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一代蛮王》 楔子 自从神创造了奥斯大陆,野蛮人和弗撒人之间的战争就没有停息过。 在弗撒人的眼中,野蛮人是从神的排泄物中诞生的,不仅丑陋粗鄙,而且劫掠成性。 在野蛮人看来,身体像绵羊一样软弱的弗撒人却占据着大陆上温暖湿润、物产丰富的南部平原,这简直不可忍受。 野蛮人善战,弗撒人多谋,双方在战争中一直互有胜负。 在一千年前的溪谷决战中,战争的平衡被打破了。弗撒人倾国之力打造的重骑兵军团第一次在战场上亮相,就在正面顶住了野蛮人的狂野冲击。 野蛮人怒不可遏,又发动了数次冲击,可他们的兵器击不破重骑兵的钢铁盔甲,他们裸露的岩石一样坚硬的胸膛,被重骑兵的长枪一击刺穿。 浓稠的鲜血在战场上流淌,一个个野蛮人的身躯像被收割的麦子一样倒下。 重骑兵的铁蹄轰隆隆地踏在大地上,野蛮人的王在大纛旗下被砍飞了头颅。 野蛮人大败,伏尸千里。 溪谷之战后,秉承着斩尽杀绝的理念,弗撒人乘胜追击。无数的野蛮人部落湮灭在血与火之中,少数的野蛮人翻越了高耸入云的玛卡纳维山,在寒冷贫瘠的的荒原上定居。 荒原上一年只有四个月是夏季,其它月份都是寒冷的冬季。幸存的野蛮人以游猎为生,经过繁衍生息,逐渐形成了几十个野蛮人部落,其中最强大的是黑石部落。 黑石部落的首领叫黑石兀格,兀格在野蛮人的语言中,是力大无穷、无可匹敌的意思。 《重生之一代蛮王》楔子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章 下毒 夏季的最后一个月,荒原上低矮的野草结满了沉甸甸的草籽,一群群的驼鹿整日啃食草籽,吃的身子圆滚滚的,皮毛长得又厚又密。 一只驼鹿有七八百斤重,最大的驼鹿会超过一千斤。驼鹿不论雌雄,头上都长着巨大尖锐的鹿角,就算是嗜血的荒原狼,也不敢轻易招惹成年驼鹿。 按照野蛮人的传统,在这个月份,部落中的族人要全体出动,围猎驼鹿群。驼鹿肉会被熏成肉干保存起来,在寒冷漫长的冬季,驼鹿肉干就是果腹的主要食物。 在黑石部落长老八马的记忆中,有一年夏季很久都没有下雨,整个荒原上到处充斥着呛人的干土味道。那一年部落没有猎到足够多的驼鹿肉过冬,好多老人和孩童没熬到冰雪消融,就回归了图腾的怀抱。 “图腾保佑!孩子们圈住了驼鹿群!”长老西邑披着皮袍,和长老八马并排站在一个高坡上,兴奋的喊道。 “唔,今年的冬季,部落应该不会挨饿了。”长老八马似乎没有一点喜悦,言不由衷地说道。 “八马,我知道你的心事,你不喜欢黑石兀格,也不想把孙女娜日嫁给他!”长老西邑说道。 “西邑,我们两个认识几十年了,从小我们就在一起射地鼠、追野兔,我的孙女就是你的孙女,你觉得我应该把孙女娜日嫁给黑石兀格么?”八马瞥了一眼西邑,声音低沉地继续说道:“黑石兀格已经有十几个妻子了,为什么还要霸占我的孙女娜日?况且娜日不爱黑石兀格,她自小就和铁虎相好,是上一任首领指配给铁虎为妻的,当时你也在场,指着图腾起誓,难道我说的有假么?” 西邑皱着眉头说道:“上一任首领已经死了,他说的话还有什么用?黑石兀格是部落里最强的战士,又是首领,按照我们野蛮人的规矩,首领想娶谁就娶谁,想娶多少个老婆就娶多少个!” “西邑,算了吧!现在还讲什么规矩?你只是惧怕黑石兀格!他是抢来的女人生下的孩子,是不是我们黑石部落的种还不一定,况且如果按照部落的规矩,猎获和战利品不应该是我们长老负责分配么?图腾可没有把这个权利赋予给黑石兀格。你看着吧,这次围猎之后,你分到的驼鹿肉肯定和部民一样多!”八马鄙夷地说道。 西邑脸上一冷,随即又摊了摊手,微笑着说道:“部落里的战士都崇拜黑石兀格,我能怎么样?” 八马并没有答言,脸色阴鸷地望着远处围猎的人群,低声地自言自语:“如果黑石兀格在狩猎中突然死掉,那就好了。” “你说什么?”西邑眯缝的眼睛一下子变得锐利起来。谋害部族首领,在野蛮人看来是最不可饶恕的重罪,所有参与者和他们的家人朋友,不论男女老幼,都会被砍断四肢,然后扔进荒原狼的洞穴,任由狼群啃噬。 “我说,这群驼鹿可真肥!”八马看着远处的猎场,大声地说道。 这一片猎场是黑石兀格带领战士们从渡鸦部落手里抢过来的,猎场有一个葫芦形山谷,一大群驼鹿被驱赶到葫芦型山谷中,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呦呦地叫着。 黑石部落的战士们堵在谷口,不时地投掷出手中的石矛,将试图突围的驼鹿赶回山谷中。 野蛮人不懂得金属冶炼,只能以燧石为锋制作长矛,以坚硬的兽骨磨制刀剑,这些粗陋的武器在他们巨大力量的挥动下,也有着恐怖的杀伤力。 谷口不远处的平地上,一个脸上有着狰狞刀疤的野蛮人弓身趴在地上,黑石兀格适意地坐在刀疤脸野蛮人的脊背上,手里拿着一个木碗,正一口口地喝着碗中的木薯酒,一个身段丰满的野蛮人女子双手捧着装酒的皮囊,侍立在黑石兀格的身旁。 黑石兀格今年二十二岁,脸上的线条如刀砍斧斫一般刚硬,生得猿背狼腰,浑身筋肉虬结,似乎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力量。 “铁虎,这次围猎到的驼鹿,你说该怎么分?”黑石兀格问道。 “首领,我不知道,你说怎么分就怎么分。”刀疤脸野蛮人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十分恭谨的回答道。 刀疤脸野蛮人叫铁虎,他的父亲就是黑石部落上一任的首领。野蛮人部族每十年重新选一次首领,现任首领如果选择退出,就可以改任为部族的长老,长老的地位可以世袭,在部族里也有一定的话语权。不过铁虎的父亲是个典型的野蛮人,执拗而好战,当时正是壮年,他在轻松击败两个挑战者后,被年轻的黑石兀格在决斗中单手举到半空中扼死。铁虎随即由高贵的首领独子,变成新首领的奴仆。 黑石兀格夜晚睡觉的时候,铁虎站在皮帐外宿卫;野外行猎的时候,铁虎就是黑石兀格的座椅。铁虎似乎很认命,对强大的黑石兀格从来没有半点违逆。 黑石兀格说道:“铁虎,你比那些糊涂的长老们聪明,弱者只有服从强者才能在荒原上活下去。我们野蛮人的规矩很简单,强者为尊。我击败了你的父亲,我就做了黑石的首领。我带领战士们战胜了渡鸦部落,他们的女人和猎场就归我们黑石部落所有。” 黑石兀格说完之后,一口喝干碗中的木薯酒,哈哈大笑着将身旁的女人搂在怀中,一双大手伸进女人皮袍中,肆意地上下抚弄着。“娜日,你是部落中最好看的小母鹿,今晚就做我的新娘,怎么样?” 娜日被摸得面红耳热,屈辱地低着头,嘴里呢喃着连声说道“不要,不要......” “不要?”黑石兀格呵呵狂笑着,更加用力地在娜日胸前揉搓着。 娜日长发散乱,头垂得更低了,目光若有若无地落在铁虎的脸上。铁虎的眸子里闪过一瞬寒光,脸上的表情却始终是木讷讷的。 一个粗壮的野蛮人战士,举着石矛走到黑石兀格面前,抚胸行礼说道:“首领,时候到了。” 按照黑石部落的传统,夏季围猎的第一头驼鹿,要由首领亲手杀死,并且剥开胸膛,一口一口地吃下还在跳动的鹿心。 黑石兀格扔下怀中的娜日,站起身来拍了拍粗壮战士的肩膀,说道:“阿克墩,你的小儿子今年五岁了吧?等这次围猎之后,分给你一条驼鹿后腿,那可是最肥美的肉,过了这个冬天,你的小儿子就能吃得像条小狼一样健壮。” 阿克墩这样的野蛮人战士不太会表达情感,听了黑石兀格的话之后,心里很感激,脸上的表情却仍是僵硬的。“黑石兀格,驼鹿后腿肉一向是分给长老的,你分给了我,他们会不高兴的。” “我们黑石部落征战荒原,靠的是族中勇猛的战士,长老们不高兴又能如何?一会儿把雄鹿胯下的那玩意儿割下来,每个长老都分一条,也许他们的小老婆会感激我的。”黑石兀格看了看远处高坡上的十几个部落长老,无所谓地说道。 阿克墩的脑子里面似乎也长满了肌肉,以他的智慧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他指着从葫芦谷中冲出的一头雄驼鹿,硬邦邦地说道:“黑石兀格,这头鹿肯定超过一千斤了,你小心一些。” 黑石兀格朝着阿克墩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随即迎着雄驼鹿冲过来的方向,大步走了过去。 黑石兀格的母亲是从其它野蛮人部落抢来的,她在生下黑石兀格的第二年就死去了。黑石兀格不知道谁是他的亲生父亲,八岁就跟着族中的成年战士一起狩猎。荒原上的风霜严寒淬炼了他的体魄,经年累月的血腥猎杀磨砺了他的意志。 当黑石兀格长到十五岁的时候,他就已经成为部落中最优秀的战士,徒手杀狼搏熊对于他来说,就像吃饭饮水一样简单。从远处狂暴冲来的雄驼鹿在黑石兀格的眼中,不过是一堆移动的肉。 一阵风吹过,黑石兀格酒意上涌,竟然感到几分眩晕。 野蛮人男子大多嗜酒,黑石兀格的酒量很大,能连饮三、四皮囊的酒而不醉,今天却甚是怪异。 娜日看着走远的黑石兀格,脸上无悲无喜,右手缩在皮袍的袖子中,从指甲缝里轻轻弹出了一些残存的红色粉末,被风一吹,便飘荡的无影无踪。 铁虎仍旧弓着身子,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随着一阵欢呼,疾冲而来的雄驼鹿被黑石兀格用双手抓住了鹿角,双方正抵在一处激烈地角力。 黑石兀格手臂上的筋肉像山峦一样的隆起,全身的血脉高速流动着,一阵阵的热气从他的头顶冒出。 雄驼鹿的鼻孔向外喷着白色的沫子,身体一点一点被向后推去,四只蹄子在地面上划出了两道浅沟,也许在下一刻,它就会被年轻的首领按倒在地上,然后被扭断脖子。 部落的战士们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嘴里发出粗野的嘶吼声,为他们年轻勇武的首领加油助威。 黑石兀格的眼前突然冒出了一只红色的蛾子,一只变成两只,两只便三只,越来越多,遮住了他的视线。 “古怪的。”黑石兀格眼睛里一片红色,晕了过去。 