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神的游戏》 【前言】西亚里威咖啡馆 二〇〇二年一月,在马拉伦湖畔的西亚里威咖啡馆里。靠窗的桌子旁,几位乌普萨拉大学的教授正坐着闲聊。教授血管生物学的卡斯汀·史都拿像是突然想起似地问道:“啊,对了,最近都没看到乔治·汉兹,他到哪儿去了?” 在座无人能回答这个问题。 “去年他还常到这儿来的。”教授免役学的亚历山大·休斯妥教授看着外面的雪地说。这个咖啡馆的阳台玻璃窗中间,埋着电热线,可以让玻璃自动温暖起来,所以不管室内外的温差有多大,玻璃都不会起雾。“他就这样突然从学校里消失了。” “他很喜欢驾驶小飞机。该不会是开着小飞机,飞到哪里去享乐了吧?”史维东·欧肯教授说。 “或许飞去美国了?” “我倒是听到一些和他有关的传闻。”卡斯汀说。“那些传闻很奇怪……洁,你一定知道些什么吧?”卡斯汀问御手洗洁。 御手洗洁双手捧着搪瓷杯子,眼睛看着外面飞舞的雪花,嘴唇轻啜着热咖啡。他听到卡斯汀的问话后,慢慢地转头看着卡斯汀,然后露出淘气男孩般的笑容,说:“我不知道。” “洁,别说你不知道。你和他研究领域相同,而且他从在斯德哥尔摩大学的研究室开始,就和我们这里的海利西一样,你走到哪就跟到哪,所以我认为你一定知道一些事情……” “各位想啡咖(fika)1吗?”御手洗没有回答卡斯汀的问题,反而这么说。 译注1:御手洗这个姓的日文发音。 “听mitarai比啡咖更有意思。”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这句话最近在乌普萨拉大学的教授与老师之间非常流行。瑞典人的日常生活中,一天中大概会有一两次聚在一起喝喝咖啡、聊聊天。瑞典人把这种活动称为啡咖(fika)。乌普萨拉大学老师、教授们的日常生活里,当然也少不了啡咖。“啡咖”虽然是瑞典人生活中的一环,但身为外国人的御手洗加入他们的“啡咖”后,他们谈笑聊天的内容,就变得和以前有点不一样了。御手洗经常到世界各地旅行,拥有丰富的生活经验,所以很快就成为“啡咖”时的焦点人物。 他能谈论的话题很多,其中让人最感兴趣的就是杀人案件。御手洗见过许许多多的杀人案件,其中有奇妙的,有阴森悲惨的,有滑稽的,也有至今仍旧真相不明的案子。他所知道的杀人案例太多,多到似乎已经超过他所研究的脑部科学的重要病例。他对那些杀人案件了若指掌,不但能清楚记得任何枝微末节,还能生动地说出来与大家分享。所以每当他问:“各位想啡咖吗?”乌普萨拉大学的众人们就会说:“听mitarai比啡咖更有意思。”mitarai是他的姓氏,但是在乌普萨拉大学,这却是“听不可思议的杀人事件”的代名词。 他现在要开始讲的,就是某个不可思议的杀人事件。对大家来说,这个事件实在太奇妙了,让人想忘也忘不了。 “这件事发生在苏格兰的一个小村子。”御手洗开始说了。“那个村子位于尼斯湖畔的高地上,平常只要站在已经掉叶的树木之间,就可以看见尼斯湖的水面。湖畔的另一边也是高地,那高地上有座古堡,那是以前当地领主和英格兰国王签署和平约定前所住的地方。城堡里有座很像伦敦塔的石塔,当地人很干脆地把那座石塔称为伦敦塔。人们可以登上这座石塔,来眺望尼斯湖的景色。不过,即使站在石塔的最高处,也无法看尽尼斯湖的全景,因为尼斯湖就像条大河,可以看见对岸,却看不到左右的尽头。据说尼斯湖底有水怪,还有可以通往外海的水底隧道。曾经有人整天坐在那石塔顶上,等着尼斯湖水怪浮现。但是,至今为止,还没听过有人成功等到水怪的出现。” “真的可以爬到塔顶,整天坐在那里吗?”阿里问。 “当然可以。”御手洗回答。“因为那是无人居住,面积又十分宽阔的废墟,可说是孩子最佳的游戏场所。不过,那种地方总会有些鬼怪传说,所以一到晚上,就没人敢靠近那里。据说那儿的中庭里,有个斩首用的圆形石桌。英国北方的风土民情和我们这里很像,冬天时下雪,夏天时起浓雾。好比现在,虽然我坐在这里,但是往外看去,感觉就像在观赏苏格兰的风景。还有,那里的人情世故也和这里很接近,人们很友善,也都是好人。不过,要了解他们的人情世故,是要花点时间的,因为他们平日不太与人往来,一般人平时总是关着门过自己的日子,只有在往返工作地点与住家之间,或是放牧羊群、照顾田里的葡萄时,才会出门。” 在场众人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御手洗所描述的画面。 “那里的地面,不是森林就是草原。不过,草都长得不高,可以说都是低矮的草皮,因此地面看来很整齐,像是人工种植的。不管是平地还是高地,地面上都是这种草皮。因为天气寒冷,土地又贫瘠,所以只能生长那样的草,要在那里种花,非得施肥不可,因此在那儿拥有玫瑰花园,可算是非常奢侈的事。 “在那片起伏绿草地的一端,有条蜿蜒的小路,小路的背后就是森林,林内的树木大都是山毛榉和针叶植物。山毛榉是会落叶的乔木,所以一到秋天,这一带的森林就变成橘色的,非常漂亮。这个地方与植物的颜色不同的,是几座散置在绿色景致中的石屋。这些房子大致上都以白色的石头堆砌而成,石墙上有木制窗框。屋里铺着木头地板、有朴实的大型木桌,以及石头做出来的暖炉;而墙壁上则装饰着民艺品般的盘子。 “在这样平静的村子里,却在去年十一月底时,发生了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那里的居民生性平和,大家都很善良木讷,却不太与外人往来,这和义大利的波尔达多雷村一样。可是,在善良木讷,却不太与外人往来的村民里,偶尔也会出现与众不同的人物。根据当地人的说法,大概每隔十年左右,那里就会出现与众不同的古怪人物。当地昔日有不少贵族世家,那些古怪人物或许就是贵族与贵族近亲通婚所生的后代。 “洛多尼·拉西姆就是个怪人。洛多尼出生于一九四七年,他和母亲相依为命地住在那个村子里,但是母亲在那片土地上死去后,他也在十二岁,从迪蒙西村小学毕业那年,被迫离开那里。据说是因为他的举止古怪,所以村人们才会共同决定,把他送进蒙拓斯的皇家精神医院隔离起来。根据村人的说法,他的古怪行径包括虐待动物,甚至数次杀害动物,还经常偷窥别人的住家,偶尔还会凶性大发,出现异常举动,所以当地人才会把他放逐到迪蒙西村之外。 “虽说他有精神官能上的障碍,但外在症状其实并不明显。医生为他进行检查时,发现他有轻微弱智,以及成长速度比一般人迟缓的现象,所以他做什么事,都像传说中的尼斯湖水怪尼西一样缓慢。然而当地人却认为他有可能犯下杀人或强暴妇女等罪行。不过,直到去年为止,他都没有犯下任何刑事案件。当地人会那么想,实在是因为那一带以前出现过犯下那种罪行的人,所以大家难免会把他想像成潜在的罪犯。他被送到蒙拓斯的皇家精神医院治疗一年后,又被转送到同区的精神障碍儿童收容中心,直到成年。 “病历表上注明他的身体缺乏血清素,还有胰岛素过剩、血糖太低的毛病,这些毛病可能会让他无法适应社会生活。不过,这些毛病其实都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问题,侧头叶癫痫症才是比较需要重视的病症。从前的法国精神科医生安利·卡斯多对梵谷的诊断,其实也适用于洛多尼;诺曼·格修温顿对杜斯妥也夫斯基的评价,也可以拿来放在洛多尼的身上。受到癫痫症的影响,洛多尼确实情绪容易激动、急躁,并且偶有过于冲动的倾向。然而他的冲动倾向,却是在四十岁之后,因为某个导火线 ,才显现出来的。 “一般人以为像洛多尼这种人,必须要特别看管。其实,现代医学发达,利用药物就可以抑制胰岛素分泌过剩,提高血糖,并不断补充血清素,所以只要能持续用药,洛多尼其实还是可以适应这个社会,并过着平常人的生活。蒙拓斯的医生似乎就做出如此判断,因此将他介绍给伦敦的医生,让他在伦敦医生的看管下重回社会,过正常人的生活。他能过着一般人的生活时,已经是三十五岁了。 “为了避免无谓的闲言闲语,洛多尼来到无人认识他的伦敦,并在一家义大利餐厅找到厨师的工作。洛多尼到伦敦之后,刚开始时必须一星期去一次医院,接受针药的治疗,后来变成一个月一次就行了。在那段时间,他就在煮面条与焗烤饭食中,过着平静的生活。可是,在他四十八岁那年,他的精神突然遭受强烈的刺激,从此过着无法外出,只能待在公寓的日子;而且,在那股强烈刺激的压力下,不由自主地在月历背面胡乱涂鸦,画出许多乱七八糟的线条。不过,仔细看着那些线条,竟觉得那些线条下似乎隐藏着某种图案。 “也许是他得到了某种天启吧!他买了画纸与绘画颜料后,便每天拿着画笔,将脑子里如洪水般的影像,一一在画纸上重现。开始画图后不久,他发现画图竟比做义大利面还容易。当然,刚起步要作画的时候,他也面临了绘画技术上的许多困扰,例如:要用什么来溶解颜料?要用画纸画?还是用画布画?笔要怎么拿?红色可以和绿色混合吗?之类的问题。不过,一旦习惯了那些画具后,画图就是件容易的事了。因为对他而言,创作不是困难的事,他只要用画笔,将脑中的影像画在画布上就行了。他不须要雇用模特儿,更不须要外出旅行写生,静静地待在公寓里,就可以完成一幅画作。 “这件事真是不可思议。以前他在蒙拓斯的精神疗养中心时,从来没有画过画,可是那时他却每天不停地拿着笔作画,连餐厅的工作也忘了。等画作完成了,那种想画画的暴力性冲动过去后,他才会想起工作,知道必须去餐厅工作。就这点来说,他实在是个糟糕的厨师。 “洛多尼在自己也不能理解自己画中内容的情况下,完成了数十幅作品。当他将这些完成的画作并排在房间里,仔细浏览后,才看出画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好像每一幅画作画的都是相同的地方。亦即有数十张以不同角度描绘同一地方的风景画,并列在他的房间里。 “他的画作,精密到让人觉得不正常的程度,简直就像照片一样准确——没错,的确就像照片一样写实,而且是彩色照片。画中古老城堡的某个角落,堆着一些石头,而那些石头的堆叠方式与角度,也都被巨细靡遗地描绘出来。这种事情是可以在事后确认的。常说病人的脑子里,有时会进行某些令人惊讶的工作,这就是典型的案例吧。 “这些画里有某个显著的特征,这个特征不仅是特征,也是解开后来发生的大事的钥匙。出现在他画作里的是一个村子,村子里所有物件的比例,都比实物来得大,不管是房子、树木、城堡、墙壁或木栅栏,感觉上都画得比实物略大。如果不这么想的话,或许就无法解开事件之谜了。 “不过,他虽然可以像拍照或复制般地正确画出不知是哪个村子的风景,却记不清楚蒙拓斯在哪里,也不记得自己在蒙拓斯接受治疗的事情,有时他甚至还会忘记工作的餐厅的位置。他很容易遗忘一些事情,这是胰岛素治疗法的后遗症。 “随着绘画的过程和日复一日的磨练,他画的景物愈来愈正确,内容也愈来愈清楚。他对过去的事情总是模模糊糊地记不清楚,但对未来的事情却似乎很明白,就好像他脑中的记忆,是来自未来,而非过去。 “以上所说的,时间都在那件事发生之前。啊,那真的是非常可怕的事件,完全就像苏格兰第一酒鬼作家巴尼·曼克法朗书中描述的情景。巴尼·曼克法朗有严重酒精中毒症状,他进出疗养中心的资历绝对不输洛多尼。当时伦敦的疗养中心和医院,对酒精中毒的他束手无策,根本放弃对他进行治疗,于是他便前往苏格兰,偶然地遇上这起事件。 “巴尼完成原稿时,他的胃溃疡恶化了,吐血的症状让他必须去尹凡梅斯的皇家医院就医。既然他还活着,总会有哪个拘留所或疗养院收容他。巴尼那本书的标题叫做《极光下的疯狂茶会》。老实说,他写出来的东西并不差,只是酒喝多了,文中便有不少废话,所以不知道能不能翻译成英语以外的文字。 “那真的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人类大概很难想像这个世界竟然会有那样的事吧?那一年,魔神登陆尼斯湖畔的小村庄,来到我们居住的地面上,并且不分昼夜地在湖水上空咆哮,吓得地面上的人哆嗦不已。为什么这世界会发生这种事呢?住在当地的人,谁也回答不出来。 “人生也好,世间也罢,都没有什么好期待的。这是巴尼的座右铭,所以他才能写出那么奇怪的事。一般的正常人,应该写不出那样的东西吧!” 第一章 1 我第一次见到洛多尼·拉西姆,是在一九九九年,地点是伦敦柯芬园的咖啡厅。伦敦的夏天很短暂,九月的风中就颇有寒意了。那是个雨后初晴,让人身心清爽的下午,麻雀从半空中飞下来,停在户外深绿色的金属桌上,并且啄食着洛多尼吃过的,不含奶油的蛋糕。洛多尼静静地看着它们,很久很久都不说话,一旁的我也不出言打扰,静待他主动开口。 这时的洛多尼十分安静,完全看不出他的精神有问题。平日里,洛多尼的表现相当开朗,尽管说话内容时有重复,但人们会觉得那是他表现诚意的方式,他说那么多话,也是为了让别人愉快。因此从外表看来,实在看不出他会有忧郁、自卑的一面。总归一句话,平日的他,是一个极平和,且和一般人的精神状态无异的平常人。 洛多尼看腻了麻雀之后,开始谈论起他记忆中的坎诺。他非常专心地说着,说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时的他已将近五十二岁了,身体非常的瘦,头上几乎一根黑发也没有。他说小时候他住的村子里,有个叫做坎诺的废弃城堡,那时他常常独自前去那个废墟喂麻雀和鸽子,并且看着它们吃东西,经常一看就是大半天,一点也不觉得厌烦。他说他很喜欢那种平静的生活。但是在他说话的时候,我却隐约感觉到他潜意识地不想让人看到自己的悲伤,并且想要隐藏内心的痛苦。 他似乎度过一个没有朋友的童年。位于湖边的那个村子,原本就是个儿童很少的村落,而他也一向独来独往,只与大自然为伴。因为住的地方离坎诺废城很近,所以他每天都一个人去那里玩,对城堡的内部结构,可说是了若指掌。 用了若指掌来形容他对坎诺的熟悉程度一点也不夸张。人们常用这句话来形容对某一事物的熟悉度,其实,人们对自己的指掌并非真的那么了解,因为没有人知道自己的手掌上,到底有多少纹路,洛多尼应该也是如此。不过,关于坎诺城,他确实几乎无所不知,他对坎诺城的了解,已经超过对自己指掌的了解。例如坎诺城屋顶回廊的这端到那端,到底有几个被箭射凹的窟窿?某个地方有几块堆叠在一起的石头?是如何堆成的?哪块石头的颜色比较深?哪块石头上的苔藓多?连这些细微的事情他都一清二楚。 然而我的形容或许不很正确,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很了解坎诺城。至少在我们初见面之时,他并不知道自己是如此熟悉坎诺城。事实上他也不特别在意自己是否了解或关心坎诺城,只是某天,他的内心突然受到一股强烈情绪的驱使,让他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拿起铅笔或画笔,此后他才知道自己对坎诺城是如此熟悉。 在那股强烈情绪的驱使下,他像被追赶的羊儿,开始试着在纸上画出种种线条。因为那强烈的情绪一再出现,于是他便一次又一次的画,每多画一次,画面就更清晰一点,表现出来的绘画技巧,也一次比一次进步,他也因此逐渐懂得使用颜料,他的画作上,也开始有了色彩。当然,到了后来他也知道自己画的是什么东西,他画的是坎诺城的石堆,并且画得像照片一样精准。 刚开始的时候,洛多尼不知道自己画的是什么,关于这点他是花了相当长的时间才知道的。因为没有多少人知道确实存在着坎诺城这个地方,所以洛多尼不知道自己画的是什么地方,别人就更不会知道了。后来追查到坎诺城,才又知道他所画的景物,连细微之处也都极度精确。 他开始画出那些令人惊讶的作品时,根本没想过自己画出的是实际存在的地方,当时大家也都以为那是洛多尼平空想像出的地方。但后来洛多尼说那里是“坎诺”,某些有心人便去寻找“坎诺”这个地方,然而遍寻整个英国,却找不到一个叫做“坎诺”的村子。 然而,他的画作又非常有整体性。例如:他画了好几幅由石头堆砌出的城堡,尽管每幅画作的角度或多或少有些不同,但城堡的形状,石头的数目,却是相同的。不仅石头的数目相同,连堆砌组合的方式、石头的形状与色泽,也都一致,简直就像从不同角度拍下的照片一样。那些画给人的感想就是:他的脑中有一卷底片,坎诺城的各个角落,都已精准而巨细靡遗地摄入那卷底片中,他只是透过右手,将脑中的底片显像在画纸上。所以,不管他画几幅画,画中的细部内容都不会有变化。 他当然不只画坎诺城。他也画了铁轨、载货的列车、平交道、田间小路、机场、教堂、消防队、小学、湖泊、湖畔、码头、山丘、森林、果园和围绕着果园的栅栏,这些画作加起来有数十幅之多。不过,不管怎么看这些画,都会觉得他画的是相同地区的不同景致。他画的是坎诺城所在的村子,是那个不知位于何处的村子里的各处风景。有趣的是,那个村子以外的风景,他一幅也没有画过。 他的画作里,也有雪景。由这点看来,如果说他画的是确实存在的地方,那表示那个村子的附近有湖泊,而且是一个冬天会下雪的地方。可是,全英国符合这些条件的地方很多,却没有一个地方叫坎诺。所以,某些对这点穷追不舍的人难免会想:或许坎诺不在英国,而是英国以外的地方。然而洛多尼·拉西姆却说自从懂事以来,从没离开过英国,甚至连护照都没有申请过。一个人不可能那么正确地画出自己未曾见过的地方,可是,洛多尼过去所待过的地方,都不存在上述的景观。洛多尼十二岁以后,就一直住在蒙拓斯的皇家精神疗养院里,至于离开蒙拓斯后,他就一直住在伦敦。 世上确实有许多奇怪且难以理解的事物,我知道不少那种事。可是,虽然我看过许多精神障碍的患者,但却是第一次看到洛多尼这样的病例。所以当我听说洛多尼的事后,就抱着兴趣前往伦敦。基于某些理由,我去伦敦和洛多尼见面的事,是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没有很多时间听他慢慢说。 或许我该在此做些事前声明。从外表来看,洛多尼·拉西姆给人的印象相当良好,但我并不完全相信他说的话。我见过太多杀人犯与犯罪者,他们之中也有非常聪明,而且相当有个人魅力的人。洛多尼·拉西姆或许也是那样的人,不过,他那有些琐碎而不流利的谈话内容,稍微影响了他的个人魅力。 没人能找到他画中的实际地点,理由其实很简单,因为连那些画的作者——洛多尼自己,也不知画中的风景究竟在哪里。他只是从自己的画作里,想到了“坎诺”这个专有名词,便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个专有名词就是地名。然而那样的地名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洛多尼曾在一九九五年,因为nzapine2的副作用,而陷入昏睡状态。洛多尼离开蒙拓斯的疗养中心时,医师曾交代他必须定期到伦敦的医院接受检查与治疗。所以,他一到伦敦之后,就定期到精神科医院报到。彼时的他,应该是被当作新药的实验对象。 译注2:为一非典型之抗精神病药物。 当时实验的药物,就是后来以金普萨(zyprea)为名,在美国上市贩卖的精神病药物。这是治疗精神分裂症或忧郁症的药。这种药因为不会引起肌肉颤抖或僵硬而导致步行困难的副作用,所以当时受到各医学学会的注目。不过,后来发现这种药不能用在糖尿病患者或高血糖患者的身上。洛多尼没有上述的毛病,照理说不应发生什么问题才对,可是,也许是使用剂量不当,使他一度濒临病危。当时他的血糖快速上升,引发了急性糖尿病的昏睡症状,差点就丢了性命。 度过病危状态之后,洛多尼说他在昏睡中好像作了梦。他好像一直梦到相同的地方,并且在那个地方四处游走,还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反覆观看那地方的各个场所。梦里的内容,似乎就是他画中描绘的东西。总之,那是存在记忆中,地点不明的田园风景。 幸运的 是,那次发病没有夺走他的性命,然而他的人生却因此而改观。出院后一个星期左右,“那个”就出现了。他一直有侧头叶癫痫的毛病,某天他在自己的公寓中时,癫痫的毛病又发作了。那时他的身体变得僵硬无法动弹,大脑却受到某种指令,让他不自觉地在手边的纸上画着线条。最初他并不觉得自己是在画图,只觉得自己画了好几条线。在无法控制的强烈情绪中,他拿起铅笔、原子笔,在月历背面狂乱地画着线条,那些线条逐渐成形,看起来就像一座石头堆砌的城堡。 自此之后,洛多尼的癫痫症状就经常发作,而且只要一发作就什么也不做,只知画图。他睡觉时也会作梦,但梦境中的地点却老是同一个地方,因此醒来后,就会把梦里看到的地方画出来。从他的画作看来,他是有绘画天分的。然而他却说从他懂事起,就没有画过画。洛多尼是在四十八岁时,受到强烈情绪的牵引,才拿起画笔开始作画的。 他曾在一天内完成十幅画,可是,画的到底是什么?是什么地方的风景?他也不知道。总之,自他从服用nzapine所导致的昏睡症状中醒来后,洛多尼就成了画家。 除了变成画家外,洛多尼的生活还产生了其他变化。洛多尼从小就被蒙拓斯的皇家精神疗养院收容,在疗养院的儿童收容中心成长,但是,经过这次昏睡症状后,他几乎无法想起任何和自己有关的社会生活资料。虽然他一直有精神上的障碍,但以前他还是有自己的社会生活,然而现在却对蒙拓斯时期以外的事情茫然不觉。他只记得自己的名字、现在居住的苏活区公寓位置、自己是义大利餐厅的厨师,他也还记得义大利餐厅的名字和地点,此外就是坎诺的事了。至于其他的事情他都忘了,说得明确一点,是他丧失了对其他事物的兴趣。 不管是电影、戏剧、音乐、读书或舞蹈,甚至于女性,他一概变得毫无兴趣。虽然他还记得义大利面的做法,但那不是基于兴趣,而是基于生活上的需要,就像两只脚要会走路,嘴巴要会说话一样。因此,他的外表看似丧失了记忆,其实那些记忆或许依旧保存在脑中,只是没有被唤醒而已。他丧失的,或许是唤醒记忆的意愿。 我不知道他的原始病名到底是什么,只知道“侧头叶癫痫”这个病名不能完全说明他的病症。我知道他少年时经常发烧,还差点因此死亡。那时他的身体太瘦弱,精神状态陷入不稳定的时候,讲话会有口齿不清的情形;还有,他有低血清素、高胰岛素和血糖太低的毛病。不过,以上那些症状,并不能说明他是精神病或疯子。 他小学一毕业,就被送到疗养中心。不过,人们送他去疗养中心的原因,似乎不完全是因为他的病,而是因为养育他的母亲在那时过世了。他好像是被邻人送去疗养中心的。据说他小学时就有言行异常的问题,所以才会被邻人送去疗养中心。不过,他的言行究竟有何异状?我不是很清楚。至于他的父亲,他一直都没有父亲。 他会画图之后的头几年,没有人认同他的绘画能力,也没有人因为相信画中的风景确有出处,而特意寻找画中的地点。不过,这和他没有开过画展,没有多少人看过他的画也有关系。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的画里有时会出现奇怪的“东西”。 那个“东西”就是有着红色肌肤、裸着上半身的巨人。这个巨人有时站在水中,有时走在村里的小路或高原上。巨人的高度大概有两层楼高,是一般人身高的好几倍。因为这样的巨人不存在现实中,所以这世上应该也没有那个村子吧。 洛多尼只画那个不知在何处的村子,和在村里走动的巨人。此外的事物他一概不画。对于抱着画布去泰晤士河畔写生这种事,更是一点兴趣也没有。他当然也没有兴趣画花瓶、玫瑰、水果或裸女等题材。 一股像是甜蜜的渴求,又像要燃烧般的焦躁感,经常驱使他坐在画布前,叫他挥动画笔。这股驱动他作画的力量,有时激烈得只能用冲动来形容。在这种冲动的力量下,他连吃东西,或与人说话的兴趣都没有。这种时候,拿起画笔,在画布上画下只有自己相信的坎诺风景,似乎就成了他生存的最大意义。他画的东西除了他所说的坎诺风景外,就是在那些风景中走动的巨人。这些就是他的全部作品了。不作画的时候,他除了去工作的餐厅当厨师外,就真的什么也不做,只是独自安静地待在房间里。 2 洛多尼将一幅自己画的坎诺风景,送给伦敦的主治医生。他告诉医生,那是他在自己的公寓内完成的画时,医生表示很感兴趣。不过,医生感兴趣的,恐怕不是洛多尼的艺术天赋,而是病人从昏睡中苏醒后的表现,或是病人透过昏睡的状态,获得什么新的能力吧!那时的洛多尼被洪水般的影像追赶着,每天从早画到晚,几乎无法放下画笔。 接着,医生开始注意到洛多尼的画里,似乎隐藏着某种重大意涵。于是医生便和蒙拓斯的皇家精神疗养院联络,想看洛多尼三十八年前刚进疗养院时的档案。不过,那么久之前的东西,早就被销毁了,连当时的主治医生也已亡故。然而医生并不气馁,他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找到了知道当年洛多尼住进疗养院的人,并且探听到洛多尼小时候住在苏格兰的小村迪蒙西。洛多尼本人已经忘记这些事了,不过,他确实是在六岁时搬到迪蒙西,并且一直住在迪蒙西,直到十二岁时被送到疗养院为止。 医生还去了洛多尼的公寓,参观洛多尼的作品,并把所有作品都拍摄下来,然后拿着照片去苏格兰。一九九七年,医生走访了尼斯湖畔的小村迪蒙西,来到洛多尼画笔下的废城面前。眼前的景物让医生非常讶异,因为这座城堡的样子,和洛多尼画出来的一模一样。 实在太令人惊讶了。坎诺城中石头堆砌的情况,不论是石头间的咬合,或是每颗石头的大小、颜色、污损的状况、数目及拱门的形状,都和洛多尼画里的描述一致,连城墙下某座小坟,以及坟墓上的碑文,也和洛多尼的画一样。洛多尼的画中世界应该是确实存在这个地球上的。 还有,这座城堡的名字叫坎诺,而迪蒙西村从前并不叫迪蒙西,而叫做坎诺,所以说坎诺是迪蒙西村的旧名。不过,旧名是十八世纪以前使用的,因此即使是村里的老人,也没几个知道这名字。然而当时只是个小孩的洛多尼,为何会知道这个博物馆级的地名呢?而他能够画出仿佛档案照般的精细画作,更是令人不解。 这位医生手里拿着洛多尼画作的照片,在迪蒙西村四处走动、观看,然后一再发现令人惊讶的事情。废墟般的城堡只是洛多尼的牛刀小试,迪蒙西的消防队、教堂、小学、机场、铁路、尼斯湖、码头、森林、山丘及村子里的许多场景,都和洛多尼画的一样。也就是说,洛多尼是把现实的场景,原封不动地抄在画布上了。这让医生咋舌不已。在洛多尼记忆深处的迪蒙西村各处景观,比相机拍下的照片更为准确,并且有如雕在石头上般,被长期保存下来了。在洛多尼脑海中的迪蒙西村景象,应该是四十年前的风景。 还有个不可思议之处。医生遍访村人之后,发现村民根本不记得以前有个十二岁时离开村子,名叫洛多尼·拉西姆的少年。这里是个寂寥的村子,人口流动并不频繁,村人大多互相认识,却没有人记得洛多尼·拉西姆这个少年,也不记得和少年有关的亲人。 至于洛多尼画中的巨人,更是无人知晓,所以根本没有办法从迪蒙西村得到这方面的资料。给村人看洛多尼的画作照片时,村人都说完全没看过那样的巨人,而且,这个村子以前也没有和巨人有关的传说。 医生回到伦敦后,就把自己在迪蒙西村的见闻,拿来问洛多尼。结果洛多尼对自己的亲人也完全没有记忆。他不记得自己的父母是怎样的人,也 说不出他们的亲子关系如何。还有,问他是否记得村子里有哪些人时,他也完全答不出来,更不记得他住在村里时,曾经和谁有过往来。对洛多尼而言,迪蒙西村是座空城,他只记得那里的建筑物和风景。只是,那个村子里的景物像龙卷风一样席卷而来,撼动着他的肩膀,要他不停地把那里的景物画出来。 那时的他便像被魔神附体般,只知在画布上作画,周围的其他事物都像八卦杂志上的照片一样模模糊糊,唯一能看清楚的,就是脑海中迪蒙西村的景象。他眼前的村中某个角落,出现了巨人的身影,他会因为想赶快画下那情景而焦虑不安。于是,在餐厅上班时,他会因为焦急地想画下脑中的景象,而丢下还没有煮完的义大利面,急急忙忙地跑回家;也会在上班途中突然下车回家画图。因为走路时也想着画图的事,好几次还差点被车子撞到。 出现在他脑中的幻影,似乎不是静止的画面,而是会随着站立的位置而改变的影像,这让他愈来愈沉迷于绘画世界中。对他而言,绘画是种宗教体验,虽辛苦却又让人浑然忘我。在画图时,他的精神总是异常激动又褊狭,好像能直接感受到神与宇宙的存在。对他而言,绘画是信仰,也是哲学,他的绘画艺术应是这两者混合的成果。不过,他并不在意自己从事的是不是艺术创作,因为他会这样画图,应该和侧头叶癫痫这个毛病有关系。 