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 第一章 最好的遇见 大三那年的暑假,沈星被老妈安排到d城的表哥那里去实习,说是快要毕业了为以后积累一些经验。 沈星大学学的是财会专业,同寝室的其他几个女孩家里都帮她们找好出路了,有人一毕业就能去银行工作,每天朝九晚五,一年四季吹着空调,让沈星很是羡慕。她家里可没有那层关系,最好的也就是d城的表哥,自己开了个室内设计公司,让她当个会计绰绰有余。 就这样,炎炎夏日沈星坐上了前往d城的火车,因为正值暑假期间票源紧张,老妈只买到了硬座,沈星是一肚子的埋怨和委屈,可看到还有些人是站票的时候,她顿时又觉得挺满足挺幸运的。 车窗外辽阔坦荡的田野平川,还有远方若隐若现的绵延群山,在眼前呼啸而过,沈星觉得时间过得真是快啊,还记得高考前深夜奋战,以及拿到录取通知书欢呼雀跃,仿若昨天一般,那个时候她觉得再也不用陷身题海,可以好好享受大学时光,以及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可现在,大学都快要毕业了,她都不知道自己那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在哪呢。 想着想着,沈星靠在椅背上睡着了。 在睡梦中她老觉得自己的头被什么一下两下的打着,其实是瞌睡虫把她的头一下两下的往车窗的玻璃上撞,倒也不疼,就是觉得累,醒不了。那种闭着眼睛睡不沉,又睁不开眼清醒的睡眠最累人。 她在半睡半梦中又不禁埋怨起老妈没给自己买卧铺,这天高地远的真要让她撞死在车窗上呀。 要不是你出现 我一定还在沉睡 绝望的以为 生命只有黑夜 没有谁能把你抢离我身旁 你是我的专属天使 唯我能独占 ………… 沈星的手机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坐在她旁边的人实在受不的推了推她,告诉她来电话了。 “喂——”沈星睡眼惺忪的接起电话。 “星星,是不是睡着了,千万别坐过站了。” 电话那头是个男人的声音,很好听却很陌生,沈星看了看手机,是个陌生号码。可是他竟然叫自己“星星”,从小到大也就只有奶奶这样叫过她,就算自己的爸爸妈妈也是连名带姓的叫她。 “喂,你在听吗?” “你是谁?” “我是你表哥的朋友,他今天有事来不了了。你还有半个小时到站,别坐过了站。我在车站外等你。”电话那头的声音温和平静地解释着。 即将抵达一座陌生的城市,突然听到一句“等你”让沈星觉得好温暖却又好暧昧。可是她马上清醒过来,会不会是温柔的陷阱,毕竟自己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万一碰到骗子怎么办。 沈星挂断电话,才发现手机上竟然有七个未接电话,有三个是刚才那个陌生号码,还有四个是赵和平打来的,她的表哥叫赵和平,她回了个电话。 电话一接通便听到赵和平聒噪的声音,“沈星,你怎么回事,打了那么多电话也没接。” “我睡着了。” “就知道你会这样。” “你在哪?” “我临时有事走不开,我叫了一个朋友去接你。” “你也不怕别人把我卖了。” “放心,他是我很好的朋友,不会卖了你的。” 通完电话,沈星觉得这个表哥太不靠谱了,自己怎么会答应老妈来他这里实习。可现在也骑虎难下,到卫生间洗了把脸,收拾好行理准备下车。 沈星戴着遮阳帽,提上行李跟着人群下了火车往出口处走去。 下午四五点钟,金色的阳光斜照着整个车站的广场,广场上到处都是人,沈星拖着行李箱四处张望,两个素不相识的人怎么在这人海中找到对方。 “星星,沈星!” 正当沈星犯愁的时候,耳边再次传来那个陌生的声音。 沈星寻着声线找去,只见一位高个清瘦的男人站在广场中间举着一个名牌朝她挥手,他背对着太阳,阳光从他身后射出,光芒万丈。沈星霎时愣住了,脑海里飞快闪现的竟是紫霞仙子的心声: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 这是沈星第一次见到林闵生。 这个自带光芒的男人就这样毫无防备的闯进了她的世界。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穿越人群径直走来,她不知道他怎会在人群中一眼找到自己。 “星星,你好!我是林闵生。”林闵生满脸笑容。 “你好!”沈星顿时心跳加快,满脸通红。在电话里她已经怪不好意思了,没想到见了面他竟还这样亲昵地叫着自己。 你累不累? 你热不热? 你渴不渴? 随着林闵生一句句的关切声他们进了一间凉茶店,林闵生对服务台说了些什么,随后服务生端来五六种口味的凉茶一一摆放在沈星面前。 “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的,都尝尝。d城的夏天一定要多喝凉茶。” “这么多。”沈星迟疑。 “你第一次来d城,我代表d城人们欢迎你!”林闵生浅浅一笑,眉宇间透着英气,眼里是温柔的光。 沈星拿过一杯凉茶,羞涩地低下了头。 直到夜幕降临沈星才看见赵和平匆匆走来,在宿舍楼下林闵生把行李交给赵和平后便打算离开。 “闵生,今天谢谢你了。”赵和平对林闵生扬了扬下巴,“改天再请你。” “太客气了。”林闵生笑笑,转而对沈星轻声说了句,“拜拜!” 沈星挥了挥手,“拜拜!” 望着林闵生离开,发现夜幕下的他连背影也很好看,介于表哥在边上,沈星立刻收回视线。 赵和平双手叉着腰,先是皱了皱眉接着又冲沈星笑了笑,“好久不见,还好吗?” “嗯。”沈星点点头。 “家里都好吗?” “都好,一切都好。” 他们真的很久没见了,小时候总是追在身后“和平哥哥、和平哥哥”地叫着,长大了就见面少了,后来他开了公司见得就更少,他好像真的很忙,忙得都没有时间回家过年,最近一次见面竟是两年前在舅舅的生日宴会上。 “走吧,去看看你的房间,然后带你去吃饭。” 沈星乖乖地跟在赵和平身后,她住的是员工宿舍,虽然赵和平有房子,但是住在一起还是不方便。 刚进宿舍,沈星接到一条短信:星星,我脱不开身,不能陪你一起吃饭了,记得把我的号码存起来,林闵生。 因为赵和平在身边,沈星简单地回了信息:今天谢谢你! 宿舍的房间有个落地窗,窗外是个小阳台,沈星站在阳台看着头顶澄净无比的星空,满心欢喜,她开始喜欢这座城市。 第二章 最佳少女心 赵和平的公司规模并不大,两个设计师,一个业务员,一个财务,赵和平既是设计师也是业务员又是老板,发展中的小型公司,当初请财务也是也为了开源节流。 向大家介绍一翻后赵和平便把沈星丢给了财务阿梅,说是财务,其实包揽了办公室所有的文职工作。阿梅分配给沈星的工作是写单子、对数据、复印材料,三天下来她便觉得这样的工作太乏味了,她想如果这就是自己未来工作的状况,那还是永远都不要毕业好了。 那晚离开后,沈星没再见到林闵生,说是去外地出差了。她每天会时不时的收到他发来的短信,一些寒暄和嘱咐,一些正在经历的锁事。 早上告诉她宿舍出来右拐第二家的早餐很不错。 中午提醒她记得喝杯凉茶。 晚上告诫她锁好门窗,不论谁敲门都不要开。 他比任何人都关心她,就连自己的老妈也只是为了确定她安全到达d城才打了一通电话。所以每次收到短信她都很不好意思,不知如何回信息,“谢谢”说得多也就不那么真诚了,于是索性就不回了。 “你每天怎么那么多短信,男朋友吗?”阿梅拿过水杯边喝边问。 本来在看手机的沈星吓得立刻关掉,“不是,天气预报。” “哦。”阿梅笑笑,“原来你在和天气预报谈恋爱。” “什么呀——” “正是恋爱的好年纪阿,趁着年轻好好谈场恋爱。”阿梅以过来的人口吻边说着边拍了拍沈星。 这时候,赵和平刚好从外面回来,经过她们身边时他刻意看了眼沈星,沈星迅速避开他的眼神,希望他没有听到刚才的对话。 阿梅急忙收拾桌上的材料往赵和平的办公室走去,眉开眼笑的,像换了个人似的。 沈星断定阿梅喜欢赵和平,窃窃地笑了。 “在笑什么?” 背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沈星吓了一跳,转身看见林闵生背着手冲她笑。她不可思议地眨了眨眼,然后拘谨地摆了摆手,“你好!” “星星,我们之间难道陌生到要用‘你好’打招呼吗?”林闵生凑上前,脸上看上去有些疲惫,却始终笑着。 好在其他人是在玻璃隔开的另一个办公室里,要是被别人看到或听到那就太不好意思了。沈星连忙退后一步吐了一口气,故作轻松地说:“不是。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林闵生低头笑了笑,不再逗她,“刚刚。和平去接的我。” “哦。”沈星奇怪,一起来的怎么一前一后。 “我刚在卫生间洗了把脸。” 他的眼里依旧是温柔的星光,沈星可是应付不来,她转头看了眼赵和平的办公室,心想阿梅怎么进去这么久还不出来。 “你要不要喝水?我给你倒杯水吧。” “好啊。”林闵生点点头,扬扬了眉,“咖啡,会不会太麻烦?” “不麻烦不麻烦。” 沈星逃离似的跑去了茶水间,她撕开一包速溶咖啡倒进热水里慢慢搅拌着,整颗激动的心总算平静下来。等她端着咖啡出来时,林闵生坐在沙发上一只手撑着脑袋睡着了。 第一次见面沈星就觉得他的气质很好,身材挺拔,此刻睡着了,身体也是直直地坐着。 走近发现他的手指修长很好看,垂下的眼睫毛也很长。她把咖啡轻轻地放在他面前,不忍心叫醒一个沉睡的人,舟车劳顿应该很累吧。 沈星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盯着那些无聊的数据,假装认真工作,偶尔回头看他一眼。其实,她挺期等与他的见面,可是真的见面了害怕却多过欢喜,好讨厌这种矛盾的少女心理。 可能假装得太认真了,连阿梅走来沈星都没发现,直到阿梅歪着头对沙发上的人喝道她才恍过神。 “林总怎么跑这来睡觉了?” 林闵生慢慢睁开眼锁了锁眉,几秒钟后才完全清醒。 “睡得还挺沉啊。”阿梅走上前拿起面前的咖啡递给他。 “谢谢。”林闵生接过咖啡。 “怎么不回去休息?” “我来这约会。”他的眼神越过阿梅。 “和我们赵总吗?” 林闵生笑而不答地拿出手机。 不一会儿,沈星的手机嘀地一声收到一条短信:星星,对不起,我竟然睡着了,谢谢你的咖啡。 近在咫尺的距离他竟然还发短信,弄得她更不敢回头。 “沈星,别光顾着和男朋友聊短信了,过来认识一下。”阿梅接着之前的话题调侃。 沈星措手不及,只好转身苦笑道:“阿梅姐,你怎么老开我玩笑。” “我可没有开玩笑。”阿梅撇了撇嘴,指着身边的人说,“这是你表哥的大学同学兼死党,林总。” “我不是什么林总,叫我小林或者老林。”林闵生玩味地把手机放进口袋,对着阿梅说,“而且,我们早就认识了。” “哦,是吗?”阿梅耸了耸肩。 “所以,刚才不是在看男朋友的短信吗?” 林闵生歪着脑袋,嘴角上扬地看着一米开外的沈星,他的表情耐人寻味。 这个问题太暧昧了,毫无经验的沈星脸和耳朵刷地就红了,她以上洗手间为由再次逃离,隐约间听到阿梅说“年轻人脸皮就是薄”。 其实也怪不得沈星脸皮薄,林闵生的问题本身就有针对性,他明明知道她在看他发的短信,她应该回答是还是不是呢? 当然不是。 “是个哥哥的。” 沈星后知后觉,她拍着脑门醒悟当时这样回答就好了,即完美地回答了问题,又愉快地避免了尴尬。 “你果然太笨了。”沈星对着镜子总结自己。 当她返回办公室,已经不见林闵生的踪影。 沈星顿时好失落又觉得松了一口气,她趴到桌上搔了搔齐肩的头发,取笑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患得患失,真是让人欲哭无泪。 “赵总叫你。”阿梅敲了敲桌子。 “哦!” 沈星边用手指梳理凌乱的头发边走向赵和平的办公室,打开门看见赵和平正在整理东西,因为马上要下班了。 “和平哥。” “你好了?走吧。”赵和平头也没抬。 沈星一脸茫然,“去哪?” “吃饭。” 赵和平回答得干脆利落。还没等沈星反应过来,就已经被他带到了公司楼下。 楼下门口停了辆车,赵和平径直走去打开车门钻了进去,沈星这时才看清驾驶室里是林闵生,原来他并没有离开,只是先下楼取车,她在心里窃喜。 “傻愣着干什么?”赵和平边系安全带边对发呆的沈星提醒道。 “你对我们星星这么凶干什么?”沈星刚上车便听到林闵生反驳。 “星星?”赵和平干笑了几声,“林闵生,你够了,我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只能说明你抵抗力不足。”林闵生边说边发动车子,期间从后视镜看了一眼沈星。 沈星端正地坐在后座上,大气都不敢出。 第三章 最意外的告白 夜色朦胧,华灯初上,城市夜晚的灯火绚丽又多彩。车子驶过车水马龙的街道,在阵阵晚风中他们来到了“醉生梦死,月月来”的“醉月楼”。 金色的牌匾,红色的大字,赫然呈现在眼前。 “醉生梦死,月月来”。赵和平说这是他和林闵生在多年前对这家餐馆的诠释,他们最喜欢来这吃饭。 “月月来”,沈星低念着,想到的竟是大姨妈,男人和女人的思想差别果然不是一般的大,不由得笑了起来。 醉月楼——其实也就名字古典而已,里面的装饰却很现代。是那种简约又大气,低调又奢华的装修风格,走进去给人一种“生活如此美好”的感觉。 落座后,林闵生对着服务生一口气点了十多种菜,赵和平目瞪口呆地望着他:“你这是要把我吃穷啊。” “吃不穷你,我知道你赚得多。”林闵生边说边拿过沈星面前的餐具,用开水仔细地烫着。 从容不迫。 想了半天,沈星觉得用这个词形容他再合适不过。不论是第一次见面,还是发短信的语气,又或者故意逗她时的神情,就连怼赵和平,他总是不慌不忙,不急不乱。 “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所以把我认为好吃的都点了一遍。”林闵生把烫好的餐具递到沈星面前,轻声细语道。 “谢谢。”沈星接过餐具,除此之外她不敢多说一个字。 “你怎么不给我烫。”赵和平抗议。 林闵生故意把眼睛眯成一条长缝,笑着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重色轻友。”赵和平无奈地拿过热水壶。 沈星的脸突然又红了,赵和平的话分明是别有用意,而且他都没有在意她这个表妹的身份,竟这样直言不讳。她决定上菜之后,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就只顾埋头吃,这个时候唯有美食不可辜负。 林闵生点的菜都特别好吃,沈星算是明白他们为什么会有“月月来”的感慨了。不过当下的他们不紧不慢地边吃边聊天,大概都是工作上的,她听不懂也懒得听,这样的氛围特别好,美食当前,只要矛头不指向她,便是人间好时节。 “星星,慢慢吃。”吃到一半时,林闵生温柔提醒。 沈星举起的筷子停在半空,她用余光看了眼赵和平,意外的是他在埋头吃菜并无反应。可是,当她悬着的心刚放下却听到赵和平一本正经地问:“你这么喜欢我妹妹?” “是的,很喜欢。”林闵生没有半秒迟疑。 赵和平顿时语塞,只是笑笑,他没想到林闵生这么直接。 接着是一阵沉默,沈星不敢抬头看他们任何一个人,她不知道现在什么状况,他们口中的“妹妹”是谁?谁喜欢谁? 要不是你出现 我一定还在沉睡 绝望的以为 生命只有黑夜 ………… 沈星被突如其来的手机铃声吓了一跳,又立刻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抓着手机往包厢外走去。 “我去接个电话。” 她以最快的小碎步朝走廊的另一头走去。 天知道沈星有多感谢这通电话,直到走廊的尽头她才接通电话。 “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电话那头的闺蜜有些不耐烦。 “唐然,谢谢你,谢谢你!”沈星依然激动。 “我什么都没做呢,你谢我什么?” “嗯,就是谢谢你。” “那你要怎么谢我?” “五体投地,以身相许。” 唐然哈哈大笑,“说得我好像英雄救美似的。” “差不多。” 作为好闺蜜,唐然马上嗅到了异样的气氛,“你不劲哦,快点老实交待。” 沈星挣扎了一下,硬着头皮说:“我好像——被表白了。” “什么情况,快说来听听。”电话那头的人比沈星还要激动。 走廊外是个小花园,花园中间有个小喷泉,水下面装了个变色灯,时而红时而蓝时而绿。沈星看着不停变换的水灯狡黠一笑:“革命尚未成功,暂时保秘。” “oh,no!”唐然一声长叹,“沈星你太折磨你了。 唐然的叹息声惹得沈星笑得停不下来,如果要说起她们可能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可是这个场合并不合适。 “你喜不喜欢他?” “嗯,喜欢。”想到林闵生说“很喜欢”,沈星心底不由得涌起一股暖流,她也无法否认对他的喜欢。 “不管怎样,恭喜你这颗铁树总算开花了。” 挂断电话,沈星发现空气都是香甜的,不禁感叹:良辰美景,夜色撩人。 “星星,打完电话了吗?” 沈星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这是他今天第二次吓到她。 转过身,她看见林闵生抱着双手靠在走廊上,正斜着头冲她微笑,下巴的弧线相当完美。那句“姿容既好,神情亦佳”完全就是用来形容他的。 