。 就像是一条上古洪荒时的巨蟒,静静地吞噬他两个人,连咀嚼的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二十五号”已经准备走进去了,他的神情还是那么镇静,非但脸色没有变,也没有一点准备的动作。 他走得不快也不慢,看起来也好像是要到附近的老朋友家里去吃便饭一样。 现在他已经走到通道的人口,无论谁都认为他会一直走进去的,可是他却忽然停了下来,慢慢地转过身,抬起头,凝视着王老先生。 他的眼睛里完全没有表情,也没有感情,可是他居然开口说话了。 “我八岁学剑,十三岁时学剑未成,就已学会杀人。”他的声音平凡单调:“而且我真的杀了一个人。” “我知道。”王老先生又露出那种很慈祥的笑容:“你十三岁的时候,就已将你家乡最凶横的陆屠户刺杀于当地最热闹的菜市口。” “可是我这一生中杀的人并不多。”二十五号说:“因为我从不愿惹事生非,也从来没有跟别人结仇。” “我知道。” “最主要的是,我根本就不喜欢杀人。” “我知道。”王老先生说:“你杀人只不过为了要活下去。”“我杀人只不过是为了要吃饭而已,每个人都要吃饭,我也是人。”二十五号淡淡他说:“为了吃饭而杀人虽然不是件愉快的事,但是另外还有一些人为了吃饭而做出的事,比我做的事痛苦,你知道吗?” 这一次王老先生只点点头而已。 “二十五号”凝视着他,又说:“我既然为了要吃饭而杀人,所以我每次杀人都要有代价的,从来都没有一次例外。” “我知道。” “你虽然在我身份暴露,被人追杀时收容了我,可是你也不能例外。”二十五号说:“你当然也应该知道我杀人的价钱。”“我知道。”王老先生又在微笑:“我早就准备好了。” 他走过去,把一块十足纯金塞入“二十五号”的手里。 “我也知道你的规矩,杀人前只要先付一半。”王老先生说:“这块黄金应该已经够了。” “足够了。”二十五号将黄金塞入腰里,忽然又说:“我还要求你一件事。” “说。” “如果我死了,求你千万不要为我洗手上香。”二十五号淡淡他说:“因为你已经付出了代价。” 这句话他一说完,他的人已经转身走人那条灿烂的水晶通道了。 他的背影看起来远比他的正面挺拔得多,但是他很快就已消失在通道尽头。 ——他是不是也会同样一去不返?金鱼看着他,直到他的背影完全消失在通道里,才轻轻地叹了口气:“这个人真是个怪人。” “哦!” “他好像已经明明知道一去非死不可,而且也明明知道一个人死了之后,成份再纯的黄金对他一点都没有用处了。”金鱼说:“但他却偏偏还是要先收下你这块黄金,他这是为了什么?” “这是为了他的原则。” “原则?” “原则就是规矩。”王老先生说:“他自知必死也要去做这件事,既然要去做,就得先收下这块黄金,因为这是他的规矩。” 他看着金鱼,又继续说,他的声音里绝没有丝毫的讥诮之意:“一个有原则的人,规矩是绝不可破的,不管他是死是活都一样。” 他说得很严肃,甚至还带着三分敬意。 “你觉得这个人是笨,还是聪明?” “我不知道。”王老先生说:“我只知道这种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你是否很喜欢这种人。” “是的。” “那么你为什么还要他去送死?” “你怎么知道他是去送死?”王老先生又笑了:“你怎么会知道他死了是不是还会再复活呢?” 金鱼不说话了,刚刚王老先生从另一个水晶屋将她带来这里,好像就是为了要证明人到了他的手里,就算死了也可以再救活。 看他现在的神情,也好像是这样,所以金鱼就再也不说话了。 在这段时间里,她沉默得就像是那条水晶通道一样。 通道里仍然听不到一点声音,看不见一点动静,“二十五号”也没有回来,过了很久很久都没有回来。 一直等过了很久很久之后,王老先生忽然说:“现在大概已是半夜,我们好像应该吃点宵夜了。” “吃宵夜?”金鱼好像吓了一跳:“你要吃宵夜?” “吃宵夜并不是件怪事,每个人都要吃的。”王老先生说:“应该吃宵夜的时候就要吃宵夜,不管事情怎么发展还是要吃宵夜。” “这就是你的原则?” “你说对了。” 酒斟在水晶杯里,发出一种令人迷惑的琥珀光,而且还带着一种淡淡的郁金香气,真是别有一番情趣。 ——有谁说富贵不是一种情趣?菜肴装在水晶的器皿里,极精美的手工器皿,极精美的烹饪。 ——也许还不仅是“精美”而已,而是“完美”。 王老先生在饮食时的风度也优雅得几乎达到“完美”,能够和他这样的人共享一顿精美的宵夜,应该是件很愉快的事。 金鱼却连一点胃口都没有,她并不是为了“二十五号”的担心,也不是为玉成那个样子在难过。 她只觉得在别人去杀人的时候,还能够坐下来享受佳肴美酒,实在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灿烂的水晶通道里,仍然全无动静。 王老先生终于结束了他的宵夜,然后在一个水晶盆里洗了洗手。 水晶盆里装的不是水,而是很香的清茶。 “今天我们的宵夜是吃虾和蟹,只有自己亲手剥虾和蟹,才能真正领略到吃虾和蟹的乐趣。”王老先生说:“也只有用清茶洗手,才能洗掉手上的腥气。” 金鱼看着他,忽然问:“杀人呢?” “杀人?”王老先生显然还没有了解这句话的意思。 杀人是不是也跟吃虾和蟹一样?也要自己亲手去杀,才能领略到其中的乐趣?” 这句话问得很绝,王老先生回答得也很妙。 “那就得看了。”王老先生说。 “看什么?” “看你要杀的是什么人?”他说:“有些人你不妨要别人去杀,有些人却一定非要自己亲手去杀不可。” “杀完之后呢?”金鱼又问:“如果你亲手去杀,杀完了之后要用什么才能洗掉你手上的血腥气?” 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也没有人愿意回答。 王老先生用一块纯丝的白中擦干了手,慢慢地站了起来,慢慢地走人那条灿烂的水晶通道。 他没有招呼金鱼,因为他知道她一定也会跟他一起进去的。 水晶通道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金鱼当然很想知道,所以她很快地就跟进去了。 ——她进去是否也跟刚刚进去的三个人一样,再也不会复返?通道的入口门,建造得就像是一个长形的米斗,越到底端越小,到了尽头时,已经收缩成一个两尺见方的洞。 像金鱼这种身材的人,要钻进去却不太容易,所以通道开始虽然也有孔明灯照射,但到一半时,就已没有灯光了。 一走进去什么都看不见了,甚至连自己的手指都不见了。 ——王老先生为什么要把这条通道建造得如此神秘?王老先生一走人水晶通道后,他的脚步不快,但也不太慢,他一下子就隐没在拐角的黑暗里。 金鱼虽然在王老先生走入通道后,立即跟进去,但是她和他很快就隔了一段距离,她看了看前面黑暗处,正想摸索着往前走时,忽然听见王老先生的声音。 “你最好不要一直再往前走。” “为什么?”金鱼问。 “因为这条通道不是直的。”王老先生的声音从黑暗中发出:“这条通道一共有三十三曲,如果你一直往前,一定会撞上墙壁,碰扁了你的鼻子。” 他的声音又淡淡地接着说:“我知道你也许不相信,从外面看,这条通道确实像笔直通到底的,如果你不信,不妨试一试。” 金鱼没有试,因为她知道黑暗总是会让人造成很多错觉,会让人认为“直”是“曲”,“曲”是“直”。会让人曲直不分,会让人碰扁鼻子。 她虽然年轻,可是她也知道这世上还有更多别的事也和黑暗一样,也会让人造成错觉,让人曲直不分。 譬如说,二种似是而非的伪君子的道德观,就是这样子的。 金鱼没有这种观念,她不想做这种事,她既不想让人碰扁鼻子,也不想碰扁自己的鼻子,所以她做了个最聪明的选择。 她点亮了一个火折子。 三火光亮起时,通道里立刻光芒耀眼。 这条通道的两壁,竟都是用巨大的水晶片砌成的,前面不远处就有个弯曲,王老先生就站在那里,用一种很奇怪的态度看着金鱼。 “想不到你身上居然还带着火折子。” “你当然想不到。”金鱼笑了:“虽然你已经派人把我彻底搜查过,可惜那些人还是没想到我会把一个火折子藏在一根发簪里。” 精美的碧玉簪,精巧的火折子,这个火折子本身的价值也许已远超过碧玉簪。 “你身上是不是还藏了些什么别的东西?”王老先生叹了口气:“一些让人想不到的古怪东西?” “如果你想知道,你最好就自己来彻底把我搜查一遍。” 金鱼盯着他,伸开双手。她身上的衣服穿得并不多,她的身材早已成熟,现在她的眼睛里露出的表情,也不知是诱惑?还是挑战?“不管怎么样,我都可以跟你保证。”金鱼笑着说,“我身上带着的最古怪最有趣的一样东西,绝不是这个火折子。”王老先生笑了,他好像在苦笑。 “我相信。”他说,“我绝对相信。” 通道里的弯曲果然很多,王老先生又继续往前走,金鱼当然紧跟着后面。 两壁的水晶片在火光下发出晶莹的光芒,这条通道无疑已经可以算是世上价值最昂贵的一条。 走在这么一条昂贵的通道里,金鱼忽然觉得不舒服,而且越来越不舒服,她一直想不通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是怎么来的?通道里本来虽然阴暗,可是点着的火折子井没有熄灭,走在通道里呼吸也很畅通。 由此可见,在这条通道里某一些秘密的地方,一定用某种很巧妙的方法留下了一些通风处,所以通道里的空气永远都保持干燥流畅,而且非常干净。 非常非常地干净,干净得让人嗅起来就像是一件已经在肥皂里泡过五天,又搓过二十一二次的衣服。 金鱼忽然知道她那种不舒服的感觉是怎么样来的了。 “干净”是件好事,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本来绝不会让人不舒服的。 可是这条通道实在太干净了,简直干净得令人受不了。 王老先生忽然回头,忽然问金鱼:“你是不是觉得有点怪怪的?是不是觉得有点不舒服?” “是。” “你知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不知道。”金鱼说:“我怎么想都想不通。” 她本以为王老先生会解释这件事的,谁知他又问了一个好像和这件事完全无关的问题。 “你知不知道天下万物万事中,最纯最干净的是什么?”王老先生问。 “是黄金。”金鱼说。 “不是。”王老先生笑了:“世上万物,绝没有任何一种东西比水晶更纯更干净。” 这条通道就是用水晶建成的,金鱼不能不承认这里确实非常地干净。 可是王老先生又接着问了她一个更绝的问题:“世上也有很多种人,你知不知道最干净的是那一种?” 这次他不等金鱼回答,自己先说出了答案:“是死人。” 金鱼不能不承认,所有的死人都要被清洗得干干净净之后才装进棺材,就算是最肮脏的人也不例外。 她承认了这一点,也就想通了她刚才想不通的事了。 “你觉得这里有点怪怪的,就因为这里太干净了。”王老先生说:“因为这里通常都只有水晶和死人。” 水晶确实是世上杂质最少,最纯净的一种东西,而且大多数人都认为它是最可爱的一种东西。 死人本来也是人,不管多么可怕的人,死了之后就没法子再伤害到任何人了。 ——一条用水晶建造成的通道,一些再也不能伤害到别人的死人,本来并没有什么让人觉得害怕的地方。 但是金鱼忽然觉得这种地方有种说不出的诡秘恐怖之处,她等过了很久才开口问:“这个地方是个坟墓?”“坟墓叶王老先生笑了,大笑他说:“你怎么会想到这里是个坟墓?你怎么会想到我肯用水晶替别人建造坟墓?” 他很少这么样大笑过。 要他这种人用水晶替别人建造坟墓确实是件很可笑的事。 ——不管要什么人用水晶替别人建造坟墓,都同样不可思议。 奇怪的是,如果这里不是坟墓,怎么会经常有死人在这里?金鱼又想不通了:“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是个宝库。”王老先生回答。 “你说这里是宝库?”金鱼更吃惊:“是你藏宝的宝库?” “是的。” 王老先生笑着用指尖轻抚着通道两壁的水晶,就像是一个骄做的母亲在抚摸她的独生子一样。 神情中甚至还带着些因得意满足而生出的感触。 “我可以保证我这里储存的水晶,至少比世上任何一个地方都多出三倍。”王老先生说:“如果我将这里的水晶抛售出去,世上每一个国度里的金钱交易都会下落。” “我相信。”金鱼也忍不住用手轻抚壁上的水晶:“我这一生中从未见过这么多的水晶。” 非但你没有见过,见过这些水晶的人恐怕还没有几个。” “是不是因为这里通常都只有死人?” “是的。”王老先生说:“除了很特别的情况之外,这里通常都只有死人才能进来。” “活人?”金鱼问:“活人进来是不是都无法再出去了?” 王老先生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他只是笑笑。 金鱼的个性也很恨,别人不愿答的事,她绝不会再间第二次,所以她又问了另外一个问题。 “你通常都用死人来看守你的水晶吗?” 王老先生又笑了,他觉得这个问题问得实在很可笑,但是他却回答了。 “自古以来,世上只有一种人才会用死人来看守他的水晶。”“哪种人?” “死人。”王老先生说:“只有死人才会用死人来看守他的水晶,因为他已经死了,水晶珠宝是不是被盗走,对他来说都已经不重要了。” 他的回答并不可笑,因为这样的例子非但以前有过,千年以后也一定还会有。 ——古往今来的王侯贵族死了之后,通常都会以珠宝黄金殉葬,再以他属下最英勇忠心的卫士陪葬,来看守他的珠宝和灵魂。 ——他自己当然不会知道他这种做法有多么愚蠢。 因为他已经死了。 “可是我没有死。”王老先生说,“至少现在我还没有死,所以我还不会做这种事。” 金鱼笑了,但她却还是忍不住地问:“既然这里是你的宝库,你的宝库里怎么会经常有死人?” 这个问题就不是可笑的问题了,大多数的人都会这么样问的。 王老先生的回答却是大多数人都不能明了的。 “就因为这里是宝库,”他笑了笑,“所以这里才会有死人。”金鱼不懂:“为什么?” “因为有种死人的价值远比珠宝还贵得很。”王老先生说,“这里的死人都是贵的一种。” 第四章 水晶世界 “因为有种死人的价值比珠宝还要贵得很。”王老先生笑了:“我这里的死人就都是这一种。” 人死了之后还有什么价值?还有什么用?王老先生自己大概也知道这种说法很难让人了解,可是他却不等金鱼再问,就忽然改变了话题:“在极西方也有一些历史极悠久的古老国家。”王老先生说:“在那些国家里,也有一些学识极渊博的智者。” “我知道。”金鱼说,“我也听说过。” “那些国家也跟我们一样,也有法律和宗教,在他们信奉的宗教里,也有德高望重的长老,就好像我们少林武学的护法长老一样。”他说:“我知道其中的一位‘法长老’,就是个极有智慧,极受人尊敬的人,就好像昔年少林的护法大师‘心眉’一样。” 金鱼虽然没有见过心眉大师,可是她听人说过。 “听说他的师父是被毒死的,所以他除了精研佛学和武道外,对毒药也研究得极透彻,甚至不惜以肉身遍试百毒,甚至有人说他到晚年时,竟练成了百毒不侵的金刚不坏之身了。” “法长老的情况也和心眉大师一样。” “所以我才会提起他这个人。” “为什么?” “因为他曾经说过一件非常有趣的事。”王老先生不等金鱼再问他,就已经把这件事说了出来:“那位‘法长老’有个非常好的果园,园里种满了各种花卉、水果和蔬菜,他曾经在他的果园里作了一次非常有趣的试验。”——他在果园里选了一种最普通的蔬菜,譬如说是一棵卷心菜,然后他就用一种含有剧毒的蒸馏水去浇这棵卷心菜,一连浇了三天,卷心菜的叶子就变黄了,而且渐渐枯萎。 ——然后他又用这棵卷心菜去喂一只兔子,三个时辰之后,这只兔子就死了。 ——他叫他的园丁把这只死兔子的内脏掏出来去喂一只母鸡,第二天母鸡就死了。 ——就在这只母鸡作垂死的挣扎时,恰巧有一只老鹰飞过,老鹰把死鸡抓到岩石上,当点心吃了后,就觉得不舒服,三天后正在空中飞翔时,突然掉了下来。 ——法长老又要园丁找到了这只老鹰,抛入鱼塘里,塘里的鳗鱼、鲤鱼和梭子鱼都是很贪吃的,当然把老鹰的肉大吃一顿。 “如果说第二天有一尾梭子鱼,被送上你的饭桌去招待你的贵客,那么这位客人在第八天或者第十天之后,就会因肠胃溃烂而死,就算是最有经验的名医和许作,也绝对检查不出他的死因,更不会想到他是被仇人毒杀而死的。”王老先生笑着说:“这个秘密也许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了,除非……” 说到这里,他忽然不再往下说了,可是听到这里的时候,金鱼又怎么能不听了?所以她忍不住问:“除非怎么了?” “除非这个人死了被送到这里。” “难道你能找出他的死因?” “如果我能及时剖开他的尸体,找到他胃肠中残存的梭子鱼,那么我非但能找出他的死因,而且还能找出毒杀他的人。”王老先生悠悠他说:“那么这个死人的价值,就远胜珠宝了。” 金鱼还是不大懂,又忍不住问:“为什么?” “因为我不但从这个死人身上发现一件本来不会有人知道的秘密,还因此而知道了一种能在不知不觉中将人毒杀致死的巧妙方法。” “毒杀他的那个人的秘密被你发现后,当然也不能不听你的话了。”金鱼说。 “是的。”王老先生笑得很愉快:“事情的结果一定就是这样子的。” 他愉快地看着她,又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死人都是这样子的,有的中了秘密的毒,有的中了秘密的暗器,有的被人用一种秘密的手法所伤,只要他们的尸体在这里,我就能找出他们致死的秘密。” 他又说:“对我来说,每一件秘密迟早都会有用的,有时甚至远比珠宝有用。” 二金鱼已经听得愣住了,手心脚底背脊都已沁出冷汗,她瞪大眼睛看着王老先生。 他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言词态度还是那么斯文优雅,就好像一位伟大的诗人在低诵一首他生平最伟大得意的杰作。 可是在金鱼眼中看来,这世上绝不会有比他更可怕的人了。王老先生也在看着她,眼中还是充满了慈祥的笑意:“你愿不愿意去看看我的宝藏?” 听到这句话,金鱼也忽然笑了,她的眼睛里又发出了光,就像是一条雌豹在接受挑战时所发出的那种光芒一样。 “我当然愿意。”金鱼说:“难道你认为我不敢去?” 无论多曲折漫长的路,总有走完的时候,就正如黑夜总有天明的一刻,他们终于走到通道的尽头。 通道的尽头处是一扇门,一扇没有门环也没有手柄的门。 可是他们一走过去,门就开了。 金鱼又怔住了,在这里她所看见的,竟是她在这一瞬间之前从未梦想能见到的奇景。 三门后是一个宽阔的山窟,看来仿佛有七八十丈宽,七八十丈长,七八十丈高,可是谁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宽多长多高?山窟的上下左右四壁,都是用水晶砌成的,山窟里摆满了一口口用水晶雕成的棺材。 谁也想不到会在同一个地方,会看见这么多的棺材,而且是用水晶做成的棺材。 ——是不是每一口棺材里都有一个死人?——一个死人一个秘密?用水晶做成的油灯里,闪动着金黄色的火焰,门一开,金鱼就走人一个说不出有多么灿烂辉煌奇幻,也说不出有多么神秘诡异的水晶世界。 这个世人梦想难及的珠宝世界,又偏偏是个死人的世界。 ——棺材是人人厌恶的,水晶却是人人喜爱的。 一口用水晶做成的棺材给人的感觉是什么呢?金鱼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她整个人却似已完全麻木了。 王老先生的脸上却在发光,不知是水晶的晶莹?或是他自己内心的喜悦?他伸开又臂,深深吸了口气,就好像世上只有这里的气息才是他所喜爱的,也只有这里才是他真正喜爱的地方。 他带着金鱼走到最前面一排,最右首的三口棺材前。 用水晶做成的棺材,还没有阖起,刚才他派来杀人的三个人如今已经躺在棺村里。 三个人却死得仿佛很平静,脸上既没有狰狞惊悸的表情,身上也没有鲜血淋漓的伤口。 甚至连衣服都好像是他们刚走进来时一样完整干净。 他们死的时候,显然并没有什么痛苦,也好像没有死一样,但是他们确实已经死了。 ——他们是怎么死的?——是谁杀了他们的?——杀他们的人呢?四王老先生一直站在这三口棺材旁,聚精会神地看着棺材里这三个死人。 他的脸上一向很少有表情,一个有修养的绅土本来就不该把心里的感觉表露在脸上让别人看出来。 但现在他的脸上却有了人人都可以看得出来的表情。 奇怪的是,他的表情既不是悲痛感伤,也不是惊讶愤怒,反而好像觉得十分愉快欢喜。 过了很久之后,他才长长叹了口气,才喃喃他说:“你们都是学剑的人,能死在这么样一个人的剑下,也应该死而无憾了。” 他自己大概也知道自己脸上的表情和说话的口气很不配合,所以就改变了话题,忽然问金鱼:“你有没有看出他们致命的伤口在哪里?金鱼当然看出来了,三个人致命的伤口都在必死的要害处。是剑伤。 杀他们的人一剑命中之,就没有再多用一分力,所以伤口并不大,流的血也不多。 杀人的这个人剑法无疑也出神入化,一剑刺出非但绝对准确致命,力量也拿捏得恰到好处,绝没能虚耗一分力气。 这个杀人的人是谁呢?王老先生没有说,金鱼也就没有问,他忽然又将她带到后面一排另外三口棺材前面。 棺材里也有三个死人。 一个年轻,一个年纪较大,另一个也已近中年,不但装束年纪和刚才那三个人差不多而且身上也没有鲜血淋漓的伤口。 只是其中有一个人的鼻子扁了而已。 三个人脸上也没有什么痛苦的表情,他们显然也是被人杀死的,而且是致命的。 只是这三个人身上并没有剑伤,其中有一个人的喉咙仿佛有一个洞。 这三个人和刚刚那三个人唯一比较不同的是,这三个人都已死了很久,最少已经有一天了。 金鱼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三个人,也不想问他们是谁?王老先生却主动地告诉她。 “他们也是我的属下,他们活着的时候代号是‘六号’、‘十六号’、‘二十六号’,他们本来也可以算是一流的剑客。” “所以你才会派他们去刺杀叶开?”金鱼说:“他们真的都是死在叶开的手里?” “是的。”王老先生淡淡他说:“我派他们去刺杀叶开的,也正如我刚才派那三个人到这里来一样,早已知道他们必死无疑。” 他淡淡他说出这句话,连一点内疚的意思都没有。 金鱼实在忍不住他说:“他们都是你忠心的属下,你为什么还要他们去送死?你难道真的只为了要看他们的伤口而已?” 王老先生又淡淡地笑了:“他们反正迟早要为我死的,他们自己都觉得死而无憾,我又何必为他们难受?” ——自古以来绝代袅雄,大都是无情的人。 王老先生又在凝视着水晶棺材内的三个人,又过了很久,他才开口问金鱼:“你看不看得出这三个人的致命伤口在哪里?” 这三个人的致命伤口也在必然致死的要害处,只是他们都好像不是让剑杀死的。 一个的鼻子扁了碎了,显然是让人一拳打死的,另一个外表上看不出任何伤痕,但你如果仔细看,一定可以看出他的胸口凹进去了一个洞,正好在心脏部位,这个人显然也是一拳致命的。 ——叶开的拳真的那么厉害吗?金鱼又看向第三个人,这个人的致命伤口在咽喉,伤口很小,流出的血也不多,这是被什么武器伤的呢?“这是飞刀所伤的。”王老先生忽然说:“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飞刀?金鱼又仔细地看一看第三个人咽喉的伤口。 “我知道你一定也看出了他们的致命伤。”王老先生说:“只不过我还是希望你在多看几眼,看得仔细一点。” 他又补充的说:“你最好把这边三个人和那边三个人致命的伤口部位都仔细再看看,看得越仔细越好。” 金鱼毕竟是个女孩子,对死人多多少少总有几分憎厌恐惧,心里虽然明知道他叫她这么做,必有深意,却还是摇了摇头说:“我不看,人已经死了,还有什么好看?” “别的死人当然没有什么好看,这里的死人却好看得很。”王老先生说:“想来看看他们的人也不知有多少,你若真的不看,实在是痛失良机。” “我不信。” “你不信?”王老先生笑了:“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叶开。”“我为什么要问他。”金鱼说:“你会让我去问他吗?”金鱼已知道了那么多的秘密,王老先生还会让她走出这“猴园”吗?这个问题才是金鱼所关切的,然而王老先生却笑了笑,又将话题转回。 “荆无命这个人你听说过?”王老先生问。 “听过。”金鱼只好回答:“听说他是上官金虹的左右手。”“荆无命这个人是个怪人,他一生中只痴于两件事情。”王老先生说:“一件痴于上官金虹,并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痴,而是尊敬、崇拜的痴,另一件就是痴于剑。” 他顿了顿,又说:“除了上官金虹外,不管你是什么人,跟他有什么交情,都休想说动他为你去做一件小事。” “我也听说过他的脾气。” “可是他现在却在我这里替我看死人。”王老先生说:“否则像他这样的人,又怎么会来此呢?” “我不信。”金鱼说:“死人有什么好看的?他为什么要来这里看这三个死人?” 王老先生叹了口气:“你心里明明已经知道他为什么要看这三个死人,为什么偏偏还要说不信?” 他苦笑着,又说:“女人们为什么总是要口是心非呢?金鱼忽然苦笑:“因为女人就是女人,总是跟男人有点不同的,何况是男人们说话口是心非的也不见得比女人少。” “好,说得好。”王老先生忽然拉住金鱼的手:“来,我再带你去看一个人。” 王老先生要金鱼看的这个人也是个死人,这个人的棺材就在后面第三排的中间。 这个人紫面虬髯,身材雄伟,虽然已经死了很久,尸体却仍然保持得非常完好,依稀可以看出他活着时那种不可一世的威猛染骛的气势。 尸体上垫满了上好的防腐香料,尸体右手旁放着条巨大的狼牙棒。 寒光闪闪,就像是狼口中的森森白牙,这显然就是他生前擅使的兵器。 金鱼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件兵器至少也有七八十斤重,臂上若没有千斤神力,休想将它运用自如。 “你知不知道这个人是准?”王老先生问。 金鱼摇摇头。 “你当然不会知道的,你的年纪太小了。”他叹息他说:“可是三十年前‘天狼’狼雄以掌中一条狼牙棒纵横天下,江湖中谁人不知?哪个不晓?尤其是使剑的人,听到了他的名字更是谈狼变色,比孩子们怕老虎还要怕得厉害。”“你为什么要说尤其是使剑的人?” “因为他的父母都是死在别人的剑下,所以他特地打造了这根份量奇重的狼牙棒,而且练成了一套特别的招式,专破天下各门各派的剑法。”王老先生说:“剑是轻灵,他这件兵器正是剑的克星。” 他又说:“当年天下公认的前十五名剑法名家中,至少有十个人是死在他这条狼牙棒之下的,连武当四剑客中的清风子都难幸免。” “我不信。”金鱼又说:“他若真是这么厉害,为什么他会死在别人手里?” 王老先生没有马上回答,他笑笑将旁边的十口水晶棺材一一打开,露出了十个死人的尸体。 这些人的尸体虽然也保存得很好,但是死得太惨了,大多都是头颅已被击碎,还有两个前胸的肋骨都已碎断了。 所以尸体保存得越完美,看来反而更诡异可怕。 “这就是当年死在他手下的十大剑法高手。”王老先生指着其中一个黄冠道人:“这就是武当四剑客中出手最毒辣犀利的清风子。”他回头看着金鱼:“现在你信不信?” 金鱼闭上嘴,眼睛却张得大大的,盯着天狼咽喉上致命的伤口。 伤口很小,显然是剑伤。 金鱼忽然又冷笑:“我还是不信。” “你不信什么?” “他的狼牙棒果真的能破天下各种剑法。”金鱼说:“他自己为什么也会死在别的人剑下?” “好,问得好。”