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他一世情爱》 第1章 第一章 起飞 白云见证了数百年来阳城的发展。村庄里的房屋像春笋一样,从成片成片的小芽,长到了独立的木头房子,再长到水泥浇筑的排屋。 阳城飞机场就建在阳城江畔不远处的农田上面。一架架飞机像蒲公英一样起飞,降落。 冬天,候机室里,暖气开着仿佛春天一样充满了温情和暧昧。 机场外,北风吹得人皮肉差点裂开。白云身穿旗袍裙,像玛丽莲梦露的诱惑一样,险些走光。 也只有在夏天,那个女人觉得自己的皮肤比男人好,到了冬天优势就少了,毕竟男人的厚脸皮有其天然的优势。女人对男人的偏见,有时候是出于爱。 飞往另一个城市的航班即将检票。队伍笔直地排列着。小件旅行袋呈不规则状立在水泥路上。由于天色渐暗,就连影子也有些吃力,差点要被大地吃掉。 手里牵着孩子的人大多显得有些迫不及待上飞机,无暇顾及相同班次的其他人。 诗人a和b,一男一女,正结伴而行参加某个城市的诗歌交流会。他们都在年少时出版过诗集,但只是卖出几十本。他们没有卖力地游说别人去买,至于为什么出书,是有各自的理由的。 a向b使了使眼色,示意他往右边看。一个打扮时髦,戴着茶色墨镜的女人背着lv包包,手上戴着葡萄干一样大的钻戒,差点亮瞎了周围人。 “这女人好看吧?是个男人,我看都要被迷得死死的。” b的眼睛直直看向她,显然短期内已经不舍将眼神转移到别的地方。 “这话没错,漂亮女人当然谁都爱啊。” “你看她周末打扮得这么惊艳,估计是去见情人。” “这你都看得出来?女诗人的洞察力果然不一般啊。” b的家庭和睦,全靠他识时务,也就是坚守“女人说得都对”的理念。他深知和女人争辩是这世界上最自讨没趣的事。 此时的白云恨不得早点离开这个这里,根本没注意到自己竟然被两个皮囊普通灵魂有趣的诗人给盯上了。 “我们走着瞧,到站了看看谁来接她,便知我说得对不对了。” 这班飞机直达目的地——灵夕,没有中转,飞行速度也比其他航班要快很多。所以,白云每次都会选择这个航班。 b背着黑色双肩包,其中一个肩膀上还背着a的黑色单肩包。两人年龄相仿,但因为没有夫妻相而不被人误认为是夫妻。他们行走时特地保持了一点点距离。 远处农田里,长着几棵矮小的树。两棵树之间保持了相当的距离。实际上它们吸收着同一片土壤的养料。它们是土生土长的。荒芜中,因为一点绿色,而变得充满了生机。 a和b因为诗歌结识,某天因为喜欢上同一首诗而变得熟悉。有时候,他们觉得对方就是女版或男版的自己。 诗人天生疯狂,且带“疯子”品质。这里的“疯子”没有贬义的意思,主要为了说明他们与常人之间存在很大的思维差异。 飞机上,a、b、白云同坐在飞机尾部,且在同一排。 白云的头发乌黑乌黑的,为了搭配灰色大衣里面的紫色旗袍,而将头发盘了起来。坐下后,她把头发解开,往后捋了捋,整个身体靠在了靠背上。突然改变发型并没有使她散失魅力,反而给人足够的好奇心。 这个打扮时髦的女人要去哪里?去见谁?见的人和她是什么关系? 灵魂三问,终将有答案。 她的包里有两样东西,似乎比她手上的钻戒更让她在意。去哪儿她都带着。 一个多小时后,飞机到站。虽说还是同一片天空下,体感温度明显发生了变化。每个地方的人感受风的能力是不同的。 白云脱去灰色大衣,紫色旗袍将她凹凸有型的身材衬托得淋漓尽致。黑色丝袜细腻地包裹着她的双腿,远远望去,就能感受它的丝滑,像巧克力一样,仿佛入口即化。 如果不是在机场,而是在商场或者咖啡厅,这样的女人能博得多少眼球,恐怕数都很难数得清。 “你敢不敢跟我打个赌?赌他是不是去会见情人。” “赌就赌,赌输了怎样?” “赌输的人发一条朋友圈,夸一夸对方的诗歌,至少三百字。” “好。但是我们怎么知道她见的人是不是情人,会不会在出口等她呢?我们总不能为了一个赌局,跟踪人家吧?” “这些我们先不管,走着瞧呗。” 两个无聊的诗人正低声聊得起劲。 白云已经被一个看似中年发福,满身油腻的男子拥在了怀里。 “看吧,这个男人一看就能猜到不是她的丈夫。” “算了,你赢了。” “什么叫算了,我赢了,一定是我赢了。” “越看越觉得她长得很像年轻时的林徽因,穿着同样高贵的旗袍。” 当白云不自然地推开那油腻男子的手臂时,a更加肯定自己的判断。 “如果真是她丈夫,干嘛要推开他,只有一个可能,会见情人,才会躲躲闪闪的。” “你等着,到时去给我的朋友圈点赞。” a和b因为一个陌生女孩,再次抱团取暖,互相吹捧,但他们自己是不会承认的。 “酒店我已经订好了,还是老地方。” “有进展吗?” “到了再说。仅凭一张照片,一串珠子,想要调查得清楚恐怕还需要些时日。” “你每次都忽悠我,到底还需要多长时间啊?” “不要着急,亲爱的,我办事,你放心。” 走着走着,油腻男子又将白云拥入怀里,边走边抚摸她的肩膀,另一只手的手臂上挂着她的大衣,手心握着行李箱的拉杆。一副献尽殷勤的样子,完全不顾旁人会不会感到“恶心”。 这位油腻男子叫许之胜,是一家私家侦探的幕后老板。他还有一个厉害的身份,手下几百号人马。 第2章 第二章 叛逆 到了酒店大厅,白云和许之胜前脚跟着后脚直接走向通往电梯的路上。顶楼的总统套房里早已灯光明亮,室温舒适。许之胜早已经让手下小弟提早办理好入住手续。 许之胜为什么这么光明正大地带女人去开房,还得益于他高人一等的职务。而且他和老婆的婚姻早就名存实亡,互不干预。他老婆也不是一个简单女人,同样身居政府职能部门要职。 他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一致,各自安好,反正到死也不离婚。人前恩爱,人后冷漠得像鬼遇见鬼。 他和白云在一起,或者外面有多少女人,没人管他。男人真要放肆起来,似乎是没有底线的,就算女人要管也管不住。 一路上,许之胜紧紧盯着白云,深怕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房间门一关,他恨不得和白云捆绑在一起,哪怕是一对苦命的鸳鸯。 他把大衣往床上一扔,行李箱一放,便把白云牢牢抱在怀里。他还不满足,很快将她抱起放在了电视机旁的桌子上,嘴巴试探她的嘴巴。 两个身体像滚烫的热浪,一层高过一层。虽然房间里开着暖气,但是两人早已感觉热极了。白云的脸蛋像是涂了厚厚的腮红,比喝了红酒还红。 “是不是特别想我,亲爱的。” “等等,我先洗澡,一路上都是灰尘。” “别洗了,你的味道怎么闻都是香的。” “哦,今天出门忘记抹香水了,难怪总感觉缺了点什么。” “不抹才好,原滋原味。” 在短暂的甜蜜之后,白云还是推开了许之胜。一个人溜进了浴室,还将门锁上,任凭他在外面馋她的身体。 半年前,白云还是阳城一家城市商业银行的办公室主任。 说起来表面上挺风光的,整天坐坐办公室,看看报纸,点点电脑鼠标。实际上,她的心里装满一肚子苦水,在这位置上是越干越没劲,就差一点冲动,拿辞职信像小李飞刀一样飞出去,飞向行长的头颅,头也不回一走了之。 凭借白云几百年来的工作经验,手撕绿茶,教训一些极品男极品女,都不是难题。 新上任的行长总是看她不顺眼,拿她当下人使唤。 “白云习惯了貌美如花,得了公主病已久,哪儿经得起折腾。每次端茶倒水,她就一副别人欠了她一百万似的,客户都被吓跑了。” 单位里一个绿茶婊一个劲地在行长面前说她不是。她又不愿意解释,导致矛盾越来越大。 这个绿茶觊觎她的职位已久。老行长在位时,没人敢动这块蛋糕。现在,绿茶婊便见机行事,眼看一步步逼近,快要成功了。 “行长,这是我的请假单,我要请一个星期假。” “白云,你怎么说请假就请假呢?单位可是有指标有任务的,你有重要事务在身,怎么能这么不负责任呢?” “根据公司规定,年假是我应得的福利,公司怎么能剥夺员工的权利呢?” “我是领导,你得听我的。” “你这是压榨员工,不同意的话那我就只好请示上级领导了。” “谁允许你越级行事的。不想上班,你大可走人啊。” “走就走。我就不信天下那么大,没有容得下我的地方。” 炸弹的导火线一下被点燃,情急之下,白云直接把请假单反过来,随手拿笔写下辞职信:我不干了,再见。 白云的辞职事件一度成为了公司的一段“佳话”,掀起了一股辞职热。这么潇洒说走就走,她是第一人。 那个绿茶婊一度献殷勤,本以为白云的位置非他莫属,在还没正式宣布人事消息,就俨然一副办公室主任的架势。这狐狸尾巴露出来还是早了点。 后来,当然是白云的徒弟接替了她的位置。 临走时,白云告诫徒弟,“小心那个绿茶婊。总有一天,老天会收拾她。” 离开了工作多年的职场,她本以为会失意、难过,结果一身轻松,还在一次旅行途中认识了那个叫许之胜的男人。 几年前,白云最好的朋友游真和男朋友出门旅游时,报道称死于一场空难。因为失事飞机一直没有找到,她总感觉游真还活着,只是飞入了平行时空,或者别的神秘地方。 在游真离开后,所有她们的合照,发生了一个离奇的变化——站在右边位子的白云不知道为什么变得模糊,以至于分辨不清是不是她。 这些年,白云一边寻找游真的下落,一边寻找照片变化的真相,还有父亲留给她的珠子的秘密。认识许之胜之后,她便将希望寄托在他身上。身边多了一个人可以依靠,她的生活也变得有了一些色彩,至于解开谜底,也多了些胜算。 总统套房里,许之胜守在浴室门口,一会催,一会敲门,惹得白云有些不高兴,心想这个“臭”男人总是这么猴急,洗个澡的工夫,都不容许让人家多照一会镜子。 “急什么?今晚你还回去吗?” “打算十二点前回。” “她不是不管你吗?难不成你还赶下一场。” “扯淡。我现在就只有你一个,哪来的下一场。” “你们男人心里一套,嘴上一套,我怎么知道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 “你说的是一般男人。我怎么能一样呢?” 一个身处婚姻而不打算走出婚姻,另一个是不婚主义者。他们的关系维持下来,还得益于双方对婚姻没有任何期待。 第3章 第三章 攀爬 一个身处婚姻而不打算走出婚姻,另一个是不婚主义者。他们的关系维持下来,还得益于双方对婚姻没有任何期待。 在一阵雀鸟欢愉的翻滚之后,许之胜对白云的想念已经退去大半。有时候,他们分不清楚这里头有没有爱情的成分,也没有谁去确认。但是,彼此能感受到对方的身体是彼此最需要的东西。这和爱情无关,似乎人类天生就有这方便的需求,甚至不分年龄。 经历过一千多公里大气层的洗礼,再到对方的碗里来,需要很大的勇气。这段感情也因此变得纯洁。比起那些肮脏的交易,不平等的诉求,他们只会幻想自己还很年轻,年轻可以犯错,可以失败,可以放肆去行动。 窗外,月亮正孤独地悬挂在天边,尽管有众星捧着,还是难以掩饰孤独。月光那么白,是一种孤独的白。孤独时,需要伴侣,需要爱人,需要有人能够倾诉衷肠。 有时候,白云觉得许之胜就像月亮,而自己就像众多星星当中的其中一颗。这些星星时刻在运动着,渐行渐远或者消失不见,随时有可能发生。也就是这些不确定因素,更增加了爱情游戏里的刺激感。 当白云探出脑袋,身体还藏在浴室的木门里面,许之胜早早关了房间里所有明亮的灯,只有一盏窗前天花板上的圆形灰色灯罩的内置灯还亮着。 见白云马上要携她动人的身体来到自己身边,许之胜机智地打开床头灯,要知道不把房间整亮一些,后果将会变得严重,吃亏的可是他。 “这还差不多嘛,又不是非得马上睡觉,干嘛整的跟墓地似的。” “看你年纪轻轻,数落起人来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不过我喜欢。” 白云心想:老娘大你三百岁,算起来你应该叫我奶奶的奶奶的奶奶的奶奶的……后来,没忍住笑出了声音。 许之胜掐灭还剩下两厘米的烟头,伸出手作迎接状。 “每次让你不要在房里吸烟,你非但不听,还把烟吸到了床上。气死我了。” “不要生气,生气是女人变老的罪魁祸首。” “这么说来,那让女人变老的罪魁祸首可是你们男人,不接受反驳。” 在许之胜看来,这种小打小闹的“争吵”却能带给他无限的温暖。白云不会想到他用吸烟引发了这场不痛不痒的“战争”。 之后,两人慢慢靠近,忘却前一秒的争吵。他反复试探,而她从开始的冰凉、矜持到慢慢的平静,欢喜。 时间仿佛在此刻停止,全世界安静了,呼吸的响声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雨拍打玻璃窗的声音。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下雨的。也许从他们开始争吵就下了,也许就在刚刚。 白云躲进许之胜的怀里,被子高高拉起,只留了鼻子暴露在空气中。 他们每次交流后,都不着急分开。 许之胜那形同摆设的家,早已分崩离析。他可以把心爱的女人当成温柔乡。当前,他并不迷恋别的女人,白云是他最想待在一起的人。 “十二点了。” “嗯,算了,今晚不走了。” 爬真正的山和假山,都容易让人在一瞬间神魂颠倒。一座山峰的性感,只有在攀爬之后,才能让人感受到征服的雀跃。 周日上午,许之胜没有公务在身,依然在六点半准时醒来。往常他会起来跑步半小时,但与白云一起,外出锻炼被他抛到九霄云外。与漂亮女人在一起,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燃烧,在镜子前,肉眼可见更精神了。 “我还想再睡一会。” “好,我陪你。” 简单的交流后,白云换了个睡姿,像婴儿一样秒睡过去。许之胜只好从后面抱着她,一只手安分地抚在她的肚子上。“真是好啊,婴儿般的睡眠,婴儿般的肌肤。”许之胜很羡慕白云的睡眠质量。哪怕只有一分钟,她也能秒睡。醒来时,所有的疲惫总能消失不见。 第四章 双花 白云没有坏心眼。与她一起,许之胜不是什么领导,不是什么大款,而是一个平凡的男人,他很享受这样的女人。 很多人以为男人喜欢高高在上的权利。其实,即便他作为一个普通人,仍然有女人死心塌地爱他,这才是至高无上的荣耀。这时候,男人也会放下防备,迎接最舒服的相处方式。 “雨一定早早地停了。”许之胜在心里默默想。多年来从警经历造就了他惊人的判断力和观洞察力。 许之胜只是答应陪她,因为没有睡意,而想起来这周刚刚发生的一起凶杀案。本来以为是入室抢劫行凶,后来调查出来是一起情杀案。 女主人在深夜被割喉,鲜血流淌了整个房间。因为死者身份特殊,他亲自带队前往现场,只有尽快破案才能证明自己是优秀的。 等到被发现时,那女人身体的血几乎流光,脸色苍白得像清晨的薄雾。身体裸露着,眼睛眯成一根线,看不出任何痛苦的表情。 许之胜经常与这些案件打交道,已经司空见惯,但看到这个女人时,他想到了白云。她们都太美了,正常的男人很难不去多看她们几眼。 “真是个人间极品,可惜啊。” 当然,现场真正发出的感慨是“真可怜啊!这么好看的女人。” 想到那个已故女人的面孔,许之胜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此刻他只能将身体再靠近一些,从白云身上汲取一些温暖。 当他深深吸入一口气,差点冲动咬了上去,留下记号,仿佛在说,这女人属于我的,别人谁也别想动她。 以他对白云的了解,没有睡足八小时,天塌下来她也是很难清醒过来的。算了下昨晚到现在,她才睡了五六个小时,没到九点,他是不敢也不愿吵醒她的。 昨晚出了一身汗,两人都直接睡去,没有剩余精力爬起来去泡个澡或者冲洗下肮脏的身体。白云隐约感觉身上还在不时流出迷糊的汗液,也许早已把床单浸透。这些纯白的床品在他们退房后,很快会被扔进洗衣机,当滚筒不停转动,他们的爱意也会晕头转向,失去自我。 当白云醒来,转头看向许之胜时,被眼前这个猪头大耳的男人吓到。关了灯,她想象着他如雄狮一样勇猛。 天一亮,他的硬汉夹杂着丑陋的面目,让她觉得这个男人虽然长得一般,着实挺可爱的。特别是他笑起来的时候,有着超过他年龄的和蔼。与他一起,白云不知不觉也变得强大,不安全感也消失得无影踪。 果不其然,白云在九点一刻醒来。 “你一直没有睡着吗?” “是啊,我就这样一直抱你在怀里。” “你确定中间没有走开?” “你真是个小机灵。我中间出去回了个电话。但事情说完,我马上就回来了。没有离开过房间。” “你总是有忙不完的事。” “我已经很久没有睡过懒觉了。到了我这个年龄,睡个好觉是很奢侈的事情。你还小,还不懂我的苦啊。” “我可不想懂。我只想像孩子一样活着,哪怕一辈子没有出息。” “谁说你没有出息。你可是我徐之胜的女人。我会让你什么都不缺,只要你想得到的东西,我都尽我最大可能满足你。” “那照片的事,珠子的事,怎么解释呢?” “你再给我些时日,我定会弄清楚真相。” 那张照片和珠子当然还在白云的行李箱里。她在照片上的影象已经模糊,即使动用科技手段,想要还原出原来的样子估计是无望的。至于珠子,上面除了自己的指纹,再没有第三人。也就是说,证据显示白云是珠子的唯一主人。 “你说照片会不会被人为破坏了?” “不会。因为照片一直由我保管。就算我放在家里,其间也没有外人接触。” “照片上面只有你是模糊的,游真的样子还是很清晰,所以,照片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会不会是灵异事件?虽然我相信科学,但从目前来看,真的很难解释。除非把照片交给我,我再想办法。” “哎,这是我唯一一张和游真一起的合照。他们出事前,这张照片没有异样。我确定是在他们出事后,照片中的我才会无故模糊的。” “你确定照片中没有第三人吗?