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小懒猫》 楔子 话说某年—— 黄昏的公园里,到处是嬉笑跑闹的孩子,有的结伙游戏,有的个别玩耍,热闹中带着一股静谧的安和感。 “二哥,我要玩那个。”一位年约四、五岁的小女孩扯动另一位九岁男孩的手,指着公园一角的秋千。 “不行,不能玩那个,太危险了。”男孩拉着小女孩往公园另一侧走去。 “蓝仲达,你怎么又带你妹妹出来了?” 公园里另一群同龄的男孩纷纷朝他们走来,有的人还会调皮的拉拉小女孩的头发。 蓝仲达耸耸肩,带着小女孩走进沙坑堆里,低头说道:“阿妹,你在这里玩,哥哥没回来前不要乱跑,懂不懂?”他将手里的小水桶和小铲子递到女孩手中。 “我也要玩球。”小女孩指指其中一个男孩手上的球。 男孩们不约而同地现出见鬼的表情,纷纷向蓝仲达使眼色,要他将这黏人的小东西打发掉。 “阿妹乖,你一个人在这边玩,晚上回家就有好吃的蛋糕可以吃了。”蓝仲达哄道。 “今天是阿妹生日,有蛋糕吃。”小女孩附和地点点头,因听到有喜欢的蛋糕可吃而显得非常兴奋。 “对,有蛋糕吃。”蓝仲达也颔首道。“所以阿妹要乖乖的,好不好?”对付小妹向来只要搬出吃的东西哄她,铁定有效。 “好。”小女孩认真地点点头,拿着水桶和小铲蹲在沙堆里。 “好了,我们也开始吧!”男孩们走向沙堆旁的空地,以猜拳方式分成两队,准备开始刺激的躲避球比赛。 小女孩独自蹲在沙坑里玩着沙子,偶尔会抬起头来看着哥哥和其它同学的游戏,然后又低下头继续于她沙球的制造工作,小小的手专心而忙碌。 过了一会儿,一位同样是九岁的男孩突然蹲在她身旁,托着腮看她,俊秀逸朗的脸上满是笑意。 “你在做什么啊?”他问道。 “好多球。”小女孩拿起自己辛苦捏制的沙球,抬头朝男孩开心一笑。“要晒干才行。” “对,要晒干才行。”男孩点头附和,拿出卫生纸擦拭女孩满是沙子的小脸。 “你看你的脸脏兮兮的,好象小花猫。” “我不是小花猫,我是‘懒狐狸’。”女孩认真地纠正他。 男孩扯动嘴角,捏捏女孩小巧的鼻尖,笑道:“你是‘蓝—芙—菱’。” “懒—狐—狸—”她跟着稚声说道,明亮的大眼闪动着。 他摇摇头,又慢慢指正她的发音:“‘蓝—芙—菱’。” “懒—狐—狸—”她开始皱眉。 男孩忍不住哈哈大笑。“是蓝芙菱啦!” “懒狐狸!”小女孩嘟着嘴丢下一句,又低下头忙着她的沙球制作,看起来好象是生气了。 “嘿,你怎么现在才来?”正在玩躲避球的蓝仲达对着正在和女孩说话的男孩叫道。 “对不起,我刚才去买些东西,所以来晚了。”男孩搔搔头说道。 “快过来玩吧,你是我们这一组的。”蓝仲达对他招招手。 男孩笑了笑,从口袋里拿出一根棒棒糖,递给小芙菱。“喏,给你的,很好吃哦!”说完,即跑向空地加入其它男孩的游戏行列中。 小芙菱看了手中的棒棒糖一会儿,才动手拆开包装。她舔着甜甜的糖衣,有些不解地看着大哥哥们奇怪的游戏。 为什么他们总把球丢来丢去,同时又躲来躲去呢? 她含着棒棒糖,感到有点无聊,于是又低下头去继续她未完成的工作。 倏地。 “阿妹!” 听到哥哥的叫唤,小芙菱反射性抬起头来,却看见那颗大家原本躲来躲去的球,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反而朝她飞来…… “啊—”众人发出惊呼。 来不及了! 有些该发生的事情,终究还是要发生,躲都躲不掉。 第一章 二月八日。 不是国定假日,也不是什么民俗节日,充其量只能偶尔幸运地“碰上”农历新年——说穿了,它并不是多么特殊重要的日子。 但对蓝芙菱而言,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可以度过的一天。 向来随性懒散的她,一年中其它的三百六十四天,在她眼里看来其实都差不多,没什么节日可以特别引起她的注意—唯独这一天除外。 因为她讨厌过生日! 这是打从蓝芙菱有记忆以来,就很确定的一件事。 翻开她的病历表,可以赫然发现她历年来的就医日期“很凑巧地”全在二月八日这一天,而且就医的原因林林总总,没一年是重复的——撇开拉肚子、出车祸、在浴室滑倒、从楼梯上跌下来……等“正常意外”不说,像打电动导致手指扭伤、吃甘蔗啃断牙齿……等“不大正常”的意外,也是逐年发生。 一直到上高中以前,她甚至以为每个人都和她一样,会在生日当天特别倒霉。 一般人也许很难相信,但这绝对是真的。 所以,每年到了这一天,她通常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地躲在家里睡觉避难,但今天……唉! 要不是她一直找不到人代班,她发誓她绝不会挑在今天冒“生命危险”出门工作。 思及此,蓝芙菱突然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前阵子,她为了买一辆新的机车,正缺钱用,只好应学校篮球社学弟的介绍,跑来这什么篮球协会当工读生,负责赛前赛后的场地整理。 当初她会接下的原因,无非是看它工作轻松、性质单纯。 但,她后悔了! 因为当裁判忙着抓球员的犯规动作时,她的眼睛也丝毫不能闲着,她必须紧盯着比赛场看,只要球员回防到另半场,她就必须赶紧跳上前,将地板的汗水擦干,工作单调不说,还无聊得要命。 蓝芙菱身穿篮协的运动服,抱着一枝大型拖把蹲坐在篮框的后方场地,忍不住呵欠连连—— 这场球赛到底什么时候会结束,她已经快要饿死了,又困! 今天是她的生日,到目前为止没发生什么大事,早上在学校的期末考考得还不错,现在只要再赶出最后一科期末报告就万事0k了,一切非常顺利;幸运的话,她今年也许可以“平安”地度过她二十二岁的生日。 蓝芙菱双手托腮,张着大眼一脸无趣的看着篮球场上厮杀的两队人马——真奇怪?不是说是友谊赛吗?怎么双方抢球抢得像仇人似的,还外带火药味? 而观众的反应更是离奇,几乎全“倒向”美国来的代表队……哦不!更正确一点的说法应该是—只要美国队背号七号的那名球员一进球,观众就会抱以最热烈的掌声。 她记得台湾的球迷在球场上一向是“最爱国”的呀!怎么…… 蓝芙菱以食指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第一次注意到美国队的那位七号球员— 他叫沈……彻? 咦?这可鲜了!竟然还是个东方人! 美国篮球队一向是黑人的天下,当中夹杂着一位东方脸孔,感觉确实有点怪异,蓝芙菱好奇地多打量了他两眼。 以篮球的标准来看,他长得并不算高,大概……只有一百九十公分左右吧!但他速度快、动作敏捷,使他虽然身处在一群黑人队友当中,却丝毫不逊色。 不过……他打球似乎不太认真。 瞧!场边教练早已激动得口沫横飞、咬牙兼跳脚了,他却从头到尾都一副嬉皮笑脸、满不在乎的样子。 蓝芙菱好玩地将视线转向一旁那位被惹毛了的美国教练。他显然对这位东方球员“又爱又恨”,她猜想若不是那位七号球员有极强的攻击能力,光凭他那股吊儿郎当的模样,早就被教练换下来了。 嘻,总算这场球赛还有值得一“看”的东西,她觉得美国教练那张“爱恨交织”的表情,着实比球赛本身有趣多了—至少可以帮助她振奋精神,以免球赛还未结束,她已倒在一旁呼呼大睡了。 于是。 场内打得如火如荼,场外的蓝芙菱却将所有的注意力全放在气得七窍生烟的教练身上,完全忘了球赛的存在…… “喂!”有人突然大喊。 蓝芙菱根本还未回过神来,眼前顿时一黑。 现场只闻“啪!”地一声。 那颗大伙拚死拚活抢夺的篮球,不知何时已“飞奔”到她跟前——而且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不偏不倚地“砸”在她那张“爱困”的脸上。 生日,果然是最倒霉的一天! ※※※ “你的鼻子好红。” “……” “而且肿得像大蒜。” “……” “真的有够丑耶……噢!” 正在开车的蓝仲达忽然痛呼出声,被他那位始终不发一语的宝贝妹妹狠狠地捏了一把。 “你想谋杀亲兄啊!”他故做可怜状。 “你这是做二哥应有的态度吗?我的鼻子都快变形了,你还幸灾乐祸。”蓝芙菱瞪着蓝仲达指控道,他从出体育馆就一路取笑她到现在,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放心,哥哥负责赚钱让你去整容。” 蓝仲达哈哈大笑,看见芙菱还有力气捏人,总算让他安心不少,这表示她没有伤得很严重。 “可恶,你再笑!”蓝芙菱伸手做状掐着蓝仲达的脖子,看他二哥嬉皮笑脸的样子,让她想起了那个害她受伤的沈彻…… “喂喂喂!我在开车!”蓝仲达缩着脖子喊道。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今天是芙菱的生日,也是全家一年一度戒备的日子,根据往年的经验,芙菱老妹总会在这一天出些状况,所以他今天可是奉大哥蓝仲勋的命令,特地抽空去体育馆接她回家的。 “安啦!倒霉的事都已经发生了,所以不会再出状况了,况且我十五岁那年就已经出过车祸了。”她放开他,两手交枕在脑后,重新懒懒地靠回车椅背上。 “说的也是。”蓝仲达耸肩道,说起来也真是怪,他这位宝贝妹妹受伤的方式还真是没一年是重复的。 不过话虽这么说,他仍旧不敢掉以轻心,台北的交通实在很难信赖,路况之差足以逼疯一个人不说,突发状况也特别多。 “喂,二哥。” “什么事?” “我的鼻子看起来真的肿得像大蒜吗?”她有点担心地问,怕被大哥看了又会开始穷紧张。 “嘿,我的小妹什么时候也开始注重外表了?”他笑道,空出右手故意拨乱她的一头短发。“要不要二哥送你一件洋装穿穿?” “哦,拜托,别折腾我了好不好?”蓝芙菱翻翻白眼,她一向只穿牛仔裤和t恤。要她穿洋装?还不如拿把刀直接把她杀掉算了,省得麻烦。 蓝仲达大笑着将车子在家门口停妥,突然伸手捏住她的俏鼻。 “嗳,会痛耶!”她轻呼道,想拍开他捉弄的魔爪。 “放心,你的鼻子看起来没大大异样,还是一样的扁。”他逗她。 蓝芙菱吐吐舌头,做了个鬼脸,对他的调侃不以为意,因为他们心里都明白,她的鼻子是公认三兄妹里最挺的。 她开门下车,然后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隔着车子对他提醒道:“记住哦!等一下千万不能跟大哥提起我受伤的事。” 蓝仲达会意地点点头。“我也不想让大哥剥了我的皮。” “奇怪?我受伤关你什么事?” “大哥特地派我去接你,就是怕你今天又出了什么意外,大哥的个性你又不是不了解,没能‘完璧归赵’的后果是很严重的。”蓝仲达夸张地眨眨眼,一副天就要塌下来的惨样。 “瞧你说得,好象大哥是个吃人不吐骨的恶霸。”蓝芙菱笑道,其实大哥蓝仲勋才是三兄妹当中最正经八百的一个,不像二哥蓝仲达老是一副懒散颓废的样子。 “我是怕被他训话,他发牢骚的样子足以媲美一个老太婆。” 蓝仲达点了根烟,两手插在裤袋里,踩着他那双破得不能再破的白布鞋,率先走进公寓,他一百八十五公分的硕高身形,立刻占满了整个楼梯间,蓝芙菱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说道:“反正你不说、我不说,大哥就不会知道我被球打到的事了。” 其实她也很怕大哥的“过度关心”,她都已经大学四年级了,可是大哥老是当她是长不大的小妹。 蓝仲达对她比了个0k的手势,表示配合的意愿,两人就此达成共识。 果然。 他俩才一进门,厨房里就迅速窜出一抹和蓝仲达同样高大的身影。 “你们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晚餐我都已经做好了。”蓝仲勋拿着锅铲,兴冲冲地走向蓝芙菱。“大哥今天做了你最爱吃的京都排骨、酱爆肉、三鲜羹汤,还有……咦?你的眼镜呢?” 蓝仲勋推了推自己的金框眼镜,有点迟钝地发现小妹从不拿下的眼镜,此刻“竟然”不在脸上。 “眼镜……破了……”她支吾道,对一旁的蓝仲达使了个眼色。 “破了?无缘无故怎么会破了呢?”蓝仲勋活像个老妈子一样紧张,抓着芙菱就是一阵查看,好象她刚被人打了个鼻青脸肿似的。 蓝仲达连忙站出来解释。“她放在椅子上,我没注意到……” “对,没错,就是被二哥的大屁股坐破的。”蓝芙菱把问题全部推给蓝仲达,自己则迫不及待地奔到餐桌旁,跳上椅子开始以手偷“ㄋ1”菜来吃。 “你这没良心的,什么大屁股!”蓝仲达小声地附耳说道,也凑过来一起偷吃桌上的菜。 “你们两个是饿死鬼投胎的吗?”蓝仲勋走近餐桌边,敲了蓝仲达一记。“都是你,吃没吃相,小妹都被你带坏了。” “冤枉耶,是她先偷吃的。”蓝仲达故作委屈,顺势又拿了一块排骨往嘴里一塞。 “好了好了,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还为这种事争,不觉得很难看吗?”这位“始作俑者”倒像个没事人一样,已经自己盛饭,准备开动了。“我已经快饿死了,你们也快来吃吧!” “喂,顺便帮我盛一碗!”蓝仲达也在她身旁拣了个好位子坐下。 蓝仲勋持着锅铲、一脸受创的表情呆愣在原地—他们可真是不会敬老尊贤,他这个做大哥的辛辛苦苦煮完这一桌菜,他们竟然就这样吃了起来,也不等等他。 “啊,对了,怎么没看到芷嫣?还没来吗?”芙菱塞了满嘴食物,抬头东张西望的。 “怎么可能还没来!连蛋糕都替你烤好了呢?” 随着一声清脆甜美的嗓音,从厨房里走出一位长发飘逸、五官绝美的女子,尽管只是身着一袭剪裁简单的白色洋装,但她清灵脱俗的气质却因此展露无疑。 蓝芙菱望向端着蛋糕朝她而来的姚芷嫣,心中忍不住发出赞叹。 芷嫣是她的同学兼死党,精雕细琢的外表,总是能够随时随地吸引每个人的目光,也难怪她当初才一进大学,就马上被一堆学长包围、追求;大二那年则正式挤掉了原来的校花,荣登全校最美丽女子的宝座。 不过,尽管芷嫣的追求者多如过江之鲫,可身旁却很少有真正的朋友。 因为她出身于南部的望族,从小家教严格,再加上国中男女分班,高中又念女校的缘故,使她根本无法对异性自在的说话;而她身旁的女同学,也都因她的美貌而刻意疏远她。想想,有哪一位正常的女子愿意待在一位绝世美女的身边被残酷地给比下去? 当然啦!蓝芙菱显然就是那个例外。 想到这里,蓝芙菱自己也觉得非常好笑。 她会和芷嫣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当时确实跌破不少人的眼镜,甚至连她自己都没料到。 单从她俩的外型来看,绝对没有人会把她们联想在一起。她的身高有一百七十二公分,比芷嫣足足高了十五公分,脸蛋长得虽没芷嫣来得惊艳动人,可也算得上俏丽清秀。只可惜她空有模特儿水准的傲人身高,却从不装扮,平常只爱穿t恤牛仔裤也就算了,还常常带着一脸没睡醒的邋遢样。 尤其是她那头短发,不但不能和芷嫣如瀑布般乌黑亮丽的长发相比,更可以说是她全身上下最大的灾难。发质干得像稻草不说,睡醒时还会像个鸟窝似的不听话乱翘。再加上她有空闲就直打瞌睡的那股懒劲儿,无怪乎混到大学都快毕业了,也没听过有人追她。 所以当这位全校知名的校花美女主动亲近她时,芙菱还以为她是在开自己玩笑。不过后来她发现,芷嫣是个心思单纯的女孩,完全没有她想象中的骄气与贵气;而且不晓得为什么,她总是很黏她。 芷嫣常说跟她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哪来的安全感?她是不晓得。唯一明白的是,只要和她在一起,就比较少人会来“骚扰”芷嫣,而她似乎也有替芷嫣挡掉那些无聊搭讪男子的责任。 难怪当时学校曾绘声绘影地传出两人是同性恋的传言,让一向冷淡看待事务的芙菱也啼笑皆非。其实只要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对睡神和美食的诱惑向来是没什么免疫能力的,所以她和芷妈的感情后来之所以会变得这么好,有一半以上得归功于芷嫣太会做菜,而她又太爱吃的缘故。 不过,令全校男同学吐血的事,还不止于此。 大三时,这朵被全校捧着的校花突然不声不响地被人给追走了,而且事隔将近一学年,他们才知道对方竟然还是学校新来任教的副教授。 这可是件全校轰动的大新闻,每个人都惊讶极了——除了她以外。 哈哈,当然啦!她也算是媒人嘛! 因为那位副教授不是别人,正是眼前这位拿着锅铲、围着围裙,俨然一副家庭煮夫姿态的大哥,蓝仲勋是也。 蓝芙菱愉快地看着芷嫣从厨房里端出一个漂亮的鲜奶油蛋糕。身边有一位这么会做甜点的死党兼未来大嫂,再加上原本就很会做菜的大哥…… 嘻!她真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了!她甘愿被他们养一辈子,不嫁人都没关系。 “谢啦!芷嫣,你怎么知道我最爱吃鲜奶油蛋糕?”蓝仲达横过餐桌,不客气地从芷嫣手中接过蛋糕。 “喂喂喂,我才是今天的寿星耶,蛋糕是芷嫣特地做给我吃的,你别想独吞!”蓝芙菱嘴里塞着肉丸,另一只手就要去抢蛋糕。 “你们小心点,别弄坏了蛋糕,那是芷嫣花了一个下午辛苦做的。”大哥蓝仲勋开口道,顺便体贴地替芷嫣拉开椅子,他实在很担心那个蛋糕会身首异处、死无全尸。 “听听,好象有人心疼了哦!”蓝仲达故意拉长声调说道,并暧昧地眨眨眼。 “你再多说一个字,我就用蛋糕帮你洗脸。”蓝仲勋威胁道,不过听起来不怎么有说服力就是了。 “你可舍得?”蓝仲达揶揄道,大哥一向疼芷嫣疼得紧,他会砸蛋糕? 等太阳从西边出来再说吧! 姚芷嫣放了一块排骨在蓝仲勋碗里,柔柔地对他说道:“没关系,我厨房里还多做了一个蛋糕备用。”说完,若无其事地也帮芙菱挟了一块。 “芷嫣,我好歹也是你未来的小叔,这样对我太不公平了吧!我也要吃京都排骨。”蓝仲达大叫,为什么唯独没有挟菜给他? 蓝仲勋体贴地帮芷嫣盛了一碗三鲜羹汤,然后缓缓对仲达说道:“请问你的两只手是生来做什么的?有手不会自己挟。” 爱情的力量真是可怕,蓝仲达第一次深深体会到这点,它竟然可以让原来个性温和敦厚的两个人,变得这般无情,而且还同一鼻孔出气。 蓝芙菱挟了自己吃剩的骨头,放进蓝仲达碗中,以施恩的口气说道:“别难过,至少还有我这个小妹关心你。” 这个更狠毒!简直已经没有手足情谊可言了。 “二哥平日待你不薄,你竟然这样对待我!”蓝仲达一脸伤心地看向碗中的残骨。“我上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会有你这样无情的妹妹?”说着,他顺手抢走她碗里的一块排骨。 “喂,你强盗啊!” “你没听过‘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别人的东西总是特别好吃。”蓝仲达不正经地解释道。 芙菱横过半个身子,伸长了筷子欲夺回排骨。“抱歉,我只听过偷不如偷不着。” “奇怪,眼前一大盘排骨,你们为什么就要抢那一块?”蓝仲勋皱着眉头。 芙菱和仲达从小就是爱斗嘴。 自从芙菱九岁那年,父母因车祸意外双亡后,她就是由两位哥哥合力扶养成人的。 当年刚上高一的蓝仲勋,身负家里的经济重担,下了课还得出去工作赚钱,而念国一的蓝仲达则在家里负责陪她,顺便做些家庭手工,贴补家用。 大多时间她都和蓝仲达在一起,所以长久耳濡目染下来,很多习性自然和他如出一辙。 一顿晚餐,就在他们两个如非洲难民般抢夺食物下,还算愉快的结束。 可怜平常最爱捉弄人的蓝仲达,在芷嫣和蓝仲勋的合力围堵下,暂输一场。 “你们先去客厅看电视吧!这里我来收拾就好了。”芷嫣笑着说道,取过蓝仲勋的围裙就要穿上。 “别忙了,你今晚不是还要和芙菱赶一篇期末报告?”不让芷嫣有动手的机会,蓝仲勋以很快的速度将碗筷全收进厨房。 “我看我们两个还是赶快滚进客厅看电视,别在这儿碍手碍脚,还兼当电灯泡。”蓝仲达高声宣布,拉着芙菱就往沙发一坐。 “喂,你去开电视。”芙菱以手肘推了推蓝仲达。 “这次轮到你了。”蓝仲达已好整以暇地半躺在沙发上了。 “那你去把遥控器拿来给我。”她指了指茶几。 “它离你比较近!” “我今天是寿星耶!” “你总有一天会懒死。” “你还不是一样。” 啪地一声!电视开启。 只见芷嫣手里晃着遥控器,无奈地说道:“等你们这对姓‘懒’的兄妹把电视打开,我看天都要亮了。” “还是芷嫣比较勤快。”蓝仲达点点头称赞道。“可不可以麻烦把遥控器递给我?” “芷嫣,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对不对?”芙菱也伸长了手,希望芷嫣能把遥控器给她。 这对兄妹实在懒得可以!姚芷嫣无奈地想着。 而且他们两个就像其它的现代人一样,不知道犯了什么毛病,上ktv抢麦克风,在家看电视抢遥控器,似乎能掌握遥控器的人,就等于掌握了一切的生杀大权犹如太上皇一般。 不过,很抱歉地,她才是那位掌握遥控器的人! 芷嫣慢条斯理地按着遥控器,说道:“你们也别争了,你大哥要看新闻。” 这句话有如圣旨一般,让芙菱和仲达同时泄气地瘫在沙发上。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要蓝家大哥要看新闻,任何人都不能有异议。 “对了,你大哥今天帮你买了一件新衣服,他要你在吃蛋糕以前先去把它换上。” 芙菱偷瞄了一眼厨房,确定蓝仲勋不会听到,才小声地问芷嫣:“大哥……该不会又买裙子给我了吧?” “你怎么知道?”芷嫣有些讶异。 “因为每年生日他都会买一件洋装送她。”蓝仲达大笑道,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 “真的?为什么我从来没看你穿过?”芷嫣更惊讶了。 “要我穿洋装出门,还不如拉我去撞墙。”芙菱翻翻白眼。“我每年肯破例穿这一次,就已经是很给大哥面子了。” “没这么严重吧!”芷嫣微微一笑,拉起芙菱的手说道。“你个子这么高,穿起这身洋装一定很好看。走!我们现在就去把它换上。”她已经迫不及待想看芙菱穿裙子的样子。 “再等一下嘛!”芙菱赖在沙发上不肯起来,能够只穿一分钟的裙子,她就绝对不会穿两分钟。 “你身上这件衣服都已经脏了,还是赶快去换下来吧!”芷嫣拉着芙菱,突然发现什么似的,问道;“咦?这是什么?” 顺着芷嫣的目光,芙菱自已也吓了一跳。她今天被篮球打到的时候流鼻血了,可是她没留意到袖口有沾到。 “我……我也不知道。”她索性装蒜。 “看起来很像血迹耶!”芷嫣觉得有些奇怪。 “什么血迹?”蓝仲勋洗好碗正从厨房走出来。 一看到大哥出现,芙菱整个人立刻从沙发上弹起来,忙道:“没什么,我正要去换衣服。” 二话不说,她拉了芷嫣就往房里跑。 甫进房门,芷嫣就忍不住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芙菱大喘口气,把今天在体育馆被篮球打到的事情全盘托出。“你一定要帮我保守秘密,不能告诉大哥。”她再三强调。 “为什么?” “大哥最容易穷紧张了,我怕他会不准我再去打工。”她最近才刚贷款买了一辆新的机车,手头正紧,而她又不想用哥哥的钱,所以她必须有工作才行。 “万一他问我怎么办?”芷嫣一脸担心。 “你不说他怎么会问你!”这个问题显然很蠢。 别手别脚地穿好洋装,踏出房门之际,她还不忘再次提醒。“记住,千万不能说出去哦!” “放心,我的口风最紧了。” 芙菱满意地点点头,穿着一身浅蓝洋装,安心地跟着芷嫣走回客厅;岂知才过玄关,就看见蓝仲勋一脸铁青地直盯电视瞧,样子怪怪的。而蓝仲达更是一脸心虚的样子。 “有什么不对吗?”芷嫣微蹙颦眉问道。 没人回答。 客厅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氛,芙菱看看蓝仲勋,又瞧瞧蓝仲达,心里突然升起不祥的预感:虽然她不清楚刚才客厅里发生了什么事、但她直觉事情和她有关。 半晌,蓝仲达终于打破沉默,指着电视开口道:“芙菱,你刚才上电视了。” 第二章 她真是倒霉到家了!不过是一个小小工读生被球打到的意外事件,竟然就登上晚间的体育新闻。 难道台湾发生的事情还不够多吗? 难道就没有别的“灾难新闻”可以播报了吗? 虽然只有短短十秒钟的新闻画面,而且是被当成球赛进行中偶发的小插曲来播报,但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第一次得到媒体的垂爱,就是这种眼镜飞出、鼻子挂血的镜头,她本来就长得不特别美了,这回还真是丑遍全台湾。 蓝芙菱打了个呵欠,拿着拖把无力地清理篮球场地。 昨晚,为了赶期末最后一科报告,她和芷嫣熬了一夜没睡,想到自己必须在寒流天苦撑来体育馆打工,而芷嫣却能香甜地窝在家里补眠,她就觉得好命苦。 早知道她昨天应该装作被球打得很严重的样子,这样就能请假在家睡觉了。 “芙菱,你昨天上新闻了,你知道吗?”当初介绍她来这里工读的学弟钱大培高声问道,他正拖着一大筐的篮球来到场边。 “知道。”她懒懒地应道,没有抬眼看他。这个问题今天不晓得已经回答几遍了,她从不知道台湾看新闻的人口有这么多。 “怎么了?讲话有气无力的。” “没什么,只是觉得很烦。”芙菱咬牙切齿地盯着地上一块顽强的污渍,她已经对付它很久了。 “有什么好烦的?能上电视也算是一次难得的经验,别人想求还未必求得到。”钱大培夸张道。 “拜托,如果你是我,你就不会这么认为了。”芙菱颇为无奈地说道。“为了这件事,昨天我还被硬拖着上医院检查,以确定没有其它后遗症,我大哥他只差没要医生给我的鼻子照x光。” “老师他只是太疼你了,不过说到这个……”钱大培突然神秘兮兮地靠向蓝芙菱低声道。“我这次期末考的法规考得好烂,不知道蓝老师他可不可以网开一面?” “我大哥一向很公正。”她横跨一步,刻意拉开和钱大培之间的距离。奇怪,那个黑污好象跟她作对,怎么都拖不去。 钱大培也跟上一步,紧黏着她道:“你是他最疼爱的小妹,只要你在老师面前替我美言几句……” “不可能,我大哥最尊敬孟子了。”她又移动,眼睛还是直盯地板;可恶!还拖不掉,她真快被那块脏污给气死。 “孟子?”钱大培愕然,他的法规成绩干孟子什么事? “‘贫贱不能移’,下两句是什么?”她突然考他。 “废话,当然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这连小学生都会。 蓝芙菱点点头,说明道:“再加一句——‘馋言不能听’,就是我大哥的左右铭了,懂了吧?”她最后已索性蹲下身子,瞇着眼努力想看清那块死都拖不掉的污渍到底是什么?没带眼镜真不方便。 钱大培耸耸肩,没再搭话,准备再去搬另一筐篮球。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又折回她身边。“好奇怪,今天又没有比赛,可是入口那里来了好多记者。” “也许是某个大人物要来吧!”芙菱随口应道,她终于看清楚那个害她累得半死还去不掉的污渍,原来是块已经被踩成黑色的口香糖。可恶,是哪个没公德心的,竟把口香糖吐在篮球场上。 “啊,他们朝这里来了。”钱大培拉拉她的衣服,希望她也抬头看一下,可是她似乎跟那块口香糖卯上了。 “蓝芙菱。”有人唤道,她抬眼望向声音来源,是干事老伯。“她就是那位工读生啦!”干事老伯热心地对身后的一大群记者介绍她。 当中,有一位穿着西装的中年人,捧着一束花跨步向前,脸上堆满歉意。