医生将自己前往苏格兰调查病患故乡的结果,写成专题论文后,引起相当大的回响,于是洛多尼·拉西姆也以“描绘记忆的画家”之姿,开始受到世人瞩目。因为他的作品得到不错的评价,所以《每日快报》(dailyepress)刊登了作品的照片,还写了一篇小小的报导。就这样,画商也开始对他的作品产生兴趣,还去看了他的画。这表示洛多尼的画可以变成钱了。画商还为他拟定计划,做了一个划时代的展览。 画商先是在洛多尼的住处挑了几张自己喜欢的画,接着就聘请熟识的职业摄影家,去画中风景所在的迪蒙西,拍摄与洛多尼所画的画面角度相同的风景,然后放大那些风景照片。画商计划的,就是把照片与画作并列的展览。这个将洛多尼记忆中的风景,与实际风景并列的洛多尼个展地点,就是柯芬园。 “奇特的记忆画家洛多尼·拉西姆”被大肆宣传,他所画的风景画和摄影师拍下的同一地点风景照,被并列在一起,呈现于观众面前。两者的画面完全相同,让观众啧啧称奇。洛多尼·拉西姆自从年少时离开迪蒙西村之后,就不曾再回去,但是迪蒙西这个小村庄里的景物,却像烧烙的印记一样留在他的脑子里,所以虽然历经了四十年,但他画出的迪蒙西村,似乎比摄影师拍出的照片,更能正确呈现迪蒙西村的景物。所以说,用“记忆力的天才”来形容他,绝非夸张之词,而是陈述事实。 这次成功的展览,让洛多尼旋即成为伦敦精神科医生和艺术家们注意的对象。后来又经电视台的播报,连一般人也知道洛多尼这个人了。可是,因为洛多尼除了风景以外,对别的事物一概没有记忆,他的个性又相当内向,采访总是很难顺利进行。起初大家对他有兴趣,是因为他是精神病患,但开始有人购买他的画作之后,他也就被当作艺术家来看待了。总之,社会大众总是喜欢精神有点障碍的艺术家。 靠着卖画,只要不奢侈,洛多尼即使不去义大利餐厅当厨师,日子也过得下去了;而餐厅方面,则因为走了个反覆无常的厨师而暗自庆幸。我与洛多尼的第一次见面,正是他刚开始靠卖画维生之时。 那时他正好又在柯芬园举办小规模的画展,所以人也在柯芬园的画廊里。洛多尼受到大众注意后,成为许多画廊为了招徕客人而竞相邀请开个展的对象,所以突然变成了大忙人,要见他一面并不容易。可是我有他的主治医生写的介绍信,因此顺利地见到了他。因为已经开过几次个展,此时的他似乎已将开画展视为无聊的俗事,所以接到我的邀约后,他很高兴地请我喝咖啡。 洛多尼的精神科主治医生名叫华吉尔,他根据自己的研究,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洛多尼对童年时代的记忆,是一种“知识”。没错,的的确确可以用“知识”来形容,因为他所诉说属于自己的过去,并没有真实感。属于他的真实过去,已被遗忘之盖遮住了,而遗忘之盖的上方,则是别人给予的知识性回忆。至于被遗忘之盖隔开的上下内容是否相同?洛多尼本身并不了解。 对专门研究脑部疾病的人而言,洛多尼自然是个病患,可是,谁也不会用轻蔑的眼光来看待他。他以非常友善的态度来见我,一点也看不出他的精神状态与众不同。他没有一般精神病患特有的古怪态度,虽然沉默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让气氛变得很尴尬,可是一旦打开话匣子后,就让人觉得他似乎生怕让谈话对象觉得无聊,而努力地说话。 在说话时,他显得开朗而且活泼。一个人活到五十二岁,多少都会有人生上的烦恼才对,但是,他表现出的态度,却好像从来不知烦恼为何物。他的话题总是绕着苏格兰的迪蒙西村,从迪蒙西村谈起,又以迪蒙西村结束话题。他说得非常热切,而且长篇大论地述说那村子是个如何美好的地方。 和我见面时,他还带着一本印刷精美的彩色画册,画册里全是他的作品。他打开画册,指着自己画的教堂,说:我常在这个教堂里玩,神父常在教堂后面的宿舍窗边洗袜子。又说:我小时候很调皮,去那里玩时,常把年轻的神父惹毛,为了要处罚我,便追着我跑,于是我会从这个门溜出去……他很仔细地描述当时的情形。 我们谈话的前三十分钟很愉快,第一个小时觉得还好,但是说了一个半小时后,就觉得好像在被拷问般地难捱了。洛多尼的话题只有迪蒙西村,完全没有其他的话可说。光是被神父追着跑的事情,就说了五次。而且,他的谈话内容全无脉络可循,让人不知要怎么接他的话才好。 根据华吉尔医生和义大利餐厅主厨的说法,洛多尼以前并不是这样的,以前他也会谈论别的事情,但是自从他开始画图,并从主治医生那里得知自己孩提时代的知识,又知道画中的地点是迪蒙西村之后,他就不再谈论迪蒙西村以外的事情,而且也不再关心与迪蒙西村无关的任何事情。 为了改变气氛,我便邀他去吃饭,我们在苏活区的中国餐厅吃饭。用餐时,他继续说话,说的当然还是迪蒙西村的事,并且又说了一次被神父追着跑的事情,这是第六次了。 接着我们一起搭乘地下铁,回他住的公寓,当我们在走廊上遇到住在附近的邻人时,他很开朗地和对方打招呼。他住在一栋由十八世纪的建筑物改建的公寓,室内的设备非常简陋,浴室里只有淋浴的莲蓬头,房子的采光也不好,所以让人觉得屋内很幽暗;还有,因为窗户的结构并不密实,所以风会从缝隙里钻进来,吹动窗帘。对画家而言,这个环境真的很不理想,就算可以忍受上述的恶劣条件,这个房间也太狭小了,如果要画大幅的作品,就算退后到背贴着墙壁,也无法一览画的全景。他说:希望能尽快搬到苏活区的艺术村去住。 他的房间里没有书架,几乎看不到书本。这里虽然没有桌子,但是有画架、椅子和床。这里也有电视、录影机和音响,不过,若是拿掉这些电器用品,那么这里和我曾经偶然见过的监狱个人牢房很相似。 虽然洛多尼一味地谈论迪蒙西村,并且一再重复叙述同一件事情,但是好像还是得去习惯他。许多号称专家的世界名人,其实也和我一样,进入这个房间后,会以研究为名,想打开、翻动房间里的各个抽屉。洛多尼说其实抽屉里没什么东西,他也不太在乎自己被这样对待,只不过他还是觉得那些大学教授好像一进入他的房间,就摇身一变成为闯 空门的小偷。他一边说难以忍受那些人的行为,却又让我做出相同的事。 抽屉里有许多东西,但都是他孩提时玩过的无用之物,有人偶、玩具枪,也有漫画、南美的小石头、类似吉他的夏威夷四弦琴、玻璃弹珠、动物的面具等等。房间的角落,有个样式老旧的皮箱,里面放的是廉价的镜子、沙漏、新旧约圣经和一些准备要丢弃的大型物品。其中好像也有几件重要的东西,但是,现在的他完全不关心那些,还说:想要什么就拿走也没有关系。当我问“未完成的草图可以给我吗”时,他稍微想了一下之后,就说“没有关系,拿去吧”,而不是“如果你真的喜欢我的画,就请拿吧”,或“请好好爱护我的画”之类的。 如果是小说家的话,或许会把眼前所见的情景,用来作为说明洛多尼现状的材料,并以此编出一个故事。眼前的这些事物对我多多少少有些吸引力,但是我没有编故事的时间,也不想编故事。 此时的我,注意到了几个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他的画作具有某种奇妙的规律性。除了他只画与迪蒙西村有关的事物之外,他所画的对象还只限定在某几个场景里。他已经画了上百幅的作品了,但所描绘的场景却只限于那十几个地点,而经常反覆画出的,又是那十几个地点中的五、六个。那五、六个场景反覆又反覆地出现在他的作品中。 出现次数最多的是城堡,这是一目了然的事实,大约有数十幅之多,其次是消防队,队上的消防车也出现过好几次。他以不同角度,画了很多幅以消防队为题的画,总数超过二十幅。 第三多的应该是树木。他所画的树木好像都是同一棵树。那好像是可以在圣诞节时,拿来装饰用的刺叶桂花树。有时只画树的本身,有时画的是缠绕着年节灯饰的树,有时则是覆盖了白雪的树。树的画大约在十幅以上,而且约有半数的画里,树旁还站着巨人。 再来就是钟塔。钟塔其实是一座左右两旁竖立着希腊式白色圆柱的拱门,拱门上面是三角形的砖墙,墙上嵌着一个圆形的大钟。这个拱门好像是学校的玄关。以钟塔为题的画也有好几幅,大部分的画面里,巨人就在这个钟塔建筑的旁边。然后是从上空俯视同一建筑屋顶的画,那栋建筑应该是学校校舍。屋顶上并列着烟囱,四、五支橘色的烟囱排列在屋顶上,这是英国风的建筑。在数张校舍的风景画里,其中也有屋顶积雪的画。 还有就是载货列车的画。火车的画也不少,有行驶中的,也有停靠车站的。火车的背景有的是沿途风景,有的是平交道,有的是乡下车站。所有的火车都是货运列车,没有载客列车。背景是沿途风景的画面里,还画着和火车并行,好像在竞速般的红色巴士。这些火车画里,当然也有列车在雪中行走的作品。 也有几幅有关机场的画。机场四周是绿色的丘陵,数架漆着英国空军徽记的复翼机,停在草地上。也有单翼机的画,不过,这些都是小型飞机,完全没有载客用的大型客机。接下来就是和教堂有关的画了。有教堂正面玄关的画、后门的画,也有神父修补衣物的窗口附近的画。 较让人意外的,是画了战车的画;这样的画竟然有五、六幅之多。画面中战车行驶于迪蒙西村的田间道路上,背景是森林。画里的战车总是只有一辆,不会在同一幅画里出现两辆战车,而且每幅画里的战车都是同一款式。 也有以猪为题的画。猪只孤零零地站在迪蒙西村的田间道路上,也让人觉得迷惑。猪只的背景也是森林,猪不在围栏里,而且只有一只。这样的画大概也有五、六幅吧! 当然也有描绘尼斯湖风光的画。不过,在还不知道洛多尼所画的地点之前,人们并不知道那就是尼斯湖。这样的画也有几幅。雾霭笼罩着湖的北面,湖的后方就是森林。另外有雨水落在湖面的画,也有雪花飘落湖面的画。有小船停泊在码头的画,也有湖滨和船的画。有巨人半身露出水面的画,也有只露出头部的画。 然后是铺着红砖的广场。这个广场的形状与众不同,不但是长方形,而且还是细长形的。广场四周有小路,供四方民众前来广场集合。广场的画也有好几幅。 不知为何,洛多尼的画里竟然也有大象。大象出现的地点应该是迪蒙西村的丘陵地。丘陵地上满是枯黄的树叶。画里大象不是成群出现,只有孤零零的一只。大象的画不多,大约是三幅。 还有老虎。老虎也出现在迪蒙西村的田园风景中,而且也是单独一只,没有同伴。老虎的画也是三幅。此外还有天文望远镜的画、黑狗的画、果园、眺望远景的画。这些画都是只有一幅。 画的数量很多,超过百幅,但题材却很有限。在战车、猪、象、老虎、森林、黑狗、望远镜等题材的画中,以战车和猪为题材的画数量较多,其他题材的画数量较少,大都只有一幅。除了上述的题材外,洛多尼反覆的画着城堡、刺叶桂花树、钟塔、消防队、火车、机场、教堂、湖泊、铺着红砖的广场。画作的所有场景都在迪蒙西村。上述的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确实引人注意。 我拿这个问题问洛多尼,为什么作画的对象只有这些。结果我得到的答案一如预期,他说他也完全不知道为什么。他是因为脑部接收到强制性讯息,让他不由自主地拿起画笔,画下被强硬灌进脑海里的风景。他会画图的原因只基于此,没有其他理由了。这是天意,是从某天开始,老天突然交给他的使命。 接着我问为什么会画猪、虎和大象?迪蒙西村有那些动物吗?迪蒙西村有动物园吗? 关于这个问题,他的答案先是摇头,然后说不知道,说他只是把浮现眼前的幻象画出来而已。据我事后的调查,迪蒙西村附近并无动物园。 我还问了和巨人有关的问题。虽然明知他的答案也是“不知道”,但我还是问了。当我问他:“巨人也是浮现在眼前的幻象吗?”他说:“是的。”可是,他又加了一句话:“圣经里也有巨人。”这句话让我吓了一跳,因为在我的记忆中,圣经里并没有那样的怪物。 3 两年后,我再度去见洛多尼,地点是宽阔无人的街区上。因为周围太安静了,反而会听到不知从哪儿传出的细微声音。洛多尼将这个街区的某间仓库改建成工作室。音响和电炉都放在工作室的地板上,古典音乐自音响里流泄出来,在空旷的空间里回荡。 这时的他已经相当有名了,某个地方的纪念馆里,还摆放了他的半身石膏像。他愉快地笑着告诉我,他现在的工作室和制作石膏像的工作室很像。他一面听着音响里流出的舒曼的曲子,一面还是画着他意识里迪蒙西村的坎诺城。他的画架前一张照片或明信片也没有,也就是说,他画的不是眼前之物,他画的是脑中的风景。 不过,那天我觉得画架上的画有点奇怪。那幅画画的是钟塔,我觉得奇怪的地方是:那幅画里出现以前的钟塔画里所没有的东西——钟塔上方,有张女性的脸。以现代人的观点来说,这种充满超现实主义风格的画,其实不算什么。可是洛多尼以前的画中,从来没有出现过正常人类的脸,现在竟然画了一张女人的脸,当然会让我觉得奇怪。我不自觉地盯着画看,觉得他的精神深处,恐怕又发生变化了。 女人脸孔的下面就是屋顶,看不到她身体的其他部位,因此这张女人的脸是浮在半空中的。女人的脸与洛多尼记忆中坎诺城所在的村子一样,都浮在半空中。从构图上看来,女人正从空中俯视地面。因为这是一个没有身体的女人,所以我不禁会联想:这女人代表的,莫非就是洛多尼本人。 白天的时候,光线由天花板的天窗洒下来,室内显得很温暖。但是,为了避免作画时光线过于刺眼,所以天窗用的是毛玻璃。此时不知道是不是毛玻 璃的缘故,眼前这幅画的画面看起来蓝蓝的。这点也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因为这幅画里的世界,好像还是白天而不是晚上。 工作室的角落里有睡袋。与睡袋不同方向的角落,可说是个简单的厨房,那里有旧式的大型冰箱、瓦斯炉,还有罐头、火腿、牛油等等食物。地板上有烤炉,也有大型的饮用水容器,也有咖啡机、咖啡豆。大概是曾经做过短暂的厨师的关系,所以能把基本的生活环境弄得相当舒适。看来他不仅在这里作画,也在这里吃饭、睡觉。他在这里过的生活就是作画、吃饭、睡觉、醒来、作画。 我在室内绕了一圈,看到一幅好像刚开始不久,上面还盖着布的画。我回头看他时,他正专注于作画之中,所以我就擅自掀开布看。这是一幅之前已经被画过很多次,以刺叶桂花树为主题的画,但是这幅画里的刺叶桂花树的树枝之间,好像也有一张女人的脸。这幅画几乎还没上色,但是,未来似乎也会是一张偏蓝色系的画。我回到他的旁边,在他身旁的椅子上坐下,并且安静地看他作画,很小心地不让自己打扰到他。过了一会儿,我见他好像画累了,才开口问他:“画的构图是你自己想的吗?” 他先是抬头看着我的脸,露出一副听不懂我说的话,希望我作说明的表情。他经常有这样的表情。 “在画面上加一张脸,是你自己的想法吗?”听到我的说明后,他立刻摇头,然后用一贯匆匆忙忙的口吻说:“我从来没有用自己的想法去决定画面的内容。我画我看到的景物。” “在梦里看到的吗?” 他想了想,点了一下头。“也在梦里见过。但是……”他欲言又止地说着:“梦里看到的东西很多,并不是只有这个。” “这张脸代表的是你自己吗?” “不是。”他立刻回答,并且摇头表示否定。 “这是女人的脸吗?” “嗯。”他点头了。 “这个女人正在看下面吗?” 他又思考了一下,才点头。 “大概是吧!我自己也不清楚。我总是不能理解我画中的东西,一次也没有明白过。因为我什么也没做啊。” “这女人的身体呢?” 结果他又摇头了,并且说:“只有脸。” “你的意思是:她是一个只有脸部的女人吗?” “嗯。” “她在半空中?” 他没有回答我的这个问题,于是我又问:“那么,她的精神是什么?” “整个世界就是她的精神。”洛多尼说。 “这个女人死了吗?” 这个问题好像让他吓了一跳。他先是沉默,然后歪着头思索片刻之后,才打破沉默,说:“是活的,也是死的。” 我因为这句令人感伤的话,而笑了一下。 “你说:‘是活的,也是死的’?” “嗯,是的。”他做了这样的回答后,好像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般,露出安心的笑容。他的口气非常理所当然,所以我也觉得那是很自然的事,便顺口说: “活着的女性和死亡的女性,像云一样的重叠在一起吗?” “嗯,是的。”令人讶异的,他立刻点头,并且很轻快地回答了。然后,就去洗沾着颜料的画笔。 “这画看起来有点偏蓝。是不是?” “看起来是那样。”洛多尼说。他匆匆忙忙地擦手,好像想要外出的样子。我也一样,很想呼吸一下外面清澈的空气。 这时我的脑子里突然浮现物理学这个字眼。了解物理学的人一定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有这样的想法。洛多尼的话让我想到量子力学。会让我产生这种想法的主因,大概是画面上的偏蓝色调。 我们漫步在大马路上。宽阔的马路中央有条白色的线,两旁则空荡荡的,没有停放任何汽车或巴士,也没有任何行驶中的车子。我们走在路上时,也没有任何人与我们交会。 “这里都没人。”我说。 “嗯,一个人也没有。”洛多尼说。 “空气真好。你喜欢这里吗?” “我有时觉得那里好像有人走动,于是想追过去看看是谁。谁知转个弯追过去看之后,看到的是张静止不动的女人的图画。对我来说,这里是很理想的地方。我想一直住在这里。”洛多尼说。 我们走在马路的正中央,脚踩着路中央的白线,四周很安静,只听得到我们两人的脚步声。我仰望天空。今天的天气很好,是英国少见的蓝天,虽然空气中有些寒意,但是晒得到太阳,所以还是觉得很舒服。我和洛多尼一面走,一面天南地北地闲聊。 “御手洗教授,这个世界上的时间都是从过去流向未来的吗?” 我点头,说:“一般都是这么认为的。” “那么,不会有和过去无关的未来吗?” “不论是现在还是未来,都逃不出过去的因果。”我说。 “真的吗?” 听到洛多尼的反应,我轻轻笑了起来。因为我也有同样的疑问。 “牛顿是这么说的。”我只能这样回答。老实说,这是已经发霉的理论,现在的理论物理学者几乎没有人还作如是想。 “那里有酒吧。”洛多尼突然这么说。 “你开始喜欢喝酒了吗?”我讶异地问。洛多尼以前是不喝酒的。 “我不喜欢酒,但我喜欢那种气氛。”他说着,然后在路中央做九十度的直角转弯,朝酒吧的门走去。靠近门的时候,洛多尼的手去拉门把,结果洛多尼的右手和门把一起滑了出去,门一动也没有动。 门和周围的墙壁一点缝隙也没有,这个门其实只是墙壁上的一幅画而已。洛多尼沿着墙壁走,在写着“酒吧”字样的玻璃前停了下来。 窗户上有窗帘,里面有好几个男人。洛多尼把脸靠在写着“酒吧”的玻璃窗上,看着里面的情形。但是,这也是一幅画。洛多尼用手掌去拍打玻璃窗,但是,发出来的竟不是锵锵的玻璃清脆声音,而是砰砰的夹板声音。 “这几个星期里,这个玻璃窗都只是画吗?我知道几个月前、几年前,这个玻璃窗确实是画出来的。可是,昨天这里是真的玻璃窗呀!怎么现在又变成画出来的呢?” “你肯定?” “以前我没有像刚才那样拍打过这里,只是站在那边看。那,就站在那个柱子后面。不会有错的。”洛多尼带着信心,很肯定地说。“我还听见里面传出的音乐声。”接着他举起脚,往加油站走去。他走进加油站里,来到加油的机器前,拿起一支加油的橡胶软管,让管嘴朝下。“一滴油也没有,这里根本没有汽油。可是,以前这里确实有油。” 我点头,表示了解他说的话。“你想说什么吧?” 洛多尼将管嘴放回原处,一边走一边说:“这样的现实根本不是过去的累积。通往现在的通道有好几条,有许多是重叠存在的,我们每天都会遇到其中的某一条,这绝对不是我们自己能选择的。” “你的意思是:有各种不同的现在,同时并存在宇宙空间里?” “我是这么想的。”洛多尼很有信心地回答。并且接着说:“我画的就是其中的某个现在。我想一定是这样的。” “大卫·杜维奇。” “什么?” “多重宇宙论。” “那是什么?” 我笑了一下。我不想多做解释,因为这时候解释没有什么意义,但也不能不回答他:“很难说明。总之,有人的想法和你的说法一样。已经有物理学者在研究这个东西了。” “物理学?” “嗯。” “我们生活 的地球上,也会发生那样的情形吗?”洛多尼认真地发问,并且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会发生。”我保证般地说。“但是,那是在原子核和电子的世界。” “人类的世界呢?” “在这个小小的地球上,人类连光的速度都还无法实际感受,所以牛顿的理论就足够应付我们常人的生活了。” “人类会从未来想到什么吗?” 我讶异地看着洛多尼,问:“你的意思是?” 洛多尼露出想说什么,却无法说清楚的样子,最后便什么也没有说。 “认真思考宇宙问题的时候,就会发现现在的物理学已经和牛顿的理论不太一样了。从过去到现在、未来这种单向进行的时间顺序,是无法完全解释宇宙全体面相的。量子力学改变了这一切。人类需要持续观察这个问题,而观察本身,就是参与历史的行为。” “怎么说呢?” 洛多尼流露出超乎寻常的兴趣,甚至停下脚步来发问。无可奈何之下,我也只好跟着他停下脚步。 “普林斯顿大学的约翰·霍拉教授说:观察者藉着观察现在,来创造过去。只有观测现在的人,才有资格述说过去。也就是说未来可以决定现在。” “啊……”洛多尼不再说话,陷入沉思之中。 “可以说说你的画吗?你作品中的影像,是从哪里来的?” “我没有办法说明。非常难以说明。” “嗯,好像我们都在说难以理解的事。”我说。 “那个影像自动跑进我的脑子里,然后我想画,觉得不画不行,于是就把那个影像画出来。”洛多尼说。 “那个女人是谁?是你认识的人吗?” “我不知道……”洛多尼说。但是他的语调明显的和之前说“不知道”时,有微妙的差别。他又踏出脚步了。 “可是,你刚才说那张脸不是你自己。是吧?” “嗯。” “至少你知道一点,就是:那不是男人的脸,而是女人的脸。这是你很快就能回答的问题。不是吗?” “嗯,是吧。” “出现在你画作里的东西,都是你曾经熟悉的,所以说,你也应该知道这个女人吧?”我这样追问着,但他却沉默以对。 “你知道她的程度,至少和知道巨人差不多吧?”我的问题似乎让他很为难。洛多尼对我是相当坦诚的,但是仍然有所隐瞒,他并没有把所有知道的事情都告诉我。 “这样吧,洛多尼,我们来谈谈你的梦。你作了什么样的梦呢?还有,那些影像是怎么进入你的脑子里的?” “我坐在宇宙飞船中,在宇宙中飞行前进,突然会有一道光线超越了我的飞船,从我的眼前闪过。那道光是从地球发出来的。”洛多尼说。 “光?你能说出光的形状吗?” “这个……光线前端的形状好像水母,白色而刺眼,并且是半透明的。这道光线会随着前进而改变形状,有时样子像把长枪,尖尖的。这道光线会在我的旁边,与我乘坐的宇宙飞船一起飞行一阵子,所以能看到半透明光里面的许多东西。” “都是些什么样的东西?” “有街道风景,有人。不过,所有的事物都是冻结的。” “冻结?” “就是说它们都是不动的。不过,因为我和光以同样的速度飞行,所以看起来是那样。如果我的飞船速度超过光的速度,那么光里面的人就会往前走。如果我的速度比光慢,光里面的人就开始倒着走。” “没错。还有呢?”我深感兴趣地问。 “我让飞行船的速度到达极限,继续追逐那道光,并且拚命地追。那样一直追逐下去的话,最后我会和那道光合为一体,然后在光的里面前进。我一直前进,直到光的最前面,结果就……” “看到蓝色的世界。”我说。 “就是那样!你怎么会知道呢?” “而你回头看的时候,世界是红色的吗?” 这个问题让洛多尼思索许久。 “是吗……唔,或许是那样。” “你的视线是不是集中在前方的小圆圈内?后面的星星也都进到光的里面了?那些星星是蓝色的,但是它们又被黄色、橘色、红色的色环包围着。蓝色星星被彩虹包围着。你看到的是不是这样的情景?” 洛多尼又陷入深思,一会儿后才说:“唔,或许是那样。” “那是星虹。”我接着说:“洛多尼,你喜欢爱因斯坦(einstein)吗?” 了解我为什么这样问吗?我觉得洛多尼的幻想,相当符合爱因斯坦的特殊相对论。但是洛多尼却说:“什么一块石头3?教授,我也有美丽的石头。据说每一块石头里,都锁着一个美丽的生命。” 译注3:将einsteiein即为德文“一块石头”之意。 “你以前看过物理学的书吗?”我问。他摇摇头,说:“一次也没有。” “洛多尼,继续说你的梦吧。”我催促着说。 “那时我看到了许多坎诺的风景,还闻到石头和草的气息。” 我点头、叹气,烦恼着要怎么解释洛多尼的梦。但是洛多尼的样子很淡然,不像在耍我,或故意拿物理学的东西来试探我。 “你好像已经想起不少和那个村子有关的事了。”我这么说时,他却说:“我什么也没有想起。我只看得到景物,至于那边住着什么样的人,那些人叫什么名字、几岁,过什么样的生活等等,我一点记忆也没有。只有在极偶然的时候,我才会知道自己在那里做什么。在我脑海里苏醒的,只有和自己的意志无关的景物。” “你这样的情况确实不能说是想起什么东西了。” “没错。我知道那里叫迪蒙西,是英国的某个小村庄,可是这些事情都不是我自己想起来的,都是别人告诉我的,都是知识性的东西。我不会主动问别人那里的事情。”洛多尼说。 “你说的‘那里的事情’,就是你所熟悉的村子的事情吗?” 他摇摇头。“不是那个村子的事,那些事都不能触动我的心。而且,我觉得‘想起’这种事,根本没有意义。我对这个追忆……我不知道这样说是否适合,我只是想沉浸在那个气氛里,一面画图,一面永远地追忆着坎诺。这样就够了。我追忆的不是迪蒙西这个村子,是另一个不一样的地方。” “不一样的,是时间吧?” 我说着又想笑了。我觉得我好像在跟洛多尼上理论物理学的课,在讨论时间与空间的关系。这样下去的话,我觉得接下来就会说到时间是空间的另一面了。不过,洛多尼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 “你为什么不愿‘想起’呢?”我又问。 我这个问题好像进入核心了。洛多尼动作缓慢地摇摇头,说:“我不知道。” 于是我试着从另一个方向问:“因为这样比较轻松愉快吗?等待村子的景物自动进入你的脑子里,然后再把那个景物画下来就好了。” 我感觉到气氛有点古怪。被人家说那样比较“轻松愉快”,心里会很不舒服吧!但是,不像医生一样地反覆提出根本的问题,是很难让洛多尼开口的。他应该已经习惯这样的问话方式吧?因为在他五十年的人生里,这样被逼问的情形,必定出现过很多次了。我若想得到更有用的讯息,不这样问就很难进行下去。但是,洛多尼稍微思考之后,同意了我的说法。“嗯。” “你是从华吉尔医生那里知道侧头叶癫痫这个病症的吗?” “我听他说过。”他点头说。 “脑中叫你作画的指令出现的时候,你觉得 愉快吗?”我在问他话的同时,渐渐觉得自己的情绪变奇怪了。我也知道洛多尼会有什么样的心情,但是做为医生,我除了这样问之外,实在别无他法。我不知道侧头叶癫痫发作时,病人的感觉会如何。 “愉快吗?……”他自言自语般,喃喃地说着,然后发出笑声。 “我找不到可以表现当时心情的词汇。我以为教授你是知道的。不论多厉害的作家,也无法形容那时的感受吧!如果现在有医生说要帮我治疗,解除我脑中的那个指令,那么我一定会抵死反抗,逃到天涯海角让医生找不到我。因为没有那个的话,我现在活着就没有意义了。” “唔。”我点头,表示可以了解他的回答,嘴巴里却说:“有那么严重吗?” 结果他露出厌烦般的表情,说:“不是严重不严重的问题!世界在一瞬间进入我的脑子里,这是多么让人激动的事情!进入我脑子里的,总是坎诺所在的那个村子。但是,我脑中的坎诺城,并不是现在大家所说的坎诺,而是只有我自己知道的那时的坎诺。至于我的坎诺在哪里呢?这因时而异的,我也说不清楚。不过,不管是城堡、钟塔,还是消防队或教堂,那里的世界会在一瞬间进入我的脑中,并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有时我会被震撼得全身失去力量,好像不能动弹。钟塔的钟声似乎就在我耳边响起,震得我鼓膜发痛;我的鼻子好像可以闻到攀爬在石墙上的常春藤叶的气味,皮肤也可以感觉到叶子的柔软,甚至闻到不知在什么地方绽放的花香。那里的风轻拂我的脸颊,把我的头发吹得飘起来了……我真的清清楚楚地感觉到那些了。我的眼睛也清清楚楚地看到建筑物的墙壁,和石头一块一块叠起来的样子。哪里有小洞、哪里有裂痕、青苔盘据地面的情形、墙上涂鸦的模样,我都看得一清二楚。还有拿起石头时,石头潮湿的气息、消防车靠近时汽油的味道、晾在院子里的衣物上洗洁剂的香味等等等等,我也可以感觉得到。那一瞬间我能掌握全世界,任何角落都逃不出我的掌握。 “那种体验所带来的感觉,与人生中的其他经验都不相同。正常的人生里,应该不会有类似的感觉。我祈求人生中能有类似感觉的经验。