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之美人权术》 关于女主初恋是猥琐丑逼的解释 最近和许多写手小伙伴们聊天的时候,发现有好多人因为看到女主初恋是个丑逼,还是个猥琐的丑逼。就直接弃文了。。。嘤嘤嘤,人家明明是想用一个猥琐丑逼来衬托一下男主角的高尚和美貌嘛。。。。。 真的是,那猥琐初恋的三四章,连本宝宝都看不下去了,妈的气死人。。。。。。心好累,然而这个丑逼似乎有着某种魔力,不停地赶跑了我的读者。对此真是呵呵哒。 但这个猥琐丑逼一直执着在前几章里,相信我,男主角很快就出来,而且,不要在意这只丑逼,他只是时而出来扮鬼吓唬人啦。。。当然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前面的政斗不得不存在。。。。不得不。。。。我也想直接跳跃到男女主的虐恋情节啊。。。。 啊!!!!!!! 估计看到从头看到尾的小伙伴寥寥无几,估计只有我自己,但我保证,只要你从头读到最后一章,一定会被虐的爽翻,因为双面斗争还只写了一面,另一面绝对虐的爆表。 至于那只动不动就出来吓唬人的猥琐丑逼的猥琐语言,请忽略他的猥琐存在。。。。 如果初恋设计成帅哥还要被杀,安世也是妥妥的心疼啊。。。。如果那样也能让女主为男主的英俊帅气奋斗不停的话。。。。。。。我还是会把他设计成一个丑逼,猥琐丑逼。 好了,这就是关于女主初恋是猥琐丑逼的全部解释。。。 “喂!说好的解释呢?这全都是你在发牢骚啊!” “扔鸡蛋,扔鸡蛋。” “拒绝初恋丑逼,拒绝初恋猥琐丑逼!!!!” 我的内心也是拒绝这猥琐丑逼的。。。。。。一个全文都阴魂不散的丑逼。。。。 猥琐丑逼:“我就是要让你知道,你世界里的全部猥琐,都被我承包了。” 文中敬之告 这部写了很久,终于结束了,心里很是感慨。昨日学哲学的姑父问我,这部究竟讲的是什么,我沉默了很久,我并不能用简单的一句话把它概括清楚。因为这一部,不过是我在某种环境的刺激之下,迸发的一些愤青似的抒情,每一个人物的出现都是为了表明我的一条准则,然而并没有任何角色是为了突出而作,并没有某条准则对我来说更为重要。 这就是我无法概括的原因。 故事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情节也都按照计划按部就班的进行了,或有突兀,尽量改正了,或说这是一部成长史,莫不如说,一个女人又懵懂走向清晰,继而回到懵懂。每一个人若读过此文,见了文中的某一人,就只只见了安世的某一准则。若是赞同,默默应允。若是否定,不妨出言一搏。 这个故事无疑是压抑,沉痛,甚至悲哀的。但我深爱这个故事,我的人生有太多压抑需要倾诉,只有写了出来,才能彻底忘记,文章近了尾声,我的心病也就好了许多。 写手群里的朋友们说我的文是为了虐女主而生的,但我其实不想,最终变成这样,大概也算是我对人生某一段未解的经历画一句号,至于结局若何,尘埃落定,人生尽头,唯有一个了字。 然而事已了,心还未了,仍旧想有一更爱的结局。于是写了外传篇,满足自己杀了文中的我自己后,一次重新来过的幻想。 第一章 溪云初起日沉阁 开卷词云: 烟笼笼,宫阙无重;残照里,故国多情。 月明中,孤灯永夜;落通天,兴荣半生。 世炎凉,不尽伤心,万千态,为利往来。 华章起,曲终人散;繁花尽,弹指挥间。 道一声世态炎凉,人心不古。怎可奈乾坤骤变,物宇穿梭,无可转也?便是奉上拳拳赤子心,只怕是将那一团热火抛进刺骨冰河水。生而为人,此余之罪也 安之生的不算绝色,白皙的面孔除了来自母方的清秀外,更多的继承了父方的面孔的棱角。瘦削的脸上两条弯柳叶似的眉毛黝黑发亮,鼻子微微挺起,唇红齿白。嘴唇是安之脸上最精致的器官,小巧饱满,稀疏的分布浅浅的细纹。 安之的父亲是卫国君主。母亲则是吕国先孝武王后长女,后来吕国为向卫国借兵,便把公主许给当时卫国太子为妃,卫王即位后,册立公主为贤妃。 卫国系六大强国之首国,面向五国。另有三十二小国星罗棋布。卫国临海,此海时而风平浪静,渔人收获无数,时而浪高九尺,霎时夺人性命。 相传海中有一龙王,因被天帝贬黜投身于此,脾气狂躁,因而此海名为龙海,后因卫国再此兴盛,人们口耳相传皆称此海有龙脉,故而有了一首歌谣: 龙海兴,万古宁,龙海世佑大卫民。 而今的卫国已经享受了近五十年的安乐生活,似乎是与世隔绝的盛世,在那个时代是很难做到的,除卫国外,诸国连年征伐,曾经的四大国被分裂成六国,四十四小国也经合并与分裂的不断洗礼,才形成了如今三十二小国的局面。 卫国非战而独大全赖两场战争:开国首战、天驷草原之战。前者揭竿而起,开疆拓土,推翻了统治长达四百年的“黔风王朝”,后者以一敌廿开创了大卫王朝不可战胜的神话,同时在这次以少胜多的战役中俘获了当时的戴国倾世美人---戴姬。 戴姬生下一女,卫王给公主赐名英封号和安,同时册戴姬为昭仪。卫英的容貌身量完全继承她母亲,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戴姬因容色倾城,明艳妩媚,卫王赐一宫室名为珝苾,意为芳香美玉。珝苾宫从来都是宫里最最热闹的去处,戴姬又是宫里最会做人的女子,这会儿才是清晨,珝苾宫的花厅便坐满了宫廷命妇。 戴姬宫中早已挂上了艾草竹篮,用的香料也加入了艾草,空气中幽幽的药香,气味涩涩的,有点苦。 “我最烦的就是端阳节,一年里毒气最旺的一天,到处都是什么熏艾,什么粽叶儿。又是什么五彩线儿,闹得眼睛疼。”说话的乃是卫国大将尧让的夫人,尧家同戴姬有着一脉亲情,故而时长来往。 戴姬笑道:“宫里每每临近端阳节,总要热闹一番的,别的不说,安之的生辰总不能不过。” 秦昭仪不屑的一笑,银针扎起一颗酒香蜜酿莲子放进口中,细细的嚼着,半晌,轻声道:“安之这五月初五的生辰,原本是个极不好的日子,民间传言,这天生的孩子会克父母,万幸,生在了帝王家,仅把生日改换成五月初四。”说罢轻轻笑起来。 尧让夫人也抿嘴笑道:“可不是,在民间,端阳节这天生的孩子通常只有两种结果,一者被丢弃不养,二者改换他的生日,若非是王室公子公主血统高贵,岂不是要?” 戴姬垂下眼睑,微微一笑,对秦昭仪道:“秦姐姐,听说璞雍会作诗了?” 秦昭仪娇羞一笑,眼中满是得意的神情:“哪里是什么诗句,几句女儿家的吟哦罢了。” 侍女端上三小碟桂花蜜浇杨梅糕,戴姬笑道:“姐妹们都是用过早膳来的,吃点子酸糕,也是养生之道。”秦昭仪和尧荣夫人也拿起边上的雕花小银勺子舀着一块软糕来尝。 “我听说,安之的文采很好,陛下也常常称赞,只怕不是小女儿口中几句吟哦可比了。” 尧让夫人听着话中有话,一时不敢多言。秦昭仪撂下勺子,悻悻道:“贤妃的女儿,不管怎样都是好的,阖宫都知道。不过眼下局势复杂,听说吕国已经出兵犯境,贤妃是和亲的公主,她还能在宫中多久,谁说的准?” 尧让夫人也凝重道:“我也听说,吕国和卫国要打仗了,战火一起,吕国和卫国的和亲关系就要到头了。” 自古以来,和亲的公主往往没有昭君那般好命,她们用自己渺小的生命作为和平的标志,用自己哀怨的命途化为连接两国和平的纽带,一但一方有失,另一方隔断纽带,象征着和谈的破裂和罪恶战争的开始。 正值蒲月,宫里忙着准备端阳节的大礼,正殿沉香木雕花桌上端正的摆着一个梅红木匣子里面盛着香药和的各色节物,院子里宫人们正在做清晨的洒扫。 靠墙的六株西府海棠依然盛开满是一团一簇的雪白带粉红娇柔的小花朵,这是安之最爱的花儿,然而此时此刻她并没有心情在花下吟诗品茗。 早膳已经送来了,安之迟迟不肯下箸,乌色八仙桌镶的汉白玉桌面上摆着四样细粥周边十二碟点心并四碟酱菜盛在一整套菜哥窑青釉菊瓣口盘中。 月桂因见安之久久没有吩咐,便知她心中不安,食不知味。轻轻将冰糖荷叶香米粥盛了三勺在安之面前的冰裂纹青釉葵口瓷碗中,道:“殿下,这是贤妃娘娘特意吩咐膳房做的,娘娘交代过,要殿下摒除杂念,平心静气,宽心为上。” 安之心中虽暗自感喟,却也知自己无力扭转局面,便将粥吃了两口,吩咐月桂将艾饺夹起一个送到面前。安之喜食一种糯米面包的荔枝大小的晶莹剔透的荤馅小包子,遂吃了两个。 心情烦闷,胃口差些,因此撤去早膳,饭毕漱口洗手后便取了本李太白的诗集,一面翻着一面默默记诵。 安之把书放在茶桌上,霜华端了茶来,白玉雕梨花茶碗雪白温润,盛着嫩绿色的一盏雀舌,茶叶如新发芽的嫩草根根直立在杯中,霎是美观。 安之饮了一口道:“差人去母妃那里请花嬷嬷申时来说话。” 月桂笑道:“殿下要她来,本是不拘时辰的,只是她还得伺候贤妃娘娘进晚膳,怕有不便。若是未时,娘娘歇中觉,她也得以走脱,殿下意下如何?” 安之笑道:“就这样吧,吩咐膳房晚膳准备几样精致些的好菜,再准备几壶好些的酒来。” 霜华道:“菜便罢了,怎么还要饮酒呢?” 安之笑道:“不饮酒,只是预备着,我是不喜酒气的。” 月桂道:“奴婢虽猜不出殿下要做什么,但若是饮酒,花嬷嬷喝的醉醺醺的如何瞒得住贤妃娘娘,若问起来,奴婢该如何回娘娘,还请殿下明示。” 安之起身站定道:“你去禀明母妃就说,请花嬷嬷来教宫女编百索子端阳节带着玩,叫她必来。至于别的,你自己看着办吧。” 月桂差一个妥当的名唤庆瑞的宫女到贤妃的永定宫传话,暂且不提。 花嬷嬷乃是安之母妃贤妃的贴身侍女,今年也有五六十岁了,是跟随贤妃从吕国出家的陪同的嬷嬷,因年轻时办事稳妥,口风很紧,备受贤妃的信赖。如今,人上了年纪却爱不停的啰嗦。她脸上虽有深深的皱纹,却不难看出,她年轻的时候是个细皮嫩肉的美人。 花嬷嬷从香料盒子中取了一枚金桂百合倒流香点燃搁在一个帝王绿翡翠雕的莲叶香池里。 少顷,白烟如云雾倒流似的笼罩着香炉,这小香池是用大块的通透翡翠雕的一高一矮两片莲叶并支出两朵莲蓬,因这翡翠下部有杂色,于是工匠就这白色雕了两根莲藕,顶部是镶的白玉和黄翡制的莲花一朵。底部翠绿色的琉璃制的玉莲叶子恰能拖住倒流的烟雾。 这是卫王所赐,贤妃的心爱之物。 贤妃端坐着赏玩案上这一精致的杰作,听了宫女的话,因想着要安之静心,便叫花嬷嬷按时去了,不必侍奉晚膳。 安之走到长廊里坐下,抬头望去,阳光是那么温暖,闪耀着生机与活力。宫墙边上一片翠竹,竹影交加,斑驳的影子映在窗上,显得格外宁静。 刚到午时,日头有些刺眼。安之便进正厅书案旁跪坐。因见窗外海棠开得好,闲来无事,便提起一只笔善琏湖笔,想做些什么。因自己的画工并不美观,想起去年生日卫王赏的一盒桐烟古墨和浮水芭蕉贺兰砚还没有用过。 择了如梦令、青玉案、谢池春、朝玉阶、定风波、一剪梅、虞美人、乌夜啼八个来填。独自玩了半个时辰,也算有所收获,便择了两首好的出来想要誊在扇面上。 霜华接过芍蕊端来的托盘,当中盛着十来个空的扇面。安之便在扇面上誊写,只见她写的是: 《采桑子-惜海棠》 烟雨不解朱砂记,风露正浓,花仙舒袖,丰蕊盈盈失清瘦。 艾蒲横斜香满楼,复歌离骚,长信永昼,夜来冷雨花知否? 《虞美人-怜落英》 日出金鳞碎琼玉,恍宓妃瑰姿, 摇曳欲滴胭脂泪,悲伤寂寥落英竟不知。 点点魂断入淤浊,时令别云泥, 枝头玉凤枝下死,可怜无人问津身后事 安之写的正是母亲的写照,誊写完最后一句,鼻子一酸,竟落下泪来。见芍蕊端了一小碟莲子糕进来,便匆忙的拭去泪水。 芍蕊笑道:“殿下,月桂姐姐叫奴婢来回殿下,说前儿给璞雍公主送点心的一对儿八宝琉璃盏都收回来了,另外璞雍公主差人送了这个来,殿下写了快一个时辰了,吃点点心歇息一会吧?” 安之把写好的纸扇搁在一旁,起身浣手,用银镶象牙雕花筷夹起一块糕来吃,芍蕊偏过脸来细细看着那扇面道:“殿下的字写的真好看,依奴婢看来,在公主中,殿下的字最好,诗文也最通呢。” 安之笑道:“乱讲,我不过是爱这个,学的并不精,照猫画虎的皮毛竟还没学会,你到来笑我。” 芍蕊将那折扇迎光来看,古墨写出的字迹颜色深而匀,更显得洁净明了。 “奴婢虽不懂,只是殿下写的诗句念着好听,前日殿下叫奴婢给璞雍公主送东西,奴婢听公主也写诗呢,写的是什么“花开彩蝶从中戏,扑蝶赏鱼真合趣”。 安之见她打趣璞雍,便收敛笑意,搁下象牙筷,自矜道:“你怎么说起胡话来了。自古奴不欺主,断没有你这样讲话的道理。” 芍蕊笑道:“奴婢不敢,奴婢一心想解殿下愁绪,又不会编笑话,这才犯了忌,请殿下绕了奴婢这回,再不敢了。” 安之点点头道:“这次是说给我听,若是换做别人听见传了出去,岂不得罪人。” 芍蕊笑吟吟的道一声“是”。 安之把碟子一推:“吃吧,都给你了。” 说话的当月桂通报说花嬷嬷提前来了正在殿外候着。 安之便起身浣手,芍蕊和月桂两人收拾了书案,道:“请她进来吧。” 花嬷嬷蹒跚着走进殿来,施了礼。安之笑道:“嬷嬷请坐吧。月桂,把前儿戴母妃赏的明前龙井沏了来。” 花嬷嬷笑道:“难得殿下肯排解忧愁,贤妃娘娘听了也高兴,不是老脸皮厚说大话,殿下要编百索子,老奴会好些个花样呢,”一面接过茶碗来喝。 安之笑道:“嬷嬷手巧心也巧,这些我们都是知道的,我时常想着小的时候嬷嬷讲的有趣的故事呢。”花嬷嬷笑道:“哄殿下睡觉时常说,没想到殿下还记得,老奴也常想起殿下小时候,如今一晃这么多年过去,就这一二年殿下也要招驸马了。” 一时间想起自己说走了嘴,先满脸堆笑道:“瞧我说了些什么,该罚该罚。”安之淡淡笑道:“无妨,只罚嬷嬷多编几个花绳来玩吧。” 月桂取来五彩细绳。安之便同花嬷嬷及月桂等几个领事的宫女玩了一个时辰,只是玩着玩着便是嬉闹了起来,你踩了我的裙子,她弄坏了我的索子,花嬷嬷也笑个不住。 几个人又缠着花嬷嬷说吕国的风貌,说着说着不知怎的又扯出安之小的时候的许多淘气。 殿外,一座汉白玉日晷的日影缓缓转到了申时的刻度,膳房以送来晚膳,安之忽的想起自己先前的计划,便吩咐月桂等退下,只留花嬷嬷一个一同进膳。 花嬷嬷见此举不合规矩,便推辞着,连说不妥。但安之执意如此,花嬷嬷深知眼下时局动荡不安,过一日是一日,便也不愿扫了安之的兴致,只好落座。 众人退去后,殿内安静了片刻,安之诚然知道此举不和宫规,自己也有些尴尬,但还是率先开口道:“嬷嬷请,不必客气,今日我们只像普通人家那样,就暂时去了规矩吧。”花嬷嬷见桌上还有酒,不知缘由。 安之道:“嬷嬷自便,听膳房说这酒甚好,嬷嬷自饮,我以茶代酒敬嬷嬷一杯。”便端起茶杯饮了一口。花嬷嬷用一个秘色瓷莲花酒盅斟了一杯酒来饮。 安之起初不断劝酒,花嬷嬷都以怕醉为由推辞,但也经不住劝,后来便自行一杯杯的饮起来,饭毕时已有五分醉。 安之趁机缠着花嬷嬷讲故事,花嬷嬷因醉了酒,便一个接一个的讲。 安之见花嬷嬷面色愈发红润,像是醉的厉害,酒气上了头,趁机问道:“花嬷嬷,母妃案上的那把剑,是什么来历?” 第二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 不知怎的,花嬷嬷一被问及这个问题,便紧张起来,酒也醒了一二分。道:“这是问不得的,陛下知道了要罚,要重重的处罚。” 安之便更加确信有秘密,更要知道。 花嬷嬷经不起安之的软磨硬泡,便说出宝剑乃是先皇所赐的话来。 先皇不会随便赏赐一柄宝剑,那剑和书中的描述相近,多半是欧冶子的龙泉剑。赏赐妇人多是珠宝,既然赏赐这样一个不合常理的物件必然有个不合常理的缘由。此剑应该还有一道遗诏。便做出小女儿之态,要花嬷嬷一定讲。 花嬷嬷顿了顿道:“这可是个惊天秘密我若说了,殿下不可外传。”安之立即起了誓。花嬷嬷本就是老人,心中憋不住许多秘密,只因怕死不敢轻易吐露,今日仗着醉酒便讲了出来。 “当年贤妃娘娘嫁到卫国生了太子殿下之后,先皇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一条金光闪闪的大金龙就在皇宫上面飞呦,满宫的人都跑出来看,这时候金龙咆哮一声便钻到,钻到贤妃娘娘腹中,这时候就听到一个声音再说‘金龙转世,必得贵子,日后一定是个好君主。先皇吓醒了,便高高兴兴的赐了宝剑,说是给贤妃再生的孩子的,可那以后娘娘就多年无喜,先皇去世之后多年才有了殿下,因是个公主无法立为太子,便立大皇子为太子,当时皇上还下令不许再提宝剑的由来,违者严惩不怠。” 安之耐心地听了这个充满奇幻色彩的故事之后,忍住心中激动,面上却不以为意,故意问道:“单赐一把宝剑,若是我是男子又不喜欢舞剑,岂不成了摆设。” 花嬷嬷笑了一阵,便神秘兮兮的说道:“同宝剑一齐赐的还有二十四个字呢。” 安之睁大眼睛:“你可记得?” 花嬷嬷道:“老奴虽老了,可记性不赖,”花嬷嬷字正腔圆的念道,“御赐龙泉,唯我独尊,上斩昏君,下诛佞臣,维王之令,肃清乾坤。” 安之心中一惊,只听殿内窗户一响,二人皆吓了一跳,急忙去看,原来是起了风刮得窗子响,并没有人。 安之差人好生送花嬷嬷回去,自己一个人便在殿中静坐,拿茶杯时,才觉得自己的手发抖,便又放下。 不久,殿外下起大雨,把海棠的花瓣打落不少,安之心绪难平,便起身道殿外长廊赏雨,茹兰拿着一件白绸缎金线暗纹斗篷为安之披上,道:“殿下,夜里风凉,下着雨湿气重,还是进屋去早些睡吧?” 茹兰是四个掌事的大宫女中诗书较通的一个,因她进宫前便识字,所以卫安也愿意和她一起看书写字。今日,茹兰在贤妃处帮着贤妃绣一幅宋代王希孟千里江山图的刺绣。 才刚回来,听闻安之在廊上赏雨,想到现下吕国对卫国城池虎视眈眈,贤妃是怕要受到牵连,岌岌可危。卫王的态度越来越让人难以琢磨,不免令人心酸。 说什么一世恩宠,也终究是落到现在这个今日不知明日事的局面,吕国愈加嚣张,来的像急雨,而贤妃无疑充当了悲哀的雨中花。 这样的日子不知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安之进殿沐浴后,躺在榻上,竟是辗转一夜未眠 今日正是五月初四,是安之的生辰,安之晨起就着宫人送来的浮着月季花瓣的温泉水洗了脸,又在艾叶子和个色香草熬煮的水洗了手,坐在梳妆台边,看见台上一面菱花鸾鸟海兽铜镜中的自己,及笄之年,风华正茂。 霜华走进来手里拖着一个葫芦缠枝的檀木托盘,一边盛着盛着四枚做工精致的刺绣五毒荷包,另一边是几根五色丝绳编的百索子。 安之取了中间的一个系在身上,荷包散发着淡淡的艾草香,很是好闻。又挑了一根细线掺了金丝编的百索子,编织方式和佛家的九眼不灭长寿金刚绳相似,但却选用了一些较细的丝线,样式也十分精巧。 霜华替安之梳了垂鬟分髾髻,将两支宫纱制的粉红色的风雨花。 每间屋子都在不碍事的地方插了艾叶装饰,月桂喜盈盈的道了一声平安长寿。又请安之去看各宫送来的寿礼。 满桌子都是大大小小的绣福寿的锦盒,随手打开一只压枝海棠的的浅黄色锦盒,便有香气扑面而来,原来盒子的衬布洒了不少金桂花露,藕荷色的衬布静静地拥着一只润如凝乳的羊脂玉如意,下系着金黄色串着翠绿色平安扣的寿字结,这正是戴姬的所赐。 安之便没有依次打开,只是看了礼单,进过早膳后依次到各长辈宫中谢恩。安之身穿了一身粉红色薄纱宫装,由月桂和霜华两人提着殷红色的食盒,中间是回赠的寿面、糕点一类。 晓风徐徐,轻轻拂动着额前稀疏的刘海,只觉得额头微微的刺痒。 就这样安之从卫王的御书房一气走遍了各个赏赐寿礼的嫔妃的宫中。 戴姬,珝宓宫 宫人新制的杏子大小的香粽刚盛了上来,戴姬便留安之品尝,安之谢了恩便在戴姬殿中左侧的桌边跪坐,宫人剥了一盘各色风味的粽子来,安之因是小辈便待戴姬先尝。戴姬尝过后连连称赞,让安之品尝。 安之正要下箸,却见和安公主卫英手里拿着一只粉红的月季花小步跑来。和安公主虽是个小孩子,却生的面如桃花,唇红似血,清纯可爱。 她径直跑到安之身边举着一支新折的月季说道:“姐姐帮我戴。”声音甜美如同桂花蜜糖,又似春风般柔软细腻。安之笑着扶过她道:“英妹妹还不先去见过母妃?” 和安公主笑着请了安又转身走到安之身边,依旧拿着月季娇声道:“姐姐帮我戴。” 安之接过花将花枝略折一折插在她的发间,妹妹比自己小一岁,头发黝黑发亮,又顺又密,很是好看。宫人剥了一碟粽子给和安公主。 和安公主并没注意,只是缠着安之要讲一个端午节由来的故事。 端午节的由来说法很多,原要说个屈子投江的故事。忽的又想现在国家政事危机,故事牵扯许多国事话题来容易说走了嘴,反倒贻人口实。便把《后汉书-列女传》中曹娥投江救父的故事说了一遍。英儿听了直说不信,曹娥既然死去又怎么能找到父亲的尸身? 戴姬笑道:“英儿胡闹,这史书上说的怎么会有错呢?你现在还小,你要像姐姐似的,多读诗书,自然就懂了。”安之经妹妹一问也有些疑惑,想来自己从未深究过这故事,从来只是当做传说来听,一时间有些惭愧。 因听戴姬说,便道:“母妃谬赞,安之读书不过看些皮毛,实在是卖弄了,母妃勿怪。” 戴姬一笑,“说了这么久,到底也没尝尝粽子,’一面命宫人前来道‘这是凉的了,捡些热的剥了来。” 安之回宫后,进了晚膳,倚坐在长廊上,心中一番疑虑,想来书中的曹娥既不是神仙亦非鬼怪,怎么能死后寻尸,若是不假作何解释?莫非孝感动天,神明自会相助?想到这里心下安心了许多。许是前几日休息不好,今日一夜好梦。 与此同时沾着鲜红的血液和烟熏的痕迹的边关加急战报送至卫王书案,由于士兵跑的太急,刚到宫墙便摔下马来,连滚带爬,脚步不稳。 卫王连同值夜的议政大臣彻夜未眠,这战报是五月初三的: 栖凤关镇关都督臣黄休跪奏; 吕国进兵栖凤关,臣等誓死护国,然恶贼来势汹汹,臣请陛下派兵火速增援,现副都督金海阵亡,将士伤亡过半,臣已下令组织百姓撤退,臣冒死禀报,臣将金甲百碎,肝脑涂地,以死殉国,忘陛下保重,重振山河,抗外来之兵。 永成三年五月初三 随着战报一同寄来的还有一封沾血的家书 卫王稳坐在龙椅上,俨然如一条傲岸的猛虎,他的目光在接触到战报的一瞬间变得锋利而寒冷:“诸位。”他的嗓音低沉而有力,“现下吕国攻卫,来势凶猛,诸位有何高见?” 现下身边的几乎都是值夜的大臣,唯有几个有些权势的卫王亲信连夜赶来,多有无权职低之人。卫王发问,一时间嘘声议论。 侍郎王祁道:“陛下,臣以为即派兵支援夺回实地即可,吕国强大,虽不及我大卫,但也是诸国中的佼佼者,我大卫久无战事,士气弱些,若有大的动作,胜则罢了,不胜,大卫便岌岌可危。”卫王象征性地点点头,从他的表情上来看,他并不赞同。 卫王像潜伏在草丛中等待猎物的猛兽,不愿意错过任何抓捕猎物的机会。现下或许是一个扩充版图,彰显国威的好机会。 他是个典型的野心家,从前只是被先王奉行西周的“尊尊而亲亲,以礼治天下”所束缚。卫王心中早有安排,但为了使自己的计划更加完美,所以在此静静地听着。 尚书郎贺璋是一只常常揣摩主人心意的老狐狸,只见他捋一捋斑白的髭须,道:“非也非也。” 卫王狡黠的面容焕发着异样的光彩:“哦?尚书郎有何高见呐?” 贺璋道:“陛下,吕蛮不足惧,臣以为大卫应当与百玦同盟,共同讨贼,事后大王可与百玦王平分吕国。” 左侍郎刘义山打断道:“不可,百玦若不与大卫结盟,反而联合吕国攻卫,又该当如何?臣以为应稳住百玦,不让他参战方为上策。” 贺璋道:“陛下,百玦国君新立,朝政不稳,大权全掌握在昱忞侯卢郅隆手中,昱忞侯年轻气盛,必要图一番大事,大王可先选一位公主与百玦和亲,共商大事。还可以与百玦修好,让诸小国望而生畏。” 卫王抚掌而笑道:“贺璋,老狐狸,滑的很。”贺璋笑道:“陛下嘉奖。” 卯时上朝时,群臣又一次在毫无准备和无需多言的情况下,默默的接受了卫王的一切决定。卫王的御人之术既是让人在无可反抗的情况下,以建议者的身份,被动的接受卫王的独裁决定。幸而卫王不是昏君,否则国将不国。 端阳节的第二日当晚卫王去了贤妃的寝宫,贤妃因听说吕国攻卫的事,心里空悬着,时时察言观色。卫王坐在一把胡床上闭目不语,贤妃见状,一时坐立不安。 “贤妃?” 贤妃心中一惊,忙颤抖得应了一声。卫王见状面上微笑突然停住,平静的问道:“你这么紧张做什么?”贤妃心中一阵慌乱不知如何回答,只是呆呆的站在一旁。 卫王从背后轻轻把贤妃揽在怀里,问道:“你怕死。”贤妃想要转身看他,“别动!”卫王轻声的命令带着无比的威仪,贤妃紧忙回过头去。 其实死亡没什么可怕,只是臆想加剧了它阴暗的色彩。 卫王道:“吕国攻势凶猛”贤妃瞬间变了脸色,卫王蹭着贤妃的脸颊道:“五万士卒战死。”贤妃一颗心瞬间凉了下来,柔声道:“请陛下赐妾一死,以告慰战死士卒亡灵。” 卫王扑哧一笑,像是听见了一个极可笑的笑话。卫王一松手,贤妃顺势跪倒在地上。 卫王道:“你死了就能让我大卫战死的亡灵都活过来吗?卫王一抚掌,道:“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选一位公主去和亲。” 贤妃听的“和亲”一词,不由得想起当年来到卫国时的情形。 那时的她一派纯情,整理衣襟向吕王盈盈拜倒,头上的一对赤金凤穿祥云步摇所坠的珠子轻轻地摇摆。吕国的王高高在上,微微点一点头:“你可愿以身许国,以求两国太平” 那时的她坚定地答应道:“愿意。” 吕国王后和她的庶母们,对视一眼,便投以赞许的目光,和浑浊的笑意。 第三章 长恨人心不如水 卫王说着顿了顿,贤妃刚要质疑,卫王便打断道:“可是,咱们之儿不去” 贤妃更加摸不着头脑,卫王道:“寡人要英儿和亲。” 贤妃道:“英儿还未到及笄之年,恐怕英儿舍不得戴姬。” 卫王做出一副似乎重新认识贤妃一样的面孔,道:“寡人还没说完,你怎么这么着急,英儿是大卫国的公主,她不和亲,谁和亲?” 贤妃不做声,卫王笑道:“你大概觉得寡人偏心眼儿,把之儿骄纵的不成样子了?” 贤妃在香池中,点燃一枚倒流香,几乎平静道:“在某种意义上,和亲的女儿都像一个悲哀的旧物,被全新的家庭过早的遗弃了,尽管她想要这个家庭知道自己高傲的遗弃了家庭,而不是作为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被扫地出门。” 卫王摇摇头道:“安之乍一看同别的孩子没什么两样,只是这个孩子,观水静而知潭深,知潭深而敢涉足,颇有胆气,与众不同,寡人总是想着,她的命道不是你我这样的常人能够左右的了的。” 贤妃心中卫王从来不是一个常人,今日听闻他把自己列为普通人,故而十分惊讶,卫王见她不能理会,便不加解释只好作罢。 卫王收了脸上的笑意,沉重道:“沙场上血流成河,哀鸿遍野,现如今兵临城下,内忧外患。怨不得朕,作为和亲的纽带,你……” 贤妃粲然一笑:“妾愿举身赴死。”说罢,盈盈下拜。 卫王起身刚要离去,想起什么又转身低沉道:“明日午时,寡人不送你了。” 贤妃脸上满是泪痕:“陛下运筹帷幄,妾无事交代,唯有儿女,望陛下好生照拂。”卫王迈步离去,忽被贤妃叫住,贤妃一字一句道:“妾,拜别陛下。” 说罢,端庄的叩了一个头,只有卫王的背影孤独的缓缓离去。 政治这两个字,会使爱情乏力,窒息,乃至消亡。虽则爱情可以冲破封建的束缚,但却无法改变截然不同的立场,像这样一场充满纠结于无奈的感情,无疑终将是以悲剧收场的。 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爱情太过无力,不堪一击,更是孤立无助。就像茫茫大海上的一叶孤舟,无依无靠,无处停泊,在船夫精疲力尽的时候,就是小船葬身大海的时候。 曾经所有的海誓山盟在现在看来,都要为政治二字让步。 夜里又下起了冷雨,为这个本就阴云笼罩的宫殿平添上了一抹悲伤的色彩。 晨起时,殿外青石地面上印染着些许水污,安之刚在铜镜前坐定,就看见茹兰神色慌张的快步走进来,还未等月桂霜华二人责怪她失礼,茹兰已伏在安之耳边低语,二人因见有事,又见安之脸上震惊和惊讶的神色,一时不敢多言。 原来是探听得了贤妃宫中之事,安之突然一挣,月桂不防将一只宫花掉在地上,便弯腰去捡。只见安之将案上物件一推,刹那间,一地狼藉,月桂唬了一跳,赶忙收拾。 安之一拍桌子怒道:“不许捡。” 众人见她真的动了气,不知如何是好。 “拿鞭子来。” 众人不解,安之叫道:“去!”霜华忙的取了来。 众人因不敢反驳,先是顺着她的脾气,安之并不理会众人,转身就走,茹兰忽然明白安之的意图,连忙追出去阻拦,四个人一面劝她不要冲动,一面跪下拦住去路,宫人见状也纷纷跟着跪在面前,安之见众人阻拦,直欲先走,要绕过众人去。 忽听墙外一阵跑步声,停止后,一人在院外高喊:“臣禁军卫尉章世奉旨护卫殿下。”众人闻声皆向门看去,因大门关着,只闻其声而已。 安之因愤愤的走到门前,吩咐门口二人让开。二人皆跪着阻拦。 安之见二人不动,举鞭就打,二人遂躲躲闪闪也不相让,安之救人心切,抬脚便踢,跑出大门,见一队兵士齐刷刷的半跪在面前,章世道:“属下奉卫王谕,公主午时后才可外出。” 安之冷笑一声,便要走,又被人墙阻拦,安之骂道:“滚开!”,挥手便是一记清脆的耳光,卫尉从未受过这样的侮辱,一时茫然,安之拔腿就跑,章世回过神来下令去追。 就这样一直跟到了贤妃宫里,章世又差人给卫王报信,不提。 却说贤妃穿着一身雪白的细纱留仙裙,白绸暗花衬底,高椎髻右侧斜插着两朵宫纱昙花,左侧带了两支金镶翡翠枫叶钗,祭祀用的金器打磨的光滑如新,在太阳下闪闪发光。 安之见门口有又把手的侍卫,满腔的火气直往头上冲。 一时间亦不管宫中礼法,抬脚踹开宫门,正面石台上铺垫明黄衬布,贤妃就端端正正的跪坐在上面,见安之手里拿着一只皮鞭,怒气冲冲的闯进来,顿时呆住了,四目相对,便落下泪来。 周围的人见安之杀气腾腾,眼里尽是血丝。都不敢上前。安之径直跑到贤妃身边,贤妃一把将安之揽在怀里。 安之并不想流泪,只是情绪愈发难忍,二人抱头痛哭。 午时即到,卫王的第二道旨意传来,众人将安之与贤妃强行拉开,安之的情绪已然崩溃,她像一只发疯的小兽,拼命的咆哮,嘶吼,挣揣。 众人就像在围捕一只孤独的小鹿,挣揣一阵,都无法摆脱。贤妃的颈子上系着一条白绫,安之忽然撕心裂肺的哀嚎一声,颓唐的跪在地上,众人皆以为她是要叩一个头最后诀别,便不再阻拦,露出一个空间。 安之猛然跳起,向另一个方向跑,撞开房门,案上那把威严无比的御赐宝剑还端端正正的摆着,安之已然红了眼,双手握住剑把便是向后一挣,只听噌啷一声,声音清冽高昂,果然是一把绝世好剑,锋利无比。 拿了剑转身向外去,侍卫皆不敢上前去夺,安之一面躲闪一面把剑刃挥向侍卫,就这样踱到贤妃身边,贤妃已然眼冒金星,双耳隆隆作响,安之挥剑将白绫刺啦一声划断。 贤妃伏在地上不住的咳嗽,呼吸困难,侍卫将二人团团围住。正在僵持之际,卫王驾到的通报声打破僵局,众人退到两侧,留出过道跪下恭迎卫王。 安之依旧持剑相向,丝毫不肯退让,卫王盯着安之,向前一步,安之立即挥剑示意他别过来,众人连忙护驾。 卫王低沉的命令道:“退下。” 卫王道:“想救你母亲?”安之道:“赐死对于君王来说没有难处,赦免却是对于权力最大的尊重。作为一个国家和一个家庭的统治者,您不该有所作为吗?”,只是恶狠狠地盯着卫王。 卫王一伸手,有侍卫奉上一把剑,卫王随手甩了两下活动手腕,只听见剑刃划破空气的嗖嗖声,“能赢寡人,寡人顺你的意思。” 安之冷笑道:“我手上是先皇御赐龙泉宝剑,挡我者死!” 卫王笑道:“说得好,你说的没错,这把剑是你的,可这天下是朕的,没你做主的分。” 说话间一把将安之手中的剑打落,一步越过抓住安之,安之一被抓住便脱了力。卫王的双手如两只铁钳般钳住安之,使她动弹不得,只能父王母妃的哭喊。 贤妃一面哭泣一面摇头,最终也没有办法,两个侍卫按着她的肩头将一杯鸩酒灌入她的喉咙,就在安之的注视下,贤妃吐出了几口殷红的血,挣扎一会就断了气,安之只觉得喉咙似乎被什么东西哽住,她双手捂着自己的喉咙,随着卫王一松手,她便瘫软在地上。 “太大胆,竟敢刺王杀驾,送她去太庙反省思过。” 死亡的气息使人作呕,自己身上的血味又重,天旋地转,头晕脑胀。耳边嗡嗡的响犹如围绕着黑压压一片的蜜蜂。 恍惚间听见卫王下旨,送安之进太庙跪着反省,没有任何反应之际,就被人驾着拖走了。 太庙中香烟缭绕,气味让人心神宁静。安之的一番大闹转移了众人的注意力,因安之的剑锋刺伤了十来个侍卫,贤妃宫中满地是血,很像集市上屠宰牛羊的画面。 安之心下一片凄凉,咬破手指挤出血来,用手沾着在地上写了一句“老天若不随人意,不会作天莫作天。” 原来众人接到的旨意是让安之跪到认错为止,安之执意跪着一言不发,连自己也不知什么时候晕了过去被抬到了戴姬宫中医治。 戴姬竟像照顾自己亲生女儿一样,任劳任怨彻夜不眠不休,直至安之痊愈。日子一天天过去,平淡乏味。无所事事的生活让安之陷入无穷尽痛苦和迷茫,命运似乎早已给出了答案,人要耐得住寂寞,痛苦是与生俱来的。 百玦新立的君王卢之晋原名卢郅晋,登基后,改郅为之,以表示自己身份与分封世族不同。一个月后,卫英穿戴着大红嫁衣登上马车,就这样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草草的步入婚姻,穿着御赐的凤冠霞帔灿若天人,卫英看见自己的父亲,那充满自豪的没有丝毫伤感的喜悦面孔以及庶母们脸上洋溢荣耀的神情。 “父王,我今日便走了,今后大抵是见不着了,有几句话想赠给父王。”卫英说完这话,便看见卫王脸上并不自然的伤感和略显虚伪的悲悯。 “你说吧。”说罢用他冷冰冰的手拉住卫英的手,卫英毫不掩饰地轻轻推开,道:“这也许是本宫最后一次称您为父王了,许多话您说的好着呢。可是,还得看做的事儿不是?我虽年纪小,可也痴活十几年,您怎么对我我都看在眼里,谁还能被几句话骗了不是?” 说罢,便转过身去,由仕女搀扶着上了车轿,留下卫王和众位妃嫔,僵住身子,脸上青一阵白一阵。 轿帘落下的一刻,卫英落泪了,她终于读懂了父亲脸上谜团似的笑容,他终于把自己心爱的安之留在身边,这位安之公主有着高贵的出身,绝佳的胆识以及端庄的仪态,最重要的她有一个曾经让卫王魂牵梦萦的高贵女子的母亲,即使斯人已经作古。 混混沌沌的坐在车里,车队行驶了第七天,经过一片草原的时候,车驾外传来大批马队的奔跑的隆隆声,和带着自然地野性的吼叫,卫英感到车子猛地一震,便听见车驾外类似于野兽般无状的肆虐笑声。 听见轿撵外的呼呼地叫喊声,刀剑砍杀的声响,肉体坠落地面发出沉闷的**声,沉重的脚步撞击地面交杂着迷乱的马蹄发出毫无节奏音韵的混乱声响。卫英心中一惊,仿佛是老人们传说的草原上抢婚的习俗。 不禁萌生一层厌恶感,感到鼻腔微微刺痒,草原上的腥膻的自然气息毫无隐晦的钻进的轿内,她僵硬着身子一时间不知何去何从,坐立不安。渐渐地刀剑划过皮肉的撕裂声和**声虚弱下来,她闻见了令人反胃的腥甜的血液的味道。卫英登时手脚发软变得死一般的冰冷。 呼的一声,一阵刺眼的毫无遮挡的阳光笔直的利箭射入微暗的轿撵,带来一阵刺鼻的膻肉气味。那是怎样一张令人胆战的丑陋面孔,宽阔肥大的五官有黝黑锃亮的浓密胡须紧紧裹着,他张开嘴,露出黄的发黑的牙齿。卫英听不懂他口中叽里咕噜的语言,只是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占有的欲望。 她几乎要落下泪,只见那穿着各种兽皮的壮汉登上车来,用粗壮的手臂把姜华拦腰抱起放在了自己的马背上。当他完成这一系列举动之后,周围的穿着兽皮的杀戮者,一齐发出排山倒海的欢呼声,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发自内心的实施抢掠后满意的神情和充满欲望的邪恶笑容。 卫英几乎是伏在马背上,她无法克制自己颤抖的身体和因为胆怯而无法发出声音的喉咙。恍惚中看见那领头的大胡子若隐若现的喉结上下蠕动,像猎狗吞咽骨头一样发出呼噜呼噜的低吼。 绿地泛着油光光的鲜亮色彩,一切又恢复平静,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只听见轻轻的风拂过传来轻轻地吟哦。大胡子从一从草中摘除一朵野花单手举着送到她面前,大胡子的手下围成一个圈,像是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集会,他们挥舞着如月牙板圆润的弯刀唱起了草原的旋律,那是一种满怀原始气息的婉转曲调,像是天籁传声。 卫英见他们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也不似先前般害怕了。就在大胡子铁锤似的手扶这狼皮马鞍正要上马是时候,他怔住了,像一只发现了野兽的狡猾兔子。一众手下一时间也安静下来。这时,卫英才听见急促的恰似地下神龙翻滚般隆隆的战马行军的声响。 只听一个眼尖的细长脸一声怪叫,大胡子便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距离不远的高地上直挺挺的竖起一杆气势磅礴的大旗,上书“百玦”二字,转瞬间如雨后春笋般一壁足有二三十面旗子便竖了起来。 旗下着装整齐的两国军队,迈着统一的脚步手持一丈长的吴戈几乎是在一瞬间做好了迎战的准备。 第四章 逢人且说三分话 大胡子拔出弯刀在油乎乎的袖子上擦拭一下,将先前沾染的鲜血抹净,翻身上马,对着身边的士兵叽里咕噜的讲了一通,粗犷的声线似公牛一般有力。 他的演说极具煽动力,在他的鼓舞下,手下士兵,如野狼般狂吠着冲杀上去。远处山坡上是训练有素的御林军,只见为首的剑锋一指,卫兵便如离弦的利箭般极具目的性的拨马应战。 卫英想趁乱乘马逃脱,然而那批桀骜不均的高头大马岂是她一个纤细女子能够左右的,那马前腿一跃,便将她摔在地上,朝着厮杀场奋蹄狂。 侧身伏在地上只觉得浑身疼痛,还未从前一场惨烈的厮杀中醒过神,便有经历一次更加正规化甚至是狂魔式的屠戮。 风吹过,带着阵阵温热的鲜血气味,卫英挣扎着站起来,将裙摆拉起来些,拼尽全力的奔跑,头上的累丝赤金九翅凤冠从鬓发脱落,两缕黝黑柔顺的乌发缺少固定的首饰也散了下来,只有扎辫子的坠银珠的蚕丝发带如舞动的柳枝,在披散的头发间轻轻摇摆。 夏车中跪坐观战的青年身穿黑色发绣回纹大氅,头戴白玉镶金丝乌纱高冠。 这位青年便是百玦王卢之晋,此时他正看到疲于奔命的卫英,便将马鞭一指,车架便由另一路御林军护卫着向她驶去。卫英穿着繁荣的霞帔,跑不快,只片刻便叫御林军拦住了。卫英本是向前跑,为了躲避忽然窜出来的战马,便往后一仰,站不稳摔在温润的草地上。 卫英努力的平复急促的呼吸,但是从未如此奔跑的她实在不胜劳累轻轻地咳嗽着。 卢之晋从踩着下车凳稳健的走到卫英身边,缓缓蹲了下来。 “你可是和亲的皇族?”这声音温和清晰。 卫英喘息着抬起头望着面前这位面容和善的俊朗男子,迷惘的点点头。 卢之晋伸出手撩过卫英脸颊上凌乱的碎发,有结下自己的雪绸披风,披在她身上。 “你试试有没有力气搂住寡人的脖子。” 卫英伸出颤抖无力的手,像是举着千斤重的物件,根本抬不起来。 百玦王卢之晋把卫英拦腰抱起,轻轻安慰道:“你可以先睡一会,醒来就好了。” 此时卫英依然失去了意识,头一偏便昏了过去。 直待黄昏时分姜华才悠悠醒来,置身一间温暖的华丽宫室中,身上盖的是雪色暗花云锦蚕丝被,床木散发着沉水香浓郁的香气,床帏轻薄丝滑,仿佛柔软的月光。 卫英感到身体格外沉重,竟连眼皮也抬不起来。 一名穿浅粉色襦裙的侍女装束的女子见卫英醒来,便俯下身轻轻询问:“主子,要不要吃点东西?” 卫英虚弱的蠕动嘴唇,半晌勉强组织起自己的思维,有气无力的挤出一句话:“这是百玦吗?” 几位侍女都围过来,相互望望笑道:“回主子,是百玦,陛下昨天回宫的时候交代奴婢等伺候主子,主子,奴婢是顺珍。” 又有一个体态略丰盈些的抢着说道:“奴婢是善贵。” 另外两个人分别是云竹,云英。片刻不到,便有一个年长些的中年侍女带着一众年轻姑娘迈着莲花碎步毕恭毕敬的跪在门外候着,原来是膳房送来了细粥酱菜和各色饼饵。 那中年妇女穿着蜜合色的襦裙,头上簪一只紫檀镶银云纹簪,耳边坠着玛瑙圆珠耳坠,像是个品级高些的仕女。 “司膳刘淑珍奉皇上旨意送来,细粥八样,酱菜十样,各色点心面果子十样,请主子示下。” 身后提着食盒的年轻侍女齐刷刷的跪着等候,虽是手中提着重物,却没有一丝杂乱。 顺珍笑道:“昨日主子受到惊吓,陛下特意吩咐准备安神汤,这会儿不如先进膳,也好吃药?” 卫英醒来后精神渐渐好转,便由顺珍扶着,披上一件湖蓝色褙子,坐在暖阁的蜜合色如意云纹的宋锦软榻上。 面前的一张红檀八仙雕花圆桌上被流水般已进入的送膳侍女摆满。卫英打量了桌上的摆件,这是一套哥窑冰裂纹瓷器,面前摆的是一个菡萏翠玉葵口碗,一双雕花翠玉筷子,一个雨过天晴釉的小筷搁,一个小小的青釉菊瓣纹盘,和一双镶银头象牙牡丹辟毒筷,两只筷子中间连着一根银质细链。 再看菜肴,虽说是清粥小菜,却各有风味,做工极其精细。单说一碟金玉菜心,选用泉水种出的食材,包去外皮,只留下最嫩的菜心,用泉水洗净,隔水,浸渍在陈皮、红果、鹿肉丁、五香豆腐干、冬笋、金华火腿丁等几十种食材熬制的酱料当中,香料和的黄泥密封在油纸包裹的坛子口。当菜心完全入味,便将坛子悬在深井中,吃时取出,口感鲜嫩爽脆,酱香浓郁,十分开胃。 虽是菜肴精致,卫英亦不敢多吃,只是草草的吃了几口便放下筷子。 吃了药,闭目养神,不知多久,只觉得肩头温暖,睁看眼睛,一张熟悉的面孔映入眼帘。 卫英忙起身行稽首大礼,卢之晋温暖的手搀起卫英柔声道:“寡人故意不叫通传,省了那些礼节,你我夫妻好好地说说话儿。” 卫英小心翼翼的低着头不敢回答。卢之晋忽然笑道:“你这小姑娘,寡人有那么可怕吗?” 卢之晋双手扶在卫英的肩头,一字一句道:“看着寡人。” 卫英怯懦的迎着卢之晋温存缱绻的目光,卢之晋双手捧着姜华的脸颊,使她的视线直面自己。 “看着寡人。” 卫英伸出双手,轻轻地搭在卢之晋清瘦的肩头,像是柔软的猫咪搭着主人的手。卢之晋笑了,像是看见一个稚嫩的孩童。 窗外淅淅沥沥的秋雨沙沙的敲打窗棂,院中挨着墙种植的金丝竹也顺着风雨哆嗦着优美的枝叶。在温热的暖阁内,卫英第一次端起了酒爵,看着爵中清澈如水却满含辛辣滋味的竹叶青,或许这便是爱情的滋味,它有着极强的诱惑力并且伴随新鲜与刺激。 卫英抿了一丁点,便蹙起柳眉,不再去碰它,卢之晋饶有兴味的凝视着卫英,仿佛一个年长的大哥照看年幼的妹妹。 “英,你想家么?” 微醺之际,卢之晋突然问道。卫英决绝的摇了摇头“除了百玦,妾,没有别的家。” 卢之晋像是听见顽童稚嫩的回答般,发出怜爱的笑声。“怎么会没有家呢?在卫国国,就是你长大的地方,就是你从前玩耍的地方。”卢之晋接过姜华端过来的一碗蜂蜜烤梨吃了解酒。 卫英垂下眼睑思量半晌,起身向卢之晋叩拜道:“请陛下恕罪,妾入百玦之际便与从前的生活完全断绝,陛下以为英儿年少,不谙世事,其实不然。卫英很清醒,从小看惯了世态炎凉,人间百态。妾佩服陛下,这辈子若非女子,也想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妾既然嫁到百玦,心心念念的应是陛下的所思所想,妾虽不能为陛下戎马疆场,却也能全心全意侍奉君王以报陛下厚待之恩惠。求陛下明鉴!” 说完一时心中委屈,落下泪来。 卢之晋听完这样一番慷慨陈词,心中一惊,他剑眉微蹙,半晌说不出话来。多年来一直以忍让自居的卢之晋平生第一次听到这样的令人感喟的言辞,更奇特的是这样一番话出自一个女子之口,一种别样的情愫在梁王心中蔓延:“这话,往后还是不要再说了,其实寡人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许多事只是表面光鲜罢了。” “妾知道陛下说的是昱忞侯把持朝政的事情,妾在卫国就为陛下鸣不平,权臣当道,陛下不如励精图治,除掉隐患,妾也愿永远在陛下身边,尽绵薄之力。” 卢之晋难以平复内心的颤抖,“此话当真?” 他单膝跪地与卫英面对面,心贴心,卫英终于勇敢的迎着卢之晋深沉沧桑的双目,一字一句的说道:“今生今世,从一而终。” 卢之晋流着眼泪笑道:“生死契阔,与子成说。” 卫王追封贤妃为王后,以表追思,并着人将贤妃葬入卫国王室陵园,主墓室加两个耳室占地面积绝不亚于一间小型宫殿,赏赐三棺两椁的诸侯之礼,许在棺椁中添加草木灰和水银,并以三合土将棺椁又封了一层,以求尸身不腐。赐黄肠题凑,以防有人图谋墓葬中的价值连城的随葬品。墓道口用飞来石抵住青石大门,墓葬顶端除去青砖以外用巨石一层,细沙一层,三合土一层,最后铺上普通泥土,以防盗墓贼。 这样的墓葬规格和大量随葬品在外人看来是卫王天恩,而安之看来不过是掩人耳目的小把戏,生前不好好爱护,死后即便白玉为棺金为椁,也不见得情深意切。 日复一日的坐在卧房门口的长廊上抚剑出神。 龙泉剑,周身透着一股刚强气概。如今真可谓虎落平阳,这样一把寒光凛凛的好剑竟会被普通刀剑一击落地,非是刀剑之过,乃是主人无能。 安之上次一通大闹惹怒了卫王,牵连了所有服侍的下人贬去做苦工,换来一批新人听用。绿竹听见安之喊人,便上前伺候。 安之忽然想起周边已无可信之人,原想吩咐些什么,话到嘴边,便有些迟疑,半晌道:“喝茶。”绿竹忙去屋中倒了热茶送来。 安之一面接了,一面暗自苦恼。放下茶杯,打扮的端庄温婉的去见戴姬。 戴姬梳着整齐大方的百合髻,戴着玫瑰形制的牌座和花树状缀叶枝干组成金步摇饰,耳边镂空金珠耳坠熠熠生辉,戴姬富态了些,有些珠圆玉润之美。 安之笑着请了安,按戴姬的吩咐落座。 安之道:“母妃安好,安之近日得了几件新奇样式的首饰,想着孝敬母妃,便带来送给母妃。” 戴姬粉面含笑,伸出两根如玉的手指轻轻捻起一颗龙眼大的镂空雕花玛瑙珠子,一面屏退左右道:“之儿,你不必如此,有什么事就讲吧。” 安之便做出难色道:“自从母妃去世,您待安之一直如同己出,安之无以为报。”话未尽善,安之望见戴姬面上洞明心底的微笑,便知道这话说的没趣儿,一时住了口,听戴姬说。 戴姬笑道:“之儿,知道我为什么待你好吗?” 安之不知为何有此一问,便不解道:“儿臣不知,请母妃赐教。” 戴姬笑道:“你母妃生了你,可却不如我了解你;你虽不是我的孩子,却比英儿更加像我。我一直在想,如果你我一心,定然做出一番成就。” 安之听得这几句暗自窃喜,这也是安之所思所想,于是做出聆听教诲之态道:“是母妃抬举儿臣。” 戴姬笑道:“抬举?呵,没人会主动抬举你,是你自己有胆气。” 戴姬放下珠子道:“说吧,到底要什么?”安之垂下眼睑,:“孩儿求母妃把原来菡熙阁伺候的人都调回来,现在孩儿出入上下皆是一副陌生面孔,实在多有不便,还请母妃成全。” 戴姬上下打量着安之道:“哦,我当什么难事,既然你开了口,那就都调回来吧。”安之心中一喜,连连称谢。 戴姬也狡黠娇嗔的笑道:“这些东西我就收下了。” “收下了什么?”大门口响起一阵洪亮的声音,卫王迈着轻快的脚步走进大殿,戴姬见他进来,便带着安之相迎。 “妾见过陛下。” “臣参见陛下。”安之话音淡淡的大有敷衍了事的意味,卫王听的颦颦蹙眉:“之儿,寡人是你的父亲。” 安之拱手道:“回我王,臣先为大卫子民,后为父亲之女,国事为重,家事为轻,改口称陛下是尽臣民之责。” 卫王知她为着贤妃的事心生怨恨,一时无法改变,气的面色发白,半晌说不出话。戴姬忙给安之使眼色,安之也假装没看见,微微撇过脸不看。不知是没人安慰的尴尬使自己学会了伪装,还是伪装的太久让别人忘却了你也需要安慰。有时候真想需要一句半句的安慰,可话到嘴边又变成了新一轮的伪装。 过了几日,戴姬果然调回了原先的宫人,月桂,霜华,茹兰几个面容憔悴,但精神尚可。据月桂说,芍蕊过去没有两天就被人给打死,悄悄扔出去了。 安之猛然想起芍蕊之前打趣璞雍公主一事,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不敢担保这两件事有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可以确信的是,祸从口出,一定是一个真理。 休息了半个月的宫人像一股新鲜的血液重新焕发着新鲜与活力,院子里的海棠花匆匆老去,花瓣如洁白的雪花在风中簌簌飘落,安之抽出宝剑对着树枝轻点一下,便是一阵浓郁的花雨,落在衣襟落在发间。 幻想着自己是一位浪漫的剑客,正在用剑术诠释如玉的华年,转身举剑,剑锋在棕红色的枝干上留下一道白印,又是一阵落英散落。 安之依然陶醉在自己脑海中的幻象之中,一面轻吟诗圣杜甫的名作 《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绛唇珠袖两寂寞,晚有弟子传芬芳。 临颍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 忽听得身后塔塔的响动,迅速转身,只见身后事一陌生的侍卫,面容生的丑陋,但衣冠整洁如新,却看面上两只如牛的大眼上稀疏的眉毛鼻子短而宽嘴巴厚实而阔大,来人道:“小人侍卫赵胜,参见公主。” 霜华远远看到一面斥责道:“越来越放肆,来人给我拖出去!”安之冷冷的盯着这个老而丑陋的家伙,月桂把安之护在身后斥责道:“好个放肆的东西。”一面叫侍卫托他出去。 那人却道:“小人见公主练剑,却不会使剑,一时糊涂,便上前来了。”安之令人松开他,一面礼遇道:“请教。”赵胜笑道:“小人虽不大通,却比许多人使得好些。” 安之沉静道:“请。” 只见赵胜于庭中空地上,三尺剑刃如波光涌动,赵胜的剑术的确不精,但众人并不懂,只觉得风声嚯嚯,赵胜也大汗淋漓,以为厉害。 赵胜一面挥舞手中宝剑一面念出安之未念完的下半首诗 与余问答既有以,感时抚事增惋伤。 先帝侍女八千人,公孙剑器初第一。 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倾动昏王室。 梨园弟子散如烟,女乐余姿映寒日。 金粟堆前木已拱,瞿唐石城草萧瑟。 玳筵急管曲复终,乐极哀来月东出。 老夫不知其所往,足茧荒山转愁疾。 安之因见他通文墨,又会剑术,便不再追究他轻薄僭越之罪,还令他每日教习剑术。 “茹兰,你可向往过爱情?”安之说时玉面微红,带有少女固有的羞涩。茹兰低声回到:“主子,此话不可宣之于众,若叫旁人听见了,会看轻了主子,白白败坏了主子清名。” 安之望了她一眼,心中虽是不悦,却也知道她说的不无道理:“那我告诉你,我生平最想要的两样东西:美满爱情和绝对权力。” 那些拥有着高贵血统的人是不愿将它说出口的,她们往往选择用丝绸团扇或手帕遮住脸娇羞的一笑,或是做出扭捏的姿态颔首,侧过脸去掩饰笑容。 月色溶溶,上有淡墨色的阴影,也许那便是桂花树,是千百年来吴刚执着的对象,这样淡泊的色彩恰似大师的泼墨的艺术画作,安之披着一身藕荷色蚕丝披风在庭院中静坐,院落幽暗,唯有那株金桂在悲伤地寂静中散发着浓郁的幽香,气人心脾。 安之有时常想,如果此人面容不生得如此丑陋,只怕会令自己倾心,时而会出现些许懵懂,但只要一看见他的面容,就会毫无心绪。 他与卫王的关系几乎僵化,一个是毕恭毕敬的臣子之心,一个是怒火中烧的高高在上的君主,在这种恶化关系催生的叛逆心理下,安之和赵胜的关系一步一步的贴近。 赵胜终于问道:“公主嫁我可好?” 安之心中一惊,萌生出对于生命旅程无尽的恐惧感,嘱咐赵胜千万不可泄露彼此关系,勉强应了。 安之不知道什么是所谓的爱情,如果这样就是爱情的滋味,那么爱情并不美好。 然而这世上的人三六九等,自己就不是出众的女子,又岂能盼望拥有一个容色倾城的丈夫?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激发出安之懵懂心灵中对于所谓情爱和婚姻的堕落情绪。 眼前的甜言蜜语融化了安之对于人生和权力的追求。是的,堕落是轻而易举的,不需要任何交代,她已然忘却自己**身份赋予自己的使命和注定了的前程。 赵胜能够给予她的低俗而无理的“爱”,不知算是一种对于权力的无穷欲望还是对于青春的强烈贪婪。它是丑陋而且浓烈的,像泥潭里生长出条条肮脏的根茎上丑恶污浊的花朵。 就在无知和懵懂中,安之放低了身段,就像一个普通女子一样追求者婚姻的过场。 赵胜日日写作情诗给安之,安之只觉得他文采平平,甚至还不如自己,却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言不由衷的说他写的好。赵胜愈发得意,也要安之写作诗词给他。 安之心中嫌恶,却一味想表现自己的才学,回了诗词。赵胜每每都说自己配不上安之,却常自比管仲乐毅,常常鼓吹自己想要纵横天下的豪言壮语。 可谓“海口比天高,胸中无大志,位卑如草介,自喻管鲍齐。”见安之并不制止自己这种胡言乱语式的志向,心中愈发认为自己是沙中明珠,稻中金粟。高傲之心一发不可收拾。 “主子,奴才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茹兰手中一个镂空梅花檀木圆托盘,托着一个梅子青釉的圆润的小汤碗,里面盛着冒着热气的安神汤,安之看着这样一个精巧的小碗不禁想起一句“梅子流酸泛青时”的句子来。 倚着沉香如意纹凭几歇息,靠墙的香几上搁的帝王绿翡翠云山香炉正燃着一枚金桂百合倒流香,百合安神,金桂芳香浓郁,香烟缭绕如云山迷雾,旖旎朦胧,甚是美观。 “有话,你就直说吧,我们两个人,不需要那么多顾忌。” 第五章 知人知面不知心 “那个教习剑法的师傅…是不能再留了,”茹兰试探着问道:“主子想想,我们宫里原就比其他宫里多出了许多事儿,现在戴姬主子虽然疼爱主子,却到底不是亲父母,也是有心无力的。我们也该自己注意一些才是啊。” 安之冷笑道:“不必开口,往这儿一站,我就知道你要说什么,“茹兰笑了笑,安之又道:”我的名声,似然是让宫里人疑心惯了的。什么笑里藏刀,什么天煞孤星,更有甚么亡国祸水,背地里谁说什么我不知道?原想着同宗同族,不跟他们计较罢了。”说着端起青釉小碗,用小银勺子喝汤。 茹兰叹了一声:“传出去,总还是不好听。” “不过是泄愤罢了,若真要闹起来,岂不是把我从根本上得罪了?” 安之原本和茹兰想的一样,只不过,多年的宫廷生活让她失去了相信别人的能力,自从芍蕊的事情一出,她便养成了心口不一的习惯。 赵胜确实不招人待见,一时想要摆脱,又担心事情败露;一时想要商谈解决,又担心不够彻底,一时想要赵胜死于非命,却不符合人性善念,想来置人于死地,并不是什么高尚的事。不仅愧对礼教,而且愧对良心?便暂且忍耐。 一日天气和暖,安之悄悄宣了几个侍卫在庭中练剑,安之便就这时练了一阵,想请卫尉指教,因为自古以来少有女子习武,卫尉祁唐之只当安之的随便玩玩,为让安之高兴,便恭维说安之有天赋,是青出于蓝。 事实上赵胜教的不好,他自己也是个半调子,安之只是习得几招花拳绣腿。 安之不喜祁唐之把自己和赵胜联系起来,但画蛇添足,恐他人见疑,也没有斥责。赵胜却不解情理道:“卫尉说的不对,不信请公主和我比试比试。” 祁唐之见他如此僭越连忙斥责,并向安之请罪。 安之心中恼火,却不动声色到:“卫尉请起。既然提出来了,不妨比试一次。” 卫尉不知安之心中所思所想,一面给赵胜使眼色,压低了声调:“多买几个破绽,让公主高兴。”赵胜不以为然,傲然无视了祁唐之的小动作。 众人让开空地,只见赵胜呀的一声挥剑便刺,安之抽身躲闪,赵胜毫不在意自己侍卫的身份,只是一味要赢,步步紧逼。 安之虽然用心练习一则时间短,二则没有他力气大,三则没遇上正经师傅,片刻便招架不住,把剑掉落在地,赵胜并不停手还是挥剑向安之刺去,安之向左一闪,赵胜的剑锋被安之头上玉笄的花饰勾住,他便向右一拉,羊脂白玉笄摔在地上,碎成几段。 众人唬了一跳,纷纷跪下求饶,只有赵胜一人嬉皮笑脸的半跪着道:“公主承让,还求公主海涵,别生气。” 安之被这样轻薄的举动吓了一跳,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只是转身就走,祁唐之以为赵胜得罪了公主,连连斥责并要他跪着直到公主饶恕。 谁知赵胜站起身把剑往祁唐之怀中一塞道:“那是你们的方式,我可不一样。” 祁唐之怒道:“殿下宽宏大量,不和你计较,你真以为教了几天剑术,就成了太傅?不掂量自己算什么东西? 月桂走上前对祁唐之道:“卫尉请回吧,殿下赏罚分明,你等无过失,殿下不会怪罪。”祁唐之双手抱拳道:“还请姑娘多多美言。”月桂笑道:“走好。” 却说安之晚间越想越生气,见架上托着龙泉宝剑,嚓啷一声抽出,对着面前一个金磁州窑白地墨菊梅瓶便挥手便是是一击,瓶子先是啪的一声缺了一块又随即坠落地面摔成碎片,瓶中原先插着的几根孔雀尾羽散落一地,折断了。 霜华茹兰两个,听见声响,忙进屋来查看。霜华拾掇着地上的碎片,茹兰见安之手中剑气逼人,一副怒不可遏的模样,便知她心中怒气难消,伸出双手,略挡着剑刃,一点点靠近,轻声道:“殿下,没什么事吧?” 