“蓝小妹,对于昨天的意外事件,我们感到很抱歉,希望你能接受我们真心诚意的道歉。”他举高手上的花束,等着她收下。 蓝芙菱愣看着这一群人一时之间搞不清楚状况。为了昨天的意外来跟她道歉?好奇怪! 见她迟迟不肯接过花束,那个人显得有些尴尬,连忙频频向人群后方张望。此时,一位身着休闲服、侧肩背着运动袋的高大男子,正两手插在口袋里状似悠哉地踱来。 着西装的中年男子宛如见到救星般,趋前将他拉到跟前,并转身向记者吹嘘道:“沈彻是我们球团今年球季从美国网罗回来的好手,他不但攻击得分力强,防守能力更是好得没话说,从昨天那场比赛,相信大家都见识到沈彻盖火锅的威力,虽然他还未正式打过国内的职篮,但已累积了相当多的年轻球迷——” 蓝芙菱打个呵欠,已经没兴趣听下去了,正准备蹲下身继续她未完成的工作时,那束花突然被塞进她怀里。那个人将沈彻推到芙菱身旁,继续热烈道:“沈彻今天是特地来看她的。” 话才说完,镁光灯便此起彼落地亮起。 沈彻皱着眉,似乎也对这样应酬性的场面感到有些不耐烦,他今天是来练球的,根本不知道会有记者要来,不过,他还是勉强站着让记者拍照。 “笑一个吧!”有位女记者叫道,她本人也极看好沈彻,自然希望帮他在媒体上塑造好的形象,还好这位工读生长得很高,和篮球明星沈彻站在一起,在画面上看起来颇和谐,如果两人都能笑一笑就更完美了。 蓝芙菱手里拿着花,被人当作布偶般指挥,一会儿要她看这里,一会儿要她看那里,她根本就来不及思索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一阵东拍西照之后,沈彻终于开口:“好了吗?没事我要练球了。” 他懒懒的口气,让蓝芙菱不由地抬头看了他一眼,他刚才一直没开口说话,她以为他根本不懂中文。 她个子高,平常除了跟两位哥哥说话时需要抬头外,其它的男生几乎都比她高不到哪儿去。但现在就近一看,她才发现他真的很高。 咦?等等,他嘴里好象正在嚼东西,蓝芙菱瞇着眼凑上前想看个究竟。 “请问,你在吃口香糖吗?”蓝芙菱突然问道。 “是啊!”沈彻耸耸肩,从口袋里拿出一片口香糖,递到她面前。“你也要来一片吗?” 多么温馨和谐的画面呵!摄影记者们已再度对好焦距,就准备位置,只等着蓝芙菱露出满足的表情,欢喜地接过篮球明星沈彻亲赠的口香糖…… “这个是不是你吐的?” 她再指着地板质问他,眼里已然冒出吃人的火光。 “就是有你们这种没事爱嚼口香糖的人,害惨了我们这些可怜的工读生,你知道清理这些黏人的口香糖很累人吗?而且又恶心!也许下次由你们自己来清清看,就知道别人的痛苦。”她珠连炮弹似地发完一肚子牢骚,觉得畅快许多,正好可以纾解她想睡觉的心情。 现场气氛顿时凝窒起来,在场每个人皆愣着一张脸,对这突来的状况不知该如何是好,共除了一个人。 沈彻盯着她的脸审视好一会儿,突然哈哈大笑,恍然大悟道:“我想起来了,你就是昨天反应很慢的那个家伙。” 蓝芙菱胀着一张脸,怒瞪着他,真想把手中的花束直接砸在他头上,可惜她太矮了,因此,她只能将它狠狠地甩还给他。 “你才是自以为是的臭屁王。”她不甘势弱地回道,不过是盖个火锅,有什么了不起的,跩成这样;每个人都各有专长,她就不相信他有本事像她一样,可以独自吃掉一锅火锅。 “芙菱……”钱大培紧张地拉拉她的衣袖。 见情势越来越不妙,中年经理连忙打圆场,陪脸笑道:“好了好了,访问就到此为止,沈彻要练球了……”他迅速带着所有的记者往球员休息室走去。 “你叫‘狐狸’?”沈彻挑着眉,饶富兴味地问道。 蓝芙菱转过身,背对他继续清理场地,假装没有听到他的话,她现在只想赶快做完分内的工作,回家睡觉。 “真巧,我有一个国小同学的妹妹也叫‘狐狸’,而且她还说她自己是只‘懒狐狸’,你说好不好玩?”沈彻犹自高兴地说着,那已是在他九岁全家还未移民美国前的事情。 蓝芙菱紧握着手中的拖把,强压住想打人的冲动。她一向自认脾气很好,看待事情也都是一副无所谓的调调,但不知为何,她就是会对他的话感到生气。她讨厌随便和女孩子搭讪的男生,尤其是像他这种受欢迎的偶像人物,看起来就像个花花公子似的。 她把地上那块讨人厌的口香糖当作完全出气的对象,拚命抠它。 “你那样会伤了场地。”他指正她。 “还不都是你害的。”她咕哝。 “你可别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我从不随地吐口香糖。”他声明道,实在看不下去她笨手笨脚的样子,遂走到她身边蹲下,硬是接手她的工作。“瞧,这样不是起来了,轻松又简单。” 是是是,他可真聪明,但她才不领情哩!蓝芙菱高高扬起下巴,甩了甩头发。一脸傲气地拿着拖把离开,看都不看他一眼。 “你忘记跟我道谢了,‘狐狸’小妹。”沈彻在她身后叫道,仍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她会跟他道谢才怪!她吐了吐舌头,继续漠视他的存在。她现在要到学校去交报告,然后就可以回家好好睡它一觉了。 蓝芙菱高兴的想着。 唷喝,她已经迫不及待要跳上她温暖的床铺了。 ※※※ “什么?机车被偷了?” “会不会是被拖吊了?” “不可能的。”蓝芙菱摇摇头,哭丧着一张脸。“如果是被拖吊的话,地上一定会写字,而且那个时候我只是进去眼镜行拿新配的眼镜,心想一下子就出来,所以没有锁大锁……”好不容易辛辛苦苦赚钱买了一辆机车,贷款都还没缴完,就被偷了,叫她怎不心疼? “要不要打个电话去查查看?也许是拖吊的警察忘了写字在地上。”芷嫣建议道,这是最后一线希望了。 看着拿起话筒的大哥,芙菱明白要寻回机车的机会微乎其微,她虽心疼新买的机车被窃,但此刻她心里有更令她愧疚的事。“芷嫣,我有一件不幸的消息要顺便告诉你……” “什么不幸的消息?”芷嫣觉得背脊发凉,以芙菱有点散漫的个性来看,该不会…… “我们的报告……还在机车里……”芙菱扑抱着芷嫣,愧疚地大喊。“芷嫣,我对不起你……”她和芷嫣同组写报告,今天已是交报告的最后期限,她一个人被当也就算了,竟还拖芷嫣下水。 芷嫣拍拍她安慰着。“没关系啦,我们今晚熬夜重写,只要明天一早抢在系主任到校前交去就行了。”看样子她今天又必须留下来赶报告了。 “芷嫣,你果然是我的好‘嫂嫂’。”芙菱谄媚道,芷嫣脾气好气质佳,厨艺还和大哥不相上下,有这样的人当嫂嫂,是她这个做小姑的幸福。 “同班同学的,这样叫好怪。”芷嫣双颊酡红,虽然她一毕业就要嫁给蓝仲勋了,但她仍会觉得不好意思。 蓝仲勋挂下电话,对芙菱道:“台北市的各拖吊处都查不到你的车号。车子可能真的被偷了,我看你们两个现在还是先回房去赶报告,等我将晚饭做好再送去房里给你们。”他不愧为标准的贤“夫”良“兄”,凡事都为她们两人设想。 “不如我们去跟系主任说明原委,搞不好他会特地通融我们几天……”芙菱突发奇想,高兴地打着如意算盘,她一天没睡,现在只想跳上床睡觉。 “不行,作业一定要准时交。”蓝仲勋对此要求很严格。 “又不是大哥的课……”芙菱咕哝道,大哥有时真的很难变通,想她大三时,曾经“误上贼船”不小心修了大哥的课,本来以为有大哥当老师应该是闭着眼睛随便应付就可以过的,岂知,那门课差点成了她的噩梦,一点都“不好过”,因为大哥根本完全“不公平”,上课不但爱点她的名,别人报告可以迟交,就唯独她的不行。当时班上甚至有人羡慕她得到老师的特别关照,唉,如果她不说,根本没人知道学校里那位炙手可热的年轻副教授,在家里是位穿着笔挺白衬衫,却围着围裙在厨房里忙进忙出的“煮饭公”。 不过托这门课的福,芷嫣因此阴错阳差外加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大哥的女朋友,从此也“误上贼船”,变成了蓝家的“煮饭婆”,和大哥在厨房里“同甘共苦”。 想到这里,芙菱又道:“我们昨天熬到天亮才写完,难道你舍得让芷嫣再熬一夜?”她动之以情。 “别想耍赖,是你连累了芷嫣还敢说。”蓝仲勋肃着一张脸,不管平常如何疼她,只要牵涉到课业方面,他就很有原则。 “没关系,我白天已经睡饱了。”芷嫣夹在两兄妹中柔声道。“走啦,如果我们动作快一点,也许很快就可以赶出来了。”她拉着芙菱进房。 “啊,对了,二哥人呢?”芙菱靠在房门边探头问道,也许可以把二哥一起拖去帮她赶报告。 “说是有朋友从美国回来,要帮忙他找房子,所以不回来吃饭了。”蓝仲勋走进厨房里。 “从美国回来……”芙菱喃喃自语,脑海里突然蹦进沈彻高大的身影。 可恶,自从遇到他后,就没发生一件好事……芙菱用力甩甩头,企图赶走那张恼人的嘻皮笑脸。 她关上房门,连带地将沈彻杜绝在她的思绪之外。 还是报告赶出来比较重要! ※※※ 她发现睡眠对她来讲才是最重要的。 经过一夜的苦战,她们两人在破晓时分终于将报告赶了出来。到目前为此,芙菱已经整整两天没睡,这对嗜睡如命的她而言,无疑是项奇迹,也是创举。 她随意用手扒了下自己的一头乱发,顶着可怕的千年黑眼圈走出房门。 “你们在干么?”芙菱眨眨眼,看向客厅里扭成一团的两个大男人,他们似乎正在抢夺一样东西。 “芙菱,昨天有人送花给你,你怎么没告诉大哥?”蓝仲勋活像个怕女儿被拐跑的老妈似的,紧张兮兮。 “真的吗?”芷嫣揉着眼睛从芙菱房里走出来。“你为什么也没告诉我?” “什么花?我不知道啊!”芙菱慵懒道,已开始进攻桌上备好的早餐,睡眠严重缺乏的情况下,至少也要先把肚子填饱。 “少来了,这种事有什么好隐瞒的?我们又不会笑你!”蓝仲达凑上前来,一脸暧昧,拿着先前被两人抢得快烂掉的报纸在她面前晃来晃去。 熬了一夜,她的眼睛都快痛死了,根本不想再看到任何有字的东西。就在她要推开报纸的剎那,她触目惊心地瞥见一个足以令她吐出早餐的画面。 她一把抢过报纸,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天啊,她真想死!她竟然……和他—那个自大的沈彻,又一起上报了。 芙菱死盯报上那幅照片,是昨天在体育馆被拍的,而且还把她拍得好丑。 “这写的是什么东西啊!‘篮球明星沈彻诚心道歉,工读小妹欣然接受’,拜托,我明明就是皱着眉头,怎么说我是欣然接受?这些记者的眼睛有问题吗?”她指着报纸不平道。“上面竟然还说我因此变成了沈彻的忠实球迷,这根本就是睁眼说瞎话嘛!”白痴才会相信什么“诚心道歉”的鬼话,哪有人道歉还会带着大批的记者,分明就是借机宣传! “可是说真的,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送花给芙菱耶!”芷嫣仔细打量照片上的沈彻,说道:“其实我觉得他长得挺帅的,身材又够高……” “长得帅是他家的事,只看外在是不可靠的。”蓝仲勋一把揽过芷嫣在身侧,并在她嘴里塞了一口荷包蛋,展现少见的醋意。 芷嫣忍不住笑道:“像我就不小心找到个内在外在都可靠的。” “不过,至少咱们家小妹也是有行情的,我原以为她已经滞销了呢!”蓝仲达对着蓝仲勋说道,笑咪咪的脸暗藏玄机。他老是会嘲笑她已过“大三拉警报”的年龄,现在是“大四没人要”了。 “你想,这个叫沈彻的会不会是对芙菱有意思!不然为什么要这么大费周章地向她道歉?”蓝仲勋慎重道。 芙菱今年已经二十二岁了,却还未见过有男孩子追求,如果说他这个做大哥的从不紧张,那是骗人的。如今真的出现异性送花给芙菱,他反而开始担心起来。 “事情才不是那样!”芙菱强调自己的立场,严重的睡眠不足,使她的心情更加恶劣到了极点。“我昨天明明当着所有记者的面骂他,还把花丢还给他了,可恶,报上竟然一个字都没提。”根本就是欺骗世人的行为。 “你真的把花丢回给沈彻?”蓝仲达挑眉道,一脸好象快笑出来的样子。 “当然。”芙菱骄傲地像只孔雀,随即又像只气唬唬的老母鸡,忿忿道。“早知道报纸会这样乱写,我就应该把花直接砸在他脸上,以报他害我流鼻血的仇。” “女孩子讲话不要这么粗鲁,以后若嫁不出去找怎么向死去的爸妈交代?”蓝仲勋语重心长,身为一家之长,他有责任为妹妹觅个好夫婿。 “那我就赖着大哥一辈子,只要芷嫣不介意就行了,对不对?”芙菱对着芷嫣赖皮一笑。“而且我又不会煮饭,难道你们忍心看我嫁过去,被婆婆念、被老公嫌吗?” “说得也是……”芷嫣点头同意,嫁人固然要紧,芙菱的幸福也是很重要的。 “放心啦!会在意这种事的人,倒贴他一百万……哦不!就算是一千万,他也未必会愿意娶你回家。”蓝仲达笑得很夸张,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 蓝仲勋敲他一记,训道:“别把小妹说得这么不值钱。会欣赏小妹的男人,才是好男人,其它的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听到大哥发出正义之声,芙菱和芷嫣在一旁点头如捣蒜。 “基本上,要找到能够忍受像小妹如此懒惰的人,还真不容易,不过我恰巧认识三个。”蓝仲达跩道。 “谁?说来听听。”蓝仲勋问道,也忍不住好奇的心。 “一个死了,一个还没出生。” 她就知过会有这种答案!芙菱朝蓝仲达做了个鬼脸;但蓝仲勋仍正经八百地追问道:“那另外一个呢?” “就是你呀!”蓝仲达哈哈大笑,大哥就是把芙菱照顾得太无微不至,才会养成她这么懒惰的性格。 他的玩笑显然没有引起共鸣,在座三人同时赏了他一记大白眼,但蓝仲达还是犹自笑得好开心。 半晌,蓝仲勋突然开口转移话题道:“啊,对了,芙菱,我后天要下南部开研讨会,可能会顺便带芷嫣回家……” “什么?不会吧!”芙菱拍着胸部,差点被吐司噎死。“那我怎么办﹖你们不能丢下我啊!我会饿死的。” “有仲达在,而且我会把一星期的食物都准备好,放在冰箱里,你只要用微波炉热一下就行了。”蓝仲勋道,他也怕她一个人在家。 芙菱哭丧着脸,好象世界末日要来似的。 “芙菱可以跟我们一起下去啊!”芷嫣提议道。 芙菱恍若遇到救星般,眼中闪着明亮的光辉。 “大哥和芷嫣难得有时间独处,你还要跟去当超级电灯泡,不如乖乖待在家里陪我打电动玩具,我还会负责煮饭给你吃。” 芙菱以怀疑的眼神盯着蓝仲达,她从来都不敢奢望他会煮东西给她吃,他跟她一样懒;再加上二哥自营征信社,是个私家侦探,每天在家时间不固定,靠他吃饭她可能会先饿死。 不过,她不得不承认二哥说的话颇有几分道理,大哥和芷嫣每天除了上课之外,其它的时间大多在厨房里度过,难得大哥要下南部去拜见岳父岳母,她跟去就显得有些碍手碍脚了,再加上芷嫣家里亲戚众多,而她一向又很讨厌交际应酬,所以,为了免除麻烦,她应该还是选择待在家里和一堆微波食物为伍才是上策。 “我看我还是待在家里替二哥准备三餐好了,你们尽量多玩几天,不必急着回来。”芙菱很“乖巧”、很识相、也很忍痛地决定道。 蓝仲达则在一旁笑岔了气。天啊!每个人都知道这是个天大的谎言,蓝芙菱绝对不可能会为他准备三餐的,她甚至连糖和盐都分不清楚。 “好了,就这么决定。”芙菱看看手表,塞了最后一口吐司,站起身来急道。 “大哥,等一下就麻烦你载芷嫣去学校交报告,二哥,你载我去体育馆,我快来不及了。” “你还要去?今天干脆请假在家睡觉好了,你已经两天没睡了。”芷嫣也站起身来。 “没关系,我中午就可以回来了,而且今天要发薪水。”芙菱穿好外套,拉着还在吃东西的蓝仲达就往门口走去。 “喂喂喂,我还没吃完耶!”蓝仲达努力吞下卡在嘴里的早餐大叫着。“为什么我要负责载你?你的车呢?” “被偷了,所以从现在开始你要负责载我去。”芙菱扯着他的袖子催促着,连脱带拉好不容易出了门后,才再悄悄开口对他说道。“是你要我留下来陪你玩电动所以你得负责去买新的卡带回来,原来的我都玩腻了,没啥挑战性。” 原来是为了电动玩具才留下来的。 他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小妹?蓝仲达在心里苦叹着,如果照目前的情势走下去,她真有可能会赖在家里一辈子。 看来,想办法把她“销”出去,是他这个做哥哥首要的重责大任。 第三章 有生以来,蓝芙菱第一次深刻体会到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肥”。 早知如此,她宁愿选择肥死。 人的心理有时真的很奇怪。好象上电视报纸是一件很难、很了不起的事,其实要上报纸还不容易吗?只要随便犯上一件重大刑案,保证照片登得大大的,而且还没人会同你抢版面;至于跟所谓的“偶像”合照到底是不是一件很值得兴奋的事呢?说实在,她也不太清楚! 因为她从小到大从没迷过偶像,如果硬要找出一个,充其量她也只喜欢过傅培梅,但当时她唯一的想法仅是——当傅培梅的小孩一定很幸福,每天都可以吃到好吃的食物。至于她到底是不是她的偶像,她就不清楚了,不过目前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沈彻绝绝对对不是她的偶像。 芙菱张着大嘴,重重打了个呵欠。 一夕成名的后果实在有点可怕。她来这里打工到现在,从没有人曾特别注意过她的存在,如今,她竟然成了球团拉拉队争相网罗的对象。 她现在甚至连偷懒打盹的自由都没了。 她抱着拖把坐在场边,死撑着眼皮盯着场内例行的练习赛,决定能不动就不动,除非有重大事件发生,否则没有人可以强迫她离开这张椅子。 钱大培学弟已在她耳边讲了快一个小时的话,可她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她实在太想睡觉了,脑筋根本无法运转;也不知是否是太想睡觉的关系,她几乎可以听到她温暖的床正在呼唤着她。 场内的球赛打得火热,可那声音却像被抽离似的,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慢慢地,她觉得眼皮渐渐沉重……这已是她的极限了……她好想睡……现在就算给她一百万……也换不回地想睡觉的决心……她好想念……她的棉被…… “闪开!”碰! 随着一声吼叫而来的,是一声巨响。 蓝芙菱倏地被惊醒,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待她定神一看,才赫然发现自己已被撞得人仰马翻,正躺在地上,而且更可怕的是—那个叫沈彻的讨厌鬼就压在她身上。 “走开啦!”她反射性想推开他,他实在很重。 “你的反应真的很迟钝!”沈彻站起身,高大的体格在她面前形成一片阴影,他伸手想拉她一把,却被她不怀好意地挥开。 她可以自己起来,才不需要帮忙哩!蓝芙菱两手撑地,下巴抬得半天高,企图以最优美的姿势站起来……天,怎么回事?她的腰好痛! 一定是刚刚撞到了铁椅子。 由于支撑力不足,她一屁股又跌坐回地,哦,现在连屁股都痛了。 “芙菱,你还好吧?”钱大培蹲下来想扶起她。 沈彻动作更快,在钱大培的手还未碰到芙菱之前,已两手伸进她的腋下,一把将她整个人抱起。 此时所有球员都已暂停练球,纷纷朝他们走来。 “阿彻,别故意吃人家豆腐。”和沈彻同组的控球后卫李奕诚一脸暧昧地说道,全部的人顿时哄堂大笑。 刚才球明明已经被对方拨出界,但沈彻还是拚了命地冲上前想救回这个球,任何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根本就是为了阻止球直接打在这位高个子的工读小妹脸上。只是他不小心冲过了头,整个人反而撞翻了她。 蓝芙菱用力推开全身是汗的沈彻,一脸怒容。她一方面是气他在众人面前让她难堪,另一方面则是气他打断了她的睡眠。 她拾起拖把,以怪异的姿势一跛一跛地瘸到门边,活像个蹩脚的老太婆。 她记得自己一向只有生日当天倒霉而已,可今年到底是怎么搞的,不知道是煞到了什么凶星?从生日当天遇到沈彻开始就灾祸连连,没一件好事。 也许她应该请法师来为她做做法事才对。 “你好象伤得不轻,我送你回家好了。”钱大培跟在她身边。“你先等一下,我去请个假。”他拿走她的拖把,匆匆忙忙跑开。 “喂,顺便帮我跟教练说一声,我也要请假。”沈彻对着钱大培喊道,潇洒地拾起自己的背袋,大步朝芙菱的方向走去。 “等一下,阿彻!你不能突然走掉啊!”李奕诚警告着。“待会儿教练回来会气疯掉。” “无所谓,反正我还没和球队正式签约,他们随时可以反悔。”沈彻摆一摆手,大剌剌地宣告。“好了,我要走了。” 将众人的惊愕拋在身后,他在体育馆门口追上了走路速度慢如乌龟的芙菱。 “喂,‘狐狸’,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沈彻挺热心道,她受伤了,他也有责任。 “谢了,不顺路。”她拒绝得一针见血。都是他!重得要命,还压在她身上,害她全身骨头都快散了。 “等我走了,你可别后悔。”他径自转身朝停车场走去。 “等一下!”她叫住他,待他停下脚步回过头来,才郑重说道。“我—不—叫—狐—狸。”这个男人的耳朵大概有问题。 在他的挑眉注视下,她维持着最基本的尊严,扶着腰吃力地走到马路边。她好象真的受伤了,这下子她总算可以躺在家里休息三天三夜都不出门,当然也可以不必再见到他了。 这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芙菱,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蓝仲达将车停在路边,正摇下车窗对她招手。“还不是因为……” “沈彻?你也在啊?”蓝仲达看着她身后,突然高声叫道。 芙菱瞪着大眼,在两人身上来回扫射,最后,才以最镇定的语调问道:“你们……认识?” “阿彻移民去美国前,是我的小学同学,我们还常去公园玩躲避球。你小时候见过他的。”蓝仲达贼笑着,自从小妹上新闻以后,他就对认识沈彻一事隐忍着没说,如今终于如愿地看到小妹宛如抽筋的表情,总算值回票价。 “原来你就是‘懒狐狸’,我早该想到的,可是……”沈彻比了比自己大腿下方的高度说道。“我记得你以前是个矮冬瓜。” “和我们比起来,她的确是!”蓝仲达朗声大笑。 蓝芙菱不予置评地打开车门,不想理会这两位“相见恨晚”的男人,她才刚坐进车里,就见到沈彻也跟着一头钻进车内,她一急,不由地大喊:“喂!你要干什么?”她想把他推出车外。 “搭个便车而已。”沈彻已经不客气地靠着椅背闭目养神了起来。 “你自己有车。”芙菱对着他吼叫,他脸皮怎么这么厚? “他那辆车是厂商赞助的,小的连腿都没地方放,坐起来也怪不舒服的。”蓝仲达替沈彻解释着。 “可是我们又不顺路!” “嘎?我没告诉你吗?阿彻就住在我们家巷口而已。”蓝仲达笑嘻嘻地说道。 “房子还是我帮他找的,如何?不错吧!以后还可以就近彼此照顾。” 不错才怪!芙菱在心底嘀咕着,她才不会有需要他来照顾的一天哩! 她闭上眼睛,决定到家以前不再开口说话。 现在,她要睡觉了。 ※※※ 铃——铃——电话铃声像来讨债似的响了快十分钟。 蓝芙菱以棉被盖住头在床上翻来覆去,依然不肯起来接电话;每次只要蓝仲勋不在家,她和二哥蓝仲达之间就会出现这种耐力比赛,最先忍不下去的人就去接电话,但通常那个人绝对不会是她。 这通扰人的电话有如固执的老牛般约莫又响了五分钟。 蓝芙菱终于受不了地坐起身来,不得不承认最有耐心的应该是此刻正在打电话的那个人。 她跳下床赤脚走出房门,没有去接电话,反而直接走向蓝仲达的卧房。 “二哥!”她推开房门一看,没人! 她蹙着眉踱向书房和厨房,也都空空如也!奇怪,二哥明明说今天不会出门的呀!芙菱走回客厅,终于接起那通整整响了十五分钟的电话。她决定等大哥从南部回来要建议他也在她房里装一支分机。 “喂—”她的声音懒洋洋的。 “总算把你从床上挖起来了!”蓝仲勋的声音从话筒彼端传来。她早该想到是大哥打来的,只有他了解她和二哥的习性,所以才会让电话响那么久。 “好冷哦——”芙菱缩进沙发里直打哆嗦,二月天的,刚从被窝里出来又没加外套,不冷才怪。 “吃饭了吗?”世界上大概找不到几个男人像他一样,出门在外还得担心家里的小妹没饭吃。 “那个答应弄饭给我吃的人,此刻已经开溜不在家了。”她顺便告了蓝仲达一状,嘻,这才叫兄妹嘛! 蓝仲勋咕哝一声,仔仔细细地把微波炉的使用方法说明一遍。“三餐一定要记得吃。”他再次交代道,怕小妹因为懒惰索性连饭都不吃了。 在芙菱的再三保证下,蓝仲勋终于安心地挂了电话。 刚收线,电话铃立刻又响了起来。托她还未离开沙发的福,这通运气就比较好了,才响一声就被接起来。 “真难得,你这只大懒猪会这么快接电话。”电话里传来蓝仲达取笑的声音。 “你跑去哪里了?我好饿耶!”睡太久,她发现自己真的饿了。她瞄了眼手表,都已经下午两点了,她连中餐都还没吃。 “有个case临时有点状况,所以我现在人在台中……” “台中!”她惊叫道。 “我有留字条在冰箱上,你没看到吗?我今天可能会晚点回去,你要小心门窗。” “你要晚点回来?那我怎么办?”芙菱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可怜,一个人被拋弃在家,她开始怀疑自己会不会有饿死的可能。 “大哥已经准备好很多吃的,只要你够勤快的话,按一下微波炉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万一它爆炸了怎么办?”她耍赖道,这是她懒惰的借口。 蓝仲达大笑着,说道:“你只要别把电慰斗放进去就不会爆炸了。” “可是……” “啊……‘目标’离开了,我也得走了……就这样,拜!” “喀!”地一声,蓝仲达已匆匆忙忙收了线。芙菱对话筒做了个鬼脸才挂回电话—真搞不懂二哥,明明是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放着好好的律师不做,偏偏要去当私家侦探。 听到自己肚子发出的抗议叫声,芙菱只好摸摸鼻子走进厨房—不过是按一下微波炉而已,有什么难的。 ※※※ 老天,弄顿吃的比她想象中还难? 她在厨房里忙了半个多钟头,可微波炉好象跟她作对似的,就是没有反应,能按的钮她全按了,它依旧没反应,所有的食物仍是冷的。 芙菱大叹口气,决定放弃! 她瘫在沙发上,累得都不想动,她不禁怀疑等大哥回来时,会不会看见她已经饿死在沙发上,只剩一堆白骨了﹖ 慢慢地,她开始看见有一堆食物在她眼前飞舞,而且每样东西都在向她招手微笑……老天,她真的是饿入膏盲了。 她跳起来挥掉所有食物的幻影,决定趁白天比较不会冷的时候先去洗澡,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否则只会越来越饿。 想法一定,她毫不考虑地躲进浴室—目前唯一的良策就是离厨房越远越好。 她哼着不成调的流行歌曲,强迫自己忘掉肚子饿的事实。 太好了!她现在总算发现哥哥不在家也有好处—不但没人和她抢浴室,也不会有人嘲笑她唱歌走音,更痛快的是她还可以只围着浴巾在家里随意走动,也不怕被笑身材不好。 她整整洗了一个半小时的澡。当然啦!其中有一小时是她不小心在泡澡时睡着了,直到水逐渐变凉才把她冷醒。如果大哥在的话,铁定又会因此念她个老半天。 芙菱头包毛巾、身围浴巾,准备走回自己的房间着装,她的衣服全在房里。 才跨出浴室,她就听到大门锁被开启的声音。她吓了一跳,连忙躲回浴室,是谁回来了吗?大哥?还是二哥? 她摇摇头,立即排除这个可能性,大哥和二哥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回来,那么会是谁……她脑中倏地窜进唯一的可能。 