沈星不由得又惊慌失措。 “你很怕我?” “没有,我没有怕你。”沈星连忙摇摇头。 “你今天躲了我三次。” “我……”沈星张了张嘴,却不知如何解释。 “我知道,是因为害羞。”林闵生眼神炙热,脸上是甜甜的笑意,“我知道你的心意是和我一样的。” 沈星茫然,他的意思是已经知道她也喜欢他吗?她该承认吗?怎么办? 沈星快要想破头皮时,林闵生很善解人意的结束了这个话题。 “回去吧,菜都要凉了。” 其实,沈星已经完全没有胃口了。她还在心里盘算着待会怎么面对赵和平犀利的眼神,回到包厢,却发现赵和平已经走了。 “和平哥呢?” “他有事先走了。” “他怎么这么忙啊。”沈星小声嘟囔。 “他要忙着赚钱娶他女朋友。” “女朋友?是阿梅姐吗?” “阿梅?”林闵生皱了皱眉,“阿梅只是他的员工。” “阿梅太可怜了。” “可怜?” “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这样的喜欢太难了。”沈星感伤。 “星星,我们的喜欢不会这么难。” 这句话像是安慰又像是情话。 沈星望着眼前满怀热忱的人,情不自禁地笑了。她想起在书上看过一句话:这世间最好的爱莫过于我深爱着你,你也深爱着我。 她觉得自己何其幸运。 第四章 最甜蜜的开始 “沈星,你也太不矜持了。” 大周末沈星本想通完电话继续睡觉,唐然的评价却像一桶凉水把她浇了个透,顷刻睡意全无。 “我们是——两情相悦。”沈星连忙坐起来辩解。 “至少也得让他苦苦追求一下。” 沈星沉默,明明自己也垂涎他的美色。 “到底是何方神圣,不到一个星期就把我们清心寡欲的仙女拐走了。” “我才没有被拐走。”沈星反驳。 “你的意识还清醒吗?” “清醒得很。” “好吧,到时把你的男朋友带过来给我们认识认识吧。” 男朋友,男朋友…… 沈星不淡定地走神了,她觉得不可思议,那个自带光芒的男人现在竟是自己的男朋友了,成了她的独有。嘴角开始不自觉地上扬。 “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唐然吼道。 “嗯,听着呢。”沈星立刻回过神。 “八月份的音乐节把他带来吧。” “八月?” “你不会忘了吧?”唐然审问。 “怎么可能,当然没忘。” 其实,她已经忘得一干二净。 唐然的男朋友是个乐队的吉他手,八月份他们会做一场校园音乐会。当初,沈星尽管借着闺蜜的关系还是很艰难才进入了帮唱团,不是有多喜欢唱歌,只为在校园体验一把青春燃烧的氛围,为此沈星还激动得好几个晚上睡不着觉。曾经那么想得到的东西,现在却完全没放在心上。 果然,意识完全不清醒了。 挂了电话后,沈星立马翻看手机日历细细数着,距离音乐节还有39天,可是她要提前一个星期回去排练,音乐会结束就开学了。这样算下来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虽然才确立关系,可是一想到分离,沈星还是觉得好感伤。 这样的感伤直到见到林闵生才慢慢地消淡了。 从接电话到下楼,沈星只花了十分钟。她换上裙子简单地抹了个口红便出门了,她只想快点见到自己的心上人。 因为时间宝贵,爱情也宝贵。 林闵生今天穿着一件藏青色的短袖衬衫,平时的西裤换成了一条白色的五分裤,阳光又帅气,休闲又潇洒,简直就是让女孩来花痴的。 看得沈星心脏怦怦直跳。 “星星,我很想你。”林闵生眼带笑意,毫不隐藏情感。 表白的那晚,他问她:“知道我为什么一直叫你星星吗?” 他说:“对你的感情,我一开始就不打算隐瞒任何人,抱括你”。 每每回想,沈星都觉得无比甜蜜。 她纠结了一会儿,终于轻声地说了句:“我也很想你。” “你说什么?”林闵生凑上前故意问,“声音太小,没听清。” 沈星雪白的脸突然就变成了一个红苹果,她侧过头不敢看近在眼前的脸。 “我的女朋友很害羞。”林闵生说完发出爽朗的笑声。 他的笑声带着感染力,让人忍不住跟着笑起来。 他们面对面地站在路边樟树下,望着彼此甜甜地笑着。一阵风吹过,头顶的丛丛樟树叶在风中摇摆,阳光穿过叶缝而来,散发着迷人的光芒。 一个好的恋人给人一种安心感,不论他去哪都可以毫无戒备的跟他走,哪怕天涯海角。 林闵生是一个很好的向导和解说员,也是一个很好的恋人。他带着沈星领略着d城的繁荣、时尚和美丽,还有让人心动的美食。 在来来往往的路人穿行中,沈星鼓起勇气抓住林闵生的衣袖,指着让人垂涎欲滴的鱼肉丸子,窃窃地问:“我可以吃那个吗?” 林闵生顺势牵过她伸来的手,柔软又有力量地握着,笑了一声:“当然可以。” 这是他们第一次牵手。 沈星突然紧张了一下,路上也有很多情侣,他们牵手拥抱,没有人在意谁脸不脸红。 林闵生买了一大份鱼肉丸子,纸盒的碗里装了满满一碗。 “还要吃别的吗?” “不用,这些够了。” 沈星抿了抿嘴,想接过纸碗,林闵生却丝毫没有松手的意思。 “有点烫,凉一下再吃。”他又举起他们牵着的手,邪魅一笑,“我还想再牵一会儿。” 你累不累? 你热不热? 你渴不渴? 他竟像第一次见面那样关切地问着,不过这次的感觉不一样,他每问一次都会侧过头看着沈星,脸上溢着满足的愉悦。 依然是凉茶店。 这一次,林闵生没有点很多,只点了两人份。 “我已经知道你的口味了,龟苓膏凉茶,对吗?” 沈星点点头,原来他都记下了。 他把鱼肉丸子放到沈星面前,“吃吧,配着凉茶吃不上火。” “你很爱凉茶。” “可能是习惯了,当地人从小就喝凉茶。” 从小——沈星不禁想他小时候是什么样的。 于是,随口问了一句:“你小时候调皮吗?” “调皮吧。”林闵生喝了口凉茶,回忆道,“我小时候比我哥哥调皮多了,应该没少让父母头疼。” “哦,你还有一个哥哥?”沈星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淡一点,不显得那么生疏与好奇,虽然对他一无所知,却并不想让他觉得自己想打听什么。 林闵生察觉似的拿过竹签插起一个鱼肉丸子递过去,顺着话题说:“嗯,我有个哥哥,他是做消防器材和装备的。” 沈星接过他递来的鱼肉丸子,边咬着边竖着耳朵听他的讲述。 “我大学毕业后也做过一段时间的室内设计,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就去了我哥哥的公司。做拓展和研发,一直到现在。” 沈星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忽然明白阿梅为什么叫他林总,而他却反感别人那样称呼他。 “至于某些原因,如果你想听……” “我没有要打探的意思。”沈星急忙道。 她不喜欢窥探别人的隐私,就算是男友,他们也还没到坦诚相待的程度。 “你这么紧张干什么?”林闵生笑着伸手在她鼻子上轻轻刮了一下。 沈星低头摸了摸鼻子,觉得痒痒的,怪不好意思。 “有机会介绍你们认识认识。” 这是要见“家长”的意思吗? “太快了吧?”沈星脱口而出。 “太快了?” 看着林闵生疑惑的表情,她发现是自己想多了,然后极力解释:“他做为老板应该很忙的,没有时间认识无关紧要的人。” “怎么会是无关紧要的人,你可是他未来的弟媳。”林闵生投来无比认真的眼神。 “弟媳?”沈星差点被口中的凉茶呛到。 她没想到话题又转到了见家长的层面上,他的言外之意这是一场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 可是,他怎么这么认定呢? 沈星连忙地下头不敢直视他,后悔不该挑起这个话题。 凉茶店里有一个老钟,时针和分针有节奏性地发出“滴答滴答”的响音。沈星一边听着一边想,很多人就是在这样的“滴答”声中遇见了自己生命里最重要的人,然后相守一生。 “星星,凉茶够不够?”林闵生打断她的思路。 沈星回过神,看见他依旧温柔地笑着,笑容里带着清新的爱意和诗意的光泽。她忽然觉得,如果以后嫁给他一定会很幸福、很甜蜜吧。 第五章 最暖心的话语 工作闲暇之余,沈星打开网业搜索什么是消防器材和装备,林闵生上次说的时候她完全是懵的,却又不好意思问,她怕显得自己太无知。 偶尔的伪装不是为了突出自己有多完美,而是为了彼此不那么尴尬。 “怎么突然对消防感兴趣了?”阿梅站在沈星身后冷不丁地问。 “没有,只是看看。”沈星急忙关掉网业。 阿梅却坐下来意味深长地说:“看来,他们说的都是真的。” “他们?”沈星疑惑。 “你真的在和林总交往?” 沈星忽然明白,那天在宿舍楼下肯定是被公司的人看见了。其实,又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恋爱嘛就是要正大光明,可是被阿梅这样当着面问,多少还是觉得有点难堪。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脖子,点头“嗯”的一声。 “和手机里的男朋友分手了?” 这话让沈星听得直冒冷汗。 她不知道自己在阿梅眼中是个怎么样的人,见异思迁还是脚踏两船?反正是个满满负面形象的人,她忽然感到有点生气。 “至始至终都是他。” 沈星掷地有声地说道。然后拿过水杯喝水,避开与阿梅的眼神交流。 “啊——”阿梅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沈星,你可以啊,暗渡陈仓!” 沈星假意笑了笑,明明是两情两悦两相依。 “不过,我可提醒你,你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女生,他可是久经沙场。” 阿梅的话虽然听着像是为她好,但是却让人很不爽。有时候,善意的提醒和不动声色的挑拨只在一念之间。 她不想把对方想得那么坏,就当成是前者。在她的印象里阿梅通情达理、心地善良、工作能力强,是个不错的姐姐。只是,她不适合赵和平。 “沈星,你进来一下。”暮色降临之前,公司的内线里传来赵和平的声音。 沈星有点不情愿地离开座位,自从上次“醉月楼”之后,她总觉得赵和平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仿若一个早恋的学生被家长发现一样。 “下班后跟我走。”推开门,便听到赵和平命令似的口吻。 “为什么?”沈星不解。 “哪来为什么,让你跟我走就跟我走。”他依然头也不抬地继续敲着电脑,语调平淡。 很多时候,沈星觉得赵和平对自己不耐烦,所以尽量不找他,不麻烦他。 “哦——”沈星拉长了尾音,显得有气无力。 “你等等。”赵和平停下手中的活,皱着眉头说,“你怎么对我这么不耐烦。” “我哪有?” 明明是他不耐烦,真是恶人先告状。沈星在心里嘟囔。 “林闵生对你好吗?”他起身坐到离沈星比较近的位置,以一个长辈的口吻说,“他是个工作狂,我担心他不会是个很好的男朋友。” 工作狂——事实如此。 不过,赵和平也好不到哪里去。在他们的理念里,或许都是男人应该以事业为重。 林闵生还算是个不错的男朋友,最近他正忙着展会的事,所以不能每天见面,但他总有方式让人觉得很暖心、很心安。 “其实,还好啦。” “如果他对你不好,要告诉我,我帮你揍他。” 赵和平握紧拳头冲着沈星眨了一眼,不禁让她想起小时候的情景。这么久以来,直到现在,此时此刻,她才真切地觉得眼前这位酷似霸道总裁的人,和小时候的和平哥是同一个人。 一种久违的熟悉感。 “我想,他应该不敢。”沈星微微一笑。 接着,两人开怀大笑。 晚饭,沈星是和赵和平一起吃的韩国料理。同行的还有赵和平的女朋友,一个五官精致,让人惊艳的大美女。 在夜幕的灯光下,看见她招手而来。 沈星偶尔听公司的人说过,老板的女朋友是个空姐,非常漂亮,果然百闻不如一见,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该怎么称呼她,叫表嫂吗?”沈星小声地问赵和平。 可是问完后,她立马就后悔了,叫一个美得清新脱俗的美女“表嫂”,真是有煞风景。 “叫我秦雅姐吧。”美女翻着菜单,细声细语地说,“我可还没答应嫁给他呢。” “早晚的事。”赵和平信心十足。 话语声落,两个心意相通的人相视一笑,蜜意十足。 沈星不由得想,她和林闵生可还没到这个程度,爱意和默契都需要时间的沉淀。 “我平时工作比较忙。”秦雅把身体探过桌子,面带笑容的说,“趁着这次休息,我让他一定要把你带上。” 秦雅笑得迷人,沈星受宠若惊地点点头。 “听说林闵生很迷恋你。” 迷恋? “太夸张吧。”沈星呢喃着,不解地看着赵和平,定然是他表述有误,用词不当。 赵和平却完全不理会。 “果真,是有让人迷恋的资本。” 这话像是对沈星说的,又像是冲赵和平说的。 “反正,我算是明白他为何不愿和我结亲家。”赵和平搭过话。 “结亲家?你想得太远了吧。” “远吗?一点也不远。” 两人的谈话让沈星完全摸不着头脑,她一贯都遵循一个道理,想不明白就不想,听不明白便不听。她安静地翻着精美的菜单,想着下次和林闵生再来一次。 于是拿出手机给林闵生发了条短信:你见过和平哥的女朋友吧,我们三个现在在一起吃饭。 林闵生秒回:告诉我在哪,我去找你。 她马上编辑:你可能误会我的意思了。 她承认自己挺想他的,但绝不想成为一种负担。 随后,手机一直很安静,她想林闵生应该是懂她的,就如自己充分谅解他一样。 在优美的音乐声中,服务员端来大碗小碗摆了一桌子,里面盛着五颜六色的食物,让人赏心悦目,却不知从何下手,怕破坏图案。 正当沈星犯难先吃哪一个的时候,看见赵和平朝着大门口招了招手。她一扭头,便看见林闵生正从容地走来。 他还是来了,带着幽香的浓情而来。 沈星霎时就愣住了,面对几天未见的恋人,她的反应竟然不是想跑上前抱住对方,而是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嗨,好久不见!”林闵生热络地打着招呼,接着在沈星身边坐下。 “爱来不来。”秦雅似笑非笑。 “他这是想来便来。”赵和平附和。 “当然要来,这里有我非来不可的理由。”说完,林闵生在桌子下轻轻把沈星的手握入掌心,他的手掌温热,夹杂着一股情义,沈星感动得眼泪差点掉下来,她不再觉得自己孤军一人。 就这样,三个人的晚餐变成了四个人的晚餐。 成双成对。 美好又和谐。 第六章 最好的安排 从餐厅出来的时候还不算太晚,街市的灯火依然亮丽。 沈星很喜欢在这样的夜色下散步,像中蛊一样。如果奢求更多一点,那就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肩并肩、手牵手,而此刻她正做着这样的事。这种愉悦的心情被揉进夜晚的风里,跳上了路边的树上,闪闪发光。 光亮下是心上人英俊的侧脸,温暖的手掌,还有与自己一致的步伐,其中任何一种都值得庆幸。 “星星,你知道吗?”林闵生突然柔情地说,“在时间的长河里你已经姗姗来迟,我经历了一场漫长的等待。” 沈星不解地看了看林闵生,他的脸上映着路灯的光,仿若一幅画。 “但我的心始终激动如初,因为,我相信你一定会来。”说完,他停下脚步转过身对沈星投来注视的目光,他的眼晴在夜光下依然清澈有神。 “你要相信,这是命运的安排。”他淡淡地笑着。 沈星一脸茫然,面对气势磅礴的深情,她竟然怀疑是否和自己有关。 “你是在对我说吗?” 她看着他,也被他看着。 “除了你还有谁。”林闵生忍不住歪头一笑,那笑容仿若能嵌进人的心里。然后,他又接着说:“你从来都不是负担。” 原来,他还在安慰她。 “我的女朋友有点迟钝。”他用手指碰了碰她的脸。 “哦!”沈星用很小声近乎听不到的声音说,“迟钝你还喜欢。” “喜欢。其实——”他抿了抿嘴,“我很早就喜欢你了,对,很早。” 沈星更惊讶了,他们不是在d城才认识的吗? “很早?那是什么……” 没等她说完,便被一股强大的爱意包围。 林闵生竟然顺势就将她拥入怀中,耳语着:“早到岁序更新以前,早到春意阑珊还未来,早到晨光熹微之时。” 他的语调淡雅又沉稳,诗意且美好,他的心脏在她耳边“砰砰”地跳着,散发醉人的节奏。她不知道所谓的漫长等待有多长,那样的等待又会不会耗尽所有的热情。 好在,他始终如初,温情如常。 她想不论时间从哪里重新开始,他们都会相遇,会相知,会相爱,这是命运的安排。 “所以,到底是什么时候?”冷静下来后,沈星接着问。 “什么?”他绝对是故意的。 “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沈星只好硬着头皮再问一次。 “两年前。” “两年前?”沈星下意识抬头去看他。自己的男友竟然在两年前就喜欢自己了,她却毫不知情。 迷恋—— 沈星不由得想起秦雅的话。 “过几天公司要去开展会,等忙完回来再细细跟你说。” “要去几天?” 林闵生想了想,“可能,来回一个星期左右。” “这么久?” “这个故事有点长,星星,你要耐心点。” “哦。”沈星欲言又止。 “是不是舍不得我?”他的脸靠得很近,近到只要一扭头就会亲到。 然而,美色当前,她心里盘算的竟是自己返校的日期。 “那个,我可能忘了告诉你。”沈星离开他的怀抱,“我得提前回学校了。” 其实,很多次她想告诉他,却总觉得算了气氛不对,算了情绪不对,就这样一拖再拖。 “什么?”林闵生紧张道,“什么时候回去?” “你忙完回来,我可能已经在返程的火车上了。”沈星垂下眼帘,慢慢闻到了离别的气息。 沉默一会儿后,林闵生重新将她拥入怀中,轻轻摸着她的头,安抚地说:“没事,没事,我来想办法。” 直到第二天,那种离愁的心情依然没有好转。 