或许感觉到神的存在,或感觉到神就在身边的感受,会与那种体验所带来的感觉相似吧!不过,我还是认为那种感觉之下的激动,远胜于感觉到神的存在。” “或许和吸食毒品后的感觉很相似。”我说的,完全是一个医生会说的话。 “或许吧。不过,我不知道毒品,也不觉得这两者可以拿来做比较。”洛多尼回答。 “你从小就有那样的经验了吗?” “我小时候就有类似的经验了。可是,因为那和正常的世界完全不一样,所以小时候每次发生那样的经验时,我就会因为极度的害怕而哭泣。我没有亲人可以安慰我,我想他们都已经死了。不过,我小时候,不懂得如何重现那个经验带来的感觉。” 即重现的方法就是画成图画吗?” “如果把那个感觉一直留在自己的身体里,那么身体就会爆炸、毁灭,所以必须把那个体验弄出身体之外。” “你的身体吗?” “嗯。” “你对别人说过那个经验吗?” “因为那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所以告诉别人并不能为那个经验找到出口。必须用更准确的方法,让身体里的那个经验找到出口。” “所以说,你画图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得到解脱吗?” 他静静地想了想,才说:“不是。我是为了坎诺。我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不是还爱着坎诺那个地方,但是,我一定曾经深爱过。因为,我有时会忍不住地想在那些令人怀念的乡间小路或马路上散步,有时非常想亲近那座美丽的废弃城堡。那种渴望经常强烈到让人想哭。我觉得那些地方和过去的我是一体的。虽然我认为那个村子大概无法回应我对它的心情,但是确实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取代我对那些地方的爱。我想让英国人知道,那个村子曾经是那样的美好。以后就算我死了,那个村子毁灭了,我的画还可以让世人回忆起那个村子的存在。这才是我画图的目的。”洛多尼说。 “为了得到解脱,却必须经历辛苦过程。是吗?” “是辛苦没错。但是,话也不是这么说的,因为这不是辛苦、轻松这种字眼就可以说明清楚的。我不想逃避,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只有我才能做的事,我一定会去做。” “没错,洛多尼,你说得没错。”我又说:“洛多尼,你刚才说你画的是坎诺的某个时期。你所画的坎诺建筑,例如城堡、教堂、钟塔等等,比例上都比实物大。尤其是栅栏。那些栅栏成人是跨得过的,但是,小孩子就得用钻的才行。我把你的这个画风,解释成那是你孩提时代的风景记忆,因为任何事物在小孩的眼中,都会比平常来得大。” 他一面走,一面认真的思考我说的话。经过一段时间的沉默之后,他停下脚步,慢慢的弯下腰,抱着膝盖,蹲在路中央的白线上。我和他做相同的动作,蹲在他的旁边。 一会儿之后,他说了:“以前我也是这样想的。但是,我现在却不这么想,我觉得不是那样。” “不是那样?” “因为出现在我脑子里的影像,并不是记忆。”他突然做出重大的发言。 “你说那不是记忆?那么,那是什么?” “啊,或许也可以说那是记忆。不论那是记忆还是什么,都是称呼上的问题,并不重要。只是,我最近清楚了一件事,就是:那不是我过去见过的风景。” 洛多尼说完上面的话,便抬头看着天空,静静地维持着那个姿势。 “不是过去?那么是从哪里来的?” “未来。”洛多尼说得很清楚,说完之后就低下头。再说:“我很清楚地知道,那些光临我脑子里的风景,来自未来。” 我对他的发言并不感到意外,但是,因为他说的内容,实在超乎常识,所以我想了想之后,才问:“你怎么知道那些风景来自未来?” 对于一个不知道爱因斯坦的人,我只能用这种方式发问。到目前为止,他所形容的事情都相当合理。以接近光速移动的时候,正要接近的事物会呈现蓝色调,而逐渐远去的事物则会呈现红色调。洛多尼作品的画面上,呈现出蓝色调,也就是说,他的潜意识知道画面上的风景来自未来。 “我没有办法说明。但是,我知道我画的不是过去的风景。”洛多尼说。 “为什么你知道呢?关于这一点,你的脑子里没有任何灵感吗?如果有的话,不管多少,请你一定要说。” “教授,这是治疗的方式吗?”洛多尼问。 “这是比给你吃药、打针都有用的治疗。” 我回答。我的回答是相当真心的,但是,我也怕太认真逼问,而让他招架不住。我当然想救他,但是一旦被他问是否以医生的身分在治疗他时,我却会担心,因为我无法给他医生的保证。我真希望我是医生。 “因为真的不是过去。这件事很难说明清楚呀!我最近刚要开始画一幅新的画。” “啊,我在你的工作室里看到了。是女人的脸在刺叶桂花树枝叶之间窥视的画吧?” 洛多尼点头。 “钟塔上的女人和刺叶桂花树的女人,都是我知道的人。” “你知道的人?” “不过,我不知道她们的名字,也不认识她们,我的脑子里也没有和她们有关的记忆。总之,我对她们的事情一无所知。” “唔。” “我知道那两个女性,就像现在我知道迪蒙西村在苏格兰一样。都属于知识性的知道。” 接着,他停止说话,我也不发言,只是安静地等待他往下说。因为我觉得他即将说出很重要的事情。“我每天都听fm的新闻。”说完,他又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又说:“关于绘画的风格或派别,我一点也不懂,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超现实主义的画风。” 然后,洛多尼又沉默了。这种说说停停的情形,好像在玩填字游戏,我必须很努力,才能把洛多尼说的片段补缀起来,完成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洛多尼无法自行完成,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在意的是什么,也不知道那些进入他脑中的画面有何意义。 “教授。”洛多尼以有点犹豫的口气,问:“你相信神吗?” 他的问题让我有点惊讶,不过,我知道我若没有回答他,就无法继续进行我的问话。 “我相信。我觉得神随时就在我身边。” “那个神——医生的神允许复仇这种事吗?对伤害自己的人进行复仇。” “不行。”我很快的回答。于是他吃惊地问:“你信仰的是什么宗教?” 我说:“你是问基督教、佛教、回教吗?不,那些都不是我的信仰,我信仰自然中的所有启示。那些启示会出现在数学的方程式里、真理之中或艺术里面:那些事物仿佛磨得光亮的镜子,可以反映出神的意志。我不相信拥有人类性格的神。” 听了我的话,洛多尼又沉默了。他的脑子里,好像还隐藏着不能开口对我说的想法。 “你真好,这么坚定……”他落寞地说,我不禁笑了。 “因为你心中有化不开的烦恼。洛多尼,你想去坎诺的村子看看吗?”我的话让他全身发抖,并且用力地摇头。他那全身发抖的模样,让我觉得那是一种强烈厌恶感所产生的激烈反应。他曾说过那是他以全部生命热爱着的村子,现在却厌恶得全身都会颤抖。他的心中必定有一个大谜团。 “你不想去……你不想回去坎诺吗?” 他以慢慢摇头的动作,做为回答。他摇了很久,好像没有人喊停的话,他就会一直摇下去。 “为什么呢?”虽然知道问也是白问,但是若不问的话,我们的对话就进行不下去了。 “到现在为止,我一直觉得自己好像每天都生活在半空中,轻飘飘地浮着,脚怎么样也碰不到地面,因此我的情绪一直无法稳定。我认为这种情形和坎诺有关,坎诺的存在,让我非常急躁,我很受不了这种情形。不管我在煮义大利面时,还是在我个人的画展会场上,或接受采访的时候,我都觉得心虚、焦躁与不安。怎么说才好呢?我觉得我好像没有实际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样子。这种感觉有点……” 他说到这里就停止了。 “唔?有点什么?”我想听他亲口说明,但是等了又等,他就是不再说明。 “或许去到那里之后,你的情绪就会稳定下来。”我只好试着这么说。于是他说:“教授,你觉得为了治愈我的病,有必要去那里吗?” 我摇摇头,说:“如果我是初出茅庐的精神科医生,或许我会说‘是的’。但是,我并不认为让你的心情稳定,使你不再是艺术家就是治愈。” “那么你为什么要我去?” “现在说明这个嫌太早,也太困难了。还不到要说明多重宇宙论,或解释霍拉的‘观察者决定过去论’的时候。” “你刚才问我,我是在什么样的心情下不想回去的。”洛多尼说,我点点头。 “我的心情是:我觉得我和明天就要被吊死的死刑犯很像。或许我去了那个村子后,就会被吊死。” “被吊死?” “是的,所以我才会有这种不稳定的感觉。然而命中注定,或许总有一天我会被带回去,那一天可能是今天、明天或后天。那一天也就是我被处刑的前一天。” “你是这样觉得的吗?” “是的。” “是那些画让你有这种感觉吗?” 洛多尼好像受到打击似地沉默下来。他双手抱头,很不容易才从喉咙里挤出声音,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总之,我不能去那里。我不是担心去了那里之后,出现在我脑子里的记忆就像龙卷风过后被清除得一干二净,让我不能再画画;我不害怕这个。” 他低垂着头,眼睛看着柏油路路面,好一阵子都没有把头抬起来。 “我的命运早已决定了。未来的事情是不会改变的,以后会发生的事情,都是早就决定好的。我的未来很惨。我很相信神的存在。我相信的神,和教授你的神是不一样的。那是复仇的神,祂告诉我未来的记忆,我的将来会很惨。还有,我是有使命的,我必须完成使命。我知道那是正义的使命,而且会有很严重的后果,这个后果会影响到这个国家。不,或许会影响到整个世界。” 我仔细地想了一下他所说的话。 “你是多重宇宙论者吧?”我说。 “唔?你说什么?”洛多尼说。 “世界有许多个未来,它们是摺叠存在的吧?其中一个就是你所说的,会很惨、很严重的未来。不是吗?” 洛多尼抬起头,点点头。“是的。但是,有一个那样的未来就够了。总之,我是无法逃脱命运的。” “你怎么知道呢?” “不是很明确了吗?那些画已经显示出来了。”洛多尼叫喊般地说。他的声音在无人的马路上回荡,传到远处,又变成回音折回。 “我是记忆的画家,不是吗?我所画的东西,都可以放在显微镜下检验,并且被证实是存在的,这是大家都确认过的吧?画确确实实的告诉我了,未来那个叫迪蒙西的村子将会发生的事。我完全知道,我也记得很清楚。” “画告诉你那些?” “不只画。” “那些事和你有关吗?” “所有的事情都是我做的。”他说。 “既然是未来的事情,不是可以去阻止吗?” “阻止不了的。那是绝对无法阻止的事,那是既定的事情。” 洛多尼很肯定的说。 “我们一起去阻止。” 我说,结果洛多尼又开始发抖了。 “看!这就是命运,是恶魔的诱惑。因为这样,结果我就会被带去那个村子!”洛多尼大叫着:“这太过分了!” “我和你一起去,而且帮你阻止你担心的未来。”我说。 “不行的,谁也阻止不了的!”他肯定的说。他强烈的相信未来的记忆。 “因为我记得那么清楚,所以那是绝对阻止不了的事情。” “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 “我不想说。那是很可怕的事!非常悲惨的事!”洛多尼哭声地说。 “我知道了。好吧!”我说:“我自己一个人去吧!” 但是,这句话也救不了沉溺在恐惧中的洛多尼。 洛多尼·拉西姆手记 a 御手洗教授问我,在个人的领域上,我是否认识出现在我画作上,仅出现脸部的女人。然后我告诉他,我想起和坎诺有关的一些事情了。 要我回答和坎诺有关的事,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我虽然说我想起来了,但是我想起来的东西却不完整。就像问我画中女人的生死问题一样,我觉得她们是活着的,但也是死了的。我虽然想起一些事情,但又好像想不起任何事情。 我心中的坎诺,和人们口中的迪蒙西村,是完全不同的地方。坎诺在迪蒙西地下十码之处,是个像一面大镜子一样的世界。不,不是的,迪蒙西才是坎诺的镜子。 迪蒙西村天主教教堂的正下方,有一个外观和建筑材料分寸不差,完 全一样的教堂。在迪蒙西村消防队地下十码,也有一个和迪蒙西完全一样的消防队。这两个村子里住着外貌相同,性格相似的人类,他们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不过,他们彼此之间没有联络,也没有往来,完全各行其是。 我想起来的,是坎诺村。所以,人们若问我是否已经想起迪蒙西村的事时,我的回答是“no”。 御手洗教授问我:“你想去坎诺的村子看看吗?” 又问我:“你不想去……你不想回去坎诺吗?” 更说:“或许去到那里之后,你的情绪就会稳定下来。” 他不知道他对我说的话,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我的心情绝对不可能因为去了坎诺就稳定下来的。因为过去四十年来,回去坎诺的想像,一直存在我的内心里,那个想像让我长年生活在可怕的心情之下。光是想像,就让我生活得如此悲惨,真的去到那里的话,我想我一定会疯掉的。那是十分危险的事情。 我知道御手洗教授想问我什么,好几次我都感觉到,他想问的话已到了他的喉咙。他想问的是:“你不能告诉我吗?一开始的时候,你为什么会去那个村子?” 我明白他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他知道我的秘密全在那个村子里。 可是,不论是谁都有不想让人知道的事情。我和普通人不一样,宿命里有无法摆脱的苦恼,我是犹太人。我知道钟塔上的女人是谁,因为我想起来了;我也知道在刺叶桂花树的枝叶间,是哪个女人的脸,我也想起她了。 我甚至可以说出她们的名字。钟塔上的女人名叫柯妮·达文生,刺叶桂花树上的女人叫波妮·贝尼。她们两个人都是婊子、母狗,是不应该活在世上的母狗。 那里是个母狗群集的村子,其中最恶劣的,就是她们两个。她们会在人们经过的地方徘徊,嗅出任何可以散播谣言的种子,然后到处乱撒。她们是世上最低贱的一群,连神都唾弃她们,所以我就把她们杀死了。 至于我们母子为什么会去那个村子呢?这当然是有原因的,对我们母子而言,那个村子是我们的应许之地。我母亲的血液里,流着苏格兰人的血,她原本就是那附近的人。 我们一直想摆脱加诸我们身上的特殊命运。我虽然只是一个孩子,却深深烦恼着自己存在的问题。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只有我们这个人种活得这么辛苦?为什么我们的周围总是充满血腥?为什么我们不能像别人一样快快乐乐地庆祝耶诞节?为什么只有我们必须过着永远流浪的生活? 我和母亲都很喜欢英国人唱的那首歌。听过几次之后,我就记下来了,所以可以在耶稣出生地的教堂旁边,和基督徒们一起唱。 “从前,他的脚走过英国绿色的山林,英国美好的牧场上,神的羊群跳跃着。 “神职者们的脸,曾在我们布满乌云的山丘上发光;但是黑暗魔王把耶路撒冷变成他的磨坊了吗? “把我的金色大弓给我,把我的愿望之箭给我。 “云开了,将我的枪给我。我那点了火的两轮马车还没准备好吗? “我不会停止精神战斗,我手中的剑永远不会沉睡。 “直到我们在英国的快乐绿地上,建起耶路撒冷为止。” 我们母子已经厌烦了迦南的耶路撒冷,那个灵魂的圣地一点也不安稳,所以我们想要像这首圣歌描写的那样,去英国开创新的耶路撒冷,我们渴望去那里,想死在那里。我们一天也不想多等了。当然,只靠母子两人的力量,是绝对建筑不了那样大的城市,所以,我们只想在英国建立自己心中的耶路撒冷。 在以色列的时候,我们家族住在西耶路撒冷的老旧公寓里。我出生在这个纷扰不断的街区。我一岁时,耶路撒冷的战乱波及全国,后来在英国人的调停下,我们的国土分裂为二。可是这个调停的结果对以色列有利,结果引起阿拉伯国家的愤怒,于是战争又起,我的父母只好抱着我逃离故乡。因为战乱的关系,我是在缺乏食物的时代下长大的。以色列虽然赢得了第一次中东战争,可是自我懂事以来,我的周围几乎每天都有人被杀死。 拉西姆家族住的公寓地点非常好,用走的就可以到寝殿之丘和哭墙。母亲常自负地说我们住的地方是西耶路撒冷最热闹的街区,是靠近亚弗路的高级住宅区。 当街区平静,没有纷乱的时候,我们家多少可以有点积蓄,所以算得上是富裕的家庭。当时父亲在亚弗路上有两家店面,一家是服装店,一家是洁净餐厅(专卖犹太教徒食物的餐厅)。餐厅里有培果(犹太教徒的面包),和洁净食物(犹太教徒吃的食物)。局势稳定时,两家店的生意都很好。 和父亲开的餐厅相隔两个店面的店家,是一个巴勒斯坦女性开的服装店。父亲常带我去她的店里买衣服,她也常到父亲的餐厅吃饭。我们和穆斯林(伊斯兰教徒)都不吃猪肉,所以穆斯林也可以接受犹太教徒的食物。犹太教徒信仰的神和穆斯林信仰的神是亲戚,所以根本没有互相仇视的必要。我六岁以前,耶路撒冷这个地方一点也不可怕。 可是,自从那个晚上以后,我们家的生活就一下子掉进地狱里。原因是我在亚弗路捡到一支钢笔。那是一支可以画出粗线条的钢笔。吃晚饭的时候,父亲在餐桌上把玩那支笔,笔却突然爆炸了。父亲满脸鲜血地被送到医院。父亲没有立即死亡。钢笔爆炸后,父亲又活了一个礼拜左右,然而那一个礼拜对父亲而言什么意义也没有吧?不过,却是让母亲有心理准备的时间。那段时间里真正受苦的人,只有父亲一人。那时我常和母亲在一起,有时还独自坐在走廊的长椅子上。 坐在长椅子上时,我的心里会浮现强烈的懊恼,为什么我要捡那支钢笔呢?为什么我要把那支钢笔带回家呢?我到底做了什么可怕的事情呢?让父亲这么痛苦,我要如何补偿才好呢?母亲说父亲会永远待在医院里,所以我想:我们也会和父亲一样,一直住在医院:或许我们已经没有家了。 父亲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我只被允许见他一次,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时候。那时离爆炸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父亲的脸已经不像一张人的脸。绷带包住他的整个头部,我只能从绷带的缝隙里,看出他的脸颊、鼻子、嘴唇都已肿胀不堪,他的嘴巴裂开到脸颊,分不清眼睛的位置到底在哪里。那时的父亲一定什么也看不见了。父亲裸露的上半身完好无伤,让我觉得很不可思议。他的身上没有伤痕,右手上虽然包扎着绷带,左手却和上半身一样,没有受伤。父亲当然也无法说话,他的身体还是人类的身体,但是他的头部却像一颗形状奇怪的蔬菜。 那时的父亲为什么没有穿衣服呢?大概当时是夏天,天气炎热的关系吧!我不清楚父亲当时是否还有意识,我只知道自己犯了无法弥补的错误,让身为全家支柱的父亲,变成那个样子。 我对父亲的事悔恨不已,即使后来移民到英国,进入当地的小学,只要一想到这件事仍然会掉眼泪。巴勒斯坦人为何那么龌龊呢?小孩子对那样的小玩意,一定会好奇的捡起来看。不是吗?他们明明知道,却还在那样的东西里安装了炸弹。而我也太爱玩了,所以才会上他们的当,把那样来路不明的东西带回家。其实我的家境不错,想要钢笔的话,家里一定会买给我的。我可以过着物资不缺乏的生活,全拜父亲所赐——后来我才知道的钢笔炸弹的爆炸对象,其实并不是以色列人,而是巴勒斯坦难民营里的人的。因为难民很穷,小孩子们会到处捡东西,看到地上有玩具,一定会捡回家玩。我是被报复巴勒斯坦人的攻击行动给牵连了。 可是,就算知道了那样的事,我的愤怒仍然无法平息。从前耶路撒冷是耶和华指导以色列人的地方,是以色列人的圣地 第二章 1 事情发生在苏格兰难得一见的极光出现之夜。地点是苏格兰尼斯湖畔的小村庄迪蒙西。四年多前流浪至此的我,并不知道这地方几十年才能见到一次极光。因为今晚有极光,所以这里的人便猜想或许今夜也能看见尼斯湖中的水怪尼西。大家议论纷纷,街上非常热闹。 位于迪蒙西小旅馆隔壁的“亚文酒馆”,是我经常驻足的酒吧,这里的客人总是非常吵闹,像一群过度兴奋的野狗。这个晚上,酒馆的门开开关关,叭哒叭哒响的开合声持续不断,店里没有一刻是安静的。不过,再怎么吵闹也影响不了我,我只要有酒就行了,不管是威士忌或什么酒都行。总之,我过的是只要有酒精就好的生活,我根本不在乎什么极光不极光的。 我坐在吧台边一个舒适的座位上,动也不想动。为什么我连动都不想动呢?因为坐在这个位置上,可以看到比极光更精采的,琳达胸部山峦起伏的风光。我现在坐的是特别座,只有傻瓜才会想挪动位置。可是,琳达却一直啰啰唆唆地想出去外面。“去一下子就好了嘛。” 我只好说:“好吧。但是看到那个什么极光后,要立刻回来。”然而,这是个要命的承诺。一切就从这个骚动开始。 我抓起外套往外走,但是来到马路上,就立刻后悔了。才十一月,天气就冻得后颈发麻。我不禁觉得自己实在太好说话了,很想立刻回到温暖的酒馆里。可是,起伏的山峦也已站在外面了,而且山峦上面的眼睛,充满了轻蔑的神色,正看着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极光的我。 “天气冷的时候,才看得到极光。”琳达说。 我一直认为迪蒙西村的人口并不多,只有牛、羊、狗呀的。但是,今晚马路上却到处是人,看来我得重新认识这个地方了,原来这里住了这么多人。感觉上好像所有人都跑到马路上来了,而这些人形成的路障,让偶尔出现的汽车很难通行。我实在无法了解为什么大家对这件事会如此热中。 “看,巴尼,你看过那样的风景吗?”琳达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在我的耳边说着。她如果不这样对我说话,我大概听不见她说的话吧?因为马路上非常嘈杂,几乎每个人都在说话,再加上不时响起的感叹声,不大声点说话是不行的。我装醉——不,我是真的醉了,所以整个人靠在琳达的身上,感受她丰满的上半身,并嗅着她身上脂粉和香水的香气。极光那种东西,怎比得上琳达身上的风光。 “好美的脖子。”我感叹地说着。 “是这边啦。”我的下巴被她往上托起。这一来,寒气直接从领口进入身体,让我更加对室外的冷冰感到不愉快。 “那个啦,巴尼,你还不至于老眼昏花吧?”琳达根本不理会我的感觉。 “你说天上有东西吗?”我有点不高兴地说。 “你看嘛,就在那边呀!”琳达兴奋地说着。 我觉得我看见到的,是把牛奶加入咖啡里,轻轻搅动时的模样。当时黑暗的天空里,有个发亮的绿色漩涡正在黑暗的天空中打转。那个绿色漩涡逐渐扩散,变成一张高挂在夜空里,没有边际的帘幕。这是从地面的角落看上去时的感觉。巨大的帘幕轻飘飘地动着。 “极光耶!你以前看过吗?”琳达问。 “没有。”我说。我怎么可能见过呢?我一向住在伦敦,那里是没有极光这种东西的。看到我不耐烦的样子,琳达咯咯咯的笑了,并且问:“你不觉得很感动吗?” “感动吧……”我想了想之后才说。 “巴尼,你呀,这种答案还需要想吗?”琳达对我的回答很不以为然。其实,我是因为喝醉了,脑子里的东西跑来跑去,所以必须沉静一下,才能回答别人的问题。 “好了,我们已经看过极光,可以回去了吧!”我说。然后转身准备回酒馆。可是,琳达从我的背后抓住我的衣领,说:“还不行啦!”又说:“巴尼,你不觉得奇怪吗?”琳达鼓着腮帮子说。不过,她并不是在生气,因为她的嘴角还挂着笑意。然而,我不觉得这里有什么奇怪的事,因为我认为世界上最奇怪的事,莫过于竟然有人不喝酒。 “嗯,很奇怪。”我信口回答。我是说完之后,才开始咀嚼“奇怪”这个词的含意。我的嘴巴刚才虽然说了“奇怪”两个字,其实我根本没有任何感觉。我对眼睛所见的东西,本来就没有立刻产生感触的习惯,总是在以后想起来,或要写成文字的时候,才会因为需要而去思考、回忆,此时脑中才会浮现一些感想。 “天空好像被那东西占据了。”琳达说。 “嗯,是呀。”我同意她的说法。 “喂,巴尼。”琳达好像很久以前就想说了一样。她说: “你想不想去邮局工作?那里正在找人。”我有点讶异地看着琳达的脸,因为她突然提起邮局的事。 “你这样下去会饿死的,没有工作是不行的。”她说着她自己想像的情形。我在伦敦的医院时,也听护士说过好几次类似的话。女人们的想法都是这样的。 “没错,我是一文不名。”我说。琳达大概是认为今天的我之所以对任何事无动于衷,是因为我没有工作的关系。 “好壮观呀!”站在我们附近的一个男人发出感叹,然后说:“站在这么壮丽的景观下,我们显得好渺小呀!是吧?老兄。” 我对他这样的说法觉得很纳闷。即使没有看到这样的景观,我们也会觉得自己的渺小,不是吗? “我听我母亲说过,极光是种不祥的预兆。”琳达说。“看到极光时,就是有人要死了。” “哦,是吗?”我说。老实说,我根本不在乎这些。 “自古以来,人们就很害怕大自然的异象,总认为大自然的异象是魔王降临的前兆。天空出现极光,冰的魔王就会来到地面徘徊。” “那只是放电的现象。”周围有一个男人说。“和日光灯的原理一样。离地面一百公里到五百公里的空中,漂浮着许多带有磁力的电子,那里的空气很稀薄。带有磁力的电子撞上从太阳飞过来的微粒子时,就会发光。”我转头看声音的来源。那是个身材细长的外国男子,他讲的英语有外国口音。 “离极点大约二十三度的位置上,有一个叫做‘极光圈’东西,在极光圈下很容易看到极光,但是踏出圈外或进入圈内,都很难看到极光。” “既然是跟从太阳飞出的微粒子相撞就会发光,那白天不是应该比较容易看到极光吗?”我问。于是那男子露出好像有点困惑的表情。 “嗯,这是个好问题,很难回答的问题。”他说。 “不知是什么原因,太阳的微粒子总会聚集在地球上黑夜的那一半,然后在地磁的作用下,慢慢往极地集中。” “然后发光吗?”我问。“像日光灯那样。” “是的。”那个男人回答。 “那什么是‘不知是什么原因’?” “只有神能回答这个问题。”他说。 我觉得话说到这儿,就变得很无聊了,还不如回到酒瓶面前。极光确实是很特别的现象,如果天气不冷的话,再多看几眼这奇特的景观,也没什么不可。真希望下次极光出现的时候是夏天。 我的脚已经朝酒馆的方向走去,此时迪蒙西小旅馆旁边的刺叶桂花树那边,好像发生了什么事情,引起我的注意。琳达也往那边看去,她的注意力好像完全被那里吸引住了。 “喂喂,那边有一张人的脸,谁在那里呀?”我虽然听到喧扰的声音,但是却对那边的情形一点兴趣也没有,只想快点进入酒馆里面。不过,琳达想去那边看,所以拉住我的外套衣领,把我拖向那边。 那里是村里最大的刺叶桂花树 下,每年十二月这棵树就会变成圣诞树。不久之后,这树上就会挂满小灯泡。这个地方的人民信仰天主教,耶诞节时的活动虽然不见得很盛大,但这棵树却一定会装饰得非常华丽。 “喂,谁在那里吗?”人群中有个男人抬头向上发问。 “从那里看极光可以看得更清楚吗?” 但是,对方并没有回答。我因为被琳达拉着,所以也进入人群之中。一走到树下,周围立刻暗了下来。 “那是树枝的后面,不可能看得更清楚的。” 不知道谁说了这句话。这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 “在那地方干什么呢?” 那里确实是树枝后面相当深的地方。 “喂,在那里的是人吗?” 另外一个人说。 “看得到脸呀!”不知是谁这样回答了。从旁边小旅馆泄出来的黄色灯光,正好照到那个地方,所以刺叶桂花树的树枝看起来黄黄的。 “可是没有身体呀!”不知是谁这么说了。 “谁去拿手电筒来好吗?”有人说。 “我去拿。”回答这句话的,是站在我身旁的琳达。她跑着冲进旅馆的玄关。琳达以前是迪蒙西小旅馆的工作人员,因为这层关系,也常到亚文的酒吧。 不久之后,琳达一面摇晃着手电筒的光芒,一面走出饭店的玄关。众人看见她出来后,都不由自主地抬头往上看,等待她的手电筒照出什么奇特的东西。她一回到我身边,就很谨慎地让手电筒朝上,照射那个大家觉得奇怪的东西。一张白色的人类脸庞,浮现在手电筒的光线中。看到那个东西的同时,大家都安静无声了。因为大家都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那样的事情。 