王老先生说:“问得有理。” “问得如果真有理,答的恐怕就未必能有理了。” “未必。” “未必什么?” “有理的未必就是有理,无理的也未必就是元理。”王老先生说:“世上本来就没有必然不变的事,所以专破天下剑法的天狼也未必就不会死在别人的剑下。” “他是怎么死的?” “他会死在别人的剑下,只因为有个痴于剑的人已经到了这里,将死在他手下的十位剑客的尸体仔细地研究了三年,已经从他们致命的伤口上,看出这天狼那致命一击的出手方位和招式变化,再从他们本身的剑法变化中,悟出了天狼克制他们剑法用的方法。”王老先生说:“所以三年之后,这个痴于剑的人出去找天狼决战时,不出十招,就已将天狼刺杀于剑下。” 金鱼已说不出话了,她终于明白荆无命为什么要在这里看死人,因为他要找出叶开武功的路数,最重要的是他的“小李飞刀”。 叶开虽然和荆元命没有什么瓜葛,可是他们的上一代却有。 上官金虹是死在李寻欢的飞刀下,所以荆无命要报仇,就必须先研究“小李飞刀”的武功,所以他才会到这里来。因为叶开一向很少杀人的,但是王老先生却可以安排某些事,让叶开不得不杀人。 想通了这些事后,金鱼的心更冷了。 五荆无命是个剑痴,如果知道世上有“天狼”狼雄这么样一个人,当然不惜牺牲一切都要击败他的,而且要用剑来击败他。 所以他才不惜破坏自己的原则,来到王老先生这里,为的不止是要杀“天狼”,最主要的是要印证“从尸体上的伤口是否能找出敌方武功的路数”这件事。 等他证明了可能“这么做”时,他当然更不会离开王老先生这里了,因为这里他可以得到他所需要的——被叶开杀死的人。 现在他已有三个尸体,是否已看出了叶开武功的秘密呢?金鱼忍不住地回头看向那三个被叶开杀死的死人。 王老先生却在看着她,嘴里依旧在解释着“看死人”的功用。“一个有经验的人,就不难从一个致命的伤口看出这个人对手的武功的路数,甚至连他招式的变化、出手的部位、刺击的方向、所用的力量和速度都不难看得出来。”他笑望着金鱼:“你信不信?” “我不信。”金鱼说。 “不信?” 金鱼忽然嫣然一笑:“你明明知道我心里就算有一千一万个相信,嘴里也还是要说不信的,你为什么还要问呢?” 王老先生也笑了:“那么我说的话你都相信了?” “不相信。”金鱼故意眨了眨眼:“连一句都不信。” 王老先生故意叹了口气:“那么你也不必听我的话,去看那六个死人了。” “我当然不会去看,绝不会再去看一眼,因为……”她忽又嫣然而笑:“因为我早就看清楚了。” “哦?什么时候去看的?” “就在我嘴里说绝不去看的时候。” “我怎么不知道?”王老先生故意张大了眼睛。 “女孩子要看男人的时候,怎么会让别的男人知道。” “可是他们已经死了。” “死了也是男人。”金鱼笑了:“在我们女孩子眼里看来,男人就是男人,不管死活都一样。” “好,说得好。”王老先生又大笑了:“也骂得好。” 他大笑,金鱼却不笑了,她的神色忽然变得很严肃,忽然说:“我真的已经仔细看过那六个死人,而且已经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 “哦?什么事?” “那六个人是被不同的两个人所杀,可是他们伤口的部位却完全一样,只是被不同的武器所伤而已。”金鱼说出了她的观感之后,立刻又加以修正:“不是六个人都一样,而是五号和六号一样,十五号和十六号一样,二十五号和二十六号一样。” 王老先生赞许地点头。 “不仅伤口的部位在一样的地方,而且连刺杀他们那致命的一击所用的招式和力量都是一样,绝对是用同样的一种手法。” 金鱼说:“只是不同的兵器而已。” “一个是用拳和飞刀,一个完全是用剑。”王老先生说。 “是的。”金鱼说:“所以我又有一个疑问。” “说。” “荆无命和叶开绝对是完全不同的师父所教出来的。可是照尸体的伤口看来,荆无命仿佛会叶开的武功。”金鱼说:“这是怎么一回事?” 王老先生在笑。 “难道荆无命己学会了叶开的武功?” “不是学会。”王老先生说:“荆无命只是从尸体上的伤口研究出叶开出手的路数,然后照着他的路数用剑使出来而已。”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荆无命既然能用和叶开一样的手法,将这一组人刺杀于剑下,要杀叶开好像也不大难了?”金鱼问。 玉老先生没有马上回答,他只是盯着她看,从她乌黑的头发,宽广的前额,一直看到她穿着双缎子鞋的纤巧的脚,然后才长长地叹了口气。 “像你这么样一个女人,叶开居然会没注意到。”王老先生摇头叹息:“他究竟是个混蛋?还是条猪?” “本来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个什么东西?”金鱼说:“现在我总算想通了。” “他是什么?” “他根本就不是个东西,他是个人。”金鱼说:“是个死人。” 第五章 第一次接触 一 一座深山。 在山中的云处,有一幢木屋。 傅红雪就将风铃带回了这里。 风铃虽然未伤及要害,却也伤得不轻,幸好傅红雪果然是疗伤的高手,所以到了木屋的第七天,风铃已能下床做任何事了。 风铃是被一阵极有韵律的劈柴声吵醒的,她从恍惚的梦境中醒来时,发现昨夜呼啸的风声已经渐渐开始在深山中消失,木屋外却已响起了一阵阵的劈柴声。 风铃知道傅红雪又开始在劈柴了,她下床,披上一件晨衣走了出去,倚在门外的檐柱旁,注视着正在专心劈柴的傅红雪。 他用一种非常奇特非常有效又非常优雅的方式在劈柴,他的动作并不快,他用的斧也不利,可是在他斧下的硬柴裂开时,却像是一连串爆竹中的火花。 风铃看着他,看得仿佛有点痴了。 等他停下来抹汗时,才发觉她站在门旁,这时因运动后的健康汗珠又已在他的脸上冒了出来。 “在这里你睡得好吗?”傅红雪弯身下去整理已劈好的木柴。 “你说呢?” 风铃笑了,在她那张苍白的脸上忽然绽起的那一朵笑容,就像是白云中忽然绽开的一朵梅花。 傅红雪回头看她,看着她的笑,他忽然发觉自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将她带来这里。 因为她寂寞。 她虽然在笑,却笑得好寂寞好寂寞。 ——寂寞岂非是永恒地伴着傅红雪? ——那么他忽然发现一个和他一样拥有寂寞的女人,当然就会去“接纳她”了。 ——自有人类以来,很多的爱情岂非是因“寂寞”而产生的? 晨雾还在山中留恋,凤铃的人就在雾中,她看着抱着大柴的傅红雪说:“今天你想吃什么?” 傅红雪本来已开始走了,可是在听见她这一句话后,就停了下来,用一种很疑惑的眼光看着她。 “今天你想吃什么?”风铃笑着说:“我下厨煮给你吃。” “你?”傅红雪说:“你会煮?” “别忘了我是女人。” “我没忘记。”傅红雪说:“只是无法将你和厨房连在一起。” “你是怕我在饭菜里下毒?”她注视着他。 “你煮吧!”傅红雪转身走向厨房。 等他的背影消失在厨房门口时,凤铃又笑了:“等你吃过之后,就会发觉你这个观念是多么的错误。” 二 葱爆腊肉、葱炒辣子鸡、一盘的炒蛋、再加上一锅热腾腾的清炖鸡汤,使得傅红雪连吃了四碗饭。 望着只剩下菜渍的空盘子,傅红雪的眼中已露出了佩服之色。 “我有个朋友曾说过一句话,本来我是不太相信的,现在才知道他说得有理。”傅红雪说:“他说,一个女人是否能留住一个男人,就要看她炒菜的手艺了。” 风铃笑了。 “你是在夸奖我?”她说:“还是在占我便宜?” 傅红雪的脸上依旧是那么冷漠孤寂,他的眼睛依旧是在看着风铃,可是在他的瞳孔中却泛起一条朦胧的人影。 一条仿佛很遥远,又仿佛近在眼前的纤细人影。 一条宛如星晨般膝陇,却又如星光般清晰可见的人影。 翠浓。 多么熟悉,却又多么陌生的名字。 一想起她,傅红雪的眼中深处又出现了一抹痛苦之色,他左手上的青筋又己凸起,他那紧闭嘴唇里的牙齿已在紧紧相推。 他勉强地将目光焦距定在风铃的脸上,等左手上的青筋稍微消失时,才一字一字他说:“我从不占人的便宜,不管男人女人都一样。”他说。 他的声音虽然很平静,但是他眼中的痛苦之色却更浓了,他似乎不想让她看见,所以话一完,他就站起,用他那独特的步法,一步一步地走出厨房。 风铃的眼睛并没有追随着他,她等他走出门口后,才慢慢地站起,慢慢地收拾着桌上的残物。 这时窗外的阳光已驱走了晨雾,山中不知名的飞鸟已停在树上,“吱吱”叫个不停。 这时,拉萨城外的叶开已准备出发到“猴园”探险去了。 这时,万马堂里的马空群已发现傅红雪失踪了。 三 枕头还是饱满的,一点也没有凹下去的痕迹,床垫也没有睡过的迹象,棉被更不用说,当然是好好的叠放在一边。 “我早上路过此地时,发现房门没有关。”公孙断对着马空群说:“我在门外叫了半天,没有答声,于是我进来,就发现房内没有人。” 马空群在沉思。 “我想傅红雪大概是昨夜走的。”公孙断说:“如果我们现在派人去追,一定还可以追得上。” “追。”马空群面带冷色他说:“没有人能如此的离开万马堂。” “是。” 公孙断回身离去,留下马空群独自一人仁立在傅红雪的房里。 早上的太阳虽然不温烈,可是炎热已开始提升了,阳光透过灰色的纸窗,投射在马空群的脸上,将他脸上的皱纹更清楚地刻划了出来。 皱纹并不是差耻,而是光荣,他脸上每一条皱纹都代表着他这一生所经历的危险和艰苦,也仿佛在告诉别人,无论什么事都休想将他击倒。 甚至连令他弯腰都休想,但他的一双眸子却是平和的,并没有带着逼人的锋芒。 ——是不是因为那一长串艰苦的岁月,已将他的锋芒消磨? ——还是因为他早已学会将锋芒藏起? ——抑或是他已死过一次了? 现在他的眼睛正在凝视着那张没有人睡过的床,也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身后突然响起了说话声。 “别来无恙?马老板。” 马空群一回头,就看见门口坐着一个人。 萧别离坐在轮椅上,正用一种很奇特的表情看着马空群,仿佛有些惊讶,又仿佛有些疑惑。 “我们有多久没见面了?”马空群忽然问萧别离:“十年了吧?” “十年了。”萧别离叹了口气:“岁月如白云苍狗,一转眼,我们竟然有十年没碰面了。” 他凝视着马空群。过了一会儿,又说:“十年的风霜,竟然未在你脸上留下痕迹,你还是和十年前一模一样,甚至连头发都没有再白下去。” “人只有在心里面觉得老了时,才会变老。”马空群说。 “这么说,你心里还觉得自己很年轻?” “关东万马堂,如日中天的声名,多少人靠它在支撑着,我能觉得老吗?”马空群忽然叹了口气:“我能老吗?” “可是我好像记得,十年前,‘关东万马堂’就已经被毁了。”萧别离注视着他:“怎么今日又出现了呢?”马空群那平和的眼睛忽然射出了厉光,直盯着萧别离:“萧老弟,十年没见,你怎么也信起那些江湖传言?” “江湖传言?”萧别离迎着他眼中的厉光。 “唯有小人才会造谣。” “哦?”萧别离说:“那么也唯有小人才会听信谣言?” 萧别离也笑了:“这才糟糕,正人君子说起谎话来,是骗死人不偿命的。” “偶而一二,也无伤大雅。”马空群笑着说:“你说是吗?” “可一不可二。”萧别离说:“这种事怎么可能尝试第二次呢?” “幸好我还知道,你这个人从来也不喜欢尝试第二次的。”马空群等自己的笑声稍微小了些时,又接着说:“‘天涯若比邻’,这句话我觉得并不能用在我们身上。” “哦?”萧别离问:“怎么说?” “我们住得那么近,又是生死之交,你都能十年忍心不来看我,这句话你又怎么能叫我服呢?”马空群又笑了。 萧别离忽然仰头长叹了一声。 马空群不明白他为何此时叹了这么一声,所以就问:“萧老弟为何忽然叹了这么一口气?” “十年的岁月虽然未曾让你苍老,可是却令你得了健忘症。” “健忘症?”马空群一脸疑惑。 萧别离忽然低头看着自己的双腿:“马老板竟然忘了我的双腿是残废的。” 他抬起头来,注视着马空群,又说:“我双腿如能健步如飞的话,定然会来拜访马老板了。” 马空群当然听得懂他话的意思,所以他脸色微微变了一下之后,马上笑了起来。 “萧老弟既然已有怪罪之意,我怎么又能不闻弦而知雅意呢?该罚,该罚。”马空群笑着说:“今天就让我好好罚个够。” “讲罚我不敢。”萧别离笑了:“十年未曾好好喝过酒了,今天我俩就喝个够吧!” 四 踩着昨夜的露珠,想起今天清晨和苏明明的对话,叶开不由得笑了。 “现在天已微微亮了,我们可以出发了。”苏明明对着叶开说。 “请你用单数,不要用双数。”叶开笑着说。 “单数?双数?”苏明明一头雾水:“这是什么意思?” “是我,不是我们。”叶开说。 “我?”苏明明总算懂了他的意思了:“你想一个人去?” “不是想,是肯定的。”叶开说:“这又不是去逛市集,人多热闹。” “就因为危险,所以才要两个人去,才好有个照应呀!”苏明明说:“况且金鱼昨夜说不定已去了‘猴园’,那我就更有责任去找她。” “那你就更不应该去。” “为什么?” “如果‘猴园’的人拿金鱼来威胁你,你怎么办?”叶开说。 “我……” “我就不同了。”叶开笑了:“我的心有时就跟铁做的一样,该硬的时候,我绝对不会心软的。” “可是你一个人去,万一有什么危险呢?”苏明明关心地看着他。 “不会有危险的。”叶开说:“因为我是登门拜访的。” “登门拜访?” “是的。”叶开说:“与其翻墙而入,不如堂堂皇皇地从大门进去。” 露水虽然已浸湿了叶开的鞋子,但是他却无所谓,因为从这里他已看见了“猴园”的大门了。天晴。 叶开走到“猴园”的大门前,才发现围墙很高,大约有五六个人高,本来锁着的大门,现在却是开着的。 从外面看进去,可以看到庭院里有一道九曲桥,桥下的流水迎着阳光在闪着金光。 桥尽头外有个小小的八角亭,亭子里有两个人正在下棋。 虽然远远地看不清楚这两个人的脸,可是从装扮上,叶开可以肯定这两个人是追风叟和月婆婆。 月婆婆一只手支着额,另一只手捏着个棋子,迟迟未放下去,似乎正在苦思棋路。 追风叟笑嘻嘻地看着她,面上带着得意之色,而且还夹带着“看你怎么下这步棋”的神情。看见这两个人,叶开的嘴角又露出了笑意,他大步地走入,走过大门,神情悠闲地走上九曲桥,走向那八角亭。 风吹木叶,流水呜咽,花香飘飘,天地间一片安祥静寂。 追风叟和月婆婆的神情也是那么悠闲自得,但叶开一走近他们身旁时,就突然感觉到一股凌厉逼人的锐气,就仿佛走近了两柄出鞘的利剑似的。 ——神兵利器,必有锐气,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视人命如草芥的人身上也必定会带着这种锐气。 月婆婆手里拈着个棋子,正沉吟未决,追风叟右手举杯,慢慢地啜着杯中酒,看他的神情,棋力显然比那月婆婆高出了许多。 这杯酒喝完了,月婆婆的棋子还未落下,追风叟突然抬头瞧了瞧叶开,将手中的酒杯递了过去,点了点石桌上一只形式奇怪的酒壶。 ——这意思谁都不会不明白,他是要叶开为他斟酒。 “我凭什么要替你倒酒?”若是换了别人,纵然不破口大骂,只怕也将掉头不顾而去,但叶开却不动声色,居然真的拿起了酒壶。 壶虽已拿起,酒却未倒出。 叶开慢慢地将壶嘴对着酒杯,他只要将酒壶再偏斜一分,酒就倾入杯中,但他却偏偏再也一动不动了。 追风叟的手也停顿在空中,等着。 叶开不动,他也不动。 月婆婆手里拈着棋子,突然也不动了。 这三个人就仿佛突然都被某种神秘的魔法定住,被魔法夺去了生命,变成了“死”的人一样。天地间也突然都在这一瞬间都凝固了,都变成了“死”的。 第六章 卖鸡蛋的老太婆 一 壶已斜,酒未倒出。 杯在手,停顿空中。 手拈棋,迟迟未落。 二 庭园深深,深几许? 园中有松竹、花草、小桥、流水、假山、亭阁,花木问甚至还有黄大白兔、仙鹤驯鹿。 那些驯鹿、白兔虽是木石所塑,但也雕塑得栩栩如生,仿佛只要一招手,他们就会跑到你面前。 树是青的,花是香的,“猴园”里的庭园竟然是如此的优美祥和,如此的令人心旷神怡,散发出诱人的气息。 但是却看不到一只猴子。 大的、小的、老的、年轻的、公猴、母猴,不管什么样的猴子,叶开连一只也没有看到。 在他还没有踏入大门时,他早就发觉这一点了,不但猴子没有看到,连猴子的“吱吱”叫声也没有听见了。 “猴园”里没有猴子,这是怎么一回事? 八角亭里地上的影子渐渐缩短,日已当中了。 三个多时辰已过去了,叶开他们三个人都没有动,连指尖也没有动,每个人的手都稳如磐石。 地上的影子又渐渐由短而长。 日已偏西。 叶开的手只要稍有颤抖,酒便倾出,但三个时辰又过去了,他的手还是如磐石般动也不动。 追风叟的神情本来很安祥,目中本来还带着一丝讥消之意,但现在却已渐渐有了变化,变得有些惊异,有些不耐。 他自然不知道叶开的苦处。 叶开只觉得手里的酒壶越来越重,似已变得重逾千斤,手臂由酸而麻,由麻而疼,疼得宛如被千万根针在刺着。 他的头皮也犹如针刺,汗已湿透了衣裳,但他还是咬紧牙关,忍耐着,尽力使自己心里不去想这件事。 因为他知道现在绝不能动。 他们全身虽然都没有任何动作,但却比用最锋利的刀剑搏斗还要险恶。 壶中的酒若流出,叶开的血只怕也要流出来。 这是一场内力、定力、体力和耐力的决斗。 这是一场绝对静止的决斗,所以这也是一场空前未有的决斗。 叶开虽然早就在万马堂的迎宾处和追风叟他们比过一次“无形的交手”,但那一战绝对比不上这一战。 这一场决斗由上午开始,直到黄昏,己延续了将近六个时辰,却没有任何一个人走过来瞧一瞧。 难道这么大的“猴园”只住了追风叟和月婆婆两个人而已? 或是住在这里的人,只关心自己而已,别人无论在干什么,无论是死是活,都绝不会有人关心的。 暮色四合。 八角亭后的大厅中已不知何时亮起了灯火,走廊上的宫纱灯笼也不知何时被何人点燃了。 灯光自远处照过来,照在追风叟的脸上,他脸色苍白,眼角的肌肉已在轻微地跳动,但他的手还是稳如磐石。 叶开几乎已气馁,几乎已要崩溃了,他的信心已开始动摇,手也将开始动摇,他知道自己已无法再支持下去了。 但就在这时,只听“嗤”的一声,月婆婆手里拈着的棋子突然射出,“当”的一声,酒壶的壶嘴如被刀削般落下、跌碎。 壶嘴断,酒涌出,入酒杯。 酒杯已满,追风叟手缩回,慢慢地啜着杯中酒,再也没有看叶开一眼。 叶开慢慢地放下酒壶,慢慢地走出八角亭,走上曲桥,微微抬头,夜色苍茫。灯光已满院。 他站在桥头,凝注着庭院深处的一盏纱灯,久久未举步,他从来也未发现,灯光竟是如此柔和,如此亲切。 ——能活着,毕竟不是件坏事。 只有经历过死亡恐惧的人,才知道生命之可贵。 三 叶开缓缓地回过头看向八角亭,亭里的追风叟和月婆婆已不知何时离去了,只留下了一盘残棋。 整座庭园只剩下叶开一人,和那永远不断的流水声。 今夕有星有月。 月色朦胧,将叶开的身影投射在桥下的水面上,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在水光中粼粼晃动着。 这时他忽然发觉有人走上了曲桥,他一回过头就看见有一个人向他走了过来。 一个非常有规矩的人,走路的样子规规矩矩,穿的衣服规规矩矩,言语神态也规规矩矩,无论做什么事都不会让人觉得过份。 ——名门世家中的仆役总管,历史悠久的酒楼店铺中的掌柜,通常都是这种人。 因为他们通常都是小厮学徒出身,从小就受到别人无法想象的严格训练,历尽艰苦才爬升到现在这种地位,所以他们绝不会做出任何一件逾越规矩的事,绝不会让任何人觉得讨厌。 这么样的一个人,规规矩矩地向叶开走过来,向叶开微笑行礼。 “小人赵刚。”他说:“赵钱孙李的赵,刚起床的刚。” 赵刚的微笑和态度虽然恭谨有礼,却不会让人觉得有一点谄媚的感觉,他说:“玉老爷特地要小人来迎候您的大驾。” “王老爷?”叶开说:“王老先生?” “是。” “你知道我要来?”叶开又问:“你知道我是谁?” “小人知道。”赵刚说:“大爷是叶开叶大侠。” 他向叶开微微一笑,然后侧开身子,又说:“请,王老爷在大厅恭候。” 大厅就在庭园最深处,也就是灯火最亮的那一间。 叶开微笑举步,走过赵刚,走向灯火辉煌处,也走入了他那不可知的“未来”。 天还未黑时,风铃就已在厨房里开始忙碌做晚饭的事了。 炊烟冉冉地从烟囱里冒出,白色的烟雾伴着灰蒙蒙的天色,更衬出这山中小木屋的温馨气氛。 傅红雪就坐在院子中木椅上,那双漆黑却又带着无边寂寞的眸子正凝注着厨房里忙碌的风铃。 恬静的日子,贤淑美丽的妻子,温暖的家庭,就正是每个浪子所向往的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个辛勤的佃户,一大早就出去做工,到了傍晚时,带着一身泥土和疲累回来了。 一个贤淑的妻子,早已用她纤弱柔和的手,为他炒好了几样菜,温热了一壶酒,然后陪着他吃饭,甚至陪他喝个一两杯。 这是多么甜蜜快乐的生活。 ——只可惜这种生活都如星辰般的距离浪子们好远、好远。 远得都让浪子们忘了有这种生活的存在。 如果这个正在厨房里炒菜煮饭的人是傅红雪心爱的人,如果这个山中小居正是他们甜蜜快乐的窝,那么傅红雪是否愿意过这种日子呢? 这个问题没有人知道答案。 就连傅红雪自己都无法回答——不是无法,而是不愿去想这个问题,甚至不敢去想这个问题。 所以他很快地将目光收回,转头看挂在屋檐下的那串正在“叮当”响的风铃。 这串凤铃是“风铃”挂上去的。 山风随着暮色而来,吹响了风铃,也带来了厨房里的阵阵饭香。 又该吃晚饭了,一天又快过去了,然后又是“明天”的到来。 “明天”又会是一个什么样子的日子呢? 这也是浪子们所不敢想的事。 过一天算一天,今天有得吃,就多吃一点,今天有得喝,就多喝一点,至于“明天”,那是明天的事了。 今天在豪华酒楼里吃喝玩乐,明天说不定己死在阴沟里;今天是脂粉堆中的多情郎,明天说不定是被踢出大门的醉汉;今天是挥金如上的大爷,明天说不定已成了绻伏在屋角的可怜人。 ——世事多变化,又有哪个人能知道自己的“明天”会是个什么样的日子呢? 所以做人就该珍惜“现在”,好好地把握“现在”,也唯有“现在”,才是最真实的。 ——不要等到失去后,才去后悔为什么没有好好珍惜那段“过去”呢? 四 星月在天,夜色深沉。 风铃将饭菜摆好后,才走出厨房,走进院子,正准备叫傅红雪吃饭时,她忽然看见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婆,左手拄着根拐杖,右手提着个青布包袱,沿着山路踽踽独行,腰弯得就像是个虾米。 看着这个老太婆,风铃的眉头微微皱起:“这附近还有别的人家?” “没有。”傅红雪淡淡他说:“最近的也要在山脚下七八里外。” 风铃不再问了,这时老太婆已经走到院子外,喘息着,陪着笑脸说:“两位先生太太,要不要买几个鸡蛋?” 风铃忽然笑了:“鸡蛋新不新鲜?” “当然新鲜。”老太婆笑着说:“不信你摸摸看,还是热的哩。” 老太婆走进院子,蹲在地上,解开青布包袱,包袱里的鸡蛋果然又大又圆,老太婆抬起了一枚鸡蛋,又笑着说:“新鲜的鸡蛋生吃最滋补,用开水冲着吃也很——。” 老太婆的脸骤然扭曲,她忽然抬起手来,似乎想将手里的蛋掷出,但人已倒了下去。 老太婆的人一倒地,就有条黑衣人影从山拗后窜出,三五个起落,已掠人院,什么话都不说,一把抄起了老太婆的鸡蛋包袱,远远掷出,落入了黑暗中。 然后就听见了“轰”的一声,火光夹杂着树叶泥土,冲天而起。 等火光消失,泥土纷落后,黑衣人才长长吐出口气:“好险。” 风铃脸色己变了,似己连话都说不出,她双眼直盯着地上的老太婆。 傅红雪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他还是冷冷地站在那里,一双冷漠的眼睛,依然冷冷地直视着黑暗中的某处。 黑衣人转过身,面对着傅红雪:“阁下难道没有看出这位老太婆是什么人?” 傅红雪摇摇头。 黑衣人忽然压低声音说:“她就是从万马堂派来行刺阁下的。” “万马堂?”傅红雪说。 “是的,我从——。” 黑衣人话还未说出,身子突地一阵扭曲,脸已变形了,嘴角也流出鲜血,血一流出,就变成黑的。 一看见这个情形,风铃的脸色也变了。 黑衣人双手捧着肚子,人已倒下,挣扎着说:“快……快,我身上的木瓶中有解药……炔……快……。” 风铃正想奔过去拿,傅红雪却一把拉住了她。 黑衣人的神情更痛苦,硬声说:“求求你……快,快……再迟就来不及了……” 傅红雪冷冷地看着他,冷冷他说:“解药在你身上,你自己为何不拿?” “你难道看不出他已不能动了。”风铃急着说:“我们怎能见死不救?” “是吗?”傅红雪忽然冷冷笑着:“他死不了的。” 听见这话,黑衣人的脸又一阵扭曲,突然箭一般的从地上窜起,扬手打出了七点乌星。 那本已死在地上的老大婆竟也忽然从地上跳了起来,一挥手,掷出了两枚鸡蛋。 这一突来的变化,风铃愣了一下,但傅红雪却已冷笑了,他不但没有闪避,反而迎了上去,两枚鸡蛋忽然已到了他手里,滑人了他的衣袖。 那由黑衣人打出的七点寒星,也被傅红雪的左手一挥,七颗暗器就“笃、笃”钉在刀鞘上。 一击未中,老太婆凌空一个翻身,倒窜而出,可是她的人还未落定时,忽然发现傅红雪已到了她面前。 老太婆虽惊却不乱,她双拳齐出,双锋贯耳地打向傅红雪的左右太阳穴。 她的出手虽快,但她的双掌还未到时,傅红雪的手掌已从她的双拳中穿过,然后拍在她的胸堂上。 轻轻一拍。 老太婆的人就像是被钉入地下似的,双臂垂下,人也不能动了,然后她就听见了一阵骨头断裂的声音,这时她才看见本已站在她面前的傅红雪,忽然间已站到了黑衣人的面前,用一条手臂挟住了黑衣人。 挟紧、放松,黑衣人忽然间就像是一堆软泥般倒下去,断裂的肋骨斜斜刺出,穿破了衣裳,鲜血慢慢地滴落地上,慢慢地在地上散开,慢慢地渗入地中。 傅红雪冷冷地凝视着,目光带着种深思之色,就仿佛他这一生中从未见过流血一样。 老太婆不停地颤抖。 也不知是因为傅红雪那种奇特的掌力,还是因为夜风寒冷,抑或是因为那骨头碎裂的声音,她忽然恐惧得像是个刚从恶梦中惊醒的孩子。 傅红雪回过身,冷冷地望着她。 老太婆忍不住地又打了个冷颤,抖着声音说:“我已是个……七老八十的老太婆了……你难道还想……杀我吗?” 傅红雪没有说话,他忽然一把揪住老太婆那苍苍的白发,用力拉了下来,带着她的脸皮一起拉了直来,就露出了另张脸。 一张瘦小、蜡黄、畏怯,但却十分年轻的脸。 对于这个变化,风铃又是一怔,她不懂傅红雪是如何看出这个老太婆是伪装的。 傅红雪冷冷地看着这个畏怯的年轻人:“你知道我是谁?” 年轻人舔舔发干的嘴唇道:“我……我知道。” “那么你就该知道,我至少有三十种法子可以让你后悔为什么要生下来。”傅红雪淡淡他说。 年轻人勉强地点了点头,脸上已无血色。 “我问你说。” “我……我说……。”年轻人急忙说。 “你是花满天或是云在天的手下?” “是花堂主那一堂的。” “这一次你们一共来了几个人?”傅红雪问。 “连花堂主和云堂主在内,一共七个人。”年轻人说。 “另外五个是些什么人?” “我不知道。”年轻人摇着头:“我真的不知道。” “他们的人在哪里?” “就在山脚下。”年轻人说:“等着我们——。” 年轻人的话还没有说完,突然又听见一阵骨头碎裂的声音。 他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 洗过手后,傅红雪又恢复漠然的样子,平平静静地坐下吃饭,就仿佛刚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似的。 风铃扒了几口饭后,忽然放下筷子,直盯着他看,看了有好一会儿,才问:“你吃得下?” “吃得下。”傅红雪说:“如果你尝过饥饿的滋味,那么你就一定吃得下了。” “你不怕万马堂的人现在冲进来?”风铃又问。 “不会,现在不会。”傅红雪说:“在还没有查清我们的状况时,他们不会轻举妄动的,你放心。” 