安之见她花容失色,便做出平静的样子干净利落的收了剑“无事。”茹兰试探着问:“那现在是?”安之把剑递给她道,“铺床。” 茹兰缓缓地铺了床。安之沐浴后,穿了一件月白丝绸的寝衣,躺在床上,茹兰给卫安掖好被角,放下天青色的幔帐,只留了床对面的一对蜡烛。 晨起时,在镜前坐定茹兰为安之梳了个双平髻,在两侧插了两朵纱制栀子花,安之草草的用过早膳,预备写两个字,思来想去也不知写些什么,忽然想起先前看的那句“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便落了笔,又写了一句“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赵贼可杀也。” 安之诚然知道女子当以“妇德尚柔,含章贞吉。”自居。也知道是自己的不加阻止,无动于衷的态度导致自己面临这个尴尬的局面,但此时安之只是想要摆脱困境,只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厉害,即使成为别人议论的话柄,也在所不惜。 愤怒又一次充当了燃起莽撞和残忍之火的一支烧的最旺的干柴。时间约莫着合适了,安之见周围没人便低声问了自己一句:“都想好了吗?”仔细思量后没有不妥,便自己回答了一句“当然。”整理衣裙,便到戴姬宫中去了。 戴姬穿着一件的藕荷色襦裙套着紫红色镶大红绣牡丹花边的丝绸褙子。头上绾着朝云近香髻,并用几根样式简单的小金簪子固定,簪了一支镶红珠的金凤钗,在右侧缀以珠玉,一步一晃,摇曳生姿。腕上戴着一对掐丝银镯,腰上系着雕酒醉杨妃牡丹花样的翡翠宫绦。 为着和安公主和亲之功,卫王封戴姬为宸妃,册封之前,戴姬自然满面春光,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安之向戴姬请了安,坐定后,戴姬命宫人奉上新送来的新鲜荔枝,新鲜蜂蜜中保鲜的荔枝在清冽的泉水浸泡中洗净表面的蜂蜜,愈发的冰凉可口。 安之谢了恩,一面剥开一个双手奉给戴姬,戴姬接过又让安之尝尝。 安之因觉得直接求助十分唐突,便与戴姬聊起管教下人之法。 说着说着已然偏离了原来的话题,安之觉得气氛恰当便似心血来潮般问道:“若是两个人共同知道一个秘密,一个人怕另一个泄露出去,该怎么办么?” 戴姬笑道:“这有何难,只要两个人一向和睦就好了。” “如果不能呢?” 戴姬收敛起大半笑意道:“那个人是什么样的身份呢?” 安之觉察到戴姬在套自己的话,一时不敢回答,想来想去,只要戴姬不知发生了什么,让她知道是谁也无大碍。 便道:是一个下人,手脚有些不干净,偷了我的手帕,我因觉得这是管教不严,很不好意思说给母妃听,谁知他却变本加厉,我愈发管教不了,还求母妃做主。 戴姬冷笑一声道:“如此轻狂僭越,还留他做什么?” 安之望着戴姬不语,戴姬忽的说道:“人人都有秘密,我既认你作女儿,一来可以为你求个好出路,二来我也能借了你的力。这是我的秘密,已经对你和盘托出,然而我却不想问你的秘密,这既是为着尊重你,也是免得你起了防我之心。” 安之有些吃惊:“母妃怎么知道我编了故事?” 戴姬笑道:“偷东西的小贼,你当真的办不了么?还是想要借刀杀人,摆脱干系?” 安之的小心思被戴姬说的血腥不堪,不免有些局促,不知如何应答。 戴姬笑道:“其实你做的很对,你是姑娘家,不该插手这样的事,母妃处置他,就是向全宫里说了,宸妃疼你。” 安之低着头不好意思的一笑道:“谢母妃。” 戴姬笑道:“你早就起了杀人之心,只是没有万全之策是不是?”安之见戴姬全部猜中,便深吸一口气,诚恳道:“母妃教我。” 戴姬道:“你不动声色的回去,我自有道理。” 安之虽听见戴姬说不追再查自己的秘密,却不甚相信,这件事非比寻常,一旦暴漏,虽然不死,却会被当做小丑被人耻笑,唯恐事发,便暗自找了赵胜来。 安之道:“我已向母妃推荐了你,说你忠勇无比,母妃将信将疑的说,果真如此,必要重用。” 见赵胜面露得意之色,又接着说道:“如果母妃提拔你,你切不可说出你我之事,否则前功尽弃不说,你我都有大难。” 赵胜笑道:“夫人放心,胜若有朝一日当了将军,必然忘不了夫人之德。”赵胜笑时,五官更加扭曲丑陋。 安之道:“你可将我之书信尽数销毁,以免母妃查你的底细。”赵胜笑道:“可以,但得让胜一亲香泽。” 安之顺势向后退去,并无肌肤碰触。赵胜笑道:“诚意和在?”安之冷笑道:“既要诚意,大可不必攀附高位。” 赵胜虽不甘心,却回去老实的烧了书信。又见近几日无什么异常。殊不知,烧了书信的第三日,戴姬爪牙已掌握赵胜宫外家人底细,开始调查赵胜在宫内的交际言行。 一连七日,安之都没见戴姬有什举动,殊不知戴姬无声无息的准备完毕,此时的安之亦不知道自己多疑的一举,恰恰成了这场斗争的一步妙棋。 等来等去,只等得了一旨提拔赵胜做卫尉的上谕。赵胜得了官,未沉淀出稳重的言行反而加轻浮张狂,愈加放肆起来。 在赵胜升任卫尉的第七天,第二纸决定人命运的上谕,就在赵胜没有任何准备的前提下如索命的厉鬼般残忍的结束了赵胜如蚂蚁搬微贱的性命,赵胜至死也没能说出安之的秘密,在此之前,戴姬为防止赵胜反咬,已用一杯哑药酒取消了赵胜辩解的资格。 赵胜的死对于安之来讲不知是福还是祸,她既高兴自己刚摆脱了一个丑陋的牢笼,有惊恐自己又陷入了一个更加险恶的深渊。 戴姬的手段,犹如一个迷,就在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株连九族的消息又让人震惊得如同喝下一杯辛辣的烈酒,后怕的同时是有了对权力新的理解。 安之从未如此透彻的认识到,性命在绝对的权力面前是何等的卑贱何等的渺小。 这一刻,她突然想要握紧权力的双手,她要成为命运的决策者,而不要忍受命运的支配,她庆幸自己之前的片刻清醒,正是这原以为多疑的一举救了自己。 正如十几年后,戴姬临终前对安之说的:“你才是这起谋杀的始作俑者,你要背负人性的谴责是持久而永恒的。” 在宫廷中有太多的人转瞬即逝,这是见怪不怪的。赵胜的死亡并没有让安之产生恐惧,就像一个突然消失的角色。 消失是一件平常事,不论是暂时还是永远,都不可怕。没有亲眼见过凌迟的场景,单凭听说是没办法激起人的恐惧感受的。 以至于十年后,安之不止一次的感叹,如果当年亲眼见到行刑场景,或许自己会因为害怕死亡而不再做恶。 春去秋来,花谢花开,潮起潮落,云卷云舒,四季的辗转更替不仅倾诉着时间的幻灭,更像一把刻刀,无形之间雕琢出人性的多变。安之就在这样永恒不变的更替中,慢慢改变。 三年时光,可以改变人的容貌,亦能销蚀生命之始的初心。只有不断积累的经验和难以抹去的记忆如座右铭一般时时刻刻的警醒着自己。 此生不会再莽撞,此生不会再爱恋,一生有太多的不会,是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亲手给自己套上的枷锁,是对于生活更加理性的支配。 安之开始着手那些曾经没有耐心却不得不会做的事物──女工和抚琴,幸而平淡乏味而又残酷阴暗的生活迫使她在这样的境遇下必须保持执著不改的心以及沉静自持的魂灵。 就在孝期的第三年夏末,安之的圣旨如大赦令般召回了边关吃苦的太子卫德功,德功二字取自儒家学说的“三不朽”前两个字。 《左传》谓:“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然而卫王认为说得多不如做得多,只取了立德,立功,为太子命名。 秋是安之最爱的时节,若说满园的凄凉,莫若说满园的舒适,安之最喜在这样的景致里,取一软垫,席地跪坐,以菊英桂蕊置于水中浣手,在面前桌上驾着琴或筝拨弹一曲《广陵止息》,饮一杯铁观音,心情是何等的畅快。 屈子《离骚》中“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之句,安之很是喜欢,安之既向往着流亡山水之乐亦不愿割舍眼前用权力换来的片刻欢愉,正如她偷偷读到的黄巢《题菊花》中“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般对于权力的渴望,驱使着自己安逸的生活。 一日安之正于庭中用一架秦筝弹奏唐代张若虚的名作《春江花月夜》之时,忽见的萧墙边上站着一个衣冠楚楚的年轻人,他生得浓眉星目,目光炯炯有神,鼻子挺直,肤色微黄,是于边关常年风吹日晒所造成的。 第六章 为谁辛苦为谁甜 安之停住手,就这样彼此微笑着静静的对望了片刻,一痕泪水不经意的划过面颊,安之忙的去擦,却再也止不住。起身便向面前的素衣青年俯身拜去,少年急忙伸手去扶。 太子,久违的太子。三年前的年初至端午,五个月的殷切期盼,以及事发后,无穷的怨恨,就在兄妹二人相逢的片刻相视之间化为乌有。这样的对视无比漫长,如同青铜芙蓉烛台上某某垂泪的红烛无声流淌。 安之忽然觉得自己刹那间衰老了许多,从一个有着诸多梦想的少女变成了迷茫困窘的老人,那些曾经义怀激烈的豪言壮语一时间也显得乏力而可笑,那些引以为骄傲的功利心,就在这寂寥中失去了棱角。。 德功一面用自己的帕子拭去安之脸上的泪水,一面轻声安慰。兄妹二人在庭中石阶平台上跪坐。 二人桌上各自摆着一碟海棠果子馅儿小圆糕饼,一碟桂花绿豆糕,加了蜜腌桂花的贡白菊花茶以及新鲜葡萄,柿子,红橘子等果品。 院中摆着各色时令菊花,两株木槿也开了,花朵大而迷人。一丛洁白的凤尾兰,吊着簇拥着的朵朵铃铛似的花朵儿,大而宽的翠绿叶子围着花儿直挺的支着好似一个个浑然天成的碧玉花盆。 德功笑道:“几年不见,妹妹志趣与先前不同,更加雅致了。”安之笑道:“非也,非也,只是在求一个淡泊平实的生活。”德功饮了一口茶道:“何为安逸?” 安之屏退左右道:“环顾四周,此为我之安逸也。兄长此次回京,不必再回边陲蛮荒之地,此为君之安逸也。”德功苦笑道:“恐怕只是一厢情愿,据我所料,不出三月,父王就会让我回去。” 安之默然道:“当然,太子大可回去,不知期年以后,还就太子位否?” 德功一惊:“怎么?”安之道:“恐怕陛下心中早已另有其人” 德功并不惊讶,仿佛早就知晓一般,平和道:“莫非父王已起了废黜之心?”安之用一双雕花银筷夹起一块海棠糕,道:“我想是的,陛下到现在都没有接见哥哥,恐怕……” 见德功仍在思量,安之又接着说道:“我曾经听见陛下对戴母妃说过,为君者当有全能之才,进可攻退可守,既要杀伐决断,又可委曲求全,含金玉而不漏,濯清涟而不妖。” 德功道:“妹妹认为我不适合做君王?”安之浅浅一笑,“哥哥听错了,这话可不是我说的。” 德功轻声试探道:“妹妹此话当真?”安之重新整理思路道:“应该错不了。”德功不以为然道:“妹妹吓我。” 安之饮了一口茶,俏皮的望着太子道:“果真应验,请以千金酬。” 德功道:“我这就去见父王。”说罢起身要走。“哥哥留步。”安之阻拦道。太子转过身来,“怎么,难道你觉得不妥?”安之端着茶杯笑道:“自然不妥。” 德功回身坐下,“妹妹,救我。”安之笑道:“岂敢,我只是觉得,太子刚刚回京,就表明心迹不想回去,实在太做作。” 说罢,端着茶杯饮了一口,“请问太子打算如何向陛下说明呢?”太子蹙眉道:“自然是替父王分忧。”安之一笑,心说果然如此,把书读死了就是这个样子。 “对极了,可是还不够”太子思量道:“守在母妃灵前,替父王陪着母亲。”安之垂下眼睑, “太子你忘了,谁才是真正的刽子手。”安之的语气突然没有任何情感色彩,德功忽然明白安之积压在心底里的怨怒,便轻轻说道:“是吕国,母妃是和亲的公主,吕国攻卫,父王杀死和亲公主一是向天下宣布卫吕两国姻亲关系的破裂,二来是向大卫的将士们表明了回应以战争的决心,这是自古以来不变的定律,这有什么错么?” 安之静静地听着,她知道太子一句也没有说错,德功见她不反驳继续说道:“我们两个,不仅是母妃的孩子更是父王的孩子,这一层关系,是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但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事实,这是永恒不变的。” 安之一言不发,她是丝毫没有否认的,但有些事情就是说时容易做时难。安之急于转变谈论的话题,便笑道:“我都明白的,还是说你的事。” 德功道:“我算是看出来了,经历一番变故,妹妹心思沉稳了不少,快赶上管仲乐毅了。”安之道:“千万别这样说,折死我了。我嘛,只是希望能够活的长久一点,安逸一点,别的就没什么了。” 德功拱手笑道:“妹妹若是个男子,必做得太子之位,我早该让贤了。”安之淡淡笑道:“我正有些想法请教,哥哥再闹,我便不说了。”德功笑道:“请妹妹赐教。” “太子回去后,应勤于朝政,既要有自己的见解,又不可讲得太多,勤于向陛下请教,做出虚心谦恭之态。哥哥思念母妃要让陛下知晓,又要理解陛下,就像哥哥刚才那样。再者不要纠集党羽以谋私利,对贺璋等老臣应道勤于拉拢。” 太子一面喝茶一面细听,插言道:“对极了,还需接济穷苦百姓,还需勤俭自持,如何?”卫安之赞许道:“然也,只要你做过,陛下一定会知道。” 安之收敛了笑容道:“另外还有一样。兄长需要拜见一个人,此人在宫中如日中天,现无东宫皇后,此人独大。” 太子试探道:“宸妃?” “正是。” 德功搁下茶杯,不以为然道:“妹妹读了许多圣贤书,却不能摆脱明争暗斗的生活,不行圣人之德,读书还有什么趣味呢?” 安之垂下眼睑道:“说句不敬的话,从古至今又有那位圣人当了皇帝呢?”德功一时语塞,安之趁机道:“即使不依附,也不能得罪她。”德功轻蔑的笑道:“得罪?一个是东宫太子,一个是后宫嫔妃,何处得罪?” 安之见他说不通,便低声道:“哥哥可听说了前一阵宫里处死了一个卫尉?”德功道:“这有什么奇怪?” 安之道:“九族之内,尽皆处死。”德功仍然不起丝毫兴趣只是随便一答:“这到怪了,难道说他得罪了戴姬。” 安之点了点头道:“那人原是个侍卫,戴姬先求皇上升了他的官职,没多久又将他处死。” 德功摇摇头道:“多此一举。” 安之笑道:“是么?处死侍卫的确容易,然而戴姬却先奖赏他。为什么?”德功不想听只是应付的问了一句。安之道:“凶手想要把自己放在道德的顶端,于是,欲先取之,必先予之。” 德功无奈的干笑了一声:“看来孔圣人没有说错。” 安之又接着试探道:“你知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德功抬起头凝视着安之愈发浑浊而神秘的面孔,一言不发。 “凌迟。” 却说德功听见安之所说依附宸妃,便心生不悦,又不肯拂了妹妹的面子,只是推辞说再考虑,安之见状,便知道他不肯轻易借助枕边风。 有许多时候,男子会拒绝一些必须要做的事,即使他们知道接受是化解危机的琼浆玉液,但在他们的眼里,尊严往往更重要,借助与枕边风的力量是可耻的。 这一点德功与安之恰恰相反,安之是非常善于顺应时事而改变自己的,就像一泓清水,无论被放在任何形状的器皿里都能够完美的融合。 安之道:“在太子眼中,有什么事比王位更重要?”德功道:“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我不愿意像李建成和李元吉一样。为了争夺地位依附于伊尹二妃,最终呢?还不是成了太宗登基的最后一块奠基石?” 安之颔首笑道:“那么,汉武帝呢?是不是够辉煌够荣耀呢?他为什么要娶陈阿娇呢?高欢呢?他为什么要娶娄昭君呢?”太 子知道这两个例子都能证明女性的力量有时非同小可,但二十几年来亲眼所见父亲的杀伐决断独断专行,不断兴盛富庶并稳定的卫国证明了男人的力量能筑起雄壮巍峨的高山,能填平广阔无垠的大海。 他握着杯子,坚定道:“我靠我自己的努力而成就,不愿枕边风的功效而催生,我见宸妃,就像尊敬自己长辈一样尊敬,但绝不会为了帝位而强颜欢笑。你想想,如果宸妃再有一个男孩子,这是随时都有可能的,那时她会怎么做?继续帮助我?还是反过来害我?” 安之笑盈盈的望着他,“那是以后的事,现在我不管。”安之叹了一声道:“如哥哥实在不愿意就让我来代劳吧。” 西风如一把有力的浮尘,振得衣袖如鸿雁翅膀一样,奋进着执着的气息。 宫廷生活虽然金奴银婢,珍馐美食,却像一条巨大的铁鞭,无情地抽打着不肯争相前行的人,落后者,被铁鞭无情的抽打,直至化为齑粉随风逝去,不留一丝痕迹。 金风送爽,吹得人心情舒畅精神振奋,德功随着风声吟了一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安之把桌上的点心碟子都挪到右边。 留着左边桌子一片空白,用食指蘸着杯中残茶写了两句诗,德功凑过来看只见她写的是黄巢所做的《题菊花》: 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 德功心中一惊,刚刚知晓妹妹的野心,德功有些透不过气来,他只是摇了摇头,用手帕讲桌上的水擦净重新写了两句: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安之看着桌上这两行字,心下一片悲哀,自己对于哥哥仕途上原有的期望在一瞬间,如同被擦拭的茶水蒸发在乌黑的桌面上,是的,卫王是强悍的,在这样一个强悍父亲无限威严的震慑下,太子除了服从和忠君之外什么也没有学会。 卫王不容置疑的掌控过早地销蚀了太子在政治上应有的骄傲和锐气,使他不再具有远大和宏伟的追求,也永远丧失了表现的能力。 想来有这两句诗,哥哥的一生,注定是与卫国的荣辱与兴衰紧密相连,德功终将为了卫国而灭亡,真乃“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像农夫一样憨厚老实的哥哥用青春向他的父亲奉献了所有的忠诚。 第七章 人世死前惟有别 德功终于得偿所愿留在繁华而舒适的王城,冬日的脚步轻盈而又厚重,缓缓降落,雪花的精英和纯洁给这个原本沉重苍老的宫里带来无限的快乐,然而积少成多的快乐,汇成了人们无限的焦虑。 刚一入冬,宫里增多了几十批扫雪的宫人,他们面对着宫墙,用细竹枝扎的扫帚一下一下的把原本洁白厚实的雪地毯,撕扯成一团一缕的丑陋的旧绒线。 处死赵胜后,安之再拿起剑,竟然产生了抵触的情绪,并非是不爱剑术,而是赵胜带给她的阴影厚重而恶心,而且无处不在。再读到杜甫的诗篇时,不自觉地就会想起《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接连就会想起赵胜那令人厌恶的嘴脸和他说过的令人鄙夷的甜言蜜语,顿时便不想练习。 又想起自己曾经放低身段和他相处的时光,一度令她不堪回首,对于情感强烈的排斥是安之陷入无知与困顿,在困苦最深层的沼泽里沦陷着安之少女时期对与认同的渴望,以及她本应纯真和谐的青春。 安之的一直央告,太子烦的无可奈何,只得又给安之偷偷拿了几卷兵书敷衍搪塞。一来二去,安之的剑术终未习成,只是指东打西,因势利导的本事更加见长。 当房檐上的积雪一滴一滴的消融,柳条也爆出了嫩芽,春日渐渐来了,如一个轻柔的女子,披着薄如蝉翼的细纱,在微凉的晓风中舒展蓬松的乌发。人们常说春天是爱情的季节,这个曾经信以为真的传说在如今听来却是细细的晦涩。 戴姬一日叫了安之前去说话。在戴姬重新装潢的宫殿里,安之听着戴姬讲起英儿来信中所说的美满的爱情。 百玦王年轻,生的英俊,对英儿更是爱如珍宝。 英儿用满心的喜悦和爱慕书写和他对于自己丈夫的信赖,以及对自己婚姻的满足。 戴姬笑道:“尧让之妻前日进宫来见我,托我转交给你一些礼物。”安之诧异道:“所为何事呢?”戴姬笑道:“你看看。”一面令人送上了几个墨绿色锦缎的小盒子,轻轻一个打开象牙别。 里面是一块雕琢着莲花图案的玉佩,串着几颗青灰色掺些墨绿的贺兰石圆珠,下坠着碧玉平安扣的红色流苏。安之正凝视着玉佩,戴姬笑吟吟的打开另一只盒子,粉红色衬布中静静地卧着一对婉若凝脂的玉镯。 戴姬道:“怎么样,可还喜欢?”安之依旧凝视着盒子里的东西,没有回应。戴姬笑着合上盖子道:“意下如何?”玉镯玉佩都是定亲的信物,男子送女子这些便代表着有意提亲。 安之低着头半晌道:“安之,孝期未满。”“自然。”戴姬打断道:“孝期满了以后再行嫁娶之礼。” 安之自知此事容不得她考虑,如要活命,除了答应没有别的选择,便端正道:“母妃觉得合适,我自当从命。” 戴姬笑道:“放心,尧荣公子容貌俊秀,性情温良,将来子承父业,这可不乏是一个好的归宿。” 安之听到戴姬说容貌俊秀一词,心底不禁刮起一阵旋风,赵胜丑陋不堪的面孔又一次浮现在眼前,安之第一次深刻的感到恐惧,一种对于情爱和婚配的排斥重重的压在她的心头。 刚走出门口,一阵刺眼明媚的春光晃得人睁不开眼。 安之感到头晕,双手也在发麻。 一个令自己害怕的题目再一次沉重的击打着安之对于生活仅存的依恋,究竟是要在一潭碧绿的死水中渐渐枯死,还是到外面去尝试在新的天空下行走?究竟是在自己对于婚姻的惶恐中迷失自己,还是逃脱桎梏寻找新的生活? 安之在颤抖中思量着这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一夜未眠的她终究没能决定,第二日晨起梳妆时,只见双眼下隐隐的泛着青色。 婚姻,正如深沉而又令人恐惧的龙海,表面平静,安详,然而却无法探知它的内心,一旦掀起巨浪,就会将人永远埋葬。大业两个字却像一座百丈高山,沉重的压在安之心头,横在幸福的面前,使快乐逐渐褪色,进而远去。黑暗呵,无情呵,人心中的善良与美丽呵,在交替演绎着,某一个时代,某一类人的真实心理,和那惴惴不安的灵魂…… 命运的赌局模棱两可,安之不知如何下注,何为进,何为退?时间与空间永恒相对的,它永远不会结束,正如它从未开始。正如庄子所指出的那样“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 写了两张纸条,一为守,一为离。揉成两个纸团,闭着眼挑了一个,竟然是个“守”字。安之望着皱巴巴的纸,届时撕碎了,转而将另一张展开拿在手里。 留下,是天给的选择,离去,才是自己的选择,选择了就不再改变了。 这场婚事来得急,预备在新年之前办了,免得拖延到年后。端午一过,赶制嫁衣的匠人带着皮尺,红绳,一面测量,一面说着吉利话。安之全没听进去,她只是一门心思的盘算如何弄到证明身份通关文牒,以及离宫后的逃跑方式。 安之对月桂淡淡的说道:“你去见太子,告诉他我有时与他商量,请他抽空来一趟。” 不到半个时辰月桂回来回话说太子午后即来。 安之打开自己的楸木首饰匣子,里面成了不少的珠宝,卫安捻起一串赤玉珠子手钏,颜色温和水润,这颜色如初升的日头美丽的红晕,散发着暖融融的温存。最下一层,收着尧荣的信物-----芙蕖玉佩。 为了准备它,尧荣着实费了一番心思。即使安之并不爱他,但就他的一番好意,实在令人感动。 安之不忍让他颜面扫地,不肯为了自己的私心,让一个好人受到伤害,即使尧荣是个杀人如麻的跋扈将军,只要他肯对安之表达善意,安之就没有资格说他是一个坏人。 尧荣并不爱安之,只是在听从父母之命的基础上生出几分对于婚姻的向往,以及自己即将为人夫君的欢喜。他不了解安之,他所有的用心只是因为他认为安之即将是他的妻子,而丈夫的职责就是疼爱自己的妻子。 望着玉佩,安之不禁有些动摇,自己只是一个女子,既是是男子又能有怎样的作为呢?想到这里,安之的眼前再次浮现赵胜丑陋的面孔,一袭寒意安之打了一个寒颤。是堕落,安之放下玉佩,这次一定要驳了尧荣的好意。 安之就是安之,不肯再一次的放低身段去对待男子。世上只有两种人,男人和女子,谁能比谁高贵些?谁又应该靠谁的情爱而过日子?谁又是非得少了谁不可?婚姻,爱情,这两样虽然有无数痴男怨女所渴求,但这不是安之所需要的,也是安之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 霜华轻轻地走到安之身后道:“殿下,太子驾到。”安之合上首饰匣子,放回原处。道:“请进来,我这就来。” 太子华衣高冠,满面春风的快步走进来。还未站定先抱拳笑道:“妹妹,我又来聆听教诲了。” 安之也笑道:“哥哥玩笑,快请坐。” 太子端跪坐在安之对面的乳黄丝绸软席上,茹兰上了茶的当儿,与太子对视一眼,便匆匆告退。安之看在眼里,即使知道茹兰这份心意已经暗藏多年,因一直不愿放了茹兰去,并不点破,只当做没看见。 太子端起面前的雨过天青釉的芙蓉花盖碗,峨眉雪芽口感甘甜香醇。便将两首诗中截了两句并在一起念道:“雨过天青云破处,雪芽近自峨眉得。” 安之端起自己用了几年的白玉茶杯,轻轻念道:“不羡黄金罍,不羡白玉杯,不羡朝入省,不羡暮登台,千羡万羡西江水,曾向竟陵城下来。” 太子笑道:“你到变得快,前几日还要建功立业,近来又想着归隐山原?这倒不失为一个好去处,可喜可贺。” 安之笑道:“既是有心,也无能为力。”太子以为安之说的是下嫁一事,便也不好说什么。 安之见太子不做声便屏退左右,太子不解,安之整理衣襟行跪拜大礼,太子唬了一跳,连忙去扶。 安之坚持不肯起来,太子急迫道:“妹妹,你这是做什么,快快起来。” 安之道:“请哥哥先答应。” 太子为让她起来便连说答应。安之依旧跪着正色道:“请长兄救我。” 太子心中纳罕:“什么?” 安之道:“陛下必要杀我。” 太子惊讶道:“所为何事?” 安之道:“逃婚废礼。” 太子向来崇尚书礼,一听到这样的言语气的脸色发白,怒道:“你!你白白念了一肚子圣贤书,想的却是这样的荒唐事。我不管!”说着就要往外走,安之和太子从小和睦,从未起过争执,太子这样反应随时意料之中却让安之面子上挂不住。 安之面上难堪,心里又急,便落下泪来。她一把扯住太子的衣襟哭诉道:“哥哥不要生气,还求听我一言。” 太子虽然生气,却也是疼爱妹妹的,只是停住脚步,听她倾诉。安之道:“这场婚姻,在别人看来风光无限,殊不知,我心底里是害怕的,这些天来,想到这件事,没有一日安眠,就当哥哥可怜妹妹。” 话未说完,太子便反驳道:“奇怪,你不喜欢就不要答应,这会儿木已成舟,你又不愿意了,也太晚了点吧。” 安之的声音有些哽咽,啜泣了一会缓缓说道:“哥哥怪我,我不敢反驳,只是求哥哥想想,这事来的突然,容不得我不反对,我若是驳了戴姬的面子,坏了她的大计,你我兄妹早就被她捻了错处发落道不知何处,哪还能有今天。我真的害怕了,一想到婚姻,我害怕的几乎发疯,要是不同意,得罪了戴姬的日子更不好过,这样的活着好累,我怕最后,我会像母妃一样悲哀的死去。” 太子这会儿心如刀绞,转过身来扶她,安之起来时双膝酸软,满脸泪痕。太子从没见过妹妹如此可怜的样子。于心不落忍,左右为难。 安之见太子开始动摇,继续说道:“按说,我早就走了,只是一想到哥哥孤身一人,良心不许我这样做。”太子的目光渐渐温和,犹如暴风雪后一丝温暖的阳光。太子怔怔的看着安之,似乎在检讨自己的内心。 半晌,太子缓缓说道:“你打算什么时候走?”,诚然,这并不代表太子赞同了安之的作为,只是出于对世界上唯一亲人的溺爱与怜惜。太子的目光轻轻闪烁,犹如粼粼的波光,安之从未见过如此柔情似水的神色,就在许多年后,安之感受到了爱情的魅力之后才认识到,这目光的真正来源。 安之艰难的面对着太子俊秀的面孔,“就在婚礼当日。正好在陵君回来之后,有陵君在,陛下和宸妃不敢对哥哥轻举妄动。往后,他会继续辅助哥哥。” 太子站起身,宽大的衣袖犹如一副沉重的躯壳,套在他清瘦的身躯上,使他的背影显得异常落寞。 他背对着安之抬起头叹了一声,声音微微颤抖:“我会替你打点好,你可以走,你休息吧,你放心。” 安之听见他强忍呜咽的声音,知道在那一刻太子也流泪了。安之望着他的身影犹如冬日黄昏中麦田里残存的庄稼细枝,独自在朔风中无力的承受摧残。 安之心中酸楚,眼泪再也止不住,她用尽全身气力叫了一声:“哥。” 太子的脚步略止了一步,他没有回头,只是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一般步履蹒跚的消失在傍晚昏黄的光影之中。 安之追了几步到殿门口,倚着朱漆檀木如巨人般的门框,像一个迷失归途的**呜呜咽咽的哭泣。 第八章 万绪千条拂落晖 宫人们都以为太子与安之吵了架,一时不敢去劝,茹兰屏退众人,自己轻轻的扶过安之,她一言不发,只是轻轻擦拭安之脸上的泪水,安静的像润湿春泥的一滴雨露,无言的表达自己的全部情感。 安之拉着茹兰的手,那是一双世间最杰出的作品,细腻,雅致,柔软,温存。往常安之是不愿意这样拉着她的手,因为与她的手相比,安之的手似乎是一双男儿的手,除了同样细腻的皮肤。 茹兰的眼睛清澈闪亮,好似正在流动的闪烁着盈盈波光恬静的湖水。安之凝视着茹兰友善而美丽的目光问道:“姐姐,你愿意永远跟着我么?” 茹兰垂下眼睑,思量了片刻道:“我会永远照顾殿下的。”安之无视茹兰面上流露出的几许不情愿和无奈,她的语气忽然变得沉稳,“那好,你永远不能离开我的视线,除非得到我的同意。” 茹兰若有所思,但还是坚决的回答道:“诺。” 安之知道茹兰正在考虑太子,为着茹兰对太子的情谊,安之打算带着茹兰走,一则为太子留着人,二则自己实在喜欢与茹兰相处。 安之对待茹兰的感情实在令人捉摸不透,甚至有时安之觉得自己如果是男子,一定会陷入对茹兰的爱情无法自拔,她的确富有魅力,就像一株清丽的夜合欢。 在卫国的时间越来越短。大事当前,安之不敢怠慢,一日一日的细细准备,尧荣的聘礼共计三十六种已经再后堂的箱柜中搁置数十日。安之决定把自己首饰装几样必要时可以用来换钱,便准备了一个小小的青缎面盒。只装了玛瑙蜜蜡手钏拿了两串,青金珠串一串以及青金镶赤金镂空边的平安扣一只,又拿了一条洁白如月的昆仑玉蝉坠子用一块青段子包好缝住。 最后一样拿了尧荣送的玉佩,系在身上。 安之只是为着提醒自己念着尧让一段好处,将来不要忘恩负义。众人见安之见天系着它,只当是安之在人前炫耀自己的幸福,纷纷称赞玉佩的精美以及尧荣的用心。 离着婚期还有十日的当口,太子亲自送来了通关文牒及官府签发的关传。太子却心事重重的半晌才开口:“为兄还有事情相托。”安之把文牒放在案上,听太子细说。 太子面露难色:“为兄有一个友人,妹妹可否与她结伴同行?妹妹出门在外也需要人照顾。” 安之颔首微笑道:“兄长嘱托,岂敢不从,我会带好茹兰姐姐,哥哥放心。” 太子听了这话,满是小小计谋被识破的无奈笑容。“我还以为这是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呢。”安之笑道:“它是秘密,从我离开的那一刻,直到我把她交还给你为止。”太子心中感喟,微微抿住双唇,低着头不语,安之只是微笑着望着他。 殿内燃上了红烛,照的长信宫灯和一盏朱雀灯的黄铜面上泛着闪烁的光泽。 太子道:“你一旦脱身就到尧府东南方向的‘福孔皆’酒肆寻一侠士名唤‘豫游’,此人会保护你的安全,他可以解决你的一切难处。” 安之笑道:“我若缺少钱财,他如何寻得?”太子压低声音道:“他手中掌握各国为我所用的死士共计几千之众,你若缺钱,他如何不得?” 安之不由得睁大了双眼,一贯被人轻视的无能之辈,其实分为两种,一种是真的无能,第二种,是真的经历过大风大浪,能够洞察世事,表面上却还假装无知无能。这样的人之所以愿意装傻,无非是因为他们不愿意计较。 在最最为难的时刻,太子用自己不为人知的全部家底为自己的妹妹铺好了一世安康的道路,而妹妹却还傻傻的以为自己已经了解了太子。 安之不禁怀疑起太子留在王城的事情是否真的因为自己出了一份力。安之由衷地钦佩太子,然而又担心能力隐藏的太深往往会被人当做无能,因为世上的人多是相信眼睛耳朵而忽略了用心。 太子道:“另外,我会把我的衣服发冠送两套出去,以备不时之需,你们两个只要逃出去见到豫游就好,旁的事情一概不用管,这关传和文牒只是拿给你看看,我会差人送到豫游手中。” 安之得知太子的谋划后,心中只有震撼。自己即将做这样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哥哥即使不赞同,为着兄妹的情分,他也愿意以身犯险,安之第一次感受到亲情所迸发出的强大力量和不竭的勇气。 七月初七,王都閟城热闹非凡,从王宫到尧府新建的公主楼一路黄土垫道,净水泼街,提前一月便将此路封锁只待此日,道路两侧的房屋飞檐上一律挂了宫廷专用大红色宫纱双喜字喜庆宫灯道路两旁遮蔽民宅的大红云锦绵延数里,如连绵的如血晚霞,正合了十里红妆的民俗。 安之在夜里便的将太子送来的一件白色缎面襜褕拿出,本打算贴身穿着,转念一想,寅时便有侍女服侍更衣,必然查出,一旦暴漏,再想逃走就是难上加难,便自行将衣服藏在床下,未曾穿着。 整个计划以不至于全盘打乱,安之原想通知太子,却没有时间容他二人相商,安之便就把心一横,要舍命一赌。 寅时刚到,月桂和霜华二人便领着一干宫人前来替安之梳妆。安之以玫瑰澡豆洁面后,霜华将手中姜华玉雕莲花小盒中的太真红玉膏替安之敷面。月桂取了一个小小的梅子青釉的青瓜胭脂盒,中间是色若血玉的红蓝花胭脂。 开了脸的安之有生以来头一回郑重其事的审视自己的相貌,五官端正,略显棱角。修过额角鬓角的脸庞再施以粉黛,也显得清秀英气。 将乌发散开,用抿子蘸着刨花水细细梳理,理顺后绾了圆髻,以两根寸把来长的赤金雕花簪稍作固定,用大红色在眉心点了一朵海棠花钿,大致梳妆完毕的时候戴姬带着灿烂的笑靥,甜如蜜糖,宛若一直盛开的牡丹。 安之暗自想到“往后的王宫就是她一人的天下了。”,一面向戴姬行礼。戴姬笑道:“行了,满屋子的人,你们且下去,本宫与公主好好做个别。” 众人皆施礼退去。戴姬笑道:“女儿择了好夫婿,我这个做娘的心里真是高兴,皇上下旨大办,定是要办出皇家气派才好。” 安之浅浅一笑道:“是。” 戴姬见安之并不接话,知道她一直怨恨卫王,想来这个心结不解,安之日后行事,但凡涉及卫王就会倒行逆施,也不是个办法,便凝视着安之道:“赵胜,你还记得他么?”安之一听见这个名字,面上就变了颜色,略带嫌恶的说道:“面容不堪,又猖狂跋扈,母妃这会儿提他做什么?” 戴姬笑道:“我曾对陛下说过,此人得了官,不仅不加收敛,反而去高攀公主,实在僭越。”安之不愿关注卫王的所为,更不愿听有关赵胜的事,只是淡淡的看着戴姬,不以为然。 戴姬自顾自说道:“你知道那个丑东西究竟是死在谁的手里?” 安之心中疑惑,缓缓抬起头,用试探的目光望着戴姬的眼睛。戴姬正色道:“其实是你的父亲。我本是请陛下处决了他一个人而已,是陛下亲自下旨,谁让他的公主受了委屈,九族之内尽皆处死。” 安之望着戴姬,眼里渐渐充盈了温热的泪水,戴姬拉着安之的手,安抚道:“陛下实在是仁至义尽,这样做,还不是为了疼爱你?你也应该体会陛下的苦心,要本宫说,贤妃仙逝,陛下没有错,错在你。” 后面的话安之一概没有听见,“九族之内尽皆处死”这句话一直在她的心头翻腾,除了感动之外,还夹杂着负罪的情感,安之暂时不去考虑自己做下的孽,而是想用最后的一面弥补卫王,改正自己不敬父亲的过错。 快到六更天的时候,戴姬叫几个为首的宫女替安之穿戴嫁衣和凤冠。安之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这一身色若云霞,流光溢彩的衣裙,头上珠光宝气熠熠生辉。 一生最光辉灿烂的日子莫过于今天,戴姬笑道:“真是访羣英之艳绝,标高名于泽芝。”安之颔首一笑:“母妃谬赞。孩儿谢母妃这些年来的庇佑,孩儿一定不会辜负母妃厚望。” 戴姬从自己精致的缬子髻间拔下一只镶碧玺的芙蓉赤金簪子,插在安之鬓间道:“看着簪子,就是母妃在身旁,之儿,好自珍重,好自为之。” 安之在登车之前,先去面见卫王。卫王心中不忍作别,只是前一阵的事情未曾冰释。便正襟伫立道:“文惠公主,你要记住,你今日将为人内子,日后必要端庄持重,凡事以大局为重,要拿出王室的气度,你是高贵的公主,你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王室的教养,你要以身作则告诉百姓,我大卫有着怎样伟大的王族,怎样太平的江山,去吧。” 戴姬一时落下泪来,便用手中兰花帕子拭泪。安之双膝跪地,行跪拜大礼,眼中泪水抑制不住,如雨后恬静流淌的窗纱上的雨水。 安之朗声道:“文惠公主安之拜别父王,母妃。”在念道父王二字时,心中吃痛,一时不知是和解的喜悦还是诀别的悲伤。胸口闷闷的仿佛有一腔 情怀倾诉,有恰似一腔热血喷薄而出。卫王面上虽挂着笑意,却也是强忍泪水。伸手示意安之登车。太子是安之的长兄,此次由太子护送,尧荣早已在宫门等候。 第九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紫檀车驾,是一所形似宫殿的小房间,窗上的帘幕是大气华美的宋锦所制,走进去里面的小小墙壁上挂着龙凤呈祥的一副潮绣。 靠门的位置挂着一个碗口大小雕花楼空银质卧褥香炉,中间燃着栀子香饼。丝丝缕缕的渗透着甜香的气息,似热恋情人的柔软体香。 安之取下头上的凤冠,将发夹散开,编成一个大辫,将发辫掖在衣服里,结下腰间镶祖母绿的如意云纹腰带,将身上最为贵重的发绣褙子脱掉,只剩上衣下裳,身上轻巧,便重新系着腰带,使发辫贴在身上,方便行。 吹奏乐器的宫人原来测定吹奏曲调二百遍正好到达尧府,算起来已经一百多遍了,这便说明,即将到达尧府公主楼,之前一直在做思想斗争的安之,觉得不可再迟疑,她打开香炉,香饼即将烧完,安之将脱下的礼服袖口凑近香饼点燃,因为发绣以人的头发为原料,一点燃便产生一股刺鼻的焦糊味。 安之便趁机呼救,趁侍从开门之际,顺势从车上跳下,侍卫一面急于灭火,一面分兵护驾,车架前手持旗锣伞扇的宫人见后面失火,有的躲闪,有的取水,混乱一片。太子没想到安之会来这一招,头脑一片空白,只能跳下马来查看。 忽的,一只鸣镝划破天际,从红绸外传来马蹄声,喊杀声,顺势便有裂帛声,刀兵相撞,霎时血光一片,安之趁乱骑了身边侍卫的马匹一跃跳过几具横斜的尸身。 向出城方向飞奔。骑马敢来的劫匪,不是别人,正是太子手下一干死士,为首的正是侠士豫游。 茹兰因没见过生杀场面,顿时吓得花容失色,手脚发软,躲躲闪闪。豫游见状,在马上一俯身将茹兰拦腰抱起,拨马便走。尧让听闻出事,带兵来救,因来的稍迟,并没与豫游正面交锋。 尧荣追赶出五六条街,这伙人射箭时训练有素,配合得当,尧荣等人躲躲闪闪中放慢了速度,再也追不上。尧荣于是立即传令封锁城门。 然而豫游等一干人快马赶上安之后,并做一个马队,在尧让军令传达之前抢先一步到达城门,一队人马变做两拨,前面一拨持弓专设城门口的守卫,后一拨专射城墙上的守卫,共射伤了近三四十人,夺路而逃。 安之知道此时自己半点忙也帮不上,只是加紧马腹尽量让自己以最快的速度,不至于掉队。 有两次几乎就让尧让的军士赶上的时候,豫游便朝天射一只鸣镝,恍如置于死地后的一声长啸,不到片刻便有全副武装的黑衣死士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用射箭和人肉遁甲的方式进行阻击。 安之心中一时汹涌澎湃,这是人生中第一次逃亡,也是人生旅程中一次艰难的路途,到后来,安之几乎是坐不住马鞍,豫游为了防止她摔下马来便用麻绳将安之的双腿捆在马肚子上,用豫游的话来说“宁可被抓住的时候无法挣脱,也不能在骑马的时候摔死。” 安之想到自己用行动第一次打击了戴姬的精明头脑,不禁有些狂喜,从今往后,戴姬的命途永远是深宫妇人,而她安之将要用自己的头脑和生命在这世态炎凉中演绎一个传奇女性跌宕而辉煌的一生。 一时颠颠簸簸,一时风餐露宿,安之终于品尝到痛苦的滋味。凉水就炊饼,连茹兰都吃不下,安之咬着炊饼,就像咀嚼一块洁白坚硬的岩石。因为骑马太久,双腿几乎无法伸直,僵硬的一动就酸疼难忍。 安之第一次喝到宫廷之外的泉水,有点石头的腥气,混合着腐烂青草的气味。第一次站在百玦的青草地上,安之仰望天际,云层浓密厚重,泛着白而亮的光泽,仿佛随时都有金龙破云而出。 这一日,安之悄悄带了茹兰到街市上闲逛,八月的天气热的像下火一样,安之只当自己是男孩,在弱冠之年剪短了头发,束发戴冠。用白绸缎缠在胸口,束得紧些,换了男装。 却看她摇身一变成了男子后,果然气宇非凡,丹唇朗目,若不说是女子,绝对是男人群中的佼佼者。安之身着暗纹黑边深衣,领口袖口衣襟全都用金线绣了牡丹花样,头上带着镶玉饰的银丝发冠插着雕花镶珠银簪。 脖子上挂着一串深蓝如海的青金流苏串镶银麒麟纹无事牌的链子。腰带上系着一快帝王青青金镶银佩,行路时身形稳健,翡翠坠的墨绿流苏丝毫不乱,站定时,目不斜视,毫无轻浮举止,正是天家气派,白龙鱼服。 茹兰依旧是女儿身,头上戴着雪白如云的面纱,娇美面孔若隐若现。身上嫩黄色里子配浅粉色的广绣罗衫,衬得她愈发轻盈如烟,恍若天人。 安之手中轻握一把乌木螭龙纹扇遮蔽阳光的曝晒,扇面白绸黑边,一面用汉隶写着“清风”两个大字,另一面是一副墨竹,边上提着《石灰吟》的句子。 这把扇子是从卫王常用的扇子中悄悄拿的,以便在万难之际,以宫廷物件证明自己的王室身份。 集市上人声鼎沸,熙熙攘攘,在千百个不同的脚步声里,仿佛听见了心底的声音。这声音厚重,温婉,如同开启一坛醇香醉人的女儿红,又似游鱼在翠绿的湖水中静静吮吸吹在水中柳枝的嫩芽。 街上的竹枝做的小小货车上摆着朴实而笨拙的青瓷小罐,里面盛着捣碎玫瑰芍药汁液的胭脂,竹竿上用短小红绳系着的做工粗糙的香袋,绣着金鱼,绣着兰花,绣着麒麟,绣着如意云纹,用零碎的棉花塞在其中,并在开口处缝着一粒鱼眼大小的亮石头珠子,下面坠着杂乱而细碎的红线流苏。地面上,大大小小的竹筛,撮箕,摞成一摞,耙,木锨堆成一捆,只有扫帚只见过的,这些简单纯粹的物件就像一个个实实在在的梦,而如果一定要给梦起一个名字,那么这个梦就叫生活。 这才是心心念念的生活,这才是世外桃源,即使它的桌椅因潮湿而散发着霉味,即使它的屋檐因为贫穷而缺少瓦砾,即使她的饭菜粗糙难嚼,每每进食就两颊发酸,即使它的声音是喧嚣是粗犷的,即使它的思想简单无知的令人发笑。 但这就是生活,是酸甜苦辣咸五味陈杂,是雨后第一缕泛着泥土腥气的气息。它是那么古朴,那么令人陶醉。终于,终于懂得了,书中的诗人为何乐于寄情山水,游聚竹林。 寻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找到一家最最破旧的热羹摊,坐在一个草棚中的破木桌边,两碗野菜汤,清汤寡水,几乎不见油水,用不直的一长一短的筷子夹起一根野菜送入口中,初时清苦的味道好似干嚼一味苦药,半晌口中涌出丝丝甜意,或许这就是苦尽甘来的滋味。 安之正与茹兰笑谈之时,旁边的桌子来了两位客人也要了野菜羹。应是一主一仆,那主人大约不到三十岁,生的面如冠玉,一双丹凤眼,目光如炬,炯炯有神,双眼如有波光流动,熠熠生辉,眉形是笔挺的剑眉,黑如深夜,亮如酥油,鼻子挺拔如剑刃,双唇殷红,天庭饱满,地阁方圆。 这个相貌堂堂的公子身穿殷红丝线绣麒麟纹黑衣黑裳,袖口领口皆是殷红回字纹,腰间系着白玉犀牛皮蹀躞,坠着蝙蝠纹金丝玉佩,明黄流苏柔顺而不毛躁,一看便知是上好的丝线编织而成。 只见他刚将一根翠绿如菜虫的野菜送入口中,便如磐石般一动不动,咽也不是,吐也不是,含在口中。半晌才艰难的咀嚼下咽,如同吞咽一颗硕大的药丸。他眉间微微蹙起,低头看了碗中食物一眼,好像怀疑碗中不是食物一般。 安之见状,强压笑意。只听他身旁侍从劝道:“公子还是别吃了,如此苦涩,怎能下咽?”那公子似乎是下定决心,又挑起野菜送入口中,遂将汤羹吃了近半碗,眼中已有泪水,口中苦涩的发麻。安之不禁暗笑这位公子的忍耐力。 公子撂下筷子,忽然起身,向侍从示意离开,那侍从随手搁下一小块金饼。安之很好奇是什么缘故使这位公子非要尝尝这野菜的滋味。 便朗声道:“公子,请留步。”那公子转过身来,望着卫安,见安之衣冠楚楚,便知安之也不是黔首皂衣之辈,便含笑驻足,拱手施礼道:“有礼了。”安之方才见公子转身姿态,恍惚间,心头闪过一个莫名的念头---此真乃天之骄子。 那公子的声音,宛若剑气,虚则清风徐徐,实则清亮高亢,俨然是一个善于辩斗的雄辩家。见周围只有摊主一个闲人,站的又远些,安之便回礼道:“在下有一事不解,还望不吝赐教。” 那公子温存道:“请讲。”安之道:“公子似乎是王侯名门,请问何必食用野菜自苦?”公子目光一闪,似乎被戳穿了秘密,面上堆笑道:“然也,公子怎知我身份?”安之笑道:“在下不才,有幸也识得几位公子王孙。” 公子颔首谦谦一笑道:“看来阁下也是公侯子弟。”公子笑时,目光似随意扫过,却带着目标,似乎要把人看穿,安之迎着公子目光道:“公子还未赐教。” 那公子道:“与公子相同,只是想知晓穷苦百姓的饮食起居,不同的是,公子你只是因为好奇。”安之见他能猜自己心事,一时语塞,只是怔怔的望着他,仿佛在鉴赏一件天下奇珍。 那公子继续发问道:“公子是卫国人?”安之照实回答是。二人坐在桌边四目相对。 “为何来此?又何日面君呐?”安之见那公子毫不隐藏试探之意,忽然觉得事情开始愈发复杂,便道:“在下不好权贵之争,只求寄情山水,游历至此,不日便去往他国。”那公子自是不信,面露怀疑的笑容,目光更是锐利。 第十章 相逢意气为君饮 安之暗自叫绝,那公子的判断力实在准确的惊人,在他面前似乎藏不住秘密。安之心里一阵发憷,跳个不止。 只见公子正襟危坐,稳如泰山,贵不可言,俨然是一代帝王。安之心中猛地一惊,有道是人生何处不相逢,也后悔自己猜到的太晚了。 便微微一拘礼,低声道:“卫安之敬拜陛下。” 那人眉间一挑,眼中露出欣慰的目光,却是皱着眉,也低声到:“折煞,在下不是百玦王。本侯是昱忞侯卢郅隆。” 安之如释重负的起身,双手抱拳作揖,细细审视着卢郅隆的面相,万分肯定的说了一句:“会的。”便带着茹兰离去。 卢郅隆不禁感喟,他心中的种种不甘被安之一语中的。 侍从不解道:“殿下为何不令臣拿人?此人若是他国间谍,岂不害了我百玦?” 依旧是那波澜不惊的笑容,卢郅隆轻声道:“你去打听一下他们住在哪里,下个拜帖请来一叙。” 三天后的午后,四个衣着不俗的男子驾着一辆朱漆四轮马车在客栈门前停驻,当中一人将卢郅隆的手书递到豫游手中,安之略看一遍。 豫游心事重重,神情凝重似严阵以待。 安之将一件白色蚕丝披风穿上,别上岫岩碧玉的宝相花纹领扣,便下楼踩着车凳登上马车,大约过了一个时辰,只听得车外有人禀报:“恭请公子换轿。” 原来是已经抵达昱忞侯府邸的侧门,虽为侧门,但同样装潢精美肃穆,等在门口的正是那一日跟随卢郅隆的年轻小厮,只是换了一身侍卫的衣服,显得英姿勃勃。 “侯爷近身卫金旻见过公子,侯爷在华厅等候。”那侍卫拱手一礼,把安之让进了小轿。 安之虽生长在深宫之中,然而对请士之道不甚了解,只是愈发觉得**。 大气磅礴的宫廷建筑一时使人心中波涛汹涌,深受震撼。 这里的建筑工艺丝毫不亚于内宫庭院,仅仅是在规模和用料上逊色一些。可见昱忞侯是何等的尊贵显赫。 卢郅隆年少时曾以都督身份征战诸国,可谓身经百战,勇武非凡。曾亲率万余人于一日之内推进战线五十里,后统兵十万吞并商罗国,桑雀两国城池三十余座,所到之处,接连倒戈,一时威名远扬,诸侯望风披靡。商罗桑雀两国国君为保性命,屈膝称臣。 郅隆的名声俞战愈大,被诸国奉为“战神”,在诸国子民眼中,郅隆已如白起、霍去病那般骁勇。 真乃: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年轻力壮,头脑精明,不能说完全没有野心的一位战功显赫的侯爵当朝,显然他才是实质上的决策者,百玦王已经被他架空了。 现在的问题在于,用一个什么样的方法可以让他避开嫡长子继承制的制度,名正言顺的得到并使用权利。 安之只是在轿中稳稳安坐,虽则好奇,万万不可直接掀帘去看,不然极为失礼不自重,如果十分好奇,可将帘子一侧漏一道缝隙,不叫轿子外的人看见便是。 有大约一刻钟的时间,轿子轻轻落地,轿夫禀报后,轻轻掀开轿门帘,安之因在轿中坐的久了,四肢有些发酸,阳光闪烁刺眼,虽然如此,亦不可抬手遮阳。 行路要端庄稳重,不可抓耳挠腮,应当目不斜视,不可左顾右盼,应当进退合度,不可随心所欲,以免失了礼数。 轿外早有侍者垂手而立,俨然如肃立的石像,一动不动一言不发,只是见了安之,才行礼再带路,这是一座偏僻的楼宇,但这并不代表庭院荒芜,相反的,这里也是整齐而雅致的。 豫游和茹兰两个人在大门口止步,有宫人带二人去另一处赐茶。安之随着引路宫人缓缓前行。安之须得更加仔细,以便彰显卫国王室颜面。 行至殿门口,安之结下披风搁在宫人手中沉香木镂雕芙蓉花的托盘之中。安之便立在殿门外檐廊之下静待通报,因得了卢郅隆的许可,随着门口所立的两位宫人将大门郑重推开,映入眼帘的乃是一架鎏金镂空云气纹屏风,屏风之后乃是正殿。 郅隆正坐在朝北的软席之上,身后一面高墙装饰着一幅巨大的龙纹织锦,黑色蛟龙以红色为衬,周围以窃曲纹装饰。 衣冠不正极为失礼,安之在屏风之后时,先正衣冠。行拱手礼后,只见卢郅隆满脸笑意,也起身回礼:“请。” 安之在羹摊虽听过卢郅隆的声音,但这次因在殿内的缘故,这声音更显得厚重而洪亮,安之谢座后有侍女奉上一盏恩施玉露,口感应是明前春茶。 卢郅隆拥有极强控制的能力,圣明的君主都善于营造一种最适合自己的气氛。此时此刻安之才感受到这种暗藏的气场,这就是教化子民的能力,和坐拥天下的气概。安之更加确信自己的判断:这个人不可能久居人下,不可能不称王称帝。 在这样的震慑之下,安之不自觉地拘束着,她终于认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强者,终于认清了自己的渺小,想到这安之不禁想起之前多说真乃高自标置,现在想来好不知羞。 郅隆笑着拱手一礼道:“昱忞侯卢郅隆见过卫室文惠公主殿下,公主远道而来,伪造关传,假冒文牒,究竟所为何事?” 安之未料到有此一问,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眼见身份无法掩饰,转而赞叹道“;昱忞侯果然名不虚传。” 卢郅隆听惯了名不虚传之类的溢美之词,早已经习以为常。 “先前听闻公主被歹徒劫掳,看来传闻不真。公主孤身犯险,颇有胆气呀。”卢郅隆话里夹枪带棒,安之听他出言不善便假意听不懂道:“侯爷好客之名远扬列国,侯府为客何来犯险一说,女流之辈又何须什么胆气。” 卢郅隆见安之临危不乱,不卑不亢,不是等闲可欺之辈,愈发欣赏。 一挥手,丝竹班子抬着钟鼓到殿下奏起一阵虚虚实实,时而高亢,时而轻柔。“公主可知此曲?” 舞姬们穿着金丝铠甲,手持白蜡兵器,一时严阵以待,一时流云翻涌。 “秦王破阵曲?”安之答道。 卢郅隆浅浅一笑,儒雅的仪态堪称风度:“兵者,国之重器也。不知卫国有何人善将兵?” “若论将兵者,当属太子德功。” 太子乃国之重器,太子善将兵,无疑是告诉郅隆,卫国后继仍有圣君,然而郅隆却略显遗憾的回答道:“可惜,斯人作古,今后我百玦就少了一个劲敌。” 这样一盆冷水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把安之浇了个透心凉,从头冷到脚,只是吓了一跳,像是在听一个平实而又波澜的故事。 安之只觉得自己的反应太过平静,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面暗自责怪自己的无情无义,一面就这样怔怔的望着郅隆,半晌仅仅是蹙了蹙眉。 卢郅隆见安之如此反应,也觉得奇怪:“不曾闻报吗?卫太子奉王令征讨东渚国,五万兵马全军覆没。太子英勇殉国,公主竟一点不知?” 东诸国,这是六大国之中并不弱的一个,五万兵马的确少了点。 孙子兵法云: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 卫王不会犯这样的错误,安之恍惚间明白了卫王的真实意图-------废黜太子。 太子身正勤俭,实为忠君爱国之典范,只是不善于做王者,卫王深知这一点,只得用一个败仗捻个错儿来,殊不知,太子拳拳赤子之情,竟以死殉国。安之不禁惋惜,正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疏。 这个念头在一瞬间形成,安之眼圈有些血红,心里隐隐发恨:“敢问侯爷,卫国以何理由讨伐东渚国?” 郅隆笑道:“禁宫之中抓了一个刺客,自称是东渚王派来的,卫王啊,竟然命太子兴兵讨逆,太子殉国后,才命大将许凡率十五万大军与之决战,得二城。如此手笔,真是古今罕见!” 安之听他的语气带有讽刺的意味,不改正色道:“兵者,猛兽也。以寡犯众,毫不示弱,太子以万金之躯,临危之时,亦不退缩。正应太子生前所愿‘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死得其所,君子不可言笑。” 郅隆亦点点头道,凝重道:“不成功便成仁。壮哉!卫太子确是血性男儿,本侯敬佩直至。” 安之平静的接受了太子的死讯,死亡只是另一种形式上的分别,它的真正含义在于,活着的人是否愿意把他的意志继承下去,一旦肩负起逝者的使命,安息就意味着长生。 安之站起身,重新向郅隆叩拜拱手,神色凝重道:“如蒙不弃,安之愿效犬马之劳。”郅隆淡淡的说道:“识时务者为俊杰,只不过,公主你的眼力,倒真是不错。” 卫安道:“见笑。” 卢郅隆从记事起就开始见识行色各异的政客,十二岁从政,至今已经十多年了,见过的聪明人不少,像安之这样尤其识相的还是少见,过于识相的人多数是墙头草,因而他不敢贸然任用安之。 “公主早知道本侯的志向,本侯却想问问公主,你想得到什么?” “如果侯爷夺取王位,势必横扫天下。不过,我卫安之敢放下话来,侯爷与我为敌,王位你是想都别想。事成以后,我只要卫国。”挥手一指墙壁上挂着的天下局势图:“存国!” 卢郅隆站起身来,向地图走来,笑道:“卫国,可是天底下最富庶的地方,仅凭公主三言两语便放弃,恐怕本侯舍不得,若是杀了公主……” 话音未落,一柄簪子长短,寒光凛凛的鱼肠小剑便抵在卢郅隆喉口处,安之狡黠一笑:“我说了,别与我为敌。” 卢郅隆干笑几声道:“佩服,公主这般胆略,不像公子倒像个刺客了。” 第十一章 系马高楼垂柳边 安之收了剑,卢郅隆方才看清,喉口刀剑乃是一柄檀木流云藏剑簪,插在发上,外观和檀木簪没什么两样,只是内含剑刃。 “公主来做客,何必深藏短剑,倒显得侯府成了龙潭虎穴。” “侯爷,你是什么样的人,又为何宴请我,这些都不清楚还敢来赴宴,那我卫安之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郅隆亦变得凝重:“那很好,你也知道,仕途上没有白身。任何地方都一样,只有你做出了成果,才会得到重用。” 安之稽首一拜道:“臣明白了。” 郅隆扶起安之,结下腰间镶银累丝边帝王绿翡翠平安扣递给安之道:“郅隆与公主一见如故,刚才出言试探,公主的见识,胆略果然不同寻常,公主之才,郅隆寻求多年未果,如今得见实在求才心切,愿同公主竭诚为盟。此为信物,你真能做大事,拿着它来找我。” 安之第一次体会到如此深沉的信任,双手接过平安扣一字一句的说道:“臣安之拜谢侯爷。”毕恭毕敬的退道殿外。 安之站在殿外托着这精巧的平安扣,第一次感受到了承诺的责任感与肩负的使命感。宫人用托盘呈上卫安的披风,安之取自己的手帕把信物包好塞进腰间的妆花荷包里。按照原来的流程宫人把安之送出侯府。 回到客栈中,安之一直念着太子的死讯,茹兰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担心的询问。安之解下披风交给茹兰,茹兰一如从前一样,温柔的接过,在拿到屋外用一柄雕花掸子,掸去灰尘再收好。 平日里一套温婉贤淑的举动,在现在看来,凝聚着无比的哀伤。 怜悯这样一个女人,一个从未开始就已经草草收场了的青春,同情她注定惨淡的命途。 安之看着茹兰的背影,轻轻喊了她一声,声音有些哽咽,便急忙用咳嗽修饰。 安之道:“我喉咙不打舒服,你带着顺子抓买些药来。” 茹兰一听,双眉紧蹙,关切的问道:“是不是叫冷风扑了?” 安之装模做样的点点头道:“你快去吧。” 茹兰道:“不如买点晶梨,和冰糖、桂花一起做一盅汤饮来?” 