那好像真的是一张人类的脸,看起来是一个脸色苍白的女人的脸。那张脸一动也不动。但是,为什么会有那样的一张脸,在那么高的地方呢?那张脸背后的天空,是轻飘飘、摇晃晃的极光所形成的帘幕。 那张脸没有身体。啊,不,也不能说没有身体,因为脸的下面有个块状的物体,可是那个物体太小,不像是人类的身体。另外,高处的树枝不够粗壮,也承受不了人类身体的重量。 “那到底是什么呀?” “只是一个面具吧?”有人这么说着。然而,谁会把面具挂在那个地方呢?理由又是什么? 很明显的,聚集在树下的众人感到恐惧了。连喝到有点醉醺醺的我,也被感染到那种气氛,觉得好像有什么恶魔栖息在树梢。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总之就是这样。恶魔正屏息着,好像在等待什么事情。在这种恐怖的气氛下,连我也忘了要回酒馆的事。 “有没有人会爬树?”有一个人说。 “不能放那个东西在那里不管。” “有梯子吗?” “有呀!耶诞节快到了,马上就是要布置圣诞树的时候,所以梯子早就准备好了。梯子靠在脚踏车停车场的墙壁上。”琳达在旁边回答。 “好,去拿过来吧!”有个男人下定决心般地说,他抓住琳达的手臂催促着。琳达走了,我被独自留在众人之中。这个时候,现场拥挤得不得了,人愈众愈多,想转个身都很困难。琳达走的时候没把手电筒交给我,而交给旁边的一位男子。那位男子非常热心,也很熟练地拿着手电筒往上照。 铝制的梯子搬来了。男人们拿起梯子,把梯子拉到最长以后,再把梯子插入树枝中,靠着树干而立。经过短暂的犹豫之后,有个男人鼓起勇气了。这个时候不知道是谁从下面递上一支手杖,说:“喂,你拿着这个吧!” 男人点头,然后爬上铝梯。琳达拿回手电筒,照着那个爬楼梯的男人,和他前进的方向。 男人硕大身体的头部,伸进枝叶里消失不见了。在下面看热闹的人愈来愈多。因为有手电筒的光亮,所以可以了解上头的情形。男人的脚踩过最低最粗的树枝,又踩过第二低的树枝,正踩在第三低的树枝上,离那个奇怪的物体仍然有一些距离。下面有人喊着“小心呀”,也有人喊“加油、顶住呀”,大家在心情上好像正在对付逃亡中的猛兽。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他们面对的是什么。 “嘿嘿。”攀爬在树上的男人对着上面发出声音,但那声音听起来是没有意义的。然后,他慢慢的举起手杖,戳着上面的奇怪物体。 “怎么样了?”在下面的人问。 “唔,我再往下推推看。”他叫道。在下面的众人因为没有更好的主意,所以都抬头看着树上那男人高举的右手。“啊!”树上的男人突然大声叫出来。 于是下面的众人纷纷扰扰起来。那个奇怪的物体从原本的树枝上滑下来,但是很快的又被下面的枝叶托住,而且还稍微往上反弹了一下。那个物体并非就此停住,它马上又往下滑,这样的情形反覆了几次,让众人的神经紧绷到无法呼吸的状态。在无声的紧张气氛中,那个东西终于掉到地面上,发出“咚”的声响。那东西掉到地面时,曾经弹跳了一下,很快就完全静止不动了。 大家几乎是同时跑向那个物体,并且在离那个东西有点距离的地方,围成一个圈圈。琳达也往那个物体跑过去,并且不忘自己职责地拿着手电筒,照着那个物体。 “是狗!”有人说。那是一只黑色的长毛狮子狗,体型相当大,黑色的卷毛上还有光泽。 “佩琪的?——”有个女人说,她旁边的男人则转头看着她的脸。 “是佩琪的狗吗?……”琳达在我身边自言自语,所有在场的人立刻把目光全投注在她身上。接着她就大声尖叫,那声音让所有人都毛骨悚然。 男人们大声说着话,他们的说话声里夹杂着女人尖细高亢的声音。大家慢慢知道这个物体是什么了,可是激动而高亢的叫声,却持续不断的出现。女人们害怕地尖叫着,都转身背对着那个物体,有男伴在身旁的女人,更把脸躲入男伴的外套里。女人中只有琳达停止尖叫,但她却哭喊着:“波妮!波妮!” 我根本无法理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也不知道“波妮”怎么了。旁边的一个男人从琳达的手中拿走手电筒,想去确认那个物体到底是什么东西。看来他也和我一样,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走到非常靠近物体的地方,然后用手中的手电筒来回照着黑色、蜷曲的物体,及物体最上方的黑色毛团。两者的毛明显的不太一样。物体前端的毛虽然也有卷曲,却不是太卷,而且是黑褐色的,和物体本身黑色而有光泽的毛不一样。这样的画面让我觉得很不安,觉得好像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了。可是,我依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男人慢慢的移动脚步,绕到那个物体的另一面。在场的其他人也像他一样走到物体的另一面,连我也不例外,好像不那样的话,就无法了解那是什么东西。绕过去另一边后,男人仍用手电筒照着那个一动也不动的物体。 我不自觉地退后一步,还差一点就惊叫出声,那是一张女人的脸。苍白的脸上,眼睑微张。很明显的,那绝对是一张人类的脸。我觉得很可怕,酒也因此醒了。 “波妮……”男人说。显然他认识那张脸,而我,也认识那张脸。 那张苍白脸孔的主人,正是波妮·贝尼。此时她空洞的眼神,正看着鼻子前方的地面。可是,现在在这里的只有她的头部,与她的头部连在一起的,则是一只黑狗的身体。 2 在因为这个异常现象而赶来的村公所职员指示下,我们这些在刺叶桂花树下看热闹的人,都得暂时待在亚文酒馆里,等待邻镇葛利夏警局的人来调查。把我赶进酒馆,绝对是错误的行为。在看到这么可怕的情景后,谁都会想喝一杯,所以我就 毫不犹豫地喝了好几杯。 说是邻镇,其实也不是多远的地方,那是只要大声喊,就听得到的距离,所以我以为调查的警官很快就会来了,村公所的人才把我们都聚集在酒馆里。但是,葛利夏的警官大概也出去看极光了,他们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现身酒馆。警官到底是多久才到的呢?当时一瓶酒已经游走完我体内的全部器官了,所以我的心情变得相当好。 迪蒙西和葛利夏的规模差别不大,不过,葛利夏有一、两栋钢筋建筑,羊的数目则相对的比较少,也有驻地警局。 那东西的样子实在可怕,所以已经用防水布盖起来了。琳达一直坐在我旁边哭泣,但是,她应该不是很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哭吧!波妮到底怎么了?那真的是波妮吗?她好像已经变成另一种生物了。那个物体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被挂在那么高的树枝上呢?还有——为什么会发生在出现极光的夜晚呢? 我很想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琳达应该也和我一样想知道吧!可是我们无法知道,因为我虽然很想去掀开那块防水布,却鼓不起那样的勇气,所以无法再看那物体一眼,也就无法确认那到底是什么了。波妮·贝尼以前经常会突然打开在我背后的店门,然后进入酒馆里,漫不经心地问:“大家怎么这么安静呀?”她偶尔会帮琳达炒热酒馆里的气氛。 琳达和波妮,是如同知己的好友,她们虽不是青梅竹马的玩伴,但在这个村里交往至今,也有几十年的时间了,尤其是最近这几年,她们又因为工作上也在一起的关系,所以感情更加深厚。除了休假的日子外,波妮总是站在这间酒馆的柜台里,而大多数时间里,琳达就站在她的旁边。 刚开始的时候,琳达和波妮对我的意义是一样的,我也经常在酒馆里,隔着吧台和波妮对坐。这村里有许多老年人,大家都有点年纪了,基于同是天涯寂寞人的情境下,在酒馆互吐心中的苦闷,很能拉近彼此的距离。但是我和波妮却像林肯纪念馆里的林肯像与自由女神像一样,一直保持着相当的距离。 所以,我对波妮的意外并没有很大的感慨。我也是有岁数的人了,不会像少女那样多愁善感,而累积多年的人生经验,也让我成为与多愁善感无缘的男人。现在最适合我的东西,唯有酒瓶。 因为我一直确信自己大概活不过明年了,所以波妮如果真的死了,我只会有“她比我还早死”的感慨。比较让我耿耿于怀的,是波妮死时的状况,波妮的那种死状,好像遭受魔女附体,或被施了魔法一样。 我一面喝酒,一面想起刚才看到的东西。那样的东西当然也让我感到相当大的震撼,所以我很快就喝得烂醉如泥了。喝醉的时候,我的脑子里经常是一片空白的,所以尽管葛利夏警局的巴格利·丹弗斯刺耳的声音就在我耳边,我也完全没感觉。 “又是你吗?巴尼!”局长直接在我的头上吼。“你也是目击者吗?” “啊?谁?”我说。我已经醉得几乎张不开眼睛了,所以站在那里的是警局的局长还是一头大象,对我来说都一样。 “是的。我和巴尼都是目击者。”琳达说。她的声音有气无力。“我们是近距离看到的。爬树时用的楼梯,和照亮用的手电筒,都是我去拿来的。” “唉,真倒霉。”丹弗斯局长吼叫着说:“我本来想好好欣赏极光的,却被一个莫名其妙的事件叫到这里来,然后一来,就遇到连话都讲不清楚的醉汉。” “啊,局长,是你吗?”我终于醒了,便以讨好的口气说:“我还以为是从尼斯湖里爬上来的怪物。” 我的回答大概太令局长意外了,所以一时之间他只能瞪大眼睛看着我。 “你还敢说别人,看看你自己那个笨拙的肚子,上面的肥油都要垂到地板上了。”他生气地说。我摸摸自己的肚皮,确定自己的肚皮里只有肉。我很少吃东西,说我的肚皮上有脂肪,真是太奇怪了。 “以前有老女人说过,极光出现的那一年,就是世界末日来到的时候。今天,竟然让全英国第一醉汉,遇到这种怪事,看来世界真的要结束了!”局长不理会我的言论,他有模有样地从胸前口袋里掏出笔记本。 “今晚是十月二十九日,还不到三十日……”丹弗斯局长一面嘟嘟囔囔地说着,一面在自己的笔记簿上记录着,也不知在写些什么。他那粗笨的身体懒洋洋地坐在小凳子上,傲慢地命令我:“喂,醉汉,把你看到的事情都说出来。” “你也都看到了吧?”他那种审问犯人的口气让人很讨厌,所以我也生气了。“那就是一切。” “什么!” “局长认为那是什么呢?是狗身人面兽吗?波妮被魔法附身了吗?伟大的局长能告诉善良的老百姓,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吗?” “喂,如果你今晚不想在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里睡觉,就老实一点回答我的问题。我才是问话的人!” 丹弗斯局长抖动着他身上唯一值得骄傲的胡子,大声吼着。这男人一生气,上嘴唇和鼻子间的肌肉,就会出现剧烈的运动,因此长在这部位上的胡子,就像正在做体操的毛毛虫般地蠕动。他的胡子实在太有趣了,所以一看到他的胡子,就会忘记他那张肥滋滋,令人讨厌的脸。我是某一次烂醉如泥,倒在路上睡觉,而被拖进葛利夏警局时,偶然发现这一点的。至于今天晚上我要睡哪里,那是我的自由。总之,我和琳达——其实是只有琳达一个人,便将刚才看到的情形,对局长说了一次。 “唔,原本是在刺叶桂花树上的呀!”听完琳达的说明后,局长如此说。 “是的。”琳达。 “梯子拿来后,就有人把梯子靠在树干上,然后爬上去……” 局长话没说完,就沉默下来,好像在思考什么事情。但是,我敢打赌,他只是在心里重复自己刚才说过的话,脑子里一点想法也没有。 “那么,这位女性的名字是波妮吗?” “是的。波妮·贝尼。”琳达说。 “真的是波妮吗?” “她的职业呢?”局长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提出问题。 “她也在这里工作。” “在这间酒馆里吗?原来如此。那么她多大了?” “你是问她几岁了吗?她六十一岁。” “有那么老了吗?” “这个村子里都是老人,所以我们相对之下看起来比较年轻。” “反正醉汉的眼睛是看不到皱纹的。”巴格利非常小声地说。“她的先生呢?” 琳达摇摇头。 “她没有结婚吗?” “我想是的。” “她住在哪里?” “布朗威路的出租公寓。”丹弗斯局长立刻把琳达说的话抄下来。这个地方没几条马路,根本用不着这么紧张地写下来。 “她一个人住吗?” “不,她和室友芭芭拉·贝卡住在一起。不过,她说这是暂时的。” “那位芭芭拉·贝卡是怎样的人?” “她在前面的夏洛兹餐厅工作。” “芭芭拉·贝卡没有发生什么事吧?” “我想是的。” “你说的夏洛兹餐厅,是沿着前面的凯斯鲁路往前走的餐厅吗?” “是的。” “波妮没有和任何人结怨吧?” “哈!”我忍不住出声,那是从鼻孔里发出来的笑声,结果当然吃了局长的白眼。 “有个醉汉在旁边,做什么事都不顺利。巴尼!”他气得大叫:“你有什么不满吗?” “倒也不是什么不满,只是,你问的问题和莎士比亚时代的警官一模一样。如果波妮有和人结怨, 那么对方一定是魔女,才能把波妮变成狗,而且,就算警察来做调查,也查不什么来的。”我说完后立刻保持沉默,因为丹弗斯局长一直在瞪我。 “她没有和人结怨。”琳达的声音虽小,但很肯定。“她是个好人,大家都很喜欢她。” “波妮被挂在很高的树枝上吗?”局长把问题拉回来。以他的立场来说,他也不得不如此做,因为这个案子实在太奇怪了,让人不知从何问起。只是这种口头上的询问,让人觉得好像是小孩在玩警察游戏。 “你把梯子拿来后,那位勇敢的男士便沿着靠在树干上的梯子往上爬,并且用手杖戳那东西,让它掉下来。这些事情进行中时,这个醉汉只在旁边发呆、观看。对吧?” “是的。”说了好几次之后,局长才终于了解。 “那个梯子现在在哪里?” “现在吗?现在靠在脚踏车停车场的墙壁上。” “脚踏车停车场?” “是的。那里的脚踏车,是为了投宿在迪蒙西小旅馆的旅客而放置的,有好几辆。只有迪蒙西旅馆有这项设备。” “投宿的旅客可以骑这些脚踏车在村子里观光吗?” “这样的村子有什么好观光的。”我说。 “是的。”琳达回答丹弗斯局长的问话。 “黄昏的时候,梯子在哪里?” “一直都在同一个地方。” “利用梯子爬到树上的人是谁?” “就是站在那里的大德。大德·修梅克。”丹弗斯局长抬起肉包子般的肥胖下巴,懒洋洋地巡视后方。他那个样子,很像刚从泥水中上岸,正要甩掉身上泥水的河马。 “嗯,我的属下正在问他事情。总之,你们当时正在欣赏极光,所以抬头看着天空的方向,因此就看到那个怪异的东西。对吧?巴尼。” “是呀,你没有看到极光吗?” “看到了,那是数十年难得一见的极光。如果没有这讨厌的事情,我就可以更舒服地欣赏这次的极光了。” “现在你已经问完话,可以好好的出去欣赏了。” “可惜极光已经结束,看不到了。” “那么,轮到你回答我了。巴格利,那是什么?”我说。 “巴尼,不要用这种亲密的语气跟我说话,我们没那么熟。”局长生气了。 “我一点也没有把你当成熟朋友。我不喜欢胖子。”局长脸上的赘肉颤动,身体也抖动起来。 “目前还说不出个所以然。而且,就算我了解到什么,也不会对你这个醉鬼说。”我冷笑了一声。既然如此,那我说话的时候,也用不着客气了。“既然你和我们一样一无所知,那你摆什么臭架子。”说完这句话,我的头突然沉重起来,忍不住把头靠在吧台上。醉意来的时候,头就重得受不了。 “你讲话很傲慢唷!曼克法朗先生。”局长不客气地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然后说:“你好像很了不起嘛!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呢?” 我只轻轻哼了一声,不想说话。 “巴尼,自从你来到这里后,这地方就一件好事也没发生过。先是一个奇怪的流浪汉到了这里,每天占据着酒吧的吧台,喝着最便宜的酒,还吹嘘自己是作家。本来以为他是来酒吧追女人的,结果却因为喝太多而吐血昏倒,被救护车送到尹凡梅斯皇家医院。然而这个家伙实在不知好歹,到了医院也不安分,还招惹了医院的护士,终于被医院轰了出来,他只好回到这村子里。村里来了个这样的醉汉已经够倒霉了,没想到村子出现数十年难得一见的极光现象的同一天里,竟然发生了可怕的命案,搞得世界末日好像就要降临了。真是可恶!” “丹弗斯局长,你讲的话太难听了,这不是绅士该有的态度。”我说。 “如果是从前,被认定是魔女的人,会被处以火刑,被判定是傻瓜或醉汉的人,则因为无药可医,只好任由他去。可是这里却有拘留所可以管制醉汉。对你而言,这里已经不好玩了,你一定想回去伦敦的拘留所吧?” “局长大人,你说的话里错误很多啊。”我要开始反击了。 “哪里错了?” “像你这样的警察,怎么捉得到犯人呢?先说你的第一个错,我不是作家,我是诗人。我是继奥登5之后最有才华的诗人。” 译注5:w.h.auden,出生于英国的美国诗人、剧作家。 “恕我眼拙,我竟然看不出来。”局长说:“可是,那是谁给你的封号?” 我不理会他的冷嘲热讽,继续说:“再说你的第二错。我确实因为喝酒而吐血了。” “你还记得呀?真是佩服佩服。”局长冷笑地说。 “我是想忘记胃出血的疼痛,才会在那里喝白兰地的。而且,我并没有喝过量。” “你的行为就像心脏被刺中即将要死的男人,背部又被捅了一刀。” “是医生说的。他说:巴尼,你要喝酒的话,就喝葡萄酒。自从被医生那么说过后,我就只喝葡萄酿造的酒。” 我极力为自己辩护。喝得烂醉如泥的时候,喝的是葡萄酒还是威士忌,其实都是同样的醉脸。既然医生说喝葡萄酒,我就开开心心的喝葡萄酒。不过,喝葡萄酒有点麻烦,那就是不知道极限在哪里,往往是站起来要走路时,才发现自己醉了。 “至于第三个错——” “还有呀?”局长有点不安的样子。 “我可以向上帝发誓,我绝对没有追求尹凡梅斯皇家医院的护士。那是出了一点小麻烦。” “哦?是怎么样的麻烦?”局长立刻摆出笑脸问。 “我不想说那件事。”我说。我没有告诉他的义务。 “别这样。你说吧!”局长用非常温和的语气说:“否则世上的人都会以为你是追求尹凡梅斯皇家医院护士的色狼。如果你想说出真相,我绝对是最理想的听众。” “我要对谁说,我自己会决定。”我说。这是我的原则。别人对我的评价到底有多坏,我一点也不在乎。 “护士们老是抱怨我把床边的护栏放下来。可是我放下床的护栏,当然是有原因的。因为有护栏的话,我就没有办法很快地上厕所。我不想吐血的时候,把床给弄得血迹斑斑。”我说。 “嗯,说得也是。巴尼。”局长以温柔的声音表示同意。 “要吐血的时候,我总是像从床上滚下来似地爬进厕所。那真的十分痛苦。有一天,一个护士拿来一个马桶,对我说:想吐血的时候,就吐在这里好了。她还说:大便的时候也大在这里。开什么玩笑呀!住进医院以后,我每天都只能喝牛奶,根本无法从屁股排泄出任何东西。”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的怒意又回来了。肚子里有酒精成分的时候,人很容易生气。在伦敦时,我也是这样。在那些护士的眼中,醉汉是没有病的,她们认为喝醉的人,是一种自甘堕落的动物。 “巴尼,的确是你说的那样。”局长如此说。他的这句话让我心情好起来。 “有一次,我真的来不及进厕所吐血,便吐在地板上。吐完后,我全身无力,根本没办法爬回床上。然后护士来了,她乒乒乓乓的进入病房,一面把我从地上抓起来,嘴里一面不停咒骂我是病猪,还骂:每次都要为你这种笨蛋浪费时间,真是受不了。还一直吼着:臭死了!臭死了!你的眼睛是做什么用的,没有看到这里的马桶吗?叫你不要把床边的护栏放下来,你老是不听,从没有见过像你这么笨的人。” “那样呀!”局长要笑不笑的,看他那个样子,好像正极力忍耐,不让自己笑出来。我因为完全沉溺在当时的气氛中,又因为酒醉的关系 ,并没有注意到他微妙的表情。 “那么你有没有反驳?一定也回嘴了吧?” “当然。”我几乎是用吼的。 “你说了什么?” “你的裙子下面才脏呢!你是刚从伦敦妓院下班,才来医院上班的吧!”局长缩着背,一直忍着的笑声终于爆出来。我继续说: “我的话把那个护士气死了。这就是整件事的关键。结果她用力抓住我的头发,又挥手打我的左脸颊。我疼痛得几乎失去意识。可是,即使是那样,她仍然不罢手,还拿起不锈钢的盆子,猛敲我的头。” “啊!”一直在旁边听的琳达,终于惊讶得发出声音。“太过分了。”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遭受那样的侮辱。她还一直喊着:把你说的话收回去!收回去!” “这实在太……”琳达好像为了我而掉眼泪了。 “于是医院里闹烘烘的,医生们也都跑来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同病房的病人们也抱怨连连。” “他们说了什么抱怨的话?” “吵死了。” “嗯!” “因为一直在挨打,我被打糊涂了,所以就说:对不起,吵到大家了。说完,我就昏倒了。” “巴尼,你真可怜。幸好现在已经离开那个地狱了。”琳达说。 “那里真的是地狱,比伦敦的流浪汉拘留所还可怕。在那里都是一些头脑有问题的人,有因为妄想症而被带去那里的人,也有一直想死的家伙,和一整天都在生气,还有像疯子一样的人。有人因为赌马而输掉全部的财产,也有人被骗而想不开,更有公司倒闭的年轻老板。一整天都在生气的人,就是这个年轻老板。有一次我在厕所遇到他,他正好抱着马桶在吐,看到我进去后,他就大叫:看吧!不知是哪个家伙的大便,上完厕所不冲水就走了,那种家伙应该把他吊死,那种家伙做什么事都做不好,那种家伙没有女人爱,只会杀人。” “于是我就对他说:我认识一个喜欢大便的人,你也快点变成他那样吧!”听到这里,丹弗斯局长突然站起来,踢翻椅子。“无聊!我是来处理命案的,不是来听这些疯话的。”局长的鼻头冒汗,很气愤地说。“你写的到底是什么诗?大便诗吗?” 于是我就说:“是你要问我的。” “好吧!巴尼·曼克法朗先生,你不可以离开这个村子。”局长竖起一根手指头说:“在这个案子得到解决,找出凶手以前,你绝对不可以离开这个村子,知道吗?绝对不可以!就算你再喝得吐血,或被村子里的女人们唾弃,拿着‘巴尼·曼克法朗立刻滚出迪蒙西村’的牌子在你面前游行,你也不可以离开。知道了吗?”大声吼完后,这个乡下警局的局长转动他那仿佛海象般的躯体,终于离开我们了。 3 第二天,十一月三十日的早上,我在警方的电话要求下,前去迪蒙西村的村公所。这个公所的一楼,是像教会的教堂一样的厅堂,平日是解决村民纠纷,或大家表决重要事情的集会场所。今天村子里的人都被叫到这里来了。因为这个村子的人口本来就少,所以是全体到齐了,只有小孩和动物没有到场。 昨天晚上聚集在刺叶桂花树下的人,被安排坐在前面,大约有二十个人。在场的总人数,大概有一百人,这个会场里的木头椅子,全被坐满了,会场里气氛显得很严肃。琳达也出现在前排的位置上。 迪蒙西没有警察局,所以巴格利他们好像把这里当成警察的临时办公室。一看到我进去,站在最前面的巴格利·丹弗斯局长便傲慢地挥动右手,指着前面的位置,要我坐在他的眼前。我是那种即使上教堂做弥撒,也想偷喝威士忌的人,所以只会选择最后一排的位子。我原本想不理会他的手势,却发现大家转头看我。不得已,我只好往他指示的位子走去。如果我现在反抗他,或许在他的影响下,我会被众人认定是凶手。 “嗨,巴尼,起床了,你能在午饭以前就出门,真不容易呀。”巴格利站在原地,以带着痰音,令人很不舒服的声音说着。他旁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位面生的男人;这个人好像是外国人。我的屁股一靠到椅子,就听到巴格利说: “警方的个别问话已经结束了。目前我们知道受害人的名字是波妮·贝尼,今年六十一岁。关于受害者,各位如果还知道什么事情,请举手发言,告诉我们。” 巴格利说完,便“砰”地一声坐下来,身体懒洋洋地向后靠,让庞大的背部倚着挂着自己外套的椅背。又说:“什么事都可以说,例如知道波妮和谁结过怨、曾经和邻村的谁吵过架等等都可以说。请大家踊跃发言。” “慢着,巴格利。”我有点受不了地说。 “巴尼,叫我丹弗斯局长。”巴格利吼道。 “局长现在是在做调查吗?”听到我这么问,巴格利咂咂嘴,显得很不愉快。 “当然是我在做调查。总不会是你在做调查吧?巴尼。” “有这么愚蠢的调查方式吗?‘那是波妮,大家有什么意见?’就这样吗?” “没错。你有什么不满吗?”局长说。 “从没有听过这么随便的调查行为。好吧,那你说,我们会知道什么事?” “有没有奇怪的人出入村子啦,或听说过波妮曾经被谁威胁过、或知道她曾经抱怨过她可能会有危险、或有人很怨恨她、或曾经听她诉说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之中……还有,她有没有向人借过大钱呢?说什么都可以。”如果办的是小偷偷东西之类的案子,这种不负责的调查态度也就算了。但是,这可是人命关天的案子,而且命案里还充满许多奇怪的事情,他这样漫不经心的态度,可以吗? “这和被偷走一只羊那种案子不一样喔。”我这句话一出口,巴格利立刻以凶狠的表情瞪着我,所以我改变了话题。 “前天晚上我和波妮说过话。那天晚上她的心情特别好,她说她妹妹的儿子进入很好的大学就读了。当时在酒馆里的人都对她表示祝福。琳达,我说的对不对?”我大声说,征求坐在某个位子上的琳达的附议。 “是的。”是琳达的声音。没有看到她的脸,但是听到她的声音了。接着厅堂里此起彼落地响起表示同意的嘈杂声。应该都是当天晚上也有去酒馆的人。 “她没有和人结怨吗?” 丹弗斯问琳达。我替她回答:“波妮是个好脾气的女人,个性开朗,每个人都喜欢她。” “巴尼,我没有问你。”巴格利口气严厉地说。“酒精中毒的醉汉所说的话,可以当作证词吗?我会好好求证你说的话。戈登,你对刚才巴尼所说的话,有没有意见?”巴格利坐在椅子上,好像学校里的老师一样,指着眼前的一个人问。 “我也那么认为呀!”被指名回答的戈登说。我实在很不想说,这个戈登也是酒馆里的常客,他酒精中毒的程度与我差不多。 “波妮没有和任何人结怨。” 这不是巴格利喜欢的答案,所以他换一个人问:“关于钱的方面呢?亚文,她有向人借钱,或借钱给谁吗?” “没有。完全没有这些事情。”“亚文酒馆”的老板,亚文·瓦沙曼如此保证。 “唔。那么,最近有什么形迹可疑的人出入村子吗?有没有人看到?”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的答案都是摇头。这个村子很小,若有什么可疑的外人来到这里,一定会立刻引起大家的注意。我完全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人。 “巴格利,她到底是何时死的?”我问。但巴格利没有马上回答我,他像个点头娃娃一样,头毫无意义地在脖子上摆动。过了一会儿,他似乎是无法坚持下去,才开口说:“我想是昨天晚上。” “你想的?不是推断出来的死亡时间吗?”巴格利的表情愈来愈可怕—— “这个人很清楚嘛!”坐在丹弗斯旁边的外国人首次开口说话。他的声音很大,语调像美国佬,说话的声音显得很有精神。 “因为没有身体,无法对胃做检查,因此无法推断死亡时间。不过从发现的时间点来推论,她应该是被发现前的三小时被挂在树上的,所以死亡的时间或许是晚上快要八点的时候。从死者眼睛的水晶体干燥的程度,大约可以了解到这些。” 这是调查命案进行中才会有的开朗声音;真像美国脱口秀节目的主持人。我仔细地看了这个人的脸后,才想起来好像曾经在哪里见过他。想了好一阵子,终于想到了,是昨天晚上站在我旁边,对我说极光和日光灯的原理相同的那个男人。 “巴格利,这个人是谁?”我问。 “你迟到,所以错过我们的介绍了。这位是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医学院的御手洗教授,他正好来这里办事,所以我们请他协助我们调查这个案子。他认识很多苏格兰场的人,也很受大家推崇,曾经破解许多困难的案子,是世界性的名人。他的专长虽然是脑部科学,但也精通法医学。”巴格利说明道。“还有,坐在后面的,是我们局里的年轻刑警,汤姆·格兰西斯。” “噢,原来是业余的福尔摩斯。”我从来没有被阿谀奉承的经验,所以对那位备受奉承的教授,多少有些抗拒感,才会带着挖苦的口气那么说。