雄驼鹿感觉压力一轻,四蹄猛地发力,一下子顶飞了黑石兀格即将瘫软的身躯。 砰的一声,黑石兀格从空中重重地摔落在地面上,雄驼鹿似乎已经发狂,四个硕大的铁蹄不断地踢踏在黑石兀格的身上。 转瞬间,黑石兀格的胳膊被踢断了,腿被踢断了,脑袋上也被踢出了一个血洞,汩汩地向外流淌着鲜血。 黑石部落的战士们慌乱地一拥而上,无数根石矛捅在雄驼鹿的身体上,雄驼鹿哀鸣着倒下。 娜日冷冷地对铁虎说道:“你可以站起来了。” 第2章 遗弃 黑石部落的过冬营地选在一处山坳中,山坳的一侧是连绵的丘陵,另一侧是白雪覆盖的原始森林,据说森林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冰洋,冰洋里的鱼像山一样巨大。 营地的中央竖立着一根高大的图腾柱,上面刻满了黄色的火焰状花纹。 不是所有的部落都有资格在营地中立一根图腾柱,按照野蛮人的传统,只有超过一千人以上的部落才能在营地竖立图腾柱。 黑石部落原本只是荒原上的一个小部落,自从黑石兀格做了首领,统率族中的战士东征西战,吞并了宿敌渡鸦部落,又击退了强大的苏鲁部落,这才一跃成为荒原上最强大的野蛮人部落。 这些年来,黑石部落的族人吃得饱穿得暖,不必担心其它部落的侵袭,女人和孩子的脸上有了笑容,战士们的心里也很高兴。以往的时候,战士们辛苦得来的战利品和猎获,大部分要落入长老们的手中,长老家养的狗吃得又肥又大,战士们的妻儿却要忍饥挨饿。自从黑石兀格做了首领,长老的权利被大幅度削弱,只有参加战斗的勇士才有资格分到战利品,猎场里捕获的猎物要平均分给全体族人。 在黑石部落战士们的心中,都希望黑石兀格能够一直做他们的首领。年轻勇武的黑石兀格如今才二十多岁,如果再做二十年首领,说不定黑石部落就能发展成为万人以上的大部落,那时候可以在图腾柱上悬挂一面大纛旗,黑石兀格说不定就成为荒原上全体野蛮人的王。 战士们的美好想法被一次意外打破了,黑石兀格在夏末的围猎中受了很重的伤,至今仍是昏迷不醒。部落中的巫师说黑石兀格的灵魂之火已经熄灭了,现在剩下的只是一具活着的残废躯壳。长老们在暗地里蠢蠢欲动,打算推选铁虎做下一任首领,战士们却支持阿克墩继任首领。双方僵持不下,部民们人心惶惶。 夜晚,黑石部落最大的一座皮帐中,十几个部落长老围着火塘中的炭火高谈阔论,他们已经喝了不少的酒,被火光映红的脸上都是汗津津的。 两个赤着上身的野蛮人壮汉,扛着一只刚被剥皮的驼鹿走进皮帐,咣当一声,将驼鹿架在了火塘上,火塘里的炭火立即窜起高高的火苗,炙烤在红光光的驼鹿肉上,发出滋滋的轻响声音。 长老达德罗最是性急,驼鹿肉刚见焦黄的颜色,便从熊皮坐垫上直起身来,用一柄约莫半米长的骨刀,从驼鹿后腿砍下来一块还在滴着鲜血的烤肉,挑在刀尖上大口的咀嚼起来。 “有种!” “够生猛!” 长老们齐声赞叹,待驼鹿肉被烤的冒油,便纷纷举起骨刀,切下一块块香气四溢的驼鹿肉。 “黑石兀格既然已经变成了废物,那他的财物和女人就应该平分给我们,如何?”长老达德罗吃完了驼鹿肉,大声地说道。 长老西邑拿起身边的皮囊,喝了一大口酒,揶揄地说道:“达德罗,就是给你一百个女人,你也生不出儿子了,我说,你那玩意儿还能硬起来么?” 达德罗有六个女儿,却是没有儿子,他平生最忌讳别人说他生不出儿子,擦了擦嘴角的鹿血,狠声说道:“西邑,我能不能硬起来,你可以回去问你的小老婆,保管比你的石矛还要坚挺!” 八马见二人还要争执,低沉地说道:“别吵了!黑石兀格既然已经无法苏醒,那他就不是黑石部落的首领,他的女人和财物自然由我们长老来分配。现在只有一件最要紧的事情,谁来继任部落的首领?” 达德罗说道:“八马,铁虎是上任首领的儿子,不像黑石兀格是个杂种,我们长老都同意铁虎做首领,可是战士们支持阿克墩,不如就召开部落大会,让铁虎和阿克墩两个人进行公开决斗,铁虎胜了,自然就是黑石的首领。” 西邑闻听之后,哂笑一声,说道:“谁能保证铁虎就一定能胜阿克墩?就算铁虎能取胜,谁又能保证铁虎不会成为黑石兀格那样的首领?我老了,可不想再像以前那样,在冬季和部民一样啃着硬邦邦的肉干!” 长老们闻听之后,一时间都没有说话,各自盘算着心事。 八马有些奇怪地望着西邑,他们两个自幼就是好朋友,黑石兀格昏迷之后,他们已经在暗地里商定,支持铁虎做下一任首领,不知为何西邑又突然反悔了。 “西邑,你说该怎么做?”达德罗虽然不喜欢西邑,可是对西邑的头脑还是很佩服的,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他也就顾不得刚才发生的不愉快,放低身段向西邑问道。 西邑对着达德罗笑了笑,转头看着八马说道:“老朋友,前些日我确实答应你,支持铁虎做下一任首领。铁虎有勇力,强过我们长老的孩子,又和你的孙女娜日相好,如果他做了首领,应该会尊重我们这些老家伙的,我想其他长老也是和我一样的想法。不过我突然觉得我们想错了,要想每天都有新鲜的烤肉吃,就不能把希望都放在铁虎的身上。现在阿克墩有战士们的支持,比铁虎有实力,我们就要帮着铁虎压制阿克墩,等铁虎的力量超过阿克墩,我们就帮着阿克墩打压铁虎。只有这样,两头势均力敌的公狼才无法分出胜负,我们长老说出的话在部落中才有分量!” 八马沉默不语,达德罗听得迷迷糊糊,不明所以地问道:“西邑,我还是不懂,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最好永远也选不出首领来!”西邑大刺刺地割下来一块烤肉,怡然自得的吃了起来。 良久,达德罗浑浊的眼珠一亮,拍着大腿高声喊道:“我明白了!” 三天以后,长老们安排阿克墩带领战士们去攻打苏鲁部落,阿克墩不明白为什么要在冬季出征,因为按照传统,野蛮人部落在冬季是互相休战的。可是现在部落里没有首领,长老们的决议就是最高命令,他无法拒绝。 阿克墩离开部落以后,长老们将昏迷的黑石兀格拉进森林,草草地埋葬在一颗松树之下。也许过不了多久,黑石部落的野蛮人就会忘记他们曾经的首领黑石兀格,不过有一个女孩不会,她叫玫,是娜日的妹妹。 玫是部落的女猎手,身材高挑矫健,长相却很普通,没有姐姐娜日的美艳。黑石部落的野蛮人似乎对玫都没有什么印象,提起长老八马的孙女,大家都会想到娜日,没人会注意到沉默寡言的玫。 玫长成一个怀春的少女后,就爱上了嚣张霸道的黑石兀格,她爱的那样炽烈,却没有对任何人说起内心的想法。玫觉得自己太普通,就好像一颗小草,黑石兀格应该娶姐姐娜日这样美丽的女人,自己只配躲在人群中远远地望着黑石兀格。 一个多月前,姐姐娜日向玫要一些红蕈的粉末,说有一只公狸猫总是招惹自己的小母猫雪球儿,她要用红蕈粉末将公狸猫迷晕,然后用木棒狠狠地揍它一顿。作为一个女猎手,玫在做毒饵的时候,有时也会使用到红蕈粉末,如果用量小,猎物会晕倒半天,用量大的话,猎物就会毒发死亡。 玫当时给了娜日一些红蕈粉末,还询问娜日要不要帮忙,因为狸猫的鼻子很灵,如果放置毒饵的时候稍不小心,就会被狸猫嗅到异样,那它就不会碰毒饵了。 娜日笑着拒绝了,说公狸猫其实很笨,没有那么聪明。 黑石兀格出意外的那一天,玫就站在人群中。她期待着心目中的英雄徒手杀死雄驼鹿,然后掏出滚烫的鹿心,单手高高举起向部民们致意。 玫相信黑石兀格强大的实力,过去的几年来,每次都会出现这样的场景。在玫的内心中,只有黑石兀格才是真正的男人,才配做黑石部落的首领。 在黑石兀格被雄驼鹿撞飞的那一瞬,玫大惊失色,恍惚间,心仿佛被掏空了一样。 当晚,铁虎和娜日来见爷爷八马,玫躲在暗处看得很清楚,爷爷生气的打了铁虎一个耳光,姐姐娜日抱着爷爷的双腿哭了起来,后来不知道爷爷对两个人说了些什么,铁虎好像很高兴,姐姐娜日也是面有喜色的样子。 玫是个很聪明的姑娘,一下子就想明白了事情的真相,自己的亲姐姐害了自己的心上人,而自己或许也算是一个帮凶。 玫很痛苦,可是她什么也不能说,只能偷偷地去黑石兀格的皮帐外徘徊,她看见心上人的身形日渐消瘦,而他的妻子们却各怀鬼胎,没人关心丈夫的死活。 黑石兀格的十几个妻子,有的是本部落长老的女儿,有的是从其他部落掠来的,尽管他夜夜征伐不休,可奇怪的是,至今也没有生下一儿半女。 如今黑石兀格重伤昏迷,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威风,他的妻子们也就没有了曲意逢迎的理由,有的想乘机逃走,有的想另觅靠山,就是没有人想到好好照料丈夫。或许对于她们来说,从内心里更希望黑石兀格早一点死去。 偌大的黑石部落里,真正挂念黑石兀格的人,可能就只有一个玫。 第3章 重生 张五哥搂着锄头,在田边的树荫下打了一个瞌睡,等他醒来的时候,却发现眼前一片漆黑,身体被重物压得无法动弹。 “救命!”张五哥下意识喊出这个词语后,却惊诧地发现,自己说的不是汉语,难道自己的舌头转筋了? “爸,妈,大姐,二姐,三姐,四姐,你们快来啊,救命啊!”张五哥的嘴里喊出一段野蛮人的语言。 四周静悄悄的,无人回应,张五哥崩溃了,活了二十二年,突然发现自己不会说汉语了,这以后还怎么找媳妇啊? 张五哥使劲的想动一动双腿,一阵巨痛传来,双腿好像都断了。 张五哥打算举起双臂,又是一阵巨痛传来,双臂好像也都骨折了。 “这他喵的是谁把我的胳膊腿都给打断了?”张五哥气急之下,翻着白眼晕了过去。 一个芝麻粒大小的黄色火焰,在张五哥的识海中缓缓升起,发散出一团柔和的黄光,渐渐地照射得整个识海中一片明黄。原始森林浓稠的夜色中,一切无形的存在都感知到了初生的黄色火焰,摄于它的威压而瑟瑟发抖。 清晨,乌鸦站在满是积雪的树梢上呱呱叫着,树下是一堆乱石垒成的坟墓。 张五哥被冻醒了,上牙和下牙激烈的碰撞着。阳光透过石头缝隙照射到他的脸上,他这才发现自己是被一堆黑色的石头给压住了。张五哥努力地挣扎了一下,发现除了四肢剧痛,身子却没有半点动弹。 “这么好的石头,不拿去砌猪圈,压我这个大活人,这算什么事啊?”张五哥抱怨着,肠子咕得叫了一声,胸口处被石头压得隐隐作痛。 一阵踏雪地脚步声由远及近,在坟前停了下来。 