傅红雪挟了口菜,等完全嚼碎吞下后,他才又说:“天亮以前,他们绝对不会来打扰我们的。” 五 一踏入大厅,叶开就感觉到“猴园”的王老先生,一定是个不简单的人物。 从屋内的装演摆饰,就可以看出主人的个性。 这个大厅并没有很大,里面的家俱也不是那种暴发户的款式,但却很精美实用。 每件家俱摆的地方,都绝对让你觉得很舒服,而且用起来也很方便,令你丝毫不会觉得哪件家俱是多余的。 人也是一样。 这位王老先生给人的印象,不是那种讨厌,或者会惊讶的感觉。 看见他,你会感觉到就好像在一个纯朴的小镇上,看见一个慈祥和蔼可亲的老祖父在逗小孙子似的。 ——他的年纪虽然已大了,可是他会帮你带带小孩,在空闲时,偶尔还会帮你做做家事。 这么样的一个人,你会认为他是多余的吗? 叶开看见王老先生时,就是这种感觉。 他的人虽然坐在主位上,可是你绝对不会看出他有任何一点气势凌人的感觉。 看见叶开走进,他就露出了很慈祥可亲的笑容,然后用那老祖父似的慈祥声音说:“坐吧!年轻人。”大厅中央摆着一个大圆桌,桌上只放了两付碗筷,没有菜,看来今天这顿晚饭,只有叶开和王老先生两人而已。 别人露出了那么慈祥的笑容,叶开又怎能吝啬呢?他当然也笑了,笑着坐在王老先生的对面。 菜未上桌,大概是等客人的到来,现在叶开已坐妥了,菜该上了吧? 果然,这时王老先生已招手,轻拍了三下,响声刚落,叶开就听见了有人端菜出来的脚步声音。 可是等菜放到桌上时,叶开竟然吓了一跳,他吓的不是那盘菜,而是端菜的手。 那是手吗? 严格说来,那不是“人”的手,那只是一双有“人手”形,却长满了毛的手。 叶开一转头,就看见了这一双长毛手的主人了。 猴子。 端菜出的来,竟然是猴子。 现在总算看见猴子了,可是叶开没想到,“猴园”里的猴,竟然被训练到如此地步。 每只猴子端着一盘菜,很有规矩地排成一排,菜一放下,向王老先生微笑点点头,然后立即回身走回去。 猴子本是动物里最会吵的,可是这么多猴子竟没有发出任何一点声音,它们安静且规矩地将菜端上,然后回去,就好像一队训练有素的仆役,甚至比仆役们的工作效率还要好。 看见这种情形,叶开不由得苦笑。 “传说猴子是人类的祖先。”叶开说:“我现在已有点相信了。” “猴子是所有动物中最聪明的一种,它们不但很会摹仿人类的动作,连行为思想,都跟人很接近。”王老先生说:“你将一群猴子放在一起,它们最先开始的行为是争夺权利。” “争做猴王?” “是的。”王老先生说:“人一生下来,不也是就已开始争夺了。” “那只是某部分的人而已。”叶开不以为然。 “不是某部分,而是全人类。”王老先生说:“只是争夺的目标不同而已。” 王老先生倒了杯酒,又说:“有的争夺权利,有的争夺钱财,有的争夺女人,有的争夺事业,有的争夺胜败,有的争夺地位,有的争夺生存。” “有的只为了争口气。”叶开笑了。 “是的。”王老先生说:“所以人一生下来,就已开始在争夺了。婴儿出生,只为是争生存;商人拼命做事,只为了争钱财;赌徒没命的赌,只为了争胜负;书生的十年寒窗,只为了争地位。” 他喝了一口酒,接着又说:“你今天会来这里,不也为了争个事实。” “事实?” “有关‘猴园’的传说百十种。”王老先生说:“你来,难道只为吃顿饭而已?” “好,爽快。”叶开大笑:“这就该干这一大杯。” 第七章 会弹弦乐的猴子 一 蒙蒙的窗纸,虽然挡住了冰冷的夜风,却关不了透骨的寒意。 唯一能驱走寒的,只有喝酒,所以一大瓶酒,已有一大半下了叶开的肚子,他又干了一杯后,才听见王老先生在说:“你今日前来,是否为了‘猴园’有人头猴身的传说?” “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叶开说。 “有个小朋友生性调皮,他叫王成,”叶开盯着王老先生:“不知是否曾误闯你们这里?” 王老先生没有马上回答这个问题,他先慢慢地倒了一杯酒,慢慢地举杯,慢慢地喝着,眼中满是思索之色。 他等杯中酒喝尽时,才看着叶开,说道:“我说的话,你是否相信?” “信。” “好。”王老先生将杯子放下:“我不知道。” “不知道?”叶开微怔。 “是的。”王老先生说:“前些日子我不在‘猴园’。” “你不在?” “我虽然喜欢猴子,可是猴子不会自己跑来。”王老先生笑了:“所以每隔一段日子,我就出趟门,到各处去收集猴子。” “你这次是什么时候出门的?” “三个月前,回来才五天而已。”王老先生笑着说:“所以你这位调皮的小朋友是否有来,我就不知道了。” “会不会你不在时——。” “不会。”王老先生说:“有这种事,我一定知道,我的仆人一定会告诉我。” 主人既然已这么说了,叶开还能怎么样?他只有打了个哈哈:“或许这个调皮小鬼又躲到别的地方逍遥了?” 王老先生也跟着笑了笑,他等笑声稍微小了些才说:“那么你还想不想知道‘人头猴身’的真或假?” “既然来了,能满足好奇心,当然是最好的。”叶开笑着说。 “好奇人人皆有之,可是并不是时常能满足的。” 王老先生笑一笑,然后又举起来,又轻拍了三下。 叶开以为又有猴子要出现,所以他睁大眼睛,看着刚刚走出送茶猴子的门,王老先生既然要满足他的好奇心,那么这一次被叫出来的猴子,是否就如传说中的“人头猴身“的猴子呢?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叶开的眉头刚皱起来,刚想转头问工老先生时,忽然听见一阵悠扬的弦乐声。 仙乐是种什么样的乐声? 有没有人听过? 假如有一种令人听起来觉得可以让自己心灵溶化,甚至可以让自己整个人溶化的乐声,那么这种乐声就应该可以算是仙乐了。 二 这忽然传来的弦乐声,在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听来,虽然令叶开诧异了一下,但他马上被那乐声中的弦律给迷惑住了。 叶开虽然不会弹奏乐器,连最基本的“七音”都不会,可是他懂得欣赏,好坏他听得出来。 这阵突然传来的弦乐声,也许算不上是种仙乐,叶开的人也没有溶化,可是他却快醉了,他自己感觉得到。 不是醉酒的醉,是心灵的醉,这阵弦乐竟然比醇酒还是令人醉。 叶开虽然陶醉在乐声中,但他的心思却还是在转着,王老先生不是要满足他的好奇心吗?为什么不叫那“人头猴身”的猴子出来,反而响起了这么好听的弦乐声? 难道这种“人头猴身”的猴子要出来之前,必须先有乐声伴奏。 想到这里,叶开不禁苦笑了起来,或许这种“人头猴身”的猴子比较特别一点,一定要有弦乐衬底,它才肯亮相。 打断雅乐,是不礼貌的事,叶开向来不会做不礼貌的事,幸好天下所有的乐曲,都有结束的时候。 弦乐曲已终了,但余音仍缭绕。 “虽然称不上是仙乐,但可以算是佳奏吧?”王老先生说。 “何止是佳奏二字可以形容的。”叶开笑着说。 “想不想见见这些弹奏的人?” “想死了。” 叶开嘴里说“想死了”,心里却“急死了”,不是说要让他看看“人头猴身”的猴子吗?干嘛又扯上了什么弹奏的人? 可是主人这么诚意,客人又怎能扫兴呢?还好看看不会损失什么? 王老先生这一次并没有拍手,他用左手轻拍桌座椅的扶把,拍了三下,然后叶开就听见一阵齿轮的转动声。 随着响声,叶开看见了传出弦乐声的那一面墙,忽然沉了下去。 那面墙完全降下去以后,看到里面的情形,叶开第一个印象:“怎么一群小孩子在弹乐器呢?” 可是叶开再仔细一点:“不对,是一群猴子在玩乐器。” 等叶开看清楚以后,他整个人都愣住了:“什么猴子?这是一群‘人头猴身’的猴子。” 人头猴身! 现在总算看见这传说中的……。 这应该算是猴子?或是人类? “这是……是猴子吗?”叶开惊愣他说着。 “它们本就是猴子。”王老先生还是很慈祥地笑着。 “那它们为什么会有人的头?” “人头?”王老先生说:“你再看仔细一点。” 叶开不懂王老先生这句话的意思,所以回头看着他。 “再看仔细一点。”王老先生又说了一遍。 “看什么?” “看它们的头。”王老先生说。 人的头长得什么样子,叶开又不是没有见过,王老先生为什么还要叫他再看仔细一点?难道这些“人头”还有别的秘密在吗? 这些猴子脖子上的“人头”虽然小了些,但的的确确是人的头,再怎么看还是“人头”。没错! “你走近些看。”王老先生说。 不用他这么说,叶开也会走近看,可是等他走近的时候,他的眼中忽然露出了一种迷惑,脸上也布满了猜疑的神色。 刚刚猛一下见到这些猴子,再加上距离比较远些,叶开直觉认定这些猴子的头是属于人类的头,但现在走近了些,叶开才发觉这些猴子的头,只不过是很像“人头”而已。 它们还是猴子的头,只不过是将脸上的毛剃光而已,远远看去,就像是人类的头了。 三 看清了真相,叶开不由得大笑了起来。 “我现在总算明白‘亲眼看见都未必是真的’这句话了。”叶开笑着说:“人的眼睛时常被先人为主的成见所蒙蔽了。” 他回头看着王老先生,又说:“若不是我早已听过‘人头猴身’的传说,而又加上你的故作神秘,恐怕我还不会一下子就让这些猴子给骗了。” “猴子本就是人类的祖先。”王老先生笑着倒了一杯酒:“如果一个人的脸上长满了毛,那么你说他是不是猴子呢?” “就算不是,无疑也跟猴子差不多了。”叶开说。 “所以你现在看见的这些猴子,就是‘人头猴身’的猴子了。”王老先生说:“人们之所以会对我这里有那么多的传说,那是因为我和他们‘距离’太远了。” 他顿了一下,喝了口酒,才又说:“如果我和那些街坊邻居有说有笑的,如果我不那么‘闭门自乐’的话,我相信外面的谣言就不会那么多了。” ——造谣本就是人类有生俱来的天性。 “酸葡萄的心理”本就是某些人士的的专利品,所以这个世上才会有那么多的是是非非,思恩怨怨。 ——人类之所以“进步缓慢”,是否也为了这缘故呢? 随着那面墙的升起,那些猴子又被摒弃在“人类的世界”外了。 这时叶开当然已回到了座位上,他缓缓地喝了回酒,突然又笑了。 “也只有像王老先生这样的雅人,才会想到将猴子脸上的毛剃掉。” “我只不过觉得它们既然要学人的行为,就应该也要长得像人些。”王老先生笑着说。 叶开突然又问:“那么王老先生觉得马空群这个人怎么样呢?” “马空群?”王老先生一楞:“万马堂的马空群?” “是的。” 王老先生停了一下,才慢慢他说:“我虽然了解猴子,可是却无法了解人。” 他看着叶开,又说:“我和马空群虽然有两三次面之缘,但是他的为人,我却不太了解。” “那么你为什么要照顾他的女儿呢?” 叶开直盯着他的脸。 “他的女儿?”王老先生一脸疑惑:“我什么时候照顾过他的女儿?” “我亲耳听她说的。”叶开说:“她说在你这里住了十年。” “那不是马空群的女儿。”王老先生说:“那是白依伶,是白天羽的女儿。” “哦?”叶开说:“我还以为是马空群的女儿马芳铃。” 叶开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王老先生的脸上:“真奇怪,她们两个人为什么长得那么像呢?简直就好像是同一个人。” “我没有见过马空群的女儿,所以不知道她们长得有多像。”王老先生说:“我只知道,白依伶是个好女孩。” 他的目光也盯着叶开:“所以她要嫁的人,我就必须很慎重地观察。” “那当然的。”叶开又笑了:“幸好她选的不是我,否则王老先生一定很失望。” “为什么?” “因为我一定通不过你的观察。”叶开笑着说:“我这个人不但特别穷,而且又是个不定心的人,这么样的一个男人,又怎么配得上一个好女孩呢?” “哦?”王老先生说:“你真的是这么样一个人?” “如假包换。”叶开说:“我这个人唯一的长处,就是很看得清自己,所以我从不会去做一只癫蛤蟆。” 王老先生又笑了:“世上有你这么好看的赖蛤蟆?” 听见这话,叶开笑了笑,对于自己的长相,他一向是很有自信的,虽然算不上是“天下第一美男子”,但绝对可以算是“有吸引力的男人”。叶开笑笑后,举杯欲喝时,突听到一阵吵乱的声音,在还搞不清是什么响动时,就看见一只猴子跳上桌,在桌上乱窜。 “这只猴子怎么了?”叶开问王老先生。 “大概兽性又发了。”王老先生说。 叶开又转头去看桌上的猴子,谁知刚一回头,那只猴子突然猛冲向叶开。 他一个闪头,虽然脸部已闪过了猴爪,但手上的酒杯却遭遇到猴脚的碰撞。 “砰”的一声,酒杯破碎。 叶开一收手,就看见那只猴子一个翻身,己从窗户跑了出去。 “伤到你没有?”玉老先生关切地问。 “没什么。”叶开看了看自己的手:“只是手指头让酒杯割了一下。” “伤口要不要紧?” “伤口倒没什么,只是夜己深了,打扰太久。”叶开站了起来:“希望改天能再和你畅谈。” “欢迎。” 四 叶开离开后,王老先生就一直坐着,动也不动的,脸上那慈祥的笑容已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是满脸的思索之色。 过了很久之后,他才轻轻他说了声:“进来。” 门外立即有人应了声:“是。” 吴天轻轻地推开门,轻轻地走人,走至王老先生旁,静静地等候他的吩咐。 王老先生拿起刚刚破裂的酒杯碎片,凝视着上面的血迹,这是叶开让猴子碰撞时所留下的血。 “拿去检验。”王老先生将碎片递给吴天:“看看是属于哪一型的血。” “是。” “通知‘血组’再增加‘第一型’的血。”王老先生说。 “是。” 玉老先生想了想,又问:“七号猴子现在如何?” “比较正常一点。”吴天说:“他已不再回避金鱼姑娘了。” 王老先生似乎很满意地点了点头。 第八章 无悔的一战 又是清晨。 远山在晨曦中由青灰变为翠绿,泉水流到这里,也渐渐慢了。 风虽然依旧寒冷,气息却更芬芳,因为鲜花就开在山坡上,五色缤纷的寒带鲜花,静悄悄地拥抱住木屋。 一大早,傅红雪就已起床,就已在院子中劈柴。 他的手通常虽然都是握着刀,但是在劈柴时,依然十分灵敏,十分优美。 他用脚尖踢过木头,一挥手,巨斧轻轻落下,“咔喳”一响,木头就分成两半。 在晨曦中,他的眸子就像是远山一样,是青灰色的,是遥远的,也是冷淡的。 ——为什么他的眼睛,无论何时何地,看起来总是如此的遥远?如此的冷淡?是不是只有经历过无数次生与死,无数次爱与恨的人,眼睛才会有如此遥远、冷淡的神色呢? 昨天死在院子中的尸体,早已被移走了,血也早已和泥土凝结了,天地问依然是那么的祥和,那么的恬静,但是傅红雪知道,今天过后,恐怕不会再有这种生活了。 他不是个怕死的人,但是面对着不可知的危险,他一点把握都没有,最重要的,他已发觉自己居然开始留恋这两天的生活了。 ——家的生活。 做为一个浪子,做为一个时常处在危险、争夺、刀剑中过日子的人来说,“家”是一个非常遥远的海市蜃楼。 他们虽然有时会在午夜梦回时,憧憬着“家的生活”。但通常他们都不敢过这种生活。 因为“家的生活”虽然会使人感到幸福、快乐,但是却会磨灭掉他们的“奇异的本能”。 世上有很多人都像野兽一样,有种奇异的本能,似乎总能嗅出危险的气息。 虽然他们并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听到什么,但危险来的时候,他们总能在前一刹那间像奇迹般的避过。 这种人若是做官,必定是一代名臣,若是打仗,必定是常胜将军,若是投身江湖,就必定是纵横天下不可一世的英雄。 诸葛亮、管仲,他们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们能居安思危,治国安天下。 韩信、岳飞、李靖,他们也是这样的人,所以他们才能决胜于千里,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李寻欢、楚留香、铁中棠、沈浪、杨挣、萧十一郎,他们也都是这样的人,所以他们才能叱咤风去,名留武林,成为江湖上的传奇人物,经过了许多许多年之后,仍然是游侠少年心目中的偶像。 “奇异的本能”换句话说,就是第六感官。 家居生活却是毁灭第六感官的最佳杀手,所以大部分的浪子,都不太敢去尝试过“家”的生活,因为他们都必须在江湖中过日子。当傅红雪知道自己心里竟然有这种念头,他就知道自己的生命已随时都可能毁灭,可是他又觉得这几天的生活是他这一生中最恬静最愉快的时光。 ——与其痛苦过一生,不如快快乐乐地活几天。 快快乐乐地活几天? 人的一生中,如果有那么“快快乐乐的活几天”就已够了,所以傅红雪明知道今天将会遇到“不可知”的危险,甚至会要了他的性命,可是他一点都没有感到恐怖,或者是惶恐。 他还是像往日般的早起、劈柴,等待着风铃那可口的早餐。 早餐?可是最后的早餐? 阳光依旧和千年以前一样的灿烂,百花依旧如千年以前一样的开放,大地依旧似千年以前一样的芬芳,人依旧如千年以前一样的活着。 只是心境不同了。 有风吹过,枯叶飘飘地落下来,虽是夏日,仍有落叶,就像冬天,也有新芽在冒一样。 落叶一片、二片、三片……地飘下,日头已渐渐升起,屋檐下的风铃随风在响,屋内憩睡的风铃也已起床,走出,走至挂在屋檐下的风铃下。 “早。”风铃轻脆他说着。 “你起晚了。”傅红雪淡淡他说。 “今天的阳光真好。”风铃看了看四周:“风也很柔。” “今天也是杀人的好天气。”傅红雪忽然说了这么一句话。 风铃一点也不吃惊,她只是嫣然地笑了笑:“我相信你。” 她顿了顿,又说:“不管今天来的是谁,我都相信你一定有把握将他们摆平。” 傅红雪忽然停止了劈柴,缓缓站直,缓缓抬起头,用那双又漆黑、又遥远的眼睛凝注着风铃,然后用那仿佛寒凤般的口气说话。 “我死了,不正如你愿吗?” “是的。”风铃的表情变也没变,她依然笑得很亲密:“但那是要我亲手杀死你的时候。” 她又笑了笑,又说:“你难道忘了、我会跟你来这里,只是为了要亲手杀了你。” “我没忘。”傅红雪说。 “那么你死在别人手里,我又怎么会快乐呢?”风铃说。 “是吗?” “所以我相信,今天不管来的人是谁,你一定有把握胜了他们。”风铃说:“因为令我不快乐的事,我相信你一定不会做的。” “我不会。”傅红雪居然这么回答着。 “我知道。”风铃笑得更甜了:“所以早餐我已准备好了。” “待会儿再吃。” “为什么?” “因为我怕人来跟我抢着吃。” 这句话虽然是对着凤铃说的,可是傅红雪的目光已飘向了身后的门口。 风铃的视线很快地跟了过去,所以她就很快地看见七个人慢慢地走入了院子。 阳光灿烂,鲜花齐放,风在吹,叶在动,昨夜的寒意已随着阳光而渐渐消失了。 可是傅红雪却觉得大地的温度似乎已降至了冰点以下,因为这时他看见了第一个走人的人。 第一个人慢慢地走进来,这人的脸很长,就像马的脸,脸上长满了一粒粒豌豆般的疙瘩,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有些人天生就带着种凶相,他就是这种人。他走入了院子,四周看了看,哺哺他说:“好地方,真是好地方。”院子里有个树椿,第一个人慢慢地坐下来,一坐下来,就忽然从身后拿出了一把很大很大的剪刀,慢慢地剪着他的指甲。 特大号的剪刀,大约有三十五斤重,在他手里,轻得就像是情人的发丝般。 傅红雪认得他,他叫简单,又叫“剪一次。” 人到了他手里,就像是指甲到了剪刀下一样。 江湖上杀手组织中,杀人最多的就是他,他每次杀人时都已接近疯狂,一看到血,就完全疯狂。 第二个慢慢走进来的人脸色是惨青色,看不见肉,鼻如鹰钧,眼睛也宛如专吃死尸的兀鹰一样,他手里提着柄剑。 剑光也像他的脸一样,闪着惨青色的光,他看来并没有简单凶恶,但却更阴沉。 ——阴沉有时岂非比凶恶更可怕? 院子里有棵树,他一走进来,就在树荫下躺了下去。 他一躺下去后,才满庞地叹了口气:“好地方,能死在这种地方实在是种好福气。” 傅红雪不认褐他,却知道这个人的脾气——这个人一向最憎恶阳光的。 “阴魂剑”西门帅。 江湖中能请得起他的人,没有几个。 他的代价高,当然是值得的,他从不轻易杀人,甚至很少出手,可是他要杀的人,却都已进入了棺材。 他杀人时从不愿有人在旁边看着,因为有时连他自己都觉得他用的法子实在是太过于残酷了。 “你若要杀一个人,就得要他变作鬼之后,都不敢找你报复。”这是西门帅常说的一句话。 第三个和第四个人是一起走进来的,这两个人一看就知道是双包胎,不但长得一模一样,连胖瘦高矮也是相同,脸上的胡子都修得整整齐齐日。 这两个人走了进来,四面看了看,然后悠然地同口说:“好地方,真是好地方,能在这种地方等死,福气真是不错啊!” 这两个人傅红雪当然也认得,江湖中不认得他们这双包胎的人恐怕很少。 欧阳叮、欧阳当,“叮当双胞,吃肉啃骨”。 第五个看来很斯文,很和气,白白净净的脸,胡子修饰得很干净很整齐,他背负着双手,施施然走了进来,不但脸上带着微笑,眼睛也是笑眯眯的。 他没有说话,身上也没有兵器,他看来就像是个特地来拜访朋友的佳客。 傅红雪不认得这个人,可是他看见这个人,却忽然觉得有股寒意自脚底窜起。 他笑眯眯地站在院子里,既不着急,也没有说话,好像就是要他等个三天三夜也没关系。 这么一个既斯文、又秀气,而且又文质彬彬,温柔有礼的人,怎么会是杀手呢? 傅红雪相信前面走进来的四个人加起来,也绝对不是这个斯文人的对手。 看着这个很斯文的人,傅红雪忽然想起了八个字。 “温柔温柔,很慢很慢”。 这八个字是在形容一个人,形容一个人杀人时不但很温柔,而且很慢。 据说他杀人很慢,而且是非常慢,据说他有一次杀一个人竟然杀了三天,据说三天后这人断气时,谁也认不出他曾经是个人了。 但这些都只是传说而已,相信的人并不多,亲眼见到的人更少。 可是傅红雪相信,如果真有“温柔温柔,很慢很慢”这个人,那么一定是眼前这个很斯文很秀气的人。 阳光更灿烂。 简单还在修指甲,西门帅躺在树荫下,更连头都没有抬起。叮当双胞坐在篱笆旁,专注地看着从泥土里钻出来的小野花。 在他们眼中,傅红雪仿佛已是个死人了。 他们没有动,傅红雪当然也没有动,风铃就更不会动了,她静静地站在门旁,看着院中的一切。 他们就这样地僵持着,也不知过了多久,才听到一阵笑声,随着笑声,又走进来了两个人。 花满天和云在天 他们两个笑着走人,也看了看四周,然后花满天才走上前,笑容温柔而亲切地对傅红雪说:“你们这两天辛苦了!” “还好。”傅红雪冷冷地应着。 “昨夜睡的好不好?” “睡得着,吃得饱。” “能吃能睡就是福气。”花满天笑着说:“只可惜有福的人,命总是短了一点。” “哦?” 花满天笑着看看傅红雪:“阁下看来不像是个短命的人,做的事偏偏都是短命的事。” 傅红雪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阁下想不想做个既有福气,又长命的人。” “哦?”傅红雪冷笑一下,又说:“那么她?” “她?”花满天看了看站在门口的风铃:“那就看阁下的意思了。” “怎么说?” “阁下如果不想有累赘的话,我保证阁下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地走。”花满天笑着说:“如果阁下想藏娇的话,那么万马堂一定有阁下的金屋了。” “就吗?” “是的。” 傅红雪冷冷地将视线从每个人的脸上扫过,最后当然还是停留在花满天脸上:“你们费了这么多的精神,为的只不过是我回万马堂?” “三老板怕阁下在外吹风受凉的。”花满天笑着说:“三老板的心意,希望傅兄能知晓。” “我知道。” 话声一落,傅红雪的人已飞起,那把漆黑的刀也已出鞘了。 他攻的不是花满天,也不是那个很斯文很秀气的人,而是离他最远的简单。 外表越凶恶的人,内心一定越懦弱,尤其是这个拿着大剪刀的简单。 他凶他恶,他拿着大剪刀,为的只不过是要掩饰他内心的害怕。 来的这七个人之中,武功最弱的一定是他。 这一点,傅红雪无疑看得很准,在他的人还未到达简单面前时,他已看见了简单那黑色的眼珠里,有了白色的恐惧。 惨叫声几乎是和刀声同时发出的,刀光一闪,就看见简单额上出现了一道血丝,然后他眼里的那一抹白色恐惧就慢慢地扩散了。 在敌多我寡的情形下,最先攻击的对象,本应该是对方最强的那一个人。 “抓蛇抓七寸,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傅红雪当然知道,可是他为什么要先攻对方最弱的一环呢? 风铃不明白傅红雪为什么会这么做?花满天他们也不懂。 在这一堆人中,似乎只有那个很斯文很秀气的人知道傅红雪为什么要这么做。在敌人实力未弄清之前,为了抢攻,而攻击对方最强的一环,元疑是加速自己的死亡。 因为对方的实力究竟有多大?是否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强?或是根本不堪你一击?这些你根本就不知道,而冒然地就去攻击对方强者,无疑是将自己推到悬崖旁。 在这种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攻击对方最弱的一环,因为你知道一定可以将这一环击倒。 打倒一个,就消灭对方一分力量,双方的比数就会越来越近。 就在傅红雪起身飞起,那位很斯文很秀气的人嘴角突然浮出了一丝笑意。 等傅红雪落下,刀挥下,旧力已尽,新力未生时,那很斯文很秀气的人的双手忽然一扬,数道乌黑的寒光,由他手中飞出,射向傅红雪那宽坚的后背。 在这同时,那本来很悠闲的“叮当双胞”,也忽然出手了。 两根如灵蛇般的长鞭,无声无息地从叮哨兄弟手中游出,灵活地卷向傅红雪的咽喉。 背后有强劲的暗器在侍候着,左右有灵蛇般的长鞭在等待着,傅红雪的所有退路都已被封死了。 但这些却都不是最主要的攻击力量,他们这么攻击,为的只是要让那一直躺在树荫下的西门帅那把“阴魂剑”,能顺利地刺入傅红雪的小腹。 如果不低头,人是无法清楚地看见眼前地上的动静,然而傅红雪不愧为傅红雪。 他早已凭着“奇异的本能”算出真正的危险在那里。 他虽然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人虽然已无法在一瞬间跃起,但是却做了一件令大家都吓了一跳的举动。 他整个人忽然蹲下,忽然迎向那正要刺出的“阴魂剑。” 眼见傅红雪突然蹲了下来,西门帅一愣,但手中的“阴魂剑”,仍然很快地刺了出去。 只可惜这么一楞,就已给了傅红雪一条生路了。 傅红雪蹲下,就是要西门帅一愣,只要他一愣,手中的“阴魂剑”稍微停顿,那么傅红雪那把漆黑如死亡的刀,就有机会迎着剑尖而切下。 没有响声,也没有刀声,只有火花。 火花也不灿烂,只有那么一两点星星之火似的,西门帅就看见自己的剑忽然一分为二,然后就听见刀砍入骨头的声音。 这一次的攻击看来又是傅红雪赢了。 可是就在他的刀锋砍入西门帅的骨头时,傅红雪的脸上却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恐惧。 被砍的不是他,他明明又胜了这一次,为什么脸上会有恐惧的表情? 第九章 最古老的欲望 一 傅红雪恐惧的并不是这一战的胜败,或是生死,他恐惧的是,他终于发觉他们今天来的目的了。 当傅红雪蹲下,当他的刀锋迎向西门帅的“阴魂剑”时,那本来是卷向他的咽喉的两根鞭子,忽然凌空一抖,抖向那数道乌黑的光芒。 “啪哒,啦哒!”的两下,鞭尾击中暗器,将暗器卷向站在门口的风铃。 一直站在旁边的花满天和云在天,这时也抽出了剑,剑花一抖,人随剑花,飞向风铃。 凌空转向的鞭尾,又是“啪哒”的响着,然后又如灵蛇般的卷向风铃的双手。 风铃虽惊,却不乱,她一个转身,避过了射击而来的暗器,刚一回身,花满天和云在天的双剑已刺到了。 “唰,唰!”的两声,风铃的双臂已被划破了两道伤口。 鲜血还未流出,那两道灵蛇般的长鞭已然卷上了风铃的双臂。 这时,傅红雪的刀刚好砍入西门帅的额骨。 