闯空门的! 她环顾四周,发现浴室里足以拿来防身的器物简直少得可怜,最后,她在清马桶的刷子和盐酸之间选择了杀伤力较强的盐酸。其实她也不想使用这招非常手段,但如果对方带有凶器,而且先对她“不仁”,那么就休怪她“不义”了。 抱着仅剩不到半瓶的盐酸,她战战兢兢开门探头张望,客厅里没人,但厨房却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他该不会是想拿她家的菜刀当凶器吧? 芙菱吞吞口水,努力压下自己过度丰富的想象力,早知道就不要看那么多暴力惊悚电影,现在她几乎可以想象自己的下场了。 转过小玄关,她隐约可以看见闯贼的身影了,天啊!他看起来颇高大。芙菱低着头拚命扭着盐酸的瓶盖,大哥没事把盖子转那么紧,现在可好,越紧张越转不开,她急得冒汗,一双手像是犯了毒瘾般直抖。 “你在干什么?” “啊——你别过来!”芙菱大叫一声,既然盖子打不开,索性将整瓶盐酸丢了出去。但那个人身手颇为敏捷,侧身一闪,便躲过她的盐酸攻击。 “你想谋财害命啊!”那人怒喊。 等等!这个声音怎么有点熟悉?没戴眼镜的芙菱,抬头瞪眼一瞧,首先接触到沈彻一双微酝的双眸。“是你?” 她用手指着他,吃惊地瞪大双眼,这个阴魂不敬的家伙? “你怎么进来的?” “仲达怕你饿死,特地叫我过来看看,钥匙位置也是他告诉我的。”沈彻放下手中的一盘炒饭,摇头道。“你家厨房一团混乱,看情况你果然还没吃饭。” 芙菱看着桌上那盘香喷喷的炒饭,肚子叫得更凶了。“微波炉……坏了……”她吞吞口水,企图骄傲地说出还未吃饭的原因,否则他可能会以为她笨到不知使用微波炉。 “坏了?那我刚才用的是什么?”沈彻走回厨房又端出一碗汤。“你一定是忘了插插头。” 对哦!她怎么没想到?芙菱觉得有些心虚,这下肯定会被笑死。 沈彻顺手拾起滚落一旁的瓶子,看着上面斗大的四个字,不禁蹙眉道:“没想到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 特级盐酸? 亏她想得出来,也丢得出手,还好他闪得快。 “我……我以为你是……闯空门的……”她结巴道,全部的心思都被桌上的食物所吸引。 沈彻挑动眉毛,感到有股莫名的怒气涌上心头。 她到底知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难道她从没想过如果真的用盐酸对付闯贼,到时连她自己也可能被波及,会有毁容或瞎眼之虞。 “你以为你可以用这个对付闯贼?”他晃晃手中那瓶盐酸,忍不住想要骂人,也许他该庆幸她笨到没把盖子打开。 “当然!”她的下巴抬得老高,眼角仍不时偷瞄着炒饭。 “然后就穿这样?”他瞇着眼,语气含怒。 随着沈彻打量的目光,芙菱的注意力才慢慢由食物转回自己身上,她顿时想起自己此刻只围浴巾的凉快“装扮”,老天,被看光了! 她的脸颊迅速泛红。但她又不想让沈彻看出自己的困窘,因此她仍将下巴抬得高高的,故作镇定道:“这也是情非得已,我刚好在洗澡……” “那你就更应该乖乖待在浴室别出来。”他沉声道,最引以为傲的好性情此刻已消逝无踪。他不懂她到底有没有危机意识?若真碰到闯空门的坏人,她穿这样出来不止是自投罗网,而且还让对方有机可乘。 难怪仲达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在家。 “可是我不能坐视别人来偷我家的东西。” 她真不懂自己为何要向他解释那么多;这里是她家耶!她高兴穿什么、在哪里走动,都和他无关不是吗? “如果浴巾掉下来了呢﹖”他突然问。 “什么?”她以为听错了。 他好整以暇地拉了张椅子坐下。“我说,如果你的浴巾在和小偷拉扯时不小心掉了下来,你要怎么办?” 没料到他会问这种问题,芙菱的脸更红了。 “这……这样更好,正……正好可以把对方吓走!”她随口胡扯。奇怪了,他又不是她哥哥,为什么管那么多? “哦?是吗?”沈彻微挑着眉,两手交握抵在下巴,眼带捉弄地说道。“那你现在不妨试试,看是否可以把我吓走?” “你——”她反射性拉紧自己的浴巾,脸已胀红到快爆的地步。“无聊!”用力丢下一句,她随即转身跑回房,将他的笑声关在门外。 这个自以为是的男人,一声不响跑来别人家里又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就算是受二哥之托,他也应该客气点才是。芙菱边换衣服边抱怨,等二哥回来她一定要把所有的怨气都发在二哥身上。 整装完毕,她心不甘情不愿地走出房间,竟看到沈彻悠哉地坐在客厅跷脚看电视。 “你怎么还没走?”她没好气地说。 “等你。”他按着遥控器,电视频道换来换去。 “等我?” “仲达说他临时有事要好几天不能回来,拜托我照顾你,所以等你吃完饭后,你必须收拾简单的衣物去住我那里。” “住你那里!”芙菱惊叫道,一脸见鬼的表情。 “没错。”他看了眼手表,道。“你最好快点,我等会儿还得去练球。” 她抢过遥控器,也一屁股往沙发里窝。“我为什么要相信你的话?更何况之前我才和二哥通过电话,他说他今天会晚点回来。” “他等一下就会打电话告诉你了。” “就算二哥今天不回来,我也不会去住你那里。”她大声说明。 开玩笑!二哥脑筋坏了吗?竟然叫她去住一个“陌生男子”的家里,而她和他根本算不上认识。 “你可以讲小声点,我听得到。”他压了压耳朵。她把他庞大的身躯往沙发另一端推去,再次郑重申明。“反正我就是不会去住你那里,我也不需要别人的照顾,我已经二十二岁了。” 沈彻两手交叉在胸前沉默不语,并以一种怀疑的眼神看她。 “我说——我可以照顾自己。”她又强调一遍,因为他的眼光表明了他压根儿就不相信她的话。 “好吧!”他耸耸肩,懒懒地放下双腿站起身来。“既然你这么坚决,那我要去练球了。”他拿起沙发上的背包,径自往门口走去。 芙菱“啊”了一声,没想到他说走就走。 “还有事吗?”他坐在门口穿球鞋,回过头来问道。 “没……没事。”她假装看电视。“顺便帮我把门扣上。” 他高大的身影消失在门边,就在她以为他已经走了的时候,他又探进头来说道:“果然如我所料,如果你肯来就不叫‘懒狐狸’了。”在芙菱还未反应过来之前,他已大笑离开。 芙菱对大门吐吐舌头,不懂二哥为何会把她托给这么不正经的人,起码也该找个像大哥一样有责任感的才对。 她转头望着桌上的食物。 不过话又说回来,沈彻这个人还挺热心的,只不过是二哥的一通电话,他就特地赶过来。既然现在有现成的食物,不吃岂不是太对不起自己的胃了。毫不考虑地关掉电视,芙菱立刻像个难民似的,三两下就把一大盘炒饭一扫而空,还粗鲁地打了大大的饱隔。 酒足饭饱之后,她又想睡了。能在洗完澡,又吃得饱饱的情况下再睡回笼觉,真是人生一大享受。 她窝回温暖的床上,抱着最心爱的棉被,觉得好幸福哦!这下她非得睡到隔天早上再起来不可,这样顺便连晚餐都可以省了。 嘻,真是一举两得。 想着想着,不到十秒钟,她就睡着了。 ※※※ 这一觉睡得好甜。芙菱醒来时,房里已一片漆黑。 她扭开桌灯,看了眼闹钟,晚上十一点整。她赖在床上,就是无法再入睡,可能是肚子又饿了的关系吧!她思忖着。 挣扎良久,最后睡神终究抵不过饿神的纠缠,弃甲投降。她决定去厨房给自己弄个消夜什么的。 打开房门,芙菱摸黑想要走到客厅开灯。长这么大以来,她还从未有夜晚独自一人在家的经验,说真的,一个人面对黑漆漆的屋子,也怪可怕的。 经过蓝仲勋的书房外时,芙菱看见从门缝隐约透出微弱的灯光,她直觉是二哥回来了,想都没想就直接推开房门。 “你在做什么?也不开灯……”“卡”地一声,她开了灯,同时她的声音也因为巨大的震惊而骤停在喉间…… 老……老天!是—是个窃贼!而且还是个头罩丝袜的窃贼,就跟电影里面出现的一模一样。芙菱傻在原地,一时之间不知该做何反应,这次恐怕是如假包换的闯空门了。而对方似乎也被这突来的状况吓到,杵在原地只管和芙菱大眼瞪小眼。 两人对峙的画面不知持续了多久,直到芙菱首先回复意识,尖叫着往客厅跑去时,窃贼才从后面追上她,并以手捂住她的嘴,压低声音喝道:“不许叫。” 芙菱乖乖停在原地,动都不敢动,歹徒的刀子正架在她的脖子上,感觉凉凉的,“奸杀”、“灭口”、“谋杀”等社会新闻最常出现的几个字眼,此时已充斥她整个脑袋。她为什么会这么倒霉,刚好碰到这种事?这下哥哥可能真的要回来帮她收尸了,而她唯一的遗憾就是新买的电动游戏还没破关…… 蓦地,电话铃突然响起,在寂静的屋内感觉十分刺耳,也吓到了杵在黑暗中的两人。 那个窃贼似乎正在犹豫要不要让她去接电话。 虽然被捂着嘴,芙菱还是逮着机会,支支吾吾地说道:“不快去接的话……对方会起疑的……”其实刚好相反,以她的习性,电话响很久才接是正常的,如果大快接反而会让人觉得反常。 “去接,不准玩花样。”歹徒威胁道,架着她到电话旁。 芙菱小心翼翼地接起电话,怯怯开口:“喂,找哪位?” “当然是找你,我是沈彻。” 沈彻的声音从听筒一方定定地传来,让芙菱顿时安心不少,她从没这么高兴听到一个人的声音。 “我就是——”她对着话筒自说自话。 “你在说什么?是不是睡昏头了?”沈彻取笑着。 “什么?你明天才要回来?可是我不会用微波炉啊!”她开始答非所问。“嘎?我在干嘛?当然是看电视啊……” 沉默一秒。“你等一下……喀!”沈彻那边突然断了线。 听着话筒彼端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她的心也凉了一半。她暗示性的话都还没讲完,他怎么就挂电话了呢?她实在好想哭哦!二哥为什么会拜托神经这么大条的人来照顾她? 在她还没想出下一步要做什么之前,她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说道:“我晚餐吃什么?还没吃呢?我又不会用微波炉……” 歹徒抵着她的凶器稍稍加重了力道,示意她赶快结束这段谈话。 “好晚了,我想睡了……嗯,好吧,那就这样,拜拜!”她自导自演地做个了结,心想这下她是插翅也难飞了。 弯下腰,正要挂回话筒时,芙菱脑中突然闪过以前教官说的什么十大要害之类的,虽然她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但此刻她至少记起了最重要的一个——几乎是立即的,她趁着歹徒不备,拿着话筒的手朝后用力一挥,狠狠命中“超级重要部位”,歹徒顿时哀嚎得像头被宰的猪。 芙菱根本来不及笑,就逃命似的往大门方向奔去。 而那头不死的猪也随即追上来想要扯住她的头发,却扑了个空。哈哈,这下终于发现留短头发的另一项好处了。芙菱在黑暗中开了大门,打着赤脚夺门而出,她提醒自己现在绝不是庆幸留短发的好时机。 “噢——”芙菱惊叫着,才沿着公寓楼梯往下跑了两阶,便迎面撞入一个坚实的怀抱当中。 “小心。”是沈彻!他扶着她的肩稳住她,随即看见在后追赶她的歹徒。“你先下楼。”他把她朝身后一拉,全身肌肉因愤怒而紧绷。他往上一个大跨步,举拳击向歹徒的下巴,迅速让对方横挂在楼梯间。 “shit!”那个蒙面歹徒咒骂一声,连忙狼狈爬起,他没料到会从天外飞来这么一拳。 芙菱贴在沈彻身后,拉扯着他的衣服,慌道:“小心他有刀!” 他们三人挤在狭窄的楼梯间相互对峙着,歹徒眼见唯一的出口被沈彻堵住,而又在后退无门的情况下,决定拚死一搏,为自己杀出一条生路。他大叫一声,持刀朝沈彻和芙菱俯冲而下。 虽然所站位置比较低,但沈彻凭着优越的身高,轻易地格开利刃再补对方一拳,现场只闻惨烈的哀叫,那个倒霉的歹徒已直接被摔在一楼的楼梯间,忍痛拔腿逃逸。 沈彻追下楼,准备活逮这个现行犯的时候,芙菱从后面追拉住他,惊慌道:“等一下,不要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啊——”黑暗惊慌中,芙菱太急于追赶沈彻,没注意到自己的脚步,便一脚踩空,屁股重重跌坐在阶梯上。 “你还好吧?”沈彻走回来扶起她。 “好痛——”她痛呼一声,肩膀传来剧痛。 沈彻皱眉,感觉手掌心有些湿湿的,他打开楼梯间的电灯,赫然看见她左边的袖子已濡红一片。“该死!” “我……受伤了……”她脸色刷白,疑惑地看看他,看看自己,又看看横躺在脚边沾有血迹的拆信刀,显然对这个情况极度困惑。 原本一肚子怒火的沈彻,在看到芙菱一脸搞不清楚状况的呆样,忍不住想笑又想骂人。他到底是接下什么样的责任?他有预感在仲达回来之前,他还有得忙了。 第四章 “还好只是轻微的割伤而已,把这些药带回去,记得每天换就行了。”年约六十的医生拿下老花眼镜,把病历表交给他的老婆兼护士。“最近治安不大好,女孩子要特别小心才行。” “嗯。”芙菱点点头,套上衣服。 老医生靠着椅背,两手交握放在腰腹,慢条斯理地说道:“我老早就建议你两位哥哥要装上铁窗了,这附近就属你们家没有铁窗,而且又在二楼,实在很危险……” “我知道,我会建议哥哥赶快装的。”芙菱站起身搪塞道,她必须在他开始发表高论之前赶紧离开诊疗室,这是做了多年邻居唯一的心得。 出了诊疗室,她一眼就看见倚在路灯下的沈彻,衬着微弱的光线,他高大的身影给人一种无比的安全感,这和哥哥带给她的感觉不同。 他朝她招手,示意她过去。“走吧,费用我已经付清,药也拿了。”沈彻两手插在裤袋里,兀自走在芙菱之前。 她低着头跟在他身后,意外地发现他的脚上穿着拖鞋,心底顿时升起一股莫名的感动,想必刚才他是急忙赶来救她的。 她想跟他道谢,却说不出口,只能盯着他修长的腿,道:“想不到你跑得还满快的。” “我是篮球队的前锋,当然跑得快。”沈彻回过身来看她,不懂她到底是在恭维,抑或是在损他。他盯着她,眉头纠结。“你在干么?” “嘎?” “你的手在干么?”她的右手从刚才就一直拚命搓着衣服。 “我的手……刚才……”她的脸发烫,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他。“打到歹徒那里!” “哪里?”他挑着眉。 “就是‘那里’啊!男人的要害!”她尴尬地说道,那种怪异的“触感”老是挥之不去。“感觉好恶心,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想吐。” “那就不要想了。”他粗嘎道,心里有点对自己生气,如果他下午就强迫她住进他家,她也不会碰上这种事。 芙菱哦了一声,不晓得自己说错了什么,平常沈彻都是一副嘻皮笑脸的样子,如今突然变得不苟言笑,让她有些不习惯。 他们沉默走了一段,芙菱才又开口说道:“我……家已经过了……”她指了指已走过头的公寓。 “你必须搬去我那里住。”他沉声道。发生了这种事,他怎么可能还让她一个人住,万一歹徒又返回来怎么办?而且他已经答应仲达要照顾她。 “可是……”她嗫嚅着,虽然她仍心有余悸,不太敢一个人住,但去住他那里好象又有点怪。 “别婆婆妈妈的。”他仍然继续朝巷口走去。 芙菱停下脚步,不肯再走。“你不要走那么快好不好?”待沈彻止步回头望她,她才继续说道:“就算要去住你那里,我也必须回去收拾一些东西。” “好吧!”沈彻看了眼手表,率先转身往公寓走去。“不过时间有点晚了,你最好动作快点。” 这个人怎么老是在催她? 芙菱着抿嘴,跟着沈彻走回公寓。 “好奇怪,那个小偷看不出这里是书房吗?有什么好偷的?”芙菱看着大哥凌乱的书桌不解道,还好家里并没有东西被偷。 “家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吧?”沈彻问道。 芙菱摇摇头,把歹徒情急之下顺手拿走的拆信刀重新放回桌上。 “很好,那你就快点收拾东西吧!我明天还有比赛。”他把她推回房间收拾行李,自己则走向厨房。 沈彻开始觉得右手指有些不舒服,隐隐作痛,可能是刚才挥中歹徒两拳,不小心伤到了指关节。他拿出冰块,走到客厅往沙发一坐,气定神闲地跷起二郎腿开始冰敷。 半个小时过去。 芙菱仍然待在房里没半点动静,沈彻不禁怀疑她是不是在里面睡着了? “你好了没?”他对着房门口大声问道,心想她的动作真的很慢。 “就快好了。” 半晌,她仍没具体行动。沈彻终于忍不住起身过去关心进度,再等下去天都要亮了。 “你到底在干么?”他眨眨眼大叫道,不敢相信眼前所见。 “收拾东西啊!”她抬头看了他一眼,随即继续手边的工作。 “我还以为你要搬家哩!”他指指房内的大包小包,问道。“你带那么多东西做什么?”她不是说只有“一些”东西吗? “哦!我想大孚|去你那里住一星期左右,所以我带了七套衣服。”她开始收拾她的棉被。 “带两套换洗就够了。”沈彻拉开她的旅行袋,随手抽出两套放进另一个手提袋里。 “两套不够啦!”她根本不会洗衣服,大哥说过等他从南部回来会帮她洗一星期所累积的衣服。 对她的抗议,沈彻置若罔闻,径自指着另一个箱子问道︰“这个又是什么东西?” “那是电动玩具和游戏卡匣,我怕在你那里会恨无聊。” 沈彻翻翻白眼,粗声道:“你以为你是去度假的吗?”跟她讨价还价之后,终于把一大箱的游戏卡匣降为只有半箱。 “现在可以走了吧!”他帮她拿箱子和旅行袋。 “再等一下下就好了。”她正使出全身的力气要把她的棉被塞进大袋子里。 “不要告诉我你要把这个东西也带过去﹖”他不自觉提高嗓门,简直快要彻底崩溃,这女人有恋物癖吗? “什么‘这个东西’!”她又抗议道,他的语气好象很鄙视她的棉被,殊不知这条棉被几乎是她从小盖到大的,没有它她会睡不着觉。“它是我可爱的棉被,我不能把它一个人丢在家里。” 沈彻拢着眉头,以一种怪异的表情看她,他发现她不是恋物癖,而是有“恋被癖”!就像很多小孩子一样,对身边的某些东西会特别执着。 “我那里有多的棉被。”他说明道,根本没料到她去借住个几天,会如此地大费周章。 “可是我不习惯别的棉被。”她抱着棉被有些依依不舍,好象他是个抢她玩具的坏小孩。这景象真是荒谬得可以! 他宣告自己完全放弃跟她争这种无聊的坚持,他迟早会累死。而且再耗下去,她可能会把所有的家当全搬过去。 他叹口气,妥协道:“你高兴带就带吧!”他搬着她的行李走到门边,突然想到什么似的,转身对她又道:“但愿这是最后一样,不准再带其它东西了。” ※※※ 事情并没有如沈彻所愿,芙菱后来又坚持带来了她的枕头和拖鞋。 等到她终于来到沈彻的住处时,已经是半夜一点多了。 沈彻住的地方是个十来坪的套房,由于新搬进的关系,房里的摆设并不多,除了一张特制的超大号床铺之外,靠近落地窗的地方放着沙发,其余就只有一组音响和电视。 虽然家具不多,不过芙菱已经很满意了,因为沈彻的那台电视不但是全新的,而且还是大屏幕,打起电动玩具一定很过瘾。再加上那张为了配合沈彻身高而特制的大床,更是召唤了她所有的瞌睡虫,她心想睡在那张床上一定很舒服。 “你就睡这张床。”沈彻帮她把东西安置好。 芙菱在心里小小地欢呼一声,但她又不好意思表现得太过明显,于是她仍礼貌地问道:“那你呢?睡哪里?” “我睡沙发就行了。” 她看着他走进厨房,随即又愉快地将注意力移回她关心的焦点。这张床真的好大!即使有三个蓝芙菱在上面翻滚都没问题。而事实上,她也已经迫不及待地抱着自己带来的棉被躺了上去…… 哎哟!什么东西呀? 她的肩膀差点“跩”到,好象压到了某个东西。芙菱半弹起身,发现沈彻的棉被里有个慢慢蠕动的“突起物”。不过由于它蠕动的速度实在太慢,她整整等了三分钟才看见那个“突起物”从棉被里现身——一个大大的狗头正大摇大摆地枕上了沈彻的枕头。 “咻!咻!”芙菱噘着嘴发出驱赶的声音,突然出现一只狗霸占了床,叫她如何睡?那只狗大约花了一分钟才撑开它满是皱褶的眼皮,慢条斯理地看了芙菱一眼,然后意兴阑珊地逸出一声叹息,接着只花了半秒就把眼睛重新合上。 这是什么态度?芙菱觉得受到了侮辱,这是她生平第一次被一只狗瞧不起,而且还是只长得很丑的狗。 “喂,懒狗,下去!这是我的床!”芙菱挥着手臂叫道,可是那只狗还是不动如山,理都不理她。她发誓她甚至听到打呼的声音。“快下去,你这只超级大懒狗!我要睡觉了。” 她真想直接踹它一脚,把它踢下床。 “它叫‘麦可’。”沈彻咧嘴笑道,从厨房里端出一盘三明治。“‘麦可’下来!”他对它命令道。 芙菱在一边拚命点头—对对对,大懒狗,赶快滚下去吧!这是主人的命令! “麦可”懒懒地抬头看了沈彻一眼,然后开始移动它的尊臀。 过了一分钟,芙菱终于受不了了,她对沈彻大叫道:“它是乌龟吗?”她怀疑这只大懒狗是不是得了老年痴呆症,它的动作简直迟缓得令人想要尖叫。 “它向来如此。”看着芙菱一脸快要被逼疯的样子,沈彻忍不住朗声大笑。他搬出一个矮桌,将三明治置于桌上。“我猜你晚餐一定没吃,要不要填饱肚子再去睡?” 被他这么一问,芙菱顿时感到饥肠辘辘,她三步并成两步跳下床,毫不客气地拿了一块三明治就往嘴里塞,她斜睨了“麦可”一眼,也许等她吃完了,它都还没离开那张床。 “它到底是几百岁了?怎么动作像个老头子似的?”她又问道。感谢老天,它的前脚终于离开床铺了。 “它今年才两岁而已,是我从美国带回来的。”沈彻解释,泡了杯牛奶给她。 “不过它的动作并不是都这么慢,也会有例外的时候。” 她做了个鬼脸,表明了不相信他的说法。 沈彻扯了扯嘴角,拿起遥控器,转到正在播放“花花公子”的频道。接着,恍若奇迹神助般,只见“麦可”健步如飞地跑下床,兴致冲冲地横躺在电视机前,甚至还摇着尾巴。原来它不只是只大懒狗,还是只大色狗。 “只要是看到美女,它的动作就会很快。”沈彻哈哈大笑。 芙菱想起先前“麦可”对她爱理不理的样子。她知道自己不是个美女,但也不至于会丑到让一只懒狗如此“鄙视”吧!而且一只狗会养成如此奇怪的习性,通常它的主人要负绝大部分的责任。 “请问,你一定要在淑女面前转这种‘色情频道’来看吗?”她忿忿道。 “我是转给‘麦可’看的。”沈彻也拿起一份三明治啃咬着。 “你一定天天都在看这种节目,它才会有这种坏习惯。”芙菱撇撇嘴,想到沈彻也会对女生的裸体评头论足,心里就有些莫名的不是滋味。 沈彻单手抵着下巴,又露出那种促狭的神情。 “我猜你一定从没看过这种节目。” 冷不防被说中,芙菱的脸如火烧般热红起来,为掩饰她的不自在,她故作镇定地说道:“我没事看那种无聊的节目做什么?” “谁说一定要‘有事’才能看的?”他故意抓她语病。“瞧你紧张的,小女生就是小女生。” 见他露出和“麦可”如出一辙的“鄙视”表情,芙菱气得忍不住顺手拿起一旁箱子里的电动卡匣朝他丢去。沈彻眼明身快地一闪,但卡匣仍打中他的肩膀。 “哼,谁知道你们看了会不会兽性大发?”她有些不服气。 “麦可”闻言投给她一个“兴趣缺缺”的眼神。沈彻则开始哈哈大笑。“放心,我对小女生没什么兴趣。” 芙菱插着腰,义愤填膺地说道:“小女生又怎样?偏偏有人就有恋童癖,你没看报纸上的社会新闻就有很多奸童案吗?世界上的人无奇不有。” “哈——哈——的确,我就没见过像你长得这么高大的女童。”他狂笑道。她足足有一百七十公分以上呢! 芙菱恼羞成怒地又拿了个卡匣丢他,这一丢,正好不偏不倚地打中他的脑袋。 “嘿,会痛耶。”他抚着头叫道。 报一箭之仇的快感让她忍不住得意地大笑。“活该,谁叫你要侮辱我?”她塞了最后一口三明治,摘下眼镜就要往床上躺去。 沈彻一把拉住她,把她困在原地,扬声道:“难道你不知道运动员的人身安全是最重要的吗?万一受伤不能出赛怎么办?” “打篮球又用不到脑袋,你们不是只要四肢发达就行了吗?”她笑得人仰马翻,直接向后倒在地板上。 沈彻瞇着喷火的双眼向她欺近,嘴角带着一脸的笑容。“今天要不是有我这个‘四肢发达’的人在,你早就上社会新闻了。” “是是,好个厉害的阿诺先生。”她拍拍他的脸颊嘲讽道,笑得更是不可遏抑,她是那种不笑则已,一笑就不可收拾的人。 沈彻看着她因笑而泛红的脸颊,发现她没戴眼镜时的模样,其实还满吸引人的,特别是她在笑的时候……他的手不自觉得拨开沾在她脸上的发丝;蓦地,一股奇异的感觉穿过他全身。当他意识到自己竟然升起了想要吻她的念头后,他连忙抽身离开,强迫自己去记起她平常一副懒懒的邋遢样。 该死!他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劲了?才会出现这种“退化”的念头。此时,电话突然响起,打散了沈彻凝结的情绪,他起身接起电话,粗嘎道— “喂,我是沈彻。” “是我。”蓝仲达笑嘻嘻的声音出现在话筒彼端。“芙菱在你那里吧?你们现在在做什么?”他的语气暧昧兮兮的。 “聊天。”简短一句。 “聊什么?” “你自己问她。”他把话筒直接递给芙菱。 “喂,二哥?”她整个人爬上温暖的床上,还好电话是无线的。 “那家伙怎么了?吃错药了吗?还是你把人家逼疯了?”蓝仲达问道。 “他是恼羞成怒了。”她笑道。对于沈彻情绪的转变,芙菱当然压根儿就没有发觉,因为她从头到尾都一直笑个不停。 “如何?二哥不在,今天过得还愉快吗﹖” “还说哩,你老妹今天差点被谋杀灭口。”她开始有些夸张地把今天发生的事重述一遍。“总之,我现在可以说是劫后余生。”她结论道。 岂料,蓝仲达听完后,不但没有安慰她,反而犹自笑得好开心。“那个歹徒碰到你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我真替他一掬同情之泪。” “没良心,你老妹历劫归来,你还笑得出来。”她激动道。可能是声音突然提高的关系,“麦可”抬起头来睨视了她一眼,似乎嫌她太吵,妨碍它看电视。 “我就说沈彻绝对靠得住吧!二哥看人绝不会出错。”蓝仲达意有所指道。 “也许吧!”芙菱随口应道,对着“麦可”吐舌头做鬼脸。 “还有,我已经把沈彻的电话告诉大哥了,所以大哥有可能会打去。” “知道了,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大概还要几天吧,不过农历年前绝对会回去。”蓝仲达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时间有点晚了,我看你还是早点休息吧。” “也好,我也想睡了。”道过晚安,便收了线。 过了一会儿,电话铃又响起,今晚可真热线。芙菱环顾室内,没看到沈彻。心想他可能去洗澡了!那么……她到底该不该帮他接听电话呢? 她犹豫了五声,最后还是忍不住接起话筒。 “喂?”对方似乎有些犹疑。“阿彻在吗?” “他在洗澡,请问你哪里找?”她礼貌道。 “请问……你是哪位?”对方反问她,低沉的嗓音颇富磁性。 “我是他朋友。” “朋友?”顿了一下,他才继续问道。“你现在和阿彻住一起?” “也算是!”芙菱愣愣地据实以答,这个人好奇怪! “哦?是吗?”对方男子语气诡异,呵呵笑了两声后,突地,电话便切断了。 真是一遍怪异的电话,芙菱拿着电话筒愣看半天,这人到底是打来做什么的? “谁打来的?”沈彻从浴室里探出头问道。 “不知道。”她耸耸肩,放回电话,起身把沈彻的棉被和枕头移到沙发上,并把自己的宝贝棉被铺好,舒舒服服地躲进被窝。 如果在借住的几天里,每天都有舒服的床可睡、好吃的食物可吃,那么,就算偶尔接接奇怪的电话,她也没什么好奢求的了。 于是,她抱着最心爱的棉被,不到十秒便带着微笑睡着了。 夜里,她梦到沈彻其实是个烹饪能手,煮了好多好吃的食物给她吃,而她也踹开一只与她争食的大懒狗,好幸福地一直吃、一直吃…… ※※※ “起来了,懒狐狸。”沈彻捏住芙菱的脸,他已经叫了她快二十分钟了,还不醒。 