我记得照片的最右边有一棵树,按理说,你们并排拍照,最边上的人习惯性会挨着树,你想想照片中最右边刚好形成一人与树的距离。” “可我真的记不起来,当时还有别人在场。” “你说我们试着寻找当年的目击者,会不会有线索。” “事情都过去那么多年了,连我自己都记不起来了,陌生人怎么会记得呢?” “接下来,你试着好好想想当时你们爬山过程中,有没有遇见让人印象深刻的人或事。我们可以去现场一趟。” “我害怕。” “傻瓜,有我在怕什么。” “我越是回想这件事,越想不起来。我害怕回忆时头痛剧烈,最终还是一无所获。” “既然这样,你就把这件事交给我处理。这几天你先在这里好好休息,我一有空就来陪你。” “这么说,你是不是又要离开了。” “不,今天我哪儿也不去。你想去哪儿我都陪你。” “你的妻子,他还是像以前一样不管你吗?” “嗯。但是我们依然忠于那张盖着印章的纸。你说过你只想和我在一起,并不想结婚。这个我可真给不了你。” “就算你单身,我也绝无结婚的意思。” “你和我不同,你没有经历过婚姻,为什么没有想要试试的冲动?” “没有想过。我觉得现在这样挺好。” 不知何时,白云的眼角藏不住一颗眼泪。许之胜借机吻了上去。 “好咸。” 结束严肃的话题,两人在白天关紧窗帘,释放无限的自由。 第五章 新画 在一阵翻云覆雨之后,许之胜终于领悟到这个看起来那么年轻的女人,是永远不知疲倦的。 现在,他身边的女人只剩下白云,就算想有别的女人,他许之胜的身体也会对他的脑子说不。 “如果年轻十岁就好了。”岁月未曾轻饶过任何一个人,包括他许之胜。 “下午去看电影吧,我想念爆米花和可乐的味道了。你方便吗?” “有什么不方便的。” “你不怕被人看到吗?” “不怕。就算家里的母老虎看到了,她也不会怎么样。” “你也知道家里有母老虎啊?” “小样,是不是吃醋了,我以为你都不吃醋的。” “我可没有吃醋。吃醋代表隐隐作痛的占有欲。在我的字典里,可是从来没有这两个字的。” “其实我和她虽然没有离婚,实际上我们都已经默认离婚的生活。有时候想想,觉得自己挺幸运的,遇见她这么一个从不纠结,内心没有仇恨,豁达的女人。” “她长的好看吗?” “年轻时,很漂亮。我们班大部分男同学都喜欢她。你知道,公安大学,女生本身没有那么多,加上她还是大美女,自然有很多人追。她身边从来不缺男人。” “既然她那么优秀,你又为什么和我在一起呢?” “对她来说,有没有我在身边,早已不重要。我们对生活始终保持高度自由。婚姻不是捆绑,更不该沦为道德绑架的工具。” “今天,我们不谈婚姻。只谈爱情。” “像我这种四十出头的男人,谈论爱情简直是天方夜谭,从鸡蛋里挑骨头,没有。” “没有爱情,那我是什么?” “你是我想要陪伴的人。其实我也不知道能一起走多远,珍惜当下吧。” 白云第一次意识到,眼前的男人看着比她大了十几岁,实际年龄是她比他大几百岁。可是,自己和他在一起,毫无违和感,甚至感觉特别舒服。 许之胜和别的男人相比有他的过人之处,那就是面对白云,绝对的真诚。唯有真诚才能打动白云的老心脏。 正聊着,酒店客服的一个电话,打断了两人沉浸的二人世界。 “尊敬的客人您好,请问您有需要清洗的衣服吗?我们有免费服务。” “那请在半小时后来拿,谢谢。” 许之胜的衣服从来没有在酒店里清洗过。倒是白云,想起昨晚大衣上撒上了咖啡污渍,今天是没法再穿了,而且到了非洗不可的地步。 她每次出门带足了换洗内衣,反正在外面一般不超过一个星期,最后拎回家一起洗。她的贴身衣物总是在烘干后,还要经过太阳的晾晒。只有这样,再次穿在身上时,才感觉身上包裹的是新生命的味道。 “之胜,你有没发现墙面上的画更换了,本来是梵高的向日葵。我好喜欢新换上的这幅。” “昨晚我就发现了。要知道我可是干那行的。既然你喜欢,我就把它要了送给你。” 以他的身份地位,别说一幅画,半家酒店也是不在话下的。 “森林里站着的小女孩,很像我曾经的一次梦境。这幅画和我有缘,好像冥冥之中注定了我们会遇见。” “让你说的挺有神性。据说它在阳光下,或者说不同的光线下,会出现不同颜色的背景。我不懂画布是什么材质,我想作者一定精心设计过。” “如果拿回来,我要放在卧室。多看看它,说不定还能梦见上次的梦,梦里有我和小时候的游真。” 酒店服务员送来了许之胜预订的中餐。白云套了件宽松的米白色睡衣,头发随意散落下来。由于离外出还要一段时间,所以她并不急于化妆。 化妆前,她的样子很清纯很淑女,化妆后多了份高冷的妩媚,让人觉得不容易靠近。处女座的女生,有时候有些歇斯底里的倔强。 从昨晚到现在,房间的窗帘第一次被打开。随着光线由暗到白,果然画的背景变成了金黄。森林本身的绿色消失不见,变成了稻田。而小女孩依然矗立在那,仰望天空。 看到这一幕,白云发出一声惊叫,把正在洗漱的许之胜引了过来。 “怎么了?亲爱的,我在呢。” “之胜,那幅画,变成了我梦里的另一个场景。我就是在这里和游真说再见。之后,他们就出事了。这幅画为什么这么奇怪,好像了解我的故事。” “等等,让我好好想想。有人跟我介绍过这幅画,说是一位不知名的画家画的。我们去看看画上面是否留下姓名。” 他们打开房间所有最亮的灯,站在画面前,仔细端详着。画的左下角有一排英文字母和数字。 “这一定是作者留下来的,他到底是谁呢?” 正苦思冥想时,白云的肚子“咕噜咕噜”地叫了两下。 “傻瓜,我们先吃点东西。吃完我向酒店老板打听下这幅画的来历。说不定能找到一些线索。我点了你最爱吃的汉堡。” “那你呢?” “我吃碗饺子就行。” “我煮了咖啡。你要吗?” “我要一杯温水。包里有一次性袋装的枸杞。” “好。稍等一会,我给你倒一杯。” 睡房外面是一个温馨的小客厅,客厅连着厨房,白云就是在这里煮咖啡,烧开水。 他们住进套房时,白云是满心欢喜的。这里有家的感觉,但她又不必承担家的压力。她不是谁的妻子,也不是谁的母亲。她像是一个合法的情人。 之后,他们一起坐在茶几旁享用中餐。茶几上的水果应该是昨天入住前,放进来的,每次都不一样。上次是苹果和橘子,这次是香梨和葡萄。 许之胜捋了捋白云的头发。白云很享受他的温柔的双手,也许他昨天刚刚握着枪,或者持枪追捕过坏人。她突然觉得,他轻柔的抚摸就是爱的表现。 一个女人把男人的爱和喜欢看得简单一些,把一些小细节当成爱,那女人感受爱的能力会越来越厉害,从中获得更多的幸福感。 第六章 刺骨 吃完简单的午饭,许之胜拨通了酒店老板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人,显然因为接到大佬的电话而受宠若惊。 “嗯,嗯,好的,辛苦你了。” 许之胜的回答变得官方圆滑,语速变得有些快。一旦得到想要的答案,他是不会在别人身上浪费半点时间的。 当凌冽的风吹进阳台,许之胜还在思考刚刚那通电话。他要怎样形容,才能显示自己从中周旋,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有些男人很看重身份地位所带来的便利。但稍不注意,这种行为很容易被女人认定为是爱吹牛和轻浮,之后渐渐远离,严重的话会成为不再亲近的朋友。 “对方怎么说?你快告诉我。” 白云紧张的眼神里,充满了期待。自从认识许之胜,他就像一颗定心丸一样,给她带来了无尽的安全感。她在内心掀起狂澜,他都能将它们一一摆平。 “他说这幅画是从国内一家拍卖公司获得的,由于作者并不知名,价格并不高。所以,这幅画被挂在了酒店的墙壁上。显然他没有见过作者本人。退一步说,中介方也不一定见过。” “看来想要更深了解不容易啊。” “你放心,我会办好这事的。稍后他会给我拍卖行幕后主事人的联系方式。我试着从这条线着手。” 许之胜前面碗里剩余的饺子,抱团黏在一起。汤已经完全被吸收。饺子身上染上了酱油的颜色,和菱角有几分相似,而许之胜和菱角也有几分相似。世界万物的缘分常常因几分相似而缠绕一起,它所产生的化学作用有时候像谈了一场短暂的恋爱。 “这次见你,我总感觉有不祥的预感,就像我很想拨开一层迷雾,但又害怕拨开后的景象是我承受不了的。我知道,这么讲很矛盾。这正是我内心焦灼的。” “亲爱的,一切有我在。”许之胜顺势将白云揽入怀里。温暖的怀抱压低了白云飘着长发的头部。 “你说有没有可能,游真他们还活着。他们只是被某种势力控制住了,不能现身说话。飞机连同飞机上的一百多号人都失踪了。我不信这是简单的飞机失事。为什么连下坠的痕迹都没有。那么多的人就这么凭空消失不见。” 说着,白云几度哽咽,可是不见眼泪落下来。 “从科学上来说,平行时空的存在并非完全没有可能。飞机飞进了黑洞,或者飞进了永恒的时空。不管怎样,我相信他们一定试图拯救自己。我们在寻找他们,他们也一定在寻找回家的路。” “没有消息,就还有一线希望。我只要知道他们是否活着,在哪儿生活,已经不重要了。” “走吧,换件衣服,我带你去个地方。车子已经在下面等着了。” 阳城是海滨城市,它的冬天非常湿冷。白云更喜欢这里,这个叫做灵夕的地方。它的冬天是会下雪的,有时积雪很深。现在还没到深冬,但距离今年的第一场雪应该不远了。灵夕湖上的海鸟飞去了更南的南方,到来年三四月才会成群成群的回来。 许之胜所说的地方,就是灵夕湖畔。 紫色旗袍连同其他各种颜色的旗袍,整理地挂在了衣柜里,它们也是白云心里惦记的。作为套在躯壳上的物件,它们帮着白云掩饰她的秘密。其中一件,在一百年前,她穿着去见心爱的人。 “那里有点冷,你的大衣拿去干洗了,没有厚外套,里面要穿暖一些。”许之胜像父亲关心女儿一样,关心着白云的冷暖。 随后,白云换上一件深灰色针织衫和一条浅蓝色牛仔裤,搭配白色围巾。身上的衣服全都换了,包括鞋子。尽管每次见许之胜,她都穿着旗袍和高跟鞋来,有时候是黑色,有时候是红色。选择什么颜色,她也是有讲究的。 这回换上单纯的白色运动鞋,是白云喜欢的一尘不染的颜色。 两人并排走出酒店时,已是下午三点一刻。 天边的云朵被太阳晕染,似乎早已忘记昨晚的那一场雨。 “冷吗?靠近我一点,给你取暖。” “好冷。外套没有带出来,不知道一会会不会更冷。” 他们挨着上了车,车子是白色宝马x5,只有在白云来到这座城市时,许之胜才会派它上场,平时都停在“秘密基地”里。 “小陈,稍微开一点暖气。”许之胜坐在后排的右边,司机小陈稍微转过身就能看见他。 “好的,马上。二十五度怎么样?”见许之胜点头,小陈马上调整了车里的温度。 车子已经缓慢行驶在干净宽敞的马路上,后来行驶的速度越来越快,以至于车上的人来不及看清行道树的品种。 “这时候过去,落日下的灵夕湖是最美的。”许之胜一边说,一边往窗边挪了挪,头看向窗外,大概是想目测这里到灵夕湖还要多远的距离。 白云上了车后,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只是默默地听许之胜在说,偶尔会用眼神暗示他,或者点点头。车上多了一个外人,白云的心里莫名多了几分恐惧。上车前,她倒是问了一句:“为什么你自己不开车?” “小样,我开车了,就不能牵着你的手了。与你一起,我是一刻也不想分离啊。” 白云心想:这么一个大男人,竟然有如此粘人的一面,真实服了他了。 “其实,我开车也可以,下次吧,我答应你下次全程就我们俩。” 车子绕过几条街道,转弯进入了灵夕湖的外围。 灵夕湖是一条人工湖,有人赞美它是“梦中灵夕”。灵夕也因灵夕湖而得名。 “快看,灵夕湖和落日哪个更美?” 当看到灵夕湖时,湖面正泛起金色的涟漪,有时候只是泛着光,像个安静的少女。 “好美,此刻的湖和我上次见到时,别有一番滋味。我喜欢现在的灵夕湖。” 司机小陈和车一起消失在他们的视线中。没有外人在场,白云变得不那么拘束,像个孩子似的跟在许之胜的身边。 马尾竖起后,更像是许之胜的女儿,看他的眼神多了一丝崇拜。 第七章 生病 灵夕湖畔,有很多恋人结伴散步,看落日,看安静的湖水,看垂柳轻轻摇曳的身影。旁边草坪上安装在小树桩里面的广播正播放卢冠廷演唱的《一生所爱》。 “苦海翻起爱恨,在世间难逃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 许之胜跟着音乐一起哼唱了起来。此情此景,刺骨的冷风也不得不变得温暖。 有人眼中流出了泪水也许是真的进入了一粒沙子,也可能是觉得自己像傻子一样爱上身边的人,而感伤是终有一天要经历离别的苦痛。 白云想:如果将来一定要结婚,必须是身边的这个男人。但很快她就自我否定,理由是结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不会像现在那么自由,那么单纯。而自由是她毕生追求的终极目标,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打消她的念头。她的那颗自由无度的心呐,终究是要化为乌有的。 从灵夕湖回来,白云发了一场高烧。 一个人待在酒店,眼里只有那幅画与她形影不离。许之胜在旁晚的时候离开了。白云迷迷糊糊中,听到他接了一个紧急电话,还没来得及吃完饭,就匆忙交代了几句,坐上小陈开的车去了一个他非去不可的地方。 酒店的驻点医生过来给她量了体温,给她开了一些降温药,看着她服下药,才离开。 虽说只是发烧,可是白云的身体却被一种灼烧感折磨得快要死去。面色红得像傍晚灵夕湖的霞光,也有点像煮熟的红虾。 身上的衣服不知道什么时候都被换下。米白色睡衣包括着内衣,内衣包裹着她的身体。她的肌肤吐着透明色的汗液,像天空中密集的白云。风本身不是冰凉的,吹到人的身体上,融化了冰霜。 爱恋就是女人胸口的冰霜,有时候化开了,有时候又凝集在一起。如果这里是一片沃土,结出的是霜花。 “这次我会不会死?如果真的要死,那该多好啊。为什么我不能像普通人一样。老去是什么滋味,它比孤独可怕吗?” 吃了药后,白云昏睡了过去。她梦见了灵夕湖的水怪。那么美丽的湖,底下竟然住着水怪。 她和水怪打了一个照面。水怪没有把她吃了的意思。 “水怪,水怪,你有名字吗?” “没有。很多年前我就成了水怪,没有人给我起名字。也许我本来不是一个水怪。” “那你本来是什么?为什么你会生活在这里呢?” “其实,我是你,你是我。我醒来就在这里。” 水怪的样子像极了一条巨大蛇。白云最怕蛇,想到蛇的字眼就会混身体鸡皮疙瘩。在梦里,她却不那么怕。当水怪靠近的时候,她似乎又冲动与它接吻。 醒来时,身体和衣服黏在了一起。汗液穿透睡衣,进入了床单内部,热汗和冷汗混合一起,和梦交织一起,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 床头放着一杯冷水,似乎是特地为白云准备的。白云半躺着,侧着身子,无力地抓着杯子,往嘴里灌。 之后,她看了看手机,主要是看看许之胜有没有发来信息。 “抱歉,临时接到工作任务,在你身体不适时就走掉了,不要生气哦。我交代好了,酒店里会有人照顾你。有急事除了联系我,也可以联系前台,一定有人第一时间来到你身边。” “没有生气,不必担心,我吃了药睡了一觉,好多了。你什么时候能过来?” “烧退了吗?看情形,晚上来不了了。你一个人可以吗?” “我看退的差不多了。就是头还有些疼。” “多喝热水。就在床头,我给你准备了一壶热水。” 许之胜走时,穿的是便装,他是否回过家换上工作装,他是否见过他的妻子,他是否向她解释为何昨晚整夜未归。或许他早已在车上或者办公室里备好衣服。 他们在一起,通常会在十二点前分别。对白云来说,昨晚整晚在一起还是第一次。 许之胜要走,白云没有特别留过他,也没有问他接下来去哪儿。因为她知道,十有八九是回家了。 白云在心里想象过他的妻子的模样,也拿自己同她做过比较。如果她歇斯底里地反对他们在一起,她是没法见许之胜的。 他们在一起时,许之胜没有接到一个她的电话,这让白云对许之胜的话半信半疑。 既然没有感情,为什么要致死维护这段婚姻呢?他们到底是怎么看待这段婚姻的呢? 她知道许之胜的妻子姓洛。也许是心虚,也许是自卑,她并不想真的认识她。她把自己安放在暗处,好偷偷与她的丈夫见面。 她不是她的假想敌,也是真的敌人。他们爱上同一个男人时,注定了她们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宇宙的强大磁场,将她们慢慢拉近,并保佑安全距离。有一方逃离或躲避,她们都很难见上一面。 在同一个世界里,她们插身而过,又在某个地方遇见彼此。两条抛物线存在交集,许之胜就是两条线额交点。 想要知道灵夕这座城市姓洛的女官员,只需要打开手机,相信就能搜索到。白云一直没有这个勇气。反倒是今晚,生了一场病,几乎快要病愈时,她打开了手机。 一张清秀的证件照,友好的出现在手机屏幕中。 “好漂亮啊。”白云忍不住感慨道。许之胜说他们是大学同学,可她看起来比许之胜年轻很多,比自己年长几岁的样子。 她叫洛胜梅,剪着干练的短发,零星几根空气刘海挂在额头,多了些许傲慢,皮肤很白很白,双眼皮,高高的鼻梁下,有一个微微翘起的嘴唇。微微一笑,左边有一只酒窝,因为只有一只,显得特别可爱。 她的眼睛会说话,会勾人的魂魄。白云看了之后魂不守舍的,忘记了自己刚刚还是个病人。 第八章 初见(上) 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房间的电话铃响了两声。白云还未来得及接,对方就挂断了,是酒店前台打来的,回拨过去便知是提醒她到点该吃第二次药了。 “白小姐,你现在感觉怎么样?需不需要请医生再过去一趟?” “谢谢你的关心,我现在好多了。药我马上再吃下去,相信睡一觉就能全好了。” “那请你一定记得给许先生去个电话吧,如果你们还没联系的话。他离开时非常着急,叮嘱我们一定要照顾好你。我们可是一刻也不敢怠慢。” “好的。我很好,请放心吧。先挂了。” 套房内的睡间里只有一张大床。