张五哥眯着眼睛,透过石头缝隙努力地向外张望,由于角度的原因,只能看到头部以下的身形,从堪堪一握的双峰,以及笔直诱人的大长腿来判断,来的人绝对是个妹子。 “救命!救命啊!”张五哥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声呼喊着。 黑石兀格被埋葬之后,玫每天都要来坟前驻足良久,似乎这里才是她的家,只有在这里她才能感觉到自己还活着。 “黑石兀格,你还活着?太好了。”玫瘫倒在地上,双手扒开压在张五哥身上的石块,看到一张瞪着双眼、苍白瘦削的脸庞。 “大妹子,多谢你救了我。”张五哥发现眼前姑娘的打扮有些怪异,一头栗色的长发,穿着紧身的皮衣,身后背着弓箭,腰间的皮带上还插着一把白色的匕首。更奇怪的是,这姑娘看自己的眼神有些不正常,就好像四姐望向英武的民兵连长一样。 “呃……咳咳……,大妹子你叫什么名字啊?”张五哥在陌生姑娘的面前一向很腼腆,声音局促地问道。 玫脸上的喜色凝住了,心里有些失望也有些委屈。“原来他连我是谁也不知道,我只是个无足轻重的人。” 玫轻轻地擦掉张五哥脸上的尘土,说道:“黑石兀格,我叫玫,是长老八马的孙女,娜日的妹妹。” “我是黑石村第二生产大队的张五哥,你是哪个村的?”张五哥的脸红得像个猴屁股,这个姑娘也太大胆了,光天化日之下,就敢摸陌生男子的脸,就算是两口子在外面也不能这么亲热啊,不过这种被女孩抚摸的感觉,确实是很美妙。 张五哥从出生以来,除了四个姐姐,基本没怎么接触过年轻的姑娘,用黑石村的话来形容,张五哥就是个雏儿。 张五哥暗爽之后,又发现不对劲,这姑娘说的话叽里咕噜的,更邪门的是,自己竟然听懂了这叽里咕噜的话中含义。 “我撞鬼了!”张五哥下意识地就要站起来逃跑,不过如今的这副身板实在是太衰了,好像一阵风就能吹倒,惊悸之下,又晕了过去。 “黑石兀格,你怎么了?”玫见张五哥晕倒,惊呼了一声,随即将他抱在怀中。 娜日披着一袭白色的狐裘,从隐身的树后走了出来。“玫,原来你也有心上人,不过可惜,你的心上人现在成了一个废物。” “你怎么来了?”玫心里一惊,紧紧地抱住昏迷的张五哥。 “我亲爱的妹妹这几天不高兴,总是一个人偷偷地跑出去,我担心你碰到森林里的雪魔,就偷偷地跟了过来。”娜日满脸都是亲切的笑意,向前走了几步,接着又说道:“黑石兀格又活了过来,这对长老们来说,可真是天大的一个坏消息!”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玫罕见的对姐姐厉声说道。 娜日微微愣了一下,随即说道:“是啊,我亲爱的妹妹可是一个聪明的姑娘,什么也瞒不了你。不过你或许应该感谢我这个姐姐,如果不是我,黑石兀格怎么会注意到你?你也不会有机会把心上人搂在怀中。” 玫缓缓地将张五哥放在地面上,爱恋地看了一眼,站起身来,森然说道:“黑石兀格是个英雄,你是条毒蛇,而铁虎不过是一条狗,你们不敢堂堂正正地挑战黑石兀格,只会用一些卑鄙的手段,图腾终将会惩罚你们的罪恶。” 娜日讥诮地说道:“图腾?哈哈,如果图腾真的存在,那我们野蛮人就不会被弗撒人打败了,我们就不用像老鼠一样躲在这该死的荒原上。我亲爱的妹妹,你还是像小时候一样天真可爱。黑石兀格只是个愚蠢狂妄的笨蛋,笨蛋是不配活下去的。” 娜日说完之后,双臂微微地一抖,两柄白骨小刀就从袖口中滑出,握在双手之中。 玫将张五哥挡在身后,咬着嘴唇说道:“姐姐,我不会让你杀黑石兀格的。” 娜日说道:“玫,我们是一家人,你为什么要帮一个外人?你不记得小时候,是谁帮你洗脸穿衣?是谁教你打猎射箭的?你如果阻挡我,就是和家族作对,我想爷爷如果知道了,也不会饶恕你的。” 玫好像下定了决心,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缓缓拔出腰间的匕首,反握在右手中,紧紧地盯着娜日。 娜日叹息了一声,说道:“看来我亲爱的妹妹也变成了一个笨蛋。”说完之后,身体向前疾冲,手中双刀毫不留情地刺向妹妹的胸口。 玫身形一侧,躲过双刀,手中的匕首顺势向娜日的咽喉处划去。 娜日对妹妹的匕首不躲不闪,手腕一转,双刀迅疾地刺向玫的双眼。 玫本以为自己的匕首会逼退姐姐,见到姐姐选择同归于尽的打法,以玫的身手,完全可以在娜日刺中自己之前,就划破她的喉咙,不过玫终究是心软,无法狠下心来伤害自己的姐姐。 电光火石间,玫的匕首在中途回撤,打算封住刺来的双刀,不料娜日诡魅的一笑,右腿从狐裘中探出,闪电般踢在玫的腹部。 玫一下子被踢倒在地,娜日又连续出脚,重重地踢打在她的身上。 玫的匕首从手中脱落,身子痛得弯了起来,不过却没有发出一点吃痛的声音。 娜日得意的一笑,说道:“我亲爱的妹妹,你一点也不像爷爷的孙女,爷爷从小就告诉过我们,一旦出手,便不容情。你的好心肠不但害了你自己,也害了你的心上人。不过你放心,我会把你们两个笨蛋埋葬在一处的。” 玫的嘴角全是鲜血,挣扎着要从地上爬起来,可是全身的力气仿佛都被抽干了,怎么也爬不起来。 娜日走到张五哥的身边,看着这个昏迷的男人,曾经健壮的身躯,才不过一个月的功夫,已经消瘦得好像一具骷髅。 “你如果不把我当成一个玩物,而是全心全意的爱我,我会辅佐你成为野蛮人的王,不过你没有这个机会了。” 娜日举起白骨小刀,对准张五哥的心脏处就刺了下去,正在这个时候,异变突生。从张五哥的眉心处飙出一点黄色的火焰,盘旋着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火焰旋涡。 “灵魂,吞噬!” 娜日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恐怖,就像一只小白兔,面对着嗜血的荒原狼,她觉得自己的灵魂正在慢慢地被火焰旋涡所吸引,一点一点的从自己的身体中剥离出去。 娜日想逃,可她的身体已经僵硬得不受控制,更为羞耻的是,在莫名的威压下,她竟然失禁了。 玫趴在地上,眼前发生的一幕,让她恐惑不安。 黄色的火焰欢快地盘旋着,似乎对娜日新鲜的灵魂很满意,它现在还很弱小,需要吞噬灵魂来壮大自身。 娜日的灵魂脱离了躯体,像飞蛾一样投向了火焰旋涡,她的灵魂上缠绕着大片黑色的恶念和红色的欲念,还有无数驳杂不堪的念头,都将被黄色火焰燃烧为虚无,只剩下纯净的灵魂能量,然后被吞噬。 树梢上的乌鸦似乎受到了惊吓,扑啦啦扇着翅膀飞走了。 在娜日的灵魂即将进入到火焰旋涡的瞬间,张五哥突然睁开双眼,诈尸一样坐了起来,黄色的火焰瞬间停止了盘旋,急剧的缩小,随后消失在他的眉心处。 娜日的灵魂回归身体,如蒙大赦,尖叫着逃走了。 张五哥刚才做了一个梦,自己正给生产队的骡子喂草料,不知从何处飘来了一簇黄色的火焰,一下子就点燃了牲口棚,骡子惊到了,尥起后蹄就给了自己一蹶子。 “图腾之火!”玫满脸虔诚,双目中流出了激动的泪水。她终于想起,黄色的火焰和图腾柱上雕刻的花纹一模一样,部落中的巫师曾经讲过花纹的来历,那是能够毁灭一切又能创造一切的图腾之火。 第4章 漂流 张五哥被捆在一根浮木上,顺着冰冷湍急的河水漂流,他的眼睫毛上挂着霜,眼珠间或转动一下,证明他还没有冻死。 “黑石兀格,部落里有坏人要杀你,我们逃的越远越安全。如果从陆路上走,我背着你走不快,坏人会循着雪地上的脚印追上我们。你再坚持一下,天黑的时候,我们就可以上岸休息。” 玫全身都湿透了,头发一绺绺地贴在身上,双手抱着浮木,不时调整浮木漂流的方向。 对于姐姐娜日的性格和手段,玫再清楚不过,只要姐姐不死,她就不会放过黑石兀格,也许现在追兵已经出动了,正带着猎犬在后面搜寻,不过幸好黑石部落没有驯养猎鹰的传统,无法做到大范围地搜索。 玫是一个优秀的女猎手,有着丰富的追踪经验,自然也懂得如何隐匿踪迹。她和张五哥在河里漂流了快一天,凭着她的经验,即使身后真的有追兵,也很难再追上了。 冰冷的河水在峡谷中奔涌,两岸白雪皑皑,没有一丝人烟。 张五哥眼神空洞,手脚已经冻得麻木,只有胸口处还尚存一是温热。他很希望自己是在做梦,可惜这个想法是错误的。他多次狠狠地咬自己的舌头,大脑都清楚地感觉到剧烈的疼痛感。据村里的王大仙讲,阴间有十八层地狱,其中一个是寒冰地狱,小鬼会把罪孽深重的坏人扔进冰水里挨冻,并且永世不得超生。 张五哥看了看四周,觉得自己就是在寒冰地狱里。他努力的反省着,除了小时候调皮捣蛋,长大之后可一直是本本分分的,从来没做过什么坏事,也没欺负过谁。在黑石村里,谁都知道张五哥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小伙。 “天老爷啊,你为嘛把我送到这个鬼地方,让我受这么大的罪。我要是回不去,谁给我的爹妈养老送终?二姐夫脾气不好,他要是喝醉了打二姐,谁给二姐撑腰?” 张五哥的内心充满了绝望以及对亲人的思念,一行行泪水从他的眼眶中滚出。 玫听到哭声,扭头一看,不禁惊呆了,她从来没有想到,勇猛霸道的年轻首领竟然像小孩子一样,也会哭鼻子,而且表情还是这么的无助。 “他从小没有爸爸妈妈,以前的刚强都是逼不得已装出来的吧。” 玫爱怜地擦掉张五哥眼角的泪水,像大姐姐哄小弟弟一样,柔声说道:“你要是心里不快活,就大声地哭出来吧。” 张五哥闻听后,放声痛哭。他对玫的感觉很复杂,自从来到这个鬼地方,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玫,是玫从石堆里面就救出了他,也是玫把他背到河边,然后五花大绑,扔进冰冷的河水中。 “这里是不是十八层地狱?”张五哥抽噎着问道。 玫听不懂张五哥的话,用手摸了摸张五哥的额头,一片冰凉,没有发烧啊。“也许被图腾之火加持后,他的意识还有些不清醒吧。” 黑石部落的巫师每次向图腾祈祷之后,都会四肢抽搐,嘴角流着口水,说着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话语,和张五哥现在的状态很相似。 “你到底是人还是鬼?”张五哥又问道。 “黑石兀格,我是玫,当然不是鬼。”