傅红雪一点也不给自己喘气、调息的时间,随即一个倒纵,刀锋划着弧度,划向举剑欲刺的云在天。 刀锋未到,刀气已逼人了,云在天顾不得杀风铃,只好回剑以挡开傅红雪倒纵而来的一刀。 “呛当”一响的同时,那个很斯文很秀气的人手中又挥出了数道暗器。 这些暗器射的并不是空中的傅红雪,而是他的落脚处,只要他一落地,就必中这些暗器。 暗器一射出,傅红雪的刀就忽然从一个很奇怪的部位砍出,他砍的不是人,而是院中的一棵大树上的横枝。 刀锋沉入树枝,傅红雪就借这一“拖住”的力量,空中一个翻身,人就翻向“叮当双胞”。 被双鞭缠住,风铃怎么挣,也挣不开,反而越挣缠得越紧,手臂都挣出了血丝。 借力刚要翻向叮当兄弟的傅红雪,人刚翻个身,就看见那很斯文很秀气的年轻人飞了起来,拦住了他的去路。 双掌一错,再一旋,空中拍向傅红雪。 又被拦住了,傅红雪不得不在空中将全身力量化掉,人瞬间就坠下,闪过那斯文秀气年轻人的双掌。 被他这么一拦阻,叮当兄弟已飞起,也将风铃扯上了屋顶,再一个交错,一个翻身,人已飞出了木屋,飞向森林深处。 眼看着救人已无望了,傅红雪反而冷静了下来,他静静地看着留在木屋的三个人。 花满天和云在天抖剑,收式,得意的看着傅红雪,那个很斯文很秀气的年轻人依旧笑眯眯地悠然站着。 风仍在吹,阳光一样灿烂。 花满天很得意的笑着,他笑着走近那位很斯文很秀气的年轻人旁,然后对着傅红雪说:“傅兄,刚刚因为时间太匆促了,所以忘了向你介绍这位公子的名字。” “温柔温柔,很慢很慢。”傅红雪慢慢他说:“他叫温如玉。” 花满天一愣,随即又笑了:“想不到傅兄的见闻真广博,连这么久没踏入江湖的温公子,傅兄居然都知道。” 傅红雪冷冷一笑:“你们今天来,就只为了要带走她?” “是的。” “她和你们有仇?” “没有。”花满天笑着说:“三老板是怕她打扰了傅兄的清雅生活,所以叫我们来将她请走,好让傅兄享受享受宁静的生活。” “错了!” 傅红雪在此时此刻忽然说了这么两个字,所有的人都怔了一下,就连那温加玉也不禁地停了一下笑容。 “错了?什么错了?”花满天问:“你是说三老板的好意错了?” 傅红雪没有马上回答,他将目光落到温如玉的脸上,然后才开口:“你错了。” “我错了?”温如玉又是一怔:“我哪里错了?” 傅红雪冷冷地看着他:“你以为刚刚在空中双掌互错时,我没有看出破绽?或是认为就算我看出,也无法攻破它?” 温如玉当然知道自己招式里的破绽,但是他知道傅红雪,或是任何人都无法在破绽露出的那一刹那间攻破,所以对傅红雪的话,他只是淡淡地笑着。 可是就在他的笑容刚绽放时,他忽然看见刀光一闪,然后就听见了惨叫声。 傅红雪忽然拔刀,刀锋从胁下一个很奇怪的部位挥出,砍的并不是温如玉,而是另一边的云在天。 等云在天发出惨叫声时,傅红雪的刀已入鞘了,温如玉的脸色也变了,变得苍白如雪。 傅红雪依然冷冷地看着温如玉:“你是不是错了?” 刚刚的刀光一闪,刚刚的一刀挥出,砍的虽然是云在天,可是温如玉已看出这一招正是破解他刚刚那一招破绽的唯一招式。 “我错了。”温如玉终于承认了。 “刚刚我没有用那一招,并不是因为我不会,或是抓不准时间。”傅红雪慢慢他说:“我没使出,是因为那时已于是元补了,贸然使出,说不定会使‘叮当双胞’因惊慌而提早杀掉风铃。”温如玉的额头已有汗珠沁出,花满天突然上前一步,大声他说:“纵然你没有使出那一招,风铃还是已落入我们的手里。” 傅红雪的回答,并不是对着花满天,而是对着温如玉说:“有一种人天生具有野兽的追踪的本领,我相信你一定知道。” “我知道。”温如玉说。 “好。”傅红雪冷冷他说:“那么你已可以死了。” 刀锋破空时,温如玉的人已飞上了屋顶,他的轻功在江湖上,可以算是数一数二的,只可惜他碰到的是傅红雪。 他一上屋顶,脚尖一沾屋瓦,正准备借力再倒翻而出时,他就听见了一阵很尖锐的风声,就感觉到双脚一凉,等到他的人翻出时,他正好看见自己的一双脚还停留在屋顶上。 二 花满天从来也没见过那么奇诡的刀法,只见刀光一闪,只见傅红雪的手仿佛轻轻淡淡地挥了一下,已逃六七丈远的温如玉双腿就忽然一断,人就忽然凭空落了下去。 花满天想逃,无奈双腿已不听话了,他甚至听见自己牙齿在打颤的声音。 傅红雪慢慢地回过身,慢慢地将目光盯在花满天的脸上。 “今天我不杀你。”傅红雪说:“但是我要你带一句话。” “什……什么话?” “回去告诉三老板,不管他是谁,我一定去找他。”傅红雪冷冷他说:“叫他最好以本来面目见我。” “我……一定带到。” 野兽中最有追踪本领的是野狼,最会逃避追踪的也是野狼。 三 如果说傅红雪是一匹狼的话,那么“叮当双胞”无疑也是狼。 没有痕迹,没有线索,没有目击者。 天色已渐渐暗了,暗淡的天空中,已出现了灰蒙蒙的星辰。 傅红雪没有找到风铃,也没有找到“叮当双胞”,他已经找了一天,没有吃过一点东西,没有喝过一滴水。 他的嘴唇已干裂,鞋底已被尖石刺破,小腿肚上每一根肌肉都在刺痛。 可是他还在找。 当然还要找,不管怎么样都要去找,就算找上天堂、找下地狱、找上刀山、找人油锅,也一样要去找。 可是往哪里去找呢? 可是又怎能不找呢? 就好像月宫中的吴刚在砍那棵永远砍不倒的桂树一样,虽然明知砍不倒,也要砍下去,直到砍倒为止。 砍得倒吗? ——砍不倒的树,找不到的人,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 为什么一定要找她呢? 她又不是他的女人?也不是她的亲人,或是……朋友,为什么会那么急着要找到她呢? 她是个要来杀他,要来报仇的人,就算找到了她,将她救了回来,又能怎么样? 等她伤好了,等她有了机会,然后一刀杀了他? 苍穹里已升起了昨夜的星辰。 从傅红雪现在站着的地方看过去,很容易就可以看到山中的小木屋。 在昨天以前,小木屋中还充满温馨,然而现在呢? 找了一天,傅红雪实在已很累了,他也实在没有地方去,不得不回到了小木屋。 最主要的是,他希望风铃能自己脱困,而跑回了小木屋。 可能吗? 傅红雪不禁苦笑了,这是多么不可能的事。 就在他的笑容刚从嘴角漾出时,他忽然发现小木屋中有灯光透出。 他记得很清楚,白天走的时候,根本没有点灯,现在为什么会灯光透出呢? 是不是风铃已脱困回来了? 傅红雪用最快的速度冲了过去,距离小木屋还有十几丈时,就听见了木屋里传出的声音。 一种无论谁只要听见过一次就永远难以忘记的声音。 一种混合着哭、笑、喘息、呻吟的声音,充满了邪恶与激情。 一种就算是最冷静的人听见也会忍不住要血脉贪张的声音。 傅红雪又冲过去,一脚踢开了门。 门一开,他的心立刻沉下去,怒火却冲上了头顶。 ——这简朴的小木屋,已经变成了地狱。 四 人间地狱。 风铃正在地狱中受着煎熬。 叮当兄弟一个野兽般的按住了她的身子,一个躺在她的身上,扼开她的嘴,将满满一杯酒往她嘴里灌。 鲜血般的酒汁,流遍了她洁白无瑕的胴体。 野兽般的叮哨兄弟看见傅红雪时,傅红雪已弩箭般的窜过去,漆黑如死亡的刀己挥出。 这是绝对致命的一击,愤怒使得傅红雪使出了全力,直到叮哈兄弟忽然像只空麻袋般倒下去时,他的愤怒犹未平息。 叮哨兄弟一人早已气绝,一人却挣着最后一口气,对着傅红雪挤出了一丝很难看的笑容,然后用仿佛来自地狱般的声音说道:“你会后悔的!” 后悔? 后悔什么? 傅红雪这一生从不后悔。 他用力地将叮当兄弟抛出去,用力地关上了门。 木门是关着的,窗子却是开着的,因为屋子里充满了酒气。 不是“烧刀子”那种辛辣的气味,却有点像是胭脂的味道。 风铃还是躺在那张铺着兽皮的木床上,她是赤裸的。 也整个人都已完全虚脱,眼自上翻,嘴里流着白沫,全身每一根肌肉都在不停地抽搐颤抖,缎子般光滑柔软的皮肤每一寸都起了颤栗。 她不是翠浓,不是傅红雪的女人,也不是他的朋友,她是来报仇的人。 可是看见她这样子,傅红雪的心也同样在刺痛。 在这一瞬间,他忘了她是女人,忘了她是赤裸的。 在这一瞬间,在傅红雪的心目中,她只不过是个受尽摧残折磨的可怜人。 一盆水,一条毛巾。 傅红雪用毛巾温水,轻拭她的脸,轻拭她的嘴角的白沫,轻拭她眼尾的泪痕。 就在这时候,她喉咙里忽然发出种奇异而销魂的呻吟,她的身子也开始扭动,纤细的腰在扭动,修长结实的腿也开始扭动。 ——能忍受这种扭动的男人绝对不多,幸好傅红雪是少数几个人中的一个。 他尽量不去看她,他准备找样东西盖住她的身子时,她忽然伸出了手,将傅红雪紧紧地抱住。 她抱得好紧,就像是一个快要淹死的人抱住了一块浮木。 傅红雪不忍用力去推她,却又不能不推开她。 他伸手去推,却又立刻缩回了手。 ——如果你也会在这种情况下去推过一个女人,那么你就会知道他为什么要缩回手了。 因为女人身上不能被男人推的地方虽然不多,但在这种情况下,你去推的一定是这种地方。 风铃的身于是滚烫,她的心跳得好快好快好快。 她的呼吸中也带着那种像胭脂的酒气,一口口呼吸都传入了傅红雪的呼吸里。 傅红雪忽然明白了。 明白那野兽般的叮当兄弟为什么要用这种酒来灌她了。 ——那是催情的酒。 可惜就在他明白这一点的时候,他也同样被迷醉了。 他的身体已经忽然起了种任何人自己都无法控制的变化。 他的理智已崩溃。 而她已经用她的扭动的身子缠住了他,绞住了他,将他的身体引导人罪恶。 最古老的罪恶,最原始的罪恶。 催情的酒,已经激发了他们身体里最古老、最不可抗拒的一种欲望。 ——自从有人类以来,就有了这种欲望。 五 造成错误的原因有很多种,这种欲望无疑也是其中的一种。现在错误已造成,已经永远无法挽回了。 一个凡人,在一种无法抗拒的情况下,造成了一个错误。 这种“错误”能不能算是错误?是不是可以原谅? 错误已造成,激情已平静,欲望已死,漫漫长夜已将尽。 这一刻正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刻。 这一刻正是痛苦与欢乐交替的时候。 这一刻也正是人类良知复苏、悔恨初生的时候。 这一刻傅红雪已完全清醒了。 六 烛泪已干,灯已灭,用松枝粗纸糊成的窗户已渐渐发白。 苍白。 苍白如傅红雪的脸。 他的心也是苍白的。 ——风铃是个女人,却是个来找他复仇的女人。 ——她虽然和他共同生活了好几天,为的是等待机会好杀他。 如今,她却在他身畔,躺在他身畔。 他仍可感觉到她的呼吸,她的心跳,她的体温,以及她激情平复后的那种温柔满足的宁静。 那种本来总是能令一个男人不惜牺牲一切去换取的愉快和平宁静。 现在傅红雪却只希望能毁掉这一切。 如今他总算知道叮当兄弟临死前的那一句话了。 “你会后悔的。” 后悔? 他能后悔吗? 他能毁掉这一切已发生过的事吗? 不能! 他不能! 这是他自己造成的,他不能逃避,也不能抗拒。 是自己造成的,自己就得接受。 不管自己造成的是什么都得接受。 大地是冷的,晨雾是冷的。 傅红雪的手是冷的,他的心已是冷的,冷如刀锋。 ——一件已发生,已永远无法挽回的错误。 如果你是傅红雪,你会怎么做? 逃避? 每个人都有逃避别人的时候,可是永远都没有一个人能逃避得了自己。 傅红雪也不能。 他轻轻地转头,凝注着仍在梦乡的风铃。 她醒来以后会怎么样呢? 想起昨夜的事情,那种激情,那种缠绵,傅红雪知道这一生从此恐怕很难忘得了的。 她呢? 醒来以后,将如何面对她? ——两个没有根的人,一次无法忘怀的结合。 以后是不是就应该结合在一起? 还是应该从此各分东西?让对方一个人单独地去承受因为错误而造成的痛苦和内疚? 这些问题有谁能答复? 有谁知道应该怎么做才是对的? 窗户开着,窗外曙光渐临。 宁静的天空,宁静的山谷,宁静的早晨,天地间是一片苍芒宁静。 风铃忽然醒了,忽然睁开了眼睛,正在看着身旁的傅红雪。 她的眼睛有了表情。 也不知是痛苦?是悔恨?是迷惘?还是歉疚?或是愤怒? 傅红雪不能逃避她的眼光,也无法逃避。 他在看着她,期待着她的反应。 第一章 又见吸血鬼 一 还未踏进那个很有个性的“家”时,叶开远远地就听见了有人在哭。 虽然是女人的哭声,但是叶开听得出来那不是苏明明的哭声,而是一个中年妇人的哀切哭声。 一进门,果然就看见一位体态肥胖的中年妇人坐在床边,苏明明在一旁安慰着她。 “什么事?”叶开问:“这位太太怎么哭得这么伤心?” “她先生昨晚遇见了‘吸血鬼’。”苏明明回答着。 “吸血鬼?”叶开一怔:“这里也有吸血鬼?” “不但有,而且已经存在很久了。”苏明明说:“只是销匿了一阵子,直到昨晚才又出现。” “那么她先生……” “当然是被吸干了。”苏明明说。 叶开想了想,又问:“那么她先生呢?” “还留在现场。”苏明明说:“就在她家的后院里。” “我去看看。” 叶开说完转身离去,苏明明本想跟去,可是见中年妇人仍哭得很伤心,只好继续安慰她。 迎着晨雾,踏着晨曦,叶开走进了中年妇人的后院,远远地就看见一具干巴巴的尸体。 脖子上伤口的血迹早已凝固,整张脸明显地带着惊吓,眼睛还睁得大大的。 叶开蹲了下去,伸手将尸体的眼睛拂了起来,然后盯着伤口思索着。 这种只有在“说书”的口中才能听到的“吸血鬼”,居然会在现实生活里出现,叶开实在很怀疑。 他虽然没有亲眼看过“吸血鬼”,可是却见过两次被吸血鬼“咬”过的尸体,一次是在万马堂,今天是第二次。 难道被吸血鬼咬过的人,真的会变成吸血鬼? 叶开的眉头已深锁着,他决定今天晚上就守在这里,看看这个被吸血鬼咬过的尸体,会不会也变成吸血鬼? 据说吸血鬼只有用桃花木刺进心脏才会死亡,那么叶开今晚是否要准备一根桃花木呢? 他不禁苦笑了起来,怪事年年有,今年却特别多。先是十年前早已死亡的人,忽然间莫名其妙地活过来,现在又是吸血鬼。 如果昨夜不是到“猴园”看过所谓的人头猴身的猴子,那么怪事又要加一桩了。 叶开缓缓地站起,思绪已飞离了拉萨,而回到了万马堂,不知傅红雪现在如何?以他的个性,叶开还真怕他使起性子来而不顾后果行事。 今天晚上如果将这件吸血鬼的事搞清楚,明天一早就离开拉萨,赶紧回到万马堂。 晨阳越爬越高,大地越来越热,叶开擦了擦额上的汗,慢慢地走出了后院。 一回到苏明明那儿,就看见苏明明站在门等着,迎面就问:“猴园的事办得怎么样?你怎么走了一天一夜?” “我看到了人头猴身的猴子。”叶开说。 “真的?”苏明明张大了眼睛:“真的有这种猴子?” 叶开笑了:“那只不过是猴子剃光了头上的毛而已。” “剃光了头上的毛?”苏明明说。 “是的。”叶开笑着说:“远远看去,还真像是人头。” “他为什么要将猴子头上的毛剃光呢?” “谁知道?也许那位王老先生是为了好玩。”叶开说:“也许那些猴子都得了掉毛的秃头症。” 听见这话,苏明明也笑了,她等自己银铃般笑声稍微小了些时,才说:“那么你是为了什么事会在那儿待了一天一夜呢?” “白天看人下棋看了一天。”叶开笑着说:“晚上吃了一顿很丰富的晚餐,听了一段很美妙的弦乐,看了几只猴子在耍宝。” “你没发现什么可疑的事?”苏明明说:“有没有问他玉成的事?” “问了,没有。” “没有?”苏明明说:“什么没有?” “没有发现可疑的事,没有玉成的消息。”叶开说:“也没有探到金鱼的下落。” “怎么可能?”苏明明喃喃他说:“所有的迹象都指向‘猴园’,你却说‘猴园’里没有什么可疑。”叶开又笑了:“有位名人曾说过一句话,不知你听过了没有?” “什么话?” “最没有可疑的,往往是最有可疑的。”叶开笑着说。 “真的?”苏明明说:“你的意思是说‘猴园’是有可疑之处?” “我到‘猴园’所看到的一切都很正常。”叶开说。 “都很正常那还有什么可疑之处?” “就因为太正常了,所以才可疑。”叶开说:“像‘猴园’这么大的庄院,像王老先生这么样的人,应该有些特别的怪癖,但是他展现在我面前的,却都是平凡家里才能看见的事。” 他顿了顿,又说:“这就证明这些事都是他刻意安排让我们看的。” “如果他心里没有鬼,又何必刻意地去安排呢?” “是的。”叶开说:“所以现在我要再去‘猴园’一趟。” “现在?”苏明明说:“这一次你是光明正大地从大门进去,或是愉偷摸摸地进去?” “这一次当然是偷偷摸摸的了。”叶开笑了:“不过在我去之前,要麻烦你两件事。” “什么事?” “第一,要那位中年妇人今天不要回去,她先生的尸体还是摆在后院里。”叶开说:“第二,你帮我去找一根桃花木。”“桃花木?”苏明明问:“做什么用?” “杀鬼用的。” “杀鬼?” “是。”叶开说:“据说被吸血鬼咬过的人,在过了一天之后,也会变成吸血鬼,据说吸血鬼只有用桃木刺入心脏才会致它于死地。” “你是想晚上看看那具尸体是否会起尸变?”苏明明问。 “对。”叶开又笑了:“你答对了。” 二 围墙虽然很高,对叶开来说,就好像小孩在玩跳绳般轻松,他翻过围墙,轻轻地落在“猴园”的后院。 此时离中午已很近了,可是整座“猴园”却静得仿佛深夜般,叶开举目四望,然后朝一间窗微开的房间奔了过去。 一靠近墙壁,叶开先听了听房内是否有响动,等确定无异样时,他才缓缓地凑近微开的窗子。 房内只有一张床,没有桌椅,床上有一条被子,靠床的壁上钉着一条铁链,房内没有人。 翻过窗子,叶开走进床边,拿起铁链看了看,铁链上有个手铐,看来这条铁链是用来锁人的。 锁的是什么人呢? 叶开想了想,然后放下铁链,掀开被子,在床上搜寻了起来。 其实他根本不必怎么仔细搜寻,一掀开被子,他立刻看见床上有一些毛发。 一些金黄色的短发。 他拿了几根起来,一摸,发质很粗,一闻,有股骚臭味。 是猴子的独特异味。 这间房子是用来锁猴子的? 猴子为什么要锁在这里?不听话可以关在笼子里,为什么要锁在这么大的房间内? 猴子大部分都是蹲着睡觉的,为什么要让它睡床呢? 难道这只猴子很大?甚至比人还要高? 照目前看来,也只有这种解释才合理,叶开笑了笑,将手上的几根毛发放入杯里,回过身走向房门,悄悄地打开门,探了探头。 门外是一条走廊,走廊上也是静悄悄的,尽头处有一扇门,叶开一个箭步,身影“咻”的一声,就闪到尽头那一扇门旁。凭着第六感官,叶开知道房内一定没有人,于是他伸手推推门,却推不开。 锁着,不太可能,房内没人,又怎么能从里面反锁呢? 叶开看了看门,用手指敲了敲,这才发觉门虽然是门,却是用木皮包着的铁门,难怪推不开,这么重的一扇铁门,随随便便是推不开的。 他使了使力,双手一推,铁门缓缓地向内开了,门一开,就有一股寒意扑面而来。 叶开打了个哆嗦,这么热的天,房内怎么会吹出这么冰的寒意? 铁门打开后,房内果然没有人。 不但没有人,就连一个房间内应该有的摆饰都没有,不要说是梳妆台或是桌子椅子,一张普普通通的床都没有。 可是房内却不是空的。 看见房内的情景,叶开马上就知道为什么会有一股寒意扑面而来。 房内的正中央有一张长台子,台子上放着一排排的冰块。 寒意就是从这些冰块发出的。 在长台的四周各放着一个落地高柜子,柜子是用水晶做成的,所以里面放的东西可以看得见,可是叶开却看不出那是些什么东西? 柜子里摆着很多的圆罐子,罐子里好像是装着波斯来的葡萄酒,可是颜色却比较深些。 难道这是一间冰藏波斯葡萄酒的地方? 叶开走进柜子才发觉这些柜子上都有着编号,一共有四个柜子,顺着数字上面写着:“第一型”、“第二型”、“第三型”、“第四型”。型?什么是型?难道酒也有分型? 叶开从来没有听过,他拿起右面柜子里的一个罐子,打开盖子闻了闻,鼻子刚凑近罐子,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血,血的味道! 这些罐子里竟然是装着血。 鲜红如蔷薇的血。 三 这些水晶柜子上的圆罐子装的都是血,这么多血是用来干什么的? 四个柜子四种型的血,叶开终于明白这些血要分型了,他记得师父对他说过,人身上的血,大致可分为四种不同的血型。 将不同的血混合在一起是不行的,那意思就是说,第一型血的人,只有用第一型血才可以。 他当然还记得师父又说,要保持血的新鲜度,只有用冰来冷藏才可以。 看来“猴园”的王老先生不但懂得血的分型,也懂得怎么保持血的新鲜度。 但是他要这么多血干什么? 他如果是悬壶济世的神医,那么还可以说是准备些血来以便救人用,他只不过是一个比较特别比较有钱的老人而已,他要那么多血做什么呢? 或是这些血也和“猴园”种种的神秘传说有关?抑或是这些不是人血,而是猴血? 望着这奇寒无比的“血房”,叶开觉得“猴园”的神秘面纱又多了一层。 就在叶开沉思时,门外突传来脚步声,他一惊,想冲出房门已来不及了,再看了看屋内,没有地方可躲,这时脚步声已越来越近。 铁门已打开,走进了两个穿黄衣的年轻人,比较高的手上拿着两根竹筒子,他们走至“第二型血”的柜子前,那个比较矮的年轻人,拿起了柜子里一罐血比较少的圆罐,打开了罐盖。 比较高的年轻人立即将手中的两根竹筒子,倾斜往罐子里倒。 竹筒里流出来的当然是血。 等竹筒里的血流尽后,圆罐子的血总算满了,比较矮的年轻人笑了笑,笑着将盖子盖好,然后边放回柜子边说:“我记得上次进来时,这‘第二型’的每个罐子都是满满的,现在又是少了很多。” “又是?”比较高的年轻人间:“又是是什么意思?” “又是就是这种情形已发生过很多次了。叫匕较矮的年轻人说:“每次进来都会看见上次本已装得满满的血,又少了很多。” 比较高的年轻人望望柜子上的血罐,摇着头说:“真是猜不透那个老头要这么多人血干什么?” “老头?什么老头?” “就是我们的——。” 他还未说完,嘴就被那个比较矮的年轻人用手捂住,然后就听见他轻声他说:“你不想活了?” “我……” “没有人敢叫他‘老头’的。”比较矮的年轻人看了看门外后才放开手:“你居然说得那么大声,难道不想活了?” “他又不在这里,怎么会知道?”比较高的年轻人嘴巴虽然还在“硬”,但声音已小了很多。 “这世上告密邀功的人很多。” “这里只有你我,又没——。” 他本来想说“又没有别人在,谁会去告密”,突然才想到这个站在旁边的也是个“人”,所以马上装着笑脸,搭着比较矮的那人的肩。“老哥,我房内藏有两坛三十年陈的女儿红,今晚就到我那将它干光。”比较高的一脸笑容:“当然老弟我还准备一些下酒菜。” “那两坛酒是你的宝贝,我怎么敢喝?” “老哥,你又不是外人。”他笑了笑:“只要老哥忘了刚刚小弟说了什么,你要什么,老弟都照办。” “知密不报者,罪加一等。”比较矮的年轻人还在故意装“圣贤”。 “老哥,你就饶了我这一次吧!” “要不是看在你我多年的份上,我——。” “谢谢老哥。” 比较高的立即恭迎着那个比较矮的走出去,等铁门重新关上后一条人影从屋梁上落了下来。 一落地,叶开立即动了动双手,踹了踹双脚,刚刚躲在上面,连动都没有动,手脚都快给寒意冻僵了。 身体暖和些后,叶开才停止了活动,但是脸上的思索之色却更浓了。 从刚刚那两个人的谈话中,叶开知道了三件事:第一,这些罐子里的都是人血。 第二,连王老先生的手下们都不晓得自己的上司要这些血做什么? 第三,王老先生的用血量还非常多,每隔一段日子,就要手下补进来。 现在叶开又多了一个问题,这些血是从哪里来的? 莫非…… 不可能。 这种事怎么会和“吸血鬼”扯在一块?叶开不禁笑了起来。 他实在很想继续查下去,只可惜再下去的时间已不是“查秘密的好时候了”,现在“猴园”里一定又恢复了正常戒备。今天只好先退回去,等晚上查明“吸血鬼”事件后,明天再来一趟“猴园”。 四 昨夜的星辰还未升起,今日的夕阳已西沉时,叶开就找到了个绝佳的位置躲了起来。 在中年妇人的后院里,有一口枯井,在枯井的正对面有一棵古老的榕树。 榕树的树叶浓又密,叶开就躲在里面,在那里不但可以将后院看得清清楚楚的,连方圆七丈之内,都逃不过叶开的眼睛。 带着两壶酒和一些干粮,如果不是在等待诡异的事情,树上倒不失为一个喝酒的好地方。 当北方第一颗最亮的星星升起时,叶开已喝下了半壶酒,也驱走了身体的大半寒意。 尸体还是依早上的姿势躺着,今夜有星也有月,月色明显地停留在尸体脖子上的伤口上,鲜血早已凝固成深咖啡色。 传说如果是真的,那么今晚这具死尸一定会起“尸变”,会变成一个“吸血鬼”。 “吸血鬼”真的任何兵器都杀不死吗?真的只有用桃木削尖刺入心脏才有用吗? 这种儿时才会常听到的“鬼话”,居然会出现在生活里,你叶开能怎么样? 他只有苦笑。 他也只能苦笑。 今晚如果真的起了“尸变”,叶开倒要看看“吸血鬼”是否真的杀不死,如非必要,他是不会用桃木的。 削尖的桃木就插在他的腰间。 如果让他的朋友知道他居然在做这种事,不笑掉大牙才怪。 这种事如非亲眼目睹,是没有人会相信的。 叶开呢? 如果今晚真的让他看见了“吸血鬼”,他会相信吗? 叶开自己也不知道。 有些事就算亲眼看见都未必是真的,更何况是这种存在虚无飘渺间的“鬼话”。 西风吹来了寒意,也带来了拉萨城里的菜饭香,更飘来了边城独特凄凉而悲伦的牧歌。 听见这阵隐隐约约的凄凉而悲枪的歌声,叶开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想起了他的人和他那首留传已久的牧歌。 “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 人心怜羊,狼心独枪,天心难测,世情如霜……” 萧十一郎。 这世上最了解狼最同情狼的只有萧十一郎。 他自己仿佛就是一匹狼,一匹孤独、寂寞、寒冷、饥饿的狼,在冰天雪地里,为了自己的生命在独自挣扎。 但世上却没有一个人会伸出手扶住他一把,每个人都只想踹他一脚,踢死他。 ——世上只知道可怜羊,同情羊,绝少会有人知道狼的痛苦、狼的寂寞,世人只看到狼在吃羊时的残忍,却看不到它忍受着孤独和饥饿在冰天雪地中流浪的情况。 ——羊饿了该吃草,狼饿了呢?难道就该饿死吗? 叶开了解狼,所以也了解萧十一郎。 他们两个人虽然不是同一时代的人,但是叶开对于萧十一郎的种种故事了如指掌,每当他想起萧十一郎的故事,他的全身都会热了起来,血都会沸腾了起来。 叶开此时此刻并不是莫名其妙地想起萧十一郎,虽然是那阵凄凉而悲枪的牧歌使他想起了萧十一郎,却也同时令他想起了一位智者告诉过他的话——在遥远西方的某一个国度里,每当在月圆的晚上,会出现一种专吃人、专咬人脖子喝人血的怪物,在那个国度里的人民称它为“狼人”。 今夜正好是月圆。 叶开抬头看了看树梢上的月亮,圆又大,难道“吸血鬼”也和“狼人”一样,都是在月圆的晚上出现吗? 一个是在遥远的西方国度里,一个是在古老神秘的东方国家,两种虽然不同的名称,但会不会是同一种的怪物呢? 叶开还记得那位智者还告诉过他,“狼人”只有用银做成的武器才能杀死,这和“吸血鬼”只能用桃木才能刺死不是很像吗?被“狼人”咬过的人会变成“狼人”,这不是和被“吸血鬼”咬过的人会变成“吸血鬼”一样吗? 看来“狼人”和“吸血鬼”就算不是同一种怪物,至少也有些亲戚关系。 五 圆月、星灿、西风寒。 风吹树动,树动叶落,叶开不由得伸手拉了拉衣襟,他不知是为了寒意,或是想起恐怖的事,整个人都缩了起来。 他将剩下的半壶酒,一口气地灌进了肚子,才觉得舒服多了。 看看夜色,已将近半夜了,如果会有情况的话,那么也快出现了,不如趁现在先吃点东西,好先储存些体力。 叶开刚一想到这个念头,手已拿起干粮,张口就吃,也就在他第一口咬过,他忽然听见了一种声音。 一种仿佛万马奔驰的震吼声。 随着声音的出现,他看见一股极耀眼的光束从枯井中迸射而出,随即窜上了天际。 声音越来越大,光束越来越亮,叶开不由得双手掩耳,双眼虽然极力想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无奈光束太强,逼得他只有闭上眼睛。 眼睛已闭,但仍然感觉得到那光芒的强度,耳朵更不用说了,若不是他的内力很高,恐怕早就被震得发疯了。 发生了什么事? 这难道是“吸血鬼”出现的前奏吗? 