本来床上还有他们昨晚做爱的余温,现在已经被汗液占据。 白云拖着乏力疲惫的身体,把浴缸里的水放满,往里倒了一包浴盐,打算泡个热水浴。 发烧后的身体似乎不是她自己的,白皙的皮肤底下,毛细血管呼之欲出,小脉轻轻跳动,不知停下是何滋味。 镜子被一层薄薄的雾气遮挡,宛如神秘林。白云打开白色外观的吹风吹机向镜面,很快,镜子变得清晰,一个美丽动人的女子,目光有些呆滞,心里有所思,出现在画面里。 深夜削苹果可以看见心上人,镜子里爬出贞子等等,这些恐怖的画面,白云觉得都是些儿戏。试问她云姐什么风浪没有见过。 她喜欢在镜子前发呆,看看镜子里的这个“老女人”会不会一下子变成老巫女。 如果拿吹风砸向镜子,镜子破裂,任何一块镜子都可以结束她的生命吗?只不过她的身体几乎有流不完的血,哪怕几天几夜地流,之后一定会被人发现,又活了过来。 “我真是个喜欢发呆的女人啊!就连发呆也那么好看。”进入沉浸式发呆后,白云自恋的独白独占整个屋子,直到镜面再次模糊,她再次看不清自己美若少女的胴体。 她长成大人模样后,数不清生了多少次病。每次谈恋爱,她都要经历一场或轻或重的病。 突如其来的发烧,又让她感受了一回正常人该有的病痛。“白云,你不是一直想当一个正常人吗?那就先从病痛开始感受吧。” 这场病发生在她从神秘的灵夕湖归来之后。灵夕湖和发烧两者又有什么关系呢? 灵夕湖畔的微风吹进她的身体,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撕裂感。她的肌肤在对灵夕湖敞开心扉,似乎可以向它吐露心事,包括秘密。 世间万物心心相惜,生生相克。每一个人的宿命是出生、生而未死、死亡,在生死的中间环节,都会出现与之相克的人。 白云藏匿人间数百年,并非随心所欲,浪漫自由,唯有死去才能将她的一生升华至神性的高度,才能获得真实的浪漫。 如果她非死不可,一定要寻到那个与她相克的人,只有那个人才能带她进入死亡通道。 她谈了上百次恋爱了,每次不是躺平,就是躺赢。可是,她真的爱过和被爱过吗? 白云的第一任男友,是一个外国的传教士。他从遥远的洲域带过来一本研究人体秘密的书。其中有记载,永生人也并非绝对永生,解除诅咒或者遇见特别的人才可能恢复正常。 传教士迈克尔有着金色的头发,深褐色的眼睛,高大威武,在众多黑头发黄皮肤的人群中,与白云邂逅。那年白云二十岁,迈克尔三十岁。 他们相伴五年后,迈克尔死于一场霍乱。 第九章 初见(下) 回想初见迈克尔时,白云还是个天真无邪的少女。 在八月十五那天晚上,整个阳城沉浸在幸福的海洋中。这天适合邂逅,适合表白,也适合购物。 月圆之夜,整条街道更加明亮,像一条含着夜明珠的巨龙。一双双眼睛像灯笼一样,四处寻觅“猎物”。 从下午开始,阳城都会有一场热闹浪漫的集市。白云自然不会错失这么好的机会,从早上就开始准备接下来要展示的卖品。她的帮手小翠下午才会过来,因为她的孩子昨夜发烧了,一早便差人过来请假。 店里只有她一人,自然就比平时更加忙碌。但白云还是将一切打点得井井有条。 那时的她,留着一生中最长的头发,用的是淡粉色胭脂,穿着素色水墨画图案的旗袍。清澈的双眸像尚未滴落的露珠。眼神温和,微露羞涩,是典型的古典美人。 她以美貌多金在阳城这个地方十分出名。很多富家子弟觊觎她的美貌,想娶她为妻为妾的比比皆是。白云都没有为之动摇,谁来提亲也没有用。即使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能逼她做她不愿意做的事。在爱情和婚姻上,她崇尚自由,独立。这点和迈克尔不谋而合。 “您好,美丽的女士,我叫迈克尔,来自遥远的洲域。” “您好,你的大卓话说得不错啊。” “因为我来到这里就喜欢上这里了,所以学得快。” “请问您是不是看上我们的布了?我给你介绍介绍。” “都好看,都绝美。” “谢谢你的夸奖。我们家的每一匹布都是经过我精心挑选的,只卖给有缘人。另外,都是明码标价。” “其实我想问,您这需不需要人?” “你是说,你想帮忙卖布?” “您说得极是。” “我怕我请不起你。” “我只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一日三餐有碗粥吃。” 白云想起正好不久前有一个帮工走了,眼下刚好需要一个男丁干一些搬运的重活,可又想起自己不了解他,万一他是个骗子或者懒人,不就多了一个拖油瓶。 “可以考虑,不过试用期一个月。” “试用期是什么棋啊?” “试用期不是棋,是说让你在这做一个月,看你的表现再决定能不能留下你。” 白云放慢语速,手势从下垂变成了双手交叉握着。在迈克尔看来,她的表情和手势是真诚的,善良的。这更加坚定了他留下来的决心。 “太好了,太好了。” 迈克尔高兴得抱起了白云,转起了圈圈。 “迈克尔,你快放我下来。” “哦。哦。抱歉。抱歉。我太高兴了。” “我叫白云,以后我就叫我名字吧。” “想不到你年纪轻轻,就当了铺长,真是太厉害了。” “别这么说,大家都是为了混口饭吃。迈克尔,你这就把我们的横幅挂在摊位最上面的架子上吧,两边用钉子固定。” 白云一边说着,一边比划着,生怕迈克尔听不明白,随后,递给迈克尔横幅和工具。迈克尔熟练地把横幅挂了上去。 横幅上面写着:白云布铺,人间极品。对于自家布的品质,她有足够的自信用上“人间极品”四个字。 字是白云亲自写的,字迹娟秀,如浮云流水一般,令人过目难忘。 她也是后来才知道,初次见面,迈克尔除了被她精美的布所吸引,更是被她美丽的外表所征服。 实际上,迈克尔是为了逃离家乡,以传教士的身份跟着一波传教士来到中国,来到阳城。虽然在家衣食无忧,但是他受够了教条主义形式主义的统治。为了自由,他选择奔赴远方。 然而真正的传教士很难卷入一场纷争或者恋爱中。据说他们都带着各自的秘密和任务。迈克尔很快脱离了他们,成为一个普通的外国人。 迈克尔从家乡带来两个箱子的书籍,诗歌,小说,话剧剧本等,走哪儿都带着。 “这些就是你的全部行李啊?” “是的,这些是我全部的家当,我睡哪儿都可以,有它们陪我就行。” “你愿意住在店铺里吗?” “我愿意,一切听你的,我美丽的小姐。” 吃住的问题解决了,迈克尔如释重负,开始摆弄他那两箱子的书。 “那我先把书搬进去。” “行,等客人都散了,你带你去睡觉的地方。” “你住这里吗?” “我家就在距离这一百米的老宅中。” “家里可还有别的人?” 白云犹豫了一会,答道:“嗯。有的。” 迈克尔察觉到白云面露悲伤的神情,就没有多问。反正自己已经在这里落脚了,了解这个女孩的机会很多,不急于这一时。 白云和迈克尔的组合吸引了很多人关顾,特别是晚间,营业额就做到了平时两三天的量。 女孩们总是找机会接近迈克尔,定睛看他的五官,倾听他稍有蹩脚的语言。 等到月亮悄悄爬到树梢或者城墙后,集市上才恢复深夜时该有的样子。 “云,你先去休息,这些东西我来收拾。” “行,你看着把这些布搬到里面的展架上。桌子和椅子要放在角落,用红色的布盖上,上面有一对花瓶,就是地上那一对。” 迈克尔干起活来还算利索。白云仔细观察着他的表现。她已是第二次招工,比之前有了一点经验。 “辛苦你了,迈克尔。你看那边,就是你睡觉的地方。” 这个地方和花瓶摆放的位子呈对角关系。迈克尔抬起头便能看见花瓶中盛开的紫藤花。 临别时,迈克尔提出要送一送白云。白云拒绝了。 “忙了这么久,你早点休息吧。” “我的表现,小姐你还满意吗?” “嗯,挺不错。请继续努力吧。” “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迈克尔说完,上前吻了一下白云的左边脸颊。白云的脸蛋像被点燃的蜡烛,红了。 “整个下午和晚上,小翠都没有出现,多亏了迈克尔。也不知道她的孩子好些了没有。”白云若有所思地离开了布铺。 第十章 点燃 第二天一早,小翠推开店铺大门,差点被眼前的陌生男人吓死。不过她还是被这个男人英俊的外表给吸引住了,不由地心动了几下,很快又偷偷给了自己一巴掌,把自己拉回现实中。毕竟她是有家事的女人,怎么可以这么无耻呢。 那时候的女人啊,绝不能轻易心动,特别是有家室的女人。哪怕心中早已惊涛骇浪,也只能压成平静小浪花。 “天哪,你是谁啊?怎么会睡在这样,你赶紧离开啊,要不然我就喊救命啦。” “你误会啦,我是新来的。” “新来的?” “是啊,工作。你是谁啊?怎么会有这里的钥匙?” “我是小翠,是云小姐雇来卖布的,一会她来了,就全明白了。” 为弥补昨天旷工的过失,小翠天蒙蒙亮就来到店里。她知道白云昨天一定忙到很晚,来不及整理,想着早点过来收拾,好将功补过。想不到店里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找不到一点点让人不愉快的地方。 “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你在,打扰你睡觉了。” “没关系。我这就起来了。” 小翠回避片刻,迈克尔已经整洁地出现在能见到朝阳探头的门槛边。 自从有了迈克尔,布店生意出奇得越来越好。换上白云给他做的中式衣服,迈克尔就像店里的模特儿,格外引人注目。 迈克尔对白云是有求必应,十分贴心。哪怕是白云衣服上有一根头发,他都毫不顾忌周围的人,小心翼翼地帮她取下来。 俗话说,爱人的眼睛是藏不住的。大家都对她们暗生的情愫看在眼里。 小翠好像生怕别人误会,总是解释“他们没什么关系”。女人的妒忌心可怕,自己得不到的也不希望别人得到。 为了和白云接近,迈克尔找白云商量,能不能把他整理的有意思的浪漫的诗歌写在布上或者印在布上,这些布可以做成手绢,扇子,桌布等等。 白云听了后,觉得很新奇。两人合伙在布店旁边开了一间书铺。除了卖书,还卖各种布制加工品。 两人都似乎对做生意葆有热情,很快形成了很好的默契,然而谁都没有向对方表达自己的爱意。 店铺打烊后,小翠也不急于回家,像电灯泡一样出现在白云和迈克尔身边。时间一久,三个人就像三角关系一样,各持一隅。白云清点布的数量,迈克尔坐在床上看书,小翠打扫卫生。 店里的布是从一家更大的布店买进的,所有的颜色,材质,款式的挑选,白云都亲力亲为。所以,从没给人家欺骗过,也没有欺骗过别人。从她这售出的布也因物美价廉而在阳城享有名声。 事情不可能一直那么顺利。直到一天,一大批官兵把布铺包围住,几名官兵直接把白云抓走关进大牢。案件第二天审理。 白云一头雾水,全然不知自己犯了什么罪。也没有人告诉他到底发生了什么。 “云,你不要担心,我一定会救你出来的。”临走时,迈克尔在慌乱中对白云说。 迈克尔很快打听到白云被抓的原因,并坚信她是被人陷害的。 调查过程中,他发现小翠形迹可疑,跟踪她后,发现原来是小翠和隔壁布店勾结,把专供皇宫的布私立拉到白云的布铺里卖。 白云无亲无故,事成之后,小翠就可以私吞白云的布铺,并于迈克尔双宿双飞。小翠的金算盘打得响,可惜打错了。 “这世上哪有不爱钱财的人。布铺是我的,迈克尔也是我的,这些都是迟早的事。”小翠做着白日梦,还在期待时间早点来到白云被定罪和处决时。 迈克尔记下他们私藏布的地方,哪儿的钥匙就在小翠身上。这才把白云从生死关头解救出来。 小翠没有逃过死罪,留下年幼的孩子孤苦伶仃。 “谢谢你,迈克尔,我以为我这次死定了。现在我这条命是你的,我要好好报答你。” “你想怎么报答呢?” “你有没有想要什么?只要我能办得到,我都给你找来。” “这么说来,有一样东西我确实很想。” “你就别卖关子了,快点告诉我吧。” “我只想要你。” 白云被这一波操作弄得脸蛋红成了红番茄。“我是和你说真的,不是开玩笑的。” 那天在牢狱中,她经历了各种濒临死亡的孤独和绝望,没有人愿意听她的诉求。她想:只要还没死就有一线生机。如果能活下来,一定好好享受生活,包括向喜欢的人表白。 “原来你的心里已经住着人了。” 迈克尔从刚刚激动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没了精气神。除了白云,他什么都不想要。既然她已经有了喜欢的人,自己留着也没什么意思。可是,他又不舍得离开这。 “傻瓜,这么久以来,你就一点也没有感觉到我对你的心意吗?” “你说什么?我听不见。请你再说一遍,大声点。” “我说,我喜欢的人就是你。” 迈克尔先是愣住了,等他反应过来,白云已经扑向他,紧紧抱住他。这么近的距离是能够感觉到彼此身体的温度的。迈克尔配合地伸出双手,抚摸着她的头发,她的肩膀,她的后背,包括她整个瘦小的身体。 “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你。”说完,白云闭上双眼,在黑暗中呼吸着寻找迈克尔性感的唇齿的味道。两个炽热的双唇冒出火花,点燃了黑夜。 第十一章 炙热 两颗来自不同国度的心,在初次邂逅后为彼此心动,再到经历一次生死,相聚时无需一点火光,便能即刻点燃。 白云就像宇宙中的黑洞,将一个个心动的瞬间吸入胸中,让它们无处可逃,束手就擒。心动的力量,能撼动一个星球。 那时候的人,还不知道宇宙外面的世界有多大,黑洞是什么。白云和迈克尔貌似宇宙中的黑洞与星球,相互靠近,却不知前方会发生什么。 “我们关掉店铺吧。” “那我们怎么生活呢?我可没有钱。” “我养你啊。” 经过牢狱之灾,白云有了隐退江湖的想法,并将此事与迈克尔商量。 “你真帅。谁还敢说‘女子不如男’。”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有钱,从我出生开始,我就有花不完的钱了。也许够我们花好几辈子了。” “那你为什么还那么努力做生意呢?一个女孩子,抛头露面的。” “你看你,小看女孩子了吧。” “是,是,是。我的错。你在我心里简直是女神。你和那些裹小脚的女人相比,真的太不一样了。” “人生来应该享受自由,而不是约束。任何人都别想控制我。” 拥有整条街,整个阳城最大脚的白云,在迈克尔心中就像神一样的存在。他早已下定决心,誓死追随她,照顾她,爱她。 店铺还是白云的店铺,并没有转租或转卖,也许有一天,他们还会回来这个地方。 迈克尔整个人架在梯子上。白色的抹布在牌匾上摩擦。“白云布铺”四个大字,被擦得锃亮锃亮的。当他贴上去,哈上一口气时,与牌匾靠在一起,初次靠近,也是最后一次。 白云辛苦几年打下的江山,如今说关门就要关门了。迈克尔有些替她不值。作为帮手也好,作为情人也好,他不想左右她的决定。“跟着她就对了。” 迈克尔又靠近呼出了一口气,完成了他们在时空中另一种形态的结合。 “你真的还要带着这些书吗?” “是的,必须。这些书比我的命还重要。” “没想到你还是个书呆子。”白云小声说着。 迈克尔的行李除了书,没有别的东西。 “这小子连衣服都不带,真是疯了,不过我喜欢。” 一整晚,白云都在整理明天一早的行囊。 从狱中归来,迈克尔就不再睡在布铺。白云有点内疚,明明自己房间的旁边就有一个房间空着。迈克尔就像汤圆一样,任由拿捏。 一想到要离开这里,白云还是心生不舍,彻夜难眠,整个脑子里都是一个画面,年迈的自己和迈克尔在许多许多年后,回到这里,这里已是满目苍夷。 “咚咚咚——” “还没睡吧?” 见迈克尔房间的烛光明亮。白云敲开了迈克尔的房门。 “迈克尔——” “迈克尔——” 睡梦中,白云喊了两次迈克尔。 “亲爱的,你又做梦了,还是梦见一个叫做迈克尔的男人。” “啊,是啊,我又做梦了。你什么时候来的?” 许之胜摸了摸白云的额头说:“烧应该退了,退烧药还得继续吃,以免反弹。我来了有个把小时了,见你睡得很香,不敢打扰。” “现在几点钟?” “六点半。你想吃点什么?昨晚上到现在你都没吃什么,恐怕这么下去身体会吃不消。” “我想吃肉包子,配紫菜油条汤。” “好,我这就去安排。” “等等,你要不要睡一会,昨夜都没怎么睡吧?” “是啊,昨晚临时通知开会,处理案件。这次比较棘手,早上十点我得到单位。” 睡了整夜,白云的身体差点散架,所幸这场梦只是经历了一个开头,在所有的思绪打开之前醒了过来。 她走进迈克尔的房间,温暖地喊着他的名字。但从梦中醒来那一刻,喊出的声音稍显高亢,未及撕心裂肺,旁人能听出不舍和思念。 很快,冒着热气的肉包子和紫菜油条汤在几声敲门声后,被送到白云的面前。它们被装在保温袋里。袋子外面是一只咬着玉米的可爱松鼠,“松鼠爱吃米”五个大字印在上面,显得很有朝气。 “等等,我先洗漱,换件衣服。” “你要在哪儿吃?” “在外面的茶几上吧。昨天我们吃中饭那里。你先吃,吃完可以躺一会。” “不,我要等你一起。” 许之胜为她披上一件长袍式的外套,以防她再次着凉。 “迈克尔,曾经是她的男友吧?哎,肯定是。我何必要多此一举呢?”许之胜并没有像破案时一样,将事件的结果透明化。他为自己的大度和英明而自豪,这并非说明他不吃醋,只是不想白云因为他的好奇而过多的想起从前。毕竟除了从梦中醒来喊他的名字,她从未提起过他。 “你看我是不是特别憔悴,我以为这次死定了。” “怎么会呢?只是发烧,死不了。” “有一会我快要窒息了,后来居然睡着了。被子和被单都湿了。一会你睡沙发吧。” “不要紧,我身体好着呢。” 白云下意识笑了起来,惹得许之胜心头一痒,还有点尴尬。 “怎么,你敢笑话我?” “没有,没有。不管怎样,你最棒。嗯,肉包子真好吃,不用减肥随便吃真是太幸福了。” “你这丫头减什么肥啊?瘦子不抗冷不抗饿,有什么好的。” 白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胸部瘪了不少,小肚子吸了进去,急需美食来填补那些失去的能量。 “这次来打算待几天?我好安排陪你的时间。” “买了后天夜里的机票。