玫很认真的回答。 “你是骗我的吧?”张五哥的眼泪又流了出来,他从来没见过玫这样打扮怪异的姑娘,也很确定玫不是黑石村或者周边村的人。 “你怎么知道我是黑石村的?还知道我叫五哥。” 张五哥的家乡有个传统,新生儿出生以后,孩子的父亲要用听到的第一个词语给新生儿起名字。 张五哥出生的那一天,他爹张扁担走出门外,正好碰到两个庄稼人边走边聊,其中一个说道:“五哥,该往地里送粪了。”于是,张五哥的名字就诞生了,不过他应该感到庆幸,如果他爹晚出门几秒钟,说不定他的名字就和粪有关了。 “你是黑石兀格,我从小就知道啊。”玫笑了笑说道。 “是五哥,不是兀格。”张五哥看到玫呼出的气凝结成了白雾,心里面有些相信玫不是女鬼了。鬼应该没有呼吸,他对于这点很确信。 天快黑的时候,玫带着张五哥在一处浅滩上了岸,将他平放在一处背风的地方,然后找了一些枯树枝,用火石敲打出火星,生了一堆火。 “真暖和啊!”张五哥贪婪地烤着火,如果四肢灵便的话,他恨不得将火堆拥在怀里。 玫四周察看了一番,确定没有危险之后,才返了回来。她见张五哥像毛毛虫一样在火堆边蠕动着,不禁莞尔一笑,随即解下弓箭和匕首,又脱掉自己湿淋淋的衣服,露出一副白皙高挑的酮体。 月光清冷,火光摇曳,张五哥一下子看得清清楚楚,然后在他震惊的目光中,玫也脱下了他身上的衣服,又将两个人的湿衣服都架在火上烘烤。 张五哥大脑一片空白,他从小所受到的教育,让他无法理解眼前所发生的情形。“我这是被妹子占了便宜,还是我占了妹子的便宜?” 过了好大一会儿,张五哥才回过了神,他慌忙闭上眼睛,什么也不敢看,觉得口干舌燥,心跳的像打鼓一样。 对于野蛮人女子来说,在男子面前裸露身体,似乎并不是什么难为情的事情。按照野蛮人的传统,夏季男女可以一起在水塘里洗澡,外出打猎的时候,如果不小心被雨淋湿了,异性伙伴可以一边脱了衣服烤火,一边大大方方地交谈,这是很正常的事情。野蛮人不是虚伪的弗撒人,他们内心是干净的,才没有那些毫无用处的礼法。 第一次和心上人独处,玫的内心其实有些紧张的,看到张五哥羞赧的样子,不由得放松了心情。她又往火堆里扔了些枯树枝,火一下子烧得旺了起来,飘起的火星围绕着她和张五哥盘旋。 张五哥曲着身子,双手捂着下面,胸腹处向着火,脊梁却冻得冷冰冰的,他很想翻一个身烤烤后背,可又担心把屁股暴露在玫的视线中,正犹豫的时候,玫将他赤条条的身子抱在了怀中。“一会儿把火堆移开,在烧热的地面上铺上树枝,睡在上面就不会冷了。” 张五哥什么也没听到,只觉得一片温香软玉,浑不知身在何处,他忘记了寒冷,忘记了四肢的疼痛,迷迷糊糊地睡去了。 天亮的时候,张五哥发现自己穿着干爽的袍子,正躺在一堆还有着余热的树枝中。 玫踏着积雪,从远处走过来,一手拿着弓箭,另一手拎着着只野兔。 “你醒了?”玫抖了抖身上的落雪,笑吟吟的问道。 张五哥有些窘迫,如果按照黑石村的规矩,未婚男女一旦睡在一处,就一定要结婚,否则就是耍流氓,但是他觉得自己的情况很特殊,自己好像是被妹子给睡了,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难道向妹子要彩礼,然后再倒插门入赘到女方的家里?张五哥是家中独苗,入赘的事情想也不用想,他爹是绝不会同意的,可到底要如何做,张五哥很困惑。 玫利落地剥掉野兔的皮,掏出内脏扔进河里,用匕首切下来一块血淋淋的肉,递到了张五哥的嘴边。 在野蛮人看来,外出狩猎的时候,野兔松鸡之类的小猎物,不值得费工夫烤来吃,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切成块生吃。 张五哥从来没有吃过生肉,本能地就要拒绝,可新鲜血肉竟是那样诱人,让饥肠辘辘的他好像不受思维的控制,一口咬在嘴中嚼吃了起来。 张五哥觉得生兔肉异样的甘美,吃了一块之后,便停不下来。玫不住的割肉,他大口的吞咽着,肚子好像是个无底洞。 没一会儿的功夫,野兔肉都被张五哥吃下了肚,竟然还有些意犹未足。“真对不住,肉都让我给吃了。” “吃饱了么?”玫见张五哥喜欢自己猎到的食物,心里面十分高兴。 “饱了!”张五哥不太会撒谎,红着脸说道。 玫示意张五哥躺好,用手摸了摸他身上的伤处,皱着眉说道:“你右腿的骨头没长好,如果不打断了重新接骨,以后会跛脚的。” 张五哥问道:“你会接骨么?” 玫说道:“我给狗接过骨头,没有给人接过。” 张五哥闻听之后,倒也不以为忤,他们村的赤脚医生之前就是兽医,给牲口看病和给人看病,想来也差不多吧。 “那就打断了重接吧。”张五哥闭上眼睛,坚定地说道。 玫捡起一块鹅卵石,用力地砸在张五哥右腿上。 嗷的一声,张五哥疼得坐了起来,他其实很想效仿关二爷刮骨疗伤时的风轻云淡,可惜英雄不是那么好当的,真他喵的疼啊。 “断了么?”张五哥问道。 “没有,刚才砸歪了。”玫第一次给人接骨,手法还是不太熟练。 张五哥疼得直喘粗气,见玫面有惭色,安慰道:“我不怕疼,你放开胆,一次砸不断,就多来几次试试。” 玫本来心里有些忐忑,听了张五哥的鼓励后,才渐渐平复了心神。“黑石兀格,你把右脚搭在我的腿上,这样悬空着,容易砸断。” 张五哥本来不好意思,可是见玫大大方方的样子,自己再扭扭捏捏就不像个男子汉了,于是一咬牙一横心,将右腿架在了玫的大腿上。 玫换了块更大的鹅卵石,仔细瞄了瞄才砸了下去,这次效果不错,一下子便将已经长好的骨折处打断了。 张五哥又是嗷的一声惨叫,满头都是豆大的冷汗。 玫重新接上了骨头,又用木棍将断骨处固定好,说道:“黑石兀格,你比黄黄强多了,我给黄黄接骨的时候,它身子动来动去的一点也不老实。” “黄黄是谁?”张五哥问道。 “黄黄是条狗,鼻子可灵了。”玫回答道。 第5章 初食 玫背着张五哥在雪地里艰难前行,偶尔踏断一根枯树枝,发出喀嚓的声音,惊得几只松鸡冲天飞起。 张五哥这几日吃得饱睡得好,脸色也红润了起来,就是手脚不太方便,像便溺这样的羞事还需要玫的帮忙,不过他已经想开了,人家姑娘都没有计较,自己做什么脸红脖子粗的样子,大不了以后手脚利索了,姑娘要是不嫌弃,就娶她当老婆。 四周是一片高大笔直的松树,松针翠绿,沉甸甸的松塔压得树枝都弯了下来。 玫在一株松树旁停了下来,望着树干上新鲜的爪印,满脸都是警惕之色。“黑石兀格,这是熊的爪印。” 张五哥从玫的背后探出头看了看,五道长长的爪印就像凿子刻出来似的,顿时心里一惊。他没有见过熊,不过听村里的老人讲,熊这东西,不仅力大无穷,而且能上树会游泳,特别是舌头上还长着倒刺,它要是在你脸上舔一下,那脸上的皮肉就全都没了,只剩下白森森的骨头。 玫是个女猎手,倒不是害怕熊,她只是觉得奇怪,现在已经是冬季,熊不去冬眠,怎么会出来活动。 在荒原上,熊在夏季会大吃大喝,将身体吃得又肥又胖,等到了大雪纷飞的冬季,熊就会找个树洞或者地穴,钻进去冬眠。 野蛮人在冬季也会猎杀冬眠的熊,一般是十几个猎手一起出动,猎犬会找到熊睡觉的地方,然后一个人负责弄出噪音将熊吵醒,被惊醒的熊会变得异常狂暴,其他猎手会在熊刚爬出来的瞬间,用石矛一起刺熊的心脏。如果没有刺中心脏,那就会变得很麻烦,一般野蛮人会让猎犬群拥而上,和熊缠斗,然后大家在四周找机会刺熊的要害部位,一般这个过程会持续很长时间,而且就算最后熊被猎杀,猎犬也很可能会伤亡殆尽。 “你把我放下,你自己走吧。”张五哥不想拖累玫,如果遇到熊,自己现在毫无反抗能力,一个人死,好过两个人一同送命。 “我回不去了,我也不会丢下你。”玫坚定地说道,她握了握手中的弓箭,又对张五哥说道:“我以前经常一个人杀熊,你放心吧。” “你还说你会接骨呢?”张五哥扁了扁嘴,小声嘀咕着,他根本不相信玫所说的话。 “真的,我不骗人的。”玫的表情特别真诚。 “那你是怎么杀熊的?”张五哥好奇地问道。 玫举起手中的弓箭,在张五哥的眼前晃了晃,说道:“我把箭射进熊的耳朵里,它一下子就死了。” 玫手里的弓箭,箭头是用兽骨打磨而成的,张五哥感觉这样简陋的骨箭可能连熊的耳屎也射不穿,再说熊也不会老老实实站着不动,让你用弓箭射进耳朵里吧。 玫见张五哥不相信,笑了笑,也不再辩解,背着他继续向前走。 走了一会儿,在一片空地上,玫看见了一头黑熊的尸体,肚子上被咬开一个大洞,肠子流了一地,内脏都被吃光了。 玫将张五哥靠在一颗大树上,自己拿着弓箭,小心翼翼地走上去查看。 这头死掉的黑熊有六七百斤重,脖子被咬断了一大半,只剩下一点皮肉还连着身体。雪地上有一条清晰的血迹,说明这头黑熊是从不远处的树洞中被拖出来,然后吃掉的。 在这一片森林中,熊和狼群就是处于食物链顶端的动物,不过狼群和熊都有固定的地盘,一般不会发生冲突。而且从遗留下的痕迹来看,并没有发生什么剧烈打斗,这头黑熊是在毫无反抗能力的情况下,被很轻松的杀死了。 “黑石兀格,我们绕路走吧。”玫并不鲁莽,对于不了解的危险,避开锋芒才是最好的办法。 张五哥见玫满脸凝重,问道:“是什么东西,能杀死黑熊?” 玫摇了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不过应该是很厉害的野兽,我也许打不过,咱们快走吧。” 张五哥自见到玫以来,还是第一次看到她有些惊慌的神色。 正在这个时候,一阵腥风传来,紧接着是一声巨大的咆哮。 张五哥头皮发麻,看到一头白熊从远处的灌木丛中走出,身形比牯牛还要大出许多,踏在雪地上的熊掌好像簸箕一样,探出的爪子尖锐异常,至少有十公分长。 张五哥毫不怀疑,只要挨上这头白熊的一巴掌,就会被打得骨断筋折。 “你快跑!”张五哥用头撞了一下玫,焦急地喊道。 “我跑了,你就死了。”玫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巨大的熊,足有普通黑熊两个那样大。而且荒原上的熊都是黑色的,这头白熊是从何处而来? 来不及细想,玫张开弓箭,嗖嗖两声,连发两只骨箭射向白熊。 白熊只是抬了抬前掌,就将一只骨箭拍飞,另一只骨箭射在白熊的胸前,却射不穿厚实的皮毛,啪的掉在了地上。 吼!