豫游觉得好笑道:“这不是王城,哪里去找晶梨?雪梨都是难得的。” 茹兰道:“那我去去便来。”便带了面纱斗笠匆匆带了顺子一同去市上,不提。 安之从窗口看见茹兰走的远了。便自行把门掩住,豫游不知缘由,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顿时脸上发烧,直往墙边靠。 安之见状,并不安慰,而是执剑相向,剑锋直指豫游的咽喉,直截了当的问道:“为何隐瞒太子之事?为何欺我年少?” 豫游本就瞒着太子的死讯,一听这话音中带着讽刺的意味,紧忙半跪道:“不敢。” 安之听着这话,登时一股怒火冲到头顶,正如强行灌了一大口辛辣的烈酒,热辣的气息在全身涌动,不禁攥紧了拳头,咬着牙狠狠地说出一个字:“说!” 豫游仍旧跪着:“属下本想回来再告诉主子,怕主子一时悲催无法赴约。” “悲催?”安之哭笑不得的反问道。“好一个悲催。” 安之向后退了两步,忽然喝道:“此等大事,竟然由昱忞侯告知,你将我置于何地?卫国又置于何地?” 豫游忙到:“属下不敢,属下也不敢不为大卫着想。” 安之叹了口气道:“失礼。”说罢,便整冠作揖赔礼。豫游连称不敢。 安之从茶盘中捡了一个白瓷杯子,斟了一杯茶,双手端到豫游面前轻声道:“安之给先生赔罪。” 豫游赶忙接了,充满歉意的说道:“是属下的错,属下只是担心主子知道真像,一时难以接受,在昱忞侯面前露出破绽。” 安之打开门别,向外往往,左右都没有人。便关上门道:“先生可知,二人辩斗最忌讳什么?”豫游饮了一口茶道:“在下不知。” “是闭塞。”安之道,“如果百玦知道卫国底细,兴兵来犯,你我岂非惹下滔天大祸?”安之正色道:“这样重大的消息我事前一点不知,被他问住不要紧,要是让他觉得卫国势弱可欺,卫国就完了!” 豫游垂下头,双唇为抿,半晌,他满怀歉意的说道:“是我小看了主子,差点酿成大错,豫游甘愿受罚。” 安之蹙眉道:“长兄亡故,你这一干死士打算何去何从?”豫游没想到安之问及此事,这也是豫游所担心的棘手问题,“要不,就把各枢都叫来见见?” “各枢”这个称呼安之头一次听说,经豫游介绍才明白,“各枢”也叫“枢使”,是一个分支机构的首领,共有三个分支,每一分支称作“一枢”,三个分支统称“三枢使”,分别是“刺枢”,“金枢,“信枢”。 其中“刺枢”座下人数最多,个个都是经过训练的武士。“金枢”主要负责筹集钱粮,一共活动之用,枢使钱可若,跻身商贾。“信枢”座下人员分布最广,负责传递消息,搜集情报,枢使司善保,人称保爷,是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常常流连于茶楼酒肆,红粉烟花之地。 安之坐在桌边道:“劳你去告诉他们,就说愿意和我一起做大事的就留下,不愿意的给十金做路费。现在不便见他们,等我再回到百玦的时候再见吧。” 豫游拱手应了声,正要往外走。 安之轻轻叫住他,豫游转过身正色问道:“主子还有什么吩咐?”安之笑道:“你是什么枢的?你管什么?” 豫游谦逊一笑:“刺枢使豫游参见主子。” 安之的神色略显疲劳,道:“你去准备香烛纸钱,明日晨起时离城后,我要祭拜长兄。” 豫游与太子莫逆之交,而今太子早逝,听得祭拜二字,不免心痛。 安之又道:“此事到此为止,不准告诉茹兰姑娘。” 豫游道:“既然拜祭如何瞒住?” 安之道:“我会告诉她,从前跟我的宫人尽皆处死,无一例外。” 次日出了城,骑着一匹乌云踏雪,安之穿着一袭白衣,与马的颜色黑白分明。行至荒野的小陡坡前,安之翻身下马。众人也随着她下马来。 豫游拿出准备好的香烛点燃,又在一个三脚青铜香炉中盛了土,摆在两个烛台中间,安之借着烛火点燃三只檀香,吹灭明火,香烟袅袅,宛如轻云。安之持檀香,将未燃的一端举至额头,以表敬意。然后再将三支檀香依次插在香炉之中。 茹兰一面一张一张的烧着手中如玉蝴蝶一般的雪白纸钱,一面默默流泪。安之双膝跪地面向卫国方向,正色说道:“谨以此祭,敬拜所有屈死之人,呜呼哀哉,上飨。”便叩首下拜。 “荣盛三年九月初七,安之于百玦闻丧,大悲若无,生何以相见,死何以长眠?谨以此祭,告吾至亲之亡灵。” 安之念完这几句便将整张祭文烧了,那火舌吞吐,宛若毒舌的芯子。烧过的散碎纸片伴着烟尘飞舞盘旋,又像一只只烧焦的蝴蝶般坠落。 生命就是这样悄无声息,往往被关注的是,人前的显贵,至于你何时生何时死,于人不过只一条新闻罢了,那张祭文上的内容茹兰不知道,安之永远也不打算念给她听。 烧光了纸钱,安之一行人打算离开了,为着卢郅隆交付的那枚平安扣,为着存国的希望,为着成就一个真正受命于天的强者,唯有前行。 四下无人,豫游便问道:“虽为四国,毕竟弱小,若是四国不敢,该当如何?” 安之右手用折扇遮住刺眼的如光,回答道:“许国、祝国、宋国、严施国,虽是四个弹丸小国,但连成一线,围在东渚国边缘。从局势上看,没有任何国家比他们占有更有优越的地利。 卫国现下攻打东渚,这是天时。东渚自腆大国,常常欺压周围四国,此为人和。三者皆全,此为有利。” 豫游道:“只怕四国彼此不和。尔虞我诈,不好驾驭。” 安之笑道:“还是那句话,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不和正好,彼此牵制。不然我们红口白牙的几句话,就让人家搭上性命,怎么可能?” 豫游驻马道:“有句话不知当不当说。” 安之亦停住道:“你与长兄生死之交,从今往后,你我名为主仆,实为兄妹。无话不谈。” 豫游微蹙剑眉道:“正是利益不清,太子枉死,不见你伤心落泪,反倒是越来越像卫王,谋划起江山社稷。” 安之颔首,垂下眼睑,轻声道:“大悲若无,我正是要把长兄的遗志肩负起来,意志尚在,长兄不死。就算我现在什么也不会,我也绝不放弃,我不信这世间有人想做而不成功的事。” 豫游的马向前徐徐踱步,豫游用力勒住缰绳,豫游想了想,叹了口气道:“德功兄若泉下有知,不知是喜是悲。” 安之道:“逝者已矣,我只要用自己的方式寄托哀思,长兄不会怪我的。只可惜,戏谑之言,一语成谶。” 茹兰在马车里见久久不前,不知出了什么事,便问赶车的顺子道:“怎么不走了?” 豫游和安之离车子远些,故意悄声说话,叫茹兰等了许久,一时远远听她问起,便拨马前行,顺子见两位主子要赛马,便支会茹兰一声,也抽打着拉车的两匹马赶上去,唯恐落后。 却说二人起的马皆是品种名贵的好马,耐力又好又灵活,只是略骑的快些好赶路,也为了马车跟得上,开阔的一片平地上,两匹黑马纵情狂奔,恰似两个执着宏远的志向。 哭泣,那是女子软弱的象征。安之人生中最最痛彻心扉的一次哭泣正是她一生最难以抹去的低谷。人要学会忍耐,痛苦是与生俱来的。像一叠宣纸,掀去这一页有污渍的,下一页还是干净整洁的。 第十二章 游说万乘苦不早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秋日----凄婉而曼妙的象征忧伤爱情的舒爽季节。踏着轻柔欢愉的舞步,秋日的幻丽色彩浅浅浸染,就像滴入清水的墨汁,渗透,融入,化作美妙的弧线翘着优雅的勾曲。 天边雁群带着有力的节奏一下又一下,挥舞着有力的双翅,似在追寻那充满神圣色彩的“美人”。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鸿雁高飞的故事并不似字面那般令人神往,这是有志者历经的悲哀,是不得重用者曾经的痛楚。远走高飞,永不停下追寻的脚步,直至追寻到心中思慕的贤能之士。 安之不愿意做鸿雁,安之要做万人敬仰的鸿鹄,扶摇直上,乘风而起。 通过宋国王都--忞都城门的时候,日间西斜,余晖融融,令人陶醉的晚霞摄人心魄,离开百玦转眼已有十五天。 《左传》有言“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安之亦感觉到自己的信心与决心正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一点的消磨。 这样的念头让安之隐隐不安,一旦决心衰竭,就意味着自己将在一次面临失意与混沌,安之不想让自己再一次陷入盲目与堕落。 金枢钱可若着人在宋国的手下早早备下了一座宽敞的庭院,虽然吃穿用度一概比不上从前,但好歹也终于有了一个像样的栖身之所,安之对此很是感激。 “豫游兄,可以教我射箭么?”安之从豫游身后的弓架子上挑了一把轻巧些的,拿在手里。豫游嗖的一声,射中了五十米外的靶心。 停下手,望着安之笑道:“六艺之一,你在宫里时,难道没有练过?” 安之略显惭愧的回答道:“练是练过的,只是学得不精,你是知道的,宫里那些人左不过是奉承罢了。”安之也搭上一支箭,拉开弓,端正的瞄了片刻,箭射出去时力道不足,将将射在最外一环,差一点掉在地上。 安之诧异道:“这把弓似乎很紧。”豫游笑道:“这是一把柘木弓,西汉时飞将军李广便有一把。 并不是弓紧,而是你力气太小。”豫游转过身又拿过一把颜色略显紫红色的弓,递给安之道:“再试试这把,紫杉木的,这把弓强度好些,韧性差些。” 安之试图拉开弓,然而这一把比刚才的还要紧,安之嗅到弓木上淡淡的香气。 豫游笑道:“是有股香气,正是这气味能够驱虫耐腐。”安之一面试着架上的弓箭,一面把豫游的话默默记在心里。 豫游讲了约一盏茶的功夫,见安之仍旧兴趣盎然的听着,便笑道:“你果然和别人不同,当真想学?”安之点点头道:“一定要学。” 豫游从安之手中接过桑木弓放回架上,转身郑重的问道:“如果你肯吃苦,我不仅教你射箭,还可以教你几招防身的剑术,免得成日里腰间挂一个摆设。” 安之颔首一笑,道一声有劳。 卫国攻打东渚的战事仍在持续,传言卫国扬言每攻下一城,便要血洗一城,虽不知真假,只是东渚各城纷纷坚壁清野,甚至以铁水浇灌城门,人人心头都绷着一根弦,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四国国君虽不昏庸,奈何国家弱小,经不起战火,常常称臣自保。 宋国最得宠的两位大臣莫过于令尹索修和上卿裴辕功二人,两人有政见分歧,现下当务之急就是在二人中选一个,押宝要压的准,荣华富贵唾手可得,压的不准,便要粉身碎骨,身败名裂。飞鸽传讯,豫游收到消息称卫国已攻克东渚四城。 安之吃了一惊,四城?战线推进竟如此迅速,然而着同样意味着卫国强攻损失惨重,这样的战争不会持续多久。 安之指着在纸上写的两个人当中一人,吩咐道:“准备礼品,我要亲自会会这位大人。”奶色的宣纸上赫然写着“令尹”两个遒劲有力的大字。豫游拱手道:“属下这就去安排。” 趁着夜色,大道上除了巡逻的军士,便只有安之与豫游两个人。令尹府管家从后门把卫安请了进来,一行三人便似鬼影般借着灯笼发昏的光亮来到园内一所偏堂,堂上挂一匾额,上书“明丽轩”,令尹早在小轩暖阁烹茶等候。 豫游见令尹时,像是早就相熟,抱拳施礼道:“大人久等,这位便是我家公子。” 安之双手取下墨色漳绒斗篷帽子,整冠拱手道:“卫安之见过令尹大人。” 令尹听得一个卫字,狐疑道:“公子从卫国来,该不会是卫国王室中人吧?” 安之嘴角轻轻一翘不加以解释。道:“巧合而已。”令尹将信将疑的点点头,安之的身份他已心中有数。众人落了座,令尹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道:“公子远道而来,又送我许多贵重的礼物,究竟所谓何事啊?” 安之笑道:“不成敬意,大人如此诚恳,卫某便开门见山。我在卫国便听说令尹大人谋国有道,宋国虽小,却使百姓安居乐业,卫某十分敬佩大人的才能。 ”令尹淡淡一笑道:“卫公子远道而来,不会单单赠送几句褒奖吧?”安之道:“非也,眼下卫国讨伐东渚士气正盛,东渚连失四城,大人可知?” 令尹道:“公子请明示。” 安之正色道:“卫国即使强悍也不会灭了东渚,大人您同意吧?”令尹冷笑道:“就是想灭,也是两败俱伤,到那时,卫国积贫积弱在所难免。”安之见令尹认可,便继续说道:“许国、祝国、宋国、严施国,这四国相互较好,同病相怜,受了东渚近百年的欺辱,称臣纳贡,难道他的国人不恨么?” 令尹哂笑道:“怨恨是真,只是,公子何曾听闻四国交好?”安之肯定道:“交好,当然交好,四国联合讨伐东渚,出师有名,修我戈矛。与子同仇。事后平分所得,那时自然就交好了” 令尹将杯中冷茶倒去重新斟了一杯热茶双手送至安之面前,道:“只怕公子来错了地方,眼下四国朝堂都成两派,就说我宋国主和的上卿裴大人,满口治世文章,说的大王是心花怒放,主战?那也是空想。 ”安之凝重道:“大人,您也知道卫国不会打太久,卫国得利,退出战争。东渚失利,哪里敢向卫国讨战,到那个时候,东渚会把卫国拿走的一并从周边四国要回来。受害的不还是四个邻国?” 令尹无奈道:“谁说不是呢。”安之又道:“如果四国敢于参战,让东渚腹背受敌,卫国的压力减轻,仗打的更持久,大量消耗东渚国力,那些坐壁上观的诸侯也不会无动于衷。 四国若得城池,值得庆贺,如若不得,至少也是一雪前耻,彻底消除了巨大的隐患。而接壤的卫国在短期内不会再有战事,此为两全。”安之见令尹有些动摇,便趁机悄声道:“如果上卿大人碍事不如送他一程。” 令尹听得这话,面上笑意戛然而止,声音有些颤抖道:“如此手段,公子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安之诚恳的笑道:“希望大人赏我一个官做。” 令尹不以为意道:“恐怕不止吧?” 安之平静的直视着令尹的双眼道:“不然呢?贵国还能给予我什么更加贵重的东西么?” 令尹忽然站起身冷笑一声道:“那你为什么不会是卫国的说客呢?” 安之稳稳跪坐,略带嘲讽的笑道:“说句不敬的话,卫国从来不屑于蕞尔小国打交道。话说回来,我即便是说客,能碍着大人什么事儿呢?” 令尹被安之激怒,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又找不出话来反驳,只是勉强吐出一个你字。 安之自知呛得令尹下不来台,便先陪了笑脸道:“大人不要生气,在下失礼,给大人赔罪。” 令尹为着继续商谈,便也就坡下驴,落座道:“公子,这是宋国,口下留神吧。” 安之笑道:“大人所言极是。不过,凡事做到便没人说,做不到就别怕人说。” 令尹轻轻一哼,道:“那就等公子做到了再说吧。” 安之笑道:“这话还得大人您去说。” 令尹道:“明日朝会,我向大王推荐公子就是。”安之会意道:“那就请大人一定赶在卫国停战之前推荐,有劳阁下,事后卫某还有重谢。”说罢重新系上斗篷,趁夜色离去。 回来已是深夜二人从后门进来时,只有守门的老伙计一人,豫游塞一吊钱给他,以免怕他多嘴。茹兰在房里枕肱小憩,掩着门,安之推门时推不开,便轻叩房门唤她。 茹兰睡眼惺忪,头发散着,只是在背后扎成一股辫子。安之笑道:“这半日不见,倒把自己变作东瀛美人了?” 茹兰用手帕掩口呵欠道:“本想前去歇息,头发都散开了,又怕你回来饿着,急着去煮菜,随意扎了一下。” 一面从细竹条编的八角保温茶篓中取出一个白瓷海碗,上面扣着一个略小些的白瓷碗,打开来正是一碗菊花豆腐,这是既费心思,又考刀工的一道汤,汤品色泽金黄,澄澈透亮,豆腐洁白细腻,丝丝缕缕宛如盛开的金丝菊。 安之笑道:“好精细的手艺,费心了。” 茹兰笑道:“已经半夜了,吃多了积食,喝点汤倒还好些。” 说着便将手中一个白瓷汤匙舀了半碗汤递给安之,安之双手接时,望见自己从小便羡慕的纤纤十指,手如柔荑,肤如凝脂,真是难得的佳人,只可惜,这双手意义早已随卫安的长兄永远埋葬在异国战场漫漫的黄沙之间。 安之想起临行前的那句话“它将永远是秘密,从我离开的那一刻,直到我把她交还给你为止。” 秘密,永远都是秘密了。 第十三章 楚虽三户能亡秦 令尹的确急于除掉上卿裴辕功,只在第二日便急切的把安之的逻辑灌输给宋国国君。 宋君听闻安之有计可使宋国免受东渚欺辱,止战之心不免动摇,又担心不妥,便要令尹择日将安之带来面君。令尹已然知晓宋君心意,便笑道:“此人正在王城之中,臣立即派人去请。” 朝堂,梦想中金碧辉煌的宫殿,盘踞着权谋利益的纵横之术,那高高在上的神圣感受,俯瞰寰宇的迷人感觉,不知是多少仁人志士争相折腰,而今,安之就在它的面前下拜,此时从这里毕恭毕敬的跪下去,下一刻在这里昂首挺胸的站起来。 安之在殿外屈膝跪坐等待宋君召见。 穿透力极强的一声召唤在空旷的殿上回响。端端正正,目不斜视,步伐稳健,这些从前令人乏累的形式规范,现如替自己今赢得了多少人的刮目相看。 安之在陛下站定,行稽首礼,朗声道:“卫安之拜见宋君。” 宋君道:“请起。” 安之边缓缓起身,这套动作一气呵成,沉稳持重,朝中大臣一看便知他出身名门望族,不敢轻视。 宋君道:“前些日子,令尹大人向我推荐了公子,说公子有治世之才,请问公子以何治世?” 安之自幼熟记“不可眉飞色舞,不可口出恶言。”的规矩。现下殿堂之上肃穆万分,安之更加谨记,不敢出一丝差错,免得功亏一篑。 便正色道:“若天下太平,当以仁德治国;若天下动乱,当以战治世。”说话时,不可移动,走动则为轻浮,会遭人耻笑。宋君“哼”的冷笑一声:“国强似百玦,可以一战,小国寡民,以何为战,兵从何来?” 安之道:“大王容禀,岂不闻楚虽三户,亡秦必楚?正值乱世,避战自保难道真的能偏居一隅?据在下所知,宋国每年都要将国库所得的一半拱手相让东渚。而宋国百姓骨瘦如柴,饥寒交迫,试问,这样的盘剥压榨,难道,贵国子民愿意世世代代煎熬下去?” 朝堂之上一时嘘声一片,议论纷纷。 宋君自强的咳嗽一声大声斥责道:“肃静!”安之便拱手以待,宋君示意安之免礼。安之继续说道:“谁说国小就没有出头之日?依在下之见,兴国最重要的就是抓住时机,眼下就有个时机,就看陛下想要不想要。” 宋君似有所思之时,只听一个底气雄浑的声音带着怒意道:“陛下万万不可,宋国不可开战。”只见一身形高大之人手持象牙笏板从群臣中跨出,此人正是上卿裴辕功。 裴辕功道:“陛下,老子曰: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卫室公子并非大宋子民,自然不会替宋国考虑,而陛下,宋国的百姓都依仗着您才能安居乐业,而今您若是听信了小人谗言,轻易的发动战争,就是毁了大宋国。请陛下圣断。”说罢便长跪不起。 宋君正在左右为难之际,卫安温存笑道:“陛下,臣听闻一个人的所思所想源于他的志向,并不由母国决定,战国乱世,魏人张仪做了秦相,楚国芈氏做了秦国太后,他们哪一个不为秦国考虑?裴大人深受陛下厚恩,也不曾替宋国考虑,不然何以致家财万金,珠玉百斛?这不是俸禄所得,怎么能据为己有,而不充归国库或是救济百姓呢?” 裴辕功乃是两朝元老先王赐佩剑上殿,此时危急,便嚓啷一声将宝剑拔出半截怒道:“你敢诬陷老夫?老夫这就斩了你。” 安之见此时不能示弱,亦知道裴辕功不可能在殿上动手,便一步不退,为了不再激怒他,也不能向前。 安之为抢占先机,先行向宋君拱手道:“陛下明鉴,在下所言句句是真,陛下大可派兵搜查裴府密室,在下就在这里,如查不出来,在下甘愿受死。” 宋君见安之说的义正言辞,心下也开始狐疑,又怕查不出什么下不来台。便质疑道:“裴爱卿的密室你如何得知?有何为证?” 令尹见安之果然攻击自己的劲敌,便假作赤诚道:“陛下,臣以为裴大人名声清廉,定然查不出什么,不如让臣前去裴府,以还裴大人清白。” 朝上主和的一拨大臣见令尹撺掇着搜查裴府,担心遭到陷害,便纷纷跪地求情正名,请宋君明断。 朝堂之上一时人声如潮,杂乱无章。宋君发觉话锋忽然转了方向,裴辕功代表的主和势力首当其冲。眼前只有两条路,一者将安之推出去斩首示众,这样就意味着主和派占了上风,一是从此得罪了卫国,日后朝贡翻倍以保平安;另一者便是责令严查裴辕功,将其赃款充公,交于军用。 想来还是后者更为妥帖。 宋君忽然问道:“公子远道而来,为何对宋国臣子境况如此熟识?” 安之一时疾言厉色:“在下何须四处打探,行至茶楼酒肆,学子商贩都会议论,在下不想知道都是难事。” 宋君便冷冷道:“岂有空穴来风?人言可畏,不可不查。” 令尹拱手道一声遵旨,殿外廷尉将裴辕功一干人等就地拿下,令尹正要下殿,却听卫安道:“且慢,陛下容禀。” 宋君道:“还有何事?”安之道:“陛下,单凭宋国之力,不足拒敌,还需联合许国、祝国、严施国共讨东渚,方成大事。” 宋君道:“不如请公子走一趟,说服三国与宋结盟?” 安之笑而推却道:“陛下不可,在下毕竟是卫人,与国结盟乃是家国伐交,大王应择宋境贤人游说,只有一点,一定要快。再拖两月便要错失时机了,宋国虽小,但人才济济,美名远扬,在下早有耳闻。” 宋君见不安之不上钩,而且又给自己戴了一顶高帽,不好拒绝,又不知裴辕功到底能搜出多少财物以作军用,便只好将此事暂缓,直说另择贤臣出使。安之见宋君迟疑,便先下朝去,在另做打算。 众人与安之不相熟,都不敢与之相谈,离宫后三五成群的议论着安之的野心,暗自忖度安之的背景。安之正一个人顺着人流踱步,只听身后有人呼唤,便停下查看,原来是令尹索修。 安之便拱手施礼道:“陛下派大人去搜查,大人怎么没去?” 令尹狡黠道:“鄙人已令亲信徐将军先行搜查,老朽即刻便去,只是有一句话要问问公子。”那神情,分明是一只老谋深算的狐狸。卫安道:“请讲” 令尹忽然停住脚步,向四下观望,便悄声道:“刚才公子分明是为了自保编造谎话,果然查不出东西,那你我二人都要遭殃。” 安之听这话便知令尹是个明眼人,便也悄声道:“十官九贪,查不出?不可能。对不上数罢了。” 令尹正要责问,安之连忙道:“大人虚报些数目就是了。只是就像十碗饭,一次吃了会撑死人;吃不完,分成几次,可就吃不死人啦。”说罢便负手而去。 安之刚到一客栈,离自己住的院子隔着一道街,就见原在窗边吃酒的两个人忽然冲上来便是一顿拳打脚踢,安之虽在学射箭,却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根本招架不住,一时慌乱便向街上跑,两个人像是练过拳脚的人,出手有度,并不打算要人性命只是要给安之一个教训。 安之不顾身后只是一味向住处跑去,冷不防被人猛地推了一下,脚下一软,额头直接撞在左侧墙壁上,渗出丝丝血迹,安之顾不得许多便还要跑,身后一人猛地抄起一个长凳,照着安之背后砸去,只听砰地一声,是木板击中皮肉发出的闷响,安之头一发昏,顺势到伏在地上。 牙齿磕破了嘴唇,从嘴角渗出血来,安之伏在地上,只觉得浑身酸痛,骨头像是碎了一般,打过的地方开始发热,半晌只能在地上嘘嘘是喘着粗气,再也爬不起来。 额角的血顺着眼角流到脸颊,日头晒得很像地面上像是蒸笼一般烫的难受。头发也被冷汗打湿,又潮又烫。耳边嗡嗡作响,似笙歌锣鼓一同乱敲。 恍惚间只听得二人扔下一句“你得罪了人,有人叫我哥俩来收拾你。”便嬉笑着离开了。那客栈里的客人有人吓得跑路,有看热闹的观景。身后跟着一群围观的百姓,指指点点,交头接耳,像是免费观看了一场精彩的耍猴。 待二人走得远了,客栈的伙计拧了把冷毛巾递给卫安,淡淡的问道:“公子,还行吗?要不小人送你回去?” 安之缓了一会儿,颤颤巍巍的爬起来,接了手巾,擦去脸上和手上尘土,又将手巾交还给伙计,虚弱的道了谢,便将腰间一颗葡萄大小的镶孔雀石掐丝银佩一并搁在伙计手里,道一声多谢。 转身一步一哆嗦的慢慢走回去,像是一个体态隆重的老人一般步履蹒跚。 围着的人一哄便散了,还有人暗自议论那块孔雀石的价钱和工艺。 葬送同情,葬送人味,把原有的种种圣洁与美好的事物抛弃以后,黑暗就莅临了,它荣幸的登上了人类心中的宝座。然后,冷漠、自私、阴险就蔓延了人类的整个神经,于是,这样的人成熟了,现实了。 走在热焰般的街道,安之感受到彻骨的寒冷。思来想去化为一句话---“这都是报应。” 第十四章 操吴戈兮被犀甲 安之几乎是摔进门去的。 朦朦胧胧的梦,隐隐看见一袭俏丽的雪白身影,在眼前频频闪烁,想要追上去看看,却一闪不见了。黑夜中的荒野,燃着幽幽的鬼火,妩媚妖娆的浅蓝似扭动的银环蛇,忽然从路边的草科里跳出的两个魁梧汉子,面上带着丑陋的面具,夸张走形的五官让人脊背发凉。 摘下面具来看,竟是一个硕大的黑洞,从洞里喷薄而出污浊的鲜血,那血液在夜色映衬下,如墨汁一般黑暗也如浆糊一般粘稠,游动着手指般粗细的爬虫,半晌爬虫扭动着肥硕多肉的身体回到那洞中,勉强拼凑出一张满是裂痕的面孔。 “你是我的女人,一辈子都是,你永远也不要妄想甩掉我。” 赵胜?!安之大吃一惊,转身要跑,却被另一个汉子拦住,那两人长着同样的一张脸,丑陋的牛眼,大而突出,用那张厚而硕大的布满刀刻般纹理的丑陋嘴唇他说:“夫人,你好狠的心,你把我的真心用刀子划碎,你把我雄伟的躯体,片成三千六百片。” 安之唬的连滚带爬,这时却被地下伸出的藤蔓缠住。 “我的女人,我恩准你为我陪葬,做最肮脏下流的事情,那是你最愿意为我做的,我永远不会放开你。”眼见那厚实粗糙的黢黑手掌就要触及卫安的身体,安之急的大声呼救,却怎么也喊不出声。 慌张见猛地睁开眼坐了起来,一刹那,感到周身剧烈的酸痛,茹兰吓了一跳,立即笑道:“醒来便好了。”安之的魂儿似乎还停留在那个丑陋的梦境之中,深深的呼吸几次,心口慌慌的,似浮在冰面上,半晌缓过劲来,轻声问道:“什么时辰了?” 茹兰将汤药隔了药渣子倒了一碗,递给安之道:“四更了,喝了药再睡一会吧?”安之见碗中色若羊肝石的汤药,一时不想下口。 茹兰道:“没伤到筋骨,只是傍晚那会发了热,再喝一点,发发汗,明天就会好的。” 安之伸手去摸自己的额头,一层冷汗吸附在轻薄的软纱上,茹兰用手帕替安之拭去鬓角的冷汗,轻声责怪道:“包扎好的,别乱动。” 茹兰见安之毫无睡意,便替她掖好被子,“到底是谁打了你?”安之再回想时却不记得那两个人的模样,便摇摇头。 茹兰道:“刚才做噩梦了不是?说给我听听?” 安之怔怔的嘟囔着:“我梦见他了。” 茹兰不解便追问一声:“是谁?” 安之听她一问,猛然间清醒道:“没谁,没什么。”茹兰一贯的温柔体贴,便问道:“是不是想起月桂和霜华他们,心里难过?”安之见她如此说便,点点头。 轻声道:“姐姐,你去睡吧,我想单独呆一会。” 茹兰知道安之的性子一贯不愿把自己的心事说给别人听,便默默退了出去,随手关了门到外间去了。 说不上是恨还是害怕,安之狠狠的咬着牙不让眼泪往外流,头一次厌恶一个人,恨的自己直哭。他都已经化了灰了,还是阴魂不散。 “难道是我错了吗?”安之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是了,是我错了,这一切都是报应,难道我安之一辈子都要囚禁在这个丑恶桎梏之中么?这怎么行? ”安之实在没法让他彻底消失,正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安之缓缓地下了床从架上拿了衣服强忍着身上的抽痛,穿了一件雪白的纺绸襕衫。推开门一看,豫游与茹兰并几个侍女在外面静坐。 他们一见安之出来,便纷纷起身关切询问。卫安伸手示意他们坐下,自己便就摆着沉香木镂空梅花凭几的榻坐了。 “怎么都不说话?”安之平静的问道。 豫游道:“话要留给该思考的人说。” 安之苦笑一声道:“那就谁都别说了。” 豫游道:“令尹大人给咱一个下马威,也得受着不是?” 安之听罢,方才知道,殴打自己的并不是裴辕功的羽翼,心下一怔,却淡淡一笑,若浮光掠影。“受与不受,不就是个时间问题,令尹大人打了我不要紧,我把他当做盟友,还得见面不是?就全当不知道了。” 刚到五更,天还蒙蒙亮,一阵急促的叩门声将看门的老头惊醒,因天色尚黑,不敢开门,便先向屋里的人回禀。豫游便带着几个随从出门去看。 来人乃是令尹府的管家胡成,只见他从怀中掏出一本陈旧的账簿和一叠新写的记档道:“这是令尹大人叫送来的,说是请卫公子把它尽快做好,今日午后便要请大王过目。” 说罢将账簿往豫游怀中一塞就要走,豫游知道这是令尹在出难题,便不答允。胡成鄙夷道:“这主意是你们出的,有了难事便就推诿搪塞,是何道理?” 豫游冷笑道:“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哪有难事?只是令尹府不肯劳累人才。” 安之正要道门口去看,听得二人在门口争吵,便示意豫游住口。 转而对胡成道:“你回去告诉令尹大人午时来拿账簿,滚蛋!” 胡成作揖退却,安之接过账簿匆匆翻了几页,转而对豫游道:“一个时辰翻帐,两个时辰赶出来,再埋到土里直到令尹来取,你,做得到吧?” 豫游觉得气愤却不敢不从。 安之笑道:“好哥哥,我替你研墨。” 豫游将笔搁在笔搁上已是旭日东升,用扇子扇干墨迹,在用布包好在布包外撒上一层香灰,买入沙土之众,这是骗人的古董商人做旧之法方。 豫游才松了口气,安之一面递上一盏铁观音一面笑道:“下笔千行,一字不易,这样的造诣恐怕唯有兄台一人了。” 豫游苦笑道:“断其援应,陷之死地,只求公子一句,上屋抽梯之计是御敌兵法,对我不好这样用吧?” 午后,宋君见了账簿便有了底,遂遣使臣星夜前往许国、祝国、严施国三国。 三国成隔岸观火之势已有许久,现下四国同盟可以分得一盏羹的好机会自然不会放过,豫游则遣手下前往三国传令,令当地爪牙暗自活动,促成同盟。 四小国中,宋国倡导同盟被奉为盟主,宋君令大将军穆飒统兵出战,拜安之为前军参谋随穆飒出兵。 四国虽然同盟,却是出工不出力,幸而诸侯蠢蠢欲动瓜分东渚国,才解了卫国的难处。自此天下的大国东渚就此瓦解,诸侯分得一杯羹后,兴尽而去。 安之平生第一次真正的经历战争。 战争结束以后,沙场上,腥臭腐烂的气味和滚滚浓烟的呛人气味混杂着钻进人的鼻子,地面除了殷红的沙土便是破碎的尸体,更有折断的兵器,撕烂的军旗。 有些人直到死亡还保持着进攻的姿态,有些人即使已经死了却仍然不能瞑目,有的人甚至被战马踏成肉泥,有人的肌理被撕裂露出阴森森的白骨。 乌鸦和秃鹫在上空盘旋,没有死去的伤者被鸟儿啄食发出痛苦的**。有些人化为雕像,面对面的用长枪捅进对方柔软的腹部,青色的肠子顺着伤口划出几节,面上的表情狰狞如厉鬼。 短兵相接,竟是如此惨烈,人命在战争中是如此危浅。 不知一场战争过后会有过少悲哀的家庭,会有多少孤儿,会有多少白发人送黑发人。 在一场战争之后,多数人不知道这场战争的初衷是什么,即便知道,这初衷也是无意义的。 安之本想亲自去看一看自己的残忍,看一看战争的惨烈。 豫游阻止了她。“如果你的事业没有完成,就先不要去看它带来的后果,否则,你没有勇气坚持下去。” 安之想了想,便停下来。 离开宋国之前,只有令尹一人前来送行。秋风送爽,风吹的披风飒飒的摆动,令尹面上带着浑浊笑意,眼中散发着意味深长的神情,着实耐人寻味。 安之又曾送令尹夜明珠一盒,各色金银器皿十箱,令尹也不推辞,笑道:“鄙人早知公子不是来做官的。” 安之笑道:“大人明鉴。” 安之骑上马走了一会儿,勒住缰绳,拨转马头面对宋国的城门望了许久,轻轻一笑,道:“昔日殴打之辱,此情此景,安之不敢言忘,有朝一日位列庙堂,必雪此恨!” 豫游平静道:“只要你一辈子不出错。” 安之不以为然的笑着瞥了豫游一眼,没人能够永远不出错。 豫游淡淡的说道:“你不要不以为然,像你这种身份的人一生只能够错一次,就是你临死前的那一次。” 就在东渚国被瓜分不久,吕国因为太后的仙逝,全国守孝,不能开战,卫王趁机雪耻,回师南下,威逼吕国割让三城。 接连两次完胜让卫国不可战胜的神话又一次摆在世人面前。事情转变的太快,结局是出人意料的。 就在常胜将军尧让班师回朝的凯旋路途中,一只淬毒的木矢准确无误的射中了尧让的喉咙,接着一个光着脚,穿的破衣烂衫的家伙,从高台一头栽下来,筋骨摔得粉碎,石砖上顿时爆开令人作呕的浓烈的鲜血气息。 有人认出这个家伙,他是一个打猎为生的猎户。 尧让一死,尧荣理所当然的继承了将军的宝座,这一切太突然,顺理成章的让人怀疑。 第十五章 善恶到头终有报 客栈里。 “难道是有人想要李代桃僵,才故意杀死尧让的吗?”安之不解道。 豫游憨厚的笑了起来,直到笑的没有力气,气喘吁吁,半晌才缓缓答道:“你真是天生的阴谋家,这件事其实再简单不过了。尧让官场上纵横捭阖,却得罪了不少百姓,这一次,他死有余辜。” 安之白了豫游一眼道:“我原希望能查出太子的死因呢。” 豫游也严肃起来道:“我想说的是,太子的死因就在这里。” 安之不禁睁大了眼睛,狐疑道:“你该不是说,哥哥是像尧让一样作恶多端才被暗杀的吧?这绝不可能。” 豫游坐在桌边从茶盘中拿出一个杯子倒扣在桌面上。 “卫国由一个强者统治,他只考虑自己的国家。而他的手下,心怀鬼胎,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可强者放任他的某一位手下,这样就很不合理,所以会有人不合理的死亡。这样下去,再强的国家终究会毁灭。” 安之诧异道:“你是说我父王不知道尧让作恶?” 豫游摇摇头“你父王什么都知道,可是这些人他必须得用,如果不用,就没人可用了,因为卫国已经发展到一个死角,帝国末日就要到了。” 行至途中,峰回路转,拨马向前,道是青山复青山,莽松雾霭,重重叠叠如淡墨平林。回到百玦之前,豫游已经飞鸽传书到百玦郁金堂,叫钱可若和司善保来郁金堂述职。 豫游道:“先给你打一个招呼,保爷脾气古怪,不好结交,看谁不顺眼他就祸害谁。” “你也甭吓唬我,这我条命早就不是我的了。” 郁金堂是一座隐匿在百玦王城豪门宫宇之间的院落,是早德功太子亲自置办下的,这里原是没落官宦的一处宅邸,后来太子低价买了回来,做用官署。 院墙外面一块乌黑牌匾高高挂起,上书卫宅二字,两边挂着桃木雕的一副对联“集贤士,作古今大雅,聚精华,肃九州乾坤”由打院门进来,绕过一堵九龙风水墙,方见得庭院里面是别有洞天。 四方大院占地十亩,四角特有四个角楼,角楼有三层,站在三层的窗口视野开阔,能看见三四里外的地界。太湖石堆砌的假山林立,引来活水,当中养着红白鲤鱼。亭台轩榭更是数不胜数,千姿百态。 有下人引着走,走了一盏茶,方才到一处肃穆的院落,高三层,飞檐上龙嘴里含着活动的珠子,正门牌匾对联,也是写的十环书香的内。 落了座,安之身后一面墙壁上供着卫国的龙海黑蛟龙,上面吊着沉水香木牌匾,上书郁金堂三个大字,左右挂着两句诗:“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来盛琥珀光” 安之见下站着几位,一个都不认识,且都不是和善可亲之人。 豫游便一一介绍,一个面相如化外散人,便是信枢使司善保。一个目光浑浊满脸横肉,腰围五尺的便是金枢使钱可若。 钱可若后面跟着的一个面漏凶光的三十多岁的妇人,额头宽大,下颚见方,口若人血是殷红一片,一双丹凤眼向上挑起,人称“楚宫风流”的美妇人,邓柳。 又跟着一个女人,长着圆圆的脸庞,双唇丰盈,一双桃花眼是勾魂摄魄。这一位被称为“勾栏烈女”的紫兰。 沾衣裸袖便是失节,能被人叫这样名号的女人,不难知其行迹恶劣至极。人们也知道两个妇人的手段,那称号是人们敢怒不敢言的时候,取出来解恨的话语,当着她们的面儿,可不敢这么叫。 楚宫腰是宫词中形容美女细腰的词,宫词说的多是上不得台面的淫词艳曲,人们用这个词汇,乃是暗喻这女人不守贞操。 勾栏既是烟花之地,便知这女人也是品行不端之辈,为何又叫烈女,便是说这女人自诩清高,便是同客人发生关系,也只当是性情所致,情不自禁,以堵塞悠悠众口。 安之是贵胄之后,从小没接触过这些不雅的词汇,豫游常以君子自居,非礼勿言,这些话也没有提起,便是说给安之,一时听不懂,问出来恐怕轻贱了身份。 安之道一声“请起”。众人分坐两边。 “长兄亡故,知道众位心中也不好过,本应该早来看看各位,然而,被事情绊住,不得脱身。如今虽然见了,却也不甚了解,既是来述职,便一位一位的说,那些虚礼就不必了。” 司善保原想先站起来,刚挪了挪腿,又坐下。钱可若站起来一拱手,两位妇人把一尺多高的一摞账本搁在安之面前。 “禀告主子,这一年的账目全在这儿了,请主子过目。” 安之拿过一本来,翻了几页。钱可若面相不善,安之不由得防备他,拿话轻轻地钳制他道:“这是公账还是你个人的帐,再或是,混在一块儿了?”说完,满怀深意的瞟了钱可若一眼。 钱可若还未发话,倒是邓柳插言道:“主子不要误会了钱爷,钱爷常说要公私分明的才好。” 邓柳说话的腔调不像是三十七八的妇人,倒像是学小孩子似的粗声粗气,安之心说这是想在我面前装作懵懂女儿家不成。 安之便侧目瞧着她,邓柳施了一礼便退到一旁。“账目就放在我这儿,有不明白的明儿个问你。你办事老练,这位邓柳夫人也是伶俐的人物,很好。” 钱可若坐下以后,信枢司善保悠悠的站起来。宽袍大袖,松松垮垮的套在他身上,形容枯槁,举止不羁。 他拱手一拜,像醉汉似的哼哼道:“臣下,没什么好说的。”说罢便颓丧的坐回垫子上。 安之被他晾在一边,一时有些难堪,若是拍案怒骂实在有失身份,若是直接打发了他,好像自己太过严苛。下面众目睽睽,都想看安之怎么拿司善保开刀,安之亦不言语。 豫游也着实尴尬,咳嗽几声打着圆场:“主子,司善保平时便是这混不吝的样子,主子不要见怪。” 安之笑道:“说什么见怪,未免凝重。天下人的脾气秉性都是一样反倒没趣。况且,我又不是宫里的教习掌事,一时也看不出有什么失仪之处。”转而对下道:“众人不必拘束,有我在,你们也不必多生出什么顾虑,怎么回太子的话,就怎么回我的话,自己觉得尊重就成了。” 司善保一听这话,不由的上下打量安之半晌,微微一笑,心里很是满意。 按说司善保确实是一个风流名士,原不该对安之这样,只因他前不久得了三本账单清册,里面记录着金枢钱可若许多罪行。原来要呈送给太子,可不了太子死了。新来的这位小爷翅膀多硬谁也不知道。 司善保是聪明人,他不做没把握的事情,今日白天便是要试探一二,看看卫安之是比太子强还是弱些,好掂量着安之能不能压制钱可若。 见到刺枢使豫游如此忠心的跟着安之,司善保心里已经有了三分底,又见安之讲话是不卑不亢,有理有据,是个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主儿。 司善保方才露出喜色,觉得自己有可能扳倒钱可若。但这清册是哪儿来的,谁也不知道,司善保多面的规矩也是:单说情报,莫问因果。 豫游是出了名的正直之人,司善保便悄悄把清册的事讲给了他。豫游拿了清册,送到安之面前。那清册里面写的东西,都是些莫名其妙的句子,除了司善保谁也看不懂,这才传了司善保到花厅见面。 再见司善保时,他已是恭恭敬敬的大礼叩拜:“臣参见公子。” 有白天的一阵尴尬,安之便淡淡的问道:“保爷,递来这些清册,是何心胸?” 司善保连磕三个响头:“主子容禀,钱可若其罪当诛,他呈上来的这些账目,都是做的假账啊!”说着便把钱可若连同手下两位美妇的种种罪行说了个遍,一更天进来,直说道谯楼之上三更鼓响。司善保喝了几口茶水,说得是口干舌燥。 安之一挥手:“你先回去,把这账册写成人看得懂的东西。” 司善保应了一声捧着账册趁着夜色家去。留下安之和豫游继续查了一个时辰的账目。 “豫游兄,我问你,太子是怎么处理这二位的?” 豫游面露难色:“太子他……” “他不知道?”安之问道,豫游便就一点头,安之一时苦笑,自嘲道:“我料司善保这种人,也不会把这事儿交给太子处理,非得我这种多生是非之辈他才肯说。” 茹兰笑道:“太子心肠软,又是双拳难敌四手,怕是心力不足。主子不是多生是非的小人,我看是能平息是非的贤能。” 安之没接她的话,自己是什么人只有自己最清楚,此刻这些堆积成山的账单子扰的她心烦意乱,恨不能生出三头六臂来,哪里顾得上这些巧言令色,阿谀奉承。 “主子,要不要把刺枢的可信之人全都调来听用?这个查账法儿,激怒了钱可若和那两个妇人,只怕要见刀兵。”豫游道。 “慢,”安之制止道:“百玦王城突然冒出千百号人,我们就完全暴漏了,这回,我要调昱忞侯的兵。” 第十六章 中兴诸将谁与滴 安之差人将先前卢郅隆给的信物送还到侯府,卢郅隆早就听说了瓜分东渚国的事儿,也知道安之有些手段,这会儿没有背弃盟约倒是让人感佩。 卢郅隆接了那平安扣,放在桌子上。“我听说,公主最近遇上一桩麻烦事儿,不知郅隆能为公主做点儿什么?” 安之心中一惊,看来卢郅隆早就知道安之在百玦郁金堂见钱可若等人的事情了,望着他半晌:“来之前还想借着侯爷的力,可是,侯爷一句话教我想明白了。自己的事自己解决,不需要别人替我清理门户。” 卢郅隆笑道:“看来公主是怪我多事了。” 安之也笑道:“是侯爷把手伸得太远。” 卢郅隆听出安之话里话外毫不客气,反应极快又是能言善辩,一时接不上话。回想当年的自己也是舌辩群雄,如今被安之呛着,自己也是尴尬的很。 安之见卢郅隆如此,便笑道:“侯爷您也不必防贼一样防备我,臣看得清谁是承袭天命的王,只要侯爷信臣,臣也绝不会辜负侯爷信赖。” 卢郅隆也缓和下来,道:“那好,既然如此,公主有何谏言,就开门见山的说出来吧。” 安之一笑,指着墙上的地图道:“出兵,伐卫。” “记得半年前,你还暗示我卫国势大,为什么这会儿又劝我出兵伐卫?” 安之道:“此一时,彼一时。如今卫国经历两场恶战,国力消耗巨大,此时开战对百玦有利。” 卢郅隆爽朗笑道:“你为什么一定让卫国打败仗呢?”安之道:“因为,我确信百玦这次能打胜仗。” 安之道:“其实侯爷心里本就有伐卫的意图,何必非要臣给一个理由呢?” 卢郅隆知道卫国刚打完一场鏖战,国力衰微,大将尧让又死于非命,军心不定正是伐卫的大好时机,自己的的心思被安之的话直白的点中,露出随和的微笑:“你能做什么呢?” “臣在宋四国联盟时做盟军的随军参谋。” 卢郅隆点点头表示赞许道:“这次还做这个吧。” 朝堂之上,一提到出兵,百玦王卢之晋的脸色像是浇了生石灰,众大臣也面面相觑,唯有卢郅隆看得起的几个亲信依旧器宇轩昂的站在大殿之上。 “昱忞侯一直是谋国有方,这些寡人都看在眼里,只是一旦开战,损耗国力,劳民伤财,进而,继而…这个……” 卢之晋的气概同他弟弟相比,相差不是一星半点,卢郅隆虽然站在陛下仰视于他,哪怕卢郅隆仅仅是抿抿嘴唇或是一个更加细微得不易察觉的举动都会让卢之晋心里一阵慌乱。 这时,卢郅隆蹙眉望着自己,右手又轻按剑柄,卢之晋连忙干咳几声,连声说了几个“准”。 尧让一死,列国一时间纷纷有了精神,都张望起卫国的前途来了。 卢郅隆先试探的出兵卫国明城,短短几个月明城就全部控制在百玦手中,而明城是卫国的钱粮重地,也就在某种意义上,卫国的商业瘫痪了一半。 卫王令尧荣统兵退敌于沐城,尧荣虽从小就跟着其父在军中生活,但没有经历过实战,放不开手脚,士气弱些。 而此时的百玦军营中,大都督金施正在和一干谋臣商讨对策。安之奉百玦王之命做随军参谋也在其中。 金施用手中马鞭指着舆地图道:“卫国的新都督尧荣刚一上任就囤积粮草,修筑城墙,听说还用铁水浇灌城门,看来是要死守不出。” 谋臣杨子楚道:“不如叫细作混入城中打探粮草行营,一举烧了。” 谋臣郭建道:“此举恐怕行不通,尧荣固守,肯定有备无患,小小细作恐怕没有那样的作用。” 金施的目光转向安之道:“安之公子,你从卫国来,不妨谈谈你的高见。” 安之道:“臣以为,尧荣并非谨慎,而且胆小。并非固守,而是藏匿。”安之拱手道:“臣建议子楚先生之言可以采纳,断其粮草,我军正面佯攻,尧荣必然要求援,到时候我军分兵断其援兵,在假扮援兵入城。到时佯攻转为进攻,则大事可成。” 金施点点头,“听起来是个完整的计划,可问题是,尧荣如果不求援又该如何?”安之道:“如果不求援,可以假称是卫王派来的援军。” 杨子楚诧异道:“安之公子,你怎知敌将不是保存实力,疑兵之计呢?倘若有变?” 安之道:“臣以为,兵贵神速,如果速度快到敌军反应不过来,就能克服一切潜在的缺失。” 金施道:“可以一试,先谴死士入城。三军听令,从今日起,吃饭睡觉不准解甲,佩剑不准离身。随时待命!” 金施说罢,又望着安之冷冷的说道:“安之公子就不必去了,打起仗来,顾好自己就行了。” 金施一贯看不起安之这种没有军功而被安插入营的白面书生。安之也知道,所以对金施格外尊重,时时察言观色,以免生事。 一日白四更天,营里号角一片,喊杀震天,火光四起。天刚亮的时候,整个沐城的防守完全沦陷。 清点战俘的时候,听说找到了敌军都督尧荣的尸体,可安之去看时,面容已经模糊不清,分辨不出人形。 安之从前听说尧荣身长八尺,生的虎背熊腰。而今看时,勉强七尺,而身材也略瘦削,只有一身铠甲能勉强证明他的将军身份。 安之独自去见金施,金施攻破沐城,心情不错,见了安之也没有冷眼相待,而且和善起来。 安之拱手作揖道:“臣安之拜见大都督。”金施道一声免礼,伸手示意安之坐下。安之见左右人多眼杂,便道:“臣有话,想单独说给大都督,不知…” 金施一挥手,众人陆续推出营帐。“安之公子,多亏你的好计谋,以前有什么不周之处,金某是粗人,还望海涵。” 安之谦逊笑到:“大都督言重了,都督卓越非凡,安之敬佩不已。何来不周?”金施道:“公子这次来是?” 安之低声道:“臣有一事不明,臣旧时在卫国,虽没见过尧荣,可常听人提起,尧荣身长八尺,虎背熊腰,而今所见不到七尺,身材瘦削,不知和解?” 金施的笑容缓缓凝固,最后认真的问道:“此话当真?” 安之点点头… 金施的眼中刹那间飘过恐惧的神色,道:“老夫已经禀报陛下找到尧荣尸体…倘若公子所言属实…老夫岂非欺君?” 安之并不做声,而且假意请辞,金施一把抓住安之的手腕。 安之吓了一跳,金施慌忙收手赔不是。 金施道:“公子是昱忞侯的人,而今除了公子没人见过尧荣,求公子指点!” 安之诡谲笑到:“既然都督已经呈报陛下,安之又能如何?” 金施拱手诚恳的道一声公子。安之压低声音道:“只要都督把这仗该说得给陛下说清楚,安之也可以把不该说的忘记,如何?” 金施道:“公子放心,只要你我互利,还怕这朝野不是你我二人的?” 二人互相报以和谐而奸诈的笑意,只是各怀异心。 豫游听了安之的讲述,不禁感叹道:“你倒是很幸运,总有偶然的事情发生。” 安之笑到:“不是我幸运,是我比较擅长趋利避害。” 茹兰吃吃笑到:“从未见过这样擅长夸奖自己的人。” 尧荣确乎是跑了,当他率领残部回朝时,卫王出城十里相迎,这是卫国头一次战败,还是如此惨烈,士兵的脸上似乎还笼罩着战争未散去的硝烟。 尧荣流泪了,卫王伸手擦去。 尧荣的心头无限感喟,在场的臣公皆悲伤落泪。半晌,尧荣扑通一下双膝跪地,无限悲壮的说道:“臣尧荣对我王盟誓,臣绝不会再次战败,让陛下蒙羞。” 卫王双手掺起尧荣转而对士兵道:“诸位将士,诸位兄弟,寡人在次拜谢诸位,诸位为国浴血,皆是大卫有功之臣,寡人多谢你们啦!俗话说,知耻而后勇。多难而兴邦!天神护佑的大卫国不会低迷太久,终有一天,战争的硝烟会洗刷今日的耻辱,让敌人面对死亡,把他们的骸骨变成砖石,奠基我大卫国不败的丰碑!让大卫国的功业屹立千秋万代!” 尧荣性如烈火,一次耻辱让他日日忧心,他急切的等待着一次战争后全新的胜利。 然而在朝堂上,一连几次请旨,都被一群老臣驳回。尧荣是武将,口才不利,因此辨不过尤善言辞的老臣,心中愤懑,只得一个人生闷气。 “尧荣的烈火脾气,哪里容得下这些老古董?”卫王躺在戴姬怀中合眼感叹。戴姬抚摸着卫王的头发才发现,曾经乌黑的头发已经生出丝丝花白,卫王老了。 戴姬柔声道:“怪不得尧荣,大婚之日新婚妻子被歹人劫走,至今了无音讯,他本就受辱,紧接着他父亲又死于非命,来不了悲哀,就被扣上凶手的帽子,而今他又吃了败仗,八尺男儿,怎么忍得了这口气。” 卫王瞟了戴姬一眼,点点头:“寡人知道,百玦这仗打不得。让他先受点委屈,以后好做大事。” 尧荣算来是戴姬的远亲子侄,戴姬听了卫王的话,心中有了数,便不多言,小鸟依人的依偎着卫王。 第十七章 最毒不过妇人心 几日后,去卫国的使臣带着百车礼品登上求和的道路,而送行的那日,唯有尧荣一人没来。 安之抓住金施的把柄,故而金施只得按照安之的要求,把安之献计的经过全全报给卢之晋。 卢之晋早已知道安之是卢郅隆的爪牙,本不想任用。 奈何卢郅隆一直铁着脸,让卢之晋看的胆颤心惊,便封了安之谋臣的官职。 卢之晋道:“如你所言,卫国派了使臣前来求和。” 安之道:“陛下可以答应卫国的请求,若是大国常年作战,使国祚衰微。” 卢郅隆忽然笑了起来:“安之,你没有说实话。” 安之没有回答,抬起头望着卢郅隆。 只见他的目光忽然凝聚,安之的心也紧张起来。“只怕卫国不是真心求和,卫国不服。” 安之心中急忙盘算,卢郅隆接着说道:“公子安之,陛下如此看重你,你何必要另寻打算,辜负陛下的苦心呢?” 安之被说中心事,目光一烁,“安之不敢。” 卢郅隆站起身缓缓的走了几步,腰间挂的帝王绿翡翠镶银禁步纹丝不动。 刚一下朝,卢郅隆便示意安之密室相见,安之心中藏着许多秘密,顿时一阵紧张,只能匆匆跟着去了。 “我知道你叫百玦打卫国的缘故,你的卫王为了废黜太子便叫太子死战,而你为了唤醒你的卫国便兴兵来犯,这样的手笔,和你的父亲如出一辙,简直是破釜沉舟不留后路。”安之听了,吃惊的望着卢郅隆,慌忙跪地请罪。 卢郅隆掺起安之道:“公主,我很佩服你的胆气和抱负,寡人年少时,和公主相似,而今我为侯爵,行事诸多不便。本侯想了许久,如果公主一片心思能够为了百玦,是百玦之幸。”卢郅隆的态度诚恳的简直让人不忍拒绝。 安之试探的问道:“侯爷是否在想,如果安之不从,必杀之?”卢郅隆先是一怔,随即朗声大笑,“公主直言,一语中的。” 安之道:“安之若说全然忠心,陛下也不会相信,臣愿意为陛下所用,如果陛下愿意保全卫国。” 卢郅隆点点头抚掌道:“你的要求很合理,寡人答应了。”安之面露喜色稽首而拜“臣安之叩谢陛下。” 卢郅隆也微笑着让安之坐下,像是心里真的高兴,面上时不时流露出欢喜的神情。 卢郅隆转而道:“虽然答应了公主,可这一次还是要对卫国用兵。” 安之思量片刻道:“安之请旨随军出征。” 卢郅隆道:“卫王使臣送来的国书上说,卫国要割让明城和沐城给百玦。” 安之道:“这两城都是百玦的大军打下来的,再说割让,未免不够诚意。” 卢郅隆点点头道:“所以本侯才说非得再打一仗不可。不过不急,即刻开战,恐遗人口实,卫王这招借花献佛真是高妙。” 安之正要还口,忽然灵光一现。或许卫王本就不想求和而是本就想要开战,也未可知。而卫国不知能不能经得起再战,安之端起酒尊抿了一口,没有做声。 尧荣府中的会客厅中,几个谋臣正和尧荣议论些什么。 “蔡甸兄果然高明,国书换了几个字,不怕他百玦王不恼火。”尧荣激动的面上泛起红晕。 蔡甸也奸诈的笑到:“只怕那些老古董至今还蒙在鼓里。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样的手段。” 尧荣道:“不过本以为会留下墨迹,没想到一点都不留,跟新的一样。” “老夫先用清水一滴一滴的除去墨迹,再雌黄轻轻一涂,晾干后重新写上,就跟真的一样。” 尧荣就着酒壶饮了一大口,咕咚一声咽下。将酒壶摔得粉碎,猛然站起来,眼中红红的充满血丝。 “让那帮老东西求和去吧,一群懦夫!” 卢郅隆赏了安之一所宅子,修葺的很是细腻,茹兰很喜欢这个新住所,叫豫游移植了许多西府海棠在海棠花边上的空地搁置了汉白玉的圆桌圆墩,还叫匠人开了四方的鱼池,修建了假山小桥,亭台轩榭。 卢郅隆看重安之,朝野上下看在眼里,安之曾应允金施不把尧荣假死的秘密说给百玦王听,金施感激,觉得安之仗义,讲信义,常在朝堂上替安之美言。 一时间,安之成了众臣眼中的御前红人,引得众人前来拜访。安之的公子身份是卢郅隆刻意保密的,流言众多,也不成秘密了,因卢郅隆不准提起,众臣心知肚明却也不宣之于口。 有些好事的臣公备下金银前去拜访,安之一概不收,后来众人摸清门路,说安之出身宫廷,见惯了奇珍异宝,便只赠送些难得的书籍,安之假意推辞几句,便就收下。这样一来,书房的博古架上慢慢堆满了少见的书籍,甚至还有书法家的手抄真品。 秋风萧瑟,秋日单调而浓艳的色彩将人们的生活浸染得丰富而热烈。 信枢的百里急使送来卫国宫廷密报搁在汉白玉桌上,雪白的信封在雪白的桌面上,很不显眼,就像这信件本身的意义一般是不愿让人见的。 寥寥几行字,这着许多重大的事件。 平日里安之会仔细研究一番,可是今天这封信,安之不愿相信。 尧荣的兵败,并没有影响他的地位,卫王的宽容反而壮起他的胆子。 尧荣进宫的次数愈发多了,常常和戴姬凑在一起,按理来说,戴姬是他的远方长辈,拜见戴姬未为不可,只是次数多得让人生疑。 卫王自从兵败后,渐渐的昏聩起来,常常大摆筵席,戴姬也趁着卫王兴致,送些舞女歌女来劝酒助兴。安之不能理解卫王为何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就变得如此堕落颓唐。 豫游匆匆跑来,端起茶杯一口喝净,安之道:“何必喝那凉的?” 说罢,便重新倒了一杯,豫游推开,从怀中掏出一个白色绸缎包,放在桌子上。打开来看,是些药渣。安之对药理一概不知,茫然的用手捏了捏,闻了闻,问道:“这些是什么?” 包里是制作五石散的原料药渣,豫游因不好明着讲出来,便含糊其辞:“我不懂药,请了人来看,这东西使人丧失理智。难怪大王会…” 安之道:“这是什么意思?” 豫游面露难色,他不知道如何解释。便吞吞吐吐的说道:“君子非礼勿言。”他没有继续说下去,这话是上不得台面。 安之一头雾水,虽不知他到底说些什么,大概理解成蒙汗药一类能让人失去意志的东西。 安之道:“这是谁给王吃的?” 豫游道:“是宸妃。” 宸妃留给安之的印象是强悍而邪恶的,或许这其中有个惊天阴谋。宸妃一定在和尧荣谋划着什么… “戴姬好像有喜了。” “什么?” “恐怕王储之争在所难免。” 天气渐渐凉了,直到初冬第一片雪花轻柔的飘落,这是安之在百玦的第一个冬天。 百玦王将身国进贡的锦缎赏了些给安之,安之因而进宫谢恩。 安之觐见时,王后卫英正坐在卢郅隆身边,卫英果然是个明艳美人,比起她的母亲,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的面容更加和善,少了她母亲的妖娆之气。 安之头戴羊脂白玉雕花冠,插镶指甲大的珍珠白银簪,系着雪白云纹暗花垂緌。一身月白衣裳,银线绣的宽腰封挂着通透的百合福字翡翠佩,垂着金黄的穗子。发绣如意云纹荷包中装着几枚散香,眉毛用黛螺画成剑眉。 安之进殿前脱靴解剑,正冠整衣方才觐见。安之稽首而拜:“臣安之拜见陛下,王后。臣叩谢陛下恩赏。” 卢之晋道:“请起。” 安之抬起头,卫英正盯着她看,安之之前描眉,画的是稍细的剑眉,显得格外英气,格外俊秀,卫英从前没有这样想过,安之仿佛是投错胎的一个男儿,仿佛穿上男装才是真的她。 卫英一直盯着安之,安之拱手道:“王后。” 卫英才醒过神儿,笑到:“好久不见你了,安之…哥哥。小时候在卫国宫廷一同玩耍仿佛还是昨天。” 卢之晋温存的望着卫英,目光柔情仿佛星光撒在流动的柔波上熠熠生辉,那眼神仿佛包含着无限宠爱。 卢之晋转而对安之道:“今天没有外人,去了繁琐礼节,一家人一起叙旧,不必多礼。” 虽然卢之晋并没有察觉,但卫英的态度让人很不舒服,安之不知她的谋划,仍恭敬道:“臣,岂敢御前失礼。” 安之一时不知有何旧可叙,卫英笑到:“记得小时候,哥哥便与众不同,父王出的诗文,姐…皆能对上。父王时常赞赏。父王还说,若安之为子…中之长,便立安之为太子呢…” 卫英两次说走了嘴又立刻改口。 卢之晋一概没有听明白,他虽然提出叙旧,不过是照会卫英的要求,他的心里正在盘算着别的事情。 安之有些诧异,望着卫英,恍惚见,仿佛见到了戴姬。 只好敷衍的回应道:“臣惶恐,王后过誉了。” 卫英见安之并不回应,卢之晋又心不在焉,便先退去了。 安之道:“臣有一言禀报,因而恍惚,在皇后面前失礼,请陛下赎罪。” 卢之晋如梦初醒似的,“嗯?哦…无妨,你刚才说有谏言相告?”安之道了声是。 卢之晋像个重新回过神来似的,重新认真起来,“请讲。” 安之道:“臣以为,陛下应火速出兵卫国,陛下之前有攻打卫国之念,臣以为此时正是时机。” 第十八章 匡复之功何其远 卢之晋一怔,随即欢喜,像个见了美食的孩子,片刻又收敛笑容道:“公子所言,正是寡人所想,公子以为金施挂帅如何?” 安之不知他喜从何来,也不知他为什么突然对战事如此关心:“金施大都督确实将才,不过臣以为此人不可久留。此人有欲,必生异心。” 卢之晋道:“愿闻其详。” 安之先稽首请罪,卢之晋心急道:“何必如此,公子为寡人爱妻兄长,就是寡人的手足兄弟,以后寡人与安之相谈,如兄弟知音,不必多礼。” 