明天,我想再去一次灵夕湖。我就不信,再去一次还能再发烧。” “身体要紧,你可别逞强哦。不要一个人去,我陪你。” “好。你若明天有空,就一起去吧。” “记得啊,无论多晚,都等我。不要一个人去。” 第十二章 重现(上) 又到了季度结息的时候,银行卡里九位数的存款,使得一早各大银行的短消息噼里啪啦地轰炸过来。这些声音被设置成了高山上的流水声,清脆悦耳。 最令她意外的是,银行卡余额为一分的前单位,也发来了三位数的到账信息。“今天的出游费用,就它们了。”此时,她的表情中无不在透露“就在卡里留他个一分,绝不能再多了”的不屑一顾。 白云是阳城隐形的富豪,房产遍布各地,这点就连许之胜也并不知晓。金钱对她这个“老人”来说,没有太多的诱惑。每年,她都会拿出存款的百分之十,分散捐给有需要的人,比如家庭贫苦仍然辛苦工作的人。要真的不屈服于生活的人,才能得到她的馈赠。卖惨没有用。 这次发烧能够那么快就好了,和她突然敬畏死亡有关。刹那间地不愿死去,一面是对谜团未解的不甘,一面是因为许之胜,这个她谈了一百次恋爱后心如死灰时,遇见的男人。 发烧时,睡着了,躲在被子里呼吸。把这种隐蔽的空间想象成躺在死亡的木箱子里,享受同样的窒息感。破被而出时,是一种重获新生的幸福感。醒来之后,她几乎一刻都不想再等,想去会一会灵夕湖。 再去一趟回来还会再次发烧吗? 灵夕湖是否会如她所想带给她一些寻找秘密的路径? 灵夕湖到底有什么魔力呢? 等了一天,没有许之胜的任何消息。眼看马上就要天黑,他还到底过不过来呢? 白云又一次拨通了他的电话,耳边传来的只是特殊定制的铃声,没有传来她熟悉的男人的声音。没办法,她只好放弃和他同行的计划。 不只是没有许之胜的消息,手机整天没有响起了,她的手机好友不超过十个,而只有许之胜和游真被设置成了有声。 灵夕湖像一个精灵一样,对一个背负生命秘密的女人做了什么,使她念念不忘,想见他,像想见恋人一样充满了期待。 一个人走路,她感觉不到孤独,几百年来一个人发呆,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散步,一个人做一切可能的事,可惜没有翅膀不能自在飞。 有次,她站在悬崖上,想要纵身一跳,试试自己有没有飞的能力,以及不死之身能不能破解。面对死亡的勇气,需要绝望到极点,对任何东西失去兴趣。显然,白云心里有所牵挂,没有真的跳下去。 “我得在天黑之前赶到。” 在酒店附近的书店逗留了一会,白云叫了一辆车,直往目的地奔去。一路上,她不停地打开手机,看看有没有许之胜的消息,结果可想而知。 开始被夜色笼罩的灵夕湖,像一个熟透的少女的面孔,湖心的几座凸起的小岛屿,构成了她的不对成的五官,尽管如此,她依然散发出仿佛郁金香一样妩媚的香气。 路上因为下过雨,湿漉漉的,偶尔有车辆驶去,并没有停下身来。白云也因此感到庆幸,没有更多的人来打扰她的清梦。 她看了看时间,已是晚上八点。自己已经一整天没怎么吃东西了,竟然不觉得饿,直到逛到一处面馆附近,安静的灯光直直地照到了灵夕湖上,白云看清了自己的倒影,脊背伛偻。这一次,白云惊到了,这难道才是真实的自己的样子吗? 当她伸直了腰身,湖面上的影子还是伛偻着,一动不动。“看来,灵夕湖不说谎。” 灵夕湖畔的梧桐树长得很高很高,达到了几层楼那么高,枝叶下面的树干干练地站直着。湖面上也有它们的倒影,也是直的。所以,它们的影子很长很长,长到望不到远处,枝叶茂密的部分。 走着走着,下起来小雨。一个陌生男人,从车上拿出了两把伞,一把黑色,一把红色。黑色给了自己,红色递给了云。他们第一次这么近距离见面。 “啊,谢谢你的雨伞,那我怎么还给你呢?” “不必还啦。有缘自然会再见,到时候请我喝杯咖啡吧。” “等等,请问你怎么称呼?” “我是你的守护神。” 说完,男人消失在了一条分岔路口的小径。不远处,他的车子还打着双闪,可他并没有回到车上。 雨伞先生的雨伞可谓是雪中送炭,这场雨淋下去,不生病才怪。白云亲切地称他为雨伞先生。实际上,短暂的相遇,她连他的样子都来不及记住。 在一家冷清的饮料店买了一杯焦糖奶茶后,白云继续着她的行程。 一个人慢慢走,走完一圈,已是夜里十点三十分。在回到出租车下车的地方,白云望向灵夕湖,突然有一道亮光闪过,像是某种召唤仪式。 白云紧跟着亮光的方向,她走着,亮光向前延申,最后,无路可走。亮光把她带到了湖面,越到湖心,越明亮。 白云的双脚已经完全不受控制,她的意识告诉她,她走向了湖心,实际上,在她踏入灵夕湖时,已经慢慢沉了下去。 第十三章 重现(下) 灵夕湖的形状是一个椭圆形的鱼盘,里面有很多红鲤鱼在游动,有大的有小的。大的喜欢躲在湖面底下,小的喜欢把头探出湖面。 它们对白云来说,十分陌生。但是白云对它们来说,类似于美人鱼一样的存在。 湖水有了大树的滋润,即使在冬天也是不冷不热的,甚至染上了花和树枝的香味。 白云落水的那一刻,湖水时不时涌入她的喉咙。在她渐渐失去意识时,红鲤鱼拖着她在湖里游动。 湖水里的闪光,是鱼的眼睛。湖边的街灯和人间的烟火照进湖里,湖里又是一个人间。 深入到湖心时,湖水里似乎有一个陌生的声音,在给她讲她父亲的故事。 那是一天傍晚,坐标:阳城山,天气晴。 他死了,穿越到了另一个时代,幸好他的记忆并没有完全消失。因为重生,他更加珍惜身边的人,一改曾经的不婚主义,视女人为玩物的作风,为爱执着了一回。 “天哪,前面有人掉下悬崖了。” “快报警,快报警。有谁看见了,是谁掉下去了?” “不对,是他自己跳下去的。” “该不会是有人把他推下去了吧?” 在海拔一千多米的阳城山山顶,一群登山队员中的其中一个,意外落下山崖,尸骨无存。悬崖底下深不可测,救援工作根本无法进行。 掉下去的男人是阳城一所大学的老师,名字叫洛川,三十出头,一米七五,英俊潇洒,单身,不婚主义者。 与他交往过的女人没有一个不被甩的。因此,他被人戴了个“喜新厌旧”的帽子。据说,学校的女老师和女学生们被他迷得神魂颠倒的。 洛川是个我行我素的人,别人怎么说,与他无关,他照样过他的潇洒生活,登山,交友,写作,探险旅行…… 他的私生活经常成为学校同事的笑谈,可是仍然有很多女老师看上他。他唯一有节操的地方就是从来不脚踏两条船。上段感情不结束,下段感情不开始。 掉下悬崖的那一刻,洛川的眼睛突然失明,整个身体失重,双手下意识想抓住什么东西,头晕目眩了十几秒钟后,落在一座庭院的树上,昏迷了过去。 醒来时,他已躺在隔着屏风的精致的木床上,枕头的形状像豆腐块。床帘镶着金丝,像是富贵人家。眼睛所能看到的一切告诉他这里与他生活的时代不是同个时代。 “我这是死了吗?我记得我落下了山崖。哎呀,头好痛,痛得受不了了。” “娘娘,他醒了,你快来看看。” 宫女喜鹊见状,不敢靠近,便叫来了主子。 “我这是在哪儿啊?” “我是这儿的主人,是我的宫女发现了你,当时你就在屋外的树上,后来你翻了个身,掉在了地上。”成良人想起那场景,差点笑出声音。 “这里是哪儿啊?我都差点摔死了,你还笑。你这女人怎么这样的。” “不得对娘娘如此无礼。”一旁的喜鹊实在看不下去。 “哦,对不起,真的很好笑。一个大男人能爬树,却吓晕在树上,还挂不住掉了下来。”成良人是个单纯诚实的人,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了。她与世无争的性格,反而在皇宫里生存了下来。皇帝几乎忘记了她的存在,已经好久没有翻她的牌了。 “现在是什么年代啊?” “什么年代?” “现在我们国家谁做主?” “国家?当然是皇上啊?大卓皇帝。” 看着眼前的人和物,洛川明白了,他穿越了。 这个男人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成良人平静的生活。 洛川在这养伤,成良人细心照顾。两个年纪轻轻的男人女人,朝夕相对,很难不擦出爱的火花。 没多久,成良人怀孕了,并偷偷生下了女儿,取名白云。 生下白云没多久,洛川就消失不见了,再也没有出现过,只留下一串珠子。 因为洛川的离开,成良人不幸生了一场大病,她知道自己快要活不下去了。为了不让女儿暴露身份,她成功将女儿交托给自己最信任的宫女喜鹊,并成功将她们送出了宫。 喜鹊带着白云逃到了阳城这个地方。白云,一个新的身份,阳城人,富裕,孤儿。 白云离开后,成良人在深宫待了没多久就跳湖自尽了。 刚出生的白云就这样被生母送出了皇宫。喜鹊从小便是成良人的贴身丫鬟,所以,才会被委以重任,冒着生命危险抚养白云长大。 白云十三岁那年,喜鹊也没有逃脱死亡的命运。在临死前,她交给白云一个信物,据说是她父亲留给她的。顺着线索,有可能找到她的生父。 “这串珠子,是你的生父留给你的。他来无影去无踪。你母亲有了你,他就再也没有出现了。” “嬷嬷,偌大的皇宫,他怎么能够轻易地来去呢?” “你母亲说他不是一般人。可他要真的神通广大,为什么不连你母亲和你一起带走呢?” “他到底是怎样的人呢?为什么生下我,却不管不顾。” “你母亲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他没说,她不问。你母亲最后一次见他,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该来的终究会来,谁也改变不了。只希望孩子能被送出皇宫,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他们在一起多久?” “没几年吧。可每次只要你父亲消失了,都要过好久好久才会再次出现。” 白云心想:他该不会是妖吧。没这道理啊。自己可是活生生的人,没有一点点遗传妖的体征。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死之身。 喜鹊离开后,把所有的家当交给了白云。这么多金银财宝够白云一辈子生活了。只是苦了她年纪轻轻,就要独自生活。饿了自己煮点面条,热点包子吃,渴了喝点井水。 第十四章 不夜(上) 灵夕湖用一场梦把洛川坠崖重生的故事带给了白云。她第一次知道父亲的名字——洛川。 “父亲,你在哪儿?” 白云一遍又一遍地问,身穿登山服的父亲始终背对她,没有任何反应。 “父亲,你能听到我的声音吗?我是白云啊。你现在在哪儿呢?” 夜晚的水底在湖面之外的灯光照射下,并不是黑暗的存在。如果手里拿着书,阅读也不成问题。所以,只要父亲转过身,她就能看清他的样子。 白云曾经将自己打扮成男人模样,请一位画师给她作画。画师根据她的意思,为她画了一幅父亲的画像。手机里还存着这幅画的照片。也许真实的父亲和画像一点也不像,没有关系,看看这幅画可以减少她对父亲的思念。 “对了,手机,我可以用手机拍下来。” 事情总是那么不巧合,她的手机在关键时刻始终无法开机。 “明明说是防水的,可以在水底下使用。真是破手机啊,等我上了岸还不马上把你修理了。” 到了湖心,白云不能再往前靠近。她越是往前,父亲也在往前移动。她不断调整,直到找到一个观察父亲的最好位置。 灵夕湖像一个无声的视频电话,连接着洛川和白云。只要声音打开了,他们就能对话。 现在的情况是无论白云说什么,只能看到可以快慢调整的画面。控制画面的是白云内心。 不知道在水里待了多久,不知道最后是怎么回到岸上的。醒来时,她躺在了雨伞先生的怀里。 “我这是在哪儿啊?我是不是死了啊?” “放心,你很好,你还活着。” 说着,雨伞先生拉起白云的一只手拍向自己的一边脸。 “你听,有声音呢,有痛感呢。” “我不痛啊。” “我说我痛。”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刚刚很用力吗?” “那可不,我刚刚这一巴掌可不是开玩笑的。让你的手掌感受下肌肤猛烈的触碰感。” “我是不是掉进湖里了。哦,对了,你的雨伞不见了。等明天我赔给你。” “雨伞不重要。况且现在雨已经停了。” “现在几点了?我得回去了。” “那就让我送送你吧。” “哦,可是我饿了。现在这附近还有吃的地方吗?” “这个问题你问我算是问对人了。这里我再熟悉不过了。看到前面的小山坡了吗?就在这上面,有一间很不错的店,名字叫‘不夜场’。它只在半夜营业,只招待有趣的人。我带你去,我可是有通行证的。” “好是好,可我走不动,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力气。” “这好办。” 雨伞先生一把抱起白云,往不夜场的方向走去。 不夜场的大门是封闭式的双扇铁门。铁门的顶部是照着火烛模样的橙色的霓虹灯。“不夜场”三个大字低调地在隐藏在山林间。 “这里好恐怖。” 到了目的地,白云稍稍挣扎着从雨伞先生怀里落下。 “一会你就知道这里有多棒了。” 放下白云后,雨伞先生才有多余的手指伸向铁门上的密码锁。只见他“嘀嘀嘀”几声,其中一扇铁门弹开,忽然传来唯美的轻音乐声。 雨伞先生对服务生交代了几句,带着白云走向里屋的一个房间。 “你先进去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我就在隔壁。” 进了房间,白元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打开发现,电还有一些,可是为何起先怎么也开不了机呢。 许之胜发了很多条信息,大致是问她在哪儿,与谁一起,让她看到信息立马给他回复之类的。 白天的失约虽然令白云有些失落,但她没有怪他。她总是对他百般理解,这让她感到委屈。但此刻,他正与别的男人一起,也没有什么好生气的了。 “我还在灵夕湖附近。你不必担心我,我很好。” “我还在忙案件的事,甚至到现在还不方便给你去个电话。几个小时联络不上,我很担心。” “没事,你先忙。我到酒店给你消息。” “你一个人?” “不是。和朋友一起。” 许之胜没有再继续追问什么朋友,什么时候认识的朋友,男的还是女的。他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他的性格就是这样,有条不紊,慢悠悠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第十五章 不夜(下) 等白云走出房门,雨伞先生已经在门口等候。外面大厅里的轻音乐已经被替换成乡村民谣。 对白云来说,这个地方很有新鲜感,因为主餐厅墙壁上的壁画有一半以上是赤裸女人的画像。她们的赤裸是纯洁的,相信大多数人会投去欣赏的目光。白云早已在心中感慨:好美啊,这些女人怎能让人如此心动呢。 从她们的肤色可以看出她们来自世界各地。她们身前都摆有一个花瓶,有的花饱满,有的干瘪,有的粉红,有的接近葡萄色,有的是乌焦色,着实可爱。窗外的麻雀也会为她们停留。 之所谓认为她们和她们出现在这里是纯洁的,白云有自己的理解。她从她们的眼中看到了艺术的真实和真诚。成为画中人后,她们已经有别于普通女人,与钱划清界限,又属于艺术,每日连面包和水都不需要了。 “雨伞先生,我们好像从没有自我介绍吧?我叫白云,蓝天白云的白云。” “雨伞先生,真是不错的名字。那就请继续这样称呼我吧。” “可惜雨伞丢了。多亏了它,我才没有被雨淋透。” “呐,你看,雨伞不是在这吗?一模一样的雨伞,我有很多。如果你喜欢,这把送你。” “作为回报,一会这顿饭就请让我来埋单吧。” “行。只要你喜欢就好。” 服务员见二人已经整理完毕,热情地将他们带到最里面的窗边的位子坐下。 “这里可以看到灵夕湖的全景,可惜天色太暗了。” 远处的高塔俨然矗立在灵夕湖的不远处,左边一个,右边一个,遥相呼应。似乎只有这样,它们看起来才不会那么孤独。左边的高一些胖一些,右边的矮一些苗条一些。 白云坐了一会,就站起来来到玻璃窗边。她试图打开窗户,却被雨伞先生阻止了。可能是雨后的关系,玻璃窗里面有一层雾气贴着玻璃。白云先用手轻轻来回推动迷雾,只见窗外的灵夕湖彻底安静了下来,湖面上的波纹很细很细,定睛看了许久,也看不到它们的变化。 很快玻璃窗上面被白云哈出的气裹住,这次白云没有再用手擦拭,而是回到桌子旁边拿来了纸巾。 “怎么样?看得到吗?” “视线不怎么好,但是从这个角度看,有别样的味道。灵夕湖是人工湖吗?” “是的,是人工挖掘的,这里的地势又让灵夕湖变得更加迷人。灵夕湖的水位常年如此,就算是不下雨,它的水位也没有受到很大的影响呢。” “灵夕湖是不是有魔力?要不然怎么能生得这么美,像墙壁上这些女人一样。” “哈哈,怎么说呢?你和他一定是有缘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从我在湖边递给你雨伞,再到我见你倚靠在岸边的树旁,好像是冥冥之中安排好的。我被一股力量驱使,又回到这个地方。” “如果说我起先落入湖里,在湖里做了一个梦,又被鱼拖回岸上,你信吗?” “我信,我当然信。这世上的东西,只要信,它就有存在的可能,有存在的意义。” “奇怪的是,我并不觉得冷。湖水是暖和的,身体也是暖和的,衣服也不知怎么回事很快就干了。所以,我对自己是否落水又有些怀疑。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的意识好像飘在了空中,无法落地。” “夜里掉进灵夕湖的人,就没有听说有上岸过的。所以,你的家人让你一个人那么晚来这里,也是心大。” “其实,我是个孤儿。但这座城市,有我的朋友。这次过来,主要是探望他。” “男朋友吧?” “可以这么说。他正忙工作上的事。” 白云用这一句话把只身一人前往这里解释了一遍。 