一声咆哮,白熊血盆大口喷着热气,四肢着地向这边奔跑了过来。 “你躲在树后别动!”玫大声嘱咐了张五哥一声,便背起弓箭,迎着白熊跑了过去。 “喔呵呵,喔呵呵……”玫举起手臂一边舞动,一边大声的叫着,以吸引白熊的注意力。 白熊被玫激怒,昂着头人立起来,然后像一座小山一样,向玫扑了过来。 玫踏着雪快速的跑着,身后的白熊两眼一片血红,放出嗜血的光芒来。 “快跑啊!”张五哥心头一热,两眼涌出了泪水。 白熊身形巨大,可在雪地上奔跑的速度却一点也不慢,与玫的距离越来越小。 眼看着玫就要被追上,她突然爬上一颗高大的松树,白熊仰起头望了望树上的玫,变得一点也不着急,围着松树转了几圈,才慢悠悠地爬了上去。 熊天生就是爬树高手,爪子好像钢钩一样抓在树干上,随着它向上爬去,松树上的积雪扑簌簌地直往下掉。 “完蛋了!”张五哥见玫好似慌不择路爬到了树上,心里一凉,这下可是大大的不妙。 “大笨熊,来吃我!”张五哥扭动着身子从树后爬了出来,朝着白熊大声地喊道。 白熊听到声音,疑惑地停了下来,抱着树干望了望,见张五哥好像毛毛虫一样在雪地上蠕动。 “大笨熊,有种你来吃我,我比树上的柴火妞好吃!” 白熊自然听不懂张五哥说得是什么,它停下来,只是要判断一下,张五哥对它有没有危险。不过很显然,瘦成一把骨头似的张五哥,战斗力无限接近于零,对白熊而言,还不如一只蜜蜂有威胁。 白熊只是愣了一小会儿,又继续攀爬,向着玫追去。 这颗大松树有二十多米高,越往上爬,树干就变得越细。玫身子灵便,不一会儿就爬到了树梢上,往下一看,白熊的面孔狰狞可怖,正一点一点地接近树梢。 一阵寒风呼啸卷来,吹得松树摇摇晃晃,白熊停止攀爬,紧紧地抱着树干一动不动,生怕从松树上摔下来。 “黑石兀格,我让这只大笨熊给你跳个舞。”玫望着远处雪地上的张五哥大声喊道,随后大幅度地晃动树梢,整个松树的上半部分也随之摇动起来。 白熊胖大的身躯随着树干左摇右摆,好像一个不倒翁。 “完了,这娘们傻掉了!”张五哥心中十分绝望,他一点也不理解玫为什么要这样做,白熊四只爪子牢牢地抓住树干,照这样晃动下去,就算玫把自己晃晕了,白熊也不可能掉下树去。 树梢晃动的幅度越来越大,玫突然借着弹力一跃而起,像一只大鸟一样,落到了旁边的松树上,然后手足并用,飞快地从树上爬了下来。 白熊看了看树下的玫,屁股朝下,慢悠悠地一步一步往下退。 “傻娘们,你还不快跑!”张五哥心都要跳出来了,大声地提醒着。 玫好像没有听到张五哥的话,从背后解下弓箭,一动不动地盯着往下爬的白熊,就在白熊后腿刚要落地、两个前掌还抱住树干的时候,玫一步赶上去,张开弓箭,一箭就射进白熊的耳朵中。 白熊疼得发出一声地动山摇的咆哮,一下子摔倒在雪地上,随即又摇摇晃晃地爬了起来,好像喝醉了一般,抡着巨大的熊掌向玫扑过来。 玫只轻盈的一跳,便躲开了白熊的攻击,喀嚓一声,熊掌拍断了一株大腿粗的小树。 张五哥看得呆了,原来这娘们真能把弓箭射进熊的耳朵里,并没有吹牛。 白熊已是强弩之末,一扑不中,扭转身又接连扑了几次,都被玫灵巧地躲了过去。 约莫过了一顿饭的时间,白熊嘶吼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趴在雪地上一动不动。 玫拄着长弓,大口地喘息着,浑身都是冷汗。这头白熊是她平生仅见,刚才拼死一搏,耗尽了她全部的体力和心力,所幸图腾保佑,她杀掉了白熊。 只休息了片刻,玫双膝跪倒在雪地上,两手高高举起,虔诚地祷告:“伟大的图腾,感谢你赐予我白熊的血肉和皮毛,我将白熊的灵魂奉献给你,愿你保佑我们远离一切灾厄!” 张五哥劫后余生,听了玫的祷告之后,突然感觉一阵来自灵魂深处的兴奋。一点黄色的火焰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张五哥的眉心处,又幻化为无数细小的火蛇,扭在一处盘旋着,形成了一个火焰旋涡。 白熊刚刚死去,灵魂并未消散,嗖的一下便被吸到火焰旋涡之中,几个呼吸之后,便消失不见。 黄色的火焰好像吃了一剂大补药,盘旋的越来越快,发散出的黄光越来越浓,渐渐笼罩了张五哥的全身。 张五哥双目中一片黄色,一个声音在他的脑海中响起:“以吾之名,赐汝图腾之力!” 第6章 融合 张五哥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他站在浩大的虚空中,看到无数星球大小的黄色火焰围绕着他旋转。 每一个黄色火焰就是一个世界,有无数的生灵在其中繁衍生息。 黄色火焰越转越快,形成了一个个黄色的光圈,而张五哥便是这无穷光圈的中心。 画面一转,黄色火焰又汇聚在一起,组成一个巨大的人形,气势威压万界,容貌却与张五哥一模一样。 “你是我?”张五哥愕然问道。 “我不是你,你是我!”火焰巨人的声音无比宏大,仿佛能穿透过去、现在以及未来。 “那么我是谁?”张五哥又问道。 “你就是你!你将统一一切,又在一切之中!” 张五哥不解,火焰巨人却缓缓地向他走来,慢慢地与他合二为一。张五哥只觉得一股浩瀚无比的意念融合在他的脑海中,他变得无所不见、无所不闻、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我是谁?”张五哥睁开眼,发现自己是在一个熊皮帐篷中。 玫坐在张五哥的身边,见他睡醒了,说道:“你是黑石兀格,黑石部落的首领,荒原野蛮人中的英雄!” 张五哥闻听之后,手抚摸着白色的熊皮,低着头久久无语。 “玫,以后你不要叫我黑石兀格,就叫我五哥吧。” “五哥?”玫的语调有些怪,不过她的心中十分高兴,相处这么久,张五哥还是第一次叫她的名字。 按照野蛮人的规矩,只有首领才能在本名前面加上部落的名称,比如黑石兀格,黑石是部落的名称,兀格才是本名。玫一直称呼张五哥为黑石兀格,是出于一种怜爱的心态,担心他接受不了现实。玫觉得自己想错了,自己的心上人毕竟是个心胸豪迈的英雄,怎么会计较名头的叫法,自己的那点小心思真是可笑。 “你救过我两次,我会报答你的。”张五哥郑重地说了这句话之后,脸上突然红了起来,他其实想接着说,你要是不嫌弃我,我就娶你。不过年轻人脸皮嫩,这样的话终究是说不出口。 “我不用你报答,我心甘情愿做的!”玫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了出来,没有一点羞怯之意。 张五哥更加不好意思了,人家姑娘一片真诚,施恩不图报,自己却是一肚子的鸡零狗碎。其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很正常的想法,不过张五哥受到的教育比较保守,觉得这样的想法近乎于耍流氓。 “什么玩意儿!”张五哥心中暗骂自己,觉得还不解气,抬起右手打了自己一个耳光。 玫很奇怪的看着张五哥,好像发生了十分异样的事情。 “那个……我打蚊子呢!”张五哥脸上讪讪的,胡乱解释着。 “五哥,你右胳膊的伤好了?”玫问道。 “应该好了吧!”张五哥抬抬右胳膊,又晃晃左胳膊,一点问题也没有。 玫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挽起张五哥的衣袖仔细看了看,又摸了摸,果然胳膊上的伤都长好了。 张五哥被玫的手摸得心里痒痒的,脸上却是故作镇定。 “你把裤子脱了,我看看你腿上的伤。”玫满脸都是惊喜的颜色,好不避讳的说道。 “还是不要了吧!”张五哥双手拽着裤腰,一脸紧张地说道。 玫见张五哥不愿意脱裤子,心中不明白,不过倒也不勉强,用手掀起张五哥的裤腿,发现原来骨折的地方,已经完全长好了,连受伤的痕迹都看不出来了。 “你站起来走走。” 张五哥站了起来,一步便跨到皮帐的外面,绕着皮帐前的火堆走了几圈,这才停了下来,仰头望了望,只见明月高悬,漫天星斗闪烁。 “你完全好了,图腾保佑!” 在玫的记忆中,伤筋断骨虽然不致命,但对于野蛮人也是很重的伤,没有几个月的时间是无法康复的。张五哥好的这样快,这一定是图腾才能创造的奇迹。不过随即,玫的脸色就暗了起来,他的伤既然好了,大概就要返回部落了,以他在部落中的威望,重夺首领之位是很容易的事情,有许多人会因此而死,其中就包括姐姐娜日和爷爷八马。 玫的心思很复杂,问道:“五哥,你打算什么时候回黑石部落?” “我不回去了。”张五哥看着夜空,好半晌才说道。 “那你打算去哪?”玫脸上的颜色似乎活泛了一些。 张五哥用手指着黑沉沉的远方,问道:“那边是什么地方?” 玫摇了摇头,说道:“我也不清楚,听说森林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冰洋,冰洋里的大鱼都长着角,一口就能吞下一只小船。” “我想去冰洋看看,你要和我一起去么?”张五哥扭过头,对着玫问道。 玫一下子变得高兴起来,说道:“好啊,我也想去看看冰洋里的大鱼!” 张五哥不禁大笑了起来,笑声中气十足,在冬夜里传出很远。 “哎,你小声一些,小心把狼群引来!”玫连忙捂住张五哥的嘴,满脸紧张地说道。 “这里有狼么?”不知为什么,张五哥心中毫无畏惧,好像狼对于他来说,就像蚂蚁一样微不足道。 “怎么没有?狼群可比熊厉害多了,有时候冬天下大雪,狼群在森林里找不到吃的,就会去吃部落中的人。有些小的部落,抵御不了狼群的袭击,就会被全部吃光。” “噢。”张五哥嘴中应和着,目光却在四下搜寻着。 “你在找什么?”玫问道。 “肚子饿了,我想吃烤熊肉!”张五哥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玫指着一处雪堆说道:“白熊被我剥了皮,埋在雪里了,现在应该冻得结实了,切肉下来可不容易。” 张五哥饿急了,不等玫说完,便走过去扒开雪堆,用手弹了弹里面的熊肉,果然冻得硬邦邦,好像石头一样。张五哥曾经听说,熊掌一种是很珍贵的美味,在古代的时候,只有达官贵人才能享用。自己面对着这么大一只白熊,却是无法吃到嘴里,真是可惜! 