那位叫什么教授的男人瘦瘦高高的,看起来相当年轻。 “他是大学的教授,是脑部的专家,又是名侦探,真了不起。” “巴尼,要不要请他帮你检查一下你的脑袋?” 巴格利的话很无聊,可是在座的许多人都因此而笑了。这让我吃惊,也让我生气。 “从瑞典来的教授吗?我听懂教授对极光的解释了,但是教授也能解释清楚这次的事件给我听吗?为什么会发生那样的事情呢?是哪里来的家伙做的呢?”我说。 “现在我所能说明的事情非常有限。”教授仍以开朗的语气说。“因为掌握的线索太少了。” 是这样吗?我心里想。可是专家不就是即使只有有限的线索,也可以说出一套大道理的人吗? “是脑筋有问题的人干的吗?” “嗯,这样说也可以吧!总之,这是超乎常理的犯罪行为。”教授说。 “巴尼,这个人肯定比你疯狂。”局长又在挖我的疮疤。然而难以置信的是,其他人竟然因为他的无聊笑话而频频点头。 “你是前天晚上几点见到波妮的?” “我干嘛要看时间!”我说。 “说的也是。就算看了,也是看不懂吧!我真笨,竟然问醉汉这种问题。” “她下班的时间是午夜十二点。”亚文·瓦沙曼替我回答。“二十八日那一天,她和平常一样,也是十二点时下班回家。” “她都是走路回家的吗?” “是的。” “芭芭拉·贝卡小姐。” 巴格利出声叫波妮的室友。 “二十九日那天你有看到她吗?” “我整天都没有看到她。因为那天我要上班,一早就出门了,所以一直没有看到她。” “前天呢?” “前天也没有见到她。最近我常待在办公室,并不常见到波妮。” “有谁知道波妮二十九日那天的行踪?”巴格利大声问,但是全场无人回答。 “波妮那天大概和平日一样,待在屋子里看书,或看撞球的节目吧。她总是自己做饭吃,上班的时间到了,才会出门,走路去‘亚文酒馆’上班。” “她与男性的关系如何?”巴格利问得很直接。芭芭拉立刻说:“据我所知,她没有男朋友。” “我这样问,并不是在窥探她的私生活,而是为了逮捕杀害她的凶手。关于这一点,你们有谁能提供情报吗?”巴格利说,但还是无人作声。 “好吧。如果有人知道,等一下再悄悄告诉我也可以。” “局长,波妮真的没有男朋友。我和她是同事,我们的感情很好,她有什么心事都会告诉我的。我知道她真的没有男朋友。”琳达说。 “那么,平常她做什么消遣?”巴格利说。女人到了六十岁,没有男朋友倒是正常的情形,不过,任何事都有例外。 “她爱喝酒吗?”巴格利说这句话的时候,瞄了我一眼。 “她也会喝酒喝到吐血吗?” “她喜欢庭园里的玫瑰,偶尔会和女性朋友聚会聊天。”琳达回应巴格利的问话。 “聚会时,她的表现如何?”巴格利巡视着众人。他是在问:有哪些人会和波妮聚会? “她的表现一直都很正常。”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说道。“我也常和波妮聚会。” 巴格利沉默了一下,然后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柯妮·达文生。” “职业呢?” “我以前是小学老师,现在已退休了。”柯妮继续说:“她如果有烦恼,我们都看得出来。” “我也这么认为。”琳达也这么说。然后巴格利便以阴沉的声音说:“既然她是这么单纯的女性,为什么还会被人那样杀死呢?”他双手抱胸,眼睛看着地面。 “真的没有和人结怨吗?”他抬起头,非常不死心地再问一次。我也抬头看着在场的人,发现众人都轻轻的摇了摇头。 “局长,她会不会被抢了?”有人这么问。 “见不到她的身体,谁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局长很简慢地回答。 “她的房间很整齐,没有东西被偷,钱也都还在。”这么说来,她被杀害的现场应该不是她自己的房间。 “巴格利,波妮到底是不是被杀死的?”我问。 “当然是。”巴格利很不耐烦地回答我。 “她的死因呢?” “没有身体,所以无法判断。”那位瑞典来的教授说。 “被杀害的现场在哪里?” “不知道!”说这句话的人是巴格利。 “这是恶魔干的,”不知是谁说了这句话,声音听起来有点老。 “是恶魔干的!恶魔苏醒了!” 但是,巴格利当然不会如此认为,只会把这种看法当成蠢话。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呀!”我焦躁地说了。为什么没有人要讨论我想知道的事情呢? “各位,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波妮的头会和长毛狮子狗的身体接在一起呢?” “波妮的头好像是被一股凶暴的力量,硬从身体上撕扯下来的。”御手洗教授若无其事地说着,但是大家却闻言哗然。 “就像拥有怪力的巨人一手抓头,一手抓身体,然后用力撕开那样,所以伤口的切面非常不整齐。那种伤口不像是刀刃切砍出来的。”厅堂里响起一阵阵忍不住作呕的呻吟声。 “果然是恶魔干的。”刚才的那位老者说。 “不要谈论恶魔。”巴格利不愉快地说。 “教授,请继续说。” “长毛狮子狗的情况也一样。还有,不管是狗还是人,他们的食道都被插入木棍,藉此将人与狗串在一起。如果没有相当的力气,办不到这点。”大家屏息听着教授的解说。 “一定是恶魔,只有恶魔才做得出那种事。”又是那个老人说。 “贝卡女士,那只黑色的长毛狮子狗,是波妮的狗吗?”巴格利问。于是所有人的目光都投注到被问者的身上。被问者摇摇头,说:“不是。” “那么是谁的……”大家的视线一起移动, 看向一个人。显然大家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是我的。”一位面貌姣好的成熟女子在大家的视线下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佩琪·卡达,我在凯思鲁路开店做生意。” 拥有一头金发的佩琪·卡达,在众人中显得相当醒目。虽然她应该也是六十几岁的人了,但看起来却只有四十几岁的样子。 “你开什么店?” “珠宝店、进口服饰店、餐厅等,经营的范围相当广泛。”佩琪回答。她经营的店都是村里最高级的店,她也是村里最有钱的人。她是寡妇,那些店面和金钱,据说都是她丈夫的遗产。除了上面说的那些店外,她还有几家出租用品的店。她不仅是村里最有钱的人,或许也是村里最漂亮的女人。 那只黑色的长毛狮子狗,名叫邓恩,是佩琪的宠物,全村的人都知道。爱犬被杀了,她内心的悲痛,应该不亚于波妮的朋友们。 “那只狗叫什么名字?” “邓恩。” “邓恩死亡的时间推断是前天晚上。”教授说。 “你的狗是什么时候不见的?”巴格利问。 “大概也是那个时间。”佩琪回答。 “狗的情况怎么样?” “不是被毒杀的。”教授先是这么说。然后接着又说:“它没有被注射毒剂,也没有被溺毙或勒死,更不是因为身体衰弱而死的。” “那么,它是怎么死的?”巴格利问。 “头部遭受枪击或殴打致死的吧。” “啊……”佩琪发出哀痛的叹息声,众人也议论纷纷。 “因为狗的头部不见了,所以无法断定确切的死因。如果可以找到狗的头,就能确定了。” “到底是谁?……为什么要那么做?”佩琪有气无力地说。 “你有和人结怨吗?”巴格利单刀直入地发问。 稍微沉默了一会儿后,佩琪才说:“我不觉得我有和人结怨。” 村人也同意她说的话,接二连三地点头。 “而且还被缝合起来。”教授说。 “什么被缝合起来?” “波妮的头和邓恩的身体,被针和线紧密地缝合、连接在一起。缝合的部位是脖子这一圈。”教授指着自己的脖子,并且用手指头轻轻绕了一圈。大家都被他这番话吓得说不出话。巴格利叹了一口气后,才说:“太混蛋了。” “有必要那么做吗?”我也说了。 “所以我才会一直问波妮是否有和人结怨这个问题。如果没有仇恨,为什么要做这么可怕的事情?不是吗?一定有什么怨恨吧!” “唔。”我也不得不点头同意这个看法了。 “一定不是什么不愉快的小事,而是就算杀死也无法释怀的深刻怨恨。如果不是这样,就很难解释这种情形。所以说,各位如果知道什么事情,请一定要告诉我。” 但是,巴格利即使这么说了,大家仍然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他再说:“这个村里的人,彼此都像亲戚一样熟悉,都是从年轻时就认识的朋友,不仅知道彼此的性情,连彼此家里的事也知道一些,所以你们一定知道什么。” 巴格利开始演讲,可是仍然无人出声。“贝卡女士、琳达,你们想到什么了吗?”但是,这两个人稍微犹豫之后,仍然摇了头。 “我非常了解波妮的事情,她喜欢吃的东西,她欣赏什么样的男人,我都知道。可是,我不知道她会和什么人结怨,我认为她根本不可能和人结怨,而且朋友们一向都很喜欢她。” 琳达说。芭芭拉点头表示同意,并且说:“我也没有看到任何可疑的人物。如果问我最近有没有看到什么陌生人出入此地,我的答案就是那边那位瑞典来的教授了。” 听到两位女士的说法后,巴格利无可奈何地摊开双手,表示投降了。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好像要撼动村公所建筑物的声音突然响起,于是大家都抬头看着天花板。那是有点像大地鸣动,也有点像物体爆炸的声音。 “怎么了?”巴格利看着天花板问。 “是冰雹。”坐在最后一排的人打开身面的门,稍微看了一下外面之后说:“下冰雹了。” “嗯。”巴格利轻哼一声,好像在说“原来如此”,然后双手交叉在胸前。尖锐刺耳的电话铃声,突然在这时响起。此时我才知道,原来巴格利他们已经把这里当成这个案子的搜查本部,连电话都迁过来了。刑警汤姆跑去接电话。大概是冰雹打到屋顶的声音实在太大了,所以他一手捣着耳朵,大声说着电话。汤姆说了一会儿后,就把听筒交给巴格利。巴格利一拿到听筒,就大声说着,他的声音比汤姆还大。他说话的声音愈来愈大,也愈来愈高亢,所以大家都静了下来,竖起耳朵听他到底说了什么。可惜大家听得最清楚的,仍然是冰雹打到屋顶的声音。 “什么?”巴格利突然大喝一声,然后就吼道:“知道了,我立刻过去。” 他把听筒交还汤姆,然后抓起椅背上的外套,一面笨拙地把手伸进袖子,一面说:“各位请回去吧!有人必须回去照顾店面吧?可以回去了。必要的时候,我会再和大家联络。还有,如果你们想到什么,请务必和我联络,我大部分的时间都会在这里。” “巴格利,等一下。如果你希望得到我们的协助,就请告诉我们刚才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我一这么说,众人都纷纷点头表示同意。 巴格利犹豫了。他像一头找不到路回家的水獭,在原地来来回回走着。过了一阵子之后,他才抬起头,说:“我不是不想告诉大家,我是担心凶手就混在这里的人群之中。” “我们这些人之中会有凶手吗?”我立刻说:“如果那么可恶的人就隐藏在我们这些人里面,那么一定还会发生事情。” “好吧!”巴格利很男子气概地下定决心,众人立刻安静下来。外面下冰雹的声音,此时也比较平静了。 “就算凶手现在就在这里,我也只好说了,反正是隐瞒不了的事情。” “到底是什么事?” “发现手臂了。”巴格利这么一说,大家都吓了一跳。 “你说什么?” “发现两只手臂了。” “在哪里发现的?”亚文问。 “在飞机里面。” “什么?”我一喊出这两个字,就立刻发现自己喊的话,和刚才巴格利对着电话听筒喊的话是一样的。 “飞机?在那里的飞机?” “村外的葛利夏小机场里的飞机。那个机场里的某一架西斯纳轻型飞机的座位上,有两只手臂。” “为什么会放在那里……” “谁知道!”巴格利没好气地说,他快快地扣着外套的扣子。 “疯子做事情需要理由吗?” “如果我们在这里等,你会告诉我们结果吗?”我问。 “好呀。有时间的人,爱等就等吧!总比去喝酒好。”巴格利一面吼叫,一面扬起脚步声走出公所。那个瑞典来的教授跟着他去了,汤姆刑警则留了下来。 我认为先去吃个午饭,再回来这里就行了。因为如果有什么状况,巴格利一定会随时和汤姆保持联络,所以只要待在这里,一定可以获得我想知道的讯息。 4 葛利夏机场位于离迪蒙西村约二十分钟车程的地方。冰雹已经停了,但天空仍被乌云笼罩,只有山边的缓坡附近看得到白光。才刚过中午,天色就暗得如同黄昏。吹着微风,天气很冷。 离迪蒙西村最近的国际机场在尹凡梅斯,葛利夏机场是民间的非正式机场,所以这个机场的正式名称为“葛利夏机场外 飞机跑道”,但一般人还是以“葛利夏机场”来称呼。 巴格利站在飞机跑道南边的中央,和机场的保养人员谈话,他的另一个属下约翰·霍金斯站在他旁边。跑道的周围停了好几架a机,这些小飞机都被绳索固定在水泥地面上。 “这些飞机一直都在这里吗?”巴格利问。 “是的。”保养人员回答。 “没有放在飞机库里吗?” “大型飞机会停放在飞机库。但因为空间不够,私人的a,都这样停放在这条白线围起来的空间里。” “这个白色四方形的线里吗?” “是的。” “这样斜放着?” “嗯,大家都是这个角度。”这些飞机很守规矩,都朝同一个方向,排列整齐地停放着。 “下雨的时候也放在这里吗?” “是的。” 巴格利露出有点不敢相信的表情。“这样安全吗?” “安全。这里的保养措施做得很好,就算机体外部有些老旧,引擎也会保养换新,所以飞机不会有问题。不过,如果担心飞机受损的话,可以在飞机上盖保护罩。” “这架飞机也有保护罩吗?” “有的。” “波妮的两只手臂是你发现的吗?” “她的名字叫波妮?” “不错。听说那两只手臂是你发现的。” “嗯。这架飞机的主人说要使用飞机了,就叫我来做飞行前的保养,所以我就来到这里,一掀开飞机上的保护罩,就看到座位上的人类手臂。” 巴格利默默注视着这位飞机维修员,过了一会儿后才问:“看到这东西时,你很吃惊吧?” “看到第一眼时,我心想:这是人类的手臂吗?那时的感觉当然很不舒服。”看起来他好像不太讶异。 “不过,刚才听到名字后,我真的被吓到了。因为有名字,表示那真的是一个人的手臂。那个人——死了吗?” “唔。”巴格利点头,然后说:“死了。”不过,巴格利并没有进一步说明尸体的情况。 “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可怕的行为?……一定有很深的怨恨,才会对死人做这种事吧!” “飞机的门没有锁吗?”巴格和问。 “有锁。但这个窗户是开着的。” “这个窗户是开着的?” “是的,是稍微开着的。就像这样,有一个缝隙。”保养员把保护罩放在机翼上,实际操作给巴格利看。他举起不锈钢窗框的下端,再往自己的眼前拉,结果窗户就出现了宽约二十公分左右的缝。因为窗户上端有铰链固定的关系,所以最多只能开到这么大,不能完全打开。不过,这样大小的缝,已经足够把手臂塞进去了。 “没办法再开大点吗?” “不可能。” “这个窗户不能上锁吗?” “可以上锁。大概是机主忘了锁吧。” “机主们常常忘东忘西的吗?” “这该怎么说呢……”维修员想了一下之后,才又说:“通常是不会忘记的。因为机主们也会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例行检查的事项,就像在自己家一样,外出时一定会检查门窗,关好门窗。可是,虽然有检查,偶尔还是会出现疏忽的情形。” 巴格利点头,表示理解地说:“逐一检查这里的每一架飞机时,会发现某一架飞机的窗户没有完全关好……” “这是常有的情形。” 保养员同意。此时,他们听到御手洗教授的声音:“这个飞机场周围的铁丝网,很容易被攀越吧?”因为有风,声音的来源又有点远,所以教授很大声地说。 “是吧。”保养员说。 “既然谁都进得来,也就是说谁都有能力把两只手臂放进飞机里。” 走近之后,教授继续说:“虽说这里是机场,但是这里一点也不像机场。因为这里没有监视系统,连警报装置也没有。” “因为这里不是官方认可的机场,所以不能安装那些设备。这里连夜间照明也没有,所以到了晚上就不能使用这个跑道了。”维修员说。 “到了晚上,飞机就不能在这降落了?” “是的。” “那么,如果白天时飞机从这里起飞,在天上飞到天色变暗了,那该怎么办呢?” 教授发问。维修员耸耸肩,说:“那就只好去尹凡梅斯降落了。” 教授点头表示了解。然后说:“放这两只手臂的人,也有可能去尹凡梅斯吧?” “那里很难。因为那里的警备比这里森严多了。”维修员说。 “可是,会用哪种凶残的方式,硬生生将人的双手撕扯下来的人,也有可能破坏铁丝网进入机场,硬掀下飞机的门。” “那两只手臂是被撕扯下来的?”维修员问。 “这个案子早晚会进法院裁决。为了避免给陪审团不必要的成见,希望你先不要对外透露你所看到的事情。” “我知道。”维修员答应了。又说:“那两只手臂的情形真令人难以相信。手臂真的是从肩膀的关节处扯下来的吗?凶手为了什么要那么做呢?……法院真能判决这个案子吗?” 巴格利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他轻轻摇摇头,喃喃说着: “真是棘手啊。” “有风。”教授说:“遇到这样起风的时候,管制塔会怎么处理?” “应该不会让这种飞机起飞吧!飞机是在风的上面飞行的。” “啊,对了,这种飞机叫什么名字?” “西斯纳182r。是美国制的。” “丹弗斯局长,我们要不要去葛利夏医院?我想详细看看那两只手臂。” 教授说,局长点头答应,然后对维修员说:“谢谢你。或许还会有问题请教你,到时候我会再打电话和你联络。” “知道了。如果有急事的话,可以打行动电话。”维修员说。 “唔。”局长点头,然后朝航站的方向走去。 5 “呃,巴尼,你还在呀?”从机场回来的巴格利劈头说完这句话,才脱掉外套,并把外套挂在椅背上,然后才走到室内角落的暖炉边,温暖他那庞大的躯体。那位从瑞典来的教授并没有跟他回来,跟着他回来的刑警也很快地走到暖炉边取暖。外面真的很冷。 在这个房间里等待巴格利局长回来的人,除了我之外,还有佩琪·卡达,原本当老师的柯妮·达文生,酒吧的老板亚文·瓦沙曼和琳达·史汪森;女性比男性多。她们都是和波妮有交情的老朋友,所以不仅关心波妮这个案子的调查过程,也希望能够尽早找到杀害波妮的凶手。不过,她们现在聚集在这里的原因,除了基于对好朋友的关心以外,这个命案似乎也让她们感到人人自危,所以想从巴格利带回来的讯息里,获得可以自卫的情报。 “巴格利,真的找到波妮的两只手臂了吗?”我代表大家,向巴格利海驴般的背部发问。 “唔。”巴格利头也不回,不厌烦似的随便哼了一声。 “说呀!那东西现在在哪里?” “巴尼,我要先警告你,你不要随便对别人说这件事,因为我不想把尹凡梅斯的记者们吸引到这里来。那两只手臂现在在葛利夏医院,御手洗教授正在进行调查。” “什么?巴格利!你不想让媒体知道这个案子吗?”我讶异地说。这么大的案子,怎么可以隐瞒呢? “我可没有那么说。刚才就有许多报社和电视公司的记者透过尹凡梅斯的警局,要求我公开和这个案子有关的情报、照片,并接受记者的发问。可是,我希望媒体能先整 理好问题,再一起发问,到时我一定会知无不言,因此要求记者们给我们一点时间,现阶段不要打扰我们的调查工作。刚开始的调查工作是最重要的,所以希望记者们不要胡乱抓到什么证据就夸张报导,就算要报导,也要对受害者、嫌犯等等的名字做匿名处理。为了不在调查时受到媒体的干扰,现在就要尽量争取时间。如果这个安静的村子里,突然涌进大批的记者和摄影机,一定会搞得鸡飞狗跳,到时不仅我们无法好好的进行调查的工作,凶手恐怕也会趁乱逃走。”巴格利转身离开暖炉边,边走边对着我说。 “这是那位教授的主意吧?”听到我这么说,巴格利张大了眼睛,说:“不错。” “你好像什么都要依赖他。”我一说完,巴格利马上接口:“他是这方面的专家,经验非常丰富,拥有数个博士学位,除了法医学、脑部科学的专长外,他对司法与传播学也很有研究。他说为了确保调查初期的品质,与不影响陪审制度,现在最好做匿名处理。我们不习惯处理这种案件,当然要借重他那样的人才。” “如果你不怕英国的警察被嘲笑,那就尽管什么事都请他帮忙吧!”我说。 “哼!”巴格利哼一声,大大的屁股重重地落在椅子上。汤姆和约翰两位刑警也找了椅子坐下来,他们坐的位置离巴格利有点距离。“曼克法朗先生,你好像对教授很有意见啊?” 我没有回答巴格利的讥讽。 “教授的纪录太耀眼了,他的纪录不是奖状就是徽章;不像你,你只有拘留所的纪录。好了,各位女士,你们在等我吗?卡达女士,你不是还要顾店吗?” “发生了这样的事,我哪有心情顾店。”她落寞地说。 “确实是的,卡达女士。每个人都需要放松自己的时间,不过,也有人太放松自己,脑子里只有酒。史汪森女士和瓦沙曼先生上班的时间是晚上.达文生女士已经退休了,难怪有时间在这里等待。不过,这里还有一位男士似乎不回去工作也没有关系。” “巴格利。”我说。 “啊,对了,你的工作就是喝酒吧?” “说点正经的事好吗?你是警官吧?因为你是警官,我们才会在这里等你。” “巴尼,我的工作很忙,没有时间浪费在你身上。”巴格利的话让我很不愉快。 “巴格利,你真是个让人讨厌的人。”我说。 “彼此彼此。”巴格利立刻说。 “你何不把思考如何损人的时间,拿来好好思考波妮的案子?不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委托给外国人,自己也该动动脑筋。” “哈哈哈哈!”巴格利抬起那个地球仪般的胖脸,很开心似的对着天花板大笑。然后说: “你有资格对别人说教吗?巴尼,你应该先说说你自己。你才应该把思索如何挖苦别人的时间,拿来思考如何把自己从酒精中解救出来。” 我气得一时说不出话来。话说到这种地步,实在叫人无可奈何。看来,为了能继续跟这个爱逞口舌之快的人说话,我只好老实一点了。“巴格利,我知道你很了不起。” “知道就好。” 我无语几秒钟后,才开口:“总之,我们已经在这里等你这么久了,你就告诉我们一些吧。” “你想得可真美呀!巴尼,又不是我叫你们等的。好吧,为了让你暂时离开酒精,我就告诉你们一些我们目前的调查进度。波妮的两只手臂,被人发现在距此约十哩的葛利夏机场的飞机座席上,那是一架182r型的西斯纳。平常一直有罩子盖着飞机,要不是有人要进行保养,波妮的手臂就不会被发现了。波妮的两只手像被撕开一样,从肩膀上被扯了下来,手臂上没有任何衣物碎片,完全裸露着。因为没有血迹,所以应该是死后才被扯下来的。” “像被撕开一样的扯下来?”我毛骨悚然的说。 “是的,不是用刀刃切砍下来的。关节部分的圆形骨头完全露出来了。”女士们不禁发出害怕的惊叹声。 “到底是怎么撕扯的呢?” “谁知道!” “还有,波妮的手臂为什么会在那个地方呢?……为什么要把手臂放在距离头部十哩的地方呢?” “用脑袋想呀!巴尼,用你自己的脑袋想。”巴格利说。 “那个飞机场有人看到凶手吗?”柯妮·达文生问。 “没有人。因为那里不是正式机场,而且后面就是一大片空地,任何人都可随便出入。那里没有警报器,也没有监视摄影机。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对方进入飞机场的时间是黑夜,因为白天一定会被看到。白天时那个地方随时都有人。” “凶手知道这点吗?”佩琪问。 “恐怕是知道的。” “那么,凶手会是村里的人吗?了解机场情况的人……”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巴格利就插嘴道:“巴尼,你也在这个村里住很久了。你知道葛利夏机场并没有监视摄影机吧?” 我摇摇头说:“不管住多久,不必知道的事情就是不会想要知道。不过,有这方面知识的人,不用住在这里,只要看一眼就明白了。即使是从地球另一边来的人也一样。” “把手臂放入飞机里的时间是昨天晚上吗?” 巴格利突然冒出这句话,我立刻警觉到自己刚才的失言。 “波妮前天晚上还活着,所以可以将她的两只手臂放入飞机里的时间,只有昨天晚上而已。” 我不说话了。 “等一下。”亚文开口说:“前天晚上十二点的时候,波妮离开我的酒馆,然后回家。从那时候起,就再也没有人看到她了。第二天早上她的室友也没有看到她。或许她是在前天晚上的十二点到第二天早上之间被杀害,并且被撕下手臂,手臂很快就被放入飞机中的。” “唔,有此可能。”巴格利很快就说。“那位正在医院的瑞典来的教授,大概可以从医学上检验,推断出手臂被撕扯下来的时间。”就在巴格利说这些话的时候,电话铃声响了。“看,电话来了。”这位葛利夏警局局长此时把双手枕在脑后,有点得意的抬起胸膛。汤姆拿起电话,只讲了一、两句,就把听筒递给巴格利。 “局长,是御手洗教授。”汤姆说。 巴格利接过电话,懒洋洋地开口:“嗨,教授,我是巴格利,知道波妮的手臂被撕扯下来的时间了吗?”巴格利问。但是五秒钟后,他那海象般的巨大身躯竟然从椅子上弹了起来。他的表现让我们呆住了。 “你说什么!”他叫道,我们也都竖起耳朵听。 “你说那不是波妮的手臂?”我们讶异得互相看着对方的脸。 “那么,那是谁的手?”这句话说得太冲动,巴格利立刻再说:“嗯,我不了解那样的事,对不起。总之,我知道那不是波妮的手臂了。唔。血型和dna都不一样,而且手臂是在距离今二十个小时内被撕扯下来的。那么,年龄呢?” 巴格利沉默下来,静听对方说明了一阵子。 “年龄和波妮差不多,白人女性。血型o,波妮的血型是b……不,教授,这样就可以了。总之,那是别人。不过,我的头痛并没有消失。对了,手臂上有指纹吗?没有吗?唔。知道了,辛苦你了。你累了吧?你住在迪蒙西小旅馆,请回旅馆休息吧。旅馆的房间里有电话吧?很好。如果有新的发展,我一定会立刻和你联络的,到时还要请你多多帮忙。”巴格利客气地讲完电话,然后就发起呆来,连听筒都忘了放回去。因为他就像头海驴标本一样呆立着,他的属下汤姆只好走过来,将电话听筒从他的右手拿下来。事情进展似乎太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了。 “那不是波妮的手 第三章 d 齐克果写过这样的东西: 记忆是最基本的条件。藉着叫做记忆的方法,人们才能经由回忆,将经验变成神圣的存在。经验里有努力与责任的伴随,无差别性的记忆则无所谓努力与责任。基本上,回忆是一种技术—— 这三天里我自己的行动是什么,我一点也想不起来了。我到底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事?我完全不知道,因为我的脑子完全被浓雾弥漫,根本无法传递记忆这种东西。我了解这是因为这个记忆可能危及我的生命,所以我才会一点也记不得。这是潜意识的自我防卫,我的脑子不让我想起这三天的事。 这好像就是那位瑞典教授告诉我的,所谓的“交扰模式”。这是可以统合不同的感觉领域,而得到感觉的能力。一出生就全盲的人,如果他成人后有机会因为角膜移植手术,而奇迹性地获得视力,那么,就算他在全盲时期能在语言与触觉上很清楚的认知三角锥与圆柱的差异,但在得到视力之后,首次面对三角锥与圆柱时,却很难光靠视觉,就说对何者是三角锥,何者是圆柱。 同样的,也很难分辨小狗与小猫。可以说盲人时代得到的认知,无法应用于从眼睛得到资讯的时候。不过,只要一闭起眼睛,抱起小动物,就立刻知道是猫还是狗。面对三角锥时也一样,只要闭上双眼,用手一摸,就马上知道这是三角锥。人类的感觉领域严重地影响个人认知,要完全改变感觉领域所造成的认知,要花相当长的时间。 我走在迪蒙西村的小路上时,可能是四周景物全被薄雪覆盖的关系吧?我对周围的环境既不觉得感动,也不觉得害怕,只觉得心情十分混乱。我已经四十二年没有踏上这块土地,却没有四十二年再度重逢的激动,仿佛昨天、前天我都在这里,甚至觉得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迷雾一直盘据在我的脑子里,我恍恍惚惚地在小路上来来回回地走着。 迪蒙西确实很像我所熟悉的坎诺,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所不同。若要说明它们到底有何不同,或许可以用“有人戴上和我很亲近的人的面具,出现在我面前”来形容。 我在冰冷的空气中,因为脑子里一片迷雾而整个人恍恍惚惚的,时而来回走动,时而停下脚步,并且闭上眼睛观想自己脑中的世界。我脑中的银幕有两部电影,一部是新电影,一部是老片子。这两部电影的场景虽然完全相同,但看起来却是两个世界。