这么晚了,餐厅里还有三四桌正在用餐或者聊天的顾客。由于大家的座位相隔有些距离,对于聊天的内容保留了各自的隐私。 “我们还没点餐呢。” “这里不需要点餐。从我们进来开始,厨师就已经在里面通过监控看到,并为我们准备好菜品。” 白云心想,厨师没有任何询问,怎么知道顾客的喜好呢?真是一家有趣的店呐。 很快,餐桌上就摆上了满满一桌的酒菜,而主食是清淡的青菜拌面。每个人面前摆着的是桃花酒。瓶盖是紧闭的,尽管如此,空气中已经传来淡淡的桃花香。 在进来这里之前,白云没有想过回在此喝上酒,哪怕一口。但是现在,她快速扭开瓶盖,往小巧的酒杯上倒满。每喝下一口,湖中记忆便清晰一些。 第十六章 如风 记忆如风,吹着吹着没有了方向感。 白云放下竹筷,缓缓抬头看了雨伞先生几眼,把目光转向旁边的酒瓶子,慢慢将第二瓶半斤装的桃花酒开启,双手捂着瓶子,几乎要捂热它。瓶子上面只是写了“桃花”二字,连个“酒”字都没有,他们完全凭口感判断那是桃花酒,而且度数在十三至十五之间。 花酒的酿制过程并不复杂,但一定夹杂着酿造之人的情绪。花酒的度数不高,饮起来反倒更容易醉。爱喝酒的人总是越喝越起劲,酒过三巡,产生了酒量见长的错觉。 除了桃花酒,青菜拌面,桌上还有清蒸猪肝搭配秘制酱料,黑松露牛排,清蒸鲤鱼,莲藕排骨汤,土豆红薯沙拉,鲜虾滑蛋,生腌螃蟹,巧克力慕斯。每样菜都是二人份,量都算得刚刚好。每样菜里面都没有葱姜蒜的踪迹。也许它们曾经出现过,但都被“毁尸灭迹”了。 桌上的干货是可以续盘的,有瓜子,花生酥,芝麻酥,核桃酥,红枣和酱萝卜。桌上的其他菜吃完,这些干货还可以用来下酒。 “这么晚还没回去,没关系吧?” “没事,我的老家在灵夕的农村。我又是单身,一个人住在一个小公寓,什么时候回家都不会有人过问。不过平时这时候,我早已经躲在被窝里看书了。” “离这里远吗?” “不算远。大概十分钟的车程。夜里车少,可能七八分钟就到了。你放心,我会先送你回去,你住哪儿我都送你到家门口。” “我住在路易斯安酒店。” “哦,高档酒店。看来你的男朋友家境不错啊。” “不算富有,生活还算过得去。我们别提他了。喝了这么多酒,我更清醒了,似乎想起了怎么掉进湖里了。是我自己走进湖中的。下水时我听到了水花溅起的声音。之后,我感受到湖水很温暖,有些奇怪的鱼排队在那里帮助我呼吸。呼吸的问题竟然轻易就解决了。” “后来呢?你是怎么回到岸上的呢?” “也是那些鱼的功劳。完事后,它们推着我回到岸边。我下意识爬上了岸。后面发生的事你都看到了。” “在湖中可有奇怪的事发生?” “我看到了我的父亲。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但我知道他是我的父亲。” “你是说你的父亲在灵夕湖?” “我在湖里看到了一块幕布,他在幕布中出现,情节就像放电影一样。我看得到他,听得到他,可他应该不知道我的存在。” “会不会只是一场梦?听起来过于玄乎了。” “上次从灵夕湖回来,我生了一场病,总觉得有股力量在驱使着我再回到这个地方。不来一趟,浑身不自在。” “看来灵夕湖是一条有灵气的湖,我早有耳闻,没想到今天亲耳听见它的神奇。” “我的父亲叫洛川,对,是这个名字。” “他还活着吗?” “我不知道。等天亮了,我要去找他,就算找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找到他。” 借着酒劲,白云眼神坚毅地看向窗外,看向黑夜中迷糊的灵夕湖,点了点头。在这里对一条湖鞠躬或说感谢的话有点突兀,但她在心里完完全全这么干了一遍。 后来,服务员将他们换下的衣服清洁好,送了回来。只要他们愿意,他们身上的衣服可以不用换下,直接穿着,费用会在账单中体现出来。 “一会穿上外衣就行。外面冷。” “是啊,就继续穿着吧,不换了。” 两人都嫌换衣服麻烦。即使穿着同款衣服,也不觉得尴尬。比起墙壁上的画,他们在这里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初次见面,一起经历一场雨,一段山路,一顿有趣的夜宵,白云和雨伞先生的默契就是放下对陌生人的猜测和怀疑,彼此相信对方的人品。 善良的人总是觉得他人也是善良的。同类人惺惺相惜,相遇,这是迷一样的人生里边的确幸。 两人喝下四瓶桃花酒后,就算他们再想要,服务员也不会再送上一点与酒有关的东西了。 所有的酒菜上完,晚宴就告一段落。账单一共是一千元,白云付了钱。 “这顿饭真是物有所值。” “下次你想来,一定要告诉我。我请你。” “下次还是这样的酒菜吗?” “那可不一定,也可以说完全不一样。” “我喜欢这里的桃花酒,酒味和甜度刚刚好。而且这里有点像聊斋里面的不为人知的仙境。喝了这里的酒,人更清醒了。你猜一会会不会遇见女鬼?” “小山坡上的女鬼一定很美,像你一样美。” 白云羞涩地低下了头。脸上的红晕让她看起来更加年轻。 “我们走吧。” “好。” 外面飘起了雪花。红色和黑色的雪花先和白色的雪花一起落在他们的肩膀上,谁说雪花只有白色,那夜,雪花是彩虹的颜色。 白云苦苦寻找了几百年,终于得到一点和父亲有关的讯息。 第十七章 逐云 雨伞先生看着白云进了房间后,才不舍离开。如果时间还早,他说不定会有进去喝杯咖啡再走的勇气。他知道她进去后,房间里只是她一个人。 白云没有脱下身上的衣服就躺进了床,盖上轻薄的羽绒被子。这要在平时,她肯定接受不了从外面回来直接上床的行为。 头发比刚刚更干了,因为没有用泡沫型洗发水洗过,发根部分有些紧紧贴着头皮。每年春天,她的头发会疯狂地长。虽不能说发量惊人,那种蓬松感是年轻女人才有的。 这一整天的遭遇,和她的不死之身一样曲折离奇。活着,也许不过是一场梦而已。梦即现实,现实即梦。我们生活在大地上,大地亦可能是河流的底部。我们穿梭梦境,如梦境穿梭现实,最终在一个支点汇合。 窗外的月亮有些寂寥,几百年来都是如此。见过这样的月光,才知干净和纯白的滋味。即使永远只能远远望着,对着大喊,也会因为距离的遥远而被淹没在浩瀚的宇宙中。 “洛川,我的父亲,你还活着吗?如果还活着你会在哪儿?你是否像我一样几百年来活得好好的?你是否像我寻找你一样寻找我?” 一遍又一遍问自己,在无人回答的安静中,白云睡去了。 等来工作完的许之胜,她还和躺下时一样,毫发无损。身体侧卧着,朝里靠墙的方向,头轻轻栽进柔软的枕头里,枕头往下凹陷了进去,承受住了她的头的重量。 “帮我找到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洛川。” 这是白云在半睡半醒中,察觉到许之胜已经在身边时说的第一句话,声音有些细小,但口齿十分清楚。这个连她自己都怀疑的名字,为何在此刻她又认定他、相信他的存在呢。是直觉,女人的直觉,几百年来积累下来的直觉。 “洛川是谁?” “我的父亲。” “好。马上办。还有别的什么信息吗?” “没有。你快去,快去办。” “好。你不要着急。有了名字,这是很关键的信息。我把整个国家翻遍了,也要把叫洛川的人都给找出来,摆在你的面前。” 听到许之胜找人的决心,白云的眼眸再次低垂,又睡了过去。许之胜担心她是不是又发烧了,用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果然,如他所想的,滚烫无比。但是,用酒店之前提供的体温计给她量了下体温,却是正常的。他不得不相信仪器的准确性,相信白云的体温是正常的,并不需要给她做任何的物理降温。 不管许之胜用什么办法,这次她想要一个结果。是生还是死,她早已演练过很多次,体面接受结果。 “全国一共有8170人的名字叫洛川,其中3280人为女性。从年龄上推断,还有数百人疑似人选。而且这只是在世人员的数据。” “那就先从活着的人开始寻找。等等,不要忘记调查下失踪人员中名叫洛川的人。” “查人我是专业的,你就等我的好消息吧。” “看来机票要延期了,本来打算明天回阳城。” “最好哪儿都别去,留下。” “这是不可能的,我并不属于这里。” “不能因为我留下吗?只要你愿意,你不用再住酒店,我给你买大房子,大别墅。只要你喜欢,我都满足你。” “你说的这些我都不需要。我只想要找到我的父亲,找到我的朋友。” 每次都不会谈拢的话题,见面了都会谈及,通常在白云快要离开的时候。这次没有不欢而散,为了早点查出点什么,白云亲自为许之胜打开酒店房间的大门,送走他。 第二天下午,许之胜拿着一沓纸,胸有成竹地递给了白云,目测足足有几百张。 “天哪,你是怎么弄到这些资料的。” “我自有办法,至于怎么拿到的,你还是不知道为好。” 每张纸上详细写着一个个叫洛川的人的联系方式,户籍地址,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人员信息等等,更重要的是还附上了他们各自的照片。 看到这个天大的礼物,白云兴奋地从床上蹦了起来。 “也许你的父亲就在这里面,也可能不在。” “我明白。他也可能并不叫洛川。” 看到白云激动的样子,许之胜开始担心万一没有白云想见的那位洛川,她会多么失望。所以,根据他的生活经验先给她打上一剂预防针。 “这里有五百多张,代表着五百多个希望。来吧,我们一起找。” “等等,我先起床换件衣服,这是我对父亲的尊重。我可不想他见到我这么邋遢的样子。” “好。你快去吧。我给你准备了些吃的,还有咖啡。一会边吃边找。” 许之胜从一个黑色保温袋里拿出了两杯咖啡,一杯加了糖,一杯无糖。咖啡的苦味彻底掩盖了他嘴里的苦涩。 第十八章 空白 白云进浴室洗漱的工夫,许之胜陷入了到底怎样才能彻底征服这个女人的深思中。她若能留下来,他想见她时,便能见到。以他的权力和财力,别说一个白云,藏下一百个白云也是轻轻松松的事。令他不解的是,让她留在身边怎么就这么难呢?她这种有别于欲擒故纵的方式,对情场高手许之胜来说,也招架不住。 白云换上了一套热情似火的红色正装,裙衩从侧面打开,高度和旗袍差不多。白皙的大腿早已把许之胜的魂都给勾走了。许之胜忙乎了那么久,当然不只想博得美人一笑,更想的是得到她的人她的心。 尽管付出了那么多,白云对他常常忽冷忽热的,他总是在得到和未得到她之间徘徊。她善于把真实的表情藏于脸的内部,脸的外部往往是细小的涟漪。素颜和化了妆都是如此。“真是个奇女子啊。撒娇和生气都是一个脸色。”许之胜的职业造就了他优秀观察者的身份,可对白云,他觉得自己就是个菜鸟。 “如果你找到你的父亲,你还会跟我在一起吗?” “废话。当然。” “当然什么?” “当然会啊。好好的干嘛说这些?两人的关系若是美好的,怎么会轻易分手呢?” “如果你找到了你的父亲,你还会有迫切的理由见我吗?” “啊,难道你认为我与你在一起是为了让你调查我想知道的事。这事我做得这么明显吗?哈哈。” “真是实诚的傻女人,你就不能说点好话让我开心一点吗?” “抱歉啊,我可不愿意说那些有的没的。我靠的是真诚走遍天下,认识天下人。不过,你刚刚不安的样子,跟个怨妇似的。你说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那么多疑的?” “是安全感在作祟,不是只有你们女人缺乏,我们男人也会胡思乱想,特别是对自己掌控不了的女人和事。” “你说父亲在里面吗?” “谁知道呢?我总感觉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句话后面还藏着一个声音,那就是“如果不在,这样一来,你还会继续需要我。” “就算找到了,我也不会不辞而别,人间消失的。” 茶几上,一份4k大小的报纸平摊在上面,黑色的字体搭配彩色的图片,不至于让版面死气沉沉,现在的报纸喜欢这么干。灵夕日报四个大字是红色的,仿佛在飘动,这一定是白云的脑袋有些恍惚。 许之胜随机将那一沓纸分成了两半,和白云一人一半。白云接过去时,手有些抖,并没有展露喜悦的容颜。 经过一轮排除,剔除了三百多人,这些人的年纪比许之胜还小,又怎么可能会有白云那么大的女儿呢? 再经过一轮排除,又剔除了两百多人,这些人经过白云的辨认,完全不是那晚在灵夕湖底见过的人。 最后,还剩下十个不到,都叫洛川的人。 “怎么办?我可以拨打他们的电话吗?要是他们问我怎么知道手机号码的,会不会连累到你?” “放心打吧,现在哪来的隐私呢,一个接到电话的洛川根本不会知道另一个洛川也接到了电话,只要不将整件事连起来,就不会有人怀疑这是个有预谋的行为了。” “等等,我先好好练习下,先设计好话语。” 白云没有发出声音,只是在心里默默想着等下该怎么说。可能是有些紧张,她跑到镜子前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给自己打气。 电话里,每听到几句优美的歌声之后,都有一个男人接起了电话,按照设想好的开场白,当被问及“你认识一位叫白云的女子吗?”得到的答案无不是“你打错了”。 没有一个洛川承认认识白云,而且回答时听起来非常真诚,没有纠结和停顿的,几乎可以排除故意装作不认识的可能。 “我就知道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或者有没有可能他肯本不叫洛川。” “不排除这个可能,也许洛川这个名字我只是通过一个梦境得知,关于梦境的真实性我无法验证。” “下一步你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知道。我想回阳城。” “你终究还是不愿意留下来。什么时候回去让我送送你吧。最晚什么时候?” “明天晚上。” “我来订机票。” “不要太晚,夜里一个人飞有点孤独。” “明晚八点,可以一起吃个晚饭,地点就选机场附近。” “哎,这该死的仪式感。”说完白云就去换下了这一身装扮,脱下衣服时,双眼就像触碰到红辣椒,眼泪止不住往外流。 有时候,成年人的奔溃就发生在一瞬间。努力了那么久,终究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修不成正果的爱情,她不在乎,丢失的亲人,她想一个个找回来。 白云的父亲姓洛,妻子洛胜梅也姓洛。“我这是和姓洛有什么渊源吗?两个女人都姓洛,为什么会这么巧呢?这是神的恩赐吗?”许之胜突然又陷入了一个崭新的思考中。 寻人行动以失败而告终后,两人都松了一口气。虽然是没有结果的结果,但总算是有进展的。灵夕湖,另一个神一样的存在,即使不去见,它也会如影随形。 “咚咚咚——”门的方向传来细腻的敲门声。许之胜透过猫眼看到了门口站着的是洛胜梅,并向白云说了一声“使她”。 白云有些意外,短暂思考了下马上恢复了平静。毕竟此刻,他们衣冠整齐。 第十九章 对峙(上) “没想到很多次在梦里出现的场景,终于还是躲不过。” “你怕了?” “不。我没有。去开门吧。” 许之胜看她时,眼神中充满了不解,温柔地说了声“我先走了,带她离开这里”。正如他所说的,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一个门缝,刚好让自己侧着身躯从门缝边钻了出去,又顺手把门关上,避免了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尴尬。 “你怎么跑来这里了?” “找个地方与你聊几句。房间里不方便的话,那就去我车上吧。” “好。” 一路上,两人什么话都没有说,间隔了一个人的距离并排走。 许之胜偷偷看了几眼洛胜梅,说真的,她今天特别美。脱下工作服,穿上便装的她充满着高傲女人的香味,像她的名字一样,是梅的香味。她刻意把竖起的头发放了下来。她习惯把香水往头发的发尾上撒,所以,她走过的路留了下一路的余味。淡黄色的毛呢西装在白色衬衫的映衬下,隐藏了年龄的秘密。 她的脸上画上了自然的妆,比如气垫,睫毛膏和口红,其他并无雕琢。她一边展示自己的美丽,一边高傲地装作满不在乎的模样。 她的眼睛狭长狭长的,但因为眼睛没有往上翘而少了些妩媚。鼻梁很高,像某些东西填充了鼻梁骨,实际上她什么也没有做。她的嘴巴因为她极少微笑,并不上扬。她像一个弱不禁风的女人,却又充满了战斗的能量。 许之胜喜欢拈花惹草,是出于男人的本性。洛胜美这种女人中的极品,也无法满足他作为男人的户外猎奇心理。 “本想见见她,看看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值得你铤而走险为她做那些事。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很危险?” “你都知道了?你放心吧,他们不会出卖我的。” “你说得轻松,你想想我是怎么知道这事的呢?天下就没有藏得住的秘密。你多一个把柄在别人手上,就多一分危险。除非你不想过了,我就不会来找你说这些。” “说到底你是关心我,还是担心我连累你?” “你说呢?我能走到今天这步,绝不允许腐败将我毁了,你,也不允许。你有多少女人我不想管,给她们钱也就算了,若是利用职务便利,我是绝不会坐视不管的。这是我最后一次提醒你,不会有下次,出了事,我保不了你。” 洛胜梅行事雷厉风行,作风正派,在政界有很高的声望。人人都知道他家有个花心大萝卜,但她从没当着外人的面戳破他,而是与他携手共进。 很多人看不惯许之胜,常常以他的桃色新闻为借口企图接近洛胜梅,劝她离开他,这些人全部被洛胜梅拒之门外,她知道,天下乌鸦一般黑,与他们为伍,就好比从一个火坑出来往另一个火坑里跳,无非是再受伤一次罢了。 也许是车上有点闷的缘故,洛胜梅的脸上像喝了陆瓶啤酒一样红。