张五哥抓住一只熊掌,很随意的一撕扯,咔的一声,竟然将熊掌给硬生生掰了下来,顿时心中大喜,又如法炮制,将剩余的熊掌都给撕了下来。 玫见到张五哥空手撕下熊掌,如撕烤鸡一般,这么大的手劲可是从来没见过,也没有听说过,满脸都是敬仰之色,赞叹说道:“五哥,你好大的手劲!” 张五哥被夸得不好意思,走回来说道:“天天在地里干活,手劲自然就大了。”说完之后,将熊掌都穿在木棍上,架在火堆上烤了起来,过了一会儿,熊掌烤的金黄,滋滋的冒着油水。 张五哥拿起一只烤熊掌咬了一大口,顿时满嘴浓香四溢,他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差点儿把舌头也吞了下去。“太好吃了,你也尝尝!” 玫笑了笑,挑了一只烤熟的后脚掌,用匕首切着肉,一片一片吃了起来。 玫只吃了小半个熊掌便饱了,张五哥却是连吃了三个熊掌还是意犹未尽,最后把玫剩下的半个熊掌也吃了下去,这才感觉肚子吃饱了。 张五哥用手抚摸着肚子,打了个饱嗝说道:“这烤熊掌比生兔肉好吃多了,你怎么不多吃一点?” 玫用树枝拨弄着火堆,说道:“这头白熊可能是冬眠的时候饿醒了,才会去吃其它的熊。熊冬眠的时候,一只手掌会垫在屁股下面,有的熊习惯用左手掌,用的熊是用右手掌,也不知道这头白熊是用哪只手掌?” “大概是用左手掌吧!”张五哥想了想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玫问道。 “我吃白熊左手掌的时候,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张五哥回味着,准确的说,白熊左手掌有一种掺杂着臭豆腐香气的味道。 “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张五哥问道。 “本来是想告诉你的,后来看你吃的那么香,就不想说了。”玫很平静地回答道。 “那为什么后面又告诉我了?” 玫说道:“我觉得不应该骗你,所以就忍不住告诉了你。” 张五哥挠着头皮,他有些搞不清玫的思路。其实对于具有臭豆腐香气的白熊左手掌,张五哥倒没有什么不适之感,这算什么屁事,在他的印象中,驴板肠要是洗的太干净,卤出来反而不好吃,吃的就是那个味! “你去睡吧,我来守夜!”张五哥抱着膝盖坐在火堆前,对玫说道。 玫这一向都没有休息好,见张五哥身子已经痊愈,也就不再拒绝,说道:“要是有异常状况,你就叫醒我。” 张五哥摆了摆手,说道:“你放心睡吧,不会有什么状况。” 玫钻进熊皮帐篷中,不一会儿便传来轻微地鼾声。 四周静悄悄的,银白色的月光洒在松林中,斑驳的树影稀稀疏疏的映在雪地上。 张五哥闭上眼,感觉到脑海中有一点黄色火焰静静地悬浮着,散发出一团明黄色的光晕滋养着他的灵魂。 张五哥心意一动,黄色火焰便浮现在他的眉心中,好像他的第三只眼睛。 十几只荒原狼闻到了熊尸的血腥味,在松林中徘徊,眼睛在夜色中发出绿油油的光,好像一团团的鬼火。 黄色火焰欢快地跳跃着,有一种本能让它迫不及待地要去吞噬荒原狼的灵魂,不过没有得到张五哥的命令,它就不能越雷池一步。 “去吧。”感受到黄色火焰的躁动,张五哥看了看远处的荒原狼,轻声吩咐着。 黄色火焰得到了允许,好像一道流星,眨眼间就来到了松林中,只是在十几只荒原狼头顶盘旋了几下,荒原狼便全部悄无声息地倒在雪地上。 黄色火焰好像一个吃到糖果的小孩,高兴地回到张五哥的眉心处,跳动了几下便消失不见。 张五哥感觉到黄色火焰回到了他的脑海中,似乎壮大了几分,又似乎毫无变化。 “以后只许吃坏人,切不可伤好人!”张五哥自言自语地说道。 第7章 黄金 我是黑石村的,黑石村第二生产大队,我叫张五哥,张弓搭箭的张,五六七八的五,哥德巴赫的哥。 我现在来到了奥斯大陆,与我同行的女孩叫玫。我怀疑玫喜欢我,可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喜欢我。难道是因为我姓张?村里人都说嫁给姓张的好,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 张五哥步履轻健,背着白熊皮和几十斤的熊肉,大步走在雪地里。 身后的玫手中拿着弓箭,额头已经见了汗,有些跟不上张五哥的步伐,不过她是个倔强的姑娘,不会轻易叫苦,只是咬着牙坚持着。 张五哥回头望了望玫,问道:“你累不累,要不要休息一会儿?” 玫胸口上下起伏着,擦了擦额头的汗,说道:“不累,以前在荒原上追野驴,我能一口气追上一整天。” 张五哥心思质朴,不懂得女儿家喜欢口是心非,便信以为真。他痊愈以后,自觉体力大增,每天有用不完的精力,而且他也逐渐的想明白,可能再也回不去家乡了,索性便既来之则安之。 “玫,这么走没意思,咱俩换着唱歌怎么样?”张五哥以前在生产队劳动的时候,有时候大家就你唱一首歌,我唱一首歌,听着听着就忘记了劳累。 玫的喉咙又干又渴,像着了火一样,说道:“我不大会唱歌,你先唱吧。” 张五哥想了想,咧着嘴大声唱道:“正月里那个说媒,二月里定。三月里交聘礼,四月里迎。妹妹见了哥哥哟,说不完的话。咱们俩人死活哟,长在一搭。” 张五哥的声音像破锣一样,震得四野回声,硬是将一首情歌唱出了慷慨豪迈之意。 玫大概听懂了歌词中的意思,问道:“两个人既然互相喜欢,为什么不能立即在一起?做什么那样麻烦,还要说媒交聘礼?” 张五哥挠了挠头,他其实也不知道为什么,只好硬着头皮说道:“这个……这个是规矩吧,大家都要按着规矩办事的。” 玫说道:“我觉得这样的规矩不好,如果不照着规矩来,那两个人就不能在一起?” 张五哥被问得七荤八素,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忽然想到自己的四姐,明明喜欢英武的民兵连长,可因为和邻居定亲在先,就只能夜晚蒙着被子偷偷的哭。 “也许这些规矩不好,可又有什么办法?”张五哥喃喃地说道。 “规矩不好,就杀规矩!”玫斩钉截铁地说道。 张五哥想了想,点着头说道:“对!规矩不好,那就杀他娘的规矩!”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突然间都大声笑了出来。 又走了两里路,前面是一片开阔的山谷,谷底的小溪蜿蜒曲折,水面上飘着白色的雾气,水声哗啦啦地响着。 张五哥远远望着,发现小溪中忽隐忽现,闪着金色的光芒。 玫高兴地向小溪奔了过去,掬起一捧水尝了尝,只觉得甘甜可口,而且溪水竟然是温的,一点也不寒凉。 玫喝了个饱,又往随身的皮囊中灌满了水,摇着胳膊喊道:“五哥,这水是温的,你快来看看。” 张五哥走到溪边,用溪水洗了洗脸上的汗水,说道:“这水说不定是从温泉中流出的,咱们一会儿顺着溪流,走到源头看看。” 玫点了点头,突然在溪水中看见了几只林蛙,连忙拔出一只骨箭,一下子就刺中了一只林蛙。 “好多林蛙,快来抓!”玫一边喊,一边用骨箭又刺中了几只又大又肥的林蛙。 张五哥听见玫的喊声,刚要一起去捕捉林蛙,却被河床上的一粒金色的东西给吸引了,捡起来看了看,又放到嘴里咬了咬,顿时喜形于色。“金子,是金子!” 玫只顾着捉林蛙,听到张五哥的喊叫声,头都没抬起一下。 张五哥将拇指大的金子收起来,又翻着河床上的石头寻找黄金,没过一会儿,竟然让他捡到了十几块或大或小的金子,其中一块天然的狗头金竟然有半斤多重。 “这要是换了钱,能给生产队买一辆拖拉机吧?”张五哥心头一阵兴奋。 玫将抓到的林蛙都串在骨箭上,看到张五哥抱着一堆金子,说道:“我早就看到了,金子有什么用?软绵绵的,既不能打造兵器,又不能当做食物吃。” 张五哥愕然,不甘心地问道:“金子在这里一点用处也没有?” 玫仔细地想了想,说道:“一点用处也没有!不过我听说,苏鲁部落的人喜欢给奴隶套上黄金项圈,以示区分。” “奴隶戴黄金项圈?”张五哥的价值观碎了一地,又问道:“那部落里的女孩不喜欢黄金做的首饰么?” “不喜欢!”玫回答地很肯定,又从脖颈处取出自己戴着的挂坠,是在一根皮绳上,系着一个花生米大小的黑色金属。 “这是陨铁,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铁块,我在野外捡到的,我们野蛮人喜欢坚硬的东西,对软绵绵的黄金不感兴趣。” 张五哥走上前去,伸出手摸了摸玫的陨铁挂坠,又仔细地看了看,上面似乎还有一些红色的铁锈,他感觉这陨铁和生产队钉马掌的铁疙瘩也差不了多少,凭什么在这里变得这么珍贵? “那你们为何不用陨铁做兵器?”张五哥问道。 玫说道:“陨铁太稀少了,整个黑石部落的陨铁都收集起来,也不够打造一把战刀。听族中的长老们说,只有野蛮人的王,才有资格使用陨铁打造的兵器,其他人如果擅自使用陨铁兵器,那就是大不敬的死罪。” 张五哥很无语,整个部落穷得连把金属菜刀也没有,却偏偏视黄金如粪土,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是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张五哥叹了一口气,将怀中的黄金一块块地都扔进溪水中,说道:“咱们顺着溪水去源头看看吧。” 小溪的两岸并没有冰雪,裸露的地面上长着青草,好像绿色的地毯一样。 张五哥和玫溯着溪水,又走过了几个山谷,发现在一处平地上,散落着无数大大小小的地热泉眼,这些泉水汇聚起来,便成为了一条小溪。 玫走到一处泉眼附近,热水汩汩地涌了出来,四周的石头摸着都是有些发烫。玫将穿成一串的林蛙放入热泉眼中,只一会儿的功夫,这些林蛙就全都煮熟了,玫取下一只林蛙递给张五哥,说道:“这些林蛙在夏天吃得又肥又大,到了冬天便不再吃东西,肚子里干干净净,就这样煮着吃,味道最好了。” 张五哥拿着林蛙左看看右看看,也不知道该如何下口。他在黑石村的时候,也吃过青蛙,不过那都是洗剥干净,切成小块,用热油和辣椒一起炒着吃。像这样整个煮熟的原生态吃法,他倒是第一次尝试。 玫微微一笑,说道:“五哥,你这样的大英雄,吃惯了大块的鹿肉、熊肉,从没吃过林蛙这样的小东西吧?