安之谢过后静静的说道:“安之有下情隐瞒,之前金施上报的尧荣之死有假,是金施误将替死鬼当作尧荣, 臣告诉他实情,大都督对臣说,如果臣能保密,就与臣同富贵。此人不可轻信。” 卢之晋点点头道:“这样的人不用也罢,眼下用人之际,寡人又能如何呢?为何不早说此事?” 安之道:“臣…有一计,可取金施而代之。” 卢之晋的眼中散发着天真烂漫的神色,如同盈盈星光… 卫王一连几日都不曾听政了,朝中一切事务都有尧荣打理后宫宴乐的次数越来越多,后宫承宠的宫女也越来越多,安之听到这样的消息,很是震惊,自古以来,王朝更替,表象大多如此。 珝宓宫中,尧荣穿着宦官的衣裳仰卧在戴姬床榻之上,戴姬虽然是尧荣的长辈,却生的比尧荣还要年轻些,戴姬娇嗔的埋怨道:“你这天煞孤星,刚刚克死了你那老爹,又来呕我?” 尧荣在戴姬脸上蹭了蹭,“好表姑,你疼我,只归我一个人吧,卫王开始吃那药,便活不久,等他死了,我就坐他的位子,到时候,你今天疼我多少,我就疼你多少。好不好呢?” 戴姬一把将尧荣的脸推开,笑骂道:“好一个忠君爱国的乱臣贼子…”尧荣揉揉粗壮的脖子,有力的臂膀箍住戴姬,亲吻着戴姬的耳朵,一面心肝脾肺肾的乱叫。 这时门口传来一阵急切的敲门声,侍女压低声音通报道:“陛下往这边来了,就快到门口了。”尧荣一面急急忙忙的系着腰带,一面不满的谩骂:“这老东西,来的真不是时候,老子恨不得一枪捅死他…” 戴姬匆匆的整理头发和衣裳,床榻,一面推搡着尧荣:“傻东西,还不快从后门走?” 尧荣拎着裤子,不情愿的从窗户翻了出去。 卫王吃过了药,满面红光,戴姬笑盈盈的迎了上来,“陛下,今日,宴乐可还舒心么?妾身身子不大爽朗,因此才不能陪伴。” 卫王迷迷糊糊的坐下,戴姬一面让人去煮醒酒汤,一面用帕子沾了凉水,给卫王揉太阳穴。 卫王拉过戴姬白嫩如脂的手,摘下她手上黄澄澄的红宝石金戒指,扔了,醉醺醺道:“金戒指,带了快两个月了,哪里需要戒那么久?” 戴姬被卫王捏着手觉得疼,像抽回来,又不能,便千娇百媚的嗔怪道:“陛下,妾身着实不能服侍陛下,因为臣妾的肚子里…” 说着一手在细腰上抚摸着。 卫王见状,先是一怔,随后大喜过望,大笑道:“莫非是?” 戴姬娇羞的点点头,用帕子甩了卫王一下道:”妾身还不是为了忌讳…谁知陛下一点都不知晓妾身的心思…” 卫王听了,大笑一阵,侍女端了解酒酸汤来,卫王借过喝了一口。 “我大卫国后继有人了…” 却说安之对卢郅隆说一计除掉金施。卢郅隆以为可行,金施虽然常胜,却很世故圆滑不够真诚,纠结的一群谋臣皆是势力之徒。 大殿之上万分肃穆,卢郅隆率先开口道:“陛下,臣听闻,卫国百姓所食之物和列国不同,特地寻来与各位爱卿分享。” 说罢一挥手,二十个宦官端着托盘鱼贯而入,托盘中是一些白瓷碗盛着秕谷煮野菜。 卢郅隆笑到:“臣曾鱼服去我百玦的乡野,尝过百玦的野菜,味道很是特别,诸位,别端着了,吃干净。” 众人一时间惊愕,左顾右盼,不知谁先下箸。卢之晋首先尝了一口,觉得食用这样一碗菜简直是苦不堪言,趁着诸位大臣低头之际,悄无声息的扣在地上。 有妆模作样的亡口中扒拉几下,卢郅隆见状,轻蔑的冷笑一声,转而收敛了笑容,面对众位大臣冷冷道:“怎么?陛下都吃得,诸位倒吃不得?”众人一听,纷纷强忍着恶心,一点一点的往口中送。 唯有一个郎官把心一横,风卷残云的几口吞下。卢郅隆见状,满意的点点头,像是搞了恶作剧般的微笑挂在脸上,一双笑眼眯成一条缝。 众人纷纷一副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神情,也大口吃起来。 不到一刻钟,那郎官忽然面露难色,拱手道:“陛下赎罪,臣…臣…胃痛难忍…实在是…撑不住了” 卢之晋饶有兴致的轻声道:“哦?这么神奇?”话音风轻云淡,仿佛轻柔的一丝春风。 众人不敢多言,都强忍不适,低着头垂手而立。 卢郅隆凌厉道:“想必诸位生来就没有吃过这样的东西。不知哪位能告知本侯,这是什么原故?” 众人都不做声,空旷的大殿里净若无人,卢郅隆见无人回答,一拍手:“就你吧,郎官。” 郎官似乎受了惊吓,慌张的一抬头,惨白的脸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是…臣受陛下恩典…” 卢郅隆听了,朗声大笑,一直笑到咳嗽。 “这么说陛下恩典没有泽及天下喽?”卢之晋听了这话,趋炎附势的向郎官投以不满的神情,郎官慌张跪下,连呼不敢。 卢郅隆冷眼瞥了众人,仿佛见了许多酒囊饭袋。伸手一捻唇边细细的胡子,方才开口:“水满则溢,月盈则亏。这个道理不必再教诸位,别把自己家的水缸装的太满了,你们的水缸满了,陛下的水缸就空了。” 众臣方才松了一口气,齐呼愿为陛下效力。 卢郅隆说完了百玦的家事,方才恢复平静和热情。卢之晋见卢郅隆的脸色转晴,便心血来潮的问道:“寡人听说卫王这两年,喜爱宴乐,宫廷之中常常莺歌燕舞,曼妙非凡啊?” 令尹庄股道:“臣听闻,卫王并非爱好宴乐,实则爱上进药,日日必食,迷失性情。” 上卿臧点站出来道:“陛下,臣以为,国君昏聩,百姓受苦,我百玦以仁政治国,应以天下为己任,出兵卫国,解救百姓于水火之中。” 卢郅隆点点头道:“臣正有此意。请陛下传安之觐见。”一个尖细的极具穿透力的嗓音响彻整个大殿。 安之身材匀称,唇红齿白,目若朗星,穿着文官的官服,手持玉笏。 “安之觐见陛下。我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人目目相觑,安之颇有名声,煽动瓜分东渚的卫国公子,又是曾经献计大败卫军的谋臣,只是身份不高,众人不知为何传一个将军帐下的谋臣上殿。“ 臣听说安之文采甚好,就令你写檄文一篇,以作军用。”安之答了声是,正要退出殿去。卢之晋道:“就在这里写,不影响诸位议事。拿纸墨!” 两个宦官抬着桌子,和跪席,摆在大殿的侧面,安之只得拱手遵旨。 安之今年二十岁,是朝堂之上最年轻的臣子,众大臣有的同情,有的蔑视,安之端端正正的跪坐在大殿的另一侧,时不时有人瞟她一眼,留下不以为然的一笑。 商议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 卢郅隆道:“大都督金施是我百玦的常胜将军,这一次还是金施挂帅。”又扭过头来看安之“写完了没有?” 安之道:“回侯爷,臣已经写完,只是墨迹未干。” 卢郅隆一挥手,两个宦官,捏着写着檄文的绢布轻轻搁在了卢郅隆的岸上。安之的字迹很是工整,笔力也不像是二十岁的年轻人写出来的。卢郅隆大略的浏览了一遍,并无一处改动,没有一处错字。 “尚可。”待墨迹干了,将绢布递给旁边的宦官,卢之晋最不喜欢听道德文章,喜欢听别人揭短,檄文一贯是多有涉及便喜形于色道:“令尹庄股,你文采好,你给诸位爱卿念念。” 庄股接过来,不禁赞叹道:“果然少年英才。”卢郅隆没有听清:“你说什么?”庄股回神道:“哦!臣是说公子安之文武全才,堪当重用。此文如烈火焚烧,又如寒冰刺骨,可谓是绝骂。” 卢郅隆见令尹文邹邹的十分有趣,也忍俊不禁。安之毕恭毕敬的向令尹回礼,引得庄股更加赞许。 卢之晋一时见卢郅隆似乎很给面子,便也心情大好:“都说文人相轻,看来我百玦的朝堂之上,没有这样的事情,实在可喜。庄股,你念吧!” 庄股清清嗓子,高声念起来: 呜呼哀哉,上无功则邦国无定,世不宁,则民生息止. 今有卫国,国祚不兴,天怒人怨,乃尊任无能使然也,奸佞登临,忠贤戮没。民生无计,百业不兴,事故属文骂斯,刀快水热,大义深明,为民请命。以天下人之口,震汝之昏昏! 卫王昏君,枉为人尊,元初一年承帝业于先皇,继而不思为国反纸醉迷金。无良之举,其罪是无可恕。遥想椿萱茂时,纵横权术。盈利图私,不谋实事。大话空文,官样文章。 待皇考崩。笙歌夜夜,舞袖成风,美妾盈室。姣好年华,迫而委屈,是无可奈,三更悦见,四更生厌,弃如敝履。使阖宫哀叹诚惶诚恐,滑天下之大稽,实为千古之一害,为万人嗟牙。复无道于世。暴戾恣睢,专横跋扈,是使百花残败,千流皆涸,星汉垂落,日月无定,国力江河日下。 西宫宸妃,原系乱世亡国妖姬,城破时,以卑鄙之躯献与卫,自此宫闱祸乱,勾心斗角,实为之罪也。 其与人不善迫害贤女,油蒙六腑,五脏皆黑,以色侍人,岂不可悲?反是不耻,逐揽大权,杀人无形,屠戮为乐。名曰妾妃,实为妖孽。不取贞操,内外勾通,为人所知,随即杀人灭口,诛其九宾,颠倒是非,巧言令色,颜如舜华,心比蛇蝎,生食人心,啖如脆梨 元初一年,天子初登大宝。拨弄曲直,恶诬东宫大妃,使其含冤受绞。群臣侍殿上者,面如死灰。复诛杀求情者两人,斥责者三人,并五人头颅城东示人,百姓封皆不敢言,是使天下人尽皆惶恐,瞠目,冲冠,据枉然。 九年,王为傀儡,猛虎大将军尧荣常出入宫室,遂二狼狈并作苟且,更愈猖狂,终成有负人伦君臣之事。吾所以为此,以挽国家之威而除见凌之辱, 尧荣为将,乃为虎作伥耳,其人面若凶神,心如恶鬼,胸无点墨,贻笑大方,嫉贤妒能,谋害忠良,护国无力,坑儒有方,既无近虑,更无远谋。无知酒徒,形色乖张,无良竖子,匹夫实当。上不敬天地人伦,下不图治国开疆,前不能上阵杀敌,后不善富民安邦,文不修儒家经典,武不就万夫不当,亘古之蠢物独猿猴之愚匹之一二。 元初八年与百玦争利,百玦承天顺民兴兵讨之,孤军之力不过五万,猛虎大将举兵号百万雄师,鼠辈怯战,闭门不出,铁水铸门,唯恐城破,不敢一战。奈何兵败如山倒,一战成败势,布衣鱼服仓皇夺路,抱头鼠窜,乃其昏聩,两面受夹,腹背受敌。乘兴而去,大败而归。上悯其辛苦,竟拜其蛟虎侯。有忠臣言实情者,皆见指叛逆。君臣一体实为不堪,西宫宸妃并起与尧让联手除忠臣良将不计其数,至官政要职,皆为其爪牙。 悲夫!上欲闻天下事,下皆作太平词,如不察民心,此等腐败,岂有不亡之理?宗庙经三世而易主犹在眼前。君子兼济天下,事故百玦我王大义深明,会邻邦之姻亲,维天命之仁厚,举仁义之师救万民于水火,诛除奸佞无赖,匡扶宇宙乾坤,重振朝纲鼎立,义军所至,箪食壶浆以迎我主,雀跃翘首以盼君王。 誓邀天下名士同伐逆贼以安天下! 第十九章 千古一书鸿门宴 安之回到郁金堂的时候,司善保已经带着一叠写好的账目在花厅等了两个时辰。安之一进门,司善保便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安之一抬手,示意他可以站起来。 司善保将账目双手捧在安之面前,安之拿起一本,随意翻了一页来看:“司先生,你好像很怕我。”安之头也没抬。 司善保没言语,安之抬起头,见司善保头上已经渗出细密的汗珠。不仅散漫一笑:“你在怕什么?”司善保将账目放在安之身旁的红木茶几上,取出手帕将额角的汗珠擦上一擦:“臣不是怕您,臣是敬畏。” 安之饶有兴味的问道:“哦?敬的是什么,畏的又是什么?” 司善保说话总爱卖弄个小聪明,让人一听就知道他说的是聪明话:“敬的是您的本事,畏惧的也是您的本事。” 安之知他在试探自己的态度,便故作不明的问道:“这话怎么说的,我可就听不懂了。” 司善保笑道:“您自然不会不明白,臣的心思,您看的真切。” 安之正要还口,豫游一挑门上珠帘,走了进来,单膝跪地道:“主子,金枢使钱可若手下,邓柳夫人来了。” 安之瞥见司善保坐立不安的模样,故作没看见,叫一声请进来。半晌邓柳袅袅婷婷的走进来,环佩叮当,安之见状觉得很不雅。 邓柳眼神很魅,像是要把天下男人的魂魄都勾到手里才算舒心,邓柳娇嗔一笑:“主子,我家钱老爷请主子赴宴,请主子赏脸。” 这话听得人心里很不舒服,没有下人宴请主人的说法,不免有僭越的嫌疑,安之望着邓柳,邓柳打量着司善保,各怀鬼胎,居心叵测。 安之心里很乱,太子留下的家当富可敌国,可这乱摊子也不是一般人能收拾得了的,一着不慎,再想翻身就难了。 “邓夫人,把拜帖留下,你可以退下了。” 豫游接过拜帖,奉给安之,安之打开来看,只看见自己的名,便知道是鸿门宴,笑道:“你回来。” 邓柳一行至门口,听安之叫她,不由得一惊,笑盈盈的转过头来:“主子,还有何吩咐?” 安之将帖子放在茶几上:“怎么?钱先生,只请了我一个人?别人不说,两位枢使也不在列吗?” 邓夫人现是一愣,便洒脱笑道:“您瞧我这记性,可不是忘了。”说罢从袖口里取出两人的请帖,豫游接了,邓柳讪讪的退去。原是邓柳和钱可若商量好的,安之若不问,其他两张请帖也不拿出来,让她只身前来,更好对付。 今见安之问了,便知道安之也不是头脑不清的人,愈发是不好拿捏分量的角色,一时面上不好看。 安之拿过请帖来,递给司善保:“司先生你也不必战战兢兢的,人生在世,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这就行了。”司善保接过请帖,踹在怀里,一拱手:“主子放心,是非曲直,司善保看得清。” 司善保退去以后,豫游才好坐下。安之和豫游有言在先,私下无人的时候,不分主仆。“这可不能去,摆明了是一出鸿门宴,你不能以身犯险。” “我非去不可。”安之笑道:“我到要让他们看看,谁才是主子。” 提起笔来,写了一张菜单:“赴宴当天,把这些给我备齐了。”豫游接过读了一遍,皱着眉,踹在怀里,嘱咐道:“钱可若心怀不轨,他的东西可不是那么好吃的,小心中毒,白白送了命就不值当了。” 钱可若的宴席摆在他的府中,有美人紫兰引着穿过一片假山,假山都是用大块的太湖石堆积而成,最高的又两层楼高,最矮小的也有一人多高,走在当中很是压抑。 紫兰笑道:“我们老爷在里面恭候。” 跟着紫兰来到一处清净的二层小楼,坐在二楼可以看见院中各处美景。 门上牌匾崭新,像是新近换上的,上面隶书烫金大字“凌烟阁”。安之不由的一笑。凌烟阁原是汉代表功臣的地方,在自家花园里取这个名字,未免矫情。 安之落了座,各个桌面上唯有几个攒心盒子,里面盛着蜜饯和小果子,各色炒货。一杯清茶,桌边摆着鎏金博山炉,里面燃着沉水香。 豫游笑道:“钱先生,你在搞什么名堂,难不成就一杯清茶,便把我们打发了,你也忒小气了。” 钱可若淡淡一笑,拍了拍手,大门打开,端着菜肴的侍女鱼贯而入。 “各位,这一道菜,叫开水白菜,选用鲜嫩的菜心先煮熟,将汁水攥干净,配上高汤,所以此菜,全靠好汤。” 安之听他话里不善,菜是主人,汤是臣子,此地又叫凌烟阁,乃是钱可若暗示自己势大财粗无可撼动的幌子。 那汤放在桌子上,安之瞥见,金黄汤汁澄澈若水,俨如茶,醇似酒,便道:“正所谓,为官清如水,不该有的一丁点儿都不能有。汤清如水才好入口,若是混杂渣滓,整盘菜也就没有尝的必要了,你说呢钱先生?” 钱可若一时语塞,一招手,又上来一盘菜:“这盘鱼脍选用新鲜小鲤鱼,新生鲤鱼刚会游出水面便抓来烹制,肉质鲜嫩,食之佐以虾酱或芥黄儿。” 一盘雪白鱼肉薄如纸,晶莹剔透,鱼头和鱼尾还是生的,用萝卜雕刻花样摆盘。 安之从前在宫里从不吃这样的东西,便也不打算碰,便笑道:“把还未成熟的鱼儿用来烹制,一时满足了自己的口舌,却不知道无意杀死了更多的鱼?吃一盘菜要付出这样高昂的代价,实在是不值得,既如此,从我这里,就禁止了吧。”说罢也没动筷子。 钱可若脸上已然难堪,像涂了生石灰般,无比尴尬。上的第三道菜,便也没多加解释。 安之见那菜肴是一盘烤的酥烂的酱肘子,用刀子切成薄片,肉分五层,肉质紧致多汁,皮焦,呈酱色,肥肉乳黄,瘦肉粉扑扑的,香气四溢。 他不说话,安之也不好直接训斥,便笑道:“钱先生这一桌子菜,道道珍馐,恐怕老百姓一年都吃不完这一道菜。” 钱可若还未说话,紫兰笑道:“主子,臣倒是觉得,人各自有命,穷人当然吃不起,主子皇天贵胄,凭这几道菜又算得了什么,宫里更贵重的菜也只怕您嫌弃,您权当赏脸尝尝罢了。” 安之被她话一将,便笑道:“既然说到宫廷菜,我正好有一道菜要赏。”说罢一拍手,豫游的手下,各自捧着一个捧盒上来,放在众人桌上,打开捧盒,里面是一个雕花金盘,里面盛着一个干裂的馒头。 钱可若愣了愣,没有说话,安之瞥了司善保一眼,他也正朝着馒头怔怔的不知所措。 半晌,钱可若才干笑道:“主子,这是何意?” 安之道:“原本给诸位准备的菜叫羊续悬鱼,为了勉励各位做个清廉之人,但出门的时候,有一位童颜鹤发的仙家找上门对我说,用山珍海味去勉励清官岂不可笑?不如把我的干馒头,换了你的菜肴正好。” 钱可若一时双目一烁,便抚掌大笑:“主子说的有理,这馒头我等必然吃得。”说罢便就着酒把干馒头吃了下去。 安之笑道:“钱先生果然是爽快人,你说这馒头能值多少钱财?” “一枚铜钱。”司善保插言道。 “若是给一个快要饿死的人呢?” 司善保思量一会儿,道“那就是万金不换。” 安之笑道:“那好极了,钱先生,你吃这一个,准备付多少酬谢?” 钱可若知道自己降不住安之,便想要势弱自保:“主子吩咐,我便出一万金饼来酬谢那位老神仙罢。” 安之笑吟吟地伸出一个拳头:“十万。” 钱可若不由的叫苦不迭:“主子,我的亲主子,您把我砸碎了熬油,也卖不出这么多金饼啊!您要不把我给杀……” 安之盯着他半晌,钱可若忽然变了脸色住了口,安之讽道:“说啊,这怎么不说了,装穷叫苦啊!还真是瞧不出啊,一个个人模人样的还都挺会装相?你以为你是谁,骗天骗地,骗到我头上来了?” 说罢指着钱可若:“你,管着管着金枢管不住手,拿钱生钱,这些年少说也落下个十几万金饼吧?原想着你是太子的人,会护着你们的老脸不计较,给脸不要脸,那就别怪我不客气。” 钱可若见事态已然收不住,便啪的一声将手中酒杯摔在地上,只见,哗啦啦的一声,涌进十几名刀斧手。豫游一脚踏过桌子,闪身近前,只把匕首架在钱可若喉咙口,大喝一声:“我看谁敢动?都给我住手!” 安之也把手中酒杯一摔,只见呼呼啦啦的披甲人破门而入,钱可若的人还未动,刀就架在脖子上。更有破瓦而入的死士,旋刀而下,紫兰的头颅转瞬被割断,滚在地上,眼睛还是怒目圆睁,人还立着,脖子喷出鲜血热气腾腾,足有三四尺。邓柳大叫一声,晕倒在地。 空气中散发着血腥的气味,令人作呕,安之还未吩咐,只听得门外一阵整齐的脚步声,听得出来的足有二三百人,为首的一个上楼来,跪拜道:“奉昱忞侯手令,查抄钱可若宅邸。” 钱可若一听是卢郅隆的人,不禁仰天大笑:“卫安之,你竟敢勾结百玦朝廷,三枢使早晚葬送你手,我在黄泉之下也不会放过你。” 安之从腰间抽出卫王剑,双手捧着:“卫王剑在此,请先王旨,诛杀佞臣。”说罢,将手中长剑直直插入钱可若心口,他双眼瞪着,仿佛浸出血来。半晌,哐当一声,摔在地上。 第二十章 未可血染凌烟阁 安之一缩手,从袖中取出一方蚕丝雪白手帕拿在手中,将剑锋血迹擦去,刀剑入鞘,重新坐了上座。 刺枢幕中十几人推推搡搡地将钱可若余党推上近前,十几个跪成一片,五花大绑,跪在地上,再也起不来。 撤了桌子,司善保将账目一一分了类送到安之面前,指着面前几人一一对号入座。 “我今天就算不问,你们也必定知道该交代什么,那就不费事了,该说什么,就说罢。”安之拿过司善保备下的名单,用笔圈了一个叫梁福勒的:“谁叫梁福勒?” 叫梁福勒的双膝向前蹭了蹭,一头磕在地上:“小人便是。” 安之道:“你有什么要跟我说的?” 梁福勒左右看看,便惶惑道:“主子容禀,这些事儿,原是紫兰夫人吩咐我们做的,我们只是听命,具体怎么个明细,小人等一概不知。” 安之笑道:“那也不难,”转而吩咐豫游道:“把紫兰夫人请上来。” 说时,两个刺枢士人拖着一具血迹斑斑,腥臭异常的无头女尸前来,另一有一人捧着一个托盘,当中盛着紫兰的头颅。 安之道:“梁福勒,你到是问问她,”见梁福勒面色铁青说不出话,身体抖得如同筛糠,安之斥道:“怎么,问不出口?” “回主子,紫兰夫人,她已经死了。” 安之笑道:“原来你知道她死了,所以才往死人身上混赖是不是,不如你去阴曹地府问清楚了?”豫游端上茶来,安之捧起来品了一口:“你们是说还是不说?我可有的是时间陪你们拖延。” 豫游手下人取来冰水,将邓柳泼醒,也推上前来。 安之还未发话,卢郅隆所派的文武官员便跪在近前:“启禀公子,臣有侯爷有信函一封,现带到。”说罢将一封信函呈上,卢郅隆斩断解说写了几句,安之读罢,带着豫游便往昱忞侯府邸去了。 卢郅隆的车驾正侯在钱府大门口,大有严阵以待之势,安之也不解,便只有上了车,再做打算。 安之随着卢郅隆的近身侍卫金旻去花厅奉茶。光线有些幽暗,灯架上一排排的蜡烛如盈盈星光,卢郅隆一席皂衣,腰间系着白玉螭龙纹蹀躞,头戴白玉发冠。 活脱脱一个玉皇天将,又恰似骠骑在世,剑在手中如鱼入大海,游龙走凤,腾蛟起舞,剑锋所指,望风披靡,宝剑上下翻转只见银华闪闪,如江河波光粼粼。 风声瑟瑟,如立于翠竹之巅,听竹节颤抖,步伐稳健。好一个风华绝代,好一个英雄年少。天涯小径纵马踏,青冥苍穹任鹏飞。 安之站在门口,望着卢郅隆的身姿,不禁蹙眉,想起赵胜也曾经在自己面前舞剑,安之突然明白,任何人对于自己当前的认知能力通常是不自知的,这就意味着,人不能提前熄灭错误那正在燃烧的引线。 安之走进来时,卢郅隆心情大好,收了宝剑,欣然道:“公主请坐。”把剑递给侍女,又接过侍女手中在加了芦荟汁子的热水中拧干的手帕拭汗。 安之倒是愈发摸不透卢郅隆的脉,也不敢太随意,便从斗篷中伸出手来,冷冷道:“免了。” 卢郅隆笑道:“公主为何如此恼火?” 安之道:“侯爷,我说过,不需要别人替我清理门户,你今天贸然派人前去,是想叫人嘲笑我无能,还是您觉得三枢使可欺?我倒想请侯爷给我解释解释。” 卢郅隆站起身来,拱手一礼,真诚笑道:“公主,我何尝越权什么?你我既为盟友,我当然要为你的安全负责,再说,公主虽然明悟,但也不是事事精通,查账这种事,不是公主逼迫他们,他们就能招供的,所以我派去的人都是查账的老手。公主且宽心,不出三天,这件事,必然水落石出。” 安之垂下眼睑,思量片刻,觉得他说的有理,加之卢郅隆待人真诚,便也只好如此。 卢郅隆笑道:“我还有一件事,想要请教公主。” 说着一招手,十二个宦官捧着捧盒低着头快步走上前来。从捧盒中取出十二碟点心,各色果子。 一班乐姬也各自抱着琵琶,秦筝,笛子,箜篌,等乐器在边上排开。 安之在卢郅隆下座桌边做好,女婢放下一挂三千颗同等大小珍珠编织而成的珍珠挂帘。 帘外灯火明亮,帘内幽暗。帘外一座错金熊足博山熏炉正幽幽的燃烧着百合桂花香饼,两盏鎏金长信宫灯一左一右摆在珠帘两侧。 先是三声琵琶起,如石破惊天,急如军令,紧接着箜篌流转,轻盈婉丽,横笛一声,吹得人,肝肠寸断。只见一窈窕女子,身着血红舞衣,腰间玉带也以红珊瑚串珠和血玉装饰。面上妆容冷艳而不妖媚,眼似流波,眉目含情。 听她唱的是:“长安甲第高入云,谁家居住霍将军?” 轻柔婉转,高而不锐,歌声余音绕梁,舞姿我见犹怜。安之从前在卫国宫中也从未见过如此清丽的歌姬,想来卫国宫中已经是奢靡异常,可见此女子实在难得,不禁赞一声:“好!” 卢郅隆笑道:“此女名叫芙颂,是本侯遍寻百玦,历经十年才寻得的一位舞姬。公主在卫国,可见过如此佳丽?” 安之细细观瞧那舞姬,见她眉宇间有股子锐气,便笑道:“侯爷,这曲子,是她自己选的么?” 卢郅隆道了声是,安之转而望着卢郅隆道:“您若是把此女留在身边,她必然忠心,却也无用,倘若送给大王,她便对大王忠心,对您亦是无用。” 卢郅隆也观望着身轻如燕的芙颂,不以为然地笑道:“为何?” 安之笑道:“请问侯爷,什么样的一群人才能做一件成功的事?”卢郅隆不知道她究竟想表达什么,转而含蓄的回答道:“我想,大概是有能力却没有野心的人。” 安之道:“那就对了,您这位芙颂姑娘,雄心不小。不过也好,她的雄心,正成就了您的野心,把她送进宫里,必有一番用处。” 卢郅隆未回话,只听芙颂唱道:“莫言贫贱即可欺,人生富贵自有时。一朝天子赐颜色,世上悠悠应始知。” 安之凌厉一笑,卢郅隆面上变了颜色。 听得门外一声传报,金旻将折子盛了上来,卢郅隆略翻了翻,不仅倒吸一口凉气。僵坐半晌,才恍惚地感叹道:“公主,您这三枢使当真是不得了。”说罢屏退左右。 安之知他说的是钱可若贪墨一事,这事儿卢郅隆原不该知道,他既然看了,安之也不好说什么,便淡淡问道:“有多少?” 卢郅隆温存一笑,似有羡慕,亦有无奈,便调侃道:“富可敌国。” 安之不由得一惊,转念一想,卢郅隆不过是开玩笑,便不当回事儿,淡淡一笑:“侯爷见过大风大浪,那里就被这点小钱儿给惊着了。” 卢郅隆也凝重起来,轻声道:“公主果真是卫国来的,金砖铺地都是见怪不怪了。金枢库银就有三十万金饼,珠宝玉器共计五千五百六十三件,折合金饼又是三十万。” 安之听得直皱眉:“钱可若的贪墨也算在里面了?” 卢郅隆道摇摇头道:“钱府夹壁藏金饼十万,地窖藏金二十万,另有十万金饼已经送回老家藏匿,各色珍宝摆设更是不计其数,折合金饼粗略估计高达百万,公主,这些个珍宝,抵得上百玦五年的国库税收了。” 安之原以为钱可若不过只有十数万的贪墨,亦是没有想到有如此之多,一把抢夺折子来看,反复阅读三遍,仍然不敢相信。 安之望着卢郅隆,转念一想,不禁心中暗自佩服:“侯爷,你大概早就对我金枢下手了吧?不然何至于三两个时辰就把我金枢使的家底翻个底朝天?” 卢郅隆笑道:“我只查账,万万不敢约雷池一步。” 安之点点头,淡淡说道:“那就好。” 卢郅隆见安之仍然浑浑噩噩,一片茫然,便提醒道:“公主想想,司善保可杀。” 安之合起折子,琢磨半晌,是了,司善保报上来的,不过是十数万,这样一来,三十万金饼就落进了他的腰包。心中暗暗发恨:“司善保,我非扒了你的皮。”说罢便要起身去郁金堂,卢郅隆忙起身阻拦。 “且慢,公主,你刚刚掌管三枢使,就连着杀了钱可若和紫兰夫人,若是再杀司善保,这样一来人人自危,三枢使岂不是要分崩离析,愈发不可收拾?” 安之知他说的有理,便也停住脚步,卢郅隆又道:“公主,钱可若为什么将鸿门宴设在“凌烟阁”中,正是要让你落一个屠杀忠臣的罪名,这样的大罪,公主你可担待不起。不如让我卢郅隆代劳。” 安之心中一颤,一时怔怔的望着卢郅隆:“侯爷这是何苦?” 卢郅隆温文尔雅的一笑,明媚的如春风化雨:“我可以不计身后骂名,但公主今生的名誉,卢郅隆不能不为之考虑。”说罢从荷包中取出一把铜钥匙,双手奉送:“公主的东西,卢郅隆分文不敢擅动,全数在此,开库点验就是了。” 第二十一章 一石二鸟离间计 卢郅隆一番肺腑之言,说得安之心思格外沉重,不由得笑道:“侯爷,您真是天生的统治者,能把通敌卖国的事情说得如此高尚。” 卢郅隆也憨厚一笑,端起一杯酒地给安之,自己也端着一杯道:“这要看你怎么说了,公主帮助我,就是替卫国的明天铺路,到那个时候,您就是卫国最大的功臣,通敌卖国也就不再成立了。” 安之喝了那酒,收敛笑意道:“预祝侯爷谋朝篡位也不成立。”卢郅隆变了脸色,转而爽朗一笑:“干杯。”安之喝了那酒,辛辣刺鼻,皱了皱眉。 夜深了,安之还坐在桌边,淅淅沥沥的夜雨敲打窗棂,桌上摆着一只一尺高的冰裂纹兽头双耳花瓶,当中插着几只去了叶子的芙蓉花儿。安之伸过手扯出一只来把玩。 “英,我不知道我这样做会不会害了你,我是为了卫国。你恨我吗?你一定恨我。”安之将花瓣一片一片是撕下来,摆成一个“英”字。 茹兰端着一碗冰糖莲子荷叶粥,一个雨过天青釉的菊瓣纹盘,当中摆着海棠酥,凤穿金衣,翡翠白菜蒸饺各式两个。“连着几天不正经吃饭了,这些清淡去火的,多少吃点。” 安之端过粥,见那盛粥的碗换成了镶金玉器,不由得笑道:“抄了自己的家,果然都阔绰起来了。” 茹兰笑道:“你吃就是了,从前不当家,也不作这商贾之叹,”说着笑道:“我烹了白茶,配了百合和杭白菊。这几天内外夹攻,少不了上火。” 安之撂下碗:“宫里有什么动静?” 茹兰收拾着碗碟,淡淡道:“我只告诉你,前几日你送给英公主的东西,她是一样也没留,不是赏人,便是悄悄扔了。”说罢指着安之用花瓣摆的字:“这份情谊早就没了,你难道看不出来,还顾忌什么?” 安之想起卫英在卢之晋面前几次说错又改口的事情,不由得心里发凉。兴许,卫英早就把自己身份的事情告诉卢之晋了,紧紧攥着娇嫩的花瓣,半晌才发觉,那花瓣早就揉的稀烂。 卢郅隆悄无声息的建造一座装潢华丽的行宫别苑先给卢之晋,为表敬意,修别苑的钱全是掏了自己的荷包,喜得卢之晋眉开眼笑,第二天就带着后宫妃嫔王室公子前去游赏。 别说卢之晋没见过,就连天下最富庶的卫国也从未修筑过如此堂皇的楼台玉宇。别苑足足占地五十余里。天下楼台千姿百态,莫不说都囊括于此,只说这别苑竟有臆想之美。 卢郅隆见卢之晋欣喜地很,便拱手笑道:“启禀我王,这别苑有一处缥缈仙境,不知陛下可愿赏光?”卢郅隆很少用如此谦恭之态对待卢之晋,卢之晋一时听的心花怒放,便张罗着众人同去。 卢郅隆所说之处乃是羽化台,高台之上,百尺明黄绢帛随风袅袅,卢郅隆浅笑,轻轻一拍手,侍女齐齐上来,穿着嫩黄宫装,头上梳着飞仙髻,用金簪装饰。豆竹灯熄灭,撂下一挂珠帘。只见,一浓妆的乐伎用以青玉鼓槌在崭新羊皮小鼓连敲三声。芙颂身着金丝镶边大红衣裳,手脚系着银光闪闪的莲花铃,一步一颤,勾魂摄魄。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一曲终了,卢之晋早已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双目微合,神色迷离。 又是三架秦筝和鸣,只见,舞姬搬上七面小鼓,在地上摆了北斗七星的图案。芙颂垫步拧腰,翻身而起,再见已是立在鼓上,发出明澈的一声响。 卢之晋大叫一声:“好明艳!”说罢,已然坐不住,半跪在软垫上。 芙颂娇媚一笑,双手一抖,银铃清脆一响,双手一展,大红水袖,从袖口抖出,翻身下腰,一手在鼓上一点,先是一声银铃,又是一声鼓响,轻柔娇媚,连着几个翻身抖袖,红绸上下翩跹,犹如彩蝶浴火,芙蓉初绽。 转眼已在切近,端起卢之晋的酒杯,娇声道:“大王请。” 卢之晋早已是从头软到脚,骨头酥了半身。卢郅隆斜眼瞟了安之一眼,得意一笑。 “妖姬脸似花含露,玉树流光照后''庭。不知当年炀帝能否得此佳人。” 安之见卫英脸上不好看,便给卢郅隆使了个眼色。卢郅隆便拱手道:“启禀我王,臣遍寻列国,方得此女,有心献给陛下,还请我王笑纳。” 卢之晋笑道:“这是好事,只不过,后宫之事还得王后做主。”说罢瞥一眼卫英,卫英正正盯着安之,没注意卢之晋的话,安之佯装没看见,只抬眼看一盏琉璃苏绣灯。 卫英方才发现周遭都在等着自己发话,便也悠悠笑道:“正好,宫中许久不见如此遗世独立的舞姬,便归于仙乐坊,学学规矩吧。” 卢之晋原有意纳芙颂入后宫,心中虽有不满,却也不好再众人面前出言发难。只道:“赏。”宫人捧着赏赐的一应珠宝绣品,芙颂一拂袖,盈盈下拜,谢了恩,跟着宫人先行离去。 次日 卢郅隆向百玦王卢之晋进献别苑和舞姬,又是安之处得来的各色珍宝,卢之晋大喜,拉着卢郅隆的手,一连聊了半夜,以叙兄弟手足之情。 卢郅隆一夜未眠,清晨回府,忙宣了安之来,商议出兵卫国的事。 安之进殿时,卢郅隆正拿着卢之晋刚刚赏赐的一把宝剑,安之单膝跪地一拜,卢郅隆才看见安之腰间的佩剑,他征战四方,斩杀将领上百人,见识过无数精妙的武器,不过看见这样一把做工堪称空前绝后的佩剑,还是忍不住想要见识见识。 “公主也喜好舞剑么?” 安之惭愧的摇摇头:“臣不善剑术。” 卢郅隆笑到:“谦虚了,公主常说自己不通,可依寡人之见公主做的好着呢!” 安之无奈的苦笑道:“臣是真的不善剑术。” 卢郅隆像贪玩的孩童,拔出佩剑,“来!和寡人过几招。” 安之一面摆手,连连说不。架不住卢郅隆撺掇,只得拔出佩剑,佩剑出鞘声音软润,嘤的一声。安之对剑术几乎是一无所知,卢郅隆挥剑刺来,安之用剑一磕,安之力量小,剑挡不住,一招便被摔倒在地。 卢郅隆慌忙停手询问,安之连称无事,拾起剑,爬了起来。卢郅隆不禁好笑:“我还以为…实在是失礼。” 安之也忍不住笑,“臣出丑了。” 卢郅隆收起佩剑时,忽然一惊,自己的佩剑上缺了一块。“公主佩剑好生锋利!能否借给我瞻仰一番?” 安之忙解剑奉上,烛光一晃,剑鞘也跟着闪烁了几下,卢郅隆才注意到剑鞘闪烁之处几个银底镶宝石雕刻的几个隶书小字:卫王剑。 卢郅隆抚摸着几个小字,问道“这是水晶雕刻吗?” “这是推翻黔风王朝的时候,从内宫之中得到的,这东西比水晶坚硬,比水晶透亮,谁也没见过,我先王便命人雕刻成字镶嵌在剑鞘上,据说当时弄坏了好几把刻刀,我父亲还有一柄这样的匕首。” 卢郅隆抽出剑来,不经意似的问道:“这佩剑是卫王所赐?” 安之随口道:“是先王所赐。” 卢郅隆用卫王剑舞了几招,道:“先王佩剑是做什么用的?” 安之一时语塞,答案很简单,这剑对于卫国来说,代表着无上的权力,怎能轻易说出它的功用呢? 安之没有做声,卢郅隆淡淡的说道:“安之在朝堂久了,也学会那帮老臣的本事了。” 安之心中惶恐,忙致歉道:“臣不敢…臣不知应如何回答。” 卢郅隆笑到:“我记得你说过你得罪了权贵,这个权贵说的是谁?” 安之蹙眉想了片刻:“臣年少时行事不计后果,不拘手段,得罪过许多人,因而,不知自己究竟吃罪于谁。” 卢郅隆笑了笑,很不以为然,用手点了点安之,暗示安之如此狡猾。 卢郅隆话锋一转,道:“先锋将军贾旬已经驻军卫境对面三十里,推进速度很快。”话音没落,一个做洒扫的小丫头就慌慌张张的跑进来:“侯爷,宫里来人了!”安之便先退到后堂去赐茶。 卢郅隆端坐在一个金丝软垫子上,来的人正是他安插进宫的细作,卢之晋身边的宦官瑞安。 卢郅隆一客座的垫子:“坐。” 瑞安不加多礼,道了声谢就自顾自的坐下来,将安之进宫谢恩的情形事无巨细的描述了一番,其中讲到了安之所说的夺兵权的计划。 卢郅隆越听越严肃,他没有听过安之说这件事,也没有想到安之会把这件事说给卢之晋,要么是她疯了,要么就是安之早是卢之晋辕中之马,想到这儿,不仅打了个寒颤。 “多谢公公如实相告。”轻轻一抖,便将桌子上用手帕罩着的两块金饼显露出来,瑞安公公笑着将金饼揣进了自己的怀里。 安之听见瑞安所说,不禁也是紧张,心里紧绷绷的,怎么也放松不了。瑞安一走,安之便先行请罪,卢郅隆也没申斥什么,只是让她起来。卢郅隆见安之不肯起来,淡淡的说道:“公主自便。” 安之跪坐在卢郅隆面前,卢郅隆叹了口气:“先锋部队孤军深入,金施率领的大军按原计划明日出发。你就按照你说的去施行吧。” 安之低着头,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仍就按原计划进行吧,既然你已经答应了陛下。” 安之单膝跪地,拱手道:“臣不该欺瞒侯爷,但是臣看得清,谁是承袭天命的王,臣绝不会辜负侯爷信赖。” 卢郅隆振作精神,伶俐的神色重新回道他的脸上:“那好,我信了你,安之,本侯爷对你推心置腹,希望你也推诚相见。之前怕你拥兵自重,现在怕你身败名裂。不过你给本侯记住了,如果你的身份暴露,本侯第一个杀了你,在此之前,寡人什么也不知道。” 安之正色道:“侯爷放心,臣定然不辱使命。”卢郅隆象征性的点点头,满不在乎。 安之正要退去,卢郅隆忽然叫住她。 “安之,我现在知道,为什么由你来承袭卫王剑了。” 第二十二章 安能辨我是雄雌 伐卫的先锋部队推进速度过快,给卫国占了便宜,尧荣采用大迂回式作战,短短三天就将百玦的先锋部队困在日昌,由于百玦军队作战能力实在强悍一连半月都不能把先头部队完全吃掉。 金施的大军只得改变原定行军速度和方向,和先锋部队会和。 安之第一次穿上战甲,心中耐不住喜悦,金施的大军训练有素,虎虎生威。 想起汉武时期的著名战将霍去病,他所面对的大抵就是这样一番景象: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 卢郅隆站在高台之上,望着列阵等待的大军,想起自己曾经的辉煌战果,带着激情和不安的心情。 卢郅隆从没做过这样疯狂的事情,把安之放在这个位置上无疑是险而又险的,理性告诉他这事儿危如累卵,但他又那样的信任安之,仿佛安之是上天赐予他的另一个自己。 猛听得帐外一声高呼:“报!”随着帐帘掀起,刺眼的阳光中夹杂着一个瘦高身影,那人是武将穿着,却不是军中武将:“臣王城防御使刘文正参见侯爷千岁,臣有紧急要务禀报,请侯爷屏退左右。” 几个大臣听了,便识相的退去,安之正要跟着退出去,被卢郅隆叫住,便站在一边不大显眼的位置。 “主帅金施大人昨夜子时在府中被刺杀毙命,臣已经封锁消息,臣知道这关乎军国大事,不敢含糊,特来禀报侯爷。” 卢郅隆猛地一听,也吓了一跳,身子一晃,连忙扶住桌子。脸上满是惊慌的神色,安之头一次看见卢郅隆露出这样的表情。 不禁也顺着卢郅隆的思路想问题,听到防御使说凶手还没有找到的时候,一个恍惚的印象突然跳跃在脑海里,继而浮现的是豫游的面孔,安之毫无意识的跟着思维吐露出两个字:“刺枢?” 安之虽没有大声讲出来,卢郅隆还是听道安之讲话,目光便凌厉的扫过安之:“你说什么?” 安之吓得一颤,忙解释道:“没什么,我是说,刺客。” 卢郅隆赏了防御使便叫他退去,帐内只剩下卢郅隆和安之两个人,安之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只好随意散漫的望向别处。 “刺枢?”卢郅隆平复心绪以后,直截了当的问了一个问题。 “是臣的一个猜想罢了。” 卢郅隆已经猜到大概,安之知道此刻即便再三隐瞒也是无济于事,索性就明白的说出来。 “是你干的?”卢郅隆强压怒火,咬着牙,恨恨的问道。 “不是,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真的。” 金施毙命,并不是安之的本意,安之猜想大概是豫游擅作主张,却又不能在卢郅隆面前出卖豫游,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可刺枢使豫游是你的人。” “……” “如果你是为了掌权而这样做,你可以直白的告诉我。”卢郅隆本着一种破釜沉舟的态度来说这句话,像是最后通牒似的。 “不是我做的。”安之已经尽力坦诚,“我曾经为私利杀过一个人,于是背负了良心上永久的谴责,我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所以不再犯这样的错误。这件事掺杂了太多人的野心或者雄心,没办法三言两语的解释清楚,如果您选择不相信我,是我办事不周,我不怨天尤人。如果您选择相信我,原本的计划大体走向还没变,结果可能会和您预计的一样。” 这话足够直白,也说到卢郅隆心坎里去了。卢郅隆遇事一向是泰然处之,最不喜欢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中间的差错又怎么解决呢?” 安之知他爱惜人才,金施虽不是他是手下,却也是一个有用的将才,就这样死了,终是不忍。 “仗打完了,我还你一个更好的。” 卢郅隆听了不由的笑了起来:“你说的是你自己吗?” 召回众将,卢郅隆问道:“卫国狂徒欺我百玦,金施却于昨夜被卫国刺客暗杀,眼下军心动荡,何人愿领兵挂帅?” 安之默不作声,只是默默无语地洞察着他人的一举一动。 一干谋臣几乎都没有表示,他们是聪明人,不会因为一些蝇头小利就逢迎安之,不过也因为蝇头小利他们不会妨碍安之。 “老臣愿往!”闻声望去,乃是金施家的表亲,老将张仲徽。 卢郅隆没有立即给予回应,转而问道:“诸位以为如何?” 金施的谋臣杨子楚道:“陛下,臣以为不可,张老将军虽有万夫不当之勇,但却是金施大都督的表亲,我百玦此次出兵乃是救世之师,张将军寡人会给卫国人造成报私仇的错觉,那卫国的百姓就会聚众抗敌,对百玦不利。” 杨子楚只捡了一个无关紧要的缘故来说,因为他对安之是否真能就任存在怀疑,这样说来也不会得罪张仲徽。 安之心中佩服子楚的狡猾,又鄙视这样的反复之人。张仲徽是粗人,听见子楚的话很是不满,当场怒不可遏:“你说什么?你这小人!” 卢郅隆被张仲徽吵的头疼,蹙眉怒道:“给我闭嘴!” 安之才站出来,朗声道:“请侯爷赐臣帅印!” 卢郅隆没想到安之会如此直截了当,不知如何回答能够不尴尬,索性就没有回答。 众人也被安之的胆魄吓了一跳,一时间议论纷纷。 张仲徽耻笑道:“净面书生一个,也想挂帅?老夫不齿!” 安之没有理会他,只是面对卢郅隆拱手道:“请侯爷赐臣帅印!” 张仲徽受到安之的冷遇,愈发的不满:“你放肆!侯爷不可答应!” 安之仍就不搭理张仲徽,第三次说道:“请侯爷赐臣帅印!” 张仲徽大怒,抽出佩剑架在安之脖子上:“你大胆!” 杨子楚率先跪下对卢郅隆道:“臣请陛下拜公子安之为大都督,率义兵出征!”帐中一时纷纷下跪复议。 卢郅隆用佩剑把架在安之脖子上的利刃移开,冷冰冰的白了张仲徽一眼,张仲徽只得懊恼的收回佩剑。 “安之听令…” “安之原是卫人,本侯赐你以母国为姓,以枢为名,挂帅出征!从今以后,卫安之死了,谁胆敢将卫枢过去的事情泄露半分,杀无赦。”从前安之介绍自己的时候自称卫安之的卫是指籍贯卫国,而今改了姓氏成了卫枢。 谢恩后,卢郅隆亲手捧来一个青铜兽型器。 虎符! 卫枢(安之)犹疑着不敢接,卢郅隆拉过她的手,把虎符搁在手中:“望将军早日凯旋!” 跟着卢郅隆走出大帐,面对高台下浮动着杀气的刚毅面孔,卫枢(安之)才懂得卢郅隆之前对自己的防备是有道理的,这样的大军是令人望而生畏的,而统治大军的权杖是如此锋利,随便一次晃动,就会杀死无数生命。 一手托着虎符,一手按着佩剑,向台下走去,在高台的一处平台站定,豫游站在身后,用玉匣装了虎符,退在一侧。 “义军征讨大都督卫枢奉旨出征!” 一时间号角,战鼓齐鸣,仿佛鲜血洪流即将决口。 中军帐中,灯火幽暗,很难看清人的神情,子楚露出儒家士子固有的中庸式的友好笑容。 “都督,你可知道什么是野心吗?” “野心?就是还未成熟的雄心,它需要一个集群的努力作为催化的动力,继而为某一件事情提供走向。” 子楚朗声大笑:“答得好。一个群体中有一颗野心会使事情产生走向,一但有了第二颗,整件事的走向就会发生变化。” 听了这样一番话,卫枢(安之)知他另有用意的,也认真起来,抬手示意他不必说下去:“我知道了。” 子楚眯起眼睛,宽慰的笑道:“有何打算?” 卫枢(安之)故作茫然道:“先生啊,你在说什么?” 子楚眯起眼睛盯着他,卫枢(安之)迎着他的诡异神情狡黠的眨了眨眼睛投以清澈的浅笑,像一个憨厚的老实人。 子楚明白他在故意装傻,他对自己是有防备心理的,自己也很了解卫枢的处境,他不敢把忠诚做到淋漓尽致,一旦自己忠诚到让别人不加防备的地步就是自己走向灭亡的开始。 卫枢(安之)并没有率军直接救援,不战而屈人之兵,乃是上胜。便用围魏救赵之计直奔卫国都城而去,围而不打双方僵持不下。 尧荣听说卫都被围连夜召谋臣商议。 “诸位,百玦围攻都城,我等应该如何?”尧荣一身戎装急得火烧眉毛。 “将计就计,他想不战而屈人之兵,我们也可以给他来个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放弃这只小部队,抄近路奇袭百玦都城,让他首尾不能相顾。” 谋臣雍锐一番话说得众人都以为然,尧荣便令大军连夜开拔奔百玦而去。 “大都督,尧荣大军没有回师,反而奔百玦而去,细作来报,尧荣是奔我都城去了,大都督,回师救驾吧?”张仲徽此时的心情正如他满脸的皱纹般杂乱无章,他老了,冒险的勇气正如他那曾经旺盛的精力悄悄地被岁月销蚀,保守正伴随他日积月累的年龄一步一步加深。 “传我将令,告诉崔将军,先锋部队给我追上去,缠住他,为我大军攻城赢得时间。”卫枢(安之)正在下一步险棋,危险到不能存在任何反对势力存在的地步。 “攻城?”众人异口同声的发出疑问。 “攻城!今晚三更时分。”卫枢加以肯定的,清晰的重复了一遍。 “这不行啊!大都督,都城最为重要,陛下可还在都城啊!恕本将不从!” “张将军,本将用虎符调你,速速发兵!”卫枢态度坚定,一手托着虎符,一手按着佩剑,张仲徽眼睛一横,握住宝剑一言不发,也不动地方。 第二十三章 偏坐金鞍调白羽 张仲徽执意要和安之僵持,并没有卫枢(安之)放在眼里。卫枢也一言不发的和张仲徽对峙。 帐中气氛压抑,人们脸色铁青,如同腰间的刀剑。 没有人敢开口,都怕自己成了出头鸟被人拿来出气。杨子楚的目光在卫枢和张仲徽之间游移,正如他游移不定的态度。 “看来张老将军累了。那就找个人来替他吧。”卫枢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尴尬处境,仿佛自己真的是处于令人同情的劣势地位。 张仲徽听了这话一时茫然,向前一步:“嗯?!”身上铠甲哗啦一响。 卫枢丝毫没有介意张仲徽的武力威胁,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似的,眼光在帐中人群中游走,“诶?这个人不错。”卫枢指着一员副将,“本分老实,像是个听话的人。就你接替张老将军出战吧?” 卫枢双手轻轻拍了几下,干笑几声:“百玦就是将才多,本来能力都是其次,关键是要听话,”卫枢故意把听话两个字咬的很重,因为她是说给张仲徽听的。 张仲徽冷冷一笑,正要还口,子楚也扯了扯张仲徽的衣袖,示意他不可鲁莽。 张仲徽眼珠一转,像两颗光滑的虎睛石,他重新打定主意,单膝下跪道:“老臣在大都督面前失礼,还请大都督原谅,老臣愿意出战。” 卫枢转瞬露出宽厚仁慈的笑容,双手搀起张仲徽:“将军忠义,安之敬佩之至。” “老夫这就去准备攻城事宜。”说罢,一抖披风阔步走出大帐。 卫枢的笑容渐渐凝固,直至冷若冰霜。 “大都督,恐生内乱。” 卫枢循声向扬子楚望了一眼,十分轻松的笑道:“刚才不是说过吗?我知道了!” “杀了他会不会引起更大的暴乱?”杨子楚忽然问道。 “我想不会,比起过去的恩惠,人们更容易记住眼前的好处,有时候,人,目光短浅反而是一件可喜的事情。 不出卫枢所料,张仲徽带兵并非攻城,而是向百玦撤退。 天色暗淡,夜幕中,远处,隐隐晃动着一点火光。 “将军你看!” 张仲徽顺着惊呼的士兵手指的指向看去,黑夜下月光幽暗,刹那间的火把如同燎原般一排排地传到目力不及的地方。 借着火光张仲徽看见士兵手中的巨大盾牌正如一堵钢铁长墙绵延数里。 盾牌正中间忽然向后撤,露出一匹高头大马,现出一位羽带锦冠,文官身份的人。 “大都督?”借着闪烁的火光,一身银甲折射着跳跃的光线。 “张仲徽!你竟敢假传军令煽动叛乱!你知死吗!” 张仲徽仰天大笑:“老夫现在就可以下令,将你个乳臭未干的愣头小子踏为肉泥。你知死么!” 卫枢抽出佩剑,高举道:“投降者,既往不咎,不降者,杀无赦!虎符在此,剿灭叛贼!” 张仲徽身后的队伍一阵骚乱。张仲徽拨转马头大声叫到:“众将士!不要听他谎言,他是想骗你们送死!” 卫枢一伸手,从马上拉出一把弓,搭上箭,对准张仲徽的头顶嗖的一箭,正中张仲徽的眉心,张仲徽一怔,从马上一头栽下来。 “叛贼已死!诸将无罪!本帅,不予追究,各军回营安置!” 刹那间的寂静仿佛一场精神屠杀,来的猝不及防,甚至丧失了思维的能力。 黑压压的一群人和一双眼睛对视,卫枢没有说话,此时无声胜有声,天知道哪一句话会戳中人心最脆弱的防线,再使事情恶化呢? 不知谁先喊了一声“大都督英明!”众人也跟着山呼英明。 子楚驱马来到卫枢右面低声道:“如果没记错,张仲徽有一道免死诏书。” 卫枢淡淡的瞟了他一眼,哦了一声,又吩咐诸将“四更攻城。”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却说尧荣大军一路狂飚突进,一日之间大军推进一百五十里。百玦原来的先锋部队又崔松率领尾随其后。 “报!”鸿翎急报的声音伴随嘚嘚的马蹄声从后方飘来。 “大将军!百玦敌兵于今日四更攻城,陛下有旨,令你率军救驾。” 尧荣转念一想,百玦攻城无非相让自己回军救驾不能攻打百玦,切不可随了敌将的心愿,便斩钉截铁的回道:“你告诉陛下,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抽出宝剑,一剑插在传令兵的心口,他杀了他。 “别怪我杀你,免得你回去给陛下嚼舌头!”尧荣伸出舌头把剑刃上的血舔净。 卫王听说围城起就停止宴乐游戏,认真思索起国家的未来。一连派去传令的军士迟迟不见音讯,群臣每日都处于惶恐的焦灼之中。迁都一事在所难免,只待城门一破,就拖家带口的避难去。 百玦先锋官崔松虽然接受了拖延尧荣的命令,然而兵力有限,并没有拖延太久。 尧荣一直杀到百玦的大门长和关,长和关守将池昌义率军死守,十几日尧荣军队未曾前进半步。 百玦军队的战斗力之剽悍,让尧荣感叹的同时也积累了满腔的愤怒。昔日强大的卫国在近五年的战乱中国力日渐衰微,有落日残烟,虎落平阳之悲。 尧荣在百玦长和关外驻扎多日,士气早已大大衰弱,每日唯有借酒浇愁。 “大都督不必介怀,将军心怀卫国,必能将卫国重新振兴。”尧荣毫不欣喜的摆摆手,那个善于拍马溜须的无名鼠辈弓着腰拱手而去。 尧荣并不相信这样没来由得恭维,至少那位卫枢大都督,尧荣便不能抵挡,更何况百玦号称战神的昱忞侯卢郅隆还没有出手。 卫枢,那个拥有书生名字的敌军都督,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他的性格是否如同他的名字一样像文绉绉,他会不会像个女人一样扭扭捏捏? 尧荣在脑海中反复想象着一个涂脂抹粉,妖里妖气的瘦削男人,挥舞着一把匕首,指挥着千军万马,他的声音像一只被踩住脖子的公鸭,他指挥的时候,喉咙里发出嘎嘎的叫声。而自己是位杰出的英雄,自己搭上弓箭,嗖的一声,射中他的长脖子,自己一只手就能够拎起他,炖一锅肉汤。 一个魁梧的士兵大叫:“将军,俺饭量大,多给俺一碗吧!”自己则大方的回答:“敞开肚皮,随便吃!” 尧荣忍不住放声大笑,他喜欢这样的画面。一通大笑后,心情舒畅了许多,重新拾起自己全部的严肃去考虑一些火烧眉毛的问题。 “卫国该怎么办呢?” 这是尧荣从陷入权利陷阱后第一次做长远考虑,他终于发现自己曾经使用的夺取权力的方式如同自杀,假若国家败亡,再多的权力也会随之而去。 只是不知道已经死了一半的人,用什么方法能把自己救活? 就在百玦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猛烈攻击之下,卫国的王城閟城曾经拥有的全部威严与荣光如残存的一缕青烟随风散去。 勤政殿,曾经卫国所有的国策都从这里发出,现在,只剩下雕工精美的顶梁柱,杂乱无章的竹简丢的满地都是。 卫枢穿了一身白色,白色有着特殊意义,是为了参加家族覆灭和王朝衰败的一场葬礼而可以存在。 一队士兵率先冲进勤政殿仔细搜索一番,没有发现什么,便在房檐下排列整齐的队列。 面对战争的结果,卫枢不知是高兴还是伤感才好,这是她第一次走进勤政殿,居然是以这样的姿态。 望着高高在上的王座,卫枢心中也迷惑起来,莫名的被它吸引,一步一步的接近,想要坐坐这个引人争夺的至高无上的位置。 直至站在王座前面的书案边,向下望去,像刮起刺骨的寒风,刹那间清醒。 “我只是个女人啊,要这些有什么用呢?” 望着赤金九龙王座,这曾经属于父亲的位置,现在已经有了它新的主人。 落花流水春去也,一个繁盛的时代就此终结。 卫国迁都的车队仍旧浩浩荡荡,却无往昔风采,仿佛身后拖着疲惫的最后尊严。 “爱妃,寡人忘了,我们这是要做什么去?”卫王眼眸浑浊迷茫,脸上神情呆滞,因为食用了过多五石散及修仙丹药,他已经是一个精神上的废人了。 戴姬用手帕拭去卫王唇边的涎水,眼中闪过些许悔意,更多是嫌恶。 “陛下,我们这是去巡游啊!看看卫国的风光物候。” 卫国勤政殿,远处一角的飞檐上的落日参照,残阳如血。 “急调应干驻军回师救驾。”卫枢指着杨子楚喊了一声,子楚道一声是,便匆匆去安排了。 尧荣虽远在千里之外,听说卫国迁都的消息,才发觉自己中了计。转念一想不敢回师,便更加猛烈的向百玦王城推进。尧荣并不傻,如果就这样回去,铁定逃不过舆论的指责,不如攻下百玦王城,也算功过相抵。 百玦朝中听闻尧荣大军将至的战报,顿时一片哗然,不少人站出来指责卫枢居心叵测,有祸水东引之嫌。虽然鸿翎急使又报了卫枢回师救驾的内容,仍然不能解除朝臣对他的怀疑。 卢郅隆没有表态,他虽然不能理解卫枢到底在干什么,如果说卫国就这么亡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是最好的结果,保存卫国,也没有什么害处。 不过依他看来,卫国应该百年之内再也站不起来了。 卫枢调遣的应干驻军接到命令正抢在尧荣前面向王城靠拢,卢郅隆对于百玦行军的速度毫不怀疑。 卢郅隆用十分平静的态度说“诸位要本侯表态,那本侯就说给我王和诸位大人听。听清楚,卫枢,国之栋梁,百玦得之,大幸!“ 卢之晋见卢郅隆底气十足,便也不在惶恐,端正架势,像一个真正的王一样,说道:”拜,卫枢,为镇国候,世袭更替。” 正如卢郅隆所预测的那样,话音落,朝堂顿时静若无人。他捻了捻唇边微微翘起的短须,露出诚善得近乎虚伪的微笑。 第二十四章 今日江山风又起 戴姬在卫国迁都的途中生下一个男孩,孩子先天养分很足,长得胖嘟嘟的,骨架很大,高额宽颐。 卫王的孩子大多没有什么能力,他们的父亲曾经太过强势,强权震慑下的孩子,通常没什么作为,而唯一堪当重用的太子却英年早逝。 迫于戴姬和尧荣的势力,这个新生儿无疑成了权力眷顾的幸运儿,刚刚出生的他,就被册封为太子。 卫国的能臣几乎被尧荣杀了个干净,剩下的不是装聋作哑,就是随波逐流。 一时间尧荣成了名义上的王者。 卫国不久前吞并的吕国,也在一部分复国之心不死的先驱带领之下,掀起了一场规模不小的,勉强称为政变的起义。 吕国曾经一个有过辉煌历史的名门之后乘着卫国动乱,斩杀了卫国派去的郡守夺取政权。占据着卫国设的吕郡企图东山再起,为首的陈然否自称以国为姓改名吕然否,招兵买马,扩大实力。 政局形势变化之快,让人难以捉摸,卫枢(安之)一招手,豫游凑过来。 “你安排一下,我有一封信送给戴姬。偷偷的,别给人知道了。” 卫枢取了一方蚕丝手帕,咬破手指,挤出血来,在手帕上写了十二个字,叠好,装在一个没有书写封皮的信封里,封了。 豫游没看她写的什么,只是把信封揣进贴身的衣裳。 刺枢遣一名死士悄悄潜入戴姬的寝宫时,戴姬正在换衣裳,死士脸一红急忙背过身。戴姬吓了一跳,但很快镇定下来,裹着一件雪白蚕丝斗篷,道:“这位英雄,你有何贵干?” 死士黑巾蒙面,却掩饰不住的尴尬,一本正经的掏出信来:“我主子有一封信给你。” 戴姬接了,笑问道“不知英雄的主子何处高就?” 死士没有理会,仍就从窗户翻了出去。 戴姬撕开信封,抽出一条白手帕,上面写着两行血色的字迹。 “未可燃衣助火,天寒,衣尽,人亡。” 戴姬一惊,不觉将手帕揉做一团。一面后悔未曾问清楚写信的是谁,这字迹是沾着血写的,勉强能辨析字形,却着实看不出笔者。 一时坐在灯下,用螺旋小银钎子拨着灯芯出神,一时手重了些,将灯芯挑断了一茎,一缕白烟悠然飘散,灯暗了下来,手帕上的字迹也看不清了。 “悬崖勒马,为时未晚。” 戴姬是聪明人,俗话说响鼓不用重锤敲打,念叨几遍,便知道信中暗示自己,卫国的前途不可以交付尧荣,否则终将害人害己,想到这儿不禁咬牙后悔:“是我目光短浅了。” 匆匆盘好发髻,简单装饰几根赤金镂空凌霄簪,不顾正在哭闹的婴儿,带上侍女直径出门去了。 卫王正依偎在一位年轻的更衣怀中饮酒,一看戴姬来了,伸手招呼她。 “陛下,别再喝了,酒多伤身。” 戴姬伸手夺过更衣手中的黄**丁杯,重重地搁在桌面上。 横眉冷目的指着更衣,斩钉截铁的吩咐道:“去端一盏烤晶梨来,再准备解酒汤。” 更衣扭捏着起身下去。 戴姬扶着喝的烂醉的卫王,接过侍女送上来的冰水浸泡的丝帕轻轻擦拭着卫王的太阳穴。 一盏茶的功夫,更衣端着一个合欢翠玉镶银葵口碗,里面盛着切成小块的烤梨。 卫王吃了几口,又喝了解酒汤,睡了两个时辰,才悠悠醒来。 洁面擦牙,一番折腾后,总算清醒了些,戴姬宣的太医就急急忙忙的替卫王诊脉。 “爱妃啊,你这是在折腾什么呢?” 戴姬没有回答,而是转而悄悄的向太医问询,太医一捋胡须,低声道“回禀娘娘,恐怕是中毒,毒性缓慢,是日积月累的。不大好治啊?” 戴姬脸色发青,屏退左右。 “陛下,您不能再饮酒了,还有那补药也不能再吃了。陛下,您的身子要撑不住了!”戴姬的神情仿佛一个教育懵懂孩童的睿智母亲。 “这是怎么了?好好的怎么就都不行了呢?”卫王盘起腿,依在桌边。 “陛下,您看您现在哪里还像个英明的君主?现在卫国风雨飘摇,您的身体又羸弱多病,您现在还不想着挽救危局,难道等着敌国打过来,我们都去做人家的阶下囚么?” 卫王不耐烦的咧咧嘴,闭上眼睛,听这些他觉得头疼。 “有尧荣在,怕什么,天塌不下来!”