芙菱呻吟一声,翻身撇开沈彻的手,全身像条毛毛虫似的卷在棉被里。 “起来。”他又捏住她的另一边脸颊,她可真能睡,脸都已经被他拉得变形了,还完全没知觉。 她果然是有些特别的——特别的懒!也特别的会睡! 他微扯嘴角,突然想到一个也许可以叫醒她的方法。 “‘麦可’,上来。”他拍拍床垫唤道。“麦可”睡眼惺忪地看着主人允许它上去温暖的床铺,便摇摇尾巴“爬”上了床,一头钻进芙菱的被子里,并且拚命蠕动身体寻找一个最舒适的睡觉位置。 一秒,两秒,三秒过去,芙菱终于感觉到脚边有个毛茸茸的东西正在侵略她的地盘,她倏地张开眼睛,疑惑地看着正坐在床边的沈彻。 “你终于醒了。”他贼笑道。 “那——是——什么东西?”她睡眼惺忪地问,心里已有八成的谱了。她一把掀开棉被,果然看见“麦可”那颗大大的狗头正对着她打呵欠,可恶,就是它破坏了她的美梦。 芙菱以极快的速度卷走所有的棉被,并且缩到大床的一角,她绝不会和一只狗共享她最心爱的棉被。 “咻,下去,不要赖在我老公身上。” “麦可”无聊地看了她一眼,大大地打了个呵欠,趴在床上继续它的睡眠。 “你老公?”沈彻挑着眉。 她点头。“我的棉被就是我老公,抱起来舒服又温暖,别人都不能碰。”她埋进棉被里,一脸白痴的幸福样。 沈彻翻翻白眼,不想再继续这种愚蠢的话题,除她之外,大概没有人会无聊到把棉被当老公。 “好了,既然醒了就赶快下床吧!”他拍拍她的屁股。 芙菱看看时间,才早上六点。“我已经放寒假了……”她又准备躺回去。 “我要出去跑步。”沈彻拉住她,阻止她又倒头大睡。 “那就快去,顺便把那只懒狗也一起带走。”芙菱摆摆手,仍赖在床上。 “你也得跟我一起去。”沈彻笑道。芙菱口口声声叫“麦可”懒狗,根本就是“龟笑鳌无尾”,她自己又何尝不是一个懒字了得。 “你跑步我跟去干什么?”她咕哝道,死都不肯离开她的棉被,这么冷的天气要她一大早去跑步,无疑是要她的命。 “我不能放你一个人在家。”他坚决道,突然拉开棉被,将她一把横抱起来。 芙菱被这意外的举动吓了一跳。“你要干什么?”她挥动双脚拚命扭动挣扎,他到底要怎样才肯让她安心睡觉? 虽然芙菱是一百七十二公分的高个儿,但对一百九十公分高的沈彻而言,抱她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他箍着她,将她直接送到浴室门口,有些赖皮地说道:“限你五分钟梳洗完毕。” 他把她推进浴室,并替她关了门,以堵住她的迭声抱怨。 芙菱一个人在浴室死瞪着被阖上的门扉,就算是大哥和二哥,也都不曾把她硬拉起床;她昨天才刚开始觉得他是个不错的人,今天就立刻做出这种“令人发指”的事情,真不晓得他到底在想什么?沈彻虽然看似那种凡事无所谓的人,但实际上,他做事都带有强迫性,只要是他下决心要做的事,他就一定会达成。 忍着早起的痛苦,她还是完成了刷牙洗脸的工作,不过她故意用了六分钟,算是对他强迫她起床的无言抗议。 待她重新回到房间时,沈彻已经将棉被都叠好了,而那只大懒狗也转移阵地到了沙发。 “把外套穿上。”沈彻递给她运动外套,拿着钥匙走向门边。 “等等,那只大懒狗不去吗?”芙菱嫉妒地看着窝在沙发上的“麦可”,为什么它那么好命,可以待在家里不必出去? “它负责看家。”沈彻微扯嘴角,当然明白芙菱的想法。 “让他看家?”芙菱怪里怪气地,让一只行动如乌龟的懒狗看家,东西不被偷光才怪。她既然都已经早起了,如果不把这只懒狗也一起拖下水,她实在不甘心。 “我看让它看家不会有太大作用的,不如也带它出去透透气,以免它懒出老年痴呆症。” 听着她“好心的建议”,沈彻简直快笑出来了,这叫“一物克一物”,有时一个很懒的人就是看不惯有人比她更懒,尤其是当对方还是只狗的时候,那更是分外眼红。 穿好鞋子,沈彻双手交叉于胸前,似笑非笑地靠在门边。“如果你叫得动它的话,我是不介意带它出门。” 一得到沈彻的许可,芙菱卷起袖子,毫不客气地走向“麦可”。“起来,大懒狗,带你去活动这身懒骨。” “麦可”眼皮抬都没抬。 “它叫“麦可”。”沈彻微笑提醒道,一脸看好戏的样子。 芙菱撇撇嘴,改变策略。“我带你去公园看漂亮妹妹。” “麦可”睁了条细缝瞄她,投给她鄙夷的眼光,连狗都知道这个时间公园里只有阿公阿妈。它伸了个大懒腰,继续睡它的大头觉。 这只大笨狗。芙菱的耐心宣告用尽,她踢了踢沙发。“你是猪啊!快起来。” 沈彻在旁看得不亦乐乎,开怀大笑,他拿起狗链笑道:“过来,‘麦可’。”他再不出声,恐怕他的沙发就要不保。 “麦可”缓缓撑开眼皮,低呜一声,便“慢步”走向沈彻。芙菱则两手插腰怒视着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 不过至少她终于如愿地将它也“拖”出门,这让她心里比较平衡了点。哈哈,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于是,在寒冷的二月天,蓝芙菱开始了生平第一次晨跑的“创举”。 第五章 才走到公园,她就觉得好累了,更遑论还要跑步。 都怪这只大懒狗! 以往她看到别人蹓狗的画面,都觉得温馨又美好,所以她才会坚持也来蹓蹓看。岂知,这只大懒狗走路的速度超慢,她几乎是连拖带拉,才把它带进了公园,累得半死不说,连形象都被破坏殆尽。 “好累哦!”一进公园,芙菱立刻瘫在篮球场边的凉椅上,她已经被这只大笨狗搞得筋疲力尽。 沈彻快速运球切入篮下,展现一记单手扣篮的绝技。 “小心你的手……”他的手指关节还没好,竟做这么危险的动作。 沈彻伸高他的左手,笑道:“我是用左手。”他又做了个原地跳投,篮球应声入网,他潇洒地朝她一笑。“你要打吗?” “不要!”她死命摇头。 “既然出来就要动一动。”沈彻强迫性地拉她进场,将篮球塞到她怀里,要她投篮。 “我不会啦!”她面有难色,天知道她体育课每次考篮球都一塌糊涂。 “你不是篮球社的吗?怎么可能不会投篮?” “我是被学长硬拉入社的!”芙菱硬着头皮说出不会篮球的事实。“那个时候加入篮球社的女生很少,我刚好又高,所以学长希望我入社,这样比较有说服力,可以招到新生入社,所以—我在篮球社只是负责撑场面的,我根本不会……” 沈彻抿着嘴,忍笑道:“你知道,个子高又对篮球一窍不通,其实是有一点可耻的事——” “才不是那样,至少我对电动玩具里的篮球游戏就很在行,可能连你都不是我的对手。”她骄傲道。 “哦?是吗?”果然懒人有懒人打球的方式。 不过,篮球是可以练的,只要她肯练习,学会投篮应该并非难事。 沈彻拚命对她指点一些基本动作,企图让她能顺利投进一球;只可惜,最后沈彻不得不承认她的反应真的很迟钝,简直毫无运动神经可言。 而“麦可”早就不对她抱有任何希望,几乎是在一旁从头睡到尾。 “跟你说我从来没投进过,你就不相信。”芙菱累得瘫在凉椅上,因为运动过度,她已经一身是汗了。 “真难想象你体育考试是怎么过的?”沈彻也坐在她身边,两手摊张在椅背。 “当然是哀求兼交换条件。” “交换什么条件?” “当然是自愿当体育股长,因为可以加分。”芙菱托腮苦笑道。“不过这个苦差事从来没有人愿意当,不但要带体操,上下课要负责借还器材,测验时还得第一个上场。” 沈彻一脸怪异的表情,不太能联想一个又懒、体育又差的人会当体育股长。 “我可以说是以劳力换取成绩。”她结论道,也满佩服自己竟能苦撑过来。还好她大学只剩一学期,只要一毕业,她就可以完完全全和最讨厌的体育课绝缘了,想到这里,她就觉得好高兴。 沈彻捏捏她的脸颊,笑道:“你也算是个异类,走吧,我们去跑步。” “我不要啦!跑不动了!”她死赖在椅子上。 “不要这么懒。”他敲敲她的头,强拉起她,带着她一起跑。 大约只跑了两座凉椅间的距离,芙菱又不行了,她赖在凉椅上不肯再跑,陪他出来已经是她最大的极限了,他别想让她再做剧烈运动。 “反正跑一圈还是要回到这里,所以你去跑,我在这里等你。”她靠趴着椅背,“麦可”也喘呼呼地趴在地上,摇着尾巴表示赞同。 沈彻看着同时瘫在一堆的芙菱和“麦可”,他们两个真可谓“懒兄懒妹”,此时竟不约而同地结为同盟,只为了想偷懒不运动。 “那么会吃还不运动,小心不到中年就变成大胖猪。”沈彻调侃她。 “我也想动啊!可是我只要一跑起来肩膀就会微微抽痛。”芙菱找了个强而有力的借口道,受伤的人最大。 沈彻蹙眉,他倒忘了她受伤这回事! 既然如此,他也不忍心让她忍痛跑步。“那你就坐在这里等我,千万不要乱跑。”他望望四周,确定有不少人在附近散步做操,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再加上有“麦可”在,他也比较安心。 “放心,我绝不会离开这张椅子的。”她爱困得要命,怎么可能乱跑? 沈彻微微颔首,摸摸“麦可”的脖子,便沿着公园练跑去了。 看着他远去的身影,芙菱伸了个大懒腰,她拍拍脚边的“麦可”,建议道:“其实你也应该去练练跑,身为狗之一族,你跑得也真是太慢了点……” “麦可”打个呵欠,一副慵懒样。芙菱像被传染似的,也跟着打了呵欠,早晨的公园泛着寒气,她拢拢外套,拿下眼镜,开始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不知过了多久,有个发抖的声音颤颤地传来。 “小姐,请问你有没有看过这个?” 芙菱懒懒地睁开眼睛,由于没戴眼镜的关系,她根本不知来人是谁,只隐约看到一个穿着长大衣的男子站在大约两公尺远的地方,同地敞开自己的大衣…… 她无聊地看了那个人一眼,又闭上眼睛,须臾,她又疑惑地张开眼睛,他在做什么? 突地,随着一声怒吼,沈彻硕高的身影已经阻挡在她和那个人之间,并且把那个不怕冷的男人重重击倒在地。 “你这杂碎!”沈彻愤怒道。 芙菱从凉椅上站起来,贴在沈彻的身后往前探头。“到底怎么回事?” “转过身去!”沈彻命令她,自己又往前大跨一步,把那个男人痛揍一顿。 可能是因为沈彻暴怒的反应,让搞不清楚状况的芙菱吓了一跳,只得乖乖地背对着他们两个,到底是怎么回事?沈彻该不会想把那个人打死吧! 芙菱戴回眼镜,顿时明白沈彻痛揍那人的原因了。 虽然刚才她什么都没看见,但……那个男人……的大衣里面……好象什么都没穿……终于,她迟钝的发现——原来,这个人就是以前常听人说过的——暴露狂! ※※※ “听说那个沈彻今天没办法下场比赛了。”钱大培拿着拖把,坐到芙菱身边。 “嗯。”芙菱心不在焉地,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场边的沈彻身上,而一旁他的教练已经是脸红脖子粗的吼个没完,看起来气坏了。 “好象是手受伤了。”钱大培顺着芙菱的目光看向沈彻,撇着嘴角说道。“不晓得是不是跟别人打架?如果是的话,对他这位大牌篮球明星而言就太不利了。” 蓝芙菱根本就没在听他说话,托着腮径自盯着沈彻和骂他的教练,她当然知道沈彻受伤的真正原因。只是她没料到沈彻在前一天对付闯贼时,就已经伤到了指关节,再加上他今天早上把那个暴露狂痛揍一顿,才会让伤势更加严重。 说真的,她实在不大明白沈彻的反应,那个暴露狂爱献宝是他家的事,反正她从头到尾什么东西都没看到,为什么他要气成那个样子?还坚持先把他送到警察局才肯去医院看自己的手。 她一直观察着沈彻的一举一动,她发现他在人前都是一副笑脸,让人根本看不出他的情绪好坏,就连教练现在已经气得快脑充血了,他还是那副无所谓的态度。 “芙菱,你有没有在听啊?”钱大培叫道。 “有啦。”她敷衍道,一颗心志忑不安,不晓得沈彻要不要紧? “你是不是还不舒服啊?”钱大培的手原本想探探她的额头,看她是不是发烧了,但被芙菱一把给拨开。“呃……你还好吧?” “很好啦。” 芙菱有些不耐烦。她现在才发现这个学弟好烦人,而且每次讲话都会有一些“肢体动作”,真不晓得她以前怎能忍受得了他? “前几天你请假没来,我好担心,还以为你是那天被沈彻撞到,伤得太严重,所以……” “我——很——好。”她恼火地说。就算她的腰部仍留有些许瘀青,她也不会让他知道。 钱大培搔搔头,继续说道:“芙菱,我有些很重要的话……想对你说……” 芙菱打了个呵欠,转过头来看着钱大培。 “你到底要说什么……嘎?你的牙齿怎么了?”她指着他大叫,现在才看到他的门牙少了一颗。 “没什么,昨天不小心骑车被撞断的。” “哦,好惨!”芙菱忍不住想笑,因为他讲话“漏风”的样子好好笑。 “芙菱,我想问你一件事……”他支吾着,赶紧导回正题。 “有话快讲,有屁快放,没事快滚蛋。”沈彻低沉的声音像个背后灵般出现在他们身后。 钱大培吓了一大跳,脸色一阵红白,他没料到沈彻会突然出现。 “你叫什么名字?”沈彻搬了张椅子插在两人中间,跨坐在上头。 钱大培全身充满了防备,因为沈彻正挑着眉一脸不怀好意。“我叫……钱大培。” “‘赔大钱’?这个名字我喜欢。”沈彻大笑三声后,突然又肃着脸问道。“你是她什么人?” “我是她学校里的学——弟——”他洋洋得意,真不知道这有什么好跩的。“我现在正在跟芙菱谈重要的事,可不可以麻烦你先离开一下。” 沈彻夸张地点头道:“很好,看在你是她学弟的分上,限你在一分钟内把该讲的讲完。” 他看着手表开始计时。 过了五秒,没人开口说话。沈彻抬头邪笑道:“你可以假装我不在这里。” 钱大培的脸色难看至极,这个人根本就是来找碴的,可是碍于沈彻迫人的身高,他根本就不敢吭气。 “算了!芙菱,我下次再找机会跟你说。” 他悻悻然地走人。沈彻还故意在他背后捉弄道:“喂,你还有四十秒的时间可以讲!” “你讲话怎么这样!”芙菱直想笑,刚刚钱大培的表情好象踩到狗屎。 “没事少跟这个赔大钱说话。”沈彻粗声道,他从刚才就一直看着他们两人讲个没完,哪来那么多话好讲? “人家好歹也是学弟,还有,他的名字叫钱大培。”她纠正道,他老是喜欢乱叫别人的名字。 “女孩子要机灵点,不要老是慢半拍。”沈彻训诫道,想起今天早晨遇到暴露狂的事惰,忍不住又一肚子火,她真是一点警觉心都没有。 虽然不明白他在执着什么,但芙菱还是决定顺从他的意思。 “你跟教练谈完了?他知道你打人的事了吗?”她有些忧心忡忡,刚才看见那个火爆教练好象要吞人的样子。 “我没告诉他,只说是不小心受伤的。” “那就好。”她呼口气,她听说打架会被禁赛,所以很担心。“那教练他……没骂你吧?” “还好。”他耸耸肩。“只是今天不能出赛了。” “对不起……”一切都是她引起的,她觉得好愧疚。 “有什么好道歉的,傻瓜。”他拍拍她的头。 “可是你的手……”他说过运动员的人身安全是很重要的,如今为了她竟伤到手指关节,将来不晓得会不会影响到他打篮球的准确度? “没什么大碍,休息几天就好了,还好今天只是场练习比赛而已。”沈彻试着动了动他的手指。“怪只能怪那个杂碎的下巴太硬了。” “可是你的手更硬,还把那个暴露狂的下巴打得粉碎。”芙菱笑道,那个暴露狂可能会好久不能说话。 “不准提到那个人喳!”沈彻的脸又沈了下来。 “明明是你先提的……”芙菱嘟着嘴,他为什么总是会对她粗声粗气的?“而且我根本什么都没看到……” “不要再想这种没营养的事情。”他厉声道。他到底在气什么?连他自己都摸不透。 “阿彻——” 一句嗲得足以掉光所有人耳朵的叫唤由远而近,只见拉拉队长何美丽穿着几乎看见屁股的短裙,搔首弄姿地把芙菱硬是挤到旁边座位,自己贴着沈彻,她虽然比芙菱矮了快一个头,但身材玲珑有致,好得没话说。“听说你受伤不能下场,怎么会这样呢?会不会伤得很严重?” 这个人的鼻子是被塞住了吗?芙菱忍不住想抖掉自己一身的鸡皮疙瘩。 “一点小伤而已。”沈彻扯扯嘴角。 “我认识一个很好的医生,可以介绍你去。”何美丽挪挪她的大屁股,把芙菱又往旁边挤去。 “谢谢,不用了。”沈彻微笑道。 芙菱实在很想拿拖把刷去沈彻脸上碍眼的笑容,他每次都对别的女生笑咪咪的,她不禁怀疑是不是只有她见过沈彻生气的样子。 “啊,对了。”何美丽打开手上的一个花俏小竹篮,欣喜道。“我听说你喜欢吃巧克力蛋糕,你看,这是我亲自做的,特地拿来给你尝尝。”她又拿起一只茶壶,对着沈彻温柔道:“这是我特地泡的茉莉花茶,渴了可以喝。” “那我就不客气了。”沈彻笑着从篮子挑了一个造型最可爱的蛋糕。伸手横过何美丽将它递到芙菱面前,问道。“你要不要吃?” 芙菱盯着那个造型不知是猪还是熊的蛋糕,内心交战着。 她才不要吃这个妖里妖气的女人所烤的蛋糕,谁知道会不会中毒?可是只要想到沈彻要吃地做的东西,她心里就颇不是滋味,会烤蛋糕有什么了不起?要会吃才厉害! 她接过蛋糕,二一两口就解决了,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要不要再来一块?”沈彻问道,他记得芙菱好象满喜欢吃甜食的。 “嗯。”沈彻又拿了一块给她。 “阿彻——你怎么都不吃?老拿给别人。”何美丽嘟着嘴嗲道,虽然不满芙菱一直吃她的东西,但这也是沈彻第一次收下她的东西,她心里可是高兴得很。 “我现在还吃不下。”沈彻露出迷人的笑容。 “那你收着慢慢吃。”何美丽快速盖上篮子,投给身旁这个只会吃的邋遢女一记卫生眼,她的脸皮也够厚的了,竟然敢吃她做给沈彻的蛋糕。何美丽把竹篮和茶壶细心地塞进沈彻的手上,站起身甩动一头秀丽的长发。“我要去准备开场了,东西一定要记得吃完哦!” 她扭着屁股连跑带跳地回到队上。 芙菱一边吃着蛋糕,一边看着逐渐走远的何美丽,觉得快吐了。 “好吃吗?”沈彻笑着问道。 “难吃死了。”芙菱做个鬼脸,从竹篮里又拿出一块蛋糕。与其让沈彻吃,不如她先全部吃掉。 “难吃就别勉强了。”他快笑出来了。 不理会沈彻的劝告,芙菱更像是怕蛋糕被抢走似的,一大口地全硬塞进嘴里。 “呜——”她双颊胀红地发出低呜,握拳敲击胸口。 她噎到了! 沈彻打开茶壶倒了杯茉莉花茶,喂她喝下。“没事吃那么快做什么?又没人跟你争。”他轻拍她的背。 “咳咳咳——”好不容易吞下这块难缠的蛋糕,芙菱又拿起竹篮里的最后一块蛋糕。她到底是为了什么这么拚命? 沈彻在一边笑看着两颊鼓胀的芙菱,她真的很会吃,已经连吞了四块蛋糕。 “你看你,吃得满脸都是。”他伸手抹掉沾在她嘴唇边的一坨奶油,正要送入自己口中的时候,突然被芙菱一把抓住。 “你不可以吃。”芙菱坚决道,拉过他的手很快地将上面的奶油舔掉,然后像只小狗般地朝他露出愉悦的笑容。 沈彻静静地凝视着她,像被蛊惑般的无法移开视线,前一晚那种想吻她的感觉又回来了。 “你在看什么?”芙菱疑惑地看着他,觉得他的表情有些奇怪。“是不是我脸上还有奶油?”她舔了舔唇。 这次他的理智被彻底攻占了。“过来!”他粗嘎道,牵着她从边门走去。 “喂,我的拖把没拿啦!”她跌跌撞撞地被拉着走。 沈彻不发一语地带着她走向工具室。 “你到底要做什么?”芙菱喘着气。两个个子那么高的人,同时进入这么狭小的工具室,不觉太拥挤了吗? “没做什么。”沈彻低沉道,轻轻取下她的近视眼镜,灼热的眼光紧揪着她。 “那为什么带我来这里?”她真的有些迟钝。 “因为你的嘴角还有蛋糕屑。”他拉近她,英俊的脸庞逐渐向她贴近。“而我——现在想帮你清干净——”他的唇几乎是同时间覆上她的,就像在篮球场上的强力灌篮,让人措手不及。 芙菱没有反抗,她的脑袋整整花了五秒钟时间之反应过来他是在吻她,她从未体验过如此令人震惊的事情。他的唇饥渴而专制让她完全无法思考。 待他结束亲吻放开她时,狭小的工具间内,只闻两人粗重的呼吸声。她觉得快窒息了,一定是工具室里的氧气快被他们两人吸光了。 “我……我们要不要出去了?”她的脸好热,快烧起来似的,她竟然和男人做出这种“逾矩”的事情,她铁定会被大哥打死! “再等一下。”沈彻暗哑道,将她揽在胸前。这迟钝的白痴,他刚刚才情不自禁地吻了她,她竟然就这样猴急地想要出去,难道她一点感觉都没有? 思及此,他更加用力地搂紧她。 芙菱半边脸颊贴着他的胸膛,动弹不得,她的脸好象快变形了,好难过。她稍稍推开他,说道:“我快窒息了。” “你不喜欢?”他仍搂着她。 “什么?” “我的吻。” “没我想象中恶心。”她诚实地回答,说真的,她也很讶异自己并不讨厌他吻她,相反地,感觉还满舒服的,这种感觉实在很奇妙,因为她以前总认为两个人的嘴巴碰在一起是件很怪的事情。 沈彻低头轻琢她的唇。“想知道我的感觉吗?” “不想。”她贴着他的胸口听取他有力的心跳。万一他说很恶心怎么办? 沈彻微笑着抬起她的下巴,径自说道:“我很高兴不必担心我的脊椎会变形了。” “脊……椎?什么意思?”她皱眉。 他捏捏她的鼻子,逗道:“白痴,自己去想。” ※※※ “什么跟什么嘛!”每次讲话都拐弯抹角的,让人摸不着头绪。 芙菱已经在浴室洗了一个小时的澡,她想了这个问题一个小时,为什么接吻会和脊椎有关? 水雾中,她审视镜里的自己。 好奇怪,她把初吻给人了,而且给得莫名其妙;初吻不是都应该献给自己心爱的人吗?那她喜欢沈彻吗?芙菱自问着。 她不知道,应该没有吧! 可是为什么他吻她时,她也并不感到厌恶?小说里的女主角被不喜欢的人亲吻时,不是都会赏给对方一巴掌吗?但她也没有想打他的感觉,这让她感到很迷惑。她到底喜不喜欢他呢? 真无法理解! 芙菱皱着眉思索着,连忙替受伤的肩膀换药。 整整十分钟,她仍然无法将绷带完好地固定在肩膀上,这项工作比她想象中还要困难许多。她又奋斗了一会儿,还是缠不上去;再这样下去,她的脖子和手臂不“跩”到才怪,她犹豫了老半天,只好决定找沈彻帮忙了。 将裸露的身子用浴巾包好,她怯怯地探出半个头,唤道:“沈彻。” 正坐在地板上看电视的沈彻回过头来看她。“我还以为你在里面睡着了呢!”她整整洗了一个多小时的澡。 “我——可不可以再请你帮个忙?”她有些不好意思。 他扬起双眉,她突然变得这么有礼貌,感觉还真有点不习惯。“这回又是忘了拿什么了?”她从进去到现在,不是忘了拿她从家里带来的专用洗发精,就是叫他递衣服进去给她。 “不是,我是想麻烦你帮我换药……”她拉紧浴巾从浴室里走出来,她上半身没穿,感觉好怪,她好象老是被他看到只包浴巾的样子。 “过来。”他拍拍地板,要她过去坐在他身边。 拿着绷带走近他,她尴尬道:“我已经上了药,现在只要把绑带固定住就可以了。” “你的伤口好象弄湿了。”沈彻皱眉道,重新替她处理伤口。她老是心不在焉的,不会照顾自己,似乎只要她一离开他的视线,就会有麻烦事发生。 芙菱全身不自在地挪挪身体,虽然只露出肩膀,但她还是不大习惯。为了冲淡尴尬的感觉,她随口提道:“你为何老爱叫我‘懒狐狸’?好难听。” “难不成要叫你‘懒猪’吗?”沈彻大笑道。“好象也满适合的。” “什么懒猪!”她鼓着脸颊。 “是你要我叫你懒狐狸的,你忘了吗?”他提醒她。 “我哪有?” “那时你才四、五岁,说话咬字不清,老是把自己的名字说成‘懒狐狸’。”沈彻笑着回忆道。“你那时候老爱缠着仲达,他走到哪儿你就跟到哪儿,我们那一伙同班同学要不认识你都很难。” “我怎么可能会这样?”她绝不会承认自己小时候这么愚蠢。“而且我才不会把蓝芙菱说成懒狐狸。” “我记得我还纠正过你,可是你还是坚持你叫‘懒狐狸’。”沈彻将她左手臂微微抬起,以方便他固定绑带。 “真的吗?”她有些狐疑,看他的样子好象确有其事。 沈彻做了个怪表情,没答话。此时,电铃响起。 “一定又是你的宝贝哥哥打来查勤的。”他按了“免持听筒键”接听电话,继续手边未完成的工作。“喂—” 对方传来急切的声音。“请问芙菱在吗?” “大哥?”芙菱对着话机喊道。 “芙菱,你果然在这里。”蓝仲勋的声音有些焦急。“我听仲达说家里遭小偷,你没事吧?” 芙菱看了自己的肩膀一眼,不想让大哥担心。“我没事……” “仲达这小子不声不响地突然跑去台中,害你还得去住朋友家……”蓝仲勋顿了一秒。“为什么……你那里会有男生的声音?” 沈彻正想开口,却被芙菱一把捂住嘴巴。 她虽然不知道二哥是怎么跟大哥说的,但从大哥的语气,她可以确定大哥一定以为她住在“女的朋友”家里。 “那是……我朋友的……男朋友。”她胡扯道,同沈彻使眼色要他暂时噤声。 “哦,对了,你现在在哪里?芷嫣家吗?”她赶紧转移话题。 “嗯,我正要跟你说,我可能会晚几天回去……” “你被芷嫣家那一票亲戚绊住了,对不对?”她早料到会有这种结果,芷嫣家是南部的望族,亲戚朋友一大堆,要脱身不是件容易的事。她总是戏称大哥若要娶芷嫣,就等于是要了好几个家族的人。 “他们想留我过年,你要不要也来?” “不要。”她讨厌交际应酬。 她和蓝仲勋又随意聊了几句才结束对话,当她切掉电话后,才发现沈彻已经把绷带固定好,正好整以暇地半靠在床脚看着她。 “我是你朋友的……男朋友?”沈彻挑高了眉,嘴角挂着高深莫测的笑容。芙菱赤红着脸。“我是怕大哥会问东问西的,他很容易紧张。” “要问就让他问,我无所谓。不过你觉得他看到我们现在这副景象会有什么反应?”他嘻皮笑脸道,当然明白蓝仲勋疼宠芙菱的心,他几乎快变成她的老妈了。 芙菱拉紧浴巾,脸更红了。“大哥他……可能会飙回来砍了你。” 沈彻闻言禁不住放声大笑,他相信蓝仲勋要砍他之前,一定会先去砍蓝仲达,因为是他将宝贝的懒妹托给他照顾的。 她皱皱鼻子,起身准备穿衣服时,电话又响了。 “今晚还真热线。”他按了免持听筒,让芙菱也听得到,他猜这通是蓝仲达打来的。 “阿彻?我是仲达。”果然是他!“你们两个现在在干么啊?”又是一句暧昧兮兮的开场,他就不会换点新的词吗? 他看了芙菱一眼,语带双关地说:“你老妹现在正要穿回她的衣服呢!” “什么?”仲达的语气上扬。 芙菱则像只受惊的蚱蜢般,跳回沈彻身边捂住他的嘴,忙嚷道:“你不要听他乱说,他只是在帮我换药,对了,你什么时候回来?大哥说他可能晚几天才会回来。”她慌忙转移话题。 “目前手边这个案子是告一段落了,不过……我还有一些事要忙,可能也要好几天才能回去。”蓝仲达说谎道,他本来现在就可以回台北了,只是现在突然听说大哥不回去的消息,让他临时改变主意,也许……这是难得的好机会可以把小妹“销”出去…… “哦!”她有些失望。到底是怎么回事?平常很少出远门的两位哥哥,怎么刚好都在这时候有事,难不成她今年真要破例一个人在沈彻家过年? “可能还要再麻烦阿彻好几天了,他也是一个人在台湾,你们两个可以一起过。”蓝仲达建议道。 “放心,我和芙菱相处‘非常’的愉快。”沈彻拉下芙菱的手插话道。“她现在正里着浴巾在我面前走来走去。” “沈彻!”她打他的手臂,她都紧张得快胃抽筋了,他还火上加油。 “我们又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干么偷偷摸摸的,怕人知道。”沈彻揶揄道,嘴角有种坏坏的笑容。 “对嘛,没什么不能让我知道的。”蓝仲达笑嘻嘻,似乎听得津津有味。 “二哥!”芙菱转对话机叫道。 沈彻看着急得有如热锅上蚂蚁的芙菱,心中突然有股捉弄她的念头,他懒懒地靠向话机,悠哉道:“如果你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我今天吻了你老妹!” 第六章 她真想一脚踹死他。 她拚了命想跟蓝仲达解释,而他却在一旁笑得人仰马翻;结果到头来,她愈描愈黑,他也活该笑到差点闪到腰,更可恶的是,二哥最后竟然还恭喜她终于把初吻献了出去。 这下她真的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 就在芙菱径自待在房里气唬唬的同时,电话铃声又响起了。 她不怀好意地瞪了电话一眼,不懂为什么每次在沈彻洗澡的时候老是会有电话来找? “喂,找哪位?”