他们的谈话十分掩蔽,要是被人听到绝对是个笑话,所以整个过程都没有开窗通风。 最后,洛胜梅问了一声:“还上去吗?” 许之胜只好回答:“不了。我们回家吧。” 洛胜梅心想:“呵,男人。我不跟你横着来,你还不得乖乖跟我回家。” “你不上去,你不怕她怪你吗?” “其实她是来让我帮忙寻找他失踪的父亲的消息,这你是知道的。我正给她送去那些资料,你就来了。” “没有找到人,她是不是很失望?” “你怎么知道没有找到。” “一个失踪的人,若不是他有意让人找到,哪能凭借几张纸就能找到呢?” “你愿意帮忙?” “我不愿意。只是,我有种不详的预感。” “你的意思是,你们的姓氏?” “是的,虽然同是失踪,但是我的父亲并不叫洛川。也许只是巧合吧。” “天底下不会有那么巧的事的。” “希望吧。” “我父亲已经死了。这是我母亲亲口告诉我的,他又怎么会有一个那么小的女儿呢?一定是我想多了。” 既然决定回家,他们却还在车上一动不动。他们的身体很诚实,许之胜心里想着留下,洛胜梅知道他并不想走。 车子始终没有启动,载着人就这样静止停靠在酒店停车场中唯一一个单独设置的车位中。如果是在一个没有星星和月亮的夜晚,这里绝对是幽会的好地方。 蝴蝶扇动翅膀会带来风。洛胜梅站在屋外用右手敲门。当时的白云,想起洛胜梅大概是一只蝴蝶,在不停地扇动翅膀,把她的心吹乱,吹得她无处可逃。 第二十章 对峙(下) 许之胜走时说的那句话,始终留在了房间里。这次离开,和平时多少有些不一样。一样的是人走了,余温还在。不一样的是,仅存一人的房间,像一个禁闭的纸箱,空余无声的对白。 其实,白云很难去恨一个人,或者怪罪一个人。况且与别人的丈夫同出现在酒店,一晚又一晚,她才是应该获罪的人。她困惑,为何从来没有人去治她的罪。 在爱情面前,成年人的“不要”和“要”都是懦弱无力的。有时候,他们在一起什么话都不说,只是用眼神和肢体交流。 “你不要挣扎了。挣扎有什么用呢?”许之胜在受不了白云一再矫情时脱口而出。 “挣扎当然有用啊。反对不总是有效,不反对就任人宰割。不情愿的情绪会传染,可以让你的心安静下来,身体冷却下来。” “好吧,你连拒绝都那么优雅。” 许之胜是成熟的男人,他不再像年轻时候那样横。那时候,他觉得“要”和“不要”都是“要”的意思。现在,他多少有些服老。 所有的打情骂俏在洛胜梅到来后,消失得透透的。欲望就像刚刚被拍死的苍蝇,在慢慢变成灰尘,消失不见。 洛胜梅离他仅几步之遥时,白云为自己的羞耻感到懊恼,她甚至不敢再去想灵夕湖,她怕在湖心见到自己的父亲,无法向他交代这样的人生,哪怕是她一个人的孤独人生,哪怕是她这个需要救赎的人生。 总是有一双手在孤绝的路上向她招手,劝她放下执念。也许没有了执念,她就能好好老去死去,是执念使她处在一个不死不老的处境吗?不是鬼怪,凭什么永生。 也许生命的尽头是放下。心跳停止的那一刻,她的整个身体才会松弛下来。真正的告别没有告别语。死后的身体大概就像她拒绝许志胜后,他的身体一样冰冷。所有的器官都在抗议中死去,动弹不得,也就来不及回忆最难忘的人和事。 还未从失魂落魄的状态中回到现实,白云如同僵尸一般,不协调地起身走去茶水间,给自己喂了一杯水。不久前煮沸的水,已经变凉。冷水灌入紧绷的喉咙,人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刚刚发生了什么?” “刚刚那个女人来过了。” “要不要见见这个女人?” “如果你不想挨巴掌的话,可以试试。” 自问自答式的对话,挺像密友之间毫无保留的探底。白云的心里有两个声音在互怼或者打架,场面一度无法控制。 “要去的话你得把红色衣服换下,红色衣服太显眼了,有挑衅的意思。” “换成黑色吗?我正有此意。” 两个她最终在衣服的颜色上达成了和解。 带来巨大的希望,又掐灭希望的五百多张纸整齐地摆放在茶几上,也许它们也需要一杯咖啡或奶茶。一张纸的使命已经完成,如果它们的命运是焚烧,那势必引起一场浓烈的火焰。 以前,他的妻子偶尔来电话暗示他回家,他一定会借口工作上的事而离开。白云像一只猫一样,温顺又粘人地送走他。她的大脑理解他,内心却是不爽快的。偶尔她会调皮地惩罚他,比如不辞而别,或者假装睡觉。但过不了几小时,这种不快的情绪就会被遗忘。在生气之后,她更像一个快活的孩子。 几百年的记忆,被有选择性地留在一个无限扩大的大脑中,其中有密密麻麻的亲密镜头。有时候它们会被新的记忆取代。如果放在电影里,不停地谈恋爱,换男友是不值得同情的,可她是白云,一个永生的人,她的父亲是从现在穿越过去的人,他现在人在哪儿? 女人天生有侦擦的能力,而且随着阅历的增长,能力越强。白云在几番挣扎过后,还是忍不住给前台打去了电话。 “许先生的车还在吗?” “稍等,我马上为您查看。您好,小姐,许先生的车还在,旁边还有一辆车,黑色的红旗。” 前台的服务员没有再说别的,她知道“黑色的红旗”就是来电者的目的。 白云离开房间时,房间的温度显示是二十五度,室外温度是九度。咖色的墨镜和黑色的大衣同时架在女人身上。为了让自己的玫瑰味香水变得淡一些,她站在窗前停留了几秒,唤来了风。 许之胜和洛胜梅果然还在车里,悄悄说着什么。车门禁闭,外面听不到任何声音。 “之胜,是她。” “你认识她?” “不,不认识。她在盯着我们。” “我去去就来,你在这等我。” 许之胜自然地走下了车。也许他的心里已经翻江倒海,但从表面来看,像在处理一个案件。 “你怎么来了?” “你的东西落了。既然没有用处,你就带走吧。” “明天,明天我来送你。” “不必为难,我自己走就行。” “不,不为难。明天见。” 白云在转身离开时,目光与洛胜梅碰到了一起。“天哪,那对眼睛难道不是从洛川身上取下来的吗?简直一模一样。”白云惊呆了,站在了原处。洛胜梅没有回避的意思,继续自信地注视着白云。 “等等,你的妻子,她也姓洛?” “是的,洛胜梅。” “她的父亲……”。 “她的父亲不叫洛川。” “如果不是,那为何仿佛看到了父亲的影子?” 白云的脸上打着问号,眉毛一上一下的,样子看上去怪可爱。 第二十一章 灰白 走出酒店里面隐蔽的停车场,白云才知距离酒店不远处的一座山上有老鹰盘旋的身影,就连夕阳也陶醉于他们三人之间的故事,代替她红着脸。 暮色晕染后的山腰上,树枝在轻轻摇动,似乎还能听到鸟鸣声。如果她在那座山上,一定能听到鸟儿们讨论她的内容:“这老不死的女人正一步步经历更深的磨难。现在她还死不了,但是以后,她一定会死的,至于死在哪里,最好是山上,连埋都省了。” 白云的耳朵非常灵敏,以至于她常常在耳朵里塞棉花。棉花揉成小小一团,像小团圆一样,躲在她的耳朵里面。这样一来,她的耳朵才和平常人无异。 “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要不要再去一趟灵夕湖?” 见到洛胜美之后,灵夕湖对她的诱惑似乎在减弱。可能是连续紧张得不到缓解的关系,白云感觉身体在跟她示威,比如赶紧喝杯有甜度的水或者咖啡。 在几乎快要站不稳而需要寻找一块墙根靠一靠时,白云已经走到了酒店一楼那个顶楼专属的电梯门口。她并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直接晕倒,无论如何,都应该先逃离到房间,把门锁上再说。 “你没事吧?” “你怎么来了。” “我说有东西落在房间,上来取一下。” “哦。” 说完之后白云直接晕倒在许之胜的怀里。 “云,云,你没事吧。” 许之胜顺势把白云拥入怀里。这时候,他顾不了那么多,况且这部电梯里不会有别人进来。等到电梯到达顶层,许之胜扶着白云走出,并直接在电梯正前方的沙发上让她坐下。在他差一点就要凑到嘴边给她做人工呼吸时,白云睁开了眼睛,无助地看着他。 “你快走吧。我歇一会就没事了。没准就是血糖低血压低之类的,吃块巧克力就没事了。” “你走后,我总感觉不大对劲,所以就跟上来了。幸好有我在。” 他一直以白云睁开眼就能看见他而感到自豪,睡醒也是。 “你这么跟上来,迟迟不回去,一会怎么解释。” “放心吧。她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这会儿时间,我也不干不了什么坏事。” “都这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开玩笑,你走吧,最好明天也不要过来了。你可别再说什么她相信你的为人。女人都很敏感的,她不揭穿你,你就悠着点吧。别让我担心了。” 在被妻子和云双双警告后,他确实应该听取她们的建议。可是,他的身体却反对得很,恨不得啥事不干,就留在白云身边,看着她的一举一动,记在心里。因为白云走后,说不上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了。也许是一个星期后,也许是一个月后,也许要更久的时候。 有时候,白云会莫名其妙失联,什么时候能联系上,他也说不准。正如她的名字“云”,她这个人有漂泊不定的成分。 酒店的地毯是灰色的,不知道是哪个捣蛋鬼把其中一块地毯的角落挪开了一点点,让人发现了细小的秘密,每一块地毯都贴着灰白色的木地板上。踩在上面,没有一点声响。洛胜美走到酒店门口时,也没有一点声响,直到温柔的敲门声响起,才打破了这个寂静的下午。 都说秘密是藏不住的。秘密先从鞋子开始藏不住。鞋底的泥土帮助许之胜破了很多案。他当然知道鞋子的重要性。但他始终不知道妻子是怎么跟到酒店的。他的助手是不能出卖他的。 把白云送回房间时,咖啡机完成冲泡工序的声音响起。白云不记得自己出门时,是否按下开始键。除了她,不会有别人。 悲伤的情绪并没有因为许之胜的意外出现而减少丝毫,她的脸上失去了血色,煞白煞白的,像刚从人间回来的幽灵。即使她干了不好的事情,也会因为此刻的无比虚弱而逃过一劫。 “我好困,想睡觉。” 许之胜听了便想动手帮她脱去外套,被白云拒绝了。她的身体在抗拒,以缓缓的姿势后退,退到墙角。 许之胜跟到墙角,看到白云的眼角升起一滴泪,就这么挂着,不落。他又开始心疼起来,多想抱一抱她。可他知道白云的脾气比牛太倔,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想让她卸下盔甲显然不大可能。她是不会答应与他亲密的。 许之胜倒了两杯咖啡,一杯端到了床边的柜子上,自己的只有半杯不到,匆匆喝下一大口。他深知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只能知趣地离开。 刚刚发动过的车子里面,妻子看他的表情里没有了埋怨。他再次启动车子,继续日日行驶的轨迹。 第二十二章 坠落 许之胜与洛胜美很默契地保持了沉默。不看时间,光看太阳在头顶的位置就好。每天都是如此,没有人相信时间可以挽留一个人的心。语言暴力学适合出现在书本上,而语言美学适合出现在出现裂痕的夫妻关系上。 他们没有肉体上的交流,但他们还是夫妻。若不是不得不,他们更愿意用眼神交流。比如天气,彼此抬头看看天空,若还是寂寞难耐,那就自己发呆,或者折几片树枝做千纸鹤,砍一根竹子做竹节人。 生吞刀片,摇动脑袋舞一曲刺激的圆舞曲,把欲望沉淀成一块冰块或飞舞的雪花。坠落的是没有声音的思念。 许之胜不是没有试过,关了灯,把洛胜美想象成白云,不是天上飘着的那个,是活生生的穿着旗袍的白云。 他用左手握着洛胜美的右手,右手放在自己的后背,掌心朝外,但很快他便抽回贴着后背的手,捂住了自己的右耳。 紫色窗帘发出“嘶嘶”的声响,从他的左耳进入,打断了他的美梦。 他们夫妻间的感情经历了两个阶段,一种是同床异梦,一种是不同床异梦。他们没有一次同时进入梦境。 飞机与天上的每一片云相遇,毫无保留地分享沿路的风景。云往哪儿飘,有一部分因素是受到飞机冲力的影响。飞机被不安定的气流折磨,有时候将开心的故事传达成悲伤的故事。有时候,飞机飞入几千米的高空,后因为躲避迷路的飞碟而做紧急迫降。 睡觉的乐趣不仅仅是远离了悲伤的故事,还有做幸福的梦。梦里,白云又一次踏上回阳城的路途。 在真实飞机上,雨伞先生就坐在她的旁边,靠近时,竟能闻到他的身上满是灵夕湖的味道。 烛火留在孤独的山坡,山坡上的绿竹子在冰凉的雨丝中等着长大。几百年后,根部在下面突然枯萎。长在外面的竹子则要在经历一次葱郁后,再缩小成干枝,在倾斜至四十五度角之后,无力支撑的身体就此重重摔在地上。 竹子的高度永远无法与飞机比拟。除非,它能像人一样做梦,梦见自己比天还要高。下雨天不必撑伞,雨就是它下的。 “雨伞先生你好。你的雨伞,是那把我为我遮挡过雨的,看着好熟悉。” “我有数不清的长相一样的雨伞。” 白云打断了他的话,接上去说:“但我确定这把就是那天我们遇见的雨伞。” “你凭什么那么确定呢?” “因为味道。我记得它的味道。我们曾经挨得那么近。我甚至觉得它不是一把伞,是光,是来自过去的光。” “光的磁场汇聚在灵夕湖,在那里,你见到了你的父亲,而他未曾与你正面说过一句话,他却把他的名字通过光传递给你。于是,你知道了他的名字。” “完全正确。雨伞先生,你真的是太神了,你说的正是我想说的。难道你也是光的一部分吗?” “你忘了吗?那天你喝了点酒,你给我讲过你的故事。” “哦?我讲的故事,现在你可以再讲一遍给我听吗?就像你是我的影子一样,把我的故事重新编排,搬到我的眼皮底下,你可以把我的每一次眨眼当成闪光灯。” “要不你睡一觉,在梦里重温那段故事。如果这次你看清了他的脸,你就把他画下来。” “可我不会画画。” “梦里,你可以是飞机师,你可以是画家,你可以是预言家……” “听着很不可思议。” 机窗外的晚霞,云海和看不见的风,都是做梦的前戏。 “你要在到达阳城之前醒来,飞机降落前,我会捂住你的耳朵,确保你不会被迫醒来,万一正处在关键时刻,这一觉可真的只是睡觉了。” “不知为何,有你在,我有安全感。我将不再惧怕飞机迫降时的窒息感。” 当白云醒来,飞机已在阳城的上空盘旋。而她的身边早已不见雨伞先生的踪影。难道他上厕所去了?可是厕所早在十分钟前就停止使用了。唯一可以解释的是,雨伞先生只是出现在她的梦里。可雨伞怎么解释呢?他把雨伞留下,证明了他来过。 阳城的暴雨天气,使得飞机在上空漂浮了很久,好几次做好坠落的准备,都以失败告终。 在燃油耗尽之前,飞机师一定会计算好能够迫降的机场。当然,能顺利到达目的地是他们的首选。 白云双手合十,并不是向神祈求什么,而是在回想刚刚在梦里出现的灵夕湖。 最后一次,飞机往上升起,像一缕烟一样,在空中狡猾地分散开迷雾。渐渐地,远处阳城山山顶亮起了灯光,只有白云能够听见灯光闪烁时发出轻微的求救声。 当白云睁开眼,很多乘客也同时睁开了眼。除了白云,他们一起感谢神灵。他们安全降落在了阳城那个小不点机场。 第二十三章 花香 飞机落地时,机轮与地面摩擦后发出的声音伴着火花。因为是雨天,火花瞬间就熄灭了;若不是雨天,火花隐藏进阳光当中,未必肉眼可见。 飞机仓打开时,天气已经放晴。三只躲过飞机碰撞的小鸟正在阳城的天空盘旋。也许它们只是饿了,暂时找不到食物。人类并不是它们的猎物,它们并没有想要接近的欲望。 整个飞机在空中整整多待了半个小时,差一点不得不重返起飞的机场。既然白云上了这架飞机,就意味着这架飞机一定会平安抵达目的地。没错,因为她那谜一样的超能力。她的身上没有像《鬼怪》中描述的传说,也没有插着隐形的剑,更不存在为她拔剑的人。然而,她要怎样才可以死去,像睡着了做梦不再醒来那送轻松地死去。 从机场回到家里的这条路,白云很不陌生。她从来没有在车上睡着,她喜欢望着窗外,这些她踏过的路,似乎在帮她记录着什么。当再次经过时,这些地方还会有新鲜的血液注入。 路过那个花园,已经是坐了半个小时的车后。算准了时间,打开车窗,整个花园的花仿佛都是她的旧友,全部将花心朝向了她。混合的花香像一杯大满贯奶茶,浓的淡的硬的软的,各种香味互相衬托着。花园里的小男孩一定比上次长高了,他总是戴着的花色帽子差点就要被风吹走。要是被绑在气球身上,那就真的要飞走了。 回到家中,已是夜里一点半。在这个蜗居似的空间里,容不下另一个人。白云有的是钱,名下房子很多,却喜欢这间位于阳城一个比较偏远乡村的小套房。对门住着一对老夫妻,他们的孩子留在了大城市,很久才回来一趟。 在这样的地方,白云的身份才得以保密,并且还能够亲近大自然,早上醒来听鸟鸣,夜间睡觉也听得见鸟鸣,这是她工作时难以享受到的宁静。 可能是太累的关系,白云完全没有睡意,给自己泡了一杯咖啡,拿起一本最新的时尚杂志,坐在布艺沙发上看了起来。 手机还是关机状态,也不知道许之胜有没有给他发来消息或打来电话。每次分开,她都在冷落他,他是知道的。所以,他也习惯了,不急于联络。 那幅画,许之胜答应他会给她快递过来,地址写着就是这里。她将会在这里度过一段时间,等画到了,再看看画里有什么玄机。一幅画带来的玄妙之处,有时候和算卦或者看相有相通的地方。它都需要用到人的灵感与智慧。 白云打开手机,是为了查询今后几天的天气情况。山边容易潮湿,屋里的几处发霉都与这天气有关。 空调已经处于除湿状态,但似乎还不足以对抗潮湿的天气。至于那幅画,到底放在哪儿比较妥当呢?白云一直被这个问题萦绕着。 实际上,许之胜在她还在飞机上时,就发来了消息:亲爱的,你到了吗?晚上没能去送一送你,实在是抱歉,我一定会补偿你的。你到了,给我发个消息吧,等你。 白云冷淡地回复:已到。勿念。说话的语气回到了普通朋友的状态。 喝了咖啡反而有了睡意,白云把自己缩进毛毯,像一只小橘猫一样在沙发上睡着了。第二天一早,在一阵敲门声后醒来。