坎诺和迪蒙西就是这样的两个世界,所以它们是两个不同的地方。每当天要亮的时候,我就重新有这样的感慨。 在恍惚中的我,被愤怒的情绪操纵着,并且在无形的手推动下,做了种种的事情。虽然我是在思考无法走出迷雾的情形下做出那些事情,可是那些非我自主意识所进行的行为,又是非常深刻的真实体验,让我感到强烈的疼痛。记忆那些事情让我痛苦,也让我无法逃离这里,于是那些事情终于出现在我的画作上。我想过,或许我不应该再画了,因为作画可能让我陷入危险之中。 我的记忆来自未来,应该就是让我的心情恍惚不知所措的原因。或许用“记忆”来形容并不正确。不,“未来”这个字眼或许也不正确。因为我是活在复数的场所里的,是活在复数的时间里的。成为我脑中记忆的,是未来的事情,也是现在的事情。对我来说,千年之后的未来,就是昨日。 出现在我脑海里的风景,来自和现在的我的意识不同的地方,那是和现在不一样的意识场所。一般来说,那就是过去吧!回忆应该只来自收藏着经验的记忆盒子里。但是我不同,我的回忆不等同于记忆中的经验。这是耶和华的意思。耶和华进入我的身体,便把祂未来要做的事情,成为我的记忆。 再见到迪蒙西时,我一点激动的情绪也没有,只觉得有些无趣。这和风景从未来飞进我的脑子里,让我激动得想赶快把那个风景画在画布的心情比较起来,存在于现实世界的这个村子,给我的最大感受,就是冷。 我只想着赶快结束这里的事情,待在这个村子里的时间,实在是太无聊了。我还想快点回到画布前,坐在被阳光晒得暖暖的凳子上,埋头作画。 我的脑子里早已失去齐克果所说的无差别性的琐碎记忆。存在我脑中的,只有像砂金一样发出神圣光芒的微小部分,它们以回忆的型态,存留在我的记忆里。但是,这些记忆并不是我自己选择的,而是像一阵旋风似的,从未来世界的某一点,一次又一次地吹进我的内心,为我筑起记忆之墙。 回忆需要技术与努力,可是我却没有这两样东西,我是无法回忆的。因此即使如昨天那么接近的日子,也不会存在我的记忆里。我的快乐之地,只在那片记忆之墙里面,墙的另一边是我绝对不会触及的地方。 我对这里的每个地方都没有感觉。我不知道我这么说是否得当,但是,我觉得我的脚现在所站立的冰冷村子,像一个所有重要东西都被抽光了的空壳。 坎诺城也给我相同的感觉。坎诺城像一块一再被用力拧转的海绵,现在不管再怎么用力拧,也无法从这块海绵上拧出一滴水来了。这是我站在巨大的坎诺城前面时,唯一的感觉。 一走进城内的石头堆中,进入我眼帘的,不管是中庭还是曾经当作断头台的圆石;抑或是位于拱门之外,只能小窥一角的墓园,全被雪覆盖着。石头很冷,这个城堡就像一座冰宫。走到外墙上的回廊,回廊的地面也全被雪覆盖了,完全没有人类的足迹。这么冷的冬天,当然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来这里吧!村子的上空有一层薄雾;本来应该是淡绿色的山丘,因为雪的关系,而呈现出白色的起伏,一直绵延到森林那边。 我也登上伦敦塔,沿着螺旋状的阶梯往上走,来到冷风直吹的塔顶。眼下的山丘脚下,是覆盖着浓浓雾气的尼斯湖,风景仿佛东方的山水画,是色彩清淡的世界,天空的雾气随着高度变淡,因此可以从高处看到湖对岸的森林。那里的森林也一样被着白雪,树梢上斑斑点点的白雪模样,像是撒了糖粉的甜点,看起来非常华丽。湖的相反边,是可以直接通到城堡的凯斯鲁路。这条路的另一头,就是商店街。站在塔顶上,也可以看到商店街的屋顶。 这座城堡让人觉得怪怪的。伦敦塔比想像中的小,塔顶上的空间大概可以容纳十个人站立,可以说相当窄小,这令我有点意外。我以为塔顶或回廊的宽度都应该更宽才是。我每次登上塔顶,就有这种感觉。 我呆呆的站在塔顶上,忍受着寒冷的空气。虽然冷,但是站在这里还比较好。我磨磨蹭蹭的,拖延着工作。我感觉到害怕,心跳速度变快了。脑子里响起一个声音,要我赶快去那里,所以我是非去不可了。 鞋子踩在雪上很滑,下阶梯时必须更小心。为了不滑倒,我很小心地走着塔的石阶。城的内部到处可见鸽子巢,不论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鸽子,这个城堡已经变成鸽子的公寓了。没想到人类的封建权力,竟为二十一世纪的鸽子,提供了理想的居住环境。 来到中庭,进入可以走下地道的狭窄入口,打开从口袋里拿出的手电筒。融化的雪水渗入地下道,所以地下道的地上湿答答的,也可以听到从上面滴落到地面的水滴声。空气中充满水、泥土和苔藓的气味。 地下道的走廊很长,位于这里的这个入口,大概不容易被发现吧!眼前有石盖,它和墙壁之间有一道相当宽的缝隙,把石盖推开的话,就会出现一个可容一人出入的空间。我走进那个空间,然后再把石盖推回原位。 石隧道里有股味道,但是这个味道还不至于令人不舒服,而且隧道里还相当暖和。隧道里虽然暗,但只是静静待在这里的话,并没有什么不便。所以只要习惯了这样的环境,谁都会喜欢这里的。 这里还算宽,即使穿着大 外套,也可以向前行动。不过却必须趴着前进,所以穿着礼服的话,就不适合进入这里了。尽管这里没有什么水气和泥沙,不会弄脏衣服,可是遇到必须趴着走的路段时,就必须顾虑膝盖是否会磨破了。 我一面用手电筒照着前方的路面,一面慢慢前进。这条隧道相当长,又因为必须四肢着地趴着走,所以速度快不了。爬行了一段距离后,终于看到左手边的一个横洞了。来到这里后,隧道变窄,必须脱掉外套才好前进。折腾了半天,好不容易脱下外套。我把外套摺好,放在一旁,才辛苦地爬进横洞里。 小的时候,这个横洞虽然狭窄,我也可以轻松出入。如今自己长大又变胖,两个肩膀根本就抵住隧道的最上面了,想掉头转个方向都不可能,所以只能继续趴在地面上,慢慢的向前爬行。 我小时候想像过:如果这里发生坍方,会有什么样的情形?每次想到这个问题,我就感到强烈的害怕,甚至好几次都梦见自己在隧道里面时,前面和后面都发生坍方了,而在无法呼吸、几乎窒息的痛苦下惊醒。其实,这里是石头堆砌而成的,根本不会发生我所想像的坍方情形。 艰苦的爬行一直持续着,如果不知道前面是怎么样的情形的话,实在很难坚持下去。终于爬行到抬头就可以看到有隙缝的金属盖子的地方了。这条隧道也就到此为止了。我爬到金属盖子的下方,举手把盖子往上推。这个金属盖子和小时候一模一样。虽然已经完全生锈、破败了,但是形状和以前完全一样。 其实,这是当然的,因为除了我以外,根本没有人会来这里。自从我离开这里后,这间地下室就被封死了,位于上面厨房墙壁的某一扇门,被人用泥土、砖块填满了。所以,现在住在上面的家庭,并不知道他们的脚底下有这么一间地下室。 经过大约二十分钟的辛苦爬行,终于来到这个地下室,也终于可以站立起来了。但是,我的动作必须尽量轻盈,否则就会扬起让人无法呼吸的尘土。飞扬的尘土令人肺痛,引起激烈的咳嗽。 墙上有开关,但室内却没有电灯,也没有电。地上的光源无法到达这里,这里是完全漆黑的,如果关掉手电筒的光源,谁也无法在这里行动。我拿着手电筒,照视着四周的墙壁。泥土与尘埃造成的黑斑,黏着在墙壁的各个角落。相形之下,铺着石头的地板显得干净多了。因为我以前来过这里好几次。 我呆呆的站着,让混沌的脑袋稍微休息一下。这个气味!这里的湿气和尘埃的气味!还有时间与黑暗的气息!好久好久没有闻到这个已经被我遗忘许久的气味了。我的脑子里还是一片朦胧。现在是什么年?今年是西元几年?今天是几月几日?我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事情?这里是哪里?我在这里做什么?为什么我会进入这样的地方?现在我正准备做什么?我到底是谁呢? 不知道答案是什么。我是谁?现在在这里做什么?为什么我的脑子里一片模糊?为什么我来过这里好几次? 狭小的室内墙边,有一张老旧的木头桌子,桌面上有一层厚厚的泥。 拉开抽屉看,里面有一本小小的,但是挺好看的笔记簿。笔记簿上的笔迹是我的。 啊!我想到了。 我经常是这样的。睡了一个晚上后,翌日会突然想要想起昨天所做的种种事情。例如会想:我在什么时候,做了什么事情?我总是在第二天早上,对着自己昨天画了一整天的画,自问:这是什么画?是谁画的?看着昨天晚上烤的面包,想:谁把面包放在这里了? 今天确实是十二月二日——对,今天是十二月二日。马上就是修殿节了。我是犹太人,今天是十二月二日。只要知道这个,就够了。 e 十一月二十九日 我一直四处寻找耶和华的踪迹。在寒冷的山毛榉森林中寻找、在黑暗的上方湖泊畔寻找,但是耶和华到底在哪里?祂在某个地方,让草地上的野草燃烧起来吗?让树枝喷出火焰了吗?我一边这样期待着,一边独自四处寻找它的踪迹。 我跪在掉满山毛榉落叶的草地上,数次弯下腰,额头触着地面;或爬到古城的塔顶,看着湖的方向,我不断地祈求着,希望能见到神一面。可惜我一直没有如愿。 回到应许之地以后,迦南的每一个人都在寻找耶和华。可是,就算世界被烈火燃烧,他们仍然见不到耶和华现身;就算世界发生了毁灭性的大地震,也不见耶和华出来拯救世人;就算世界被暴风雨侵袭,人们还是见不到耶和华。可是,耶和华却现身在微风吹拂、草木轻摇的黄昏微风中。 所以我也在平静的夕阳余晖中,在随着风飞舞的落叶中、在温柔的细雨中,侧身倾听,凝神注意寻找耶和华。但是,不管是哪里,都没有现身。 我相信耶和华,从来没有怀疑祂的存在。祂是这样的接近我,与我的心灵结合在一起。我相信祂是确实存在的。我不只在祈祷的时候希望能够见到祂,就算平常时,也渴望见到祂,希望它能听到我想复仇的心声。 就像曾经去尼罗河畔救人的摩西,我也被逼到绝境。如果我也能在燃烧的草地上,听到耶和华的声音,我绝对不像摩西那样犹豫。不论神命令我去哪里,我都会去。我从来不怀疑祂的力量与存在。 我想见到耶和华,总是全心向他祈祷。我的祈祷是那样的真诚,所以祂和我合体了。我变成耶和华。我全身充满力量,我要实现正义。 只有力量,才有正义。没有力量的话,就什么也没有。我想说的是:没有力量的话,就会被送进毒气室,谁也救不了我。这就是以色列人的命运。在十字军时代,就有好几万以色列人被杀害。那些被杀害的以色列人并没有做什么坏事,只因为是以色列人,就毫无意义的被杀害了。 即使没有被杀害,也会被社会遗弃,被视为和动物一样的低等生物,关进笼子里。我知道他们把我关进蒙拓斯精神医院的原因。他们实际上是想杀死我的,可是现在这个时代不能随便杀死一个人,所以就把我放进有着高高围墙、厚厚墙壁的铁格子笼里。他们打算让我一辈子待在笼子里,不让我说话,也不让我知道我母亲的事,甚至销毁我们母子在此生活过的痕迹,当作我们母子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他们想让我从这个世界消失,因此,他们用电击对付我,让我变成废人。 所以我一定要复仇。不,应该说以色列人必须定期性地进行复仇才行,否则就会被瞧不起,别人一有机会,就会把你当成奴隶。以色列人已经被埃及人、巴比伦人、纳粹党人欺负得很惨了。以色列人的命运如果不是成为别人的奴隶,就得永远地流浪吗? 我带着这样的宿命出生,一点希望也没有,这样实在太悲惨了吧!我并不是自愿来到这个世界的呀!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要来这个世界。我不说话的原因,并不是我的能力比周围的别人低,或不会说话,我只是不想说话。我只想一个人待在冥想的世界里,与耶和华对话。 所以我杀死波妮·贝尼。我把她杀死,然后将她的头,从她的身体上摘下来。因为我是耶和华,所以我可以办得到。我一旦和耶和华合为一体,身体力量就源源不绝,自然什么事都能办得到。 我不是很清楚当时到底是什么情况,总之,我先把波妮的头,从她那个贪爱男人的身上摘下来,然后杀死佩琪的狗,将狗头与狗身分开,再找一根棍子从狗脖子的空隙处插入,再把波妮的头插在棍子的另一头。就这样,我完成了拥有狗的身体的波妮。这是真正的“母狗”。她的毛色黑得发亮,仿佛天生就该是这样的动物。 这个女人下流又专爱打探人家的隐密;一旦打探到别人不愿为人知的隐私,就到处散播。这种行为不是很令人讨厌吗?可是,做这种低 级的事,就是她的人生。她就是这样的人。人世间为什么会有这么讨人厌的人呢?整天偷偷摸摸地跟在人后,东嗅西嗅,看看哪里有可以让她发挥本事的地方,这不正是狗的行为吗?这不是人类的行为。不过,动物还比她可爱,因为动物很诚实,它们对自己的一生是忠实的。波妮是低级而一无是处的生物。 我看着完成后的奇怪母狗波妮,不,应该说是我看着波妮的真正面目,笑了好一会儿。她的真正面目是**的母狗。在此之前,她竟然以人类的姿态生活着,我觉得很好笑。 然后,我把狗身的波妮推到圣诞树的最高处,摆放在枝叶之间。这样的话,就可以从枝叶的缝隙看到波妮的脸了。看到她呆然若失的眼神,和极度惊恐的表情,我又笑了。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身体开始颤抖,整个人完全恍惚,眼前出现了迦纳地,耶和华站在迦纳地之上。我先是变得无法动弹,接着便整个人倒了下来;我极力忍住想突破喉咙的叫声。终于,我终于见到了,我见到我的神了。我也终于了解了。原来是要这样做吗? 我第一次见到神,才真正的理解信仰这个东西,也了解到为何古代的神祇们想要活物献祭的原因。我全身都在发抖,我明白是神附身在我身上之故。不管我在森林里走了多少路,在枯叶上跪了多久,都见不到神。必须像现在这样,有积极的作为才行。耶和华是有力量的神,所以我们也必须显示力量,才能向祂祈求。 神不是一点力量也没有的木偶。至少祂不同于我的以色列的神。祂有时会化身为魔神,允许我们向做了坏事的民族进行报复。这就是名为耶和华的神,这才是我要崇拜的神。我觉得全身充满幸福的感觉,并且明了到以苦行的方式来接近修道者的心情。这才是真正有意义的成长。以前我从来没有如此接近过神。我终于见到神了! 而且,耶和华还教了我。波妮·贝尼和黑色的长毛狮子狗,就是b·p和b·p。原来如此,难怪可以搭配在一起,他们的命运原本就应该在一起。我懂了,原来就是这样。 这个世界错误丛生,变得愈来愈复杂,人们对信仰充满疑虑,终于让神不高兴了。 像波妮那样的人,是最糟糕的人种。她是世界上最差劲的狡猾**者,只要给她一点小钱,谁都可以和她上床,却故作清高,在客人面前说我的坏话,说我是性变态,经常骑着脚踏车,去偷看村子里的女孩洗澡。还谩骂、嘲笑我,说我是色情狂女人生的小孩,所以天生也是个色情狂。并且说我也偷看她洗澡。其实她是为了掩饰自己淫荡的罪行,为自己辩护,才拿我当挡箭牌。我对于在酒店**者的肉体一点兴趣也没有,我根本不想看她。 我把波妮赤裸的身体放在猪肉上。既然她那么想让人看到她的身体,这样一来就可以让人看个够了。我再把她的四肢分散开来,把她的两只脚插在教堂门口前的花丛中。因为先知耶稣要给她的惩罚,所以脚要放在教堂前面。接着再把她的两只手臂,放在天文望远镜之上。 十一月三十日 信仰是寂寞的事情。从信仰耶尔的古早时代起,开创有价值之路的存在者,总是孤独的。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个宗教教祖,是在欢乐气氛之下诞生的。 真正的信仰是孤独的事情。因为走在已经开拓好的道路上的人,绝对不是一个追随者。不论是迦南之地,还是亚历山大、麦加、耶路撒冷,还是印度或中国,追求信仰的人所走的路,都应该是孤独的。求道者在沙漠里、在藤蔓纠结,有着无数蛇蝎的丛林里、在没有人烟的洞穴里,过着没有帮助的生活。他们必须忍受孤独,必须自己找到能与神见面的方法。他们必须自己想、自己找到做什么事,才会让神高兴。 记录他们艰苦的过程,最后终于得以见到神的书,就成了圣书。我现在的过程就是这样。或许我也该把我的这个发现写下来,遍留给后世。那些说“这是神已经死亡的时代”的人,都是不能像我这么认真寻找神迹的人。他们没有人像我这样,受到了彻底凌虐。 真正想追求神迹的人,一定是完全孤独的人;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兄弟、亲戚,是绝对孤独的人。这个世界上已经见不到这样的人了。 今天我杀死了菲伊·艾马森。我把她的脚从大腿根部拧下,把手臂从肩膀拉下来,然后把连着头部的躯体,放在消防车的上面,脚插在老虎的背上,手摆在飞机里。菲伊·艾马森和消防车很相配。f·e对f·e,是神分类过的同质物品,所以命中注定要放在一起。 然后,我又在那一瞬间看到了神。我的两肩像被人用力摇撼一样地抖着,我全身发抖,像痉挛似的停不下来。当我跌坐下来时,我看见迦南之地,而伟大的耶和华,就站在那片土地上。我虽然觉得疼痛,但还是一直看着耶和华的姿态。神与迦南之地,应许之地。 此时我始知何谓法喜。那正是被神的手抚慰过的人,才会有的感受。我虽然觉得痛苦,却又感动到无法形容。我一面痉挛,一面任由泪水不断地流下来。然后,我的耳朵旁边响起神的声音。神很高兴地和我合体,直接表明祂的喜悦。 我欣喜若狂,觉得无上光荣,是神告诉我,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快感。我也要感谢把我生下来的母亲。现在我已经和耶和华合为一,所以我就是耶和华,任何事情我都办得到!神也感到喜悦。藉着和我合为一体的方式,他表现出祂的喜悦了。 菲伊也是个可恶的人。她喜欢说话,最爱散播谣言。她散播的不是一般的八卦、而是别人的不名誉事件。她不会宣传好的事情,对于不够好的事,她却会地说成油添醋地说成见不得人的事件。她喜欢这么做的原因,是想把人当做动物一样来瞧不起。其实,她自己就是一只因为低级的欲望而蠢动的动物。 她和波妮一样,经常说我的坏话。那些坏话都是她们虚构的,所以受到今天这样的报应,是理所当然的事。 十二月一日 我能把村子里的女人的身体一一撕裂,这是耶和华的旨意,我是这个旨意的执行者。我就是这样向耶和华祈求的。我只要完成杀死女人的复仇行为,耶和华就一定会现身和我见面。 这本笔记簿上记录着这些事情,所以将来也会成为圣书。老实说我不喜欢血腥,可是只要活物献祭的血能让神感到喜悦,就能提高我的地位。多神教时代的迦南之地,就是用这种方法,来求取神的喜悦。中世纪的欧洲天主教会也引用这个做法,当时人们扑杀女巫,女巫的血能提高圣职者的地位,能保护世界的和平。 今天我杀死了柯妮·达文生。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想这么做了。这个女人罪恶深重。如果她是个欢场的酒女,也就算了,偏偏她是一个老师,而且利用她做老师所拥有的特权,一点慈悲也没有的伤害天真儿童的精神。她所做的事,是神绝对不能容忍的事。 在回教斋戒月的日子里杀人,实在是罪孽深重的事。但我不是回教徒,所以应该无所谓吧!如今就算神已原谅了世人,我也要杀死这些言行污秽的女人的身体,再原谅她们的灵魂。遗憾的是,她们被杀死以后,就不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被撕裂的身体,当然也不可能还原成原状,让我无法再杀她们一次。 她们真的是很可恶的女人。因为我很老实,不会反击,就把我当成小猫那样地任意摆布。柯妮尤其可恶,她是一个老师,在小孩子人格形成最重要的时期里,她有责任好好照顾她所教导的孩子,但是她却多年来不停的在众人面前嘲弄我,说善良年幼的我像只愚蠢而动作缓慢的大型哺乳动物,让我被所有的小朋友嘲笑。我的无力抵抗,对她来说是个优点,因为她只能藉着取笑我的方式,来让其他小朋友发出笑声。她是个没有能力的女人 ,是我最最不能原谅的人。 所以我也拧下柯妮的头,把她的头放在学校玄关的钟塔,插在圆椎屋顶的顶端,让去上学的学生们和老师们,都可以清楚的看到。为了让大家了解这是耶和华的作为,我便把希伯来语的耶和华之名的“y”字,画在她的额头上。钟塔与柯妮·达文生,是c·t与c·t,又是绝佳的搭配。她工作的地点,就是暴露她死状的最好场所。 我把她的两只脚插在水塔的闸门上,两只手臂放在烟囱里,身体放在运送木柴的货物列车上。这样的话,她的身体就会随着列车绕行整个村子,村子的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她的尸体。 村子里的人开始感觉到有个以杀害女人,并且毁坏尸体为目的的杀人魔出现了,并且就在村子的外围徘徊时,一定会紧张得议论纷纷,有人可能会认为这些女人一定是被某个冷血的杀手杀死了,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她们死于经常在北边冰冷的湖畔徘徊不去的魔鬼手中。其实神性就是如此。正义与疯狂,道德与破坏,是比邻而居的。这就是信仰。基督教徒不是杀害、镇压、拷问过数十万无辜的生命吗?如果没有那样的事,如何赢得大众的臣服呢? 变成埃及人奴隶的以色列人,他们觉得他们信仰的神耶尔的力量不够大,所以才会寻求更有力量的神耶和华。于是耶和华成为以色列人的守护神,帮助他们离开埃及。可是,耶和华虽然是以色列人的守护神,却是埃及人的冷血灾难,最可怕的恶魔。祂血染尼罗河,将虱子与病毒送到埃及的各个角落,让大量的埃及人生病、饿死。最可怕的事,就是祂也杀了全埃及刚刚出世的男婴。比起希特勒,祂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都是我从书上阅读来的。 耶和华对血有抗体,面对尸体被撕裂的埃及人时,祂可以无动于衷;可是祂又很容易因为感动而全身颤抖,就像小孩子一样。祂善嫉又易怒,严格禁止它的子民崇拜自己以外的神,若有人违反这项禁忌,祂会毫不犹豫的加以杀害。这就是以色列人的神。 如今的神为何变得宽大了呢?因为神失去了神性与年轻。犹太的神就是那样,我不想崇拜那样的神。那样的神像个生病的老人。犹太的神必须是年轻而有活力的强者,祂必须比任何神都强悍,并且行事果决,这样才能拯救一直过着趴在地狱里生活的以色列人。地狱里的生活不是宽大的救济行为拯救得了的。死掉的埃及人并非完全没有错,他们无理地让以色列人做奴隶,只求以色列人为他们奉献,却一点也不感激以色列人的付出。 所以,我所做的事,是耶和华决定的。我听到了神的旨意,我只是执行神的命令。 十二月二日 这里是苏格兰的荒野之地,几乎没人想住的遥远北方,神以前真的来过这里吗?神真的会从遥远的迦南,无视距离遥远,现身在任何地方吗?祂真的会同时现身在全世界的数百万个信仰者面前吗? 无论如何,现在耶和华确实在这里。所以,我今天杀死了佩琪·卡达。我把她的手臂从肩膀扯下来,把她的脚从大腿根部拧下。我也把她的头,从她的身体上摘下来,然后放在打开挂钟的后盖,将头放在钟摆盒子里。这就是p·c和p·c。我这样做之后,神又现身了。我的身体因为信仰的感动,又开始痉挛了。 佩琪也很可恶。她也是一个真正可恶的女人。回想起来,她才是最可恶的女人,因为她和我们母子受到伤害的事情完全无关,却用那种态度来对待我们。妈妈和卡达先生一点关系也没有,还经常带我到卡达先生的店买东西。我们在卡达先生的店里花了很多钱,买了很多玩具。 所以,卡达先生一直很感谢我们。母亲能够那样赚钱,是因为有我这样安静的小孩,为了弥补对我的强烈亏欠感,她便经常带我去卡达先生的玩具店。 佩琪之所以会和村子里最有钱的卡达先生结婚,是因为卡达先生老了,很快就会死了;她是个很会算计的女人,这是大家公认的事情。可是,她的婚姻和**有什么两样?如今她可以成为有钱人,能在村子里最热闹的街道拥有三家店面。houseovertimejewelers珠宝钟表店、夏洛兹餐厅和维多利亚高级女装店都是她的。而尹凡梅斯车站前,好像也有属于她的大店面。这些都是从她的丈夫那里继承来的,不,是偷来的。除了上面说的那些店以外,村子里的杂货店和玩具店,及堆放食品材料的建筑物,都是她的产业。她是老板,只负责叫人做事和收钱。我小时玩的玩具,都是在她的店里买的。 且不论这些。她最让人不能原谅之处,就是她不仅隐藏自己的卑鄙行为,每次在我经过她家门前时,她总是露出冷笑,以叭哒一声大力关上门的方式来讽刺我,而且在她们女人们聚会的时候,把我当成嘲弄的话柄。她一定不知道我很清楚她的行径吧! 就像我前面所说的那样,我们母子一点也没有危害到她,反而还对她家的生意有贡献。卡达先生曾经拜托我做事,我帮他完成了,他很感谢我,在路上遇到我的时候,总会举起手来,和我打招呼。 妈妈是卡达先生的重要客人。在我家还算有钱的时候,也曾经协助过卡达先生,让他的生意日渐茁壮。这些事她都不知道。总之,她是个恶劣无礼,不知廉耻的女人。我还知道她曾在瑞典当过妓女,为了不想让人知道她的过去,所以来到这里之后,就很快加入那些怨恨我妈妈的女人中,并且率先嘲笑我,好表示她对那些女人的忠诚。 我把佩琪的身体放在船上,让大象驮着她那被撕裂下来的双脚,把她的双手放在巴士里。佩琪从前是个漂亮的女人,所以能够欺骗有钱的老男人,村子里有很多男人曾经对她纤细的脚,和白皙的手指,怀抱着憧憬。 十二月五日 我已经厌烦破坏了。但是,还有一个该死的女人,我只好又动手了。这个女人是琳达·史汪森。我什么也没有做,只是把她杀了,然后把她的尸体放在林伯格广场的中央。这当然是因为林伯格广场的缩写也是l·s的关系。 这些女人本来都不会有事的,但我让她们成为我与神相遇的纪念品。如果我一直被关在精神医院里的话,当然的,就永远也没有人会给她们责罚了。 f 现在我什么都明白了。为什么我会画图?为什么我会有未来的记忆?浓雾的世界中,人们的视力等于零,我在让我自己完全浮躁的记忆中,迷迷糊糊地杀死了很多人。我只知道我杀人了,至于我是怎么杀人的,我已没有感觉了。我现在只觉得很痛快。 我寻找我的记忆,思绪像在浓雾中、在森林深处徘徊犹豫一样,我很清楚地知道我杀人了,但杀人的感觉却不很明确。不过,即使这样,我的心情还是豁然开朗了。我全部想起来了,我觉醒了。我是杀人者,我是奉耶和华之名杀人的杀人者。 这本笔记和我所画的画一样,都是来自未来。我终于明白了。以前因为不明白,所以觉得很多事情不合理。不过,现在那些都不重要了,因为我来自未来,我所做的事都放在未来,我只是抱着那些事情的记忆,来到过去的世界罢了。 这本笔记簿就是证据。毫无疑问的,这是我的笔迹。我记得写这本笔记簿的时候,也知道写下来的东西都是事实。杀死那些可恶至极,害死我妈妈的女人时,我所获得的快感,我也记得很清楚。所以这是未来我要写的,因为我现在才来这里。笔记簿追赶着来到过去的我,也来到了这里。 我暂时恍惚了一会儿,然后把笔记簿放回抽屉里,再进入沟中,让金属板恢复原来关闭起来的样子,爬进狭窄的隧道中。我不觉得欢喜,也不觉得绝望,我只觉得情绪激动。我让手电筒的光线照着前方,专心地在隧道里爬行。 来到隧道中比 较宽的地段后,我穿上外套,再继续四肢着地地爬到出口。一到出口,我就移动石头,再爬出城堡的地下道,又移动石头,再把石头盖回去。 我把手电筒收进外套的口袋,走到通往地下道的中庭。已经是黄昏的时间了。天空没有下雪,但是空气却更加寒冷。有一边的雪被夕阳染成了黄色。 一走出城堡,就看见一大群的像乌鸦一样警察堵在我的前方。警察的后面也围了很多人。看来他们是在等我。大概是我进城堡时被人看到了。 “打扰了。”一名警察非常客气的说。警察后面还有数辆引擎尚未熄火的警车,白色的蒸气不断地从排气管冒出来。 “这里发生重大的案件,所以我们现在处于非常警戒的状态。你不是村子里的人吧?” 我说我不是。警察立刻说:“那么,能请你到葛利夏警局回答一些问题。” “不能在这里问吗?”我问。 “这里很冷吧?而且,我们的问题或许会问很久。” 警察接着用下巴指指警车,说:“我带你上车。” “我能拒绝吗?”我问。 “很遗憾,你不能拒绝。”警察说。 “你有权保持缄默,并且聘请律师。还有,今后你的所有发言,都将作为呈堂证供,所以请小心说话。” 然后,他把左手伸出来,瞄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对他的同伴说:“现在是十二月三日,下午四点四十分。请记录一下。” 1 十二月三日的黄昏,尹凡梅斯警察局的两名警察从警车下来,巡视坎诺城的周边。有雾,看不到位于山丘下的尼斯湖。 从昨天的这个时候到今天的现在,一整天都没有下雪了,不过,因为有风的关系,天气还是冷得让人发抖。