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前雪》 第一章:身是客 岳麓山脉,延绵千里。 成为大夏与草原的天然屏障。 大夏以倾国之力,历经九朝,沿着山脉修建了雄伟的长城,使得草原各部族的铁蹄,无法踏入大夏的土地。 天岳关,是岳麓山脉九大雄关之首。 历来就是草原部族想要跃马大夏的首战之地。 大夏陈兵二十万于天岳关,称天岳军,枕戈待旦,守护着大夏帝国亿万黎庶,免受草原铁蹄的践踏。 天岳关往东不足百里,有一城,名曰拒北城。 城方圆不足十里,天岳关未建之前,是大夏直面草原铁蹄的第一城。 拒北城户不足五千,民不过三万。 且少半是从天岳军退下来的老卒,民风粗犷且尚武。 城中男子,鲜有不会骑马、射箭、劈刀的。 时常有不少所谓的江湖游侠,带着与这里格格不入的瘦剑,或步行,或骑着瘦马,来此圆一个所谓的豪侠梦。 亦有不少文人墨客,手持象征文人风骨的折扇,摇着从草原吹过拒北城的风,再掉落几句“他日若得凌云志,敢叫蛮狄无丈夫”诸如此类的酸诗。 瘦归瘦,酸归酸。 游侠墨客们似乎总想在历经战争的拒北城当中,寻觅到点什么东西。 西城墙边上的小酒馆,硕大的铁锅正在炖着大肉。 麓岭特有的松木做出劈柴,不仅耐烧,而且还有股独特的松香味。 锅里的大肉,是草原上来的,这可是朝歌城里那些圈养的牛羊不能比的。 滚烫的汤汁,在熊熊的火焰下,发出咕咕的响声,翻滚着锅里的大肉。 一碗泛着油花的滚汤,点缀几颗在这个时节极为难得的翠绿的野葱花,割上一两斤大肉,再叫上一壶酒,运气好,舍得银子的,还有可能买到店家极少供应的烈酒。 就算是将斯文挂在嘴边,穿在身上的文客们,也会放下手中象征风骨的折扇,撸起袖子,与游侠们一般无二,一口热汤,咬上一口大肉,仰头干上一碗酒,嘴里再蹦出一个爽字,这才算是畅快了。 热汤、大肉、烈酒。 游侠们扯着嗓门,讲述着或真或假的行侠仗义,有利江湖的经历,尽情的发泄自己的豪气。 文客们也不甘示弱,那里管手上的油腻,抓起折扇,摇啊摇的,总能摇出几句自鸣得意的佳作来。 各种味道掺杂在一起,在酒馆中发酵,融合,弥散…… 那里还管外边凛冽的寒风和落雪。 眼下的这一切,让陈少墨不禁有些恍惚起来。 有些分不清到底那一段记忆是真,那一段记忆是假,亦或者,自己还在一个荒诞不羁的梦中。 前世作为一名最优秀的特工,在一次任务中暴露,为了让不牵扯更深,选择了牺牲,再睁开眼的时候,自己已经变成了襁褓中的婴儿。 一个男子,一把刀,一匹瘦马,驮着怀抱襁褓的阿娘,浴血厮杀,辗转数月,才带着阿娘和自己杀出重围,来到这里落脚,开了这个小酒馆,一晃就是十三年。 男子叫曹铮,与自己的阿娘以兄妹相称,而陈少墨却一直叫他铮叔,而不是舅舅。 因为陈少墨知道,铮叔虽与自己阿娘兄妹相称,实际上却是主奴关系。 此刻铮叔正在院子里杀羊,手中的刀,还是当初杀人的那把,只是现在改杀羊了。 而且,也不想当初那么凶猛凌厉,变得厚重而温和,杀羊的时候,铮叔的刀,就好像阿娘手中的绣花针一般。 准,却缓慢,一起一落之间,自有章法。 只不过,阿娘手中针线绣出来的是花,而铮叔手中刀下出来的,是一块块即将放进锅里的肉。 这个世界,与前世古代很相似,却又似是而非。 写着古代一般的繁体字,南边文客崇尚锦绣文章,却又没有前世那边灿烂的诗词歌赋,至少,陈少墨熟记且为数不多的几首千古绝篇,这个世界是不存在的。 北边的游侠,更为尚武,手中的刀剑才是他们最大的道理,嗓门都比南边的文客要大上许多。 从自己能拿得起刀的时候开始,陈少墨就跟着铮叔练刀,带着前世近三十年的特工底子,变成铮叔口子难得的天赋,铮叔的那些刀法路数,陈少墨已经是掌握了个**,缺的只是火候。 或许是前世身为特工的缘故,相比于持刀搏杀于方寸间,陈少墨更钟情于弓射。 按照自己先生祝炎章的话说:擅射艺者,必先让自己利于善地,或居高,或隐于暗处,伺机而动。静如伏虎,动若奔雷,一击而杀之;不中,亦可从容脱身,或伺机再动,或趋利远遁。不近身,亦可控敌于百步外。 这一点,陈少墨是深以为然的。 也是陈少墨的强项,只不过是将狙击枪换成了强弓。 祝炎章是拒北城郡衙里的一个文书,听说素有才名,在朝歌城中摊上了事,才被发配到了拒北城,做了郡衙的一个清水文书,但一向自视极高,是自己阿娘亲自出面,才让祝炎章收了陈少墨这个学生的。 陈少墨仗着前世的积累,半学半蒙,认字神速,再仗着偶尔还飚出几句前世少儿启蒙的诗词,让祝炎章颇为欣慰。 特别是陈少墨的字,相当的出色,笔走龙蛇,铁画银钩,让祝炎章都自愧不如,甚至还偷偷拿了陈少墨的字去临摹。 关于阿娘的身份,陈少墨只知道叫做陈华筝,坊间有几种流言: 一说是某个州府青楼的淸倌儿从良了; 二说是朝歌城的某个遭了难的官宦家小姐,流落至此; 三说是某个江湖游侠的遗孀; …… 不管那种流言,背后都还跟着一个风月故事。而之所以有这些流言,全因陈氏那副就算是年近四旬,依旧卓著的容颜风韵,还有眉宇间的那股寻常女子很难寻觅到的英气。 拒北城的人,性子直率。 岳麓山脉,延绵千里。 成为大夏与草原的天然屏障。 大夏以倾国之力,历经九朝,沿着山脉修建了雄伟的长城,使得草原各部族的铁蹄,无法踏入大夏的土地。 天岳关,是岳麓山脉九大雄关之首。 历来就是草原部族想要跃马大夏的首战之地。 大夏陈兵二十万于天岳关,称天岳军,枕戈待旦,守护着大夏帝国亿万黎庶,免受草原铁蹄的践踏。 天岳关往东不足百里,有一城,名曰拒北城。 城方圆不足十里,天岳关未建之前,是大夏直面草原铁蹄的第一城。 拒北城户不足五千,民不过三万。 且少半是从天岳军退下来的老卒,民风粗犷且尚武。 城中男子,鲜有不会骑马、射箭、劈刀的。 时常有不少所谓的江湖游侠,带着与这里格格不入的瘦剑,或步行,或骑着瘦马,来此圆一个所谓的豪侠梦。 亦有不少文人墨客,手持象征文人风骨的折扇,摇着从草原吹过拒北城的风,再掉落几句“他日若得凌云志,敢叫蛮狄无丈夫”诸如此类的酸诗。 瘦归瘦,酸归酸。 游侠墨客们似乎总想在历经战争的拒北城当中,寻觅到点什么东西。 西城墙边上的小酒馆,硕大的铁锅正在炖着大肉。 麓岭特有的松木做出劈柴,不仅耐烧,而且还有股独特的松香味。 锅里的大肉,是草原上来的,这可是朝歌城里那些圈养的牛羊不能比的。 滚烫的汤汁,在熊熊的火焰下,发出咕咕的响声,翻滚着锅里的大肉。 一碗泛着油花的滚汤,点缀几颗在这个时节极为难得的翠绿的野葱花,割上一两斤大肉,再叫上一壶酒,运气好,舍得银子的,还有可能买到店家极少供应的烈酒。 就算是将斯文挂在嘴边,穿在身上的文客们,也会放下手中象征风骨的折扇,撸起袖子,与游侠们一般无二,一口热汤,咬上一口大肉,仰头干上一碗酒,嘴里再蹦出一个爽字,这才算是畅快了。 热汤、大肉、烈酒。 游侠们扯着嗓门,讲述着或真或假的行侠仗义,有利江湖的经历,尽情的发泄自己的豪气。 文客们也不甘示弱,那里管手上的油腻,抓起折扇,摇啊摇的,总能摇出几句自鸣得意的佳作来。 各种味道掺杂在一起,在酒馆中发酵,融合,弥散…… 那里还管外边凛冽的寒风和落雪。 眼下的这一切,让陈少墨不禁有些恍惚起来。 有些分不清到底那一段记忆是真,那一段记忆是假,亦或者,自己还在一个荒诞不羁的梦中。 前世作为一名最优秀的特工,在一次任务中暴露,为了让不牵扯更深,选择了牺牲,再睁开眼的时候,自己已经变成了襁褓中的婴儿。 一个男子,一把刀,一匹瘦马,驮着怀抱襁褓的阿娘,浴血厮杀,辗转数月,才带着阿娘和自己杀出重围,来到这里落脚,开了这个小酒馆,一晃就是十三年。 男子叫曹铮,与自己的阿娘以兄妹相称,而陈少墨却一直叫他铮叔,而不是舅舅。 因为陈少墨知道,铮叔虽与自己阿娘兄妹相称,实际上却是主奴关系。 此刻铮叔正在院子里杀羊,手中的刀,还是当初杀人的那把,只是现在改杀羊了。 而且,也不想当初那么凶猛凌厉,变得厚重而温和,杀羊的时候,铮叔的刀,就好像阿娘手中的绣花针一般。 准,却缓慢,一起一落之间,自有章法。 只不过,阿娘手中针线绣出来的是花,而铮叔手中刀下出来的,是一块块即将放进锅里的肉。 这个世界,与前世古代很相似,却又似是而非。 写着古代一般的繁体字,南边文客崇尚锦绣文章,却又没有前世那边灿烂的诗词歌赋,至少,陈少墨熟记且为数不多的几首千古绝篇,这个世界是不存在的。 北边的游侠,更为尚武,手中的刀剑才是他们最大的道理,嗓门都比南边的文客要大上许多。 从自己能拿得起刀的时候开始,陈少墨就跟着铮叔练刀,带着前世近三十年的特工底子,变成铮叔口子难得的天赋,铮叔的那些刀法路数,陈少墨已经是掌握了个**,缺的只是火候。 或许是前世身为特工的缘故,相比于持刀搏杀于方寸间,陈少墨更钟情于弓射。 按照自己先生祝炎章的话说:擅射艺者,必先让自己利于善地,或居高,或隐于暗处,伺机而动。静如伏虎,动若奔雷,一击而杀之;不中,亦可从容脱身,或伺机再动,或趋利远遁。不近身,亦可控敌于百步外。 这一点,陈少墨是深以为然的。 也是陈少墨的强项,只不过是将狙击枪换成了强弓。 祝炎章是拒北城郡衙里的一个文书,听说素有才名,在朝歌城中摊上了事,才被发配到了拒北城,做了郡衙的一个清水文书,但一向自视极高,是自己阿娘亲自出面,才让祝炎章收了陈少墨这个学生的。 陈少墨仗着前世的积累,半学半蒙,认字神速,再仗着偶尔还飚出几句前世少儿启蒙的诗词,让祝炎章颇为欣慰。 特别是陈少墨的字,相当的出色,笔走龙蛇,铁画银钩,让祝炎章都自愧不如,甚至还偷偷拿了陈少墨的字去临摹。 关于阿娘的身份,陈少墨只知道叫做陈华筝,坊间有几种流言: 一说是某个州府青楼的淸倌儿从良了; 二说是朝歌城的某个遭了难的官宦家小姐,流落至此; 三说是某个江湖游侠的遗孀; …… 不管那种流言,背后都还跟着一个风月故事。而之所以有这些流言,全因陈氏那副就算是年近四旬,依旧卓著的容颜风韵,还有眉宇间的那股寻常女子很难寻觅到的英气。 拒北城的人,性子直率。 岳麓山脉,延绵千里。 成为大夏与草原的天然屏障。 大夏以倾国之力,历经九朝,沿着山脉修建了雄伟的长城,使得草原各部族的铁蹄,无法踏入大夏的土地。 天岳关,是岳麓山脉九大雄关之首。 历来就是草原部族想要跃马大夏的首战之地。 大夏陈兵二十万于天岳关,称天岳军,枕戈待旦,守护着大夏帝国亿万黎庶,免受草原铁蹄的践踏。 天岳关往东不足百里,有一城,名曰拒北城。 城方圆不足十里,天岳关未建之前,是大夏直面草原铁蹄的第一城。 拒北城户不足五千,民不过三万。 且少半是从天岳军退下来的老卒,民风粗犷且尚武。 城中男子,鲜有不会骑马、射箭、劈刀的。 时常有不少所谓的江湖游侠,带着与这里格格不入的瘦剑,或步行,或骑着瘦马,来此圆一个所谓的豪侠梦。 亦有不少文人墨客,手持象征文人风骨的折扇,摇着从草原吹过拒北城的风,再掉落几句“他日若得凌云志,敢叫蛮狄无丈夫”诸如此类的酸诗。 瘦归瘦,酸归酸。 游侠墨客们似乎总想在历经战争的拒北城当中,寻觅到点什么东西。 西城墙边上的小酒馆,硕大的铁锅正在炖着大肉。 麓岭特有的松木做出劈柴,不仅耐烧,而且还有股独特的松香味。 锅里的大肉,是草原上来的,这可是朝歌城里那些圈养的牛羊不能比的。 滚烫的汤汁,在熊熊的火焰下,发出咕咕的响声,翻滚着锅里的大肉。 一碗泛着油花的滚汤,点缀几颗在这个时节极为难得的翠绿的野葱花,割上一两斤大肉,再叫上一壶酒,运气好,舍得银子的,还有可能买到店家极少供应的烈酒。 就算是将斯文挂在嘴边,穿在身上的文客们,也会放下手中象征风骨的折扇,撸起袖子,与游侠们一般无二,一口热汤,咬上一口大肉,仰头干上一碗酒,嘴里再蹦出一个爽字,这才算是畅快了。 热汤、大肉、烈酒。 游侠们扯着嗓门,讲述着或真或假的行侠仗义,有利江湖的经历,尽情的发泄自己的豪气。 文客们也不甘示弱,那里管手上的油腻,抓起折扇,摇啊摇的,总能摇出几句自鸣得意的佳作来。 各种味道掺杂在一起,在酒馆中发酵,融合,弥散…… 那里还管外边凛冽的寒风和落雪。 眼下的这一切,让陈少墨不禁有些恍惚起来。 有些分不清到底那一段记忆是真,那一段记忆是假,亦或者,自己还在一个荒诞不羁的梦中。 前世作为一名最优秀的特工,在一次任务中暴露,为了让不牵扯更深,选择了牺牲,再睁开眼的时候,自己已经变成了襁褓中的婴儿。 一个男子,一把刀,一匹瘦马,驮着怀抱襁褓的阿娘,浴血厮杀,辗转数月,才带着阿娘和自己杀出重围,来到这里落脚,开了这个小酒馆,一晃就是十三年。 男子叫曹铮,与自己的阿娘以兄妹相称,而陈少墨却一直叫他铮叔,而不是舅舅。 因为陈少墨知道,铮叔虽与自己阿娘兄妹相称,实际上却是主奴关系。 此刻铮叔正在院子里杀羊,手中的刀,还是当初杀人的那把,只是现在改杀羊了。 而且,也不想当初那么凶猛凌厉,变得厚重而温和,杀羊的时候,铮叔的刀,就好像阿娘手中的绣花针一般。 准,却缓慢,一起一落之间,自有章法。 只不过,阿娘手中针线绣出来的是花,而铮叔手中刀下出来的,是一块块即将放进锅里的肉。 这个世界,与前世古代很相似,却又似是而非。 写着古代一般的繁体字,南边文客崇尚锦绣文章,却又没有前世那边灿烂的诗词歌赋,至少,陈少墨熟记且为数不多的几首千古绝篇,这个世界是不存在的。 北边的游侠,更为尚武,手中的刀剑才是他们最大的道理,嗓门都比南边的文客要大上许多。 从自己能拿得起刀的时候开始,陈少墨就跟着铮叔练刀,带着前世近三十年的特工底子,变成铮叔口子难得的天赋,铮叔的那些刀法路数,陈少墨已经是掌握了个**,缺的只是火候。 或许是前世身为特工的缘故,相比于持刀搏杀于方寸间,陈少墨更钟情于弓射。 按照自己先生祝炎章的话说:擅射艺者,必先让自己利于善地,或居高,或隐于暗处,伺机而动。静如伏虎,动若奔雷,一击而杀之;不中,亦可从容脱身,或伺机再动,或趋利远遁。不近身,亦可控敌于百步外。 这一点,陈少墨是深以为然的。 也是陈少墨的强项,只不过是将狙击枪换成了强弓。 祝炎章是拒北城郡衙里的一个文书,听说素有才名,在朝歌城中摊上了事,才被发配到了拒北城,做了郡衙的一个清水文书,但一向自视极高,是自己阿娘亲自出面,才让祝炎章收了陈少墨这个学生的。 陈少墨仗着前世的积累,半学半蒙,认字神速,再仗着偶尔还飚出几句前世少儿启蒙的诗词,让祝炎章颇为欣慰。 特别是陈少墨的字,相当的出色,笔走龙蛇,铁画银钩,让祝炎章都自愧不如,甚至还偷偷拿了陈少墨的字去临摹。 关于阿娘的身份,陈少墨只知道叫做陈华筝,坊间有几种流言: 一说是某个州府青楼的淸倌儿从良了; 二说是朝歌城的某个遭了难的官宦家小姐,流落至此; 三说是某个江湖游侠的遗孀; …… 不管那种流言,背后都还跟着一个风月故事。而之所以有这些流言,全因陈氏那副就算是年近四旬,依旧卓著的容颜风韵,还有眉宇间的那股寻常女子很难寻觅到的英气。 拒北城的人,性子直率。 也没有人去究竟别人的过往。 陈少墨也适应了这个世界的生活,老天给了自己这样一个机遇,陈少墨也总尝试着用一种过客的眼光,来解读老天的安排。 不焦虑,不刻意,但也不消沉…… 岳麓山脉,延绵千里。 成为大夏与草原的天然屏障。 大夏以倾国之力,历经九朝,沿着山脉修建了雄伟的长城,使得草原各部族的铁蹄,无法踏入大夏的土地。 天岳关,是岳麓山脉九大雄关之首。 历来就是草原部族想要跃马大夏的首战之地。 大夏陈兵二十万于天岳关,称天岳军,枕戈待旦,守护着大夏帝国亿万黎庶,免受草原铁蹄的践踏。 天岳关往东不足百里,有一城,名曰拒北城。 城方圆不足十里,天岳关未建之前,是大夏直面草原铁蹄的第一城。 拒北城户不足五千,民不过三万。 且少半是从天岳军退下来的老卒,民风粗犷且尚武。 城中男子,鲜有不会骑马、射箭、劈刀的。 时常有不少所谓的江湖游侠,带着与这里格格不入的瘦剑,或步行,或骑着瘦马,来此圆一个所谓的豪侠梦。 亦有不少文人墨客,手持象征文人风骨的折扇,摇着从草原吹过拒北城的风,再掉落几句“他日若得凌云志,敢叫蛮狄无丈夫”诸如此类的酸诗。 瘦归瘦,酸归酸。 游侠墨客们似乎总想在历经战争的拒北城当中,寻觅到点什么东西。 西城墙边上的小酒馆,硕大的铁锅正在炖着大肉。 麓岭特有的松木做出劈柴,不仅耐烧,而且还有股独特的松香味。 锅里的大肉,是草原上来的,这可是朝歌城里那些圈养的牛羊不能比的。 滚烫的汤汁,在熊熊的火焰下,发出咕咕的响声,翻滚着锅里的大肉。 一碗泛着油花的滚汤,点缀几颗在这个时节极为难得的翠绿的野葱花,割上一两斤大肉,再叫上一壶酒,运气好,舍得银子的,还有可能买到店家极少供应的烈酒。 就算是将斯文挂在嘴边,穿在身上的文客们,也会放下手中象征风骨的折扇,撸起袖子,与游侠们一般无二,一口热汤,咬上一口大肉,仰头干上一碗酒,嘴里再蹦出一个爽字,这才算是畅快了。 热汤、大肉、烈酒。 游侠们扯着嗓门,讲述着或真或假的行侠仗义,有利江湖的经历,尽情的发泄自己的豪气。 文客们也不甘示弱,那里管手上的油腻,抓起折扇,摇啊摇的,总能摇出几句自鸣得意的佳作来。 各种味道掺杂在一起,在酒馆中发酵,融合,弥散…… 那里还管外边凛冽的寒风和落雪。 眼下的这一切,让陈少墨不禁有些恍惚起来。 有些分不清到底那一段记忆是真,那一段记忆是假,亦或者,自己还在一个荒诞不羁的梦中。 前世作为一名最优秀的特工,在一次任务中暴露,为了让不牵扯更深,选择了牺牲,再睁开眼的时候,自己已经变成了襁褓中的婴儿。 一个男子,一把刀,一匹瘦马,驮着怀抱襁褓的阿娘,浴血厮杀,辗转数月,才带着阿娘和自己杀出重围,来到这里落脚,开了这个小酒馆,一晃就是十三年。 男子叫曹铮,与自己的阿娘以兄妹相称,而陈少墨却一直叫他铮叔,而不是舅舅。 因为陈少墨知道,铮叔虽与自己阿娘兄妹相称,实际上却是主奴关系。 此刻铮叔正在院子里杀羊,手中的刀,还是当初杀人的那把,只是现在改杀羊了。 而且,也不想当初那么凶猛凌厉,变得厚重而温和,杀羊的时候,铮叔的刀,就好像阿娘手中的绣花针一般。 准,却缓慢,一起一落之间,自有章法。 只不过,阿娘手中针线绣出来的是花,而铮叔手中刀下出来的,是一块块即将放进锅里的肉。 这个世界,与前世古代很相似,却又似是而非。 写着古代一般的繁体字,南边文客崇尚锦绣文章,却又没有前世那边灿烂的诗词歌赋,至少,陈少墨熟记且为数不多的几首千古绝篇,这个世界是不存在的。 北边的游侠,更为尚武,手中的刀剑才是他们最大的道理,嗓门都比南边的文客要大上许多。 从自己能拿得起刀的时候开始,陈少墨就跟着铮叔练刀,带着前世近三十年的特工底子,变成铮叔口子难得的天赋,铮叔的那些刀法路数,陈少墨已经是掌握了个**,缺的只是火候。 或许是前世身为特工的缘故,相比于持刀搏杀于方寸间,陈少墨更钟情于弓射。 按照自己先生祝炎章的话说:擅射艺者,必先让自己利于善地,或居高,或隐于暗处,伺机而动。静如伏虎,动若奔雷,一击而杀之;不中,亦可从容脱身,或伺机再动,或趋利远遁。不近身,亦可控敌于百步外。 这一点,陈少墨是深以为然的。 也是陈少墨的强项,只不过是将狙击枪换成了强弓。 祝炎章是拒北城郡衙里的一个文书,听说素有才名,在朝歌城中摊上了事,才被发配到了拒北城,做了郡衙的一个清水文书,但一向自视极高,是自己阿娘亲自出面,才让祝炎章收了陈少墨这个学生的。 陈少墨仗着前世的积累,半学半蒙,认字神速,再仗着偶尔还飚出几句前世少儿启蒙的诗词,让祝炎章颇为欣慰。 特别是陈少墨的字,相当的出色,笔走龙蛇,铁画银钩,让祝炎章都自愧不如,甚至还偷偷拿了陈少墨的字去临摹。 关于阿娘的身份,陈少墨只知道叫做陈华筝,坊间有几种流言: 一说是某个州府青楼的淸倌儿从良了; 二说是朝歌城的某个遭了难的官宦家小姐,流落至此; 三说是某个江湖游侠的遗孀; …… 不管那种流言,背后都还跟着一个风月故事。而之所以有这些流言,全因陈氏那副就算是年近四旬,依旧卓著的容颜风韵,还有眉宇间的那股寻常女子很难寻觅到的英气。 拒北城的人,性子直率。 也没有人去究竟别人的过往。 陈少墨也适应了这个世界的生活,老天给了自己这样一个机遇,陈少墨也总尝试着用一种过客的眼光,来解读老天的安排。 不焦虑,不刻意,但也不消沉…… 岳麓山脉,延绵千里。 成为大夏与草原的天然屏障。 大夏以倾国之力,历经九朝,沿着山脉修建了雄伟的长城,使得草原各部族的铁蹄,无法踏入大夏的土地。 天岳关,是岳麓山脉九大雄关之首。 历来就是草原部族想要跃马大夏的首战之地。 大夏陈兵二十万于天岳关,称天岳军,枕戈待旦,守护着大夏帝国亿万黎庶,免受草原铁蹄的践踏。 天岳关往东不足百里,有一城,名曰拒北城。 城方圆不足十里,天岳关未建之前,是大夏直面草原铁蹄的第一城。 拒北城户不足五千,民不过三万。 且少半是从天岳军退下来的老卒,民风粗犷且尚武。 城中男子,鲜有不会骑马、射箭、劈刀的。 时常有不少所谓的江湖游侠,带着与这里格格不入的瘦剑,或步行,或骑着瘦马,来此圆一个所谓的豪侠梦。 亦有不少文人墨客,手持象征文人风骨的折扇,摇着从草原吹过拒北城的风,再掉落几句“他日若得凌云志,敢叫蛮狄无丈夫”诸如此类的酸诗。 瘦归瘦,酸归酸。 游侠墨客们似乎总想在历经战争的拒北城当中,寻觅到点什么东西。 西城墙边上的小酒馆,硕大的铁锅正在炖着大肉。 麓岭特有的松木做出劈柴,不仅耐烧,而且还有股独特的松香味。 锅里的大肉,是草原上来的,这可是朝歌城里那些圈养的牛羊不能比的。 滚烫的汤汁,在熊熊的火焰下,发出咕咕的响声,翻滚着锅里的大肉。 一碗泛着油花的滚汤,点缀几颗在这个时节极为难得的翠绿的野葱花,割上一两斤大肉,再叫上一壶酒,运气好,舍得银子的,还有可能买到店家极少供应的烈酒。 就算是将斯文挂在嘴边,穿在身上的文客们,也会放下手中象征风骨的折扇,撸起袖子,与游侠们一般无二,一口热汤,咬上一口大肉,仰头干上一碗酒,嘴里再蹦出一个爽字,这才算是畅快了。 热汤、大肉、烈酒。 游侠们扯着嗓门,讲述着或真或假的行侠仗义,有利江湖的经历,尽情的发泄自己的豪气。 文客们也不甘示弱,那里管手上的油腻,抓起折扇,摇啊摇的,总能摇出几句自鸣得意的佳作来。 各种味道掺杂在一起,在酒馆中发酵,融合,弥散…… 那里还管外边凛冽的寒风和落雪。 眼下的这一切,让陈少墨不禁有些恍惚起来。 有些分不清到底那一段记忆是真,那一段记忆是假,亦或者,自己还在一个荒诞不羁的梦中。 前世作为一名最优秀的特工,在一次任务中暴露,为了让不牵扯更深,选择了牺牲,再睁开眼的时候,自己已经变成了襁褓中的婴儿。 一个男子,一把刀,一匹瘦马,驮着怀抱襁褓的阿娘,浴血厮杀,辗转数月,才带着阿娘和自己杀出重围,来到这里落脚,开了这个小酒馆,一晃就是十三年。 男子叫曹铮,与自己的阿娘以兄妹相称,而陈少墨却一直叫他铮叔,而不是舅舅。 因为陈少墨知道,铮叔虽与自己阿娘兄妹相称,实际上却是主奴关系。 此刻铮叔正在院子里杀羊,手中的刀,还是当初杀人的那把,只是现在改杀羊了。 而且,也不想当初那么凶猛凌厉,变得厚重而温和,杀羊的时候,铮叔的刀,就好像阿娘手中的绣花针一般。 准,却缓慢,一起一落之间,自有章法。 只不过,阿娘手中针线绣出来的是花,而铮叔手中刀下出来的,是一块块即将放进锅里的肉。 这个世界,与前世古代很相似,却又似是而非。 写着古代一般的繁体字,南边文客崇尚锦绣文章,却又没有前世那边灿烂的诗词歌赋,至少,陈少墨熟记且为数不多的几首千古绝篇,这个世界是不存在的。 北边的游侠,更为尚武,手中的刀剑才是他们最大的道理,嗓门都比南边的文客要大上许多。 从自己能拿得起刀的时候开始,陈少墨就跟着铮叔练刀,带着前世近三十年的特工底子,变成铮叔口子难得的天赋,铮叔的那些刀法路数,陈少墨已经是掌握了个**,缺的只是火候。 或许是前世身为特工的缘故,相比于持刀搏杀于方寸间,陈少墨更钟情于弓射。 按照自己先生祝炎章的话说:擅射艺者,必先让自己利于善地,或居高,或隐于暗处,伺机而动。静如伏虎,动若奔雷,一击而杀之;不中,亦可从容脱身,或伺机再动,或趋利远遁。不近身,亦可控敌于百步外。 这一点,陈少墨是深以为然的。 也是陈少墨的强项,只不过是将狙击枪换成了强弓。 祝炎章是拒北城郡衙里的一个文书,听说素有才名,在朝歌城中摊上了事,才被发配到了拒北城,做了郡衙的一个清水文书,但一向自视极高,是自己阿娘亲自出面,才让祝炎章收了陈少墨这个学生的。 陈少墨仗着前世的积累,半学半蒙,认字神速,再仗着偶尔还飚出几句前世少儿启蒙的诗词,让祝炎章颇为欣慰。 特别是陈少墨的字,相当的出色,笔走龙蛇,铁画银钩,让祝炎章都自愧不如,甚至还偷偷拿了陈少墨的字去临摹。 关于阿娘的身份,陈少墨只知道叫做陈华筝,坊间有几种流言: 一说是某个州府青楼的淸倌儿从良了; 二说是朝歌城的某个遭了难的官宦家小姐,流落至此; 三说是某个江湖游侠的遗孀; …… 不管那种流言,背后都还跟着一个风月故事。而之所以有这些流言,全因陈氏那副就算是年近四旬,依旧卓著的容颜风韵,还有眉宇间的那股寻常女子很难寻觅到的英气。 拒北城的人,性子直率。 岳麓山脉,延绵千里。 成为大夏与草原的天然屏障。 大夏以倾国之力,历经九朝,沿着山脉修建了雄伟的长城,使得草原各部族的铁蹄,无法踏入大夏的土地。 天岳关,是岳麓山脉九大雄关之首。 历来就是草原部族想要跃马大夏的首战之地。 大夏陈兵二十万于天岳关,称天岳军,枕戈待旦,守护着大夏帝国亿万黎庶,免受草原铁蹄的践踏。 天岳关往东不足百里,有一城,名曰拒北城。 城方圆不足十里,天岳关未建之前,是大夏直面草原铁蹄的第一城。 拒北城户不足五千,民不过三万。 且少半是从天岳军退下来的老卒,民风粗犷且尚武。 城中男子,鲜有不会骑马、射箭、劈刀的。 时常有不少所谓的江湖游侠,带着与这里格格不入的瘦剑,或步行,或骑着瘦马,来此圆一个所谓的豪侠梦。 亦有不少文人墨客,手持象征文人风骨的折扇,摇着从草原吹过拒北城的风,再掉落几句“他日若得凌云志,敢叫蛮狄无丈夫”诸如此类的酸诗。 瘦归瘦,酸归酸。 游侠墨客们似乎总想在历经战争的拒北城当中,寻觅到点什么东西。 西城墙边上的小酒馆,硕大的铁锅正在炖着大肉。 麓岭特有的松木做出劈柴,不仅耐烧,而且还有股独特的松香味。 锅里的大肉,是草原上来的,这可是朝歌城里那些圈养的牛羊不能比的。 滚烫的汤汁,在熊熊的火焰下,发出咕咕的响声,翻滚着锅里的大肉。 一碗泛着油花的滚汤,点缀几颗在这个时节极为难得的翠绿的野葱花,割上一两斤大肉,再叫上一壶酒,运气好,舍得银子的,还有可能买到店家极少供应的烈酒。 就算是将斯文挂在嘴边,穿在身上的文客们,也会放下手中象征风骨的折扇,撸起袖子,与游侠们一般无二,一口热汤,咬上一口大肉,仰头干上一碗酒,嘴里再蹦出一个爽字,这才算是畅快了。 热汤、大肉、烈酒。 游侠们扯着嗓门,讲述着或真或假的行侠仗义,有利江湖的经历,尽情的发泄自己的豪气。 文客们也不甘示弱,那里管手上的油腻,抓起折扇,摇啊摇的,总能摇出几句自鸣得意的佳作来。 各种味道掺杂在一起,在酒馆中发酵,融合,弥散…… 那里还管外边凛冽的寒风和落雪。 眼下的这一切,让陈少墨不禁有些恍惚起来。 有些分不清到底那一段记忆是真,那一段记忆是假,亦或者,自己还在一个荒诞不羁的梦中。 前世作为一名最优秀的特工,在一次任务中暴露,为了让不牵扯更深,选择了牺牲,再睁开眼的时候,自己已经变成了襁褓中的婴儿。 一个男子,一把刀,一匹瘦马,驮着怀抱襁褓的阿娘,浴血厮杀,辗转数月,才带着阿娘和自己杀出重围,来到这里落脚,开了这个小酒馆,一晃就是十三年。 男子叫曹铮,与自己的阿娘以兄妹相称,而陈少墨却一直叫他铮叔,而不是舅舅。 因为陈少墨知道,铮叔虽与自己阿娘兄妹相称,实际上却是主奴关系。 此刻铮叔正在院子里杀羊,手中的刀,还是当初杀人的那把,只是现在改杀羊了。 而且,也不想当初那么凶猛凌厉,变得厚重而温和,杀羊的时候,铮叔的刀,就好像阿娘手中的绣花针一般。 准,却缓慢,一起一落之间,自有章法。 只不过,阿娘手中针线绣出来的是花,而铮叔手中刀下出来的,是一块块即将放进锅里的肉。 这个世界,与前世古代很相似,却又似是而非。 写着古代一般的繁体字,南边文客崇尚锦绣文章,却又没有前世那边灿烂的诗词歌赋,至少,陈少墨熟记且为数不多的几首千古绝篇,这个世界是不存在的。 北边的游侠,更为尚武,手中的刀剑才是他们最大的道理,嗓门都比南边的文客要大上许多。 从自己能拿得起刀的时候开始,陈少墨就跟着铮叔练刀,带着前世近三十年的特工底子,变成铮叔口子难得的天赋,铮叔的那些刀法路数,陈少墨已经是掌握了个**,缺的只是火候。 或许是前世身为特工的缘故,相比于持刀搏杀于方寸间,陈少墨更钟情于弓射。 按照自己先生祝炎章的话说:擅射艺者,必先让自己利于善地,或居高,或隐于暗处,伺机而动。静如伏虎,动若奔雷,一击而杀之;不中,亦可从容脱身,或伺机再动,或趋利远遁。不近身,亦可控敌于百步外。 这一点,陈少墨是深以为然的。 也是陈少墨的强项,只不过是将狙击枪换成了强弓。 祝炎章是拒北城郡衙里的一个文书,听说素有才名,在朝歌城中摊上了事,才被发配到了拒北城,做了郡衙的一个清水文书,但一向自视极高,是自己阿娘亲自出面,才让祝炎章收了陈少墨这个学生的。 陈少墨仗着前世的积累,半学半蒙,认字神速,再仗着偶尔还飚出几句前世少儿启蒙的诗词,让祝炎章颇为欣慰。 特别是陈少墨的字,相当的出色,笔走龙蛇,铁画银钩,让祝炎章都自愧不如,甚至还偷偷拿了陈少墨的字去临摹。 关于阿娘的身份,陈少墨只知道叫做陈华筝,坊间有几种流言: 一说是某个州府青楼的淸倌儿从良了; 二说是朝歌城的某个遭了难的官宦家小姐,流落至此; 三说是某个江湖游侠的遗孀; …… 不管那种流言,背后都还跟着一个风月故事。而之所以有这些流言,全因陈氏那副就算是年近四旬,依旧卓著的容颜风韵,还有眉宇间的那股寻常女子很难寻觅到的英气。 拒北城的人,性子直率。 也没有人去究竟别人的过往。 陈少墨也适应了这个世界的生活,老天给了自己这样一个机遇,陈少墨也总尝试着用一种过客的眼光,来解读老天的安排。 不焦虑,不刻意,但也不消沉…… 岳麓山脉,延绵千里。 成为大夏与草原的天然屏障。 大夏以倾国之力,历经九朝,沿着山脉修建了雄伟的长城,使得草原各部族的铁蹄,无法踏入大夏的土地。 天岳关,是岳麓山脉九大雄关之首。 历来就是草原部族想要跃马大夏的首战之地。 大夏陈兵二十万于天岳关,称天岳军,枕戈待旦,守护着大夏帝国亿万黎庶,免受草原铁蹄的践踏。 天岳关往东不足百里,有一城,名曰拒北城。 城方圆不足十里,天岳关未建之前,是大夏直面草原铁蹄的第一城。 拒北城户不足五千,民不过三万。 且少半是从天岳军退下来的老卒,民风粗犷且尚武。 城中男子,鲜有不会骑马、射箭、劈刀的。 时常有不少所谓的江湖游侠,带着与这里格格不入的瘦剑,或步行,或骑着瘦马,来此圆一个所谓的豪侠梦。 亦有不少文人墨客,手持象征文人风骨的折扇,摇着从草原吹过拒北城的风,再掉落几句“他日若得凌云志,敢叫蛮狄无丈夫”诸如此类的酸诗。 瘦归瘦,酸归酸。 游侠墨客们似乎总想在历经战争的拒北城当中,寻觅到点什么东西。 西城墙边上的小酒馆,硕大的铁锅正在炖着大肉。 麓岭特有的松木做出劈柴,不仅耐烧,而且还有股独特的松香味。 锅里的大肉,是草原上来的,这可是朝歌城里那些圈养的牛羊不能比的。 滚烫的汤汁,在熊熊的火焰下,发出咕咕的响声,翻滚着锅里的大肉。 一碗泛着油花的滚汤,点缀几颗在这个时节极为难得的翠绿的野葱花,割上一两斤大肉,再叫上一壶酒,运气好,舍得银子的,还有可能买到店家极少供应的烈酒。 就算是将斯文挂在嘴边,穿在身上的文客们,也会放下手中象征风骨的折扇,撸起袖子,与游侠们一般无二,一口热汤,咬上一口大肉,仰头干上一碗酒,嘴里再蹦出一个爽字,这才算是畅快了。 热汤、大肉、烈酒。 游侠们扯着嗓门,讲述着或真或假的行侠仗义,有利江湖的经历,尽情的发泄自己的豪气。 文客们也不甘示弱,那里管手上的油腻,抓起折扇,摇啊摇的,总能摇出几句自鸣得意的佳作来。 各种味道掺杂在一起,在酒馆中发酵,融合,弥散…… 那里还管外边凛冽的寒风和落雪。 眼下的这一切,让陈少墨不禁有些恍惚起来。 有些分不清到底那一段记忆是真,那一段记忆是假,亦或者,自己还在一个荒诞不羁的梦中。 前世作为一名最优秀的特工,在一次任务中暴露,为了让不牵扯更深,选择了牺牲,再睁开眼的时候,自己已经变成了襁褓中的婴儿。 一个男子,一把刀,一匹瘦马,驮着怀抱襁褓的阿娘,浴血厮杀,辗转数月,才带着阿娘和自己杀出重围,来到这里落脚,开了这个小酒馆,一晃就是十三年。 男子叫曹铮,与自己的阿娘以兄妹相称,而陈少墨却一直叫他铮叔,而不是舅舅。 因为陈少墨知道,铮叔虽与自己阿娘兄妹相称,实际上却是主奴关系。 此刻铮叔正在院子里杀羊,手中的刀,还是当初杀人的那把,只是现在改杀羊了。 而且,也不想当初那么凶猛凌厉,变得厚重而温和,杀羊的时候,铮叔的刀,就好像阿娘手中的绣花针一般。 准,却缓慢,一起一落之间,自有章法。 只不过,阿娘手中针线绣出来的是花,而铮叔手中刀下出来的,是一块块即将放进锅里的肉。 这个世界,与前世古代很相似,却又似是而非。 写着古代一般的繁体字,南边文客崇尚锦绣文章,却又没有前世那边灿烂的诗词歌赋,至少,陈少墨熟记且为数不多的几首千古绝篇,这个世界是不存在的。 北边的游侠,更为尚武,手中的刀剑才是他们最大的道理,嗓门都比南边的文客要大上许多。 从自己能拿得起刀的时候开始,陈少墨就跟着铮叔练刀,带着前世近三十年的特工底子,变成铮叔口子难得的天赋,铮叔的那些刀法路数,陈少墨已经是掌握了个**,缺的只是火候。 或许是前世身为特工的缘故,相比于持刀搏杀于方寸间,陈少墨更钟情于弓射。 按照自己先生祝炎章的话说:擅射艺者,必先让自己利于善地,或居高,或隐于暗处,伺机而动。静如伏虎,动若奔雷,一击而杀之;不中,亦可从容脱身,或伺机再动,或趋利远遁。不近身,亦可控敌于百步外。 这一点,陈少墨是深以为然的。 也是陈少墨的强项,只不过是将狙击枪换成了强弓。 祝炎章是拒北城郡衙里的一个文书,听说素有才名,在朝歌城中摊上了事,才被发配到了拒北城,做了郡衙的一个清水文书,但一向自视极高,是自己阿娘亲自出面,才让祝炎章收了陈少墨这个学生的。 陈少墨仗着前世的积累,半学半蒙,认字神速,再仗着偶尔还飚出几句前世少儿启蒙的诗词,让祝炎章颇为欣慰。 特别是陈少墨的字,相当的出色,笔走龙蛇,铁画银钩,让祝炎章都自愧不如,甚至还偷偷拿了陈少墨的字去临摹。 关于阿娘的身份,陈少墨只知道叫做陈华筝,坊间有几种流言: 一说是某个州府青楼的淸倌儿从良了; 二说是朝歌城的某个遭了难的官宦家小姐,流落至此; 三说是某个江湖游侠的遗孀; …… 不管那种流言,背后都还跟着一个风月故事。而之所以有这些流言,全因陈氏那副就算是年近四旬,依旧卓著的容颜风韵,还有眉宇间的那股寻常女子很难寻觅到的英气。 拒北城的人,性子直率。 也没有人去究竟别人的过往。 陈少墨也适应了这个世界的生活,老天给了自己这样一个机遇,陈少墨也总尝试着用一种过客的眼光,来解读老天的安排。 不焦虑,不刻意,但也不消沉…… 岳麓山脉,延绵千里。 成为大夏与草原的天然屏障。 大夏以倾国之力,历经九朝,沿着山脉修建了雄伟的长城,使得草原各部族的铁蹄,无法踏入大夏的土地。 天岳关,是岳麓山脉九大雄关之首。 历来就是草原部族想要跃马大夏的首战之地。 大夏陈兵二十万于天岳关,称天岳军,枕戈待旦,守护着大夏帝国亿万黎庶,免受草原铁蹄的践踏。 天岳关往东不足百里,有一城,名曰拒北城。 城方圆不足十里,天岳关未建之前,是大夏直面草原铁蹄的第一城。 拒北城户不足五千,民不过三万。 且少半是从天岳军退下来的老卒,民风粗犷且尚武。 城中男子,鲜有不会骑马、射箭、劈刀的。 时常有不少所谓的江湖游侠,带着与这里格格不入的瘦剑,或步行,或骑着瘦马,来此圆一个所谓的豪侠梦。 亦有不少文人墨客,手持象征文人风骨的折扇,摇着从草原吹过拒北城的风,再掉落几句“他日若得凌云志,敢叫蛮狄无丈夫”诸如此类的酸诗。 瘦归瘦,酸归酸。 游侠墨客们似乎总想在历经战争的拒北城当中,寻觅到点什么东西。 西城墙边上的小酒馆,硕大的铁锅正在炖着大肉。 麓岭特有的松木做出劈柴,不仅耐烧,而且还有股独特的松香味。 锅里的大肉,是草原上来的,这可是朝歌城里那些圈养的牛羊不能比的。 滚烫的汤汁,在熊熊的火焰下,发出咕咕的响声,翻滚着锅里的大肉。 一碗泛着油花的滚汤,点缀几颗在这个时节极为难得的翠绿的野葱花,割上一两斤大肉,再叫上一壶酒,运气好,舍得银子的,还有可能买到店家极少供应的烈酒。 就算是将斯文挂在嘴边,穿在身上的文客们,也会放下手中象征风骨的折扇,撸起袖子,与游侠们一般无二,一口热汤,咬上一口大肉,仰头干上一碗酒,嘴里再蹦出一个爽字,这才算是畅快了。 热汤、大肉、烈酒。 游侠们扯着嗓门,讲述着或真或假的行侠仗义,有利江湖的经历,尽情的发泄自己的豪气。 文客们也不甘示弱,那里管手上的油腻,抓起折扇,摇啊摇的,总能摇出几句自鸣得意的佳作来。 各种味道掺杂在一起,在酒馆中发酵,融合,弥散…… 那里还管外边凛冽的寒风和落雪。 眼下的这一切,让陈少墨不禁有些恍惚起来。 有些分不清到底那一段记忆是真,那一段记忆是假,亦或者,自己还在一个荒诞不羁的梦中。 前世作为一名最优秀的特工,在一次任务中暴露,为了让不牵扯更深,选择了牺牲,再睁开眼的时候,自己已经变成了襁褓中的婴儿。 一个男子,一把刀,一匹瘦马,驮着怀抱襁褓的阿娘,浴血厮杀,辗转数月,才带着阿娘和自己杀出重围,来到这里落脚,开了这个小酒馆,一晃就是十三年。 男子叫曹铮,与自己的阿娘以兄妹相称,而陈少墨却一直叫他铮叔,而不是舅舅。 因为陈少墨知道,铮叔虽与自己阿娘兄妹相称,实际上却是主奴关系。 此刻铮叔正在院子里杀羊,手中的刀,还是当初杀人的那把,只是现在改杀羊了。 而且,也不想当初那么凶猛凌厉,变得厚重而温和,杀羊的时候,铮叔的刀,就好像阿娘手中的绣花针一般。 准,却缓慢,一起一落之间,自有章法。 只不过,阿娘手中针线绣出来的是花,而铮叔手中刀下出来的,是一块块即将放进锅里的肉。 这个世界,与前世古代很相似,却又似是而非。 写着古代一般的繁体字,南边文客崇尚锦绣文章,却又没有前世那边灿烂的诗词歌赋,至少,陈少墨熟记且为数不多的几首千古绝篇,这个世界是不存在的。 北边的游侠,更为尚武,手中的刀剑才是他们最大的道理,嗓门都比南边的文客要大上许多。 从自己能拿得起刀的时候开始,陈少墨就跟着铮叔练刀,带着前世近三十年的特工底子,变成铮叔口子难得的天赋,铮叔的那些刀法路数,陈少墨已经是掌握了个**,缺的只是火候。 或许是前世身为特工的缘故,相比于持刀搏杀于方寸间,陈少墨更钟情于弓射。 按照自己先生祝炎章的话说:擅射艺者,必先让自己利于善地,或居高,或隐于暗处,伺机而动。静如伏虎,动若奔雷,一击而杀之;不中,亦可从容脱身,或伺机再动,或趋利远遁。不近身,亦可控敌于百步外。 这一点,陈少墨是深以为然的。 也是陈少墨的强项,只不过是将狙击枪换成了强弓。 祝炎章是拒北城郡衙里的一个文书,听说素有才名,在朝歌城中摊上了事,才被发配到了拒北城,做了郡衙的一个清水文书,但一向自视极高,是自己阿娘亲自出面,才让祝炎章收了陈少墨这个学生的。 陈少墨仗着前世的积累,半学半蒙,认字神速,再仗着偶尔还飚出几句前世少儿启蒙的诗词,让祝炎章颇为欣慰。 特别是陈少墨的字,相当的出色,笔走龙蛇,铁画银钩,让祝炎章都自愧不如,甚至还偷偷拿了陈少墨的字去临摹。 关于阿娘的身份,陈少墨只知道叫做陈华筝,坊间有几种流言: 一说是某个州府青楼的淸倌儿从良了; 二说是朝歌城的某个遭了难的官宦家小姐,流落至此; 三说是某个江湖游侠的遗孀; …… 不管那种流言,背后都还跟着一个风月故事。而之所以有这些流言,全因陈氏那副就算是年近四旬,依旧卓著的容颜风韵,还有眉宇间的那股寻常女子很难寻觅到的英气。 拒北城的人,性子直率。 岳麓山脉,延绵千里。 成为大夏与草原的天然屏障。 大夏以倾国之力,历经九朝,沿着山脉修建了雄伟的长城,使得草原各部族的铁蹄,无法踏入大夏的土地。 天岳关,是岳麓山脉九大雄关之首。 历来就是草原部族想要跃马大夏的首战之地。 大夏陈兵二十万于天岳关,称天岳军,枕戈待旦,守护着大夏帝国亿万黎庶,免受草原铁蹄的践踏。 天岳关往东不足百里,有一城,名曰拒北城。 城方圆不足十里,天岳关未建之前,是大夏直面草原铁蹄的第一城。 拒北城户不足五千,民不过三万。 且少半是从天岳军退下来的老卒,民风粗犷且尚武。 城中男子,鲜有不会骑马、射箭、劈刀的。 时常有不少所谓的江湖游侠,带着与这里格格不入的瘦剑,或步行,或骑着瘦马,来此圆一个所谓的豪侠梦。 亦有不少文人墨客,手持象征文人风骨的折扇,摇着从草原吹过拒北城的风,再掉落几句“他日若得凌云志,敢叫蛮狄无丈夫”诸如此类的酸诗。 瘦归瘦,酸归酸。 游侠墨客们似乎总想在历经战争的拒北城当中,寻觅到点什么东西。 西城墙边上的小酒馆,硕大的铁锅正在炖着大肉。 麓岭特有的松木做出劈柴,不仅耐烧,而且还有股独特的松香味。 锅里的大肉,是草原上来的,这可是朝歌城里那些圈养的牛羊不能比的。 滚烫的汤汁,在熊熊的火焰下,发出咕咕的响声,翻滚着锅里的大肉。 一碗泛着油花的滚汤,点缀几颗在这个时节极为难得的翠绿的野葱花,割上一两斤大肉,再叫上一壶酒,运气好,舍得银子的,还有可能买到店家极少供应的烈酒。 就算是将斯文挂在嘴边,穿在身上的文客们,也会放下手中象征风骨的折扇,撸起袖子,与游侠们一般无二,一口热汤,咬上一口大肉,仰头干上一碗酒,嘴里再蹦出一个爽字,这才算是畅快了。 热汤、大肉、烈酒。 游侠们扯着嗓门,讲述着或真或假的行侠仗义,有利江湖的经历,尽情的发泄自己的豪气。 文客们也不甘示弱,那里管手上的油腻,抓起折扇,摇啊摇的,总能摇出几句自鸣得意的佳作来。 各种味道掺杂在一起,在酒馆中发酵,融合,弥散…… 那里还管外边凛冽的寒风和落雪。 眼下的这一切,让陈少墨不禁有些恍惚起来。 有些分不清到底那一段记忆是真,那一段记忆是假,亦或者,自己还在一个荒诞不羁的梦中。 前世作为一名最优秀的特工,在一次任务中暴露,为了让不牵扯更深,选择了牺牲,再睁开眼的时候,自己已经变成了襁褓中的婴儿。 一个男子,一把刀,一匹瘦马,驮着怀抱襁褓的阿娘,浴血厮杀,辗转数月,才带着阿娘和自己杀出重围,来到这里落脚,开了这个小酒馆,一晃就是十三年。 男子叫曹铮,与自己的阿娘以兄妹相称,而陈少墨却一直叫他铮叔,而不是舅舅。 因为陈少墨知道,铮叔虽与自己阿娘兄妹相称,实际上却是主奴关系。 此刻铮叔正在院子里杀羊,手中的刀,还是当初杀人的那把,只是现在改杀羊了。 而且,也不想当初那么凶猛凌厉,变得厚重而温和,杀羊的时候,铮叔的刀,就好像阿娘手中的绣花针一般。 准,却缓慢,一起一落之间,自有章法。 只不过,阿娘手中针线绣出来的是花,而铮叔手中刀下出来的,是一块块即将放进锅里的肉。 这个世界,与前世古代很相似,却又似是而非。 写着古代一般的繁体字,南边文客崇尚锦绣文章,却又没有前世那边灿烂的诗词歌赋,至少,陈少墨熟记且为数不多的几首千古绝篇,这个世界是不存在的。 北边的游侠,更为尚武,手中的刀剑才是他们最大的道理,嗓门都比南边的文客要大上许多。 从自己能拿得起刀的时候开始,陈少墨就跟着铮叔练刀,带着前世近三十年的特工底子,变成铮叔口子难得的天赋,铮叔的那些刀法路数,陈少墨已经是掌握了个**,缺的只是火候。 或许是前世身为特工的缘故,相比于持刀搏杀于方寸间,陈少墨更钟情于弓射。 按照自己先生祝炎章的话说:擅射艺者,必先让自己利于善地,或居高,或隐于暗处,伺机而动。静如伏虎,动若奔雷,一击而杀之;不中,亦可从容脱身,或伺机再动,或趋利远遁。不近身,亦可控敌于百步外。 这一点,陈少墨是深以为然的。 也是陈少墨的强项,只不过是将狙击枪换成了强弓。 祝炎章是拒北城郡衙里的一个文书,听说素有才名,在朝歌城中摊上了事,才被发配到了拒北城,做了郡衙的一个清水文书,但一向自视极高,是自己阿娘亲自出面,才让祝炎章收了陈少墨这个学生的。 陈少墨仗着前世的积累,半学半蒙,认字神速,再仗着偶尔还飚出几句前世少儿启蒙的诗词,让祝炎章颇为欣慰。 特别是陈少墨的字,相当的出色,笔走龙蛇,铁画银钩,让祝炎章都自愧不如,甚至还偷偷拿了陈少墨的字去临摹。 关于阿娘的身份,陈少墨只知道叫做陈华筝,坊间有几种流言: 一说是某个州府青楼的淸倌儿从良了; 二说是朝歌城的某个遭了难的官宦家小姐,流落至此; 三说是某个江湖游侠的遗孀; …… 不管那种流言,背后都还跟着一个风月故事。而之所以有这些流言,全因陈氏那副就算是年近四旬,依旧卓著的容颜风韵,还有眉宇间的那股寻常女子很难寻觅到的英气。 拒北城的人,性子直率。 第二章:阿娘的哑谜 小酒馆旁侧,拒北城内门口唯一挂着红灯笼的地方。 酒足之后,里面散发出来的脂粉气,格外的诱人。 舍上些许碎银,就可以在楼内的红纱帐中,醉梦一宿。 领略过北境的寒苦,天香楼里虽然比不上南边楼里的莺歌夜舞,却是那些游侠和文客们心照不宣的去处。 “墨哥儿,长胡子啰!” 香秀嗑着瓜子,倚靠在门前,望着正在门口整理柴火的陈少墨打趣。 过完这个冬天,马上就十四岁了,陈少墨下意识的摸了摸嘴角,惹得香秀一阵戏笑。 戏笑间,脸上消瘦的皮肤,拱起的皱纹会让那劣质的香粉显得格外的突兀,再也遮不住脸上的几颗小雀斑。 “赶明儿,我跟你铮叔说一下,赶紧存点银子,等楼里来了黄花姑娘,看着合适的,让你铮叔赎出来给你当娘子!” 每次香秀说道铮叔,声音似乎重要柔上几分,眼神也总会朝小酒馆里面不经意的瞟上一眼。 “我可是听说,朝歌城里的皇帝,开春又要娶娘子了,我的乖乖,听说这已经是皇帝娶的第十七个娘子了” “……” 对于香秀的碎碎念,陈少墨总是能恰如其当的用沉默来回应,不会让香秀觉得尴尬,也不会让自己尴尬。 楼里的姑娘,遭遇不尽相同,却都是苦命人。 对于像陈少墨这样能写出一手漂亮毛笔字的人,香秀虽然会开玩笑,但却从不失尊重。 “香秀你这个浪蹄子,又在偷懒是吧!前边那么多客人你不去招呼,躲在这里拿少墨取乐,看我怎么收拾你!”主事的妈妈走了出来,叉着腰对着香秀喊道。 “妈妈你少冤枉我,昨晚的客人有多难伺候,你又不是不知道的,搞得我全身都快散架了!”香秀争辩道。 “少来,人家郎大侠点名找你,赶紧去,可别怠慢了!”妈妈大声说道。 “妈妈,你这可不公平,为何这么难伺候的主,全摊在我身上啊,你是不知道,那郎大侠身上,一身的狐臭味,他来一次,我都得将床上的东西全换一次!”香秀皱眉说道。 皱眉间,香秀脸上的小雀斑也跟着动了动。 “可人家郎大侠出手大方啊,他给的银子,足够你三天换一床被子的吧,再说了,人家郎大侠说了,就喜欢你身上的那股子浪劲,就冲着你来的!”王妈妈有些不耐烦的应道。 “说话也不怕挨雷劈,谁浪了?”香秀十分不忿的骂道。 说完,不太情愿的扔掉手中的瓜子壳,掏出一个纸包,塞到陈少墨手中。 打开纸包,清雅的桂花糕的香味弥散开来。 相比于小酒馆中的大肉烈酒,桂花糕这种精致的南边小食,总是让人愉悦,整个拒北城,也只有天香楼偶尔会有这样的小食。 “谢谢香秀姐!” “错了哩!错了哩!得叫香秀姨哦!”香秀连忙纠正道。 陈少墨笑了笑,对于不愿意跟陈少墨乱了辈分的香秀,她的心思,陈少墨是懂的。 “墨哥儿,找空你再给我家里写封信,我先去忙了!” 用桂花糕换陈少墨给家里写信,这是香秀与陈少墨之间的默契。 …… 今天楼里显得有些乱,动静也非常的大。 好像有人闹事了。 乱糟糟的一个晚上,让陈少墨睡得很不踏实。 第二天陈少墨才从其他楼里的姑娘议论中听到,香秀昨晚被打了。 “好严重的哩!都好像吐血了,腿都好些肿了,要不是妈妈出面,怕死要落个半死的下场了!” “可不是吗?那些个天岳关的臭丘八也忒不是东西了,不给银子不说,还动手打人!” “最可气的是,打了人跟没事的人一样,竟然还好意思在楼里过夜,现在都没得起床哦!老娘我昨晚可是小心伺候了一夜哩!” “可不是嘛,打人挺在行的,不过火力却很一般!” “……” 言谈中略显轻浮,掩盖的却是内心无奈的酸楚。 当看到曹铮眼神略显恼色的出现在门口,姑娘们也知道是她们在陈少墨面前谈的话有些出格了,立刻对了对眼色,就散了。 “长舌妇!” 在陈少墨的眼中,自己的这位铮叔,天生性情比较冷淡,不善言辞,这样的人,很无趣的,就算是在自己阿娘面前,他也依旧很少言语的。 不过,今天曹铮的恼色当中,带着些怒气。 毕竟,性情寡淡不等于凉薄。 回到屋内,天井中传来曹铮的磨刀声。 曹铮磨刀的次数不多。 杀人刀变成宰牲刀,刀身也被厚厚的油脂浸染。 刀刃就着水花与磨石接触,轻轻的推动刀身,发出沙沙的声音。 很细腻,很像秋日里的振翅的蝈蝈声。 曹铮的刀磨得很温柔,刀锋散去油脂的包裹,露出寒光。 陈少墨能想象得到,面对这样的刀锋,人的皮肤绝对不比牛羊的坚韧多少。 “曹大哥,我的丝线快用完了,你帮我跑一趟郡衙旁边的稠庄,买点丝线回来!” 陈少墨的阿娘,陈华筝的声音,透过房间的窗户传来。 “对了,路过郡衙后面走马巷的时候,少停留,最近天岳关丘八的战马都寄养在那里!” 曹铮缓缓的起身,望了一眼屋内,顺手将磨好的刀插入刀鞘。 “刀留下,屋内还有半只羊,让墨儿处理了炖上!” 陈少墨闻言,急忙去接曹铮手中的刀。 曹铮瞪了陈少墨一眼,并没有将刀交出来,而是将刀放到了自己经常存刀的位置。 陈少墨悻悻的将手缩了回来。 看着曹铮离开,陈少墨又望了望那把刀。 虽然眼热,终究还是没有动。 厨子的刀,是很忌讳别人碰的,何况这把刀,可不是一般厨子的刀,毕竟这个厨子会杀人。 对于自己阿娘打哑谜的话,曹铮是听进去了,陈少墨也是听得明白的。 处理好半只羊,刚刚炖上,曹铮就回来了。 脚步明显比走的时候轻快不少,额头上还轻微的见汗,眉头也散开了。 又是乱糟糟的一天。 “听说了吗?城里都跑马了,街上都不敢走人了哩,昨晚在咱们楼里过夜的那几个天岳军的丘八,听说都被人给打断了腿!郡守大人听说都拍了桌子呢”。 天香楼似乎永远都是消息最灵通的存在,拒北城的一点响动,都瞒不过天香楼的姑娘。 “活该!怕是遭报应了咯!” 小酒馆旁侧,拒北城内门口唯一挂着红灯笼的地方。 酒足之后,里面散发出来的脂粉气,格外的诱人。 舍上些许碎银,就可以在楼内的红纱帐中,醉梦一宿。 领略过北境的寒苦,天香楼里虽然比不上南边楼里的莺歌夜舞,却是那些游侠和文客们心照不宣的去处。 “墨哥儿,长胡子啰!” 香秀嗑着瓜子,倚靠在门前,望着正在门口整理柴火的陈少墨打趣。 过完这个冬天,马上就十四岁了,陈少墨下意识的摸了摸嘴角,惹得香秀一阵戏笑。 戏笑间,脸上消瘦的皮肤,拱起的皱纹会让那劣质的香粉显得格外的突兀,再也遮不住脸上的几颗小雀斑。 “赶明儿,我跟你铮叔说一下,赶紧存点银子,等楼里来了黄花姑娘,看着合适的,让你铮叔赎出来给你当娘子!” 每次香秀说道铮叔,声音似乎重要柔上几分,眼神也总会朝小酒馆里面不经意的瞟上一眼。 “我可是听说,朝歌城里的皇帝,开春又要娶娘子了,我的乖乖,听说这已经是皇帝娶的第十七个娘子了” “……” 对于香秀的碎碎念,陈少墨总是能恰如其当的用沉默来回应,不会让香秀觉得尴尬,也不会让自己尴尬。 楼里的姑娘,遭遇不尽相同,却都是苦命人。 对于像陈少墨这样能写出一手漂亮毛笔字的人,香秀虽然会开玩笑,但却从不失尊重。 “香秀你这个浪蹄子,又在偷懒是吧!前边那么多客人你不去招呼,躲在这里拿少墨取乐,看我怎么收拾你!”主事的妈妈走了出来,叉着腰对着香秀喊道。 “妈妈你少冤枉我,昨晚的客人有多难伺候,你又不是不知道的,搞得我全身都快散架了!”香秀争辩道。 “少来,人家郎大侠点名找你,赶紧去,可别怠慢了!”妈妈大声说道。 “妈妈,你这可不公平,为何这么难伺候的主,全摊在我身上啊,你是不知道,那郎大侠身上,一身的狐臭味,他来一次,我都得将床上的东西全换一次!”香秀皱眉说道。 皱眉间,香秀脸上的小雀斑也跟着动了动。 “可人家郎大侠出手大方啊,他给的银子,足够你三天换一床被子的吧,再说了,人家郎大侠说了,就喜欢你身上的那股子浪劲,就冲着你来的!”王妈妈有些不耐烦的应道。 “说话也不怕挨雷劈,谁浪了?”香秀十分不忿的骂道。 说完,不太情愿的扔掉手中的瓜子壳,掏出一个纸包,塞到陈少墨手中。 打开纸包,清雅的桂花糕的香味弥散开来。 相比于小酒馆中的大肉烈酒,桂花糕这种精致的南边小食,总是让人愉悦,整个拒北城,也只有天香楼偶尔会有这样的小食。 “谢谢香秀姐!” “错了哩!错了哩!得叫香秀姨哦!”香秀连忙纠正道。 陈少墨笑了笑,对于不愿意跟陈少墨乱了辈分的香秀,她的心思,陈少墨是懂的。 “墨哥儿,找空你再给我家里写封信,我先去忙了!” 用桂花糕换陈少墨给家里写信,这是香秀与陈少墨之间的默契。 …… 今天楼里显得有些乱,动静也非常的大。 好像有人闹事了。 乱糟糟的一个晚上,让陈少墨睡得很不踏实。 第二天陈少墨才从其他楼里的姑娘议论中听到,香秀昨晚被打了。 “好严重的哩!都好像吐血了,腿都好些肿了,要不是妈妈出面,怕死要落个半死的下场了!” “可不是吗?那些个天岳关的臭丘八也忒不是东西了,不给银子不说,还动手打人!” “最可气的是,打了人跟没事的人一样,竟然还好意思在楼里过夜,现在都没得起床哦!老娘我昨晚可是小心伺候了一夜哩!” “可不是嘛,打人挺在行的,不过火力却很一般!” “……” 言谈中略显轻浮,掩盖的却是内心无奈的酸楚。 当看到曹铮眼神略显恼色的出现在门口,姑娘们也知道是她们在陈少墨面前谈的话有些出格了,立刻对了对眼色,就散了。 “长舌妇!” 在陈少墨的眼中,自己的这位铮叔,天生性情比较冷淡,不善言辞,这样的人,很无趣的,就算是在自己阿娘面前,他也依旧很少言语的。 不过,今天曹铮的恼色当中,带着些怒气。 毕竟,性情寡淡不等于凉薄。 回到屋内,天井中传来曹铮的磨刀声。 曹铮磨刀的次数不多。 杀人刀变成宰牲刀,刀身也被厚厚的油脂浸染。 刀刃就着水花与磨石接触,轻轻的推动刀身,发出沙沙的声音。 很细腻,很像秋日里的振翅的蝈蝈声。 曹铮的刀磨得很温柔,刀锋散去油脂的包裹,露出寒光。 陈少墨能想象得到,面对这样的刀锋,人的皮肤绝对不比牛羊的坚韧多少。 “曹大哥,我的丝线快用完了,你帮我跑一趟郡衙旁边的稠庄,买点丝线回来!” 陈少墨的阿娘,陈华筝的声音,透过房间的窗户传来。 “对了,路过郡衙后面走马巷的时候,少停留,最近天岳关丘八的战马都寄养在那里!” 曹铮缓缓的起身,望了一眼屋内,顺手将磨好的刀插入刀鞘。 “刀留下,屋内还有半只羊,让墨儿处理了炖上!” 陈少墨闻言,急忙去接曹铮手中的刀。 曹铮瞪了陈少墨一眼,并没有将刀交出来,而是将刀放到了自己经常存刀的位置。 陈少墨悻悻的将手缩了回来。 看着曹铮离开,陈少墨又望了望那把刀。 虽然眼热,终究还是没有动。 厨子的刀,是很忌讳别人碰的,何况这把刀,可不是一般厨子的刀,毕竟这个厨子会杀人。 对于自己阿娘打哑谜的话,曹铮是听进去了,陈少墨也是听得明白的。 处理好半只羊,刚刚炖上,曹铮就回来了。 脚步明显比走的时候轻快不少,额头上还轻微的见汗,眉头也散开了。 又是乱糟糟的一天。 “听说了吗?城里都跑马了,街上都不敢走人了哩,昨晚在咱们楼里过夜的那几个天岳军的丘八,听说都被人给打断了腿!郡守大人听说都拍了桌子呢”。 天香楼似乎永远都是消息最灵通的存在,拒北城的一点响动,都瞒不过天香楼的姑娘。 “活该!怕是遭报应了咯!” 小酒馆旁侧,拒北城内门口唯一挂着红灯笼的地方。 酒足之后,里面散发出来的脂粉气,格外的诱人。 舍上些许碎银,就可以在楼内的红纱帐中,醉梦一宿。 领略过北境的寒苦,天香楼里虽然比不上南边楼里的莺歌夜舞,却是那些游侠和文客们心照不宣的去处。 “墨哥儿,长胡子啰!” 香秀嗑着瓜子,倚靠在门前,望着正在门口整理柴火的陈少墨打趣。 过完这个冬天,马上就十四岁了,陈少墨下意识的摸了摸嘴角,惹得香秀一阵戏笑。 戏笑间,脸上消瘦的皮肤,拱起的皱纹会让那劣质的香粉显得格外的突兀,再也遮不住脸上的几颗小雀斑。 “赶明儿,我跟你铮叔说一下,赶紧存点银子,等楼里来了黄花姑娘,看着合适的,让你铮叔赎出来给你当娘子!” 每次香秀说道铮叔,声音似乎重要柔上几分,眼神也总会朝小酒馆里面不经意的瞟上一眼。 “我可是听说,朝歌城里的皇帝,开春又要娶娘子了,我的乖乖,听说这已经是皇帝娶的第十七个娘子了” “……” 对于香秀的碎碎念,陈少墨总是能恰如其当的用沉默来回应,不会让香秀觉得尴尬,也不会让自己尴尬。 楼里的姑娘,遭遇不尽相同,却都是苦命人。 对于像陈少墨这样能写出一手漂亮毛笔字的人,香秀虽然会开玩笑,但却从不失尊重。 “香秀你这个浪蹄子,又在偷懒是吧!前边那么多客人你不去招呼,躲在这里拿少墨取乐,看我怎么收拾你!”主事的妈妈走了出来,叉着腰对着香秀喊道。 “妈妈你少冤枉我,昨晚的客人有多难伺候,你又不是不知道的,搞得我全身都快散架了!”香秀争辩道。 “少来,人家郎大侠点名找你,赶紧去,可别怠慢了!”妈妈大声说道。 “妈妈,你这可不公平,为何这么难伺候的主,全摊在我身上啊,你是不知道,那郎大侠身上,一身的狐臭味,他来一次,我都得将床上的东西全换一次!”香秀皱眉说道。 皱眉间,香秀脸上的小雀斑也跟着动了动。 “可人家郎大侠出手大方啊,他给的银子,足够你三天换一床被子的吧,再说了,人家郎大侠说了,就喜欢你身上的那股子浪劲,就冲着你来的!”王妈妈有些不耐烦的应道。 “说话也不怕挨雷劈,谁浪了?”香秀十分不忿的骂道。 说完,不太情愿的扔掉手中的瓜子壳,掏出一个纸包,塞到陈少墨手中。 打开纸包,清雅的桂花糕的香味弥散开来。 相比于小酒馆中的大肉烈酒,桂花糕这种精致的南边小食,总是让人愉悦,整个拒北城,也只有天香楼偶尔会有这样的小食。 “谢谢香秀姐!” “错了哩!错了哩!得叫香秀姨哦!”香秀连忙纠正道。 陈少墨笑了笑,对于不愿意跟陈少墨乱了辈分的香秀,她的心思,陈少墨是懂的。 “墨哥儿,找空你再给我家里写封信,我先去忙了!” 用桂花糕换陈少墨给家里写信,这是香秀与陈少墨之间的默契。 …… 今天楼里显得有些乱,动静也非常的大。 好像有人闹事了。 乱糟糟的一个晚上,让陈少墨睡得很不踏实。 第二天陈少墨才从其他楼里的姑娘议论中听到,香秀昨晚被打了。 “好严重的哩!都好像吐血了,腿都好些肿了,要不是妈妈出面,怕死要落个半死的下场了!” “可不是吗?那些个天岳关的臭丘八也忒不是东西了,不给银子不说,还动手打人!” “最可气的是,打了人跟没事的人一样,竟然还好意思在楼里过夜,现在都没得起床哦!老娘我昨晚可是小心伺候了一夜哩!” “可不是嘛,打人挺在行的,不过火力却很一般!” “……” 言谈中略显轻浮,掩盖的却是内心无奈的酸楚。 当看到曹铮眼神略显恼色的出现在门口,姑娘们也知道是她们在陈少墨面前谈的话有些出格了,立刻对了对眼色,就散了。 “长舌妇!” 在陈少墨的眼中,自己的这位铮叔,天生性情比较冷淡,不善言辞,这样的人,很无趣的,就算是在自己阿娘面前,他也依旧很少言语的。 不过,今天曹铮的恼色当中,带着些怒气。 毕竟,性情寡淡不等于凉薄。 回到屋内,天井中传来曹铮的磨刀声。 曹铮磨刀的次数不多。 杀人刀变成宰牲刀,刀身也被厚厚的油脂浸染。 刀刃就着水花与磨石接触,轻轻的推动刀身,发出沙沙的声音。 很细腻,很像秋日里的振翅的蝈蝈声。 曹铮的刀磨得很温柔,刀锋散去油脂的包裹,露出寒光。 陈少墨能想象得到,面对这样的刀锋,人的皮肤绝对不比牛羊的坚韧多少。 “曹大哥,我的丝线快用完了,你帮我跑一趟郡衙旁边的稠庄,买点丝线回来!” 陈少墨的阿娘,陈华筝的声音,透过房间的窗户传来。 “对了,路过郡衙后面走马巷的时候,少停留,最近天岳关丘八的战马都寄养在那里!” 曹铮缓缓的起身,望了一眼屋内,顺手将磨好的刀插入刀鞘。 “刀留下,屋内还有半只羊,让墨儿处理了炖上!” 陈少墨闻言,急忙去接曹铮手中的刀。 曹铮瞪了陈少墨一眼,并没有将刀交出来,而是将刀放到了自己经常存刀的位置。 陈少墨悻悻的将手缩了回来。 看着曹铮离开,陈少墨又望了望那把刀。 虽然眼热,终究还是没有动。 厨子的刀,是很忌讳别人碰的,何况这把刀,可不是一般厨子的刀,毕竟这个厨子会杀人。 对于自己阿娘打哑谜的话,曹铮是听进去了,陈少墨也是听得明白的。 处理好半只羊,刚刚炖上,曹铮就回来了。 脚步明显比走的时候轻快不少,额头上还轻微的见汗,眉头也散开了。 又是乱糟糟的一天。 “听说了吗?城里都跑马了,街上都不敢走人了哩,昨晚在咱们楼里过夜的那几个天岳军的丘八,听说都被人给打断了腿!郡守大人听说都拍了桌子呢”。 天香楼似乎永远都是消息最灵通的存在,拒北城的一点响动,都瞒不过天香楼的姑娘。 “活该!怕是遭报应了咯!” 小酒馆旁侧,拒北城内门口唯一挂着红灯笼的地方。 酒足之后,里面散发出来的脂粉气,格外的诱人。 舍上些许碎银,就可以在楼内的红纱帐中,醉梦一宿。 领略过北境的寒苦,天香楼里虽然比不上南边楼里的莺歌夜舞,却是那些游侠和文客们心照不宣的去处。 “墨哥儿,长胡子啰!” 香秀嗑着瓜子,倚靠在门前,望着正在门口整理柴火的陈少墨打趣。 过完这个冬天,马上就十四岁了,陈少墨下意识的摸了摸嘴角,惹得香秀一阵戏笑。 戏笑间,脸上消瘦的皮肤,拱起的皱纹会让那劣质的香粉显得格外的突兀,再也遮不住脸上的几颗小雀斑。 “赶明儿,我跟你铮叔说一下,赶紧存点银子,等楼里来了黄花姑娘,看着合适的,让你铮叔赎出来给你当娘子!” 每次香秀说道铮叔,声音似乎重要柔上几分,眼神也总会朝小酒馆里面不经意的瞟上一眼。 “我可是听说,朝歌城里的皇帝,开春又要娶娘子了,我的乖乖,听说这已经是皇帝娶的第十七个娘子了” “……” 对于香秀的碎碎念,陈少墨总是能恰如其当的用沉默来回应,不会让香秀觉得尴尬,也不会让自己尴尬。 楼里的姑娘,遭遇不尽相同,却都是苦命人。 对于像陈少墨这样能写出一手漂亮毛笔字的人,香秀虽然会开玩笑,但却从不失尊重。 “香秀你这个浪蹄子,又在偷懒是吧!前边那么多客人你不去招呼,躲在这里拿少墨取乐,看我怎么收拾你!”主事的妈妈走了出来,叉着腰对着香秀喊道。 “妈妈你少冤枉我,昨晚的客人有多难伺候,你又不是不知道的,搞得我全身都快散架了!”香秀争辩道。 “少来,人家郎大侠点名找你,赶紧去,可别怠慢了!”妈妈大声说道。 “妈妈,你这可不公平,为何这么难伺候的主,全摊在我身上啊,你是不知道,那郎大侠身上,一身的狐臭味,他来一次,我都得将床上的东西全换一次!”香秀皱眉说道。 皱眉间,香秀脸上的小雀斑也跟着动了动。 “可人家郎大侠出手大方啊,他给的银子,足够你三天换一床被子的吧,再说了,人家郎大侠说了,就喜欢你身上的那股子浪劲,就冲着你来的!”王妈妈有些不耐烦的应道。 “说话也不怕挨雷劈,谁浪了?”香秀十分不忿的骂道。 说完,不太情愿的扔掉手中的瓜子壳,掏出一个纸包,塞到陈少墨手中。 打开纸包,清雅的桂花糕的香味弥散开来。 相比于小酒馆中的大肉烈酒,桂花糕这种精致的南边小食,总是让人愉悦,整个拒北城,也只有天香楼偶尔会有这样的小食。 “谢谢香秀姐!” “错了哩!错了哩!得叫香秀姨哦!”香秀连忙纠正道。 陈少墨笑了笑,对于不愿意跟陈少墨乱了辈分的香秀,她的心思,陈少墨是懂的。 “墨哥儿,找空你再给我家里写封信,我先去忙了!” 用桂花糕换陈少墨给家里写信,这是香秀与陈少墨之间的默契。 …… 今天楼里显得有些乱,动静也非常的大。 好像有人闹事了。 乱糟糟的一个晚上,让陈少墨睡得很不踏实。 第二天陈少墨才从其他楼里的姑娘议论中听到,香秀昨晚被打了。 “好严重的哩!都好像吐血了,腿都好些肿了,要不是妈妈出面,怕死要落个半死的下场了!” “可不是吗?那些个天岳关的臭丘八也忒不是东西了,不给银子不说,还动手打人!” “最可气的是,打了人跟没事的人一样,竟然还好意思在楼里过夜,现在都没得起床哦!老娘我昨晚可是小心伺候了一夜哩!” “可不是嘛,打人挺在行的,不过火力却很一般!” “……” 言谈中略显轻浮,掩盖的却是内心无奈的酸楚。 当看到曹铮眼神略显恼色的出现在门口,姑娘们也知道是她们在陈少墨面前谈的话有些出格了,立刻对了对眼色,就散了。 “长舌妇!” 在陈少墨的眼中,自己的这位铮叔,天生性情比较冷淡,不善言辞,这样的人,很无趣的,就算是在自己阿娘面前,他也依旧很少言语的。 不过,今天曹铮的恼色当中,带着些怒气。 毕竟,性情寡淡不等于凉薄。 回到屋内,天井中传来曹铮的磨刀声。 曹铮磨刀的次数不多。 杀人刀变成宰牲刀,刀身也被厚厚的油脂浸染。 刀刃就着水花与磨石接触,轻轻的推动刀身,发出沙沙的声音。 很细腻,很像秋日里的振翅的蝈蝈声。 曹铮的刀磨得很温柔,刀锋散去油脂的包裹,露出寒光。 陈少墨能想象得到,面对这样的刀锋,人的皮肤绝对不比牛羊的坚韧多少。 “曹大哥,我的丝线快用完了,你帮我跑一趟郡衙旁边的稠庄,买点丝线回来!” 陈少墨的阿娘,陈华筝的声音,透过房间的窗户传来。 “对了,路过郡衙后面走马巷的时候,少停留,最近天岳关丘八的战马都寄养在那里!” 曹铮缓缓的起身,望了一眼屋内,顺手将磨好的刀插入刀鞘。 “刀留下,屋内还有半只羊,让墨儿处理了炖上!” 陈少墨闻言,急忙去接曹铮手中的刀。 曹铮瞪了陈少墨一眼,并没有将刀交出来,而是将刀放到了自己经常存刀的位置。 陈少墨悻悻的将手缩了回来。 看着曹铮离开,陈少墨又望了望那把刀。 虽然眼热,终究还是没有动。 厨子的刀,是很忌讳别人碰的,何况这把刀,可不是一般厨子的刀,毕竟这个厨子会杀人。 对于自己阿娘打哑谜的话,曹铮是听进去了,陈少墨也是听得明白的。 处理好半只羊,刚刚炖上,曹铮就回来了。 脚步明显比走的时候轻快不少,额头上还轻微的见汗,眉头也散开了。 又是乱糟糟的一天。 “听说了吗?城里都跑马了,街上都不敢走人了哩,昨晚在咱们楼里过夜的那几个天岳军的丘八,听说都被人给打断了腿!郡守大人听说都拍了桌子呢”。 天香楼似乎永远都是消息最灵通的存在,拒北城的一点响动,都瞒不过天香楼的姑娘。 “活该!怕是遭报应了咯!” “姑奶奶,小声点,也不怕惹事,这种事情可乱说不得,忘记了,人家是军营里的人,可不讲道理的!” 陈少墨坐在台阶上,伸了一个懒腰。 曹铮依旧还是万年不变的样子,耐心的在伺候着那一锅大肉。只是灶膛里面的火,比起以往似乎要更熊烈一些。 小酒馆旁侧,拒北城内门口唯一挂着红灯笼的地方。 酒足之后,里面散发出来的脂粉气,格外的诱人。 舍上些许碎银,就可以在楼内的红纱帐中,醉梦一宿。 领略过北境的寒苦,天香楼里虽然比不上南边楼里的莺歌夜舞,却是那些游侠和文客们心照不宣的去处。 “墨哥儿,长胡子啰!” 香秀嗑着瓜子,倚靠在门前,望着正在门口整理柴火的陈少墨打趣。 过完这个冬天,马上就十四岁了,陈少墨下意识的摸了摸嘴角,惹得香秀一阵戏笑。 戏笑间,脸上消瘦的皮肤,拱起的皱纹会让那劣质的香粉显得格外的突兀,再也遮不住脸上的几颗小雀斑。 “赶明儿,我跟你铮叔说一下,赶紧存点银子,等楼里来了黄花姑娘,看着合适的,让你铮叔赎出来给你当娘子!” 每次香秀说道铮叔,声音似乎重要柔上几分,眼神也总会朝小酒馆里面不经意的瞟上一眼。 “我可是听说,朝歌城里的皇帝,开春又要娶娘子了,我的乖乖,听说这已经是皇帝娶的第十七个娘子了” “……” 对于香秀的碎碎念,陈少墨总是能恰如其当的用沉默来回应,不会让香秀觉得尴尬,也不会让自己尴尬。 楼里的姑娘,遭遇不尽相同,却都是苦命人。 对于像陈少墨这样能写出一手漂亮毛笔字的人,香秀虽然会开玩笑,但却从不失尊重。 “香秀你这个浪蹄子,又在偷懒是吧!前边那么多客人你不去招呼,躲在这里拿少墨取乐,看我怎么收拾你!”主事的妈妈走了出来,叉着腰对着香秀喊道。 “妈妈你少冤枉我,昨晚的客人有多难伺候,你又不是不知道的,搞得我全身都快散架了!”香秀争辩道。 “少来,人家郎大侠点名找你,赶紧去,可别怠慢了!”妈妈大声说道。 “妈妈,你这可不公平,为何这么难伺候的主,全摊在我身上啊,你是不知道,那郎大侠身上,一身的狐臭味,他来一次,我都得将床上的东西全换一次!”香秀皱眉说道。 皱眉间,香秀脸上的小雀斑也跟着动了动。 “可人家郎大侠出手大方啊,他给的银子,足够你三天换一床被子的吧,再说了,人家郎大侠说了,就喜欢你身上的那股子浪劲,就冲着你来的!”王妈妈有些不耐烦的应道。 “说话也不怕挨雷劈,谁浪了?”香秀十分不忿的骂道。 说完,不太情愿的扔掉手中的瓜子壳,掏出一个纸包,塞到陈少墨手中。 打开纸包,清雅的桂花糕的香味弥散开来。 相比于小酒馆中的大肉烈酒,桂花糕这种精致的南边小食,总是让人愉悦,整个拒北城,也只有天香楼偶尔会有这样的小食。 “谢谢香秀姐!” “错了哩!错了哩!得叫香秀姨哦!”香秀连忙纠正道。 陈少墨笑了笑,对于不愿意跟陈少墨乱了辈分的香秀,她的心思,陈少墨是懂的。 “墨哥儿,找空你再给我家里写封信,我先去忙了!” 用桂花糕换陈少墨给家里写信,这是香秀与陈少墨之间的默契。 …… 今天楼里显得有些乱,动静也非常的大。 好像有人闹事了。 乱糟糟的一个晚上,让陈少墨睡得很不踏实。 第二天陈少墨才从其他楼里的姑娘议论中听到,香秀昨晚被打了。 “好严重的哩!都好像吐血了,腿都好些肿了,要不是妈妈出面,怕死要落个半死的下场了!” “可不是吗?那些个天岳关的臭丘八也忒不是东西了,不给银子不说,还动手打人!” “最可气的是,打了人跟没事的人一样,竟然还好意思在楼里过夜,现在都没得起床哦!老娘我昨晚可是小心伺候了一夜哩!” “可不是嘛,打人挺在行的,不过火力却很一般!” “……” 言谈中略显轻浮,掩盖的却是内心无奈的酸楚。 当看到曹铮眼神略显恼色的出现在门口,姑娘们也知道是她们在陈少墨面前谈的话有些出格了,立刻对了对眼色,就散了。 “长舌妇!” 在陈少墨的眼中,自己的这位铮叔,天生性情比较冷淡,不善言辞,这样的人,很无趣的,就算是在自己阿娘面前,他也依旧很少言语的。 不过,今天曹铮的恼色当中,带着些怒气。 毕竟,性情寡淡不等于凉薄。 回到屋内,天井中传来曹铮的磨刀声。 曹铮磨刀的次数不多。 杀人刀变成宰牲刀,刀身也被厚厚的油脂浸染。 刀刃就着水花与磨石接触,轻轻的推动刀身,发出沙沙的声音。 很细腻,很像秋日里的振翅的蝈蝈声。 曹铮的刀磨得很温柔,刀锋散去油脂的包裹,露出寒光。 陈少墨能想象得到,面对这样的刀锋,人的皮肤绝对不比牛羊的坚韧多少。 “曹大哥,我的丝线快用完了,你帮我跑一趟郡衙旁边的稠庄,买点丝线回来!” 陈少墨的阿娘,陈华筝的声音,透过房间的窗户传来。 “对了,路过郡衙后面走马巷的时候,少停留,最近天岳关丘八的战马都寄养在那里!” 曹铮缓缓的起身,望了一眼屋内,顺手将磨好的刀插入刀鞘。 “刀留下,屋内还有半只羊,让墨儿处理了炖上!” 陈少墨闻言,急忙去接曹铮手中的刀。 曹铮瞪了陈少墨一眼,并没有将刀交出来,而是将刀放到了自己经常存刀的位置。 陈少墨悻悻的将手缩了回来。 看着曹铮离开,陈少墨又望了望那把刀。 虽然眼热,终究还是没有动。 厨子的刀,是很忌讳别人碰的,何况这把刀,可不是一般厨子的刀,毕竟这个厨子会杀人。 对于自己阿娘打哑谜的话,曹铮是听进去了,陈少墨也是听得明白的。 处理好半只羊,刚刚炖上,曹铮就回来了。 脚步明显比走的时候轻快不少,额头上还轻微的见汗,眉头也散开了。 又是乱糟糟的一天。 “听说了吗?城里都跑马了,街上都不敢走人了哩,昨晚在咱们楼里过夜的那几个天岳军的丘八,听说都被人给打断了腿!郡守大人听说都拍了桌子呢”。 天香楼似乎永远都是消息最灵通的存在,拒北城的一点响动,都瞒不过天香楼的姑娘。 “活该!怕是遭报应了咯!” 小酒馆旁侧,拒北城内门口唯一挂着红灯笼的地方。 酒足之后,里面散发出来的脂粉气,格外的诱人。 舍上些许碎银,就可以在楼内的红纱帐中,醉梦一宿。 领略过北境的寒苦,天香楼里虽然比不上南边楼里的莺歌夜舞,却是那些游侠和文客们心照不宣的去处。 “墨哥儿,长胡子啰!” 香秀嗑着瓜子,倚靠在门前,望着正在门口整理柴火的陈少墨打趣。 过完这个冬天,马上就十四岁了,陈少墨下意识的摸了摸嘴角,惹得香秀一阵戏笑。 戏笑间,脸上消瘦的皮肤,拱起的皱纹会让那劣质的香粉显得格外的突兀,再也遮不住脸上的几颗小雀斑。 “赶明儿,我跟你铮叔说一下,赶紧存点银子,等楼里来了黄花姑娘,看着合适的,让你铮叔赎出来给你当娘子!” 每次香秀说道铮叔,声音似乎重要柔上几分,眼神也总会朝小酒馆里面不经意的瞟上一眼。 “我可是听说,朝歌城里的皇帝,开春又要娶娘子了,我的乖乖,听说这已经是皇帝娶的第十七个娘子了” “……” 对于香秀的碎碎念,陈少墨总是能恰如其当的用沉默来回应,不会让香秀觉得尴尬,也不会让自己尴尬。 楼里的姑娘,遭遇不尽相同,却都是苦命人。 对于像陈少墨这样能写出一手漂亮毛笔字的人,香秀虽然会开玩笑,但却从不失尊重。 “香秀你这个浪蹄子,又在偷懒是吧!前边那么多客人你不去招呼,躲在这里拿少墨取乐,看我怎么收拾你!”主事的妈妈走了出来,叉着腰对着香秀喊道。 “妈妈你少冤枉我,昨晚的客人有多难伺候,你又不是不知道的,搞得我全身都快散架了!”香秀争辩道。 “少来,人家郎大侠点名找你,赶紧去,可别怠慢了!”妈妈大声说道。 “妈妈,你这可不公平,为何这么难伺候的主,全摊在我身上啊,你是不知道,那郎大侠身上,一身的狐臭味,他来一次,我都得将床上的东西全换一次!”香秀皱眉说道。 皱眉间,香秀脸上的小雀斑也跟着动了动。 “可人家郎大侠出手大方啊,他给的银子,足够你三天换一床被子的吧,再说了,人家郎大侠说了,就喜欢你身上的那股子浪劲,就冲着你来的!”王妈妈有些不耐烦的应道。 “说话也不怕挨雷劈,谁浪了?”香秀十分不忿的骂道。 说完,不太情愿的扔掉手中的瓜子壳,掏出一个纸包,塞到陈少墨手中。 打开纸包,清雅的桂花糕的香味弥散开来。 相比于小酒馆中的大肉烈酒,桂花糕这种精致的南边小食,总是让人愉悦,整个拒北城,也只有天香楼偶尔会有这样的小食。 “谢谢香秀姐!” “错了哩!错了哩!得叫香秀姨哦!”香秀连忙纠正道。 陈少墨笑了笑,对于不愿意跟陈少墨乱了辈分的香秀,她的心思,陈少墨是懂的。 “墨哥儿,找空你再给我家里写封信,我先去忙了!” 用桂花糕换陈少墨给家里写信,这是香秀与陈少墨之间的默契。 …… 今天楼里显得有些乱,动静也非常的大。 好像有人闹事了。 乱糟糟的一个晚上,让陈少墨睡得很不踏实。 第二天陈少墨才从其他楼里的姑娘议论中听到,香秀昨晚被打了。 “好严重的哩!都好像吐血了,腿都好些肿了,要不是妈妈出面,怕死要落个半死的下场了!” “可不是吗?那些个天岳关的臭丘八也忒不是东西了,不给银子不说,还动手打人!” “最可气的是,打了人跟没事的人一样,竟然还好意思在楼里过夜,现在都没得起床哦!老娘我昨晚可是小心伺候了一夜哩!” “可不是嘛,打人挺在行的,不过火力却很一般!” “……” 言谈中略显轻浮,掩盖的却是内心无奈的酸楚。 当看到曹铮眼神略显恼色的出现在门口,姑娘们也知道是她们在陈少墨面前谈的话有些出格了,立刻对了对眼色,就散了。 “长舌妇!” 在陈少墨的眼中,自己的这位铮叔,天生性情比较冷淡,不善言辞,这样的人,很无趣的,就算是在自己阿娘面前,他也依旧很少言语的。 不过,今天曹铮的恼色当中,带着些怒气。 毕竟,性情寡淡不等于凉薄。 回到屋内,天井中传来曹铮的磨刀声。 曹铮磨刀的次数不多。 杀人刀变成宰牲刀,刀身也被厚厚的油脂浸染。 刀刃就着水花与磨石接触,轻轻的推动刀身,发出沙沙的声音。 很细腻,很像秋日里的振翅的蝈蝈声。 曹铮的刀磨得很温柔,刀锋散去油脂的包裹,露出寒光。 陈少墨能想象得到,面对这样的刀锋,人的皮肤绝对不比牛羊的坚韧多少。 “曹大哥,我的丝线快用完了,你帮我跑一趟郡衙旁边的稠庄,买点丝线回来!” 陈少墨的阿娘,陈华筝的声音,透过房间的窗户传来。 “对了,路过郡衙后面走马巷的时候,少停留,最近天岳关丘八的战马都寄养在那里!” 曹铮缓缓的起身,望了一眼屋内,顺手将磨好的刀插入刀鞘。 “刀留下,屋内还有半只羊,让墨儿处理了炖上!” 陈少墨闻言,急忙去接曹铮手中的刀。 曹铮瞪了陈少墨一眼,并没有将刀交出来,而是将刀放到了自己经常存刀的位置。 陈少墨悻悻的将手缩了回来。 看着曹铮离开,陈少墨又望了望那把刀。 虽然眼热,终究还是没有动。 厨子的刀,是很忌讳别人碰的,何况这把刀,可不是一般厨子的刀,毕竟这个厨子会杀人。 对于自己阿娘打哑谜的话,曹铮是听进去了,陈少墨也是听得明白的。 处理好半只羊,刚刚炖上,曹铮就回来了。 脚步明显比走的时候轻快不少,额头上还轻微的见汗,眉头也散开了。 又是乱糟糟的一天。 “听说了吗?城里都跑马了,街上都不敢走人了哩,昨晚在咱们楼里过夜的那几个天岳军的丘八,听说都被人给打断了腿!郡守大人听说都拍了桌子呢”。 天香楼似乎永远都是消息最灵通的存在,拒北城的一点响动,都瞒不过天香楼的姑娘。 “活该!怕是遭报应了咯!” 小酒馆旁侧,拒北城内门口唯一挂着红灯笼的地方。 酒足之后,里面散发出来的脂粉气,格外的诱人。 舍上些许碎银,就可以在楼内的红纱帐中,醉梦一宿。 领略过北境的寒苦,天香楼里虽然比不上南边楼里的莺歌夜舞,却是那些游侠和文客们心照不宣的去处。 “墨哥儿,长胡子啰!” 香秀嗑着瓜子,倚靠在门前,望着正在门口整理柴火的陈少墨打趣。 过完这个冬天,马上就十四岁了,陈少墨下意识的摸了摸嘴角,惹得香秀一阵戏笑。 戏笑间,脸上消瘦的皮肤,拱起的皱纹会让那劣质的香粉显得格外的突兀,再也遮不住脸上的几颗小雀斑。 “赶明儿,我跟你铮叔说一下,赶紧存点银子,等楼里来了黄花姑娘,看着合适的,让你铮叔赎出来给你当娘子!” 每次香秀说道铮叔,声音似乎重要柔上几分,眼神也总会朝小酒馆里面不经意的瞟上一眼。 “我可是听说,朝歌城里的皇帝,开春又要娶娘子了,我的乖乖,听说这已经是皇帝娶的第十七个娘子了” “……” 对于香秀的碎碎念,陈少墨总是能恰如其当的用沉默来回应,不会让香秀觉得尴尬,也不会让自己尴尬。 楼里的姑娘,遭遇不尽相同,却都是苦命人。 对于像陈少墨这样能写出一手漂亮毛笔字的人,香秀虽然会开玩笑,但却从不失尊重。 “香秀你这个浪蹄子,又在偷懒是吧!前边那么多客人你不去招呼,躲在这里拿少墨取乐,看我怎么收拾你!”主事的妈妈走了出来,叉着腰对着香秀喊道。 “妈妈你少冤枉我,昨晚的客人有多难伺候,你又不是不知道的,搞得我全身都快散架了!”香秀争辩道。 “少来,人家郎大侠点名找你,赶紧去,可别怠慢了!”妈妈大声说道。 “妈妈,你这可不公平,为何这么难伺候的主,全摊在我身上啊,你是不知道,那郎大侠身上,一身的狐臭味,他来一次,我都得将床上的东西全换一次!”香秀皱眉说道。 皱眉间,香秀脸上的小雀斑也跟着动了动。 “可人家郎大侠出手大方啊,他给的银子,足够你三天换一床被子的吧,再说了,人家郎大侠说了,就喜欢你身上的那股子浪劲,就冲着你来的!”王妈妈有些不耐烦的应道。 “说话也不怕挨雷劈,谁浪了?”香秀十分不忿的骂道。 说完,不太情愿的扔掉手中的瓜子壳,掏出一个纸包,塞到陈少墨手中。 打开纸包,清雅的桂花糕的香味弥散开来。 相比于小酒馆中的大肉烈酒,桂花糕这种精致的南边小食,总是让人愉悦,整个拒北城,也只有天香楼偶尔会有这样的小食。 “谢谢香秀姐!” “错了哩!错了哩!得叫香秀姨哦!”香秀连忙纠正道。 陈少墨笑了笑,对于不愿意跟陈少墨乱了辈分的香秀,她的心思,陈少墨是懂的。 “墨哥儿,找空你再给我家里写封信,我先去忙了!” 用桂花糕换陈少墨给家里写信,这是香秀与陈少墨之间的默契。 …… 今天楼里显得有些乱,动静也非常的大。 好像有人闹事了。 乱糟糟的一个晚上,让陈少墨睡得很不踏实。 第二天陈少墨才从其他楼里的姑娘议论中听到,香秀昨晚被打了。 “好严重的哩!都好像吐血了,腿都好些肿了,要不是妈妈出面,怕死要落个半死的下场了!” “可不是吗?那些个天岳关的臭丘八也忒不是东西了,不给银子不说,还动手打人!” “最可气的是,打了人跟没事的人一样,竟然还好意思在楼里过夜,现在都没得起床哦!老娘我昨晚可是小心伺候了一夜哩!” “可不是嘛,打人挺在行的,不过火力却很一般!” “……” 言谈中略显轻浮,掩盖的却是内心无奈的酸楚。 当看到曹铮眼神略显恼色的出现在门口,姑娘们也知道是她们在陈少墨面前谈的话有些出格了,立刻对了对眼色,就散了。 “长舌妇!” 在陈少墨的眼中,自己的这位铮叔,天生性情比较冷淡,不善言辞,这样的人,很无趣的,就算是在自己阿娘面前,他也依旧很少言语的。 不过,今天曹铮的恼色当中,带着些怒气。 毕竟,性情寡淡不等于凉薄。 回到屋内,天井中传来曹铮的磨刀声。 曹铮磨刀的次数不多。 杀人刀变成宰牲刀,刀身也被厚厚的油脂浸染。 刀刃就着水花与磨石接触,轻轻的推动刀身,发出沙沙的声音。 很细腻,很像秋日里的振翅的蝈蝈声。 曹铮的刀磨得很温柔,刀锋散去油脂的包裹,露出寒光。 陈少墨能想象得到,面对这样的刀锋,人的皮肤绝对不比牛羊的坚韧多少。 “曹大哥,我的丝线快用完了,你帮我跑一趟郡衙旁边的稠庄,买点丝线回来!” 陈少墨的阿娘,陈华筝的声音,透过房间的窗户传来。 “对了,路过郡衙后面走马巷的时候,少停留,最近天岳关丘八的战马都寄养在那里!” 曹铮缓缓的起身,望了一眼屋内,顺手将磨好的刀插入刀鞘。 “刀留下,屋内还有半只羊,让墨儿处理了炖上!” 陈少墨闻言,急忙去接曹铮手中的刀。 曹铮瞪了陈少墨一眼,并没有将刀交出来,而是将刀放到了自己经常存刀的位置。 陈少墨悻悻的将手缩了回来。 看着曹铮离开,陈少墨又望了望那把刀。 虽然眼热,终究还是没有动。 厨子的刀,是很忌讳别人碰的,何况这把刀,可不是一般厨子的刀,毕竟这个厨子会杀人。 对于自己阿娘打哑谜的话,曹铮是听进去了,陈少墨也是听得明白的。 处理好半只羊,刚刚炖上,曹铮就回来了。 脚步明显比走的时候轻快不少,额头上还轻微的见汗,眉头也散开了。 又是乱糟糟的一天。 “听说了吗?城里都跑马了,街上都不敢走人了哩,昨晚在咱们楼里过夜的那几个天岳军的丘八,听说都被人给打断了腿!郡守大人听说都拍了桌子呢”。 天香楼似乎永远都是消息最灵通的存在,拒北城的一点响动,都瞒不过天香楼的姑娘。 “活该!怕是遭报应了咯!” “姑奶奶,小声点,也不怕惹事,这种事情可乱说不得,忘记了,人家是军营里的人,可不讲道理的!” 陈少墨坐在台阶上,伸了一个懒腰。 曹铮依旧还是万年不变的样子,耐心的在伺候着那一锅大肉。只是灶膛里面的火,比起以往似乎要更熊烈一些。 小酒馆旁侧,拒北城内门口唯一挂着红灯笼的地方。 酒足之后,里面散发出来的脂粉气,格外的诱人。 舍上些许碎银,就可以在楼内的红纱帐中,醉梦一宿。 领略过北境的寒苦,天香楼里虽然比不上南边楼里的莺歌夜舞,却是那些游侠和文客们心照不宣的去处。 “墨哥儿,长胡子啰!” 香秀嗑着瓜子,倚靠在门前,望着正在门口整理柴火的陈少墨打趣。 过完这个冬天,马上就十四岁了,陈少墨下意识的摸了摸嘴角,惹得香秀一阵戏笑。 戏笑间,脸上消瘦的皮肤,拱起的皱纹会让那劣质的香粉显得格外的突兀,再也遮不住脸上的几颗小雀斑。 “赶明儿,我跟你铮叔说一下,赶紧存点银子,等楼里来了黄花姑娘,看着合适的,让你铮叔赎出来给你当娘子!” 每次香秀说道铮叔,声音似乎重要柔上几分,眼神也总会朝小酒馆里面不经意的瞟上一眼。 “我可是听说,朝歌城里的皇帝,开春又要娶娘子了,我的乖乖,听说这已经是皇帝娶的第十七个娘子了” “……” 对于香秀的碎碎念,陈少墨总是能恰如其当的用沉默来回应,不会让香秀觉得尴尬,也不会让自己尴尬。 楼里的姑娘,遭遇不尽相同,却都是苦命人。 对于像陈少墨这样能写出一手漂亮毛笔字的人,香秀虽然会开玩笑,但却从不失尊重。 “香秀你这个浪蹄子,又在偷懒是吧!前边那么多客人你不去招呼,躲在这里拿少墨取乐,看我怎么收拾你!”主事的妈妈走了出来,叉着腰对着香秀喊道。 “妈妈你少冤枉我,昨晚的客人有多难伺候,你又不是不知道的,搞得我全身都快散架了!”香秀争辩道。 “少来,人家郎大侠点名找你,赶紧去,可别怠慢了!”妈妈大声说道。 “妈妈,你这可不公平,为何这么难伺候的主,全摊在我身上啊,你是不知道,那郎大侠身上,一身的狐臭味,他来一次,我都得将床上的东西全换一次!”香秀皱眉说道。 皱眉间,香秀脸上的小雀斑也跟着动了动。 “可人家郎大侠出手大方啊,他给的银子,足够你三天换一床被子的吧,再说了,人家郎大侠说了,就喜欢你身上的那股子浪劲,就冲着你来的!”王妈妈有些不耐烦的应道。 “说话也不怕挨雷劈,谁浪了?”香秀十分不忿的骂道。 说完,不太情愿的扔掉手中的瓜子壳,掏出一个纸包,塞到陈少墨手中。 打开纸包,清雅的桂花糕的香味弥散开来。 相比于小酒馆中的大肉烈酒,桂花糕这种精致的南边小食,总是让人愉悦,整个拒北城,也只有天香楼偶尔会有这样的小食。 “谢谢香秀姐!” “错了哩!错了哩!得叫香秀姨哦!”香秀连忙纠正道。 陈少墨笑了笑,对于不愿意跟陈少墨乱了辈分的香秀,她的心思,陈少墨是懂的。 “墨哥儿,找空你再给我家里写封信,我先去忙了!” 用桂花糕换陈少墨给家里写信,这是香秀与陈少墨之间的默契。 …… 今天楼里显得有些乱,动静也非常的大。 好像有人闹事了。 乱糟糟的一个晚上,让陈少墨睡得很不踏实。 第二天陈少墨才从其他楼里的姑娘议论中听到,香秀昨晚被打了。 “好严重的哩!都好像吐血了,腿都好些肿了,要不是妈妈出面,怕死要落个半死的下场了!” “可不是吗?那些个天岳关的臭丘八也忒不是东西了,不给银子不说,还动手打人!” “最可气的是,打了人跟没事的人一样,竟然还好意思在楼里过夜,现在都没得起床哦!老娘我昨晚可是小心伺候了一夜哩!” “可不是嘛,打人挺在行的,不过火力却很一般!” “……” 言谈中略显轻浮,掩盖的却是内心无奈的酸楚。 当看到曹铮眼神略显恼色的出现在门口,姑娘们也知道是她们在陈少墨面前谈的话有些出格了,立刻对了对眼色,就散了。 “长舌妇!” 在陈少墨的眼中,自己的这位铮叔,天生性情比较冷淡,不善言辞,这样的人,很无趣的,就算是在自己阿娘面前,他也依旧很少言语的。 不过,今天曹铮的恼色当中,带着些怒气。 毕竟,性情寡淡不等于凉薄。 回到屋内,天井中传来曹铮的磨刀声。 曹铮磨刀的次数不多。 杀人刀变成宰牲刀,刀身也被厚厚的油脂浸染。 刀刃就着水花与磨石接触,轻轻的推动刀身,发出沙沙的声音。 很细腻,很像秋日里的振翅的蝈蝈声。 曹铮的刀磨得很温柔,刀锋散去油脂的包裹,露出寒光。 陈少墨能想象得到,面对这样的刀锋,人的皮肤绝对不比牛羊的坚韧多少。 “曹大哥,我的丝线快用完了,你帮我跑一趟郡衙旁边的稠庄,买点丝线回来!” 陈少墨的阿娘,陈华筝的声音,透过房间的窗户传来。 “对了,路过郡衙后面走马巷的时候,少停留,最近天岳关丘八的战马都寄养在那里!” 曹铮缓缓的起身,望了一眼屋内,顺手将磨好的刀插入刀鞘。 “刀留下,屋内还有半只羊,让墨儿处理了炖上!” 陈少墨闻言,急忙去接曹铮手中的刀。 曹铮瞪了陈少墨一眼,并没有将刀交出来,而是将刀放到了自己经常存刀的位置。 陈少墨悻悻的将手缩了回来。 看着曹铮离开,陈少墨又望了望那把刀。 虽然眼热,终究还是没有动。 厨子的刀,是很忌讳别人碰的,何况这把刀,可不是一般厨子的刀,毕竟这个厨子会杀人。 对于自己阿娘打哑谜的话,曹铮是听进去了,陈少墨也是听得明白的。 处理好半只羊,刚刚炖上,曹铮就回来了。 脚步明显比走的时候轻快不少,额头上还轻微的见汗,眉头也散开了。 又是乱糟糟的一天。 “听说了吗?城里都跑马了,街上都不敢走人了哩,昨晚在咱们楼里过夜的那几个天岳军的丘八,听说都被人给打断了腿!郡守大人听说都拍了桌子呢”。 天香楼似乎永远都是消息最灵通的存在,拒北城的一点响动,都瞒不过天香楼的姑娘。 “活该!怕是遭报应了咯!” “姑奶奶,小声点,也不怕惹事,这种事情可乱说不得,忘记了,人家是军营里的人,可不讲道理的!” 陈少墨坐在台阶上,伸了一个懒腰。 曹铮依旧还是万年不变的样子,耐心的在伺候着那一锅大肉。只是灶膛里面的火,比起以往似乎要更熊烈一些。 小酒馆旁侧,拒北城内门口唯一挂着红灯笼的地方。 酒足之后,里面散发出来的脂粉气,格外的诱人。 舍上些许碎银,就可以在楼内的红纱帐中,醉梦一宿。 领略过北境的寒苦,天香楼里虽然比不上南边楼里的莺歌夜舞,却是那些游侠和文客们心照不宣的去处。 “墨哥儿,长胡子啰!” 香秀嗑着瓜子,倚靠在门前,望着正在门口整理柴火的陈少墨打趣。 过完这个冬天,马上就十四岁了,陈少墨下意识的摸了摸嘴角,惹得香秀一阵戏笑。 戏笑间,脸上消瘦的皮肤,拱起的皱纹会让那劣质的香粉显得格外的突兀,再也遮不住脸上的几颗小雀斑。 “赶明儿,我跟你铮叔说一下,赶紧存点银子,等楼里来了黄花姑娘,看着合适的,让你铮叔赎出来给你当娘子!” 每次香秀说道铮叔,声音似乎重要柔上几分,眼神也总会朝小酒馆里面不经意的瞟上一眼。 “我可是听说,朝歌城里的皇帝,开春又要娶娘子了,我的乖乖,听说这已经是皇帝娶的第十七个娘子了” “……” 对于香秀的碎碎念,陈少墨总是能恰如其当的用沉默来回应,不会让香秀觉得尴尬,也不会让自己尴尬。 楼里的姑娘,遭遇不尽相同,却都是苦命人。 对于像陈少墨这样能写出一手漂亮毛笔字的人,香秀虽然会开玩笑,但却从不失尊重。 “香秀你这个浪蹄子,又在偷懒是吧!前边那么多客人你不去招呼,躲在这里拿少墨取乐,看我怎么收拾你!”主事的妈妈走了出来,叉着腰对着香秀喊道。 “妈妈你少冤枉我,昨晚的客人有多难伺候,你又不是不知道的,搞得我全身都快散架了!”香秀争辩道。 “少来,人家郎大侠点名找你,赶紧去,可别怠慢了!”妈妈大声说道。 “妈妈,你这可不公平,为何这么难伺候的主,全摊在我身上啊,你是不知道,那郎大侠身上,一身的狐臭味,他来一次,我都得将床上的东西全换一次!”香秀皱眉说道。 皱眉间,香秀脸上的小雀斑也跟着动了动。 “可人家郎大侠出手大方啊,他给的银子,足够你三天换一床被子的吧,再说了,人家郎大侠说了,就喜欢你身上的那股子浪劲,就冲着你来的!”王妈妈有些不耐烦的应道。 “说话也不怕挨雷劈,谁浪了?”香秀十分不忿的骂道。 说完,不太情愿的扔掉手中的瓜子壳,掏出一个纸包,塞到陈少墨手中。 打开纸包,清雅的桂花糕的香味弥散开来。 相比于小酒馆中的大肉烈酒,桂花糕这种精致的南边小食,总是让人愉悦,整个拒北城,也只有天香楼偶尔会有这样的小食。 “谢谢香秀姐!” “错了哩!错了哩!得叫香秀姨哦!”香秀连忙纠正道。 陈少墨笑了笑,对于不愿意跟陈少墨乱了辈分的香秀,她的心思,陈少墨是懂的。 “墨哥儿,找空你再给我家里写封信,我先去忙了!” 用桂花糕换陈少墨给家里写信,这是香秀与陈少墨之间的默契。 …… 今天楼里显得有些乱,动静也非常的大。 好像有人闹事了。 乱糟糟的一个晚上,让陈少墨睡得很不踏实。 第二天陈少墨才从其他楼里的姑娘议论中听到,香秀昨晚被打了。 “好严重的哩!都好像吐血了,腿都好些肿了,要不是妈妈出面,怕死要落个半死的下场了!” “可不是吗?那些个天岳关的臭丘八也忒不是东西了,不给银子不说,还动手打人!” “最可气的是,打了人跟没事的人一样,竟然还好意思在楼里过夜,现在都没得起床哦!老娘我昨晚可是小心伺候了一夜哩!” “可不是嘛,打人挺在行的,不过火力却很一般!” “……” 言谈中略显轻浮,掩盖的却是内心无奈的酸楚。 当看到曹铮眼神略显恼色的出现在门口,姑娘们也知道是她们在陈少墨面前谈的话有些出格了,立刻对了对眼色,就散了。 “长舌妇!” 在陈少墨的眼中,自己的这位铮叔,天生性情比较冷淡,不善言辞,这样的人,很无趣的,就算是在自己阿娘面前,他也依旧很少言语的。 不过,今天曹铮的恼色当中,带着些怒气。 毕竟,性情寡淡不等于凉薄。 回到屋内,天井中传来曹铮的磨刀声。 曹铮磨刀的次数不多。 杀人刀变成宰牲刀,刀身也被厚厚的油脂浸染。 刀刃就着水花与磨石接触,轻轻的推动刀身,发出沙沙的声音。 很细腻,很像秋日里的振翅的蝈蝈声。 曹铮的刀磨得很温柔,刀锋散去油脂的包裹,露出寒光。 陈少墨能想象得到,面对这样的刀锋,人的皮肤绝对不比牛羊的坚韧多少。 “曹大哥,我的丝线快用完了,你帮我跑一趟郡衙旁边的稠庄,买点丝线回来!” 陈少墨的阿娘,陈华筝的声音,透过房间的窗户传来。 “对了,路过郡衙后面走马巷的时候,少停留,最近天岳关丘八的战马都寄养在那里!” 曹铮缓缓的起身,望了一眼屋内,顺手将磨好的刀插入刀鞘。 “刀留下,屋内还有半只羊,让墨儿处理了炖上!” 陈少墨闻言,急忙去接曹铮手中的刀。 曹铮瞪了陈少墨一眼,并没有将刀交出来,而是将刀放到了自己经常存刀的位置。 陈少墨悻悻的将手缩了回来。 看着曹铮离开,陈少墨又望了望那把刀。 虽然眼热,终究还是没有动。 厨子的刀,是很忌讳别人碰的,何况这把刀,可不是一般厨子的刀,毕竟这个厨子会杀人。 对于自己阿娘打哑谜的话,曹铮是听进去了,陈少墨也是听得明白的。 处理好半只羊,刚刚炖上,曹铮就回来了。 脚步明显比走的时候轻快不少,额头上还轻微的见汗,眉头也散开了。 又是乱糟糟的一天。 “听说了吗?城里都跑马了,街上都不敢走人了哩,昨晚在咱们楼里过夜的那几个天岳军的丘八,听说都被人给打断了腿!郡守大人听说都拍了桌子呢”。 天香楼似乎永远都是消息最灵通的存在,拒北城的一点响动,都瞒不过天香楼的姑娘。 “活该!怕是遭报应了咯!” “姑奶奶,小声点,也不怕惹事,这种事情可乱说不得,忘记了,人家是军营里的人,可不讲道理的!” 陈少墨坐在台阶上,伸了一个懒腰。 曹铮依旧还是万年不变的样子,耐心的在伺候着那一锅大肉。只是灶膛里面的火,比起以往似乎要更熊烈一些。 第三章:才高八斗祝先生 趁着一个拒北城难得的晴天,楼内的姐妹给香秀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了小酒馆的前面。 今天没有涂粉的香秀,消瘦的身体,加上脸上的淤青,很是显憔悴。 没有了平时略显暴露的纱裙,一身粗布罗裙,没有那股浓烈的脂粉气,分明是一副邻家女的形象。 让路过的曹铮也忍不住的多望了一眼。 “阿爹,阿娘,阿弟,我挺好的……” 香秀开始了她那千篇一律的开头,其实不等香秀开口,陈少墨已经写好了这一段,陈少墨低着头,将毛笔沾满墨水,等着记录接下下香秀那碎碎念一般的书信内容。 香秀是个苦命人。 当初家里将她卖给天香楼的时候,她才十二岁,现如今,其实也不过二十六七岁的年纪。 香秀依旧记挂着家里,父母的绝情,并没有让香秀有半丝的恨意。 寻常恩客们打赏的银钱,香秀都攒了下来,往家里寄。 从发现陈少墨可以帮她写信开始,一月一封,从未间断过,只是香秀平均三封书信,最多能换回一封催要银子的家书。 就算是如此,每次看到家书的时候,香秀都兴奋不已。 两世为人的陈少墨,多少能明白香秀的卑微。 她在尽可能的用自己的努力,竭力的来找寻一种存在感,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证明自己还被需要。 写满了整整五张纸,等墨迹风干。 香秀拿过去,虽然不认字,但还是仔细看了看后才装好。 装好信,香秀拿出了一个小玉坠,示意陈少墨接过去。 “我要走了,算是个纪念!”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了一眼香秀,又忍不住的望了一眼屋内。 三天后,香秀走了。 带她走的,是那个游侠儿郎大侠。 虽然在香秀口中,对这个经常来光顾自己的郎大侠并未有多少好感。 这个郎大侠还不错,这次香秀被打,让郎大侠心疼不已。 听说是将自己视为珍宝的长剑给卖了,才凑够了给香秀赎身的银子,打算带着香秀去了隔壁的郡县。 都是平凡人。 仔细想想,这或许是香秀最好的归属了。 “香秀真傻,那郎大侠,隔得老远都能闻到他身上的狐臭味,她怎么忍受的,这今后的日子,够她受的!” “不受也得受的,都这般年纪了,难得碰上一个愿意替她赎身的,总不能老死在这楼里吧,再过些日子,她脸上的雀斑,恐怕抹再多的粉都盖不住咯!” “是哩!入了这青楼,是看不到头的,姐妹们,以后少挑三拣四的了,趁着还有些姿色,遇到愿意给自己赎了身子的,就从了吧,毕竟,有人能赎了咱们身子,还能巴望着过几天好日子!” “我倒是不嫌弃,可惜,也不是谁都有香秀的好运气的,有多少男人,愿意给咱青楼的姐妹赎身子哩!” 虽有调侃,可更多的却是羡慕。 这个世道,有多少人的命运是能由自己做主呢。 似乎说到大家伤心事了,大家都是长吁短叹起来。 香秀的离开,也只是给了楼里一个话题,几天之后,就没有了新鲜劲了,香秀从大家的话题当中消失后,就算是彻底消失了,似乎在楼里都没有留下半丝痕迹了。 小酒馆中,一如往常。 曹铮也一如往常的宰羊,炖肉。 只是这几天,客人们有些抱怨,炖出来的大肉似乎咸淡总出问题,还好,酒馆中的难得供应的烈酒,让食客们少了几分牢骚。 香秀送给自己的玉坠,被陈少墨硬塞给了曹铮。 当晚,很少喝酒的曹铮,饮下了好几碗烈酒。 看着空空的酒坛子,陈少墨摇了摇头,看样子,得去城外看看老马头他们了,最近这酒水的供应,似乎愈发的不及时了。 原本按照约定,最新一批的酒,昨天就该送到了。 老马头原本是拒北城外的一个农户,平常伺候庄稼,碰上年景好的,就会酿点散酒,贴补点家用。 曹铮经营的小酒馆算是老马头的主顾。 这个世界的酒,寡淡而无味,陈少墨找了个机会,向老马头传授了蒸馏酒的想法。 老马头试着做了一下,产出来的酒果然浓烈了许多。 其实主要还是陈少墨不想惹出太多麻烦,反复叮嘱老马头控制蒸馏的时长,只让这酒比起拒北城常喝的酒稍烈一点就行。 拒北城的酒,本就比其他地方的要烈。 虽然没有前生那个世界的那浓郁的香味,但就胜在一个烈字,符合拒北城的气质。 这样一来,这酒反倒是成了小酒馆最大的招牌。 只是当今这个世道,只是在当有余粮的时候,才会去酿酒,毕竟,人可以不喝酒,却不能不吃饭。 拒北城本就是苦寒之地,粮食产出更是偏低。 所以,老马头的酒产量一直不高。 就算是只供应小酒馆一家,也是捉襟见肘,难以稳定供应,反倒让那些个酒客更加惦记。 江湖游侠儿爱酒,文人墨客也爱酒。 自诩才高八斗的祝炎章,更是爱酒。 当初答应收陈少墨当学生,很难不让人怀疑,能免费到小酒馆喝酒,是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 “祝老头!这马上就是年关了,你欠的花酒钱,是不是该清一清了!” 天香楼的妈妈,似乎是算准了今天是祝炎章要来教陈少墨功课,早早的就守在窗户边,看到祝炎章,遍立刻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狗屁,老夫啥时候欠你们银子了,再说了,老夫何等人也,你这楼里的庸脂俗粉,岂能入老夫的目?” 祝炎章年纪算不上大,估计也就是比曹铮大上几岁光景,却总喜欢自称老夫。 爱酒,自诩才高八斗,表面上喜欢将斯文挂在嘴边,可实际上一点也不斯文。 酒足饭饱后,也是老往天香楼里钻的主。 可惜只是个文书,薪俸也是少的可怜,哪有许多供他上楼里去辱没他的斯文。 不过,好歹也是郡衙的文书,楼里的妈妈倒也不怕祝炎章欠账,只是逢年过节的时候,催的紧了些。 “哎哟,老匹夫,前两天,是谁在珠儿的房间喊着心肝宝贝的,吃干抹净想不认账?你大可试试看,明儿我就上郡衙,敲鼓鸣冤去,我倒要看看,田大人是护着你这个老匹夫,还是为民做主!” 趁着一个拒北城难得的晴天,楼内的姐妹给香秀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了小酒馆的前面。 今天没有涂粉的香秀,消瘦的身体,加上脸上的淤青,很是显憔悴。 没有了平时略显暴露的纱裙,一身粗布罗裙,没有那股浓烈的脂粉气,分明是一副邻家女的形象。 让路过的曹铮也忍不住的多望了一眼。 “阿爹,阿娘,阿弟,我挺好的……” 香秀开始了她那千篇一律的开头,其实不等香秀开口,陈少墨已经写好了这一段,陈少墨低着头,将毛笔沾满墨水,等着记录接下下香秀那碎碎念一般的书信内容。 香秀是个苦命人。 当初家里将她卖给天香楼的时候,她才十二岁,现如今,其实也不过二十六七岁的年纪。 香秀依旧记挂着家里,父母的绝情,并没有让香秀有半丝的恨意。 寻常恩客们打赏的银钱,香秀都攒了下来,往家里寄。 从发现陈少墨可以帮她写信开始,一月一封,从未间断过,只是香秀平均三封书信,最多能换回一封催要银子的家书。 就算是如此,每次看到家书的时候,香秀都兴奋不已。 两世为人的陈少墨,多少能明白香秀的卑微。 她在尽可能的用自己的努力,竭力的来找寻一种存在感,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证明自己还被需要。 写满了整整五张纸,等墨迹风干。 香秀拿过去,虽然不认字,但还是仔细看了看后才装好。 装好信,香秀拿出了一个小玉坠,示意陈少墨接过去。 “我要走了,算是个纪念!”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了一眼香秀,又忍不住的望了一眼屋内。 三天后,香秀走了。 带她走的,是那个游侠儿郎大侠。 虽然在香秀口中,对这个经常来光顾自己的郎大侠并未有多少好感。 这个郎大侠还不错,这次香秀被打,让郎大侠心疼不已。 听说是将自己视为珍宝的长剑给卖了,才凑够了给香秀赎身的银子,打算带着香秀去了隔壁的郡县。 都是平凡人。 仔细想想,这或许是香秀最好的归属了。 “香秀真傻,那郎大侠,隔得老远都能闻到他身上的狐臭味,她怎么忍受的,这今后的日子,够她受的!” “不受也得受的,都这般年纪了,难得碰上一个愿意替她赎身的,总不能老死在这楼里吧,再过些日子,她脸上的雀斑,恐怕抹再多的粉都盖不住咯!” “是哩!入了这青楼,是看不到头的,姐妹们,以后少挑三拣四的了,趁着还有些姿色,遇到愿意给自己赎了身子的,就从了吧,毕竟,有人能赎了咱们身子,还能巴望着过几天好日子!” “我倒是不嫌弃,可惜,也不是谁都有香秀的好运气的,有多少男人,愿意给咱青楼的姐妹赎身子哩!” 虽有调侃,可更多的却是羡慕。 这个世道,有多少人的命运是能由自己做主呢。 似乎说到大家伤心事了,大家都是长吁短叹起来。 香秀的离开,也只是给了楼里一个话题,几天之后,就没有了新鲜劲了,香秀从大家的话题当中消失后,就算是彻底消失了,似乎在楼里都没有留下半丝痕迹了。 小酒馆中,一如往常。 曹铮也一如往常的宰羊,炖肉。 只是这几天,客人们有些抱怨,炖出来的大肉似乎咸淡总出问题,还好,酒馆中的难得供应的烈酒,让食客们少了几分牢骚。 香秀送给自己的玉坠,被陈少墨硬塞给了曹铮。 当晚,很少喝酒的曹铮,饮下了好几碗烈酒。 看着空空的酒坛子,陈少墨摇了摇头,看样子,得去城外看看老马头他们了,最近这酒水的供应,似乎愈发的不及时了。 原本按照约定,最新一批的酒,昨天就该送到了。 老马头原本是拒北城外的一个农户,平常伺候庄稼,碰上年景好的,就会酿点散酒,贴补点家用。 曹铮经营的小酒馆算是老马头的主顾。 这个世界的酒,寡淡而无味,陈少墨找了个机会,向老马头传授了蒸馏酒的想法。 老马头试着做了一下,产出来的酒果然浓烈了许多。 其实主要还是陈少墨不想惹出太多麻烦,反复叮嘱老马头控制蒸馏的时长,只让这酒比起拒北城常喝的酒稍烈一点就行。 拒北城的酒,本就比其他地方的要烈。 虽然没有前生那个世界的那浓郁的香味,但就胜在一个烈字,符合拒北城的气质。 这样一来,这酒反倒是成了小酒馆最大的招牌。 只是当今这个世道,只是在当有余粮的时候,才会去酿酒,毕竟,人可以不喝酒,却不能不吃饭。 拒北城本就是苦寒之地,粮食产出更是偏低。 所以,老马头的酒产量一直不高。 就算是只供应小酒馆一家,也是捉襟见肘,难以稳定供应,反倒让那些个酒客更加惦记。 江湖游侠儿爱酒,文人墨客也爱酒。 自诩才高八斗的祝炎章,更是爱酒。 当初答应收陈少墨当学生,很难不让人怀疑,能免费到小酒馆喝酒,是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 “祝老头!这马上就是年关了,你欠的花酒钱,是不是该清一清了!” 天香楼的妈妈,似乎是算准了今天是祝炎章要来教陈少墨功课,早早的就守在窗户边,看到祝炎章,遍立刻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狗屁,老夫啥时候欠你们银子了,再说了,老夫何等人也,你这楼里的庸脂俗粉,岂能入老夫的目?” 祝炎章年纪算不上大,估计也就是比曹铮大上几岁光景,却总喜欢自称老夫。 爱酒,自诩才高八斗,表面上喜欢将斯文挂在嘴边,可实际上一点也不斯文。 酒足饭饱后,也是老往天香楼里钻的主。 可惜只是个文书,薪俸也是少的可怜,哪有许多供他上楼里去辱没他的斯文。 不过,好歹也是郡衙的文书,楼里的妈妈倒也不怕祝炎章欠账,只是逢年过节的时候,催的紧了些。 “哎哟,老匹夫,前两天,是谁在珠儿的房间喊着心肝宝贝的,吃干抹净想不认账?你大可试试看,明儿我就上郡衙,敲鼓鸣冤去,我倒要看看,田大人是护着你这个老匹夫,还是为民做主!” 趁着一个拒北城难得的晴天,楼内的姐妹给香秀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了小酒馆的前面。 今天没有涂粉的香秀,消瘦的身体,加上脸上的淤青,很是显憔悴。 没有了平时略显暴露的纱裙,一身粗布罗裙,没有那股浓烈的脂粉气,分明是一副邻家女的形象。 让路过的曹铮也忍不住的多望了一眼。 “阿爹,阿娘,阿弟,我挺好的……” 香秀开始了她那千篇一律的开头,其实不等香秀开口,陈少墨已经写好了这一段,陈少墨低着头,将毛笔沾满墨水,等着记录接下下香秀那碎碎念一般的书信内容。 香秀是个苦命人。 当初家里将她卖给天香楼的时候,她才十二岁,现如今,其实也不过二十六七岁的年纪。 香秀依旧记挂着家里,父母的绝情,并没有让香秀有半丝的恨意。 寻常恩客们打赏的银钱,香秀都攒了下来,往家里寄。 从发现陈少墨可以帮她写信开始,一月一封,从未间断过,只是香秀平均三封书信,最多能换回一封催要银子的家书。 就算是如此,每次看到家书的时候,香秀都兴奋不已。 两世为人的陈少墨,多少能明白香秀的卑微。 她在尽可能的用自己的努力,竭力的来找寻一种存在感,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证明自己还被需要。 写满了整整五张纸,等墨迹风干。 香秀拿过去,虽然不认字,但还是仔细看了看后才装好。 装好信,香秀拿出了一个小玉坠,示意陈少墨接过去。 “我要走了,算是个纪念!”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了一眼香秀,又忍不住的望了一眼屋内。 三天后,香秀走了。 带她走的,是那个游侠儿郎大侠。 虽然在香秀口中,对这个经常来光顾自己的郎大侠并未有多少好感。 这个郎大侠还不错,这次香秀被打,让郎大侠心疼不已。 听说是将自己视为珍宝的长剑给卖了,才凑够了给香秀赎身的银子,打算带着香秀去了隔壁的郡县。 都是平凡人。 仔细想想,这或许是香秀最好的归属了。 “香秀真傻,那郎大侠,隔得老远都能闻到他身上的狐臭味,她怎么忍受的,这今后的日子,够她受的!” “不受也得受的,都这般年纪了,难得碰上一个愿意替她赎身的,总不能老死在这楼里吧,再过些日子,她脸上的雀斑,恐怕抹再多的粉都盖不住咯!” “是哩!入了这青楼,是看不到头的,姐妹们,以后少挑三拣四的了,趁着还有些姿色,遇到愿意给自己赎了身子的,就从了吧,毕竟,有人能赎了咱们身子,还能巴望着过几天好日子!” “我倒是不嫌弃,可惜,也不是谁都有香秀的好运气的,有多少男人,愿意给咱青楼的姐妹赎身子哩!” 虽有调侃,可更多的却是羡慕。 这个世道,有多少人的命运是能由自己做主呢。 似乎说到大家伤心事了,大家都是长吁短叹起来。 香秀的离开,也只是给了楼里一个话题,几天之后,就没有了新鲜劲了,香秀从大家的话题当中消失后,就算是彻底消失了,似乎在楼里都没有留下半丝痕迹了。 小酒馆中,一如往常。 曹铮也一如往常的宰羊,炖肉。 只是这几天,客人们有些抱怨,炖出来的大肉似乎咸淡总出问题,还好,酒馆中的难得供应的烈酒,让食客们少了几分牢骚。 香秀送给自己的玉坠,被陈少墨硬塞给了曹铮。 当晚,很少喝酒的曹铮,饮下了好几碗烈酒。 看着空空的酒坛子,陈少墨摇了摇头,看样子,得去城外看看老马头他们了,最近这酒水的供应,似乎愈发的不及时了。 原本按照约定,最新一批的酒,昨天就该送到了。 老马头原本是拒北城外的一个农户,平常伺候庄稼,碰上年景好的,就会酿点散酒,贴补点家用。 曹铮经营的小酒馆算是老马头的主顾。 这个世界的酒,寡淡而无味,陈少墨找了个机会,向老马头传授了蒸馏酒的想法。 老马头试着做了一下,产出来的酒果然浓烈了许多。 其实主要还是陈少墨不想惹出太多麻烦,反复叮嘱老马头控制蒸馏的时长,只让这酒比起拒北城常喝的酒稍烈一点就行。 拒北城的酒,本就比其他地方的要烈。 虽然没有前生那个世界的那浓郁的香味,但就胜在一个烈字,符合拒北城的气质。 这样一来,这酒反倒是成了小酒馆最大的招牌。 只是当今这个世道,只是在当有余粮的时候,才会去酿酒,毕竟,人可以不喝酒,却不能不吃饭。 拒北城本就是苦寒之地,粮食产出更是偏低。 所以,老马头的酒产量一直不高。 就算是只供应小酒馆一家,也是捉襟见肘,难以稳定供应,反倒让那些个酒客更加惦记。 江湖游侠儿爱酒,文人墨客也爱酒。 自诩才高八斗的祝炎章,更是爱酒。 当初答应收陈少墨当学生,很难不让人怀疑,能免费到小酒馆喝酒,是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 “祝老头!这马上就是年关了,你欠的花酒钱,是不是该清一清了!” 天香楼的妈妈,似乎是算准了今天是祝炎章要来教陈少墨功课,早早的就守在窗户边,看到祝炎章,遍立刻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狗屁,老夫啥时候欠你们银子了,再说了,老夫何等人也,你这楼里的庸脂俗粉,岂能入老夫的目?” 祝炎章年纪算不上大,估计也就是比曹铮大上几岁光景,却总喜欢自称老夫。 爱酒,自诩才高八斗,表面上喜欢将斯文挂在嘴边,可实际上一点也不斯文。 酒足饭饱后,也是老往天香楼里钻的主。 可惜只是个文书,薪俸也是少的可怜,哪有许多供他上楼里去辱没他的斯文。 不过,好歹也是郡衙的文书,楼里的妈妈倒也不怕祝炎章欠账,只是逢年过节的时候,催的紧了些。 “哎哟,老匹夫,前两天,是谁在珠儿的房间喊着心肝宝贝的,吃干抹净想不认账?你大可试试看,明儿我就上郡衙,敲鼓鸣冤去,我倒要看看,田大人是护着你这个老匹夫,还是为民做主!” 祝炎章立刻蔫了三分。 压低声音说道:“这不是还没到年底吗?等发了岁俸,一并结给你!” 说完,不再理会,急忙往小酒馆闯。 趁着一个拒北城难得的晴天,楼内的姐妹给香秀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了小酒馆的前面。 今天没有涂粉的香秀,消瘦的身体,加上脸上的淤青,很是显憔悴。 没有了平时略显暴露的纱裙,一身粗布罗裙,没有那股浓烈的脂粉气,分明是一副邻家女的形象。 让路过的曹铮也忍不住的多望了一眼。 “阿爹,阿娘,阿弟,我挺好的……” 香秀开始了她那千篇一律的开头,其实不等香秀开口,陈少墨已经写好了这一段,陈少墨低着头,将毛笔沾满墨水,等着记录接下下香秀那碎碎念一般的书信内容。 香秀是个苦命人。 当初家里将她卖给天香楼的时候,她才十二岁,现如今,其实也不过二十六七岁的年纪。 香秀依旧记挂着家里,父母的绝情,并没有让香秀有半丝的恨意。 寻常恩客们打赏的银钱,香秀都攒了下来,往家里寄。 从发现陈少墨可以帮她写信开始,一月一封,从未间断过,只是香秀平均三封书信,最多能换回一封催要银子的家书。 就算是如此,每次看到家书的时候,香秀都兴奋不已。 两世为人的陈少墨,多少能明白香秀的卑微。 她在尽可能的用自己的努力,竭力的来找寻一种存在感,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证明自己还被需要。 写满了整整五张纸,等墨迹风干。 香秀拿过去,虽然不认字,但还是仔细看了看后才装好。 装好信,香秀拿出了一个小玉坠,示意陈少墨接过去。 “我要走了,算是个纪念!”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了一眼香秀,又忍不住的望了一眼屋内。 三天后,香秀走了。 带她走的,是那个游侠儿郎大侠。 虽然在香秀口中,对这个经常来光顾自己的郎大侠并未有多少好感。 这个郎大侠还不错,这次香秀被打,让郎大侠心疼不已。 听说是将自己视为珍宝的长剑给卖了,才凑够了给香秀赎身的银子,打算带着香秀去了隔壁的郡县。 都是平凡人。 仔细想想,这或许是香秀最好的归属了。 “香秀真傻,那郎大侠,隔得老远都能闻到他身上的狐臭味,她怎么忍受的,这今后的日子,够她受的!” “不受也得受的,都这般年纪了,难得碰上一个愿意替她赎身的,总不能老死在这楼里吧,再过些日子,她脸上的雀斑,恐怕抹再多的粉都盖不住咯!” “是哩!入了这青楼,是看不到头的,姐妹们,以后少挑三拣四的了,趁着还有些姿色,遇到愿意给自己赎了身子的,就从了吧,毕竟,有人能赎了咱们身子,还能巴望着过几天好日子!” “我倒是不嫌弃,可惜,也不是谁都有香秀的好运气的,有多少男人,愿意给咱青楼的姐妹赎身子哩!” 虽有调侃,可更多的却是羡慕。 这个世道,有多少人的命运是能由自己做主呢。 似乎说到大家伤心事了,大家都是长吁短叹起来。 香秀的离开,也只是给了楼里一个话题,几天之后,就没有了新鲜劲了,香秀从大家的话题当中消失后,就算是彻底消失了,似乎在楼里都没有留下半丝痕迹了。 小酒馆中,一如往常。 曹铮也一如往常的宰羊,炖肉。 只是这几天,客人们有些抱怨,炖出来的大肉似乎咸淡总出问题,还好,酒馆中的难得供应的烈酒,让食客们少了几分牢骚。 香秀送给自己的玉坠,被陈少墨硬塞给了曹铮。 当晚,很少喝酒的曹铮,饮下了好几碗烈酒。 看着空空的酒坛子,陈少墨摇了摇头,看样子,得去城外看看老马头他们了,最近这酒水的供应,似乎愈发的不及时了。 原本按照约定,最新一批的酒,昨天就该送到了。 老马头原本是拒北城外的一个农户,平常伺候庄稼,碰上年景好的,就会酿点散酒,贴补点家用。 曹铮经营的小酒馆算是老马头的主顾。 这个世界的酒,寡淡而无味,陈少墨找了个机会,向老马头传授了蒸馏酒的想法。 老马头试着做了一下,产出来的酒果然浓烈了许多。 其实主要还是陈少墨不想惹出太多麻烦,反复叮嘱老马头控制蒸馏的时长,只让这酒比起拒北城常喝的酒稍烈一点就行。 拒北城的酒,本就比其他地方的要烈。 虽然没有前生那个世界的那浓郁的香味,但就胜在一个烈字,符合拒北城的气质。 这样一来,这酒反倒是成了小酒馆最大的招牌。 只是当今这个世道,只是在当有余粮的时候,才会去酿酒,毕竟,人可以不喝酒,却不能不吃饭。 拒北城本就是苦寒之地,粮食产出更是偏低。 所以,老马头的酒产量一直不高。 就算是只供应小酒馆一家,也是捉襟见肘,难以稳定供应,反倒让那些个酒客更加惦记。 江湖游侠儿爱酒,文人墨客也爱酒。 自诩才高八斗的祝炎章,更是爱酒。 当初答应收陈少墨当学生,很难不让人怀疑,能免费到小酒馆喝酒,是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 “祝老头!这马上就是年关了,你欠的花酒钱,是不是该清一清了!” 天香楼的妈妈,似乎是算准了今天是祝炎章要来教陈少墨功课,早早的就守在窗户边,看到祝炎章,遍立刻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狗屁,老夫啥时候欠你们银子了,再说了,老夫何等人也,你这楼里的庸脂俗粉,岂能入老夫的目?” 祝炎章年纪算不上大,估计也就是比曹铮大上几岁光景,却总喜欢自称老夫。 爱酒,自诩才高八斗,表面上喜欢将斯文挂在嘴边,可实际上一点也不斯文。 酒足饭饱后,也是老往天香楼里钻的主。 可惜只是个文书,薪俸也是少的可怜,哪有许多供他上楼里去辱没他的斯文。 不过,好歹也是郡衙的文书,楼里的妈妈倒也不怕祝炎章欠账,只是逢年过节的时候,催的紧了些。 “哎哟,老匹夫,前两天,是谁在珠儿的房间喊着心肝宝贝的,吃干抹净想不认账?你大可试试看,明儿我就上郡衙,敲鼓鸣冤去,我倒要看看,田大人是护着你这个老匹夫,还是为民做主!” 趁着一个拒北城难得的晴天,楼内的姐妹给香秀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了小酒馆的前面。 今天没有涂粉的香秀,消瘦的身体,加上脸上的淤青,很是显憔悴。 没有了平时略显暴露的纱裙,一身粗布罗裙,没有那股浓烈的脂粉气,分明是一副邻家女的形象。 让路过的曹铮也忍不住的多望了一眼。 “阿爹,阿娘,阿弟,我挺好的……” 香秀开始了她那千篇一律的开头,其实不等香秀开口,陈少墨已经写好了这一段,陈少墨低着头,将毛笔沾满墨水,等着记录接下下香秀那碎碎念一般的书信内容。 香秀是个苦命人。 当初家里将她卖给天香楼的时候,她才十二岁,现如今,其实也不过二十六七岁的年纪。 香秀依旧记挂着家里,父母的绝情,并没有让香秀有半丝的恨意。 寻常恩客们打赏的银钱,香秀都攒了下来,往家里寄。 从发现陈少墨可以帮她写信开始,一月一封,从未间断过,只是香秀平均三封书信,最多能换回一封催要银子的家书。 就算是如此,每次看到家书的时候,香秀都兴奋不已。 两世为人的陈少墨,多少能明白香秀的卑微。 她在尽可能的用自己的努力,竭力的来找寻一种存在感,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证明自己还被需要。 写满了整整五张纸,等墨迹风干。 香秀拿过去,虽然不认字,但还是仔细看了看后才装好。 装好信,香秀拿出了一个小玉坠,示意陈少墨接过去。 “我要走了,算是个纪念!”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了一眼香秀,又忍不住的望了一眼屋内。 三天后,香秀走了。 带她走的,是那个游侠儿郎大侠。 虽然在香秀口中,对这个经常来光顾自己的郎大侠并未有多少好感。 这个郎大侠还不错,这次香秀被打,让郎大侠心疼不已。 听说是将自己视为珍宝的长剑给卖了,才凑够了给香秀赎身的银子,打算带着香秀去了隔壁的郡县。 都是平凡人。 仔细想想,这或许是香秀最好的归属了。 “香秀真傻,那郎大侠,隔得老远都能闻到他身上的狐臭味,她怎么忍受的,这今后的日子,够她受的!” “不受也得受的,都这般年纪了,难得碰上一个愿意替她赎身的,总不能老死在这楼里吧,再过些日子,她脸上的雀斑,恐怕抹再多的粉都盖不住咯!” “是哩!入了这青楼,是看不到头的,姐妹们,以后少挑三拣四的了,趁着还有些姿色,遇到愿意给自己赎了身子的,就从了吧,毕竟,有人能赎了咱们身子,还能巴望着过几天好日子!” “我倒是不嫌弃,可惜,也不是谁都有香秀的好运气的,有多少男人,愿意给咱青楼的姐妹赎身子哩!” 虽有调侃,可更多的却是羡慕。 这个世道,有多少人的命运是能由自己做主呢。 似乎说到大家伤心事了,大家都是长吁短叹起来。 香秀的离开,也只是给了楼里一个话题,几天之后,就没有了新鲜劲了,香秀从大家的话题当中消失后,就算是彻底消失了,似乎在楼里都没有留下半丝痕迹了。 小酒馆中,一如往常。 曹铮也一如往常的宰羊,炖肉。 只是这几天,客人们有些抱怨,炖出来的大肉似乎咸淡总出问题,还好,酒馆中的难得供应的烈酒,让食客们少了几分牢骚。 香秀送给自己的玉坠,被陈少墨硬塞给了曹铮。 当晚,很少喝酒的曹铮,饮下了好几碗烈酒。 看着空空的酒坛子,陈少墨摇了摇头,看样子,得去城外看看老马头他们了,最近这酒水的供应,似乎愈发的不及时了。 原本按照约定,最新一批的酒,昨天就该送到了。 老马头原本是拒北城外的一个农户,平常伺候庄稼,碰上年景好的,就会酿点散酒,贴补点家用。 曹铮经营的小酒馆算是老马头的主顾。 这个世界的酒,寡淡而无味,陈少墨找了个机会,向老马头传授了蒸馏酒的想法。 老马头试着做了一下,产出来的酒果然浓烈了许多。 其实主要还是陈少墨不想惹出太多麻烦,反复叮嘱老马头控制蒸馏的时长,只让这酒比起拒北城常喝的酒稍烈一点就行。 拒北城的酒,本就比其他地方的要烈。 虽然没有前生那个世界的那浓郁的香味,但就胜在一个烈字,符合拒北城的气质。 这样一来,这酒反倒是成了小酒馆最大的招牌。 只是当今这个世道,只是在当有余粮的时候,才会去酿酒,毕竟,人可以不喝酒,却不能不吃饭。 拒北城本就是苦寒之地,粮食产出更是偏低。 所以,老马头的酒产量一直不高。 就算是只供应小酒馆一家,也是捉襟见肘,难以稳定供应,反倒让那些个酒客更加惦记。 江湖游侠儿爱酒,文人墨客也爱酒。 自诩才高八斗的祝炎章,更是爱酒。 当初答应收陈少墨当学生,很难不让人怀疑,能免费到小酒馆喝酒,是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 “祝老头!这马上就是年关了,你欠的花酒钱,是不是该清一清了!” 天香楼的妈妈,似乎是算准了今天是祝炎章要来教陈少墨功课,早早的就守在窗户边,看到祝炎章,遍立刻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狗屁,老夫啥时候欠你们银子了,再说了,老夫何等人也,你这楼里的庸脂俗粉,岂能入老夫的目?” 祝炎章年纪算不上大,估计也就是比曹铮大上几岁光景,却总喜欢自称老夫。 爱酒,自诩才高八斗,表面上喜欢将斯文挂在嘴边,可实际上一点也不斯文。 酒足饭饱后,也是老往天香楼里钻的主。 可惜只是个文书,薪俸也是少的可怜,哪有许多供他上楼里去辱没他的斯文。 不过,好歹也是郡衙的文书,楼里的妈妈倒也不怕祝炎章欠账,只是逢年过节的时候,催的紧了些。 “哎哟,老匹夫,前两天,是谁在珠儿的房间喊着心肝宝贝的,吃干抹净想不认账?你大可试试看,明儿我就上郡衙,敲鼓鸣冤去,我倒要看看,田大人是护着你这个老匹夫,还是为民做主!” 趁着一个拒北城难得的晴天,楼内的姐妹给香秀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了小酒馆的前面。 今天没有涂粉的香秀,消瘦的身体,加上脸上的淤青,很是显憔悴。 没有了平时略显暴露的纱裙,一身粗布罗裙,没有那股浓烈的脂粉气,分明是一副邻家女的形象。 让路过的曹铮也忍不住的多望了一眼。 “阿爹,阿娘,阿弟,我挺好的……” 香秀开始了她那千篇一律的开头,其实不等香秀开口,陈少墨已经写好了这一段,陈少墨低着头,将毛笔沾满墨水,等着记录接下下香秀那碎碎念一般的书信内容。 香秀是个苦命人。 当初家里将她卖给天香楼的时候,她才十二岁,现如今,其实也不过二十六七岁的年纪。 香秀依旧记挂着家里,父母的绝情,并没有让香秀有半丝的恨意。 寻常恩客们打赏的银钱,香秀都攒了下来,往家里寄。 从发现陈少墨可以帮她写信开始,一月一封,从未间断过,只是香秀平均三封书信,最多能换回一封催要银子的家书。 就算是如此,每次看到家书的时候,香秀都兴奋不已。 两世为人的陈少墨,多少能明白香秀的卑微。 她在尽可能的用自己的努力,竭力的来找寻一种存在感,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证明自己还被需要。 写满了整整五张纸,等墨迹风干。 香秀拿过去,虽然不认字,但还是仔细看了看后才装好。 装好信,香秀拿出了一个小玉坠,示意陈少墨接过去。 “我要走了,算是个纪念!”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了一眼香秀,又忍不住的望了一眼屋内。 三天后,香秀走了。 带她走的,是那个游侠儿郎大侠。 虽然在香秀口中,对这个经常来光顾自己的郎大侠并未有多少好感。 这个郎大侠还不错,这次香秀被打,让郎大侠心疼不已。 听说是将自己视为珍宝的长剑给卖了,才凑够了给香秀赎身的银子,打算带着香秀去了隔壁的郡县。 都是平凡人。 仔细想想,这或许是香秀最好的归属了。 “香秀真傻,那郎大侠,隔得老远都能闻到他身上的狐臭味,她怎么忍受的,这今后的日子,够她受的!” “不受也得受的,都这般年纪了,难得碰上一个愿意替她赎身的,总不能老死在这楼里吧,再过些日子,她脸上的雀斑,恐怕抹再多的粉都盖不住咯!” “是哩!入了这青楼,是看不到头的,姐妹们,以后少挑三拣四的了,趁着还有些姿色,遇到愿意给自己赎了身子的,就从了吧,毕竟,有人能赎了咱们身子,还能巴望着过几天好日子!” “我倒是不嫌弃,可惜,也不是谁都有香秀的好运气的,有多少男人,愿意给咱青楼的姐妹赎身子哩!” 虽有调侃,可更多的却是羡慕。 这个世道,有多少人的命运是能由自己做主呢。 似乎说到大家伤心事了,大家都是长吁短叹起来。 香秀的离开,也只是给了楼里一个话题,几天之后,就没有了新鲜劲了,香秀从大家的话题当中消失后,就算是彻底消失了,似乎在楼里都没有留下半丝痕迹了。 小酒馆中,一如往常。 曹铮也一如往常的宰羊,炖肉。 只是这几天,客人们有些抱怨,炖出来的大肉似乎咸淡总出问题,还好,酒馆中的难得供应的烈酒,让食客们少了几分牢骚。 香秀送给自己的玉坠,被陈少墨硬塞给了曹铮。 当晚,很少喝酒的曹铮,饮下了好几碗烈酒。 看着空空的酒坛子,陈少墨摇了摇头,看样子,得去城外看看老马头他们了,最近这酒水的供应,似乎愈发的不及时了。 原本按照约定,最新一批的酒,昨天就该送到了。 老马头原本是拒北城外的一个农户,平常伺候庄稼,碰上年景好的,就会酿点散酒,贴补点家用。 曹铮经营的小酒馆算是老马头的主顾。 这个世界的酒,寡淡而无味,陈少墨找了个机会,向老马头传授了蒸馏酒的想法。 老马头试着做了一下,产出来的酒果然浓烈了许多。 其实主要还是陈少墨不想惹出太多麻烦,反复叮嘱老马头控制蒸馏的时长,只让这酒比起拒北城常喝的酒稍烈一点就行。 拒北城的酒,本就比其他地方的要烈。 虽然没有前生那个世界的那浓郁的香味,但就胜在一个烈字,符合拒北城的气质。 这样一来,这酒反倒是成了小酒馆最大的招牌。 只是当今这个世道,只是在当有余粮的时候,才会去酿酒,毕竟,人可以不喝酒,却不能不吃饭。 拒北城本就是苦寒之地,粮食产出更是偏低。 所以,老马头的酒产量一直不高。 就算是只供应小酒馆一家,也是捉襟见肘,难以稳定供应,反倒让那些个酒客更加惦记。 江湖游侠儿爱酒,文人墨客也爱酒。 自诩才高八斗的祝炎章,更是爱酒。 当初答应收陈少墨当学生,很难不让人怀疑,能免费到小酒馆喝酒,是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 “祝老头!这马上就是年关了,你欠的花酒钱,是不是该清一清了!” 天香楼的妈妈,似乎是算准了今天是祝炎章要来教陈少墨功课,早早的就守在窗户边,看到祝炎章,遍立刻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狗屁,老夫啥时候欠你们银子了,再说了,老夫何等人也,你这楼里的庸脂俗粉,岂能入老夫的目?” 祝炎章年纪算不上大,估计也就是比曹铮大上几岁光景,却总喜欢自称老夫。 爱酒,自诩才高八斗,表面上喜欢将斯文挂在嘴边,可实际上一点也不斯文。 酒足饭饱后,也是老往天香楼里钻的主。 可惜只是个文书,薪俸也是少的可怜,哪有许多供他上楼里去辱没他的斯文。 不过,好歹也是郡衙的文书,楼里的妈妈倒也不怕祝炎章欠账,只是逢年过节的时候,催的紧了些。 “哎哟,老匹夫,前两天,是谁在珠儿的房间喊着心肝宝贝的,吃干抹净想不认账?你大可试试看,明儿我就上郡衙,敲鼓鸣冤去,我倒要看看,田大人是护着你这个老匹夫,还是为民做主!” 趁着一个拒北城难得的晴天,楼内的姐妹给香秀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了小酒馆的前面。 今天没有涂粉的香秀,消瘦的身体,加上脸上的淤青,很是显憔悴。 没有了平时略显暴露的纱裙,一身粗布罗裙,没有那股浓烈的脂粉气,分明是一副邻家女的形象。 让路过的曹铮也忍不住的多望了一眼。 “阿爹,阿娘,阿弟,我挺好的……” 香秀开始了她那千篇一律的开头,其实不等香秀开口,陈少墨已经写好了这一段,陈少墨低着头,将毛笔沾满墨水,等着记录接下下香秀那碎碎念一般的书信内容。 香秀是个苦命人。 当初家里将她卖给天香楼的时候,她才十二岁,现如今,其实也不过二十六七岁的年纪。 香秀依旧记挂着家里,父母的绝情,并没有让香秀有半丝的恨意。 寻常恩客们打赏的银钱,香秀都攒了下来,往家里寄。 从发现陈少墨可以帮她写信开始,一月一封,从未间断过,只是香秀平均三封书信,最多能换回一封催要银子的家书。 就算是如此,每次看到家书的时候,香秀都兴奋不已。 两世为人的陈少墨,多少能明白香秀的卑微。 她在尽可能的用自己的努力,竭力的来找寻一种存在感,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证明自己还被需要。 写满了整整五张纸,等墨迹风干。 香秀拿过去,虽然不认字,但还是仔细看了看后才装好。 装好信,香秀拿出了一个小玉坠,示意陈少墨接过去。 “我要走了,算是个纪念!”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了一眼香秀,又忍不住的望了一眼屋内。 三天后,香秀走了。 带她走的,是那个游侠儿郎大侠。 虽然在香秀口中,对这个经常来光顾自己的郎大侠并未有多少好感。 这个郎大侠还不错,这次香秀被打,让郎大侠心疼不已。 听说是将自己视为珍宝的长剑给卖了,才凑够了给香秀赎身的银子,打算带着香秀去了隔壁的郡县。 都是平凡人。 仔细想想,这或许是香秀最好的归属了。 “香秀真傻,那郎大侠,隔得老远都能闻到他身上的狐臭味,她怎么忍受的,这今后的日子,够她受的!” “不受也得受的,都这般年纪了,难得碰上一个愿意替她赎身的,总不能老死在这楼里吧,再过些日子,她脸上的雀斑,恐怕抹再多的粉都盖不住咯!” “是哩!入了这青楼,是看不到头的,姐妹们,以后少挑三拣四的了,趁着还有些姿色,遇到愿意给自己赎了身子的,就从了吧,毕竟,有人能赎了咱们身子,还能巴望着过几天好日子!” “我倒是不嫌弃,可惜,也不是谁都有香秀的好运气的,有多少男人,愿意给咱青楼的姐妹赎身子哩!” 虽有调侃,可更多的却是羡慕。 这个世道,有多少人的命运是能由自己做主呢。 似乎说到大家伤心事了,大家都是长吁短叹起来。 香秀的离开,也只是给了楼里一个话题,几天之后,就没有了新鲜劲了,香秀从大家的话题当中消失后,就算是彻底消失了,似乎在楼里都没有留下半丝痕迹了。 小酒馆中,一如往常。 曹铮也一如往常的宰羊,炖肉。 只是这几天,客人们有些抱怨,炖出来的大肉似乎咸淡总出问题,还好,酒馆中的难得供应的烈酒,让食客们少了几分牢骚。 香秀送给自己的玉坠,被陈少墨硬塞给了曹铮。 当晚,很少喝酒的曹铮,饮下了好几碗烈酒。 看着空空的酒坛子,陈少墨摇了摇头,看样子,得去城外看看老马头他们了,最近这酒水的供应,似乎愈发的不及时了。 原本按照约定,最新一批的酒,昨天就该送到了。 老马头原本是拒北城外的一个农户,平常伺候庄稼,碰上年景好的,就会酿点散酒,贴补点家用。 曹铮经营的小酒馆算是老马头的主顾。 这个世界的酒,寡淡而无味,陈少墨找了个机会,向老马头传授了蒸馏酒的想法。 老马头试着做了一下,产出来的酒果然浓烈了许多。 其实主要还是陈少墨不想惹出太多麻烦,反复叮嘱老马头控制蒸馏的时长,只让这酒比起拒北城常喝的酒稍烈一点就行。 拒北城的酒,本就比其他地方的要烈。 虽然没有前生那个世界的那浓郁的香味,但就胜在一个烈字,符合拒北城的气质。 这样一来,这酒反倒是成了小酒馆最大的招牌。 只是当今这个世道,只是在当有余粮的时候,才会去酿酒,毕竟,人可以不喝酒,却不能不吃饭。 拒北城本就是苦寒之地,粮食产出更是偏低。 所以,老马头的酒产量一直不高。 就算是只供应小酒馆一家,也是捉襟见肘,难以稳定供应,反倒让那些个酒客更加惦记。 江湖游侠儿爱酒,文人墨客也爱酒。 自诩才高八斗的祝炎章,更是爱酒。 当初答应收陈少墨当学生,很难不让人怀疑,能免费到小酒馆喝酒,是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 “祝老头!这马上就是年关了,你欠的花酒钱,是不是该清一清了!” 天香楼的妈妈,似乎是算准了今天是祝炎章要来教陈少墨功课,早早的就守在窗户边,看到祝炎章,遍立刻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狗屁,老夫啥时候欠你们银子了,再说了,老夫何等人也,你这楼里的庸脂俗粉,岂能入老夫的目?” 祝炎章年纪算不上大,估计也就是比曹铮大上几岁光景,却总喜欢自称老夫。 爱酒,自诩才高八斗,表面上喜欢将斯文挂在嘴边,可实际上一点也不斯文。 酒足饭饱后,也是老往天香楼里钻的主。 可惜只是个文书,薪俸也是少的可怜,哪有许多供他上楼里去辱没他的斯文。 不过,好歹也是郡衙的文书,楼里的妈妈倒也不怕祝炎章欠账,只是逢年过节的时候,催的紧了些。 “哎哟,老匹夫,前两天,是谁在珠儿的房间喊着心肝宝贝的,吃干抹净想不认账?你大可试试看,明儿我就上郡衙,敲鼓鸣冤去,我倒要看看,田大人是护着你这个老匹夫,还是为民做主!” 祝炎章立刻蔫了三分。 压低声音说道:“这不是还没到年底吗?等发了岁俸,一并结给你!” 说完,不再理会,急忙往小酒馆闯。 趁着一个拒北城难得的晴天,楼内的姐妹给香秀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了小酒馆的前面。 今天没有涂粉的香秀,消瘦的身体,加上脸上的淤青,很是显憔悴。 没有了平时略显暴露的纱裙,一身粗布罗裙,没有那股浓烈的脂粉气,分明是一副邻家女的形象。 让路过的曹铮也忍不住的多望了一眼。 “阿爹,阿娘,阿弟,我挺好的……” 香秀开始了她那千篇一律的开头,其实不等香秀开口,陈少墨已经写好了这一段,陈少墨低着头,将毛笔沾满墨水,等着记录接下下香秀那碎碎念一般的书信内容。 香秀是个苦命人。 当初家里将她卖给天香楼的时候,她才十二岁,现如今,其实也不过二十六七岁的年纪。 香秀依旧记挂着家里,父母的绝情,并没有让香秀有半丝的恨意。 寻常恩客们打赏的银钱,香秀都攒了下来,往家里寄。 从发现陈少墨可以帮她写信开始,一月一封,从未间断过,只是香秀平均三封书信,最多能换回一封催要银子的家书。 就算是如此,每次看到家书的时候,香秀都兴奋不已。 两世为人的陈少墨,多少能明白香秀的卑微。 她在尽可能的用自己的努力,竭力的来找寻一种存在感,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证明自己还被需要。 写满了整整五张纸,等墨迹风干。 香秀拿过去,虽然不认字,但还是仔细看了看后才装好。 装好信,香秀拿出了一个小玉坠,示意陈少墨接过去。 “我要走了,算是个纪念!”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了一眼香秀,又忍不住的望了一眼屋内。 三天后,香秀走了。 带她走的,是那个游侠儿郎大侠。 虽然在香秀口中,对这个经常来光顾自己的郎大侠并未有多少好感。 这个郎大侠还不错,这次香秀被打,让郎大侠心疼不已。 听说是将自己视为珍宝的长剑给卖了,才凑够了给香秀赎身的银子,打算带着香秀去了隔壁的郡县。 都是平凡人。 仔细想想,这或许是香秀最好的归属了。 “香秀真傻,那郎大侠,隔得老远都能闻到他身上的狐臭味,她怎么忍受的,这今后的日子,够她受的!” “不受也得受的,都这般年纪了,难得碰上一个愿意替她赎身的,总不能老死在这楼里吧,再过些日子,她脸上的雀斑,恐怕抹再多的粉都盖不住咯!” “是哩!入了这青楼,是看不到头的,姐妹们,以后少挑三拣四的了,趁着还有些姿色,遇到愿意给自己赎了身子的,就从了吧,毕竟,有人能赎了咱们身子,还能巴望着过几天好日子!” “我倒是不嫌弃,可惜,也不是谁都有香秀的好运气的,有多少男人,愿意给咱青楼的姐妹赎身子哩!” 虽有调侃,可更多的却是羡慕。 这个世道,有多少人的命运是能由自己做主呢。 似乎说到大家伤心事了,大家都是长吁短叹起来。 香秀的离开,也只是给了楼里一个话题,几天之后,就没有了新鲜劲了,香秀从大家的话题当中消失后,就算是彻底消失了,似乎在楼里都没有留下半丝痕迹了。 小酒馆中,一如往常。 曹铮也一如往常的宰羊,炖肉。 只是这几天,客人们有些抱怨,炖出来的大肉似乎咸淡总出问题,还好,酒馆中的难得供应的烈酒,让食客们少了几分牢骚。 香秀送给自己的玉坠,被陈少墨硬塞给了曹铮。 当晚,很少喝酒的曹铮,饮下了好几碗烈酒。 看着空空的酒坛子,陈少墨摇了摇头,看样子,得去城外看看老马头他们了,最近这酒水的供应,似乎愈发的不及时了。 原本按照约定,最新一批的酒,昨天就该送到了。 老马头原本是拒北城外的一个农户,平常伺候庄稼,碰上年景好的,就会酿点散酒,贴补点家用。 曹铮经营的小酒馆算是老马头的主顾。 这个世界的酒,寡淡而无味,陈少墨找了个机会,向老马头传授了蒸馏酒的想法。 老马头试着做了一下,产出来的酒果然浓烈了许多。 其实主要还是陈少墨不想惹出太多麻烦,反复叮嘱老马头控制蒸馏的时长,只让这酒比起拒北城常喝的酒稍烈一点就行。 拒北城的酒,本就比其他地方的要烈。 虽然没有前生那个世界的那浓郁的香味,但就胜在一个烈字,符合拒北城的气质。 这样一来,这酒反倒是成了小酒馆最大的招牌。 只是当今这个世道,只是在当有余粮的时候,才会去酿酒,毕竟,人可以不喝酒,却不能不吃饭。 拒北城本就是苦寒之地,粮食产出更是偏低。 所以,老马头的酒产量一直不高。 就算是只供应小酒馆一家,也是捉襟见肘,难以稳定供应,反倒让那些个酒客更加惦记。 江湖游侠儿爱酒,文人墨客也爱酒。 自诩才高八斗的祝炎章,更是爱酒。 当初答应收陈少墨当学生,很难不让人怀疑,能免费到小酒馆喝酒,是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 “祝老头!这马上就是年关了,你欠的花酒钱,是不是该清一清了!” 天香楼的妈妈,似乎是算准了今天是祝炎章要来教陈少墨功课,早早的就守在窗户边,看到祝炎章,遍立刻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狗屁,老夫啥时候欠你们银子了,再说了,老夫何等人也,你这楼里的庸脂俗粉,岂能入老夫的目?” 祝炎章年纪算不上大,估计也就是比曹铮大上几岁光景,却总喜欢自称老夫。 爱酒,自诩才高八斗,表面上喜欢将斯文挂在嘴边,可实际上一点也不斯文。 酒足饭饱后,也是老往天香楼里钻的主。 可惜只是个文书,薪俸也是少的可怜,哪有许多供他上楼里去辱没他的斯文。 不过,好歹也是郡衙的文书,楼里的妈妈倒也不怕祝炎章欠账,只是逢年过节的时候,催的紧了些。 “哎哟,老匹夫,前两天,是谁在珠儿的房间喊着心肝宝贝的,吃干抹净想不认账?你大可试试看,明儿我就上郡衙,敲鼓鸣冤去,我倒要看看,田大人是护着你这个老匹夫,还是为民做主!” 趁着一个拒北城难得的晴天,楼内的姐妹给香秀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了小酒馆的前面。 今天没有涂粉的香秀,消瘦的身体,加上脸上的淤青,很是显憔悴。 没有了平时略显暴露的纱裙,一身粗布罗裙,没有那股浓烈的脂粉气,分明是一副邻家女的形象。 让路过的曹铮也忍不住的多望了一眼。 “阿爹,阿娘,阿弟,我挺好的……” 香秀开始了她那千篇一律的开头,其实不等香秀开口,陈少墨已经写好了这一段,陈少墨低着头,将毛笔沾满墨水,等着记录接下下香秀那碎碎念一般的书信内容。 香秀是个苦命人。 当初家里将她卖给天香楼的时候,她才十二岁,现如今,其实也不过二十六七岁的年纪。 香秀依旧记挂着家里,父母的绝情,并没有让香秀有半丝的恨意。 寻常恩客们打赏的银钱,香秀都攒了下来,往家里寄。 从发现陈少墨可以帮她写信开始,一月一封,从未间断过,只是香秀平均三封书信,最多能换回一封催要银子的家书。 就算是如此,每次看到家书的时候,香秀都兴奋不已。 两世为人的陈少墨,多少能明白香秀的卑微。 她在尽可能的用自己的努力,竭力的来找寻一种存在感,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证明自己还被需要。 写满了整整五张纸,等墨迹风干。 香秀拿过去,虽然不认字,但还是仔细看了看后才装好。 装好信,香秀拿出了一个小玉坠,示意陈少墨接过去。 “我要走了,算是个纪念!”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了一眼香秀,又忍不住的望了一眼屋内。 三天后,香秀走了。 带她走的,是那个游侠儿郎大侠。 虽然在香秀口中,对这个经常来光顾自己的郎大侠并未有多少好感。 这个郎大侠还不错,这次香秀被打,让郎大侠心疼不已。 听说是将自己视为珍宝的长剑给卖了,才凑够了给香秀赎身的银子,打算带着香秀去了隔壁的郡县。 都是平凡人。 仔细想想,这或许是香秀最好的归属了。 “香秀真傻,那郎大侠,隔得老远都能闻到他身上的狐臭味,她怎么忍受的,这今后的日子,够她受的!” “不受也得受的,都这般年纪了,难得碰上一个愿意替她赎身的,总不能老死在这楼里吧,再过些日子,她脸上的雀斑,恐怕抹再多的粉都盖不住咯!” “是哩!入了这青楼,是看不到头的,姐妹们,以后少挑三拣四的了,趁着还有些姿色,遇到愿意给自己赎了身子的,就从了吧,毕竟,有人能赎了咱们身子,还能巴望着过几天好日子!” “我倒是不嫌弃,可惜,也不是谁都有香秀的好运气的,有多少男人,愿意给咱青楼的姐妹赎身子哩!” 虽有调侃,可更多的却是羡慕。 这个世道,有多少人的命运是能由自己做主呢。 似乎说到大家伤心事了,大家都是长吁短叹起来。 香秀的离开,也只是给了楼里一个话题,几天之后,就没有了新鲜劲了,香秀从大家的话题当中消失后,就算是彻底消失了,似乎在楼里都没有留下半丝痕迹了。 小酒馆中,一如往常。 曹铮也一如往常的宰羊,炖肉。 只是这几天,客人们有些抱怨,炖出来的大肉似乎咸淡总出问题,还好,酒馆中的难得供应的烈酒,让食客们少了几分牢骚。 香秀送给自己的玉坠,被陈少墨硬塞给了曹铮。 当晚,很少喝酒的曹铮,饮下了好几碗烈酒。 看着空空的酒坛子,陈少墨摇了摇头,看样子,得去城外看看老马头他们了,最近这酒水的供应,似乎愈发的不及时了。 原本按照约定,最新一批的酒,昨天就该送到了。 老马头原本是拒北城外的一个农户,平常伺候庄稼,碰上年景好的,就会酿点散酒,贴补点家用。 曹铮经营的小酒馆算是老马头的主顾。 这个世界的酒,寡淡而无味,陈少墨找了个机会,向老马头传授了蒸馏酒的想法。 老马头试着做了一下,产出来的酒果然浓烈了许多。 其实主要还是陈少墨不想惹出太多麻烦,反复叮嘱老马头控制蒸馏的时长,只让这酒比起拒北城常喝的酒稍烈一点就行。 拒北城的酒,本就比其他地方的要烈。 虽然没有前生那个世界的那浓郁的香味,但就胜在一个烈字,符合拒北城的气质。 这样一来,这酒反倒是成了小酒馆最大的招牌。 只是当今这个世道,只是在当有余粮的时候,才会去酿酒,毕竟,人可以不喝酒,却不能不吃饭。 拒北城本就是苦寒之地,粮食产出更是偏低。 所以,老马头的酒产量一直不高。 就算是只供应小酒馆一家,也是捉襟见肘,难以稳定供应,反倒让那些个酒客更加惦记。 江湖游侠儿爱酒,文人墨客也爱酒。 自诩才高八斗的祝炎章,更是爱酒。 当初答应收陈少墨当学生,很难不让人怀疑,能免费到小酒馆喝酒,是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 “祝老头!这马上就是年关了,你欠的花酒钱,是不是该清一清了!” 天香楼的妈妈,似乎是算准了今天是祝炎章要来教陈少墨功课,早早的就守在窗户边,看到祝炎章,遍立刻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狗屁,老夫啥时候欠你们银子了,再说了,老夫何等人也,你这楼里的庸脂俗粉,岂能入老夫的目?” 祝炎章年纪算不上大,估计也就是比曹铮大上几岁光景,却总喜欢自称老夫。 爱酒,自诩才高八斗,表面上喜欢将斯文挂在嘴边,可实际上一点也不斯文。 酒足饭饱后,也是老往天香楼里钻的主。 可惜只是个文书,薪俸也是少的可怜,哪有许多供他上楼里去辱没他的斯文。 不过,好歹也是郡衙的文书,楼里的妈妈倒也不怕祝炎章欠账,只是逢年过节的时候,催的紧了些。 “哎哟,老匹夫,前两天,是谁在珠儿的房间喊着心肝宝贝的,吃干抹净想不认账?你大可试试看,明儿我就上郡衙,敲鼓鸣冤去,我倒要看看,田大人是护着你这个老匹夫,还是为民做主!” 祝炎章立刻蔫了三分。 压低声音说道:“这不是还没到年底吗?等发了岁俸,一并结给你!” 说完,不再理会,急忙往小酒馆闯。 第四章:草原汉子 对于祝炎章,陈少墨一家子都是尊重的。 只不过,陈少墨对祝炎章的尊重,更多是出于对师徒的名分。 但曹铮和自己阿娘对祝炎章的尊重,却是发自内心的。 陈少墨没有见到祝炎章身上所谓文人的风骨,喝花酒,撒谎,抵赖却是常态,甚至对陈少墨的学业,并未显得格外的伤心。 可这一切,丝毫没有影响到自己阿娘和铮叔对祝炎章的尊重。 接过曹铮递过来的束脩银子,祝炎章不带半点客套。 “再多拿点,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离过年还有二十多天,我带少墨出去游学一番!” 游学,算是读书人的传统了。 曹铮还略显犹豫,但是陈少墨的阿娘却是直接又取了一包银子,比起之前的束脩银子似乎还要厚重几分。 “我这把刀,暂时借你,归来后还给我!” 临出门前,曹铮取了自己那把刀,交到了陈少墨手中。 接过刀,入手比想象中的要厚重不少。 阿娘同意陈少墨去游学,曹铮借刀,都是在默认一件事,那就是陈少墨过完年就十四了。 祝炎章要带陈少墨去游学,看得出并不是心血来潮。 去到拒北城里唯一的车马行,祝炎章早就将自己的行李寄放在那里了。 租了一匹瘦马。 与长者同行,少者受苦。 所有的行囊,都落在陈少墨的肩上,牵着马,马背上驮着假寐的祝炎章,一路向北。 走了近一天的时间,直到太阳落山,陈少墨才远远的望到在前边,一座巨大的雄关,就如同一头远古巨兽一般,趴卧在山阙当中。 越靠近,那种压迫感越强。 已入夜,天岳关已闭。 虽然拒北城离天岳关很近,但这却是陈少墨第一次来到这里。 守关的兵卒,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那种被草原的烈风和硝烟浸染出来的肃杀之气,是只有真正经历过战争的人身上所独有的。 祝炎章拿出一封拒北城的文书,才得以进了天岳关。 天岳关上的风很烈,也很冷。 城楼上的篝火,被烈风鼓捣着,微微的照亮另一侧。 巡逻的兵卒,铁甲发出的声响,就着烈风,成为这个寒冬夜晚,天岳关上唯一,单调且让人无比心安的声音。 早上起来,刚刚退下来守夜的兵卒身上,都挂着一层白霜,白天的光线好一些,才发现,他们脸上都被冻成了黑紫色,甚至都有皲裂。 说是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出来游学,但毕竟是陈少墨的游学,祝炎章给陈少墨讨要了一块牌子,一匹马,一把长弓,一桶箭,就将陈少墨给打发到草原上去了。 眼下时节的草原,雪还不是最深的时候,也见不到什么风吹草低见牛羊。 近看,积雪已经将草覆盖得只剩下小半截了。 远望,是白茫茫的一片。 回过头,天岳雄关落在身后,只有自己的这一路马蹄印在延展,草原的深处,是一片未知。 偶尔还有见到几只远处的野羊在警惕的啃食着草尖。 选了个稍微避风的草丘下边,燃起一堆火焰,用雪简单的处理完刚刚猎到的兔子,很快,噗嗤的油脂冒着浓烈的香气,撒上些许的盐巴,这是成为了陈少墨进入草原的第一顿。 突兀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虽然不如战马的铁蹄踩在拒北城石板上的那种声音清脆,但是在这荒寂无人的草原,显得格外的突兀。 似乎发现了陈少墨,原本疾驰的两骑,拐了一个弯,直奔陈少墨而来。 “夏人?” 这大半天,只听到草原呼啸的风声,这偌大嗓门且带这些生硬的问话,让陈少墨心中微微一动。 草原人体格明显强壮不少,也许是天天泡在草原的烈风中,他们的脸上,呈现出的黑紫色,给人一种彪悍的感觉。 来人年岁比自己大不了太多,身后那个少年,甚至看上去和陈少墨年岁相当,眼神却显得很警惕,只是目光在烤兔子上面停留的时间,明显比在陈少墨身上停留的时间要长。 “都说冬季的草原最有韵味,学生兴致所致,特来游历一番,兄台是否赏脸,给学生讲讲草原的风光!” 陈少墨掉了几句文绉绉的词。 打量了陈少墨两眼,毕竟还只是个十几岁的模样,又是个读书人,立刻让对方放松了警惕。 陈少墨将手中的烤兔子递了出去。 对方也不客套,熟练的将兔子分开,却将最肥美的兔腿给了陈少墨。 又从腰间取下一个羊皮袋,大口的灌了一口,随即扔给陈少墨说道:“吃你的兔子,你也尝尝我们草原的酒!” 陈少墨略显犹豫后,灌了一口,瞬间,那种奇怪的味道,还有烈酒的冲劲,让陈少墨瞬间剧烈的咳嗦了起来。 陈少墨的表现,让对方大笑起来。 “哈哈……我们草原的酒,比起你们夏人的酒更烈吧!” 倒不是陈少墨喝不了酒,只是这些年了,他很少喝,加之草原的酒特有的那股味道。 对方的笑声,让陈少墨也放松了不少。 作为回应,陈少墨仰头又灌了几口。 当嘴里适应那个味道后,这草原的烈酒其实也是别有风味的。 几口酒下肚,陈少墨的脸微微发红。 也瞬间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 领头的草原汉子名叫巴鲁,后面那个是他的弟弟,叫做恩克,出身叫做巴特鲁的草原小部落。 昨晚他们部落所在地,被狼群袭击了,受惊的牛羊炸了圈,虽然找回了不少,但是也损失惨重。 两兄弟也是过来寻找失散的牛羊,才碰巧遇上陈少墨的。 边喝边聊,陈少墨微微都有些上头了。 “嗷呜……” “唏律律……” 狼的吼叫,加上马的嘶鸣,一下子吸引三人的注意力。 站上草丘,只见一匹神骏无比的黑马,被身后的狼群在围追堵截。 虽然有些距离,但是一看,那匹黑马却是比起一般马匹要高大不少,且面对着狼群的围杀,似乎并没有多少慌张,急速的奔跑当中,还能灵活的转向。 长长的鬃毛,在奔跑当中,洋洋洒洒。 遍体黑毛,脑门上,却有一块格外显眼的白斑。 “好俊的马,好烈的畜生!” 陈少墨忍不住的赞叹了一句。 “小兄弟,这么俊的马,可不能被狼这畜生给糟践了,恩克,你守着小兄弟,别被狼群给伤了!”说完,巴鲁一个健步,跨上了马去,一抖缰绳,就朝着狼群奔了过去。 对于祝炎章,陈少墨一家子都是尊重的。 只不过,陈少墨对祝炎章的尊重,更多是出于对师徒的名分。 但曹铮和自己阿娘对祝炎章的尊重,却是发自内心的。 陈少墨没有见到祝炎章身上所谓文人的风骨,喝花酒,撒谎,抵赖却是常态,甚至对陈少墨的学业,并未显得格外的伤心。 可这一切,丝毫没有影响到自己阿娘和铮叔对祝炎章的尊重。 接过曹铮递过来的束脩银子,祝炎章不带半点客套。 “再多拿点,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离过年还有二十多天,我带少墨出去游学一番!” 游学,算是读书人的传统了。 曹铮还略显犹豫,但是陈少墨的阿娘却是直接又取了一包银子,比起之前的束脩银子似乎还要厚重几分。 “我这把刀,暂时借你,归来后还给我!” 临出门前,曹铮取了自己那把刀,交到了陈少墨手中。 接过刀,入手比想象中的要厚重不少。 阿娘同意陈少墨去游学,曹铮借刀,都是在默认一件事,那就是陈少墨过完年就十四了。 祝炎章要带陈少墨去游学,看得出并不是心血来潮。 去到拒北城里唯一的车马行,祝炎章早就将自己的行李寄放在那里了。 租了一匹瘦马。 与长者同行,少者受苦。 所有的行囊,都落在陈少墨的肩上,牵着马,马背上驮着假寐的祝炎章,一路向北。 走了近一天的时间,直到太阳落山,陈少墨才远远的望到在前边,一座巨大的雄关,就如同一头远古巨兽一般,趴卧在山阙当中。 越靠近,那种压迫感越强。 已入夜,天岳关已闭。 虽然拒北城离天岳关很近,但这却是陈少墨第一次来到这里。 守关的兵卒,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那种被草原的烈风和硝烟浸染出来的肃杀之气,是只有真正经历过战争的人身上所独有的。 祝炎章拿出一封拒北城的文书,才得以进了天岳关。 天岳关上的风很烈,也很冷。 城楼上的篝火,被烈风鼓捣着,微微的照亮另一侧。 巡逻的兵卒,铁甲发出的声响,就着烈风,成为这个寒冬夜晚,天岳关上唯一,单调且让人无比心安的声音。 早上起来,刚刚退下来守夜的兵卒身上,都挂着一层白霜,白天的光线好一些,才发现,他们脸上都被冻成了黑紫色,甚至都有皲裂。 说是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出来游学,但毕竟是陈少墨的游学,祝炎章给陈少墨讨要了一块牌子,一匹马,一把长弓,一桶箭,就将陈少墨给打发到草原上去了。 眼下时节的草原,雪还不是最深的时候,也见不到什么风吹草低见牛羊。 近看,积雪已经将草覆盖得只剩下小半截了。 远望,是白茫茫的一片。 回过头,天岳雄关落在身后,只有自己的这一路马蹄印在延展,草原的深处,是一片未知。 偶尔还有见到几只远处的野羊在警惕的啃食着草尖。 选了个稍微避风的草丘下边,燃起一堆火焰,用雪简单的处理完刚刚猎到的兔子,很快,噗嗤的油脂冒着浓烈的香气,撒上些许的盐巴,这是成为了陈少墨进入草原的第一顿。 突兀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虽然不如战马的铁蹄踩在拒北城石板上的那种声音清脆,但是在这荒寂无人的草原,显得格外的突兀。 似乎发现了陈少墨,原本疾驰的两骑,拐了一个弯,直奔陈少墨而来。 “夏人?” 这大半天,只听到草原呼啸的风声,这偌大嗓门且带这些生硬的问话,让陈少墨心中微微一动。 草原人体格明显强壮不少,也许是天天泡在草原的烈风中,他们的脸上,呈现出的黑紫色,给人一种彪悍的感觉。 来人年岁比自己大不了太多,身后那个少年,甚至看上去和陈少墨年岁相当,眼神却显得很警惕,只是目光在烤兔子上面停留的时间,明显比在陈少墨身上停留的时间要长。 “都说冬季的草原最有韵味,学生兴致所致,特来游历一番,兄台是否赏脸,给学生讲讲草原的风光!” 陈少墨掉了几句文绉绉的词。 打量了陈少墨两眼,毕竟还只是个十几岁的模样,又是个读书人,立刻让对方放松了警惕。 陈少墨将手中的烤兔子递了出去。 对方也不客套,熟练的将兔子分开,却将最肥美的兔腿给了陈少墨。 又从腰间取下一个羊皮袋,大口的灌了一口,随即扔给陈少墨说道:“吃你的兔子,你也尝尝我们草原的酒!” 陈少墨略显犹豫后,灌了一口,瞬间,那种奇怪的味道,还有烈酒的冲劲,让陈少墨瞬间剧烈的咳嗦了起来。 陈少墨的表现,让对方大笑起来。 “哈哈……我们草原的酒,比起你们夏人的酒更烈吧!” 倒不是陈少墨喝不了酒,只是这些年了,他很少喝,加之草原的酒特有的那股味道。 对方的笑声,让陈少墨也放松了不少。 作为回应,陈少墨仰头又灌了几口。 当嘴里适应那个味道后,这草原的烈酒其实也是别有风味的。 几口酒下肚,陈少墨的脸微微发红。 也瞬间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 领头的草原汉子名叫巴鲁,后面那个是他的弟弟,叫做恩克,出身叫做巴特鲁的草原小部落。 昨晚他们部落所在地,被狼群袭击了,受惊的牛羊炸了圈,虽然找回了不少,但是也损失惨重。 两兄弟也是过来寻找失散的牛羊,才碰巧遇上陈少墨的。 边喝边聊,陈少墨微微都有些上头了。 “嗷呜……” “唏律律……” 狼的吼叫,加上马的嘶鸣,一下子吸引三人的注意力。 站上草丘,只见一匹神骏无比的黑马,被身后的狼群在围追堵截。 虽然有些距离,但是一看,那匹黑马却是比起一般马匹要高大不少,且面对着狼群的围杀,似乎并没有多少慌张,急速的奔跑当中,还能灵活的转向。 长长的鬃毛,在奔跑当中,洋洋洒洒。 遍体黑毛,脑门上,却有一块格外显眼的白斑。 “好俊的马,好烈的畜生!” 陈少墨忍不住的赞叹了一句。 “小兄弟,这么俊的马,可不能被狼这畜生给糟践了,恩克,你守着小兄弟,别被狼群给伤了!”说完,巴鲁一个健步,跨上了马去,一抖缰绳,就朝着狼群奔了过去。 对于祝炎章,陈少墨一家子都是尊重的。 只不过,陈少墨对祝炎章的尊重,更多是出于对师徒的名分。 但曹铮和自己阿娘对祝炎章的尊重,却是发自内心的。 陈少墨没有见到祝炎章身上所谓文人的风骨,喝花酒,撒谎,抵赖却是常态,甚至对陈少墨的学业,并未显得格外的伤心。 可这一切,丝毫没有影响到自己阿娘和铮叔对祝炎章的尊重。 接过曹铮递过来的束脩银子,祝炎章不带半点客套。 “再多拿点,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离过年还有二十多天,我带少墨出去游学一番!” 游学,算是读书人的传统了。 曹铮还略显犹豫,但是陈少墨的阿娘却是直接又取了一包银子,比起之前的束脩银子似乎还要厚重几分。 “我这把刀,暂时借你,归来后还给我!” 临出门前,曹铮取了自己那把刀,交到了陈少墨手中。 接过刀,入手比想象中的要厚重不少。 阿娘同意陈少墨去游学,曹铮借刀,都是在默认一件事,那就是陈少墨过完年就十四了。 祝炎章要带陈少墨去游学,看得出并不是心血来潮。 去到拒北城里唯一的车马行,祝炎章早就将自己的行李寄放在那里了。 租了一匹瘦马。 与长者同行,少者受苦。 所有的行囊,都落在陈少墨的肩上,牵着马,马背上驮着假寐的祝炎章,一路向北。 走了近一天的时间,直到太阳落山,陈少墨才远远的望到在前边,一座巨大的雄关,就如同一头远古巨兽一般,趴卧在山阙当中。 越靠近,那种压迫感越强。 已入夜,天岳关已闭。 虽然拒北城离天岳关很近,但这却是陈少墨第一次来到这里。 守关的兵卒,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那种被草原的烈风和硝烟浸染出来的肃杀之气,是只有真正经历过战争的人身上所独有的。 祝炎章拿出一封拒北城的文书,才得以进了天岳关。 天岳关上的风很烈,也很冷。 城楼上的篝火,被烈风鼓捣着,微微的照亮另一侧。 巡逻的兵卒,铁甲发出的声响,就着烈风,成为这个寒冬夜晚,天岳关上唯一,单调且让人无比心安的声音。 早上起来,刚刚退下来守夜的兵卒身上,都挂着一层白霜,白天的光线好一些,才发现,他们脸上都被冻成了黑紫色,甚至都有皲裂。 说是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出来游学,但毕竟是陈少墨的游学,祝炎章给陈少墨讨要了一块牌子,一匹马,一把长弓,一桶箭,就将陈少墨给打发到草原上去了。 眼下时节的草原,雪还不是最深的时候,也见不到什么风吹草低见牛羊。 近看,积雪已经将草覆盖得只剩下小半截了。 远望,是白茫茫的一片。 回过头,天岳雄关落在身后,只有自己的这一路马蹄印在延展,草原的深处,是一片未知。 偶尔还有见到几只远处的野羊在警惕的啃食着草尖。 选了个稍微避风的草丘下边,燃起一堆火焰,用雪简单的处理完刚刚猎到的兔子,很快,噗嗤的油脂冒着浓烈的香气,撒上些许的盐巴,这是成为了陈少墨进入草原的第一顿。 突兀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虽然不如战马的铁蹄踩在拒北城石板上的那种声音清脆,但是在这荒寂无人的草原,显得格外的突兀。 似乎发现了陈少墨,原本疾驰的两骑,拐了一个弯,直奔陈少墨而来。 “夏人?” 这大半天,只听到草原呼啸的风声,这偌大嗓门且带这些生硬的问话,让陈少墨心中微微一动。 草原人体格明显强壮不少,也许是天天泡在草原的烈风中,他们的脸上,呈现出的黑紫色,给人一种彪悍的感觉。 来人年岁比自己大不了太多,身后那个少年,甚至看上去和陈少墨年岁相当,眼神却显得很警惕,只是目光在烤兔子上面停留的时间,明显比在陈少墨身上停留的时间要长。 “都说冬季的草原最有韵味,学生兴致所致,特来游历一番,兄台是否赏脸,给学生讲讲草原的风光!” 陈少墨掉了几句文绉绉的词。 打量了陈少墨两眼,毕竟还只是个十几岁的模样,又是个读书人,立刻让对方放松了警惕。 陈少墨将手中的烤兔子递了出去。 对方也不客套,熟练的将兔子分开,却将最肥美的兔腿给了陈少墨。 又从腰间取下一个羊皮袋,大口的灌了一口,随即扔给陈少墨说道:“吃你的兔子,你也尝尝我们草原的酒!” 陈少墨略显犹豫后,灌了一口,瞬间,那种奇怪的味道,还有烈酒的冲劲,让陈少墨瞬间剧烈的咳嗦了起来。 陈少墨的表现,让对方大笑起来。 “哈哈……我们草原的酒,比起你们夏人的酒更烈吧!” 倒不是陈少墨喝不了酒,只是这些年了,他很少喝,加之草原的酒特有的那股味道。 对方的笑声,让陈少墨也放松了不少。 作为回应,陈少墨仰头又灌了几口。 当嘴里适应那个味道后,这草原的烈酒其实也是别有风味的。 几口酒下肚,陈少墨的脸微微发红。 也瞬间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 领头的草原汉子名叫巴鲁,后面那个是他的弟弟,叫做恩克,出身叫做巴特鲁的草原小部落。 昨晚他们部落所在地,被狼群袭击了,受惊的牛羊炸了圈,虽然找回了不少,但是也损失惨重。 两兄弟也是过来寻找失散的牛羊,才碰巧遇上陈少墨的。 边喝边聊,陈少墨微微都有些上头了。 “嗷呜……” “唏律律……” 狼的吼叫,加上马的嘶鸣,一下子吸引三人的注意力。 站上草丘,只见一匹神骏无比的黑马,被身后的狼群在围追堵截。 虽然有些距离,但是一看,那匹黑马却是比起一般马匹要高大不少,且面对着狼群的围杀,似乎并没有多少慌张,急速的奔跑当中,还能灵活的转向。 长长的鬃毛,在奔跑当中,洋洋洒洒。 遍体黑毛,脑门上,却有一块格外显眼的白斑。 “好俊的马,好烈的畜生!” 陈少墨忍不住的赞叹了一句。 “小兄弟,这么俊的马,可不能被狼这畜生给糟践了,恩克,你守着小兄弟,别被狼群给伤了!”说完,巴鲁一个健步,跨上了马去,一抖缰绳,就朝着狼群奔了过去。 对于祝炎章,陈少墨一家子都是尊重的。 只不过,陈少墨对祝炎章的尊重,更多是出于对师徒的名分。 但曹铮和自己阿娘对祝炎章的尊重,却是发自内心的。 陈少墨没有见到祝炎章身上所谓文人的风骨,喝花酒,撒谎,抵赖却是常态,甚至对陈少墨的学业,并未显得格外的伤心。 可这一切,丝毫没有影响到自己阿娘和铮叔对祝炎章的尊重。 接过曹铮递过来的束脩银子,祝炎章不带半点客套。 “再多拿点,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离过年还有二十多天,我带少墨出去游学一番!” 游学,算是读书人的传统了。 曹铮还略显犹豫,但是陈少墨的阿娘却是直接又取了一包银子,比起之前的束脩银子似乎还要厚重几分。 “我这把刀,暂时借你,归来后还给我!” 临出门前,曹铮取了自己那把刀,交到了陈少墨手中。 接过刀,入手比想象中的要厚重不少。 阿娘同意陈少墨去游学,曹铮借刀,都是在默认一件事,那就是陈少墨过完年就十四了。 祝炎章要带陈少墨去游学,看得出并不是心血来潮。 去到拒北城里唯一的车马行,祝炎章早就将自己的行李寄放在那里了。 租了一匹瘦马。 与长者同行,少者受苦。 所有的行囊,都落在陈少墨的肩上,牵着马,马背上驮着假寐的祝炎章,一路向北。 走了近一天的时间,直到太阳落山,陈少墨才远远的望到在前边,一座巨大的雄关,就如同一头远古巨兽一般,趴卧在山阙当中。 越靠近,那种压迫感越强。 已入夜,天岳关已闭。 虽然拒北城离天岳关很近,但这却是陈少墨第一次来到这里。 守关的兵卒,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那种被草原的烈风和硝烟浸染出来的肃杀之气,是只有真正经历过战争的人身上所独有的。 祝炎章拿出一封拒北城的文书,才得以进了天岳关。 天岳关上的风很烈,也很冷。 城楼上的篝火,被烈风鼓捣着,微微的照亮另一侧。 巡逻的兵卒,铁甲发出的声响,就着烈风,成为这个寒冬夜晚,天岳关上唯一,单调且让人无比心安的声音。 早上起来,刚刚退下来守夜的兵卒身上,都挂着一层白霜,白天的光线好一些,才发现,他们脸上都被冻成了黑紫色,甚至都有皲裂。 说是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出来游学,但毕竟是陈少墨的游学,祝炎章给陈少墨讨要了一块牌子,一匹马,一把长弓,一桶箭,就将陈少墨给打发到草原上去了。 眼下时节的草原,雪还不是最深的时候,也见不到什么风吹草低见牛羊。 近看,积雪已经将草覆盖得只剩下小半截了。 远望,是白茫茫的一片。 回过头,天岳雄关落在身后,只有自己的这一路马蹄印在延展,草原的深处,是一片未知。 偶尔还有见到几只远处的野羊在警惕的啃食着草尖。 选了个稍微避风的草丘下边,燃起一堆火焰,用雪简单的处理完刚刚猎到的兔子,很快,噗嗤的油脂冒着浓烈的香气,撒上些许的盐巴,这是成为了陈少墨进入草原的第一顿。 突兀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虽然不如战马的铁蹄踩在拒北城石板上的那种声音清脆,但是在这荒寂无人的草原,显得格外的突兀。 似乎发现了陈少墨,原本疾驰的两骑,拐了一个弯,直奔陈少墨而来。 “夏人?” 这大半天,只听到草原呼啸的风声,这偌大嗓门且带这些生硬的问话,让陈少墨心中微微一动。 草原人体格明显强壮不少,也许是天天泡在草原的烈风中,他们的脸上,呈现出的黑紫色,给人一种彪悍的感觉。 来人年岁比自己大不了太多,身后那个少年,甚至看上去和陈少墨年岁相当,眼神却显得很警惕,只是目光在烤兔子上面停留的时间,明显比在陈少墨身上停留的时间要长。 “都说冬季的草原最有韵味,学生兴致所致,特来游历一番,兄台是否赏脸,给学生讲讲草原的风光!” 陈少墨掉了几句文绉绉的词。 打量了陈少墨两眼,毕竟还只是个十几岁的模样,又是个读书人,立刻让对方放松了警惕。 陈少墨将手中的烤兔子递了出去。 对方也不客套,熟练的将兔子分开,却将最肥美的兔腿给了陈少墨。 又从腰间取下一个羊皮袋,大口的灌了一口,随即扔给陈少墨说道:“吃你的兔子,你也尝尝我们草原的酒!” 陈少墨略显犹豫后,灌了一口,瞬间,那种奇怪的味道,还有烈酒的冲劲,让陈少墨瞬间剧烈的咳嗦了起来。 陈少墨的表现,让对方大笑起来。 “哈哈……我们草原的酒,比起你们夏人的酒更烈吧!” 倒不是陈少墨喝不了酒,只是这些年了,他很少喝,加之草原的酒特有的那股味道。 对方的笑声,让陈少墨也放松了不少。 作为回应,陈少墨仰头又灌了几口。 当嘴里适应那个味道后,这草原的烈酒其实也是别有风味的。 几口酒下肚,陈少墨的脸微微发红。 也瞬间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 领头的草原汉子名叫巴鲁,后面那个是他的弟弟,叫做恩克,出身叫做巴特鲁的草原小部落。 昨晚他们部落所在地,被狼群袭击了,受惊的牛羊炸了圈,虽然找回了不少,但是也损失惨重。 两兄弟也是过来寻找失散的牛羊,才碰巧遇上陈少墨的。 边喝边聊,陈少墨微微都有些上头了。 “嗷呜……” “唏律律……” 狼的吼叫,加上马的嘶鸣,一下子吸引三人的注意力。 站上草丘,只见一匹神骏无比的黑马,被身后的狼群在围追堵截。 虽然有些距离,但是一看,那匹黑马却是比起一般马匹要高大不少,且面对着狼群的围杀,似乎并没有多少慌张,急速的奔跑当中,还能灵活的转向。 长长的鬃毛,在奔跑当中,洋洋洒洒。 遍体黑毛,脑门上,却有一块格外显眼的白斑。 对于祝炎章,陈少墨一家子都是尊重的。 只不过,陈少墨对祝炎章的尊重,更多是出于对师徒的名分。 但曹铮和自己阿娘对祝炎章的尊重,却是发自内心的。 陈少墨没有见到祝炎章身上所谓文人的风骨,喝花酒,撒谎,抵赖却是常态,甚至对陈少墨的学业,并未显得格外的伤心。 可这一切,丝毫没有影响到自己阿娘和铮叔对祝炎章的尊重。 接过曹铮递过来的束脩银子,祝炎章不带半点客套。 “再多拿点,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离过年还有二十多天,我带少墨出去游学一番!” 游学,算是读书人的传统了。 曹铮还略显犹豫,但是陈少墨的阿娘却是直接又取了一包银子,比起之前的束脩银子似乎还要厚重几分。 “我这把刀,暂时借你,归来后还给我!” 临出门前,曹铮取了自己那把刀,交到了陈少墨手中。 接过刀,入手比想象中的要厚重不少。 阿娘同意陈少墨去游学,曹铮借刀,都是在默认一件事,那就是陈少墨过完年就十四了。 祝炎章要带陈少墨去游学,看得出并不是心血来潮。 去到拒北城里唯一的车马行,祝炎章早就将自己的行李寄放在那里了。 租了一匹瘦马。 与长者同行,少者受苦。 所有的行囊,都落在陈少墨的肩上,牵着马,马背上驮着假寐的祝炎章,一路向北。 走了近一天的时间,直到太阳落山,陈少墨才远远的望到在前边,一座巨大的雄关,就如同一头远古巨兽一般,趴卧在山阙当中。 越靠近,那种压迫感越强。 已入夜,天岳关已闭。 虽然拒北城离天岳关很近,但这却是陈少墨第一次来到这里。 守关的兵卒,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那种被草原的烈风和硝烟浸染出来的肃杀之气,是只有真正经历过战争的人身上所独有的。 祝炎章拿出一封拒北城的文书,才得以进了天岳关。 天岳关上的风很烈,也很冷。 城楼上的篝火,被烈风鼓捣着,微微的照亮另一侧。 巡逻的兵卒,铁甲发出的声响,就着烈风,成为这个寒冬夜晚,天岳关上唯一,单调且让人无比心安的声音。 早上起来,刚刚退下来守夜的兵卒身上,都挂着一层白霜,白天的光线好一些,才发现,他们脸上都被冻成了黑紫色,甚至都有皲裂。 说是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出来游学,但毕竟是陈少墨的游学,祝炎章给陈少墨讨要了一块牌子,一匹马,一把长弓,一桶箭,就将陈少墨给打发到草原上去了。 眼下时节的草原,雪还不是最深的时候,也见不到什么风吹草低见牛羊。 近看,积雪已经将草覆盖得只剩下小半截了。 远望,是白茫茫的一片。 回过头,天岳雄关落在身后,只有自己的这一路马蹄印在延展,草原的深处,是一片未知。 偶尔还有见到几只远处的野羊在警惕的啃食着草尖。 选了个稍微避风的草丘下边,燃起一堆火焰,用雪简单的处理完刚刚猎到的兔子,很快,噗嗤的油脂冒着浓烈的香气,撒上些许的盐巴,这是成为了陈少墨进入草原的第一顿。 突兀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虽然不如战马的铁蹄踩在拒北城石板上的那种声音清脆,但是在这荒寂无人的草原,显得格外的突兀。 似乎发现了陈少墨,原本疾驰的两骑,拐了一个弯,直奔陈少墨而来。 “夏人?” 这大半天,只听到草原呼啸的风声,这偌大嗓门且带这些生硬的问话,让陈少墨心中微微一动。 草原人体格明显强壮不少,也许是天天泡在草原的烈风中,他们的脸上,呈现出的黑紫色,给人一种彪悍的感觉。 来人年岁比自己大不了太多,身后那个少年,甚至看上去和陈少墨年岁相当,眼神却显得很警惕,只是目光在烤兔子上面停留的时间,明显比在陈少墨身上停留的时间要长。 “都说冬季的草原最有韵味,学生兴致所致,特来游历一番,兄台是否赏脸,给学生讲讲草原的风光!” 陈少墨掉了几句文绉绉的词。 