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刀浪子》 第一章 挖目断臂,震动江湖 如果有人要将世人划分成两类,那么世界上只有下列的两种人。 一种是聪明人。 而另一种,就是笨蛋。 在武林中,聪明的人很多,但笨人却更多。 而且,有种人看来似乎聪明绝顶,其实却是个如假包换的大笨蛋。 同样地,有种人看来好像仅胜白痴一筹,但他根本上一点也不笨,而且能够聪明地去控制自己的一生。 真正聪明的人,当然往往能够得到更多的快乐,更多的幸福。 而那些笨蛋,永远懵然不知道自己的愚昧,拼命地去追求金钱与权力,终而一无所有。 以上这些说话,也许和本故事没有什么关联。 但它却好像是饭前的甘味小食,值得大家一同慢慢地去细细咀嚼。 故事快要正式开始了。 希望开头的一段,不会血腥得令大家恶心、反胃,因为在风铃阁里发生的一件怪事,实在太血腥、太可怕极了。 ×      ×      × 距离长安城北十里,有一个小镇,镇名就叫做小长安。 这里虽然远远比不上长安城,但却有一间很著名的酒家,就是风铃阁。 风铃阁之所以著名,并不是因为这里的酒菜特别好,也不是因为这里有一个销魂而漂亮的老板娘。 而是因为这里曾经发生过一件很奇怪的事。 ×      ×      × 发生怪事的那一天,是去年的六月初六。 风铃阁的掌柜辛老三,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第一个来到这里喝酒的客人,是用什么来付酒账的。 这个客人,是一个满脸胡子的大汉,辛老三一眼就看见了这个大汉的拳头,心中就不禁为之发毛。 因为那大汉对辛老三道:“掌柜的,酒已给洒家喝了,银两却没有,有的是这只拳头,你瞧应该怎办?” 辛老三瞪着大汉的粗大拳头,脸如土色,哪里还敢要酒钱? 哪知道大汉却摇头道:“酒账不能不付,这只拳头就算是猪肉,也值几分银子,我把它砍下来当做酒账好不好?” 辛老三只道这个大汉是在说笑威吓自己。 哪知道他竟然真的从腰间抽出一柄大砍刀,将左边的一只拳头砍下。 大汉咬着牙,脸色比辛老三更苍白,道:“这一只拳头,你好好保存着,不要遗失了。” 说完,跄踉离开风铃阁。 辛老三过了好久,才惊魂甫定,也不敢不听那大汉的说话,小心翼翼地将那只拳头用瓷器盛放好。 过了大概半个时辰,又有一个喝了酒没有钱付账的人到来。 这个人的个子,比那个大汉矮小多了,而且还是个五十多岁的老秀才。 老秀才对辛老三道:“酒钱肯定是没有的了,但我可以把鼻子割下来,作为抵押。” 辛老三又是心里大吃一惊。 不过,他不相信老秀才真会这样做。 辛老三正想陪笑说几句好话的时候,柜台上已忽然多了只血淋淋的鼻子。 辛老三几乎要昏过去,因为眼前的那个看来温温文文的老秀才,此刻竟已在脸上变得血淋淋,他的鼻子不见了。 老秀才临走前的一句说话,是:“好好保存着这只鼻子,等我有钱的时候就会回来赎。” 辛老三喃喃道:“疯子!疯子!今天来喝酒的莫非都是疯子!” ×      ×      × 说也奇怪,这种疯子竟然陆续有来。 直到黄昏,辛老三一共收到了三双拳头,两个鼻子,三双耳朵还有两条大腿。 这件事,哄动了整个小长安。 不但在小长安为之哄动,而且更哄动了整个武林。 因为砍掉拳头的大汉,乃是长白山第一强人魔鬼拳令狐野。 割掉鼻子的那个老秀才,名头更大,是华山派俗家七剑之首的大千神剑方续。 另外还有几个来到风铃阁放下耳朵、鼻子、大腿的,都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武林豪杰。 这些人,平时只要一跺脚,便足以弄得天下大乱,究竟是什么人的力量,竟然能够令到这些武林豪杰乖乖的放下拳头、鼻子? 当然,没有人会以为他们都是真的疯子。 