他砸吧砸吧嘴,仿佛回味几个时辰前的美酒佳酿。 “陛下!您怎么能把偌大一国交到一个无知莽夫的手上?臣妾恳求您回想当年卫国如何强盛,陛下如何神威,求陛下重新振作起来,卫国兴许还有救!” 卫王太久没有听到这些慷慨陈词,只是觉得困倦,闭上眼睛,半晌竟然发起呼噜。 戴姬一时气愤,很想抡圆了一个耳光把卫王打醒,抬高了手,却轻轻的在卫王脸上抚摸一下。 “是我错了。”说着,刚毅的拭去眼角的泪水。 尧荣的军队囤积已久,想象的中成功的夺取百玦王城最终幻灭。他甚至没有攻破边城关口,就损兵折将,大败而归。 而卫国求和的国书很快送到卢之晋案上,除了卫国割让的两座城池以外,卫枢回师的途中,横扫吕郡,实际上百玦获得了三座城池。 虽然尧荣打了败仗,却没人敢指责他的过失。他仍旧不顾言官御史的弹劾,肆意妄为的把持朝政,仍旧嚣张跋扈的出入内宫。 “看看我这大胖儿子!”尧荣虽是来和戴姬幽会,却也不能忘了看看孩子,正要伸手去摸摸孩子的脸蛋儿。戴姬伸手啪的一声打在尧荣手上,娇嗔的一笑:“什么你儿子,这是陛下的儿子,正儿八经的皇太子,高攀得起么你?” 一面把手伸到孩子的襁褓中探探孩子有没有尿床,被子干爽的很,孩子被戴姬的手膈了一下,发出吭吭唧唧的抗议声。 戴姬一面收了手,一面哦哦的哼着哄孩子睡觉。 “这孩子长得多好,跟我一样。”尧荣忍不住掐了孩子的鼻子一下,惹得孩子连声的抗议。 戴姬嫌恶的推搡了尧荣一下“滚一边去!”尧荣受到了冷遇,起初不觉,转念一想一把抓住戴姬的手腕,“过河拆桥啊,这会儿想甩包,太晚了点吧?” 戴姬眼中满是憎恶:“撒手,你撒手!”挣扎几下也不能挣脱,便笑到:“饶了我吧,你那么厉害,我就是想甩也舍不得。” 尧荣一把推开她叫嚣道:“你死也别想甩开老子!”坐在一旁生闷气,戴姬笑着用帕子在他脸上抽了一下“傻子,真生气了不成?我不过说笑话罢了。” 尧荣也没给戴姬好脸色,用手朝她的脸点了点“给我端杯茶来!” 尧荣叉开腿,仰在椅背上,仿佛一滩烂泥。 戴姬应声端了来,一个梅子青菊瓣纹茶托,托着一个菊瓣梅子青茶盅。尧荣尝了一口,蹙眉嚷道:“烫死老子!” 戴姬嗔怪道:“你这人真怪,喝茶不喝热茶,喝凉水不就结了,还要什么茶?” 尧荣没搭理她,自顾自的一边吹一边品。 半晌,觉得胸口闷闷的疼,用手捶了捶,口中涌出丝丝缕缕的腥甜液体,起初没在意,便朝地上吐了一口,猛然发现是殷红的颜色,心中暗自奇怪。 腹中又是一阵阵钝痛,脸上蒙上一层潮湿的汗水,再看戴姬是面容愈发模糊不清,想问问戴姬给自己喝了什么,只见他一张嘴,大口的鲜血就喷涌而出,将前襟染红一片,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戴姬远远的立在一旁,脸上带着摆脱桎梏的欣喜以及对渺茫前途的忧愁。 “把血迹擦干净,绑上石头,趁天黑扔到莲花池去,别叫人看见。” 郁金堂 呯的一声,卫枢将手中茶杯掼在地上,胎薄如纸的碎瓷片四处飞溅,茶水也溅了一地。 “自取灭亡!鼠目寸光!她什么时候染上风风火火的毛病?说风就是雨?当朝权臣就这么死了?她想都没想就把尧荣杀了,杀了!” 豫游听了半晌,方才幽幽道:“主子,你也骂过许久,听我说几句话吧?” 卫枢静下来,蹙着眉,听他说,豫游道:“宸妃只是一个深宫妇人,你不该把这封信给她送去。她哪里懂得国家大事,人挡杀人的小见识,现下,尧荣一死,卫国更无大将,诸国必然觊觎。”说罢双膝跪下:“臣请辞,臣请事卫。” “你回卫国去?”卫枢转念想了想,倒也是保全卫国的万全之策,便点点头:“你去吧,太子曾经有一位太傅陵君,曾经是卫国重臣,他虽然已经年迈,但德高望重,你去找他便是。” 说罢将荷包中一方赤金印取出,有个核桃大小,印章下面刻着“太子德功”四个字。 “这是先太子的一方私印,你千万收好,把它交给陵君,权当信物。” 豫游从袖口取出一方手帕,将金印仔细包裹好,塞进荷包里,又将荷包揣进怀中。 “这真是万万想不到的事,一群见识浅薄的家伙,成为卫国的统治者。”卫枢揉揉太阳穴,心里愤懑的很。 “权力本就是人人争夺的事,您把位子空出来,别人自然会坐上去,谁管自己有没有能力?” 第二十五章 坐看碧水向东去 卫国陵君府外,站着两双懒散的家丁,依着门柱说着几句不咸不淡的废话。 豫游翻身下马有些踉跄,他已经三天三夜没有休息,眼下鸦青一片,形容憔悴,单膝跪下手中握着宝剑,一拱手:“卫人豫游有要事求见陵君。” 几个家丁你推我,我推你,半晌,晃晃悠悠的走下来一位老实些的:“陵君有话,谁也不见。”说罢,便摆摆手示意他离开。 “我有信物!”豫游从怀中取出金印包裹,“信物在此!”将手帕包微微掀起一角,露出金印,那金印的形制不仔细看有些像王侯用的龟钮官印,家丁们打了个激灵,匆匆忙忙叫来管家,豫游跟着管家进了陵君府邸花厅等候。 茶喝了半盏,陵君才踏进花厅。 “阁下是何人,找我这个无用的老人所为何事?”徐徐走进,坐上了花厅正位。他原是两朝老臣,是和卫王同宗同族的王室中人,身份贵重,又是功勋卓著,架子自然大些。 豫游将手帕包打开,放在陵君身旁的茶几上。陵君拿起印章一瞧不由得一惊。这正是已故的德功太子所持私印。便道:“阁下是太子的人?” 豫游道:“小民是卫国人,来此不是为了完成谁的意志,而是见卫国遭难,特来投军报国的。” 陵君把金印搁在桌上,捻须笑道:“那也应该去军营,来找老夫,恐怕不是当披甲人那么简单,说吧,你来干什么?” 豫游跪地拱手道:“陵君明鉴,豫游是来做卫国将军的。” 陵君不由得吃吃一笑,抿了一口茶:“好大的口气。卫国人从来不缺少愣头青,每一个人都叫嚣着,愤恨自己生在了不公的时代,愤恨自己遇上了暴戾的君主,最后怎么样了,连时事都看不清楚,还想从政?” 豫游恨恨的咬着牙,仿佛眼中要沁出血泪,声音也哽咽道:“老太傅!我的国,是强权专制落后腐朽的结合体,王朝统治者的愚蠢的治理大政把一个曾经繁盛的国家一步一步引入深渊,把人民推向水深火热,最后,恬不知耻的自称“上天国度”。愚民的程度已达到了极点,我想要改变,难道还是莽撞无知吗?” 陵君垂下眼睑,仔细把玩着那枚金印,轻描淡写的问道:“你既非名士,有无军功,我即便把你放在将军的位置,你能坐稳吗?”捻着长须,打量豫游一眼:“年轻人还是不要好高骛远了。” “我!”豫游欲言又止,他本想把同安之游说四国出兵东渚的事情说出来,又怕暴漏了三枢使的存在。思量片刻,便道:“陵君,我来这儿自然有人指派,其中缘故,我也不便详细解释清楚。您只看那枚私印,自然是贵人相送,其中深意,您权衡一二,贵人得知尧荣为戴姬所杀,所以由此一举。” 陵君见他说的含糊,又像是隐含着些什么,便问了一句:“贵人是谁?” 豫游未曾解释:“实话告诉您,我主子得知卫国权柄掌握在尧荣和戴姬手中,写信劝阻戴姬,谁知戴姬一时大悟便匆忙把人给杀了,我主子怕卫国守备空虚,所以让在下前来。主子的身份实在不便透露,您看信物便知她也是卫国王室中人,只是不好现身罢了。” 陵君细细想来,别的好说,只是信物难得,尧荣和戴姬的事情因果,又被豫游说的坦白,想来他主子有些来头,也是隐忍蓄力的角色,便道:“既如此,豫游先生,便随我一同面王,你说的事情,我自会调查,如若您真有本事,我便会同诸将尊你为首,你看如何?” 豫游大喜过望,当即跪下连连叩首:“谢老太傅成全!” 豫游在卫国拜将封官的消息不胫而走,刺枢使之位空缺,让这让信枢使司善保成了三枢使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角色。 金枢自从出了钱可若的事,金枢使的位子一直空着,一应事宜又邓柳夫人戴罪掌管,刺枢无人掌管,卫枢(安之)原也不当一回事,只是见司善保蠢蠢欲动,隔几天便登门拜访,出言试探,方知道事情不妙。 卫枢和卢郅隆打过几次交道后,也着实对他了解一二,两人渐渐随和起来,后来两人见面也不行礼,都是直话直说。卢郅隆交代了门房,只要是卫枢的人来,一律不必多问,同自己家人是一样的。 清晨的侯府,在晨起第一缕日光中沐浴着,层台叠榭,碧瓦朱甍。雕栏玉砌,钉头磷磷。远望是鸿图华构,近观似桂殿兰宫。 卫枢出入侯府从来都是一身男儿打扮,用过早膳便往侯府去了,穿一身月白的丝绸暗纹深衣,雪白色暗纹锦裳,腰间挽着回纹腰带,系着蟠螭纹血玉佩,别着卫王剑,足蹬千层底长靴,系着金丝窃曲纹黑披风。 也无需多问,来了便自行坐在花厅等候。侯府侍卫金旻向卫枢施了一礼道:“大都督请稍待,昨夜进宫见驾去了,不是何时回来。”一挥手,宫人端上一盏热茶。 卫枢打量着金旻,金旻是极稳重的一个人,不显山不漏水,有几分不是人间烟火的游侠风骨。“你叫金旻?你跟着昱忞侯多少年了?” 金旻回道:“回大都督话,臣在侯爷府中已经五年了。” 卫枢点点头:“你到是很稳重,怎么不入朝为官?在侯府做一名侍卫岂不可惜?” 金旻道:“臣原是士族子弟,后因为父亲直言谏君而获罪贬官,臣被侯爷留在身边才没被流放。金旻虽说是侯爷的近身侍卫,却也没做什么侍卫该做的事情,全赖侯爷照拂,才有今日,已经实属高就,哪里有什么屈才不屈才的话?” 卫枢见他说话不卑不亢,又是忠君之人,愈发欣赏:“真是个忠臣良将,你可学过武艺吗?” 金旻还未回话,卢郅隆已经行至花厅门口,听见这样一番话,不由的笑道:“怎么?你送走了豫游,就来挖我的人来用了?” 卫枢见卢郅隆进来,便起身拱手一礼:“臣卫枢见过侯爷。” 卢郅隆一挥手,金旻便退了出去。卢郅隆笑道:“今天真是少见,看来我一进门就猜中了,您可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主儿。” 卫枢笑道:“侯爷舍不得?” 卢郅隆白了一眼:“我自然舍不得。” 安之见卢郅隆面上绯红,身上仍有酒气,便道:“昨日宫里宴饮不成,我怎么隐约闻见一丝酒香?” 卢郅隆也觉得脸上发热,伸手抚了一把,觉得头有些发昏,便笑道:“可不是,昨天宫里好生热闹。” 卫枢眼睑一垂,微微一笑,便知与卢之晋和歌姬芙颂有关:“这位芙颂姑娘魅力不浅。真可谓: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卢郅隆一惊,酒也醒了,伸手在唇上一指,压低声音道:“小心隔墙有耳,去密室详谈。” 跟着卢郅隆来到书房,见他将墙角处一个不起眼的花瓶转了一转,书房东墙上两扇博古架刹那间轰然打开,露出一条的地道,顺着地道下去,行至第十级阶梯,卢郅隆在墙壁上轻轻一磕,身后的博古架连同墙壁都变成原来的样子。 密室里的摆设和书房没什么不同,只是,在墙壁上提着“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 卢郅隆坐在案边软垫上,卫枢便就坐在他对面。 “刚才你说可以取而代之,莫非现在就要动手?”卢郅隆将案上一张杉木棋盘边两个翠玉棋盒拿来,把白色子递给卫枢,自己则拿了黑子:“手谈一局。” 卫枢在棋盘星处落了一子,道:“难道侯爷顾念手足,又生恻隐之心不成?你难道要让一个昏庸的老好人当你的王?一个缺乏激情的守成之君对乱世中的国有什么好处?” 卢郅隆在棋局天元处落了一子:“我王纵然没什么作为,却也没有大错,这些年,我也一直在想,他毕竟是我的王兄,难道我也像庄公克段一样,弄得兄不像兄,弟不像弟不成?” 卫枢道:“我不知道为王要对兄弟负什么责任,我只知道一个王必须遵从局势的引导,做好这一点,才有资格为王。”说罢话锋一转,笑道:“一个人再老实也架不住人的撺掇,老实人犯错往往比那些习惯作恶的人更严重。我看言官们早就跃跃欲试了,就看谁给他们指一个风向。” 卢郅隆蹙眉思量,手谈无语,只是一黑一白步步紧逼,卫枢的招数向来明快直接,卢郅隆则还抱有一些条框。不到半个时辰,便被卫枢吃了许多子。 卫枢淡淡笑道:“看来,侯爷还是没想明白,你是要当一个棋操时局的王,还是一个守着清规戒律的和尚。” 卢郅隆听得这话,不由得惭愧,站起身,安之从腰间抽出宝剑,双手奉给卢郅隆,道一声请。 卢郅隆接过剑来,狠下决心,手起剑落,先是剑刃划破空气,发出软润的一声“嘤”,继而棋盘被劈成两半,棋子散落一地,发出稀里哗啦的声音。 “斜阳欲落去,一望黯消魂。”卢郅隆双目痴痴的凝视着寒光凛凛的剑刃:“长剑!” 第二十六章 招招设陷连环计 暮云叆叇之际是上元节最热闹的时候,整个城市洋溢着祥和喜悦的气息。 比起卫枢(安之),茹兰显得更为兴奋,头上带着买来的韩湘子面具,像飘忽不定的流云,流连于各种商贩的小摊。 卫枢头戴银冠镶勾云白玉璧,用一根镶包海纹石的雕花银簪固定。前襟雪白底色,绣着宝蓝色团形图案,图案是精心设计的,一侧密集的线条仿佛杂草丛生,一面稀疏似潺潺溪流。脖子上挂一块羊脂白玉无事牌,嫩黄的编织绳格外显眼。腰系着一条黄玉云龙纹腰带,正中间的透雕凌霄花带扣白玉沁黄很是精致,一侧挂着黄玉龙首觽,衔莲玉鹿腾云佩,还有荷包等物。手中仍是那把从卫宫中带出来的折扇。 这会儿虽是晚上,可是摩肩接踵的也热得很。 虽是出来玩耍,卫枢仍就不敢掉以轻心,自从官拜都督之后,她的心总是悬着的,凡事都要多想几次,常常觉得自己活得很累,每每这个时候,茹兰总是笑着说她活该。 卫枢跟着茹兰的方向,难得悠闲。 啪的一声,不知什么东西从眼前划过,卫枢自然的向后闪了一步,定睛看时,原来是个做工精致大方的荷包,从里面咕噜噜的滚出几颗槟榔球。 缓缓地抬头望去,一个身量盈盈的少女正羞涩用手帕遮住半张脸,一双柔情似水的眼睛正偷偷的瞧着她。卫枢被她这样盯着看有点不好意思,不自在地低下头,把手袖在背后,没有捡那个散发着栀子香气的荷包。 她毕竟是个女人,没法像一个真正的年轻公子那样去和一位美丽的小姐打交道,同为女人,这个年纪略小的少女到底想做什么,她心里很清楚。 公侯小姐不论什么样的理由都不会以这样的姿态出现在别人面前,楼上这个女孩儿无疑是举止轻浮的,换做别的正人君子必然不屑一顾,只不过卫枢自己比她也强不到哪里去,更加没有资格向她投以鄙夷和不屑,站在楼下,一时不知是去是留。 “镇国候,不如上来一叙啊?” 卫枢听见这个熟悉的声音,自觉的抬头去看,一个伟岸的男人挡住了女孩,原来是令尹庄股。 卫枢从不和任何一个朝臣结交,尤其是这种老奸巨猾之人,为的是避免自己的身份暴露。在军中尚且有一身铠甲遮掩漏洞,这会上去分明是原形毕露。 主人盛情邀请,不上楼着实失礼,失礼并不可怕,拿身份冒险,她是万万不敢的,便谦恭的拱手作揖道:“大人家宴,在下不便搅扰,军人嗜血,恐怕惊扰宝眷,在下先行告辞。”说完吩咐茹兰把荷包送还。 出于女性对于情感的敏锐直觉,卫枢不想和这位小姐过多接触。 茹兰原是上楼去还荷包,但庄家小姐并没有接,而是笑盈盈的望着茹兰:“姐姐,你真好看,我能常去同你玩耍么?” 茹兰端庄温婉的回答道:“小姐谬赞了,奴婢身份卑微,能得小姐抬爱,实在荣幸。”她自幼便跟着宫里的教习掌事学习礼仪,毕竟是宫里出来的,言语姿态大方得体,比庄股的女儿更胜一筹。 茹兰头上留着稀疏的碎发刘海,窗口冷风一吹,细碎发丝在凝脂似的额上轻抚,微微的刺痒,茹兰仍旧忍着不敢伸手搔痒,为恐他人耻笑,有搔首弄姿之嫌。 “冒昧问姑娘一句。”庄股一开言,茹兰便转向他,毕恭毕敬的道了一声是。令尹点点头,心里很是受用,暗自佩服茹兰的稳重:“镇国候如今可有家室?” 茹兰的惊讶仅仅在眼眸中转动了一刻,便莞尔一笑,摇摇头。 庄股向楼下的等候的卫枢瞄了一眼,和蔼的笑着,叫人赏茹兰一金。茹兰没有拒绝,她大抵明白了庄股的算盘,将那荷包交到一个下人手上,并不带下楼,施了一礼,便下楼去了。 “侯府侍女的行止丝毫不逊色于王室宗亲,卫国礼教甚好。”庄股笑着对楼下的卫枢拱手回礼,一面笑着说给女儿听。 庄家小姐心思单纯,丝毫没有听出父亲话外之意,只是微微欠身,偷眼去看楼下的卫枢,庄股望着女儿痴痴的模样,露出那些爱同他人攀比孩子的父母一样的神情。 “回府!” 女孩十分委屈的跟在庄股的身后。 卫枢没有亲自送荷包回来的行为在任何一个知礼之人的眼里,都意味着对一个失礼女性的隔膜和不屑一顾,庄股觉得面子上过不去,他从来不曾想过,自己娇宠之下的女儿,举止竟然会如此轻浮。 “恐怕,令尹大人有些特殊的想法,这下怎么办?”茹兰的心情也渐渐沉重起来,“少不得,最后要…”茹兰没有说下去,而是用凌厉的神情代替。 卫枢将折扇轻摇,申斥道:“胡言乱语,谁给了你滥杀无辜的权力?。”公子王孙盘折扇也是身份的象征,文遮胸,武遮腹,卫枢虽然是武官,却时时以文人自居。 茹兰不以为然地吃吃一笑:“是么?那金施死的可真够冤枉的。” 卫枢冷冷一笑,明了的回答道:“我从不认为用杀戮保护自己是一种高明的做法。” 在政治的立场上,阻碍一种强大而新鲜的势力无异于螳臂当车,金施的死因在于他的存在阻碍某种势力的发展,然而这股势力的权杖恰好握在卫枢手中。 卫枢继而嘴角上扬,带着胜利者的洋洋自得,略带嘲讽的意味继续说道“我从不规避我的过错,直白的讲,我的一切手段都为君子所不齿。但是,我绝不会站在道德的层次上指责和我有相同想法的人。” 茹兰脸上发白,低着头没有说话,手里的面具也扔在一边,她终于意识到,一个普通人是没办法留在安之这种人的身旁,有野心的人会让身边的人无意间,保不住操守。 半晌,她才嘟囔着问道:“以后你不要告诉太子,求你…我不想把一个心底肮脏的我送给他…”安之甩开她的手,本想斥责一句,嘴唇蠕动着,始终没有说出一个字。 卫国的生活由谎言结束,百玦的生活由谎言开始,她不知说什么才好,一直生活在谎言里,她再也不想编造更多的谎言了。像蜘蛛结网一样,完成第一个谎言的人需要用更多谎言来加以完善,尽管这个谎言是善良的,也会成为他巨大的背负。 所幸,面对卢郅隆的时候,她可以卸下伪装,做到彼此坦诚。卢郅隆每每同卫枢谈话都是屏退左右,到密室中详谈。 “我有一个想法,想听听你的意见。”卢郅隆在棋盘中落下一颗黑子。 卫枢手中夹着一颗白子,不以为意的随口说道:“是什么?” 卢郅隆像是难以启齿,踌躇不决。“我是有意,把王昭仪扶上后位,”卢郅隆盯着卫枢,试探着缓缓说出口“你觉得如何?” 卫枢一愣,她才注意到卢郅隆那顾虑重重的神色,拍手轻声笑了一会停下来,“侯爷,这是你王兄家的私事,没必要征求别人的意见啊?” 卢郅隆松了一口气,静止的状态一瞬间烟消云散,“我真服了你,帮王昭仪为后倒是不难,那卫国公主怎么办?” 卫枢的话轻描淡写:“你只要让卢之晋坐实宠妾灭妻的罪证,激起言官的不满就够了,至于旁的,没有意义。”安之一扶衣袖,将一颗白子落在盘上,转而,将几颗黑子取下来,搁在一边:“别杀她,就行了。” 卢郅隆的心思仍然没回归到棋盘上,惋惜道:“我本来以为,”他落下一颗棋子,撇了安之一眼“你应该是第一个阻止的,王后毕竟是你一家血脉,一看你这态度,我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不高兴。”气氛十分沉重,但绝对坦诚。 卫枢笑道:“没办法,我也不知道正常人应该有什么样的反应,我对家庭确实缺少情感,”将棋子扔回棋盒,“我只能遵从内心,如果一个本身就不讨喜的人具备了虚伪的特点,那她该如何存在?” 卢郅隆静静的聆听着,他是一个真正的知音。 “我想,我卑鄙的足够坦诚。”卫枢自嘲的笑笑。 卢郅隆从袖中取出一封信笺交给卫枢:“你看看。” 打开信封,里面没有信,只掉出几片泡过的茶叶,茶代指查:“查?查什么?”卫枢不解,只将茶叶拈在手中,细细查看,那茶叶子上沾染着些许粉末,嗅嗅,粉末透着丝丝香气:“这是珍珠粉和胭脂?这也叫信?这代表什么?” 话已出口,心中已然明镜如水。卫枢眼光一烁,是了,信,信枢! 卢郅隆神色凝重道:“法不传六耳,这茶叶是从司善保房中得的,三个枢使死了一个走了一个,剩下一个是诡计多端,一个是恨你入骨,这两个人都留不得,你还是小心为妙。” 卫枢叹了一声:“屋漏偏逢连夜雨,豫游才一走,司善保就按捺不住了,一个一个的都要翻天!” 卢郅隆见卫枢说的有趣,不由得笑道:“你快把金旻带去吧,正好让他开开眼界,见见卫国才子的权谋之道,省的像他老子那样,栽在自己的直肠子上。” 第二十七章 多情总被无情扰 卫枢(安之)很满意自己在朝臣中的定位,所有人都在她的视线之内,而她却始终是别人心中的谜团。 庄股想要拉拢他的想法蠢蠢欲动,卫枢一直若即若离,不是装傻就是冷着他。几次三番旁敲侧击,也没个结果,直至有人劝阻:“大人想想,这事儿如果有陛下开口,镇国侯也就不好推辞了。”庄股思来想去,也觉得有理,便备了厚礼去求卢之晋。 卢之晋见当中有不少奇珍异宝,就连大内之中也是罕见,便择了一对帝王绿翡翠麒麟踏江崖海水摆件,一尊冰花芙蓉玉观音,一盒龙眼大的镂空雕花珠中珠给卫英送了过去。 卫英将观音请了进来,奉上香烛供果,拜了几拜,便叫人上了茶。笑道:“大王是从哪儿得的如此精美的器物,真是商品中的上品。” 卢之晋品了一口阳羡雪芽,放下杯子,笑道:“还不是庄股,看中你哪位王兄,这不是求寡人为他女儿保媒。” 卫英双目一转,犹如火光映在金器上闪烁着光辉,笑道:“这可真是见好事,陛下想想,可千万要成全了这桩姻缘,可是一举两得的美事。” 卢之晋诧异道:“怎么个一举两得?” 卫英将面前两碟子小点心用雕花镶宝著夹了一块水晶白菜饺搁在卢之晋盘中,道:“一个是陛下赏了庄股恩典,可以拉拢庄股。”又夹了一块桃粿:“又拿下了安之。” 卢之晋将点心吃了,笑道:“安之?昱忞侯不是给你王兄改了名字吗?我倒是觉得卫枢这名字比安之好听,像个能成盖世武功的角色,安之听着就柔了些,到底是缺点儿男儿气。” 卫英笑了笑没理会,自顾自的说道:“陛下既然收了庄股的礼,不如叫卢郅隆去办这件事。好让他知道,安之是陛下的人,这便是离间之计。” 卢之晋虽听的云山雾罩,但大清早就差人宣了卢郅隆进宫面王。 卢之晋见庄股礼品中有一对极其罕见的赤玉珠王,足有个把鲜橙大小,便将此物推到卢郅隆面前,笑道:“寡人遇上一件烦心事,还请王弟帮寡人参谋参谋。” 卢郅隆见那宝珠价值连城,便也不敢轻易去拿,只是谨慎笑笑,谦恭道:“陛下折煞臣下了,大王心中不快,这是做臣子的过失,臣愿替大王分忧解难。” “你与寡人王后的兄长卫枢乃是高山流水的知己,寡人这桩心事正和他有关。”指着那对珠子,笑道:“是庄股的女儿看中了卫枢,求寡人赐婚,寡人见卫枢平日里除王弟以外从不结交旁人,可见是个心高气傲的人物,他是卫国公子,王后于他是小辈,这话不能说,还请王弟撮合撮合,成全了这段姻缘。” 卢郅隆差点被一口茶呛着,这大概是他听过最让人哭笑不得的事儿了,若是马上回绝,反而惹人生疑,若是答应,事情反而复杂。便故作喜形于色的姿态一口答应,“臣弟这边去问问他,何时将小姐的心都偷了去。” 卢郅隆转身的一刹那,两个男人同时收敛的面上的笑容,恰如两颗叵测的心。 “慢!” 听得卢之晋叫他,郅隆心头一颤,满脸堆笑的转过身,拱手轻声问询:“陛下还有何吩咐?” “把这对珠子拿着,这是赏你的。”一个赏字听得刺耳,仿佛朝堂之上高高的陛,象征两种身份的悬殊的距离。 卢郅隆应了一声,双手捧着锦盒,缓缓离去。 卢郅隆将那装珠子的锦盒扔在茶盘中,自顾自的做在织金软垫上,依着凭几,倒了杯茶来解渴。 半是调侃半是无奈的叹了一声:“公主你的魅力真是不可小觑啊。” 卫枢正拿着卢郅隆博古架上的一件江崖海水琉璃砚赏玩,见他话中有话,便笑道:“这话是什么意思?” 卢郅隆指着那珠子,没好气的笑道:“看看吧,令尹庄股的女儿看上了你,都求到陛下那里去了,这话就当我说过了,该怎么办你自己决定吧。” 卫枢一时也是啼笑皆非,坐在案边饮茶:“好一步一石二鸟的棋,这可不是卢之晋那种头脑能想得出的,卫英的头脑可不比戴姬逊色,怎么当年我就未曾看出来呢?”说罢自嘲道:“实在是麻烦事都堆到了一起,我这边信枢金枢还没理清,又被她摆了一道。” 卢郅隆笑道:“快刀斩乱麻,急事缓办,你先把三枢使的事情放一放,对付陛下和王后要紧,只不过,王后毕竟是你妹妹,怕只怕投鼠忌器。” 卫枢点点头,见卢郅隆墙上黄梨花木架子上挂着一把弓箭,便道:“投的准就成了,还怕什么?”说着搭弓射箭,嗖的一声,剪头掼进博古架,箭杆穿过一个梅子青双耳梅瓶右边一耳,卢郅隆见状,笑道:“好!好箭术,简直是百步穿杨。” 朝堂之上 “寡人听闻,令尹大人膝下有女,端庄贤淑,正直待嫁之年啊?” 令尹装模作样的拱手道:“我王谬赞,犬女蒲柳之质,而已。” 卢之晋干笑几声,“镇国候,年少英雄!” 卫枢心头一颤,猛地抬起头,吃惊得望着卢之晋。只听他继而用一种略显做作的态度继续说道:“啊,当然啦,这是不争的事实。”卢之晋从没有过这种奇怪的语气,让人一时摸不着头脑。 卫枢平复下来,向卢郅隆张望,见他故意抬头望望穹顶,一时瞄一眼雕花盘龙柱,摆出一副示弱的态度。 "寡人看很是相配,镇国候,寡人有意把庄家千金赐给你为妻,如何啊?" 卫枢从队列中站出,双膝跪地,拱手道:“启禀我王,臣得陛下恩简,步步荣升,臣无以为报,然而臣乃卫人,臣父乃是卫王,此等大事,不由臣自己做主。” 卢之晋憨憨一笑:“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寡人一道国书,和卫王协商便好。” 庄股朗声道:“我王圣明,如此,家事变成国事,两国之间早就和有姻亲,这样一来,可解前不久剑拔弩张之势。” 卢郅隆也低头不语,见他面上僵硬,便知是狠狠的咬着牙齿,眼中几乎要蹦出火星,平日里神飞气扬的一个人,一时也沉默无言。 卫枢把心一横,恳切道:“启禀我王,臣年少轻狂,曾倾心与一卫女,而父王知晓,将那女子处死以正王室名声,臣早已立誓终生不娶,如违此誓,天诛地灭。” 卢郅隆听见如此说,一时也大梦方醒,忙证言道:“启禀我王,臣弟也是顾念于此,所以不敢强迫。陛下宽宏,万望体恤臣子年少的私心。” 卢之晋正要反驳,只听得一声传报响彻大殿,鸿翎急使高举战报,跑上殿来:“启禀我王,宋国,祝国吞并许国严施国,现下,宋祝两国会同桑珠国,三国犯我边境,边关急报。” 卫枢对祝国没什么印象,宋国的惊魂之旅倒是让卫枢记忆犹新,记得在宋国王城外的荒原立誓,有朝一日位列庙堂,必雪此恨,不敢言忘。 卢之晋着实惊了一跳:“三国攻我百玦?”他的头脑实在不济,如朽株枯木。 卢郅隆笑道:“陛下,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渡阴山,臣保举大都督卫枢出征讨逆,婚姻之事暂且搁置,如卫将军凯旋而归,再做打算,岂不是两全其美?” 一场战役打下来,快则三五个月,慢则三年五载,这委实是一个拖延时间的妙宗。 “臣卫枢请命出征,不破敌军,臣誓不归还!” 卫枢回到郁金堂的时候已将将正午,茹兰烹好了茶,坐在织机边织布,梭子左右穿梭,游刃有余。卫枢端起梅子青小圆口杯子,饮了一口,只觉得口味甚苦,味俨色浓:“这茶倒是没喝过,是哪来的?” 茹兰道:“上午庄家小姐过来,送的江华苦茶,说是去痰渴热,下气消食。” 卫枢放下杯子,以示微微厌恶:“她不明就里,你还不心知肚明,不让她早日离开,竟然纵着她,再这样下去,难道我真的娶她不成。” 茹兰站起身,在卫枢面前盈盈下拜,眼中已经噙满泪水:“公主,我知道这几年你一直瞒着我,太子的事情,我已有耳闻,现如今我只想回卫国去,哪怕只能在他陵寝附近盖一座茅草屋,就这样守着他,一生不嫁,只当是我这个未亡人的一片心吧,请公主成全奴婢。” 卫枢眨眨眼,也是无奈,知道拦也是拦不住的,便挥挥手:“我叫刺枢的人送你,你走吧。” 茹兰一时忍不住,呜咽起来,跪在卫枢面前拉着她的袖子,道:“主子,我的好主子,我知道当年是你一时偏爱救了我,也知道您给小奴的荣华富贵,茹兰今生今世都误以为报,只盼着主子照顾好自己,千万防着那些居心叵测之辈,我茹兰来生当牛做马再报答主子的大恩大德。” 说罢,跪在地上频频叩首,卫枢起身拉住她,用手帕擦擦她额头的尘土:“你去吧,谢谢你,这些年对我王兄的一片情谊。” 第二十八章 相逢一醉是前缘 卫枢(安之)平生第一次借酒浇愁。豫游走了,茹兰也走了,望着眼前的卢郅隆,仿佛也是一个转瞬即逝的人物,好像也是雾里看花,并不真切的一个存在,卢郅隆只在手头蹀躞纹镶宝金樽中填酒,良久无言。 “我是发觉我很招人厌恶了,他们一个一个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躲得远远的。我亏欠的人太多了,至于愧疚,那就更多了,是我野心太大,能力太小,把平静的水面搅得一塌糊涂,调动了所有亲近的人帮着自己弥补,我一走了之,而事情的后果,统统报应在了他们身上,白白的成了替罪羊。” 卢郅隆扬扬眉,剑眉笑眼如同画就,目光如同夜幕星空,盈盈点点,目光如炬,贵不可言,他将金樽端起,抿了一口:“那不是躲你,他们有自知之明,陪王伴驾那里容下他们这等庸庸碌碌之辈,你要成就的功业,他们难以企及。” 卫枢笑道:“说到底,我只是一个女子,千秋功业于我来说有什么用处?”饮下一口酒,这就与卫国宫中的蜜酒不同,这酒味道辛辣得如同在头颅中燃起一团篝火,热辣的感觉从鼻腔直通到头顶。 卢郅隆朗声笑道:“等到肃清寰宇,天下只剩你我两国,你就知道有何用处了。” “肃清寰宇?”卫枢用长箸夹起一块烟熏鹿肉放在口中吃了,半晌幽幽问道:“你可灭过国吗?” “当然。”卢郅隆脸色有些发白,轻轻吐出两个字,便再也没有解释,端起酒樽,一饮而尽,太阳穴上有筋脉在蹬蹬的跳,脸颊发热仿佛有口恶气积压在胸口一时间难以抒发。卫枢平生最擅长洞察人的心情底细,便知其中必有难言之隐,也没有多问。 卫枢和卢郅隆在密室饮酒,整整一夜,第二天醒来时,发现自己正倚在编织湘妃竹榻上,依着一个锦绣杜鹃洛绣软枕,身上盖着卢郅隆的黑狐皮大氅。香炉中白烟袅娜,降真香的气味淡淡的,沁人心脾。 卫枢站起身,走出密室进了书房,只见卢郅隆一手撑着腮,一手捏着一卷《三国志》,合眼睡着,长长的睫毛黝黑发亮。 杯中清茶已冷,想是熟睡许久了。卫枢轻手轻脚的把那狐皮大氅披在卢郅隆身上,提笔留了张字条,便出了书房,回府中去了。 府邸大门前早已停满了车子,一个掌事模样的女子正指挥着小宫女把一件一件稀罕的珍宝搬进府中。卫枢踏进大门,往里面张望,自家的下人都在汉白玉道路两旁跪了一流,低着头不敢说话,卫枢便又抽身王匾额上仔细瞧了瞧,确实是卫府。 卫枢着实不明白,随便拉住一个急吼吼的宫女,那宫女屈身福了福:“奴婢见过镇国侯。” “这是,啊?”卫枢指着门口大大小小的箱子:“你们,这是干什么?” 宫女一低头,不敢言语,只听得身后一个年轻的略带威严的声音响起:“这是我送王兄的,王兄不要见外。” 卫枢应声看去,正是王后卫英,她穿的简单大方,却透着天家气派,头上发饰很少,但每一件都是价值连城的珍品。妖艳的色彩映衬着白皙的面容,丹唇如血,殷红一点。 卫枢见她神情仿佛兴师问罪,也冷淡下来:“王后请。”卫英踏进大门,立在萧墙边上,卫枢回身一指那些手忙脚乱的宫女们:“都不要搬了,把这些东西都给我拿走,然后在这儿候着。” 花厅 卫枢关上厅门的一刹那,仿佛把一颗火星扔进了干柴堆。 卫英的眼中闪烁着野火般激烈的愤怒,用手指着她的脸,斥责道:“姐姐,你就不能离开我的百玦么?我知道,你怪我害你,可我甚至没有成功,自从你来了,我的丈夫日日都是满口朝政,天天都说攻城略地,百玦本来平静,他国开战,争夺地盘,关我们何事?安之,我母亲果然没有说错,你就是为战争而生的,你走到哪里,就会给哪里带来生灵涂炭的悲剧,你这天煞孤星!” 卫枢冷冷一笑,一把抓住卫英的手腕,半带嘲讽道:“你母亲?你的母亲正用龌龊的手段毒害我的父亲,和尧荣蝇营狗苟,一边怕事情败露,当朝重臣,撑天之柱,说杀就杀,把我堂堂卫国当做儿戏,就你们这种鼠目寸光的小见识,还敢跟我说这种话?” 卫英灿然一笑,拼命挣扎几下,试图挣脱卫枢抓着她的手,卫枢这才看见她凸起的腹部。她斜睨着卫枢,目光如尖刀般锐利:“你一个吕国罪女的孩子,不好好悔过,反而在诸国之间兴风作浪?当年,如果不是我和亲百玦,促成同盟,打退了吕国,你们怎么能过太平日子?” 卫枢紧握佩剑,愤愤道:“对呀!你要记得,你的王后之位原本我让你的!” 卫英愕然,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几步,惊叫道:“你,你你你想当王后!” 半晌摇摇头,大彻大悟的冷笑道:“你这种不守妇道的女子,逃婚废礼的事情都做得出,还有什么是你不敢的?想当王后,逼走了豫游,送走了茹兰,便和昱忞侯鬼混在一起,里外通吃是不是?” 卫枢见她越说越出格,早已是怒不可遏,甩手便是一记清脆的耳光,卫英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脸上结结实实的挨了一巴掌,白皙的脸颊泛起一道道红晕,卫枢愤愤的斥责道:“听听你说些什么话,那里还有王室公主的仪态?” 卫英心中恼怒,伸手也要还手,被卫枢右手一推,左手紧紧攥着卫英的衣领,低声警告道:“我不稀罕你的位子!我只是想警告你,还有你那个母妃,害我没有关系,要是你们卫国的天给捅漏了,我就把你们的脑袋揪下来填回去!” 说罢一松手,卫英身子一软,踉跄几步,一甩袍袖,腰间一挂帝王绿翡翠和东珠编成的禁步也随着身体一摇,发出清凌凌的声响,卫英愤愤的摔门而去。卫枢仍觉得心中愤懑,抓起近旁茶几上一个雕花水晶杯,径直朝卫英脚下扔去,水晶碎片飞溅,如同摔碎一块寒冰。 卫英转过身来,那目光满是怨恨,眼睛红红的,仿佛要沁出血来,半晌:“安之,你我使命不同,看在你我同宗同族,流着同样的血,我让你一招,你的身份到我为止,法不传六耳,这种事情,你有脸做,我没脸说,说出去,丢的是我卫国的颜面。但你要记住,我永远永远,不会原谅你。” 卫枢静静的倚在门框边,目送着卫英远去的身影,她登上轿撵,轿帘落下,如同红尘云雾,掩住一颗冰冷的心,藏住两滴伤心的泪。 脂粉硝烟还未散去,真正的炮火硝烟便在边境点燃。 “义军征讨大都督卫枢奉旨出征!” 杨子楚站在卫枢身后,把他写的讨逆檄文高声诵读。 诵读完毕,众将士山呼海啸。誓讨逆贼。 卫枢虽然以书生自居,却总是无形中透漏着天家威仪,伸手示意,十万大军霎那间安静,卫枢手握宝剑,带着天生的贵气。 金旻把一个百夫长绑着推搡到高台上,百夫长被摔倒在地,挣扎着站起身,却被金旻按在地上。他原是训练新卒的百夫长,资历老些,平时最爱鞭打士兵,饮酒作乐。这一次被卫枢抓了个正着,所以便拿他开刀。 卫枢朗声道:“诸位,认得这个人么?训练新卒的百夫长!” 百夫长跪着撇了卫枢一眼,恨恨的咬咬嘴唇。“前一阵本将问你为何欺辱士兵,你答的不好,当着诸位将士的面,你再回答本将,为何侮辱士兵?” 百夫长眨眨眼,叫喊着诡辩道:“回大都督,属下没有侮辱士兵,属下打骂士兵只是应军令严格要求士兵。” 卫枢一挥手,金旻将百夫长拉到一边,卫枢高声道:“诸位!这就是本将要说的,军人,是国家的南天支柱,军人的尊严,就是国家的神圣尊严!一个不懂得尊重士兵的军人不配做将军,不懂得尊重自己的士兵不配叫军人!严格和侮辱是彻头彻尾的两回事,作为人,我们有着相同的尊严,作为士兵我们有着相同的骨气,不论身居何职都没有资格欺辱士兵,尤其是利用别人的辛苦谋取自己利益的时候!” 秋风飒飒,号角连绵,大有沙场秋点兵之感。 “义军征讨大都督卫安之弘颁军令如下: 1.军中将官酗酒毒打士兵者,杀无赦! 2.士兵欺压百姓者,杀无赦, 3.聚众闹事者,杀无赦, 4.不听将令误事者,杀无赦。 5.私放敌将者,杀无赦, 6.军中藏匿女眷者,杀无赦 义军所到之处,仁义当先,不可骚扰敌国百姓,不准劫掠地方富人,义军所为匡扶正义,救万民于水火!” 金旻推搡着百夫长道:“大都督,此人如何处置?” 卫枢道:“放了他,今后倘若再有此类,本将必杀之!” 卫枢从石台阶缓缓走下,伴着三军震耳欲聋的欢呼:“大都督万岁!”跨上战马,抽出佩剑,高举喊道:“我王万岁!”三军改口欢呼我王万岁,卢郅隆心中也汹涌澎湃,热血倍看,欣慰的向安卫枢点点头。 卫枢拨转马头:“出征!”。 第二十九章 一寸相思一寸灰 这一日卫英早早的醒来,昨日从镇国侯府邸回来以后,便长夜之中默默垂泪,妆花云锦枕边的泪痕已经消退。 百玦王的另一位名唤娈玉的昭仪王氏,早已命准备下人些贺礼,预备晚些时候亲自从去。 下人一手轻轻捏着一柄桃木牡丹梳子,轻柔的替卫英理顺长发,两个宫女将一块莨纱衬在发下,免得头发落在地上身上,二则,也是忌讳,若是头发被有心人得了去,制成巫蛊来害人,反到是麻烦事。 绾了一个简单的倭坠髻,簪了两只镶珍珠的莲花银簪,用一串小青金珠串缠住发髻。雪白的颈子挂着掐丝包银青金璎珞。身穿明黄襦裙套一件回纹边浅黄色平金牡丹褙子,显得朴素大方却不失风韵。 王昭仪在王后宫中等待了尽半个时辰,似一尊风化的石像,宁静的坐着,黄花梨木镂空百合条几上雨过天青釉茶杯中的铁观音从滚烫飘香渐渐搁凉。除了窗外金丝笼中的黄鹂鸣叫声,这偌大的厅堂便只有自己的呼吸声了。 只听外厅一阵舒缓的脚步,映入眼帘的是另一位同来请安的婕妤许氏。 她行路时身姿柔若随风细柳,婀娜多姿,透着满腔的傲气。她望见王昭仪正端坐在正厅左侧的黄花梨木圈椅上,便柔声道:“婕妤许氏拜见王昭仪。”她的声音拿腔作调,对于自己心中的不忿不加丝毫掩饰。 王昭仪嘴角微微一翘,垂下眼睑,淡淡道:“请起。” 王昭仪端坐着凝视许婕妤片刻,便笑道:“论年纪,本宫应当称婕妤一声姐姐。既是自家姐妹,情谊为重,姐姐不必拘束。” 许婕妤笑道:“妾痴长几年,蒙昭仪不弃,以自家姐妹善待,实在惶恐,昭仪的好意,妾铭记在心,只是心中把昭仪当做妹妹,口中是断然不敢说的。” 二人正说着,只见宫人掀开青玉珠帘,王后带笑缓步走来,二人皆起身行礼问安。 “方才见了两位姐妹的厚礼,当中小鞋小衣裳,着实惹人喜爱,两位的心意本宫心领了,”又唤宫人换了热茶“本宫替腹中的孩儿谢过。” 王昭仪笑道:“娘娘客气了。”一时间没有话题,庭中刹那间死一般寂静,王后端起一盏金桂蜜茶饮了一口。 许婕妤瞥了王昭仪一眼忽然问道,“王后,妾听说宋,祝两国犯我边境,陛下有意讨伐?” 王后嗔怪道:“这是陛下的大政方针,后宫女子岂可过问呢?”虽这样说,面上却萌生喜色,双手无意间扶在小腹间。王昭仪原是祝国公室之女,听闻百玦讨伐祝国,心中着实难过,眼神也一时黯淡无神。 王后身边的景贞面上含笑,带着过分的喜悦。主仆二人对视一眼,那奴婢便笑道:“婕妤主子有所不知,陛下那日与王后小酌时,原说是不打祝国,偏生昱忞侯和镇国侯两位大人……。” “住口,后宫岂能非议朝政?”王后申斥过下人后,便和蔼的像王昭仪报以明媚一笑。 许婕妤笑道:“王后和陛下恩恩爱爱,真是我等闲人羡慕不来的。” 王昭仪只是礼貌的陪同笑笑,并没有过多言语。 许婕妤又道:“想来战事真是预料不来,盼着能过几天安生日子,这不就又要开战了?到头来可苦了百玦的老百姓。”说罢,故作惋惜之态,叹了口气。王后心下明了,便伤感道:“当年卫国宫中和亲的贤妃,不就是因为吕国攻卫,被赐自尽的?” 许婕妤狡黠的目光扫过王昭仪平静的面孔道:“我倒是觉着贤妃钻了牛角尖,便是开战,大王也不会降罪于一个柔弱女子,这不是白白丢了性命?”王后笑道:“不是这个理,便是大王不加罪,和亲的使命便是让百姓过上太平日子,狼烟四起,百姓涂炭,她哪里有颜面苟活?贤妃是因愧疚自请一死的。”说罢,叹了口气。 王后望着王昭仪,只见她颔首微笑以示敬意,面上一时有些难堪,便称自己劳累,王昭仪依旧温文的施礼告退。 “她要么是真的傻,要么便是个绝顶的对手。”目送王昭仪离去的许婕妤一语道破。 王后抚摸着小腹道:“大智若愚,你碰上的绝不是等闲之辈。” 许婕妤转向王后纳罕道:“何以见得?” 王后冷笑道:“你不过是想要激她先出招罢了,她却笑脸相迎,全然不理你的话音不善,岂不是一拳打在棉花上?”许婕妤纤长的指甲晶莹的如同冰花芙蓉玉,在茶盏盖子上轻轻一划道:“我倒不这样想,您瞧她畏畏缩缩的模样,不过是个穿着大人衣裳的小孩子罢了。” 王后用手帕掩口失笑,笑的鬓间的两只镂花金步摇轻轻摇曳:“那些敢于示弱的人必然会有更大的手笔。” 许婕妤不屑道:“陛下如今盛宠姐姐,而今姐姐有了身孕,这是天助我也。我们有什么担心的,妹妹暗地里听说,她嫁过来许久,陛下还没碰过她一下呢。” 王后见她说的粗陋,用帕子在面上掩住,轻轻咳一声,缓缓站起身道:“也罢,提防便是了,今日陛下不来,你留下用膳吧。” 王昭仪娈玉默默地彳亍前行,寒风吹拂得裙摆一颤一颤,额前的碎发也顺风颤抖。 夏天一过,风渐渐凉了,平凡而苦涩的日子里,昭仪宫中每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煎熬着并痛苦着,偌大后宫表面上都是毕恭毕敬,背地里也从不缺少风言风语,这一切不堪的苟且几乎不用语言来传播,这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面上和嘴里都洋溢着无比的热情,内心却似冰霜般寒冷,叫你冷不防就触及的尴尬更是家常便饭。 自己不受陛下宠爱的传言,久而久之的连自己也深信不疑了,她不想面对那些陌生的无法触及的面孔,哪怕只是身为卑微的佣人。 许婕妤正坐在王后前厅的圈椅上端着一盏桂花蜜牛乳炖木瓜羹就这雕花小银勺子细细品尝,王后的肚子也微微凸起,有些明显,王后满面春风的轻抚小腹,似是享受着恬淡的午后时刻。 只见一宫人弓着身子小步快行,在王后面前停住下拜道:“启禀娘娘,奴才听闻镇国侯率军叩关祝国之战已经迫在眉睫,大军现在是兵临池下,结局快见分晓,特请示娘娘,王昭仪宫中的份例是否变更?” 皇后轻轻一笑道:“三国结盟伐我百玦,无异于以卵击石,焉有不亡之理?你先退下,晚些自会派人传话。” 那宫人退去后,婕妤搁下玉碗道:“王后为何不直接应了?” 王后笑道:“处世岂能落井下石,岂不闻死灰复燃之事?凡事都要就下三分回旋之地,再说王昭仪平日里也并没得罪你,就算她出挑了些,又何必耿耿于怀?” 婕妤笑道:“娘娘大善,这下阖宫都会称赞娘娘的品德了。” 皇后低头看看隆起的小腹道:“我们不逼迫她,舆论会叫她自行了断。如若不死,也不会再有恩宠。退避三舍,算是为孩子积德罢。”便又叫人赏了许多吃穿和赏玩器物给娈玉。 像是被压住无法翻身,娈玉失去了本能的反抗。她是痛苦的,压抑的,她的痛苦不知源于何处,或许是和卢之晋之间隐忍的爱与责任,或许是失去了自豪的资本--祝国,或许是失去了反抗和选择方向的能力,总之她的迷惘的。 如果王后的选择是斩草除根,她大可以怨恨王后,她便有了反击的对手;如果卢之晋告诉她,彼此仅存的爱慕消失了,她大可以埋怨卢之晋的薄情,并开始谋划新的人生。显然这些是不存在的,于是她更加的痛苦迷惘。 暮色四合之际,王昭仪屏退众人,把自己独自关在暖阁中,换了一身雪白纺绸的齐胸襦裙,套上纺绸玉莲褙子,挽着雪白色披帛,面对打磨光滑的铜镜,望着镜中不甚清晰的面容,颔首浅笑。想起不久前自己对于爱情的憧憬是那样的纯洁无垢,缘起缘灭,清浅情深,潮起潮落,随遇而安便好。在舆论面前,无论什么都是卑微而无助的,它善于用冰冷的阴暗心态来忖度任何人的普通心理,只要他成为众矢之的。 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娈玉颤抖着手,郑重的持一柄红烛,迈着轻便的步子,缓缓走到曾经相守许诺爱情的宫室,那是的卢之晋还是一位心明眼亮的年轻公子,未像如今这般模棱两可,而今,情爱已经不甚明了。 红烛的火舌靠近蚕丝帘幕的刹那,便燃起熊熊烈火,想喷涌而出的热血,想真挚压抑的爱情在刹那间喷薄。娈玉静静地跪坐在厅堂中央,等待着爱情之火的炙热燃烧。 红色的火舌夹杂着滚滚浓烟渐渐吞噬了娈玉的身影,窗外激烈的呼叫声洒水声嘈杂一片,最后变成嗡嗡的响动,直到寂寥无声。娈玉失去了意识,倒在冰冷的地面,不省人事。 第三十章 还卿一钵无情泪 呯的一声,卢之晋将手中羊脂玉茶盏推下书案,玉杯撞在石砖地面破碎成几块,杯中的茶水溅出喷在禀报的宫人身上。昭仪宫中正殿走水,借着夜里秋风强劲,火势难以扑灭,因此损毁严重。 “王昭仪如何?” 那宫人畏畏缩缩道:“回禀陛下,昭仪当时在就在正殿,奴才们奋力救火,得知火势将昭仪困住,便冒死冲进火场,只见主子晕倒在地,现下太医正在全力救治。” 卢之晋登时盛怒,一脚踹在宫人肩上,那人被卢之晋一脚踹的向后摔了一跤,胆颤着慌忙跪好。 娈玉被抬进偏殿救治,宫女们打来温水用蚕丝手巾擦净面上的烟熏黑印,侍女按照太医的吩咐给她喂水,并检查身上是否有烧伤。 在偏殿的暖阁外一架银质小炉子正咕噜咕噜的炖着川贝枇杷,另一架上炖着冰糖晶梨。空气中散发着甜腻的香气,甜的像无数少女梦中的爱情。 卢之晋几乎是冲进偏殿,见他盛怒之下,众人皆跪倒在地不敢抬头。卢之晋伏在榻上望着双眉紧锁的娈玉,一时间心口像是被人狠狠地捅进一把尖刀,痛的几乎麻木。 “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救治!”声音略显嘶哑,像是发自心底的一声歇斯底里的呼喊。众人一时间向得了免死金牌似的,纷纷起身忙碌。 像是被掏空了灵魂,心痛得几乎说不出话。半晌,他勉强平静些道:“是谁纵火?”众人皆不知晓,卢之晋大怒,一拍桌子道:“查!三天之内查不出结果,卫尉全族处死。” 只听殿外一声禀报,皇后扶着肚子,也急匆匆的赶来, 卫英柳眉颦颦道:“陛下,妾来迟,昭仪妹妹如何了?她的声音本就温柔多情,此时此刻,更显得惹人怜爱。“陛下不要担心,妹妹有陛下福泽庇佑,一定会平安的。” 卢之晋没有回答,只是拉着她的手拍了拍,凝重的望了许久。 陪同卢之晋坐了半个时辰,卫英扶着肚子坐直身体,显然有些疲惫。 “王后劳累了许久,夜深了,你去休息吧。”卢之晋柔声道。王后抚摸着柔软的腹部,柔声道:“宫中出了这样的事情,实在是臣妾失职,臣妾担心妹妹,所以不觉得劳累。” 卢之晋握着王后的手示意她起身道:“你怀着孩子着实辛苦,寡人在这就好,你去歇息别累着了。” 王后颔首抿住嘴唇,勉强道:“那臣妾现行告退,若妹妹醒来定要告知臣妾,臣妾也好安心。”说罢,一手撑在腰间,一手扶着肚子,缓缓登上轿撵,消失在漆黑夜色中。 卢之晋心绪烦乱,独自面对窗外出神,微风徐徐浮动,好似轻盈的小手抚摸着脸颊。想起自己还是七八岁的孩提时代,看护自己的月嬷嬷搂着自己对着皎皎明月讲一个有一个动情的传说。 美丽的姑娘期盼迷人的爱恋。“今夜天宫最为俊美的天帝使者即将飘落凡尘,幻化成年轻的后生与你相恋。”天帝使者果然与女子相爱并许下爱情纯粹誓言。 天帝使者沉浸在凡人的情爱中迷失了自己。天帝施法缩短了天帝使者的生命,就在女子的情爱中,使者短暂的生命最终消亡。女子失去了她的爱人,于是没日没夜的哭泣,祈求上天能够让她重新坠入爱河。 那些想爱却不能守护的人,终究不会获得永恒的爱情。那些为了爱而爱的愚人,不配获得真正的爱情。” 卢之晋不禁自嘲,自己正在成为曾经最不愿意成为的角色。 忽的,王后的贴身侍女慌慌张张的跑进来跪倒在地,哆哆嗦嗦道:“陛下,王后她,大事不好。”卢之晋听闻只觉得心头一震,忙问:“怎么回事?” “王后娘娘担心过度,觉得腹痛,太医说娘娘受惊过度,胎儿恐有危险。” “摆驾俪潼宫。” 卫英正卧在榻上倚着天蚕软枕闭目养神。听见门外宫人禀报便要挣扎着起身,卢之晋一把扶住卫英心疼道:“你身子弱,别起来。” 王后咬着嘴唇默默垂泪一言不发,真正是梨花带雨,千娇百媚。卢之晋一见心中早已酥软,便连连安慰。又问太医道:“王后情况如何?” 太医道:“回禀陛下,娘娘受惊过度,臣已烧艾草止血,并着人去煎药,现下并无大碍,只需休息几日便好。” 卢之晋拭去卫英脸颊上的泪水道:“不必担心了,咱们的孩子不会有事的。”王后哽咽道:“都是臣妾的错,臣妾是孩儿的母亲,却没能保护好他,教他收到这样的折腾,臣妾愧对陛下。” 卢之晋笑道:“这不怪你,是纵火者的罪,寡人一定拿了他,给你一个交代,可好?”说着将被子掖好,抚着王后的长发道:“寡人陪着你,睡吧?” 王后正要合眼,只见紫阳宫的宫人前来回禀:“禀陛下,昭仪醒过来了。” 娈玉感觉自己像是沉入大海胸口闷痛,呼吸都像是把气体硬生生挤进羊皮袋中,艰涩伴随着撕裂般的痛处。形形**的人影,缥缈闪烁的烛火,混混沌沌,迷迷惘惘。 合上眼,再也不想说一句话。 侍女端着刚刚熬制好的枇杷膏道:“主子,陛下刚刚来过了,要奴婢等人好好救治娘娘,这是枇杷膏,清肺滋润的功效。主子刚刚在浓烟中呛着,这会儿吃这个能舒服些。” 娈玉睁开眼睛时已经按捺不住内心的巨大失落,默默地啜泣。 “花月,我想回家。” 花月吓了一跳,忙用手帕替娈玉拭泪,笑道:“主子,百玦就是您的家,您不是说过,陛下在哪儿,哪儿就是您的家吗?”娈玉望着花月,无奈的笑笑。她哪里懂得家的含义,哪里能够设身处地的替自己想问题,她从小就奢望着家的温暖,一直奢望着,直到如今也没能得到。 娈玉不知道,在这短短的几个月里三国的联军,被卫枢的大军打得几乎无招架之力。 祝国主力早已全军覆没,其余两国的将士正负隅顽抗,做着最后的挣扎。 祝国就要亡国了,在不久的将来,人们的口中就再也不会出现祝国的字眼。 皇后娇羞的望着卢之晋道:“妾已经无事,陛下不如去看看妹妹?” 卢之晋忖度片刻道:“夜深了,寡人就在这陪你便好。”又转向宫人道:“你回去,说寡人忙着,叫太医好生伺候就是了。” 王后笑道:“陛下几时这样偏心?” 卢之晋笑道:“不好吗?”便就着王后的床榻歇息。 一轮圆月,两种清梦,一种清甜,一种凄清。 娈玉坐在偏殿的梳妆台前,无心梳洗。 “主子,陛下这会儿,该是早朝去了。不如奴婢先替您梳洗。” 花月替娈玉绾了坠马髻在发髻一端簪了一对白玉竹节笄,另一端插两朵宫纱仙客来。 娈玉随手拿起一支细长的蛾绿:“我原以为,陛下在哪儿,哪儿就是家,现如今,陛下的心已经不在这儿了。这儿对我来说也就是荒芜人烟了。” 花月憋着嘴,半晌才愤懑道:“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把这王后之位让出来。当年主子王后当的好好的,谁知道卫国突然插了一脚。位子让就让吧,谁知道陛下还真的爱上卫国公主了,要我说,陛下的心真是飘忽不定。” “他只是那见面才能记起情分的人罢了,现下这个情形,我只恨我自己。世事难料,变化无常。谁能想到,昱忞侯在先王驾崩三年后就打起争权夺利的算盘呢?谁又能想到他起步那么容易,像一步登天似的,现如今就算陛下想有些作为,恐怕也是空想。” “我看,王后倒是城府颇深,没准儿她还真能帮陛下,把昱忞侯降住。” 娈玉轻蔑一笑:“我看,王后连自己的王兄都降不住,昱忞侯就更不是她的道行能摆布得了的了。” 娈玉望着镜中的自己,恍惚间觉得自己还是祝国的无忧无路的公侯小姐,那时的卢之晋还是刚刚登基的王,昱忞侯卢之晋也没有大权在握,更没有镇国侯卫枢这样的人来祸乱天下,眼前浮现出嫁给卢之晋不久的情形。 烛火掩在红纱幔帐微微颤抖,这一室的红烛红绸红灯喜字恍如徘徊在天宇的火烧云,氤氲浮动,重重叠叠。娈玉静静地躺在满床锦绣之间等待着命运的初始。寂静的近乎是冷清,没有丝毫生机,卢之晋亦是宁静的躺着。 直至晨起的一缕柔软的日光穿过重重幔帐,娈玉默默地起身,默默地享用着卢之晋特意吩咐的服饰和饮食。默默地翻看柳永的一本诗集,从日中到日落。每次打破平静的仅仅是宦官的一声传报,和卢之晋亲切的问询。 美好恬淡的婚姻仅仅持续了短短四年,就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战争打破了,吕国和卫国只见的一场摩擦,替百玦带来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和亲。 那一日如同往常的一声传报,映入眼帘的是卢之晋整齐考究的一袭便服。娈玉忙整整衣襟,向卢之晋盈盈下拜。 卢之晋一手掺起娈玉,揽在怀中,久久不语。娈玉试探道:“陛下是不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 卢之晋凝重的望着娈玉半晌道:“并没什么。” 娈玉见状亦不好多问,便服侍卢之晋用膳。 那一日卢之晋只顾饮酒,桌上菜肴并没有动几口,娈玉自小生活在世家大族,早就习惯了察言观色,深知此时没有劝说的份儿,只是悄悄吩咐宫人准备解酒的饮品,一面搀扶微醺的卢之晋宽衣歇息。 熄了卧房的烛火,娈玉命人传卢之晋贴身侍从福昌前来问话。 福昌行了礼道一声“万福”便退后几步垂手而立。 娈玉端起沉香木雕花桌上一盏金坛雀舌品了一口道:“花月,给福昌公公一金。” 花月应了一声,便将黄澄澄一块塞到福昌手中,福昌瞬间咧嘴笑道:“主子又什么尽管吩咐,奴才实不敢当。” 娈玉上下打量福昌半晌道:“公公明知道本宫要问什么,还请直言吧。” 福昌将金揣在怀里道:“奴才,不知当讲不当讲。”四下寂静,娈玉因饮了酒有些头晕,便闭目道:“直言。” 福昌低声道:“百玦要和卫国和亲了,卫国公主就要嫁到百玦来了。” 福昌退下后,娈玉屏退左右,只留下满室烛火悠悠的燃烧,时而跳动,恰似颤抖得心灵。 娈玉似乎重新的认识世界,一切都是那么陌生黯淡的。 重新回到卢之晋身边,听见他平缓的呼吸声,安详的面容。心中恰似一股温热的流水汩汩涌动,忍不住伸手抚摸这如玉的面庞。卢之晋轻轻睁开眼笑道:“天色晚了。”满眼的柔情满目的春光,温存多情的目光凝视着娈玉,满是宠溺之情。 娈玉心中酸楚,便轻轻伏在卢之晋身旁,卢之晋抚摸着娈玉乌黑的秀发,连时光也似乎停滞在这美妙的时刻。 “妾愿将后位让贤。”娈玉试探的轻声问道,卢之晋心中一颤,手指停留在娈玉发间。 “为何?” 娈玉伏在卢之晋耳畔悄声道:“为国事计,卫国是天下第一强国,卫国的公主断然不能为妃为妾,陛下应该迎娶卫国公主为后。” 卢之晋浅笑道:“王后很识大体,只是委屈了你。” 娈玉笑道:“只要陛下顺心,妾做任何事都不委屈。” 卢之晋正色道:“现下,与卫国结盟,是为了抵抗吕国。寡人不会叫你委屈的太久。” 娈玉从幻想中清醒过来,是啊,委屈的太久了。 第三十一章 汉朝公卿忌贾生 卫枢(安之)踏上祝国那饱经硝烟磨难的土地时,心中隐隐浮动着异样的悲壮。到处都是被烧毁的建筑,烧焦的尸骨,空气中弥漫着腥臭的令人作呕的气味。 从蟠螭纹漆降龙木夏车上下走来的时候,祝王已经被士兵押解着,推到面前,身后跟着同样被绑缚着的王族贵胄。祝王身上穿的赭袍已经被撕破了好几处,甚至有几处还渗出殷红的血液。他的背后不乏面带愠色的公侯子弟,亦不缺乏面容姣好,却因恐惧而不住呜咽的公主贵妇。 卫枢行至祝王面前时,祝王仍旧低着头不敢看,他的发髻松散混乱,身旁士兵揪住他的发髻,把他的脸扬起来,那张沧桑的脸满是哀怨和战火硝烟留下的黑印。 “你是?百玦…都督?” 他面上忽的现出惊慌的神色,仿佛站在面前的不是卫枢,而是一个令人恐惧的妖魔。自然,卫枢这个名字早就被诸国朝中人物妖魔化了的,说是行军如风,急如迅雷,所到之处,望风披靡。所以卫枢见他恐惧自己,也就见怪不怪了。 卫枢正冠理裳后,稽首再拜:“下臣不幸,兵法无章,没有经验才操持过急,兵士们缺乏礼数,将大王及公室贵胄绑缚至此,这是下臣的罪过,而今事已至此。若放走大王,乃是背叛君父的大罪,臣岂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姑且冒犯大王。”说罢,站起身来,一挥手,士兵拉来一辆囚车,把祝王抬了进去,松了绑,换上镣铐。 祝王坐上囚车,用手撩起面上枯发:“寡人听说你是卫国来的公子?” 卫枢一拱手,谦恭道:“回禀祝王,臣是卫人。” 祝王哼了一声,面上露出轻蔑的一笑,眼睛已成一条缝隙:“卫国公子礼教甚好,只是…恐怕过不了十年,寡人所经受的,你的卫国就要再承受一遍。”他瞥了卫枢一眼,便没有说下去。 金旻凑上前来,低声道:“大都督,他一个亡国昏君,您何必要拜他?” 卫枢瞥了金旻一眼,微微一笑:“这是…邦交。也是我大国礼教的风范。” 祝国的护城河上架着汉白玉古桥,雕琢着芙蓉,菡萏,和栀子花的图案。那质朴得略显拙笨的手法,反而更让人对着淳朴的美景多了一缕眷恋。地面铺着拼接的青石板,带着些许从缝隙泥土中钻出来的野花和嫩草,百年来任人在他坚强的筋骨上留下一丝丝灰尘。 “兵者,能定天下,礼者,能教天下。” 金旻撇撇嘴,跟上去道:“我大军所到之处望风披靡,还怕诸国不服?” “这么打下去,终究不是个办法,礼教化外,使万国来朝,总比现在血流成河的要好。” 