打量了陈少墨两眼,毕竟还只是个十几岁的模样,又是个读书人,立刻让对方放松了警惕。 陈少墨将手中的烤兔子递了出去。 对方也不客套,熟练的将兔子分开,却将最肥美的兔腿给了陈少墨。 又从腰间取下一个羊皮袋,大口的灌了一口,随即扔给陈少墨说道:“吃你的兔子,你也尝尝我们草原的酒!” 陈少墨略显犹豫后,灌了一口,瞬间,那种奇怪的味道,还有烈酒的冲劲,让陈少墨瞬间剧烈的咳嗦了起来。 陈少墨的表现,让对方大笑起来。 “哈哈……我们草原的酒,比起你们夏人的酒更烈吧!” 倒不是陈少墨喝不了酒,只是这些年了,他很少喝,加之草原的酒特有的那股味道。 对方的笑声,让陈少墨也放松了不少。 作为回应,陈少墨仰头又灌了几口。 当嘴里适应那个味道后,这草原的烈酒其实也是别有风味的。 几口酒下肚,陈少墨的脸微微发红。 也瞬间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 领头的草原汉子名叫巴鲁,后面那个是他的弟弟,叫做恩克,出身叫做巴特鲁的草原小部落。 昨晚他们部落所在地,被狼群袭击了,受惊的牛羊炸了圈,虽然找回了不少,但是也损失惨重。 两兄弟也是过来寻找失散的牛羊,才碰巧遇上陈少墨的。 边喝边聊,陈少墨微微都有些上头了。 “嗷呜……” “唏律律……” 狼的吼叫,加上马的嘶鸣,一下子吸引三人的注意力。 站上草丘,只见一匹神骏无比的黑马,被身后的狼群在围追堵截。 虽然有些距离,但是一看,那匹黑马却是比起一般马匹要高大不少,且面对着狼群的围杀,似乎并没有多少慌张,急速的奔跑当中,还能灵活的转向。 长长的鬃毛,在奔跑当中,洋洋洒洒。 遍体黑毛,脑门上,却有一块格外显眼的白斑。 对于祝炎章,陈少墨一家子都是尊重的。 只不过,陈少墨对祝炎章的尊重,更多是出于对师徒的名分。 但曹铮和自己阿娘对祝炎章的尊重,却是发自内心的。 陈少墨没有见到祝炎章身上所谓文人的风骨,喝花酒,撒谎,抵赖却是常态,甚至对陈少墨的学业,并未显得格外的伤心。 可这一切,丝毫没有影响到自己阿娘和铮叔对祝炎章的尊重。 接过曹铮递过来的束脩银子,祝炎章不带半点客套。 “再多拿点,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离过年还有二十多天,我带少墨出去游学一番!” 游学,算是读书人的传统了。 曹铮还略显犹豫,但是陈少墨的阿娘却是直接又取了一包银子,比起之前的束脩银子似乎还要厚重几分。 “我这把刀,暂时借你,归来后还给我!” 临出门前,曹铮取了自己那把刀,交到了陈少墨手中。 接过刀,入手比想象中的要厚重不少。 阿娘同意陈少墨去游学,曹铮借刀,都是在默认一件事,那就是陈少墨过完年就十四了。 祝炎章要带陈少墨去游学,看得出并不是心血来潮。 去到拒北城里唯一的车马行,祝炎章早就将自己的行李寄放在那里了。 租了一匹瘦马。 与长者同行,少者受苦。 所有的行囊,都落在陈少墨的肩上,牵着马,马背上驮着假寐的祝炎章,一路向北。 走了近一天的时间,直到太阳落山,陈少墨才远远的望到在前边,一座巨大的雄关,就如同一头远古巨兽一般,趴卧在山阙当中。 越靠近,那种压迫感越强。 已入夜,天岳关已闭。 虽然拒北城离天岳关很近,但这却是陈少墨第一次来到这里。 守关的兵卒,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那种被草原的烈风和硝烟浸染出来的肃杀之气,是只有真正经历过战争的人身上所独有的。 祝炎章拿出一封拒北城的文书,才得以进了天岳关。 天岳关上的风很烈,也很冷。 城楼上的篝火,被烈风鼓捣着,微微的照亮另一侧。 巡逻的兵卒,铁甲发出的声响,就着烈风,成为这个寒冬夜晚,天岳关上唯一,单调且让人无比心安的声音。 早上起来,刚刚退下来守夜的兵卒身上,都挂着一层白霜,白天的光线好一些,才发现,他们脸上都被冻成了黑紫色,甚至都有皲裂。 说是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出来游学,但毕竟是陈少墨的游学,祝炎章给陈少墨讨要了一块牌子,一匹马,一把长弓,一桶箭,就将陈少墨给打发到草原上去了。 眼下时节的草原,雪还不是最深的时候,也见不到什么风吹草低见牛羊。 近看,积雪已经将草覆盖得只剩下小半截了。 远望,是白茫茫的一片。 回过头,天岳雄关落在身后,只有自己的这一路马蹄印在延展,草原的深处,是一片未知。 偶尔还有见到几只远处的野羊在警惕的啃食着草尖。 选了个稍微避风的草丘下边,燃起一堆火焰,用雪简单的处理完刚刚猎到的兔子,很快,噗嗤的油脂冒着浓烈的香气,撒上些许的盐巴,这是成为了陈少墨进入草原的第一顿。 突兀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虽然不如战马的铁蹄踩在拒北城石板上的那种声音清脆,但是在这荒寂无人的草原,显得格外的突兀。 似乎发现了陈少墨,原本疾驰的两骑,拐了一个弯,直奔陈少墨而来。 “夏人?” 这大半天,只听到草原呼啸的风声,这偌大嗓门且带这些生硬的问话,让陈少墨心中微微一动。 草原人体格明显强壮不少,也许是天天泡在草原的烈风中,他们的脸上,呈现出的黑紫色,给人一种彪悍的感觉。 来人年岁比自己大不了太多,身后那个少年,甚至看上去和陈少墨年岁相当,眼神却显得很警惕,只是目光在烤兔子上面停留的时间,明显比在陈少墨身上停留的时间要长。 “都说冬季的草原最有韵味,学生兴致所致,特来游历一番,兄台是否赏脸,给学生讲讲草原的风光!” 陈少墨掉了几句文绉绉的词。 打量了陈少墨两眼,毕竟还只是个十几岁的模样,又是个读书人,立刻让对方放松了警惕。 陈少墨将手中的烤兔子递了出去。 对方也不客套,熟练的将兔子分开,却将最肥美的兔腿给了陈少墨。 又从腰间取下一个羊皮袋,大口的灌了一口,随即扔给陈少墨说道:“吃你的兔子,你也尝尝我们草原的酒!” 陈少墨略显犹豫后,灌了一口,瞬间,那种奇怪的味道,还有烈酒的冲劲,让陈少墨瞬间剧烈的咳嗦了起来。 陈少墨的表现,让对方大笑起来。 “哈哈……我们草原的酒,比起你们夏人的酒更烈吧!” 倒不是陈少墨喝不了酒,只是这些年了,他很少喝,加之草原的酒特有的那股味道。 对方的笑声,让陈少墨也放松了不少。 作为回应,陈少墨仰头又灌了几口。 当嘴里适应那个味道后,这草原的烈酒其实也是别有风味的。 几口酒下肚,陈少墨的脸微微发红。 也瞬间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 领头的草原汉子名叫巴鲁,后面那个是他的弟弟,叫做恩克,出身叫做巴特鲁的草原小部落。 昨晚他们部落所在地,被狼群袭击了,受惊的牛羊炸了圈,虽然找回了不少,但是也损失惨重。 两兄弟也是过来寻找失散的牛羊,才碰巧遇上陈少墨的。 边喝边聊,陈少墨微微都有些上头了。 “嗷呜……” “唏律律……” 狼的吼叫,加上马的嘶鸣,一下子吸引三人的注意力。 站上草丘,只见一匹神骏无比的黑马,被身后的狼群在围追堵截。 虽然有些距离,但是一看,那匹黑马却是比起一般马匹要高大不少,且面对着狼群的围杀,似乎并没有多少慌张,急速的奔跑当中,还能灵活的转向。 长长的鬃毛,在奔跑当中,洋洋洒洒。 遍体黑毛,脑门上,却有一块格外显眼的白斑。 “好俊的马,好烈的畜生!” 陈少墨忍不住的赞叹了一句。 “小兄弟,这么俊的马,可不能被狼这畜生给糟践了,恩克,你守着小兄弟,别被狼群给伤了!”说完,巴鲁一个健步,跨上了马去,一抖缰绳,就朝着狼群奔了过去。 对于祝炎章,陈少墨一家子都是尊重的。 只不过,陈少墨对祝炎章的尊重,更多是出于对师徒的名分。 但曹铮和自己阿娘对祝炎章的尊重,却是发自内心的。 陈少墨没有见到祝炎章身上所谓文人的风骨,喝花酒,撒谎,抵赖却是常态,甚至对陈少墨的学业,并未显得格外的伤心。 可这一切,丝毫没有影响到自己阿娘和铮叔对祝炎章的尊重。 接过曹铮递过来的束脩银子,祝炎章不带半点客套。 “再多拿点,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离过年还有二十多天,我带少墨出去游学一番!” 游学,算是读书人的传统了。 曹铮还略显犹豫,但是陈少墨的阿娘却是直接又取了一包银子,比起之前的束脩银子似乎还要厚重几分。 “我这把刀,暂时借你,归来后还给我!” 临出门前,曹铮取了自己那把刀,交到了陈少墨手中。 接过刀,入手比想象中的要厚重不少。 阿娘同意陈少墨去游学,曹铮借刀,都是在默认一件事,那就是陈少墨过完年就十四了。 祝炎章要带陈少墨去游学,看得出并不是心血来潮。 去到拒北城里唯一的车马行,祝炎章早就将自己的行李寄放在那里了。 租了一匹瘦马。 与长者同行,少者受苦。 所有的行囊,都落在陈少墨的肩上,牵着马,马背上驮着假寐的祝炎章,一路向北。 走了近一天的时间,直到太阳落山,陈少墨才远远的望到在前边,一座巨大的雄关,就如同一头远古巨兽一般,趴卧在山阙当中。 越靠近,那种压迫感越强。 已入夜,天岳关已闭。 虽然拒北城离天岳关很近,但这却是陈少墨第一次来到这里。 守关的兵卒,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那种被草原的烈风和硝烟浸染出来的肃杀之气,是只有真正经历过战争的人身上所独有的。 祝炎章拿出一封拒北城的文书,才得以进了天岳关。 天岳关上的风很烈,也很冷。 城楼上的篝火,被烈风鼓捣着,微微的照亮另一侧。 巡逻的兵卒,铁甲发出的声响,就着烈风,成为这个寒冬夜晚,天岳关上唯一,单调且让人无比心安的声音。 早上起来,刚刚退下来守夜的兵卒身上,都挂着一层白霜,白天的光线好一些,才发现,他们脸上都被冻成了黑紫色,甚至都有皲裂。 说是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出来游学,但毕竟是陈少墨的游学,祝炎章给陈少墨讨要了一块牌子,一匹马,一把长弓,一桶箭,就将陈少墨给打发到草原上去了。 眼下时节的草原,雪还不是最深的时候,也见不到什么风吹草低见牛羊。 近看,积雪已经将草覆盖得只剩下小半截了。 远望,是白茫茫的一片。 回过头,天岳雄关落在身后,只有自己的这一路马蹄印在延展,草原的深处,是一片未知。 偶尔还有见到几只远处的野羊在警惕的啃食着草尖。 选了个稍微避风的草丘下边,燃起一堆火焰,用雪简单的处理完刚刚猎到的兔子,很快,噗嗤的油脂冒着浓烈的香气,撒上些许的盐巴,这是成为了陈少墨进入草原的第一顿。 突兀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虽然不如战马的铁蹄踩在拒北城石板上的那种声音清脆,但是在这荒寂无人的草原,显得格外的突兀。 似乎发现了陈少墨,原本疾驰的两骑,拐了一个弯,直奔陈少墨而来。 “夏人?” 这大半天,只听到草原呼啸的风声,这偌大嗓门且带这些生硬的问话,让陈少墨心中微微一动。 草原人体格明显强壮不少,也许是天天泡在草原的烈风中,他们的脸上,呈现出的黑紫色,给人一种彪悍的感觉。 来人年岁比自己大不了太多,身后那个少年,甚至看上去和陈少墨年岁相当,眼神却显得很警惕,只是目光在烤兔子上面停留的时间,明显比在陈少墨身上停留的时间要长。 “都说冬季的草原最有韵味,学生兴致所致,特来游历一番,兄台是否赏脸,给学生讲讲草原的风光!” 陈少墨掉了几句文绉绉的词。 打量了陈少墨两眼,毕竟还只是个十几岁的模样,又是个读书人,立刻让对方放松了警惕。 陈少墨将手中的烤兔子递了出去。 对方也不客套,熟练的将兔子分开,却将最肥美的兔腿给了陈少墨。 又从腰间取下一个羊皮袋,大口的灌了一口,随即扔给陈少墨说道:“吃你的兔子,你也尝尝我们草原的酒!” 陈少墨略显犹豫后,灌了一口,瞬间,那种奇怪的味道,还有烈酒的冲劲,让陈少墨瞬间剧烈的咳嗦了起来。 陈少墨的表现,让对方大笑起来。 “哈哈……我们草原的酒,比起你们夏人的酒更烈吧!” 倒不是陈少墨喝不了酒,只是这些年了,他很少喝,加之草原的酒特有的那股味道。 对方的笑声,让陈少墨也放松了不少。 作为回应,陈少墨仰头又灌了几口。 当嘴里适应那个味道后,这草原的烈酒其实也是别有风味的。 几口酒下肚,陈少墨的脸微微发红。 也瞬间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 领头的草原汉子名叫巴鲁,后面那个是他的弟弟,叫做恩克,出身叫做巴特鲁的草原小部落。 昨晚他们部落所在地,被狼群袭击了,受惊的牛羊炸了圈,虽然找回了不少,但是也损失惨重。 两兄弟也是过来寻找失散的牛羊,才碰巧遇上陈少墨的。 边喝边聊,陈少墨微微都有些上头了。 “嗷呜……” “唏律律……” 狼的吼叫,加上马的嘶鸣,一下子吸引三人的注意力。 站上草丘,只见一匹神骏无比的黑马,被身后的狼群在围追堵截。 虽然有些距离,但是一看,那匹黑马却是比起一般马匹要高大不少,且面对着狼群的围杀,似乎并没有多少慌张,急速的奔跑当中,还能灵活的转向。 长长的鬃毛,在奔跑当中,洋洋洒洒。 遍体黑毛,脑门上,却有一块格外显眼的白斑。 “好俊的马,好烈的畜生!” 陈少墨忍不住的赞叹了一句。 “小兄弟,这么俊的马,可不能被狼这畜生给糟践了,恩克,你守着小兄弟,别被狼群给伤了!”说完,巴鲁一个健步,跨上了马去,一抖缰绳,就朝着狼群奔了过去。 对于祝炎章,陈少墨一家子都是尊重的。 只不过,陈少墨对祝炎章的尊重,更多是出于对师徒的名分。 但曹铮和自己阿娘对祝炎章的尊重,却是发自内心的。 陈少墨没有见到祝炎章身上所谓文人的风骨,喝花酒,撒谎,抵赖却是常态,甚至对陈少墨的学业,并未显得格外的伤心。 可这一切,丝毫没有影响到自己阿娘和铮叔对祝炎章的尊重。 接过曹铮递过来的束脩银子,祝炎章不带半点客套。 “再多拿点,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离过年还有二十多天,我带少墨出去游学一番!” 游学,算是读书人的传统了。 曹铮还略显犹豫,但是陈少墨的阿娘却是直接又取了一包银子,比起之前的束脩银子似乎还要厚重几分。 “我这把刀,暂时借你,归来后还给我!” 临出门前,曹铮取了自己那把刀,交到了陈少墨手中。 接过刀,入手比想象中的要厚重不少。 阿娘同意陈少墨去游学,曹铮借刀,都是在默认一件事,那就是陈少墨过完年就十四了。 祝炎章要带陈少墨去游学,看得出并不是心血来潮。 去到拒北城里唯一的车马行,祝炎章早就将自己的行李寄放在那里了。 租了一匹瘦马。 与长者同行,少者受苦。 所有的行囊,都落在陈少墨的肩上,牵着马,马背上驮着假寐的祝炎章,一路向北。 走了近一天的时间,直到太阳落山,陈少墨才远远的望到在前边,一座巨大的雄关,就如同一头远古巨兽一般,趴卧在山阙当中。 越靠近,那种压迫感越强。 已入夜,天岳关已闭。 虽然拒北城离天岳关很近,但这却是陈少墨第一次来到这里。 守关的兵卒,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那种被草原的烈风和硝烟浸染出来的肃杀之气,是只有真正经历过战争的人身上所独有的。 祝炎章拿出一封拒北城的文书,才得以进了天岳关。 天岳关上的风很烈,也很冷。 城楼上的篝火,被烈风鼓捣着,微微的照亮另一侧。 巡逻的兵卒,铁甲发出的声响,就着烈风,成为这个寒冬夜晚,天岳关上唯一,单调且让人无比心安的声音。 早上起来,刚刚退下来守夜的兵卒身上,都挂着一层白霜,白天的光线好一些,才发现,他们脸上都被冻成了黑紫色,甚至都有皲裂。 说是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出来游学,但毕竟是陈少墨的游学,祝炎章给陈少墨讨要了一块牌子,一匹马,一把长弓,一桶箭,就将陈少墨给打发到草原上去了。 眼下时节的草原,雪还不是最深的时候,也见不到什么风吹草低见牛羊。 近看,积雪已经将草覆盖得只剩下小半截了。 远望,是白茫茫的一片。 回过头,天岳雄关落在身后,只有自己的这一路马蹄印在延展,草原的深处,是一片未知。 偶尔还有见到几只远处的野羊在警惕的啃食着草尖。 选了个稍微避风的草丘下边,燃起一堆火焰,用雪简单的处理完刚刚猎到的兔子,很快,噗嗤的油脂冒着浓烈的香气,撒上些许的盐巴,这是成为了陈少墨进入草原的第一顿。 突兀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虽然不如战马的铁蹄踩在拒北城石板上的那种声音清脆,但是在这荒寂无人的草原,显得格外的突兀。 似乎发现了陈少墨,原本疾驰的两骑,拐了一个弯,直奔陈少墨而来。 “夏人?” 这大半天,只听到草原呼啸的风声,这偌大嗓门且带这些生硬的问话,让陈少墨心中微微一动。 草原人体格明显强壮不少,也许是天天泡在草原的烈风中,他们的脸上,呈现出的黑紫色,给人一种彪悍的感觉。 来人年岁比自己大不了太多,身后那个少年,甚至看上去和陈少墨年岁相当,眼神却显得很警惕,只是目光在烤兔子上面停留的时间,明显比在陈少墨身上停留的时间要长。 “都说冬季的草原最有韵味,学生兴致所致,特来游历一番,兄台是否赏脸,给学生讲讲草原的风光!” 陈少墨掉了几句文绉绉的词。 打量了陈少墨两眼,毕竟还只是个十几岁的模样,又是个读书人,立刻让对方放松了警惕。 陈少墨将手中的烤兔子递了出去。 对方也不客套,熟练的将兔子分开,却将最肥美的兔腿给了陈少墨。 又从腰间取下一个羊皮袋,大口的灌了一口,随即扔给陈少墨说道:“吃你的兔子,你也尝尝我们草原的酒!” 陈少墨略显犹豫后,灌了一口,瞬间,那种奇怪的味道,还有烈酒的冲劲,让陈少墨瞬间剧烈的咳嗦了起来。 陈少墨的表现,让对方大笑起来。 “哈哈……我们草原的酒,比起你们夏人的酒更烈吧!” 倒不是陈少墨喝不了酒,只是这些年了,他很少喝,加之草原的酒特有的那股味道。 对方的笑声,让陈少墨也放松了不少。 作为回应,陈少墨仰头又灌了几口。 当嘴里适应那个味道后,这草原的烈酒其实也是别有风味的。 几口酒下肚,陈少墨的脸微微发红。 也瞬间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 领头的草原汉子名叫巴鲁,后面那个是他的弟弟,叫做恩克,出身叫做巴特鲁的草原小部落。 昨晚他们部落所在地,被狼群袭击了,受惊的牛羊炸了圈,虽然找回了不少,但是也损失惨重。 两兄弟也是过来寻找失散的牛羊,才碰巧遇上陈少墨的。 边喝边聊,陈少墨微微都有些上头了。 “嗷呜……” “唏律律……” 狼的吼叫,加上马的嘶鸣,一下子吸引三人的注意力。 站上草丘,只见一匹神骏无比的黑马,被身后的狼群在围追堵截。 虽然有些距离,但是一看,那匹黑马却是比起一般马匹要高大不少,且面对着狼群的围杀,似乎并没有多少慌张,急速的奔跑当中,还能灵活的转向。 长长的鬃毛,在奔跑当中,洋洋洒洒。 遍体黑毛,脑门上,却有一块格外显眼的白斑。 对于祝炎章,陈少墨一家子都是尊重的。 只不过,陈少墨对祝炎章的尊重,更多是出于对师徒的名分。 但曹铮和自己阿娘对祝炎章的尊重,却是发自内心的。 陈少墨没有见到祝炎章身上所谓文人的风骨,喝花酒,撒谎,抵赖却是常态,甚至对陈少墨的学业,并未显得格外的伤心。 可这一切,丝毫没有影响到自己阿娘和铮叔对祝炎章的尊重。 接过曹铮递过来的束脩银子,祝炎章不带半点客套。 “再多拿点,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离过年还有二十多天,我带少墨出去游学一番!” 游学,算是读书人的传统了。 曹铮还略显犹豫,但是陈少墨的阿娘却是直接又取了一包银子,比起之前的束脩银子似乎还要厚重几分。 “我这把刀,暂时借你,归来后还给我!” 临出门前,曹铮取了自己那把刀,交到了陈少墨手中。 接过刀,入手比想象中的要厚重不少。 阿娘同意陈少墨去游学,曹铮借刀,都是在默认一件事,那就是陈少墨过完年就十四了。 祝炎章要带陈少墨去游学,看得出并不是心血来潮。 去到拒北城里唯一的车马行,祝炎章早就将自己的行李寄放在那里了。 租了一匹瘦马。 与长者同行,少者受苦。 所有的行囊,都落在陈少墨的肩上,牵着马,马背上驮着假寐的祝炎章,一路向北。 走了近一天的时间,直到太阳落山,陈少墨才远远的望到在前边,一座巨大的雄关,就如同一头远古巨兽一般,趴卧在山阙当中。 越靠近,那种压迫感越强。 已入夜,天岳关已闭。 虽然拒北城离天岳关很近,但这却是陈少墨第一次来到这里。 守关的兵卒,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那种被草原的烈风和硝烟浸染出来的肃杀之气,是只有真正经历过战争的人身上所独有的。 祝炎章拿出一封拒北城的文书,才得以进了天岳关。 天岳关上的风很烈,也很冷。 城楼上的篝火,被烈风鼓捣着,微微的照亮另一侧。 巡逻的兵卒,铁甲发出的声响,就着烈风,成为这个寒冬夜晚,天岳关上唯一,单调且让人无比心安的声音。 早上起来,刚刚退下来守夜的兵卒身上,都挂着一层白霜,白天的光线好一些,才发现,他们脸上都被冻成了黑紫色,甚至都有皲裂。 说是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出来游学,但毕竟是陈少墨的游学,祝炎章给陈少墨讨要了一块牌子,一匹马,一把长弓,一桶箭,就将陈少墨给打发到草原上去了。 眼下时节的草原,雪还不是最深的时候,也见不到什么风吹草低见牛羊。 近看,积雪已经将草覆盖得只剩下小半截了。 远望,是白茫茫的一片。 回过头,天岳雄关落在身后,只有自己的这一路马蹄印在延展,草原的深处,是一片未知。 偶尔还有见到几只远处的野羊在警惕的啃食着草尖。 选了个稍微避风的草丘下边,燃起一堆火焰,用雪简单的处理完刚刚猎到的兔子,很快,噗嗤的油脂冒着浓烈的香气,撒上些许的盐巴,这是成为了陈少墨进入草原的第一顿。 突兀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虽然不如战马的铁蹄踩在拒北城石板上的那种声音清脆,但是在这荒寂无人的草原,显得格外的突兀。 似乎发现了陈少墨,原本疾驰的两骑,拐了一个弯,直奔陈少墨而来。 “夏人?” 这大半天,只听到草原呼啸的风声,这偌大嗓门且带这些生硬的问话,让陈少墨心中微微一动。 草原人体格明显强壮不少,也许是天天泡在草原的烈风中,他们的脸上,呈现出的黑紫色,给人一种彪悍的感觉。 来人年岁比自己大不了太多,身后那个少年,甚至看上去和陈少墨年岁相当,眼神却显得很警惕,只是目光在烤兔子上面停留的时间,明显比在陈少墨身上停留的时间要长。 “都说冬季的草原最有韵味,学生兴致所致,特来游历一番,兄台是否赏脸,给学生讲讲草原的风光!” 陈少墨掉了几句文绉绉的词。 打量了陈少墨两眼,毕竟还只是个十几岁的模样,又是个读书人,立刻让对方放松了警惕。 陈少墨将手中的烤兔子递了出去。 对方也不客套,熟练的将兔子分开,却将最肥美的兔腿给了陈少墨。 又从腰间取下一个羊皮袋,大口的灌了一口,随即扔给陈少墨说道:“吃你的兔子,你也尝尝我们草原的酒!” 陈少墨略显犹豫后,灌了一口,瞬间,那种奇怪的味道,还有烈酒的冲劲,让陈少墨瞬间剧烈的咳嗦了起来。 陈少墨的表现,让对方大笑起来。 “哈哈……我们草原的酒,比起你们夏人的酒更烈吧!” 倒不是陈少墨喝不了酒,只是这些年了,他很少喝,加之草原的酒特有的那股味道。 对方的笑声,让陈少墨也放松了不少。 作为回应,陈少墨仰头又灌了几口。 当嘴里适应那个味道后,这草原的烈酒其实也是别有风味的。 几口酒下肚,陈少墨的脸微微发红。 也瞬间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 领头的草原汉子名叫巴鲁,后面那个是他的弟弟,叫做恩克,出身叫做巴特鲁的草原小部落。 昨晚他们部落所在地,被狼群袭击了,受惊的牛羊炸了圈,虽然找回了不少,但是也损失惨重。 两兄弟也是过来寻找失散的牛羊,才碰巧遇上陈少墨的。 边喝边聊,陈少墨微微都有些上头了。 “嗷呜……” “唏律律……” 狼的吼叫,加上马的嘶鸣,一下子吸引三人的注意力。 站上草丘,只见一匹神骏无比的黑马,被身后的狼群在围追堵截。 虽然有些距离,但是一看,那匹黑马却是比起一般马匹要高大不少,且面对着狼群的围杀,似乎并没有多少慌张,急速的奔跑当中,还能灵活的转向。 长长的鬃毛,在奔跑当中,洋洋洒洒。 遍体黑毛,脑门上,却有一块格外显眼的白斑。 第五章: 酒是奇妙的东西,一旦上头,总是让人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东西激发出来。 巴鲁刚刚跨上马,陈少墨也已经摸出了自己的强弓,骑上马,只是稍微落后他半个马身,朝着狼群迎了上去。 取箭,搭弓,弯弓,射出…… 这些年,陈少墨苦练的射艺,形成的肌肉记忆,一切如行云流水一般施展出来。 只不过,毕竟是第一次弓箭实战,准头有了偏差,一箭出,却只是擦着目标狼的脖颈偏出,带出一片血花。 狼吃疼,发出怒吼声。 狼群发现了捣乱者入局,立刻有几条狼分了出来,朝着陈少墨和巴鲁围追了上来。 巴鲁的马还好,毕竟是草原的马,对狼这畜生不陌生,但是陈少墨胯下的马,因为天性对狼的畏惧,有些惊惶不安起来。 马背上的陈少墨一个不稳,险些掉下马来。 巴鲁似乎也被陈少墨的箭法所感染,也是不甘示弱,嗖嗖的接连两箭射出,顿时将一头狼给直接射翻了。 “好箭法!” 陈少墨忍不住赞了一声。 巴鲁露出得意之色,再次弯弓,朝着狼群杀去。 却忽略了旁边有一条狼,绕到他身后,一个纵身,高高跃起,张开的大嘴,露出尖锐的獠牙,直奔巴鲁的脖颈而去。 陈少墨手中弓已经拉到了最满,见状,立刻调转箭头…… 箭矢发出强烈的破空声,狼的惨叫声,掩盖了弓弦发出的剧烈嗡嗡声。 箭矢射中狼的脑袋,巨大的惯性,依旧还是撞到了巴鲁的身上,将巴鲁整个撞下马来。 顾不得查看巴鲁的情况,陈少墨再次搭弓,射伤了两只意图靠近巴鲁的狼。 这一会的功夫,狼群已经舍弃了那匹黑马,朝着巴鲁和陈少墨为了上来,没有狼群的追赶,那匹黑马竟然在不远处停了下来,而且还有工夫啃食草尖。 陈少墨胯下的马变得更加惊慌,已经不太受控制了。 干脆跳下马,陈少墨不敢丝毫停顿,手中箭发连珠,不断的朝着迫近的狼射出。 等到陈少墨发现,箭袋中已经没有箭了之后,才忍不住一慌,还好巴鲁此刻也缓了过来,搭建接连射翻了两头狼。 狼群知道遇到硬茬子了。 在头狼的一声极为不甘的嚎叫声后,狼群就快速的散去了。 “兄弟,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草原的汉子,直率而真诚,直接单膝跪在地上,献上自己最尊贵的礼仪。 扶起巴鲁,陈少墨才发现,自己这一番接连的用弓,整个胳膊都酸胀不已。 率直的巴鲁,坚持一定要用部落最鲜美的羔羊肉来款待自己的救命恩人。 拗不过巴鲁的陈少墨,只好随着去到了巴鲁的部落。 不算远,这个叫做巴特鲁的小部落在一个山丘下边,一条涓细的溪流在他们的毡房前潺潺流过。 人口不超过二百。 巴鲁热情的向所有人介绍着陈少墨,讲述陈少墨对自己的救命之恩,部落里的男人女人,并未因为昨晚走失掉的牛羊还有一部分没有找回来而怠慢陈少墨。 将陈少墨安顿在温暖的毡房后,巴鲁就带着部落里的几个汉子消失了。 晚上,篝火升起,和天边的月牙相互辉映。 铁锅中的羔羊肉已经散发出浓郁的肉香。 一天的劳累,阻挡不了草原人围着篝火跳舞的兴致。 巴鲁回来了,跟着巴鲁一起回来的,还有一匹马。 正是白天被他和陈少墨从狼群中救下的那匹黑马。 “兄弟,这匹马归你了!” 巴鲁看上去很疲惫,但是双眼却相当的真诚。 陈少墨有些感动了。 巴鲁是看出了陈少墨对这匹马的喜爱,为了感恩陈少墨,竟然带着部落里的汉子,找到这匹马并降服了带回来。 “不过,按照我们草原的规矩,只有你能骑上这匹马,它才真正的属于你!” 巴鲁将缰绳交到陈少墨的手中,面带调侃的说道。 是匹骏马无疑。 浑身油光,比起一般的马来,起码要高上一截,陈少墨站在旁边,也才堪堪与马背齐平。 额头上的那撮白斑,更是惹眼。 陈少墨刚刚靠近,那马就立刻打了一个响鼻,四肢蹬地,似乎在警告陈少墨,绝对还是匹烈马。 这样的烈马,别说是才刚刚捉回来还未完全驯服,就算是完全驯服了,估计也只有它的主人才可以骑上它的马背。 草原人崇敬强者。 陈少墨抓紧手中的缰绳,一个纵身,跳上马背。 不等陈少墨坐稳,胯下的烈马立刻发出一声嘶鸣,前腿蹬地,高高扬起,一个触不及防,差点就将他掀翻下马背。 幸好反应快,陈少墨顺势抱住马脖子,双腿死死的夹住马腹,将身子紧紧的贴在了马背上。 前腿着地,不等陈少墨调整姿势,就撒开四蹄,飞速的窜了出去。 马背上的陈少墨,感觉自己如何在惊涛骇浪当中的一叶小舟,随时都可能被风浪给吞没。 幸好,前世的一些东西,虽然手生,却也没有完全丢掉,这几年来,陈少墨也没有放弃练武。 虽然被成功掀翻在地一次,但是陈少墨始终没有丢开手中的缰绳。 耗费了近半个时辰,胯下的马终于变得安静了,任凭陈少墨伸手抚摸着它额前的白斑。 马后桃花马前雪,出关争得不回头? 陈少墨想起了一句前世的诗文,算不得应景。 “以后你就叫做马前雪了!走,我们回去!” 拍了拍马脖子,拉转缰绳,陈少墨双腿猛地一踢马腹,胯下的马前雪就驮着陈少墨,朝着巴特鲁部奔了回去。 陈少墨成功降服烈马回来,让巴特鲁部的男人和女人欢呼连连,男人们喝酒似乎变得更狂野了,女人们的舞蹈也更加的奔放了。 这就是草原的规矩,只有强者,才能得到最崇高的对待。 酒是奇妙的东西,一旦上头,总是让人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东西激发出来。 巴鲁刚刚跨上马,陈少墨也已经摸出了自己的强弓,骑上马,只是稍微落后他半个马身,朝着狼群迎了上去。 取箭,搭弓,弯弓,射出…… 这些年,陈少墨苦练的射艺,形成的肌肉记忆,一切如行云流水一般施展出来。 只不过,毕竟是第一次弓箭实战,准头有了偏差,一箭出,却只是擦着目标狼的脖颈偏出,带出一片血花。 狼吃疼,发出怒吼声。 狼群发现了捣乱者入局,立刻有几条狼分了出来,朝着陈少墨和巴鲁围追了上来。 巴鲁的马还好,毕竟是草原的马,对狼这畜生不陌生,但是陈少墨胯下的马,因为天性对狼的畏惧,有些惊惶不安起来。 马背上的陈少墨一个不稳,险些掉下马来。 巴鲁似乎也被陈少墨的箭法所感染,也是不甘示弱,嗖嗖的接连两箭射出,顿时将一头狼给直接射翻了。 “好箭法!” 陈少墨忍不住赞了一声。 巴鲁露出得意之色,再次弯弓,朝着狼群杀去。 却忽略了旁边有一条狼,绕到他身后,一个纵身,高高跃起,张开的大嘴,露出尖锐的獠牙,直奔巴鲁的脖颈而去。 陈少墨手中弓已经拉到了最满,见状,立刻调转箭头…… 箭矢发出强烈的破空声,狼的惨叫声,掩盖了弓弦发出的剧烈嗡嗡声。 箭矢射中狼的脑袋,巨大的惯性,依旧还是撞到了巴鲁的身上,将巴鲁整个撞下马来。 顾不得查看巴鲁的情况,陈少墨再次搭弓,射伤了两只意图靠近巴鲁的狼。 这一会的功夫,狼群已经舍弃了那匹黑马,朝着巴鲁和陈少墨为了上来,没有狼群的追赶,那匹黑马竟然在不远处停了下来,而且还有工夫啃食草尖。 陈少墨胯下的马变得更加惊慌,已经不太受控制了。 干脆跳下马,陈少墨不敢丝毫停顿,手中箭发连珠,不断的朝着迫近的狼射出。 等到陈少墨发现,箭袋中已经没有箭了之后,才忍不住一慌,还好巴鲁此刻也缓了过来,搭建接连射翻了两头狼。 狼群知道遇到硬茬子了。 在头狼的一声极为不甘的嚎叫声后,狼群就快速的散去了。 “兄弟,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草原的汉子,直率而真诚,直接单膝跪在地上,献上自己最尊贵的礼仪。 扶起巴鲁,陈少墨才发现,自己这一番接连的用弓,整个胳膊都酸胀不已。 率直的巴鲁,坚持一定要用部落最鲜美的羔羊肉来款待自己的救命恩人。 拗不过巴鲁的陈少墨,只好随着去到了巴鲁的部落。 不算远,这个叫做巴特鲁的小部落在一个山丘下边,一条涓细的溪流在他们的毡房前潺潺流过。 人口不超过二百。 巴鲁热情的向所有人介绍着陈少墨,讲述陈少墨对自己的救命之恩,部落里的男人女人,并未因为昨晚走失掉的牛羊还有一部分没有找回来而怠慢陈少墨。 将陈少墨安顿在温暖的毡房后,巴鲁就带着部落里的几个汉子消失了。 晚上,篝火升起,和天边的月牙相互辉映。 铁锅中的羔羊肉已经散发出浓郁的肉香。 一天的劳累,阻挡不了草原人围着篝火跳舞的兴致。 巴鲁回来了,跟着巴鲁一起回来的,还有一匹马。 正是白天被他和陈少墨从狼群中救下的那匹黑马。 “兄弟,这匹马归你了!” 巴鲁看上去很疲惫,但是双眼却相当的真诚。 陈少墨有些感动了。 巴鲁是看出了陈少墨对这匹马的喜爱,为了感恩陈少墨,竟然带着部落里的汉子,找到这匹马并降服了带回来。 “不过,按照我们草原的规矩,只有你能骑上这匹马,它才真正的属于你!” 巴鲁将缰绳交到陈少墨的手中,面带调侃的说道。 是匹骏马无疑。 浑身油光,比起一般的马来,起码要高上一截,陈少墨站在旁边,也才堪堪与马背齐平。 额头上的那撮白斑,更是惹眼。 陈少墨刚刚靠近,那马就立刻打了一个响鼻,四肢蹬地,似乎在警告陈少墨,绝对还是匹烈马。 这样的烈马,别说是才刚刚捉回来还未完全驯服,就算是完全驯服了,估计也只有它的主人才可以骑上它的马背。 草原人崇敬强者。 陈少墨抓紧手中的缰绳,一个纵身,跳上马背。 不等陈少墨坐稳,胯下的烈马立刻发出一声嘶鸣,前腿蹬地,高高扬起,一个触不及防,差点就将他掀翻下马背。 幸好反应快,陈少墨顺势抱住马脖子,双腿死死的夹住马腹,将身子紧紧的贴在了马背上。 前腿着地,不等陈少墨调整姿势,就撒开四蹄,飞速的窜了出去。 马背上的陈少墨,感觉自己如何在惊涛骇浪当中的一叶小舟,随时都可能被风浪给吞没。 幸好,前世的一些东西,虽然手生,却也没有完全丢掉,这几年来,陈少墨也没有放弃练武。 虽然被成功掀翻在地一次,但是陈少墨始终没有丢开手中的缰绳。 耗费了近半个时辰,胯下的马终于变得安静了,任凭陈少墨伸手抚摸着它额前的白斑。 马后桃花马前雪,出关争得不回头? 陈少墨想起了一句前世的诗文,算不得应景。 “以后你就叫做马前雪了!走,我们回去!” 拍了拍马脖子,拉转缰绳,陈少墨双腿猛地一踢马腹,胯下的马前雪就驮着陈少墨,朝着巴特鲁部奔了回去。 陈少墨成功降服烈马回来,让巴特鲁部的男人和女人欢呼连连,男人们喝酒似乎变得更狂野了,女人们的舞蹈也更加的奔放了。 这就是草原的规矩,只有强者,才能得到最崇高的对待。 酒是奇妙的东西,一旦上头,总是让人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东西激发出来。 巴鲁刚刚跨上马,陈少墨也已经摸出了自己的强弓,骑上马,只是稍微落后他半个马身,朝着狼群迎了上去。 取箭,搭弓,弯弓,射出…… 这些年,陈少墨苦练的射艺,形成的肌肉记忆,一切如行云流水一般施展出来。 只不过,毕竟是第一次弓箭实战,准头有了偏差,一箭出,却只是擦着目标狼的脖颈偏出,带出一片血花。 狼吃疼,发出怒吼声。 狼群发现了捣乱者入局,立刻有几条狼分了出来,朝着陈少墨和巴鲁围追了上来。 巴鲁的马还好,毕竟是草原的马,对狼这畜生不陌生,但是陈少墨胯下的马,因为天性对狼的畏惧,有些惊惶不安起来。 马背上的陈少墨一个不稳,险些掉下马来。 巴鲁似乎也被陈少墨的箭法所感染,也是不甘示弱,嗖嗖的接连两箭射出,顿时将一头狼给直接射翻了。 “好箭法!” 陈少墨忍不住赞了一声。 巴鲁露出得意之色,再次弯弓,朝着狼群杀去。 却忽略了旁边有一条狼,绕到他身后,一个纵身,高高跃起,张开的大嘴,露出尖锐的獠牙,直奔巴鲁的脖颈而去。 陈少墨手中弓已经拉到了最满,见状,立刻调转箭头…… 箭矢发出强烈的破空声,狼的惨叫声,掩盖了弓弦发出的剧烈嗡嗡声。 箭矢射中狼的脑袋,巨大的惯性,依旧还是撞到了巴鲁的身上,将巴鲁整个撞下马来。 顾不得查看巴鲁的情况,陈少墨再次搭弓,射伤了两只意图靠近巴鲁的狼。 这一会的功夫,狼群已经舍弃了那匹黑马,朝着巴鲁和陈少墨为了上来,没有狼群的追赶,那匹黑马竟然在不远处停了下来,而且还有工夫啃食草尖。 陈少墨胯下的马变得更加惊慌,已经不太受控制了。 干脆跳下马,陈少墨不敢丝毫停顿,手中箭发连珠,不断的朝着迫近的狼射出。 等到陈少墨发现,箭袋中已经没有箭了之后,才忍不住一慌,还好巴鲁此刻也缓了过来,搭建接连射翻了两头狼。 狼群知道遇到硬茬子了。 在头狼的一声极为不甘的嚎叫声后,狼群就快速的散去了。 “兄弟,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草原的汉子,直率而真诚,直接单膝跪在地上,献上自己最尊贵的礼仪。 扶起巴鲁,陈少墨才发现,自己这一番接连的用弓,整个胳膊都酸胀不已。 率直的巴鲁,坚持一定要用部落最鲜美的羔羊肉来款待自己的救命恩人。 拗不过巴鲁的陈少墨,只好随着去到了巴鲁的部落。 不算远,这个叫做巴特鲁的小部落在一个山丘下边,一条涓细的溪流在他们的毡房前潺潺流过。 人口不超过二百。 巴鲁热情的向所有人介绍着陈少墨,讲述陈少墨对自己的救命之恩,部落里的男人女人,并未因为昨晚走失掉的牛羊还有一部分没有找回来而怠慢陈少墨。 将陈少墨安顿在温暖的毡房后,巴鲁就带着部落里的几个汉子消失了。 晚上,篝火升起,和天边的月牙相互辉映。 铁锅中的羔羊肉已经散发出浓郁的肉香。 一天的劳累,阻挡不了草原人围着篝火跳舞的兴致。 巴鲁回来了,跟着巴鲁一起回来的,还有一匹马。 正是白天被他和陈少墨从狼群中救下的那匹黑马。 “兄弟,这匹马归你了!” 巴鲁看上去很疲惫,但是双眼却相当的真诚。 陈少墨有些感动了。 巴鲁是看出了陈少墨对这匹马的喜爱,为了感恩陈少墨,竟然带着部落里的汉子,找到这匹马并降服了带回来。 “不过,按照我们草原的规矩,只有你能骑上这匹马,它才真正的属于你!” 巴鲁将缰绳交到陈少墨的手中,面带调侃的说道。 是匹骏马无疑。 浑身油光,比起一般的马来,起码要高上一截,陈少墨站在旁边,也才堪堪与马背齐平。 额头上的那撮白斑,更是惹眼。 陈少墨刚刚靠近,那马就立刻打了一个响鼻,四肢蹬地,似乎在警告陈少墨,绝对还是匹烈马。 这样的烈马,别说是才刚刚捉回来还未完全驯服,就算是完全驯服了,估计也只有它的主人才可以骑上它的马背。 草原人崇敬强者。 陈少墨抓紧手中的缰绳,一个纵身,跳上马背。 不等陈少墨坐稳,胯下的烈马立刻发出一声嘶鸣,前腿蹬地,高高扬起,一个触不及防,差点就将他掀翻下马背。 幸好反应快,陈少墨顺势抱住马脖子,双腿死死的夹住马腹,将身子紧紧的贴在了马背上。 前腿着地,不等陈少墨调整姿势,就撒开四蹄,飞速的窜了出去。 马背上的陈少墨,感觉自己如何在惊涛骇浪当中的一叶小舟,随时都可能被风浪给吞没。 幸好,前世的一些东西,虽然手生,却也没有完全丢掉,这几年来,陈少墨也没有放弃练武。 虽然被成功掀翻在地一次,但是陈少墨始终没有丢开手中的缰绳。 耗费了近半个时辰,胯下的马终于变得安静了,任凭陈少墨伸手抚摸着它额前的白斑。 马后桃花马前雪,出关争得不回头? 陈少墨想起了一句前世的诗文,算不得应景。 “以后你就叫做马前雪了!走,我们回去!” 拍了拍马脖子,拉转缰绳,陈少墨双腿猛地一踢马腹,胯下的马前雪就驮着陈少墨,朝着巴特鲁部奔了回去。 陈少墨成功降服烈马回来,让巴特鲁部的男人和女人欢呼连连,男人们喝酒似乎变得更狂野了,女人们的舞蹈也更加的奔放了。 这就是草原的规矩,只有强者,才能得到最崇高的对待。 酒是奇妙的东西,一旦上头,总是让人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东西激发出来。 巴鲁刚刚跨上马,陈少墨也已经摸出了自己的强弓,骑上马,只是稍微落后他半个马身,朝着狼群迎了上去。 取箭,搭弓,弯弓,射出…… 这些年,陈少墨苦练的射艺,形成的肌肉记忆,一切如行云流水一般施展出来。 只不过,毕竟是第一次弓箭实战,准头有了偏差,一箭出,却只是擦着目标狼的脖颈偏出,带出一片血花。 狼吃疼,发出怒吼声。 狼群发现了捣乱者入局,立刻有几条狼分了出来,朝着陈少墨和巴鲁围追了上来。 巴鲁的马还好,毕竟是草原的马,对狼这畜生不陌生,但是陈少墨胯下的马,因为天性对狼的畏惧,有些惊惶不安起来。 马背上的陈少墨一个不稳,险些掉下马来。 巴鲁似乎也被陈少墨的箭法所感染,也是不甘示弱,嗖嗖的接连两箭射出,顿时将一头狼给直接射翻了。 “好箭法!” 陈少墨忍不住赞了一声。 巴鲁露出得意之色,再次弯弓,朝着狼群杀去。 却忽略了旁边有一条狼,绕到他身后,一个纵身,高高跃起,张开的大嘴,露出尖锐的獠牙,直奔巴鲁的脖颈而去。 陈少墨手中弓已经拉到了最满,见状,立刻调转箭头…… 箭矢发出强烈的破空声,狼的惨叫声,掩盖了弓弦发出的剧烈嗡嗡声。 箭矢射中狼的脑袋,巨大的惯性,依旧还是撞到了巴鲁的身上,将巴鲁整个撞下马来。 顾不得查看巴鲁的情况,陈少墨再次搭弓,射伤了两只意图靠近巴鲁的狼。 这一会的功夫,狼群已经舍弃了那匹黑马,朝着巴鲁和陈少墨为了上来,没有狼群的追赶,那匹黑马竟然在不远处停了下来,而且还有工夫啃食草尖。 陈少墨胯下的马变得更加惊慌,已经不太受控制了。 干脆跳下马,陈少墨不敢丝毫停顿,手中箭发连珠,不断的朝着迫近的狼射出。 等到陈少墨发现,箭袋中已经没有箭了之后,才忍不住一慌,还好巴鲁此刻也缓了过来,搭建接连射翻了两头狼。 狼群知道遇到硬茬子了。 在头狼的一声极为不甘的嚎叫声后,狼群就快速的散去了。 “兄弟,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草原的汉子,直率而真诚,直接单膝跪在地上,献上自己最尊贵的礼仪。 扶起巴鲁,陈少墨才发现,自己这一番接连的用弓,整个胳膊都酸胀不已。 率直的巴鲁,坚持一定要用部落最鲜美的羔羊肉来款待自己的救命恩人。 拗不过巴鲁的陈少墨,只好随着去到了巴鲁的部落。 不算远,这个叫做巴特鲁的小部落在一个山丘下边,一条涓细的溪流在他们的毡房前潺潺流过。 人口不超过二百。 巴鲁热情的向所有人介绍着陈少墨,讲述陈少墨对自己的救命之恩,部落里的男人女人,并未因为昨晚走失掉的牛羊还有一部分没有找回来而怠慢陈少墨。 将陈少墨安顿在温暖的毡房后,巴鲁就带着部落里的几个汉子消失了。 晚上,篝火升起,和天边的月牙相互辉映。 铁锅中的羔羊肉已经散发出浓郁的肉香。 一天的劳累,阻挡不了草原人围着篝火跳舞的兴致。 巴鲁回来了,跟着巴鲁一起回来的,还有一匹马。 正是白天被他和陈少墨从狼群中救下的那匹黑马。 “兄弟,这匹马归你了!” 巴鲁看上去很疲惫,但是双眼却相当的真诚。 陈少墨有些感动了。 巴鲁是看出了陈少墨对这匹马的喜爱,为了感恩陈少墨,竟然带着部落里的汉子,找到这匹马并降服了带回来。 “不过,按照我们草原的规矩,只有你能骑上这匹马,它才真正的属于你!” 巴鲁将缰绳交到陈少墨的手中,面带调侃的说道。 是匹骏马无疑。 浑身油光,比起一般的马来,起码要高上一截,陈少墨站在旁边,也才堪堪与马背齐平。 额头上的那撮白斑,更是惹眼。 陈少墨刚刚靠近,那马就立刻打了一个响鼻,四肢蹬地,似乎在警告陈少墨,绝对还是匹烈马。 这样的烈马,别说是才刚刚捉回来还未完全驯服,就算是完全驯服了,估计也只有它的主人才可以骑上它的马背。 草原人崇敬强者。 陈少墨抓紧手中的缰绳,一个纵身,跳上马背。 不等陈少墨坐稳,胯下的烈马立刻发出一声嘶鸣,前腿蹬地,高高扬起,一个触不及防,差点就将他掀翻下马背。 幸好反应快,陈少墨顺势抱住马脖子,双腿死死的夹住马腹,将身子紧紧的贴在了马背上。 前腿着地,不等陈少墨调整姿势,就撒开四蹄,飞速的窜了出去。 马背上的陈少墨,感觉自己如何在惊涛骇浪当中的一叶小舟,随时都可能被风浪给吞没。 幸好,前世的一些东西,虽然手生,却也没有完全丢掉,这几年来,陈少墨也没有放弃练武。 虽然被成功掀翻在地一次,但是陈少墨始终没有丢开手中的缰绳。 耗费了近半个时辰,胯下的马终于变得安静了,任凭陈少墨伸手抚摸着它额前的白斑。 马后桃花马前雪,出关争得不回头? 陈少墨想起了一句前世的诗文,算不得应景。 “以后你就叫做马前雪了!走,我们回去!” 拍了拍马脖子,拉转缰绳,陈少墨双腿猛地一踢马腹,胯下的马前雪就驮着陈少墨,朝着巴特鲁部奔了回去。 陈少墨成功降服烈马回来,让巴特鲁部的男人和女人欢呼连连,男人们喝酒似乎变得更狂野了,女人们的舞蹈也更加的奔放了。 这就是草原的规矩,只有强者,才能得到最崇高的对待。 受到感染,陈少墨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彻底的放开自己,大口的喝酒,甚至和部落里的姑娘们,手牵手,十分拙劣的舞动身体。 一宿狂欢…… 第一次让陈少墨觉得,眼前这一切的真实。 酒是奇妙的东西,一旦上头,总是让人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东西激发出来。 巴鲁刚刚跨上马,陈少墨也已经摸出了自己的强弓,骑上马,只是稍微落后他半个马身,朝着狼群迎了上去。 取箭,搭弓,弯弓,射出…… 这些年,陈少墨苦练的射艺,形成的肌肉记忆,一切如行云流水一般施展出来。 只不过,毕竟是第一次弓箭实战,准头有了偏差,一箭出,却只是擦着目标狼的脖颈偏出,带出一片血花。 狼吃疼,发出怒吼声。 狼群发现了捣乱者入局,立刻有几条狼分了出来,朝着陈少墨和巴鲁围追了上来。 巴鲁的马还好,毕竟是草原的马,对狼这畜生不陌生,但是陈少墨胯下的马,因为天性对狼的畏惧,有些惊惶不安起来。 马背上的陈少墨一个不稳,险些掉下马来。 巴鲁似乎也被陈少墨的箭法所感染,也是不甘示弱,嗖嗖的接连两箭射出,顿时将一头狼给直接射翻了。 “好箭法!” 陈少墨忍不住赞了一声。 巴鲁露出得意之色,再次弯弓,朝着狼群杀去。 却忽略了旁边有一条狼,绕到他身后,一个纵身,高高跃起,张开的大嘴,露出尖锐的獠牙,直奔巴鲁的脖颈而去。 陈少墨手中弓已经拉到了最满,见状,立刻调转箭头…… 箭矢发出强烈的破空声,狼的惨叫声,掩盖了弓弦发出的剧烈嗡嗡声。 箭矢射中狼的脑袋,巨大的惯性,依旧还是撞到了巴鲁的身上,将巴鲁整个撞下马来。 顾不得查看巴鲁的情况,陈少墨再次搭弓,射伤了两只意图靠近巴鲁的狼。 这一会的功夫,狼群已经舍弃了那匹黑马,朝着巴鲁和陈少墨为了上来,没有狼群的追赶,那匹黑马竟然在不远处停了下来,而且还有工夫啃食草尖。 陈少墨胯下的马变得更加惊慌,已经不太受控制了。 干脆跳下马,陈少墨不敢丝毫停顿,手中箭发连珠,不断的朝着迫近的狼射出。 等到陈少墨发现,箭袋中已经没有箭了之后,才忍不住一慌,还好巴鲁此刻也缓了过来,搭建接连射翻了两头狼。 狼群知道遇到硬茬子了。 在头狼的一声极为不甘的嚎叫声后,狼群就快速的散去了。 “兄弟,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草原的汉子,直率而真诚,直接单膝跪在地上,献上自己最尊贵的礼仪。 扶起巴鲁,陈少墨才发现,自己这一番接连的用弓,整个胳膊都酸胀不已。 率直的巴鲁,坚持一定要用部落最鲜美的羔羊肉来款待自己的救命恩人。 拗不过巴鲁的陈少墨,只好随着去到了巴鲁的部落。 不算远,这个叫做巴特鲁的小部落在一个山丘下边,一条涓细的溪流在他们的毡房前潺潺流过。 人口不超过二百。 巴鲁热情的向所有人介绍着陈少墨,讲述陈少墨对自己的救命之恩,部落里的男人女人,并未因为昨晚走失掉的牛羊还有一部分没有找回来而怠慢陈少墨。 将陈少墨安顿在温暖的毡房后,巴鲁就带着部落里的几个汉子消失了。 晚上,篝火升起,和天边的月牙相互辉映。 铁锅中的羔羊肉已经散发出浓郁的肉香。 一天的劳累,阻挡不了草原人围着篝火跳舞的兴致。 巴鲁回来了,跟着巴鲁一起回来的,还有一匹马。 正是白天被他和陈少墨从狼群中救下的那匹黑马。 “兄弟,这匹马归你了!” 巴鲁看上去很疲惫,但是双眼却相当的真诚。 陈少墨有些感动了。 巴鲁是看出了陈少墨对这匹马的喜爱,为了感恩陈少墨,竟然带着部落里的汉子,找到这匹马并降服了带回来。 “不过,按照我们草原的规矩,只有你能骑上这匹马,它才真正的属于你!” 巴鲁将缰绳交到陈少墨的手中,面带调侃的说道。 是匹骏马无疑。 浑身油光,比起一般的马来,起码要高上一截,陈少墨站在旁边,也才堪堪与马背齐平。 额头上的那撮白斑,更是惹眼。 陈少墨刚刚靠近,那马就立刻打了一个响鼻,四肢蹬地,似乎在警告陈少墨,绝对还是匹烈马。 这样的烈马,别说是才刚刚捉回来还未完全驯服,就算是完全驯服了,估计也只有它的主人才可以骑上它的马背。 草原人崇敬强者。 陈少墨抓紧手中的缰绳,一个纵身,跳上马背。 不等陈少墨坐稳,胯下的烈马立刻发出一声嘶鸣,前腿蹬地,高高扬起,一个触不及防,差点就将他掀翻下马背。 幸好反应快,陈少墨顺势抱住马脖子,双腿死死的夹住马腹,将身子紧紧的贴在了马背上。 前腿着地,不等陈少墨调整姿势,就撒开四蹄,飞速的窜了出去。 马背上的陈少墨,感觉自己如何在惊涛骇浪当中的一叶小舟,随时都可能被风浪给吞没。 幸好,前世的一些东西,虽然手生,却也没有完全丢掉,这几年来,陈少墨也没有放弃练武。 虽然被成功掀翻在地一次,但是陈少墨始终没有丢开手中的缰绳。 耗费了近半个时辰,胯下的马终于变得安静了,任凭陈少墨伸手抚摸着它额前的白斑。 马后桃花马前雪,出关争得不回头? 陈少墨想起了一句前世的诗文,算不得应景。 “以后你就叫做马前雪了!走,我们回去!” 拍了拍马脖子,拉转缰绳,陈少墨双腿猛地一踢马腹,胯下的马前雪就驮着陈少墨,朝着巴特鲁部奔了回去。 陈少墨成功降服烈马回来,让巴特鲁部的男人和女人欢呼连连,男人们喝酒似乎变得更狂野了,女人们的舞蹈也更加的奔放了。 这就是草原的规矩,只有强者,才能得到最崇高的对待。 酒是奇妙的东西,一旦上头,总是让人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东西激发出来。 巴鲁刚刚跨上马,陈少墨也已经摸出了自己的强弓,骑上马,只是稍微落后他半个马身,朝着狼群迎了上去。 取箭,搭弓,弯弓,射出…… 这些年,陈少墨苦练的射艺,形成的肌肉记忆,一切如行云流水一般施展出来。 只不过,毕竟是第一次弓箭实战,准头有了偏差,一箭出,却只是擦着目标狼的脖颈偏出,带出一片血花。 狼吃疼,发出怒吼声。 狼群发现了捣乱者入局,立刻有几条狼分了出来,朝着陈少墨和巴鲁围追了上来。 巴鲁的马还好,毕竟是草原的马,对狼这畜生不陌生,但是陈少墨胯下的马,因为天性对狼的畏惧,有些惊惶不安起来。 马背上的陈少墨一个不稳,险些掉下马来。 巴鲁似乎也被陈少墨的箭法所感染,也是不甘示弱,嗖嗖的接连两箭射出,顿时将一头狼给直接射翻了。 “好箭法!” 陈少墨忍不住赞了一声。 巴鲁露出得意之色,再次弯弓,朝着狼群杀去。 却忽略了旁边有一条狼,绕到他身后,一个纵身,高高跃起,张开的大嘴,露出尖锐的獠牙,直奔巴鲁的脖颈而去。 陈少墨手中弓已经拉到了最满,见状,立刻调转箭头…… 箭矢发出强烈的破空声,狼的惨叫声,掩盖了弓弦发出的剧烈嗡嗡声。 箭矢射中狼的脑袋,巨大的惯性,依旧还是撞到了巴鲁的身上,将巴鲁整个撞下马来。 顾不得查看巴鲁的情况,陈少墨再次搭弓,射伤了两只意图靠近巴鲁的狼。 这一会的功夫,狼群已经舍弃了那匹黑马,朝着巴鲁和陈少墨为了上来,没有狼群的追赶,那匹黑马竟然在不远处停了下来,而且还有工夫啃食草尖。 陈少墨胯下的马变得更加惊慌,已经不太受控制了。 干脆跳下马,陈少墨不敢丝毫停顿,手中箭发连珠,不断的朝着迫近的狼射出。 等到陈少墨发现,箭袋中已经没有箭了之后,才忍不住一慌,还好巴鲁此刻也缓了过来,搭建接连射翻了两头狼。 狼群知道遇到硬茬子了。 在头狼的一声极为不甘的嚎叫声后,狼群就快速的散去了。 “兄弟,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草原的汉子,直率而真诚,直接单膝跪在地上,献上自己最尊贵的礼仪。 扶起巴鲁,陈少墨才发现,自己这一番接连的用弓,整个胳膊都酸胀不已。 率直的巴鲁,坚持一定要用部落最鲜美的羔羊肉来款待自己的救命恩人。 拗不过巴鲁的陈少墨,只好随着去到了巴鲁的部落。 不算远,这个叫做巴特鲁的小部落在一个山丘下边,一条涓细的溪流在他们的毡房前潺潺流过。 人口不超过二百。 巴鲁热情的向所有人介绍着陈少墨,讲述陈少墨对自己的救命之恩,部落里的男人女人,并未因为昨晚走失掉的牛羊还有一部分没有找回来而怠慢陈少墨。 将陈少墨安顿在温暖的毡房后,巴鲁就带着部落里的几个汉子消失了。 晚上,篝火升起,和天边的月牙相互辉映。 铁锅中的羔羊肉已经散发出浓郁的肉香。 一天的劳累,阻挡不了草原人围着篝火跳舞的兴致。 巴鲁回来了,跟着巴鲁一起回来的,还有一匹马。 正是白天被他和陈少墨从狼群中救下的那匹黑马。 “兄弟,这匹马归你了!” 巴鲁看上去很疲惫,但是双眼却相当的真诚。 陈少墨有些感动了。 巴鲁是看出了陈少墨对这匹马的喜爱,为了感恩陈少墨,竟然带着部落里的汉子,找到这匹马并降服了带回来。 “不过,按照我们草原的规矩,只有你能骑上这匹马,它才真正的属于你!” 巴鲁将缰绳交到陈少墨的手中,面带调侃的说道。 是匹骏马无疑。 浑身油光,比起一般的马来,起码要高上一截,陈少墨站在旁边,也才堪堪与马背齐平。 额头上的那撮白斑,更是惹眼。 陈少墨刚刚靠近,那马就立刻打了一个响鼻,四肢蹬地,似乎在警告陈少墨,绝对还是匹烈马。 这样的烈马,别说是才刚刚捉回来还未完全驯服,就算是完全驯服了,估计也只有它的主人才可以骑上它的马背。 草原人崇敬强者。 陈少墨抓紧手中的缰绳,一个纵身,跳上马背。 不等陈少墨坐稳,胯下的烈马立刻发出一声嘶鸣,前腿蹬地,高高扬起,一个触不及防,差点就将他掀翻下马背。 幸好反应快,陈少墨顺势抱住马脖子,双腿死死的夹住马腹,将身子紧紧的贴在了马背上。 前腿着地,不等陈少墨调整姿势,就撒开四蹄,飞速的窜了出去。 马背上的陈少墨,感觉自己如何在惊涛骇浪当中的一叶小舟,随时都可能被风浪给吞没。 幸好,前世的一些东西,虽然手生,却也没有完全丢掉,这几年来,陈少墨也没有放弃练武。 虽然被成功掀翻在地一次,但是陈少墨始终没有丢开手中的缰绳。 耗费了近半个时辰,胯下的马终于变得安静了,任凭陈少墨伸手抚摸着它额前的白斑。 马后桃花马前雪,出关争得不回头? 陈少墨想起了一句前世的诗文,算不得应景。 “以后你就叫做马前雪了!走,我们回去!” 拍了拍马脖子,拉转缰绳,陈少墨双腿猛地一踢马腹,胯下的马前雪就驮着陈少墨,朝着巴特鲁部奔了回去。 陈少墨成功降服烈马回来,让巴特鲁部的男人和女人欢呼连连,男人们喝酒似乎变得更狂野了,女人们的舞蹈也更加的奔放了。 这就是草原的规矩,只有强者,才能得到最崇高的对待。 酒是奇妙的东西,一旦上头,总是让人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东西激发出来。 巴鲁刚刚跨上马,陈少墨也已经摸出了自己的强弓,骑上马,只是稍微落后他半个马身,朝着狼群迎了上去。 取箭,搭弓,弯弓,射出…… 这些年,陈少墨苦练的射艺,形成的肌肉记忆,一切如行云流水一般施展出来。 只不过,毕竟是第一次弓箭实战,准头有了偏差,一箭出,却只是擦着目标狼的脖颈偏出,带出一片血花。 狼吃疼,发出怒吼声。 狼群发现了捣乱者入局,立刻有几条狼分了出来,朝着陈少墨和巴鲁围追了上来。 巴鲁的马还好,毕竟是草原的马,对狼这畜生不陌生,但是陈少墨胯下的马,因为天性对狼的畏惧,有些惊惶不安起来。 马背上的陈少墨一个不稳,险些掉下马来。 巴鲁似乎也被陈少墨的箭法所感染,也是不甘示弱,嗖嗖的接连两箭射出,顿时将一头狼给直接射翻了。 “好箭法!” 陈少墨忍不住赞了一声。 巴鲁露出得意之色,再次弯弓,朝着狼群杀去。 却忽略了旁边有一条狼,绕到他身后,一个纵身,高高跃起,张开的大嘴,露出尖锐的獠牙,直奔巴鲁的脖颈而去。 陈少墨手中弓已经拉到了最满,见状,立刻调转箭头…… 箭矢发出强烈的破空声,狼的惨叫声,掩盖了弓弦发出的剧烈嗡嗡声。 箭矢射中狼的脑袋,巨大的惯性,依旧还是撞到了巴鲁的身上,将巴鲁整个撞下马来。 顾不得查看巴鲁的情况,陈少墨再次搭弓,射伤了两只意图靠近巴鲁的狼。 这一会的功夫,狼群已经舍弃了那匹黑马,朝着巴鲁和陈少墨为了上来,没有狼群的追赶,那匹黑马竟然在不远处停了下来,而且还有工夫啃食草尖。 陈少墨胯下的马变得更加惊慌,已经不太受控制了。 干脆跳下马,陈少墨不敢丝毫停顿,手中箭发连珠,不断的朝着迫近的狼射出。 等到陈少墨发现,箭袋中已经没有箭了之后,才忍不住一慌,还好巴鲁此刻也缓了过来,搭建接连射翻了两头狼。 狼群知道遇到硬茬子了。 在头狼的一声极为不甘的嚎叫声后,狼群就快速的散去了。 “兄弟,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草原的汉子,直率而真诚,直接单膝跪在地上,献上自己最尊贵的礼仪。 扶起巴鲁,陈少墨才发现,自己这一番接连的用弓,整个胳膊都酸胀不已。 率直的巴鲁,坚持一定要用部落最鲜美的羔羊肉来款待自己的救命恩人。 拗不过巴鲁的陈少墨,只好随着去到了巴鲁的部落。 不算远,这个叫做巴特鲁的小部落在一个山丘下边,一条涓细的溪流在他们的毡房前潺潺流过。 人口不超过二百。 巴鲁热情的向所有人介绍着陈少墨,讲述陈少墨对自己的救命之恩,部落里的男人女人,并未因为昨晚走失掉的牛羊还有一部分没有找回来而怠慢陈少墨。 将陈少墨安顿在温暖的毡房后,巴鲁就带着部落里的几个汉子消失了。 晚上,篝火升起,和天边的月牙相互辉映。 铁锅中的羔羊肉已经散发出浓郁的肉香。 一天的劳累,阻挡不了草原人围着篝火跳舞的兴致。 巴鲁回来了,跟着巴鲁一起回来的,还有一匹马。 正是白天被他和陈少墨从狼群中救下的那匹黑马。 “兄弟,这匹马归你了!” 巴鲁看上去很疲惫,但是双眼却相当的真诚。 陈少墨有些感动了。 巴鲁是看出了陈少墨对这匹马的喜爱,为了感恩陈少墨,竟然带着部落里的汉子,找到这匹马并降服了带回来。 “不过,按照我们草原的规矩,只有你能骑上这匹马,它才真正的属于你!” 巴鲁将缰绳交到陈少墨的手中,面带调侃的说道。 是匹骏马无疑。 浑身油光,比起一般的马来,起码要高上一截,陈少墨站在旁边,也才堪堪与马背齐平。 额头上的那撮白斑,更是惹眼。 陈少墨刚刚靠近,那马就立刻打了一个响鼻,四肢蹬地,似乎在警告陈少墨,绝对还是匹烈马。 这样的烈马,别说是才刚刚捉回来还未完全驯服,就算是完全驯服了,估计也只有它的主人才可以骑上它的马背。 草原人崇敬强者。 陈少墨抓紧手中的缰绳,一个纵身,跳上马背。 不等陈少墨坐稳,胯下的烈马立刻发出一声嘶鸣,前腿蹬地,高高扬起,一个触不及防,差点就将他掀翻下马背。 幸好反应快,陈少墨顺势抱住马脖子,双腿死死的夹住马腹,将身子紧紧的贴在了马背上。 前腿着地,不等陈少墨调整姿势,就撒开四蹄,飞速的窜了出去。 马背上的陈少墨,感觉自己如何在惊涛骇浪当中的一叶小舟,随时都可能被风浪给吞没。 幸好,前世的一些东西,虽然手生,却也没有完全丢掉,这几年来,陈少墨也没有放弃练武。 虽然被成功掀翻在地一次,但是陈少墨始终没有丢开手中的缰绳。 耗费了近半个时辰,胯下的马终于变得安静了,任凭陈少墨伸手抚摸着它额前的白斑。 马后桃花马前雪,出关争得不回头? 陈少墨想起了一句前世的诗文,算不得应景。 “以后你就叫做马前雪了!走,我们回去!” 拍了拍马脖子,拉转缰绳,陈少墨双腿猛地一踢马腹,胯下的马前雪就驮着陈少墨,朝着巴特鲁部奔了回去。 陈少墨成功降服烈马回来,让巴特鲁部的男人和女人欢呼连连,男人们喝酒似乎变得更狂野了,女人们的舞蹈也更加的奔放了。 这就是草原的规矩,只有强者,才能得到最崇高的对待。 酒是奇妙的东西,一旦上头,总是让人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东西激发出来。 巴鲁刚刚跨上马,陈少墨也已经摸出了自己的强弓,骑上马,只是稍微落后他半个马身,朝着狼群迎了上去。 取箭,搭弓,弯弓,射出…… 这些年,陈少墨苦练的射艺,形成的肌肉记忆,一切如行云流水一般施展出来。 只不过,毕竟是第一次弓箭实战,准头有了偏差,一箭出,却只是擦着目标狼的脖颈偏出,带出一片血花。 狼吃疼,发出怒吼声。 狼群发现了捣乱者入局,立刻有几条狼分了出来,朝着陈少墨和巴鲁围追了上来。 巴鲁的马还好,毕竟是草原的马,对狼这畜生不陌生,但是陈少墨胯下的马,因为天性对狼的畏惧,有些惊惶不安起来。 马背上的陈少墨一个不稳,险些掉下马来。 巴鲁似乎也被陈少墨的箭法所感染,也是不甘示弱,嗖嗖的接连两箭射出,顿时将一头狼给直接射翻了。 “好箭法!” 陈少墨忍不住赞了一声。 巴鲁露出得意之色,再次弯弓,朝着狼群杀去。 却忽略了旁边有一条狼,绕到他身后,一个纵身,高高跃起,张开的大嘴,露出尖锐的獠牙,直奔巴鲁的脖颈而去。 陈少墨手中弓已经拉到了最满,见状,立刻调转箭头…… 箭矢发出强烈的破空声,狼的惨叫声,掩盖了弓弦发出的剧烈嗡嗡声。 箭矢射中狼的脑袋,巨大的惯性,依旧还是撞到了巴鲁的身上,将巴鲁整个撞下马来。 顾不得查看巴鲁的情况,陈少墨再次搭弓,射伤了两只意图靠近巴鲁的狼。 这一会的功夫,狼群已经舍弃了那匹黑马,朝着巴鲁和陈少墨为了上来,没有狼群的追赶,那匹黑马竟然在不远处停了下来,而且还有工夫啃食草尖。 陈少墨胯下的马变得更加惊慌,已经不太受控制了。 干脆跳下马,陈少墨不敢丝毫停顿,手中箭发连珠,不断的朝着迫近的狼射出。 等到陈少墨发现,箭袋中已经没有箭了之后,才忍不住一慌,还好巴鲁此刻也缓了过来,搭建接连射翻了两头狼。 狼群知道遇到硬茬子了。 在头狼的一声极为不甘的嚎叫声后,狼群就快速的散去了。 “兄弟,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草原的汉子,直率而真诚,直接单膝跪在地上,献上自己最尊贵的礼仪。 扶起巴鲁,陈少墨才发现,自己这一番接连的用弓,整个胳膊都酸胀不已。 率直的巴鲁,坚持一定要用部落最鲜美的羔羊肉来款待自己的救命恩人。 拗不过巴鲁的陈少墨,只好随着去到了巴鲁的部落。 不算远,这个叫做巴特鲁的小部落在一个山丘下边,一条涓细的溪流在他们的毡房前潺潺流过。 人口不超过二百。 巴鲁热情的向所有人介绍着陈少墨,讲述陈少墨对自己的救命之恩,部落里的男人女人,并未因为昨晚走失掉的牛羊还有一部分没有找回来而怠慢陈少墨。 将陈少墨安顿在温暖的毡房后,巴鲁就带着部落里的几个汉子消失了。 晚上,篝火升起,和天边的月牙相互辉映。 铁锅中的羔羊肉已经散发出浓郁的肉香。 一天的劳累,阻挡不了草原人围着篝火跳舞的兴致。 巴鲁回来了,跟着巴鲁一起回来的,还有一匹马。 正是白天被他和陈少墨从狼群中救下的那匹黑马。 “兄弟,这匹马归你了!” 巴鲁看上去很疲惫,但是双眼却相当的真诚。 陈少墨有些感动了。 巴鲁是看出了陈少墨对这匹马的喜爱,为了感恩陈少墨,竟然带着部落里的汉子,找到这匹马并降服了带回来。 “不过,按照我们草原的规矩,只有你能骑上这匹马,它才真正的属于你!” 巴鲁将缰绳交到陈少墨的手中,面带调侃的说道。 是匹骏马无疑。 浑身油光,比起一般的马来,起码要高上一截,陈少墨站在旁边,也才堪堪与马背齐平。 额头上的那撮白斑,更是惹眼。 陈少墨刚刚靠近,那马就立刻打了一个响鼻,四肢蹬地,似乎在警告陈少墨,绝对还是匹烈马。 这样的烈马,别说是才刚刚捉回来还未完全驯服,就算是完全驯服了,估计也只有它的主人才可以骑上它的马背。 草原人崇敬强者。 陈少墨抓紧手中的缰绳,一个纵身,跳上马背。 不等陈少墨坐稳,胯下的烈马立刻发出一声嘶鸣,前腿蹬地,高高扬起,一个触不及防,差点就将他掀翻下马背。 幸好反应快,陈少墨顺势抱住马脖子,双腿死死的夹住马腹,将身子紧紧的贴在了马背上。 前腿着地,不等陈少墨调整姿势,就撒开四蹄,飞速的窜了出去。 马背上的陈少墨,感觉自己如何在惊涛骇浪当中的一叶小舟,随时都可能被风浪给吞没。 幸好,前世的一些东西,虽然手生,却也没有完全丢掉,这几年来,陈少墨也没有放弃练武。 虽然被成功掀翻在地一次,但是陈少墨始终没有丢开手中的缰绳。 耗费了近半个时辰,胯下的马终于变得安静了,任凭陈少墨伸手抚摸着它额前的白斑。 马后桃花马前雪,出关争得不回头? 陈少墨想起了一句前世的诗文,算不得应景。 “以后你就叫做马前雪了!走,我们回去!” 拍了拍马脖子,拉转缰绳,陈少墨双腿猛地一踢马腹,胯下的马前雪就驮着陈少墨,朝着巴特鲁部奔了回去。 陈少墨成功降服烈马回来,让巴特鲁部的男人和女人欢呼连连,男人们喝酒似乎变得更狂野了,女人们的舞蹈也更加的奔放了。 这就是草原的规矩,只有强者,才能得到最崇高的对待。 酒是奇妙的东西,一旦上头,总是让人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东西激发出来。 巴鲁刚刚跨上马,陈少墨也已经摸出了自己的强弓,骑上马,只是稍微落后他半个马身,朝着狼群迎了上去。 取箭,搭弓,弯弓,射出…… 这些年,陈少墨苦练的射艺,形成的肌肉记忆,一切如行云流水一般施展出来。 只不过,毕竟是第一次弓箭实战,准头有了偏差,一箭出,却只是擦着目标狼的脖颈偏出,带出一片血花。 狼吃疼,发出怒吼声。 狼群发现了捣乱者入局,立刻有几条狼分了出来,朝着陈少墨和巴鲁围追了上来。 巴鲁的马还好,毕竟是草原的马,对狼这畜生不陌生,但是陈少墨胯下的马,因为天性对狼的畏惧,有些惊惶不安起来。 马背上的陈少墨一个不稳,险些掉下马来。 巴鲁似乎也被陈少墨的箭法所感染,也是不甘示弱,嗖嗖的接连两箭射出,顿时将一头狼给直接射翻了。 “好箭法!” 陈少墨忍不住赞了一声。 巴鲁露出得意之色,再次弯弓,朝着狼群杀去。 却忽略了旁边有一条狼,绕到他身后,一个纵身,高高跃起,张开的大嘴,露出尖锐的獠牙,直奔巴鲁的脖颈而去。 陈少墨手中弓已经拉到了最满,见状,立刻调转箭头…… 箭矢发出强烈的破空声,狼的惨叫声,掩盖了弓弦发出的剧烈嗡嗡声。 箭矢射中狼的脑袋,巨大的惯性,依旧还是撞到了巴鲁的身上,将巴鲁整个撞下马来。 顾不得查看巴鲁的情况,陈少墨再次搭弓,射伤了两只意图靠近巴鲁的狼。 这一会的功夫,狼群已经舍弃了那匹黑马,朝着巴鲁和陈少墨为了上来,没有狼群的追赶,那匹黑马竟然在不远处停了下来,而且还有工夫啃食草尖。 陈少墨胯下的马变得更加惊慌,已经不太受控制了。 干脆跳下马,陈少墨不敢丝毫停顿,手中箭发连珠,不断的朝着迫近的狼射出。 等到陈少墨发现,箭袋中已经没有箭了之后,才忍不住一慌,还好巴鲁此刻也缓了过来,搭建接连射翻了两头狼。 狼群知道遇到硬茬子了。 在头狼的一声极为不甘的嚎叫声后,狼群就快速的散去了。 “兄弟,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草原的汉子,直率而真诚,直接单膝跪在地上,献上自己最尊贵的礼仪。 扶起巴鲁,陈少墨才发现,自己这一番接连的用弓,整个胳膊都酸胀不已。 率直的巴鲁,坚持一定要用部落最鲜美的羔羊肉来款待自己的救命恩人。 拗不过巴鲁的陈少墨,只好随着去到了巴鲁的部落。 不算远,这个叫做巴特鲁的小部落在一个山丘下边,一条涓细的溪流在他们的毡房前潺潺流过。 人口不超过二百。 巴鲁热情的向所有人介绍着陈少墨,讲述陈少墨对自己的救命之恩,部落里的男人女人,并未因为昨晚走失掉的牛羊还有一部分没有找回来而怠慢陈少墨。 将陈少墨安顿在温暖的毡房后,巴鲁就带着部落里的几个汉子消失了。 晚上,篝火升起,和天边的月牙相互辉映。 铁锅中的羔羊肉已经散发出浓郁的肉香。 一天的劳累,阻挡不了草原人围着篝火跳舞的兴致。 巴鲁回来了,跟着巴鲁一起回来的,还有一匹马。 正是白天被他和陈少墨从狼群中救下的那匹黑马。 “兄弟,这匹马归你了!” 巴鲁看上去很疲惫,但是双眼却相当的真诚。 陈少墨有些感动了。 巴鲁是看出了陈少墨对这匹马的喜爱,为了感恩陈少墨,竟然带着部落里的汉子,找到这匹马并降服了带回来。 “不过,按照我们草原的规矩,只有你能骑上这匹马,它才真正的属于你!” 巴鲁将缰绳交到陈少墨的手中,面带调侃的说道。 是匹骏马无疑。 浑身油光,比起一般的马来,起码要高上一截,陈少墨站在旁边,也才堪堪与马背齐平。 额头上的那撮白斑,更是惹眼。 陈少墨刚刚靠近,那马就立刻打了一个响鼻,四肢蹬地,似乎在警告陈少墨,绝对还是匹烈马。 这样的烈马,别说是才刚刚捉回来还未完全驯服,就算是完全驯服了,估计也只有它的主人才可以骑上它的马背。 草原人崇敬强者。 陈少墨抓紧手中的缰绳,一个纵身,跳上马背。 不等陈少墨坐稳,胯下的烈马立刻发出一声嘶鸣,前腿蹬地,高高扬起,一个触不及防,差点就将他掀翻下马背。 幸好反应快,陈少墨顺势抱住马脖子,双腿死死的夹住马腹,将身子紧紧的贴在了马背上。 前腿着地,不等陈少墨调整姿势,就撒开四蹄,飞速的窜了出去。 马背上的陈少墨,感觉自己如何在惊涛骇浪当中的一叶小舟,随时都可能被风浪给吞没。 幸好,前世的一些东西,虽然手生,却也没有完全丢掉,这几年来,陈少墨也没有放弃练武。 虽然被成功掀翻在地一次,但是陈少墨始终没有丢开手中的缰绳。 耗费了近半个时辰,胯下的马终于变得安静了,任凭陈少墨伸手抚摸着它额前的白斑。 马后桃花马前雪,出关争得不回头? 陈少墨想起了一句前世的诗文,算不得应景。 “以后你就叫做马前雪了!走,我们回去!” 拍了拍马脖子,拉转缰绳,陈少墨双腿猛地一踢马腹,胯下的马前雪就驮着陈少墨,朝着巴特鲁部奔了回去。 陈少墨成功降服烈马回来,让巴特鲁部的男人和女人欢呼连连,男人们喝酒似乎变得更狂野了,女人们的舞蹈也更加的奔放了。 这就是草原的规矩,只有强者,才能得到最崇高的对待。 受到感染,陈少墨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彻底的放开自己,大口的喝酒,甚至和部落里的姑娘们,手牵手,十分拙劣的舞动身体。 一宿狂欢…… 第一次让陈少墨觉得,眼前这一切的真实。 第六章:话游侠 半夜,陈少墨被一阵苍凉的号角声给惊醒。 只是饮酒不少,又沉沉的睡去。 等到早上醒来,发现部落里的男人女人,都在忙碌着,看样子是忙碌着搬家。 很多的毡房都已经拆了装上了牛车。 “我的兄弟,呼延王的使者昨晚到了,召唤我等聚集,我们得遵照王命迁徙了!” 巴鲁满脸歉意的说道。 歉意归歉意,这巴特鲁部迁徙是势在必行了。 陈少墨自然是没有跟着迁徙的道理。 不过,陈少墨心中却不平静。 草原今年的似乎是遭了雪灾,连这靠近天岳关的巴特鲁部都受了不小的影响。 昨晚的号角声,应该是巴鲁口中所说的呼延王的召唤了。 换言之,草原的部落在集结。 草原有草原的规则,平时大家分散成小部落,游牧而居,只有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才回召集各个部落集结。 而这所谓的大事,只有一种,那就意味着战争。 和谁的战争? 是草原部落之间的战争,还是和大夏? 短短两天的时间,来草原时一个人一匹马,回去的时候,还是一个人一匹马。 只不过,马从原来的瘦马变成了神俊的马前雪了。 回到天岳关的时候,已是太阳西斜。 祝炎章竟然还带着酒意,醉眼朦胧。,看样子中午没少喝。 对于一夜未归的陈少墨,祝炎章似乎半点都不担心。 陈少墨将草原部落在集结的事情说了出来,祝炎章的酒意才似乎散去一些。 陈少墨只负责将情报送到,至于如何判断,草原是内部战争,还是要对大夏用兵,就不是自己的事情。 牵着马前雪,陈少墨来到天岳关的马坊,打算给马前雪配置一副像样点的马鞍,再打一副马蹄铁。 配上马鞍,钉上蹄铁的马前雪,显得更神俊的。 踩在路上,声音比寻常的马匹都要响上几分。 “好俊的马!” 声音是一个江湖游侠儿打扮的人发出来,跟一般游侠儿喜欢佩剑不同,他是扛着一把长枪。 很怪异的长枪。 江湖游侠儿,鲜有用枪的,就算有,也都是短枪,不会太长,毕竟不太好携带。 可眼前这人的长枪,比起天岳军卒使用的长枪恐怕还要长上几尺,枪头被用布包裹了起来,露出殷红的枪缨,最怪异的是,枪缨边上,竟然还有几个铜铃铛。 “我叫姬华,兄弟,你这马转让不?” “不转!”陈少墨一口回绝。 “兄弟,再考虑一下,你不觉得,本大侠的这杆九铃枪与这马很配吗?” 陈少墨一望,果然,姬华的长枪上,果然是九个铃铛,难怪会叫九铃枪。 “考虑一下,以后本大侠罩着你!” “没兴趣!” 陈少墨懒得纠缠,牵着马前雪离开了。 其实按照陈少墨的想法,这一趟游学,天岳关这地该是差不多了,该看的风景看了,草原也去了,而且还收获了马前雪。 只不过,祝炎章似乎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没事的陈少墨,只能在天岳关逗留。 只是明显的感觉到,天岳关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天岳关聚集的江湖游侠儿,似乎不止姬华一个,而且有愈来愈多的趋势。 天岳关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 姬华很喜欢扛着他那杆九铃枪,在天岳关闲逛,逢人就说:“你好,我叫姬华,我手中的枪叫九铃枪!” 怪异的铃声,时不时传入耳中。 你想忽略他都很难。 陈少墨敢打赌,就这一两天的功夫,全天岳关,恐怕没有人不认识姬华和姬华手中那杆九铃枪的。 姬华那种自来熟和从不感觉到尴尬的功夫,竟然让很多后面赶来的游侠儿,聚拢到了他的身旁。 天岳关的气氛变得愈发凝重起来,关下,已经能看到有斥候在活动了。 天岳关的斥候,也是撒了出去。 双方斥候间的战斗,一接触,就变得异常激烈。 看来,草原部落集结,对大夏用兵,已经是箭在弦上了。 看样子,草原各部族的集结,应该早就开始了。 巴鲁所在的巴特鲁部,估计是最后被征召的了。 “先生,你要留我在天岳关,就是想让我见识这场战争,您早就知道,草原各部会集结进攻天岳关!” “草原遭遇雪灾,牛羊损失不小,按照惯例,他们会对大夏用兵,从大夏抢夺粮食来渡过饥荒,你不会以为,草原各部大规模集结,我大夏会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这次来天岳关送的只是一份普通的信简?”祝炎章老神自在的说道。 “这些集结在天岳关的江湖游侠是怎么回事?” 望着扛着九铃枪在闲逛的姬华,陈少墨问道。 “江湖游侠儿,又有多少人甘心一辈子只在江湖?从戎,这些个游侠儿又有多少从小卒子做起的心气儿?大夏江湖出了一个鲜衣怒马的裴青,西边大魏出了一个醉卧沙场的南宫青,哪个游侠儿不想做双青侯二?” 虽然没有离开过拒北城,但是关于大夏裴青和大魏南宫青这两人,陈少墨是没有少听说的。 裴青是大夏江湖游侠儿出身,一人,一剑,一青衣,姿炀关前,入戎狄十二万大军阵中,取上将首级七枚,贺兰王庭十二高手围剿,反杀三人、伤五人后全身而退,被大夏敕封青衣侯,是为大夏江湖游侠神话。 南宫青,大魏江湖游侠儿出身,秀水河畔,三尺青锋,一剑锁江,十万大夏军,月余难渡秀水,被大魏敕封青锋侯,是为大魏江湖游侠神话。 二人也被统称为双青侯。 江湖游侠儿喜爱用剑,除了剑显得更加灵动外,跟青衣侯和青锋侯两人都是用剑,有很大干系。 “与其头疼这些江湖游侠儿以武乱禁,不如因势利导,给他们一个做梦的机会!”祝炎章的话有些诛心。 多少年了,江湖游侠儿千千万,大夏只出了一个青衣侯裴青,大魏也只出了一个青锋侯南宫青。 说这话的时候,很难想象祝炎章只是小小拒北城一个刀笔小吏,不了解祝炎章底细的,多半会认为祝炎章是一个指点江山的相宰公侯。 望着扛着枪,眼神闪耀着兴奋光芒,期待着这一场战争到来,不让双青侯专美于前的姬华,还有那些个和姬华一般心思的江湖游侠们,陈少墨不知道这到底是他们的幸运,还是不幸。 半夜,陈少墨被一阵苍凉的号角声给惊醒。 只是饮酒不少,又沉沉的睡去。 等到早上醒来,发现部落里的男人女人,都在忙碌着,看样子是忙碌着搬家。 很多的毡房都已经拆了装上了牛车。 “我的兄弟,呼延王的使者昨晚到了,召唤我等聚集,我们得遵照王命迁徙了!” 巴鲁满脸歉意的说道。 歉意归歉意,这巴特鲁部迁徙是势在必行了。 陈少墨自然是没有跟着迁徙的道理。 不过,陈少墨心中却不平静。 草原今年的似乎是遭了雪灾,连这靠近天岳关的巴特鲁部都受了不小的影响。 昨晚的号角声,应该是巴鲁口中所说的呼延王的召唤了。 换言之,草原的部落在集结。 草原有草原的规则,平时大家分散成小部落,游牧而居,只有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才回召集各个部落集结。 而这所谓的大事,只有一种,那就意味着战争。 和谁的战争? 是草原部落之间的战争,还是和大夏? 短短两天的时间,来草原时一个人一匹马,回去的时候,还是一个人一匹马。 只不过,马从原来的瘦马变成了神俊的马前雪了。 回到天岳关的时候,已是太阳西斜。 祝炎章竟然还带着酒意,醉眼朦胧。,看样子中午没少喝。 对于一夜未归的陈少墨,祝炎章似乎半点都不担心。 陈少墨将草原部落在集结的事情说了出来,祝炎章的酒意才似乎散去一些。 陈少墨只负责将情报送到,至于如何判断,草原是内部战争,还是要对大夏用兵,就不是自己的事情。 牵着马前雪,陈少墨来到天岳关的马坊,打算给马前雪配置一副像样点的马鞍,再打一副马蹄铁。 配上马鞍,钉上蹄铁的马前雪,显得更神俊的。 踩在路上,声音比寻常的马匹都要响上几分。 “好俊的马!” 声音是一个江湖游侠儿打扮的人发出来,跟一般游侠儿喜欢佩剑不同,他是扛着一把长枪。 很怪异的长枪。 江湖游侠儿,鲜有用枪的,就算有,也都是短枪,不会太长,毕竟不太好携带。 可眼前这人的长枪,比起天岳军卒使用的长枪恐怕还要长上几尺,枪头被用布包裹了起来,露出殷红的枪缨,最怪异的是,枪缨边上,竟然还有几个铜铃铛。 “我叫姬华,兄弟,你这马转让不?” “不转!”陈少墨一口回绝。 “兄弟,再考虑一下,你不觉得,本大侠的这杆九铃枪与这马很配吗?” 陈少墨一望,果然,姬华的长枪上,果然是九个铃铛,难怪会叫九铃枪。 “考虑一下,以后本大侠罩着你!” “没兴趣!” 陈少墨懒得纠缠,牵着马前雪离开了。 其实按照陈少墨的想法,这一趟游学,天岳关这地该是差不多了,该看的风景看了,草原也去了,而且还收获了马前雪。 只不过,祝炎章似乎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没事的陈少墨,只能在天岳关逗留。 只是明显的感觉到,天岳关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天岳关聚集的江湖游侠儿,似乎不止姬华一个,而且有愈来愈多的趋势。 天岳关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 姬华很喜欢扛着他那杆九铃枪,在天岳关闲逛,逢人就说:“你好,我叫姬华,我手中的枪叫九铃枪!” 怪异的铃声,时不时传入耳中。 你想忽略他都很难。 陈少墨敢打赌,就这一两天的功夫,全天岳关,恐怕没有人不认识姬华和姬华手中那杆九铃枪的。 姬华那种自来熟和从不感觉到尴尬的功夫,竟然让很多后面赶来的游侠儿,聚拢到了他的身旁。 天岳关的气氛变得愈发凝重起来,关下,已经能看到有斥候在活动了。 天岳关的斥候,也是撒了出去。 双方斥候间的战斗,一接触,就变得异常激烈。 看来,草原部落集结,对大夏用兵,已经是箭在弦上了。 看样子,草原各部族的集结,应该早就开始了。 巴鲁所在的巴特鲁部,估计是最后被征召的了。 “先生,你要留我在天岳关,就是想让我见识这场战争,您早就知道,草原各部会集结进攻天岳关!” “草原遭遇雪灾,牛羊损失不小,按照惯例,他们会对大夏用兵,从大夏抢夺粮食来渡过饥荒,你不会以为,草原各部大规模集结,我大夏会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这次来天岳关送的只是一份普通的信简?”祝炎章老神自在的说道。 “这些集结在天岳关的江湖游侠是怎么回事?” 望着扛着九铃枪在闲逛的姬华,陈少墨问道。 “江湖游侠儿,又有多少人甘心一辈子只在江湖?从戎,这些个游侠儿又有多少从小卒子做起的心气儿?大夏江湖出了一个鲜衣怒马的裴青,西边大魏出了一个醉卧沙场的南宫青,哪个游侠儿不想做双青侯二?” 虽然没有离开过拒北城,但是关于大夏裴青和大魏南宫青这两人,陈少墨是没有少听说的。 裴青是大夏江湖游侠儿出身,一人,一剑,一青衣,姿炀关前,入戎狄十二万大军阵中,取上将首级七枚,贺兰王庭十二高手围剿,反杀三人、伤五人后全身而退,被大夏敕封青衣侯,是为大夏江湖游侠神话。 南宫青,大魏江湖游侠儿出身,秀水河畔,三尺青锋,一剑锁江,十万大夏军,月余难渡秀水,被大魏敕封青锋侯,是为大魏江湖游侠神话。 二人也被统称为双青侯。 江湖游侠儿喜爱用剑,除了剑显得更加灵动外,跟青衣侯和青锋侯两人都是用剑,有很大干系。 “与其头疼这些江湖游侠儿以武乱禁,不如因势利导,给他们一个做梦的机会!”祝炎章的话有些诛心。 半夜,陈少墨被一阵苍凉的号角声给惊醒。 只是饮酒不少,又沉沉的睡去。 等到早上醒来,发现部落里的男人女人,都在忙碌着,看样子是忙碌着搬家。 很多的毡房都已经拆了装上了牛车。 “我的兄弟,呼延王的使者昨晚到了,召唤我等聚集,我们得遵照王命迁徙了!” 巴鲁满脸歉意的说道。 歉意归歉意,这巴特鲁部迁徙是势在必行了。 陈少墨自然是没有跟着迁徙的道理。 不过,陈少墨心中却不平静。 草原今年的似乎是遭了雪灾,连这靠近天岳关的巴特鲁部都受了不小的影响。 昨晚的号角声,应该是巴鲁口中所说的呼延王的召唤了。 换言之,草原的部落在集结。 草原有草原的规则,平时大家分散成小部落,游牧而居,只有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才回召集各个部落集结。 而这所谓的大事,只有一种,那就意味着战争。 和谁的战争? 是草原部落之间的战争,还是和大夏? 短短两天的时间,来草原时一个人一匹马,回去的时候,还是一个人一匹马。 只不过,马从原来的瘦马变成了神俊的马前雪了。 回到天岳关的时候,已是太阳西斜。 祝炎章竟然还带着酒意,醉眼朦胧。,看样子中午没少喝。 对于一夜未归的陈少墨,祝炎章似乎半点都不担心。 陈少墨将草原部落在集结的事情说了出来,祝炎章的酒意才似乎散去一些。 陈少墨只负责将情报送到,至于如何判断,草原是内部战争,还是要对大夏用兵,就不是自己的事情。 牵着马前雪,陈少墨来到天岳关的马坊,打算给马前雪配置一副像样点的马鞍,再打一副马蹄铁。 配上马鞍,钉上蹄铁的马前雪,显得更神俊的。 踩在路上,声音比寻常的马匹都要响上几分。 “好俊的马!” 声音是一个江湖游侠儿打扮的人发出来,跟一般游侠儿喜欢佩剑不同,他是扛着一把长枪。 很怪异的长枪。 江湖游侠儿,鲜有用枪的,就算有,也都是短枪,不会太长,毕竟不太好携带。 可眼前这人的长枪,比起天岳军卒使用的长枪恐怕还要长上几尺,枪头被用布包裹了起来,露出殷红的枪缨,最怪异的是,枪缨边上,竟然还有几个铜铃铛。 “我叫姬华,兄弟,你这马转让不?” “不转!”陈少墨一口回绝。 “兄弟,再考虑一下,你不觉得,本大侠的这杆九铃枪与这马很配吗?” 陈少墨一望,果然,姬华的长枪上,果然是九个铃铛,难怪会叫九铃枪。 “考虑一下,以后本大侠罩着你!” “没兴趣!” 陈少墨懒得纠缠,牵着马前雪离开了。 其实按照陈少墨的想法,这一趟游学,天岳关这地该是差不多了,该看的风景看了,草原也去了,而且还收获了马前雪。 只不过,祝炎章似乎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没事的陈少墨,只能在天岳关逗留。 只是明显的感觉到,天岳关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天岳关聚集的江湖游侠儿,似乎不止姬华一个,而且有愈来愈多的趋势。 天岳关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 姬华很喜欢扛着他那杆九铃枪,在天岳关闲逛,逢人就说:“你好,我叫姬华,我手中的枪叫九铃枪!” 怪异的铃声,时不时传入耳中。 你想忽略他都很难。 陈少墨敢打赌,就这一两天的功夫,全天岳关,恐怕没有人不认识姬华和姬华手中那杆九铃枪的。 姬华那种自来熟和从不感觉到尴尬的功夫,竟然让很多后面赶来的游侠儿,聚拢到了他的身旁。 天岳关的气氛变得愈发凝重起来,关下,已经能看到有斥候在活动了。 天岳关的斥候,也是撒了出去。 双方斥候间的战斗,一接触,就变得异常激烈。 看来,草原部落集结,对大夏用兵,已经是箭在弦上了。 看样子,草原各部族的集结,应该早就开始了。 巴鲁所在的巴特鲁部,估计是最后被征召的了。 “先生,你要留我在天岳关,就是想让我见识这场战争,您早就知道,草原各部会集结进攻天岳关!” “草原遭遇雪灾,牛羊损失不小,按照惯例,他们会对大夏用兵,从大夏抢夺粮食来渡过饥荒,你不会以为,草原各部大规模集结,我大夏会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这次来天岳关送的只是一份普通的信简?”祝炎章老神自在的说道。 “这些集结在天岳关的江湖游侠是怎么回事?” 望着扛着九铃枪在闲逛的姬华,陈少墨问道。 “江湖游侠儿,又有多少人甘心一辈子只在江湖?从戎,这些个游侠儿又有多少从小卒子做起的心气儿?大夏江湖出了一个鲜衣怒马的裴青,西边大魏出了一个醉卧沙场的南宫青,哪个游侠儿不想做双青侯二?” 虽然没有离开过拒北城,但是关于大夏裴青和大魏南宫青这两人,陈少墨是没有少听说的。 裴青是大夏江湖游侠儿出身,一人,一剑,一青衣,姿炀关前,入戎狄十二万大军阵中,取上将首级七枚,贺兰王庭十二高手围剿,反杀三人、伤五人后全身而退,被大夏敕封青衣侯,是为大夏江湖游侠神话。 南宫青,大魏江湖游侠儿出身,秀水河畔,三尺青锋,一剑锁江,十万大夏军,月余难渡秀水,被大魏敕封青锋侯,是为大魏江湖游侠神话。 二人也被统称为双青侯。 江湖游侠儿喜爱用剑,除了剑显得更加灵动外,跟青衣侯和青锋侯两人都是用剑,有很大干系。 “与其头疼这些江湖游侠儿以武乱禁,不如因势利导,给他们一个做梦的机会!”祝炎章的话有些诛心。 半夜,陈少墨被一阵苍凉的号角声给惊醒。 只是饮酒不少,又沉沉的睡去。 等到早上醒来,发现部落里的男人女人,都在忙碌着,看样子是忙碌着搬家。 很多的毡房都已经拆了装上了牛车。 “我的兄弟,呼延王的使者昨晚到了,召唤我等聚集,我们得遵照王命迁徙了!” 巴鲁满脸歉意的说道。 歉意归歉意,这巴特鲁部迁徙是势在必行了。 陈少墨自然是没有跟着迁徙的道理。 不过,陈少墨心中却不平静。 草原今年的似乎是遭了雪灾,连这靠近天岳关的巴特鲁部都受了不小的影响。 昨晚的号角声,应该是巴鲁口中所说的呼延王的召唤了。 换言之,草原的部落在集结。 草原有草原的规则,平时大家分散成小部落,游牧而居,只有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才回召集各个部落集结。 而这所谓的大事,只有一种,那就意味着战争。 和谁的战争? 是草原部落之间的战争,还是和大夏? 短短两天的时间,来草原时一个人一匹马,回去的时候,还是一个人一匹马。 只不过,马从原来的瘦马变成了神俊的马前雪了。 回到天岳关的时候,已是太阳西斜。 祝炎章竟然还带着酒意,醉眼朦胧。,看样子中午没少喝。 对于一夜未归的陈少墨,祝炎章似乎半点都不担心。 陈少墨将草原部落在集结的事情说了出来,祝炎章的酒意才似乎散去一些。 陈少墨只负责将情报送到,至于如何判断,草原是内部战争,还是要对大夏用兵,就不是自己的事情。 牵着马前雪,陈少墨来到天岳关的马坊,打算给马前雪配置一副像样点的马鞍,再打一副马蹄铁。 配上马鞍,钉上蹄铁的马前雪,显得更神俊的。 踩在路上,声音比寻常的马匹都要响上几分。 “好俊的马!” 声音是一个江湖游侠儿打扮的人发出来,跟一般游侠儿喜欢佩剑不同,他是扛着一把长枪。 很怪异的长枪。 江湖游侠儿,鲜有用枪的,就算有,也都是短枪,不会太长,毕竟不太好携带。 可眼前这人的长枪,比起天岳军卒使用的长枪恐怕还要长上几尺,枪头被用布包裹了起来,露出殷红的枪缨,最怪异的是,枪缨边上,竟然还有几个铜铃铛。 “我叫姬华,兄弟,你这马转让不?” “不转!”陈少墨一口回绝。 “兄弟,再考虑一下,你不觉得,本大侠的这杆九铃枪与这马很配吗?” 陈少墨一望,果然,姬华的长枪上,果然是九个铃铛,难怪会叫九铃枪。 “考虑一下,以后本大侠罩着你!” “没兴趣!” 陈少墨懒得纠缠,牵着马前雪离开了。 其实按照陈少墨的想法,这一趟游学,天岳关这地该是差不多了,该看的风景看了,草原也去了,而且还收获了马前雪。 只不过,祝炎章似乎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没事的陈少墨,只能在天岳关逗留。 只是明显的感觉到,天岳关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天岳关聚集的江湖游侠儿,似乎不止姬华一个,而且有愈来愈多的趋势。 天岳关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 姬华很喜欢扛着他那杆九铃枪,在天岳关闲逛,逢人就说:“你好,我叫姬华,我手中的枪叫九铃枪!” 怪异的铃声,时不时传入耳中。 你想忽略他都很难。 陈少墨敢打赌,就这一两天的功夫,全天岳关,恐怕没有人不认识姬华和姬华手中那杆九铃枪的。 姬华那种自来熟和从不感觉到尴尬的功夫,竟然让很多后面赶来的游侠儿,聚拢到了他的身旁。 天岳关的气氛变得愈发凝重起来,关下,已经能看到有斥候在活动了。 天岳关的斥候,也是撒了出去。 双方斥候间的战斗,一接触,就变得异常激烈。 看来,草原部落集结,对大夏用兵,已经是箭在弦上了。 看样子,草原各部族的集结,应该早就开始了。 巴鲁所在的巴特鲁部,估计是最后被征召的了。 “先生,你要留我在天岳关,就是想让我见识这场战争,您早就知道,草原各部会集结进攻天岳关!” “草原遭遇雪灾,牛羊损失不小,按照惯例,他们会对大夏用兵,从大夏抢夺粮食来渡过饥荒,你不会以为,草原各部大规模集结,我大夏会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这次来天岳关送的只是一份普通的信简?”祝炎章老神自在的说道。 “这些集结在天岳关的江湖游侠是怎么回事?” 望着扛着九铃枪在闲逛的姬华,陈少墨问道。 “江湖游侠儿,又有多少人甘心一辈子只在江湖?从戎,这些个游侠儿又有多少从小卒子做起的心气儿?大夏江湖出了一个鲜衣怒马的裴青,西边大魏出了一个醉卧沙场的南宫青,哪个游侠儿不想做双青侯二?” 虽然没有离开过拒北城,但是关于大夏裴青和大魏南宫青这两人,陈少墨是没有少听说的。 裴青是大夏江湖游侠儿出身,一人,一剑,一青衣,姿炀关前,入戎狄十二万大军阵中,取上将首级七枚,贺兰王庭十二高手围剿,反杀三人、伤五人后全身而退,被大夏敕封青衣侯,是为大夏江湖游侠神话。 南宫青,大魏江湖游侠儿出身,秀水河畔,三尺青锋,一剑锁江,十万大夏军,月余难渡秀水,被大魏敕封青锋侯,是为大魏江湖游侠神话。 二人也被统称为双青侯。 江湖游侠儿喜爱用剑,除了剑显得更加灵动外,跟青衣侯和青锋侯两人都是用剑,有很大干系。 “与其头疼这些江湖游侠儿以武乱禁,不如因势利导,给他们一个做梦的机会!”祝炎章的话有些诛心。 半夜,陈少墨被一阵苍凉的号角声给惊醒。 只是饮酒不少,又沉沉的睡去。 等到早上醒来,发现部落里的男人女人,都在忙碌着,看样子是忙碌着搬家。 很多的毡房都已经拆了装上了牛车。 “我的兄弟,呼延王的使者昨晚到了,召唤我等聚集,我们得遵照王命迁徙了!” 巴鲁满脸歉意的说道。 歉意归歉意,这巴特鲁部迁徙是势在必行了。 陈少墨自然是没有跟着迁徙的道理。 不过,陈少墨心中却不平静。 草原今年的似乎是遭了雪灾,连这靠近天岳关的巴特鲁部都受了不小的影响。 昨晚的号角声,应该是巴鲁口中所说的呼延王的召唤了。 换言之,草原的部落在集结。 草原有草原的规则,平时大家分散成小部落,游牧而居,只有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才回召集各个部落集结。 而这所谓的大事,只有一种,那就意味着战争。 和谁的战争? 是草原部落之间的战争,还是和大夏? 短短两天的时间,来草原时一个人一匹马,回去的时候,还是一个人一匹马。 只不过,马从原来的瘦马变成了神俊的马前雪了。 回到天岳关的时候,已是太阳西斜。 祝炎章竟然还带着酒意,醉眼朦胧。,看样子中午没少喝。 对于一夜未归的陈少墨,祝炎章似乎半点都不担心。 陈少墨将草原部落在集结的事情说了出来,祝炎章的酒意才似乎散去一些。 陈少墨只负责将情报送到,至于如何判断,草原是内部战争,还是要对大夏用兵,就不是自己的事情。 牵着马前雪,陈少墨来到天岳关的马坊,打算给马前雪配置一副像样点的马鞍,再打一副马蹄铁。 配上马鞍,钉上蹄铁的马前雪,显得更神俊的。 踩在路上,声音比寻常的马匹都要响上几分。 “好俊的马!” 声音是一个江湖游侠儿打扮的人发出来,跟一般游侠儿喜欢佩剑不同,他是扛着一把长枪。 很怪异的长枪。 江湖游侠儿,鲜有用枪的,就算有,也都是短枪,不会太长,毕竟不太好携带。 可眼前这人的长枪,比起天岳军卒使用的长枪恐怕还要长上几尺,枪头被用布包裹了起来,露出殷红的枪缨,最怪异的是,枪缨边上,竟然还有几个铜铃铛。 “我叫姬华,兄弟,你这马转让不?” “不转!”陈少墨一口回绝。 “兄弟,再考虑一下,你不觉得,本大侠的这杆九铃枪与这马很配吗?” 陈少墨一望,果然,姬华的长枪上,果然是九个铃铛,难怪会叫九铃枪。 “考虑一下,以后本大侠罩着你!” “没兴趣!” 陈少墨懒得纠缠,牵着马前雪离开了。 其实按照陈少墨的想法,这一趟游学,天岳关这地该是差不多了,该看的风景看了,草原也去了,而且还收获了马前雪。 只不过,祝炎章似乎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没事的陈少墨,只能在天岳关逗留。 只是明显的感觉到,天岳关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天岳关聚集的江湖游侠儿,似乎不止姬华一个,而且有愈来愈多的趋势。 天岳关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 姬华很喜欢扛着他那杆九铃枪,在天岳关闲逛,逢人就说:“你好,我叫姬华,我手中的枪叫九铃枪!” 怪异的铃声,时不时传入耳中。 你想忽略他都很难。 陈少墨敢打赌,就这一两天的功夫,全天岳关,恐怕没有人不认识姬华和姬华手中那杆九铃枪的。 姬华那种自来熟和从不感觉到尴尬的功夫,竟然让很多后面赶来的游侠儿,聚拢到了他的身旁。 天岳关的气氛变得愈发凝重起来,关下,已经能看到有斥候在活动了。 天岳关的斥候,也是撒了出去。 双方斥候间的战斗,一接触,就变得异常激烈。 看来,草原部落集结,对大夏用兵,已经是箭在弦上了。 看样子,草原各部族的集结,应该早就开始了。 巴鲁所在的巴特鲁部,估计是最后被征召的了。 “先生,你要留我在天岳关,就是想让我见识这场战争,您早就知道,草原各部会集结进攻天岳关!” “草原遭遇雪灾,牛羊损失不小,按照惯例,他们会对大夏用兵,从大夏抢夺粮食来渡过饥荒,你不会以为,草原各部大规模集结,我大夏会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这次来天岳关送的只是一份普通的信简?”祝炎章老神自在的说道。 “这些集结在天岳关的江湖游侠是怎么回事?” 望着扛着九铃枪在闲逛的姬华,陈少墨问道。 “江湖游侠儿,又有多少人甘心一辈子只在江湖?从戎,这些个游侠儿又有多少从小卒子做起的心气儿?大夏江湖出了一个鲜衣怒马的裴青,西边大魏出了一个醉卧沙场的南宫青,哪个游侠儿不想做双青侯二?” 虽然没有离开过拒北城,但是关于大夏裴青和大魏南宫青这两人,陈少墨是没有少听说的。 裴青是大夏江湖游侠儿出身,一人,一剑,一青衣,姿炀关前,入戎狄十二万大军阵中,取上将首级七枚,贺兰王庭十二高手围剿,反杀三人、伤五人后全身而退,被大夏敕封青衣侯,是为大夏江湖游侠神话。 南宫青,大魏江湖游侠儿出身,秀水河畔,三尺青锋,一剑锁江,十万大夏军,月余难渡秀水,被大魏敕封青锋侯,是为大魏江湖游侠神话。 二人也被统称为双青侯。 江湖游侠儿喜爱用剑,除了剑显得更加灵动外,跟青衣侯和青锋侯两人都是用剑,有很大干系。 “与其头疼这些江湖游侠儿以武乱禁,不如因势利导,给他们一个做梦的机会!”祝炎章的话有些诛心。 多少年了,江湖游侠儿千千万,大夏只出了一个青衣侯裴青,大魏也只出了一个青锋侯南宫青。 说这话的时候,很难想象祝炎章只是小小拒北城一个刀笔小吏,不了解祝炎章底细的,多半会认为祝炎章是一个指点江山的相宰公侯。 望着扛着枪,眼神闪耀着兴奋光芒,期待着这一场战争到来,不让双青侯专美于前的姬华,还有那些个和姬华一般心思的江湖游侠们,陈少墨不知道这到底是他们的幸运,还是不幸。 半夜,陈少墨被一阵苍凉的号角声给惊醒。 只是饮酒不少,又沉沉的睡去。 等到早上醒来,发现部落里的男人女人,都在忙碌着,看样子是忙碌着搬家。 很多的毡房都已经拆了装上了牛车。 “我的兄弟,呼延王的使者昨晚到了,召唤我等聚集,我们得遵照王命迁徙了!” 巴鲁满脸歉意的说道。 歉意归歉意,这巴特鲁部迁徙是势在必行了。 陈少墨自然是没有跟着迁徙的道理。 不过,陈少墨心中却不平静。 草原今年的似乎是遭了雪灾,连这靠近天岳关的巴特鲁部都受了不小的影响。 昨晚的号角声,应该是巴鲁口中所说的呼延王的召唤了。 换言之,草原的部落在集结。 草原有草原的规则,平时大家分散成小部落,游牧而居,只有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才回召集各个部落集结。 而这所谓的大事,只有一种,那就意味着战争。 和谁的战争? 是草原部落之间的战争,还是和大夏? 短短两天的时间,来草原时一个人一匹马,回去的时候,还是一个人一匹马。 只不过,马从原来的瘦马变成了神俊的马前雪了。 回到天岳关的时候,已是太阳西斜。 祝炎章竟然还带着酒意,醉眼朦胧。,看样子中午没少喝。 对于一夜未归的陈少墨,祝炎章似乎半点都不担心。 陈少墨将草原部落在集结的事情说了出来,祝炎章的酒意才似乎散去一些。 陈少墨只负责将情报送到,至于如何判断,草原是内部战争,还是要对大夏用兵,就不是自己的事情。 牵着马前雪,陈少墨来到天岳关的马坊,打算给马前雪配置一副像样点的马鞍,再打一副马蹄铁。 配上马鞍,钉上蹄铁的马前雪,显得更神俊的。 踩在路上,声音比寻常的马匹都要响上几分。 “好俊的马!” 声音是一个江湖游侠儿打扮的人发出来,跟一般游侠儿喜欢佩剑不同,他是扛着一把长枪。 很怪异的长枪。 江湖游侠儿,鲜有用枪的,就算有,也都是短枪,不会太长,毕竟不太好携带。 可眼前这人的长枪,比起天岳军卒使用的长枪恐怕还要长上几尺,枪头被用布包裹了起来,露出殷红的枪缨,最怪异的是,枪缨边上,竟然还有几个铜铃铛。 “我叫姬华,兄弟,你这马转让不?” “不转!”陈少墨一口回绝。 “兄弟,再考虑一下,你不觉得,本大侠的这杆九铃枪与这马很配吗?” 陈少墨一望,果然,姬华的长枪上,果然是九个铃铛,难怪会叫九铃枪。 “考虑一下,以后本大侠罩着你!” “没兴趣!” 陈少墨懒得纠缠,牵着马前雪离开了。 其实按照陈少墨的想法,这一趟游学,天岳关这地该是差不多了,该看的风景看了,草原也去了,而且还收获了马前雪。 只不过,祝炎章似乎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没事的陈少墨,只能在天岳关逗留。 只是明显的感觉到,天岳关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天岳关聚集的江湖游侠儿,似乎不止姬华一个,而且有愈来愈多的趋势。 天岳关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 姬华很喜欢扛着他那杆九铃枪,在天岳关闲逛,逢人就说:“你好,我叫姬华,我手中的枪叫九铃枪!” 怪异的铃声,时不时传入耳中。 你想忽略他都很难。 陈少墨敢打赌,就这一两天的功夫,全天岳关,恐怕没有人不认识姬华和姬华手中那杆九铃枪的。 姬华那种自来熟和从不感觉到尴尬的功夫,竟然让很多后面赶来的游侠儿,聚拢到了他的身旁。 天岳关的气氛变得愈发凝重起来,关下,已经能看到有斥候在活动了。 天岳关的斥候,也是撒了出去。 双方斥候间的战斗,一接触,就变得异常激烈。 看来,草原部落集结,对大夏用兵,已经是箭在弦上了。 看样子,草原各部族的集结,应该早就开始了。 巴鲁所在的巴特鲁部,估计是最后被征召的了。 “先生,你要留我在天岳关,就是想让我见识这场战争,您早就知道,草原各部会集结进攻天岳关!” “草原遭遇雪灾,牛羊损失不小,按照惯例,他们会对大夏用兵,从大夏抢夺粮食来渡过饥荒,你不会以为,草原各部大规模集结,我大夏会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这次来天岳关送的只是一份普通的信简?”祝炎章老神自在的说道。 “这些集结在天岳关的江湖游侠是怎么回事?” 望着扛着九铃枪在闲逛的姬华,陈少墨问道。 “江湖游侠儿,又有多少人甘心一辈子只在江湖?从戎,这些个游侠儿又有多少从小卒子做起的心气儿?大夏江湖出了一个鲜衣怒马的裴青,西边大魏出了一个醉卧沙场的南宫青,哪个游侠儿不想做双青侯二?” 虽然没有离开过拒北城,但是关于大夏裴青和大魏南宫青这两人,陈少墨是没有少听说的。 裴青是大夏江湖游侠儿出身,一人,一剑,一青衣,姿炀关前,入戎狄十二万大军阵中,取上将首级七枚,贺兰王庭十二高手围剿,反杀三人、伤五人后全身而退,被大夏敕封青衣侯,是为大夏江湖游侠神话。 南宫青,大魏江湖游侠儿出身,秀水河畔,三尺青锋,一剑锁江,十万大夏军,月余难渡秀水,被大魏敕封青锋侯,是为大魏江湖游侠神话。 二人也被统称为双青侯。 江湖游侠儿喜爱用剑,除了剑显得更加灵动外,跟青衣侯和青锋侯两人都是用剑,有很大干系。 “与其头疼这些江湖游侠儿以武乱禁,不如因势利导,给他们一个做梦的机会!”祝炎章的话有些诛心。 半夜,陈少墨被一阵苍凉的号角声给惊醒。 只是饮酒不少,又沉沉的睡去。 等到早上醒来,发现部落里的男人女人,都在忙碌着,看样子是忙碌着搬家。 很多的毡房都已经拆了装上了牛车。 “我的兄弟,呼延王的使者昨晚到了,召唤我等聚集,我们得遵照王命迁徙了!” 巴鲁满脸歉意的说道。 歉意归歉意,这巴特鲁部迁徙是势在必行了。 陈少墨自然是没有跟着迁徙的道理。 不过,陈少墨心中却不平静。 草原今年的似乎是遭了雪灾,连这靠近天岳关的巴特鲁部都受了不小的影响。 昨晚的号角声,应该是巴鲁口中所说的呼延王的召唤了。 换言之,草原的部落在集结。 草原有草原的规则,平时大家分散成小部落,游牧而居,只有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才回召集各个部落集结。 而这所谓的大事,只有一种,那就意味着战争。 和谁的战争? 是草原部落之间的战争,还是和大夏? 短短两天的时间,来草原时一个人一匹马,回去的时候,还是一个人一匹马。 只不过,马从原来的瘦马变成了神俊的马前雪了。 回到天岳关的时候,已是太阳西斜。 祝炎章竟然还带着酒意,醉眼朦胧。,看样子中午没少喝。 对于一夜未归的陈少墨,祝炎章似乎半点都不担心。 陈少墨将草原部落在集结的事情说了出来,祝炎章的酒意才似乎散去一些。 陈少墨只负责将情报送到,至于如何判断,草原是内部战争,还是要对大夏用兵,就不是自己的事情。 牵着马前雪,陈少墨来到天岳关的马坊,打算给马前雪配置一副像样点的马鞍,再打一副马蹄铁。 配上马鞍,钉上蹄铁的马前雪,显得更神俊的。 踩在路上,声音比寻常的马匹都要响上几分。 “好俊的马!” 声音是一个江湖游侠儿打扮的人发出来,跟一般游侠儿喜欢佩剑不同,他是扛着一把长枪。 很怪异的长枪。 江湖游侠儿,鲜有用枪的,就算有,也都是短枪,不会太长,毕竟不太好携带。 可眼前这人的长枪,比起天岳军卒使用的长枪恐怕还要长上几尺,枪头被用布包裹了起来,露出殷红的枪缨,最怪异的是,枪缨边上,竟然还有几个铜铃铛。 “我叫姬华,兄弟,你这马转让不?” “不转!”陈少墨一口回绝。 “兄弟,再考虑一下,你不觉得,本大侠的这杆九铃枪与这马很配吗?” 陈少墨一望,果然,姬华的长枪上,果然是九个铃铛,难怪会叫九铃枪。 “考虑一下,以后本大侠罩着你!” “没兴趣!” 陈少墨懒得纠缠,牵着马前雪离开了。 其实按照陈少墨的想法,这一趟游学,天岳关这地该是差不多了,该看的风景看了,草原也去了,而且还收获了马前雪。 只不过,祝炎章似乎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没事的陈少墨,只能在天岳关逗留。 只是明显的感觉到,天岳关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天岳关聚集的江湖游侠儿,似乎不止姬华一个,而且有愈来愈多的趋势。 天岳关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 姬华很喜欢扛着他那杆九铃枪,在天岳关闲逛,逢人就说:“你好,我叫姬华,我手中的枪叫九铃枪!” 怪异的铃声,时不时传入耳中。 你想忽略他都很难。 陈少墨敢打赌,就这一两天的功夫,全天岳关,恐怕没有人不认识姬华和姬华手中那杆九铃枪的。 姬华那种自来熟和从不感觉到尴尬的功夫,竟然让很多后面赶来的游侠儿,聚拢到了他的身旁。 天岳关的气氛变得愈发凝重起来,关下,已经能看到有斥候在活动了。 天岳关的斥候,也是撒了出去。 双方斥候间的战斗,一接触,就变得异常激烈。 看来,草原部落集结,对大夏用兵,已经是箭在弦上了。 看样子,草原各部族的集结,应该早就开始了。 巴鲁所在的巴特鲁部,估计是最后被征召的了。 “先生,你要留我在天岳关,就是想让我见识这场战争,您早就知道,草原各部会集结进攻天岳关!” “草原遭遇雪灾,牛羊损失不小,按照惯例,他们会对大夏用兵,从大夏抢夺粮食来渡过饥荒,你不会以为,草原各部大规模集结,我大夏会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这次来天岳关送的只是一份普通的信简?”祝炎章老神自在的说道。 “这些集结在天岳关的江湖游侠是怎么回事?” 望着扛着九铃枪在闲逛的姬华,陈少墨问道。 “江湖游侠儿,又有多少人甘心一辈子只在江湖?从戎,这些个游侠儿又有多少从小卒子做起的心气儿?大夏江湖出了一个鲜衣怒马的裴青,西边大魏出了一个醉卧沙场的南宫青,哪个游侠儿不想做双青侯二?” 虽然没有离开过拒北城,但是关于大夏裴青和大魏南宫青这两人,陈少墨是没有少听说的。 裴青是大夏江湖游侠儿出身,一人,一剑,一青衣,姿炀关前,入戎狄十二万大军阵中,取上将首级七枚,贺兰王庭十二高手围剿,反杀三人、伤五人后全身而退,被大夏敕封青衣侯,是为大夏江湖游侠神话。 南宫青,大魏江湖游侠儿出身,秀水河畔,三尺青锋,一剑锁江,十万大夏军,月余难渡秀水,被大魏敕封青锋侯,是为大魏江湖游侠神话。 二人也被统称为双青侯。 江湖游侠儿喜爱用剑,除了剑显得更加灵动外,跟青衣侯和青锋侯两人都是用剑,有很大干系。 “与其头疼这些江湖游侠儿以武乱禁,不如因势利导,给他们一个做梦的机会!”祝炎章的话有些诛心。 半夜,陈少墨被一阵苍凉的号角声给惊醒。 只是饮酒不少,又沉沉的睡去。 等到早上醒来,发现部落里的男人女人,都在忙碌着,看样子是忙碌着搬家。 很多的毡房都已经拆了装上了牛车。 “我的兄弟,呼延王的使者昨晚到了,召唤我等聚集,我们得遵照王命迁徙了!” 巴鲁满脸歉意的说道。 歉意归歉意,这巴特鲁部迁徙是势在必行了。 陈少墨自然是没有跟着迁徙的道理。 不过,陈少墨心中却不平静。 草原今年的似乎是遭了雪灾,连这靠近天岳关的巴特鲁部都受了不小的影响。 昨晚的号角声,应该是巴鲁口中所说的呼延王的召唤了。 换言之,草原的部落在集结。 草原有草原的规则,平时大家分散成小部落,游牧而居,只有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才回召集各个部落集结。 而这所谓的大事,只有一种,那就意味着战争。 和谁的战争? 是草原部落之间的战争,还是和大夏? 短短两天的时间,来草原时一个人一匹马,回去的时候,还是一个人一匹马。 只不过,马从原来的瘦马变成了神俊的马前雪了。 回到天岳关的时候,已是太阳西斜。 祝炎章竟然还带着酒意,醉眼朦胧。,看样子中午没少喝。 对于一夜未归的陈少墨,祝炎章似乎半点都不担心。 陈少墨将草原部落在集结的事情说了出来,祝炎章的酒意才似乎散去一些。 陈少墨只负责将情报送到,至于如何判断,草原是内部战争,还是要对大夏用兵,就不是自己的事情。 牵着马前雪,陈少墨来到天岳关的马坊,打算给马前雪配置一副像样点的马鞍,再打一副马蹄铁。 配上马鞍,钉上蹄铁的马前雪,显得更神俊的。 踩在路上,声音比寻常的马匹都要响上几分。 “好俊的马!” 声音是一个江湖游侠儿打扮的人发出来,跟一般游侠儿喜欢佩剑不同,他是扛着一把长枪。 很怪异的长枪。 江湖游侠儿,鲜有用枪的,就算有,也都是短枪,不会太长,毕竟不太好携带。 可眼前这人的长枪,比起天岳军卒使用的长枪恐怕还要长上几尺,枪头被用布包裹了起来,露出殷红的枪缨,最怪异的是,枪缨边上,竟然还有几个铜铃铛。 “我叫姬华,兄弟,你这马转让不?” “不转!”陈少墨一口回绝。 “兄弟,再考虑一下,你不觉得,本大侠的这杆九铃枪与这马很配吗?” 陈少墨一望,果然,姬华的长枪上,果然是九个铃铛,难怪会叫九铃枪。 “考虑一下,以后本大侠罩着你!” “没兴趣!” 陈少墨懒得纠缠,牵着马前雪离开了。 其实按照陈少墨的想法,这一趟游学,天岳关这地该是差不多了,该看的风景看了,草原也去了,而且还收获了马前雪。 只不过,祝炎章似乎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没事的陈少墨,只能在天岳关逗留。 只是明显的感觉到,天岳关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天岳关聚集的江湖游侠儿,似乎不止姬华一个,而且有愈来愈多的趋势。 天岳关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 姬华很喜欢扛着他那杆九铃枪,在天岳关闲逛,逢人就说:“你好,我叫姬华,我手中的枪叫九铃枪!” 怪异的铃声,时不时传入耳中。 你想忽略他都很难。 陈少墨敢打赌,就这一两天的功夫,全天岳关,恐怕没有人不认识姬华和姬华手中那杆九铃枪的。 姬华那种自来熟和从不感觉到尴尬的功夫,竟然让很多后面赶来的游侠儿,聚拢到了他的身旁。 天岳关的气氛变得愈发凝重起来,关下,已经能看到有斥候在活动了。 天岳关的斥候,也是撒了出去。 双方斥候间的战斗,一接触,就变得异常激烈。 看来,草原部落集结,对大夏用兵,已经是箭在弦上了。 看样子,草原各部族的集结,应该早就开始了。 巴鲁所在的巴特鲁部,估计是最后被征召的了。 “先生,你要留我在天岳关,就是想让我见识这场战争,您早就知道,草原各部会集结进攻天岳关!” “草原遭遇雪灾,牛羊损失不小,按照惯例,他们会对大夏用兵,从大夏抢夺粮食来渡过饥荒,你不会以为,草原各部大规模集结,我大夏会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这次来天岳关送的只是一份普通的信简?”祝炎章老神自在的说道。 “这些集结在天岳关的江湖游侠是怎么回事?” 望着扛着九铃枪在闲逛的姬华,陈少墨问道。 “江湖游侠儿,又有多少人甘心一辈子只在江湖?从戎,这些个游侠儿又有多少从小卒子做起的心气儿?大夏江湖出了一个鲜衣怒马的裴青,西边大魏出了一个醉卧沙场的南宫青,哪个游侠儿不想做双青侯二?” 虽然没有离开过拒北城,但是关于大夏裴青和大魏南宫青这两人,陈少墨是没有少听说的。 裴青是大夏江湖游侠儿出身,一人,一剑,一青衣,姿炀关前,入戎狄十二万大军阵中,取上将首级七枚,贺兰王庭十二高手围剿,反杀三人、伤五人后全身而退,被大夏敕封青衣侯,是为大夏江湖游侠神话。 南宫青,大魏江湖游侠儿出身,秀水河畔,三尺青锋,一剑锁江,十万大夏军,月余难渡秀水,被大魏敕封青锋侯,是为大魏江湖游侠神话。 二人也被统称为双青侯。 江湖游侠儿喜爱用剑,除了剑显得更加灵动外,跟青衣侯和青锋侯两人都是用剑,有很大干系。 “与其头疼这些江湖游侠儿以武乱禁,不如因势利导,给他们一个做梦的机会!”祝炎章的话有些诛心。 半夜,陈少墨被一阵苍凉的号角声给惊醒。 只是饮酒不少,又沉沉的睡去。 等到早上醒来,发现部落里的男人女人,都在忙碌着,看样子是忙碌着搬家。 很多的毡房都已经拆了装上了牛车。 “我的兄弟,呼延王的使者昨晚到了,召唤我等聚集,我们得遵照王命迁徙了!” 巴鲁满脸歉意的说道。 歉意归歉意,这巴特鲁部迁徙是势在必行了。 陈少墨自然是没有跟着迁徙的道理。 不过,陈少墨心中却不平静。 草原今年的似乎是遭了雪灾,连这靠近天岳关的巴特鲁部都受了不小的影响。 昨晚的号角声,应该是巴鲁口中所说的呼延王的召唤了。 换言之,草原的部落在集结。 草原有草原的规则,平时大家分散成小部落,游牧而居,只有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才回召集各个部落集结。 而这所谓的大事,只有一种,那就意味着战争。 和谁的战争? 是草原部落之间的战争,还是和大夏? 短短两天的时间,来草原时一个人一匹马,回去的时候,还是一个人一匹马。 只不过,马从原来的瘦马变成了神俊的马前雪了。 回到天岳关的时候,已是太阳西斜。 祝炎章竟然还带着酒意,醉眼朦胧。,看样子中午没少喝。 对于一夜未归的陈少墨,祝炎章似乎半点都不担心。 陈少墨将草原部落在集结的事情说了出来,祝炎章的酒意才似乎散去一些。 陈少墨只负责将情报送到,至于如何判断,草原是内部战争,还是要对大夏用兵,就不是自己的事情。 牵着马前雪,陈少墨来到天岳关的马坊,打算给马前雪配置一副像样点的马鞍,再打一副马蹄铁。 配上马鞍,钉上蹄铁的马前雪,显得更神俊的。 踩在路上,声音比寻常的马匹都要响上几分。 “好俊的马!” 声音是一个江湖游侠儿打扮的人发出来,跟一般游侠儿喜欢佩剑不同,他是扛着一把长枪。 很怪异的长枪。 江湖游侠儿,鲜有用枪的,就算有,也都是短枪,不会太长,毕竟不太好携带。 可眼前这人的长枪,比起天岳军卒使用的长枪恐怕还要长上几尺,枪头被用布包裹了起来,露出殷红的枪缨,最怪异的是,枪缨边上,竟然还有几个铜铃铛。 “我叫姬华,兄弟,你这马转让不?” “不转!”陈少墨一口回绝。 “兄弟,再考虑一下,你不觉得,本大侠的这杆九铃枪与这马很配吗?” 陈少墨一望,果然,姬华的长枪上,果然是九个铃铛,难怪会叫九铃枪。 “考虑一下,以后本大侠罩着你!” “没兴趣!” 陈少墨懒得纠缠,牵着马前雪离开了。 其实按照陈少墨的想法,这一趟游学,天岳关这地该是差不多了,该看的风景看了,草原也去了,而且还收获了马前雪。 只不过,祝炎章似乎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没事的陈少墨,只能在天岳关逗留。 只是明显的感觉到,天岳关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天岳关聚集的江湖游侠儿,似乎不止姬华一个,而且有愈来愈多的趋势。 天岳关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 姬华很喜欢扛着他那杆九铃枪,在天岳关闲逛,逢人就说:“你好,我叫姬华,我手中的枪叫九铃枪!” 怪异的铃声,时不时传入耳中。 你想忽略他都很难。 陈少墨敢打赌,就这一两天的功夫,全天岳关,恐怕没有人不认识姬华和姬华手中那杆九铃枪的。 姬华那种自来熟和从不感觉到尴尬的功夫,竟然让很多后面赶来的游侠儿,聚拢到了他的身旁。 天岳关的气氛变得愈发凝重起来,关下,已经能看到有斥候在活动了。 天岳关的斥候,也是撒了出去。 双方斥候间的战斗,一接触,就变得异常激烈。 看来,草原部落集结,对大夏用兵,已经是箭在弦上了。 看样子,草原各部族的集结,应该早就开始了。 巴鲁所在的巴特鲁部,估计是最后被征召的了。 “先生,你要留我在天岳关,就是想让我见识这场战争,您早就知道,草原各部会集结进攻天岳关!” “草原遭遇雪灾,牛羊损失不小,按照惯例,他们会对大夏用兵,从大夏抢夺粮食来渡过饥荒,你不会以为,草原各部大规模集结,我大夏会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这次来天岳关送的只是一份普通的信简?”祝炎章老神自在的说道。 “这些集结在天岳关的江湖游侠是怎么回事?” 望着扛着九铃枪在闲逛的姬华,陈少墨问道。 “江湖游侠儿,又有多少人甘心一辈子只在江湖?从戎,这些个游侠儿又有多少从小卒子做起的心气儿?大夏江湖出了一个鲜衣怒马的裴青,西边大魏出了一个醉卧沙场的南宫青,哪个游侠儿不想做双青侯二?” 虽然没有离开过拒北城,但是关于大夏裴青和大魏南宫青这两人,陈少墨是没有少听说的。 裴青是大夏江湖游侠儿出身,一人,一剑,一青衣,姿炀关前,入戎狄十二万大军阵中,取上将首级七枚,贺兰王庭十二高手围剿,反杀三人、伤五人后全身而退,被大夏敕封青衣侯,是为大夏江湖游侠神话。 南宫青,大魏江湖游侠儿出身,秀水河畔,三尺青锋,一剑锁江,十万大夏军,月余难渡秀水,被大魏敕封青锋侯,是为大魏江湖游侠神话。 二人也被统称为双青侯。 江湖游侠儿喜爱用剑,除了剑显得更加灵动外,跟青衣侯和青锋侯两人都是用剑,有很大干系。 “与其头疼这些江湖游侠儿以武乱禁,不如因势利导,给他们一个做梦的机会!”祝炎章的话有些诛心。 多少年了,江湖游侠儿千千万,大夏只出了一个青衣侯裴青,大魏也只出了一个青锋侯南宫青。 说这话的时候,很难想象祝炎章只是小小拒北城一个刀笔小吏,不了解祝炎章底细的,多半会认为祝炎章是一个指点江山的相宰公侯。 望着扛着枪,眼神闪耀着兴奋光芒,期待着这一场战争到来,不让双青侯专美于前的姬华,还有那些个和姬华一般心思的江湖游侠们,陈少墨不知道这到底是他们的幸运,还是不幸。 第七章:兵临城下 天岳关下,斥候一批批的撒了出去。 回来的却是不多,一天时间,在付出了近二百斥候伤亡的代价下,斥候终于拿到了最确切的军情。 东边三大部落联盟,举兵五十万,朝天岳关杀来。 草原七部,分为东三部和西四部。 东三部为呼延部、纳兰部和赫连部; 西四部为朔风部、贺耶部、吉思部和图格鲁部。 草原的敌人,不仅是大夏和大魏,还有他们自己,东三部和西四部各自组成联盟,都想吞并着对方的牧场,占领对方的牛羊牲畜和女人。 但在名义上,草原七部都受在贺兰山的贺兰王庭节制。 这有点像陈少墨前世的春秋战国,七大诸侯国都受周王室节制,但其实都是个成一国。 大夏主要面对的是东三部,大魏面对的是西四部。 除了其他部族的牛羊和女人,大夏和大魏的粮食、金帛、盐铁都是草原人所觊觎的。 将偌大的神州变成他们的牧场,也是草原人孜孜不倦的梦想和追求。 这一次草原雪灾,主要是东三部受灾。 尤其以呼延部为最。 情势不容乐观,作为二十万天岳军的最高统帅,大夏拒北侯,大将军霍嵘此刻也一身重甲,站上了城头。 来天岳关五天,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霍嵘。 头发被厚重的盔甲罩住,雪白的长须在烈风下不规则的舞动,魁梧的身材,但是依旧经不住岁月的侵蚀,腰身已经没有办法像年轻人那样挺拔了。 虽然天岳关一直是东三部进攻大夏的桥头堡,但基本都是小打小闹,像这样东三部发五十万大军,系数来犯,这还是十年来首次。 有天岳关这样的雄关,天岳军到底还是占了地利之势的。 可面对近两倍兵力的差距,拒北侯霍嵘的眉头皱的厉害。 “将斥候全部撒出去,另外,派出小股骑兵,对其进行袭扰,务必要迟敌之锋芒,不能让他们一鼓作气的开到关下!” 霍嵘虽然难掩老态,但是中气十足。 霍嵘的布局,换做陈少墨自己,也大抵只能如此。 天岳军不可能出关迎战东三部联军,迎战的地点只能是天岳关,但若让联军一鼓作气开到天岳关下,天岳关守军,士气必受影响。 五十万联军,人吃马嚼的,只要天岳关不失,只要一个月,甚至可能是更短的时间,联军就会出现后勤补给问题,撤退是早晚的事情。 虽然现在派出斥候和小股骑兵对东三部联军进行袭扰,看似是添油战术,无法对其产生实质性的损害,但只要能迟延其一天,那就多一天的胜算。 来到天岳关的游侠们,也被组织了起来,开上了城墙。 作为防守战中在城墙上的机动力量,人数虽然不足五百,但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胜在单兵力量强。 “你也去!” 祝炎章的话,让陈少墨微微一愣。 “你不会以为,这次来天岳关,只是来瞧个热闹,曹铮他将刀借给你,只是让你背在身上当个摆设?” 不得不说,当祝炎章真的严肃起来的时候,还是有那么点威严的,那怕陈少墨是二世为人,在这一刻,陈少墨也没有办法去拒绝祝炎章的安排。 领了一件如背心一般的皮甲,陈少墨被编入到了游侠的队列中,但毕竟游侠儿不属于天岳军,天岳军对其限制也是很小的。 只是所有人变得凝重起来。 除了姬华,依旧扛着他的九铃枪,和那些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人在套着近乎。 姬华算是这一次集中到天岳关所有游侠当中的一个另类。 傍晚时分,斥候传来了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 东三部联军没有理会小股骑兵的袭扰,直接分兵十万精锐,朝着天岳关直扑过来,后续兵马按照原有节奏,朝着天岳关推进。 草原各部与大夏的战争不是一天两天,更不是一年两年了。 彼此也都知根知底,不会不明白大夏小股骑兵袭扰,想迟其兵锋的意图。 这一晚,城楼上的篝火烧的特别的明亮。 将北边照的透亮,三更时分,战鼓敲响,面对十万急行军率先到达关下的东三部联军,天岳军派出八千精锐骑兵,想趁其立足未稳之际,收获奇功。 不过,八千精锐骑兵,只回来了二千不到,十万东三部联军却是在距天岳关十五里的地方,成功的扎下了营寨。 拒北侯霍嵘的后背似乎又佝偻了几分。 眼下,面对草原东三部联军的进攻,只剩下最后一个选择了,那就是死守天岳关。 天岳关一破,东三部联军势必长驱直入。 小小的拒北城,恐怕难以抵挡。 整个天岳关都浓罩在一种沉重的气氛当中。 虽然天岳关一直都在防着草原的入侵,所有的准备也一切都是为了战争,可当五十万大军开到自己面前的时候,那种压迫感,就算是天岳关那雄浑厚重的城墙,也无法无视。 东三部联军到达天岳军下面的第三天晚上。 下雾了,很重的雾,原本关上的篝火,还可以照亮关下的土地,可是在大雾和夜色的双重掩护下,连城楼的垛口,都半遮半掩的藏了起来。 其他的地方,全是一片茫然。 静,很静! 似乎只有烈风在呼啸。 谁都看得出,今晚肯定是个不眠之夜。 拒北侯霍嵘一身黑色铠甲,端坐城楼。 身后的霍字帅旗和大夏龙旗,早已经被浓雾给浸湿,少了往日被烈风鼓捣的那一份张狂与霸气。 面前的桌案上煮着茶,嘟嘟的冒着白气。 “点火!” “攻!” 裹着棉纱沾满火油的箭矢,如流星雨一般,从天岳关的城楼上,划过夜空,飞了出去。 借着这难得的光亮,关下的景象模糊的收入眼中。 “敌袭!不足二千步!” 战鼓声随即响起,每一声似乎都敲在人的心上,早就守在城楼上的士卒,这一刻都齐齐起身,身上的铁甲发出沉闷的声响。 “呜呜……” 似乎是对天岳关战鼓的回应,关下,略显苍凉的号角声传来,彻底拉开了战斗的序幕。 “火箭准备,攻!” 又是漫天的火光,从天岳关城楼射出,划过夜色和浓雾,掉落在关下的空地上,微弱的火光,在夜色和浓雾中显得格外的脆弱。 “弓箭手准备!” “擂石准备!” “滚木准备!” “火油准备!” 一条条命令,传达了出来。 所有人在这一刻,似乎都失去了思考,只能机械的执行每一条下达的军令。 天岳关下,斥候一批批的撒了出去。 回来的却是不多,一天时间,在付出了近二百斥候伤亡的代价下,斥候终于拿到了最确切的军情。 东边三大部落联盟,举兵五十万,朝天岳关杀来。 草原七部,分为东三部和西四部。 东三部为呼延部、纳兰部和赫连部; 西四部为朔风部、贺耶部、吉思部和图格鲁部。 草原的敌人,不仅是大夏和大魏,还有他们自己,东三部和西四部各自组成联盟,都想吞并着对方的牧场,占领对方的牛羊牲畜和女人。 但在名义上,草原七部都受在贺兰山的贺兰王庭节制。 这有点像陈少墨前世的春秋战国,七大诸侯国都受周王室节制,但其实都是个成一国。 大夏主要面对的是东三部,大魏面对的是西四部。 除了其他部族的牛羊和女人,大夏和大魏的粮食、金帛、盐铁都是草原人所觊觎的。 将偌大的神州变成他们的牧场,也是草原人孜孜不倦的梦想和追求。 这一次草原雪灾,主要是东三部受灾。 尤其以呼延部为最。 情势不容乐观,作为二十万天岳军的最高统帅,大夏拒北侯,大将军霍嵘此刻也一身重甲,站上了城头。 来天岳关五天,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霍嵘。 头发被厚重的盔甲罩住,雪白的长须在烈风下不规则的舞动,魁梧的身材,但是依旧经不住岁月的侵蚀,腰身已经没有办法像年轻人那样挺拔了。 虽然天岳关一直是东三部进攻大夏的桥头堡,但基本都是小打小闹,像这样东三部发五十万大军,系数来犯,这还是十年来首次。 有天岳关这样的雄关,天岳军到底还是占了地利之势的。 可面对近两倍兵力的差距,拒北侯霍嵘的眉头皱的厉害。 “将斥候全部撒出去,另外,派出小股骑兵,对其进行袭扰,务必要迟敌之锋芒,不能让他们一鼓作气的开到关下!” 霍嵘虽然难掩老态,但是中气十足。 霍嵘的布局,换做陈少墨自己,也大抵只能如此。 天岳军不可能出关迎战东三部联军,迎战的地点只能是天岳关,但若让联军一鼓作气开到天岳关下,天岳关守军,士气必受影响。 五十万联军,人吃马嚼的,只要天岳关不失,只要一个月,甚至可能是更短的时间,联军就会出现后勤补给问题,撤退是早晚的事情。 虽然现在派出斥候和小股骑兵对东三部联军进行袭扰,看似是添油战术,无法对其产生实质性的损害,但只要能迟延其一天,那就多一天的胜算。 来到天岳关的游侠们,也被组织了起来,开上了城墙。 作为防守战中在城墙上的机动力量,人数虽然不足五百,但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胜在单兵力量强。 “你也去!” 祝炎章的话,让陈少墨微微一愣。 “你不会以为,这次来天岳关,只是来瞧个热闹,曹铮他将刀借给你,只是让你背在身上当个摆设?” 不得不说,当祝炎章真的严肃起来的时候,还是有那么点威严的,那怕陈少墨是二世为人,在这一刻,陈少墨也没有办法去拒绝祝炎章的安排。 领了一件如背心一般的皮甲,陈少墨被编入到了游侠的队列中,但毕竟游侠儿不属于天岳军,天岳军对其限制也是很小的。 只是所有人变得凝重起来。 除了姬华,依旧扛着他的九铃枪,和那些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人在套着近乎。 姬华算是这一次集中到天岳关所有游侠当中的一个另类。 傍晚时分,斥候传来了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 东三部联军没有理会小股骑兵的袭扰,直接分兵十万精锐,朝着天岳关直扑过来,后续兵马按照原有节奏,朝着天岳关推进。 草原各部与大夏的战争不是一天两天,更不是一年两年了。 彼此也都知根知底,不会不明白大夏小股骑兵袭扰,想迟其兵锋的意图。 这一晚,城楼上的篝火烧的特别的明亮。 将北边照的透亮,三更时分,战鼓敲响,面对十万急行军率先到达关下的东三部联军,天岳军派出八千精锐骑兵,想趁其立足未稳之际,收获奇功。 不过,八千精锐骑兵,只回来了二千不到,十万东三部联军却是在距天岳关十五里的地方,成功的扎下了营寨。 拒北侯霍嵘的后背似乎又佝偻了几分。 眼下,面对草原东三部联军的进攻,只剩下最后一个选择了,那就是死守天岳关。 天岳关一破,东三部联军势必长驱直入。 小小的拒北城,恐怕难以抵挡。 整个天岳关都浓罩在一种沉重的气氛当中。 虽然天岳关一直都在防着草原的入侵,所有的准备也一切都是为了战争,可当五十万大军开到自己面前的时候,那种压迫感,就算是天岳关那雄浑厚重的城墙,也无法无视。 东三部联军到达天岳军下面的第三天晚上。 下雾了,很重的雾,原本关上的篝火,还可以照亮关下的土地,可是在大雾和夜色的双重掩护下,连城楼的垛口,都半遮半掩的藏了起来。 其他的地方,全是一片茫然。 静,很静! 似乎只有烈风在呼啸。 谁都看得出,今晚肯定是个不眠之夜。 拒北侯霍嵘一身黑色铠甲,端坐城楼。 身后的霍字帅旗和大夏龙旗,早已经被浓雾给浸湿,少了往日被烈风鼓捣的那一份张狂与霸气。 面前的桌案上煮着茶,嘟嘟的冒着白气。 “点火!” “攻!” 裹着棉纱沾满火油的箭矢,如流星雨一般,从天岳关的城楼上,划过夜空,飞了出去。 借着这难得的光亮,关下的景象模糊的收入眼中。 “敌袭!不足二千步!” 战鼓声随即响起,每一声似乎都敲在人的心上,早就守在城楼上的士卒,这一刻都齐齐起身,身上的铁甲发出沉闷的声响。 “呜呜……” 似乎是对天岳关战鼓的回应,关下,略显苍凉的号角声传来,彻底拉开了战斗的序幕。 “火箭准备,攻!” 又是漫天的火光,从天岳关城楼射出,划过夜色和浓雾,掉落在关下的空地上,微弱的火光,在夜色和浓雾中显得格外的脆弱。 “弓箭手准备!” “擂石准备!” “滚木准备!” 天岳关下,斥候一批批的撒了出去。 回来的却是不多,一天时间,在付出了近二百斥候伤亡的代价下,斥候终于拿到了最确切的军情。 东边三大部落联盟,举兵五十万,朝天岳关杀来。 草原七部,分为东三部和西四部。 东三部为呼延部、纳兰部和赫连部; 西四部为朔风部、贺耶部、吉思部和图格鲁部。 草原的敌人,不仅是大夏和大魏,还有他们自己,东三部和西四部各自组成联盟,都想吞并着对方的牧场,占领对方的牛羊牲畜和女人。 但在名义上,草原七部都受在贺兰山的贺兰王庭节制。 这有点像陈少墨前世的春秋战国,七大诸侯国都受周王室节制,但其实都是个成一国。 大夏主要面对的是东三部,大魏面对的是西四部。 除了其他部族的牛羊和女人,大夏和大魏的粮食、金帛、盐铁都是草原人所觊觎的。 将偌大的神州变成他们的牧场,也是草原人孜孜不倦的梦想和追求。 这一次草原雪灾,主要是东三部受灾。 尤其以呼延部为最。 情势不容乐观,作为二十万天岳军的最高统帅,大夏拒北侯,大将军霍嵘此刻也一身重甲,站上了城头。 来天岳关五天,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霍嵘。 头发被厚重的盔甲罩住,雪白的长须在烈风下不规则的舞动,魁梧的身材,但是依旧经不住岁月的侵蚀,腰身已经没有办法像年轻人那样挺拔了。 虽然天岳关一直是东三部进攻大夏的桥头堡,但基本都是小打小闹,像这样东三部发五十万大军,系数来犯,这还是十年来首次。 有天岳关这样的雄关,天岳军到底还是占了地利之势的。 可面对近两倍兵力的差距,拒北侯霍嵘的眉头皱的厉害。 “将斥候全部撒出去,另外,派出小股骑兵,对其进行袭扰,务必要迟敌之锋芒,不能让他们一鼓作气的开到关下!” 霍嵘虽然难掩老态,但是中气十足。 霍嵘的布局,换做陈少墨自己,也大抵只能如此。 天岳军不可能出关迎战东三部联军,迎战的地点只能是天岳关,但若让联军一鼓作气开到天岳关下,天岳关守军,士气必受影响。 五十万联军,人吃马嚼的,只要天岳关不失,只要一个月,甚至可能是更短的时间,联军就会出现后勤补给问题,撤退是早晚的事情。 虽然现在派出斥候和小股骑兵对东三部联军进行袭扰,看似是添油战术,无法对其产生实质性的损害,但只要能迟延其一天,那就多一天的胜算。 来到天岳关的游侠们,也被组织了起来,开上了城墙。 作为防守战中在城墙上的机动力量,人数虽然不足五百,但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胜在单兵力量强。 “你也去!” 祝炎章的话,让陈少墨微微一愣。 “你不会以为,这次来天岳关,只是来瞧个热闹,曹铮他将刀借给你,只是让你背在身上当个摆设?” 不得不说,当祝炎章真的严肃起来的时候,还是有那么点威严的,那怕陈少墨是二世为人,在这一刻,陈少墨也没有办法去拒绝祝炎章的安排。 领了一件如背心一般的皮甲,陈少墨被编入到了游侠的队列中,但毕竟游侠儿不属于天岳军,天岳军对其限制也是很小的。 只是所有人变得凝重起来。 除了姬华,依旧扛着他的九铃枪,和那些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人在套着近乎。 姬华算是这一次集中到天岳关所有游侠当中的一个另类。 傍晚时分,斥候传来了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 东三部联军没有理会小股骑兵的袭扰,直接分兵十万精锐,朝着天岳关直扑过来,后续兵马按照原有节奏,朝着天岳关推进。 草原各部与大夏的战争不是一天两天,更不是一年两年了。 彼此也都知根知底,不会不明白大夏小股骑兵袭扰,想迟其兵锋的意图。 这一晚,城楼上的篝火烧的特别的明亮。 将北边照的透亮,三更时分,战鼓敲响,面对十万急行军率先到达关下的东三部联军,天岳军派出八千精锐骑兵,想趁其立足未稳之际,收获奇功。 不过,八千精锐骑兵,只回来了二千不到,十万东三部联军却是在距天岳关十五里的地方,成功的扎下了营寨。 拒北侯霍嵘的后背似乎又佝偻了几分。 眼下,面对草原东三部联军的进攻,只剩下最后一个选择了,那就是死守天岳关。 天岳关一破,东三部联军势必长驱直入。 小小的拒北城,恐怕难以抵挡。 整个天岳关都浓罩在一种沉重的气氛当中。 虽然天岳关一直都在防着草原的入侵,所有的准备也一切都是为了战争,可当五十万大军开到自己面前的时候,那种压迫感,就算是天岳关那雄浑厚重的城墙,也无法无视。 东三部联军到达天岳军下面的第三天晚上。 下雾了,很重的雾,原本关上的篝火,还可以照亮关下的土地,可是在大雾和夜色的双重掩护下,连城楼的垛口,都半遮半掩的藏了起来。 其他的地方,全是一片茫然。 静,很静! 似乎只有烈风在呼啸。 谁都看得出,今晚肯定是个不眠之夜。 拒北侯霍嵘一身黑色铠甲,端坐城楼。 身后的霍字帅旗和大夏龙旗,早已经被浓雾给浸湿,少了往日被烈风鼓捣的那一份张狂与霸气。 面前的桌案上煮着茶,嘟嘟的冒着白气。 “点火!” “攻!” 裹着棉纱沾满火油的箭矢,如流星雨一般,从天岳关的城楼上,划过夜空,飞了出去。 借着这难得的光亮,关下的景象模糊的收入眼中。 “敌袭!不足二千步!” 战鼓声随即响起,每一声似乎都敲在人的心上,早就守在城楼上的士卒,这一刻都齐齐起身,身上的铁甲发出沉闷的声响。 “呜呜……” 似乎是对天岳关战鼓的回应,关下,略显苍凉的号角声传来,彻底拉开了战斗的序幕。 “火箭准备,攻!” 又是漫天的火光,从天岳关城楼射出,划过夜色和浓雾,掉落在关下的空地上,微弱的火光,在夜色和浓雾中显得格外的脆弱。 “弓箭手准备!” “擂石准备!” “滚木准备!” 天岳关下,斥候一批批的撒了出去。 回来的却是不多,一天时间,在付出了近二百斥候伤亡的代价下,斥候终于拿到了最确切的军情。 东边三大部落联盟,举兵五十万,朝天岳关杀来。 草原七部,分为东三部和西四部。 东三部为呼延部、纳兰部和赫连部; 西四部为朔风部、贺耶部、吉思部和图格鲁部。 草原的敌人,不仅是大夏和大魏,还有他们自己,东三部和西四部各自组成联盟,都想吞并着对方的牧场,占领对方的牛羊牲畜和女人。 但在名义上,草原七部都受在贺兰山的贺兰王庭节制。 这有点像陈少墨前世的春秋战国,七大诸侯国都受周王室节制,但其实都是个成一国。 大夏主要面对的是东三部,大魏面对的是西四部。 除了其他部族的牛羊和女人,大夏和大魏的粮食、金帛、盐铁都是草原人所觊觎的。 将偌大的神州变成他们的牧场,也是草原人孜孜不倦的梦想和追求。 这一次草原雪灾,主要是东三部受灾。 尤其以呼延部为最。 情势不容乐观,作为二十万天岳军的最高统帅,大夏拒北侯,大将军霍嵘此刻也一身重甲,站上了城头。 来天岳关五天,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霍嵘。 头发被厚重的盔甲罩住,雪白的长须在烈风下不规则的舞动,魁梧的身材,但是依旧经不住岁月的侵蚀,腰身已经没有办法像年轻人那样挺拔了。 虽然天岳关一直是东三部进攻大夏的桥头堡,但基本都是小打小闹,像这样东三部发五十万大军,系数来犯,这还是十年来首次。 有天岳关这样的雄关,天岳军到底还是占了地利之势的。 可面对近两倍兵力的差距,拒北侯霍嵘的眉头皱的厉害。 “将斥候全部撒出去,另外,派出小股骑兵,对其进行袭扰,务必要迟敌之锋芒,不能让他们一鼓作气的开到关下!” 霍嵘虽然难掩老态,但是中气十足。 霍嵘的布局,换做陈少墨自己,也大抵只能如此。 天岳军不可能出关迎战东三部联军,迎战的地点只能是天岳关,但若让联军一鼓作气开到天岳关下,天岳关守军,士气必受影响。 五十万联军,人吃马嚼的,只要天岳关不失,只要一个月,甚至可能是更短的时间,联军就会出现后勤补给问题,撤退是早晚的事情。 虽然现在派出斥候和小股骑兵对东三部联军进行袭扰,看似是添油战术,无法对其产生实质性的损害,但只要能迟延其一天,那就多一天的胜算。 来到天岳关的游侠们,也被组织了起来,开上了城墙。 作为防守战中在城墙上的机动力量,人数虽然不足五百,但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胜在单兵力量强。 “你也去!” 祝炎章的话,让陈少墨微微一愣。 “你不会以为,这次来天岳关,只是来瞧个热闹,曹铮他将刀借给你,只是让你背在身上当个摆设?” 不得不说,当祝炎章真的严肃起来的时候,还是有那么点威严的,那怕陈少墨是二世为人,在这一刻,陈少墨也没有办法去拒绝祝炎章的安排。 领了一件如背心一般的皮甲,陈少墨被编入到了游侠的队列中,但毕竟游侠儿不属于天岳军,天岳军对其限制也是很小的。 只是所有人变得凝重起来。 除了姬华,依旧扛着他的九铃枪,和那些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人在套着近乎。 姬华算是这一次集中到天岳关所有游侠当中的一个另类。 傍晚时分,斥候传来了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 东三部联军没有理会小股骑兵的袭扰,直接分兵十万精锐,朝着天岳关直扑过来,后续兵马按照原有节奏,朝着天岳关推进。 草原各部与大夏的战争不是一天两天,更不是一年两年了。 彼此也都知根知底,不会不明白大夏小股骑兵袭扰,想迟其兵锋的意图。 这一晚,城楼上的篝火烧的特别的明亮。 将北边照的透亮,三更时分,战鼓敲响,面对十万急行军率先到达关下的东三部联军,天岳军派出八千精锐骑兵,想趁其立足未稳之际,收获奇功。 不过,八千精锐骑兵,只回来了二千不到,十万东三部联军却是在距天岳关十五里的地方,成功的扎下了营寨。 拒北侯霍嵘的后背似乎又佝偻了几分。 眼下,面对草原东三部联军的进攻,只剩下最后一个选择了,那就是死守天岳关。 天岳关一破,东三部联军势必长驱直入。 小小的拒北城,恐怕难以抵挡。 整个天岳关都浓罩在一种沉重的气氛当中。 虽然天岳关一直都在防着草原的入侵,所有的准备也一切都是为了战争,可当五十万大军开到自己面前的时候,那种压迫感,就算是天岳关那雄浑厚重的城墙,也无法无视。 东三部联军到达天岳军下面的第三天晚上。 下雾了,很重的雾,原本关上的篝火,还可以照亮关下的土地,可是在大雾和夜色的双重掩护下,连城楼的垛口,都半遮半掩的藏了起来。 其他的地方,全是一片茫然。 静,很静! 似乎只有烈风在呼啸。 谁都看得出,今晚肯定是个不眠之夜。 拒北侯霍嵘一身黑色铠甲,端坐城楼。 身后的霍字帅旗和大夏龙旗,早已经被浓雾给浸湿,少了往日被烈风鼓捣的那一份张狂与霸气。 面前的桌案上煮着茶,嘟嘟的冒着白气。 “点火!” “攻!” 裹着棉纱沾满火油的箭矢,如流星雨一般,从天岳关的城楼上,划过夜空,飞了出去。 借着这难得的光亮,关下的景象模糊的收入眼中。 “敌袭!不足二千步!” 战鼓声随即响起,每一声似乎都敲在人的心上,早就守在城楼上的士卒,这一刻都齐齐起身,身上的铁甲发出沉闷的声响。 “呜呜……” 似乎是对天岳关战鼓的回应,关下,略显苍凉的号角声传来,彻底拉开了战斗的序幕。 “火箭准备,攻!” 又是漫天的火光,从天岳关城楼射出,划过夜色和浓雾,掉落在关下的空地上,微弱的火光,在夜色和浓雾中显得格外的脆弱。 “弓箭手准备!” “擂石准备!” “滚木准备!” “火油准备!” 一条条命令,传达了出来。 所有人在这一刻,似乎都失去了思考,只能机械的执行每一条下达的军令。 天岳关下,斥候一批批的撒了出去。 回来的却是不多,一天时间,在付出了近二百斥候伤亡的代价下,斥候终于拿到了最确切的军情。 东边三大部落联盟,举兵五十万,朝天岳关杀来。 草原七部,分为东三部和西四部。 东三部为呼延部、纳兰部和赫连部; 西四部为朔风部、贺耶部、吉思部和图格鲁部。 草原的敌人,不仅是大夏和大魏,还有他们自己,东三部和西四部各自组成联盟,都想吞并着对方的牧场,占领对方的牛羊牲畜和女人。 但在名义上,草原七部都受在贺兰山的贺兰王庭节制。 这有点像陈少墨前世的春秋战国,七大诸侯国都受周王室节制,但其实都是个成一国。 大夏主要面对的是东三部,大魏面对的是西四部。 除了其他部族的牛羊和女人,大夏和大魏的粮食、金帛、盐铁都是草原人所觊觎的。 将偌大的神州变成他们的牧场,也是草原人孜孜不倦的梦想和追求。 这一次草原雪灾,主要是东三部受灾。 尤其以呼延部为最。 情势不容乐观,作为二十万天岳军的最高统帅,大夏拒北侯,大将军霍嵘此刻也一身重甲,站上了城头。 来天岳关五天,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霍嵘。 头发被厚重的盔甲罩住,雪白的长须在烈风下不规则的舞动,魁梧的身材,但是依旧经不住岁月的侵蚀,腰身已经没有办法像年轻人那样挺拔了。 虽然天岳关一直是东三部进攻大夏的桥头堡,但基本都是小打小闹,像这样东三部发五十万大军,系数来犯,这还是十年来首次。 有天岳关这样的雄关,天岳军到底还是占了地利之势的。 可面对近两倍兵力的差距,拒北侯霍嵘的眉头皱的厉害。 “将斥候全部撒出去,另外,派出小股骑兵,对其进行袭扰,务必要迟敌之锋芒,不能让他们一鼓作气的开到关下!” 霍嵘虽然难掩老态,但是中气十足。 霍嵘的布局,换做陈少墨自己,也大抵只能如此。 天岳军不可能出关迎战东三部联军,迎战的地点只能是天岳关,但若让联军一鼓作气开到天岳关下,天岳关守军,士气必受影响。 五十万联军,人吃马嚼的,只要天岳关不失,只要一个月,甚至可能是更短的时间,联军就会出现后勤补给问题,撤退是早晚的事情。 虽然现在派出斥候和小股骑兵对东三部联军进行袭扰,看似是添油战术,无法对其产生实质性的损害,但只要能迟延其一天,那就多一天的胜算。 来到天岳关的游侠们,也被组织了起来,开上了城墙。 作为防守战中在城墙上的机动力量,人数虽然不足五百,但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胜在单兵力量强。 “你也去!” 祝炎章的话,让陈少墨微微一愣。 “你不会以为,这次来天岳关,只是来瞧个热闹,曹铮他将刀借给你,只是让你背在身上当个摆设?” 不得不说,当祝炎章真的严肃起来的时候,还是有那么点威严的,那怕陈少墨是二世为人,在这一刻,陈少墨也没有办法去拒绝祝炎章的安排。 领了一件如背心一般的皮甲,陈少墨被编入到了游侠的队列中,但毕竟游侠儿不属于天岳军,天岳军对其限制也是很小的。 只是所有人变得凝重起来。 除了姬华,依旧扛着他的九铃枪,和那些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人在套着近乎。 姬华算是这一次集中到天岳关所有游侠当中的一个另类。 傍晚时分,斥候传来了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 东三部联军没有理会小股骑兵的袭扰,直接分兵十万精锐,朝着天岳关直扑过来,后续兵马按照原有节奏,朝着天岳关推进。 草原各部与大夏的战争不是一天两天,更不是一年两年了。 彼此也都知根知底,不会不明白大夏小股骑兵袭扰,想迟其兵锋的意图。 这一晚,城楼上的篝火烧的特别的明亮。 将北边照的透亮,三更时分,战鼓敲响,面对十万急行军率先到达关下的东三部联军,天岳军派出八千精锐骑兵,想趁其立足未稳之际,收获奇功。 不过,八千精锐骑兵,只回来了二千不到,十万东三部联军却是在距天岳关十五里的地方,成功的扎下了营寨。 拒北侯霍嵘的后背似乎又佝偻了几分。 眼下,面对草原东三部联军的进攻,只剩下最后一个选择了,那就是死守天岳关。 天岳关一破,东三部联军势必长驱直入。 小小的拒北城,恐怕难以抵挡。 整个天岳关都浓罩在一种沉重的气氛当中。 虽然天岳关一直都在防着草原的入侵,所有的准备也一切都是为了战争,可当五十万大军开到自己面前的时候,那种压迫感,就算是天岳关那雄浑厚重的城墙,也无法无视。 东三部联军到达天岳军下面的第三天晚上。 下雾了,很重的雾,原本关上的篝火,还可以照亮关下的土地,可是在大雾和夜色的双重掩护下,连城楼的垛口,都半遮半掩的藏了起来。 其他的地方,全是一片茫然。 静,很静! 似乎只有烈风在呼啸。 谁都看得出,今晚肯定是个不眠之夜。 拒北侯霍嵘一身黑色铠甲,端坐城楼。 身后的霍字帅旗和大夏龙旗,早已经被浓雾给浸湿,少了往日被烈风鼓捣的那一份张狂与霸气。 面前的桌案上煮着茶,嘟嘟的冒着白气。 “点火!” “攻!” 裹着棉纱沾满火油的箭矢,如流星雨一般,从天岳关的城楼上,划过夜空,飞了出去。 借着这难得的光亮,关下的景象模糊的收入眼中。 “敌袭!不足二千步!” 战鼓声随即响起,每一声似乎都敲在人的心上,早就守在城楼上的士卒,这一刻都齐齐起身,身上的铁甲发出沉闷的声响。 “呜呜……” 似乎是对天岳关战鼓的回应,关下,略显苍凉的号角声传来,彻底拉开了战斗的序幕。 “火箭准备,攻!” 又是漫天的火光,从天岳关城楼射出,划过夜色和浓雾,掉落在关下的空地上,微弱的火光,在夜色和浓雾中显得格外的脆弱。 “弓箭手准备!” “擂石准备!” “滚木准备!” 天岳关下,斥候一批批的撒了出去。 回来的却是不多,一天时间,在付出了近二百斥候伤亡的代价下,斥候终于拿到了最确切的军情。 东边三大部落联盟,举兵五十万,朝天岳关杀来。 草原七部,分为东三部和西四部。 东三部为呼延部、纳兰部和赫连部; 西四部为朔风部、贺耶部、吉思部和图格鲁部。 草原的敌人,不仅是大夏和大魏,还有他们自己,东三部和西四部各自组成联盟,都想吞并着对方的牧场,占领对方的牛羊牲畜和女人。 但在名义上,草原七部都受在贺兰山的贺兰王庭节制。 这有点像陈少墨前世的春秋战国,七大诸侯国都受周王室节制,但其实都是个成一国。 大夏主要面对的是东三部,大魏面对的是西四部。 除了其他部族的牛羊和女人,大夏和大魏的粮食、金帛、盐铁都是草原人所觊觎的。 将偌大的神州变成他们的牧场,也是草原人孜孜不倦的梦想和追求。 这一次草原雪灾,主要是东三部受灾。 尤其以呼延部为最。 情势不容乐观,作为二十万天岳军的最高统帅,大夏拒北侯,大将军霍嵘此刻也一身重甲,站上了城头。 来天岳关五天,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霍嵘。 头发被厚重的盔甲罩住,雪白的长须在烈风下不规则的舞动,魁梧的身材,但是依旧经不住岁月的侵蚀,腰身已经没有办法像年轻人那样挺拔了。 虽然天岳关一直是东三部进攻大夏的桥头堡,但基本都是小打小闹,像这样东三部发五十万大军,系数来犯,这还是十年来首次。 有天岳关这样的雄关,天岳军到底还是占了地利之势的。 可面对近两倍兵力的差距,拒北侯霍嵘的眉头皱的厉害。 “将斥候全部撒出去,另外,派出小股骑兵,对其进行袭扰,务必要迟敌之锋芒,不能让他们一鼓作气的开到关下!” 霍嵘虽然难掩老态,但是中气十足。 霍嵘的布局,换做陈少墨自己,也大抵只能如此。 天岳军不可能出关迎战东三部联军,迎战的地点只能是天岳关,但若让联军一鼓作气开到天岳关下,天岳关守军,士气必受影响。 五十万联军,人吃马嚼的,只要天岳关不失,只要一个月,甚至可能是更短的时间,联军就会出现后勤补给问题,撤退是早晚的事情。 虽然现在派出斥候和小股骑兵对东三部联军进行袭扰,看似是添油战术,无法对其产生实质性的损害,但只要能迟延其一天,那就多一天的胜算。 来到天岳关的游侠们,也被组织了起来,开上了城墙。 作为防守战中在城墙上的机动力量,人数虽然不足五百,但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胜在单兵力量强。 “你也去!” 祝炎章的话,让陈少墨微微一愣。 “你不会以为,这次来天岳关,只是来瞧个热闹,曹铮他将刀借给你,只是让你背在身上当个摆设?” 不得不说,当祝炎章真的严肃起来的时候,还是有那么点威严的,那怕陈少墨是二世为人,在这一刻,陈少墨也没有办法去拒绝祝炎章的安排。 领了一件如背心一般的皮甲,陈少墨被编入到了游侠的队列中,但毕竟游侠儿不属于天岳军,天岳军对其限制也是很小的。 只是所有人变得凝重起来。 除了姬华,依旧扛着他的九铃枪,和那些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人在套着近乎。 姬华算是这一次集中到天岳关所有游侠当中的一个另类。 傍晚时分,斥候传来了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 东三部联军没有理会小股骑兵的袭扰,直接分兵十万精锐,朝着天岳关直扑过来,后续兵马按照原有节奏,朝着天岳关推进。 草原各部与大夏的战争不是一天两天,更不是一年两年了。 彼此也都知根知底,不会不明白大夏小股骑兵袭扰,想迟其兵锋的意图。 这一晚,城楼上的篝火烧的特别的明亮。 将北边照的透亮,三更时分,战鼓敲响,面对十万急行军率先到达关下的东三部联军,天岳军派出八千精锐骑兵,想趁其立足未稳之际,收获奇功。 不过,八千精锐骑兵,只回来了二千不到,十万东三部联军却是在距天岳关十五里的地方,成功的扎下了营寨。 拒北侯霍嵘的后背似乎又佝偻了几分。 眼下,面对草原东三部联军的进攻,只剩下最后一个选择了,那就是死守天岳关。 天岳关一破,东三部联军势必长驱直入。 小小的拒北城,恐怕难以抵挡。 整个天岳关都浓罩在一种沉重的气氛当中。 虽然天岳关一直都在防着草原的入侵,所有的准备也一切都是为了战争,可当五十万大军开到自己面前的时候,那种压迫感,就算是天岳关那雄浑厚重的城墙,也无法无视。 东三部联军到达天岳军下面的第三天晚上。 下雾了,很重的雾,原本关上的篝火,还可以照亮关下的土地,可是在大雾和夜色的双重掩护下,连城楼的垛口,都半遮半掩的藏了起来。 其他的地方,全是一片茫然。 静,很静! 似乎只有烈风在呼啸。 谁都看得出,今晚肯定是个不眠之夜。 拒北侯霍嵘一身黑色铠甲,端坐城楼。 身后的霍字帅旗和大夏龙旗,早已经被浓雾给浸湿,少了往日被烈风鼓捣的那一份张狂与霸气。 面前的桌案上煮着茶,嘟嘟的冒着白气。 “点火!” “攻!” 裹着棉纱沾满火油的箭矢,如流星雨一般,从天岳关的城楼上,划过夜空,飞了出去。 借着这难得的光亮,关下的景象模糊的收入眼中。 “敌袭!不足二千步!” 战鼓声随即响起,每一声似乎都敲在人的心上,早就守在城楼上的士卒,这一刻都齐齐起身,身上的铁甲发出沉闷的声响。 “呜呜……” 似乎是对天岳关战鼓的回应,关下,略显苍凉的号角声传来,彻底拉开了战斗的序幕。 “火箭准备,攻!” 又是漫天的火光,从天岳关城楼射出,划过夜色和浓雾,掉落在关下的空地上,微弱的火光,在夜色和浓雾中显得格外的脆弱。 “弓箭手准备!” “擂石准备!” “滚木准备!” “火油准备!” 一条条命令,传达了出来。 所有人在这一刻,似乎都失去了思考,只能机械的执行每一条下达的军令。 天岳关下,斥候一批批的撒了出去。 回来的却是不多,一天时间,在付出了近二百斥候伤亡的代价下,斥候终于拿到了最确切的军情。 东边三大部落联盟,举兵五十万,朝天岳关杀来。 草原七部,分为东三部和西四部。 东三部为呼延部、纳兰部和赫连部; 西四部为朔风部、贺耶部、吉思部和图格鲁部。 草原的敌人,不仅是大夏和大魏,还有他们自己,东三部和西四部各自组成联盟,都想吞并着对方的牧场,占领对方的牛羊牲畜和女人。 但在名义上,草原七部都受在贺兰山的贺兰王庭节制。 这有点像陈少墨前世的春秋战国,七大诸侯国都受周王室节制,但其实都是个成一国。 大夏主要面对的是东三部,大魏面对的是西四部。 除了其他部族的牛羊和女人,大夏和大魏的粮食、金帛、盐铁都是草原人所觊觎的。 将偌大的神州变成他们的牧场,也是草原人孜孜不倦的梦想和追求。 这一次草原雪灾,主要是东三部受灾。 尤其以呼延部为最。 情势不容乐观,作为二十万天岳军的最高统帅,大夏拒北侯,大将军霍嵘此刻也一身重甲,站上了城头。 来天岳关五天,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霍嵘。 头发被厚重的盔甲罩住,雪白的长须在烈风下不规则的舞动,魁梧的身材,但是依旧经不住岁月的侵蚀,腰身已经没有办法像年轻人那样挺拔了。 虽然天岳关一直是东三部进攻大夏的桥头堡,但基本都是小打小闹,像这样东三部发五十万大军,系数来犯,这还是十年来首次。 有天岳关这样的雄关,天岳军到底还是占了地利之势的。 可面对近两倍兵力的差距,拒北侯霍嵘的眉头皱的厉害。 “将斥候全部撒出去,另外,派出小股骑兵,对其进行袭扰,务必要迟敌之锋芒,不能让他们一鼓作气的开到关下!” 霍嵘虽然难掩老态,但是中气十足。 霍嵘的布局,换做陈少墨自己,也大抵只能如此。 天岳军不可能出关迎战东三部联军,迎战的地点只能是天岳关,但若让联军一鼓作气开到天岳关下,天岳关守军,士气必受影响。 五十万联军,人吃马嚼的,只要天岳关不失,只要一个月,甚至可能是更短的时间,联军就会出现后勤补给问题,撤退是早晚的事情。 虽然现在派出斥候和小股骑兵对东三部联军进行袭扰,看似是添油战术,无法对其产生实质性的损害,但只要能迟延其一天,那就多一天的胜算。 来到天岳关的游侠们,也被组织了起来,开上了城墙。 作为防守战中在城墙上的机动力量,人数虽然不足五百,但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胜在单兵力量强。 “你也去!” 祝炎章的话,让陈少墨微微一愣。 “你不会以为,这次来天岳关,只是来瞧个热闹,曹铮他将刀借给你,只是让你背在身上当个摆设?” 不得不说,当祝炎章真的严肃起来的时候,还是有那么点威严的,那怕陈少墨是二世为人,在这一刻,陈少墨也没有办法去拒绝祝炎章的安排。 领了一件如背心一般的皮甲,陈少墨被编入到了游侠的队列中,但毕竟游侠儿不属于天岳军,天岳军对其限制也是很小的。 只是所有人变得凝重起来。 除了姬华,依旧扛着他的九铃枪,和那些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人在套着近乎。 姬华算是这一次集中到天岳关所有游侠当中的一个另类。 傍晚时分,斥候传来了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 东三部联军没有理会小股骑兵的袭扰,直接分兵十万精锐,朝着天岳关直扑过来,后续兵马按照原有节奏,朝着天岳关推进。 草原各部与大夏的战争不是一天两天,更不是一年两年了。 彼此也都知根知底,不会不明白大夏小股骑兵袭扰,想迟其兵锋的意图。 这一晚,城楼上的篝火烧的特别的明亮。 将北边照的透亮,三更时分,战鼓敲响,面对十万急行军率先到达关下的东三部联军,天岳军派出八千精锐骑兵,想趁其立足未稳之际,收获奇功。 不过,八千精锐骑兵,只回来了二千不到,十万东三部联军却是在距天岳关十五里的地方,成功的扎下了营寨。 拒北侯霍嵘的后背似乎又佝偻了几分。 眼下,面对草原东三部联军的进攻,只剩下最后一个选择了,那就是死守天岳关。 天岳关一破,东三部联军势必长驱直入。 小小的拒北城,恐怕难以抵挡。 整个天岳关都浓罩在一种沉重的气氛当中。 虽然天岳关一直都在防着草原的入侵,所有的准备也一切都是为了战争,可当五十万大军开到自己面前的时候,那种压迫感,就算是天岳关那雄浑厚重的城墙,也无法无视。 东三部联军到达天岳军下面的第三天晚上。 下雾了,很重的雾,原本关上的篝火,还可以照亮关下的土地,可是在大雾和夜色的双重掩护下,连城楼的垛口,都半遮半掩的藏了起来。 其他的地方,全是一片茫然。 静,很静! 似乎只有烈风在呼啸。 谁都看得出,今晚肯定是个不眠之夜。 拒北侯霍嵘一身黑色铠甲,端坐城楼。 身后的霍字帅旗和大夏龙旗,早已经被浓雾给浸湿,少了往日被烈风鼓捣的那一份张狂与霸气。 面前的桌案上煮着茶,嘟嘟的冒着白气。 “点火!” “攻!” 裹着棉纱沾满火油的箭矢,如流星雨一般,从天岳关的城楼上,划过夜空,飞了出去。 借着这难得的光亮,关下的景象模糊的收入眼中。 “敌袭!不足二千步!” 战鼓声随即响起,每一声似乎都敲在人的心上,早就守在城楼上的士卒,这一刻都齐齐起身,身上的铁甲发出沉闷的声响。 “呜呜……” 似乎是对天岳关战鼓的回应,关下,略显苍凉的号角声传来,彻底拉开了战斗的序幕。 “火箭准备,攻!” 又是漫天的火光,从天岳关城楼射出,划过夜色和浓雾,掉落在关下的空地上,微弱的火光,在夜色和浓雾中显得格外的脆弱。 “弓箭手准备!” “擂石准备!” “滚木准备!” “火油准备!” 一条条命令,传达了出来。 所有人在这一刻,似乎都失去了思考,只能机械的执行每一条下达的军令。 天岳关下,斥候一批批的撒了出去。 回来的却是不多,一天时间,在付出了近二百斥候伤亡的代价下,斥候终于拿到了最确切的军情。 东边三大部落联盟,举兵五十万,朝天岳关杀来。 草原七部,分为东三部和西四部。 东三部为呼延部、纳兰部和赫连部; 西四部为朔风部、贺耶部、吉思部和图格鲁部。 草原的敌人,不仅是大夏和大魏,还有他们自己,东三部和西四部各自组成联盟,都想吞并着对方的牧场,占领对方的牛羊牲畜和女人。 但在名义上,草原七部都受在贺兰山的贺兰王庭节制。 这有点像陈少墨前世的春秋战国,七大诸侯国都受周王室节制,但其实都是个成一国。 大夏主要面对的是东三部,大魏面对的是西四部。 除了其他部族的牛羊和女人,大夏和大魏的粮食、金帛、盐铁都是草原人所觊觎的。 将偌大的神州变成他们的牧场,也是草原人孜孜不倦的梦想和追求。 这一次草原雪灾,主要是东三部受灾。 尤其以呼延部为最。 情势不容乐观,作为二十万天岳军的最高统帅,大夏拒北侯,大将军霍嵘此刻也一身重甲,站上了城头。 来天岳关五天,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霍嵘。 头发被厚重的盔甲罩住,雪白的长须在烈风下不规则的舞动,魁梧的身材,但是依旧经不住岁月的侵蚀,腰身已经没有办法像年轻人那样挺拔了。 虽然天岳关一直是东三部进攻大夏的桥头堡,但基本都是小打小闹,像这样东三部发五十万大军,系数来犯,这还是十年来首次。 有天岳关这样的雄关,天岳军到底还是占了地利之势的。 可面对近两倍兵力的差距,拒北侯霍嵘的眉头皱的厉害。 “将斥候全部撒出去,另外,派出小股骑兵,对其进行袭扰,务必要迟敌之锋芒,不能让他们一鼓作气的开到关下!” 霍嵘虽然难掩老态,但是中气十足。 霍嵘的布局,换做陈少墨自己,也大抵只能如此。 天岳军不可能出关迎战东三部联军,迎战的地点只能是天岳关,但若让联军一鼓作气开到天岳关下,天岳关守军,士气必受影响。 五十万联军,人吃马嚼的,只要天岳关不失,只要一个月,甚至可能是更短的时间,联军就会出现后勤补给问题,撤退是早晚的事情。 虽然现在派出斥候和小股骑兵对东三部联军进行袭扰,看似是添油战术,无法对其产生实质性的损害,但只要能迟延其一天,那就多一天的胜算。 来到天岳关的游侠们,也被组织了起来,开上了城墙。 作为防守战中在城墙上的机动力量,人数虽然不足五百,但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胜在单兵力量强。 “你也去!” 祝炎章的话,让陈少墨微微一愣。 “你不会以为,这次来天岳关,只是来瞧个热闹,曹铮他将刀借给你,只是让你背在身上当个摆设?” 不得不说,当祝炎章真的严肃起来的时候,还是有那么点威严的,那怕陈少墨是二世为人,在这一刻,陈少墨也没有办法去拒绝祝炎章的安排。 领了一件如背心一般的皮甲,陈少墨被编入到了游侠的队列中,但毕竟游侠儿不属于天岳军,天岳军对其限制也是很小的。 只是所有人变得凝重起来。 除了姬华,依旧扛着他的九铃枪,和那些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人在套着近乎。 姬华算是这一次集中到天岳关所有游侠当中的一个另类。 傍晚时分,斥候传来了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 东三部联军没有理会小股骑兵的袭扰,直接分兵十万精锐,朝着天岳关直扑过来,后续兵马按照原有节奏,朝着天岳关推进。 草原各部与大夏的战争不是一天两天,更不是一年两年了。 彼此也都知根知底,不会不明白大夏小股骑兵袭扰,想迟其兵锋的意图。 这一晚,城楼上的篝火烧的特别的明亮。 将北边照的透亮,三更时分,战鼓敲响,面对十万急行军率先到达关下的东三部联军,天岳军派出八千精锐骑兵,想趁其立足未稳之际,收获奇功。 不过,八千精锐骑兵,只回来了二千不到,十万东三部联军却是在距天岳关十五里的地方,成功的扎下了营寨。 拒北侯霍嵘的后背似乎又佝偻了几分。 眼下,面对草原东三部联军的进攻,只剩下最后一个选择了,那就是死守天岳关。 天岳关一破,东三部联军势必长驱直入。 小小的拒北城,恐怕难以抵挡。 整个天岳关都浓罩在一种沉重的气氛当中。 虽然天岳关一直都在防着草原的入侵,所有的准备也一切都是为了战争,可当五十万大军开到自己面前的时候,那种压迫感,就算是天岳关那雄浑厚重的城墙,也无法无视。 东三部联军到达天岳军下面的第三天晚上。 下雾了,很重的雾,原本关上的篝火,还可以照亮关下的土地,可是在大雾和夜色的双重掩护下,连城楼的垛口,都半遮半掩的藏了起来。 其他的地方,全是一片茫然。 静,很静! 似乎只有烈风在呼啸。 谁都看得出,今晚肯定是个不眠之夜。 拒北侯霍嵘一身黑色铠甲,端坐城楼。 身后的霍字帅旗和大夏龙旗,早已经被浓雾给浸湿,少了往日被烈风鼓捣的那一份张狂与霸气。 面前的桌案上煮着茶,嘟嘟的冒着白气。 “点火!” “攻!” 裹着棉纱沾满火油的箭矢,如流星雨一般,从天岳关的城楼上,划过夜空,飞了出去。 借着这难得的光亮,关下的景象模糊的收入眼中。 “敌袭!不足二千步!” 战鼓声随即响起,每一声似乎都敲在人的心上,早就守在城楼上的士卒,这一刻都齐齐起身,身上的铁甲发出沉闷的声响。 “呜呜……” 似乎是对天岳关战鼓的回应,关下,略显苍凉的号角声传来,彻底拉开了战斗的序幕。 “火箭准备,攻!” 又是漫天的火光,从天岳关城楼射出,划过夜色和浓雾,掉落在关下的空地上,微弱的火光,在夜色和浓雾中显得格外的脆弱。 “弓箭手准备!” “擂石准备!” “滚木准备!” “火油准备!” 一条条命令,传达了出来。 所有人在这一刻,似乎都失去了思考,只能机械的执行每一条下达的军令。 天岳关下,斥候一批批的撒了出去。 回来的却是不多,一天时间,在付出了近二百斥候伤亡的代价下,斥候终于拿到了最确切的军情。 东边三大部落联盟,举兵五十万,朝天岳关杀来。 草原七部,分为东三部和西四部。 东三部为呼延部、纳兰部和赫连部; 西四部为朔风部、贺耶部、吉思部和图格鲁部。 草原的敌人,不仅是大夏和大魏,还有他们自己,东三部和西四部各自组成联盟,都想吞并着对方的牧场,占领对方的牛羊牲畜和女人。 但在名义上,草原七部都受在贺兰山的贺兰王庭节制。 这有点像陈少墨前世的春秋战国,七大诸侯国都受周王室节制,但其实都是个成一国。 大夏主要面对的是东三部,大魏面对的是西四部。 除了其他部族的牛羊和女人,大夏和大魏的粮食、金帛、盐铁都是草原人所觊觎的。 将偌大的神州变成他们的牧场,也是草原人孜孜不倦的梦想和追求。 这一次草原雪灾,主要是东三部受灾。 尤其以呼延部为最。 情势不容乐观,作为二十万天岳军的最高统帅,大夏拒北侯,大将军霍嵘此刻也一身重甲,站上了城头。 来天岳关五天,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霍嵘。 头发被厚重的盔甲罩住,雪白的长须在烈风下不规则的舞动,魁梧的身材,但是依旧经不住岁月的侵蚀,腰身已经没有办法像年轻人那样挺拔了。 虽然天岳关一直是东三部进攻大夏的桥头堡,但基本都是小打小闹,像这样东三部发五十万大军,系数来犯,这还是十年来首次。 有天岳关这样的雄关,天岳军到底还是占了地利之势的。 可面对近两倍兵力的差距,拒北侯霍嵘的眉头皱的厉害。 “将斥候全部撒出去,另外,派出小股骑兵,对其进行袭扰,务必要迟敌之锋芒,不能让他们一鼓作气的开到关下!” 霍嵘虽然难掩老态,但是中气十足。 霍嵘的布局,换做陈少墨自己,也大抵只能如此。 天岳军不可能出关迎战东三部联军,迎战的地点只能是天岳关,但若让联军一鼓作气开到天岳关下,天岳关守军,士气必受影响。 五十万联军,人吃马嚼的,只要天岳关不失,只要一个月,甚至可能是更短的时间,联军就会出现后勤补给问题,撤退是早晚的事情。 虽然现在派出斥候和小股骑兵对东三部联军进行袭扰,看似是添油战术,无法对其产生实质性的损害,但只要能迟延其一天,那就多一天的胜算。 来到天岳关的游侠们,也被组织了起来,开上了城墙。 作为防守战中在城墙上的机动力量,人数虽然不足五百,但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胜在单兵力量强。 “你也去!” 祝炎章的话,让陈少墨微微一愣。 “你不会以为,这次来天岳关,只是来瞧个热闹,曹铮他将刀借给你,只是让你背在身上当个摆设?” 不得不说,当祝炎章真的严肃起来的时候,还是有那么点威严的,那怕陈少墨是二世为人,在这一刻,陈少墨也没有办法去拒绝祝炎章的安排。 领了一件如背心一般的皮甲,陈少墨被编入到了游侠的队列中,但毕竟游侠儿不属于天岳军,天岳军对其限制也是很小的。 只是所有人变得凝重起来。 除了姬华,依旧扛着他的九铃枪,和那些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人在套着近乎。 姬华算是这一次集中到天岳关所有游侠当中的一个另类。 傍晚时分,斥候传来了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 东三部联军没有理会小股骑兵的袭扰,直接分兵十万精锐,朝着天岳关直扑过来,后续兵马按照原有节奏,朝着天岳关推进。 草原各部与大夏的战争不是一天两天,更不是一年两年了。 彼此也都知根知底,不会不明白大夏小股骑兵袭扰,想迟其兵锋的意图。 这一晚,城楼上的篝火烧的特别的明亮。 将北边照的透亮,三更时分,战鼓敲响,面对十万急行军率先到达关下的东三部联军,天岳军派出八千精锐骑兵,想趁其立足未稳之际,收获奇功。 不过,八千精锐骑兵,只回来了二千不到,十万东三部联军却是在距天岳关十五里的地方,成功的扎下了营寨。 拒北侯霍嵘的后背似乎又佝偻了几分。 眼下,面对草原东三部联军的进攻,只剩下最后一个选择了,那就是死守天岳关。 天岳关一破,东三部联军势必长驱直入。 小小的拒北城,恐怕难以抵挡。 整个天岳关都浓罩在一种沉重的气氛当中。 虽然天岳关一直都在防着草原的入侵,所有的准备也一切都是为了战争,可当五十万大军开到自己面前的时候,那种压迫感,就算是天岳关那雄浑厚重的城墙,也无法无视。 东三部联军到达天岳军下面的第三天晚上。 下雾了,很重的雾,原本关上的篝火,还可以照亮关下的土地,可是在大雾和夜色的双重掩护下,连城楼的垛口,都半遮半掩的藏了起来。 其他的地方,全是一片茫然。 静,很静! 似乎只有烈风在呼啸。 谁都看得出,今晚肯定是个不眠之夜。 拒北侯霍嵘一身黑色铠甲,端坐城楼。 身后的霍字帅旗和大夏龙旗,早已经被浓雾给浸湿,少了往日被烈风鼓捣的那一份张狂与霸气。 面前的桌案上煮着茶,嘟嘟的冒着白气。 “点火!” “攻!” 裹着棉纱沾满火油的箭矢,如流星雨一般,从天岳关的城楼上,划过夜空,飞了出去。 借着这难得的光亮,关下的景象模糊的收入眼中。 “敌袭!不足二千步!” 战鼓声随即响起,每一声似乎都敲在人的心上,早就守在城楼上的士卒,这一刻都齐齐起身,身上的铁甲发出沉闷的声响。 “呜呜……” 似乎是对天岳关战鼓的回应,关下,略显苍凉的号角声传来,彻底拉开了战斗的序幕。 “火箭准备,攻!” 又是漫天的火光,从天岳关城楼射出,划过夜色和浓雾,掉落在关下的空地上,微弱的火光,在夜色和浓雾中显得格外的脆弱。 “弓箭手准备!” “擂石准备!” “滚木准备!” “火油准备!” 一条条命令,传达了出来。 所有人在这一刻,似乎都失去了思考,只能机械的执行每一条下达的军令。 第八章:夜战 这个夜晚,很乱! 草原东三部的联军,趁着夜色和大雾的掩护,前进到天岳关前二千步。 受制于天岳关,天岳军只能凭借天岳关拒险防守。 近百年的战争,草原大军也学到了如何面对大夏的城关。 高高的云车,和城楼上的守军对射。 巨大的撞车,一路用尸体堆到了城门前,每一次撞击,整个天岳关似乎都在跟着颤抖。 