第二章 荆无命的十九年 后院在瞬间被光束照亮成白昼,榕树在刹那间让吼声震得摇晃不止,苍翠的树叶更不情愿地被摇得离枝而飘。 光束是在什么时候消失的,声音是在什么时候停止的?叶开一点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仿佛过了很久很久,仿佛过了一世纪,他的耳朵虽已不再感觉那么震耳,但仍有余音在耳边缭绕。 光芒虽己不再那么强烈,但紧闭的眼睛里,仍有光束流窜的影像。 等耳朵再度听到西风的诉说时,等眼珠再度收到夜色的景像时,叶开全身已被冷汗沁湿了。 刚刚是怎么一回事?叶开定眼向后院看去,安安静静的,一点变化都没有,不,不对,后院里有一样东西不见了。 尸位?那不见的东西就是尸体。 在本来应该是尸体的地方,现在只有一堆落叶。 叶开立即向后院的四周望去,连方圆之内都不放过,但周遭只有冷冷清清的夜色,和一片迷迷蒙蒙的淡雾。 尸体不见了。 是起了“尸变”了吗?难道刚刚那阵吼声和怪异的光束,就是变成“吸血鬼”的过程?如果是,为什么看不见“吸血鬼”呢?如果是尸体变成了“吸血鬼”,那么为什么不来咬叶开?是它没看见他,还是他腰间的桃木吓走了它?这些问题就像“情丝”般的困扰叶开,他将剩下的另一壶酒打开,猛灌了一大口,等酒顺喉进入肚子,他才深深地喘了口气,然后跃起盘旋。 一个纵身,人落下,就落在那翠绿的落叶旁,叶开凝注着落叶,再将视线缓缓地移向枯井,人也跟着走向枯井。 借着月光,叶开很清楚地看见干涸的井底,干裂的土上光秃秃的,井壁上只有一点点暗绿色的青苔。 这么样的一口枯井会发出那么令人不相信的光束和声音?叶开弓身拾起井旁的一块石头,朝井底扔了下去,“笃”的声音,这是石头碰到泥土的声音没有错,而且从声音的扎实感听来,这井底土很硬,并没有暗室之类的东西。 叶开缓缓地站直身子,双手抱胸,眉头微微皱起,难道刚刚所看到的情景,是自己的幻觉和想象吗?就算光束和声音都是叶开的幻觉好了,可是尸体不见了却是事实呀! 事情到了这里,换做别人一定是先回去睡个闷头大觉,有什么事等明天再说,但是叶开却不是这种人。 他如果是这种个性的话,那么也就不会发生那么多的悲悲喜喜哀哀怨怨的故事了。 枯井看来是没什么异样,但叶开如果没有亲自下去看看,他一定会三天睡不着,所以就在他眉头刚皱起没多久,已掠身纵入枯井。 井底的泥土坚硬如钢铁,叶开一落下,就知道这下面不可能有暗室之类的东西存在,所以他的注意力就放在井壁上。 青苔翠绿而茂盛,叶开就盯着井壁上的青苔看。 终年干涸的井壁上怎么可能会长出这么茂盛的青苔呢?看了一会儿后,叶开的嘴角就浮出了笑意,他的手也抬起,缓缓地摸向井壁上的青苔。 当手指接触到青苔时,叶开嘴角的笑意就更浓了,他的手指轻轻一动,壁上的青苔就被撕下了一块。 世上没有任何一种青苔能被撕下一整块的,握在叶开手上的青苔是假造的。 是用一种像青苔的材料做成的,就算你在很近的距离下看,都很难看出是假的,除非你用手去摸。 被撕下假青苔的井壁上,明显地露出四五个小圆洞,这些小圆洞是做什么用的?看来这些假青苔是为了遮掩这些小洞而设的。 这干涸的井壁上为什么会有这些小圆洞呢?这些小圆洞有何作用呢?除去了井壁上的所有假青苔,就露出了更多的小圆洞。 将手指头伸进洞里,碰不到洞底,看来这些小圆洞还很深。黑漆漆的,当然看不见洞里的情形,用耳朵去听,却啥也听不见。 叶开不禁头又大了,虽然揭穿了假青苔的作用,却又多出了小圆洞的秘密。 望着这些小圆洞,却又猜不透它的作用,你说叶开的头能不大吗?幸好就在叶开觉得头刚开始大时,他忽然发现这些壁上的石头与方块中的接缝有一处显得不太一样。 石块有大有小,所以排列就不太整齐,但在离井底大约五尺高的井壁上,却出现一条很整齐的接缝。 所有的石块到了这里都被削成了平行线,显然是刻意安排的。 有了这个发现,叶开的头不但恢复了正常,嘴角的笑意也更浓了,他盯着这条整齐的接缝一会儿,然后就伸手去推这扇井壁。 才用了三分力,这井壁就向内陷了下去,一陷下去就立刻有一阵寒风扑面而来,而且还发出了“咻咻”的怪声。 叶开当然知道这是里面的空气和外面的空气忽然连通才会产生的现象,所以他等怪声消失后,就踏步走入了这个暗门。 通道漆黑看不见底,不知是直?或是有弯处?所以叶开只好扶着墙壁而行,大约过了七八个转弯后,他才看见远处有朦胧的灯光发出。 朝着灯光走去,叶开的心反而不紧张了,因为灯光处一定是所有谜团的所在地,当然也是危险的源地,“既来之,则安之”,这个道理叶开一向比别人清楚得很,所以他就带着很愉快的心情走向灯光处。 三灯光很柔,眼睛却是死灰色的。 一走人灯光处,叶开就看见了一对死灰的眼睛。 不但是死灰色的,而且还冷得像圣母峰上的千年寒冰,冷得足以令任何人的血都凝结。 叶开避开了这个人的眼睛,看到了他的手。 这个人的左手是断的,右手的颜色也是死灰色,就像是刚从棺材里伸出来的。 他穿着一袭淡青色的长袍,头发长而离乱,两条眉毛却是浓而密,他的鼻子很挺,但长在他的脸上却更显出他的孤独。 他的嘴唇很薄,但你一看就知道他是一个话出如山的人,只有杀人无数,用手比用嘴多的人才会给人这种感觉。 他的左腰畔处有一柄没有剑鞘的剑。 剑是漆黑的,就像他的眉毛。 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愕,甚至连剑柄都没有。 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 这柄剑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小孩子的玩具而已,但叶开却知道这玩具一定危险得很,最好还是莫要去玩它的好。 这个人虽然静静地坐在灯光下,但他的背仍然挺得笔直,他的人就像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世上好像没有任何事能令他屈服。 他的眉浓、眼大,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成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联想到花岗石,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也一样。 看到这个人,叶开的直觉就想到了阿飞,那个和他师父是生死之交的阿飞。 这个人有大多的地方和阿飞很像,唯一不相同的是眼睛,阿飞的眼睛永远充满热情,而这个人的眼睛却只有死亡。 叶开相信这个人的剑带来的也通常都是死亡。 “剑下无活口,左右双杀剑”。 这个人一定是和阿飞齐名的冷面杀手荆无命。 荆无命! 四一定是的,叶开相信眼前的这个人一定是上官金虹的得力助手荆无命。 也唯有荆无命才会给人一种死亡的感觉。 叶开再次将目光移向这个人的眼睛,再次凝注着那死灰色的光芒。 如果这个人是荆无命,那么叶开今天将面临有生以来最危险的一场决斗。 他还记得师父曾对他说过:“上官金虹的武功虽然比荆无命高,可是他没有荆无命的可怕,因为他缺乏荆无命那股‘死的气息’。” “我宁可和上官金虹决战三天,也不愿和荆无命为敌一时。”这是“小李飞刀”对荆无命的评语,由此可见荆无命这个人是个多么可怕的人。 现在叶开终于面对着他了,面对着荆无命。 昔日李寻欢未曾和荆无命交过手,今日叶开能“不战而退”吗?地道的尽头是一问空洞的房间,除了荆无命外,就只有七八盏孔明灯。 灯虽多,光线却很柔,说话声是缓慢的,既无高低,也没有情感。 只有荆无命说话才是这种声音。 “世上的人有很多种,有些人容易杀,有些人不易。”他的神情看来很憔悴,但是他的声音却和他的眼睛一样冷得令人发寒:“手也有很多种,有的能杀人,有的不能杀人。” 叶开在听,他只有听。 “昔年我是以左手剑成名的,可是自从我左手断了以后,很多人都以为我是个废人。” 这个人果然是荆无命。 “所以那些人就都死在你的右手剑下。”叶开替他说完这句话。 荆无命将右手缓缓抬起,目光落在自己右手掌上:“我十一岁练剑,十五岁就已经使得一手快剑了,可是我却又花了七年的时间来练左手剑,你知道我为的是什么吗?” “请说。” “我一直相信‘强中自有强中手’,我苦练左手剑为的就是有朝一日遇到一个真正敌手时,我的左手剑就可以发挥作用了。” 荆无命淡淡他说:“没想到这一天还没有到,我的左手却已断了。” ——他的左手并不是被人砍断了,而是让自己给废的,虽然他的左肩肿先中了“小李飞刀”,但是他如果不自己用力再将飞刀拍入骨髓处,那么他的左手还不至于废掉。 这件事叶开当然知道,就算李寻欢不告诉他,江湖中有关这件事的传闻也很多,叶开有耳朵,自己会听,也会评断,所以他很佩服荆无命那一次的作风。 作风?英雄的作风?英雄?什么叫英雄?难道荆无命的作风就是英雄?英雄所代表的意思,往往就是冷酷、残忍、寂寞、无情。 曾有人对英雄下过定义,那就是:杀人如草、好赌如狂、好酒如渴、好色如命! 当然,这并不一定是绝对的,英雄也有另外一种。 另外一种像李寻欢这样的。 但像李寻欢这样的英雄世上有几人?不管是哪一种英雄,他们也许只有一点是相同的——无论要做哪种英雄,都绝不是一件好受的事。 荆无命将目光从自己的右手移向门口的叶开,然后才慢慢地又说:“我叫荆无命。” “我知道。” “我这一生最大的遗憾是,未能和李寻欢真正交过手。”荆无命停了一下,等声音消失在叶开耳畔时,才又开口:“你叫叶开?” “树叶的叶,开口的开。” “你是李寻欢唯一的徒弟?” “恨未能习得师父的二三。” 荆无命再次凝注着叶开:“你的飞刀呢?” “刀在。” “在哪里?” “在它应该在的地方。”叶开淡淡他说。 ——什么才是它应该在的地方?仇人的要害?叶开的这一句话回答得很妙,荆无命却听得懂,所以他那死灰色的眼睛里也忽然闪出了一丝丝微微的光芒,但很快就消失了。 “好,好,名师果然有高徒。”荆无命说:“昔年李寻欢若有你这样的洒脱,他也不至于有那么惨的命运。” 叶开笑笑,有关这一类的问题,他从来不回答的,荆无命当然懂得叶开的意思,所以他很快地就转变话题。 “今天是几号?”荆无命忽然问叶开。 “八月十一。”叶开马上反问:“这个日子有什么意义吗?”“有。”荆无命的眼里突然露出茫然,连声音都有了回忆的意味:“十九年前的今天是上官金虹死在李寻欢刀下的日子。” 他顿了顿,又说:“十九年前的今天,也正是我过十九岁的生日。” 今天是荆无命的生日,也是上官金虹的忌日。 叶开注视着荆无命,换句话说,今天也正是所有恩怨该结束的一天了。 荆无命从茫然中收回目光,再次落在叶开脸上:“我今年才三十八岁,可是如果我不说,你能想到我才三十八岁吗?” 叶开仔细地看着荆无命的脸,如果光从容貌去判断荆无命的岁数,任谁也猜想不到他才三十八岁。 他的脸上虽然还有中年人的光泽,但是眼尾处却已有了老年人的憔悴,就连那凸出的脸颊都己被风霜刻满了皱纹,宽阔的额头,更是清清楚楚地让疲倦、苍老占满了。 他的头发虽然还是漆黑的,但双鬓都已让忧痛和感伤染白了,他的身子是硬朗的,但任谁都看得出那是因为痛苦和仇恨在支撑着。 他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已不是憔悴、苍老可以形容的了,只有用“老”字才能形容的。 “你实在不像三十八岁的人。”叶开照实他说:“你看来最少也有五十八岁了。” “是的,我的样子看来最少也该有五十八岁了。”荆无命点了点头:“那是因为这十九年来,我比别人都‘老了,十九年。” 比别人都“老了”十九年?的确是,别人纵然痛苦,也只不过是十九年而已,他却比别人多了十九年的仇恨。 世上最容易令人老的只有两样东西,那就是仇恨和情丝。 情丝能令人黯然销魂,仇恨却能让人绞痛入骨,至死方休。 五“十九年了。”荆无命居然叹了口气:“十九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着和李寻欢一决胜负,可是直到今日我看你,我才发觉一件事,今生今世我休想胜过李寻欢,你可知为什么?” “为什么?” “为了仇恨。” “仇恨?” “我为仇恨而活,却也为仇恨而败。”荆无命说:“我纵然再苦练十九年,还是无法胜过李寻欢,因为我心中有大多的仇恨,而李寻欢只有宽恕。” 叶开不懂这些话的意思。荆无命当然也知道他不懂,所以马上又解释。 “表面上看来,我一心一意在研究李寻欢的武功,在找寻他的武功破绽,十九年来我自认找出了他的破绽,但是我还是无法胜了他。”荆无命又解释:“因为这十九年我只顾研究他十九年前的武功破绽,自己的武功依然停留在十九年前,而李寻欢却因为心无旁骛,十九年来武功又进入了另一境界。” ——武功不迸则退,水不流则浑,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然而大多数的人都无法了解这个道理,想不到荆无命居然领悟了,看样子他的武功已非十九年前的荆无命。 ——能领悟,就是进步,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我纵然明知道无法胜过李寻欢,但我还是要和他一战,这是原则的问题。”荆无命问叶开:“你懂吗?” “我懂。”叶开说:“就正如今日我明知不是你的敌手,可是我一样会和你决战,因为这也是我的原则。” 明知道是死,也要战。因为这已不是生与死的问题。 这是正与邪,善与恶,羞辱和尊严的战争了。 第三章 有了你的孩子 一 傅红雪的手是冷的,心也是冷的。 一件永远无法挽回的错误,两个不知如何面对面的人,如果你是傅红雪,你会怎样做?如果你是风铃,你会怎么办,夜雾迎着晨曦而消失,骄阳透过松枝糊成的窗户留在风铃的脸上,她睁着眼睛,深深地注视着躺在身旁的傅红雪。 傅红雪却不敢回视着她,他只希望昨夜的事是一场梦。 昨夜真的是一场梦?就算是梦又如何? 床上还飘着昨夜因激情而留下的甜香,一丝丝地钻进傅红雪的鼻孔,他呼吸着这阵阵的甜香,心里涌出种说不出的滋味。 窗户是开着的,窗外天色更亮,宁静的天空、宁静的山谷、宁静的早晨,天地间是一片苍茫的宁静。 傅红雪的心头却是一片杂乱。 他本来是个我行我素的人,现在竟然变得手足无措,竟然不知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风铃。 风铃却仿佛还是老样子,她轻轻地坐起,用手拢了拢长发,然后微笑地问傅红雪:“今天早上你想吃什么?”在此时此刻,在经过昨夜的激情缠绵之后,她居然还能心平气和地问他要吃什么? 傅红雪傻住了,他实在不知怎么回答。 风铃忽然瞪起眼睛瞪着他:“你几时变成了哑巴了?” “我……我没有。” 风铃“噗哧”一笑:“原来你还没有变成哑巴,但却有点像是已变成了个呆子。” 她对傅红雪完全还是以前的老样子,竟连一点都没有变,昨天晚上的事,她竟连一个字都不提。 看她的样子,竟好像昨天晚上根本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她还是风铃。 难道昨夜的温馨和激情,对她来说,只不过是一场春梦而已? 傅红雪实在忍不住他说:“你……” 风铃仿佛已猜出他想说什么,立刻打断了他的话:“我怎么样?你难道想说我也是个呆子吗?你不怕我打破你的脑袋?” 现在傅红雪总算明白风铃的意思了,她决心不提起昨夜的事,是因为不愿让彼此都增加烦恼和痛苦。 傅红雪看着她,心里忽然涌起种说不出的感激,就算他也能忘记昨夜的事,这份感激却是永远也忘不了的。 “你还不想起床?”风铃又露出那种独特的笑容:“你难道想赖在床上不起来?” “我不想。”傅红雪也笑了:“我就算是个呆子,至少总不是只猪。” 傅红雪这一生大概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一顿早饭。 ——这是他自己认为的。这一顿早饭是在心情很愉快、很兴奋之下吃完的。 心情愉快是有的,但为何兴奋呢?他自己也说不上来,他只觉得今天的炒蛋很香,笋子焖肉很甜,那盘野菜炒葱更棒,连稀饭他都觉得清爽可口。 吃完早饭后,傅红雪泡上一壶茶坐在庭院里,享受晨阳的娇柔,风铃弄毕厨房后,微笑地走入庭院,用一种愉快的语调对傅红雪说:“今天我要下山去一趟。” “下山?”傅红雪一怔:“干什么?” “我想到镇上去买点东西。” “买东西?”傅红雪吓了一跳:“这里需要东西吗?” “不需要,我只不过突然想去买点东西而已。”风铃微笑他说:“买东西是种享受,也是女人的天性。” 傅红雪点点头——花钱本身就是享受,这种道理他当然明白。 “买东西实在是件很有意思的事,不管你买的东西有没有用,但在买的时候,就已经是种享受了。”风铃说:“其实女人自己也知道她们买的东西说不定一点用都没有,可是她们看见了,还是忍不住要买,你知道为什么吗?” 傅红雪不知道。 “那是因为她们喜欢那些伙计拍她们的马屁的样子。”风铃又笑了:“我已经好久没有享受过那种滋味了,所以今天我准备去让人家拍拍马屁。” 娇晨轻柔,连风都是可爱的,傅红雪静静地坐在这庭院中享受着这美好的一天。 风铃走了大约半个时辰了,临走前,她说一定会赶回来做中饭。 现在距离中午还一个多时辰,傅红雪却已觉得开始有点饿了,迫不及待地希望中午快点到。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他并不是饿了想吃东西,他只不过喜欢吃饭时那种“家”的气氛。风铃才离开半个时辰而已,他却已觉得仿佛过了半年,一颗心就像是初恋的情人似的又兴奋又犹豫。 又像是小孩子偷着一根棒棒糖躲在被窝里吃,又高兴又怕被人发现。 已经三十出头的人了,居然还会有少年般的羞涩,傅红雪想了想,不禁苦笑了起来。 这种事情如果让叶开知道,他一定会笑破肚皮的,一想到叶开,傅红雪不禁又替他担心,他究竟到哪里去了?是否已回到万马堂?是否还继续为马空群重活的事件在调查?他现在有没有遇到危险? 想到了叶开,傅红雪就觉得自己很惭愧,居然为了一个女人躲到这里十几天,居然为了一个女人放弃朋友,不顾朋友的生死。 唉!这种事以前他打死都不会做的,现在却在糊里糊涂之下做了出来。 不行,下半辈子如果想平平静静地过,就得赶回万马堂帮叶开,否则他的良心一定会不安。 傅红雪已决定等风铃回来后就告诉她,明天他必须离开几天,他绝不能放弃朋友而不顾。 他相信她一定会明白的,一定会体谅的。 二 在期盼中,时间仿佛总是过得很慢的。 好不容易挨到快中午时,傅红雪的心反而更紧张,一双眼睛不时地望向门外的山路上。 日头爬上了正中,酷热降临了大地,傅红雪的额头已沁出了汗珠,并不是因为天气热,而是焦急风铃怎么还没回来。 到了这种时候,时间仿佛变快了,傅红雪一直安慰自己她就快回来了,自己何必急呢?反正还没到正午。 就在他这么想时,太阳己过正中,逐渐朝西方移了过去。 风还是早上一样的风,云还是早上一样的云。 但是在傅红雪的感觉中,这世界已变了,完全变了,变成了空的。 他的人还是坐在庭院中,夕阳的余辉将他苍自的脸映成金黄色的。 已近黄昏。 风铃却一直未回来过。 傅红雪焦虑的心已变成了担心,他担心风铃是不是出了问题,是不是在路上出了麻烦?是不是马空群又派人在半路拦截“她? 他真后悔早上为什么让他自己一个人去?为什么不跟她一起去呢? 昨天马空群的人能来这里刺杀她,那么今天就有可能在半路在等着她,一想到这里,傅红雪就恨不能立刻赶到镇上去。 可是就在他奔到门口时,他犹豫了,如果现在他赶到镇上,而风铃刚好回来,两人岂不错过吗? 风铃回来看不到他,一定会以为他走了,一定会以为他在经过昨夜之事后对她已不屑一顾了。 脚步虽已停住,他的心却是在左右为难,难下决定。 走?或是不走? 不走,他又担心她在镇上遇到了麻烦。 走,他又怕和她错过,而造成误会。 傅红雪这一生中从来也没有碰过这么难下决定的事。 黄昏,已到黄昏。 山中的野花香气从林间飘散了出来。 木屋静寂。 崎岖不平的山路,在夏日夕阳的余辉下,看来就像是一条金带,绵绵地伸向苍翠中。 傅红雪真是烦燥急了,他不知何去何从?他的衣衫已被汗水浸湿了。 星辰依然和昨夜一样地爬上了苍穹,伴着洁白的明白,晚风徐徐地刮来,带来远方的菜饭香,这时傅红雪才想到,今天已一天未进食了。 山脚下人家的灯火已燃起,夜在傅红雪的焦虑中悄悄地降临。 着急、恍忽、焦虑,现在又加上惶恐,傅红雪无力地走回屋内,不管怎么样,先将灯火燃起再说。 擦亮了火折子,将油灯上的线蕊拉出些,点着,看着火苗逐渐扩大,屋内也光亮了起来,所以摆在桌上的那一封信,也就映人傅红雪的眼底。 信?留言? 这是风铃留的吗? 傅红雪用颤抖的手将信拿起,拉出信纸,抖开,首先跳入他眼睛里的是“傅红雪”三个字。不错,这是风铃留的,原来她早已准备好了,自己还跟傻瓜蛋一样在替她着急。 信很简短,却看得傅红雪的心都冷了。 “傅红雪: 今生我要杀你,我知道很难,但是你杀了我一个亲人,这个仇我势必要报,所以我带走你留在我肚内的孩子,至少我也毁掉你一个亲人。 “风铃” 傅红雪不但心冷了,整个人都僵了,满眼睛里都是那句“我带走了你留在我肚内的孩子”。 孩子?孩子? 这是什么意思? 孩子? 难道昨夜……就有了孩子?。 信已掉在地上,傅红雪咬紧了牙,他手里紧紧地握着他的刀,他的心仿佛也被别人捏在手里,捏得很紧。 三 灯昏。 小酒铺里的昏灯,本就永远都带着种说不出的凄凉萧索。 酒也是浑浊的。 昏灯和浊酒,就在傅红雪的面前。 十年前,他已小醉过一次,他知道醉了并不能真的忘记一切,可是现在他想醉。 十年前他已尝过情感的滋味,他本以为自己已能忍受各种痛苦,但现在忽然发觉这种痛苦竟是不能忍受的。 浑浊的酒,装在粗瓷碗里,他已下定决心,要将这杯苦酒喝下去。 人生的苦酒。 可是他还没有伸出手,旁边已有双手伸过来,拿起了这碗酒。 “你不能喝这种酒。” 手很大,又坚强而干燥,声音也同样是坚强而干燥的。 傅红雪没有抬头,他认得这双手,也认得这声音——萧别离岂非也正是坚强而干燥的人。 “为什么我不能喝?” “你能喝。”萧别离平淡他说:“但不能喝这碗酒。” 萧别离从轮椅上拿出一壶酒,他将这壶酒放在桌上,将碗里的酒倒掉,然后倒了一杯酒。 十年前你已醉过一次。 萧别离的脸上既没有同情,也不是怜悯,他只是将倒好的碗递到傅红雪的面前。 喝吧!傅红雪只想醉。 又苦又辣的酒,就象是一股火焰,直冲下傅红雪的咽喉。 他咬着牙吞下去,勉强地忍着,不咳嗽。 可是眼泪却已呛了出来。 谁说酒是甜的? “这是烧刀子。” 萧别离又倒了一碗。 第二碗酒的滋味就好得多了,第三碗酒喝下去的时候,傅红雪的心里忽然起了种很奇异的感觉。 十年前他已有过这种感觉。 桌上的昏灯,仿佛己明亮了起来,他身子本来是僵硬的、是空的,但现在却忽然有了种说不出的奇异的活力。 他己能偶而忘记痛苦了。 但是针却还在心中。 萧别离深深地注视着他,忽然说:“十年前你已为了一个女人而自暴自弃过,十年后的今天,你怎么又可能为了这个女人而再次那样呢?” “你……你怎么知道?”傅红雪猛抬起头看着萧别离。 “一个男人为了爱情而痛苦时,那种神情本就明显得好像青绿的树木突然枯萎一样。”萧别离淡淡他说:“风铃非但不值得你多看她一眼,根本就不值得你为她痛苦。” “你……你知道……知道她的事……”傅红雪连声音都已发抖了。 “我知道。”萧别离点点头:“我当然知道。” “你……为什么会知道?”傅红雪眼中的痛苦之色更浓:“你可知道我的痛苦,并不是……不是因有她的离去……而是为了……” “为了她要杀掉你的亲骨肉。”萧别离替他说完了这句每一时、每一刻中,都不知有多少的回忆? 有过痛苦,当然也有过快乐。有过尴尬,当然也有过甜蜜。 昨夜有激情的拥抱、甜蜜的缠绵,现在这一切都已永远成了过去。 昨夜那种刻骨铭心、魂牵梦索的激情,现在难道已必须忘记? 若是永远忘不了呢? 记得又能如何? 两个不该在一起的人,两个应该有仇视的人又怎能结合在一起? 人生,这是个什么样的人生? “有了你的孩子。” “我要毁掉你一个亲人。” 亲人?这不是她的亲人?这是他的亲骨肉,也是她的亲骨肉,她怎么忍心做得出呢? 世上真有这种事吗? 泪痕已出现在傅红雪的脸上,血丝已从他紧咬的嘴唇中沁出,他的手已因紧握着,而显得更苍白。 醉吧! 现在只有拿美酒来麻醉那已绞痛的心。 而且就在心的中间,还插着一根针。 一根尖锐、冰冷的针。 没有人能想像这种痛苦是多么深邃,多么可怕。 除了仇恨外,他第一次了解到世上还有比仇恨更可怕的感情。 仇恨带给他的,只不过是想毁灭掉他的仇人而已,但这种感情却使他想毁灭自己,想毁灭整个世界。 到现在为止,他才真正了解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风铃,所以他才更痛苦。 ——你杀了我一个亲人,所以我要毁掉你一个亲人。 这是什么报复? 他不敢相信世上会有这种报复方法?可是事实又摆在眼前,他能不相信吗?。 夏夜。 群星在天上闪耀,夏树在风中摇曳。 夏月更明。 还是昨夜一样的星、一样的月。 但昨夜的人呢? 星还在天上,月还在云中。 人在哪里?。 十二天。 他们在一起共度了十三天。 十三个白天,十三个晚上,这虽然只不过像一眨眼就过去了,但现在想起来,那每一个白天,每一个晚上,甚至每一句话。 “你——”傅红雪露出了惊讶之色:“这件事你怎么会知道?” “我知道。”萧别离凝注着他:“而且我还知道一些你不知道的秘密。” “什么秘密?” “弯刀阿七来刺杀你,风铃报仇,木屋的围杀,叮当兄弟的那一幕灌销魂酒,到你解围而发生缠绵,这一切的种种都是一个阴谋。”萧别离说,“都是一个有计划的阴狠计谋。” “计谋?”傅红雪不信他说:“你说昨夜她和我……的那件事也是阴谋?” “是的。” “我……我不信。” “你非信不可。” “他……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何?” “他们这么做就是为了要让你自暴自弃,让你痛苦。”萧别离说:“因为他们知道要杀你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你这个人唯一的弱点就是情感脆弱,要杀你的唯一方法,就是先使你情感挫折,使你痛苦,使你自暴自弃。” 他看着傅红雪,又说:“所以他们才定下了这个阴谋,设计了这一连串的事件。” 傅红雪激动的情绪逐渐地平息了下来,他看着面前的那碗酒,过了一会儿,才开口:“他们是谁?”“表面上看来好像应该是马空群。” “其实不是。”傅红雪替他说完这句话。 “是的。” 傅红雪突然冷冷地注视着萧别离,然后用一种很冷很冷的声音问他:“你怎么会知道这个计划?” 萧别离没有马上回答,他先静静地看着傅红雪,看了一会儿,才将桌上的空碗倒满酒,然后拿起,慢慢地喝掉,再倒满一碗酒,放下酒壶,等酒入了胃肠后,才用一种很淡很淡的声音说:“因为这个计划本就是我设计的。” “你设计的?” “是的。” 傅红雪激动地问道:“没错?” 萧别离淡然一笑道:“没错。” 第四章 你将有远行 萧别离当然看见傅红雪握刀的手上已有蛇般的青筋浮起,当然也看出傅红雪眼中的杀气,他却还是无所谓的样子,依然平稳地在轮椅上。 “这整个阴谋都是你设计的?”傅红雪又再次问。 “是的。”萧别离淡淡他说:“只不过那是十年前的事。”“十年前?”傅红雪又是一惊:“你十年前就已设下了这个阴谋,等十年后才实行?” “不。十年前就已实行过了,”萧别离忽然笑了:“只不过十年后的今天又让人拿来重新加料地实行。” 