感觉上好像随时会下雪。 巡视过一楼的回廊后,警察进入城堡的地下道察看,接着又登上已经有许多鸽子巢,地方人士口中的伦敦塔。站在塔上时,他们看不见迪蒙西的商店街,转个身之后,也看不到另外一边的尼斯湖。因为没有看到任何不正常的地方,两名警察就一起下塔,并且踩着雪地,走过中庭,来到后面的墓地。雪地上的脚印并不多,看起来应该是同一个男人的脚印。这两名警察没有把这一点放在心上。 不知道是不是别的地方到处都有植物的关系,相形之下墓地的雪好像积得特别厚。墓石之间有只乌鸦。在一片雪白的世界里,这只乌鸦显得特别突兀。因为积雪相当厚,所以走起路来特别辛苦,但那只乌鸦却把嘴巴伸入雪地里,好像在戳什么东西。乌鸦好像戳到什么了,正用力想把那个东西拉出来的样子。 警察踩着雪一走过去,乌鸦立刻张开黑色的翅膀,发出叭哒叭哒的声音飞走了,警察来到刚才乌鸦停留的地方,确定了刚才乌鸦确实是在拉扯某个东西。他们虽然没有想到那会不会是尸体的问题,却还是满在意的。 警察的脚边,有一条白色、细绳一般的东西。因为被雪覆盖住了,所以光用看的是看不出所以然的。警察去拉那条绳子,没想到那东西还挺重的。警察用力一拉,却扬起一大片雪,还因此吓了一跳。 那是个网子。直径一码左右的金属圈上,挂着白色的网状物。金属圈的下面,是长约一码的木制把手。警察拿起这个看起来很像捕虫网的东西,看了一下子之后,判定这东西没什么意义,便把它放了回去。 但是,在走回城堡时,警察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劲。首先觉得奇怪的是网子很新,不像是用坏、用旧了而被丢掉的样子。既然是新的,就没有被丢弃的道理。 其次,这支网子是做什么用的?如果它是网,那网眼也未免太粗了。这么粗的网眼,如果要捉像凤蝶那样的大型蝴蝶还可以,要捉小型蝴蝶的话,就会被跑掉。更何况现在是冬天,这种季节不应该出现捕虫网这种东西。还有,这支网子颇有分量,用这样的网子捕蝴蝶,肯定会把蝴蝶的翅膀弄坏,那就做不成标本了。 那么,这支网子是做什么用的?为什么会被丢弃在这个地方呢?怎么样也想不明白。不过,当他走到有很多石头的中庭时,他突然想到了:这是捞鱼用的网子。用来捞湖那边的鱼用的。这么一想,他就豁然开朗,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了。 两位警察走出城堡后,就沿着城墙绕行,然后走到通往湖畔的坡道。那一带已完全被烟雾弥漫。上星期这里的地面上到处是色彩鲜艳的山毛榉落叶,现在落叶完全被雪覆盖,回归尘土了。 走下坡道,就是围绕着湖的小路。两位警察沿着湖边小路走着。空气中只有他们自己发出的脚步声,和湖面上传来的微弱水波声。这里原本就是人少车也少的安静小村子。他们觉得空气愈来愈冷,天空果然开始飘下细雪。上空好像传来风的声音,警察抬头看天空,但除了白茫茫的一片雾气外,什么也看不到。 他低下头来,继续在积雪小道上走着。雪愈下愈大,一位警察停下脚步,他想中止这个他认为没有意义的巡逻。走在他前面的警察也停下,回头看他背后的伙伴。他们虽然没有对话,但都了解对方的想法。 就在那时。空气里出现一个震动冷气的异样声音。两位警察立刻弯下腰,降低姿势。那声音的尾音拉得很长,很像动物的叫声。警察们伸直腰杆,紧张地看着湖水。他们觉得异样的声音是从湖水那边传来的。 那是从未听过的一种声音,和任何他们熟悉的动物声音不同。这声音撼动冰冷的世界,让两个男人的精神紧张到极点。这两个警察拚命的看着湖面,想要从那里发现声音的来源。 第一个钻进他们脑中的想法是:这是传说中尼斯湖的水怪——尼西所发出的声音。此时的他们,已完全接受尼斯湖有水怪的说法。因为除了这个,他们想不出这世上还有什么生物会发出这样的声音。他们一直盯着水面看,并且认为水怪正拨开浓雾,发出巨大的水声,准备登陆了。 他们等了一阵子后,水怪都没有登陆。那声音依旧很大声,两位警察要对话时,如果声音不够大,对方就听不到。可是再仔细听时,会发现那个拖着长长尾音的声音底部,有洽普、洽普的沉稳波浪声,这不是巨大的生物要踏出水面时,应有的激烈水声。 他们想水怪现在一定是静静地待在湖心了。于是他们一再集中眼力,看着湖心的方向。可是这一天的雾实在太浓了,天色又渐渐暗了,因此他们根本看不到湖心。 “回去吧!”一名警察说。他的眼里有惊慌的神色。他的心里虽然想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可怕的事,却抵不过现实里这奇怪的吼声带来的恐怖感。他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也找不到继续待在湖边的理由。 回到警车里的话,就可以用无线电联络,通知别人这里的情况;也可以利用车上的电脑,得到新的讯息。总之,继续留在这里听这个奇怪的声音,不仅没有意义,说不一定还会发生什么糟糕的事。怪兽电影里不是常有那样的情节吗?他可不想发出惨叫地成为第一个牺牲者。 另一个警察对想折返的警察说:“我这边很快就看完了。” 于是两个人在奇怪的吼声中,沿着湖边的小路快步前进。其中一个警察记得前面有个小栈桥,小栈桥下有条可以通往大路的石阶。这是走到停车之处的捷径。 “这是什么声音呀?”警察指着湖心方向说,他的伙伴摇摇头,只低声说了一句:“不知道。” 可是,问话的警察没有听到同伴的回答,因为他已经用手掩住耳朵,而且那声音实在太大了。他也没有回头看他的同伴。已经看到右手边的停船处了。木头栈桥朝湖水的方向突出。栈桥上有雪,倚靠在这里的四艘小船上也有积雪。因为连一公分也不想靠近水怪,所以他 们都不想站在栈桥上。 走在前面的警察踏上石阶,他一跨步就跳上两三阶。这时,在后面的警察突然发出声音,喊道:“等一下。” 走在前面的警察闻声停下脚步,站在石阶上回头看。只见他的同伴站在雪中,举着手,眼睛一直看着后方的栈桥。 “什么事?”已经走上石阶的警察露出好像很烦的表情。这个时候谁都想快点回到温暖又安全的车子里。 “看那边。”他指着小船。站在石阶的警察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手指的地方。乍看之下,他手指的地方有个很像刚才的乌鸦的东西。这是一片白色的雪世界。栈桥是白色的,小船也是白色的,这个白色的世界里,有个黑得发亮的东西,显得非常突兀。黑色的东西在小船里,还没有被雪覆盖。不过,如果没有被发现,还继续留在那里的话,迟早会被雪覆盖住。 站在石阶上的警察的职业精神苏醒了,脸上露出“那是什么呀”的表情。于是,他慢慢的走下石阶,在异样的吼声中发挥勇气,逐渐靠近那艘有问题的小船。另一个警察则跟在他的身后。 警察的脚虽然已经上了栈桥,但心里还是有点犹豫。不过,他还是战战兢兢地在栈桥的木板上前进,慢慢接近那艘有黑色东西、令人害怕的小船。如果是平常时,警察应该不至于害怕到这种地步,可是在魔神的吼声中,似乎什么事都让人心惊胆战;更何况水中还可能随时会冒出像山一样巨大的水怪。 担心打滑的脚下、雾中的湖心、船内,警察按照顺序注意着这三点,才慎重的踏出脚步,终于来到小船前面。 四艘小船的船缘和舱板上都覆着白雪,但其中一艘的样子与其他三艘不同,因为它的舱板中央,有个相当大的黑色物品。黑色物品上并没有雪,它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个大行李箱。不知是丝还是缎之类的黑色布,把某个东西包裹起来了。 警察觉得这是个有点圆的方形行李箱,完全没有想到这是人类,只觉得它的样子像个胸部突起,向上仰躺的女体。但是再仔细看,那黑色的布像是女性的长袍,这时才有或许这是人体的想法。 不过,说它是人体的话,却不见它有头部;而且好像是长袍的下摆部分,被卷起来压在身体下了,所以看不到两只脚。它真的很像一个被平放着的、有点圆的方形行李箱。 还有,它也没有手,所以整体的感觉是方正的。黑色的布很新,看不到有血迹。袖子的部分被平整地贴在身后;也就是说袖子里是空的,如果没有头部,或大量的血液的话,很难让人感受到人类尸体的悲惨或可怕。但是,警察还是在雪堆中,看到颈部的断面了,因为这一部分有点被雪遮盖住了,所以不能立即发现。那果然是肉体损坏部位的痕迹。看到那个红黑色伤痕的瞬间,警察觉得血液逆流,紧张的情绪达到最高点。 警察反射性地低头看自己的脚下,同时伸出手指示同伴不要乱动。他认为应该会有脚印。他努力观察栈桥上的雪地,可是他绝望了,根本不可能发现凶手的脚印,因为雪地已被脚或手涂抹掉了,凌乱的雪地上看不到任何一个完整的脚印;本来或许还可冀望找到一点点的鞋底纹路,也被刚刚开始下的雪给盖住了。完全无法从这样的雪地上,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小船上也一样,舱板上的雪迹并不平整,显然已被破坏过,而且刚刚又下了新雪,所以真的无法看到可以成为证据的痕迹。 警察气得“啧”了一声,抬头看看天空后,又转头看看被浓雾深锁的湖心。那可怕的吼声还在持续中。 “我待在这里。”他鼓起勇气对他的同伴说。“你回去车里和中心联络,然后再带塑胶布过来。好吗?” 他的同伴很佩服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说:“知道了。” 另一个警察快步走往车子的方向。 我和御手洗教授一起在位于村公所的总部。窗外开始下雪,暖炉内的柴火持续燃烧着。此时巴格利和汤姆都不在这里,他们有事到葛利夏警局了,所以我今天到现在都还没有见到他们。 现在在这里的,除了我和教授外,就是葛利夏警察局的约翰·霍金斯警察和尹凡梅斯警察局的警察们。御手洗教授又说了一些关于这几个案子的共同点。他说到目前为止的所有受害女性,都是六十岁左右的女性,而且全是在这个村里出生的人,她们都没有在村子以外的地方居住过。他说得没错,受害者中没有男性,也没有年轻的女人。 此时,约翰的手机响了。 “我是约翰·霍金斯。”约翰对着手机说。“什么?发现尸体了?在哪里?” 约翰的声音很大,在暖炉旁边的御手洗教授回头看他,房间里的气氛立即紧张了起来,“又开始了!”的念头从我的心底跃出。真受不了!这种情形到底会持续到什么时候呢?到底要死几个人才肯罢休?到底是为了什么? “坎诺城栈桥的小船中吗?那……是谁?”约翰好像在大叫一样地说着。我了解他的心情,但是他问那些话根本没有意义。 “还不知道是谁,但是知道是女人,穿着黑色长袍的女人。嗯。”约翰看着御手洗教授的脸,重复述说通话对方所说的内容。说完这些就安静下来,听对方说话。 “唔,是的,不知道是哪里的谁死了。还不知道死者是谁……没有手脚和头?是吗?知道了。我会马上和局长联络,然后立刻赶去。什么?你说什么?吼声?一直有不知道是什么在叫的吼声?很大声吗?那是什么声音?是尼西吗?” 在场的警察们听到这段话,有些人偷偷笑了。但是,曾经在西奈学校的山上听到奇怪声音的约翰和我,怎样也笑不出来。 “知道了,会马上赶过去的。”约翰关上手机,站了起来。 “尸体呢?”御手洗教授问。 “在坎诺城小船停泊处的小船中。没有手脚和头,只有身体。那个身体被黑色绸缎质地的长袍包裹起来了。还不知道那是谁。” “黑色绸缎质地的长袍?”教授说,约翰此时又打开手机,按着机上的数字键,好像是想向巴格利报告的样子。 “我是约翰。坎诺城的栈桥那里发现女性的尸体了。没有头和手脚……”巴格利闻言怒吼,大叫“怎么会这样!”的表情,立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也会从这里立刻出发。是,是,我知道了。”约翰才关上手机,手机的铃声马上再度响起。 “我是约翰·霍金斯。”约翰好像咬着牙说的,声音从齿缝里出来。 “噢,是。琳达。”约翰说着,他的声音和表情明显地柔和了,大家也都松了一口气。 “什么?你说佩琪不见了?”听他这么一说,大家又都紧张了起来。 “我想应该没有问题吧!什么?为了谨慎起见?嗯,你和亚文去她家,发现她不在家,所以打电话给我。知道。我会告诉局长。”约翰说着,准备挂断手机。就在这个时候,御手洗教授出声了。 “等一下。”他的手伸向约翰的手机,说:“我可以问几句话吗?”于是约翰就把手机交给教授。“嗨,琳达,我是乌普萨拉大学的御手洗洁。我想请问你几个问题,你为什么会去佩琪的家?” 接着,他静静地听对方说话。“琳达,这个我知道。但是,没有被你看到的人,应该不只是佩琪·卡达一个,为什么你会特别在意她呢?”他问完这句话后,又默默地听对方的解说。这次琳达说的话好像比较长,他沉默的时间也就比较久了。 “琳达,我希望你说得更详细一点。这件事很重要,或许这就是解决这个的关键。至少,这将是一个重大的线索。波妮、菲伊、柯妮和佩琪,她们四个人之间,一定有什么事是和她们四个人都有关 系的吧?” 在场听着教授和琳达说话的人,心里都很紧张。这四个女人的年龄相仿,而且都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可以说她们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朋友,生活中共同的经验,是很正常的事。 “是的,不管什么细微的琐事,只要是你知道的,请你都告诉我。就算是你可能记错,或者是你个人的看法,都请你说出来。至于要如何判断这事情,交给我处理就好了。” 大概是琳达开始述说了,教授只是拿着手机,默默地听着。过了大半晌,教授才开口:“ok,希望以后你再说详细一点。我们再联络。” 接着教授就关掉手机,把手机还给约翰。 “约翰,请你和丹弗斯局长一起先去坎诺城的栈桥,然后立刻把尸体带回来好吗?我要马上去葛利夏的医院,准备检查尸体的事情。只要有尸体,就能推出死亡的时间。知道了这一点后,或许可以解决更多的疑点。” “教授,那是佩琪吗?”我问。 “还不知道吧!”他说。 “为了谨慎起见,houseovertimejewelers那边也……”但是,这句话他只说了一半就住口了。“算了,事情一件一件的解决吧。约翰,请你快点去。” 于是约翰打开窗户,直接走进外面的雪地里。教授焦躁地绕着房间走来走去,还不停地用左手去敲打露出来的前齿。 “早点注意到就好了。这果然是连续杀人案,是有原因的连续杀人案,不是什么无目标性连续杀人事件。”教授说。 “不是无目标的吗?”我不假思索地问。 “啊,也或许不是我想的那样。总之现在还没有办法确定,大概要请琳达来决定了。” “那么,佩琪已经死了吗?”我说。但是教授转开脸,大力挥着手,说:“巴尼,因为尸体的身体穿着黑色丝绸的夜间长袍,所以很不幸的,很有可能就是她。” “这次的受害者是佩琪……” “所以现在再赶到她家或她的店里,也救不了她了。” 一位警察好家突然想到似的说了。“佩琪也六十岁了呀!” 2 然后我就跟教授一起来到葛利夏医院,等在坎诺城栈桥发现的尸体被送到这里来。当尸体被送进解剖室以后,我就坐在走廊的睡椅上,一边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威士忌,一边等待解剖的结果。外面的太阳已经倾斜,现在是下午六点了。 因为今天一整天什么食物也没有吃,只喝了一点威士忌,所以规规矩矩地坐在这里,让我觉得很痛苦。既然周围没有人了,我更干脆躺在睡椅上想事情。巴格利这家伙到底怎么了?难道他食物中毒了吗?为何到现在还没有看到他?虽然我并不想看到满脸横肉的脸,和一肚子肥油的身体,可是他不是说要亲手逮捕凶手,让我看到他把手铐铐在凶手的场面吗?发现凶手可能是怪物之后,知道自己逮捕不了凶手,就躲起来了吗? 看到我坐在睡椅上喝威士忌,他或许会像许多人一样,问我为什么要喝威士忌,难道就不能喝葡萄酒?会说这种话的,都是不懂酒的人。如果是在亚文的酒吧或我自己的住处,我就会喝很多葡萄酒,别说一打,就算十打我也有本事喝完。可是,在现在这种地方,我手中只有一个小小的不锈钢酒瓶,如果里面装的是葡萄酒的话,大概只能装两口,所以只能在嘴里打个转,然后和唾液混合之后才下喉咙,适合小口小口喝的威士忌。这么简单的事情,竟然有那么多人不明白,实在让我很讶异。 我已经不想再因酒而吐血了。被扔进开得飞快的救护车,把我像垃圾桶旁的破行李箱一样送进医院所带来的痛苦,我死也不会忘记。我只是喝醉了,并不是头就要断掉的伤患,救护车就算开慢一点,我也不会死,干嘛像赛车一样的横冲直撞呢? 那样快的车速下,每次转弯时,我的头就会在车内撞来撞去,让我吐血。可是,我一吐血,血就会喷到躺在我下面床铺的人的脸上,他也是个醉汉。为了不想喷得人家满脸血,我只好把要吐出来的血硬吞回去。那种把血吞回去的痛苦,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为了避免再度发生那种痛苦,叫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当然了,叫我不再喝酒是办不到的,除此之外,一个星期不吃饭、一个月不看女人,我都可以勉为其难地接受。没有酒的话,我就死了,那不是本末倒置吗? “喝!到底是哪里来的哪个家伙呀?竟把这里当成公园的长椅子,在这里睡起觉来了。我还在想这个醉汉该不会是巴尼·曼克法朗吧?没想到还真的是你巴尼。”才觉得这个嘶哑的声音怎么这么熟悉时,就看到一头海驴出现在医院的走廊上。汤姆·格兰西斯刑警带着数名警察来了;琳达和亚文也在那一群人之中。这条原本十分安静的医院走廊,一下子成了北海沿岸,海驴聚集的场所。 “你手上拿的东西是什么?这个亮晶晶的的扁平瓶子该不会是酒瓶吧?巴尼。”巴格利又开始拐弯抹角地说话了。 “胃已经坏掉了,还坐在这里喝威士忌。只有傻瓜才会做这种事。喂,你是白痴吗?” 我边站起来,边把瓶子塞进外套的口袋里。“巴格利,你怎么现在才出现?你跑到哪里去?做了什么事情了?”我说。 “你是在质问我吗?我可以告诉你的事情只有一个。那就是:酒是有毒的。知道了吗?你好像已经喝得烂醉如泥了,还听得清楚我说的话吗?威士忌尤其毒。你明白了吗?” “我明白。”我很老实地回答他。 “你现在在喝什么?” “现在?现在我又没喝,”我说。 “要我亲自动手把它拿出来吗?刚才我明明看到你把那个小瓶子塞进口袋了。” “什么嘛!你要说的就是这个吗?”我说。 “其他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巴格利叫道。 “不要这么大声,这里是医院。”我规劝地说。 “那是水啦。”听到我这么说明,巴格利露出佩服的表情,说: “光喝水就可以喝到满脸通红,还会醺醺然地躺在这里。真厉害呀!” 我迷迷糊糊地点头称是。“真是个省事的家伙。” 我正想回他几句的时候,门开了。御手洗教授脚步匆匆地出来了。 “嗨,各位。琳达、亚文,你们也来了。” “教授,那是不是……”琳达声音颤抖地发问。 “还不知道是谁。”教授说。“尸体上虽然有某个特征,不过还是无法确认是谁。目前只能推算出死亡的时间。” 巴格利立刻从口袋里掏出记事簿,准备做记录。他说:“请说吧。” “死亡时间应该是十二月三日的早上,也就是今天早上。凌晨一点左右。” 巴格利闻言,便抬起头来,说:“你的意思是今天凌晨一点左右……” “是的。”教授说。 “正好是换日的时间点。”我说。 “没有错吗?”巴格利说:“不可能更早吗?” “更早?你是说什么时候?”教授问。 “例如说是昨天……也就是十二月二日黄昏时。” 教授很清楚地摇摇,然后肯定地说:“就算有什么奇迹似的状况发生,也绝对不可能是昨天晚上八点以前被杀死的。” “绝对吗?”巴格利不死心地追问。 “绝对。”教授说。 “也就是说,是太阳下山后的事啰?”巴格利再问。 “是的。”教授很有信心的说,巴格利只好无言地陷入沉思之中。 “教授。” 琳达满脸紧张地走过来,我稍微退到一旁,好让她和教授说话。 “刚才教授说尸体上有某种特征。是吧?” 琳达问。教授点点头承认。 “是什么样的特征呢?” “你是她亲近的好朋友吗?”教授问。琳达没有马上回答。我发现她的神色非常憔悴。 “我想我是她的好朋友吧!因为在这个村子里,称得上是她的好朋友的人,应该只有我吧。” 于是教授点点头,说:“或许她对你也隐瞒了这件事。我很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说。” “那个特征关系到她的名誉吗?”琳达问。 “唔,可以说有吧!”教授说,“我会保守秘密的……” 琳达稍做思考后,又说:“如果那真的是佩琪,那么我就失去所有我在村子里的好朋友了。” “那么你一定不想知道那是不是佩琪吧?”教授说。 但是琳达却摇摇头,说:“不,我一定要知道。如果那是佩琪的话,那我就得更加注意自己的安全了。或许我必须逃离别的地方……” 听到琳达这么说,巴格利讶异得抬起头来。 “或者我必须随时和各位在一起,一刻也不要离开你们。” “这样比较好吧!”巴格利说。“你逃走的话,对方或许更容易找到下手的机会。” 依我看,巴格利其实比琳达更害怕,他更不敢一个人独处。 说到害怕,亚文和我及警察们,应该也都一样。因为这个杀人事件太莫名其妙了。不知道凶手是谁,也不知道凶手在哪里,更不知道凶手行凶的手法。当然也不知道凶手这么可怕的杀人行为,是不是会继续下去。凶手的所有事情,我们一概不知。即使是开膛手杰克的案件,至少还看得到动机在哪里。 “那么,我就说吧!不过,我现在要说的事情,希望在场的各位能保守秘密,不要说出去。” 于是大家都紧张地看着教授,等待他说下去。 “隆乳。” “什么?”大家一脸讶异的表情,不明白教授的意思。 “尸体的**内有矽胶袋。也就是说,佩琪做过丰胸手术。琳达,你知道这件事吗?” 教授说。琳达想了一会儿,才摇着头,说:“不知道。没听她说过。但是……” “但是?” “听佩琪说过,她在瑞典时当过演员,所以……” 琳达一副绝望的模样,再也说不下去了。虽然还没确定,但是由此看来,那是佩琪的尸体的可能性相当高。 “那时她有名吗?”巴格利问。 “嗯。”琳达轻点一下头,她的声音非常小。“听说是的。她年轻时住在瑞典,来到这里后,偶尔还会因为工作而回去瑞典。” “你还知道些什么吗?”教授问琳达。琳达歪着头想。 “知道她的血型吗?” “不知道。” “年龄呢?” “年龄的话……她应该是六十七岁了。” “哇,有这么老吗?”我想也没想地说。“看不出她有那个年纪。” “她有去拉皮。” “拉皮?那是什么?” “消除皱纹的手术。” “噢……” 拉皮、隆乳,还有雕塑身材,这些都是女性在失去美貌或青春时的补救之道吧? “教授,她的死因是什么?”巴格利问。 “不是中毒而死的。”教授说。 “不是中毒而死的。”巴格利重复教授说的话。 “是的。” “还有呢?”教授摇摇头,说:“总之,她的心脏停止跳动了。” 巴格利不断的点头。 “佩琪是瑞典人吗?”问这句话的人是亚文。琳达又是摇头。 “以人种来说是苏格兰人。不过,她说她的血液里也有瑞典人的血统。” “苏格兰人种吗?这倒是第一次听说。” “接着需要调查的地方是佩琪的住处。各位准备好了吗?琳达、亚文,你们要一起去吗?”教授说。 然后巴格利背对着我,说:“醉汉可以回去了。” 这男人真的是打从骨子里让人讨厌的家伙。 3 佩琪·卡达的住家,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房子;整栋房子被刺叶桂花树所形成墙围绕着,围墙上还有一道涂上深绿色漆的金属门。雪已经停了,黑暗的天空里,看不到星星,只见到屋顶上的白色积雪。 巴格利、我、御手洗教授、琳达、亚文和警察们一下警车,就又听到从天空里传来的异样吼声。吼声震动了寒冷的空气,一时之间大家都呆立在原处。好像整个迪蒙西都可以听到这个声音了。 精神濒临崩溃边缘的琳达,一副就要哭出来的样子。她的朋友一个个的死了,对她而言,这吼声无异是死刑的宣告。此时她的心情和平日大不相同。 我们男人比较迟钝。虽然面临的是前所未有的恐惧感,但也就是觉得恐惧而已,不像她还会产生令人害怕的联想。更何况我们对这个声音似乎也渐渐习惯,只为搞不懂这是什么声音而心烦,不再有那么害怕的感觉。 巴格利按了歌德式砖砌门柱上对讲机的门铃,但是许久都不见里面的回答。 “她一个人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吗?”御手洗教授问。 “好像是的。”琳达回答。巴格利继续按铃,仍然没有人回答,于是他就用力摇动金属门。这个金属门的另外一面贴着铁板,所以我们无法从铁骨的缝隙,窥视门内的情形。 “门后只有门闩,谁翻过这扇铁门,进去里面把门打开。”巴格利说。 于是一个年轻的警察便攀越铁门,跳进门的内侧。在这个时间里,天空里的魔神吼声好像要阻止我们做这些事一样,一直吼个不停。 铁门被打开了,大家一一踏入门内。这扇铁门果然真的只有一道门闩而已。巴格利伸出右手,拦住正要往前走的众人。“大家要小心。如果发现了什么脚印,千万别让它消失,并且尽快告诉我。” 巴格利手中方手电筒水平地来回照亮前方,几乎每个角落,都被他的手电筒的光线照射到了。院子很大,房子是木造的,和英国的有钱人比起来,这栋房子算不上是什么豪宅,不过,在这贫穷的村子里,这栋房子称得上是这里最豪华的了。在瑞典不起眼的女演员,隆乳之后嫁给有钱人,转身变为贵妇。人生也可以这样过。不过,这不是我熟悉的环境,我熟悉的环境是监牢。 院子的中央是被雪覆盖的花丛,中间还有一座雕塑,花丛的周围做成圆环,路上停着一辆车顶积着雪的四轮驱动车。佩琪的房子就在车子前面。环顾四周雪地上,没有像人类脚印的痕迹。 “那里有猫还是狗的脚印。”我说。 “我说的是人类的脚印!”巴格利显得很不耐烦。“好了,走吧!” 既然得到巴格利的许可了,我们便踏上洁净无痕的雪地。 眼前的房子没有一点灯光,一片黑暗。快接近玄关时,以巴格利为首的警察们,都从口袋里掏出白色手套戴上。我也很想戴,但是我没有准备那种东西。 到达玄关了。玄关的门上也有门铃。巴格利当然也去按铃了,当然也没有任何回应。这回我们有听到门内传出的微弱门铃声。戴着手套的巴格利把手放在门把上,摇晃了好几下。门从里面锁上了。 “琳达,你知道进入里面的方法吗?”巴格利问,琳达立刻摇头,说:“不知道。” “要有钥匙才能进去吧!”我说。 “这点我当然知道。钥匙在哪里呀?”巴格利说着,又走回雪地里,依次碰触每个窗户。好像每个窗户都上 锁了。 “这里的屋内灯光全都熄了,车子也在屋前。坎诺城那边则发现了一具曾经隆乳的尸体。史考特,你把这扇玻璃打破。这扇门内侧的门锁应该是喇叭锁吧!” 巴格利对门锁做了推测,然后指着看起来相当昂贵的黄色玻璃。我心想:如果里面不是喇叭锁,那怎么办呢? 那个叫做史考特的年轻警察,从腰间拔出用皮革包覆的警棍,然后用警棍轻敲玻璃的下方。巴格利拿着手电筒为他照明。在这个时间里,魔神的吼声仍在空中盘旋不去。 玻璃上出现了足以让拳头伸入的破洞了。这些人非常熟悉这种作业,将来如果不做警察,改行当小偷的话,大概会很成功吧! “把手伸进去,试试看能不能打开门。”史考特在巴格利的命令下,把手伸进玻璃破洞中,努力地摸索着,连手肘都伸进去了。很幸运的,门内的锁正如巴格利所预料,不过,门锁似乎不只一个。 不久后,门开了。一踏入门,就看到空旷的玄关大厅里,铺着厚厚的地毯。玄关的正前方有楼梯,里面并排着许多观叶植物,左右还有一对大理石雕塑,分别是背上有翅膀的女性,和裸体的男性。此外,这里也有长型的玻璃柜,里面陈列着许多小石头和小物品。还有一座有钟摆的落地大型柱钟。玄关内的样子和她的店“houseovertimejewelers”内的摆设很像。 “哈罗,卡达夫人。”巴格利向室内呼唤,结果当然是没有任何回应。如果这里会有回应的话,大概只有钟摆的声音吧! 巴格利和御手洗教授进门后,就立刻摸索着墙壁,寻找电灯的开关。巴格利发现开关后,马上按了开关。 灯亮以后,首先跃入眼帘的,是鲜艳的蓝色。那是地毯。那不是接近透明的天空蓝,也不是深沉的暗蓝色,而是界于两者中间,相当鲜艳的蓝色。 “这蓝色很漂亮呢!”教授感叹地说。 “佩琪说过的,一进入她家的门,就可以看到瑞典国旗的颜色……”琳达声音颤抖地说。她一直很紧张。或许即将见到好朋友的尸体这件事,让她感到强烈的害怕。 “原来如此。”