钩锁,就如一条条潜伏在夜色和大雾当中的八爪鱼,沟住城墙,草原的汉子沿着城墙爬上来。 箭矢在近距离的战斗中,逐渐的丧失优势。 擂实和滚木,也逐渐的失去作用,到了最后,一切回归最原始的刀枪肉搏。 “杀!” “杀……杀……” 喊杀声,那是双边士卒在展示他们视死如归前最后的勇气。 一开战,就是死战,没有任何试探。 “反击,反击!” 一线的将官嗓子都已经沙哑了,哪怕这激烈的战斗,依旧掩盖不了他们的声音。 和将官声音一样清脆的,还有姬华那杆九铃枪的铃声。 不知道为何,姬华九铃枪的铃声,却让陈少墨感觉到一种无法形容的踏实感。 好几次,铃声中断,让陈少墨心中一紧,铃声接着响起,周围的士卒似乎又变得勇猛了一些。 九铃枪的铃声,仿佛已经演变成了一曲战歌。 “不好,城门快要破了!” 一直端坐在城楼的拒北侯霍嵘猛地站了起来。 “霍明,带你部虎字营随本侯出击,霍林,带你部豹字营,待本侯杀出后,你紧随其后,朝左路出击,其余各部死守,死战!” 拒北侯抓住大刀,起身下了城楼。 厚实的城门,终于在撞车的不知道多少次的冲击下,化为一堆木板。 拒北侯霍嵘一马当先,率领虎字营和豹字营,从城门口杀出,如两条恶蛟一般,冲向如潮水一般的敌阵。 …… 这一战,直到天亮,天岳关依旧还在大夏手中。 在付出足够多的伤亡,依旧无法攻下天岳关之后,联军终于收兵了。 陈少墨不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多少伤亡,但是看到关下那躺满的死尸,还有那让人作呕的浓郁的血腥味,陈少墨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拒北侯似乎真的老了。 回来的时候,头盔已经没有了,披头散发,浑身都是血,满眼的血丝,如地狱的恶鬼一般。 虎字营和豹字营,除了将他们的拒北侯护送回来的少部分外,几乎全军覆没。 随着拒北侯出击的霍明和霍林,只有霍林回来了,而且还失去了一条手臂。 “父亲,大哥……没了!” 霍林跪在拒北侯面前,失声痛哭,那悲切的哭声,让人无比心酸,一向坚毅的拒北侯,在这一刻,也不免老泪纵横。 陈少墨也是才知道,这一夜的大战,拒北侯带着自己的两个儿子,打了一场有去无回的战斗。 天岳关虽然还在手中,可没有人高兴得起来。 甚至,连留给他们悲伤的时间都没有,面对随时可能到来的第二次攻城,天岳军全力巩固天岳的防御。 甚至,对于城楼下,那些个同袍的尸体,都只能暂时不去收尸。 没有人知道,身着天岳军皮甲的陈少墨,手持着曹铮特意借给他的刀,这一夜的血战,他一箭未放,一刀未出,一人未杀。 如何雷电暴雨中的一只耗子,一直躲在角落里的耗子。 前世的特工身份,并没有给他带来半点的优势。 第一次经历这样的战争,陈少墨比起一般新兵还不如。 看着虽然也一身血迹的陈少墨,祝炎章没有说话,只是递给他一壶酒,可陈少墨一口未喝。 “这就是战争!” “只是我想不明白,草原遭了灾,为何要发动这样的战争,他们大可向大夏和大魏买粮,甚至,如果大夏能及时伸出援手,帮助草原,也不会有这样的战争,我大夏也不至于有这么儿郎丧身沙场!”陈少墨盯着祝炎章问道。 祝炎章摇了摇头,望着天空,淡淡的说道:“草原攻打大夏,如果你以为真的只是为了抢一口吃的,你也太幼稚了,每一场战争,都有它必然发生的理由,但是十有**,越是冠冕堂皇的理由,可能越不是他的理由。伸出援手帮草原渡过灾荒,记得当初有一个傻子也这么想过,不仅想过,还这样去做过,可你知道他最终的下场是什么吗?” “什么下场?” “贺兰王庭前有一颗树,是那个傻子亲手摘下的,树下有一具骸骨,风吹日晒已十二载,至今无人收尸!” 祝炎章的语气看似平淡,可陈少墨能听出,平静语气下面,那种被拼命压抑住的情绪。 “这一战,你认为如何?”祝炎章有点考评功课的味道。 “依托天岳关之地利,将士用命,上下齐心,壮烈!”陈少墨沉吟说道。 “对于拒北侯,你如何评价?”祝炎章再次发问。 “稳重而血勇,身先士卒!”陈少墨应道。 对于陈少墨的评价,祝炎章不可置否。 “霍嵘这老匹夫,你可知,当初霍嵘封侯一战,就是在这天岳关?”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看得出,祝炎章对拒北侯霍嵘这一战似乎颇有微词,甚至,连老匹夫这个词都蹦了出来。 似乎感受到陈少墨的疑惑,接着道:“看到那边的大鎏山了吗?” 顺着祝炎章所指,陈少墨看到了东边的那座山岭,虽然不算巍峨,却和天岳关隐隐成掎角之势。 这个夜晚,很乱! 草原东三部的联军,趁着夜色和大雾的掩护,前进到天岳关前二千步。 受制于天岳关,天岳军只能凭借天岳关拒险防守。 近百年的战争,草原大军也学到了如何面对大夏的城关。 高高的云车,和城楼上的守军对射。 巨大的撞车,一路用尸体堆到了城门前,每一次撞击,整个天岳关似乎都在跟着颤抖。 钩锁,就如一条条潜伏在夜色和大雾当中的八爪鱼,沟住城墙,草原的汉子沿着城墙爬上来。 箭矢在近距离的战斗中,逐渐的丧失优势。 擂实和滚木,也逐渐的失去作用,到了最后,一切回归最原始的刀枪肉搏。 “杀!” “杀……杀……” 喊杀声,那是双边士卒在展示他们视死如归前最后的勇气。 一开战,就是死战,没有任何试探。 “反击,反击!” 一线的将官嗓子都已经沙哑了,哪怕这激烈的战斗,依旧掩盖不了他们的声音。 和将官声音一样清脆的,还有姬华那杆九铃枪的铃声。 不知道为何,姬华九铃枪的铃声,却让陈少墨感觉到一种无法形容的踏实感。 好几次,铃声中断,让陈少墨心中一紧,铃声接着响起,周围的士卒似乎又变得勇猛了一些。 九铃枪的铃声,仿佛已经演变成了一曲战歌。 “不好,城门快要破了!” 一直端坐在城楼的拒北侯霍嵘猛地站了起来。 “霍明,带你部虎字营随本侯出击,霍林,带你部豹字营,待本侯杀出后,你紧随其后,朝左路出击,其余各部死守,死战!” 拒北侯抓住大刀,起身下了城楼。 厚实的城门,终于在撞车的不知道多少次的冲击下,化为一堆木板。 拒北侯霍嵘一马当先,率领虎字营和豹字营,从城门口杀出,如两条恶蛟一般,冲向如潮水一般的敌阵。 …… 这一战,直到天亮,天岳关依旧还在大夏手中。 在付出足够多的伤亡,依旧无法攻下天岳关之后,联军终于收兵了。 陈少墨不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多少伤亡,但是看到关下那躺满的死尸,还有那让人作呕的浓郁的血腥味,陈少墨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拒北侯似乎真的老了。 回来的时候,头盔已经没有了,披头散发,浑身都是血,满眼的血丝,如地狱的恶鬼一般。 虎字营和豹字营,除了将他们的拒北侯护送回来的少部分外,几乎全军覆没。 随着拒北侯出击的霍明和霍林,只有霍林回来了,而且还失去了一条手臂。 “父亲,大哥……没了!” 霍林跪在拒北侯面前,失声痛哭,那悲切的哭声,让人无比心酸,一向坚毅的拒北侯,在这一刻,也不免老泪纵横。 陈少墨也是才知道,这一夜的大战,拒北侯带着自己的两个儿子,打了一场有去无回的战斗。 天岳关虽然还在手中,可没有人高兴得起来。 甚至,连留给他们悲伤的时间都没有,面对随时可能到来的第二次攻城,天岳军全力巩固天岳的防御。 甚至,对于城楼下,那些个同袍的尸体,都只能暂时不去收尸。 没有人知道,身着天岳军皮甲的陈少墨,手持着曹铮特意借给他的刀,这一夜的血战,他一箭未放,一刀未出,一人未杀。 如何雷电暴雨中的一只耗子,一直躲在角落里的耗子。 前世的特工身份,并没有给他带来半点的优势。 第一次经历这样的战争,陈少墨比起一般新兵还不如。 看着虽然也一身血迹的陈少墨,祝炎章没有说话,只是递给他一壶酒,可陈少墨一口未喝。 “这就是战争!” “只是我想不明白,草原遭了灾,为何要发动这样的战争,他们大可向大夏和大魏买粮,甚至,如果大夏能及时伸出援手,帮助草原,也不会有这样的战争,我大夏也不至于有这么儿郎丧身沙场!”陈少墨盯着祝炎章问道。 祝炎章摇了摇头,望着天空,淡淡的说道:“草原攻打大夏,如果你以为真的只是为了抢一口吃的,你也太幼稚了,每一场战争,都有它必然发生的理由,但是十有**,越是冠冕堂皇的理由,可能越不是他的理由。伸出援手帮草原渡过灾荒,记得当初有一个傻子也这么想过,不仅想过,还这样去做过,可你知道他最终的下场是什么吗?” “什么下场?” “贺兰王庭前有一颗树,是那个傻子亲手摘下的,树下有一具骸骨,风吹日晒已十二载,至今无人收尸!” 祝炎章的语气看似平淡,可陈少墨能听出,平静语气下面,那种被拼命压抑住的情绪。 “这一战,你认为如何?”祝炎章有点考评功课的味道。 “依托天岳关之地利,将士用命,上下齐心,壮烈!”陈少墨沉吟说道。 “对于拒北侯,你如何评价?”祝炎章再次发问。 “稳重而血勇,身先士卒!”陈少墨应道。 对于陈少墨的评价,祝炎章不可置否。 “霍嵘这老匹夫,你可知,当初霍嵘封侯一战,就是在这天岳关?”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看得出,祝炎章对拒北侯霍嵘这一战似乎颇有微词,甚至,连老匹夫这个词都蹦了出来。 似乎感受到陈少墨的疑惑,接着道:“看到那边的大鎏山了吗?” 顺着祝炎章所指,陈少墨看到了东边的那座山岭,虽然不算巍峨,却和天岳关隐隐成掎角之势。 “若陈兵于此,进可攻,退可守,如利刃悬于敌军头顶,恐半夜睡觉都得多睁半只眼。敌军恐不敢如此全力陈兵于天岳关前!更不敢全力攻城!”陈少墨应道。 “你都能看出来,他霍嵘岂能不知?他若如当年一般分兵大鎏山,至少可迟延敌军攻城五日以上!减少天岳关一半的压力”祝炎章说道。 “你又可知,当年天岳关刚刚落成,东三部起兵四十万来犯,霍嵘分兵十万,摆在旁边的大鎏山,硬是逼得东三部四十万大军,在距到天岳关面前,却不敢贸然攻城,恐腹背受敌,后又分兵一万为奇兵,袭击地方后勤辎重,使得敌方自乱,一场天岳关的攻防战,以东三部联军惨败收场,后又在其撤退时,实施追击袭扰,杀敌无数,使得东三部元气大伤,才使得天岳关十年无大战,才有了现在的拒北侯和天岳军!” 这个夜晚,很乱! 草原东三部的联军,趁着夜色和大雾的掩护,前进到天岳关前二千步。 受制于天岳关,天岳军只能凭借天岳关拒险防守。 近百年的战争,草原大军也学到了如何面对大夏的城关。 高高的云车,和城楼上的守军对射。 巨大的撞车,一路用尸体堆到了城门前,每一次撞击,整个天岳关似乎都在跟着颤抖。 钩锁,就如一条条潜伏在夜色和大雾当中的八爪鱼,沟住城墙,草原的汉子沿着城墙爬上来。 箭矢在近距离的战斗中,逐渐的丧失优势。 擂实和滚木,也逐渐的失去作用,到了最后,一切回归最原始的刀枪肉搏。 “杀!” “杀……杀……” 喊杀声,那是双边士卒在展示他们视死如归前最后的勇气。 一开战,就是死战,没有任何试探。 “反击,反击!” 一线的将官嗓子都已经沙哑了,哪怕这激烈的战斗,依旧掩盖不了他们的声音。 和将官声音一样清脆的,还有姬华那杆九铃枪的铃声。 不知道为何,姬华九铃枪的铃声,却让陈少墨感觉到一种无法形容的踏实感。 好几次,铃声中断,让陈少墨心中一紧,铃声接着响起,周围的士卒似乎又变得勇猛了一些。 九铃枪的铃声,仿佛已经演变成了一曲战歌。 “不好,城门快要破了!” 一直端坐在城楼的拒北侯霍嵘猛地站了起来。 “霍明,带你部虎字营随本侯出击,霍林,带你部豹字营,待本侯杀出后,你紧随其后,朝左路出击,其余各部死守,死战!” 拒北侯抓住大刀,起身下了城楼。 厚实的城门,终于在撞车的不知道多少次的冲击下,化为一堆木板。 拒北侯霍嵘一马当先,率领虎字营和豹字营,从城门口杀出,如两条恶蛟一般,冲向如潮水一般的敌阵。 …… 这一战,直到天亮,天岳关依旧还在大夏手中。 在付出足够多的伤亡,依旧无法攻下天岳关之后,联军终于收兵了。 陈少墨不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多少伤亡,但是看到关下那躺满的死尸,还有那让人作呕的浓郁的血腥味,陈少墨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拒北侯似乎真的老了。 回来的时候,头盔已经没有了,披头散发,浑身都是血,满眼的血丝,如地狱的恶鬼一般。 虎字营和豹字营,除了将他们的拒北侯护送回来的少部分外,几乎全军覆没。 随着拒北侯出击的霍明和霍林,只有霍林回来了,而且还失去了一条手臂。 “父亲,大哥……没了!” 霍林跪在拒北侯面前,失声痛哭,那悲切的哭声,让人无比心酸,一向坚毅的拒北侯,在这一刻,也不免老泪纵横。 陈少墨也是才知道,这一夜的大战,拒北侯带着自己的两个儿子,打了一场有去无回的战斗。 天岳关虽然还在手中,可没有人高兴得起来。 甚至,连留给他们悲伤的时间都没有,面对随时可能到来的第二次攻城,天岳军全力巩固天岳的防御。 甚至,对于城楼下,那些个同袍的尸体,都只能暂时不去收尸。 没有人知道,身着天岳军皮甲的陈少墨,手持着曹铮特意借给他的刀,这一夜的血战,他一箭未放,一刀未出,一人未杀。 如何雷电暴雨中的一只耗子,一直躲在角落里的耗子。 前世的特工身份,并没有给他带来半点的优势。 第一次经历这样的战争,陈少墨比起一般新兵还不如。 看着虽然也一身血迹的陈少墨,祝炎章没有说话,只是递给他一壶酒,可陈少墨一口未喝。 “这就是战争!” “只是我想不明白,草原遭了灾,为何要发动这样的战争,他们大可向大夏和大魏买粮,甚至,如果大夏能及时伸出援手,帮助草原,也不会有这样的战争,我大夏也不至于有这么儿郎丧身沙场!”陈少墨盯着祝炎章问道。 祝炎章摇了摇头,望着天空,淡淡的说道:“草原攻打大夏,如果你以为真的只是为了抢一口吃的,你也太幼稚了,每一场战争,都有它必然发生的理由,但是十有**,越是冠冕堂皇的理由,可能越不是他的理由。伸出援手帮草原渡过灾荒,记得当初有一个傻子也这么想过,不仅想过,还这样去做过,可你知道他最终的下场是什么吗?” “什么下场?” “贺兰王庭前有一颗树,是那个傻子亲手摘下的,树下有一具骸骨,风吹日晒已十二载,至今无人收尸!” 祝炎章的语气看似平淡,可陈少墨能听出,平静语气下面,那种被拼命压抑住的情绪。 “这一战,你认为如何?”祝炎章有点考评功课的味道。 “依托天岳关之地利,将士用命,上下齐心,壮烈!”陈少墨沉吟说道。 “对于拒北侯,你如何评价?”祝炎章再次发问。 “稳重而血勇,身先士卒!”陈少墨应道。 对于陈少墨的评价,祝炎章不可置否。 “霍嵘这老匹夫,你可知,当初霍嵘封侯一战,就是在这天岳关?”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看得出,祝炎章对拒北侯霍嵘这一战似乎颇有微词,甚至,连老匹夫这个词都蹦了出来。 似乎感受到陈少墨的疑惑,接着道:“看到那边的大鎏山了吗?” 顺着祝炎章所指,陈少墨看到了东边的那座山岭,虽然不算巍峨,却和天岳关隐隐成掎角之势。 这个夜晚,很乱! 草原东三部的联军,趁着夜色和大雾的掩护,前进到天岳关前二千步。 受制于天岳关,天岳军只能凭借天岳关拒险防守。 近百年的战争,草原大军也学到了如何面对大夏的城关。 高高的云车,和城楼上的守军对射。 巨大的撞车,一路用尸体堆到了城门前,每一次撞击,整个天岳关似乎都在跟着颤抖。 钩锁,就如一条条潜伏在夜色和大雾当中的八爪鱼,沟住城墙,草原的汉子沿着城墙爬上来。 箭矢在近距离的战斗中,逐渐的丧失优势。 擂实和滚木,也逐渐的失去作用,到了最后,一切回归最原始的刀枪肉搏。 “杀!” “杀……杀……” 喊杀声,那是双边士卒在展示他们视死如归前最后的勇气。 一开战,就是死战,没有任何试探。 “反击,反击!” 一线的将官嗓子都已经沙哑了,哪怕这激烈的战斗,依旧掩盖不了他们的声音。 和将官声音一样清脆的,还有姬华那杆九铃枪的铃声。 不知道为何,姬华九铃枪的铃声,却让陈少墨感觉到一种无法形容的踏实感。 好几次,铃声中断,让陈少墨心中一紧,铃声接着响起,周围的士卒似乎又变得勇猛了一些。 九铃枪的铃声,仿佛已经演变成了一曲战歌。 “不好,城门快要破了!” 一直端坐在城楼的拒北侯霍嵘猛地站了起来。 “霍明,带你部虎字营随本侯出击,霍林,带你部豹字营,待本侯杀出后,你紧随其后,朝左路出击,其余各部死守,死战!” 拒北侯抓住大刀,起身下了城楼。 厚实的城门,终于在撞车的不知道多少次的冲击下,化为一堆木板。 拒北侯霍嵘一马当先,率领虎字营和豹字营,从城门口杀出,如两条恶蛟一般,冲向如潮水一般的敌阵。 …… 这一战,直到天亮,天岳关依旧还在大夏手中。 在付出足够多的伤亡,依旧无法攻下天岳关之后,联军终于收兵了。 陈少墨不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多少伤亡,但是看到关下那躺满的死尸,还有那让人作呕的浓郁的血腥味,陈少墨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拒北侯似乎真的老了。 回来的时候,头盔已经没有了,披头散发,浑身都是血,满眼的血丝,如地狱的恶鬼一般。 虎字营和豹字营,除了将他们的拒北侯护送回来的少部分外,几乎全军覆没。 随着拒北侯出击的霍明和霍林,只有霍林回来了,而且还失去了一条手臂。 “父亲,大哥……没了!” 霍林跪在拒北侯面前,失声痛哭,那悲切的哭声,让人无比心酸,一向坚毅的拒北侯,在这一刻,也不免老泪纵横。 陈少墨也是才知道,这一夜的大战,拒北侯带着自己的两个儿子,打了一场有去无回的战斗。 天岳关虽然还在手中,可没有人高兴得起来。 甚至,连留给他们悲伤的时间都没有,面对随时可能到来的第二次攻城,天岳军全力巩固天岳的防御。 甚至,对于城楼下,那些个同袍的尸体,都只能暂时不去收尸。 没有人知道,身着天岳军皮甲的陈少墨,手持着曹铮特意借给他的刀,这一夜的血战,他一箭未放,一刀未出,一人未杀。 如何雷电暴雨中的一只耗子,一直躲在角落里的耗子。 前世的特工身份,并没有给他带来半点的优势。 第一次经历这样的战争,陈少墨比起一般新兵还不如。 看着虽然也一身血迹的陈少墨,祝炎章没有说话,只是递给他一壶酒,可陈少墨一口未喝。 “这就是战争!” “只是我想不明白,草原遭了灾,为何要发动这样的战争,他们大可向大夏和大魏买粮,甚至,如果大夏能及时伸出援手,帮助草原,也不会有这样的战争,我大夏也不至于有这么儿郎丧身沙场!”陈少墨盯着祝炎章问道。 祝炎章摇了摇头,望着天空,淡淡的说道:“草原攻打大夏,如果你以为真的只是为了抢一口吃的,你也太幼稚了,每一场战争,都有它必然发生的理由,但是十有**,越是冠冕堂皇的理由,可能越不是他的理由。伸出援手帮草原渡过灾荒,记得当初有一个傻子也这么想过,不仅想过,还这样去做过,可你知道他最终的下场是什么吗?” “什么下场?” “贺兰王庭前有一颗树,是那个傻子亲手摘下的,树下有一具骸骨,风吹日晒已十二载,至今无人收尸!” 祝炎章的语气看似平淡,可陈少墨能听出,平静语气下面,那种被拼命压抑住的情绪。 “这一战,你认为如何?”祝炎章有点考评功课的味道。 “依托天岳关之地利,将士用命,上下齐心,壮烈!”陈少墨沉吟说道。 “对于拒北侯,你如何评价?”祝炎章再次发问。 “稳重而血勇,身先士卒!”陈少墨应道。 对于陈少墨的评价,祝炎章不可置否。 “霍嵘这老匹夫,你可知,当初霍嵘封侯一战,就是在这天岳关?”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看得出,祝炎章对拒北侯霍嵘这一战似乎颇有微词,甚至,连老匹夫这个词都蹦了出来。 似乎感受到陈少墨的疑惑,接着道:“看到那边的大鎏山了吗?” 顺着祝炎章所指,陈少墨看到了东边的那座山岭,虽然不算巍峨,却和天岳关隐隐成掎角之势。 “若陈兵于此,进可攻,退可守,如利刃悬于敌军头顶,恐半夜睡觉都得多睁半只眼。敌军恐不敢如此全力陈兵于天岳关前!更不敢全力攻城!”陈少墨应道。 “你都能看出来,他霍嵘岂能不知?他若如当年一般分兵大鎏山,至少可迟延敌军攻城五日以上!减少天岳关一半的压力”祝炎章说道。 “你又可知,当年天岳关刚刚落成,东三部起兵四十万来犯,霍嵘分兵十万,摆在旁边的大鎏山,硬是逼得东三部四十万大军,在距到天岳关面前,却不敢贸然攻城,恐腹背受敌,后又分兵一万为奇兵,袭击地方后勤辎重,使得敌方自乱,一场天岳关的攻防战,以东三部联军惨败收场,后又在其撤退时,实施追击袭扰,杀敌无数,使得东三部元气大伤,才使得天岳关十年无大战,才有了现在的拒北侯和天岳军!” 这个夜晚,很乱! 草原东三部的联军,趁着夜色和大雾的掩护,前进到天岳关前二千步。 受制于天岳关,天岳军只能凭借天岳关拒险防守。 近百年的战争,草原大军也学到了如何面对大夏的城关。 高高的云车,和城楼上的守军对射。 巨大的撞车,一路用尸体堆到了城门前,每一次撞击,整个天岳关似乎都在跟着颤抖。 钩锁,就如一条条潜伏在夜色和大雾当中的八爪鱼,沟住城墙,草原的汉子沿着城墙爬上来。 箭矢在近距离的战斗中,逐渐的丧失优势。 擂实和滚木,也逐渐的失去作用,到了最后,一切回归最原始的刀枪肉搏。 “杀!” “杀……杀……” 喊杀声,那是双边士卒在展示他们视死如归前最后的勇气。 一开战,就是死战,没有任何试探。 “反击,反击!” 一线的将官嗓子都已经沙哑了,哪怕这激烈的战斗,依旧掩盖不了他们的声音。 和将官声音一样清脆的,还有姬华那杆九铃枪的铃声。 不知道为何,姬华九铃枪的铃声,却让陈少墨感觉到一种无法形容的踏实感。 好几次,铃声中断,让陈少墨心中一紧,铃声接着响起,周围的士卒似乎又变得勇猛了一些。 九铃枪的铃声,仿佛已经演变成了一曲战歌。 “不好,城门快要破了!” 一直端坐在城楼的拒北侯霍嵘猛地站了起来。 “霍明,带你部虎字营随本侯出击,霍林,带你部豹字营,待本侯杀出后,你紧随其后,朝左路出击,其余各部死守,死战!” 拒北侯抓住大刀,起身下了城楼。 厚实的城门,终于在撞车的不知道多少次的冲击下,化为一堆木板。 拒北侯霍嵘一马当先,率领虎字营和豹字营,从城门口杀出,如两条恶蛟一般,冲向如潮水一般的敌阵。 …… 这一战,直到天亮,天岳关依旧还在大夏手中。 在付出足够多的伤亡,依旧无法攻下天岳关之后,联军终于收兵了。 陈少墨不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多少伤亡,但是看到关下那躺满的死尸,还有那让人作呕的浓郁的血腥味,陈少墨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拒北侯似乎真的老了。 回来的时候,头盔已经没有了,披头散发,浑身都是血,满眼的血丝,如地狱的恶鬼一般。 虎字营和豹字营,除了将他们的拒北侯护送回来的少部分外,几乎全军覆没。 随着拒北侯出击的霍明和霍林,只有霍林回来了,而且还失去了一条手臂。 “父亲,大哥……没了!” 霍林跪在拒北侯面前,失声痛哭,那悲切的哭声,让人无比心酸,一向坚毅的拒北侯,在这一刻,也不免老泪纵横。 陈少墨也是才知道,这一夜的大战,拒北侯带着自己的两个儿子,打了一场有去无回的战斗。 天岳关虽然还在手中,可没有人高兴得起来。 甚至,连留给他们悲伤的时间都没有,面对随时可能到来的第二次攻城,天岳军全力巩固天岳的防御。 甚至,对于城楼下,那些个同袍的尸体,都只能暂时不去收尸。 没有人知道,身着天岳军皮甲的陈少墨,手持着曹铮特意借给他的刀,这一夜的血战,他一箭未放,一刀未出,一人未杀。 如何雷电暴雨中的一只耗子,一直躲在角落里的耗子。 前世的特工身份,并没有给他带来半点的优势。 第一次经历这样的战争,陈少墨比起一般新兵还不如。 看着虽然也一身血迹的陈少墨,祝炎章没有说话,只是递给他一壶酒,可陈少墨一口未喝。 “这就是战争!” “只是我想不明白,草原遭了灾,为何要发动这样的战争,他们大可向大夏和大魏买粮,甚至,如果大夏能及时伸出援手,帮助草原,也不会有这样的战争,我大夏也不至于有这么儿郎丧身沙场!”陈少墨盯着祝炎章问道。 祝炎章摇了摇头,望着天空,淡淡的说道:“草原攻打大夏,如果你以为真的只是为了抢一口吃的,你也太幼稚了,每一场战争,都有它必然发生的理由,但是十有**,越是冠冕堂皇的理由,可能越不是他的理由。伸出援手帮草原渡过灾荒,记得当初有一个傻子也这么想过,不仅想过,还这样去做过,可你知道他最终的下场是什么吗?” “什么下场?” “贺兰王庭前有一颗树,是那个傻子亲手摘下的,树下有一具骸骨,风吹日晒已十二载,至今无人收尸!” 祝炎章的语气看似平淡,可陈少墨能听出,平静语气下面,那种被拼命压抑住的情绪。 “这一战,你认为如何?”祝炎章有点考评功课的味道。 “依托天岳关之地利,将士用命,上下齐心,壮烈!”陈少墨沉吟说道。 “对于拒北侯,你如何评价?”祝炎章再次发问。 “稳重而血勇,身先士卒!”陈少墨应道。 对于陈少墨的评价,祝炎章不可置否。 “霍嵘这老匹夫,你可知,当初霍嵘封侯一战,就是在这天岳关?”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看得出,祝炎章对拒北侯霍嵘这一战似乎颇有微词,甚至,连老匹夫这个词都蹦了出来。 似乎感受到陈少墨的疑惑,接着道:“看到那边的大鎏山了吗?” 顺着祝炎章所指,陈少墨看到了东边的那座山岭,虽然不算巍峨,却和天岳关隐隐成掎角之势。 这个夜晚,很乱! 草原东三部的联军,趁着夜色和大雾的掩护,前进到天岳关前二千步。 受制于天岳关,天岳军只能凭借天岳关拒险防守。 近百年的战争,草原大军也学到了如何面对大夏的城关。 高高的云车,和城楼上的守军对射。 巨大的撞车,一路用尸体堆到了城门前,每一次撞击,整个天岳关似乎都在跟着颤抖。 钩锁,就如一条条潜伏在夜色和大雾当中的八爪鱼,沟住城墙,草原的汉子沿着城墙爬上来。 箭矢在近距离的战斗中,逐渐的丧失优势。 擂实和滚木,也逐渐的失去作用,到了最后,一切回归最原始的刀枪肉搏。 “杀!” “杀……杀……” 喊杀声,那是双边士卒在展示他们视死如归前最后的勇气。 一开战,就是死战,没有任何试探。 “反击,反击!” 一线的将官嗓子都已经沙哑了,哪怕这激烈的战斗,依旧掩盖不了他们的声音。 和将官声音一样清脆的,还有姬华那杆九铃枪的铃声。 不知道为何,姬华九铃枪的铃声,却让陈少墨感觉到一种无法形容的踏实感。 好几次,铃声中断,让陈少墨心中一紧,铃声接着响起,周围的士卒似乎又变得勇猛了一些。 九铃枪的铃声,仿佛已经演变成了一曲战歌。 “不好,城门快要破了!” 一直端坐在城楼的拒北侯霍嵘猛地站了起来。 “霍明,带你部虎字营随本侯出击,霍林,带你部豹字营,待本侯杀出后,你紧随其后,朝左路出击,其余各部死守,死战!” 拒北侯抓住大刀,起身下了城楼。 厚实的城门,终于在撞车的不知道多少次的冲击下,化为一堆木板。 拒北侯霍嵘一马当先,率领虎字营和豹字营,从城门口杀出,如两条恶蛟一般,冲向如潮水一般的敌阵。 …… 这一战,直到天亮,天岳关依旧还在大夏手中。 在付出足够多的伤亡,依旧无法攻下天岳关之后,联军终于收兵了。 陈少墨不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多少伤亡,但是看到关下那躺满的死尸,还有那让人作呕的浓郁的血腥味,陈少墨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拒北侯似乎真的老了。 回来的时候,头盔已经没有了,披头散发,浑身都是血,满眼的血丝,如地狱的恶鬼一般。 虎字营和豹字营,除了将他们的拒北侯护送回来的少部分外,几乎全军覆没。 随着拒北侯出击的霍明和霍林,只有霍林回来了,而且还失去了一条手臂。 “父亲,大哥……没了!” 霍林跪在拒北侯面前,失声痛哭,那悲切的哭声,让人无比心酸,一向坚毅的拒北侯,在这一刻,也不免老泪纵横。 陈少墨也是才知道,这一夜的大战,拒北侯带着自己的两个儿子,打了一场有去无回的战斗。 天岳关虽然还在手中,可没有人高兴得起来。 甚至,连留给他们悲伤的时间都没有,面对随时可能到来的第二次攻城,天岳军全力巩固天岳的防御。 甚至,对于城楼下,那些个同袍的尸体,都只能暂时不去收尸。 没有人知道,身着天岳军皮甲的陈少墨,手持着曹铮特意借给他的刀,这一夜的血战,他一箭未放,一刀未出,一人未杀。 如何雷电暴雨中的一只耗子,一直躲在角落里的耗子。 前世的特工身份,并没有给他带来半点的优势。 第一次经历这样的战争,陈少墨比起一般新兵还不如。 看着虽然也一身血迹的陈少墨,祝炎章没有说话,只是递给他一壶酒,可陈少墨一口未喝。 “这就是战争!” “只是我想不明白,草原遭了灾,为何要发动这样的战争,他们大可向大夏和大魏买粮,甚至,如果大夏能及时伸出援手,帮助草原,也不会有这样的战争,我大夏也不至于有这么儿郎丧身沙场!”陈少墨盯着祝炎章问道。 祝炎章摇了摇头,望着天空,淡淡的说道:“草原攻打大夏,如果你以为真的只是为了抢一口吃的,你也太幼稚了,每一场战争,都有它必然发生的理由,但是十有**,越是冠冕堂皇的理由,可能越不是他的理由。伸出援手帮草原渡过灾荒,记得当初有一个傻子也这么想过,不仅想过,还这样去做过,可你知道他最终的下场是什么吗?” “什么下场?” “贺兰王庭前有一颗树,是那个傻子亲手摘下的,树下有一具骸骨,风吹日晒已十二载,至今无人收尸!” 祝炎章的语气看似平淡,可陈少墨能听出,平静语气下面,那种被拼命压抑住的情绪。 “这一战,你认为如何?”祝炎章有点考评功课的味道。 “依托天岳关之地利,将士用命,上下齐心,壮烈!”陈少墨沉吟说道。 “对于拒北侯,你如何评价?”祝炎章再次发问。 “稳重而血勇,身先士卒!”陈少墨应道。 对于陈少墨的评价,祝炎章不可置否。 “霍嵘这老匹夫,你可知,当初霍嵘封侯一战,就是在这天岳关?”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看得出,祝炎章对拒北侯霍嵘这一战似乎颇有微词,甚至,连老匹夫这个词都蹦了出来。 似乎感受到陈少墨的疑惑,接着道:“看到那边的大鎏山了吗?” 顺着祝炎章所指,陈少墨看到了东边的那座山岭,虽然不算巍峨,却和天岳关隐隐成掎角之势。 这个夜晚,很乱! 草原东三部的联军,趁着夜色和大雾的掩护,前进到天岳关前二千步。 受制于天岳关,天岳军只能凭借天岳关拒险防守。 近百年的战争,草原大军也学到了如何面对大夏的城关。 高高的云车,和城楼上的守军对射。 巨大的撞车,一路用尸体堆到了城门前,每一次撞击,整个天岳关似乎都在跟着颤抖。 钩锁,就如一条条潜伏在夜色和大雾当中的八爪鱼,沟住城墙,草原的汉子沿着城墙爬上来。 箭矢在近距离的战斗中,逐渐的丧失优势。 擂实和滚木,也逐渐的失去作用,到了最后,一切回归最原始的刀枪肉搏。 “杀!” “杀……杀……” 喊杀声,那是双边士卒在展示他们视死如归前最后的勇气。 一开战,就是死战,没有任何试探。 “反击,反击!” 一线的将官嗓子都已经沙哑了,哪怕这激烈的战斗,依旧掩盖不了他们的声音。 和将官声音一样清脆的,还有姬华那杆九铃枪的铃声。 不知道为何,姬华九铃枪的铃声,却让陈少墨感觉到一种无法形容的踏实感。 好几次,铃声中断,让陈少墨心中一紧,铃声接着响起,周围的士卒似乎又变得勇猛了一些。 九铃枪的铃声,仿佛已经演变成了一曲战歌。 “不好,城门快要破了!” 一直端坐在城楼的拒北侯霍嵘猛地站了起来。 “霍明,带你部虎字营随本侯出击,霍林,带你部豹字营,待本侯杀出后,你紧随其后,朝左路出击,其余各部死守,死战!” 拒北侯抓住大刀,起身下了城楼。 厚实的城门,终于在撞车的不知道多少次的冲击下,化为一堆木板。 拒北侯霍嵘一马当先,率领虎字营和豹字营,从城门口杀出,如两条恶蛟一般,冲向如潮水一般的敌阵。 …… 这一战,直到天亮,天岳关依旧还在大夏手中。 在付出足够多的伤亡,依旧无法攻下天岳关之后,联军终于收兵了。 陈少墨不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多少伤亡,但是看到关下那躺满的死尸,还有那让人作呕的浓郁的血腥味,陈少墨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拒北侯似乎真的老了。 回来的时候,头盔已经没有了,披头散发,浑身都是血,满眼的血丝,如地狱的恶鬼一般。 虎字营和豹字营,除了将他们的拒北侯护送回来的少部分外,几乎全军覆没。 随着拒北侯出击的霍明和霍林,只有霍林回来了,而且还失去了一条手臂。 “父亲,大哥……没了!” 霍林跪在拒北侯面前,失声痛哭,那悲切的哭声,让人无比心酸,一向坚毅的拒北侯,在这一刻,也不免老泪纵横。 陈少墨也是才知道,这一夜的大战,拒北侯带着自己的两个儿子,打了一场有去无回的战斗。 天岳关虽然还在手中,可没有人高兴得起来。 甚至,连留给他们悲伤的时间都没有,面对随时可能到来的第二次攻城,天岳军全力巩固天岳的防御。 甚至,对于城楼下,那些个同袍的尸体,都只能暂时不去收尸。 没有人知道,身着天岳军皮甲的陈少墨,手持着曹铮特意借给他的刀,这一夜的血战,他一箭未放,一刀未出,一人未杀。 如何雷电暴雨中的一只耗子,一直躲在角落里的耗子。 前世的特工身份,并没有给他带来半点的优势。 第一次经历这样的战争,陈少墨比起一般新兵还不如。 看着虽然也一身血迹的陈少墨,祝炎章没有说话,只是递给他一壶酒,可陈少墨一口未喝。 “这就是战争!” “只是我想不明白,草原遭了灾,为何要发动这样的战争,他们大可向大夏和大魏买粮,甚至,如果大夏能及时伸出援手,帮助草原,也不会有这样的战争,我大夏也不至于有这么儿郎丧身沙场!”陈少墨盯着祝炎章问道。 祝炎章摇了摇头,望着天空,淡淡的说道:“草原攻打大夏,如果你以为真的只是为了抢一口吃的,你也太幼稚了,每一场战争,都有它必然发生的理由,但是十有**,越是冠冕堂皇的理由,可能越不是他的理由。伸出援手帮草原渡过灾荒,记得当初有一个傻子也这么想过,不仅想过,还这样去做过,可你知道他最终的下场是什么吗?” “什么下场?” “贺兰王庭前有一颗树,是那个傻子亲手摘下的,树下有一具骸骨,风吹日晒已十二载,至今无人收尸!” 祝炎章的语气看似平淡,可陈少墨能听出,平静语气下面,那种被拼命压抑住的情绪。 “这一战,你认为如何?”祝炎章有点考评功课的味道。 “依托天岳关之地利,将士用命,上下齐心,壮烈!”陈少墨沉吟说道。 “对于拒北侯,你如何评价?”祝炎章再次发问。 “稳重而血勇,身先士卒!”陈少墨应道。 对于陈少墨的评价,祝炎章不可置否。 “霍嵘这老匹夫,你可知,当初霍嵘封侯一战,就是在这天岳关?”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看得出,祝炎章对拒北侯霍嵘这一战似乎颇有微词,甚至,连老匹夫这个词都蹦了出来。 似乎感受到陈少墨的疑惑,接着道:“看到那边的大鎏山了吗?” 顺着祝炎章所指,陈少墨看到了东边的那座山岭,虽然不算巍峨,却和天岳关隐隐成掎角之势。 这个夜晚,很乱! 草原东三部的联军,趁着夜色和大雾的掩护,前进到天岳关前二千步。 受制于天岳关,天岳军只能凭借天岳关拒险防守。 近百年的战争,草原大军也学到了如何面对大夏的城关。 高高的云车,和城楼上的守军对射。 巨大的撞车,一路用尸体堆到了城门前,每一次撞击,整个天岳关似乎都在跟着颤抖。 钩锁,就如一条条潜伏在夜色和大雾当中的八爪鱼,沟住城墙,草原的汉子沿着城墙爬上来。 箭矢在近距离的战斗中,逐渐的丧失优势。 擂实和滚木,也逐渐的失去作用,到了最后,一切回归最原始的刀枪肉搏。 “杀!” “杀……杀……” 喊杀声,那是双边士卒在展示他们视死如归前最后的勇气。 一开战,就是死战,没有任何试探。 “反击,反击!” 一线的将官嗓子都已经沙哑了,哪怕这激烈的战斗,依旧掩盖不了他们的声音。 和将官声音一样清脆的,还有姬华那杆九铃枪的铃声。 不知道为何,姬华九铃枪的铃声,却让陈少墨感觉到一种无法形容的踏实感。 好几次,铃声中断,让陈少墨心中一紧,铃声接着响起,周围的士卒似乎又变得勇猛了一些。 九铃枪的铃声,仿佛已经演变成了一曲战歌。 “不好,城门快要破了!” 一直端坐在城楼的拒北侯霍嵘猛地站了起来。 “霍明,带你部虎字营随本侯出击,霍林,带你部豹字营,待本侯杀出后,你紧随其后,朝左路出击,其余各部死守,死战!” 拒北侯抓住大刀,起身下了城楼。 厚实的城门,终于在撞车的不知道多少次的冲击下,化为一堆木板。 拒北侯霍嵘一马当先,率领虎字营和豹字营,从城门口杀出,如两条恶蛟一般,冲向如潮水一般的敌阵。 …… 这一战,直到天亮,天岳关依旧还在大夏手中。 在付出足够多的伤亡,依旧无法攻下天岳关之后,联军终于收兵了。 陈少墨不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多少伤亡,但是看到关下那躺满的死尸,还有那让人作呕的浓郁的血腥味,陈少墨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拒北侯似乎真的老了。 回来的时候,头盔已经没有了,披头散发,浑身都是血,满眼的血丝,如地狱的恶鬼一般。 虎字营和豹字营,除了将他们的拒北侯护送回来的少部分外,几乎全军覆没。 随着拒北侯出击的霍明和霍林,只有霍林回来了,而且还失去了一条手臂。 “父亲,大哥……没了!” 霍林跪在拒北侯面前,失声痛哭,那悲切的哭声,让人无比心酸,一向坚毅的拒北侯,在这一刻,也不免老泪纵横。 陈少墨也是才知道,这一夜的大战,拒北侯带着自己的两个儿子,打了一场有去无回的战斗。 天岳关虽然还在手中,可没有人高兴得起来。 甚至,连留给他们悲伤的时间都没有,面对随时可能到来的第二次攻城,天岳军全力巩固天岳的防御。 甚至,对于城楼下,那些个同袍的尸体,都只能暂时不去收尸。 没有人知道,身着天岳军皮甲的陈少墨,手持着曹铮特意借给他的刀,这一夜的血战,他一箭未放,一刀未出,一人未杀。 如何雷电暴雨中的一只耗子,一直躲在角落里的耗子。 前世的特工身份,并没有给他带来半点的优势。 第一次经历这样的战争,陈少墨比起一般新兵还不如。 看着虽然也一身血迹的陈少墨,祝炎章没有说话,只是递给他一壶酒,可陈少墨一口未喝。 “这就是战争!” “只是我想不明白,草原遭了灾,为何要发动这样的战争,他们大可向大夏和大魏买粮,甚至,如果大夏能及时伸出援手,帮助草原,也不会有这样的战争,我大夏也不至于有这么儿郎丧身沙场!”陈少墨盯着祝炎章问道。 祝炎章摇了摇头,望着天空,淡淡的说道:“草原攻打大夏,如果你以为真的只是为了抢一口吃的,你也太幼稚了,每一场战争,都有它必然发生的理由,但是十有**,越是冠冕堂皇的理由,可能越不是他的理由。伸出援手帮草原渡过灾荒,记得当初有一个傻子也这么想过,不仅想过,还这样去做过,可你知道他最终的下场是什么吗?” “什么下场?” “贺兰王庭前有一颗树,是那个傻子亲手摘下的,树下有一具骸骨,风吹日晒已十二载,至今无人收尸!” 祝炎章的语气看似平淡,可陈少墨能听出,平静语气下面,那种被拼命压抑住的情绪。 “这一战,你认为如何?”祝炎章有点考评功课的味道。 “依托天岳关之地利,将士用命,上下齐心,壮烈!”陈少墨沉吟说道。 “对于拒北侯,你如何评价?”祝炎章再次发问。 “稳重而血勇,身先士卒!”陈少墨应道。 对于陈少墨的评价,祝炎章不可置否。 “霍嵘这老匹夫,你可知,当初霍嵘封侯一战,就是在这天岳关?”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看得出,祝炎章对拒北侯霍嵘这一战似乎颇有微词,甚至,连老匹夫这个词都蹦了出来。 似乎感受到陈少墨的疑惑,接着道:“看到那边的大鎏山了吗?” 顺着祝炎章所指,陈少墨看到了东边的那座山岭,虽然不算巍峨,却和天岳关隐隐成掎角之势。 “若陈兵于此,进可攻,退可守,如利刃悬于敌军头顶,恐半夜睡觉都得多睁半只眼。敌军恐不敢如此全力陈兵于天岳关前!更不敢全力攻城!”陈少墨应道。 “你都能看出来,他霍嵘岂能不知?他若如当年一般分兵大鎏山,至少可迟延敌军攻城五日以上!减少天岳关一半的压力”祝炎章说道。 “你又可知,当年天岳关刚刚落成,东三部起兵四十万来犯,霍嵘分兵十万,摆在旁边的大鎏山,硬是逼得东三部四十万大军,在距到天岳关面前,却不敢贸然攻城,恐腹背受敌,后又分兵一万为奇兵,袭击地方后勤辎重,使得敌方自乱,一场天岳关的攻防战,以东三部联军惨败收场,后又在其撤退时,实施追击袭扰,杀敌无数,使得东三部元气大伤,才使得天岳关十年无大战,才有了现在的拒北侯和天岳军!” 这个夜晚,很乱! 草原东三部的联军,趁着夜色和大雾的掩护,前进到天岳关前二千步。 受制于天岳关,天岳军只能凭借天岳关拒险防守。 近百年的战争,草原大军也学到了如何面对大夏的城关。 高高的云车,和城楼上的守军对射。 巨大的撞车,一路用尸体堆到了城门前,每一次撞击,整个天岳关似乎都在跟着颤抖。 钩锁,就如一条条潜伏在夜色和大雾当中的八爪鱼,沟住城墙,草原的汉子沿着城墙爬上来。 箭矢在近距离的战斗中,逐渐的丧失优势。 擂实和滚木,也逐渐的失去作用,到了最后,一切回归最原始的刀枪肉搏。 “杀!” “杀……杀……” 喊杀声,那是双边士卒在展示他们视死如归前最后的勇气。 一开战,就是死战,没有任何试探。 “反击,反击!” 一线的将官嗓子都已经沙哑了,哪怕这激烈的战斗,依旧掩盖不了他们的声音。 和将官声音一样清脆的,还有姬华那杆九铃枪的铃声。 不知道为何,姬华九铃枪的铃声,却让陈少墨感觉到一种无法形容的踏实感。 好几次,铃声中断,让陈少墨心中一紧,铃声接着响起,周围的士卒似乎又变得勇猛了一些。 九铃枪的铃声,仿佛已经演变成了一曲战歌。 “不好,城门快要破了!” 一直端坐在城楼的拒北侯霍嵘猛地站了起来。 “霍明,带你部虎字营随本侯出击,霍林,带你部豹字营,待本侯杀出后,你紧随其后,朝左路出击,其余各部死守,死战!” 拒北侯抓住大刀,起身下了城楼。 厚实的城门,终于在撞车的不知道多少次的冲击下,化为一堆木板。 拒北侯霍嵘一马当先,率领虎字营和豹字营,从城门口杀出,如两条恶蛟一般,冲向如潮水一般的敌阵。 …… 这一战,直到天亮,天岳关依旧还在大夏手中。 在付出足够多的伤亡,依旧无法攻下天岳关之后,联军终于收兵了。 陈少墨不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多少伤亡,但是看到关下那躺满的死尸,还有那让人作呕的浓郁的血腥味,陈少墨知道,这一战,双方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拒北侯似乎真的老了。 回来的时候,头盔已经没有了,披头散发,浑身都是血,满眼的血丝,如地狱的恶鬼一般。 虎字营和豹字营,除了将他们的拒北侯护送回来的少部分外,几乎全军覆没。 随着拒北侯出击的霍明和霍林,只有霍林回来了,而且还失去了一条手臂。 “父亲,大哥……没了!” 霍林跪在拒北侯面前,失声痛哭,那悲切的哭声,让人无比心酸,一向坚毅的拒北侯,在这一刻,也不免老泪纵横。 陈少墨也是才知道,这一夜的大战,拒北侯带着自己的两个儿子,打了一场有去无回的战斗。 天岳关虽然还在手中,可没有人高兴得起来。 甚至,连留给他们悲伤的时间都没有,面对随时可能到来的第二次攻城,天岳军全力巩固天岳的防御。 甚至,对于城楼下,那些个同袍的尸体,都只能暂时不去收尸。 没有人知道,身着天岳军皮甲的陈少墨,手持着曹铮特意借给他的刀,这一夜的血战,他一箭未放,一刀未出,一人未杀。 如何雷电暴雨中的一只耗子,一直躲在角落里的耗子。 前世的特工身份,并没有给他带来半点的优势。 第一次经历这样的战争,陈少墨比起一般新兵还不如。 看着虽然也一身血迹的陈少墨,祝炎章没有说话,只是递给他一壶酒,可陈少墨一口未喝。 “这就是战争!” “只是我想不明白,草原遭了灾,为何要发动这样的战争,他们大可向大夏和大魏买粮,甚至,如果大夏能及时伸出援手,帮助草原,也不会有这样的战争,我大夏也不至于有这么儿郎丧身沙场!”陈少墨盯着祝炎章问道。 祝炎章摇了摇头,望着天空,淡淡的说道:“草原攻打大夏,如果你以为真的只是为了抢一口吃的,你也太幼稚了,每一场战争,都有它必然发生的理由,但是十有**,越是冠冕堂皇的理由,可能越不是他的理由。伸出援手帮草原渡过灾荒,记得当初有一个傻子也这么想过,不仅想过,还这样去做过,可你知道他最终的下场是什么吗?” “什么下场?” “贺兰王庭前有一颗树,是那个傻子亲手摘下的,树下有一具骸骨,风吹日晒已十二载,至今无人收尸!” 祝炎章的语气看似平淡,可陈少墨能听出,平静语气下面,那种被拼命压抑住的情绪。 “这一战,你认为如何?”祝炎章有点考评功课的味道。 “依托天岳关之地利,将士用命,上下齐心,壮烈!”陈少墨沉吟说道。 “对于拒北侯,你如何评价?”祝炎章再次发问。 “稳重而血勇,身先士卒!”陈少墨应道。 对于陈少墨的评价,祝炎章不可置否。 “霍嵘这老匹夫,你可知,当初霍嵘封侯一战,就是在这天岳关?”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看得出,祝炎章对拒北侯霍嵘这一战似乎颇有微词,甚至,连老匹夫这个词都蹦了出来。 似乎感受到陈少墨的疑惑,接着道:“看到那边的大鎏山了吗?” 顺着祝炎章所指,陈少墨看到了东边的那座山岭,虽然不算巍峨,却和天岳关隐隐成掎角之势。 第九章:天岳军易主 陈少墨没有接话。 “霍嵘这老匹夫,想用自己的一条老命,换他岳州霍家侯府百年的尊崇,却拉上我大夏多少好男儿的性命,着实该死,只可惜,他没有算到,自己没死,却让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报应!”祝炎章的话稍显恶毒了些。 陈少墨嘴巴微张,很是想不通,在自己眼中,血勇不畏死的拒北侯霍嵘,在祝炎章口子,如此不堪,甚至该死。 看出陈少墨的疑惑,祝炎章才将其中原委讲了个透彻。 拒北侯霍嵘已近六旬,朝歌城中,拒北侯老矣的传言已久。 岳州霍家因拒北侯而满门尊荣。 年初,拒北侯上了折子,想向朝歌城给霍家要一个世袭罔替,却没有下文,加之膝下两子霍明和霍林虽有血勇,却无谋略。 若无世袭罔替,拒北侯霍嵘一死,岳州霍家,恐怕不出三代,便会彻底的没落了。 最为关键的是,岳州爆发贪腐大案,从岳州州牧到所辖九大郡县,皆有牵连,若要深究下去,拒北侯霍嵘出身的岳州霍家,绝难逃干系。 这样事情就变得微妙了。 要想保住霍家,从岳州这场贪腐大案中挣脱出来,要想要个世袭罔替,保岳州霍家尊崇依旧,那可是需要筹码的。 这个筹码,只能是战功,可是这战功也要讲究,太大不行,太小没用。 所以才有了眼前这一次看是稳妥,却又极其愚蠢的攻防战。 说到底,朝歌城是希望收回天岳军的兵权,拒北侯也知道,兵权迟早要交,可是关键是怎么交,什么时候交,交一个什么样的天岳军,才是重点。 按照拒北侯的想法,天岳关惨胜,自己身死,朝廷收回一支哀兵,朝歌城再表现自己的大度,赏岳州霍家一个世袭罔替,皆大欢喜。 唯一的出入,是拒北侯未死,反倒是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拒北侯不死,这一切,都不算功德圆满,甚至是功败垂成。 这一次大战,表面上是草原遭了灾,欲攻打大夏劫粮来渡过饥荒,可实际上,却演变成大夏朝堂的一场摆在桌面上的斗争。 若是这一场大战的促成,朝歌城没有做出一些龌蹉,陈少墨绝对是不信的。。 逼着自己的老军侯主动送死,顺便再搭上数万人的性命。 武人伐身,文人攻谋,这帝王却是诛心。 看着正在打扫战场,忙着巩固城防的天岳军将士,看着那些侥幸活下来,在城楼的角落中处理着伤口的游侠们,陈少墨第一次感觉到后背一阵阵的发凉。 拒北侯有错吗? 要说错,他唯一的错是没有在最合适的时候,早早的将天岳军的军权交出去。 可人生在世,谁不想为自己,为自己的身后人博一个荣耀尊崇。 朝廷有错吗?也算不上,毕竟,功高盖主,谁愿意一支二十万的虎贲之师,一直握在别人的手中,成为悬在自己头顶上的刀。 关内关外,敌我双方,都在舔舐着伤口,都在准备着下一次的厮杀…… 第二天一大早,天岳关的援军来了。 当今夏皇的十三弟,当朝蓟州王陈元虏带着五万援军,浩浩荡荡的开进了天岳关。 原本有些士气低迷的天岳军,瞬间变得士气高涨起来。 只见那蓟州王陈元虏,一身紫金蟒袍,一双鹰目,眉宇轩昂。 “本王来此,誓与我大夏各位袍泽弟兄,大破戎狄,护我身后妻儿兄妹父母,永不受戎狄之苦!诸位将士,拜托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很亮,响彻整个天岳关。 祝炎章叹息了一口。 陈少墨明白,祝炎章的叹息所谓何事。 蓟州王陈元虏的到来,意味着,天岳军自此正式易主了。 “拒北侯霍嵘,已算是必死之局了,只是不知道我们这位蓟州王,是让霍嵘死在病榻上,还是死在战场上!”祝炎章喃喃道。 死在病榻上,恐怕他岳州霍家,也会在不久后灰飞烟灭,若是死在战场上,岳州霍家可保平安,他那唯一的儿子霍林,就算是不能世袭罔替,也能混个爵位了。 这一切,都要看朝歌城那位的胸襟了。 拒北侯霍嵘不傻,挣扎着起身,依旧一身戎装,跪迎了蓟州王陈元虏,并让出自己的帅位,虽没有交出帅印,但是那帅印却搁在桌案上。 蓟州王陈元虏望了一眼桌案上的帅印,然后又望着拒北侯霍嵘,缓声说道:“老将军,你一生戎马,值此强敌犯境,可还有勇气与敌军一战,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神情微变,随即似乎想通了什么,立刻变得一脸的坦然,沉声应道:“有王爷坐镇天岳关,再无顾虑,能与敌寇一战,是老夫所愿,望王爷准允老夫率兵出击,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霍嵘在说出这番话之后,一脸的轻松。 蓟州王的这番话,不管是夏皇示意,还是蓟州王陈元虏自作主张,至少,还是释放出了朝歌城的善意,可确保岳州霍家无恙。 “好!霍军侯,本王给你三万精锐,今日便出击,本王在这天岳关上,为军侯你击鼓助战!”蓟州王陈元虏朗声说道。 从前边的老将军,到现在的霍军侯,看来一切都已是定局了。 …… “收拾一下,我们该回去了!”祝炎章吩咐陈少墨道。 也没啥好收拾的,依旧是来时的行囊,唯一不同的是,多了一匹马,马前雪,至少不用像来时一样,只能徒步了。 这一次今天的天岳关之行,陈少墨感觉比自己穿越这十多年还要精彩,见识了草原的宽广,草原人的率真和直爽。 见识了人心,权争,朝堂的险恶,江湖的率直。 收获了马前雪。 更是让陈少墨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老师:祝炎章。 依他这一次所展现出来的眼光,对事情的分析,怎么可能只是在这小小的拒北城的一个刀笔小吏。 陈少墨没有接话。 “霍嵘这老匹夫,想用自己的一条老命,换他岳州霍家侯府百年的尊崇,却拉上我大夏多少好男儿的性命,着实该死,只可惜,他没有算到,自己没死,却让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报应!”祝炎章的话稍显恶毒了些。 陈少墨嘴巴微张,很是想不通,在自己眼中,血勇不畏死的拒北侯霍嵘,在祝炎章口子,如此不堪,甚至该死。 看出陈少墨的疑惑,祝炎章才将其中原委讲了个透彻。 拒北侯霍嵘已近六旬,朝歌城中,拒北侯老矣的传言已久。 岳州霍家因拒北侯而满门尊荣。 年初,拒北侯上了折子,想向朝歌城给霍家要一个世袭罔替,却没有下文,加之膝下两子霍明和霍林虽有血勇,却无谋略。 若无世袭罔替,拒北侯霍嵘一死,岳州霍家,恐怕不出三代,便会彻底的没落了。 最为关键的是,岳州爆发贪腐大案,从岳州州牧到所辖九大郡县,皆有牵连,若要深究下去,拒北侯霍嵘出身的岳州霍家,绝难逃干系。 这样事情就变得微妙了。 要想保住霍家,从岳州这场贪腐大案中挣脱出来,要想要个世袭罔替,保岳州霍家尊崇依旧,那可是需要筹码的。 这个筹码,只能是战功,可是这战功也要讲究,太大不行,太小没用。 所以才有了眼前这一次看是稳妥,却又极其愚蠢的攻防战。 说到底,朝歌城是希望收回天岳军的兵权,拒北侯也知道,兵权迟早要交,可是关键是怎么交,什么时候交,交一个什么样的天岳军,才是重点。 按照拒北侯的想法,天岳关惨胜,自己身死,朝廷收回一支哀兵,朝歌城再表现自己的大度,赏岳州霍家一个世袭罔替,皆大欢喜。 唯一的出入,是拒北侯未死,反倒是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拒北侯不死,这一切,都不算功德圆满,甚至是功败垂成。 这一次大战,表面上是草原遭了灾,欲攻打大夏劫粮来渡过饥荒,可实际上,却演变成大夏朝堂的一场摆在桌面上的斗争。 若是这一场大战的促成,朝歌城没有做出一些龌蹉,陈少墨绝对是不信的。。 逼着自己的老军侯主动送死,顺便再搭上数万人的性命。 武人伐身,文人攻谋,这帝王却是诛心。 看着正在打扫战场,忙着巩固城防的天岳军将士,看着那些侥幸活下来,在城楼的角落中处理着伤口的游侠们,陈少墨第一次感觉到后背一阵阵的发凉。 拒北侯有错吗? 要说错,他唯一的错是没有在最合适的时候,早早的将天岳军的军权交出去。 可人生在世,谁不想为自己,为自己的身后人博一个荣耀尊崇。 朝廷有错吗?也算不上,毕竟,功高盖主,谁愿意一支二十万的虎贲之师,一直握在别人的手中,成为悬在自己头顶上的刀。 关内关外,敌我双方,都在舔舐着伤口,都在准备着下一次的厮杀…… 第二天一大早,天岳关的援军来了。 当今夏皇的十三弟,当朝蓟州王陈元虏带着五万援军,浩浩荡荡的开进了天岳关。 原本有些士气低迷的天岳军,瞬间变得士气高涨起来。 只见那蓟州王陈元虏,一身紫金蟒袍,一双鹰目,眉宇轩昂。 “本王来此,誓与我大夏各位袍泽弟兄,大破戎狄,护我身后妻儿兄妹父母,永不受戎狄之苦!诸位将士,拜托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很亮,响彻整个天岳关。 祝炎章叹息了一口。 陈少墨明白,祝炎章的叹息所谓何事。 蓟州王陈元虏的到来,意味着,天岳军自此正式易主了。 “拒北侯霍嵘,已算是必死之局了,只是不知道我们这位蓟州王,是让霍嵘死在病榻上,还是死在战场上!”祝炎章喃喃道。 死在病榻上,恐怕他岳州霍家,也会在不久后灰飞烟灭,若是死在战场上,岳州霍家可保平安,他那唯一的儿子霍林,就算是不能世袭罔替,也能混个爵位了。 这一切,都要看朝歌城那位的胸襟了。 拒北侯霍嵘不傻,挣扎着起身,依旧一身戎装,跪迎了蓟州王陈元虏,并让出自己的帅位,虽没有交出帅印,但是那帅印却搁在桌案上。 蓟州王陈元虏望了一眼桌案上的帅印,然后又望着拒北侯霍嵘,缓声说道:“老将军,你一生戎马,值此强敌犯境,可还有勇气与敌军一战,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神情微变,随即似乎想通了什么,立刻变得一脸的坦然,沉声应道:“有王爷坐镇天岳关,再无顾虑,能与敌寇一战,是老夫所愿,望王爷准允老夫率兵出击,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霍嵘在说出这番话之后,一脸的轻松。 蓟州王的这番话,不管是夏皇示意,还是蓟州王陈元虏自作主张,至少,还是释放出了朝歌城的善意,可确保岳州霍家无恙。 “好!霍军侯,本王给你三万精锐,今日便出击,本王在这天岳关上,为军侯你击鼓助战!”蓟州王陈元虏朗声说道。 从前边的老将军,到现在的霍军侯,看来一切都已是定局了。 …… “收拾一下,我们该回去了!”祝炎章吩咐陈少墨道。 也没啥好收拾的,依旧是来时的行囊,唯一不同的是,多了一匹马,马前雪,至少不用像来时一样,只能徒步了。 这一次今天的天岳关之行,陈少墨感觉比自己穿越这十多年还要精彩,见识了草原的宽广,草原人的率真和直爽。 见识了人心,权争,朝堂的险恶,江湖的率直。 收获了马前雪。 更是让陈少墨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老师:祝炎章。 依他这一次所展现出来的眼光,对事情的分析,怎么可能只是在这小小的拒北城的一个刀笔小吏。 陈少墨没有接话。 “霍嵘这老匹夫,想用自己的一条老命,换他岳州霍家侯府百年的尊崇,却拉上我大夏多少好男儿的性命,着实该死,只可惜,他没有算到,自己没死,却让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报应!”祝炎章的话稍显恶毒了些。 陈少墨嘴巴微张,很是想不通,在自己眼中,血勇不畏死的拒北侯霍嵘,在祝炎章口子,如此不堪,甚至该死。 看出陈少墨的疑惑,祝炎章才将其中原委讲了个透彻。 拒北侯霍嵘已近六旬,朝歌城中,拒北侯老矣的传言已久。 岳州霍家因拒北侯而满门尊荣。 年初,拒北侯上了折子,想向朝歌城给霍家要一个世袭罔替,却没有下文,加之膝下两子霍明和霍林虽有血勇,却无谋略。 若无世袭罔替,拒北侯霍嵘一死,岳州霍家,恐怕不出三代,便会彻底的没落了。 最为关键的是,岳州爆发贪腐大案,从岳州州牧到所辖九大郡县,皆有牵连,若要深究下去,拒北侯霍嵘出身的岳州霍家,绝难逃干系。 这样事情就变得微妙了。 要想保住霍家,从岳州这场贪腐大案中挣脱出来,要想要个世袭罔替,保岳州霍家尊崇依旧,那可是需要筹码的。 这个筹码,只能是战功,可是这战功也要讲究,太大不行,太小没用。 所以才有了眼前这一次看是稳妥,却又极其愚蠢的攻防战。 说到底,朝歌城是希望收回天岳军的兵权,拒北侯也知道,兵权迟早要交,可是关键是怎么交,什么时候交,交一个什么样的天岳军,才是重点。 按照拒北侯的想法,天岳关惨胜,自己身死,朝廷收回一支哀兵,朝歌城再表现自己的大度,赏岳州霍家一个世袭罔替,皆大欢喜。 唯一的出入,是拒北侯未死,反倒是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拒北侯不死,这一切,都不算功德圆满,甚至是功败垂成。 这一次大战,表面上是草原遭了灾,欲攻打大夏劫粮来渡过饥荒,可实际上,却演变成大夏朝堂的一场摆在桌面上的斗争。 若是这一场大战的促成,朝歌城没有做出一些龌蹉,陈少墨绝对是不信的。。 逼着自己的老军侯主动送死,顺便再搭上数万人的性命。 武人伐身,文人攻谋,这帝王却是诛心。 看着正在打扫战场,忙着巩固城防的天岳军将士,看着那些侥幸活下来,在城楼的角落中处理着伤口的游侠们,陈少墨第一次感觉到后背一阵阵的发凉。 拒北侯有错吗? 要说错,他唯一的错是没有在最合适的时候,早早的将天岳军的军权交出去。 可人生在世,谁不想为自己,为自己的身后人博一个荣耀尊崇。 朝廷有错吗?也算不上,毕竟,功高盖主,谁愿意一支二十万的虎贲之师,一直握在别人的手中,成为悬在自己头顶上的刀。 关内关外,敌我双方,都在舔舐着伤口,都在准备着下一次的厮杀…… 第二天一大早,天岳关的援军来了。 当今夏皇的十三弟,当朝蓟州王陈元虏带着五万援军,浩浩荡荡的开进了天岳关。 原本有些士气低迷的天岳军,瞬间变得士气高涨起来。 只见那蓟州王陈元虏,一身紫金蟒袍,一双鹰目,眉宇轩昂。 “本王来此,誓与我大夏各位袍泽弟兄,大破戎狄,护我身后妻儿兄妹父母,永不受戎狄之苦!诸位将士,拜托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很亮,响彻整个天岳关。 祝炎章叹息了一口。 陈少墨明白,祝炎章的叹息所谓何事。 蓟州王陈元虏的到来,意味着,天岳军自此正式易主了。 “拒北侯霍嵘,已算是必死之局了,只是不知道我们这位蓟州王,是让霍嵘死在病榻上,还是死在战场上!”祝炎章喃喃道。 死在病榻上,恐怕他岳州霍家,也会在不久后灰飞烟灭,若是死在战场上,岳州霍家可保平安,他那唯一的儿子霍林,就算是不能世袭罔替,也能混个爵位了。 这一切,都要看朝歌城那位的胸襟了。 拒北侯霍嵘不傻,挣扎着起身,依旧一身戎装,跪迎了蓟州王陈元虏,并让出自己的帅位,虽没有交出帅印,但是那帅印却搁在桌案上。 蓟州王陈元虏望了一眼桌案上的帅印,然后又望着拒北侯霍嵘,缓声说道:“老将军,你一生戎马,值此强敌犯境,可还有勇气与敌军一战,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神情微变,随即似乎想通了什么,立刻变得一脸的坦然,沉声应道:“有王爷坐镇天岳关,再无顾虑,能与敌寇一战,是老夫所愿,望王爷准允老夫率兵出击,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霍嵘在说出这番话之后,一脸的轻松。 蓟州王的这番话,不管是夏皇示意,还是蓟州王陈元虏自作主张,至少,还是释放出了朝歌城的善意,可确保岳州霍家无恙。 “好!霍军侯,本王给你三万精锐,今日便出击,本王在这天岳关上,为军侯你击鼓助战!”蓟州王陈元虏朗声说道。 从前边的老将军,到现在的霍军侯,看来一切都已是定局了。 …… “收拾一下,我们该回去了!”祝炎章吩咐陈少墨道。 也没啥好收拾的,依旧是来时的行囊,唯一不同的是,多了一匹马,马前雪,至少不用像来时一样,只能徒步了。 这一次今天的天岳关之行,陈少墨感觉比自己穿越这十多年还要精彩,见识了草原的宽广,草原人的率真和直爽。 见识了人心,权争,朝堂的险恶,江湖的率直。 收获了马前雪。 更是让陈少墨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老师:祝炎章。 依他这一次所展现出来的眼光,对事情的分析,怎么可能只是在这小小的拒北城的一个刀笔小吏。 这等大才,究竟是什么原因,会让他在这小小的拒北城蛰伏十数年,祝炎章究竟是何来历。 或许曹铮和自己的阿娘是知道的。 陈少墨现在也明白了,为何自己的铮叔和阿娘会这般尊重祝炎章。 陈少墨没有接话。 “霍嵘这老匹夫,想用自己的一条老命,换他岳州霍家侯府百年的尊崇,却拉上我大夏多少好男儿的性命,着实该死,只可惜,他没有算到,自己没死,却让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报应!”祝炎章的话稍显恶毒了些。 陈少墨嘴巴微张,很是想不通,在自己眼中,血勇不畏死的拒北侯霍嵘,在祝炎章口子,如此不堪,甚至该死。 看出陈少墨的疑惑,祝炎章才将其中原委讲了个透彻。 拒北侯霍嵘已近六旬,朝歌城中,拒北侯老矣的传言已久。 岳州霍家因拒北侯而满门尊荣。 年初,拒北侯上了折子,想向朝歌城给霍家要一个世袭罔替,却没有下文,加之膝下两子霍明和霍林虽有血勇,却无谋略。 若无世袭罔替,拒北侯霍嵘一死,岳州霍家,恐怕不出三代,便会彻底的没落了。 最为关键的是,岳州爆发贪腐大案,从岳州州牧到所辖九大郡县,皆有牵连,若要深究下去,拒北侯霍嵘出身的岳州霍家,绝难逃干系。 这样事情就变得微妙了。 要想保住霍家,从岳州这场贪腐大案中挣脱出来,要想要个世袭罔替,保岳州霍家尊崇依旧,那可是需要筹码的。 这个筹码,只能是战功,可是这战功也要讲究,太大不行,太小没用。 所以才有了眼前这一次看是稳妥,却又极其愚蠢的攻防战。 说到底,朝歌城是希望收回天岳军的兵权,拒北侯也知道,兵权迟早要交,可是关键是怎么交,什么时候交,交一个什么样的天岳军,才是重点。 按照拒北侯的想法,天岳关惨胜,自己身死,朝廷收回一支哀兵,朝歌城再表现自己的大度,赏岳州霍家一个世袭罔替,皆大欢喜。 唯一的出入,是拒北侯未死,反倒是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拒北侯不死,这一切,都不算功德圆满,甚至是功败垂成。 这一次大战,表面上是草原遭了灾,欲攻打大夏劫粮来渡过饥荒,可实际上,却演变成大夏朝堂的一场摆在桌面上的斗争。 若是这一场大战的促成,朝歌城没有做出一些龌蹉,陈少墨绝对是不信的。。 逼着自己的老军侯主动送死,顺便再搭上数万人的性命。 武人伐身,文人攻谋,这帝王却是诛心。 看着正在打扫战场,忙着巩固城防的天岳军将士,看着那些侥幸活下来,在城楼的角落中处理着伤口的游侠们,陈少墨第一次感觉到后背一阵阵的发凉。 拒北侯有错吗? 要说错,他唯一的错是没有在最合适的时候,早早的将天岳军的军权交出去。 可人生在世,谁不想为自己,为自己的身后人博一个荣耀尊崇。 朝廷有错吗?也算不上,毕竟,功高盖主,谁愿意一支二十万的虎贲之师,一直握在别人的手中,成为悬在自己头顶上的刀。 关内关外,敌我双方,都在舔舐着伤口,都在准备着下一次的厮杀…… 第二天一大早,天岳关的援军来了。 当今夏皇的十三弟,当朝蓟州王陈元虏带着五万援军,浩浩荡荡的开进了天岳关。 原本有些士气低迷的天岳军,瞬间变得士气高涨起来。 只见那蓟州王陈元虏,一身紫金蟒袍,一双鹰目,眉宇轩昂。 “本王来此,誓与我大夏各位袍泽弟兄,大破戎狄,护我身后妻儿兄妹父母,永不受戎狄之苦!诸位将士,拜托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很亮,响彻整个天岳关。 祝炎章叹息了一口。 陈少墨明白,祝炎章的叹息所谓何事。 蓟州王陈元虏的到来,意味着,天岳军自此正式易主了。 “拒北侯霍嵘,已算是必死之局了,只是不知道我们这位蓟州王,是让霍嵘死在病榻上,还是死在战场上!”祝炎章喃喃道。 死在病榻上,恐怕他岳州霍家,也会在不久后灰飞烟灭,若是死在战场上,岳州霍家可保平安,他那唯一的儿子霍林,就算是不能世袭罔替,也能混个爵位了。 这一切,都要看朝歌城那位的胸襟了。 拒北侯霍嵘不傻,挣扎着起身,依旧一身戎装,跪迎了蓟州王陈元虏,并让出自己的帅位,虽没有交出帅印,但是那帅印却搁在桌案上。 蓟州王陈元虏望了一眼桌案上的帅印,然后又望着拒北侯霍嵘,缓声说道:“老将军,你一生戎马,值此强敌犯境,可还有勇气与敌军一战,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神情微变,随即似乎想通了什么,立刻变得一脸的坦然,沉声应道:“有王爷坐镇天岳关,再无顾虑,能与敌寇一战,是老夫所愿,望王爷准允老夫率兵出击,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霍嵘在说出这番话之后,一脸的轻松。 蓟州王的这番话,不管是夏皇示意,还是蓟州王陈元虏自作主张,至少,还是释放出了朝歌城的善意,可确保岳州霍家无恙。 “好!霍军侯,本王给你三万精锐,今日便出击,本王在这天岳关上,为军侯你击鼓助战!”蓟州王陈元虏朗声说道。 从前边的老将军,到现在的霍军侯,看来一切都已是定局了。 …… “收拾一下,我们该回去了!”祝炎章吩咐陈少墨道。 也没啥好收拾的,依旧是来时的行囊,唯一不同的是,多了一匹马,马前雪,至少不用像来时一样,只能徒步了。 这一次今天的天岳关之行,陈少墨感觉比自己穿越这十多年还要精彩,见识了草原的宽广,草原人的率真和直爽。 见识了人心,权争,朝堂的险恶,江湖的率直。 收获了马前雪。 更是让陈少墨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老师:祝炎章。 依他这一次所展现出来的眼光,对事情的分析,怎么可能只是在这小小的拒北城的一个刀笔小吏。 陈少墨没有接话。 “霍嵘这老匹夫,想用自己的一条老命,换他岳州霍家侯府百年的尊崇,却拉上我大夏多少好男儿的性命,着实该死,只可惜,他没有算到,自己没死,却让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报应!”祝炎章的话稍显恶毒了些。 陈少墨嘴巴微张,很是想不通,在自己眼中,血勇不畏死的拒北侯霍嵘,在祝炎章口子,如此不堪,甚至该死。 看出陈少墨的疑惑,祝炎章才将其中原委讲了个透彻。 拒北侯霍嵘已近六旬,朝歌城中,拒北侯老矣的传言已久。 岳州霍家因拒北侯而满门尊荣。 年初,拒北侯上了折子,想向朝歌城给霍家要一个世袭罔替,却没有下文,加之膝下两子霍明和霍林虽有血勇,却无谋略。 若无世袭罔替,拒北侯霍嵘一死,岳州霍家,恐怕不出三代,便会彻底的没落了。 最为关键的是,岳州爆发贪腐大案,从岳州州牧到所辖九大郡县,皆有牵连,若要深究下去,拒北侯霍嵘出身的岳州霍家,绝难逃干系。 这样事情就变得微妙了。 要想保住霍家,从岳州这场贪腐大案中挣脱出来,要想要个世袭罔替,保岳州霍家尊崇依旧,那可是需要筹码的。 这个筹码,只能是战功,可是这战功也要讲究,太大不行,太小没用。 所以才有了眼前这一次看是稳妥,却又极其愚蠢的攻防战。 说到底,朝歌城是希望收回天岳军的兵权,拒北侯也知道,兵权迟早要交,可是关键是怎么交,什么时候交,交一个什么样的天岳军,才是重点。 按照拒北侯的想法,天岳关惨胜,自己身死,朝廷收回一支哀兵,朝歌城再表现自己的大度,赏岳州霍家一个世袭罔替,皆大欢喜。 唯一的出入,是拒北侯未死,反倒是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拒北侯不死,这一切,都不算功德圆满,甚至是功败垂成。 这一次大战,表面上是草原遭了灾,欲攻打大夏劫粮来渡过饥荒,可实际上,却演变成大夏朝堂的一场摆在桌面上的斗争。 若是这一场大战的促成,朝歌城没有做出一些龌蹉,陈少墨绝对是不信的。。 逼着自己的老军侯主动送死,顺便再搭上数万人的性命。 武人伐身,文人攻谋,这帝王却是诛心。 看着正在打扫战场,忙着巩固城防的天岳军将士,看着那些侥幸活下来,在城楼的角落中处理着伤口的游侠们,陈少墨第一次感觉到后背一阵阵的发凉。 拒北侯有错吗? 要说错,他唯一的错是没有在最合适的时候,早早的将天岳军的军权交出去。 可人生在世,谁不想为自己,为自己的身后人博一个荣耀尊崇。 朝廷有错吗?也算不上,毕竟,功高盖主,谁愿意一支二十万的虎贲之师,一直握在别人的手中,成为悬在自己头顶上的刀。 关内关外,敌我双方,都在舔舐着伤口,都在准备着下一次的厮杀…… 第二天一大早,天岳关的援军来了。 当今夏皇的十三弟,当朝蓟州王陈元虏带着五万援军,浩浩荡荡的开进了天岳关。 原本有些士气低迷的天岳军,瞬间变得士气高涨起来。 只见那蓟州王陈元虏,一身紫金蟒袍,一双鹰目,眉宇轩昂。 “本王来此,誓与我大夏各位袍泽弟兄,大破戎狄,护我身后妻儿兄妹父母,永不受戎狄之苦!诸位将士,拜托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很亮,响彻整个天岳关。 祝炎章叹息了一口。 陈少墨明白,祝炎章的叹息所谓何事。 蓟州王陈元虏的到来,意味着,天岳军自此正式易主了。 “拒北侯霍嵘,已算是必死之局了,只是不知道我们这位蓟州王,是让霍嵘死在病榻上,还是死在战场上!”祝炎章喃喃道。 死在病榻上,恐怕他岳州霍家,也会在不久后灰飞烟灭,若是死在战场上,岳州霍家可保平安,他那唯一的儿子霍林,就算是不能世袭罔替,也能混个爵位了。 这一切,都要看朝歌城那位的胸襟了。 拒北侯霍嵘不傻,挣扎着起身,依旧一身戎装,跪迎了蓟州王陈元虏,并让出自己的帅位,虽没有交出帅印,但是那帅印却搁在桌案上。 蓟州王陈元虏望了一眼桌案上的帅印,然后又望着拒北侯霍嵘,缓声说道:“老将军,你一生戎马,值此强敌犯境,可还有勇气与敌军一战,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神情微变,随即似乎想通了什么,立刻变得一脸的坦然,沉声应道:“有王爷坐镇天岳关,再无顾虑,能与敌寇一战,是老夫所愿,望王爷准允老夫率兵出击,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霍嵘在说出这番话之后,一脸的轻松。 蓟州王的这番话,不管是夏皇示意,还是蓟州王陈元虏自作主张,至少,还是释放出了朝歌城的善意,可确保岳州霍家无恙。 “好!霍军侯,本王给你三万精锐,今日便出击,本王在这天岳关上,为军侯你击鼓助战!”蓟州王陈元虏朗声说道。 从前边的老将军,到现在的霍军侯,看来一切都已是定局了。 …… “收拾一下,我们该回去了!”祝炎章吩咐陈少墨道。 也没啥好收拾的,依旧是来时的行囊,唯一不同的是,多了一匹马,马前雪,至少不用像来时一样,只能徒步了。 这一次今天的天岳关之行,陈少墨感觉比自己穿越这十多年还要精彩,见识了草原的宽广,草原人的率真和直爽。 见识了人心,权争,朝堂的险恶,江湖的率直。 收获了马前雪。 更是让陈少墨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老师:祝炎章。 依他这一次所展现出来的眼光,对事情的分析,怎么可能只是在这小小的拒北城的一个刀笔小吏。 这等大才,究竟是什么原因,会让他在这小小的拒北城蛰伏十数年,祝炎章究竟是何来历。 或许曹铮和自己的阿娘是知道的。 陈少墨现在也明白了,为何自己的铮叔和阿娘会这般尊重祝炎章。 陈少墨没有接话。 “霍嵘这老匹夫,想用自己的一条老命,换他岳州霍家侯府百年的尊崇,却拉上我大夏多少好男儿的性命,着实该死,只可惜,他没有算到,自己没死,却让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报应!”祝炎章的话稍显恶毒了些。 陈少墨嘴巴微张,很是想不通,在自己眼中,血勇不畏死的拒北侯霍嵘,在祝炎章口子,如此不堪,甚至该死。 看出陈少墨的疑惑,祝炎章才将其中原委讲了个透彻。 拒北侯霍嵘已近六旬,朝歌城中,拒北侯老矣的传言已久。 岳州霍家因拒北侯而满门尊荣。 年初,拒北侯上了折子,想向朝歌城给霍家要一个世袭罔替,却没有下文,加之膝下两子霍明和霍林虽有血勇,却无谋略。 若无世袭罔替,拒北侯霍嵘一死,岳州霍家,恐怕不出三代,便会彻底的没落了。 最为关键的是,岳州爆发贪腐大案,从岳州州牧到所辖九大郡县,皆有牵连,若要深究下去,拒北侯霍嵘出身的岳州霍家,绝难逃干系。 这样事情就变得微妙了。 要想保住霍家,从岳州这场贪腐大案中挣脱出来,要想要个世袭罔替,保岳州霍家尊崇依旧,那可是需要筹码的。 这个筹码,只能是战功,可是这战功也要讲究,太大不行,太小没用。 所以才有了眼前这一次看是稳妥,却又极其愚蠢的攻防战。 说到底,朝歌城是希望收回天岳军的兵权,拒北侯也知道,兵权迟早要交,可是关键是怎么交,什么时候交,交一个什么样的天岳军,才是重点。 按照拒北侯的想法,天岳关惨胜,自己身死,朝廷收回一支哀兵,朝歌城再表现自己的大度,赏岳州霍家一个世袭罔替,皆大欢喜。 唯一的出入,是拒北侯未死,反倒是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拒北侯不死,这一切,都不算功德圆满,甚至是功败垂成。 这一次大战,表面上是草原遭了灾,欲攻打大夏劫粮来渡过饥荒,可实际上,却演变成大夏朝堂的一场摆在桌面上的斗争。 若是这一场大战的促成,朝歌城没有做出一些龌蹉,陈少墨绝对是不信的。。 逼着自己的老军侯主动送死,顺便再搭上数万人的性命。 武人伐身,文人攻谋,这帝王却是诛心。 看着正在打扫战场,忙着巩固城防的天岳军将士,看着那些侥幸活下来,在城楼的角落中处理着伤口的游侠们,陈少墨第一次感觉到后背一阵阵的发凉。 拒北侯有错吗? 要说错,他唯一的错是没有在最合适的时候,早早的将天岳军的军权交出去。 可人生在世,谁不想为自己,为自己的身后人博一个荣耀尊崇。 朝廷有错吗?也算不上,毕竟,功高盖主,谁愿意一支二十万的虎贲之师,一直握在别人的手中,成为悬在自己头顶上的刀。 关内关外,敌我双方,都在舔舐着伤口,都在准备着下一次的厮杀…… 第二天一大早,天岳关的援军来了。 当今夏皇的十三弟,当朝蓟州王陈元虏带着五万援军,浩浩荡荡的开进了天岳关。 原本有些士气低迷的天岳军,瞬间变得士气高涨起来。 只见那蓟州王陈元虏,一身紫金蟒袍,一双鹰目,眉宇轩昂。 “本王来此,誓与我大夏各位袍泽弟兄,大破戎狄,护我身后妻儿兄妹父母,永不受戎狄之苦!诸位将士,拜托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很亮,响彻整个天岳关。 祝炎章叹息了一口。 陈少墨明白,祝炎章的叹息所谓何事。 蓟州王陈元虏的到来,意味着,天岳军自此正式易主了。 “拒北侯霍嵘,已算是必死之局了,只是不知道我们这位蓟州王,是让霍嵘死在病榻上,还是死在战场上!”祝炎章喃喃道。 死在病榻上,恐怕他岳州霍家,也会在不久后灰飞烟灭,若是死在战场上,岳州霍家可保平安,他那唯一的儿子霍林,就算是不能世袭罔替,也能混个爵位了。 这一切,都要看朝歌城那位的胸襟了。 拒北侯霍嵘不傻,挣扎着起身,依旧一身戎装,跪迎了蓟州王陈元虏,并让出自己的帅位,虽没有交出帅印,但是那帅印却搁在桌案上。 蓟州王陈元虏望了一眼桌案上的帅印,然后又望着拒北侯霍嵘,缓声说道:“老将军,你一生戎马,值此强敌犯境,可还有勇气与敌军一战,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神情微变,随即似乎想通了什么,立刻变得一脸的坦然,沉声应道:“有王爷坐镇天岳关,再无顾虑,能与敌寇一战,是老夫所愿,望王爷准允老夫率兵出击,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霍嵘在说出这番话之后,一脸的轻松。 蓟州王的这番话,不管是夏皇示意,还是蓟州王陈元虏自作主张,至少,还是释放出了朝歌城的善意,可确保岳州霍家无恙。 “好!霍军侯,本王给你三万精锐,今日便出击,本王在这天岳关上,为军侯你击鼓助战!”蓟州王陈元虏朗声说道。 从前边的老将军,到现在的霍军侯,看来一切都已是定局了。 …… “收拾一下,我们该回去了!”祝炎章吩咐陈少墨道。 也没啥好收拾的,依旧是来时的行囊,唯一不同的是,多了一匹马,马前雪,至少不用像来时一样,只能徒步了。 这一次今天的天岳关之行,陈少墨感觉比自己穿越这十多年还要精彩,见识了草原的宽广,草原人的率真和直爽。 见识了人心,权争,朝堂的险恶,江湖的率直。 收获了马前雪。 更是让陈少墨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老师:祝炎章。 依他这一次所展现出来的眼光,对事情的分析,怎么可能只是在这小小的拒北城的一个刀笔小吏。 陈少墨没有接话。 “霍嵘这老匹夫,想用自己的一条老命,换他岳州霍家侯府百年的尊崇,却拉上我大夏多少好男儿的性命,着实该死,只可惜,他没有算到,自己没死,却让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报应!”祝炎章的话稍显恶毒了些。 陈少墨嘴巴微张,很是想不通,在自己眼中,血勇不畏死的拒北侯霍嵘,在祝炎章口子,如此不堪,甚至该死。 看出陈少墨的疑惑,祝炎章才将其中原委讲了个透彻。 拒北侯霍嵘已近六旬,朝歌城中,拒北侯老矣的传言已久。 岳州霍家因拒北侯而满门尊荣。 年初,拒北侯上了折子,想向朝歌城给霍家要一个世袭罔替,却没有下文,加之膝下两子霍明和霍林虽有血勇,却无谋略。 若无世袭罔替,拒北侯霍嵘一死,岳州霍家,恐怕不出三代,便会彻底的没落了。 最为关键的是,岳州爆发贪腐大案,从岳州州牧到所辖九大郡县,皆有牵连,若要深究下去,拒北侯霍嵘出身的岳州霍家,绝难逃干系。 这样事情就变得微妙了。 要想保住霍家,从岳州这场贪腐大案中挣脱出来,要想要个世袭罔替,保岳州霍家尊崇依旧,那可是需要筹码的。 这个筹码,只能是战功,可是这战功也要讲究,太大不行,太小没用。 所以才有了眼前这一次看是稳妥,却又极其愚蠢的攻防战。 说到底,朝歌城是希望收回天岳军的兵权,拒北侯也知道,兵权迟早要交,可是关键是怎么交,什么时候交,交一个什么样的天岳军,才是重点。 按照拒北侯的想法,天岳关惨胜,自己身死,朝廷收回一支哀兵,朝歌城再表现自己的大度,赏岳州霍家一个世袭罔替,皆大欢喜。 唯一的出入,是拒北侯未死,反倒是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拒北侯不死,这一切,都不算功德圆满,甚至是功败垂成。 这一次大战,表面上是草原遭了灾,欲攻打大夏劫粮来渡过饥荒,可实际上,却演变成大夏朝堂的一场摆在桌面上的斗争。 若是这一场大战的促成,朝歌城没有做出一些龌蹉,陈少墨绝对是不信的。。 逼着自己的老军侯主动送死,顺便再搭上数万人的性命。 武人伐身,文人攻谋,这帝王却是诛心。 看着正在打扫战场,忙着巩固城防的天岳军将士,看着那些侥幸活下来,在城楼的角落中处理着伤口的游侠们,陈少墨第一次感觉到后背一阵阵的发凉。 拒北侯有错吗? 要说错,他唯一的错是没有在最合适的时候,早早的将天岳军的军权交出去。 可人生在世,谁不想为自己,为自己的身后人博一个荣耀尊崇。 朝廷有错吗?也算不上,毕竟,功高盖主,谁愿意一支二十万的虎贲之师,一直握在别人的手中,成为悬在自己头顶上的刀。 关内关外,敌我双方,都在舔舐着伤口,都在准备着下一次的厮杀…… 第二天一大早,天岳关的援军来了。 当今夏皇的十三弟,当朝蓟州王陈元虏带着五万援军,浩浩荡荡的开进了天岳关。 原本有些士气低迷的天岳军,瞬间变得士气高涨起来。 只见那蓟州王陈元虏,一身紫金蟒袍,一双鹰目,眉宇轩昂。 “本王来此,誓与我大夏各位袍泽弟兄,大破戎狄,护我身后妻儿兄妹父母,永不受戎狄之苦!诸位将士,拜托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很亮,响彻整个天岳关。 祝炎章叹息了一口。 陈少墨明白,祝炎章的叹息所谓何事。 蓟州王陈元虏的到来,意味着,天岳军自此正式易主了。 “拒北侯霍嵘,已算是必死之局了,只是不知道我们这位蓟州王,是让霍嵘死在病榻上,还是死在战场上!”祝炎章喃喃道。 死在病榻上,恐怕他岳州霍家,也会在不久后灰飞烟灭,若是死在战场上,岳州霍家可保平安,他那唯一的儿子霍林,就算是不能世袭罔替,也能混个爵位了。 这一切,都要看朝歌城那位的胸襟了。 拒北侯霍嵘不傻,挣扎着起身,依旧一身戎装,跪迎了蓟州王陈元虏,并让出自己的帅位,虽没有交出帅印,但是那帅印却搁在桌案上。 蓟州王陈元虏望了一眼桌案上的帅印,然后又望着拒北侯霍嵘,缓声说道:“老将军,你一生戎马,值此强敌犯境,可还有勇气与敌军一战,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神情微变,随即似乎想通了什么,立刻变得一脸的坦然,沉声应道:“有王爷坐镇天岳关,再无顾虑,能与敌寇一战,是老夫所愿,望王爷准允老夫率兵出击,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霍嵘在说出这番话之后,一脸的轻松。 蓟州王的这番话,不管是夏皇示意,还是蓟州王陈元虏自作主张,至少,还是释放出了朝歌城的善意,可确保岳州霍家无恙。 “好!霍军侯,本王给你三万精锐,今日便出击,本王在这天岳关上,为军侯你击鼓助战!”蓟州王陈元虏朗声说道。 从前边的老将军,到现在的霍军侯,看来一切都已是定局了。 …… “收拾一下,我们该回去了!”祝炎章吩咐陈少墨道。 也没啥好收拾的,依旧是来时的行囊,唯一不同的是,多了一匹马,马前雪,至少不用像来时一样,只能徒步了。 这一次今天的天岳关之行,陈少墨感觉比自己穿越这十多年还要精彩,见识了草原的宽广,草原人的率真和直爽。 见识了人心,权争,朝堂的险恶,江湖的率直。 收获了马前雪。 更是让陈少墨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老师:祝炎章。 依他这一次所展现出来的眼光,对事情的分析,怎么可能只是在这小小的拒北城的一个刀笔小吏。 陈少墨没有接话。 “霍嵘这老匹夫,想用自己的一条老命,换他岳州霍家侯府百年的尊崇,却拉上我大夏多少好男儿的性命,着实该死,只可惜,他没有算到,自己没死,却让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报应!”祝炎章的话稍显恶毒了些。 陈少墨嘴巴微张,很是想不通,在自己眼中,血勇不畏死的拒北侯霍嵘,在祝炎章口子,如此不堪,甚至该死。 看出陈少墨的疑惑,祝炎章才将其中原委讲了个透彻。 拒北侯霍嵘已近六旬,朝歌城中,拒北侯老矣的传言已久。 岳州霍家因拒北侯而满门尊荣。 年初,拒北侯上了折子,想向朝歌城给霍家要一个世袭罔替,却没有下文,加之膝下两子霍明和霍林虽有血勇,却无谋略。 若无世袭罔替,拒北侯霍嵘一死,岳州霍家,恐怕不出三代,便会彻底的没落了。 最为关键的是,岳州爆发贪腐大案,从岳州州牧到所辖九大郡县,皆有牵连,若要深究下去,拒北侯霍嵘出身的岳州霍家,绝难逃干系。 这样事情就变得微妙了。 要想保住霍家,从岳州这场贪腐大案中挣脱出来,要想要个世袭罔替,保岳州霍家尊崇依旧,那可是需要筹码的。 这个筹码,只能是战功,可是这战功也要讲究,太大不行,太小没用。 所以才有了眼前这一次看是稳妥,却又极其愚蠢的攻防战。 说到底,朝歌城是希望收回天岳军的兵权,拒北侯也知道,兵权迟早要交,可是关键是怎么交,什么时候交,交一个什么样的天岳军,才是重点。 按照拒北侯的想法,天岳关惨胜,自己身死,朝廷收回一支哀兵,朝歌城再表现自己的大度,赏岳州霍家一个世袭罔替,皆大欢喜。 唯一的出入,是拒北侯未死,反倒是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拒北侯不死,这一切,都不算功德圆满,甚至是功败垂成。 这一次大战,表面上是草原遭了灾,欲攻打大夏劫粮来渡过饥荒,可实际上,却演变成大夏朝堂的一场摆在桌面上的斗争。 若是这一场大战的促成,朝歌城没有做出一些龌蹉,陈少墨绝对是不信的。。 逼着自己的老军侯主动送死,顺便再搭上数万人的性命。 武人伐身,文人攻谋,这帝王却是诛心。 看着正在打扫战场,忙着巩固城防的天岳军将士,看着那些侥幸活下来,在城楼的角落中处理着伤口的游侠们,陈少墨第一次感觉到后背一阵阵的发凉。 拒北侯有错吗? 要说错,他唯一的错是没有在最合适的时候,早早的将天岳军的军权交出去。 可人生在世,谁不想为自己,为自己的身后人博一个荣耀尊崇。 朝廷有错吗?也算不上,毕竟,功高盖主,谁愿意一支二十万的虎贲之师,一直握在别人的手中,成为悬在自己头顶上的刀。 关内关外,敌我双方,都在舔舐着伤口,都在准备着下一次的厮杀…… 第二天一大早,天岳关的援军来了。 当今夏皇的十三弟,当朝蓟州王陈元虏带着五万援军,浩浩荡荡的开进了天岳关。 原本有些士气低迷的天岳军,瞬间变得士气高涨起来。 只见那蓟州王陈元虏,一身紫金蟒袍,一双鹰目,眉宇轩昂。 “本王来此,誓与我大夏各位袍泽弟兄,大破戎狄,护我身后妻儿兄妹父母,永不受戎狄之苦!诸位将士,拜托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很亮,响彻整个天岳关。 祝炎章叹息了一口。 陈少墨明白,祝炎章的叹息所谓何事。 蓟州王陈元虏的到来,意味着,天岳军自此正式易主了。 “拒北侯霍嵘,已算是必死之局了,只是不知道我们这位蓟州王,是让霍嵘死在病榻上,还是死在战场上!”祝炎章喃喃道。 死在病榻上,恐怕他岳州霍家,也会在不久后灰飞烟灭,若是死在战场上,岳州霍家可保平安,他那唯一的儿子霍林,就算是不能世袭罔替,也能混个爵位了。 这一切,都要看朝歌城那位的胸襟了。 拒北侯霍嵘不傻,挣扎着起身,依旧一身戎装,跪迎了蓟州王陈元虏,并让出自己的帅位,虽没有交出帅印,但是那帅印却搁在桌案上。 蓟州王陈元虏望了一眼桌案上的帅印,然后又望着拒北侯霍嵘,缓声说道:“老将军,你一生戎马,值此强敌犯境,可还有勇气与敌军一战,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神情微变,随即似乎想通了什么,立刻变得一脸的坦然,沉声应道:“有王爷坐镇天岳关,再无顾虑,能与敌寇一战,是老夫所愿,望王爷准允老夫率兵出击,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霍嵘在说出这番话之后,一脸的轻松。 蓟州王的这番话,不管是夏皇示意,还是蓟州王陈元虏自作主张,至少,还是释放出了朝歌城的善意,可确保岳州霍家无恙。 “好!霍军侯,本王给你三万精锐,今日便出击,本王在这天岳关上,为军侯你击鼓助战!”蓟州王陈元虏朗声说道。 从前边的老将军,到现在的霍军侯,看来一切都已是定局了。 …… “收拾一下,我们该回去了!”祝炎章吩咐陈少墨道。 也没啥好收拾的,依旧是来时的行囊,唯一不同的是,多了一匹马,马前雪,至少不用像来时一样,只能徒步了。 这一次今天的天岳关之行,陈少墨感觉比自己穿越这十多年还要精彩,见识了草原的宽广,草原人的率真和直爽。 见识了人心,权争,朝堂的险恶,江湖的率直。 收获了马前雪。 更是让陈少墨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老师:祝炎章。 依他这一次所展现出来的眼光,对事情的分析,怎么可能只是在这小小的拒北城的一个刀笔小吏。 这等大才,究竟是什么原因,会让他在这小小的拒北城蛰伏十数年,祝炎章究竟是何来历。 或许曹铮和自己的阿娘是知道的。 陈少墨现在也明白了,为何自己的铮叔和阿娘会这般尊重祝炎章。 陈少墨没有接话。 “霍嵘这老匹夫,想用自己的一条老命,换他岳州霍家侯府百年的尊崇,却拉上我大夏多少好男儿的性命,着实该死,只可惜,他没有算到,自己没死,却让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报应!”祝炎章的话稍显恶毒了些。 陈少墨嘴巴微张,很是想不通,在自己眼中,血勇不畏死的拒北侯霍嵘,在祝炎章口子,如此不堪,甚至该死。 看出陈少墨的疑惑,祝炎章才将其中原委讲了个透彻。 拒北侯霍嵘已近六旬,朝歌城中,拒北侯老矣的传言已久。 岳州霍家因拒北侯而满门尊荣。 年初,拒北侯上了折子,想向朝歌城给霍家要一个世袭罔替,却没有下文,加之膝下两子霍明和霍林虽有血勇,却无谋略。 若无世袭罔替,拒北侯霍嵘一死,岳州霍家,恐怕不出三代,便会彻底的没落了。 最为关键的是,岳州爆发贪腐大案,从岳州州牧到所辖九大郡县,皆有牵连,若要深究下去,拒北侯霍嵘出身的岳州霍家,绝难逃干系。 这样事情就变得微妙了。 要想保住霍家,从岳州这场贪腐大案中挣脱出来,要想要个世袭罔替,保岳州霍家尊崇依旧,那可是需要筹码的。 这个筹码,只能是战功,可是这战功也要讲究,太大不行,太小没用。 所以才有了眼前这一次看是稳妥,却又极其愚蠢的攻防战。 说到底,朝歌城是希望收回天岳军的兵权,拒北侯也知道,兵权迟早要交,可是关键是怎么交,什么时候交,交一个什么样的天岳军,才是重点。 按照拒北侯的想法,天岳关惨胜,自己身死,朝廷收回一支哀兵,朝歌城再表现自己的大度,赏岳州霍家一个世袭罔替,皆大欢喜。 唯一的出入,是拒北侯未死,反倒是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死一伤,拒北侯不死,这一切,都不算功德圆满,甚至是功败垂成。 这一次大战,表面上是草原遭了灾,欲攻打大夏劫粮来渡过饥荒,可实际上,却演变成大夏朝堂的一场摆在桌面上的斗争。 若是这一场大战的促成,朝歌城没有做出一些龌蹉,陈少墨绝对是不信的。。 逼着自己的老军侯主动送死,顺便再搭上数万人的性命。 武人伐身,文人攻谋,这帝王却是诛心。 看着正在打扫战场,忙着巩固城防的天岳军将士,看着那些侥幸活下来,在城楼的角落中处理着伤口的游侠们,陈少墨第一次感觉到后背一阵阵的发凉。 拒北侯有错吗? 要说错,他唯一的错是没有在最合适的时候,早早的将天岳军的军权交出去。 可人生在世,谁不想为自己,为自己的身后人博一个荣耀尊崇。 朝廷有错吗?也算不上,毕竟,功高盖主,谁愿意一支二十万的虎贲之师,一直握在别人的手中,成为悬在自己头顶上的刀。 关内关外,敌我双方,都在舔舐着伤口,都在准备着下一次的厮杀…… 第二天一大早,天岳关的援军来了。 当今夏皇的十三弟,当朝蓟州王陈元虏带着五万援军,浩浩荡荡的开进了天岳关。 原本有些士气低迷的天岳军,瞬间变得士气高涨起来。 只见那蓟州王陈元虏,一身紫金蟒袍,一双鹰目,眉宇轩昂。 “本王来此,誓与我大夏各位袍泽弟兄,大破戎狄,护我身后妻儿兄妹父母,永不受戎狄之苦!诸位将士,拜托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很亮,响彻整个天岳关。 祝炎章叹息了一口。 陈少墨明白,祝炎章的叹息所谓何事。 蓟州王陈元虏的到来,意味着,天岳军自此正式易主了。 “拒北侯霍嵘,已算是必死之局了,只是不知道我们这位蓟州王,是让霍嵘死在病榻上,还是死在战场上!”祝炎章喃喃道。 死在病榻上,恐怕他岳州霍家,也会在不久后灰飞烟灭,若是死在战场上,岳州霍家可保平安,他那唯一的儿子霍林,就算是不能世袭罔替,也能混个爵位了。 这一切,都要看朝歌城那位的胸襟了。 拒北侯霍嵘不傻,挣扎着起身,依旧一身戎装,跪迎了蓟州王陈元虏,并让出自己的帅位,虽没有交出帅印,但是那帅印却搁在桌案上。 蓟州王陈元虏望了一眼桌案上的帅印,然后又望着拒北侯霍嵘,缓声说道:“老将军,你一生戎马,值此强敌犯境,可还有勇气与敌军一战,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神情微变,随即似乎想通了什么,立刻变得一脸的坦然,沉声应道:“有王爷坐镇天岳关,再无顾虑,能与敌寇一战,是老夫所愿,望王爷准允老夫率兵出击,扬我大夏军威!” 拒北侯霍嵘在说出这番话之后,一脸的轻松。 蓟州王的这番话,不管是夏皇示意,还是蓟州王陈元虏自作主张,至少,还是释放出了朝歌城的善意,可确保岳州霍家无恙。 “好!霍军侯,本王给你三万精锐,今日便出击,本王在这天岳关上,为军侯你击鼓助战!”蓟州王陈元虏朗声说道。 从前边的老将军,到现在的霍军侯,看来一切都已是定局了。 …… “收拾一下,我们该回去了!”祝炎章吩咐陈少墨道。 也没啥好收拾的,依旧是来时的行囊,唯一不同的是,多了一匹马,马前雪,至少不用像来时一样,只能徒步了。 这一次今天的天岳关之行,陈少墨感觉比自己穿越这十多年还要精彩,见识了草原的宽广,草原人的率真和直爽。 见识了人心,权争,朝堂的险恶,江湖的率直。 收获了马前雪。 更是让陈少墨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老师:祝炎章。 依他这一次所展现出来的眼光,对事情的分析,怎么可能只是在这小小的拒北城的一个刀笔小吏。 第十章:红袖招 离开天岳关。 祝炎章在马背上,回头朝着天岳关鞠了一躬,不知道是为了拒北侯霍嵘,还是为战死在天岳关的英灵。 祝炎章并没有带着陈少墨直接回到拒北城,而是直接朝着最近的燕州城进发,按照祝炎章的话说,领略了天岳关的雄浑悲壮,也该看看燕州城的繁花似锦。 燕州城,算是大夏北境真正的第一城。 人口数十万户,其繁华程度,与朝歌城相比,也不遑多让,在大夏,有‘南朝歌北燕州’之说。 翻过麓岭,再前行百里,就可到达燕州。 麓岭,在天岳关未建之前,大夏面对草原的长城是沿着麓岭修建的,随着天岳关修成,整个防线北移,加之在麓岭和天岳关之间拒北城的建成,麓岭已经逐渐失去它原本的作用。 十数年的未打理,麓岭长城已经是杂草丛生,站到长城上远眺,才能感受到他的雄壮,位置好,还能看到拒北城。 烽火台上,那依旧还残留着被狼烟熏黑的痕迹,还在诉说着,当年这里金戈铁马,狼烟烽火的峥嵘岁月。 到达燕州城的时候,天岳关战事的消息也到了。 不出所料,拒北侯霍嵘,身先士卒,带兵冲锋,死战不退,以身殉国,蓟州王陈元虏紧随其后,大破敌军,东三部联军已退军,天岳关之围已解。 燕州城的百姓,免不了欢呼几声大夏威武。 当然,也免不了感叹拒北侯的忠勇,蓟州王的勇武。 至于那身死的数万士卒,又有几个提起。 这一切,对于燕州城的百姓来说,只是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就好像是开春的初元节,朝歌城的夏皇,即将迎娶自己的第十七个妃子一样。 穿城而过的燕回河,在夜色下,呈现一种淡淡的殷红色。 不知是两岸青楼前挂起的红灯笼映照的结果,还是姑娘们的胭脂水色。 红袖招,燕回河畔,最大的烟花楼,连门口的灯笼,似乎都比别家的亮上许多。 唯一庆幸的是,红袖招不同于一般的青楼,至少跟拒北城的天香楼不一样,没有那些轻浮的姑娘上前拉拉扯扯,也没有那些孟浪客在此放浪形骸,甚至很是清幽。 一个面遮白纱的妙龄女子,正在抚着古琴,琴案上放着香炉,冒出丝丝的青烟。 楼里的客人不多,却都是锦衣玉带。 或一壶琼酒,或一壶清茶,桌上放着几盘小食。 或闭目听琴,或沉思浅酌,或三五人一桌,低声交谈着什么,甚至有一士子,正在手提墨笔,在仔细临摹着佳人抚琴的画面,已初具雏形。 该是前世受那些电影电视剧的毒害,陈少墨半天才适应过来,或许,这才是青楼本该有的样子。 不等招呼,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径直找了张桌子坐下,清怜可人的婢女,奉上一壶酒,几碟小食,就欠身离开。 祝炎章老神自在,闭目听琴,看似很入神,但是却总能在恰当的时候,轻敲桌子,示意陈少墨将酒倒满。 月渐高,楼里的人逐渐多了起来。 不复刚才的幽静,却也并不嘈杂。 几杯酒就着精美的小食下肚,不同于楼外的寒冷,楼里和暖如春,此刻的氛围也是恰到好处。 楼里的琴声,一改之前,也变得欢快了起来。 “珠儿姑娘,在下黄霆,此番天岳关大捷,我皇又大婚在即,加之年节将至,可否为我等吟唱一曲!” 自称黄霆的士子,手握折扇,朝着台上拱手说道。 他的话,瞬间惹得其他不少人的迎合。 只见那被唤做珠儿的姑娘,起身朝着黄霆及其他人微微一福,缓声道:“原来是黄公子,黄公子所提,珠儿自当应下,奈何珠儿手中,实无应景的曲句,听闻黄公子素有才名,是明年秋闱我燕州府的热门人选,,可否现场为珠儿赋诗一首?” 被人称赞总是美妙的,何况在场能来到这红袖招的人,光有才气还不行,恐怕还是非富即贵。 这黄霆倒也不狂妄,立刻又朝着所有人拱手说道:“各位,小生我岂敢在诸位面前称才,不过,恰好今日听闻天岳关大捷,心中欢喜,偶的一两句,但各位都是大才之人,小生提议,今日在场诸位都来上一首,交由珠儿姑娘来评判,最佳者,珠儿姑娘可否免了他的今夜的酒资?” “有理!” “按理说,楼子里的酒钱,珠儿是没有权利给免的,但各位公子好兴致,珠儿岂敢扫兴,这样,珠儿今个僭越一番,诸公子的诗篇,若能得我妃儿姐一个好字,珠儿便亲自为送上琼酒一壶,如何?”珠儿说着,一双凤眼,扫过大堂。 “妙哉!今日我等诗词,若能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他日秋闱,必能高居榜首!” 似乎说出了大家的心声,所有人的眼神竟然都有些狂热起来,齐声叫好,珠儿口子所说的妃儿姐,影响力怕不是一般大。 “师妃雪,莫说这燕回河畔几十处楼子,就算是放眼整个大夏,甚至算上大魏朝,才华容貌能出其左右者,只手可数!”看到陈少墨有些迷惑,祝炎章眯眼解释道。 “这般厉害!可为何却委身这小小的红袖招?” 看出陈少墨似乎对这青楼颇有误解,祝炎章直了直身道:“莫要小瞧了这地方,多少州牧郡守的宴席,难及这里文雅之万一,这楼子里的姑娘,哪一个没有才情?琴棋书画,歌舞诗词,若不是身为女子,天下有几多男子,可与其比肩?莫要说妃儿姑娘,燕州州牧陶鼐的宴席上,能请得动珠儿姑娘,也能称得上他陶鼐的州牧府蓬荜生辉!” 祝炎章的评价不可谓不高,若是之前,陈少墨大抵会认为是祝炎章老毛病犯了,看着女色,会迷了心魂。 可这一次天岳关之行,见识过他的眼光和大才,陈少墨不得不在心中多转几圈,对眼前的这个白纱蒙面的珠儿,还有那并未露面的师妃雪,多了几分高看和好奇。 楼里的人,不乏自视过高之辈,可眼下,却无人有不甘之色,反倒是一个个摩肩擦踵,有跃跃欲试之势,似乎都想在那师妃雪面前露一手,来映证自己的才华。 离开天岳关。 祝炎章在马背上,回头朝着天岳关鞠了一躬,不知道是为了拒北侯霍嵘,还是为战死在天岳关的英灵。 祝炎章并没有带着陈少墨直接回到拒北城,而是直接朝着最近的燕州城进发,按照祝炎章的话说,领略了天岳关的雄浑悲壮,也该看看燕州城的繁花似锦。 燕州城,算是大夏北境真正的第一城。 人口数十万户,其繁华程度,与朝歌城相比,也不遑多让,在大夏,有‘南朝歌北燕州’之说。 翻过麓岭,再前行百里,就可到达燕州。 麓岭,在天岳关未建之前,大夏面对草原的长城是沿着麓岭修建的,随着天岳关修成,整个防线北移,加之在麓岭和天岳关之间拒北城的建成,麓岭已经逐渐失去它原本的作用。 十数年的未打理,麓岭长城已经是杂草丛生,站到长城上远眺,才能感受到他的雄壮,位置好,还能看到拒北城。 烽火台上,那依旧还残留着被狼烟熏黑的痕迹,还在诉说着,当年这里金戈铁马,狼烟烽火的峥嵘岁月。 到达燕州城的时候,天岳关战事的消息也到了。 不出所料,拒北侯霍嵘,身先士卒,带兵冲锋,死战不退,以身殉国,蓟州王陈元虏紧随其后,大破敌军,东三部联军已退军,天岳关之围已解。 燕州城的百姓,免不了欢呼几声大夏威武。 当然,也免不了感叹拒北侯的忠勇,蓟州王的勇武。 至于那身死的数万士卒,又有几个提起。 这一切,对于燕州城的百姓来说,只是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就好像是开春的初元节,朝歌城的夏皇,即将迎娶自己的第十七个妃子一样。 穿城而过的燕回河,在夜色下,呈现一种淡淡的殷红色。 不知是两岸青楼前挂起的红灯笼映照的结果,还是姑娘们的胭脂水色。 红袖招,燕回河畔,最大的烟花楼,连门口的灯笼,似乎都比别家的亮上许多。 唯一庆幸的是,红袖招不同于一般的青楼,至少跟拒北城的天香楼不一样,没有那些轻浮的姑娘上前拉拉扯扯,也没有那些孟浪客在此放浪形骸,甚至很是清幽。 一个面遮白纱的妙龄女子,正在抚着古琴,琴案上放着香炉,冒出丝丝的青烟。 楼里的客人不多,却都是锦衣玉带。 或一壶琼酒,或一壶清茶,桌上放着几盘小食。 或闭目听琴,或沉思浅酌,或三五人一桌,低声交谈着什么,甚至有一士子,正在手提墨笔,在仔细临摹着佳人抚琴的画面,已初具雏形。 该是前世受那些电影电视剧的毒害,陈少墨半天才适应过来,或许,这才是青楼本该有的样子。 不等招呼,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径直找了张桌子坐下,清怜可人的婢女,奉上一壶酒,几碟小食,就欠身离开。 祝炎章老神自在,闭目听琴,看似很入神,但是却总能在恰当的时候,轻敲桌子,示意陈少墨将酒倒满。 月渐高,楼里的人逐渐多了起来。 不复刚才的幽静,却也并不嘈杂。 几杯酒就着精美的小食下肚,不同于楼外的寒冷,楼里和暖如春,此刻的氛围也是恰到好处。 楼里的琴声,一改之前,也变得欢快了起来。 “珠儿姑娘,在下黄霆,此番天岳关大捷,我皇又大婚在即,加之年节将至,可否为我等吟唱一曲!” 自称黄霆的士子,手握折扇,朝着台上拱手说道。 他的话,瞬间惹得其他不少人的迎合。 只见那被唤做珠儿的姑娘,起身朝着黄霆及其他人微微一福,缓声道:“原来是黄公子,黄公子所提,珠儿自当应下,奈何珠儿手中,实无应景的曲句,听闻黄公子素有才名,是明年秋闱我燕州府的热门人选,,可否现场为珠儿赋诗一首?” 被人称赞总是美妙的,何况在场能来到这红袖招的人,光有才气还不行,恐怕还是非富即贵。 这黄霆倒也不狂妄,立刻又朝着所有人拱手说道:“各位,小生我岂敢在诸位面前称才,不过,恰好今日听闻天岳关大捷,心中欢喜,偶的一两句,但各位都是大才之人,小生提议,今日在场诸位都来上一首,交由珠儿姑娘来评判,最佳者,珠儿姑娘可否免了他的今夜的酒资?” “有理!” “按理说,楼子里的酒钱,珠儿是没有权利给免的,但各位公子好兴致,珠儿岂敢扫兴,这样,珠儿今个僭越一番,诸公子的诗篇,若能得我妃儿姐一个好字,珠儿便亲自为送上琼酒一壶,如何?”珠儿说着,一双凤眼,扫过大堂。 “妙哉!今日我等诗词,若能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他日秋闱,必能高居榜首!” 似乎说出了大家的心声,所有人的眼神竟然都有些狂热起来,齐声叫好,珠儿口子所说的妃儿姐,影响力怕不是一般大。 “师妃雪,莫说这燕回河畔几十处楼子,就算是放眼整个大夏,甚至算上大魏朝,才华容貌能出其左右者,只手可数!”看到陈少墨有些迷惑,祝炎章眯眼解释道。 “这般厉害!可为何却委身这小小的红袖招?” 看出陈少墨似乎对这青楼颇有误解,祝炎章直了直身道:“莫要小瞧了这地方,多少州牧郡守的宴席,难及这里文雅之万一,这楼子里的姑娘,哪一个没有才情?琴棋书画,歌舞诗词,若不是身为女子,天下有几多男子,可与其比肩?莫要说妃儿姑娘,燕州州牧陶鼐的宴席上,能请得动珠儿姑娘,也能称得上他陶鼐的州牧府蓬荜生辉!” 祝炎章的评价不可谓不高,若是之前,陈少墨大抵会认为是祝炎章老毛病犯了,看着女色,会迷了心魂。 可这一次天岳关之行,见识过他的眼光和大才,陈少墨不得不在心中多转几圈,对眼前的这个白纱蒙面的珠儿,还有那并未露面的师妃雪,多了几分高看和好奇。 楼里的人,不乏自视过高之辈,可眼下,却无人有不甘之色,反倒是一个个摩肩擦踵,有跃跃欲试之势,似乎都想在那师妃雪面前露一手,来映证自己的才华。 离开天岳关。 祝炎章在马背上,回头朝着天岳关鞠了一躬,不知道是为了拒北侯霍嵘,还是为战死在天岳关的英灵。 祝炎章并没有带着陈少墨直接回到拒北城,而是直接朝着最近的燕州城进发,按照祝炎章的话说,领略了天岳关的雄浑悲壮,也该看看燕州城的繁花似锦。 燕州城,算是大夏北境真正的第一城。 人口数十万户,其繁华程度,与朝歌城相比,也不遑多让,在大夏,有‘南朝歌北燕州’之说。 翻过麓岭,再前行百里,就可到达燕州。 麓岭,在天岳关未建之前,大夏面对草原的长城是沿着麓岭修建的,随着天岳关修成,整个防线北移,加之在麓岭和天岳关之间拒北城的建成,麓岭已经逐渐失去它原本的作用。 十数年的未打理,麓岭长城已经是杂草丛生,站到长城上远眺,才能感受到他的雄壮,位置好,还能看到拒北城。 烽火台上,那依旧还残留着被狼烟熏黑的痕迹,还在诉说着,当年这里金戈铁马,狼烟烽火的峥嵘岁月。 到达燕州城的时候,天岳关战事的消息也到了。 不出所料,拒北侯霍嵘,身先士卒,带兵冲锋,死战不退,以身殉国,蓟州王陈元虏紧随其后,大破敌军,东三部联军已退军,天岳关之围已解。 燕州城的百姓,免不了欢呼几声大夏威武。 当然,也免不了感叹拒北侯的忠勇,蓟州王的勇武。 至于那身死的数万士卒,又有几个提起。 这一切,对于燕州城的百姓来说,只是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就好像是开春的初元节,朝歌城的夏皇,即将迎娶自己的第十七个妃子一样。 穿城而过的燕回河,在夜色下,呈现一种淡淡的殷红色。 不知是两岸青楼前挂起的红灯笼映照的结果,还是姑娘们的胭脂水色。 红袖招,燕回河畔,最大的烟花楼,连门口的灯笼,似乎都比别家的亮上许多。 唯一庆幸的是,红袖招不同于一般的青楼,至少跟拒北城的天香楼不一样,没有那些轻浮的姑娘上前拉拉扯扯,也没有那些孟浪客在此放浪形骸,甚至很是清幽。 一个面遮白纱的妙龄女子,正在抚着古琴,琴案上放着香炉,冒出丝丝的青烟。 楼里的客人不多,却都是锦衣玉带。 或一壶琼酒,或一壶清茶,桌上放着几盘小食。 或闭目听琴,或沉思浅酌,或三五人一桌,低声交谈着什么,甚至有一士子,正在手提墨笔,在仔细临摹着佳人抚琴的画面,已初具雏形。 该是前世受那些电影电视剧的毒害,陈少墨半天才适应过来,或许,这才是青楼本该有的样子。 不等招呼,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径直找了张桌子坐下,清怜可人的婢女,奉上一壶酒,几碟小食,就欠身离开。 祝炎章老神自在,闭目听琴,看似很入神,但是却总能在恰当的时候,轻敲桌子,示意陈少墨将酒倒满。 月渐高,楼里的人逐渐多了起来。 不复刚才的幽静,却也并不嘈杂。 几杯酒就着精美的小食下肚,不同于楼外的寒冷,楼里和暖如春,此刻的氛围也是恰到好处。 楼里的琴声,一改之前,也变得欢快了起来。 “珠儿姑娘,在下黄霆,此番天岳关大捷,我皇又大婚在即,加之年节将至,可否为我等吟唱一曲!” 自称黄霆的士子,手握折扇,朝着台上拱手说道。 他的话,瞬间惹得其他不少人的迎合。 只见那被唤做珠儿的姑娘,起身朝着黄霆及其他人微微一福,缓声道:“原来是黄公子,黄公子所提,珠儿自当应下,奈何珠儿手中,实无应景的曲句,听闻黄公子素有才名,是明年秋闱我燕州府的热门人选,,可否现场为珠儿赋诗一首?” 被人称赞总是美妙的,何况在场能来到这红袖招的人,光有才气还不行,恐怕还是非富即贵。 这黄霆倒也不狂妄,立刻又朝着所有人拱手说道:“各位,小生我岂敢在诸位面前称才,不过,恰好今日听闻天岳关大捷,心中欢喜,偶的一两句,但各位都是大才之人,小生提议,今日在场诸位都来上一首,交由珠儿姑娘来评判,最佳者,珠儿姑娘可否免了他的今夜的酒资?” “有理!” “按理说,楼子里的酒钱,珠儿是没有权利给免的,但各位公子好兴致,珠儿岂敢扫兴,这样,珠儿今个僭越一番,诸公子的诗篇,若能得我妃儿姐一个好字,珠儿便亲自为送上琼酒一壶,如何?”珠儿说着,一双凤眼,扫过大堂。 “妙哉!今日我等诗词,若能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他日秋闱,必能高居榜首!” 似乎说出了大家的心声,所有人的眼神竟然都有些狂热起来,齐声叫好,珠儿口子所说的妃儿姐,影响力怕不是一般大。 “师妃雪,莫说这燕回河畔几十处楼子,就算是放眼整个大夏,甚至算上大魏朝,才华容貌能出其左右者,只手可数!”看到陈少墨有些迷惑,祝炎章眯眼解释道。 “这般厉害!可为何却委身这小小的红袖招?” 看出陈少墨似乎对这青楼颇有误解,祝炎章直了直身道:“莫要小瞧了这地方,多少州牧郡守的宴席,难及这里文雅之万一,这楼子里的姑娘,哪一个没有才情?琴棋书画,歌舞诗词,若不是身为女子,天下有几多男子,可与其比肩?莫要说妃儿姑娘,燕州州牧陶鼐的宴席上,能请得动珠儿姑娘,也能称得上他陶鼐的州牧府蓬荜生辉!” 祝炎章的评价不可谓不高,若是之前,陈少墨大抵会认为是祝炎章老毛病犯了,看着女色,会迷了心魂。 可这一次天岳关之行,见识过他的眼光和大才,陈少墨不得不在心中多转几圈,对眼前的这个白纱蒙面的珠儿,还有那并未露面的师妃雪,多了几分高看和好奇。 楼里的人,不乏自视过高之辈,可眼下,却无人有不甘之色,反倒是一个个摩肩擦踵,有跃跃欲试之势,似乎都想在那师妃雪面前露一手,来映证自己的才华。 离开天岳关。 祝炎章在马背上,回头朝着天岳关鞠了一躬,不知道是为了拒北侯霍嵘,还是为战死在天岳关的英灵。 祝炎章并没有带着陈少墨直接回到拒北城,而是直接朝着最近的燕州城进发,按照祝炎章的话说,领略了天岳关的雄浑悲壮,也该看看燕州城的繁花似锦。 燕州城,算是大夏北境真正的第一城。 人口数十万户,其繁华程度,与朝歌城相比,也不遑多让,在大夏,有‘南朝歌北燕州’之说。 翻过麓岭,再前行百里,就可到达燕州。 麓岭,在天岳关未建之前,大夏面对草原的长城是沿着麓岭修建的,随着天岳关修成,整个防线北移,加之在麓岭和天岳关之间拒北城的建成,麓岭已经逐渐失去它原本的作用。 十数年的未打理,麓岭长城已经是杂草丛生,站到长城上远眺,才能感受到他的雄壮,位置好,还能看到拒北城。 烽火台上,那依旧还残留着被狼烟熏黑的痕迹,还在诉说着,当年这里金戈铁马,狼烟烽火的峥嵘岁月。 到达燕州城的时候,天岳关战事的消息也到了。 不出所料,拒北侯霍嵘,身先士卒,带兵冲锋,死战不退,以身殉国,蓟州王陈元虏紧随其后,大破敌军,东三部联军已退军,天岳关之围已解。 燕州城的百姓,免不了欢呼几声大夏威武。 当然,也免不了感叹拒北侯的忠勇,蓟州王的勇武。 至于那身死的数万士卒,又有几个提起。 这一切,对于燕州城的百姓来说,只是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就好像是开春的初元节,朝歌城的夏皇,即将迎娶自己的第十七个妃子一样。 穿城而过的燕回河,在夜色下,呈现一种淡淡的殷红色。 不知是两岸青楼前挂起的红灯笼映照的结果,还是姑娘们的胭脂水色。 红袖招,燕回河畔,最大的烟花楼,连门口的灯笼,似乎都比别家的亮上许多。 唯一庆幸的是,红袖招不同于一般的青楼,至少跟拒北城的天香楼不一样,没有那些轻浮的姑娘上前拉拉扯扯,也没有那些孟浪客在此放浪形骸,甚至很是清幽。 一个面遮白纱的妙龄女子,正在抚着古琴,琴案上放着香炉,冒出丝丝的青烟。 楼里的客人不多,却都是锦衣玉带。 或一壶琼酒,或一壶清茶,桌上放着几盘小食。 或闭目听琴,或沉思浅酌,或三五人一桌,低声交谈着什么,甚至有一士子,正在手提墨笔,在仔细临摹着佳人抚琴的画面,已初具雏形。 该是前世受那些电影电视剧的毒害,陈少墨半天才适应过来,或许,这才是青楼本该有的样子。 不等招呼,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径直找了张桌子坐下,清怜可人的婢女,奉上一壶酒,几碟小食,就欠身离开。 祝炎章老神自在,闭目听琴,看似很入神,但是却总能在恰当的时候,轻敲桌子,示意陈少墨将酒倒满。 月渐高,楼里的人逐渐多了起来。 不复刚才的幽静,却也并不嘈杂。 几杯酒就着精美的小食下肚,不同于楼外的寒冷,楼里和暖如春,此刻的氛围也是恰到好处。 楼里的琴声,一改之前,也变得欢快了起来。 “珠儿姑娘,在下黄霆,此番天岳关大捷,我皇又大婚在即,加之年节将至,可否为我等吟唱一曲!” 自称黄霆的士子,手握折扇,朝着台上拱手说道。 他的话,瞬间惹得其他不少人的迎合。 只见那被唤做珠儿的姑娘,起身朝着黄霆及其他人微微一福,缓声道:“原来是黄公子,黄公子所提,珠儿自当应下,奈何珠儿手中,实无应景的曲句,听闻黄公子素有才名,是明年秋闱我燕州府的热门人选,,可否现场为珠儿赋诗一首?” 被人称赞总是美妙的,何况在场能来到这红袖招的人,光有才气还不行,恐怕还是非富即贵。 这黄霆倒也不狂妄,立刻又朝着所有人拱手说道:“各位,小生我岂敢在诸位面前称才,不过,恰好今日听闻天岳关大捷,心中欢喜,偶的一两句,但各位都是大才之人,小生提议,今日在场诸位都来上一首,交由珠儿姑娘来评判,最佳者,珠儿姑娘可否免了他的今夜的酒资?” “有理!” “按理说,楼子里的酒钱,珠儿是没有权利给免的,但各位公子好兴致,珠儿岂敢扫兴,这样,珠儿今个僭越一番,诸公子的诗篇,若能得我妃儿姐一个好字,珠儿便亲自为送上琼酒一壶,如何?”珠儿说着,一双凤眼,扫过大堂。 “妙哉!今日我等诗词,若能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他日秋闱,必能高居榜首!” 似乎说出了大家的心声,所有人的眼神竟然都有些狂热起来,齐声叫好,珠儿口子所说的妃儿姐,影响力怕不是一般大。 “师妃雪,莫说这燕回河畔几十处楼子,就算是放眼整个大夏,甚至算上大魏朝,才华容貌能出其左右者,只手可数!”看到陈少墨有些迷惑,祝炎章眯眼解释道。 “这般厉害!可为何却委身这小小的红袖招?” 看出陈少墨似乎对这青楼颇有误解,祝炎章直了直身道:“莫要小瞧了这地方,多少州牧郡守的宴席,难及这里文雅之万一,这楼子里的姑娘,哪一个没有才情?琴棋书画,歌舞诗词,若不是身为女子,天下有几多男子,可与其比肩?莫要说妃儿姑娘,燕州州牧陶鼐的宴席上,能请得动珠儿姑娘,也能称得上他陶鼐的州牧府蓬荜生辉!” 离开天岳关。 祝炎章在马背上,回头朝着天岳关鞠了一躬,不知道是为了拒北侯霍嵘,还是为战死在天岳关的英灵。 祝炎章并没有带着陈少墨直接回到拒北城,而是直接朝着最近的燕州城进发,按照祝炎章的话说,领略了天岳关的雄浑悲壮,也该看看燕州城的繁花似锦。 燕州城,算是大夏北境真正的第一城。 人口数十万户,其繁华程度,与朝歌城相比,也不遑多让,在大夏,有‘南朝歌北燕州’之说。 翻过麓岭,再前行百里,就可到达燕州。 麓岭,在天岳关未建之前,大夏面对草原的长城是沿着麓岭修建的,随着天岳关修成,整个防线北移,加之在麓岭和天岳关之间拒北城的建成,麓岭已经逐渐失去它原本的作用。 十数年的未打理,麓岭长城已经是杂草丛生,站到长城上远眺,才能感受到他的雄壮,位置好,还能看到拒北城。 烽火台上,那依旧还残留着被狼烟熏黑的痕迹,还在诉说着,当年这里金戈铁马,狼烟烽火的峥嵘岁月。 到达燕州城的时候,天岳关战事的消息也到了。 不出所料,拒北侯霍嵘,身先士卒,带兵冲锋,死战不退,以身殉国,蓟州王陈元虏紧随其后,大破敌军,东三部联军已退军,天岳关之围已解。 燕州城的百姓,免不了欢呼几声大夏威武。 当然,也免不了感叹拒北侯的忠勇,蓟州王的勇武。 至于那身死的数万士卒,又有几个提起。 这一切,对于燕州城的百姓来说,只是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就好像是开春的初元节,朝歌城的夏皇,即将迎娶自己的第十七个妃子一样。 穿城而过的燕回河,在夜色下,呈现一种淡淡的殷红色。 不知是两岸青楼前挂起的红灯笼映照的结果,还是姑娘们的胭脂水色。 红袖招,燕回河畔,最大的烟花楼,连门口的灯笼,似乎都比别家的亮上许多。 唯一庆幸的是,红袖招不同于一般的青楼,至少跟拒北城的天香楼不一样,没有那些轻浮的姑娘上前拉拉扯扯,也没有那些孟浪客在此放浪形骸,甚至很是清幽。 一个面遮白纱的妙龄女子,正在抚着古琴,琴案上放着香炉,冒出丝丝的青烟。 楼里的客人不多,却都是锦衣玉带。 或一壶琼酒,或一壶清茶,桌上放着几盘小食。 或闭目听琴,或沉思浅酌,或三五人一桌,低声交谈着什么,甚至有一士子,正在手提墨笔,在仔细临摹着佳人抚琴的画面,已初具雏形。 该是前世受那些电影电视剧的毒害,陈少墨半天才适应过来,或许,这才是青楼本该有的样子。 不等招呼,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径直找了张桌子坐下,清怜可人的婢女,奉上一壶酒,几碟小食,就欠身离开。 祝炎章老神自在,闭目听琴,看似很入神,但是却总能在恰当的时候,轻敲桌子,示意陈少墨将酒倒满。 月渐高,楼里的人逐渐多了起来。 不复刚才的幽静,却也并不嘈杂。 几杯酒就着精美的小食下肚,不同于楼外的寒冷,楼里和暖如春,此刻的氛围也是恰到好处。 楼里的琴声,一改之前,也变得欢快了起来。 “珠儿姑娘,在下黄霆,此番天岳关大捷,我皇又大婚在即,加之年节将至,可否为我等吟唱一曲!” 自称黄霆的士子,手握折扇,朝着台上拱手说道。 他的话,瞬间惹得其他不少人的迎合。 只见那被唤做珠儿的姑娘,起身朝着黄霆及其他人微微一福,缓声道:“原来是黄公子,黄公子所提,珠儿自当应下,奈何珠儿手中,实无应景的曲句,听闻黄公子素有才名,是明年秋闱我燕州府的热门人选,,可否现场为珠儿赋诗一首?” 被人称赞总是美妙的,何况在场能来到这红袖招的人,光有才气还不行,恐怕还是非富即贵。 这黄霆倒也不狂妄,立刻又朝着所有人拱手说道:“各位,小生我岂敢在诸位面前称才,不过,恰好今日听闻天岳关大捷,心中欢喜,偶的一两句,但各位都是大才之人,小生提议,今日在场诸位都来上一首,交由珠儿姑娘来评判,最佳者,珠儿姑娘可否免了他的今夜的酒资?” “有理!” “按理说,楼子里的酒钱,珠儿是没有权利给免的,但各位公子好兴致,珠儿岂敢扫兴,这样,珠儿今个僭越一番,诸公子的诗篇,若能得我妃儿姐一个好字,珠儿便亲自为送上琼酒一壶,如何?”珠儿说着,一双凤眼,扫过大堂。 “妙哉!今日我等诗词,若能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他日秋闱,必能高居榜首!” 似乎说出了大家的心声,所有人的眼神竟然都有些狂热起来,齐声叫好,珠儿口子所说的妃儿姐,影响力怕不是一般大。 “师妃雪,莫说这燕回河畔几十处楼子,就算是放眼整个大夏,甚至算上大魏朝,才华容貌能出其左右者,只手可数!”看到陈少墨有些迷惑,祝炎章眯眼解释道。 “这般厉害!可为何却委身这小小的红袖招?” 看出陈少墨似乎对这青楼颇有误解,祝炎章直了直身道:“莫要小瞧了这地方,多少州牧郡守的宴席,难及这里文雅之万一,这楼子里的姑娘,哪一个没有才情?琴棋书画,歌舞诗词,若不是身为女子,天下有几多男子,可与其比肩?莫要说妃儿姑娘,燕州州牧陶鼐的宴席上,能请得动珠儿姑娘,也能称得上他陶鼐的州牧府蓬荜生辉!” 离开天岳关。 祝炎章在马背上,回头朝着天岳关鞠了一躬,不知道是为了拒北侯霍嵘,还是为战死在天岳关的英灵。 祝炎章并没有带着陈少墨直接回到拒北城,而是直接朝着最近的燕州城进发,按照祝炎章的话说,领略了天岳关的雄浑悲壮,也该看看燕州城的繁花似锦。 燕州城,算是大夏北境真正的第一城。 人口数十万户,其繁华程度,与朝歌城相比,也不遑多让,在大夏,有‘南朝歌北燕州’之说。 翻过麓岭,再前行百里,就可到达燕州。 麓岭,在天岳关未建之前,大夏面对草原的长城是沿着麓岭修建的,随着天岳关修成,整个防线北移,加之在麓岭和天岳关之间拒北城的建成,麓岭已经逐渐失去它原本的作用。 十数年的未打理,麓岭长城已经是杂草丛生,站到长城上远眺,才能感受到他的雄壮,位置好,还能看到拒北城。 烽火台上,那依旧还残留着被狼烟熏黑的痕迹,还在诉说着,当年这里金戈铁马,狼烟烽火的峥嵘岁月。 到达燕州城的时候,天岳关战事的消息也到了。 不出所料,拒北侯霍嵘,身先士卒,带兵冲锋,死战不退,以身殉国,蓟州王陈元虏紧随其后,大破敌军,东三部联军已退军,天岳关之围已解。 燕州城的百姓,免不了欢呼几声大夏威武。 当然,也免不了感叹拒北侯的忠勇,蓟州王的勇武。 至于那身死的数万士卒,又有几个提起。 这一切,对于燕州城的百姓来说,只是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就好像是开春的初元节,朝歌城的夏皇,即将迎娶自己的第十七个妃子一样。 穿城而过的燕回河,在夜色下,呈现一种淡淡的殷红色。 不知是两岸青楼前挂起的红灯笼映照的结果,还是姑娘们的胭脂水色。 红袖招,燕回河畔,最大的烟花楼,连门口的灯笼,似乎都比别家的亮上许多。 唯一庆幸的是,红袖招不同于一般的青楼,至少跟拒北城的天香楼不一样,没有那些轻浮的姑娘上前拉拉扯扯,也没有那些孟浪客在此放浪形骸,甚至很是清幽。 一个面遮白纱的妙龄女子,正在抚着古琴,琴案上放着香炉,冒出丝丝的青烟。 楼里的客人不多,却都是锦衣玉带。 或一壶琼酒,或一壶清茶,桌上放着几盘小食。 或闭目听琴,或沉思浅酌,或三五人一桌,低声交谈着什么,甚至有一士子,正在手提墨笔,在仔细临摹着佳人抚琴的画面,已初具雏形。 该是前世受那些电影电视剧的毒害,陈少墨半天才适应过来,或许,这才是青楼本该有的样子。 不等招呼,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径直找了张桌子坐下,清怜可人的婢女,奉上一壶酒,几碟小食,就欠身离开。 祝炎章老神自在,闭目听琴,看似很入神,但是却总能在恰当的时候,轻敲桌子,示意陈少墨将酒倒满。 月渐高,楼里的人逐渐多了起来。 不复刚才的幽静,却也并不嘈杂。 几杯酒就着精美的小食下肚,不同于楼外的寒冷,楼里和暖如春,此刻的氛围也是恰到好处。 楼里的琴声,一改之前,也变得欢快了起来。 “珠儿姑娘,在下黄霆,此番天岳关大捷,我皇又大婚在即,加之年节将至,可否为我等吟唱一曲!” 自称黄霆的士子,手握折扇,朝着台上拱手说道。 他的话,瞬间惹得其他不少人的迎合。 只见那被唤做珠儿的姑娘,起身朝着黄霆及其他人微微一福,缓声道:“原来是黄公子,黄公子所提,珠儿自当应下,奈何珠儿手中,实无应景的曲句,听闻黄公子素有才名,是明年秋闱我燕州府的热门人选,,可否现场为珠儿赋诗一首?” 被人称赞总是美妙的,何况在场能来到这红袖招的人,光有才气还不行,恐怕还是非富即贵。 这黄霆倒也不狂妄,立刻又朝着所有人拱手说道:“各位,小生我岂敢在诸位面前称才,不过,恰好今日听闻天岳关大捷,心中欢喜,偶的一两句,但各位都是大才之人,小生提议,今日在场诸位都来上一首,交由珠儿姑娘来评判,最佳者,珠儿姑娘可否免了他的今夜的酒资?” “有理!” “按理说,楼子里的酒钱,珠儿是没有权利给免的,但各位公子好兴致,珠儿岂敢扫兴,这样,珠儿今个僭越一番,诸公子的诗篇,若能得我妃儿姐一个好字,珠儿便亲自为送上琼酒一壶,如何?”珠儿说着,一双凤眼,扫过大堂。 “妙哉!今日我等诗词,若能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他日秋闱,必能高居榜首!” 似乎说出了大家的心声,所有人的眼神竟然都有些狂热起来,齐声叫好,珠儿口子所说的妃儿姐,影响力怕不是一般大。 “师妃雪,莫说这燕回河畔几十处楼子,就算是放眼整个大夏,甚至算上大魏朝,才华容貌能出其左右者,只手可数!”看到陈少墨有些迷惑,祝炎章眯眼解释道。 “这般厉害!可为何却委身这小小的红袖招?” 看出陈少墨似乎对这青楼颇有误解,祝炎章直了直身道:“莫要小瞧了这地方,多少州牧郡守的宴席,难及这里文雅之万一,这楼子里的姑娘,哪一个没有才情?琴棋书画,歌舞诗词,若不是身为女子,天下有几多男子,可与其比肩?莫要说妃儿姑娘,燕州州牧陶鼐的宴席上,能请得动珠儿姑娘,也能称得上他陶鼐的州牧府蓬荜生辉!” 离开天岳关。 祝炎章在马背上,回头朝着天岳关鞠了一躬,不知道是为了拒北侯霍嵘,还是为战死在天岳关的英灵。 祝炎章并没有带着陈少墨直接回到拒北城,而是直接朝着最近的燕州城进发,按照祝炎章的话说,领略了天岳关的雄浑悲壮,也该看看燕州城的繁花似锦。 燕州城,算是大夏北境真正的第一城。 人口数十万户,其繁华程度,与朝歌城相比,也不遑多让,在大夏,有‘南朝歌北燕州’之说。 翻过麓岭,再前行百里,就可到达燕州。 麓岭,在天岳关未建之前,大夏面对草原的长城是沿着麓岭修建的,随着天岳关修成,整个防线北移,加之在麓岭和天岳关之间拒北城的建成,麓岭已经逐渐失去它原本的作用。 十数年的未打理,麓岭长城已经是杂草丛生,站到长城上远眺,才能感受到他的雄壮,位置好,还能看到拒北城。 烽火台上,那依旧还残留着被狼烟熏黑的痕迹,还在诉说着,当年这里金戈铁马,狼烟烽火的峥嵘岁月。 到达燕州城的时候,天岳关战事的消息也到了。 不出所料,拒北侯霍嵘,身先士卒,带兵冲锋,死战不退,以身殉国,蓟州王陈元虏紧随其后,大破敌军,东三部联军已退军,天岳关之围已解。 燕州城的百姓,免不了欢呼几声大夏威武。 当然,也免不了感叹拒北侯的忠勇,蓟州王的勇武。 至于那身死的数万士卒,又有几个提起。 这一切,对于燕州城的百姓来说,只是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就好像是开春的初元节,朝歌城的夏皇,即将迎娶自己的第十七个妃子一样。 穿城而过的燕回河,在夜色下,呈现一种淡淡的殷红色。 不知是两岸青楼前挂起的红灯笼映照的结果,还是姑娘们的胭脂水色。 红袖招,燕回河畔,最大的烟花楼,连门口的灯笼,似乎都比别家的亮上许多。 唯一庆幸的是,红袖招不同于一般的青楼,至少跟拒北城的天香楼不一样,没有那些轻浮的姑娘上前拉拉扯扯,也没有那些孟浪客在此放浪形骸,甚至很是清幽。 一个面遮白纱的妙龄女子,正在抚着古琴,琴案上放着香炉,冒出丝丝的青烟。 楼里的客人不多,却都是锦衣玉带。 或一壶琼酒,或一壶清茶,桌上放着几盘小食。 或闭目听琴,或沉思浅酌,或三五人一桌,低声交谈着什么,甚至有一士子,正在手提墨笔,在仔细临摹着佳人抚琴的画面,已初具雏形。 该是前世受那些电影电视剧的毒害,陈少墨半天才适应过来,或许,这才是青楼本该有的样子。 不等招呼,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径直找了张桌子坐下,清怜可人的婢女,奉上一壶酒,几碟小食,就欠身离开。 祝炎章老神自在,闭目听琴,看似很入神,但是却总能在恰当的时候,轻敲桌子,示意陈少墨将酒倒满。 月渐高,楼里的人逐渐多了起来。 不复刚才的幽静,却也并不嘈杂。 几杯酒就着精美的小食下肚,不同于楼外的寒冷,楼里和暖如春,此刻的氛围也是恰到好处。 楼里的琴声,一改之前,也变得欢快了起来。 “珠儿姑娘,在下黄霆,此番天岳关大捷,我皇又大婚在即,加之年节将至,可否为我等吟唱一曲!” 自称黄霆的士子,手握折扇,朝着台上拱手说道。 他的话,瞬间惹得其他不少人的迎合。 只见那被唤做珠儿的姑娘,起身朝着黄霆及其他人微微一福,缓声道:“原来是黄公子,黄公子所提,珠儿自当应下,奈何珠儿手中,实无应景的曲句,听闻黄公子素有才名,是明年秋闱我燕州府的热门人选,,可否现场为珠儿赋诗一首?” 被人称赞总是美妙的,何况在场能来到这红袖招的人,光有才气还不行,恐怕还是非富即贵。 这黄霆倒也不狂妄,立刻又朝着所有人拱手说道:“各位,小生我岂敢在诸位面前称才,不过,恰好今日听闻天岳关大捷,心中欢喜,偶的一两句,但各位都是大才之人,小生提议,今日在场诸位都来上一首,交由珠儿姑娘来评判,最佳者,珠儿姑娘可否免了他的今夜的酒资?” “有理!” “按理说,楼子里的酒钱,珠儿是没有权利给免的,但各位公子好兴致,珠儿岂敢扫兴,这样,珠儿今个僭越一番,诸公子的诗篇,若能得我妃儿姐一个好字,珠儿便亲自为送上琼酒一壶,如何?”珠儿说着,一双凤眼,扫过大堂。 “妙哉!今日我等诗词,若能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他日秋闱,必能高居榜首!” 似乎说出了大家的心声,所有人的眼神竟然都有些狂热起来,齐声叫好,珠儿口子所说的妃儿姐,影响力怕不是一般大。 “师妃雪,莫说这燕回河畔几十处楼子,就算是放眼整个大夏,甚至算上大魏朝,才华容貌能出其左右者,只手可数!”看到陈少墨有些迷惑,祝炎章眯眼解释道。 “这般厉害!可为何却委身这小小的红袖招?” 看出陈少墨似乎对这青楼颇有误解,祝炎章直了直身道:“莫要小瞧了这地方,多少州牧郡守的宴席,难及这里文雅之万一,这楼子里的姑娘,哪一个没有才情?琴棋书画,歌舞诗词,若不是身为女子,天下有几多男子,可与其比肩?莫要说妃儿姑娘,燕州州牧陶鼐的宴席上,能请得动珠儿姑娘,也能称得上他陶鼐的州牧府蓬荜生辉!” 祝炎章的评价不可谓不高,若是之前,陈少墨大抵会认为是祝炎章老毛病犯了,看着女色,会迷了心魂。 可这一次天岳关之行,见识过他的眼光和大才,陈少墨不得不在心中多转几圈,对眼前的这个白纱蒙面的珠儿,还有那并未露面的师妃雪,多了几分高看和好奇。 楼里的人,不乏自视过高之辈,可眼下,却无人有不甘之色,反倒是一个个摩肩擦踵,有跃跃欲试之势,似乎都想在那师妃雪面前露一手,来映证自己的才华。 离开天岳关。 祝炎章在马背上,回头朝着天岳关鞠了一躬,不知道是为了拒北侯霍嵘,还是为战死在天岳关的英灵。 祝炎章并没有带着陈少墨直接回到拒北城,而是直接朝着最近的燕州城进发,按照祝炎章的话说,领略了天岳关的雄浑悲壮,也该看看燕州城的繁花似锦。 燕州城,算是大夏北境真正的第一城。 人口数十万户,其繁华程度,与朝歌城相比,也不遑多让,在大夏,有‘南朝歌北燕州’之说。 翻过麓岭,再前行百里,就可到达燕州。 麓岭,在天岳关未建之前,大夏面对草原的长城是沿着麓岭修建的,随着天岳关修成,整个防线北移,加之在麓岭和天岳关之间拒北城的建成,麓岭已经逐渐失去它原本的作用。 十数年的未打理,麓岭长城已经是杂草丛生,站到长城上远眺,才能感受到他的雄壮,位置好,还能看到拒北城。 烽火台上,那依旧还残留着被狼烟熏黑的痕迹,还在诉说着,当年这里金戈铁马,狼烟烽火的峥嵘岁月。 到达燕州城的时候,天岳关战事的消息也到了。 不出所料,拒北侯霍嵘,身先士卒,带兵冲锋,死战不退,以身殉国,蓟州王陈元虏紧随其后,大破敌军,东三部联军已退军,天岳关之围已解。 燕州城的百姓,免不了欢呼几声大夏威武。 当然,也免不了感叹拒北侯的忠勇,蓟州王的勇武。 至于那身死的数万士卒,又有几个提起。 这一切,对于燕州城的百姓来说,只是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就好像是开春的初元节,朝歌城的夏皇,即将迎娶自己的第十七个妃子一样。 穿城而过的燕回河,在夜色下,呈现一种淡淡的殷红色。 不知是两岸青楼前挂起的红灯笼映照的结果,还是姑娘们的胭脂水色。 红袖招,燕回河畔,最大的烟花楼,连门口的灯笼,似乎都比别家的亮上许多。 唯一庆幸的是,红袖招不同于一般的青楼,至少跟拒北城的天香楼不一样,没有那些轻浮的姑娘上前拉拉扯扯,也没有那些孟浪客在此放浪形骸,甚至很是清幽。 一个面遮白纱的妙龄女子,正在抚着古琴,琴案上放着香炉,冒出丝丝的青烟。 楼里的客人不多,却都是锦衣玉带。 或一壶琼酒,或一壶清茶,桌上放着几盘小食。 或闭目听琴,或沉思浅酌,或三五人一桌,低声交谈着什么,甚至有一士子,正在手提墨笔,在仔细临摹着佳人抚琴的画面,已初具雏形。 该是前世受那些电影电视剧的毒害,陈少墨半天才适应过来,或许,这才是青楼本该有的样子。 不等招呼,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径直找了张桌子坐下,清怜可人的婢女,奉上一壶酒,几碟小食,就欠身离开。 祝炎章老神自在,闭目听琴,看似很入神,但是却总能在恰当的时候,轻敲桌子,示意陈少墨将酒倒满。 月渐高,楼里的人逐渐多了起来。 不复刚才的幽静,却也并不嘈杂。 几杯酒就着精美的小食下肚,不同于楼外的寒冷,楼里和暖如春,此刻的氛围也是恰到好处。 楼里的琴声,一改之前,也变得欢快了起来。 “珠儿姑娘,在下黄霆,此番天岳关大捷,我皇又大婚在即,加之年节将至,可否为我等吟唱一曲!” 自称黄霆的士子,手握折扇,朝着台上拱手说道。 他的话,瞬间惹得其他不少人的迎合。 只见那被唤做珠儿的姑娘,起身朝着黄霆及其他人微微一福,缓声道:“原来是黄公子,黄公子所提,珠儿自当应下,奈何珠儿手中,实无应景的曲句,听闻黄公子素有才名,是明年秋闱我燕州府的热门人选,,可否现场为珠儿赋诗一首?” 被人称赞总是美妙的,何况在场能来到这红袖招的人,光有才气还不行,恐怕还是非富即贵。 这黄霆倒也不狂妄,立刻又朝着所有人拱手说道:“各位,小生我岂敢在诸位面前称才,不过,恰好今日听闻天岳关大捷,心中欢喜,偶的一两句,但各位都是大才之人,小生提议,今日在场诸位都来上一首,交由珠儿姑娘来评判,最佳者,珠儿姑娘可否免了他的今夜的酒资?” “有理!” “按理说,楼子里的酒钱,珠儿是没有权利给免的,但各位公子好兴致,珠儿岂敢扫兴,这样,珠儿今个僭越一番,诸公子的诗篇,若能得我妃儿姐一个好字,珠儿便亲自为送上琼酒一壶,如何?”珠儿说着,一双凤眼,扫过大堂。 “妙哉!今日我等诗词,若能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他日秋闱,必能高居榜首!” 似乎说出了大家的心声,所有人的眼神竟然都有些狂热起来,齐声叫好,珠儿口子所说的妃儿姐,影响力怕不是一般大。 “师妃雪,莫说这燕回河畔几十处楼子,就算是放眼整个大夏,甚至算上大魏朝,才华容貌能出其左右者,只手可数!”看到陈少墨有些迷惑,祝炎章眯眼解释道。 “这般厉害!可为何却委身这小小的红袖招?” 看出陈少墨似乎对这青楼颇有误解,祝炎章直了直身道:“莫要小瞧了这地方,多少州牧郡守的宴席,难及这里文雅之万一,这楼子里的姑娘,哪一个没有才情?琴棋书画,歌舞诗词,若不是身为女子,天下有几多男子,可与其比肩?莫要说妃儿姑娘,燕州州牧陶鼐的宴席上,能请得动珠儿姑娘,也能称得上他陶鼐的州牧府蓬荜生辉!” 祝炎章的评价不可谓不高,若是之前,陈少墨大抵会认为是祝炎章老毛病犯了,看着女色,会迷了心魂。 可这一次天岳关之行,见识过他的眼光和大才,陈少墨不得不在心中多转几圈,对眼前的这个白纱蒙面的珠儿,还有那并未露面的师妃雪,多了几分高看和好奇。 楼里的人,不乏自视过高之辈,可眼下,却无人有不甘之色,反倒是一个个摩肩擦踵,有跃跃欲试之势,似乎都想在那师妃雪面前露一手,来映证自己的才华。 离开天岳关。 祝炎章在马背上,回头朝着天岳关鞠了一躬,不知道是为了拒北侯霍嵘,还是为战死在天岳关的英灵。 祝炎章并没有带着陈少墨直接回到拒北城,而是直接朝着最近的燕州城进发,按照祝炎章的话说,领略了天岳关的雄浑悲壮,也该看看燕州城的繁花似锦。 燕州城,算是大夏北境真正的第一城。 人口数十万户,其繁华程度,与朝歌城相比,也不遑多让,在大夏,有‘南朝歌北燕州’之说。 翻过麓岭,再前行百里,就可到达燕州。 麓岭,在天岳关未建之前,大夏面对草原的长城是沿着麓岭修建的,随着天岳关修成,整个防线北移,加之在麓岭和天岳关之间拒北城的建成,麓岭已经逐渐失去它原本的作用。 十数年的未打理,麓岭长城已经是杂草丛生,站到长城上远眺,才能感受到他的雄壮,位置好,还能看到拒北城。 烽火台上,那依旧还残留着被狼烟熏黑的痕迹,还在诉说着,当年这里金戈铁马,狼烟烽火的峥嵘岁月。 到达燕州城的时候,天岳关战事的消息也到了。 不出所料,拒北侯霍嵘,身先士卒,带兵冲锋,死战不退,以身殉国,蓟州王陈元虏紧随其后,大破敌军,东三部联军已退军,天岳关之围已解。 燕州城的百姓,免不了欢呼几声大夏威武。 当然,也免不了感叹拒北侯的忠勇,蓟州王的勇武。 至于那身死的数万士卒,又有几个提起。 这一切,对于燕州城的百姓来说,只是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就好像是开春的初元节,朝歌城的夏皇,即将迎娶自己的第十七个妃子一样。 穿城而过的燕回河,在夜色下,呈现一种淡淡的殷红色。 不知是两岸青楼前挂起的红灯笼映照的结果,还是姑娘们的胭脂水色。 红袖招,燕回河畔,最大的烟花楼,连门口的灯笼,似乎都比别家的亮上许多。 唯一庆幸的是,红袖招不同于一般的青楼,至少跟拒北城的天香楼不一样,没有那些轻浮的姑娘上前拉拉扯扯,也没有那些孟浪客在此放浪形骸,甚至很是清幽。 一个面遮白纱的妙龄女子,正在抚着古琴,琴案上放着香炉,冒出丝丝的青烟。 楼里的客人不多,却都是锦衣玉带。 或一壶琼酒,或一壶清茶,桌上放着几盘小食。 或闭目听琴,或沉思浅酌,或三五人一桌,低声交谈着什么,甚至有一士子,正在手提墨笔,在仔细临摹着佳人抚琴的画面,已初具雏形。 该是前世受那些电影电视剧的毒害,陈少墨半天才适应过来,或许,这才是青楼本该有的样子。 不等招呼,祝炎章带着陈少墨,径直找了张桌子坐下,清怜可人的婢女,奉上一壶酒,几碟小食,就欠身离开。 祝炎章老神自在,闭目听琴,看似很入神,但是却总能在恰当的时候,轻敲桌子,示意陈少墨将酒倒满。 月渐高,楼里的人逐渐多了起来。 不复刚才的幽静,却也并不嘈杂。 几杯酒就着精美的小食下肚,不同于楼外的寒冷,楼里和暖如春,此刻的氛围也是恰到好处。 楼里的琴声,一改之前,也变得欢快了起来。 “珠儿姑娘,在下黄霆,此番天岳关大捷,我皇又大婚在即,加之年节将至,可否为我等吟唱一曲!” 自称黄霆的士子,手握折扇,朝着台上拱手说道。 他的话,瞬间惹得其他不少人的迎合。 只见那被唤做珠儿的姑娘,起身朝着黄霆及其他人微微一福,缓声道:“原来是黄公子,黄公子所提,珠儿自当应下,奈何珠儿手中,实无应景的曲句,听闻黄公子素有才名,是明年秋闱我燕州府的热门人选,,可否现场为珠儿赋诗一首?” 被人称赞总是美妙的,何况在场能来到这红袖招的人,光有才气还不行,恐怕还是非富即贵。 这黄霆倒也不狂妄,立刻又朝着所有人拱手说道:“各位,小生我岂敢在诸位面前称才,不过,恰好今日听闻天岳关大捷,心中欢喜,偶的一两句,但各位都是大才之人,小生提议,今日在场诸位都来上一首,交由珠儿姑娘来评判,最佳者,珠儿姑娘可否免了他的今夜的酒资?” “有理!” “按理说,楼子里的酒钱,珠儿是没有权利给免的,但各位公子好兴致,珠儿岂敢扫兴,这样,珠儿今个僭越一番,诸公子的诗篇,若能得我妃儿姐一个好字,珠儿便亲自为送上琼酒一壶,如何?”珠儿说着,一双凤眼,扫过大堂。 “妙哉!今日我等诗词,若能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他日秋闱,必能高居榜首!” 似乎说出了大家的心声,所有人的眼神竟然都有些狂热起来,齐声叫好,珠儿口子所说的妃儿姐,影响力怕不是一般大。 “师妃雪,莫说这燕回河畔几十处楼子,就算是放眼整个大夏,甚至算上大魏朝,才华容貌能出其左右者,只手可数!”看到陈少墨有些迷惑,祝炎章眯眼解释道。 “这般厉害!可为何却委身这小小的红袖招?” 看出陈少墨似乎对这青楼颇有误解,祝炎章直了直身道:“莫要小瞧了这地方,多少州牧郡守的宴席,难及这里文雅之万一,这楼子里的姑娘,哪一个没有才情?琴棋书画,歌舞诗词,若不是身为女子,天下有几多男子,可与其比肩?莫要说妃儿姑娘,燕州州牧陶鼐的宴席上,能请得动珠儿姑娘,也能称得上他陶鼐的州牧府蓬荜生辉!” 第十一章:花落知多少 区别于拒北城家里小酒馆的那些文客们,眼前红袖招里的这些个公子们,才情着实要高上许多。 没多久,就接连有诗篇问世,陈少墨不懂诗,但也感觉虽算不得瑰丽芳章,但也算是方正,听起来也朗朗上口。 如:纵得华章千百篇,不及关上枕月眠。 又如:燕回河畔万点香,浅酒还话马蹄怅。 亦还如:马蹄惊月,长戈舞风,一盏酒,关山寒月咽箜篌。 …… 楼里这些公子哥的才情,也不算是自吹自擂。 唯一可惜的是,并未赢得那未露面的师妃雪叫出一个好字来。 论作诗,陈少墨自愧不如的。 看着如看戏的陈少墨,祝炎章很是不满,一巴掌拍在陈少墨的后脑道:“没出息,赋一诗,可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纵使不能一睹妃儿姑娘芳容,也能让你在这帮士子当中,留下一个才名,哪怕得珠儿姑娘的一壶酒,那也是好的!” 陈少墨不由得苦笑。 心中隐隐后悔,当初不该失心疯乱来,让祝炎章以为自己在诗赋上有天分,面对真正有诗才之人,难免心虚。 可看着祝炎章满心期待的能赢得珠儿姑娘的那一壶酒,陈少墨也只能硬着头皮,满脑子打转,想着大不了当一回文抄公了。 可前世的那点墨水,要想抄个应景,也实非易事。 心一横,还是提笔写上了一首: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或许多少有点酒意在里面,陈少墨这一次抄诗虽然蹩脚,可是这字却是大开大合,着实养眼。 读着陈少墨抄的诗,祝炎章的表情先是皱眉,又是开颜,后面意味深长的望了一眼陈少墨,眉头反而皱的更深了。 眼尖的婢女,看到陈少墨停笔,便拾起大声朗读了出来。 听完,珠儿微微蹙眉,但依旧中肯的点评道:“公子这首,前两句四平八稳,无甚出奇,后两句为点睛之笔,将春早醒来,闻鸟啼,见雨打花残的景象描述得入木三分,让人读后心中平添几点春愁,乃难得的佳篇,只是今日有题在先,在应景上,着实牵强!然而佳篇难得,加之公子这字,大气磅礴,铁画银钩,实乃珠儿生平见过最为有意境的字,珠儿这一壶酒还是得奉上的!” 珠儿的评价,陈少墨也是深以为然的,本就是屈于祝炎章的淫威,小抄一首,应付了事的,能得珠儿一壶酒,也算是圆了祝炎章的期盼,足够了。 “敢问公子,可曾入过天岳关?” 一个声音,从楼上传来,如莺鸟鸣于幽谷,又如溪水滑落山涧,这声音,不见人影,也足够无数男子,魂牵梦绕了。 周围立刻有些骚动,许多人都不由自主唤出了妃儿姑娘。 难怪能让无数人为之倾倒,光是这声音,也足够了。 “不仅上过天岳关,天岳关一战,更是以江湖游侠的身份,站在关上,亲身参与那一战!” 祝炎章似乎不怕事大,大声的嚷了出来。 众人侧目,原本陈少墨抄的这首诗,虽不应景,但实为难得佳篇,珠儿姑娘的一壶酒,大家也不认为有失偏颇。 只是引得师妃雪发问,得知陈少墨亲身站在天岳关上,参与过那场攻防战,比起自己只是用几句酸诗来发泄向往边关烽火的呻吟,着实高大得多。 “公子,妃儿我斗胆,冒昧品读公子诗中深意!昨夜风雨声,公子可是在用‘风雨声’,隐射天岳关的大战?花落知多少,可是公子在为死去的万千士卒而心伤?回首在看前边两句‘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公子可是在暗讽我等无知黎庶,只听得太平曲,喝得醉生酒,而不懂边疆将士的苦难?”师妃雪的声音,依旧悦耳,只是听在耳中,各自感受各异。 陈少墨是心中一万匹马奔腾而过,自己只是为了交差而抄的诗,竟然还能这般解读。 结合师妃雪问自己是否上过天岳关,祝炎章说出自己不仅上过天岳关,还参加了那场大战,这样一联想起来,好像这样解读,不仅应景,更是拉升了好几个境界。 回头望了望祝炎章,看那表情,**也是这般想法。 结合当初自己在天岳关城楼一箭未发,一刀未出,一人未伤,陈少墨也大概能明白,当祝炎章看到自己这首抄来的诗时,那种表情的含义了。 聪明的人心思重。 很显然,这种场合,否认是极其不合时宜的。 只能微微昂头,轻叹一声:“古来征战几人回!” 门被推开,只见一袭罗纱,步步生莲,飘然下楼。 轻薄的红纱,遮掩住面颊,只留下一双嵌着长睫毛,如黑洞般的双眸,吞噬周围一切目光。 “公子仁厚,怜悯苍生!小女子师妃雪见过公子!” 微微一福,淡雅的清香,顺着低垂的发梢袭来,雪白的脖颈,吹弹可破,纵使两世为人,也让陈少墨一阵悸动。 没有电影当中那种才子佳人一相逢,就能成为入幕之宾,轻解罗裳,红纱帐中那啥什么的。 最多也就是受了师妃雪一礼,珠儿的一壶酒,在那些士子面前,留下个才名,师妃雪抹了一手琴,当酒喝完,月落西边的时候,也是曲终人散的时候。 在楼里过夜,那是绝对想多了,红袖招可是一水的淸倌儿。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长眼的。 “听说你们楼子里有个叫师妃雪的,给本公子叫来!” 原本都打算离开的时候,只见一男子,带着几个下人,醉醺醺的冲了进来。 刚刚停下抚琴,正在撩拨香炉的师妃雪眉头一皱。 一旁的珠儿也是脸色一冷道:“哪来的登徒子,轰出去!” 能吃青楼这碗饭的,能有几个是弱茬。 红袖招这般大的招牌,今晚在场的,也并非没有世家子弟,没有一个敢孟浪,可见红袖招肯定是有背景的。 不同于一般楼子里养的打手,红袖招出面的,竟然是当初那些给客人端茶送水的婢女。 见到有人拦路,那男子气焰更甚。 “都说红袖招的姑娘水灵,果然!”说着,竟然还伸手去撩拨挡住前边婢女的脸。 区别于拒北城家里小酒馆的那些文客们,眼前红袖招里的这些个公子们,才情着实要高上许多。 没多久,就接连有诗篇问世,陈少墨不懂诗,但也感觉虽算不得瑰丽芳章,但也算是方正,听起来也朗朗上口。 如:纵得华章千百篇,不及关上枕月眠。 又如:燕回河畔万点香,浅酒还话马蹄怅。 亦还如:马蹄惊月,长戈舞风,一盏酒,关山寒月咽箜篌。 …… 楼里这些公子哥的才情,也不算是自吹自擂。 唯一可惜的是,并未赢得那未露面的师妃雪叫出一个好字来。 论作诗,陈少墨自愧不如的。 看着如看戏的陈少墨,祝炎章很是不满,一巴掌拍在陈少墨的后脑道:“没出息,赋一诗,可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纵使不能一睹妃儿姑娘芳容,也能让你在这帮士子当中,留下一个才名,哪怕得珠儿姑娘的一壶酒,那也是好的!” 陈少墨不由得苦笑。 心中隐隐后悔,当初不该失心疯乱来,让祝炎章以为自己在诗赋上有天分,面对真正有诗才之人,难免心虚。 可看着祝炎章满心期待的能赢得珠儿姑娘的那一壶酒,陈少墨也只能硬着头皮,满脑子打转,想着大不了当一回文抄公了。 可前世的那点墨水,要想抄个应景,也实非易事。 心一横,还是提笔写上了一首: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或许多少有点酒意在里面,陈少墨这一次抄诗虽然蹩脚,可是这字却是大开大合,着实养眼。 读着陈少墨抄的诗,祝炎章的表情先是皱眉,又是开颜,后面意味深长的望了一眼陈少墨,眉头反而皱的更深了。 眼尖的婢女,看到陈少墨停笔,便拾起大声朗读了出来。 听完,珠儿微微蹙眉,但依旧中肯的点评道:“公子这首,前两句四平八稳,无甚出奇,后两句为点睛之笔,将春早醒来,闻鸟啼,见雨打花残的景象描述得入木三分,让人读后心中平添几点春愁,乃难得的佳篇,只是今日有题在先,在应景上,着实牵强!然而佳篇难得,加之公子这字,大气磅礴,铁画银钩,实乃珠儿生平见过最为有意境的字,珠儿这一壶酒还是得奉上的!” 珠儿的评价,陈少墨也是深以为然的,本就是屈于祝炎章的淫威,小抄一首,应付了事的,能得珠儿一壶酒,也算是圆了祝炎章的期盼,足够了。 “敢问公子,可曾入过天岳关?” 一个声音,从楼上传来,如莺鸟鸣于幽谷,又如溪水滑落山涧,这声音,不见人影,也足够无数男子,魂牵梦绕了。 周围立刻有些骚动,许多人都不由自主唤出了妃儿姑娘。 难怪能让无数人为之倾倒,光是这声音,也足够了。 “不仅上过天岳关,天岳关一战,更是以江湖游侠的身份,站在关上,亲身参与那一战!” 祝炎章似乎不怕事大,大声的嚷了出来。 众人侧目,原本陈少墨抄的这首诗,虽不应景,但实为难得佳篇,珠儿姑娘的一壶酒,大家也不认为有失偏颇。 只是引得师妃雪发问,得知陈少墨亲身站在天岳关上,参与过那场攻防战,比起自己只是用几句酸诗来发泄向往边关烽火的呻吟,着实高大得多。 “公子,妃儿我斗胆,冒昧品读公子诗中深意!昨夜风雨声,公子可是在用‘风雨声’,隐射天岳关的大战?花落知多少,可是公子在为死去的万千士卒而心伤?回首在看前边两句‘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公子可是在暗讽我等无知黎庶,只听得太平曲,喝得醉生酒,而不懂边疆将士的苦难?”师妃雪的声音,依旧悦耳,只是听在耳中,各自感受各异。 陈少墨是心中一万匹马奔腾而过,自己只是为了交差而抄的诗,竟然还能这般解读。 结合师妃雪问自己是否上过天岳关,祝炎章说出自己不仅上过天岳关,还参加了那场大战,这样一联想起来,好像这样解读,不仅应景,更是拉升了好几个境界。 回头望了望祝炎章,看那表情,**也是这般想法。 结合当初自己在天岳关城楼一箭未发,一刀未出,一人未伤,陈少墨也大概能明白,当祝炎章看到自己这首抄来的诗时,那种表情的含义了。 聪明的人心思重。 很显然,这种场合,否认是极其不合时宜的。 只能微微昂头,轻叹一声:“古来征战几人回!” 门被推开,只见一袭罗纱,步步生莲,飘然下楼。 轻薄的红纱,遮掩住面颊,只留下一双嵌着长睫毛,如黑洞般的双眸,吞噬周围一切目光。 “公子仁厚,怜悯苍生!小女子师妃雪见过公子!” 微微一福,淡雅的清香,顺着低垂的发梢袭来,雪白的脖颈,吹弹可破,纵使两世为人,也让陈少墨一阵悸动。 没有电影当中那种才子佳人一相逢,就能成为入幕之宾,轻解罗裳,红纱帐中那啥什么的。 最多也就是受了师妃雪一礼,珠儿的一壶酒,在那些士子面前,留下个才名,师妃雪抹了一手琴,当酒喝完,月落西边的时候,也是曲终人散的时候。 在楼里过夜,那是绝对想多了,红袖招可是一水的淸倌儿。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长眼的。 “听说你们楼子里有个叫师妃雪的,给本公子叫来!” 原本都打算离开的时候,只见一男子,带着几个下人,醉醺醺的冲了进来。 刚刚停下抚琴,正在撩拨香炉的师妃雪眉头一皱。 一旁的珠儿也是脸色一冷道:“哪来的登徒子,轰出去!” 能吃青楼这碗饭的,能有几个是弱茬。 红袖招这般大的招牌,今晚在场的,也并非没有世家子弟,没有一个敢孟浪,可见红袖招肯定是有背景的。 不同于一般楼子里养的打手,红袖招出面的,竟然是当初那些给客人端茶送水的婢女。 见到有人拦路,那男子气焰更甚。 “都说红袖招的姑娘水灵,果然!”说着,竟然还伸手去撩拨挡住前边婢女的脸。 区别于拒北城家里小酒馆的那些文客们,眼前红袖招里的这些个公子们,才情着实要高上许多。 没多久,就接连有诗篇问世,陈少墨不懂诗,但也感觉虽算不得瑰丽芳章,但也算是方正,听起来也朗朗上口。 如:纵得华章千百篇,不及关上枕月眠。 又如:燕回河畔万点香,浅酒还话马蹄怅。 亦还如:马蹄惊月,长戈舞风,一盏酒,关山寒月咽箜篌。 …… 楼里这些公子哥的才情,也不算是自吹自擂。 唯一可惜的是,并未赢得那未露面的师妃雪叫出一个好字来。 论作诗,陈少墨自愧不如的。 看着如看戏的陈少墨,祝炎章很是不满,一巴掌拍在陈少墨的后脑道:“没出息,赋一诗,可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纵使不能一睹妃儿姑娘芳容,也能让你在这帮士子当中,留下一个才名,哪怕得珠儿姑娘的一壶酒,那也是好的!” 陈少墨不由得苦笑。 心中隐隐后悔,当初不该失心疯乱来,让祝炎章以为自己在诗赋上有天分,面对真正有诗才之人,难免心虚。 可看着祝炎章满心期待的能赢得珠儿姑娘的那一壶酒,陈少墨也只能硬着头皮,满脑子打转,想着大不了当一回文抄公了。 可前世的那点墨水,要想抄个应景,也实非易事。 心一横,还是提笔写上了一首: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或许多少有点酒意在里面,陈少墨这一次抄诗虽然蹩脚,可是这字却是大开大合,着实养眼。 读着陈少墨抄的诗,祝炎章的表情先是皱眉,又是开颜,后面意味深长的望了一眼陈少墨,眉头反而皱的更深了。 眼尖的婢女,看到陈少墨停笔,便拾起大声朗读了出来。 听完,珠儿微微蹙眉,但依旧中肯的点评道:“公子这首,前两句四平八稳,无甚出奇,后两句为点睛之笔,将春早醒来,闻鸟啼,见雨打花残的景象描述得入木三分,让人读后心中平添几点春愁,乃难得的佳篇,只是今日有题在先,在应景上,着实牵强!然而佳篇难得,加之公子这字,大气磅礴,铁画银钩,实乃珠儿生平见过最为有意境的字,珠儿这一壶酒还是得奉上的!” 珠儿的评价,陈少墨也是深以为然的,本就是屈于祝炎章的淫威,小抄一首,应付了事的,能得珠儿一壶酒,也算是圆了祝炎章的期盼,足够了。 “敢问公子,可曾入过天岳关?” 一个声音,从楼上传来,如莺鸟鸣于幽谷,又如溪水滑落山涧,这声音,不见人影,也足够无数男子,魂牵梦绕了。 周围立刻有些骚动,许多人都不由自主唤出了妃儿姑娘。 难怪能让无数人为之倾倒,光是这声音,也足够了。 “不仅上过天岳关,天岳关一战,更是以江湖游侠的身份,站在关上,亲身参与那一战!” 祝炎章似乎不怕事大,大声的嚷了出来。 众人侧目,原本陈少墨抄的这首诗,虽不应景,但实为难得佳篇,珠儿姑娘的一壶酒,大家也不认为有失偏颇。 只是引得师妃雪发问,得知陈少墨亲身站在天岳关上,参与过那场攻防战,比起自己只是用几句酸诗来发泄向往边关烽火的呻吟,着实高大得多。 “公子,妃儿我斗胆,冒昧品读公子诗中深意!昨夜风雨声,公子可是在用‘风雨声’,隐射天岳关的大战?花落知多少,可是公子在为死去的万千士卒而心伤?回首在看前边两句‘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公子可是在暗讽我等无知黎庶,只听得太平曲,喝得醉生酒,而不懂边疆将士的苦难?”师妃雪的声音,依旧悦耳,只是听在耳中,各自感受各异。 陈少墨是心中一万匹马奔腾而过,自己只是为了交差而抄的诗,竟然还能这般解读。 结合师妃雪问自己是否上过天岳关,祝炎章说出自己不仅上过天岳关,还参加了那场大战,这样一联想起来,好像这样解读,不仅应景,更是拉升了好几个境界。 回头望了望祝炎章,看那表情,**也是这般想法。 结合当初自己在天岳关城楼一箭未发,一刀未出,一人未伤,陈少墨也大概能明白,当祝炎章看到自己这首抄来的诗时,那种表情的含义了。 聪明的人心思重。 很显然,这种场合,否认是极其不合时宜的。 只能微微昂头,轻叹一声:“古来征战几人回!” 门被推开,只见一袭罗纱,步步生莲,飘然下楼。 轻薄的红纱,遮掩住面颊,只留下一双嵌着长睫毛,如黑洞般的双眸,吞噬周围一切目光。 “公子仁厚,怜悯苍生!小女子师妃雪见过公子!” 微微一福,淡雅的清香,顺着低垂的发梢袭来,雪白的脖颈,吹弹可破,纵使两世为人,也让陈少墨一阵悸动。 没有电影当中那种才子佳人一相逢,就能成为入幕之宾,轻解罗裳,红纱帐中那啥什么的。 最多也就是受了师妃雪一礼,珠儿的一壶酒,在那些士子面前,留下个才名,师妃雪抹了一手琴,当酒喝完,月落西边的时候,也是曲终人散的时候。 在楼里过夜,那是绝对想多了,红袖招可是一水的淸倌儿。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长眼的。 “听说你们楼子里有个叫师妃雪的,给本公子叫来!” 原本都打算离开的时候,只见一男子,带着几个下人,醉醺醺的冲了进来。 刚刚停下抚琴,正在撩拨香炉的师妃雪眉头一皱。 一旁的珠儿也是脸色一冷道:“哪来的登徒子,轰出去!” 能吃青楼这碗饭的,能有几个是弱茬。 红袖招这般大的招牌,今晚在场的,也并非没有世家子弟,没有一个敢孟浪,可见红袖招肯定是有背景的。 区别于拒北城家里小酒馆的那些文客们,眼前红袖招里的这些个公子们,才情着实要高上许多。 没多久,就接连有诗篇问世,陈少墨不懂诗,但也感觉虽算不得瑰丽芳章,但也算是方正,听起来也朗朗上口。 如:纵得华章千百篇,不及关上枕月眠。 又如:燕回河畔万点香,浅酒还话马蹄怅。 亦还如:马蹄惊月,长戈舞风,一盏酒,关山寒月咽箜篌。 …… 楼里这些公子哥的才情,也不算是自吹自擂。 唯一可惜的是,并未赢得那未露面的师妃雪叫出一个好字来。 论作诗,陈少墨自愧不如的。 看着如看戏的陈少墨,祝炎章很是不满,一巴掌拍在陈少墨的后脑道:“没出息,赋一诗,可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纵使不能一睹妃儿姑娘芳容,也能让你在这帮士子当中,留下一个才名,哪怕得珠儿姑娘的一壶酒,那也是好的!” 陈少墨不由得苦笑。 心中隐隐后悔,当初不该失心疯乱来,让祝炎章以为自己在诗赋上有天分,面对真正有诗才之人,难免心虚。 可看着祝炎章满心期待的能赢得珠儿姑娘的那一壶酒,陈少墨也只能硬着头皮,满脑子打转,想着大不了当一回文抄公了。 可前世的那点墨水,要想抄个应景,也实非易事。 心一横,还是提笔写上了一首: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或许多少有点酒意在里面,陈少墨这一次抄诗虽然蹩脚,可是这字却是大开大合,着实养眼。 读着陈少墨抄的诗,祝炎章的表情先是皱眉,又是开颜,后面意味深长的望了一眼陈少墨,眉头反而皱的更深了。 眼尖的婢女,看到陈少墨停笔,便拾起大声朗读了出来。 听完,珠儿微微蹙眉,但依旧中肯的点评道:“公子这首,前两句四平八稳,无甚出奇,后两句为点睛之笔,将春早醒来,闻鸟啼,见雨打花残的景象描述得入木三分,让人读后心中平添几点春愁,乃难得的佳篇,只是今日有题在先,在应景上,着实牵强!然而佳篇难得,加之公子这字,大气磅礴,铁画银钩,实乃珠儿生平见过最为有意境的字,珠儿这一壶酒还是得奉上的!” 珠儿的评价,陈少墨也是深以为然的,本就是屈于祝炎章的淫威,小抄一首,应付了事的,能得珠儿一壶酒,也算是圆了祝炎章的期盼,足够了。 “敢问公子,可曾入过天岳关?” 一个声音,从楼上传来,如莺鸟鸣于幽谷,又如溪水滑落山涧,这声音,不见人影,也足够无数男子,魂牵梦绕了。 周围立刻有些骚动,许多人都不由自主唤出了妃儿姑娘。 难怪能让无数人为之倾倒,光是这声音,也足够了。 “不仅上过天岳关,天岳关一战,更是以江湖游侠的身份,站在关上,亲身参与那一战!” 祝炎章似乎不怕事大,大声的嚷了出来。 众人侧目,原本陈少墨抄的这首诗,虽不应景,但实为难得佳篇,珠儿姑娘的一壶酒,大家也不认为有失偏颇。 只是引得师妃雪发问,得知陈少墨亲身站在天岳关上,参与过那场攻防战,比起自己只是用几句酸诗来发泄向往边关烽火的呻吟,着实高大得多。 “公子,妃儿我斗胆,冒昧品读公子诗中深意!昨夜风雨声,公子可是在用‘风雨声’,隐射天岳关的大战?花落知多少,可是公子在为死去的万千士卒而心伤?回首在看前边两句‘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公子可是在暗讽我等无知黎庶,只听得太平曲,喝得醉生酒,而不懂边疆将士的苦难?”师妃雪的声音,依旧悦耳,只是听在耳中,各自感受各异。 陈少墨是心中一万匹马奔腾而过,自己只是为了交差而抄的诗,竟然还能这般解读。 结合师妃雪问自己是否上过天岳关,祝炎章说出自己不仅上过天岳关,还参加了那场大战,这样一联想起来,好像这样解读,不仅应景,更是拉升了好几个境界。 回头望了望祝炎章,看那表情,**也是这般想法。 结合当初自己在天岳关城楼一箭未发,一刀未出,一人未伤,陈少墨也大概能明白,当祝炎章看到自己这首抄来的诗时,那种表情的含义了。 聪明的人心思重。 很显然,这种场合,否认是极其不合时宜的。 只能微微昂头,轻叹一声:“古来征战几人回!” 门被推开,只见一袭罗纱,步步生莲,飘然下楼。 轻薄的红纱,遮掩住面颊,只留下一双嵌着长睫毛,如黑洞般的双眸,吞噬周围一切目光。 “公子仁厚,怜悯苍生!小女子师妃雪见过公子!” 微微一福,淡雅的清香,顺着低垂的发梢袭来,雪白的脖颈,吹弹可破,纵使两世为人,也让陈少墨一阵悸动。 没有电影当中那种才子佳人一相逢,就能成为入幕之宾,轻解罗裳,红纱帐中那啥什么的。 最多也就是受了师妃雪一礼,珠儿的一壶酒,在那些士子面前,留下个才名,师妃雪抹了一手琴,当酒喝完,月落西边的时候,也是曲终人散的时候。 在楼里过夜,那是绝对想多了,红袖招可是一水的淸倌儿。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长眼的。 “听说你们楼子里有个叫师妃雪的,给本公子叫来!” 原本都打算离开的时候,只见一男子,带着几个下人,醉醺醺的冲了进来。 刚刚停下抚琴,正在撩拨香炉的师妃雪眉头一皱。 一旁的珠儿也是脸色一冷道:“哪来的登徒子,轰出去!” 能吃青楼这碗饭的,能有几个是弱茬。 红袖招这般大的招牌,今晚在场的,也并非没有世家子弟,没有一个敢孟浪,可见红袖招肯定是有背景的。 不同于一般楼子里养的打手,红袖招出面的,竟然是当初那些给客人端茶送水的婢女。 见到有人拦路,那男子气焰更甚。 “都说红袖招的姑娘水灵,果然!”说着,竟然还伸手去撩拨挡住前边婢女的脸。 区别于拒北城家里小酒馆的那些文客们,眼前红袖招里的这些个公子们,才情着实要高上许多。 没多久,就接连有诗篇问世,陈少墨不懂诗,但也感觉虽算不得瑰丽芳章,但也算是方正,听起来也朗朗上口。 如:纵得华章千百篇,不及关上枕月眠。 又如:燕回河畔万点香,浅酒还话马蹄怅。 亦还如:马蹄惊月,长戈舞风,一盏酒,关山寒月咽箜篌。 …… 楼里这些公子哥的才情,也不算是自吹自擂。 唯一可惜的是,并未赢得那未露面的师妃雪叫出一个好字来。 论作诗,陈少墨自愧不如的。 看着如看戏的陈少墨,祝炎章很是不满,一巴掌拍在陈少墨的后脑道:“没出息,赋一诗,可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纵使不能一睹妃儿姑娘芳容,也能让你在这帮士子当中,留下一个才名,哪怕得珠儿姑娘的一壶酒,那也是好的!” 陈少墨不由得苦笑。 心中隐隐后悔,当初不该失心疯乱来,让祝炎章以为自己在诗赋上有天分,面对真正有诗才之人,难免心虚。 可看着祝炎章满心期待的能赢得珠儿姑娘的那一壶酒,陈少墨也只能硬着头皮,满脑子打转,想着大不了当一回文抄公了。 可前世的那点墨水,要想抄个应景,也实非易事。 心一横,还是提笔写上了一首: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或许多少有点酒意在里面,陈少墨这一次抄诗虽然蹩脚,可是这字却是大开大合,着实养眼。 读着陈少墨抄的诗,祝炎章的表情先是皱眉,又是开颜,后面意味深长的望了一眼陈少墨,眉头反而皱的更深了。 眼尖的婢女,看到陈少墨停笔,便拾起大声朗读了出来。 听完,珠儿微微蹙眉,但依旧中肯的点评道:“公子这首,前两句四平八稳,无甚出奇,后两句为点睛之笔,将春早醒来,闻鸟啼,见雨打花残的景象描述得入木三分,让人读后心中平添几点春愁,乃难得的佳篇,只是今日有题在先,在应景上,着实牵强!然而佳篇难得,加之公子这字,大气磅礴,铁画银钩,实乃珠儿生平见过最为有意境的字,珠儿这一壶酒还是得奉上的!” 珠儿的评价,陈少墨也是深以为然的,本就是屈于祝炎章的淫威,小抄一首,应付了事的,能得珠儿一壶酒,也算是圆了祝炎章的期盼,足够了。 “敢问公子,可曾入过天岳关?” 一个声音,从楼上传来,如莺鸟鸣于幽谷,又如溪水滑落山涧,这声音,不见人影,也足够无数男子,魂牵梦绕了。 周围立刻有些骚动,许多人都不由自主唤出了妃儿姑娘。 难怪能让无数人为之倾倒,光是这声音,也足够了。 “不仅上过天岳关,天岳关一战,更是以江湖游侠的身份,站在关上,亲身参与那一战!” 祝炎章似乎不怕事大,大声的嚷了出来。 众人侧目,原本陈少墨抄的这首诗,虽不应景,但实为难得佳篇,珠儿姑娘的一壶酒,大家也不认为有失偏颇。 只是引得师妃雪发问,得知陈少墨亲身站在天岳关上,参与过那场攻防战,比起自己只是用几句酸诗来发泄向往边关烽火的呻吟,着实高大得多。 “公子,妃儿我斗胆,冒昧品读公子诗中深意!昨夜风雨声,公子可是在用‘风雨声’,隐射天岳关的大战?花落知多少,可是公子在为死去的万千士卒而心伤?回首在看前边两句‘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公子可是在暗讽我等无知黎庶,只听得太平曲,喝得醉生酒,而不懂边疆将士的苦难?”师妃雪的声音,依旧悦耳,只是听在耳中,各自感受各异。 陈少墨是心中一万匹马奔腾而过,自己只是为了交差而抄的诗,竟然还能这般解读。 结合师妃雪问自己是否上过天岳关,祝炎章说出自己不仅上过天岳关,还参加了那场大战,这样一联想起来,好像这样解读,不仅应景,更是拉升了好几个境界。 回头望了望祝炎章,看那表情,**也是这般想法。 结合当初自己在天岳关城楼一箭未发,一刀未出,一人未伤,陈少墨也大概能明白,当祝炎章看到自己这首抄来的诗时,那种表情的含义了。 聪明的人心思重。 很显然,这种场合,否认是极其不合时宜的。 只能微微昂头,轻叹一声:“古来征战几人回!” 门被推开,只见一袭罗纱,步步生莲,飘然下楼。 轻薄的红纱,遮掩住面颊,只留下一双嵌着长睫毛,如黑洞般的双眸,吞噬周围一切目光。 “公子仁厚,怜悯苍生!小女子师妃雪见过公子!” 微微一福,淡雅的清香,顺着低垂的发梢袭来,雪白的脖颈,吹弹可破,纵使两世为人,也让陈少墨一阵悸动。 没有电影当中那种才子佳人一相逢,就能成为入幕之宾,轻解罗裳,红纱帐中那啥什么的。 最多也就是受了师妃雪一礼,珠儿的一壶酒,在那些士子面前,留下个才名,师妃雪抹了一手琴,当酒喝完,月落西边的时候,也是曲终人散的时候。 在楼里过夜,那是绝对想多了,红袖招可是一水的淸倌儿。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长眼的。 “听说你们楼子里有个叫师妃雪的,给本公子叫来!” 原本都打算离开的时候,只见一男子,带着几个下人,醉醺醺的冲了进来。 刚刚停下抚琴,正在撩拨香炉的师妃雪眉头一皱。 一旁的珠儿也是脸色一冷道:“哪来的登徒子,轰出去!” 能吃青楼这碗饭的,能有几个是弱茬。 红袖招这般大的招牌,今晚在场的,也并非没有世家子弟,没有一个敢孟浪,可见红袖招肯定是有背景的。 不同于一般楼子里养的打手,红袖招出面的,竟然是当初那些给客人端茶送水的婢女。 见到有人拦路,那男子气焰更甚。 “都说红袖招的姑娘水灵,果然!”说着,竟然还伸手去撩拨挡住前边婢女的脸。 区别于拒北城家里小酒馆的那些文客们,眼前红袖招里的这些个公子们,才情着实要高上许多。 没多久,就接连有诗篇问世,陈少墨不懂诗,但也感觉虽算不得瑰丽芳章,但也算是方正,听起来也朗朗上口。 如:纵得华章千百篇,不及关上枕月眠。 又如:燕回河畔万点香,浅酒还话马蹄怅。 亦还如:马蹄惊月,长戈舞风,一盏酒,关山寒月咽箜篌。 …… 楼里这些公子哥的才情,也不算是自吹自擂。 唯一可惜的是,并未赢得那未露面的师妃雪叫出一个好字来。 论作诗,陈少墨自愧不如的。 看着如看戏的陈少墨,祝炎章很是不满,一巴掌拍在陈少墨的后脑道:“没出息,赋一诗,可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纵使不能一睹妃儿姑娘芳容,也能让你在这帮士子当中,留下一个才名,哪怕得珠儿姑娘的一壶酒,那也是好的!” 陈少墨不由得苦笑。 心中隐隐后悔,当初不该失心疯乱来,让祝炎章以为自己在诗赋上有天分,面对真正有诗才之人,难免心虚。 可看着祝炎章满心期待的能赢得珠儿姑娘的那一壶酒,陈少墨也只能硬着头皮,满脑子打转,想着大不了当一回文抄公了。 可前世的那点墨水,要想抄个应景,也实非易事。 心一横,还是提笔写上了一首: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或许多少有点酒意在里面,陈少墨这一次抄诗虽然蹩脚,可是这字却是大开大合,着实养眼。 读着陈少墨抄的诗,祝炎章的表情先是皱眉,又是开颜,后面意味深长的望了一眼陈少墨,眉头反而皱的更深了。 眼尖的婢女,看到陈少墨停笔,便拾起大声朗读了出来。 听完,珠儿微微蹙眉,但依旧中肯的点评道:“公子这首,前两句四平八稳,无甚出奇,后两句为点睛之笔,将春早醒来,闻鸟啼,见雨打花残的景象描述得入木三分,让人读后心中平添几点春愁,乃难得的佳篇,只是今日有题在先,在应景上,着实牵强!然而佳篇难得,加之公子这字,大气磅礴,铁画银钩,实乃珠儿生平见过最为有意境的字,珠儿这一壶酒还是得奉上的!” 珠儿的评价,陈少墨也是深以为然的,本就是屈于祝炎章的淫威,小抄一首,应付了事的,能得珠儿一壶酒,也算是圆了祝炎章的期盼,足够了。 “敢问公子,可曾入过天岳关?” 一个声音,从楼上传来,如莺鸟鸣于幽谷,又如溪水滑落山涧,这声音,不见人影,也足够无数男子,魂牵梦绕了。 