起身时,身上的骨头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她打开门,外面没有人,只是门口多了些瓜果蔬菜。白云马上猜到是对面的老夫妻送给她的。至于他们怎么知道她已经在家,很可能是昨晚到家时,不小心把行李箱撞到了门上,发出巨大的响声。 虽然没有见到他们,白云还是朝着对门鞠了一躬,说了声“谢谢”,并将自己从灵夕湖畔带回来的蒲扇送给了他们作为回礼。 早上醒来,白云习惯性的打开电视,看看早间新闻。特别关注与飞机有关的,只要听到“飞机”两个字眼,她都会放下手上的东西,来到电视面前,看看是不是和那架消失的飞机有关。她深刻记着,那架飞机载着121名乘客,其中包括她最好的朋友游真及她的男友。她甚至未来得及知道她的男友的中文名字。 当她明白几乎所有她身边的人,都没有好的下场,她开始将感受爱的能力丢弃在沙漠里的绿洲。既有生的希望,又永远不会拥有踏出沙漠的机会。 之后几天,白云都在等那幅画的到来。在离开灵夕湖之后,所有和父亲有关的线索又重新被切断。待在灵夕,她感觉自己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好像被什么东西诅咒了。 夜里,阳台的折枝梅花意外地开放了。当阳光照在上面,一只蜜蜂在寻找另一只蜜蜂来过的痕迹。那只走失的蜜蜂喜欢在梅花开放的前一天光临。 第二十四章 心事 即使不下雨,清晨的雾气总也难以散去。过了三月,潮湿的天气会稍有改观,很快又要进入梅雨季。南方的天气是黏人的,和恋爱中的女人有几分相似。 村庄里的人,大多数是老人,常常狠心骂这是鬼天气,顺便打法无聊的时光。很多人世世代代居住在这里,辛苦了大半辈子,走不出村庄,把自己的孩子送出去,成了他们的希望。他们想着自己困在这里,总比世世代代困在这里要强。 走出去的人,有的在城市里上大学,毕业了留在了那里,有的没有机会上大学,也留在了那里。他们同时走在人群中,没有任何区别。 白云帮助了村庄里一些困难户家庭的孩子,大部分是从初中开始,一直到大学。然而,他们当中没有人知道真正幕后出钱的人是谁,名义上是对门的夫妻用尽他们一生的积蓄。 这对夫妻也替白云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他们知道白云曾在银行工作,现在连工作都没有了,她是怎么赚到这么多钱的,莫非是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如果他们真的把白云想象成一个坏女人,这也不能怪他们。这个经常把自己关在房子里的人,没有去偷,也没有去抢。 每个月,白云都会像像赡养长辈一样,往他们的账户打过去几万块钱。这对夫妻再通过一个中间人,把这些钱如数转给村庄里的孩子们。 有次电视台来采访,这对夫妻也没有把白云给供出来,白云心里对他们很是感激。这层关系并没有使他们变得熟络。好几次,这对夫妻想像关心女儿一样和白云聊几句。白云下意识地回避,像拒绝一场聚会一样逃离现场。老夫妻是明白人,经历了大半生,早已看淡了一切。尽管白云的行为有几分不礼貌,还是获得了原谅。 后来,他们交流方式就变成了门把手上小物件的往来。这种看似漠不关心,实际上却表达了淡漠背后的依赖和信任。 怎么从没见过她的恋爱对象,怎么从来没见过她的家人,怎么从没听过她的歌声,怎么从没见她激动和高兴的样子,怎么从没见过她打开门让外面的风进来。这个年轻人有点奇奇怪怪,但心眼不坏。她渐渐成为对门老夫妻谈天的对象。 白云有意回避他们,是为了不让他们受到伤害,她害怕他们会像她的朋友游真一样突然间就消失了。另一方面,她不想自己不老的秘密被他们发现。 那天直接从机场回来,没有经过超市,家里的食物早需要补给。白云准备在下午出门一趟,顺便去看看花园里的男孩。 普通人的时间是按照时钟过的,白云从不看时钟,几百年来,她对时间的判断是通过身体感知。她还有一个很厉害的技能,那就是鉴别潜在渣男和实锤渣男的能力。潜在渣男是拥有渣男的潜质,时候到了,就是实锤了。 渣男在蜜蜂界也是存在的。比如那只雄性蜜蜂,没有找到走失的伴侣,已经和一只新的蜜蜂在一起。新蜜蜂可不像那只蜜蜂那么矫情,喜欢在梅花开放的前一天光临。它只是安静地跟在这只雄性蜜蜂的身后,下雨了给它撑伞,采了花粉,主动献出六条腿储存花粉。 白云孤身一人时,和那个小男孩一般大小。他有一个花园,她也有一个花园。观察一只蜜蜂,获得乐趣,白云和那个小男孩都干过。他们试图和蜜蜂对话,来打发孤独。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黄。” “黄是姓,你的名字呢?” “我就叫黄。” “好吧。黄。” “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白云。” 男孩抬头看了看天空,刚好万里无云。 “你不去学校念书吗?” “是的,但我在家里也能念书。” 男孩迟疑了一会,又补充道:“没有学校愿意收留我。” “没事,只要有心,在哪读书不是读书呢?” “你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也是这一整月与我讲话最多的人。” “啊,那我太荣幸了。这真是愉快的下午。” “我们还会再见吗?” “再见是见还是不见呢?哈哈,我们会再见的。” 他们隔着围栏,就这么聊了起来,没有年龄上的隔阂,从春天聊到了冬天。 出门时,白云照例给男孩准备了几本书,有些是在阳城一家书店淘来的,有些是在灵夕湖附近的书城买的。这些书她每样都购买了两本,有一半分明是带给他的。 她喜欢看他收到书时所露出的幸福的微笑,那是世上最纯洁的微笑。隔着围栏,他们有时候会一起看书。 “你要不要进来坐一会,我父母不在家。” “不用了。我觉得这样很好。安静,是最好的阅读状态,站着也好,坐着也好。” 离开村庄,白云先来到男孩家的围栏外边。男孩的父母有意回避了她,仿佛只有这样,他们的孩子才能好好把心事说给人听。 第二十五章 画迹(上) 这家超市里的猪肉和牛肉都是从周边村庄农场主养殖的猪和牛身上刮下来的。“杀戮者”亲自将畜生们屠宰后,分小块密封成小包装,在日出前,送到每一个销售点。凝固在三层肉和牛排上的鲜血,绝不是后期添加上去的。宰杀场上流的血早就被一块抹布擦拭而空,现在流出来的凝固的血迹需要家庭主妇用清水才能洗净。 男孩是素食主义者,看上去并没有营养不良的样子。他微笑时露出了大门牙,还有一颗虎牙倔强地贴着牙床,十分可爱。白云告诉他,下次见面时,给他煎一块牛排,再送一本卡佛的短篇小说集,当下午茶。 白云喜欢吃素还是吃荤,在其漫长的一生中很难分出胜负。她从男人喜欢吃肉,她也喜欢吃肉,到男人吃什么与她无关,再到强大的胃似乎能融化铁块和铝块。 埋单时,超市收营员一眼认出了她,一边计算货物的价格,一边与她寒暄了起来。上次见到时,白云还穿着银行工作服,今天则是一身休闲打扮,白色t恤、灰色大衣、黑色紧身裤、白色帆布鞋。 “今天不用上班吗?” “不用,我辞职了。” “啊!”收营员投来女性特有的欣喜的羡慕的目光。“我早就不想干了,但我没有勇气。” 白云没有办法鼓励她辞职或者留下来。每个人有不同的境遇和难言之隐,这时候,微笑才是最好的回应。 “一共三百八十元。现金还是刷卡。” “现金。” “如果我没记错,你从来没有用过现金以外的东西结算。” “也许我比较怀旧,我不觉得所谓的便捷支付方式是人类的进步,就好像我从来不阅读电子书。” “欢迎下次再来。” “再见,可爱的姑娘。” 路过花店,白云打算给对门的夫妻带回去一束向日葵,另外送给自己一束黄白相间的水仙花。她买花也是十分随性的,和此刻踏足花店的心情有关。她不喜欢各种花参杂再一起,同个品种的花,也不能扎成一大束,最好是零星几朵,一些是开放了的,还有一些含着花苞。 向日葵和水仙花短暂挨在一起。车子里,两种香味交叉感染,极像某个香水的味道。被花香包围的女人,瞬间产生了兴奋的错觉,就像打了麻醉剂前夕的躁动,很想和人说一个深藏已久的秘密。 花店旁边开着两间三明治奶茶店,白云选的是从未进去过的那间,要了一个深海鳕鱼三明治和珍珠奶茶。一个人的晚饭,就这么简单解决了。远远望去,三间店铺很像一个鲜花汉堡包。 “你怎么一直关机,急死我了。” “你怎么来了?” “快来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 “啊,是那幅画。” 许之胜怀里抱着的画被一块米白色的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 “不是说好快递过来吗?” “你不欢迎我?” “呵呵,我,我没有任何准备。” “我见到你,你见到画,这一趟就值了。” “进来再说吧。” “几天不见,怎么感觉你对我如此淡漠?” “谁让你不请自来呢?” “一是想见你,二是为了这幅画。这可是我花了大把钱,白纸黑字签下买卖合同得来的。我不能白拿人家的,以免落下把柄,被人家牵着鼻子走,虽然他巴不得把画送到我怀里。” “看来人家知道该怎么把一个女人送到你怀里,一幅画,还真有点为难。” “什么意思?送上门的女人有什么意思,我可不想。” “送上门的女人怎么就廉价了吗?你晚上可以睡门口了。” “生气说明你在乎。” “哈哈,我逗你玩的。” 白云到底有没有生气,许之胜猜不透。只是她的态度,从见到他开始,没有好脸色。 白云管自整理了凌乱的向日葵花束之后,把它捧到了对门门口的鞋柜柜面上,玻璃花瓶里的水刚好漫到三分一瓶身。吸水后的向日葵重新燃起了重生的希望。 许之胜第一次来到白云的这套房子,直觉告诉他,这里的摆设是一位很刚的女主人,比如墙壁上的弓箭和宝剑,有辟邪和震慑男人的作用。 向日葵和水仙花分开后,各自的香味变得纯粹,即便是刚刚互相吸收了对方的香味。 “你不想看看画吗?” “把画给我,我想单独与它待一会。你可以暂时回避一下吗?” 许之胜嘴上说着画的事,心里早就想着外头缠绵的风什么时候能够吹到房间里面;落日的红晕什么时候能够映射到白云的脸蛋上;山上坚硬的石头什么时候能够触碰到潮湿的深渊。 第二十六章 画迹(下) 若不是这幅画,白云也不会告诉许之胜自己的任何一个住址。她觉得找上门的男人是个大麻烦,完全打破她独处的乐趣。 按理说,许之胜是个大忙人,谁知道他竟然推掉无数个会议给自己放了几天假。忙忙碌碌二十多年,除了当初结婚请了三天假,之后他可是连半天假都没有请过。他把偶尔的出差当成半个假期,顺便逃离忙碌的犯罪调查现场。出差的具体事项是什么?他表面上对工作一丝不苟,实际上内心却始终保持一种风轻云淡的态度。酒杯里的酒不空着超过三秒,干杯一滴不剩,从来没有喝醉过,在朋友眼里,他似乎是这样的人设。 进门后,白云打开门窗仔细观察周围,看看有没有被人窥视到二人在一起的证据。总之,她不想让任何人看见她和许之胜在一起。 “说真的,你用多少钱买下了这幅画。” “合同上可是写着十万块。” “没想到这幅画这么值钱。” “实际上这幅画远不值这个价钱。虽然我往对方账户上打了十万块,最后他还是往我的后备箱塞进了两箱进口的葡萄酒。这完全在我的意料之中。” “你以为的神不知鬼不觉真的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吗?” “这点酒不算什么,远远不及他们请我吃一顿饭呢。或者说,我给他打开后备箱这样的机会,并不是人人都有。” “之后那你会给他多大的好处?你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人啊。” “能够做到全身而退真是一门大学问,我也是这么多年摸爬滚打磨练出来的。我们还是不聊工作吧。难得离开工作,让我好好放松下。” “要喝点酒吗?家里只有啤酒。” “好主意。我先冲个凉,换身衣服。这一路扛着这幅画,还真够累的。” “浴盐在浴缸旁边的抽屉里,你可以泡一下。” “要一起吗?” “免了。” 相比那天分别时的不舍的眼神,白云给自己换上了一张不屑的脸,只叫许之胜看得云里雾里的,摸不着头脑。 “我给你调好水温,剩下的你自己来。” “我这一路过来真的很累,要是有人能给我揉揉肩该多好。” “别说了,再说就是一个纯正老色鬼了。” “哈哈哈,从你口中说出的老色鬼还挺可爱的。适合我,适合我啊。” 画挂在墙上是轻盈的,握在手里却有着石头般的坚硬感。从客厅搬到书房,仅仅几步路已经让白云感觉有些吃力。突然间,她体会到了许之胜的浪漫。 虽然到现在还未被打开,这幅画的魔力从它进门时,就已经和这里的空气悄悄融合,正蔓延开来。 “你确定这幅画是我们那天在酒店见到的那幅吗?” “我确定。它可是我亲自从酒店的墙壁上取下来的,无论交给谁做这事我都不放心呢。” “难道这是一幅被诅咒的画吗?” 许之胜披着睡袍就出来了,头发还是湿的,滴在木地板上,留下一条长长的雨滴造型。也许是水温过于高,他的皮肤通红,像被太阳晒过,冒着热气。 “不要担心,让我看看。” 到了书房,他才发现眼镜落在客厅的茶几上,看人模糊,看画也模糊。“画上的人是你吗?真像啊。” “你也发现了,为什么会这样呢?” “那是灵夕湖的落日,你在看落日。” “灵夕湖里为什么没有水?水都去哪儿了,灵夕湖什么时候出现过大旱的情景呢?” “据历史记载,几百年前,灵夕湖曾出现一次干涸现象。那年夏天,整个灵夕城大旱,是灵夕湖支撑着整座城市里的人和庄稼存活了下来。人们抽干了灵夕湖里的水。当时还流传着一个传说,后来几乎失传了。具体发生了什么,现在恐怕不会有人知道了。” “你看这幅画,它好像在告诉我们这个故事。” “难道湖底下住着像尼斯湖水怪那样的怪物吗?” “画中可没有任何怪物的影子啊。” “我猜想作画的人画完画,就被水怪吃了。” “不是所有怪物都会吃人。人与人之间的斗阵最可怕。” 虽说事情过去几百年了,白云记得在认识许之胜之前,她未曾去过灵夕城。也许画中的女子只是与她相像,并不是她。画和相片不同,它的存在并不单纯为了记录真实影像。它是画家的精神世界,代表画家的艺术观。 “你说会不会有一种可能,这幅画被诅咒了,或者被委以重任。它想让我信任它,带我寻找一切真相。” “我也相信这世上所有的事物都有其关联性,比如我和你,你和画,画和灵夕湖,灵夕湖和你的父亲。” 第二十七章 呼声 阳城的白天似乎比任何地方都要短。夜幕降临时,所有的雾气又重新聚在一起,形成强大的云团,冬天就下雪,夏天就下雨,而秋冬交替时,就下雪粒子。很多的雪和雨喜欢从夜里开始落下,在黎明到来前就结束,有点神不知鬼不觉。 “气温骤降,看来晚上得多加一层被子。” “最好是人肉被子。屋里湿气有些重,加上陌生的床,真怕今晚失眠。我们可以……”之后的话许之胜没有说出来,显然是想用正经中带点猥琐的微表情来表达。他怕说出来会被拒绝,或者被揍一顿。尽管说了很多次,他喜欢她主动一点,她始终不主动,颇有孙子兵法中按兵不动的风范。 “晚上还是别喝茶了,就喝一点啤酒吧,喝了好睡一些。” “这么冷的天,这么冷的酒,但好在我的心是滚烫的。你说要是这雨雪天气,我不亲自给你把画送过来,还真难保这画在路上出了什么问题。” “你这一路都在邀功,说吧,想要什么回报?” “哈哈哈,你知道我想要什么,还明知故问,可爱透了。” “念在你送画有功,今夜你睡床,我睡沙发。” “偌大的房子,竟然只有一张床,而且还只有一米五宽,看来你是诚心不让我躺在身边啊!” “我真不知道你会来这里。再说,这里从来没有别的什么人来过。” 房间的灯早已打开,许之胜如箭一般飞入房中,把自己安放在床的一边,身体侧着,对白云说:“你看,我顶多占用一半床的资源,两个人,可以。” “你先休息吧,我再去与画待一会。” 这一路实际上早已让许之胜失去体力,躺下没多久,就鼾声四起。面对鼾声,如果把他叫醒,鼾声会停止片刻,很快又会响起。白云将房间的小夜灯点亮后,退出房间,继续抱着画寻找一些蛛丝马迹。 莫非画中暗藏机关?自己一共与这幅画见过三次面,每一次这幅画的画面是不一样的,会不会明天醒来又是不一样的呢?握在手上,并未发觉异样,但有一股莫名的熟悉感。如果是同一幅画,怎么才能做到变幻画面,却不被发现呢? 不知窗外是雨是雪。昨天还没有一点下雪的迹象,甚至一度感觉有些闷热,没料到夜里竟然大变天。这种变化不得不让白云和这幅画的变化联想到一起。只不过天气的变化是自然而然的,而这幅画的变化定是有人借助某种魔力的手有意绘成的。 房间里的鼾声和窗外的雪粒子落下的声音此起彼伏,很难分出胜负。画被固定在手机支架上。白云向后靠在沙发上,看着看着睡着了。她梦见自己躺在一个安在悬崖峭壁的床上看电影,一条窄窄的毛巾毯盖在光秃秃的身上。外面下着雨,电影屏幕是清晰的,没有雨滴落在上面。正当寂寞的时候,一个陌生女人爬上了她的床。这张床因两个人的重量即将超出负荷而发出咿咿呀呀的声响。女人一脸可怜相,一上床就像藤曼一样缠住白云,给人一种愁苦伶仃的印象。 白云一动也不敢动,只见毛巾毯盖在了两人中间的位置,有一半身体露在了外面,风一吹,身上的毛孔渐渐放大,凸起部分像被蚊子叮咬,有些痒。 电影画面一直在动,可白云却不知道它在播放什么,没有剧情,听不清声音。其间她几次想要逃离,始终摆脱不了藤曼的纠缠。 醒来时,身边早已没有女人的痕迹。额头是湿的,说不清是惊出的冷汗还是身体滚烫排出的热汗。 第二十八章 远山 不出意外,窗外没有雪白雪白的雪。谁也不知道房间里的呼声什么时候停止的,是和天上的雪粒子一起停止的吗? 一个人的早餐,往往是一杯咖啡和提前准备好的土司。那么,两个人呢?在这偏僻的地方,没有高级的自助餐,也没有人悄悄进门为你叠好被子,整理好房间再悄悄离开。