因为一两个人突然疯了,还可理解,但总共有十个人同时这样做法,显然是另有原因,而绝不可能十个人都在同一时间疯掉。 在这件事里,究竟隐藏着一个什么的秘密? ×      ×      × 江湖上有一种人,他们永远都不会结婚,养妻活儿。 因为他们每一天都在与死神打交道,如果有了妻子儿女,他们就会怕死。 越怕死的人,死得越快。 而这种人的职业,是绝对不能够怕死的。 因为这种人的职业,就是杀人。不是将敌人杀死,就得死在敌人的手下。 其实,他们要杀的,也并不是什么敌人,因为在这两者之间,本来就没有半点仇怨。 你只要能够付得起钱,职业杀手就会为你去杀任何人。 这种情形,就和雇用一个猎人去为你打猎捕取野兽一样,没有什么差异之处。 杀死一只野兽,它会流血。 杀死一个人,也会流血。 在职业杀手的眼中看来,人的血和野兽的血都一样不值得怜惜。 不值得怜惜是另一回事。 但这些血,都能赚钱。 尤其是人血,往往更值钱得多了。 所以,原本是想猎取野兽为生的司马血,现在已经改行,不再猎取野兽。 他改行,去做职业杀手。 他的改变,无疑是天下间所有飞禽走兽的大喜讯。 但对人类社会而言,却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      ×      × 在短短几年里,司马血已成为江湖上最可怕的一位职业杀手。 在行家的眼中看来,司马血简直就是一枚插在自己眼里的大铁钉。 许多人找杀手,现在都只找司马血。 因为司马血能杀任何人。 即使是其他职业杀手不能杀,也不敢杀的人,司马血亦照杀可也。 杀人,无疑是一种收入丰富之极的职业。 但司马血钱赚得多,花得也更多。 尤其是在巨福赌坊里,他花钱更是花得惊人,除了几个贵介公子,腰缠百万的大腹贾之外,这里已没有多少人能有勇气跟他对赌。 赌钱不但需要本钱,也需要勇气。 有勇气去赌的人未必有钱,而有钱的人却未必有勇气去赌。 但司马血却两样都有。 他有赌之不尽的银两,也有越输越赌的狠劲。 司马血赌注下的狠,但赌运却一直不怎么好。 在这几个月里,他最少已在这里输了二十万两银子。 但巨福赌坊的大老板一点也不担心。 他当然不会担心。 第一,他绝不担心司马血床头金尽,虽然他既好嫖又好赌,但他有的是本领,输光了再做几宗买卖,谁能有他这样好的入息? 第二,他更不担心司马血输得太多。因为司马血输得越多,他就赢得越多。 凡是开赌场的人,都会欢迎一个像司马血这样的赌鬼到自己的赌场里。 ×      ×      × 时已夜深,该睡觉的人,早就已经睡了。 但在巨福赌坊里,司马血连半点睡意都没有。因为他现在正准备赌一口最大的牌九。 跟他对赌的,是一个和他同样年青、健康、英俊的男人。 司马血认识这个人。 因为他就是江湖中近十年来名气最响的三大奇侠之一,而且更是山东济南府望族龙氏世家的三少爷:雪刀浪子龙城璧。 龙氏世家虽然是名门望族,但在武林中,一向没有占过什么重要的地位。 直到龙城璧二十岁那一年,从龙氏世家的大门闯出来之后,一切就变得完全不同了。 在此之前,没有人能猜得到,龙氏世家的八条龙刀法,究竟有什么威力。 但龙城璧清清楚楚地,用行动来答复武林中每一个人——八条龙刀法,每一刀都精深博大,而且劲力内蕴,足以将武林中一切败类消灭。 龙氏世家有一柄好刀。 那是曾经天下闻名的幻龙宝刀。 但龙城璧并没有将那柄宝贵的幻龙宝刀拿出来,他所用的,是北极异人风雪老祖赐赠给他的风雪之刀。 以刀论刀,风雪之刀的价值未必会比幻龙宝刀更宝贵。 但若论杀人之多,风雪之刀却远在幻龙宝刀之上。 龙城璧这个人的来历,司马血已听得太多。 但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这个雪刀浪子今天晚上竟会来与自己推牌九,而且还输了十五万两银子。 