周围立刻有些骚动,许多人都不由自主唤出了妃儿姑娘。 难怪能让无数人为之倾倒,光是这声音,也足够了。 “不仅上过天岳关,天岳关一战,更是以江湖游侠的身份,站在关上,亲身参与那一战!” 祝炎章似乎不怕事大,大声的嚷了出来。 众人侧目,原本陈少墨抄的这首诗,虽不应景,但实为难得佳篇,珠儿姑娘的一壶酒,大家也不认为有失偏颇。 只是引得师妃雪发问,得知陈少墨亲身站在天岳关上,参与过那场攻防战,比起自己只是用几句酸诗来发泄向往边关烽火的呻吟,着实高大得多。 “公子,妃儿我斗胆,冒昧品读公子诗中深意!昨夜风雨声,公子可是在用‘风雨声’,隐射天岳关的大战?花落知多少,可是公子在为死去的万千士卒而心伤?回首在看前边两句‘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公子可是在暗讽我等无知黎庶,只听得太平曲,喝得醉生酒,而不懂边疆将士的苦难?”师妃雪的声音,依旧悦耳,只是听在耳中,各自感受各异。 陈少墨是心中一万匹马奔腾而过,自己只是为了交差而抄的诗,竟然还能这般解读。 结合师妃雪问自己是否上过天岳关,祝炎章说出自己不仅上过天岳关,还参加了那场大战,这样一联想起来,好像这样解读,不仅应景,更是拉升了好几个境界。 回头望了望祝炎章,看那表情,**也是这般想法。 结合当初自己在天岳关城楼一箭未发,一刀未出,一人未伤,陈少墨也大概能明白,当祝炎章看到自己这首抄来的诗时,那种表情的含义了。 聪明的人心思重。 很显然,这种场合,否认是极其不合时宜的。 只能微微昂头,轻叹一声:“古来征战几人回!” 门被推开,只见一袭罗纱,步步生莲,飘然下楼。 轻薄的红纱,遮掩住面颊,只留下一双嵌着长睫毛,如黑洞般的双眸,吞噬周围一切目光。 “公子仁厚,怜悯苍生!小女子师妃雪见过公子!” 微微一福,淡雅的清香,顺着低垂的发梢袭来,雪白的脖颈,吹弹可破,纵使两世为人,也让陈少墨一阵悸动。 没有电影当中那种才子佳人一相逢,就能成为入幕之宾,轻解罗裳,红纱帐中那啥什么的。 最多也就是受了师妃雪一礼,珠儿的一壶酒,在那些士子面前,留下个才名,师妃雪抹了一手琴,当酒喝完,月落西边的时候,也是曲终人散的时候。 在楼里过夜,那是绝对想多了,红袖招可是一水的淸倌儿。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长眼的。 “听说你们楼子里有个叫师妃雪的,给本公子叫来!” 原本都打算离开的时候,只见一男子,带着几个下人,醉醺醺的冲了进来。 刚刚停下抚琴,正在撩拨香炉的师妃雪眉头一皱。 一旁的珠儿也是脸色一冷道:“哪来的登徒子,轰出去!” 能吃青楼这碗饭的,能有几个是弱茬。 红袖招这般大的招牌,今晚在场的,也并非没有世家子弟,没有一个敢孟浪,可见红袖招肯定是有背景的。 区别于拒北城家里小酒馆的那些文客们,眼前红袖招里的这些个公子们,才情着实要高上许多。 没多久,就接连有诗篇问世,陈少墨不懂诗,但也感觉虽算不得瑰丽芳章,但也算是方正,听起来也朗朗上口。 如:纵得华章千百篇,不及关上枕月眠。 又如:燕回河畔万点香,浅酒还话马蹄怅。 亦还如:马蹄惊月,长戈舞风,一盏酒,关山寒月咽箜篌。 …… 楼里这些公子哥的才情,也不算是自吹自擂。 唯一可惜的是,并未赢得那未露面的师妃雪叫出一个好字来。 论作诗,陈少墨自愧不如的。 看着如看戏的陈少墨,祝炎章很是不满,一巴掌拍在陈少墨的后脑道:“没出息,赋一诗,可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纵使不能一睹妃儿姑娘芳容,也能让你在这帮士子当中,留下一个才名,哪怕得珠儿姑娘的一壶酒,那也是好的!” 陈少墨不由得苦笑。 心中隐隐后悔,当初不该失心疯乱来,让祝炎章以为自己在诗赋上有天分,面对真正有诗才之人,难免心虚。 可看着祝炎章满心期待的能赢得珠儿姑娘的那一壶酒,陈少墨也只能硬着头皮,满脑子打转,想着大不了当一回文抄公了。 可前世的那点墨水,要想抄个应景,也实非易事。 心一横,还是提笔写上了一首: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或许多少有点酒意在里面,陈少墨这一次抄诗虽然蹩脚,可是这字却是大开大合,着实养眼。 读着陈少墨抄的诗,祝炎章的表情先是皱眉,又是开颜,后面意味深长的望了一眼陈少墨,眉头反而皱的更深了。 眼尖的婢女,看到陈少墨停笔,便拾起大声朗读了出来。 听完,珠儿微微蹙眉,但依旧中肯的点评道:“公子这首,前两句四平八稳,无甚出奇,后两句为点睛之笔,将春早醒来,闻鸟啼,见雨打花残的景象描述得入木三分,让人读后心中平添几点春愁,乃难得的佳篇,只是今日有题在先,在应景上,着实牵强!然而佳篇难得,加之公子这字,大气磅礴,铁画银钩,实乃珠儿生平见过最为有意境的字,珠儿这一壶酒还是得奉上的!” 珠儿的评价,陈少墨也是深以为然的,本就是屈于祝炎章的淫威,小抄一首,应付了事的,能得珠儿一壶酒,也算是圆了祝炎章的期盼,足够了。 “敢问公子,可曾入过天岳关?” 一个声音,从楼上传来,如莺鸟鸣于幽谷,又如溪水滑落山涧,这声音,不见人影,也足够无数男子,魂牵梦绕了。 周围立刻有些骚动,许多人都不由自主唤出了妃儿姑娘。 难怪能让无数人为之倾倒,光是这声音,也足够了。 “不仅上过天岳关,天岳关一战,更是以江湖游侠的身份,站在关上,亲身参与那一战!” 祝炎章似乎不怕事大,大声的嚷了出来。 众人侧目,原本陈少墨抄的这首诗,虽不应景,但实为难得佳篇,珠儿姑娘的一壶酒,大家也不认为有失偏颇。 只是引得师妃雪发问,得知陈少墨亲身站在天岳关上,参与过那场攻防战,比起自己只是用几句酸诗来发泄向往边关烽火的呻吟,着实高大得多。 “公子,妃儿我斗胆,冒昧品读公子诗中深意!昨夜风雨声,公子可是在用‘风雨声’,隐射天岳关的大战?花落知多少,可是公子在为死去的万千士卒而心伤?回首在看前边两句‘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公子可是在暗讽我等无知黎庶,只听得太平曲,喝得醉生酒,而不懂边疆将士的苦难?”师妃雪的声音,依旧悦耳,只是听在耳中,各自感受各异。 陈少墨是心中一万匹马奔腾而过,自己只是为了交差而抄的诗,竟然还能这般解读。 结合师妃雪问自己是否上过天岳关,祝炎章说出自己不仅上过天岳关,还参加了那场大战,这样一联想起来,好像这样解读,不仅应景,更是拉升了好几个境界。 回头望了望祝炎章,看那表情,**也是这般想法。 结合当初自己在天岳关城楼一箭未发,一刀未出,一人未伤,陈少墨也大概能明白,当祝炎章看到自己这首抄来的诗时,那种表情的含义了。 聪明的人心思重。 很显然,这种场合,否认是极其不合时宜的。 只能微微昂头,轻叹一声:“古来征战几人回!” 门被推开,只见一袭罗纱,步步生莲,飘然下楼。 轻薄的红纱,遮掩住面颊,只留下一双嵌着长睫毛,如黑洞般的双眸,吞噬周围一切目光。 “公子仁厚,怜悯苍生!小女子师妃雪见过公子!” 微微一福,淡雅的清香,顺着低垂的发梢袭来,雪白的脖颈,吹弹可破,纵使两世为人,也让陈少墨一阵悸动。 没有电影当中那种才子佳人一相逢,就能成为入幕之宾,轻解罗裳,红纱帐中那啥什么的。 最多也就是受了师妃雪一礼,珠儿的一壶酒,在那些士子面前,留下个才名,师妃雪抹了一手琴,当酒喝完,月落西边的时候,也是曲终人散的时候。 在楼里过夜,那是绝对想多了,红袖招可是一水的淸倌儿。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长眼的。 “听说你们楼子里有个叫师妃雪的,给本公子叫来!” 原本都打算离开的时候,只见一男子,带着几个下人,醉醺醺的冲了进来。 刚刚停下抚琴,正在撩拨香炉的师妃雪眉头一皱。 一旁的珠儿也是脸色一冷道:“哪来的登徒子,轰出去!” 能吃青楼这碗饭的,能有几个是弱茬。 红袖招这般大的招牌,今晚在场的,也并非没有世家子弟,没有一个敢孟浪,可见红袖招肯定是有背景的。 区别于拒北城家里小酒馆的那些文客们,眼前红袖招里的这些个公子们,才情着实要高上许多。 没多久,就接连有诗篇问世,陈少墨不懂诗,但也感觉虽算不得瑰丽芳章,但也算是方正,听起来也朗朗上口。 如:纵得华章千百篇,不及关上枕月眠。 又如:燕回河畔万点香,浅酒还话马蹄怅。 亦还如:马蹄惊月,长戈舞风,一盏酒,关山寒月咽箜篌。 …… 楼里这些公子哥的才情,也不算是自吹自擂。 唯一可惜的是,并未赢得那未露面的师妃雪叫出一个好字来。 论作诗,陈少墨自愧不如的。 看着如看戏的陈少墨,祝炎章很是不满,一巴掌拍在陈少墨的后脑道:“没出息,赋一诗,可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纵使不能一睹妃儿姑娘芳容,也能让你在这帮士子当中,留下一个才名,哪怕得珠儿姑娘的一壶酒,那也是好的!” 陈少墨不由得苦笑。 心中隐隐后悔,当初不该失心疯乱来,让祝炎章以为自己在诗赋上有天分,面对真正有诗才之人,难免心虚。 可看着祝炎章满心期待的能赢得珠儿姑娘的那一壶酒,陈少墨也只能硬着头皮,满脑子打转,想着大不了当一回文抄公了。 可前世的那点墨水,要想抄个应景,也实非易事。 心一横,还是提笔写上了一首: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或许多少有点酒意在里面,陈少墨这一次抄诗虽然蹩脚,可是这字却是大开大合,着实养眼。 读着陈少墨抄的诗,祝炎章的表情先是皱眉,又是开颜,后面意味深长的望了一眼陈少墨,眉头反而皱的更深了。 眼尖的婢女,看到陈少墨停笔,便拾起大声朗读了出来。 听完,珠儿微微蹙眉,但依旧中肯的点评道:“公子这首,前两句四平八稳,无甚出奇,后两句为点睛之笔,将春早醒来,闻鸟啼,见雨打花残的景象描述得入木三分,让人读后心中平添几点春愁,乃难得的佳篇,只是今日有题在先,在应景上,着实牵强!然而佳篇难得,加之公子这字,大气磅礴,铁画银钩,实乃珠儿生平见过最为有意境的字,珠儿这一壶酒还是得奉上的!” 珠儿的评价,陈少墨也是深以为然的,本就是屈于祝炎章的淫威,小抄一首,应付了事的,能得珠儿一壶酒,也算是圆了祝炎章的期盼,足够了。 “敢问公子,可曾入过天岳关?” 一个声音,从楼上传来,如莺鸟鸣于幽谷,又如溪水滑落山涧,这声音,不见人影,也足够无数男子,魂牵梦绕了。 周围立刻有些骚动,许多人都不由自主唤出了妃儿姑娘。 难怪能让无数人为之倾倒,光是这声音,也足够了。 “不仅上过天岳关,天岳关一战,更是以江湖游侠的身份,站在关上,亲身参与那一战!” 祝炎章似乎不怕事大,大声的嚷了出来。 众人侧目,原本陈少墨抄的这首诗,虽不应景,但实为难得佳篇,珠儿姑娘的一壶酒,大家也不认为有失偏颇。 只是引得师妃雪发问,得知陈少墨亲身站在天岳关上,参与过那场攻防战,比起自己只是用几句酸诗来发泄向往边关烽火的呻吟,着实高大得多。 “公子,妃儿我斗胆,冒昧品读公子诗中深意!昨夜风雨声,公子可是在用‘风雨声’,隐射天岳关的大战?花落知多少,可是公子在为死去的万千士卒而心伤?回首在看前边两句‘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公子可是在暗讽我等无知黎庶,只听得太平曲,喝得醉生酒,而不懂边疆将士的苦难?”师妃雪的声音,依旧悦耳,只是听在耳中,各自感受各异。 陈少墨是心中一万匹马奔腾而过,自己只是为了交差而抄的诗,竟然还能这般解读。 结合师妃雪问自己是否上过天岳关,祝炎章说出自己不仅上过天岳关,还参加了那场大战,这样一联想起来,好像这样解读,不仅应景,更是拉升了好几个境界。 回头望了望祝炎章,看那表情,**也是这般想法。 结合当初自己在天岳关城楼一箭未发,一刀未出,一人未伤,陈少墨也大概能明白,当祝炎章看到自己这首抄来的诗时,那种表情的含义了。 聪明的人心思重。 很显然,这种场合,否认是极其不合时宜的。 只能微微昂头,轻叹一声:“古来征战几人回!” 门被推开,只见一袭罗纱,步步生莲,飘然下楼。 轻薄的红纱,遮掩住面颊,只留下一双嵌着长睫毛,如黑洞般的双眸,吞噬周围一切目光。 “公子仁厚,怜悯苍生!小女子师妃雪见过公子!” 微微一福,淡雅的清香,顺着低垂的发梢袭来,雪白的脖颈,吹弹可破,纵使两世为人,也让陈少墨一阵悸动。 没有电影当中那种才子佳人一相逢,就能成为入幕之宾,轻解罗裳,红纱帐中那啥什么的。 最多也就是受了师妃雪一礼,珠儿的一壶酒,在那些士子面前,留下个才名,师妃雪抹了一手琴,当酒喝完,月落西边的时候,也是曲终人散的时候。 在楼里过夜,那是绝对想多了,红袖招可是一水的淸倌儿。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长眼的。 “听说你们楼子里有个叫师妃雪的,给本公子叫来!” 原本都打算离开的时候,只见一男子,带着几个下人,醉醺醺的冲了进来。 刚刚停下抚琴,正在撩拨香炉的师妃雪眉头一皱。 一旁的珠儿也是脸色一冷道:“哪来的登徒子,轰出去!” 能吃青楼这碗饭的,能有几个是弱茬。 红袖招这般大的招牌,今晚在场的,也并非没有世家子弟,没有一个敢孟浪,可见红袖招肯定是有背景的。 不同于一般楼子里养的打手,红袖招出面的,竟然是当初那些给客人端茶送水的婢女。 见到有人拦路,那男子气焰更甚。 “都说红袖招的姑娘水灵,果然!”说着,竟然还伸手去撩拨挡住前边婢女的脸。 区别于拒北城家里小酒馆的那些文客们,眼前红袖招里的这些个公子们,才情着实要高上许多。 没多久,就接连有诗篇问世,陈少墨不懂诗,但也感觉虽算不得瑰丽芳章,但也算是方正,听起来也朗朗上口。 如:纵得华章千百篇,不及关上枕月眠。 又如:燕回河畔万点香,浅酒还话马蹄怅。 亦还如:马蹄惊月,长戈舞风,一盏酒,关山寒月咽箜篌。 …… 楼里这些公子哥的才情,也不算是自吹自擂。 唯一可惜的是,并未赢得那未露面的师妃雪叫出一个好字来。 论作诗,陈少墨自愧不如的。 看着如看戏的陈少墨,祝炎章很是不满,一巴掌拍在陈少墨的后脑道:“没出息,赋一诗,可得妃儿姑娘一个好字,纵使不能一睹妃儿姑娘芳容,也能让你在这帮士子当中,留下一个才名,哪怕得珠儿姑娘的一壶酒,那也是好的!” 陈少墨不由得苦笑。 心中隐隐后悔,当初不该失心疯乱来,让祝炎章以为自己在诗赋上有天分,面对真正有诗才之人,难免心虚。 可看着祝炎章满心期待的能赢得珠儿姑娘的那一壶酒,陈少墨也只能硬着头皮,满脑子打转,想着大不了当一回文抄公了。 可前世的那点墨水,要想抄个应景,也实非易事。 心一横,还是提笔写上了一首: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或许多少有点酒意在里面,陈少墨这一次抄诗虽然蹩脚,可是这字却是大开大合,着实养眼。 读着陈少墨抄的诗,祝炎章的表情先是皱眉,又是开颜,后面意味深长的望了一眼陈少墨,眉头反而皱的更深了。 眼尖的婢女,看到陈少墨停笔,便拾起大声朗读了出来。 听完,珠儿微微蹙眉,但依旧中肯的点评道:“公子这首,前两句四平八稳,无甚出奇,后两句为点睛之笔,将春早醒来,闻鸟啼,见雨打花残的景象描述得入木三分,让人读后心中平添几点春愁,乃难得的佳篇,只是今日有题在先,在应景上,着实牵强!然而佳篇难得,加之公子这字,大气磅礴,铁画银钩,实乃珠儿生平见过最为有意境的字,珠儿这一壶酒还是得奉上的!” 珠儿的评价,陈少墨也是深以为然的,本就是屈于祝炎章的淫威,小抄一首,应付了事的,能得珠儿一壶酒,也算是圆了祝炎章的期盼,足够了。 “敢问公子,可曾入过天岳关?” 一个声音,从楼上传来,如莺鸟鸣于幽谷,又如溪水滑落山涧,这声音,不见人影,也足够无数男子,魂牵梦绕了。 周围立刻有些骚动,许多人都不由自主唤出了妃儿姑娘。 难怪能让无数人为之倾倒,光是这声音,也足够了。 “不仅上过天岳关,天岳关一战,更是以江湖游侠的身份,站在关上,亲身参与那一战!” 祝炎章似乎不怕事大,大声的嚷了出来。 众人侧目,原本陈少墨抄的这首诗,虽不应景,但实为难得佳篇,珠儿姑娘的一壶酒,大家也不认为有失偏颇。 只是引得师妃雪发问,得知陈少墨亲身站在天岳关上,参与过那场攻防战,比起自己只是用几句酸诗来发泄向往边关烽火的呻吟,着实高大得多。 “公子,妃儿我斗胆,冒昧品读公子诗中深意!昨夜风雨声,公子可是在用‘风雨声’,隐射天岳关的大战?花落知多少,可是公子在为死去的万千士卒而心伤?回首在看前边两句‘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公子可是在暗讽我等无知黎庶,只听得太平曲,喝得醉生酒,而不懂边疆将士的苦难?”师妃雪的声音,依旧悦耳,只是听在耳中,各自感受各异。 陈少墨是心中一万匹马奔腾而过,自己只是为了交差而抄的诗,竟然还能这般解读。 结合师妃雪问自己是否上过天岳关,祝炎章说出自己不仅上过天岳关,还参加了那场大战,这样一联想起来,好像这样解读,不仅应景,更是拉升了好几个境界。 回头望了望祝炎章,看那表情,**也是这般想法。 结合当初自己在天岳关城楼一箭未发,一刀未出,一人未伤,陈少墨也大概能明白,当祝炎章看到自己这首抄来的诗时,那种表情的含义了。 聪明的人心思重。 很显然,这种场合,否认是极其不合时宜的。 只能微微昂头,轻叹一声:“古来征战几人回!” 门被推开,只见一袭罗纱,步步生莲,飘然下楼。 轻薄的红纱,遮掩住面颊,只留下一双嵌着长睫毛,如黑洞般的双眸,吞噬周围一切目光。 “公子仁厚,怜悯苍生!小女子师妃雪见过公子!” 微微一福,淡雅的清香,顺着低垂的发梢袭来,雪白的脖颈,吹弹可破,纵使两世为人,也让陈少墨一阵悸动。 没有电影当中那种才子佳人一相逢,就能成为入幕之宾,轻解罗裳,红纱帐中那啥什么的。 最多也就是受了师妃雪一礼,珠儿的一壶酒,在那些士子面前,留下个才名,师妃雪抹了一手琴,当酒喝完,月落西边的时候,也是曲终人散的时候。 在楼里过夜,那是绝对想多了,红袖招可是一水的淸倌儿。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长眼的。 “听说你们楼子里有个叫师妃雪的,给本公子叫来!” 原本都打算离开的时候,只见一男子,带着几个下人,醉醺醺的冲了进来。 刚刚停下抚琴,正在撩拨香炉的师妃雪眉头一皱。 一旁的珠儿也是脸色一冷道:“哪来的登徒子,轰出去!” 能吃青楼这碗饭的,能有几个是弱茬。 红袖招这般大的招牌,今晚在场的,也并非没有世家子弟,没有一个敢孟浪,可见红袖招肯定是有背景的。 第十二章:福到了 不等手掌伸到面前,婢女却是两指如疾风一般,直取那男子的双眼。男子单手瞬间回拨,朝着婢女的手腕点了过去。 电光火石之间,两人在方寸当中,已交换了数十招。 高手,两人都是高手。 一个轻浮孟浪子,一个青楼婢女。却没有想到,都是武道好手,难怪一个有底气惹事,一个有底气动手。 “诸位公子,不好意思,红袖招打烊了,请速速离去!” 珠儿没有理会场中的战斗,招呼着大家离开。 虽想在现场看个究竟,但奈何红袖招不留客。 刚刚出了楼,红袖招的大门瞬间被紧闭了起来,至于楼里面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鬼才知道。 直到第二天,红袖招的大门依旧按点打开,楼里看不出有丝毫其他的异常。 中午时分,燕州府一条民巷中发生血案。 疑是城里两大帮派为了争夺地盘,大打出手。 聚众私斗,还发生命案,这是大罪。 只是最让陈少墨想不到的是,两大帮派的首领皆被擒获,其中一方的首领,竟然就是昨晚那个在红袖招闹事的家伙。 匪首被擒,不等州府衙门出布告,前来检具其恶行的,就络绎不绝,衙门口的惊堂鼓,接二连三的被敲响,连欠钱不还的都有,州牧陶鼐连给夫人捏脚的时间都没有,惹得其夫人极其不满。 传言当初陶鼐曾渎职被罢官,所幸其夫人有诰命在身,恰逢老太后突感腿脚不适,其夫人进宫献策,说陶鼐擅捏脚,能治腿脚不适。 好巧不巧的,老太后召陶鼐捏脚月余,竟奇迹般康复,老太后一高兴,直接要求夏皇给赏了个燕州州牧。 陶鼐时来运转,但是捏脚这个好习惯却保存了下来,只是服务的对象变成了其夫人,听说为了能专心研究好捏脚的技艺,陶鼐把自己原先的两房小妾都给赶走了,专心致志只给夫人捏脚。 惹自己烦事小,耽误给夫人捏脚事大。 聚众私斗惹出命案证据确凿,干脆再将几桩无法破案的陈年旧案按在他们身上,判了个斩立决,查抄家产。 一天时间,知道当晚红袖招发生过什么的,谁都清楚这当中肯定是少不了红袖招的功劳的。 原本还想着再去一趟红袖招,却被祝炎章以银子不够给拒绝了,若不是听到祝炎章在掰着手指头,算着要清掉天香楼的花酒债,陈少墨估计也就信了。 添置了些东西,打道回府,准备回家过年。 中途去看了老马头,毕竟拒北城小酒馆没有老马头的酒,是不行的。 老马头还算康建,听说前不久摔了腿,躺了一段时间,耽误了酿酒,不过两个儿子有了长进,现已能接过老马头酿酒的营生了。 酿酒这玩意儿,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关键是在冬季,粮食都存在过冬填肚子,鲜有余粮去酿酒。 好在陈少墨也没有打算,用酿出的酒,挣个黄金万两,只要能支撑小酒馆的供应就行了。 原本打算当天就赶回拒北城的,奈何祝炎章见到了酒就迈不开腿,一坛子烈酒下肚,醉的当夜在梦中喊了好几次:“小云,我的心肝宝贝!” 老马头家里仅有的一床新棉被,盖在祝炎章身上,却被他半夜给踢到地上两次,打翻了夜壶,让老马头两个儿子心疼的不行。 直到祝炎章酒醒,随口给他们取了‘马文’‘马武’两个正式的名字,摆脱了老马头口中狗剩和铁柱的小名,说文武双全,将来好娶媳妇儿,才算是没那么心疼了。 为了能将来喝上马文和马武免费的酒,祝炎章更是支使着陈少墨教会两人学会了在地上,用树枝歪歪扭扭的写下自己的名字。 回到拒北城,祝炎章算是痛快的结算了天香楼的银子,连家都没有回,就住到了天香楼中,找他的小云儿去了。 家中,阿娘并没有因为陈少墨回来多几分喜悦,只是自己的房间,换上了新的被褥,还有两套新衣服。 将刀交还给曹铮,曹铮都未多看两眼,直接换了手中的家伙式,分割着肥羊。 陈少墨带回来马前雪,曹铮也是十分喜爱。 对于陈少墨让曹铮试试马的建议,曹铮拒绝了。 此番游学,怕是祝炎章与自己阿娘和曹铮之间的默契。 过完年,陈少墨就十四了,十四岁,已经算是成年。 天气似乎转暖了。 陈少墨找来红纸,写了大大的福字,倒贴在大门口。 “福倒了!福倒了!” 天香楼里的姑娘们见到后,扯着嗓子喊着。 这算是当下这陈少墨听到最美妙的话了,可惜自己囊中羞涩,否则,他真想大喊一声:赏! 喊了两声后,回味过来的姑娘们,立觉神奇,纷纷让陈少墨给自己也写一张。就连楼里的妈妈也一样。 然后学着,将福字倒贴在门口,姑娘们齐齐的大喊:福到了福到了!乐的妈妈欢喜的脸上的褶子都深了两条。 快乐和美好的东西,不管在何时何地,总是让人心生向往。 有几个读书人也学着写了几张福字,可惜跟陈少墨的福字一比,却是差了一条拒北城的街,也许是两条,被唾弃后,陈少墨家小酒馆前,便排起了长队。 写字,绝对是个技术活,何况全拒北城几乎所有的福字,都出自陈少墨之手。 这一天,拒北城里面的红纸被卖脱销了。 顺带着,小酒馆今天的大肉也跟着脱销了。 就连郡衙的大门上,门神的位置也被往下挪了几寸,留出位置贴上了大大的福字。 有了福字的映衬,拒北城的年,似乎比起往年要更热闹些。 天岳关,扛着一柄挂着铃铛长枪的男子,已经换上了天岳军黑甲,其他几个人正在营房门口贴着红红的福字。 “姬大哥,福倒了吗?” “到了到了!福到了,到得刚刚好,板板正正的哩!”姬华抚掌大声喊道。 “对,福到了,刚刚好,板板正正的刚好!”其他人也都跟着附和着喊道。 不等手掌伸到面前,婢女却是两指如疾风一般,直取那男子的双眼。男子单手瞬间回拨,朝着婢女的手腕点了过去。 电光火石之间,两人在方寸当中,已交换了数十招。 高手,两人都是高手。 一个轻浮孟浪子,一个青楼婢女。却没有想到,都是武道好手,难怪一个有底气惹事,一个有底气动手。 “诸位公子,不好意思,红袖招打烊了,请速速离去!” 珠儿没有理会场中的战斗,招呼着大家离开。 虽想在现场看个究竟,但奈何红袖招不留客。 刚刚出了楼,红袖招的大门瞬间被紧闭了起来,至于楼里面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鬼才知道。 直到第二天,红袖招的大门依旧按点打开,楼里看不出有丝毫其他的异常。 中午时分,燕州府一条民巷中发生血案。 疑是城里两大帮派为了争夺地盘,大打出手。 聚众私斗,还发生命案,这是大罪。 只是最让陈少墨想不到的是,两大帮派的首领皆被擒获,其中一方的首领,竟然就是昨晚那个在红袖招闹事的家伙。 匪首被擒,不等州府衙门出布告,前来检具其恶行的,就络绎不绝,衙门口的惊堂鼓,接二连三的被敲响,连欠钱不还的都有,州牧陶鼐连给夫人捏脚的时间都没有,惹得其夫人极其不满。 传言当初陶鼐曾渎职被罢官,所幸其夫人有诰命在身,恰逢老太后突感腿脚不适,其夫人进宫献策,说陶鼐擅捏脚,能治腿脚不适。 好巧不巧的,老太后召陶鼐捏脚月余,竟奇迹般康复,老太后一高兴,直接要求夏皇给赏了个燕州州牧。 陶鼐时来运转,但是捏脚这个好习惯却保存了下来,只是服务的对象变成了其夫人,听说为了能专心研究好捏脚的技艺,陶鼐把自己原先的两房小妾都给赶走了,专心致志只给夫人捏脚。 惹自己烦事小,耽误给夫人捏脚事大。 聚众私斗惹出命案证据确凿,干脆再将几桩无法破案的陈年旧案按在他们身上,判了个斩立决,查抄家产。 一天时间,知道当晚红袖招发生过什么的,谁都清楚这当中肯定是少不了红袖招的功劳的。 原本还想着再去一趟红袖招,却被祝炎章以银子不够给拒绝了,若不是听到祝炎章在掰着手指头,算着要清掉天香楼的花酒债,陈少墨估计也就信了。 添置了些东西,打道回府,准备回家过年。 中途去看了老马头,毕竟拒北城小酒馆没有老马头的酒,是不行的。 老马头还算康建,听说前不久摔了腿,躺了一段时间,耽误了酿酒,不过两个儿子有了长进,现已能接过老马头酿酒的营生了。 酿酒这玩意儿,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关键是在冬季,粮食都存在过冬填肚子,鲜有余粮去酿酒。 好在陈少墨也没有打算,用酿出的酒,挣个黄金万两,只要能支撑小酒馆的供应就行了。 原本打算当天就赶回拒北城的,奈何祝炎章见到了酒就迈不开腿,一坛子烈酒下肚,醉的当夜在梦中喊了好几次:“小云,我的心肝宝贝!” 老马头家里仅有的一床新棉被,盖在祝炎章身上,却被他半夜给踢到地上两次,打翻了夜壶,让老马头两个儿子心疼的不行。 直到祝炎章酒醒,随口给他们取了‘马文’‘马武’两个正式的名字,摆脱了老马头口中狗剩和铁柱的小名,说文武双全,将来好娶媳妇儿,才算是没那么心疼了。 为了能将来喝上马文和马武免费的酒,祝炎章更是支使着陈少墨教会两人学会了在地上,用树枝歪歪扭扭的写下自己的名字。 回到拒北城,祝炎章算是痛快的结算了天香楼的银子,连家都没有回,就住到了天香楼中,找他的小云儿去了。 家中,阿娘并没有因为陈少墨回来多几分喜悦,只是自己的房间,换上了新的被褥,还有两套新衣服。 将刀交还给曹铮,曹铮都未多看两眼,直接换了手中的家伙式,分割着肥羊。 陈少墨带回来马前雪,曹铮也是十分喜爱。 对于陈少墨让曹铮试试马的建议,曹铮拒绝了。 此番游学,怕是祝炎章与自己阿娘和曹铮之间的默契。 过完年,陈少墨就十四了,十四岁,已经算是成年。 天气似乎转暖了。 陈少墨找来红纸,写了大大的福字,倒贴在大门口。 “福倒了!福倒了!” 天香楼里的姑娘们见到后,扯着嗓子喊着。 这算是当下这陈少墨听到最美妙的话了,可惜自己囊中羞涩,否则,他真想大喊一声:赏! 喊了两声后,回味过来的姑娘们,立觉神奇,纷纷让陈少墨给自己也写一张。就连楼里的妈妈也一样。 然后学着,将福字倒贴在门口,姑娘们齐齐的大喊:福到了福到了!乐的妈妈欢喜的脸上的褶子都深了两条。 快乐和美好的东西,不管在何时何地,总是让人心生向往。 有几个读书人也学着写了几张福字,可惜跟陈少墨的福字一比,却是差了一条拒北城的街,也许是两条,被唾弃后,陈少墨家小酒馆前,便排起了长队。 写字,绝对是个技术活,何况全拒北城几乎所有的福字,都出自陈少墨之手。 这一天,拒北城里面的红纸被卖脱销了。 顺带着,小酒馆今天的大肉也跟着脱销了。 就连郡衙的大门上,门神的位置也被往下挪了几寸,留出位置贴上了大大的福字。 有了福字的映衬,拒北城的年,似乎比起往年要更热闹些。 天岳关,扛着一柄挂着铃铛长枪的男子,已经换上了天岳军黑甲,其他几个人正在营房门口贴着红红的福字。 不等手掌伸到面前,婢女却是两指如疾风一般,直取那男子的双眼。男子单手瞬间回拨,朝着婢女的手腕点了过去。 电光火石之间,两人在方寸当中,已交换了数十招。 高手,两人都是高手。 一个轻浮孟浪子,一个青楼婢女。却没有想到,都是武道好手,难怪一个有底气惹事,一个有底气动手。 “诸位公子,不好意思,红袖招打烊了,请速速离去!” 珠儿没有理会场中的战斗,招呼着大家离开。 虽想在现场看个究竟,但奈何红袖招不留客。 刚刚出了楼,红袖招的大门瞬间被紧闭了起来,至于楼里面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鬼才知道。 直到第二天,红袖招的大门依旧按点打开,楼里看不出有丝毫其他的异常。 中午时分,燕州府一条民巷中发生血案。 疑是城里两大帮派为了争夺地盘,大打出手。 聚众私斗,还发生命案,这是大罪。 只是最让陈少墨想不到的是,两大帮派的首领皆被擒获,其中一方的首领,竟然就是昨晚那个在红袖招闹事的家伙。 匪首被擒,不等州府衙门出布告,前来检具其恶行的,就络绎不绝,衙门口的惊堂鼓,接二连三的被敲响,连欠钱不还的都有,州牧陶鼐连给夫人捏脚的时间都没有,惹得其夫人极其不满。 传言当初陶鼐曾渎职被罢官,所幸其夫人有诰命在身,恰逢老太后突感腿脚不适,其夫人进宫献策,说陶鼐擅捏脚,能治腿脚不适。 好巧不巧的,老太后召陶鼐捏脚月余,竟奇迹般康复,老太后一高兴,直接要求夏皇给赏了个燕州州牧。 陶鼐时来运转,但是捏脚这个好习惯却保存了下来,只是服务的对象变成了其夫人,听说为了能专心研究好捏脚的技艺,陶鼐把自己原先的两房小妾都给赶走了,专心致志只给夫人捏脚。 惹自己烦事小,耽误给夫人捏脚事大。 聚众私斗惹出命案证据确凿,干脆再将几桩无法破案的陈年旧案按在他们身上,判了个斩立决,查抄家产。 一天时间,知道当晚红袖招发生过什么的,谁都清楚这当中肯定是少不了红袖招的功劳的。 原本还想着再去一趟红袖招,却被祝炎章以银子不够给拒绝了,若不是听到祝炎章在掰着手指头,算着要清掉天香楼的花酒债,陈少墨估计也就信了。 添置了些东西,打道回府,准备回家过年。 中途去看了老马头,毕竟拒北城小酒馆没有老马头的酒,是不行的。 老马头还算康建,听说前不久摔了腿,躺了一段时间,耽误了酿酒,不过两个儿子有了长进,现已能接过老马头酿酒的营生了。 酿酒这玩意儿,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关键是在冬季,粮食都存在过冬填肚子,鲜有余粮去酿酒。 好在陈少墨也没有打算,用酿出的酒,挣个黄金万两,只要能支撑小酒馆的供应就行了。 原本打算当天就赶回拒北城的,奈何祝炎章见到了酒就迈不开腿,一坛子烈酒下肚,醉的当夜在梦中喊了好几次:“小云,我的心肝宝贝!” 老马头家里仅有的一床新棉被,盖在祝炎章身上,却被他半夜给踢到地上两次,打翻了夜壶,让老马头两个儿子心疼的不行。 直到祝炎章酒醒,随口给他们取了‘马文’‘马武’两个正式的名字,摆脱了老马头口中狗剩和铁柱的小名,说文武双全,将来好娶媳妇儿,才算是没那么心疼了。 为了能将来喝上马文和马武免费的酒,祝炎章更是支使着陈少墨教会两人学会了在地上,用树枝歪歪扭扭的写下自己的名字。 回到拒北城,祝炎章算是痛快的结算了天香楼的银子,连家都没有回,就住到了天香楼中,找他的小云儿去了。 家中,阿娘并没有因为陈少墨回来多几分喜悦,只是自己的房间,换上了新的被褥,还有两套新衣服。 将刀交还给曹铮,曹铮都未多看两眼,直接换了手中的家伙式,分割着肥羊。 陈少墨带回来马前雪,曹铮也是十分喜爱。 对于陈少墨让曹铮试试马的建议,曹铮拒绝了。 此番游学,怕是祝炎章与自己阿娘和曹铮之间的默契。 过完年,陈少墨就十四了,十四岁,已经算是成年。 天气似乎转暖了。 陈少墨找来红纸,写了大大的福字,倒贴在大门口。 “福倒了!福倒了!” 天香楼里的姑娘们见到后,扯着嗓子喊着。 这算是当下这陈少墨听到最美妙的话了,可惜自己囊中羞涩,否则,他真想大喊一声:赏! 喊了两声后,回味过来的姑娘们,立觉神奇,纷纷让陈少墨给自己也写一张。就连楼里的妈妈也一样。 然后学着,将福字倒贴在门口,姑娘们齐齐的大喊:福到了福到了!乐的妈妈欢喜的脸上的褶子都深了两条。 快乐和美好的东西,不管在何时何地,总是让人心生向往。 有几个读书人也学着写了几张福字,可惜跟陈少墨的福字一比,却是差了一条拒北城的街,也许是两条,被唾弃后,陈少墨家小酒馆前,便排起了长队。 写字,绝对是个技术活,何况全拒北城几乎所有的福字,都出自陈少墨之手。 这一天,拒北城里面的红纸被卖脱销了。 顺带着,小酒馆今天的大肉也跟着脱销了。 就连郡衙的大门上,门神的位置也被往下挪了几寸,留出位置贴上了大大的福字。 有了福字的映衬,拒北城的年,似乎比起往年要更热闹些。 天岳关,扛着一柄挂着铃铛长枪的男子,已经换上了天岳军黑甲,其他几个人正在营房门口贴着红红的福字。 不等手掌伸到面前,婢女却是两指如疾风一般,直取那男子的双眼。男子单手瞬间回拨,朝着婢女的手腕点了过去。 电光火石之间,两人在方寸当中,已交换了数十招。 高手,两人都是高手。 一个轻浮孟浪子,一个青楼婢女。却没有想到,都是武道好手,难怪一个有底气惹事,一个有底气动手。 “诸位公子,不好意思,红袖招打烊了,请速速离去!” 珠儿没有理会场中的战斗,招呼着大家离开。 虽想在现场看个究竟,但奈何红袖招不留客。 刚刚出了楼,红袖招的大门瞬间被紧闭了起来,至于楼里面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鬼才知道。 直到第二天,红袖招的大门依旧按点打开,楼里看不出有丝毫其他的异常。 中午时分,燕州府一条民巷中发生血案。 疑是城里两大帮派为了争夺地盘,大打出手。 聚众私斗,还发生命案,这是大罪。 只是最让陈少墨想不到的是,两大帮派的首领皆被擒获,其中一方的首领,竟然就是昨晚那个在红袖招闹事的家伙。 匪首被擒,不等州府衙门出布告,前来检具其恶行的,就络绎不绝,衙门口的惊堂鼓,接二连三的被敲响,连欠钱不还的都有,州牧陶鼐连给夫人捏脚的时间都没有,惹得其夫人极其不满。 传言当初陶鼐曾渎职被罢官,所幸其夫人有诰命在身,恰逢老太后突感腿脚不适,其夫人进宫献策,说陶鼐擅捏脚,能治腿脚不适。 好巧不巧的,老太后召陶鼐捏脚月余,竟奇迹般康复,老太后一高兴,直接要求夏皇给赏了个燕州州牧。 陶鼐时来运转,但是捏脚这个好习惯却保存了下来,只是服务的对象变成了其夫人,听说为了能专心研究好捏脚的技艺,陶鼐把自己原先的两房小妾都给赶走了,专心致志只给夫人捏脚。 惹自己烦事小,耽误给夫人捏脚事大。 聚众私斗惹出命案证据确凿,干脆再将几桩无法破案的陈年旧案按在他们身上,判了个斩立决,查抄家产。 一天时间,知道当晚红袖招发生过什么的,谁都清楚这当中肯定是少不了红袖招的功劳的。 原本还想着再去一趟红袖招,却被祝炎章以银子不够给拒绝了,若不是听到祝炎章在掰着手指头,算着要清掉天香楼的花酒债,陈少墨估计也就信了。 添置了些东西,打道回府,准备回家过年。 中途去看了老马头,毕竟拒北城小酒馆没有老马头的酒,是不行的。 老马头还算康建,听说前不久摔了腿,躺了一段时间,耽误了酿酒,不过两个儿子有了长进,现已能接过老马头酿酒的营生了。 酿酒这玩意儿,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关键是在冬季,粮食都存在过冬填肚子,鲜有余粮去酿酒。 好在陈少墨也没有打算,用酿出的酒,挣个黄金万两,只要能支撑小酒馆的供应就行了。 原本打算当天就赶回拒北城的,奈何祝炎章见到了酒就迈不开腿,一坛子烈酒下肚,醉的当夜在梦中喊了好几次:“小云,我的心肝宝贝!” 老马头家里仅有的一床新棉被,盖在祝炎章身上,却被他半夜给踢到地上两次,打翻了夜壶,让老马头两个儿子心疼的不行。 直到祝炎章酒醒,随口给他们取了‘马文’‘马武’两个正式的名字,摆脱了老马头口中狗剩和铁柱的小名,说文武双全,将来好娶媳妇儿,才算是没那么心疼了。 为了能将来喝上马文和马武免费的酒,祝炎章更是支使着陈少墨教会两人学会了在地上,用树枝歪歪扭扭的写下自己的名字。 回到拒北城,祝炎章算是痛快的结算了天香楼的银子,连家都没有回,就住到了天香楼中,找他的小云儿去了。 家中,阿娘并没有因为陈少墨回来多几分喜悦,只是自己的房间,换上了新的被褥,还有两套新衣服。 将刀交还给曹铮,曹铮都未多看两眼,直接换了手中的家伙式,分割着肥羊。 陈少墨带回来马前雪,曹铮也是十分喜爱。 对于陈少墨让曹铮试试马的建议,曹铮拒绝了。 此番游学,怕是祝炎章与自己阿娘和曹铮之间的默契。 过完年,陈少墨就十四了,十四岁,已经算是成年。 天气似乎转暖了。 陈少墨找来红纸,写了大大的福字,倒贴在大门口。 “福倒了!福倒了!” 天香楼里的姑娘们见到后,扯着嗓子喊着。 这算是当下这陈少墨听到最美妙的话了,可惜自己囊中羞涩,否则,他真想大喊一声:赏! 喊了两声后,回味过来的姑娘们,立觉神奇,纷纷让陈少墨给自己也写一张。就连楼里的妈妈也一样。 然后学着,将福字倒贴在门口,姑娘们齐齐的大喊:福到了福到了!乐的妈妈欢喜的脸上的褶子都深了两条。 快乐和美好的东西,不管在何时何地,总是让人心生向往。 有几个读书人也学着写了几张福字,可惜跟陈少墨的福字一比,却是差了一条拒北城的街,也许是两条,被唾弃后,陈少墨家小酒馆前,便排起了长队。 写字,绝对是个技术活,何况全拒北城几乎所有的福字,都出自陈少墨之手。 这一天,拒北城里面的红纸被卖脱销了。 顺带着,小酒馆今天的大肉也跟着脱销了。 就连郡衙的大门上,门神的位置也被往下挪了几寸,留出位置贴上了大大的福字。 有了福字的映衬,拒北城的年,似乎比起往年要更热闹些。 天岳关,扛着一柄挂着铃铛长枪的男子,已经换上了天岳军黑甲,其他几个人正在营房门口贴着红红的福字。 “姬大哥,福倒了吗?” “到了到了!福到了,到得刚刚好,板板正正的哩!”姬华抚掌大声喊道。 “对,福到了,刚刚好,板板正正的刚好!”其他人也都跟着附和着喊道。 不等手掌伸到面前,婢女却是两指如疾风一般,直取那男子的双眼。男子单手瞬间回拨,朝着婢女的手腕点了过去。 电光火石之间,两人在方寸当中,已交换了数十招。 高手,两人都是高手。 一个轻浮孟浪子,一个青楼婢女。却没有想到,都是武道好手,难怪一个有底气惹事,一个有底气动手。 “诸位公子,不好意思,红袖招打烊了,请速速离去!” 珠儿没有理会场中的战斗,招呼着大家离开。 虽想在现场看个究竟,但奈何红袖招不留客。 刚刚出了楼,红袖招的大门瞬间被紧闭了起来,至于楼里面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鬼才知道。 直到第二天,红袖招的大门依旧按点打开,楼里看不出有丝毫其他的异常。 中午时分,燕州府一条民巷中发生血案。 疑是城里两大帮派为了争夺地盘,大打出手。 聚众私斗,还发生命案,这是大罪。 只是最让陈少墨想不到的是,两大帮派的首领皆被擒获,其中一方的首领,竟然就是昨晚那个在红袖招闹事的家伙。 匪首被擒,不等州府衙门出布告,前来检具其恶行的,就络绎不绝,衙门口的惊堂鼓,接二连三的被敲响,连欠钱不还的都有,州牧陶鼐连给夫人捏脚的时间都没有,惹得其夫人极其不满。 传言当初陶鼐曾渎职被罢官,所幸其夫人有诰命在身,恰逢老太后突感腿脚不适,其夫人进宫献策,说陶鼐擅捏脚,能治腿脚不适。 好巧不巧的,老太后召陶鼐捏脚月余,竟奇迹般康复,老太后一高兴,直接要求夏皇给赏了个燕州州牧。 陶鼐时来运转,但是捏脚这个好习惯却保存了下来,只是服务的对象变成了其夫人,听说为了能专心研究好捏脚的技艺,陶鼐把自己原先的两房小妾都给赶走了,专心致志只给夫人捏脚。 惹自己烦事小,耽误给夫人捏脚事大。 聚众私斗惹出命案证据确凿,干脆再将几桩无法破案的陈年旧案按在他们身上,判了个斩立决,查抄家产。 一天时间,知道当晚红袖招发生过什么的,谁都清楚这当中肯定是少不了红袖招的功劳的。 原本还想着再去一趟红袖招,却被祝炎章以银子不够给拒绝了,若不是听到祝炎章在掰着手指头,算着要清掉天香楼的花酒债,陈少墨估计也就信了。 添置了些东西,打道回府,准备回家过年。 中途去看了老马头,毕竟拒北城小酒馆没有老马头的酒,是不行的。 老马头还算康建,听说前不久摔了腿,躺了一段时间,耽误了酿酒,不过两个儿子有了长进,现已能接过老马头酿酒的营生了。 酿酒这玩意儿,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关键是在冬季,粮食都存在过冬填肚子,鲜有余粮去酿酒。 好在陈少墨也没有打算,用酿出的酒,挣个黄金万两,只要能支撑小酒馆的供应就行了。 原本打算当天就赶回拒北城的,奈何祝炎章见到了酒就迈不开腿,一坛子烈酒下肚,醉的当夜在梦中喊了好几次:“小云,我的心肝宝贝!” 老马头家里仅有的一床新棉被,盖在祝炎章身上,却被他半夜给踢到地上两次,打翻了夜壶,让老马头两个儿子心疼的不行。 直到祝炎章酒醒,随口给他们取了‘马文’‘马武’两个正式的名字,摆脱了老马头口中狗剩和铁柱的小名,说文武双全,将来好娶媳妇儿,才算是没那么心疼了。 为了能将来喝上马文和马武免费的酒,祝炎章更是支使着陈少墨教会两人学会了在地上,用树枝歪歪扭扭的写下自己的名字。 回到拒北城,祝炎章算是痛快的结算了天香楼的银子,连家都没有回,就住到了天香楼中,找他的小云儿去了。 家中,阿娘并没有因为陈少墨回来多几分喜悦,只是自己的房间,换上了新的被褥,还有两套新衣服。 将刀交还给曹铮,曹铮都未多看两眼,直接换了手中的家伙式,分割着肥羊。 陈少墨带回来马前雪,曹铮也是十分喜爱。 对于陈少墨让曹铮试试马的建议,曹铮拒绝了。 此番游学,怕是祝炎章与自己阿娘和曹铮之间的默契。 过完年,陈少墨就十四了,十四岁,已经算是成年。 天气似乎转暖了。 陈少墨找来红纸,写了大大的福字,倒贴在大门口。 “福倒了!福倒了!” 天香楼里的姑娘们见到后,扯着嗓子喊着。 这算是当下这陈少墨听到最美妙的话了,可惜自己囊中羞涩,否则,他真想大喊一声:赏! 喊了两声后,回味过来的姑娘们,立觉神奇,纷纷让陈少墨给自己也写一张。就连楼里的妈妈也一样。 然后学着,将福字倒贴在门口,姑娘们齐齐的大喊:福到了福到了!乐的妈妈欢喜的脸上的褶子都深了两条。 快乐和美好的东西,不管在何时何地,总是让人心生向往。 有几个读书人也学着写了几张福字,可惜跟陈少墨的福字一比,却是差了一条拒北城的街,也许是两条,被唾弃后,陈少墨家小酒馆前,便排起了长队。 写字,绝对是个技术活,何况全拒北城几乎所有的福字,都出自陈少墨之手。 这一天,拒北城里面的红纸被卖脱销了。 顺带着,小酒馆今天的大肉也跟着脱销了。 就连郡衙的大门上,门神的位置也被往下挪了几寸,留出位置贴上了大大的福字。 有了福字的映衬,拒北城的年,似乎比起往年要更热闹些。 天岳关,扛着一柄挂着铃铛长枪的男子,已经换上了天岳军黑甲,其他几个人正在营房门口贴着红红的福字。 “姬大哥,福倒了吗?” “到了到了!福到了,到得刚刚好,板板正正的哩!”姬华抚掌大声喊道。 “对,福到了,刚刚好,板板正正的刚好!”其他人也都跟着附和着喊道。 不等手掌伸到面前,婢女却是两指如疾风一般,直取那男子的双眼。男子单手瞬间回拨,朝着婢女的手腕点了过去。 电光火石之间,两人在方寸当中,已交换了数十招。 高手,两人都是高手。 一个轻浮孟浪子,一个青楼婢女。却没有想到,都是武道好手,难怪一个有底气惹事,一个有底气动手。 “诸位公子,不好意思,红袖招打烊了,请速速离去!” 珠儿没有理会场中的战斗,招呼着大家离开。 虽想在现场看个究竟,但奈何红袖招不留客。 刚刚出了楼,红袖招的大门瞬间被紧闭了起来,至于楼里面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鬼才知道。 直到第二天,红袖招的大门依旧按点打开,楼里看不出有丝毫其他的异常。 中午时分,燕州府一条民巷中发生血案。 疑是城里两大帮派为了争夺地盘,大打出手。 聚众私斗,还发生命案,这是大罪。 只是最让陈少墨想不到的是,两大帮派的首领皆被擒获,其中一方的首领,竟然就是昨晚那个在红袖招闹事的家伙。 匪首被擒,不等州府衙门出布告,前来检具其恶行的,就络绎不绝,衙门口的惊堂鼓,接二连三的被敲响,连欠钱不还的都有,州牧陶鼐连给夫人捏脚的时间都没有,惹得其夫人极其不满。 传言当初陶鼐曾渎职被罢官,所幸其夫人有诰命在身,恰逢老太后突感腿脚不适,其夫人进宫献策,说陶鼐擅捏脚,能治腿脚不适。 好巧不巧的,老太后召陶鼐捏脚月余,竟奇迹般康复,老太后一高兴,直接要求夏皇给赏了个燕州州牧。 陶鼐时来运转,但是捏脚这个好习惯却保存了下来,只是服务的对象变成了其夫人,听说为了能专心研究好捏脚的技艺,陶鼐把自己原先的两房小妾都给赶走了,专心致志只给夫人捏脚。 惹自己烦事小,耽误给夫人捏脚事大。 聚众私斗惹出命案证据确凿,干脆再将几桩无法破案的陈年旧案按在他们身上,判了个斩立决,查抄家产。 一天时间,知道当晚红袖招发生过什么的,谁都清楚这当中肯定是少不了红袖招的功劳的。 原本还想着再去一趟红袖招,却被祝炎章以银子不够给拒绝了,若不是听到祝炎章在掰着手指头,算着要清掉天香楼的花酒债,陈少墨估计也就信了。 添置了些东西,打道回府,准备回家过年。 中途去看了老马头,毕竟拒北城小酒馆没有老马头的酒,是不行的。 老马头还算康建,听说前不久摔了腿,躺了一段时间,耽误了酿酒,不过两个儿子有了长进,现已能接过老马头酿酒的营生了。 酿酒这玩意儿,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关键是在冬季,粮食都存在过冬填肚子,鲜有余粮去酿酒。 好在陈少墨也没有打算,用酿出的酒,挣个黄金万两,只要能支撑小酒馆的供应就行了。 原本打算当天就赶回拒北城的,奈何祝炎章见到了酒就迈不开腿,一坛子烈酒下肚,醉的当夜在梦中喊了好几次:“小云,我的心肝宝贝!” 老马头家里仅有的一床新棉被,盖在祝炎章身上,却被他半夜给踢到地上两次,打翻了夜壶,让老马头两个儿子心疼的不行。 直到祝炎章酒醒,随口给他们取了‘马文’‘马武’两个正式的名字,摆脱了老马头口中狗剩和铁柱的小名,说文武双全,将来好娶媳妇儿,才算是没那么心疼了。 为了能将来喝上马文和马武免费的酒,祝炎章更是支使着陈少墨教会两人学会了在地上,用树枝歪歪扭扭的写下自己的名字。 回到拒北城,祝炎章算是痛快的结算了天香楼的银子,连家都没有回,就住到了天香楼中,找他的小云儿去了。 家中,阿娘并没有因为陈少墨回来多几分喜悦,只是自己的房间,换上了新的被褥,还有两套新衣服。 将刀交还给曹铮,曹铮都未多看两眼,直接换了手中的家伙式,分割着肥羊。 陈少墨带回来马前雪,曹铮也是十分喜爱。 对于陈少墨让曹铮试试马的建议,曹铮拒绝了。 此番游学,怕是祝炎章与自己阿娘和曹铮之间的默契。 过完年,陈少墨就十四了,十四岁,已经算是成年。 天气似乎转暖了。 陈少墨找来红纸,写了大大的福字,倒贴在大门口。 “福倒了!福倒了!” 天香楼里的姑娘们见到后,扯着嗓子喊着。 这算是当下这陈少墨听到最美妙的话了,可惜自己囊中羞涩,否则,他真想大喊一声:赏! 喊了两声后,回味过来的姑娘们,立觉神奇,纷纷让陈少墨给自己也写一张。就连楼里的妈妈也一样。 然后学着,将福字倒贴在门口,姑娘们齐齐的大喊:福到了福到了!乐的妈妈欢喜的脸上的褶子都深了两条。 快乐和美好的东西,不管在何时何地,总是让人心生向往。 有几个读书人也学着写了几张福字,可惜跟陈少墨的福字一比,却是差了一条拒北城的街,也许是两条,被唾弃后,陈少墨家小酒馆前,便排起了长队。 写字,绝对是个技术活,何况全拒北城几乎所有的福字,都出自陈少墨之手。 这一天,拒北城里面的红纸被卖脱销了。 顺带着,小酒馆今天的大肉也跟着脱销了。 就连郡衙的大门上,门神的位置也被往下挪了几寸,留出位置贴上了大大的福字。 有了福字的映衬,拒北城的年,似乎比起往年要更热闹些。 天岳关,扛着一柄挂着铃铛长枪的男子,已经换上了天岳军黑甲,其他几个人正在营房门口贴着红红的福字。 不等手掌伸到面前,婢女却是两指如疾风一般,直取那男子的双眼。男子单手瞬间回拨,朝着婢女的手腕点了过去。 电光火石之间,两人在方寸当中,已交换了数十招。 高手,两人都是高手。 一个轻浮孟浪子,一个青楼婢女。却没有想到,都是武道好手,难怪一个有底气惹事,一个有底气动手。 “诸位公子,不好意思,红袖招打烊了,请速速离去!” 珠儿没有理会场中的战斗,招呼着大家离开。 虽想在现场看个究竟,但奈何红袖招不留客。 刚刚出了楼,红袖招的大门瞬间被紧闭了起来,至于楼里面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鬼才知道。 直到第二天,红袖招的大门依旧按点打开,楼里看不出有丝毫其他的异常。 中午时分,燕州府一条民巷中发生血案。 疑是城里两大帮派为了争夺地盘,大打出手。 聚众私斗,还发生命案,这是大罪。 只是最让陈少墨想不到的是,两大帮派的首领皆被擒获,其中一方的首领,竟然就是昨晚那个在红袖招闹事的家伙。 匪首被擒,不等州府衙门出布告,前来检具其恶行的,就络绎不绝,衙门口的惊堂鼓,接二连三的被敲响,连欠钱不还的都有,州牧陶鼐连给夫人捏脚的时间都没有,惹得其夫人极其不满。 传言当初陶鼐曾渎职被罢官,所幸其夫人有诰命在身,恰逢老太后突感腿脚不适,其夫人进宫献策,说陶鼐擅捏脚,能治腿脚不适。 好巧不巧的,老太后召陶鼐捏脚月余,竟奇迹般康复,老太后一高兴,直接要求夏皇给赏了个燕州州牧。 陶鼐时来运转,但是捏脚这个好习惯却保存了下来,只是服务的对象变成了其夫人,听说为了能专心研究好捏脚的技艺,陶鼐把自己原先的两房小妾都给赶走了,专心致志只给夫人捏脚。 惹自己烦事小,耽误给夫人捏脚事大。 聚众私斗惹出命案证据确凿,干脆再将几桩无法破案的陈年旧案按在他们身上,判了个斩立决,查抄家产。 一天时间,知道当晚红袖招发生过什么的,谁都清楚这当中肯定是少不了红袖招的功劳的。 原本还想着再去一趟红袖招,却被祝炎章以银子不够给拒绝了,若不是听到祝炎章在掰着手指头,算着要清掉天香楼的花酒债,陈少墨估计也就信了。 添置了些东西,打道回府,准备回家过年。 中途去看了老马头,毕竟拒北城小酒馆没有老马头的酒,是不行的。 老马头还算康建,听说前不久摔了腿,躺了一段时间,耽误了酿酒,不过两个儿子有了长进,现已能接过老马头酿酒的营生了。 酿酒这玩意儿,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关键是在冬季,粮食都存在过冬填肚子,鲜有余粮去酿酒。 好在陈少墨也没有打算,用酿出的酒,挣个黄金万两,只要能支撑小酒馆的供应就行了。 原本打算当天就赶回拒北城的,奈何祝炎章见到了酒就迈不开腿,一坛子烈酒下肚,醉的当夜在梦中喊了好几次:“小云,我的心肝宝贝!” 老马头家里仅有的一床新棉被,盖在祝炎章身上,却被他半夜给踢到地上两次,打翻了夜壶,让老马头两个儿子心疼的不行。 直到祝炎章酒醒,随口给他们取了‘马文’‘马武’两个正式的名字,摆脱了老马头口中狗剩和铁柱的小名,说文武双全,将来好娶媳妇儿,才算是没那么心疼了。 为了能将来喝上马文和马武免费的酒,祝炎章更是支使着陈少墨教会两人学会了在地上,用树枝歪歪扭扭的写下自己的名字。 回到拒北城,祝炎章算是痛快的结算了天香楼的银子,连家都没有回,就住到了天香楼中,找他的小云儿去了。 家中,阿娘并没有因为陈少墨回来多几分喜悦,只是自己的房间,换上了新的被褥,还有两套新衣服。 将刀交还给曹铮,曹铮都未多看两眼,直接换了手中的家伙式,分割着肥羊。 陈少墨带回来马前雪,曹铮也是十分喜爱。 对于陈少墨让曹铮试试马的建议,曹铮拒绝了。 此番游学,怕是祝炎章与自己阿娘和曹铮之间的默契。 过完年,陈少墨就十四了,十四岁,已经算是成年。 天气似乎转暖了。 陈少墨找来红纸,写了大大的福字,倒贴在大门口。 “福倒了!福倒了!” 天香楼里的姑娘们见到后,扯着嗓子喊着。 这算是当下这陈少墨听到最美妙的话了,可惜自己囊中羞涩,否则,他真想大喊一声:赏! 喊了两声后,回味过来的姑娘们,立觉神奇,纷纷让陈少墨给自己也写一张。就连楼里的妈妈也一样。 然后学着,将福字倒贴在门口,姑娘们齐齐的大喊:福到了福到了!乐的妈妈欢喜的脸上的褶子都深了两条。 快乐和美好的东西,不管在何时何地,总是让人心生向往。 有几个读书人也学着写了几张福字,可惜跟陈少墨的福字一比,却是差了一条拒北城的街,也许是两条,被唾弃后,陈少墨家小酒馆前,便排起了长队。 写字,绝对是个技术活,何况全拒北城几乎所有的福字,都出自陈少墨之手。 这一天,拒北城里面的红纸被卖脱销了。 顺带着,小酒馆今天的大肉也跟着脱销了。 就连郡衙的大门上,门神的位置也被往下挪了几寸,留出位置贴上了大大的福字。 有了福字的映衬,拒北城的年,似乎比起往年要更热闹些。 天岳关,扛着一柄挂着铃铛长枪的男子,已经换上了天岳军黑甲,其他几个人正在营房门口贴着红红的福字。 不等手掌伸到面前,婢女却是两指如疾风一般,直取那男子的双眼。男子单手瞬间回拨,朝着婢女的手腕点了过去。 电光火石之间,两人在方寸当中,已交换了数十招。 高手,两人都是高手。 一个轻浮孟浪子,一个青楼婢女。却没有想到,都是武道好手,难怪一个有底气惹事,一个有底气动手。 “诸位公子,不好意思,红袖招打烊了,请速速离去!” 珠儿没有理会场中的战斗,招呼着大家离开。 虽想在现场看个究竟,但奈何红袖招不留客。 刚刚出了楼,红袖招的大门瞬间被紧闭了起来,至于楼里面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鬼才知道。 直到第二天,红袖招的大门依旧按点打开,楼里看不出有丝毫其他的异常。 中午时分,燕州府一条民巷中发生血案。 疑是城里两大帮派为了争夺地盘,大打出手。 聚众私斗,还发生命案,这是大罪。 只是最让陈少墨想不到的是,两大帮派的首领皆被擒获,其中一方的首领,竟然就是昨晚那个在红袖招闹事的家伙。 匪首被擒,不等州府衙门出布告,前来检具其恶行的,就络绎不绝,衙门口的惊堂鼓,接二连三的被敲响,连欠钱不还的都有,州牧陶鼐连给夫人捏脚的时间都没有,惹得其夫人极其不满。 传言当初陶鼐曾渎职被罢官,所幸其夫人有诰命在身,恰逢老太后突感腿脚不适,其夫人进宫献策,说陶鼐擅捏脚,能治腿脚不适。 好巧不巧的,老太后召陶鼐捏脚月余,竟奇迹般康复,老太后一高兴,直接要求夏皇给赏了个燕州州牧。 陶鼐时来运转,但是捏脚这个好习惯却保存了下来,只是服务的对象变成了其夫人,听说为了能专心研究好捏脚的技艺,陶鼐把自己原先的两房小妾都给赶走了,专心致志只给夫人捏脚。 惹自己烦事小,耽误给夫人捏脚事大。 聚众私斗惹出命案证据确凿,干脆再将几桩无法破案的陈年旧案按在他们身上,判了个斩立决,查抄家产。 一天时间,知道当晚红袖招发生过什么的,谁都清楚这当中肯定是少不了红袖招的功劳的。 原本还想着再去一趟红袖招,却被祝炎章以银子不够给拒绝了,若不是听到祝炎章在掰着手指头,算着要清掉天香楼的花酒债,陈少墨估计也就信了。 添置了些东西,打道回府,准备回家过年。 中途去看了老马头,毕竟拒北城小酒馆没有老马头的酒,是不行的。 老马头还算康建,听说前不久摔了腿,躺了一段时间,耽误了酿酒,不过两个儿子有了长进,现已能接过老马头酿酒的营生了。 酿酒这玩意儿,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关键是在冬季,粮食都存在过冬填肚子,鲜有余粮去酿酒。 好在陈少墨也没有打算,用酿出的酒,挣个黄金万两,只要能支撑小酒馆的供应就行了。 原本打算当天就赶回拒北城的,奈何祝炎章见到了酒就迈不开腿,一坛子烈酒下肚,醉的当夜在梦中喊了好几次:“小云,我的心肝宝贝!” 老马头家里仅有的一床新棉被,盖在祝炎章身上,却被他半夜给踢到地上两次,打翻了夜壶,让老马头两个儿子心疼的不行。 直到祝炎章酒醒,随口给他们取了‘马文’‘马武’两个正式的名字,摆脱了老马头口中狗剩和铁柱的小名,说文武双全,将来好娶媳妇儿,才算是没那么心疼了。 为了能将来喝上马文和马武免费的酒,祝炎章更是支使着陈少墨教会两人学会了在地上,用树枝歪歪扭扭的写下自己的名字。 回到拒北城,祝炎章算是痛快的结算了天香楼的银子,连家都没有回,就住到了天香楼中,找他的小云儿去了。 家中,阿娘并没有因为陈少墨回来多几分喜悦,只是自己的房间,换上了新的被褥,还有两套新衣服。 将刀交还给曹铮,曹铮都未多看两眼,直接换了手中的家伙式,分割着肥羊。 陈少墨带回来马前雪,曹铮也是十分喜爱。 对于陈少墨让曹铮试试马的建议,曹铮拒绝了。 此番游学,怕是祝炎章与自己阿娘和曹铮之间的默契。 过完年,陈少墨就十四了,十四岁,已经算是成年。 天气似乎转暖了。 陈少墨找来红纸,写了大大的福字,倒贴在大门口。 “福倒了!福倒了!” 天香楼里的姑娘们见到后,扯着嗓子喊着。 这算是当下这陈少墨听到最美妙的话了,可惜自己囊中羞涩,否则,他真想大喊一声:赏! 喊了两声后,回味过来的姑娘们,立觉神奇,纷纷让陈少墨给自己也写一张。就连楼里的妈妈也一样。 然后学着,将福字倒贴在门口,姑娘们齐齐的大喊:福到了福到了!乐的妈妈欢喜的脸上的褶子都深了两条。 快乐和美好的东西,不管在何时何地,总是让人心生向往。 有几个读书人也学着写了几张福字,可惜跟陈少墨的福字一比,却是差了一条拒北城的街,也许是两条,被唾弃后,陈少墨家小酒馆前,便排起了长队。 写字,绝对是个技术活,何况全拒北城几乎所有的福字,都出自陈少墨之手。 这一天,拒北城里面的红纸被卖脱销了。 顺带着,小酒馆今天的大肉也跟着脱销了。 就连郡衙的大门上,门神的位置也被往下挪了几寸,留出位置贴上了大大的福字。 有了福字的映衬,拒北城的年,似乎比起往年要更热闹些。 天岳关,扛着一柄挂着铃铛长枪的男子,已经换上了天岳军黑甲,其他几个人正在营房门口贴着红红的福字。 “姬大哥,福倒了吗?” “到了到了!福到了,到得刚刚好,板板正正的哩!”姬华抚掌大声喊道。 “对,福到了,刚刚好,板板正正的刚好!”其他人也都跟着附和着喊道。 不等手掌伸到面前,婢女却是两指如疾风一般,直取那男子的双眼。男子单手瞬间回拨,朝着婢女的手腕点了过去。 电光火石之间,两人在方寸当中,已交换了数十招。 高手,两人都是高手。 一个轻浮孟浪子,一个青楼婢女。却没有想到,都是武道好手,难怪一个有底气惹事,一个有底气动手。 “诸位公子,不好意思,红袖招打烊了,请速速离去!” 珠儿没有理会场中的战斗,招呼着大家离开。 虽想在现场看个究竟,但奈何红袖招不留客。 刚刚出了楼,红袖招的大门瞬间被紧闭了起来,至于楼里面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鬼才知道。 直到第二天,红袖招的大门依旧按点打开,楼里看不出有丝毫其他的异常。 中午时分,燕州府一条民巷中发生血案。 疑是城里两大帮派为了争夺地盘,大打出手。 聚众私斗,还发生命案,这是大罪。 只是最让陈少墨想不到的是,两大帮派的首领皆被擒获,其中一方的首领,竟然就是昨晚那个在红袖招闹事的家伙。 匪首被擒,不等州府衙门出布告,前来检具其恶行的,就络绎不绝,衙门口的惊堂鼓,接二连三的被敲响,连欠钱不还的都有,州牧陶鼐连给夫人捏脚的时间都没有,惹得其夫人极其不满。 传言当初陶鼐曾渎职被罢官,所幸其夫人有诰命在身,恰逢老太后突感腿脚不适,其夫人进宫献策,说陶鼐擅捏脚,能治腿脚不适。 好巧不巧的,老太后召陶鼐捏脚月余,竟奇迹般康复,老太后一高兴,直接要求夏皇给赏了个燕州州牧。 陶鼐时来运转,但是捏脚这个好习惯却保存了下来,只是服务的对象变成了其夫人,听说为了能专心研究好捏脚的技艺,陶鼐把自己原先的两房小妾都给赶走了,专心致志只给夫人捏脚。 惹自己烦事小,耽误给夫人捏脚事大。 聚众私斗惹出命案证据确凿,干脆再将几桩无法破案的陈年旧案按在他们身上,判了个斩立决,查抄家产。 一天时间,知道当晚红袖招发生过什么的,谁都清楚这当中肯定是少不了红袖招的功劳的。 原本还想着再去一趟红袖招,却被祝炎章以银子不够给拒绝了,若不是听到祝炎章在掰着手指头,算着要清掉天香楼的花酒债,陈少墨估计也就信了。 添置了些东西,打道回府,准备回家过年。 中途去看了老马头,毕竟拒北城小酒馆没有老马头的酒,是不行的。 老马头还算康建,听说前不久摔了腿,躺了一段时间,耽误了酿酒,不过两个儿子有了长进,现已能接过老马头酿酒的营生了。 酿酒这玩意儿,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关键是在冬季,粮食都存在过冬填肚子,鲜有余粮去酿酒。 好在陈少墨也没有打算,用酿出的酒,挣个黄金万两,只要能支撑小酒馆的供应就行了。 原本打算当天就赶回拒北城的,奈何祝炎章见到了酒就迈不开腿,一坛子烈酒下肚,醉的当夜在梦中喊了好几次:“小云,我的心肝宝贝!” 老马头家里仅有的一床新棉被,盖在祝炎章身上,却被他半夜给踢到地上两次,打翻了夜壶,让老马头两个儿子心疼的不行。 直到祝炎章酒醒,随口给他们取了‘马文’‘马武’两个正式的名字,摆脱了老马头口中狗剩和铁柱的小名,说文武双全,将来好娶媳妇儿,才算是没那么心疼了。 为了能将来喝上马文和马武免费的酒,祝炎章更是支使着陈少墨教会两人学会了在地上,用树枝歪歪扭扭的写下自己的名字。 回到拒北城,祝炎章算是痛快的结算了天香楼的银子,连家都没有回,就住到了天香楼中,找他的小云儿去了。 家中,阿娘并没有因为陈少墨回来多几分喜悦,只是自己的房间,换上了新的被褥,还有两套新衣服。 将刀交还给曹铮,曹铮都未多看两眼,直接换了手中的家伙式,分割着肥羊。 陈少墨带回来马前雪,曹铮也是十分喜爱。 对于陈少墨让曹铮试试马的建议,曹铮拒绝了。 此番游学,怕是祝炎章与自己阿娘和曹铮之间的默契。 过完年,陈少墨就十四了,十四岁,已经算是成年。 天气似乎转暖了。 陈少墨找来红纸,写了大大的福字,倒贴在大门口。 “福倒了!福倒了!” 天香楼里的姑娘们见到后,扯着嗓子喊着。 这算是当下这陈少墨听到最美妙的话了,可惜自己囊中羞涩,否则,他真想大喊一声:赏! 喊了两声后,回味过来的姑娘们,立觉神奇,纷纷让陈少墨给自己也写一张。就连楼里的妈妈也一样。 然后学着,将福字倒贴在门口,姑娘们齐齐的大喊:福到了福到了!乐的妈妈欢喜的脸上的褶子都深了两条。 快乐和美好的东西,不管在何时何地,总是让人心生向往。 有几个读书人也学着写了几张福字,可惜跟陈少墨的福字一比,却是差了一条拒北城的街,也许是两条,被唾弃后,陈少墨家小酒馆前,便排起了长队。 写字,绝对是个技术活,何况全拒北城几乎所有的福字,都出自陈少墨之手。 这一天,拒北城里面的红纸被卖脱销了。 顺带着,小酒馆今天的大肉也跟着脱销了。 就连郡衙的大门上,门神的位置也被往下挪了几寸,留出位置贴上了大大的福字。 有了福字的映衬,拒北城的年,似乎比起往年要更热闹些。 天岳关,扛着一柄挂着铃铛长枪的男子,已经换上了天岳军黑甲,其他几个人正在营房门口贴着红红的福字。 “姬大哥,福倒了吗?” “到了到了!福到了,到得刚刚好,板板正正的哩!”姬华抚掌大声喊道。 “对,福到了,刚刚好,板板正正的刚好!”其他人也都跟着附和着喊道。 第十三章:饷银被劫 刚开春,初元节已过,草原依旧被大雪覆盖,还未消融,不过,春天总算是到了,过不了多久,积雪消融,绿绿的牧草,会长满草原,熬过寒冬的牲畜,也将产下幼崽,会有个好年景。 昨天晚上,拒北城似乎不太安宁。 跑了一夜的马。 毕竟是边城,这里的百姓也都清楚,但凡是像昨夜这般动静的跑马,一般是天岳军跑到拒北城来了。到了早上,拒北城的气氛似乎变得有些凝重,昨晚的走马,似乎有些不同寻常。 “听说了吗?天岳军的军饷被劫了,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就在咱拒北城里被劫的,这是要翻天了哩!” 坊间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 军饷被劫,这可是滔天大案。 一大早,郡衙的衙差领着不少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的兵士,已经在全城搜捕了。 整个拒北城都是乱糟糟的,陈少墨他们住的宅子也被翻了个底朝天。似乎有点被重点照顾的意思。 陈少墨也嗅到一点不寻常的味道。 本想找祝炎章问点消息出来,可祝炎章似乎不在家,他那两间破乱的屋子,被翻了个底掉,但似乎也没有比往常乱上多少。 跑到郡衙,郡衙已经被戒严了,全都是天岳军的哨。 对于这郡衙,陈少墨还是熟络的,毕竟这些年,作为郡衙文书祝炎章的弟子,也没少在郡衙露脸。 何况,刚刚过去的新年,大半个拒北城,都从陈少墨这里求过福字。 好不容易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衙差,才探听了一个事情的大概。 事情都跟昨晚的饷银被劫案有关。 这批饷银是两个月前从朝歌城发出来的,原本按照计划,应该年前就会到达拒北城,交给天岳军的。 只是年前天岳关大战,又加上年关给耽搁,过完年一开衙,燕州府打算把这批饷银送给天岳军。 可恰好这个时候,麓岭上的几股悍匪,变得异常活跃起来。 事关天岳军的饷银,忙着给夫人捏脚的州牧陶鼐,哪敢冒险,便恳请天岳军派人到燕州城去直接接收这批饷银。 只是我们天岳军主帅,蓟州王陈元虏,携带着天岳关大胜的荣耀,去了朝歌城给自己的皇兄去请安。 老太后一高兴,说要在初元节这天,拜一拜太庙。 没有主帅的命令,天岳军其他将领,可不敢调兵。 不敢调兵,却是派出信使,催要饷银。 州牧陶鼐一咬牙,派出八百州军,又请了燕州城最大的镖局-威远镖局,一同来护送这批饷银。 这一路,在麓岭倒是没有遭遇悍匪,但却没有想到,饷银到拒北城,在郡衙交接的时候,燕州府八百州军加上威远镖局的,拢共近一千人的押送队伍,竟然被郡衙特意准备的驱寒的姜汤给放倒了。 事后查验,姜汤中放了剂量不小的蒙汗药。 劫匪就这样从容的在郡衙当中劫走了十万两饷银。 当来现场接收饷银的天岳军赶到的时候,连个银子屑都没有见到。 可问题的关键是,接收饷银这样大的事情,作为拒北城郡守的田敬,按例应该是在现场的,可是听说当时事发的前一刻,郡守田敬大人突感肚子不适,连厕纸都来不及拿,就跑到茅房去了。 走之前还不忘吩咐祝炎章给自己送厕纸。 好巧不巧的是,送厕纸的时候,这位郡守大人,又叫住了祝炎章,闲扯了一番,顺利的错开了劫匪劫走银子的整个过程。 当神清气爽的郡守大人渡着方步回来的时候,正好撞上劫匪离开,被一个手刀给敲晕在地上。 整个过程充满了蹊跷。 前来接收饷银的天岳军领将大怒,直接将郡守田大人给扣了,接管了整个郡衙,才有了郡衙的衙差领着天岳军全城搜捕的事情。 押运队伍在郡衙被蒙汗药给放倒,还是郡衙给提供的姜汤,劫匪也似乎早就潜伏在郡衙了。 作为郡守的田敬,竟然那么凑巧的闹肚子不在现场,这没办法让人不怀疑,田敬自导自演了这一切。 而祝炎章,作为当时田敬不在场的证人,也在怀疑的序列当中,直接被扣留了。 陈少墨一阵恶寒,估计自己这位才高八斗的先生怎么也想不到,给郡守大人送厕纸,还送出祸端来了。 事情似乎变得严重了。 抢劫边军的饷银,那可是谋逆大罪。 如果饷银被劫,被证实确实是田敬所为,祝炎章肯定会被定为帮凶定罪的,甚至作为学生的陈少墨,也有被牵连的可能。 陈少墨又问了几个细节,才往家走。 整个事情,显得有些扑朔迷离,疑点重重。 从燕州府在拒北城,到处充满疑点。 其一,饷银运送,按理说不会大张旗鼓,麓岭的悍匪是如何知道讯息,并在恰当的时间活动,让燕州府都不敢轻易涉险的。 其二,将什么威远镖局的拉扯进来,虽然大夏朝有惯例,但凡朝廷物资运送,如遇特殊情况,可让镖局参与。 毕竟镖局的镖头单兵战力是要强于一般府军的,且江湖经验足,加之这部分费用一般用地方出资,且地方官府,也会从镖局那边拿到一部分回扣,这也是公开的秘密,朝廷也未明律禁止。 但是放在眼下这件事情当中,似乎有些耐人寻味了,好像只是为了多个见证,见证饷银从燕州府到拒北城这一路并无差错。 其三,劫案的地点竟然是在郡衙,而且,是被蒙汗药给放倒的,而作为郡守的田敬偏偏在最关键的时候闹肚子,还偏偏有个祝炎章能例证他不在现场,让其的嫌疑无限增大。 其四,那就是银子的去向,按照当时的情况,发生在夜里,城门本就处于关闭状态,加之天岳军赶到的时间也太凑巧了,几乎是银子刚劫走,天岳军就到了现场,便立刻加派了人手封锁城门,甚至还往外追了十几里。 种种迹象表明,银子还在拒北城,并未运送出去,可怪就怪在,这巴掌大的拒北城,户不过三千,衙差可是领着天岳军,几乎将整个拒北城翻了一个遍,甚至连城里疑似有动土的地方,都给挖地三尺,也未见银子踪迹。 那可是十万两,足足万斤。 刚开春,初元节已过,草原依旧被大雪覆盖,还未消融,不过,春天总算是到了,过不了多久,积雪消融,绿绿的牧草,会长满草原,熬过寒冬的牲畜,也将产下幼崽,会有个好年景。 昨天晚上,拒北城似乎不太安宁。 跑了一夜的马。 毕竟是边城,这里的百姓也都清楚,但凡是像昨夜这般动静的跑马,一般是天岳军跑到拒北城来了。到了早上,拒北城的气氛似乎变得有些凝重,昨晚的走马,似乎有些不同寻常。 “听说了吗?天岳军的军饷被劫了,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就在咱拒北城里被劫的,这是要翻天了哩!” 坊间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 军饷被劫,这可是滔天大案。 一大早,郡衙的衙差领着不少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的兵士,已经在全城搜捕了。 整个拒北城都是乱糟糟的,陈少墨他们住的宅子也被翻了个底朝天。似乎有点被重点照顾的意思。 陈少墨也嗅到一点不寻常的味道。 本想找祝炎章问点消息出来,可祝炎章似乎不在家,他那两间破乱的屋子,被翻了个底掉,但似乎也没有比往常乱上多少。 跑到郡衙,郡衙已经被戒严了,全都是天岳军的哨。 对于这郡衙,陈少墨还是熟络的,毕竟这些年,作为郡衙文书祝炎章的弟子,也没少在郡衙露脸。 何况,刚刚过去的新年,大半个拒北城,都从陈少墨这里求过福字。 好不容易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衙差,才探听了一个事情的大概。 事情都跟昨晚的饷银被劫案有关。 这批饷银是两个月前从朝歌城发出来的,原本按照计划,应该年前就会到达拒北城,交给天岳军的。 只是年前天岳关大战,又加上年关给耽搁,过完年一开衙,燕州府打算把这批饷银送给天岳军。 可恰好这个时候,麓岭上的几股悍匪,变得异常活跃起来。 事关天岳军的饷银,忙着给夫人捏脚的州牧陶鼐,哪敢冒险,便恳请天岳军派人到燕州城去直接接收这批饷银。 只是我们天岳军主帅,蓟州王陈元虏,携带着天岳关大胜的荣耀,去了朝歌城给自己的皇兄去请安。 老太后一高兴,说要在初元节这天,拜一拜太庙。 没有主帅的命令,天岳军其他将领,可不敢调兵。 不敢调兵,却是派出信使,催要饷银。 州牧陶鼐一咬牙,派出八百州军,又请了燕州城最大的镖局-威远镖局,一同来护送这批饷银。 这一路,在麓岭倒是没有遭遇悍匪,但却没有想到,饷银到拒北城,在郡衙交接的时候,燕州府八百州军加上威远镖局的,拢共近一千人的押送队伍,竟然被郡衙特意准备的驱寒的姜汤给放倒了。 事后查验,姜汤中放了剂量不小的蒙汗药。 劫匪就这样从容的在郡衙当中劫走了十万两饷银。 当来现场接收饷银的天岳军赶到的时候,连个银子屑都没有见到。 可问题的关键是,接收饷银这样大的事情,作为拒北城郡守的田敬,按例应该是在现场的,可是听说当时事发的前一刻,郡守田敬大人突感肚子不适,连厕纸都来不及拿,就跑到茅房去了。 走之前还不忘吩咐祝炎章给自己送厕纸。 好巧不巧的是,送厕纸的时候,这位郡守大人,又叫住了祝炎章,闲扯了一番,顺利的错开了劫匪劫走银子的整个过程。 当神清气爽的郡守大人渡着方步回来的时候,正好撞上劫匪离开,被一个手刀给敲晕在地上。 整个过程充满了蹊跷。 前来接收饷银的天岳军领将大怒,直接将郡守田大人给扣了,接管了整个郡衙,才有了郡衙的衙差领着天岳军全城搜捕的事情。 押运队伍在郡衙被蒙汗药给放倒,还是郡衙给提供的姜汤,劫匪也似乎早就潜伏在郡衙了。 作为郡守的田敬,竟然那么凑巧的闹肚子不在现场,这没办法让人不怀疑,田敬自导自演了这一切。 而祝炎章,作为当时田敬不在场的证人,也在怀疑的序列当中,直接被扣留了。 陈少墨一阵恶寒,估计自己这位才高八斗的先生怎么也想不到,给郡守大人送厕纸,还送出祸端来了。 事情似乎变得严重了。 抢劫边军的饷银,那可是谋逆大罪。 如果饷银被劫,被证实确实是田敬所为,祝炎章肯定会被定为帮凶定罪的,甚至作为学生的陈少墨,也有被牵连的可能。 陈少墨又问了几个细节,才往家走。 整个事情,显得有些扑朔迷离,疑点重重。 从燕州府在拒北城,到处充满疑点。 其一,饷银运送,按理说不会大张旗鼓,麓岭的悍匪是如何知道讯息,并在恰当的时间活动,让燕州府都不敢轻易涉险的。 其二,将什么威远镖局的拉扯进来,虽然大夏朝有惯例,但凡朝廷物资运送,如遇特殊情况,可让镖局参与。 毕竟镖局的镖头单兵战力是要强于一般府军的,且江湖经验足,加之这部分费用一般用地方出资,且地方官府,也会从镖局那边拿到一部分回扣,这也是公开的秘密,朝廷也未明律禁止。 但是放在眼下这件事情当中,似乎有些耐人寻味了,好像只是为了多个见证,见证饷银从燕州府到拒北城这一路并无差错。 其三,劫案的地点竟然是在郡衙,而且,是被蒙汗药给放倒的,而作为郡守的田敬偏偏在最关键的时候闹肚子,还偏偏有个祝炎章能例证他不在现场,让其的嫌疑无限增大。 其四,那就是银子的去向,按照当时的情况,发生在夜里,城门本就处于关闭状态,加之天岳军赶到的时间也太凑巧了,几乎是银子刚劫走,天岳军就到了现场,便立刻加派了人手封锁城门,甚至还往外追了十几里。 种种迹象表明,银子还在拒北城,并未运送出去,可怪就怪在,这巴掌大的拒北城,户不过三千,衙差可是领着天岳军,几乎将整个拒北城翻了一个遍,甚至连城里疑似有动土的地方,都给挖地三尺,也未见银子踪迹。 那可是十万两,足足万斤。 刚开春,初元节已过,草原依旧被大雪覆盖,还未消融,不过,春天总算是到了,过不了多久,积雪消融,绿绿的牧草,会长满草原,熬过寒冬的牲畜,也将产下幼崽,会有个好年景。 昨天晚上,拒北城似乎不太安宁。 跑了一夜的马。 毕竟是边城,这里的百姓也都清楚,但凡是像昨夜这般动静的跑马,一般是天岳军跑到拒北城来了。到了早上,拒北城的气氛似乎变得有些凝重,昨晚的走马,似乎有些不同寻常。 “听说了吗?天岳军的军饷被劫了,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就在咱拒北城里被劫的,这是要翻天了哩!” 坊间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 军饷被劫,这可是滔天大案。 一大早,郡衙的衙差领着不少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的兵士,已经在全城搜捕了。 整个拒北城都是乱糟糟的,陈少墨他们住的宅子也被翻了个底朝天。似乎有点被重点照顾的意思。 陈少墨也嗅到一点不寻常的味道。 本想找祝炎章问点消息出来,可祝炎章似乎不在家,他那两间破乱的屋子,被翻了个底掉,但似乎也没有比往常乱上多少。 跑到郡衙,郡衙已经被戒严了,全都是天岳军的哨。 对于这郡衙,陈少墨还是熟络的,毕竟这些年,作为郡衙文书祝炎章的弟子,也没少在郡衙露脸。 何况,刚刚过去的新年,大半个拒北城,都从陈少墨这里求过福字。 好不容易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衙差,才探听了一个事情的大概。 事情都跟昨晚的饷银被劫案有关。 这批饷银是两个月前从朝歌城发出来的,原本按照计划,应该年前就会到达拒北城,交给天岳军的。 只是年前天岳关大战,又加上年关给耽搁,过完年一开衙,燕州府打算把这批饷银送给天岳军。 可恰好这个时候,麓岭上的几股悍匪,变得异常活跃起来。 事关天岳军的饷银,忙着给夫人捏脚的州牧陶鼐,哪敢冒险,便恳请天岳军派人到燕州城去直接接收这批饷银。 只是我们天岳军主帅,蓟州王陈元虏,携带着天岳关大胜的荣耀,去了朝歌城给自己的皇兄去请安。 老太后一高兴,说要在初元节这天,拜一拜太庙。 没有主帅的命令,天岳军其他将领,可不敢调兵。 不敢调兵,却是派出信使,催要饷银。 州牧陶鼐一咬牙,派出八百州军,又请了燕州城最大的镖局-威远镖局,一同来护送这批饷银。 这一路,在麓岭倒是没有遭遇悍匪,但却没有想到,饷银到拒北城,在郡衙交接的时候,燕州府八百州军加上威远镖局的,拢共近一千人的押送队伍,竟然被郡衙特意准备的驱寒的姜汤给放倒了。 事后查验,姜汤中放了剂量不小的蒙汗药。 劫匪就这样从容的在郡衙当中劫走了十万两饷银。 当来现场接收饷银的天岳军赶到的时候,连个银子屑都没有见到。 可问题的关键是,接收饷银这样大的事情,作为拒北城郡守的田敬,按例应该是在现场的,可是听说当时事发的前一刻,郡守田敬大人突感肚子不适,连厕纸都来不及拿,就跑到茅房去了。 走之前还不忘吩咐祝炎章给自己送厕纸。 好巧不巧的是,送厕纸的时候,这位郡守大人,又叫住了祝炎章,闲扯了一番,顺利的错开了劫匪劫走银子的整个过程。 当神清气爽的郡守大人渡着方步回来的时候,正好撞上劫匪离开,被一个手刀给敲晕在地上。 整个过程充满了蹊跷。 前来接收饷银的天岳军领将大怒,直接将郡守田大人给扣了,接管了整个郡衙,才有了郡衙的衙差领着天岳军全城搜捕的事情。 押运队伍在郡衙被蒙汗药给放倒,还是郡衙给提供的姜汤,劫匪也似乎早就潜伏在郡衙了。 作为郡守的田敬,竟然那么凑巧的闹肚子不在现场,这没办法让人不怀疑,田敬自导自演了这一切。 而祝炎章,作为当时田敬不在场的证人,也在怀疑的序列当中,直接被扣留了。 陈少墨一阵恶寒,估计自己这位才高八斗的先生怎么也想不到,给郡守大人送厕纸,还送出祸端来了。 事情似乎变得严重了。 抢劫边军的饷银,那可是谋逆大罪。 如果饷银被劫,被证实确实是田敬所为,祝炎章肯定会被定为帮凶定罪的,甚至作为学生的陈少墨,也有被牵连的可能。 陈少墨又问了几个细节,才往家走。 整个事情,显得有些扑朔迷离,疑点重重。 从燕州府在拒北城,到处充满疑点。 其一,饷银运送,按理说不会大张旗鼓,麓岭的悍匪是如何知道讯息,并在恰当的时间活动,让燕州府都不敢轻易涉险的。 其二,将什么威远镖局的拉扯进来,虽然大夏朝有惯例,但凡朝廷物资运送,如遇特殊情况,可让镖局参与。 毕竟镖局的镖头单兵战力是要强于一般府军的,且江湖经验足,加之这部分费用一般用地方出资,且地方官府,也会从镖局那边拿到一部分回扣,这也是公开的秘密,朝廷也未明律禁止。 但是放在眼下这件事情当中,似乎有些耐人寻味了,好像只是为了多个见证,见证饷银从燕州府到拒北城这一路并无差错。 其三,劫案的地点竟然是在郡衙,而且,是被蒙汗药给放倒的,而作为郡守的田敬偏偏在最关键的时候闹肚子,还偏偏有个祝炎章能例证他不在现场,让其的嫌疑无限增大。 其四,那就是银子的去向,按照当时的情况,发生在夜里,城门本就处于关闭状态,加之天岳军赶到的时间也太凑巧了,几乎是银子刚劫走,天岳军就到了现场,便立刻加派了人手封锁城门,甚至还往外追了十几里。 种种迹象表明,银子还在拒北城,并未运送出去,可怪就怪在,这巴掌大的拒北城,户不过三千,衙差可是领着天岳军,几乎将整个拒北城翻了一个遍,甚至连城里疑似有动土的地方,都给挖地三尺,也未见银子踪迹。 那可是十万两,足足万斤。 刚开春,初元节已过,草原依旧被大雪覆盖,还未消融,不过,春天总算是到了,过不了多久,积雪消融,绿绿的牧草,会长满草原,熬过寒冬的牲畜,也将产下幼崽,会有个好年景。 昨天晚上,拒北城似乎不太安宁。 跑了一夜的马。 毕竟是边城,这里的百姓也都清楚,但凡是像昨夜这般动静的跑马,一般是天岳军跑到拒北城来了。到了早上,拒北城的气氛似乎变得有些凝重,昨晚的走马,似乎有些不同寻常。 “听说了吗?天岳军的军饷被劫了,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就在咱拒北城里被劫的,这是要翻天了哩!” 坊间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 军饷被劫,这可是滔天大案。 一大早,郡衙的衙差领着不少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的兵士,已经在全城搜捕了。 整个拒北城都是乱糟糟的,陈少墨他们住的宅子也被翻了个底朝天。似乎有点被重点照顾的意思。 陈少墨也嗅到一点不寻常的味道。 本想找祝炎章问点消息出来,可祝炎章似乎不在家,他那两间破乱的屋子,被翻了个底掉,但似乎也没有比往常乱上多少。 跑到郡衙,郡衙已经被戒严了,全都是天岳军的哨。 对于这郡衙,陈少墨还是熟络的,毕竟这些年,作为郡衙文书祝炎章的弟子,也没少在郡衙露脸。 何况,刚刚过去的新年,大半个拒北城,都从陈少墨这里求过福字。 好不容易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衙差,才探听了一个事情的大概。 事情都跟昨晚的饷银被劫案有关。 这批饷银是两个月前从朝歌城发出来的,原本按照计划,应该年前就会到达拒北城,交给天岳军的。 只是年前天岳关大战,又加上年关给耽搁,过完年一开衙,燕州府打算把这批饷银送给天岳军。 可恰好这个时候,麓岭上的几股悍匪,变得异常活跃起来。 事关天岳军的饷银,忙着给夫人捏脚的州牧陶鼐,哪敢冒险,便恳请天岳军派人到燕州城去直接接收这批饷银。 只是我们天岳军主帅,蓟州王陈元虏,携带着天岳关大胜的荣耀,去了朝歌城给自己的皇兄去请安。 老太后一高兴,说要在初元节这天,拜一拜太庙。 没有主帅的命令,天岳军其他将领,可不敢调兵。 不敢调兵,却是派出信使,催要饷银。 州牧陶鼐一咬牙,派出八百州军,又请了燕州城最大的镖局-威远镖局,一同来护送这批饷银。 这一路,在麓岭倒是没有遭遇悍匪,但却没有想到,饷银到拒北城,在郡衙交接的时候,燕州府八百州军加上威远镖局的,拢共近一千人的押送队伍,竟然被郡衙特意准备的驱寒的姜汤给放倒了。 事后查验,姜汤中放了剂量不小的蒙汗药。 劫匪就这样从容的在郡衙当中劫走了十万两饷银。 当来现场接收饷银的天岳军赶到的时候,连个银子屑都没有见到。 可问题的关键是,接收饷银这样大的事情,作为拒北城郡守的田敬,按例应该是在现场的,可是听说当时事发的前一刻,郡守田敬大人突感肚子不适,连厕纸都来不及拿,就跑到茅房去了。 走之前还不忘吩咐祝炎章给自己送厕纸。 好巧不巧的是,送厕纸的时候,这位郡守大人,又叫住了祝炎章,闲扯了一番,顺利的错开了劫匪劫走银子的整个过程。 当神清气爽的郡守大人渡着方步回来的时候,正好撞上劫匪离开,被一个手刀给敲晕在地上。 整个过程充满了蹊跷。 前来接收饷银的天岳军领将大怒,直接将郡守田大人给扣了,接管了整个郡衙,才有了郡衙的衙差领着天岳军全城搜捕的事情。 押运队伍在郡衙被蒙汗药给放倒,还是郡衙给提供的姜汤,劫匪也似乎早就潜伏在郡衙了。 作为郡守的田敬,竟然那么凑巧的闹肚子不在现场,这没办法让人不怀疑,田敬自导自演了这一切。 而祝炎章,作为当时田敬不在场的证人,也在怀疑的序列当中,直接被扣留了。 陈少墨一阵恶寒,估计自己这位才高八斗的先生怎么也想不到,给郡守大人送厕纸,还送出祸端来了。 事情似乎变得严重了。 抢劫边军的饷银,那可是谋逆大罪。 如果饷银被劫,被证实确实是田敬所为,祝炎章肯定会被定为帮凶定罪的,甚至作为学生的陈少墨,也有被牵连的可能。 陈少墨又问了几个细节,才往家走。 整个事情,显得有些扑朔迷离,疑点重重。 从燕州府在拒北城,到处充满疑点。 其一,饷银运送,按理说不会大张旗鼓,麓岭的悍匪是如何知道讯息,并在恰当的时间活动,让燕州府都不敢轻易涉险的。 其二,将什么威远镖局的拉扯进来,虽然大夏朝有惯例,但凡朝廷物资运送,如遇特殊情况,可让镖局参与。 毕竟镖局的镖头单兵战力是要强于一般府军的,且江湖经验足,加之这部分费用一般用地方出资,且地方官府,也会从镖局那边拿到一部分回扣,这也是公开的秘密,朝廷也未明律禁止。 但是放在眼下这件事情当中,似乎有些耐人寻味了,好像只是为了多个见证,见证饷银从燕州府到拒北城这一路并无差错。 其三,劫案的地点竟然是在郡衙,而且,是被蒙汗药给放倒的,而作为郡守的田敬偏偏在最关键的时候闹肚子,还偏偏有个祝炎章能例证他不在现场,让其的嫌疑无限增大。 其四,那就是银子的去向,按照当时的情况,发生在夜里,城门本就处于关闭状态,加之天岳军赶到的时间也太凑巧了,几乎是银子刚劫走,天岳军就到了现场,便立刻加派了人手封锁城门,甚至还往外追了十几里。 种种迹象表明,银子还在拒北城,并未运送出去,可怪就怪在,这巴掌大的拒北城,户不过三千,衙差可是领着天岳军,几乎将整个拒北城翻了一个遍,甚至连城里疑似有动土的地方,都给挖地三尺,也未见银子踪迹。 那可是十万两,足足万斤。 刚开春,初元节已过,草原依旧被大雪覆盖,还未消融,不过,春天总算是到了,过不了多久,积雪消融,绿绿的牧草,会长满草原,熬过寒冬的牲畜,也将产下幼崽,会有个好年景。 昨天晚上,拒北城似乎不太安宁。 跑了一夜的马。 毕竟是边城,这里的百姓也都清楚,但凡是像昨夜这般动静的跑马,一般是天岳军跑到拒北城来了。到了早上,拒北城的气氛似乎变得有些凝重,昨晚的走马,似乎有些不同寻常。 “听说了吗?天岳军的军饷被劫了,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就在咱拒北城里被劫的,这是要翻天了哩!” 坊间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 军饷被劫,这可是滔天大案。 一大早,郡衙的衙差领着不少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的兵士,已经在全城搜捕了。 整个拒北城都是乱糟糟的,陈少墨他们住的宅子也被翻了个底朝天。似乎有点被重点照顾的意思。 陈少墨也嗅到一点不寻常的味道。 本想找祝炎章问点消息出来,可祝炎章似乎不在家,他那两间破乱的屋子,被翻了个底掉,但似乎也没有比往常乱上多少。 跑到郡衙,郡衙已经被戒严了,全都是天岳军的哨。 对于这郡衙,陈少墨还是熟络的,毕竟这些年,作为郡衙文书祝炎章的弟子,也没少在郡衙露脸。 何况,刚刚过去的新年,大半个拒北城,都从陈少墨这里求过福字。 好不容易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衙差,才探听了一个事情的大概。 事情都跟昨晚的饷银被劫案有关。 这批饷银是两个月前从朝歌城发出来的,原本按照计划,应该年前就会到达拒北城,交给天岳军的。 只是年前天岳关大战,又加上年关给耽搁,过完年一开衙,燕州府打算把这批饷银送给天岳军。 可恰好这个时候,麓岭上的几股悍匪,变得异常活跃起来。 事关天岳军的饷银,忙着给夫人捏脚的州牧陶鼐,哪敢冒险,便恳请天岳军派人到燕州城去直接接收这批饷银。 只是我们天岳军主帅,蓟州王陈元虏,携带着天岳关大胜的荣耀,去了朝歌城给自己的皇兄去请安。 老太后一高兴,说要在初元节这天,拜一拜太庙。 没有主帅的命令,天岳军其他将领,可不敢调兵。 不敢调兵,却是派出信使,催要饷银。 州牧陶鼐一咬牙,派出八百州军,又请了燕州城最大的镖局-威远镖局,一同来护送这批饷银。 这一路,在麓岭倒是没有遭遇悍匪,但却没有想到,饷银到拒北城,在郡衙交接的时候,燕州府八百州军加上威远镖局的,拢共近一千人的押送队伍,竟然被郡衙特意准备的驱寒的姜汤给放倒了。 事后查验,姜汤中放了剂量不小的蒙汗药。 劫匪就这样从容的在郡衙当中劫走了十万两饷银。 当来现场接收饷银的天岳军赶到的时候,连个银子屑都没有见到。 可问题的关键是,接收饷银这样大的事情,作为拒北城郡守的田敬,按例应该是在现场的,可是听说当时事发的前一刻,郡守田敬大人突感肚子不适,连厕纸都来不及拿,就跑到茅房去了。 走之前还不忘吩咐祝炎章给自己送厕纸。 好巧不巧的是,送厕纸的时候,这位郡守大人,又叫住了祝炎章,闲扯了一番,顺利的错开了劫匪劫走银子的整个过程。 当神清气爽的郡守大人渡着方步回来的时候,正好撞上劫匪离开,被一个手刀给敲晕在地上。 整个过程充满了蹊跷。 前来接收饷银的天岳军领将大怒,直接将郡守田大人给扣了,接管了整个郡衙,才有了郡衙的衙差领着天岳军全城搜捕的事情。 押运队伍在郡衙被蒙汗药给放倒,还是郡衙给提供的姜汤,劫匪也似乎早就潜伏在郡衙了。 作为郡守的田敬,竟然那么凑巧的闹肚子不在现场,这没办法让人不怀疑,田敬自导自演了这一切。 而祝炎章,作为当时田敬不在场的证人,也在怀疑的序列当中,直接被扣留了。 陈少墨一阵恶寒,估计自己这位才高八斗的先生怎么也想不到,给郡守大人送厕纸,还送出祸端来了。 事情似乎变得严重了。 抢劫边军的饷银,那可是谋逆大罪。 如果饷银被劫,被证实确实是田敬所为,祝炎章肯定会被定为帮凶定罪的,甚至作为学生的陈少墨,也有被牵连的可能。 陈少墨又问了几个细节,才往家走。 整个事情,显得有些扑朔迷离,疑点重重。 从燕州府在拒北城,到处充满疑点。 其一,饷银运送,按理说不会大张旗鼓,麓岭的悍匪是如何知道讯息,并在恰当的时间活动,让燕州府都不敢轻易涉险的。 其二,将什么威远镖局的拉扯进来,虽然大夏朝有惯例,但凡朝廷物资运送,如遇特殊情况,可让镖局参与。 毕竟镖局的镖头单兵战力是要强于一般府军的,且江湖经验足,加之这部分费用一般用地方出资,且地方官府,也会从镖局那边拿到一部分回扣,这也是公开的秘密,朝廷也未明律禁止。 但是放在眼下这件事情当中,似乎有些耐人寻味了,好像只是为了多个见证,见证饷银从燕州府到拒北城这一路并无差错。 其三,劫案的地点竟然是在郡衙,而且,是被蒙汗药给放倒的,而作为郡守的田敬偏偏在最关键的时候闹肚子,还偏偏有个祝炎章能例证他不在现场,让其的嫌疑无限增大。 其四,那就是银子的去向,按照当时的情况,发生在夜里,城门本就处于关闭状态,加之天岳军赶到的时间也太凑巧了,几乎是银子刚劫走,天岳军就到了现场,便立刻加派了人手封锁城门,甚至还往外追了十几里。 种种迹象表明,银子还在拒北城,并未运送出去,可怪就怪在,这巴掌大的拒北城,户不过三千,衙差可是领着天岳军,几乎将整个拒北城翻了一个遍,甚至连城里疑似有动土的地方,都给挖地三尺,也未见银子踪迹。 那可是十万两,足足万斤。 刚开春,初元节已过,草原依旧被大雪覆盖,还未消融,不过,春天总算是到了,过不了多久,积雪消融,绿绿的牧草,会长满草原,熬过寒冬的牲畜,也将产下幼崽,会有个好年景。 昨天晚上,拒北城似乎不太安宁。 跑了一夜的马。 毕竟是边城,这里的百姓也都清楚,但凡是像昨夜这般动静的跑马,一般是天岳军跑到拒北城来了。到了早上,拒北城的气氛似乎变得有些凝重,昨晚的走马,似乎有些不同寻常。 “听说了吗?天岳军的军饷被劫了,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就在咱拒北城里被劫的,这是要翻天了哩!” 坊间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 军饷被劫,这可是滔天大案。 一大早,郡衙的衙差领着不少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的兵士,已经在全城搜捕了。 整个拒北城都是乱糟糟的,陈少墨他们住的宅子也被翻了个底朝天。似乎有点被重点照顾的意思。 陈少墨也嗅到一点不寻常的味道。 本想找祝炎章问点消息出来,可祝炎章似乎不在家,他那两间破乱的屋子,被翻了个底掉,但似乎也没有比往常乱上多少。 跑到郡衙,郡衙已经被戒严了,全都是天岳军的哨。 对于这郡衙,陈少墨还是熟络的,毕竟这些年,作为郡衙文书祝炎章的弟子,也没少在郡衙露脸。 何况,刚刚过去的新年,大半个拒北城,都从陈少墨这里求过福字。 好不容易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衙差,才探听了一个事情的大概。 事情都跟昨晚的饷银被劫案有关。 这批饷银是两个月前从朝歌城发出来的,原本按照计划,应该年前就会到达拒北城,交给天岳军的。 只是年前天岳关大战,又加上年关给耽搁,过完年一开衙,燕州府打算把这批饷银送给天岳军。 可恰好这个时候,麓岭上的几股悍匪,变得异常活跃起来。 事关天岳军的饷银,忙着给夫人捏脚的州牧陶鼐,哪敢冒险,便恳请天岳军派人到燕州城去直接接收这批饷银。 只是我们天岳军主帅,蓟州王陈元虏,携带着天岳关大胜的荣耀,去了朝歌城给自己的皇兄去请安。 老太后一高兴,说要在初元节这天,拜一拜太庙。 没有主帅的命令,天岳军其他将领,可不敢调兵。 不敢调兵,却是派出信使,催要饷银。 州牧陶鼐一咬牙,派出八百州军,又请了燕州城最大的镖局-威远镖局,一同来护送这批饷银。 这一路,在麓岭倒是没有遭遇悍匪,但却没有想到,饷银到拒北城,在郡衙交接的时候,燕州府八百州军加上威远镖局的,拢共近一千人的押送队伍,竟然被郡衙特意准备的驱寒的姜汤给放倒了。 事后查验,姜汤中放了剂量不小的蒙汗药。 劫匪就这样从容的在郡衙当中劫走了十万两饷银。 当来现场接收饷银的天岳军赶到的时候,连个银子屑都没有见到。 可问题的关键是,接收饷银这样大的事情,作为拒北城郡守的田敬,按例应该是在现场的,可是听说当时事发的前一刻,郡守田敬大人突感肚子不适,连厕纸都来不及拿,就跑到茅房去了。 走之前还不忘吩咐祝炎章给自己送厕纸。 好巧不巧的是,送厕纸的时候,这位郡守大人,又叫住了祝炎章,闲扯了一番,顺利的错开了劫匪劫走银子的整个过程。 当神清气爽的郡守大人渡着方步回来的时候,正好撞上劫匪离开,被一个手刀给敲晕在地上。 整个过程充满了蹊跷。 前来接收饷银的天岳军领将大怒,直接将郡守田大人给扣了,接管了整个郡衙,才有了郡衙的衙差领着天岳军全城搜捕的事情。 押运队伍在郡衙被蒙汗药给放倒,还是郡衙给提供的姜汤,劫匪也似乎早就潜伏在郡衙了。 作为郡守的田敬,竟然那么凑巧的闹肚子不在现场,这没办法让人不怀疑,田敬自导自演了这一切。 而祝炎章,作为当时田敬不在场的证人,也在怀疑的序列当中,直接被扣留了。 陈少墨一阵恶寒,估计自己这位才高八斗的先生怎么也想不到,给郡守大人送厕纸,还送出祸端来了。 事情似乎变得严重了。 抢劫边军的饷银,那可是谋逆大罪。 如果饷银被劫,被证实确实是田敬所为,祝炎章肯定会被定为帮凶定罪的,甚至作为学生的陈少墨,也有被牵连的可能。 陈少墨又问了几个细节,才往家走。 整个事情,显得有些扑朔迷离,疑点重重。 从燕州府在拒北城,到处充满疑点。 其一,饷银运送,按理说不会大张旗鼓,麓岭的悍匪是如何知道讯息,并在恰当的时间活动,让燕州府都不敢轻易涉险的。 其二,将什么威远镖局的拉扯进来,虽然大夏朝有惯例,但凡朝廷物资运送,如遇特殊情况,可让镖局参与。 毕竟镖局的镖头单兵战力是要强于一般府军的,且江湖经验足,加之这部分费用一般用地方出资,且地方官府,也会从镖局那边拿到一部分回扣,这也是公开的秘密,朝廷也未明律禁止。 但是放在眼下这件事情当中,似乎有些耐人寻味了,好像只是为了多个见证,见证饷银从燕州府到拒北城这一路并无差错。 其三,劫案的地点竟然是在郡衙,而且,是被蒙汗药给放倒的,而作为郡守的田敬偏偏在最关键的时候闹肚子,还偏偏有个祝炎章能例证他不在现场,让其的嫌疑无限增大。 其四,那就是银子的去向,按照当时的情况,发生在夜里,城门本就处于关闭状态,加之天岳军赶到的时间也太凑巧了,几乎是银子刚劫走,天岳军就到了现场,便立刻加派了人手封锁城门,甚至还往外追了十几里。 种种迹象表明,银子还在拒北城,并未运送出去,可怪就怪在,这巴掌大的拒北城,户不过三千,衙差可是领着天岳军,几乎将整个拒北城翻了一个遍,甚至连城里疑似有动土的地方,都给挖地三尺,也未见银子踪迹。 那可是十万两,足足万斤。 如果能找到被劫的饷银,一切都自可水落石出,若是找不到,陈少墨都已经能想到结局了。 朝廷要追责,百姓要听个说话,唯一的可能,就是拒北城郡守田敬勾结麓岭悍匪,劫走饷银。不管是不是田敬所为,那都不重要了。 原本,这种事情,离陈少墨是很远的,可偏偏祝炎章被田敬的一泡屎给牵扯进来了。 刚开春,初元节已过,草原依旧被大雪覆盖,还未消融,不过,春天总算是到了,过不了多久,积雪消融,绿绿的牧草,会长满草原,熬过寒冬的牲畜,也将产下幼崽,会有个好年景。 昨天晚上,拒北城似乎不太安宁。 跑了一夜的马。 毕竟是边城,这里的百姓也都清楚,但凡是像昨夜这般动静的跑马,一般是天岳军跑到拒北城来了。到了早上,拒北城的气氛似乎变得有些凝重,昨晚的走马,似乎有些不同寻常。 “听说了吗?天岳军的军饷被劫了,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就在咱拒北城里被劫的,这是要翻天了哩!” 坊间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 军饷被劫,这可是滔天大案。 一大早,郡衙的衙差领着不少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的兵士,已经在全城搜捕了。 整个拒北城都是乱糟糟的,陈少墨他们住的宅子也被翻了个底朝天。似乎有点被重点照顾的意思。 陈少墨也嗅到一点不寻常的味道。 本想找祝炎章问点消息出来,可祝炎章似乎不在家,他那两间破乱的屋子,被翻了个底掉,但似乎也没有比往常乱上多少。 跑到郡衙,郡衙已经被戒严了,全都是天岳军的哨。 对于这郡衙,陈少墨还是熟络的,毕竟这些年,作为郡衙文书祝炎章的弟子,也没少在郡衙露脸。 何况,刚刚过去的新年,大半个拒北城,都从陈少墨这里求过福字。 好不容易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衙差,才探听了一个事情的大概。 事情都跟昨晚的饷银被劫案有关。 这批饷银是两个月前从朝歌城发出来的,原本按照计划,应该年前就会到达拒北城,交给天岳军的。 只是年前天岳关大战,又加上年关给耽搁,过完年一开衙,燕州府打算把这批饷银送给天岳军。 可恰好这个时候,麓岭上的几股悍匪,变得异常活跃起来。 事关天岳军的饷银,忙着给夫人捏脚的州牧陶鼐,哪敢冒险,便恳请天岳军派人到燕州城去直接接收这批饷银。 只是我们天岳军主帅,蓟州王陈元虏,携带着天岳关大胜的荣耀,去了朝歌城给自己的皇兄去请安。 老太后一高兴,说要在初元节这天,拜一拜太庙。 没有主帅的命令,天岳军其他将领,可不敢调兵。 不敢调兵,却是派出信使,催要饷银。 州牧陶鼐一咬牙,派出八百州军,又请了燕州城最大的镖局-威远镖局,一同来护送这批饷银。 这一路,在麓岭倒是没有遭遇悍匪,但却没有想到,饷银到拒北城,在郡衙交接的时候,燕州府八百州军加上威远镖局的,拢共近一千人的押送队伍,竟然被郡衙特意准备的驱寒的姜汤给放倒了。 事后查验,姜汤中放了剂量不小的蒙汗药。 劫匪就这样从容的在郡衙当中劫走了十万两饷银。 当来现场接收饷银的天岳军赶到的时候,连个银子屑都没有见到。 可问题的关键是,接收饷银这样大的事情,作为拒北城郡守的田敬,按例应该是在现场的,可是听说当时事发的前一刻,郡守田敬大人突感肚子不适,连厕纸都来不及拿,就跑到茅房去了。 走之前还不忘吩咐祝炎章给自己送厕纸。 好巧不巧的是,送厕纸的时候,这位郡守大人,又叫住了祝炎章,闲扯了一番,顺利的错开了劫匪劫走银子的整个过程。 当神清气爽的郡守大人渡着方步回来的时候,正好撞上劫匪离开,被一个手刀给敲晕在地上。 整个过程充满了蹊跷。 前来接收饷银的天岳军领将大怒,直接将郡守田大人给扣了,接管了整个郡衙,才有了郡衙的衙差领着天岳军全城搜捕的事情。 押运队伍在郡衙被蒙汗药给放倒,还是郡衙给提供的姜汤,劫匪也似乎早就潜伏在郡衙了。 作为郡守的田敬,竟然那么凑巧的闹肚子不在现场,这没办法让人不怀疑,田敬自导自演了这一切。 而祝炎章,作为当时田敬不在场的证人,也在怀疑的序列当中,直接被扣留了。 陈少墨一阵恶寒,估计自己这位才高八斗的先生怎么也想不到,给郡守大人送厕纸,还送出祸端来了。 事情似乎变得严重了。 抢劫边军的饷银,那可是谋逆大罪。 如果饷银被劫,被证实确实是田敬所为,祝炎章肯定会被定为帮凶定罪的,甚至作为学生的陈少墨,也有被牵连的可能。 陈少墨又问了几个细节,才往家走。 整个事情,显得有些扑朔迷离,疑点重重。 从燕州府在拒北城,到处充满疑点。 其一,饷银运送,按理说不会大张旗鼓,麓岭的悍匪是如何知道讯息,并在恰当的时间活动,让燕州府都不敢轻易涉险的。 其二,将什么威远镖局的拉扯进来,虽然大夏朝有惯例,但凡朝廷物资运送,如遇特殊情况,可让镖局参与。 毕竟镖局的镖头单兵战力是要强于一般府军的,且江湖经验足,加之这部分费用一般用地方出资,且地方官府,也会从镖局那边拿到一部分回扣,这也是公开的秘密,朝廷也未明律禁止。 但是放在眼下这件事情当中,似乎有些耐人寻味了,好像只是为了多个见证,见证饷银从燕州府到拒北城这一路并无差错。 其三,劫案的地点竟然是在郡衙,而且,是被蒙汗药给放倒的,而作为郡守的田敬偏偏在最关键的时候闹肚子,还偏偏有个祝炎章能例证他不在现场,让其的嫌疑无限增大。 其四,那就是银子的去向,按照当时的情况,发生在夜里,城门本就处于关闭状态,加之天岳军赶到的时间也太凑巧了,几乎是银子刚劫走,天岳军就到了现场,便立刻加派了人手封锁城门,甚至还往外追了十几里。 种种迹象表明,银子还在拒北城,并未运送出去,可怪就怪在,这巴掌大的拒北城,户不过三千,衙差可是领着天岳军,几乎将整个拒北城翻了一个遍,甚至连城里疑似有动土的地方,都给挖地三尺,也未见银子踪迹。 那可是十万两,足足万斤。 如果能找到被劫的饷银,一切都自可水落石出,若是找不到,陈少墨都已经能想到结局了。 朝廷要追责,百姓要听个说话,唯一的可能,就是拒北城郡守田敬勾结麓岭悍匪,劫走饷银。不管是不是田敬所为,那都不重要了。 原本,这种事情,离陈少墨是很远的,可偏偏祝炎章被田敬的一泡屎给牵扯进来了。 刚开春,初元节已过,草原依旧被大雪覆盖,还未消融,不过,春天总算是到了,过不了多久,积雪消融,绿绿的牧草,会长满草原,熬过寒冬的牲畜,也将产下幼崽,会有个好年景。 昨天晚上,拒北城似乎不太安宁。 跑了一夜的马。 毕竟是边城,这里的百姓也都清楚,但凡是像昨夜这般动静的跑马,一般是天岳军跑到拒北城来了。到了早上,拒北城的气氛似乎变得有些凝重,昨晚的走马,似乎有些不同寻常。 “听说了吗?天岳军的军饷被劫了,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就在咱拒北城里被劫的,这是要翻天了哩!” 坊间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 军饷被劫,这可是滔天大案。 一大早,郡衙的衙差领着不少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的兵士,已经在全城搜捕了。 整个拒北城都是乱糟糟的,陈少墨他们住的宅子也被翻了个底朝天。似乎有点被重点照顾的意思。 陈少墨也嗅到一点不寻常的味道。 本想找祝炎章问点消息出来,可祝炎章似乎不在家,他那两间破乱的屋子,被翻了个底掉,但似乎也没有比往常乱上多少。 跑到郡衙,郡衙已经被戒严了,全都是天岳军的哨。 对于这郡衙,陈少墨还是熟络的,毕竟这些年,作为郡衙文书祝炎章的弟子,也没少在郡衙露脸。 何况,刚刚过去的新年,大半个拒北城,都从陈少墨这里求过福字。 好不容易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衙差,才探听了一个事情的大概。 事情都跟昨晚的饷银被劫案有关。 这批饷银是两个月前从朝歌城发出来的,原本按照计划,应该年前就会到达拒北城,交给天岳军的。 只是年前天岳关大战,又加上年关给耽搁,过完年一开衙,燕州府打算把这批饷银送给天岳军。 可恰好这个时候,麓岭上的几股悍匪,变得异常活跃起来。 事关天岳军的饷银,忙着给夫人捏脚的州牧陶鼐,哪敢冒险,便恳请天岳军派人到燕州城去直接接收这批饷银。 只是我们天岳军主帅,蓟州王陈元虏,携带着天岳关大胜的荣耀,去了朝歌城给自己的皇兄去请安。 老太后一高兴,说要在初元节这天,拜一拜太庙。 没有主帅的命令,天岳军其他将领,可不敢调兵。 不敢调兵,却是派出信使,催要饷银。 州牧陶鼐一咬牙,派出八百州军,又请了燕州城最大的镖局-威远镖局,一同来护送这批饷银。 这一路,在麓岭倒是没有遭遇悍匪,但却没有想到,饷银到拒北城,在郡衙交接的时候,燕州府八百州军加上威远镖局的,拢共近一千人的押送队伍,竟然被郡衙特意准备的驱寒的姜汤给放倒了。 事后查验,姜汤中放了剂量不小的蒙汗药。 劫匪就这样从容的在郡衙当中劫走了十万两饷银。 当来现场接收饷银的天岳军赶到的时候,连个银子屑都没有见到。 可问题的关键是,接收饷银这样大的事情,作为拒北城郡守的田敬,按例应该是在现场的,可是听说当时事发的前一刻,郡守田敬大人突感肚子不适,连厕纸都来不及拿,就跑到茅房去了。 走之前还不忘吩咐祝炎章给自己送厕纸。 好巧不巧的是,送厕纸的时候,这位郡守大人,又叫住了祝炎章,闲扯了一番,顺利的错开了劫匪劫走银子的整个过程。 当神清气爽的郡守大人渡着方步回来的时候,正好撞上劫匪离开,被一个手刀给敲晕在地上。 整个过程充满了蹊跷。 前来接收饷银的天岳军领将大怒,直接将郡守田大人给扣了,接管了整个郡衙,才有了郡衙的衙差领着天岳军全城搜捕的事情。 押运队伍在郡衙被蒙汗药给放倒,还是郡衙给提供的姜汤,劫匪也似乎早就潜伏在郡衙了。 作为郡守的田敬,竟然那么凑巧的闹肚子不在现场,这没办法让人不怀疑,田敬自导自演了这一切。 而祝炎章,作为当时田敬不在场的证人,也在怀疑的序列当中,直接被扣留了。 陈少墨一阵恶寒,估计自己这位才高八斗的先生怎么也想不到,给郡守大人送厕纸,还送出祸端来了。 事情似乎变得严重了。 抢劫边军的饷银,那可是谋逆大罪。 如果饷银被劫,被证实确实是田敬所为,祝炎章肯定会被定为帮凶定罪的,甚至作为学生的陈少墨,也有被牵连的可能。 陈少墨又问了几个细节,才往家走。 整个事情,显得有些扑朔迷离,疑点重重。 从燕州府在拒北城,到处充满疑点。 其一,饷银运送,按理说不会大张旗鼓,麓岭的悍匪是如何知道讯息,并在恰当的时间活动,让燕州府都不敢轻易涉险的。 其二,将什么威远镖局的拉扯进来,虽然大夏朝有惯例,但凡朝廷物资运送,如遇特殊情况,可让镖局参与。 毕竟镖局的镖头单兵战力是要强于一般府军的,且江湖经验足,加之这部分费用一般用地方出资,且地方官府,也会从镖局那边拿到一部分回扣,这也是公开的秘密,朝廷也未明律禁止。 但是放在眼下这件事情当中,似乎有些耐人寻味了,好像只是为了多个见证,见证饷银从燕州府到拒北城这一路并无差错。 其三,劫案的地点竟然是在郡衙,而且,是被蒙汗药给放倒的,而作为郡守的田敬偏偏在最关键的时候闹肚子,还偏偏有个祝炎章能例证他不在现场,让其的嫌疑无限增大。 其四,那就是银子的去向,按照当时的情况,发生在夜里,城门本就处于关闭状态,加之天岳军赶到的时间也太凑巧了,几乎是银子刚劫走,天岳军就到了现场,便立刻加派了人手封锁城门,甚至还往外追了十几里。 种种迹象表明,银子还在拒北城,并未运送出去,可怪就怪在,这巴掌大的拒北城,户不过三千,衙差可是领着天岳军,几乎将整个拒北城翻了一个遍,甚至连城里疑似有动土的地方,都给挖地三尺,也未见银子踪迹。 那可是十万两,足足万斤。 刚开春,初元节已过,草原依旧被大雪覆盖,还未消融,不过,春天总算是到了,过不了多久,积雪消融,绿绿的牧草,会长满草原,熬过寒冬的牲畜,也将产下幼崽,会有个好年景。 昨天晚上,拒北城似乎不太安宁。 跑了一夜的马。 毕竟是边城,这里的百姓也都清楚,但凡是像昨夜这般动静的跑马,一般是天岳军跑到拒北城来了。到了早上,拒北城的气氛似乎变得有些凝重,昨晚的走马,似乎有些不同寻常。 “听说了吗?天岳军的军饷被劫了,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就在咱拒北城里被劫的,这是要翻天了哩!” 坊间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 军饷被劫,这可是滔天大案。 一大早,郡衙的衙差领着不少身着天岳军特有的黑甲的兵士,已经在全城搜捕了。 整个拒北城都是乱糟糟的,陈少墨他们住的宅子也被翻了个底朝天。似乎有点被重点照顾的意思。 陈少墨也嗅到一点不寻常的味道。 本想找祝炎章问点消息出来,可祝炎章似乎不在家,他那两间破乱的屋子,被翻了个底掉,但似乎也没有比往常乱上多少。 跑到郡衙,郡衙已经被戒严了,全都是天岳军的哨。 对于这郡衙,陈少墨还是熟络的,毕竟这些年,作为郡衙文书祝炎章的弟子,也没少在郡衙露脸。 何况,刚刚过去的新年,大半个拒北城,都从陈少墨这里求过福字。 好不容易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衙差,才探听了一个事情的大概。 事情都跟昨晚的饷银被劫案有关。 这批饷银是两个月前从朝歌城发出来的,原本按照计划,应该年前就会到达拒北城,交给天岳军的。 只是年前天岳关大战,又加上年关给耽搁,过完年一开衙,燕州府打算把这批饷银送给天岳军。 可恰好这个时候,麓岭上的几股悍匪,变得异常活跃起来。 事关天岳军的饷银,忙着给夫人捏脚的州牧陶鼐,哪敢冒险,便恳请天岳军派人到燕州城去直接接收这批饷银。 只是我们天岳军主帅,蓟州王陈元虏,携带着天岳关大胜的荣耀,去了朝歌城给自己的皇兄去请安。 老太后一高兴,说要在初元节这天,拜一拜太庙。 没有主帅的命令,天岳军其他将领,可不敢调兵。 不敢调兵,却是派出信使,催要饷银。 州牧陶鼐一咬牙,派出八百州军,又请了燕州城最大的镖局-威远镖局,一同来护送这批饷银。 这一路,在麓岭倒是没有遭遇悍匪,但却没有想到,饷银到拒北城,在郡衙交接的时候,燕州府八百州军加上威远镖局的,拢共近一千人的押送队伍,竟然被郡衙特意准备的驱寒的姜汤给放倒了。 事后查验,姜汤中放了剂量不小的蒙汗药。 劫匪就这样从容的在郡衙当中劫走了十万两饷银。 当来现场接收饷银的天岳军赶到的时候,连个银子屑都没有见到。 可问题的关键是,接收饷银这样大的事情,作为拒北城郡守的田敬,按例应该是在现场的,可是听说当时事发的前一刻,郡守田敬大人突感肚子不适,连厕纸都来不及拿,就跑到茅房去了。 走之前还不忘吩咐祝炎章给自己送厕纸。 好巧不巧的是,送厕纸的时候,这位郡守大人,又叫住了祝炎章,闲扯了一番,顺利的错开了劫匪劫走银子的整个过程。 当神清气爽的郡守大人渡着方步回来的时候,正好撞上劫匪离开,被一个手刀给敲晕在地上。 整个过程充满了蹊跷。 前来接收饷银的天岳军领将大怒,直接将郡守田大人给扣了,接管了整个郡衙,才有了郡衙的衙差领着天岳军全城搜捕的事情。 押运队伍在郡衙被蒙汗药给放倒,还是郡衙给提供的姜汤,劫匪也似乎早就潜伏在郡衙了。 作为郡守的田敬,竟然那么凑巧的闹肚子不在现场,这没办法让人不怀疑,田敬自导自演了这一切。 而祝炎章,作为当时田敬不在场的证人,也在怀疑的序列当中,直接被扣留了。 陈少墨一阵恶寒,估计自己这位才高八斗的先生怎么也想不到,给郡守大人送厕纸,还送出祸端来了。 事情似乎变得严重了。 抢劫边军的饷银,那可是谋逆大罪。 如果饷银被劫,被证实确实是田敬所为,祝炎章肯定会被定为帮凶定罪的,甚至作为学生的陈少墨,也有被牵连的可能。 陈少墨又问了几个细节,才往家走。 整个事情,显得有些扑朔迷离,疑点重重。 从燕州府在拒北城,到处充满疑点。 其一,饷银运送,按理说不会大张旗鼓,麓岭的悍匪是如何知道讯息,并在恰当的时间活动,让燕州府都不敢轻易涉险的。 其二,将什么威远镖局的拉扯进来,虽然大夏朝有惯例,但凡朝廷物资运送,如遇特殊情况,可让镖局参与。 毕竟镖局的镖头单兵战力是要强于一般府军的,且江湖经验足,加之这部分费用一般用地方出资,且地方官府,也会从镖局那边拿到一部分回扣,这也是公开的秘密,朝廷也未明律禁止。 但是放在眼下这件事情当中,似乎有些耐人寻味了,好像只是为了多个见证,见证饷银从燕州府到拒北城这一路并无差错。 其三,劫案的地点竟然是在郡衙,而且,是被蒙汗药给放倒的,而作为郡守的田敬偏偏在最关键的时候闹肚子,还偏偏有个祝炎章能例证他不在现场,让其的嫌疑无限增大。 其四,那就是银子的去向,按照当时的情况,发生在夜里,城门本就处于关闭状态,加之天岳军赶到的时间也太凑巧了,几乎是银子刚劫走,天岳军就到了现场,便立刻加派了人手封锁城门,甚至还往外追了十几里。 种种迹象表明,银子还在拒北城,并未运送出去,可怪就怪在,这巴掌大的拒北城,户不过三千,衙差可是领着天岳军,几乎将整个拒北城翻了一个遍,甚至连城里疑似有动土的地方,都给挖地三尺,也未见银子踪迹。 那可是十万两,足足万斤。 如果能找到被劫的饷银,一切都自可水落石出,若是找不到,陈少墨都已经能想到结局了。 朝廷要追责,百姓要听个说话,唯一的可能,就是拒北城郡守田敬勾结麓岭悍匪,劫走饷银。不管是不是田敬所为,那都不重要了。 原本,这种事情,离陈少墨是很远的,可偏偏祝炎章被田敬的一泡屎给牵扯进来了。 第十四章:灯下黑 找到被劫的饷银,似乎成为解开一切的关键。 想到这,陈少墨打消了回家的念头,开始在拒北城中逛了起来。 在这里生活了十四年,拒北城中有几条街几条巷子,陈少墨算是门清,一圈逛下来,也就是个把时辰的事情。 从路过的种种迹象来看,天岳军对拒北城的搜查比陈少墨想象的还要彻底,按理说,重达万斤的饷银,按照天岳军搜查的力度,只要还在城内,不该找不到半点痕迹的。 一圈转下来,陈少墨又回到了郡衙前了。 望着熟悉但是近日却有略显凝重的郡衙,陈少墨脑海当中一震。 “天岳军!” 当这三个字出现的时候,宛如堰塞的大坝瞬间被冲破,有种一泻千里的畅快。 在这拒北城中,有能力知道饷银所有押送的细节,又能有能力在郡衙潜伏,伺机而动,劫走饷银的,还能将饷银藏匿住不被搜查出来的,也只有天岳军了。 毕竟,谁能想到,天岳军会动手将原本就是配送给他们的饷银给劫走。 天岳军在饷银被劫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这时间点似乎都是被掐算好的一样。 还有,按照陈少墨眼下在城中探寻一圈的情况来看,能藏匿住十万饷银的地方,只有眼下这个郡衙了。 而郡衙,在饷银被劫后的第一时间,就被天岳军接管了,且眼下搜查的主力军也是天岳军的人。 也只有是天岳军干得,这一切都解释得通。 灯下黑? 很有可能,但是如果真是天岳军所为,那他们的动机是什么? 为了银子,毕竟银子迷人眼。 没有人会对银子无动于衷,如果这批银子不能找到,朝廷没有理由不重新补发的,毕竟没有人敢冒着天岳军炸营的风险克扣天岳军的饷银。 也有可能是清除异己,毕竟拒北城算是天岳关的后方,军队和地方长官,也难免生出间隙,从种种迹象来看,只要这饷银找不回来,田敬都是难辞其咎的。 又或者…… 陈少墨想到了麓岭的悍匪。 以前麓岭虽然也有悍匪,但是声势极小,为何突然间会冒出大股的悍匪,且就在蓟州王陈元虏接管天岳军这短短的不足一月的时间内。 可眼下的实情是,麓岭的悍匪还成了灾,竟然让燕州府运饷银过麓岭都胆战心惊的,这着实不正常。 “养匪!” 天岳军在养匪。 饷银被劫,按照眼下的剧情发展,案子破不了,饷银找不回,朝廷绝对会补发,天岳军不会有何损失。 但是朝廷的怒火绝对会落在田敬这个郡守的身上,到时候,田敬人头不保,拒北城也势必完全由天岳军掌管。 当然,一个田敬绝对很难平息朝歌城所有的怒火。 麓岭的悍匪肯定是下一个朝歌城怒火发泄的对象。 剿灭麓岭悍匪的重任,自然会落到天岳军头上。 如果麓岭的悍匪与天岳军是一家,到时候假模假式的打上几场,一来一去,天岳军的军功自然不少,同时粮饷损耗和兵丁,都可以巧立名目向朝廷张口。 甚至,天岳军完全有办法将一些人,以阵亡的名义让他们消失,然后补充到麓岭悍匪的队伍中。 最后的结果,麓岭的悍匪越剿越多,越剿越强。 明面上的天岳军,暗地里的麓岭匪军。 还有一座完全被掌控住的拒北城。 天岳军到底想做什么? 好大的野心,这样做,恐怕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天岳军想谋反,毕竟如果不谋反,这种事情一旦事发,与谋反无异。 想到这,陈少墨的后颈有些发麻。 天岳军要谋反,大夏一定会大乱。 这是陈少墨不想看到的,毕竟在这拒北城中生活了十五年了,多少还是有些情感的。 最为关键的是,自己的先生,祝炎章还被牵扯进来了。 回到家,关于饷银被劫案所有的细节从脑海中再次过了一遍,陈少墨愈发感觉自己已经接近事情的真相。 要想挫败天岳军的阴谋,将祝炎章搭救出来,唯一的办法,那就是找出饷银了。 天岳军的此番布局,的确高明。 不过到现在为止,他们还有一处致命的缺陷,那就是饷银还在城中。 天岳军要想让接下来的剧情按照自己预设的那样发展,那就必须尽快的让这批饷银从拒北城中消失掉。 回来的时候,陈少墨又打探到,今天晚上会有一批运往天岳关的粮草。 选择晚上运送粮草出城,更加的印证了陈少墨的推测。 这段时间,天岳关无战事,这个时候运粮草,太巧合了点,而让这批饷银跟着粮草运出拒北城,就算是换做陈少墨自己,也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的。 只要饷银一运出城,这事情就算是板上钉钉了。 陈少墨下午又在拒北城中转了一圈,仔细的再次勘察了一番环境,并计算好路径。 又在书房泡了好几个时辰。 直到到天色放暗,算好时间,陈少墨才翻出自己收藏的五石的劲弓,换了一套深色衣服,背了几根羽箭就出门了。 寒冬中的拒北城,刚入夜,就已经显得比较安静了。 街道上冷冷清清的,窗户中透出的点点灯火,让这个寒冬之夜有了几分烟火之气的暖意。 趴在屋檐上,拿出香秀送给自己的绢子,蒙上脸,平复自己的呼吸,让自己融入夜色当中。 陈少墨选择的地点是在出城门口前边的小广场上。 天岳军运送的队伍,在出城的时候必定会有停留,那就是陈少墨需要的机会。 最关键的是,城门口还有不少守夜的兵卒,这是陈少墨整个计划当中不可或缺的。 没有让陈少墨等太久,天岳军运送粮草的车队就出现在自己的视野当中。 浩浩荡荡的,三十多辆的车队,马蹄声、车轱辘压在青石板发出的咕咕声,似乎成为了这个寒夜的主旋律。 熊熊燃烧的火把,将小广场照的透亮。 车队停在城门口,车子上堆得高高的。 陈少墨没有动。 厚重的城门被推开,发出沉闷的声响,在这寒夜中显得格外的突兀。 “驾……”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鞭子刺破空气,拖车的马匹发出一声嘶鸣,车轱辘发出一声吱呀声,缓缓的往前走。 就在这一瞬间,一支羽箭从广场的左侧飞了出来。 找到被劫的饷银,似乎成为解开一切的关键。 想到这,陈少墨打消了回家的念头,开始在拒北城中逛了起来。 在这里生活了十四年,拒北城中有几条街几条巷子,陈少墨算是门清,一圈逛下来,也就是个把时辰的事情。 从路过的种种迹象来看,天岳军对拒北城的搜查比陈少墨想象的还要彻底,按理说,重达万斤的饷银,按照天岳军搜查的力度,只要还在城内,不该找不到半点痕迹的。 一圈转下来,陈少墨又回到了郡衙前了。 望着熟悉但是近日却有略显凝重的郡衙,陈少墨脑海当中一震。 “天岳军!” 当这三个字出现的时候,宛如堰塞的大坝瞬间被冲破,有种一泻千里的畅快。 在这拒北城中,有能力知道饷银所有押送的细节,又能有能力在郡衙潜伏,伺机而动,劫走饷银的,还能将饷银藏匿住不被搜查出来的,也只有天岳军了。 毕竟,谁能想到,天岳军会动手将原本就是配送给他们的饷银给劫走。 天岳军在饷银被劫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这时间点似乎都是被掐算好的一样。 还有,按照陈少墨眼下在城中探寻一圈的情况来看,能藏匿住十万饷银的地方,只有眼下这个郡衙了。 而郡衙,在饷银被劫后的第一时间,就被天岳军接管了,且眼下搜查的主力军也是天岳军的人。 也只有是天岳军干得,这一切都解释得通。 灯下黑? 很有可能,但是如果真是天岳军所为,那他们的动机是什么? 为了银子,毕竟银子迷人眼。 没有人会对银子无动于衷,如果这批银子不能找到,朝廷没有理由不重新补发的,毕竟没有人敢冒着天岳军炸营的风险克扣天岳军的饷银。 也有可能是清除异己,毕竟拒北城算是天岳关的后方,军队和地方长官,也难免生出间隙,从种种迹象来看,只要这饷银找不回来,田敬都是难辞其咎的。 又或者…… 陈少墨想到了麓岭的悍匪。 以前麓岭虽然也有悍匪,但是声势极小,为何突然间会冒出大股的悍匪,且就在蓟州王陈元虏接管天岳军这短短的不足一月的时间内。 可眼下的实情是,麓岭的悍匪还成了灾,竟然让燕州府运饷银过麓岭都胆战心惊的,这着实不正常。 “养匪!” 天岳军在养匪。 饷银被劫,按照眼下的剧情发展,案子破不了,饷银找不回,朝廷绝对会补发,天岳军不会有何损失。 但是朝廷的怒火绝对会落在田敬这个郡守的身上,到时候,田敬人头不保,拒北城也势必完全由天岳军掌管。 当然,一个田敬绝对很难平息朝歌城所有的怒火。 麓岭的悍匪肯定是下一个朝歌城怒火发泄的对象。 剿灭麓岭悍匪的重任,自然会落到天岳军头上。 如果麓岭的悍匪与天岳军是一家,到时候假模假式的打上几场,一来一去,天岳军的军功自然不少,同时粮饷损耗和兵丁,都可以巧立名目向朝廷张口。 甚至,天岳军完全有办法将一些人,以阵亡的名义让他们消失,然后补充到麓岭悍匪的队伍中。 最后的结果,麓岭的悍匪越剿越多,越剿越强。 明面上的天岳军,暗地里的麓岭匪军。 还有一座完全被掌控住的拒北城。 天岳军到底想做什么? 好大的野心,这样做,恐怕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天岳军想谋反,毕竟如果不谋反,这种事情一旦事发,与谋反无异。 想到这,陈少墨的后颈有些发麻。 天岳军要谋反,大夏一定会大乱。 这是陈少墨不想看到的,毕竟在这拒北城中生活了十五年了,多少还是有些情感的。 最为关键的是,自己的先生,祝炎章还被牵扯进来了。 回到家,关于饷银被劫案所有的细节从脑海中再次过了一遍,陈少墨愈发感觉自己已经接近事情的真相。 要想挫败天岳军的阴谋,将祝炎章搭救出来,唯一的办法,那就是找出饷银了。 天岳军的此番布局,的确高明。 不过到现在为止,他们还有一处致命的缺陷,那就是饷银还在城中。 天岳军要想让接下来的剧情按照自己预设的那样发展,那就必须尽快的让这批饷银从拒北城中消失掉。 回来的时候,陈少墨又打探到,今天晚上会有一批运往天岳关的粮草。 选择晚上运送粮草出城,更加的印证了陈少墨的推测。 这段时间,天岳关无战事,这个时候运粮草,太巧合了点,而让这批饷银跟着粮草运出拒北城,就算是换做陈少墨自己,也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的。 只要饷银一运出城,这事情就算是板上钉钉了。 陈少墨下午又在拒北城中转了一圈,仔细的再次勘察了一番环境,并计算好路径。 又在书房泡了好几个时辰。 直到到天色放暗,算好时间,陈少墨才翻出自己收藏的五石的劲弓,换了一套深色衣服,背了几根羽箭就出门了。 寒冬中的拒北城,刚入夜,就已经显得比较安静了。 街道上冷冷清清的,窗户中透出的点点灯火,让这个寒冬之夜有了几分烟火之气的暖意。 趴在屋檐上,拿出香秀送给自己的绢子,蒙上脸,平复自己的呼吸,让自己融入夜色当中。 陈少墨选择的地点是在出城门口前边的小广场上。 天岳军运送的队伍,在出城的时候必定会有停留,那就是陈少墨需要的机会。 最关键的是,城门口还有不少守夜的兵卒,这是陈少墨整个计划当中不可或缺的。 没有让陈少墨等太久,天岳军运送粮草的车队就出现在自己的视野当中。 浩浩荡荡的,三十多辆的车队,马蹄声、车轱辘压在青石板发出的咕咕声,似乎成为了这个寒夜的主旋律。 熊熊燃烧的火把,将小广场照的透亮。 车队停在城门口,车子上堆得高高的。 陈少墨没有动。 厚重的城门被推开,发出沉闷的声响,在这寒夜中显得格外的突兀。 找到被劫的饷银,似乎成为解开一切的关键。 想到这,陈少墨打消了回家的念头,开始在拒北城中逛了起来。 在这里生活了十四年,拒北城中有几条街几条巷子,陈少墨算是门清,一圈逛下来,也就是个把时辰的事情。 从路过的种种迹象来看,天岳军对拒北城的搜查比陈少墨想象的还要彻底,按理说,重达万斤的饷银,按照天岳军搜查的力度,只要还在城内,不该找不到半点痕迹的。 一圈转下来,陈少墨又回到了郡衙前了。 望着熟悉但是近日却有略显凝重的郡衙,陈少墨脑海当中一震。 “天岳军!” 当这三个字出现的时候,宛如堰塞的大坝瞬间被冲破,有种一泻千里的畅快。 在这拒北城中,有能力知道饷银所有押送的细节,又能有能力在郡衙潜伏,伺机而动,劫走饷银的,还能将饷银藏匿住不被搜查出来的,也只有天岳军了。 毕竟,谁能想到,天岳军会动手将原本就是配送给他们的饷银给劫走。 天岳军在饷银被劫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这时间点似乎都是被掐算好的一样。 还有,按照陈少墨眼下在城中探寻一圈的情况来看,能藏匿住十万饷银的地方,只有眼下这个郡衙了。 而郡衙,在饷银被劫后的第一时间,就被天岳军接管了,且眼下搜查的主力军也是天岳军的人。 也只有是天岳军干得,这一切都解释得通。 灯下黑? 很有可能,但是如果真是天岳军所为,那他们的动机是什么? 为了银子,毕竟银子迷人眼。 没有人会对银子无动于衷,如果这批银子不能找到,朝廷没有理由不重新补发的,毕竟没有人敢冒着天岳军炸营的风险克扣天岳军的饷银。 也有可能是清除异己,毕竟拒北城算是天岳关的后方,军队和地方长官,也难免生出间隙,从种种迹象来看,只要这饷银找不回来,田敬都是难辞其咎的。 又或者…… 陈少墨想到了麓岭的悍匪。 以前麓岭虽然也有悍匪,但是声势极小,为何突然间会冒出大股的悍匪,且就在蓟州王陈元虏接管天岳军这短短的不足一月的时间内。 可眼下的实情是,麓岭的悍匪还成了灾,竟然让燕州府运饷银过麓岭都胆战心惊的,这着实不正常。 “养匪!” 天岳军在养匪。 饷银被劫,按照眼下的剧情发展,案子破不了,饷银找不回,朝廷绝对会补发,天岳军不会有何损失。 但是朝廷的怒火绝对会落在田敬这个郡守的身上,到时候,田敬人头不保,拒北城也势必完全由天岳军掌管。 当然,一个田敬绝对很难平息朝歌城所有的怒火。 麓岭的悍匪肯定是下一个朝歌城怒火发泄的对象。 剿灭麓岭悍匪的重任,自然会落到天岳军头上。 如果麓岭的悍匪与天岳军是一家,到时候假模假式的打上几场,一来一去,天岳军的军功自然不少,同时粮饷损耗和兵丁,都可以巧立名目向朝廷张口。 甚至,天岳军完全有办法将一些人,以阵亡的名义让他们消失,然后补充到麓岭悍匪的队伍中。 最后的结果,麓岭的悍匪越剿越多,越剿越强。 明面上的天岳军,暗地里的麓岭匪军。 还有一座完全被掌控住的拒北城。 天岳军到底想做什么? 好大的野心,这样做,恐怕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天岳军想谋反,毕竟如果不谋反,这种事情一旦事发,与谋反无异。 想到这,陈少墨的后颈有些发麻。 天岳军要谋反,大夏一定会大乱。 这是陈少墨不想看到的,毕竟在这拒北城中生活了十五年了,多少还是有些情感的。 最为关键的是,自己的先生,祝炎章还被牵扯进来了。 回到家,关于饷银被劫案所有的细节从脑海中再次过了一遍,陈少墨愈发感觉自己已经接近事情的真相。 要想挫败天岳军的阴谋,将祝炎章搭救出来,唯一的办法,那就是找出饷银了。 天岳军的此番布局,的确高明。 不过到现在为止,他们还有一处致命的缺陷,那就是饷银还在城中。 天岳军要想让接下来的剧情按照自己预设的那样发展,那就必须尽快的让这批饷银从拒北城中消失掉。 回来的时候,陈少墨又打探到,今天晚上会有一批运往天岳关的粮草。 选择晚上运送粮草出城,更加的印证了陈少墨的推测。 这段时间,天岳关无战事,这个时候运粮草,太巧合了点,而让这批饷银跟着粮草运出拒北城,就算是换做陈少墨自己,也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的。 只要饷银一运出城,这事情就算是板上钉钉了。 陈少墨下午又在拒北城中转了一圈,仔细的再次勘察了一番环境,并计算好路径。 又在书房泡了好几个时辰。 直到到天色放暗,算好时间,陈少墨才翻出自己收藏的五石的劲弓,换了一套深色衣服,背了几根羽箭就出门了。 寒冬中的拒北城,刚入夜,就已经显得比较安静了。 街道上冷冷清清的,窗户中透出的点点灯火,让这个寒冬之夜有了几分烟火之气的暖意。 趴在屋檐上,拿出香秀送给自己的绢子,蒙上脸,平复自己的呼吸,让自己融入夜色当中。 陈少墨选择的地点是在出城门口前边的小广场上。 天岳军运送的队伍,在出城的时候必定会有停留,那就是陈少墨需要的机会。 最关键的是,城门口还有不少守夜的兵卒,这是陈少墨整个计划当中不可或缺的。 没有让陈少墨等太久,天岳军运送粮草的车队就出现在自己的视野当中。 浩浩荡荡的,三十多辆的车队,马蹄声、车轱辘压在青石板发出的咕咕声,似乎成为了这个寒夜的主旋律。 熊熊燃烧的火把,将小广场照的透亮。 车队停在城门口,车子上堆得高高的。 陈少墨没有动。 厚重的城门被推开,发出沉闷的声响,在这寒夜中显得格外的突兀。 “驾……”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鞭子刺破空气,拖车的马匹发出一声嘶鸣,车轱辘发出一声吱呀声,缓缓的往前走。 就在这一瞬间,一支羽箭从广场的左侧飞了出来。 找到被劫的饷银,似乎成为解开一切的关键。 想到这,陈少墨打消了回家的念头,开始在拒北城中逛了起来。 在这里生活了十四年,拒北城中有几条街几条巷子,陈少墨算是门清,一圈逛下来,也就是个把时辰的事情。 从路过的种种迹象来看,天岳军对拒北城的搜查比陈少墨想象的还要彻底,按理说,重达万斤的饷银,按照天岳军搜查的力度,只要还在城内,不该找不到半点痕迹的。 一圈转下来,陈少墨又回到了郡衙前了。 望着熟悉但是近日却有略显凝重的郡衙,陈少墨脑海当中一震。 “天岳军!” 当这三个字出现的时候,宛如堰塞的大坝瞬间被冲破,有种一泻千里的畅快。 在这拒北城中,有能力知道饷银所有押送的细节,又能有能力在郡衙潜伏,伺机而动,劫走饷银的,还能将饷银藏匿住不被搜查出来的,也只有天岳军了。 毕竟,谁能想到,天岳军会动手将原本就是配送给他们的饷银给劫走。 天岳军在饷银被劫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这时间点似乎都是被掐算好的一样。 还有,按照陈少墨眼下在城中探寻一圈的情况来看,能藏匿住十万饷银的地方,只有眼下这个郡衙了。 而郡衙,在饷银被劫后的第一时间,就被天岳军接管了,且眼下搜查的主力军也是天岳军的人。 也只有是天岳军干得,这一切都解释得通。 灯下黑? 很有可能,但是如果真是天岳军所为,那他们的动机是什么? 为了银子,毕竟银子迷人眼。 没有人会对银子无动于衷,如果这批银子不能找到,朝廷没有理由不重新补发的,毕竟没有人敢冒着天岳军炸营的风险克扣天岳军的饷银。 也有可能是清除异己,毕竟拒北城算是天岳关的后方,军队和地方长官,也难免生出间隙,从种种迹象来看,只要这饷银找不回来,田敬都是难辞其咎的。 又或者…… 陈少墨想到了麓岭的悍匪。 以前麓岭虽然也有悍匪,但是声势极小,为何突然间会冒出大股的悍匪,且就在蓟州王陈元虏接管天岳军这短短的不足一月的时间内。 可眼下的实情是,麓岭的悍匪还成了灾,竟然让燕州府运饷银过麓岭都胆战心惊的,这着实不正常。 “养匪!” 天岳军在养匪。 饷银被劫,按照眼下的剧情发展,案子破不了,饷银找不回,朝廷绝对会补发,天岳军不会有何损失。 但是朝廷的怒火绝对会落在田敬这个郡守的身上,到时候,田敬人头不保,拒北城也势必完全由天岳军掌管。 当然,一个田敬绝对很难平息朝歌城所有的怒火。 麓岭的悍匪肯定是下一个朝歌城怒火发泄的对象。 剿灭麓岭悍匪的重任,自然会落到天岳军头上。 如果麓岭的悍匪与天岳军是一家,到时候假模假式的打上几场,一来一去,天岳军的军功自然不少,同时粮饷损耗和兵丁,都可以巧立名目向朝廷张口。 甚至,天岳军完全有办法将一些人,以阵亡的名义让他们消失,然后补充到麓岭悍匪的队伍中。 最后的结果,麓岭的悍匪越剿越多,越剿越强。 明面上的天岳军,暗地里的麓岭匪军。 还有一座完全被掌控住的拒北城。 天岳军到底想做什么? 好大的野心,这样做,恐怕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天岳军想谋反,毕竟如果不谋反,这种事情一旦事发,与谋反无异。 想到这,陈少墨的后颈有些发麻。 天岳军要谋反,大夏一定会大乱。 这是陈少墨不想看到的,毕竟在这拒北城中生活了十五年了,多少还是有些情感的。 最为关键的是,自己的先生,祝炎章还被牵扯进来了。 回到家,关于饷银被劫案所有的细节从脑海中再次过了一遍,陈少墨愈发感觉自己已经接近事情的真相。 要想挫败天岳军的阴谋,将祝炎章搭救出来,唯一的办法,那就是找出饷银了。 天岳军的此番布局,的确高明。 不过到现在为止,他们还有一处致命的缺陷,那就是饷银还在城中。 天岳军要想让接下来的剧情按照自己预设的那样发展,那就必须尽快的让这批饷银从拒北城中消失掉。 回来的时候,陈少墨又打探到,今天晚上会有一批运往天岳关的粮草。 选择晚上运送粮草出城,更加的印证了陈少墨的推测。 这段时间,天岳关无战事,这个时候运粮草,太巧合了点,而让这批饷银跟着粮草运出拒北城,就算是换做陈少墨自己,也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的。 只要饷银一运出城,这事情就算是板上钉钉了。 陈少墨下午又在拒北城中转了一圈,仔细的再次勘察了一番环境,并计算好路径。 又在书房泡了好几个时辰。 直到到天色放暗,算好时间,陈少墨才翻出自己收藏的五石的劲弓,换了一套深色衣服,背了几根羽箭就出门了。 寒冬中的拒北城,刚入夜,就已经显得比较安静了。 街道上冷冷清清的,窗户中透出的点点灯火,让这个寒冬之夜有了几分烟火之气的暖意。 趴在屋檐上,拿出香秀送给自己的绢子,蒙上脸,平复自己的呼吸,让自己融入夜色当中。 陈少墨选择的地点是在出城门口前边的小广场上。 天岳军运送的队伍,在出城的时候必定会有停留,那就是陈少墨需要的机会。 最关键的是,城门口还有不少守夜的兵卒,这是陈少墨整个计划当中不可或缺的。 没有让陈少墨等太久,天岳军运送粮草的车队就出现在自己的视野当中。 浩浩荡荡的,三十多辆的车队,马蹄声、车轱辘压在青石板发出的咕咕声,似乎成为了这个寒夜的主旋律。 熊熊燃烧的火把,将小广场照的透亮。 车队停在城门口,车子上堆得高高的。 陈少墨没有动。 厚重的城门被推开,发出沉闷的声响,在这寒夜中显得格外的突兀。 找到被劫的饷银,似乎成为解开一切的关键。 想到这,陈少墨打消了回家的念头,开始在拒北城中逛了起来。 在这里生活了十四年,拒北城中有几条街几条巷子,陈少墨算是门清,一圈逛下来,也就是个把时辰的事情。 从路过的种种迹象来看,天岳军对拒北城的搜查比陈少墨想象的还要彻底,按理说,重达万斤的饷银,按照天岳军搜查的力度,只要还在城内,不该找不到半点痕迹的。 一圈转下来,陈少墨又回到了郡衙前了。 望着熟悉但是近日却有略显凝重的郡衙,陈少墨脑海当中一震。 “天岳军!” 当这三个字出现的时候,宛如堰塞的大坝瞬间被冲破,有种一泻千里的畅快。 在这拒北城中,有能力知道饷银所有押送的细节,又能有能力在郡衙潜伏,伺机而动,劫走饷银的,还能将饷银藏匿住不被搜查出来的,也只有天岳军了。 毕竟,谁能想到,天岳军会动手将原本就是配送给他们的饷银给劫走。 天岳军在饷银被劫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这时间点似乎都是被掐算好的一样。 还有,按照陈少墨眼下在城中探寻一圈的情况来看,能藏匿住十万饷银的地方,只有眼下这个郡衙了。 而郡衙,在饷银被劫后的第一时间,就被天岳军接管了,且眼下搜查的主力军也是天岳军的人。 也只有是天岳军干得,这一切都解释得通。 灯下黑? 很有可能,但是如果真是天岳军所为,那他们的动机是什么? 为了银子,毕竟银子迷人眼。 没有人会对银子无动于衷,如果这批银子不能找到,朝廷没有理由不重新补发的,毕竟没有人敢冒着天岳军炸营的风险克扣天岳军的饷银。 也有可能是清除异己,毕竟拒北城算是天岳关的后方,军队和地方长官,也难免生出间隙,从种种迹象来看,只要这饷银找不回来,田敬都是难辞其咎的。 又或者…… 陈少墨想到了麓岭的悍匪。 以前麓岭虽然也有悍匪,但是声势极小,为何突然间会冒出大股的悍匪,且就在蓟州王陈元虏接管天岳军这短短的不足一月的时间内。 可眼下的实情是,麓岭的悍匪还成了灾,竟然让燕州府运饷银过麓岭都胆战心惊的,这着实不正常。 “养匪!” 天岳军在养匪。 饷银被劫,按照眼下的剧情发展,案子破不了,饷银找不回,朝廷绝对会补发,天岳军不会有何损失。 但是朝廷的怒火绝对会落在田敬这个郡守的身上,到时候,田敬人头不保,拒北城也势必完全由天岳军掌管。 当然,一个田敬绝对很难平息朝歌城所有的怒火。 麓岭的悍匪肯定是下一个朝歌城怒火发泄的对象。 剿灭麓岭悍匪的重任,自然会落到天岳军头上。 如果麓岭的悍匪与天岳军是一家,到时候假模假式的打上几场,一来一去,天岳军的军功自然不少,同时粮饷损耗和兵丁,都可以巧立名目向朝廷张口。 甚至,天岳军完全有办法将一些人,以阵亡的名义让他们消失,然后补充到麓岭悍匪的队伍中。 最后的结果,麓岭的悍匪越剿越多,越剿越强。 明面上的天岳军,暗地里的麓岭匪军。 还有一座完全被掌控住的拒北城。 天岳军到底想做什么? 好大的野心,这样做,恐怕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天岳军想谋反,毕竟如果不谋反,这种事情一旦事发,与谋反无异。 想到这,陈少墨的后颈有些发麻。 天岳军要谋反,大夏一定会大乱。 这是陈少墨不想看到的,毕竟在这拒北城中生活了十五年了,多少还是有些情感的。 最为关键的是,自己的先生,祝炎章还被牵扯进来了。 回到家,关于饷银被劫案所有的细节从脑海中再次过了一遍,陈少墨愈发感觉自己已经接近事情的真相。 要想挫败天岳军的阴谋,将祝炎章搭救出来,唯一的办法,那就是找出饷银了。 天岳军的此番布局,的确高明。 不过到现在为止,他们还有一处致命的缺陷,那就是饷银还在城中。 天岳军要想让接下来的剧情按照自己预设的那样发展,那就必须尽快的让这批饷银从拒北城中消失掉。 回来的时候,陈少墨又打探到,今天晚上会有一批运往天岳关的粮草。 选择晚上运送粮草出城,更加的印证了陈少墨的推测。 这段时间,天岳关无战事,这个时候运粮草,太巧合了点,而让这批饷银跟着粮草运出拒北城,就算是换做陈少墨自己,也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的。 只要饷银一运出城,这事情就算是板上钉钉了。 陈少墨下午又在拒北城中转了一圈,仔细的再次勘察了一番环境,并计算好路径。 又在书房泡了好几个时辰。 直到到天色放暗,算好时间,陈少墨才翻出自己收藏的五石的劲弓,换了一套深色衣服,背了几根羽箭就出门了。 寒冬中的拒北城,刚入夜,就已经显得比较安静了。 街道上冷冷清清的,窗户中透出的点点灯火,让这个寒冬之夜有了几分烟火之气的暖意。 趴在屋檐上,拿出香秀送给自己的绢子,蒙上脸,平复自己的呼吸,让自己融入夜色当中。 陈少墨选择的地点是在出城门口前边的小广场上。 天岳军运送的队伍,在出城的时候必定会有停留,那就是陈少墨需要的机会。 最关键的是,城门口还有不少守夜的兵卒,这是陈少墨整个计划当中不可或缺的。 没有让陈少墨等太久,天岳军运送粮草的车队就出现在自己的视野当中。 浩浩荡荡的,三十多辆的车队,马蹄声、车轱辘压在青石板发出的咕咕声,似乎成为了这个寒夜的主旋律。 熊熊燃烧的火把,将小广场照的透亮。 车队停在城门口,车子上堆得高高的。 陈少墨没有动。 厚重的城门被推开,发出沉闷的声响,在这寒夜中显得格外的突兀。 找到被劫的饷银,似乎成为解开一切的关键。 想到这,陈少墨打消了回家的念头,开始在拒北城中逛了起来。 在这里生活了十四年,拒北城中有几条街几条巷子,陈少墨算是门清,一圈逛下来,也就是个把时辰的事情。 从路过的种种迹象来看,天岳军对拒北城的搜查比陈少墨想象的还要彻底,按理说,重达万斤的饷银,按照天岳军搜查的力度,只要还在城内,不该找不到半点痕迹的。 一圈转下来,陈少墨又回到了郡衙前了。 望着熟悉但是近日却有略显凝重的郡衙,陈少墨脑海当中一震。 “天岳军!” 当这三个字出现的时候,宛如堰塞的大坝瞬间被冲破,有种一泻千里的畅快。 在这拒北城中,有能力知道饷银所有押送的细节,又能有能力在郡衙潜伏,伺机而动,劫走饷银的,还能将饷银藏匿住不被搜查出来的,也只有天岳军了。 毕竟,谁能想到,天岳军会动手将原本就是配送给他们的饷银给劫走。 天岳军在饷银被劫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这时间点似乎都是被掐算好的一样。 还有,按照陈少墨眼下在城中探寻一圈的情况来看,能藏匿住十万饷银的地方,只有眼下这个郡衙了。 而郡衙,在饷银被劫后的第一时间,就被天岳军接管了,且眼下搜查的主力军也是天岳军的人。 也只有是天岳军干得,这一切都解释得通。 灯下黑? 很有可能,但是如果真是天岳军所为,那他们的动机是什么? 为了银子,毕竟银子迷人眼。 没有人会对银子无动于衷,如果这批银子不能找到,朝廷没有理由不重新补发的,毕竟没有人敢冒着天岳军炸营的风险克扣天岳军的饷银。 也有可能是清除异己,毕竟拒北城算是天岳关的后方,军队和地方长官,也难免生出间隙,从种种迹象来看,只要这饷银找不回来,田敬都是难辞其咎的。 又或者…… 陈少墨想到了麓岭的悍匪。 以前麓岭虽然也有悍匪,但是声势极小,为何突然间会冒出大股的悍匪,且就在蓟州王陈元虏接管天岳军这短短的不足一月的时间内。 可眼下的实情是,麓岭的悍匪还成了灾,竟然让燕州府运饷银过麓岭都胆战心惊的,这着实不正常。 “养匪!” 天岳军在养匪。 饷银被劫,按照眼下的剧情发展,案子破不了,饷银找不回,朝廷绝对会补发,天岳军不会有何损失。 但是朝廷的怒火绝对会落在田敬这个郡守的身上,到时候,田敬人头不保,拒北城也势必完全由天岳军掌管。 当然,一个田敬绝对很难平息朝歌城所有的怒火。 麓岭的悍匪肯定是下一个朝歌城怒火发泄的对象。 剿灭麓岭悍匪的重任,自然会落到天岳军头上。 如果麓岭的悍匪与天岳军是一家,到时候假模假式的打上几场,一来一去,天岳军的军功自然不少,同时粮饷损耗和兵丁,都可以巧立名目向朝廷张口。 甚至,天岳军完全有办法将一些人,以阵亡的名义让他们消失,然后补充到麓岭悍匪的队伍中。 最后的结果,麓岭的悍匪越剿越多,越剿越强。 明面上的天岳军,暗地里的麓岭匪军。 还有一座完全被掌控住的拒北城。 天岳军到底想做什么? 好大的野心,这样做,恐怕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天岳军想谋反,毕竟如果不谋反,这种事情一旦事发,与谋反无异。 想到这,陈少墨的后颈有些发麻。 天岳军要谋反,大夏一定会大乱。 这是陈少墨不想看到的,毕竟在这拒北城中生活了十五年了,多少还是有些情感的。 最为关键的是,自己的先生,祝炎章还被牵扯进来了。 回到家,关于饷银被劫案所有的细节从脑海中再次过了一遍,陈少墨愈发感觉自己已经接近事情的真相。 要想挫败天岳军的阴谋,将祝炎章搭救出来,唯一的办法,那就是找出饷银了。 天岳军的此番布局,的确高明。 不过到现在为止,他们还有一处致命的缺陷,那就是饷银还在城中。 天岳军要想让接下来的剧情按照自己预设的那样发展,那就必须尽快的让这批饷银从拒北城中消失掉。 回来的时候,陈少墨又打探到,今天晚上会有一批运往天岳关的粮草。 选择晚上运送粮草出城,更加的印证了陈少墨的推测。 这段时间,天岳关无战事,这个时候运粮草,太巧合了点,而让这批饷银跟着粮草运出拒北城,就算是换做陈少墨自己,也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的。 只要饷银一运出城,这事情就算是板上钉钉了。 陈少墨下午又在拒北城中转了一圈,仔细的再次勘察了一番环境,并计算好路径。 又在书房泡了好几个时辰。 直到到天色放暗,算好时间,陈少墨才翻出自己收藏的五石的劲弓,换了一套深色衣服,背了几根羽箭就出门了。 寒冬中的拒北城,刚入夜,就已经显得比较安静了。 街道上冷冷清清的,窗户中透出的点点灯火,让这个寒冬之夜有了几分烟火之气的暖意。 趴在屋檐上,拿出香秀送给自己的绢子,蒙上脸,平复自己的呼吸,让自己融入夜色当中。 陈少墨选择的地点是在出城门口前边的小广场上。 天岳军运送的队伍,在出城的时候必定会有停留,那就是陈少墨需要的机会。 最关键的是,城门口还有不少守夜的兵卒,这是陈少墨整个计划当中不可或缺的。 没有让陈少墨等太久,天岳军运送粮草的车队就出现在自己的视野当中。 浩浩荡荡的,三十多辆的车队,马蹄声、车轱辘压在青石板发出的咕咕声,似乎成为了这个寒夜的主旋律。 熊熊燃烧的火把,将小广场照的透亮。 车队停在城门口,车子上堆得高高的。 陈少墨没有动。 厚重的城门被推开,发出沉闷的声响,在这寒夜中显得格外的突兀。 “驾……”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鞭子刺破空气,拖车的马匹发出一声嘶鸣,车轱辘发出一声吱呀声,缓缓的往前走。 就在这一瞬间,一支羽箭从广场的左侧飞了出来。 找到被劫的饷银,似乎成为解开一切的关键。 想到这,陈少墨打消了回家的念头,开始在拒北城中逛了起来。 在这里生活了十四年,拒北城中有几条街几条巷子,陈少墨算是门清,一圈逛下来,也就是个把时辰的事情。 从路过的种种迹象来看,天岳军对拒北城的搜查比陈少墨想象的还要彻底,按理说,重达万斤的饷银,按照天岳军搜查的力度,只要还在城内,不该找不到半点痕迹的。 一圈转下来,陈少墨又回到了郡衙前了。 望着熟悉但是近日却有略显凝重的郡衙,陈少墨脑海当中一震。 “天岳军!” 当这三个字出现的时候,宛如堰塞的大坝瞬间被冲破,有种一泻千里的畅快。 在这拒北城中,有能力知道饷银所有押送的细节,又能有能力在郡衙潜伏,伺机而动,劫走饷银的,还能将饷银藏匿住不被搜查出来的,也只有天岳军了。 毕竟,谁能想到,天岳军会动手将原本就是配送给他们的饷银给劫走。 天岳军在饷银被劫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这时间点似乎都是被掐算好的一样。 还有,按照陈少墨眼下在城中探寻一圈的情况来看,能藏匿住十万饷银的地方,只有眼下这个郡衙了。 而郡衙,在饷银被劫后的第一时间,就被天岳军接管了,且眼下搜查的主力军也是天岳军的人。 也只有是天岳军干得,这一切都解释得通。 灯下黑? 很有可能,但是如果真是天岳军所为,那他们的动机是什么? 为了银子,毕竟银子迷人眼。 没有人会对银子无动于衷,如果这批银子不能找到,朝廷没有理由不重新补发的,毕竟没有人敢冒着天岳军炸营的风险克扣天岳军的饷银。 也有可能是清除异己,毕竟拒北城算是天岳关的后方,军队和地方长官,也难免生出间隙,从种种迹象来看,只要这饷银找不回来,田敬都是难辞其咎的。 又或者…… 陈少墨想到了麓岭的悍匪。 以前麓岭虽然也有悍匪,但是声势极小,为何突然间会冒出大股的悍匪,且就在蓟州王陈元虏接管天岳军这短短的不足一月的时间内。 可眼下的实情是,麓岭的悍匪还成了灾,竟然让燕州府运饷银过麓岭都胆战心惊的,这着实不正常。 “养匪!” 天岳军在养匪。 饷银被劫,按照眼下的剧情发展,案子破不了,饷银找不回,朝廷绝对会补发,天岳军不会有何损失。 但是朝廷的怒火绝对会落在田敬这个郡守的身上,到时候,田敬人头不保,拒北城也势必完全由天岳军掌管。 当然,一个田敬绝对很难平息朝歌城所有的怒火。 麓岭的悍匪肯定是下一个朝歌城怒火发泄的对象。 剿灭麓岭悍匪的重任,自然会落到天岳军头上。 如果麓岭的悍匪与天岳军是一家,到时候假模假式的打上几场,一来一去,天岳军的军功自然不少,同时粮饷损耗和兵丁,都可以巧立名目向朝廷张口。 甚至,天岳军完全有办法将一些人,以阵亡的名义让他们消失,然后补充到麓岭悍匪的队伍中。 最后的结果,麓岭的悍匪越剿越多,越剿越强。 明面上的天岳军,暗地里的麓岭匪军。 还有一座完全被掌控住的拒北城。 天岳军到底想做什么? 好大的野心,这样做,恐怕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天岳军想谋反,毕竟如果不谋反,这种事情一旦事发,与谋反无异。 想到这,陈少墨的后颈有些发麻。 天岳军要谋反,大夏一定会大乱。 这是陈少墨不想看到的,毕竟在这拒北城中生活了十五年了,多少还是有些情感的。 最为关键的是,自己的先生,祝炎章还被牵扯进来了。 回到家,关于饷银被劫案所有的细节从脑海中再次过了一遍,陈少墨愈发感觉自己已经接近事情的真相。 要想挫败天岳军的阴谋,将祝炎章搭救出来,唯一的办法,那就是找出饷银了。 天岳军的此番布局,的确高明。 不过到现在为止,他们还有一处致命的缺陷,那就是饷银还在城中。 天岳军要想让接下来的剧情按照自己预设的那样发展,那就必须尽快的让这批饷银从拒北城中消失掉。 回来的时候,陈少墨又打探到,今天晚上会有一批运往天岳关的粮草。 选择晚上运送粮草出城,更加的印证了陈少墨的推测。 这段时间,天岳关无战事,这个时候运粮草,太巧合了点,而让这批饷银跟着粮草运出拒北城,就算是换做陈少墨自己,也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的。 只要饷银一运出城,这事情就算是板上钉钉了。 陈少墨下午又在拒北城中转了一圈,仔细的再次勘察了一番环境,并计算好路径。 又在书房泡了好几个时辰。 直到到天色放暗,算好时间,陈少墨才翻出自己收藏的五石的劲弓,换了一套深色衣服,背了几根羽箭就出门了。 寒冬中的拒北城,刚入夜,就已经显得比较安静了。 街道上冷冷清清的,窗户中透出的点点灯火,让这个寒冬之夜有了几分烟火之气的暖意。 趴在屋檐上,拿出香秀送给自己的绢子,蒙上脸,平复自己的呼吸,让自己融入夜色当中。 陈少墨选择的地点是在出城门口前边的小广场上。 天岳军运送的队伍,在出城的时候必定会有停留,那就是陈少墨需要的机会。 最关键的是,城门口还有不少守夜的兵卒,这是陈少墨整个计划当中不可或缺的。 没有让陈少墨等太久,天岳军运送粮草的车队就出现在自己的视野当中。 浩浩荡荡的,三十多辆的车队,马蹄声、车轱辘压在青石板发出的咕咕声,似乎成为了这个寒夜的主旋律。 熊熊燃烧的火把,将小广场照的透亮。 车队停在城门口,车子上堆得高高的。 陈少墨没有动。 厚重的城门被推开,发出沉闷的声响,在这寒夜中显得格外的突兀。 “驾……”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鞭子刺破空气,拖车的马匹发出一声嘶鸣,车轱辘发出一声吱呀声,缓缓的往前走。 就在这一瞬间,一支羽箭从广场的左侧飞了出来。 找到被劫的饷银,似乎成为解开一切的关键。 想到这,陈少墨打消了回家的念头,开始在拒北城中逛了起来。 在这里生活了十四年,拒北城中有几条街几条巷子,陈少墨算是门清,一圈逛下来,也就是个把时辰的事情。 从路过的种种迹象来看,天岳军对拒北城的搜查比陈少墨想象的还要彻底,按理说,重达万斤的饷银,按照天岳军搜查的力度,只要还在城内,不该找不到半点痕迹的。 一圈转下来,陈少墨又回到了郡衙前了。 望着熟悉但是近日却有略显凝重的郡衙,陈少墨脑海当中一震。 “天岳军!” 当这三个字出现的时候,宛如堰塞的大坝瞬间被冲破,有种一泻千里的畅快。 在这拒北城中,有能力知道饷银所有押送的细节,又能有能力在郡衙潜伏,伺机而动,劫走饷银的,还能将饷银藏匿住不被搜查出来的,也只有天岳军了。 毕竟,谁能想到,天岳军会动手将原本就是配送给他们的饷银给劫走。 天岳军在饷银被劫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这时间点似乎都是被掐算好的一样。 还有,按照陈少墨眼下在城中探寻一圈的情况来看,能藏匿住十万饷银的地方,只有眼下这个郡衙了。 而郡衙,在饷银被劫后的第一时间,就被天岳军接管了,且眼下搜查的主力军也是天岳军的人。 也只有是天岳军干得,这一切都解释得通。 灯下黑? 很有可能,但是如果真是天岳军所为,那他们的动机是什么? 为了银子,毕竟银子迷人眼。 没有人会对银子无动于衷,如果这批银子不能找到,朝廷没有理由不重新补发的,毕竟没有人敢冒着天岳军炸营的风险克扣天岳军的饷银。 也有可能是清除异己,毕竟拒北城算是天岳关的后方,军队和地方长官,也难免生出间隙,从种种迹象来看,只要这饷银找不回来,田敬都是难辞其咎的。 又或者…… 陈少墨想到了麓岭的悍匪。 以前麓岭虽然也有悍匪,但是声势极小,为何突然间会冒出大股的悍匪,且就在蓟州王陈元虏接管天岳军这短短的不足一月的时间内。 可眼下的实情是,麓岭的悍匪还成了灾,竟然让燕州府运饷银过麓岭都胆战心惊的,这着实不正常。 “养匪!” 天岳军在养匪。 饷银被劫,按照眼下的剧情发展,案子破不了,饷银找不回,朝廷绝对会补发,天岳军不会有何损失。 但是朝廷的怒火绝对会落在田敬这个郡守的身上,到时候,田敬人头不保,拒北城也势必完全由天岳军掌管。 当然,一个田敬绝对很难平息朝歌城所有的怒火。 麓岭的悍匪肯定是下一个朝歌城怒火发泄的对象。 剿灭麓岭悍匪的重任,自然会落到天岳军头上。 如果麓岭的悍匪与天岳军是一家,到时候假模假式的打上几场,一来一去,天岳军的军功自然不少,同时粮饷损耗和兵丁,都可以巧立名目向朝廷张口。 甚至,天岳军完全有办法将一些人,以阵亡的名义让他们消失,然后补充到麓岭悍匪的队伍中。 最后的结果,麓岭的悍匪越剿越多,越剿越强。 明面上的天岳军,暗地里的麓岭匪军。 还有一座完全被掌控住的拒北城。 天岳军到底想做什么? 好大的野心,这样做,恐怕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天岳军想谋反,毕竟如果不谋反,这种事情一旦事发,与谋反无异。 想到这,陈少墨的后颈有些发麻。 天岳军要谋反,大夏一定会大乱。 这是陈少墨不想看到的,毕竟在这拒北城中生活了十五年了,多少还是有些情感的。 最为关键的是,自己的先生,祝炎章还被牵扯进来了。 回到家,关于饷银被劫案所有的细节从脑海中再次过了一遍,陈少墨愈发感觉自己已经接近事情的真相。 要想挫败天岳军的阴谋,将祝炎章搭救出来,唯一的办法,那就是找出饷银了。 天岳军的此番布局,的确高明。 不过到现在为止,他们还有一处致命的缺陷,那就是饷银还在城中。 天岳军要想让接下来的剧情按照自己预设的那样发展,那就必须尽快的让这批饷银从拒北城中消失掉。 回来的时候,陈少墨又打探到,今天晚上会有一批运往天岳关的粮草。 选择晚上运送粮草出城,更加的印证了陈少墨的推测。 这段时间,天岳关无战事,这个时候运粮草,太巧合了点,而让这批饷银跟着粮草运出拒北城,就算是换做陈少墨自己,也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的。 只要饷银一运出城,这事情就算是板上钉钉了。 陈少墨下午又在拒北城中转了一圈,仔细的再次勘察了一番环境,并计算好路径。 又在书房泡了好几个时辰。 直到到天色放暗,算好时间,陈少墨才翻出自己收藏的五石的劲弓,换了一套深色衣服,背了几根羽箭就出门了。 寒冬中的拒北城,刚入夜,就已经显得比较安静了。 街道上冷冷清清的,窗户中透出的点点灯火,让这个寒冬之夜有了几分烟火之气的暖意。 趴在屋檐上,拿出香秀送给自己的绢子,蒙上脸,平复自己的呼吸,让自己融入夜色当中。 陈少墨选择的地点是在出城门口前边的小广场上。 天岳军运送的队伍,在出城的时候必定会有停留,那就是陈少墨需要的机会。 最关键的是,城门口还有不少守夜的兵卒,这是陈少墨整个计划当中不可或缺的。 没有让陈少墨等太久,天岳军运送粮草的车队就出现在自己的视野当中。 浩浩荡荡的,三十多辆的车队,马蹄声、车轱辘压在青石板发出的咕咕声,似乎成为了这个寒夜的主旋律。 熊熊燃烧的火把,将小广场照的透亮。 车队停在城门口,车子上堆得高高的。 陈少墨没有动。 厚重的城门被推开,发出沉闷的声响,在这寒夜中显得格外的突兀。 “驾……”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鞭子刺破空气,拖车的马匹发出一声嘶鸣,车轱辘发出一声吱呀声,缓缓的往前走。 就在这一瞬间,一支羽箭从广场的左侧飞了出来。 找到被劫的饷银,似乎成为解开一切的关键。 想到这,陈少墨打消了回家的念头,开始在拒北城中逛了起来。 在这里生活了十四年,拒北城中有几条街几条巷子,陈少墨算是门清,一圈逛下来,也就是个把时辰的事情。 从路过的种种迹象来看,天岳军对拒北城的搜查比陈少墨想象的还要彻底,按理说,重达万斤的饷银,按照天岳军搜查的力度,只要还在城内,不该找不到半点痕迹的。 一圈转下来,陈少墨又回到了郡衙前了。 望着熟悉但是近日却有略显凝重的郡衙,陈少墨脑海当中一震。 “天岳军!” 当这三个字出现的时候,宛如堰塞的大坝瞬间被冲破,有种一泻千里的畅快。 在这拒北城中,有能力知道饷银所有押送的细节,又能有能力在郡衙潜伏,伺机而动,劫走饷银的,还能将饷银藏匿住不被搜查出来的,也只有天岳军了。 毕竟,谁能想到,天岳军会动手将原本就是配送给他们的饷银给劫走。 天岳军在饷银被劫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这时间点似乎都是被掐算好的一样。 还有,按照陈少墨眼下在城中探寻一圈的情况来看,能藏匿住十万饷银的地方,只有眼下这个郡衙了。 而郡衙,在饷银被劫后的第一时间,就被天岳军接管了,且眼下搜查的主力军也是天岳军的人。 也只有是天岳军干得,这一切都解释得通。 灯下黑? 很有可能,但是如果真是天岳军所为,那他们的动机是什么? 为了银子,毕竟银子迷人眼。 没有人会对银子无动于衷,如果这批银子不能找到,朝廷没有理由不重新补发的,毕竟没有人敢冒着天岳军炸营的风险克扣天岳军的饷银。 也有可能是清除异己,毕竟拒北城算是天岳关的后方,军队和地方长官,也难免生出间隙,从种种迹象来看,只要这饷银找不回来,田敬都是难辞其咎的。 又或者…… 陈少墨想到了麓岭的悍匪。 以前麓岭虽然也有悍匪,但是声势极小,为何突然间会冒出大股的悍匪,且就在蓟州王陈元虏接管天岳军这短短的不足一月的时间内。 可眼下的实情是,麓岭的悍匪还成了灾,竟然让燕州府运饷银过麓岭都胆战心惊的,这着实不正常。 “养匪!” 天岳军在养匪。 饷银被劫,按照眼下的剧情发展,案子破不了,饷银找不回,朝廷绝对会补发,天岳军不会有何损失。 但是朝廷的怒火绝对会落在田敬这个郡守的身上,到时候,田敬人头不保,拒北城也势必完全由天岳军掌管。 当然,一个田敬绝对很难平息朝歌城所有的怒火。 麓岭的悍匪肯定是下一个朝歌城怒火发泄的对象。 剿灭麓岭悍匪的重任,自然会落到天岳军头上。 如果麓岭的悍匪与天岳军是一家,到时候假模假式的打上几场,一来一去,天岳军的军功自然不少,同时粮饷损耗和兵丁,都可以巧立名目向朝廷张口。 甚至,天岳军完全有办法将一些人,以阵亡的名义让他们消失,然后补充到麓岭悍匪的队伍中。 最后的结果,麓岭的悍匪越剿越多,越剿越强。 明面上的天岳军,暗地里的麓岭匪军。 还有一座完全被掌控住的拒北城。 天岳军到底想做什么? 好大的野心,这样做,恐怕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天岳军想谋反,毕竟如果不谋反,这种事情一旦事发,与谋反无异。 想到这,陈少墨的后颈有些发麻。 天岳军要谋反,大夏一定会大乱。 这是陈少墨不想看到的,毕竟在这拒北城中生活了十五年了,多少还是有些情感的。 最为关键的是,自己的先生,祝炎章还被牵扯进来了。 回到家,关于饷银被劫案所有的细节从脑海中再次过了一遍,陈少墨愈发感觉自己已经接近事情的真相。 要想挫败天岳军的阴谋,将祝炎章搭救出来,唯一的办法,那就是找出饷银了。 天岳军的此番布局,的确高明。 不过到现在为止,他们还有一处致命的缺陷,那就是饷银还在城中。 天岳军要想让接下来的剧情按照自己预设的那样发展,那就必须尽快的让这批饷银从拒北城中消失掉。 回来的时候,陈少墨又打探到,今天晚上会有一批运往天岳关的粮草。 选择晚上运送粮草出城,更加的印证了陈少墨的推测。 这段时间,天岳关无战事,这个时候运粮草,太巧合了点,而让这批饷银跟着粮草运出拒北城,就算是换做陈少墨自己,也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的。 只要饷银一运出城,这事情就算是板上钉钉了。 陈少墨下午又在拒北城中转了一圈,仔细的再次勘察了一番环境,并计算好路径。 又在书房泡了好几个时辰。 直到到天色放暗,算好时间,陈少墨才翻出自己收藏的五石的劲弓,换了一套深色衣服,背了几根羽箭就出门了。 寒冬中的拒北城,刚入夜,就已经显得比较安静了。 街道上冷冷清清的,窗户中透出的点点灯火,让这个寒冬之夜有了几分烟火之气的暖意。 趴在屋檐上,拿出香秀送给自己的绢子,蒙上脸,平复自己的呼吸,让自己融入夜色当中。 陈少墨选择的地点是在出城门口前边的小广场上。 天岳军运送的队伍,在出城的时候必定会有停留,那就是陈少墨需要的机会。 最关键的是,城门口还有不少守夜的兵卒,这是陈少墨整个计划当中不可或缺的。 没有让陈少墨等太久,天岳军运送粮草的车队就出现在自己的视野当中。 浩浩荡荡的,三十多辆的车队,马蹄声、车轱辘压在青石板发出的咕咕声,似乎成为了这个寒夜的主旋律。 熊熊燃烧的火把,将小广场照的透亮。 车队停在城门口,车子上堆得高高的。 陈少墨没有动。 厚重的城门被推开,发出沉闷的声响,在这寒夜中显得格外的突兀。 “驾……”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鞭子刺破空气,拖车的马匹发出一声嘶鸣,车轱辘发出一声吱呀声,缓缓的往前走。 就在这一瞬间,一支羽箭从广场的左侧飞了出来。 第十五章:小贼 “唏律律……” 马声嘶鸣,也没有办法掩盖箭矢急速的破空声。 箭矢很准确的射中目标,一辆刚刚启动的马车的的麻绳被一击射断,同时还将一个木箱子射的木屑四飞。 沉重的货物,加上势大力沉的羽箭,还有刚刚启动时的巨大惯性,整辆马车上的货物,瞬间崩塌,摔落在地。 “不对,没有银子!” 陈少墨不敢迟疑,箭发连珠,顷刻间,又是两只羽箭飞了出去,将另外两辆车子的麻绳射断。 车上的货物都瞬间倾覆了下来,砸落了一地。 瞬间的骚乱,也让拖车的马匹有些惊慌起来,发出阵阵的嘶鸣。 陈少墨已经看不清,那些掉落的货物当中,有无银子,如果有,那些守城门的兵卒肯定是看了个清晰的。 这就是陈少墨的计划,只要天岳军带着饷银出城,自己射断绑车的麻绳,只要饷银掉落下来,事情的真相也就跟着出来了。 又是两箭射出,再次成功让两辆马车的货物砸落。 就在陈少墨搭箭,准备射出第六箭的时候,陈少墨只感觉到后背一阵发凉,身上的汗毛似乎在瞬间炸起。 “危险!” 本能的直觉,让陈少墨身体瞬间左倾,搭在弓上的箭头瞬间抬高三寸,也不管瞄不瞄准,就是一箭射了出去。 在射出去的一刹那,陈少墨借势就跳下屋檐,头也不敢回,就飞速的朝着事先确定好的撤退路线逃遁。 “砰……” 身后传来金属碰撞的声响。 “混蛋……” 还有一声气急败坏的娇喝声。 高手,绝对是高手。 陈少墨只是发出了五箭,对方竟然能锁定自己的位置,还在这样极端的时间内,潜伏到自己的身边来。 若不是陈少墨心生警觉,绝对会凶多吉少。 而且,这个人的身手不是一般的厉害。 就算是陈少墨见机不妙,立刻远遁,但依旧感觉到一股可怕的气息,就如毒蛇一般牢牢地锁定自己。 陈少墨虽然逃遁占了先机,可是此刻,自己就如同被毒蛇追赶的小白鼠。 陈少墨自认自己的身手绝对不差,何况还是在这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得拒北城,还事先勘探好的路线。 可是,眼下的光景,陈少墨压根连头都不敢回,更不敢有丝毫的停滞。 几次的变换路线,都未能摆脱对方,那种后背发寒的感觉,丝毫没有减轻。 好厉害的对手。 这样的追逐,竟然还让陈少墨发现不了对方追踪的痕迹。这种感觉,对方好像变成了自己的影子一般,摸不着,却又摆脱不掉。 这是陈少墨来到这个世界十五年以来,第一次感受到如此强烈的危机,这个危机感,似乎随时就是自己生命的尽头。 前边出现一堵矮墙。 陈少墨没有丝毫犹豫,一个蹬步,身体高高跃起。 单脚点在墙上的那一瞬间,那种危机感变得异常的强烈。 “就是现在了!” 陈少墨借助单脚点墙的一瞬间,一个转身,身体飘在空中,搭箭、弯弓…… 羽箭刺破空气,白色的羽毛,就算是在夜色中,也是发出一流白光。 一个娇小的身影越过屋脊,横刀…… 嘣的一声…… 刀身与箭矢相撞,炸出一串火花。 只见那个娇小的身影,在空中翻滚了两圈,才卸掉这一箭的威力。 等对方再次落在屋脊上时,陈少墨早就趁着这一刹那的时间飞速的逃遁了。 只是,陈少墨这一次已经偏离了当初计划好的线路。 翻过矮墙,竟然来到穿城而过的溏蒲河。 没有江南的小桥流水,这溏蒲河虽然穿城而过,却是一条地道的野河。 枯黄的蒿草,光溜溜的树杈子布满河岸。 “小贼,今夜本姑娘就和你杠上了!” 女子追上来,站在屋檐顶上,望着眼前的溏蒲河,气息散开,手握钢刀,如塑像一般矗立。 就好似一条毒蛇,寂静的等待露出脑袋的猎物。 陈少墨就是她的猎物。 枯黄的蒿草地,难得的有个小凹地,堪堪容得下陈少墨的身子,如此开阔地,继续逃跑,那就是送死。 身处绝境的陈少墨很想骂一句小娘皮。 可惜,他不敢,甚至连眼神都不敢朝女子方向望去。 很冷,为了防止自己牙齿打颤发出声响,原本蒙面的绢子,已经被陈少墨咬在口中。 流水潺潺,声音清亮悦耳。 虽是寒冬,夜空却格外的透亮,无数繁星点缀夜空,空旷且高远…… 只是,眼前的夜色,却着实无心欣赏。 整整一个时辰,对方才失去耐心,转身如鬼魅一般消失在屋檐上。 陈少墨依旧不敢动。 果然,这女子不到盏茶的功夫又折返回来了。 这样的套路,这女子折腾了三回,才悻悻离开。 此刻的陈少墨,也没有精力去搭理这女子的套路了,他的身上,已经都凝了一层白霜了。 清晨的阳光,在这个寒冬,总是会给人带来惬意。 只是这不包含陈少墨。 一夜不敢动弹,眉毛都结了霜。 一步……两步……三步…… 一步激灵,一步一哆嗦…… 昨晚被追杀的场景,足够让陈少墨一辈子刻骨铭心。 昨天自己的动作,陈少墨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当时那种情况,陈少墨也没有看明白,自己射断马车上的绳索,让货物掉落,有没有那被劫的饷银露出来。 有没有效果,今天就可以见分晓了。 其实,陈少墨还布置了一个后招。 在昨晚自己行动之前,陈少墨还特意用左手,写了近百份的大字报,全贴在了人群密集的地方。 大字报上的内容,是陈少墨推演天岳军就是饷银被劫案的真正黑手的过程。 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可是这种事情,需要证据吗? 只要陈少墨大字报上的内容传出去,哪怕没有证据,朝廷也不敢放任天岳军不管的。 这就足够了。 “唏律律……” 马声嘶鸣,也没有办法掩盖箭矢急速的破空声。 箭矢很准确的射中目标,一辆刚刚启动的马车的的麻绳被一击射断,同时还将一个木箱子射的木屑四飞。 沉重的货物,加上势大力沉的羽箭,还有刚刚启动时的巨大惯性,整辆马车上的货物,瞬间崩塌,摔落在地。 “不对,没有银子!” 陈少墨不敢迟疑,箭发连珠,顷刻间,又是两只羽箭飞了出去,将另外两辆车子的麻绳射断。 车上的货物都瞬间倾覆了下来,砸落了一地。 瞬间的骚乱,也让拖车的马匹有些惊慌起来,发出阵阵的嘶鸣。 陈少墨已经看不清,那些掉落的货物当中,有无银子,如果有,那些守城门的兵卒肯定是看了个清晰的。 这就是陈少墨的计划,只要天岳军带着饷银出城,自己射断绑车的麻绳,只要饷银掉落下来,事情的真相也就跟着出来了。 又是两箭射出,再次成功让两辆马车的货物砸落。 就在陈少墨搭箭,准备射出第六箭的时候,陈少墨只感觉到后背一阵发凉,身上的汗毛似乎在瞬间炸起。 “危险!” 本能的直觉,让陈少墨身体瞬间左倾,搭在弓上的箭头瞬间抬高三寸,也不管瞄不瞄准,就是一箭射了出去。 在射出去的一刹那,陈少墨借势就跳下屋檐,头也不敢回,就飞速的朝着事先确定好的撤退路线逃遁。 “砰……” 身后传来金属碰撞的声响。 “混蛋……” 还有一声气急败坏的娇喝声。 高手,绝对是高手。 陈少墨只是发出了五箭,对方竟然能锁定自己的位置,还在这样极端的时间内,潜伏到自己的身边来。 若不是陈少墨心生警觉,绝对会凶多吉少。 而且,这个人的身手不是一般的厉害。 