中午休息的时候,沈星去了公司楼下的凉茶店,然后给唐然打了个电话,希望她能指点迷津,却听到她特别亢奋的声音。 “我们已经开始发传单了,反响特别好。” “噢。” “学校说这是件有利学校宣传的事,也特别支持。” “嗯,好事。” “沈星,你知道吗,作为一个即将毕业的学生,能为学校做点贡献,那种心情真的是特别自豪。” 她完全可以脑补唐然热血沸腾的样子。 闺蜜已经满腔热血地投身到她们热衷的事件中去了,她却还置身事外,并且满腹忧愁,想来真是惭愧。 “你怎么回事,情绪不高啊,恋爱不顺利?” 是啊——不顺利。这次返程再相见不知要何年何月了,本是场风花雪月的事却突然变成了牛郎织女似的异地恋。 “你们发展得不错嘛,都到了难舍难分的地步了。” “谁难舍难分了,只是有点……” “多情自古伤离别。” “你就别挖苦我了。” “我不管,你要赶快给我回来,要是乐队要换人,我可不管。” “谁说不回了,谁说要换人了。我又不是嫁这……”沈星突然停住,说得有点过了。 唐然哈哈大笑:“你想得好远啊,都想到嫁人了,回来记得给我带喜糖。” 好吧,她已经习惯了唐然的取笑,不过心情倒是好了一点。 再回到公司,沈星发现每个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她。 “今天晚上公司聚餐。”阿梅边翻着手里的资料边说。 “聚餐?” 公司一般是在月底的时候才聚餐,她有幸赶上了一次,可这还不到月中,聚的哪门子餐。沈星纳闷。 “托你的福,你表哥说是为你践行。”阿梅板着脸,因为没人再分担她的工作量了。“你现在把手上的工作整理一下交给我,不是明天不来了吗?” “明天不来?” 沈星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她的事怎么自己都不知道。本来心情就不怎么好,这下更是窝火。 “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我明天不用来了?”一推开办公室的门,沈星便对着赵和平兴师问罪。 “不想走?”赵和平面不改色。 “我的实习还没有结束呢。” “今天就结束了。” “为什么?” “你问他吧。”赵和平朝沈星身后扬了扬下吧。 扭头望去,她看见林闵生竟然坐在沙发上,正颇觉有趣地看着她。 沈星瞬间石化,接着满脸通红。他什么时候来的,刚才怎么没看见,而且为什么都没有人告诉她。 简直窘到了极点,太丢人了,沈星捂脸想逃走。 “我什么都没看到,什么也没听到。”他笑着上前拉过沈星的手,若无其事。 分明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这样好吗? 他低头一脸宠溺:“我来是想请你帮个忙。” “帮忙?”沈星似信非信,“帮什么忙?” “后天我们要去杭州开展会,人手不够,所以我请和平把你借给我。” 借?为什么是借? “你会答应我的吧。”林闵生眨了眨眼。 几秒后她总算反应过来,原来这就是他想的办法。 她微微点了点头,心情突然就变好了。 赵和平实在看不下去了,装着盛气凌人的样子对林闵生说:“记住,你又欠我一个人情。还有,今晚记得买单。” 第七章 最美的风景 日子美好如斯。 离开d城的前一天,林闵生带沈星去了他公司,说是了解了解他们的行业和产品,其实就是参观而已。 有几次,林闵生提意带她来看看,她都是拒绝的。谈个恋爱没必要立马就见对方的“亲友团”,她是个害羞的人,也是个谨慎的人。而这次她再没有拒绝的理由。 公司门口有条非常醒目的标语:让所有警务人员的生命更安全。 让人不由得心生一种敬畏之心。 他做着比她想象中更有意义的工作。 比起赵和平的公司,这里更气派、更精致。进门的左边是办公厅,右边是展示厅,里面摆列着琳琅满目的消防和装备展示品,沈星完全看不懂,真是隔行如隔山,她不知自己能来帮忙还是添乱。 “你什么也不用做,呆在我身边就好。”林闵生这样宽慰她,然后又在她鼻子上轻轻地刮了一下。 他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图太明显。 就如昨晚的聚餐,其实就是他的一次慷慨宴请。沈星那些短暂的同事们都心知肚明,却还要装着若无其事地为她践行。 这些事势必会成为他们的茶余饭后。 但她已不暇顾及。 “那是新来的吗?” “不知道啊,没听说有新同事。” “挺漂亮的。” “狼子野心啊。” 慢慢的,有人进入展示厅放东西,取东西,他们小声地嘀咕着,又嘻嘻地笑着。 沈星进公司的时候,林闵生说有个工作要马上去处理,所以她特地叫林闵生绕开办公室带她直接进了展示厅,没想到这么快就碰面了公司的同事。 “你们好!”躲不开,只好正面招呼。 “你好。”有个男同事腼腆地笑着说,“你是新来的实习生?” “算是吧。” 沈星谢谢他给自己安了个不错的身份,要不然她还真不知道如何介绍自己。 “是我女朋友。” 林闵生不知几时回来了,冷不丁地补了一句。眼神又犀利又霸气,潜台词是我的女朋友你们也敢有想法。 原本带着笑意的同事退了几步尴尬地点了点头。 沈星埋怨地看了一眼林闵生,怪他把气氛弄得这么尴尬,他却回以一个满意的笑脸。 随后,其他的同事带着好奇与新鲜感纷纷涌来,喜欢低调的她这次成了别人眼中的焦点。 沈星后悔不已,应该听林闵生的,一进公司就去认识大家,大大方方好过此刻别别扭扭,好似动物园的观赏物。 好在,不一会儿他们各自散去各自忙。 随后,沈星发现这里的工作氛围特别好,同事们严谨又不失活泼。 林闵生还算是个不错的老板。 “毕业后就来我这里工作吧。”在林闵生的办公室里,他对沈星提议。 他的办公室在办公大厅的最里面,整洁又清爽,有一个角落里放了一堆关于装备的资料书。 沈星顺手拿了一本,无意翻着。 “我完全不懂。” “我会教你。” “我还是喜欢做自己的本行。”其实她也并不喜欢,只是搪塞的理由。 “我这里也有会计,你喜欢做哪行都可以。”林闵生不放弃。 沈星想了想说:“我不喜欢你当我老板。” “嗯。当老板不好。”林闵生点点头,“当老公也许还不错。” 沈星睁大眼睛,看着他似乎得意又不怀好意的笑脸,瞬间羞红了脸。 沈星原本以为自己离开d城的时候一定会伤心欲绝、泪流满面,可是当她坐上火车,d城在身后越离越远,她的心情却异常平静。这只不过是她人生远足中的其中一场,或许有一天她仍会坐着火车或者飞机再回到这里。 她感谢这座城市带给她的美好故事,而故事里的人就坐在身旁与她十指紧扣。不知从何时候,只要在一起他就一定会紧握她的手,仿若这样才安心。 “星星。”林闵生在她耳边轻声说,“累了的话就靠在我身上睡一下。” 然后,她便似梦非梦地睡着了,梦中有人亲吻了她的额头,比来时路程上“亲吻”她的车窗玻璃温柔得太多太多。 接着,一路昏昏沉沉。 等到完全清醒过来,她已经身在杭州的某个旅馆里。确切地说是惊醒。 一间文雅且精巧舒适的房间,亮着一盏昏暗的灯,睁眼看着这个陌生的环境,沈星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动作太大,也吵醒了身旁的人。 她这时才发现林闵生竟躺在自己身旁。 夜里10点,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同眠共枕。 这次是惊吓。 “你醒了,口渴吗?”林闵生一如既往的淡定。 说完在她额头上摸了摸,沈星不明所以的躲了躲。 他扬眉笑了笑:“你中暑了,一直发烧。很好,现在已经退烧了。” 沈星努力回忆,迷迷糊糊中好像是有那么回事,可是具体的又什么都不记得。那么,期间他一直在照顾自己么?果然,还是成了添乱的。 “要喝水吗?”林闵生再次问。 她点了点头。 “饿不饿?要不要去吃东西?”他递过水杯接着问。 其实不问还好,一问便觉真的饿得不行了,她一整天都没有吃东西。 “来的时候我打听了一下,这附近有个不错的粥铺,这个点应该还开着。” 他整了整自己的衣服,这动作让人不免产生遐想,沈星再次觉得羞愧难当。 见沈星没反应,林闵生双手撑着床沿凑到她面前,柔声问:“星星,你要害羞到什么时候?” 好暧昧的动作,沈星心慌慌的,她连忙起身拉开距离。 “我才没有害羞。” “好,你没害羞。”林闵生笑着握过她的手,“才刚刚退烧动作不要太急。” 沈星想不通,自己怎么就中暑了呢,难道是因为不舍得d城吗? 清风拂柳,杭州的夜晚静谥又温馨,连城市的灯火都闪烁着娇艳而美好的光芒。 “杭州好美啊!”沈星不禁感叹。 “很美。” “应该很多人来这旅游吧。” “这不就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旅程吗?” 不是来工作的吗? “你到过很多城市吧,你觉得哪个城市最美?”沈星努力不被他蛊惑。 “是的,我去过不少城市,见过很多很美的风景,还有很多风景等着我去看。但现在我坚信,我已经见过了我人生中最美的风景。”他的脸慢慢靠近,带着诱人的声线,“有你的地方就是最美的风景。” 沈星不敢动,不想抗拒,反而是期待。 就在唇与唇相碰的瞬间,她彻底被他蛊惑,心甘情愿的。 一个绵长又柔软的吻。 第八章 最动听的故事 展会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林闵生每天忙着讲解、推广、应酬,工作中的他认真、专业、魅力十足。 沈星觉得自己更喜欢他了。 然而,离别的日子却在倒数,躲过了d城,终究还是要说再见。 一天夜里,林闵生回来的时候,沈星已经睡下了。 这几天他们都住在一起。 林闵生说每天白天都没有时间相处,所以晚上一定要住在一起,不过他睡沙发,并且保证什么都不会做,他的眼神十分绝对。 其实,不用什么保证,她相信他。 “别人会不会以为我们什么都做了。”透着昏暗的夜灯,沈星侧枕着双手看着林闵生的背影说。 林闵生正在舒展胳膊,听见声音便停了下来。 “我吵醒你了吧。” “没有。我还没睡。” 他走到床边,缕过沈星脸上的头发:“如果别人都这样以为,你害怕吗?”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吗?” “当然,永远在一起。” “我不害怕。”沈星坐起来钻进他怀里,喃喃着,“再给我讲一遍吧。” “一见钟情?” “嗯。” “还没听腻?” “没有。” “好。”他紧搂怀中的人笑着说,“这一切都应该感谢你的表哥赵和平,不对,应该感谢你舅舅,也不对,应该感谢你外婆。” “你要感谢的人真多。” 这已经是她要求他讲的第三次,每一次他都变着法讲,像是在讲一个新故事,一个动听的故事。 “是啊,我要感谢的人很多。谢谢你外婆把你舅舅生在了国庆节。” “我的舅舅就叫赵国庆。” “如果他不是这一天生日,我想我应该没有时间去他的生日会,也就不会遇见你。” “你还没有感谢我表哥呢。” “最该感谢和平,感谢他到d城读大学,做了我的同学,与我成为好朋友。否则也不会请我去参加他爸爸的生日会,也就不会遇见你。” “你第一次见我是什么样的?” “很漂亮,很灿烂,像阳光一样的照进了我的心里。” “你在那个时候就对我一见钟情?” “是的。一见定终生。” “可我却对你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沈星努力想了很多遍,始终不曾记得。舅舅生日会那天她的眼里只有那个彩色的六层蛋糕,还有赶赴唐然男友音乐会的急切的心。不过那时候唐然男友还不是她男友,只是爱慕的对象。也许是因为这样才错过了吧。 “星星,你是个单纯的人,心思不在这上面。” “所以,你不单纯?”沈星抬头看了看他,在昏暗的夜灯下更觉迷人。 “是啊,我对你一直‘图谋不轨’。”说完,他低下头来。 沈星连忙躲开,“又在‘图谋不轨’”。 “我现在是名正言顺。”他笑眯眯地把沈星重新拉回怀中,“如果早点认识,你会爱上我吗?” “不知道,我那个时候才大一。” 虽然,她此前才觉得无论何时相遇,他们定会相知相爱,但要认真回答起来,还是找不到确切的词。 “果然是个小迷糊。” “如果我不来d城,我们会再遇见吗?” 他亲了亲她的额头:“当然会。你忘了我说的吗,这是命运的安排。” 命运—— 这世间相爱的人都是早已注定好的吗? 或许真的有月老,早为他们系上了感情的红线,所以终究会遇见。 他们紧紧相拥,侃侃而谈。 她在他怀里安然地睡着了,一夜无梦,只有他。 离别还是提上了日程,却并没有以为的那么感伤,人总是被自己想象的恐惧吓到。 又或许是因为经过昨晚一夜的踌躇,才显得波澜不惊。 昨夜,趁林闵生忙着收尾工作,沈星索性早早入睡,因为害怕谈及离别的不舍,更害怕他对离别的冷漠。 先前她对林闵生提议,千万不要去送她,最讨厌离别的场面。意外的是,他竟爽快地答应了,她反而更失落。 门外的走廊里人来人往,嘻嘻笑笑,沈星羡慕那些不用尝试离别之苦的人。她侧耳倾听有没有自己期盼的声音。虽然相处的日子不长,但她已经能清楚地分辨林闵生的脚步声和说话声,是一种熟悉感,一种安心感,一种幸福感。 说来也奇怪,可能是听得太累,她竟然真的睡着了。 睡梦中有人啃噬她的脸,越来越用力地,仿若要把她吃进肚子里似的。 她吓了一跳,试着起身躲开。 “是我。” 一个有些嘶哑的声音把她拉回,她才发现这不是梦,是林闵生,几天的讲解工作挺费嗓子。 她的心顿时平静下来。 “你怎么这么没心没肺?竟然还睡得着。”他仍啃着她的脸,一次比一次猛烈。 “你怎么了?”她拱着身体背对着他小声问。 “我舍不得你。” 这句话似一片糖又似一根针,落进心里又甜又疼。原来,他的云淡风轻都是装的,他的伤感一点也不亚于她。 她不敢动,更不敢转身,她怕自己犯错,也怕他犯错。 两人进行着一场意志的决逐。 最后,彼此都累了,精疲力竭。 林闵生并没有遵行沈星的提议,而是一路把她送上了火车,直到火车开动的前一分钟,他才不舍地松开了手。 火车开动后,他没有像偶像剧里演的那样追着火车跑,也没有如电影里那般疯狂地跳上火车追随恋人而去,他只是站在车窗外微笑着挥挥手,泰然自若。 很好。 沈星觉得这样就很好,这才是她认识的林闵生。 又不是生离死别,也不是永不再见,没必要大张声势。 就如林闵生安慰她说:“无需悲伤,无需眼泪,因为来日方长。” 路程很顺利,8个小时候后沈星便回到了自己熟悉的地方——柳市。迎接她的是久违的父母,这一个月离家在外,始作俑者是老妈,可是走一遭回来,沈星最感谢的人还是老妈,于是见面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无以言表。 “总算回来了,当初就不该听你老妈的,害我整天提心吊胆。”沈父眼含热泪。 他的担心和挂念每次在电话里都显露无疑,见了面仍是这样,惹得沈星也差点掉眼泪。 “你爸真是老了,这一个月没少跟我吵。”老妈带着醋意调侃:“前世的情人和今世的情人,待遇就是不一样。” “你哪是情人,你是老妈子。” “你还不是老头子。” 听着父母的拌嘴,沈星才真真切切地觉得自己回家了,远离林闵生780公里,每一公里都是无尽的思念。 第九章 最美三要素 “是他不行,还是他有问题,或者你有问题。” 许久不见的唐然迫不急待地前来讨“喜糖”,顺便夜宿,并发出了不可思议的感叹。 沈星和唐然是在大一认识的,用她们的话说,她们是一见如故,一拍即合。要是某一方是男的,两人早就双宿双飞了,只可惜做不成情侣只能做闺蜜。 所以她们之间没有秘密。 “你才有问题,你太不纯洁了。” “那么请问纯洁的沈星小姐。”唐然举起拳头当话筒,“和我同床跟和林闵生同床,感觉有什么不同呢?” “流氓!”沈星红着脸推开唐然的手,与她嬉笑打闹成一团。 其实,她自己都还没缕清,和林闵生怎么就发展到同床共枕的地步了,用唐然的话说,发展神速。然而,这一切在分开之后仿若变成了幻影,当她坐在家里与唐然讲述他们的故事,她竟有一种不确定的模糊感。模糊到自己都不确定是否真实发生过,她甚至担心时间久了会模糊到消失。 这或许就是异地恋的悲哀。 所以,拿什么证明他们遇见了并爱着呢?也许除了手机里的那些短信,再没有什么证据。她从不舍得删除它们,除非手机储存满了,还要再三思量它们的去留。 “其实,还蛮感人的。”两人睡下沉默了许久之后,唐然忽然又说起了话。 “你还没睡?” “你不也没睡。” “哪里感人?” “他在两年前对你一见钟情,两年后你又对他一见钟情。爱情果然只会迟到,却不会缺席。” 听了唐然一席话,沈星在黑暗中思忖。 爱情或许也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初次见面的那天,林闵生定是占据了这三个要素,她才怦然心动,少了任何一个都不会有后来的故事。同样,她当时定是也占据这三个要素出现在他的世界里,才让他印象深刻,铭记于心,并且持续了两年之久。 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这场爱情之于林闵生而言也许是迟到的,可对她来说是恰恰刚好。 “是不是想他了?”唐然调侃道,“是不是有种‘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感觉。” 说完,唐然哈哈大笑,笑声在寂静的夜晚里显得特别突兀。她也察觉到了,连忙收小了声音。 “你不当爱情专家都可惜了。” “是吗?那我以后就做你的爱情顾问吧,免费的哦。” “谢谢。”沈星翻了个身,无言以对。 “某人害羞了?”