祝国一灭,宋国也便投降祈和了,一道国书盛在卢之晋面前,卢之晋大喜过望,匆匆叫了卢郅隆来商议,说是商议,其实也便是命令罢了。 “现下朝廷分两派,一派支持议和,而另一派则主张灭国,今日朝堂上,骆疆竟敢当面指责寡人是糊涂狂妄,宋国明明已经称臣,这些人上了年纪还这么喊打喊杀的,着实是白活了。” 这骆疆乃是支持卢郅隆灭国的领班人物,卢郅隆听闻,心下忽然明朗了许多。便道:“骆大人想必是国之栋梁,陛下才对他这般忍让。”卢之晋狠命点头道:“他乃是托孤大臣,位高权重,寡人有时不得不迁就与他,”忽的又变了神色,决绝的说道:“这件事,寡人是万万不肯迁就他了。” 卢郅隆回府以后,屏退左右,只留下满室烛火悠悠的燃烧,时而跳动,恰似颤抖得心灵。他似乎重新的认识世界,一切都是那么陌生黯淡的。他隐隐的意识到,百玦正在他无能的兄弟手中,渐渐地失去机遇,继而败亡,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形。 卫枢只排了一名校尉连同千百个兵丁将祝王押解到百玦王城。卢之晋大喜,为了彰显国威,特意叫祝王囚服觐见。 祝王双手被绑在身后,他只能费力的先弯下一条腿,再踉跄的跪在地上,这至高无上的王啊,何时何地曾这样畏畏缩缩的跪拜他人? “平身。” 祝王踉踉跄跄的站起来,斜睨着满朝文武,包括卢之晋,卢之晋笑道:“昔日祝王犯我边境的时候,可曾想过会有今日啊?”说罢,不禁大笑。满朝文武见卢之晋笑了,便也不得不跟着笑了起来。唯有卢郅隆一个人站在一旁,神情肃穆,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祝王啊,你可愿意俯首称臣,像宋国那样成为我百玦之臣?寡人也可以对从轻发落。” 祝王转过身去,只江背影对着卢之晋,抬头望望穹顶,岔开双腿,用一种不雅的姿态对待卢之晋。卢之晋受到羞辱,一时愤恨,便拍案骂道:“老拧种,寡人给你恩荣你不要,偏生寻死不成,那寡人就成全你。”叫一声“殿前侍卫”两个披甲挎刀之人便踏步走上殿来,身上铠甲银光闪闪,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二人伸出手来,架住祝王的胳膊,便要把他拖出去。 “慢!”只听得卢郅隆一声吩咐,两个殿前侍卫架着祝王停下脚步,卢郅隆道:“启禀我王,臣以为,祝王不可杀。”说罢吩咐侍卫退下,祝王上下打量着卢郅隆,眼中或有几分期许。 “陛下,我百玦此次出兵,乃是为了保卫疆土,三国犯境,原本是始作俑者,而今,宋国欲归降我百玦,桑珠国还在负隅顽抗,若是现在杀了祝王,恐怕宋国和桑珠国会出垂死挣扎,少不得要浪费我百玦的军饷,让我士卒白白死身。” 祝王听了这话,眼中一烁,眯起眼默默地打量起卢郅隆。相貌英俊迷人,面容白皙,身材匀称。听他的话,像是高瞻远瞩之人内心犹如倍看之大海,不禁点点头,暗自敬佩。 “昱忞侯无需多言,把这亡国之君给寡人拖出去斩了!”卢之晋说着,将桌上的受降国书也一并扔了出去。 “寡人还有话说。”祝王正正衣裳,向卢郅隆拱手道:“寡人平生只拜服两个人。一个是你们那位年轻的都督,另一位便是这位年轻的侯爷。都督于乱纵横世却仍以礼仪自矜,而侯爷明珠暗投却能良言谏君,堪称名士。” 说罢登时向卢郅隆扑去,抽出卢郅隆腰间佩剑,噗嗤一声,鲜血从他背后溅出,飞在侍卫脸上。祝王口中吐出几口殷红血液,哐当一声倒在地上。卢郅隆吓了一跳,祝王是个能识英雄的人物,就这样死了,着实可惜。 卢郅隆僵住了,呆呆的站了半晌,方才向卢之晋跪拜道:“启禀我王,臣请求厚葬祝王,以彰显我百玦招降罪国的诚意。” 卢之晋目中露出凶光,之将右眉挑起,奸诈一笑:“莫非是祝王识得大才,昱忞侯才做这样的惺惺相惜之态?”卢郅隆心中一惊,只听得卢之晋道:“竟敢同情此等不敬无礼之徒,莫非你觉得寡人活该受辱?狂妄!放肆!给我拿下!” 卢郅隆见事态不好,便朝左右朋党使了个颜色,叫他们不要轻举妄动,便从容的被押下大殿。 卢之晋在九龙赤金椅上坐定,道:“急召军中,叫镇国侯退兵,班师回朝!” 四更天刚刚报过,一场针对卢郅隆的政变,慢慢打开帷幕。 御林卫队的三百军趁夜色悄悄包围侯府府。卢郅隆惊醒,起身询问道:“何人大胆敢擅闯本侯府邸?” 宫中都尉吴鹰微微欠身作揖,很是不恭敬的笑道:“侯爷息怒,据报,侯府私藏巫蛊之术以谋害陛下,臣奉旨特来搜查。” 卢郅隆冷冷一笑道:“将军莫不是要效法汉武时宦官乱政?这一二百军士林林总总,若要诬陷岂非太容易些?纵是如此,本侯子也断然不是刘据!”。 吴鹰握剑仰天大笑:“只怕由不得侯爷了。” 话音未落,便有军士提一枣色绸缎包裹,其内裹着五六个木雕人偶,用钢针插着生辰八字。 吴鹰一见勃然大怒,擦朗朗一声剑已出鞘,剑刃架在卢郅隆肩头,只道声“果不其然”便令军士押解卢郅隆,不容辩驳的装入囚车。 趁天色微亮街道四下无人之时。将卢郅隆直接押入宫中。只待早朝时发落。 清晨的皇城在晨起第一缕日光中沐浴着,一隅小桥流水,淡月梅花,一隅各报地势,钩心斗角。一隅风花雪月,一隅简单明了。那一座高大耸峙的灰色建筑,仅仅是由直线和曲线简单勾勒,并不求对称唯美,反而独具匠心,一圆一方,一曲一直,在对比中突出各自的奇,在配合中彰显整体的美。一侧木桥简洁明朗,一侧高阶恍惚直通云间。 卫英早已起身坐在梳妆台边描眉画鬓,卢之晋翻了个身,有宦官轻声叫到:“陛下,您该起床饿了。” 卢之晋睡眼惺忪的望见卫英,合眼笑道:“王后起的好早。” 第三十二章 虎狼丛里经魔难 戏文中常说:朝臣代漏五更寒。四更时分群臣已于。正东铆钉大门外等候直至五更天时方可列队进入。 吴鹰到时正好五更天,因防备打草惊蛇故而先驱车避之。只在队列最后徐徐前行。四下寂静一片,因怕坏事令人先押解卢郅隆至金殿廊下侯旨。早有人去后宫回禀卢之晋,此时百玦王朝服才刚刚穿罢。 卢之晋刚刚起身,换上一身玄色暗花龙纹袍,腰间系着玄色镶白玉三寸宽的缂丝腰带,挎着削铁如泥的龙泉宝剑,头戴镶白玉的十二旒。乘坐着金丝楠木云龙纹龙撵,容光万丈的上朝去了。 群臣跪拜过后,上大夫蔡舸道:“启奏陛下,臣有要事参奏陛下,事关国本,臣不敢言语。” “寡人赦你无罪,说。” 蔡舸连续磕了三个头挤出一把老泪“臣,臣参昱忞侯卢郅隆德行不轨,密谋弑君。臣罪当万死!”说罢,叩头如捣蒜。 “放肆!都反了?”皇帝一怒推翻的奏折散落了一地。霎时间鸦雀无声,一片死寂。 叔太忙跪倒在地:“臣殿前失仪,望陛下恕罪。只是,臣,实在看不过,这厮分明是诬陷,陛下一定为昱忞侯讨个公道” 蔡舸道:“大将军有所不知,老臣这里有三城百姓对昱忞侯恶行的条条例例。都是盖了血印的血书,还有假么?” 叔太惊诧道:“陛下,侯爷高义,痌瘝在抱,乃贤德之人,岂会为非作歹?” 蔡舸一声冷笑。整襟跪拜:“陛下臣列昱忞侯罪状密谋弑君,鱼肉百姓,骄奢淫逸等罪行共八大项,请陛下过目。” 卢之晋起身后退两步,只装作是摇头不信。“大将军,昱忞侯的这些事儿。你当真一点儿不知道吗?”卢之晋细眉一挑。 “臣有罪,并不察觉。”叔太回道。 卢之晋两指钳着蔡舸呈递的白绢,向前一掷,白绢在空中转个圈戏谑的落到地上。 “还查什么?寡人看证据确凿!大将军,这事交给你,给朕查明喽!”说罢拂袖而去“退朝!”。 “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卢之晋囚禁了卢郅隆,一面有连发了几道金牌,催促卫枢(安之)班师回朝。 大帐之中,灯火通明,卫枢面前桌案上摆着那几道金牌,身后作战用的舆地图上墨色标记标注的宋国调兵的情况。扬子楚一掀帐帘,笑道:“大都督,臣有话要说。” 卫枢回过神来,见是扬子楚,便将那些金牌收了起来,扬子楚颔首摇头,憨笑道:“大都督,不必遮掩,臣早就看见了,陛下一连三道金牌催着大都督班师回朝,看来是要出事了。” 卫枢见他说的凝重,不免心惊肉跳,扬子楚素来是见微知著的角色,连他也这样说,想来是没有错的:“子楚先生,不知此话怎讲?” 话音未落,只听得帐三声哨响,这是信枢传递消息的暗号,见卫枢有所响应,扬子楚便笑道:“怎么,看来大都督有客人?”卫枢瞥了一眼,也便拍手三声。 一名身穿墨色暗纹丝绸的蒙面男子从帐外走了进来,扬子楚见他走进来,不由得吃了一惊,连忙起身去看,之间帐外两名守卫的士兵早已经卧在地上,不省人事。 “先生不必担心他们,我只是用了点迷烟,过不了一个时辰便能醒过来。”那蒙面男子对脸色发白的扬子楚解释道。 他从怀中掏出一封信笺,上面没有姓名,信笺上散发着淡淡的降真香的气味,这是卢郅隆平素最喜欢的气味,所以这样的信件大多是出自侯府。 卫枢借过信件,用小剑簪划开圆圆的红蜡封,信上斩断截说的写着卢郅隆被卢之晋囚禁的事情。笔者是卢郅隆的夫人,她是百玦丞相徐振翱之嫡女,名作徐元纾,她跟随卢郅隆多年,是一位识大体的端庄女子。 卫枢心中一颤,暗道一声:“卢郅隆你好大的胆子,你不忍心弑兄,于是束手就擒,焉知他不会杀你?”卫枢接了这信,在脑海中转了几个弯儿,猛然明白扬子楚说的大事,看来,他的消息也很灵通。 “子楚先生,你既然知道侯府出事,就一定知道我也难逃干系,不想着如何自保,反而来支会我,卫枢在这里谢过了。”扬子楚的好意,卫枢自然明白,只是这片好心不够纯粹,带着些许赌徒押宝的意味在里面。 子楚笑道:“昱忞侯手握重权,他倒台乃是昱忞侯爷宅心仁厚,不忍兄弟反目,这才没有还手。您镇国侯如果不当机立断,恐怕就是下一个昱忞侯了。” 卫枢眼珠转了转,笑道:“子楚先生说笑话呢,我卫枢受陛下厚恩,怎么呢起兵谋反呢?” “即便不去谋反,也可来一个下马威啊?否则便是坐以待毙。”扬子楚笑的很难看,一口参差不齐的牙齿黑黢黢的。 “你的话不错,陛下现在正想着接受宋国投降的事儿,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卫枢说着狡黠的和扬子楚对视一眼。 “雷霆万钧,灭了他蕞尔小国,反正它也不是诚心投降,一面送降表,一面又调兵遣将,什么意思。”扬子楚的话说到两个人心坎儿里去了,不禁发笑。 元纾夫人为着卢郅隆的四处奔走,却是四处碰壁,要么是作壁上观的墙头草,要么一问摇头三不知,来个装傻充愣。 卢郅隆被囚禁的地方是宫中暴室附近的一处地牢,阴暗潮湿,不见天日。言官们几次三番的向百玦王卢之晋谏言,祈求释放卢郅隆,然而这些年卢郅隆把持朝政的威望和权势让卢之晋忌惮不已,恨不能趁这个机会让他多吃些苦头。 卢郅隆在地牢中已经呆了很久,他没有挣扎。只是静静的面对着阴冷的青石墙壁,闭目养神。每日只听得一声敲打栏杆的声音响起,他才缓缓转过身,拿着并不新鲜的饭菜。 狱卒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约有花甲,面容慈祥,有些可亲的模样。 “侯爷,您吃饭吧,这是老奴从自己家带来的,虽说不是细粮,却是新鲜的。”老人从食盒中取出一个粗瓷大碗,当中乘着两个玉米面馍馍,下面是一碗盐水煮豆子。“侯爷,您受委屈,这东西不大好吃,您凑合凑合,等着陛下哪天想起兄弟情义,就会叫侯爷回去的。”卢郅隆借过碗,这几日一直是吃着老人给的食物,卢之晋对地牢的伙食卡的严格,每日老狱卒带进来的东西只能够一个人吃,为了就是不让他分给卢郅隆。 “老公公,您和我非亲非故,却如此真心真意的待我,卢郅隆无以为报,如今昱忞侯府上把守严苛,若是以后解了禁,或是我还有机会出去,我一定不忘今日赠饭之恩。”卢郅隆说着对老人拱手一礼,老人隔着木头栅栏拉着他的手,道:“这没什么,您是侯爷,平日里是锦衣玉食,肠胃弱些,可是他们给您的饭食都是些坏的东西,您会吃坏的。我没什么,饿了一顿,晚上回家吃就是了。晚上我换了岗,您又得挨饿。” 说罢,老狱卒和卢郅隆面对面的吃着各自的膳食,卢郅隆没吃过粗粮玉米茬,吃着卡嗓子,留着凉水像吃药似的一点点的啃食凉馍馍。老狱卒捡些还没能吃的菜来充饥。 用了早膳,卢郅隆帮着老人把碗筷往餐盒中装,老人站起身的一刹那,像猛地挨了一记重拳,脖子一缩,腰也弓了起来。“老人家,您没……”卢郅隆一句话还没问出口,只听得噗嗤一声,一口鲜血就直挺挺的喷在卢郅隆的前襟和面颊上,老人口中的血像开了闸的洪水,汩汩的往外冒,眼睛也直了,半晌,晃悠了几下,一头栽在地上,死了。 “不!老人家,你不能……”卢郅隆想尽量伸出手去把老人拉起来,刚一伸出手,猛然间,心头一惊,顿时出了一身冷汗,心中一阵狂跳不止。:“原来是冲着我……老人家……是我对不住你……我卢郅隆罪孽深重啊!” 卫枢远在千里之外的宋国,卢郅隆的音信也只能靠信枢的传报,卢之晋不可怕,只是他身后的卫英可怕。 “大都督,宋军已经溃败,先下我军正在全力追捕宋王,宋国臣子和公侯子弟,已经悉数抓获,请大都督巡视?” 天气越来越冷,身上的斗篷也换成了皮毛大氅,卫枢紧一紧衣领,迈步往俘虏营中去,曾经的权臣谋士如今都灰头土脸的跪在地上,卫枢远远望见当年共事过的令尹修索,边笑着现在他面前,用剑鞘抬起他的脸颊:“令尹大人,还认得我么?” 令尹眯起眼睛,一阵打量,方才惊讶道:“公子安之?!你!竟然是你?” 卫枢温然笑道:“昔日棍棒之辱,安之不敢言忘,却也不会计较。今日亡国灭族,可不是本侯报复你。” 修索垂下头,自嘲道:“只恨当初放了你,老夫要看出公子不是池中之物,若是历经磨难必然成才,只是这才,不是济世,而是乱世啊!” 卫枢不以为然地笑笑:“如无乱世,何须济世?再说,这乱世也不是因我而起,但我保证这乱世,会因我而止。” 第三十三章 美人帐下犹歌舞 沙场秋点兵,王师北望,想起多年未能平息的因因果果,想起太子年少的时候,太子德功也曾这样面对着塞北秋风,在夜幕降临的时候,也见了寒林飒飒。烽烟断猿哀鸣。 “启禀大都督,末将领一路轻骑,追出四十余里,在路边古树上找到尸骨,据敌国降将说,这是宋王。” 宋王不堪亡国灭种的耻辱,解下金丝镶宝腰带,悬在一颗古树粗壮的枝干上,了断残生,一辆车辕毁坏的夏车翻在路边,在宋王自尽的地方,还有十几具武将的尸体,他们无一例外的拔剑自刎,鲜血汇成一片,融进黄土中,变成深红粘腻一片。 宋王的尸骨被人用门板抬着,面上盖了一块白布,他的死相太过难堪,舌头伸的长长的,眼珠凸起,嘴巴也大大的张开,露出口中洁白的牙齿。 “不肯除楼下殿,杀身成仁,也未尝不是一种勇气。叫几个人把宋王的尸骨就埋葬在这里,不必运送回朝去了。”参将道了声是,正要走,被卫枢叫住:“传我军令,各部五更拔营,班师回朝。” 帐中灯火通明,卫枢一个人坐在帐中,叫人送来两壶烈酒。一碟子香酥鸭,用的是最嫩的鸭脯肉,用拳头反复捶打,为的是让鸭肉更加入味,口感更加嫩滑,宋国鸭肉最为出名,据说宋王每次用膳必要有十几道鸭肉。牡丹蒸饺以面粉、肉馅为主,佐之以熟蛋黄而成的甜点,口味清新。 大将在外,男儿豪情,若是滴酒不沾只恐他人生疑,卫枢向来是如此,叫人送了酒过来,待没人的时候,悄悄把酒洒在地上。更夫已经报过时辰,三更夜半,除了巡夜的士卒以外,都昏昏欲睡。远处夜枭凄厉的叫着,军营中养的狼狗也时不时的跟着应喝一声。 “妖姬脸似花含露,玉树流光照**……”帐外传来一阵娇媚的歌声,卫枢将杯中酒随手倒进了火盆中,引的火光噗的窜了个高。披着大氅走出帐外,见把守门口的两个兵士也在张望,便随意问道:“何人夜半高歌?” 兵士摇摇头,指着一座副将所住的帐篷,怯生生的试探道:“大都督,好像是…方副将帐中传来。” “方端义?” 卫枢紧一紧大氅,便往副将方端义帐中去,金旻见主子出门,便把卫枢的佩剑抱在怀中,天气冷,金旻把手袖在袖中,仿佛是画中端着仙家宝贝的童子。 “大都督到!”一声传报,两边把守士兵掀开帐篷厚厚的挡风毛毡帘子,露出副将方端义正坐在当中开怀大笑,两边是他的两员参将,三个人正在饮酒作乐,见卫枢冷着脸走进来,便如算命先生被拆穿一般,惊愕的把上座让出来。 “三位,这酒可饮的畅快?” 三个人面面相觑,一言不发,卫枢见帐中站着一位娇艳欲滴的美人,便冷冷一笑,指着女子,问道:“这是谁呀?” “是……呃…请大都督恕罪!”三人跪成一片。 “你们还真是厉害啊,本侯出征之前曾经三令五申,军中有女,士气不扬。你们藏人的本事高啊,仗打了三四个月,你们藏了三四个月,本侯真是佩服。”说罢讽刺的拍了拍手:“知法犯法,违我将令,该当何罪?” 方端义拱手道:“大都督容禀,这个女子乃是宋国国君之女…说是愿意为末将等吟唱一曲。” 方端义话音未落,只见宋国公主盈盈下拜,倩影娇丽,如天上碧桃,日边红杏。“宋国玉林公主姜华拜见大都督。” 卫枢听的宋国公主四个字,已然惊讶,几步走到近前,玉林公主娇怯一笑,卫枢抬手便是清脆的一耳光,打在公主脸上,留下几个红红的印记,公主一时脚步不稳,摔倒在地上,卫枢骂道:“玉林公主?堂堂国君之女自甘堕落,你跻身歌姬行伍便罢了,可别带坏了本侯的兵!”仍觉得不解恨,又斥责道:“堂堂一国贵胄,做此媚态诱人,你成何体统?可知羞耻?” 玉林公主坐在地上,手蹭破了一层皮,流出黄色的血清。她不知所措,她想不明白自己的妥协,究竟是源于对权利绝对服从的奴性,还是来自于对于实现志向方式的顺从和理解,她不明白自己究竟想要得到什么,似乎是迷惘失意,或者是对于实现愿望的堕落。 “大都督,求求您,给我一条明路吧?”玉林公主抓着卫枢的袍角,眼中泪珠滚滚而下,柳眉颦颦,仿佛是霜打的青叶儿,盈盈泪花,犹如点点星光。卫枢原想推开她,转念想起卢郅隆还身陷桎梏,便道:“公主,你相信本侯给你的就是明路吗?宋国的王族,再怎么着也不至于沦落到淘米要饭,不过是降级,赐爵,你仍旧是富贵荣华,何苦来?” 玉林公主点点头,稽首拜了一拜,起身道:“求大都督垂怜。姜华听说了大都督将父王安葬在宋国境内的事情,不胜感激。原是宋国冒犯百玦,大都督贤德,保全我父王的尊严。今生今世,姜华这条性命都是大都督的,您要姜华做什么,姜华绝无二话。” 卫枢点点头,猛然瞥见三员将官正像馋嘴猫儿见着咸鱼一般,眼馋肚饱的看着卫枢,不禁笑道:“公主,我有一位挚友,他因触怒君王下了大狱,本侯想把公主献给君王,来换取挚友的性命,你可愿意?” “姜华愿意。” “那好,玉林公主,姜华?本侯就把友人的身家性命都压在你身上了。”转而对三位将官说道:“你们几个的帐本侯先记着,留下你部,继续与桑珠国僵持。” “末将领命,绝不负大都督嘱托!” 卫枢回朝的事情早在朝野内外传得沸沸扬扬,卫枢横扫宋祝两国的战争,打的迅猛漂亮,卢之晋除了高兴,心中也生出几分忌惮,百玦位高权重,一呼百应的人简直是层出不穷。他刚拿下了卢郅隆,又来了一个卫枢。幸而卫枢和自己尚有亲戚关系,不然他便彻底不知怎么办了。 “大都督这一仗打的漂亮,扬我国威。寡人赐你一个恩典,你说说,你想要什么?”卢之晋的话像是鹦鹉学舌,卫枢知道卢之晋没这本事,分明是卫英在背后指手画脚,要卢之晋出言试探。 卫枢轻轻一笑,恭恭敬敬的回道:“启禀我王,臣没本事,宋祝梁国都是被陛下的虎威吓破了胆子,臣只不过捡了现成的罢了。”满朝文武听了卫枢的自嘲不由得哄然大笑,卢之晋也忍俊不禁。卫枢又道:“启禀陛下,臣在归途中,得见一处仙境,名唤落玉州,听当地的百姓说,此处有一位姜华仙子,臣特地拜访,希望讨来灵丹仙药献给陛下,谁知,仙子说,百玦王者,天潢贵胄,须得亲自来访。更提及有一永葆青春之法,不穿外人。” 卢之晋笑道:“这么说,寡人少不得要虽镇国侯前去拜见仙子了?” 满朝官员见卢之晋心情大好,心有灵犀的纷纷跪下,齐声道:“祝我王万寿无疆。” 回到镇国侯已经是日上三竿了,金旻在大门口等了许久,卫枢的车驾刚一到门口,他便急匆匆的迎上来,低声道:“主子,元纾夫人来了。” “哦,元纾夫人是谁?” “便是昱忞侯的正室夫人,她已经在花厅等了快两个时辰了。”金旻接过卫枢的佩剑,叫下人把下马凳搬来,卫枢踩着凳子下了车。 花厅的墙上桌上摆着许多名贵的摆件,元纾夫人虽是志趣高雅的人,此刻也没心情赏玩。见卫枢一进来,便匆匆迎上来。卫枢一拱手作了揖:“见过夫人。” “妾,见过镇国侯。” 男女有别,卫枢虽然常在昱忞侯府出入,却和卢郅隆的女眷无任何交集来往,姓名就更加无从知晓,这也是头一次见了元纾夫人。卫枢是性情寡淡之人,之前甚至不知道夫人姓氏。 今日一见,元纾夫人果然不同寻常,眉眼之间透着一股聪敏透彻的气质。不喜金钏珠玉,只带着几只花样简单的云气玉玉髓钗,脖子上挂着一块梅花玉无事牌,梅花玉奇就奇在玉石本身有着各色梅花图案,元纾戴着都是雪白的,真想那画着一枝白梅似的,月白衣裳,绣着一株绿萼,更托显着元纾容貌的清秀,性情的恬淡俊秀。 卫枢一抬手:“请夫人上座。” 元纾夫人依然落下泪,跪在卫枢面前:“将军,您好歹和我家侯爷相交一场,如今他落了难,您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卫枢连忙扶起元纾夫人,从下人手中接过描金茶盏放在元纾夫人面前茶几上。笑道:“夫人多虑了,我卫枢不是背信弃义之人,怎么能见死不救。” “这?将军不知,我家侯爷已经给关了几个月,我这些时日上下打点,可是陛下铁了心,下了严令,我只怕是侯爷已经遭了毒手啊。”元纾夫人从袖中取出手帕来擦拭面上的泪水。 第三十四章 路逢险处需当避 卫枢笑道:“夫人不必着急,在下在早已命人在暗中保护侯爷,保证万无一失。在下还欲仿效妲己褒姒之计,明日,就在落玉州。宋国玉林公主,就是在下从战场上带回来的女子,感念我安葬宋王之恩,愿意献上自己,换回昱忞侯的性命。”卫枢把落玉州三个字咬的很重,这名字原是她自己取的。 元纾夫人知书识礼,知道上古玉王同字,“落玉”便是“落王”听得这个名字,不由得一惊。 “将军之计,可谓长久,妾明白了。只是,那宋国被将军所灭,宋国公主怎么会因小恩而忘却大仇?将军不可不防。” 卫枢轻轻一笑:“夫人远见。在下早有防范。” 落玉州原名玉垒州,是一片山水景色旖旎的去处,青山之上有莺啼鸟啭,声音清脆悦耳,风光宜人令人陶醉。更有布衣夫妇携手同游,孩童嬉戏,文人赋诗。天气晴好,如蓝汪汪的一泓清泉,直美到人心里去了。山下河水缠缠绵绵,宛如处子。岸边垂柳将柳叶浸润在这静固的碧玉之中,天与山,山与水,水与人,融作一体,汇成一副秀丽画卷。 卢之晋换了一身锦袍,披着黑貂裘,白龙鱼服,微服私访。卫枢和金旻连同几个宫中的侍卫都跟着卢之晋身边保驾。 一位年轻女子,身着茶白色细绫斜交襦裙,前襟上芙蓉花样格外精致,身披青莲紫色回纹绣边褙子,腰系一块姜华玉佩,下缀着一块姜华平安扣和正红色流苏。手持莲花纹海棠红罗团扇。一头乌黑头发挽成垂鬟分髾髻,绾一支冰花芙蓉玉凤头步摇。却看此女生的眉似柳叶,眼似桃花,面如天山白雪,唇若胭脂朱砂。身后随一名丫鬟,缓缓行走,步步生莲。 卢之晋的所在,方圆五里都是戒严,只有此女和丫鬟,卢之晋见女子明眸善睐美艳动人,不由得多看了一眼,一眼动人,二眼动情,三眼便是勾魂摄魄。回头再去找卫枢,身边的人已经不见了。再看姑娘的时候,她身旁的丫鬟亦不见了,卢之晋便知这是卫枢故意留他二人相见,颔首笑笑:“这个镇国侯哇。” “小女子,你是何人?”卢之晋将手中扇子一打遮在前襟,这是读书人的遮法儿。 女子眉目含情,仿佛云中仙子,丹唇一启,声音娇羞,如轻吟浅唱:“小女姜华。”华者贵也,美也。有一美玉名唤姜华玉,恰是这一巧合,给这位柔媚的女子赋予一种别样的美感。 “可是镇国侯让你来伺候寡人的吗?”卢之晋手一抖,将折扇收了系在腰带上。 “镇国侯?小女若不是仰慕陛下您的威仪,凭他是谁,断断乎不会让他登上这落玉州仙境。”说是用手中牡丹玉柄团扇半掩面颊,眉眼却偷偷的打量着卢之晋。 卢之晋笑道:“寡人拥有无数奇珍异宝,这些年见惯了王后,王昭仪这些举世无双的美人,真是想不到,这世间还有如此风华绝代,竟有臆想之美,实在难得,你可愿跟寡人走吗?” 卢之晋伸出手,那姜华也轻展柔荑,白皙如凝脂的纤细手指轻轻搭在卢之晋手上。远山青黛蒙蒙绿雾缠绵,碧水温润悠悠柔情荡漾,看那炊烟渺渺茫茫径自散入云端。爱情,多么令人神往,她动人,她姣好,恰如碧水青山忘情相依。 卢之晋转过身来,卫枢正站在不远处,面上带着淡淡的笑意,风度翩翩,飘逸俊秀,手中湘妃竹骨白折扇,上书“清风”二字,一副文人雅士的风骨。卢之晋也有些羞怯,回头望望姜华,她早已经羞红了脸。 “卫枢啊卫枢,叫寡人怎么说你,平日里寡言少语,冷漠的好像不食人间烟火似的,今天寡人才算是了解了你的真性情。” 卫枢微微笑道:“陛下,这原是臣借花献佛罢了,这位姜华姑娘,原是昱忞侯夫人令人寻遍天下,才得来的。唯恐陛下厌弃,这才找到臣来说这话。” 卢之晋听得是昱忞侯的人掺和在里头,心中不悦,面上的笑意也渐渐凝固。卫枢道:“臣见此女惊为天人,又知道昱忞侯惹陛下不悦,若不献上,只是可惜此女的容貌才情,这才出此下策。陛下不知,此女的歌喉甚美,臣三生有幸,曾听过一耳,便是韩娥再世也难及一二。” 卢之晋拍拍姜华的手,笑道:“这倒是和芙颂相得益彰了,一个善歌,一个善舞,这两个人却都是从昱忞侯府出来的。” 卫枢笑了笑,风流纨绔地说道“陛下,不抱美人归,君子志不扬啊。” 卢之晋问道:“昱忞侯的家眷找过你?她们找你干什么?” 卫枢笑笑,摆出一副见怪不怪的态度道:“不过是四处求人,只可惜,平日里没结交下什么朋友。一家老小成日见到臣宅邸中哭告,说什么只要能得一条命,就算是散尽家财,做一个田舍翁也心甘情愿,臣是不知如何是好了。” “倒是难为你了,”卢之晋从荷包中取出一块槟榔嚼了:“这样吧,就说寡人赦免了他的罪,罚他出二十万金充实国库,再停三年俸禄闭门思过就成了。”卫枢微微点点头,尽力掩饰着心中的窃喜,唯恐卢之晋瞧出破绽。卢之晋的眼睛一直在姜华身上打转,卫枢在这儿着实碍事,便挥挥手:“你这就领旨去办吧。” “臣,领旨。” 暴室附近的地牢,久久不见天日,踏着久未更换的发了霉的稻草,卫枢忽然感到这条路的漫长与沉重,如同通往地狱的阶梯,黑暗,丑陋。 那个熟悉的身影面对着墙壁,仿佛是悲壮的一次相逢。 “上谕:设昱忞侯卢郅隆出狱,开复其原有一应官职,另罚金二十万,着停三年侯爵俸禄,钦此。” 卫枢所带的随从将卢郅隆搀起,半年不见,他却形容消瘦,原本白皙如玉的面容,变得蜡黄,瘦削的看的见骨头,眼睛深深的凹陷,满是疲惫的神态,头发也成结打缕的散乱的披在肩上,仿佛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 卫枢怔怔的望着卢郅隆,半晌说不出话来,卢郅隆推开随从,向卫枢深深的作了揖。 卫枢也一时感喟,还了礼,将自己身上厚厚的狐皮大氅解下,替卢郅隆披上,无意间触及他的衣襟,冰冷无比,如同冬日里的墙壁。 卢郅隆屏退左右,空旷阴冷的囚室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卢郅隆一把拉住卫枢的手腕,他从未如此凝重,如此珍视的和卫枢对视,卫枢几次想把手腕抽回,都挣脱不开,便压低声音道:“侯爷,你这是做什么?” 卢郅隆亦轻声道:“有句话,我掂量了半年,一直想告诉你。” 卫枢天生淡漠,眼中难掩的澄澈楚楚动人,望着卢郅隆轻声谢绝道:“你不空开口我就知道你要说什么,这话免了,我不想听。您应该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建功立业上,这些小儿女之情不要也罢。” 如投石入海,未能激起一丝涟漪,卫枢望着卢郅隆,面上的神情淡淡的,蹙着眉推开卢郅隆的手,转过身去,细细整理手腕的层层衣袖,半晌才回道:“侯爷,您应该断了那份心思。有些事已经有了答案,守望只会使你把大好青春浪费在不值当的人身上。”说着捋一捋发冠上的银丝垂蕤,垂蕤下两穗流苏搭在肩上。 卢郅隆面上的神情浮现出淡淡的伤感,如同满心欢喜被泼了冷水,怔怔的沉默了许久:“刚才是郅隆过于孟浪,实在是唐突了。”说着又拱手一礼。 卫枢的车驾停在暴室附近,卢郅隆登上车驾,放下轿帘,两个人默默的坐着,卢郅隆显得坐立不安。金旻驾着车,一挥鞭子,马儿咯噔咯噔的走着,仿佛时时撞击着的心跳。 “侯府拿得出二十万金吗?”卫枢随意的拨弄着手中剑柄上坠着的平安扣流苏。 “能,这些年有些积蓄。”卢郅隆应付道。 卫枢轻轻一笑道:“我看,是把地契房契加在一起吧?去年建别苑,散尽家财,现如今上哪儿淘换二十万金?” “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我卢郅隆就算饿死,也不会让朋友吃亏,更何况是你?”说着从裳角处撕下一条布,将散乱的头发绑住:“之前你劝我的,我一直不忍,原以为只是你性情冷漠。这半年来,我才知道,原来是我一直看不清这个人,手足之情,竟然下这样的狠手,真的让我……”说着,眼圈泛红,叹了一口气:“我十二岁从政,和权术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竟然败给了情谊。” 卫枢知他对卢之晋的没心没肺寒了心,想来也不算卢之晋的过错,他不过是受人指使罢了。卢郅隆掌权的三五年,百玦的国力强了,百姓富了,百玦锐士威名远扬,这些卢之晋一概没有看到,他眼中见了的,都是卢郅隆抢了他的风头,占了他的荣耀,夺了他的权力,让他丢了面子。 “不要为一个根本不能理解你的人伤心了,道理讲不清的时候,直接去做,比什么都管用,现在已经万事俱备,成败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卫枢从袖中取出手帕,塞在卢郅隆手中,卢郅隆擦擦眼泪,无奈的自嘲道:“时间未必能够让你成功,至少能够让你有所获得。人生贵在经历,如此,使你白发暮年时候的回忆不再是失落的扼腕,不必为不曾发生的冒险而叹息追忆。” 第三十五章 惊世传奇太平女 卫国朝见的使团从王城出发经谷通山,越石南大河,劳顿数十日,使团携奇珍异宝,珠玑玉钿。装了大车六十六辆,山长水远,日即西倾之际,方至百玦。 卢郅隆官复原职以后一改往常锐利之气,像是破罐子破摔了,不愿再把自己的真情真意面对卢之晋的一切,只是按规矩携群臣相迎,和使臣寒暄几句罢了。 礼乐齐鸣,鼓角相交,烟火缤纷。群臣成两列,夹到欢迎,好不热闹。 卢郅隆引使者从太极门进入,穿过八阵殿,拜谒君王,卢之晋高高在上的坐九龙抢珠赤金椅,下设八十一及台阶取意九九归一,又名玄于九天,是百玦国君至高无上的象征。 “卫国使臣蔡畅拜见百玦之主,并奉王命呈上国书。” 卫国早前是天下第一大国,如今能在自己面前朝见,未尝不是一件令人自豪得意的事情,卢之晋因问使者道:“路难行否?” 蔡畅听出这话没什么深意,不过是一个落井下石的问候,不免对卢之晋生出几分鄙夷,这样的心智哪里配当一个王,思量片刻回答道:“难于上青天” 卢之晋朗声大笑,连连称好。于国书之上盖了玺。有宣旨宦官宣读了赏赐的上谕,蔡畅使命已毕,退出朝堂之后,由卢郅隆引着参加宴乐,卢郅隆则令开席。歌舞复起。 乐师演奏的是唐朝宫廷乐舞秦王破阵乐。气势庞大恢弘,犹如群芳并舞。遥想女皇武则天令百花齐放时的场面也不及此。 卢郅隆对这些宴乐娱乐,丝毫提不起兴致,他只是分心说着已经说过无数次的官场客套话,说着些聪明人常说的含糊不清的内容,和模棱两可的言辞。 深秋,冷的出奇,虽说内府中早早地送来了地龙和火盆来保暖,却并不见效,天气寒冷,人没什么精神,胃口反而壮得很,卢之晋也懒得叫大起早朝,三五天天来,除了看看折子,只在漆暖阁案边读读庄子,心里也向往着能御风而行。 姜华端着一碟盐水胡瓜,一碟鹿肉,一碗汤饼,邹步而来,跪在面前,自从卢之晋将他带进宫中,做了御前女官,她礼仪周全的特点更加容易的显现出来,她对卢之晋也是谦恭得很,起居饮食无不费心。 卢之晋把珍藏的古籍竹简重新装进羊皮套子中,搁在了桌子的一边。拿起包银乌木龙纹长箸,挑起几根汤饼来吃。汤饼及时面条,是姜华亲自去小厨房做的,口味香浓,细腻爽滑,很是开胃。 无意间看见姜华正小心翼翼的望着自己,像是在偷看。她生的美貌,紧张兮兮的样子十分好笑。卢之晋不禁打量起她的脸庞,皮肤白皙,天庭饱满,双目清澈,柳叶眉黝黑发亮。他暗暗奇怪,这才发现,这是姜华入宫以来,第一次仔细的观察她,不知为何,心中隐隐约约有些冲动,他是生性好玩的,从不爱拘礼,今日看姜华竟然愈发亲切可爱。 卢之晋就这样呆呆的望着她,姜华亦这样呆呆的望着卢之晋。不禁想起诗经中,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就这样迷惘的陷入爱情的巨网… “陛下,您为什么总是盯着姜华看啊?”听见姜华叫他,卢之晋方才回过神来,“你的眉眼真是好看!”卢之晋傻傻的赞美道。 姜华娇羞一笑,脸颊泛起了阵阵红晕,仿佛柔情依依的桃花,卢之晋一抬头,卫英正站在门口,用一种沉重而狐疑的目光打量着自己和姜华。姜华猛地低下头,端着吃剩的饮食,以卑微的姿态退出门去。 “陛下,您在做什么呢?”卫英将身子福了福,她的神情漠然,让卢之晋着实慌乱了一阵,他最担心的事情,正在卫英和自己之间悄悄发生。 “陛下,歌姬舞姬不过是一时兴起,用来宴乐解乏的宠物罢了,怎能现下时局动荡,您怎么能将她带到御前,更封了女官,女官可是要从选秀中挑出来的良家子。”卫英抬起头偷偷望着卢之晋,卢之晋的态度坚决,不容商榷,露出严肃不满的神情。 卫英只得无奈的双膝跪地道:“陛下,长此以往,言官御史们是要上折子弹劾的,前些日子就从昱忞侯府带来了一个舞姬芙颂,这些日子又不知从哪儿来了个歌姬姜华,这些人身份卑贱,留在身边只会败坏惶惶名号,陛下要三思啊!” 卢之晋捻了捻唇边黑须,点点头,忽然凝视着卫英半晌道:“你今天怎么这么多不满,寡人不过是宠爱两个姬妾而已,堂堂王后如此善妒,传出去,才当真是败坏名号。” 卫英扶着高高隆起的腹部,跪着向前蹭到卢之晋身边,拉着他的裙摆,啜泣道:“陛下不要学西汉的大司马,他的妻子身份不高,虽为良家子,终究配不上霍将军,只留下一个儿子,却又夭折,这都是以贫贱攀富贵的结果!” 卢之晋觉得可笑,一时气急了,骂道:“什么以贫贱攀富贵?你这是诅咒寡人吗?人生由命,霍将军生来体弱,在匈奴染了瘟疫,英年早逝,这与霍夫人有和干系?怎么寡人宠爱几个姬妾就也要死了不成?” 卫英见他真动了气,面上青筋暴起,脸也涨红了。一时不敢反驳,只能唯唯诺诺嘟囔了一句:“妾万万不敢这样想。” 卢之晋一甩袍袖,指着卫英的脸,怒道:“在你们眼里,寡人是一个只会玩乐的酒色之徒,你就守着你的仁义廉耻去吧!悍妇!”说着推开卫英,转身便走出暖阁。 卢之晋同卫英起了争执,便一个人往钟楼去了,在高阁独自坐着,冷风飒飒,吹在脸上。远处万家灯火,近处孤灯冷月。 忽然身上感到温暖,正是姜华为他披上衣服。月光下,姜华的面容如冰霜般晶莹,“陛下,您还是采纳王后的劝告吧,她也是为了陛下您的清誉啊。”卢之晋拉着她的手,她却轻轻推开:“陛下,世间有太多福薄命浅的人物,您哪能一一怜惜呢,反倒给了那起子小人诋毁您的机会。” 卢之晋心中感动,他未想过,柔弱女子竟然如此了解他此刻的心情,抚摸着她明艳的面容道:“那你怎么办?”姜华莞尔一笑:“姜华愿意到仙乐坊和芙颂姐姐作伴,等陛下什么时候累了,我们便为陛下解解乏,平时,还是不要见了。” 卢之晋吃吃笑着,望着姜华纯真的目光,仿佛几缕散落人间的月色。 “真是一位玲珑心肠的好妹妹啊,还是把妹妹留下吧。”循声望去,乃是王昭仪和侍女二人,王昭仪笑靥如花,明媚鲜艳。“陛下,姜华妹妹一心为陛下着想,这份心肠,无论谁听了都要为之动情,不如把姜华妹妹调入妾的宫中,陛下想妹妹时也好来妾宫中相见。”王昭仪说着向卢之晋福了一福。 卢之晋拉过王昭仪的手:“娈玉,你的身子好些了吗,寡人一直没得空看你。”王昭仪听着,用帕子掩面拭泪。卢之晋已经半年没见她了,这一次若非是趁王后和卢之晋起了冲突,恐怕也是没什么机会见到卢之晋。卢之晋的话轻描淡写,显然是没动什么心思,他心中对娈玉虽有感激之情,只是这宫中的多情美人实在太多,王昭仪这等泛泛之辈不见面断乎是想不起什么情谊的。 王昭仪道:“陛下,这儿风大,您还是去阁中歇息一下,妾带来一盅木耳煲海参,秋日天干,吃这个最是滋阴润燥的了。”又笑盈盈的叫姜华:“妹妹帮我扶着陛下。”卢之晋站起身,伸手拨了拨王昭仪耳上坠着的一只赤金楼阁灯笼耳饰,露出宠溺的神色。 “陛下,请吧。” 娈玉搀扶着卢之晋缓缓的走下台阶,长长的锦袖一颤,掉出一块蚕丝手帕。娈玉一时花容失色,慌忙拾了起来,往袖筒中藏匿。 “拿给寡人看看。” “不,陛下,不要。”娈玉缩着手,往身后藏。 “拿来!”卢之晋也收了笑意。 娈玉从袖中颤颤的拿出那块帕子,帕子是普通帕子,只是写着几行字。 “十年功业百里坟,黔首悲苦少天恩,召公甘为社稷死,阿斗亡国甚聩昏。 朝警玉树**花,昔伤一望暗销魂。惊世传奇太平女,挥裳散落帝星沉。” 卢之晋耐着性子读罢,见诗句中多是讽刺君主尸位素餐,暗示王朝衰败的句子,不由得愤然道:“何人作词大逆不道之词?” “陛下恕罪,这是妾的女婢在宫外得的,现在市井之间都在传唱,妾担心这是有人故意妖言惑众,蛊惑百姓,这才讨了一张来研读。”话未说完,已经跪在地上嘤嘤啜泣。 “太平女?这是什么典故?太平公主?”卢之晋将那手帕子展平,细细思量着:“是了是了,公主,是公主。”卢之晋将那帕子掖在袖中,“但凡是朝野震荡的时候,老天的启示断断乎是轻视不得的。” 第三十六章 婉相原生上官门 暮色四合,阴霾的天幕仿佛浓墨肆意泼洒而成的画卷。一点幽暗的豆竹灯在三枢使郁金堂的暖阁中幽幽燃烧。每一个人面上的神情都似僵硬的铁板,死气沉沉,透着悲壮。 卢郅隆坐在正位漆器黄梨花木凭几旁,卫枢(安之)坐在他身边的平金软垫上。下位坐着的都是卢郅隆的亲信,三位御史言官的首脑,三位王城防御使,一位王宫卫尉,一位是宦官头瑞公公,一位是金旻。三枢使的人没有任何一个参加这场会议。 “诸位都跟了我许久,知道我的脾气秉性,从前如果有什么得罪之处,郅隆在这向诸位赔罪了。”说着正襟稽首,向下座的士卒们行了一个越制的大礼。众人从未见过卢郅隆对下人行这样的礼,都倍感惶恐,纷纷也向卢郅隆叩首。 “今天借镇国侯这个地方来集会,就是为了商讨一件改天换地的大事,诸位如果有不愿意的,可以先行离去,郅隆决不强求。” 在座的都是愿意随卢郅隆易主的忠实信徒,他们也便顾不得这些。金旻道:“侯爷,臣年少的时候,家父因为直言谏君被大王所不容,贬谪流放,侯爷恩遇,把臣留在身边,侯爷文韬武略倾囊传授,侯爷的大恩,臣永世不忘,这条命都是侯爷的了。” 三位御史言官相顾而笑,为首的叫刘伯,从袖筒中取出一卷绢帛,双手奉给卢郅隆,卢郅隆打来细细读了读,不觉诧异:“这是一份罪状啊?” 刘伯一指那绢帛,自得道:“侯爷请细看,那上面共有臣等合计的,大罪十二款,小罪不计其数,足以堵塞悠悠之口。”那绢帛足有三四尺长,字迹不过核桃大小,整整齐齐如同排兵布阵,密密麻麻如同蚁穴。 卢郅隆将那绢帛小心翼翼的卷好,放在跪垫旁边,抚掌笑道:“你等身为言官,这些事情原应该上达君王,怎么拖到现在才拿出来?” 刘伯等三人稽首而拜,毕恭毕敬的回答道:“臣是言官,是以王朝兴衰之事警醒大王,如今,大王昏庸,后宫干政,宠妾擅权,夜夜笙歌。臣等纵然是以头抢地,以死谏君恐怕也是回天乏术了,恳请侯爷雷霆手段,使天地一新。” 卢郅隆指着面前几位卫尉防御使,笑道:“你们是跟随过本侯东征西战的,当中也有人在卫枢大都督手下当过差,本侯信得过你们。”几个当兵的憨笑一阵,当中垂着大腿道:“两位侯爷都是小人敬佩的英雄豪杰,兄弟我从小就想干一番大事,侯爷只管吩咐,小的是准备好棺材才来的!”说罢引得满堂哄笑。 卫枢伸手紧一紧脖子上领口风毛,把领子向上拉些,她说话的时候可以压着喉咙,因为很有底气,再将言辞尽量简略,声音也能蒙混过关,只是面面相觑,非得用什么遮着喉咙,掩饰自己没有喉结的事实,这才有了这件风毛领口的衣裳。 “明日,宫中宴乐,谯楼之上三更鼓响,后宫卫尉赵之铭将宫门大开,撤换所有防卫。王城防御使按兵不动,掌控全城,防止城中暴乱。瑞公公内应,至于言官,亟待破宫之后,到太极门外候旨。我说明白了吗?”卫枢望着眼前这些嗜血的将军和能言善辩的言官,露出毒蛇打量猎物般的神情,专注而阴冷。 “明白了。请二位侯爷放心。” “那就各自准备去吧,金旻留下。”卢郅隆一挥手,众人纷纷撤出暖阁,有刺枢使的一名死士提着灯把每一位送出去。 金旻拱手道:“大都督,他们都有事,我做什么?” 卢郅隆笑着指着卫枢道:“明天你跟着镇国侯进宫,你就负责保护镇国侯,不必管别的,”金旻点点头,卢郅隆又郑重其事的重复一遍:“我要你无比让镇国侯毫发无损,你做得到吗?” 金旻拱手道:“请侯爷放心,镇国侯若有丝毫伤损,那时,我必然已经碎尸万段。”金旻说时,眼中似战火熊熊,如临大敌。 金旻退下后,暖阁之中唯有她和卢郅隆两个人,自从卢郅隆上一次在皇宫暴室附近的一次不成功的表明心迹后,卫枢才意识到,不论自己怎样表现的像个男人,不管她的心气有多高,卢郅隆的内心里,永远把她当做女人来对待。既然是女人,夜深人静,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实在是不妥当。道了声“告辞”变要走。 “安之!”卢郅隆声音极具魅力,让人生出几分恻隐。 卫枢停住脚步,淡淡的问道:“侯爷还有什么吩咐。” 卢郅隆踌躇不安,蹙着眉,半晌说不出话:“安之,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你的防备之心这么重。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你,你就看出我的命道,那时你对我的信任甚至超过了我自己,如今是怎么了,我做错了什么,你总是冷着我?” 她从没有听过一个人如此在意自己的信任,不免心下触动,背对着卢郅隆,她不想回头,不想让人看见她也会流泪:“您没错,我一直都信任您,这些一点都没有变过。” “那为什么……” 卫枢抬手将面上泪痕擦去,打断道:“你要天下,我要卫国,这是我们定的盟约,除了这一条再没有别的,安之不愿越雷池半步,安之的言行不端,做的事情不可读,配不上侯爷,希望侯爷,也不要做别的打算。” “你……”卢郅隆的手发抖,三十年来从未收到如此挫折,不禁苦笑道:“安之,你如果是只把我当做知己而拒绝,那我无话可说,但若是因为你把自己真的当做男子,所以拒绝我,那我凭什么甘心?” “我把自己当男子怎么了?我的心,我的命,都是为了卫国而存在的,您对我的千古知遇之恩,我还你一个万里昌盛之国,很公平,而我也再没有什么别的本钱了。” 寒鸦千万点,流水绕孤村,斜阳欲落去,一望黯消魂。 言官禀奏的都是事情,自从卢之晋得了姜华和芙颂二人以后,夜夜笙歌,舞袖成风。王昭仪也时长陪同宴乐。早朝已经停了半个月,卢之晋每日日中方醒,鸡鸣三声时,他才入睡,朝政中的事情,一概压给卢郅隆来处理,其他的再也不过问。自己不过是和娇妻美妾腻在一起,寻欢作乐,做些歌颂美人的言辞,和****难登大雅之堂诗赋。 姜华坐在铜镜面前,身穿发绣云气纹衣裳,面上轻擦一层宫粉,在面上淡淡施了一层胭脂仿佛是一抹红霞,平日里常常用玉容散藿香散等敷面,面容白皙,红润。盘了一个高高的缕鹿髻,左右斜簪三支赤金镶珠钗,正中间插一只点翠卷云华胜。 正在描眉画鬓,只见面前帖银鎏金花鸟铜镜中,映出卢之晋的身影,姜华转过身来,笑靥如花:“陛下,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卢之晋笑吟吟的,没有说话,他仅仅睡了两个时辰,醒来进膳,服用了两枚延年益寿的丹药,这会儿精神焕发,坐在八仙桌旁,从锦缎流苏桌面罩正中的檀香紫檀茶盘中取出一个梅子青圆口杯子,从保温暖竹盒中取出梅子青圆肚茶壶,斟了杯茶,慢慢饮着。 “陛下,那茶凉了,香气也淡了,您尝尝这个吧,这是昨日姜华妹妹亲手制的桂花蜜。”只见芙颂端着一盏金黄艳丽的包银玉碗,当中搁着一个刻花银质小汤匙。卢之晋没有接,只是张开嘴,芙颂娇羞的舀起一勺送到卢之晋唇边,卢之晋就这芙颂的手,饮了一口,笑道:“好甜腻。” 从袖中取出一张绢帛,上面写着首词赋,簪花小楷,字迹很是清秀,卷面整洁,没有一笔错误。 “《美人赋》?陛下,这儿可是有两位美人,您是写给谁的啊?”芙颂娇羞的伏在卢之晋肩上。 “原是要你们编排歌曲的词赋罢了,你可到吃起醋来了。”卢之晋伸手在芙颂鼻子上挂了一下儿。 姜华接过绢帛,只见那上面写的是: 水面细风,菱歌慢慢。望高处骊宫,忽闻仙乐风飘,睹一丽人,于山之重峦,余望其花颜,不觉痴痴,却看,其形也: 弱柳娇姿,瑾璞之质,动若芙蓉初放之态,静如水中皎月之闲,近而观之,风华绝代百媚生,远而望之,瑰姿艳逸,曳雾绡之轻裾。柳眉若颦,鼻似凝脂,双目含情,丹唇流朱,如花美眷,柔若白莲。披百蝶穿花之罗衣,坠八宝攒金之首饰,系银光灼华质白练,踏瑶碧金玉之绣履,云髻峨峨,若墨色丹青,间插牡丹,若朝霞桂冠。 起舞弄江山,曲终人未散。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舞长空,舒广袖。云涛翻涌,三千红尘世里尽华筝。笛羌弄晴。新柳又泛秋色浓,自有愁纵横。可怜一曲长生殿,繁华落幕,夜半无人私语,辛酸难捱。 歌舞止,仙诀落,去雕饰,洗尽铅华,美人已矣。 惜一夜青丝数不尽,故国千载情归何处。往来古今,物是人非,唯见明月潇湘泣玉珠,晨间花叶清露。 “好一首清丽缱绻的美人赋,陛下的才情就算是南唐李煜也不能及啊!”姜华笑盈盈的夸赞道。 “你哄寡人的吧,不过是做来玩玩,寡人那里比得上李煜的才情。” 第三十七章 多情总被无情伤 月宫旁的桂树,寄居着晶莹圣洁的霜花,它们从未说过一句话,彼此相望,近在咫尺,远在江湖。 窗外淅淅沥沥的秋雨沙沙的敲打窗棂,院中挨着墙种植的金丝竹也顺着风雨簌簌作响。明天夜里便要入宫勤王了,这场秋雨是要洗刷掉过去辛酸的痕迹吗? 卢郅隆配着玉带金冠,他一直站在窗边,雨丝微斜,飘飘洒洒坠落在他乌黑笔直的剑眉上,落在他闪烁着灵气的眸子上,落在白皙瘦削的脸庞。 “启禀侯爷,已经是四更两刻了,您该安歇了,明日还有政务要忙,当心身体啊!”卢郅隆回过头来,偌大的房间里没有旁人,夫人元纾出现在面前,刚才那些关切的话语正是她说的。 卢郅隆感到委屈,无奈的笑道:“元纾,你说,要是她有你一半的知心该多好呢?” 元纾听了卢郅隆的话,局促不安的说道:“侯爷,您折煞妾身了,妾哪里敢跟卫公主相提并论,妾只能心疼您,而卫公主是能帮侯爷建功立业的贵人啊。说句冒犯侯爷的话,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这到底不是一厢情愿的事儿,急不来的,侯爷若是有意,妾愿意尽力全侯爷的心思。” 卢郅隆听了这段一针见血的话并没有生气,只是轻轻抱住她:“元纾,我卢郅隆几世修来的福气,娶了你这样识大体有端庄贤惠的女子啊?” 元纾将手轻轻搭在卢郅隆肩上,倚在他怀中,笑道:“侯爷,妾是普通人家的女子,而卫公主是那可遇不可求的人物,若能为侯爷谋卫公主来,妾愿意把正室让出来。” 卢郅隆双目轻轻闭上,张开双臂道:“宽衣。” 十个宫女低着头鱼贯而入,为首的什么也不拿,第二个端着一盆兑了芦荟汁子和星辰花泡的水,第三个手中一个红木雕花托盘,里面是三条叠成四方的棉布手巾。第三人手捧六寸长的海棠七宝水晶杯,里面是加了少许盐的温水,第四人手中托盘和第二人相同,盘中盛得是牙刷和一个葵口琉璃盖碗,里面装着御制青盐。第五人托盘中是一盏安神汤,第六人盘中是一对棉花填的敲腿锤,用织金缎子缝制,万事如意的花样儿。第七人托着寝衣,第八人捧过安神香的博山炉,第九人托着紫檀双龙会镶宝梳子,叠的四方的接头发的绸子。最后一人拿着空托盘,准备把需要浣洗的衣物拿走。 好一番折腾后,卢郅隆才躺在床上,撂下幔帐的时候,卢郅隆翻个身对她说:“元纾,这辈子,在我心中你的地位无可取代。” 夜里只能听见蝉鸣躁动,夜凉如水,心凉如夜。 五更时天渐渐的亮起来,泛着鱼肚。 卫枢端坐在郁金堂中,信枢司善保和掌管金枢的邓柳夫人跪在下面,金旻暂时掌管刺枢,便坐在卫枢右边的座位。 刺枢在百玦共有死士八千人,现在已经再百玦王城附近聚集了足有四千之众,还有一千人已经分批进入城中。或在百玦郁金堂附近的茶楼酒肆烟花之地,或在郁金堂院子客房中,或在镇国侯,昱忞侯府邸住下。 “今天既然召了大伙来,就是由大事儿要说。”说着顿了顿,冷笑道:“其实我不说你们也知道是什么事儿,那我索性就开门见山了,半个月前,我从金枢提了二十万金的事儿,邓柳夫人你知道了吗?” 邓柳下意识的瞥了卫枢一眼,低着头道:“妾知道。” “刺枢使去拿钱的时候,你手下人是怎么说的,我记性不好,你再给我说一次。”卫枢似饶有兴味的问道。 “妾,妾不知道。” 卫枢指着金旻道:“你来说。” 金旻面上略过难色,但还是如同宣旨一样回道:“邓柳夫人手下人说,邓柳夫人和保爷还未起床,叫臣等他们着。” 司善保号称名士,这也是头一次做这样的事情,被人当面揭穿更是觉得面子挂不住,心说:“争权夺利不过是男人之间的斗争,床笫之事不过是一时糊涂,何必要宣之于众,杀父之仇不过如此。” 邓柳夫人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名声,她的名声原本就不好,在跟了前金枢使钱可若的之前就和人好过,这样的事情对她来说如同瘙痒,瞥了一眼司善保,见他面上发恨,便不好说什么,自己低着头不言语。 司善保仰起脸,玩世不恭道“侯爷,明人不说暗话,争权夺利是政客永远的手段,你我也不例外。可你何必要当着众人面前毁我声誉?” “司善保,你是一个聪明人,做事也很周全,这我看得出来。我卫枢敬佩周全的人,所以,我再给你最后一个活命的机会,你敢不敢跟本侯赌一把?”卫枢一招手,金旻叫人端上一个漆盘,当中有一个黄铜镶宝转心壶,两个黄铜镶宝广口杯。 邓柳夫人一见那转心壶,便知是要赌命,慌忙连着磕了几个头,眼泪止不住的喷涌而出:“侯爷,我的祖宗,妾做了什么,要落得今天这个下场?就算是死,也叫妾死个明白。” “你闭嘴!”司善保冲着邓柳夫人一声长啸,邓柳吓了一跳,见他面如青石,顿时唬的魂飞魄散,捂着丹唇不敢出声。 卫枢偏头打量着司善保,到底是个久经江湖的老油条,丝毫不见心虚气短,眼中渐渐浮现一层阴霾,将那转心壶倒了两杯酒,端着酒,走到卫枢案边,酒杯推在卫枢面前:“既然是侯爷要和在下赌命,这酒应该侯爷来喝。”司善保眼中满是诈意,让人不寒而栗。 金旻喝道:“司善保你好大的胆子,你这是给脸不要脸!”说话间,剑已出鞘。 卫枢端起酒杯,缓缓站起身来,将酒一饮而尽。司善保侧目见了,也将酒喝了干净,笑道:“侯爷,你果真敢赌。既然如此,那我也奉陪到底。”说着眼中愈发犀利,似野兽瞄准猎物般,眼眶血红一片,大喝一声:“来啊!” 话音刚落,只听的砖瓦被击碎的生意,司善保从腰间抽出一把六寸来长的短剑,直向卫枢刺去,卫枢向后一撤,被金旻拉住,躲开了剑刃,摔在凭几边上,转身向后躲闪。 金旻护着卫枢往屏风后面躲闪,信枢一干人等,足有三十人围在司善保身边。刺枢死士也从破门而入,强强对峙。 金旻道:“司善保刺杀枢君,大罪已定,给我拿下。” 只听得一阵喊杀,两拨人脚混杂在一起,相互厮杀。卫枢被金旻推出郁金堂,司善保和邓柳夫人见状便一直追出来,邓柳袖筒中藏着寸把来长的的铁剑暗器,一挥袖子,一把短剑便从袖筒飞出,直直钉在卫枢身后的假山上。 金旻拔剑相向,司善保也从腰间抽出剑来,缓缓握住,高手过招,杀气腾腾。招招致命,剑锋相碰,迸发出火星,两人死要决一死战。 邓柳见卫枢身边无人,便也从腰间拔出一柄腰带软剑,向她刺来。猛然间听得一声大喝“你还要逃到什么地方?”一双怒目如狼似虎,柳叶弯眉下一双吊睛丹凤眼让人不寒而栗。“就你这点本事也配做枢君吗?先太子的弟弟就是这样的酒囊饭袋吗?” 邓柳夫人丰盈,手脚很有力,卫枢瘦削只剩骨架,手无缚鸡之力,自知抵挡不住,便往太湖石假山中藏匿。直到逼迫至一处死角,卫枢贴在墙壁上,只觉得背上发凉。 “死到临头也不敢拔剑,真是个懦夫!”邓柳夫人一言说的卫枢才醒悟过来,自己腰间挂着卫王剑,慌忙抽出来握在手中。 邓柳见卫枢剑都拿不稳,不由得轻蔑一笑:“晚了。”说着挥剑便劈,卫枢将手中剑刃一磕,只听当啷一声,邓柳手中剑刃折断,剩下半截握在手中,仿佛一截儿树桩。索性将剩下的一扔,飞起一脚,踢在卫枢手上,卫枢一吃痛,剑落在地上,被邓柳抢在手中。 卫枢心已经凉了半截,双目轻合等死。邓柳笑道:“小家雀儿也想飞过老鹰,可笑。”说着正挥起剑刃向卫枢砍去,只听得宝剑落地的声音,邓柳一声惨叫。射箭的乃是闻讯赶到的卢郅隆。 她手腕处中了一箭,卫王剑被扔在地上。卫枢睁开眼一瞧,便将那剑踢开,邓柳手腕已经被刺穿,箭头在她白皙的手腕上冒了出来。她猛地向卫枢扑过去,用手掐住卫枢的脖子,她手腕处的箭头划在卫枢脖子上,留下一道伤口。 卢郅隆搭弓又是一箭,箭头穿过邓柳的头颅,正正设在后脑上,她眼睛大睁,手上的力气松了。卫枢伸手去摸自己喉口血迹,靠着墙,皱皱眉。 卢郅隆快步向卫枢跑去,扶了一把,还未寒暄一句,只听得金旻一声大喊:“侯爷小心!”卢郅隆应声回头去看,只见一根短剑向卫枢射来,卢郅隆伸手便把卫枢拦在怀中,肩头被肩头划伤。 金旻挥剑便刺,司善保在假山石上射了暗箭,一时没有防备,被金旻刺了个透心凉,一头栽下来,满脸满身都是血。 “你没事吧?” 第三十八章 他日水泛含龙日 卢郅隆顾不得自己手臂上的伤口,从袖中取出白丝帕替卫枢擦拭血迹,卫枢按住他的手,面上现出惶恐:“侯爷,臣,自己来就好。” 卢郅隆似有失落,他手臂上的伤口渗出血来,日上三竿阳光正足,雪白绸缎上殷红一片,格外显眼。 邓柳临死的时候,双手还掐在卫枢脖子上,邓柳的身子像一条死蛇,缓缓的滑下去,倒在地上,背上喷出的血染红了一片泥土。 刺枢死士来报:“启禀枢君,信枢金枢叛逆已经全部歼灭。” 卫枢叫了金旻去拿金创药,将卢郅隆请到假山石的小亭子中坐下,金旻取来一个桃木盒子,里面是玉瓶装的各种应急药物,见当中一个冰花芙蓉玉净瓶上贴这金创药的字样,便取出来,用干净帕子蘸着水将伤口处血迹擦净,用手轻轻撒了些药粉在伤口上。再用白色新棉布包扎系住。 郁金堂的金创药效果奇佳,却杀得肉疼,卢郅隆不由得皱了皱眉。卫枢原想说些感谢的话,见卢郅隆的神情,仿佛是乐意为之,唯恐说出来引人误会。 “你怎么会到这儿来。”卫枢一面收拾药匣,一面问道。 “我说过,即为同盟,我就得为你的安全考虑。”卢郅隆笑道。 凉亭外,刺枢和卢郅隆的人正在打扫郁金堂和花园中的死尸和血迹。人影烦乱,来来往往。净水泼地,黄土掩埋,将死了的都装在羊皮袋子中拖走。 金旻叫人给两位侯爷奉茶,卢郅隆端起杯子打量一番,见那墨竹白瓷茶盏,胎薄如纸,迎光透亮,像是出自大师之手。杯盖镶嵌着龙眼大的姜华玉髓珠,笑道:“真是富可敌国啊,区区一件茶杯,就是稀世珍品,这茶就更不用说了,只怕是宫里也喝不到。” 卫枢端起茶盏,这是她平日里吃的茶,也不觉得稀罕,只是回想将才邓柳从她手中夺剑的事情,想起自己把短剑架在卢郅隆脖子上的时候,他并没还手,如今想来,除了他真的想要促成同盟之外,也有让她的成分在,不由得感喟。“侯爷,大恩不言谢,容卫枢日后相报。” 卢郅隆茶到口边,听得这样诚恳的一句感谢,怔了一下,将茶饮了一口,笑道:“原本也不是为了听你的一句道谢。” 正说着,刺枢死士押解着,信枢金枢所有官员一壁跪在面前。 卢郅隆见状道:“大都督清理门户,郅隆不便在场,这就告辞了。” 卫枢笑道:“不必如此,你我生死之交,我的就是你的,不必见外。”卢郅隆便坐在边上继续品茶。 面前跪着三十几个人,五颜六色的衣裳,仿佛打翻了染缸,各色颜料染了一地。 卫枢道:“先前我就说过,不要给我耍心眼,像这样以身试法的已经在两个时辰之内全部毙命了,剩下你们,我给你们选择的机会,不能老老实实的现在可以走,晚了,就得把命留下。” 说着端起杯子来,饮了一口,向跪着的人扫了一眼,齐刷刷的一个高度,连一个敢说话的人都没有,便叫了金旻来:“上次叫你等着的是谁?” 金旻仔细找了找,拱手道:“主子,不在里面。”卫枢诧异,望着金旻,金旻的眼神很肯定。 “怎么回事?”站起身,走到一个青衣男子身边,用扇子在他头上点了一下:“你说。” 