就算是陈少墨见机不妙,立刻远遁,但依旧感觉到一股可怕的气息,就如毒蛇一般牢牢地锁定自己。 陈少墨虽然逃遁占了先机,可是此刻,自己就如同被毒蛇追赶的小白鼠。 陈少墨自认自己的身手绝对不差,何况还是在这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得拒北城,还事先勘探好的路线。 可是,眼下的光景,陈少墨压根连头都不敢回,更不敢有丝毫的停滞。 几次的变换路线,都未能摆脱对方,那种后背发寒的感觉,丝毫没有减轻。 好厉害的对手。 这样的追逐,竟然还让陈少墨发现不了对方追踪的痕迹。这种感觉,对方好像变成了自己的影子一般,摸不着,却又摆脱不掉。 这是陈少墨来到这个世界十五年以来,第一次感受到如此强烈的危机,这个危机感,似乎随时就是自己生命的尽头。 前边出现一堵矮墙。 陈少墨没有丝毫犹豫,一个蹬步,身体高高跃起。 单脚点在墙上的那一瞬间,那种危机感变得异常的强烈。 “就是现在了!” 陈少墨借助单脚点墙的一瞬间,一个转身,身体飘在空中,搭箭、弯弓…… 羽箭刺破空气,白色的羽毛,就算是在夜色中,也是发出一流白光。 一个娇小的身影越过屋脊,横刀…… 嘣的一声…… 刀身与箭矢相撞,炸出一串火花。 只见那个娇小的身影,在空中翻滚了两圈,才卸掉这一箭的威力。 等对方再次落在屋脊上时,陈少墨早就趁着这一刹那的时间飞速的逃遁了。 只是,陈少墨这一次已经偏离了当初计划好的线路。 翻过矮墙,竟然来到穿城而过的溏蒲河。 没有江南的小桥流水,这溏蒲河虽然穿城而过,却是一条地道的野河。 枯黄的蒿草,光溜溜的树杈子布满河岸。 “小贼,今夜本姑娘就和你杠上了!” 女子追上来,站在屋檐顶上,望着眼前的溏蒲河,气息散开,手握钢刀,如塑像一般矗立。 就好似一条毒蛇,寂静的等待露出脑袋的猎物。 陈少墨就是她的猎物。 枯黄的蒿草地,难得的有个小凹地,堪堪容得下陈少墨的身子,如此开阔地,继续逃跑,那就是送死。 身处绝境的陈少墨很想骂一句小娘皮。 可惜,他不敢,甚至连眼神都不敢朝女子方向望去。 很冷,为了防止自己牙齿打颤发出声响,原本蒙面的绢子,已经被陈少墨咬在口中。 流水潺潺,声音清亮悦耳。 虽是寒冬,夜空却格外的透亮,无数繁星点缀夜空,空旷且高远…… 只是,眼前的夜色,却着实无心欣赏。 整整一个时辰,对方才失去耐心,转身如鬼魅一般消失在屋檐上。 陈少墨依旧不敢动。 果然,这女子不到盏茶的功夫又折返回来了。 这样的套路,这女子折腾了三回,才悻悻离开。 此刻的陈少墨,也没有精力去搭理这女子的套路了,他的身上,已经都凝了一层白霜了。 清晨的阳光,在这个寒冬,总是会给人带来惬意。 只是这不包含陈少墨。 一夜不敢动弹,眉毛都结了霜。 一步……两步……三步…… 一步激灵,一步一哆嗦…… 昨晚被追杀的场景,足够让陈少墨一辈子刻骨铭心。 昨天自己的动作,陈少墨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当时那种情况,陈少墨也没有看明白,自己射断马车上的绳索,让货物掉落,有没有那被劫的饷银露出来。 有没有效果,今天就可以见分晓了。 其实,陈少墨还布置了一个后招。 在昨晚自己行动之前,陈少墨还特意用左手,写了近百份的大字报,全贴在了人群密集的地方。 大字报上的内容,是陈少墨推演天岳军就是饷银被劫案的真正黑手的过程。 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可是这种事情,需要证据吗? 只要陈少墨大字报上的内容传出去,哪怕没有证据,朝廷也不敢放任天岳军不管的。 这就足够了。 如果陈少墨的推测错了,反正对陈少墨不会有损失,如果是对的,那天岳军想谋逆,那就没那么容易了。 自己昨晚所做的一切布局,今天就要出结果了。 屋子里的火盆烧的很旺,陈少墨裹着被子,依旧感觉到四肢冰寒,当喝下曹铮端进来的姜汤之后,五脏六腑才稍微有些暖意。 “唏律律……” 马声嘶鸣,也没有办法掩盖箭矢急速的破空声。 箭矢很准确的射中目标,一辆刚刚启动的马车的的麻绳被一击射断,同时还将一个木箱子射的木屑四飞。 沉重的货物,加上势大力沉的羽箭,还有刚刚启动时的巨大惯性,整辆马车上的货物,瞬间崩塌,摔落在地。 “不对,没有银子!” 陈少墨不敢迟疑,箭发连珠,顷刻间,又是两只羽箭飞了出去,将另外两辆车子的麻绳射断。 车上的货物都瞬间倾覆了下来,砸落了一地。 瞬间的骚乱,也让拖车的马匹有些惊慌起来,发出阵阵的嘶鸣。 陈少墨已经看不清,那些掉落的货物当中,有无银子,如果有,那些守城门的兵卒肯定是看了个清晰的。 这就是陈少墨的计划,只要天岳军带着饷银出城,自己射断绑车的麻绳,只要饷银掉落下来,事情的真相也就跟着出来了。 又是两箭射出,再次成功让两辆马车的货物砸落。 就在陈少墨搭箭,准备射出第六箭的时候,陈少墨只感觉到后背一阵发凉,身上的汗毛似乎在瞬间炸起。 “危险!” 本能的直觉,让陈少墨身体瞬间左倾,搭在弓上的箭头瞬间抬高三寸,也不管瞄不瞄准,就是一箭射了出去。 在射出去的一刹那,陈少墨借势就跳下屋檐,头也不敢回,就飞速的朝着事先确定好的撤退路线逃遁。 “砰……” 身后传来金属碰撞的声响。 “混蛋……” 还有一声气急败坏的娇喝声。 高手,绝对是高手。 陈少墨只是发出了五箭,对方竟然能锁定自己的位置,还在这样极端的时间内,潜伏到自己的身边来。 若不是陈少墨心生警觉,绝对会凶多吉少。 而且,这个人的身手不是一般的厉害。 就算是陈少墨见机不妙,立刻远遁,但依旧感觉到一股可怕的气息,就如毒蛇一般牢牢地锁定自己。 陈少墨虽然逃遁占了先机,可是此刻,自己就如同被毒蛇追赶的小白鼠。 陈少墨自认自己的身手绝对不差,何况还是在这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得拒北城,还事先勘探好的路线。 可是,眼下的光景,陈少墨压根连头都不敢回,更不敢有丝毫的停滞。 几次的变换路线,都未能摆脱对方,那种后背发寒的感觉,丝毫没有减轻。 好厉害的对手。 这样的追逐,竟然还让陈少墨发现不了对方追踪的痕迹。这种感觉,对方好像变成了自己的影子一般,摸不着,却又摆脱不掉。 这是陈少墨来到这个世界十五年以来,第一次感受到如此强烈的危机,这个危机感,似乎随时就是自己生命的尽头。 前边出现一堵矮墙。 陈少墨没有丝毫犹豫,一个蹬步,身体高高跃起。 单脚点在墙上的那一瞬间,那种危机感变得异常的强烈。 “就是现在了!” 陈少墨借助单脚点墙的一瞬间,一个转身,身体飘在空中,搭箭、弯弓…… 羽箭刺破空气,白色的羽毛,就算是在夜色中,也是发出一流白光。 一个娇小的身影越过屋脊,横刀…… 嘣的一声…… 刀身与箭矢相撞,炸出一串火花。 只见那个娇小的身影,在空中翻滚了两圈,才卸掉这一箭的威力。 等对方再次落在屋脊上时,陈少墨早就趁着这一刹那的时间飞速的逃遁了。 只是,陈少墨这一次已经偏离了当初计划好的线路。 翻过矮墙,竟然来到穿城而过的溏蒲河。 没有江南的小桥流水,这溏蒲河虽然穿城而过,却是一条地道的野河。 枯黄的蒿草,光溜溜的树杈子布满河岸。 “小贼,今夜本姑娘就和你杠上了!” 女子追上来,站在屋檐顶上,望着眼前的溏蒲河,气息散开,手握钢刀,如塑像一般矗立。 就好似一条毒蛇,寂静的等待露出脑袋的猎物。 陈少墨就是她的猎物。 枯黄的蒿草地,难得的有个小凹地,堪堪容得下陈少墨的身子,如此开阔地,继续逃跑,那就是送死。 身处绝境的陈少墨很想骂一句小娘皮。 可惜,他不敢,甚至连眼神都不敢朝女子方向望去。 很冷,为了防止自己牙齿打颤发出声响,原本蒙面的绢子,已经被陈少墨咬在口中。 流水潺潺,声音清亮悦耳。 虽是寒冬,夜空却格外的透亮,无数繁星点缀夜空,空旷且高远…… 只是,眼前的夜色,却着实无心欣赏。 整整一个时辰,对方才失去耐心,转身如鬼魅一般消失在屋檐上。 陈少墨依旧不敢动。 果然,这女子不到盏茶的功夫又折返回来了。 这样的套路,这女子折腾了三回,才悻悻离开。 此刻的陈少墨,也没有精力去搭理这女子的套路了,他的身上,已经都凝了一层白霜了。 清晨的阳光,在这个寒冬,总是会给人带来惬意。 只是这不包含陈少墨。 一夜不敢动弹,眉毛都结了霜。 一步……两步……三步…… 一步激灵,一步一哆嗦…… 昨晚被追杀的场景,足够让陈少墨一辈子刻骨铭心。 昨天自己的动作,陈少墨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当时那种情况,陈少墨也没有看明白,自己射断马车上的绳索,让货物掉落,有没有那被劫的饷银露出来。 有没有效果,今天就可以见分晓了。 其实,陈少墨还布置了一个后招。 在昨晚自己行动之前,陈少墨还特意用左手,写了近百份的大字报,全贴在了人群密集的地方。 大字报上的内容,是陈少墨推演天岳军就是饷银被劫案的真正黑手的过程。 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可是这种事情,需要证据吗? 只要陈少墨大字报上的内容传出去,哪怕没有证据,朝廷也不敢放任天岳军不管的。 这就足够了。 如果陈少墨的推测错了,反正对陈少墨不会有损失,如果是对的,那天岳军想谋逆,那就没那么容易了。 自己昨晚所做的一切布局,今天就要出结果了。 屋子里的火盆烧的很旺,陈少墨裹着被子,依旧感觉到四肢冰寒,当喝下曹铮端进来的姜汤之后,五脏六腑才稍微有些暖意。 “唏律律……” 马声嘶鸣,也没有办法掩盖箭矢急速的破空声。 箭矢很准确的射中目标,一辆刚刚启动的马车的的麻绳被一击射断,同时还将一个木箱子射的木屑四飞。 沉重的货物,加上势大力沉的羽箭,还有刚刚启动时的巨大惯性,整辆马车上的货物,瞬间崩塌,摔落在地。 “不对,没有银子!” 陈少墨不敢迟疑,箭发连珠,顷刻间,又是两只羽箭飞了出去,将另外两辆车子的麻绳射断。 车上的货物都瞬间倾覆了下来,砸落了一地。 瞬间的骚乱,也让拖车的马匹有些惊慌起来,发出阵阵的嘶鸣。 陈少墨已经看不清,那些掉落的货物当中,有无银子,如果有,那些守城门的兵卒肯定是看了个清晰的。 这就是陈少墨的计划,只要天岳军带着饷银出城,自己射断绑车的麻绳,只要饷银掉落下来,事情的真相也就跟着出来了。 又是两箭射出,再次成功让两辆马车的货物砸落。 就在陈少墨搭箭,准备射出第六箭的时候,陈少墨只感觉到后背一阵发凉,身上的汗毛似乎在瞬间炸起。 “危险!” 本能的直觉,让陈少墨身体瞬间左倾,搭在弓上的箭头瞬间抬高三寸,也不管瞄不瞄准,就是一箭射了出去。 在射出去的一刹那,陈少墨借势就跳下屋檐,头也不敢回,就飞速的朝着事先确定好的撤退路线逃遁。 “砰……” 身后传来金属碰撞的声响。 “混蛋……” 还有一声气急败坏的娇喝声。 高手,绝对是高手。 陈少墨只是发出了五箭,对方竟然能锁定自己的位置,还在这样极端的时间内,潜伏到自己的身边来。 若不是陈少墨心生警觉,绝对会凶多吉少。 而且,这个人的身手不是一般的厉害。 就算是陈少墨见机不妙,立刻远遁,但依旧感觉到一股可怕的气息,就如毒蛇一般牢牢地锁定自己。 陈少墨虽然逃遁占了先机,可是此刻,自己就如同被毒蛇追赶的小白鼠。 陈少墨自认自己的身手绝对不差,何况还是在这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得拒北城,还事先勘探好的路线。 可是,眼下的光景,陈少墨压根连头都不敢回,更不敢有丝毫的停滞。 几次的变换路线,都未能摆脱对方,那种后背发寒的感觉,丝毫没有减轻。 好厉害的对手。 这样的追逐,竟然还让陈少墨发现不了对方追踪的痕迹。这种感觉,对方好像变成了自己的影子一般,摸不着,却又摆脱不掉。 这是陈少墨来到这个世界十五年以来,第一次感受到如此强烈的危机,这个危机感,似乎随时就是自己生命的尽头。 前边出现一堵矮墙。 陈少墨没有丝毫犹豫,一个蹬步,身体高高跃起。 单脚点在墙上的那一瞬间,那种危机感变得异常的强烈。 “就是现在了!” 陈少墨借助单脚点墙的一瞬间,一个转身,身体飘在空中,搭箭、弯弓…… 羽箭刺破空气,白色的羽毛,就算是在夜色中,也是发出一流白光。 一个娇小的身影越过屋脊,横刀…… 嘣的一声…… 刀身与箭矢相撞,炸出一串火花。 只见那个娇小的身影,在空中翻滚了两圈,才卸掉这一箭的威力。 等对方再次落在屋脊上时,陈少墨早就趁着这一刹那的时间飞速的逃遁了。 只是,陈少墨这一次已经偏离了当初计划好的线路。 翻过矮墙,竟然来到穿城而过的溏蒲河。 没有江南的小桥流水,这溏蒲河虽然穿城而过,却是一条地道的野河。 枯黄的蒿草,光溜溜的树杈子布满河岸。 “小贼,今夜本姑娘就和你杠上了!” 女子追上来,站在屋檐顶上,望着眼前的溏蒲河,气息散开,手握钢刀,如塑像一般矗立。 就好似一条毒蛇,寂静的等待露出脑袋的猎物。 陈少墨就是她的猎物。 枯黄的蒿草地,难得的有个小凹地,堪堪容得下陈少墨的身子,如此开阔地,继续逃跑,那就是送死。 身处绝境的陈少墨很想骂一句小娘皮。 可惜,他不敢,甚至连眼神都不敢朝女子方向望去。 很冷,为了防止自己牙齿打颤发出声响,原本蒙面的绢子,已经被陈少墨咬在口中。 流水潺潺,声音清亮悦耳。 虽是寒冬,夜空却格外的透亮,无数繁星点缀夜空,空旷且高远…… 只是,眼前的夜色,却着实无心欣赏。 整整一个时辰,对方才失去耐心,转身如鬼魅一般消失在屋檐上。 陈少墨依旧不敢动。 果然,这女子不到盏茶的功夫又折返回来了。 这样的套路,这女子折腾了三回,才悻悻离开。 此刻的陈少墨,也没有精力去搭理这女子的套路了,他的身上,已经都凝了一层白霜了。 清晨的阳光,在这个寒冬,总是会给人带来惬意。 只是这不包含陈少墨。 一夜不敢动弹,眉毛都结了霜。 一步……两步……三步…… 一步激灵,一步一哆嗦…… 昨晚被追杀的场景,足够让陈少墨一辈子刻骨铭心。 昨天自己的动作,陈少墨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当时那种情况,陈少墨也没有看明白,自己射断马车上的绳索,让货物掉落,有没有那被劫的饷银露出来。 有没有效果,今天就可以见分晓了。 其实,陈少墨还布置了一个后招。 在昨晚自己行动之前,陈少墨还特意用左手,写了近百份的大字报,全贴在了人群密集的地方。 大字报上的内容,是陈少墨推演天岳军就是饷银被劫案的真正黑手的过程。 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可是这种事情,需要证据吗? 只要陈少墨大字报上的内容传出去,哪怕没有证据,朝廷也不敢放任天岳军不管的。 这就足够了。 “唏律律……” 马声嘶鸣,也没有办法掩盖箭矢急速的破空声。 箭矢很准确的射中目标,一辆刚刚启动的马车的的麻绳被一击射断,同时还将一个木箱子射的木屑四飞。 沉重的货物,加上势大力沉的羽箭,还有刚刚启动时的巨大惯性,整辆马车上的货物,瞬间崩塌,摔落在地。 “不对,没有银子!” 陈少墨不敢迟疑,箭发连珠,顷刻间,又是两只羽箭飞了出去,将另外两辆车子的麻绳射断。 车上的货物都瞬间倾覆了下来,砸落了一地。 瞬间的骚乱,也让拖车的马匹有些惊慌起来,发出阵阵的嘶鸣。 陈少墨已经看不清,那些掉落的货物当中,有无银子,如果有,那些守城门的兵卒肯定是看了个清晰的。 这就是陈少墨的计划,只要天岳军带着饷银出城,自己射断绑车的麻绳,只要饷银掉落下来,事情的真相也就跟着出来了。 又是两箭射出,再次成功让两辆马车的货物砸落。 就在陈少墨搭箭,准备射出第六箭的时候,陈少墨只感觉到后背一阵发凉,身上的汗毛似乎在瞬间炸起。 “危险!” 本能的直觉,让陈少墨身体瞬间左倾,搭在弓上的箭头瞬间抬高三寸,也不管瞄不瞄准,就是一箭射了出去。 在射出去的一刹那,陈少墨借势就跳下屋檐,头也不敢回,就飞速的朝着事先确定好的撤退路线逃遁。 “砰……” 身后传来金属碰撞的声响。 “混蛋……” 还有一声气急败坏的娇喝声。 高手,绝对是高手。 陈少墨只是发出了五箭,对方竟然能锁定自己的位置,还在这样极端的时间内,潜伏到自己的身边来。 若不是陈少墨心生警觉,绝对会凶多吉少。 而且,这个人的身手不是一般的厉害。 就算是陈少墨见机不妙,立刻远遁,但依旧感觉到一股可怕的气息,就如毒蛇一般牢牢地锁定自己。 陈少墨虽然逃遁占了先机,可是此刻,自己就如同被毒蛇追赶的小白鼠。 陈少墨自认自己的身手绝对不差,何况还是在这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得拒北城,还事先勘探好的路线。 可是,眼下的光景,陈少墨压根连头都不敢回,更不敢有丝毫的停滞。 几次的变换路线,都未能摆脱对方,那种后背发寒的感觉,丝毫没有减轻。 好厉害的对手。 这样的追逐,竟然还让陈少墨发现不了对方追踪的痕迹。这种感觉,对方好像变成了自己的影子一般,摸不着,却又摆脱不掉。 这是陈少墨来到这个世界十五年以来,第一次感受到如此强烈的危机,这个危机感,似乎随时就是自己生命的尽头。 前边出现一堵矮墙。 陈少墨没有丝毫犹豫,一个蹬步,身体高高跃起。 单脚点在墙上的那一瞬间,那种危机感变得异常的强烈。 “就是现在了!” 陈少墨借助单脚点墙的一瞬间,一个转身,身体飘在空中,搭箭、弯弓…… 羽箭刺破空气,白色的羽毛,就算是在夜色中,也是发出一流白光。 一个娇小的身影越过屋脊,横刀…… 嘣的一声…… 刀身与箭矢相撞,炸出一串火花。 只见那个娇小的身影,在空中翻滚了两圈,才卸掉这一箭的威力。 等对方再次落在屋脊上时,陈少墨早就趁着这一刹那的时间飞速的逃遁了。 只是,陈少墨这一次已经偏离了当初计划好的线路。 翻过矮墙,竟然来到穿城而过的溏蒲河。 没有江南的小桥流水,这溏蒲河虽然穿城而过,却是一条地道的野河。 枯黄的蒿草,光溜溜的树杈子布满河岸。 “小贼,今夜本姑娘就和你杠上了!” 女子追上来,站在屋檐顶上,望着眼前的溏蒲河,气息散开,手握钢刀,如塑像一般矗立。 就好似一条毒蛇,寂静的等待露出脑袋的猎物。 陈少墨就是她的猎物。 枯黄的蒿草地,难得的有个小凹地,堪堪容得下陈少墨的身子,如此开阔地,继续逃跑,那就是送死。 身处绝境的陈少墨很想骂一句小娘皮。 可惜,他不敢,甚至连眼神都不敢朝女子方向望去。 很冷,为了防止自己牙齿打颤发出声响,原本蒙面的绢子,已经被陈少墨咬在口中。 流水潺潺,声音清亮悦耳。 虽是寒冬,夜空却格外的透亮,无数繁星点缀夜空,空旷且高远…… 只是,眼前的夜色,却着实无心欣赏。 整整一个时辰,对方才失去耐心,转身如鬼魅一般消失在屋檐上。 陈少墨依旧不敢动。 果然,这女子不到盏茶的功夫又折返回来了。 这样的套路,这女子折腾了三回,才悻悻离开。 此刻的陈少墨,也没有精力去搭理这女子的套路了,他的身上,已经都凝了一层白霜了。 清晨的阳光,在这个寒冬,总是会给人带来惬意。 只是这不包含陈少墨。 一夜不敢动弹,眉毛都结了霜。 一步……两步……三步…… 一步激灵,一步一哆嗦…… 昨晚被追杀的场景,足够让陈少墨一辈子刻骨铭心。 昨天自己的动作,陈少墨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当时那种情况,陈少墨也没有看明白,自己射断马车上的绳索,让货物掉落,有没有那被劫的饷银露出来。 有没有效果,今天就可以见分晓了。 其实,陈少墨还布置了一个后招。 在昨晚自己行动之前,陈少墨还特意用左手,写了近百份的大字报,全贴在了人群密集的地方。 大字报上的内容,是陈少墨推演天岳军就是饷银被劫案的真正黑手的过程。 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可是这种事情,需要证据吗? 只要陈少墨大字报上的内容传出去,哪怕没有证据,朝廷也不敢放任天岳军不管的。 这就足够了。 如果陈少墨的推测错了,反正对陈少墨不会有损失,如果是对的,那天岳军想谋逆,那就没那么容易了。 自己昨晚所做的一切布局,今天就要出结果了。 屋子里的火盆烧的很旺,陈少墨裹着被子,依旧感觉到四肢冰寒,当喝下曹铮端进来的姜汤之后,五脏六腑才稍微有些暖意。 “唏律律……” 马声嘶鸣,也没有办法掩盖箭矢急速的破空声。 箭矢很准确的射中目标,一辆刚刚启动的马车的的麻绳被一击射断,同时还将一个木箱子射的木屑四飞。 沉重的货物,加上势大力沉的羽箭,还有刚刚启动时的巨大惯性,整辆马车上的货物,瞬间崩塌,摔落在地。 “不对,没有银子!” 陈少墨不敢迟疑,箭发连珠,顷刻间,又是两只羽箭飞了出去,将另外两辆车子的麻绳射断。 车上的货物都瞬间倾覆了下来,砸落了一地。 瞬间的骚乱,也让拖车的马匹有些惊慌起来,发出阵阵的嘶鸣。 陈少墨已经看不清,那些掉落的货物当中,有无银子,如果有,那些守城门的兵卒肯定是看了个清晰的。 这就是陈少墨的计划,只要天岳军带着饷银出城,自己射断绑车的麻绳,只要饷银掉落下来,事情的真相也就跟着出来了。 又是两箭射出,再次成功让两辆马车的货物砸落。 就在陈少墨搭箭,准备射出第六箭的时候,陈少墨只感觉到后背一阵发凉,身上的汗毛似乎在瞬间炸起。 “危险!” 本能的直觉,让陈少墨身体瞬间左倾,搭在弓上的箭头瞬间抬高三寸,也不管瞄不瞄准,就是一箭射了出去。 在射出去的一刹那,陈少墨借势就跳下屋檐,头也不敢回,就飞速的朝着事先确定好的撤退路线逃遁。 “砰……” 身后传来金属碰撞的声响。 “混蛋……” 还有一声气急败坏的娇喝声。 高手,绝对是高手。 陈少墨只是发出了五箭,对方竟然能锁定自己的位置,还在这样极端的时间内,潜伏到自己的身边来。 若不是陈少墨心生警觉,绝对会凶多吉少。 而且,这个人的身手不是一般的厉害。 就算是陈少墨见机不妙,立刻远遁,但依旧感觉到一股可怕的气息,就如毒蛇一般牢牢地锁定自己。 陈少墨虽然逃遁占了先机,可是此刻,自己就如同被毒蛇追赶的小白鼠。 陈少墨自认自己的身手绝对不差,何况还是在这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得拒北城,还事先勘探好的路线。 可是,眼下的光景,陈少墨压根连头都不敢回,更不敢有丝毫的停滞。 几次的变换路线,都未能摆脱对方,那种后背发寒的感觉,丝毫没有减轻。 好厉害的对手。 这样的追逐,竟然还让陈少墨发现不了对方追踪的痕迹。这种感觉,对方好像变成了自己的影子一般,摸不着,却又摆脱不掉。 这是陈少墨来到这个世界十五年以来,第一次感受到如此强烈的危机,这个危机感,似乎随时就是自己生命的尽头。 前边出现一堵矮墙。 陈少墨没有丝毫犹豫,一个蹬步,身体高高跃起。 单脚点在墙上的那一瞬间,那种危机感变得异常的强烈。 “就是现在了!” 陈少墨借助单脚点墙的一瞬间,一个转身,身体飘在空中,搭箭、弯弓…… 羽箭刺破空气,白色的羽毛,就算是在夜色中,也是发出一流白光。 一个娇小的身影越过屋脊,横刀…… 嘣的一声…… 刀身与箭矢相撞,炸出一串火花。 只见那个娇小的身影,在空中翻滚了两圈,才卸掉这一箭的威力。 等对方再次落在屋脊上时,陈少墨早就趁着这一刹那的时间飞速的逃遁了。 只是,陈少墨这一次已经偏离了当初计划好的线路。 翻过矮墙,竟然来到穿城而过的溏蒲河。 没有江南的小桥流水,这溏蒲河虽然穿城而过,却是一条地道的野河。 枯黄的蒿草,光溜溜的树杈子布满河岸。 “小贼,今夜本姑娘就和你杠上了!” 女子追上来,站在屋檐顶上,望着眼前的溏蒲河,气息散开,手握钢刀,如塑像一般矗立。 就好似一条毒蛇,寂静的等待露出脑袋的猎物。 陈少墨就是她的猎物。 枯黄的蒿草地,难得的有个小凹地,堪堪容得下陈少墨的身子,如此开阔地,继续逃跑,那就是送死。 身处绝境的陈少墨很想骂一句小娘皮。 可惜,他不敢,甚至连眼神都不敢朝女子方向望去。 很冷,为了防止自己牙齿打颤发出声响,原本蒙面的绢子,已经被陈少墨咬在口中。 流水潺潺,声音清亮悦耳。 虽是寒冬,夜空却格外的透亮,无数繁星点缀夜空,空旷且高远…… 只是,眼前的夜色,却着实无心欣赏。 整整一个时辰,对方才失去耐心,转身如鬼魅一般消失在屋檐上。 陈少墨依旧不敢动。 果然,这女子不到盏茶的功夫又折返回来了。 这样的套路,这女子折腾了三回,才悻悻离开。 此刻的陈少墨,也没有精力去搭理这女子的套路了,他的身上,已经都凝了一层白霜了。 清晨的阳光,在这个寒冬,总是会给人带来惬意。 只是这不包含陈少墨。 一夜不敢动弹,眉毛都结了霜。 一步……两步……三步…… 一步激灵,一步一哆嗦…… 昨晚被追杀的场景,足够让陈少墨一辈子刻骨铭心。 昨天自己的动作,陈少墨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当时那种情况,陈少墨也没有看明白,自己射断马车上的绳索,让货物掉落,有没有那被劫的饷银露出来。 有没有效果,今天就可以见分晓了。 其实,陈少墨还布置了一个后招。 在昨晚自己行动之前,陈少墨还特意用左手,写了近百份的大字报,全贴在了人群密集的地方。 大字报上的内容,是陈少墨推演天岳军就是饷银被劫案的真正黑手的过程。 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可是这种事情,需要证据吗? 只要陈少墨大字报上的内容传出去,哪怕没有证据,朝廷也不敢放任天岳军不管的。 这就足够了。 如果陈少墨的推测错了,反正对陈少墨不会有损失,如果是对的,那天岳军想谋逆,那就没那么容易了。 自己昨晚所做的一切布局,今天就要出结果了。 屋子里的火盆烧的很旺,陈少墨裹着被子,依旧感觉到四肢冰寒,当喝下曹铮端进来的姜汤之后,五脏六腑才稍微有些暖意。 “唏律律……” 马声嘶鸣,也没有办法掩盖箭矢急速的破空声。 箭矢很准确的射中目标,一辆刚刚启动的马车的的麻绳被一击射断,同时还将一个木箱子射的木屑四飞。 沉重的货物,加上势大力沉的羽箭,还有刚刚启动时的巨大惯性,整辆马车上的货物,瞬间崩塌,摔落在地。 “不对,没有银子!” 陈少墨不敢迟疑,箭发连珠,顷刻间,又是两只羽箭飞了出去,将另外两辆车子的麻绳射断。 车上的货物都瞬间倾覆了下来,砸落了一地。 瞬间的骚乱,也让拖车的马匹有些惊慌起来,发出阵阵的嘶鸣。 陈少墨已经看不清,那些掉落的货物当中,有无银子,如果有,那些守城门的兵卒肯定是看了个清晰的。 这就是陈少墨的计划,只要天岳军带着饷银出城,自己射断绑车的麻绳,只要饷银掉落下来,事情的真相也就跟着出来了。 又是两箭射出,再次成功让两辆马车的货物砸落。 就在陈少墨搭箭,准备射出第六箭的时候,陈少墨只感觉到后背一阵发凉,身上的汗毛似乎在瞬间炸起。 “危险!” 本能的直觉,让陈少墨身体瞬间左倾,搭在弓上的箭头瞬间抬高三寸,也不管瞄不瞄准,就是一箭射了出去。 在射出去的一刹那,陈少墨借势就跳下屋檐,头也不敢回,就飞速的朝着事先确定好的撤退路线逃遁。 “砰……” 身后传来金属碰撞的声响。 “混蛋……” 还有一声气急败坏的娇喝声。 高手,绝对是高手。 陈少墨只是发出了五箭,对方竟然能锁定自己的位置,还在这样极端的时间内,潜伏到自己的身边来。 若不是陈少墨心生警觉,绝对会凶多吉少。 而且,这个人的身手不是一般的厉害。 就算是陈少墨见机不妙,立刻远遁,但依旧感觉到一股可怕的气息,就如毒蛇一般牢牢地锁定自己。 陈少墨虽然逃遁占了先机,可是此刻,自己就如同被毒蛇追赶的小白鼠。 陈少墨自认自己的身手绝对不差,何况还是在这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得拒北城,还事先勘探好的路线。 可是,眼下的光景,陈少墨压根连头都不敢回,更不敢有丝毫的停滞。 几次的变换路线,都未能摆脱对方,那种后背发寒的感觉,丝毫没有减轻。 好厉害的对手。 这样的追逐,竟然还让陈少墨发现不了对方追踪的痕迹。这种感觉,对方好像变成了自己的影子一般,摸不着,却又摆脱不掉。 这是陈少墨来到这个世界十五年以来,第一次感受到如此强烈的危机,这个危机感,似乎随时就是自己生命的尽头。 前边出现一堵矮墙。 陈少墨没有丝毫犹豫,一个蹬步,身体高高跃起。 单脚点在墙上的那一瞬间,那种危机感变得异常的强烈。 “就是现在了!” 陈少墨借助单脚点墙的一瞬间,一个转身,身体飘在空中,搭箭、弯弓…… 羽箭刺破空气,白色的羽毛,就算是在夜色中,也是发出一流白光。 一个娇小的身影越过屋脊,横刀…… 嘣的一声…… 刀身与箭矢相撞,炸出一串火花。 只见那个娇小的身影,在空中翻滚了两圈,才卸掉这一箭的威力。 等对方再次落在屋脊上时,陈少墨早就趁着这一刹那的时间飞速的逃遁了。 只是,陈少墨这一次已经偏离了当初计划好的线路。 翻过矮墙,竟然来到穿城而过的溏蒲河。 没有江南的小桥流水,这溏蒲河虽然穿城而过,却是一条地道的野河。 枯黄的蒿草,光溜溜的树杈子布满河岸。 “小贼,今夜本姑娘就和你杠上了!” 女子追上来,站在屋檐顶上,望着眼前的溏蒲河,气息散开,手握钢刀,如塑像一般矗立。 就好似一条毒蛇,寂静的等待露出脑袋的猎物。 陈少墨就是她的猎物。 枯黄的蒿草地,难得的有个小凹地,堪堪容得下陈少墨的身子,如此开阔地,继续逃跑,那就是送死。 身处绝境的陈少墨很想骂一句小娘皮。 可惜,他不敢,甚至连眼神都不敢朝女子方向望去。 很冷,为了防止自己牙齿打颤发出声响,原本蒙面的绢子,已经被陈少墨咬在口中。 流水潺潺,声音清亮悦耳。 虽是寒冬,夜空却格外的透亮,无数繁星点缀夜空,空旷且高远…… 只是,眼前的夜色,却着实无心欣赏。 整整一个时辰,对方才失去耐心,转身如鬼魅一般消失在屋檐上。 陈少墨依旧不敢动。 果然,这女子不到盏茶的功夫又折返回来了。 这样的套路,这女子折腾了三回,才悻悻离开。 此刻的陈少墨,也没有精力去搭理这女子的套路了,他的身上,已经都凝了一层白霜了。 清晨的阳光,在这个寒冬,总是会给人带来惬意。 只是这不包含陈少墨。 一夜不敢动弹,眉毛都结了霜。 一步……两步……三步…… 一步激灵,一步一哆嗦…… 昨晚被追杀的场景,足够让陈少墨一辈子刻骨铭心。 昨天自己的动作,陈少墨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当时那种情况,陈少墨也没有看明白,自己射断马车上的绳索,让货物掉落,有没有那被劫的饷银露出来。 有没有效果,今天就可以见分晓了。 其实,陈少墨还布置了一个后招。 在昨晚自己行动之前,陈少墨还特意用左手,写了近百份的大字报,全贴在了人群密集的地方。 大字报上的内容,是陈少墨推演天岳军就是饷银被劫案的真正黑手的过程。 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可是这种事情,需要证据吗? 只要陈少墨大字报上的内容传出去,哪怕没有证据,朝廷也不敢放任天岳军不管的。 这就足够了。 如果陈少墨的推测错了,反正对陈少墨不会有损失,如果是对的,那天岳军想谋逆,那就没那么容易了。 自己昨晚所做的一切布局,今天就要出结果了。 屋子里的火盆烧的很旺,陈少墨裹着被子,依旧感觉到四肢冰寒,当喝下曹铮端进来的姜汤之后,五脏六腑才稍微有些暖意。 “唏律律……” 马声嘶鸣,也没有办法掩盖箭矢急速的破空声。 箭矢很准确的射中目标,一辆刚刚启动的马车的的麻绳被一击射断,同时还将一个木箱子射的木屑四飞。 沉重的货物,加上势大力沉的羽箭,还有刚刚启动时的巨大惯性,整辆马车上的货物,瞬间崩塌,摔落在地。 “不对,没有银子!” 陈少墨不敢迟疑,箭发连珠,顷刻间,又是两只羽箭飞了出去,将另外两辆车子的麻绳射断。 车上的货物都瞬间倾覆了下来,砸落了一地。 瞬间的骚乱,也让拖车的马匹有些惊慌起来,发出阵阵的嘶鸣。 陈少墨已经看不清,那些掉落的货物当中,有无银子,如果有,那些守城门的兵卒肯定是看了个清晰的。 这就是陈少墨的计划,只要天岳军带着饷银出城,自己射断绑车的麻绳,只要饷银掉落下来,事情的真相也就跟着出来了。 又是两箭射出,再次成功让两辆马车的货物砸落。 就在陈少墨搭箭,准备射出第六箭的时候,陈少墨只感觉到后背一阵发凉,身上的汗毛似乎在瞬间炸起。 “危险!” 本能的直觉,让陈少墨身体瞬间左倾,搭在弓上的箭头瞬间抬高三寸,也不管瞄不瞄准,就是一箭射了出去。 在射出去的一刹那,陈少墨借势就跳下屋檐,头也不敢回,就飞速的朝着事先确定好的撤退路线逃遁。 “砰……” 身后传来金属碰撞的声响。 “混蛋……” 还有一声气急败坏的娇喝声。 高手,绝对是高手。 陈少墨只是发出了五箭,对方竟然能锁定自己的位置,还在这样极端的时间内,潜伏到自己的身边来。 若不是陈少墨心生警觉,绝对会凶多吉少。 而且,这个人的身手不是一般的厉害。 就算是陈少墨见机不妙,立刻远遁,但依旧感觉到一股可怕的气息,就如毒蛇一般牢牢地锁定自己。 陈少墨虽然逃遁占了先机,可是此刻,自己就如同被毒蛇追赶的小白鼠。 陈少墨自认自己的身手绝对不差,何况还是在这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得拒北城,还事先勘探好的路线。 可是,眼下的光景,陈少墨压根连头都不敢回,更不敢有丝毫的停滞。 几次的变换路线,都未能摆脱对方,那种后背发寒的感觉,丝毫没有减轻。 好厉害的对手。 这样的追逐,竟然还让陈少墨发现不了对方追踪的痕迹。这种感觉,对方好像变成了自己的影子一般,摸不着,却又摆脱不掉。 这是陈少墨来到这个世界十五年以来,第一次感受到如此强烈的危机,这个危机感,似乎随时就是自己生命的尽头。 前边出现一堵矮墙。 陈少墨没有丝毫犹豫,一个蹬步,身体高高跃起。 单脚点在墙上的那一瞬间,那种危机感变得异常的强烈。 “就是现在了!” 陈少墨借助单脚点墙的一瞬间,一个转身,身体飘在空中,搭箭、弯弓…… 羽箭刺破空气,白色的羽毛,就算是在夜色中,也是发出一流白光。 一个娇小的身影越过屋脊,横刀…… 嘣的一声…… 刀身与箭矢相撞,炸出一串火花。 只见那个娇小的身影,在空中翻滚了两圈,才卸掉这一箭的威力。 等对方再次落在屋脊上时,陈少墨早就趁着这一刹那的时间飞速的逃遁了。 只是,陈少墨这一次已经偏离了当初计划好的线路。 翻过矮墙,竟然来到穿城而过的溏蒲河。 没有江南的小桥流水,这溏蒲河虽然穿城而过,却是一条地道的野河。 枯黄的蒿草,光溜溜的树杈子布满河岸。 “小贼,今夜本姑娘就和你杠上了!” 女子追上来,站在屋檐顶上,望着眼前的溏蒲河,气息散开,手握钢刀,如塑像一般矗立。 就好似一条毒蛇,寂静的等待露出脑袋的猎物。 陈少墨就是她的猎物。 枯黄的蒿草地,难得的有个小凹地,堪堪容得下陈少墨的身子,如此开阔地,继续逃跑,那就是送死。 身处绝境的陈少墨很想骂一句小娘皮。 可惜,他不敢,甚至连眼神都不敢朝女子方向望去。 很冷,为了防止自己牙齿打颤发出声响,原本蒙面的绢子,已经被陈少墨咬在口中。 流水潺潺,声音清亮悦耳。 虽是寒冬,夜空却格外的透亮,无数繁星点缀夜空,空旷且高远…… 只是,眼前的夜色,却着实无心欣赏。 整整一个时辰,对方才失去耐心,转身如鬼魅一般消失在屋檐上。 陈少墨依旧不敢动。 果然,这女子不到盏茶的功夫又折返回来了。 这样的套路,这女子折腾了三回,才悻悻离开。 此刻的陈少墨,也没有精力去搭理这女子的套路了,他的身上,已经都凝了一层白霜了。 清晨的阳光,在这个寒冬,总是会给人带来惬意。 只是这不包含陈少墨。 一夜不敢动弹,眉毛都结了霜。 一步……两步……三步…… 一步激灵,一步一哆嗦…… 昨晚被追杀的场景,足够让陈少墨一辈子刻骨铭心。 昨天自己的动作,陈少墨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当时那种情况,陈少墨也没有看明白,自己射断马车上的绳索,让货物掉落,有没有那被劫的饷银露出来。 有没有效果,今天就可以见分晓了。 其实,陈少墨还布置了一个后招。 在昨晚自己行动之前,陈少墨还特意用左手,写了近百份的大字报,全贴在了人群密集的地方。 大字报上的内容,是陈少墨推演天岳军就是饷银被劫案的真正黑手的过程。 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可是这种事情,需要证据吗? 只要陈少墨大字报上的内容传出去,哪怕没有证据,朝廷也不敢放任天岳军不管的。 这就足够了。 “唏律律……” 马声嘶鸣,也没有办法掩盖箭矢急速的破空声。 箭矢很准确的射中目标,一辆刚刚启动的马车的的麻绳被一击射断,同时还将一个木箱子射的木屑四飞。 沉重的货物,加上势大力沉的羽箭,还有刚刚启动时的巨大惯性,整辆马车上的货物,瞬间崩塌,摔落在地。 “不对,没有银子!” 陈少墨不敢迟疑,箭发连珠,顷刻间,又是两只羽箭飞了出去,将另外两辆车子的麻绳射断。 车上的货物都瞬间倾覆了下来,砸落了一地。 瞬间的骚乱,也让拖车的马匹有些惊慌起来,发出阵阵的嘶鸣。 陈少墨已经看不清,那些掉落的货物当中,有无银子,如果有,那些守城门的兵卒肯定是看了个清晰的。 这就是陈少墨的计划,只要天岳军带着饷银出城,自己射断绑车的麻绳,只要饷银掉落下来,事情的真相也就跟着出来了。 又是两箭射出,再次成功让两辆马车的货物砸落。 就在陈少墨搭箭,准备射出第六箭的时候,陈少墨只感觉到后背一阵发凉,身上的汗毛似乎在瞬间炸起。 “危险!” 本能的直觉,让陈少墨身体瞬间左倾,搭在弓上的箭头瞬间抬高三寸,也不管瞄不瞄准,就是一箭射了出去。 在射出去的一刹那,陈少墨借势就跳下屋檐,头也不敢回,就飞速的朝着事先确定好的撤退路线逃遁。 “砰……” 身后传来金属碰撞的声响。 “混蛋……” 还有一声气急败坏的娇喝声。 高手,绝对是高手。 陈少墨只是发出了五箭,对方竟然能锁定自己的位置,还在这样极端的时间内,潜伏到自己的身边来。 若不是陈少墨心生警觉,绝对会凶多吉少。 而且,这个人的身手不是一般的厉害。 就算是陈少墨见机不妙,立刻远遁,但依旧感觉到一股可怕的气息,就如毒蛇一般牢牢地锁定自己。 陈少墨虽然逃遁占了先机,可是此刻,自己就如同被毒蛇追赶的小白鼠。 陈少墨自认自己的身手绝对不差,何况还是在这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得拒北城,还事先勘探好的路线。 可是,眼下的光景,陈少墨压根连头都不敢回,更不敢有丝毫的停滞。 几次的变换路线,都未能摆脱对方,那种后背发寒的感觉,丝毫没有减轻。 好厉害的对手。 这样的追逐,竟然还让陈少墨发现不了对方追踪的痕迹。这种感觉,对方好像变成了自己的影子一般,摸不着,却又摆脱不掉。 这是陈少墨来到这个世界十五年以来,第一次感受到如此强烈的危机,这个危机感,似乎随时就是自己生命的尽头。 前边出现一堵矮墙。 陈少墨没有丝毫犹豫,一个蹬步,身体高高跃起。 单脚点在墙上的那一瞬间,那种危机感变得异常的强烈。 “就是现在了!” 陈少墨借助单脚点墙的一瞬间,一个转身,身体飘在空中,搭箭、弯弓…… 羽箭刺破空气,白色的羽毛,就算是在夜色中,也是发出一流白光。 一个娇小的身影越过屋脊,横刀…… 嘣的一声…… 刀身与箭矢相撞,炸出一串火花。 只见那个娇小的身影,在空中翻滚了两圈,才卸掉这一箭的威力。 等对方再次落在屋脊上时,陈少墨早就趁着这一刹那的时间飞速的逃遁了。 只是,陈少墨这一次已经偏离了当初计划好的线路。 翻过矮墙,竟然来到穿城而过的溏蒲河。 没有江南的小桥流水,这溏蒲河虽然穿城而过,却是一条地道的野河。 枯黄的蒿草,光溜溜的树杈子布满河岸。 “小贼,今夜本姑娘就和你杠上了!” 女子追上来,站在屋檐顶上,望着眼前的溏蒲河,气息散开,手握钢刀,如塑像一般矗立。 就好似一条毒蛇,寂静的等待露出脑袋的猎物。 陈少墨就是她的猎物。 枯黄的蒿草地,难得的有个小凹地,堪堪容得下陈少墨的身子,如此开阔地,继续逃跑,那就是送死。 身处绝境的陈少墨很想骂一句小娘皮。 可惜,他不敢,甚至连眼神都不敢朝女子方向望去。 很冷,为了防止自己牙齿打颤发出声响,原本蒙面的绢子,已经被陈少墨咬在口中。 流水潺潺,声音清亮悦耳。 虽是寒冬,夜空却格外的透亮,无数繁星点缀夜空,空旷且高远…… 只是,眼前的夜色,却着实无心欣赏。 整整一个时辰,对方才失去耐心,转身如鬼魅一般消失在屋檐上。 陈少墨依旧不敢动。 果然,这女子不到盏茶的功夫又折返回来了。 这样的套路,这女子折腾了三回,才悻悻离开。 此刻的陈少墨,也没有精力去搭理这女子的套路了,他的身上,已经都凝了一层白霜了。 清晨的阳光,在这个寒冬,总是会给人带来惬意。 只是这不包含陈少墨。 一夜不敢动弹,眉毛都结了霜。 一步……两步……三步…… 一步激灵,一步一哆嗦…… 昨晚被追杀的场景,足够让陈少墨一辈子刻骨铭心。 昨天自己的动作,陈少墨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当时那种情况,陈少墨也没有看明白,自己射断马车上的绳索,让货物掉落,有没有那被劫的饷银露出来。 有没有效果,今天就可以见分晓了。 其实,陈少墨还布置了一个后招。 在昨晚自己行动之前,陈少墨还特意用左手,写了近百份的大字报,全贴在了人群密集的地方。 大字报上的内容,是陈少墨推演天岳军就是饷银被劫案的真正黑手的过程。 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可是这种事情,需要证据吗? 只要陈少墨大字报上的内容传出去,哪怕没有证据,朝廷也不敢放任天岳军不管的。 这就足够了。 第十六章:破局入局 “咣……咣……” 铜锣的被敲响,从窗户下经过,震得窗棂都跟着颤动。 “拒北城的百姓听着,郡守田大人有令……” 比起这铜锣更让人厌烦的,是衙差说出的内容。 一户捐十两银子。 这田敬脑袋若不是被门挤了,绝不会出这样的昏招。 天岳军饷银被劫,这笔银子,终究要个出处,要么找回来,要么朝廷补,甚至有可能会让燕州府和拒北城来补缺,可眼下这布告的意思,却是要让拒北城的百姓来填。 拒北城才多大,满打满算,不足五千户,就算是一户十两银子,那也填不满十万饷银的缺啊。 最为关键的是,十两银子,那可是寻常百姓一家子几乎一年的口粮,拒北城能拿出这笔银子的人家,绝不超过两成! 疯了!绝对是疯了! 陈少墨嗅到了不寻常。 郡守田敬此刻应该还被天岳军扣着,就算没有,他田敬也不会如此失心疯的下这样的决定。 一户十两银子,恐怕天岳军还没有谋反,拒北城的百姓先该反了,要知道,这拒北城大多可是退下来的军户。 天岳军,这一定还是天岳军的手笔。 这是要逼反拒北城的百姓啊。 陈少墨感觉到更冷了。 昨晚自己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天岳军这把烈火上泼了一瓢油,让事情变得更加的棘手了。 这绝对是天岳军的反击。 作为昨晚自己行动的反击。 毕竟,昨晚陈少墨的行动,已经是告诉天岳军,有人在暗地里和他们作对,想将矛头引向天岳军。 今天郡衙的这一则布告,杀伤力可比陈少墨昨晚的行动厉害的多。 先不说昨晚自己在城门口的行动,有没有让被劫的饷银露出马脚,自己张贴的大字报有多少人看到了。就算是看到了,又会有多少人关心呢! 每户征收十两银子。 估计现在整个拒北城的百姓都在为这个发愁呢。 抗捐,这绝对是会发生的,拒北城本就是边城,民风彪悍,若是在征收的过程中,手段再过激点,激发民变的概率那是相当大的。 陈少墨此刻在想,是否要通知一家子收拾东西,离开拒北城这个是非之地了。 只是,接下来事情的发展,让陈少墨感觉自己想的还是太简单了。 刚到晌午时分,拒北城再次炸锅了。 刚刚在朝歌城祭祀完太庙的蓟州王陈元虏进了拒北城。 一进城,直接给郡守定了一个勾结麓岭悍匪,抢劫天岳军饷银,昨晚城门口设伏,意图烧毁天岳军粮草,更是巧立名目,苛捐杂税鱼肉百姓的罪名给砍了脑袋。 不仅砍了脑袋,陈元虏更是以当朝蓟州王的身份,宣布直接收回郡衙每户征收十两银子的政令。 并保证,天岳军饷银丢失的窟窿,绝不会让百姓来填。 瞬间,整个拒北城的百姓都在欢呼,齐呼蓟州王千岁。 天岳军的行动还不仅如此。 蓟州王陈元虏,更是领着五千天岳军,直扑麓岭,直到深夜,天岳军在付出近五百伤亡的代价下,运回了整整两辆大车的悍匪首级。 装满首级的大车,被鲜血染红,沿着车轱辘滴落,一路从麓岭滴落到拒北城。 好雷霆的手段。 陈少墨都傻眼了。 这蓟州王陈元虏好生厉害。 一则征收每户十两银子的布告,将拒北城的百姓的怨气直接撩了起来。 然后又以蓟州王的身份,直接给饷银被劫案定案,诛杀郡守田敬,平了民愤,收回布告,进麓岭剿匪,收了民心。 跟蓟州王陈元虏的手段相比,昨晚陈少墨的行动,连个打水漂都不算,几乎没有激起半点涟漪。 陈少墨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挫败感。 昨晚自己如同老鼠一般的行径,比起这蓟州王陈元虏的雷霆手段,高低立判。 甚至还通过剿匪等手段,直接将拒北城的民心拿捏得死死的。 唯一庆幸的是,蓟州王陈元虏在饷银被劫案上没有扩大,只是杀了一个田敬,祝炎章也是平安的回家了。 如果抛开一切其他不谈,这一次只是单纯的当做陈少墨与天岳军的一场对垒,陈少墨输的很彻底。 陈少墨仔细的回顾了整个事件的始末。 虽有不甘,但是却也输的心服口服。 陈少墨算是四两拨千斤了,可对方却赢在一个‘势’字。 此刻正在郡衙的蓟州王陈元虏,却是老神自在。 屋子里焚着香,虽然已转暖,但屋子里的火盆烧的很旺。 铜镜前,散落着头发,一个中年美妇正在仔细的给他梳着头发。 “皇叔这次出手,如雷霆骤风,端是好手段!”美妇年龄看上去比陈元虏大上不少,却口称皇叔。 “大侄女,你这手段也够辣,逼得本王,不得不连夜赶路,连头发都未曾有时间打理,今日你若不能帮本王把头发捋顺,让本王满意,可不能答应!”陈元虏眯着眼睛说道。 能被蓟州王陈元虏口称大侄女的,大夏朝可找不出几个,能让陈元虏如此放松,甚至能被其要求梳头的,也只有一人,那就是大夏朝的长公主。 那个被无数人感慨奈何为女子身,自小将陈元虏当成跟屁虫的奇女子。 若是陈少墨在此,定会惊掉下巴。 自己的阿娘,竟然是当朝长公主陈华筝。 “那孩子不错,本王在天岳关远远的看了一眼,你怎敢让祝炎章那老匹夫带着他去天岳关?”陈元虏依旧闭着眼,慢条斯理的问道。 “曹铮在暗地里跟着,无大碍,不仅去了天岳关,还去了燕州城的红袖招!他已经十四岁了。” 陈元虏眼睛睁开,没有回头,却是想透过镜子,将陈华筝的表情看个仔细,却是没有看出啥东西来。 随即又恢复了一开始懒洋洋的神态说道:“曾几何时,本王羡慕过他,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看来是本王错了!” “身为皇家子的宿命,就是要围着那把椅子绕几圈,再碰个头破血流,运气好,能坐上去,运气不好,连宗庙都进不了!”陈华筝依旧波澜不惊的说道。 “你们就那么着急让他入局?皇子还是皇孙?”陈元虏语气提高了好几份。 说话的时候,想扭头,却是被陈华筝死死的按住。 “不管真相如何,他不可能是皇子,若表现得到那位的认同,大概还能以皇孙的身份,参与这个局!” “我那侄儿梁闲王可知你带着孩子就在拒北城?”陈元虏皱眉问道。 “我这弟弟太蠢,要不然,也不会从东宫太子变成梁闲王,一副百子图,都不能让他放弃做梦。在拒北城有田敬这颗妻子还不够,竟然还伸手到岳州霍家去,不然,拒北侯也不会不得善终,皇叔你也不会离开你的岳州王府,出现在这苦寒的北境,统领天岳军。”陈华筝应道。 “所以这次,你一手设计这饷银案,干脆直接连梁闲王在拒北城最后的一枚棋子田敬也给拔掉!”陈元虏问道。 陈华筝露出一个微笑,一边给陈元虏卷起发髻,一边说道:“皇叔记性可真差,田敬是你杀的而不是我!” “饷银在哪里?”陈元虏有些气结的问道。 “皇叔猜猜看!” “懒得猜,以你和陶鼐的手段,估计银子都没有离开燕州城,也只有那孩子傻傻的认为,天岳军会劫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饷银,这银子的去处本王就懒得追究了,窟窿本王自己填,就算是补偿你这次麓岭匪军的损失了。”陈元虏应道。 “这买卖我算是亏大了,好不容易养出来的五千兵马,皇叔你硬是灭了大半,这十万两银子,都不够善后的!”说话时,手中用力,扯得陈元虏疼的直呲牙。 “你这梳头的技艺退步了,没有小时候你给本王梳得舒服好看!” 陈元虏起身,接过陈华筝手中的发簪,自己对着镜子插上,继续说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他,关于他那荒诞的身世?” “就着一两天吧,他十四了,我若不说,朝歌城的那位也会想办法让他知道的,要不然,也不会让祝炎章带着他去天岳关和红袖招!”陈华筝放下手中的梳子说道。 “别告诉他我知道他身份的事情,这小子有点意思,让本王和这个侄孙玩玩,应该会比较有趣!”陈元虏说道。 “咣……咣……” 铜锣的被敲响,从窗户下经过,震得窗棂都跟着颤动。 “拒北城的百姓听着,郡守田大人有令……” 比起这铜锣更让人厌烦的,是衙差说出的内容。 一户捐十两银子。 这田敬脑袋若不是被门挤了,绝不会出这样的昏招。 天岳军饷银被劫,这笔银子,终究要个出处,要么找回来,要么朝廷补,甚至有可能会让燕州府和拒北城来补缺,可眼下这布告的意思,却是要让拒北城的百姓来填。 拒北城才多大,满打满算,不足五千户,就算是一户十两银子,那也填不满十万饷银的缺啊。 最为关键的是,十两银子,那可是寻常百姓一家子几乎一年的口粮,拒北城能拿出这笔银子的人家,绝不超过两成! 疯了!绝对是疯了! 陈少墨嗅到了不寻常。 郡守田敬此刻应该还被天岳军扣着,就算没有,他田敬也不会如此失心疯的下这样的决定。 一户十两银子,恐怕天岳军还没有谋反,拒北城的百姓先该反了,要知道,这拒北城大多可是退下来的军户。 天岳军,这一定还是天岳军的手笔。 这是要逼反拒北城的百姓啊。 陈少墨感觉到更冷了。 昨晚自己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天岳军这把烈火上泼了一瓢油,让事情变得更加的棘手了。 这绝对是天岳军的反击。 作为昨晚自己行动的反击。 毕竟,昨晚陈少墨的行动,已经是告诉天岳军,有人在暗地里和他们作对,想将矛头引向天岳军。 今天郡衙的这一则布告,杀伤力可比陈少墨昨晚的行动厉害的多。 先不说昨晚自己在城门口的行动,有没有让被劫的饷银露出马脚,自己张贴的大字报有多少人看到了。就算是看到了,又会有多少人关心呢! 每户征收十两银子。 估计现在整个拒北城的百姓都在为这个发愁呢。 抗捐,这绝对是会发生的,拒北城本就是边城,民风彪悍,若是在征收的过程中,手段再过激点,激发民变的概率那是相当大的。 陈少墨此刻在想,是否要通知一家子收拾东西,离开拒北城这个是非之地了。 只是,接下来事情的发展,让陈少墨感觉自己想的还是太简单了。 刚到晌午时分,拒北城再次炸锅了。 刚刚在朝歌城祭祀完太庙的蓟州王陈元虏进了拒北城。 一进城,直接给郡守定了一个勾结麓岭悍匪,抢劫天岳军饷银,昨晚城门口设伏,意图烧毁天岳军粮草,更是巧立名目,苛捐杂税鱼肉百姓的罪名给砍了脑袋。 不仅砍了脑袋,陈元虏更是以当朝蓟州王的身份,宣布直接收回郡衙每户征收十两银子的政令。 并保证,天岳军饷银丢失的窟窿,绝不会让百姓来填。 瞬间,整个拒北城的百姓都在欢呼,齐呼蓟州王千岁。 天岳军的行动还不仅如此。 蓟州王陈元虏,更是领着五千天岳军,直扑麓岭,直到深夜,天岳军在付出近五百伤亡的代价下,运回了整整两辆大车的悍匪首级。 装满首级的大车,被鲜血染红,沿着车轱辘滴落,一路从麓岭滴落到拒北城。 好雷霆的手段。 陈少墨都傻眼了。 这蓟州王陈元虏好生厉害。 一则征收每户十两银子的布告,将拒北城的百姓的怨气直接撩了起来。 然后又以蓟州王的身份,直接给饷银被劫案定案,诛杀郡守田敬,平了民愤,收回布告,进麓岭剿匪,收了民心。 跟蓟州王陈元虏的手段相比,昨晚陈少墨的行动,连个打水漂都不算,几乎没有激起半点涟漪。 陈少墨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挫败感。 昨晚自己如同老鼠一般的行径,比起这蓟州王陈元虏的雷霆手段,高低立判。 甚至还通过剿匪等手段,直接将拒北城的民心拿捏得死死的。 唯一庆幸的是,蓟州王陈元虏在饷银被劫案上没有扩大,只是杀了一个田敬,祝炎章也是平安的回家了。 如果抛开一切其他不谈,这一次只是单纯的当做陈少墨与天岳军的一场对垒,陈少墨输的很彻底。 陈少墨仔细的回顾了整个事件的始末。 虽有不甘,但是却也输的心服口服。 陈少墨算是四两拨千斤了,可对方却赢在一个‘势’字。 此刻正在郡衙的蓟州王陈元虏,却是老神自在。 屋子里焚着香,虽然已转暖,但屋子里的火盆烧的很旺。 铜镜前,散落着头发,一个中年美妇正在仔细的给他梳着头发。 “皇叔这次出手,如雷霆骤风,端是好手段!”美妇年龄看上去比陈元虏大上不少,却口称皇叔。 “大侄女,你这手段也够辣,逼得本王,不得不连夜赶路,连头发都未曾有时间打理,今日你若不能帮本王把头发捋顺,让本王满意,可不能答应!”陈元虏眯着眼睛说道。 能被蓟州王陈元虏口称大侄女的,大夏朝可找不出几个,能让陈元虏如此放松,甚至能被其要求梳头的,也只有一人,那就是大夏朝的长公主。 那个被无数人感慨奈何为女子身,自小将陈元虏当成跟屁虫的奇女子。 若是陈少墨在此,定会惊掉下巴。 自己的阿娘,竟然是当朝长公主陈华筝。 “那孩子不错,本王在天岳关远远的看了一眼,你怎敢让祝炎章那老匹夫带着他去天岳关?”陈元虏依旧闭着眼,慢条斯理的问道。 “曹铮在暗地里跟着,无大碍,不仅去了天岳关,还去了燕州城的红袖招!他已经十四岁了。” 陈元虏眼睛睁开,没有回头,却是想透过镜子,将陈华筝的表情看个仔细,却是没有看出啥东西来。 随即又恢复了一开始懒洋洋的神态说道:“曾几何时,本王羡慕过他,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看来是本王错了!” “身为皇家子的宿命,就是要围着那把椅子绕几圈,再碰个头破血流,运气好,能坐上去,运气不好,连宗庙都进不了!”陈华筝依旧波澜不惊的说道。 “你们就那么着急让他入局?皇子还是皇孙?”陈元虏语气提高了好几份。 说话的时候,想扭头,却是被陈华筝死死的按住。 “不管真相如何,他不可能是皇子,若表现得到那位的认同,大概还能以皇孙的身份,参与这个局!” “我那侄儿梁闲王可知你带着孩子就在拒北城?”陈元虏皱眉问道。 “我这弟弟太蠢,要不然,也不会从东宫太子变成梁闲王,一副百子图,都不能让他放弃做梦。在拒北城有田敬这颗妻子还不够,竟然还伸手到岳州霍家去,不然,拒北侯也不会不得善终,皇叔你也不会离开你的岳州王府,出现在这苦寒的北境,统领天岳军。”陈华筝应道。 “所以这次,你一手设计这饷银案,干脆直接连梁闲王在拒北城最后的一枚棋子田敬也给拔掉!”陈元虏问道。 陈华筝露出一个微笑,一边给陈元虏卷起发髻,一边说道:“皇叔记性可真差,田敬是你杀的而不是我!” “饷银在哪里?”陈元虏有些气结的问道。 “皇叔猜猜看!” “懒得猜,以你和陶鼐的手段,估计银子都没有离开燕州城,也只有那孩子傻傻的认为,天岳军会劫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饷银,这银子的去处本王就懒得追究了,窟窿本王自己填,就算是补偿你这次麓岭匪军的损失了。”陈元虏应道。 “这买卖我算是亏大了,好不容易养出来的五千兵马,皇叔你硬是灭了大半,这十万两银子,都不够善后的!”说话时,手中用力,扯得陈元虏疼的直呲牙。 “你这梳头的技艺退步了,没有小时候你给本王梳得舒服好看!” 陈元虏起身,接过陈华筝手中的发簪,自己对着镜子插上,继续说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他,关于他那荒诞的身世?” “就着一两天吧,他十四了,我若不说,朝歌城的那位也会想办法让他知道的,要不然,也不会让祝炎章带着他去天岳关和红袖招!”陈华筝放下手中的梳子说道。 “别告诉他我知道他身份的事情,这小子有点意思,让本王和这个侄孙玩玩,应该会比较有趣!”陈元虏说道。 “咣……咣……” 铜锣的被敲响,从窗户下经过,震得窗棂都跟着颤动。 “拒北城的百姓听着,郡守田大人有令……” 比起这铜锣更让人厌烦的,是衙差说出的内容。 一户捐十两银子。 这田敬脑袋若不是被门挤了,绝不会出这样的昏招。 天岳军饷银被劫,这笔银子,终究要个出处,要么找回来,要么朝廷补,甚至有可能会让燕州府和拒北城来补缺,可眼下这布告的意思,却是要让拒北城的百姓来填。 拒北城才多大,满打满算,不足五千户,就算是一户十两银子,那也填不满十万饷银的缺啊。 最为关键的是,十两银子,那可是寻常百姓一家子几乎一年的口粮,拒北城能拿出这笔银子的人家,绝不超过两成! 疯了!绝对是疯了! 陈少墨嗅到了不寻常。 郡守田敬此刻应该还被天岳军扣着,就算没有,他田敬也不会如此失心疯的下这样的决定。 一户十两银子,恐怕天岳军还没有谋反,拒北城的百姓先该反了,要知道,这拒北城大多可是退下来的军户。 天岳军,这一定还是天岳军的手笔。 这是要逼反拒北城的百姓啊。 陈少墨感觉到更冷了。 昨晚自己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天岳军这把烈火上泼了一瓢油,让事情变得更加的棘手了。 这绝对是天岳军的反击。 作为昨晚自己行动的反击。 毕竟,昨晚陈少墨的行动,已经是告诉天岳军,有人在暗地里和他们作对,想将矛头引向天岳军。 今天郡衙的这一则布告,杀伤力可比陈少墨昨晚的行动厉害的多。 先不说昨晚自己在城门口的行动,有没有让被劫的饷银露出马脚,自己张贴的大字报有多少人看到了。就算是看到了,又会有多少人关心呢! 每户征收十两银子。 估计现在整个拒北城的百姓都在为这个发愁呢。 抗捐,这绝对是会发生的,拒北城本就是边城,民风彪悍,若是在征收的过程中,手段再过激点,激发民变的概率那是相当大的。 陈少墨此刻在想,是否要通知一家子收拾东西,离开拒北城这个是非之地了。 只是,接下来事情的发展,让陈少墨感觉自己想的还是太简单了。 刚到晌午时分,拒北城再次炸锅了。 刚刚在朝歌城祭祀完太庙的蓟州王陈元虏进了拒北城。 一进城,直接给郡守定了一个勾结麓岭悍匪,抢劫天岳军饷银,昨晚城门口设伏,意图烧毁天岳军粮草,更是巧立名目,苛捐杂税鱼肉百姓的罪名给砍了脑袋。 不仅砍了脑袋,陈元虏更是以当朝蓟州王的身份,宣布直接收回郡衙每户征收十两银子的政令。 并保证,天岳军饷银丢失的窟窿,绝不会让百姓来填。 瞬间,整个拒北城的百姓都在欢呼,齐呼蓟州王千岁。 天岳军的行动还不仅如此。 蓟州王陈元虏,更是领着五千天岳军,直扑麓岭,直到深夜,天岳军在付出近五百伤亡的代价下,运回了整整两辆大车的悍匪首级。 装满首级的大车,被鲜血染红,沿着车轱辘滴落,一路从麓岭滴落到拒北城。 好雷霆的手段。 陈少墨都傻眼了。 这蓟州王陈元虏好生厉害。 一则征收每户十两银子的布告,将拒北城的百姓的怨气直接撩了起来。 然后又以蓟州王的身份,直接给饷银被劫案定案,诛杀郡守田敬,平了民愤,收回布告,进麓岭剿匪,收了民心。 跟蓟州王陈元虏的手段相比,昨晚陈少墨的行动,连个打水漂都不算,几乎没有激起半点涟漪。 陈少墨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挫败感。 昨晚自己如同老鼠一般的行径,比起这蓟州王陈元虏的雷霆手段,高低立判。 甚至还通过剿匪等手段,直接将拒北城的民心拿捏得死死的。 唯一庆幸的是,蓟州王陈元虏在饷银被劫案上没有扩大,只是杀了一个田敬,祝炎章也是平安的回家了。 如果抛开一切其他不谈,这一次只是单纯的当做陈少墨与天岳军的一场对垒,陈少墨输的很彻底。 陈少墨仔细的回顾了整个事件的始末。 虽有不甘,但是却也输的心服口服。 陈少墨算是四两拨千斤了,可对方却赢在一个‘势’字。 此刻正在郡衙的蓟州王陈元虏,却是老神自在。 屋子里焚着香,虽然已转暖,但屋子里的火盆烧的很旺。 铜镜前,散落着头发,一个中年美妇正在仔细的给他梳着头发。 “皇叔这次出手,如雷霆骤风,端是好手段!”美妇年龄看上去比陈元虏大上不少,却口称皇叔。 “大侄女,你这手段也够辣,逼得本王,不得不连夜赶路,连头发都未曾有时间打理,今日你若不能帮本王把头发捋顺,让本王满意,可不能答应!”陈元虏眯着眼睛说道。 能被蓟州王陈元虏口称大侄女的,大夏朝可找不出几个,能让陈元虏如此放松,甚至能被其要求梳头的,也只有一人,那就是大夏朝的长公主。 那个被无数人感慨奈何为女子身,自小将陈元虏当成跟屁虫的奇女子。 若是陈少墨在此,定会惊掉下巴。 自己的阿娘,竟然是当朝长公主陈华筝。 “那孩子不错,本王在天岳关远远的看了一眼,你怎敢让祝炎章那老匹夫带着他去天岳关?”陈元虏依旧闭着眼,慢条斯理的问道。 “曹铮在暗地里跟着,无大碍,不仅去了天岳关,还去了燕州城的红袖招!他已经十四岁了。” 陈元虏眼睛睁开,没有回头,却是想透过镜子,将陈华筝的表情看个仔细,却是没有看出啥东西来。 随即又恢复了一开始懒洋洋的神态说道:“曾几何时,本王羡慕过他,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看来是本王错了!” “身为皇家子的宿命,就是要围着那把椅子绕几圈,再碰个头破血流,运气好,能坐上去,运气不好,连宗庙都进不了!”陈华筝依旧波澜不惊的说道。 “你们就那么着急让他入局?皇子还是皇孙?”陈元虏语气提高了好几份。 说话的时候,想扭头,却是被陈华筝死死的按住。 “不管真相如何,他不可能是皇子,若表现得到那位的认同,大概还能以皇孙的身份,参与这个局!” “我那侄儿梁闲王可知你带着孩子就在拒北城?”陈元虏皱眉问道。 “我这弟弟太蠢,要不然,也不会从东宫太子变成梁闲王,一副百子图,都不能让他放弃做梦。在拒北城有田敬这颗妻子还不够,竟然还伸手到岳州霍家去,不然,拒北侯也不会不得善终,皇叔你也不会离开你的岳州王府,出现在这苦寒的北境,统领天岳军。”陈华筝应道。 “所以这次,你一手设计这饷银案,干脆直接连梁闲王在拒北城最后的一枚棋子田敬也给拔掉!”陈元虏问道。 陈华筝露出一个微笑,一边给陈元虏卷起发髻,一边说道:“皇叔记性可真差,田敬是你杀的而不是我!” “饷银在哪里?”陈元虏有些气结的问道。 “皇叔猜猜看!” “懒得猜,以你和陶鼐的手段,估计银子都没有离开燕州城,也只有那孩子傻傻的认为,天岳军会劫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饷银,这银子的去处本王就懒得追究了,窟窿本王自己填,就算是补偿你这次麓岭匪军的损失了。”陈元虏应道。 “这买卖我算是亏大了,好不容易养出来的五千兵马,皇叔你硬是灭了大半,这十万两银子,都不够善后的!”说话时,手中用力,扯得陈元虏疼的直呲牙。 “你这梳头的技艺退步了,没有小时候你给本王梳得舒服好看!” 陈元虏起身,接过陈华筝手中的发簪,自己对着镜子插上,继续说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他,关于他那荒诞的身世?” “就着一两天吧,他十四了,我若不说,朝歌城的那位也会想办法让他知道的,要不然,也不会让祝炎章带着他去天岳关和红袖招!”陈华筝放下手中的梳子说道。 “别告诉他我知道他身份的事情,这小子有点意思,让本王和这个侄孙玩玩,应该会比较有趣!”陈元虏说道。 “咣……咣……” 铜锣的被敲响,从窗户下经过,震得窗棂都跟着颤动。 “拒北城的百姓听着,郡守田大人有令……” 比起这铜锣更让人厌烦的,是衙差说出的内容。 一户捐十两银子。 这田敬脑袋若不是被门挤了,绝不会出这样的昏招。 天岳军饷银被劫,这笔银子,终究要个出处,要么找回来,要么朝廷补,甚至有可能会让燕州府和拒北城来补缺,可眼下这布告的意思,却是要让拒北城的百姓来填。 拒北城才多大,满打满算,不足五千户,就算是一户十两银子,那也填不满十万饷银的缺啊。 最为关键的是,十两银子,那可是寻常百姓一家子几乎一年的口粮,拒北城能拿出这笔银子的人家,绝不超过两成! 疯了!绝对是疯了! 陈少墨嗅到了不寻常。 郡守田敬此刻应该还被天岳军扣着,就算没有,他田敬也不会如此失心疯的下这样的决定。 一户十两银子,恐怕天岳军还没有谋反,拒北城的百姓先该反了,要知道,这拒北城大多可是退下来的军户。 天岳军,这一定还是天岳军的手笔。 这是要逼反拒北城的百姓啊。 陈少墨感觉到更冷了。 昨晚自己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天岳军这把烈火上泼了一瓢油,让事情变得更加的棘手了。 这绝对是天岳军的反击。 作为昨晚自己行动的反击。 毕竟,昨晚陈少墨的行动,已经是告诉天岳军,有人在暗地里和他们作对,想将矛头引向天岳军。 今天郡衙的这一则布告,杀伤力可比陈少墨昨晚的行动厉害的多。 先不说昨晚自己在城门口的行动,有没有让被劫的饷银露出马脚,自己张贴的大字报有多少人看到了。就算是看到了,又会有多少人关心呢! 每户征收十两银子。 估计现在整个拒北城的百姓都在为这个发愁呢。 抗捐,这绝对是会发生的,拒北城本就是边城,民风彪悍,若是在征收的过程中,手段再过激点,激发民变的概率那是相当大的。 陈少墨此刻在想,是否要通知一家子收拾东西,离开拒北城这个是非之地了。 只是,接下来事情的发展,让陈少墨感觉自己想的还是太简单了。 刚到晌午时分,拒北城再次炸锅了。 刚刚在朝歌城祭祀完太庙的蓟州王陈元虏进了拒北城。 一进城,直接给郡守定了一个勾结麓岭悍匪,抢劫天岳军饷银,昨晚城门口设伏,意图烧毁天岳军粮草,更是巧立名目,苛捐杂税鱼肉百姓的罪名给砍了脑袋。 不仅砍了脑袋,陈元虏更是以当朝蓟州王的身份,宣布直接收回郡衙每户征收十两银子的政令。 并保证,天岳军饷银丢失的窟窿,绝不会让百姓来填。 瞬间,整个拒北城的百姓都在欢呼,齐呼蓟州王千岁。 天岳军的行动还不仅如此。 蓟州王陈元虏,更是领着五千天岳军,直扑麓岭,直到深夜,天岳军在付出近五百伤亡的代价下,运回了整整两辆大车的悍匪首级。 装满首级的大车,被鲜血染红,沿着车轱辘滴落,一路从麓岭滴落到拒北城。 好雷霆的手段。 陈少墨都傻眼了。 这蓟州王陈元虏好生厉害。 一则征收每户十两银子的布告,将拒北城的百姓的怨气直接撩了起来。 然后又以蓟州王的身份,直接给饷银被劫案定案,诛杀郡守田敬,平了民愤,收回布告,进麓岭剿匪,收了民心。 跟蓟州王陈元虏的手段相比,昨晚陈少墨的行动,连个打水漂都不算,几乎没有激起半点涟漪。 陈少墨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挫败感。 昨晚自己如同老鼠一般的行径,比起这蓟州王陈元虏的雷霆手段,高低立判。 甚至还通过剿匪等手段,直接将拒北城的民心拿捏得死死的。 唯一庆幸的是,蓟州王陈元虏在饷银被劫案上没有扩大,只是杀了一个田敬,祝炎章也是平安的回家了。 如果抛开一切其他不谈,这一次只是单纯的当做陈少墨与天岳军的一场对垒,陈少墨输的很彻底。 陈少墨仔细的回顾了整个事件的始末。 虽有不甘,但是却也输的心服口服。 陈少墨算是四两拨千斤了,可对方却赢在一个‘势’字。 此刻正在郡衙的蓟州王陈元虏,却是老神自在。 屋子里焚着香,虽然已转暖,但屋子里的火盆烧的很旺。 铜镜前,散落着头发,一个中年美妇正在仔细的给他梳着头发。 “皇叔这次出手,如雷霆骤风,端是好手段!”美妇年龄看上去比陈元虏大上不少,却口称皇叔。 “大侄女,你这手段也够辣,逼得本王,不得不连夜赶路,连头发都未曾有时间打理,今日你若不能帮本王把头发捋顺,让本王满意,可不能答应!”陈元虏眯着眼睛说道。 能被蓟州王陈元虏口称大侄女的,大夏朝可找不出几个,能让陈元虏如此放松,甚至能被其要求梳头的,也只有一人,那就是大夏朝的长公主。 那个被无数人感慨奈何为女子身,自小将陈元虏当成跟屁虫的奇女子。 若是陈少墨在此,定会惊掉下巴。 自己的阿娘,竟然是当朝长公主陈华筝。 “那孩子不错,本王在天岳关远远的看了一眼,你怎敢让祝炎章那老匹夫带着他去天岳关?”陈元虏依旧闭着眼,慢条斯理的问道。 “曹铮在暗地里跟着,无大碍,不仅去了天岳关,还去了燕州城的红袖招!他已经十四岁了。” 陈元虏眼睛睁开,没有回头,却是想透过镜子,将陈华筝的表情看个仔细,却是没有看出啥东西来。 随即又恢复了一开始懒洋洋的神态说道:“曾几何时,本王羡慕过他,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看来是本王错了!” “身为皇家子的宿命,就是要围着那把椅子绕几圈,再碰个头破血流,运气好,能坐上去,运气不好,连宗庙都进不了!”陈华筝依旧波澜不惊的说道。 “你们就那么着急让他入局?皇子还是皇孙?”陈元虏语气提高了好几份。 说话的时候,想扭头,却是被陈华筝死死的按住。 “不管真相如何,他不可能是皇子,若表现得到那位的认同,大概还能以皇孙的身份,参与这个局!” “我那侄儿梁闲王可知你带着孩子就在拒北城?”陈元虏皱眉问道。 “我这弟弟太蠢,要不然,也不会从东宫太子变成梁闲王,一副百子图,都不能让他放弃做梦。在拒北城有田敬这颗妻子还不够,竟然还伸手到岳州霍家去,不然,拒北侯也不会不得善终,皇叔你也不会离开你的岳州王府,出现在这苦寒的北境,统领天岳军。”陈华筝应道。 “所以这次,你一手设计这饷银案,干脆直接连梁闲王在拒北城最后的一枚棋子田敬也给拔掉!”陈元虏问道。 陈华筝露出一个微笑,一边给陈元虏卷起发髻,一边说道:“皇叔记性可真差,田敬是你杀的而不是我!” “饷银在哪里?”陈元虏有些气结的问道。 “皇叔猜猜看!” “懒得猜,以你和陶鼐的手段,估计银子都没有离开燕州城,也只有那孩子傻傻的认为,天岳军会劫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饷银,这银子的去处本王就懒得追究了,窟窿本王自己填,就算是补偿你这次麓岭匪军的损失了。”陈元虏应道。 “这买卖我算是亏大了,好不容易养出来的五千兵马,皇叔你硬是灭了大半,这十万两银子,都不够善后的!”说话时,手中用力,扯得陈元虏疼的直呲牙。 “你这梳头的技艺退步了,没有小时候你给本王梳得舒服好看!” 陈元虏起身,接过陈华筝手中的发簪,自己对着镜子插上,继续说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他,关于他那荒诞的身世?” “就着一两天吧,他十四了,我若不说,朝歌城的那位也会想办法让他知道的,要不然,也不会让祝炎章带着他去天岳关和红袖招!”陈华筝放下手中的梳子说道。 “别告诉他我知道他身份的事情,这小子有点意思,让本王和这个侄孙玩玩,应该会比较有趣!”陈元虏说道。 “咣……咣……” 铜锣的被敲响,从窗户下经过,震得窗棂都跟着颤动。 “拒北城的百姓听着,郡守田大人有令……” 比起这铜锣更让人厌烦的,是衙差说出的内容。 一户捐十两银子。 这田敬脑袋若不是被门挤了,绝不会出这样的昏招。 天岳军饷银被劫,这笔银子,终究要个出处,要么找回来,要么朝廷补,甚至有可能会让燕州府和拒北城来补缺,可眼下这布告的意思,却是要让拒北城的百姓来填。 拒北城才多大,满打满算,不足五千户,就算是一户十两银子,那也填不满十万饷银的缺啊。 最为关键的是,十两银子,那可是寻常百姓一家子几乎一年的口粮,拒北城能拿出这笔银子的人家,绝不超过两成! 疯了!绝对是疯了! 陈少墨嗅到了不寻常。 郡守田敬此刻应该还被天岳军扣着,就算没有,他田敬也不会如此失心疯的下这样的决定。 一户十两银子,恐怕天岳军还没有谋反,拒北城的百姓先该反了,要知道,这拒北城大多可是退下来的军户。 天岳军,这一定还是天岳军的手笔。 这是要逼反拒北城的百姓啊。 陈少墨感觉到更冷了。 昨晚自己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天岳军这把烈火上泼了一瓢油,让事情变得更加的棘手了。 这绝对是天岳军的反击。 作为昨晚自己行动的反击。 毕竟,昨晚陈少墨的行动,已经是告诉天岳军,有人在暗地里和他们作对,想将矛头引向天岳军。 今天郡衙的这一则布告,杀伤力可比陈少墨昨晚的行动厉害的多。 先不说昨晚自己在城门口的行动,有没有让被劫的饷银露出马脚,自己张贴的大字报有多少人看到了。就算是看到了,又会有多少人关心呢! 每户征收十两银子。 估计现在整个拒北城的百姓都在为这个发愁呢。 抗捐,这绝对是会发生的,拒北城本就是边城,民风彪悍,若是在征收的过程中,手段再过激点,激发民变的概率那是相当大的。 陈少墨此刻在想,是否要通知一家子收拾东西,离开拒北城这个是非之地了。 只是,接下来事情的发展,让陈少墨感觉自己想的还是太简单了。 刚到晌午时分,拒北城再次炸锅了。 刚刚在朝歌城祭祀完太庙的蓟州王陈元虏进了拒北城。 一进城,直接给郡守定了一个勾结麓岭悍匪,抢劫天岳军饷银,昨晚城门口设伏,意图烧毁天岳军粮草,更是巧立名目,苛捐杂税鱼肉百姓的罪名给砍了脑袋。 不仅砍了脑袋,陈元虏更是以当朝蓟州王的身份,宣布直接收回郡衙每户征收十两银子的政令。 并保证,天岳军饷银丢失的窟窿,绝不会让百姓来填。 瞬间,整个拒北城的百姓都在欢呼,齐呼蓟州王千岁。 天岳军的行动还不仅如此。 蓟州王陈元虏,更是领着五千天岳军,直扑麓岭,直到深夜,天岳军在付出近五百伤亡的代价下,运回了整整两辆大车的悍匪首级。 装满首级的大车,被鲜血染红,沿着车轱辘滴落,一路从麓岭滴落到拒北城。 好雷霆的手段。 陈少墨都傻眼了。 这蓟州王陈元虏好生厉害。 一则征收每户十两银子的布告,将拒北城的百姓的怨气直接撩了起来。 然后又以蓟州王的身份,直接给饷银被劫案定案,诛杀郡守田敬,平了民愤,收回布告,进麓岭剿匪,收了民心。 跟蓟州王陈元虏的手段相比,昨晚陈少墨的行动,连个打水漂都不算,几乎没有激起半点涟漪。 陈少墨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挫败感。 昨晚自己如同老鼠一般的行径,比起这蓟州王陈元虏的雷霆手段,高低立判。 甚至还通过剿匪等手段,直接将拒北城的民心拿捏得死死的。 唯一庆幸的是,蓟州王陈元虏在饷银被劫案上没有扩大,只是杀了一个田敬,祝炎章也是平安的回家了。 如果抛开一切其他不谈,这一次只是单纯的当做陈少墨与天岳军的一场对垒,陈少墨输的很彻底。 陈少墨仔细的回顾了整个事件的始末。 虽有不甘,但是却也输的心服口服。 陈少墨算是四两拨千斤了,可对方却赢在一个‘势’字。 此刻正在郡衙的蓟州王陈元虏,却是老神自在。 屋子里焚着香,虽然已转暖,但屋子里的火盆烧的很旺。 铜镜前,散落着头发,一个中年美妇正在仔细的给他梳着头发。 “皇叔这次出手,如雷霆骤风,端是好手段!”美妇年龄看上去比陈元虏大上不少,却口称皇叔。 “大侄女,你这手段也够辣,逼得本王,不得不连夜赶路,连头发都未曾有时间打理,今日你若不能帮本王把头发捋顺,让本王满意,可不能答应!”陈元虏眯着眼睛说道。 能被蓟州王陈元虏口称大侄女的,大夏朝可找不出几个,能让陈元虏如此放松,甚至能被其要求梳头的,也只有一人,那就是大夏朝的长公主。 那个被无数人感慨奈何为女子身,自小将陈元虏当成跟屁虫的奇女子。 若是陈少墨在此,定会惊掉下巴。 自己的阿娘,竟然是当朝长公主陈华筝。 “那孩子不错,本王在天岳关远远的看了一眼,你怎敢让祝炎章那老匹夫带着他去天岳关?”陈元虏依旧闭着眼,慢条斯理的问道。 “曹铮在暗地里跟着,无大碍,不仅去了天岳关,还去了燕州城的红袖招!他已经十四岁了。” 陈元虏眼睛睁开,没有回头,却是想透过镜子,将陈华筝的表情看个仔细,却是没有看出啥东西来。 随即又恢复了一开始懒洋洋的神态说道:“曾几何时,本王羡慕过他,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看来是本王错了!” “身为皇家子的宿命,就是要围着那把椅子绕几圈,再碰个头破血流,运气好,能坐上去,运气不好,连宗庙都进不了!”陈华筝依旧波澜不惊的说道。 “你们就那么着急让他入局?皇子还是皇孙?”陈元虏语气提高了好几份。 说话的时候,想扭头,却是被陈华筝死死的按住。 “不管真相如何,他不可能是皇子,若表现得到那位的认同,大概还能以皇孙的身份,参与这个局!” “我那侄儿梁闲王可知你带着孩子就在拒北城?”陈元虏皱眉问道。 “我这弟弟太蠢,要不然,也不会从东宫太子变成梁闲王,一副百子图,都不能让他放弃做梦。在拒北城有田敬这颗妻子还不够,竟然还伸手到岳州霍家去,不然,拒北侯也不会不得善终,皇叔你也不会离开你的岳州王府,出现在这苦寒的北境,统领天岳军。”陈华筝应道。 “所以这次,你一手设计这饷银案,干脆直接连梁闲王在拒北城最后的一枚棋子田敬也给拔掉!”陈元虏问道。 陈华筝露出一个微笑,一边给陈元虏卷起发髻,一边说道:“皇叔记性可真差,田敬是你杀的而不是我!” “饷银在哪里?”陈元虏有些气结的问道。 “皇叔猜猜看!” “懒得猜,以你和陶鼐的手段,估计银子都没有离开燕州城,也只有那孩子傻傻的认为,天岳军会劫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饷银,这银子的去处本王就懒得追究了,窟窿本王自己填,就算是补偿你这次麓岭匪军的损失了。”陈元虏应道。 “这买卖我算是亏大了,好不容易养出来的五千兵马,皇叔你硬是灭了大半,这十万两银子,都不够善后的!”说话时,手中用力,扯得陈元虏疼的直呲牙。 “你这梳头的技艺退步了,没有小时候你给本王梳得舒服好看!” 陈元虏起身,接过陈华筝手中的发簪,自己对着镜子插上,继续说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他,关于他那荒诞的身世?” “就着一两天吧,他十四了,我若不说,朝歌城的那位也会想办法让他知道的,要不然,也不会让祝炎章带着他去天岳关和红袖招!”陈华筝放下手中的梳子说道。 “别告诉他我知道他身份的事情,这小子有点意思,让本王和这个侄孙玩玩,应该会比较有趣!”陈元虏说道。 “咣……咣……” 铜锣的被敲响,从窗户下经过,震得窗棂都跟着颤动。 “拒北城的百姓听着,郡守田大人有令……” 比起这铜锣更让人厌烦的,是衙差说出的内容。 一户捐十两银子。 这田敬脑袋若不是被门挤了,绝不会出这样的昏招。 天岳军饷银被劫,这笔银子,终究要个出处,要么找回来,要么朝廷补,甚至有可能会让燕州府和拒北城来补缺,可眼下这布告的意思,却是要让拒北城的百姓来填。 拒北城才多大,满打满算,不足五千户,就算是一户十两银子,那也填不满十万饷银的缺啊。 最为关键的是,十两银子,那可是寻常百姓一家子几乎一年的口粮,拒北城能拿出这笔银子的人家,绝不超过两成! 疯了!绝对是疯了! 陈少墨嗅到了不寻常。 郡守田敬此刻应该还被天岳军扣着,就算没有,他田敬也不会如此失心疯的下这样的决定。 一户十两银子,恐怕天岳军还没有谋反,拒北城的百姓先该反了,要知道,这拒北城大多可是退下来的军户。 天岳军,这一定还是天岳军的手笔。 这是要逼反拒北城的百姓啊。 陈少墨感觉到更冷了。 昨晚自己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天岳军这把烈火上泼了一瓢油,让事情变得更加的棘手了。 这绝对是天岳军的反击。 作为昨晚自己行动的反击。 毕竟,昨晚陈少墨的行动,已经是告诉天岳军,有人在暗地里和他们作对,想将矛头引向天岳军。 今天郡衙的这一则布告,杀伤力可比陈少墨昨晚的行动厉害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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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叔这次出手,如雷霆骤风,端是好手段!”美妇年龄看上去比陈元虏大上不少,却口称皇叔。 “大侄女,你这手段也够辣,逼得本王,不得不连夜赶路,连头发都未曾有时间打理,今日你若不能帮本王把头发捋顺,让本王满意,可不能答应!”陈元虏眯着眼睛说道。 能被蓟州王陈元虏口称大侄女的,大夏朝可找不出几个,能让陈元虏如此放松,甚至能被其要求梳头的,也只有一人,那就是大夏朝的长公主。 那个被无数人感慨奈何为女子身,自小将陈元虏当成跟屁虫的奇女子。 若是陈少墨在此,定会惊掉下巴。 自己的阿娘,竟然是当朝长公主陈华筝。 “那孩子不错,本王在天岳关远远的看了一眼,你怎敢让祝炎章那老匹夫带着他去天岳关?”陈元虏依旧闭着眼,慢条斯理的问道。 “曹铮在暗地里跟着,无大碍,不仅去了天岳关,还去了燕州城的红袖招!他已经十四岁了。” 陈元虏眼睛睁开,没有回头,却是想透过镜子,将陈华筝的表情看个仔细,却是没有看出啥东西来。 随即又恢复了一开始懒洋洋的神态说道:“曾几何时,本王羡慕过他,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看来是本王错了!” “身为皇家子的宿命,就是要围着那把椅子绕几圈,再碰个头破血流,运气好,能坐上去,运气不好,连宗庙都进不了!”陈华筝依旧波澜不惊的说道。 “你们就那么着急让他入局?皇子还是皇孙?”陈元虏语气提高了好几份。 说话的时候,想扭头,却是被陈华筝死死的按住。 “不管真相如何,他不可能是皇子,若表现得到那位的认同,大概还能以皇孙的身份,参与这个局!” “我那侄儿梁闲王可知你带着孩子就在拒北城?”陈元虏皱眉问道。 “我这弟弟太蠢,要不然,也不会从东宫太子变成梁闲王,一副百子图,都不能让他放弃做梦。在拒北城有田敬这颗妻子还不够,竟然还伸手到岳州霍家去,不然,拒北侯也不会不得善终,皇叔你也不会离开你的岳州王府,出现在这苦寒的北境,统领天岳军。”陈华筝应道。 “所以这次,你一手设计这饷银案,干脆直接连梁闲王在拒北城最后的一枚棋子田敬也给拔掉!”陈元虏问道。 陈华筝露出一个微笑,一边给陈元虏卷起发髻,一边说道:“皇叔记性可真差,田敬是你杀的而不是我!” “饷银在哪里?”陈元虏有些气结的问道。 “皇叔猜猜看!” “懒得猜,以你和陶鼐的手段,估计银子都没有离开燕州城,也只有那孩子傻傻的认为,天岳军会劫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饷银,这银子的去处本王就懒得追究了,窟窿本王自己填,就算是补偿你这次麓岭匪军的损失了。”陈元虏应道。 “这买卖我算是亏大了,好不容易养出来的五千兵马,皇叔你硬是灭了大半,这十万两银子,都不够善后的!”说话时,手中用力,扯得陈元虏疼的直呲牙。 “你这梳头的技艺退步了,没有小时候你给本王梳得舒服好看!” 陈元虏起身,接过陈华筝手中的发簪,自己对着镜子插上,继续说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他,关于他那荒诞的身世?” “就着一两天吧,他十四了,我若不说,朝歌城的那位也会想办法让他知道的,要不然,也不会让祝炎章带着他去天岳关和红袖招!”陈华筝放下手中的梳子说道。 “别告诉他我知道他身份的事情,这小子有点意思,让本王和这个侄孙玩玩,应该会比较有趣!”陈元虏说道。 “咣……咣……” 铜锣的被敲响,从窗户下经过,震得窗棂都跟着颤动。 “拒北城的百姓听着,郡守田大人有令……” 比起这铜锣更让人厌烦的,是衙差说出的内容。 一户捐十两银子。 这田敬脑袋若不是被门挤了,绝不会出这样的昏招。 天岳军饷银被劫,这笔银子,终究要个出处,要么找回来,要么朝廷补,甚至有可能会让燕州府和拒北城来补缺,可眼下这布告的意思,却是要让拒北城的百姓来填。 拒北城才多大,满打满算,不足五千户,就算是一户十两银子,那也填不满十万饷银的缺啊。 最为关键的是,十两银子,那可是寻常百姓一家子几乎一年的口粮,拒北城能拿出这笔银子的人家,绝不超过两成! 疯了!绝对是疯了! 陈少墨嗅到了不寻常。 郡守田敬此刻应该还被天岳军扣着,就算没有,他田敬也不会如此失心疯的下这样的决定。 一户十两银子,恐怕天岳军还没有谋反,拒北城的百姓先该反了,要知道,这拒北城大多可是退下来的军户。 天岳军,这一定还是天岳军的手笔。 这是要逼反拒北城的百姓啊。 陈少墨感觉到更冷了。 昨晚自己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天岳军这把烈火上泼了一瓢油,让事情变得更加的棘手了。 这绝对是天岳军的反击。 作为昨晚自己行动的反击。 毕竟,昨晚陈少墨的行动,已经是告诉天岳军,有人在暗地里和他们作对,想将矛头引向天岳军。 今天郡衙的这一则布告,杀伤力可比陈少墨昨晚的行动厉害的多。 先不说昨晚自己在城门口的行动,有没有让被劫的饷银露出马脚,自己张贴的大字报有多少人看到了。就算是看到了,又会有多少人关心呢! 每户征收十两银子。 估计现在整个拒北城的百姓都在为这个发愁呢。 抗捐,这绝对是会发生的,拒北城本就是边城,民风彪悍,若是在征收的过程中,手段再过激点,激发民变的概率那是相当大的。 陈少墨此刻在想,是否要通知一家子收拾东西,离开拒北城这个是非之地了。 只是,接下来事情的发展,让陈少墨感觉自己想的还是太简单了。 刚到晌午时分,拒北城再次炸锅了。 刚刚在朝歌城祭祀完太庙的蓟州王陈元虏进了拒北城。 一进城,直接给郡守定了一个勾结麓岭悍匪,抢劫天岳军饷银,昨晚城门口设伏,意图烧毁天岳军粮草,更是巧立名目,苛捐杂税鱼肉百姓的罪名给砍了脑袋。 不仅砍了脑袋,陈元虏更是以当朝蓟州王的身份,宣布直接收回郡衙每户征收十两银子的政令。 并保证,天岳军饷银丢失的窟窿,绝不会让百姓来填。 瞬间,整个拒北城的百姓都在欢呼,齐呼蓟州王千岁。 天岳军的行动还不仅如此。 蓟州王陈元虏,更是领着五千天岳军,直扑麓岭,直到深夜,天岳军在付出近五百伤亡的代价下,运回了整整两辆大车的悍匪首级。 装满首级的大车,被鲜血染红,沿着车轱辘滴落,一路从麓岭滴落到拒北城。 好雷霆的手段。 陈少墨都傻眼了。 这蓟州王陈元虏好生厉害。 一则征收每户十两银子的布告,将拒北城的百姓的怨气直接撩了起来。 然后又以蓟州王的身份,直接给饷银被劫案定案,诛杀郡守田敬,平了民愤,收回布告,进麓岭剿匪,收了民心。 跟蓟州王陈元虏的手段相比,昨晚陈少墨的行动,连个打水漂都不算,几乎没有激起半点涟漪。 陈少墨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挫败感。 昨晚自己如同老鼠一般的行径,比起这蓟州王陈元虏的雷霆手段,高低立判。 甚至还通过剿匪等手段,直接将拒北城的民心拿捏得死死的。 唯一庆幸的是,蓟州王陈元虏在饷银被劫案上没有扩大,只是杀了一个田敬,祝炎章也是平安的回家了。 如果抛开一切其他不谈,这一次只是单纯的当做陈少墨与天岳军的一场对垒,陈少墨输的很彻底。 陈少墨仔细的回顾了整个事件的始末。 虽有不甘,但是却也输的心服口服。 陈少墨算是四两拨千斤了,可对方却赢在一个‘势’字。 此刻正在郡衙的蓟州王陈元虏,却是老神自在。 屋子里焚着香,虽然已转暖,但屋子里的火盆烧的很旺。 铜镜前,散落着头发,一个中年美妇正在仔细的给他梳着头发。 “皇叔这次出手,如雷霆骤风,端是好手段!”美妇年龄看上去比陈元虏大上不少,却口称皇叔。 “大侄女,你这手段也够辣,逼得本王,不得不连夜赶路,连头发都未曾有时间打理,今日你若不能帮本王把头发捋顺,让本王满意,可不能答应!”陈元虏眯着眼睛说道。 能被蓟州王陈元虏口称大侄女的,大夏朝可找不出几个,能让陈元虏如此放松,甚至能被其要求梳头的,也只有一人,那就是大夏朝的长公主。 那个被无数人感慨奈何为女子身,自小将陈元虏当成跟屁虫的奇女子。 若是陈少墨在此,定会惊掉下巴。 自己的阿娘,竟然是当朝长公主陈华筝。 “那孩子不错,本王在天岳关远远的看了一眼,你怎敢让祝炎章那老匹夫带着他去天岳关?”陈元虏依旧闭着眼,慢条斯理的问道。 “曹铮在暗地里跟着,无大碍,不仅去了天岳关,还去了燕州城的红袖招!他已经十四岁了。” 陈元虏眼睛睁开,没有回头,却是想透过镜子,将陈华筝的表情看个仔细,却是没有看出啥东西来。 随即又恢复了一开始懒洋洋的神态说道:“曾几何时,本王羡慕过他,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看来是本王错了!” “身为皇家子的宿命,就是要围着那把椅子绕几圈,再碰个头破血流,运气好,能坐上去,运气不好,连宗庙都进不了!”陈华筝依旧波澜不惊的说道。 “你们就那么着急让他入局?皇子还是皇孙?”陈元虏语气提高了好几份。 说话的时候,想扭头,却是被陈华筝死死的按住。 “不管真相如何,他不可能是皇子,若表现得到那位的认同,大概还能以皇孙的身份,参与这个局!” “我那侄儿梁闲王可知你带着孩子就在拒北城?”陈元虏皱眉问道。 “我这弟弟太蠢,要不然,也不会从东宫太子变成梁闲王,一副百子图,都不能让他放弃做梦。在拒北城有田敬这颗妻子还不够,竟然还伸手到岳州霍家去,不然,拒北侯也不会不得善终,皇叔你也不会离开你的岳州王府,出现在这苦寒的北境,统领天岳军。”陈华筝应道。 “所以这次,你一手设计这饷银案,干脆直接连梁闲王在拒北城最后的一枚棋子田敬也给拔掉!”陈元虏问道。 陈华筝露出一个微笑,一边给陈元虏卷起发髻,一边说道:“皇叔记性可真差,田敬是你杀的而不是我!” “饷银在哪里?”陈元虏有些气结的问道。 “皇叔猜猜看!” “懒得猜,以你和陶鼐的手段,估计银子都没有离开燕州城,也只有那孩子傻傻的认为,天岳军会劫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饷银,这银子的去处本王就懒得追究了,窟窿本王自己填,就算是补偿你这次麓岭匪军的损失了。”陈元虏应道。 “这买卖我算是亏大了,好不容易养出来的五千兵马,皇叔你硬是灭了大半,这十万两银子,都不够善后的!”说话时,手中用力,扯得陈元虏疼的直呲牙。 “你这梳头的技艺退步了,没有小时候你给本王梳得舒服好看!” 陈元虏起身,接过陈华筝手中的发簪,自己对着镜子插上,继续说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他,关于他那荒诞的身世?” “就着一两天吧,他十四了,我若不说,朝歌城的那位也会想办法让他知道的,要不然,也不会让祝炎章带着他去天岳关和红袖招!”陈华筝放下手中的梳子说道。 “别告诉他我知道他身份的事情,这小子有点意思,让本王和这个侄孙玩玩,应该会比较有趣!”陈元虏说道。 “咣……咣……” 铜锣的被敲响,从窗户下经过,震得窗棂都跟着颤动。 “拒北城的百姓听着,郡守田大人有令……” 比起这铜锣更让人厌烦的,是衙差说出的内容。 一户捐十两银子。 这田敬脑袋若不是被门挤了,绝不会出这样的昏招。 天岳军饷银被劫,这笔银子,终究要个出处,要么找回来,要么朝廷补,甚至有可能会让燕州府和拒北城来补缺,可眼下这布告的意思,却是要让拒北城的百姓来填。 拒北城才多大,满打满算,不足五千户,就算是一户十两银子,那也填不满十万饷银的缺啊。 最为关键的是,十两银子,那可是寻常百姓一家子几乎一年的口粮,拒北城能拿出这笔银子的人家,绝不超过两成! 疯了!绝对是疯了! 陈少墨嗅到了不寻常。 郡守田敬此刻应该还被天岳军扣着,就算没有,他田敬也不会如此失心疯的下这样的决定。 一户十两银子,恐怕天岳军还没有谋反,拒北城的百姓先该反了,要知道,这拒北城大多可是退下来的军户。 天岳军,这一定还是天岳军的手笔。 这是要逼反拒北城的百姓啊。 陈少墨感觉到更冷了。 昨晚自己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天岳军这把烈火上泼了一瓢油,让事情变得更加的棘手了。 这绝对是天岳军的反击。 作为昨晚自己行动的反击。 毕竟,昨晚陈少墨的行动,已经是告诉天岳军,有人在暗地里和他们作对,想将矛头引向天岳军。 今天郡衙的这一则布告,杀伤力可比陈少墨昨晚的行动厉害的多。 先不说昨晚自己在城门口的行动,有没有让被劫的饷银露出马脚,自己张贴的大字报有多少人看到了。就算是看到了,又会有多少人关心呢! 每户征收十两银子。 估计现在整个拒北城的百姓都在为这个发愁呢。 抗捐,这绝对是会发生的,拒北城本就是边城,民风彪悍,若是在征收的过程中,手段再过激点,激发民变的概率那是相当大的。 陈少墨此刻在想,是否要通知一家子收拾东西,离开拒北城这个是非之地了。 只是,接下来事情的发展,让陈少墨感觉自己想的还是太简单了。 刚到晌午时分,拒北城再次炸锅了。 刚刚在朝歌城祭祀完太庙的蓟州王陈元虏进了拒北城。 一进城,直接给郡守定了一个勾结麓岭悍匪,抢劫天岳军饷银,昨晚城门口设伏,意图烧毁天岳军粮草,更是巧立名目,苛捐杂税鱼肉百姓的罪名给砍了脑袋。 不仅砍了脑袋,陈元虏更是以当朝蓟州王的身份,宣布直接收回郡衙每户征收十两银子的政令。 并保证,天岳军饷银丢失的窟窿,绝不会让百姓来填。 瞬间,整个拒北城的百姓都在欢呼,齐呼蓟州王千岁。 天岳军的行动还不仅如此。 蓟州王陈元虏,更是领着五千天岳军,直扑麓岭,直到深夜,天岳军在付出近五百伤亡的代价下,运回了整整两辆大车的悍匪首级。 装满首级的大车,被鲜血染红,沿着车轱辘滴落,一路从麓岭滴落到拒北城。 好雷霆的手段。 陈少墨都傻眼了。 这蓟州王陈元虏好生厉害。 一则征收每户十两银子的布告,将拒北城的百姓的怨气直接撩了起来。 然后又以蓟州王的身份,直接给饷银被劫案定案,诛杀郡守田敬,平了民愤,收回布告,进麓岭剿匪,收了民心。 跟蓟州王陈元虏的手段相比,昨晚陈少墨的行动,连个打水漂都不算,几乎没有激起半点涟漪。 陈少墨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挫败感。 昨晚自己如同老鼠一般的行径,比起这蓟州王陈元虏的雷霆手段,高低立判。 甚至还通过剿匪等手段,直接将拒北城的民心拿捏得死死的。 唯一庆幸的是,蓟州王陈元虏在饷银被劫案上没有扩大,只是杀了一个田敬,祝炎章也是平安的回家了。 如果抛开一切其他不谈,这一次只是单纯的当做陈少墨与天岳军的一场对垒,陈少墨输的很彻底。 陈少墨仔细的回顾了整个事件的始末。 虽有不甘,但是却也输的心服口服。 陈少墨算是四两拨千斤了,可对方却赢在一个‘势’字。 此刻正在郡衙的蓟州王陈元虏,却是老神自在。 屋子里焚着香,虽然已转暖,但屋子里的火盆烧的很旺。 铜镜前,散落着头发,一个中年美妇正在仔细的给他梳着头发。 “皇叔这次出手,如雷霆骤风,端是好手段!”美妇年龄看上去比陈元虏大上不少,却口称皇叔。 “大侄女,你这手段也够辣,逼得本王,不得不连夜赶路,连头发都未曾有时间打理,今日你若不能帮本王把头发捋顺,让本王满意,可不能答应!”陈元虏眯着眼睛说道。 能被蓟州王陈元虏口称大侄女的,大夏朝可找不出几个,能让陈元虏如此放松,甚至能被其要求梳头的,也只有一人,那就是大夏朝的长公主。 那个被无数人感慨奈何为女子身,自小将陈元虏当成跟屁虫的奇女子。 若是陈少墨在此,定会惊掉下巴。 自己的阿娘,竟然是当朝长公主陈华筝。 “那孩子不错,本王在天岳关远远的看了一眼,你怎敢让祝炎章那老匹夫带着他去天岳关?”陈元虏依旧闭着眼,慢条斯理的问道。 “曹铮在暗地里跟着,无大碍,不仅去了天岳关,还去了燕州城的红袖招!他已经十四岁了。” 陈元虏眼睛睁开,没有回头,却是想透过镜子,将陈华筝的表情看个仔细,却是没有看出啥东西来。 随即又恢复了一开始懒洋洋的神态说道:“曾几何时,本王羡慕过他,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看来是本王错了!” “身为皇家子的宿命,就是要围着那把椅子绕几圈,再碰个头破血流,运气好,能坐上去,运气不好,连宗庙都进不了!”陈华筝依旧波澜不惊的说道。 “你们就那么着急让他入局?皇子还是皇孙?”陈元虏语气提高了好几份。 说话的时候,想扭头,却是被陈华筝死死的按住。 “不管真相如何,他不可能是皇子,若表现得到那位的认同,大概还能以皇孙的身份,参与这个局!” “我那侄儿梁闲王可知你带着孩子就在拒北城?”陈元虏皱眉问道。 “我这弟弟太蠢,要不然,也不会从东宫太子变成梁闲王,一副百子图,都不能让他放弃做梦。在拒北城有田敬这颗妻子还不够,竟然还伸手到岳州霍家去,不然,拒北侯也不会不得善终,皇叔你也不会离开你的岳州王府,出现在这苦寒的北境,统领天岳军。”陈华筝应道。 “所以这次,你一手设计这饷银案,干脆直接连梁闲王在拒北城最后的一枚棋子田敬也给拔掉!”陈元虏问道。 陈华筝露出一个微笑,一边给陈元虏卷起发髻,一边说道:“皇叔记性可真差,田敬是你杀的而不是我!” “饷银在哪里?”陈元虏有些气结的问道。 “皇叔猜猜看!” “懒得猜,以你和陶鼐的手段,估计银子都没有离开燕州城,也只有那孩子傻傻的认为,天岳军会劫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饷银,这银子的去处本王就懒得追究了,窟窿本王自己填,就算是补偿你这次麓岭匪军的损失了。”陈元虏应道。 “这买卖我算是亏大了,好不容易养出来的五千兵马,皇叔你硬是灭了大半,这十万两银子,都不够善后的!”说话时,手中用力,扯得陈元虏疼的直呲牙。 “你这梳头的技艺退步了,没有小时候你给本王梳得舒服好看!” “咣……咣……” 铜锣的被敲响,从窗户下经过,震得窗棂都跟着颤动。 “拒北城的百姓听着,郡守田大人有令……” 比起这铜锣更让人厌烦的,是衙差说出的内容。 一户捐十两银子。 这田敬脑袋若不是被门挤了,绝不会出这样的昏招。 天岳军饷银被劫,这笔银子,终究要个出处,要么找回来,要么朝廷补,甚至有可能会让燕州府和拒北城来补缺,可眼下这布告的意思,却是要让拒北城的百姓来填。 拒北城才多大,满打满算,不足五千户,就算是一户十两银子,那也填不满十万饷银的缺啊。 最为关键的是,十两银子,那可是寻常百姓一家子几乎一年的口粮,拒北城能拿出这笔银子的人家,绝不超过两成! 疯了!绝对是疯了! 陈少墨嗅到了不寻常。 郡守田敬此刻应该还被天岳军扣着,就算没有,他田敬也不会如此失心疯的下这样的决定。 一户十两银子,恐怕天岳军还没有谋反,拒北城的百姓先该反了,要知道,这拒北城大多可是退下来的军户。 天岳军,这一定还是天岳军的手笔。 这是要逼反拒北城的百姓啊。 陈少墨感觉到更冷了。 昨晚自己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天岳军这把烈火上泼了一瓢油,让事情变得更加的棘手了。 这绝对是天岳军的反击。 作为昨晚自己行动的反击。 毕竟,昨晚陈少墨的行动,已经是告诉天岳军,有人在暗地里和他们作对,想将矛头引向天岳军。 今天郡衙的这一则布告,杀伤力可比陈少墨昨晚的行动厉害的多。 先不说昨晚自己在城门口的行动,有没有让被劫的饷银露出马脚,自己张贴的大字报有多少人看到了。就算是看到了,又会有多少人关心呢! 每户征收十两银子。 估计现在整个拒北城的百姓都在为这个发愁呢。 抗捐,这绝对是会发生的,拒北城本就是边城,民风彪悍,若是在征收的过程中,手段再过激点,激发民变的概率那是相当大的。 陈少墨此刻在想,是否要通知一家子收拾东西,离开拒北城这个是非之地了。 只是,接下来事情的发展,让陈少墨感觉自己想的还是太简单了。 刚到晌午时分,拒北城再次炸锅了。 刚刚在朝歌城祭祀完太庙的蓟州王陈元虏进了拒北城。 一进城,直接给郡守定了一个勾结麓岭悍匪,抢劫天岳军饷银,昨晚城门口设伏,意图烧毁天岳军粮草,更是巧立名目,苛捐杂税鱼肉百姓的罪名给砍了脑袋。 不仅砍了脑袋,陈元虏更是以当朝蓟州王的身份,宣布直接收回郡衙每户征收十两银子的政令。 并保证,天岳军饷银丢失的窟窿,绝不会让百姓来填。 瞬间,整个拒北城的百姓都在欢呼,齐呼蓟州王千岁。 天岳军的行动还不仅如此。 蓟州王陈元虏,更是领着五千天岳军,直扑麓岭,直到深夜,天岳军在付出近五百伤亡的代价下,运回了整整两辆大车的悍匪首级。 装满首级的大车,被鲜血染红,沿着车轱辘滴落,一路从麓岭滴落到拒北城。 好雷霆的手段。 陈少墨都傻眼了。 这蓟州王陈元虏好生厉害。 一则征收每户十两银子的布告,将拒北城的百姓的怨气直接撩了起来。 然后又以蓟州王的身份,直接给饷银被劫案定案,诛杀郡守田敬,平了民愤,收回布告,进麓岭剿匪,收了民心。 跟蓟州王陈元虏的手段相比,昨晚陈少墨的行动,连个打水漂都不算,几乎没有激起半点涟漪。 陈少墨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挫败感。 昨晚自己如同老鼠一般的行径,比起这蓟州王陈元虏的雷霆手段,高低立判。 甚至还通过剿匪等手段,直接将拒北城的民心拿捏得死死的。 唯一庆幸的是,蓟州王陈元虏在饷银被劫案上没有扩大,只是杀了一个田敬,祝炎章也是平安的回家了。 如果抛开一切其他不谈,这一次只是单纯的当做陈少墨与天岳军的一场对垒,陈少墨输的很彻底。 陈少墨仔细的回顾了整个事件的始末。 虽有不甘,但是却也输的心服口服。 陈少墨算是四两拨千斤了,可对方却赢在一个‘势’字。 此刻正在郡衙的蓟州王陈元虏,却是老神自在。 屋子里焚着香,虽然已转暖,但屋子里的火盆烧的很旺。 铜镜前,散落着头发,一个中年美妇正在仔细的给他梳着头发。 “皇叔这次出手,如雷霆骤风,端是好手段!”美妇年龄看上去比陈元虏大上不少,却口称皇叔。 “大侄女,你这手段也够辣,逼得本王,不得不连夜赶路,连头发都未曾有时间打理,今日你若不能帮本王把头发捋顺,让本王满意,可不能答应!”陈元虏眯着眼睛说道。 能被蓟州王陈元虏口称大侄女的,大夏朝可找不出几个,能让陈元虏如此放松,甚至能被其要求梳头的,也只有一人,那就是大夏朝的长公主。 那个被无数人感慨奈何为女子身,自小将陈元虏当成跟屁虫的奇女子。 若是陈少墨在此,定会惊掉下巴。 自己的阿娘,竟然是当朝长公主陈华筝。 “那孩子不错,本王在天岳关远远的看了一眼,你怎敢让祝炎章那老匹夫带着他去天岳关?”陈元虏依旧闭着眼,慢条斯理的问道。 “曹铮在暗地里跟着,无大碍,不仅去了天岳关,还去了燕州城的红袖招!他已经十四岁了。” 陈元虏眼睛睁开,没有回头,却是想透过镜子,将陈华筝的表情看个仔细,却是没有看出啥东西来。 随即又恢复了一开始懒洋洋的神态说道:“曾几何时,本王羡慕过他,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看来是本王错了!” “身为皇家子的宿命,就是要围着那把椅子绕几圈,再碰个头破血流,运气好,能坐上去,运气不好,连宗庙都进不了!”陈华筝依旧波澜不惊的说道。 “你们就那么着急让他入局?皇子还是皇孙?”陈元虏语气提高了好几份。 说话的时候,想扭头,却是被陈华筝死死的按住。 “不管真相如何,他不可能是皇子,若表现得到那位的认同,大概还能以皇孙的身份,参与这个局!” “我那侄儿梁闲王可知你带着孩子就在拒北城?”陈元虏皱眉问道。 “我这弟弟太蠢,要不然,也不会从东宫太子变成梁闲王,一副百子图,都不能让他放弃做梦。在拒北城有田敬这颗妻子还不够,竟然还伸手到岳州霍家去,不然,拒北侯也不会不得善终,皇叔你也不会离开你的岳州王府,出现在这苦寒的北境,统领天岳军。”陈华筝应道。 “所以这次,你一手设计这饷银案,干脆直接连梁闲王在拒北城最后的一枚棋子田敬也给拔掉!”陈元虏问道。 陈华筝露出一个微笑,一边给陈元虏卷起发髻,一边说道:“皇叔记性可真差,田敬是你杀的而不是我!” “饷银在哪里?”陈元虏有些气结的问道。 “皇叔猜猜看!” “懒得猜,以你和陶鼐的手段,估计银子都没有离开燕州城,也只有那孩子傻傻的认为,天岳军会劫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饷银,这银子的去处本王就懒得追究了,窟窿本王自己填,就算是补偿你这次麓岭匪军的损失了。”陈元虏应道。 “这买卖我算是亏大了,好不容易养出来的五千兵马,皇叔你硬是灭了大半,这十万两银子,都不够善后的!”说话时,手中用力,扯得陈元虏疼的直呲牙。 “你这梳头的技艺退步了,没有小时候你给本王梳得舒服好看!” 陈元虏起身,接过陈华筝手中的发簪,自己对着镜子插上,继续说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他,关于他那荒诞的身世?” “就着一两天吧,他十四了,我若不说,朝歌城的那位也会想办法让他知道的,要不然,也不会让祝炎章带着他去天岳关和红袖招!”陈华筝放下手中的梳子说道。 “别告诉他我知道他身份的事情,这小子有点意思,让本王和这个侄孙玩玩,应该会比较有趣!”陈元虏说道。 第十七章:谜底 章平八年春,夏皇陈琰获病,太子妃入暖云阁侍奉,翌日,太子陈烨持剑闯入…… 后日,夏皇下旨,废显仁太子陈烨为闲王,分封梁州,又称梁闲王,无奉旨不得入朝歌。 无由废了东宫,大夏朝野震惊,但无人敢挑衅夏皇龙威。 东宫只留下了一个梁州闲侯,其余全部被处决。 史称“东宫谜案”,民间却称之为“暖云阁谜案!” 章平九年冬,夏皇下旨,将长女华筝公主指婚给当朝国师之子,华筝公主不从,出逃朝歌城,自此被誉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奇女子陈华筝下落不明。 “这么说,我就是暖云阁谜案的谜底?” 说意外,有一些,但是却不至于失了主张,毕竟这么些年,陈少墨二世为人,岂能不知道自己身世的迷雾,只是却没有想过,有这般来头。 心中嘀咕着自己是该叫眼前这个自己称呼了十四年的阿娘姐姐呢还是姑姑。 当然,姐姐是不可能的,这事关夏皇的颜面,大夏朝的颜面,更关乎眼前陈华筝的脸面。 “你十四岁了,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得自己去选!” 并不惊讶于陈少墨的淡定,一手带大的孩子,脾气秉性她还是很熟悉的。 自己选,怎么可能由得自己选。 当知道自己身份的这一刻开始,陈少墨便明白,自己唯一的选择,就是被动的被他们逼着走,还是自己主动迎上去。 陈华筝的意思,朝歌城里的那把椅子,自己是有份的。 “我能信任你吗?”陈少墨盯着问道。 “最好别信,虽然我很希望你可以信我,但我担心某一天,你会伤心!”陈华筝没有隐瞒自己真实的想法。 “那我能信谁?”陈少墨的的眼光没有挪动半分。 “曹铮,这个世界上,要说哪个是可以为你去死的,也只有他了,他是你亲娘的护卫,从小就被训练的那种,若没有他,你活不到现在!”陈华筝很淡然的说道。 “那祝先生呢?”陈少墨追问道。 “你可以相信他对事情的分析,却不能信他这个人,他祝炎章一双眼睛太亮,很多我们费尽心力的布置,他一眼能洞穿,只是他太谨慎,嘴巴够死,从不说破,否则他也活不到现在!”陈华筝没有丝毫隐瞒。 “到目前为止,还有谁知道我的身份?” “我,皇帝,祝炎章,曹铮!” 陈华筝没有说出蓟州王陈元虏来。 “连梁州的那位都不知道?” “他太蠢了!或许他都以为我带着你在十四年前就死了!”对于自己的弟弟梁闲王陈烨,陈华筝似乎丝毫都不掩饰自己的态度。 “跟我好好说说,梁州那位大闲王吧!”陈少墨用手托着腮,双手支在桌子上。 因为手撑着,眼睛都眯成一道缝了,脸也变形了,看不到脸上的任何表情。 梁州城内这个大闲王,可是当初离朝歌城那把椅子最近的人,一道旨意,封了个闲王,这是要将他彻底的排除在那把椅子之外了,也是够狠。 “壮志依旧,精力充沛,总想着能重回东宫,到梁州后,娶了七个小妾,一口气生了九个郡主!”陈华筝答道。 “他没有想着再拼拼,多生几个小侯爷?” “朝歌城有人给他送了一副百子图!” 陈少墨笑了,笑的有些没心没肺的。 这位大闲王也是够有意思,另辟蹊径,将精力放在生孩子上面,自己已经无望,但是能拼出几个出色的小侯爷,至少那龙椅说不得还能有几分希冀。 不过,老皇帝似乎更狠,一副百子图,硬是逼得这大闲王连儿子都不敢生了。 “这几位小郡主都叫什么名啊!”陈少墨问道。 “云雪、云音、云萱、云若、云落、云璃、云汐、云瑶、云妙!”陈华筝一个一个的念着,陈少墨一个一个的记着。 记完,陈少墨还不忘让陈华筝为自己准备好九方绣帕,并将这九个小郡主的名字都绣上去。 不管怎么说,算是自己的妹妹,将来终究要见面的,提前准备好礼物,也算是未雨绸缪吧。 “姑姑你接下来作何打算?” 一声姑姑,算是陈少墨接受了自己这个尴尬且离奇的身份,只是这一声姑姑的转化,被陈少墨叫了十多年的阿娘,终归是有些不太适应。 “大概会回朝歌城,麓岭还留下三千兵马,算不上暗棋,原本有五千的,这一次损失了些,十万两饷银我留在燕州了,你找个机会去取回来,作为善后该是够了的,后面要如何用他们,你自己掂量!” “另外,去燕州城的时候,顺便去威远镖局看看,那个叫做苏锦的丫头,我观察了她好久,够机灵,够胆大,也够倔,未来或许能帮到你!” “这拒北城郡守的缺,算是空出来了,若是可以,你可以争一下,毕竟你在这里长大,会帮你积累些底牌!” “用祝炎章的时候,小心些,他背后是你皇爷爷!” “红袖招你去过了,若无十足把握,不要去碰,她们身后,是我都不敢招惹的人!” “燕州州牧陶鼐与我有旧,但是别指望他会因为我的关系帮你,别以为他只会捏脚,一个只会捏脚的燕州州牧,只有傻子才会那么想!” “蓟州王陈元虏,有赤子心,可以打交道,但不可小觑了他的谋断!” “……” 陈华筝有些碎碎念,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陈华筝给自己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的话。 带着自己在拒北城十多年,除了把自己养大,似乎也为自己准备了些家底。 陈少墨感觉自己就好像前世玩游戏一般来到了新手村。陈华筝给自己安排的这些就是新手礼包。 朝歌城中那把椅子,就是任务主线。 晚上,陈少墨拉着曹铮喝了一顿酒,曹铮的酒量一般,不过比陈少墨稍好些。 等到早晨陈少墨酒醒,自己叫了十多年的阿娘不见了,只是给陈少墨留了一块雕刻着一个筝字的银牌,算是信物,曹铮说,这是留给自己去接管麓岭人马及到燕州城取银子用的。 章平八年春,夏皇陈琰获病,太子妃入暖云阁侍奉,翌日,太子陈烨持剑闯入…… 后日,夏皇下旨,废显仁太子陈烨为闲王,分封梁州,又称梁闲王,无奉旨不得入朝歌。 无由废了东宫,大夏朝野震惊,但无人敢挑衅夏皇龙威。 东宫只留下了一个梁州闲侯,其余全部被处决。 史称“东宫谜案”,民间却称之为“暖云阁谜案!” 章平九年冬,夏皇下旨,将长女华筝公主指婚给当朝国师之子,华筝公主不从,出逃朝歌城,自此被誉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奇女子陈华筝下落不明。 “这么说,我就是暖云阁谜案的谜底?” 说意外,有一些,但是却不至于失了主张,毕竟这么些年,陈少墨二世为人,岂能不知道自己身世的迷雾,只是却没有想过,有这般来头。 心中嘀咕着自己是该叫眼前这个自己称呼了十四年的阿娘姐姐呢还是姑姑。 当然,姐姐是不可能的,这事关夏皇的颜面,大夏朝的颜面,更关乎眼前陈华筝的脸面。 “你十四岁了,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得自己去选!” 并不惊讶于陈少墨的淡定,一手带大的孩子,脾气秉性她还是很熟悉的。 自己选,怎么可能由得自己选。 当知道自己身份的这一刻开始,陈少墨便明白,自己唯一的选择,就是被动的被他们逼着走,还是自己主动迎上去。 陈华筝的意思,朝歌城里的那把椅子,自己是有份的。 “我能信任你吗?”陈少墨盯着问道。 “最好别信,虽然我很希望你可以信我,但我担心某一天,你会伤心!”陈华筝没有隐瞒自己真实的想法。 “那我能信谁?”陈少墨的的眼光没有挪动半分。 “曹铮,这个世界上,要说哪个是可以为你去死的,也只有他了,他是你亲娘的护卫,从小就被训练的那种,若没有他,你活不到现在!”陈华筝很淡然的说道。 “那祝先生呢?”陈少墨追问道。 “你可以相信他对事情的分析,却不能信他这个人,他祝炎章一双眼睛太亮,很多我们费尽心力的布置,他一眼能洞穿,只是他太谨慎,嘴巴够死,从不说破,否则他也活不到现在!”陈华筝没有丝毫隐瞒。 “到目前为止,还有谁知道我的身份?” “我,皇帝,祝炎章,曹铮!” 陈华筝没有说出蓟州王陈元虏来。 “连梁州的那位都不知道?” “他太蠢了!或许他都以为我带着你在十四年前就死了!”对于自己的弟弟梁闲王陈烨,陈华筝似乎丝毫都不掩饰自己的态度。 “跟我好好说说,梁州那位大闲王吧!”陈少墨用手托着腮,双手支在桌子上。 因为手撑着,眼睛都眯成一道缝了,脸也变形了,看不到脸上的任何表情。 梁州城内这个大闲王,可是当初离朝歌城那把椅子最近的人,一道旨意,封了个闲王,这是要将他彻底的排除在那把椅子之外了,也是够狠。 “壮志依旧,精力充沛,总想着能重回东宫,到梁州后,娶了七个小妾,一口气生了九个郡主!”陈华筝答道。 “他没有想着再拼拼,多生几个小侯爷?” “朝歌城有人给他送了一副百子图!” 陈少墨笑了,笑的有些没心没肺的。 这位大闲王也是够有意思,另辟蹊径,将精力放在生孩子上面,自己已经无望,但是能拼出几个出色的小侯爷,至少那龙椅说不得还能有几分希冀。 不过,老皇帝似乎更狠,一副百子图,硬是逼得这大闲王连儿子都不敢生了。 “这几位小郡主都叫什么名啊!”陈少墨问道。 “云雪、云音、云萱、云若、云落、云璃、云汐、云瑶、云妙!”陈华筝一个一个的念着,陈少墨一个一个的记着。 记完,陈少墨还不忘让陈华筝为自己准备好九方绣帕,并将这九个小郡主的名字都绣上去。 不管怎么说,算是自己的妹妹,将来终究要见面的,提前准备好礼物,也算是未雨绸缪吧。 “姑姑你接下来作何打算?” 一声姑姑,算是陈少墨接受了自己这个尴尬且离奇的身份,只是这一声姑姑的转化,被陈少墨叫了十多年的阿娘,终归是有些不太适应。 “大概会回朝歌城,麓岭还留下三千兵马,算不上暗棋,原本有五千的,这一次损失了些,十万两饷银我留在燕州了,你找个机会去取回来,作为善后该是够了的,后面要如何用他们,你自己掂量!” “另外,去燕州城的时候,顺便去威远镖局看看,那个叫做苏锦的丫头,我观察了她好久,够机灵,够胆大,也够倔,未来或许能帮到你!” “这拒北城郡守的缺,算是空出来了,若是可以,你可以争一下,毕竟你在这里长大,会帮你积累些底牌!” “用祝炎章的时候,小心些,他背后是你皇爷爷!” “红袖招你去过了,若无十足把握,不要去碰,她们身后,是我都不敢招惹的人!” “燕州州牧陶鼐与我有旧,但是别指望他会因为我的关系帮你,别以为他只会捏脚,一个只会捏脚的燕州州牧,只有傻子才会那么想!” “蓟州王陈元虏,有赤子心,可以打交道,但不可小觑了他的谋断!” “……” 陈华筝有些碎碎念,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陈华筝给自己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的话。 带着自己在拒北城十多年,除了把自己养大,似乎也为自己准备了些家底。 陈少墨感觉自己就好像前世玩游戏一般来到了新手村。陈华筝给自己安排的这些就是新手礼包。 朝歌城中那把椅子,就是任务主线。 晚上,陈少墨拉着曹铮喝了一顿酒,曹铮的酒量一般,不过比陈少墨稍好些。 等到早晨陈少墨酒醒,自己叫了十多年的阿娘不见了,只是给陈少墨留了一块雕刻着一个筝字的银牌,算是信物,曹铮说,这是留给自己去接管麓岭人马及到燕州城取银子用的。 章平八年春,夏皇陈琰获病,太子妃入暖云阁侍奉,翌日,太子陈烨持剑闯入…… 后日,夏皇下旨,废显仁太子陈烨为闲王,分封梁州,又称梁闲王,无奉旨不得入朝歌。 无由废了东宫,大夏朝野震惊,但无人敢挑衅夏皇龙威。 东宫只留下了一个梁州闲侯,其余全部被处决。 史称“东宫谜案”,民间却称之为“暖云阁谜案!” 章平九年冬,夏皇下旨,将长女华筝公主指婚给当朝国师之子,华筝公主不从,出逃朝歌城,自此被誉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奇女子陈华筝下落不明。 “这么说,我就是暖云阁谜案的谜底?” 说意外,有一些,但是却不至于失了主张,毕竟这么些年,陈少墨二世为人,岂能不知道自己身世的迷雾,只是却没有想过,有这般来头。 心中嘀咕着自己是该叫眼前这个自己称呼了十四年的阿娘姐姐呢还是姑姑。 当然,姐姐是不可能的,这事关夏皇的颜面,大夏朝的颜面,更关乎眼前陈华筝的脸面。 “你十四岁了,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得自己去选!” 并不惊讶于陈少墨的淡定,一手带大的孩子,脾气秉性她还是很熟悉的。 自己选,怎么可能由得自己选。 当知道自己身份的这一刻开始,陈少墨便明白,自己唯一的选择,就是被动的被他们逼着走,还是自己主动迎上去。 陈华筝的意思,朝歌城里的那把椅子,自己是有份的。 “我能信任你吗?”陈少墨盯着问道。 “最好别信,虽然我很希望你可以信我,但我担心某一天,你会伤心!”陈华筝没有隐瞒自己真实的想法。 “那我能信谁?”陈少墨的的眼光没有挪动半分。 “曹铮,这个世界上,要说哪个是可以为你去死的,也只有他了,他是你亲娘的护卫,从小就被训练的那种,若没有他,你活不到现在!”陈华筝很淡然的说道。 “那祝先生呢?”陈少墨追问道。 “你可以相信他对事情的分析,却不能信他这个人,他祝炎章一双眼睛太亮,很多我们费尽心力的布置,他一眼能洞穿,只是他太谨慎,嘴巴够死,从不说破,否则他也活不到现在!”陈华筝没有丝毫隐瞒。 “到目前为止,还有谁知道我的身份?” “我,皇帝,祝炎章,曹铮!” 陈华筝没有说出蓟州王陈元虏来。 “连梁州的那位都不知道?” “他太蠢了!或许他都以为我带着你在十四年前就死了!”对于自己的弟弟梁闲王陈烨,陈华筝似乎丝毫都不掩饰自己的态度。 “跟我好好说说,梁州那位大闲王吧!”陈少墨用手托着腮,双手支在桌子上。 因为手撑着,眼睛都眯成一道缝了,脸也变形了,看不到脸上的任何表情。 梁州城内这个大闲王,可是当初离朝歌城那把椅子最近的人,一道旨意,封了个闲王,这是要将他彻底的排除在那把椅子之外了,也是够狠。 “壮志依旧,精力充沛,总想着能重回东宫,到梁州后,娶了七个小妾,一口气生了九个郡主!”陈华筝答道。 “他没有想着再拼拼,多生几个小侯爷?” “朝歌城有人给他送了一副百子图!” 陈少墨笑了,笑的有些没心没肺的。 这位大闲王也是够有意思,另辟蹊径,将精力放在生孩子上面,自己已经无望,但是能拼出几个出色的小侯爷,至少那龙椅说不得还能有几分希冀。 不过,老皇帝似乎更狠,一副百子图,硬是逼得这大闲王连儿子都不敢生了。 “这几位小郡主都叫什么名啊!”陈少墨问道。 “云雪、云音、云萱、云若、云落、云璃、云汐、云瑶、云妙!”陈华筝一个一个的念着,陈少墨一个一个的记着。 记完,陈少墨还不忘让陈华筝为自己准备好九方绣帕,并将这九个小郡主的名字都绣上去。 不管怎么说,算是自己的妹妹,将来终究要见面的,提前准备好礼物,也算是未雨绸缪吧。 “姑姑你接下来作何打算?” 一声姑姑,算是陈少墨接受了自己这个尴尬且离奇的身份,只是这一声姑姑的转化,被陈少墨叫了十多年的阿娘,终归是有些不太适应。 “大概会回朝歌城,麓岭还留下三千兵马,算不上暗棋,原本有五千的,这一次损失了些,十万两饷银我留在燕州了,你找个机会去取回来,作为善后该是够了的,后面要如何用他们,你自己掂量!” “另外,去燕州城的时候,顺便去威远镖局看看,那个叫做苏锦的丫头,我观察了她好久,够机灵,够胆大,也够倔,未来或许能帮到你!” “这拒北城郡守的缺,算是空出来了,若是可以,你可以争一下,毕竟你在这里长大,会帮你积累些底牌!” “用祝炎章的时候,小心些,他背后是你皇爷爷!” “红袖招你去过了,若无十足把握,不要去碰,她们身后,是我都不敢招惹的人!” “燕州州牧陶鼐与我有旧,但是别指望他会因为我的关系帮你,别以为他只会捏脚,一个只会捏脚的燕州州牧,只有傻子才会那么想!” “蓟州王陈元虏,有赤子心,可以打交道,但不可小觑了他的谋断!” “……” 陈华筝有些碎碎念,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陈华筝给自己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的话。 带着自己在拒北城十多年,除了把自己养大,似乎也为自己准备了些家底。 陈少墨感觉自己就好像前世玩游戏一般来到了新手村。陈华筝给自己安排的这些就是新手礼包。 章平八年春,夏皇陈琰获病,太子妃入暖云阁侍奉,翌日,太子陈烨持剑闯入…… 后日,夏皇下旨,废显仁太子陈烨为闲王,分封梁州,又称梁闲王,无奉旨不得入朝歌。 无由废了东宫,大夏朝野震惊,但无人敢挑衅夏皇龙威。 东宫只留下了一个梁州闲侯,其余全部被处决。 史称“东宫谜案”,民间却称之为“暖云阁谜案!” 章平九年冬,夏皇下旨,将长女华筝公主指婚给当朝国师之子,华筝公主不从,出逃朝歌城,自此被誉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奇女子陈华筝下落不明。 “这么说,我就是暖云阁谜案的谜底?” 说意外,有一些,但是却不至于失了主张,毕竟这么些年,陈少墨二世为人,岂能不知道自己身世的迷雾,只是却没有想过,有这般来头。 心中嘀咕着自己是该叫眼前这个自己称呼了十四年的阿娘姐姐呢还是姑姑。 当然,姐姐是不可能的,这事关夏皇的颜面,大夏朝的颜面,更关乎眼前陈华筝的脸面。 “你十四岁了,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得自己去选!” 并不惊讶于陈少墨的淡定,一手带大的孩子,脾气秉性她还是很熟悉的。 自己选,怎么可能由得自己选。 当知道自己身份的这一刻开始,陈少墨便明白,自己唯一的选择,就是被动的被他们逼着走,还是自己主动迎上去。 陈华筝的意思,朝歌城里的那把椅子,自己是有份的。 “我能信任你吗?”陈少墨盯着问道。 “最好别信,虽然我很希望你可以信我,但我担心某一天,你会伤心!”陈华筝没有隐瞒自己真实的想法。 “那我能信谁?”陈少墨的的眼光没有挪动半分。 “曹铮,这个世界上,要说哪个是可以为你去死的,也只有他了,他是你亲娘的护卫,从小就被训练的那种,若没有他,你活不到现在!”陈华筝很淡然的说道。 “那祝先生呢?”陈少墨追问道。 “你可以相信他对事情的分析,却不能信他这个人,他祝炎章一双眼睛太亮,很多我们费尽心力的布置,他一眼能洞穿,只是他太谨慎,嘴巴够死,从不说破,否则他也活不到现在!”陈华筝没有丝毫隐瞒。 “到目前为止,还有谁知道我的身份?” “我,皇帝,祝炎章,曹铮!” 陈华筝没有说出蓟州王陈元虏来。 “连梁州的那位都不知道?” “他太蠢了!或许他都以为我带着你在十四年前就死了!”对于自己的弟弟梁闲王陈烨,陈华筝似乎丝毫都不掩饰自己的态度。 “跟我好好说说,梁州那位大闲王吧!”陈少墨用手托着腮,双手支在桌子上。 因为手撑着,眼睛都眯成一道缝了,脸也变形了,看不到脸上的任何表情。 梁州城内这个大闲王,可是当初离朝歌城那把椅子最近的人,一道旨意,封了个闲王,这是要将他彻底的排除在那把椅子之外了,也是够狠。 “壮志依旧,精力充沛,总想着能重回东宫,到梁州后,娶了七个小妾,一口气生了九个郡主!”陈华筝答道。 “他没有想着再拼拼,多生几个小侯爷?” “朝歌城有人给他送了一副百子图!” 陈少墨笑了,笑的有些没心没肺的。 这位大闲王也是够有意思,另辟蹊径,将精力放在生孩子上面,自己已经无望,但是能拼出几个出色的小侯爷,至少那龙椅说不得还能有几分希冀。 不过,老皇帝似乎更狠,一副百子图,硬是逼得这大闲王连儿子都不敢生了。 “这几位小郡主都叫什么名啊!”陈少墨问道。 “云雪、云音、云萱、云若、云落、云璃、云汐、云瑶、云妙!”陈华筝一个一个的念着,陈少墨一个一个的记着。 记完,陈少墨还不忘让陈华筝为自己准备好九方绣帕,并将这九个小郡主的名字都绣上去。 不管怎么说,算是自己的妹妹,将来终究要见面的,提前准备好礼物,也算是未雨绸缪吧。 “姑姑你接下来作何打算?” 一声姑姑,算是陈少墨接受了自己这个尴尬且离奇的身份,只是这一声姑姑的转化,被陈少墨叫了十多年的阿娘,终归是有些不太适应。 “大概会回朝歌城,麓岭还留下三千兵马,算不上暗棋,原本有五千的,这一次损失了些,十万两饷银我留在燕州了,你找个机会去取回来,作为善后该是够了的,后面要如何用他们,你自己掂量!” “另外,去燕州城的时候,顺便去威远镖局看看,那个叫做苏锦的丫头,我观察了她好久,够机灵,够胆大,也够倔,未来或许能帮到你!” “这拒北城郡守的缺,算是空出来了,若是可以,你可以争一下,毕竟你在这里长大,会帮你积累些底牌!” “用祝炎章的时候,小心些,他背后是你皇爷爷!” “红袖招你去过了,若无十足把握,不要去碰,她们身后,是我都不敢招惹的人!” “燕州州牧陶鼐与我有旧,但是别指望他会因为我的关系帮你,别以为他只会捏脚,一个只会捏脚的燕州州牧,只有傻子才会那么想!” “蓟州王陈元虏,有赤子心,可以打交道,但不可小觑了他的谋断!” “……” 陈华筝有些碎碎念,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陈华筝给自己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的话。 带着自己在拒北城十多年,除了把自己养大,似乎也为自己准备了些家底。 陈少墨感觉自己就好像前世玩游戏一般来到了新手村。陈华筝给自己安排的这些就是新手礼包。 朝歌城中那把椅子,就是任务主线。 晚上,陈少墨拉着曹铮喝了一顿酒,曹铮的酒量一般,不过比陈少墨稍好些。 等到早晨陈少墨酒醒,自己叫了十多年的阿娘不见了,只是给陈少墨留了一块雕刻着一个筝字的银牌,算是信物,曹铮说,这是留给自己去接管麓岭人马及到燕州城取银子用的。 章平八年春,夏皇陈琰获病,太子妃入暖云阁侍奉,翌日,太子陈烨持剑闯入…… 后日,夏皇下旨,废显仁太子陈烨为闲王,分封梁州,又称梁闲王,无奉旨不得入朝歌。 无由废了东宫,大夏朝野震惊,但无人敢挑衅夏皇龙威。 东宫只留下了一个梁州闲侯,其余全部被处决。 史称“东宫谜案”,民间却称之为“暖云阁谜案!” 章平九年冬,夏皇下旨,将长女华筝公主指婚给当朝国师之子,华筝公主不从,出逃朝歌城,自此被誉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奇女子陈华筝下落不明。 “这么说,我就是暖云阁谜案的谜底?” 说意外,有一些,但是却不至于失了主张,毕竟这么些年,陈少墨二世为人,岂能不知道自己身世的迷雾,只是却没有想过,有这般来头。 心中嘀咕着自己是该叫眼前这个自己称呼了十四年的阿娘姐姐呢还是姑姑。 当然,姐姐是不可能的,这事关夏皇的颜面,大夏朝的颜面,更关乎眼前陈华筝的脸面。 “你十四岁了,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得自己去选!” 并不惊讶于陈少墨的淡定,一手带大的孩子,脾气秉性她还是很熟悉的。 自己选,怎么可能由得自己选。 当知道自己身份的这一刻开始,陈少墨便明白,自己唯一的选择,就是被动的被他们逼着走,还是自己主动迎上去。 陈华筝的意思,朝歌城里的那把椅子,自己是有份的。 “我能信任你吗?”陈少墨盯着问道。 “最好别信,虽然我很希望你可以信我,但我担心某一天,你会伤心!”陈华筝没有隐瞒自己真实的想法。 “那我能信谁?”陈少墨的的眼光没有挪动半分。 “曹铮,这个世界上,要说哪个是可以为你去死的,也只有他了,他是你亲娘的护卫,从小就被训练的那种,若没有他,你活不到现在!”陈华筝很淡然的说道。 “那祝先生呢?”陈少墨追问道。 “你可以相信他对事情的分析,却不能信他这个人,他祝炎章一双眼睛太亮,很多我们费尽心力的布置,他一眼能洞穿,只是他太谨慎,嘴巴够死,从不说破,否则他也活不到现在!”陈华筝没有丝毫隐瞒。 “到目前为止,还有谁知道我的身份?” “我,皇帝,祝炎章,曹铮!” 陈华筝没有说出蓟州王陈元虏来。 “连梁州的那位都不知道?” “他太蠢了!或许他都以为我带着你在十四年前就死了!”对于自己的弟弟梁闲王陈烨,陈华筝似乎丝毫都不掩饰自己的态度。 “跟我好好说说,梁州那位大闲王吧!”陈少墨用手托着腮,双手支在桌子上。 因为手撑着,眼睛都眯成一道缝了,脸也变形了,看不到脸上的任何表情。 梁州城内这个大闲王,可是当初离朝歌城那把椅子最近的人,一道旨意,封了个闲王,这是要将他彻底的排除在那把椅子之外了,也是够狠。 “壮志依旧,精力充沛,总想着能重回东宫,到梁州后,娶了七个小妾,一口气生了九个郡主!”陈华筝答道。 “他没有想着再拼拼,多生几个小侯爷?” “朝歌城有人给他送了一副百子图!” 陈少墨笑了,笑的有些没心没肺的。 这位大闲王也是够有意思,另辟蹊径,将精力放在生孩子上面,自己已经无望,但是能拼出几个出色的小侯爷,至少那龙椅说不得还能有几分希冀。 不过,老皇帝似乎更狠,一副百子图,硬是逼得这大闲王连儿子都不敢生了。 “这几位小郡主都叫什么名啊!”陈少墨问道。 “云雪、云音、云萱、云若、云落、云璃、云汐、云瑶、云妙!”陈华筝一个一个的念着,陈少墨一个一个的记着。 记完,陈少墨还不忘让陈华筝为自己准备好九方绣帕,并将这九个小郡主的名字都绣上去。 不管怎么说,算是自己的妹妹,将来终究要见面的,提前准备好礼物,也算是未雨绸缪吧。 “姑姑你接下来作何打算?” 一声姑姑,算是陈少墨接受了自己这个尴尬且离奇的身份,只是这一声姑姑的转化,被陈少墨叫了十多年的阿娘,终归是有些不太适应。 “大概会回朝歌城,麓岭还留下三千兵马,算不上暗棋,原本有五千的,这一次损失了些,十万两饷银我留在燕州了,你找个机会去取回来,作为善后该是够了的,后面要如何用他们,你自己掂量!” “另外,去燕州城的时候,顺便去威远镖局看看,那个叫做苏锦的丫头,我观察了她好久,够机灵,够胆大,也够倔,未来或许能帮到你!” “这拒北城郡守的缺,算是空出来了,若是可以,你可以争一下,毕竟你在这里长大,会帮你积累些底牌!” “用祝炎章的时候,小心些,他背后是你皇爷爷!” “红袖招你去过了,若无十足把握,不要去碰,她们身后,是我都不敢招惹的人!” “燕州州牧陶鼐与我有旧,但是别指望他会因为我的关系帮你,别以为他只会捏脚,一个只会捏脚的燕州州牧,只有傻子才会那么想!” “蓟州王陈元虏,有赤子心,可以打交道,但不可小觑了他的谋断!” “……” 陈华筝有些碎碎念,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陈华筝给自己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的话。 带着自己在拒北城十多年,除了把自己养大,似乎也为自己准备了些家底。 陈少墨感觉自己就好像前世玩游戏一般来到了新手村。陈华筝给自己安排的这些就是新手礼包。 章平八年春,夏皇陈琰获病,太子妃入暖云阁侍奉,翌日,太子陈烨持剑闯入…… 后日,夏皇下旨,废显仁太子陈烨为闲王,分封梁州,又称梁闲王,无奉旨不得入朝歌。 无由废了东宫,大夏朝野震惊,但无人敢挑衅夏皇龙威。 东宫只留下了一个梁州闲侯,其余全部被处决。 史称“东宫谜案”,民间却称之为“暖云阁谜案!” 章平九年冬,夏皇下旨,将长女华筝公主指婚给当朝国师之子,华筝公主不从,出逃朝歌城,自此被誉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奇女子陈华筝下落不明。 “这么说,我就是暖云阁谜案的谜底?” 说意外,有一些,但是却不至于失了主张,毕竟这么些年,陈少墨二世为人,岂能不知道自己身世的迷雾,只是却没有想过,有这般来头。 心中嘀咕着自己是该叫眼前这个自己称呼了十四年的阿娘姐姐呢还是姑姑。 当然,姐姐是不可能的,这事关夏皇的颜面,大夏朝的颜面,更关乎眼前陈华筝的脸面。 “你十四岁了,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得自己去选!” 并不惊讶于陈少墨的淡定,一手带大的孩子,脾气秉性她还是很熟悉的。 自己选,怎么可能由得自己选。 当知道自己身份的这一刻开始,陈少墨便明白,自己唯一的选择,就是被动的被他们逼着走,还是自己主动迎上去。 陈华筝的意思,朝歌城里的那把椅子,自己是有份的。 “我能信任你吗?”陈少墨盯着问道。 “最好别信,虽然我很希望你可以信我,但我担心某一天,你会伤心!”陈华筝没有隐瞒自己真实的想法。 “那我能信谁?”陈少墨的的眼光没有挪动半分。 “曹铮,这个世界上,要说哪个是可以为你去死的,也只有他了,他是你亲娘的护卫,从小就被训练的那种,若没有他,你活不到现在!”陈华筝很淡然的说道。 “那祝先生呢?”陈少墨追问道。 “你可以相信他对事情的分析,却不能信他这个人,他祝炎章一双眼睛太亮,很多我们费尽心力的布置,他一眼能洞穿,只是他太谨慎,嘴巴够死,从不说破,否则他也活不到现在!”陈华筝没有丝毫隐瞒。 “到目前为止,还有谁知道我的身份?” “我,皇帝,祝炎章,曹铮!” 陈华筝没有说出蓟州王陈元虏来。 “连梁州的那位都不知道?” “他太蠢了!或许他都以为我带着你在十四年前就死了!”对于自己的弟弟梁闲王陈烨,陈华筝似乎丝毫都不掩饰自己的态度。 “跟我好好说说,梁州那位大闲王吧!”陈少墨用手托着腮,双手支在桌子上。 因为手撑着,眼睛都眯成一道缝了,脸也变形了,看不到脸上的任何表情。 梁州城内这个大闲王,可是当初离朝歌城那把椅子最近的人,一道旨意,封了个闲王,这是要将他彻底的排除在那把椅子之外了,也是够狠。 “壮志依旧,精力充沛,总想着能重回东宫,到梁州后,娶了七个小妾,一口气生了九个郡主!”陈华筝答道。 “他没有想着再拼拼,多生几个小侯爷?” “朝歌城有人给他送了一副百子图!” 陈少墨笑了,笑的有些没心没肺的。 这位大闲王也是够有意思,另辟蹊径,将精力放在生孩子上面,自己已经无望,但是能拼出几个出色的小侯爷,至少那龙椅说不得还能有几分希冀。 不过,老皇帝似乎更狠,一副百子图,硬是逼得这大闲王连儿子都不敢生了。 “这几位小郡主都叫什么名啊!”陈少墨问道。 “云雪、云音、云萱、云若、云落、云璃、云汐、云瑶、云妙!”陈华筝一个一个的念着,陈少墨一个一个的记着。 记完,陈少墨还不忘让陈华筝为自己准备好九方绣帕,并将这九个小郡主的名字都绣上去。 不管怎么说,算是自己的妹妹,将来终究要见面的,提前准备好礼物,也算是未雨绸缪吧。 “姑姑你接下来作何打算?” 一声姑姑,算是陈少墨接受了自己这个尴尬且离奇的身份,只是这一声姑姑的转化,被陈少墨叫了十多年的阿娘,终归是有些不太适应。 “大概会回朝歌城,麓岭还留下三千兵马,算不上暗棋,原本有五千的,这一次损失了些,十万两饷银我留在燕州了,你找个机会去取回来,作为善后该是够了的,后面要如何用他们,你自己掂量!” “另外,去燕州城的时候,顺便去威远镖局看看,那个叫做苏锦的丫头,我观察了她好久,够机灵,够胆大,也够倔,未来或许能帮到你!” “这拒北城郡守的缺,算是空出来了,若是可以,你可以争一下,毕竟你在这里长大,会帮你积累些底牌!” “用祝炎章的时候,小心些,他背后是你皇爷爷!” “红袖招你去过了,若无十足把握,不要去碰,她们身后,是我都不敢招惹的人!” “燕州州牧陶鼐与我有旧,但是别指望他会因为我的关系帮你,别以为他只会捏脚,一个只会捏脚的燕州州牧,只有傻子才会那么想!” “蓟州王陈元虏,有赤子心,可以打交道,但不可小觑了他的谋断!” “……” 陈华筝有些碎碎念,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陈华筝给自己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的话。 带着自己在拒北城十多年,除了把自己养大,似乎也为自己准备了些家底。 陈少墨感觉自己就好像前世玩游戏一般来到了新手村。陈华筝给自己安排的这些就是新手礼包。 朝歌城中那把椅子,就是任务主线。 晚上,陈少墨拉着曹铮喝了一顿酒,曹铮的酒量一般,不过比陈少墨稍好些。 等到早晨陈少墨酒醒,自己叫了十多年的阿娘不见了,只是给陈少墨留了一块雕刻着一个筝字的银牌,算是信物,曹铮说,这是留给自己去接管麓岭人马及到燕州城取银子用的。 章平八年春,夏皇陈琰获病,太子妃入暖云阁侍奉,翌日,太子陈烨持剑闯入…… 后日,夏皇下旨,废显仁太子陈烨为闲王,分封梁州,又称梁闲王,无奉旨不得入朝歌。 无由废了东宫,大夏朝野震惊,但无人敢挑衅夏皇龙威。 东宫只留下了一个梁州闲侯,其余全部被处决。 史称“东宫谜案”,民间却称之为“暖云阁谜案!” 章平九年冬,夏皇下旨,将长女华筝公主指婚给当朝国师之子,华筝公主不从,出逃朝歌城,自此被誉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奇女子陈华筝下落不明。 “这么说,我就是暖云阁谜案的谜底?” 说意外,有一些,但是却不至于失了主张,毕竟这么些年,陈少墨二世为人,岂能不知道自己身世的迷雾,只是却没有想过,有这般来头。 心中嘀咕着自己是该叫眼前这个自己称呼了十四年的阿娘姐姐呢还是姑姑。 当然,姐姐是不可能的,这事关夏皇的颜面,大夏朝的颜面,更关乎眼前陈华筝的脸面。 “你十四岁了,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得自己去选!” 并不惊讶于陈少墨的淡定,一手带大的孩子,脾气秉性她还是很熟悉的。 自己选,怎么可能由得自己选。 当知道自己身份的这一刻开始,陈少墨便明白,自己唯一的选择,就是被动的被他们逼着走,还是自己主动迎上去。 陈华筝的意思,朝歌城里的那把椅子,自己是有份的。 “我能信任你吗?”陈少墨盯着问道。 “最好别信,虽然我很希望你可以信我,但我担心某一天,你会伤心!”陈华筝没有隐瞒自己真实的想法。 “那我能信谁?”陈少墨的的眼光没有挪动半分。 “曹铮,这个世界上,要说哪个是可以为你去死的,也只有他了,他是你亲娘的护卫,从小就被训练的那种,若没有他,你活不到现在!”陈华筝很淡然的说道。 “那祝先生呢?”陈少墨追问道。 “你可以相信他对事情的分析,却不能信他这个人,他祝炎章一双眼睛太亮,很多我们费尽心力的布置,他一眼能洞穿,只是他太谨慎,嘴巴够死,从不说破,否则他也活不到现在!”陈华筝没有丝毫隐瞒。 “到目前为止,还有谁知道我的身份?” “我,皇帝,祝炎章,曹铮!” 陈华筝没有说出蓟州王陈元虏来。 “连梁州的那位都不知道?” “他太蠢了!或许他都以为我带着你在十四年前就死了!”对于自己的弟弟梁闲王陈烨,陈华筝似乎丝毫都不掩饰自己的态度。 “跟我好好说说,梁州那位大闲王吧!”陈少墨用手托着腮,双手支在桌子上。 因为手撑着,眼睛都眯成一道缝了,脸也变形了,看不到脸上的任何表情。 梁州城内这个大闲王,可是当初离朝歌城那把椅子最近的人,一道旨意,封了个闲王,这是要将他彻底的排除在那把椅子之外了,也是够狠。 “壮志依旧,精力充沛,总想着能重回东宫,到梁州后,娶了七个小妾,一口气生了九个郡主!”陈华筝答道。 “他没有想着再拼拼,多生几个小侯爷?” “朝歌城有人给他送了一副百子图!” 陈少墨笑了,笑的有些没心没肺的。 这位大闲王也是够有意思,另辟蹊径,将精力放在生孩子上面,自己已经无望,但是能拼出几个出色的小侯爷,至少那龙椅说不得还能有几分希冀。 不过,老皇帝似乎更狠,一副百子图,硬是逼得这大闲王连儿子都不敢生了。 “这几位小郡主都叫什么名啊!”陈少墨问道。 “云雪、云音、云萱、云若、云落、云璃、云汐、云瑶、云妙!”陈华筝一个一个的念着,陈少墨一个一个的记着。 记完,陈少墨还不忘让陈华筝为自己准备好九方绣帕,并将这九个小郡主的名字都绣上去。 不管怎么说,算是自己的妹妹,将来终究要见面的,提前准备好礼物,也算是未雨绸缪吧。 “姑姑你接下来作何打算?” 一声姑姑,算是陈少墨接受了自己这个尴尬且离奇的身份,只是这一声姑姑的转化,被陈少墨叫了十多年的阿娘,终归是有些不太适应。 “大概会回朝歌城,麓岭还留下三千兵马,算不上暗棋,原本有五千的,这一次损失了些,十万两饷银我留在燕州了,你找个机会去取回来,作为善后该是够了的,后面要如何用他们,你自己掂量!” “另外,去燕州城的时候,顺便去威远镖局看看,那个叫做苏锦的丫头,我观察了她好久,够机灵,够胆大,也够倔,未来或许能帮到你!” “这拒北城郡守的缺,算是空出来了,若是可以,你可以争一下,毕竟你在这里长大,会帮你积累些底牌!” “用祝炎章的时候,小心些,他背后是你皇爷爷!” “红袖招你去过了,若无十足把握,不要去碰,她们身后,是我都不敢招惹的人!” “燕州州牧陶鼐与我有旧,但是别指望他会因为我的关系帮你,别以为他只会捏脚,一个只会捏脚的燕州州牧,只有傻子才会那么想!” “蓟州王陈元虏,有赤子心,可以打交道,但不可小觑了他的谋断!” “……” 陈华筝有些碎碎念,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陈华筝给自己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的话。 带着自己在拒北城十多年,除了把自己养大,似乎也为自己准备了些家底。 陈少墨感觉自己就好像前世玩游戏一般来到了新手村。陈华筝给自己安排的这些就是新手礼包。 朝歌城中那把椅子,就是任务主线。 晚上,陈少墨拉着曹铮喝了一顿酒,曹铮的酒量一般,不过比陈少墨稍好些。 等到早晨陈少墨酒醒,自己叫了十多年的阿娘不见了,只是给陈少墨留了一块雕刻着一个筝字的银牌,算是信物,曹铮说,这是留给自己去接管麓岭人马及到燕州城取银子用的。 章平八年春,夏皇陈琰获病,太子妃入暖云阁侍奉,翌日,太子陈烨持剑闯入…… 后日,夏皇下旨,废显仁太子陈烨为闲王,分封梁州,又称梁闲王,无奉旨不得入朝歌。 无由废了东宫,大夏朝野震惊,但无人敢挑衅夏皇龙威。 东宫只留下了一个梁州闲侯,其余全部被处决。 史称“东宫谜案”,民间却称之为“暖云阁谜案!” 章平九年冬,夏皇下旨,将长女华筝公主指婚给当朝国师之子,华筝公主不从,出逃朝歌城,自此被誉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奇女子陈华筝下落不明。 “这么说,我就是暖云阁谜案的谜底?” 说意外,有一些,但是却不至于失了主张,毕竟这么些年,陈少墨二世为人,岂能不知道自己身世的迷雾,只是却没有想过,有这般来头。 心中嘀咕着自己是该叫眼前这个自己称呼了十四年的阿娘姐姐呢还是姑姑。 当然,姐姐是不可能的,这事关夏皇的颜面,大夏朝的颜面,更关乎眼前陈华筝的脸面。 “你十四岁了,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得自己去选!” 并不惊讶于陈少墨的淡定,一手带大的孩子,脾气秉性她还是很熟悉的。 自己选,怎么可能由得自己选。 当知道自己身份的这一刻开始,陈少墨便明白,自己唯一的选择,就是被动的被他们逼着走,还是自己主动迎上去。 陈华筝的意思,朝歌城里的那把椅子,自己是有份的。 “我能信任你吗?”陈少墨盯着问道。 “最好别信,虽然我很希望你可以信我,但我担心某一天,你会伤心!”陈华筝没有隐瞒自己真实的想法。 “那我能信谁?”陈少墨的的眼光没有挪动半分。 “曹铮,这个世界上,要说哪个是可以为你去死的,也只有他了,他是你亲娘的护卫,从小就被训练的那种,若没有他,你活不到现在!”陈华筝很淡然的说道。 “那祝先生呢?”陈少墨追问道。 “你可以相信他对事情的分析,却不能信他这个人,他祝炎章一双眼睛太亮,很多我们费尽心力的布置,他一眼能洞穿,只是他太谨慎,嘴巴够死,从不说破,否则他也活不到现在!”陈华筝没有丝毫隐瞒。 “到目前为止,还有谁知道我的身份?” “我,皇帝,祝炎章,曹铮!” 陈华筝没有说出蓟州王陈元虏来。 “连梁州的那位都不知道?” “他太蠢了!或许他都以为我带着你在十四年前就死了!”对于自己的弟弟梁闲王陈烨,陈华筝似乎丝毫都不掩饰自己的态度。 “跟我好好说说,梁州那位大闲王吧!”陈少墨用手托着腮,双手支在桌子上。 因为手撑着,眼睛都眯成一道缝了,脸也变形了,看不到脸上的任何表情。 梁州城内这个大闲王,可是当初离朝歌城那把椅子最近的人,一道旨意,封了个闲王,这是要将他彻底的排除在那把椅子之外了,也是够狠。 “壮志依旧,精力充沛,总想着能重回东宫,到梁州后,娶了七个小妾,一口气生了九个郡主!”陈华筝答道。 “他没有想着再拼拼,多生几个小侯爷?” “朝歌城有人给他送了一副百子图!” 陈少墨笑了,笑的有些没心没肺的。 这位大闲王也是够有意思,另辟蹊径,将精力放在生孩子上面,自己已经无望,但是能拼出几个出色的小侯爷,至少那龙椅说不得还能有几分希冀。 不过,老皇帝似乎更狠,一副百子图,硬是逼得这大闲王连儿子都不敢生了。 “这几位小郡主都叫什么名啊!”陈少墨问道。 “云雪、云音、云萱、云若、云落、云璃、云汐、云瑶、云妙!”陈华筝一个一个的念着,陈少墨一个一个的记着。 记完,陈少墨还不忘让陈华筝为自己准备好九方绣帕,并将这九个小郡主的名字都绣上去。 不管怎么说,算是自己的妹妹,将来终究要见面的,提前准备好礼物,也算是未雨绸缪吧。 “姑姑你接下来作何打算?” 一声姑姑,算是陈少墨接受了自己这个尴尬且离奇的身份,只是这一声姑姑的转化,被陈少墨叫了十多年的阿娘,终归是有些不太适应。 “大概会回朝歌城,麓岭还留下三千兵马,算不上暗棋,原本有五千的,这一次损失了些,十万两饷银我留在燕州了,你找个机会去取回来,作为善后该是够了的,后面要如何用他们,你自己掂量!” “另外,去燕州城的时候,顺便去威远镖局看看,那个叫做苏锦的丫头,我观察了她好久,够机灵,够胆大,也够倔,未来或许能帮到你!” “这拒北城郡守的缺,算是空出来了,若是可以,你可以争一下,毕竟你在这里长大,会帮你积累些底牌!” “用祝炎章的时候,小心些,他背后是你皇爷爷!” “红袖招你去过了,若无十足把握,不要去碰,她们身后,是我都不敢招惹的人!” “燕州州牧陶鼐与我有旧,但是别指望他会因为我的关系帮你,别以为他只会捏脚,一个只会捏脚的燕州州牧,只有傻子才会那么想!” “蓟州王陈元虏,有赤子心,可以打交道,但不可小觑了他的谋断!” “……” 陈华筝有些碎碎念,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陈华筝给自己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的话。 带着自己在拒北城十多年,除了把自己养大,似乎也为自己准备了些家底。 陈少墨感觉自己就好像前世玩游戏一般来到了新手村。陈华筝给自己安排的这些就是新手礼包。 朝歌城中那把椅子,就是任务主线。 晚上,陈少墨拉着曹铮喝了一顿酒,曹铮的酒量一般,不过比陈少墨稍好些。 等到早晨陈少墨酒醒,自己叫了十多年的阿娘不见了,只是给陈少墨留了一块雕刻着一个筝字的银牌,算是信物,曹铮说,这是留给自己去接管麓岭人马及到燕州城取银子用的。 章平八年春,夏皇陈琰获病,太子妃入暖云阁侍奉,翌日,太子陈烨持剑闯入…… 后日,夏皇下旨,废显仁太子陈烨为闲王,分封梁州,又称梁闲王,无奉旨不得入朝歌。 无由废了东宫,大夏朝野震惊,但无人敢挑衅夏皇龙威。 东宫只留下了一个梁州闲侯,其余全部被处决。 史称“东宫谜案”,民间却称之为“暖云阁谜案!” 章平九年冬,夏皇下旨,将长女华筝公主指婚给当朝国师之子,华筝公主不从,出逃朝歌城,自此被誉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奇女子陈华筝下落不明。 “这么说,我就是暖云阁谜案的谜底?” 说意外,有一些,但是却不至于失了主张,毕竟这么些年,陈少墨二世为人,岂能不知道自己身世的迷雾,只是却没有想过,有这般来头。 心中嘀咕着自己是该叫眼前这个自己称呼了十四年的阿娘姐姐呢还是姑姑。 当然,姐姐是不可能的,这事关夏皇的颜面,大夏朝的颜面,更关乎眼前陈华筝的脸面。 “你十四岁了,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得自己去选!” 并不惊讶于陈少墨的淡定,一手带大的孩子,脾气秉性她还是很熟悉的。 自己选,怎么可能由得自己选。 当知道自己身份的这一刻开始,陈少墨便明白,自己唯一的选择,就是被动的被他们逼着走,还是自己主动迎上去。 陈华筝的意思,朝歌城里的那把椅子,自己是有份的。 “我能信任你吗?”陈少墨盯着问道。 “最好别信,虽然我很希望你可以信我,但我担心某一天,你会伤心!”陈华筝没有隐瞒自己真实的想法。 “那我能信谁?”陈少墨的的眼光没有挪动半分。 “曹铮,这个世界上,要说哪个是可以为你去死的,也只有他了,他是你亲娘的护卫,从小就被训练的那种,若没有他,你活不到现在!”陈华筝很淡然的说道。 “那祝先生呢?”陈少墨追问道。 “你可以相信他对事情的分析,却不能信他这个人,他祝炎章一双眼睛太亮,很多我们费尽心力的布置,他一眼能洞穿,只是他太谨慎,嘴巴够死,从不说破,否则他也活不到现在!”陈华筝没有丝毫隐瞒。 “到目前为止,还有谁知道我的身份?” “我,皇帝,祝炎章,曹铮!” 陈华筝没有说出蓟州王陈元虏来。 “连梁州的那位都不知道?” “他太蠢了!或许他都以为我带着你在十四年前就死了!”对于自己的弟弟梁闲王陈烨,陈华筝似乎丝毫都不掩饰自己的态度。 “跟我好好说说,梁州那位大闲王吧!”陈少墨用手托着腮,双手支在桌子上。 因为手撑着,眼睛都眯成一道缝了,脸也变形了,看不到脸上的任何表情。 梁州城内这个大闲王,可是当初离朝歌城那把椅子最近的人,一道旨意,封了个闲王,这是要将他彻底的排除在那把椅子之外了,也是够狠。 “壮志依旧,精力充沛,总想着能重回东宫,到梁州后,娶了七个小妾,一口气生了九个郡主!”陈华筝答道。 “他没有想着再拼拼,多生几个小侯爷?” “朝歌城有人给他送了一副百子图!” 陈少墨笑了,笑的有些没心没肺的。 这位大闲王也是够有意思,另辟蹊径,将精力放在生孩子上面,自己已经无望,但是能拼出几个出色的小侯爷,至少那龙椅说不得还能有几分希冀。 不过,老皇帝似乎更狠,一副百子图,硬是逼得这大闲王连儿子都不敢生了。 “这几位小郡主都叫什么名啊!”陈少墨问道。 “云雪、云音、云萱、云若、云落、云璃、云汐、云瑶、云妙!”陈华筝一个一个的念着,陈少墨一个一个的记着。 记完,陈少墨还不忘让陈华筝为自己准备好九方绣帕,并将这九个小郡主的名字都绣上去。 不管怎么说,算是自己的妹妹,将来终究要见面的,提前准备好礼物,也算是未雨绸缪吧。 “姑姑你接下来作何打算?” 一声姑姑,算是陈少墨接受了自己这个尴尬且离奇的身份,只是这一声姑姑的转化,被陈少墨叫了十多年的阿娘,终归是有些不太适应。 “大概会回朝歌城,麓岭还留下三千兵马,算不上暗棋,原本有五千的,这一次损失了些,十万两饷银我留在燕州了,你找个机会去取回来,作为善后该是够了的,后面要如何用他们,你自己掂量!” “另外,去燕州城的时候,顺便去威远镖局看看,那个叫做苏锦的丫头,我观察了她好久,够机灵,够胆大,也够倔,未来或许能帮到你!” “这拒北城郡守的缺,算是空出来了,若是可以,你可以争一下,毕竟你在这里长大,会帮你积累些底牌!” “用祝炎章的时候,小心些,他背后是你皇爷爷!” “红袖招你去过了,若无十足把握,不要去碰,她们身后,是我都不敢招惹的人!” “燕州州牧陶鼐与我有旧,但是别指望他会因为我的关系帮你,别以为他只会捏脚,一个只会捏脚的燕州州牧,只有傻子才会那么想!” “蓟州王陈元虏,有赤子心,可以打交道,但不可小觑了他的谋断!” “……” 陈华筝有些碎碎念,这也是陈少墨第一次见到陈华筝给自己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的话。 带着自己在拒北城十多年,除了把自己养大,似乎也为自己准备了些家底。 陈少墨感觉自己就好像前世玩游戏一般来到了新手村。陈华筝给自己安排的这些就是新手礼包。 第十八章:武道九流 威远镖行! 院子很大,停了不少车子,旁边的马厩栓了不少的马。 走夫们正在打点着车子,却鲜有货物。 偌大的院子,只剩下三五个镖师模样的人,在一旁练着拳脚,大汗淋漓的,很是威猛,那一拳一脚,都是虎虎生风,这种拳脚功夫,看的陈少墨也是赞叹不已。 “小哥儿,对着拳脚功夫有兴趣?” 一个汉子走了过来,笑着对陈少墨问道。 天岳军的饷银案,威远镖局可以说是遭了无妄之灾。 虽然最终并没有牵连获罪,但是声誉却是一落千丈,当初交给燕州府巨额的保证金是被罚没了,加上抚恤和善后,威远镖局已到了崩溃的边缘了。 “很生猛!”陈少墨摆了一个生硬的架势笑着说道。 那汉子看到陈少墨那架势,立刻爽朗的笑了。 “我叫张世强,是这镖局的镖师!小哥造访,有何贵干?”张世强抱拳问道。 “有一单生意,想找苏大镖头聊聊!” 见陈少墨谈吐有度,虽不是锦衣玉带,但也得体,倒是不敢小觑,只是在眼下这种局势下,这找上门来谈生意,不免要多几分谨慎。 “我自小在镖局,自问能做几分主,小哥有啥生意,不妨说说看!”张世强再次拱拳问道。 “大生意,价值十万两!”陈少墨笑而答道。 张世强微微变色。 十万两银子,面对现在的威远镖局来说,绝对是大生意,足够让在屋里没有露面的苏锦锦,露着笑脸迎出来。 算不上国色天香,但也英气十足。 “我有一批货,价值十万两,大概一天多的路程,敢接吗?”陈少墨直奔主题。 不说什么货,也不说到哪,陈少墨又直接报了一千两的佣金。 知道不会是啥好差事,太好的差事也不会有这么高的收益,都是聪明人,陈少墨不说透,苏锦锦也不敢问太透,不问押送物为何物,这也是镖局这行当的规矩。 见到苏锦锦有迟疑,陈少墨面露轻蔑微笑:“想当初,威远镖局是这燕州城首屈一指存在,却没有想,苏明远一死,竟然已经落到这边田地,连镖都不敢接了!” 倔,意味着好强。 一千两佣金的诱惑加上激将,特别是现在镖局本身的局势,足以让苏锦锦决定搏一把了。 招呼好镖局仅有的五个镖师,就跟着陈少墨前往接货。 曹铮早已等在那里,十万两雪花花的银子,已经被分装在十个大木箱中。 装上车,就朝着麓岭进发了。 陈少墨骑在马前雪上,与苏锦锦同时走在队伍最前边。 越靠近麓岭,苏锦锦的表情愈发的凝重。 直到曹铮领着车队偏离小路后,苏锦锦再也忍不住的说道:“公子,不能往前走了,前边的路不太平!可是会遇到绺子的!” “莫问,你只管走你的镖,拿你该拿的银子!” 又往前十数里,道路两侧已经被荆棘杂草掩盖了大半,一只斑斓大虫,潜伏在草丛中,几天没有进食,双眼都有些泛绿光了。 呼啸着扑出,响彻整个山林,惊得所有的马匹都惶恐不已。 就连陈少墨胯下的马前雪也都有些惊了。 一道刀光,如惊鸿掠过,似乎每个人都可以清晰无比的看到那刀光的轨迹,又好像不能。 刀光划破大虫的脖颈,打断它喉咙里发出的呜咽声。 正是曹铮的刀。 一道利箭,紧随刀光之后,准确的穿过大虫的眼眶,将大虫死死的钉在了地上。 马匹都还没有完全从惊慌中醒来。 “刀若惊鸿,上三流中顶尖的存在!箭如流萤,中三流中,公子箭术怕已是巅峰般存在!”苏锦锦望着地上已经伏诛的大虫,声音不复当初的稳健。 陈少墨闻言,有些疑惑的望向曹铮。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人有三六九等,偌大个江湖,终究要论个高低,按强弱被分为下中上各三流,下三流者,以力驱之,辅之以巧,一半武人,皆在此列!” “中三流,以技降力,转力为劲,习武之人,能有三成晋入此境,已蔚为大观。” “上三流,劲入臻化,衍生为气,气利万法,能入此列者,凤毛麟角,皆为当时武道之英杰。” “九流之上,气盈满身,一动一静间,道法自然,为大宗师!能入此境者,天资、努力、气运、时势皆不可缺,当今天下,大宗师者不超九人!” 难得曹铮一口气讲了这么多,很有掉书袋的嫌疑。 简单理解,下三流者用力,中三流者化力为劲,上三流者,转劲为气,大宗师能循天道用之。 换言之,下三流可理解为三人敌,中三流为十人敌,上三流为百人敌,大宗师为千人敌。 “你在哪一流?”陈少墨扭头盯着苏锦锦问道。 “与公子相当,中三流!” “若你我生死相博,胜败如何?”陈少墨又望向苏锦锦手中的长剑问道。 苏锦锦很不舒服陈少墨的眼神,下意识的躲开后,似乎又觉得弱了气场,手中的剑不觉攥紧了几分道:“公子擅箭,奴家用剑,百步开外,奴家无胜算,若百步以内近身相博,奴家有信心,百招之内,公子必血溅当场!” 苏锦锦的话刚落下,一股凌厉的气息如潮水般朝着她涌了过去,只见其脸色一红,待这股气息消失之后,脸色又瞬间转为煞白。 “有好胜之心是好事,但要审时度势,分清楚对谁!”曹铮的话很冷,充满了警告。 这让陈少墨不禁想起,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个冬天,在自己到达拒北城的那一路上,曹铮身上这种凌厉的气息,就未曾消散过。 只是现在,曹铮的气息变得更加的厚重了。 陈少墨也很清楚,曹铮是知晓陈华筝离开时,给陈少墨推荐过苏锦锦,想帮助自己收服苏锦锦才这般的。 懒得理会苏锦锦的表情。 此地已经离这次来麓岭的目的地还有一段路程。 曹铮虽然曾经来过,只是被蓟州王陈元虏剿杀过一次,恐怕平添了不少变数。 若不是陈少墨自作聪明,在饷银案中横插一手,惹得蓟州王陈元虏不得不行雷霆手段平息饷银案,眼前手中这十万两白银,也不用一次性的送到麓岭来了。 威远镖行! 院子很大,停了不少车子,旁边的马厩栓了不少的马。 走夫们正在打点着车子,却鲜有货物。 偌大的院子,只剩下三五个镖师模样的人,在一旁练着拳脚,大汗淋漓的,很是威猛,那一拳一脚,都是虎虎生风,这种拳脚功夫,看的陈少墨也是赞叹不已。 “小哥儿,对着拳脚功夫有兴趣?” 一个汉子走了过来,笑着对陈少墨问道。 天岳军的饷银案,威远镖局可以说是遭了无妄之灾。 虽然最终并没有牵连获罪,但是声誉却是一落千丈,当初交给燕州府巨额的保证金是被罚没了,加上抚恤和善后,威远镖局已到了崩溃的边缘了。 “很生猛!”陈少墨摆了一个生硬的架势笑着说道。 那汉子看到陈少墨那架势,立刻爽朗的笑了。 “我叫张世强,是这镖局的镖师!小哥造访,有何贵干?”张世强抱拳问道。 “有一单生意,想找苏大镖头聊聊!” 见陈少墨谈吐有度,虽不是锦衣玉带,但也得体,倒是不敢小觑,只是在眼下这种局势下,这找上门来谈生意,不免要多几分谨慎。 “我自小在镖局,自问能做几分主,小哥有啥生意,不妨说说看!”张世强再次拱拳问道。 “大生意,价值十万两!”陈少墨笑而答道。 张世强微微变色。 十万两银子,面对现在的威远镖局来说,绝对是大生意,足够让在屋里没有露面的苏锦锦,露着笑脸迎出来。 算不上国色天香,但也英气十足。 “我有一批货,价值十万两,大概一天多的路程,敢接吗?”陈少墨直奔主题。 不说什么货,也不说到哪,陈少墨又直接报了一千两的佣金。 知道不会是啥好差事,太好的差事也不会有这么高的收益,都是聪明人,陈少墨不说透,苏锦锦也不敢问太透,不问押送物为何物,这也是镖局这行当的规矩。 见到苏锦锦有迟疑,陈少墨面露轻蔑微笑:“想当初,威远镖局是这燕州城首屈一指存在,却没有想,苏明远一死,竟然已经落到这边田地,连镖都不敢接了!” 倔,意味着好强。 一千两佣金的诱惑加上激将,特别是现在镖局本身的局势,足以让苏锦锦决定搏一把了。 招呼好镖局仅有的五个镖师,就跟着陈少墨前往接货。 曹铮早已等在那里,十万两雪花花的银子,已经被分装在十个大木箱中。 装上车,就朝着麓岭进发了。 陈少墨骑在马前雪上,与苏锦锦同时走在队伍最前边。 越靠近麓岭,苏锦锦的表情愈发的凝重。 直到曹铮领着车队偏离小路后,苏锦锦再也忍不住的说道:“公子,不能往前走了,前边的路不太平!可是会遇到绺子的!” “莫问,你只管走你的镖,拿你该拿的银子!” 又往前十数里,道路两侧已经被荆棘杂草掩盖了大半,一只斑斓大虫,潜伏在草丛中,几天没有进食,双眼都有些泛绿光了。 呼啸着扑出,响彻整个山林,惊得所有的马匹都惶恐不已。 就连陈少墨胯下的马前雪也都有些惊了。 一道刀光,如惊鸿掠过,似乎每个人都可以清晰无比的看到那刀光的轨迹,又好像不能。 刀光划破大虫的脖颈,打断它喉咙里发出的呜咽声。 正是曹铮的刀。 一道利箭,紧随刀光之后,准确的穿过大虫的眼眶,将大虫死死的钉在了地上。 马匹都还没有完全从惊慌中醒来。 “刀若惊鸿,上三流中顶尖的存在!箭如流萤,中三流中,公子箭术怕已是巅峰般存在!”苏锦锦望着地上已经伏诛的大虫,声音不复当初的稳健。 陈少墨闻言,有些疑惑的望向曹铮。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人有三六九等,偌大个江湖,终究要论个高低,按强弱被分为下中上各三流,下三流者,以力驱之,辅之以巧,一半武人,皆在此列!” “中三流,以技降力,转力为劲,习武之人,能有三成晋入此境,已蔚为大观。” “上三流,劲入臻化,衍生为气,气利万法,能入此列者,凤毛麟角,皆为当时武道之英杰。” “九流之上,气盈满身,一动一静间,道法自然,为大宗师!能入此境者,天资、努力、气运、时势皆不可缺,当今天下,大宗师者不超九人!” 难得曹铮一口气讲了这么多,很有掉书袋的嫌疑。 简单理解,下三流者用力,中三流者化力为劲,上三流者,转劲为气,大宗师能循天道用之。 换言之,下三流可理解为三人敌,中三流为十人敌,上三流为百人敌,大宗师为千人敌。 “你在哪一流?”陈少墨扭头盯着苏锦锦问道。 “与公子相当,中三流!” “若你我生死相博,胜败如何?”陈少墨又望向苏锦锦手中的长剑问道。 苏锦锦很不舒服陈少墨的眼神,下意识的躲开后,似乎又觉得弱了气场,手中的剑不觉攥紧了几分道:“公子擅箭,奴家用剑,百步开外,奴家无胜算,若百步以内近身相博,奴家有信心,百招之内,公子必血溅当场!” 苏锦锦的话刚落下,一股凌厉的气息如潮水般朝着她涌了过去,只见其脸色一红,待这股气息消失之后,脸色又瞬间转为煞白。 “有好胜之心是好事,但要审时度势,分清楚对谁!”曹铮的话很冷,充满了警告。 这让陈少墨不禁想起,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个冬天,在自己到达拒北城的那一路上,曹铮身上这种凌厉的气息,就未曾消散过。 只是现在,曹铮的气息变得更加的厚重了。 陈少墨也很清楚,曹铮是知晓陈华筝离开时,给陈少墨推荐过苏锦锦,想帮助自己收服苏锦锦才这般的。 懒得理会苏锦锦的表情。 威远镖行! 院子很大,停了不少车子,旁边的马厩栓了不少的马。 走夫们正在打点着车子,却鲜有货物。 偌大的院子,只剩下三五个镖师模样的人,在一旁练着拳脚,大汗淋漓的,很是威猛,那一拳一脚,都是虎虎生风,这种拳脚功夫,看的陈少墨也是赞叹不已。 “小哥儿,对着拳脚功夫有兴趣?” 一个汉子走了过来,笑着对陈少墨问道。 天岳军的饷银案,威远镖局可以说是遭了无妄之灾。 虽然最终并没有牵连获罪,但是声誉却是一落千丈,当初交给燕州府巨额的保证金是被罚没了,加上抚恤和善后,威远镖局已到了崩溃的边缘了。 “很生猛!”陈少墨摆了一个生硬的架势笑着说道。 那汉子看到陈少墨那架势,立刻爽朗的笑了。 “我叫张世强,是这镖局的镖师!小哥造访,有何贵干?”张世强抱拳问道。 “有一单生意,想找苏大镖头聊聊!” 见陈少墨谈吐有度,虽不是锦衣玉带,但也得体,倒是不敢小觑,只是在眼下这种局势下,这找上门来谈生意,不免要多几分谨慎。 “我自小在镖局,自问能做几分主,小哥有啥生意,不妨说说看!”张世强再次拱拳问道。 “大生意,价值十万两!”陈少墨笑而答道。 张世强微微变色。 十万两银子,面对现在的威远镖局来说,绝对是大生意,足够让在屋里没有露面的苏锦锦,露着笑脸迎出来。 算不上国色天香,但也英气十足。 “我有一批货,价值十万两,大概一天多的路程,敢接吗?”陈少墨直奔主题。 不说什么货,也不说到哪,陈少墨又直接报了一千两的佣金。 知道不会是啥好差事,太好的差事也不会有这么高的收益,都是聪明人,陈少墨不说透,苏锦锦也不敢问太透,不问押送物为何物,这也是镖局这行当的规矩。 见到苏锦锦有迟疑,陈少墨面露轻蔑微笑:“想当初,威远镖局是这燕州城首屈一指存在,却没有想,苏明远一死,竟然已经落到这边田地,连镖都不敢接了!” 倔,意味着好强。 一千两佣金的诱惑加上激将,特别是现在镖局本身的局势,足以让苏锦锦决定搏一把了。 招呼好镖局仅有的五个镖师,就跟着陈少墨前往接货。 曹铮早已等在那里,十万两雪花花的银子,已经被分装在十个大木箱中。 装上车,就朝着麓岭进发了。 陈少墨骑在马前雪上,与苏锦锦同时走在队伍最前边。 越靠近麓岭,苏锦锦的表情愈发的凝重。 直到曹铮领着车队偏离小路后,苏锦锦再也忍不住的说道:“公子,不能往前走了,前边的路不太平!可是会遇到绺子的!” “莫问,你只管走你的镖,拿你该拿的银子!” 又往前十数里,道路两侧已经被荆棘杂草掩盖了大半,一只斑斓大虫,潜伏在草丛中,几天没有进食,双眼都有些泛绿光了。 呼啸着扑出,响彻整个山林,惊得所有的马匹都惶恐不已。 就连陈少墨胯下的马前雪也都有些惊了。 一道刀光,如惊鸿掠过,似乎每个人都可以清晰无比的看到那刀光的轨迹,又好像不能。 刀光划破大虫的脖颈,打断它喉咙里发出的呜咽声。 正是曹铮的刀。 一道利箭,紧随刀光之后,准确的穿过大虫的眼眶,将大虫死死的钉在了地上。 马匹都还没有完全从惊慌中醒来。 “刀若惊鸿,上三流中顶尖的存在!箭如流萤,中三流中,公子箭术怕已是巅峰般存在!”苏锦锦望着地上已经伏诛的大虫,声音不复当初的稳健。 陈少墨闻言,有些疑惑的望向曹铮。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人有三六九等,偌大个江湖,终究要论个高低,按强弱被分为下中上各三流,下三流者,以力驱之,辅之以巧,一半武人,皆在此列!” “中三流,以技降力,转力为劲,习武之人,能有三成晋入此境,已蔚为大观。” “上三流,劲入臻化,衍生为气,气利万法,能入此列者,凤毛麟角,皆为当时武道之英杰。” “九流之上,气盈满身,一动一静间,道法自然,为大宗师!能入此境者,天资、努力、气运、时势皆不可缺,当今天下,大宗师者不超九人!” 难得曹铮一口气讲了这么多,很有掉书袋的嫌疑。 简单理解,下三流者用力,中三流者化力为劲,上三流者,转劲为气,大宗师能循天道用之。 换言之,下三流可理解为三人敌,中三流为十人敌,上三流为百人敌,大宗师为千人敌。 “你在哪一流?”陈少墨扭头盯着苏锦锦问道。 “与公子相当,中三流!” “若你我生死相博,胜败如何?”陈少墨又望向苏锦锦手中的长剑问道。 苏锦锦很不舒服陈少墨的眼神,下意识的躲开后,似乎又觉得弱了气场,手中的剑不觉攥紧了几分道:“公子擅箭,奴家用剑,百步开外,奴家无胜算,若百步以内近身相博,奴家有信心,百招之内,公子必血溅当场!” 苏锦锦的话刚落下,一股凌厉的气息如潮水般朝着她涌了过去,只见其脸色一红,待这股气息消失之后,脸色又瞬间转为煞白。 “有好胜之心是好事,但要审时度势,分清楚对谁!”曹铮的话很冷,充满了警告。 这让陈少墨不禁想起,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个冬天,在自己到达拒北城的那一路上,曹铮身上这种凌厉的气息,就未曾消散过。 只是现在,曹铮的气息变得更加的厚重了。 陈少墨也很清楚,曹铮是知晓陈华筝离开时,给陈少墨推荐过苏锦锦,想帮助自己收服苏锦锦才这般的。 懒得理会苏锦锦的表情。 威远镖行! 院子很大,停了不少车子,旁边的马厩栓了不少的马。 走夫们正在打点着车子,却鲜有货物。 偌大的院子,只剩下三五个镖师模样的人,在一旁练着拳脚,大汗淋漓的,很是威猛,那一拳一脚,都是虎虎生风,这种拳脚功夫,看的陈少墨也是赞叹不已。 “小哥儿,对着拳脚功夫有兴趣?” 一个汉子走了过来,笑着对陈少墨问道。 天岳军的饷银案,威远镖局可以说是遭了无妄之灾。 虽然最终并没有牵连获罪,但是声誉却是一落千丈,当初交给燕州府巨额的保证金是被罚没了,加上抚恤和善后,威远镖局已到了崩溃的边缘了。 “很生猛!”陈少墨摆了一个生硬的架势笑着说道。 那汉子看到陈少墨那架势,立刻爽朗的笑了。 “我叫张世强,是这镖局的镖师!小哥造访,有何贵干?”张世强抱拳问道。 “有一单生意,想找苏大镖头聊聊!” 见陈少墨谈吐有度,虽不是锦衣玉带,但也得体,倒是不敢小觑,只是在眼下这种局势下,这找上门来谈生意,不免要多几分谨慎。 “我自小在镖局,自问能做几分主,小哥有啥生意,不妨说说看!”张世强再次拱拳问道。 “大生意,价值十万两!”陈少墨笑而答道。 张世强微微变色。 十万两银子,面对现在的威远镖局来说,绝对是大生意,足够让在屋里没有露面的苏锦锦,露着笑脸迎出来。 算不上国色天香,但也英气十足。 “我有一批货,价值十万两,大概一天多的路程,敢接吗?”陈少墨直奔主题。 不说什么货,也不说到哪,陈少墨又直接报了一千两的佣金。 知道不会是啥好差事,太好的差事也不会有这么高的收益,都是聪明人,陈少墨不说透,苏锦锦也不敢问太透,不问押送物为何物,这也是镖局这行当的规矩。 见到苏锦锦有迟疑,陈少墨面露轻蔑微笑:“想当初,威远镖局是这燕州城首屈一指存在,却没有想,苏明远一死,竟然已经落到这边田地,连镖都不敢接了!” 倔,意味着好强。 一千两佣金的诱惑加上激将,特别是现在镖局本身的局势,足以让苏锦锦决定搏一把了。 招呼好镖局仅有的五个镖师,就跟着陈少墨前往接货。 曹铮早已等在那里,十万两雪花花的银子,已经被分装在十个大木箱中。 装上车,就朝着麓岭进发了。 陈少墨骑在马前雪上,与苏锦锦同时走在队伍最前边。 越靠近麓岭,苏锦锦的表情愈发的凝重。 直到曹铮领着车队偏离小路后,苏锦锦再也忍不住的说道:“公子,不能往前走了,前边的路不太平!可是会遇到绺子的!” “莫问,你只管走你的镖,拿你该拿的银子!” 又往前十数里,道路两侧已经被荆棘杂草掩盖了大半,一只斑斓大虫,潜伏在草丛中,几天没有进食,双眼都有些泛绿光了。 呼啸着扑出,响彻整个山林,惊得所有的马匹都惶恐不已。 就连陈少墨胯下的马前雪也都有些惊了。 一道刀光,如惊鸿掠过,似乎每个人都可以清晰无比的看到那刀光的轨迹,又好像不能。 刀光划破大虫的脖颈,打断它喉咙里发出的呜咽声。 正是曹铮的刀。 一道利箭,紧随刀光之后,准确的穿过大虫的眼眶,将大虫死死的钉在了地上。 马匹都还没有完全从惊慌中醒来。 “刀若惊鸿,上三流中顶尖的存在!箭如流萤,中三流中,公子箭术怕已是巅峰般存在!”苏锦锦望着地上已经伏诛的大虫,声音不复当初的稳健。 陈少墨闻言,有些疑惑的望向曹铮。