第二章 犁庭扫穴,血洗华堂 卫空空将马拴好,然后就吩咐酒保拿一坛纯正的米酒,和切一斤熟牛肉。 龙城璧展颜一笑道:“难得卫老弟心情这么好要喝酒,愚兄自当奉陪到底。” 卫空空忽然叹了口气,道:“殷世渊的脑袋,的确是我把他砍下来的。” 龙城璧瞪眼一怔,许窍之也为之大出意外。 殷世渊,就是竹涛馆的老主人,也是武林盟主东方无忧的一个好朋友。 无论是谁杀了殷世渊,东方无忧都一定不会将他放过的,许窍之忍不住沉声道:“你为什么这样做?” 卫空空打开酒坛上的泥封,将酒倒出,嗅了嗅,笑道:“这确是一坛好酒,可惜就像殷世渊这种人一样,外表好看,其实比毒蝎子还要歹毒。” 龙城璧和许窍之都是面色一变。 卫空空从袖里取出一根长长的银针,放在酒里一浸。 那根银针竟然立刻就变了色,变得发黑。 司马血第一个暴跳起来,因为他几乎已经喝了一口米酒。 幸好卫空空及时赶到,否则此刻他可能已经将那杯酒灌进肚子里。 司马血身形霍然倏地而起,长剑已经出鞘。 一个黄脸浓眉的酒保早已拿出一根钢杖,向卫空空迎头砸下。 钢杖一亮,龙城璧已经知道这个酒保的真正身份来历,因为这一根钢杖,就是天下十大外门兵器中,排名第八的断腰黑骨夺命杖。 而这个黄脸浓眉的酒保,不问而知自然就是夺命杖主人,黄脸黑杖客杜天读。 杜天读这个人,一点也不含糊,这根断腰黑骨夺命杖,专向人拦腰戮击,招式诡异自成一家,据说他杀人从不在别的地方下手,一杖击至,一定就是拦腰狠劈,一经击中,就算是铁铸金刚,铜浇罗汉也得瘫痪软地倒下身亡。 不过,杜天读虽然厉害,却还远远不及他的两位师兄可怕。 现在,他的两个师兄,已经从南北两方分别掩至,他们的眼睛竟然是深红色。 深红色的眼睛。 血一样的眼球。 有人甚至以为他们的眼睛是瞎了的,但其实错了,这两个人的眼睛一点也不瞎,瞎的只会是别人的眼睛。 因为这两个中年汉子,就是江湖上最喜欢挖别人眼睛的挖目双妖。 他们喜欢挖别人的眼睛,是因为他们喜欢将血淋淋的眼睛吞下肚子里。 对他们来说,人的眼睛就是最美味的佳肴美食。 尤其是一些武林高手的眼睛,那种滋味更令他们吃得倍加痛快。 ×      ×      × 要将一个人的眼睛活生生挖出来,可得有点特别的本事,和一套特别的挖眼睛武器。 别人称呼这两个人是挖目双妖,但他们却自称是金银双钩。 因为老大用的挖眼睛武器,是一对纤幼而细长的金钩,而老二用的却是一对银钩。 老大姓裘名藏智,老二姓于名廉飞,江湖上无论是谁听见这两个名字,都不免有点心惊肉跳的感觉。 司马血虽然在江湖的名声也并不怎样好,但和这两个专挖别人眼睛的妖怪相比下来,司马血这个双手充满血腥的杀手反而可爱得多了。 司马血冷冷一笑,向裘藏智道:“想不到两位大驾竟然从贺兰山老远来到这里,莫不是宁夏、兰州一带武林人物的眼睛,都已给你们挖个清光,现在来到此处另辟新天地了?” 裘藏智嘿嘿笑道:“司马血,你知道便好了,如果识相一点,自动挖去左目,那么你的右眼还可以保存,做一个独眼人,总比做瞎子好千百倍。” 司马血道:“如果我挖了一只眼睛出来,你们却有两个人岂非不足够分配?” 裘藏智道:“咱们兄弟情同手足,只要有眼睛可吃,谁吃都没有问题。” 司马血摇摇头,道:“两个人只吃一只眼睛,无论谁吃谁不吃,都并不公平,我反对。” 于廉飞狞笑一声,道:“司马朋友言下之意,是要咱们兄弟动手,将阁下一双眼睛都挖下来的了?” 司马血又摇头,道:“身体发肤,受诸父母,不敢毁伤,何况是眼睛?不过,我倒有一个折衷办法,既可保存我的一双眼睛,而两位又可以有两颗眼睛可吃。” 裘藏智目中锐芒暴射,随即向正在已经动手大战杜天读的龙城璧与许窍之望去,最后终于桀桀笑道:“老子明白了,你是准备去挖掉他们的眼睛,来做你自己的替死鬼,嘿嘿,这个主意着实不错。” 