其实林蛙的肉又嫩又香,你尝一下就知道了。” 玫说完之后,拿起一只煮熟的林蛙,整个的吞了下去。 张五哥咽了口唾沫,心中无比惊叹,像玫这样的小姑娘,竟然有如此强大的吞吐能力,他作为一个男子汉,当然不能落于人后,于是照葫芦画瓢,拿起手中的林蛙,一口就吃进了嘴里,顿时感觉软软嫩嫩的,而且这林蛙肚子里是一包油,入口即化,喷香喷香的。 “好吃!”张五哥好像发现了新大陆,眼睛冒着光,又连着整吞了几个林蛙。 “五哥,一会儿吃饱了,咱们找处水温不烫的温泉,一起洗洗吧。”玫望着张五哥,十分自然地说道。 张五哥正吃得来劲,闻听之后,惊得差点咬掉了自己的舌头。“这个……我不太想洗澡,你自己洗吧。” 玫还以为张五哥被人服侍惯了,不会自己洗澡,犹豫了一下,说道:“五哥,我都闻到你身上的臭味了,还是洗洗吧,我可以帮你搓背。” 张五哥脸红得像猴屁股,连连摆手拒绝,说道:“真的不用,我这个人不喜欢洗澡,有时候几个月才洗一次澡。” 玫的脸色冷了下来,说道:“五哥,你是不是看不起我?” 张五哥急忙分辨道:“哪有,你两次救过我的命,是我的恩人,我怎么会看不起你?” “那你为何不肯和我一起洗澡?”玫十分费解,对于野蛮人来说,男男女女在一处沐浴是很平常的事情。 张五哥好像被逼到了悬崖边上,退无可退,心一横,牙一咬,说道:“我身上太脏了,怕你嫌弃,要不就一起洗吧。” 玫这才笑了起来,说道:“原来是这样,是我错了,我还以为你看不起我呢。”顿了一下,玫又说道:“五哥,你真的不愿意再回到黑石部落么?那里有你十几个妻子,会把你服侍的很舒服,不像我,只会狩猎,一点也不会照顾人。” 张五哥咋舌问道:“我在部落里有十几个妻子?”当看到玫肯定地点了点头,又鬼使神差地问道:“是包办婚姻么?” 玫不解,问道:“什么是包办婚姻?” “就是夫妻间没有感情,不情不愿地在一起。”在张五哥的印象中,只有恶霸坏蛋才会有许多妻子,这些妻子大都不是出于真心,而是由于被逼无奈。 玫想了想说道:“你那些妻子都是被你抢来的,算是包办婚姻吧。” “我以前是个大坏蛋?”张五哥追问道。 “差不多吧。”玫回答道。 第8章 巨人 一个方圆两米左右的温泉中,张五哥和玫相对而坐。二人只有头部露出在水面上,脖子以下都沉在温热的泉水中。 水汽袅袅蒸腾,玫的脸蛋红扑扑的,好像一个红苹果。 如果站在野蛮人的角度,玫绝对算不上是一个美女,野蛮人喜欢丰满浑圆的类型。不过从弗撒人的角度出发,玫这样的白幼瘦绝对属于美女中的美女,非常满足他们病态的审美观。 豆大的汗珠顺着张五哥的脑门躺下,他的双腿紧紧并拢,两只胳膊抱在胸前,眼光有些飘忽,好像在看玫,又好像在看着天空中的白云。 哈的一声轻笑,玫说道:“五哥,部落里只有女人泡澡的时候,才会把胸脯沉在水下呢。” 张五哥不过是亦步亦趋,愣着问道:“那男人泡澡的时候,应该是什么姿势?” 玫笑着立起身子,将双臂左右张开,搭在温泉边的石头上,说道:“男人都是这个样子!” 张五哥看得呆了,暗骂了自己一句禽兽,低着头不再看玫。 玫看着张五哥出糗的样子,嘻嘻一笑,问道:“五哥,图腾之火为什么会选择你?” “图腾之火?你说的是这个玩意儿么?”张五哥意念一动,一点黄色火焰便出现在了他的眉心处。 玫没有想到伟大的图腾之火竟然召之即来,慌忙举起双手,虔诚地跪拜下去。当她抬起头的时候,发现图腾之火已经消失不见了。 张五哥对玫说道:“原来这黄色的火焰叫图腾之火,不是它选择了我,而是它回归了我。” 张五哥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讲,好像这种想法是理所当然的道理,早就印刻在他的灵魂中。 玫似懂非懂,不过她觉得张五哥在召唤出图腾之火的刹那,好像是变了一个人,具有一种难以言明的威严和气势。 “听爷爷讲,凡是得到图腾之火加持的英雄,都会成为我们野蛮人的王。”玫满脸都是崇拜的表情。 张五哥问道:“野蛮人的王?比公社书记还大?” 在张五哥的印象中,公社书记就是最大的官了,平时牛皮哄哄的生产队长见了公社书记也要点头哈腰,而且公社书记还不用干活,吃大锅饭的时候,可以端着碗蹲在灶台上,专门挑肉吃。 玫不知道公社书记是何物,骄傲的回答:“野蛮人的王是奥斯大陆真正的主人,凡是阳光照耀到的土地都属于他所有。” 张五哥说道:“那我可做不了这个王,全天下的土地都给了我,我就是不吃不睡也种不完,地要是荒着不种,那不成了败家子?” 玫一时语塞,想了想之后,说道:“五哥,你要是做了王,可以让别人给你干活,不必你亲自动手的。” 张五哥说道:“算了吧,我可安排不了那么多人劳动,要是收成不好,打下来的粮食不够分,那还不得吵翻了天。” 玫默然,良久点头说道:“你说得对,当野蛮人的王,哪有自由自在的好。” 张五哥和玫正说得高兴,一个高大的身形从不远处走了过来,手里还拎着一只剥了皮的荒原狼,找了一处地热泉眼,蹲下身在泉水中烫煮着狼肉。 “冰霜巨人!”玫扭头一望,急忙从温泉中跳了出来,几下就穿好衣服,张弓搭箭迎了上去。 张五哥不放心玫一个人,抓起地上的白熊皮,胡乱地披在身上,便跟了上去。 这个冰霜巨人大概有两米高,只在腰间围了一块兽皮,裸露出的皮肤是苍白色的,满脸的稚气,鼻子上还挂着两条亮晶晶的鼻涕。 “巨人,整个荒原都是野蛮人的领地,你为什么会来到这里?”玫面色冰冷,手里的骨箭对准冰霜巨人的心脏,大声地喝问。 “是啊,你以为这是你家啊,想唱歌就唱歌,想涮火锅就涮火锅?”张五哥晃着砂锅大的拳头,在一旁狐假虎威地说道。 这个冰霜巨人好像被吓了一跳,瞪着大眼珠看了看玫和张五哥,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哇的一声竟然哭了出来。 “喂,我说,我们也没怎么着你啊,你哭什么?”张五哥一下子变得很不好意思,他觉得这个巨人可能脑子有问题,欺负一个傻子可是大大的不应该。 冰霜巨人指着张五哥身上披着的白熊皮,哭着说道:“你杀了我的白熊,你赔我!” 张五哥满脸的歉意,说道:“原来白熊是你养的,那可真对不住了,不过它要吃我们,我们也只好杀了他。” 冰霜巨人用手抹了抹脸上的鼻涕和眼泪,站起身来,说道:“白熊是我从小养大的,最听我的话,你赔我一头一模一样的白熊来!” 玫很不满张五哥带偏了话题,跨前一步,追问道:“巨人,你为什么要闯入野蛮人的领地?” 冰霜巨人傻乎乎地说道:“是爸爸妈妈带我来到这里的,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里,我要骑着白熊回到冰原故乡,可是爸爸妈妈不允许我返回去。前几天刮起了暴风雪,我的白熊走丢了,我找了好久,没想到被你们给杀掉了,快赔我!” 冰霜巨人说完后,看了看张五哥身上披着的熊皮,气得两腮鼓鼓的,突然伸出蒲扇般的手,一把就抢了过来,抱着白熊皮又大声哭了出来。 张五哥光溜溜的站立当场,全身的肌肤与寒冷的空气来了个亲密接触,却并没有感到一点寒冷。自从融合了黄色火焰,他的身体似乎受到了某种神秘的改造,变得越来越彪悍威猛,寒风对于他来说,仿佛是情人的呼吸一般温柔。 “是谁欺负了我的儿子博哈特?” 随着一声怒吼,一个三米高的冰霜巨人骑着一头巨大的白熊,气势汹汹地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十几个表情愤怒的冰霜巨人。 “你儿子?”张五哥看了看领头的成年巨人,又看了看满脸泪水的小巨人,二者果然十分相像。 “博哈特今年十二岁,是我卡豋唯一的儿子,所有冰霜巨人都知道!”冰霜巨人卡豋从白熊身上跳了下来,两条石墩子一样的大腿踩得地面咚咚作响。 玫大声说道:“荒原是野蛮人的领地,不是巨人可以撒野的地方,我不管你们从哪里来,现在你们就必须离开!” 野蛮人并不惧怕巨人,曾经荒原上也存在着不少独眼巨人,可最后被野蛮人围杀的一个也不剩。巨人在野蛮人的眼中,不过是长得高壮一些,被箭射中也会流血,被砍下头颅也会死。 冰霜巨人卡豋低头看了看玫,用一只手点指着,说道:“小姑娘,请不要打断我的问题,是谁欺负了我的儿子?” 在野蛮人的传统中,用手指着别人说话,是一种侮辱,除非是奴隶,否则没有野蛮人会忍受这样的侮辱。 玫不等卡豋说完,一箭就射向他的胸口。 冰霜巨人卡豋不屑的一笑,伸出大手就接住了射来的箭,随即另一只手向着玫抓来。 张五哥本来是有一些歉意的,见玫有危险,顿时怒火上涌,想也不想,伸出右手便抓住了卡豋的手腕,喝道:“有话和我说,欺负女人算什么本事。” 冰霜巨人卡豋的手臂比张五哥的大腿还要粗,却被张五哥单手牢牢抓住,无法动弹一点儿。 “好大的力气!”冰霜巨人卡豋不由得赞叹一声,他本来没把眼前的光屁股野蛮人放在眼中,现在却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对手。 “咱们两个比比力气。”卡豋来了兴致,猛地全身发力,手臂上青筋暴起,一下子就粗了几圈。 张五哥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虽然性子谦和,可骨子里自有一种好勇斗狠,今天一下子被激发出来,却是不肯轻易退却。他见卡豋不肯罢手,单臂运足了劲儿,随着一声大吼,竟将冰霜巨人卡豋给抡飞了出去,扑通一声,落到十米外的一处温泉中,顿时水花四溅。 周围的冰霜巨人完全震惊了,卡豋可是族中的第一力士,怎么会败给一个豆芽菜似的光屁股野蛮人,而且还败得这么彻底、这么丢脸,难道这个野蛮人的身体中隐藏着一头猛犸象?不然怎么会有如此巨力? 玫的脸上全是笑意,她对张五哥的战斗力有一种近乎于盲目的崇拜,被图腾之火加持的英雄击败一个冰霜巨人算什么,就是击败一头巨龙也是理所当然的。唯一感觉到尴尬的是,随着张五哥全身发力,他身下的东西也高高的昂起,实在是有些不雅观。 张五哥刚才是逞着一股血勇,他也没料到自己的力气竟然变得如此大,能将一个三米高的庞然大物给扔了出去,好像还没怎么费劲,感觉很轻松的样子。