唐然不依不饶。 “某人睡着了。” “应该是美人睡着了吧。” “美人快睡吧,朕明日还要早朝呢。”沈星已被她成功带跑偏,要不是明天要去乐队报道,她们可这样聊到天亮。 “遵旨!”唐然也翻了个身,恢复正常,“明天记得早点去报道,晚了可要被除名的。” “嗯,知道了。” 合着唐然的提醒,沈星努力让自己睡着。 睡梦中她又回到了与林闵生在一起的时光,那些画面重复再重复,他的样子也渐渐清晰。清晰到让她不再怀疑是幻影,他就在那里,在她的脑海里,在她的心里,也会在她的未来里。 帮唱团一共有八个人,其中有个人因为有事耽误来不了,马上就有人顶替进来,看着新来的面孔,沈星对自己松了一口气,唐然说的一点也不夸张。庆幸有她这个内幕人的强烈督促,否则她也可能错失这次机会。 帮唱团的任务就是帮主唱和音,体现出一种浑然天成的美感。有低沉浑厚的、有抒情缓慢的、有慷慨激昂的,乐队此前没有尝试过用帮唱团,这次是一次全新的体念,所以要求特别严苛。 沈星以前学过几年声乐,后来怕耽误学业,父母果断取消了课程。但根基还在,只要稍加练习要跟上并不难。 不过,她从来不敢告诉别人自己学过声乐,就怕别人要求她秀一段,到时出丑。而这一次是鼓起了十足的勇气,毕竟她曾因为父母取消声乐课消沉了好长一段时间,曾经的爱好能为她最后的学生生涯增添一丝色彩,算是久别的重逢,日后定会留下美好回忆。 练习下来,她最大的感慨就是——渴。 每天要喝很多水,才能保挂清润的嗓音,否则根本唱不动。 当抱着水壶喝水时,沈星突然想到一个成语:如牛饮水。 解渴又降暑。 好比d城凉茶的功效,只是凉茶更多了一味:苦中有甜,甜中带苦。再延伸往下就是思念的味道,如若林闵生在的话,他在一定会说:星星,慢慢喝。 她的生活圈里没有人叫她“星星”,大家都不喜欢过分亲昵,怪只怪父母给她取了两个字的名字。要是叫沈小星,小星小星,听着也很自然。 奇妙的是,人有时候想什么便来什么。 当沈星从帮唱团练习完出来的时候,一个不安分的、躁动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星星——星星—— 是唐然。 她咧着小嘴一路小跑而来,手里拿着一部手机。看到手机时,沈星整个人燥热起来,难怪异于平常喊她“星星”。 “你偷看我手机?”沈星一阵慌张。 “我可没有看你手机。”唐然晃晃手机,笑着说,“我只是接了个电话。” 唐然的手机昨晚忘记充电关机了,一大早她要赶着去找阿哲,所以沈星把手机借给了她,反正练习室不允许带手机。 阿哲是唐然的男朋友,因为喜欢张信哲,所以给自己取名阿哲。 沈星连忙夺过手机,翻看着,没有短信,只有一通已接电话,是林闵生。看着手机上那熟悉的名字,她忽然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 “你家那位好肉麻啊,他叫你星星?”唐然怪声怪气,“那你叫他什么?” “懒得理你。”沈星别过脸。 她对他没有爱称,如果学他那样的叫法,是不是要叫“生生”,沈星想想自己都受不了,还是叫他林闵生吧。 “他竟然还说我抵抗力不足。” 沈星欣欣然地笑了,想起林闵生对赵和平也说过这样的话,一本正经的样子。 “声音很性感,成熟男人的魅力。”唐然做出最终评价。 性感? 沈星没想过这个形容词,她耳朵里听到的都是温情。 “原来你喜欢老男人啊,怪不得介绍的你都看不上。”唐然背靠背的拱了拱沈星。 “哪里老,才不老。”沈星急忙争辩。 “老不老,带来看看不就知道了,上次不是说音乐节带来。” “不看,他很忙。” “忙还谈什么恋爱,分手算了。” “你个乌鸦嘴。” 沈星气得想打人,唐然却笑得人仰马翻。 第十章 最苦是相思 天色暗下来,路灯透过窗户投来柔和的光线。 沈星举着手机,在床上躺下又坐起来,她正在等一个电话。回家的时候她给林闵生发了条短信,他回复晚上给她打电话。 估计这会儿还在忙,可是就算再忙,他也不会耽误回复,总是以最快的速度告知她,他说感情经不起无言的等待。 书桌台上笔记本里的《专属天使》,唱了一遍又一遍。 厚厚的温暖 你总能平复我不安的夜晚 不敢想的梦想 透过你的眼光我才看见 它原来在前方 没有谁能把你抢离我身旁 你是我的专属天使 唯我能独占 …… 这是她最喜欢的歌,从大一到现在一直用它作为手机铃声。 她看着手机听着歌,瞌睡却每秒都在递增。 帮唱团每天早上8点半要赶到练习室,因为还没有开学,住校很不方便,沈星每天要早起,然后坐两个小时的公交车赶到学校。 睡眠时间很紧张。 所以,最终还是瞌睡占了优势,打败了最后的清醒。 等到林闵生打来电话时,沈星已经睡得深沉,迷糊里仅存的那点美好期待,迫使她按下了接叫键。 “喂——”她的声音带着绵绵的睡意。 “睡了?” “嗯。” 林闵生低声笑:“星星,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声音充满了诱惑力。” 沈星立刻清醒过来,不敢出声。 “我很喜欢,喜欢被你诱惑。” 深夜11点,聊这个话题太让人浮想联翩,沈星觉得应该马上终结它。 “白天我把手机借给闺蜜了。” “我知道,你在练歌不方便。” “其实也不算。” 她不知道唐然是怎么跟他解说的,只是个帮唱的,不算练歌,最多是练习。 “我有个会唱歌的女朋友,真不错。”他丝毫没有责怪她的隐瞒,他知道自己女朋友多害羞,却从不自卑,她只想事事做好再展现自己的才情。 “下次见面唱给我听。” “嗯。”可是,下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呢? 沈星转移话题:“你还在工作?” “还在等待测试结果。” “是上次说的那个项目吗?” “对。” 上次展会上他在台上讲述了这款项目,当时他激情昂扬地介绍公司正在研发一款新型的隔热消防衣,将会是消防员冲进火海的护身衣。 那时,沈星从他身上看到一种使命感。 “注意休息。”沈星听到他起身走动的声音。 “我很想你。”他的话紧接而来,“我原本以为在你来姗姗迟的那段等待的时光是煎熬,其实是一种期盼,怀着欣喜之情,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来。” 一定会来。 去d城实习的事情是老妈很早就和赵和平谈妥的,所以他早就知道她会去d城,他一直通过赵和平关注她。如他说的,他最感谢的人就是赵和平。 “离你来的时间越近我就越欣喜。”他絮絮地说着,声音越来越深沉。“而现在,我才发现真正的煎熬是爱过后的相思。星星,我想你,很想很想你!” 他说的一点也没错,相思最苦。只是,她不知道他的心里竟积攒了如此深厚的爱意与火热的情思。 沈星颔首:“我懂的。” 然后,思念像风像巨浪像流云,滚滚而来,让人难以招架。 学校的学生陆陆续续地来了,主要是为了迎接大一的新生,鲜艳的横幅拉得到处都是,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 帮唱团的练习也快接近尾声,可是并不代表结束,这才是真正的开始,接下来就是与乐队的排练,还有节目的彩排。 沈星也搬到了学校,每日忙着排练、彩排。 紧接着,宿舍里其他的人也来了,恢复了往日的气氛。 对于沈星进入帮唱团这件事,她们都感到吃惊,又责怪她深藏不露。她们是指除唐然之外的两个女生,陈晗和柳冰。 宿舍里四个女生的名字都是两个字,她们说这是缘分,且深不可测。 “既然对我们隐藏了这么久。” “这次你一定要请我们吃饭,否则难消我们心头之气。” “请请请,得请,必须是大餐,超级大餐。”唐然也跟着起哄。 沈星摸摸口袋:“大餐没有,更别想超级大餐,想吃学校食堂的饭我还可以考虑一下。” “太小气了吧。”陈晗从身后拍着沈星的肩膀,笑着说,“我听说你去打暑假工了,还挣了多金男友,这个大餐必须请。” “你男友是干什么的呀?快跟我们说说呀。”柳冰一脸好奇。 沈星转头横了唐然一眼,定是她造了什么谣。 唐然直摆手,又故意添乱:“你们急什么,来来来,先吃颗沈星的喜糖。” 说着,真从口袋里拿出几颗糖来。 “喜糖?”柳冰大吃一惊,“沈星,你们都发展到要结婚的地步了吗?” “什么时候?毕业就结婚吗?”陈晗追问。 “唐然——”沈星抓狂。 “谁说是结婚的喜糖,我的意思是进帮唱团的喜糖,你们想多了。”唐然边说边拨了一颗糖放进嘴里,“你们说这是不是喜事。” 然后,三个相视一笑。 沈星知道这顿饭是躲不过了,唐然是出了名的伶牙俐齿,古灵精怪,只要有人起哄,她定然参与陪演,自己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最后,她们四人去了离学校有两站远的海鲜楼,碰巧今天打折,四个人欢喜地点了很多爱吃的食物。 看着她们狼吞虎咽的样子,沈星松了一口气,总算把她们的嘴堵上了。可是代价也不小,她们吃掉了她在d城的一半工资。 d城,醉月楼,沈星觉得好像变成了很遥远的事。虽然,林闵生每天都会发很多短信来,每天都会打电话,依然觉得好远。 吃得太饱,大家都决定走路回去。 头顶星光点点,四人并排走,一个接一个地手挽手,悠闲地看着这个城市,感受徐徐晚风,却各自己慢慢消沉。 “时间过得真快,我们马上就要毕业了。”柳冰感叹。 “你反正毕业就能到银行工作,既舒服又让人羡慕。”陈晗说。 “好不好的谁知道呢。” “既然如此,那就不要想那么多,明天的事明天再说,何况还是明年的事。”唐然仰着头说,符合她大大列列的性格。 明年,或许再不能这样如此自如地相见相聚了吧。沈星心想。 对于学生生涯,她们都充满了眷恋和不舍。 第十一章 最眩晕的重逢 历时半个月,音乐会终于拉开帷幕。 学校对这次活动很重视,一来是音乐会,二来也是迎新晚会。今年的迎新会应该是有史以来最酷炫、最火热的,以后还很有可能载进校园宣传画册。 后台里,每个人都在忙着化妆、换演出服,虽然此前彩排的时候老师一再强调不能慌不能乱,但今天是正式演出,还是会紧张到手忙脚乱。学校领导也许早就料到这点,所以请了专业人士在一旁指导,否则非乱成一团不可。 沈星平时不喜欢化妆,最多涂一下口红。主要是底子好,有着让人羡慕的天生好皮肤。 而这一次,粉底、眉毛、眼影、腮红、假睫毛,一样不落地化在了脸上,当她看到镜子里浓妆艳抹的女生时,自己都惊呼到不敢相认,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哇,你好美啊!”在另一旁化妆的唐然惊叹道。她是今晚的主持人之一,穿着一身带着亮片的晚礼服,实在耀眼。 “你也很美,美到差点亮瞎我的双眼。” 沈星本来想说哪里美,怪得很。可是化妆师就站在她身边,这样说太不礼貌了,只好附和。 “像电视明星一样吧。”唐然臭美起来,她是给三分颜色就敢开染坊的人。 “何止电视明星,世界明星都不为过。”沈星故意吹捧。 “好说好说,回去的时候记得找我要签名,我们关系这么好,我给你签十张。” “唐然,你知道赵本山小品里,我最喜欢哪句话吗?” “哪句?” “快点写吧,隔壁村头厕所没纸了。” “好哇,你讽刺我。” “是你太优秀。” “你嫉妒我。”唐然双手做成花样捧着下巴,“嫉妒我美若天仙。” 沈星无声地笑了,论口才自然比不过她。 不过,沈星知道,唐然这样的言谈和举动无非是为了缓解她紧张的心情。这种场合她是第一次参加,唐然却不同,她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游刃有余。 在两人断断续续的笑声中,晚会正式开始了。 三位主持人气势磅礴地开场后,校领导上台发表了讲话,这一次言简意赅,他们明白这样的场合讲多了只会让学生反感。 接着,天成乐队上场,一句“helloeverybody”,就引燃了整个现场。 开场曲是一首《自由》,动感十足。 走的时候记得说爱我爱我 说爱我说爱我 难道你不再爱我 我的泪滴下来 你从来不曾看过 …… 天成乐队的主唱在台上又唱又跳,全场几千人一起跟唱、挥手,一片沸腾。 沈星透过幕布之间的缝隙观看,都觉得震奋人心。她不断地调整呼吸,这首歌结束后,帮唱团马上上场,他们在后台互相鼓励加油。 曲目结束,主唱说了第二句话:“下面有请我们的帮唱团!” 然后,主持人上台一一介绍乐队人员和帮唱团人员。银色的追光落在他们身上,成为舞台上最光彩夺目的人。 沈星脸上火辣辣的,好在腮红盖过了这一抹红。 新的音乐声重新响起,追光灯退下,沈星按照彩排时的安排,找到自己的位置和话筒,然后跟着节奏和切入点开始了他们的第一首歌曲。 谁在门外唱那首牡丹江 我聆听感伤你声音悠扬 风铃摇晃清脆响 江边的小村庄午睡安详 谁在门外唱那首牡丹江 我脚步轻响走向你身旁 思念的光透进窗 银白色的温暖洒在儿时的床 …… 唱罢,沈星发现自己手心里全是汗,心脏仍然跳得厉害,上一次这样的心跳还是在d城,对面站着自己心爱的人。 沈星脑海里一瞬间想起了林闵生,不知道他此刻在干什么,而下次自己是不是有勇气站在他面前唱歌。 第二首歌曲声响起,让她没有空闲去想更多。还有第三首,第四首,整整九首歌。越往后,沈星的心情越来越平静,气息也越来越平稳。 其中有一首最难合唱,是一首沈星以前没听过的歌,当初学这首歌的时候花了最多时间,嗓音撕裂的感觉得最难拿捏。后来由主唱重新改编了一下,柔和了很多。 尽管如此,沈星还是喜欢那首歌,因为它唱出她内心的某种意境。 我离开你的城市 感到人类的孤独 我进你的村庄觉得悲伤 我望着你的天空飞鸟在飞翔 我走过你的土地鲜花在开放 …… 沈星忍不住再次想起林闵生,爱情是诗,是阳光,是花朵,是方向,是未来……可分离留给他们太多清寂和孤独,还有无数的思念。 最后,依然在主唱的唱跳歌曲中结束了整场晚会,非常完满,非常成功。 有人欢笑鼓舞,也有人恋恋不舍。 帮唱团的八个人互相拥抱,这半个月他们是战友、是同盟,是一条绳上的蚂蚱,现在绳子解开了,自由了,轻松了。 惬意无比! 就在大家商量着晚上怎么庆祝时,沈星忽然觉得有双眼睛一直在盯着自己,那双目光炙热且深沉。 ——林闵生。 真的是他吗? 在正对着她的角落里,他靠在搭建场地的铁柱上,抱着双手斜着头,面带笑容地一直站在那里。先前被人挡住了,后来人潮散尽,她终于发现了他。 她先是不敢相信,然后眼中慢慢湿润。 半个多月未见,他的魅力有增无减。 “沈星,跟我们一起去庆祝吧。”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 她恍然回过头:“你们先走吧,我随后再去找你们。” 等她再去看时,靠在铁柱上的人却不见了踪影,她怀疑刚刚是不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星星。” 就在沈星找了一圈没结果,失魂落魄地打算回休息室取手机时,耳边传来一个熟悉的,令她心醉的声音,证实这一切都是真的。 终于,眼泪决堤。 林闵生急忙上前抱住她:“对不起,对不起,我只是去给你拿瓶水。” 沈星摇摇头,抽出双手紧紧拥抱他,温暖又真实,绝非幻象。 这一刻,她只想在这个怀抱里长眠,她无数次地幻想过与他的再次相见。在拥挤的车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抑或在某个拐角的巷口,笑魇如花地朝他奔跑而去。 然而,现实却总是让人意外又惊喜。 第十二章 最歉意的目光 其实,这并不是林闵生第一次来柳市。 上一次来是两年前,参加赵和平父亲的生日宴会。然后,眼晴里跌落一位明净清丽的女生,一眼万年。那个时候他就知道,此生会与这个城市结下不解之缘。 “你怎么会来?”心情平复后,沈星还在抽抽哒哒。 “我想你,就来了。”林闵生温柔地笑着,用手指点了点她的鼻子,“小花猫。” 哭过一场后,虽然很小心地抹着眼泪,可是脸上的浓妆还是弄花了,沈星可以想象自己脸上现在是什么样子。 “很丑吧?” “美,依然很美,我从未见过这么美的——小花猫。” 面对他的恭维,沈星立刻破涕为笑。 因为要卸妆换衣服,沈星带林闵生去了男生休息室,期间碰见唐然,她竟顶着大浓妆正在等阿哲他们。她说好不容易化个这么精致美艳的妆容,怎么也要度过今晚。 当她看见沈星身边的林闵生时,还没来得及等沈星介绍,她便发出了惊叹:“千里追妻呀。” 唐然自来聪明伶俐。 “这是我的闺蜜,唐然。” “久仰大名。”林闵生点头微笑。 “你经常跟他提起我?不会说我什么坏话吧。”唐然趴到沈星耳边窃窃私语。 “你有什么坏话让我说的吗?你这么完美。” 唐然听了美滋滋,包揽着说:“今晚的庆功晏你就别去了,理由我来给你想,好好陪你的如意郎君吧。” 沈星忽然很感动很感动,此生有此闺蜜不枉已。 换好衣服离开休息室,沈星带着林闵生在校园里转悠,再打算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只是他却不像往常一样牵着她的手,而是把手背在身后隔开几步远,沈星一路觉得好失落。 难道就生疏到这种地步了吗? 异地恋果然清苦又伤情。 林荫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并不多,谈论却都是今晚的音乐会,不由得引起了沈星的疑惑。 “你知道音乐会是今天?” “也不算知道,只是猜了个大概。”他略微思考,“上次你闺蜜接的电话,她提到这件事,我就记下了。” 他的语调非冷非热,沈星眼泪差点掉下来。 “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 “如果我提前告诉你,我怕搞砸你的歌唱会。” 沈星沉默,他那么了解她,又觉得自己太懦弱,如果知道他在场,她还能表现得这么自如吗? “我离开校园很久了,今天因为你,我又感受了一把校园氛围。”林闵生的眼神游走在四周,看得出来很怀念。 “感觉如何?” “特别美好!” 他的大学生活是怎样的?他在大学时期又是怎样的?他那潇洒的外表一定很受女孩子的青睐。 沈星这样想着,并不由自主地问了句:“你大学的时候谈过恋爱吗?” 没想到他很坦率地说:“谈过。” 虽然知道一定是这样,而且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是和她一点关联都没有的事,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个回答,沈星心里还是觉得不好受,很别扭。她甚至觉得他是不是因为想起了曾经的校园恋情,所以才变得这么冷淡。 林闵生一定不知道女人的心眼有时候比针眼还小,女人的联想有时也是绵绵无绝期的。 “那,为什么分的手?” 虽然很谨慎,可是一问出口,沈星就后悔了,她自己都没想到会这么较真。 此刻,林闵生才察觉她话语里的醋意,觉得有意思地笑了笑:“一定要谈这么破坏气氛的话题吗?” 他终于伸过背在身后的手,捧着她的脸柔声地说:“星星,我爱你!我的过去你来不及参与,但我的未来,只有你。我只要你。” 他的情话总是那么动人,让她迷失方向,只能跟随他的引领。他的呼吸那么灼热,仿若要她把融化,令她头脑发昏。 这一刻,她情愿迷醉在他的柔情里。 “快看,快看!” 就在他们动作亲密的时候,不远处有人激动地说着话。 不知是出于害羞还是本能,沈星猛地推开了林闵生,就这样草草结束了久别重逢的拥吻。 转头看去,才发现别人说的是天上的流星,她太敏感,太胆小,破坏了气氛。 等到行人渐行渐远,她向林闵生投去无地自容的歉意。 林闵生忍不住微笑:“这样也好,结婚后应该不敢做什么坏事。” “结婚?”沈星诧异,怎么又提结婚。 “饿不饿,去吃东西吧。” 沈星点点头,仍然后悔不已。不仅为刚刚的举动,也为那些愚蠢的问题。 整顿饭,她吃得索然无味,偶尔偷看林闵生,但是他波澜不惊的脸上察觉不出任何不悦。 她始终想不明白刚才自己竟然那么用力地推开他,好像厌恶一样。可是,她明明那么喜欢他。 直到走出餐厅,沈星才小声地问:“你是不是生气了?” “如果我说生气了,你打算怎么补偿我?”他的目光如炬,脸越来越靠近。 她的视线越来越模糊。 她以为他又要…… 这次无论周遭任何声响,绝不会将他推开。 却听到他说:“要不给我唱首歌吧。” 就这样吗?他是不是被吓得不敢再吻她了。 沈星愣在原地百感交集。 “傻瓜,我怎么会生你的气,我只是想听你唱歌。”他牵起她的手放在嘴边,再次强调,“为我一个人唱歌。” 沈星安静地感受他唇边带来的温热,无从思所,经过多次的练习,她已能自如地掌握胸腔的共鸣和气息的吐纳。 很快,一首婉转的歌曲就从她的喉咙里飞出,如同涌动的浮云,沿着一条隐秘的线路直达人的心底,柔软又奥妙。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 如影随行 无声又无息出没在心底 转眼吞没我在寂寞里 我无力抗拒 特别是夜里 想你到无法…… 没等她唱完,林闵生忽然搂过她,顺理成章地寻到她的唇,堵住了她接下来的歌词,比前一次更热烈地吻着她,完完整整地表达他绵远又深切的想思意。 失落感还未消散的沈星已不再垂泣他刚刚的怠慢,欢愉地回应着他,与他纠缠,与他束缚。 柳市不像d城那般繁华,街灯也没有那么炫丽,昏暗的街市下,一对深情拥吻的恋人,如同一幅有质感的水墨画挂在这静谥的夜色里。 第十三章 最炙热的爱恋 炙热过后,沈星觉得人有些懵,嘴巴有些麻,心也是飘着的。 从来不曾和一个男生这样拥吻,她明显觉得脸上十分烫人。 林闵生牵住她的手,把她轻轻带在身后,若不是他的带领,想必她走不出那条街市。等到思绪一点点恢复过来,已经跟随林闵生到达他住的酒店。 走到酒店门口的时候,沈星有些犹豫,可还是不自觉地跟着走了进去,因为他的眼神那样坚定,那样踏实。 林闵生一共在柳市呆了三天,其实是四天。 沈星也有史以来的翘了课。 “这样没有关系吗?”林闵生有些顾虑。 “反正学分已经修完了。再说,唐然会帮我请假的。” 林闵生点点头。 沈星歪着脑袋看他:“你上学的时候没翘过课吗?” “好像没有。” “真的吗?” 他不说话,只是笑,她也跟着笑。 那几天,柳市的阳光特别好。 他们每天去很多不同的地方,在一起度过了充实又美好的三天。 白天,沈星与他走遍整个柳城,讲述她在这里生活的点点滴滴,带他去品尝这里的特色小吃,看一场新上映的电影。他们一起逛街,一起看日出日落,一起手牵手走很多很多的路。 夜里,他们一起住在同一个房间,仿佛又回到了在杭州的情形。只是他不再睡沙发,而是两人睡在同一张床上。这个房间没有沙发。 同眠共枕,相拥入眠。 只是相拥入眠而已。仅此而已。 接下来,沈星又带林闵生去了自己一直梦想走进的咖啡厅——塞纳河咖啡厅。 很久以前,她做家教的时候无意间撞见这样一间别致的咖啡厅,门前有一条幽禁的小路,路边种着各小花,五颜六色,一路引人向前,简直美得不像话。 她当时在心里暗自许下心愿,如果有男朋友,一定要带他来。或许是听到了她的心愿,几年过去,咖啡厅依然屹立不倒。 沈星刚踏入厅门的时候,就开始爱上了这里。他们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透过玻璃能看到窗外风光无限好。 因为周末,咖啡厅的人还蛮多,然而,在这里所有的等待都让人觉得是一种享受。 一个人的时候她绝不敢来这里,觉得这种地方就该情侣来才美好。今日愿望达成,沈星的喜悦完全展露在脸上,欢喜得像个小孩。 女孩子有时候不在乎做什么,只要觉得事件本身是美好的,便会心心念念地想完成它。 “原来你喜欢咖啡。” 她摇摇头。 “没有很喜欢,就觉得很文艺,很浪漫。” “那就是喜欢浪漫。” 沈星单手托着下下巴,神情很放松地笑了笑。 “那我们以后经常来。”林闵生跟着笑起来,细心地往咖啡加糖加奶。 他认真的样子太迷人。 这几天,她已经习惯了与他在一起的生活,可是这样的生活又将结束。 “要是以后能经常来就好了。”沈星自语一般地说。 只是随口的一句宽慰和感叹,却忽然觉得空气都凝结了,彼此明明都知道——明天就要分离。 想到要面对再一次的离别,沈星就感到万分沮丧。 一阵风吹过,咖啡厅对面平静的护城河面顷刻波光粼粼,在阳光的照耀下非常晃眼。沈星竟愣是看了很久很久。 “星星。”他握过她的手,“在想什么?” “我在想,要是你不走就好了。” “对不起!”脸上出现无法承诺的歉意,因为他不能。“我很愧疚。” “我知道,你很忙。”沈星努力挤出一个微笑。 “忙不是借口,你理解我,但我不能当成理所当然。” 沈星明白,所有的和谐都是理解和被理解。 他起身坐到沈星身边,搂着她的肩膀,嗓音低沉:“星星,这只是短暂的。以后你就到d城去工作好吗?我答应你,我们以后每天都在一起。” 去d城工作?扎根d城? 如果没有上次的分离,他这样问,她一定会立马点同意。 可是经过上次离家归来之后,她忽然觉得自己的父母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豁达和独立,他们离不开她,因为他们只有她一个孩子。 沈星不语,她也不能承诺,对未来,她还没有规划好。 同样,他也无法抛开他的城市,他的事业。 很多异地恋都是败给了地域和关于未来的答案。 沈星若有所思。她转头再次看向护城河,风已经停了,河面恢复了平静。 回去的路上,他们一路沉默,也没有牵手。 虽然已经立秋,可是天气依然闷热,路边树枝上的知了依旧“吱吱”地叫着,声音飘荡在车窗外很久很久。 林闵生几次打破沉默,她都默不作声。 甚至夜里,他们躺在同一张床上,她都刻意保持距离。 他一边笑着一边挪过身体,然后紧紧搂过她, “我知道,我让你不高兴了,我们总要有人做出退步。”他亲了亲她的脖子,“我知道你喜欢你生活的这座城市,这几天,我在你眼里看的全是光芒,就像两年前我第一次见到的样子。你眷恋它,你爱它,因为你熟悉它,它是你赖于生存的美好地方。” 他调整了一下姿势,又接着说,“我武断的提出让你离开柳市去d城,是我太自私,我只想到自己。对不起!。” 沈星释然,他不只爱她,还十分懂她。 “你不要想了,不要沉默,我喜欢听你说话。一切都让我来想,好吗?哪怕为你留下来,我也愿意。” 在他一长段深情款款的表述后,沈星再也忍不住地转过身抱住他。d城是繁华的大都市,那里有他的事业,有他的未来。如果真要他留在这里,只为儿女私情,那她也是自私的。但是能听到他这么说,她就很幸福了。 她抱着他呢喃着:“我只是不舍得你,非常舍不得。” “我知道,记得我说的吗,这不是什么悲伤的离别,我们来日方长。” “你真冷漠。” 他握过她的手放在胸膛:“我的心,乃至身体这么炙热,你感受不到吗?” “可是你那天见面的时候你明明那么冷淡,背着手离我那么远,好像陌生人一样。”沈星终于把心中的不满说了出来。 “你冤枉我了。”林闵生仰头笑了起来,“我是干柴,你是烈火,我不敢靠你太近,其实,我早就迫不及待。” “迫不及待干什么?” “你说呢?”他的语调里充满了诱惑。 沈星默默地缩回放在他胸膛的手,却又被她按住了,黑暗中感受到他浓烈的爱意。 “星星,我们什么时候能那个?” “哪个” “真的要我说的那么明白吗?” 沈星屏住呼吸,他的暗示那么明显。 “等我们下次见面的时候吧。” 林闵生无奈又妥协地笑了:“你知道吗,你有时候真是磨人的小妖……小仙女。” 他再一次紧紧搂住她,努力克制自己。 他爱她,不只身体,包括灵魂,乃至一切的一切,她经得起这样的等待,他也经得住这样的等待。 第十四章 最难是两全 来日方长。 虽说如此,可他们在一起的时光用手指都可以数得过来。 来日是何日? 送别林闵生后,沈星回了一趟家。 坐在公交车上,沈星闭起眼睛,满脑子是刚刚与林闵生分别的画面。 林闵生是坐飞机走的,他说机场路程太远,只让她送到机场班车的搭车点。上车之前,他突然像变魔术一样地变出一个项链,晃在沈星面前,让人既感动又惊喜。 那是一条白金项链,项链坠是两颗叠在一起的“星星”,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项链,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你什么时候买的?”沈星欣喜地问。 “秘密!” 沈星嘟着嘴不罢休。 他毫不客气地低头亲吻她,她竟丝毫没有害羞,也没有抗拒。这一刻,她觉得自己的视觉定是出了什么毛病,除了林闵生之外的任何人任何物都变成了模糊不清的,仿若被屏蔽了,她的眼中只看得见他一个人。 她享受这离别之吻。 最后,他向她挥手,她也朝他挥手,目光紧紧落在对方身上,直到慢慢地变成一个点,然后消失在视线里。 沈星以为有了上次离别的经验之后,心情应该更淡然才是。事实上,每一次的离别情都是以单独个体式的存在,每一次都是不一样的痛苦,并非单一的重叠式的累加。 回味的过程中,车厢的广播里慢慢响起一首老歌,把她拉回现实。 你看这平淡故事里总有分分离离 断断续续却又欢欢喜喜 曾约定生生世世与你面对风雨 只因那对对错错相伴在每个朝朝夕夕 车窗外的路边上是一排排的桂花树,还不是繁盛时节,只有点点的小黄花恣意地散发着淡淡清香,沈星深吸了一口气,想要把它们吸进脾肺。 爱情有时也如这花香般沁人心脾。 如果非要把爱情比作一种花,她希望爱情是朵不带刺的玫瑰,只带着朝露与芬芳,走向每场美丽的、完整的旅程。 还在车上,她就收到林闵生的短信:我要上飞机了,暂时关机。想你。 她透过车窗看了眼湛蓝的天空,这场相聚离散算是完整的落幕了。 回到家,沈星本想倒头睡会儿,两个小时车程真的挺累人,再加上心情沉闷,她差点都晕车了。 老妈却不依不饶。 “回来就把家当旅馆了?”她扯了扯沈星盖在身上的毯子,“看你爸把你惯得,以后怎么嫁得出去。” “妈。”沈星心血来潮地问了句,“你说要是我以后嫁得很远,你们舍得吗?” “有多远?要坐飞机还是要坐火箭?”老妈不以为然。 她没作声。 这时候老妈突然明白似的直看着她,看得她心里发毛,看得她睡意全无。 “你是不是恋爱了?谈的哪里的?老实交待。” “没有,你女儿歪瓜裂枣,又懒又笨,谁要啊。”沈星坐起身,自暴自弃。 老妈依然不放过,眼睛瞪得大大的。 “妈,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沈星笑笑,“母夜叉。” “你才知道啊,自从嫁给你爸后,我就成母夜叉了。”老妈边说边走出了沈星的房间。 她顿觉松了一口气,只怪自己“自寻死路”,这种两难的问题,她还没有能力处理好。 老妈的性格火辣、直来直往,老爸性情温和,沈星的性格像老爸,长大后她才知道这种性格说得不好听就是软弱。所以,老妈总说他们两人都让她上火。 吃晚饭的时候因为不积极又被老妈怒斥:“知道自己没人要还不努力改正。” “妈,我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一定要把我批得体无完肤吗?”沈星近乎撒娇地求饶。 “等你嫁到很远的地方,想听我批评都听不到了。” 沈星顿时醒悟,老妈这是把刚才的话听进心里去了,表面若无其事又暗自较劲,才会一直挑她的刺。果然,知女莫若母。 最后,饭也没吃饱,只好草草收场。 回房的时候,她瞥见茶几上放着几大包的小吃零食,随手拿一包看了看,发现竟是d城的特产。 “这是哪买的?” 等老妈进了厨房,沈星才小声地问着老爸。 “别人送的。” “谁送的?” “前两天有个你表哥的同学出差经过这里,你表哥叫他顺带来的。说是你上次走的急,没给你带上。” 沈星不语,赵和平才不会这么体贴,她猜那个“同学”一定是林闵生。他竟借着赵和平的名声找到家里来了,他还真是胆大。 可是这几天他们明明一直都在一起,他什么时候来的? “音乐会的前一天。” 夜里通电话时,林闵生坦白了一切。 “你怎么敢跑到我家里来。” “拜见岳父岳母有什么不敢。” “他们是不知道你拐跑了他们的宝贝女儿,要不然我妈招待你的就是菜刀。” “岳母大人这么彪悍。”林闵生笑起来。 “绝对超呼你的想象。” “你怎么没学到一点皮毛。” “纵然是见惯了才不屑得学。” “还好你从小毅力惊人。” “说不定以后会变,变得比我妈还厉害。” “我也照单全收,前提是你得先嫁给我。” 看着窗外微微灯火,沈星想了想说:“你家里,是不是对你催婚啊。”否则他怎么会每次都要提结婚,毕竟他比她大了八岁,早该是结婚的年龄。 “嗯,催得厉害。”林闵生开玩笑道。 沈星沉默。 “我只是怕你跑了。”他又解释,“但我想你一定跑不过我,这辈子你终将是我的。” 虽然看不见,她都可以想象他笃定的样子。 沈星后来才明白,在远距离的恋爱中,总要有一方用坚若磐石的思想传达给对方,感染对方,同化对方,彼此共同走下去。 而那时,她正在不断地接收这种讯息。 挂断电话,沈星脑海里响起的旋律是陈奕迅的《好久不见》。画面里林闵生提前来到这座城市,独自走着她走过的路,独自看着她看过的风景,又独自来到她生活的地方。不过,这不是缅怀,不是悲情。 他的爱有时浓烈磅礴,有时又细微无声。 沈星深切感知,被他爱着是件多么美好的事! 第十五章 最蓄意的奖品 时光荏苒,日子反复。 虽然已经大四,可是财会专业的课程依然排得很满,沈星又开始了她的校园生活,三点一线。 而且,这样的课程会一直排到十一月份。 某天晚自习回来,唐然开始咋呼起来:“天理何在啊,真是累人累心累神经。” 其它专业基本没什么课了,有的人甚至都已经离校了,只有她们还在紧锣密鼓地上着课。 “你将来反正又不靠这个专业糊口,怕什么。”沈星边整理桌上的书本边说。 唐然的理想是当主持人,哪怕电台主持人,反正当会计还不在她的职业入选范围之内。在校期间也一直没把专业当回事,一直在搞她的副业。 “多个技能多条活路嘛。” “想得还挺多。” “不过,你只要学好这一个技能就可以了。” “为什么?” “将来,你只要把你家那位的钱财管住才是正道。” 此话一出,引来沈星长久的凝视。 “我看他是非你不娶的架势,你是不是也非他不嫁啊?毕业之后就去d城当个现成的老板娘,多好呀。” “你就是这么想我的?” “我这是羡慕你,有个有钱的男朋友做后盾,至少不用为未来想破脑筋。” 沈星长叹一口气,谁说她没有为未来想破脑筋,对未来的忧愁她并不比任何人少。只是这种苦楚对谁也说不清,若是诉苦别人定会认为是矫情,饱汉不知饿汉饥。最后只能反复地在心里问自己怎么办,怎么办,却想不出答案。 因为这些都是她自寻苦吃,那么多恋爱模式,她偏偏选了最煎熬最纠结的异地恋。 于是,想着想着就产生了负面情绪,以至晚上和林闵生通电话的时候热情也不高。 “你怎么了?是不是学习太累了?”林闵生在电话里关切道,语气温柔。 “才不累呢。” “那你怎么了?跟我说说吧。” “最近同学们都在谈工作的事情,可能有点对未来的恐惧吧。” “工作的事情不着急,你以后要想工作也可以,不工作也没关系。” 本是很暖心的安慰话,沈星听了心中却燃起无名的火,嗓音也提高了好几个分贝:“是不是你也觉得我就该圈起来养,当宠物一样,什么也不用做,吃喝等死。” 