于廉飞又狞笑道:“如果你真的将龙城璧和许窍之两个人的眼睛都挖下来,咱们就决定不再挖你的眼睛,彼此作为公平交易。” 如此交易,是否真的公平,大概只有天才晓得了。 但司马血第三次摇头,冷冷的道:“你们大概都会错意了,我的确是要挖出四只眼睛给你们分享,但不是挖他们的,而是挖你们的眼睛。” 于廉飞怒吼一声,喝道:“小子放屁!你敢!” 司马血冷笑道:“除了不敢挖掉自己的眼睛之外,没有什么事,是在下不敢做的。” 别忘记,这一个人究竟是谁? 他是司马血,天下第一号的职业杀手司马血。 ×      ×      × 于廉飞的一对银钩,自从铸造至今,最少已挖过几百个人的眼睛。 要将别人的眼睛挖下,本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对于廉飞而言,挖别人的眼睛似乎比搔自己的脚板底更容易不过。 银钩坚实而幼长,钩尖锋利而有倒刺,一搭上眼眶上,一双眼睛就注定要完蛋大吉。 司马血虽然是名满天下的大杀手,但一双眼睛总不是铁打的。 就算真的是铁铸的眼睛,于廉飞也有足够的信心去把它挖下。 只可惜他忽略了一点。 他自己的眼睛也不是铁铸的。 他有足够的信心去挖别人的眼睛,别人也同样有足够信心去将他的眼睛挖下。 司马血一向杀人,都是杀得很干脆俐落。 有时候连他自己都感觉到,任何人死在自己剑下,实在也是种福气。 因为他杀人永远也不会让死者痛苦得太久,一剑刺下,这人的心脏绝对不会再跳动超过一晌之间。 但挖目双妖呢? 他们有时候也许在挖了别人眼睛之后,不再动手杀人,但受害者却从此由一片光明的世界,掉进到永远一片黑暗的地狱里。 虽然做瞎子也有快乐的另一面,但这种快乐和痛苦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 做瞎子唯一快乐之处,就是永远不必再看人类的狰狞面目。 除此之外,这些人的眼前,就只有一片漆黑,永远没有光亮。 所以,司马血虽然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面对着裘藏智与于廉飞这种人,实在也觉得深恶痛绝。 ——你们怎样挖别人的眼睛,我也怎样将你们的眼睛挖下来。 ×      ×      × 挖目十八式,是钩法中最邪门,也最狠毒的招数。 这十八式钩法,每一式都是向敌人的眼睛打主意,就算你怎样刻意提防,结果也是难逃毒手。 最低限度,于廉飞已经二十年未曾失过手。 就算对方武功厉害,不能将他的两只眼睛都挖下,但他总有办法将其中一只挖下来。 所以,近十余年来,江湖上突然出现了不少独眼的武林高手。 这些人当然不会将这种有损面子的事说出来,但是由于给挖目双妖挖掉眼睛的英雄豪杰越来越多,这种事也渐渐变成了公开的秘密。 在这些年岁中,当然也曾有不少独眼高手再度跑上贺兰山,打算向挖目双妖报仇雪恨。 这些独眼高手之所以敢再次与裘藏智于廉飞交手,自然是由于经过失败之后,再度苦练武功,等到武功猛进之后才来报仇的。 但独眼高手的武功虽增,却依然还是打不过挖目双妖,因为挖目双妖的功夫也没有搁下,而且招式内力进步之速,尤在那些独眼高手之上。 于是,有不少独眼高手连仅余的一只独眼也不保,变成了瞎子。 通常,挖目双妖挖了敌人的两只眼睛之后,便不会再向他们施以毒手,任由他们自生自灭。 这并不是他们仁慈,相反来说,这更是挖目双妖残酷之处。 ——亮着眼睛的时候尚且不是敌手,变成了瞎子之后,又更还能够怎样?倒不如让这些人尝一尝做瞎子的滋味也罢。 然而,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于廉飞做梦也想不到,司马血竟然也有一套挖眼睛的本事。 ×      ×      × 司马血的剑,是名剑,更是宝剑。 