傅红雪不懂,所以萧别离又解释。 “十年前,在我还没有看清马空群真面目的时候,当然帮助他来对付你,所以我就针对你的弱点而安排了翠浓,使你情感挫折,自暴自弃时好杀你。”萧别离笑着说:“没想到十年后的今天,这一批‘马空群’居然也用这个方法,安排了风铃这个人。”萧别离看看傅红雪,又说:“没想到你居然还会上当,还是一样想拿酒来逃避。” 小镇上的风和山谷里的风是一样的寒冷,可是傅红雪却感觉到体内有股热意在上涌,因为他己对萧别离的话逐渐有了兴趣。 “你是说这一次风铃的出现,是他们故意安排的,作用和十年前的翠浓相同?”傅红雪问。 “是的。” 傅红雪想了想,然后将弯刀阿七出现,以及风铃的报复,到木屋疗伤,叮当兄弟的施暴,昨夜的缠绵,他当然也说了,最后就是今天早上所发生的,和木屋的留言。 萧别离很仔细地在听,听完后,他就笑了,笑着对傅红雪说:“你真是当局者迷。”萧别离说:“你们昨天一夜的绵缠,并不保证一定就会有了孩子,就算有——”他看看傅红雪,又说:“父爱和母爱是不一样的,父亲一定要看到孩子脱离母体,降临人间,才会去爱他,从第一眼看到小孩起,父亲才开始,父子之爱,是一种学习的爱。” 傅红雪在听。 “母爱却是自然的,从怀孕那天开始,从婴儿在母体成形那天开始,母亲就有一种很特殊的感觉,很快就变成了爱。”萧别离说:“婴儿还没有出生,就已经有了他母亲爱的关注,母亲是天生的,父子之爱却是后天慢慢培养的。” 这是傅红雪头一次听到有人将母爱和父爱分析得这么清楚。 萧别离看着傅红雪又笑了笑,又说:“你知不知道世上有很多女人在被强暴后,最初都恨不得死,可是等到她们确定自己怀孕了以后,不但打消了自杀的念头,而且还希望将孩子生下来,是为了什么?” “母爱?” “是的。”萧别离说:“不管这孩子的父亲是谁,不管这孩子是怎么来的,怀孕会使女人产生了那与生俱来的伟大母爱,也让恨变成了爱。” 傅红雪虽然在听,目光却是在看着远方,看着远方一个虚无飘渺的地方。 “就算风铃真的想杀掉你一个亲人,想杀掉你的孩子,可是等到婴儿在她体内成形后,她的恨意就会转变成母爱。”萧别离说:“所以就算那个阴谋者想这么做,风铃一定会尽力地去保护你的孩子。” ——女人?女人是种什么样的人呢?傅红雪觉得自己实在太不了解女人。 ——何止他不了解,这世上又有几人能完全了解女人?二黑夜已将尽了,光明又将来临了。 傅红雪的心已不再有根针了,他已决心将这件事的真相查明,不惜代价,不惜死亡的牺牲,他是要去查出背后阴谋者到底是谁?他将目光从虚无飘渺的远方收回到小酒铺,灯依旧是昏的,酒依旧在碗里,他拿起酒碗,然后用一种很诚恳的态度对萧别离说:“我敬你。”“你敬我?”萧别离吃了一惊。 “我本不应该再喝酒,可是这一杯我一定要敬你。”傅红雪说:“不过这碗酒我一定要敬你。”傅红雪说:“因为你帮我将心中的结解开了。” “这个结不是我解的,是你自己。”萧别离突然笑了笑:“不过这碗酒我一定要喝,因为傅红雪敬的酒,是千载难逢的。” 他们喝的不是欢酒,更不是悲酒,他们喝的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豪情。 两碗酒很快地就入了两个人的肚子,碗一放下,萧别离立刻又倒了两碗。 “这一碗我一定要敬你。”萧别离端起碗:“因为喝完这碗酒后,你就将远行。” “远行?” “是的。”萧别离说:“你将到藏人心目中的圣地‘拉萨’去。”“拉萨?我为什么要到拉萨去?” “因为叶开。” “叶开?”傅红雪一怔:“他有危险?” “他失踪了。” 三曙光穿过云层,照在拱门内那看来高不可攀的刁斗旗杆上。 旗杆上的旗帜虽然还在,却已不是前些日子傅红雪所看到的那迎风招展、威风凛凛的“关东万马堂”旗帜。 旗帜虽然仍可以看出“关东万马堂”的字样,但大部分已被烧毁了,整面旗帜不但破烂不堪,更是让蜘蛛网给占据了。 这面旗帜一看就知道不是短时间变成这样的,最少也要经过十年的时间。 十年。 万马堂的辉煌雄风又不见了,又恢复了傅红雪刚到小镇的头一夜所见的情景一样。 残缺的屋宇,剥落的高墙,灰尘满积的家俱,到处是败坏的景况。 十年后莫名其妙恢复繁华的万马堂,又莫名其妙地呈现出荒凉的原状。 看到这种情形,傅红雪不禁也傻了。 “所以我说你一定要来看一下。”萧别离陪在傅红雪的身后:“不是亲眼看见,你一定很难相信。” “怎么会变成这样?”傅红雪问:“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十三天前。”萧别离说:“就在你带着风铃离去的第二天。”傅红雪想了想,又问:“也是一夜之间,莫名其妙地变了?” “是的。”萧别离说:“这一次我还是身临其境的人。” 傅红雪不懂这话的意思。 “你离去的第二天,正当万马堂准备搜寻你时,我忽然找上了马空群,他刚见到我时,虽然是吃了一惊,可是我怎么看也看不出他会是假的。”萧别离慢慢地叙述那一天的经过:“他依然很热情地招待我,我们两个人就在他的书房把酒畅谈,谈的却是我和马空群私人的秘密。” “别人不可能知道的秘密?” “是的,所以那时我很怀疑这个马空群可能是真的十年前的马空群复活的。”萧别离说:“边喝边聊的忽然间我就莫名其妙地醉倒了,那时已是深夜。” “然后呢?” “然后等我醒来时已是天亮,我虽然还是坐在昨夜喝酒的书房,可是景物却已变了,变成了你现在所看到的情景。” “人呢?” “没有人。”萧别离说:“什么人都没有了。” “没有了?”傅红雪说:“那些重新出现的万马堂的人都消失了?” “是的。” 十年前万马堂就被毁了,人全死了,十年后却莫名其妙地又出现了。 现在又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傅红雪当然见过苏明明,也从苏明明口中得知叶开是为了调查那个应该是马芳铃的白依伶所住的“猴园”而去了拉萨。 对于苏明明在叙述叶开在拉萨的经过,更是一字不漏地听得很仔细。 当他听到“风铃屋”的风铃时,心里虽然绞痛了一下,但是他的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来。 最后傅红雪当然知道叶开是为了“吸血鬼”事件而失踪的,苏明明就是为了这件事才又来到这小镇找萧别离商量。 所以萧别离才要敬傅红雪酒,才说傅红雪将有远行。 现在万马堂又恢复了破;日,马空群这些人也消失了。这所有的答案,看来只有到拉萨才会找得出。 所以傅红雪就和苏明明来到了拉萨。 第五章 傅红雪的家 拉萨。 青山在抱,绿水拥怀,远处的宫殿和城堞隐约在望,碧空如洗,万里元云,白色的布达拉宫在骄阳下看来亮如纯银,到了夕阳西下时,又变得灿烂如黄金。 傅红雪从未想到,在塞外的边陲之地、竟有如此美丽的地方,美得是那么的辉煌而神秘,美得是那么的令人迷惑,美得是那么令人心都醉了。 宫殿高四十丈,宽一百二十丈,连绵蜿蜒的雉堞,高耸在山岩上的城堡,古老的寺院、禅房、碑砀、楼阁,算不清的窗牖帷帘,看来是那么的瑰丽而调合。 整个拉萨看来就像是梦境,不像是神话。 傅红雪不禁也看痴了。 ——风铃呢?她是不是已回到了“风铃屋”?——如果现在陪在他旁边的是风铃?为什么一个人在被“美”所感动时,反而更不能忘记他一心想忘记的人?为什么人们还是很难忘记一些自己应该忘记的事?城市如皮革,有光滑美丽的一面,也有粗糙丑陋的一面。大招寺外的街市,就是拉萨的另一面。 街头上垃圾粪便狼藉,成群结队的年老乞丐,穿着破旧褴褛的衣服,剃光头、打赤足,匍匐在尘上中,嘴里喃喃不停地念着他们的六字真言“尔吧呃叭奄哞”,等待着行人香客的施舍。 苏明明会带傅红雪来到这条街,是因为傅红雪对她说:“我不想住在你的家,也不想住在太招摇的地方。” 就这样的,苏明明才把傅红雪带到这条街上,因为这里有一家实在很不起眼、也很少有人光顾的客栈。 这家客栈的名字也很绝,一看你就会有同感。 这家客栈的名字就叫“少来客栈”。 店名绝,店主人通常也都是个绝人。 “少来客栈”的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外表虽然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可是每当有人住店,隔天没钱付帐的,他一定会面无表情地对那个人说:“你走吧!记住,下次少来。” 这么样的一个人,你说他是不是个绝人?“少来客栈”的客房也跟江南的客栈一样,一间普普通通的屋子,一盏普普通通的油灯,一些普普通通的家俱。 可是傅红雪一走进“少来客栈”的客房时,血色就变了,变得就好像忽然看见鬼那么可怕。 二鬼并不可怕,有很多人都不怕鬼。 傅红雪也不怕,比大多数人都更不怕。 这屋子里根本就没有鬼。 这屋子里所有的每样东西,都是一个普通客栈里应该有的东西。 苏明明并不太了解傅红雪,可是这两天她已看出他绝不是一个很容易受到惊吓的人,但是现在她也看得出傅红雪确实被吓呆了。 她没有问傅红雪:“你看见了什么?” 因为他看得见的,她也一样能看见,她所看见的东西,没有一样能令她害怕的。 她看见的只不过是一张床、一张桌子、几张椅子、一个妆台、一个衣柜、一盏油灯,每样东西都很简陋,很陈旧。 傅红雪看见的也同样是这些,谁也想不出他为什么会怕得这么厉害?——难道这间房间是个鬼房?到处都隐藏着凡人肉眼看不见的妖魔鬼怪幽灵险魂,无论什么人只要一走进这间屋内,都要受他们摆布?——那么苏明明为什么连一点感觉都没有?——难道这房间里的妖魔鬼怪幽灵险魂要找的只是傅红雪一人?苏明明实在很想问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可是她不敢问。傅红雪的样子实在太让人害怕。 他脸上的表情看来就像是鬼,他慢慢地坐了下来,坐在靠墙的那张木桌旁,一把破旧的竹椅上。 一坐下后,他脸上的表情又变了,变得更复杂,除了恐惧愤怒外,仿佛还带着种永远理不清也剪不断的柔情和思念。 ——这个普通客栈房间,怎么会让他在一瞬间同时生出这两种极端不同的情感?苏明明又想问,还是不敢问。 傅红雪却忽然开口:“阴白凤虽然不是我亲生母亲,却也养育了我十八年。” 有关傅红雪和叶开以及马空群之间的恩怨,苏明明当然也听萧别离说过,所以她当然知道阴白凤是谁。 “她虽然一生都让仇恨给包围着,可是却也是个温柔可亲的人。”傅红雪喃喃他说着。 叶开失踪,马空群消失,万马堂的谜还没有解开,此时此刻,傅红雪怎么会忽然谈起阴自凤来?苏明明想问,还是不敢问,所以她只有继续听傅红雪说下去。 “那十八年之中,她将我从一个小孩养育到长大,虽然一直在灌输着我仇恨的事,却也很疼爱地在照顾我。”傅红雪轻轻他说:“我告诉你这件事,只因为我要你知道,阴白凤虽然不是我亲生母亲,却也给了我家的温暖。” ——一个本应该是孤儿的人,忽然有了家,尝到了家的温馨,虽然那个女人不是他亲生的母亲,却也养育了他。 养育之恩胜于天。 这个道理苏明明当然知道。 傅红雪忽然站了起来,走到窗口,推开窗户,窗外夜色已临。面对着星月仍未升起的黑暗苍穹,过了很久傅红雪才开口。“那十八年我们就住在一幢石屋里,那石屋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几张椅子、一个衣柜、一个妆台、一盏油灯。”傅红雪瞪着眼睛,瞪着黑暗的遥远的地方,眼中忽然出现了一片空白:“这屋子里的这些东西,就是从石屋里搬来的。” 苏明明终于明白傅红雪为什么一走进这房间就变成那样子。 ——这屋里的每样东西,都是从他和阴自凤的石屋里搬来的。 ——是谁搬来的?——当然一定是这一次万马堂的背后阴谋者,说不定也是使叶开失踪的人。 ——这个阴谋者无疑已找到了阴白凤,现在她说不定已和叶开一样落人了这个阴谋者的掌握中。 苏明明看着窗口的傅红雪。 泪已将下,却未流下,只有至深至剧的痛苦才能使人无泪可流。 傅红雪无泪,苏明明却已泪水满眶,因为她已了解到傅红雪和阴白凤之间的感情。 她默默地看着傅红雪那孤独寂寞的背影,过了一会儿,她忽然转身,朝门口走去,还未走出房门时,就听见傅红雪的声音:“你不必去。” “不必去?”苏明明停住,回过头来:“你知道我要去哪里?要去干什么?” 傅红雪点点头:“你问不出来的,这些东西一定不是这个老板搬来的,而且他也一定不知道是谁搬来的。” 苏明明想去我的,就是这家“少来客栈”的老板。 三点燃了油灯,昏黄的灯光立即迷漫了整个房间,傅红雪依旧站在窗栏旁,远眺着无尽的夜空。 月色轻柔,星辰闪耀。 这里的月色星光,是否和傅红雪住的石屋那里一样迷人?油灯未燃起时,苏明明就已走了。 是傅红雪要她走的,因为今夜他必须好好地休息一天,必须要养足了精神,必须使自己的警觉、触觉、感觉都达到巅峰状态。 因为明天迎接他的,是一个不可知的“未来”。 星光朦胧,月色使得远方山巅上的积雪变成了银块般纯亮,也使得这条杂乱的街道多了一点浪漫的气息。 边城的浪漫。 杂乱的街上,人潮来来往往,街道两旁被油灯熏黑的铺子里传出的酸奶酪味,浓得几乎让人连气都透不过来。 纯亮的月色和边城独特的飒飒风沙,又使人们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傅红雪的眼睛也快咪成了一条线,就算铁铸的人,也已经不起情感上的巨变,更何况是一天里同时遭受到感情和亲情的侵袭。 就在傅红雪感到累了、想休息时,他忽然发现街尾有条熟悉的人影一闪而过:一条少女般纤细的人影。 看见这人影,傅红雪的眉头立刻皱起,人也立刻掠起,从窗口飞出,朝街尾追了过去。 寒冷的夜风,呼啸着从傅红雪的耳边而过,拉萨光怪的岩石和边陲特有的仙人掌像奇迹般在他眼前分裂。 只一会儿的功夫,傅红雪就追着那熟悉的人影到了荒郊。在岩石和仙人掌满布的荒郊上,有一座八角亭,人影到了这座长亭立即停住了,她静静地仁立在长亭里。 傅红雪也停住了,停在长亭外,看着长亭里的纤细背影,一双总是带着冷漠、寂寞的眼睛里忽然闪出一丝热的光芒。 风铃?长亭里的人是风铃吗?一定是的,因为她身上的那一套衣裳,正是那天离去时所穿的。 傅红雪的心已跳动得越来越快了,嘴唇也因激动而微微颤抖,更不知道要谈些什么。 夜已深,月未缺,星朦胧,连冰冷的夜风都仿佛变得像春风般的轻柔。 “你,你可好?” 傅红雪实在不知要说些什么,只好断断续续他说了这三个字。 长亭里的人影仿佛动了一下,又仿佛没有动,等了很久,不见她有何动静,傅红雪只好又开口。 “你……你为什么要走?”傅红雪低下了头:“信上所留的话,不是你的真意吧?” 长亭里的人忽然幽幽地叹了口气。 “认识十三天,你就那么关心她。”长亭里的人声音中,明显地有着埋怨:“难道在你心目中,我比不上她吗?” 又是一声哀怨的叹息,长亭里的人才慢慢地转过身来,轻柔的月光,轻柔地泄在她的脸上,清清楚楚地将她脸上的轮廓映了出来。 这时傅红雪才看清她是谁,她赫然就是那个本应该是马芳铃的白依伶。 “是你?” “失望吗?”自依伶幽幽的眸子里透着哀怨的光芒:“你想不到会是我?” 炽热的情火在瞬间消失,傅红雪的眼睛里又恢复了冷漠、寂寞、和一丝丝的痛苦。 “你出现得正好,我本就想找你的。”傅红雪冷冷他说。 “找我?”白依伶凄凉地笑了:“找我问马空群的事?” 傅红雪冷冷地看着她:“你究竟是谁?” “我是谁?”又是凄凉地一笑:“我到底是谁?” 她幽幽的眸子,深深地凝视着他:“我只不过是一个小铃铛而已。” “小铃铛?” “小铃铛,小铃铛,别人摇一摇,我就‘铃铃铃’的响,别人不摇,我就不响。”白依伶的眼中仿佛有了泪光:“小铃铛,你说这个名字好不好?”轻轻地叹了口气,这时他才知道,不管她是白依伶也好,马芳铃也好,她也有段辛酸的往事。 ——为什么一个不快乐的人总是遇到一些不快乐的人?“每个人活在世上,都难免要做别人的铃铛,你是别人的铃铛,我又何尝不是?”傅红雪淡淡他说:“那摇铃的人自己身上说不定也有根绳子被别人拎在手里。” 白依伶注视着他,过了很久,才长长地叹息了一声:“你的人并不如你外表那么冷酷,为什么偏偏有那么多人想要你死呢?” “但有些人死了,大家反而会觉得很开心,有些人死了,大家却都难免要流泪……”她垂下了头,幽幽他说:“你若死了,我一定会流泪的。”她忽然抬起头,看着他,又说:“所以你最好快走,走得越远,走得越快越好。” “哦?” “你不要以为你到拉萨来是很秘密的事,其实你的一举一动,早就在人家的算计中。”白依伶目露关切的神情,“你再待在拉萨里,只有死路一条。” 傅红雪突然用一种很深的眼神注视着她,看了很久,看得她都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他才说:“你走吧!我已不想为难你了。” “你叫我走?” “其实我早应该知道你是谁了。”傅红雪说:“我本想从你身上追问出他们的下落,可是现在……” 他忽然顿住了。 “现在怎么样?” 傅红雪役有再开口,他只转过身,然后又用他那奇特的步法,一步一步地走高去。 “你就这样走了?” 傅红雪没有停,他一开始,就很难停下来,就算明知道前面是死亡,他也绝不会停下来的。 “你这样走,只会走向死亡而已。”白依伶几乎是用喊的说出了这句话。 “傅红雪仿佛没有听到,他的人已走远了,就算听到了又如何?泪水闪着月光,从白依伶眼中缓缓流出,看着消失在黑夜里的孤独背影,她脸上已充满了痛苦之色。 一只强大有力、满是刀疤的手拿着一条手帕,轻轻地伸到了白依伶的脸前。 “忘了他吧!孩子。” 白依伶一转头,就看见马空群一脸哀伤痛苦的表情,他用手帕轻轻地擦去她脸颊上的泪痕。 她实在忍不住地“哇”一声哭出,人也扑在马空群的胸膛上。“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呢?” 马空群轻抚着她的肩膀,轻轻他说:“因为我们都是小铃铛。” 听见这话,白依伶的哭声又痛苦了些,她咬着嘴唇,喃喃地叫了声:“爹!” 第一章 六角亭里的决斗 叶开醒过来的时候,口很干,而且胸口还有一点点闷闷的痛,他知道这是被迷药迷倒后,醒过来时一定会有这种现象。 刚醒过来时,他的头还有一点昏昏的,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只依稀记得他是怎么倒下的。 就在枯井里,地道尽头的那一间密室里,当他知道在里面等待他的是荆无命时,他就知道今天一定有场苦战了。 “我明知道不是你的敌手,但我今日还是非和你交手不可。”叶开淡淡他说:“普天之下,又有几个荆无命?今日我若不与你交手,他日再想找你这样的对手,只怕是永远也找不到了。” ——每个练武的人,武功练到巅峰时,都会觉得很寂寞,因为到了那时,他就很难再找到一个真正的对手,所以有人不惜“求败”,因为他觉得只要能遇着一个真正的对手,纵然败了,也是愉快的。 但荆无命知道叶开此刻的心情却不是这样,他之所以要与荆无命决斗,是为了李寻欢。 今日叶开若不战而退,那么就代表“小李飞刀”已经输给了荆无命。 这么做不但有辱师门,也对不起叶开他自己。 大丈夫“有所不为,有所必为”,这个道理叶开早就已从李寻欢的教诲中得知了。 所以今日他纵然会死,他也必须迎战荆无命。 密室没有风,却已弥漫了杀气。 剑未出鞘,剑气已袭人,密室里充满了萧杀之意。 荆无命那双死灰的眼睛,始终盯着叶开的手,他知道这是一双可怕的手。 叶开此刻已像是变了个人似的,他的脸上已不再有玩世不恭的样子,一双明亮的眼睛已发出了一种耀眼的光辉。 这几年来,他就像是一柄被藏在匣中的剑,韬光养晦,锋芒不露,所以很少有人能看到他灿烂的光华。 此刻剑已出匣了。 叶开的手一伸,手里已多了柄刀。 一刀封喉,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 小李飞刀的可怕之处,就在它还未发出的时候。 刀一出,就已没有什么可怕了。 因为死人是不知道害怕的。 杀气更浓。 荆无命反手拔剑,平举当胸,目光还是不离叶开的手。 剑锋上的光华似乎比刀的光华还要来得耀眼,剑气也更浓。死灰色的眼睛里,本来只有一片空洞,一片死亡。可是现在却忽然间有一丝迷惘、一丝惊恐。 这种转变,当然是逃不过叶开的眼睛,他正奇怪在高手决战时,荆无命怎么会忽然有这种眼神露出?这绝对是要命的疏忽。 可是接下来的情形,却更令叶开吓一跳,他看见荆无命突然闭起了眼睛,人也跟着倒了下去。 这是怎么一回事?正当叶开感到吃惊时,他的眼里也突然出现了一丝迷惘、一丝惊恐、还多了一份明白。 他终于知道荆无命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原来有人在他们静静对阵时,悄悄地放进了无色无味的迷香。 所以荆无命才会倒下,叶开当然也倒下了。 在他倒下之前,他只想到一个问题,是谁放的迷香?为什么要这么做?二醒过来,头有点昏沉沉的,叶开想伸手去按按头,才发觉自己居然无法动,再一运气,内力居然无法贯通,这时他才知道自己被点了穴道。 等眼睛和思想能适应环境时;叶开才发觉自己躺在一间很奇怪的房间里。 这里的灯光很亮,却很柔,但是却看不见任何一盏灯。 没有灯,怎么会有亮光?这么亮这么柔的光是从哪里发出的?叶开是躺在一个用水晶做成的长台子上,水晶长台旁有很多个小形的台子,有的小台子上摆着各式各样的小刀。 有的小台子上放着好几十罐瓶子,瓶子里有的装着粉未,好像是药粉一类的东西,有的装着液体,五颜六色都有。 有一个小台子上面的东西,叶开看不出它是做什么用的,它的底部是一个球形的水晶瓶子,下面用火在烧着,瓶内的液体烧滚,水蒸气上升,顺着瓶子口的水晶管子绕圈而转,然后经过一个水槽,再凝成水,滴入另一个球形瓶子。 这些瓶瓶管管的,是做什么用的?叶开看不出来,只好再望向其他的地方,他又看见了四个比较小型的放着血红色的液体的柜子,上面依然写着“第一型”、“第二型”、“第三型”、“第四型”。看完了屋内这些奇奇怪怪的物品后,叶开发觉这个地方所有一切都是那么的纯净、规律、甚至冰冷、寂寞,空气中更是充满了药味。 这是一间做什么用的房间?里面为什么放着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这些东西的用途又是什么呢?这些问题一直回绕在叶开刚清醒的脑子里,正当他想将这些问题归纳起来时,他忽然听见“吱吱”的声音。 他一转头,就看见发出声音的墙壁上,突然出现了一扇门,然后他又看见一个……不,一只猴子走了出来。不,不是猴子,是人! 真的是人! 是人的头,猴子的身体。 人头猴身。 叶开傻住了,这一次他看见的是真正的人头猴身的怪物,并不是像上一次见到的那一种剃光了头发的猴子。 世上真的有这种猴子吗?它应该算是人?或是猴子?三看着这个……这个它走人,看着它将手里捧的血罐放到写着“第一型”的血柜里。 叶开实在忍不住地问:“你……你是人?还是……还是猴子?” “人?猴子?”它居然会发出人的声音,会说话:“我是人吗?”叶开在它的脸上看到了一种很深邃的悲伤。 “世上有我这样的人吗?”他看着叶开,悲泣他说:“我是猴子吗?世上有我这样的猴子吗?” 叶开说不出话来了,他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他不知道“它”究竟应该算是人?还是只猴子?它那悲痛的脸上突然出现一种恶毒、满足的眼神,它就用这种眼光看着叶开。 “快了,很快地你也会尝到我的滋味。”它的声音里居然含着一种残酷的意味:“再过不了几天,你就会变成我这个样子。”“变成你这个样子?”叶开笑了:“难道有一个人会一种神奇的魔术,他只要用手一指,就忽然间将我变成了你这样子?” “他没有神奇的魔术,可是他有一双神奇的手。”它说:“在这一间屋子里,用他那双神奇的手,不出三天,你就会变成我这个样子了。” 神奇的手?这间屋子?不出三天?就可以变成了那种“人头猴身”的猴子?怎么可能?叶开不相信,直到它走出很久后,叶开还是不相信它所说的事。 既然不相信,就不要去想它了,所以就在叶开刚要“既来之,则安之”地闭目养神时,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在很遥远很遥远的一个西方国度里,有一些智者可以用一种很神奇的医术,将人身上已腐败的器官切除掉,然后再换上新的器官。 ——这些新换上的器官,是由别人身上切除下来的。 神奇的医术?难道这种“人头猴身”的猴子,就是由这种神奇的医术所造成的吗?难道这种神奇的医术已传入了中土?四天亮了。 寂静的夜晚已消失在拉萨的晨曦中。 吵杂的街道又开始一天的活动了,晨雾从大地升起,弥漫于人来人往的长街。 傅红雪穿好衣服,走出“少来客栈”,将自己投入那喧哗的人群,步向那“不可知的未来。” “你是不是从明天才开始调查?” “是的。” “是不是从叶开失踪的地点查起?” “不是。” “不是?为什么?叶开在那个地方失踪,本就应该从那个地方查起。” “能让叶开失踪的,绝不是普通的人,他一定不会在叶开失踪的地方留下任何线索让我们去追查。” “所以去了那个地方也是白去?” “是的。” “那么现在我们要从哪里查起呢?是不是‘猴园’?” “是的” “好,那么明天一早我就来带你去。” “不用” “不用?你难道要自己一个人去?” “对。” “为什么?” “因为我不喜欢和女人一起办事。” 这些是苏明明昨夜离去前,和傅红雪的对话,最后苏明明当然是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去。 “猴园”。 “猴园”的大门居然是开着的,在阳光下看来就仿佛是一个热情的主人张开双臂在欢迎客人的来到。 难道他们己知道今天会有人来?难道他们开着大门就是为了等傅红雪?这些问题傅红雪连想都没有想过,就从开着的大门走人“猴园”。 广大的前院里有小桥流水,有假山长亭,有奇花异草,有各式各样的泥塑动物,就是没有人。 没有人没有声音,一切都是死寂的。 通过小桥,在花雾深处有个梁栋栏杆精美的的六角亭,青翠的石子路,由小桥穿过花丛,接上绿草如茵的草坡,草坡尽处就是六角亭。 走上小桥,傅红雪就发现这广大的院子里并非没人,在那花雾深处的六角亭里此刻正有一个人在吸烟。 一个小小的老人在吸着旱烟,火光忽明忽灭。 傅红雪忽然发现这点火光明灭之间,有一种奇异的节奏,忽而明的时候长,忽而灭的时候短。 忽然间,这点火光亮得好像一盏灯一样。 傅红雪从未看到一个人抽旱烟,能抽出这么亮的火花来。 走过小桥,踏上石子路,这时长亭里的火光突然灭了。傅红雪已停住了脚步。 他仁立在石子路上,注视着六角亭的老人,这时他才看清六角亭的抽烟老人就是曾在万马堂刺杀过他的追风叟。 看了很久很久,傅红雪才缓缓踏出左脚,然后右脚再缓缓地跟上,缓缓地走上了六角亭,静静地站在追风叟面前。 追风叟仍穿着那件已洗得发白的青布袍,正低着头坐在亭子里的石椅上装旱烟,似乎全未发觉有人来了。 傅红雪也没有说话,低着头,将面目全都藏在六角亭的阴影中,仿佛不愿让人看到他脸上的表情,但他的眼睛却一直盯着追风叟的手。 观察着老人的每个动作,观察得非常非常仔细。 追风叟自烟袋中慢慢地取出一撮烟丝,然后又取出一柄火镰、一块火石。 他的动作很慢,但手却很稳定。 取出火镰火石后就放在桌上,然后又取出张棉纸,搓成纸媒,再放下纸媒,取起火镰火石来敲火。 直到这时,傅红雪才忽然走了过去,拿起石桌上的纸媒。 纸媒搓得很细、很紧,纸的纹理也分布得很均匀,绝没有丝毫粗细不匀之处。 