林闵生消化了一会儿,然后淡定地笑着说:“嗯,骨子里果然还是遗传了岳母大人的风范。” 这话说得沈星羞愧难当:“对不起,我不该冲你大发脾气。” “没关系,男朋友就是用来撒娇的,老公也是用来当出气筒的。很荣幸我两者都是。” 沈星无语,这话让人怎么接,两个便宜都让他占了。 “国庆假期我们去旅游吧,你也放松一下。”林闵生提意。 “旅游?”沈星迟疑。 他又想迷惑她,好比去杭州那次,两人的关系本来只是清淡如水的交往,去了一趟杭州就变成了同床共枕的结婚对象。这一次又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而且他们之间还有着“那种”约定,说不定到时生米就煮成熟饭了。 沈星想想不禁开始脸红,自己怎么会有这么邪恶的想法。 “去香格里拉怎么样?” 去还是不去? 还在挣扎的沈星当听到“香格里拉”时,心底的防线彻底败下阵来。去年学校里有人组织去香格里拉旅游,她当时特别想去,奈何父母不同意,他们说一个女孩子去到离家那么远的地方,万一出什么事后悔都晚了。 他们却没想到,一年后在他们以为万无一失的d城,才是把自己女儿送向别人怀抱的“险恶之地”。 “我得和我爸妈商量一下。” “应该的。” “不过,他们可能不会同意。” “我能想象得到。”说完,他故意停顿了一下,“不过,我有办法。” “什么办法?” “这个你别操心,一切交给我就好了。” 这么神秘。 沈星也不再追问,有一个人能这样设身处地地为她想好后路,真是美哉幸哉,至于以后是不是吃喝等死,现在全都不重要了。 此后,沈星算是体会了一把古人“晓看天色暮天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的坐立不安之情。好在一个星期之后,她终于知道了林闵生想的办法。 那天,她正上完上午的课,准备去食堂吃饭,接到老妈打来的电话,电话里传来她欢天喜地的笑声:“沈星,你中大奖了,快递都邮到家里来了。” 大奖? 沈星完全不明所以。长这么大中过最大的奖也不过瓜子里的“再来一包”,饮料盖上的“再来一瓶”。 到底是什么大奖让老妈这么兴奋。 当她回到家,手里拿着三张往返香格里拉的机票时,才体会所谓的大奖是怎么回事,也明白老妈是本着怎样的愉悦之情给她打电话。邮件里还附有一张中奖说明,大意说的是恭喜她在某个选秀节目的投票环节中幸运的得了一等奖:香格里拉全家三日游。 如此真切,又如此蓄意。 不用说,她知道这是林闵生的杰作。 “这就是你说的办法?”沈星甩着机票,又爱又恨道。 “不论你和谁去,他们应该都不放心,我又不想你为了我去和他们说谎,所以一起去是最好的办法。” “真是大手笔,果然有钱。” “就当提前孝敬岳父岳母。” 每次都被他占便宜,沈星决定还击,只是她并不知道在这件事情上,自己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你说,我们之间要是万一分手了,你这钱不就打水漂了。” “没有万一。” “谁说没有……” “星星。”他制止她,“你说——我现在立刻飞去柳市,跪在你父母面前,求他们把你嫁给我,如何?” 沈星立刻收声,这样的事情他不是做不出来。他连她父母的身份证号都可以弄到,然后自作主张地买好机票,还有什么是他不敢的。 但,不是怕,是更加明白他有多爱自己。 “那两个字永远都不许提。”他的语调变得稍微柔和,“星星,相信我,没有万一。” “嗯。” 沈星立刻变成一只温顺的小猫。她可以跟他开任何玩笑,唯独这个会让他翻脸,他那么在乎她,在乎他们的未来。 他对她的爱每天都在上演,却又不重复。 第十六章 最特别的旅行 时光如期而至。 就这样,沈星开始了她此生最特别的,如同地下党式的旅行。 飞机到达昆明转机时,她在候机室里见到了已经武装过的林闵生,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衫蓝色牛仔裤,戴了一副宽边墨镜,却帅得让她挪不开眼睛。 他坐在她的后右方,她总忍不住地回头看。 “要坐到我身边来吗?”他的短信立刻发来。 “恐怕不行。” 老妈再三嘱咐,出门在外一定要紧跟家人,不许私自活动。虽然她可能有点晕机,没精神地伏在老爸肩上,但这并不代表沈星可以为所欲为,若是惹急了她,战斗力一样可以原地满血。 他们一路陌路到独克宗月光古城。也就在飞机上,她借故上厕所的时候多看了他两眼,随后他也起身经过他们身边,趁着她父母闭目养神时摸了摸她的头。 “我们这样好像偷情。”下飞机后她给他发了条短信。 “再干点别的,更像偷情。” “什么别的?” “晚上来我房间,我告诉你。” “流氓。” 沈星狠狠地回了两个字,还不足以解气。趁着父母在月光城门口租赁民族服装,换衣服的时候,她游走到林闵生面前,再以口头的形式重复道:“流氓。” “你知不知道,你说的这个流氓他很想你。”他蹙着眉,语气里是满满的暧昧,沈星突然很感动,不怕流氓坏,就怕流氓深情。 他不慌不忙地挑了一件男式民族服,进更衣室时,很有礼貌地说了句:“顺便帮我看下行李,谢谢!” 走了两步又转过身说:“我想尽快结束这种局面。” 结束,怎么结束? 沈星抬头看了看头顶清澈的天空,和山间正在旋转的金色转经筒。这座依山而建的千年古城,带着浓厚的历史韵味和神秘感,即浪漫又古朴,即沧桑又新奇。她觉得自己的父母一定会喜欢这里,他们一家人一定会在这里留下美好回忆。 她由衷地觉得林闵生这次的安排特别好。 太阳下山后,月光广场上响起了欢快的藏族民歌,当地人热情地带领着游客们跳起广场舞。 沈星也跟随父母欣喜地融入其中,又很快被人群冲散。然后被一只温暖又有安全感的手拉住,一直把她带到人群鲜少的地方才停下脚步,她刚要开口,却很快被一个甜蜜又贪婪的吻封住了唇,一切依旧是熟悉的温热,熟悉的气息,熟悉的味道。 等他停下来时,沈星连忙用手捂住嘴巴,略带责备的语气说:“林闵生,你干嘛?” 林闵生笑着拿下她嘴边的手,眼里浮起一道明亮的光,“谁让你说我流氓。” “你这不就在耍流氓吗?” “有我这么正大光明的流氓吗?” 好像没有。沈星哑然。 “带你去了个地方。”他笑着再次拉起她的手,牵引出她心中的欢喜。 他们穿过两条小街,街道上全是藏族风情的小店,靓丽的小饰品,还有具有民族特色的工艺品。第二天,沈星和父母就在这里度过了极其马不停蹄的丰收的一天。 接着,他们转入一个巷口,来到一间外表看似有点伫倚危楼的泥墙小屋边,而且门口四周和房顶上全是恣意生长的杂草,墙上却挂着一个木牌:小菜咖啡,在夜灯的照耀下显是特别诗意。 沈星看了看林闵生,有点不敢相信。 走进才发现里边别有一番风味,庭院里种着自然生长的花草,摆放着木桌木椅,古色古香。 虽然比不上塞纳河咖啡厅的装潢,却都是遵循着自然幽静之美,而且坐在里面就像坐在露天的大自然一般,让人心领神会。 沈星想起上次他们还在咖啡厅伤神,这一次应该不会了。 而后的几天,他们天天早起,在这里约会、喝咖啡、吃早餐。 第三天早晨,在这里约完会后,沈星和父母一起去爬了龟山,林闵生也随在其后。 在山顶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整个古城的全貌,蓝天白云下,五彩的经幡在风中漂扬,让这座古城更带有神秘的色彩。夜里它又是一座美丽的月光之城,仿若一幅神奇的画卷,使人百看不厌。 接着,他们又一起转了转经筒。 当地人告诉他们转转经筒是有讲究的,要从左往右转,让它顺时针转动,至少要转三圈,或者以奇数为一个周期,边转边在心里默念自己的愿望。 很是奇特。 期间,原本在后面的林闵生,却不知何时站到了她身边,并以一种保护的姿势站立着。 此刻,沈星只觉幸福感不禁涌上心头,爱人,家人,同在。虽然有些隐秘,却丝毫不受其影响。 “今天你在山顶许愿了吗?” 夜里,在静谥的夜色里,沈星窝在林闵生的臂弯里欣欣然地问。 她是趁着父母入睡后,偷偷溜进他房间的。 他们的房间相隔并不远,当初也是为了方便往来,又不是那么明显才选的这两间房。 至于那件事他们并没有做。在这样一个圣洁的地方,而且背着父母,总觉得罪过,两人的想法完全一致。 就如林闵生所说,来日方长,以后会有很多美好的日子等着他们。 不急一时。 “希望自己爱的人健康快乐!”他亲了亲她的额头,“你呢?” “我也是。” “星星,我爱你。” “我也是。” “也是什么?”他追问。 “我也爱你。” “我很爱很爱你。” “我也很爱很爱你。” 后来,有那么一段时间,沈星总会回想这一幕,他们之间纯爱的表达,不含夹任何杂念,只要两人在一起,就觉得很满足很幸福。 而且,她总在跟随他的脚步,她喜欢跟随他的脚步,她习惯跟随他的脚步。 然而,天下总没有不透风的墙。 在最后一天早晨,两人像往常一样如约去了咖啡店吃早餐,因为古城的早晨有些清冷,他们穿着那天租来的单衣亲昵相拥。 走进咖啡店,沈星却被映入眼帘的父母吓得脸色发青又发白。 林闵生的反应却依然无比镇定与平静,像是已经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他向来如此,也就并不稀奇。 总之,这次的旅行是以尽兴而出为开头,以败兴而归作为结束,但是他们心里都如释重负般的豁然。 所谓“偷情”,就是见不得光。所以一开始林闵生就非常不喜欢这个词,他对她的爱一直都是大大方方,坦坦荡荡,从来不需要任何隐瞒和隐藏。 只是有些人还需要一些胆量。 比如沈星。 “你该给我一个名份了。”这是事情败露后,林闵生迅速地在沈星耳边说的第一句话。 第十七章 最差备战状态 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星期。 可是,沈星只要一想起还是心塞不已。 那天的情形只能用极度尴尬来形容,林闵生一度陪笑脸,几度想解释,老妈全然不给机会。她虽然没有表现出平时的凶悍,但脸却臭到不行,态度冷冰冰的。主要是被老爸拦住,他以虔诚之地不要弄得不和谐为口条,阻止了一场轩然大波。 沈星从没见过那么狼狈的林闵生,心疼得差点想哭。 最后在昆明分开登机的时候,林闵生用他满腔的诚意说:“叔叔,阿姨,我很抱歉,上次拜访的时候我没有说实话,下次我会再正式登门拜访。” 他们甚至都没来得及道别,比起以往的离别这是最仓促最糟糕的一次。 可是,他那么诚恳,得来的却是老妈无情的评价:鬼鬼祟祟,花言巧语,居心叵测。 最后的结论就是这种男人要不得。 “我就说他那天来我们家的目的不纯,左顾右看,心怀不轨。” “这样说来那也不算隐瞒,我记得他上次来介绍自己叫‘小序’,原来是这个小婿。” 回家后,一直保持中立的老爸终于开口评论起来。 “这叫耍心眼,还这个小序那个小婿,跟我们玩文字游戏,想当我的女婿门都没有。” “其实我倒觉得小林人不错,现在还有几个年轻人出去旅游愿意带着家长的,何况……” “家长?我们算他哪门子家长,他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在月光城的时候我看见他和你窃窃私语,都说了什么,他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 也许是因为老爸的不统一战线惹怒了她,又或许是积压的怒火终于找到了宣发口,于是,老妈的火山倾刻爆发,所及之地寸草不留,对着沈星和沈爸一通大骂。 大概说的是他们父女俩,吃里爬外,胳膊肘往外拐,都是没良心,白眼狼。说着说着眼睛越来越红,最后,就直接气哭了。 长这么大,沈星是第一次看见老妈因为她的事抹眼泪,心里很不是滋味,觉得自己很不孝。另外也觉得特别对不起林闵生,他那么一个体面又优秀的男人,因为她无故受冷眼和奚落。 这样的情况下,她即无法表明自己的决心,也无法心无旁骛地接受他的决心。最后便以学校有几个重要的考试为由,让手机处于半关机状态,不回电话也不回信息,有时候手机没电了也懒得充。 就这样清平的度过了一个星期。 只是,这种清平越久就越让人沉寂,有几次她很想给林闵生打电话,可看着手机上的未接来电又悄然改变主意。任何情感都需用心经营,如若放逐便无暇再管理。 那几天,沈星觉得原本彩色的一切都变成了灰色,日子是灰色的,天空是灰色的,大地树木都是灰色的,心情也是灰色的。 她想如果时光倒流,她绝不会让林闵生陷入那样的境地,如果时光倒流,她一定会在与老妈谈及“远嫁”的那次选择坦白一切。 可惜,没有如果,时光也不会倒流。 “最近怎么不见你打电话发短信了?”唐然即好奇又关心。 “没电了。” “没电充电啊。” “手机坏了。” “坏了拿去修啊。” “修不好了。” “那就换个新的。” “新的?嗯,新的。”她黯然神伤,“哪有那么容易说换就换。” “你怎么了?和林闵生吵架了?” “我都不和他说话了,怎么吵?” “到底怎么回事,感情变化也太快了吧。”唐然从沈星的表情上看出事情不妙。 原本打算沉默的沈星在唐然的一再关心和追问下,不得已才把事情的始末简要地说了一遍,每说一个字都有关于他们的回忆,历历在目。 “沈星,你知道吗,如果在战场上的话,你这就叫逃兵。” “早就被斩首示众了吧。” “何止,简直五马分尸。” 沈星苦笑,在现实中她又何尝不是逃兵。 “经典的美好爱情都是经过一翻抗衡得来的,你不该这么无声无息。”唐然说的时候带着一种毅然决然。 沈星不由得想,林闵生到底喜欢她什么,她胆小、纠结、懦弱,在战场上她不会是一个好士兵,在爱情里她也不是一个好爱人。他应该喜欢唐然这种性格的人,懂得为爱奋不顾身,才不枉他的深情付出。 “我只是怕。” “你怕什么?” “不被父母祝福的爱情到最后都没有好结果。” “你太悲观了。什么叫不被父母祝福,你看不出来你老妈只是在生气而已。” “何止生气,简直要杀人。” “那你更不该把他们的态度强加到林闵生身上,对他不管不顾也不问,如果那样他太可怜了。” 可怜。 她何尝不知道,何尝不心疼,只是不知道怎么面对。 “你是我的蜜友,还是他的说客?” “你忘了,我是你的爱情顾问。” 唐然不紧不慢地冲她挤了个眉弄了个眼,简直就是神来之举,沈星不勉忍俊不禁。 “这就对了嘛,笑起来多好。你知不知道你的笑容具有治愈系。” 治愈系——林闵生也这样说过。 在独克宗月光古城的时候,那晚他们爬上龟山山顶,看着全城炫目又迷人的灯火,他在身后抱住她,在她耳边亲昵的说:“我爱你,爱你眉眼间的欢乐,爱你脸上荡漾的笑容,如同一朵在寒风中盛开的美丽花朵,治愈人心。” 就是因为这个才喜欢她的吧。 可是这样的自己真的值得他深爱吗? 那天晚上,沈星终于给没电的手机充了电,一开机,手机响个不停,全是林闵生的短信,他竟然像往常一样每天都发来短信,说他的日常,道他的思念,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星星,我现在正在喝咖啡,却始终没有我们在一起时喝的香。 原谅我现在有点忙,抽不开身,我恨不得立刻飞到你身边。 现在是晚上,我的头顶是满天繁星,而我的那颗星就在你那里,我的心也在你那里。 星星,我爱你。 …… 沈星看得渐渐泪眼模糊,然后艰难地打下几个字:对不起,我也爱你。却迟迟不敢按发送键,接着又把“我也爱你”一个字一个字地删除了,觉得她这样一个逃兵,可能连爱他的资格都没有。 第十八章 最初的始末 时光再回到事情败露之前。 原本,沈妈和沈爸对这次的旅行是十分满意的,他们完全在沉寂在旅途的曼妙和古城的神奇中,尽情地享受这次的美好时光。不过,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这次的旅行是“中大奖”得来的,机票和吃住不需要花钱,便心无负担地享乐着,也全然顾及不了沈星在背后做了什么。 用他们的话说:我们还有多少日子留在这世上,还不趁着身体健康手脚灵便的时候多走走多看看这个世界。 林闵生本来的打算是当他们在欢乐的氛围中进行摊牌,他一开始就和沈星说明:我想尽快结束这种局面。这也是当初他实行这次旅行的真实目的。 只是还没来得及,被沈妈抢先了一步。 一个月前,他孤身来到柳市,没有提前告知沈星,一来是想给她惊喜,二来也真的怕扰乱她在帮唱团的发挥。 不过,他真的是本着沈家女婿的心态而来,他穿戴正式,第一时间登门沈家。他不方便挑明自己的身份和来意,如果坦诚告知,沈妈一定会叫来沈星,进而依然会搅黄她参加帮唱团的事。他只是很隐晦地介绍自己是“小序”,实则是“小婿”,就是他们的女婿。 他的审时度势,他的用心良苦,最后都被沈妈曲解成居心叵测,心怀不诡。 事实上,他确实耍了一个心眼,玩了一把文字游戏。 而后来几天,他想若再去拜访总觉不妥。 很多事情契机不对,便再难转折;而有的事却在不经意的转折间,又投来契机。 那天在转经筒部分,很多人围着转经筒站成一圈。沈星一家人以老妈以首,老爸次之,她就站在父母身后,当转经筒开始转动的时候林闵生突然上前,站到她身后轻声地说着:“这一刻我只想与你近在迟尺。” 她措手不及,却也满心欢喜。 转经筒是独克宗月光古城即神圣又虔诚的象征,到过古城的人都会以各自的方式记录或留下一丝最特别的回忆。 站在沈妈前面的是一位旅游爱好者,喜欢用出手机录像,记录所走过的路程和停留的美景。沈妈只是偶然的抬头,从那人的手机中竟看见了自己的女儿和一个男人依偎在他们身后。 两个相爱的人,彼此爱慕的眼神和神情总是溢于言表,完全遮掩不住。 而且,沈妈一眼认出了林闵生,那个前不久来家拜访过的年轻人,她对他印象深刻。 