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人有三六九等,偌大个江湖,终究要论个高低,按强弱被分为下中上各三流,下三流者,以力驱之,辅之以巧,一半武人,皆在此列!” “中三流,以技降力,转力为劲,习武之人,能有三成晋入此境,已蔚为大观。” “上三流,劲入臻化,衍生为气,气利万法,能入此列者,凤毛麟角,皆为当时武道之英杰。” “九流之上,气盈满身,一动一静间,道法自然,为大宗师!能入此境者,天资、努力、气运、时势皆不可缺,当今天下,大宗师者不超九人!” 难得曹铮一口气讲了这么多,很有掉书袋的嫌疑。 简单理解,下三流者用力,中三流者化力为劲,上三流者,转劲为气,大宗师能循天道用之。 换言之,下三流可理解为三人敌,中三流为十人敌,上三流为百人敌,大宗师为千人敌。 “你在哪一流?”陈少墨扭头盯着苏锦锦问道。 “与公子相当,中三流!” “若你我生死相博,胜败如何?”陈少墨又望向苏锦锦手中的长剑问道。 苏锦锦很不舒服陈少墨的眼神,下意识的躲开后,似乎又觉得弱了气场,手中的剑不觉攥紧了几分道:“公子擅箭,奴家用剑,百步开外,奴家无胜算,若百步以内近身相博,奴家有信心,百招之内,公子必血溅当场!” 苏锦锦的话刚落下,一股凌厉的气息如潮水般朝着她涌了过去,只见其脸色一红,待这股气息消失之后,脸色又瞬间转为煞白。 “有好胜之心是好事,但要审时度势,分清楚对谁!”曹铮的话很冷,充满了警告。 这让陈少墨不禁想起,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个冬天,在自己到达拒北城的那一路上,曹铮身上这种凌厉的气息,就未曾消散过。 只是现在,曹铮的气息变得更加的厚重了。 陈少墨也很清楚,曹铮是知晓陈华筝离开时,给陈少墨推荐过苏锦锦,想帮助自己收服苏锦锦才这般的。 懒得理会苏锦锦的表情。 此地已经离这次来麓岭的目的地还有一段路程。 曹铮虽然曾经来过,只是被蓟州王陈元虏剿杀过一次,恐怕平添了不少变数。 若不是陈少墨自作聪明,在饷银案中横插一手,惹得蓟州王陈元虏不得不行雷霆手段平息饷银案,眼前手中这十万两白银,也不用一次性的送到麓岭来了。 威远镖行! 院子很大,停了不少车子,旁边的马厩栓了不少的马。 走夫们正在打点着车子,却鲜有货物。 偌大的院子,只剩下三五个镖师模样的人,在一旁练着拳脚,大汗淋漓的,很是威猛,那一拳一脚,都是虎虎生风,这种拳脚功夫,看的陈少墨也是赞叹不已。 “小哥儿,对着拳脚功夫有兴趣?” 一个汉子走了过来,笑着对陈少墨问道。 天岳军的饷银案,威远镖局可以说是遭了无妄之灾。 虽然最终并没有牵连获罪,但是声誉却是一落千丈,当初交给燕州府巨额的保证金是被罚没了,加上抚恤和善后,威远镖局已到了崩溃的边缘了。 “很生猛!”陈少墨摆了一个生硬的架势笑着说道。 那汉子看到陈少墨那架势,立刻爽朗的笑了。 “我叫张世强,是这镖局的镖师!小哥造访,有何贵干?”张世强抱拳问道。 “有一单生意,想找苏大镖头聊聊!” 见陈少墨谈吐有度,虽不是锦衣玉带,但也得体,倒是不敢小觑,只是在眼下这种局势下,这找上门来谈生意,不免要多几分谨慎。 “我自小在镖局,自问能做几分主,小哥有啥生意,不妨说说看!”张世强再次拱拳问道。 “大生意,价值十万两!”陈少墨笑而答道。 张世强微微变色。 十万两银子,面对现在的威远镖局来说,绝对是大生意,足够让在屋里没有露面的苏锦锦,露着笑脸迎出来。 算不上国色天香,但也英气十足。 “我有一批货,价值十万两,大概一天多的路程,敢接吗?”陈少墨直奔主题。 不说什么货,也不说到哪,陈少墨又直接报了一千两的佣金。 知道不会是啥好差事,太好的差事也不会有这么高的收益,都是聪明人,陈少墨不说透,苏锦锦也不敢问太透,不问押送物为何物,这也是镖局这行当的规矩。 见到苏锦锦有迟疑,陈少墨面露轻蔑微笑:“想当初,威远镖局是这燕州城首屈一指存在,却没有想,苏明远一死,竟然已经落到这边田地,连镖都不敢接了!” 倔,意味着好强。 一千两佣金的诱惑加上激将,特别是现在镖局本身的局势,足以让苏锦锦决定搏一把了。 招呼好镖局仅有的五个镖师,就跟着陈少墨前往接货。 曹铮早已等在那里,十万两雪花花的银子,已经被分装在十个大木箱中。 装上车,就朝着麓岭进发了。 陈少墨骑在马前雪上,与苏锦锦同时走在队伍最前边。 越靠近麓岭,苏锦锦的表情愈发的凝重。 直到曹铮领着车队偏离小路后,苏锦锦再也忍不住的说道:“公子,不能往前走了,前边的路不太平!可是会遇到绺子的!” “莫问,你只管走你的镖,拿你该拿的银子!” 又往前十数里,道路两侧已经被荆棘杂草掩盖了大半,一只斑斓大虫,潜伏在草丛中,几天没有进食,双眼都有些泛绿光了。 呼啸着扑出,响彻整个山林,惊得所有的马匹都惶恐不已。 就连陈少墨胯下的马前雪也都有些惊了。 一道刀光,如惊鸿掠过,似乎每个人都可以清晰无比的看到那刀光的轨迹,又好像不能。 刀光划破大虫的脖颈,打断它喉咙里发出的呜咽声。 正是曹铮的刀。 一道利箭,紧随刀光之后,准确的穿过大虫的眼眶,将大虫死死的钉在了地上。 马匹都还没有完全从惊慌中醒来。 “刀若惊鸿,上三流中顶尖的存在!箭如流萤,中三流中,公子箭术怕已是巅峰般存在!”苏锦锦望着地上已经伏诛的大虫,声音不复当初的稳健。 陈少墨闻言,有些疑惑的望向曹铮。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人有三六九等,偌大个江湖,终究要论个高低,按强弱被分为下中上各三流,下三流者,以力驱之,辅之以巧,一半武人,皆在此列!” “中三流,以技降力,转力为劲,习武之人,能有三成晋入此境,已蔚为大观。” “上三流,劲入臻化,衍生为气,气利万法,能入此列者,凤毛麟角,皆为当时武道之英杰。” “九流之上,气盈满身,一动一静间,道法自然,为大宗师!能入此境者,天资、努力、气运、时势皆不可缺,当今天下,大宗师者不超九人!” 难得曹铮一口气讲了这么多,很有掉书袋的嫌疑。 简单理解,下三流者用力,中三流者化力为劲,上三流者,转劲为气,大宗师能循天道用之。 换言之,下三流可理解为三人敌,中三流为十人敌,上三流为百人敌,大宗师为千人敌。 “你在哪一流?”陈少墨扭头盯着苏锦锦问道。 “与公子相当,中三流!” “若你我生死相博,胜败如何?”陈少墨又望向苏锦锦手中的长剑问道。 苏锦锦很不舒服陈少墨的眼神,下意识的躲开后,似乎又觉得弱了气场,手中的剑不觉攥紧了几分道:“公子擅箭,奴家用剑,百步开外,奴家无胜算,若百步以内近身相博,奴家有信心,百招之内,公子必血溅当场!” 苏锦锦的话刚落下,一股凌厉的气息如潮水般朝着她涌了过去,只见其脸色一红,待这股气息消失之后,脸色又瞬间转为煞白。 “有好胜之心是好事,但要审时度势,分清楚对谁!”曹铮的话很冷,充满了警告。 这让陈少墨不禁想起,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个冬天,在自己到达拒北城的那一路上,曹铮身上这种凌厉的气息,就未曾消散过。 只是现在,曹铮的气息变得更加的厚重了。 陈少墨也很清楚,曹铮是知晓陈华筝离开时,给陈少墨推荐过苏锦锦,想帮助自己收服苏锦锦才这般的。 懒得理会苏锦锦的表情。 此地已经离这次来麓岭的目的地还有一段路程。 曹铮虽然曾经来过,只是被蓟州王陈元虏剿杀过一次,恐怕平添了不少变数。 若不是陈少墨自作聪明,在饷银案中横插一手,惹得蓟州王陈元虏不得不行雷霆手段平息饷银案,眼前手中这十万两白银,也不用一次性的送到麓岭来了。 威远镖行! 院子很大,停了不少车子,旁边的马厩栓了不少的马。 走夫们正在打点着车子,却鲜有货物。 偌大的院子,只剩下三五个镖师模样的人,在一旁练着拳脚,大汗淋漓的,很是威猛,那一拳一脚,都是虎虎生风,这种拳脚功夫,看的陈少墨也是赞叹不已。 “小哥儿,对着拳脚功夫有兴趣?” 一个汉子走了过来,笑着对陈少墨问道。 天岳军的饷银案,威远镖局可以说是遭了无妄之灾。 虽然最终并没有牵连获罪,但是声誉却是一落千丈,当初交给燕州府巨额的保证金是被罚没了,加上抚恤和善后,威远镖局已到了崩溃的边缘了。 “很生猛!”陈少墨摆了一个生硬的架势笑着说道。 那汉子看到陈少墨那架势,立刻爽朗的笑了。 “我叫张世强,是这镖局的镖师!小哥造访,有何贵干?”张世强抱拳问道。 “有一单生意,想找苏大镖头聊聊!” 见陈少墨谈吐有度,虽不是锦衣玉带,但也得体,倒是不敢小觑,只是在眼下这种局势下,这找上门来谈生意,不免要多几分谨慎。 “我自小在镖局,自问能做几分主,小哥有啥生意,不妨说说看!”张世强再次拱拳问道。 “大生意,价值十万两!”陈少墨笑而答道。 张世强微微变色。 十万两银子,面对现在的威远镖局来说,绝对是大生意,足够让在屋里没有露面的苏锦锦,露着笑脸迎出来。 算不上国色天香,但也英气十足。 “我有一批货,价值十万两,大概一天多的路程,敢接吗?”陈少墨直奔主题。 不说什么货,也不说到哪,陈少墨又直接报了一千两的佣金。 知道不会是啥好差事,太好的差事也不会有这么高的收益,都是聪明人,陈少墨不说透,苏锦锦也不敢问太透,不问押送物为何物,这也是镖局这行当的规矩。 见到苏锦锦有迟疑,陈少墨面露轻蔑微笑:“想当初,威远镖局是这燕州城首屈一指存在,却没有想,苏明远一死,竟然已经落到这边田地,连镖都不敢接了!” 倔,意味着好强。 一千两佣金的诱惑加上激将,特别是现在镖局本身的局势,足以让苏锦锦决定搏一把了。 招呼好镖局仅有的五个镖师,就跟着陈少墨前往接货。 曹铮早已等在那里,十万两雪花花的银子,已经被分装在十个大木箱中。 装上车,就朝着麓岭进发了。 陈少墨骑在马前雪上,与苏锦锦同时走在队伍最前边。 越靠近麓岭,苏锦锦的表情愈发的凝重。 直到曹铮领着车队偏离小路后,苏锦锦再也忍不住的说道:“公子,不能往前走了,前边的路不太平!可是会遇到绺子的!” “莫问,你只管走你的镖,拿你该拿的银子!” 又往前十数里,道路两侧已经被荆棘杂草掩盖了大半,一只斑斓大虫,潜伏在草丛中,几天没有进食,双眼都有些泛绿光了。 呼啸着扑出,响彻整个山林,惊得所有的马匹都惶恐不已。 就连陈少墨胯下的马前雪也都有些惊了。 一道刀光,如惊鸿掠过,似乎每个人都可以清晰无比的看到那刀光的轨迹,又好像不能。 刀光划破大虫的脖颈,打断它喉咙里发出的呜咽声。 正是曹铮的刀。 一道利箭,紧随刀光之后,准确的穿过大虫的眼眶,将大虫死死的钉在了地上。 马匹都还没有完全从惊慌中醒来。 “刀若惊鸿,上三流中顶尖的存在!箭如流萤,中三流中,公子箭术怕已是巅峰般存在!”苏锦锦望着地上已经伏诛的大虫,声音不复当初的稳健。 陈少墨闻言,有些疑惑的望向曹铮。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人有三六九等,偌大个江湖,终究要论个高低,按强弱被分为下中上各三流,下三流者,以力驱之,辅之以巧,一半武人,皆在此列!” “中三流,以技降力,转力为劲,习武之人,能有三成晋入此境,已蔚为大观。” “上三流,劲入臻化,衍生为气,气利万法,能入此列者,凤毛麟角,皆为当时武道之英杰。” “九流之上,气盈满身,一动一静间,道法自然,为大宗师!能入此境者,天资、努力、气运、时势皆不可缺,当今天下,大宗师者不超九人!” 难得曹铮一口气讲了这么多,很有掉书袋的嫌疑。 简单理解,下三流者用力,中三流者化力为劲,上三流者,转劲为气,大宗师能循天道用之。 换言之,下三流可理解为三人敌,中三流为十人敌,上三流为百人敌,大宗师为千人敌。 “你在哪一流?”陈少墨扭头盯着苏锦锦问道。 “与公子相当,中三流!” “若你我生死相博,胜败如何?”陈少墨又望向苏锦锦手中的长剑问道。 苏锦锦很不舒服陈少墨的眼神,下意识的躲开后,似乎又觉得弱了气场,手中的剑不觉攥紧了几分道:“公子擅箭,奴家用剑,百步开外,奴家无胜算,若百步以内近身相博,奴家有信心,百招之内,公子必血溅当场!” 苏锦锦的话刚落下,一股凌厉的气息如潮水般朝着她涌了过去,只见其脸色一红,待这股气息消失之后,脸色又瞬间转为煞白。 “有好胜之心是好事,但要审时度势,分清楚对谁!”曹铮的话很冷,充满了警告。 这让陈少墨不禁想起,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个冬天,在自己到达拒北城的那一路上,曹铮身上这种凌厉的气息,就未曾消散过。 只是现在,曹铮的气息变得更加的厚重了。 陈少墨也很清楚,曹铮是知晓陈华筝离开时,给陈少墨推荐过苏锦锦,想帮助自己收服苏锦锦才这般的。 懒得理会苏锦锦的表情。 此地已经离这次来麓岭的目的地还有一段路程。 曹铮虽然曾经来过,只是被蓟州王陈元虏剿杀过一次,恐怕平添了不少变数。 若不是陈少墨自作聪明,在饷银案中横插一手,惹得蓟州王陈元虏不得不行雷霆手段平息饷银案,眼前手中这十万两白银,也不用一次性的送到麓岭来了。 威远镖行! 院子很大,停了不少车子,旁边的马厩栓了不少的马。 走夫们正在打点着车子,却鲜有货物。 偌大的院子,只剩下三五个镖师模样的人,在一旁练着拳脚,大汗淋漓的,很是威猛,那一拳一脚,都是虎虎生风,这种拳脚功夫,看的陈少墨也是赞叹不已。 “小哥儿,对着拳脚功夫有兴趣?” 一个汉子走了过来,笑着对陈少墨问道。 天岳军的饷银案,威远镖局可以说是遭了无妄之灾。 虽然最终并没有牵连获罪,但是声誉却是一落千丈,当初交给燕州府巨额的保证金是被罚没了,加上抚恤和善后,威远镖局已到了崩溃的边缘了。 “很生猛!”陈少墨摆了一个生硬的架势笑着说道。 那汉子看到陈少墨那架势,立刻爽朗的笑了。 “我叫张世强,是这镖局的镖师!小哥造访,有何贵干?”张世强抱拳问道。 “有一单生意,想找苏大镖头聊聊!” 见陈少墨谈吐有度,虽不是锦衣玉带,但也得体,倒是不敢小觑,只是在眼下这种局势下,这找上门来谈生意,不免要多几分谨慎。 “我自小在镖局,自问能做几分主,小哥有啥生意,不妨说说看!”张世强再次拱拳问道。 “大生意,价值十万两!”陈少墨笑而答道。 张世强微微变色。 十万两银子,面对现在的威远镖局来说,绝对是大生意,足够让在屋里没有露面的苏锦锦,露着笑脸迎出来。 算不上国色天香,但也英气十足。 “我有一批货,价值十万两,大概一天多的路程,敢接吗?”陈少墨直奔主题。 不说什么货,也不说到哪,陈少墨又直接报了一千两的佣金。 知道不会是啥好差事,太好的差事也不会有这么高的收益,都是聪明人,陈少墨不说透,苏锦锦也不敢问太透,不问押送物为何物,这也是镖局这行当的规矩。 见到苏锦锦有迟疑,陈少墨面露轻蔑微笑:“想当初,威远镖局是这燕州城首屈一指存在,却没有想,苏明远一死,竟然已经落到这边田地,连镖都不敢接了!” 倔,意味着好强。 一千两佣金的诱惑加上激将,特别是现在镖局本身的局势,足以让苏锦锦决定搏一把了。 招呼好镖局仅有的五个镖师,就跟着陈少墨前往接货。 曹铮早已等在那里,十万两雪花花的银子,已经被分装在十个大木箱中。 装上车,就朝着麓岭进发了。 陈少墨骑在马前雪上,与苏锦锦同时走在队伍最前边。 越靠近麓岭,苏锦锦的表情愈发的凝重。 直到曹铮领着车队偏离小路后,苏锦锦再也忍不住的说道:“公子,不能往前走了,前边的路不太平!可是会遇到绺子的!” “莫问,你只管走你的镖,拿你该拿的银子!” 又往前十数里,道路两侧已经被荆棘杂草掩盖了大半,一只斑斓大虫,潜伏在草丛中,几天没有进食,双眼都有些泛绿光了。 呼啸着扑出,响彻整个山林,惊得所有的马匹都惶恐不已。 就连陈少墨胯下的马前雪也都有些惊了。 一道刀光,如惊鸿掠过,似乎每个人都可以清晰无比的看到那刀光的轨迹,又好像不能。 刀光划破大虫的脖颈,打断它喉咙里发出的呜咽声。 正是曹铮的刀。 一道利箭,紧随刀光之后,准确的穿过大虫的眼眶,将大虫死死的钉在了地上。 马匹都还没有完全从惊慌中醒来。 “刀若惊鸿,上三流中顶尖的存在!箭如流萤,中三流中,公子箭术怕已是巅峰般存在!”苏锦锦望着地上已经伏诛的大虫,声音不复当初的稳健。 陈少墨闻言,有些疑惑的望向曹铮。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人有三六九等,偌大个江湖,终究要论个高低,按强弱被分为下中上各三流,下三流者,以力驱之,辅之以巧,一半武人,皆在此列!” “中三流,以技降力,转力为劲,习武之人,能有三成晋入此境,已蔚为大观。” “上三流,劲入臻化,衍生为气,气利万法,能入此列者,凤毛麟角,皆为当时武道之英杰。” “九流之上,气盈满身,一动一静间,道法自然,为大宗师!能入此境者,天资、努力、气运、时势皆不可缺,当今天下,大宗师者不超九人!” 难得曹铮一口气讲了这么多,很有掉书袋的嫌疑。 简单理解,下三流者用力,中三流者化力为劲,上三流者,转劲为气,大宗师能循天道用之。 换言之,下三流可理解为三人敌,中三流为十人敌,上三流为百人敌,大宗师为千人敌。 “你在哪一流?”陈少墨扭头盯着苏锦锦问道。 “与公子相当,中三流!” “若你我生死相博,胜败如何?”陈少墨又望向苏锦锦手中的长剑问道。 苏锦锦很不舒服陈少墨的眼神,下意识的躲开后,似乎又觉得弱了气场,手中的剑不觉攥紧了几分道:“公子擅箭,奴家用剑,百步开外,奴家无胜算,若百步以内近身相博,奴家有信心,百招之内,公子必血溅当场!” 苏锦锦的话刚落下,一股凌厉的气息如潮水般朝着她涌了过去,只见其脸色一红,待这股气息消失之后,脸色又瞬间转为煞白。 “有好胜之心是好事,但要审时度势,分清楚对谁!”曹铮的话很冷,充满了警告。 这让陈少墨不禁想起,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个冬天,在自己到达拒北城的那一路上,曹铮身上这种凌厉的气息,就未曾消散过。 只是现在,曹铮的气息变得更加的厚重了。 陈少墨也很清楚,曹铮是知晓陈华筝离开时,给陈少墨推荐过苏锦锦,想帮助自己收服苏锦锦才这般的。 懒得理会苏锦锦的表情。 威远镖行! 院子很大,停了不少车子,旁边的马厩栓了不少的马。 走夫们正在打点着车子,却鲜有货物。 偌大的院子,只剩下三五个镖师模样的人,在一旁练着拳脚,大汗淋漓的,很是威猛,那一拳一脚,都是虎虎生风,这种拳脚功夫,看的陈少墨也是赞叹不已。 “小哥儿,对着拳脚功夫有兴趣?” 一个汉子走了过来,笑着对陈少墨问道。 天岳军的饷银案,威远镖局可以说是遭了无妄之灾。 虽然最终并没有牵连获罪,但是声誉却是一落千丈,当初交给燕州府巨额的保证金是被罚没了,加上抚恤和善后,威远镖局已到了崩溃的边缘了。 “很生猛!”陈少墨摆了一个生硬的架势笑着说道。 那汉子看到陈少墨那架势,立刻爽朗的笑了。 “我叫张世强,是这镖局的镖师!小哥造访,有何贵干?”张世强抱拳问道。 “有一单生意,想找苏大镖头聊聊!” 见陈少墨谈吐有度,虽不是锦衣玉带,但也得体,倒是不敢小觑,只是在眼下这种局势下,这找上门来谈生意,不免要多几分谨慎。 “我自小在镖局,自问能做几分主,小哥有啥生意,不妨说说看!”张世强再次拱拳问道。 “大生意,价值十万两!”陈少墨笑而答道。 张世强微微变色。 十万两银子,面对现在的威远镖局来说,绝对是大生意,足够让在屋里没有露面的苏锦锦,露着笑脸迎出来。 算不上国色天香,但也英气十足。 “我有一批货,价值十万两,大概一天多的路程,敢接吗?”陈少墨直奔主题。 不说什么货,也不说到哪,陈少墨又直接报了一千两的佣金。 知道不会是啥好差事,太好的差事也不会有这么高的收益,都是聪明人,陈少墨不说透,苏锦锦也不敢问太透,不问押送物为何物,这也是镖局这行当的规矩。 见到苏锦锦有迟疑,陈少墨面露轻蔑微笑:“想当初,威远镖局是这燕州城首屈一指存在,却没有想,苏明远一死,竟然已经落到这边田地,连镖都不敢接了!” 倔,意味着好强。 一千两佣金的诱惑加上激将,特别是现在镖局本身的局势,足以让苏锦锦决定搏一把了。 招呼好镖局仅有的五个镖师,就跟着陈少墨前往接货。 曹铮早已等在那里,十万两雪花花的银子,已经被分装在十个大木箱中。 装上车,就朝着麓岭进发了。 陈少墨骑在马前雪上,与苏锦锦同时走在队伍最前边。 越靠近麓岭,苏锦锦的表情愈发的凝重。 直到曹铮领着车队偏离小路后,苏锦锦再也忍不住的说道:“公子,不能往前走了,前边的路不太平!可是会遇到绺子的!” “莫问,你只管走你的镖,拿你该拿的银子!” 又往前十数里,道路两侧已经被荆棘杂草掩盖了大半,一只斑斓大虫,潜伏在草丛中,几天没有进食,双眼都有些泛绿光了。 呼啸着扑出,响彻整个山林,惊得所有的马匹都惶恐不已。 就连陈少墨胯下的马前雪也都有些惊了。 一道刀光,如惊鸿掠过,似乎每个人都可以清晰无比的看到那刀光的轨迹,又好像不能。 刀光划破大虫的脖颈,打断它喉咙里发出的呜咽声。 正是曹铮的刀。 一道利箭,紧随刀光之后,准确的穿过大虫的眼眶,将大虫死死的钉在了地上。 马匹都还没有完全从惊慌中醒来。 “刀若惊鸿,上三流中顶尖的存在!箭如流萤,中三流中,公子箭术怕已是巅峰般存在!”苏锦锦望着地上已经伏诛的大虫,声音不复当初的稳健。 陈少墨闻言,有些疑惑的望向曹铮。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人有三六九等,偌大个江湖,终究要论个高低,按强弱被分为下中上各三流,下三流者,以力驱之,辅之以巧,一半武人,皆在此列!” “中三流,以技降力,转力为劲,习武之人,能有三成晋入此境,已蔚为大观。” “上三流,劲入臻化,衍生为气,气利万法,能入此列者,凤毛麟角,皆为当时武道之英杰。” “九流之上,气盈满身,一动一静间,道法自然,为大宗师!能入此境者,天资、努力、气运、时势皆不可缺,当今天下,大宗师者不超九人!” 难得曹铮一口气讲了这么多,很有掉书袋的嫌疑。 简单理解,下三流者用力,中三流者化力为劲,上三流者,转劲为气,大宗师能循天道用之。 换言之,下三流可理解为三人敌,中三流为十人敌,上三流为百人敌,大宗师为千人敌。 “你在哪一流?”陈少墨扭头盯着苏锦锦问道。 “与公子相当,中三流!” “若你我生死相博,胜败如何?”陈少墨又望向苏锦锦手中的长剑问道。 苏锦锦很不舒服陈少墨的眼神,下意识的躲开后,似乎又觉得弱了气场,手中的剑不觉攥紧了几分道:“公子擅箭,奴家用剑,百步开外,奴家无胜算,若百步以内近身相博,奴家有信心,百招之内,公子必血溅当场!” 苏锦锦的话刚落下,一股凌厉的气息如潮水般朝着她涌了过去,只见其脸色一红,待这股气息消失之后,脸色又瞬间转为煞白。 “有好胜之心是好事,但要审时度势,分清楚对谁!”曹铮的话很冷,充满了警告。 这让陈少墨不禁想起,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个冬天,在自己到达拒北城的那一路上,曹铮身上这种凌厉的气息,就未曾消散过。 只是现在,曹铮的气息变得更加的厚重了。 陈少墨也很清楚,曹铮是知晓陈华筝离开时,给陈少墨推荐过苏锦锦,想帮助自己收服苏锦锦才这般的。 懒得理会苏锦锦的表情。 此地已经离这次来麓岭的目的地还有一段路程。 曹铮虽然曾经来过,只是被蓟州王陈元虏剿杀过一次,恐怕平添了不少变数。 若不是陈少墨自作聪明,在饷银案中横插一手,惹得蓟州王陈元虏不得不行雷霆手段平息饷银案,眼前手中这十万两白银,也不用一次性的送到麓岭来了。 威远镖行! 院子很大,停了不少车子,旁边的马厩栓了不少的马。 走夫们正在打点着车子,却鲜有货物。 偌大的院子,只剩下三五个镖师模样的人,在一旁练着拳脚,大汗淋漓的,很是威猛,那一拳一脚,都是虎虎生风,这种拳脚功夫,看的陈少墨也是赞叹不已。 “小哥儿,对着拳脚功夫有兴趣?” 一个汉子走了过来,笑着对陈少墨问道。 天岳军的饷银案,威远镖局可以说是遭了无妄之灾。 虽然最终并没有牵连获罪,但是声誉却是一落千丈,当初交给燕州府巨额的保证金是被罚没了,加上抚恤和善后,威远镖局已到了崩溃的边缘了。 “很生猛!”陈少墨摆了一个生硬的架势笑着说道。 那汉子看到陈少墨那架势,立刻爽朗的笑了。 “我叫张世强,是这镖局的镖师!小哥造访,有何贵干?”张世强抱拳问道。 “有一单生意,想找苏大镖头聊聊!” 见陈少墨谈吐有度,虽不是锦衣玉带,但也得体,倒是不敢小觑,只是在眼下这种局势下,这找上门来谈生意,不免要多几分谨慎。 “我自小在镖局,自问能做几分主,小哥有啥生意,不妨说说看!”张世强再次拱拳问道。 “大生意,价值十万两!”陈少墨笑而答道。 张世强微微变色。 十万两银子,面对现在的威远镖局来说,绝对是大生意,足够让在屋里没有露面的苏锦锦,露着笑脸迎出来。 算不上国色天香,但也英气十足。 “我有一批货,价值十万两,大概一天多的路程,敢接吗?”陈少墨直奔主题。 不说什么货,也不说到哪,陈少墨又直接报了一千两的佣金。 知道不会是啥好差事,太好的差事也不会有这么高的收益,都是聪明人,陈少墨不说透,苏锦锦也不敢问太透,不问押送物为何物,这也是镖局这行当的规矩。 见到苏锦锦有迟疑,陈少墨面露轻蔑微笑:“想当初,威远镖局是这燕州城首屈一指存在,却没有想,苏明远一死,竟然已经落到这边田地,连镖都不敢接了!” 倔,意味着好强。 一千两佣金的诱惑加上激将,特别是现在镖局本身的局势,足以让苏锦锦决定搏一把了。 招呼好镖局仅有的五个镖师,就跟着陈少墨前往接货。 曹铮早已等在那里,十万两雪花花的银子,已经被分装在十个大木箱中。 装上车,就朝着麓岭进发了。 陈少墨骑在马前雪上,与苏锦锦同时走在队伍最前边。 越靠近麓岭,苏锦锦的表情愈发的凝重。 直到曹铮领着车队偏离小路后,苏锦锦再也忍不住的说道:“公子,不能往前走了,前边的路不太平!可是会遇到绺子的!” “莫问,你只管走你的镖,拿你该拿的银子!” 又往前十数里,道路两侧已经被荆棘杂草掩盖了大半,一只斑斓大虫,潜伏在草丛中,几天没有进食,双眼都有些泛绿光了。 呼啸着扑出,响彻整个山林,惊得所有的马匹都惶恐不已。 就连陈少墨胯下的马前雪也都有些惊了。 一道刀光,如惊鸿掠过,似乎每个人都可以清晰无比的看到那刀光的轨迹,又好像不能。 刀光划破大虫的脖颈,打断它喉咙里发出的呜咽声。 正是曹铮的刀。 一道利箭,紧随刀光之后,准确的穿过大虫的眼眶,将大虫死死的钉在了地上。 马匹都还没有完全从惊慌中醒来。 “刀若惊鸿,上三流中顶尖的存在!箭如流萤,中三流中,公子箭术怕已是巅峰般存在!”苏锦锦望着地上已经伏诛的大虫,声音不复当初的稳健。 陈少墨闻言,有些疑惑的望向曹铮。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人有三六九等,偌大个江湖,终究要论个高低,按强弱被分为下中上各三流,下三流者,以力驱之,辅之以巧,一半武人,皆在此列!” “中三流,以技降力,转力为劲,习武之人,能有三成晋入此境,已蔚为大观。” “上三流,劲入臻化,衍生为气,气利万法,能入此列者,凤毛麟角,皆为当时武道之英杰。” “九流之上,气盈满身,一动一静间,道法自然,为大宗师!能入此境者,天资、努力、气运、时势皆不可缺,当今天下,大宗师者不超九人!” 难得曹铮一口气讲了这么多,很有掉书袋的嫌疑。 简单理解,下三流者用力,中三流者化力为劲,上三流者,转劲为气,大宗师能循天道用之。 换言之,下三流可理解为三人敌,中三流为十人敌,上三流为百人敌,大宗师为千人敌。 “你在哪一流?”陈少墨扭头盯着苏锦锦问道。 “与公子相当,中三流!” “若你我生死相博,胜败如何?”陈少墨又望向苏锦锦手中的长剑问道。 苏锦锦很不舒服陈少墨的眼神,下意识的躲开后,似乎又觉得弱了气场,手中的剑不觉攥紧了几分道:“公子擅箭,奴家用剑,百步开外,奴家无胜算,若百步以内近身相博,奴家有信心,百招之内,公子必血溅当场!” 苏锦锦的话刚落下,一股凌厉的气息如潮水般朝着她涌了过去,只见其脸色一红,待这股气息消失之后,脸色又瞬间转为煞白。 “有好胜之心是好事,但要审时度势,分清楚对谁!”曹铮的话很冷,充满了警告。 这让陈少墨不禁想起,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个冬天,在自己到达拒北城的那一路上,曹铮身上这种凌厉的气息,就未曾消散过。 只是现在,曹铮的气息变得更加的厚重了。 陈少墨也很清楚,曹铮是知晓陈华筝离开时,给陈少墨推荐过苏锦锦,想帮助自己收服苏锦锦才这般的。 懒得理会苏锦锦的表情。 第十九章:长风寨 长风寨,本就是为陈少墨准备的班底。 陈华筝留下的令牌和手书,加之十万两白银打底,倒是没有经历多少波折,陈少墨就已经坐上了主帅的大帐。 这些人马,多是从行伍之中退下来的,后又收编了麓岭当中几股悍匪,一度发展到超五千人马。 蓟州王陈元虏的剿杀,长风寨虽然损失很大,但精锐却没有损失,虽说是匪军,可看上去战力应该差不到那里去。 大当家叫蔚渔阳,二当家叫许凤荣,三当家叫陆丰宪,拜了把子的结义兄弟。 与正规军不同,总是要讲一个义字当先。 长风寨的位置很是险峻,易守难攻,刚刚被天岳军剿杀过,营寨的布局也颇有章法。 当晚,寨子里的篝火,烧的十分的旺。 那只半路被猎杀的大虫,早已经收拾干净,炖了一大锅,散发出独特的肉香,那扒下的毛皮,估计明天应该就会出现在大当家的那把椅子上了。 酒是神奇的东西,如果还有十万两白银打底,在面前晃得人眼花,就特别容易让人忘记刚刚遭受的痛苦。 几碗酒下肚,在众人的起哄声中,陈少墨弯弓,一箭射下一只晚上不太安分的夜鹰子,立刻获得无数人欢呼“公子威武!” 喧闹声,让苏锦锦和她手下的镖师走夫变得格外的不安。 他们在半路就被用黑布蒙着眼带进来长风寨的。 眼下这盛宴,他们是无缘参加的。 苏锦锦算是被格外的优待,一直跟随在陈少墨后边,被蔚渔阳他们看待成陈少墨的贴身婢女。 最后,还被蔚渔阳他们给安排在了一个房间内。 苏锦锦比陈少墨大上几岁,看到苏锦锦对于自己那警惕的目光,还有那合在胸前遮掩住那并不是特别挺拔部位的手,陈少墨干脆故意让自己的目光变得更有侵略性些。 “你究竟是谁?” 苏锦锦好容易适应了陈少墨的目光,将憋在心中许久的问题问了出来。 “你确定想知道?”陈少墨有些玩儿的问道。 苏锦锦江湖行走多年,特别是刚刚经历饷银被劫,怎能不知,有些事情,知道了就是祸端,陈少墨这般行径,怎么可能是寻常人,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的她,下意识的露出了小女儿姿态。 陈少墨的笑声,让苏锦锦更加局促。 她明白,陈少墨用押镖为由,将自己带到这匪军当中,绝对有所图,前不久的饷银被劫案,历历在目,身为其中当事人,受害人,她捋过整个案件的点点滴滴,却不得其法。 眼下,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又再次让自己亲自押送到了长风寨,除了感觉到被羞辱,这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依旧难以想明白。 陈少墨自然也没有心情去给苏锦锦当解说。 手中出现一张纸,上面是陈华筝走时,留给陈少墨关于苏锦锦的情况。 “苏锦锦,女,二十岁,原名苏胜男……” “对燕州赵家的大公子赵玉庭疑是生有情愫……” 陈少墨的语调抑扬顿挫,听到苏锦锦耳中,异常刺耳。毕竟是女儿家,十四岁可许人家,苏锦锦二十岁,在眼下这个世界,已经算是老姑娘了。 “右边胸口有一颗粉色胎记……” 读到这的时候,陈少墨下意识的停了下来,眼睛直直的瞄上了苏锦锦身上响应位置,心中却是一阵恶寒,陈华筝,自己这位姑姑的情报工作,着实有些可怕。 苏锦锦的脸色,已经通红,一半是憋屈,一半是愤怒。 不,应该更多的是愤怒,紧咬贝齿,眼神似有火焰。 “有一弟,苏明凯,十四岁……” 刹那间,苏锦锦的愤怒没有了,双肩轻微的抖动,眼神中掠过难以掩饰的慌乱,强行吐气道:“你究竟意欲何为?” 这一瞬间,陈少墨明白,苏锦锦的软肋,除了她的倔,好强之心,还有她的这个叫做苏明凯的弟弟。 这让陈少墨想起了香秀,她也有一个弟弟,只是陈少墨记不到叫什么名字,每次香秀让自己代写家书的时候,都只是称阿弟。 也让陈少墨想起自己怀里那九方绣帕,反正一堆的云,陈少墨一时间也记不清的。 “知道梁闲王吗?”陈少墨将手中的纸收了起来。 “知道,你和他什么关系?” 话刚出口,苏锦锦就后悔了,这本该是她应该极力回避的问题,却被自己鬼使神差的问了出来。 原本陈少墨想抖落出自己那荒诞的身份的,只是看到苏锦锦的表情,突然有些意兴阑珊了。 话锋一转道:“听说在这麓岭当中,有一条通道,可直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我刚才和蔚渔阳求证了一下,证实确有这么一条道!” 苏锦锦明显的楞了一下。 虽然有些后悔问出口,但得不到回答,又反倒让她有些失落,陈少墨转变的话锋,让她一时间没有明白,陈少墨究竟想说什么。 “一条可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的秘密通道……”陈少墨斜着眼望了一眼苏锦锦再次重复道。 望着陈少墨,自己的咀嚼了陈少墨的话,苏锦锦的脸色又变了,不过这一次却是带着兴奋和激动。 喜形于色,还是有些嫩。 “盐、糖、生铁……” 聪明的女人,陈少墨对苏锦锦的观感总算好了些。 “这条密道,由你来经营,蔚渔阳他们会全力配合你,听说草原上有不少黄金,他们的更西边,还有很多名贵的香料……”陈少墨淡声说道。 苏锦锦自小跟着父亲跑镖,接手镖局也已三年,一条可以绕过朝廷监管,可以和草原建立商贸的秘密通道,这当中有多大的利益,她很清楚。 很兴奋,不过她还没有接话,她在等陈少墨开条件,这样的好事,不可能平白无故的。 “回去后,除非绝对的心腹,其余人全部遣散,我会安排人协助你,分你两成的红利!” 苏锦锦明白陈少墨的意图了。 说到底,就是借着自己还有威远镖局这块牌子,在大夏收集一些朝廷禁止私自贸易的货物通过这条可以绕开天岳关的秘密通道到草原去,获取暴利。 陈少墨需要银子,长风寨三千军马,不可能依靠打家劫舍生存,养军队有多费钱,陈少墨心中有底。 而且,长风寨的人马,也不可能一直都留在麓岭当中,他们需要走出去,而威远镖局这块牌子,是极佳的掩护。 长风寨,本就是为陈少墨准备的班底。 陈华筝留下的令牌和手书,加之十万两白银打底,倒是没有经历多少波折,陈少墨就已经坐上了主帅的大帐。 这些人马,多是从行伍之中退下来的,后又收编了麓岭当中几股悍匪,一度发展到超五千人马。 蓟州王陈元虏的剿杀,长风寨虽然损失很大,但精锐却没有损失,虽说是匪军,可看上去战力应该差不到那里去。 大当家叫蔚渔阳,二当家叫许凤荣,三当家叫陆丰宪,拜了把子的结义兄弟。 与正规军不同,总是要讲一个义字当先。 长风寨的位置很是险峻,易守难攻,刚刚被天岳军剿杀过,营寨的布局也颇有章法。 当晚,寨子里的篝火,烧的十分的旺。 那只半路被猎杀的大虫,早已经收拾干净,炖了一大锅,散发出独特的肉香,那扒下的毛皮,估计明天应该就会出现在大当家的那把椅子上了。 酒是神奇的东西,如果还有十万两白银打底,在面前晃得人眼花,就特别容易让人忘记刚刚遭受的痛苦。 几碗酒下肚,在众人的起哄声中,陈少墨弯弓,一箭射下一只晚上不太安分的夜鹰子,立刻获得无数人欢呼“公子威武!” 喧闹声,让苏锦锦和她手下的镖师走夫变得格外的不安。 他们在半路就被用黑布蒙着眼带进来长风寨的。 眼下这盛宴,他们是无缘参加的。 苏锦锦算是被格外的优待,一直跟随在陈少墨后边,被蔚渔阳他们看待成陈少墨的贴身婢女。 最后,还被蔚渔阳他们给安排在了一个房间内。 苏锦锦比陈少墨大上几岁,看到苏锦锦对于自己那警惕的目光,还有那合在胸前遮掩住那并不是特别挺拔部位的手,陈少墨干脆故意让自己的目光变得更有侵略性些。 “你究竟是谁?” 苏锦锦好容易适应了陈少墨的目光,将憋在心中许久的问题问了出来。 “你确定想知道?”陈少墨有些玩儿的问道。 苏锦锦江湖行走多年,特别是刚刚经历饷银被劫,怎能不知,有些事情,知道了就是祸端,陈少墨这般行径,怎么可能是寻常人,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的她,下意识的露出了小女儿姿态。 陈少墨的笑声,让苏锦锦更加局促。 她明白,陈少墨用押镖为由,将自己带到这匪军当中,绝对有所图,前不久的饷银被劫案,历历在目,身为其中当事人,受害人,她捋过整个案件的点点滴滴,却不得其法。 眼下,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又再次让自己亲自押送到了长风寨,除了感觉到被羞辱,这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依旧难以想明白。 陈少墨自然也没有心情去给苏锦锦当解说。 手中出现一张纸,上面是陈华筝走时,留给陈少墨关于苏锦锦的情况。 “苏锦锦,女,二十岁,原名苏胜男……” “对燕州赵家的大公子赵玉庭疑是生有情愫……” 陈少墨的语调抑扬顿挫,听到苏锦锦耳中,异常刺耳。毕竟是女儿家,十四岁可许人家,苏锦锦二十岁,在眼下这个世界,已经算是老姑娘了。 “右边胸口有一颗粉色胎记……” 读到这的时候,陈少墨下意识的停了下来,眼睛直直的瞄上了苏锦锦身上响应位置,心中却是一阵恶寒,陈华筝,自己这位姑姑的情报工作,着实有些可怕。 苏锦锦的脸色,已经通红,一半是憋屈,一半是愤怒。 不,应该更多的是愤怒,紧咬贝齿,眼神似有火焰。 “有一弟,苏明凯,十四岁……” 刹那间,苏锦锦的愤怒没有了,双肩轻微的抖动,眼神中掠过难以掩饰的慌乱,强行吐气道:“你究竟意欲何为?” 这一瞬间,陈少墨明白,苏锦锦的软肋,除了她的倔,好强之心,还有她的这个叫做苏明凯的弟弟。 这让陈少墨想起了香秀,她也有一个弟弟,只是陈少墨记不到叫什么名字,每次香秀让自己代写家书的时候,都只是称阿弟。 也让陈少墨想起自己怀里那九方绣帕,反正一堆的云,陈少墨一时间也记不清的。 “知道梁闲王吗?”陈少墨将手中的纸收了起来。 “知道,你和他什么关系?” 话刚出口,苏锦锦就后悔了,这本该是她应该极力回避的问题,却被自己鬼使神差的问了出来。 原本陈少墨想抖落出自己那荒诞的身份的,只是看到苏锦锦的表情,突然有些意兴阑珊了。 话锋一转道:“听说在这麓岭当中,有一条通道,可直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我刚才和蔚渔阳求证了一下,证实确有这么一条道!” 苏锦锦明显的楞了一下。 虽然有些后悔问出口,但得不到回答,又反倒让她有些失落,陈少墨转变的话锋,让她一时间没有明白,陈少墨究竟想说什么。 “一条可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的秘密通道……”陈少墨斜着眼望了一眼苏锦锦再次重复道。 望着陈少墨,自己的咀嚼了陈少墨的话,苏锦锦的脸色又变了,不过这一次却是带着兴奋和激动。 喜形于色,还是有些嫩。 “盐、糖、生铁……” 聪明的女人,陈少墨对苏锦锦的观感总算好了些。 “这条密道,由你来经营,蔚渔阳他们会全力配合你,听说草原上有不少黄金,他们的更西边,还有很多名贵的香料……”陈少墨淡声说道。 苏锦锦自小跟着父亲跑镖,接手镖局也已三年,一条可以绕过朝廷监管,可以和草原建立商贸的秘密通道,这当中有多大的利益,她很清楚。 很兴奋,不过她还没有接话,她在等陈少墨开条件,这样的好事,不可能平白无故的。 “回去后,除非绝对的心腹,其余人全部遣散,我会安排人协助你,分你两成的红利!” 苏锦锦明白陈少墨的意图了。 长风寨,本就是为陈少墨准备的班底。 陈华筝留下的令牌和手书,加之十万两白银打底,倒是没有经历多少波折,陈少墨就已经坐上了主帅的大帐。 这些人马,多是从行伍之中退下来的,后又收编了麓岭当中几股悍匪,一度发展到超五千人马。 蓟州王陈元虏的剿杀,长风寨虽然损失很大,但精锐却没有损失,虽说是匪军,可看上去战力应该差不到那里去。 大当家叫蔚渔阳,二当家叫许凤荣,三当家叫陆丰宪,拜了把子的结义兄弟。 与正规军不同,总是要讲一个义字当先。 长风寨的位置很是险峻,易守难攻,刚刚被天岳军剿杀过,营寨的布局也颇有章法。 当晚,寨子里的篝火,烧的十分的旺。 那只半路被猎杀的大虫,早已经收拾干净,炖了一大锅,散发出独特的肉香,那扒下的毛皮,估计明天应该就会出现在大当家的那把椅子上了。 酒是神奇的东西,如果还有十万两白银打底,在面前晃得人眼花,就特别容易让人忘记刚刚遭受的痛苦。 几碗酒下肚,在众人的起哄声中,陈少墨弯弓,一箭射下一只晚上不太安分的夜鹰子,立刻获得无数人欢呼“公子威武!” 喧闹声,让苏锦锦和她手下的镖师走夫变得格外的不安。 他们在半路就被用黑布蒙着眼带进来长风寨的。 眼下这盛宴,他们是无缘参加的。 苏锦锦算是被格外的优待,一直跟随在陈少墨后边,被蔚渔阳他们看待成陈少墨的贴身婢女。 最后,还被蔚渔阳他们给安排在了一个房间内。 苏锦锦比陈少墨大上几岁,看到苏锦锦对于自己那警惕的目光,还有那合在胸前遮掩住那并不是特别挺拔部位的手,陈少墨干脆故意让自己的目光变得更有侵略性些。 “你究竟是谁?” 苏锦锦好容易适应了陈少墨的目光,将憋在心中许久的问题问了出来。 “你确定想知道?”陈少墨有些玩儿的问道。 苏锦锦江湖行走多年,特别是刚刚经历饷银被劫,怎能不知,有些事情,知道了就是祸端,陈少墨这般行径,怎么可能是寻常人,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的她,下意识的露出了小女儿姿态。 陈少墨的笑声,让苏锦锦更加局促。 她明白,陈少墨用押镖为由,将自己带到这匪军当中,绝对有所图,前不久的饷银被劫案,历历在目,身为其中当事人,受害人,她捋过整个案件的点点滴滴,却不得其法。 眼下,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又再次让自己亲自押送到了长风寨,除了感觉到被羞辱,这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依旧难以想明白。 陈少墨自然也没有心情去给苏锦锦当解说。 手中出现一张纸,上面是陈华筝走时,留给陈少墨关于苏锦锦的情况。 “苏锦锦,女,二十岁,原名苏胜男……” “对燕州赵家的大公子赵玉庭疑是生有情愫……” 陈少墨的语调抑扬顿挫,听到苏锦锦耳中,异常刺耳。毕竟是女儿家,十四岁可许人家,苏锦锦二十岁,在眼下这个世界,已经算是老姑娘了。 “右边胸口有一颗粉色胎记……” 读到这的时候,陈少墨下意识的停了下来,眼睛直直的瞄上了苏锦锦身上响应位置,心中却是一阵恶寒,陈华筝,自己这位姑姑的情报工作,着实有些可怕。 苏锦锦的脸色,已经通红,一半是憋屈,一半是愤怒。 不,应该更多的是愤怒,紧咬贝齿,眼神似有火焰。 “有一弟,苏明凯,十四岁……” 刹那间,苏锦锦的愤怒没有了,双肩轻微的抖动,眼神中掠过难以掩饰的慌乱,强行吐气道:“你究竟意欲何为?” 这一瞬间,陈少墨明白,苏锦锦的软肋,除了她的倔,好强之心,还有她的这个叫做苏明凯的弟弟。 这让陈少墨想起了香秀,她也有一个弟弟,只是陈少墨记不到叫什么名字,每次香秀让自己代写家书的时候,都只是称阿弟。 也让陈少墨想起自己怀里那九方绣帕,反正一堆的云,陈少墨一时间也记不清的。 “知道梁闲王吗?”陈少墨将手中的纸收了起来。 “知道,你和他什么关系?” 话刚出口,苏锦锦就后悔了,这本该是她应该极力回避的问题,却被自己鬼使神差的问了出来。 原本陈少墨想抖落出自己那荒诞的身份的,只是看到苏锦锦的表情,突然有些意兴阑珊了。 话锋一转道:“听说在这麓岭当中,有一条通道,可直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我刚才和蔚渔阳求证了一下,证实确有这么一条道!” 苏锦锦明显的楞了一下。 虽然有些后悔问出口,但得不到回答,又反倒让她有些失落,陈少墨转变的话锋,让她一时间没有明白,陈少墨究竟想说什么。 “一条可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的秘密通道……”陈少墨斜着眼望了一眼苏锦锦再次重复道。 望着陈少墨,自己的咀嚼了陈少墨的话,苏锦锦的脸色又变了,不过这一次却是带着兴奋和激动。 喜形于色,还是有些嫩。 “盐、糖、生铁……” 聪明的女人,陈少墨对苏锦锦的观感总算好了些。 “这条密道,由你来经营,蔚渔阳他们会全力配合你,听说草原上有不少黄金,他们的更西边,还有很多名贵的香料……”陈少墨淡声说道。 苏锦锦自小跟着父亲跑镖,接手镖局也已三年,一条可以绕过朝廷监管,可以和草原建立商贸的秘密通道,这当中有多大的利益,她很清楚。 很兴奋,不过她还没有接话,她在等陈少墨开条件,这样的好事,不可能平白无故的。 “回去后,除非绝对的心腹,其余人全部遣散,我会安排人协助你,分你两成的红利!” 苏锦锦明白陈少墨的意图了。 说到底,就是借着自己还有威远镖局这块牌子,在大夏收集一些朝廷禁止私自贸易的货物通过这条可以绕开天岳关的秘密通道到草原去,获取暴利。 陈少墨需要银子,长风寨三千军马,不可能依靠打家劫舍生存,养军队有多费钱,陈少墨心中有底。 而且,长风寨的人马,也不可能一直都留在麓岭当中,他们需要走出去,而威远镖局这块牌子,是极佳的掩护。 长风寨,本就是为陈少墨准备的班底。 陈华筝留下的令牌和手书,加之十万两白银打底,倒是没有经历多少波折,陈少墨就已经坐上了主帅的大帐。 这些人马,多是从行伍之中退下来的,后又收编了麓岭当中几股悍匪,一度发展到超五千人马。 蓟州王陈元虏的剿杀,长风寨虽然损失很大,但精锐却没有损失,虽说是匪军,可看上去战力应该差不到那里去。 大当家叫蔚渔阳,二当家叫许凤荣,三当家叫陆丰宪,拜了把子的结义兄弟。 与正规军不同,总是要讲一个义字当先。 长风寨的位置很是险峻,易守难攻,刚刚被天岳军剿杀过,营寨的布局也颇有章法。 当晚,寨子里的篝火,烧的十分的旺。 那只半路被猎杀的大虫,早已经收拾干净,炖了一大锅,散发出独特的肉香,那扒下的毛皮,估计明天应该就会出现在大当家的那把椅子上了。 酒是神奇的东西,如果还有十万两白银打底,在面前晃得人眼花,就特别容易让人忘记刚刚遭受的痛苦。 几碗酒下肚,在众人的起哄声中,陈少墨弯弓,一箭射下一只晚上不太安分的夜鹰子,立刻获得无数人欢呼“公子威武!” 喧闹声,让苏锦锦和她手下的镖师走夫变得格外的不安。 他们在半路就被用黑布蒙着眼带进来长风寨的。 眼下这盛宴,他们是无缘参加的。 苏锦锦算是被格外的优待,一直跟随在陈少墨后边,被蔚渔阳他们看待成陈少墨的贴身婢女。 最后,还被蔚渔阳他们给安排在了一个房间内。 苏锦锦比陈少墨大上几岁,看到苏锦锦对于自己那警惕的目光,还有那合在胸前遮掩住那并不是特别挺拔部位的手,陈少墨干脆故意让自己的目光变得更有侵略性些。 “你究竟是谁?” 苏锦锦好容易适应了陈少墨的目光,将憋在心中许久的问题问了出来。 “你确定想知道?”陈少墨有些玩儿的问道。 苏锦锦江湖行走多年,特别是刚刚经历饷银被劫,怎能不知,有些事情,知道了就是祸端,陈少墨这般行径,怎么可能是寻常人,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的她,下意识的露出了小女儿姿态。 陈少墨的笑声,让苏锦锦更加局促。 她明白,陈少墨用押镖为由,将自己带到这匪军当中,绝对有所图,前不久的饷银被劫案,历历在目,身为其中当事人,受害人,她捋过整个案件的点点滴滴,却不得其法。 眼下,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又再次让自己亲自押送到了长风寨,除了感觉到被羞辱,这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依旧难以想明白。 陈少墨自然也没有心情去给苏锦锦当解说。 手中出现一张纸,上面是陈华筝走时,留给陈少墨关于苏锦锦的情况。 “苏锦锦,女,二十岁,原名苏胜男……” “对燕州赵家的大公子赵玉庭疑是生有情愫……” 陈少墨的语调抑扬顿挫,听到苏锦锦耳中,异常刺耳。毕竟是女儿家,十四岁可许人家,苏锦锦二十岁,在眼下这个世界,已经算是老姑娘了。 “右边胸口有一颗粉色胎记……” 读到这的时候,陈少墨下意识的停了下来,眼睛直直的瞄上了苏锦锦身上响应位置,心中却是一阵恶寒,陈华筝,自己这位姑姑的情报工作,着实有些可怕。 苏锦锦的脸色,已经通红,一半是憋屈,一半是愤怒。 不,应该更多的是愤怒,紧咬贝齿,眼神似有火焰。 “有一弟,苏明凯,十四岁……” 刹那间,苏锦锦的愤怒没有了,双肩轻微的抖动,眼神中掠过难以掩饰的慌乱,强行吐气道:“你究竟意欲何为?” 这一瞬间,陈少墨明白,苏锦锦的软肋,除了她的倔,好强之心,还有她的这个叫做苏明凯的弟弟。 这让陈少墨想起了香秀,她也有一个弟弟,只是陈少墨记不到叫什么名字,每次香秀让自己代写家书的时候,都只是称阿弟。 也让陈少墨想起自己怀里那九方绣帕,反正一堆的云,陈少墨一时间也记不清的。 “知道梁闲王吗?”陈少墨将手中的纸收了起来。 “知道,你和他什么关系?” 话刚出口,苏锦锦就后悔了,这本该是她应该极力回避的问题,却被自己鬼使神差的问了出来。 原本陈少墨想抖落出自己那荒诞的身份的,只是看到苏锦锦的表情,突然有些意兴阑珊了。 话锋一转道:“听说在这麓岭当中,有一条通道,可直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我刚才和蔚渔阳求证了一下,证实确有这么一条道!” 苏锦锦明显的楞了一下。 虽然有些后悔问出口,但得不到回答,又反倒让她有些失落,陈少墨转变的话锋,让她一时间没有明白,陈少墨究竟想说什么。 “一条可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的秘密通道……”陈少墨斜着眼望了一眼苏锦锦再次重复道。 望着陈少墨,自己的咀嚼了陈少墨的话,苏锦锦的脸色又变了,不过这一次却是带着兴奋和激动。 喜形于色,还是有些嫩。 “盐、糖、生铁……” 聪明的女人,陈少墨对苏锦锦的观感总算好了些。 “这条密道,由你来经营,蔚渔阳他们会全力配合你,听说草原上有不少黄金,他们的更西边,还有很多名贵的香料……”陈少墨淡声说道。 苏锦锦自小跟着父亲跑镖,接手镖局也已三年,一条可以绕过朝廷监管,可以和草原建立商贸的秘密通道,这当中有多大的利益,她很清楚。 很兴奋,不过她还没有接话,她在等陈少墨开条件,这样的好事,不可能平白无故的。 “回去后,除非绝对的心腹,其余人全部遣散,我会安排人协助你,分你两成的红利!” 苏锦锦明白陈少墨的意图了。 长风寨,本就是为陈少墨准备的班底。 陈华筝留下的令牌和手书,加之十万两白银打底,倒是没有经历多少波折,陈少墨就已经坐上了主帅的大帐。 这些人马,多是从行伍之中退下来的,后又收编了麓岭当中几股悍匪,一度发展到超五千人马。 蓟州王陈元虏的剿杀,长风寨虽然损失很大,但精锐却没有损失,虽说是匪军,可看上去战力应该差不到那里去。 大当家叫蔚渔阳,二当家叫许凤荣,三当家叫陆丰宪,拜了把子的结义兄弟。 与正规军不同,总是要讲一个义字当先。 长风寨的位置很是险峻,易守难攻,刚刚被天岳军剿杀过,营寨的布局也颇有章法。 当晚,寨子里的篝火,烧的十分的旺。 那只半路被猎杀的大虫,早已经收拾干净,炖了一大锅,散发出独特的肉香,那扒下的毛皮,估计明天应该就会出现在大当家的那把椅子上了。 酒是神奇的东西,如果还有十万两白银打底,在面前晃得人眼花,就特别容易让人忘记刚刚遭受的痛苦。 几碗酒下肚,在众人的起哄声中,陈少墨弯弓,一箭射下一只晚上不太安分的夜鹰子,立刻获得无数人欢呼“公子威武!” 喧闹声,让苏锦锦和她手下的镖师走夫变得格外的不安。 他们在半路就被用黑布蒙着眼带进来长风寨的。 眼下这盛宴,他们是无缘参加的。 苏锦锦算是被格外的优待,一直跟随在陈少墨后边,被蔚渔阳他们看待成陈少墨的贴身婢女。 最后,还被蔚渔阳他们给安排在了一个房间内。 苏锦锦比陈少墨大上几岁,看到苏锦锦对于自己那警惕的目光,还有那合在胸前遮掩住那并不是特别挺拔部位的手,陈少墨干脆故意让自己的目光变得更有侵略性些。 “你究竟是谁?” 苏锦锦好容易适应了陈少墨的目光,将憋在心中许久的问题问了出来。 “你确定想知道?”陈少墨有些玩儿的问道。 苏锦锦江湖行走多年,特别是刚刚经历饷银被劫,怎能不知,有些事情,知道了就是祸端,陈少墨这般行径,怎么可能是寻常人,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的她,下意识的露出了小女儿姿态。 陈少墨的笑声,让苏锦锦更加局促。 她明白,陈少墨用押镖为由,将自己带到这匪军当中,绝对有所图,前不久的饷银被劫案,历历在目,身为其中当事人,受害人,她捋过整个案件的点点滴滴,却不得其法。 眼下,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又再次让自己亲自押送到了长风寨,除了感觉到被羞辱,这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依旧难以想明白。 陈少墨自然也没有心情去给苏锦锦当解说。 手中出现一张纸,上面是陈华筝走时,留给陈少墨关于苏锦锦的情况。 “苏锦锦,女,二十岁,原名苏胜男……” “对燕州赵家的大公子赵玉庭疑是生有情愫……” 陈少墨的语调抑扬顿挫,听到苏锦锦耳中,异常刺耳。毕竟是女儿家,十四岁可许人家,苏锦锦二十岁,在眼下这个世界,已经算是老姑娘了。 “右边胸口有一颗粉色胎记……” 读到这的时候,陈少墨下意识的停了下来,眼睛直直的瞄上了苏锦锦身上响应位置,心中却是一阵恶寒,陈华筝,自己这位姑姑的情报工作,着实有些可怕。 苏锦锦的脸色,已经通红,一半是憋屈,一半是愤怒。 不,应该更多的是愤怒,紧咬贝齿,眼神似有火焰。 “有一弟,苏明凯,十四岁……” 刹那间,苏锦锦的愤怒没有了,双肩轻微的抖动,眼神中掠过难以掩饰的慌乱,强行吐气道:“你究竟意欲何为?” 这一瞬间,陈少墨明白,苏锦锦的软肋,除了她的倔,好强之心,还有她的这个叫做苏明凯的弟弟。 这让陈少墨想起了香秀,她也有一个弟弟,只是陈少墨记不到叫什么名字,每次香秀让自己代写家书的时候,都只是称阿弟。 也让陈少墨想起自己怀里那九方绣帕,反正一堆的云,陈少墨一时间也记不清的。 “知道梁闲王吗?”陈少墨将手中的纸收了起来。 “知道,你和他什么关系?” 话刚出口,苏锦锦就后悔了,这本该是她应该极力回避的问题,却被自己鬼使神差的问了出来。 原本陈少墨想抖落出自己那荒诞的身份的,只是看到苏锦锦的表情,突然有些意兴阑珊了。 话锋一转道:“听说在这麓岭当中,有一条通道,可直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我刚才和蔚渔阳求证了一下,证实确有这么一条道!” 苏锦锦明显的楞了一下。 虽然有些后悔问出口,但得不到回答,又反倒让她有些失落,陈少墨转变的话锋,让她一时间没有明白,陈少墨究竟想说什么。 “一条可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的秘密通道……”陈少墨斜着眼望了一眼苏锦锦再次重复道。 望着陈少墨,自己的咀嚼了陈少墨的话,苏锦锦的脸色又变了,不过这一次却是带着兴奋和激动。 喜形于色,还是有些嫩。 “盐、糖、生铁……” 聪明的女人,陈少墨对苏锦锦的观感总算好了些。 “这条密道,由你来经营,蔚渔阳他们会全力配合你,听说草原上有不少黄金,他们的更西边,还有很多名贵的香料……”陈少墨淡声说道。 苏锦锦自小跟着父亲跑镖,接手镖局也已三年,一条可以绕过朝廷监管,可以和草原建立商贸的秘密通道,这当中有多大的利益,她很清楚。 很兴奋,不过她还没有接话,她在等陈少墨开条件,这样的好事,不可能平白无故的。 “回去后,除非绝对的心腹,其余人全部遣散,我会安排人协助你,分你两成的红利!” 苏锦锦明白陈少墨的意图了。 说到底,就是借着自己还有威远镖局这块牌子,在大夏收集一些朝廷禁止私自贸易的货物通过这条可以绕开天岳关的秘密通道到草原去,获取暴利。 陈少墨需要银子,长风寨三千军马,不可能依靠打家劫舍生存,养军队有多费钱,陈少墨心中有底。 而且,长风寨的人马,也不可能一直都留在麓岭当中,他们需要走出去,而威远镖局这块牌子,是极佳的掩护。 长风寨,本就是为陈少墨准备的班底。 陈华筝留下的令牌和手书,加之十万两白银打底,倒是没有经历多少波折,陈少墨就已经坐上了主帅的大帐。 这些人马,多是从行伍之中退下来的,后又收编了麓岭当中几股悍匪,一度发展到超五千人马。 蓟州王陈元虏的剿杀,长风寨虽然损失很大,但精锐却没有损失,虽说是匪军,可看上去战力应该差不到那里去。 大当家叫蔚渔阳,二当家叫许凤荣,三当家叫陆丰宪,拜了把子的结义兄弟。 与正规军不同,总是要讲一个义字当先。 长风寨的位置很是险峻,易守难攻,刚刚被天岳军剿杀过,营寨的布局也颇有章法。 当晚,寨子里的篝火,烧的十分的旺。 那只半路被猎杀的大虫,早已经收拾干净,炖了一大锅,散发出独特的肉香,那扒下的毛皮,估计明天应该就会出现在大当家的那把椅子上了。 酒是神奇的东西,如果还有十万两白银打底,在面前晃得人眼花,就特别容易让人忘记刚刚遭受的痛苦。 几碗酒下肚,在众人的起哄声中,陈少墨弯弓,一箭射下一只晚上不太安分的夜鹰子,立刻获得无数人欢呼“公子威武!” 喧闹声,让苏锦锦和她手下的镖师走夫变得格外的不安。 他们在半路就被用黑布蒙着眼带进来长风寨的。 眼下这盛宴,他们是无缘参加的。 苏锦锦算是被格外的优待,一直跟随在陈少墨后边,被蔚渔阳他们看待成陈少墨的贴身婢女。 最后,还被蔚渔阳他们给安排在了一个房间内。 苏锦锦比陈少墨大上几岁,看到苏锦锦对于自己那警惕的目光,还有那合在胸前遮掩住那并不是特别挺拔部位的手,陈少墨干脆故意让自己的目光变得更有侵略性些。 “你究竟是谁?” 苏锦锦好容易适应了陈少墨的目光,将憋在心中许久的问题问了出来。 “你确定想知道?”陈少墨有些玩儿的问道。 苏锦锦江湖行走多年,特别是刚刚经历饷银被劫,怎能不知,有些事情,知道了就是祸端,陈少墨这般行径,怎么可能是寻常人,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的她,下意识的露出了小女儿姿态。 陈少墨的笑声,让苏锦锦更加局促。 她明白,陈少墨用押镖为由,将自己带到这匪军当中,绝对有所图,前不久的饷银被劫案,历历在目,身为其中当事人,受害人,她捋过整个案件的点点滴滴,却不得其法。 眼下,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又再次让自己亲自押送到了长风寨,除了感觉到被羞辱,这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依旧难以想明白。 陈少墨自然也没有心情去给苏锦锦当解说。 手中出现一张纸,上面是陈华筝走时,留给陈少墨关于苏锦锦的情况。 “苏锦锦,女,二十岁,原名苏胜男……” “对燕州赵家的大公子赵玉庭疑是生有情愫……” 陈少墨的语调抑扬顿挫,听到苏锦锦耳中,异常刺耳。毕竟是女儿家,十四岁可许人家,苏锦锦二十岁,在眼下这个世界,已经算是老姑娘了。 “右边胸口有一颗粉色胎记……” 读到这的时候,陈少墨下意识的停了下来,眼睛直直的瞄上了苏锦锦身上响应位置,心中却是一阵恶寒,陈华筝,自己这位姑姑的情报工作,着实有些可怕。 苏锦锦的脸色,已经通红,一半是憋屈,一半是愤怒。 不,应该更多的是愤怒,紧咬贝齿,眼神似有火焰。 “有一弟,苏明凯,十四岁……” 刹那间,苏锦锦的愤怒没有了,双肩轻微的抖动,眼神中掠过难以掩饰的慌乱,强行吐气道:“你究竟意欲何为?” 这一瞬间,陈少墨明白,苏锦锦的软肋,除了她的倔,好强之心,还有她的这个叫做苏明凯的弟弟。 这让陈少墨想起了香秀,她也有一个弟弟,只是陈少墨记不到叫什么名字,每次香秀让自己代写家书的时候,都只是称阿弟。 也让陈少墨想起自己怀里那九方绣帕,反正一堆的云,陈少墨一时间也记不清的。 “知道梁闲王吗?”陈少墨将手中的纸收了起来。 “知道,你和他什么关系?” 话刚出口,苏锦锦就后悔了,这本该是她应该极力回避的问题,却被自己鬼使神差的问了出来。 原本陈少墨想抖落出自己那荒诞的身份的,只是看到苏锦锦的表情,突然有些意兴阑珊了。 话锋一转道:“听说在这麓岭当中,有一条通道,可直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我刚才和蔚渔阳求证了一下,证实确有这么一条道!” 苏锦锦明显的楞了一下。 虽然有些后悔问出口,但得不到回答,又反倒让她有些失落,陈少墨转变的话锋,让她一时间没有明白,陈少墨究竟想说什么。 “一条可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的秘密通道……”陈少墨斜着眼望了一眼苏锦锦再次重复道。 望着陈少墨,自己的咀嚼了陈少墨的话,苏锦锦的脸色又变了,不过这一次却是带着兴奋和激动。 喜形于色,还是有些嫩。 “盐、糖、生铁……” 聪明的女人,陈少墨对苏锦锦的观感总算好了些。 “这条密道,由你来经营,蔚渔阳他们会全力配合你,听说草原上有不少黄金,他们的更西边,还有很多名贵的香料……”陈少墨淡声说道。 苏锦锦自小跟着父亲跑镖,接手镖局也已三年,一条可以绕过朝廷监管,可以和草原建立商贸的秘密通道,这当中有多大的利益,她很清楚。 很兴奋,不过她还没有接话,她在等陈少墨开条件,这样的好事,不可能平白无故的。 “回去后,除非绝对的心腹,其余人全部遣散,我会安排人协助你,分你两成的红利!” 苏锦锦明白陈少墨的意图了。 长风寨,本就是为陈少墨准备的班底。 陈华筝留下的令牌和手书,加之十万两白银打底,倒是没有经历多少波折,陈少墨就已经坐上了主帅的大帐。 这些人马,多是从行伍之中退下来的,后又收编了麓岭当中几股悍匪,一度发展到超五千人马。 蓟州王陈元虏的剿杀,长风寨虽然损失很大,但精锐却没有损失,虽说是匪军,可看上去战力应该差不到那里去。 大当家叫蔚渔阳,二当家叫许凤荣,三当家叫陆丰宪,拜了把子的结义兄弟。 与正规军不同,总是要讲一个义字当先。 长风寨的位置很是险峻,易守难攻,刚刚被天岳军剿杀过,营寨的布局也颇有章法。 当晚,寨子里的篝火,烧的十分的旺。 那只半路被猎杀的大虫,早已经收拾干净,炖了一大锅,散发出独特的肉香,那扒下的毛皮,估计明天应该就会出现在大当家的那把椅子上了。 酒是神奇的东西,如果还有十万两白银打底,在面前晃得人眼花,就特别容易让人忘记刚刚遭受的痛苦。 几碗酒下肚,在众人的起哄声中,陈少墨弯弓,一箭射下一只晚上不太安分的夜鹰子,立刻获得无数人欢呼“公子威武!” 喧闹声,让苏锦锦和她手下的镖师走夫变得格外的不安。 他们在半路就被用黑布蒙着眼带进来长风寨的。 眼下这盛宴,他们是无缘参加的。 苏锦锦算是被格外的优待,一直跟随在陈少墨后边,被蔚渔阳他们看待成陈少墨的贴身婢女。 最后,还被蔚渔阳他们给安排在了一个房间内。 苏锦锦比陈少墨大上几岁,看到苏锦锦对于自己那警惕的目光,还有那合在胸前遮掩住那并不是特别挺拔部位的手,陈少墨干脆故意让自己的目光变得更有侵略性些。 “你究竟是谁?” 苏锦锦好容易适应了陈少墨的目光,将憋在心中许久的问题问了出来。 “你确定想知道?”陈少墨有些玩儿的问道。 苏锦锦江湖行走多年,特别是刚刚经历饷银被劫,怎能不知,有些事情,知道了就是祸端,陈少墨这般行径,怎么可能是寻常人,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的她,下意识的露出了小女儿姿态。 陈少墨的笑声,让苏锦锦更加局促。 她明白,陈少墨用押镖为由,将自己带到这匪军当中,绝对有所图,前不久的饷银被劫案,历历在目,身为其中当事人,受害人,她捋过整个案件的点点滴滴,却不得其法。 眼下,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又再次让自己亲自押送到了长风寨,除了感觉到被羞辱,这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依旧难以想明白。 陈少墨自然也没有心情去给苏锦锦当解说。 手中出现一张纸,上面是陈华筝走时,留给陈少墨关于苏锦锦的情况。 “苏锦锦,女,二十岁,原名苏胜男……” “对燕州赵家的大公子赵玉庭疑是生有情愫……” 陈少墨的语调抑扬顿挫,听到苏锦锦耳中,异常刺耳。毕竟是女儿家,十四岁可许人家,苏锦锦二十岁,在眼下这个世界,已经算是老姑娘了。 “右边胸口有一颗粉色胎记……” 读到这的时候,陈少墨下意识的停了下来,眼睛直直的瞄上了苏锦锦身上响应位置,心中却是一阵恶寒,陈华筝,自己这位姑姑的情报工作,着实有些可怕。 苏锦锦的脸色,已经通红,一半是憋屈,一半是愤怒。 不,应该更多的是愤怒,紧咬贝齿,眼神似有火焰。 “有一弟,苏明凯,十四岁……” 刹那间,苏锦锦的愤怒没有了,双肩轻微的抖动,眼神中掠过难以掩饰的慌乱,强行吐气道:“你究竟意欲何为?” 这一瞬间,陈少墨明白,苏锦锦的软肋,除了她的倔,好强之心,还有她的这个叫做苏明凯的弟弟。 这让陈少墨想起了香秀,她也有一个弟弟,只是陈少墨记不到叫什么名字,每次香秀让自己代写家书的时候,都只是称阿弟。 也让陈少墨想起自己怀里那九方绣帕,反正一堆的云,陈少墨一时间也记不清的。 “知道梁闲王吗?”陈少墨将手中的纸收了起来。 “知道,你和他什么关系?” 话刚出口,苏锦锦就后悔了,这本该是她应该极力回避的问题,却被自己鬼使神差的问了出来。 原本陈少墨想抖落出自己那荒诞的身份的,只是看到苏锦锦的表情,突然有些意兴阑珊了。 话锋一转道:“听说在这麓岭当中,有一条通道,可直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我刚才和蔚渔阳求证了一下,证实确有这么一条道!” 苏锦锦明显的楞了一下。 虽然有些后悔问出口,但得不到回答,又反倒让她有些失落,陈少墨转变的话锋,让她一时间没有明白,陈少墨究竟想说什么。 “一条可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的秘密通道……”陈少墨斜着眼望了一眼苏锦锦再次重复道。 望着陈少墨,自己的咀嚼了陈少墨的话,苏锦锦的脸色又变了,不过这一次却是带着兴奋和激动。 喜形于色,还是有些嫩。 “盐、糖、生铁……” 聪明的女人,陈少墨对苏锦锦的观感总算好了些。 “这条密道,由你来经营,蔚渔阳他们会全力配合你,听说草原上有不少黄金,他们的更西边,还有很多名贵的香料……”陈少墨淡声说道。 苏锦锦自小跟着父亲跑镖,接手镖局也已三年,一条可以绕过朝廷监管,可以和草原建立商贸的秘密通道,这当中有多大的利益,她很清楚。 很兴奋,不过她还没有接话,她在等陈少墨开条件,这样的好事,不可能平白无故的。 “回去后,除非绝对的心腹,其余人全部遣散,我会安排人协助你,分你两成的红利!” 苏锦锦明白陈少墨的意图了。 说到底,就是借着自己还有威远镖局这块牌子,在大夏收集一些朝廷禁止私自贸易的货物通过这条可以绕开天岳关的秘密通道到草原去,获取暴利。 陈少墨需要银子,长风寨三千军马,不可能依靠打家劫舍生存,养军队有多费钱,陈少墨心中有底。 而且,长风寨的人马,也不可能一直都留在麓岭当中,他们需要走出去,而威远镖局这块牌子,是极佳的掩护。 长风寨,本就是为陈少墨准备的班底。 陈华筝留下的令牌和手书,加之十万两白银打底,倒是没有经历多少波折,陈少墨就已经坐上了主帅的大帐。 这些人马,多是从行伍之中退下来的,后又收编了麓岭当中几股悍匪,一度发展到超五千人马。 蓟州王陈元虏的剿杀,长风寨虽然损失很大,但精锐却没有损失,虽说是匪军,可看上去战力应该差不到那里去。 大当家叫蔚渔阳,二当家叫许凤荣,三当家叫陆丰宪,拜了把子的结义兄弟。 与正规军不同,总是要讲一个义字当先。 长风寨的位置很是险峻,易守难攻,刚刚被天岳军剿杀过,营寨的布局也颇有章法。 当晚,寨子里的篝火,烧的十分的旺。 那只半路被猎杀的大虫,早已经收拾干净,炖了一大锅,散发出独特的肉香,那扒下的毛皮,估计明天应该就会出现在大当家的那把椅子上了。 酒是神奇的东西,如果还有十万两白银打底,在面前晃得人眼花,就特别容易让人忘记刚刚遭受的痛苦。 几碗酒下肚,在众人的起哄声中,陈少墨弯弓,一箭射下一只晚上不太安分的夜鹰子,立刻获得无数人欢呼“公子威武!” 喧闹声,让苏锦锦和她手下的镖师走夫变得格外的不安。 他们在半路就被用黑布蒙着眼带进来长风寨的。 眼下这盛宴,他们是无缘参加的。 苏锦锦算是被格外的优待,一直跟随在陈少墨后边,被蔚渔阳他们看待成陈少墨的贴身婢女。 最后,还被蔚渔阳他们给安排在了一个房间内。 苏锦锦比陈少墨大上几岁,看到苏锦锦对于自己那警惕的目光,还有那合在胸前遮掩住那并不是特别挺拔部位的手,陈少墨干脆故意让自己的目光变得更有侵略性些。 “你究竟是谁?” 苏锦锦好容易适应了陈少墨的目光,将憋在心中许久的问题问了出来。 “你确定想知道?”陈少墨有些玩儿的问道。 苏锦锦江湖行走多年,特别是刚刚经历饷银被劫,怎能不知,有些事情,知道了就是祸端,陈少墨这般行径,怎么可能是寻常人,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的她,下意识的露出了小女儿姿态。 陈少墨的笑声,让苏锦锦更加局促。 她明白,陈少墨用押镖为由,将自己带到这匪军当中,绝对有所图,前不久的饷银被劫案,历历在目,身为其中当事人,受害人,她捋过整个案件的点点滴滴,却不得其法。 眼下,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又再次让自己亲自押送到了长风寨,除了感觉到被羞辱,这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依旧难以想明白。 陈少墨自然也没有心情去给苏锦锦当解说。 手中出现一张纸,上面是陈华筝走时,留给陈少墨关于苏锦锦的情况。 “苏锦锦,女,二十岁,原名苏胜男……” “对燕州赵家的大公子赵玉庭疑是生有情愫……” 陈少墨的语调抑扬顿挫,听到苏锦锦耳中,异常刺耳。毕竟是女儿家,十四岁可许人家,苏锦锦二十岁,在眼下这个世界,已经算是老姑娘了。 “右边胸口有一颗粉色胎记……” 读到这的时候,陈少墨下意识的停了下来,眼睛直直的瞄上了苏锦锦身上响应位置,心中却是一阵恶寒,陈华筝,自己这位姑姑的情报工作,着实有些可怕。 苏锦锦的脸色,已经通红,一半是憋屈,一半是愤怒。 不,应该更多的是愤怒,紧咬贝齿,眼神似有火焰。 “有一弟,苏明凯,十四岁……” 刹那间,苏锦锦的愤怒没有了,双肩轻微的抖动,眼神中掠过难以掩饰的慌乱,强行吐气道:“你究竟意欲何为?” 这一瞬间,陈少墨明白,苏锦锦的软肋,除了她的倔,好强之心,还有她的这个叫做苏明凯的弟弟。 这让陈少墨想起了香秀,她也有一个弟弟,只是陈少墨记不到叫什么名字,每次香秀让自己代写家书的时候,都只是称阿弟。 也让陈少墨想起自己怀里那九方绣帕,反正一堆的云,陈少墨一时间也记不清的。 “知道梁闲王吗?”陈少墨将手中的纸收了起来。 “知道,你和他什么关系?” 话刚出口,苏锦锦就后悔了,这本该是她应该极力回避的问题,却被自己鬼使神差的问了出来。 原本陈少墨想抖落出自己那荒诞的身份的,只是看到苏锦锦的表情,突然有些意兴阑珊了。 话锋一转道:“听说在这麓岭当中,有一条通道,可直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我刚才和蔚渔阳求证了一下,证实确有这么一条道!” 苏锦锦明显的楞了一下。 虽然有些后悔问出口,但得不到回答,又反倒让她有些失落,陈少墨转变的话锋,让她一时间没有明白,陈少墨究竟想说什么。 “一条可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的秘密通道……”陈少墨斜着眼望了一眼苏锦锦再次重复道。 望着陈少墨,自己的咀嚼了陈少墨的话,苏锦锦的脸色又变了,不过这一次却是带着兴奋和激动。 喜形于色,还是有些嫩。 “盐、糖、生铁……” 聪明的女人,陈少墨对苏锦锦的观感总算好了些。 “这条密道,由你来经营,蔚渔阳他们会全力配合你,听说草原上有不少黄金,他们的更西边,还有很多名贵的香料……”陈少墨淡声说道。 苏锦锦自小跟着父亲跑镖,接手镖局也已三年,一条可以绕过朝廷监管,可以和草原建立商贸的秘密通道,这当中有多大的利益,她很清楚。 很兴奋,不过她还没有接话,她在等陈少墨开条件,这样的好事,不可能平白无故的。 “回去后,除非绝对的心腹,其余人全部遣散,我会安排人协助你,分你两成的红利!” 苏锦锦明白陈少墨的意图了。 长风寨,本就是为陈少墨准备的班底。 陈华筝留下的令牌和手书,加之十万两白银打底,倒是没有经历多少波折,陈少墨就已经坐上了主帅的大帐。 这些人马,多是从行伍之中退下来的,后又收编了麓岭当中几股悍匪,一度发展到超五千人马。 蓟州王陈元虏的剿杀,长风寨虽然损失很大,但精锐却没有损失,虽说是匪军,可看上去战力应该差不到那里去。 大当家叫蔚渔阳,二当家叫许凤荣,三当家叫陆丰宪,拜了把子的结义兄弟。 与正规军不同,总是要讲一个义字当先。 长风寨的位置很是险峻,易守难攻,刚刚被天岳军剿杀过,营寨的布局也颇有章法。 当晚,寨子里的篝火,烧的十分的旺。 那只半路被猎杀的大虫,早已经收拾干净,炖了一大锅,散发出独特的肉香,那扒下的毛皮,估计明天应该就会出现在大当家的那把椅子上了。 酒是神奇的东西,如果还有十万两白银打底,在面前晃得人眼花,就特别容易让人忘记刚刚遭受的痛苦。 几碗酒下肚,在众人的起哄声中,陈少墨弯弓,一箭射下一只晚上不太安分的夜鹰子,立刻获得无数人欢呼“公子威武!” 喧闹声,让苏锦锦和她手下的镖师走夫变得格外的不安。 他们在半路就被用黑布蒙着眼带进来长风寨的。 眼下这盛宴,他们是无缘参加的。 苏锦锦算是被格外的优待,一直跟随在陈少墨后边,被蔚渔阳他们看待成陈少墨的贴身婢女。 最后,还被蔚渔阳他们给安排在了一个房间内。 苏锦锦比陈少墨大上几岁,看到苏锦锦对于自己那警惕的目光,还有那合在胸前遮掩住那并不是特别挺拔部位的手,陈少墨干脆故意让自己的目光变得更有侵略性些。 “你究竟是谁?” 苏锦锦好容易适应了陈少墨的目光,将憋在心中许久的问题问了出来。 “你确定想知道?”陈少墨有些玩儿的问道。 苏锦锦江湖行走多年,特别是刚刚经历饷银被劫,怎能不知,有些事情,知道了就是祸端,陈少墨这般行径,怎么可能是寻常人,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的她,下意识的露出了小女儿姿态。 陈少墨的笑声,让苏锦锦更加局促。 她明白,陈少墨用押镖为由,将自己带到这匪军当中,绝对有所图,前不久的饷银被劫案,历历在目,身为其中当事人,受害人,她捋过整个案件的点点滴滴,却不得其法。 眼下,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又再次让自己亲自押送到了长风寨,除了感觉到被羞辱,这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依旧难以想明白。 陈少墨自然也没有心情去给苏锦锦当解说。 手中出现一张纸,上面是陈华筝走时,留给陈少墨关于苏锦锦的情况。 “苏锦锦,女,二十岁,原名苏胜男……” “对燕州赵家的大公子赵玉庭疑是生有情愫……” 陈少墨的语调抑扬顿挫,听到苏锦锦耳中,异常刺耳。毕竟是女儿家,十四岁可许人家,苏锦锦二十岁,在眼下这个世界,已经算是老姑娘了。 “右边胸口有一颗粉色胎记……” 读到这的时候,陈少墨下意识的停了下来,眼睛直直的瞄上了苏锦锦身上响应位置,心中却是一阵恶寒,陈华筝,自己这位姑姑的情报工作,着实有些可怕。 苏锦锦的脸色,已经通红,一半是憋屈,一半是愤怒。 不,应该更多的是愤怒,紧咬贝齿,眼神似有火焰。 “有一弟,苏明凯,十四岁……” 刹那间,苏锦锦的愤怒没有了,双肩轻微的抖动,眼神中掠过难以掩饰的慌乱,强行吐气道:“你究竟意欲何为?” 这一瞬间,陈少墨明白,苏锦锦的软肋,除了她的倔,好强之心,还有她的这个叫做苏明凯的弟弟。 这让陈少墨想起了香秀,她也有一个弟弟,只是陈少墨记不到叫什么名字,每次香秀让自己代写家书的时候,都只是称阿弟。 也让陈少墨想起自己怀里那九方绣帕,反正一堆的云,陈少墨一时间也记不清的。 “知道梁闲王吗?”陈少墨将手中的纸收了起来。 “知道,你和他什么关系?” 话刚出口,苏锦锦就后悔了,这本该是她应该极力回避的问题,却被自己鬼使神差的问了出来。 原本陈少墨想抖落出自己那荒诞的身份的,只是看到苏锦锦的表情,突然有些意兴阑珊了。 话锋一转道:“听说在这麓岭当中,有一条通道,可直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我刚才和蔚渔阳求证了一下,证实确有这么一条道!” 苏锦锦明显的楞了一下。 虽然有些后悔问出口,但得不到回答,又反倒让她有些失落,陈少墨转变的话锋,让她一时间没有明白,陈少墨究竟想说什么。 “一条可以绕过天岳关,直达草原的秘密通道……”陈少墨斜着眼望了一眼苏锦锦再次重复道。 望着陈少墨,自己的咀嚼了陈少墨的话,苏锦锦的脸色又变了,不过这一次却是带着兴奋和激动。 喜形于色,还是有些嫩。 “盐、糖、生铁……” 聪明的女人,陈少墨对苏锦锦的观感总算好了些。 “这条密道,由你来经营,蔚渔阳他们会全力配合你,听说草原上有不少黄金,他们的更西边,还有很多名贵的香料……”陈少墨淡声说道。 苏锦锦自小跟着父亲跑镖,接手镖局也已三年,一条可以绕过朝廷监管,可以和草原建立商贸的秘密通道,这当中有多大的利益,她很清楚。 很兴奋,不过她还没有接话,她在等陈少墨开条件,这样的好事,不可能平白无故的。 “回去后,除非绝对的心腹,其余人全部遣散,我会安排人协助你,分你两成的红利!” 苏锦锦明白陈少墨的意图了。 说到底,就是借着自己还有威远镖局这块牌子,在大夏收集一些朝廷禁止私自贸易的货物通过这条可以绕开天岳关的秘密通道到草原去,获取暴利。 陈少墨需要银子,长风寨三千军马,不可能依靠打家劫舍生存,养军队有多费钱,陈少墨心中有底。 而且,长风寨的人马,也不可能一直都留在麓岭当中,他们需要走出去,而威远镖局这块牌子,是极佳的掩护。 第二十章:秘密通道 陈少墨从不小瞧女子。 对于眼前这个苏锦锦,他十分相信自己姑姑陈华筝的眼光,从让她押送丢失的十万饷银到这里,再以其弟弟相迫,已经给她堵死了退路。 陈少墨隐隐提到的梁闲王,却又缩回来的话,苏锦锦知道,陈少墨背后肯定藏着一个惊人的身份背景。 关键是这条秘密通道的诱惑。 苏锦锦可以预见,经营好了,这条秘密通道上,运送的都将是金光闪闪的黄金。 这条通道,陈少墨是要走一走的,苏锦锦也想走一走。 密道算不上宽敞,走过数十里的密林后,转入一条河谷,汹涌的河水,从岳麓山脉沿着河谷一路奔腾而下,冲刷出险峻幽深的河涧。 最窄的位置,两岸的岩壁相距不足五丈,一条巨大的铁索横跨山涧。 “公子,另一条铁索正在打造中,不出一月,就可以拉上,到时候铺上木板,车马在这桥上可畅通无阻!我们叫这里鹰云涧。”蔚渔阳介绍道。 以自己那位姑姑的才智,不可能想不通这条通道的巨大利益,陈少墨现在也大概能想明白,之所以会冒险去劫饷银,就是因为这条通道还未完全打通。 渡过山涧,沿着河谷往东数十里,再顺着一道大裂缝往东,再度进入岳麓山脉,一路速度虽然不慢,但是一百多里的路,一大早出发,直到半夜,才走到一道山岭,夜色下的草原一望无际。 “从山岭下去,里面有一片山坳,我们叫葫芦谷,较为隐蔽,可以作为我们进入草原最后的落脚点!”蔚渔阳尽职的介绍道。 休息了一晚,山中寒气颇重,很早就都醒了。 当太阳升起,陈少墨等人在蔚渔阳的带领下,已经到了那处叫做葫芦谷的山坳,这处山坳呈葫芦形,难怪被叫做葫芦谷,最关键的是,前边有一座山,完美的挡住了这个葫芦谷,如果不走近来,很难发现。 葫芦谷很大,草原上的寒风到了这里已经被削弱许多了。陈少墨甚至看到了几多野花已经开出花骨朵了。 “公子,你觉得我们在这里建个营寨如何?”蔚渔阳望着陈少墨问道。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着蔚渔阳。 很显然,作为行伍出身的蔚渔阳,心中绝对不止想当个长风寨的大当家。 “建营寨何用?”陈少墨问道,想听听蔚渔阳内心最真实的打算。 “此地开阔,一两万人马藏于此,绰绰有余,且进可攻,退可守。关键是不足五十里,便可到达天岳关,戎狄若是叩关,到时候可作为一支奇兵从其背后杀出!”蔚渔阳说话时,眼神充满了兴奋,似乎正在畅想着自己带着人马从戎狄后背杀出的场景。 “若戎狄大军进犯此处,虽然此地难攻易受,却容易被包圆,该何解?”陈少墨问道。 “退回麓岭,就算是戎狄尾随,鹰云涧却是会让他们插上翅膀也飞不过去,到时,天岳关再出一支奇兵,断其后路,必定会让其有来无回!” 蔚渔阳的话,是很有道理的,看得出,他开辟这条秘密通道,想到的军事作用,远比用来走私盐铁重要的多。 陈少墨知道蔚渔阳也没有完全说透。 长风寨的人马,不仅可以通过这条道绕道到草原,也可以直接封锁麓岭,切断拒北城与外界的联系,甚至可以从背面直接威胁到天岳关。 关键是看陈少墨自己,是只想替大夏守住天岳关,还是另有所图。 “先想办法将这条路打通,保证车马能运货通过,等有了银子,我们可进一步稍微扩充实力,再做他图!”陈少墨回应道。 才三千人马,还不算是暗棋,想太多都不切实际。 长风寨之行,算是比较顺利的。 回到拒北城,已经关了几日的小酒馆重新开门了。 大肉重新炖上了,老马头也送到了开春后的第一批酒,数量不多,但足够已经等了几日慕名前来的食客,醉倒了好几个。 要参与围猎那把椅子的游戏,陈少墨从不认为,自己跑到朝歌城去,叫上几句皇爷爷,然后早请安,晚侍奉,博得个孝子贤孙,就可以等着哪天那把椅子上的人翘辫子,一封遗照就万事大吉。 没有几斤几两,坐不上那把椅子。 就算是要去朝歌城,也必须有自己足够的羽翼。 长风寨不算是暗棋,可以看做是给自己起家的资本。 但却没有办法摊到明面上来,最为关键的是,现在朝歌城中那位稳坐龙椅的,会给自己多大的空间,或者说,底线在哪里。 “祝先生,您说,我给朝歌城去一封请安的信,那位会不会一时心软,觉得愧疚,就把这拒北城的缺赏给我?”陈少墨盯着正享受着美酒大肉的祝炎章问道。 “大概不会,拒北城不大,但好歹也有几千户,还连着天岳关呢!”祝炎章似乎并不奇怪陈少墨这样问自己。 按照陈华筝的交待和自己的了解,祝炎章说大概不会,估计就真的不会。 好在陈少墨现在也不着急。 现在手头有长风寨的人手可用,又有那条秘密通道,只等着通道彻底贯通,苏锦锦的第一批货能顺利的出手,到时候白花花的银子进来,就可以逐步放开手脚。 烈酒是个好东西,祝炎章几碗下肚,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看着架势,估计今晚是绝对不会回到自己的破屋去,恐怕又要到隔壁天香楼小云的房间,喊上几句心肝宝贝了。 离开小酒馆前,祝炎章看似醉话的抱怨了一句:“这酒不错,比起燕州城红袖招的酒有滋味多了,恐怕朝歌城里面也没有这般好酒!” 红袖招背后是连陈华筝都不敢招惹的存在,祝炎章的话提到红袖招,陈少墨自动过滤掉。 至于烈酒能赚银子,陈少墨深以为然。 岳麓山脉中那条通道的生意,做不得长久,毕竟长风寨在某些人眼中,都不算什么秘密。 而且,在天岳关,还有一尊大神:蓟州王陈元虏。 陈少墨从不小瞧女子。 对于眼前这个苏锦锦,他十分相信自己姑姑陈华筝的眼光,从让她押送丢失的十万饷银到这里,再以其弟弟相迫,已经给她堵死了退路。 陈少墨隐隐提到的梁闲王,却又缩回来的话,苏锦锦知道,陈少墨背后肯定藏着一个惊人的身份背景。 关键是这条秘密通道的诱惑。 苏锦锦可以预见,经营好了,这条秘密通道上,运送的都将是金光闪闪的黄金。 这条通道,陈少墨是要走一走的,苏锦锦也想走一走。 密道算不上宽敞,走过数十里的密林后,转入一条河谷,汹涌的河水,从岳麓山脉沿着河谷一路奔腾而下,冲刷出险峻幽深的河涧。 最窄的位置,两岸的岩壁相距不足五丈,一条巨大的铁索横跨山涧。 “公子,另一条铁索正在打造中,不出一月,就可以拉上,到时候铺上木板,车马在这桥上可畅通无阻!我们叫这里鹰云涧。”蔚渔阳介绍道。 以自己那位姑姑的才智,不可能想不通这条通道的巨大利益,陈少墨现在也大概能想明白,之所以会冒险去劫饷银,就是因为这条通道还未完全打通。 渡过山涧,沿着河谷往东数十里,再顺着一道大裂缝往东,再度进入岳麓山脉,一路速度虽然不慢,但是一百多里的路,一大早出发,直到半夜,才走到一道山岭,夜色下的草原一望无际。 “从山岭下去,里面有一片山坳,我们叫葫芦谷,较为隐蔽,可以作为我们进入草原最后的落脚点!”蔚渔阳尽职的介绍道。 休息了一晚,山中寒气颇重,很早就都醒了。 当太阳升起,陈少墨等人在蔚渔阳的带领下,已经到了那处叫做葫芦谷的山坳,这处山坳呈葫芦形,难怪被叫做葫芦谷,最关键的是,前边有一座山,完美的挡住了这个葫芦谷,如果不走近来,很难发现。 葫芦谷很大,草原上的寒风到了这里已经被削弱许多了。陈少墨甚至看到了几多野花已经开出花骨朵了。 “公子,你觉得我们在这里建个营寨如何?”蔚渔阳望着陈少墨问道。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着蔚渔阳。 很显然,作为行伍出身的蔚渔阳,心中绝对不止想当个长风寨的大当家。 “建营寨何用?”陈少墨问道,想听听蔚渔阳内心最真实的打算。 “此地开阔,一两万人马藏于此,绰绰有余,且进可攻,退可守。关键是不足五十里,便可到达天岳关,戎狄若是叩关,到时候可作为一支奇兵从其背后杀出!”蔚渔阳说话时,眼神充满了兴奋,似乎正在畅想着自己带着人马从戎狄后背杀出的场景。 “若戎狄大军进犯此处,虽然此地难攻易受,却容易被包圆,该何解?”陈少墨问道。 “退回麓岭,就算是戎狄尾随,鹰云涧却是会让他们插上翅膀也飞不过去,到时,天岳关再出一支奇兵,断其后路,必定会让其有来无回!” 蔚渔阳的话,是很有道理的,看得出,他开辟这条秘密通道,想到的军事作用,远比用来走私盐铁重要的多。 陈少墨知道蔚渔阳也没有完全说透。 长风寨的人马,不仅可以通过这条道绕道到草原,也可以直接封锁麓岭,切断拒北城与外界的联系,甚至可以从背面直接威胁到天岳关。 关键是看陈少墨自己,是只想替大夏守住天岳关,还是另有所图。 “先想办法将这条路打通,保证车马能运货通过,等有了银子,我们可进一步稍微扩充实力,再做他图!”陈少墨回应道。 才三千人马,还不算是暗棋,想太多都不切实际。 长风寨之行,算是比较顺利的。 回到拒北城,已经关了几日的小酒馆重新开门了。 大肉重新炖上了,老马头也送到了开春后的第一批酒,数量不多,但足够已经等了几日慕名前来的食客,醉倒了好几个。 要参与围猎那把椅子的游戏,陈少墨从不认为,自己跑到朝歌城去,叫上几句皇爷爷,然后早请安,晚侍奉,博得个孝子贤孙,就可以等着哪天那把椅子上的人翘辫子,一封遗照就万事大吉。 没有几斤几两,坐不上那把椅子。 就算是要去朝歌城,也必须有自己足够的羽翼。 长风寨不算是暗棋,可以看做是给自己起家的资本。 但却没有办法摊到明面上来,最为关键的是,现在朝歌城中那位稳坐龙椅的,会给自己多大的空间,或者说,底线在哪里。 “祝先生,您说,我给朝歌城去一封请安的信,那位会不会一时心软,觉得愧疚,就把这拒北城的缺赏给我?”陈少墨盯着正享受着美酒大肉的祝炎章问道。 “大概不会,拒北城不大,但好歹也有几千户,还连着天岳关呢!”祝炎章似乎并不奇怪陈少墨这样问自己。 按照陈华筝的交待和自己的了解,祝炎章说大概不会,估计就真的不会。 好在陈少墨现在也不着急。 现在手头有长风寨的人手可用,又有那条秘密通道,只等着通道彻底贯通,苏锦锦的第一批货能顺利的出手,到时候白花花的银子进来,就可以逐步放开手脚。 烈酒是个好东西,祝炎章几碗下肚,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看着架势,估计今晚是绝对不会回到自己的破屋去,恐怕又要到隔壁天香楼小云的房间,喊上几句心肝宝贝了。 离开小酒馆前,祝炎章看似醉话的抱怨了一句:“这酒不错,比起燕州城红袖招的酒有滋味多了,恐怕朝歌城里面也没有这般好酒!” 红袖招背后是连陈华筝都不敢招惹的存在,祝炎章的话提到红袖招,陈少墨自动过滤掉。 至于烈酒能赚银子,陈少墨深以为然。 岳麓山脉中那条通道的生意,做不得长久,毕竟长风寨在某些人眼中,都不算什么秘密。 而且,在天岳关,还有一尊大神:蓟州王陈元虏。 上一次交手,陈少墨可是深深领会过他的厉害的。 在他眼皮子底下,太出格终究有危险。 或许自己真该想想办法,好好让自己这烈酒的香气,变成白花花,黄灿灿的铜臭味。 陈少墨从不小瞧女子。 对于眼前这个苏锦锦,他十分相信自己姑姑陈华筝的眼光,从让她押送丢失的十万饷银到这里,再以其弟弟相迫,已经给她堵死了退路。 陈少墨隐隐提到的梁闲王,却又缩回来的话,苏锦锦知道,陈少墨背后肯定藏着一个惊人的身份背景。 关键是这条秘密通道的诱惑。 苏锦锦可以预见,经营好了,这条秘密通道上,运送的都将是金光闪闪的黄金。 这条通道,陈少墨是要走一走的,苏锦锦也想走一走。 密道算不上宽敞,走过数十里的密林后,转入一条河谷,汹涌的河水,从岳麓山脉沿着河谷一路奔腾而下,冲刷出险峻幽深的河涧。 最窄的位置,两岸的岩壁相距不足五丈,一条巨大的铁索横跨山涧。 “公子,另一条铁索正在打造中,不出一月,就可以拉上,到时候铺上木板,车马在这桥上可畅通无阻!我们叫这里鹰云涧。”蔚渔阳介绍道。 以自己那位姑姑的才智,不可能想不通这条通道的巨大利益,陈少墨现在也大概能想明白,之所以会冒险去劫饷银,就是因为这条通道还未完全打通。 渡过山涧,沿着河谷往东数十里,再顺着一道大裂缝往东,再度进入岳麓山脉,一路速度虽然不慢,但是一百多里的路,一大早出发,直到半夜,才走到一道山岭,夜色下的草原一望无际。 “从山岭下去,里面有一片山坳,我们叫葫芦谷,较为隐蔽,可以作为我们进入草原最后的落脚点!”蔚渔阳尽职的介绍道。 休息了一晚,山中寒气颇重,很早就都醒了。 当太阳升起,陈少墨等人在蔚渔阳的带领下,已经到了那处叫做葫芦谷的山坳,这处山坳呈葫芦形,难怪被叫做葫芦谷,最关键的是,前边有一座山,完美的挡住了这个葫芦谷,如果不走近来,很难发现。 葫芦谷很大,草原上的寒风到了这里已经被削弱许多了。陈少墨甚至看到了几多野花已经开出花骨朵了。 “公子,你觉得我们在这里建个营寨如何?”蔚渔阳望着陈少墨问道。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着蔚渔阳。 很显然,作为行伍出身的蔚渔阳,心中绝对不止想当个长风寨的大当家。 “建营寨何用?”陈少墨问道,想听听蔚渔阳内心最真实的打算。 “此地开阔,一两万人马藏于此,绰绰有余,且进可攻,退可守。关键是不足五十里,便可到达天岳关,戎狄若是叩关,到时候可作为一支奇兵从其背后杀出!”蔚渔阳说话时,眼神充满了兴奋,似乎正在畅想着自己带着人马从戎狄后背杀出的场景。 “若戎狄大军进犯此处,虽然此地难攻易受,却容易被包圆,该何解?”陈少墨问道。 “退回麓岭,就算是戎狄尾随,鹰云涧却是会让他们插上翅膀也飞不过去,到时,天岳关再出一支奇兵,断其后路,必定会让其有来无回!” 蔚渔阳的话,是很有道理的,看得出,他开辟这条秘密通道,想到的军事作用,远比用来走私盐铁重要的多。 陈少墨知道蔚渔阳也没有完全说透。 长风寨的人马,不仅可以通过这条道绕道到草原,也可以直接封锁麓岭,切断拒北城与外界的联系,甚至可以从背面直接威胁到天岳关。 关键是看陈少墨自己,是只想替大夏守住天岳关,还是另有所图。 “先想办法将这条路打通,保证车马能运货通过,等有了银子,我们可进一步稍微扩充实力,再做他图!”陈少墨回应道。 才三千人马,还不算是暗棋,想太多都不切实际。 长风寨之行,算是比较顺利的。 回到拒北城,已经关了几日的小酒馆重新开门了。 大肉重新炖上了,老马头也送到了开春后的第一批酒,数量不多,但足够已经等了几日慕名前来的食客,醉倒了好几个。 要参与围猎那把椅子的游戏,陈少墨从不认为,自己跑到朝歌城去,叫上几句皇爷爷,然后早请安,晚侍奉,博得个孝子贤孙,就可以等着哪天那把椅子上的人翘辫子,一封遗照就万事大吉。 没有几斤几两,坐不上那把椅子。 就算是要去朝歌城,也必须有自己足够的羽翼。 长风寨不算是暗棋,可以看做是给自己起家的资本。 但却没有办法摊到明面上来,最为关键的是,现在朝歌城中那位稳坐龙椅的,会给自己多大的空间,或者说,底线在哪里。 “祝先生,您说,我给朝歌城去一封请安的信,那位会不会一时心软,觉得愧疚,就把这拒北城的缺赏给我?”陈少墨盯着正享受着美酒大肉的祝炎章问道。 “大概不会,拒北城不大,但好歹也有几千户,还连着天岳关呢!”祝炎章似乎并不奇怪陈少墨这样问自己。 按照陈华筝的交待和自己的了解,祝炎章说大概不会,估计就真的不会。 好在陈少墨现在也不着急。 现在手头有长风寨的人手可用,又有那条秘密通道,只等着通道彻底贯通,苏锦锦的第一批货能顺利的出手,到时候白花花的银子进来,就可以逐步放开手脚。 烈酒是个好东西,祝炎章几碗下肚,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看着架势,估计今晚是绝对不会回到自己的破屋去,恐怕又要到隔壁天香楼小云的房间,喊上几句心肝宝贝了。 离开小酒馆前,祝炎章看似醉话的抱怨了一句:“这酒不错,比起燕州城红袖招的酒有滋味多了,恐怕朝歌城里面也没有这般好酒!” 红袖招背后是连陈华筝都不敢招惹的存在,祝炎章的话提到红袖招,陈少墨自动过滤掉。 至于烈酒能赚银子,陈少墨深以为然。 岳麓山脉中那条通道的生意,做不得长久,毕竟长风寨在某些人眼中,都不算什么秘密。 而且,在天岳关,还有一尊大神:蓟州王陈元虏。 上一次交手,陈少墨可是深深领会过他的厉害的。 在他眼皮子底下,太出格终究有危险。 或许自己真该想想办法,好好让自己这烈酒的香气,变成白花花,黄灿灿的铜臭味。 陈少墨从不小瞧女子。 对于眼前这个苏锦锦,他十分相信自己姑姑陈华筝的眼光,从让她押送丢失的十万饷银到这里,再以其弟弟相迫,已经给她堵死了退路。 陈少墨隐隐提到的梁闲王,却又缩回来的话,苏锦锦知道,陈少墨背后肯定藏着一个惊人的身份背景。 关键是这条秘密通道的诱惑。 苏锦锦可以预见,经营好了,这条秘密通道上,运送的都将是金光闪闪的黄金。 这条通道,陈少墨是要走一走的,苏锦锦也想走一走。 密道算不上宽敞,走过数十里的密林后,转入一条河谷,汹涌的河水,从岳麓山脉沿着河谷一路奔腾而下,冲刷出险峻幽深的河涧。 最窄的位置,两岸的岩壁相距不足五丈,一条巨大的铁索横跨山涧。 “公子,另一条铁索正在打造中,不出一月,就可以拉上,到时候铺上木板,车马在这桥上可畅通无阻!我们叫这里鹰云涧。”蔚渔阳介绍道。 以自己那位姑姑的才智,不可能想不通这条通道的巨大利益,陈少墨现在也大概能想明白,之所以会冒险去劫饷银,就是因为这条通道还未完全打通。 渡过山涧,沿着河谷往东数十里,再顺着一道大裂缝往东,再度进入岳麓山脉,一路速度虽然不慢,但是一百多里的路,一大早出发,直到半夜,才走到一道山岭,夜色下的草原一望无际。 “从山岭下去,里面有一片山坳,我们叫葫芦谷,较为隐蔽,可以作为我们进入草原最后的落脚点!”蔚渔阳尽职的介绍道。 休息了一晚,山中寒气颇重,很早就都醒了。 当太阳升起,陈少墨等人在蔚渔阳的带领下,已经到了那处叫做葫芦谷的山坳,这处山坳呈葫芦形,难怪被叫做葫芦谷,最关键的是,前边有一座山,完美的挡住了这个葫芦谷,如果不走近来,很难发现。 葫芦谷很大,草原上的寒风到了这里已经被削弱许多了。陈少墨甚至看到了几多野花已经开出花骨朵了。 “公子,你觉得我们在这里建个营寨如何?”蔚渔阳望着陈少墨问道。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着蔚渔阳。 很显然,作为行伍出身的蔚渔阳,心中绝对不止想当个长风寨的大当家。 “建营寨何用?”陈少墨问道,想听听蔚渔阳内心最真实的打算。 “此地开阔,一两万人马藏于此,绰绰有余,且进可攻,退可守。关键是不足五十里,便可到达天岳关,戎狄若是叩关,到时候可作为一支奇兵从其背后杀出!”蔚渔阳说话时,眼神充满了兴奋,似乎正在畅想着自己带着人马从戎狄后背杀出的场景。 “若戎狄大军进犯此处,虽然此地难攻易受,却容易被包圆,该何解?”陈少墨问道。 “退回麓岭,就算是戎狄尾随,鹰云涧却是会让他们插上翅膀也飞不过去,到时,天岳关再出一支奇兵,断其后路,必定会让其有来无回!” 蔚渔阳的话,是很有道理的,看得出,他开辟这条秘密通道,想到的军事作用,远比用来走私盐铁重要的多。 陈少墨知道蔚渔阳也没有完全说透。 长风寨的人马,不仅可以通过这条道绕道到草原,也可以直接封锁麓岭,切断拒北城与外界的联系,甚至可以从背面直接威胁到天岳关。 关键是看陈少墨自己,是只想替大夏守住天岳关,还是另有所图。 “先想办法将这条路打通,保证车马能运货通过,等有了银子,我们可进一步稍微扩充实力,再做他图!”陈少墨回应道。 才三千人马,还不算是暗棋,想太多都不切实际。 长风寨之行,算是比较顺利的。 回到拒北城,已经关了几日的小酒馆重新开门了。 大肉重新炖上了,老马头也送到了开春后的第一批酒,数量不多,但足够已经等了几日慕名前来的食客,醉倒了好几个。 要参与围猎那把椅子的游戏,陈少墨从不认为,自己跑到朝歌城去,叫上几句皇爷爷,然后早请安,晚侍奉,博得个孝子贤孙,就可以等着哪天那把椅子上的人翘辫子,一封遗照就万事大吉。 没有几斤几两,坐不上那把椅子。 就算是要去朝歌城,也必须有自己足够的羽翼。 长风寨不算是暗棋,可以看做是给自己起家的资本。 但却没有办法摊到明面上来,最为关键的是,现在朝歌城中那位稳坐龙椅的,会给自己多大的空间,或者说,底线在哪里。 “祝先生,您说,我给朝歌城去一封请安的信,那位会不会一时心软,觉得愧疚,就把这拒北城的缺赏给我?”陈少墨盯着正享受着美酒大肉的祝炎章问道。 “大概不会,拒北城不大,但好歹也有几千户,还连着天岳关呢!”祝炎章似乎并不奇怪陈少墨这样问自己。 按照陈华筝的交待和自己的了解,祝炎章说大概不会,估计就真的不会。 好在陈少墨现在也不着急。 现在手头有长风寨的人手可用,又有那条秘密通道,只等着通道彻底贯通,苏锦锦的第一批货能顺利的出手,到时候白花花的银子进来,就可以逐步放开手脚。 烈酒是个好东西,祝炎章几碗下肚,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看着架势,估计今晚是绝对不会回到自己的破屋去,恐怕又要到隔壁天香楼小云的房间,喊上几句心肝宝贝了。 离开小酒馆前,祝炎章看似醉话的抱怨了一句:“这酒不错,比起燕州城红袖招的酒有滋味多了,恐怕朝歌城里面也没有这般好酒!” 红袖招背后是连陈华筝都不敢招惹的存在,祝炎章的话提到红袖招,陈少墨自动过滤掉。 至于烈酒能赚银子,陈少墨深以为然。 岳麓山脉中那条通道的生意,做不得长久,毕竟长风寨在某些人眼中,都不算什么秘密。 而且,在天岳关,还有一尊大神:蓟州王陈元虏。 陈少墨从不小瞧女子。 对于眼前这个苏锦锦,他十分相信自己姑姑陈华筝的眼光,从让她押送丢失的十万饷银到这里,再以其弟弟相迫,已经给她堵死了退路。 陈少墨隐隐提到的梁闲王,却又缩回来的话,苏锦锦知道,陈少墨背后肯定藏着一个惊人的身份背景。 关键是这条秘密通道的诱惑。 苏锦锦可以预见,经营好了,这条秘密通道上,运送的都将是金光闪闪的黄金。 这条通道,陈少墨是要走一走的,苏锦锦也想走一走。 密道算不上宽敞,走过数十里的密林后,转入一条河谷,汹涌的河水,从岳麓山脉沿着河谷一路奔腾而下,冲刷出险峻幽深的河涧。 最窄的位置,两岸的岩壁相距不足五丈,一条巨大的铁索横跨山涧。 “公子,另一条铁索正在打造中,不出一月,就可以拉上,到时候铺上木板,车马在这桥上可畅通无阻!我们叫这里鹰云涧。”蔚渔阳介绍道。 以自己那位姑姑的才智,不可能想不通这条通道的巨大利益,陈少墨现在也大概能想明白,之所以会冒险去劫饷银,就是因为这条通道还未完全打通。 渡过山涧,沿着河谷往东数十里,再顺着一道大裂缝往东,再度进入岳麓山脉,一路速度虽然不慢,但是一百多里的路,一大早出发,直到半夜,才走到一道山岭,夜色下的草原一望无际。 “从山岭下去,里面有一片山坳,我们叫葫芦谷,较为隐蔽,可以作为我们进入草原最后的落脚点!”蔚渔阳尽职的介绍道。 休息了一晚,山中寒气颇重,很早就都醒了。 当太阳升起,陈少墨等人在蔚渔阳的带领下,已经到了那处叫做葫芦谷的山坳,这处山坳呈葫芦形,难怪被叫做葫芦谷,最关键的是,前边有一座山,完美的挡住了这个葫芦谷,如果不走近来,很难发现。 葫芦谷很大,草原上的寒风到了这里已经被削弱许多了。陈少墨甚至看到了几多野花已经开出花骨朵了。 “公子,你觉得我们在这里建个营寨如何?”蔚渔阳望着陈少墨问道。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着蔚渔阳。 很显然,作为行伍出身的蔚渔阳,心中绝对不止想当个长风寨的大当家。 “建营寨何用?”陈少墨问道,想听听蔚渔阳内心最真实的打算。 “此地开阔,一两万人马藏于此,绰绰有余,且进可攻,退可守。关键是不足五十里,便可到达天岳关,戎狄若是叩关,到时候可作为一支奇兵从其背后杀出!”蔚渔阳说话时,眼神充满了兴奋,似乎正在畅想着自己带着人马从戎狄后背杀出的场景。 “若戎狄大军进犯此处,虽然此地难攻易受,却容易被包圆,该何解?”陈少墨问道。 “退回麓岭,就算是戎狄尾随,鹰云涧却是会让他们插上翅膀也飞不过去,到时,天岳关再出一支奇兵,断其后路,必定会让其有来无回!” 蔚渔阳的话,是很有道理的,看得出,他开辟这条秘密通道,想到的军事作用,远比用来走私盐铁重要的多。 陈少墨知道蔚渔阳也没有完全说透。 长风寨的人马,不仅可以通过这条道绕道到草原,也可以直接封锁麓岭,切断拒北城与外界的联系,甚至可以从背面直接威胁到天岳关。 关键是看陈少墨自己,是只想替大夏守住天岳关,还是另有所图。 “先想办法将这条路打通,保证车马能运货通过,等有了银子,我们可进一步稍微扩充实力,再做他图!”陈少墨回应道。 才三千人马,还不算是暗棋,想太多都不切实际。 长风寨之行,算是比较顺利的。 回到拒北城,已经关了几日的小酒馆重新开门了。 大肉重新炖上了,老马头也送到了开春后的第一批酒,数量不多,但足够已经等了几日慕名前来的食客,醉倒了好几个。 要参与围猎那把椅子的游戏,陈少墨从不认为,自己跑到朝歌城去,叫上几句皇爷爷,然后早请安,晚侍奉,博得个孝子贤孙,就可以等着哪天那把椅子上的人翘辫子,一封遗照就万事大吉。 没有几斤几两,坐不上那把椅子。 就算是要去朝歌城,也必须有自己足够的羽翼。 长风寨不算是暗棋,可以看做是给自己起家的资本。 但却没有办法摊到明面上来,最为关键的是,现在朝歌城中那位稳坐龙椅的,会给自己多大的空间,或者说,底线在哪里。 “祝先生,您说,我给朝歌城去一封请安的信,那位会不会一时心软,觉得愧疚,就把这拒北城的缺赏给我?”陈少墨盯着正享受着美酒大肉的祝炎章问道。 “大概不会,拒北城不大,但好歹也有几千户,还连着天岳关呢!”祝炎章似乎并不奇怪陈少墨这样问自己。 按照陈华筝的交待和自己的了解,祝炎章说大概不会,估计就真的不会。 好在陈少墨现在也不着急。 现在手头有长风寨的人手可用,又有那条秘密通道,只等着通道彻底贯通,苏锦锦的第一批货能顺利的出手,到时候白花花的银子进来,就可以逐步放开手脚。 烈酒是个好东西,祝炎章几碗下肚,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看着架势,估计今晚是绝对不会回到自己的破屋去,恐怕又要到隔壁天香楼小云的房间,喊上几句心肝宝贝了。 离开小酒馆前,祝炎章看似醉话的抱怨了一句:“这酒不错,比起燕州城红袖招的酒有滋味多了,恐怕朝歌城里面也没有这般好酒!” 红袖招背后是连陈华筝都不敢招惹的存在,祝炎章的话提到红袖招,陈少墨自动过滤掉。 至于烈酒能赚银子,陈少墨深以为然。 岳麓山脉中那条通道的生意,做不得长久,毕竟长风寨在某些人眼中,都不算什么秘密。 而且,在天岳关,还有一尊大神:蓟州王陈元虏。 上一次交手,陈少墨可是深深领会过他的厉害的。 在他眼皮子底下,太出格终究有危险。 或许自己真该想想办法,好好让自己这烈酒的香气,变成白花花,黄灿灿的铜臭味。 陈少墨从不小瞧女子。 对于眼前这个苏锦锦,他十分相信自己姑姑陈华筝的眼光,从让她押送丢失的十万饷银到这里,再以其弟弟相迫,已经给她堵死了退路。 陈少墨隐隐提到的梁闲王,却又缩回来的话,苏锦锦知道,陈少墨背后肯定藏着一个惊人的身份背景。 关键是这条秘密通道的诱惑。 苏锦锦可以预见,经营好了,这条秘密通道上,运送的都将是金光闪闪的黄金。 这条通道,陈少墨是要走一走的,苏锦锦也想走一走。 密道算不上宽敞,走过数十里的密林后,转入一条河谷,汹涌的河水,从岳麓山脉沿着河谷一路奔腾而下,冲刷出险峻幽深的河涧。 最窄的位置,两岸的岩壁相距不足五丈,一条巨大的铁索横跨山涧。 “公子,另一条铁索正在打造中,不出一月,就可以拉上,到时候铺上木板,车马在这桥上可畅通无阻!我们叫这里鹰云涧。”蔚渔阳介绍道。 以自己那位姑姑的才智,不可能想不通这条通道的巨大利益,陈少墨现在也大概能想明白,之所以会冒险去劫饷银,就是因为这条通道还未完全打通。 渡过山涧,沿着河谷往东数十里,再顺着一道大裂缝往东,再度进入岳麓山脉,一路速度虽然不慢,但是一百多里的路,一大早出发,直到半夜,才走到一道山岭,夜色下的草原一望无际。 “从山岭下去,里面有一片山坳,我们叫葫芦谷,较为隐蔽,可以作为我们进入草原最后的落脚点!”蔚渔阳尽职的介绍道。 休息了一晚,山中寒气颇重,很早就都醒了。 当太阳升起,陈少墨等人在蔚渔阳的带领下,已经到了那处叫做葫芦谷的山坳,这处山坳呈葫芦形,难怪被叫做葫芦谷,最关键的是,前边有一座山,完美的挡住了这个葫芦谷,如果不走近来,很难发现。 葫芦谷很大,草原上的寒风到了这里已经被削弱许多了。陈少墨甚至看到了几多野花已经开出花骨朵了。 “公子,你觉得我们在这里建个营寨如何?”蔚渔阳望着陈少墨问道。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着蔚渔阳。 很显然,作为行伍出身的蔚渔阳,心中绝对不止想当个长风寨的大当家。 “建营寨何用?”陈少墨问道,想听听蔚渔阳内心最真实的打算。 “此地开阔,一两万人马藏于此,绰绰有余,且进可攻,退可守。关键是不足五十里,便可到达天岳关,戎狄若是叩关,到时候可作为一支奇兵从其背后杀出!”蔚渔阳说话时,眼神充满了兴奋,似乎正在畅想着自己带着人马从戎狄后背杀出的场景。 “若戎狄大军进犯此处,虽然此地难攻易受,却容易被包圆,该何解?”陈少墨问道。 “退回麓岭,就算是戎狄尾随,鹰云涧却是会让他们插上翅膀也飞不过去,到时,天岳关再出一支奇兵,断其后路,必定会让其有来无回!” 蔚渔阳的话,是很有道理的,看得出,他开辟这条秘密通道,想到的军事作用,远比用来走私盐铁重要的多。 陈少墨知道蔚渔阳也没有完全说透。 长风寨的人马,不仅可以通过这条道绕道到草原,也可以直接封锁麓岭,切断拒北城与外界的联系,甚至可以从背面直接威胁到天岳关。 关键是看陈少墨自己,是只想替大夏守住天岳关,还是另有所图。 “先想办法将这条路打通,保证车马能运货通过,等有了银子,我们可进一步稍微扩充实力,再做他图!”陈少墨回应道。 才三千人马,还不算是暗棋,想太多都不切实际。 长风寨之行,算是比较顺利的。 回到拒北城,已经关了几日的小酒馆重新开门了。 大肉重新炖上了,老马头也送到了开春后的第一批酒,数量不多,但足够已经等了几日慕名前来的食客,醉倒了好几个。 要参与围猎那把椅子的游戏,陈少墨从不认为,自己跑到朝歌城去,叫上几句皇爷爷,然后早请安,晚侍奉,博得个孝子贤孙,就可以等着哪天那把椅子上的人翘辫子,一封遗照就万事大吉。 没有几斤几两,坐不上那把椅子。 就算是要去朝歌城,也必须有自己足够的羽翼。 长风寨不算是暗棋,可以看做是给自己起家的资本。 但却没有办法摊到明面上来,最为关键的是,现在朝歌城中那位稳坐龙椅的,会给自己多大的空间,或者说,底线在哪里。 “祝先生,您说,我给朝歌城去一封请安的信,那位会不会一时心软,觉得愧疚,就把这拒北城的缺赏给我?”陈少墨盯着正享受着美酒大肉的祝炎章问道。 “大概不会,拒北城不大,但好歹也有几千户,还连着天岳关呢!”祝炎章似乎并不奇怪陈少墨这样问自己。 按照陈华筝的交待和自己的了解,祝炎章说大概不会,估计就真的不会。 好在陈少墨现在也不着急。 现在手头有长风寨的人手可用,又有那条秘密通道,只等着通道彻底贯通,苏锦锦的第一批货能顺利的出手,到时候白花花的银子进来,就可以逐步放开手脚。 烈酒是个好东西,祝炎章几碗下肚,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看着架势,估计今晚是绝对不会回到自己的破屋去,恐怕又要到隔壁天香楼小云的房间,喊上几句心肝宝贝了。 离开小酒馆前,祝炎章看似醉话的抱怨了一句:“这酒不错,比起燕州城红袖招的酒有滋味多了,恐怕朝歌城里面也没有这般好酒!” 红袖招背后是连陈华筝都不敢招惹的存在,祝炎章的话提到红袖招,陈少墨自动过滤掉。 至于烈酒能赚银子,陈少墨深以为然。 岳麓山脉中那条通道的生意,做不得长久,毕竟长风寨在某些人眼中,都不算什么秘密。 而且,在天岳关,还有一尊大神:蓟州王陈元虏。 陈少墨从不小瞧女子。 对于眼前这个苏锦锦,他十分相信自己姑姑陈华筝的眼光,从让她押送丢失的十万饷银到这里,再以其弟弟相迫,已经给她堵死了退路。 陈少墨隐隐提到的梁闲王,却又缩回来的话,苏锦锦知道,陈少墨背后肯定藏着一个惊人的身份背景。 关键是这条秘密通道的诱惑。 苏锦锦可以预见,经营好了,这条秘密通道上,运送的都将是金光闪闪的黄金。 这条通道,陈少墨是要走一走的,苏锦锦也想走一走。 密道算不上宽敞,走过数十里的密林后,转入一条河谷,汹涌的河水,从岳麓山脉沿着河谷一路奔腾而下,冲刷出险峻幽深的河涧。 最窄的位置,两岸的岩壁相距不足五丈,一条巨大的铁索横跨山涧。 “公子,另一条铁索正在打造中,不出一月,就可以拉上,到时候铺上木板,车马在这桥上可畅通无阻!我们叫这里鹰云涧。”蔚渔阳介绍道。 以自己那位姑姑的才智,不可能想不通这条通道的巨大利益,陈少墨现在也大概能想明白,之所以会冒险去劫饷银,就是因为这条通道还未完全打通。 渡过山涧,沿着河谷往东数十里,再顺着一道大裂缝往东,再度进入岳麓山脉,一路速度虽然不慢,但是一百多里的路,一大早出发,直到半夜,才走到一道山岭,夜色下的草原一望无际。 “从山岭下去,里面有一片山坳,我们叫葫芦谷,较为隐蔽,可以作为我们进入草原最后的落脚点!”蔚渔阳尽职的介绍道。 休息了一晚,山中寒气颇重,很早就都醒了。 当太阳升起,陈少墨等人在蔚渔阳的带领下,已经到了那处叫做葫芦谷的山坳,这处山坳呈葫芦形,难怪被叫做葫芦谷,最关键的是,前边有一座山,完美的挡住了这个葫芦谷,如果不走近来,很难发现。 葫芦谷很大,草原上的寒风到了这里已经被削弱许多了。陈少墨甚至看到了几多野花已经开出花骨朵了。 “公子,你觉得我们在这里建个营寨如何?”蔚渔阳望着陈少墨问道。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着蔚渔阳。 很显然,作为行伍出身的蔚渔阳,心中绝对不止想当个长风寨的大当家。 “建营寨何用?”陈少墨问道,想听听蔚渔阳内心最真实的打算。 “此地开阔,一两万人马藏于此,绰绰有余,且进可攻,退可守。关键是不足五十里,便可到达天岳关,戎狄若是叩关,到时候可作为一支奇兵从其背后杀出!”蔚渔阳说话时,眼神充满了兴奋,似乎正在畅想着自己带着人马从戎狄后背杀出的场景。 “若戎狄大军进犯此处,虽然此地难攻易受,却容易被包圆,该何解?”陈少墨问道。 “退回麓岭,就算是戎狄尾随,鹰云涧却是会让他们插上翅膀也飞不过去,到时,天岳关再出一支奇兵,断其后路,必定会让其有来无回!” 蔚渔阳的话,是很有道理的,看得出,他开辟这条秘密通道,想到的军事作用,远比用来走私盐铁重要的多。 陈少墨知道蔚渔阳也没有完全说透。 长风寨的人马,不仅可以通过这条道绕道到草原,也可以直接封锁麓岭,切断拒北城与外界的联系,甚至可以从背面直接威胁到天岳关。 关键是看陈少墨自己,是只想替大夏守住天岳关,还是另有所图。 “先想办法将这条路打通,保证车马能运货通过,等有了银子,我们可进一步稍微扩充实力,再做他图!”陈少墨回应道。 才三千人马,还不算是暗棋,想太多都不切实际。 长风寨之行,算是比较顺利的。 回到拒北城,已经关了几日的小酒馆重新开门了。 大肉重新炖上了,老马头也送到了开春后的第一批酒,数量不多,但足够已经等了几日慕名前来的食客,醉倒了好几个。 要参与围猎那把椅子的游戏,陈少墨从不认为,自己跑到朝歌城去,叫上几句皇爷爷,然后早请安,晚侍奉,博得个孝子贤孙,就可以等着哪天那把椅子上的人翘辫子,一封遗照就万事大吉。 没有几斤几两,坐不上那把椅子。 就算是要去朝歌城,也必须有自己足够的羽翼。 长风寨不算是暗棋,可以看做是给自己起家的资本。 但却没有办法摊到明面上来,最为关键的是,现在朝歌城中那位稳坐龙椅的,会给自己多大的空间,或者说,底线在哪里。 “祝先生,您说,我给朝歌城去一封请安的信,那位会不会一时心软,觉得愧疚,就把这拒北城的缺赏给我?”陈少墨盯着正享受着美酒大肉的祝炎章问道。 “大概不会,拒北城不大,但好歹也有几千户,还连着天岳关呢!”祝炎章似乎并不奇怪陈少墨这样问自己。 按照陈华筝的交待和自己的了解,祝炎章说大概不会,估计就真的不会。 好在陈少墨现在也不着急。 现在手头有长风寨的人手可用,又有那条秘密通道,只等着通道彻底贯通,苏锦锦的第一批货能顺利的出手,到时候白花花的银子进来,就可以逐步放开手脚。 烈酒是个好东西,祝炎章几碗下肚,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看着架势,估计今晚是绝对不会回到自己的破屋去,恐怕又要到隔壁天香楼小云的房间,喊上几句心肝宝贝了。 离开小酒馆前,祝炎章看似醉话的抱怨了一句:“这酒不错,比起燕州城红袖招的酒有滋味多了,恐怕朝歌城里面也没有这般好酒!” 红袖招背后是连陈华筝都不敢招惹的存在,祝炎章的话提到红袖招,陈少墨自动过滤掉。 至于烈酒能赚银子,陈少墨深以为然。 岳麓山脉中那条通道的生意,做不得长久,毕竟长风寨在某些人眼中,都不算什么秘密。 而且,在天岳关,还有一尊大神:蓟州王陈元虏。 上一次交手,陈少墨可是深深领会过他的厉害的。 在他眼皮子底下,太出格终究有危险。 或许自己真该想想办法,好好让自己这烈酒的香气,变成白花花,黄灿灿的铜臭味。 陈少墨从不小瞧女子。 对于眼前这个苏锦锦,他十分相信自己姑姑陈华筝的眼光,从让她押送丢失的十万饷银到这里,再以其弟弟相迫,已经给她堵死了退路。 陈少墨隐隐提到的梁闲王,却又缩回来的话,苏锦锦知道,陈少墨背后肯定藏着一个惊人的身份背景。 关键是这条秘密通道的诱惑。 苏锦锦可以预见,经营好了,这条秘密通道上,运送的都将是金光闪闪的黄金。 这条通道,陈少墨是要走一走的,苏锦锦也想走一走。 密道算不上宽敞,走过数十里的密林后,转入一条河谷,汹涌的河水,从岳麓山脉沿着河谷一路奔腾而下,冲刷出险峻幽深的河涧。 最窄的位置,两岸的岩壁相距不足五丈,一条巨大的铁索横跨山涧。 “公子,另一条铁索正在打造中,不出一月,就可以拉上,到时候铺上木板,车马在这桥上可畅通无阻!我们叫这里鹰云涧。”蔚渔阳介绍道。 以自己那位姑姑的才智,不可能想不通这条通道的巨大利益,陈少墨现在也大概能想明白,之所以会冒险去劫饷银,就是因为这条通道还未完全打通。 渡过山涧,沿着河谷往东数十里,再顺着一道大裂缝往东,再度进入岳麓山脉,一路速度虽然不慢,但是一百多里的路,一大早出发,直到半夜,才走到一道山岭,夜色下的草原一望无际。 “从山岭下去,里面有一片山坳,我们叫葫芦谷,较为隐蔽,可以作为我们进入草原最后的落脚点!”蔚渔阳尽职的介绍道。 休息了一晚,山中寒气颇重,很早就都醒了。 当太阳升起,陈少墨等人在蔚渔阳的带领下,已经到了那处叫做葫芦谷的山坳,这处山坳呈葫芦形,难怪被叫做葫芦谷,最关键的是,前边有一座山,完美的挡住了这个葫芦谷,如果不走近来,很难发现。 葫芦谷很大,草原上的寒风到了这里已经被削弱许多了。陈少墨甚至看到了几多野花已经开出花骨朵了。 “公子,你觉得我们在这里建个营寨如何?”蔚渔阳望着陈少墨问道。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着蔚渔阳。 很显然,作为行伍出身的蔚渔阳,心中绝对不止想当个长风寨的大当家。 “建营寨何用?”陈少墨问道,想听听蔚渔阳内心最真实的打算。 “此地开阔,一两万人马藏于此,绰绰有余,且进可攻,退可守。关键是不足五十里,便可到达天岳关,戎狄若是叩关,到时候可作为一支奇兵从其背后杀出!”蔚渔阳说话时,眼神充满了兴奋,似乎正在畅想着自己带着人马从戎狄后背杀出的场景。 “若戎狄大军进犯此处,虽然此地难攻易受,却容易被包圆,该何解?”陈少墨问道。 “退回麓岭,就算是戎狄尾随,鹰云涧却是会让他们插上翅膀也飞不过去,到时,天岳关再出一支奇兵,断其后路,必定会让其有来无回!” 蔚渔阳的话,是很有道理的,看得出,他开辟这条秘密通道,想到的军事作用,远比用来走私盐铁重要的多。 陈少墨知道蔚渔阳也没有完全说透。 长风寨的人马,不仅可以通过这条道绕道到草原,也可以直接封锁麓岭,切断拒北城与外界的联系,甚至可以从背面直接威胁到天岳关。 关键是看陈少墨自己,是只想替大夏守住天岳关,还是另有所图。 “先想办法将这条路打通,保证车马能运货通过,等有了银子,我们可进一步稍微扩充实力,再做他图!”陈少墨回应道。 才三千人马,还不算是暗棋,想太多都不切实际。 长风寨之行,算是比较顺利的。 回到拒北城,已经关了几日的小酒馆重新开门了。 大肉重新炖上了,老马头也送到了开春后的第一批酒,数量不多,但足够已经等了几日慕名前来的食客,醉倒了好几个。 要参与围猎那把椅子的游戏,陈少墨从不认为,自己跑到朝歌城去,叫上几句皇爷爷,然后早请安,晚侍奉,博得个孝子贤孙,就可以等着哪天那把椅子上的人翘辫子,一封遗照就万事大吉。 没有几斤几两,坐不上那把椅子。 就算是要去朝歌城,也必须有自己足够的羽翼。 长风寨不算是暗棋,可以看做是给自己起家的资本。 但却没有办法摊到明面上来,最为关键的是,现在朝歌城中那位稳坐龙椅的,会给自己多大的空间,或者说,底线在哪里。 “祝先生,您说,我给朝歌城去一封请安的信,那位会不会一时心软,觉得愧疚,就把这拒北城的缺赏给我?”陈少墨盯着正享受着美酒大肉的祝炎章问道。 “大概不会,拒北城不大,但好歹也有几千户,还连着天岳关呢!”祝炎章似乎并不奇怪陈少墨这样问自己。 按照陈华筝的交待和自己的了解,祝炎章说大概不会,估计就真的不会。 好在陈少墨现在也不着急。 现在手头有长风寨的人手可用,又有那条秘密通道,只等着通道彻底贯通,苏锦锦的第一批货能顺利的出手,到时候白花花的银子进来,就可以逐步放开手脚。 烈酒是个好东西,祝炎章几碗下肚,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看着架势,估计今晚是绝对不会回到自己的破屋去,恐怕又要到隔壁天香楼小云的房间,喊上几句心肝宝贝了。 离开小酒馆前,祝炎章看似醉话的抱怨了一句:“这酒不错,比起燕州城红袖招的酒有滋味多了,恐怕朝歌城里面也没有这般好酒!” 红袖招背后是连陈华筝都不敢招惹的存在,祝炎章的话提到红袖招,陈少墨自动过滤掉。 至于烈酒能赚银子,陈少墨深以为然。 岳麓山脉中那条通道的生意,做不得长久,毕竟长风寨在某些人眼中,都不算什么秘密。 而且,在天岳关,还有一尊大神:蓟州王陈元虏。 陈少墨从不小瞧女子。 对于眼前这个苏锦锦,他十分相信自己姑姑陈华筝的眼光,从让她押送丢失的十万饷银到这里,再以其弟弟相迫,已经给她堵死了退路。 陈少墨隐隐提到的梁闲王,却又缩回来的话,苏锦锦知道,陈少墨背后肯定藏着一个惊人的身份背景。 关键是这条秘密通道的诱惑。 苏锦锦可以预见,经营好了,这条秘密通道上,运送的都将是金光闪闪的黄金。 这条通道,陈少墨是要走一走的,苏锦锦也想走一走。 密道算不上宽敞,走过数十里的密林后,转入一条河谷,汹涌的河水,从岳麓山脉沿着河谷一路奔腾而下,冲刷出险峻幽深的河涧。 最窄的位置,两岸的岩壁相距不足五丈,一条巨大的铁索横跨山涧。 “公子,另一条铁索正在打造中,不出一月,就可以拉上,到时候铺上木板,车马在这桥上可畅通无阻!我们叫这里鹰云涧。”蔚渔阳介绍道。 以自己那位姑姑的才智,不可能想不通这条通道的巨大利益,陈少墨现在也大概能想明白,之所以会冒险去劫饷银,就是因为这条通道还未完全打通。 渡过山涧,沿着河谷往东数十里,再顺着一道大裂缝往东,再度进入岳麓山脉,一路速度虽然不慢,但是一百多里的路,一大早出发,直到半夜,才走到一道山岭,夜色下的草原一望无际。 “从山岭下去,里面有一片山坳,我们叫葫芦谷,较为隐蔽,可以作为我们进入草原最后的落脚点!”蔚渔阳尽职的介绍道。 休息了一晚,山中寒气颇重,很早就都醒了。 当太阳升起,陈少墨等人在蔚渔阳的带领下,已经到了那处叫做葫芦谷的山坳,这处山坳呈葫芦形,难怪被叫做葫芦谷,最关键的是,前边有一座山,完美的挡住了这个葫芦谷,如果不走近来,很难发现。 葫芦谷很大,草原上的寒风到了这里已经被削弱许多了。陈少墨甚至看到了几多野花已经开出花骨朵了。 “公子,你觉得我们在这里建个营寨如何?”蔚渔阳望着陈少墨问道。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着蔚渔阳。 很显然,作为行伍出身的蔚渔阳,心中绝对不止想当个长风寨的大当家。 “建营寨何用?”陈少墨问道,想听听蔚渔阳内心最真实的打算。 “此地开阔,一两万人马藏于此,绰绰有余,且进可攻,退可守。关键是不足五十里,便可到达天岳关,戎狄若是叩关,到时候可作为一支奇兵从其背后杀出!”蔚渔阳说话时,眼神充满了兴奋,似乎正在畅想着自己带着人马从戎狄后背杀出的场景。 “若戎狄大军进犯此处,虽然此地难攻易受,却容易被包圆,该何解?”陈少墨问道。 “退回麓岭,就算是戎狄尾随,鹰云涧却是会让他们插上翅膀也飞不过去,到时,天岳关再出一支奇兵,断其后路,必定会让其有来无回!” 蔚渔阳的话,是很有道理的,看得出,他开辟这条秘密通道,想到的军事作用,远比用来走私盐铁重要的多。 陈少墨知道蔚渔阳也没有完全说透。 长风寨的人马,不仅可以通过这条道绕道到草原,也可以直接封锁麓岭,切断拒北城与外界的联系,甚至可以从背面直接威胁到天岳关。 关键是看陈少墨自己,是只想替大夏守住天岳关,还是另有所图。 “先想办法将这条路打通,保证车马能运货通过,等有了银子,我们可进一步稍微扩充实力,再做他图!”陈少墨回应道。 才三千人马,还不算是暗棋,想太多都不切实际。 长风寨之行,算是比较顺利的。 回到拒北城,已经关了几日的小酒馆重新开门了。 大肉重新炖上了,老马头也送到了开春后的第一批酒,数量不多,但足够已经等了几日慕名前来的食客,醉倒了好几个。 要参与围猎那把椅子的游戏,陈少墨从不认为,自己跑到朝歌城去,叫上几句皇爷爷,然后早请安,晚侍奉,博得个孝子贤孙,就可以等着哪天那把椅子上的人翘辫子,一封遗照就万事大吉。 没有几斤几两,坐不上那把椅子。 就算是要去朝歌城,也必须有自己足够的羽翼。 长风寨不算是暗棋,可以看做是给自己起家的资本。 但却没有办法摊到明面上来,最为关键的是,现在朝歌城中那位稳坐龙椅的,会给自己多大的空间,或者说,底线在哪里。 “祝先生,您说,我给朝歌城去一封请安的信,那位会不会一时心软,觉得愧疚,就把这拒北城的缺赏给我?”陈少墨盯着正享受着美酒大肉的祝炎章问道。 “大概不会,拒北城不大,但好歹也有几千户,还连着天岳关呢!”祝炎章似乎并不奇怪陈少墨这样问自己。 按照陈华筝的交待和自己的了解,祝炎章说大概不会,估计就真的不会。 好在陈少墨现在也不着急。 现在手头有长风寨的人手可用,又有那条秘密通道,只等着通道彻底贯通,苏锦锦的第一批货能顺利的出手,到时候白花花的银子进来,就可以逐步放开手脚。 烈酒是个好东西,祝炎章几碗下肚,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看着架势,估计今晚是绝对不会回到自己的破屋去,恐怕又要到隔壁天香楼小云的房间,喊上几句心肝宝贝了。 离开小酒馆前,祝炎章看似醉话的抱怨了一句:“这酒不错,比起燕州城红袖招的酒有滋味多了,恐怕朝歌城里面也没有这般好酒!” 红袖招背后是连陈华筝都不敢招惹的存在,祝炎章的话提到红袖招,陈少墨自动过滤掉。 至于烈酒能赚银子,陈少墨深以为然。 岳麓山脉中那条通道的生意,做不得长久,毕竟长风寨在某些人眼中,都不算什么秘密。 而且,在天岳关,还有一尊大神:蓟州王陈元虏。 上一次交手,陈少墨可是深深领会过他的厉害的。 在他眼皮子底下,太出格终究有危险。 或许自己真该想想办法,好好让自己这烈酒的香气,变成白花花,黄灿灿的铜臭味。 第二十一章:借刀 梁州闲王府。 看到陈少墨的信,小郡主们一个个哭的梨花带雨。毕竟是女孩子,虽然猛地蹦出一个哥哥来,有些难适应,但总归见不得自己的哥哥吃苦。 顺带着几个姨娘知道后,自觉没有给梁大闲王诞下小王爷,今得知梁大闲王有一子流落在外,吃了不少苦,案子揣摩大闲王定会欢喜不已,心中也定会自责亏欠,就一起在梁大闲王面前抹眼泪,甚至嚷着要将其接回王府。 惹得梁大闲王心烦不已。 当晚,梁大闲王喝得伶仃大醉。 估计很少人能明白梁大闲王心中的苦闷,毕竟陈少墨是他作为男人来讲,最大的耻辱,哪怕他不清楚,陈少墨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种。 而且,自己被赶出朝歌,失去东宫之位,也是因此而起。 而在朝歌城,大夏的章平皇帝,特意吩咐多点了几根了蜡烛,看完某个人的去信后,翻出一个巨大的漆盒,取出一大摞记载着某个人这十多年来点点滴滴成长的情报记载,一项项的对着。 果然,确实找到了某个人曾经因为一个馒头被狗追着咬的记载。 恰逢刚刚进宫的第十七娘娘遣人来询问晚上夜宵想吃啥,便随口回应了一声:香肉。 这位十七娘娘一听夏皇要吃香肉,纠结再三,一狠心将自己带入宫中的那条小白狗给炖了。 又恰好,夏皇似乎真的有些饿了,当晚比平时多吃了几筷子,于是乎,宫里的各个娘娘都知道了,夏皇喜食香肉。 第二天,朝歌城中,那些个王公贵族中都在传言,十七娘娘昨晚给夏皇做了顿香肉,夏皇今天都没有早朝。 随着一张传说是当晚十七娘娘炖香肉的配方从皇宫流出来后,朝歌城中,掀起了一股轰轰烈烈吃香肉的浪潮。 陈少墨也不会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封信,朝歌城中的狗遭了殃。 当朝歌城流行吃香肉的消息传到梁州,加上在街上,看到一个汉字抱着刀尾随了他三条街后,梁大闲王再也坐不住了,立刻便安排了人去了燕州城。 燕州府,作为大夏北地七州中最大的存在,这官家粮号名曰盈丰粮号。规模超出陈少墨的预期。 燕州府及下辖七个郡县,盈丰粮号铺面竟然多达三十多处,整个存粮达到十万石还多。 官家经营的粮号,自成体系,只是换了一个东家,影响不了什么,反正进粮是官家渠道,搁谁也不敢拿着燕州这数十万百姓的饿肚子的后果卡着不给粮。 有了粮,陈少墨大笔一挥,一万旦粮就上了长风寨。 燕州城郊外最大的酿酒坊,许凤荣已经跑了两次了,细节都谈好了。 朝歌城的回应,比起梁大闲王要慢上不少。 竹田英,当年的探花郎,做了十二年的县令,被朝歌城的一纸调令,给调到燕州,来做着盈丰粮号的大掌柜。 “哎……作孽!一个好好的县令,读圣贤文章的,被我一封信,搞得要来经营粮号了!”陈少墨叹息道。 天刚刚蒙蒙亮,竹田英就风尘仆仆的来了。 和陈少墨意料当中的那种老态龙钟不一样,消瘦,却是腰身挺直,双眼很有精神。 一身破旧的青衫,早已经发白,补丁也身为刺眼。 最显然的,莫过于他身后装满了整整一牛车的书。 竹田英并未将陈少墨这个大东家捧得太高,微微一拱手便对着陈少墨道:“圣上交待,每月你需跟着老朽读书三日!” 陈少墨一愣,忍不住望向一旁的祝炎章。 “竹先生的文章乃是治国安民的文章,多读读总是好事!”祝炎章说完,仔细对付着自己的指甲盖。 陈少墨清楚,这是夏皇的条件,没有转圜的余地,连忙陪着笑脸说道:“好好好,读书的事情咱不急,我们先讨论一下咱们这粮号的事情!” “先读书,再谈粮号!”竹田英丝毫没有给陈少墨这个东家脸色,或许在他的认知中,读书才会是最重要的。 “好,竹大掌柜的!”陈少墨将竹大掌柜的几个字咬的特别重。 见面的第一天,陈少墨就被竹田英抓住,在燕州城盈丰粮号总号的账房内,读了三天的书。 读完书,原本陈少墨还想着要和竹田英讨论一下,盈丰粮号接下来该如何经营的,当当竹田英拿着一大摞他已经整理出来的账本,逼着陈少墨必须将自己调给长风寨的一万石粮食的账平掉时,陈少墨是一刻也不想在燕州待下去。 面对竹田英,陈少墨落荒而逃的回了拒北城。 还未入城,就看到祝炎章等在那里,看样子好像是特意等自己的。 “少墨,香秀出事了!被浸了猪笼!” 陈少墨一听,脑子嗡的一声,全身血液仿佛全部都涌上了脑袋。 手中的马鞭,重重的抽在马前雪的屁股上,马前雪吃疼,扬起蹄子,就超前奔去。 小酒馆中,曹铮正在煮着大肉,见陈少墨冲进来,浑身掩饰不住的怒火,一脸诧异。 “铮叔,借你的刀一用!” 也不等曹铮答应与否,直接到了曹铮存刀之处,抓起刀转身出屋,骑上马前雪,就朝着仙游郡奔去。 已是入夏了,星空高原。 田野里的蛤蟆,正在极力的大叫。 偶尔还能听到几声蝉鸣。 此刻正该是各家各户农忙回来,围着灶台摆弄晚饭的时候,但赵庄上下却是冷清异常。 甚至连鸡鸣狗叫都未曾听到半分。 就连庄里最大的赵家,也是听不到半分的响动。 唯一能看到的,是在庄边一条溪流旁,传来的点点火光。 “好生怪异!”祝炎章顾不得在马背上颠得生疼的屁股,望着整个赵庄说道。 梁州闲王府。 看到陈少墨的信,小郡主们一个个哭的梨花带雨。毕竟是女孩子,虽然猛地蹦出一个哥哥来,有些难适应,但总归见不得自己的哥哥吃苦。 顺带着几个姨娘知道后,自觉没有给梁大闲王诞下小王爷,今得知梁大闲王有一子流落在外,吃了不少苦,案子揣摩大闲王定会欢喜不已,心中也定会自责亏欠,就一起在梁大闲王面前抹眼泪,甚至嚷着要将其接回王府。 惹得梁大闲王心烦不已。 当晚,梁大闲王喝得伶仃大醉。 估计很少人能明白梁大闲王心中的苦闷,毕竟陈少墨是他作为男人来讲,最大的耻辱,哪怕他不清楚,陈少墨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种。 而且,自己被赶出朝歌,失去东宫之位,也是因此而起。 而在朝歌城,大夏的章平皇帝,特意吩咐多点了几根了蜡烛,看完某个人的去信后,翻出一个巨大的漆盒,取出一大摞记载着某个人这十多年来点点滴滴成长的情报记载,一项项的对着。 果然,确实找到了某个人曾经因为一个馒头被狗追着咬的记载。 恰逢刚刚进宫的第十七娘娘遣人来询问晚上夜宵想吃啥,便随口回应了一声:香肉。 这位十七娘娘一听夏皇要吃香肉,纠结再三,一狠心将自己带入宫中的那条小白狗给炖了。 又恰好,夏皇似乎真的有些饿了,当晚比平时多吃了几筷子,于是乎,宫里的各个娘娘都知道了,夏皇喜食香肉。 第二天,朝歌城中,那些个王公贵族中都在传言,十七娘娘昨晚给夏皇做了顿香肉,夏皇今天都没有早朝。 随着一张传说是当晚十七娘娘炖香肉的配方从皇宫流出来后,朝歌城中,掀起了一股轰轰烈烈吃香肉的浪潮。 陈少墨也不会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封信,朝歌城中的狗遭了殃。 当朝歌城流行吃香肉的消息传到梁州,加上在街上,看到一个汉字抱着刀尾随了他三条街后,梁大闲王再也坐不住了,立刻便安排了人去了燕州城。 燕州府,作为大夏北地七州中最大的存在,这官家粮号名曰盈丰粮号。规模超出陈少墨的预期。 燕州府及下辖七个郡县,盈丰粮号铺面竟然多达三十多处,整个存粮达到十万石还多。 官家经营的粮号,自成体系,只是换了一个东家,影响不了什么,反正进粮是官家渠道,搁谁也不敢拿着燕州这数十万百姓的饿肚子的后果卡着不给粮。 有了粮,陈少墨大笔一挥,一万旦粮就上了长风寨。 燕州城郊外最大的酿酒坊,许凤荣已经跑了两次了,细节都谈好了。 朝歌城的回应,比起梁大闲王要慢上不少。 竹田英,当年的探花郎,做了十二年的县令,被朝歌城的一纸调令,给调到燕州,来做着盈丰粮号的大掌柜。 “哎……作孽!一个好好的县令,读圣贤文章的,被我一封信,搞得要来经营粮号了!”陈少墨叹息道。 天刚刚蒙蒙亮,竹田英就风尘仆仆的来了。 和陈少墨意料当中的那种老态龙钟不一样,消瘦,却是腰身挺直,双眼很有精神。 一身破旧的青衫,早已经发白,补丁也身为刺眼。 最显然的,莫过于他身后装满了整整一牛车的书。 竹田英并未将陈少墨这个大东家捧得太高,微微一拱手便对着陈少墨道:“圣上交待,每月你需跟着老朽读书三日!” 陈少墨一愣,忍不住望向一旁的祝炎章。 “竹先生的文章乃是治国安民的文章,多读读总是好事!”祝炎章说完,仔细对付着自己的指甲盖。 陈少墨清楚,这是夏皇的条件,没有转圜的余地,连忙陪着笑脸说道:“好好好,读书的事情咱不急,我们先讨论一下咱们这粮号的事情!” “先读书,再谈粮号!”竹田英丝毫没有给陈少墨这个东家脸色,或许在他的认知中,读书才会是最重要的。 “好,竹大掌柜的!”陈少墨将竹大掌柜的几个字咬的特别重。 见面的第一天,陈少墨就被竹田英抓住,在燕州城盈丰粮号总号的账房内,读了三天的书。 读完书,原本陈少墨还想着要和竹田英讨论一下,盈丰粮号接下来该如何经营的,当当竹田英拿着一大摞他已经整理出来的账本,逼着陈少墨必须将自己调给长风寨的一万石粮食的账平掉时,陈少墨是一刻也不想在燕州待下去。 面对竹田英,陈少墨落荒而逃的回了拒北城。 还未入城,就看到祝炎章等在那里,看样子好像是特意等自己的。 “少墨,香秀出事了!被浸了猪笼!” 陈少墨一听,脑子嗡的一声,全身血液仿佛全部都涌上了脑袋。 手中的马鞭,重重的抽在马前雪的屁股上,马前雪吃疼,扬起蹄子,就超前奔去。 小酒馆中,曹铮正在煮着大肉,见陈少墨冲进来,浑身掩饰不住的怒火,一脸诧异。 “铮叔,借你的刀一用!” 也不等曹铮答应与否,直接到了曹铮存刀之处,抓起刀转身出屋,骑上马前雪,就朝着仙游郡奔去。 已是入夏了,星空高原。 田野里的蛤蟆,正在极力的大叫。 偶尔还能听到几声蝉鸣。 此刻正该是各家各户农忙回来,围着灶台摆弄晚饭的时候,但赵庄上下却是冷清异常。 甚至连鸡鸣狗叫都未曾听到半分。 就连庄里最大的赵家,也是听不到半分的响动。 唯一能看到的,是在庄边一条溪流旁,传来的点点火光。 “好生怪异!”祝炎章顾不得在马背上颠得生疼的屁股,望着整个赵庄说道。 “铮叔,我去溪边看看,你进庄子瞧瞧!”说完,陈少墨一拉马绳,就朝着溪边跑去。 地上铺满了干柴,上面放着一卷破竹席,竹席中,躺着一具身着白纱裙的尸体。 尸体早已经被泡得肿胀,那张被泡胀的脸,借着旁边少年手中的火把,依稀还能辨认出当初的模样。 梁州闲王府。 看到陈少墨的信,小郡主们一个个哭的梨花带雨。毕竟是女孩子,虽然猛地蹦出一个哥哥来,有些难适应,但总归见不得自己的哥哥吃苦。 顺带着几个姨娘知道后,自觉没有给梁大闲王诞下小王爷,今得知梁大闲王有一子流落在外,吃了不少苦,案子揣摩大闲王定会欢喜不已,心中也定会自责亏欠,就一起在梁大闲王面前抹眼泪,甚至嚷着要将其接回王府。 惹得梁大闲王心烦不已。 当晚,梁大闲王喝得伶仃大醉。 估计很少人能明白梁大闲王心中的苦闷,毕竟陈少墨是他作为男人来讲,最大的耻辱,哪怕他不清楚,陈少墨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种。 而且,自己被赶出朝歌,失去东宫之位,也是因此而起。 而在朝歌城,大夏的章平皇帝,特意吩咐多点了几根了蜡烛,看完某个人的去信后,翻出一个巨大的漆盒,取出一大摞记载着某个人这十多年来点点滴滴成长的情报记载,一项项的对着。 果然,确实找到了某个人曾经因为一个馒头被狗追着咬的记载。 恰逢刚刚进宫的第十七娘娘遣人来询问晚上夜宵想吃啥,便随口回应了一声:香肉。 这位十七娘娘一听夏皇要吃香肉,纠结再三,一狠心将自己带入宫中的那条小白狗给炖了。 又恰好,夏皇似乎真的有些饿了,当晚比平时多吃了几筷子,于是乎,宫里的各个娘娘都知道了,夏皇喜食香肉。 第二天,朝歌城中,那些个王公贵族中都在传言,十七娘娘昨晚给夏皇做了顿香肉,夏皇今天都没有早朝。 随着一张传说是当晚十七娘娘炖香肉的配方从皇宫流出来后,朝歌城中,掀起了一股轰轰烈烈吃香肉的浪潮。 陈少墨也不会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封信,朝歌城中的狗遭了殃。 当朝歌城流行吃香肉的消息传到梁州,加上在街上,看到一个汉字抱着刀尾随了他三条街后,梁大闲王再也坐不住了,立刻便安排了人去了燕州城。 燕州府,作为大夏北地七州中最大的存在,这官家粮号名曰盈丰粮号。规模超出陈少墨的预期。 燕州府及下辖七个郡县,盈丰粮号铺面竟然多达三十多处,整个存粮达到十万石还多。 官家经营的粮号,自成体系,只是换了一个东家,影响不了什么,反正进粮是官家渠道,搁谁也不敢拿着燕州这数十万百姓的饿肚子的后果卡着不给粮。 有了粮,陈少墨大笔一挥,一万旦粮就上了长风寨。 燕州城郊外最大的酿酒坊,许凤荣已经跑了两次了,细节都谈好了。 朝歌城的回应,比起梁大闲王要慢上不少。 竹田英,当年的探花郎,做了十二年的县令,被朝歌城的一纸调令,给调到燕州,来做着盈丰粮号的大掌柜。 “哎……作孽!一个好好的县令,读圣贤文章的,被我一封信,搞得要来经营粮号了!”陈少墨叹息道。 天刚刚蒙蒙亮,竹田英就风尘仆仆的来了。 和陈少墨意料当中的那种老态龙钟不一样,消瘦,却是腰身挺直,双眼很有精神。 一身破旧的青衫,早已经发白,补丁也身为刺眼。 最显然的,莫过于他身后装满了整整一牛车的书。 竹田英并未将陈少墨这个大东家捧得太高,微微一拱手便对着陈少墨道:“圣上交待,每月你需跟着老朽读书三日!” 陈少墨一愣,忍不住望向一旁的祝炎章。 “竹先生的文章乃是治国安民的文章,多读读总是好事!”祝炎章说完,仔细对付着自己的指甲盖。 陈少墨清楚,这是夏皇的条件,没有转圜的余地,连忙陪着笑脸说道:“好好好,读书的事情咱不急,我们先讨论一下咱们这粮号的事情!” “先读书,再谈粮号!”竹田英丝毫没有给陈少墨这个东家脸色,或许在他的认知中,读书才会是最重要的。 “好,竹大掌柜的!”陈少墨将竹大掌柜的几个字咬的特别重。 见面的第一天,陈少墨就被竹田英抓住,在燕州城盈丰粮号总号的账房内,读了三天的书。 读完书,原本陈少墨还想着要和竹田英讨论一下,盈丰粮号接下来该如何经营的,当当竹田英拿着一大摞他已经整理出来的账本,逼着陈少墨必须将自己调给长风寨的一万石粮食的账平掉时,陈少墨是一刻也不想在燕州待下去。 面对竹田英,陈少墨落荒而逃的回了拒北城。 还未入城,就看到祝炎章等在那里,看样子好像是特意等自己的。 “少墨,香秀出事了!被浸了猪笼!” 陈少墨一听,脑子嗡的一声,全身血液仿佛全部都涌上了脑袋。 手中的马鞭,重重的抽在马前雪的屁股上,马前雪吃疼,扬起蹄子,就超前奔去。 小酒馆中,曹铮正在煮着大肉,见陈少墨冲进来,浑身掩饰不住的怒火,一脸诧异。 “铮叔,借你的刀一用!” 也不等曹铮答应与否,直接到了曹铮存刀之处,抓起刀转身出屋,骑上马前雪,就朝着仙游郡奔去。 已是入夏了,星空高原。 田野里的蛤蟆,正在极力的大叫。 偶尔还能听到几声蝉鸣。 此刻正该是各家各户农忙回来,围着灶台摆弄晚饭的时候,但赵庄上下却是冷清异常。 甚至连鸡鸣狗叫都未曾听到半分。 就连庄里最大的赵家,也是听不到半分的响动。 唯一能看到的,是在庄边一条溪流旁,传来的点点火光。 “好生怪异!”祝炎章顾不得在马背上颠得生疼的屁股,望着整个赵庄说道。 梁州闲王府。 看到陈少墨的信,小郡主们一个个哭的梨花带雨。毕竟是女孩子,虽然猛地蹦出一个哥哥来,有些难适应,但总归见不得自己的哥哥吃苦。 顺带着几个姨娘知道后,自觉没有给梁大闲王诞下小王爷,今得知梁大闲王有一子流落在外,吃了不少苦,案子揣摩大闲王定会欢喜不已,心中也定会自责亏欠,就一起在梁大闲王面前抹眼泪,甚至嚷着要将其接回王府。 惹得梁大闲王心烦不已。 当晚,梁大闲王喝得伶仃大醉。 估计很少人能明白梁大闲王心中的苦闷,毕竟陈少墨是他作为男人来讲,最大的耻辱,哪怕他不清楚,陈少墨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种。 而且,自己被赶出朝歌,失去东宫之位,也是因此而起。 而在朝歌城,大夏的章平皇帝,特意吩咐多点了几根了蜡烛,看完某个人的去信后,翻出一个巨大的漆盒,取出一大摞记载着某个人这十多年来点点滴滴成长的情报记载,一项项的对着。 果然,确实找到了某个人曾经因为一个馒头被狗追着咬的记载。 恰逢刚刚进宫的第十七娘娘遣人来询问晚上夜宵想吃啥,便随口回应了一声:香肉。 这位十七娘娘一听夏皇要吃香肉,纠结再三,一狠心将自己带入宫中的那条小白狗给炖了。 又恰好,夏皇似乎真的有些饿了,当晚比平时多吃了几筷子,于是乎,宫里的各个娘娘都知道了,夏皇喜食香肉。 第二天,朝歌城中,那些个王公贵族中都在传言,十七娘娘昨晚给夏皇做了顿香肉,夏皇今天都没有早朝。 随着一张传说是当晚十七娘娘炖香肉的配方从皇宫流出来后,朝歌城中,掀起了一股轰轰烈烈吃香肉的浪潮。 陈少墨也不会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封信,朝歌城中的狗遭了殃。 当朝歌城流行吃香肉的消息传到梁州,加上在街上,看到一个汉字抱着刀尾随了他三条街后,梁大闲王再也坐不住了,立刻便安排了人去了燕州城。 燕州府,作为大夏北地七州中最大的存在,这官家粮号名曰盈丰粮号。规模超出陈少墨的预期。 燕州府及下辖七个郡县,盈丰粮号铺面竟然多达三十多处,整个存粮达到十万石还多。 官家经营的粮号,自成体系,只是换了一个东家,影响不了什么,反正进粮是官家渠道,搁谁也不敢拿着燕州这数十万百姓的饿肚子的后果卡着不给粮。 有了粮,陈少墨大笔一挥,一万旦粮就上了长风寨。 燕州城郊外最大的酿酒坊,许凤荣已经跑了两次了,细节都谈好了。 朝歌城的回应,比起梁大闲王要慢上不少。 竹田英,当年的探花郎,做了十二年的县令,被朝歌城的一纸调令,给调到燕州,来做着盈丰粮号的大掌柜。 “哎……作孽!一个好好的县令,读圣贤文章的,被我一封信,搞得要来经营粮号了!”陈少墨叹息道。 天刚刚蒙蒙亮,竹田英就风尘仆仆的来了。 和陈少墨意料当中的那种老态龙钟不一样,消瘦,却是腰身挺直,双眼很有精神。 一身破旧的青衫,早已经发白,补丁也身为刺眼。 最显然的,莫过于他身后装满了整整一牛车的书。 竹田英并未将陈少墨这个大东家捧得太高,微微一拱手便对着陈少墨道:“圣上交待,每月你需跟着老朽读书三日!” 陈少墨一愣,忍不住望向一旁的祝炎章。 “竹先生的文章乃是治国安民的文章,多读读总是好事!”祝炎章说完,仔细对付着自己的指甲盖。 陈少墨清楚,这是夏皇的条件,没有转圜的余地,连忙陪着笑脸说道:“好好好,读书的事情咱不急,我们先讨论一下咱们这粮号的事情!” “先读书,再谈粮号!”竹田英丝毫没有给陈少墨这个东家脸色,或许在他的认知中,读书才会是最重要的。 “好,竹大掌柜的!”陈少墨将竹大掌柜的几个字咬的特别重。 见面的第一天,陈少墨就被竹田英抓住,在燕州城盈丰粮号总号的账房内,读了三天的书。 读完书,原本陈少墨还想着要和竹田英讨论一下,盈丰粮号接下来该如何经营的,当当竹田英拿着一大摞他已经整理出来的账本,逼着陈少墨必须将自己调给长风寨的一万石粮食的账平掉时,陈少墨是一刻也不想在燕州待下去。 面对竹田英,陈少墨落荒而逃的回了拒北城。 还未入城,就看到祝炎章等在那里,看样子好像是特意等自己的。 “少墨,香秀出事了!被浸了猪笼!” 陈少墨一听,脑子嗡的一声,全身血液仿佛全部都涌上了脑袋。 手中的马鞭,重重的抽在马前雪的屁股上,马前雪吃疼,扬起蹄子,就超前奔去。 小酒馆中,曹铮正在煮着大肉,见陈少墨冲进来,浑身掩饰不住的怒火,一脸诧异。 “铮叔,借你的刀一用!” 也不等曹铮答应与否,直接到了曹铮存刀之处,抓起刀转身出屋,骑上马前雪,就朝着仙游郡奔去。 已是入夏了,星空高原。 田野里的蛤蟆,正在极力的大叫。 偶尔还能听到几声蝉鸣。 此刻正该是各家各户农忙回来,围着灶台摆弄晚饭的时候,但赵庄上下却是冷清异常。 甚至连鸡鸣狗叫都未曾听到半分。 就连庄里最大的赵家,也是听不到半分的响动。 唯一能看到的,是在庄边一条溪流旁,传来的点点火光。 “好生怪异!”祝炎章顾不得在马背上颠得生疼的屁股,望着整个赵庄说道。 梁州闲王府。 看到陈少墨的信,小郡主们一个个哭的梨花带雨。毕竟是女孩子,虽然猛地蹦出一个哥哥来,有些难适应,但总归见不得自己的哥哥吃苦。 顺带着几个姨娘知道后,自觉没有给梁大闲王诞下小王爷,今得知梁大闲王有一子流落在外,吃了不少苦,案子揣摩大闲王定会欢喜不已,心中也定会自责亏欠,就一起在梁大闲王面前抹眼泪,甚至嚷着要将其接回王府。 惹得梁大闲王心烦不已。 当晚,梁大闲王喝得伶仃大醉。 估计很少人能明白梁大闲王心中的苦闷,毕竟陈少墨是他作为男人来讲,最大的耻辱,哪怕他不清楚,陈少墨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种。 而且,自己被赶出朝歌,失去东宫之位,也是因此而起。 而在朝歌城,大夏的章平皇帝,特意吩咐多点了几根了蜡烛,看完某个人的去信后,翻出一个巨大的漆盒,取出一大摞记载着某个人这十多年来点点滴滴成长的情报记载,一项项的对着。 果然,确实找到了某个人曾经因为一个馒头被狗追着咬的记载。 恰逢刚刚进宫的第十七娘娘遣人来询问晚上夜宵想吃啥,便随口回应了一声:香肉。 这位十七娘娘一听夏皇要吃香肉,纠结再三,一狠心将自己带入宫中的那条小白狗给炖了。 又恰好,夏皇似乎真的有些饿了,当晚比平时多吃了几筷子,于是乎,宫里的各个娘娘都知道了,夏皇喜食香肉。 第二天,朝歌城中,那些个王公贵族中都在传言,十七娘娘昨晚给夏皇做了顿香肉,夏皇今天都没有早朝。 随着一张传说是当晚十七娘娘炖香肉的配方从皇宫流出来后,朝歌城中,掀起了一股轰轰烈烈吃香肉的浪潮。 陈少墨也不会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封信,朝歌城中的狗遭了殃。 当朝歌城流行吃香肉的消息传到梁州,加上在街上,看到一个汉字抱着刀尾随了他三条街后,梁大闲王再也坐不住了,立刻便安排了人去了燕州城。 燕州府,作为大夏北地七州中最大的存在,这官家粮号名曰盈丰粮号。规模超出陈少墨的预期。 燕州府及下辖七个郡县,盈丰粮号铺面竟然多达三十多处,整个存粮达到十万石还多。 官家经营的粮号,自成体系,只是换了一个东家,影响不了什么,反正进粮是官家渠道,搁谁也不敢拿着燕州这数十万百姓的饿肚子的后果卡着不给粮。 有了粮,陈少墨大笔一挥,一万旦粮就上了长风寨。 燕州城郊外最大的酿酒坊,许凤荣已经跑了两次了,细节都谈好了。 朝歌城的回应,比起梁大闲王要慢上不少。 竹田英,当年的探花郎,做了十二年的县令,被朝歌城的一纸调令,给调到燕州,来做着盈丰粮号的大掌柜。 “哎……作孽!一个好好的县令,读圣贤文章的,被我一封信,搞得要来经营粮号了!”陈少墨叹息道。 天刚刚蒙蒙亮,竹田英就风尘仆仆的来了。 和陈少墨意料当中的那种老态龙钟不一样,消瘦,却是腰身挺直,双眼很有精神。 一身破旧的青衫,早已经发白,补丁也身为刺眼。 最显然的,莫过于他身后装满了整整一牛车的书。 竹田英并未将陈少墨这个大东家捧得太高,微微一拱手便对着陈少墨道:“圣上交待,每月你需跟着老朽读书三日!” 陈少墨一愣,忍不住望向一旁的祝炎章。 “竹先生的文章乃是治国安民的文章,多读读总是好事!”祝炎章说完,仔细对付着自己的指甲盖。 陈少墨清楚,这是夏皇的条件,没有转圜的余地,连忙陪着笑脸说道:“好好好,读书的事情咱不急,我们先讨论一下咱们这粮号的事情!” “先读书,再谈粮号!”竹田英丝毫没有给陈少墨这个东家脸色,或许在他的认知中,读书才会是最重要的。 “好,竹大掌柜的!”陈少墨将竹大掌柜的几个字咬的特别重。 见面的第一天,陈少墨就被竹田英抓住,在燕州城盈丰粮号总号的账房内,读了三天的书。 读完书,原本陈少墨还想着要和竹田英讨论一下,盈丰粮号接下来该如何经营的,当当竹田英拿着一大摞他已经整理出来的账本,逼着陈少墨必须将自己调给长风寨的一万石粮食的账平掉时,陈少墨是一刻也不想在燕州待下去。 面对竹田英,陈少墨落荒而逃的回了拒北城。 还未入城,就看到祝炎章等在那里,看样子好像是特意等自己的。 “少墨,香秀出事了!被浸了猪笼!” 陈少墨一听,脑子嗡的一声,全身血液仿佛全部都涌上了脑袋。 手中的马鞭,重重的抽在马前雪的屁股上,马前雪吃疼,扬起蹄子,就超前奔去。 小酒馆中,曹铮正在煮着大肉,见陈少墨冲进来,浑身掩饰不住的怒火,一脸诧异。 “铮叔,借你的刀一用!” 也不等曹铮答应与否,直接到了曹铮存刀之处,抓起刀转身出屋,骑上马前雪,就朝着仙游郡奔去。 已是入夏了,星空高原。 田野里的蛤蟆,正在极力的大叫。 偶尔还能听到几声蝉鸣。 此刻正该是各家各户农忙回来,围着灶台摆弄晚饭的时候,但赵庄上下却是冷清异常。 甚至连鸡鸣狗叫都未曾听到半分。 就连庄里最大的赵家,也是听不到半分的响动。 唯一能看到的,是在庄边一条溪流旁,传来的点点火光。 “好生怪异!”祝炎章顾不得在马背上颠得生疼的屁股,望着整个赵庄说道。 梁州闲王府。 看到陈少墨的信,小郡主们一个个哭的梨花带雨。毕竟是女孩子,虽然猛地蹦出一个哥哥来,有些难适应,但总归见不得自己的哥哥吃苦。 顺带着几个姨娘知道后,自觉没有给梁大闲王诞下小王爷,今得知梁大闲王有一子流落在外,吃了不少苦,案子揣摩大闲王定会欢喜不已,心中也定会自责亏欠,就一起在梁大闲王面前抹眼泪,甚至嚷着要将其接回王府。 惹得梁大闲王心烦不已。 当晚,梁大闲王喝得伶仃大醉。 估计很少人能明白梁大闲王心中的苦闷,毕竟陈少墨是他作为男人来讲,最大的耻辱,哪怕他不清楚,陈少墨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种。 而且,自己被赶出朝歌,失去东宫之位,也是因此而起。 而在朝歌城,大夏的章平皇帝,特意吩咐多点了几根了蜡烛,看完某个人的去信后,翻出一个巨大的漆盒,取出一大摞记载着某个人这十多年来点点滴滴成长的情报记载,一项项的对着。 果然,确实找到了某个人曾经因为一个馒头被狗追着咬的记载。 恰逢刚刚进宫的第十七娘娘遣人来询问晚上夜宵想吃啥,便随口回应了一声:香肉。 这位十七娘娘一听夏皇要吃香肉,纠结再三,一狠心将自己带入宫中的那条小白狗给炖了。 又恰好,夏皇似乎真的有些饿了,当晚比平时多吃了几筷子,于是乎,宫里的各个娘娘都知道了,夏皇喜食香肉。 第二天,朝歌城中,那些个王公贵族中都在传言,十七娘娘昨晚给夏皇做了顿香肉,夏皇今天都没有早朝。 随着一张传说是当晚十七娘娘炖香肉的配方从皇宫流出来后,朝歌城中,掀起了一股轰轰烈烈吃香肉的浪潮。 陈少墨也不会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封信,朝歌城中的狗遭了殃。 当朝歌城流行吃香肉的消息传到梁州,加上在街上,看到一个汉字抱着刀尾随了他三条街后,梁大闲王再也坐不住了,立刻便安排了人去了燕州城。 燕州府,作为大夏北地七州中最大的存在,这官家粮号名曰盈丰粮号。规模超出陈少墨的预期。 燕州府及下辖七个郡县,盈丰粮号铺面竟然多达三十多处,整个存粮达到十万石还多。 官家经营的粮号,自成体系,只是换了一个东家,影响不了什么,反正进粮是官家渠道,搁谁也不敢拿着燕州这数十万百姓的饿肚子的后果卡着不给粮。 有了粮,陈少墨大笔一挥,一万旦粮就上了长风寨。 燕州城郊外最大的酿酒坊,许凤荣已经跑了两次了,细节都谈好了。 朝歌城的回应,比起梁大闲王要慢上不少。 竹田英,当年的探花郎,做了十二年的县令,被朝歌城的一纸调令,给调到燕州,来做着盈丰粮号的大掌柜。 “哎……作孽!一个好好的县令,读圣贤文章的,被我一封信,搞得要来经营粮号了!”陈少墨叹息道。 天刚刚蒙蒙亮,竹田英就风尘仆仆的来了。 和陈少墨意料当中的那种老态龙钟不一样,消瘦,却是腰身挺直,双眼很有精神。 一身破旧的青衫,早已经发白,补丁也身为刺眼。 最显然的,莫过于他身后装满了整整一牛车的书。 竹田英并未将陈少墨这个大东家捧得太高,微微一拱手便对着陈少墨道:“圣上交待,每月你需跟着老朽读书三日!” 陈少墨一愣,忍不住望向一旁的祝炎章。 “竹先生的文章乃是治国安民的文章,多读读总是好事!”祝炎章说完,仔细对付着自己的指甲盖。 陈少墨清楚,这是夏皇的条件,没有转圜的余地,连忙陪着笑脸说道:“好好好,读书的事情咱不急,我们先讨论一下咱们这粮号的事情!” “先读书,再谈粮号!”竹田英丝毫没有给陈少墨这个东家脸色,或许在他的认知中,读书才会是最重要的。 “好,竹大掌柜的!”陈少墨将竹大掌柜的几个字咬的特别重。 见面的第一天,陈少墨就被竹田英抓住,在燕州城盈丰粮号总号的账房内,读了三天的书。 读完书,原本陈少墨还想着要和竹田英讨论一下,盈丰粮号接下来该如何经营的,当当竹田英拿着一大摞他已经整理出来的账本,逼着陈少墨必须将自己调给长风寨的一万石粮食的账平掉时,陈少墨是一刻也不想在燕州待下去。 面对竹田英,陈少墨落荒而逃的回了拒北城。 还未入城,就看到祝炎章等在那里,看样子好像是特意等自己的。 “少墨,香秀出事了!被浸了猪笼!” 陈少墨一听,脑子嗡的一声,全身血液仿佛全部都涌上了脑袋。 手中的马鞭,重重的抽在马前雪的屁股上,马前雪吃疼,扬起蹄子,就超前奔去。 小酒馆中,曹铮正在煮着大肉,见陈少墨冲进来,浑身掩饰不住的怒火,一脸诧异。 “铮叔,借你的刀一用!” 也不等曹铮答应与否,直接到了曹铮存刀之处,抓起刀转身出屋,骑上马前雪,就朝着仙游郡奔去。 已是入夏了,星空高原。 田野里的蛤蟆,正在极力的大叫。 偶尔还能听到几声蝉鸣。 此刻正该是各家各户农忙回来,围着灶台摆弄晚饭的时候,但赵庄上下却是冷清异常。 甚至连鸡鸣狗叫都未曾听到半分。 就连庄里最大的赵家,也是听不到半分的响动。 唯一能看到的,是在庄边一条溪流旁,传来的点点火光。 “好生怪异!”祝炎章顾不得在马背上颠得生疼的屁股,望着整个赵庄说道。 “铮叔,我去溪边看看,你进庄子瞧瞧!”说完,陈少墨一拉马绳,就朝着溪边跑去。 地上铺满了干柴,上面放着一卷破竹席,竹席中,躺着一具身着白纱裙的尸体。 尸体早已经被泡得肿胀,那张被泡胀的脸,借着旁边少年手中的火把,依稀还能辨认出当初的模样。 梁州闲王府。 看到陈少墨的信,小郡主们一个个哭的梨花带雨。毕竟是女孩子,虽然猛地蹦出一个哥哥来,有些难适应,但总归见不得自己的哥哥吃苦。 顺带着几个姨娘知道后,自觉没有给梁大闲王诞下小王爷,今得知梁大闲王有一子流落在外,吃了不少苦,案子揣摩大闲王定会欢喜不已,心中也定会自责亏欠,就一起在梁大闲王面前抹眼泪,甚至嚷着要将其接回王府。 惹得梁大闲王心烦不已。 当晚,梁大闲王喝得伶仃大醉。 估计很少人能明白梁大闲王心中的苦闷,毕竟陈少墨是他作为男人来讲,最大的耻辱,哪怕他不清楚,陈少墨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种。 而且,自己被赶出朝歌,失去东宫之位,也是因此而起。 而在朝歌城,大夏的章平皇帝,特意吩咐多点了几根了蜡烛,看完某个人的去信后,翻出一个巨大的漆盒,取出一大摞记载着某个人这十多年来点点滴滴成长的情报记载,一项项的对着。 果然,确实找到了某个人曾经因为一个馒头被狗追着咬的记载。 恰逢刚刚进宫的第十七娘娘遣人来询问晚上夜宵想吃啥,便随口回应了一声:香肉。 这位十七娘娘一听夏皇要吃香肉,纠结再三,一狠心将自己带入宫中的那条小白狗给炖了。 又恰好,夏皇似乎真的有些饿了,当晚比平时多吃了几筷子,于是乎,宫里的各个娘娘都知道了,夏皇喜食香肉。 第二天,朝歌城中,那些个王公贵族中都在传言,十七娘娘昨晚给夏皇做了顿香肉,夏皇今天都没有早朝。 随着一张传说是当晚十七娘娘炖香肉的配方从皇宫流出来后,朝歌城中,掀起了一股轰轰烈烈吃香肉的浪潮。 陈少墨也不会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封信,朝歌城中的狗遭了殃。 当朝歌城流行吃香肉的消息传到梁州,加上在街上,看到一个汉字抱着刀尾随了他三条街后,梁大闲王再也坐不住了,立刻便安排了人去了燕州城。 燕州府,作为大夏北地七州中最大的存在,这官家粮号名曰盈丰粮号。规模超出陈少墨的预期。 燕州府及下辖七个郡县,盈丰粮号铺面竟然多达三十多处,整个存粮达到十万石还多。 官家经营的粮号,自成体系,只是换了一个东家,影响不了什么,反正进粮是官家渠道,搁谁也不敢拿着燕州这数十万百姓的饿肚子的后果卡着不给粮。 有了粮,陈少墨大笔一挥,一万旦粮就上了长风寨。 燕州城郊外最大的酿酒坊,许凤荣已经跑了两次了,细节都谈好了。 朝歌城的回应,比起梁大闲王要慢上不少。 竹田英,当年的探花郎,做了十二年的县令,被朝歌城的一纸调令,给调到燕州,来做着盈丰粮号的大掌柜。 “哎……作孽!一个好好的县令,读圣贤文章的,被我一封信,搞得要来经营粮号了!”陈少墨叹息道。 天刚刚蒙蒙亮,竹田英就风尘仆仆的来了。 和陈少墨意料当中的那种老态龙钟不一样,消瘦,却是腰身挺直,双眼很有精神。 一身破旧的青衫,早已经发白,补丁也身为刺眼。 最显然的,莫过于他身后装满了整整一牛车的书。 竹田英并未将陈少墨这个大东家捧得太高,微微一拱手便对着陈少墨道:“圣上交待,每月你需跟着老朽读书三日!” 陈少墨一愣,忍不住望向一旁的祝炎章。 “竹先生的文章乃是治国安民的文章,多读读总是好事!”祝炎章说完,仔细对付着自己的指甲盖。 陈少墨清楚,这是夏皇的条件,没有转圜的余地,连忙陪着笑脸说道:“好好好,读书的事情咱不急,我们先讨论一下咱们这粮号的事情!” “先读书,再谈粮号!”竹田英丝毫没有给陈少墨这个东家脸色,或许在他的认知中,读书才会是最重要的。 “好,竹大掌柜的!”陈少墨将竹大掌柜的几个字咬的特别重。 见面的第一天,陈少墨就被竹田英抓住,在燕州城盈丰粮号总号的账房内,读了三天的书。 读完书,原本陈少墨还想着要和竹田英讨论一下,盈丰粮号接下来该如何经营的,当当竹田英拿着一大摞他已经整理出来的账本,逼着陈少墨必须将自己调给长风寨的一万石粮食的账平掉时,陈少墨是一刻也不想在燕州待下去。 面对竹田英,陈少墨落荒而逃的回了拒北城。 还未入城,就看到祝炎章等在那里,看样子好像是特意等自己的。 “少墨,香秀出事了!被浸了猪笼!” 陈少墨一听,脑子嗡的一声,全身血液仿佛全部都涌上了脑袋。 手中的马鞭,重重的抽在马前雪的屁股上,马前雪吃疼,扬起蹄子,就超前奔去。 小酒馆中,曹铮正在煮着大肉,见陈少墨冲进来,浑身掩饰不住的怒火,一脸诧异。 “铮叔,借你的刀一用!” 也不等曹铮答应与否,直接到了曹铮存刀之处,抓起刀转身出屋,骑上马前雪,就朝着仙游郡奔去。 已是入夏了,星空高原。 田野里的蛤蟆,正在极力的大叫。 偶尔还能听到几声蝉鸣。 此刻正该是各家各户农忙回来,围着灶台摆弄晚饭的时候,但赵庄上下却是冷清异常。 甚至连鸡鸣狗叫都未曾听到半分。 就连庄里最大的赵家,也是听不到半分的响动。 唯一能看到的,是在庄边一条溪流旁,传来的点点火光。 “好生怪异!”祝炎章顾不得在马背上颠得生疼的屁股,望着整个赵庄说道。 “铮叔,我去溪边看看,你进庄子瞧瞧!”说完,陈少墨一拉马绳,就朝着溪边跑去。 地上铺满了干柴,上面放着一卷破竹席,竹席中,躺着一具身着白纱裙的尸体。 尸体早已经被泡得肿胀,那张被泡胀的脸,借着旁边少年手中的火把,依稀还能辨认出当初的模样。 梁州闲王府。 看到陈少墨的信,小郡主们一个个哭的梨花带雨。毕竟是女孩子,虽然猛地蹦出一个哥哥来,有些难适应,但总归见不得自己的哥哥吃苦。 顺带着几个姨娘知道后,自觉没有给梁大闲王诞下小王爷,今得知梁大闲王有一子流落在外,吃了不少苦,案子揣摩大闲王定会欢喜不已,心中也定会自责亏欠,就一起在梁大闲王面前抹眼泪,甚至嚷着要将其接回王府。 惹得梁大闲王心烦不已。 当晚,梁大闲王喝得伶仃大醉。 估计很少人能明白梁大闲王心中的苦闷,毕竟陈少墨是他作为男人来讲,最大的耻辱,哪怕他不清楚,陈少墨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种。 而且,自己被赶出朝歌,失去东宫之位,也是因此而起。 而在朝歌城,大夏的章平皇帝,特意吩咐多点了几根了蜡烛,看完某个人的去信后,翻出一个巨大的漆盒,取出一大摞记载着某个人这十多年来点点滴滴成长的情报记载,一项项的对着。 果然,确实找到了某个人曾经因为一个馒头被狗追着咬的记载。 恰逢刚刚进宫的第十七娘娘遣人来询问晚上夜宵想吃啥,便随口回应了一声:香肉。 这位十七娘娘一听夏皇要吃香肉,纠结再三,一狠心将自己带入宫中的那条小白狗给炖了。 又恰好,夏皇似乎真的有些饿了,当晚比平时多吃了几筷子,于是乎,宫里的各个娘娘都知道了,夏皇喜食香肉。 第二天,朝歌城中,那些个王公贵族中都在传言,十七娘娘昨晚给夏皇做了顿香肉,夏皇今天都没有早朝。 随着一张传说是当晚十七娘娘炖香肉的配方从皇宫流出来后,朝歌城中,掀起了一股轰轰烈烈吃香肉的浪潮。 陈少墨也不会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封信,朝歌城中的狗遭了殃。 当朝歌城流行吃香肉的消息传到梁州,加上在街上,看到一个汉字抱着刀尾随了他三条街后,梁大闲王再也坐不住了,立刻便安排了人去了燕州城。 燕州府,作为大夏北地七州中最大的存在,这官家粮号名曰盈丰粮号。规模超出陈少墨的预期。 燕州府及下辖七个郡县,盈丰粮号铺面竟然多达三十多处,整个存粮达到十万石还多。 官家经营的粮号,自成体系,只是换了一个东家,影响不了什么,反正进粮是官家渠道,搁谁也不敢拿着燕州这数十万百姓的饿肚子的后果卡着不给粮。 有了粮,陈少墨大笔一挥,一万旦粮就上了长风寨。 燕州城郊外最大的酿酒坊,许凤荣已经跑了两次了,细节都谈好了。 朝歌城的回应,比起梁大闲王要慢上不少。 竹田英,当年的探花郎,做了十二年的县令,被朝歌城的一纸调令,给调到燕州,来做着盈丰粮号的大掌柜。 “哎……作孽!一个好好的县令,读圣贤文章的,被我一封信,搞得要来经营粮号了!”陈少墨叹息道。 天刚刚蒙蒙亮,竹田英就风尘仆仆的来了。 和陈少墨意料当中的那种老态龙钟不一样,消瘦,却是腰身挺直,双眼很有精神。 一身破旧的青衫,早已经发白,补丁也身为刺眼。 最显然的,莫过于他身后装满了整整一牛车的书。 竹田英并未将陈少墨这个大东家捧得太高,微微一拱手便对着陈少墨道:“圣上交待,每月你需跟着老朽读书三日!” 陈少墨一愣,忍不住望向一旁的祝炎章。 “竹先生的文章乃是治国安民的文章,多读读总是好事!”祝炎章说完,仔细对付着自己的指甲盖。 陈少墨清楚,这是夏皇的条件,没有转圜的余地,连忙陪着笑脸说道:“好好好,读书的事情咱不急,我们先讨论一下咱们这粮号的事情!” “先读书,再谈粮号!”竹田英丝毫没有给陈少墨这个东家脸色,或许在他的认知中,读书才会是最重要的。 “好,竹大掌柜的!”陈少墨将竹大掌柜的几个字咬的特别重。 见面的第一天,陈少墨就被竹田英抓住,在燕州城盈丰粮号总号的账房内,读了三天的书。 读完书,原本陈少墨还想着要和竹田英讨论一下,盈丰粮号接下来该如何经营的,当当竹田英拿着一大摞他已经整理出来的账本,逼着陈少墨必须将自己调给长风寨的一万石粮食的账平掉时,陈少墨是一刻也不想在燕州待下去。 面对竹田英,陈少墨落荒而逃的回了拒北城。 还未入城,就看到祝炎章等在那里,看样子好像是特意等自己的。 “少墨,香秀出事了!被浸了猪笼!” 陈少墨一听,脑子嗡的一声,全身血液仿佛全部都涌上了脑袋。 手中的马鞭,重重的抽在马前雪的屁股上,马前雪吃疼,扬起蹄子,就超前奔去。 小酒馆中,曹铮正在煮着大肉,见陈少墨冲进来,浑身掩饰不住的怒火,一脸诧异。 “铮叔,借你的刀一用!” 也不等曹铮答应与否,直接到了曹铮存刀之处,抓起刀转身出屋,骑上马前雪,就朝着仙游郡奔去。 已是入夏了,星空高原。 田野里的蛤蟆,正在极力的大叫。 偶尔还能听到几声蝉鸣。 此刻正该是各家各户农忙回来,围着灶台摆弄晚饭的时候,但赵庄上下却是冷清异常。 甚至连鸡鸣狗叫都未曾听到半分。 就连庄里最大的赵家,也是听不到半分的响动。 唯一能看到的,是在庄边一条溪流旁,传来的点点火光。 “好生怪异!”祝炎章顾不得在马背上颠得生疼的屁股,望着整个赵庄说道。 梁州闲王府。 看到陈少墨的信,小郡主们一个个哭的梨花带雨。毕竟是女孩子,虽然猛地蹦出一个哥哥来,有些难适应,但总归见不得自己的哥哥吃苦。 顺带着几个姨娘知道后,自觉没有给梁大闲王诞下小王爷,今得知梁大闲王有一子流落在外,吃了不少苦,案子揣摩大闲王定会欢喜不已,心中也定会自责亏欠,就一起在梁大闲王面前抹眼泪,甚至嚷着要将其接回王府。 惹得梁大闲王心烦不已。 当晚,梁大闲王喝得伶仃大醉。 估计很少人能明白梁大闲王心中的苦闷,毕竟陈少墨是他作为男人来讲,最大的耻辱,哪怕他不清楚,陈少墨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种。 而且,自己被赶出朝歌,失去东宫之位,也是因此而起。 而在朝歌城,大夏的章平皇帝,特意吩咐多点了几根了蜡烛,看完某个人的去信后,翻出一个巨大的漆盒,取出一大摞记载着某个人这十多年来点点滴滴成长的情报记载,一项项的对着。 果然,确实找到了某个人曾经因为一个馒头被狗追着咬的记载。 恰逢刚刚进宫的第十七娘娘遣人来询问晚上夜宵想吃啥,便随口回应了一声:香肉。 这位十七娘娘一听夏皇要吃香肉,纠结再三,一狠心将自己带入宫中的那条小白狗给炖了。 又恰好,夏皇似乎真的有些饿了,当晚比平时多吃了几筷子,于是乎,宫里的各个娘娘都知道了,夏皇喜食香肉。 第二天,朝歌城中,那些个王公贵族中都在传言,十七娘娘昨晚给夏皇做了顿香肉,夏皇今天都没有早朝。 随着一张传说是当晚十七娘娘炖香肉的配方从皇宫流出来后,朝歌城中,掀起了一股轰轰烈烈吃香肉的浪潮。 陈少墨也不会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封信,朝歌城中的狗遭了殃。 当朝歌城流行吃香肉的消息传到梁州,加上在街上,看到一个汉字抱着刀尾随了他三条街后,梁大闲王再也坐不住了,立刻便安排了人去了燕州城。 燕州府,作为大夏北地七州中最大的存在,这官家粮号名曰盈丰粮号。规模超出陈少墨的预期。 燕州府及下辖七个郡县,盈丰粮号铺面竟然多达三十多处,整个存粮达到十万石还多。 官家经营的粮号,自成体系,只是换了一个东家,影响不了什么,反正进粮是官家渠道,搁谁也不敢拿着燕州这数十万百姓的饿肚子的后果卡着不给粮。 有了粮,陈少墨大笔一挥,一万旦粮就上了长风寨。 燕州城郊外最大的酿酒坊,许凤荣已经跑了两次了,细节都谈好了。 朝歌城的回应,比起梁大闲王要慢上不少。 竹田英,当年的探花郎,做了十二年的县令,被朝歌城的一纸调令,给调到燕州,来做着盈丰粮号的大掌柜。 “哎……作孽!一个好好的县令,读圣贤文章的,被我一封信,搞得要来经营粮号了!”陈少墨叹息道。 天刚刚蒙蒙亮,竹田英就风尘仆仆的来了。 和陈少墨意料当中的那种老态龙钟不一样,消瘦,却是腰身挺直,双眼很有精神。 一身破旧的青衫,早已经发白,补丁也身为刺眼。 最显然的,莫过于他身后装满了整整一牛车的书。 竹田英并未将陈少墨这个大东家捧得太高,微微一拱手便对着陈少墨道:“圣上交待,每月你需跟着老朽读书三日!” 陈少墨一愣,忍不住望向一旁的祝炎章。 “竹先生的文章乃是治国安民的文章,多读读总是好事!”祝炎章说完,仔细对付着自己的指甲盖。 陈少墨清楚,这是夏皇的条件,没有转圜的余地,连忙陪着笑脸说道:“好好好,读书的事情咱不急,我们先讨论一下咱们这粮号的事情!” “先读书,再谈粮号!”竹田英丝毫没有给陈少墨这个东家脸色,或许在他的认知中,读书才会是最重要的。 “好,竹大掌柜的!”陈少墨将竹大掌柜的几个字咬的特别重。 见面的第一天,陈少墨就被竹田英抓住,在燕州城盈丰粮号总号的账房内,读了三天的书。 读完书,原本陈少墨还想着要和竹田英讨论一下,盈丰粮号接下来该如何经营的,当当竹田英拿着一大摞他已经整理出来的账本,逼着陈少墨必须将自己调给长风寨的一万石粮食的账平掉时,陈少墨是一刻也不想在燕州待下去。 面对竹田英,陈少墨落荒而逃的回了拒北城。 还未入城,就看到祝炎章等在那里,看样子好像是特意等自己的。 “少墨,香秀出事了!被浸了猪笼!” 陈少墨一听,脑子嗡的一声,全身血液仿佛全部都涌上了脑袋。 手中的马鞭,重重的抽在马前雪的屁股上,马前雪吃疼,扬起蹄子,就超前奔去。 小酒馆中,曹铮正在煮着大肉,见陈少墨冲进来,浑身掩饰不住的怒火,一脸诧异。 “铮叔,借你的刀一用!” 也不等曹铮答应与否,直接到了曹铮存刀之处,抓起刀转身出屋,骑上马前雪,就朝着仙游郡奔去。 已是入夏了,星空高原。 田野里的蛤蟆,正在极力的大叫。 偶尔还能听到几声蝉鸣。 此刻正该是各家各户农忙回来,围着灶台摆弄晚饭的时候,但赵庄上下却是冷清异常。 甚至连鸡鸣狗叫都未曾听到半分。 就连庄里最大的赵家,也是听不到半分的响动。 唯一能看到的,是在庄边一条溪流旁,传来的点点火光。 “好生怪异!”祝炎章顾不得在马背上颠得生疼的屁股,望着整个赵庄说道。 第二十二章:借了个寂寞 见到有人来,少年没有半丝的的慌张。 “你是谁?”陈少墨盯着问道。 不待少年回答,旁边的竹筐中,传来一阵哭声,循着望去,只见一个婴孩正在襁褓中,大声的哭着。 少年忙将手中的火把插在地上,抱起婴孩,极其生硬的摇晃着,只是这一摇,孩子哭得更大声了。 