无论任何人看见司马血的宝剑,都一定会有这种感觉——如果这柄剑是自己的那该多好。 因为这柄剑,就是天下间最薄,也最锋利,而且削铁如泥的碧血剑。 于廉飞的一对银钩虽快,但碧血剑比它更快。 银钩虽坚实锋利,但面对着碧血剑竟然不堪一击,呛啷两声,两柄银钩都已被削断。 如果于廉飞早一点知道司马血的剑竟然如此厉害的话,他就一定不敢用银钩来与碧血剑硬碰。 但等到他发觉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司马血击断银钩之后,飒飒两剑,立刻就向于廉飞瞳孔刺去。 于廉飞这一惊,委实非同小可,连忙跄踉退后。 但司马血这个时候已经智珠在握,剑如疾矢,去势更急速几分。 这两剑,是否能够将于廉飞的眼睛挖出来? 不,这两剑并不能将他的眼睛挖出,因为司马血手里的是碧血剑,而并非是专为挖目而制的银钩。 所以,于廉飞的眼睛没有被挖出来。 但却已被司马血两剑当场刺瞎。 于廉飞又惊又怒,大声地在嘶叫:“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司马血冷冷笑道:“别急,你的眼睛没有被挖出来,在下只吃鱼的眼睛,人的眼睛从来都没有兴趣吞进肚子里。” 挖人眼睛者,人亦挖其眼睛,虽然到底没有真的将眼睛挖出来,但将他的眼睛刺瞎,也同样没有什么分别。 于廉飞眼睛被刺瞎,裘藏智自然同样地又惊又怒。 司马血将剑尖向他一指,傲然道:“裘藏智,听说你的金钩比银钩坚硬百倍,宝剑虽利,未必也能同样将金钩削断。” 裘藏智冷哼一声,道:“这个自然不用你说。” 司马血道:“已然如此,还不动手尚待何时?” 裘藏智怒吼一声,一对金钩扬起千蓬金影,挖目十八式已经出手。 裘藏智的功夫,确胜于廉飞一筹,只是钩影重重,气势诡异毒辣,但钩落之处,未必只是向司马血的眼睛下手,咽喉,心脏至肾囊也成为了裘藏智攻击的目标。 显然裘藏智也深知司马血乃一名劲敌,如果每招每式都只向眼睛部位下手,一定不容易将他收拾,强敌在前,还是先将他击倒在先,才是上算。 只要将司马血击倒,别说是挖他的眼睛,就算连他的心肝脾肺肾都一起挖出来,又有何难哉? ×      ×      × 挖???双妖能够在江湖上为恶多年,本领自然有独到之处。 刚才于廉飞之所以在三招两式之间便被司马血刺瞎双目,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于廉飞太过轻敌,而且更料不到一出手便被对方的宝剑削断银钩,以至进退失据,终于被司马血两剑就将他变成一个瞎子。 但现在的情况,却又大不相同。 由于前车可鉴,裘藏智不但不敢轻敌,而且一出手就施展了挖目十八式以外的另一套钩法——穿心十三钩! 穿心十三钩,是裘藏智近几年来精心钻研出来的一套钩法,主要目的就是因为挖目十八式的招式应用范围太窄,如果一旦面临到高手中的高手,短兵相接之下就会有不敷应付之势。所以他花费了不少心血创练穿心十三钩,就是为了在最必要时加以使用,将敌人杀一个措手不及的。 现在,连于廉飞的眼睛都已被司马血刺瞎,大仇人在目前,穿心十三钩还不出手尚待何时? 司马血冷笑,道:“好钩法。”手中碧血剑丝毫不敢怠慢,紧紧缠着裘藏智的两柄金钩。 裘藏智将挖目十八钩法与穿心十三钩互相交替使用,越战越觉得心应手,信心和勇气亦为之增强不少。 裘藏智每发出七八钩之后,司马血便后退一步。七八十钩之后,司马血已被逼退十数步之多。 裘藏智心中不断地冷笑,暗想于廉飞也未免太大意了,看来这位号称天下第一杀手的司马血,手下功夫亦不外尔尔。 突然间,裘藏智大喝一声,道:“还我于二弟眼睛来!” 金钩笃、笃两声,直向司马血双目直插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