傅红雪用两根手指拈起纸媒,很仔细地看了两眼,才将纸媒慢慢地凑近火镰和火石。 “叮”的一声,火星四溅,纸媒已被燃着。 傅红雪慢慢地将燃着的纸媒凑近老人的烟斗……在过了前院后,经过一扇月门,穿过花径,在花径尽头有红墙绿瓦数楹,有小楼一角、在小楼里有一个老人、一个女人。 老人是“猴园”的主人王老先生,女人却是金鱼。 小楼是用坚实而干燥的松木板搭成的,没有漆,有一个小小的窗户。 金鱼坐在小楼里的一张木椅上,看着王老先生。 她觉得很奇怪,她一向认为自己是绝顶聪明的人,这世上少有她不懂之事,可是她现在却看不懂王老先生在干什么?王老先生站在这小楼里唯一的一个小窗前,手里拿着个大圆筒。 一个大约有两尺长的大圆筒,粗的一头比酒杯粗一点,细的一头比酒杯细一点。 王老先生站在窗口,闭起了左眼,把这个大圆筒比较细的一头讨在右眼上,把这个大圆筒比较粗的一头对住小窗外。 他就这么站在那里,保持着这种姿势,已经站了很久,他一向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脸上除了慈祥之外,一向很少有什么表情的。 可是现在他脸上却有很多种表情,就好像能从这个大圆筒里看到很多能够让他觉得非常有趣的事。 就好像一个小孩子在看万花筒一样。 王老先生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这个大圆筒当然也绝不会是万花筒。 金鱼实在看不出他在看什么?也想不到他在干什么?王老先生忽然回头对她笑了笑,忽然把手里的大圆筒递给她:“你也来看看。” “看什么?”金鱼问:“看这个大圆筒?” “是的。”王老先生笑着说:“我保证你一定可以看到很有趣的事。” 大圆筒是用金属做成的、,做得极精致,两头都镶着手工极精妙的黄金花纹,看来元疑是件极贵重的东西,却又偏偏看不出它有什么用?王老先生要金鱼用他刚才同样的姿势拿住它,用两只手拿住它的前后两端,举在右眼前,对准窗口,闭上左眼。 “我知道你是个非常非常聪明的女孩子。”王老先生微笑:“可是我保证你一定想不到你会从这个圆筒里看到什么事的。” 金鱼果然想不到。 她做梦也想不到她会从这圆筒里看到两个人。 看到一个老人、一个年轻人。 她当然认得这个老人就是追风叟,可是她从来也没有见过那个年轻人。 年轻人一脸冷漠的样子,一双很亮的眼睛里,却有着很深根深的无奈和哀伤。 圆筒的中间是空的,两头却嵌着一种仿佛像是水晶的透明物。 金鱼举起这个圆筒,把较细的一头对准自己的右眼,把较粗的一头对着窗外,然后这两个人就忽然出现在她的眼前。 金鱼差一点吓得将手中的圆筒掉在地上。 “这是什么?”她问的是她手里的这个大圆筒。 “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王老先生说:“这是从西方一个比英吉利国更远的国度得来的,到目前为止,这种东西还没有名字。” “哦?”金鱼又看着手中的圆筒。 “这种东西以前从来都没有传入中土,到目前为止,除了我之外,只有你看见过它。” “哦?” “可是现在它已经有了一个名字。”王老先生得意地微笑:“因为就在刚刚我已经替它取了一个名字。” “什么名字。” “我本来准备叫它千里眼镜。”王老先生说:“可是这个名字太俗,而且听起来好像是神话中的法宝。” 他指着金鱼手中的圆筒,又说:“这不是神话,这是真真实实的东西,它唯一的用处,就是能望得很远,所以我决定正式为它命名为‘望远镜’。” “望远镜?”金鱼说:“这是个好名子。” “这样东西也是个好东西。”王老先生笑着说:“好东西和好名字都一定可以流传千古。” 小楼和六角亭的距离很远,可是金鱼可以从“望远镜”中看得清清楚楚,他们的动作她也可以看得很清楚。 “这‘望远镜,里所看到两个人,老的我当然知道是追风叟,可是另外一个人是谁呢?”金鱼虽然在说话,眼睛却看着“望远镜”。 “傅红雪。”王老先生说:“另外一个人就是傅红雪。” “傅红雪?” 金鱼虽然没有见过傅红雪,可是她却从叶开和苏明明的口中听过的。 她也知道傅红雪是个什么样的人,却想不通他怎么忽然来到了“猴园”呢?“他怎么会来这里?” “为了叶开。” “他怎么会知道叶开已失踪了?” “当然是你的好朋友苏明明去通知的。” “可是她顶多也只知道叶开失踪,怎么会知道叶开在‘猴园’呢?” “她不知道。”王老先生说:“可是傅红雪一定想得到。” 金鱼还在继续用圆筒看着傅红雪和追风叟。 “他们在六角亭里干什么?” “在决斗。” “决斗?”金鱼问:“我看不出,他们好像是一个在点烟,一个在抽烟而已。” “在你看来他们只不过在点烟而已。”王老先生笑了笑:“但实际上他们却在做一场惊心动魂的决斗。” “哦?” “你看那根旱烟管只有两尺长,现在追风叟的手距离傅红雪已不及两尺,只要傅红雪点烟的手稍有不稳,神智稍有松懈,追风叟立刻就会出手。”王老先生说:“只要他一出手,他随时就都可以袭击傅红雪身上的任何一处穴道。” “那么他为什么还不出手呢?” “他现在还没有出手,只不过在等待机会而已。”王老先生说:“只不过傅红雪好像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第二章 小楼里的金鱼 一 追风叟还在抽烟。 也不知是因为烟叶太湿?还是因为塞得太紧?烟斗许久都没有燃着。 纸媒却已经燃尽了。 追风叟抽烟的姿势很奇特,他用左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托着烟斗,无名指和小指微微地翘起。 傅红雪是用拇指和食指拈着纸媒,其余的三根手指微微弯曲。 追风叟的无名指和小指距离傅红雪的腕脉还不到七寸。 两个人的身子都没有动,头也没有抬起,只有那燃烧着的纸媒在一闪一闪地发着光。 火焰已将烧到傅红雪的手了,他却似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就在这时,“呼”的一声,烟斗中的烟叶终于被燃着了。 追风叟的无名指和小指似乎动了动,傅红雪弯曲的三根手指也动了动,他们的动作都很快,却很轻微,而且一动之后就停止。 于是傅红雪逼了一步,追风叟开始抽烟,两人从头到尾都低着头,谁也没有去看对方一眼。 “他们好像已结束了决斗?”金鱼问王老先生:“他们这一场决斗好像没有分胜负,可是我相信一定有一方胜了。” “是的。” “谁胜了?” “追风叟一直在等待机会,可是傅红雪却一点机会也不给他,到了最后他实在忍不住了,无名指和小指已跃跃欲试,他每根手指的每一个动作中都藏着精致的变化。”王老先生说:“怎奈傅红雪弯曲的三根手指却立刻将他每一个变化都封死。” 金鱼听得很仔细。 “两人虽只不过将手指动了动,但却已是千变万化,生死一发。”王老先生说:“其间的危机绝不会比别人用长刀利剑大杀大砍少分毫。”“这么说胜的是傅红雪了。” “是的。” 二 烟一燃着,傅红雪就退回原来站立的地方。 追风叟慢慢地吸口烟,才缓缓抬起头来,他仿佛直到此时才看见傅红雪。 “你来了?”追风叟微笑他说。 “是。” “你来迟了。” “来迟了总比不来好。” “我只盼你莫要来。” “我已来了。” “既然来了,就请。”追风叟说:“请到大厅。” 金鱼仍在看着“望远镜”,看得很仔细,而且嘴巴仿佛在微微动着。 看着她这动作,王老先生忽然笑了,忽然问:“我知道你还会一样很少有人能学得会的事。” “什么事?” “读唇语。” “读唇语?” “是的。”王老先生说:“只要你能看见一个人在说话时的嘴形,你就能知道他在说什么。” “你对我的事好像知道得很多。”说这句话的时候,金鱼并没有表现出一点不愉快的样子,而且还笑了笑:“你当然应该知道得很多,否则你怎么会留我在她身边呢?” 王老先生笑了笑,然后才问:“现在是谁在说话?” “是傅红雪。”金鱼说:“他说来迟了总比不来好。” 王老先生微笑。 追风叟马上说:“我只盼你莫要来。”金鱼边看着“望远镜”边说:“傅红雪回答,‘我己来了’。”王老先生微笑地点着头。 金鱼的嘴唇在动,然后她又接着说:“既然来了,就请,请到大厅。” 说到这里,她才缓缓放下“望远镜”,脸上却露出疑惑之色。 “怎么了?”王老先生问。 “大厅?”金鱼看着他:“为什么要将傅红雪请到大厅?” “客人来了,当然是在大厅招待。”王老先生笑了:“难道要在你的房间招待他吗?” 对于这句玩笑话,金鱼不但没有笑,反而叹了口气:“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你又何必哄我呢?” 她注视着他,又说:“傅红雪能从万马堂找到这里,一定是对‘猴园’起了很大的疑心,说不定还掌握了很多线索,在这种情形之下,你还能谈笑自如,不急不惊,想必一定有对付他之道。” 王老先生满意地点点头。 “我只是想不通你为什么不将他引到你那布满杀人陷阱的秘室去,反而将他带到大厅呢?”金鱼问王老先生:“为什么?” 王老先生没有马上说出原因,他先笑了笑,然后走到桌旁,倒了杯酒,慢慢地啜了一口,等那口酒顺喉流入肚后,他才开口。 “有三件事你一定要知道。”王老先生笑着说:“第一,傅红雪能找到这里,是我安排给他的线索,否则他一辈子也怀疑不到‘猴园’。第二,我那间杀人秘密陷阱,用来对付别人,通常都很有效的,可是对傅红雪,我保证一点用处都没有。” “为什么?” “因为他是魔教白凤公主阴白凤调教出来的人。”王老先生说:“杀人机关、下毒、暗器这些下五门的东西,我保证江湖上没有一个人能胜过魔教。” “在客厅招待他的,是你。”王老先生指着金鱼。 “我?”金鱼微怔:“我招待他?” “是的。” 踏人大厅,傅红雪第一眼看见的是一幅画,一幅四丈七尺长的横卷,悬挂在对面的墙壁上。 画虽然很大,画中的景物却很单纯,只有一个女人坐在一张椅子上,手上抱着一个婴儿在喂奶。 婴儿是男的,女人却是风铃。 画中的风铃美丽如本人,她怀里抱着的孩子着花衣、戴红帽,看来只两三个月大,却已经长得白白胖胖的,可爱极了。 但是一双大大的眼睛,居然有着冷漠、孤独的眼神在。 ——难道画中的风铃怀里抱着的孩子,就是他的亲生骨肉,是他血中的血?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和风铃一夜缠绵,到今天也只不过十天左右而已,怎么可能就会生下了小孩? 那么这画中的意思,就是在提醒傅红雪,风铃在“他”的手中,将来的小孩也会在“他”的手中。看着这幅画,傅红雪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但在他的心中,却多么希望过去抱抱画中这个小孩。 可是他必须忍着,而且要冷静。 因为画这幅画的主人是谁?是个什么样的人?这里有什么样的危险? 这些都必须要他冷静,绝对冷静地去对付。 这大厅当然还不止四丈七尺高,除了这幅画外,雪白的墙壁上还挂着各式各样的武器。 其中有远在上古铜铁还未发现时,人们用来猎兽的巨大石斧,有战国将士沙场交锋时用的长矛和方槊,有传说中武圣关羽惯使的青龙偃月刀,也有江湖中极罕见的外门兵刃跨虎篮和弧形剑。 但其中最多的却是刀。 单刀、双刀、雁翎刀、鬼头刀、金背砍刀、戒刀、九环刀、无紫鳞金刀……甚至还有一柄丈余长的天王斩鬼刀。 可是最令傅红雪触目惊心的,却还是一柄漆黑的刀。 漆黑如死亡的刀,就跟他手里的刀完全一模一样。 三 成千上万件的兵刃,居然还没有将墙壁挂满,这大厅的宽阔,也就可想而知了。 大厅上挂满了这么多的兵器,但是地上却铺着张很完整的波斯地毯,使得大厅里显得说不出来的温暖舒服。 厅里摆着的每一件东西都是精心选择的,傅红雪这一生中从来也没有到过如此华丽高贵的地方。 整个大厅除了兵刃和家具外,没有半个人,静静的,而且还有一点点冷冷的。 傅红雪看完了四周后,就动也不动地站立在那里,一双眼睛仿佛在看着壁画,又仿佛已透过壁画而落在遥远的地方。 也不知站了多久,本来完全死寂的大厅,忽然响起了一种很奇怪的声音。 声音是来自大厅外,单调、短促、尖锐、可怖,一声接着一声,响个不停。 墙上的兵刃在灯下闪动着寒光,那幅四丈七尺长的横卷无疑也是画中的精品,傅红雪连看都不再去看一眼,在此情况未明的时刻,他绝不能被任何事分心。 可是现在他却己无法集中精神,那短促尖锐的声音一直在不停地响着,就像是一柄柄钢锥在不停地敲打着他的神经。 但是从外表看来,傅红雪依然还是动也不动地站着,丝毫没有受到这突来的响声干扰。 就这样的又不知过了多久,在那尖锐短促的响声中,又有一种新的声音发出。 那是有人在开门的声音,门环响动,傅红雪的眼光立刻捕捉到大厅的左边有一扇门开了,一个美丽的黄衣女人,正站在门口凝视着他。 这个黄衣女人看来竟仿佛是风铃,但她却不是风铃,她远比风铃年轻。 她的美和风铃是不同的,凤铃美得成熟有韵味,她美得清新纯洁,一条长长的黄色裙子随风摇曳,看来就仿佛水中摆动尾巴的金鱼般。 她走进来,轻轻地掩上门.从傅红雪身旁走过去,走到大厅中央,才转身面对着他。 “我知道你就是傅红雪。”她的声音也如她的人一样清纯:“你却一定不会知道我是谁?” 傅红雪当然不知道她是谁,可是他却不想间,所以这个金鱼般的女人只好又开口。 “我姓金,可以算是这里的女主人,所以你可以叫我金夫人。”她说话很直率,显然不是那种矫揉造作的女人:“假如你觉得这称呼太俗,也可以叫我金鱼。” 这个穿黄色衣裙的女人,当然就是在小楼上用“望远镜”看傅红雪的金鱼。 “金鱼是我的外号。”金鱼微笑他说:“我的朋友都喜欢叫我这个名字。” “金夫人。”傅红雪冷冷他说。 他不是她的朋友,他也没有朋友。 金鱼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却还是笑得很愉快。 “难怪别人都说你是个怪人,你果然是的。”金鱼笑着说:“所有到这里来过的人,都对。这些武器很有兴趣,你却好像连看都没有看一眼。” 这些武器的确都是精品,要收集到这么多武器的确不容易,能看得见已经很不容易,这种机会,练武的人很少愿意错过的。 傅红雪却仿佛不屑一顾。 金鱼忽然转身走到墙下,摘下了一柄形状古朴、黝黑沉重的铁剑:“你认不认得出这是谁用的剑?” 傅红雪只看一眼:“这是郭嵩阳用的剑。” “果然好眼力。”金鱼扬着铁剑:“这虽然只不过是仿造的膺品,可是它的形状、份量、长短,甚至连炼剑用的铁,都绝对和昔年那柄嵩阳铁剑完全一模一样。” ——一模一样?兵器可以仿造得一模一样,人呢? “就连这条剑穗,也是郭家的老奶奶亲手结成的。”金鱼说:“除了他们家传的铁剑之外,普天之下,只怕已很难再找出第二条来。” 她挂起这柄剑,又摘下一条长鞭,乌光闪闪,宛如灵蛇。 “这是西门柔用的。”傅红雪说,“这神蛇鞭,兵器谱上排名第七。” “你既然认得这条蛇鞭,当然也认得诸葛刚用的金刚铁拐。” 她放好长鞭,却从金刚铁拐旁摘下了一对流星锤。 “风雨双流垦。”傅红雪说:“兵器谱上排名第三十四。” “好眼力。” 她的口气中充满了赞赏之意,挂起流星锤,摘下一对铁环:“昔年金钱帮称霸武林,帮主上官金虹威震天下,用的就是这对龙凤双环。” “这不是。” “不是?” “这是多情环。”傅红雪说:“是西北铁环门下弟子的独门武器。” “杀人的武器,怎么会叫多情?” “因为它只要一搭上对方兵刃,就纠缠不放,就好像多情的人一样。”他苍白的脸上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情之所钟,纠缠入骨,海枯石烂,至死不休,多情的人岂非也总是杀人的人。” “情之所钟,不死不休,有时不但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金鱼感叹他说。 “只怕通常害的都是自己。” “不错,通常害的都是自己。” 两个人默默相对,过了一会儿,金鱼才嫣然一笑,才又说:“这里的兵刃,你有没有不认得的?” “没有。” “这里的每件武器都有来历,都曾经在江湖中轰动过一时,要认出它们来,倒也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金鱼笑着说。 “世上本就没有真正困难的事。” “只可惜有些兵刃虽然早与名动天下,杀人无算,却从来也没有人能真正见到过它的真面目,譬如说……” “小李飞刀?” “不错,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连武功号称无敌的上官金虹,都难免死子刀下,的确可算是天下第一刀。”金鱼叹了口气:“可惜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能看见过那柄刀。” ——刀光一闪,已入咽喉,刀的长短形状,又有谁能看得清楚? “所以直到今天,这还是武林中一个最大的谜。”鱼说:“我们费尽了苦心,还是没法子打造出一柄同样的飞刀来。” “小李飞刀本就无法假冒的。”傅红雪冷冷他说。 金鱼忽然神秘的笑着:“幸好我们已不必再仿造了。” 她的手忽然一扬,手中忽然多出了柄飞刀。 三寸七分长的飞刀。 看着金鱼手中的飞刀,傅红雪眼睛忽然一皱:“小李飞刀?” “是的。”金鱼笑着说:“如假包换的小李飞刀。” “叶开人呢?”傅红雪忽然问。 “叶开?”金鱼一怔:“你怎么忽然问到他呢?” 傅红雪盯着她手中的刀:“这是叶开的飞刀。” “哦?”她问:“你怎么会说这是叶开的飞刀,而不是李寻欢的刀?” “李大侠傲游江湖已有四五十年了,他的侠踪至少已有二三十年未在江湖中出现过。”傅红雪说:“他人在江湖时,飞刀都已很难让人见到了,更何况久未露面。” 他看着她手中的刀,又说:“叶开前些日子失踪,而你们也忽然间有了飞刀,这种事就等于一加一。” 金鱼笑了:“不错,这是叶开的刀,至于叶开的人在哪里,你该知道的时候,一定会让你知道。” 金鱼将飞刀摆在那柄漆黑如死亡的刀旁边,然后摘下了那柄漆黑的刀。 刀光一闪,刀已出鞘。 “我知道这柄刀不是给人看的。”金鱼笑着说:“只怕连你自己都很少看到。” 傅红雪的脸色苍白,苍白得几乎透明,声音却更冷:“我知道有些人也一样。” “人?” “有些人虽然早已名动江湖,杀人无算,但却从来也没有人能见到他的真面目。”傅红雪冷冷他说:“就像‘猴园’的主人公一样。”“王老先生?” “是的。” 金鱼笑了笑:“他有名?有什么名?” 傅红雪冷冷地注视着她。 “点苍的玉剑客王善生、山东快剑工正中、霸王庄追魂枪王明默,这些都是江湖上有名,却很难见到的人。”傅红雪冷冷他说:“只是他们都不是‘猴园’的主人。” “他们为什么不是?” “他们太年轻了,他们成名至今只有二三十年,每个人的年纪都在五十到六十之间而已。”傅红雪说:“一个人既然被称为老先生,那么他的年纪至少也要有八十以上。” “哦?” “所以我算来算去,只有一个人符合。” “谁?” “王怜花?” “王怜花?”金鱼一怔:“你说的是和沈浪、朱七、熊猫儿齐名的王怜花?” “是的。” 第三章 圣母峰上的传说 江湖中发生的事,千变万化,鱼龙曼衍,几乎在匆匆一瞬间,都可能会发生一些充满了浪漫与激情,冒险与刺激的事。 江湖中每一代都会有一些人物产生,如楚留香时代,就有胡铁花、姬冰雁、无花和尚、编幅公子原随云……李寻欢时代有上官金虹、阿飞、荆无命、林仙儿、孙小红。 沈浪则是李寻欢上一代的人,可是有关他的故事,至今还是人们津津乐道的事。 王怜花是沈浪那一时代的风云人物,在那个时代,他就已成了传奇人物,他的一举一动,都是受人注意的,他所参与的每一件事,都是江湖中最热门的话题。 他之所以会如此引人注目,并不是因为他的“亦正亦邪”的个性,而是他那多采多姿的武学。 他会的武功很多,其中最吸引人的是,凭着一双手,可以任意的将人改变形象,他的易容术,至今仍是武林第一。 他成名的时候,虽然才只二十多岁,可是到了现在,江湖已过了两代,他如果还活着,至少也有九十几岁了。 九十多岁对于一般人来讲,也许已经是个老态龙钟的人了,可是对武功高深、易容第一的王怜花来讲,年岁在他身上不会留下太大的痕迹。 “王怜花?” 金鱼虽然愣了一下,但随即又笑了,而且笑得仿佛很奇怪,很神秘。 “你怎么会猜到他?”她银铃般的笑声仍在响着:“你怎么不猜是别人呢?这个问题,傅红雪没有回答,但他却又问:“他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来见我?” “快了。” 这句话无疑已承认“猴园”的主人工老先生就是王怜花。 “既然已快了,现在又何必还要苦练拔剑?”傅红雪冷冷他说。 ——那单调、短促、尖锐的声音还在不停地响着,一声接着一声,难道这就是拔剑的声音?“剑法千变万化,拔剑却只不过是其中最简单的动作。”金鱼说:“刀法也一样,你拔刀练了多少年?” “十八年。” “就只这么样一个简单的动作,你就练了十八年?”金鱼说。“我只恨未能多练些时候。” 金鱼凝视着他,忽然说:“这次你错了。” “哦?” “有两件事你错了。”金鱼笑着说:“第一,他并不是在拔剑。”“不是?” “他在拔刀。” “拔刀?”傅红雪的瞳孔忽然一缩。 “第二,他不是王怜花。” “他不是?”傅红雪又是一惊:“你说‘猴园’的主人公不是王怜花?” “她说的是在练拔刀的那个人不是王怜花。” 这个声音不是金鱼的,这是一个很慈祥很可亲的声音,这个声音就发自傅红雪的身后。 慈祥可亲、优柔从容的声音,显示出这个人教养良好,彬彬有札。 多礼本就是冷淡的另一面。 这声音却又偏偏带着种奇异的热情。 一种几乎已接近残酷的热情。 如果天地间真的有足以毁灭一切的力量,那么无疑就是从这种“残酷的热情”中产生出来的。 也只有像王怜花这样的人,才会有这种可怕的热情。 现在他已到了傅红雪的身后,他的掌中若有兵刃,已随时都可以刺人傅红雪的要害中。 傅红雪没有回头,也没有动。 他不能动。 就在声音刚响起时,他已感觉到一种无坚不摧、元孔不入的杀气袭背而来,只要他一动,无论什么动作,都可能为对方造成一个出手的机会。 就连一根肌肉的抽紧,也可能造成致命的错误,虽然他明知像王怜花这样的人,是绝不会在他背后出手的,可是他不能不防。 他的头发虽已发白,眼尾虽有老人的皱纹,但是他的眼中却有和蔼与智慧、慈祥和童稚般的光芒。 他就满脸慈祥仪容地站在傅红雪身后,站了一会儿,他忽然笑了,笑声更优雅有礼。 “果然不愧为天下无双的高手。”王老先生说。 傅红雪保持沉默。 金鱼却开了口:“他连动都没有动,你就能看出他是高手?” “就因为他没有动,所以才是天下无双的高手。”王老先生说。 “难道不动比动还难?”金鱼问。 “难多了。”王老先生笑着说。 “我不懂。” “你应该懂。”王老先生说:“你若是傅红雪,若是知道像我这么样的一个人忽然到了你身后,你会怎么样?” “我一定会很吃惊。” “吃惊难免要警戒提防,就难免要动。”王老先生说:“只要你一动,你就死定了。” “为什么?” “因为你根本不知道我会从什么地方出手,所以无论你怎么移动,都可能造成致命的错误。”王老先生说。 “我懂了。”金鱼说:“像你这么样的对手,若是忽然到了一个人的身后,无论谁都难免会紧张的,就算人不动,背上的肌肉也难免会抽筋。” “可是他没有。”王老先生叹了口气:“我虽然已在他身后站了很久,他全身上下连一点变化都没有。” “现在我总算明白了,不动的确比动难得多。”金鱼也叹了口气。 ——你若知道王怜花这么样一个人站在自己背后,全身肌肉还能保持放松,那么你这人的神经一定还冰冷得多。 “他不动你难道就没有机会出手?”金鱼又问。 “不动就是动。”王老先生笑着说:“所有动作变化的终点,就是不动。” “空门大多,反而变得没有空门了。”金鱼说:“因为整个人都已变成空的,空空荡荡,虚元飘渺,所以你反而不知道应该从何出手?” “这道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懂的。”王老先生笑得很慈祥。 “可是连我都知道你根本不会在他背后出手,他又怎么不会知道呢?”金鱼又问。 王老先生没有马上回答,他先叹了口气,然后从傅红雪身后走了出来,他的脚步安祥而稳定,他走到傅红雪的面前停了下来,然后转身,面对着傅红雪。 “因为你是傅红雪,我是王怜花。” 傅红雪冷冷地看着工怜花,王怜花慈容满脸地注视着傅红雪。 “她刚刚说你第二件错了的事,是说外面练拔刀的这个人不是我。”王怜花笑着说。 傅红雪仍然不动。 “近百年来,江湖中名刀如林,新创的刀法就有八十六种,千变万化,各有奇招。”王怜花说:“有些刀法之招数怪异,简直已令人不可思议,可是拔刀的动作,却还是只有一种而已。”“不是只有一种。”傅红雪终于开口:“是只有一种最快。” “哪一种?” “最简单的一种,就是最快的一种。”傅红雪说。 “那也得经过千变万化之后,才能归真反璞。”王怜花说。 ——武功中的所有变化,本就变不出这个“快”字。 “外面这个人苦练了五年,才找出这一种方法来。”王怜花说:“就只这么样一个简单的动作,他也已练了十八年,至今还在练,每天至少都要练三个时辰。” 他凝视着傅红雪,慈祥的眼波忽然变得利如刀锋,一字字他说:“你知不知道他如此苦练拔刀,为的是什么?” “为了对付我?” “你又错了。”王怜花又叹了口气:“他并不是一定要对付你,也并不是只为了要对付你一个人。” “哦?” “他要对付的,是普天之下所有的武林高手。”王怜花说:“因为他决心要做天下第一人。” 傅红雪冷冷一笑:“难道他认为只要击败了我,就是天下第一人?” “直到目前为止,他都是这么想的。”王怜花说。 “那么他就错了。”傅红雪说:“江湖中藏龙卧虎,风尘中尤多异人,武功远胜于我的,还不知有多少。” “可是至今为止,还没有人能击败你。”王怜花笑着说:“我也看得出要击败你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到这里来的人,你的确是最特别的一个。” 傅红雪不语。 “墙上挂的这些武器,不但收集齐全,而且都是精品,只要是练过武的人,都难免会多看几眼的,只有你居然能全不动心。”王怜花忽然叹了口气:“最奇怪的是,大厅的右边墙上的这幅画,你居然连看都没看一眼。” “右边?”傅红雪一怔:“右边墙上有画?” 傅红雪记得画是在大厅门口的正对面墙上,右边墙上明明是空的,怎么会有画呢?“只要你去看一眼,就知道有没有画了。”王怜花笑着说。傅红雪当然要看,他一转头,整个人就楞住了。 明明空无一物的墙上,现在却有了一幅画。 四画上的人物繁多,栩栩如生。 画的仿佛是一段故事,每一段故事中,都有一个相同的人,这个人就是傅红雪。 傅红雪一转头,第一眼就看见了他自己。 ——阴暗的天气,边睡上的小镇,长街上有座酒楼,酒楼里有两个人,一个是叶开,一个是傅红雪。 “你应该记得,这是你十年前头一次到‘相聚楼,遇见叶开时的情景。”王怜花说。 傅红雪当然记得,那时是他第一次带着那柄漆黑的刀,怀着满腔的仇恨,到边城欲找万马堂的马空群报仇。 ——在第二段画面上,是傅红雪在一个幽暗的房间内,和一个女人缠绵在一起。 画中的女人就是翠浓,傅红雪当然忘不了那一夜的激情,在看到这一段画时,傅红雪的眼中又露出了痛苦之色,可是他的心里想的却是风铃。 风铃你如今在何处?是不是已落人了王怜花的手里?抑或是如你信上所说的,你那么做,只是为了要报仇?王怜花在注视着傅红雪,金鱼也在看着他。 眼中虽然露出了痛苦之色,但那也只是一闪即过,傅红雪很快地就将目光移向第三段画上。 ——画中是万马堂的迎宾处,有一大堆人坐着,高居主人位的是马空群,叶开就坐在傅红雪的旁边。 ——第四段画面,一个小酒铺,翠浓和一个拉车的小伙子两人手勾着手离去,而傅红雪独自在小酒铺里喝酒。 看到这里,傅红雪的心又在绞痛了。 ——下一段是丁家大厅,该在场的都在场了,在这里将所有的秘密都揭穿了,这时傅红雪才知道自己原来是个孤儿,根本不是白天羽的儿子,叶开才是,怀了十八年的仇恨,到头来却是一场梦,甚至比梦还要可怕,可恶!甚至可以说是可怜。 画到了这里总算结束了,傅红雪的目光也从画移向自己面前的地上,他并不是在沉思,也不是因为看了画而在痛苦,他是在等王怜花的解释。 解释为什么要让他看这些画,王怜花果然没有让他久等,很快地就解释,只是他却是对着金鱼在说。 “这幅画是傅红雪十年前的际遇。”王怜花看着金鱼:“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他看这幅画?” “我知道。”金鱼点点头。 “哦?” “你的目的是在提醒他,十年前的事。”金鱼说。 “对的。”王怜花说:“那么你还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提醒他十年前的事?” “这我就不知道了。”金鱼说。 “十年前的事已确实发生过了,而且也已结束了。”王怜花转身面对着傅红雪:“万马堂的那些人也确实在十年前就死了。”傅红雪那双冷漠的眼睛里突然射出一股冰寒的光芒来:“这一次的马空群他们又是何许人?” 王怜花笑了笑:“是马空群本人。” “本人?”傅红雪说:“那么十年前的马空群就是假的?” “十年前的马空群也是马空群。”玉怜花说。 “十年前死的马空群,也是马空群本人?”傅红雪脸上已露出惊讶之色。 “是的。” “现在这一个也是马空群本人?” “是的。” 傅红雪的脸上已完全充满了吃惊的表情:“怎么可能呢?难道他真的是死而复活?” “不是。”王怜花笑了:“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事呢?人死了,就是死,又怎么可能复活。”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五十年前死的是马空群,十年后出现的也是马空群,人既然死了就不能复活,那么十年后的马空群又是怎么一回事?傅红雪这一次是真的傻住了。 王怜花脸上那慈祥和蔼的笑容依然存在,他突然问了傅红雪一句仿佛不相关的话。 “你知不知道在天之涯有座山,叫圣母峰?” 傅红雪当然知道,圣母峰上有千年不化的冰雪,更传说上面有本世之奇宝在。 “在圣母峰的山巅下,有着一个与世隔绝的部落存在,这个部落就叫‘搭莫族’。”王怜花说:“在某一个国度的语言中,‘搭莫’的意思就是两个。”王怜花虽然忽然说起圣母峰‘搭莫族’的事,傅红雪相信一定和马空群的事件有关,所以他很仔细地在听。 “圣母峰下‘搭莫族’的人,生活习惯和一般人完全一样,但是因为他们居住在圣母峰之小峰下,终年不见雨水,更别谈什么山泉之类的水源了。” 王怜花的神情仿佛已飞到了圣母峰下。 ——所以“搭莫族”的人通常饮的都不是水,而是冰洞里的石乳。 ——水对于“搭莫族”的人来说,就跟生命本身一样重要,他们只有在产妇生产后,才能喝两滴水,两滴纯净的冰雪溶化后的水。 ——生产对于“搭莫族”来说,也是一件很神圣的事,因为他们人口本就很少,而且又与外界隔绝,所以生小孩在他们来说,是一件很重大的事。 ——不知在哪一个时候,某一个产妇喝了某一个冰洞的石乳后,就生下了双胞胎,从此那个产妇就成了“搭莫族”的“产后”。 ——于是“搭莫族”的产妇就开始喝那一个冰洞的石乳,只要喝了那个冰洞的石乳的产妇,一定会生下双胞胎。 ——她们所生下的双胞胎和一般双胞胎有点不同,“搭莫族”的双胞胎是完全一模一样的双胞胎。 ——性别、高矮、胖瘦、个性、习惯完全一模一样,两个人就好像一个人似的。 “就算将两个人分开很远,其中只要有一个人受伤了,另外一个也一定会感到疼痛。”王怜花说。 这是故事?是事实?或是神话?傅红雪已完全被王怜花的话吸引住了:“真的有这个地方存在吗?” “有。” 王怜花忽然拍了拍手,掌声一响,外面那单调、尖锐、急促的拔刀声就忽然停止,然后大厅门就开了开,一个高大的人影已出现在门口。 高大的人影如天神般,但是他脸上却充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仿佛都刻划着他这一生所经历的危险和艰苦,也仿佛在告诉别人,无论什么事都休想将他击倒。 这个人不是马空群是谁?看着出现在门口的马空群,王怜花忽然又对傅红雪说:“我还忘了告诉你一件事,在‘搭莫族’生下的双胞胎所取的名字,都是一样的。”他转回身,指着门口的马空群,又说:“就像这一对在‘搭莫族’生下的双胞胎,他们的名字就叫马空群。” 第四章 马芳铃是不是你的女儿 一 “搭莫”的意思,在某一个国度的语言中,是两个。 在“搭莫族”所生下的孩子一定都是双胞胎,而且个性、习惯、高矮、胖瘦、性别都一模一样,连取名字都是一样的。 在“搭莫族”某一个时期里,有七个产妇生下了七对双胞胎,她们分别替这七个双胞胎取名为:马空群、公孙断、云在天、花满天、飞天蜘蛛、乐乐山、慕容明珠。 事情到了这里总算已开始明朗化了。 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死而复活”,也没有任何一个人的易容术能完全创造出相同的人来。 十年前的马空群、公孙断、慕容明珠、乐乐山、云在天和花满天、飞天蜘蛛都已死了,可是他们都还有另外一半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存在。 所以十年后,万马堂又出现了,马空群这些人又“活在”人们的面前。 二 “十年前的马空群虽然已败在你的手里。”王怜花注视着傅红雪:“可是十年后的马空群却一心一意要击败你。” “他们既然是双胞胎,十年前的马空群已败在我手里,十年后的马空群又怎能胜我?”傅红雪冷冷他说。 马空群看着傅红雪,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连声音都淡淡的:“就因为他已败了,所以我非胜不可。” 他的目光中忽然露出种说不出的悲哀之意,接着又说:“否则我就非死不可。” “我不懂。” “你应该懂的。”马空群淡淡他说:“有些事是你非做不可的。” 傅红雪凝视着马空群那充满悲哀之意的眼睛,只看了一眼后,傅红雪就缓缓地点点头:“是的,有些事是非做不可的。”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懂。” 傅红雪不再看马空群,他转过身,面对着王怜花,冷冷地问:“那么你想让我们在什么时候决斗?” “我想?”王怜花又很慈祥地笑了起来:“这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我又怎么能决定?” “既然是我们的事。”傅红雪冷冷他说:“你又为什么要安排今天这一局呢?” “世事如白云苍狗,又有谁能安排?”王怜花笑了笑:“十年前你既已种下了因,那么十年后的这一个果,你就必须自己来摘。” “看来我已别无选择了。”傅红雪说。 “决斗地点既已定了,那么时间就由你选择。”马空群淡淡他说。 “三天。”傅红雪毫不考虑地就说出。 “三天?” 对于这个天数,王怜花仿佛吓了一跳,他瞪大了眼睛,看着傅红雪。 “我记得你在决战公子羽时,也只不过用了一天的时间而已。”王怜花说。 “是的。” “我还记得你一生的大小战役中,从没有超过一天的。” “是的。” “那么这一次你为什么要三天的时间?”王怜花说:“是不是这一次的对手给你压力太大?” “不是。” “那么是为了什么?” “因为还有三件事情,我必须弄清楚。”傅红雪说。 “哪三件?” “叶开是否在你手上?”傅红雪问。 “是的。” “我能否见他?” “可以。” 王怜花话声一落,马上举起双掌,轻击了三下,然后靠墙角的地方就忽然裂开来。 地一裂开,傅红雪就看见了叶开,透过一层很厚的水晶,傅红雪看见叶开动也不动地躺在一张水晶长台上。 叶开仿佛役看见上面的人,只见他静静地躺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仿佛在沉思,又仿佛已陷入了昏迷状态。 轻掌又击,裂开的地又合了起来,王怜花举步走了过去,就走到叶开躺着的头上方停住了,然后王怜花才回过身,又问傅红雪。 “第二件呢?” 傅红雪冷冷地看着王怜花:“阴白凤是不是也在你手上?” “没有。”王怜花笑了:“这世上大概还没有人会傻到去惹魔教的公主吧?” “那么我在客栈房里所看到的那些家俱呢?”傅红雪问。 “当然是从阴白凤那里拿来的。”王怜花笑着说:“我叫人搬了一些新家俱去,说是你想让她住得舒服一点,就这样的。就将她住的那些旧家俱光明正大地搬走了。” 这种方法也只有像王怜花这样的人才想得到,才做得出来。 “第三件呢?”王怜花含笑望着傅红雪:“是不是有关风铃的事?是不是想问我,风铃的事也是我安排的?” 傅红雪没有说,他只是冷漠地看着王怜花。 “我派阿七去杀你,就是为了要让风铃恨你,要凤铃对你展开报复。”王怜花说:“风铃的报复行动,只要是江湖上的人,大概没有几个人是不怕的。”傅红雪一点表情都没有,他还是冷漠地看着王怜花,看着他继续在说。 “我也想不到风铃对你的报复行动,竟然是这样子的。”王怜花仿佛在同情傅红雪:“这种方法大概也只在她想得到,做得出来。”——牺牲女人最宝贵的东西,只为了要有一个他的孩子,然后才有机会杀他一个亲人。 这种享有谁相信呢? 王怜花一脸的同情神色,但在他的眼睛深处,却浮出了一抹笑意。 毫无表情的傅红雪,依然冷漠地站着,他那双冷淡、孤寂的眸子,依旧是那么的冷淡、孤寂。 “我是不是已回答了你第三个问题呢?”王怜花问。 傅红雪先是冷漠地看了王怜花一眼,然后转身,走到马空群的面前,然后开口问他。 “马芳铃是不是你的女儿?” 这突来的问题,使得马空群愣了一下,但他还是回答了。 “是。” 傅红雪笑了,虽然只是浅浅的一笑,但他毕竟笑了,笑痕还残留在他的嘴上时,他已转身看着玉怜花。 “想必你已替我安排好了棺材,或是住的地方?”傅红雪淡淡他说。 “是的。”玉怜花也笑着说:“而且我还保证,棺材绝对是照你的尺寸做的。” “你是不是觉得很满意了?”傅红雪淡淡地问。 “满意极了。” “那就好。” 躺在水晶台上的叶开,看来仿佛很安祥,其实他已快进入昏迷状态。 他已记不得在这里躺了多久,也不知道现在是白天?或是夜晚? 他只知道自己的四肢已渐渐无力,两眼也渐渐发黑了。 他有多久没有进食了?他当然更不知道,他隐隐约约还记得从清醒过来后,到现在只喝过十一次水质的食物,或是粥汁。 他现在的体力,大概连三岁的小孩都打不过,更不要说逃跑了。 逃跑? 可能吗?叶开很困难地苦笑了一下,他知道自己顶多只能再维持二天而已。 如果在两天之内没有什么奇迹出现的话,就算别人不杀他,也会因饥饿过度,而昏迷致死。 只是在这个世界上,奇迹实在是太少了。 三 纯净、死寂、光线都是那么柔和的密室里,忽然传来了一阵齿轮转动的声音,叶开知道这是密门开启的响声。 声音一落,门口就出现了一个人,一个脸上已满布皱纹、却很慈祥的老人。 王怜花笑眯眯地走近叶开,用右手拇指和食指拔开叶开的眼皮,仔细看着他的瞳孔,然后收回右手,抓起叶开的左手,用手指搭着他的脉膊,量了量,然后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看样子明天就可以开始了。”王怜花说。 “开始?”叶开有气无力的说:“开始什么?” “开始我这一生最大的愿望。”王怜花脸上充满了“神”般的光辉:“也是人类延长寿命的第一步。” “延长寿命?”叶开笑了笑:“看样子你好像已经找到了‘长生不老’的药。” “长生不老药?那是神话中的东西。”王怜花嗤之以鼻:“怎么可以和你这个贡献相提并论?” “哦?”叶开笑了笑:“有这么伟大的贡献,赶快让我知道吧!” “不要急,这个贡献里,如果没有你,还完成不了的。”王怜花说。 “想不到我还有这么伟大的用处。”叶开说:“那你总该让我知道我有什么用处?” 王怜花很神秘地笑了笑,然后才用他那很慈祥的声音说:“人头猴身的这个东西,你已看过了吧?” “我实在想不到世上真的有这种……这种动物。”叶开实在无法将“它”称为人。 “不是世上有,他是我创造的。”王怜花说:“也是这个伟大的贡献之前奏。” “你说那种东西是你制造出来的?” “是的。” “你是怎么弄的?” “很简单,我只是将人头接到猴子身上而已。”王怜花说。 “人头接到猴身上?”叶开勉强地将眼睛睁大了些,“这是不是天方夜谭?” “不是,这是花了我五十几年的时间才完成的。”王怜花说:“为了达到我的理想,不知费了我多少的心血?” “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不知牺牲了多少的小孩和猴子?”叶开说。 “为了使人类的脚步向前进一大步,这种牺牲是必要的。”王怜花说。 “你为什么不拿自己的小孩来试呢?” “我没有小孩。” “想象得到的。”叶开说:“你这种人怎么可能会有小孩呢?” “这一点我可以向你保证,我绝对会有小孩的。”王怜花笑了。 “唉!狂人为什么总是会忘记事实存在的享呢?”叶开叹了口气:“你多大了?你还有几年可以活?像你这么老的人,就算你再活两年,也不可能有生育的能力。” 王怜花忽然大笑了起来,笑声还未消失时,他已接着开口了。 “看来我不将事情说清楚,你一定会死不瞑目的。” “你总算想通了。” 按了一个秘钮,纯白的墙壁就出现了一个暗柜,王怜花从里面拿出了一罐用水晶瓶装的葡萄酒,和一个高脚的水晶杯。 缓缓地将琥珀色的葡萄酒倒入水晶杯,浅浅地啜了一口,王怜花才舒服地再开口。 “在我三十岁的那一年,我发现人类的正常死亡都是因为身体的老化而死的,如果人有一个很健康的身体,那么就一定会长寿,只可惜人的身体到了某一个阶段,就一定会老化。”王怜花说:“于是我就在想如何使人永远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他转身看着叶开,又说:“你知道要怎么样人才会永远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吗?” “少喝酒,少做些糟踏身体的事就可以了。”叶开说。 “那也只能延长一小段时间而已,最后让你活到一百多岁而已,终究还是会死的。”王怜花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当身体到了老化时,立即换上一个新的、健康的身体。”“身体又不是衣服,说换就换。” “在那时这种事当然是不可能的。” “难到现在你已经有办法了?”叶开突然想起“人头猴身”的事:“莫非猴子是——”“是的。”王怜花说:“人身体老化了,就换上一个年轻的,于是我就开始先拿猴子试验,在最初的二十年我不知失败过多少次,猴身一离开猴头就死,后来慢慢地我找到了方法,可以成功地移植猴身,直到前年我才成功地将人头移到猴身上。” 这种事叶开虽然已亲眼看到过了,可是他还是不敢相信。 “人身既然可以和猴身相换,那么就当然可以将老化的身体换上一个年轻的、健康的身体。”王怜花说。 “你试过了?” “还没有。”王怜花注视着叶开:“不过快了,而且你将是我这个试验的第一个人。” “我?”叶开再度睁大眼睛:“你想将我的身体换上一个更年轻的?” “更老的。”王怜花笑了:“如果成功了,那个新换上的身体到了时间就因为老化而使你死亡,那么我就可以替我自己这个已将老化的身体换上一个新的身体了。” 听到自己要被拿来当试验品的,没有人会不怕的,可是叶开的脸上却一点惊怕都没有,他也笑着说。 “只可惜不知道你是否已学会了自己割开自己的身体,然后再将新的身体接上?” “我一个人当然无法完成这种事。”王怜花说:“还好现在我已找到了一个助手。” “助手?谁?” “我。” 金鱼随着自己的声音而出现在门口,她笑着走近叶开:“那个助手就是我。” “是你?”叶开讶异地看着金鱼:“苏明明和我一直为你的失踪在担心,没想到你已成了这个‘伟大人类’的助手。” 叶开话里的讥俏,金鱼当然听得懂,但是她依然笑眯眯他说:“我是个敢爱敢恨,也是个敢接受事实的女人,当你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知道你是我喜欢的那一种男人。” 她凝注叶开,又说:“但我也知道我是争不过明明姐的,所以我只好找一个喜欢我的男人。” “我就是那个喜欢她的男人。”王怜花笑着说。 “在他这么告诉我时,我虽然知道爱情有时是不分老少的,但我们两个人的年纪毕竟相差太远了,就算在一起会快乐,也没多久的时间。”金鱼说:“他也知道,所以又告诉我他将要做的这件事。” 金鱼转身看着王怜花:“换做任何人一定会以为你疯了,可是我却相信你。” “那当然是你第一眼就已看出我的才华。”王怜花笑了:“就看出我是个与众不同的男人。” “我还看出你的脸皮很厚。”金鱼噗嗤笑出。 “唉!”叶开吁了口气:“你们两个真是一对‘郎才女貌’的佳偶。” “谢谢。” “既然你已有了这么棒的助手,你将在什么时候割开我的身骨?”叶开看着王怜花。 “明天。”王怜花说:“本来是明天,可是现在必须延到三天后了。” “为什么?” “因为你有一个好友这三天要住在这里。”王怜花说。 “我的好友?”叶开说:“是谁?” “傅红雪。” “是他?”叶开黑色的眼珠里总算有了白色的恐怕:“他也在你这里?” “是的。” 第五章 风铃的情 一 月亮像个刚睡醒的初生婴儿般从云层里挣脱出她那轻柔的光芒,然后轻轻柔柔地洒向大地,洒在傅红雪房间的窗户上。 傅红雪躺在床上,却一点睡意也没有,一双冷淡、寂寞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决战在三天后,这种事以前傅红雪绝对不会做的,他凡事都是速战速决,不喜欢拖拖拉拉的,可是这一次他却必须要这么做。 因为他要在这三天之内等一个消息,弄清一件使他困惑的事。 三天,他希望苏明明能在三天之内将他要知道的消息传递给他。 昨天没让苏明明跟来,就是要她去做这件事,否则以苏明明的个性,就算明的没办法,她也会暗暗地跟来。 拉萨的夏夜之风,寒冷得宛如江南严冬的夜风。 夜凤轻轻敲打着窗户,使得寂静的大地更增添一份苍凉。 不知名的远处传来了淡淡的敲更声,是三更了,天已快亮了,明天不知会遇见什么样的事情,看来必须小歇一下,养点精神好应付明天将突发的事。 傅红雪正准备闭上限睛时,窗外忽然传来一声幽幽的吁息声,接着出现了条淡淡的人影。 二 听见吁息声时,傅红雪就知道这个人不是他要等的苏明明,这个人就是他最不愿意见到的马芳铃,也就是现在的白依伶。 幽幽的,略带着些哀愁的眸子,射出一丝丝埋怨的目光,投向傅红雪。 白依伶面对着傅红雪,他却无言以对,只好将眼睛望向自己的脚,两个人就这样子站了一会儿,白依伶才开口。 “我想你大概已知道我是谁了。” “是的。” “有关我父亲‘搭莫族’的传说,你大概也已知道了。” “是的。” “但有一件事你一定不知道。” “请说。” “十年前死在丁家的马空群确实是我父亲。”白依伶说。 “是吗?”傅红雪抬起头看着白依伶。 “是的。” “那么现在这个马空群呢?”傅红雪问。 “也是我父亲。” “也是你父亲?”傅红雪听不懂她这句话:“十年前的马空群没死?” “死了。” “那么现在这个马空群应该是你父亲的胞兄弟才对呀,怎么也是你父亲?”傅红雪问。 “这就是我所说的你不知道的事。”白依伶说:“他们两个都是我父亲。” “两个都是?” “是的。”白依伶说:“他们两个人同时娶了我母亲。” 一个女人同时嫁给了两个男人,生下的女儿当然有两个父亲。 “你在大厅问我父亲,我是不是他的儿女时,你一定以为他就是十年前的马空群。”白依伶说。那时傅红雪的确以为他就是十年前的马空群,还认为王怜花所说的“搭莫族”是一种谎言。 傅红雪实在不敢相信世上真的有“搭莫族”这种人存在,可是现在他不得不信了。 三 白依伶幽幽地凝视着傅红雪,幽幽他说:“今夜我来找你,你一定以为我来求你不要杀我现在唯一剩下的父亲。” “难道不是吗?” “正好相反。”白依伶说:“今夜我来,是希望你在三天后能一刀就杀了我父亲。” 听见这句话,傅红雪不得不怔住了:“你要我一刀杀了你父亲?” “是的。” 白依伶轻轻转身,走至窗口,远眺着远方,她的声音却近在傅红雪的耳旁。 “你一定会以为我疯了。” 傅红雪确实有这个意思。 “如果你知道事情的真相,那么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了。”白依伶淡淡他说。 真相? 难道在这件已逐渐明朗化的事情中,还有着秘密吗? 如果有,那是个什么样的秘密呢? 四 夜风轻拂,寒意更甚,白依伶的那一头乌溜溜的秀发,在轻柔的月色中看来更增添了一份神秘的美。 “我知道你的刀很邪很厉害,你的武功也是令人高深莫测的。”白依伶说:“可是三天后的决战,你若不杀了我父亲,那么你就必死无疑。” 她轻轻地回过身,面对着傅红雪,又说:“叶开也必死无疑。” “哦?” “你一定很怀疑我这句话。”白依伶注视着他:“你以为三天后的决战是一场公平的决斗吗? “就算不公平,对我来说也无妨。”傅红雪淡淡他说:“上苍对我那件事是公平的。” “无妨?”白依伶说:“如果你知道三天之后,你将面临什么样的局面,那么你就知道对你来说是不是无妨了。” 傅红雪没有再回话,他只是将目光移向窗外,可是他脸上的表情却明显地显露出不同意她的话。 “你以为少来客栈里的家俱真是如他所说的那样搬来的吗?”白依伶说:“你以为风铃的事真的不是他安排的吗?” 风铃?傅红雪的心又隐隐在绞了。 只不过十几天的相处,只不过一夜错误的缠绵,却已将傅红雪冰冷的心逐渐溶化了。 白依伶注视着他那对看着窗外的眼睛,又说:“在你们的决战未开始时,王怜花一定会让你知道叶开和阴白凤,以及风铃都已在他的手中,那时你还能拔得了刀吗?” 不能,无论谁处在那种情形下,都拔不了刀。 一个淡如水的朋友,一个虽非生母,却有养育之恩的亲人,一个是…… 傅红雪将目光重落在她的脸上:“风铃的事真的是他安排的?” “是的,可是结果却是我意想不到的。” 这个声音是王怜花的,他的人也已出现在门口。 看见了王怜花的出现,白依伶的脸色一下子就苍白了,就仿佛一个做错事的孩子被父亲抓到了的样子。 傅红雪却还是冷冷的,一点惊讶都没有。 王怜花依然笑得很慈样,他慢慢地走进房间,看着傅红雪,慢慢他说:“白天我就说过了,风铃的事虽然是我设计的,可是她的报复却是出乎我的意料。” 他看着傅红雪,慈样他说:“她的报复到了后半段,己变成了爱。” 变成了爱? “她已真的爱上了你。”王怜花一字字他说。 听见这句话,傅红雪的表情一下子就变了,变得又高兴,又恐慌。 高兴是因为他已知道他的心没有白痛了,恐慌却是他知道自己将更无法自拔了。 五 决战还未到,傅红雪却已败了。 所有的事到了这个时候,仿佛已该结束了,胜的当然是王怜花,所以他的笑容就更加慈祥了。 第六章 结 束 一 夜风依旧轻柔,寒意依旧冰冷,夜却已将尽,大地却更暗了,并不是因为月已被乌云挡住,而是黎明前的这一段时刻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刻。 幸好这一刻总是很短暂的,光明总是很快地就将黑暗驱走。 傅红雪依然很冷漠很孤独,他虽然知道自己已无法拔刀了,可是他的心却是热的。 什么事对他来说都已不重要了,纵然死了也无妨,因为他已知道风铃的情。 他知道这一次自己并没有白付出,他的情已得到了共鸣,这已比什么都重要了。 所以他的脸上依然是那么平静的冷漠,他的目光虽然冷冷的,却已不再有寂寞了。 他并没有在看得意的王怜花,他在看着畏缩在一旁的白依伶,看了一会儿,他忽然问: “你还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一定要杀了马空群?” 自从王怜花出现后,白依伶的脸上就出现了惊慌的表情,当她听到傅红雪问了这句话后,惊恐就更浓了。 她偷偷地瞄了王怜花一眼,然后头就低得更低了。 王怜花笑得更慈祥:“这个问题她已不会告诉你,你也将永远无法知道了。” “错了,你错了,他一定会知道的,而且就是现在。” 这个声音响起后,白依伶的头一下子就抬起来,眸中射出惊讶的光芒。 这个声音响起后,王怜花脸上那慈祥的笑容一下子就僵住了,而且也苍白了,他眼中的惊讶比白依伶更浓。 这个声音响起后,冷漠的傅红雪依然冷漠,只是那双冰冷的眼睛已有了淡淡的笑意,因为这个声音是他所熟悉的。 这个声音当然就是叶开的声音。 二 叶开现在的样子,一点也不像饿好几天的人,他现在的样子就好像一个吃过了一顿山珍海味,喝足了美酒的人。 他笑眯眯地走了进来,走近傅红雪,然后当然笑着对他说。“你的确只有杀了马空群才能将双方的心境扯平,才能胜了王怜花。”叶开笑着说:“因为马空群就是王怜花的儿子。” 黎明已到了,第一道阳光已像火焰般的穿破云层,将光明带到了“猴园。” 叶开笑得很开心,他转个身,看看王怜花。 “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个秘密?为什么会忽然有了力气?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这里?”叶开笑着说:“是不是?”这些问题当然是王怜花想知道的,因为他实在猜不透事情为什么会忽然变成了这个样子的? 叶开笑得更开心:“我的确想不到这样的人居然会用下五门的迷药,可是像我这样老奸的人,又怎么会让迷药迷倒呢?” 他又说:“我假装被迷倒,只不过是想看看你在耍些什么花样而已。” 叶开的话声一落,门外又忽然响起了一个银铃般的笑声:“放屁,要不是我的一只烤鸡,你能走到这里吗?” 听见这句话,叶开就皱起眉,直摇头:“女孩子说话怎么可以这么没水准?” 银铃般的声音随着苏明明出现在门口:“我是听了很生气,将自己说得跟神一样,功劳全让你一个人占了。” 苏明明的脸上好像真的很生气,可是她的眼中却充满了笑意。 “要不是傅红雪告诉我枯井中一定有地道,我又怎么能找得到你。”苏明明说:“要不是我找到你,解了你的穴道,让你吃了一只热滚滚的烤鸡,你又哪来的力气?” 她叉起双手,瞪大了眼睛,又说:“要不是白依伶告诉我,她和王怜花之间的关系,你又怎能知道王怜花娶了‘搭莫族’的人,而生下了两个马空群。” “是……是。”叶开说:“照这么说,功劳应该是你一个人的了。” “当然啰。” 苏明明笑了,笑得好甜蜜,好开心。 三 拉萨城外的一条小路,路的尽头是一间挂有风铃的房子。 风铃在屋檐下随风而摇动,屋里有一个女人在整理着房子。 她做累了,就停下来,擦擦额头上的汗,就在这时她的心忽然跳得很厉害,她已看见了一张苍白的脸。 一柄孤独的刀,一个孤独的人 他们就这样互相默默地凝视着,很久都没有开口,幸福就像风铃的响声般在他们的凝视中绽放——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