朝着陈少墨露出一个歉意的表情,问道:“公子可会抱孩子?” “你究竟是谁?”陈少墨追问道。 “我叫李义山,这上面躺着的是我的姐姐!”少年回答道,末尾又加了一句:“你会哄孩子吗?她老哭!” 陈少墨翻身下马,将手中的刀留在了马背上,轻轻的靠近,接过李义山手中的孩子,说来也怪,孩子见到陈少墨,竟然停止了哭闹,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望着他。 “你的孩子?” “我姐的孩子!是个丫头!”李义山见孩子不哭了,露出一个稍显轻松的表情回应道。 给香秀写了那么多年的家书,陈少墨知道香秀的父母对香秀没有啥感情,也知道她有个弟弟,只是不清楚叫什么,也不知道她弟弟待她如何! 今天看来,他这个弟弟李义山还不错,比自己来得快。 “孩子有名字没?”陈少墨晃着孩子问道。 “上次来看姐姐的时候,她还没有出生,我给取名叫鸽儿,鸽子的鸽,姐姐说她很喜欢!”李义山应道。 “郎鸽儿,好名字,将来长大了,定会是个小精灵!”陈少墨伸手轻轻的碰了一下鸽儿粉扑扑的小脸蛋说道。 说着,突感手中一热。 “尿了!” 李义山闻言,发现襁褓已经湿透了,赶忙蹲在身子,从竹筐中翻出几件衣服和介子布,一脸哀求的望着陈少墨道:“怎么换尿布?” 于是,两个人蹲在来,手脚笨拙无比,却又小心翼翼的给郎鸽儿换起尿布来。 这是一项巨大繁琐的工程,远比竹田英抓住陈少墨读三天书要艰难的多。 “死了,都死了!” 伴随着马蹄声靠近,祝炎章惊慌的声音传来,这位才高八斗的祝先生,当初在天岳关,见到戎狄大军攻城都未如此惊慌过。 “铮叔,别吓着孩子!” 感受到远处曹铮已经发散出来的煞气,陈少墨急忙喊道,或许是陈少墨太过大声,刚才还乖乖配合换尿布都没有哭的郎鸽儿,大声的哭了起来,惹得陈少墨又是一阵手忙脚乱的。 “他叫李义山,香秀的弟弟,这是香秀的孩子,叫做郎鸽儿,她舅舅给取得名字!”陈少墨一边摇晃着孩子,一边对着曹铮和祝炎章介绍道。 “庄子里怎么回事?”曹铮紧紧盯着李义山问道。 “前不久看到一本医书,上面介绍了一个方子,我就学着配了一剂,碾磨成粉,洒到了庄子唯一的水井里,效果似乎不错!”李义山说道,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讲述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情一般。 “连狗都死了!” “他们该死,都该死!”李义山这突然歇斯底里一般的爆发,让所有人都愣住了,刚刚才停止哭闹的郎鸽儿,这一下哭闹得更加厉害了。 陈少墨狠狠的瞪了李义山一眼,李义山却不理会,转身望着柴火堆上香秀的尸体道:“我姐姐有何错?被浸猪笼,这个庄子的每一个人都该死!” 香秀死的怨,甚至可以说很惨。 这赵庄,几乎全庄都姓赵,往前翻一翻族谱,都可以联系到同一个老祖宗,但庄子的地十有**都是赵太爷家的。 郎大游侠当初与赵家太爷的独子赵岩有旧,才会带着香秀在这里落脚的。 赵岩生性风流,前不久与庄子里的一个妇人勾搭上了,被其丈夫发现,却反被赵岩打死,恰好被郎大游侠给撞见了,赵岩恶向胆边生,偷袭将郎大游侠给杀了灭口。 事后,赵岩诱导那妇人一起,诬陷是香秀与其丈夫有染,被郎大游侠撞见,郎大游侠恼羞成怒杀了人,当郎大游侠正准备对妇人杀人灭口时,赵岩见义勇为,打斗中失手杀了郎大游侠。 县令在收了赵老太爷的好处后,也稀里糊涂的定了案。 作为不守妇道,才惹出这桩血案的香秀,被全庄的人视为罪大恶极,竟然联合起来,全然不顾香秀才生产没多久,将香秀浸了猪笼。 李义山今天过来,是来看刚刚出生的外甥女的,却没有想到,自己的姐姐已经被浸了猪笼。 伤悲不已的李义山,觉得事情蹊跷,用了点手段从妇人口中得知事情的真相后,一包毒药,让全庄子近百条人命给自己的姐姐陪了葬。 得知原委后,大家都沉默不说话。 “你后面作何打算?”陈少墨问道。 “没有想好,原本打算给抵命的,但现在担心鸽儿没有人照顾!”李义山回答道。 “跟我去拒北城吧,铮叔,咱们小酒馆也该请个帮手,让他带着鸽儿过去,我看挺好!”陈少墨说道。 曹铮点了点头,算是允了。 “那这边该如何善后?”祝炎章问道。 “才高八斗的祝先生,这点善后的事情,该是难不住您的吧!”陈少墨说道。 帮着李义山将香秀的尸体火化了。 熊熊的火光,映衬着香秀那张脸,这一刻,香秀显得很安详,连她脸上的那几颗小雀斑,也是变得格外的清晰。 陈少墨忍不住望着怀里的郎鸽儿,忍不住的想到:郎鸽儿长大以后,脸上会不会随她娘亲一样,也会长几颗小雀斑。 陈少墨第一次愤怒的主动找曹铮借刀想杀人,最后却借了一个寂寞。 下手毒辣,不留余地,这是祝炎章给李义山的评价。 祝炎章归祝炎章,陈少墨并不反感李义山,相反,看到李义山满脸温柔的抱着郎鸽儿,反而觉得李义山活的很真实。 对敌人狠,甚至是毒,对亲人,却又是这么温柔重情。 陈少墨也未想到过,多年以后,李义山为了他陈少墨,背弃天下人,一怒屠戮数十城,甘愿背上一个毒士的名号。 见到有人来,少年没有半丝的的慌张。 “你是谁?”陈少墨盯着问道。 不待少年回答,旁边的竹筐中,传来一阵哭声,循着望去,只见一个婴孩正在襁褓中,大声的哭着。 少年忙将手中的火把插在地上,抱起婴孩,极其生硬的摇晃着,只是这一摇,孩子哭得更大声了。 朝着陈少墨露出一个歉意的表情,问道:“公子可会抱孩子?” “你究竟是谁?”陈少墨追问道。 “我叫李义山,这上面躺着的是我的姐姐!”少年回答道,末尾又加了一句:“你会哄孩子吗?她老哭!” 陈少墨翻身下马,将手中的刀留在了马背上,轻轻的靠近,接过李义山手中的孩子,说来也怪,孩子见到陈少墨,竟然停止了哭闹,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望着他。 “你的孩子?” “我姐的孩子!是个丫头!”李义山见孩子不哭了,露出一个稍显轻松的表情回应道。 给香秀写了那么多年的家书,陈少墨知道香秀的父母对香秀没有啥感情,也知道她有个弟弟,只是不清楚叫什么,也不知道她弟弟待她如何! 今天看来,他这个弟弟李义山还不错,比自己来得快。 “孩子有名字没?”陈少墨晃着孩子问道。 “上次来看姐姐的时候,她还没有出生,我给取名叫鸽儿,鸽子的鸽,姐姐说她很喜欢!”李义山应道。 “郎鸽儿,好名字,将来长大了,定会是个小精灵!”陈少墨伸手轻轻的碰了一下鸽儿粉扑扑的小脸蛋说道。 说着,突感手中一热。 “尿了!” 李义山闻言,发现襁褓已经湿透了,赶忙蹲在身子,从竹筐中翻出几件衣服和介子布,一脸哀求的望着陈少墨道:“怎么换尿布?” 于是,两个人蹲在来,手脚笨拙无比,却又小心翼翼的给郎鸽儿换起尿布来。 这是一项巨大繁琐的工程,远比竹田英抓住陈少墨读三天书要艰难的多。 “死了,都死了!” 伴随着马蹄声靠近,祝炎章惊慌的声音传来,这位才高八斗的祝先生,当初在天岳关,见到戎狄大军攻城都未如此惊慌过。 “铮叔,别吓着孩子!” 感受到远处曹铮已经发散出来的煞气,陈少墨急忙喊道,或许是陈少墨太过大声,刚才还乖乖配合换尿布都没有哭的郎鸽儿,大声的哭了起来,惹得陈少墨又是一阵手忙脚乱的。 “他叫李义山,香秀的弟弟,这是香秀的孩子,叫做郎鸽儿,她舅舅给取得名字!”陈少墨一边摇晃着孩子,一边对着曹铮和祝炎章介绍道。 “庄子里怎么回事?”曹铮紧紧盯着李义山问道。 “前不久看到一本医书,上面介绍了一个方子,我就学着配了一剂,碾磨成粉,洒到了庄子唯一的水井里,效果似乎不错!”李义山说道,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讲述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情一般。 “连狗都死了!” “他们该死,都该死!”李义山这突然歇斯底里一般的爆发,让所有人都愣住了,刚刚才停止哭闹的郎鸽儿,这一下哭闹得更加厉害了。 陈少墨狠狠的瞪了李义山一眼,李义山却不理会,转身望着柴火堆上香秀的尸体道:“我姐姐有何错?被浸猪笼,这个庄子的每一个人都该死!” 香秀死的怨,甚至可以说很惨。 这赵庄,几乎全庄都姓赵,往前翻一翻族谱,都可以联系到同一个老祖宗,但庄子的地十有**都是赵太爷家的。 郎大游侠当初与赵家太爷的独子赵岩有旧,才会带着香秀在这里落脚的。 赵岩生性风流,前不久与庄子里的一个妇人勾搭上了,被其丈夫发现,却反被赵岩打死,恰好被郎大游侠给撞见了,赵岩恶向胆边生,偷袭将郎大游侠给杀了灭口。 事后,赵岩诱导那妇人一起,诬陷是香秀与其丈夫有染,被郎大游侠撞见,郎大游侠恼羞成怒杀了人,当郎大游侠正准备对妇人杀人灭口时,赵岩见义勇为,打斗中失手杀了郎大游侠。 县令在收了赵老太爷的好处后,也稀里糊涂的定了案。 作为不守妇道,才惹出这桩血案的香秀,被全庄的人视为罪大恶极,竟然联合起来,全然不顾香秀才生产没多久,将香秀浸了猪笼。 李义山今天过来,是来看刚刚出生的外甥女的,却没有想到,自己的姐姐已经被浸了猪笼。 伤悲不已的李义山,觉得事情蹊跷,用了点手段从妇人口中得知事情的真相后,一包毒药,让全庄子近百条人命给自己的姐姐陪了葬。 得知原委后,大家都沉默不说话。 “你后面作何打算?”陈少墨问道。 “没有想好,原本打算给抵命的,但现在担心鸽儿没有人照顾!”李义山回答道。 “跟我去拒北城吧,铮叔,咱们小酒馆也该请个帮手,让他带着鸽儿过去,我看挺好!”陈少墨说道。 曹铮点了点头,算是允了。 “那这边该如何善后?”祝炎章问道。 “才高八斗的祝先生,这点善后的事情,该是难不住您的吧!”陈少墨说道。 帮着李义山将香秀的尸体火化了。 熊熊的火光,映衬着香秀那张脸,这一刻,香秀显得很安详,连她脸上的那几颗小雀斑,也是变得格外的清晰。 陈少墨忍不住望着怀里的郎鸽儿,忍不住的想到:郎鸽儿长大以后,脸上会不会随她娘亲一样,也会长几颗小雀斑。 陈少墨第一次愤怒的主动找曹铮借刀想杀人,最后却借了一个寂寞。 下手毒辣,不留余地,这是祝炎章给李义山的评价。 祝炎章归祝炎章,陈少墨并不反感李义山,相反,看到李义山满脸温柔的抱着郎鸽儿,反而觉得李义山活的很真实。 对敌人狠,甚至是毒,对亲人,却又是这么温柔重情。 陈少墨也未想到过,多年以后,李义山为了他陈少墨,背弃天下人,一怒屠戮数十城,甘愿背上一个毒士的名号。 见到有人来,少年没有半丝的的慌张。 “你是谁?”陈少墨盯着问道。 不待少年回答,旁边的竹筐中,传来一阵哭声,循着望去,只见一个婴孩正在襁褓中,大声的哭着。 少年忙将手中的火把插在地上,抱起婴孩,极其生硬的摇晃着,只是这一摇,孩子哭得更大声了。 朝着陈少墨露出一个歉意的表情,问道:“公子可会抱孩子?” “你究竟是谁?”陈少墨追问道。 “我叫李义山,这上面躺着的是我的姐姐!”少年回答道,末尾又加了一句:“你会哄孩子吗?她老哭!” 陈少墨翻身下马,将手中的刀留在了马背上,轻轻的靠近,接过李义山手中的孩子,说来也怪,孩子见到陈少墨,竟然停止了哭闹,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望着他。 “你的孩子?” “我姐的孩子!是个丫头!”李义山见孩子不哭了,露出一个稍显轻松的表情回应道。 给香秀写了那么多年的家书,陈少墨知道香秀的父母对香秀没有啥感情,也知道她有个弟弟,只是不清楚叫什么,也不知道她弟弟待她如何! 今天看来,他这个弟弟李义山还不错,比自己来得快。 “孩子有名字没?”陈少墨晃着孩子问道。 “上次来看姐姐的时候,她还没有出生,我给取名叫鸽儿,鸽子的鸽,姐姐说她很喜欢!”李义山应道。 “郎鸽儿,好名字,将来长大了,定会是个小精灵!”陈少墨伸手轻轻的碰了一下鸽儿粉扑扑的小脸蛋说道。 说着,突感手中一热。 “尿了!” 李义山闻言,发现襁褓已经湿透了,赶忙蹲在身子,从竹筐中翻出几件衣服和介子布,一脸哀求的望着陈少墨道:“怎么换尿布?” 于是,两个人蹲在来,手脚笨拙无比,却又小心翼翼的给郎鸽儿换起尿布来。 这是一项巨大繁琐的工程,远比竹田英抓住陈少墨读三天书要艰难的多。 “死了,都死了!” 伴随着马蹄声靠近,祝炎章惊慌的声音传来,这位才高八斗的祝先生,当初在天岳关,见到戎狄大军攻城都未如此惊慌过。 “铮叔,别吓着孩子!” 感受到远处曹铮已经发散出来的煞气,陈少墨急忙喊道,或许是陈少墨太过大声,刚才还乖乖配合换尿布都没有哭的郎鸽儿,大声的哭了起来,惹得陈少墨又是一阵手忙脚乱的。 “他叫李义山,香秀的弟弟,这是香秀的孩子,叫做郎鸽儿,她舅舅给取得名字!”陈少墨一边摇晃着孩子,一边对着曹铮和祝炎章介绍道。 “庄子里怎么回事?”曹铮紧紧盯着李义山问道。 “前不久看到一本医书,上面介绍了一个方子,我就学着配了一剂,碾磨成粉,洒到了庄子唯一的水井里,效果似乎不错!”李义山说道,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讲述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情一般。 “连狗都死了!” “他们该死,都该死!”李义山这突然歇斯底里一般的爆发,让所有人都愣住了,刚刚才停止哭闹的郎鸽儿,这一下哭闹得更加厉害了。 陈少墨狠狠的瞪了李义山一眼,李义山却不理会,转身望着柴火堆上香秀的尸体道:“我姐姐有何错?被浸猪笼,这个庄子的每一个人都该死!” 香秀死的怨,甚至可以说很惨。 这赵庄,几乎全庄都姓赵,往前翻一翻族谱,都可以联系到同一个老祖宗,但庄子的地十有**都是赵太爷家的。 郎大游侠当初与赵家太爷的独子赵岩有旧,才会带着香秀在这里落脚的。 赵岩生性风流,前不久与庄子里的一个妇人勾搭上了,被其丈夫发现,却反被赵岩打死,恰好被郎大游侠给撞见了,赵岩恶向胆边生,偷袭将郎大游侠给杀了灭口。 事后,赵岩诱导那妇人一起,诬陷是香秀与其丈夫有染,被郎大游侠撞见,郎大游侠恼羞成怒杀了人,当郎大游侠正准备对妇人杀人灭口时,赵岩见义勇为,打斗中失手杀了郎大游侠。 县令在收了赵老太爷的好处后,也稀里糊涂的定了案。 作为不守妇道,才惹出这桩血案的香秀,被全庄的人视为罪大恶极,竟然联合起来,全然不顾香秀才生产没多久,将香秀浸了猪笼。 李义山今天过来,是来看刚刚出生的外甥女的,却没有想到,自己的姐姐已经被浸了猪笼。 伤悲不已的李义山,觉得事情蹊跷,用了点手段从妇人口中得知事情的真相后,一包毒药,让全庄子近百条人命给自己的姐姐陪了葬。 得知原委后,大家都沉默不说话。 “你后面作何打算?”陈少墨问道。 “没有想好,原本打算给抵命的,但现在担心鸽儿没有人照顾!”李义山回答道。 “跟我去拒北城吧,铮叔,咱们小酒馆也该请个帮手,让他带着鸽儿过去,我看挺好!”陈少墨说道。 曹铮点了点头,算是允了。 “那这边该如何善后?”祝炎章问道。 “才高八斗的祝先生,这点善后的事情,该是难不住您的吧!”陈少墨说道。 帮着李义山将香秀的尸体火化了。 熊熊的火光,映衬着香秀那张脸,这一刻,香秀显得很安详,连她脸上的那几颗小雀斑,也是变得格外的清晰。 陈少墨忍不住望着怀里的郎鸽儿,忍不住的想到:郎鸽儿长大以后,脸上会不会随她娘亲一样,也会长几颗小雀斑。 陈少墨第一次愤怒的主动找曹铮借刀想杀人,最后却借了一个寂寞。 下手毒辣,不留余地,这是祝炎章给李义山的评价。 祝炎章归祝炎章,陈少墨并不反感李义山,相反,看到李义山满脸温柔的抱着郎鸽儿,反而觉得李义山活的很真实。 对敌人狠,甚至是毒,对亲人,却又是这么温柔重情。 陈少墨也未想到过,多年以后,李义山为了他陈少墨,背弃天下人,一怒屠戮数十城,甘愿背上一个毒士的名号。 回拒北城的路上,蛤蟆声依旧。 一颗流星从天边划过,拖着长长的尾巴。 坐在马上的祝炎章,眉头紧皱,低低的嘀咕了一声:“天象示警,怕是会有灾荒!” 见到有人来,少年没有半丝的的慌张。 “你是谁?”陈少墨盯着问道。 不待少年回答,旁边的竹筐中,传来一阵哭声,循着望去,只见一个婴孩正在襁褓中,大声的哭着。 少年忙将手中的火把插在地上,抱起婴孩,极其生硬的摇晃着,只是这一摇,孩子哭得更大声了。 朝着陈少墨露出一个歉意的表情,问道:“公子可会抱孩子?” “你究竟是谁?”陈少墨追问道。 “我叫李义山,这上面躺着的是我的姐姐!”少年回答道,末尾又加了一句:“你会哄孩子吗?她老哭!” 陈少墨翻身下马,将手中的刀留在了马背上,轻轻的靠近,接过李义山手中的孩子,说来也怪,孩子见到陈少墨,竟然停止了哭闹,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望着他。 “你的孩子?” “我姐的孩子!是个丫头!”李义山见孩子不哭了,露出一个稍显轻松的表情回应道。 给香秀写了那么多年的家书,陈少墨知道香秀的父母对香秀没有啥感情,也知道她有个弟弟,只是不清楚叫什么,也不知道她弟弟待她如何! 今天看来,他这个弟弟李义山还不错,比自己来得快。 “孩子有名字没?”陈少墨晃着孩子问道。 “上次来看姐姐的时候,她还没有出生,我给取名叫鸽儿,鸽子的鸽,姐姐说她很喜欢!”李义山应道。 “郎鸽儿,好名字,将来长大了,定会是个小精灵!”陈少墨伸手轻轻的碰了一下鸽儿粉扑扑的小脸蛋说道。 说着,突感手中一热。 “尿了!” 李义山闻言,发现襁褓已经湿透了,赶忙蹲在身子,从竹筐中翻出几件衣服和介子布,一脸哀求的望着陈少墨道:“怎么换尿布?” 于是,两个人蹲在来,手脚笨拙无比,却又小心翼翼的给郎鸽儿换起尿布来。 这是一项巨大繁琐的工程,远比竹田英抓住陈少墨读三天书要艰难的多。 “死了,都死了!” 伴随着马蹄声靠近,祝炎章惊慌的声音传来,这位才高八斗的祝先生,当初在天岳关,见到戎狄大军攻城都未如此惊慌过。 “铮叔,别吓着孩子!” 感受到远处曹铮已经发散出来的煞气,陈少墨急忙喊道,或许是陈少墨太过大声,刚才还乖乖配合换尿布都没有哭的郎鸽儿,大声的哭了起来,惹得陈少墨又是一阵手忙脚乱的。 “他叫李义山,香秀的弟弟,这是香秀的孩子,叫做郎鸽儿,她舅舅给取得名字!”陈少墨一边摇晃着孩子,一边对着曹铮和祝炎章介绍道。 “庄子里怎么回事?”曹铮紧紧盯着李义山问道。 “前不久看到一本医书,上面介绍了一个方子,我就学着配了一剂,碾磨成粉,洒到了庄子唯一的水井里,效果似乎不错!”李义山说道,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讲述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情一般。 “连狗都死了!” “他们该死,都该死!”李义山这突然歇斯底里一般的爆发,让所有人都愣住了,刚刚才停止哭闹的郎鸽儿,这一下哭闹得更加厉害了。 陈少墨狠狠的瞪了李义山一眼,李义山却不理会,转身望着柴火堆上香秀的尸体道:“我姐姐有何错?被浸猪笼,这个庄子的每一个人都该死!” 香秀死的怨,甚至可以说很惨。 这赵庄,几乎全庄都姓赵,往前翻一翻族谱,都可以联系到同一个老祖宗,但庄子的地十有**都是赵太爷家的。 郎大游侠当初与赵家太爷的独子赵岩有旧,才会带着香秀在这里落脚的。 赵岩生性风流,前不久与庄子里的一个妇人勾搭上了,被其丈夫发现,却反被赵岩打死,恰好被郎大游侠给撞见了,赵岩恶向胆边生,偷袭将郎大游侠给杀了灭口。 事后,赵岩诱导那妇人一起,诬陷是香秀与其丈夫有染,被郎大游侠撞见,郎大游侠恼羞成怒杀了人,当郎大游侠正准备对妇人杀人灭口时,赵岩见义勇为,打斗中失手杀了郎大游侠。 县令在收了赵老太爷的好处后,也稀里糊涂的定了案。 作为不守妇道,才惹出这桩血案的香秀,被全庄的人视为罪大恶极,竟然联合起来,全然不顾香秀才生产没多久,将香秀浸了猪笼。 李义山今天过来,是来看刚刚出生的外甥女的,却没有想到,自己的姐姐已经被浸了猪笼。 伤悲不已的李义山,觉得事情蹊跷,用了点手段从妇人口中得知事情的真相后,一包毒药,让全庄子近百条人命给自己的姐姐陪了葬。 得知原委后,大家都沉默不说话。 “你后面作何打算?”陈少墨问道。 “没有想好,原本打算给抵命的,但现在担心鸽儿没有人照顾!”李义山回答道。 “跟我去拒北城吧,铮叔,咱们小酒馆也该请个帮手,让他带着鸽儿过去,我看挺好!”陈少墨说道。 曹铮点了点头,算是允了。 “那这边该如何善后?”祝炎章问道。 “才高八斗的祝先生,这点善后的事情,该是难不住您的吧!”陈少墨说道。 帮着李义山将香秀的尸体火化了。 熊熊的火光,映衬着香秀那张脸,这一刻,香秀显得很安详,连她脸上的那几颗小雀斑,也是变得格外的清晰。 陈少墨忍不住望着怀里的郎鸽儿,忍不住的想到:郎鸽儿长大以后,脸上会不会随她娘亲一样,也会长几颗小雀斑。 陈少墨第一次愤怒的主动找曹铮借刀想杀人,最后却借了一个寂寞。 下手毒辣,不留余地,这是祝炎章给李义山的评价。 祝炎章归祝炎章,陈少墨并不反感李义山,相反,看到李义山满脸温柔的抱着郎鸽儿,反而觉得李义山活的很真实。 对敌人狠,甚至是毒,对亲人,却又是这么温柔重情。 陈少墨也未想到过,多年以后,李义山为了他陈少墨,背弃天下人,一怒屠戮数十城,甘愿背上一个毒士的名号。 回拒北城的路上,蛤蟆声依旧。 一颗流星从天边划过,拖着长长的尾巴。 坐在马上的祝炎章,眉头紧皱,低低的嘀咕了一声:“天象示警,怕是会有灾荒!” 见到有人来,少年没有半丝的的慌张。 “你是谁?”陈少墨盯着问道。 不待少年回答,旁边的竹筐中,传来一阵哭声,循着望去,只见一个婴孩正在襁褓中,大声的哭着。 少年忙将手中的火把插在地上,抱起婴孩,极其生硬的摇晃着,只是这一摇,孩子哭得更大声了。 朝着陈少墨露出一个歉意的表情,问道:“公子可会抱孩子?” “你究竟是谁?”陈少墨追问道。 “我叫李义山,这上面躺着的是我的姐姐!”少年回答道,末尾又加了一句:“你会哄孩子吗?她老哭!” 陈少墨翻身下马,将手中的刀留在了马背上,轻轻的靠近,接过李义山手中的孩子,说来也怪,孩子见到陈少墨,竟然停止了哭闹,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望着他。 “你的孩子?” “我姐的孩子!是个丫头!”李义山见孩子不哭了,露出一个稍显轻松的表情回应道。 给香秀写了那么多年的家书,陈少墨知道香秀的父母对香秀没有啥感情,也知道她有个弟弟,只是不清楚叫什么,也不知道她弟弟待她如何! 今天看来,他这个弟弟李义山还不错,比自己来得快。 “孩子有名字没?”陈少墨晃着孩子问道。 “上次来看姐姐的时候,她还没有出生,我给取名叫鸽儿,鸽子的鸽,姐姐说她很喜欢!”李义山应道。 “郎鸽儿,好名字,将来长大了,定会是个小精灵!”陈少墨伸手轻轻的碰了一下鸽儿粉扑扑的小脸蛋说道。 说着,突感手中一热。 “尿了!” 李义山闻言,发现襁褓已经湿透了,赶忙蹲在身子,从竹筐中翻出几件衣服和介子布,一脸哀求的望着陈少墨道:“怎么换尿布?” 于是,两个人蹲在来,手脚笨拙无比,却又小心翼翼的给郎鸽儿换起尿布来。 这是一项巨大繁琐的工程,远比竹田英抓住陈少墨读三天书要艰难的多。 “死了,都死了!” 伴随着马蹄声靠近,祝炎章惊慌的声音传来,这位才高八斗的祝先生,当初在天岳关,见到戎狄大军攻城都未如此惊慌过。 “铮叔,别吓着孩子!” 感受到远处曹铮已经发散出来的煞气,陈少墨急忙喊道,或许是陈少墨太过大声,刚才还乖乖配合换尿布都没有哭的郎鸽儿,大声的哭了起来,惹得陈少墨又是一阵手忙脚乱的。 “他叫李义山,香秀的弟弟,这是香秀的孩子,叫做郎鸽儿,她舅舅给取得名字!”陈少墨一边摇晃着孩子,一边对着曹铮和祝炎章介绍道。 “庄子里怎么回事?”曹铮紧紧盯着李义山问道。 “前不久看到一本医书,上面介绍了一个方子,我就学着配了一剂,碾磨成粉,洒到了庄子唯一的水井里,效果似乎不错!”李义山说道,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讲述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情一般。 “连狗都死了!” “他们该死,都该死!”李义山这突然歇斯底里一般的爆发,让所有人都愣住了,刚刚才停止哭闹的郎鸽儿,这一下哭闹得更加厉害了。 陈少墨狠狠的瞪了李义山一眼,李义山却不理会,转身望着柴火堆上香秀的尸体道:“我姐姐有何错?被浸猪笼,这个庄子的每一个人都该死!” 香秀死的怨,甚至可以说很惨。 这赵庄,几乎全庄都姓赵,往前翻一翻族谱,都可以联系到同一个老祖宗,但庄子的地十有**都是赵太爷家的。 郎大游侠当初与赵家太爷的独子赵岩有旧,才会带着香秀在这里落脚的。 赵岩生性风流,前不久与庄子里的一个妇人勾搭上了,被其丈夫发现,却反被赵岩打死,恰好被郎大游侠给撞见了,赵岩恶向胆边生,偷袭将郎大游侠给杀了灭口。 事后,赵岩诱导那妇人一起,诬陷是香秀与其丈夫有染,被郎大游侠撞见,郎大游侠恼羞成怒杀了人,当郎大游侠正准备对妇人杀人灭口时,赵岩见义勇为,打斗中失手杀了郎大游侠。 县令在收了赵老太爷的好处后,也稀里糊涂的定了案。 作为不守妇道,才惹出这桩血案的香秀,被全庄的人视为罪大恶极,竟然联合起来,全然不顾香秀才生产没多久,将香秀浸了猪笼。 李义山今天过来,是来看刚刚出生的外甥女的,却没有想到,自己的姐姐已经被浸了猪笼。 伤悲不已的李义山,觉得事情蹊跷,用了点手段从妇人口中得知事情的真相后,一包毒药,让全庄子近百条人命给自己的姐姐陪了葬。 得知原委后,大家都沉默不说话。 “你后面作何打算?”陈少墨问道。 “没有想好,原本打算给抵命的,但现在担心鸽儿没有人照顾!”李义山回答道。 “跟我去拒北城吧,铮叔,咱们小酒馆也该请个帮手,让他带着鸽儿过去,我看挺好!”陈少墨说道。 曹铮点了点头,算是允了。 “那这边该如何善后?”祝炎章问道。 “才高八斗的祝先生,这点善后的事情,该是难不住您的吧!”陈少墨说道。 帮着李义山将香秀的尸体火化了。 熊熊的火光,映衬着香秀那张脸,这一刻,香秀显得很安详,连她脸上的那几颗小雀斑,也是变得格外的清晰。 陈少墨忍不住望着怀里的郎鸽儿,忍不住的想到:郎鸽儿长大以后,脸上会不会随她娘亲一样,也会长几颗小雀斑。 陈少墨第一次愤怒的主动找曹铮借刀想杀人,最后却借了一个寂寞。 下手毒辣,不留余地,这是祝炎章给李义山的评价。 祝炎章归祝炎章,陈少墨并不反感李义山,相反,看到李义山满脸温柔的抱着郎鸽儿,反而觉得李义山活的很真实。 对敌人狠,甚至是毒,对亲人,却又是这么温柔重情。 陈少墨也未想到过,多年以后,李义山为了他陈少墨,背弃天下人,一怒屠戮数十城,甘愿背上一个毒士的名号。 回拒北城的路上,蛤蟆声依旧。 一颗流星从天边划过,拖着长长的尾巴。 坐在马上的祝炎章,眉头紧皱,低低的嘀咕了一声:“天象示警,怕是会有灾荒!” 见到有人来,少年没有半丝的的慌张。 “你是谁?”陈少墨盯着问道。 不待少年回答,旁边的竹筐中,传来一阵哭声,循着望去,只见一个婴孩正在襁褓中,大声的哭着。 少年忙将手中的火把插在地上,抱起婴孩,极其生硬的摇晃着,只是这一摇,孩子哭得更大声了。 朝着陈少墨露出一个歉意的表情,问道:“公子可会抱孩子?” “你究竟是谁?”陈少墨追问道。 “我叫李义山,这上面躺着的是我的姐姐!”少年回答道,末尾又加了一句:“你会哄孩子吗?她老哭!” 陈少墨翻身下马,将手中的刀留在了马背上,轻轻的靠近,接过李义山手中的孩子,说来也怪,孩子见到陈少墨,竟然停止了哭闹,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望着他。 “你的孩子?” “我姐的孩子!是个丫头!”李义山见孩子不哭了,露出一个稍显轻松的表情回应道。 给香秀写了那么多年的家书,陈少墨知道香秀的父母对香秀没有啥感情,也知道她有个弟弟,只是不清楚叫什么,也不知道她弟弟待她如何! 今天看来,他这个弟弟李义山还不错,比自己来得快。 “孩子有名字没?”陈少墨晃着孩子问道。 “上次来看姐姐的时候,她还没有出生,我给取名叫鸽儿,鸽子的鸽,姐姐说她很喜欢!”李义山应道。 “郎鸽儿,好名字,将来长大了,定会是个小精灵!”陈少墨伸手轻轻的碰了一下鸽儿粉扑扑的小脸蛋说道。 说着,突感手中一热。 “尿了!” 李义山闻言,发现襁褓已经湿透了,赶忙蹲在身子,从竹筐中翻出几件衣服和介子布,一脸哀求的望着陈少墨道:“怎么换尿布?” 于是,两个人蹲在来,手脚笨拙无比,却又小心翼翼的给郎鸽儿换起尿布来。 这是一项巨大繁琐的工程,远比竹田英抓住陈少墨读三天书要艰难的多。 “死了,都死了!” 伴随着马蹄声靠近,祝炎章惊慌的声音传来,这位才高八斗的祝先生,当初在天岳关,见到戎狄大军攻城都未如此惊慌过。 “铮叔,别吓着孩子!” 感受到远处曹铮已经发散出来的煞气,陈少墨急忙喊道,或许是陈少墨太过大声,刚才还乖乖配合换尿布都没有哭的郎鸽儿,大声的哭了起来,惹得陈少墨又是一阵手忙脚乱的。 “他叫李义山,香秀的弟弟,这是香秀的孩子,叫做郎鸽儿,她舅舅给取得名字!”陈少墨一边摇晃着孩子,一边对着曹铮和祝炎章介绍道。 “庄子里怎么回事?”曹铮紧紧盯着李义山问道。 “前不久看到一本医书,上面介绍了一个方子,我就学着配了一剂,碾磨成粉,洒到了庄子唯一的水井里,效果似乎不错!”李义山说道,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讲述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情一般。 “连狗都死了!” “他们该死,都该死!”李义山这突然歇斯底里一般的爆发,让所有人都愣住了,刚刚才停止哭闹的郎鸽儿,这一下哭闹得更加厉害了。 陈少墨狠狠的瞪了李义山一眼,李义山却不理会,转身望着柴火堆上香秀的尸体道:“我姐姐有何错?被浸猪笼,这个庄子的每一个人都该死!” 香秀死的怨,甚至可以说很惨。 这赵庄,几乎全庄都姓赵,往前翻一翻族谱,都可以联系到同一个老祖宗,但庄子的地十有**都是赵太爷家的。 郎大游侠当初与赵家太爷的独子赵岩有旧,才会带着香秀在这里落脚的。 赵岩生性风流,前不久与庄子里的一个妇人勾搭上了,被其丈夫发现,却反被赵岩打死,恰好被郎大游侠给撞见了,赵岩恶向胆边生,偷袭将郎大游侠给杀了灭口。 事后,赵岩诱导那妇人一起,诬陷是香秀与其丈夫有染,被郎大游侠撞见,郎大游侠恼羞成怒杀了人,当郎大游侠正准备对妇人杀人灭口时,赵岩见义勇为,打斗中失手杀了郎大游侠。 县令在收了赵老太爷的好处后,也稀里糊涂的定了案。 作为不守妇道,才惹出这桩血案的香秀,被全庄的人视为罪大恶极,竟然联合起来,全然不顾香秀才生产没多久,将香秀浸了猪笼。 李义山今天过来,是来看刚刚出生的外甥女的,却没有想到,自己的姐姐已经被浸了猪笼。 伤悲不已的李义山,觉得事情蹊跷,用了点手段从妇人口中得知事情的真相后,一包毒药,让全庄子近百条人命给自己的姐姐陪了葬。 得知原委后,大家都沉默不说话。 “你后面作何打算?”陈少墨问道。 “没有想好,原本打算给抵命的,但现在担心鸽儿没有人照顾!”李义山回答道。 “跟我去拒北城吧,铮叔,咱们小酒馆也该请个帮手,让他带着鸽儿过去,我看挺好!”陈少墨说道。 曹铮点了点头,算是允了。 “那这边该如何善后?”祝炎章问道。 “才高八斗的祝先生,这点善后的事情,该是难不住您的吧!”陈少墨说道。 帮着李义山将香秀的尸体火化了。 熊熊的火光,映衬着香秀那张脸,这一刻,香秀显得很安详,连她脸上的那几颗小雀斑,也是变得格外的清晰。 陈少墨忍不住望着怀里的郎鸽儿,忍不住的想到:郎鸽儿长大以后,脸上会不会随她娘亲一样,也会长几颗小雀斑。 陈少墨第一次愤怒的主动找曹铮借刀想杀人,最后却借了一个寂寞。 下手毒辣,不留余地,这是祝炎章给李义山的评价。 祝炎章归祝炎章,陈少墨并不反感李义山,相反,看到李义山满脸温柔的抱着郎鸽儿,反而觉得李义山活的很真实。 对敌人狠,甚至是毒,对亲人,却又是这么温柔重情。 陈少墨也未想到过,多年以后,李义山为了他陈少墨,背弃天下人,一怒屠戮数十城,甘愿背上一个毒士的名号。 回拒北城的路上,蛤蟆声依旧。 一颗流星从天边划过,拖着长长的尾巴。 坐在马上的祝炎章,眉头紧皱,低低的嘀咕了一声:“天象示警,怕是会有灾荒!” 见到有人来,少年没有半丝的的慌张。 “你是谁?”陈少墨盯着问道。 不待少年回答,旁边的竹筐中,传来一阵哭声,循着望去,只见一个婴孩正在襁褓中,大声的哭着。 少年忙将手中的火把插在地上,抱起婴孩,极其生硬的摇晃着,只是这一摇,孩子哭得更大声了。 朝着陈少墨露出一个歉意的表情,问道:“公子可会抱孩子?” “你究竟是谁?”陈少墨追问道。 “我叫李义山,这上面躺着的是我的姐姐!”少年回答道,末尾又加了一句:“你会哄孩子吗?她老哭!” 陈少墨翻身下马,将手中的刀留在了马背上,轻轻的靠近,接过李义山手中的孩子,说来也怪,孩子见到陈少墨,竟然停止了哭闹,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望着他。 “你的孩子?” “我姐的孩子!是个丫头!”李义山见孩子不哭了,露出一个稍显轻松的表情回应道。 给香秀写了那么多年的家书,陈少墨知道香秀的父母对香秀没有啥感情,也知道她有个弟弟,只是不清楚叫什么,也不知道她弟弟待她如何! 今天看来,他这个弟弟李义山还不错,比自己来得快。 “孩子有名字没?”陈少墨晃着孩子问道。 “上次来看姐姐的时候,她还没有出生,我给取名叫鸽儿,鸽子的鸽,姐姐说她很喜欢!”李义山应道。 “郎鸽儿,好名字,将来长大了,定会是个小精灵!”陈少墨伸手轻轻的碰了一下鸽儿粉扑扑的小脸蛋说道。 说着,突感手中一热。 “尿了!” 李义山闻言,发现襁褓已经湿透了,赶忙蹲在身子,从竹筐中翻出几件衣服和介子布,一脸哀求的望着陈少墨道:“怎么换尿布?” 于是,两个人蹲在来,手脚笨拙无比,却又小心翼翼的给郎鸽儿换起尿布来。 这是一项巨大繁琐的工程,远比竹田英抓住陈少墨读三天书要艰难的多。 “死了,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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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去拒北城吧,铮叔,咱们小酒馆也该请个帮手,让他带着鸽儿过去,我看挺好!”陈少墨说道。 曹铮点了点头,算是允了。 “那这边该如何善后?”祝炎章问道。 “才高八斗的祝先生,这点善后的事情,该是难不住您的吧!”陈少墨说道。 帮着李义山将香秀的尸体火化了。 熊熊的火光,映衬着香秀那张脸,这一刻,香秀显得很安详,连她脸上的那几颗小雀斑,也是变得格外的清晰。 陈少墨忍不住望着怀里的郎鸽儿,忍不住的想到:郎鸽儿长大以后,脸上会不会随她娘亲一样,也会长几颗小雀斑。 陈少墨第一次愤怒的主动找曹铮借刀想杀人,最后却借了一个寂寞。 下手毒辣,不留余地,这是祝炎章给李义山的评价。 祝炎章归祝炎章,陈少墨并不反感李义山,相反,看到李义山满脸温柔的抱着郎鸽儿,反而觉得李义山活的很真实。 对敌人狠,甚至是毒,对亲人,却又是这么温柔重情。 陈少墨也未想到过,多年以后,李义山为了他陈少墨,背弃天下人,一怒屠戮数十城,甘愿背上一个毒士的名号。 回拒北城的路上,蛤蟆声依旧。 一颗流星从天边划过,拖着长长的尾巴。 坐在马上的祝炎章,眉头紧皱,低低的嘀咕了一声:“天象示警,怕是会有灾荒!” 见到有人来,少年没有半丝的的慌张。 “你是谁?”陈少墨盯着问道。 不待少年回答,旁边的竹筐中,传来一阵哭声,循着望去,只见一个婴孩正在襁褓中,大声的哭着。 少年忙将手中的火把插在地上,抱起婴孩,极其生硬的摇晃着,只是这一摇,孩子哭得更大声了。 朝着陈少墨露出一个歉意的表情,问道:“公子可会抱孩子?” “你究竟是谁?”陈少墨追问道。 “我叫李义山,这上面躺着的是我的姐姐!”少年回答道,末尾又加了一句:“你会哄孩子吗?她老哭!” 陈少墨翻身下马,将手中的刀留在了马背上,轻轻的靠近,接过李义山手中的孩子,说来也怪,孩子见到陈少墨,竟然停止了哭闹,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望着他。 “你的孩子?” “我姐的孩子!是个丫头!”李义山见孩子不哭了,露出一个稍显轻松的表情回应道。 给香秀写了那么多年的家书,陈少墨知道香秀的父母对香秀没有啥感情,也知道她有个弟弟,只是不清楚叫什么,也不知道她弟弟待她如何! 今天看来,他这个弟弟李义山还不错,比自己来得快。 “孩子有名字没?”陈少墨晃着孩子问道。 “上次来看姐姐的时候,她还没有出生,我给取名叫鸽儿,鸽子的鸽,姐姐说她很喜欢!”李义山应道。 “郎鸽儿,好名字,将来长大了,定会是个小精灵!”陈少墨伸手轻轻的碰了一下鸽儿粉扑扑的小脸蛋说道。 说着,突感手中一热。 “尿了!” 李义山闻言,发现襁褓已经湿透了,赶忙蹲在身子,从竹筐中翻出几件衣服和介子布,一脸哀求的望着陈少墨道:“怎么换尿布?” 于是,两个人蹲在来,手脚笨拙无比,却又小心翼翼的给郎鸽儿换起尿布来。 这是一项巨大繁琐的工程,远比竹田英抓住陈少墨读三天书要艰难的多。 “死了,都死了!” 伴随着马蹄声靠近,祝炎章惊慌的声音传来,这位才高八斗的祝先生,当初在天岳关,见到戎狄大军攻城都未如此惊慌过。 “铮叔,别吓着孩子!” 感受到远处曹铮已经发散出来的煞气,陈少墨急忙喊道,或许是陈少墨太过大声,刚才还乖乖配合换尿布都没有哭的郎鸽儿,大声的哭了起来,惹得陈少墨又是一阵手忙脚乱的。 “他叫李义山,香秀的弟弟,这是香秀的孩子,叫做郎鸽儿,她舅舅给取得名字!”陈少墨一边摇晃着孩子,一边对着曹铮和祝炎章介绍道。 “庄子里怎么回事?”曹铮紧紧盯着李义山问道。 “前不久看到一本医书,上面介绍了一个方子,我就学着配了一剂,碾磨成粉,洒到了庄子唯一的水井里,效果似乎不错!”李义山说道,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讲述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情一般。 “连狗都死了!” “他们该死,都该死!”李义山这突然歇斯底里一般的爆发,让所有人都愣住了,刚刚才停止哭闹的郎鸽儿,这一下哭闹得更加厉害了。 陈少墨狠狠的瞪了李义山一眼,李义山却不理会,转身望着柴火堆上香秀的尸体道:“我姐姐有何错?被浸猪笼,这个庄子的每一个人都该死!” 香秀死的怨,甚至可以说很惨。 这赵庄,几乎全庄都姓赵,往前翻一翻族谱,都可以联系到同一个老祖宗,但庄子的地十有**都是赵太爷家的。 郎大游侠当初与赵家太爷的独子赵岩有旧,才会带着香秀在这里落脚的。 赵岩生性风流,前不久与庄子里的一个妇人勾搭上了,被其丈夫发现,却反被赵岩打死,恰好被郎大游侠给撞见了,赵岩恶向胆边生,偷袭将郎大游侠给杀了灭口。 事后,赵岩诱导那妇人一起,诬陷是香秀与其丈夫有染,被郎大游侠撞见,郎大游侠恼羞成怒杀了人,当郎大游侠正准备对妇人杀人灭口时,赵岩见义勇为,打斗中失手杀了郎大游侠。 县令在收了赵老太爷的好处后,也稀里糊涂的定了案。 作为不守妇道,才惹出这桩血案的香秀,被全庄的人视为罪大恶极,竟然联合起来,全然不顾香秀才生产没多久,将香秀浸了猪笼。 李义山今天过来,是来看刚刚出生的外甥女的,却没有想到,自己的姐姐已经被浸了猪笼。 伤悲不已的李义山,觉得事情蹊跷,用了点手段从妇人口中得知事情的真相后,一包毒药,让全庄子近百条人命给自己的姐姐陪了葬。 得知原委后,大家都沉默不说话。 “你后面作何打算?”陈少墨问道。 “没有想好,原本打算给抵命的,但现在担心鸽儿没有人照顾!”李义山回答道。 “跟我去拒北城吧,铮叔,咱们小酒馆也该请个帮手,让他带着鸽儿过去,我看挺好!”陈少墨说道。 曹铮点了点头,算是允了。 “那这边该如何善后?”祝炎章问道。 “才高八斗的祝先生,这点善后的事情,该是难不住您的吧!”陈少墨说道。 帮着李义山将香秀的尸体火化了。 熊熊的火光,映衬着香秀那张脸,这一刻,香秀显得很安详,连她脸上的那几颗小雀斑,也是变得格外的清晰。 陈少墨忍不住望着怀里的郎鸽儿,忍不住的想到:郎鸽儿长大以后,脸上会不会随她娘亲一样,也会长几颗小雀斑。 陈少墨第一次愤怒的主动找曹铮借刀想杀人,最后却借了一个寂寞。 下手毒辣,不留余地,这是祝炎章给李义山的评价。 祝炎章归祝炎章,陈少墨并不反感李义山,相反,看到李义山满脸温柔的抱着郎鸽儿,反而觉得李义山活的很真实。 对敌人狠,甚至是毒,对亲人,却又是这么温柔重情。 陈少墨也未想到过,多年以后,李义山为了他陈少墨,背弃天下人,一怒屠戮数十城,甘愿背上一个毒士的名号。 见到有人来,少年没有半丝的的慌张。 “你是谁?”陈少墨盯着问道。 不待少年回答,旁边的竹筐中,传来一阵哭声,循着望去,只见一个婴孩正在襁褓中,大声的哭着。 少年忙将手中的火把插在地上,抱起婴孩,极其生硬的摇晃着,只是这一摇,孩子哭得更大声了。 朝着陈少墨露出一个歉意的表情,问道:“公子可会抱孩子?” “你究竟是谁?”陈少墨追问道。 “我叫李义山,这上面躺着的是我的姐姐!”少年回答道,末尾又加了一句:“你会哄孩子吗?她老哭!” 陈少墨翻身下马,将手中的刀留在了马背上,轻轻的靠近,接过李义山手中的孩子,说来也怪,孩子见到陈少墨,竟然停止了哭闹,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望着他。 “你的孩子?” “我姐的孩子!是个丫头!”李义山见孩子不哭了,露出一个稍显轻松的表情回应道。 给香秀写了那么多年的家书,陈少墨知道香秀的父母对香秀没有啥感情,也知道她有个弟弟,只是不清楚叫什么,也不知道她弟弟待她如何! 今天看来,他这个弟弟李义山还不错,比自己来得快。 “孩子有名字没?”陈少墨晃着孩子问道。 “上次来看姐姐的时候,她还没有出生,我给取名叫鸽儿,鸽子的鸽,姐姐说她很喜欢!”李义山应道。 “郎鸽儿,好名字,将来长大了,定会是个小精灵!”陈少墨伸手轻轻的碰了一下鸽儿粉扑扑的小脸蛋说道。 说着,突感手中一热。 “尿了!” 李义山闻言,发现襁褓已经湿透了,赶忙蹲在身子,从竹筐中翻出几件衣服和介子布,一脸哀求的望着陈少墨道:“怎么换尿布?” 于是,两个人蹲在来,手脚笨拙无比,却又小心翼翼的给郎鸽儿换起尿布来。 这是一项巨大繁琐的工程,远比竹田英抓住陈少墨读三天书要艰难的多。 “死了,都死了!” 伴随着马蹄声靠近,祝炎章惊慌的声音传来,这位才高八斗的祝先生,当初在天岳关,见到戎狄大军攻城都未如此惊慌过。 “铮叔,别吓着孩子!” 感受到远处曹铮已经发散出来的煞气,陈少墨急忙喊道,或许是陈少墨太过大声,刚才还乖乖配合换尿布都没有哭的郎鸽儿,大声的哭了起来,惹得陈少墨又是一阵手忙脚乱的。 “他叫李义山,香秀的弟弟,这是香秀的孩子,叫做郎鸽儿,她舅舅给取得名字!”陈少墨一边摇晃着孩子,一边对着曹铮和祝炎章介绍道。 “庄子里怎么回事?”曹铮紧紧盯着李义山问道。 “前不久看到一本医书,上面介绍了一个方子,我就学着配了一剂,碾磨成粉,洒到了庄子唯一的水井里,效果似乎不错!”李义山说道,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讲述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情一般。 “连狗都死了!” “他们该死,都该死!”李义山这突然歇斯底里一般的爆发,让所有人都愣住了,刚刚才停止哭闹的郎鸽儿,这一下哭闹得更加厉害了。 陈少墨狠狠的瞪了李义山一眼,李义山却不理会,转身望着柴火堆上香秀的尸体道:“我姐姐有何错?被浸猪笼,这个庄子的每一个人都该死!” 香秀死的怨,甚至可以说很惨。 这赵庄,几乎全庄都姓赵,往前翻一翻族谱,都可以联系到同一个老祖宗,但庄子的地十有**都是赵太爷家的。 郎大游侠当初与赵家太爷的独子赵岩有旧,才会带着香秀在这里落脚的。 赵岩生性风流,前不久与庄子里的一个妇人勾搭上了,被其丈夫发现,却反被赵岩打死,恰好被郎大游侠给撞见了,赵岩恶向胆边生,偷袭将郎大游侠给杀了灭口。 事后,赵岩诱导那妇人一起,诬陷是香秀与其丈夫有染,被郎大游侠撞见,郎大游侠恼羞成怒杀了人,当郎大游侠正准备对妇人杀人灭口时,赵岩见义勇为,打斗中失手杀了郎大游侠。 县令在收了赵老太爷的好处后,也稀里糊涂的定了案。 作为不守妇道,才惹出这桩血案的香秀,被全庄的人视为罪大恶极,竟然联合起来,全然不顾香秀才生产没多久,将香秀浸了猪笼。 李义山今天过来,是来看刚刚出生的外甥女的,却没有想到,自己的姐姐已经被浸了猪笼。 伤悲不已的李义山,觉得事情蹊跷,用了点手段从妇人口中得知事情的真相后,一包毒药,让全庄子近百条人命给自己的姐姐陪了葬。 得知原委后,大家都沉默不说话。 “你后面作何打算?”陈少墨问道。 “没有想好,原本打算给抵命的,但现在担心鸽儿没有人照顾!”李义山回答道。 “跟我去拒北城吧,铮叔,咱们小酒馆也该请个帮手,让他带着鸽儿过去,我看挺好!”陈少墨说道。 曹铮点了点头,算是允了。 “那这边该如何善后?”祝炎章问道。 “才高八斗的祝先生,这点善后的事情,该是难不住您的吧!”陈少墨说道。 帮着李义山将香秀的尸体火化了。 熊熊的火光,映衬着香秀那张脸,这一刻,香秀显得很安详,连她脸上的那几颗小雀斑,也是变得格外的清晰。 陈少墨忍不住望着怀里的郎鸽儿,忍不住的想到:郎鸽儿长大以后,脸上会不会随她娘亲一样,也会长几颗小雀斑。 陈少墨第一次愤怒的主动找曹铮借刀想杀人,最后却借了一个寂寞。 下手毒辣,不留余地,这是祝炎章给李义山的评价。 祝炎章归祝炎章,陈少墨并不反感李义山,相反,看到李义山满脸温柔的抱着郎鸽儿,反而觉得李义山活的很真实。 对敌人狠,甚至是毒,对亲人,却又是这么温柔重情。 陈少墨也未想到过,多年以后,李义山为了他陈少墨,背弃天下人,一怒屠戮数十城,甘愿背上一个毒士的名号。 回拒北城的路上,蛤蟆声依旧。 一颗流星从天边划过,拖着长长的尾巴。 坐在马上的祝炎章,眉头紧皱,低低的嘀咕了一声:“天象示警,怕是会有灾荒!” 第二十三章:蓟州王的马鞭 “屯粮?”陈少墨不太懂祝炎章葫芦里的药。 “现已入夏多日,北境滴雨未落,眼看夏旱已成定局,今年我大夏北境七州,秋粮必定歉收!”祝炎章道。 “总不会一直不下雨的!”陈少墨抬头望了望天边那炙热的太阳说道。 “怕是有雨,也是入秋后的事了,去年是寒冬,地里少了不少病虫害,眼下南边夏粮收割在即,丰收已成定局,若是眼下收粮,能压个好价钱,真要闹灾荒,这批粮可价比黄金!”祝炎章分析道。 虽自从知道祝炎章是夏皇的人后,陈少墨内心总是难免有些隐隐抵触,但祝炎章之能,号称能看透一切时局,虽有夸大,却也不假。 眼下这屯粮的建议,让陈少墨也颇为心动。 不管灾荒不灾荒,只要有粮在手,心中就不慌。 只是屯粮,牵涉颇广,首先是粮资,没有足够的银子,总不能空口白牙让农户将手中的余粮赊给自己。 其二是运输,也是一大笔的开销,最大的麻烦还是在仓储,若无合格的仓储,到时候,这一大批粮食,就毁了。 “我查看过盈丰粮号的仓库,满仓的话,能储粮三十万石,还有,你看好的燕州城西山的那个酿酒坊,原本就是一处粮仓,稍微改造一下,也能存下十万石!” 看得出,祝炎章做足了功课。 这次一改之前他那种总是将自己置身事外的性格,好像挺为陈少墨着想的。 屯粮这建议是不孬,陈少墨也心动,说到底,还是缺银子。 按照现在粮价,四十万石粮,可是将近四十万两白银,当初为了十万两,陈华筝都不惜去劫饷银,这上那里去搞这些银子。 陈少墨有些犯愁,上次给长风寨的十万两银子,大概能挪出来个二万两左右。麓岭密道的生意,虽收获颇丰,但是现在基本挪不出银子,都被苏锦锦拿去组织货源了。 没有银子,一切白谈。 “祝先生,您说我现在再给朝歌城写封信,皇帝他老人家舍得给我这笔银子不?”陈少墨问道。 “也得能拿得出来,四十万两白银,怕是要陛下变卖大半个内库才能凑出来!”祝炎章说道。 虽说皇家坐拥天下,可作为私用,也仅仅只有一座皇家内库,若是真拿出四十万两白银出来,怕是整个皇宫的贵嫔和皇子皇孙,虽不至于喝西北风,怕也不好过。 “陛下没有,但有一个人有!”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大概能猜到他说的应该就是梁州的梁大闲王了。 刚刚要了他燕州府的粮号生意,现在又想找他要银子,不用说,陈少墨也能想到梁大闲王会是什么表情。 “算了,燕州粮号估计已经让他对我不满了,再去要银子,估计也是自讨没趣!”陈少墨说道。 “有没有想过,如果定了你和梁闲王的名分,再彻底断了他对那把椅子的希望……” “祝先生!”不等祝炎章将话说完,陈少墨声音抬高了几分将其打断。 “你那么希望我去争那把椅子?还是说朝歌城的那位闲得慌?”陈少墨有些生气了。 以为祝炎章转了性子,却是在探自己的底。 正如祝炎章所说,自己和梁闲王定了父子名分,又断掉梁闲王和那把椅子的希望,梁闲王只剩一个选择,那就是全力的支持陈少墨。 按理说,这不该是祝炎章的性格,估计是朝歌城的夏皇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让自己入局了。 屯粮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得建立在有银子的基础上。 蓟州王陈元虏最近算是闲了下来,兴致所致,连身上的铠甲也没有换下,骑了匹马,打算逛逛这拒北城。 却不料马匹给受了惊,立刻不受控制,在街道上狂奔起来,吓得街道上的人一阵慌乱的躲闪。。 但是不全是所有人都能及时让道的,前边一头牛车,因为焦急让道,反倒是让牛也受了惊,车子侧翻,一车子的酒,侧翻在地,已经是没有几坛好的了。 赶车的老头,差点被惊马的马蹄给踩上,蓟州王陈元虏拿出全身的气力,借机勒住了惊马,马的前蹄重重的砸在石板上,惹得路人一阵尖叫。 陈元虏不是张扬跋扈的人,但毕竟是王爷身份,见人没事,那老头似乎更加关心自己摔碎的酒坛子,便没有下马,立于马上问道:“这些酒,作价几许?” “是老儿挡了将军的道,不敢说价!”那老者急忙跪在地上,惊慌的说道。 “作价几许?”陈元虏对于老者这番胆怯做派,并未受用,反而有些不爽。 “二十两!”老者犹豫了一番才轻声说道。 陈元虏伸手摸了一下,却发现身穿盔甲,何来那黄白之物,脸色顿时一囧。 “今日未带银子,明日此地你来取!”陈元虏说道。 好巧不巧的,陈少墨很李义山正好在现场,赶车的正是老马头,车上的酒也是给小酒馆送的。 当初陈少墨在天岳关是见过蓟州王陈元虏的,知道自己身份后,算一算,这位蓟州王,往大了算,还算是自己的爷爷辈。 关键是,这位王爷还手握天岳军的几十万大军呢。 “明日若是你不来,又该如何?”不等陈少墨说话,一旁的李义山却是站了出来说道。 听到李义山出头,陈元虏也看到了旁边的陈少墨,立刻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淡淡的说道:“那你说该当如何?” 说话的时候,眼睛却是不断的瞟向一旁的陈少墨。 “这酒是送给我家的,算了,这银子我出了!”陈少墨站了出来说道。 “你认识本王?”陈元虏饶有兴趣的问道。 “天岳关大战,曾远远见过王爷的英姿!”陈少墨没有隐瞒。 “既然如此,那本王也不能弱了身份,本王就以手中这根马鞭作为抵押,你啥时候有时间,就拿着这根马鞭去天岳关找本王!”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离了马鞭,王爷如何骑马?” “屯粮?”陈少墨不太懂祝炎章葫芦里的药。 “现已入夏多日,北境滴雨未落,眼看夏旱已成定局,今年我大夏北境七州,秋粮必定歉收!”祝炎章道。 “总不会一直不下雨的!”陈少墨抬头望了望天边那炙热的太阳说道。 “怕是有雨,也是入秋后的事了,去年是寒冬,地里少了不少病虫害,眼下南边夏粮收割在即,丰收已成定局,若是眼下收粮,能压个好价钱,真要闹灾荒,这批粮可价比黄金!”祝炎章分析道。 虽自从知道祝炎章是夏皇的人后,陈少墨内心总是难免有些隐隐抵触,但祝炎章之能,号称能看透一切时局,虽有夸大,却也不假。 眼下这屯粮的建议,让陈少墨也颇为心动。 不管灾荒不灾荒,只要有粮在手,心中就不慌。 只是屯粮,牵涉颇广,首先是粮资,没有足够的银子,总不能空口白牙让农户将手中的余粮赊给自己。 其二是运输,也是一大笔的开销,最大的麻烦还是在仓储,若无合格的仓储,到时候,这一大批粮食,就毁了。 “我查看过盈丰粮号的仓库,满仓的话,能储粮三十万石,还有,你看好的燕州城西山的那个酿酒坊,原本就是一处粮仓,稍微改造一下,也能存下十万石!” 看得出,祝炎章做足了功课。 这次一改之前他那种总是将自己置身事外的性格,好像挺为陈少墨着想的。 屯粮这建议是不孬,陈少墨也心动,说到底,还是缺银子。 按照现在粮价,四十万石粮,可是将近四十万两白银,当初为了十万两,陈华筝都不惜去劫饷银,这上那里去搞这些银子。 陈少墨有些犯愁,上次给长风寨的十万两银子,大概能挪出来个二万两左右。麓岭密道的生意,虽收获颇丰,但是现在基本挪不出银子,都被苏锦锦拿去组织货源了。 没有银子,一切白谈。 “祝先生,您说我现在再给朝歌城写封信,皇帝他老人家舍得给我这笔银子不?”陈少墨问道。 “也得能拿得出来,四十万两白银,怕是要陛下变卖大半个内库才能凑出来!”祝炎章说道。 虽说皇家坐拥天下,可作为私用,也仅仅只有一座皇家内库,若是真拿出四十万两白银出来,怕是整个皇宫的贵嫔和皇子皇孙,虽不至于喝西北风,怕也不好过。 “陛下没有,但有一个人有!”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大概能猜到他说的应该就是梁州的梁大闲王了。 刚刚要了他燕州府的粮号生意,现在又想找他要银子,不用说,陈少墨也能想到梁大闲王会是什么表情。 “算了,燕州粮号估计已经让他对我不满了,再去要银子,估计也是自讨没趣!”陈少墨说道。 “有没有想过,如果定了你和梁闲王的名分,再彻底断了他对那把椅子的希望……” “祝先生!”不等祝炎章将话说完,陈少墨声音抬高了几分将其打断。 “你那么希望我去争那把椅子?还是说朝歌城的那位闲得慌?”陈少墨有些生气了。 以为祝炎章转了性子,却是在探自己的底。 正如祝炎章所说,自己和梁闲王定了父子名分,又断掉梁闲王和那把椅子的希望,梁闲王只剩一个选择,那就是全力的支持陈少墨。 按理说,这不该是祝炎章的性格,估计是朝歌城的夏皇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让自己入局了。 屯粮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得建立在有银子的基础上。 蓟州王陈元虏最近算是闲了下来,兴致所致,连身上的铠甲也没有换下,骑了匹马,打算逛逛这拒北城。 却不料马匹给受了惊,立刻不受控制,在街道上狂奔起来,吓得街道上的人一阵慌乱的躲闪。。 但是不全是所有人都能及时让道的,前边一头牛车,因为焦急让道,反倒是让牛也受了惊,车子侧翻,一车子的酒,侧翻在地,已经是没有几坛好的了。 赶车的老头,差点被惊马的马蹄给踩上,蓟州王陈元虏拿出全身的气力,借机勒住了惊马,马的前蹄重重的砸在石板上,惹得路人一阵尖叫。 陈元虏不是张扬跋扈的人,但毕竟是王爷身份,见人没事,那老头似乎更加关心自己摔碎的酒坛子,便没有下马,立于马上问道:“这些酒,作价几许?” “是老儿挡了将军的道,不敢说价!”那老者急忙跪在地上,惊慌的说道。 “作价几许?”陈元虏对于老者这番胆怯做派,并未受用,反而有些不爽。 “二十两!”老者犹豫了一番才轻声说道。 陈元虏伸手摸了一下,却发现身穿盔甲,何来那黄白之物,脸色顿时一囧。 “今日未带银子,明日此地你来取!”陈元虏说道。 好巧不巧的,陈少墨很李义山正好在现场,赶车的正是老马头,车上的酒也是给小酒馆送的。 当初陈少墨在天岳关是见过蓟州王陈元虏的,知道自己身份后,算一算,这位蓟州王,往大了算,还算是自己的爷爷辈。 关键是,这位王爷还手握天岳军的几十万大军呢。 “明日若是你不来,又该如何?”不等陈少墨说话,一旁的李义山却是站了出来说道。 听到李义山出头,陈元虏也看到了旁边的陈少墨,立刻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淡淡的说道:“那你说该当如何?” 说话的时候,眼睛却是不断的瞟向一旁的陈少墨。 “这酒是送给我家的,算了,这银子我出了!”陈少墨站了出来说道。 “你认识本王?”陈元虏饶有兴趣的问道。 “天岳关大战,曾远远见过王爷的英姿!”陈少墨没有隐瞒。 “既然如此,那本王也不能弱了身份,本王就以手中这根马鞭作为抵押,你啥时候有时间,就拿着这根马鞭去天岳关找本王!”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离了马鞭,王爷如何骑马?” “牵马徒步亦可!” 将手中马鞭扔给陈少墨,陈元虏径直下了马,也不纠缠,留给陈少墨一个背景,牵着马,大步的出了城。 望着手中的马鞭,陈少墨知道,这蓟州王陈元虏就是借故让自己跑一趟天岳关。 “屯粮?”陈少墨不太懂祝炎章葫芦里的药。 “现已入夏多日,北境滴雨未落,眼看夏旱已成定局,今年我大夏北境七州,秋粮必定歉收!”祝炎章道。 “总不会一直不下雨的!”陈少墨抬头望了望天边那炙热的太阳说道。 “怕是有雨,也是入秋后的事了,去年是寒冬,地里少了不少病虫害,眼下南边夏粮收割在即,丰收已成定局,若是眼下收粮,能压个好价钱,真要闹灾荒,这批粮可价比黄金!”祝炎章分析道。 虽自从知道祝炎章是夏皇的人后,陈少墨内心总是难免有些隐隐抵触,但祝炎章之能,号称能看透一切时局,虽有夸大,却也不假。 眼下这屯粮的建议,让陈少墨也颇为心动。 不管灾荒不灾荒,只要有粮在手,心中就不慌。 只是屯粮,牵涉颇广,首先是粮资,没有足够的银子,总不能空口白牙让农户将手中的余粮赊给自己。 其二是运输,也是一大笔的开销,最大的麻烦还是在仓储,若无合格的仓储,到时候,这一大批粮食,就毁了。 “我查看过盈丰粮号的仓库,满仓的话,能储粮三十万石,还有,你看好的燕州城西山的那个酿酒坊,原本就是一处粮仓,稍微改造一下,也能存下十万石!” 看得出,祝炎章做足了功课。 这次一改之前他那种总是将自己置身事外的性格,好像挺为陈少墨着想的。 屯粮这建议是不孬,陈少墨也心动,说到底,还是缺银子。 按照现在粮价,四十万石粮,可是将近四十万两白银,当初为了十万两,陈华筝都不惜去劫饷银,这上那里去搞这些银子。 陈少墨有些犯愁,上次给长风寨的十万两银子,大概能挪出来个二万两左右。麓岭密道的生意,虽收获颇丰,但是现在基本挪不出银子,都被苏锦锦拿去组织货源了。 没有银子,一切白谈。 “祝先生,您说我现在再给朝歌城写封信,皇帝他老人家舍得给我这笔银子不?”陈少墨问道。 “也得能拿得出来,四十万两白银,怕是要陛下变卖大半个内库才能凑出来!”祝炎章说道。 虽说皇家坐拥天下,可作为私用,也仅仅只有一座皇家内库,若是真拿出四十万两白银出来,怕是整个皇宫的贵嫔和皇子皇孙,虽不至于喝西北风,怕也不好过。 “陛下没有,但有一个人有!”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大概能猜到他说的应该就是梁州的梁大闲王了。 刚刚要了他燕州府的粮号生意,现在又想找他要银子,不用说,陈少墨也能想到梁大闲王会是什么表情。 “算了,燕州粮号估计已经让他对我不满了,再去要银子,估计也是自讨没趣!”陈少墨说道。 “有没有想过,如果定了你和梁闲王的名分,再彻底断了他对那把椅子的希望……” “祝先生!”不等祝炎章将话说完,陈少墨声音抬高了几分将其打断。 “你那么希望我去争那把椅子?还是说朝歌城的那位闲得慌?”陈少墨有些生气了。 以为祝炎章转了性子,却是在探自己的底。 正如祝炎章所说,自己和梁闲王定了父子名分,又断掉梁闲王和那把椅子的希望,梁闲王只剩一个选择,那就是全力的支持陈少墨。 按理说,这不该是祝炎章的性格,估计是朝歌城的夏皇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让自己入局了。 屯粮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得建立在有银子的基础上。 蓟州王陈元虏最近算是闲了下来,兴致所致,连身上的铠甲也没有换下,骑了匹马,打算逛逛这拒北城。 却不料马匹给受了惊,立刻不受控制,在街道上狂奔起来,吓得街道上的人一阵慌乱的躲闪。。 但是不全是所有人都能及时让道的,前边一头牛车,因为焦急让道,反倒是让牛也受了惊,车子侧翻,一车子的酒,侧翻在地,已经是没有几坛好的了。 赶车的老头,差点被惊马的马蹄给踩上,蓟州王陈元虏拿出全身的气力,借机勒住了惊马,马的前蹄重重的砸在石板上,惹得路人一阵尖叫。 陈元虏不是张扬跋扈的人,但毕竟是王爷身份,见人没事,那老头似乎更加关心自己摔碎的酒坛子,便没有下马,立于马上问道:“这些酒,作价几许?” “是老儿挡了将军的道,不敢说价!”那老者急忙跪在地上,惊慌的说道。 “作价几许?”陈元虏对于老者这番胆怯做派,并未受用,反而有些不爽。 “二十两!”老者犹豫了一番才轻声说道。 陈元虏伸手摸了一下,却发现身穿盔甲,何来那黄白之物,脸色顿时一囧。 “今日未带银子,明日此地你来取!”陈元虏说道。 好巧不巧的,陈少墨很李义山正好在现场,赶车的正是老马头,车上的酒也是给小酒馆送的。 当初陈少墨在天岳关是见过蓟州王陈元虏的,知道自己身份后,算一算,这位蓟州王,往大了算,还算是自己的爷爷辈。 关键是,这位王爷还手握天岳军的几十万大军呢。 “明日若是你不来,又该如何?”不等陈少墨说话,一旁的李义山却是站了出来说道。 听到李义山出头,陈元虏也看到了旁边的陈少墨,立刻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淡淡的说道:“那你说该当如何?” 说话的时候,眼睛却是不断的瞟向一旁的陈少墨。 “这酒是送给我家的,算了,这银子我出了!”陈少墨站了出来说道。 “你认识本王?”陈元虏饶有兴趣的问道。 “天岳关大战,曾远远见过王爷的英姿!”陈少墨没有隐瞒。 “既然如此,那本王也不能弱了身份,本王就以手中这根马鞭作为抵押,你啥时候有时间,就拿着这根马鞭去天岳关找本王!”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离了马鞭,王爷如何骑马?” “牵马徒步亦可!” 将手中马鞭扔给陈少墨,陈元虏径直下了马,也不纠缠,留给陈少墨一个背景,牵着马,大步的出了城。 望着手中的马鞭,陈少墨知道,这蓟州王陈元虏就是借故让自己跑一趟天岳关。 “屯粮?”陈少墨不太懂祝炎章葫芦里的药。 “现已入夏多日,北境滴雨未落,眼看夏旱已成定局,今年我大夏北境七州,秋粮必定歉收!”祝炎章道。 “总不会一直不下雨的!”陈少墨抬头望了望天边那炙热的太阳说道。 “怕是有雨,也是入秋后的事了,去年是寒冬,地里少了不少病虫害,眼下南边夏粮收割在即,丰收已成定局,若是眼下收粮,能压个好价钱,真要闹灾荒,这批粮可价比黄金!”祝炎章分析道。 虽自从知道祝炎章是夏皇的人后,陈少墨内心总是难免有些隐隐抵触,但祝炎章之能,号称能看透一切时局,虽有夸大,却也不假。 眼下这屯粮的建议,让陈少墨也颇为心动。 不管灾荒不灾荒,只要有粮在手,心中就不慌。 只是屯粮,牵涉颇广,首先是粮资,没有足够的银子,总不能空口白牙让农户将手中的余粮赊给自己。 其二是运输,也是一大笔的开销,最大的麻烦还是在仓储,若无合格的仓储,到时候,这一大批粮食,就毁了。 “我查看过盈丰粮号的仓库,满仓的话,能储粮三十万石,还有,你看好的燕州城西山的那个酿酒坊,原本就是一处粮仓,稍微改造一下,也能存下十万石!” 看得出,祝炎章做足了功课。 这次一改之前他那种总是将自己置身事外的性格,好像挺为陈少墨着想的。 屯粮这建议是不孬,陈少墨也心动,说到底,还是缺银子。 按照现在粮价,四十万石粮,可是将近四十万两白银,当初为了十万两,陈华筝都不惜去劫饷银,这上那里去搞这些银子。 陈少墨有些犯愁,上次给长风寨的十万两银子,大概能挪出来个二万两左右。麓岭密道的生意,虽收获颇丰,但是现在基本挪不出银子,都被苏锦锦拿去组织货源了。 没有银子,一切白谈。 “祝先生,您说我现在再给朝歌城写封信,皇帝他老人家舍得给我这笔银子不?”陈少墨问道。 “也得能拿得出来,四十万两白银,怕是要陛下变卖大半个内库才能凑出来!”祝炎章说道。 虽说皇家坐拥天下,可作为私用,也仅仅只有一座皇家内库,若是真拿出四十万两白银出来,怕是整个皇宫的贵嫔和皇子皇孙,虽不至于喝西北风,怕也不好过。 “陛下没有,但有一个人有!”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大概能猜到他说的应该就是梁州的梁大闲王了。 刚刚要了他燕州府的粮号生意,现在又想找他要银子,不用说,陈少墨也能想到梁大闲王会是什么表情。 “算了,燕州粮号估计已经让他对我不满了,再去要银子,估计也是自讨没趣!”陈少墨说道。 “有没有想过,如果定了你和梁闲王的名分,再彻底断了他对那把椅子的希望……” “祝先生!”不等祝炎章将话说完,陈少墨声音抬高了几分将其打断。 “你那么希望我去争那把椅子?还是说朝歌城的那位闲得慌?”陈少墨有些生气了。 以为祝炎章转了性子,却是在探自己的底。 正如祝炎章所说,自己和梁闲王定了父子名分,又断掉梁闲王和那把椅子的希望,梁闲王只剩一个选择,那就是全力的支持陈少墨。 按理说,这不该是祝炎章的性格,估计是朝歌城的夏皇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让自己入局了。 屯粮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得建立在有银子的基础上。 蓟州王陈元虏最近算是闲了下来,兴致所致,连身上的铠甲也没有换下,骑了匹马,打算逛逛这拒北城。 却不料马匹给受了惊,立刻不受控制,在街道上狂奔起来,吓得街道上的人一阵慌乱的躲闪。。 但是不全是所有人都能及时让道的,前边一头牛车,因为焦急让道,反倒是让牛也受了惊,车子侧翻,一车子的酒,侧翻在地,已经是没有几坛好的了。 赶车的老头,差点被惊马的马蹄给踩上,蓟州王陈元虏拿出全身的气力,借机勒住了惊马,马的前蹄重重的砸在石板上,惹得路人一阵尖叫。 陈元虏不是张扬跋扈的人,但毕竟是王爷身份,见人没事,那老头似乎更加关心自己摔碎的酒坛子,便没有下马,立于马上问道:“这些酒,作价几许?” “是老儿挡了将军的道,不敢说价!”那老者急忙跪在地上,惊慌的说道。 “作价几许?”陈元虏对于老者这番胆怯做派,并未受用,反而有些不爽。 “二十两!”老者犹豫了一番才轻声说道。 陈元虏伸手摸了一下,却发现身穿盔甲,何来那黄白之物,脸色顿时一囧。 “今日未带银子,明日此地你来取!”陈元虏说道。 好巧不巧的,陈少墨很李义山正好在现场,赶车的正是老马头,车上的酒也是给小酒馆送的。 当初陈少墨在天岳关是见过蓟州王陈元虏的,知道自己身份后,算一算,这位蓟州王,往大了算,还算是自己的爷爷辈。 关键是,这位王爷还手握天岳军的几十万大军呢。 “明日若是你不来,又该如何?”不等陈少墨说话,一旁的李义山却是站了出来说道。 听到李义山出头,陈元虏也看到了旁边的陈少墨,立刻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淡淡的说道:“那你说该当如何?” 说话的时候,眼睛却是不断的瞟向一旁的陈少墨。 “这酒是送给我家的,算了,这银子我出了!”陈少墨站了出来说道。 “你认识本王?”陈元虏饶有兴趣的问道。 “天岳关大战,曾远远见过王爷的英姿!”陈少墨没有隐瞒。 “既然如此,那本王也不能弱了身份,本王就以手中这根马鞭作为抵押,你啥时候有时间,就拿着这根马鞭去天岳关找本王!”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离了马鞭,王爷如何骑马?” “牵马徒步亦可!” 将手中马鞭扔给陈少墨,陈元虏径直下了马,也不纠缠,留给陈少墨一个背景,牵着马,大步的出了城。 望着手中的马鞭,陈少墨知道,这蓟州王陈元虏就是借故让自己跑一趟天岳关。 “屯粮?”陈少墨不太懂祝炎章葫芦里的药。 “现已入夏多日,北境滴雨未落,眼看夏旱已成定局,今年我大夏北境七州,秋粮必定歉收!”祝炎章道。 “总不会一直不下雨的!”陈少墨抬头望了望天边那炙热的太阳说道。 “怕是有雨,也是入秋后的事了,去年是寒冬,地里少了不少病虫害,眼下南边夏粮收割在即,丰收已成定局,若是眼下收粮,能压个好价钱,真要闹灾荒,这批粮可价比黄金!”祝炎章分析道。 虽自从知道祝炎章是夏皇的人后,陈少墨内心总是难免有些隐隐抵触,但祝炎章之能,号称能看透一切时局,虽有夸大,却也不假。 眼下这屯粮的建议,让陈少墨也颇为心动。 不管灾荒不灾荒,只要有粮在手,心中就不慌。 只是屯粮,牵涉颇广,首先是粮资,没有足够的银子,总不能空口白牙让农户将手中的余粮赊给自己。 其二是运输,也是一大笔的开销,最大的麻烦还是在仓储,若无合格的仓储,到时候,这一大批粮食,就毁了。 “我查看过盈丰粮号的仓库,满仓的话,能储粮三十万石,还有,你看好的燕州城西山的那个酿酒坊,原本就是一处粮仓,稍微改造一下,也能存下十万石!” 看得出,祝炎章做足了功课。 这次一改之前他那种总是将自己置身事外的性格,好像挺为陈少墨着想的。 屯粮这建议是不孬,陈少墨也心动,说到底,还是缺银子。 按照现在粮价,四十万石粮,可是将近四十万两白银,当初为了十万两,陈华筝都不惜去劫饷银,这上那里去搞这些银子。 陈少墨有些犯愁,上次给长风寨的十万两银子,大概能挪出来个二万两左右。麓岭密道的生意,虽收获颇丰,但是现在基本挪不出银子,都被苏锦锦拿去组织货源了。 没有银子,一切白谈。 “祝先生,您说我现在再给朝歌城写封信,皇帝他老人家舍得给我这笔银子不?”陈少墨问道。 “也得能拿得出来,四十万两白银,怕是要陛下变卖大半个内库才能凑出来!”祝炎章说道。 虽说皇家坐拥天下,可作为私用,也仅仅只有一座皇家内库,若是真拿出四十万两白银出来,怕是整个皇宫的贵嫔和皇子皇孙,虽不至于喝西北风,怕也不好过。 “陛下没有,但有一个人有!”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大概能猜到他说的应该就是梁州的梁大闲王了。 刚刚要了他燕州府的粮号生意,现在又想找他要银子,不用说,陈少墨也能想到梁大闲王会是什么表情。 “算了,燕州粮号估计已经让他对我不满了,再去要银子,估计也是自讨没趣!”陈少墨说道。 “有没有想过,如果定了你和梁闲王的名分,再彻底断了他对那把椅子的希望……” “祝先生!”不等祝炎章将话说完,陈少墨声音抬高了几分将其打断。 “你那么希望我去争那把椅子?还是说朝歌城的那位闲得慌?”陈少墨有些生气了。 以为祝炎章转了性子,却是在探自己的底。 正如祝炎章所说,自己和梁闲王定了父子名分,又断掉梁闲王和那把椅子的希望,梁闲王只剩一个选择,那就是全力的支持陈少墨。 按理说,这不该是祝炎章的性格,估计是朝歌城的夏皇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让自己入局了。 屯粮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得建立在有银子的基础上。 蓟州王陈元虏最近算是闲了下来,兴致所致,连身上的铠甲也没有换下,骑了匹马,打算逛逛这拒北城。 却不料马匹给受了惊,立刻不受控制,在街道上狂奔起来,吓得街道上的人一阵慌乱的躲闪。。 但是不全是所有人都能及时让道的,前边一头牛车,因为焦急让道,反倒是让牛也受了惊,车子侧翻,一车子的酒,侧翻在地,已经是没有几坛好的了。 赶车的老头,差点被惊马的马蹄给踩上,蓟州王陈元虏拿出全身的气力,借机勒住了惊马,马的前蹄重重的砸在石板上,惹得路人一阵尖叫。 陈元虏不是张扬跋扈的人,但毕竟是王爷身份,见人没事,那老头似乎更加关心自己摔碎的酒坛子,便没有下马,立于马上问道:“这些酒,作价几许?” “是老儿挡了将军的道,不敢说价!”那老者急忙跪在地上,惊慌的说道。 “作价几许?”陈元虏对于老者这番胆怯做派,并未受用,反而有些不爽。 “二十两!”老者犹豫了一番才轻声说道。 陈元虏伸手摸了一下,却发现身穿盔甲,何来那黄白之物,脸色顿时一囧。 “今日未带银子,明日此地你来取!”陈元虏说道。 好巧不巧的,陈少墨很李义山正好在现场,赶车的正是老马头,车上的酒也是给小酒馆送的。 当初陈少墨在天岳关是见过蓟州王陈元虏的,知道自己身份后,算一算,这位蓟州王,往大了算,还算是自己的爷爷辈。 关键是,这位王爷还手握天岳军的几十万大军呢。 “明日若是你不来,又该如何?”不等陈少墨说话,一旁的李义山却是站了出来说道。 听到李义山出头,陈元虏也看到了旁边的陈少墨,立刻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淡淡的说道:“那你说该当如何?” 说话的时候,眼睛却是不断的瞟向一旁的陈少墨。 “这酒是送给我家的,算了,这银子我出了!”陈少墨站了出来说道。 “你认识本王?”陈元虏饶有兴趣的问道。 “天岳关大战,曾远远见过王爷的英姿!”陈少墨没有隐瞒。 “既然如此,那本王也不能弱了身份,本王就以手中这根马鞭作为抵押,你啥时候有时间,就拿着这根马鞭去天岳关找本王!”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离了马鞭,王爷如何骑马?” “屯粮?”陈少墨不太懂祝炎章葫芦里的药。 “现已入夏多日,北境滴雨未落,眼看夏旱已成定局,今年我大夏北境七州,秋粮必定歉收!”祝炎章道。 “总不会一直不下雨的!”陈少墨抬头望了望天边那炙热的太阳说道。 “怕是有雨,也是入秋后的事了,去年是寒冬,地里少了不少病虫害,眼下南边夏粮收割在即,丰收已成定局,若是眼下收粮,能压个好价钱,真要闹灾荒,这批粮可价比黄金!”祝炎章分析道。 虽自从知道祝炎章是夏皇的人后,陈少墨内心总是难免有些隐隐抵触,但祝炎章之能,号称能看透一切时局,虽有夸大,却也不假。 眼下这屯粮的建议,让陈少墨也颇为心动。 不管灾荒不灾荒,只要有粮在手,心中就不慌。 只是屯粮,牵涉颇广,首先是粮资,没有足够的银子,总不能空口白牙让农户将手中的余粮赊给自己。 其二是运输,也是一大笔的开销,最大的麻烦还是在仓储,若无合格的仓储,到时候,这一大批粮食,就毁了。 “我查看过盈丰粮号的仓库,满仓的话,能储粮三十万石,还有,你看好的燕州城西山的那个酿酒坊,原本就是一处粮仓,稍微改造一下,也能存下十万石!” 看得出,祝炎章做足了功课。 这次一改之前他那种总是将自己置身事外的性格,好像挺为陈少墨着想的。 屯粮这建议是不孬,陈少墨也心动,说到底,还是缺银子。 按照现在粮价,四十万石粮,可是将近四十万两白银,当初为了十万两,陈华筝都不惜去劫饷银,这上那里去搞这些银子。 陈少墨有些犯愁,上次给长风寨的十万两银子,大概能挪出来个二万两左右。麓岭密道的生意,虽收获颇丰,但是现在基本挪不出银子,都被苏锦锦拿去组织货源了。 没有银子,一切白谈。 “祝先生,您说我现在再给朝歌城写封信,皇帝他老人家舍得给我这笔银子不?”陈少墨问道。 “也得能拿得出来,四十万两白银,怕是要陛下变卖大半个内库才能凑出来!”祝炎章说道。 虽说皇家坐拥天下,可作为私用,也仅仅只有一座皇家内库,若是真拿出四十万两白银出来,怕是整个皇宫的贵嫔和皇子皇孙,虽不至于喝西北风,怕也不好过。 “陛下没有,但有一个人有!”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大概能猜到他说的应该就是梁州的梁大闲王了。 刚刚要了他燕州府的粮号生意,现在又想找他要银子,不用说,陈少墨也能想到梁大闲王会是什么表情。 “算了,燕州粮号估计已经让他对我不满了,再去要银子,估计也是自讨没趣!”陈少墨说道。 “有没有想过,如果定了你和梁闲王的名分,再彻底断了他对那把椅子的希望……” “祝先生!”不等祝炎章将话说完,陈少墨声音抬高了几分将其打断。 “你那么希望我去争那把椅子?还是说朝歌城的那位闲得慌?”陈少墨有些生气了。 以为祝炎章转了性子,却是在探自己的底。 正如祝炎章所说,自己和梁闲王定了父子名分,又断掉梁闲王和那把椅子的希望,梁闲王只剩一个选择,那就是全力的支持陈少墨。 按理说,这不该是祝炎章的性格,估计是朝歌城的夏皇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让自己入局了。 屯粮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得建立在有银子的基础上。 蓟州王陈元虏最近算是闲了下来,兴致所致,连身上的铠甲也没有换下,骑了匹马,打算逛逛这拒北城。 却不料马匹给受了惊,立刻不受控制,在街道上狂奔起来,吓得街道上的人一阵慌乱的躲闪。。 但是不全是所有人都能及时让道的,前边一头牛车,因为焦急让道,反倒是让牛也受了惊,车子侧翻,一车子的酒,侧翻在地,已经是没有几坛好的了。 赶车的老头,差点被惊马的马蹄给踩上,蓟州王陈元虏拿出全身的气力,借机勒住了惊马,马的前蹄重重的砸在石板上,惹得路人一阵尖叫。 陈元虏不是张扬跋扈的人,但毕竟是王爷身份,见人没事,那老头似乎更加关心自己摔碎的酒坛子,便没有下马,立于马上问道:“这些酒,作价几许?” “是老儿挡了将军的道,不敢说价!”那老者急忙跪在地上,惊慌的说道。 “作价几许?”陈元虏对于老者这番胆怯做派,并未受用,反而有些不爽。 “二十两!”老者犹豫了一番才轻声说道。 陈元虏伸手摸了一下,却发现身穿盔甲,何来那黄白之物,脸色顿时一囧。 “今日未带银子,明日此地你来取!”陈元虏说道。 好巧不巧的,陈少墨很李义山正好在现场,赶车的正是老马头,车上的酒也是给小酒馆送的。 当初陈少墨在天岳关是见过蓟州王陈元虏的,知道自己身份后,算一算,这位蓟州王,往大了算,还算是自己的爷爷辈。 关键是,这位王爷还手握天岳军的几十万大军呢。 “明日若是你不来,又该如何?”不等陈少墨说话,一旁的李义山却是站了出来说道。 听到李义山出头,陈元虏也看到了旁边的陈少墨,立刻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淡淡的说道:“那你说该当如何?” 说话的时候,眼睛却是不断的瞟向一旁的陈少墨。 “这酒是送给我家的,算了,这银子我出了!”陈少墨站了出来说道。 “你认识本王?”陈元虏饶有兴趣的问道。 “天岳关大战,曾远远见过王爷的英姿!”陈少墨没有隐瞒。 “既然如此,那本王也不能弱了身份,本王就以手中这根马鞭作为抵押,你啥时候有时间,就拿着这根马鞭去天岳关找本王!”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离了马鞭,王爷如何骑马?” “屯粮?”陈少墨不太懂祝炎章葫芦里的药。 “现已入夏多日,北境滴雨未落,眼看夏旱已成定局,今年我大夏北境七州,秋粮必定歉收!”祝炎章道。 “总不会一直不下雨的!”陈少墨抬头望了望天边那炙热的太阳说道。 “怕是有雨,也是入秋后的事了,去年是寒冬,地里少了不少病虫害,眼下南边夏粮收割在即,丰收已成定局,若是眼下收粮,能压个好价钱,真要闹灾荒,这批粮可价比黄金!”祝炎章分析道。 虽自从知道祝炎章是夏皇的人后,陈少墨内心总是难免有些隐隐抵触,但祝炎章之能,号称能看透一切时局,虽有夸大,却也不假。 眼下这屯粮的建议,让陈少墨也颇为心动。 不管灾荒不灾荒,只要有粮在手,心中就不慌。 只是屯粮,牵涉颇广,首先是粮资,没有足够的银子,总不能空口白牙让农户将手中的余粮赊给自己。 其二是运输,也是一大笔的开销,最大的麻烦还是在仓储,若无合格的仓储,到时候,这一大批粮食,就毁了。 “我查看过盈丰粮号的仓库,满仓的话,能储粮三十万石,还有,你看好的燕州城西山的那个酿酒坊,原本就是一处粮仓,稍微改造一下,也能存下十万石!” 看得出,祝炎章做足了功课。 这次一改之前他那种总是将自己置身事外的性格,好像挺为陈少墨着想的。 屯粮这建议是不孬,陈少墨也心动,说到底,还是缺银子。 按照现在粮价,四十万石粮,可是将近四十万两白银,当初为了十万两,陈华筝都不惜去劫饷银,这上那里去搞这些银子。 陈少墨有些犯愁,上次给长风寨的十万两银子,大概能挪出来个二万两左右。麓岭密道的生意,虽收获颇丰,但是现在基本挪不出银子,都被苏锦锦拿去组织货源了。 没有银子,一切白谈。 “祝先生,您说我现在再给朝歌城写封信,皇帝他老人家舍得给我这笔银子不?”陈少墨问道。 “也得能拿得出来,四十万两白银,怕是要陛下变卖大半个内库才能凑出来!”祝炎章说道。 虽说皇家坐拥天下,可作为私用,也仅仅只有一座皇家内库,若是真拿出四十万两白银出来,怕是整个皇宫的贵嫔和皇子皇孙,虽不至于喝西北风,怕也不好过。 “陛下没有,但有一个人有!”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大概能猜到他说的应该就是梁州的梁大闲王了。 刚刚要了他燕州府的粮号生意,现在又想找他要银子,不用说,陈少墨也能想到梁大闲王会是什么表情。 “算了,燕州粮号估计已经让他对我不满了,再去要银子,估计也是自讨没趣!”陈少墨说道。 “有没有想过,如果定了你和梁闲王的名分,再彻底断了他对那把椅子的希望……” “祝先生!”不等祝炎章将话说完,陈少墨声音抬高了几分将其打断。 “你那么希望我去争那把椅子?还是说朝歌城的那位闲得慌?”陈少墨有些生气了。 以为祝炎章转了性子,却是在探自己的底。 正如祝炎章所说,自己和梁闲王定了父子名分,又断掉梁闲王和那把椅子的希望,梁闲王只剩一个选择,那就是全力的支持陈少墨。 按理说,这不该是祝炎章的性格,估计是朝歌城的夏皇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让自己入局了。 屯粮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得建立在有银子的基础上。 蓟州王陈元虏最近算是闲了下来,兴致所致,连身上的铠甲也没有换下,骑了匹马,打算逛逛这拒北城。 却不料马匹给受了惊,立刻不受控制,在街道上狂奔起来,吓得街道上的人一阵慌乱的躲闪。。 但是不全是所有人都能及时让道的,前边一头牛车,因为焦急让道,反倒是让牛也受了惊,车子侧翻,一车子的酒,侧翻在地,已经是没有几坛好的了。 赶车的老头,差点被惊马的马蹄给踩上,蓟州王陈元虏拿出全身的气力,借机勒住了惊马,马的前蹄重重的砸在石板上,惹得路人一阵尖叫。 陈元虏不是张扬跋扈的人,但毕竟是王爷身份,见人没事,那老头似乎更加关心自己摔碎的酒坛子,便没有下马,立于马上问道:“这些酒,作价几许?” “是老儿挡了将军的道,不敢说价!”那老者急忙跪在地上,惊慌的说道。 “作价几许?”陈元虏对于老者这番胆怯做派,并未受用,反而有些不爽。 “二十两!”老者犹豫了一番才轻声说道。 陈元虏伸手摸了一下,却发现身穿盔甲,何来那黄白之物,脸色顿时一囧。 “今日未带银子,明日此地你来取!”陈元虏说道。 好巧不巧的,陈少墨很李义山正好在现场,赶车的正是老马头,车上的酒也是给小酒馆送的。 当初陈少墨在天岳关是见过蓟州王陈元虏的,知道自己身份后,算一算,这位蓟州王,往大了算,还算是自己的爷爷辈。 关键是,这位王爷还手握天岳军的几十万大军呢。 “明日若是你不来,又该如何?”不等陈少墨说话,一旁的李义山却是站了出来说道。 听到李义山出头,陈元虏也看到了旁边的陈少墨,立刻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淡淡的说道:“那你说该当如何?” 说话的时候,眼睛却是不断的瞟向一旁的陈少墨。 “这酒是送给我家的,算了,这银子我出了!”陈少墨站了出来说道。 “你认识本王?”陈元虏饶有兴趣的问道。 “天岳关大战,曾远远见过王爷的英姿!”陈少墨没有隐瞒。 “既然如此,那本王也不能弱了身份,本王就以手中这根马鞭作为抵押,你啥时候有时间,就拿着这根马鞭去天岳关找本王!”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离了马鞭,王爷如何骑马?” “屯粮?”陈少墨不太懂祝炎章葫芦里的药。 “现已入夏多日,北境滴雨未落,眼看夏旱已成定局,今年我大夏北境七州,秋粮必定歉收!”祝炎章道。 “总不会一直不下雨的!”陈少墨抬头望了望天边那炙热的太阳说道。 “怕是有雨,也是入秋后的事了,去年是寒冬,地里少了不少病虫害,眼下南边夏粮收割在即,丰收已成定局,若是眼下收粮,能压个好价钱,真要闹灾荒,这批粮可价比黄金!”祝炎章分析道。 虽自从知道祝炎章是夏皇的人后,陈少墨内心总是难免有些隐隐抵触,但祝炎章之能,号称能看透一切时局,虽有夸大,却也不假。 眼下这屯粮的建议,让陈少墨也颇为心动。 不管灾荒不灾荒,只要有粮在手,心中就不慌。 只是屯粮,牵涉颇广,首先是粮资,没有足够的银子,总不能空口白牙让农户将手中的余粮赊给自己。 其二是运输,也是一大笔的开销,最大的麻烦还是在仓储,若无合格的仓储,到时候,这一大批粮食,就毁了。 “我查看过盈丰粮号的仓库,满仓的话,能储粮三十万石,还有,你看好的燕州城西山的那个酿酒坊,原本就是一处粮仓,稍微改造一下,也能存下十万石!” 看得出,祝炎章做足了功课。 这次一改之前他那种总是将自己置身事外的性格,好像挺为陈少墨着想的。 屯粮这建议是不孬,陈少墨也心动,说到底,还是缺银子。 按照现在粮价,四十万石粮,可是将近四十万两白银,当初为了十万两,陈华筝都不惜去劫饷银,这上那里去搞这些银子。 陈少墨有些犯愁,上次给长风寨的十万两银子,大概能挪出来个二万两左右。麓岭密道的生意,虽收获颇丰,但是现在基本挪不出银子,都被苏锦锦拿去组织货源了。 没有银子,一切白谈。 “祝先生,您说我现在再给朝歌城写封信,皇帝他老人家舍得给我这笔银子不?”陈少墨问道。 “也得能拿得出来,四十万两白银,怕是要陛下变卖大半个内库才能凑出来!”祝炎章说道。 虽说皇家坐拥天下,可作为私用,也仅仅只有一座皇家内库,若是真拿出四十万两白银出来,怕是整个皇宫的贵嫔和皇子皇孙,虽不至于喝西北风,怕也不好过。 “陛下没有,但有一个人有!”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大概能猜到他说的应该就是梁州的梁大闲王了。 刚刚要了他燕州府的粮号生意,现在又想找他要银子,不用说,陈少墨也能想到梁大闲王会是什么表情。 “算了,燕州粮号估计已经让他对我不满了,再去要银子,估计也是自讨没趣!”陈少墨说道。 “有没有想过,如果定了你和梁闲王的名分,再彻底断了他对那把椅子的希望……” “祝先生!”不等祝炎章将话说完,陈少墨声音抬高了几分将其打断。 “你那么希望我去争那把椅子?还是说朝歌城的那位闲得慌?”陈少墨有些生气了。 以为祝炎章转了性子,却是在探自己的底。 正如祝炎章所说,自己和梁闲王定了父子名分,又断掉梁闲王和那把椅子的希望,梁闲王只剩一个选择,那就是全力的支持陈少墨。 按理说,这不该是祝炎章的性格,估计是朝歌城的夏皇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让自己入局了。 屯粮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得建立在有银子的基础上。 蓟州王陈元虏最近算是闲了下来,兴致所致,连身上的铠甲也没有换下,骑了匹马,打算逛逛这拒北城。 却不料马匹给受了惊,立刻不受控制,在街道上狂奔起来,吓得街道上的人一阵慌乱的躲闪。。 但是不全是所有人都能及时让道的,前边一头牛车,因为焦急让道,反倒是让牛也受了惊,车子侧翻,一车子的酒,侧翻在地,已经是没有几坛好的了。 赶车的老头,差点被惊马的马蹄给踩上,蓟州王陈元虏拿出全身的气力,借机勒住了惊马,马的前蹄重重的砸在石板上,惹得路人一阵尖叫。 陈元虏不是张扬跋扈的人,但毕竟是王爷身份,见人没事,那老头似乎更加关心自己摔碎的酒坛子,便没有下马,立于马上问道:“这些酒,作价几许?” “是老儿挡了将军的道,不敢说价!”那老者急忙跪在地上,惊慌的说道。 “作价几许?”陈元虏对于老者这番胆怯做派,并未受用,反而有些不爽。 “二十两!”老者犹豫了一番才轻声说道。 陈元虏伸手摸了一下,却发现身穿盔甲,何来那黄白之物,脸色顿时一囧。 “今日未带银子,明日此地你来取!”陈元虏说道。 好巧不巧的,陈少墨很李义山正好在现场,赶车的正是老马头,车上的酒也是给小酒馆送的。 当初陈少墨在天岳关是见过蓟州王陈元虏的,知道自己身份后,算一算,这位蓟州王,往大了算,还算是自己的爷爷辈。 关键是,这位王爷还手握天岳军的几十万大军呢。 “明日若是你不来,又该如何?”不等陈少墨说话,一旁的李义山却是站了出来说道。 听到李义山出头,陈元虏也看到了旁边的陈少墨,立刻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淡淡的说道:“那你说该当如何?” 说话的时候,眼睛却是不断的瞟向一旁的陈少墨。 “这酒是送给我家的,算了,这银子我出了!”陈少墨站了出来说道。 “你认识本王?”陈元虏饶有兴趣的问道。 “天岳关大战,曾远远见过王爷的英姿!”陈少墨没有隐瞒。 “既然如此,那本王也不能弱了身份,本王就以手中这根马鞭作为抵押,你啥时候有时间,就拿着这根马鞭去天岳关找本王!”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离了马鞭,王爷如何骑马?” “屯粮?”陈少墨不太懂祝炎章葫芦里的药。 “现已入夏多日,北境滴雨未落,眼看夏旱已成定局,今年我大夏北境七州,秋粮必定歉收!”祝炎章道。 “总不会一直不下雨的!”陈少墨抬头望了望天边那炙热的太阳说道。 “怕是有雨,也是入秋后的事了,去年是寒冬,地里少了不少病虫害,眼下南边夏粮收割在即,丰收已成定局,若是眼下收粮,能压个好价钱,真要闹灾荒,这批粮可价比黄金!”祝炎章分析道。 虽自从知道祝炎章是夏皇的人后,陈少墨内心总是难免有些隐隐抵触,但祝炎章之能,号称能看透一切时局,虽有夸大,却也不假。 眼下这屯粮的建议,让陈少墨也颇为心动。 不管灾荒不灾荒,只要有粮在手,心中就不慌。 只是屯粮,牵涉颇广,首先是粮资,没有足够的银子,总不能空口白牙让农户将手中的余粮赊给自己。 其二是运输,也是一大笔的开销,最大的麻烦还是在仓储,若无合格的仓储,到时候,这一大批粮食,就毁了。 “我查看过盈丰粮号的仓库,满仓的话,能储粮三十万石,还有,你看好的燕州城西山的那个酿酒坊,原本就是一处粮仓,稍微改造一下,也能存下十万石!” 看得出,祝炎章做足了功课。 这次一改之前他那种总是将自己置身事外的性格,好像挺为陈少墨着想的。 屯粮这建议是不孬,陈少墨也心动,说到底,还是缺银子。 按照现在粮价,四十万石粮,可是将近四十万两白银,当初为了十万两,陈华筝都不惜去劫饷银,这上那里去搞这些银子。 陈少墨有些犯愁,上次给长风寨的十万两银子,大概能挪出来个二万两左右。麓岭密道的生意,虽收获颇丰,但是现在基本挪不出银子,都被苏锦锦拿去组织货源了。 没有银子,一切白谈。 “祝先生,您说我现在再给朝歌城写封信,皇帝他老人家舍得给我这笔银子不?”陈少墨问道。 “也得能拿得出来,四十万两白银,怕是要陛下变卖大半个内库才能凑出来!”祝炎章说道。 虽说皇家坐拥天下,可作为私用,也仅仅只有一座皇家内库,若是真拿出四十万两白银出来,怕是整个皇宫的贵嫔和皇子皇孙,虽不至于喝西北风,怕也不好过。 “陛下没有,但有一个人有!” 陈少墨望了一眼祝炎章,大概能猜到他说的应该就是梁州的梁大闲王了。 刚刚要了他燕州府的粮号生意,现在又想找他要银子,不用说,陈少墨也能想到梁大闲王会是什么表情。 “算了,燕州粮号估计已经让他对我不满了,再去要银子,估计也是自讨没趣!”陈少墨说道。 “有没有想过,如果定了你和梁闲王的名分,再彻底断了他对那把椅子的希望……” “祝先生!”不等祝炎章将话说完,陈少墨声音抬高了几分将其打断。 “你那么希望我去争那把椅子?还是说朝歌城的那位闲得慌?”陈少墨有些生气了。 以为祝炎章转了性子,却是在探自己的底。 正如祝炎章所说,自己和梁闲王定了父子名分,又断掉梁闲王和那把椅子的希望,梁闲王只剩一个选择,那就是全力的支持陈少墨。 按理说,这不该是祝炎章的性格,估计是朝歌城的夏皇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让自己入局了。 屯粮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得建立在有银子的基础上。 蓟州王陈元虏最近算是闲了下来,兴致所致,连身上的铠甲也没有换下,骑了匹马,打算逛逛这拒北城。 却不料马匹给受了惊,立刻不受控制,在街道上狂奔起来,吓得街道上的人一阵慌乱的躲闪。。 但是不全是所有人都能及时让道的,前边一头牛车,因为焦急让道,反倒是让牛也受了惊,车子侧翻,一车子的酒,侧翻在地,已经是没有几坛好的了。 赶车的老头,差点被惊马的马蹄给踩上,蓟州王陈元虏拿出全身的气力,借机勒住了惊马,马的前蹄重重的砸在石板上,惹得路人一阵尖叫。 陈元虏不是张扬跋扈的人,但毕竟是王爷身份,见人没事,那老头似乎更加关心自己摔碎的酒坛子,便没有下马,立于马上问道:“这些酒,作价几许?” “是老儿挡了将军的道,不敢说价!”那老者急忙跪在地上,惊慌的说道。 “作价几许?”陈元虏对于老者这番胆怯做派,并未受用,反而有些不爽。 “二十两!”老者犹豫了一番才轻声说道。 陈元虏伸手摸了一下,却发现身穿盔甲,何来那黄白之物,脸色顿时一囧。 “今日未带银子,明日此地你来取!”陈元虏说道。 好巧不巧的,陈少墨很李义山正好在现场,赶车的正是老马头,车上的酒也是给小酒馆送的。 当初陈少墨在天岳关是见过蓟州王陈元虏的,知道自己身份后,算一算,这位蓟州王,往大了算,还算是自己的爷爷辈。 关键是,这位王爷还手握天岳军的几十万大军呢。 “明日若是你不来,又该如何?”不等陈少墨说话,一旁的李义山却是站了出来说道。 听到李义山出头,陈元虏也看到了旁边的陈少墨,立刻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淡淡的说道:“那你说该当如何?” 说话的时候,眼睛却是不断的瞟向一旁的陈少墨。 “这酒是送给我家的,算了,这银子我出了!”陈少墨站了出来说道。 “你认识本王?”陈元虏饶有兴趣的问道。 “天岳关大战,曾远远见过王爷的英姿!”陈少墨没有隐瞒。 “既然如此,那本王也不能弱了身份,本王就以手中这根马鞭作为抵押,你啥时候有时间,就拿着这根马鞭去天岳关找本王!”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离了马鞭,王爷如何骑马?” “牵马徒步亦可!” 将手中马鞭扔给陈少墨,陈元虏径直下了马,也不纠缠,留给陈少墨一个背景,牵着马,大步的出了城。 望着手中的马鞭,陈少墨知道,这蓟州王陈元虏就是借故让自己跑一趟天岳关。 第二十四章:诗酒仙 去天岳关见蓟州王陈元虏,那是迟早的事情,只不过要寻到一个好契机。 盈丰粮号各项进展比较顺利,竹田英毕竟是当了十多年的县令,当区区一州之地的粮号,陈少墨还是很放心的。 燕州城外的西山的酿酒坊让许凤荣盘下来了。 本来也没啥特别的地方,就是块地皮值钱而已。 老马头不愿意离开老地方去西山,将马文和马武给推了出来,许凤荣又走访了整个燕州比较有名气的酿酒师傅,全部都给请到西山去了。 酿酒的工艺,陈少墨不懂,但陈少墨懂如何蒸馏,让酒的度数变得更高,比起现在各地那种寡淡无味的酒,自然强上百倍千倍。。 有了盈丰粮号的粮食供应,西山第一批试酿的酒,很快就面世了。陈少墨还特意将这款酒取名为西凤酒。 取这个名字,起初完全只是基于陈少墨对另外一段记忆的恶趣味,却没有想到,让许凤荣感动得不行,在许凤荣的理解中,西凤酒中的西,是指西山,而凤就是他许凤荣的凤。 对于许凤荣的这种误解,陈少墨是很乐意不去解释的。 为了让西凤酒一炮而红,脑海中回忆了一番那个世界的相关记忆,陈少墨为西凤酒的推广,做了一番稠密的计划。 六月六,新米节。 南方的夏粮已经开始收割了,北方的春小麦,却还需要等一段时间,但不管如何,新米节总是一个让人兴奋和充满希望的节日。 紧邻燕回河畔的燕子大街,是燕州城最繁华的大街了。 一大早,一座大大的戏台就已经搭好。 鞭炮声比过年响的还多,十多条狮子踏着强劲的鼓点,在整条街上游荡。 很快,大半个燕州城都知道,在燕子大街上,即将有一款叫做的西凤酒的新酒问世。 “传言,在三年前的一个晚上,酿造此酒之人,突见一凤凰绕屋飞舞,后又鸣叫三声,就朝西飞去,尾随凤凰一路至西山,见凤凰落于一梧桐树上,突见梧桐树下涌出一股泉流,遂取泉酿酒,窖藏三年之久,酒成之日,酒香直扑云霄,引得一仙人临凡,一口气干了十八碗……” 凤凰引路,仙人临凡,说书先生的唾沫星子,可是挡不住大家的哄笑,一个字:扯! “诸位别忙着起哄,传言这临凡的仙人,自称诗酒仙李太白,当日饮酒后,诗兴大发,吟诗一篇!” 听到此处,就算是蹲在街边看热闹的乞丐,也是一边抠着脚趾头,一边呲着嘴大笑,扯着嗓子起哄道:“神仙放屁听过,这仙人吟诗还是头回听到!” “就是,快说说,这什么诗酒仙李太白的到底吟的啥诗,也让我等听听仙人的诗到底有啥不同凡响!” “那好,各位听好了……”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就算不懂诗之人,听到从说书先生口子背诵出来的诗篇,也觉得朗朗上口,是篇好诗。 懂诗之人,顿时觉得,若不是天上仙人,天底下何人能做的了此等诗篇。 不管是懂诗或不懂诗的,此刻都感觉喉咙有些发干,鼻子中隐隐闻到酒香,似乎只有灌下一大碗酒,便会所有忧愁都能烟消云散。 那些个文人才子,也找到了自己没法做出好诗的原因:没有喝酒,没有喝到好酒。 这一天,燕子大街一直弥漫着浓郁的酒香味。 不少的文人士子,被那首诗酒仙李太白的诗篇给征服了,被西凤酒征服,不管是才高八斗的,还是滥竽充数的,半熏之际,不吟上几句诗,似乎对不住刚饮下的西凤酒。 至于醒来后,还有几人记得自己做出的诗句,那就不得而知了。 传言当晚,州牧陶鼐大人,一口气饮下了三碗,在给夫人捏脚的时候,直接醉到,一头栽倒在脚盆里,气的州牧夫人也饮下了一碗,一直醉到第二天中午。 二日后,梁州王府,梁大闲王饮下西凤酒后,又哭又笑,硬是将诗酒仙的诗硬是吟诵了好几遍,才醉到呼呼睡去。 五日后,朝歌城里,已经很少饮酒的夏皇,一杯酒,一句诗,硬是一口气说了三个好字。 没多久,朝歌城便兴起了一股吃香肉,喝西凤,吟读诗的新风尚。 西凤酒一炮而火,除了这背后东家是谁的讨论热火,燕州城外的西山,也引得无数人前往探寻。 许凤荣不得不从长风寨调了了二百多人,维持秩序,保证闲杂人等不能轻易进入酿酒坊。 这倒是给陈少墨一个很好的思路。 按照现在的趋势,西山酿酒坊必定会扩大,人手必然会增多,到时候,或许西山也能藏下一支几千人的队伍。 当然这还是后话,反正现在一坛坛酒从西山运出去,那是一锭锭银子运回来,西山酿酒坊扩大生产,已经迫在眉睫。 但是在这关键的时候,盈丰粮号那边却出漏子了。 原本还大概有近十万石库存的粮食,竟然没了。被竹田英一股脑的全给了天岳关了。 “按照我朝法度,边军需要粮草时,各地州府郡县需优先设法满足,然后上报,待户部核实后予以补齐!再说有蓟州王的手书在此,户部不可能不认!”竹田英振振有词。 陈少墨气得差点没有骂娘。 当初陈少墨这个少东家调了一万石粮给长风寨,硬是被竹田英逼得用银子给平账了。 去天岳关见蓟州王陈元虏,那是迟早的事情,只不过要寻到一个好契机。 盈丰粮号各项进展比较顺利,竹田英毕竟是当了十多年的县令,当区区一州之地的粮号,陈少墨还是很放心的。 燕州城外的西山的酿酒坊让许凤荣盘下来了。 本来也没啥特别的地方,就是块地皮值钱而已。 老马头不愿意离开老地方去西山,将马文和马武给推了出来,许凤荣又走访了整个燕州比较有名气的酿酒师傅,全部都给请到西山去了。 酿酒的工艺,陈少墨不懂,但陈少墨懂如何蒸馏,让酒的度数变得更高,比起现在各地那种寡淡无味的酒,自然强上百倍千倍。。 有了盈丰粮号的粮食供应,西山第一批试酿的酒,很快就面世了。陈少墨还特意将这款酒取名为西凤酒。 取这个名字,起初完全只是基于陈少墨对另外一段记忆的恶趣味,却没有想到,让许凤荣感动得不行,在许凤荣的理解中,西凤酒中的西,是指西山,而凤就是他许凤荣的凤。 对于许凤荣的这种误解,陈少墨是很乐意不去解释的。 为了让西凤酒一炮而红,脑海中回忆了一番那个世界的相关记忆,陈少墨为西凤酒的推广,做了一番稠密的计划。 六月六,新米节。 南方的夏粮已经开始收割了,北方的春小麦,却还需要等一段时间,但不管如何,新米节总是一个让人兴奋和充满希望的节日。 紧邻燕回河畔的燕子大街,是燕州城最繁华的大街了。 一大早,一座大大的戏台就已经搭好。 鞭炮声比过年响的还多,十多条狮子踏着强劲的鼓点,在整条街上游荡。 很快,大半个燕州城都知道,在燕子大街上,即将有一款叫做的西凤酒的新酒问世。 “传言,在三年前的一个晚上,酿造此酒之人,突见一凤凰绕屋飞舞,后又鸣叫三声,就朝西飞去,尾随凤凰一路至西山,见凤凰落于一梧桐树上,突见梧桐树下涌出一股泉流,遂取泉酿酒,窖藏三年之久,酒成之日,酒香直扑云霄,引得一仙人临凡,一口气干了十八碗……” 凤凰引路,仙人临凡,说书先生的唾沫星子,可是挡不住大家的哄笑,一个字:扯! “诸位别忙着起哄,传言这临凡的仙人,自称诗酒仙李太白,当日饮酒后,诗兴大发,吟诗一篇!” 听到此处,就算是蹲在街边看热闹的乞丐,也是一边抠着脚趾头,一边呲着嘴大笑,扯着嗓子起哄道:“神仙放屁听过,这仙人吟诗还是头回听到!” “就是,快说说,这什么诗酒仙李太白的到底吟的啥诗,也让我等听听仙人的诗到底有啥不同凡响!” “那好,各位听好了……”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就算不懂诗之人,听到从说书先生口子背诵出来的诗篇,也觉得朗朗上口,是篇好诗。 懂诗之人,顿时觉得,若不是天上仙人,天底下何人能做的了此等诗篇。 不管是懂诗或不懂诗的,此刻都感觉喉咙有些发干,鼻子中隐隐闻到酒香,似乎只有灌下一大碗酒,便会所有忧愁都能烟消云散。 那些个文人才子,也找到了自己没法做出好诗的原因:没有喝酒,没有喝到好酒。 这一天,燕子大街一直弥漫着浓郁的酒香味。 不少的文人士子,被那首诗酒仙李太白的诗篇给征服了,被西凤酒征服,不管是才高八斗的,还是滥竽充数的,半熏之际,不吟上几句诗,似乎对不住刚饮下的西凤酒。 至于醒来后,还有几人记得自己做出的诗句,那就不得而知了。 传言当晚,州牧陶鼐大人,一口气饮下了三碗,在给夫人捏脚的时候,直接醉到,一头栽倒在脚盆里,气的州牧夫人也饮下了一碗,一直醉到第二天中午。 二日后,梁州王府,梁大闲王饮下西凤酒后,又哭又笑,硬是将诗酒仙的诗硬是吟诵了好几遍,才醉到呼呼睡去。 五日后,朝歌城里,已经很少饮酒的夏皇,一杯酒,一句诗,硬是一口气说了三个好字。 没多久,朝歌城便兴起了一股吃香肉,喝西凤,吟读诗的新风尚。 西凤酒一炮而火,除了这背后东家是谁的讨论热火,燕州城外的西山,也引得无数人前往探寻。 许凤荣不得不从长风寨调了了二百多人,维持秩序,保证闲杂人等不能轻易进入酿酒坊。 这倒是给陈少墨一个很好的思路。 按照现在的趋势,西山酿酒坊必定会扩大,人手必然会增多,到时候,或许西山也能藏下一支几千人的队伍。 当然这还是后话,反正现在一坛坛酒从西山运出去,那是一锭锭银子运回来,西山酿酒坊扩大生产,已经迫在眉睫。 但是在这关键的时候,盈丰粮号那边却出漏子了。 原本还大概有近十万石库存的粮食,竟然没了。被竹田英一股脑的全给了天岳关了。 “按照我朝法度,边军需要粮草时,各地州府郡县需优先设法满足,然后上报,待户部核实后予以补齐!再说有蓟州王的手书在此,户部不可能不认!”竹田英振振有词。 陈少墨气得差点没有骂娘。 当初陈少墨这个少东家调了一万石粮给长风寨,硬是被竹田英逼得用银子给平账了。 去天岳关见蓟州王陈元虏,那是迟早的事情,只不过要寻到一个好契机。 盈丰粮号各项进展比较顺利,竹田英毕竟是当了十多年的县令,当区区一州之地的粮号,陈少墨还是很放心的。 燕州城外的西山的酿酒坊让许凤荣盘下来了。 本来也没啥特别的地方,就是块地皮值钱而已。 老马头不愿意离开老地方去西山,将马文和马武给推了出来,许凤荣又走访了整个燕州比较有名气的酿酒师傅,全部都给请到西山去了。 酿酒的工艺,陈少墨不懂,但陈少墨懂如何蒸馏,让酒的度数变得更高,比起现在各地那种寡淡无味的酒,自然强上百倍千倍。。 有了盈丰粮号的粮食供应,西山第一批试酿的酒,很快就面世了。陈少墨还特意将这款酒取名为西凤酒。 取这个名字,起初完全只是基于陈少墨对另外一段记忆的恶趣味,却没有想到,让许凤荣感动得不行,在许凤荣的理解中,西凤酒中的西,是指西山,而凤就是他许凤荣的凤。 对于许凤荣的这种误解,陈少墨是很乐意不去解释的。 为了让西凤酒一炮而红,脑海中回忆了一番那个世界的相关记忆,陈少墨为西凤酒的推广,做了一番稠密的计划。 六月六,新米节。 南方的夏粮已经开始收割了,北方的春小麦,却还需要等一段时间,但不管如何,新米节总是一个让人兴奋和充满希望的节日。 紧邻燕回河畔的燕子大街,是燕州城最繁华的大街了。 一大早,一座大大的戏台就已经搭好。 鞭炮声比过年响的还多,十多条狮子踏着强劲的鼓点,在整条街上游荡。 很快,大半个燕州城都知道,在燕子大街上,即将有一款叫做的西凤酒的新酒问世。 “传言,在三年前的一个晚上,酿造此酒之人,突见一凤凰绕屋飞舞,后又鸣叫三声,就朝西飞去,尾随凤凰一路至西山,见凤凰落于一梧桐树上,突见梧桐树下涌出一股泉流,遂取泉酿酒,窖藏三年之久,酒成之日,酒香直扑云霄,引得一仙人临凡,一口气干了十八碗……” 凤凰引路,仙人临凡,说书先生的唾沫星子,可是挡不住大家的哄笑,一个字:扯! “诸位别忙着起哄,传言这临凡的仙人,自称诗酒仙李太白,当日饮酒后,诗兴大发,吟诗一篇!” 听到此处,就算是蹲在街边看热闹的乞丐,也是一边抠着脚趾头,一边呲着嘴大笑,扯着嗓子起哄道:“神仙放屁听过,这仙人吟诗还是头回听到!” “就是,快说说,这什么诗酒仙李太白的到底吟的啥诗,也让我等听听仙人的诗到底有啥不同凡响!” “那好,各位听好了……”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就算不懂诗之人,听到从说书先生口子背诵出来的诗篇,也觉得朗朗上口,是篇好诗。 懂诗之人,顿时觉得,若不是天上仙人,天底下何人能做的了此等诗篇。 不管是懂诗或不懂诗的,此刻都感觉喉咙有些发干,鼻子中隐隐闻到酒香,似乎只有灌下一大碗酒,便会所有忧愁都能烟消云散。 那些个文人才子,也找到了自己没法做出好诗的原因:没有喝酒,没有喝到好酒。 这一天,燕子大街一直弥漫着浓郁的酒香味。 不少的文人士子,被那首诗酒仙李太白的诗篇给征服了,被西凤酒征服,不管是才高八斗的,还是滥竽充数的,半熏之际,不吟上几句诗,似乎对不住刚饮下的西凤酒。 至于醒来后,还有几人记得自己做出的诗句,那就不得而知了。 传言当晚,州牧陶鼐大人,一口气饮下了三碗,在给夫人捏脚的时候,直接醉到,一头栽倒在脚盆里,气的州牧夫人也饮下了一碗,一直醉到第二天中午。 二日后,梁州王府,梁大闲王饮下西凤酒后,又哭又笑,硬是将诗酒仙的诗硬是吟诵了好几遍,才醉到呼呼睡去。 五日后,朝歌城里,已经很少饮酒的夏皇,一杯酒,一句诗,硬是一口气说了三个好字。 没多久,朝歌城便兴起了一股吃香肉,喝西凤,吟读诗的新风尚。 西凤酒一炮而火,除了这背后东家是谁的讨论热火,燕州城外的西山,也引得无数人前往探寻。 许凤荣不得不从长风寨调了了二百多人,维持秩序,保证闲杂人等不能轻易进入酿酒坊。 这倒是给陈少墨一个很好的思路。 按照现在的趋势,西山酿酒坊必定会扩大,人手必然会增多,到时候,或许西山也能藏下一支几千人的队伍。 当然这还是后话,反正现在一坛坛酒从西山运出去,那是一锭锭银子运回来,西山酿酒坊扩大生产,已经迫在眉睫。 但是在这关键的时候,盈丰粮号那边却出漏子了。 原本还大概有近十万石库存的粮食,竟然没了。被竹田英一股脑的全给了天岳关了。 “按照我朝法度,边军需要粮草时,各地州府郡县需优先设法满足,然后上报,待户部核实后予以补齐!再说有蓟州王的手书在此,户部不可能不认!”竹田英振振有词。 陈少墨气得差点没有骂娘。 当初陈少墨这个少东家调了一万石粮给长风寨,硬是被竹田英逼得用银子给平账了。 这一点,虽有些不痛快,但陈少墨能理解,甚至暗地里还给竹田英竖了一回大拇指,可眼下,陈少墨绝对痛快不起来,甚至很恼火。 “竹先生,您还以为,这盈丰粮号,是您当初治下的小县?难道你以为,这天岳关大军缺了粮草,还得您来操心?你还真把陶州牧当成是你的上官,给他分忧,好让他有时间给自己的夫人捏脚?那我这个东家呢?” 陈少墨的话,让竹田英的脸憋得通红,身子都有些微微颤抖。 去天岳关见蓟州王陈元虏,那是迟早的事情,只不过要寻到一个好契机。 盈丰粮号各项进展比较顺利,竹田英毕竟是当了十多年的县令,当区区一州之地的粮号,陈少墨还是很放心的。 燕州城外的西山的酿酒坊让许凤荣盘下来了。 本来也没啥特别的地方,就是块地皮值钱而已。 老马头不愿意离开老地方去西山,将马文和马武给推了出来,许凤荣又走访了整个燕州比较有名气的酿酒师傅,全部都给请到西山去了。 酿酒的工艺,陈少墨不懂,但陈少墨懂如何蒸馏,让酒的度数变得更高,比起现在各地那种寡淡无味的酒,自然强上百倍千倍。。 有了盈丰粮号的粮食供应,西山第一批试酿的酒,很快就面世了。陈少墨还特意将这款酒取名为西凤酒。 取这个名字,起初完全只是基于陈少墨对另外一段记忆的恶趣味,却没有想到,让许凤荣感动得不行,在许凤荣的理解中,西凤酒中的西,是指西山,而凤就是他许凤荣的凤。 对于许凤荣的这种误解,陈少墨是很乐意不去解释的。 为了让西凤酒一炮而红,脑海中回忆了一番那个世界的相关记忆,陈少墨为西凤酒的推广,做了一番稠密的计划。 六月六,新米节。 南方的夏粮已经开始收割了,北方的春小麦,却还需要等一段时间,但不管如何,新米节总是一个让人兴奋和充满希望的节日。 紧邻燕回河畔的燕子大街,是燕州城最繁华的大街了。 一大早,一座大大的戏台就已经搭好。 鞭炮声比过年响的还多,十多条狮子踏着强劲的鼓点,在整条街上游荡。 很快,大半个燕州城都知道,在燕子大街上,即将有一款叫做的西凤酒的新酒问世。 “传言,在三年前的一个晚上,酿造此酒之人,突见一凤凰绕屋飞舞,后又鸣叫三声,就朝西飞去,尾随凤凰一路至西山,见凤凰落于一梧桐树上,突见梧桐树下涌出一股泉流,遂取泉酿酒,窖藏三年之久,酒成之日,酒香直扑云霄,引得一仙人临凡,一口气干了十八碗……” 凤凰引路,仙人临凡,说书先生的唾沫星子,可是挡不住大家的哄笑,一个字:扯! “诸位别忙着起哄,传言这临凡的仙人,自称诗酒仙李太白,当日饮酒后,诗兴大发,吟诗一篇!” 听到此处,就算是蹲在街边看热闹的乞丐,也是一边抠着脚趾头,一边呲着嘴大笑,扯着嗓子起哄道:“神仙放屁听过,这仙人吟诗还是头回听到!” “就是,快说说,这什么诗酒仙李太白的到底吟的啥诗,也让我等听听仙人的诗到底有啥不同凡响!” “那好,各位听好了……”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就算不懂诗之人,听到从说书先生口子背诵出来的诗篇,也觉得朗朗上口,是篇好诗。 懂诗之人,顿时觉得,若不是天上仙人,天底下何人能做的了此等诗篇。 不管是懂诗或不懂诗的,此刻都感觉喉咙有些发干,鼻子中隐隐闻到酒香,似乎只有灌下一大碗酒,便会所有忧愁都能烟消云散。 那些个文人才子,也找到了自己没法做出好诗的原因:没有喝酒,没有喝到好酒。 这一天,燕子大街一直弥漫着浓郁的酒香味。 不少的文人士子,被那首诗酒仙李太白的诗篇给征服了,被西凤酒征服,不管是才高八斗的,还是滥竽充数的,半熏之际,不吟上几句诗,似乎对不住刚饮下的西凤酒。 至于醒来后,还有几人记得自己做出的诗句,那就不得而知了。 传言当晚,州牧陶鼐大人,一口气饮下了三碗,在给夫人捏脚的时候,直接醉到,一头栽倒在脚盆里,气的州牧夫人也饮下了一碗,一直醉到第二天中午。 二日后,梁州王府,梁大闲王饮下西凤酒后,又哭又笑,硬是将诗酒仙的诗硬是吟诵了好几遍,才醉到呼呼睡去。 五日后,朝歌城里,已经很少饮酒的夏皇,一杯酒,一句诗,硬是一口气说了三个好字。 没多久,朝歌城便兴起了一股吃香肉,喝西凤,吟读诗的新风尚。 西凤酒一炮而火,除了这背后东家是谁的讨论热火,燕州城外的西山,也引得无数人前往探寻。 许凤荣不得不从长风寨调了了二百多人,维持秩序,保证闲杂人等不能轻易进入酿酒坊。 这倒是给陈少墨一个很好的思路。 按照现在的趋势,西山酿酒坊必定会扩大,人手必然会增多,到时候,或许西山也能藏下一支几千人的队伍。 当然这还是后话,反正现在一坛坛酒从西山运出去,那是一锭锭银子运回来,西山酿酒坊扩大生产,已经迫在眉睫。 但是在这关键的时候,盈丰粮号那边却出漏子了。 原本还大概有近十万石库存的粮食,竟然没了。被竹田英一股脑的全给了天岳关了。 “按照我朝法度,边军需要粮草时,各地州府郡县需优先设法满足,然后上报,待户部核实后予以补齐!再说有蓟州王的手书在此,户部不可能不认!”竹田英振振有词。 陈少墨气得差点没有骂娘。 当初陈少墨这个少东家调了一万石粮给长风寨,硬是被竹田英逼得用银子给平账了。 这一点,虽有些不痛快,但陈少墨能理解,甚至暗地里还给竹田英竖了一回大拇指,可眼下,陈少墨绝对痛快不起来,甚至很恼火。 “竹先生,您还以为,这盈丰粮号,是您当初治下的小县?难道你以为,这天岳关大军缺了粮草,还得您来操心?你还真把陶州牧当成是你的上官,给他分忧,好让他有时间给自己的夫人捏脚?那我这个东家呢?” 陈少墨的话,让竹田英的脸憋得通红,身子都有些微微颤抖。 去天岳关见蓟州王陈元虏,那是迟早的事情,只不过要寻到一个好契机。 盈丰粮号各项进展比较顺利,竹田英毕竟是当了十多年的县令,当区区一州之地的粮号,陈少墨还是很放心的。 燕州城外的西山的酿酒坊让许凤荣盘下来了。 本来也没啥特别的地方,就是块地皮值钱而已。 老马头不愿意离开老地方去西山,将马文和马武给推了出来,许凤荣又走访了整个燕州比较有名气的酿酒师傅,全部都给请到西山去了。 酿酒的工艺,陈少墨不懂,但陈少墨懂如何蒸馏,让酒的度数变得更高,比起现在各地那种寡淡无味的酒,自然强上百倍千倍。。 有了盈丰粮号的粮食供应,西山第一批试酿的酒,很快就面世了。陈少墨还特意将这款酒取名为西凤酒。 取这个名字,起初完全只是基于陈少墨对另外一段记忆的恶趣味,却没有想到,让许凤荣感动得不行,在许凤荣的理解中,西凤酒中的西,是指西山,而凤就是他许凤荣的凤。 对于许凤荣的这种误解,陈少墨是很乐意不去解释的。 为了让西凤酒一炮而红,脑海中回忆了一番那个世界的相关记忆,陈少墨为西凤酒的推广,做了一番稠密的计划。 六月六,新米节。 南方的夏粮已经开始收割了,北方的春小麦,却还需要等一段时间,但不管如何,新米节总是一个让人兴奋和充满希望的节日。 紧邻燕回河畔的燕子大街,是燕州城最繁华的大街了。 一大早,一座大大的戏台就已经搭好。 鞭炮声比过年响的还多,十多条狮子踏着强劲的鼓点,在整条街上游荡。 很快,大半个燕州城都知道,在燕子大街上,即将有一款叫做的西凤酒的新酒问世。 “传言,在三年前的一个晚上,酿造此酒之人,突见一凤凰绕屋飞舞,后又鸣叫三声,就朝西飞去,尾随凤凰一路至西山,见凤凰落于一梧桐树上,突见梧桐树下涌出一股泉流,遂取泉酿酒,窖藏三年之久,酒成之日,酒香直扑云霄,引得一仙人临凡,一口气干了十八碗……” 凤凰引路,仙人临凡,说书先生的唾沫星子,可是挡不住大家的哄笑,一个字:扯! “诸位别忙着起哄,传言这临凡的仙人,自称诗酒仙李太白,当日饮酒后,诗兴大发,吟诗一篇!” 听到此处,就算是蹲在街边看热闹的乞丐,也是一边抠着脚趾头,一边呲着嘴大笑,扯着嗓子起哄道:“神仙放屁听过,这仙人吟诗还是头回听到!” “就是,快说说,这什么诗酒仙李太白的到底吟的啥诗,也让我等听听仙人的诗到底有啥不同凡响!” “那好,各位听好了……”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就算不懂诗之人,听到从说书先生口子背诵出来的诗篇,也觉得朗朗上口,是篇好诗。 懂诗之人,顿时觉得,若不是天上仙人,天底下何人能做的了此等诗篇。 不管是懂诗或不懂诗的,此刻都感觉喉咙有些发干,鼻子中隐隐闻到酒香,似乎只有灌下一大碗酒,便会所有忧愁都能烟消云散。 那些个文人才子,也找到了自己没法做出好诗的原因:没有喝酒,没有喝到好酒。 这一天,燕子大街一直弥漫着浓郁的酒香味。 不少的文人士子,被那首诗酒仙李太白的诗篇给征服了,被西凤酒征服,不管是才高八斗的,还是滥竽充数的,半熏之际,不吟上几句诗,似乎对不住刚饮下的西凤酒。 至于醒来后,还有几人记得自己做出的诗句,那就不得而知了。 传言当晚,州牧陶鼐大人,一口气饮下了三碗,在给夫人捏脚的时候,直接醉到,一头栽倒在脚盆里,气的州牧夫人也饮下了一碗,一直醉到第二天中午。 二日后,梁州王府,梁大闲王饮下西凤酒后,又哭又笑,硬是将诗酒仙的诗硬是吟诵了好几遍,才醉到呼呼睡去。 五日后,朝歌城里,已经很少饮酒的夏皇,一杯酒,一句诗,硬是一口气说了三个好字。 没多久,朝歌城便兴起了一股吃香肉,喝西凤,吟读诗的新风尚。 西凤酒一炮而火,除了这背后东家是谁的讨论热火,燕州城外的西山,也引得无数人前往探寻。 许凤荣不得不从长风寨调了了二百多人,维持秩序,保证闲杂人等不能轻易进入酿酒坊。 这倒是给陈少墨一个很好的思路。 按照现在的趋势,西山酿酒坊必定会扩大,人手必然会增多,到时候,或许西山也能藏下一支几千人的队伍。 当然这还是后话,反正现在一坛坛酒从西山运出去,那是一锭锭银子运回来,西山酿酒坊扩大生产,已经迫在眉睫。 但是在这关键的时候,盈丰粮号那边却出漏子了。 原本还大概有近十万石库存的粮食,竟然没了。被竹田英一股脑的全给了天岳关了。 “按照我朝法度,边军需要粮草时,各地州府郡县需优先设法满足,然后上报,待户部核实后予以补齐!再说有蓟州王的手书在此,户部不可能不认!”竹田英振振有词。 陈少墨气得差点没有骂娘。 当初陈少墨这个少东家调了一万石粮给长风寨,硬是被竹田英逼得用银子给平账了。 这一点,虽有些不痛快,但陈少墨能理解,甚至暗地里还给竹田英竖了一回大拇指,可眼下,陈少墨绝对痛快不起来,甚至很恼火。 “竹先生,您还以为,这盈丰粮号,是您当初治下的小县?难道你以为,这天岳关大军缺了粮草,还得您来操心?你还真把陶州牧当成是你的上官,给他分忧,好让他有时间给自己的夫人捏脚?那我这个东家呢?” 陈少墨的话,让竹田英的脸憋得通红,身子都有些微微颤抖。 去天岳关见蓟州王陈元虏,那是迟早的事情,只不过要寻到一个好契机。 盈丰粮号各项进展比较顺利,竹田英毕竟是当了十多年的县令,当区区一州之地的粮号,陈少墨还是很放心的。 燕州城外的西山的酿酒坊让许凤荣盘下来了。 本来也没啥特别的地方,就是块地皮值钱而已。 老马头不愿意离开老地方去西山,将马文和马武给推了出来,许凤荣又走访了整个燕州比较有名气的酿酒师傅,全部都给请到西山去了。 酿酒的工艺,陈少墨不懂,但陈少墨懂如何蒸馏,让酒的度数变得更高,比起现在各地那种寡淡无味的酒,自然强上百倍千倍。。 有了盈丰粮号的粮食供应,西山第一批试酿的酒,很快就面世了。陈少墨还特意将这款酒取名为西凤酒。 取这个名字,起初完全只是基于陈少墨对另外一段记忆的恶趣味,却没有想到,让许凤荣感动得不行,在许凤荣的理解中,西凤酒中的西,是指西山,而凤就是他许凤荣的凤。 对于许凤荣的这种误解,陈少墨是很乐意不去解释的。 为了让西凤酒一炮而红,脑海中回忆了一番那个世界的相关记忆,陈少墨为西凤酒的推广,做了一番稠密的计划。 六月六,新米节。 南方的夏粮已经开始收割了,北方的春小麦,却还需要等一段时间,但不管如何,新米节总是一个让人兴奋和充满希望的节日。 紧邻燕回河畔的燕子大街,是燕州城最繁华的大街了。 一大早,一座大大的戏台就已经搭好。 鞭炮声比过年响的还多,十多条狮子踏着强劲的鼓点,在整条街上游荡。 很快,大半个燕州城都知道,在燕子大街上,即将有一款叫做的西凤酒的新酒问世。 “传言,在三年前的一个晚上,酿造此酒之人,突见一凤凰绕屋飞舞,后又鸣叫三声,就朝西飞去,尾随凤凰一路至西山,见凤凰落于一梧桐树上,突见梧桐树下涌出一股泉流,遂取泉酿酒,窖藏三年之久,酒成之日,酒香直扑云霄,引得一仙人临凡,一口气干了十八碗……” 凤凰引路,仙人临凡,说书先生的唾沫星子,可是挡不住大家的哄笑,一个字:扯! “诸位别忙着起哄,传言这临凡的仙人,自称诗酒仙李太白,当日饮酒后,诗兴大发,吟诗一篇!” 听到此处,就算是蹲在街边看热闹的乞丐,也是一边抠着脚趾头,一边呲着嘴大笑,扯着嗓子起哄道:“神仙放屁听过,这仙人吟诗还是头回听到!” “就是,快说说,这什么诗酒仙李太白的到底吟的啥诗,也让我等听听仙人的诗到底有啥不同凡响!” “那好,各位听好了……”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就算不懂诗之人,听到从说书先生口子背诵出来的诗篇,也觉得朗朗上口,是篇好诗。 懂诗之人,顿时觉得,若不是天上仙人,天底下何人能做的了此等诗篇。 不管是懂诗或不懂诗的,此刻都感觉喉咙有些发干,鼻子中隐隐闻到酒香,似乎只有灌下一大碗酒,便会所有忧愁都能烟消云散。 那些个文人才子,也找到了自己没法做出好诗的原因:没有喝酒,没有喝到好酒。 这一天,燕子大街一直弥漫着浓郁的酒香味。 不少的文人士子,被那首诗酒仙李太白的诗篇给征服了,被西凤酒征服,不管是才高八斗的,还是滥竽充数的,半熏之际,不吟上几句诗,似乎对不住刚饮下的西凤酒。 至于醒来后,还有几人记得自己做出的诗句,那就不得而知了。 传言当晚,州牧陶鼐大人,一口气饮下了三碗,在给夫人捏脚的时候,直接醉到,一头栽倒在脚盆里,气的州牧夫人也饮下了一碗,一直醉到第二天中午。 二日后,梁州王府,梁大闲王饮下西凤酒后,又哭又笑,硬是将诗酒仙的诗硬是吟诵了好几遍,才醉到呼呼睡去。 五日后,朝歌城里,已经很少饮酒的夏皇,一杯酒,一句诗,硬是一口气说了三个好字。 没多久,朝歌城便兴起了一股吃香肉,喝西凤,吟读诗的新风尚。 西凤酒一炮而火,除了这背后东家是谁的讨论热火,燕州城外的西山,也引得无数人前往探寻。 许凤荣不得不从长风寨调了了二百多人,维持秩序,保证闲杂人等不能轻易进入酿酒坊。 这倒是给陈少墨一个很好的思路。 按照现在的趋势,西山酿酒坊必定会扩大,人手必然会增多,到时候,或许西山也能藏下一支几千人的队伍。 当然这还是后话,反正现在一坛坛酒从西山运出去,那是一锭锭银子运回来,西山酿酒坊扩大生产,已经迫在眉睫。 但是在这关键的时候,盈丰粮号那边却出漏子了。 原本还大概有近十万石库存的粮食,竟然没了。被竹田英一股脑的全给了天岳关了。 “按照我朝法度,边军需要粮草时,各地州府郡县需优先设法满足,然后上报,待户部核实后予以补齐!再说有蓟州王的手书在此,户部不可能不认!”竹田英振振有词。 陈少墨气得差点没有骂娘。 当初陈少墨这个少东家调了一万石粮给长风寨,硬是被竹田英逼得用银子给平账了。 去天岳关见蓟州王陈元虏,那是迟早的事情,只不过要寻到一个好契机。 盈丰粮号各项进展比较顺利,竹田英毕竟是当了十多年的县令,当区区一州之地的粮号,陈少墨还是很放心的。 燕州城外的西山的酿酒坊让许凤荣盘下来了。 本来也没啥特别的地方,就是块地皮值钱而已。 老马头不愿意离开老地方去西山,将马文和马武给推了出来,许凤荣又走访了整个燕州比较有名气的酿酒师傅,全部都给请到西山去了。 酿酒的工艺,陈少墨不懂,但陈少墨懂如何蒸馏,让酒的度数变得更高,比起现在各地那种寡淡无味的酒,自然强上百倍千倍。。 有了盈丰粮号的粮食供应,西山第一批试酿的酒,很快就面世了。陈少墨还特意将这款酒取名为西凤酒。 取这个名字,起初完全只是基于陈少墨对另外一段记忆的恶趣味,却没有想到,让许凤荣感动得不行,在许凤荣的理解中,西凤酒中的西,是指西山,而凤就是他许凤荣的凤。 对于许凤荣的这种误解,陈少墨是很乐意不去解释的。 为了让西凤酒一炮而红,脑海中回忆了一番那个世界的相关记忆,陈少墨为西凤酒的推广,做了一番稠密的计划。 六月六,新米节。 南方的夏粮已经开始收割了,北方的春小麦,却还需要等一段时间,但不管如何,新米节总是一个让人兴奋和充满希望的节日。 紧邻燕回河畔的燕子大街,是燕州城最繁华的大街了。 一大早,一座大大的戏台就已经搭好。 鞭炮声比过年响的还多,十多条狮子踏着强劲的鼓点,在整条街上游荡。 很快,大半个燕州城都知道,在燕子大街上,即将有一款叫做的西凤酒的新酒问世。 “传言,在三年前的一个晚上,酿造此酒之人,突见一凤凰绕屋飞舞,后又鸣叫三声,就朝西飞去,尾随凤凰一路至西山,见凤凰落于一梧桐树上,突见梧桐树下涌出一股泉流,遂取泉酿酒,窖藏三年之久,酒成之日,酒香直扑云霄,引得一仙人临凡,一口气干了十八碗……” 凤凰引路,仙人临凡,说书先生的唾沫星子,可是挡不住大家的哄笑,一个字:扯! “诸位别忙着起哄,传言这临凡的仙人,自称诗酒仙李太白,当日饮酒后,诗兴大发,吟诗一篇!” 听到此处,就算是蹲在街边看热闹的乞丐,也是一边抠着脚趾头,一边呲着嘴大笑,扯着嗓子起哄道:“神仙放屁听过,这仙人吟诗还是头回听到!” “就是,快说说,这什么诗酒仙李太白的到底吟的啥诗,也让我等听听仙人的诗到底有啥不同凡响!” “那好,各位听好了……”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就算不懂诗之人,听到从说书先生口子背诵出来的诗篇,也觉得朗朗上口,是篇好诗。 懂诗之人,顿时觉得,若不是天上仙人,天底下何人能做的了此等诗篇。 不管是懂诗或不懂诗的,此刻都感觉喉咙有些发干,鼻子中隐隐闻到酒香,似乎只有灌下一大碗酒,便会所有忧愁都能烟消云散。 那些个文人才子,也找到了自己没法做出好诗的原因:没有喝酒,没有喝到好酒。 这一天,燕子大街一直弥漫着浓郁的酒香味。 不少的文人士子,被那首诗酒仙李太白的诗篇给征服了,被西凤酒征服,不管是才高八斗的,还是滥竽充数的,半熏之际,不吟上几句诗,似乎对不住刚饮下的西凤酒。 至于醒来后,还有几人记得自己做出的诗句,那就不得而知了。 传言当晚,州牧陶鼐大人,一口气饮下了三碗,在给夫人捏脚的时候,直接醉到,一头栽倒在脚盆里,气的州牧夫人也饮下了一碗,一直醉到第二天中午。 二日后,梁州王府,梁大闲王饮下西凤酒后,又哭又笑,硬是将诗酒仙的诗硬是吟诵了好几遍,才醉到呼呼睡去。 五日后,朝歌城里,已经很少饮酒的夏皇,一杯酒,一句诗,硬是一口气说了三个好字。 没多久,朝歌城便兴起了一股吃香肉,喝西凤,吟读诗的新风尚。 西凤酒一炮而火,除了这背后东家是谁的讨论热火,燕州城外的西山,也引得无数人前往探寻。 许凤荣不得不从长风寨调了了二百多人,维持秩序,保证闲杂人等不能轻易进入酿酒坊。 这倒是给陈少墨一个很好的思路。 按照现在的趋势,西山酿酒坊必定会扩大,人手必然会增多,到时候,或许西山也能藏下一支几千人的队伍。 当然这还是后话,反正现在一坛坛酒从西山运出去,那是一锭锭银子运回来,西山酿酒坊扩大生产,已经迫在眉睫。 但是在这关键的时候,盈丰粮号那边却出漏子了。 原本还大概有近十万石库存的粮食,竟然没了。被竹田英一股脑的全给了天岳关了。 “按照我朝法度,边军需要粮草时,各地州府郡县需优先设法满足,然后上报,待户部核实后予以补齐!再说有蓟州王的手书在此,户部不可能不认!”竹田英振振有词。 陈少墨气得差点没有骂娘。 当初陈少墨这个少东家调了一万石粮给长风寨,硬是被竹田英逼得用银子给平账了。 这一点,虽有些不痛快,但陈少墨能理解,甚至暗地里还给竹田英竖了一回大拇指,可眼下,陈少墨绝对痛快不起来,甚至很恼火。 “竹先生,您还以为,这盈丰粮号,是您当初治下的小县?难道你以为,这天岳关大军缺了粮草,还得您来操心?你还真把陶州牧当成是你的上官,给他分忧,好让他有时间给自己的夫人捏脚?那我这个东家呢?” 陈少墨的话,让竹田英的脸憋得通红,身子都有些微微颤抖。 去天岳关见蓟州王陈元虏,那是迟早的事情,只不过要寻到一个好契机。 盈丰粮号各项进展比较顺利,竹田英毕竟是当了十多年的县令,当区区一州之地的粮号,陈少墨还是很放心的。 燕州城外的西山的酿酒坊让许凤荣盘下来了。 本来也没啥特别的地方,就是块地皮值钱而已。 老马头不愿意离开老地方去西山,将马文和马武给推了出来,许凤荣又走访了整个燕州比较有名气的酿酒师傅,全部都给请到西山去了。 酿酒的工艺,陈少墨不懂,但陈少墨懂如何蒸馏,让酒的度数变得更高,比起现在各地那种寡淡无味的酒,自然强上百倍千倍。。 有了盈丰粮号的粮食供应,西山第一批试酿的酒,很快就面世了。陈少墨还特意将这款酒取名为西凤酒。 取这个名字,起初完全只是基于陈少墨对另外一段记忆的恶趣味,却没有想到,让许凤荣感动得不行,在许凤荣的理解中,西凤酒中的西,是指西山,而凤就是他许凤荣的凤。 对于许凤荣的这种误解,陈少墨是很乐意不去解释的。 为了让西凤酒一炮而红,脑海中回忆了一番那个世界的相关记忆,陈少墨为西凤酒的推广,做了一番稠密的计划。 六月六,新米节。 南方的夏粮已经开始收割了,北方的春小麦,却还需要等一段时间,但不管如何,新米节总是一个让人兴奋和充满希望的节日。 紧邻燕回河畔的燕子大街,是燕州城最繁华的大街了。 一大早,一座大大的戏台就已经搭好。 鞭炮声比过年响的还多,十多条狮子踏着强劲的鼓点,在整条街上游荡。 很快,大半个燕州城都知道,在燕子大街上,即将有一款叫做的西凤酒的新酒问世。 “传言,在三年前的一个晚上,酿造此酒之人,突见一凤凰绕屋飞舞,后又鸣叫三声,就朝西飞去,尾随凤凰一路至西山,见凤凰落于一梧桐树上,突见梧桐树下涌出一股泉流,遂取泉酿酒,窖藏三年之久,酒成之日,酒香直扑云霄,引得一仙人临凡,一口气干了十八碗……” 凤凰引路,仙人临凡,说书先生的唾沫星子,可是挡不住大家的哄笑,一个字:扯! “诸位别忙着起哄,传言这临凡的仙人,自称诗酒仙李太白,当日饮酒后,诗兴大发,吟诗一篇!” 听到此处,就算是蹲在街边看热闹的乞丐,也是一边抠着脚趾头,一边呲着嘴大笑,扯着嗓子起哄道:“神仙放屁听过,这仙人吟诗还是头回听到!” “就是,快说说,这什么诗酒仙李太白的到底吟的啥诗,也让我等听听仙人的诗到底有啥不同凡响!” “那好,各位听好了……”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就算不懂诗之人,听到从说书先生口子背诵出来的诗篇,也觉得朗朗上口,是篇好诗。 懂诗之人,顿时觉得,若不是天上仙人,天底下何人能做的了此等诗篇。 不管是懂诗或不懂诗的,此刻都感觉喉咙有些发干,鼻子中隐隐闻到酒香,似乎只有灌下一大碗酒,便会所有忧愁都能烟消云散。 那些个文人才子,也找到了自己没法做出好诗的原因:没有喝酒,没有喝到好酒。 这一天,燕子大街一直弥漫着浓郁的酒香味。 不少的文人士子,被那首诗酒仙李太白的诗篇给征服了,被西凤酒征服,不管是才高八斗的,还是滥竽充数的,半熏之际,不吟上几句诗,似乎对不住刚饮下的西凤酒。 至于醒来后,还有几人记得自己做出的诗句,那就不得而知了。 传言当晚,州牧陶鼐大人,一口气饮下了三碗,在给夫人捏脚的时候,直接醉到,一头栽倒在脚盆里,气的州牧夫人也饮下了一碗,一直醉到第二天中午。 二日后,梁州王府,梁大闲王饮下西凤酒后,又哭又笑,硬是将诗酒仙的诗硬是吟诵了好几遍,才醉到呼呼睡去。 五日后,朝歌城里,已经很少饮酒的夏皇,一杯酒,一句诗,硬是一口气说了三个好字。 没多久,朝歌城便兴起了一股吃香肉,喝西凤,吟读诗的新风尚。 西凤酒一炮而火,除了这背后东家是谁的讨论热火,燕州城外的西山,也引得无数人前往探寻。 许凤荣不得不从长风寨调了了二百多人,维持秩序,保证闲杂人等不能轻易进入酿酒坊。 这倒是给陈少墨一个很好的思路。 按照现在的趋势,西山酿酒坊必定会扩大,人手必然会增多,到时候,或许西山也能藏下一支几千人的队伍。 当然这还是后话,反正现在一坛坛酒从西山运出去,那是一锭锭银子运回来,西山酿酒坊扩大生产,已经迫在眉睫。 但是在这关键的时候,盈丰粮号那边却出漏子了。 原本还大概有近十万石库存的粮食,竟然没了。被竹田英一股脑的全给了天岳关了。 “按照我朝法度,边军需要粮草时,各地州府郡县需优先设法满足,然后上报,待户部核实后予以补齐!再说有蓟州王的手书在此,户部不可能不认!”竹田英振振有词。 陈少墨气得差点没有骂娘。 当初陈少墨这个少东家调了一万石粮给长风寨,硬是被竹田英逼得用银子给平账了。 去天岳关见蓟州王陈元虏,那是迟早的事情,只不过要寻到一个好契机。 盈丰粮号各项进展比较顺利,竹田英毕竟是当了十多年的县令,当区区一州之地的粮号,陈少墨还是很放心的。 燕州城外的西山的酿酒坊让许凤荣盘下来了。 本来也没啥特别的地方,就是块地皮值钱而已。 老马头不愿意离开老地方去西山,将马文和马武给推了出来,许凤荣又走访了整个燕州比较有名气的酿酒师傅,全部都给请到西山去了。 酿酒的工艺,陈少墨不懂,但陈少墨懂如何蒸馏,让酒的度数变得更高,比起现在各地那种寡淡无味的酒,自然强上百倍千倍。。 有了盈丰粮号的粮食供应,西山第一批试酿的酒,很快就面世了。陈少墨还特意将这款酒取名为西凤酒。 取这个名字,起初完全只是基于陈少墨对另外一段记忆的恶趣味,却没有想到,让许凤荣感动得不行,在许凤荣的理解中,西凤酒中的西,是指西山,而凤就是他许凤荣的凤。 对于许凤荣的这种误解,陈少墨是很乐意不去解释的。 为了让西凤酒一炮而红,脑海中回忆了一番那个世界的相关记忆,陈少墨为西凤酒的推广,做了一番稠密的计划。 六月六,新米节。 南方的夏粮已经开始收割了,北方的春小麦,却还需要等一段时间,但不管如何,新米节总是一个让人兴奋和充满希望的节日。 紧邻燕回河畔的燕子大街,是燕州城最繁华的大街了。 一大早,一座大大的戏台就已经搭好。 鞭炮声比过年响的还多,十多条狮子踏着强劲的鼓点,在整条街上游荡。 很快,大半个燕州城都知道,在燕子大街上,即将有一款叫做的西凤酒的新酒问世。 “传言,在三年前的一个晚上,酿造此酒之人,突见一凤凰绕屋飞舞,后又鸣叫三声,就朝西飞去,尾随凤凰一路至西山,见凤凰落于一梧桐树上,突见梧桐树下涌出一股泉流,遂取泉酿酒,窖藏三年之久,酒成之日,酒香直扑云霄,引得一仙人临凡,一口气干了十八碗……” 凤凰引路,仙人临凡,说书先生的唾沫星子,可是挡不住大家的哄笑,一个字:扯! “诸位别忙着起哄,传言这临凡的仙人,自称诗酒仙李太白,当日饮酒后,诗兴大发,吟诗一篇!” 听到此处,就算是蹲在街边看热闹的乞丐,也是一边抠着脚趾头,一边呲着嘴大笑,扯着嗓子起哄道:“神仙放屁听过,这仙人吟诗还是头回听到!” “就是,快说说,这什么诗酒仙李太白的到底吟的啥诗,也让我等听听仙人的诗到底有啥不同凡响!” “那好,各位听好了……”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就算不懂诗之人,听到从说书先生口子背诵出来的诗篇,也觉得朗朗上口,是篇好诗。 懂诗之人,顿时觉得,若不是天上仙人,天底下何人能做的了此等诗篇。 不管是懂诗或不懂诗的,此刻都感觉喉咙有些发干,鼻子中隐隐闻到酒香,似乎只有灌下一大碗酒,便会所有忧愁都能烟消云散。 那些个文人才子,也找到了自己没法做出好诗的原因:没有喝酒,没有喝到好酒。 这一天,燕子大街一直弥漫着浓郁的酒香味。 不少的文人士子,被那首诗酒仙李太白的诗篇给征服了,被西凤酒征服,不管是才高八斗的,还是滥竽充数的,半熏之际,不吟上几句诗,似乎对不住刚饮下的西凤酒。 至于醒来后,还有几人记得自己做出的诗句,那就不得而知了。 传言当晚,州牧陶鼐大人,一口气饮下了三碗,在给夫人捏脚的时候,直接醉到,一头栽倒在脚盆里,气的州牧夫人也饮下了一碗,一直醉到第二天中午。 二日后,梁州王府,梁大闲王饮下西凤酒后,又哭又笑,硬是将诗酒仙的诗硬是吟诵了好几遍,才醉到呼呼睡去。 五日后,朝歌城里,已经很少饮酒的夏皇,一杯酒,一句诗,硬是一口气说了三个好字。 没多久,朝歌城便兴起了一股吃香肉,喝西凤,吟读诗的新风尚。 西凤酒一炮而火,除了这背后东家是谁的讨论热火,燕州城外的西山,也引得无数人前往探寻。 许凤荣不得不从长风寨调了了二百多人,维持秩序,保证闲杂人等不能轻易进入酿酒坊。 这倒是给陈少墨一个很好的思路。 按照现在的趋势,西山酿酒坊必定会扩大,人手必然会增多,到时候,或许西山也能藏下一支几千人的队伍。 当然这还是后话,反正现在一坛坛酒从西山运出去,那是一锭锭银子运回来,西山酿酒坊扩大生产,已经迫在眉睫。 但是在这关键的时候,盈丰粮号那边却出漏子了。 原本还大概有近十万石库存的粮食,竟然没了。被竹田英一股脑的全给了天岳关了。 “按照我朝法度,边军需要粮草时,各地州府郡县需优先设法满足,然后上报,待户部核实后予以补齐!再说有蓟州王的手书在此,户部不可能不认!”竹田英振振有词。 陈少墨气得差点没有骂娘。 当初陈少墨这个少东家调了一万石粮给长风寨,硬是被竹田英逼得用银子给平账了。 第二十五章:与王爷的生意 “十万石存粮,直接全给了天岳军,你可知,明日整个盈丰粮号全部都得无粮可售,怕是整个燕州粮价都会跟着恐慌上涨,想过后果没有!”陈少墨没有给竹田英面子。 毕竟眼下这事情的后果,不仅仅是十万石粮食的问题。作为燕州最大的粮号却无粮可售,势必引起百姓恐慌抢粮,进而推动粮价上涨。 竹田英这一刻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立刻想办法调粮!” “调粮?你多少天能调到粮,等你调到粮,加上运输耽搁,一来二去的,起码要十天半个月,而且,银子呢?别以为我们盈丰粮号粮源都是官家,不缺粮源,可没有银子,谁会给你粮!”陈少墨大声道。 的确,竹田英这么一搞,等于是将所有库存的粮食全借给了天岳军,要等到户部复核,银子到账,还不知道要拖到猴年马月。 盈丰粮号账面上能动用的流水银子,极其可怜。 竹田英顿时一阵挫败,一屁股瘫坐在椅子上。 看到竹田英那模样,陈少墨原本还想骂几句的,但还是忍了下来。 “发出布告,就说盈丰粮号要进行盘仓,从后天起,暂停售粮,预计需要十天半月,明日先将所有库存粮食敞开卖,不能让百姓发现我们已经空仓了!”陈少墨揉了揉脑袋吩咐道。 陈少墨很清楚这当中的问题,不仅西山酿酒坊要停工,燕州城要是出现粮荒,受影响最大的还是百姓。 燕州盈丰粮号是自己舔着脸皮要来的,这一次处理不好,朝歌城的夏皇,肯定不会拿燕州城几十万百姓的肚皮来冒险,百分百会被收回去。 陈少墨刚刚入局,恐怕就会被踢出局。 看样子,要想解决眼下这麻烦,自己必须尽快去天岳关,会一会蓟州王了。 骑上马前雪,陈少墨直接从燕州城直奔天岳关。 “我是依约来见蓟州王的!”陈少墨提着两坛子西凤酒,站在蓟州王的行营外。 守卒上下打量了陈少墨一番,却是不信。 “还请通报王爷一声,就说我是来还马鞭的,蓟州王自会见我!”陈少墨说着,一大锭银子不漏声色的塞到了对方手上。 “候着!” 望着守卒的离开,陈少墨有些嘀笑皆非,银子这东西,算是放之四海皆有用的好东西。 军帐之内,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黑色的铠甲,端坐在案牍前,似笑非笑的望着眼前的陈少墨。 “王爷,给你带了两坛子好酒!” “你是来给本王送酒的,还是讨要那二十两银子的酒钱的?”陈元虏玩着手中的一把匕首问道。 “给王爷送酒是真,找王爷要银子也是真,只不过,可不是二十两,我要三十万两!”陈少墨说道。 陈少墨的话,让这位蓟州王也忍不住的手一抖,刚刚快要修好的指甲,立刻被手中的匕首给撇掉了一片,算是毁了。 “本王虽然从你的粮号调走了十万石粮食,但怎么也不值三十万两吧,再说,你要银子,也该去找户部才对!”蓟州王陈元虏恢复淡定说道。 “难道王爷不怕燕州出现粮荒?”陈少墨问道。 “燕州城出现粮荒,跟本王有何关系?”蓟州王陈元虏轻飘飘的说道。 “王爷调走盈丰粮号所有存粮,导致粮号无粮可售,粮号没有现银,又无法及时补充存粮,百姓买不到粮,粮价必然上涨,到时候,燕州必乱!”陈少墨声音不免高了几分。 蓟州王陈元虏微微一愣,很快想通了其中关节,只是天岳军二十万大军,这十万石粮入了仓,要想还回去,怕是不那么容易。 “我给户部打个招呼,让他们尽快拨调银子给你们就是了!”陈元虏应道。 “不,王爷,我跟王爷要三十万两,其实是像跟王爷谈笔生意,既能解决眼下燕州极可能出现的粮荒,还能让王爷赚上一笔!”陈少墨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一下子来了兴趣,示意陈少墨说下去。 “王爷可知,整个大夏北方七州,夏旱已成定局?”陈少墨说着,将一封书简递给蓟州王陈元虏。 书简上,正是陈少墨吩咐许凤荣收集到关于北方七州各地旱情情况。 “北地歉收,粮价必定疯长,我打算趁着现在南边刚刚夏收,粮价低贱之际,大量屯粮,到时候,不敢说能保北地七州有粮,至少燕州这边,不会大面积缺粮,还可以大赚一笔!”陈少墨说出自己屯粮的计划。 虽然说发灾难财有些不厚道,但既能解决可能存在的乱局,还能赚取合理利润,陈少墨也不是很排斥。 “若是不旱,大规模屯粮,不怕砸在手中?就算是你那西山酒坊搞得不错,怕也消化不了这么多存粮吧!”蓟州王陈元虏盯着陈少墨问道。 “不旱最好!而且我也没有想过让西山酒坊消耗太多,王爷你这里不是还有二十万大军吗?王爷能这次能借走十万石,下一次,不也还是可以借吗?虽然户部的银子慢一些,但终归是有的,有王爷做担保,也不会坏账不是?” 见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应话,陈少墨又补充说道:“若是真是灾年,手中有粮,王爷就算不想挣银子,那替朝廷分忧赈济灾民的功劳,还有在百姓心中的名声,怕是不比打个打胜仗差吧!”陈少墨说道。 “是不差,可本王凭什么要帮你?”陈元虏紧紧盯着陈少墨问道。 “本次盈利,五五分账!盈丰粮号后面的生意,王爷三成的干股!”陈少墨回答得很直白。 听到陈少墨的话,蓟州王陈元虏笑了,笑得有些让人捉摸不透,也是没有表态。 “有没有兴趣见识一下我大夏的铁血男儿?”蓟州王陈元虏突然不着边际的说了一句。 陈少墨一愣,随即说道:“王爷忘记了,天岳关大战,我是亲身参与过的!” “不一样,听说你有一匹很不错的马,叫做马前雪,也让本王瞧一瞧这马好在什么地方,你已经满十四,本王麾下好多儿郎也和你差不多年岁!”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陈少墨不太懂蓟州王陈元虏话里的意思。 只是蓟州王陈元虏却没有给陈少墨拒绝的机会,挥挥手道:“去牵了你的马来,本王在校场等你!” “十万石存粮,直接全给了天岳军,你可知,明日整个盈丰粮号全部都得无粮可售,怕是整个燕州粮价都会跟着恐慌上涨,想过后果没有!”陈少墨没有给竹田英面子。 毕竟眼下这事情的后果,不仅仅是十万石粮食的问题。作为燕州最大的粮号却无粮可售,势必引起百姓恐慌抢粮,进而推动粮价上涨。 竹田英这一刻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立刻想办法调粮!” “调粮?你多少天能调到粮,等你调到粮,加上运输耽搁,一来二去的,起码要十天半个月,而且,银子呢?别以为我们盈丰粮号粮源都是官家,不缺粮源,可没有银子,谁会给你粮!”陈少墨大声道。 的确,竹田英这么一搞,等于是将所有库存的粮食全借给了天岳军,要等到户部复核,银子到账,还不知道要拖到猴年马月。 盈丰粮号账面上能动用的流水银子,极其可怜。 竹田英顿时一阵挫败,一屁股瘫坐在椅子上。 看到竹田英那模样,陈少墨原本还想骂几句的,但还是忍了下来。 “发出布告,就说盈丰粮号要进行盘仓,从后天起,暂停售粮,预计需要十天半月,明日先将所有库存粮食敞开卖,不能让百姓发现我们已经空仓了!”陈少墨揉了揉脑袋吩咐道。 陈少墨很清楚这当中的问题,不仅西山酿酒坊要停工,燕州城要是出现粮荒,受影响最大的还是百姓。 燕州盈丰粮号是自己舔着脸皮要来的,这一次处理不好,朝歌城的夏皇,肯定不会拿燕州城几十万百姓的肚皮来冒险,百分百会被收回去。 陈少墨刚刚入局,恐怕就会被踢出局。 看样子,要想解决眼下这麻烦,自己必须尽快去天岳关,会一会蓟州王了。 骑上马前雪,陈少墨直接从燕州城直奔天岳关。 “我是依约来见蓟州王的!”陈少墨提着两坛子西凤酒,站在蓟州王的行营外。 守卒上下打量了陈少墨一番,却是不信。 “还请通报王爷一声,就说我是来还马鞭的,蓟州王自会见我!”陈少墨说着,一大锭银子不漏声色的塞到了对方手上。 “候着!” 望着守卒的离开,陈少墨有些嘀笑皆非,银子这东西,算是放之四海皆有用的好东西。 军帐之内,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黑色的铠甲,端坐在案牍前,似笑非笑的望着眼前的陈少墨。 “王爷,给你带了两坛子好酒!” “你是来给本王送酒的,还是讨要那二十两银子的酒钱的?”陈元虏玩着手中的一把匕首问道。 “给王爷送酒是真,找王爷要银子也是真,只不过,可不是二十两,我要三十万两!”陈少墨说道。 陈少墨的话,让这位蓟州王也忍不住的手一抖,刚刚快要修好的指甲,立刻被手中的匕首给撇掉了一片,算是毁了。 “本王虽然从你的粮号调走了十万石粮食,但怎么也不值三十万两吧,再说,你要银子,也该去找户部才对!”蓟州王陈元虏恢复淡定说道。 “难道王爷不怕燕州出现粮荒?”陈少墨问道。 “燕州城出现粮荒,跟本王有何关系?”蓟州王陈元虏轻飘飘的说道。 “王爷调走盈丰粮号所有存粮,导致粮号无粮可售,粮号没有现银,又无法及时补充存粮,百姓买不到粮,粮价必然上涨,到时候,燕州必乱!”陈少墨声音不免高了几分。 蓟州王陈元虏微微一愣,很快想通了其中关节,只是天岳军二十万大军,这十万石粮入了仓,要想还回去,怕是不那么容易。 “我给户部打个招呼,让他们尽快拨调银子给你们就是了!”陈元虏应道。 “不,王爷,我跟王爷要三十万两,其实是像跟王爷谈笔生意,既能解决眼下燕州极可能出现的粮荒,还能让王爷赚上一笔!”陈少墨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一下子来了兴趣,示意陈少墨说下去。 “王爷可知,整个大夏北方七州,夏旱已成定局?”陈少墨说着,将一封书简递给蓟州王陈元虏。 书简上,正是陈少墨吩咐许凤荣收集到关于北方七州各地旱情情况。 “北地歉收,粮价必定疯长,我打算趁着现在南边刚刚夏收,粮价低贱之际,大量屯粮,到时候,不敢说能保北地七州有粮,至少燕州这边,不会大面积缺粮,还可以大赚一笔!”陈少墨说出自己屯粮的计划。 虽然说发灾难财有些不厚道,但既能解决可能存在的乱局,还能赚取合理利润,陈少墨也不是很排斥。 “若是不旱,大规模屯粮,不怕砸在手中?就算是你那西山酒坊搞得不错,怕也消化不了这么多存粮吧!”蓟州王陈元虏盯着陈少墨问道。 “不旱最好!而且我也没有想过让西山酒坊消耗太多,王爷你这里不是还有二十万大军吗?王爷能这次能借走十万石,下一次,不也还是可以借吗?虽然户部的银子慢一些,但终归是有的,有王爷做担保,也不会坏账不是?” 见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应话,陈少墨又补充说道:“若是真是灾年,手中有粮,王爷就算不想挣银子,那替朝廷分忧赈济灾民的功劳,还有在百姓心中的名声,怕是不比打个打胜仗差吧!”陈少墨说道。 “是不差,可本王凭什么要帮你?”陈元虏紧紧盯着陈少墨问道。 “本次盈利,五五分账!盈丰粮号后面的生意,王爷三成的干股!”陈少墨回答得很直白。 听到陈少墨的话,蓟州王陈元虏笑了,笑得有些让人捉摸不透,也是没有表态。 “有没有兴趣见识一下我大夏的铁血男儿?”蓟州王陈元虏突然不着边际的说了一句。 陈少墨一愣,随即说道:“王爷忘记了,天岳关大战,我是亲身参与过的!” “不一样,听说你有一匹很不错的马,叫做马前雪,也让本王瞧一瞧这马好在什么地方,你已经满十四,本王麾下好多儿郎也和你差不多年岁!”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陈少墨不太懂蓟州王陈元虏话里的意思。 只是蓟州王陈元虏却没有给陈少墨拒绝的机会,挥挥手道:“去牵了你的马来,本王在校场等你!” “十万石存粮,直接全给了天岳军,你可知,明日整个盈丰粮号全部都得无粮可售,怕是整个燕州粮价都会跟着恐慌上涨,想过后果没有!”陈少墨没有给竹田英面子。 毕竟眼下这事情的后果,不仅仅是十万石粮食的问题。作为燕州最大的粮号却无粮可售,势必引起百姓恐慌抢粮,进而推动粮价上涨。 竹田英这一刻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立刻想办法调粮!” “调粮?你多少天能调到粮,等你调到粮,加上运输耽搁,一来二去的,起码要十天半个月,而且,银子呢?别以为我们盈丰粮号粮源都是官家,不缺粮源,可没有银子,谁会给你粮!”陈少墨大声道。 的确,竹田英这么一搞,等于是将所有库存的粮食全借给了天岳军,要等到户部复核,银子到账,还不知道要拖到猴年马月。 盈丰粮号账面上能动用的流水银子,极其可怜。 竹田英顿时一阵挫败,一屁股瘫坐在椅子上。 看到竹田英那模样,陈少墨原本还想骂几句的,但还是忍了下来。 “发出布告,就说盈丰粮号要进行盘仓,从后天起,暂停售粮,预计需要十天半月,明日先将所有库存粮食敞开卖,不能让百姓发现我们已经空仓了!”陈少墨揉了揉脑袋吩咐道。 陈少墨很清楚这当中的问题,不仅西山酿酒坊要停工,燕州城要是出现粮荒,受影响最大的还是百姓。 燕州盈丰粮号是自己舔着脸皮要来的,这一次处理不好,朝歌城的夏皇,肯定不会拿燕州城几十万百姓的肚皮来冒险,百分百会被收回去。 陈少墨刚刚入局,恐怕就会被踢出局。 看样子,要想解决眼下这麻烦,自己必须尽快去天岳关,会一会蓟州王了。 骑上马前雪,陈少墨直接从燕州城直奔天岳关。 “我是依约来见蓟州王的!”陈少墨提着两坛子西凤酒,站在蓟州王的行营外。 守卒上下打量了陈少墨一番,却是不信。 “还请通报王爷一声,就说我是来还马鞭的,蓟州王自会见我!”陈少墨说着,一大锭银子不漏声色的塞到了对方手上。 “候着!” 望着守卒的离开,陈少墨有些嘀笑皆非,银子这东西,算是放之四海皆有用的好东西。 军帐之内,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黑色的铠甲,端坐在案牍前,似笑非笑的望着眼前的陈少墨。 “王爷,给你带了两坛子好酒!” “你是来给本王送酒的,还是讨要那二十两银子的酒钱的?”陈元虏玩着手中的一把匕首问道。 “给王爷送酒是真,找王爷要银子也是真,只不过,可不是二十两,我要三十万两!”陈少墨说道。 陈少墨的话,让这位蓟州王也忍不住的手一抖,刚刚快要修好的指甲,立刻被手中的匕首给撇掉了一片,算是毁了。 “本王虽然从你的粮号调走了十万石粮食,但怎么也不值三十万两吧,再说,你要银子,也该去找户部才对!”蓟州王陈元虏恢复淡定说道。 “难道王爷不怕燕州出现粮荒?”陈少墨问道。 “燕州城出现粮荒,跟本王有何关系?”蓟州王陈元虏轻飘飘的说道。 “王爷调走盈丰粮号所有存粮,导致粮号无粮可售,粮号没有现银,又无法及时补充存粮,百姓买不到粮,粮价必然上涨,到时候,燕州必乱!”陈少墨声音不免高了几分。 蓟州王陈元虏微微一愣,很快想通了其中关节,只是天岳军二十万大军,这十万石粮入了仓,要想还回去,怕是不那么容易。 “我给户部打个招呼,让他们尽快拨调银子给你们就是了!”陈元虏应道。 “不,王爷,我跟王爷要三十万两,其实是像跟王爷谈笔生意,既能解决眼下燕州极可能出现的粮荒,还能让王爷赚上一笔!”陈少墨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一下子来了兴趣,示意陈少墨说下去。 “王爷可知,整个大夏北方七州,夏旱已成定局?”陈少墨说着,将一封书简递给蓟州王陈元虏。 书简上,正是陈少墨吩咐许凤荣收集到关于北方七州各地旱情情况。 “北地歉收,粮价必定疯长,我打算趁着现在南边刚刚夏收,粮价低贱之际,大量屯粮,到时候,不敢说能保北地七州有粮,至少燕州这边,不会大面积缺粮,还可以大赚一笔!”陈少墨说出自己屯粮的计划。 虽然说发灾难财有些不厚道,但既能解决可能存在的乱局,还能赚取合理利润,陈少墨也不是很排斥。 “若是不旱,大规模屯粮,不怕砸在手中?就算是你那西山酒坊搞得不错,怕也消化不了这么多存粮吧!”蓟州王陈元虏盯着陈少墨问道。 “不旱最好!而且我也没有想过让西山酒坊消耗太多,王爷你这里不是还有二十万大军吗?王爷能这次能借走十万石,下一次,不也还是可以借吗?虽然户部的银子慢一些,但终归是有的,有王爷做担保,也不会坏账不是?” 见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应话,陈少墨又补充说道:“若是真是灾年,手中有粮,王爷就算不想挣银子,那替朝廷分忧赈济灾民的功劳,还有在百姓心中的名声,怕是不比打个打胜仗差吧!”陈少墨说道。 “是不差,可本王凭什么要帮你?”陈元虏紧紧盯着陈少墨问道。 “本次盈利,五五分账!盈丰粮号后面的生意,王爷三成的干股!”陈少墨回答得很直白。 听到陈少墨的话,蓟州王陈元虏笑了,笑得有些让人捉摸不透,也是没有表态。 “有没有兴趣见识一下我大夏的铁血男儿?”蓟州王陈元虏突然不着边际的说了一句。 陈少墨一愣,随即说道:“王爷忘记了,天岳关大战,我是亲身参与过的!” “不一样,听说你有一匹很不错的马,叫做马前雪,也让本王瞧一瞧这马好在什么地方,你已经满十四,本王麾下好多儿郎也和你差不多年岁!”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陈少墨不太懂蓟州王陈元虏话里的意思。 只是蓟州王陈元虏却没有给陈少墨拒绝的机会,挥挥手道:“去牵了你的马来,本王在校场等你!” “十万石存粮,直接全给了天岳军,你可知,明日整个盈丰粮号全部都得无粮可售,怕是整个燕州粮价都会跟着恐慌上涨,想过后果没有!”陈少墨没有给竹田英面子。 毕竟眼下这事情的后果,不仅仅是十万石粮食的问题。作为燕州最大的粮号却无粮可售,势必引起百姓恐慌抢粮,进而推动粮价上涨。 竹田英这一刻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立刻想办法调粮!” “调粮?你多少天能调到粮,等你调到粮,加上运输耽搁,一来二去的,起码要十天半个月,而且,银子呢?别以为我们盈丰粮号粮源都是官家,不缺粮源,可没有银子,谁会给你粮!”陈少墨大声道。 的确,竹田英这么一搞,等于是将所有库存的粮食全借给了天岳军,要等到户部复核,银子到账,还不知道要拖到猴年马月。 盈丰粮号账面上能动用的流水银子,极其可怜。 竹田英顿时一阵挫败,一屁股瘫坐在椅子上。 看到竹田英那模样,陈少墨原本还想骂几句的,但还是忍了下来。 “发出布告,就说盈丰粮号要进行盘仓,从后天起,暂停售粮,预计需要十天半月,明日先将所有库存粮食敞开卖,不能让百姓发现我们已经空仓了!”陈少墨揉了揉脑袋吩咐道。 陈少墨很清楚这当中的问题,不仅西山酿酒坊要停工,燕州城要是出现粮荒,受影响最大的还是百姓。 燕州盈丰粮号是自己舔着脸皮要来的,这一次处理不好,朝歌城的夏皇,肯定不会拿燕州城几十万百姓的肚皮来冒险,百分百会被收回去。 陈少墨刚刚入局,恐怕就会被踢出局。 看样子,要想解决眼下这麻烦,自己必须尽快去天岳关,会一会蓟州王了。 骑上马前雪,陈少墨直接从燕州城直奔天岳关。 “我是依约来见蓟州王的!”陈少墨提着两坛子西凤酒,站在蓟州王的行营外。 守卒上下打量了陈少墨一番,却是不信。 “还请通报王爷一声,就说我是来还马鞭的,蓟州王自会见我!”陈少墨说着,一大锭银子不漏声色的塞到了对方手上。 “候着!” 望着守卒的离开,陈少墨有些嘀笑皆非,银子这东西,算是放之四海皆有用的好东西。 军帐之内,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黑色的铠甲,端坐在案牍前,似笑非笑的望着眼前的陈少墨。 “王爷,给你带了两坛子好酒!” “你是来给本王送酒的,还是讨要那二十两银子的酒钱的?”陈元虏玩着手中的一把匕首问道。 “给王爷送酒是真,找王爷要银子也是真,只不过,可不是二十两,我要三十万两!”陈少墨说道。 陈少墨的话,让这位蓟州王也忍不住的手一抖,刚刚快要修好的指甲,立刻被手中的匕首给撇掉了一片,算是毁了。 “本王虽然从你的粮号调走了十万石粮食,但怎么也不值三十万两吧,再说,你要银子,也该去找户部才对!”蓟州王陈元虏恢复淡定说道。 “难道王爷不怕燕州出现粮荒?”陈少墨问道。 “燕州城出现粮荒,跟本王有何关系?”蓟州王陈元虏轻飘飘的说道。 “王爷调走盈丰粮号所有存粮,导致粮号无粮可售,粮号没有现银,又无法及时补充存粮,百姓买不到粮,粮价必然上涨,到时候,燕州必乱!”陈少墨声音不免高了几分。 蓟州王陈元虏微微一愣,很快想通了其中关节,只是天岳军二十万大军,这十万石粮入了仓,要想还回去,怕是不那么容易。 “我给户部打个招呼,让他们尽快拨调银子给你们就是了!”陈元虏应道。 “不,王爷,我跟王爷要三十万两,其实是像跟王爷谈笔生意,既能解决眼下燕州极可能出现的粮荒,还能让王爷赚上一笔!”陈少墨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一下子来了兴趣,示意陈少墨说下去。 “王爷可知,整个大夏北方七州,夏旱已成定局?”陈少墨说着,将一封书简递给蓟州王陈元虏。 书简上,正是陈少墨吩咐许凤荣收集到关于北方七州各地旱情情况。 “北地歉收,粮价必定疯长,我打算趁着现在南边刚刚夏收,粮价低贱之际,大量屯粮,到时候,不敢说能保北地七州有粮,至少燕州这边,不会大面积缺粮,还可以大赚一笔!”陈少墨说出自己屯粮的计划。 虽然说发灾难财有些不厚道,但既能解决可能存在的乱局,还能赚取合理利润,陈少墨也不是很排斥。 “若是不旱,大规模屯粮,不怕砸在手中?就算是你那西山酒坊搞得不错,怕也消化不了这么多存粮吧!”蓟州王陈元虏盯着陈少墨问道。 “不旱最好!而且我也没有想过让西山酒坊消耗太多,王爷你这里不是还有二十万大军吗?王爷能这次能借走十万石,下一次,不也还是可以借吗?虽然户部的银子慢一些,但终归是有的,有王爷做担保,也不会坏账不是?” 见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应话,陈少墨又补充说道:“若是真是灾年,手中有粮,王爷就算不想挣银子,那替朝廷分忧赈济灾民的功劳,还有在百姓心中的名声,怕是不比打个打胜仗差吧!”陈少墨说道。 “是不差,可本王凭什么要帮你?”陈元虏紧紧盯着陈少墨问道。 “本次盈利,五五分账!盈丰粮号后面的生意,王爷三成的干股!”陈少墨回答得很直白。 听到陈少墨的话,蓟州王陈元虏笑了,笑得有些让人捉摸不透,也是没有表态。 “有没有兴趣见识一下我大夏的铁血男儿?”蓟州王陈元虏突然不着边际的说了一句。 陈少墨一愣,随即说道:“王爷忘记了,天岳关大战,我是亲身参与过的!” “不一样,听说你有一匹很不错的马,叫做马前雪,也让本王瞧一瞧这马好在什么地方,你已经满十四,本王麾下好多儿郎也和你差不多年岁!”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陈少墨不太懂蓟州王陈元虏话里的意思。 只是蓟州王陈元虏却没有给陈少墨拒绝的机会,挥挥手道:“去牵了你的马来,本王在校场等你!” “十万石存粮,直接全给了天岳军,你可知,明日整个盈丰粮号全部都得无粮可售,怕是整个燕州粮价都会跟着恐慌上涨,想过后果没有!”陈少墨没有给竹田英面子。 毕竟眼下这事情的后果,不仅仅是十万石粮食的问题。作为燕州最大的粮号却无粮可售,势必引起百姓恐慌抢粮,进而推动粮价上涨。 竹田英这一刻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立刻想办法调粮!” “调粮?你多少天能调到粮,等你调到粮,加上运输耽搁,一来二去的,起码要十天半个月,而且,银子呢?别以为我们盈丰粮号粮源都是官家,不缺粮源,可没有银子,谁会给你粮!”陈少墨大声道。 的确,竹田英这么一搞,等于是将所有库存的粮食全借给了天岳军,要等到户部复核,银子到账,还不知道要拖到猴年马月。 盈丰粮号账面上能动用的流水银子,极其可怜。 竹田英顿时一阵挫败,一屁股瘫坐在椅子上。 看到竹田英那模样,陈少墨原本还想骂几句的,但还是忍了下来。 “发出布告,就说盈丰粮号要进行盘仓,从后天起,暂停售粮,预计需要十天半月,明日先将所有库存粮食敞开卖,不能让百姓发现我们已经空仓了!”陈少墨揉了揉脑袋吩咐道。 陈少墨很清楚这当中的问题,不仅西山酿酒坊要停工,燕州城要是出现粮荒,受影响最大的还是百姓。 燕州盈丰粮号是自己舔着脸皮要来的,这一次处理不好,朝歌城的夏皇,肯定不会拿燕州城几十万百姓的肚皮来冒险,百分百会被收回去。 陈少墨刚刚入局,恐怕就会被踢出局。 看样子,要想解决眼下这麻烦,自己必须尽快去天岳关,会一会蓟州王了。 骑上马前雪,陈少墨直接从燕州城直奔天岳关。 “我是依约来见蓟州王的!”陈少墨提着两坛子西凤酒,站在蓟州王的行营外。 守卒上下打量了陈少墨一番,却是不信。 “还请通报王爷一声,就说我是来还马鞭的,蓟州王自会见我!”陈少墨说着,一大锭银子不漏声色的塞到了对方手上。 “候着!” 望着守卒的离开,陈少墨有些嘀笑皆非,银子这东西,算是放之四海皆有用的好东西。 军帐之内,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黑色的铠甲,端坐在案牍前,似笑非笑的望着眼前的陈少墨。 “王爷,给你带了两坛子好酒!” “你是来给本王送酒的,还是讨要那二十两银子的酒钱的?”陈元虏玩着手中的一把匕首问道。 “给王爷送酒是真,找王爷要银子也是真,只不过,可不是二十两,我要三十万两!”陈少墨说道。 陈少墨的话,让这位蓟州王也忍不住的手一抖,刚刚快要修好的指甲,立刻被手中的匕首给撇掉了一片,算是毁了。 “本王虽然从你的粮号调走了十万石粮食,但怎么也不值三十万两吧,再说,你要银子,也该去找户部才对!”蓟州王陈元虏恢复淡定说道。 “难道王爷不怕燕州出现粮荒?”陈少墨问道。 “燕州城出现粮荒,跟本王有何关系?”蓟州王陈元虏轻飘飘的说道。 “王爷调走盈丰粮号所有存粮,导致粮号无粮可售,粮号没有现银,又无法及时补充存粮,百姓买不到粮,粮价必然上涨,到时候,燕州必乱!”陈少墨声音不免高了几分。 蓟州王陈元虏微微一愣,很快想通了其中关节,只是天岳军二十万大军,这十万石粮入了仓,要想还回去,怕是不那么容易。 “我给户部打个招呼,让他们尽快拨调银子给你们就是了!”陈元虏应道。 “不,王爷,我跟王爷要三十万两,其实是像跟王爷谈笔生意,既能解决眼下燕州极可能出现的粮荒,还能让王爷赚上一笔!”陈少墨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一下子来了兴趣,示意陈少墨说下去。 “王爷可知,整个大夏北方七州,夏旱已成定局?”陈少墨说着,将一封书简递给蓟州王陈元虏。 书简上,正是陈少墨吩咐许凤荣收集到关于北方七州各地旱情情况。 “北地歉收,粮价必定疯长,我打算趁着现在南边刚刚夏收,粮价低贱之际,大量屯粮,到时候,不敢说能保北地七州有粮,至少燕州这边,不会大面积缺粮,还可以大赚一笔!”陈少墨说出自己屯粮的计划。 虽然说发灾难财有些不厚道,但既能解决可能存在的乱局,还能赚取合理利润,陈少墨也不是很排斥。 “若是不旱,大规模屯粮,不怕砸在手中?就算是你那西山酒坊搞得不错,怕也消化不了这么多存粮吧!”蓟州王陈元虏盯着陈少墨问道。 “不旱最好!而且我也没有想过让西山酒坊消耗太多,王爷你这里不是还有二十万大军吗?王爷能这次能借走十万石,下一次,不也还是可以借吗?虽然户部的银子慢一些,但终归是有的,有王爷做担保,也不会坏账不是?” 见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应话,陈少墨又补充说道:“若是真是灾年,手中有粮,王爷就算不想挣银子,那替朝廷分忧赈济灾民的功劳,还有在百姓心中的名声,怕是不比打个打胜仗差吧!”陈少墨说道。 “是不差,可本王凭什么要帮你?”陈元虏紧紧盯着陈少墨问道。 “本次盈利,五五分账!盈丰粮号后面的生意,王爷三成的干股!”陈少墨回答得很直白。 听到陈少墨的话,蓟州王陈元虏笑了,笑得有些让人捉摸不透,也是没有表态。 “有没有兴趣见识一下我大夏的铁血男儿?”蓟州王陈元虏突然不着边际的说了一句。 陈少墨一愣,随即说道:“王爷忘记了,天岳关大战,我是亲身参与过的!” “十万石存粮,直接全给了天岳军,你可知,明日整个盈丰粮号全部都得无粮可售,怕是整个燕州粮价都会跟着恐慌上涨,想过后果没有!”陈少墨没有给竹田英面子。 毕竟眼下这事情的后果,不仅仅是十万石粮食的问题。作为燕州最大的粮号却无粮可售,势必引起百姓恐慌抢粮,进而推动粮价上涨。 竹田英这一刻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立刻想办法调粮!” “调粮?你多少天能调到粮,等你调到粮,加上运输耽搁,一来二去的,起码要十天半个月,而且,银子呢?别以为我们盈丰粮号粮源都是官家,不缺粮源,可没有银子,谁会给你粮!”陈少墨大声道。 的确,竹田英这么一搞,等于是将所有库存的粮食全借给了天岳军,要等到户部复核,银子到账,还不知道要拖到猴年马月。 盈丰粮号账面上能动用的流水银子,极其可怜。 竹田英顿时一阵挫败,一屁股瘫坐在椅子上。 看到竹田英那模样,陈少墨原本还想骂几句的,但还是忍了下来。 “发出布告,就说盈丰粮号要进行盘仓,从后天起,暂停售粮,预计需要十天半月,明日先将所有库存粮食敞开卖,不能让百姓发现我们已经空仓了!”陈少墨揉了揉脑袋吩咐道。 陈少墨很清楚这当中的问题,不仅西山酿酒坊要停工,燕州城要是出现粮荒,受影响最大的还是百姓。 燕州盈丰粮号是自己舔着脸皮要来的,这一次处理不好,朝歌城的夏皇,肯定不会拿燕州城几十万百姓的肚皮来冒险,百分百会被收回去。 陈少墨刚刚入局,恐怕就会被踢出局。 看样子,要想解决眼下这麻烦,自己必须尽快去天岳关,会一会蓟州王了。 骑上马前雪,陈少墨直接从燕州城直奔天岳关。 “我是依约来见蓟州王的!”陈少墨提着两坛子西凤酒,站在蓟州王的行营外。 守卒上下打量了陈少墨一番,却是不信。 “还请通报王爷一声,就说我是来还马鞭的,蓟州王自会见我!”陈少墨说着,一大锭银子不漏声色的塞到了对方手上。 “候着!” 望着守卒的离开,陈少墨有些嘀笑皆非,银子这东西,算是放之四海皆有用的好东西。 军帐之内,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黑色的铠甲,端坐在案牍前,似笑非笑的望着眼前的陈少墨。 “王爷,给你带了两坛子好酒!” “你是来给本王送酒的,还是讨要那二十两银子的酒钱的?”陈元虏玩着手中的一把匕首问道。 “给王爷送酒是真,找王爷要银子也是真,只不过,可不是二十两,我要三十万两!”陈少墨说道。 陈少墨的话,让这位蓟州王也忍不住的手一抖,刚刚快要修好的指甲,立刻被手中的匕首给撇掉了一片,算是毁了。 “本王虽然从你的粮号调走了十万石粮食,但怎么也不值三十万两吧,再说,你要银子,也该去找户部才对!”蓟州王陈元虏恢复淡定说道。 “难道王爷不怕燕州出现粮荒?”陈少墨问道。 “燕州城出现粮荒,跟本王有何关系?”蓟州王陈元虏轻飘飘的说道。 “王爷调走盈丰粮号所有存粮,导致粮号无粮可售,粮号没有现银,又无法及时补充存粮,百姓买不到粮,粮价必然上涨,到时候,燕州必乱!”陈少墨声音不免高了几分。 蓟州王陈元虏微微一愣,很快想通了其中关节,只是天岳军二十万大军,这十万石粮入了仓,要想还回去,怕是不那么容易。 “我给户部打个招呼,让他们尽快拨调银子给你们就是了!”陈元虏应道。 “不,王爷,我跟王爷要三十万两,其实是像跟王爷谈笔生意,既能解决眼下燕州极可能出现的粮荒,还能让王爷赚上一笔!”陈少墨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一下子来了兴趣,示意陈少墨说下去。 “王爷可知,整个大夏北方七州,夏旱已成定局?”陈少墨说着,将一封书简递给蓟州王陈元虏。 书简上,正是陈少墨吩咐许凤荣收集到关于北方七州各地旱情情况。 “北地歉收,粮价必定疯长,我打算趁着现在南边刚刚夏收,粮价低贱之际,大量屯粮,到时候,不敢说能保北地七州有粮,至少燕州这边,不会大面积缺粮,还可以大赚一笔!”陈少墨说出自己屯粮的计划。 虽然说发灾难财有些不厚道,但既能解决可能存在的乱局,还能赚取合理利润,陈少墨也不是很排斥。 “若是不旱,大规模屯粮,不怕砸在手中?就算是你那西山酒坊搞得不错,怕也消化不了这么多存粮吧!”蓟州王陈元虏盯着陈少墨问道。 “不旱最好!而且我也没有想过让西山酒坊消耗太多,王爷你这里不是还有二十万大军吗?王爷能这次能借走十万石,下一次,不也还是可以借吗?虽然户部的银子慢一些,但终归是有的,有王爷做担保,也不会坏账不是?” 见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应话,陈少墨又补充说道:“若是真是灾年,手中有粮,王爷就算不想挣银子,那替朝廷分忧赈济灾民的功劳,还有在百姓心中的名声,怕是不比打个打胜仗差吧!”陈少墨说道。 “是不差,可本王凭什么要帮你?”陈元虏紧紧盯着陈少墨问道。 “本次盈利,五五分账!盈丰粮号后面的生意,王爷三成的干股!”陈少墨回答得很直白。 听到陈少墨的话,蓟州王陈元虏笑了,笑得有些让人捉摸不透,也是没有表态。 “有没有兴趣见识一下我大夏的铁血男儿?”