她没好气道。 “请问小彻在不在?”对方是一位音色绝美的女子,像是电台里的播音员似的,好听得不得了。 “他在洗澡。”芙菱有些不是滋味。什么小彻?恶心死了!就算她的声音好听得足以媲美电台里的播音员,也不该这样浪费别人的鸡皮疙瘩吧! “那么你是……” “我是他朋友。”她接话道,感觉这段对话有点熟悉。 “可是‘女’……的朋友?”她的语气充满了试探,中间那个“的”字还故意发的似是而非。 废话,难不成她的声音听起来像男生,这个女人莫名其妙的程度简直和前一晚那通电话不相上下。 “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哦,没事没事,你只要告诉他有一个唤他‘小彻’的人打来过,他就知道我是谁了。”对方娇笑着,便挂了电话。 芙菱对着电话做了个鬼脸,想不到沈彻这么花心,招惹了别的女人竟然还敢偷走她的初吻。 她越想越气,鼓着腮帮子拿着遥控器东转西转,好象跟她真正有仇的是那台无辜的电视机才对。而一直在一旁打盹的“麦可”,似乎也不想被台风尾扫到,它打个大大的呵欠,连正眼都没瞧她一眼,便翻身背对着她。 “别再转了,再转下去电视就要烧掉了。”沈彻慵懒地靠在浴室门边,全身上下只围着一条浴巾,倾长结实的体格展现无疑,更显性感。 芙菱嘟嘴继续转着频道,假装没有听见他说的话。 “还在生气?”他若无其事地坐在她身旁,头上覆着毛巾,发梢甚至还挂着沐浴后的水滴。 “谁叫你随便亲人,又乱说话!”她转过头对他怒目相向,彷佛想把他瞪下十八层地狱。 “我说的是事实。”沈彻耸肩道。 “你是从美国回来的,亲吻对你而言也许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哥哥他们会怎么想你知道吗?他们会以为我们两个现在正在交往。” “我们不是吗?” “当然不是!我对感情的事可是很认真的,才不会随便和别人玩玩。”她插腰大叫道,虽然从没男孩子真正追过她,但她也没兴趣变成别人爱情游戏中的一员。 看着她一脸怒容,他反而笑了,突然凑上前吻住她。 他的吻既霸道又温柔,她不由地全身贴着他……待他放开她时,他眼中已找不出一丝笑意。 他捧着她的脸,一字一句道:“我——也——是——很——认——真——的——白痴!”他实在很想敲醒她迟钝的脑袋。 芙菱皱眉看他,这算表白吗?哪有人在表示爱意的时候还骂人的。 “想知道我有多认真吗?”他对她不正经地眨眨眼。 “不想!”芙菱推开他,一张脸已热红得可以拿来烤饼,她现在才突然意识到沈彻没穿衣服的事实。“你这暴露狂……还不快去穿衣服。” “别把我和那个人渣相提并论。”沈彻板着脸,似笑非笑。 “不管啦,你先去把衣服穿上再说。”芙菱拿起床上的衣服,硬要把他推进浴室。 “啊!”一阵推拖拉扯之间,沈彻突然大叫一声 “怎……怎么了?”芙菱似乎也感到情况有异。 “我的浴巾掉了。” “哪……哪个浴巾?”她有点白痴地问道;沈彻用来擦头发的浴巾还在脖子上,换言之,掉下来的当然是…… “如同你心里想的。”沈彻笑着靠近她,忍不住想多欣赏她娇红脸的模样。 “你……你快把它围上。”她结巴道,仰着头直盯着他的眼睛,视线丝毫不敢乱瞟,生怕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 沈彻没有任何行动,只是径自看着她火红的脸颊,觉得很好玩。 “你你……不要一直靠过来。”她警觉道,全身僵直在原地动都不敢动。 “好吧,那我站远一点。”沈彻向后欲退一步。 “喂!”芙菱大叫着抓住他。“你不要乱动。”开玩笑,如果他真的和她有段距离,恐怕她真的会看到一些不该看的东西。 “是你叫我离远一点的。”他无辜道。 “我……我哪有。”芙菱两颊酡红,下巴仍旧抬得高高的。“我……我只是叫你不要靠近我。” “原来你这么讨厌我。”沈彻一脸很难过的样子。 “我没有说我讨厌你。”芙菱辩驳道,为什么他老爱曲解她的意思? “那么你就是喜欢我啰?”他赖皮道。 “我……”她的脸更红了,不过这次是百分之百的恼羞成怒。 看她胀红着脸,沈彻笑得更开心了,完全不在意自己正一丝不挂地站在她的面前。 “大色狼!你要脱就脱给你其它的情人看,我才不想长针眼。”她不管三七二十一,闭着眼推他进浴室,并且立刻关上浴室的门,才敢张开眼睛。“穿好衣服才可以出来。”她大叫道,恍若胜利者般走回电视机前,途中还差点绊到“麦可”。 “什么其它的情人?”沈彻又开了门探身问道。 “就是喊你‘小彻’的那位。”她酸溜溜的。 “小彻……哦!她啊!”沈彻了悟道,关上门一个人在浴室里狂笑着。 听着他夸张的笑声,她更气了,有个声音甜美的情人难道就足以跩成这样吗?当沈彻终于换好衣服出来时,芙菱已气得像只全身竖毛的猫。 “那女孩是谁?”芙菱真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她原本是不想理他的,但她还是忍不住想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女孩?” “就是喊你小彻的那个人。” “哈,女孩?”沈彻大笑,怪叫道。“她才不是女孩,她早就是如假包换的女人了,不过我想她会很高兴你这样称赞她。” “是吗?”这么说来,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非比寻常了,她有些吃味道。“你认识她很久了?” 沈彻“认真”屈指算了半天,玩笑道:“也够久了。”他径自走向厨房,笑问。“肚子饿不饿?” “不饿。”芙菱高高扬起下巴,强迫自己不去在意他刚才的话,但她咕叫不停的肚子却破坏了一切的伪装。 “别逞强了。”他端出一盘点心至她面前,扬起嘴角;印象中,芙菱从小就爱吃东西,尽管脾气再拗,也终会抵不过美食的诱惑。 芙菱饥渴地看着眼前的佳肴,吞了吞口水,怒气顿时跑了泰半。 她迫不及待地拿起一块糕点塞进嘴里,然后像小猫般舔了舔手指,露出无比幸福的笑容。她和其它女孩最大的不同在于—只要有得吃、有得睡,她是很容易满足的! “好奇怪,懒狗今天看起来好象很没精神的样子。”芙菱指了指那只已经睡到快四脚朝天的大懒狗。 “何以见得?”沈彻有些讶异地看着芙菱,“麦可”一向是懒懒又动作缓慢的样子,除了他之外,没有人看得出它的情绪反应,他以为在外人眼中它都是一个样子,没想到她竟然察觉得到。 “它的眼神啊,一副深宫怨妇的样子。”她指着“麦可”。 “的确。”沈彻大笑道。深宫怨妇?满贴切的!“因为我罚它今天不准吃点心。” “为什么?” “为了它今天怠忽职守。” 原来是为了暴露狂的事情! 芙菱突然觉得有些同情“麦可”,她虽然没有特别喜欢它,但被罚不能吃点心的痛苦,她非常可以了解,因此她还是忍不住替他说情。“懒狗怎么会知道那个人是暴露狂,谁叫你每次都给他看‘色情频道’,它当然不觉得脱光裤子很奇怪。” “告诉你不准再提那个人渣。”沈彻高耸双眉。“而且电视上都有打‘马赛克’。” 芙菱坚定地拿起矮桌上的点心,说道:“它怎么会分得清马赛克是什么东西,如果你坚持不给她吃点心,那我的那一份分给他吃。” “你可舍得?” 为了表示她的决心,她捧着点心蹲在“麦可”身旁。“懒狗,快起来吃。” “麦可”花了三十秒终于睁开了眼,托点心的福,这是懒狗第一次对她—手上的点心摇尾巴。它看主人一眼,见沈彻没有反对,它才东嗅嗅西闻闻地检查了一番。 “要吃快吃,这又不是何美丽的东西,吃不死人的。” 没料到她会冒出这一句,沈彻禁不住狂笑出声,她虽然常惹他生气,但也挺会逗他开心的。 依依不舍地看着“麦可”吃完点心,芙菱重新坐回他身边,眼光不自觉地瞄向桌上另一份点心,觉得口水开始在她口中泛滥成灾。 沈彻拿起桌上自己的那份点心,递到她跟前。“喏,快吃。” 芙菱吞了口口水,问道:“你不吃吗?” “我没有吃点心的习惯,还是你吃吧!”他一面打开录放机,一面说道,心想她今晚没吃点心一定会睡不着。 她带着万分感动,以极快的速度吃完了沈彻的“爱心点心”。“你现在要看什么?”她舔着手指头上的蛋糕屑,问道。 “篮球比赛的录像带。”沈彻调好频道。 她托着腮看了一会儿,不禁呵欠连连。“这到底有什么好看的。”在她眼里,每个球员穿上球衣之后长得都差不多,老是为了一颗球抢来抢去,挺无聊的。 “比赛前,我必须先观察对手,了解他们的优缺点。” “哦——这么说,你现在也算是在做功课喽?”她虽然对球赛没多大兴趣,但这层领悟还是有的。 “可以这么说。”他捏捏她的鼻子。 他倒是挺有心的嘛! 先前她看沈彻打球都是一副泰然自若的模样,有时甚至会嘻皮笑脸的,看起来一点都不认真,可没想到他事前的练习和观察是如此的认真,令她有些刮目相看。 芙菱又打了次大呵欠。 不过,她对篮球比赛没多大兴趣倒是真的。为了证明这点,五分钟后,她便蜷靠在沈彻身上睡着了。 ※※※ “喂,你在做什么?为什么淹水了?”沈彻气急败坏地从厨房直接冲向浴室。 “洗……洗衣服啊……”浴室里,芙菱正淹没在一堆白色泡沫之中,与两件衣服奋战着。 “快把水关掉。”沈彻大吼道。他只不过是在厨房里准备火锅材料,叫她去把自己的衣服洗好,她竟然就能在短短几分钟内不但让整个浴室淹水,而且还祸及卧室的地毯,此时正直攻厨房。 芙菱手忙脚乱地关上水龙头,整个人还差点滑进浴缸里。 面对眼前一片雪白的“灾区”,沈彻看向一旁所剩下多的洗衣精,挑眉道:“你倒半瓶的洗衣精,只为了洗你的两件衣服?” “我看大哥都倒那么多。”芙菱解释着。“哦?”他两手交叉在胸前。 “而且我们家都是用洗衣机洗的,不会像你这里这样,一点都不方便。”芙菱接续说道。 “这么说来,只要有洗衣机,你就会洗衣服啰?” 她顿了下,不好意思承认自己从没实际操作过洗衣机。“不过是按个按钮,有什么难的。” 沈彻叹口气,终于证实一点她从没洗过衣服! 他早该料想到的,不是吗? “把手脚洗干净,出来。”他命令道,自己则跨进灾区中,帮她洗好两件衣服,并且开始清理积水。 “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吗?” “去床上待着就可以了。”他可不想让她越帮越忙,而且这个时间通常都是她睡午觉的时间。 芙菱慢慢踱回床上,看着沈彻为了淹水的浴室和地毯忙进忙出的,她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她原本是要带七套衣服来换穿的,都是他强迫她只带两套,才会变成今天这种局面。 芙菱伸个大懒腰,突然看到电视旁的一箱电动游戏卡匣。“啊!我竟然忘了它们的存在!”她跳上前打开箱子兴奋道,已忘了浴室淹水的事情。 她装好游戏装置,对浴室里的沈彻大叫道:“你要不要也来玩这个?我可以等你一起玩?” 沈彻探出头,看见她蓄势待发的样子,忍不住莞尔。“你玩就好。” 芙菱推推眼镜,按下游戏键,双腿盘坐在电视机前,开始全心全意在游戏攻战上。“麦可”一听到从电视里发出各式奇炫的音乐和音效,立刻走到电视机前,这大概是芙菱有史以来见它走路最快的一次了。 “嘿,‘好狗不挡路’。”芙菱叫道,拚命左右寻找空隙能看到电视屏幕,“麦可”真是肥,把电视完全挡住了。 “它是‘懒狗’,你忘了吗?”沈彻笑道,正努力地清干地毯上的积水。“还有,它听不懂成语。” 芙菱伸出了长脚,踢踢“麦可”的屁股。“大懒狗,你挡到我了,快闪到一旁。” “麦可”似乎对她粗鲁的言行感到有意见,皱着眉头低呜着跛到一旁趴着,但双眼仍盯着电视屏幕。 除了吃和睡之外,她难得对一件事如此热中。看她打电动玩具着实比玩游戏本身有趣多了。 沈彻不由地暂时放下手边的工作,欣赏着已经玩得浑然忘我的芙菱。从小在两位哥哥的“熏陶”下,她的言行举止要不被影响都难;尤其她在玩电动玩具时,会出现的怪表情和怪动作,实在不像一般女孩子会出现的动作。沈彻微微扯动嘴角,心想她被蓝仲达“带坏”的成分居高。 不过他并不介意,他要看的是芙菱最真的一面,而不是矫情做作,这也是她最吸引他的一点。 门铃声响。沈彻起身走向门边,芙菱则是继续盯着屏幕奋战着。 过了一会儿,他便捧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进门。 “谁啊?”芙菱问道,眼睛仍没离开电视。 “是楼上的婆婆送我们吃的。” 一听到有吃的,芙菱的目标立刻被转移,她放下手中的控制器爬向小桌旁,看着各式各样的点心。“无缘无故的,她为什么要送东西来?” “她说她孙女以前也在公园被那个人渣吓过,所以特地拿这些东西来谢谢我的‘见义勇为’。”沈彻自夸着,打开其中一盒。 芙菱看着那些邻居奉送的食物,有些明白那位婆婆的用意了。沈彻在这个社区中,也算是小有名气的人,长一辈的人中意他自然是件很平常的事,当然会为自己家中的女儿、孙女铺路,也许过几天她们就会叫家中的女儿、孙女亲自来送东西。 没关系,反正到时候有她负责把全部的东西都吃光,一样都不留给沈彻。 “瞧,这是你喜欢吃的太阳饼。”他拿了一块太阳饼递到她嘴边。 芙菱毫不犹豫地接收过去,大口大口地吃着,她不得不承认这些太阳饼还满好吃的。沈彻摇摇头,重新回去清理地板。 芙菱又开了一盒糕点,递到“麦可”眼前。“看来你也得辛苦一点,帮忙消化一下这些东西吧!” “麦可”抬起眼,嗅嗅糕点,做了个怪脸后,有些意兴阑珊地又低垂着头。 “那些东西先搁着,别吃太多,以免等一下正餐吃不下。”沈彻已清好地板走回厨房,端出晚餐火锅所需的一些料理。 芙菱吃了半盒的太阳饼后,又开始继续她未完成的游戏,“麦可”也重新爬回电视机前的备战位置。 “不要距电视机这么近,你的近视已经够深了。”沈彻像个老妈子般叮咛着,走过去敲她的头,将手上的蛋糕放在桌上,电视同时传来出局的声音。 “噢!你看你,害我死掉了!”芙菱发出哀嚎,正想转过头瞪他时,却瞥见桌上的蛋糕。“嘎?这是……” “我烤的。” “真的?”芙菱瞪大了眼,充满惊奇,她只知道沈彻煮的菜很好吃,不晓得他也会烤蛋糕。 “如何?你最喜欢的巧克力加鲜奶油蛋糕。” “看起来好好吃的样子。”她忍不住偷挖一块。 嗯,真好吃!而且比何美丽烤的巧克力蛋糕还好吃!芙菱很好奇,如果那些企图以美食来巴结沈彻的人,看到沈彻做出比她们还好吃的东西,不知会露出什么表情﹖ “别一直吃,小心胖死。” “我才吃不胖呢!”她皱皱鼻子,是他自己做她爱吃的蛋糕诱惑她,还叫她不要吃。 “等你到中年就会了。”沈彻狂笑着走回厨房,他不禁开始想象芙菱变得胖胖又懒在床上不动的样子。 她对着沈彻的背影吐吐舌头,又偷吃一口奶油蛋糕。 门铃声响! “运动一下你的懒骨头吧!小心中年发福了。”沈彻从厨房里探头喊道,示意她去开门。 搞不好又是某个邻居来敦亲睦邻了!她心不甘情不愿地走向大门。才开门,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她眼前。 “芙菱,我总算找到你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芙菱有些讶异地看着站在门外的钱大培。 “我打电话去你家,结果都没人接电话,于是我就打去你二哥的征信社问,才辗转知道你借住在这里。”钱大培往里头探头探脑的。“这是你朋友家?” 由于沈彻的房子是属于套房式的,并没有客厅可言,所以从钱大培的角度望去,一眼就可以看见沈彻的那张大床,以及赖在床边的“麦可”。 “嗯。”芙菱随口应道,并不打算让他进屋去。“找我有什么事吗?”他难得特地跑来找她,让她感到很奇怪。 “我……”钱大培像个黄花大闺女般紧张地扭着手。“上次我要说的话还没说完……” “上次?”芙菱努力在记忆中搜寻记忆,她早忘了有这么一回事;不过到底是什么事,重要到他必须在晚餐时间还拚命找她? “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钱大培整整衣服,鼓起勇气道。“芙菱,我——” “原来是你啊,‘赔大钱’。”沈彻的脸突然出现在芙菱的后上方,让钱大培吓了一跳。 “沈……沈彻?”钱大培目瞪口呆地指着他们,下巴好象快掉下来了。“你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里是我家,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沈彻瞇着眼,表情深不可测。 “你家?”钱大培的目光来来回回在两人身上流转,眼角和脸颊微微抽动,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的颜面神经突然严重失调了呢! “当然,你没看到门牌吗?”沈彻穿过芙菱和钱大培之间,指着门外旁住户名牌上的两个大字,说道:“‘沈——彻’,看到了吗?” “好了,招呼也打过了,你先进去,学弟有话要跟我说。”她把沈彻直接推回厨房,如果今天不让钱大培把他要说的话一次说完,他可能会一直缠着她,没完没了。 “沈彻是我二哥的好朋友,所以我现在暂时借住在这里。”芙菱简单解释道,随即切入话题。“你到底有什么重要的话要跟我说?” 钱大培深呼吸,有了刚才沈彻的刺激,他决定更加勇往直前。他拿出藏在身后的一束花,说道:“芙菱,你也知道的……我虽然是你的学弟,但因为当兵的关系,所以我实际的年纪比你还大。” “你火锅要不要放沙茶酱?”厨房传来沈彻的问话。 “要——”芙菱也扯开嗓门回话,随即又将注意力转回钱大培。“然后呢?” 钱大培吞吞口水,继续道:“我还记得当初就是你拉我进篮球社的,本来我是要去参加吉他社或棒球社的” “你火锅里要放白菜还是筒嵩?”沈彻又插话问道。 “都要啦——”她朝厨房大喊后,转身对钱大培说道:“对不起,你说到哪里了?” 钱大培吞吞口水,问道:“你记不记得上次你被球打的事情?” 废话,她还为此去重配了一副眼镜,机车也是在那时被偷的,芙菱眉头紧缩着——拜托,他该不会是特地来这里“讲古”的吧? 他再不讲重点,她都要睡着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没有戴眼镜的你……”钱大培开始有些不自在了。“其实我从以前就觉得你跟别的女孩不同,只是一直没有那种感觉” “耶?你还没走啊?‘赔大钱’?”沈彻又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他叫钱大培。”芙菱再次提醒,他是专门搞破坏的吗? “男孩子讲话要讲重点,不要婆婆妈妈的,你到底想说什么?”沈彻双手搭着芙菱,英俊的脸上挂着一抹坏坏的捉弄。 一见沈彻气定神闲的模样,钱大培决定不让自己的气势被这个男人给比下去,他不过是个子比他矮,其它一样不输。 “芙菱,我想跟你交往。”钱大培捧高了花束,终于大声地说出积压已久的重点。 芙菱反而被他的突然告白搅得一头雾水。 他是吃错什么药了,才会突然要跟她交往?她从不觉得她和学弟之间有过什么特别的感觉,真是有点莫名其妙。 “对,男孩子说话就是要这样。”沈彻哈哈大笑,拍拍他的肩膀。“现在话都说完了,你可以走了。” “沈彻!”芙菱警告地喊道,虽然钱大培有点烦人,但他也真是太没礼貌了。 钱大培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将手中的花束硬塞进芙菱的怀中,慎重道:“请你仔细考虑后,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 “不必考虑了,我现在就可以给你一个明确的回答。”沈彻抢过芙菱手上的花束,拒绝道:“不——行——” “沈彻!”芙菱又喊道,他怎么可以擅作主张帮她回答。 “难不成你要答应他?”沈彻挑高双眉。 她怔了怔,没想到他会突然反问她,连忙道:“我没有要答应他,可是你也不应该——” “听到了吗?她拒绝你了。”沈彻截断她的话,将花束重新塞回钱大培手里,然后将门当着他的面关上。 芙菱愣在原地,不敢相信他有这种举动。“你怎么就这样把门关上?人家好歹也是客人。” “对了,我倒忘了。”沈彻重新打开门,对着仍杵在门口的钱大培补充道:“以后别带玫瑰来,芙菱不喜欢玫瑰花。” 说完,又当着他的面把门重重关上。 “沈彻!”她三度叫道,天,她怎么会跟他在一起的。 沈彻转过身来,故意一脸无辜。“我说的不对吗?难道你喜欢玫瑰花?” 芙菱叹口气。“我是不喜欢,可是你也不能就这样把他赶出去。” 他耸耸肩,神情愉快地拉着她走回内屋。 直到芙菱看到他脸上露出的胜利微笑,她才迟钝地发现,他根本从头到尾都是来捣蛋的。 他双掌抚着她气鼓的双颊,快速在她唇上印下赖皮的一吻。“恋爱对我而言,就像打篮球一样——一旦到我手中的球,谁也别想抄走。” “神经。”芙菱轻笑道,但心里却因他说的话感到暖烘烘的。 沈彻亲了下她的额头,满意地走回厨房,途中,他又停下脚步,同过身来说道︰“还有,以后少和那个赔大钱说话。” “他叫钱大培!” 第七章 “好胀哦!”芙菱吃撑了肚子瘫在地板上,动都不动。 “谁叫你每次吃东西都像是非洲难民,狼吞虎咽的。”沈彻皱着眉头,她吃东西的速度之快,活像是有人会跟她抢似的。 芙菱耸耸肩不表意见,因为她吃东西的速度完全是被二哥训练出来的,如果她的动作不快,好吃的东西铁定会被捷足先登。 她转开电视,准备继续下午的拚斗。 “刚吃完东西就忙着打电动,你不怕练出小腹吗?”沈彻揶揄道,一把拉过她的身子,将脸埋在她的颈侧。 芙菱摸摸自己的肚子,迟钝地反驳。“我哪有小腹。” “你想要有吗?”沈彻暧昧地眨眨眼,故意逗她,大掌也顺势抚上她的肚子。 “会痒!”在他的撩拨之下,她只觉得痒酥酥的,对于任何弦外之音,她当然是完全听不出来。 沈彻赖皮地继续亲吻她的脖子,芙菱则整个人卷缩在他怀里。 门铃乍响。沈彻聚拢眉峰,对这突来的打扰感到有些不悦。 “今天好象特别热闹!”芙菱连忙推开沈彻,他好象不准备去开门的样子。 沈彻以手扒了扒头发,有些不情愿地走向门边。 “阿彻——”门一开,立刻出现何美丽那张被化妆品所淹没的大花脸。“恭贺新喜,我是特地来跟你拜个早年的,你住的地方还真难找。”她手提着大包小包已自动地往屋内挤进。 “现在你找到了,年也已经拜过了,还有什么事吗?”沈彻挡在门口,阻挡她的进入。 一见沈彻没请她进屋的意思,何美丽的笑容更加“灿烂”。 “不打算请我进去吗?我带来好多吃的呢!”她的声音甜腻腻的,大冷天的,还故意露出她雪白的胸脯。 沈彻皱着眉头,他从来不知道台湾的女孩子竟然有人会这样倒追男人,才几年的时间,台湾的风气已经如此开放了吗? 如果她们以为他是从美国回来的,就喜欢这一套,那就是大错特错!对女人,他其实相当保守。 “懒狗,你压到钮了啦!”芙菱对“麦可”的抗议声从屋内传来。 沈彻屋内传来女人的声音,让何美丽有些大惊失色,但她可是拉拉队长耶,力持镇定是她的专长。“令妹……也在吗?刚好可以请她一同来吃。”她真是会自圆其说。 “沈彻。”芙菱喊道,倏地出现在他们两人眼前,因为沈彻耽搁得有点久,所以她忍不住出来看看。 “怎么是你?”那个邋遢的工读小妹!何美丽伸出的手指在空中颤抖。 芙菱推推眼镜,看了老半天,才看出来者是何美丽——她的脸是怎么回事?打翻调色盘了吗? 芙菱有些莫名其妙,何美丽难不成又是来送蛋糕的吗? 何美丽以极快的速度重新换上一张迷人的笑脸,至少她认为是。“没想到你也来拜年啊!” 她侧身一扭,连闪过沈彻和芙菱两个人,直奔进屋。哼!连这个丑女人都可以进屋里去,她何美丽有什么问题? “哇,阿彻,你住的地方真是不错。”何美丽在屋内流转一圈,最后自动在矮桌前坐下。“上次我做的巧克力蛋糕你有吃完吗?”她娇滴滴地间道,已将带来的东西开始一一摊在桌上。 原本一直专注盯着电视的“麦可”,缓缓地转过头来,看着眼前这个聒噪的陌生女子一眼,然后垂着眼无精打采地叹口气,又缓缓地将注意力转回电视屏幕。 沈彻关上门,看了芙菱一眼,似笑非笑地答道:“都吃完了。” “真的?”何美丽欣喜若狂。“好吃吗?” 他一口都没吃!沈彻思忖道。 “普通。”回答的是芙菱,她也走回矮桌边,坐在“麦可”旁边。刚才懒狗的表现真是大快她的心,懒狗向来看到美女就会精神百倍,可是从它刚才意兴阑珊的态度看来,何美丽的“等级”也跟她差不多嘛! “我又不是问你。”何美丽激动道,打开她带来的一堆食物,里头赫然又出现巧克力蛋糕,她难道不会做点别的吗? “给你一个良心的建议,如果是我,我会选择做这种巧克力鲜奶油蛋糕,比较好吃。”芙菱指着桌上沈彻特地为地做的蛋糕点心。 敌之言,勿听! 何美丽有些不屑地看着芙菱,她为什么要听她的建议?她就是爱做巧克力蛋糕,哪由得到她来管。 “阿彻,你看,我今天又带了你爱吃的巧克力蛋糕。”何美丽吃了一口“芙菱的”巧克力鲜奶油蛋糕,故意露出一脸鄙夷。 “呃,这种东西怎么能吃?” 当着两人的面,何美丽自做主张地把桌上所有的巧克力鲜奶油蛋糕全部打包丢进垃圾筒里,然后志得意满地摆上自己的巧克力蛋糕。 “我的这个比较好吃。” 芙菱瞥了眼一旁从头到尾都在看好戏的沈彻,觉得自己也快笑出来了,天,这女人一定不晓得自己刚才做了什么事。 “麦可”低呜一声,也忍不住走近垃圾哀悼那些好吃的蛋糕。 “来,狗狗,不要管那些垃圾了,这个比较好吃。”何美丽对“麦可”招招手,显然开始想要巴结沈彻的爱狗。 “何小姐,如果我是你,我会建议你‘打狗也要看主人’。”芙菱开始有些同情她了。 “打狗?”何美丽微微皱着她美丽的秀眉,企图露出一脸惹人怜爱的无辜表情。“我哪有打狗?对不对啊?狗狗?”她对“麦可”下媚功。 “我是说那个。”芙菱叹口气,指了指垃圾筒。“那些被你当垃圾的蛋糕,很不巧地,正是沈彻亲手做的。” ※※※ “哈哈哈——” “你已经笑了一个晚上了,还笑,也不怕脸抽筋。”芙菱对沈彻说道,眼睛和手仍没闲着,她已经连破数关了。 “我从没想过有人的表情可以变化得这么快速。”他仍笑得不可遏抑,托她的福,他今天看到一个淑女在三秒中内蜕变成泼妇,如果不是他在,何美丽可能会因恼羞成怒而将芙菱的头发拔光。 而“麦可”也因为不小心勾破了何美丽的丝袜,差点惨遭被拔毛的命运。 总之,一切的状况只能用“混乱”两字来形容。如果不是太生气,怕何美丽伤了芙菱,他一定会为今天的这场闹剧鼓掌喝采。 “谁叫她把你的蛋糕丢掉。”芙菱嘟嘴道,结果她今天在何美丽走后,也把她的巧克力蛋糕丢进垃圾筒,以示公平。 沈彻深吸口气躺在地上,头靠向她的大腿,随意看着散落一地的卡匣。“你已经玩一天,也该休息了,小心近视加深。” “等一下,我就快过关了。” 看芙菱的注意力全然不在自己身上,沈彻不免有些吃味,难道他的魅力比不上电动玩具吗? 一会儿,沈彻看看时间,忍不住呵欠道:“现在很晚了,早点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南下呢!”她怎么一打起电动玩具就生龙活虎的,连她最爱的睡眠都忘了,连平常最爱睡懒觉的“麦可”,此时也精神百倍地和芙菱“共进退”。 “再等一下,我快破纪录了。”芙菱急道,过了整整五秒钟,她才突然对他的话有反应。“你刚才说什么?明天要南下?” “嗯,年前的最后一场比赛。” 芙菱按下暂停键,蹙着眉问:“你也要下场比赛吗?”