正是这样看似无人过问的早晨,一个电话打破了僵持的宁静。 “许之胜,你到底去哪儿了?一整晚都没有回家,你平时不是这样的。” “我,我出差了。” “从未听你提起,这么突然,你没事吧?” “确实走得很突然啊,到底还是没有回家过。真抱歉,没有提前与你说。” “身边有别人?” “当然啊。有同行的人,不方便聊太久,先忙了。” “早点滚回来。” 一个“滚”字,差点让许之胜露出嫌弃的表情。他还是忍住了,绅士地掐断了电话。洛胜梅这女人总是这么霸道,没有女人味。关起门面对许之胜,也不给他好脸色。她这个人和她的身体一样僵硬。都说女强人也会有柔情的一面,反正许之胜是没见过。 “既然画已经送到了,你的任务也算是完成了,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呢?” “怎么?不想我留下多陪陪你啊?这么快就赶我走啊?” “刚刚的电话。” “没事的。她就算知道我在这里,也不会管我的。” “你是不是低估了女人?要是她找来,怎么办?” “阳城和灵夕路途遥远,骑马还要三天三夜呢。” 白云被他的骑马一说逗笑了,打算不再追问下去。他爱留到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 “昨晚睡得好吗?夜里下雪粒子了,滴答滴答滴在窗户上,还好没有打扰到你。” “托你的福,睡得很香。要知道我好久没有睡得那么好了。看来阳城是我的福地啊,我都不想走了。” 一阵沉默后,厨房里咖啡机发出飞机落地时的响声。它们的运作都是为了让人体会平稳的喜悦。 “要不要来一杯?意式浓缩,不加糖。” “还是来一点糖吧,一袋糖我们一人一半。” “你不适合喝太甜,你的那一半少一点比较好。” 在白云转身背对着他的时候,他从后面靠近,双手握住了她的微微发烫的手臂,感受着温度渐渐上升。此时距离喝上咖啡还有三十秒钟的时间,心跳已经是喝完咖啡五分钟后的速度。 拉开窗帘,远山朦胧,一座古老的钟在发出与风摩擦的声响。这时候,我们会忘记时间,忘记脚下踩着的土壤和木地板。我们怀疑自己漂浮在了空中,天空之城不是童话故事,而是真实存在的。 晴天不总是雨雪天气后的常客,有时候是阴天。阴天最能理解一个寻找谜底的人的心情。阴天让一个人的情绪变得正常,不需要借助仪器,分得清东西南北。 这种天气,没有人会想着爬山。地有些湿滑,容易发生险情。想到两个人呆在房间里容易控制不住想要占有对方的冲动。昨晚,许之胜已经恢复了体力,现在的他有了攻击力,和一只老虎没什么区别。 “那座山,看见没?漂亮吧?” “你想去?你想我就与你一同去看看。” “据说翻过这座山,就可以看见阳城山。这座山没有名字,我们都叫它‘无名山’,也许无名山就是它本来的名字,也许一座山根本不在乎自己有没有名字,也不会在乎有没有人走进它。” “如果我是它,我也会爱上你。一座山爱上一个人,没有人会在意,但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我是什么,心里都是你啊。” “嘴里常说爱,分别就不会太远。” “你这是什么理论,完全没有依据嘛。” “爱有保质期,过了保质期,连空气都不如了。” “好了,现在,我们就去无名山,呼吸下那里的空气。” 第二十九章 冷山(上) 无名山像是一个没有名字的人,躺在晨曦的隐晦白光当中。它也许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名字叫孤独之山。登山的人和远远看它的人怎么看他,并不影响它作为一座山被晾在天地之间。 带上登山所需装备,白云和许之胜决定步行上路。从白云的房子走到无名山的山脚下大约要三十分钟的路程,这包括抄近道,就是那种小汽车不方便行驶的田间小路。早间已经有一些劳作的人在田岸走动。他们分明没有抬头,白云却感觉自己被很多双眼睛盯着,开始后悔没有戴上那顶灰色针织帽子。许之胜倒是自然一些,仿佛自己是这个村子的常客,点上一根香烟后,显得更加从容。 出门后,白云一直走在许之胜的左边,走到狭窄小路时,两人才换成一前一后走着,白云在前。电线杆上的麻雀叽叽喳喳多嘴地叫着,有一种诡异的清冷。太阳慢慢变大,与旁边的月亮唱起无声的对歌。月亮不退场,似乎在等候一个台阶或等一个散场的机会。 “糟糕,我忘记带登山杖了,下过雪的山路一定很滑。” “不带才好呢,我们可以互相搀扶着走。真要摔倒的话那就两人一起摔倒吧。我可以当你的垫背。我身上的多肉,这下子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我可不想这么冷的天摔死在山上。” “别担心,亲爱的,有我在,一定会平平安安的。” “严肃点,不要这么叫。被人听见了就不好了。” 许之胜看了看四周,分明没有别的人影嘛,无非是几只就算听得懂人话,也不会讲人话的麻雀。说来奇怪,白云的冷静总能勾起他的兴致。看她冷淡的样子,他还是忍不住去关心她。 “怎么了?打从我来了后,你就一直紧绷着,好像有很大的心事似的。在我看来,没有解不开的谜,更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关键是心态要好,要让自己开心起来,好运自然也就跟随了。” “你知道吗?昨晚,我梦见父亲就在这座山上,向我招了三次手,等我跑近他,他就消失了。我不确定那个人是不是他,就当是他吧,哪怕是我安排他扮演我的父亲。” “我已经很久不做梦了,记得上次做梦有印象记下的已经是小时候的事了。也许我做了很多梦,只是醒来前我将它们清空了,潜意识中给自己一个无梦的暗示。正因这样,我对梦是充满好奇心和敬畏心的。这也是你今天想来爬山的真正原因吧?” 白云听着许之胜对梦的理解,陷入了深思当中。无名山对她来说,并不陌生,她曾经独自一人登顶无数次了,也从没将这座山和父亲联系在一起,再加上种种迹象表明父亲跌落的并不是无名山,他又为何出现在无名山呢?带着很强的目的性爬山,这还是第一次。 离无名山越来越近,气温越来越低,白云的身体打着哆嗦。她正极力压制这种意料之中的冷。身上的羽绒服努力将身体中的寒意逼出,同时还将山脚下的寒气阻隔在外。 白云想:或许父亲和无名山没有任何关系,同时梦见他们,可能是因为自己的精神太紧张了,才会出现那种急于寻求真相而被自己的主观迷惑陷入迷思当中。 第三十章 冷山(下) 弯曲的石子台阶上结了冰,走在上面发出吱嘎吱嘎的声响。两边树枝上的雪还没有全部融化,风一吹,轻轻地抖动。昨晚的雪一定下得很猛,要不然,也不会在一夜之间将整座山覆盖成白色。 白云仍然走在前面。按照许之胜说的,要是她摔倒了,有他做垫背,他自然是要走在后面的,责任也比走在前面的人要大。 “你看这些脚印,看来已经有人替我们探过路了。” “如果都是人的脚印还好,就怕是凶猛的动物隐居在此,你怕不怕?” “不怕,以动物的眼光选择猎物,应该会选择肥美的吧,显然你比我的危险指数高得多。” “如果动物也爱美,那先被盯上的人一定是你。说真的,如果真的遇到危险,你不要管我,也别回头,赶紧跑下山去就对了。” “从没听说这山上出现过野生动物吃人的新闻。若有,早就报道了。我们不要自己吓唬自己了。” 在这种气候下,聊没有安全感的话题让他们更加感觉到寒冷。没走几步,许之胜就要取下眼镜擦拭镜面上的雾气,忍不了重复这样的动作,他不得不把眼镜取下放进了口袋。当两人结束聊天之后,白云管自走在前面,许之胜则落后不少,好像登山比赛似的,胜负分明可见。 “云,你慢点,等等我。” 白云转身看看被自己撇在后面的许之胜,拿出相机给他拍下一张照片。当然,他不是主角,主角是无名山,他只是无名山的一个点缀,一个她的陪伴者,一个站在低处听命于她的人。 两人从来没有合影,也从来没有给对方拍过照片。许之胜倒是有过想法,但在行动前,被白云拒绝了,她不是用手挡住脸,就是躲到他的背后,跟小孩子们玩捉迷藏的游戏似的,有些滑稽。这几百年以来,除了单位打卡刷脸记录以及公共场所的监控,能避免留下影像的她都避免,就连她自己的手机里也没有一张自己的人脸清晰照片。活的越久,想留下的东西却越少。白云曾经这样评价自己。 她又为何在此刻笨拙地拿出手机拍下了他,她自己也说不清楚。要说他大老远把画送到她的手上,她没有一点感动,这是不可能的。可这些他为她做的,都不是她要求他做的,全部都是他自愿的。所以,无论她怎么对他,她的内心都没有负罪感。两人从灵夕分开,再到阳城重聚,不过一个太阳升起,一个月亮落下的时间。当快速见面并非两人所愿,两个肉体的结合就会被推迟,或者被遗忘。 为在中午前登顶,两人不得不加快速度,其间都没怎么聊天,但能听到彼此喘息的声音。 沿途的风景除了被雪覆盖的松树,以及被雪压弯的小草,没有看到一只露脸的小动物,就连一只小松鼠也没有,更别说小猴子,小老虎这些了。 无名山安静地像一只睡着的狮子,如果它永远沉睡在梦里,那就意味着它不说话,那白云想从这里找到一丝破绽的机会就变得十分渺茫。那和父亲有关的梦也只是她一厢情愿罢了。 第三十一章 古屋 “每片雪花落下时,是否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时间和空间像在梦里一样处于错乱状态。雪同时落在山上和陆地上,却不是在同一个地方同一个时间融化。雪花与雪花之间该怎么取得联系? 如果有落下几百年不得融化的雪花,会是怎样的雪花。你看,这片雪花多像一个人,那就是白云。不融化就是保鲜和不老的理由。几百年的雪花,需要沉寂上千年的休眠火山的熔岩来将她融化。 两个人沉默下来,时间变得很慢,谁也不知道是谁先失去感受时间的能力,是谁先有了岁月永恒静好的错觉。越往山上爬,雪融化得越快。无名山像是经历一次冰川融化的洗礼。凸出的山尖高傲地看向天空,清澈的天蓝色在冷风中泛起涟漪,像湖面一样。此时的白云像白天鹅在漫游。人间所有纯洁的事物都不及天地交融时摩擦出的火花。 脚印是在一个三叉路口处消失的。往上是山路,左右两边是通往树林的小径。这些消失的脚印一定是去往左边或者右边的时候,隐藏在上面的草堆里。草堆上的积雪和脚印一起消失。 两个人的默契竟然是彼此不说话,往哪个方向走,用眼神和转一转脑袋便能完成交流。 往上走,遇见的一定是山峰,而往左或往右一定是从未见过的。白云没有思考太多,调转方向后,随便往一个方向走去,许之胜乖乖跟在后面。 “你身上的咖啡漏了?” “没有啊。我也闻到了一股咖啡的香味。一定是附近有人在喝咖啡。” “这一路上也没有碰见一个人,有点诡异。” “前面只有一条路,往前走,看看到底是谁这么诱惑我们。” 许之胜像个孩子似的,吞了吞口水。肚子上的赘肉倔强地围成一圈,躲在层层厚衣服里面不知凛冽冷风的滋味。 “说真的,如果现在能喝上一杯咖啡,我愿意用我身上最值钱的东西交换。” “狡猾,早上见你把皮夹留在了房间,我敢打赌你身上没啥值钱的了。” “不对,我身上有一样东西是无价之宝。” “我看这无名山上本没有狐狸,你来了,算是多了一只老狐狸。” “对对对,你说的对,官方油腻圆滑的老狐狸,正是在下。” 说着话的时候,时间活了过来,仿佛永恒根本就不存在。“时间”这个词语也是人类以外的无名物种瞎编乱造的。 山外有不一样的山,走过阴冷潮湿的小径,所见的是一间古屋。栅栏很矮,一只小松鼠也能轻松跨过去。此时的咖啡香味快到唇鼻间。 古屋里住着人还是神仙已经不重要了。被栅栏顶着的门里面上了两把锁。如果非要在这时候敲门讨一口咖啡,显得很不礼貌。 刚刚走过的路上,依然不见两人的脚印。所以,尽管他们走的是回头路,好像第一次走似的。 两人决定走出小径,找一块石头,垫上报纸,补给一些水和食物,把没有喝到咖啡的遗憾转移到一些别的事物上。 第三十二章 幽探 石头掩藏在雪的背面,雪落在石头上,给石头披上雪白的外衣,仿佛那些曾经经历的风雨都被隐藏或者遗忘。石头从来不靠说话表达自己的心情。当然,石头不需要告诉别人它的心情,只需要一场去年来不及下的大雪。 云和许之胜同时看向一块白色下面的石头,用眼神交流片刻便确定下来,在满山的石头中,唯有这块石头被看中。许之胜很绅士地往石头这边靠近,小心翼翼地拨开那件雪白而柔软的外衣,好像衣服里面藏着的是云的身体。石头的真面目很快便显露出来。他们就是在这块石头上稍作休息。许之胜用饼干蘸了蘸热水,递给了云。冻僵的饼干来不及在热水中化开,就被放进嘴里。这些甜蜜的战士已经不需要咀嚼就可以被吞下。 “你说那间古屋里,谁在煮咖啡呢?我们要不要登门拜访下。我包里刚好有一包烟,如果开门的是男士,就作为见面礼。如果开门的是女士,我们就送……送什么好呢?”许之胜看向围在云身上的围巾。 “不要打我围巾的主意。” “哎,不要那么小气嘛!等下了山,我再送十条围巾给你。” “我就要这条,别的都不要。要不你把自己留下,给古屋里的女人当苦力。这个见面礼可比别的实用。” 许之胜见游说失败,就傻傻一笑,把这事给打发过去了。这招可是他在职场上用了几十年了,每每奏效。 “古屋里该不会住着女鬼吧?”想到这个,云的脚底更凉了,突然无法起身去做这件事。 “这世上哪来的女鬼?你一定是电影看多了。”许之胜说起好看的女人总是一脸色迷迷的样子,在云面前也不例外。 虽然云从来没有见过女鬼,但是,像她自己这样的又算什么呢?几百年过去了,还是妙龄女子的模样。 许之胜想的是咖啡或者煮着咖啡的美人。云想的是,古屋里会不会有与他父亲有关的线索。两个人的心思不同,方向是一致的。 然而古屋会不会消失不见。如果此刻没有真的踏进去,感受它的真实,它是否会像海市蜃楼一样消失在雪山中。再下一场雪,古屋是否会像石头一样,被紧紧地隐藏起来。路过的人或兽,只会感受到那个地方的凉意。就在一阵风吹过的时间,什么事也不会发生。雪山不会再把古屋之外的东西吞没了。动的东西追求永恒。不动的东西在守候动的东西。 本不打算走回头路又怎样。他们互相搀扶着,走向那个视线渐渐不佳的古屋。古屋不是城堡,没有那么高的围墙,它对人是友好的。 跨过栅栏,云一脚踩进半个小腿的雪地中。幸好栅栏外的许之胜正拉着她的手,才没有整个身体扎进雪地中。 走进院子,瞬间感受到古屋呼吸的声音,和雪落下来的声音一样轻盈。他们屏住呼吸,不敢说话,似乎在等古屋自动打开门迎接。 古屋的侧面只有一扇窗子,临近山背面的那边是封闭的。他们在窗子里看到了微弱的烛火。房间里面应该没有风,可烛光一闪一闪的。 古屋的结构很像一只放下翅膀的老鹰,头低下来,在风雪之中,依然站得很稳。这时候去打扰一只老鹰,会是什么后果呢? 第三十三章 响动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咖啡味,在这座山上,再没有别的味道比这更能激起人的欲望了。猎人打中猎物不会就地生火烧烤,再说这么冷的天,不会有猎人的身影,也许会有躲在偏僻的树洞或山洞,他们只会等过了寒冬再出门觅食。 古屋淡定地立在那里,木门久久没有打开。飞舞的雪花有时候消停下来。阳光敌不过雪的强大势力,只好躲得远远的。这让人无法判断现在是早上还是下午。 闯入陌生地方,许之胜一直跟在云的后面。他的内心深处感觉进入陌生领地,女人往往比男人更善意。也许是读懂了他的心思,云骄傲地扳回一局,处于领先位置。 既然决定揭开古屋的真面目,那就免不了要厚着脸皮去敲响大门。结果轻轻一敲,门就自行打开了。云注意到门没有上锁,看着像是主人出门时并没有把它关紧。加上下雪天,木门变得有些重,在没有用点力的情况下,保持紧闭状态。屋子里没有点燃的蜡烛,也没有人的影子。灶台上,柴火烧得正旺,一个烧水壶中竟然煮着咖啡。几根干木柴交错在镬灶间,足以将一整锅咖啡煮熟,别说只是一壶了。 古屋主人好像提前知道会有贵客到访,知道这么冷的天,客人若是能喝上一杯咖啡,一定非常满足。 走进古屋,方才紧张不安的情绪被古屋里的摆设赶走了。外面狂风大作,屋里异常温暖。柴火代替烛光,屋里的光线足以看清一切事物,比如墙上的那幅画。 “你看那幅画,和我昨晚看到的画简直一模一样。” “确实,该不会是同一个人的手笔吧?” “这画一定和我的父亲有关系。一定是他一步一步将我引到这里的。” “你父亲是画家吗?” “不是。我从来没有听说他会画画一事。不过他不会,不代表他不会让别人帮他画下。” “可惜我们没有带上那幅画,否则可以比较下。或者两幅画放在一起会不会产生不一样的效果。” “我们可以把这幅带走?” “这在行内叫做偷窃。如果你写下借据,规定时间内归还的话,或许可以得到谅解。” 许之胜已经顾不得那么多,取来灶台上的杯子,给云和自己分别灌了满满一杯咖啡。 “我说,没准这咖啡是你父亲煮的,说不定他是个穿越时空的怪人,也不知道在哪个时空有了你。你们就这样一直捉迷藏。” “那他为什么不留下见我一面呢?” “也许他被某个暗势力控制了呢?” “我们越想越离谱了,总之,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的父亲最清楚。我得想办法见到他,假如他还活着的话。” 他们几乎是在同一秒钟喝下咖啡,那种感觉妙极了。不知道煮了多久,咖啡豆只剩下渣子,平静地坨在最上面的滤网上。煮了那么久,咖啡却没有见底,好像有人在他们来之前添上了水。 如果背上这幅画,他们就无法按照原来的计划翻过这座山。下山最快的方式是走回头路。等下一次来无名山时,也许雪早已停了。 走之前,许之胜将煮咖啡的水壶加满了水,继续架在灶台上面。火势渐渐小了,柴火不必加上,也能将咖啡煮沸。水壶发出嗡嗡的响声,比古屋的呼吸要猛烈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