他说自己是赵和平的同学,路过柳市帮忙捎带东西,却又不舍得赶快离开,还以家里的装潢很精湛为由,左右参观,甚至在沈星的房门口故作停留地打量。 女人是很敏感的,沈妈的眼光也是很毒辣的,当时就看出了些许端倪。 这一刻,她完全确定了。 当晚,沈妈还故作镇定,漫不经心地问沈星:“你每天早上去哪了?都不吃早餐,小心弄坏了自己的胃。” “我吃了,天天都吃了。” “在哪吃的?” “小菜咖啡。” 沈星太年轻,全然没有察觉老妈的心里正在预筹着一件她始料未及的事。 然后,就有了在咖啡店的那一幕。 其实,沈妈并不讨厌林闵生,他身高八尺,仪表堂堂,一副谦逊模样,看得出来很有素养,她相信他不是一个坏人。 至于事情摊到桌面上之后,她大发雷霆,出言伤人,只不过是因为气。 气自己的女儿这么不贴心,气她竟伙同外人来欺瞒她;气一个才见过几次面的年轻人,就这样拐走了她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更气他竟是远在几百公里之外的d城人,想到女儿若真跟了他,便是名副其实的远嫁,以后要见一面都难。 越想越气,气到像要暴躁,气得泪流满面,气得肝肠寸断。 所以,她只能对着沈爸和沈星骂骂咧咧,凶巴巴只为宣泄她心里的难过和伤心。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 爱之深,责之切。 但是,沈妈还是理智的,她不是真心想拆散他们。 她只是发脾气,并没有给沈星施加压力,没有说有他没我,让沈星在她和林闵生之间二选一,又或者以断绝母女关系为要挟,她都没有。 她只是关起房门抹眼泪。 “可怜天下父母心。”夜里,沈爸安慰她,“孩子长大终究要四海为家,现在小学生的课本里都在学。” “早知道就不生女儿。” “生儿子也一样,你看赵和平一年回来几次。” 赵和平,自从上了大学,她这个做姑姑的还真没见过他几面,就连赵和平的爸爸一年也难得和他见面,沈妈顿觉心宽了。 “不论生儿生女,孩子长大都是嫁给了生活。”沈爸感慨。 沈妈冲他微微笑了笑,一起生活二十多年,平日里她气他怨他,但还是他最了解她。 …… 沈星自然是不知道这些的。 她把自己编辑好的短信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除,觉得自己说什么都不合适,只是短短的几天,她发觉竟连短信聊天都不会了。 “这种事情需要坚持。”林闵生曾这样告诉她,“好比情话也是每天都要说,否则时间久了就会生疏。” 那个时候她尚未领略,而今忽隐忽现的失落感使她困扰。 那一夜她辗转反侧。 熄了灯的宿舍一片漆黑,她不知在这黑夜中望着这黑暗多久,直到一道明亮的光忽然闪现,接着是她最爱的那首歌响起。 凌晨两点,林闵生竟然在这个时候给她打来电话。大家都睡了,为了避免惊扰别人,沈星唯有立刻按下接听键。 “星星——”电话那头立马传来熟悉的声音。 “是我。” “没睡?”他可以从她的声音里分辨出她是睡还是醒。 “没睡。” “熬夜不好。” “嗯。”她本想说“你也在熬夜”,却还是把它们消失在黑暗里。 “前几天你的手机怎么了?”说长句时,他的声音显得有些含糊,貌似喝过酒。 “你喝酒了?”沈星小声问。认识他这么久,还不知道他会喝酒。 “喝了一点。我们的研发成功了,今天公司庆祝。” 原来如此,她还以为……以为…… 借酒消愁?怎么可能,他是那么理智的人。 沈星沉吟片刻:“恭喜你!” “你还没告诉我,前几天你的手机怎么了?” 这次,沈星沉默了很久。 他明知故问,她无言以对。 她努力避开这个话题,他却佯装着若无其事。 她从来不是他的对手。 透过手机屏幕的亮光,沈星忽然想起阿梅曾说过“你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女生,他可是久经沙场”,她曾那么不喜欢这句话,现在觉得是最合理的诠释。 第十九章 最后一根稻草 秋已深,树已黄,被遗弃的老叶飘飘荡荡地落入荒凉的河渠。 ——多事之秋。 望着眼前的景象沈星突然脱口而出。 昨晚,沉默的她试图挂断电话,却听到林闵生传来低沉的妥协的声音:“我想你,很想很想你。别再让我找不到你,听到你的声音,我才觉得自己再次活过来。” 她潸然泪下。 爱情里从来没有较量,只有懂不懂得付出。 林闵生是个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的体帖之人,他曾说过爱情经不起无言的等待,而她竟成了那个“无言”的人,不回短信,不接电话,还故意不充电。 无言最伤人。 她很想告诉他,她也很想他,可是脑海里总有挥之不去的阴影。那天老妈咄咄逼人的样子,红着眼眶轰然落泪的样子,都叫她夜不能寐。她像个做错事等着被审判的小孩,没了勇气,没了自己的步伐,而那个她想跟随的步伐在凌乱中也找不到了。 她好想逃到一个深山老林,什么也不想,做个糊涂的野人,不去想爱,也不想未来。 然而,就在她被这些压得快喘不过气来的时候,另一个消息的到来,成了压到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那天学校有一场会计理论考试,为此沈星准备了大半个月,老妈却忽然打来了电话。 接电话之前沈星做了好几个深呼吸,自上次后她和老妈再没说过话,也没回家,一是怕,二是气,更多的是怕。 沈星怀着忐忑的心情接通了电话,听到的却是老妈慌乱的哭腔声:“沈星,你爸从梯子上摔下来了,摔伤了腿,现在昏迷不醒……摔伤了头……” 这消息有如五雷轰顶,还有电话里老妈的哭声和救护车的声音加重了心中的焦虑。她抛下书本,顾不上考试,急急忙忙地往医院赶去。 一路上她都在祈祷,千万别出什么大事,她愿意用自己的未来,自己的幸福,自己的爱情,自己的一切,作为交换。 赶到医院时,沈爸已经被送到了急诊室,依然昏迷着。摔伤的左腿上的裤子被剪开,没有什么外伤,小腿上的骨头明显看到凸起来一块,是骨折。 这该有多疼。 看着老爸苍白的脸,沈星的心也跟着疼起来。 老妈脸上还带着泪,头发有些乱,人一下子就憔悴了很多。 她吓到了,吓得没有往日的神采。以前,沈星看到的都是老妈一副嫌弃老爸的神情,其实她很爱他,怕失去他,所以才会在一瞬间就变得精神涣散。 “家属去办下住院手续。”医生提醒道。 老妈没有反应,眼神一直落在老爸身上。 “好的。” 沈星点点头,边擦干眼泪边去服务台办理住院手续。 一直在父母的庇护下长大,没经历过什么人生起落,来的路上她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但她又瞬间长大,觉得自己该为家人做点什么,该成为他们的依靠。 好在,一切很顺利。 原本紧张的病床床位,突然又有了空床,而且手术很快安排了下来。 真是谢天谢地。 虽然不是什么大手术,可是等在手术室外的她们还是很焦急,老妈的手在沈星的掌中握了又握,让她忽然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没多久,老爸便被推出了手术室,脚上打了厚厚的石膏,只是人还昏迷着。 医生很亲切地告诉她们:“没什么大碍,属于轻微的脑震荡,年纪的问题,所以醒得慢一点。” 她们悬着的心终于落地,老妈的精气神也一点点地回来了。 “妈,到底怎么回事?爸怎么会从梯子上摔下来?” 回到病房,差不多安顿好后,沈星才小心翼翼地问。 “这几天我心情不好,你爸看见后院的枣红了,非要去打枣给我吃,爬梯子,结果……”老妈忍不住又落泪。 心情不好。 这几个字像针一样无情地扎着沈星的心。 为什么心情不好?因为谁心情不好?她心知肚明。 祸根都在她这里。 她们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然后有护士提醒她们可以回家取点生活用品和换洗的衣服,病人会在医院呆上半个月左右。 老妈很快列了个单子。 回家的路上,林闵生打来了电话,沈星没有接。好像无话可说,又好像无从说起,她已无暇顾及。 取了东西后,沈星又急忙往医院赶。 林闵生却不放过,连番地发来好几条短信,她只是草草地看了一遍,然后简单地回了句:忙,有空回你电话。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不把现在的状况告知他,或许觉得说了也无用,他离她十万八千里。 从一早她就明白,地域是异地恋最大的障碍,她却偏偏觉得他们会是个例外,现在看来是太自信了。 回到医院的时候,老妈告诉她刚才老爸哼哼了两声,估计今晚会醒过来,所以她寸步不离地守着病床边,跑腿的事就沈星包揽着。她到食堂打饭,到水房打水,完全把回电话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林闵生等不及地又打来了电话,在沈星打第二趟水的时候,在医院的走廊尽头,她像下定决心似地接起了这通电话。 “今天考试考得怎么样了?”林闵生在电话里一如既往地温柔寒暄。 “没考。” “你昨天不是说……” “骗你的。” 走廊里人来人往,还住着病人的呻吟声,比较嘈杂。 “你在哪?” “还能在哪,学校。”她的声音冷冷的。 “你怎么了?” 有些话,沈星一直在酝酿。 “你有什么事一定要告诉我。” “别再打电话来了。”她终于把酝酿在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是不、不方便吗?”林闵生突然有些口吃。 “这种远距离的恋爱我谈够了,也谈累了,别再打电话来了。” “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我明天就去找你,好吗?” “别来找我了,你没发现吗,我们其实一直都只是在跟手机谈恋爱,只要一方把手机一关,连对方在哪都不知道,怎么去找。”沈星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我爱的人必得在我手能抚到的地方,在我眼能看到的地方,在我心能感受的地方,而你……。” “别说了。”林闵生打断她,“你先冷静下来,我们改天再谈,好吗?或者见面再谈。” 他的声音接近祈求。 “不用改天了,就今天。我们分手吧,别再发短信了,别再打电话了。” 分手。 这是林闵生最忌讳的字眼,上次沈星说的时候只是开玩笑式的,他就差点翻脸。这次她郑重其事,毅然决然。 电话那边没有回应,接着是一阵忙音。 就这样都结束了。 沈星再也忍不住地蹲下来呜咽。 那个偶然闯进她生活的人,那个自带光芒的人,将永远和她无关了,再没有回旋的余地。 第二十章 谢谢你曾那么用心地爱着我 偶然? 或许,在沈星看来她与林闵生的相遇只是偶然,但在林闵生的人生里这决非偶然。 那通电话之后,他真的再没有发短信,也没有打来电话,犹如云过天空。 沈星握着手机,时常心里空荡荡的,每天读取他的短信好像变成了一种习惯,当时不以为意,而今悔之晚矣。 有天夜里,她把手机里的短信从头到尾地翻看了一遍,曾经是那样的甜蜜,那样的思念对方,对未来充满信心。她一度认为他们会成为彼此的驻客,而不是过客。 可是,好端端的恋爱怎么就被自己谈成了这样。沈星不禁在心里埋怨。 当天夜里,沈爸真的醒了,醒来第一句话是:我好饿啊。听到这个,沈星与老妈相视一笑,还知道饿看来问题不大。 接着,所有的亲戚都知道了这件事,轮番来医院看望病人。事情并没有以为的那样糟糕,老爸越来越精神,老妈脸上也有了笑容。而且学校经过了解之后,也给了沈星一次补考的机会,再回首便觉得这些都只是人生中的一段小插曲。 不经历风浪,便不知人间疾苦,便不懂翻然悔悟。 老爸住院第三天,秦雅来了医院看望他。 她这次飞行的航班刚好停在了柳市,她不紧代表她自已,也代表赵和平。 沈星看见她自然惊喜又兴奋,虽然在不久前她们才见过一面。 因为国庆当天是舅舅的生日,每年的这一天赵和平都会抽空回来一趟。而这次他是带着秦雅一起来的,颇有见家长的意思。 不过,他们当时只是匆匆见了一面而已,因为沈星和父母正赶着要去旅行。 那场林闵生精心安排的旅行。 他竟很暖心地把出发的日期和那天错开。他记得那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是她舅舅的生日,也是他两年前对她一见钟情的日子,他怎么会忘。 然而,这些都过去了,不复存在了。 只是沈星还是不明白,明明是一场美丽的旅行,怎么就成了他们分手的导火索,也成了老爸摔断腿的罪魁祸首。 很快,沈星又把这些想法扼杀在摇篮里,如果连她都这么认为,那林闵生真的比窦娥还冤。 “谢谢你来看我爸。” 因为还要赶航班,时间不是很宽裕,秦雅又要匆匆离去。沈星把她送到医院门口,除了感谢还有点不舍。 “太客气,别忘了我们是一家人。” “我是不是该开口叫你嫂子。” 据说,她和赵和平已经注册登记了,有情人终成眷属。 “随你喜欢,不过我更喜欢你叫我秦雅姐,第一次见你时就觉得特别亲切。” “我也是,秦雅姐。”沈星暗自一笑,她不知道赵和平听了会不会生气,毕竟秦雅好不容易才答应嫁给他。 “林闵生知道这件事吗?” “我没有告诉他。” “为什么?” “我和他,为手了。”沈星艰难回答,她原以为自己可以很轻松地说出口,还是不行。 “分手?怎么可能,林闵生怎么会舍得……”秦雅感到有些意外。 “我提的。” “为什么?” 沈星没有回答。 为什么?她自己都说不清楚,因为很多吧,有形无形的东西,却唯独不是因为感情。 “反正,一切都结束了,总会过去的。”沈星喃喃地说着,更像是自我安慰。 “林闵生应该会特别伤心。” “怎么会,他那么理智的人。” “那你就是他的不理智。”秦雅会意一笑,“你知道他两年前就喜欢你了吧。” “我知道。” “那你一定不知道他在喜欢你的背后都做了些什么。”秦雅停顿,故意卖着关子。 沈星投去好奇的目光,像是一个故事听到精彩的部分,讲故事的人突然不讲了,让人百爪挠心。虽然已经分手了,但是关于他的故事,她还是十分感兴趣知道。 那一刻,她发现自己仍深爱着他,并且比以往都要深爱,只是她不敢承认,在那些话说出口后她就后悔了。 “据我所知,他两年前对你一见钟情后,就缠着赵和平要走了一张你的照片,后来知道你是学财会的,就和赵和平密谋说服你妈,让她允许你暑假到d城去实习,你会去d城,都是他催着赵和平跟你妈打了无数个电话的成果。” 沈星听了又惊又喜又意外,他真是费尽心机,只为与她的一场遇见。现在再看老妈对他的评价,好像也不是很过份。 “你说林闵生这般煞费苦心,怎么会轻易放弃,他现在只是被一些事情拖住了,抽不开身。”上出租车前,秦雅举起右手拍了拍沈星的肩膀,像是宽慰,又像是别的预示。 车水马龙,秦雅的车子很快就消失在沈星的视线里,她感谢她带来的这个故事,让很多事情迎刃而解。 难怪一向不喜欢她出远门的老妈,突然会让她去d城。 难怪赵和平总是一副不亲近不热咯的样子,原来他一直是同谋。 难怪林闵生会在火车站一眼就认出她。 难怪他一见面就喊她“星星”,毫不隐藏自己的爱意。 难怪他肯定地说“我知道你一定会来”。 所谓命运的安排,其实都是他的安排,在这场爱情里他扮演的角色真是太多。 但这并不重要,不论这场遇见是天意还是蓄意,她看见的是他天地可鉴的真心,是他诚意满满的真情。他总是笃定地在她面前谈及未来,原来一直在背后一步步密谋和努力,他说的那些话从来不是儿戏,他真的用心良苦得不能再良苦。 可是她却让他的计划戛然而止,甚至是摧毁,她才意识到自己的那句“分手”有多残忍,对他的伤害有多大。 他还会那么爱她吗?他真的是被一些事情拖住了吗? 头顶的天空是无穷无尽的云卷云舒,再要去找曾见过的那朵美丽云彩,早已消散的无影无踪,而后再看到的不过是眼中以为的影子而已。 有的心是不容辜负,有的爱是不容错过,有的人是不容伤害。 沈星再回到医院时,心情比上次说分手时还要低落。她拿出手机快速地打下一行字:谢谢你曾那么用心地爱着我。 在手机屏幕变暗的那刻,她看见了一张泪流满面的脸。 第二十一章 而我,一定要爱你 几场考试之后,学校基本没什么课了,新生已经完全融入了大学生活,丰富多彩,老生也该淡然退场,各自奔前程。 补考完的那天,沈星一个人到学校食堂吃饭,看着一排排打饭的大一新生深深感慨。真是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有一般滋味在心头。 一向形影不离的唐然,因为阿哲的乐队参加了一档选秀节目,她乐此不彼地负责后勤和动员去了。要不是沈星要去医院照顾老爸,早一并被她拉走了。 那天刚打完饭,沈星一回头便看见了林闵生。 其实,也不算见到,她只是在食堂的电视上看见了他,他们公司研发的新式消防衣和防弹墙上了新闻,画面里林闵生正在接受记者的访问。 他西装革履,风度翩翩,谈吐得体,简直太迷人。 沈星一直都觉得他身上有一种使命感,此刻这种感觉更强列。她爱过的人,现在也爱着的人,如此优秀,并且一直都很优秀。 他就该在他的天地里翱翔,为社会作贡献,不应该被儿女私情牵绊住。 看完新闻后,沈星终于鼓起勇气,把昨天编辑的那条短信发了出去。 没有忧伤,也没有期盼,她只是想谢谢他,谢谢他曾带给她那么绚烂的爱情,纵然不完美,却会成为她人生里最最闪亮的记忆。 当时,她还不知道他们的故事才没有这么容易结束,而且远远不会结束。 当她以为这些心底的眷恋被卸下时,一个熟悉的背影又完全将她打回原形。