他现在才说,让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我的手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那……你要去几天?”她是不是又会变成一个人在家了? “两天。”沈彻点点她的鼻尖,彷佛看穿她心思地说道:“而且你也要跟我一起去。” “可以吗?我可以跟你去吗?”她精神抖擞起来,跟在他身边至少不必担心会饿死。 “傻瓜,所以才叫你早点睡。”他怎么可能把她一个人放在家里? 一得到他的保证,她露出安心的笑容道:“等我打完这局,我立刻去睡觉。” 沈彻翻翻白眼,说道:“再给你五分钟破纪录,我们明天还要早起,不要忘记了。”他双手枕在脑后,闭着眼在心里默记时间。 约五分钟后,他提醒道:“芙菱—” “就快破纪录了,等一……啊!”芙菱惨叫一声,不可置信地盯着呈现一片黑色的电视屏幕,天啊,她不敢相信沈彻竟……竟然就这样……把电视……关了? “现在可以睡觉了吧!”他嘻皮笑脸地拿着遥控器在她面前晃。 “你怎么可以这样不声不响地把电视关了,我就快破纪录了!”她激动地叫道。“麦可”也点头附和。 “我警告过你了,记得吗?”他把她从地板直接抱到床上去,并且专制地关了灯。 “可是……” “没有可是,就是睡觉。” 他压在她身上,以唇封住了她的抗议。芙菱拚命扭动身体,却被他压得死死的,他吻得她喘不过气来。 “还有意见?”他放开她,扯着嘴角问道。 “你赖皮。”芙菱抿着嘴,不服气道。“还有,你压到我‘老公’了。”她指着她的棉被。 沈彻咧嘴一笑,冷不防卷走了她的宝贝棉被,躺在大床另一侧,要赖皮就赖皮到底吧。“你的‘老公’现在是我的了。” “那是我的。”芙菱一个翻身,隔着棉被压上沈彻。 “嘿,你压到你‘老公’了。”沈彻大笑着说道,语气有些暧昧。 “只有我可以压,别人都不行。”她宣告着,突然觉得这句话有点怪,老天,她到底在说什么呀? “麦可”一看到芙菱压在沈彻身上,也以老牛拖车的速度爬上芙菱的背。 “哎哟。”她哀叫一声,差点被“麦可”压扁。“懒狗,快下去。” “你好象变重了。”他故意糗她“会不会是我把你养太胖了?以后应该少吃一点才对,以免你哥哥回来认不出你来。” “才不会那么离谱。”她叫道。 “你觉得你大哥看到我们两个现在的姿态会怎么想?” “不会怎么想,他会杀了你。”芙菱胀红了脸,从他身上滑下来。她拉起沈彻的棉被盖住全身。 “你不要你‘老公’啦?”他逗她。 “借你盖一晚。”她明白沈彻如果坚持不还她,她是绝不会得手的。 沈彻哈哈大笑,整张床因他的大笑而不断震动,芙菱翻个身,拍他。“不准笑,你想害我失眠吗?” 闻言,沈彻笑得更厉害了。“你会失眠?打死我都不相信。”他忍不住又抱着她偷亲她的芳唇…… 于是,那晚,他们两人第一次同床共枕。 但——什么事都没发生。 ※※※ 芙菱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勤快。 当初她就是因为太懒,又不喜欢和太多人打交道,才会坚持不和大哥下南部,可没想到,她现在竟然会随着沈撤出门打球。 “你的车好小。”芙菱窝在右前座,觉得自己的脚快抽筋了。 “厂商提供的,就勉强开吧!” 沈彻的车子是属于迷你型的都会房车,外型其实还满好看的,只是可能比较适合给一般摩登女性来开,对沈彻而言,它着实太小了,她甚至怀疑他是如何把他如此庞大的身躯给塞进这么小的车子里头。 “还要多久才会到?”她问。 “快了,再过一个收费站。” “再不到,我就快晕车了。”她已经睡睡醒醒数十回,带来的零食也早已一扫而空。 “呜……”“麦可”从后座露出一颗大头,似乎也在附和芙菱的说法。 “懒狗看起来好象不太舒服,它会不会快吐了?”她怕它会往前吐在她身上。 “每次带它出门就是这副样子。”沈彻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往后摸摸“麦可”的头。 “哦!”芙菱也摸摸它。“跟我还挺像的嘛!”她心有戚戚焉。 他们两人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也总算聊到了目的地。 一到下榻的饭店,沈彻立刻先去办理报到。芙菱则一看到旅馆里的大床就忍不住跳上去试躺一番。 真可惜,如果有带她的宝贝棉被一起来的话,就更完美了。她像只懒猫似地窝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如果现在能让她一觉到隔天,那该多好…… 良久。 “懒猪,起床了。”沈彻熟悉的叫喊又在耳边响起。“我们必须去球场了。” “再让我睡一会儿。”她咕哝着。她好象才刚睡而已,怎么时间过那么快。 “乖,起来。”沈彻像个老妈子把她从床上拉起来。 “你今天要出赛吗?”她揉揉眼睛。 “当然。”他拿着梳子替她梳头发。 芙菱赖靠在他身上,让他替她梳头穿外套。她本来打算如果沈彻不出赛的话,她就可以赖在饭店不要出去了,可是既然沈彻要出场,而她又已经答应要去为他加油,所以赖不掉了。 “走吧。”一切打理就绪,他牵着她快步走出饭店。 和芙菱相处就要采取主动权,否则以她拖拖拉拉的个性,到球场时,恐怕球赛早已结束了。 “懒……懒狗呢?”她左右张望。 “已经托人照顾了。”他拉她上车。 球场距离饭店不到十分钟车程,芙菱屁股根本还没坐热,又被沈彻像拉老太婆似地带下车。 “好了,你就在这里乖乖看球。”沈彻在她颊上印下一吻。 芙菱点头,反正她也没那个精力到处乱跑。待沈彻走后,她好奇地看着球场内忙进忙出的人,这还是第一次她纯粹以观众的身分来看球赛,卸掉工作来看球赛,她觉得这种行为有点奇怪,但如果对象是沈彻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又等了将近十分钟,球赛好象还没开始的迹象。 芙菱觉得自己好象又快睡着了。她站起身来,决定在开赛前先去上个厕所。她穿过球场的外廊,绕了好几圈,却始终找不到化妆室的位置。 蓦地,她看到前方有不少女孩子聚集在某个房间之外,她决定去看看,也许可以找个人问问。 “搞什么鬼?这个时候怎么可以说不来就不来!”一位男子气急败坏的声音从房里传出来。 “她说她身体不舒服……” “突然少一个人,这队型能看吗?”男子又喊道。 “已经叫候补的人来了。”这声音听起来好熟,这么嗲气…… “喂,是你吗?候补的。” 芙菱左右张望,然后疑惑地以指尖指着自己的鼻子,他是在叫她吗? “就是你,过来。”男子喊道。可能是因为芙菱的个子比其它女孩要高,所以男子很容易就看到她。 “我……只是路过而已……”芙菱摇摇头,急忙要退走。 “时间快来不及了,你还在磨菇什么?”中年男子跨步向前,一把拉住她。“快去换衣服。” “我不是……”现在是什么状况,芙菱完全搞不清楚,她只是要去上个厕所而已! “是你啊!”何美丽出现在她面前,一身华丽的衣裳,上面还有闪亮得会让人失明的亮片。 “是她吗?”中年男子向何美丽确认道。这女孩看起来反应好象有点慢。 开场在即,拉拉队中又因为一名队员身体不适,临时缺席,他已快变成热锅上的蚂蚁了。 何美丽双手交叉在胸前,不怀好意地看着蓝芙菱。她根本不想看到她,她让她前一天在沈彻面前丢尽了脸,她恨不得当场掐死她,不过现在……她突然想到一个报复的方法…… “没错,就是她!她原本是工作人员。”何美丽点头道,她要让蓝芙菱在众人面前出尽洋相。 “那就好,快去换衣服吧!”一得到拉拉队长的保证,中年男子立即丢了一套同样亮晶晶的衣服给她。 “你们一定误会了,我不是……” “她可能还不习惯,你们谁来帮忙她换衣服,其它人赶快准备上场了。”男子吆喝着。 何美丽走上前硬是把芙菱往服装间推。“这很好赚的,你只要出场一下,就可以现赚两千元。” “我又不是来赚钱的。”芙菱急道,她不晓得何美丽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为什么硬要拖她下水? “帮个忙又不会死。”何美丽将自己和芙菱一同关进服装间,并且开始动手脱芙菱的衣服,她个头虽然比芙菱小,但力气可真不小。“难道你忍心看阿彻所属的球团出糗吗?我们拉拉队虽然只是在场边负责呼口号加油,但也是不可或缺的。” 三两下,何美丽就已替她换好装,拉着她坐向化妆台,芙菱拉拉略微嫌小的衣服,觉得浑身上下都不自在,衣服上的亮片扎得她全身发痒。 “真的只是在旁边加油而已吗?”芙菱问道,她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就被赶鸭子上架。不过如果是沈彻球队的事,她是不反对帮帮忙。 何美丽点点头。“你只要像这样喊:‘沈彻,加油!沈彻,加油!’你瞧,很简单吧!”她示范道,拿下她的眼镜开始帮她上粉底。 “眼镜拿下来,我看不到啦,而且我不要化妆”芙菱反抗道,拿面纸拚命擦拭已上好的妆。 何美丽抓住她的手,要另一个女孩来帮她上妆。她可真顽强。 “我们都有化妆,你不化的话反而会很奇怪。” 一阵七手八脚,闪躲纠葛之下,她终于上好了妆。戴回眼镜,芙菱看着镜中的自己,艳丽成熟的一张脸,连她自己都快认不出来了。 “准备好了吗?要出场了?”中年男子又进来叫催道。 芙菱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走到这步田地?她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啊! “哎哟,我的妈呀,拜托你别土了好不好?”何美丽怪叫道,把芙菱的眼镜又拿了下来。“拿去,这个给你。”她塞了两个红色的彩球。 “别紧张,你跟着我的动作依样画葫芦就可以了。”一个面目姣好的女孩走到芙菱身边说道,对芙菱上下打量,并且吹了声口哨赞叹道:“老天,你打扮起来还真好看,如果我像你这么高,早就去当模特儿了。” “你说做什么动作?”芙菱突然觉得不大妙,不是只要在场边喊喊加油之类的话就好了吗? “跳舞动作啊!我们现在要去跳开场。”女孩拍拍芙菱的肩,笑道:“美丽一定没跟你说清楚,对不对?她老是这样。” “跳……跳开场?”她的脸倏地刷白,老天,她完全缺乏舞蹈细胞,怎么跳得起来?不要说别人看了昏倒,她自己一定第一个先昏倒。 “别担心,很简单的。”女孩见她脸色泛白,不由地安慰道。“你只要会翻筋斗,其它就没什么难的了。” “翻……翻筋斗?”她的脸更白了。“我……我不会啊!” “你不会?”女孩也瞪大了眼。 “那美丽找你来做什么?”找来候补的人至少都要会翻筋斗才对啊﹗ “我也不知道……”她紧张道,压根儿没想到何美丽别有居心。“现在该怎么办……” 她还没讲完,已经被后排的人挤向前,一个踉跄进入场中。 虽然她没戴眼镜,但她知道现场坐满很多观众,而且音乐已经响起—她完了!完全没有回头的余地。 她困窘地僵在原地,还好她画了浓妆,应该不会有人认出她吧﹗ 就在她自我安慰时,很不幸地,听到了一声非常熟悉的怒吼。 这下她真的完了! 第八章 “你在搞什么鬼啊!” 沈彻的声音几乎压过音乐,贯穿全场。 原本吵杂的球场内,除了音乐声持续播放外,顿时鸦雀无声,每个人都看着突然冲进场内的沈彻,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继续跳啊!” 那个中年男子在场边叫嚣着,指挥着所有拉拉队员继续随着音乐起舞,而芙菱早被沈彻拉到场边去了。 “你这是什么德性?”沈彻大叫道,简直快被她气爆了。 他刚才看到她时,以为自己得了老花眼。 她打扮得花枝招展,两条大腿不但完全暴露在众人面前,裙子根本就是短得快看到了屁股,另外,她的上衣也实在紧得不象话,像是随时会绷裂似的,那些可怕亮片更是亮得足以杀死吸血鬼。 他拿起纸巾用力擦掉她惹火的口红和紫艳的眼影,他恨不得当场脱掉她这一身俗丽的穿着。 “好痛,轻点。”芙菱经呼。 她的眼皮快变形了啦! “怎么回事?”教练和部分球员围了上来。 “啊,你是那个老爱打瞌睡的工读生嘛!”后卫李奕诚也认出她来,不过令他比较惊讶的是,他记忆中这个高个儿工读小妹老是一副懒懒的拙样,怎么今天才稍稍装扮一下,竟有如此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尤其是那双深藏在近视眼镜后的明亮大眼,更是有吸引人的特质。 其它球员似乎也有此共识,纷纷对芙菱吹了声赞叹的口哨。 这些人的眼睛干么没事一直盯着芙菱看,也不怕眼珠子掉出来吗?沈彻以杀人的目光扫了所有人一眼后,立即将注意力转回她身上。 “你到底在搞什么鬼?干么穿成这样?”他气急败坏地吼道,完全无视于现场数千人的目光。他脱下自己的长袖运动外套,以袖子在她腰际打个结,企图遮住她外露的大腿。 “我不知道,是他们拉我去的……你干么把我包成这样,难看死了,好象我没穿衣服似的。”芙菱也叫道。 沈彻正拿出他拭汗用的大毛巾把她的上半身包得紧紧的,围去了大半吓人的亮片。 “你没穿衣服都比这样好看。”他也回了一句。 周围传来几个人的窃笑,现场音乐虽大,场内拉拉队也使出浑身解数跳动着,但大数人的眼睛和耳朵都忍不住注意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毕竟要见到这种场面也是满难得的。 芙菱红着眼,觉得有些委屈和气愤。 她又不是故意要穿成这样,她也是被赶鸭子上架的,她不晓得他到底在气什么,但她的出发点也是为了要帮他们球团啊,现在可好,他让她丢这么大的脸,好象她是个丑八怪见不得人;她虽然也不喜欢打扮成这样,但也有人说她装扮起来很好看不是吗? “我大哥说我穿裙子很好看……”她低语道,语气听起来快哭了。 “可是不是穿成这样。”他粗气道,不喜欢她打扮得像个花蝴蝶似的。 “我又不是故意的……”芙菱难过的泪水夺眶而出。自从她父母去世以来,她就没再掉过眼泪,即使被别人欺负,她也从来不哭,可是现在沈彻这样生气的态度,让她很难过。 沈彻一见她落泪,禁不住心中的悸动,将她揽进怀中,他不是真心要骂她,只是太生气了。 “不要哭了,这么大了还哭。” 芙菱一听他的话,窝在他怀中哭得更凶,她豁出去了,反正要丢脸就一次丢个够。 此时场中音乐已经结束,拉拉队员纷纷退场,每个人的眼都没离开过他们两人,尤其是何美丽。 她是“如愿”地将蓝芙菱变成了全场注目的焦点没错,但不是她当初料想的效果,她没料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真是的。”他轻拍着她的背,将她带到一旁的座位。 “对不起……”她抽泣着,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全抹在他的运动衣上,她现在一定是个大花脸。“不要管我了……你的比赛快开始了……” 沈彻抬起她的脸,索性用自己的衣服替她拭泪。“我相信今天负责防守我的人,一定不敢靠我太近。”他莞尔道,有预感今天一定会赢球。 “为什么?” “因为我衣服上有你的鼻涕。”他大笑着抱住她。 芙菱贴着他胸膛,忍不住破涕为笑。 “这可是我今天的秘密武器哦!”他逗她。 “阿彻,别再打情骂俏了,快过来。”后卫李奕诚对着他们暧昧叫道,比赛要开始了,他还一副无关己事的样子。 “你快去,不要管我了。”芙菱推他。 沈彻笑了笑,捏了下她的俏鼻。“好好替我加油,不准睡着了。”他走向球队。 “你还真没用,连个开场都不会跳。”何美丽娇嗲的声音从她的上方传来。“阿彻碰到你真是够倒霉,脸都被你丢光了。” 芙菱反射性地抬起头来循声望去,没戴眼镜的她,幸运地看不清眼前那张充满嘲讽的嘴脸;她懒懒地打了个呵欠,不想理睬。 何美丽抿着嘴,两颊气得红红的,蓝芙菱现在的态度完全和沈彻家那条狗如出一辙,看了就讨厌。 “哼,这么好看的衣服穿在你身上,真是糟蹋了,我看你还是去把它换下来吧?”何美丽转过妖娆的身躯,走向球场另一侧。 正好,反正她穿了也不舒服,芙菱思忖道。 她站起身来,穿过球场的外廊,迫不及待地想换下这一身亮晶晶的衣服。不过她当时是为了找化妆室,才会阴错阳差地被拉去充数,所以这会儿她反而找不到更衣间的正确位置。 为什么这间体育馆的每个角落看起来都那么像? 她又绕了好几圈,突然看见一间敞开门的储藏室,她想她一定是迷路了,正想转过身走回头路时,冷不防被人从后推了一把。 “啊——”芙菱一个踉跄,跌进储藏室,她还来不及爬起身,室门已应声关上。“喂”她大叫一声,拚命转动门把,但门似乎被人从外头堵住了,她推都推不动。 “谁啊?快开门!不要恶作剧好不好?”芙菱气急败坏,不断拍着门板,心跳急快。 约莫五分钟,门外仍然静悄悄的,芙菱心里开始有不好的预感,这里颇为偏僻,她会不曾就这样被关在狭小的储藏室里,没人发现? 她挑了个干净的角落坐下来,觉得自己像电影里受难的女主角,到底是谁故意捉弄她,如果让她知道,一定好好把那人臭骂一顿。 她取下肩膀上的毛巾包住头,嗅着上头沈彻残留的味道,开始胡思乱想,如果沈彻发现她不见了,不晓得会不会生气?球赛还要一个小时才会结束,她真不知自己能不能撑到那个时候? 她今天也够倒霉的了,莫名其妙被架上场跳舞也就算了,还被人关进储藏室,她到底是招谁惹谁了! 芙菱靠在门边打了个呵欠,觉得昏昏欲睡……大概是空气不好的缘故吧!她忖道。慢慢地,她觉得眼皮越来越沉重 ※※※ 球赛结束,沈彻不但赢得球赛,还成了单场得分最高的球员。大批的球迷将沈彻团团围住,纷纷要求签名合照,不过他们最好奇的还是赛前那位令沈彻大发雷霆的女孩。 沈彻一方面应付球迷的要求,另一方面则不断在混乱的人群里搜寻芙菱的身影,他从刚才就一直没有看到她。 “阿彻,你好棒哦!”何美丽拿着茶水冲向队员休息区,并奋力挤开所有的爱慕者,来到沈彻跟前。 球迷中开始有人对何美丽刁蛮的行为不满,纷纷发出嘘声,但皆被她一一瞪回,反正她的脸皮也不是一天两天练出来的。 “不错哦,艳福不浅嘛!”后卫李奕诚以手肘顶了顶沈彻,贼笑着。 沈彻则一脸不耐,他将李奕诚推到何美丽前,道:“让给你,本人无福消受。”说完,他转身微微对球迷点头致歉后,即跨步离去。 “阿彻,你要去哪里?”何美丽跟上他。 沈彻没有回话,只是昂首在渐散的人群里找寻芙菱的身影。 “你在找蓝芙菱吗?”何美丽跟着他继续说道。“她可能已经先走了吧!” “走了?”他终于旋过身子正眼看她。 何美丽对沈彻灿烂一笑,温柔道:“我先前叫她去把拉拉队的衣服换下来,所以我想她可能换好衣服后,先走一步了。” 沈彻挑眉看着何美丽,他不晓得她为何这样说,但他相信芙菱绝不会在没有告知他的情况下先行离去,这其中一定有问题。 他的心一沈,丢下如花痴般傻笑的何美丽,大步往球场侧门走,经验告诉他,只要芙菱离开他的视线,就准没好事发生。 她八成又惹上麻烦了。 ※※※ 被关在储藏室里,竟然也能够睡着! 蓝芙菱伸个大懒腰,不由地有些佩服自己。她看了看手表,已过一个多小时了,球赛应该已经结束了吧! 她站起身来,贴在门板上附耳倾听门外的动静,半晌,她似乎听到有轻微的脚步声在附近徘徊。 “有人在外面吗?”芙菱兴奋地拍着门大喊。 “麻烦开个门!拜托!” 脚步声疾跑而来。“谁在里面?”那人大喊! 嘎?这声音……好耳熟,好象……钱大培?但他怎么会往这里? “你是……学弟吗?”她探问道。 “芙菱?”外头一阵混乱的声响,门终于被打开了。“你怎么会被关在这里?”钱大培非常讶异。 “我也不知道,有人从我后面推了一把。”她耸耸肩,突然想到。“你为什么也会往这里?” 钱大培愣了下。“我是来帮忙的,反正寒假也没事。” “原来如此……啊﹗球赛结束了吗?”芙菱惊问道。 “早结束了,喂,你要去哪里啊”钱大培急忙跟上她。 “我要去找沈彻,我怕他会担心。”芙菱快步穿过长廊,拐过玄关,却见大批散场的观众。 “你走错方向了,那里是出口。”钱大培拉住她,说道。“我刚才还看到沈彻和美丽在球场边有说有笑的,所以他应该还在那边。” “美丽?你是说何美丽?”芙菱皱眉问道,心中倏地升起一股怒气。她都已经不见了,他竟然一点都不紧张,还和别的女孩聊天聊得不亦乐乎。 “当然,每个人都认识她。”钱大培肯定道。 芙菱一脸怒容地转过身,正想往球场方向走去,却被人一头撞到了下巴。 “对不起。”她抚着下巴道歉,对方是位个子娇小的女孩。 “芙菱?” 有人叫她,芙菱定眼一看,吃惊地看着眼前和自己相撞的女孩。“芷嫣?”她的目光并且穿过她的身后,直接看向正铁青着脸的蓝仲勋。“大……大哥?你们怎么会在这儿?”她讶异得合不拢嘴。 芷嫣指了指散场的观众。“我弟弟要看球赛,所以我们陪他来。” 蓝仲勋插着腰,怒声道:“问题是——为什么你也会往这儿?还穿成这样?”他们今天晚进场了,否则他如果看见她和沈彻在开场前的那一段精彩演出,肯定会更吐血。 “这个——”天,她要如何向大哥解释她为何跑来南部?还打扮得花枝招展。 “老师,你好!”钱大培一看到蓝仲勋,立刻毕恭毕敬地哈腰打招呼。“我是上你法规课的学生钱大培……” “为什么芙菱会和你在这里?”蓝仲勋已经完全拋弃身为老师应有的尊严,激动地揪着钱大培逼问道。 “大哥,你误会了,这件事和他无关啦!”芙菱冲上前拉住蓝仲勋,他的样子像是要把钱大培给掐死。 “好多人在看呢!”芷嫣拉拉蓝仲勋的衣袖,低声道。“有话回去再说。” 蓝仲勋深吸口气,点点头,冷静道:“回去你再好好跟我解释清楚。”他拉着芙菱离开现场,并且转过身子指着钱大培说道:“你!也过来!我有话要问你。” “等一下……”芙菱扯着蓝仲勋。跟大哥走之前,她想先跟沈彻说一声。 “放开她!” 从他们身后传来沈彻的一声怒吼,在众人还来不及意会发生了什么事,沈彻已冲上前一把拉开蓝仲勋和蓝芙菱。 “沈彻——”芙菱尖叫道。 可是来不及了!天大的灾难就此发生……大哥被结结实实地揍了一拳,不但打飞了眼镜,更正中右眼下方!情况一片混乱。 芙菱上前扑抱住沈彻,极力阻止,看来他是误会了。而沈彻也毫不客气地将她强揽在怀里。 “放开你的手!”蓝仲勋大喊道,他可见不惯小妹被“来路不明”的男人揽在怀中,尽管那个人是个篮球明星。 蓝仲勋这一喊,更激发沈彻的占有欲,他搂紧芙菱,望向跟前这位身容斯文,气宇不凡的男子,挑战似地说道:“我高兴放的时候就会放。” “沈彻!”芙菱叫道,她实在是受不了这两个男人了,他们简直就像是两只看不对眼的公鸡,彼此斗来斗去的。 沈彻挑眉看她,愠道:“你和他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护着他?” “我没有护着他!”芙菱气喊道,沈彻每次都胡乱吃醋。“他是我大哥!” ※※※ 为了怕引起媒体注意,蓝芙菱根本来不及多作解释,就在芷嫣的协助之下,匆匆忙忙拉了两个大男人跳上了出租车,直奔下榻的饭店。 她向来有个铁的教训——那就是绝对不能背着大哥做任何“坏事”,否则到头来一定会被发现,而这次和沈彻的事情,当然也不例外。 可怜的蓝仲勋一直无法接受小妹会跟一个男人出现在异地的事实。一到饭店,他便狠狠地抓着沈彻,将他的祖宗八代连夜拷问出来,并且在隔天立刻开车赶回台北,准备好好地开个家庭会议。 虽然沈彻鲁莽地打伤了蓝仲勋,但还好看在沈彻曾经帮芙菱打退窃贼、抓到暴露狂有功的分上,蓝仲勋暂时没有对他发飙。 不过,令他们三人同步吃惊的是,在他们踏进家中的那一剎那,居然看见那位自称在台中办事的蓝仲达,此刻竟悠闲地躺在家中的沙发上看电视、瞌瓜子。 “二哥,你不是还在台中吗?”芙菱首先发出疑问,惊讶万分。 “呃……我才刚回来没多久。”蓝仲达心虚道。 蓝仲勋审视了客厅一遍,质疑道:“看这客厅混乱的样子,你应该已经回来好几天了吧!” 真不愧是负责洒扫庭院的大哥,竟然可以用这个来判断一个人在家的天数。 “大哥,你的眼睛是怎么回事?看起来像个戴黑眼罩的独眼怪客。”蓝仲达笑问道。 “你这小子,少在那里嬉皮笑脸,说,为什么把芙菱丢给一个男人照顾,还骗我说她去住朋友家了?”蓝仲勋开始兴师问罪。 “阿彻是我的‘朋友’没错啊,是你自己会错意的,以为芙菱是去住她的朋友家。”蓝仲达仍是一张笑脸。 不太妙,批斗大会好象快开始了,芙菱连忙躲到角落的餐桌避风头,而“麦可”也识相地挑了个好位置安身去也。 “你大哥好象挺严肃的!”沈彻附在她身旁小声道。 “教书的,总是这个样子。”芙菱随手剥了个橘子吃。 蓝仲勋看了眼他们两个,又转头对蓝仲达激动道:“再怎么说你也不能让小妹去住男人家里,而且又是一个单身男子!”对于小妹,他一向是保护有加。 蓝仲达耸肩,轻松笑道:“我就是信得过阿彻才会这样做,而且单身男子也没什么不好,我们不也是单身男子吗?” 蓝仲勋气得推了推眼镜。“这不一样,沈彻是个外人。” “现在已经不是了。”一直在一旁吃点心看好戏的沈彻突然插嘴。 “你这话什么意思?”蓝仲勋将暴风半径转向沈彻。 “我已经是芙菱的男朋友了,当然不是外人。”沈彻指出事实。 “你什么时候变成我男朋友了?我怎么不知道!而且你已经有何美丽了,何必又来找我。”芙菱嘴里吃着橘子,有些酸溜溜地道。她只要一想到她被人关起来,而他却仍和何美丽谈笑有加的情况,她就一肚子气。 “你本来就是我的女人,从我吻你的时候就是了。”沈彻看着芙菱迟钝的反应,宣告道。“而且我吻你这件事,关那个聒噪的女人什么事?” “你吻过芙菱?什么时候?在哪里?”蓝仲勋眼珠子快突出来了,额上青筋不断跳动。“你今天不给我说清楚,你别想踏出蓝家大门一步。”看来蓝仲勋气得不轻。 “大哥!”芙菱红着脸叫道,情况好象变得有点复杂。 蓝仲达的兴致全来了,他支着下巴,扬眉问道:“是我上次打电话去,你说小妹正要穿上衣服的那天吗?” “二哥!”芙菱转对蓝仲达喊道,他是唯恐天下不乱吗? “穿什么衣服?”蓝仲勋快疯了。“你们到底还做了什么?” “事情不是像你想的那样。”芙菱又忙着向大哥解释。“那是因为我的肩膀受伤——” “我们也没做什么事。”沈彻又插话道。“顶多只有同床共枕罢了!” “沈彻!”芙菱叫道,他这样说,大哥铁定会误会。而事实上,他也已经误会了。 “同……同床……共……”蓝大副教授看起来好象快昏倒了,他完全无法相信他最宝贝的小妹会做这种事。 “说真的,我后来才发现芙菱的身材还真是不错,尤其是背上的那颗痣,看起来满可爱的。”沈彻摸着下巴沉思道,还不断连连点头。 “痣……痣?”蓝仲勋开始口吃了。 芙菱也快昏倒了,她猜那是他帮忙她肩膀换药时不小心看到的,可是他这样一扯,大哥不崩溃都很难。 蓝仲达在一旁笑得不亦乐乎,没想到沈彻和芙菱如此情投意合,他的苦心总算没有白费,小妹外销也有望了;他拍拍沈彻的肩,叹道:“显然小妹的身体特征你已经非常了解了。” “二哥!” “仲达!” 蓝芙菱和蓝仲勋同时叫道,这个始作俑者! “你们何必这么激动呢?”蓝仲达走向蓝仲勋,搭着他的肩。“你不是一直很担心芙菱老是不交男朋友吗?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男朋友找到了,也许连未来的老公都有了,那你还担心什么?” “二哥,你不要在这里胡扯好不好?什么老公?”芙菱提醒道,她和沈彻要谈结婚还早得很,而且她现在还在生他的气。 蓝仲勋沉默着,狠狠地盯着沈彻上上下下猛瞧。 就在大伙不知他要做什么之前,他突然走向厨房,喊着:“沈彻,你过来!” “大哥,你要做什么?”芙菱有不妙的预感。 “去书房待着,没有我的允许,你们都不准进来。”蓝仲勋命令道。 沈彻对着芙菱和蓝仲达做个鬼脸,即随着蓝仲勋走进厨房。 “你觉得大哥带沈彻进厨房做什么?”芙菱担心地问,和蓝仲达乖乖地走进书房。 “谈判!”蓝仲达推测道,一面小心观察小妹的反应。 “大哥该不会杀了他吧!”此时她也不由得替沈彻担心了起来。“厨房里有好多刀,太危险了!我必须去阻止” 蓝仲达笑着抓住她。“别紧张,大哥还没完全失去理智。” “等他失去理智还得了。”二哥到底知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阿彻长得比大哥高大,怕什么!”蓝仲达好玩地欣赏小妹难得的惊慌失措。 “可是沈彻一定不会对大哥还手的。” “没想到你已经这么了解阿彻啦!”蓝仲达贼兮兮地看着她,问道:“你是不是真的很喜欢沈彻?”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芙菱走到书桌前的皮椅坐下。谁叫二哥当初硬把她塞给沈彻。 “没想到你这么无情,一点也不知道感谢二哥。”蓝仲达也走到书房另一侧沙发坐下。 “咦,书房你整理过了吗?”芙菱突然转移话题,两眼直盯着蓝仲勋整齐的书桌。 “嗯,我回来时有进来稍微收拾一下。”蓝仲达跷起二郎腿。 “有掉什么东西吗?我记得那时候小偷好象没带走什么。” “是没掉东西,可是计算机被动过了。” “计算机?”好奇怪?小偷动大哥的计算机做什么?“他要偷计算机吗?” “我想不是偷计算机本身,可能是计算机里的东西。”蓝仲达推测道。 “他是动哪一台?”书房里有两台计算机,一台是大哥的,一台是二哥的。 “两台都有动过。” 这真是很奇怪。芙菱沉默半晌。如果小偷真的是冲着计算机来,那么他要偷什么呢? “二哥,你最近是不是接了什么棘手的案子?人家找上门了。”芙菱问道。大哥工作挺单纯的,所以只有当侦探的二哥比较可能会犯到什么人。 蓝仲达故意左右张望,然后神秘兮兮地对她说道:“我告诉你,其实对方是—fbi。” “二哥!”芙菱插腰斥道。 “怎么?你不相信二哥有能力惹上fbi?”蓝仲达挑着眉。 “废话!你以为我们是在演好莱坞电影吗?” 蓝仲达哈哈大笑。“既然如此,你干么还问我这个问题?你明知道二哥我一向只接一些调查外遇的案子,怎么可能会跟人结什么仇?” “还有捉奸在床。”芙菱补充道。 每次同学一听到她二哥是侦探,都会抱以非常崇高的想象,觉得二哥一定是那种穿得又酷又帅,专办一些惊天动地的大案件,有时甚至会是跨国际的事件,而这些当然都是来自小说里的想象,蓝仲达根本就不是那样的人,他向来实际的很,危险的事他绝不会去做,每天快乐轻松又有钱赚才是他当侦探的宗旨。 “也许对方是针对大哥来的呢?”蓝仲达以侦探的直觉猜测道。 “怎么可能?大哥一向交友单纯。” “你的意思是说二哥交友复杂喽?”他抓她语病。 芙菱对他吐吐舌头,说道:“我的意思是说,大哥除了在学校教书,也不过是在报社写社论主评……啊!”她倏地大叫。“会不会是大哥写了什么文章得罪到别人?” 蓝仲达思索了一会儿道:“也许大哥的计算机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是那个人急于想得到的,只是技术有点烂罢了,竟然连我们的计算机数据库都进不去。” “你们的计算机数据库,连我也进不去。”芙菱嘟嘴道。 大哥和二哥也算是懂计算机的个中高手,要进去他们计算机里的数据库根本就是很难的一件事,除非那个人也是个会破解计算机密码的高手。 “的确。以你的计算机程度可能真的有点困难。”蓝仲达取笑道,她光是打个字就慢得足以让蜗牛无地自容。 芙菱瞪了他一眼,又躺回皮椅里。“不知道大哥把沈彻叫进去厨房做什么?” 她又开始担心沈彻的事了,如果说她不在乎大哥对沈彻的看法,那绝对是骗人的,虽然她刚开始时也不大喜欢沈彻。 “只能尽人事,听天命喽!”蓝仲达叹口气道。 “又不是家里死了人,什么尽人事,听天命,请你不要乱用成语好不好?”二哥每次都存心惹得她更生气才甘心。 他们两人大约又彼此干瞪眼兼斗嘴了二十分钟,才听到大哥在外叫道:“芙菱,仲达,你们可以出来了。” 一听到大哥的声音,芙菱马上从椅子上弹起来。 不知道大哥和沈彻是不是已经厮杀完毕,一身鲜血地站在外头等着她去验收,她越想越觉得有些可怕,脚步也沉重了起来。 倒是蓝仲达,反而等不及要出去看好戏了。 第九章 “这是……”她迟疑地看着餐桌上放满了各式各样的菜。 “准备吃饭了。”蓝仲勋说道,顺便将碗筷都摆好。 蓝仲勋怪异的行为着实让人不解,他之前不是怒气冲冲的吗?怎么才一会儿工夫他就变得心情很好的样子? 芙菱狐疑地和蓝仲达对望一眼后,又望向一旁的沈彻。而后者则暧昧地对她眨眨眼。这两个男人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芙菱就定位准备开动。 “你们刚才关在厨房,就是为了煮晚餐?”她藏不住心中的疑惑。 “是啊,在厨房不煮饭还能做什么?”蓝仲勋正经地回答。 蓝仲达突然拍案大笑道:“大哥,你该不会真的在测验阿彻吧?我以为你只是随口说说而已。” 蓝仲勋曾信誓旦旦地表示,要追求芙菱的人一定得先通过他那一关,而他所谓的那一关指的当然就是做菜。 “大哥说话一向算话,绝对说了就算。”蓝仲勋首先动筷。 “测验什么?你们到底在打什么哑谜啊?”芙菱快受不了,她不喜欢被蒙在鼓里的感觉。 沈彻挟了一块肉到芙菱碗里,安抚道:“大哥已经答应让我们交往了。” “什么?”事情怎么会有这样突然的发展? “你这是什么反应?我可是不可多得的好妹婿。”沈彻厚脸皮道。 “难道你没注意到吗?这一桌菜都是沈彻一个人煮的,很不赖吧!”蓝仲勋赞赏道,右手还不断地拍着沈彻的肩,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你一个人煮的?”芙菱惊讶地转向沈彻。她知道沈彻对烹饪颇有一手,但她一直以为只限于甜点的焙制,没想到沈彻也能煮出这样一桌的中华料理,而且手艺不输给大哥。 沈彻耸耸肩,几乎是有些认命地说:“谁叫我老妈和你一样,完全不会做家事,所以我家里都是老爸在煮饭,而我和老哥从小就在老爸的‘强迫熏陶’下,也还算是能煮出一些较象样的东西。” “会做菜的男人,绝对没有问题的。”蓝仲勋高兴道,因为将来要娶小妹的男人,一定要会做菜才行,而沈彻的手艺确实好的没话说。 根据他自己多年的经验所得,从一个人在做菜时的态度,不难看出这个人的性格,而就他的观察,他应该是个会去包容芙菱的好男人。 “大哥,你该不会是用你那一套什么‘做菜看人生’的理论去决定我和沈彻交往的依据吧?” 真不愧是当了二十多年的妹妹,一猜就中。 “大哥看人的眼光绝对错不了。”蓝仲勋推推眼镜,他的这套理论屡试不爽,报社的人还曾经打算帮他出一本叫“做菜看人生”的书。 “可是他打了你耶!你难道不生气了吗?”芙菱指出事实,她仍不相信大哥竟会如此轻易地被沈彻收服。 “哈,原来大哥的黑眼圈是被沈彻打出来的啊!”蓝仲达大笑道,被芙菱重重瞪了一眼。 “那只是误会一场,而且由此可见他有多在乎你,有这样的人在你身边,大哥就不必担心你会被人欺负了。”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的?蓝仲勋似乎已完全靠向沈彻那一边了。 “才怪!我被人欺负的时候,他根本不在我身边。”她奋力扒了口饭,突然又想起当时沈彻没有立刻来找她,反而和何美丽待在场边有说有笑的事情。 “你被欺负?什么时候?”三个男人异口同声。 芙菱这时才将被关进储藏室的事情说出来。“幸亏是学弟经过,才救了我。”她结论道。 “这么说来,是大哥误会他了。”蓝仲勋愧疚道。 “知道就好!他昨天救我出来,你还对人家那么凶。”芙菱不免对大哥大惊小怪的行为感到埋怨。 “谁知道他是不是在自导自演?”沈彻在旁不断说风凉话。 “学弟才没有理由做这种无聊的事情呢!你不要随便破坏别人的名誉。”她虽然并不特别喜欢和学弟打交道,但她也不想这样随便怀疑别人。 “也许他是为了讨好你。”沈彻慢条斯理道。 “他才不会做这种事只为了要讨好我。”芙菱加重语气。 “你倒是挺了解他的。”沈彻挑着眉,冷哼道。 芙菱扬起下巴。“至少他当时没有和何美丽打情骂俏的……” “我没有和何美丽打情骂俏,要说几遍你才懂,傻瓜。”沈彻皱眉道,一定是那个赔大钱在她面前胡说八道,她才会这样认为。 “小俩口好好吃饭,不要吵架,小心消化不良。”蓝仲达笑斥着眼前打翻醋坛子的两人,他已快被一屋子的酸味给淹没了。 “我们没有吵架!”芙菱纠正道。 蓝仲达大笑三声后,转向沈彻,问道:“不过,听你的意思,难不成那个钱大培在追咱们家芙菱?” 芙菱看了二哥一眼,继续吃饭,道:“你不要听沈彻乱说。” “这可奇怪了,我以为他要追的是你们团里的那位拉拉队队长才对,我先前还在一家咖啡厅看到他们两人。”蓝仲达思考道。 “你是不是老眼昏花了?”芙菱拿着筷子指着蓝仲达。“学弟怎么可能会和何美丽在一起,你一定看错了。” “谁又是何美丽?”蓝仲勋抬眼问道,他从来没听小妹提到过这个人。 “她才是努力要讨好沈彻的人。”芙菱吃味道。 “怎么一下子说是要讨好芙菱,一下子又变成要讨好沈彻?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大哥全搞胡涂了。”蓝仲勋搔搔头,推了推眼镜。 “没什么啦。”沈彻对蓝仲勋挥挥手,扒了两口饭后,又说道:“不过,如果让我逮到是谁将芙菱关进储藏室的,我一定一拳打光他的牙齿。” “你每次都这么冲动,不问清楚就乱打人,难道误打了大哥还不够吗?”芙菱蹙眉道。 “喂,听说你把那个窃贼和暴露狂的牙齿都打掉了,是不是真的?”蓝仲达兴致勃勃地问着沈彻。 “没那么夸张,只不过是打掉一、两颗而已。”沈彻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你有没有看见那个窃贼的长相?”蓝仲勋问道。 沈彻摇摇头。“当时太暗,而对方又戴着丝袜,所以根本看不清楚。” “真是可惜……不过这个窃贼的动机倒是挺令人怀疑的……”蓝仲勋推了推镜框,突然想到。“啊,那个钱大培好象也少了一颗门牙……” “大哥!怎么连你都这样怀疑别人?况且学弟的牙齿是车祸时不小心撞断的,跟这件事一点关系都没有。” 芙菱一边说道,一边继续攻略眼前那一盘美味的佳肴,丝毫没有注意到身旁三位表情各异的男子。 “我在美国求学时,曾听说有人偷改计算机里的学生成绩,会不会……”沈彻看向蓝仲勋。 “你又在影射学弟了,对不对?”芙菱塞了满嘴的食物。 “我可没这么说。”沈彻朝芙菱咧嘴一笑。 “可是你心里就是这么想。”芙菱指控道,继续低头吃饭,沈彻向来对钱大培有偏见。 “嗯,真是不错。”看着来回斗嘴的小俩口,蓝仲达满意地直点头,手中的筷子不断地挟菜送进口中。 “果然不错,不是吗?”蓝仲勋也挟着菜点头道。 “什么东西不错?”芙菱不懂这两人在打哪门子哑谜。 “当然是沈彻的手艺啊!真的是非常不错。”蓝仲勋又挟了一口。 蓝仲达正要入口的一匙汤差点没喷出来。“原来你指的是这个。”他拍案大笑道:“大哥真是‘三句离不了本行’。” “不然你以为我在说什么?” “我说的不错是指自从沈彻出现后,小妹终于有了新的斗嘴目标,而我也得以远离炮火中心了,真是善哉善哉。”蓝仲达夸张地合掌说道。 “你要远离炮火中心?再修炼一百年吧!”芙菱一脸“我已看穿你”的表情,以二哥唯恐天下不乱、又爱看别人好戏的个性,要他远离炮火中心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看到了吧!一只平常嗜吃懒睡的猫,发起威来也是很可怕的。”沈彻笑道,有人作伴被训的感觉真是好。 芙菱对两人做了个鬼脸,不予置评。 现在,她只想好好吃顿饭,然后睡个舒舒服服的好觉,其它的—就再说吧! ※※※ 蓝仲达在睡梦中,硬是被一些怪声给吵醒。 他抓过闹钟定神一瞧,才清晨六点,又是谁这么没“公德心”,扰人清梦。他跳下床,打开房门,正碰上对门的蓝仲勋也刚好开门出来察看。 “什么声音?”他问蓝仲勋。 “不知道,好象是从厨房传来的。” “过去瞧瞧。”蓝仲达随手拿起棒球棍朝厨房走去,慢慢接近发出噪音的目标物。 突然,随着一声惊叫,紧接着便是盘子被打碎的声音!“可恶?”他们听到熟悉的咒骂。 “芙菱?”蓝仲达放下棒球棍,靠在厨房门边。“一大清早的不睡觉,窝在厨房里做什么?” 小妹自从从沈彻那里搬回来之后,好象换了人似的,变得特别早起,让他们很不习惯。 “我在研究做蛋糕……” “什么?”蓝仲勋以为自己还没睡醒,耳鸣了;他连忙戴上眼镜,问道:“你想学做蛋糕?” “对。” 蓝仲勋惊喜地看着芙菱,这可是二十二年来的大新闻,小妹竟然主动想学做蛋糕。他连忙跨进厨房,这种调教小妹的机会他是绝不会轻易地放过。 虽然他以前尝试过要教她煮菜,但她学了老半天,还是连糖和盐、蒜和姜都分不清楚,最后还打破了他的醋和酱油,从此之后,她就没再跟着他学煮菜了。 不过这次如果是做蛋糕的话,应该问题就比较少了吧!做蛋糕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他有把握教会她。 来到厨房,蓝仲勋检查了一下,还好家里仍有多余的材料。 “你想做什么样的蛋糕?”他从柜子里搬出所有做蛋糕的家当。“法式乳酪?香草奶油?还是巧克力魔鬼?嗯……家里还有香蕉,也许做个香蕉蛋糕也不错。” 蓝仲勋此刻根本不像是在学校教法规的副教授,反倒是像在主持烹饪节目。 “大哥!怎么连你也跟着瞎搅和?”蓝仲达大叫,现在是清晨六点耶!有没有搞错?要学做蛋糕也别挑在这种时间。 只可惜他的抗议根本没人理睬,蓝芙菱凑到蓝仲勋身边,兴致勃勃地问:“你刚才说的巧克力魔鬼?会不会很难?”她知道沈彻酷爱吃巧克力。 “还好,挺容易的。” “那就决定做这个?巧克力魔鬼蛋糕。”听名字就觉得很酷,相信一定会比何美丽做的蛋糕好上百倍。既然连何美丽都做得出蛋糕,那有什么难的! 一见蓝大兄妹两人热中的模样,蓝仲达打了个大呵欠,挥挥手,自言自语道:“好吧,随你们高兴,我要去睡觉了。” “快去睡快去睡!”芙菱也挥手催促着,二哥好吵! “好,现在你先把奶油……”蓝仲勋开始耐心地一个步骤顺序讲解教授。 蓝仲达意兴阑珊地看了两人一眼。大哥想把芙菱教育成贤妻良母的苦心,他不是不了解,但……这似乎是个“不可能的任务”,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他打了个大呵欠,决定回头去睡他的大头觉,而这个“不可能的任务”,就让大哥一个人去执行吧! ※※※ 他们整整忙到中午。 总算,在她拆掉厨房之前,那个“魔鬼蛋糕”终于完成了。 虽然她也动到了手,但严格算起来,有百分之八十的部分仍是由蓝仲勋完成的 蓝仲勋在学校是烹饪社特聘的指导老师,教过的学生无数,但从没碰过像自己小妹这般资质……有点……小问题的。 至此,他算是深刻明白小妹的烹饪细胞到底有多少了,为了这间厨房未来的命运及沈彻可怜的肠胃着想,他决定还是接手大半工作会比较好。 但芙菱并不在乎,反正在她的观念里,只要是她有动到手的,都算是她亲手做的。 看着桌上完成的蛋糕,芙菱感到好兴奋,她已经等不及要让沈彻尝尝她亲手烤的“超级巧克力魔鬼蛋糕”。 她小心翼翼地装好热呼呼地魔鬼蛋糕,按捺不住冲动,拿起电话拨给沈彻。 “今天是除夕,顺便叫他晚上过来一起吃饭。”仍在厨房里忙着的蓝仲勋探出头来交代道。 “我知道了。”芙菱点头应道。 “嘟——嘟——”电话连响了五声,接起来了。 “喂——”芙菱开心地应了话,但下一句话却立刻被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给逼吞了回去……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喂,您好,小彻现在不在家,请在听到一声哔声后,留下您的姓名和电话,方便回来时联络,谢谢——哔——” 芙菱吓了一跳,连忙将电话挂掉。 是那个女人!那个唤沈彻为“小彻”的女人! 为什么她的声音会出现在沈彻的录音机里?她到底跟沈彻有什么关系? 她脑中充斥着大大小小的疑问,觉得有些生气,她才离开他的住处没几天,他就让其它的女人去他的住处,而且还替他录制录音机,真是太过分了! 芙菱第一次感到如此难过,她不喜欢被背叛的感觉。 她呆愣在客厅,努力厘清自己的思绪和情绪,这是第一次,她深刻的明白自己有多么在乎沈彻,也同时尝到了在恋爱过程中难以避免的苦涩。 微微的痛啃蚀着她的心,但潜意识里,她却仍不愿相信沈彻是这样花心的人。 整整五分钟,芙菱觉得自己好象变成了电视剧或爱情小说里那种会疑神疑鬼的女主角了。 她不想误会沈彻!但如果沈彻真的对不起她,她也一定会亲手把“超级巧克力魔鬼蛋糕”砸在他头上,让他当场变成钟楼怪人。 她深呼口气,心中顿时拿定主意——一直以来,她凡事处于被动,但这一次,她决定自己争取主动权,与其坐在这里东猜西想,还不如直接去探个究竟。 她,蓝芙菱,虽然懒了点,但好歹也算是个行动派的。 ※※※ “谁打来的?” 沈彻从浴室洗完澡走出来,头上还覆着一条大大的浴巾。 曾雪媚挂上电话,露出一抹淡淡的浅笑。 看着母亲露出一脸招牌的心虚表情,沈彻倏地有些明白。“妈,你刚才是不是又在冒充录音机了?” 他太了解老爸和老妈的“特殊习性”了,就是“爱玩电话”。 以前在美国时,他们就是喜欢冒充电话录音机和对方讲话,尤其是碰到不想接的电话时,用这招过滤非常管用,但有时女孩子打来找他时,老妈也会因为好奇,而用这个方法知道对方的名字和电话。 不过﹔最让他佩服的是,他们甚至连“哔”的声音都能真得让对方听不出来。 “是个女生哦!”曾雪媚没有直接回答儿子的问题,反而笑咪咪地向身旁的老公沈逸彬说道。 沈逸彬含笑拍拍老婆的手,眼底有着宠爱与包容。 沈彻摇摇头,走向厨房。“你们饿了吗?” “有一点。”沈逸彬回答。 “你们两个也真是的,说来就来,也不先通知我一声,要不是我今天提早回来,你们在门口还有得等哩!”沈彻皱眉道。他父母亲的个性就是这样,说做就做,二话不说地从美国突然跑来,结果扑了个空,在他的门口整整等了四个小时。 “你妈妈一听说你在台湾和人同居了,就等不及地拉着我飞过来瞧瞧。”沈逸彬解释道。因为他们夫妻俩都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孩子可以让向来只热中于打球的儿子动心? “同居?谁告诉你们我和人同居了?”沈彻的下巴差点没掉下来。 “少装了,我们都听过那女孩的声音。”沈逸彬笑咪咪的。“而且她都已经承认和你住在一起了。” “是不是你把人家气跑了?”曾雪媚问道,语气里不免有些责怪,难得有望的媳妇该不会就这样跑了吧! “我说儿子,很多事情还是要多让让,别太计较,你看我这不是让了你妈快三十年了,也没少块肉啊!”沈逸彬语重心长。 “是啊,不但没少块肉,还胖了好多。”曾雪媚笑道,当着儿子的面赏给丈夫一个响吻。 “拜托你们两个克制一点好不好?”沈彻翻翻白眼,受不了这对爱唱双簧又成天腻在一起的父母。 “不管谁对谁错,赶快去向那女孩道个歉,然后带来给爸妈瞧瞧。”沈逸彬对着沈彻认真道。 “瞧你们说的跟真的一样,根本什么事都没发生。”沈彻换好衣服,拿起白色夹克外套穿上。 “没发生?可是你上次明明也告诉我们你有喜欢的女孩……” “我是说我根本没有和她吵架,你们不要在这儿瞎猜。”沈彻拿起桌上的钥匙,又道:“你们先休息一下,我去帮你们买些吃的,等一下就回来。” “小彻——” “别担心,我会带她来见你们的。”沈彻快速穿好鞋,挥挥手,便出了门。 也许他待会儿应该顺道先去通知芙菱有关父母亲来的事情,好让她有个心理准备。 ※※※ 不行,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芙菱在客厅来回跺步,犹豫着要不要去沈彻的住处弄个明白。 “芙菱,你怎么还在这里?你不是说要去找阿彻吗?”蓝仲勋围着围裙从厨房里走出来,他晚餐都快煮好了,她怎么还没出门? “我……等一下就要出门了……”她随口应道,无心地把玩着蛋糕盒上的蝴蝶结。 不管了!再打一通确定一次,如果又是刚才那通奇怪的留言,她就决定去瞧个究竟,因为她刚才打到沈彻练球的地方,他们说沈彻早就已经离开了,所以这个时间沈彻应该已经到家了才是。 芙菱再次拨了沈彻的电话号码。这次只响了两声就接通了。 “喂——” 这次话筒传来的是一个男子的声音。 “我是小偷,现在正在偷沈彻家的东西,如果……” 还来不及听完对方的话,芙菱已经匆匆忙忙地摔上电话,冲进厨房。“大哥,大哥,不好了!” “什么事?”蓝忡勋以围裙擦干手上的水滴。 “你陪我去一趟沈彻那里好不好?”她急叫道。 蓝仲达闻声也从卧室走了出来。“干么大呼小叫的?” “他住的地方遭小偷了!” “等一下,你怎么知道那里遭小偷了?沈彻告诉你的?”蓝仲勋问道。 “我刚才打电话去,那个小偷告诉我的……”芙菱停了一秒,也觉得有点怪怪的,哪有小偷会自动表明身分的。 可是…… “你是不是今天太早起了,所以精神错乱。”蓝仲达哈哈大笑,捏着她的脸颊要她清醒些。 “哎呀,不管了,我们先看看再说。”芙菱捧着蛋糕,拉着大哥就往门外跑。 她虽然不大明白为何在短短的数分钟内,沈彻家的录音机会从女人的声音变成一位自称是小偷的男人的声音,但她现在脑中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这对男女肯定是同伙的。 也许是个金光党! ※※※ “是那个女孩。”沈逸彬拿着话筒对着曾雪媚说道。“而且她好象被吓到了,突然挂掉电话,我根本还没讲完。” “谁叫你,好的不讲,偏要自称你是小偷。万一把人家吓跑了怎么办?”曾雪媚喝着热茶,早知道就由她自己来帮儿子接电话。 “我只是一时兴起,想逗逗她而已。”沈逸彬一脸无辜地挂回电话,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一旁的“麦可”则无聊地抬头看了这对无聊的夫妻一眼,继续他的睡眠。 “搞不好她现在已经带着大批的警察来这里抓你这位小偷了。” “不会有人连开玩笑都不会分吧!” 言及此,门铃声骤响。 “瞧,来了吧!”曾雪媚笑道。 沈逸彬起身前去开门。“请问你是……” “我是阿彻的朋友,你是……”何美丽嗲声道,疑惑地看着眼前这位高大的中年人。 “我是他的父亲。”沈逸彬自我介绍。 “哦,原来是伯父啊!”何美丽夸张道,已自动如旋风般闪进屋内。“这位想必就是伯母了吧!真是漂亮。” 曾雪媚浅笑着,对她微微颔首。 “你和咱们儿子很熟?”沈逸彬开门见山地问道。 “我和阿彻岂是熟而已,我常做蛋糕给他吃……”何美丽放下手中的大包小包,笑得万分灿烂,并且开始吹嘘她和沈彻之间的情谊。 趁着他父母都在,不借机拉拢更待何时。 会是她吗?儿子喜欢的女孩?看着眼前这位装扮花枝招展又聒噪不已的女子,沈逸彬和曾雪媚不禁怀疑儿子的眼光是不是出现了问题? “下次有机会去美国的时候,可不可以顺道去拜访伯父伯母呢?” 何美丽的问话拉回沈氏夫妇的思绪。“当然可以。”曾雪媚答道,脸上仍然保持客套的微笑,其实她已经被轰炸得快受不了,头都痛了。 而原本正享受好梦的“麦可”,则万分痛苦地爬到了门边,预备只要有人开门,便夺门而出,逃离这个聒噪的女人。 此时,门铃又响。 “这里还挺热闹的嘛?”沈逸彬玩笑道,再次起身前去应门。 门一开,立即有三抹人影快速卷进门内,带头的女孩还大喊道:“大哥,果然有小偷。” 刚好爬到门边的“麦可”,一听到芙菱的声音,整个身子随即巴在她的脚边。 “懒狗,你还好吧,真是的,有小偷也不会叫。”芙菱瞧了眼“麦可”,立刻冲上前,想把蛋糕砸在这位大胆来开门的小偷头上…… “沈伯父?你怎么会往这儿?”蓝仲达在她身后叫道。 “沈……伯父?”芙菱的手停在半空中,手中的蛋糕则应声落地,直接砸在闪避不及的“麦可”头上。她圆睁着眼注视这位和沈彻有着相似外貌的中年男子…… “是我!蓝仲达,还记得吗?”蓝仲达指着自己的鼻尖兴奋道。 “啊!是仲达呀!长那么高,伯母差点就认不出来了。”曾雪媚笑着迎上前,两眼笑得弯弯的看向蓝仲达身旁这位个子高姚、留着一头短发的女孩,以及围着围裙、个子高大的俊秀男子…… “他们是我大哥仲勋和小妹芙菱。”蓝仲达为双方做个简单的介绍。 芙菱红着脸,突然觉得好想哭哦!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她从没想过初次和沈彻父母见面会是这种景象。瞧她现在一副邋遢相……大哥甚至还穿着围裙……两人可说是完全没形象到了极点,怎么会这样呢? “那么这位是……”蓝仲勋推推眼镜看向客厅。 “我叫何美丽。”何美丽快步走向他们,眼睛直盯着蓝仲勋,她认得他!他就是上次在南部体育馆和沈彻发生冲突的男子,在她的眼中,他的温文气质和沈彻完全不同,但却同等的吸引人。 打量完蓝仲勋,何美丽两只眼睛更加闪亮地看向身形较为潇洒的蓝仲达。 “你……你为什么会往这里?”芙菱惊愕地瞪着何美丽。为什么她会往这儿?而且还是和沈彻的父母在一起? 那么……刚才她接到的两通奇怪电话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她打错了?抑或是幻觉?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刚才沈伯父和沈伯母还邀我去美国作客呢!”何美丽挑衅道,心里非常不平衡—为什么这位邋遢的丑女人身旁老是围着帅哥?而且打死她都不相信他们是兄妹,除了身材都很高之外,她和他们之间根本就找不出任何共同点。 芙菱故作镇定地耸耸肩,其实心里非常不是滋味;不过没关系,她这话并不能代表什么,沈彻的意向才是最重要的,况且,她手上正握有一项强而有力的秘密武器——巧克力魔鬼蛋糕。 相信有大哥的帮助,她在厨艺方面绝对不会输给何美丽,到时她一定要让沈彻吓一大跳。 “芙菱?原来你在这儿啊?难怪我刚才去你家找不到人……” 沈彻的声音在六人之间响起,众人纷纷转身看他,只见他拿着大包小包,一脸疑惑地站在门口。 “你们……全杵在这里做什么?” 第十章 芙菱房内的小桌上,魔鬼巧克力蛋糕如烂泥般瘫着,触目惊心。 看着精心烘制的蛋糕如今惨不忍睹地烂成一堆,芙菱着实心疼不已。 “你说这是你做的?”沈彻揽着芙菱问道,她看起来像是快哭了。 “看起来好恶心,我看还是别吃了。”她预备收起蛋糕。 “既然是你起大早做的,我就冒着生命危险吃吃看。”沈彻挖了一大块给“麦可”,自己也装了一盘。 芙菱紧张地坐在床沿,看着正大口大口吃蛋糕的沈彻,忍不住问道:“怎么样?能吃吗?” “外观是不怎么样,不过味道还真是不错。”沈彻又塞了一大口。 难得被沈彻夸奖,芙菱揉着双手,有些不好意思。“其实,这蛋糕大部分都是大哥做的……我只是在旁边帮忙而已……不过下一次,我一定……” “哎哟!”沈彻整个人突然跳上床铺,压着她抱着肚子大叫。 “怎……怎么了?”芙菱大惊失色,连忙凑上前。 “肚……肚子有点疼。”沈彻硕高的身子卷曲在芙菱的单人床上。“麦可”则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肚子痛?”芙菱仓皇失措,推开他沉重的身躯。