“这个大块头难不成是纸糊的?” 卡豋从温泉中爬出来,浑身上下湿淋淋的,额头上磕出了一个鹅蛋大的包,对张五哥说道:“刚才算是你赢了,咱们再比一场,要是我又输了,那你欺负我儿子的事情就一笔勾销了。” 张五哥说道:“我从不欺负小孩子!你儿子养的白熊要吃我们,我们不得已,才杀了白熊。” 卡豋看张五哥的面色不像是撒谎,便信了几分,回头对儿子博哈特说道:“一头白熊而已,死了就死了,你哭什么?一点儿也不像个男子汉的样子。” 博哈特似乎很惧怕父亲卡豋,闻言便止住了哭声。 第9章 神力 卡豋摆出了一副摔跤的架势,对张五哥说道:“来来来,我们再比一比力气!” 张五哥在玫这样的女孩面前,自然不会认怂,而且刚才的获胜,也让他的内心中升起一种豪气。 砰的一声,张五哥和冰霜巨人卡豋扭在了一处。卡豋的身躯有四百多斤重,鼓起的块块肌肉像岩石一样,简直强壮到了极点。以往和族人比试的时候,卡豋从来是不屑于使用技巧,无论对手用什么招式,都会在他的巨力面前一败涂地。 一力降十会!技巧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不过是可笑的花架子。 可今天,一切好像都翻转过来了。 僵持了不过十个呼吸,卡豋就不得不痛苦的承认,自己的力气比不过眼前这个光屁股野蛮人,对手的力气好像是雪崩一样,呼啸而来,连绵不绝。 对!就是像雪崩一样,只能躲闪,无可抗衡。 为了能多坚持一会儿或者说能输的不太难看,卡豋不得不使出了被他一贯鄙夷的摔跤技巧,借力卸力,身体扭曲得像一条泥鳅一样。 张五哥以前专心于修理地球,从来没学过什么摔跤,全凭着一身蛮力,却是越比越畅快,全身的骨骼和筋肉似乎都舒展开了,真想大声的叫出来。 观看比试的冰霜巨人们,全都是大张着嘴,喉咙里好像能塞进去一个鸵鸟蛋。在他们不可置信的目光中,本族的第一力士卡豋被张五哥抱着腰,一寸一寸地举离了地面。 小巨人博哈特见到父亲就要输了,心里又急又怕,哇哇的大哭起来。 张五哥将卡豋抱起之后,本来要狠狠地摔向地面,听到博哈特的哭声后,暗想:“在孩子面前,摔倒他的父亲,可有些过分,还是算了吧。”想到此处,便将卡豋轻轻放回地面,松开手说道:“大个子,你的力气可真不含糊!” 卡豋本来面如死灰,见张五哥饶了自己,立刻大喜过望,满脸都是仰慕之色,赞叹道:“你的力气更大,我不如你!”又转过头对玫说道:“小姑娘,我们冰霜巨人无意侵入野蛮人的领地,只是我们的故乡被一头巨龙给霸占了,没柰何才流落到了这里。” 玫点了点头说道:“既然你们没有侵犯之意,那我们便是朋友。白熊是我杀的,我拿这个赔你!”说完,从脖颈处取出自己的陨铁挂坠,双手递给了博哈特。 博哈特看了看父亲,见卡豋点了点头,这才收起了陨石挂坠。 卡豋佩服张五哥的力气,便邀请他和玫到自己的部落中做客,二人并没有什么急事,便答应了下来。 冒着风雪走了两天,转过一处山坳,眼前出现了几十个冰块砌成的巨大冰屋。 卡豋大呼一声,从冰屋中便奔出一群冰霜巨人,迎了过来。当先的女人正是卡豋的妻子佩娅,她一把抱住儿子博哈特,说道:“这些天你跑到哪里去了,妈妈担心死了。”又笑着对丈夫说道:“族中的巫师撒露西说,她听到了吉祥的鸟儿叫,你今天一定会带着儿子回来,果然是这样。” 卡豋抱了抱妻子,说道“撒露西的预言从来没有错过,她说什么便是什么!”又向佩娅介绍张五哥和玫,说道:“这是路上遇到的好朋友,你可要好好招待,切不可怠慢了。” 佩娅望着张五哥和玫,热情地说道:“尊贵的朋友,欢迎来到我们冰霜巨人的部落,你们一定要尝尝我们的烤熊肉和浆果酒,那可是全天下最好的美味。” 张五哥这个人硬的不怕、软的不欺,有些傲上忍下的意思,见佩娅如此好客,便也热情地打着招呼。 冰霜巨人簇拥着张五哥和玫向着部落走去,行走之间,张五哥看到了一个个巨大的围栏,里面豢养着壮硕的白熊,不过这些白熊显得很温顺,就好像家畜一般。几个冰霜巨人用斧子将不知名的兽肉剁碎,再一块块的抛食给白熊。 卡豋带着张五哥走进最大的一个冰屋,当下大摆筵席,大块的烤熊肉一盘一盘地端了上来,每个人的面前都放着大杯的浆果酒。冰原上生长着一种红色的浆果,含糖量极高,发酵之后酿成的美酒入口甜腻,但是后劲绵长。 张五哥本不会饮酒,但架不住冰霜巨人的热情,一连喝了十余杯,竟是面不改色,越喝越有兴致,最后不待冰霜巨人敬酒,反而自斟自饮起来。 冰霜巨人的酒杯是用木头雕刻而成的,一杯能装一斤酒,普通的巨人喝十余杯酒自然不会醉倒,可也会眼花耳热的酒意上涌,像张五哥这样把浆果酒当成水来喝,却是闻所未闻。冰霜巨人喜欢喝酒,以酒量宏大为英雄,见张五哥如此豪饮,自是人人钦佩。 卡豋端着酒杯问道:“五哥兄弟,我们部落的浆果酒如何?” 张五哥挑着大拇指,说道:“好喝!” 卡豋又问道:“这烤熊肉如何?” 张五哥说道:“好吃!” 哈哈一阵大笑,冰霜巨人心思简单,见张五哥喜欢他们的美酒和食物,便大有亲近之意。 张五哥好像想到了什么事情,问道:“卡豋大哥,白熊冬眠的时候,到底用哪只手掌垫在屁股底下?” 玫闻听之后,差点将嘴中的酒喷了出来。 卡豋被问楞了,想了想说道:“我们养的白熊与荒原上的熊不同,从来不冬眠的,至于白熊睡觉的时候用哪只手掌垫在屁股下,这个我也不知道,等天黑的时候,咱们一起去白熊睡觉的地方看看,就知道了。” 佩娅敬了张五哥一杯酒,问道:“五哥兄弟,你和身边的姑娘要到哪里去?” 张五哥说道:“听说森林的尽头是一片冰洋,我们打算去看看冰洋里的大鱼。” 佩娅皱了一下眉头,脸上带着哀伤之色,说道:“森林的那一边是冰原,冰原的北边是一望无际的冰洋,那里是我们的家乡,五年前,从冰洋里飞来了一头巨龙,把我们给赶了出来。” 张五哥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震得盘子和酒杯都飞了起来,怒道:“巨龙有什么了不起,凭什么霸占别人的家乡,卡豋大哥,咱们一同去,揍巨龙一顿!” 张五哥的家乡有一座龙王庙,天旱的时候求雨从来没有灵验过,后来生产队长带着一群小年轻拆了龙王庙,推翻了龙王爷的泥塑。在张五哥的脑海中,龙就是大一些的长虫,不过是长着角和爪子,再厉害也怕人,要不然为什么拆了龙王庙,它连个扁屁也不敢放?反而拆庙之后,一连几年都是风调雨顺的,看来龙还有些欺软怕硬哩。 卡豋喝了一杯酒,垂头丧气地说道:“我们部落和巨龙打了好几架,实在是打不过,没办法,才迁移到这里的。其实我们冰霜巨人并不惧怕巨龙的吐息,不过我们的兵器打在巨龙的身上,连一片龙鳞也敲不下来,可巨龙甩一下尾巴,却能拍飞我们好几个战士,这架还怎么打?” 张五哥好奇地问道:“卡豋大哥,你们用什么样的兵器?” 卡豋回头对一个冰霜巨人吩咐了一声,不一会儿,便拿来一只黑色的大棒,长短在一米五左右,上粗下细,大概有一百多斤重。 张五哥拿在手里看了看,这不就是大号的棒槌么?乡下女人洗衣服的时候,会使用木棒槌来捶打衣物。他又舞了舞手中的棒槌,感觉轻飘飘的,重量和一个牙签差不多,随手就往地上一插,棒槌直插入地面,只有手柄处露在外面。 张五哥敲了敲棒槌的手柄,发出当当的金属回响,问道:“这个是铁打的?” 许久也没有回答,张五哥四下看了看,发现冰霜巨人都是一副目瞪口呆的表情,好像被施了定身法,一动也不动。 玫走过来摸了摸手柄处,肯定地点了点头,对张五哥说道:“这个是陨铁。”而后表情变得有些尴尬,她将自己宝爱的陨铁挂坠赔给了博哈特,没想到人家的陨铁多得是,随便拿出一件武器便是陨铁打造的。 卡豋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解释道:“这兵器是铁打的,在我们的故乡冰原上,有很多陨石坑,里面随处可见大大小小的陨铁块。” 刚才卡豋的眼珠差点惊出了眼眶,冰屋里的地面全是冻土,坚如铁石,张五哥就这么轻飘飘的将铁棒插了进去,这哥们难道是一头人形巨龙?否则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力气。看来人家和自己摔跤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使出全力,这个就是巫师撒露西常说的真人不露相吧。 四周的冰霜巨人已经听说张五哥摔跤赢了卡豋,不过没有亲眼所见,并不觉得如何震撼,刚才张五哥单手将铁棒插入地面,就好像插入雪堆里一样轻松,这等惊世骇俗的手劲,已经超出了冰霜巨人的想象空间,只有巨人始祖伊米尔才有这样的力量吧。 卡豋好像找到了救星一般,两只大手紧紧抓住张五哥的右手,说道:“五哥兄弟,凭着你的力气,打跑巨龙不是什么难事,你一定要帮帮我们啊。” 巨人们一片附和,佩娅走过来,抓着张五哥的左手,眼泪汪汪地说道:“我们冰霜巨人离开了冰原,就像孩子离开了母亲一样。我们不习惯荒原上的气候,这里太热了,老人和孩子经常会得热病,就连族里的巫师也病倒了,你一定要帮我们赶走巨龙啊。” 张五哥本来就有相帮之意,在卡豋和佩娅这对夫妻的左右夹击下,点头说道:“帮忙我是一定会帮的,不过我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卡豋说道:“有什么话你就说,只要你能帮我们夺回家乡,我们一定听!” 张五哥说道:“你们用棒槌去对付巨龙,这实在是太棒槌了。依我看,要想战败巨龙,需要帮我打造一把趁手的兵器。” 卡豋不解,问道:“你要什么兵器?” “九齿钉耙!”张五哥比划着说道。 张五哥以前修理地球的时候,经常使用的农具就是锄头、镐头、耙子什么的,他觉得耙子威力最大,不但能耙地,而且秋天看西瓜地的时候,如果有猹来偷吃西瓜,一耙下去,就能打死一只猹,端的是挨着些就死,碰着些就亡。要是拿九齿钉耙来对付巨龙,一耙下去就是九个窟窿眼,别说是巨龙,就是大罗神仙也抗不住。 张五哥怕卡豋不明白,用手指蘸着酒水,在桌子上画出了九齿钉耙的形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