那个她到d城见到的第一个背影,在夜幕下散发着使她迷恋气质的背影,又真实地再次出现在眼前时,她又恍惚了,内心澎湃不已。 离开学校赶往医院,一进病房,沈星老远就看见一位男士坐在老爸的病床边,他低着头正在削苹果,和老爸有说有笑。从背影她已经分辨出是谁,随后每走近一步,她的心跳就厉害一点,最后几乎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沈星你来了。”这时,老爸招了招手,“小林来了你怎么没告诉我们说一声。” 她都不知道他会来,如何告诉。前一秒她还在对着电视上的他诀别呢,谁知下一秒他就出现在她面前。 他是从电视机里钻出来的吗? 还有,他怎么知道老爸住院的事? 沈星尴尬地笑了笑,“爸,我妈呢?” “她把脏衣服拿回去洗了,顺便我让她在家休息休息,反正小林在这。” “嗯,这几天她确实挺累的。” 她的余光里全是他。 他仍低着头削苹果,没有作声也没有看她。苹果削好后,又在盘子里切成小块,再把苹果插上牙签递给了老爸。 他的动作好流畅,又好精细,她看得入神。 他忽然递来苹果:“你吃吗?” 沈星猛然回神,紧张地拿过一块苹果放进嘴里,含糊地说了句:“谢谢。” 那是沈爸住院的第六天,林闵生忽然空降病房,让沈星惊慌失惜,又心慌意乱。但他对沈星的态度却变得冷冷的,不主动也不积极,完全颠覆了往日的形象,而且也看不出有重修旧好的意图。他只是照顾病人,陪夜,起夜,下床活动,个人卫生,都是他,彻底提高了沈爸在医院的生活品质。 连老妈都对他改观了,还开始夸他,挺靠谱,挺孝顺的,谁说不是呢,他来之后老妈真的轻松了很多。 一天,林闵生走出病房去水房打水时,沈星也跟了去。 “你怎么知道的……”看着水箱里冒出的热气,沈星欲言又止。 “想知道自然能知道,不是刻意隐瞒就瞒得了的。”他似乎有点怪她。 “谢谢你。” “你已经谢过了。”他指的是那条短信。 “我是说,谢谢你照顾我爸。” 他蹙着眉,盖上水壶:“或多或少因我而起,我也有责任。” 沈星心里顿时五味杂陈,他只是来承担责任而已,并无其他。她竟然还在祈盼别的东西,可又有什么好祈盼的,是她结束了一切。 老爸在林闵生的精心护理下,和老妈每天大骨汤的滋补,日渐好起来了,能自己拄拐走路了。医生也建议可以回家调养了,过段时间来拆石膏就可以了。 老爸出院回家那天,林闵生穿着一套灰色西服,即正式又不浮夸,即帅气又沉稳,亦如他说的“正式登门拜访”。 可是,这样的正式还有意义吗? 老妈做了一桌子好菜,沈星唯有化失落为食欲,自从老爸摔伤腿后,她都没有吃过什么可口的饭菜。 饭过一巡,林闵生突然起身,很认真的说:“叔叔,阿姨,上次拜访的时候我撒了个小谎,在此我正式跟你们道歉。” 老爸急忙摆手:“这些都是小事,没事,没事。” 看得出来,他从一开始就很喜欢林闵生。 “今天我再次正式登门拜访,一来是道歉,二来是征求你们的同意。我对星星的感情绝非儿戏,从一开始就是本着以结婚为目的,我这些天照顾叔叔不是为了博好感,而是想成为这个家的一份子。” 听到这,沈星完全呆住了,她以为……没想到绝处又逢春,柳暗又花明,别处有洞天。面对突如其来的惊喜,她激动得想哭。 “如果是因为地域的问题,我可以把我的工作挪到这,又或者你们可以去d城,再者d城到柳市马上就会通高铁,时间还不到原来的一半,比飞机还方便。所以这些都不是问题。” “最重要的是我爱星星,只有在她的笑容里,我才觉得自己有呼吸;我爱她,哪怕是世界末日,我都会爱她;因为没有她的日子,对我来说就是世界末日。” 他口若悬河,思维清晰,真情流露,沈爸沈妈都被他打动了。 沈星早已泣不成声,又怪他自作主张,他竟然当着父母的面对她如此深情表白,不知道她会害羞吗。更可恨的是,明明她都和他说了分手,却还是被他掌握着主导权,他根本无视她那些痛彻心扉的决定,而她竟非常痴迷他这样的霸气宣言,看来以后只能被他牵着鼻子走。 最后当餐桌上只剩下他们俩时,林闵生冲着沈星扬起一抹笑容,一如往昔的柔和似水,令人眩目,他说:“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我只能说,日月有常,星辰有行,而我,一定要爱你。至于之前的冷漠就当对你小小的惩罚,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夺走我的名份。” 沈星红着眼睛破涕为笑,又摇摇头,他这个名份要的真是惊心动魄。 第二十二 番外1:爱恋 场景一: 快毕业的时候,沈星开始把学校的东西往家里搬,整理东西时发现了一张自己刚进大学时候的照片,站在校园的大门口,开心地比着耶,林闵生从赵和平那里拿走的也是这张照片,当年老妈一口气洗了好多张。 时光飞逝。 “妈,你还记得我当年的模样吗?” “当然记得。”老妈回忆说,“就是一个单纯的、快乐的小女生。” “现在呢?” “现在是一个被爱包围着的依然快乐的小女生。” “怎么还是小女生?” “在爸妈眼中,你永远长不大。” 沈星格格地笑着,撒娇似的问:“妈,你后来是怎么同意我们在一起的?” “可能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折服了吧。”老妈笑着拿过照片看了又看。 “我一直希望我的女儿遇到这样一个人,他要爱你,他要有担当,他要有未来的规划,而这个规划多半是以你为中心,他要做到或者他正在努力做到。” “你的要求好高啊。” “我想,做父母都希望看到自己的女儿找到值得托付终身的人,所以这点要求一点都不高。看得出来他很爱你,肯为你做出牺牲。” “那他达到你的要求吗?” “几乎接近吧。我很欣慰,爸爸妈妈祝福你们!” 沈星笑吟吟地点点头。 场景二: 事后,沈星觉得自己太亏了,凡事都被林闵生做了主,就连这次见家长到和好,都是他单方面的在执行。 “这不公平,所有的事情都被你操控了。” 林闵生略微想了想:“那好吧,为了你心里平衡一点,我决定给你一次机会,在任何场地任何时间指挥我做任何事,我不能拒绝,并且要努力完成。” “任何场地任何时间,做任何事?” 林闵生点点头。 沈星怡然自乐地笑了笑。 某个双休日,在人来人往的百花洲,沈星在路边的店里买了一杯速溶咖啡,然后突发其想地笑着说:“我现在想看一段你临场发挥的唱跳,开始你的表演吧。” “唱跳?在这里吗?这么多人。” 沈星皱着眉,不说话。 “好吧,没问题。”林闵生耸耸肩。 接着说来就来,用自己拙劣的舞步,开始边唱边跳地表演起来:“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哈哈哈,压心……哈哈哈,不能告诉你,哈哈哈……” 他一边唱跳一边不好意思地笑弯了腰,也引来行人注意的目光,但他仍是把那首歌笑着唱完了,他烟视媚行的样子很可爱。 沈星躲进人群里捧腹大笑,这样的体验让她耳目一新,并且大快人心。 “你为什么躲起来?” 当他们坐在一间餐厅享受午餐时,林闵生责问道。 “你从来都那么自信吗?”沈星反问。 “我也犹豫徘徊过。” “什么时候?” “不和你联系的那段时间。那个时候我常常想,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才刚刚走向社会,会遇见很多优秀的人。” 他靠在桌前撑起下巴,接着说:“后来我又想,你可能不会再遇见别的优秀的人了,因为我才是你生命里最优秀的人。” “还说你不自信,你简直自信到爆。” “对于爱你这件事,是我人生中最自信的事。” 他抬起眼眸,脸上的笑容一点点绽放,让沈星心动无比,也让她毫无脾气。 场景三: 赵和平结婚的那天,沈星穿着浅粉色的伴娘纱裙,化了点淡妆,脖子上戴着林闵生送给她的那条“星星”项链。宛若一位落入凡间的仙子,美得让林闵生根本挪不开眼睛。 她摸着项坠问他:“这条项链很贵吗?” “不贵,才九千九百九十九。” “什么叫才,你是土豪吗?” “为了你,砸锅卖铁在所不惜。” “我又不是拜金女。” “是我拜金。” “你干嘛一直看着我。”沈星有些不适应地举起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他抓过她的手,深情地说:“因为,我为情所迷,为美色所迷。” 婚宴结束的时候,沈星质问赵和平:“你就这么把你妹妹卖了?” 赵和平笑容可掬:“只是卖给了值得托付的人。” “你怎么那么确定?” “他爱你的过程,我都是见证者,我只是帮了他一把。” “他以前谈恋爱你也这么帮他的吗?” “你不知道吗,你是她的初恋。” 沈星哑然,心中感慨无千。 场景四: 她问:你为什么一见面就叫我星星? 他说:我比你大好几岁,也毕业很多年,早已不记得学生该如何恋爱,我只是想着对你亲昵一点,这样你就会把我记在心上。 她问:你为什么骗我谈过恋爱? 他问:我不想在你心中太完美,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她问:你为什么说你拜金? 他说:遇见你之后,我就想赚很多很多钱,所以我结束了之前的工作。 她说:因为我你放弃了自己的爱好。 他说:因为你我变成了更好的自己。 她问:为什么都没见你发过脾气,一直都这么冷静吗? 他说:仅仅只限你。这一生,我想把最好的都给你,这一世,我想把最甜的都属于你。而你是我的,生生世世都是我的。 她一直梦想自己爱的人会宠她如天使,而今美梦成真。 她问:你对我这么好,我该怎么回报你? 他说:你什么也不用做,只要爱我就够了。 他问:你爱我吗? 她说:当然。我很爱很爱你。 他说:“我曾感谢过很多人,但我最该谢的人是你。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谢谢你闯近我的目光里,谢谢你带给我这么美好的爱情。” 他把手伸过来,放进她的头发里,她很默契地侧过去把头放进他的手掌,然后甜蜜地吻着对方。 那吻如糖,如蜜,如无穷无尽的感概和安心。 第二十三 番外2:暗恋 一、 最美的暗恋,是我爱着你,与你交融相会,又你与擦肩而过,你却毫不知情。 这也是最失败的暗恋。 但是,如果这场暗恋让一个人的人生变得更加光彩夺目,那也不失是此生最最美妙的事。 何柏诚,天成队乐的主唱,一个有些放荡不羁,酷爱音乐的时尚青年,是整个故事的隐形人,他的切入点是“阿哲”。 两年前,很偶然的机会,他和阿哲还有另外一个人组成了一个乐队,取名天成队乐。 同样在两年前,他也对沈星一见钟情。 二、 那天,沈星匆匆忙忙地应付完赵国庆的生日宴会,与唐然会和后又马不停蹄的赶往一场校园音乐会。 阿哲是个吉他手,弹得一手好吉他,引观的女生无数,也深深吸引了唐然,她拉着沈星去看她爱慕的男生,站在台下一个比较显眼的地方,在音乐的唱响声中疯狂地呐喊着阿哲的名字,毫不掩饰内心的倾慕之情。 沈星却看着那些疯狂的女生,笑得前俯后仰又佩服不已,她的心思只在音乐上。 她的笑容那样好看,似花,似云,似糖,似春风,在台上唱歌的何柏诚就那样莫名地被她吸引了。 但,他性格桀骜不驯,怎么能那么轻易地显露自己的情感,更不会让别人看见他的心思,最后这件事也就如春风佛过,了无痕迹。 后来,唐然和阿哲在一起,闲下来的时候,你情我浓谈天说地,偶尔会谈论起关于沈星的事,每每这个时候,何柏诚总会坚着耳朵听取有关沈星的丝丝点点。 但他始终没有行动,因为他觉得爱情不能过于鲁莽,他想自己有所成就再打算,就这样一再搁置。而后他忙着跑场,忙着实行他的音乐梦想,参加了一些选秀,却总是在复式的时候遭到淘汰,于是心灰意冷,不再参选,只做一些校园音乐会。 三、 何柏诚觉得他和沈星之间是有缘分的,否则命运怎么会又安排他们再次相交。 时隔两年,沈星来竞选他乐队帮唱团,他与她再次相见,这一次是那么近,近到让他一个人的时候欢呼雀跃。 沈星永远不会知道,在她走进帮唱团竞选的那一刻,她就成了内定选手,为了不显露,何柏诚才一直在唐然耳边故意放言有多严格,有多残酷,好让她传达给她。 看到沈星紧张的样子,他却在背后暗自窃喜。 帮唱团练习时,有首歌曲她总练得不过关,声音太难抓控,为此他用了两个晚上的时间重新改曲,使整个曲风变得柔和易学。 奈何可惜,爱情三要素他总没有占全,始终缺了那么一位。 只是一个暑假的时间,她就永远属于别人了。 那天,音乐会结束后,他看见她倒在一个男人怀里,又哭又笑,他原本的告白计划就此永远搁置。 但,这终究是一场还没有开始的恋情,酒过肚,便不再想了,只是偶尔会暗自神伤。 四、 有一段时间,何柏诚接了很多商演,导致喉咙有点不舒服。 那天,他去医院开润喉药,他又遇见了沈星,这次她哭得梨花带雨,叫他心疼不已。 了解之后,他才知道沈爸摔断了腿。 然而,事情总有机缘巧合。 何柏诚的姐姐刚好是位骨科医生,他去求姐姐帮忙,安排床位,安排手术,但是这些都是有条件的,就是他得去参加十一月份的选秀节目。 对于选秀节目本是很抵触的何柏诚,只能硬着头皮再来一次。 或许,命运之神就是如此调皮,让人欢喜、让人忧愁,又让人始料不及,这一次他与未来不其而遇。 他带着他的乐队一路通关,直至总决赛。 总决赛在阳历新年那天,他在美轮美奂的舞台中央深情地演唱了一首沈星最爱的《专属天使》: 我不会怪你 对我的伪装 天使在人间是该藏好翅膀 人们愚蠢鲁莽而你纤细善良 怎能让你为了我被碰伤 小小的手掌 厚厚的温暖 你总能平复我不安的夜晚 不敢想的梦想 透过你的眼光 我才看见它原来在前方 …… 一年以后,天成乐队以一首原创歌曲《沈姑娘》,荣获校园最受欢迎金曲奖,唐然也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成为一名音乐电台主持人。 天成乐队拿奖后坐客唐然的直播间,她很隐晦地道出何柏诚当年的小秘密,他既吃惊又释然,原来那场暗恋并不都是默默无闻。节目最后他如诉衷肠般地唱着:沈姑娘,你是否已抵达你的幸福,我永远的沈姑娘。 第二十四章 结尾 阳历新年那天,由柳市开往d城的高铁“和谐号”正式试营,沈星很幸运的成为第一批试营乘客之一。 看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沈星深深感动,在这段远距离的爱情里,她竟见证了城市的进步和发展,这一切也都如林闵生所了解的一样。 上次,林闵生在柳市一共呆了二十多天,以致手头上积压了一大堆工作,他提前对沈星预警:“这个元旦我可能哪也去不了。” “没关系,我很闲,哪也可以去。” “哦?” “我可以去看你。” “求之不得。” 那天的阳光依然特别耀眼,街道边的樟树也依旧青绿地立在风中,一切亦如往昔般美好,唯独和风中夹杂了一丝冰冷的寒意。毕竟春去秋来,上次来是炎炎夏日,而今已经时至冬日。 但,爱意极其暖,她的“盖世英雄”早已在车站出口处,张着双臂等候多时。 “冷吗?”他把她裹紧自己的大衣温柔地问。 “不冷,d城比柳市暖和多了。” “仅此而已?” 沈星了然于心:“你的大衣很暖和,是特意为我穿的吗?” “要不然呢?”他亲了亲她的额头,“想我吗?” “想。” “有多想?” “很想。” “很想是多想?”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也许,是受林闵生影响,沈星现在说这些是脸不红心不跳了,难怪唐然会说她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将士了。 “果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沈星调侃。 林闵生纠正:“果然,好将领能带出好士兵。不对,是好将领夫人。” 沈星无法反驳,唯有欣然接收,他确实把一个“逃兵”调教成为一名不错的“士兵”。 当晚吃过饭后,沈星一门心思地在看一档选秀节目,这是唐然轰炸似的短信里不断重复的要求,并且要她记得投票。唐然绝对是最合格的女友兼后勤部长。 她偶尔回头看一下身后办公桌前,正在处理一些紧要工作的林闵生,虽然暂时没有交流,但惬意的幸福感仍然环绕整个房间。沈星一直没有告诉他,她最迷恋他认真的样子。 工作认真,做事认真,谈恋爱也认真。 天成乐队上台的时候,沈星不由得从心底发出一声“哇”的感叹。那种感觉很奇妙,曾经出现在她生活中的那群人,并与之有过一段短暂的交流,又一起在台上唱过歌,此刻出现在电视上,在光彩夺目的大型又正式的舞台上,仿若一颗未来新星,是一种亲切感,一种佩服感,多少还有一种荣耀感。 随后,一个大男孩梳着大背头,在舞台中央悠然自得地唱起她最喜欢的那首歌,她顿时心中激动不已。 在帮唱团的那些日子,她对主唱的印象并不深,只知道那个披着半斜长发挡住脸的大男孩是乐队的主唱,后来在医院碰见也只是简短地打了个招呼。何况,她那天哭成那样,更没有心思去打量对方,直到今天在电视上,她才看清楚了他的脸。 是以后能成为明星的脸。 这是沈星对他长相的定义。 “我有些嫉妒。”林闵生上前搂过沈星,轻轻地笑着说。 “你也上过电视,有什么好嫉妒。” “唱歌不是我的特长。” 沈星眯着眼睛回过神,讪讪的地说:“爱我是你的特长。” “何止特长,是我的使命。” 他的头朝沈星靠过来,带着让人无法抗拒的气息,在唇与唇相碰时,他再次发出喃喃的低语:“我的使命就是用尽一生来爱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