“一定是吃了蛋糕的关系……”老天,她是不是错放了什么东西在蛋糕里? “蛋糕是你做的,你会不会对我负责……”沈彻虚弱道,大冷天的,他的额上竟然开始冒冷汗了。 “我当……当然会负责。”芙菱直点头道,事实上她根本不了解沈彻要她负什么责。“你忍耐一下,我去客厅叫大哥他们……”她起身要冲出门讨救兵时,却被沈彻强壮的手臂横腰拦住。 “不用叫了,只要你愿意负责就好了。” “可是……”芙菱转过身,却见到沈彻炯炯有神的黑眸里闪动着捉弄的光彩。 “你……你骗我?”她撞他的肩膀,迟钝地指出显而易见的事实。 “很高兴你终于发现了。”沈彻微笑道,翻身将她压在床上,床铺立刻发出一阵嘎吱的声音。 芙菱感到心跳加速,尽管他已吻过她好几次了,但这种亲昵感她还是第一次体验。 “大哥和伯父不知道在谈些什么,这么久。”她赶紧转移话题。 “别管他们。”他模糊道,脸埋在她的头间,开始磨蹭着她的脖子。“你好香……”他沿着她脖子亲上她的脸颊,最后找到了她的唇。他的手穿过她的运动休闲服,抚上她柔滑的肌肤,故意挑逗她…… “沈彻……”她低喃道,他压得地快喘不过气了。 趁她开口说话,他便逮到机会侵入她的嘴中,更加地恣意爱怜;他的吻激情而火热,她觉得自己好象融化的巧克力,甜腻腻地任他品尝……她完全忘了原来要说的话,只能沉浸在他甜蜜的亲吻之中,尽情地回吻他。 沈彻温暖的大掌在她身上游移,并沿着她的纤腰慢慢往下…… “不行……”芙菱像被雷打到般,突然清醒过来,她停住亲吻,粗喘着气说道: “大……大哥……他们在外面……” “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们现在一定正在计划把你卖给我。”沈彻对她不正经的眨眨眼。 “少……少胡说了,大哥才不会这么早就把我嫁掉。” “是吗?那我们何不来做一些加速他把你嫁掉的事情?”他移动了下身体,又偷亲她的脸颊。 “什……什么事情?”她鼓起勇气问道。 “就是……”他附在她耳边悄声说道。 “麦可”缓缓抬眼看着扭躺在床上的两人,睡眼惺忪的两眼,终于露出难得一见的朝气,它摇摇尾巴,慢慢地想爬上床。 “你少作梦了,大哥会先宰了你。”芙菱面红耳赤地推开他。他们两人实在都长得十分高大,床铺随即又发出抗议的嘎吱声。“你快下去,太重了,我的床很小,会支撑不住的。”她推推他的肩膀,这会儿连“麦可”都爬上床一起凑热闹了。 “你支撑得了就好。”沈彻暧昧道。 “我是说真的……啊!”她的话还未及说完,只闻“砰——轰——”巨响,她的单人床立即因负荷不了他们的重量而折断了脚,巨大的响声充满了整个房间。 “麦可”反射性跳下已半瘫痪的单人床,吐着舌头望向仍倒在灾难现场的两个人。 “发生了什么事?”蓝仲勋率先冲进房里,看着抱在一起,姿势又暧昧的两人,激动道:“你……你们两个刚才在做什么?为……为什么床会垮掉?” 芙菱红着脸推开压在身上的沈彻,努力想从残破的床上爬起身来。 “抱歉,我们刚才太激动了。”沈彻贼笑着,拉着芙菱站起来。 随后进来的沈逸彬大笑着,以手肘顶了顶蓝仲勋。“如何,我刚才跟你提的事情,你是不是要重新考虑一下?” “什么事?”芙菱问道。 “我本来想,有关你结婚的事情,至少也应该等到你毕业之后再谈,可是看你们这个情形,我是应该要重新考虑一下了。”蓝仲勋跨进房内,一把揪住比他高出五公分的沈彻。“还有,你不是答应过我,在结婚前绝对不会做出侵犯小妹人身安全的事情。” “我们根本什么都没做。”沈彻笑道,一脸无辜状。 “等你们做了还得了,难道你要芙菱挺着大肚子结婚吗?” “大哥!”老天,大哥实在保守得可以,而且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了。“为什么你们要背着我约定这种事情?真是无聊!”她气愤地叫道。“而且我也从没说过要嫁给沈彻。” “为什么?难道你不喜欢我家儿子?”沈逸彬问。 “不是。” “还是你嫌他的厨艺不好?”沈逸彬又问,这可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当初他可是靠着这一点才娶到曾雪媚的。 “也不是。” “那么,就是他做了一些令你非常在意的事情。” “……” 果然! “既然如此—那我们也不方便勉强你”沈逸彬叹口气,惋惜道。“不过,如果你能说出三个不能嫁给我们家沈彻的理由,并且能够说服我,那么我就会绝对禁止沈彻娶你,如何?”他气定神闲地观察芙菱的反应。 “三个理由?”她比着手指头,探问道。 “三个理由!”沈逸彬点头。 “爸!”沈彻皱眉,不晓得老爸心裹在打什么主意,但他可不愿别人拿他的终身大事开玩笑,和芙菱的事情,他自有打算。 沈逸彬摆摆手,完全不理会儿子的抗议,径自挑了书桌前的椅子坐下。“如何,想到了吗?” “我还没毕业,不想结婚。”虽然觉得沈伯父提的这个问题有点怪,但芙菱还是认真地提出了第一个理由。 “我又没有要你现在立刻嫁给我。”沈彻抢先回答芙菱。 沈逸彬点点头。“这件事很容易商量,而且我们并没有强迫你现在就嫁人。” 芙菱思索了一会儿,又道:“我根本不会煮饭做家事,要怎么嫁人持家?对不对?大哥。”她看向蓝仲勋。 观念中,总认为女孩子应该就要具备这项基本条件才行,因为没有男人愿意娶一位需要别人照顾的女孩回家当老婆,公婆们也不会喜欢一位笨手笨脚的媳妇至少电视剧里都是这样演的。 “这算什么理由!”沈彻举手敲敲她的脑袋。“我有嫌弃过你这点吗?” “可是你常笑我爱睡懒觉。”芙菱嘟嘴道。 “这根本就是两码子事,傻瓜。”他又敲了一记,难道她连玩笑话都听不出来吗? “如果是这件事,你根本不必担心。”沈逸彬笑道。“当年阿彻的妈嫁给我时,根本连米都不会洗。” “而且她还以为‘发菜’是用人的头发下去煮的一道菜。”沈彻补充道,这已是家里最常拿来取笑老妈的一个笑话了。 “难……难道不是吗?”芙菱睁着疑惑的大眼询问蓝仲勋。 沈彻和沈逸彬面面相觑,同时沉默半秒,然后不约而同地大笑出声。 “老天,你老妈找到对手了。”沈逸彬拍着沈彻的肩,笑得不亦乐乎。蓝仲勋则为自己没有认真灌输小妹一些“基本常识”而感到后悔。 “你让不会也以为红烧狮子头是用狮子的头煮的吧?”沈彻捏捏她的鼻子。 “我当然知道不是。”芙菱气呼道,她也只不过是不知道发菜为何物而已,就被这样取笑,她好歹也念到大学快毕业了,竟如此小看她。 “既然前两个理由都不是问题,那么第三个理由呢?”沈逸彬笑问着。 望着几乎已快笑出眼泪的三个男人,芙菱重重地拋下一句:“有没有第三个理由已经不重要了,反正沈彻的目标又不止一个,而我是绝对不会嫁给一个不专情的人。” “不专情?你说我不专情?”沈彻收住笑容挑眉道,显然对她的话非常在意。 “你跟何美丽……” “你喜欢何美丽?”沈逸彬和蓝仲勋异口同声道,以一种怪异的眼神看他。 “我根本不喜欢何美丽,要说几次你才懂。”沈彻重重叹口气,他真想把她鲁钝的脑袋扭下来检查一下。 “我想阿彻也不可能喜欢那类型的女孩。”沈逸彬拉起芙菱的手,安慰道。 “这点你绝对可以相信我,儿子的眼光应该不会和老爸差太远才是。” 芙菱犹疑着,她也知道沈彻应该是不喜欢何美丽才对,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她就是非常在意,可能是因为何美丽认识沈彻在先,才会让她这么没有安全感……“可是……沈彻还有其它的对象……” “谁啊?为什么连我自己都不晓得我有其它的对象?”沈彻真是有点啼笑皆非了。 “就是那位你已经认识很久,声音很好听;并且唤你‘小彻’的人……” “她又是谁?”蓝仲勋严厉的目光扫向沈彻。 “小……彻?”沈逸彬摸着下巴,听芙菱的形容倒像是…… “老天,你到现在还没发现吗?”沈彻弯着腰,不断拍着大腿,笑到下巴差点没掉下来。 “我们是不是错过了什么?”蓝仲达靠在房门边,他才和沈伯母出去买个东西,家里似乎就发生了颇精采的事情。 “你们为什么全在房里?不嫌挤吗?”曾雪媚也从门边探进半个身子。“嘎?小彻,为什么笑成这样?” 一听到“小彻”两个字,连沈逸彬和蓝仲勋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到底什么事这么好笑?”曾雪媚挤进房内,坐在沈逸彬的腿上,对沈彻说道:“小彻,你快告诉我。” 沈彻大笑着搂住芙菱。“有人吃醋吃到未来婆婆身上了。” 芙菱看看沈彻,再看看曾雪媚。慢半拍地,她才恍然大悟,老天,她到底闹了什么样的笑话! ※※※ 芙菱无聊地拿着遥控器东按西转。 “为什么都没好看的电视节目呢?”芙菱大叹一声,关掉电视,怀搂抱枕,对着一旁呼呼大睡的“麦可”说道。以前她随时随地说睡就睡,可是现在,她竟然连最爱的午觉也睡不着。 她打量着正在睡觉兼打鼾的“麦可”。 说也奇怪,她跟“麦可”刚开始可以说是同“性”相斥—意指同样性情懒惰到看对方不顺眼。但不知为何,“麦可”现在老是喜欢跟着她,虽然有时它迟缓的动作并没有改进多少,但至少它不会再对她的话听而不闻。所以每次沈彻外出打球时,“麦可”就会来住她这里。 “懒狗,你觉得那个何美丽还会不会再做那种难吃的巧克力蛋糕给沈彻吃呢?”她摸摸“麦可”的脖子,故意吵醒它。 “麦可”以十秒钟的速度张开了眼睛,投给她一眼“你这个问题很无聊”的眼神后,依然只花了半秒钟的时间,就重新合上眼睛。 不错,至少它抬眼的速度已经比她第一次见到它时快了五十秒。 “好无聊哦!”她喃喃自语。“也许我也应该跟大哥学学做菜才对。”光学做蛋糕实在是不够的。 “麦可”不赞同地低呜一声,一头往沙发的抱枕里钻,它才不想当第一个试验品。 芙菱掀开抱枕,恶作剧地抓着“麦可”的耳朵,郑重说道:“虽然沈彻很会做菜,但他如果看到我亲手做出一桌的料理,他应该会很讶异吧﹗你觉得呢?” 这个女人真是闲疯了!才会如此无聊地对待一只无辜的狗﹗真可怜了“麦可”,必须在沈彻不在的日子里,跟她朝夕相处? “你在跟谁说话?”蓝仲勋从书房里走出来。 “还会有谁,当然是‘麦可’。”家里也只有他们在而已。 “阿彻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晚上会到。”这就是她为什么会这么无聊的原因了,因为沈彻又南下打球了,这回他坚持不带她同行。 “伯父伯母今天怎么都没来?”蓝仲勋问。 尽管沈彻不在,可是沈氏夫妇还是天天来蓝家报到,尤其是曾雪媚,更是越加喜欢芙菱,因为从她身上,她彷佛看到当年的自己,当然啦!她们两人胡涂迟钝的程度是有些不相上下的。 “他们去拜访一些老朋友了。”芙菱答道。这些天,曾雪媚在蓝家迷上了打电动玩具,每天都和芙菱打得不亦乐乎,今天她没来,说真的,芙菱还感到有些不习惯。 “如果你真觉得无聊,可以带着‘麦可’去公园里散散步,你们两个也该动一动了,沈彻一不在,你们就窝在家里。”蓝仲勋走进厨房,替自己冲了杯咖啡。 “也好。”她难得爽快地跳下沙发。“麦可”惊觉事态不妙,连忙将头又钻进抱枕堆里。“走吧!懒狗,躲也没用。”她死命拉它,强迫性地将它带到门口。 她坐在门边穿鞋时,电话铃响。 蓝仲勋接听后,将话筒转给她。“找你的。” 芙菱兴高采烈地折回屋内。“喂,沈彻吗?”沉默半晌。“哦……”她失望地低应一声。“有什么事吗……好吧……反正我刚好要出去……”道了再见,她挂掉电话。 “谁?” “学弟约我见面。”她走回大门边,继续穿着鞋子。 “那个钱大培?”蓝仲勋问。 “嗯,说是有话对我说,反正他刚好也约我在公园。”她点点头,起身开门。 “我晚餐前就会回来。” 蓝仲勋点点头,在阳台上目送她和“麦可”步出公寓后才再走回书房。 约莫十分钟后,大门又传来开启的声音。 蓝仲勋从书房探出头来,心里正奇怪芙菱怎么又回来了。但一看到进门的是沈彻和蓝仲达,不禁有些讶异。“你们为何会一起回来?” “刚在巷口遇到的。”蓝仲达倒了杯水,整个人瘫进沙发里。 蓝仲勋看向沈彻,问道:“你怎么这么早就到了?” “当然是追不及待要见咱家小妹喽!”蓝仲达调侃道。 “芙菱呢?她不在吗?”沈彻左右张望了一下,他还特地带了她爱吃的太阳饼回来。 “钱大培约她出去了。” “什么?”他们两人同时大叫。“什么时候出去的?约在什么地方?”沈彻急问道。 “约在公园,她才刚出去而已,你们可能在巷口错过了。” “你为什么不阻止她去?”蓝仲达问道,同时也是沈彻想问的。 “她原本就是要带‘麦可’去散步,只是顺便而已。”蓝仲勋推推眼镜。“你们为何这样紧张?钱大培又不是什么坏人,他好歹也是我的学生。” 蓝仲达从沙发站起来。“就是因为他是你的学生,我才……” “你还在调查他?”蓝仲勋问道。 蓝仲达耸耸肩,默认。其实他一直没放弃调查家里遭窃贼闯入的事情,他当然也锁定了其它的几个人,不仅是调查钱大培一个人而已,只是目前为止他的各项“巧合”比较多…… “我总觉得他的可能性不高。”蓝仲勋推测道,他当然也不希望这件事是他任课的学生所为。 “不管他是不是,芙菱都不应该跟他单独见面。”沈彻结论道,由于“赔大钱”曾经有追求芙菱的“不良纪录”,所以他就是不喜欢他们两人在一起。况且他才不关心“赔大钱”是不是那个闯贼,他比较怀疑的是他和芙菱被关进储藏室的事有关。“我去找她回来。” 同样地,他走到大门时,电话声突然响起。 由于蓝仲勋接听电话时的表情有些凝重,让沈彻不由地停下脚步看着他。 在两人的注视下挂回电话,蓝仲勋才缓缓地吐出三个字。“抓到了。” “什么?”沈彻问。 “那个闯贼。” “是钱大培吗?” “不是。”蓝仲勋看向两人。“听说是一位学生因为被当掉的科目太多,可能面临退学,所以潜入学校教务处想偷改计算机里的成绩,被当场抓到。而且他已经承认先前曾潜入我们家中,所以现在他们希望芙菱和阿彻前去指认。” “那我们还等什么!”沈彻转头又往门口走去。 “我看你是不想让芙菱和钱大培单独相处大久吧!”蓝仲达又取笑他。 “我也一起去。”蓝仲勋搭上外套。 三个男人就此匆匆地赶着出门——一个是纯粹为了赶去处理闯贼的事,一个则是急于带回迟钝的胡涂蛋,另一个——当然啰!只是为了赶去看热闹而已。 ※※※ “嘿,大培——你怎么也来这里?”一声熟悉的嗲声开场白又出现了。何美丽看见等在公园门口的钱大培,立即扭腰摆臀地走向他。“怎么?还这么努力?” 一见到何美丽,钱大培似乎显得全身不自在,连忙从石椅子上站起。 “不是跟你说条件取消,你不必再追蓝芙菱了吗?”何美丽高傲地挥动她的纤纤玉指。“反正你就算追到她,我还是不可能跟你交往的。” 当初她为了摆脱钱大培的追求,顺便替自己减少阻力,才会随口开出这项条件。 只要他能够先追到那个老是碍在沈彻面前的蓝芙菱,她才会考虑跟他交往。 可是现在已经没有这项必要了,因为她已经放弃沈彻,转移“目标”;而这个“目标”当然就是蓝芙菱的二哥——蓝仲达。所以相对的,她根本不需再和蓝芙菱为敌,反而还需要大力地讨好她才对。 “唉,说真的,我觉得你还真是满丢脸的,竟然连蓝芙菱都追不到,不过也难怪,如果你的对手是沈彻,那么你根本连千万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她嘲讽道。 看着何美丽对自己的冷嘲热讽,钱大培总算是真正认清了何美丽的本性。 之前,他为了追求何美丽,对她开出来的条件都会尽力去做到,当时他根本没想到何美丽会存心和芙菱过不去,只以为她是为了考验他的诚心,直到他亲眼看见何美丽把芙菱关进储藏室……当时,他对何美丽的行为感到不解,还犹豫了好久才决定自行把芙菱先放出来再说。 后来,他一直觉得良心不安,所以今天才会决定约芙菱出来,想将事情的真相向她说明,并且道歉。 “我终于了解为什么沈彻会选择芙菱了……”钱大培看着何美丽说道,不禁怀疑自己当初怎么会因她的美貌而去追求她呢? “你这话什么意思?”原本得意洋洋的何美丽,一听见他的话后,整个表情瞬间冻结起来。 “没什么意思。”钱大培重新坐回石椅上。“只是想建议你不必费心去追求芙菱的二哥了,你会得到像追求沈彻时同样的结果。”因为他相信沈彻看到的是芙菱的心,而不是她的外貌。 “哼,你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何美丽高高扬起下巴。 “我现在发现我根本就不喜欢吃葡萄。”钱大培反讽道,第一次佩服自己有这样的口才。 何美丽臭着脸,漂亮的脸上顿时失去光彩,她转过身,不想再理他。正想往蓝家方向走去的时候…… “啊!”她反射性叫了一声。 钱大培顺着她的目光望去,也惊讶地从石椅上站了起来。“芙……芙菱,你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 芙菱没有答话,只是径自走到何美丽面前,问道:“你喜欢我二哥?”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向来脸皮颇厚的何美丽也顿时哑了口。 芙菱当然是听到了他们之间的对话。她并不怪任何人,只是觉得学弟有些可怜,无端被利用了。 另外,她觉得比较担心的一点是,如果何美丽真的将目标转向二哥,那么,必定意味着短时间内她还无法摆脱掉何美丽的纠缠,而她可怜的二哥,可能得步上沈彻的后尘,收到一堆蛋糕甜点。但这次,她是绝对不会帮二哥吃的。 ※※※ 好不容易打发掉何美丽,又听钱大培道了歉,蓝芙菱才真正将事情的始末了解清楚。 她带着“麦可”在公园里漫无目的散步着,考虑要不要将这件事告诉沈彻。 突然,透过红色栏杆,她瞥见在公园外的人行道上,停了一辆红色机车,十分眼熟——虽然脏了许多,但很像是她被偷走的那辆。 她一时兴起,趋上前隔着栏杆观看,发现机车牌照已被拆卸下来,为了确定,她更是努力地向前张望,想看看踏脚板上是否有她的签名,那是她刚买机车时所留的记号。 芙菱推推眼镜,整个人几乎是挂在铁栏杆上,乍看之下,别人恐怕还以为她才是准备要偷车的人呢! 好半天,才终于让她找到当初的签名。好个偷车贼,偷她的车竟还胆敢大摇大摆骑出来。 芙菱跳下栏杆,拉着“麦可”绕到门口出公园。她才一踏上人行道,就看见对街便利商店走出一名青少年男孩,正发动那辆红色机车准备离去。芙菱见状,不由地大吃一惊,如果她不立刻采取行动,她就要眼睁睁看着那个偷车贼骑她的机车扬长而去了。 “喂——”她走上前叫住他。 男孩看了她一眼,不但没停下来搭理,反而快速掉转车头催油离去。 “嘿,那是我的车”芙菱大喊一声,连忙上前追赶。而“麦可”一看到芙菱跑去追一辆机车,也大叫着跟在她后面跑。 正来到公园门口的沈彻和蓝家兄弟,一眼看到芙菱追着一辆机车而去,深觉情况不妙,便连忙跟在“麦可”后头冲上前去。 芙菱追了五十公尺后,见偷车贼越骑越快,她的怒气也就越来越大。那是她的车!他别想在她面前骑走它。 可能是平常太懒,所以累积大量的能量,抑或是她二十二年来沈睡的运动细胞突然觉醒所致,总之,芙菱使尽吃奶的力往前伸手一抓,竟然就让她抓到了偷车贼的衣服。 由于芙菱的“神来一手”,让偷车贼顿时失了重心,整个人向后摔离车子,和芙菱一起跌倒在地,而机车则往前打滑倒在地上。 此时,由后追赶上来的沈彻,一把扶起她,气急败坏地大吼:“你又在搞什么鬼啊?” “他是偷车贼!快抓住他!”芙菱喊道,连忙从地上爬起来。 蓝仲勋一个跨步向前,轻易地便逮到正欲逃跑的偷车贼。“我没有偷车!”男孩扭着身子欲挣脱蓝仲勋的箝制,眼前出现的三个男人实在高得骇人。 “骗人,这车子明明就是我的、上面还有我的签名记号。”芙菱喘着气,走过去牵起机车。 沈彻本来该为她这莽撞的行为生气的,但现在他却忍不住大笑出声,因为他刚刚看到了一个“奇观”—他这辈子从没见“麦可”跑得如此勤奋,当然更没见她跑得这么快过。 瞧她刚才追机车的那股劲,实在很难想象她平常都是瘫在沙发上动都不动的。 也许她有未发挥的运动潜能! “我想你可能不适合打篮球,反而适合跑百米。”他揶揄道。“你跑起来快得惊人。” “废话。”芙菱根本没发现他在调侃她,兀自激动道:“这是我牺牲宝贵的睡眠,努力打工才赚来的机车。”骑没几天便被偷了,如今难得能再被她碰上,岂有不追讨回来的道理。 “也不需要这么卖命吧!万一受伤了怎么办?我还等着你来对我负责。”他敲她的头,她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不会再出这一堆奇怪的状况? “负什么责?” “阿彻,我看你还是明说好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小妹的智商,她怎么可能会听得懂。”蓝仲达煞有介事地说道,上前替芙菱牵起机车,并且跟在蓝仲勋的后头,预备到附近的警察局。 “你这是什么意思?”芙菱嘟嘴道,二哥说得好象她很笨的样子。 “瞧,她果然听不懂。”蓝仲达大笑。 “二哥!” “好吧,其实我也应该对你负责的。”沈彻故意叹了口气,眼角露出难掩的笑意。 “为什么?”这下她更不懂了。 “还记得你五岁生日那天,被躲避球打中的那次吗?” 芙菱偏着头想了一会儿,感觉好象有点印象。“是……你打的?” 沈彻点点头。 “原来我生日受伤的纪录,有两次被球打伤都是你的杰作。”芙菱突然想到。 “那时你并没有被球打伤……”蓝仲达接道,嘴角已开始隐忍大笑的冲动。“事实上,你是差点被噎死。” “被……噎死?”她的表情好象生吞鸡蛋。 “因为球打中你的时候,你正在吃棒棒糖……所以……”蓝仲达嘴角抽动着。 “你知道的,就发生悲剧了。” “不好意思,那根棒棒糖刚好也是我送你吃的,所以你说,我是不是该对你负责?”沈彻补充道,笑着对她眨眨眼。 “你只要不再害我生日的时候受伤就可以了,不需要负什么责。”芙菱迟钝道,完全听不出沈彻的弦外之音。 “你只要让我负责,我保证这种事绝对不会再发生了。”沈彻举掌保证。 “你到底要负什么责啊……” 就这样,他们牵着机车、押着骑赃车的年轻人一路争执到了警察局…… ※※※ 然后呢?故事结束了吗? 童话故事里的公主和王子该过着快乐的生活吧! 小说剧情里男主角对女主角求婚的戏都该是唯美浪漫的吧? 蓝芙菱以前虽然从没谈过恋爱,但她起码是个女孩子,也一定会或多或少地有过种种关于自己未来的爱情憧憬。 但在她的众多幻想中,却从未出现这么一幕—他们的婚事,就在他们去警察局的路上,莫名其妙地说定! 她从没想过她会这么快就决定了自己的终身大事,但沈彻一直像绕口令似的说着什么负责之类的论调,讲得似是而非,令她头昏脑胀的,胡里胡涂地就答应先订了婚…… 可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啊! 不过,更令人跌破眼镜的是她竟然就在大学毕业典礼的当天,也同时举行了她的结婚典礼。 她——嫁给了沈彻——成了名副其实的六月新娘。 班上同学除了芷嫣之外,每个人都非常不可置信。 因为大家都常笑称她和芷嫣同样都是“温室里的花朵”,只是芷嫣是水仙花,而芙菱却是喇叭花,言下之意,无非是表示芙菱在班上是那种看起来极不起眼,也最没有男朋友的人,也就是很有可能会嫁不掉的那种人。 可却没想到全班最早嫁掉的,竟就是她!且对象竟然还是职篮明星球员沈彻。 无怪乎有些心存嫉妒的人,会冷嘲热讽地说句:“上天是公平的。”丑的女孩,往往都会挑到很帅的老公。 真是这样吗?美与丑的定界,往往是因人而异吧! 有人看的是外表,有人看的是真心。 沈彻和蓝芙菱的婚礼如预期般地吸引了大批媒体记者前来,在这些记者眼中,他们看到的是职篮明星沈彻,至于他的新娘,只不过是个比较幸运的平凡女大学毕业生罢了。 然而,在沈彻眼中,蓝芙菱才是他一生想照顾的宝。她懒,却也很真;她虽然不会煮饭,但她却很会吃,懂得欣赏他的厨艺—— 照顾她,他甘之如饴。 幸福的种类有很多,这,也算是一种吧! 平凡如芙菱者,她找到了沈彻。 那你呢? 故事后之另一章 又是一个二月八日。 台北某体育馆。 职篮季冠军争夺战。 场中比数七十五比七十二,竞争激烈,场外观众哄闹加油声不断,更增添紧张的气氛,而由沈彻挂帅的象队,目前暂以三分领先。 “芙菱,你不要这么激动坐下来,小心动到胎气。”芷嫣拉拉芙菱的衣角。 今天是芙菱的生日,原本大伙儿是限制她出门的,但她却坚持要来为沈彻加油助阵,根据以往的经验,她在生日这天要特别小心,以免挂伤住院,再加上她已怀有六个月的身孕,全家人更如临大敌般地全数出动陪她一同来看球赛,生怕有个万一。 “你看那裁判是不是有点偏心啊,怎么老是挑沈彻他们毛病?”芙菱激动道。 “芙菱,快坐下,你这样子,恐怕沈彻没办法专心打球,他会担心你。”蓝仲勋喝着可乐。 “喂喂喂,你看他,竟然推沈彻!”芙菱根本没听到蓝仲达的话,径自在那直叫着。 “是是是,我们了解,他犯规了嘛!你快坐下!”蓝仲达强迫性地拉着芙菱坐下,万一芙菱真动到胎气,他们不被沈彻剥皮才怪。 “芙菱……学姊?”一个面目清秀白静的男孩子,有些战战兢兢地靠向他们。 芙菱望向声音来源。“啊,学弟?”姓啥叫啥,她倒是忘了,只记得是以前篮球社的学弟。 “我刚才还以为认错人了,学姊现在变得好漂亮,差点认不出来。”那个学弟摸了摸头,不好意思地说道。 难得被人称赞,芙菱不自觉别扭起来。“社团还好吗?”她问。 “托学姊的福,今年招到了好多的新生。”这是实话,今年入社的女学妹激增,明显是受了芙菱嫁给沈彻的影响。 “那就好。”芙菱笑道,难得她今天第一次将注意力转离球赛。“咦?好象很久都没看到钱大培学弟,他还好吗?”她问道,自从她和沈彻订婚后,就辞掉球队的工读,也就没再碰到过钱大培了。 “不晓得,大培学长毕业后就没再见面了。”小学弟说道。 突然,场中一声哨音,拉回芙菱的注意,她转过头,正好看见裁判对沈彻做出带球走的手势。 “他怎么会判沈彻带球走?”芙菱赶紧拉住蓝仲达间道她刚才因为跟学弟讲话,所以没看到。 “带球走就是带球走,没有为什么?”蓝仲达简直快被她烦死了,小妹结婚后虽然变得勤快不少,但也挺烦人的。 “沈彻怎么可能会带球走呢?”芙菱又从座位站了起来,六个月身孕的她已微见略凸的肚子。 “是是是,他没有带球走,带球走的人是你。”蓝仲达翻翻白眼。 芙菱瞪了蓝仲达一眼,又继续为亲爱的老公加油。 “真难想象以前看篮球比赛会睡着的人,如今竟然可以变得这么狂热。”芷嫣对着身旁的蓝仲勋说道,芙菱只差没有跳到看台上去当拉拉队。 蓝仲勋笑而不语,也承认小妹的转变大得让他有些不习惯。 “芙菱,你快坐下。” “啊……”芙菱的身体突然僵住不动。“大哥……” “怎么了?”蓝仲勋察觉到小妹的脸色迥异,赶紧上前扶住她。 “我……肚子有点不舒服……”她咬牙道。 “肚子?”蓝仲达叫道。“该不会是要生了吧?”不会吧!才六个月,有那么快吗? “会不会是动到了胎气?”蓝仲勋扶她坐下。 “好……好象不是……”芙菱苍白着脸。 “不是?”芷嫣皱眉,猜测道。“会不会是吃坏了肚子?得肠胃炎什么的!” “不知道……好象越来越痛了……”她倒觉得像是要割盲肠了。 “不管是什么,先送去医院再说。”蓝仲勋和蓝仲达一人一边,将芙菱扶出场外。 “球赛……还没比完……”她仍念念不忘。 “命要紧,还管球赛!”他们三人连哄带拐地将她架去医院。 结果证明,蓝芙菱生日当天,因为得了急性盲肠炎住院开刀,在她的“生日病历史”上再添一笔纪录,而且果然每年上医院的原因都不一样。 生日,唉!麻烦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