从瑞典来的教授说。 “巴尼,你不要在墙壁那边摸来摸去。乖乖的像棍子一样站着看就好了。” “像棍子一样?我又不是雕塑。”我一这么说,巴格利立刻接着说: “要不,你就出去外面的雪地站。行吗?”巴格利又开始挑剔我了。楼梯下的门开着,里面是洗手间。同行的警察们也都进入屋内,跑到楼上察看。御手洗教授站在走廊上一面指挥警察,一面检查一楼的各个房间。 我和琳达、亚文这三个老百姓,呆呆地站在玄关大厅,什么事也不能做。这里只有我们三个人没戴手套,所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琳达一直低着头,忍受不安与悲伤的煎熬:亚文则一句话也不说,看样子是在想事情。 如巴格利所要求的,我静静地站着看了五分钟,就觉得没什么可以看的了。我心想:凶手会不戴手套吗?像巴格利这种人,都知道要戴手套了,凶手难道会不知道?这年头会疏忽到把指纹留在现场的歹徒,大概可以送到博物馆展览了吧。一百年前指纹的知识还不普遍,所以指纹是破案的重要线索。脚印也一样。如今哪有歹徒会留下脚印,让警察好办案的呢?如果有的话,这个歹徒可就是天生的活宝了。 过了一阵子,巴格利下楼了,御手洗教授也从一楼的走廊那边,回到玄关。 “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卡达夫人。连地下室也找过了。”教授说。 “二楼也没有人。这房子像个空壳。”巴格利瞪大眼睛说。警察们也纷纷回到玄关集合。琳达站在墙壁与警察之间,被重重包围、保护着。 “不管怎么说,这个时间不在家里确实很奇怪。”教授说。“不是吗?琳达。” “是的。如果她要外出去旅行的话,一定会告诉我的。” 琳达同意地说。 “夜已深了,车子又停在外面,所以她应该没有外出,更何况现在是命案的非常时期,她不可能在这时去旅行。之前大家认为这是一起无目标性的连续杀人事件,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不论是这个事件的每个小关节,还是几位死者之间,都被一条看不见的线串连在一起。琳达,知道这条线的人,或许只有你了。”对教授的这番话,琳达无言以对。她的样子是肯定,也像是同意教授的说法。但是,一会儿之后,她却说: “只有我?……教授,这是什么意思?” “唔,你说这是什么意思呢?”教授双手抱胸,一动也不动地站着,又说:“大概就是你想的意思吧!” 然后教授又在厅内绕着圈子走,站在一旁的警察的眼睛,也随着他的脚步绕着圈子。过了一会儿,教授停下脚步,他说:“这个大厅内物品的摆设位置很奇怪。这里好像仓库一样,所有的物品都被胡乱地摆设着,例如雕塑和玻璃柜没有排成一列,而玻璃柜则是离墙壁太近,让人不能好好的观赏柜子里的东西。” “你所说柜子里的东西,是指这些石头碎片吗?”我说:“谁要看这些没用的东西呢?” “不想让人看的话,就不会放进这样的柜子里了。”亚文笑着说。 “这种东西最好不要让阿富汗人和瑞士人看到。”教授说。 “瑞士人怎么了?” “还有就是那些观叶植物盆栽。那些盆栽摆放的方式很奇怪。没有排成一直线,好像是刚刚才搬过,正在考虑如何摆放似的。” “教授,您刚才说阿富汗人和瑞士人,那是什么意思?” 琳达问。于是教授便看着琳达,反问:“佩琪对东方的艺术品有兴趣吗?” “她曾经和我说过一些。她说她喜欢。”琳达回答。 “唔,她喜欢吗?……”教授说:“竟然有这么高水准的收藏。” “那些石头碎片难道有什么价值吗?”我问。 “对喜欢的人而言,确实是有价值的。这些一定是从阿富汗来的。从前阿富汗境内有希腊人所建的城市,只是后来都灭亡了。这石头是石膏制的圆形浮雕,希腊人拿它铸造硬币。” “很贵吗?” 教授稍微思索了一下,才回答我: “也不算很贵啦,大概只能买两栋这样的房子。” “两栋这样的房子?”我大声喊,警察们也议论纷纷。 “卧室的镶嵌架子上,有佛礼拜图的浮雕,那是三世纪时贵霜王朝的遗物。也有贝格拉姆(begram)的象牙珍雕。佛礼拜图浮雕和象牙珍雕,都是印度的佛教美术。贵霜王朝的遗物曾经拍成照片,在世界各地展览,艺术家们都很了解这些物品,所以最好不要让人看到这些东西比较好。” “这些东西很贵吗?” “对伊斯兰教徒而言,这些东西比石头更没价值。虔诚的伊斯兰教徒看到这些东西时,会立刻把它们打碎,丢到垃圾桶。因为神命令他们不可崇拜偶像。” “那么,这里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 “因为这个世上有很多不肖的伊斯兰教徒。” “这些东西真的那么贵吗?”我问。 “价值是人类赋予的。这些东西如果能卖得掉,大概可以买三个迪蒙西村吧!” 真是让我说不出话来的价格。如果教授没有骗人,那么佩琪就是全英国屈指可数的有钱人了。 “教授,你是在说笑吧?”巴格利说,于是教授笑了。 “开玩笑的。我只是稍微作弄一下你们。” “一般老百姓的家里,不会有那种东西。”巴格利说。“这些都是国宝,应该都 尾声 在葛利夏警察局的拘留室里,乔治·汉兹与御手洗教授隔着铁栏杆说话。御手洗教授说:“你总是想占据好位置。对洛多尼而言,你的假设大致上是正确的。但是,他的脑中最初出现的幻想,其实并非虚幻的空想,而是实际上的实验,这是你没想到的。” 乔治沉默了。 这个连续命案至此应该是得到解决,可以落幕了,但是我心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疑问。我想弄清楚我还想不通的地方,所以就站在御手洗教授旁边,向教授口中的乔治,提出我的疑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这么做对你有什么好处吗?” “乔治,你怎么说呢?”御手洗教授也问。 “你不是洛多尼的亲人,也不是真的多同情洛多尼的遭遇,为什么要做这些事呢?你该不会是犹太教徒吧?” “我不是。”乔治说。 “那你为什么要做这些事呢?” “洁,你不是说你知道吗?”在铁栏杆内的乔治反问教授。“你确实巧妙地证明了洛多尼没有杀人的事实,但是,我还没输。不错,在这种状况下,很少人会主张洛多尼是凶手,因为佩琪被杀死的时候,他正在这铁栏杆里。 “可是,凶手除了我之外,也有可能是别人,不是吗?我现在就要对着或许隐藏在这里的录音麦克风说:我不是凶手。因为佩琪不是表示过了吗?她的死前留言说凶手是犹太教徒。既然洛多尼不是凶手,那么就是他以外的犹太教徒干的。还有,她临死之前,用右手的食指沾着化妆品颜料,画下‘大卫之星’。不知你对这清清楚楚的证据有什么看法?” “乔治,请你别忘了,那是黄色的化妆品,而且是画在蓝色的地毯上。”于是乔治立刻哑口无言。 “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知道吧?你在向我挑战,是吗?这种程度的问题,我当然能够完全掌握。一个被凶手认定已经勒死而置之不理的人,有力气画出那么复杂的图案吗?” 教授说,乔治更加沉默了。 “还有,如果你不是凶手,为什么会因为我写的笔记内容,而大惊失色?” “任何人看到自己意想不到的东西时,都会惊慌失措。这是人之常情,不是吗?”听到乔治这么回答,教授边笑边说:“呵呵呵!为什么那里会有你意想不到的东西呢?你不也是第一次进入那个地下室吗?” “如果那本笔记上写的是别人的名字,那我也不至于吃惊。问题是笔记本的内容根本就在暗示凶手是我,我当然会吃惊。” “那本笔记本上完全没有写到乔治·汉兹这几个字。” 乔治听到这句话,再度沉默了。 “教授,请等一下。你们刚才说到佩琪的死前留言,那是怎么一回事?”我问。于是御手洗教授便转头看我,说:“曼克法朗先生,那件事和这件事一样。” “教授,你可以叫我巴尼吗?” “好吧,巴尼。佩琪和柯妮一样,在遇害前看到了令她难以相信的事情。那就是:凶手竟然是她们所信赖,和警方有关的人物——从瑞典来的教授。心有不甘的佩琪,想让大家知道凶手是谁。她很偶然地摸到长袍口袋里的粉盒,于是灵机一动,在呼吸困难的情况下,选择了黄色,然后在地毯上以食指画下十字。” “十字?” “不错。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我不知道。”我想了一下之后说。 “十字的交叉点应该是上下线与左右线的中心,但是,这个十字的左右线却有点偏左了。像这样,你明白了吧?”御手洗教授在自己写的那本笔记背后,用奇异笔写了一个十字,然后给我和乔治看。 [附图二] “就像这样的十字。虽然快要死了,但是在强烈意志的支持下,这样简单的笔划,还是可以勉为其难地画出来吧?把这个黄色的十字,画在蓝色的地方,结果会变成什么?” “瑞典的国旗!”我叫道。 “不错,瑞典国旗的图案,正好就是蓝底上的黄色十字。佩琪临死前要说的就是:凶手是瑞典来的教授。” 我完全了解了。这样的话,如果我是陪审团的一员,我也会认为乔治·汉兹是杀人凶手。 “但是,教授,那个图案是‘大卫之星’呀!” “乔治看到佩琪留下的十字后,虽然心里一惊,却还能冷静地处理。这就是他的过人之处。一般人的话,大概会选择涂掉那个十字,或是剪掉地毯上那个图案。可是,他不那么做。他抓起佩琪的手指,沾了黄色的化妆品颜料,添上这样的线条,于是这个十字就变成‘大卫之星’了。” 教授先实际画给我看,然后再拿起来给我们看。果然,那和我在佩琪家所看到有点歪斜的“大卫之星”一样。乔治的头一直转向另一边,完全不看教授。 [附图三] “这就是‘大卫之星’歪斜的理由。瑞典国旗的十字交叉点是偏左的,延长这条线,再补上别的线,就能完成星星的图案。佩琪选择黄色颜料的原因,就是因为要画瑞典国旗。” “原来如此。”实在让人佩服。 “乔治,要不要坐下来谈?我这里有摺叠椅可以坐,你也可以坐在你那边的床上。”教授说着,从走廊的角落拿来钢管摺椅。我也和他一样,拿了椅子来坐。乔治则像教授说的那样,坐在铁栏杆内的床上。 坐下来后,教授再度开口说话。 “我对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的理由,其实一点兴趣也没有。理论上,我只要证明你就是杀人凶手,那足够了,因为其他都是警察的事。不过,若有必要,我可以再说一些。首先,我想说出你大致上的计划。你的计划是:利用本来就存在的洛多尼·拉西姆所写的连续杀人纪录,进行杀人计划。这样的话,就可以把杀人的事,推给洛多尼。你想把五个人都杀死之后,再把众人引到地下室,让别人发现那本笔记本。 “洛多尼对于自己的过去,并不是那么清楚。而且,知道洛多尼这个人的英国人,也都知道他有精神上的疾病。在找不到洛多尼的情况下,再发现洛多尼的笔记本,那么你的计划成功的机率,就可说非常大了。你是大学教授,而英国的笔迹鉴定者,也会认定笔记本上的字迹,确实是洛多尼写的吧!” 我站在旁边频频点头。 “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为了让计划天衣无缝,你必须完全依照洛多尼笔记上所写的去杀人。于是,你杀死了原本不想杀死的人。” 我点头,表示同意教授说的。 “其实你真正想杀的,只有一个。”听到这句话时,我不禁讶异地盯着教授看。 “真正想杀的只有一个人?那是谁?” “理由就在这里。你制造整个事件的唯一理由,就是为了杀死那个人,其他人的死,都只是你的障眼法。佩琪·卡达婚前的姓名是佩琪·汉兹。乔治,她是你的姊姊,对吧?” 此时乔治慢慢地点了头,然后说:“我们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 “佩琪的……” “你还小的时候,就被赶出汉兹家,所以佩琪并不知道你的长相。你在孤儿院里长大。对吧?小时候一定吃了很多苦。” 乔治打断教授的话,说:“嗯。不过,现在说这些事太无聊了。总之,佩琪和她母亲都不是好人,她们把我当成动物,却以为自己是多高尚的人物。后来佩琪搬到瑞典,我也跟着搬到那里。我想报仇,可惜在瑞典的时候,我没有机会。” “她成为女演员而且还相当成功,所以你根本没机会接近她。不过,你也成为大学教授。” “是的。可是学问的世界吸引不了我,也改变不了我幼时的决心。”乔治说。 “为了个人的仇恨,而杀死另外四名,不,我说错了,三名无辜的女人吗?” 我问教授,但接口的人是乔治:“你不认为那些女人也很可恶吗?她们不也同样杀死和她们无冤无仇的洛多尼的母亲——娜欧蜜吗?她们集体抱住娜欧蜜,把她吊死在梁上。” “要证明娜欧蜜的死与她们有关,不是容易的事吧!” “如果能让我一对一地询问琳达,我会让她说出这件事的真相。” 乔治说。于是御手洗教授沉默了一会儿,才抬起头来说: “的确。在目睹昔日同伴的死亡惨状下,目前琳达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此时利用她‘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的阴影,再加上你有技巧的提问,确实可能突破她的心防,让她说出你想听到的事。不过,你别忘了你现在的身分是被告。杀人事件的被告,是没有那种调查权限的。” “在判决下来之前,或许还有别的办法可以让琳达说出那件事。琳达是证人呀!我认为娜欧蜜的死与她们有关,如果我不是这么认为的话,就不会想计划这次的事件了。” “会想的事情,不管怎么样都会去想。” “或许吧。不过,就算想了,也不见得会实行。”乔治说。御手洗教授笑了。 “乔治,幸好你没有杀死琳达,所以还有希望了解这件事的真相。不过,你是精神科医生,应该可以想到别的办法来达到这个愿望才对吧?让那么多人看到自己认识的人被分尸,是件很可怕的事,会严重打击人们的心灵。想想看,洛多尼只是以玩偶为对象,就让他留下那么强烈的记忆了。” “因为他是‘加害者’,所以记忆会更深刻。” “确实是这样。” “御手洗君,你怎么了?变得不像你了,倒像是爱护动物妇女团体的一员。你知道人道主义或太顾情面这种事,都不是研究或学问的果实。既然你现在这么温情主义,我就借用一下你的论点。听清楚了,是借用哦,我没有说我是温情主义者。我要说的是:我不在乎自己身上背着多大的惨事,但在看到没有反抗能力的弱者受到伤害时,我就会在强烈的愤怒下,产生要为弱者伸张正义的意志。任何事都不会动摇我的意志。” “那么,你有为佩琪以外的三个人伸张正义了吗?”教授这么说,乔治一时哑口无言,但是他很快就说:“这是战争的附属问题。就像巴勒斯坦的恐怖分子杀害了许多纽约市民和以色列人民后,以色列人的军队在讨伐恐怖分子,进行报复行动时,也不能保证不将无辜的阿拉伯市民卷入其中。” 于是御手洗教授冷哼了一声,摇着头说:“这是粗糙的诡辩,有失你的学者身分。你想把这个观点,拿到法庭上说吗?” “报复吗?……”我说。 “报复、报复、报复,这种事是没有终点的。女人们对娜欧蜜进行报复,洛多尼又对女人们进行报复,你也对佩琪进行报复。” “如果你是在耶路撒冷接受审判,或许你会有胜算。乔治。”御手洗教授讽刺地说。“世界上到处都有这种不公平的事。但是,你的目的并非报复而已吧?” “他还有什么目的?”我问。 御手洗教授回答道:“佩琪的生命只是被害者中的五分之一或四分之一,但她的财产就不是几分之几了。” “嗯,她是这几个女人中最有钱的一个。”我一说,御手洗教授便点了点头。 “和这个有钱女人有血缘关系的人大都死了,只剩下一个弟弟。但是,原本是女演员的她,最近在瑞典认识了一个男友,并且论及婚嫁。” “原来如此。眼看要到手的财产……” “不只如此,还有更直接的原因。” “什么?” “他的目标是从喀布尔博物馆流出的宝物。” “你也想要那些东西,不是吗?洁。你交给我的信里,提到了贝格拉姆的象牙精品。”乔治这么一说,御手洗教授立刻冷笑地说:“我确实让鲁克拿了一封信给你。” “你还给小孩子跑腿钱?” “小孩的事是假的。” “这么说,鲁克那时候就知道了?” “知道。我虽然在信里要求‘卡夏巴兄弟礼佛图’,却以为你会拒绝我。” “什么?你们说的是什么兄弟?” “曼克法朗先生也看过那个东西吧!那东西应该在佩琪的卧室里。是印度贵霜王朝的浮雕。” “啊!那东西真的很有价值吗?” “非常有价值,已经不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了。那是喀布尔博物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阿富汗国立博物馆的代表性收藏。” 我吓了一跳,说:“那就是国宝了?” “当然是国宝。” “那样的东西为什么会跑到这个地方来呢?这里只是一个小乡村啊。” “我也不知道卡达夫人是怎么弄到手的。乔治,你知道吗?” “她的爱慕者中,有一位叫纳西尔·乌拉·帕帕鲁的人物。这个人是巴勒斯坦相当有权力的政治人物,也是个知名的艺术品收藏家。大概是从这号人物那里得来的。” “嗯,就是那些石膏制的圆形浮雕。那些都是财富,而里面最有价值的,就是‘卡夏巴兄弟礼佛图’。那个东西绝对可以换成数字庞大的金钱。” “可是,那不是违法的吗?教授,保存在国立博物馆内的国宝级宝物,要怎么运出国呢?不是容易的事情吧?” “战争。”教授说:“这也是战争的产物。一九七九年底,苏联入侵阿富汗,造成阿富汗长达二十年的战争。战争最严重的时期是一九九二、一九九三年左右,那时阿富汗境内混乱到了极点。九三年回教基本教义派的炮火直击喀布尔,从此博物馆屡屡受到武装集团或回教徒的攻击,原本有一万件以上贵重展示品的博物馆,被攻击者拿走了七成左右的收藏品。” “为什么呢?” “为了破坏。一些自以为是的道德论者,把刻有佛像的艺术品带出博物馆并恣意破坏。他们认为这是伊斯兰教的神叫他们这么做的。宗教也和许多事情一样,许多教义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遭受扭曲。所谓的基本教义派,是严格奉行被扭曲的教义,呼吁一定要回到信仰原点的信徒,他们的信仰可说是几近疯狂的。因此,不管多么珍贵的艺术品,只要刻有人像的头部,他们就认为有违教义,必须破坏才行。他们利用内战混乱,想实践阿拉真神的理想。” “原来如此。” “那些被拿出博物馆的艺术品中,只要有头部的,一半以上都受到破坏,连世界级的重要遗产巴米扬大石佛,也在这时候受到破坏。不过,在疯狂的宗教信仰者中,也有所谓的不守道德者,他们从博物馆里拿走宝物,带到巴勒斯坦的黄金露天市场,偷偷贩卖这些宝物,这才让一部分的人类贵重遗产被保存下来。” “噢。” “这些宝物中也混杂许多巴米扬石窟的壁画。这些被带出的宝物,如今大都在英国和日本。” “为什么会在英国和日本?”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约定:艺术品必须在原地保管,禁止带出国境。这条文虽然有九十几个国家同意,但英国和日本却没有通过。英国法律里有一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赃物,不属于犯罪行为。如果不更改这个条文的话,就无法批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条文。” “这么说,在英国或日本拥有那些东西并不违法?” “目前的情形是如此。” “就算是拥有别人的国宝,也不违法?” “在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条文前不算违法。不过,英国将来势必要 通过那个条文,所以不能让这些宝物曝光。” “其实,就算纳西尔·乌拉·帕帕鲁只是请佩琪代为保管‘卡夏巴兄弟礼佛图’,也是违法行为。然而那也是拯救国宝的一个方式吧!”乔治说。“如果这个东西一直放在阿富汗或巴勒斯坦,一定会被那些以道德为名的宗教狂热分子破坏。虽然有所谓的不守道德者,为这个世界保存了一部分宝物,但数量实在有限。问题是,有朝一日阿富汗境内恢复应有的秩序时,佩琪会不会乖乖奉还这些宝物。” “说得不错,乔治。那么,如果是你呢?你会奉还吗?” 乔治笑了一下,然后说:“看是什么条件了。”又说:“不过,如果一切都要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约定,那么‘卡夏巴兄弟礼佛图’到底要归还给谁呢?‘卡夏巴兄弟礼佛图’原本是印度的东西,并不属于阿富汗。” 御手洗教授微微一笑,说:“很难说吧?当时的阿富汗也是佛教国家呀。我虽然没有仔细研究过,却知道要断定那个作品到底是不是在现今的印度国境内完成,是件很困难的事。总之,宝物放在佩琪那里,让她每晚看着宝物入睡,比在你手中安全得多。” “刚才你们说的信,到底是什么事?为什么你要写信给他?” “为了让他相信琳达确实被杀死了。琳达死的日期,比洛多尼手记上的日子早一天;既然琳达已经死了,乔治就不会出手去杀琳达。” “为什么要演这出戏?” “原因很多。其中当然也是为了保护琳达,以及为了避免你及亚文穿帮;这样才能使乔治上钩。还有就是我们也没有闲情等待乔治结束他的计划。最重要的是,我们担心他察觉到警方已在注意他,而放弃进行了一半的计划,在四日早上就偷偷溜走。以他的聪明,若让他察觉到我和警方的存在,他有能力利用种种理由,巧妙躲过我们设下的陷阱。所以我们不能在四日早上,就让巴格利局长在他面前宣布他有嫌疑,并将他逮捕。为了未来我们能在法院取得压倒性的优势,就必须看到他的整个计划结束了,才能将他逮捕。” “唔……原来如此……”我边想边点头。不过,我现在了解的,只是个大概,我觉得我还有很多细节弄不明白。 “琳达如没有如洛多尼的手记中记载的死亡了,乔治就不可能说出刚才在地下室的那番话。” “啊,嗯。” “但是,就算琳达如手记上所说的死了,乔治还是会感到不安,因为琳达不是他杀的,或许他还是会逃走。” “感到不安……” “他会想到自己的计划可能已被别人看穿了,所以会感到不安。” “嗯,的确。” “为了减少他的不安,有必要让他觉得看穿他计划的人,可能可以成为他的‘同伙’。如果他觉得杀死琳达的人是他的‘同伙’,他继续完成计划的可能性就很高了,所以我才会写那封信,表示想得到佩琪收藏的艺术品,以博取他的信任。” “啊,原来如此。这样一来,这个诱捕凶手的陷阱就完整了。”我说。 “真的完整了吗?”铁栏杆里的乔治说:“琳达突然那样死了,也不知是被什么人杀的,虽然有那封信,还是会让人起疑呀。凶手因此逃脱的可能性仍然很高,不是吗?” “那就逃逃看呀!乔治,葛利夏医院早被警方人马团团围住了。” “哼!” “好了,曼克法朗先生,你还有疑问吗?”名侦探教授对我说。这时候,我又好像听到了魔神的吼声由外面传进来,我想到了最后的疑问。 “那个声音!那个魔绅的咆哮是……”我指着天问。 “耶和华的怒吼吗?”教授苦笑着说:“就是这个。” 教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褐色,像铃铛一样的东西,并且递给我看。那是个陶瓷品,大小像核桃,表面有个裂缝,看起来像陶土捏出来的铃铛。这个铃铛般的东西的底部,还有两条铁丝。 “这是什么东西?” “鸽笛。是中国四千年的文化遗产。” “鸽笛?” “是的。利用网子,把鸽子一只只地捉来,然后用铁丝把鸽笛绑在尾巴的羽毛上。尾巴上有鸽笛的鸽子飞到天空,风吹过鸽笛表面上的裂缝时,鸽笛就会发出相当大的声响。如果有几十只鸽子同时佩上鸽笛,在空中飞翔,那么发出来的声音就很恐怖了。鸽子是喜欢团体行动的动物,有同时在空中盘旋飞翔的习性,所以会形成持续不断的声音了。 “中国人很早就发现鸽子的这种习性,所以发明了鸽笛来玩。大约是中世纪的时候,北京的王侯贵族们,就会把改良后的鸽笛系在鸽尾的羽毛上,让鸽子在京城的天空中飞翔,来比赛鸽笛的声音。乔治大概是去中国旅行的时候,买了很多鸽笛回来吧!” “原来是这样。” “这只是个小把戏,如果在中国的话,人们一听,就知道是什么东西了。” “可是,要怎么捉鸽子呢?” “这很简单。带着网子去坎诺城就行了。那里已经变成鸽子的公寓了。好了,你没有问题了吧?我有点累了,我想去迪蒙西小旅馆小睡一下。” “‘御手洗教授’订的房间应该还在,你可以去那个房间休息。” 教授立刻摇着手说:“谢了,我可不想在缝合人头与狗身的地方睡觉。还是别的房间好了。” “叫琳达安排就行了。” “那间‘御手洗教授’订的房间有必要详细的检查,浴室、洗脸台等地方,都必须做鲁米诺尔试剂反应。对检察官而言,要和这个男人斗智,是一番苦战,所有证据都一定要收集到手,任何凶器都不能漏失。现在还没有找到他使用的斧头吧?这是一定得找到的东西。因为下雪的缘故,在担心可能会在雪地上留下足迹的情况下,我想他丢弃斧头的地方应该不会太远;可以先在卡达家附近找找看。乔治,我说得没错吧?对了,卡达家的浴室也必须做鲁米诺尔试剂反应。还有,也要到坎诺城,把鸽子身上的鸽笛收回来。缝合波妮的头与狗身时用的针,也要找到。另外,上面有y字的刀子,和他搬运尸体时的脚踏车,这些都是重要证物。这个案子需要的证物太多了,说不定要用卡车来搬才行。还有,别忘了要找到有洛多尼指纹的手掌模型。” “对了,佩琪家墙壁上的血手印,又是怎么一回事?” “那是以前某个纪念馆要以‘记忆画家’的半身像做装饰,所以做了洛多尼赤裸的上半身石膏像。那时还另外做了手的石膏模型。只要用树脂复制这个模型时,就可以准确得连指纹都复制下来。乔治就是用这个模型,做出那个多余的血手印。老实说,如果不是那个血手印,这个命案会更像耶和华的旨意。” “但是,教授,你现在睡得着吗?那个巴格利很烦人的,他不会让你睡得安稳。” “唉……”教授悲伤地叹了一口气。 “能不能麻烦你去应付他呢?我真的很忙。” “别开玩笑了。巴格利怎么肯听我的话呢?我又不是什么教授。讲话的人必须是有来头的人,例如什么大学教授、博士、或国会议员什么的,他才会听话的。” “确实,他看到我在乌普萨拉大学的证件后,就把我从铁栏杆里放出来。看来有必要没收乔治的证件。” “这个乔治到底是怎么杀人、分尸的?必须把详细的情节写下说明吧?” “有我写的笔记,和洛多尼的那本手记就可以了。”教授说着,便站了起来,一面收拾钢管摺椅,一面对坐在铁栏杆里的乔治·汉兹说:“乔治,保重了。今天以后的事我会尽可能帮你的。不过,是在许可的范围内。” “请你向当局要求审问琳达那件事情。” “很抱歉,这点我办不到,你自己去说吧!”教授断然地说。“不过,此后洛多尼将以画家的身分,成为伦敦的名流,他或许会对这件事说几句话。” “洛多尼不会为我说什么的。还是非我自己来不可了。”乔治·汉兹说。此时走廊那边的门开了,巴格利庞大的身躯出现在门口。 “御手洗教授,请你过来一下。”教授在他的招呼下,一面往门那边挥了一下手,一面继续对乔治说:“再见了,乔治。我想琳达此后会生活在‘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的阴影下。而洛多尼则必须考虑如何面对媒体的追问,丹弗斯局长也会同样面临被媒体追问的命运。另外,曼克法朗先生,希望你能克服这件事在你心中造成的阴影,别让自己喝太多酒。” “对我而言,这一点很困难。” “总之,乔治,这件事是你一个人做的,所以你大概不可能获判无罪吧?我会代你问候乌普萨拉大学的同事们。你保重了。” 教授说完,背对着昔日的同事,往门口走去。 “洁!”汉兹教授的手握着铁栏杆,再次呼唤朋友的名字。御手洗教授的手放在巴格利身边的门把上,转头看他。 “我一直很崇拜你,不管是你走路的方法,还是你说话的方式,都是我想模仿的对象。所以我总是走在你的后面,仔细观察你的一举一动。我以为已经学得很好,对我这次的行动相当有帮助了。你觉得我做得好吗?” “嗯,很好。”御手洗教授点头说。“换作是我,大概也没办法做得比你好。” “那么,我哪里失败了?哪里和你不一样了?” 御手洗教授站定,思考了一下,才说:“没有什么特别的。不过,我只想说一句……” “唔?什么?” “我不会用别人的名字骗人。”教授说完这句话,便和巴格利一起从门口消失。我也离开那个房间,快步追上教授的身影。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