青衣男子磕了个头:“臣信枢传令官刘伯毅回主子,刺枢使说的,说的是金枢的人,小人不知。” 卫枢转身坐下:“怎么着,又开始装傻,金枢的人都哪儿去了?” 话音刚落,一个头戴掐丝镶宝紫金冠的中年男子,往前跪了跪,叩首道:“臣金枢银库守备副使吴阿顺回主子话,刺枢使说的是臣的上司,守备正使高谷,他知道邓柳夫人和保爷行刺主子的事儿以后,便碰壁自杀了,尸首就在银库。” “那好。”卫枢端着茶杯喝茶,眼睛却时时刻刻盯着信枢和金枢的遗臣。 “臣等愿跟随主子,誓死不渝,绝不生出二心。”众人齐声说道,齐齐磕了头。卢郅隆见三枢使的规矩甚是清楚,不由得暗自钦佩。三枢使上下阶级,俨然一个秩序井然的小朝廷,甚至比百玦卢之晋的朝堂还要规矩。 “很好,你等且先回去,各司其职,我卫枢赏功罚过绝不含糊,你等只要忠心听话,这就够了。” 死了的叛逆都被装在羊皮袋子中,统一堆放在仓库的耳室中,准备天黑再送出去。血腥的气味充斥在这个没有窗子,通风不良的耳室中,腥甜膻馊,令人作呕。 卢郅隆一手按着伤口,缓缓将受伤的手臂晃了晃,不觉得疼痛,便笑道:“三枢使果真的了不得,天下奇珍恐怕都被收入囊中了,就连普通一瓶治伤药,效果也是奇佳的,这便不疼了。” 卫枢将凉亭桌案上的卫王剑拿在手中,取出一块崭新手帕,将剑上的灰尘和染上的血迹擦干,收入剑鞘。系上斗篷道:“侯爷,这里既然闹了起来,肯定是瞒不住,时机已到,这便开始吧?我把话放在前面,我不杀卫英,也不杀卢之晋。” 卢郅隆深吸一口气,点点头表示同意,伸出手来:“愿为知己者死。”卫枢也握住卢郅隆的手:“愿永生不相负。” 卢郅隆叫了声“来人”,只见一列甲士,捧着卢郅隆平日所用的佩剑,和战袍,卢郅隆取来披在肩上,大有号令群雄,万国来朝的气概。由刺枢死士引着送郁金堂后门出去,登上车驾,直奔城门而去。 卫枢便也回到郁金堂偏殿中,换了一身轻便的衣裳,雪白的发亮的绸缎暗纹斗篷披在身上,取来坠着银白色垂蕤的镶羊脂白玉银翅发冠,用珍珠银簪固定。走出门来,叫了金旻:“传我手令,王城内刺枢死士必于一更天时到郁金堂照面。二更时分,随我入宫勤王。” 金枢道了声“诺”,便差人去各处传令。 “主子,现在我们去哪儿?” “密调昱忞侯手下将佐率精兵五百,查封庄股府邸。记住,一只鸟雀也不许放过,否则,提头来见。”卫枢说罢也从后门出去,登上车驾。卫枢一走,郁金堂又恢复一片死寂,大门后门偏门 统统紧闭,仿佛院中无人一般。 庄股府中还是一片祥和,侍女仆役都在院子里面做洒扫,有头有脸的下人便坐在廊下颐指气使的吩咐小丫头们,却不知一场巨变正在袭来。 “把庄府围住,一个也不要放过!”伴随着一阵高亢的军令,庄府大门被撞开,披甲士兵齐刷刷的冲进去,在青石路两边站列成行,吓坏了庄股府中的丫鬟仆役,吓得众人四处逃窜,引得一阵阵惊叫。 卫枢下了马车,从正门进入的时候,庄股方才急匆匆的赶到门前,一见卫枢,自然的端起架子:“镇国侯,你这是何意?” “奉旨,查抄庄股府邸!”卫枢一声令下,习惯了杀戮,见惯了生死的披甲人便一队队的冲进各各房间,见人便绑,见财便封。 不几下,庄股的妻妾亲戚便五花大绑的跪了一地,庄股只觉得头上太阳穴蹦蹦的跳动,火冒三丈:“你大胆!你奉了谁的旨意!” “圣旨!”卫枢平静的回答后,有责令将士:“庄府亲戚下人分开关押,以待清点。” 卫枢一挥手,披甲人便如得了圣旨一般,将庄股按在地上,绑的严严实实,如同杀猪扣。庄股破口大骂,只骂了几声,便被人将口舌塞住,用布巾勒住脸颊,这样一来,口中塞得布团便无法吐出。 “庄府小姐哪儿去了?”卫枢将庄股的亲人扫了一圈,都没见过那个向他抛媚眼的小姐。 金旻轻声道:“听说是被王后召进宫中,现下正和王后在一起。” 只见一箱一箱贴了封条的财宝从后堂运送出来,大有川流不息之感,说是家财万贯一点也不为过。 卫枢用剑鞘点点箱子,笑道:“庄府果然气派,装钱的箱子竟然用上了金丝楠木,好大的手笔,这是僭越。”庄股说不出话,只能用眼睛愤恨的等着卫枢,凄厉的神情,仿佛吐着芯子的毒蛇之于猎物。 卫枢叫了金旻道:“城中骚乱,卢之晋即便不知,绿营将佐恐怕生乱,你拿我虎符前去压制,无比让他们在原地待命。”说着从荷包中取出一块包裹着羊毛锦包的蓝田玉虎,上面刻着黑色的字迹。金旻双手奉着,弓着腰缓缓退出庄府。 卫枢一抖披风,叫道:“辛高!”叫辛高的乃是一位昱忞侯手下当过兵的将佐,也是在绿营调来抄家的将官。 “臣辛高,参见大都督。”辛高一撩铠甲,单膝跪地,拱手行了军礼。 “现在是酉时二刻,本侯命你带兵把手庄府,不许任何人出入,不许任何人逃匿,如有差池,提头来见!”说罢转身握剑,登上车驾,身后刺枢死士十几人全部骑着黑色高头大马。 “臣绝不辱使命!” 第三十九章 帝国末日近黄昏 王城防御使庆仁见卫枢的车驾已经到达宫门,便责令打开城门,卫枢的车驾就这样顺理成章地驶进九重禁宫。月色清寒,映着肃穆的琼楼玉宇,只见高大的阴影和那皎洁的冷月。 庆仁带着几个举着火把的士兵,快步跑下青石城门楼,跪在卫枢面前道:“侯爷,一切尽在臣掌握之中。现下宫中仙乐坊正在宴乐,有大王和王昭仪,歌姬舞姬正在仙乐坊玩乐。” “入宫。” 卫枢从腰间抽出宝剑握在手中,雪白斗篷映着郎朗秋月,显得杀气腾腾。九重禁宫除了灯火通明,便就一个人影都找寻不到,肃杀一片。 “弓箭手一律听令行动,不得擅自射杀贵胄,其余众将听令,随我入宫!” 九重宫门依次打开,吱呀吱呀一阵巨响。刺枢使金旻一挥手,刺枢死士足有千人浩浩汤汤的跟进大内。城防巡夜的御林军全部被庆仁撤了岗,宦官等要么被瑞公公唬住,藏匿不出,出来的全部被刺枢死士一剑刺死。卫枢握着剑柄,毫无阻拦,如探故园。 远远望见仙乐坊一片灯红酒绿的景象,听见箜篌管弦吹奏着一派祥和的乐章,只听着娇媚的女声悠扬的唱着一曲柔情小调儿,仿佛是浓情蜜意的江南水乡,多情儿女缱绻缠绵。 “永夜抛人何处去?绝来音。香阁掩,眉敛,月将沉。争忍不相寻?怨孤衾。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 一曲终了,一阵娇妻美妾的劝酒声,一阵男子放达不羁的笑声。 “抓活的。”卫枢剑锋一指。刺枢死士便如夜幕下的狼群般,只扑上去。死尸倒地声,侍女尖叫声,酒具被摔在地上,乐器被砸烂声,此起彼伏。 “你们是什么人?来人护驾!护驾!护……”卢之晋话未说出口,便看见卫枢一袭白衣出现在对面。原在宴乐作乐的王昭仪登时退在一边,姜华和芙颂两个人原是卢郅隆和卫枢的人,见了旧主,便纷纷低头跪在一旁。 卢之晋吃了一惊,仿佛被强迫咽下一颗棋子,颤抖着手指着卫枢,双唇哆嗦着,勉强挤出一句话:“卫枢,你竟敢刺王杀驾!” “陛下错了,臣,是来勤王护驾的。”说着剑刃一指,卢之晋便被刺枢死士按在地上动弹不得,卢之晋正要还口,忽听门外通报,只见一个宦官急吼吼的跑来,喘的上气不接下气。 卢之晋极力挣脱刺枢死士按住他的手臂,但没能成功,只蹙眉训斥那宦官道:“做什么?鞋底起火了不成?” “奴才该死,是王后,太医说,王后怕是不成了。” 卢郅隆一惊,心口像是被刺了一刀,疼痛无比,他几乎说不出话来,脸色一瞬间变得惨白。 卫枢见状,也急忙询问道:“好好说,到底怎么回事?” 宦官急切不堪:“王后听说大都督逼宫,便动了胎气,流了很多血,恐怕不成了,求陛下去瞧瞧。” 卫枢到吸一口凉气,她这才想起卫英今年才不到二十岁。卢之晋虽然心中焦急如焚,却不愿自降身份去求卫枢,没有理会。 卫枢将剑刃架在卢之晋脖子上,低声吩咐刺枢死士道:“把他给本侯看好了,不准有丝毫闪失。”又命刺枢死士和王宫防御使带人封锁禁宫。 说罢便带人径直向王后宫中去了,金旻也跟了过去,只是没有进院子,在门外候旨。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冷风轻轻浮动,卷起墨色披风虽风摇摆,卫枢将披风紧了紧,她已经在门口站了两个时辰了,再过一炷香的时间,就该敲三更骨了,她心里很乱。 “叫姐姐来吧…叫姐姐来吧…我…”卫英已经喘不过气来,勉强哽咽出几句话。 卢之晋自从得了信儿,再也坐不住,他像是真的慌了,在仙乐坊的高台上来来回回的踱步,这些事让他头疼。 “叫卫枢过来…”他慌乱一阵后,站定,一手指着门口,一手掐着腰。说完以后,他用手捂住额头,揉揉跳个不停的太阳穴,叹了口气。刺枢死士从来只听卫枢和刺枢使话,对卢之晋的吩咐全当耳旁风,没听见似的抱着剑坐在一边看着卢之晋。 卢之晋把一个西瓜碧玺茶盏摔在地上,身边的王昭仪自小就习惯了察颜观色,赶紧跪下:“陛下喜怒。”卢之晋忙把王昭仪拉起来,“娈玉,你说她会不会死?” 王昭仪和卢之晋四目相对,本能的目光躲闪着后退几步。“妾实在不知道,只希望王后吉人自有天相。” “先生!侠士!寡人求你。”卢之晋双手伏在一位刺枢死士肩上,目光满是恳求。死士吓了一跳,一时呆住了,拔出剑来吓唬他,卢之晋心中一惊慌忙把手拿开。退后一步连连作揖:“寡人失礼了。” 卫枢站在卫英宫中的院子里,夜凉如水,院子里除了稳婆和侍女一桶一桶的拎着血水来来回回的跑,便只有卫枢一个人,她麻木的退后几步,望着高墙大院,望着昏黑夜幕,感到人生一片晦暗。 金旻快步走到卫枢近前,低声道:“大都督,不如趁现在就赶尽杀绝,否则,必留祸患。” 卫枢已是眼眶血红:“金旻,如果里面是你妹妹,你会不会像现在这样,撺掇本侯杀了她?” 金旻一时语塞,拱手退下。 忽然房间里传来一阵比一阵强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无比凄惨。 卫枢想起过去,想起在卫国宫中玩耍的情形,想起卫王夸赞自己的时候,卫英的唯一一个没有流露出嫉恨神色的姐妹,想起卫英跑到自己身边撒娇的情形,那时的她有流水般的柔情,也有如玉般澄澈的面容,更有似清纯的心境。如今,她就要死了。 天色茫茫,周遭仿佛刹那间燃起鬼火,卫枢只觉得耳边响起凄厉的笑声和女人呜咽声,时那样的清晰,却不知何处传来。 “叫姐姐来吧…叫姐姐来吧…”卫英全身缠满了雪白的丝绸,她的腹部高高隆起,鲜血从身上汩汩流出…将雪白丝绸刹那间染成殷红一片。 “姐姐,你早晚会来的…” 呯的一声,房门打开,打断了卫枢眼前的幻境,方才听见室内传出侍女呜咽的声音,婴儿哭泣的声音。一个双手满是鲜血的老侍女连滚带爬的跪在卫枢面前:“侯爷,王后她,她仙逝了。” 卫枢迈步绕过侍女,便走进充满腥气的产房,身后响起那老侍女的劝阻之声:“侯爷,侯爷,男人是不能进产房的,这不吉利啊!作孽啊!”。 只见卫英的床上满是血污,她的脸颊惨白,满是汗水,被汗水浸湿的头发黏黏的粘在面上,双目紧阖,柳眉颦颦,已经没了生气。卫枢转过身来,庄股的女儿畏畏缩缩的坐在墙角,侍女跪了一地。 从产房出来,只觉得清风徐徐,异常寒冷,卫枢招手叫了金旻过来:“除了小公主,闲杂人等全部处死,给王后陪葬。” 金旻一拍手,刺枢死士便如狼入羊群般钻入房中,刀剑划过皮肉,鲜血溅在绣花帘幕上,尸体摔倒撞翻了铜盆,水洒了一地,铜盆碰撞地面,发出哐哐的声音。 金旻提着一个女子的衣领把她推在卫枢面前,正是庄股的女儿。 她再不似从前那般娇媚,而是吓得可怜,花容失色。衣裳被揉的褶皱,,满脸泪痕,头发也凌乱不堪。紧紧抱着卫英新生的婴儿,跪在面前,带着哭腔:“罪女参见侯爷。” 卫枢从她怀中轻轻接过那个温热脸蛋的婴儿,小小的襁褓中一个小小的婴孩儿,娇嫩的可怜。小脸红扑扑的,正在嚎啕大哭,露出没有牙齿的牙床。卫枢在她脸上轻轻吻了一下,便交给金旻抱着。 “谢谢你,把公主交给本侯,本侯,一定会好好照拂她,你的使命已了。”卫枢说着深深地向庄股的女儿作了揖,起身从腰间抽出宝剑,一抬手,将剑刃掼入女子腹部。抽出宝剑,用袖口把剑上血迹擦干。女子倒在地上,双目圆睁。 卫枢扶着庄股的女儿,见她双唇蠕动似有话说,卫枢附耳过去,只听她颤抖着说出一句话:“我对你一片痴心,何必要杀我。” 卫枢的女儿身份是她从政路途最大的障碍,而今被一个女子爱上,身份便首当其冲,若她不是庄股的女儿,不受庄股的利用,卫枢还可以送她远走高飞,如今,只能叹一句世道如此。 卫枢无奈道:“我不想杀你,只是你阻挡了我兴国的路,我不得不这样做。” 女子伸出手来抓着卫枢的衣襟,将那雪白衣襟染上一块血污,她虚弱道:“我不会阻碍你,求你,我是爱你的…我求你…” 她眼中似有期盼,瞳孔渐渐扩散。身边死士都直直望着自己,卫枢心下一横,将女子抱在怀中,在她唇上一吻。衣襟上的血手先是一紧,转瞬松了,摔在地上。 卫枢站起身来,金旻不敢多言,只是默默抱着婴孩儿站在一旁。只听一声传报:“昱忞侯入宫了。”卫枢将唇上蹭着的口脂擦去,握剑便往宫门方向走去。 第四十章 敢教日月换新天 卫枢立在勤政殿汉白玉龙纹台阶下,远远见卢郅隆一身冕服,披着平金披风,握剑而来。两旁灯火阑珊,平金织就的各式纹理在明亮灯火的映衬下,闪烁着细微的光泽。 面上威而不怒,眉目棱角分明,他的眉宇微微上挑又如利刃般向下收尾。油黑油黑的仿佛画就。目光闪亮,仿佛诸小国所进供的明珠般散发着绚烂的光芒,他鼻梁挺立,却像小蒜头般精致可爱,唇红齿白,微微抿着嘴,双眼的向周围望去,带有一种独特的灵动纯澈,得意洒脱,英姿焕发之感。一派帝王之相。 卫枢向前迎了几步,一甩斗篷,单膝跪拜,拱手道:“臣卫枢恭迎我王。” 卢郅隆微微抬手,示意卫枢起来:“大都督,一切都妥当了吗?” 卫枢一招手,金旻便叫人把废黜的卢之晋推在面前,卢之晋发冠已经在挣扎的过程中不知丢在何处,头发凌乱不堪,一副狼藉之像。金旻几次想推他跪下,他就是不跪。卢郅隆淡淡一笑:“王兄若是早有这番气节,何至于祸国殃民,何至于丢了王位?” 卢之晋白了一眼,啐道:“王兄?你还当我是你王兄?卢郅隆!你这乱臣贼子,寡人只恨当初没把你毒死!父王临终前是怎么交代你的,许给你辅国高位,你竟敢弑兄篡位?” 卢郅隆笑道:“我当然当您是王兄,不管你怎样对我,我都不会杀你。但百玦,是先祖筚路蓝缕,拼死而得的一片江山,寡人不能眼睁睁看着你把东升旭日沉在深水之中,我百玦早有囊括天下的能力,寡人不能让百玦在你的手中错过兴国的时机。王位,原本就该给于国有利的人,王,原本就是宏图远略的人。” 卢之晋恨恨的点点头,怒道:“你想要江山,寡人给你就是了,何必要逼死我的妻子?”又转而骂卫枢:“你这卑鄙小人,你和寡人王后是手足血脉,何必要苦苦相逼,你逼死自己的亲妹妹,现在还要来逼迫她的丈夫?无耻!”说着便不住挣揣,被金旻拉住。 “逼死?”卢郅隆剑眉一条,轻声问道:“怎么回事?” 卫枢垂下眼睑,面上苍白,抿着嘴,蹙眉不语。眼前仿佛是母亲的身影,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最后,和亲者便用自己最后一滴鲜血,作为交战的第一抹红色,和祭奠争权夺利者野心的永久诅咒,以及对于不公制度的无声反抗,是对于残酷命运的最后一句悼词。” 卢郅隆一挥手:“把废君带下去。” “你杀了王后?”卢郅隆轻声问道。 “我……”一句话未说出口,“杀”这个字眼太过残忍,卫枢第一次发觉自己是如此惧怕死亡。卫英的死仿佛唤起了沉睡多年的对于死亡的恐惧感。她只觉得喉咙至胸口疼痛如火烧,忍不住咳嗽起来,袖中取出手帕掩口,转过身咳嗽。 只觉得一股腥甜液体自下而上,吐在手帕上,接着灯光一瞧,殷红一片,卫枢忙将手帕团作一团,塞回袖中。方知道是白日里同司善保赌命,自己喝的正是有毒一杯酒。提前服下了解药,还有气血不畅的反应,若是未曾服药,恐怕性命不保。 “怎么了?”卢郅隆凑过来。 “没事,沉珂旧疾而已。”卫枢干咳了几声,推开卢郅隆的手,她不愿意让卢郅隆以任何理由来关心自己,自己的心已经被卫国的前途装满了,再也容不下任何人。 卢郅隆因见卫枢有意和自己保持距离,便也不好再做关切,叹了口气。“很久没叫大起了,如今是改天换日,是时候该早朝了。”卫枢一袭白衣上早已染得血迹斑驳,卢郅隆指着卫枢笑道:“大都督,换朝服去吧。” 金旻匆匆赶来,跪地道:“启禀我王,大都督,城外十里兴龙山前,禅让台已经搭建完毕,可以付诸使用。各国使臣,文武群臣,绿营将佐,王城百姓已经在禅让台附近聚集观礼,臣请我王下旨。” 卢郅隆诧异道:“禅让台?” 卫枢道:“是禅让台,我王神武,不可草率主政,必要昭告天下,以彰显百玦神威。兴龙山王气最盛,以保我王万年一统。”拱手道:“臣已经在王城发布告示,我王于今日登基主政,大赦天下。” 卢郅隆点点头,见金旻仍旧跪着不肯起来,笑道:“金将军,还有什么事儿?” 金旻转而向卫枢跪奏道:“大都督,新生的小公主,她,已经去了。发现的时候,公主面色铁青,叫仵作来探,说是,中毒而死。” 卫枢猛然一惊,只觉得天旋地转,不由得脚软,踉跄了几步,撞在汉白玉栏杆上。扶着墙,喉咙像是哽住般,上不来气儿。 “卫枢!” 噗的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出,再也止不住,跪在地上,吐血不止。 “传御医,快去!”卢郅隆扶着卫枢的手臂,急迫道:“你怎么样?” “没事,我就是头晕。”卫枢拉着卢郅隆的衣袂,道:“我王放心,臣,绝不会再关键时刻出问题。”卢郅隆皱了皱眉,说不出话。 天边泛起了鱼肚白,宫墙之上,微微红晕,天渐渐亮起来。卢郅隆转过身,望见勤政殿三个鎏金大字的篆书匾额,望着紧闭的朱红大门,笑道:“十二岁的时候,我父王带我和王兄上朝,王兄过门槛的时候摔了一跤,擦破了脸,坐在门口哭泣,说是这辈子再也不想上朝了。当时父亲问我,你愿意上朝吗?” 卫枢笑道:“你怎么说?” 卢郅隆叹了口气说:“我说,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就是走进这间庙宇,见到权利的巅峰。十二岁的孩子说出这样的话,所有人都会觉得这是别人教的,我父亲也不例外,他驾崩之前对我说:你有一颗王心,但你没有王命。” 卫枢蹙起眉:“我明白了,先王害怕外戚擅权做大,所以宁肯放弃你,也不相信自己的判断。” “我真恨,凭什么我不是嫡长子,就没有继位的资格,父亲为什么要用我的能力去扶持一个鼠目寸光的失败者,到现在我也不明白。” “您有做王的能力,就不要在意世俗的偏见。”卫枢轻声回答道:“自古以来,女子与沙场仿佛两个毫无交集的符号,一个代表宁静,一个代表残酷。没有任何一个君主,会把国家利益的筹码压在空有一身热血的弱女子,因为女子是做不成什么大事的。但我就这样做了,而且并不比任何男子差。” “我之所以敢用你,就因为我相信,你和我是一样的人,我们都是有能力的人,都是,被世俗看不起的人。”卢郅隆眼中闪烁着异常兴奋的光芒,十几年来的忍辱负重,在一夜之间,得到了回报。 兴龙山位于王城外十里出,王城正和兴龙山主峰成一条直线,这里王气最盛,百玦建都的时候,有风水师预言若是能让王城和主峰相连,则百玦必然能万年永固,逢凶化吉。 禅让台的搭建完全是卫枢叫三枢使雇佣百玦的能工巧匠以修建学宫为名,在半个月前秘密搭建的,掐准了时间,正好在破宫之日完成。高有三丈,共有台阶九十九级,用大红长绸铺地,两侧雕刻着一丈多长的螭龙纹。上设有青铜龙纹宝鼎,鼎内刻着百玦新王登基的铭文。鼎前设着金丝楠木供桌,上面奉着三牲祭礼。 卢之晋早已在高台之上等候,身边两个侍卫都是刺枢死士,卢之晋穿着冕服,被摘取王冠,由两个侍卫拖下高台。 司礼官站在高台之上,手捧圣旨高声诵读:“奉天承运,我王诏命:先王无道,误国误民,寡人承皇天之命,列圣之洪休,奉先王禅让之命,续于人伦,封废君与山阴,称山阴伯。文武群臣及天下百姓,力劝寡人,然天下不定,思之再三,无以为拒。谨于今时祗告天地,即百玦王位。唯贤唯礼,尚赖亲贤,共图新治。其以明年为天启年。大赦天下,与民休息。钦此!” 卢郅隆一步一步登临禅让台,立在台上,面香宝鼎下拜稽首,从献奉上三支香,卢郅隆依次点燃插在面前赤金龙纹香炉中,从祭奉上三支酒爵,卢郅隆一一取来,将杯中酒洒在地上,将酒爵在供桌旁摆好。 “加冕!”司礼官一声传报。侍者奉来天子十二旒冕,将卢郅隆发髻上紫金镶宝冠取下,将十二疏带在卢郅隆头上,卢郅隆将冕上垂蕤理好,起身面向台下臣民接受朝贺。卢郅隆年少时便英明远扬,威望甚高。百姓臣子,山呼万岁。 天边朝阳正在冉冉升起,日光,是上天特赐的珍宝,花儿因它而更加妩媚娇艳,泉水因它更显澄澈纯净,它在高山之巅,如出世的明珠,向全世界宣告它的无上荣光。它在辽阔的草原上空,成群的牛羊骏马面向它奔跑,嘶叫,犹如虔诚的朝圣者在向它倾诉内心的崇敬与执著。朝阳东升,映着苍穹之下,一个全新的王者。 第四十一章 夫死战场子在腹 夜幕之下,茫茫山丘上闪过两个黑影,两匹瘦马,驮着一男一女,男的怀中抱着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穿着粗布麻衣,裹着毛毡兽皮,不梳发髻,蓬头垢面的纵马狂奔。远处一阵急促的呼喊声,举着火把的蒙面人,一路追赶。 风光上好,日上枝头。连夜颠簸现已身在大玦王城。 城门站岗的士卒接过关传,上下打量了一番,摆摆手,放了进城。 “壮士,多谢你一路护送妾和伯元到这么原的地方。”说话的女子叫凌儿,伸手撩起一缕碎发,向身边的壮士投以感激的笑意。 壮士与凌儿找了一间酒楼打尖,从客房打开窗子向街上望去,四面祥和。 凌儿梳洗过后,也换了男装,一袭蓝衣带了黑色头巾。看起来英姿飒爽。打算在这里住下,永远不再回卫国去了。 “王妃,我们今后如何打算?” 凌儿打开包裹检查,却摸到了一块方方正正的铁疙瘩,正面小篆书写一个死字反过来落款---卫王**军送死牌。 正是卫国杀手的送死令牌。凌儿惊了一身冷汗“将军追来了。壮士,此处不宜久留,咱们还是继续赶路吧” 这壮士乃是刺枢死士,他轻轻关上窗接过令牌道:“你我身在百玦王城,卫国哪有胆子抓捕?**军的季高他并不是傻子,诸国战事一触即发,他怎会不识轻重,王妃不必担心。” 凌儿倒了碗茶吃了半盏道:“壮士不必左一个王妃,右一个夫人的称呼了,我不过是一个民女,有幸被侍奉先太子。宫室王族,多是是非,妾,实在不敢自居。” 壮士并未回答,只漠然盯着一个角落,半晌:“如您所言,宫室乃是非之地,不可久留。处在深宫之中,被朝中诸派牵制,无依无靠的倒不如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做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凌儿放下那半盏茶叹息一声。“壮士说笑了,我们母子两个,过了今日不知明日,手无缚鸡之力,哪里能做什么事业。” 壮士笑道:“夫人,臣是指伯元公子,他是太子唯一的血脉,如何不做一番事业,太子在九泉之下也好瞑目了。” “哪有门路啊,豫游都督说是将我们母子送到卫国来寻亲,我知道,那不过是要我们到这来给卫国当质子。这一路上,十几位壮士都惨遭杀害,只剩下您,我们不愿要那功名利禄,只想当一世凡人。” “王妃不要怀疑,我等就是来寻亲的,至于亲在何处,还是要耐心等待,时机合适,我自然会送王妃公子过去。”壮士一拱手,从房间退出去,回到隔壁自己的住处。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卫枢自从卫英因寤生而死后一直闷闷不乐,再过几日就是卫英的生辰,往年,卫国总会送来贺礼,而今年不同,使臣送来的除了一封宣战的国书以外,没有其他。 卢郅隆自从决心争取王位以后,再为逛过集市,这一次是为了陪卫枢散心,也是为了白龙鱼服体察民情。他身穿月白的丝绸暗纹长袍,腰间挽着回纹腰带,系着包银玉髓麒麟佩,足蹬千层底的牛皮战靴。神态仪表不俗,器宇轩昂像是久经沙场之人。 年幼的时候也成曾听说,马昶圣地是百玦发迹的地方,百玦建国后,曾经的战神也就是现在卢郅隆,便不再上战场,可威名依旧。 挑箱的货郎吆喝,街角馄饨摊的伙计吆喝,接口卖胭脂水分的大婶吆喝,扛草把卖冰糖葫芦的老者吆喝,捏面人的小伙子吆喝~~~~“新货来喽!混沌喂—开锅!胭脂水粉!祁国来的新货!糖葫芦喂!面人。。。”各种繁杂的吆喝汇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荡漾成一片嘈杂的海洋。 百玦王朝地大物博,王宫之脚繁荣兴旺。早已不是几百年前市坊分开,严格的控制经营时间的时代了。街道两侧陈列着琳琅满目的货品,满街都是卖力地吆喝。 卫枢跟在卢郅隆身旁,用手中折扇遮住阳光的曝晒。 猛然间听得一声大喝“你等还不快快受死!”来者乃是百玦**军校尉季高,此人身长七尺,四肢粗壮。一双怒目如狼似虎。 听的一声大喊,卢郅隆也转身观望。原来是一对母子,和一个壮汉在街上躲闪,季高手提长枪,身后十几个侍从皆瞠目,拔刀相向。 嗖的一声,只见一只短刀,正正插在壮汉心窝下两寸的位置,壮汉倒在地上,血汩汩的渗出来,染红衣襟一片。 那对母子登时傻了眼,扑通一声对到在地,眼泪如开了闸的洪水般再也止不住。 “壮士,你不能死,都是妾害了你啊。” “都给我住手!”卫枢横跨一步,冷面含威的望着季高。 “奉卫王陛下之命擒拿罪妇肖凌儿与孽子卫伯元,不惜玉石俱焚。”说罢一枪刺来,卫枢只向左一闪。那季高有生裂虎豹之勇,排山倒海之能。 卫枢自知敌他不过所以并不接招。 “亮出你的宝剑,别说我恃强凌弱!”季高自顾自的念着的战书。 卫枢按住宝剑,缓缓抽出。霎时间向前一跃,左手握住长枪的白蜡杆,翻身一转,右手剑锋直指季高咽喉。冷冷一笑“将军,承让。” 卢郅隆在一旁观战,身旁小厮只议论道“那汉子也忒不中用,枉费了一身好筋骨。大都督比他瘦那么多,他还没出招就被大都督拿住了。” 卢郅隆默不作声,示意手下出面阻止。“大王在此,谁敢造次?”。 季高抱拳作揖“陛下,我等奉旨擒拿叛逆,忘陛下勿要阻拦。” 卢郅隆目中闪过一丝锐利的神色。“好大胆,卫国擒拿逃犯竟擒到我百玦王城来了。” 季高正色道“在下奉我王召命,不敢不从。陛下若要追究,发国书请教便是。” “混账,活腻了敢这么跟我王讲话。”侍从嚷道。 卢郅隆一挥手道“不照会邦交,便既抓人,如同侵国,损我国威者,杀无赦。” 话音未落,闻讯赶到的训练有素的披甲人如同齐发的弩箭,呼啦将季高等围住,卸下武器押解起来。“罪同越国掠地,斩立决。” “好个威风凛凛的大王,这是在向卫国示威呢。”那小男孩,擦擦眼泪,突然说出这样一句话。 卫枢听见,不由得心中诧异,一个十岁的孩子竟然懂得什么叫示威,实在称奇。正在哭泣的女子站起身来,作揖道:“妾多谢大王出手相救,还有一事,请求陛下。” 卢郅隆颔首一笑“讲。” “请陛下救救这位壮士,千万救救他。”凌儿哭的梨花带雨,柳眉颦颦,见者生怜。 卫枢从荷包里取出一个翠玉雕花小盒,从中取出一粒止血药丸,叫那壮士吃了,那壮士失血过多,面色惨白,勉强睁开眼睛,望见是卫枢,便急着要说话,蠕动着嘴唇,半晌勉强吐出两个字:“枢君?”说完便再也支撑不住,晕倒在地。卢郅隆知是卫枢的手下,便叫两个披甲人,抬着伤者到卫枢府邸。 妇人可怜,孩子又聪颖,便卫枢便差镇国侯府的下人引至东珍台,以酒会友。 酒菜齐备,单看桌上的吃食便知并不是一般的富家公子。若不是王侯将相,哪有如此排场?你看桌上设的是御菜三品:祥龙双飞、爆炒田鸡、莲蓬豆腐。点心两样:佛手金卷、如意卷,另有一样干粮,肉馅白面饼饵。各色果子酱菜,十来碟子摆的满满当当。 两个侍从一使象牙雕花筷为凌儿母子布菜,另一使青瓷雕花温酒壶为卫枢把盏。 府中舞姬乐师个个技艺精湛,奏的是仙乐坊的新曲《云起》,曲**不失清雅,给人时而羽化登仙时,东流之水浩浩汤汤之感。 卫枢令众人退下,问道“方才那人何事追杀两位?” 男孩儿只说自己是先太子的门童儿,得罪了小人方被追打。女子皱了皱眉什么也没敢说。 卫枢站起身,:“本侯是百玦镇国侯,方才那位壮士叫我什么,你们可曾听见?他叫我枢君,他是我的手下,你们还有什么疑虑不成?” 男孩儿单膝跪拜拱手作揖“小民和母亲方才多谢大人出手相救,无以为报,大恩不言谢,荣日后想报。” 卫枢淡淡一笑:也罢。二位既然如此防备,卫枢便不再多问了。” “您是卫枢大都督?”女子细细思量后摇了摇头,“怎么会如此瘦弱,年轻?”男孩扶着女子的手,狐疑的望着卫枢不敢多言。 卫枢坐在凭几前,端起一杯酒,笑道:“我知道,二位不相信我,两位请吃点东西,等壮士的伤好了,再问明白也不迟。” 凌儿拉着男孩儿坐下道:“孩儿,吃吧,这位将军如此盛情,我们应该感激才是。”说着拿起象牙箸,男孩抓起一块白面肉馅饼饵,大口吞咽。 卫枢见他们吃的急切,便笑道:“慢点吃,不必着急。”自己端着酒爵慢慢的饮着。 第四十二章 妾身虽存如昼烛 凌儿和伯元吃饱以后,盘中所剩无几,她们实在是饿坏了。 侯府住三枢使的医士匆匆跑来跪下:“禀报主子,刺枢死士于列已经醒来,他嘱托臣下,将此物交给主子。”说着双手奉上一个蹀躞纹黄铜信筒。 卫枢打开信筒,倒出一张绢帛,没有署名,但卫枢一眼便认出,这是前刺枢使豫游的字迹。 “我主亲启,见字如面,太子少时,戍守边关,与一女子肖凌儿婚配,生一子伯元,臣差人四处奔走,终寻得二人,特送于君前,万望仔细。” 太子的血脉!卫枢从不知道太子还有一个孩子,看这孩子的相貌,确实有几分像他的父亲,他和他的父亲不同。太子聪明,但不外露啊;这孩子透彻,却不懂得收敛。 卫枢望着这对母子,皱了皱眉,不懂得收敛的人,往往会给他人带来麻烦。再看他母亲,一副唯唯诺诺的娇羞小媳妇的模样。 这两个人都不是稳妥之人,便吩咐下人道:“带着公子和夫人去东厢房休息,按上宾款待。”说着向那夫人拱手道:“请夫人先去休息,在下有事,先告辞了。” 卫枢有卢郅隆亲赐的令牌,可以像御史言官一样,在任何时间进出勤政殿和卢郅隆的书房静心堂。 卢郅隆正在批阅奏章,见宦官传报卫枢求见,便搁下手中朱砂笔,叫卫枢进来。 “怎么了,那对母子安置妥当了?” 卫枢将那绢帛交给卢郅隆阅读,“怎么?那个孩子竟然是你……”卢郅隆点点头,笑道:“是了,那孩子聪慧,说出话来一针见血,有你们家人的风范。” “我不能和他相认,甚至不能留他久住,更不能让他离开百玦,因为卫国有人在追杀他。” 卢郅隆笑道:“这也不是难事,只怕,日后这孩子长大了,不能理解我们当时的苦心。” “我不要他感激涕零,只要保住他的性命就足够了。”卫枢拉着发冠上垂下的银丝垂蕤,笑道。 卢郅隆站起身,来到桌案,铺开一张新的绢帛,提笔写了几个字。 “质子?”卫枢差异道。百玦要卫国的一位公侯子弟做质子,诚然,这个理由完全可以把这个孩子要过来,而且不会惹人注目。 “让谁出使卫国?”卫枢看着拿起卢郅隆案上一方松烟古墨慢慢研磨,卢郅隆蘸饱了墨,笔走龙蛇的写完了国书,盖上国玺。 “朝堂换了血,从前那帮老臣杀的杀贬的贬,眼下无人可用,寡人已经赦免了金逄,这几日就到王城。”卢郅隆得意洋洋,笑道:“叫他去。” 金逄乃是金旻的父亲,被卢之晋贬官外放的一位,因为直言谏君,顶撞了卢之晋被贬谪流放,卢郅隆当时刚刚交了兵权,朝中无人,心有余而力不足。 这老头流放多年还能活着,也算是命大福大,听卢郅隆说是一位能臣,卫枢难免仰慕之心溢于言表,卢郅隆笑道:“你可别把他想的太好,这老头说话,比尖刀还扎人。” “那孩子的母亲怎么办?” 卢郅隆背过手,坦然笑道:“这要看你啊,你去和她谈谈,最好让她永远的退出我们之间的争斗。”说着将桌案上贺兰石山字笔搁上的善琏湖笔洗涮干净,吊在黄花梨笔架上。见卫枢怔怔的一言不发,便拉着卫枢,笑道:“你可以叫她离开,又不是非得要人性命。” 卫枢白了一眼,推开他的手,便要走,被卢郅隆叫住:“我欠你的二十万金,如今可是有着落了。”说着在腰间平银荷包拍了一下。 “不用了,”卫枢小笑道:“你不是说我富可敌国吗,这点钱就算我给的,我不要了。” 回到侯府,那孩子已经在厢房暖阁中睡下了,他的母亲坐在床边,无事可做,只是将孩子的破布衣裳叠整齐,放在一旁。卫枢站在暖阁外,向她招招手,示意她出来说话。 “凌儿见过将军,不知将军可打听到了妾身亲人的下落?” 卫枢坐在花厅中,侍女奉茶,卫枢端起茶吃了一口,道:“我原不知道长兄有妻,不然安之早就派人去寻找嫂嫂了。” 凌儿吃了一惊,半跪着,面上满是惊讶的神情,微微咬着丹唇:“您是,安之公主?您怎么这身打扮?” 卫枢将食指压在唇边,嘘了一声,笑道:“嫂嫂记住了,我如今不是公主,是百玦卫枢大都督,是男子。” 凌儿从亲只是一个卑贱是侍女,在太子身边的时候,最擅长察言观色,不该说的绝不说出口,便点点头,坐下。“将军,请问将军,如何处置我母子?” 卫枢笑道:“说什么处置,那就见外了,卫国在抓你,你不能回去。我身份特殊,也不能和孩子相认。我侯府人多眼杂,你们也不能久留。依照我王的意思,是把你的儿子,也就是伯元留在百玦,当做卫国质子。” “你要囚禁我儿?” 卫枢摆摆手示意她低声说话:“名为囚禁,实为保护。” 凌儿站起身来,面上已有愠色,背对着卫枢一言不发,思量了半晌,转过身来,一字一句的问道:“将军,你真能保护我儿的平安?” 卫枢也站起身来,卫枢带着天生的自信,她做事总是要人觉得可以信任的。“当然,伯元是我长兄唯一的血脉,是这世间除了我父王,唯一一个和我血脉相连的人。” 凌儿笑着点点头,伸手捋一捋鬓边碎发,道:“将军,你可知道。当初我和太子恩恩爱爱,虽然没有名分,但却和睦。后来,太子回王城,我便有了身孕。本想着他回来的时候就能亲眼见到儿子,谁知他这一去就留在王城,再也没有回来,我被太子府的人赶了出来,在一间茅草房中生下了这个孩子,一个人抚养他慢慢长大,日日盼望他爹能回来,谁知,太子竟然战死。”说完一番话,一时忍不住泪眼朦胧,卫枢叹了口气,抬头望望天,强忍着眼泪。 卫枢从袖中取出手帕,轻轻在眼角擦擦,她的泪已经流干了,再也不想听见人间悲苦。 “我知道公主的担心我们母子泄露公主的女儿身,我有一个万全之策,不知您想不想听。”凌儿深吸了一口气,将脸上泪水抹干净,向卫枢招了招手,卫枢不知何事,便凑过去,附耳去听。 “办法就是……” 卫枢只觉得腰带被压了一下,低头看时,腰间明晃晃的卫王剑已经被抽出,握在凌儿手中,她双目紧闭,留下两行清泪,剑刃在喉口一划,便是深深的一道伤痕,血如开了闸的水般喷洒而出,温热的,腥甜的血迹溅在卫枢脸上身上,衣裳如同雪地上飘落的几片红梅花瓣。 “唯有我死了,你保护我儿,才无后顾之忧。” 刀剑坠落,凌儿倒栽地上,一滩血迹在她身下缓缓的流淌出来,如同涓涓溪流。 “娘!” 只听见一声歇斯底里的怨怒的吼叫声,凌儿的孩子站在花厅门口,呆若木鸡。 卫枢皱了皱眉,站在一旁,她不知如何解释:“伯元……” 听见卫枢叫他,男孩抬起灰黑的面,愤怒,憎恨,全部写在脸上:“你为什么杀我娘!”吼叫声让这句话不成疑问,反成质问。看着这张脸,卫枢忽然觉得很是熟悉,冥冥之中仿佛埋在记忆深处,蹙眉想了半晌,从前见过的那个人,是自己。 伯元见身边有刀剑,便顺手抓起来,双手举着,向卫枢刺去,卫枢一闪身,孩子扑了个空,跌倒在地上,剑也脱了手。 “伯元,我没杀你娘,她是为了你自杀的。”卫枢平静的说道,:“你如果把这笔账算在我身上,我愿意给你一个杀我的机会。起来!”卫枢喝道:“卫国的王子,失败一次就永远趴在地上吗?起来!” 男孩抓起剑爬起来,用袖子一抹脸上的泪水,大喊一声,又向卫枢刺去,卫枢一身,孩子扑了个空,脸摔在地上,鼻子流出血来,用袖子抹去血迹,弄了一脸血污。 卫枢从伯元手中夺过剑鞘,用案上的一块绢帛擦拭干净,收回剑鞘,转身对伯元喝道:“起来!”伯元爬起来,恨恨的望着卫枢。 “我没有杀你母亲,她是为了保护你,她是个伟大的女人,”卫枢道:“她把你交给我了,要很厚把你培养成一个像你父亲一样的人,本侯不比你母亲呵护你照顾你,本侯要做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教你怎么做王。” “我不要做王!”男孩绝句昂的站起身,眼中满是决绝:“我不要当王,你把我娘还给我。” 卫枢轻轻哼了一声,叫了声来人,两个看家护院的壮汉应声而入,卫枢指着伯元道:“把这孩子,送到大王面前,这位是卫国公子,不可慢待,如果他逃走,唯你二人是问。” 两个壮汉一对视,送袖中取出粗麻绳来,将伯元绑了两圈,装在车驾中,两人一左一右如同金刚护法,按着伯元的肩膀,管家拿着卫枢的令牌便带人进宫去了。 第四十三章 只有相思无尽处 月色溶溶,上有淡墨色的阴影,也许那便是桂花树,是千百年来吴刚执着的对象,这样淡泊的色彩恰似大师的泼墨的艺术画作,姜华披着一身藕荷色蚕丝棉披风在庭院中静坐,院落幽暗,唯有那株金桂在悲伤地寂静中散发着浓郁的幽香,气人心脾。 空空如也的庭院除了茹兰一个人外,就只有满地月光了,灰白砖瓦墙遮不住远处的夜幕下黛色山丘,那是太子陵寝上的封土,如今已经满是郁郁葱葱的灌木丛。夏天满是青翠的一片,冬日落木尽了,又剩下灰蒙蒙的一片了。 茹兰独自跪在空旷的院落中,面前设香炉一尊,烛火一对,从案上取了三支香,在烛火上点燃,吹灭,一缕白烟袅袅升起,躬身拜了一拜,将香插在香炉中,又把桌上三碗酒缓缓洒在地上。 “太子,我想你了,从未如此想念过你,今天是我回到卫国以来的第一场雪,我似乎有很久没能和雪同行相伴了。想起过去许多个日日夜夜,我望着窗外心猿意马,仿佛你就站在窗外,站在月光中似的,彼时的我对窗外有着极其的向往,如今你不在了,窗外,白雪,对我还有什么意义?” 太子的陵寝旁有一座小村落,这里的人原是为了给太子护陵才迁徙到这里的,故而名叫王陵村,如今也有了茶楼酒肆,小贩货郎在这里走街串巷,买些脂粉绒线之类的。阡陌交通,如世外桃源一般,茹兰便住在村头。 这家院子原是一个破旧房设,年久失修,蛛丝满梁。因这里能望见太子的坟茔,茹兰来时,便将这里打扫干净,住了下来。 远处一位玉带金冠的男子正站在一家酒肆的阁楼之上,三四十岁的年龄,身穿墨色回纹边长袍,头戴包金紫金冠,他正默默的注视着茹兰院中的一切。他抬起头来,一招手,身后的侍从便凑过来道:“大都督,要不要现在就把这些礼物送去?” “我豫游办事,是这么唐突的吗,你跟了我这么久,这点规矩都不懂?” 侍从挠挠头,不好意思的憨笑着,这位侍从名叫贺六,是豫游府中的一名看家护院的家丁。 关上阁楼的木头窗子,月光从装着礼物的箱子上略过,屋内一片黑暗。贺六点燃一盏掉了茬的破鱼油灯,用火折子点了半天才着,抱怨道:“大都督,我们又不差这几个房钱,您何苦要屈尊降贵,住这种破阁楼呢?” 豫游转过身坐在一张破旧的月洞床上,道:“这个村子里,只有这家酒肆的阁楼,能直接看见她的院子。”说着,伸开双臂,向后一仰,月洞床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仰的太使劲儿,引得木床周身一晃。 “这什么破床?一股霉味儿就罢了。怎么还硬邦邦的,着铺盖跟铁似的。”豫游伸手在床板上敲了敲,发出咚咚的声响,豫游翻了个身,抬起两条腿扔在床上。 这一抬腿不要紧,只听咔嚓一声,床板似塌陷了一块,豫游吓了一跳,忙起身查看,起得急了些,只觉得身下一空,整个身体便摔在地上,床板脱落,断成三截儿,扬起一阵灰尘。 “噗!”那贺六猴挠人似的扇着手臂:“什么味儿啊!” 豫游坐在地上,伸手去扯侍从的裤腿,怒道:“噗!别扇了!混小子!咳咳。” “大人,还住吗?贺六强忍着笑,将手所在背后拼命的掐自己的大腿,不让自己笑出声。 豫游从地上爬起来,掸掸身上的土,呛得直咳嗽。见贺六咬着嘴唇,弯着眼睛,分明是要放声大笑,便愤愤地白了一眼道:“这种破地方,是给人住的吗,给我换天字一号房,” 见贺六不敢说话,只是抿着嘴,拼命地点头,豫游不由的自己也笑了出来:“想笑就笑,看你那张脸,憋得像番薯似的。” 一夜无话,晨起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听见一声鸡叫,豫游便换好衣裳,坐在窗边,远远望着那院子。天字一号房在二楼,只能看见院中的一隅之地,不见茹兰的身影,豫游暗暗的着急。 叫了早膳来,也都是些清汤面条,糜子面馍馍之类的粗粮,干噎了几口,满口渣滓,拉的嗓子生疼,实在是吃不下,便倒碗茶来喝,也是酸涩苦楚,难以入口。 两人在客房中闲的难受,只得在村落中先逛逛,只待日中,方才去敲茹兰的门。 茹兰消瘦了许多,只一年没见,便如风中羸草,形销骨瘦,如云乌发上缠着雪白发带,再没有别的首饰,竟有几分多病西施的美感。 “豫游先生,你怎么在卫国,是不是主子也来了?”茹兰说着欠身向外张望,乡村小路空无一人,只听见远处有牛马叫声,近处古藤老树,静如书画。 “怎么,不请我进去喝杯茶吗?”豫游微笑,一身谦谦君子的风骨。朔风吹得腰间荷包流苏坠子摇摇摆摆。 茹兰笑道:“见到先生实在突然,可不是忘了,快请进。”说着侧身将豫游和贺六让进院子。 豫游踏进昨夜窥视许久的院落,空旷无比,没什么像样的摆设,没有花草树木的点缀,墙角一座破旧的石磨因为年久失修,结满了蜘蛛网。墙角堆放着一把破旧凭几,和几块青石。 “请坐请坐,我这就给两位烹茶去。”茹兰走了几步,忽然停下,转身讪讪的笑道:“只是,山野村落,没有好茶,二位恕罪。” 贺六瞥见豫游脸上如痴如醉的神情,再望望茹兰清丽的容貌,便心中有数,知道豫游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便大大咧咧地笑道:“姑娘请便,我们什么茶都吃得。只怕离了这里,往后没得吃。” 豫游见茹兰面上浮现一抹羞怯的红晕,便故作严肃的训斥道:“别瞎说。” 茹兰奉了茶,也在花厅坐下,方看见花厅墙边摆着的箱子,上面系着红布。茹兰笑道:“先生真是客气了,都是故人,何必带这么多礼品,只管来就好了。” 豫游接过茶碗,饮了一口,只觉得满口又苦又涩,便道:“你之前跟着主子,在宫里习惯了锦衣玉食,如今日日在这穷苦之地,吃穿用度都比不上从前。如今,我在卫国做官,必不会让你在吃这种苦。这是些许绸缎,你就这裁衣裳就是了。” 茹兰抿一抿鬓边松散的碎发,低下头轻声道:“多谢先生的好意,只是奴婢这辈子,都不愿再穿绫罗绸缎,如今粗布麻衣,守在这里,就好像,太子还在世一样,每天瞧着那封土,也好陪伴太子说说心里话。” 豫游听得这样的话,心中有几分闷闷不乐,知她旧情难舍,也不好强求,原为了试探她的心迹而来。见她如此说,再坐下去也是无趣,便寒暄了几步,匆匆告辞了。 豫游大步流星,似分秒都不想在此处久留。贺六跟在身后,一路小跑,口中嚷着:“大人,您慢点,天寒路滑。” “大人,我的大人啊,行军打仗您最在行,怎么到了女子这儿,就这么沉不住气啊?”贺六快跑了几步,拉着豫游的袖子,笑吟吟的问道。 “我沉不住气?”豫游听得这话,心中又是诧异,又是气恼,斥责道:“放肆!” 贺六不住的点头,笑道:“臣有错,臣的错,大人,只不过臣的话是,话粗理不粗的。” 见豫游若有所思,贺六笑道:“我的好大人,您想想,就算是提亲,也得有个三媒六聘,三书六礼的,费尽周折才能抱得美人归。绝色佳人都是在那月宫住的,哪有那么轻易就能得到呢?” 豫游点点头,侧目笑着拍拍贺六的肩头:“看不出啊,你这十七八岁的小子,男女之情,怎么比我还懂?” 贺六缩着脖子,伸手摸摸头,憨笑道:“大人,小的这不是为大人着急吗。” 豫游哼的一声,笑道:“不对吧,你该不是看上本官府上那位娇娥了吧?老实交代。” 贺六一听,便满脸正经,身子也站得直挺挺的,拼命地摆着手道:“大人冤枉小人了,那是绝没有的事儿啊。” “哦?”豫游背过手,笑道:“原想着你开口告诉我是谁,本官就把她赏给你做妻子,看来是我多想了,那便算了吧,往后谁也不许提这事儿!”说着便大笑着,踏雪而行,洁白的雪地留下一串深深的脚印。 “大人,这可不行啊,咱们打个商量行不,就是府里那位专管酒具的杏花红,杏花红啊!”贺六急吼吼的叫嚷着,跟了上去。 白雪皑皑,孤广的村落,漫天漫地一片白茫茫。轻烟薄雾,冲淡了不远处的孤冢荒丘。 主仆二人迈着轻快的步子,有说有笑的离了村子,村头院子的破木板门吱呀一声打来,一个披着素色斗篷的女子站在雪地中,远远地望着渐渐离去的两个身影,女子轻倚着冰冷的墙壁,望望远处不甚清楚的坟茔,叹了口气。 第四十四章 海内人才孰卧龙 卢郅隆端坐在龙椅上,龙椅前罩着赭色洛绣桌布的书案上,平整的摊开一张绢帛,绢帛上,淡淡的墨迹,整整齐齐地写着,几行大字。这是一封来着辞呈。带着几分文人的酸腐,几分对朝廷的怨恨,几分?又来源于他痛苦经历的讽刺,和一个智者原有的机智和敏感。 与其说那是一封辞呈,不如说是一封文人士族的宣战书。 金旻跪在龙阶之下,面上满是惶恐的神情,他知道父亲的一封信对于他的前途来说意味着什么,伴君如伴虎,一旦臣子把自己的位置摆得过高,就意味着自己的前途提前判处了死刑。 卢郅隆蹙眉不语,虽然已经习惯了这位前朝老臣的桀骜不驯,却仍然感到被动,他站起身,背起双手,在陛阶之上,来回走动,眼睛不知看向何处。阶下,一位文臣一位武将为了这封信,正争吵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 卢郅隆被他们吵得心烦意乱,不禁大怒,喝到:“都给寡人闭嘴!” 两位大臣登时停了下来,目瞪口呆的望着卢郅隆。卢郅隆道:“金旻,你起来吧,既然你父亲心存疑虑,不愿侍君,寡人也不再强求了,归隐山林未必不是一种,逃离乱世的好去处。” 卫枢抬起头望着卢郅隆,卢郅隆冲着她眨眨眼睛,诡秘的一笑,卫枢本是心细如发的人,尤擅察言观色,窥一斑而知全豹,便不多话,默不作声地站在一旁,金旻站起身,退在武将行列 “给驻守桑珠国的前军主将方端义去个上谕,叫他回王城,他的副将暂时接替他的职务,行了,退朝吧。”卢郅隆站在龙椅旁,说完便书转身离去。 卫枢等着满朝文武都退下了,才总大殿角门穿过去,卢郅隆的近身内侍站在哪儿等着她,见卫枢进来,嬉笑道:“陛下果真是料事如神,大都督可不就是来了,大都督,这边请。” 卫枢淡淡一笑,跟着内侍,往大内之中御花园去。“大都督快些吧,陛下在御花园青云阁中等着呢。” 北风强劲,吹得,帷帐帘幕呼呼作响,如同烟云翻卷,卢郅隆正坐在窗边的位置,窗子没上窗半,冷风冽冽,吹在脸上,如同小刀割肉。 “你来了?” 卢郅隆抬起头,望着卫枢,满面春光,在没有朝堂上那般阴沉。卫枢施了礼,卢郅隆一挥手,示意卫枢坐在面前的雕花栾华圆木墩上。 “陛下当真不要金逄出山了?人才如同珍馐,要及时使用,否则就会腐烂。如果搁在一边,别人说不准会垂涎欲滴,到那时……”卫枢没有继续说下去,卢郅隆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若有所思。 “你的意思还是要用他?”卢郅隆端过桌上一碟槟榔球儿,捻起一颗嚼着。 “为何不用?”卫枢见卢郅隆没有反省便笑道:“当然了,如果陛下不愿意,臣也不敢强人所难。” “倒不是难,只是寡人……他若是当面拂了寡人的面子,叫寡人如何立威,寡人若是杀他,只怕落一个枉杀忠良的恶名。” 卫枢挑眉,点点头:“陛下不愿意去做的事儿,臣愿意替陛下去。” 终南山,云雾飘渺,雾凇沆砀,接天一色,这是自古以来的文人雅士归隐之地。团团簇簇的树冠拥着几件房舍,飞檐微吊,青砖白瓦,如同大块翡翠中的一点留白。密林白雪掩着羊肠小径,苔痕古道。 仰首望去,心旷神怡,古今多少兴衰,都付于隐士一盏清茶,百年乱世,终止于青山绿水无人处。 “主子,家父上了年纪,言语难免有失稳妥,还请主子不要见怪。”金旻奉上条凳,卫枢踩着条凳,下了车驾。 “前面带路。”卫枢转身对护卫甲士们吩咐道:“你们都留在这里,不许上山。” 卫枢披着雪白貂裘,将那貂裘上的风毛暖帽待在头上,一步一步沿着冰冷的石头小路登上终南山。从未走过如此遥远的路程,卫枢有些体力不支,扶着一棵枝干盘虬的枯树休息,回首向山下望去,蒙蒙胧胧,如梦似幻。 “主子,再往上走小半个时辰,就是家君寒舍了。” 小路两旁树木丛生,冬日里树叶混着杂草埋在雪里,枯死的藤蔓如同冻僵的死蛇纠缠在树枝上,金旻伸手将那枯藤撤去,扔在路旁。 “终南……捷径?”望着眼前通幽曲径,卫枢不免笑出了声,摇摇头,心里暗笑金逄老头儿的小心思。 草堂隐匿在山间,不远处坐落着几座古刹,不是传来铮铮的钟声。金逄坐在院子里,手中清摇一柄羽毛扇。 “大冬天摇扇子?”卫枢心中暗暗纳闷儿,卢郅隆说的没错,这老头果真是脾气古怪。 “父亲,陛下派大都督来看您,父亲,您更衣相见吧?”金旻轻轻推推竹椅上闭目养神的金逄老头儿,老头侧过身,窝在椅上,闭目不语摇着扇子。 卫枢微笑着向金逄作揖道:“镇国侯卫枢,见过先生。” 金逄仍旧不言语,恍若近旁无人,金旻心中惶恐,便俯下身,在金逄耳边低语:“父亲,大都督屈尊来见,您总得以礼相待啊,”说着从老人手中夺过扇子,笑道:“父亲,大冬天,您扇什么扇子啊?” 这一枪不要紧,金逄骨碌一下坐起来,双目如同铃铛般瞪着金旻,抢过扇子,侧目瞥了卫枢一眼,慵懒道:“大乱之世,战火烧的着天下如同炙烤,不摇扇子,你想热死你老子?”说完又闭上眼睛,靠在椅子上。 金逄望着卫枢,倒比卫枢还要尴尬,拉着金逄的手,想把他从竹椅上拽以来,金逄一时大怒,抡起巴掌就朝着金旻脸上扇去,冬天脸皮本就冻得发红,这一巴掌下去,金旻右边的脸如同新翻出的红薯皮般润泽,热辣辣的一记耳光,将金旻打的一愣。扑通一声跪在雪地上,向老头请罪。 金旻是卫枢之臣,俗话说打狗欺主,虽然金逄是金旻的父亲,但也断没有当着主人的面可以教训儿子的说法。 卫枢见旁边有椅子,便自顾自的拖过来,坐下,向金旻命令道:“起来。” 金旻望望父亲,金逄一时有些仓促不安,又望望卫枢,面上波澜不惊,暗藏杀气。慌忙站起身跪在卫枢面前:“请侯爷恕罪。” “金旻你退下,本侯,要和这位隐士谈谈。”卫枢说时盯着金逄,金旻踌躇着,三步一回头的离开,到茅舍栅栏外的竹林等候。 “跪下!”卫枢的话声音不高,却带着无限威严,高高在上的人可以允许才子放肆,但事不过三。 金逄把手袖在袖筒中:“我金逄上跪天下跪地,中间可跪贤君名臣,就是不向霸术下跪。” “霸术?”卫枢反问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身为名士,竟然在重臣面前责打他的手下,扪心自问,这是一个有德行知礼数的人应该做的事吗?” 金逄笑道:“大都督戎马倥偬,到这归隐之地,莫非是专门教我这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老人,怎么做臣子的?” “你上不知忠心报国,下不知感怀天恩,在卫枢眼中,您的德行还不如一介布衣黔首,还妄想为臣?实在可笑。”卫枢冷笑着。 金逄一愣,不禁嗤笑:“都督说笑了,老朽只想在这儿终南山归隐,世间的一切都和老朽无关,为民为臣,老朽都不在意。” “归隐?那不过是想寻终南捷径罢了,假意推辞,不过是希望我王成全你更大的名声,这样的心思,卫枢不齿。”说完便转身离去。 卫枢刚走到门口,只听见身后一阵狂放大笑:“世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 卫枢近乎无奈的无言以对,转身对金逄道:“可知辽东有白豕?” “侯爷何意?” 卫枢依着杨树栅栏,冷笑道:“我说你少见多怪,你以为不得志便是大才?你以为被君王重用的圆滑之人就都是歹人?那不过是文人聊以**的障眼法。” 金逄蹙着眉,向前几步,拱手施礼:“愿闻其详。” “贤臣良将,也要懂得帝王之道。知道君王如何用人,方知自己如何为臣,你可以为诤臣,但不能失礼,何为失礼,就是让你的君主难堪。你可以做名士,何为名士,就是能解君王之忧,济天下之难,而不功高盖主的人。” 金逄若有所思,上下打量着卫枢,卫枢最怕有人如此打量自己,便蹙起眉,握拳遮在口边,轻轻咳嗽一声。 “臣,金逄,参见大都督。” 卫枢点点头,向先前做过的椅子走去,坐下,紧紧貂裘:“跪下。” 金逄一惊,心知自己不得不跪,便将羽毛扇搁在椅子上,慢悠悠的跪下。卫枢坐了半晌,只让他跪着,一言不发,知道跪湿了粗布裳,方才叫金逄起来。 “记住,即便你有兼济天下的才华,也不要轻易的藐视霸术,别人的权利和你的才华一样,都是装点自己的工具。” 第四十五章 江山再不负才子 卫枢从怀中取出一串殷红色挂饰,上面穿着一颗圆润的九眼天珠,坠着含蜜蜡珠的络子。 “这是我王赏你的,你好生收着吧。” 九眼天珠极为珍贵,是天珠中最难得的上品,有消灾去难保佑平安的意味,更重要的一层意思便是,权威显赫,利益巨大。 “这……当真是我王赏赐的吗?”金逄双手捧过那串腰配,眼中温湿,卫枢点点头,望着金逄,卫枢仿佛看见了当年的自己,卢郅隆从不负人,尤其是那明珠暗投的人物。只可惜,这福气来的太晚,比起金逄迟暮之年,自己已经是最幸运的。 “我王给的?我王给的?”金逄捧着天珠反复重复着这句话。 “先生,你这就收拾一下,随本侯入宫吧。” 金逄泪眼婆娑,狠命点点头,转身回茅舍,又怔怔的转回来,往来几次,不由得苦笑道:“老朽简直是糊涂了。” 卫枢微微一笑,站在一旁,握着佩剑:“先生尽可慢慢收拾,我在这等就是了。” “将军,您刚才说的,陛下可知道?”金逄忽的停下来,露出惭愧的神情,仿佛是一位弄巧成拙是棋手。 “我王十二岁从政,如先生之类,见的多了。” 卫枢不以为然的捋捋系在下颚的发冠垂蕤,实则是逗弄这位脾气古怪的老先生:“先生想想,如果不是认定先生必然随我入朝,怎么会送你如此珍稀的九眼天珠。” 金逄听了卫枢的话,两条杂草般的灰白眉毛拧成八字:“这可如何是好,将军我还是不和将军入朝了。” “先生,我王最是礼贤下士的生命君主,不仅不会向先生发难,反而会为先生入朝兴国的大义儿褒奖先生,先生何惧嘛?”卫枢抿着嘴,不想笑出声。 “此话当真?” “当真。” 金逄只叫儿子把茅庐中的几件旧衣裳收拾收拾,便跟着卫枢下山了。卫枢的车驾停在山脚,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已经夕阳欲垂,青松白雪迎着血色朝阳,金逄正正衣冠:“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先生请上车,卫枢骑马便可。”卫枢将金逄让在车驾旁,金逄虽然傲气,却也敬佩贤臣,不好意思自乘车驾让卫枢骑马:“将军,我这一把老骨头,岂能反客为主啊?” “不不不,请士之道不能废弛,卫枢骑马便是,先生请。”侍卫扶着金逄踩着下马凳上了车,卫枢跨上马,银丝垂蕤被北风一鼓,显得飘逸俊秀。 “风采才华,冠绝当世,一时顿有两玉人耳。”金逄望着卫枢御马的背影,又抚摸着腰间卢郅隆上的配饰,不由得感慨一句,方才撂下轿帘。 王城夜间落锁,唯有城楼上守城的士卒举着火把,来回巡逻的甲士。 “开城门!”金旻驱马上前,站在脚蹬上,扯着缰绳大声叫道:“大都督回城!” 城楼夜间从无开启的规矩,城外如有来人都只能在城下等待,天明之后,开启城门才能入城,守城的校尉伸头向下看去,几个骑马的人拉着一辆车,除了一个穿貂裘的其余都是统一着装:“城门已闭,明天天亮再进城吧,不远处有家客栈,不妨去歇脚!” 卫枢一扯缰绳拨马向前,手中马鞭指着校尉:“我乃镇国侯,有要事面王,速速开启城门,误了大事,你吃罪不起!” 金逄从车架下来,拉住卫枢坐骑的辔头,劝阻道:“大都督,夜深了,明早进城也不迟。” 卫枢笑道:“我替陛下请士,不是请来受委屈的。”转而从荷包中取出官银,在手帕上印了一个章,系在木矢上,搭弓向城门楼上红灯射去。 箭镞掼进灯笼络子上,校尉解下手帕,就着灯火仔细瞧着白丝帕上赫然阴着“镇国侯印”四个字。登时几个甲士一惊,大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卢郅隆原有命,绿营将佐,城防甲士见镇国侯印如见国玺。卫枢是不坏规矩的人,往常若是夜半,必然不会进城。如今以权势压人,必有大事。今日见了镇国侯印,不得不夜间开启城门,于是,校尉探出半个身子向卫枢等喊道:“侯爷稍等,已经去开城门了!” 城门轰的一声,缓缓开启,如同开启一个神秘的幻境,金逄僵在一旁,手中还扯着卫枢坐骑的缰绳。 卫枢跳下马,将金逄让进车驾,城门黝黑深远,守城的校尉亲自带人出迎十几个甲士排在门洞两侧,手中提着照明的灯笼。卫枢一拨马至校尉面前压低声音道:“今日对不住你,原不该坏了规矩,你很好,轻重缓急很有眼力,本侯会向陛下推荐你,你叫什么?” “小人安贾谢侯爷。”