蓟州王陈元虏突然不着边际的说了一句。 陈少墨一愣,随即说道:“王爷忘记了,天岳关大战,我是亲身参与过的!” “不一样,听说你有一匹很不错的马,叫做马前雪,也让本王瞧一瞧这马好在什么地方,你已经满十四,本王麾下好多儿郎也和你差不多年岁!”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陈少墨不太懂蓟州王陈元虏话里的意思。 只是蓟州王陈元虏却没有给陈少墨拒绝的机会,挥挥手道:“去牵了你的马来,本王在校场等你!” “十万石存粮,直接全给了天岳军,你可知,明日整个盈丰粮号全部都得无粮可售,怕是整个燕州粮价都会跟着恐慌上涨,想过后果没有!”陈少墨没有给竹田英面子。 毕竟眼下这事情的后果,不仅仅是十万石粮食的问题。作为燕州最大的粮号却无粮可售,势必引起百姓恐慌抢粮,进而推动粮价上涨。 竹田英这一刻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立刻想办法调粮!” “调粮?你多少天能调到粮,等你调到粮,加上运输耽搁,一来二去的,起码要十天半个月,而且,银子呢?别以为我们盈丰粮号粮源都是官家,不缺粮源,可没有银子,谁会给你粮!”陈少墨大声道。 的确,竹田英这么一搞,等于是将所有库存的粮食全借给了天岳军,要等到户部复核,银子到账,还不知道要拖到猴年马月。 盈丰粮号账面上能动用的流水银子,极其可怜。 竹田英顿时一阵挫败,一屁股瘫坐在椅子上。 看到竹田英那模样,陈少墨原本还想骂几句的,但还是忍了下来。 “发出布告,就说盈丰粮号要进行盘仓,从后天起,暂停售粮,预计需要十天半月,明日先将所有库存粮食敞开卖,不能让百姓发现我们已经空仓了!”陈少墨揉了揉脑袋吩咐道。 陈少墨很清楚这当中的问题,不仅西山酿酒坊要停工,燕州城要是出现粮荒,受影响最大的还是百姓。 燕州盈丰粮号是自己舔着脸皮要来的,这一次处理不好,朝歌城的夏皇,肯定不会拿燕州城几十万百姓的肚皮来冒险,百分百会被收回去。 陈少墨刚刚入局,恐怕就会被踢出局。 看样子,要想解决眼下这麻烦,自己必须尽快去天岳关,会一会蓟州王了。 骑上马前雪,陈少墨直接从燕州城直奔天岳关。 “我是依约来见蓟州王的!”陈少墨提着两坛子西凤酒,站在蓟州王的行营外。 守卒上下打量了陈少墨一番,却是不信。 “还请通报王爷一声,就说我是来还马鞭的,蓟州王自会见我!”陈少墨说着,一大锭银子不漏声色的塞到了对方手上。 “候着!” 望着守卒的离开,陈少墨有些嘀笑皆非,银子这东西,算是放之四海皆有用的好东西。 军帐之内,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黑色的铠甲,端坐在案牍前,似笑非笑的望着眼前的陈少墨。 “王爷,给你带了两坛子好酒!” “你是来给本王送酒的,还是讨要那二十两银子的酒钱的?”陈元虏玩着手中的一把匕首问道。 “给王爷送酒是真,找王爷要银子也是真,只不过,可不是二十两,我要三十万两!”陈少墨说道。 陈少墨的话,让这位蓟州王也忍不住的手一抖,刚刚快要修好的指甲,立刻被手中的匕首给撇掉了一片,算是毁了。 “本王虽然从你的粮号调走了十万石粮食,但怎么也不值三十万两吧,再说,你要银子,也该去找户部才对!”蓟州王陈元虏恢复淡定说道。 “难道王爷不怕燕州出现粮荒?”陈少墨问道。 “燕州城出现粮荒,跟本王有何关系?”蓟州王陈元虏轻飘飘的说道。 “王爷调走盈丰粮号所有存粮,导致粮号无粮可售,粮号没有现银,又无法及时补充存粮,百姓买不到粮,粮价必然上涨,到时候,燕州必乱!”陈少墨声音不免高了几分。 蓟州王陈元虏微微一愣,很快想通了其中关节,只是天岳军二十万大军,这十万石粮入了仓,要想还回去,怕是不那么容易。 “我给户部打个招呼,让他们尽快拨调银子给你们就是了!”陈元虏应道。 “不,王爷,我跟王爷要三十万两,其实是像跟王爷谈笔生意,既能解决眼下燕州极可能出现的粮荒,还能让王爷赚上一笔!”陈少墨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一下子来了兴趣,示意陈少墨说下去。 “王爷可知,整个大夏北方七州,夏旱已成定局?”陈少墨说着,将一封书简递给蓟州王陈元虏。 书简上,正是陈少墨吩咐许凤荣收集到关于北方七州各地旱情情况。 “北地歉收,粮价必定疯长,我打算趁着现在南边刚刚夏收,粮价低贱之际,大量屯粮,到时候,不敢说能保北地七州有粮,至少燕州这边,不会大面积缺粮,还可以大赚一笔!”陈少墨说出自己屯粮的计划。 虽然说发灾难财有些不厚道,但既能解决可能存在的乱局,还能赚取合理利润,陈少墨也不是很排斥。 “若是不旱,大规模屯粮,不怕砸在手中?就算是你那西山酒坊搞得不错,怕也消化不了这么多存粮吧!”蓟州王陈元虏盯着陈少墨问道。 “不旱最好!而且我也没有想过让西山酒坊消耗太多,王爷你这里不是还有二十万大军吗?王爷能这次能借走十万石,下一次,不也还是可以借吗?虽然户部的银子慢一些,但终归是有的,有王爷做担保,也不会坏账不是?” 见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应话,陈少墨又补充说道:“若是真是灾年,手中有粮,王爷就算不想挣银子,那替朝廷分忧赈济灾民的功劳,还有在百姓心中的名声,怕是不比打个打胜仗差吧!”陈少墨说道。 “是不差,可本王凭什么要帮你?”陈元虏紧紧盯着陈少墨问道。 “本次盈利,五五分账!盈丰粮号后面的生意,王爷三成的干股!”陈少墨回答得很直白。 听到陈少墨的话,蓟州王陈元虏笑了,笑得有些让人捉摸不透,也是没有表态。 “有没有兴趣见识一下我大夏的铁血男儿?”蓟州王陈元虏突然不着边际的说了一句。 陈少墨一愣,随即说道:“王爷忘记了,天岳关大战,我是亲身参与过的!” “十万石存粮,直接全给了天岳军,你可知,明日整个盈丰粮号全部都得无粮可售,怕是整个燕州粮价都会跟着恐慌上涨,想过后果没有!”陈少墨没有给竹田英面子。 毕竟眼下这事情的后果,不仅仅是十万石粮食的问题。作为燕州最大的粮号却无粮可售,势必引起百姓恐慌抢粮,进而推动粮价上涨。 竹田英这一刻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立刻想办法调粮!” “调粮?你多少天能调到粮,等你调到粮,加上运输耽搁,一来二去的,起码要十天半个月,而且,银子呢?别以为我们盈丰粮号粮源都是官家,不缺粮源,可没有银子,谁会给你粮!”陈少墨大声道。 的确,竹田英这么一搞,等于是将所有库存的粮食全借给了天岳军,要等到户部复核,银子到账,还不知道要拖到猴年马月。 盈丰粮号账面上能动用的流水银子,极其可怜。 竹田英顿时一阵挫败,一屁股瘫坐在椅子上。 看到竹田英那模样,陈少墨原本还想骂几句的,但还是忍了下来。 “发出布告,就说盈丰粮号要进行盘仓,从后天起,暂停售粮,预计需要十天半月,明日先将所有库存粮食敞开卖,不能让百姓发现我们已经空仓了!”陈少墨揉了揉脑袋吩咐道。 陈少墨很清楚这当中的问题,不仅西山酿酒坊要停工,燕州城要是出现粮荒,受影响最大的还是百姓。 燕州盈丰粮号是自己舔着脸皮要来的,这一次处理不好,朝歌城的夏皇,肯定不会拿燕州城几十万百姓的肚皮来冒险,百分百会被收回去。 陈少墨刚刚入局,恐怕就会被踢出局。 看样子,要想解决眼下这麻烦,自己必须尽快去天岳关,会一会蓟州王了。 骑上马前雪,陈少墨直接从燕州城直奔天岳关。 “我是依约来见蓟州王的!”陈少墨提着两坛子西凤酒,站在蓟州王的行营外。 守卒上下打量了陈少墨一番,却是不信。 “还请通报王爷一声,就说我是来还马鞭的,蓟州王自会见我!”陈少墨说着,一大锭银子不漏声色的塞到了对方手上。 “候着!” 望着守卒的离开,陈少墨有些嘀笑皆非,银子这东西,算是放之四海皆有用的好东西。 军帐之内,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黑色的铠甲,端坐在案牍前,似笑非笑的望着眼前的陈少墨。 “王爷,给你带了两坛子好酒!” “你是来给本王送酒的,还是讨要那二十两银子的酒钱的?”陈元虏玩着手中的一把匕首问道。 “给王爷送酒是真,找王爷要银子也是真,只不过,可不是二十两,我要三十万两!”陈少墨说道。 陈少墨的话,让这位蓟州王也忍不住的手一抖,刚刚快要修好的指甲,立刻被手中的匕首给撇掉了一片,算是毁了。 “本王虽然从你的粮号调走了十万石粮食,但怎么也不值三十万两吧,再说,你要银子,也该去找户部才对!”蓟州王陈元虏恢复淡定说道。 “难道王爷不怕燕州出现粮荒?”陈少墨问道。 “燕州城出现粮荒,跟本王有何关系?”蓟州王陈元虏轻飘飘的说道。 “王爷调走盈丰粮号所有存粮,导致粮号无粮可售,粮号没有现银,又无法及时补充存粮,百姓买不到粮,粮价必然上涨,到时候,燕州必乱!”陈少墨声音不免高了几分。 蓟州王陈元虏微微一愣,很快想通了其中关节,只是天岳军二十万大军,这十万石粮入了仓,要想还回去,怕是不那么容易。 “我给户部打个招呼,让他们尽快拨调银子给你们就是了!”陈元虏应道。 “不,王爷,我跟王爷要三十万两,其实是像跟王爷谈笔生意,既能解决眼下燕州极可能出现的粮荒,还能让王爷赚上一笔!”陈少墨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一下子来了兴趣,示意陈少墨说下去。 “王爷可知,整个大夏北方七州,夏旱已成定局?”陈少墨说着,将一封书简递给蓟州王陈元虏。 书简上,正是陈少墨吩咐许凤荣收集到关于北方七州各地旱情情况。 “北地歉收,粮价必定疯长,我打算趁着现在南边刚刚夏收,粮价低贱之际,大量屯粮,到时候,不敢说能保北地七州有粮,至少燕州这边,不会大面积缺粮,还可以大赚一笔!”陈少墨说出自己屯粮的计划。 虽然说发灾难财有些不厚道,但既能解决可能存在的乱局,还能赚取合理利润,陈少墨也不是很排斥。 “若是不旱,大规模屯粮,不怕砸在手中?就算是你那西山酒坊搞得不错,怕也消化不了这么多存粮吧!”蓟州王陈元虏盯着陈少墨问道。 “不旱最好!而且我也没有想过让西山酒坊消耗太多,王爷你这里不是还有二十万大军吗?王爷能这次能借走十万石,下一次,不也还是可以借吗?虽然户部的银子慢一些,但终归是有的,有王爷做担保,也不会坏账不是?” 见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应话,陈少墨又补充说道:“若是真是灾年,手中有粮,王爷就算不想挣银子,那替朝廷分忧赈济灾民的功劳,还有在百姓心中的名声,怕是不比打个打胜仗差吧!”陈少墨说道。 “是不差,可本王凭什么要帮你?”陈元虏紧紧盯着陈少墨问道。 “本次盈利,五五分账!盈丰粮号后面的生意,王爷三成的干股!”陈少墨回答得很直白。 听到陈少墨的话,蓟州王陈元虏笑了,笑得有些让人捉摸不透,也是没有表态。 “有没有兴趣见识一下我大夏的铁血男儿?”蓟州王陈元虏突然不着边际的说了一句。 陈少墨一愣,随即说道:“王爷忘记了,天岳关大战,我是亲身参与过的!” “十万石存粮,直接全给了天岳军,你可知,明日整个盈丰粮号全部都得无粮可售,怕是整个燕州粮价都会跟着恐慌上涨,想过后果没有!”陈少墨没有给竹田英面子。 毕竟眼下这事情的后果,不仅仅是十万石粮食的问题。作为燕州最大的粮号却无粮可售,势必引起百姓恐慌抢粮,进而推动粮价上涨。 竹田英这一刻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立刻想办法调粮!” “调粮?你多少天能调到粮,等你调到粮,加上运输耽搁,一来二去的,起码要十天半个月,而且,银子呢?别以为我们盈丰粮号粮源都是官家,不缺粮源,可没有银子,谁会给你粮!”陈少墨大声道。 的确,竹田英这么一搞,等于是将所有库存的粮食全借给了天岳军,要等到户部复核,银子到账,还不知道要拖到猴年马月。 盈丰粮号账面上能动用的流水银子,极其可怜。 竹田英顿时一阵挫败,一屁股瘫坐在椅子上。 看到竹田英那模样,陈少墨原本还想骂几句的,但还是忍了下来。 “发出布告,就说盈丰粮号要进行盘仓,从后天起,暂停售粮,预计需要十天半月,明日先将所有库存粮食敞开卖,不能让百姓发现我们已经空仓了!”陈少墨揉了揉脑袋吩咐道。 陈少墨很清楚这当中的问题,不仅西山酿酒坊要停工,燕州城要是出现粮荒,受影响最大的还是百姓。 燕州盈丰粮号是自己舔着脸皮要来的,这一次处理不好,朝歌城的夏皇,肯定不会拿燕州城几十万百姓的肚皮来冒险,百分百会被收回去。 陈少墨刚刚入局,恐怕就会被踢出局。 看样子,要想解决眼下这麻烦,自己必须尽快去天岳关,会一会蓟州王了。 骑上马前雪,陈少墨直接从燕州城直奔天岳关。 “我是依约来见蓟州王的!”陈少墨提着两坛子西凤酒,站在蓟州王的行营外。 守卒上下打量了陈少墨一番,却是不信。 “还请通报王爷一声,就说我是来还马鞭的,蓟州王自会见我!”陈少墨说着,一大锭银子不漏声色的塞到了对方手上。 “候着!” 望着守卒的离开,陈少墨有些嘀笑皆非,银子这东西,算是放之四海皆有用的好东西。 军帐之内,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黑色的铠甲,端坐在案牍前,似笑非笑的望着眼前的陈少墨。 “王爷,给你带了两坛子好酒!” “你是来给本王送酒的,还是讨要那二十两银子的酒钱的?”陈元虏玩着手中的一把匕首问道。 “给王爷送酒是真,找王爷要银子也是真,只不过,可不是二十两,我要三十万两!”陈少墨说道。 陈少墨的话,让这位蓟州王也忍不住的手一抖,刚刚快要修好的指甲,立刻被手中的匕首给撇掉了一片,算是毁了。 “本王虽然从你的粮号调走了十万石粮食,但怎么也不值三十万两吧,再说,你要银子,也该去找户部才对!”蓟州王陈元虏恢复淡定说道。 “难道王爷不怕燕州出现粮荒?”陈少墨问道。 “燕州城出现粮荒,跟本王有何关系?”蓟州王陈元虏轻飘飘的说道。 “王爷调走盈丰粮号所有存粮,导致粮号无粮可售,粮号没有现银,又无法及时补充存粮,百姓买不到粮,粮价必然上涨,到时候,燕州必乱!”陈少墨声音不免高了几分。 蓟州王陈元虏微微一愣,很快想通了其中关节,只是天岳军二十万大军,这十万石粮入了仓,要想还回去,怕是不那么容易。 “我给户部打个招呼,让他们尽快拨调银子给你们就是了!”陈元虏应道。 “不,王爷,我跟王爷要三十万两,其实是像跟王爷谈笔生意,既能解决眼下燕州极可能出现的粮荒,还能让王爷赚上一笔!”陈少墨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一下子来了兴趣,示意陈少墨说下去。 “王爷可知,整个大夏北方七州,夏旱已成定局?”陈少墨说着,将一封书简递给蓟州王陈元虏。 书简上,正是陈少墨吩咐许凤荣收集到关于北方七州各地旱情情况。 “北地歉收,粮价必定疯长,我打算趁着现在南边刚刚夏收,粮价低贱之际,大量屯粮,到时候,不敢说能保北地七州有粮,至少燕州这边,不会大面积缺粮,还可以大赚一笔!”陈少墨说出自己屯粮的计划。 虽然说发灾难财有些不厚道,但既能解决可能存在的乱局,还能赚取合理利润,陈少墨也不是很排斥。 “若是不旱,大规模屯粮,不怕砸在手中?就算是你那西山酒坊搞得不错,怕也消化不了这么多存粮吧!”蓟州王陈元虏盯着陈少墨问道。 “不旱最好!而且我也没有想过让西山酒坊消耗太多,王爷你这里不是还有二十万大军吗?王爷能这次能借走十万石,下一次,不也还是可以借吗?虽然户部的银子慢一些,但终归是有的,有王爷做担保,也不会坏账不是?” 见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应话,陈少墨又补充说道:“若是真是灾年,手中有粮,王爷就算不想挣银子,那替朝廷分忧赈济灾民的功劳,还有在百姓心中的名声,怕是不比打个打胜仗差吧!”陈少墨说道。 “是不差,可本王凭什么要帮你?”陈元虏紧紧盯着陈少墨问道。 “本次盈利,五五分账!盈丰粮号后面的生意,王爷三成的干股!”陈少墨回答得很直白。 听到陈少墨的话,蓟州王陈元虏笑了,笑得有些让人捉摸不透,也是没有表态。 “有没有兴趣见识一下我大夏的铁血男儿?”蓟州王陈元虏突然不着边际的说了一句。 陈少墨一愣,随即说道:“王爷忘记了,天岳关大战,我是亲身参与过的!” “不一样,听说你有一匹很不错的马,叫做马前雪,也让本王瞧一瞧这马好在什么地方,你已经满十四,本王麾下好多儿郎也和你差不多年岁!”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陈少墨不太懂蓟州王陈元虏话里的意思。 只是蓟州王陈元虏却没有给陈少墨拒绝的机会,挥挥手道:“去牵了你的马来,本王在校场等你!” 第二十六章:英魂册 此刻已经入夜,校场上却是燃满了火把。黑压压的站了一片,黑色的盔甲透露着一丝沉重,战马不安分的打着响鼻,站在跟前,让人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 “上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将一把明晃晃的斩马刀扔到了陈少墨手中,说道:“会使吗?” “不太会!”陈少墨说道。 “过了今天,你就会了!上马!”蓟州王陈元虏应道。 陈少墨隐约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想要问个明白,蓟州王陈元虏却已经是下达了出发的命令。 陈少墨都没有搞清楚,就硬是跟着着三千骑兵,出了军营,出了天岳关,趁着夜色,进入了草原。 “报,王爷!前方斥候来报,呼延部的一支骑兵,现在正在前方十里的地方扎营!大约有五千人!” 差不多两个时辰的急行军,此刻已经是远离天岳关,深入草原一百多里了。 直到现在,陈少墨才清楚的知道,蓟州王陈元虏这是唱的那一出了。 “吩咐下去,抓紧休息,在等半个时辰,我们悄悄靠上去!”蓟州王陈元虏话语中,竟然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兴奋。 “我来见你是个错误!”陈少墨说道。 “不,你会感激本王的!”蓟州王陈元虏扔给陈少墨一块肉干说道。 “不知道戎狄的刀剑会不会因为我对王爷的感激而绕开我!”陈少墨苦涩的说道。 “应该不会,不过,你这次若是能活着回去,你的事情,本王就应了,给你四十万两,回去就给你!”蓟州王陈元虏说道,不是陈少墨说的三十万,而是四十万。 “我可以不要你的银子吗?我还有事!而且,我才刚满十四岁!”陈少墨苦涩的问道。 “十四岁不小了,都已经成年了,本王十二岁的时候,就跟着皇兄上马杀敌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话,让陈少墨知道,怕是没有可能回头了,何况已经是稀里糊涂的就深入草原了。 陈少墨在心里忍不住的想:自己要是主动认了这位看上去还年轻无比的爷爷,他会不会让自己回去。 随着大部队悄悄的靠上去,已经看到敌营的毡房了。 此刻已经入夜很深了,敌营中的篝火也快要燃成灰烬了,还能看到几个哨在无精打采的值夜。 蓟州王陈元虏,双眼冒着精光,手中的斩马刀已经拔出,陈少墨也忍不住的紧了紧手中的斩马刀。 “杀!” 蓟州王陈元虏一马当先,就朝着呼延部骑兵的营地拍马杀了过去。 “杀!” 三千天岳军骑兵,如洪流般涌出。 陈少墨根本没有选择,只能被裹挟着朝着敌营冲去。 五千没有防备的敌骑,在三千天岳军精锐骑兵的铁蹄下,很快就覆灭了,没有一个活口,有的,只是满地的尸首还有鲜血。 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鲜血,就好像是一个从地狱当中走出的魔鬼一般,他手中的斩马刀,不知收割了多少亡魂。 “报!斩敌五千余,我军死伤七百有余!” 面对战果,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多少兴奋,或许是因为见惯了,也许是因为依旧还是死了这么多人。 一堆的竹符送到了蓟州王陈元虏的面前,每个竹符上面,镌刻这一个名字,都是用红绳系着,这是属于天岳军独一无二的身份象征。 “吩咐下去,让伤员带着那些儿郎的遗体,返回天岳关,百人小队护送,其余人,抓紧时间休整!”蓟州王陈元虏沉声下令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掏出一份册子和一支笔,蘸着地上尸体上的鲜血,一边翻着那一对竹符,一边在很认真的写着。 陈少墨上前望了一下,册子上面,是一个个的阵亡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写得很是凝重。 每一个名字,那都是一条人命。 “登记阵亡将士的名单,这似乎不是一个主帅该做的事!”陈少墨轻声说道。 “上了战场,却没有杀敌一人,瞎了你那匹好马,还有本王给你准备的刀!”蓟州王陈元虏头也没有抬的说道。 “我终究是不习惯杀人!”陈少墨说道。 “你会习惯的!”蓟州王陈元虏继续低下头去誊写着阵亡者的名单。 陈少墨半天都没有说话。 “为何要用血来写?”陈少墨有些不太适应这氛围,算是没话找话的问道。 “不管之前的天岳军如何,本王现在是天岳军的主帅,我麾下的儿郎,没有这敌人鲜血,如何对得住那死在这里的英魂?本王带兵,只有在死在战场上的,才有资格享用本王用敌人的鲜血将他们的名字写上这英魂册上!”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英魂册?这是大夏的规矩?”陈少墨问道。 “不,这是本王的规矩!”陈元虏回道。 近七百人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一丝不苟的写着,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写满了整整一个册子。 陈少墨有些明白了,蓟州王陈元虏虽然贵为王爷,可他能坐上天岳军主帅的位置,夏皇愿意将二十万天岳军交到他手中,绝不仅仅因为他是蓟州王。 写完之后,蓟州王陈元虏将那份册子,还有那一对的竹符,一同用袋子装好,放在自己战马的马鞍上。 “开拔!”陈元虏上了战马,大手一挥说道。 陈少墨一惊,蓟州王陈元虏说的不是回营,而是开拔,那意味着,这次出击远远没有结束,至少这一次不是终点。 “为何不回去?”陈少墨问道。 “为何要回去?”陈元虏说道。 陈少墨很无奈。 没有多长时间,就快要天亮了,一身鲜血的蓟州王陈元虏,却像一头闻到血腥味的狼,亮出爪牙的他,并未满足刚才的战果,还在继续狩猎。 陈少墨真的很不想和这蓟州王陈元虏一起疯,若是知道这般景象,陈少墨今天绝对不会去找他,更不会被他稀里糊涂的裹挟到了这草原深处来。 此刻已经入夜,校场上却是燃满了火把。黑压压的站了一片,黑色的盔甲透露着一丝沉重,战马不安分的打着响鼻,站在跟前,让人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 “上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将一把明晃晃的斩马刀扔到了陈少墨手中,说道:“会使吗?” “不太会!”陈少墨说道。 “过了今天,你就会了!上马!”蓟州王陈元虏应道。 陈少墨隐约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想要问个明白,蓟州王陈元虏却已经是下达了出发的命令。 陈少墨都没有搞清楚,就硬是跟着着三千骑兵,出了军营,出了天岳关,趁着夜色,进入了草原。 “报,王爷!前方斥候来报,呼延部的一支骑兵,现在正在前方十里的地方扎营!大约有五千人!” 差不多两个时辰的急行军,此刻已经是远离天岳关,深入草原一百多里了。 直到现在,陈少墨才清楚的知道,蓟州王陈元虏这是唱的那一出了。 “吩咐下去,抓紧休息,在等半个时辰,我们悄悄靠上去!”蓟州王陈元虏话语中,竟然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兴奋。 “我来见你是个错误!”陈少墨说道。 “不,你会感激本王的!”蓟州王陈元虏扔给陈少墨一块肉干说道。 “不知道戎狄的刀剑会不会因为我对王爷的感激而绕开我!”陈少墨苦涩的说道。 “应该不会,不过,你这次若是能活着回去,你的事情,本王就应了,给你四十万两,回去就给你!”蓟州王陈元虏说道,不是陈少墨说的三十万,而是四十万。 “我可以不要你的银子吗?我还有事!而且,我才刚满十四岁!”陈少墨苦涩的问道。 “十四岁不小了,都已经成年了,本王十二岁的时候,就跟着皇兄上马杀敌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话,让陈少墨知道,怕是没有可能回头了,何况已经是稀里糊涂的就深入草原了。 陈少墨在心里忍不住的想:自己要是主动认了这位看上去还年轻无比的爷爷,他会不会让自己回去。 随着大部队悄悄的靠上去,已经看到敌营的毡房了。 此刻已经入夜很深了,敌营中的篝火也快要燃成灰烬了,还能看到几个哨在无精打采的值夜。 蓟州王陈元虏,双眼冒着精光,手中的斩马刀已经拔出,陈少墨也忍不住的紧了紧手中的斩马刀。 “杀!” 蓟州王陈元虏一马当先,就朝着呼延部骑兵的营地拍马杀了过去。 “杀!” 三千天岳军骑兵,如洪流般涌出。 陈少墨根本没有选择,只能被裹挟着朝着敌营冲去。 五千没有防备的敌骑,在三千天岳军精锐骑兵的铁蹄下,很快就覆灭了,没有一个活口,有的,只是满地的尸首还有鲜血。 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鲜血,就好像是一个从地狱当中走出的魔鬼一般,他手中的斩马刀,不知收割了多少亡魂。 “报!斩敌五千余,我军死伤七百有余!” 面对战果,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多少兴奋,或许是因为见惯了,也许是因为依旧还是死了这么多人。 一堆的竹符送到了蓟州王陈元虏的面前,每个竹符上面,镌刻这一个名字,都是用红绳系着,这是属于天岳军独一无二的身份象征。 “吩咐下去,让伤员带着那些儿郎的遗体,返回天岳关,百人小队护送,其余人,抓紧时间休整!”蓟州王陈元虏沉声下令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掏出一份册子和一支笔,蘸着地上尸体上的鲜血,一边翻着那一对竹符,一边在很认真的写着。 陈少墨上前望了一下,册子上面,是一个个的阵亡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写得很是凝重。 每一个名字,那都是一条人命。 “登记阵亡将士的名单,这似乎不是一个主帅该做的事!”陈少墨轻声说道。 “上了战场,却没有杀敌一人,瞎了你那匹好马,还有本王给你准备的刀!”蓟州王陈元虏头也没有抬的说道。 “我终究是不习惯杀人!”陈少墨说道。 “你会习惯的!”蓟州王陈元虏继续低下头去誊写着阵亡者的名单。 陈少墨半天都没有说话。 “为何要用血来写?”陈少墨有些不太适应这氛围,算是没话找话的问道。 “不管之前的天岳军如何,本王现在是天岳军的主帅,我麾下的儿郎,没有这敌人鲜血,如何对得住那死在这里的英魂?本王带兵,只有在死在战场上的,才有资格享用本王用敌人的鲜血将他们的名字写上这英魂册上!”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英魂册?这是大夏的规矩?”陈少墨问道。 “不,这是本王的规矩!”陈元虏回道。 近七百人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一丝不苟的写着,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写满了整整一个册子。 陈少墨有些明白了,蓟州王陈元虏虽然贵为王爷,可他能坐上天岳军主帅的位置,夏皇愿意将二十万天岳军交到他手中,绝不仅仅因为他是蓟州王。 写完之后,蓟州王陈元虏将那份册子,还有那一对的竹符,一同用袋子装好,放在自己战马的马鞍上。 “开拔!”陈元虏上了战马,大手一挥说道。 陈少墨一惊,蓟州王陈元虏说的不是回营,而是开拔,那意味着,这次出击远远没有结束,至少这一次不是终点。 “为何不回去?”陈少墨问道。 “为何要回去?”陈元虏说道。 陈少墨很无奈。 没有多长时间,就快要天亮了,一身鲜血的蓟州王陈元虏,却像一头闻到血腥味的狼,亮出爪牙的他,并未满足刚才的战果,还在继续狩猎。 陈少墨真的很不想和这蓟州王陈元虏一起疯,若是知道这般景象,陈少墨今天绝对不会去找他,更不会被他稀里糊涂的裹挟到了这草原深处来。 此刻已经入夜,校场上却是燃满了火把。黑压压的站了一片,黑色的盔甲透露着一丝沉重,战马不安分的打着响鼻,站在跟前,让人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 “上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将一把明晃晃的斩马刀扔到了陈少墨手中,说道:“会使吗?” “不太会!”陈少墨说道。 “过了今天,你就会了!上马!”蓟州王陈元虏应道。 陈少墨隐约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想要问个明白,蓟州王陈元虏却已经是下达了出发的命令。 陈少墨都没有搞清楚,就硬是跟着着三千骑兵,出了军营,出了天岳关,趁着夜色,进入了草原。 “报,王爷!前方斥候来报,呼延部的一支骑兵,现在正在前方十里的地方扎营!大约有五千人!” 差不多两个时辰的急行军,此刻已经是远离天岳关,深入草原一百多里了。 直到现在,陈少墨才清楚的知道,蓟州王陈元虏这是唱的那一出了。 “吩咐下去,抓紧休息,在等半个时辰,我们悄悄靠上去!”蓟州王陈元虏话语中,竟然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兴奋。 “我来见你是个错误!”陈少墨说道。 “不,你会感激本王的!”蓟州王陈元虏扔给陈少墨一块肉干说道。 “不知道戎狄的刀剑会不会因为我对王爷的感激而绕开我!”陈少墨苦涩的说道。 “应该不会,不过,你这次若是能活着回去,你的事情,本王就应了,给你四十万两,回去就给你!”蓟州王陈元虏说道,不是陈少墨说的三十万,而是四十万。 “我可以不要你的银子吗?我还有事!而且,我才刚满十四岁!”陈少墨苦涩的问道。 “十四岁不小了,都已经成年了,本王十二岁的时候,就跟着皇兄上马杀敌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话,让陈少墨知道,怕是没有可能回头了,何况已经是稀里糊涂的就深入草原了。 陈少墨在心里忍不住的想:自己要是主动认了这位看上去还年轻无比的爷爷,他会不会让自己回去。 随着大部队悄悄的靠上去,已经看到敌营的毡房了。 此刻已经入夜很深了,敌营中的篝火也快要燃成灰烬了,还能看到几个哨在无精打采的值夜。 蓟州王陈元虏,双眼冒着精光,手中的斩马刀已经拔出,陈少墨也忍不住的紧了紧手中的斩马刀。 “杀!” 蓟州王陈元虏一马当先,就朝着呼延部骑兵的营地拍马杀了过去。 “杀!” 三千天岳军骑兵,如洪流般涌出。 陈少墨根本没有选择,只能被裹挟着朝着敌营冲去。 五千没有防备的敌骑,在三千天岳军精锐骑兵的铁蹄下,很快就覆灭了,没有一个活口,有的,只是满地的尸首还有鲜血。 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鲜血,就好像是一个从地狱当中走出的魔鬼一般,他手中的斩马刀,不知收割了多少亡魂。 “报!斩敌五千余,我军死伤七百有余!” 面对战果,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多少兴奋,或许是因为见惯了,也许是因为依旧还是死了这么多人。 一堆的竹符送到了蓟州王陈元虏的面前,每个竹符上面,镌刻这一个名字,都是用红绳系着,这是属于天岳军独一无二的身份象征。 “吩咐下去,让伤员带着那些儿郎的遗体,返回天岳关,百人小队护送,其余人,抓紧时间休整!”蓟州王陈元虏沉声下令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掏出一份册子和一支笔,蘸着地上尸体上的鲜血,一边翻着那一对竹符,一边在很认真的写着。 陈少墨上前望了一下,册子上面,是一个个的阵亡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写得很是凝重。 每一个名字,那都是一条人命。 “登记阵亡将士的名单,这似乎不是一个主帅该做的事!”陈少墨轻声说道。 “上了战场,却没有杀敌一人,瞎了你那匹好马,还有本王给你准备的刀!”蓟州王陈元虏头也没有抬的说道。 “我终究是不习惯杀人!”陈少墨说道。 “你会习惯的!”蓟州王陈元虏继续低下头去誊写着阵亡者的名单。 陈少墨半天都没有说话。 “为何要用血来写?”陈少墨有些不太适应这氛围,算是没话找话的问道。 “不管之前的天岳军如何,本王现在是天岳军的主帅,我麾下的儿郎,没有这敌人鲜血,如何对得住那死在这里的英魂?本王带兵,只有在死在战场上的,才有资格享用本王用敌人的鲜血将他们的名字写上这英魂册上!”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英魂册?这是大夏的规矩?”陈少墨问道。 “不,这是本王的规矩!”陈元虏回道。 近七百人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一丝不苟的写着,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写满了整整一个册子。 陈少墨有些明白了,蓟州王陈元虏虽然贵为王爷,可他能坐上天岳军主帅的位置,夏皇愿意将二十万天岳军交到他手中,绝不仅仅因为他是蓟州王。 写完之后,蓟州王陈元虏将那份册子,还有那一对的竹符,一同用袋子装好,放在自己战马的马鞍上。 “开拔!”陈元虏上了战马,大手一挥说道。 陈少墨一惊,蓟州王陈元虏说的不是回营,而是开拔,那意味着,这次出击远远没有结束,至少这一次不是终点。 “为何不回去?”陈少墨问道。 “为何要回去?”陈元虏说道。 陈少墨很无奈。 没有多长时间,就快要天亮了,一身鲜血的蓟州王陈元虏,却像一头闻到血腥味的狼,亮出爪牙的他,并未满足刚才的战果,还在继续狩猎。 陈少墨真的很不想和这蓟州王陈元虏一起疯,若是知道这般景象,陈少墨今天绝对不会去找他,更不会被他稀里糊涂的裹挟到了这草原深处来。 “我不理解,你为何要出击,并未听说有呼延部有要进犯天岳关的消息!”陈少墨问道。 “只要他们还活着,他们就会想着踏破天岳关,将我大夏变成他们肆意驰骋的牧场,这是我大夏任何一个人都知道的答案,你不知?”蓟州王陈元虏眼神犀利的盯着陈少墨,让陈少墨下意识的躲开了他的目光。 “下一个目标:黑风山!” 此刻已经入夜,校场上却是燃满了火把。黑压压的站了一片,黑色的盔甲透露着一丝沉重,战马不安分的打着响鼻,站在跟前,让人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 “上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将一把明晃晃的斩马刀扔到了陈少墨手中,说道:“会使吗?” “不太会!”陈少墨说道。 “过了今天,你就会了!上马!”蓟州王陈元虏应道。 陈少墨隐约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想要问个明白,蓟州王陈元虏却已经是下达了出发的命令。 陈少墨都没有搞清楚,就硬是跟着着三千骑兵,出了军营,出了天岳关,趁着夜色,进入了草原。 “报,王爷!前方斥候来报,呼延部的一支骑兵,现在正在前方十里的地方扎营!大约有五千人!” 差不多两个时辰的急行军,此刻已经是远离天岳关,深入草原一百多里了。 直到现在,陈少墨才清楚的知道,蓟州王陈元虏这是唱的那一出了。 “吩咐下去,抓紧休息,在等半个时辰,我们悄悄靠上去!”蓟州王陈元虏话语中,竟然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兴奋。 “我来见你是个错误!”陈少墨说道。 “不,你会感激本王的!”蓟州王陈元虏扔给陈少墨一块肉干说道。 “不知道戎狄的刀剑会不会因为我对王爷的感激而绕开我!”陈少墨苦涩的说道。 “应该不会,不过,你这次若是能活着回去,你的事情,本王就应了,给你四十万两,回去就给你!”蓟州王陈元虏说道,不是陈少墨说的三十万,而是四十万。 “我可以不要你的银子吗?我还有事!而且,我才刚满十四岁!”陈少墨苦涩的问道。 “十四岁不小了,都已经成年了,本王十二岁的时候,就跟着皇兄上马杀敌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话,让陈少墨知道,怕是没有可能回头了,何况已经是稀里糊涂的就深入草原了。 陈少墨在心里忍不住的想:自己要是主动认了这位看上去还年轻无比的爷爷,他会不会让自己回去。 随着大部队悄悄的靠上去,已经看到敌营的毡房了。 此刻已经入夜很深了,敌营中的篝火也快要燃成灰烬了,还能看到几个哨在无精打采的值夜。 蓟州王陈元虏,双眼冒着精光,手中的斩马刀已经拔出,陈少墨也忍不住的紧了紧手中的斩马刀。 “杀!” 蓟州王陈元虏一马当先,就朝着呼延部骑兵的营地拍马杀了过去。 “杀!” 三千天岳军骑兵,如洪流般涌出。 陈少墨根本没有选择,只能被裹挟着朝着敌营冲去。 五千没有防备的敌骑,在三千天岳军精锐骑兵的铁蹄下,很快就覆灭了,没有一个活口,有的,只是满地的尸首还有鲜血。 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鲜血,就好像是一个从地狱当中走出的魔鬼一般,他手中的斩马刀,不知收割了多少亡魂。 “报!斩敌五千余,我军死伤七百有余!” 面对战果,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多少兴奋,或许是因为见惯了,也许是因为依旧还是死了这么多人。 一堆的竹符送到了蓟州王陈元虏的面前,每个竹符上面,镌刻这一个名字,都是用红绳系着,这是属于天岳军独一无二的身份象征。 “吩咐下去,让伤员带着那些儿郎的遗体,返回天岳关,百人小队护送,其余人,抓紧时间休整!”蓟州王陈元虏沉声下令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掏出一份册子和一支笔,蘸着地上尸体上的鲜血,一边翻着那一对竹符,一边在很认真的写着。 陈少墨上前望了一下,册子上面,是一个个的阵亡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写得很是凝重。 每一个名字,那都是一条人命。 “登记阵亡将士的名单,这似乎不是一个主帅该做的事!”陈少墨轻声说道。 “上了战场,却没有杀敌一人,瞎了你那匹好马,还有本王给你准备的刀!”蓟州王陈元虏头也没有抬的说道。 “我终究是不习惯杀人!”陈少墨说道。 “你会习惯的!”蓟州王陈元虏继续低下头去誊写着阵亡者的名单。 陈少墨半天都没有说话。 “为何要用血来写?”陈少墨有些不太适应这氛围,算是没话找话的问道。 “不管之前的天岳军如何,本王现在是天岳军的主帅,我麾下的儿郎,没有这敌人鲜血,如何对得住那死在这里的英魂?本王带兵,只有在死在战场上的,才有资格享用本王用敌人的鲜血将他们的名字写上这英魂册上!”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英魂册?这是大夏的规矩?”陈少墨问道。 “不,这是本王的规矩!”陈元虏回道。 近七百人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一丝不苟的写着,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写满了整整一个册子。 陈少墨有些明白了,蓟州王陈元虏虽然贵为王爷,可他能坐上天岳军主帅的位置,夏皇愿意将二十万天岳军交到他手中,绝不仅仅因为他是蓟州王。 写完之后,蓟州王陈元虏将那份册子,还有那一对的竹符,一同用袋子装好,放在自己战马的马鞍上。 “开拔!”陈元虏上了战马,大手一挥说道。 陈少墨一惊,蓟州王陈元虏说的不是回营,而是开拔,那意味着,这次出击远远没有结束,至少这一次不是终点。 “为何不回去?”陈少墨问道。 “为何要回去?”陈元虏说道。 陈少墨很无奈。 没有多长时间,就快要天亮了,一身鲜血的蓟州王陈元虏,却像一头闻到血腥味的狼,亮出爪牙的他,并未满足刚才的战果,还在继续狩猎。 陈少墨真的很不想和这蓟州王陈元虏一起疯,若是知道这般景象,陈少墨今天绝对不会去找他,更不会被他稀里糊涂的裹挟到了这草原深处来。 此刻已经入夜,校场上却是燃满了火把。黑压压的站了一片,黑色的盔甲透露着一丝沉重,战马不安分的打着响鼻,站在跟前,让人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 “上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将一把明晃晃的斩马刀扔到了陈少墨手中,说道:“会使吗?” “不太会!”陈少墨说道。 “过了今天,你就会了!上马!”蓟州王陈元虏应道。 陈少墨隐约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想要问个明白,蓟州王陈元虏却已经是下达了出发的命令。 陈少墨都没有搞清楚,就硬是跟着着三千骑兵,出了军营,出了天岳关,趁着夜色,进入了草原。 “报,王爷!前方斥候来报,呼延部的一支骑兵,现在正在前方十里的地方扎营!大约有五千人!” 差不多两个时辰的急行军,此刻已经是远离天岳关,深入草原一百多里了。 直到现在,陈少墨才清楚的知道,蓟州王陈元虏这是唱的那一出了。 “吩咐下去,抓紧休息,在等半个时辰,我们悄悄靠上去!”蓟州王陈元虏话语中,竟然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兴奋。 “我来见你是个错误!”陈少墨说道。 “不,你会感激本王的!”蓟州王陈元虏扔给陈少墨一块肉干说道。 “不知道戎狄的刀剑会不会因为我对王爷的感激而绕开我!”陈少墨苦涩的说道。 “应该不会,不过,你这次若是能活着回去,你的事情,本王就应了,给你四十万两,回去就给你!”蓟州王陈元虏说道,不是陈少墨说的三十万,而是四十万。 “我可以不要你的银子吗?我还有事!而且,我才刚满十四岁!”陈少墨苦涩的问道。 “十四岁不小了,都已经成年了,本王十二岁的时候,就跟着皇兄上马杀敌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话,让陈少墨知道,怕是没有可能回头了,何况已经是稀里糊涂的就深入草原了。 陈少墨在心里忍不住的想:自己要是主动认了这位看上去还年轻无比的爷爷,他会不会让自己回去。 随着大部队悄悄的靠上去,已经看到敌营的毡房了。 此刻已经入夜很深了,敌营中的篝火也快要燃成灰烬了,还能看到几个哨在无精打采的值夜。 蓟州王陈元虏,双眼冒着精光,手中的斩马刀已经拔出,陈少墨也忍不住的紧了紧手中的斩马刀。 “杀!” 蓟州王陈元虏一马当先,就朝着呼延部骑兵的营地拍马杀了过去。 “杀!” 三千天岳军骑兵,如洪流般涌出。 陈少墨根本没有选择,只能被裹挟着朝着敌营冲去。 五千没有防备的敌骑,在三千天岳军精锐骑兵的铁蹄下,很快就覆灭了,没有一个活口,有的,只是满地的尸首还有鲜血。 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鲜血,就好像是一个从地狱当中走出的魔鬼一般,他手中的斩马刀,不知收割了多少亡魂。 “报!斩敌五千余,我军死伤七百有余!” 面对战果,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多少兴奋,或许是因为见惯了,也许是因为依旧还是死了这么多人。 一堆的竹符送到了蓟州王陈元虏的面前,每个竹符上面,镌刻这一个名字,都是用红绳系着,这是属于天岳军独一无二的身份象征。 “吩咐下去,让伤员带着那些儿郎的遗体,返回天岳关,百人小队护送,其余人,抓紧时间休整!”蓟州王陈元虏沉声下令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掏出一份册子和一支笔,蘸着地上尸体上的鲜血,一边翻着那一对竹符,一边在很认真的写着。 陈少墨上前望了一下,册子上面,是一个个的阵亡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写得很是凝重。 每一个名字,那都是一条人命。 “登记阵亡将士的名单,这似乎不是一个主帅该做的事!”陈少墨轻声说道。 “上了战场,却没有杀敌一人,瞎了你那匹好马,还有本王给你准备的刀!”蓟州王陈元虏头也没有抬的说道。 “我终究是不习惯杀人!”陈少墨说道。 “你会习惯的!”蓟州王陈元虏继续低下头去誊写着阵亡者的名单。 陈少墨半天都没有说话。 “为何要用血来写?”陈少墨有些不太适应这氛围,算是没话找话的问道。 “不管之前的天岳军如何,本王现在是天岳军的主帅,我麾下的儿郎,没有这敌人鲜血,如何对得住那死在这里的英魂?本王带兵,只有在死在战场上的,才有资格享用本王用敌人的鲜血将他们的名字写上这英魂册上!”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英魂册?这是大夏的规矩?”陈少墨问道。 “不,这是本王的规矩!”陈元虏回道。 近七百人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一丝不苟的写着,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写满了整整一个册子。 陈少墨有些明白了,蓟州王陈元虏虽然贵为王爷,可他能坐上天岳军主帅的位置,夏皇愿意将二十万天岳军交到他手中,绝不仅仅因为他是蓟州王。 写完之后,蓟州王陈元虏将那份册子,还有那一对的竹符,一同用袋子装好,放在自己战马的马鞍上。 “开拔!”陈元虏上了战马,大手一挥说道。 陈少墨一惊,蓟州王陈元虏说的不是回营,而是开拔,那意味着,这次出击远远没有结束,至少这一次不是终点。 “为何不回去?”陈少墨问道。 “为何要回去?”陈元虏说道。 陈少墨很无奈。 没有多长时间,就快要天亮了,一身鲜血的蓟州王陈元虏,却像一头闻到血腥味的狼,亮出爪牙的他,并未满足刚才的战果,还在继续狩猎。 陈少墨真的很不想和这蓟州王陈元虏一起疯,若是知道这般景象,陈少墨今天绝对不会去找他,更不会被他稀里糊涂的裹挟到了这草原深处来。 此刻已经入夜,校场上却是燃满了火把。黑压压的站了一片,黑色的盔甲透露着一丝沉重,战马不安分的打着响鼻,站在跟前,让人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 “上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将一把明晃晃的斩马刀扔到了陈少墨手中,说道:“会使吗?” “不太会!”陈少墨说道。 “过了今天,你就会了!上马!”蓟州王陈元虏应道。 陈少墨隐约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想要问个明白,蓟州王陈元虏却已经是下达了出发的命令。 陈少墨都没有搞清楚,就硬是跟着着三千骑兵,出了军营,出了天岳关,趁着夜色,进入了草原。 “报,王爷!前方斥候来报,呼延部的一支骑兵,现在正在前方十里的地方扎营!大约有五千人!” 差不多两个时辰的急行军,此刻已经是远离天岳关,深入草原一百多里了。 直到现在,陈少墨才清楚的知道,蓟州王陈元虏这是唱的那一出了。 “吩咐下去,抓紧休息,在等半个时辰,我们悄悄靠上去!”蓟州王陈元虏话语中,竟然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兴奋。 “我来见你是个错误!”陈少墨说道。 “不,你会感激本王的!”蓟州王陈元虏扔给陈少墨一块肉干说道。 “不知道戎狄的刀剑会不会因为我对王爷的感激而绕开我!”陈少墨苦涩的说道。 “应该不会,不过,你这次若是能活着回去,你的事情,本王就应了,给你四十万两,回去就给你!”蓟州王陈元虏说道,不是陈少墨说的三十万,而是四十万。 “我可以不要你的银子吗?我还有事!而且,我才刚满十四岁!”陈少墨苦涩的问道。 “十四岁不小了,都已经成年了,本王十二岁的时候,就跟着皇兄上马杀敌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话,让陈少墨知道,怕是没有可能回头了,何况已经是稀里糊涂的就深入草原了。 陈少墨在心里忍不住的想:自己要是主动认了这位看上去还年轻无比的爷爷,他会不会让自己回去。 随着大部队悄悄的靠上去,已经看到敌营的毡房了。 此刻已经入夜很深了,敌营中的篝火也快要燃成灰烬了,还能看到几个哨在无精打采的值夜。 蓟州王陈元虏,双眼冒着精光,手中的斩马刀已经拔出,陈少墨也忍不住的紧了紧手中的斩马刀。 “杀!” 蓟州王陈元虏一马当先,就朝着呼延部骑兵的营地拍马杀了过去。 “杀!” 三千天岳军骑兵,如洪流般涌出。 陈少墨根本没有选择,只能被裹挟着朝着敌营冲去。 五千没有防备的敌骑,在三千天岳军精锐骑兵的铁蹄下,很快就覆灭了,没有一个活口,有的,只是满地的尸首还有鲜血。 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鲜血,就好像是一个从地狱当中走出的魔鬼一般,他手中的斩马刀,不知收割了多少亡魂。 “报!斩敌五千余,我军死伤七百有余!” 面对战果,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多少兴奋,或许是因为见惯了,也许是因为依旧还是死了这么多人。 一堆的竹符送到了蓟州王陈元虏的面前,每个竹符上面,镌刻这一个名字,都是用红绳系着,这是属于天岳军独一无二的身份象征。 “吩咐下去,让伤员带着那些儿郎的遗体,返回天岳关,百人小队护送,其余人,抓紧时间休整!”蓟州王陈元虏沉声下令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掏出一份册子和一支笔,蘸着地上尸体上的鲜血,一边翻着那一对竹符,一边在很认真的写着。 陈少墨上前望了一下,册子上面,是一个个的阵亡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写得很是凝重。 每一个名字,那都是一条人命。 “登记阵亡将士的名单,这似乎不是一个主帅该做的事!”陈少墨轻声说道。 “上了战场,却没有杀敌一人,瞎了你那匹好马,还有本王给你准备的刀!”蓟州王陈元虏头也没有抬的说道。 “我终究是不习惯杀人!”陈少墨说道。 “你会习惯的!”蓟州王陈元虏继续低下头去誊写着阵亡者的名单。 陈少墨半天都没有说话。 “为何要用血来写?”陈少墨有些不太适应这氛围,算是没话找话的问道。 “不管之前的天岳军如何,本王现在是天岳军的主帅,我麾下的儿郎,没有这敌人鲜血,如何对得住那死在这里的英魂?本王带兵,只有在死在战场上的,才有资格享用本王用敌人的鲜血将他们的名字写上这英魂册上!”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英魂册?这是大夏的规矩?”陈少墨问道。 “不,这是本王的规矩!”陈元虏回道。 近七百人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一丝不苟的写着,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写满了整整一个册子。 陈少墨有些明白了,蓟州王陈元虏虽然贵为王爷,可他能坐上天岳军主帅的位置,夏皇愿意将二十万天岳军交到他手中,绝不仅仅因为他是蓟州王。 写完之后,蓟州王陈元虏将那份册子,还有那一对的竹符,一同用袋子装好,放在自己战马的马鞍上。 “开拔!”陈元虏上了战马,大手一挥说道。 陈少墨一惊,蓟州王陈元虏说的不是回营,而是开拔,那意味着,这次出击远远没有结束,至少这一次不是终点。 “为何不回去?”陈少墨问道。 “为何要回去?”陈元虏说道。 陈少墨很无奈。 没有多长时间,就快要天亮了,一身鲜血的蓟州王陈元虏,却像一头闻到血腥味的狼,亮出爪牙的他,并未满足刚才的战果,还在继续狩猎。 陈少墨真的很不想和这蓟州王陈元虏一起疯,若是知道这般景象,陈少墨今天绝对不会去找他,更不会被他稀里糊涂的裹挟到了这草原深处来。 此刻已经入夜,校场上却是燃满了火把。黑压压的站了一片,黑色的盔甲透露着一丝沉重,战马不安分的打着响鼻,站在跟前,让人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 “上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将一把明晃晃的斩马刀扔到了陈少墨手中,说道:“会使吗?” “不太会!”陈少墨说道。 “过了今天,你就会了!上马!”蓟州王陈元虏应道。 陈少墨隐约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想要问个明白,蓟州王陈元虏却已经是下达了出发的命令。 陈少墨都没有搞清楚,就硬是跟着着三千骑兵,出了军营,出了天岳关,趁着夜色,进入了草原。 “报,王爷!前方斥候来报,呼延部的一支骑兵,现在正在前方十里的地方扎营!大约有五千人!” 差不多两个时辰的急行军,此刻已经是远离天岳关,深入草原一百多里了。 直到现在,陈少墨才清楚的知道,蓟州王陈元虏这是唱的那一出了。 “吩咐下去,抓紧休息,在等半个时辰,我们悄悄靠上去!”蓟州王陈元虏话语中,竟然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兴奋。 “我来见你是个错误!”陈少墨说道。 “不,你会感激本王的!”蓟州王陈元虏扔给陈少墨一块肉干说道。 “不知道戎狄的刀剑会不会因为我对王爷的感激而绕开我!”陈少墨苦涩的说道。 “应该不会,不过,你这次若是能活着回去,你的事情,本王就应了,给你四十万两,回去就给你!”蓟州王陈元虏说道,不是陈少墨说的三十万,而是四十万。 “我可以不要你的银子吗?我还有事!而且,我才刚满十四岁!”陈少墨苦涩的问道。 “十四岁不小了,都已经成年了,本王十二岁的时候,就跟着皇兄上马杀敌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话,让陈少墨知道,怕是没有可能回头了,何况已经是稀里糊涂的就深入草原了。 陈少墨在心里忍不住的想:自己要是主动认了这位看上去还年轻无比的爷爷,他会不会让自己回去。 随着大部队悄悄的靠上去,已经看到敌营的毡房了。 此刻已经入夜很深了,敌营中的篝火也快要燃成灰烬了,还能看到几个哨在无精打采的值夜。 蓟州王陈元虏,双眼冒着精光,手中的斩马刀已经拔出,陈少墨也忍不住的紧了紧手中的斩马刀。 “杀!” 蓟州王陈元虏一马当先,就朝着呼延部骑兵的营地拍马杀了过去。 “杀!” 三千天岳军骑兵,如洪流般涌出。 陈少墨根本没有选择,只能被裹挟着朝着敌营冲去。 五千没有防备的敌骑,在三千天岳军精锐骑兵的铁蹄下,很快就覆灭了,没有一个活口,有的,只是满地的尸首还有鲜血。 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鲜血,就好像是一个从地狱当中走出的魔鬼一般,他手中的斩马刀,不知收割了多少亡魂。 “报!斩敌五千余,我军死伤七百有余!” 面对战果,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多少兴奋,或许是因为见惯了,也许是因为依旧还是死了这么多人。 一堆的竹符送到了蓟州王陈元虏的面前,每个竹符上面,镌刻这一个名字,都是用红绳系着,这是属于天岳军独一无二的身份象征。 “吩咐下去,让伤员带着那些儿郎的遗体,返回天岳关,百人小队护送,其余人,抓紧时间休整!”蓟州王陈元虏沉声下令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掏出一份册子和一支笔,蘸着地上尸体上的鲜血,一边翻着那一对竹符,一边在很认真的写着。 陈少墨上前望了一下,册子上面,是一个个的阵亡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写得很是凝重。 每一个名字,那都是一条人命。 “登记阵亡将士的名单,这似乎不是一个主帅该做的事!”陈少墨轻声说道。 “上了战场,却没有杀敌一人,瞎了你那匹好马,还有本王给你准备的刀!”蓟州王陈元虏头也没有抬的说道。 “我终究是不习惯杀人!”陈少墨说道。 “你会习惯的!”蓟州王陈元虏继续低下头去誊写着阵亡者的名单。 陈少墨半天都没有说话。 “为何要用血来写?”陈少墨有些不太适应这氛围,算是没话找话的问道。 “不管之前的天岳军如何,本王现在是天岳军的主帅,我麾下的儿郎,没有这敌人鲜血,如何对得住那死在这里的英魂?本王带兵,只有在死在战场上的,才有资格享用本王用敌人的鲜血将他们的名字写上这英魂册上!”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英魂册?这是大夏的规矩?”陈少墨问道。 “不,这是本王的规矩!”陈元虏回道。 近七百人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一丝不苟的写着,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写满了整整一个册子。 陈少墨有些明白了,蓟州王陈元虏虽然贵为王爷,可他能坐上天岳军主帅的位置,夏皇愿意将二十万天岳军交到他手中,绝不仅仅因为他是蓟州王。 写完之后,蓟州王陈元虏将那份册子,还有那一对的竹符,一同用袋子装好,放在自己战马的马鞍上。 “开拔!”陈元虏上了战马,大手一挥说道。 陈少墨一惊,蓟州王陈元虏说的不是回营,而是开拔,那意味着,这次出击远远没有结束,至少这一次不是终点。 “为何不回去?”陈少墨问道。 “为何要回去?”陈元虏说道。 陈少墨很无奈。 没有多长时间,就快要天亮了,一身鲜血的蓟州王陈元虏,却像一头闻到血腥味的狼,亮出爪牙的他,并未满足刚才的战果,还在继续狩猎。 陈少墨真的很不想和这蓟州王陈元虏一起疯,若是知道这般景象,陈少墨今天绝对不会去找他,更不会被他稀里糊涂的裹挟到了这草原深处来。 此刻已经入夜,校场上却是燃满了火把。黑压压的站了一片,黑色的盔甲透露着一丝沉重,战马不安分的打着响鼻,站在跟前,让人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 “上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将一把明晃晃的斩马刀扔到了陈少墨手中,说道:“会使吗?” “不太会!”陈少墨说道。 “过了今天,你就会了!上马!”蓟州王陈元虏应道。 陈少墨隐约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想要问个明白,蓟州王陈元虏却已经是下达了出发的命令。 陈少墨都没有搞清楚,就硬是跟着着三千骑兵,出了军营,出了天岳关,趁着夜色,进入了草原。 “报,王爷!前方斥候来报,呼延部的一支骑兵,现在正在前方十里的地方扎营!大约有五千人!” 差不多两个时辰的急行军,此刻已经是远离天岳关,深入草原一百多里了。 直到现在,陈少墨才清楚的知道,蓟州王陈元虏这是唱的那一出了。 “吩咐下去,抓紧休息,在等半个时辰,我们悄悄靠上去!”蓟州王陈元虏话语中,竟然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兴奋。 “我来见你是个错误!”陈少墨说道。 “不,你会感激本王的!”蓟州王陈元虏扔给陈少墨一块肉干说道。 “不知道戎狄的刀剑会不会因为我对王爷的感激而绕开我!”陈少墨苦涩的说道。 “应该不会,不过,你这次若是能活着回去,你的事情,本王就应了,给你四十万两,回去就给你!”蓟州王陈元虏说道,不是陈少墨说的三十万,而是四十万。 “我可以不要你的银子吗?我还有事!而且,我才刚满十四岁!”陈少墨苦涩的问道。 “十四岁不小了,都已经成年了,本王十二岁的时候,就跟着皇兄上马杀敌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话,让陈少墨知道,怕是没有可能回头了,何况已经是稀里糊涂的就深入草原了。 陈少墨在心里忍不住的想:自己要是主动认了这位看上去还年轻无比的爷爷,他会不会让自己回去。 随着大部队悄悄的靠上去,已经看到敌营的毡房了。 此刻已经入夜很深了,敌营中的篝火也快要燃成灰烬了,还能看到几个哨在无精打采的值夜。 蓟州王陈元虏,双眼冒着精光,手中的斩马刀已经拔出,陈少墨也忍不住的紧了紧手中的斩马刀。 “杀!” 蓟州王陈元虏一马当先,就朝着呼延部骑兵的营地拍马杀了过去。 “杀!” 三千天岳军骑兵,如洪流般涌出。 陈少墨根本没有选择,只能被裹挟着朝着敌营冲去。 五千没有防备的敌骑,在三千天岳军精锐骑兵的铁蹄下,很快就覆灭了,没有一个活口,有的,只是满地的尸首还有鲜血。 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鲜血,就好像是一个从地狱当中走出的魔鬼一般,他手中的斩马刀,不知收割了多少亡魂。 “报!斩敌五千余,我军死伤七百有余!” 面对战果,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多少兴奋,或许是因为见惯了,也许是因为依旧还是死了这么多人。 一堆的竹符送到了蓟州王陈元虏的面前,每个竹符上面,镌刻这一个名字,都是用红绳系着,这是属于天岳军独一无二的身份象征。 “吩咐下去,让伤员带着那些儿郎的遗体,返回天岳关,百人小队护送,其余人,抓紧时间休整!”蓟州王陈元虏沉声下令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掏出一份册子和一支笔,蘸着地上尸体上的鲜血,一边翻着那一对竹符,一边在很认真的写着。 陈少墨上前望了一下,册子上面,是一个个的阵亡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写得很是凝重。 每一个名字,那都是一条人命。 “登记阵亡将士的名单,这似乎不是一个主帅该做的事!”陈少墨轻声说道。 “上了战场,却没有杀敌一人,瞎了你那匹好马,还有本王给你准备的刀!”蓟州王陈元虏头也没有抬的说道。 “我终究是不习惯杀人!”陈少墨说道。 “你会习惯的!”蓟州王陈元虏继续低下头去誊写着阵亡者的名单。 陈少墨半天都没有说话。 “为何要用血来写?”陈少墨有些不太适应这氛围,算是没话找话的问道。 “不管之前的天岳军如何,本王现在是天岳军的主帅,我麾下的儿郎,没有这敌人鲜血,如何对得住那死在这里的英魂?本王带兵,只有在死在战场上的,才有资格享用本王用敌人的鲜血将他们的名字写上这英魂册上!”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英魂册?这是大夏的规矩?”陈少墨问道。 “不,这是本王的规矩!”陈元虏回道。 近七百人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一丝不苟的写着,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写满了整整一个册子。 陈少墨有些明白了,蓟州王陈元虏虽然贵为王爷,可他能坐上天岳军主帅的位置,夏皇愿意将二十万天岳军交到他手中,绝不仅仅因为他是蓟州王。 写完之后,蓟州王陈元虏将那份册子,还有那一对的竹符,一同用袋子装好,放在自己战马的马鞍上。 “开拔!”陈元虏上了战马,大手一挥说道。 陈少墨一惊,蓟州王陈元虏说的不是回营,而是开拔,那意味着,这次出击远远没有结束,至少这一次不是终点。 “为何不回去?”陈少墨问道。 “为何要回去?”陈元虏说道。 陈少墨很无奈。 没有多长时间,就快要天亮了,一身鲜血的蓟州王陈元虏,却像一头闻到血腥味的狼,亮出爪牙的他,并未满足刚才的战果,还在继续狩猎。 陈少墨真的很不想和这蓟州王陈元虏一起疯,若是知道这般景象,陈少墨今天绝对不会去找他,更不会被他稀里糊涂的裹挟到了这草原深处来。 此刻已经入夜,校场上却是燃满了火把。黑压压的站了一片,黑色的盔甲透露着一丝沉重,战马不安分的打着响鼻,站在跟前,让人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 “上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将一把明晃晃的斩马刀扔到了陈少墨手中,说道:“会使吗?” “不太会!”陈少墨说道。 “过了今天,你就会了!上马!”蓟州王陈元虏应道。 陈少墨隐约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想要问个明白,蓟州王陈元虏却已经是下达了出发的命令。 陈少墨都没有搞清楚,就硬是跟着着三千骑兵,出了军营,出了天岳关,趁着夜色,进入了草原。 “报,王爷!前方斥候来报,呼延部的一支骑兵,现在正在前方十里的地方扎营!大约有五千人!” 差不多两个时辰的急行军,此刻已经是远离天岳关,深入草原一百多里了。 直到现在,陈少墨才清楚的知道,蓟州王陈元虏这是唱的那一出了。 “吩咐下去,抓紧休息,在等半个时辰,我们悄悄靠上去!”蓟州王陈元虏话语中,竟然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兴奋。 “我来见你是个错误!”陈少墨说道。 “不,你会感激本王的!”蓟州王陈元虏扔给陈少墨一块肉干说道。 “不知道戎狄的刀剑会不会因为我对王爷的感激而绕开我!”陈少墨苦涩的说道。 “应该不会,不过,你这次若是能活着回去,你的事情,本王就应了,给你四十万两,回去就给你!”蓟州王陈元虏说道,不是陈少墨说的三十万,而是四十万。 “我可以不要你的银子吗?我还有事!而且,我才刚满十四岁!”陈少墨苦涩的问道。 “十四岁不小了,都已经成年了,本王十二岁的时候,就跟着皇兄上马杀敌了!” 蓟州王陈元虏的话,让陈少墨知道,怕是没有可能回头了,何况已经是稀里糊涂的就深入草原了。 陈少墨在心里忍不住的想:自己要是主动认了这位看上去还年轻无比的爷爷,他会不会让自己回去。 随着大部队悄悄的靠上去,已经看到敌营的毡房了。 此刻已经入夜很深了,敌营中的篝火也快要燃成灰烬了,还能看到几个哨在无精打采的值夜。 蓟州王陈元虏,双眼冒着精光,手中的斩马刀已经拔出,陈少墨也忍不住的紧了紧手中的斩马刀。 “杀!” 蓟州王陈元虏一马当先,就朝着呼延部骑兵的营地拍马杀了过去。 “杀!” 三千天岳军骑兵,如洪流般涌出。 陈少墨根本没有选择,只能被裹挟着朝着敌营冲去。 五千没有防备的敌骑,在三千天岳军精锐骑兵的铁蹄下,很快就覆灭了,没有一个活口,有的,只是满地的尸首还有鲜血。 蓟州王陈元虏一身鲜血,就好像是一个从地狱当中走出的魔鬼一般,他手中的斩马刀,不知收割了多少亡魂。 “报!斩敌五千余,我军死伤七百有余!” 面对战果,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多少兴奋,或许是因为见惯了,也许是因为依旧还是死了这么多人。 一堆的竹符送到了蓟州王陈元虏的面前,每个竹符上面,镌刻这一个名字,都是用红绳系着,这是属于天岳军独一无二的身份象征。 “吩咐下去,让伤员带着那些儿郎的遗体,返回天岳关,百人小队护送,其余人,抓紧时间休整!”蓟州王陈元虏沉声下令说道。 蓟州王陈元虏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掏出一份册子和一支笔,蘸着地上尸体上的鲜血,一边翻着那一对竹符,一边在很认真的写着。 陈少墨上前望了一下,册子上面,是一个个的阵亡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写得很是凝重。 每一个名字,那都是一条人命。 “登记阵亡将士的名单,这似乎不是一个主帅该做的事!”陈少墨轻声说道。 “上了战场,却没有杀敌一人,瞎了你那匹好马,还有本王给你准备的刀!”蓟州王陈元虏头也没有抬的说道。 “我终究是不习惯杀人!”陈少墨说道。 “你会习惯的!”蓟州王陈元虏继续低下头去誊写着阵亡者的名单。 陈少墨半天都没有说话。 “为何要用血来写?”陈少墨有些不太适应这氛围,算是没话找话的问道。 “不管之前的天岳军如何,本王现在是天岳军的主帅,我麾下的儿郎,没有这敌人鲜血,如何对得住那死在这里的英魂?本王带兵,只有在死在战场上的,才有资格享用本王用敌人的鲜血将他们的名字写上这英魂册上!”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英魂册?这是大夏的规矩?”陈少墨问道。 “不,这是本王的规矩!”陈元虏回道。 近七百人的名字,蓟州王陈元虏一丝不苟的写着,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写满了整整一个册子。 陈少墨有些明白了,蓟州王陈元虏虽然贵为王爷,可他能坐上天岳军主帅的位置,夏皇愿意将二十万天岳军交到他手中,绝不仅仅因为他是蓟州王。 写完之后,蓟州王陈元虏将那份册子,还有那一对的竹符,一同用袋子装好,放在自己战马的马鞍上。 “开拔!”陈元虏上了战马,大手一挥说道。 陈少墨一惊,蓟州王陈元虏说的不是回营,而是开拔,那意味着,这次出击远远没有结束,至少这一次不是终点。 “为何不回去?”陈少墨问道。 “为何要回去?”陈元虏说道。 陈少墨很无奈。 没有多长时间,就快要天亮了,一身鲜血的蓟州王陈元虏,却像一头闻到血腥味的狼,亮出爪牙的他,并未满足刚才的战果,还在继续狩猎。 陈少墨真的很不想和这蓟州王陈元虏一起疯,若是知道这般景象,陈少墨今天绝对不会去找他,更不会被他稀里糊涂的裹挟到了这草原深处来。 “我不理解,你为何要出击,并未听说有呼延部有要进犯天岳关的消息!”陈少墨问道。 “只要他们还活着,他们就会想着踏破天岳关,将我大夏变成他们肆意驰骋的牧场,这是我大夏任何一个人都知道的答案,你不知?”蓟州王陈元虏眼神犀利的盯着陈少墨,让陈少墨下意识的躲开了他的目光。 “下一个目标:黑风山!” 第二十七章:冲阵 黑风山,说是山,其实就是草原当中一个比较高一些的土堆而已,不过,在大草原中,这样的土堆都比较少的。 此处是呼延部下属一个中等的部落。 此刻,所有人都还在睡梦中。 蓟州王陈元虏要对无辜的草原平民下手。 “没有无辜,你现在看他们是无辜百姓,可当他们骑上马的时候,他们不会觉得我们大夏的百姓无辜,会毫不犹豫的收割我大夏百姓的脑袋,作为他们的军功!” 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半死怜悯和犹豫,就下令冲锋。 陈少墨想起自己唯一认识的草原人巴鲁,还有他的弟弟恩克,还有那个热情奔放的部落巴特鲁小部落。 这一次,陈少墨独自坐在马上,旁观着整个屠杀。 将近一千人的部落,在蓟州王陈元虏的身先士卒下,悉数被杀,包含老人和孩子,没有一个活口。 等屠杀完,天边已经泛白,夏日的阳光,照耀着满地的鲜血,格外的刺眼。 “抓紧收拾一下,我们回去!” 杀了整整一个晚上,几千条人命,蓟州王陈元虏这个在陈少墨眼中的疯子,也是显得疲惫不堪。 双眼的血丝,不知道究竟是累的,还是杀红了眼。 队伍集结完毕,一把火将部落给烧了,扭转缰绳,大部队朝着天岳关往回赶。 只是没出十里地,后面传来追兵的动静。 没一会,留在身后的探马已经快马追来送上情报:“王爷,是呼延部的,大概有五千人马左右!领头的王爷绝对感兴趣,是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 “呼延津律,五千人马就敢来追击本王,当本王是软柿子啊!”蓟州王陈元虏在这一刻,竟然还下意识的舔了一下嘴唇。 “王爷,我们已是疲惫之师,况且对方人马比我们多,不宜逞强,我们还是先撤为好!”陈少墨忍不住劝解道。 “本王也有三千人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二千三不到!” “呃……是吧,还有七百在本王的马背上呢!”蓟州王陈元虏漫不经心的回道。 陈少墨明白,他口中的所说的马背上的七百,只是记载着那阵亡的近七百人的名册而已。 陈少墨还想说什么,但是蓟州王陈元虏已经是没有心思搭理陈少墨了,大声下令道:“调转马头,兵分两路,随本王迎上去,左右冲锋!” 蓟州王陈元虏绝对是个疯子。 这种情况下,没有想着快速脱离战场,竟然还选择分兵侧面迎击,这完全是送死的战法。 “握紧你的刀,不然,你恐怕无法活着回去,这一战之后,你就会习惯这把刀,也会习惯杀人的!”蓟州王陈元虏说话的时候,竟然还露出一个邪魅的笑容。 局势已经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了。 陈少墨更清楚,蓟州王陈元虏这个疯狂的决定,自己也被逼到绝路上了,要么胜利,要么死在这草原上,被敌人割下头颅,当成他们的战功。 胯下的马前雪,奋蹄疾驰。 手握斩马刀,身体随着马身前后摆动。 侧脸望了一眼左右,都是一张张和自己差不多,坚毅又带着稚气的脸,一夜的大战,虽然已经是满脸的狼藉,但是却没有看到半丝的畏惧。 为何而战? 陈少墨在这一刻,脑海中忍不住的浮现出这样一个奇怪的问题。 只是,此刻的陈少墨,绝对找不到答案。 同样是骑在战马上的敌人,已经将手中的长刀高高的举起,脸上狰狞得如同刚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鬼一般,张开血盆大口,叫嚷着要把自己吞进去。 看着就要落在自己头上的刀,陈少墨下意识的将手中的斩马刀撩起,将对方的长刀给磕飞,刀势一转,斩马刀顺势横斩,一个头颅飞了出去。 鲜血喷了一脸,热热的,黏黏的,咸腥咸腥的。 轮不到陈少墨去想其他,马前雪已经驮着他往前冲,又是一张狰狞的脸映入眼帘,脑海中没有思考,手中的刀就已经劈了出去。 陈少墨不知道自己辟出了多少刀,只是随着马前雪的往前冲,自己不断的挥刀,将出现在面前的每一张异族的脸劈碎,直到眼前一空,陈少墨才发现,自己已经打穿了敌阵。 一拉马缰,才发现,身后的厮杀依旧惨烈。 和自己一起冲阵的人,跟着自己杀出来的寥寥无几,很多已经被砍下马背,更多的,却是陷入敌阵当中,正在做殊死搏斗。 “杀!” 离陈少墨不远的蓟州王陈元虏,一身是血,宛如地狱魔神一般,一声大吼,已经提刀,再次冲向敌阵。 没时间思考,手中的缰绳在蓟州王陈元虏一声喊杀声中,猛地一抖,马前雪就再次朝着敌阵冲了过去。 当再次将敌阵打穿,陈少墨的手臂已经没有了知觉。 但那把已经卷刃的斩马刀却依旧死死攥在手中。 “杀!”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已经沙哑了,却听不出半丝的怯意,反倒有一种一往无前的决绝。 身边的人越来越少,敌人也越来越少,地上的尸体多了起来。敌人太多了,砍着砍着似乎就麻木了。 鲜血很腥,但是当身上沾满之后,也就适应了。 不仅适应了,反而感觉自身的血液在激荡,一种从未在陈少墨身上显露的狂躁气息涌了上来。 随着蓟州王陈元虏下令再次冲锋,陈少墨已经一抖缰绳,驱使着胯下的马前雪,就朝着敌军冲去。 手中的刀,已经忘记了当初曹铮教给自己的刀法套路。 身体和马前雪几乎是合二为一,手中的刀随着马前雪的起伏,或劈,或削,或撩…… 当陈少墨将手中的刀,刺入面前一个敌人的胸膛口,陈少墨能看到,对方那张狰狞的脸,变得不再狰狞,是痛苦,是害怕,是惊恐…… 一把刀从旁边削了过来,面前的那张脸在刀光的切割下,离开了身体,朝着远处飞去,那张脸也在陈少墨眼中变得模糊。 “呼延津律已死,你等还不下马受死!” 一脚将没有头颅的尸身踹倒,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高亢无比,就如草原中的雄狮在怒吼一般。 黑风山,说是山,其实就是草原当中一个比较高一些的土堆而已,不过,在大草原中,这样的土堆都比较少的。 此处是呼延部下属一个中等的部落。 此刻,所有人都还在睡梦中。 蓟州王陈元虏要对无辜的草原平民下手。 “没有无辜,你现在看他们是无辜百姓,可当他们骑上马的时候,他们不会觉得我们大夏的百姓无辜,会毫不犹豫的收割我大夏百姓的脑袋,作为他们的军功!” 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半死怜悯和犹豫,就下令冲锋。 陈少墨想起自己唯一认识的草原人巴鲁,还有他的弟弟恩克,还有那个热情奔放的部落巴特鲁小部落。 这一次,陈少墨独自坐在马上,旁观着整个屠杀。 将近一千人的部落,在蓟州王陈元虏的身先士卒下,悉数被杀,包含老人和孩子,没有一个活口。 等屠杀完,天边已经泛白,夏日的阳光,照耀着满地的鲜血,格外的刺眼。 “抓紧收拾一下,我们回去!” 杀了整整一个晚上,几千条人命,蓟州王陈元虏这个在陈少墨眼中的疯子,也是显得疲惫不堪。 双眼的血丝,不知道究竟是累的,还是杀红了眼。 队伍集结完毕,一把火将部落给烧了,扭转缰绳,大部队朝着天岳关往回赶。 只是没出十里地,后面传来追兵的动静。 没一会,留在身后的探马已经快马追来送上情报:“王爷,是呼延部的,大概有五千人马左右!领头的王爷绝对感兴趣,是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 “呼延津律,五千人马就敢来追击本王,当本王是软柿子啊!”蓟州王陈元虏在这一刻,竟然还下意识的舔了一下嘴唇。 “王爷,我们已是疲惫之师,况且对方人马比我们多,不宜逞强,我们还是先撤为好!”陈少墨忍不住劝解道。 “本王也有三千人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二千三不到!” “呃……是吧,还有七百在本王的马背上呢!”蓟州王陈元虏漫不经心的回道。 陈少墨明白,他口中的所说的马背上的七百,只是记载着那阵亡的近七百人的名册而已。 陈少墨还想说什么,但是蓟州王陈元虏已经是没有心思搭理陈少墨了,大声下令道:“调转马头,兵分两路,随本王迎上去,左右冲锋!” 蓟州王陈元虏绝对是个疯子。 这种情况下,没有想着快速脱离战场,竟然还选择分兵侧面迎击,这完全是送死的战法。 “握紧你的刀,不然,你恐怕无法活着回去,这一战之后,你就会习惯这把刀,也会习惯杀人的!”蓟州王陈元虏说话的时候,竟然还露出一个邪魅的笑容。 局势已经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了。 陈少墨更清楚,蓟州王陈元虏这个疯狂的决定,自己也被逼到绝路上了,要么胜利,要么死在这草原上,被敌人割下头颅,当成他们的战功。 胯下的马前雪,奋蹄疾驰。 手握斩马刀,身体随着马身前后摆动。 侧脸望了一眼左右,都是一张张和自己差不多,坚毅又带着稚气的脸,一夜的大战,虽然已经是满脸的狼藉,但是却没有看到半丝的畏惧。 为何而战? 陈少墨在这一刻,脑海中忍不住的浮现出这样一个奇怪的问题。 只是,此刻的陈少墨,绝对找不到答案。 同样是骑在战马上的敌人,已经将手中的长刀高高的举起,脸上狰狞得如同刚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鬼一般,张开血盆大口,叫嚷着要把自己吞进去。 看着就要落在自己头上的刀,陈少墨下意识的将手中的斩马刀撩起,将对方的长刀给磕飞,刀势一转,斩马刀顺势横斩,一个头颅飞了出去。 鲜血喷了一脸,热热的,黏黏的,咸腥咸腥的。 轮不到陈少墨去想其他,马前雪已经驮着他往前冲,又是一张狰狞的脸映入眼帘,脑海中没有思考,手中的刀就已经劈了出去。 陈少墨不知道自己辟出了多少刀,只是随着马前雪的往前冲,自己不断的挥刀,将出现在面前的每一张异族的脸劈碎,直到眼前一空,陈少墨才发现,自己已经打穿了敌阵。 一拉马缰,才发现,身后的厮杀依旧惨烈。 和自己一起冲阵的人,跟着自己杀出来的寥寥无几,很多已经被砍下马背,更多的,却是陷入敌阵当中,正在做殊死搏斗。 “杀!” 离陈少墨不远的蓟州王陈元虏,一身是血,宛如地狱魔神一般,一声大吼,已经提刀,再次冲向敌阵。 没时间思考,手中的缰绳在蓟州王陈元虏一声喊杀声中,猛地一抖,马前雪就再次朝着敌阵冲了过去。 当再次将敌阵打穿,陈少墨的手臂已经没有了知觉。 但那把已经卷刃的斩马刀却依旧死死攥在手中。 “杀!”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已经沙哑了,却听不出半丝的怯意,反倒有一种一往无前的决绝。 身边的人越来越少,敌人也越来越少,地上的尸体多了起来。敌人太多了,砍着砍着似乎就麻木了。 鲜血很腥,但是当身上沾满之后,也就适应了。 不仅适应了,反而感觉自身的血液在激荡,一种从未在陈少墨身上显露的狂躁气息涌了上来。 随着蓟州王陈元虏下令再次冲锋,陈少墨已经一抖缰绳,驱使着胯下的马前雪,就朝着敌军冲去。 手中的刀,已经忘记了当初曹铮教给自己的刀法套路。 身体和马前雪几乎是合二为一,手中的刀随着马前雪的起伏,或劈,或削,或撩…… 当陈少墨将手中的刀,刺入面前一个敌人的胸膛口,陈少墨能看到,对方那张狰狞的脸,变得不再狰狞,是痛苦,是害怕,是惊恐…… 一把刀从旁边削了过来,面前的那张脸在刀光的切割下,离开了身体,朝着远处飞去,那张脸也在陈少墨眼中变得模糊。 “呼延津律已死,你等还不下马受死!” 一脚将没有头颅的尸身踹倒,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高亢无比,就如草原中的雄狮在怒吼一般。 黑风山,说是山,其实就是草原当中一个比较高一些的土堆而已,不过,在大草原中,这样的土堆都比较少的。 此处是呼延部下属一个中等的部落。 此刻,所有人都还在睡梦中。 蓟州王陈元虏要对无辜的草原平民下手。 “没有无辜,你现在看他们是无辜百姓,可当他们骑上马的时候,他们不会觉得我们大夏的百姓无辜,会毫不犹豫的收割我大夏百姓的脑袋,作为他们的军功!” 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半死怜悯和犹豫,就下令冲锋。 陈少墨想起自己唯一认识的草原人巴鲁,还有他的弟弟恩克,还有那个热情奔放的部落巴特鲁小部落。 这一次,陈少墨独自坐在马上,旁观着整个屠杀。 将近一千人的部落,在蓟州王陈元虏的身先士卒下,悉数被杀,包含老人和孩子,没有一个活口。 等屠杀完,天边已经泛白,夏日的阳光,照耀着满地的鲜血,格外的刺眼。 “抓紧收拾一下,我们回去!” 杀了整整一个晚上,几千条人命,蓟州王陈元虏这个在陈少墨眼中的疯子,也是显得疲惫不堪。 双眼的血丝,不知道究竟是累的,还是杀红了眼。 队伍集结完毕,一把火将部落给烧了,扭转缰绳,大部队朝着天岳关往回赶。 只是没出十里地,后面传来追兵的动静。 没一会,留在身后的探马已经快马追来送上情报:“王爷,是呼延部的,大概有五千人马左右!领头的王爷绝对感兴趣,是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 “呼延津律,五千人马就敢来追击本王,当本王是软柿子啊!”蓟州王陈元虏在这一刻,竟然还下意识的舔了一下嘴唇。 “王爷,我们已是疲惫之师,况且对方人马比我们多,不宜逞强,我们还是先撤为好!”陈少墨忍不住劝解道。 “本王也有三千人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二千三不到!” “呃……是吧,还有七百在本王的马背上呢!”蓟州王陈元虏漫不经心的回道。 陈少墨明白,他口中的所说的马背上的七百,只是记载着那阵亡的近七百人的名册而已。 陈少墨还想说什么,但是蓟州王陈元虏已经是没有心思搭理陈少墨了,大声下令道:“调转马头,兵分两路,随本王迎上去,左右冲锋!” 蓟州王陈元虏绝对是个疯子。 这种情况下,没有想着快速脱离战场,竟然还选择分兵侧面迎击,这完全是送死的战法。 “握紧你的刀,不然,你恐怕无法活着回去,这一战之后,你就会习惯这把刀,也会习惯杀人的!”蓟州王陈元虏说话的时候,竟然还露出一个邪魅的笑容。 局势已经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了。 陈少墨更清楚,蓟州王陈元虏这个疯狂的决定,自己也被逼到绝路上了,要么胜利,要么死在这草原上,被敌人割下头颅,当成他们的战功。 胯下的马前雪,奋蹄疾驰。 手握斩马刀,身体随着马身前后摆动。 侧脸望了一眼左右,都是一张张和自己差不多,坚毅又带着稚气的脸,一夜的大战,虽然已经是满脸的狼藉,但是却没有看到半丝的畏惧。 为何而战? 陈少墨在这一刻,脑海中忍不住的浮现出这样一个奇怪的问题。 只是,此刻的陈少墨,绝对找不到答案。 同样是骑在战马上的敌人,已经将手中的长刀高高的举起,脸上狰狞得如同刚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鬼一般,张开血盆大口,叫嚷着要把自己吞进去。 看着就要落在自己头上的刀,陈少墨下意识的将手中的斩马刀撩起,将对方的长刀给磕飞,刀势一转,斩马刀顺势横斩,一个头颅飞了出去。 鲜血喷了一脸,热热的,黏黏的,咸腥咸腥的。 轮不到陈少墨去想其他,马前雪已经驮着他往前冲,又是一张狰狞的脸映入眼帘,脑海中没有思考,手中的刀就已经劈了出去。 陈少墨不知道自己辟出了多少刀,只是随着马前雪的往前冲,自己不断的挥刀,将出现在面前的每一张异族的脸劈碎,直到眼前一空,陈少墨才发现,自己已经打穿了敌阵。 一拉马缰,才发现,身后的厮杀依旧惨烈。 和自己一起冲阵的人,跟着自己杀出来的寥寥无几,很多已经被砍下马背,更多的,却是陷入敌阵当中,正在做殊死搏斗。 “杀!” 离陈少墨不远的蓟州王陈元虏,一身是血,宛如地狱魔神一般,一声大吼,已经提刀,再次冲向敌阵。 没时间思考,手中的缰绳在蓟州王陈元虏一声喊杀声中,猛地一抖,马前雪就再次朝着敌阵冲了过去。 当再次将敌阵打穿,陈少墨的手臂已经没有了知觉。 但那把已经卷刃的斩马刀却依旧死死攥在手中。 “杀!”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已经沙哑了,却听不出半丝的怯意,反倒有一种一往无前的决绝。 身边的人越来越少,敌人也越来越少,地上的尸体多了起来。敌人太多了,砍着砍着似乎就麻木了。 鲜血很腥,但是当身上沾满之后,也就适应了。 不仅适应了,反而感觉自身的血液在激荡,一种从未在陈少墨身上显露的狂躁气息涌了上来。 随着蓟州王陈元虏下令再次冲锋,陈少墨已经一抖缰绳,驱使着胯下的马前雪,就朝着敌军冲去。 手中的刀,已经忘记了当初曹铮教给自己的刀法套路。 身体和马前雪几乎是合二为一,手中的刀随着马前雪的起伏,或劈,或削,或撩…… 当陈少墨将手中的刀,刺入面前一个敌人的胸膛口,陈少墨能看到,对方那张狰狞的脸,变得不再狰狞,是痛苦,是害怕,是惊恐…… 一把刀从旁边削了过来,面前的那张脸在刀光的切割下,离开了身体,朝着远处飞去,那张脸也在陈少墨眼中变得模糊。 “呼延津律已死,你等还不下马受死!” 一脚将没有头颅的尸身踹倒,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高亢无比,就如草原中的雄狮在怒吼一般。 主帅已死,敌军再无战意,仅剩的小股敌军,在惊慌当中,溃败而走。 战场一下子安静下来。 只有风声从耳边呼过,其他人的欢呼声却变得好遥远,就如梦呓一般。 黑风山,说是山,其实就是草原当中一个比较高一些的土堆而已,不过,在大草原中,这样的土堆都比较少的。 此处是呼延部下属一个中等的部落。 此刻,所有人都还在睡梦中。 蓟州王陈元虏要对无辜的草原平民下手。 “没有无辜,你现在看他们是无辜百姓,可当他们骑上马的时候,他们不会觉得我们大夏的百姓无辜,会毫不犹豫的收割我大夏百姓的脑袋,作为他们的军功!” 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半死怜悯和犹豫,就下令冲锋。 陈少墨想起自己唯一认识的草原人巴鲁,还有他的弟弟恩克,还有那个热情奔放的部落巴特鲁小部落。 这一次,陈少墨独自坐在马上,旁观着整个屠杀。 将近一千人的部落,在蓟州王陈元虏的身先士卒下,悉数被杀,包含老人和孩子,没有一个活口。 等屠杀完,天边已经泛白,夏日的阳光,照耀着满地的鲜血,格外的刺眼。 “抓紧收拾一下,我们回去!” 杀了整整一个晚上,几千条人命,蓟州王陈元虏这个在陈少墨眼中的疯子,也是显得疲惫不堪。 双眼的血丝,不知道究竟是累的,还是杀红了眼。 队伍集结完毕,一把火将部落给烧了,扭转缰绳,大部队朝着天岳关往回赶。 只是没出十里地,后面传来追兵的动静。 没一会,留在身后的探马已经快马追来送上情报:“王爷,是呼延部的,大概有五千人马左右!领头的王爷绝对感兴趣,是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 “呼延津律,五千人马就敢来追击本王,当本王是软柿子啊!”蓟州王陈元虏在这一刻,竟然还下意识的舔了一下嘴唇。 “王爷,我们已是疲惫之师,况且对方人马比我们多,不宜逞强,我们还是先撤为好!”陈少墨忍不住劝解道。 “本王也有三千人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二千三不到!” “呃……是吧,还有七百在本王的马背上呢!”蓟州王陈元虏漫不经心的回道。 陈少墨明白,他口中的所说的马背上的七百,只是记载着那阵亡的近七百人的名册而已。 陈少墨还想说什么,但是蓟州王陈元虏已经是没有心思搭理陈少墨了,大声下令道:“调转马头,兵分两路,随本王迎上去,左右冲锋!” 蓟州王陈元虏绝对是个疯子。 这种情况下,没有想着快速脱离战场,竟然还选择分兵侧面迎击,这完全是送死的战法。 “握紧你的刀,不然,你恐怕无法活着回去,这一战之后,你就会习惯这把刀,也会习惯杀人的!”蓟州王陈元虏说话的时候,竟然还露出一个邪魅的笑容。 局势已经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了。 陈少墨更清楚,蓟州王陈元虏这个疯狂的决定,自己也被逼到绝路上了,要么胜利,要么死在这草原上,被敌人割下头颅,当成他们的战功。 胯下的马前雪,奋蹄疾驰。 手握斩马刀,身体随着马身前后摆动。 侧脸望了一眼左右,都是一张张和自己差不多,坚毅又带着稚气的脸,一夜的大战,虽然已经是满脸的狼藉,但是却没有看到半丝的畏惧。 为何而战? 陈少墨在这一刻,脑海中忍不住的浮现出这样一个奇怪的问题。 只是,此刻的陈少墨,绝对找不到答案。 同样是骑在战马上的敌人,已经将手中的长刀高高的举起,脸上狰狞得如同刚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鬼一般,张开血盆大口,叫嚷着要把自己吞进去。 看着就要落在自己头上的刀,陈少墨下意识的将手中的斩马刀撩起,将对方的长刀给磕飞,刀势一转,斩马刀顺势横斩,一个头颅飞了出去。 鲜血喷了一脸,热热的,黏黏的,咸腥咸腥的。 轮不到陈少墨去想其他,马前雪已经驮着他往前冲,又是一张狰狞的脸映入眼帘,脑海中没有思考,手中的刀就已经劈了出去。 陈少墨不知道自己辟出了多少刀,只是随着马前雪的往前冲,自己不断的挥刀,将出现在面前的每一张异族的脸劈碎,直到眼前一空,陈少墨才发现,自己已经打穿了敌阵。 一拉马缰,才发现,身后的厮杀依旧惨烈。 和自己一起冲阵的人,跟着自己杀出来的寥寥无几,很多已经被砍下马背,更多的,却是陷入敌阵当中,正在做殊死搏斗。 “杀!” 离陈少墨不远的蓟州王陈元虏,一身是血,宛如地狱魔神一般,一声大吼,已经提刀,再次冲向敌阵。 没时间思考,手中的缰绳在蓟州王陈元虏一声喊杀声中,猛地一抖,马前雪就再次朝着敌阵冲了过去。 当再次将敌阵打穿,陈少墨的手臂已经没有了知觉。 但那把已经卷刃的斩马刀却依旧死死攥在手中。 “杀!”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已经沙哑了,却听不出半丝的怯意,反倒有一种一往无前的决绝。 身边的人越来越少,敌人也越来越少,地上的尸体多了起来。敌人太多了,砍着砍着似乎就麻木了。 鲜血很腥,但是当身上沾满之后,也就适应了。 不仅适应了,反而感觉自身的血液在激荡,一种从未在陈少墨身上显露的狂躁气息涌了上来。 随着蓟州王陈元虏下令再次冲锋,陈少墨已经一抖缰绳,驱使着胯下的马前雪,就朝着敌军冲去。 手中的刀,已经忘记了当初曹铮教给自己的刀法套路。 身体和马前雪几乎是合二为一,手中的刀随着马前雪的起伏,或劈,或削,或撩…… 当陈少墨将手中的刀,刺入面前一个敌人的胸膛口,陈少墨能看到,对方那张狰狞的脸,变得不再狰狞,是痛苦,是害怕,是惊恐…… 一把刀从旁边削了过来,面前的那张脸在刀光的切割下,离开了身体,朝着远处飞去,那张脸也在陈少墨眼中变得模糊。 “呼延津律已死,你等还不下马受死!” 一脚将没有头颅的尸身踹倒,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高亢无比,就如草原中的雄狮在怒吼一般。 黑风山,说是山,其实就是草原当中一个比较高一些的土堆而已,不过,在大草原中,这样的土堆都比较少的。 此处是呼延部下属一个中等的部落。 此刻,所有人都还在睡梦中。 蓟州王陈元虏要对无辜的草原平民下手。 “没有无辜,你现在看他们是无辜百姓,可当他们骑上马的时候,他们不会觉得我们大夏的百姓无辜,会毫不犹豫的收割我大夏百姓的脑袋,作为他们的军功!” 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半死怜悯和犹豫,就下令冲锋。 陈少墨想起自己唯一认识的草原人巴鲁,还有他的弟弟恩克,还有那个热情奔放的部落巴特鲁小部落。 这一次,陈少墨独自坐在马上,旁观着整个屠杀。 将近一千人的部落,在蓟州王陈元虏的身先士卒下,悉数被杀,包含老人和孩子,没有一个活口。 等屠杀完,天边已经泛白,夏日的阳光,照耀着满地的鲜血,格外的刺眼。 “抓紧收拾一下,我们回去!” 杀了整整一个晚上,几千条人命,蓟州王陈元虏这个在陈少墨眼中的疯子,也是显得疲惫不堪。 双眼的血丝,不知道究竟是累的,还是杀红了眼。 队伍集结完毕,一把火将部落给烧了,扭转缰绳,大部队朝着天岳关往回赶。 只是没出十里地,后面传来追兵的动静。 没一会,留在身后的探马已经快马追来送上情报:“王爷,是呼延部的,大概有五千人马左右!领头的王爷绝对感兴趣,是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 “呼延津律,五千人马就敢来追击本王,当本王是软柿子啊!”蓟州王陈元虏在这一刻,竟然还下意识的舔了一下嘴唇。 “王爷,我们已是疲惫之师,况且对方人马比我们多,不宜逞强,我们还是先撤为好!”陈少墨忍不住劝解道。 “本王也有三千人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二千三不到!” “呃……是吧,还有七百在本王的马背上呢!”蓟州王陈元虏漫不经心的回道。 陈少墨明白,他口中的所说的马背上的七百,只是记载着那阵亡的近七百人的名册而已。 陈少墨还想说什么,但是蓟州王陈元虏已经是没有心思搭理陈少墨了,大声下令道:“调转马头,兵分两路,随本王迎上去,左右冲锋!” 蓟州王陈元虏绝对是个疯子。 这种情况下,没有想着快速脱离战场,竟然还选择分兵侧面迎击,这完全是送死的战法。 “握紧你的刀,不然,你恐怕无法活着回去,这一战之后,你就会习惯这把刀,也会习惯杀人的!”蓟州王陈元虏说话的时候,竟然还露出一个邪魅的笑容。 局势已经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了。 陈少墨更清楚,蓟州王陈元虏这个疯狂的决定,自己也被逼到绝路上了,要么胜利,要么死在这草原上,被敌人割下头颅,当成他们的战功。 胯下的马前雪,奋蹄疾驰。 手握斩马刀,身体随着马身前后摆动。 侧脸望了一眼左右,都是一张张和自己差不多,坚毅又带着稚气的脸,一夜的大战,虽然已经是满脸的狼藉,但是却没有看到半丝的畏惧。 为何而战? 陈少墨在这一刻,脑海中忍不住的浮现出这样一个奇怪的问题。 只是,此刻的陈少墨,绝对找不到答案。 同样是骑在战马上的敌人,已经将手中的长刀高高的举起,脸上狰狞得如同刚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鬼一般,张开血盆大口,叫嚷着要把自己吞进去。 看着就要落在自己头上的刀,陈少墨下意识的将手中的斩马刀撩起,将对方的长刀给磕飞,刀势一转,斩马刀顺势横斩,一个头颅飞了出去。 鲜血喷了一脸,热热的,黏黏的,咸腥咸腥的。 轮不到陈少墨去想其他,马前雪已经驮着他往前冲,又是一张狰狞的脸映入眼帘,脑海中没有思考,手中的刀就已经劈了出去。 陈少墨不知道自己辟出了多少刀,只是随着马前雪的往前冲,自己不断的挥刀,将出现在面前的每一张异族的脸劈碎,直到眼前一空,陈少墨才发现,自己已经打穿了敌阵。 一拉马缰,才发现,身后的厮杀依旧惨烈。 和自己一起冲阵的人,跟着自己杀出来的寥寥无几,很多已经被砍下马背,更多的,却是陷入敌阵当中,正在做殊死搏斗。 “杀!” 离陈少墨不远的蓟州王陈元虏,一身是血,宛如地狱魔神一般,一声大吼,已经提刀,再次冲向敌阵。 没时间思考,手中的缰绳在蓟州王陈元虏一声喊杀声中,猛地一抖,马前雪就再次朝着敌阵冲了过去。 当再次将敌阵打穿,陈少墨的手臂已经没有了知觉。 但那把已经卷刃的斩马刀却依旧死死攥在手中。 “杀!”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已经沙哑了,却听不出半丝的怯意,反倒有一种一往无前的决绝。 身边的人越来越少,敌人也越来越少,地上的尸体多了起来。敌人太多了,砍着砍着似乎就麻木了。 鲜血很腥,但是当身上沾满之后,也就适应了。 不仅适应了,反而感觉自身的血液在激荡,一种从未在陈少墨身上显露的狂躁气息涌了上来。 随着蓟州王陈元虏下令再次冲锋,陈少墨已经一抖缰绳,驱使着胯下的马前雪,就朝着敌军冲去。 手中的刀,已经忘记了当初曹铮教给自己的刀法套路。 身体和马前雪几乎是合二为一,手中的刀随着马前雪的起伏,或劈,或削,或撩…… 当陈少墨将手中的刀,刺入面前一个敌人的胸膛口,陈少墨能看到,对方那张狰狞的脸,变得不再狰狞,是痛苦,是害怕,是惊恐…… 一把刀从旁边削了过来,面前的那张脸在刀光的切割下,离开了身体,朝着远处飞去,那张脸也在陈少墨眼中变得模糊。 “呼延津律已死,你等还不下马受死!” 一脚将没有头颅的尸身踹倒,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高亢无比,就如草原中的雄狮在怒吼一般。 主帅已死,敌军再无战意,仅剩的小股敌军,在惊慌当中,溃败而走。 战场一下子安静下来。 只有风声从耳边呼过,其他人的欢呼声却变得好遥远,就如梦呓一般。 黑风山,说是山,其实就是草原当中一个比较高一些的土堆而已,不过,在大草原中,这样的土堆都比较少的。 此处是呼延部下属一个中等的部落。 此刻,所有人都还在睡梦中。 蓟州王陈元虏要对无辜的草原平民下手。 “没有无辜,你现在看他们是无辜百姓,可当他们骑上马的时候,他们不会觉得我们大夏的百姓无辜,会毫不犹豫的收割我大夏百姓的脑袋,作为他们的军功!” 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半死怜悯和犹豫,就下令冲锋。 陈少墨想起自己唯一认识的草原人巴鲁,还有他的弟弟恩克,还有那个热情奔放的部落巴特鲁小部落。 这一次,陈少墨独自坐在马上,旁观着整个屠杀。 将近一千人的部落,在蓟州王陈元虏的身先士卒下,悉数被杀,包含老人和孩子,没有一个活口。 等屠杀完,天边已经泛白,夏日的阳光,照耀着满地的鲜血,格外的刺眼。 “抓紧收拾一下,我们回去!” 杀了整整一个晚上,几千条人命,蓟州王陈元虏这个在陈少墨眼中的疯子,也是显得疲惫不堪。 双眼的血丝,不知道究竟是累的,还是杀红了眼。 队伍集结完毕,一把火将部落给烧了,扭转缰绳,大部队朝着天岳关往回赶。 只是没出十里地,后面传来追兵的动静。 没一会,留在身后的探马已经快马追来送上情报:“王爷,是呼延部的,大概有五千人马左右!领头的王爷绝对感兴趣,是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 “呼延津律,五千人马就敢来追击本王,当本王是软柿子啊!”蓟州王陈元虏在这一刻,竟然还下意识的舔了一下嘴唇。 “王爷,我们已是疲惫之师,况且对方人马比我们多,不宜逞强,我们还是先撤为好!”陈少墨忍不住劝解道。 “本王也有三千人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二千三不到!” “呃……是吧,还有七百在本王的马背上呢!”蓟州王陈元虏漫不经心的回道。 陈少墨明白,他口中的所说的马背上的七百,只是记载着那阵亡的近七百人的名册而已。 陈少墨还想说什么,但是蓟州王陈元虏已经是没有心思搭理陈少墨了,大声下令道:“调转马头,兵分两路,随本王迎上去,左右冲锋!” 蓟州王陈元虏绝对是个疯子。 这种情况下,没有想着快速脱离战场,竟然还选择分兵侧面迎击,这完全是送死的战法。 “握紧你的刀,不然,你恐怕无法活着回去,这一战之后,你就会习惯这把刀,也会习惯杀人的!”蓟州王陈元虏说话的时候,竟然还露出一个邪魅的笑容。 局势已经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了。 陈少墨更清楚,蓟州王陈元虏这个疯狂的决定,自己也被逼到绝路上了,要么胜利,要么死在这草原上,被敌人割下头颅,当成他们的战功。 胯下的马前雪,奋蹄疾驰。 手握斩马刀,身体随着马身前后摆动。 侧脸望了一眼左右,都是一张张和自己差不多,坚毅又带着稚气的脸,一夜的大战,虽然已经是满脸的狼藉,但是却没有看到半丝的畏惧。 为何而战? 陈少墨在这一刻,脑海中忍不住的浮现出这样一个奇怪的问题。 只是,此刻的陈少墨,绝对找不到答案。 同样是骑在战马上的敌人,已经将手中的长刀高高的举起,脸上狰狞得如同刚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鬼一般,张开血盆大口,叫嚷着要把自己吞进去。 看着就要落在自己头上的刀,陈少墨下意识的将手中的斩马刀撩起,将对方的长刀给磕飞,刀势一转,斩马刀顺势横斩,一个头颅飞了出去。 鲜血喷了一脸,热热的,黏黏的,咸腥咸腥的。 轮不到陈少墨去想其他,马前雪已经驮着他往前冲,又是一张狰狞的脸映入眼帘,脑海中没有思考,手中的刀就已经劈了出去。 陈少墨不知道自己辟出了多少刀,只是随着马前雪的往前冲,自己不断的挥刀,将出现在面前的每一张异族的脸劈碎,直到眼前一空,陈少墨才发现,自己已经打穿了敌阵。 一拉马缰,才发现,身后的厮杀依旧惨烈。 和自己一起冲阵的人,跟着自己杀出来的寥寥无几,很多已经被砍下马背,更多的,却是陷入敌阵当中,正在做殊死搏斗。 “杀!” 离陈少墨不远的蓟州王陈元虏,一身是血,宛如地狱魔神一般,一声大吼,已经提刀,再次冲向敌阵。 没时间思考,手中的缰绳在蓟州王陈元虏一声喊杀声中,猛地一抖,马前雪就再次朝着敌阵冲了过去。 当再次将敌阵打穿,陈少墨的手臂已经没有了知觉。 但那把已经卷刃的斩马刀却依旧死死攥在手中。 “杀!”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已经沙哑了,却听不出半丝的怯意,反倒有一种一往无前的决绝。 身边的人越来越少,敌人也越来越少,地上的尸体多了起来。敌人太多了,砍着砍着似乎就麻木了。 鲜血很腥,但是当身上沾满之后,也就适应了。 不仅适应了,反而感觉自身的血液在激荡,一种从未在陈少墨身上显露的狂躁气息涌了上来。 随着蓟州王陈元虏下令再次冲锋,陈少墨已经一抖缰绳,驱使着胯下的马前雪,就朝着敌军冲去。 手中的刀,已经忘记了当初曹铮教给自己的刀法套路。 身体和马前雪几乎是合二为一,手中的刀随着马前雪的起伏,或劈,或削,或撩…… 当陈少墨将手中的刀,刺入面前一个敌人的胸膛口,陈少墨能看到,对方那张狰狞的脸,变得不再狰狞,是痛苦,是害怕,是惊恐…… 一把刀从旁边削了过来,面前的那张脸在刀光的切割下,离开了身体,朝着远处飞去,那张脸也在陈少墨眼中变得模糊。 “呼延津律已死,你等还不下马受死!” 一脚将没有头颅的尸身踹倒,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高亢无比,就如草原中的雄狮在怒吼一般。 主帅已死,敌军再无战意,仅剩的小股敌军,在惊慌当中,溃败而走。 战场一下子安静下来。 只有风声从耳边呼过,其他人的欢呼声却变得好遥远,就如梦呓一般。 黑风山,说是山,其实就是草原当中一个比较高一些的土堆而已,不过,在大草原中,这样的土堆都比较少的。 此处是呼延部下属一个中等的部落。 此刻,所有人都还在睡梦中。 蓟州王陈元虏要对无辜的草原平民下手。 “没有无辜,你现在看他们是无辜百姓,可当他们骑上马的时候,他们不会觉得我们大夏的百姓无辜,会毫不犹豫的收割我大夏百姓的脑袋,作为他们的军功!” 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半死怜悯和犹豫,就下令冲锋。 陈少墨想起自己唯一认识的草原人巴鲁,还有他的弟弟恩克,还有那个热情奔放的部落巴特鲁小部落。 这一次,陈少墨独自坐在马上,旁观着整个屠杀。 将近一千人的部落,在蓟州王陈元虏的身先士卒下,悉数被杀,包含老人和孩子,没有一个活口。 等屠杀完,天边已经泛白,夏日的阳光,照耀着满地的鲜血,格外的刺眼。 “抓紧收拾一下,我们回去!” 杀了整整一个晚上,几千条人命,蓟州王陈元虏这个在陈少墨眼中的疯子,也是显得疲惫不堪。 双眼的血丝,不知道究竟是累的,还是杀红了眼。 队伍集结完毕,一把火将部落给烧了,扭转缰绳,大部队朝着天岳关往回赶。 只是没出十里地,后面传来追兵的动静。 没一会,留在身后的探马已经快马追来送上情报:“王爷,是呼延部的,大概有五千人马左右!领头的王爷绝对感兴趣,是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 “呼延津律,五千人马就敢来追击本王,当本王是软柿子啊!”蓟州王陈元虏在这一刻,竟然还下意识的舔了一下嘴唇。 “王爷,我们已是疲惫之师,况且对方人马比我们多,不宜逞强,我们还是先撤为好!”陈少墨忍不住劝解道。 “本王也有三千人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二千三不到!” “呃……是吧,还有七百在本王的马背上呢!”蓟州王陈元虏漫不经心的回道。 陈少墨明白,他口中的所说的马背上的七百,只是记载着那阵亡的近七百人的名册而已。 陈少墨还想说什么,但是蓟州王陈元虏已经是没有心思搭理陈少墨了,大声下令道:“调转马头,兵分两路,随本王迎上去,左右冲锋!” 蓟州王陈元虏绝对是个疯子。 这种情况下,没有想着快速脱离战场,竟然还选择分兵侧面迎击,这完全是送死的战法。 “握紧你的刀,不然,你恐怕无法活着回去,这一战之后,你就会习惯这把刀,也会习惯杀人的!”蓟州王陈元虏说话的时候,竟然还露出一个邪魅的笑容。 局势已经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了。 陈少墨更清楚,蓟州王陈元虏这个疯狂的决定,自己也被逼到绝路上了,要么胜利,要么死在这草原上,被敌人割下头颅,当成他们的战功。 胯下的马前雪,奋蹄疾驰。 手握斩马刀,身体随着马身前后摆动。 侧脸望了一眼左右,都是一张张和自己差不多,坚毅又带着稚气的脸,一夜的大战,虽然已经是满脸的狼藉,但是却没有看到半丝的畏惧。 为何而战? 陈少墨在这一刻,脑海中忍不住的浮现出这样一个奇怪的问题。 只是,此刻的陈少墨,绝对找不到答案。 同样是骑在战马上的敌人,已经将手中的长刀高高的举起,脸上狰狞得如同刚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鬼一般,张开血盆大口,叫嚷着要把自己吞进去。 看着就要落在自己头上的刀,陈少墨下意识的将手中的斩马刀撩起,将对方的长刀给磕飞,刀势一转,斩马刀顺势横斩,一个头颅飞了出去。 鲜血喷了一脸,热热的,黏黏的,咸腥咸腥的。 轮不到陈少墨去想其他,马前雪已经驮着他往前冲,又是一张狰狞的脸映入眼帘,脑海中没有思考,手中的刀就已经劈了出去。 陈少墨不知道自己辟出了多少刀,只是随着马前雪的往前冲,自己不断的挥刀,将出现在面前的每一张异族的脸劈碎,直到眼前一空,陈少墨才发现,自己已经打穿了敌阵。 一拉马缰,才发现,身后的厮杀依旧惨烈。 和自己一起冲阵的人,跟着自己杀出来的寥寥无几,很多已经被砍下马背,更多的,却是陷入敌阵当中,正在做殊死搏斗。 “杀!” 离陈少墨不远的蓟州王陈元虏,一身是血,宛如地狱魔神一般,一声大吼,已经提刀,再次冲向敌阵。 没时间思考,手中的缰绳在蓟州王陈元虏一声喊杀声中,猛地一抖,马前雪就再次朝着敌阵冲了过去。 当再次将敌阵打穿,陈少墨的手臂已经没有了知觉。 但那把已经卷刃的斩马刀却依旧死死攥在手中。 “杀!”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已经沙哑了,却听不出半丝的怯意,反倒有一种一往无前的决绝。 身边的人越来越少,敌人也越来越少,地上的尸体多了起来。敌人太多了,砍着砍着似乎就麻木了。 鲜血很腥,但是当身上沾满之后,也就适应了。 不仅适应了,反而感觉自身的血液在激荡,一种从未在陈少墨身上显露的狂躁气息涌了上来。 随着蓟州王陈元虏下令再次冲锋,陈少墨已经一抖缰绳,驱使着胯下的马前雪,就朝着敌军冲去。 手中的刀,已经忘记了当初曹铮教给自己的刀法套路。 身体和马前雪几乎是合二为一,手中的刀随着马前雪的起伏,或劈,或削,或撩…… 当陈少墨将手中的刀,刺入面前一个敌人的胸膛口,陈少墨能看到,对方那张狰狞的脸,变得不再狰狞,是痛苦,是害怕,是惊恐…… 一把刀从旁边削了过来,面前的那张脸在刀光的切割下,离开了身体,朝着远处飞去,那张脸也在陈少墨眼中变得模糊。 “呼延津律已死,你等还不下马受死!” 一脚将没有头颅的尸身踹倒,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高亢无比,就如草原中的雄狮在怒吼一般。 黑风山,说是山,其实就是草原当中一个比较高一些的土堆而已,不过,在大草原中,这样的土堆都比较少的。 此处是呼延部下属一个中等的部落。 此刻,所有人都还在睡梦中。 蓟州王陈元虏要对无辜的草原平民下手。 “没有无辜,你现在看他们是无辜百姓,可当他们骑上马的时候,他们不会觉得我们大夏的百姓无辜,会毫不犹豫的收割我大夏百姓的脑袋,作为他们的军功!” 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半死怜悯和犹豫,就下令冲锋。 陈少墨想起自己唯一认识的草原人巴鲁,还有他的弟弟恩克,还有那个热情奔放的部落巴特鲁小部落。 这一次,陈少墨独自坐在马上,旁观着整个屠杀。 将近一千人的部落,在蓟州王陈元虏的身先士卒下,悉数被杀,包含老人和孩子,没有一个活口。 等屠杀完,天边已经泛白,夏日的阳光,照耀着满地的鲜血,格外的刺眼。 “抓紧收拾一下,我们回去!” 杀了整整一个晚上,几千条人命,蓟州王陈元虏这个在陈少墨眼中的疯子,也是显得疲惫不堪。 双眼的血丝,不知道究竟是累的,还是杀红了眼。 队伍集结完毕,一把火将部落给烧了,扭转缰绳,大部队朝着天岳关往回赶。 只是没出十里地,后面传来追兵的动静。 没一会,留在身后的探马已经快马追来送上情报:“王爷,是呼延部的,大概有五千人马左右!领头的王爷绝对感兴趣,是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 “呼延津律,五千人马就敢来追击本王,当本王是软柿子啊!”蓟州王陈元虏在这一刻,竟然还下意识的舔了一下嘴唇。 “王爷,我们已是疲惫之师,况且对方人马比我们多,不宜逞强,我们还是先撤为好!”陈少墨忍不住劝解道。 “本王也有三千人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二千三不到!” “呃……是吧,还有七百在本王的马背上呢!”蓟州王陈元虏漫不经心的回道。 陈少墨明白,他口中的所说的马背上的七百,只是记载着那阵亡的近七百人的名册而已。 陈少墨还想说什么,但是蓟州王陈元虏已经是没有心思搭理陈少墨了,大声下令道:“调转马头,兵分两路,随本王迎上去,左右冲锋!” 蓟州王陈元虏绝对是个疯子。 这种情况下,没有想着快速脱离战场,竟然还选择分兵侧面迎击,这完全是送死的战法。 “握紧你的刀,不然,你恐怕无法活着回去,这一战之后,你就会习惯这把刀,也会习惯杀人的!”蓟州王陈元虏说话的时候,竟然还露出一个邪魅的笑容。 局势已经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了。 陈少墨更清楚,蓟州王陈元虏这个疯狂的决定,自己也被逼到绝路上了,要么胜利,要么死在这草原上,被敌人割下头颅,当成他们的战功。 胯下的马前雪,奋蹄疾驰。 手握斩马刀,身体随着马身前后摆动。 侧脸望了一眼左右,都是一张张和自己差不多,坚毅又带着稚气的脸,一夜的大战,虽然已经是满脸的狼藉,但是却没有看到半丝的畏惧。 为何而战? 陈少墨在这一刻,脑海中忍不住的浮现出这样一个奇怪的问题。 只是,此刻的陈少墨,绝对找不到答案。 同样是骑在战马上的敌人,已经将手中的长刀高高的举起,脸上狰狞得如同刚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鬼一般,张开血盆大口,叫嚷着要把自己吞进去。 看着就要落在自己头上的刀,陈少墨下意识的将手中的斩马刀撩起,将对方的长刀给磕飞,刀势一转,斩马刀顺势横斩,一个头颅飞了出去。 鲜血喷了一脸,热热的,黏黏的,咸腥咸腥的。 轮不到陈少墨去想其他,马前雪已经驮着他往前冲,又是一张狰狞的脸映入眼帘,脑海中没有思考,手中的刀就已经劈了出去。 陈少墨不知道自己辟出了多少刀,只是随着马前雪的往前冲,自己不断的挥刀,将出现在面前的每一张异族的脸劈碎,直到眼前一空,陈少墨才发现,自己已经打穿了敌阵。 一拉马缰,才发现,身后的厮杀依旧惨烈。 和自己一起冲阵的人,跟着自己杀出来的寥寥无几,很多已经被砍下马背,更多的,却是陷入敌阵当中,正在做殊死搏斗。 “杀!” 离陈少墨不远的蓟州王陈元虏,一身是血,宛如地狱魔神一般,一声大吼,已经提刀,再次冲向敌阵。 没时间思考,手中的缰绳在蓟州王陈元虏一声喊杀声中,猛地一抖,马前雪就再次朝着敌阵冲了过去。 当再次将敌阵打穿,陈少墨的手臂已经没有了知觉。 但那把已经卷刃的斩马刀却依旧死死攥在手中。 “杀!”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已经沙哑了,却听不出半丝的怯意,反倒有一种一往无前的决绝。 身边的人越来越少,敌人也越来越少,地上的尸体多了起来。敌人太多了,砍着砍着似乎就麻木了。 鲜血很腥,但是当身上沾满之后,也就适应了。 不仅适应了,反而感觉自身的血液在激荡,一种从未在陈少墨身上显露的狂躁气息涌了上来。 随着蓟州王陈元虏下令再次冲锋,陈少墨已经一抖缰绳,驱使着胯下的马前雪,就朝着敌军冲去。 手中的刀,已经忘记了当初曹铮教给自己的刀法套路。 身体和马前雪几乎是合二为一,手中的刀随着马前雪的起伏,或劈,或削,或撩…… 当陈少墨将手中的刀,刺入面前一个敌人的胸膛口,陈少墨能看到,对方那张狰狞的脸,变得不再狰狞,是痛苦,是害怕,是惊恐…… 一把刀从旁边削了过来,面前的那张脸在刀光的切割下,离开了身体,朝着远处飞去,那张脸也在陈少墨眼中变得模糊。 “呼延津律已死,你等还不下马受死!” 一脚将没有头颅的尸身踹倒,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高亢无比,就如草原中的雄狮在怒吼一般。 黑风山,说是山,其实就是草原当中一个比较高一些的土堆而已,不过,在大草原中,这样的土堆都比较少的。 此处是呼延部下属一个中等的部落。 此刻,所有人都还在睡梦中。 蓟州王陈元虏要对无辜的草原平民下手。 “没有无辜,你现在看他们是无辜百姓,可当他们骑上马的时候,他们不会觉得我们大夏的百姓无辜,会毫不犹豫的收割我大夏百姓的脑袋,作为他们的军功!” 蓟州王陈元虏没有半死怜悯和犹豫,就下令冲锋。 陈少墨想起自己唯一认识的草原人巴鲁,还有他的弟弟恩克,还有那个热情奔放的部落巴特鲁小部落。 这一次,陈少墨独自坐在马上,旁观着整个屠杀。 将近一千人的部落,在蓟州王陈元虏的身先士卒下,悉数被杀,包含老人和孩子,没有一个活口。 等屠杀完,天边已经泛白,夏日的阳光,照耀着满地的鲜血,格外的刺眼。 “抓紧收拾一下,我们回去!” 杀了整整一个晚上,几千条人命,蓟州王陈元虏这个在陈少墨眼中的疯子,也是显得疲惫不堪。 双眼的血丝,不知道究竟是累的,还是杀红了眼。 队伍集结完毕,一把火将部落给烧了,扭转缰绳,大部队朝着天岳关往回赶。 只是没出十里地,后面传来追兵的动静。 没一会,留在身后的探马已经快马追来送上情报:“王爷,是呼延部的,大概有五千人马左右!领头的王爷绝对感兴趣,是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 “呼延津律,五千人马就敢来追击本王,当本王是软柿子啊!”蓟州王陈元虏在这一刻,竟然还下意识的舔了一下嘴唇。 “王爷,我们已是疲惫之师,况且对方人马比我们多,不宜逞强,我们还是先撤为好!”陈少墨忍不住劝解道。 “本王也有三千人马!”蓟州王陈元虏说道。 “二千三不到!” “呃……是吧,还有七百在本王的马背上呢!”蓟州王陈元虏漫不经心的回道。 陈少墨明白,他口中的所说的马背上的七百,只是记载着那阵亡的近七百人的名册而已。 陈少墨还想说什么,但是蓟州王陈元虏已经是没有心思搭理陈少墨了,大声下令道:“调转马头,兵分两路,随本王迎上去,左右冲锋!” 蓟州王陈元虏绝对是个疯子。 这种情况下,没有想着快速脱离战场,竟然还选择分兵侧面迎击,这完全是送死的战法。 “握紧你的刀,不然,你恐怕无法活着回去,这一战之后,你就会习惯这把刀,也会习惯杀人的!”蓟州王陈元虏说话的时候,竟然还露出一个邪魅的笑容。 局势已经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了。 陈少墨更清楚,蓟州王陈元虏这个疯狂的决定,自己也被逼到绝路上了,要么胜利,要么死在这草原上,被敌人割下头颅,当成他们的战功。 胯下的马前雪,奋蹄疾驰。 手握斩马刀,身体随着马身前后摆动。 侧脸望了一眼左右,都是一张张和自己差不多,坚毅又带着稚气的脸,一夜的大战,虽然已经是满脸的狼藉,但是却没有看到半丝的畏惧。 为何而战? 陈少墨在这一刻,脑海中忍不住的浮现出这样一个奇怪的问题。 只是,此刻的陈少墨,绝对找不到答案。 同样是骑在战马上的敌人,已经将手中的长刀高高的举起,脸上狰狞得如同刚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鬼一般,张开血盆大口,叫嚷着要把自己吞进去。 看着就要落在自己头上的刀,陈少墨下意识的将手中的斩马刀撩起,将对方的长刀给磕飞,刀势一转,斩马刀顺势横斩,一个头颅飞了出去。 鲜血喷了一脸,热热的,黏黏的,咸腥咸腥的。 轮不到陈少墨去想其他,马前雪已经驮着他往前冲,又是一张狰狞的脸映入眼帘,脑海中没有思考,手中的刀就已经劈了出去。 陈少墨不知道自己辟出了多少刀,只是随着马前雪的往前冲,自己不断的挥刀,将出现在面前的每一张异族的脸劈碎,直到眼前一空,陈少墨才发现,自己已经打穿了敌阵。 一拉马缰,才发现,身后的厮杀依旧惨烈。 和自己一起冲阵的人,跟着自己杀出来的寥寥无几,很多已经被砍下马背,更多的,却是陷入敌阵当中,正在做殊死搏斗。 “杀!” 离陈少墨不远的蓟州王陈元虏,一身是血,宛如地狱魔神一般,一声大吼,已经提刀,再次冲向敌阵。 没时间思考,手中的缰绳在蓟州王陈元虏一声喊杀声中,猛地一抖,马前雪就再次朝着敌阵冲了过去。 当再次将敌阵打穿,陈少墨的手臂已经没有了知觉。 但那把已经卷刃的斩马刀却依旧死死攥在手中。 “杀!” 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已经沙哑了,却听不出半丝的怯意,反倒有一种一往无前的决绝。 身边的人越来越少,敌人也越来越少,地上的尸体多了起来。敌人太多了,砍着砍着似乎就麻木了。 鲜血很腥,但是当身上沾满之后,也就适应了。 不仅适应了,反而感觉自身的血液在激荡,一种从未在陈少墨身上显露的狂躁气息涌了上来。 随着蓟州王陈元虏下令再次冲锋,陈少墨已经一抖缰绳,驱使着胯下的马前雪,就朝着敌军冲去。 手中的刀,已经忘记了当初曹铮教给自己的刀法套路。 身体和马前雪几乎是合二为一,手中的刀随着马前雪的起伏,或劈,或削,或撩…… 当陈少墨将手中的刀,刺入面前一个敌人的胸膛口,陈少墨能看到,对方那张狰狞的脸,变得不再狰狞,是痛苦,是害怕,是惊恐…… 一把刀从旁边削了过来,面前的那张脸在刀光的切割下,离开了身体,朝着远处飞去,那张脸也在陈少墨眼中变得模糊。 “呼延津律已死,你等还不下马受死!” 一脚将没有头颅的尸身踹倒,蓟州王陈元虏的声音,高亢无比,就如草原中的雄狮在怒吼一般。 主帅已死,敌军再无战意,仅剩的小股敌军,在惊慌当中,溃败而走。 战场一下子安静下来。 只有风声从耳边呼过,其他人的欢呼声却变得好遥远,就如梦呓一般。 第二十九章:借钱买粮 三千人出征,回来的不足八百。 除了一开始阵亡被带回来的,后面更多的,都留在了草原,唯一能证明他们存在过的,就是蓟州王陈元虏手中的英魂册。 陈少墨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而蓟州王陈元虏,却是将自己关在房间内,整理了一天的英魂册。 当一身绷带的陈少墨和同样一身绷带的蓟州王陈元虏对视而坐,看着彼此的模样,彼此都笑了。 牵动身上的伤口,疼的直呼凉气,却笑声依旧。 这一战,陈少墨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敌军,但蓟州王陈元虏却记得,关键时刻,是陈少墨一刀捅死了敌军将领,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战功。 陈少墨带过来的酒,已经成为这个时候最为应景的东西,随军大夫的劝告,变得一文不值。 半熏之际,蓟州王陈元虏意味深长的望着陈少墨道:“我们这样也算是袍泽弟兄了吧!” 陈少墨连忙道:“不敢!” 陈少墨说的是实话,蓟州王陈元虏是当朝夏皇的亲弟弟,是梁大闲王的皇叔,不管自己究竟是何种身份,将来必定只能以梁闲王世子身份出现,换言之,陈少墨得称眼前的蓟州王陈元虏为十三爷爷。 “王爷作为天岳军统帅,按理说,大帅的营帐才是王爷该呆的地方,像昨天这种事,以后还是少做为妙!”陈少墨进言道。 “本王出身皇家,以王爷身份入主天岳军,你该不会天真的以为,一个王爷身份就可以镇得住这帮虎贲之师吧?”蓟州王陈元虏瞥了一眼陈少墨道。 王爷的身份只会让人屈服,只有真刀实枪在战场上与兵卒一起刀头舔血,才会赢得他们真正的尊重和拥护。 就好像现在,经过这一战,蓟州王陈元虏才真正喜欢上陈少墨。 “那首诗不错,真有诗酒仙?”蓟州王陈元虏笑问道。 陈少墨略显尴尬道:“诗酒仙这个,也许大概是真有吧!” 四十万两银子,那可是巨款,蓟州王陈元虏也是很难一下拿出来的,但架不住人家是王爷。 燕州城最大的银号:瑞昌银号。 一大早,一辆马车就停在了银号门口,走进来两个奇怪的人,身上还挂着彩,两人被纱布几乎包裹住了半张脸,其中一个手臂也裹着纱布。 张口就是要兑四十万两白银,吓得掌柜的还以为是故意消遣自己的。 若不是这掌柜的见外边的马车不凡,估计都让伙计给轰出去了。 掌柜的耐着性子问了一句:“可有抵押之物?” 一方玉印给抛了出来,掌柜的急忙接住,自己一看印底,顿时吓得差点没有将玉印给摔在地上。 “本王的王玺,可还能做这四十万两白银的抵押之物?”蓟州王陈元虏斜靠在椅子上,面带调侃的问道。 蓟州王陈元虏都拿出自己的王玺,这掌柜的再不开眼,也是不敢说个不字的。 不仅不敢,王玺他也不敢收,急忙双手恭敬的还给了蓟州王陈元虏,连借款单都不敢开。 换句话说,老掌柜的觉得是老天爷眷顾,平时就是想花一百万两银子给蓟州王送礼,那也是找不到门的,今日蓟州王亲自上门,用王玺来借银,那是烧高香都烧不来的。 燕州的银号不够四十万两现银,瑞昌银号其他各分号连夜筹集银子,第二天一大早,银子就送到了陈少墨面前。 除了银子,蓟州王陈元虏在陈少墨的怂恿下,还以自己名义写了一封信,盖上了自己的王印,大概意思就是他蓟州王十分关注盈丰粮号的粮食调运问题,希望看到他的面子上,给予方便。 当竹田英看到四十万两现银还有加盖了蓟州王陈元虏王印的信,特别是看到陈少墨一身伤,心中即是开怀又是愧疚。 “给我买粮,全部买粮!大夏境内不够,那就想办法去大魏买,银子不够,我再来想办法!”陈少墨扔下话,就直接回拒北城了。 有了四十万银子打底,加上有蓟州王的信,竹田英毕竟也是干了十多年的县令的人,做事的能力是绝对不差的。 一切顺风顺水,原本说要封号十天半个月的盈丰粮号,不到十天,就已经重新开张了。 而且,换了一水今年南边刚丰收的新粮。 被天岳军征调的十多万石粮食的粮款,户部比预料的时间提前很久给结算了。 苏锦锦这段时间,也是增加了往草原运送货物的频次和数量,甚至连锻造兵器的生铁也有,屈服于当前屯粮大计,陈少墨也不过问,反正一句话,拿银子,买粮。 竹田英在祝炎章隐隐的暗示下,哪怕大魏那边粮食价格稍贵,也是不惜代价的购进。 看着源源不断粮食进仓,陈少墨觉得无比的心安。 西山那边,许凤荣原本打算要大干一场的,却被陈少墨一句‘奇货可居’给打发回去了。 西山那边不仅没有扩大,相反,还被最大可能的改造成了储粮的仓库。 西凤酒入市是大受欢迎,可惜,从西山出去的酒,那是少的可怜,一开始价格就不菲,到现在,价格更是非一般寻常百姓可以消费得起,就算是有钱人,那也是有价无市。 反正陈少墨也没有想着从寻常老百姓身上赚到多少银子,有钱人才是西凤酒的目标。 夏旱的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朗了。 不仅是北方七州,大半个大夏,入夏以来至今,滴雨未落,陈少墨不得不感叹,祝炎章这毒辣的眼光。 不仅能看透时局,连老天爷的安排竟然也能看透。 得益于陈少墨提前布局,还有蓟州王陈元虏的帮衬,盈丰粮号的粮仓和西山已经满满当当的了。 三千人出征,回来的不足八百。 除了一开始阵亡被带回来的,后面更多的,都留在了草原,唯一能证明他们存在过的,就是蓟州王陈元虏手中的英魂册。 陈少墨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而蓟州王陈元虏,却是将自己关在房间内,整理了一天的英魂册。 当一身绷带的陈少墨和同样一身绷带的蓟州王陈元虏对视而坐,看着彼此的模样,彼此都笑了。 牵动身上的伤口,疼的直呼凉气,却笑声依旧。 这一战,陈少墨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敌军,但蓟州王陈元虏却记得,关键时刻,是陈少墨一刀捅死了敌军将领,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战功。 陈少墨带过来的酒,已经成为这个时候最为应景的东西,随军大夫的劝告,变得一文不值。 半熏之际,蓟州王陈元虏意味深长的望着陈少墨道:“我们这样也算是袍泽弟兄了吧!” 陈少墨连忙道:“不敢!” 陈少墨说的是实话,蓟州王陈元虏是当朝夏皇的亲弟弟,是梁大闲王的皇叔,不管自己究竟是何种身份,将来必定只能以梁闲王世子身份出现,换言之,陈少墨得称眼前的蓟州王陈元虏为十三爷爷。 “王爷作为天岳军统帅,按理说,大帅的营帐才是王爷该呆的地方,像昨天这种事,以后还是少做为妙!”陈少墨进言道。 “本王出身皇家,以王爷身份入主天岳军,你该不会天真的以为,一个王爷身份就可以镇得住这帮虎贲之师吧?”蓟州王陈元虏瞥了一眼陈少墨道。 王爷的身份只会让人屈服,只有真刀实枪在战场上与兵卒一起刀头舔血,才会赢得他们真正的尊重和拥护。 就好像现在,经过这一战,蓟州王陈元虏才真正喜欢上陈少墨。 “那首诗不错,真有诗酒仙?”蓟州王陈元虏笑问道。 陈少墨略显尴尬道:“诗酒仙这个,也许大概是真有吧!” 四十万两银子,那可是巨款,蓟州王陈元虏也是很难一下拿出来的,但架不住人家是王爷。 燕州城最大的银号:瑞昌银号。 一大早,一辆马车就停在了银号门口,走进来两个奇怪的人,身上还挂着彩,两人被纱布几乎包裹住了半张脸,其中一个手臂也裹着纱布。 张口就是要兑四十万两白银,吓得掌柜的还以为是故意消遣自己的。 若不是这掌柜的见外边的马车不凡,估计都让伙计给轰出去了。 掌柜的耐着性子问了一句:“可有抵押之物?” 一方玉印给抛了出来,掌柜的急忙接住,自己一看印底,顿时吓得差点没有将玉印给摔在地上。 “本王的王玺,可还能做这四十万两白银的抵押之物?”蓟州王陈元虏斜靠在椅子上,面带调侃的问道。 蓟州王陈元虏都拿出自己的王玺,这掌柜的再不开眼,也是不敢说个不字的。 不仅不敢,王玺他也不敢收,急忙双手恭敬的还给了蓟州王陈元虏,连借款单都不敢开。 换句话说,老掌柜的觉得是老天爷眷顾,平时就是想花一百万两银子给蓟州王送礼,那也是找不到门的,今日蓟州王亲自上门,用王玺来借银,那是烧高香都烧不来的。 燕州的银号不够四十万两现银,瑞昌银号其他各分号连夜筹集银子,第二天一大早,银子就送到了陈少墨面前。 除了银子,蓟州王陈元虏在陈少墨的怂恿下,还以自己名义写了一封信,盖上了自己的王印,大概意思就是他蓟州王十分关注盈丰粮号的粮食调运问题,希望看到他的面子上,给予方便。 当竹田英看到四十万两现银还有加盖了蓟州王陈元虏王印的信,特别是看到陈少墨一身伤,心中即是开怀又是愧疚。 “给我买粮,全部买粮!大夏境内不够,那就想办法去大魏买,银子不够,我再来想办法!”陈少墨扔下话,就直接回拒北城了。 有了四十万银子打底,加上有蓟州王的信,竹田英毕竟也是干了十多年的县令的人,做事的能力是绝对不差的。 一切顺风顺水,原本说要封号十天半个月的盈丰粮号,不到十天,就已经重新开张了。 而且,换了一水今年南边刚丰收的新粮。 被天岳军征调的十多万石粮食的粮款,户部比预料的时间提前很久给结算了。 苏锦锦这段时间,也是增加了往草原运送货物的频次和数量,甚至连锻造兵器的生铁也有,屈服于当前屯粮大计,陈少墨也不过问,反正一句话,拿银子,买粮。 竹田英在祝炎章隐隐的暗示下,哪怕大魏那边粮食价格稍贵,也是不惜代价的购进。 看着源源不断粮食进仓,陈少墨觉得无比的心安。 西山那边,许凤荣原本打算要大干一场的,却被陈少墨一句‘奇货可居’给打发回去了。 西山那边不仅没有扩大,相反,还被最大可能的改造成了储粮的仓库。 西凤酒入市是大受欢迎,可惜,从西山出去的酒,那是少的可怜,一开始价格就不菲,到现在,价格更是非一般寻常百姓可以消费得起,就算是有钱人,那也是有价无市。 反正陈少墨也没有想着从寻常老百姓身上赚到多少银子,有钱人才是西凤酒的目标。 夏旱的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朗了。 不仅是北方七州,大半个大夏,入夏以来至今,滴雨未落,陈少墨不得不感叹,祝炎章这毒辣的眼光。 不仅能看透时局,连老天爷的安排竟然也能看透。 得益于陈少墨提前布局,还有蓟州王陈元虏的帮衬,盈丰粮号的粮仓和西山已经满满当当的了。 三千人出征,回来的不足八百。 除了一开始阵亡被带回来的,后面更多的,都留在了草原,唯一能证明他们存在过的,就是蓟州王陈元虏手中的英魂册。 陈少墨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而蓟州王陈元虏,却是将自己关在房间内,整理了一天的英魂册。 当一身绷带的陈少墨和同样一身绷带的蓟州王陈元虏对视而坐,看着彼此的模样,彼此都笑了。 牵动身上的伤口,疼的直呼凉气,却笑声依旧。 这一战,陈少墨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敌军,但蓟州王陈元虏却记得,关键时刻,是陈少墨一刀捅死了敌军将领,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战功。 陈少墨带过来的酒,已经成为这个时候最为应景的东西,随军大夫的劝告,变得一文不值。 半熏之际,蓟州王陈元虏意味深长的望着陈少墨道:“我们这样也算是袍泽弟兄了吧!” 陈少墨连忙道:“不敢!” 陈少墨说的是实话,蓟州王陈元虏是当朝夏皇的亲弟弟,是梁大闲王的皇叔,不管自己究竟是何种身份,将来必定只能以梁闲王世子身份出现,换言之,陈少墨得称眼前的蓟州王陈元虏为十三爷爷。 “王爷作为天岳军统帅,按理说,大帅的营帐才是王爷该呆的地方,像昨天这种事,以后还是少做为妙!”陈少墨进言道。 “本王出身皇家,以王爷身份入主天岳军,你该不会天真的以为,一个王爷身份就可以镇得住这帮虎贲之师吧?”蓟州王陈元虏瞥了一眼陈少墨道。 王爷的身份只会让人屈服,只有真刀实枪在战场上与兵卒一起刀头舔血,才会赢得他们真正的尊重和拥护。 就好像现在,经过这一战,蓟州王陈元虏才真正喜欢上陈少墨。 “那首诗不错,真有诗酒仙?”蓟州王陈元虏笑问道。 陈少墨略显尴尬道:“诗酒仙这个,也许大概是真有吧!” 四十万两银子,那可是巨款,蓟州王陈元虏也是很难一下拿出来的,但架不住人家是王爷。 燕州城最大的银号:瑞昌银号。 一大早,一辆马车就停在了银号门口,走进来两个奇怪的人,身上还挂着彩,两人被纱布几乎包裹住了半张脸,其中一个手臂也裹着纱布。 张口就是要兑四十万两白银,吓得掌柜的还以为是故意消遣自己的。 若不是这掌柜的见外边的马车不凡,估计都让伙计给轰出去了。 掌柜的耐着性子问了一句:“可有抵押之物?” 一方玉印给抛了出来,掌柜的急忙接住,自己一看印底,顿时吓得差点没有将玉印给摔在地上。 “本王的王玺,可还能做这四十万两白银的抵押之物?”蓟州王陈元虏斜靠在椅子上,面带调侃的问道。 蓟州王陈元虏都拿出自己的王玺,这掌柜的再不开眼,也是不敢说个不字的。 不仅不敢,王玺他也不敢收,急忙双手恭敬的还给了蓟州王陈元虏,连借款单都不敢开。 换句话说,老掌柜的觉得是老天爷眷顾,平时就是想花一百万两银子给蓟州王送礼,那也是找不到门的,今日蓟州王亲自上门,用王玺来借银,那是烧高香都烧不来的。 燕州的银号不够四十万两现银,瑞昌银号其他各分号连夜筹集银子,第二天一大早,银子就送到了陈少墨面前。 除了银子,蓟州王陈元虏在陈少墨的怂恿下,还以自己名义写了一封信,盖上了自己的王印,大概意思就是他蓟州王十分关注盈丰粮号的粮食调运问题,希望看到他的面子上,给予方便。 当竹田英看到四十万两现银还有加盖了蓟州王陈元虏王印的信,特别是看到陈少墨一身伤,心中即是开怀又是愧疚。 “给我买粮,全部买粮!大夏境内不够,那就想办法去大魏买,银子不够,我再来想办法!”陈少墨扔下话,就直接回拒北城了。 有了四十万银子打底,加上有蓟州王的信,竹田英毕竟也是干了十多年的县令的人,做事的能力是绝对不差的。 一切顺风顺水,原本说要封号十天半个月的盈丰粮号,不到十天,就已经重新开张了。 而且,换了一水今年南边刚丰收的新粮。 被天岳军征调的十多万石粮食的粮款,户部比预料的时间提前很久给结算了。 苏锦锦这段时间,也是增加了往草原运送货物的频次和数量,甚至连锻造兵器的生铁也有,屈服于当前屯粮大计,陈少墨也不过问,反正一句话,拿银子,买粮。 竹田英在祝炎章隐隐的暗示下,哪怕大魏那边粮食价格稍贵,也是不惜代价的购进。 看着源源不断粮食进仓,陈少墨觉得无比的心安。 西山那边,许凤荣原本打算要大干一场的,却被陈少墨一句‘奇货可居’给打发回去了。 西山那边不仅没有扩大,相反,还被最大可能的改造成了储粮的仓库。 西凤酒入市是大受欢迎,可惜,从西山出去的酒,那是少的可怜,一开始价格就不菲,到现在,价格更是非一般寻常百姓可以消费得起,就算是有钱人,那也是有价无市。 反正陈少墨也没有想着从寻常老百姓身上赚到多少银子,有钱人才是西凤酒的目标。 夏旱的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朗了。 不仅是北方七州,大半个大夏,入夏以来至今,滴雨未落,陈少墨不得不感叹,祝炎章这毒辣的眼光。 不仅能看透时局,连老天爷的安排竟然也能看透。 得益于陈少墨提前布局,还有蓟州王陈元虏的帮衬,盈丰粮号的粮仓和西山已经满满当当的了。 三千人出征,回来的不足八百。 除了一开始阵亡被带回来的,后面更多的,都留在了草原,唯一能证明他们存在过的,就是蓟州王陈元虏手中的英魂册。 陈少墨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而蓟州王陈元虏,却是将自己关在房间内,整理了一天的英魂册。 当一身绷带的陈少墨和同样一身绷带的蓟州王陈元虏对视而坐,看着彼此的模样,彼此都笑了。 牵动身上的伤口,疼的直呼凉气,却笑声依旧。 这一战,陈少墨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敌军,但蓟州王陈元虏却记得,关键时刻,是陈少墨一刀捅死了敌军将领,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战功。 陈少墨带过来的酒,已经成为这个时候最为应景的东西,随军大夫的劝告,变得一文不值。 半熏之际,蓟州王陈元虏意味深长的望着陈少墨道:“我们这样也算是袍泽弟兄了吧!” 陈少墨连忙道:“不敢!” 陈少墨说的是实话,蓟州王陈元虏是当朝夏皇的亲弟弟,是梁大闲王的皇叔,不管自己究竟是何种身份,将来必定只能以梁闲王世子身份出现,换言之,陈少墨得称眼前的蓟州王陈元虏为十三爷爷。 “王爷作为天岳军统帅,按理说,大帅的营帐才是王爷该呆的地方,像昨天这种事,以后还是少做为妙!”陈少墨进言道。 “本王出身皇家,以王爷身份入主天岳军,你该不会天真的以为,一个王爷身份就可以镇得住这帮虎贲之师吧?”蓟州王陈元虏瞥了一眼陈少墨道。 王爷的身份只会让人屈服,只有真刀实枪在战场上与兵卒一起刀头舔血,才会赢得他们真正的尊重和拥护。 就好像现在,经过这一战,蓟州王陈元虏才真正喜欢上陈少墨。 “那首诗不错,真有诗酒仙?”蓟州王陈元虏笑问道。 陈少墨略显尴尬道:“诗酒仙这个,也许大概是真有吧!” 四十万两银子,那可是巨款,蓟州王陈元虏也是很难一下拿出来的,但架不住人家是王爷。 燕州城最大的银号:瑞昌银号。 一大早,一辆马车就停在了银号门口,走进来两个奇怪的人,身上还挂着彩,两人被纱布几乎包裹住了半张脸,其中一个手臂也裹着纱布。 张口就是要兑四十万两白银,吓得掌柜的还以为是故意消遣自己的。 若不是这掌柜的见外边的马车不凡,估计都让伙计给轰出去了。 掌柜的耐着性子问了一句:“可有抵押之物?” 一方玉印给抛了出来,掌柜的急忙接住,自己一看印底,顿时吓得差点没有将玉印给摔在地上。 “本王的王玺,可还能做这四十万两白银的抵押之物?”蓟州王陈元虏斜靠在椅子上,面带调侃的问道。 蓟州王陈元虏都拿出自己的王玺,这掌柜的再不开眼,也是不敢说个不字的。 不仅不敢,王玺他也不敢收,急忙双手恭敬的还给了蓟州王陈元虏,连借款单都不敢开。 换句话说,老掌柜的觉得是老天爷眷顾,平时就是想花一百万两银子给蓟州王送礼,那也是找不到门的,今日蓟州王亲自上门,用王玺来借银,那是烧高香都烧不来的。 燕州的银号不够四十万两现银,瑞昌银号其他各分号连夜筹集银子,第二天一大早,银子就送到了陈少墨面前。 除了银子,蓟州王陈元虏在陈少墨的怂恿下,还以自己名义写了一封信,盖上了自己的王印,大概意思就是他蓟州王十分关注盈丰粮号的粮食调运问题,希望看到他的面子上,给予方便。 当竹田英看到四十万两现银还有加盖了蓟州王陈元虏王印的信,特别是看到陈少墨一身伤,心中即是开怀又是愧疚。 “给我买粮,全部买粮!大夏境内不够,那就想办法去大魏买,银子不够,我再来想办法!”陈少墨扔下话,就直接回拒北城了。 有了四十万银子打底,加上有蓟州王的信,竹田英毕竟也是干了十多年的县令的人,做事的能力是绝对不差的。 一切顺风顺水,原本说要封号十天半个月的盈丰粮号,不到十天,就已经重新开张了。 而且,换了一水今年南边刚丰收的新粮。 被天岳军征调的十多万石粮食的粮款,户部比预料的时间提前很久给结算了。 苏锦锦这段时间,也是增加了往草原运送货物的频次和数量,甚至连锻造兵器的生铁也有,屈服于当前屯粮大计,陈少墨也不过问,反正一句话,拿银子,买粮。 竹田英在祝炎章隐隐的暗示下,哪怕大魏那边粮食价格稍贵,也是不惜代价的购进。 看着源源不断粮食进仓,陈少墨觉得无比的心安。 西山那边,许凤荣原本打算要大干一场的,却被陈少墨一句‘奇货可居’给打发回去了。 西山那边不仅没有扩大,相反,还被最大可能的改造成了储粮的仓库。 西凤酒入市是大受欢迎,可惜,从西山出去的酒,那是少的可怜,一开始价格就不菲,到现在,价格更是非一般寻常百姓可以消费得起,就算是有钱人,那也是有价无市。 反正陈少墨也没有想着从寻常老百姓身上赚到多少银子,有钱人才是西凤酒的目标。 夏旱的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朗了。 不仅是北方七州,大半个大夏,入夏以来至今,滴雨未落,陈少墨不得不感叹,祝炎章这毒辣的眼光。 不仅能看透时局,连老天爷的安排竟然也能看透。 得益于陈少墨提前布局,还有蓟州王陈元虏的帮衬,盈丰粮号的粮仓和西山已经满满当当的了。 连天岳关那边,也囤积了足够天岳军吃上半年的粮了。 夏旱的发展,比预料当中的还要迅猛,地里的庄稼也出现枯死了,燕州府境内,已经出现好几起为了抢夺水源而发生的集体械斗事件了。 愁的陶州牧,给夫人捏脚的兴致都没有了,拖着胖墩墩的身躯,在仆役的搀扶下,深入田间地头,查看灾情。 三千人出征,回来的不足八百。 除了一开始阵亡被带回来的,后面更多的,都留在了草原,唯一能证明他们存在过的,就是蓟州王陈元虏手中的英魂册。 陈少墨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而蓟州王陈元虏,却是将自己关在房间内,整理了一天的英魂册。 当一身绷带的陈少墨和同样一身绷带的蓟州王陈元虏对视而坐,看着彼此的模样,彼此都笑了。 牵动身上的伤口,疼的直呼凉气,却笑声依旧。 这一战,陈少墨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敌军,但蓟州王陈元虏却记得,关键时刻,是陈少墨一刀捅死了敌军将领,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战功。 陈少墨带过来的酒,已经成为这个时候最为应景的东西,随军大夫的劝告,变得一文不值。 半熏之际,蓟州王陈元虏意味深长的望着陈少墨道:“我们这样也算是袍泽弟兄了吧!” 陈少墨连忙道:“不敢!” 陈少墨说的是实话,蓟州王陈元虏是当朝夏皇的亲弟弟,是梁大闲王的皇叔,不管自己究竟是何种身份,将来必定只能以梁闲王世子身份出现,换言之,陈少墨得称眼前的蓟州王陈元虏为十三爷爷。 “王爷作为天岳军统帅,按理说,大帅的营帐才是王爷该呆的地方,像昨天这种事,以后还是少做为妙!”陈少墨进言道。 “本王出身皇家,以王爷身份入主天岳军,你该不会天真的以为,一个王爷身份就可以镇得住这帮虎贲之师吧?”蓟州王陈元虏瞥了一眼陈少墨道。 王爷的身份只会让人屈服,只有真刀实枪在战场上与兵卒一起刀头舔血,才会赢得他们真正的尊重和拥护。 就好像现在,经过这一战,蓟州王陈元虏才真正喜欢上陈少墨。 “那首诗不错,真有诗酒仙?”蓟州王陈元虏笑问道。 陈少墨略显尴尬道:“诗酒仙这个,也许大概是真有吧!” 四十万两银子,那可是巨款,蓟州王陈元虏也是很难一下拿出来的,但架不住人家是王爷。 燕州城最大的银号:瑞昌银号。 一大早,一辆马车就停在了银号门口,走进来两个奇怪的人,身上还挂着彩,两人被纱布几乎包裹住了半张脸,其中一个手臂也裹着纱布。 张口就是要兑四十万两白银,吓得掌柜的还以为是故意消遣自己的。 若不是这掌柜的见外边的马车不凡,估计都让伙计给轰出去了。 掌柜的耐着性子问了一句:“可有抵押之物?” 一方玉印给抛了出来,掌柜的急忙接住,自己一看印底,顿时吓得差点没有将玉印给摔在地上。 “本王的王玺,可还能做这四十万两白银的抵押之物?”蓟州王陈元虏斜靠在椅子上,面带调侃的问道。 蓟州王陈元虏都拿出自己的王玺,这掌柜的再不开眼,也是不敢说个不字的。 不仅不敢,王玺他也不敢收,急忙双手恭敬的还给了蓟州王陈元虏,连借款单都不敢开。 换句话说,老掌柜的觉得是老天爷眷顾,平时就是想花一百万两银子给蓟州王送礼,那也是找不到门的,今日蓟州王亲自上门,用王玺来借银,那是烧高香都烧不来的。 燕州的银号不够四十万两现银,瑞昌银号其他各分号连夜筹集银子,第二天一大早,银子就送到了陈少墨面前。 除了银子,蓟州王陈元虏在陈少墨的怂恿下,还以自己名义写了一封信,盖上了自己的王印,大概意思就是他蓟州王十分关注盈丰粮号的粮食调运问题,希望看到他的面子上,给予方便。 当竹田英看到四十万两现银还有加盖了蓟州王陈元虏王印的信,特别是看到陈少墨一身伤,心中即是开怀又是愧疚。 “给我买粮,全部买粮!大夏境内不够,那就想办法去大魏买,银子不够,我再来想办法!”陈少墨扔下话,就直接回拒北城了。 有了四十万银子打底,加上有蓟州王的信,竹田英毕竟也是干了十多年的县令的人,做事的能力是绝对不差的。 一切顺风顺水,原本说要封号十天半个月的盈丰粮号,不到十天,就已经重新开张了。 而且,换了一水今年南边刚丰收的新粮。 被天岳军征调的十多万石粮食的粮款,户部比预料的时间提前很久给结算了。 苏锦锦这段时间,也是增加了往草原运送货物的频次和数量,甚至连锻造兵器的生铁也有,屈服于当前屯粮大计,陈少墨也不过问,反正一句话,拿银子,买粮。 竹田英在祝炎章隐隐的暗示下,哪怕大魏那边粮食价格稍贵,也是不惜代价的购进。 看着源源不断粮食进仓,陈少墨觉得无比的心安。 西山那边,许凤荣原本打算要大干一场的,却被陈少墨一句‘奇货可居’给打发回去了。 西山那边不仅没有扩大,相反,还被最大可能的改造成了储粮的仓库。 西凤酒入市是大受欢迎,可惜,从西山出去的酒,那是少的可怜,一开始价格就不菲,到现在,价格更是非一般寻常百姓可以消费得起,就算是有钱人,那也是有价无市。 反正陈少墨也没有想着从寻常老百姓身上赚到多少银子,有钱人才是西凤酒的目标。 夏旱的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朗了。 不仅是北方七州,大半个大夏,入夏以来至今,滴雨未落,陈少墨不得不感叹,祝炎章这毒辣的眼光。 不仅能看透时局,连老天爷的安排竟然也能看透。 得益于陈少墨提前布局,还有蓟州王陈元虏的帮衬,盈丰粮号的粮仓和西山已经满满当当的了。 连天岳关那边,也囤积了足够天岳军吃上半年的粮了。 夏旱的发展,比预料当中的还要迅猛,地里的庄稼也出现枯死了,燕州府境内,已经出现好几起为了抢夺水源而发生的集体械斗事件了。 愁的陶州牧,给夫人捏脚的兴致都没有了,拖着胖墩墩的身躯,在仆役的搀扶下,深入田间地头,查看灾情。 三千人出征,回来的不足八百。 除了一开始阵亡被带回来的,后面更多的,都留在了草原,唯一能证明他们存在过的,就是蓟州王陈元虏手中的英魂册。 陈少墨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而蓟州王陈元虏,却是将自己关在房间内,整理了一天的英魂册。 当一身绷带的陈少墨和同样一身绷带的蓟州王陈元虏对视而坐,看着彼此的模样,彼此都笑了。 牵动身上的伤口,疼的直呼凉气,却笑声依旧。 这一战,陈少墨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敌军,但蓟州王陈元虏却记得,关键时刻,是陈少墨一刀捅死了敌军将领,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战功。 陈少墨带过来的酒,已经成为这个时候最为应景的东西,随军大夫的劝告,变得一文不值。 半熏之际,蓟州王陈元虏意味深长的望着陈少墨道:“我们这样也算是袍泽弟兄了吧!” 陈少墨连忙道:“不敢!” 陈少墨说的是实话,蓟州王陈元虏是当朝夏皇的亲弟弟,是梁大闲王的皇叔,不管自己究竟是何种身份,将来必定只能以梁闲王世子身份出现,换言之,陈少墨得称眼前的蓟州王陈元虏为十三爷爷。 “王爷作为天岳军统帅,按理说,大帅的营帐才是王爷该呆的地方,像昨天这种事,以后还是少做为妙!”陈少墨进言道。 “本王出身皇家,以王爷身份入主天岳军,你该不会天真的以为,一个王爷身份就可以镇得住这帮虎贲之师吧?”蓟州王陈元虏瞥了一眼陈少墨道。 王爷的身份只会让人屈服,只有真刀实枪在战场上与兵卒一起刀头舔血,才会赢得他们真正的尊重和拥护。 就好像现在,经过这一战,蓟州王陈元虏才真正喜欢上陈少墨。 “那首诗不错,真有诗酒仙?”蓟州王陈元虏笑问道。 陈少墨略显尴尬道:“诗酒仙这个,也许大概是真有吧!” 四十万两银子,那可是巨款,蓟州王陈元虏也是很难一下拿出来的,但架不住人家是王爷。 燕州城最大的银号:瑞昌银号。 一大早,一辆马车就停在了银号门口,走进来两个奇怪的人,身上还挂着彩,两人被纱布几乎包裹住了半张脸,其中一个手臂也裹着纱布。 张口就是要兑四十万两白银,吓得掌柜的还以为是故意消遣自己的。 若不是这掌柜的见外边的马车不凡,估计都让伙计给轰出去了。 掌柜的耐着性子问了一句:“可有抵押之物?” 一方玉印给抛了出来,掌柜的急忙接住,自己一看印底,顿时吓得差点没有将玉印给摔在地上。 “本王的王玺,可还能做这四十万两白银的抵押之物?”蓟州王陈元虏斜靠在椅子上,面带调侃的问道。 蓟州王陈元虏都拿出自己的王玺,这掌柜的再不开眼,也是不敢说个不字的。 不仅不敢,王玺他也不敢收,急忙双手恭敬的还给了蓟州王陈元虏,连借款单都不敢开。 换句话说,老掌柜的觉得是老天爷眷顾,平时就是想花一百万两银子给蓟州王送礼,那也是找不到门的,今日蓟州王亲自上门,用王玺来借银,那是烧高香都烧不来的。 燕州的银号不够四十万两现银,瑞昌银号其他各分号连夜筹集银子,第二天一大早,银子就送到了陈少墨面前。 除了银子,蓟州王陈元虏在陈少墨的怂恿下,还以自己名义写了一封信,盖上了自己的王印,大概意思就是他蓟州王十分关注盈丰粮号的粮食调运问题,希望看到他的面子上,给予方便。 当竹田英看到四十万两现银还有加盖了蓟州王陈元虏王印的信,特别是看到陈少墨一身伤,心中即是开怀又是愧疚。 “给我买粮,全部买粮!大夏境内不够,那就想办法去大魏买,银子不够,我再来想办法!”陈少墨扔下话,就直接回拒北城了。 有了四十万银子打底,加上有蓟州王的信,竹田英毕竟也是干了十多年的县令的人,做事的能力是绝对不差的。 一切顺风顺水,原本说要封号十天半个月的盈丰粮号,不到十天,就已经重新开张了。 而且,换了一水今年南边刚丰收的新粮。 被天岳军征调的十多万石粮食的粮款,户部比预料的时间提前很久给结算了。 苏锦锦这段时间,也是增加了往草原运送货物的频次和数量,甚至连锻造兵器的生铁也有,屈服于当前屯粮大计,陈少墨也不过问,反正一句话,拿银子,买粮。 竹田英在祝炎章隐隐的暗示下,哪怕大魏那边粮食价格稍贵,也是不惜代价的购进。 看着源源不断粮食进仓,陈少墨觉得无比的心安。 西山那边,许凤荣原本打算要大干一场的,却被陈少墨一句‘奇货可居’给打发回去了。 西山那边不仅没有扩大,相反,还被最大可能的改造成了储粮的仓库。 西凤酒入市是大受欢迎,可惜,从西山出去的酒,那是少的可怜,一开始价格就不菲,到现在,价格更是非一般寻常百姓可以消费得起,就算是有钱人,那也是有价无市。 反正陈少墨也没有想着从寻常老百姓身上赚到多少银子,有钱人才是西凤酒的目标。 夏旱的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朗了。 不仅是北方七州,大半个大夏,入夏以来至今,滴雨未落,陈少墨不得不感叹,祝炎章这毒辣的眼光。 不仅能看透时局,连老天爷的安排竟然也能看透。 得益于陈少墨提前布局,还有蓟州王陈元虏的帮衬,盈丰粮号的粮仓和西山已经满满当当的了。 三千人出征,回来的不足八百。 除了一开始阵亡被带回来的,后面更多的,都留在了草原,唯一能证明他们存在过的,就是蓟州王陈元虏手中的英魂册。 陈少墨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而蓟州王陈元虏,却是将自己关在房间内,整理了一天的英魂册。 当一身绷带的陈少墨和同样一身绷带的蓟州王陈元虏对视而坐,看着彼此的模样,彼此都笑了。 牵动身上的伤口,疼的直呼凉气,却笑声依旧。 这一战,陈少墨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敌军,但蓟州王陈元虏却记得,关键时刻,是陈少墨一刀捅死了敌军将领,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战功。 陈少墨带过来的酒,已经成为这个时候最为应景的东西,随军大夫的劝告,变得一文不值。 半熏之际,蓟州王陈元虏意味深长的望着陈少墨道:“我们这样也算是袍泽弟兄了吧!” 陈少墨连忙道:“不敢!” 陈少墨说的是实话,蓟州王陈元虏是当朝夏皇的亲弟弟,是梁大闲王的皇叔,不管自己究竟是何种身份,将来必定只能以梁闲王世子身份出现,换言之,陈少墨得称眼前的蓟州王陈元虏为十三爷爷。 “王爷作为天岳军统帅,按理说,大帅的营帐才是王爷该呆的地方,像昨天这种事,以后还是少做为妙!”陈少墨进言道。 “本王出身皇家,以王爷身份入主天岳军,你该不会天真的以为,一个王爷身份就可以镇得住这帮虎贲之师吧?”蓟州王陈元虏瞥了一眼陈少墨道。 王爷的身份只会让人屈服,只有真刀实枪在战场上与兵卒一起刀头舔血,才会赢得他们真正的尊重和拥护。 就好像现在,经过这一战,蓟州王陈元虏才真正喜欢上陈少墨。 “那首诗不错,真有诗酒仙?”蓟州王陈元虏笑问道。 陈少墨略显尴尬道:“诗酒仙这个,也许大概是真有吧!” 四十万两银子,那可是巨款,蓟州王陈元虏也是很难一下拿出来的,但架不住人家是王爷。 燕州城最大的银号:瑞昌银号。 一大早,一辆马车就停在了银号门口,走进来两个奇怪的人,身上还挂着彩,两人被纱布几乎包裹住了半张脸,其中一个手臂也裹着纱布。 张口就是要兑四十万两白银,吓得掌柜的还以为是故意消遣自己的。 若不是这掌柜的见外边的马车不凡,估计都让伙计给轰出去了。 掌柜的耐着性子问了一句:“可有抵押之物?” 一方玉印给抛了出来,掌柜的急忙接住,自己一看印底,顿时吓得差点没有将玉印给摔在地上。 “本王的王玺,可还能做这四十万两白银的抵押之物?”蓟州王陈元虏斜靠在椅子上,面带调侃的问道。 蓟州王陈元虏都拿出自己的王玺,这掌柜的再不开眼,也是不敢说个不字的。 不仅不敢,王玺他也不敢收,急忙双手恭敬的还给了蓟州王陈元虏,连借款单都不敢开。 换句话说,老掌柜的觉得是老天爷眷顾,平时就是想花一百万两银子给蓟州王送礼,那也是找不到门的,今日蓟州王亲自上门,用王玺来借银,那是烧高香都烧不来的。 燕州的银号不够四十万两现银,瑞昌银号其他各分号连夜筹集银子,第二天一大早,银子就送到了陈少墨面前。 除了银子,蓟州王陈元虏在陈少墨的怂恿下,还以自己名义写了一封信,盖上了自己的王印,大概意思就是他蓟州王十分关注盈丰粮号的粮食调运问题,希望看到他的面子上,给予方便。 当竹田英看到四十万两现银还有加盖了蓟州王陈元虏王印的信,特别是看到陈少墨一身伤,心中即是开怀又是愧疚。 “给我买粮,全部买粮!大夏境内不够,那就想办法去大魏买,银子不够,我再来想办法!”陈少墨扔下话,就直接回拒北城了。 有了四十万银子打底,加上有蓟州王的信,竹田英毕竟也是干了十多年的县令的人,做事的能力是绝对不差的。 一切顺风顺水,原本说要封号十天半个月的盈丰粮号,不到十天,就已经重新开张了。 而且,换了一水今年南边刚丰收的新粮。 被天岳军征调的十多万石粮食的粮款,户部比预料的时间提前很久给结算了。 苏锦锦这段时间,也是增加了往草原运送货物的频次和数量,甚至连锻造兵器的生铁也有,屈服于当前屯粮大计,陈少墨也不过问,反正一句话,拿银子,买粮。 竹田英在祝炎章隐隐的暗示下,哪怕大魏那边粮食价格稍贵,也是不惜代价的购进。 看着源源不断粮食进仓,陈少墨觉得无比的心安。 西山那边,许凤荣原本打算要大干一场的,却被陈少墨一句‘奇货可居’给打发回去了。 西山那边不仅没有扩大,相反,还被最大可能的改造成了储粮的仓库。 西凤酒入市是大受欢迎,可惜,从西山出去的酒,那是少的可怜,一开始价格就不菲,到现在,价格更是非一般寻常百姓可以消费得起,就算是有钱人,那也是有价无市。 反正陈少墨也没有想着从寻常老百姓身上赚到多少银子,有钱人才是西凤酒的目标。 夏旱的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朗了。 不仅是北方七州,大半个大夏,入夏以来至今,滴雨未落,陈少墨不得不感叹,祝炎章这毒辣的眼光。 不仅能看透时局,连老天爷的安排竟然也能看透。 得益于陈少墨提前布局,还有蓟州王陈元虏的帮衬,盈丰粮号的粮仓和西山已经满满当当的了。 三千人出征,回来的不足八百。 除了一开始阵亡被带回来的,后面更多的,都留在了草原,唯一能证明他们存在过的,就是蓟州王陈元虏手中的英魂册。 陈少墨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而蓟州王陈元虏,却是将自己关在房间内,整理了一天的英魂册。 当一身绷带的陈少墨和同样一身绷带的蓟州王陈元虏对视而坐,看着彼此的模样,彼此都笑了。 牵动身上的伤口,疼的直呼凉气,却笑声依旧。 这一战,陈少墨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敌军,但蓟州王陈元虏却记得,关键时刻,是陈少墨一刀捅死了敌军将领,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战功。 陈少墨带过来的酒,已经成为这个时候最为应景的东西,随军大夫的劝告,变得一文不值。 半熏之际,蓟州王陈元虏意味深长的望着陈少墨道:“我们这样也算是袍泽弟兄了吧!” 陈少墨连忙道:“不敢!” 陈少墨说的是实话,蓟州王陈元虏是当朝夏皇的亲弟弟,是梁大闲王的皇叔,不管自己究竟是何种身份,将来必定只能以梁闲王世子身份出现,换言之,陈少墨得称眼前的蓟州王陈元虏为十三爷爷。 “王爷作为天岳军统帅,按理说,大帅的营帐才是王爷该呆的地方,像昨天这种事,以后还是少做为妙!”陈少墨进言道。 “本王出身皇家,以王爷身份入主天岳军,你该不会天真的以为,一个王爷身份就可以镇得住这帮虎贲之师吧?”蓟州王陈元虏瞥了一眼陈少墨道。 王爷的身份只会让人屈服,只有真刀实枪在战场上与兵卒一起刀头舔血,才会赢得他们真正的尊重和拥护。 就好像现在,经过这一战,蓟州王陈元虏才真正喜欢上陈少墨。 “那首诗不错,真有诗酒仙?”蓟州王陈元虏笑问道。 陈少墨略显尴尬道:“诗酒仙这个,也许大概是真有吧!” 四十万两银子,那可是巨款,蓟州王陈元虏也是很难一下拿出来的,但架不住人家是王爷。 燕州城最大的银号:瑞昌银号。 一大早,一辆马车就停在了银号门口,走进来两个奇怪的人,身上还挂着彩,两人被纱布几乎包裹住了半张脸,其中一个手臂也裹着纱布。 张口就是要兑四十万两白银,吓得掌柜的还以为是故意消遣自己的。 若不是这掌柜的见外边的马车不凡,估计都让伙计给轰出去了。 掌柜的耐着性子问了一句:“可有抵押之物?” 一方玉印给抛了出来,掌柜的急忙接住,自己一看印底,顿时吓得差点没有将玉印给摔在地上。 “本王的王玺,可还能做这四十万两白银的抵押之物?”蓟州王陈元虏斜靠在椅子上,面带调侃的问道。 蓟州王陈元虏都拿出自己的王玺,这掌柜的再不开眼,也是不敢说个不字的。 不仅不敢,王玺他也不敢收,急忙双手恭敬的还给了蓟州王陈元虏,连借款单都不敢开。 换句话说,老掌柜的觉得是老天爷眷顾,平时就是想花一百万两银子给蓟州王送礼,那也是找不到门的,今日蓟州王亲自上门,用王玺来借银,那是烧高香都烧不来的。 燕州的银号不够四十万两现银,瑞昌银号其他各分号连夜筹集银子,第二天一大早,银子就送到了陈少墨面前。 除了银子,蓟州王陈元虏在陈少墨的怂恿下,还以自己名义写了一封信,盖上了自己的王印,大概意思就是他蓟州王十分关注盈丰粮号的粮食调运问题,希望看到他的面子上,给予方便。 当竹田英看到四十万两现银还有加盖了蓟州王陈元虏王印的信,特别是看到陈少墨一身伤,心中即是开怀又是愧疚。 “给我买粮,全部买粮!大夏境内不够,那就想办法去大魏买,银子不够,我再来想办法!”陈少墨扔下话,就直接回拒北城了。 有了四十万银子打底,加上有蓟州王的信,竹田英毕竟也是干了十多年的县令的人,做事的能力是绝对不差的。 一切顺风顺水,原本说要封号十天半个月的盈丰粮号,不到十天,就已经重新开张了。 而且,换了一水今年南边刚丰收的新粮。 被天岳军征调的十多万石粮食的粮款,户部比预料的时间提前很久给结算了。 苏锦锦这段时间,也是增加了往草原运送货物的频次和数量,甚至连锻造兵器的生铁也有,屈服于当前屯粮大计,陈少墨也不过问,反正一句话,拿银子,买粮。 竹田英在祝炎章隐隐的暗示下,哪怕大魏那边粮食价格稍贵,也是不惜代价的购进。 看着源源不断粮食进仓,陈少墨觉得无比的心安。 西山那边,许凤荣原本打算要大干一场的,却被陈少墨一句‘奇货可居’给打发回去了。 西山那边不仅没有扩大,相反,还被最大可能的改造成了储粮的仓库。 西凤酒入市是大受欢迎,可惜,从西山出去的酒,那是少的可怜,一开始价格就不菲,到现在,价格更是非一般寻常百姓可以消费得起,就算是有钱人,那也是有价无市。 反正陈少墨也没有想着从寻常老百姓身上赚到多少银子,有钱人才是西凤酒的目标。 夏旱的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朗了。 不仅是北方七州,大半个大夏,入夏以来至今,滴雨未落,陈少墨不得不感叹,祝炎章这毒辣的眼光。 不仅能看透时局,连老天爷的安排竟然也能看透。 得益于陈少墨提前布局,还有蓟州王陈元虏的帮衬,盈丰粮号的粮仓和西山已经满满当当的了。 三千人出征,回来的不足八百。 除了一开始阵亡被带回来的,后面更多的,都留在了草原,唯一能证明他们存在过的,就是蓟州王陈元虏手中的英魂册。 陈少墨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而蓟州王陈元虏,却是将自己关在房间内,整理了一天的英魂册。 当一身绷带的陈少墨和同样一身绷带的蓟州王陈元虏对视而坐,看着彼此的模样,彼此都笑了。 牵动身上的伤口,疼的直呼凉气,却笑声依旧。 这一战,陈少墨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敌军,但蓟州王陈元虏却记得,关键时刻,是陈少墨一刀捅死了敌军将领,呼延王的胞弟呼延津律,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战功。 陈少墨带过来的酒,已经成为这个时候最为应景的东西,随军大夫的劝告,变得一文不值。 半熏之际,蓟州王陈元虏意味深长的望着陈少墨道:“我们这样也算是袍泽弟兄了吧!” 陈少墨连忙道:“不敢!” 陈少墨说的是实话,蓟州王陈元虏是当朝夏皇的亲弟弟,是梁大闲王的皇叔,不管自己究竟是何种身份,将来必定只能以梁闲王世子身份出现,换言之,陈少墨得称眼前的蓟州王陈元虏为十三爷爷。 “王爷作为天岳军统帅,按理说,大帅的营帐才是王爷该呆的地方,像昨天这种事,以后还是少做为妙!”陈少墨进言道。 “本王出身皇家,以王爷身份入主天岳军,你该不会天真的以为,一个王爷身份就可以镇得住这帮虎贲之师吧?”蓟州王陈元虏瞥了一眼陈少墨道。 王爷的身份只会让人屈服,只有真刀实枪在战场上与兵卒一起刀头舔血,才会赢得他们真正的尊重和拥护。 就好像现在,经过这一战,蓟州王陈元虏才真正喜欢上陈少墨。 “那首诗不错,真有诗酒仙?”蓟州王陈元虏笑问道。 陈少墨略显尴尬道:“诗酒仙这个,也许大概是真有吧!” 四十万两银子,那可是巨款,蓟州王陈元虏也是很难一下拿出来的,但架不住人家是王爷。 燕州城最大的银号:瑞昌银号。 一大早,一辆马车就停在了银号门口,走进来两个奇怪的人,身上还挂着彩,两人被纱布几乎包裹住了半张脸,其中一个手臂也裹着纱布。 张口就是要兑四十万两白银,吓得掌柜的还以为是故意消遣自己的。 若不是这掌柜的见外边的马车不凡,估计都让伙计给轰出去了。 掌柜的耐着性子问了一句:“可有抵押之物?” 一方玉印给抛了出来,掌柜的急忙接住,自己一看印底,顿时吓得差点没有将玉印给摔在地上。 “本王的王玺,可还能做这四十万两白银的抵押之物?”蓟州王陈元虏斜靠在椅子上,面带调侃的问道。 蓟州王陈元虏都拿出自己的王玺,这掌柜的再不开眼,也是不敢说个不字的。 不仅不敢,王玺他也不敢收,急忙双手恭敬的还给了蓟州王陈元虏,连借款单都不敢开。 换句话说,老掌柜的觉得是老天爷眷顾,平时就是想花一百万两银子给蓟州王送礼,那也是找不到门的,今日蓟州王亲自上门,用王玺来借银,那是烧高香都烧不来的。 燕州的银号不够四十万两现银,瑞昌银号其他各分号连夜筹集银子,第二天一大早,银子就送到了陈少墨面前。 除了银子,蓟州王陈元虏在陈少墨的怂恿下,还以自己名义写了一封信,盖上了自己的王印,大概意思就是他蓟州王十分关注盈丰粮号的粮食调运问题,希望看到他的面子上,给予方便。 当竹田英看到四十万两现银还有加盖了蓟州王陈元虏王印的信,特别是看到陈少墨一身伤,心中即是开怀又是愧疚。 “给我买粮,全部买粮!大夏境内不够,那就想办法去大魏买,银子不够,我再来想办法!”陈少墨扔下话,就直接回拒北城了。 有了四十万银子打底,加上有蓟州王的信,竹田英毕竟也是干了十多年的县令的人,做事的能力是绝对不差的。 一切顺风顺水,原本说要封号十天半个月的盈丰粮号,不到十天,就已经重新开张了。 而且,换了一水今年南边刚丰收的新粮。 被天岳军征调的十多万石粮食的粮款,户部比预料的时间提前很久给结算了。 苏锦锦这段时间,也是增加了往草原运送货物的频次和数量,甚至连锻造兵器的生铁也有,屈服于当前屯粮大计,陈少墨也不过问,反正一句话,拿银子,买粮。 竹田英在祝炎章隐隐的暗示下,哪怕大魏那边粮食价格稍贵,也是不惜代价的购进。 看着源源不断粮食进仓,陈少墨觉得无比的心安。 西山那边,许凤荣原本打算要大干一场的,却被陈少墨一句‘奇货可居’给打发回去了。 西山那边不仅没有扩大,相反,还被最大可能的改造成了储粮的仓库。 西凤酒入市是大受欢迎,可惜,从西山出去的酒,那是少的可怜,一开始价格就不菲,到现在,价格更是非一般寻常百姓可以消费得起,就算是有钱人,那也是有价无市。 反正陈少墨也没有想着从寻常老百姓身上赚到多少银子,有钱人才是西凤酒的目标。 夏旱的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朗了。 不仅是北方七州,大半个大夏,入夏以来至今,滴雨未落,陈少墨不得不感叹,祝炎章这毒辣的眼光。 不仅能看透时局,连老天爷的安排竟然也能看透。 得益于陈少墨提前布局,还有蓟州王陈元虏的帮衬,盈丰粮号的粮仓和西山已经满满当当的了。 连天岳关那边,也囤积了足够天岳军吃上半年的粮了。 夏旱的发展,比预料当中的还要迅猛,地里的庄稼也出现枯死了,燕州府境内,已经出现好几起为了抢夺水源而发生的集体械斗事件了。 愁的陶州牧,给夫人捏脚的兴致都没有了,拖着胖墩墩的身躯,在仆役的搀扶下,深入田间地头,查看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