说着奉上卫枢将才盖了官印的手帕 卫枢一招手,车夫一甩缰绳,马车咕噜咕噜的转动起来,卫枢拨转马头:“知道了,你回去等消息吧。” 夜半无人,唯有官府巡夜的士卒提着灯,在大街小巷穿梭。 卫枢唤来金旻,将将才那方手帕交给金旻:“你拿着快马进宫,找瑞公公,让他把你父入朝的消息告知陛下。” 金旻犹豫不安,面露难色:“主子,现在才四更天,陛下恐怕才睡下不久。家父不着急,就天亮了再进宫吧?” 卫枢笑道:“这是……帝王之道,你不懂,现在就去。” 卢郅隆批折子直到三更才躺下,瑞公公静静坐在卢郅隆床边,一动不动。他这一宿可不能睡,要细细的听着主子呼吸是否顺畅,半夜咳嗽不咳嗽,是否起夜。记准了,第二日,回报内务府记录,呈报太医院,由太医决定如何为君王配置养生的药品。 恰逢一个转报的小宦官站在暖阁门口,掀帘张望,见瑞公公瞧见了,便向他招招手。瑞公公蹑手蹑脚的走出暖阁,站在寝殿外方才问道:“什么事儿,大半夜的就来了。” “镇国侯府的金将军来报,说是镇国侯把陛下要找的人带来了。” “什么事儿?”卢郅隆披着一件披氅掀帘走出来。 瑞公公跪道:“陛下,镇国侯把人带回来了。” 卢郅隆觉得眼睛干涩,揉揉眉心,默然道:“什么人啊?”话音未落,登时怔住了:“带回来了?” 传报的宦官也跪在地上,奉上卫枢的官印手帕:“陛下,侯府的金将军说,不到一个时辰就能到宫门口了。” “更衣,换朝服。”又指着瑞公公:“你去,把人领进来。”转而笑道:“卫枢啊卫枢,好厉害的一张嘴,还真把老头儿弄来了。” 瑞公公领了旨,带着十二个提着宫灯的内侍,在宫门口等候。 宫门禁地,百米之外,下马步行,瑞公公眼尖,远远见了卫枢,便紧忙一路小跑到近前:“奴才给镇国侯请安。” “公公您是陛下身边的人,不必如此多礼。” 金逄一时感怀,想当年,他为了不肯向百姓征收双重赋税直言谏君,遭到贬谪,被两个内卫拖出宫去,眼见着九重宫门渐渐远去。而今在站在这重楼玉宇之前,不由得感怀,瑞公公引着金逄在前面走,卫枢和金旻跟在后面。 远远地见两串宫灯渐渐飘来,走到近旁,灯光迎着金冠一闪,卢郅隆穿着一身赭袍亲自出迎。 卢郅隆拱手道:“金逄先生,久仰大名。” 金逄僵住了,仿佛一具石像,眼中泪水渐渐汇聚,双唇颤抖着,双手也不知所措:“大王,大王啊,我的王啊。”双膝一软,伏在地上放声痛哭。 卫枢不免也有些触景生情,千古知遇之恩,谁能不感喟。为官以来从未得志,如今迟暮之年,还能被君王深夜出迎,这迟到了四十多年的前程,谁又能不为之痛哭? 卢郅隆双手扶起金逄,满目和煦的笑意:“先生不必如此,寡人能得先生,是寡人之幸事,国家之大幸!”说着从袖中取出手帕,在金逄不满皱纹和岁月沧桑的脸上轻轻擦拭:“寡人恨不能早得见先生,这些年来,先生受委屈了。” 金逄掩面,失声痛哭,卢郅隆双手扶着金逄,抬眼向卫枢会心一笑,卫枢也笑笑。 “先生折腾了一天,还没用膳吧?寡人已经吩咐膳房为先生准备宵夜,先生先用膳,寡人还有好多政务要请先生指点。”卢郅隆笑道,叫金旻扶着他父亲跟着瑞公公去用膳。 目送着金逄蹒跚而去,卢郅隆方才走到卫枢身旁:“寡人最见不得贤臣痛哭,每一次哭泣,都是为王的失察,先王和废君的过错,寡人终于补回来了。”转而笑着问道:“你是怎么说动他的?” “说动他的不是臣,而是陛下的贤明。” 卢郅隆笑道:“奉承话就不必说了吧?” 卫枢心思沉重,眉心一直拧着,这世上如果还有能够感动她的事情,除了父母之爱,就只剩下知遇之恩了。只可惜这样的情形,卫国已经很久没见过了。 “不是奉承话,陛下从不负才,天下少见。” 卢郅隆轻轻哼了一声,也觉得鼻子发酸。朝堂高远,不知有多少才子死在了登临的途中,这等惨烈,亦不亚于一场战争。 “你真这样想?” 卫枢低下头,抿着嘴,半晌才回道:“当年陛下给我机会的时候,我也是如此心情,当时我只恨一件事。” “何事?” 卫枢望着卢郅隆,斩钉截铁的回答道:“恨我不是百玦人。” 第四十六章 一波方息一波起 “这话什么意思?什么叫你不是百玦人,寡人待天下的名士又是一样的,从没有厚此薄彼的道理。”卢郅隆问道。 “是啊,您没有厚此薄彼,我确实心存私念,我全部的谋划,都是为了保存卫国,如果百玦人,卫国的兴衰就和我无关,那时我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陛下身上。”卫枢说着便觉得鼻子酸酸的,两行泪水止不住的留下李,幸而趁着夜色,看不清面容。 “寡人知道,不过无妨,寡人还不知道此生有没有机会吞并诸国,这样的霸业,恐怕下一代也不能完成。”卢郅大度的笑笑,他总是能恰到好处的宽慰人心:“寡人有时候真的佩服你的心智,你若不是女子,恐怕就是卫国太子,到时候,寡人真能和你在这乱世中斗上一斗。走吧,这一宿恐怕睡不成了,书房暖阁手谈一局?” 卫枢点点头,卢郅隆走在前面,望着夜幕中那个熟悉的身影,卫枢忽然觉得心中有种异样的感受,仿佛已经不能像局外人一样,把自己至于情感以外。或许为了融入某种情感,她早就选择了开放。 暖阁中的金丝楠木琴架上,支着一架古琴,蒙着绣着柳枝品色缎子。 见卫枢望着那架古琴,卢郅隆笑道:“你抚琴?” “皮毛而已。”卫枢淡淡的回答。拉开遮布,那琴身上赫然刻着“广陵绝响”四个字。 “这是先祖传下来的一把琴,很久没有弹过了,你会什么曲子?”卢郅隆倚着凭几坐下。 拨弹几个短音,一段琴声如松枝震颤,又如竹叶缠绵,卫枢的面相本就孤傲寡淡,一曲广陵散,更是疏离肃杀之气。古琴声音软润,却更显心如止水,静若无漪,有逍遥无依,置身物外的超脱之感。 “琴映心声,你我都是红尘中人,何必如此清心寡欲呢?” “我记得豫游曾经对我说,你正在做一件危险的事,所以只有一次犯错的机会,就是临死前的那一次。”卫枢一面抚琴,一面说道:“唯有超脱红尘,才能不犯那些俗世的错误。” 卢郅隆知她这话是说给自己听的,原是自己几次表明心迹,卫枢都仿佛没看见没听见一般,今日才听见如此缘故,叹了口气,揉揉眉心,闭目养神。 “世事难料,如果当年和亲的是我,您这大王的位置,恐怕不会那么容易得到。好像我的心智都是专门留给天命维系的王者似的。”卫枢急拨一个重音。 “这话怎么说,你和亲就真会忠心于一个庸碌之辈吗?” 卫枢拨琴的力道重了些,琴声也如风卷秋叶,寒夜急雨:“我当然不会忠心于他,我会取代他,当武则天。”刹那间停住手,笑道:“我是不是说的太坦诚了?” 卢郅隆好不惊讶于卫枢的直接,卫枢从来都不会对自己隐瞒什么,这是卫枢的优点,也是她的致命弱点,换作旁人,卫枢必死无疑,只是卢郅隆从不负人。 卢郅隆点点头:“是有点儿。” “因为,我知道你很了解我,不会因为一句话就生出嫌隙,我也了解你,所以我才敢说。” “你似乎很善于察觉人的心事,这识人的本事可是羡煞旁人,寡人见过好多次了,不用交谈就道出一个人的品格和想法,寡人从政十多年,都练不成你这样的本事。”卢郅隆将棋盒放在卫枢一边,自己择了黑色棋子。 卫枢在棋盘星处落了一子,笑道:“像我有什么好,记事起学会了察言观色,每日想那些人情是非想到夜不能寐,十四五岁就成日噩梦缠身,没过过一天清闲日子。二十出头就满手鲜血,连自己的亲妹妹都……算了,不说了。”说得有些头疼,卫枢一手下棋,一手揉着太阳穴处,头疼得有些厉害,针扎一样,一阵阵的刺痛。 “怎么了?身子不舒坦?”卢郅隆关切道:“要不叫个太医来诊脉?” “没什么事儿,不要折腾了。” 数数更漏已经接近五更天,卢郅隆站起身来,瑞公公已经带人捧着朝服发冠等物在门外候着了。卢郅隆换了朝服,转而对卫枢道:“既然头疼,今日就别去上朝了,回府歇着去吧,有事寡人再找你。” 出了宫虽然昏昏沉沉,却也睡不着,昨日吹了一天的冷风,又是昼夜不眠不休,回到府中,只教人煮了碗葱白姜糖汤,刚喝一口,只见家中侍女匆匆忙忙的跑来:“大人不好了,伯元公子他,他跑了。” “跑了?”卫枢搁下碗勺:“多久了?” “大人昨日不在家,奴婢按照大人的吩咐给卫国公子送饭,早膳吃了个精光,晚膳就一点没动,奴婢觉得奇怪,叫侍卫开门,后窗开着,公子定是从后窗跑了,什么也没拿走,只有来时穿的旧衣裳不见了。找遍了全府,也没找到人,大人恕罪。”说着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起来起来!”卫枢站起身,将架上挂着的佩剑和貂裘拿来,匆匆走出门,吩咐看家护院的奴才分头出去找,一面又吩咐人备马。密调一队绿营兵,满城寻找一个身穿破旧衣裳的十岁孩子。 卢郅隆今日的早朝便是要派遣金逄出使卫国,签订盟约,要卫国公子伯元来百玦质子的。伯元心思野的很,不是轻易管得住的淘气孩子,这一出走不要紧,若是落在卫国那些居心叵测的人手中,后果不堪设想。当务之急便是要找到伯元。 “这孩子没有关传,走不远,叫几个人去城门查问有无送水车,草料车之类的经过,事关重大,不能声张,暗暗地查找,务必在天黑之前把人带回来。”卫枢说完便也骑上马,满城寻找。 骑在马上,在风口里,四通八达的街道,白茫茫一片,除了些许走街串巷的货郎,和买了柴火食材匆匆回家的行人,看不到任何一个少年的身影,天色还早,小孩子们就算是玩耍也要天光大亮才出来。 一眼望不清的街道尽头遥不可及,头疼,心慌,冰冷的空气吸进身体,胸口闷闷的疼,忍不住咳嗽几声,心肺如刀刺般痛楚,用手帕掩着口咳嗽几声,帕子上留下几朵猩红的血迹,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咯血了。卫枢将手帕折了折,塞进袖口。 “大人,两个集市已经查过,没有找到。臣担心会不会躲到哪户人家中,如果这样可就是大海捞针了。”绿营校尉拨马过来,压低声音禀报道。 百玦王城共有八千多户人家,茶楼酒肆,驿馆贫窑,烟花之地,又聚集着不计其数的外乡客。若是存心藏匿,恐怕找个三年五载也找不到。 卫枢揉揉眉心:“会不会已经出城了?” “属下问过城门校尉,他说,昨夜到现在,除了将军您的车驾,就没有第二辆车走过。很有可能卫国公子还在城中。” “继续找。不要放过一处。” 天色越来越亮,直到正午,虽是冬日,但阳光同样刺眼,天空中偶然能看见一只孤零零的鸟雀。天寒地冻,背上却被冷汗浸湿了一片,这样的查找显然无济于事,却又不能停止,信枢刺枢人多眼杂,又没有挨门搜查的权利,也不能使用。 从日中到日落,伯元都像在人间蒸发一样,没有任何音讯,城门的守卫没见过他,茶楼酒肆各处访查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干着急。 夜色渐染,风愈发冷了,身上的貂裘也冻透了,冰冷如寒铁般挂在身上,脸上手上冻得通红。 绿营兵举着火把到处巡查,时间一点点流逝,街上越发寂静,最终空旷得不见一人。 “大人,大人,”只见家中的仕女披着一件粉红棉衣,打着镇国侯府的灯笼匆匆赶来,向卫枢施了礼低声道:“大人,伯元公子找到了,就在府中。” “府中?”卫枢只觉得一阵晕眩,半晌才缓过神来:“怎么在府中?” “大人,您回府看看吧,三言两语也说不清,这会儿伯元公子正坐在花厅吃肉呢。”侍女跑的气喘吁吁,一口气说完,便只剩下喘粗气。 卫枢点点头,拨马叫了校尉前来:“叫你的人不用找了,那孩子已经被家仆已经找到了,”说着解下腰间的钱袋:“这有些金子,你们拿去喝酒,今日的事情,不要再提。”校尉接了钱袋笑着谢了赏,便招呼人回军营去,打开钱袋,将当中一块大的塞进自己的腰包,另外有些金锞子便给手下士兵分了。 回到侯府,花厅之中灯锃亮,卫枢掀帘一瞧只觉得刺眼,桌上灯架上点着几十只双蕊灯芯。炭火味重的很,伯元正一脚踏在椅子上,一脚拖在地上,让丫鬟捶腿。一手抓一整只卤鸡,另一手抓起盘中的烤鹿肉往嘴里塞。近旁的桌子上,摆着四个盘子当中都是些酱肉卤味,花瓶摆设已经挪走,搁在地上。 “这是做什么,一天跑到哪儿去了?”卫枢怒道。 第四十七章 识人多出是非多 伯元狡黠的龇着牙,眼睛眯起,狐狸一般。把手中的卤鸡放在桌上影青釉葵口盘中,手指伸进嘴里剔牙。 “上哪儿?我没上哪儿啊,一直在这儿,你们几百双眼睛都找不到我。”戏谑的笑声,带着冷酷的嘲讽。“你是不是还调集了军队来抓我啊?你们百玦的军队也太弱了!” “你是想告诉我,你故意制造了这场闹剧?”卫枢尽力压制着心头的火气。 “对啊,你不是要教我怎么当王吗?”伯元把从牙缝里剔除的碎肉塞进嘴里:“我就不明白,你们这群大人怎么就这么狂,你以为你很厉害吗?懂不懂就教别人,我不用你教。” 卫枢走进秩序混乱的花厅,把散落在桌上地上的书本摆件一一归位,又叫人把伯元桌边的卤肉统统撤下去。 伯元放下腿,把离自己最近的一碟鹿肉抱在怀里叫道:“你干嘛!我还没吃饱,你给我拿回来你!” 卫枢不言语,一拍手,唤来两个膀大腰圆的家丁,指着伯元:“把他,给我锁起来。” “侯爷,关哪儿?” “披枷带锁,囚犯的待遇,膳房关牛羊的笼子里。”卫枢冷冷的盯着伯元,倨傲的回答道。 “侯爷,您说气话呢?”家丁望望伯元,知道他是卫国公子,不好如此对待。 “还要问?”卫枢斜睨着家丁,喝道:“去!” 两个家丁都是虎背熊腰,身长八尺的壮汉,两条树干粗细的胳膊架着伯元,就像提起一只瘦弱的猴子。伯元不住挣揣,力图从两个门神似的壮汉手中挣脱,就像渔翁提着的一位摆动的鱼。 金旻从前堂匆匆穿过来,他一直在照顾他老父金逄,早朝时卢郅隆宣旨叫金逄出使卫国,又赏了金逄令尹的职位,赐了田舍房宅,金旻送他父亲回去以后,便往侯府赶。 “侯爷,那孩子虽然顽劣,但他毕竟是卫国公子,如果卫国知道自己的公子在百玦收到如此待遇,恐怕会出兵发难。还是把那孩子放了吧?” 卫枢依着花厅的门框,望着院中微弱的石台纱灯映在雪地上,莹莹光辉,道:“你以为我在解恨?” 金旻低着头不敢说话,卫枢轻轻哼了一声:“我是在教他做人的道理。” “那就真的关着不放?” “先关他三天,三天之内不准任何人给他饮食,不准任何人和他讲话。”卫枢道:“他不是以为粗俗无礼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吗?我就让他看看,什么叫心狠手辣。” 见金旻不敢吱声,卫枢将他让进了花厅,侍女端来两盏热祁红茶,红茶性温,冬日里饮用最为滋润。金旻捧着茶饮了一口,搁在桌上,卫枢一连两日水米不沾,喝茶恐怕胃痛,便搁在一旁。 “知道陛下为何要封赏你父亲吗?”卫枢问道。 这种问题,乍一听风轻云淡,实则透漏着一个人的心智。臣子们都习惯于猜测君王的意图,而卫枢这种直言道理的人往往最了解帝王权术。 卫枢的帝王之道,正是方才金旻和父亲在新赏的府邸中座谈时候,所聊到的。 修葺一新的金氏老宅无上豪奢,卢郅隆花了大价钱,光修缮旧宅,就花了朝廷近乎万金。 金旻心思浅显,是一眼就能看穿的人物,大大咧咧道:“这边是陛下的帝王之道吧?大都督果然厉害,无一例外,全部言重!” 金逄是听话听音儿的人,总是见微知著,听了这话,便悄悄拉住金旻,凝重的问道:“旻儿,您这位主子镇国侯,好生厉害,我记得进城的时候,他一箭就把守卫给吓住了。” 金旻一愣,回想起那是的情形,便大笑道:“爹,哪有那么怂的守卫,厉害的不是箭,而是那箭上系着一块帕子,上面盖着印,所以才有人开门。” “镇国侯印,能令城门守备?” 金旻不以为然的点点头:“百玦境内的披甲人都能调遣,我王说了,见镇国侯印如见国玺。” 金逄听着急得直跺脚:“我王大谬,卫枢乃当朝重臣,怎么能让他手握雄兵?” 金旻笑道:“父亲放心便是,卫都督和陛下至交……” “住口,”金旻话未说完,便被父亲喝断,金逄指着儿子的脸,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神情,斥责道:“你怎么不开窍,他要是卫青霍去病那般忠厚之人便也罢了,你看不出此人的野心?小小年纪深谙帝王之道,纵横捭阖,圆滑像个官场中的老油条,你当我看不出来?” 金旻不解,金逄拉着他的手,凝重的犹如先帝托孤:“你想想,卫枢请士恩威并施,先是把你驳斥个体无完肤,再给你天大的恩荣,明摆着告诉你:用你是给你颜面,不是求你。继而用侯爵车驾,传报圣驾亲自迎接一介儒生,你以为这是为了我吗?这是做给天下名士看的,这是帝王的御人之术啊。” 见金旻听的一愣一愣的,不知所措,金旻握紧儿子的手:“儿啊,你记着,把卫枢盯紧了,一旦他有个不臣之心,你要速速告知陛下。不必等证据,证据坐实就来不及了。” 金旻的思绪一直飘忽在和父亲的对话中,卫枢的问题只让他更加相信父亲的忌惮,笑容渐渐凝固,舔舔嘴唇,望着卫枢:“臣不知。” 卫枢笑道:“不知,你怎会不知,你父亲没告诉你?” “没……父亲没说。”金旻捧着茶盏,埋头喝茶,不敢直视卫枢,自打听了父亲一番话,才发现自己身边有一双如此可怕的眼睛,有如此城府的主人。 “这就怪了。”卫枢散漫随意的嘀咕了一句。 猛听得,谯楼之上,三更鼓响。 金旻告退,卫枢方才叫膳房把适才炖好的莲子百合炖燕窝端来吃,夜半进膳,恐怕积食,况且,这汤饮正是安神滋补的膳食。 这道膳食不算繁琐,清水将燕窝和百合发开,洗净,沥水。湘莲肉去心,浸透,洗净。三种食材同冰糖一齐炖着。大半个时辰之后即可食用。 用汤匙舀了几口,只觉得口中的苦味和膳食的甜味混合,有种说不出的难受。撑在餐桌边,掩口打了个呵欠,夜深了,乏累的很,叫侍女准备了浴桶,不许人伺候,独自沐浴,就寝时反划门闩是卫枢的一贯做法。家中下人都已经习以为常。 散开乌黑的头发,放下绿奇楠木拔步床挂着的层层幔帐,躺在床上。 拔步床原就是达官显贵才能用得起的床具,卫枢这一架床,用了组组十棵粗壮的绿奇楠木,外加两棵沉水香木,两棵金丝楠乌木,一棵紫檀,由匠人精心制作,床身上还镶嵌着和田玉片,和蓝田玉片做为壮实。奢华无比。工匠加上选料耗费足足百金。 这床周身清甜异香,可以安神除去心中烦躁,只是卫枢躺在床上的时间实在太少,多是被噩梦惊醒。 躺下还没有一刻钟,只听门外轻轻的叩门声,卫枢撩起卧榻的幔帐,拔步床内有回廊,放着卫枢的衣物,穿戴整齐,用黛在眉间描了描,描成男儿的剑眉。 打开门闩:“何事?” 门外是膳房落锁的王婆子,见她福了福身子,焦急道:“主子,那位公子,吵着要自尽,说是受不了这样的耻辱,您若是不去看看,怕他真会咬断舌头。” 卫枢叹了口气,转身从架上抓起貂裘,披在身上:“带路。” 由王婆子引着,离着膳房几百米远的地方就能听见伯元的怪叫,和污秽不堪的咒骂声。 王婆子推开膳房院子大门,只见两个负责看屋子的下人正按着一个半人多高,四四方方的木头笼子,笼子里正是伯元。 “姓卫的,你混蛋,你放开你爹我!”笼子太小,伯元屈身在里面,双手抓着木头栏杆。 “说话还是不干不净的,你不是要自杀吗?本侯来看你自杀了。”王婆子最是有眼力见的下人,搬过一把椅子,卫枢坐下:“你觉得本侯在侮辱你?” “我是卫国太子的儿子,你侮辱我就是侮辱卫国,卫国知道了不会放过你!”伯元已经叫喊了一个时辰,嗓子早就喊哑了。 “你还知道你是卫国太子的儿子?”卫枢问道:“你以为你配做太子的儿子?”卫枢站起身,向前一步,一脚踢在笼子上:“你以为卫国稀罕这种粗俗下流,不知好歹的王子吗?”卫枢瞪着伯元,她第一次如此明了的对人发火。 “你管我,我爹都没说过我,你凭什么管我,到时候卫国使臣来了,我就告诉他们,你们这样对待卫国的贵族!” “你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来到百玦吗?因为卫国要杀你。”卫枢冷笑道:“你以为我会永远对你这种无赖负责任吗?我要培养一个合格的王储,如果你不行,我随时换掉你,卫国王室公室的公子将近百人,你以为你很优秀,非你不可?太可笑了。”卫枢说完,转身便走。 她知道伯元是聪明人,有了这些话,他完全有理由安静的琢磨一天,至于明天再闹,就等明天再说吧。 天边渐渐开始泛白,红彤彤的朝阳拨云而出,再有半个时辰就是五更天了,卫枢叹了口气,揉揉针刺般疼痛的头:“备车,上朝。” 第四十八章 知音说与知音听 空旷的大殿,朱红木门缓缓开启,犹如一个智者稳健的脚步。 漫天漫地的鹅毛大雪卷进殿门,刺骨寒风吹在臣工小腿上,吹透了棉絮官服。 卢郅隆穿过两侧虔诚谦恭的大臣们的队列,款款走上龙阶。他的手上拿着一封崭新的奏折,正是昨日内阁大臣递上来的。卢郅隆坐在龙椅上,把奏折搁在一边,不经意的问道:“金逄来了没有?” 金逄手中捧着象牙笏板,向右一步,跨出队列,双膝跪地,毕恭毕敬的回答道:“臣在。” “在就好,你这封奏折很有意思,只是寡人没看明白,当着众位臣工的面,你给寡人说说,你这奏折写的是什么?”卢郅隆两指捏着那封奏折,甩在金逄面前。奏折一脱手,如同长长的白绫,头重脚轻的落在地上。 金逄拾起奏折,折叠整齐,正色道:“陛下,臣在奏折中建议,应该把兵权收归中央,由陛下掌管。” 卫枢听这话时,心脏忽的一阵骤停,深深吸了口气,默然望着跪在地上的金逄,余光瞥见左右都望向自己,窃窃私语。卫枢扬扬头,端着架子,重新站好。 卢郅隆瞥了一眼卫枢,见卫枢面上没有任何表情。“这话怎么讲?” 金逄目不斜视,虽知道文物官员都在议论自己,却也不以为然:“陛下,岂不闻,末大必折,尾大不掉?渔夫出海打渔,小鱼和大鱼被罩在网里,小鱼游动身体,钻出渔网。而大鱼,因为身体部分庞大,调转不灵,没法儿钻出渔网,最终成为渔夫的盘中餐。陛下,切不要养痈遗患,到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卫枢抿着嘴唇,暗自佩服金逄的勇气,左右将领都咬牙切齿的怨恨连连,甚至有人不住低声呼唤卫枢。 呼唤卫枢的不过是那些不愿意交权,又不愿意自己出头的家伙,都希望卫枢以公侯之尊,唇齿之利,说上那么几句话,解了眼前的危难罢了。 卫枢瞥了卢郅隆一眼,见卢郅隆也在望着自己,便急急躲闪着望向别处,时而望望楠木柱子上的鎏金盘龙,时而望望大殿两侧无人站立处放置的香炉。 终于有人忍不住了,焦急的赶到阶下,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陛下,臣以为,金公之策不妥。” 卢郅隆向下望去,原来是右丞相季叔太,卢郅隆一愣,万万没想到是由他来挑这个头,笑道:“说说,怎么个不妥法儿?” “陛下,金逄先生刚刚拜官,天下都知道,金公是镇国侯亲自请来的,大都督贤德的名声已经名扬天下。而今,金公刚刚入朝就献上这样的计策,卫枢大都督明摆着首当其冲,这是明眼人都看的出的。即便金公不是出于此意,恐怕天下人也不会理解金公的苦心。”说着,向卢郅隆叩头,激烈道:“陛下,如此,不仅金公的名声受累,就连陛下您的英明,也会受人误解啊!” 卢郅隆转念一想,季叔太的侄亲,季耳在卫枢手下任职,季叔太的话原是为了自己家族的势力着想,便也见怪不怪了。 季叔太不愧是位高权重,他一番慷慨陈词,引得朝堂上文物官员,但凡能涉及此事的,纷纷跪下阻止。 跪下的人越来越多,卢郅隆面上便越来越难看,他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长吁一声,转向卫枢:“大都督,既然,臣工们都认为这件事是冲你来的,不妨说说你的看法。” 卫枢望着满朝跪地无处下脚的朝臣们,只得绕到前面,扬裳下拜:“臣以为,金逄此策贵在百年功业,臣不是擅权之人,愿交出兵符,也请陛下收回镇国侯印的恩荣。” 金逄侧过脸来望着卫枢,略显敬佩道:“大都督高义,金逄敬佩。” 卫枢也侧身拱手,谦敬道:“岂敢。” 卫枢一言,引得朝臣们愈发激烈,抗议声,一阵一阵的传出,此起彼伏。 “陛下,万万不可,将军手中没有兵权,一旦他国犯境,将军们如何下令?” “是啊,一旦打起仗来,将军们连个临机应变的权利都没有,不战而败啊!” “陛下,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镇国侯是两朝重臣,一直忠心耿耿,陛下不要听信小人谗言而让忠良蒙冤!” “陛下,金逄此举,居心叵测,恐怕是敌国派来扰乱我君臣的间隙!” 卢郅隆越听越恼,随手抓起身边龙胆,狠命拍了一下,空旷的大殿如同平地惊雷,吓得众人愣在一边,纷纷慌乱的跪地请罪。 卢郅隆盛怒之下,将龙胆往宦官身上一甩,径直从勤政殿侧门离开了。 卫枢站起身,冷冷的面对金逄道:“先生,走吧,本侯送先生一程。”金逄身旁不乏虎视眈眈的将军和心口不一的文臣,卫枢目光一扫,众人纷纷躲闪开。 金逄站起身,卫枢一伸手,将金逄让出大殿。 金逄老态龙钟,脚步走得一步一停,卫枢便握着佩剑缓慢的跟在后面,径直出了宫门,卫枢的车驾已经在外面等候,卫枢将金逄让上车,吩咐车夫道:“送先生回府邸。” 金逄掀开车帘,诧异道:“将军,没什么跟老夫说的?” 卫枢牵过马来,淡淡一笑,摇摇头。 金逄见状,眼中闪过一丝恐惧,望望卫枢的车驾护卫,低声道:“将军莫非要杀我?” 卫枢笑笑,指着金逄道:“我要是杀你,会选在自己的车架上?你把我想象的也太傻了。” “那你这是?” “我是怕别人杀你,总不能我千里迢迢请来的名士,转过身来就给人杀了,也太浪费了。”卫枢跨上马,系上风帽,拨马而去。 卫枢走出殿外,群臣都不敢跟着,回府换了便衣,一股脑的全都挤到右丞相季叔太府上。三二十人同时涌进府邸,角门聚集着大大小小的车驾。 花厅内,三二十人聚集,有些为着小炭火炉子烤梨,有些捧着热茶杯,有些站在博古架旁边指指点点,季叔太换了一身便衣,从后堂进来,笑吟吟的拱拱手:“诸位,久等了。” “季大人,大家伙聚到您的府上,不说,您也知道,就是为了兵权的事,我看这个金逄不会善罢甘休,大人您拿个主意吧?” 季叔太干笑道:“诸位搞错了吧?这事儿,你们应该找卫大都督,怎么都来找我这个文官头儿了?” “嘿呀,那卫枢从来都是唯王命是从,哪有胆子争什么,不过是陛下手里的一把刀剑而已。”一位武将大大咧咧的吵嚷几句,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猛地吐了出来:“妈的,烫死老子了。” “这话不是这样说的,卫大都督是城府极深的人,从不和朝臣们来往,但是朝臣们的一言一行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臣等就算和他商议,他也未必会把真心话宣之于众啊。”老御史大夫捋一捋雪白的胡须 季叔太狡黠笑笑,捻捻胡须:“这话倒是很实在,卫枢小小年纪,城府却比我这个老头还深。你看他今天把金逄拉走,分明是防备我等,怕我等杀金逄,装的兴师问罪似的,真是心细得很。”说着从梧桐镶汉白玉桌面上放着的红泥小火炉上拎起西施壶,斟了一杯茶。 “一不做二不休,这金逄老儿不是要出使卫国吗,便要他有去无回。” 卫枢回到府中,跳下马,直奔后堂,下人禀报,伯元已经消停了,静静坐在笼子里。卫枢打开铜锁,打开笼子,伯元仍旧一动不动的做来笼子里,不肯出来。 “去书房拿卷《千字文》来。”卫枢吩咐道。 “我会背了,”伯元倔强的说道:“《千字文》我会背。” 卫枢点点头,吩咐道:“那就换《道德经》。” 家中的车夫匆匆跑来,跪下磕了个头:“主子,金先生来了,在花厅等候。” 卫枢欣慰的笑笑:“给他上盏好茶。”打个呵欠,转手吩咐:“给我准备俨茶。” 金逄接过茶盏,那是一个羊脂白玉雕花茶盏,通透如雪,温润如酥,无一丝杂色,茶色澄澈,味道甘甜,香气浓郁。这茶原是没喝过,没见过,但也喝的出,实在是茶中上品。 卫枢一挑挡风帘,笑道:“大人久等了,这顾渚紫笋喝的惯吗?” 金逄方知这茶的名号,便牵强的点点头,直道好茶。 卫枢坐了正位,端起茶饮了一口,她这一杯掺了些雀舌,味道微苦。“大人不是回府了吗?还来找我有何贵干?” 金逄站起身,站在卫枢面前,正冠理裳,稽首下拜,卫枢吓了一跳:“大人,你这是做什么?” “大都督,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特来向大都督请罪。” 卫枢笑道:“什么小人之心?哪有的事儿,先生快起来吧。” “大都督,您若是不原谅臣,老朽就跪死在这。” 卫枢站起身,绕开他,一把年纪的人跪在自己面前看着实在难受,卫枢笑道:“先生,我明人不说暗话,你对我有误解,这是实话。但你是能做远见的智臣,你的一番奏请,卫枢十分钦佩,这谈不上什么小人之心,这是政见不同,没什么大不了的,今后你若是得罪了朝臣,还可以来找我嘛。” 金逄一时老泪噙满眼眶,卫枢笑着搀起金逄道:“先生不必如此,快请回去吧。卫枢失礼,我也得休息休息,已经两天两夜没合眼了。” 第四十九章 春来无处不花香 阳春三月正是莺飞草长,柳絮清扬,东风微暖。出使卫国的使团东出王城,金逄手中擎着出使节杖,跨在马上。朝堂上已经辞别君王,由卫枢护送着往关外去。 “我听说大都督是卫国人,下臣此去,可有什么要吩咐的吗?”金逄目视远方,青山如黛,茵茵郁郁如水墨蒙蒙:“家中可有什么亲人要在下报个平安?” 卫枢垂下眼睑,微微一笑:“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这话怎么说,老朽就不明白了。”金逄说时笑笑,仍不看卫枢。 “大人不必四处打探我的底细,如果好奇,直接问来岂不是方便?”卫枢笑着揭穿金逄,说时将下颚系着的垂蕤紧了紧。 金逄侧目一瞥诡谲的笑道:“哦?那不妨说来听听。” 官道两旁垂杨绿柳,爆出嫩芽。东风鼓着官道上旗帜飘扬,仿佛朝气蓬勃的国运。 “我是……卫国王室公子。”卫枢说着打量着金逄面上的神情,老狐狸就是老狐狸,风轻云淡,轻描淡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在卫国获罪,逃到百玦来的,陛下赐我恩荣,还责令文武群臣,不得泄露我之身份。” 金逄拨转马头,饶有兴味的问道:“大人的意思是,在下,不能打听了?” 卫枢目光一烁,转而斜睨笑道:“若是不想自毁长城,到了卫国就不要多言。” 金逄连连点头,拱手道:“如果大都督说的都是实话,下臣一定不破成例。” “自然是实话。”卫枢一样马鞭,官道宽阔长远,之上云天:“大人请,一路保重。” 又叫了信枢新近管事的冯源来:“传令给沿途诸国刺枢部众,务必保护使臣大人的安全,可授临机专断权,严防有奸佞小人屠戮忠臣。” 金旻拨马上前,拱手道:“臣替家父谢过了。” 卫枢拨转马头,望着金旻,低声道:“此行凶险,真是令人心悸。” 次日 朝堂上,群臣跪成一片,瑞公公双手捧着圣旨高声宣读: 上谕: 寡人维旻恩命,万民昌荣。百玦承天眷顾,继日月之煌,钟鼓馔玉,特为尤盛。夫本超以德治国,以应神明,天道阴阳,万物滋生。寡人华岁,适值嫔纳,崇孝之礼,着开复三年选秀之成例,遂诏天下郡县城池,广选秀女,以实后宫。 王命一出,百玦境内大小城池,高下官员纷纷忙活起来,经过几批选拔,一批批仪态万方的秀女佳人,盛着各州的车驾,由专人送往王城。 应选的秀女们穿戴一致,皆是一身烟粉色上衣,领口袖口都绣着宝仙花纹,米黄暗纹绸缎裳。衣襟挂着一块蓝田玉牌。 在王城安定门外下车后,便都聚集在一旁,司礼官站在一旁,维持秩序。秀女们穿戴发髻都是一样的,站在一起难以分变。有些许窃窃私语,有些默默的站在墙边,望着其他竞选者,等待宦官的传唤,带着不同的批次,分拨儿到各处选秀的场所 这是新王登基以来的第一次大选,宫里一应事宜的准备都细致入微。 佳予端庄的站在一旁,如同风中垂柳,婀娜多姿。进宫之前她曾经听家里的乳娘说过,王宫的后面有一座精心庵,是给先王的妃嫔们住的地方,还有些废黜的妃嫔也会搬出寝宫,迁到那里居住,伴着青灯古佛度日。 佳予用帕子掩着面,拼命的皱皱眉,不,她是季叔太的女儿,是要尽显尊荣的女子。虽然宫深似海,但只要擦亮眼睛,她绝不会沦落到那个地方去。 远远望见了常在一起玩耍的上卿裴牧家中的小姐圭清,两人四目相对,贸然走过去,实在失礼,微微点了点头,便是打招呼了。 殿选设在閟珍殿,百玦王端坐在正殿的龙椅上,身边的后位端坐着卢郅隆的原配夫人,现今的王后元纾,两位主子面前罩着一层圆珠翡翠帘幕,都是选用颜色相同的老坑玻璃种翡翠原石,着匠人悉心雕琢的。 卢郅隆一身赭色便衣,发上戴着金丝蟠龙挽发镶玉冠,手上带着和田红玉扳指。腰间的玲珑八宝包金玉带上配着一挂昆仑玉穿黄翡翠珠的禁步。 王后则是一件藕荷色平绣牡丹上衣,杏色暗纹回纹边裳,披着一件紫红色金线绣凤纹褙子。头上梳着半翻髻,两侧各簪两只累丝赤金镶宝凤。上下两只一大一小,凤眼都是用小颗红玉珠镶的。两只小凤有核桃大小,大凤则大一圈,凤翅也长些,凤口衔着一串珍珠坠子。正当中簪一半圆雕花赤金栉。耳上坠着赤金亭台楼阁灯笼耳坠。显得仪态端庄,华贵美艳。 隔着珠帘,大王和王后的相貌衣着都看不清楚,司礼太监手中捧着秀女名册,一一诵读。 右丞相季叔太之女季佳予,年十八。 太师左执之女左茹,年十六。 上卿裴牧之女裴圭清,年十七。 左徒司马原生之女司马娴,年十五。 长史陈纳之孙陈娈,年十八。 司礼太监念一人,念到名字的便站出来跪下行礼觐见。旁人都是温婉大方的模样,只是左徒司马原生的女儿比旁人多了几分谨慎,每一步都像用尺子测量过一般,一分一厘都不差,目光不上扬,盯着前方十几步远的地面。 王后元纾轻声对卢郅隆笑道:“左徒的女儿最小,行止却比众人还要端庄,左徒家教甚严。” “左徒一贯的谨慎老成,凡事都不敢说直白,不像季叔太。季叔太最近欢实得很,撺掇着朝臣们打着卫枢的旗号和金家硬碰。”卢郅隆随口一说,元纾顺耳一听,后宫不得干政,她也不好说什么,便笑道:“大都督身上从来不缺少话题。朝堂内外多少双眼睛都盯在他身上。” 卢郅隆登基,赐王后的父亲左丞相的尊荣,遇上金逄这件事,他被夹在季叔太和金逄之间,已经称病了几日,既不上朝,也不见客。 卢郅隆轻声对司礼太监吩咐“右丞相的女儿留下,上卿和左徒的女儿也留下,其余的撂牌子。” 出了宫,到了自家的车驾旁,佳予方才开口笑道:“妹妹今日行至端庄秀丽,好生出挑,把一众秀女都比下去了。里面一批批的还在选,还有什么趣儿?我看后宫三千佳丽,也不必上妹妹你一个。” 圭清听这话只觉得佳予略显轻浮,用帕子掩口笑笑:“姐姐,这才是殿选,还有复选和几次复看,最后要留宫住宿,着实不易,姐姐不可在一开始就说这样的话。” 暮色氤氲,余晖恬静的照在季府花厅的格子窗上,坐在蜜合色如意云纹的宋锦软榻上,季佳予换下选秀穿的服饰,换成家居常服,用一个香粉扑子在脸上铺了一层唐朝武则天为了容颜永驻令人研制的神仙玉女粉,又打了薄薄的一层牡丹胭脂。 看着架子上海兽纹铜镜中自己的脸庞,似乎看见了希望。将梳了个双丫髻,簪了两支累丝小金簪子,上面各镶着两颗鸡血红玉。穿过厅堂来拜见父母。 “启禀父亲母亲,孩儿今日点选,留下牌子,待期复选。”佳予行了礼。 “起来,坐下吧,”季叔太一指下座:“尝尝陛下赏的恩施玉露,陛下赏茶的时候,正巧卫都督递牌子回话,陛下也赏了他。”下人应声为佳予奉上一盏香茶。 夫人端起茶品了一口,头上的一对赤金凤穿祥云步摇所坠的珠子轻轻地摇摆。“陛下赏了老爷,又把一样的茶赏了卫将军,到了复看的时候,陛下不会把我们佳予指给卫都督吧?” 季叔太被妻子的话听了一惊,捉摸着自己在朝中的地位,想来想去,若论起权衡之术,断乎没有主动把文武大员连在一起的道理,却又弄不明白为何赏一样的茶:“王后的娘家是左丞相,我如今是右丞相,陛下若是存心压制我的势力,我的女儿必然不会入选,而今……而今陛下这是作何打算?” 夫人笑道:“卫都督手握雄兵百万,如果我们两家连了亲,虽然比不得侍奉陛下,却也是不错的。卫都督年少有为,仕途前景又好,我们家也算是高攀了,我看再合适不过了。” 佳予面上不好过,原是听过卫枢的名声,嗜血残暴,又是什么被种叛国,没有一句好话。卫枢的名声,一贯是被文人诟病惯了的,落地文人们不善仕途,反而善于诟病仕途上人。 身旁的贴身丫鬟杏儿不满道:“什么嗜血屠戮的将军,嗜血的莽夫怎么能配得上我们小姐?” “胡说,那些话多是落地文人的污蔑罢了,愚人们总是不能理解聪明的做法,这就是他们永远进不了仕途行列的原因。” 季叔太斥责道:“说话越来越不知礼数。卫都督怎么了,那也是王公贵胄,当年庄股想要高攀,还被卫都督折了回来,要说庄股那个女儿真的是…”说着又教训女儿道:“你可不能跟她学,女孩子要懂得矜持自尊。” 佳予起身欠了欠身道:“女儿谨记父亲的教诲。” 第五十章 雨横风狂三月暮 自金逄出使卫国后,百玦的朝堂着实过了一段清净日子,季府为首的名门府邸都忙慌慌的准备着小姐选秀复看的一应打点,直到几轮复看都结束,还能留下的女子才能留在宫中居住,这叫留宿查看。 这样以后,还能留在宫廷的女子,才能真正的成为妃嫔,季府正是要知道最后结果,旁敲侧击的跟宫中黄门打听。一面给司礼太监,教习嬷嬷们送去钱财,为的的她们能为自己的女儿美言几句。 却说金逄自从东出王城,往卫国新都去,带着百玦王的修好盟约,还有几大车的奇珍异宝,小国进贡的异兽白毛猩猩两只,黑色老虎两只,五百年的鼍一对。 金逄仰着脸,望着远山浩荡犹如苍龙盘踞,捻一捻胡须,面上露出欣喜的神情。只听身后一阵急促而清脆的马蹄声咯噔作响,押运官副使羊措驰马赶来,一拱手,私下望望,低声禀报:“大人,此处恐怕有诈,我们附近似乎有人一直在跟着我们,来者不善,已经跟踪了几百里路了。” 金逄一惊,面上的意气风发的神情,刹那间如清晨的露珠般蒸腾的无影无踪。低声呵斥道:“你糊涂了,这等大事,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羊措低着头,叹口气道:“大人,这伙人若隐若现,时有时无的,末将也不敢确定是不是真的有人,直到刚刚下臣故意掉了钱袋,又叫士兵回去寻找,钱袋早不见了,这才断定有人跟踪。” 金逄紧紧捏着马鞭,蹙眉仔细思量半晌,晶亮的双眼在深邃的眼眶中转了几转,低声问询:“会不会是老百姓捡了去?” 羊措急迫不已,眉毛拧在一起,额角已经冒出细密的汗珠:“哎呀,我的大人啊,我们已经出关二百多里,松桑珠国都过去了,荒山野岭,哪来的老百姓啊?” 金逄心中暗道不好,只是车队已经行至一处天险,两侧崖壁高悬陡峭,灰突突的不见一颗树木,一丛花草,除了沙土,便是砾石。 两堵崖壁只见唯有一条羊肠小道,虽不是不见天日,却也不难看出,这是兵家设伏之地。 仅能让一辆车驾通过的小路,两旁堆积着巨大山石。崖壁上有朱砂大字,金逄一直路标,对羊措道:“你去看看,那写的什么,不要叫喊,悄悄的告诉我。” 羊措下了马,三步并作两步走,匆忙跑到崖壁下抬眼观瞧。他虽是个粗人,不识得几个字,还不难辨认“藏金谷”三个大字。 羊措跑回金逄马前,单膝跪地:“禀报大人,上面是藏金谷三个字,只是……” “只是什么?”金逄手中马鞭已经颤抖,心慌的仿佛跳到了胸口,急忙问道:“你快说!” “只是这字迹像是刚刚刻上去不久,不仅颜色鲜艳,而且字体旁边,凿刻的痕迹还清晰可见。”羊措把手指伸到头上魁缨中,挠挠头皮。 金逄听见藏金谷三个字,已觉得是不祥之兆,又听说是刚刻上去的,登时察觉自己中计,匆匆拨专马头,低声吩咐手下:“绕道,快快绕道,此路有诈,晚了恐怕生变。” 话音未落只听得身后一阵嗖嗖风声,一股热腾腾的液体飞溅在衣裳上,再回头看时,羊措的肩胛出中了一箭,箭镞刺穿皮肉,露在外面,血淋淋的一片从伤口处滴滴答答的往外渗。 羊措咬着牙一声不吭,伸手将露在外面的箭尾折断,拔出宝剑抵御密集的流矢,一边掩护金逄撤退。 “快撤退,快!” 押运官正使后脑掼入一箭,箭镞从额头钻出,他眼前一黑,顷刻间栽倒在地。押运士兵们匆匆转过车驾方向。车轮转动,尘土飞扬,大有落荒而逃的意味。 猛听见背后一阵金鼓齐鸣,喊杀震天,声音愈来愈近,一批身着黑衣的蒙面武士,手持利刃和盾牌,从峭壁另一端冒出,向车队冲杀过来。 “天亡我也,”金逄的坐骑收到惊吓,一个劲儿的撒泼不肯前行,金逄拉扯不住,一翻身摔在碎石地面上,背上腿上登时硌得生疼。“季叔太要害我!”金逄不敢上马,拉着缰绳,用马来掩护自己奔跑的身体。 又是一阵喊杀声,只见一群身穿杏色衣裳的壮士杀来,迎面和正往原路逃窜的车队撞了个正着儿。 这些人和黑衣人不同,他们所穿的软甲是用精钢细链编织而成,太阳照射时闪烁着刺眼的光芒,他们头上统一一块白绸包头巾,都不蒙面。手中武器也和黑衣人不同,显然是受到专门训练的。 奔袭时,分两路绕过车队,一队人手中盾牌架在地面,两排弓箭手半蹲在盾牌后,轮番放箭。两拨乱箭过后,再有精壮的手持刀剑的武士冲杀,不到一炷香的时间,黑衣人便一个不剩的成了刀下鬼,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 为首的一个是刺枢分支在桑珠国的头领郭隘。他的装扮与众不同,较为显眼,头上戴着蓝田玉石束发冠。 只见他一挥手,杏色衣裳的甲士便将地面的横尸都拖到草丛中,统一掩埋。 金逄扶着马,双腿藏在衣裳中还掩饰不住的颤抖,若是不扶着马,便只能瘫坐在地上。他不住的喘息,咳嗽来掩饰自己的恐惧。半晌觉得自己能说出话了,方才正正衣冠,走上前去,对那为首的甲士作揖而拜道:“老朽多谢壮士搭救之恩,敢问壮士尊姓大名?” “我是谁很重要吗?你只要知道这些死人是谁派来的就足够了。”头领将手中宝剑用袖口擦拭一番,直到擦干血迹,方才放回剑鞘。 金逄瞥了一眼正在掩埋尸体的杏衣甲士,坦诚道:“老朽已经知道是谁做出这等下作勾当,但还请问恩人高姓大名?让我报恩也好找的到地方。” “我不过是无名小卒,今儿个,是卫都督吩咐我们来救你。不必言谢,这是我主子说的。”说完,便绕过金逄,招呼自己的手下:“埋好了没有?动作都给我快点!” 掩埋尸体的坑是事前挖好的,将尸首扔进去盖上浮土踩实,便就了事儿,不到一盏茶的工夫几十具尸体便被藏匿起来,多余的黄土被洒在路上,掩盖血迹。一气呵成,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黄沙道路又恢复平静。 “卫都督的手下藏龙卧虎啊,我羊措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羊措一手捂着自己肩上的伤口,一面对甲士头领笑道。 那头领打量着羊措肩上伤口,拉开羊措捂着伤口的手,细细看了看,从身上器材取出一包药粉,递给羊措:“兄弟,你这伤口伤的不轻,这包药你留着用,比普通的金疮药管用。” 羊措接过药,拱手道了谢。解开衣裳,露出臂膀,那肩胛已经因伤痛红肿的吓人,头领一手用帕子按着伤口,一手将那箭头拔出。箭头脱离身体,一股脓血也汩汩的流出来,用水和干净布帛洗净擦干,将那白色药粉洒在伤口上,霎时间,钻心似的痛楚自肩胛传来,羊措惊叫一声,随手抓起一根折断的树枝塞进口中,紧紧咬着。 “这药就是这样,疼过这一阵子,你这伤口便好了,绝不化脓,不影响你这条手臂。”头领取来干净白布,替羊措将伤口包扎好。 金逄扶着马辔头,偷眼观察杏服甲士的一举一动,不禁叹道:“卫都督真是少年奇才,这么强悍嫖锐的将士,竟然只是他训练出的家奴,可敬。” 头领笑道:“你这老头真是识相,在朝堂上还撺掇百玦王收我主子兵权,这回得了救,又念起我主子的好处来了。果真是‘名士’啊!”转而略带嘲弄的笑道:“喂!‘名士’我这就告辞了。” 头领一招手,站在路边的杏服甲士,便如军队一般,列队赶上。 “卫枢啊卫枢,早晚为百玦之大害!”金逄叹了口气,翻身上马。一指前路:“走吧!” 车队走出不到十里,只听得身后有人呼喊:“百玦使臣慢行!” 回头看去,原来是方才搭救的头领,羊措拨马掉头,朗声笑道:“兄弟,你这药粉真是管用,我这手臂已经能正常弯曲了,伤口也不疼了。” 头领听了他的话,也郎朗大笑道:“不要大意,到了驿站还是要请医士来看一看。”说着从腰间解下一个旧钱袋,扔给羊措:“我的手下在黄沙路上捡的,方才拼杀的痛快,一时便忘记了,特来奉还。” “正是小弟的,原是想看看是否有人跟踪。” 羊措话音刚落,二人便同时心领神会,朗声大笑。 金逄在旁边观察许久,拨马而来,有些难以置信的问道:“将军,追了十几里路,就是为了还一个钱袋?” 头领笑道:“些许金子,对我来说是小事,不知对其他人是不是同样不值一提啊。把路边遗落据为己有,实乃小人行迹。君子,窃为之不取。金逄大人,换做是您,不会不这样做吧?” “你……” 第五十一章 圣人敢以身饲剑 春雨如油,细润缠绵,犹如绵密的蚕丝在半空中,贯通经纬,织成一片亮丽的薄纱。 今日朝中没叫大起,不必上朝。在飞檐长廊下,置上一张黄藤编织桌子,一张软垫,坐在雕梁下赏雨。 家中的庖厨跪在不远处,正往倍看的小银锅子中加冰凉鹅卵石降温,这是他煮鸡蛋的秘方。 家中的母鸡,都是清一色白毛红冠母鸡,没有一根杂毛,吃着庖厨精心配置的私聊,坊间传闻卫府奢靡,确也不假。就连鸡饲料中都是山参沫子掺了百合各色药草碎末,和在金黄小米中,喂鸡的水都是无根之水。 侍女来来往往,一碟往桌上端点心,菜肴。四个八寸大小的冰裂纹菊瓣纹盘,一为琉璃珠玑,一为金钱吐丝,一为五丝菜卷,一为珍珠雪耳。四个六寸大小的冰裂纹葵口盘,一为酥卷佛手,一为梅花饺,一为云河段霄,一为九重糕。外加一品玉竹沙参鹧鸪汤。 “叫金旻到这儿来。”侍女应了一声,打着一把湘妃竹柄油纸伞冒雨去叫。 金旻刚刚吃过早膳,他是侯府的门客,住在侯府后院客房,听了侍女传话,便自行打着一把黄油纸伞匆匆赶来。 “臣……” 金旻原想跪下行礼,卫枢一招手道:“免了,你过来。” “主子有什么吩咐?” “信枢传了话,你看看。”卫枢从袖中取出昨日一封密函,递给金旻。 上面写得正是金逄遇险一事的回禀。 “这,”金旻吓了一跳,像是当头一棒,半晌僵坐在一旁。脸色一瞬间变得苍白如纸,紧张直愣愣的盯着手中捧着的密函。“主子的大恩大德,金旻终生报答不完,来生就是变牛变马也要报答主子。” “眼下就有一件事。”卫枢拿起筷搁上的一双雕花银筷,夹起一块甜而不腻的云河段霄,金黄酥脆的油炸外壳和筷子触碰,发出窸窣的声音。 “听主子吩咐。”金旻一时回过神来,眉飞色舞的神情由回到脸上。 “后院笼子里关着一个少年,”卫枢顿了顿,把视线转移到庭院中的蒙蒙春雨中:“他是卫国公子,我需要你做的事情很简单,教他如何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金旻腼腆一笑,面上浮现出紧张的潮红色,仿佛是被人当中揭穿了底细一般:“侯爷,说起顶天立地,我哪能跟侯爷比,有您每日身体力行,还怕那少年学不会?” 卫枢无奈的撇撇嘴,苦笑着摇摇头,公子伯元对自己的敌意已经达到史无前例的新高,而自己的忍耐力也已经达到极限:“这个孩子,每天都在盯着本侯,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如何干掉本侯上,这很好。你教他这些就够了,如果有一天,他真的成了这样的人,我谢你。” 卫枢的话虽然平淡如水,在金旻耳中就是雷霆万钧,仿佛是无孔不入的试探,让人惶恐,金旻慌忙跪在面前:“臣惶恐,臣万死。臣就算是粉身碎骨也不敢做这样大逆不道,背主乱上的事情。” 卫枢叹口气,轻轻一笑:“紧张什么?以身饲剑,古来有之。如果他对我的怨恨,能帮助他学会承担,我愿意永远不解开他的心结。” 金旻偷偷抬眼望着卫枢,卫枢的神情永远是阴郁不定,似乎心事重重的模样,金旻低下头,紧闭双眼试探着问道:“主子,其实,您自己就能称王,为什么要把希望寄托在一个孩子身上。说句不恭敬的话,这位卫国公子实在是不成器,过于纨绔了些,人的秉性格局,是从小就能看得出来的。主子正直壮年,为什么舍近求远,自己甘心退让?” “嗯……”卫枢揉揉眉心:“你说的,这确实是个问题啊。可我,怎么听出了另外一层意思?”目光漫不经心的扫过,金旻还伏在地上,低头不语。 “臣不敢。” “是你父亲叫你来试探本侯的吧?”卫枢的声音一如她的神情,阴沉如同幽深的洞府。 “臣是……臣断乎不敢有此意,臣父也不敢。”大概是金旻自己也觉得这些试探和防备有些不知好歹,但是跟随卢郅隆和跟随卫枢完全是两种概念。他们都是洞明世事的明悟之人,只是卫枢更有手腕而且不计声明,这就代表着卫枢比卢郅隆更善于追逐权利,同时证明了父亲的判断:卢郅隆最大的敌人就是卫枢。 “你父亲是一位明智的长者,而且他不在意名声,比如他敢于和自己的推荐者,也就是我,作对。”卫枢笑道:“勇者不惧,知者不惑。你父亲是多难得的一个人啊?” 金旻不敢说话,阴雨连绵,本就潮湿,再加上一阵心慌气短,他已经满脸是汗。见他如此慌乱,卫枢无奈的摇摇头,这世上的人多不能理解她的言行,也是见怪不怪了。 庖厨已经煮好了鸡蛋,两个鸡蛋搁在冰水中浸泡,端在卫枢身旁。 “你去,叫人把公子伯元抬出来。” 庖厨听了卫枢的吩咐,轻轻点点头,便低眉垂手徐徐退了出去。 半晌,两个下人抬着一块油布遮着的木头笼子,抬到屋檐下,掀开油布,露出一个少年,浑身散发着腐朽温热的臭味,头发骚乱不堪,脸上粘着吃剩的米粒,衣裳被菜汤污染的油迹斑驳。手中捏着一本书,看一页撕一页。 金旻望着伯元的狂乱不羁的模样,惊讶的目瞪口呆,转过头来望望卫枢,仿佛想重新确认一下眼前少年的身份,但卫枢若有所思,气定神闲的面孔已经笃定了答案。 卫枢一伸手,侍女从房中檀木架子上取出卫枢平日用的卫王剑。缓缓几步,已经走在木头笼子前面,伯元盯着卫枢鞋面上的花纹,故作不屑一顾的歪着头不讲话。 卫枢徐徐抽出宝剑,在笼子上一劈,笼子顿时塌陷,露出一面豁然开朗的出口。卫枢将剑收回剑鞘,伯元正双眼血红咬牙切齿的盯着她,这一重击把伯元吓坏了,削铁如泥的宝剑就从眼前劈过,仿佛同地狱命官打了个照面。 “我知道你的恨无法化解,那你就尽可能的恨我吧,如果这种恨能成为你打败我的力量。”卫枢轻轻淡淡飞溅在衣裳上的木屑,淡淡的丢下一句话。 卫枢打着伞,往门外走去。伯元一咕噜从笼子里钻出来,将手中那半本书扔在雨中,沙哑着嗓子朝着卫枢嚷道:“王八蛋!我早晚有一天要杀了你,你把脖子洗干净,等我来砍!” 伯元身上满是稻草和牛羊的粪便残渣,此时激动,一甩袖子,正正扬在金旻脸上,金旻刹那间抽出剑来轻轻一搂,伯元的袖子便被割成两半,一半如死蛇一般垂着手臂上,另一半如同剥开的肉皮,平平的贴在地上。伯元转身看时,金旻已经收了宝剑,静静的坐在桌案旁。 “好小子,你是条汉子,你可知道你在和谁结仇?”金旻站起身望着满目惊诧的伯元。 “我知道,他是百玦的都督,是我的杀母仇人。”伯元捡起袖子,揣在怀里。 “他杀了你母亲?为什么?”金旻问道。 “我不知道。”伯元倔强的盯着地面上的花纹:“但我亲眼看见了。” “你看见了?”金旻拧起眉:“卫都督那么谨慎的一个人,就算要杀你母亲,会当着你的面?这可不像是他的做派。” 伯元双膝一酸,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双眼血红如同嗜血的小狼:“先生,看您是一位武功高强的名士,您愿意教我武艺让我报仇吗?” 金旻听着小孩口中的大人话,不禁噗嗤一声笑出来:“你不知道我是卫都督幕中门客吗?” 伯元愣了一下,拱手道:“先生,我知道,可名士自古注重名声。卫枢作恶多端,残暴无比,当着儿子的面杀害母亲,这种心狠手辣的人恐怕只有商纣可比。名士高洁,怎么能和这样的人同流合污呢?” 金旻挑起眉,撇着嘴,使劲的点点头,强忍着心中的笑意,这孩子的慷慨陈词,很像文人诟病的手段,金旻道:“你说的,很有道理,只不过,我凭什么教给你?” “师傅在上,徒儿卫伯元拜见师傅。今后若有幸登临富贵,必然不忘师傅授业之恩。”说着连连叩头,青石地面被头颅撞击的砰砰作响。 “行了,行了,你起来,”金旻原想把孩子扶起来,只是手伸到半路,那衣服实在脏的无处下手,便忍住了:“我不收不自重的弟子,一个不敬爱自己的人,我那什么指望你成才?哪国的朝堂敢要你这样的桀骜不驯,放浪形骸之辈?” 金旻从钱包中取出一块核桃大的小金饼,塞在伯元手中:“拿着出去,我等你半个时辰,你若是人模人样的回来我就收你,否则,另请高明。” “哎!”伯元接过金饼捏在手中,喜上眉梢,之前的痛苦压抑仿佛得到了释放,人也变得轻快起来,迈开步子飞也似的奔出大门。 金旻笑了笑,转过身来,见那破木笼子还在旁边,叫了下人:“拿走拿走,把这儿弄干净点。这孩子还真能作践自己,噗!什么味儿。” 廊下做了小半个时辰,昏昏欲睡,只听得几记轻快的脚步踏在雨中,抬眼一瞧。伯元已经梳洗一新,撑着伞站在雨中,咧着嘴望着自己笑:“师傅!” 第五十二章 不负美人如江山 天气渐渐的回暖,地龙手炉一应保暖的物件,都从宫中撤了出去。 卢郅隆外在王后元纾宫中的美人榻上,闭目养神,元纾宫中的使唤丫头正跪在塌下为卢郅隆捶腿。 “陛下,大选最后的留宿查看已经结束,此次入选的十二位秀女的德行容貌都是一等一的好。妾已经按照祖制规矩为她们择定了品级,陛下看看,这是名录。”元纾手上留着两寸来长的指甲,光洁如玉,双手捧着奉在卢郅隆面前。 卢郅隆皱着眉摆摆手:“不看了,你说说就行了。” “右丞相季叔太之女佳予,封了良人。”王后温婉的一一念来。 “什么?什么?这个季叔太的女儿刚一入宫就是良人了?坐食八百石的俸禄?”卢郅隆睁开眼,一手撑着卧榻,望着王后。 王后睁大眼睛,点点头:“是,她的考绩评语都是最好的。” “元纾啊,你还记得殿选的时候,那个谨慎得连走路步子都一样大的女孩子吗?”卢郅隆问道。 “妾记得,是左徒的女儿。” “怎么,那个女孩子的考绩评语竟然不如季叔太?”卢郅隆转念一想,便明白了其中的猫腻,淡淡的点点头:“对,是该季叔太的女儿最好。也只有他的女儿能当最好。” 元纾也明白卢郅隆的绵里藏针的话语,明快的一笑,接着念道:“上卿裴牧之女圭清,封长使,左徒司马原生之女司马娴封少使。” “左徒的女儿谨慎稳重,是个贤淑女子,你多给她些赏物就是了,也不白受这场委屈。”卢郅隆拉着元纾的手,蔚然笑道:“其实,谁也不如你知寡人的心,谁也没有你稳重贤淑。” “其余的都封了娱灵。” 卢郅隆也不在意册封簿中写的什么,世上唯有两个女人然他动心,一个是他的原配元纾,当今王后。另一个就是卫国公主,女扮男装官拜都督的镇国侯卫枢。 元纾莞尔一笑:“陛下,天快黑了,请陛下别处就寝。” 卢郅隆一挑眉,笑道:“怎么,晚膳还没用,王后就急着撵寡人走?寡人不能在王后这里吗?” 瑞公公低眉顺眼的缓步走进来,双膝跪下:“陛下,鹿血割好了。” 元纾双手捧过那包银雕花翠玉碗奉给卢郅隆:“妾,已经……还是小心点儿为好。”说着一手扶着自己的小腹,卢郅隆一见,不由得喜上眉梢:“什么时候的事儿,寡人怎么不知道?”接过鹿血饮了,抚掌笑道:“是得小心点儿,寡人可不能在这儿了。” 瑞公公缠着卢郅隆,谄媚似的笑道:“老奴恭喜陛下了,陛下,咱们今晚去哪儿?” “就去,季良人那里。” 元纾虽是深宫妇人,却待人宽和,对卢郅隆忠诚恭敬,卢郅隆有话也从不瞒着她。因此她虽然不过问朝政,却也能从卢郅隆口中得知些许朝堂上的风云起落。 季叔太如日中天,不可轻视,她便把季叔太的女儿安置在自己寝宫万福宫后的景宜宫中。 景宜宫里的宫女虽多,有头有脸的左右不过四五个。当中一个叫顺心的是景宜宫的掌事宫女,年纪四十多岁,办事极其稳妥。其他四个,一为画塘,一为书林,一为月影,一为沁香。 夜幕低垂,日近黄昏,佳予正准备到院子里去走走,可巧顺心领着一路宫女进来,手里端着十个大小相同的捧盒。见佳予出来,便福了一福道:“主子,陛下传旨到这边用膳,让奴婢们替您梳洗一下吧?” 跟来的宫女按照顺序把捧盒中的菜肴点心一盘盘的上桌,放在比盘子小些的的绸包黄铜圆盒上,圆盒内装的是滚烫的热水,顶部镂空,用来摆放菜品,免得菜凉。 佳予心中一阵慌张,只微微点了点头。顺心搀扶着她到妆镜台便坐下。画塘把面巾在加了珍珠芦荟膏的温水浸湿在拧干,双手呈给佳予,佳予接过来净了面,画塘又拿出铅粉替佳予敷面。佳予见面前有四个核桃大小的琉璃盒,里面盛的是不同花瓣制的口脂,便取了一个颜色淡淡的来涂在唇上。 顺心用帕子托着头发细细梳理,道:“主子的头发又黑又轻柔,不如盘一个朝天髻,在用一对鎏金八宝新月簪来装饰可好?” 进宫后,教习掌事也曾经关照过自己,卢郅隆一贯喜欢清淡入水的女子。佳予面前放着锦盒中那静卧着的一对雍容华贵的金簪在灯火的映衬下煜煜生辉,觉得太过张扬。将妆奁中各色簪子过了目,只挑了两支指甲大小的珍珠刻花簪出来。 顺心见了,笑道:“主子真是清雅蕙质,这对簪虽然简单却也细腻,确是独具一格。”佳予羞怯笑道:“我不喜欢太奢靡,越是素淡,我越喜欢。” 顺心心领神会,只江头发分作上下两股,扎紧下面的一股,用金丝发带系住不动。把上面头发两边变成小辫,归于发顶,盘成朝云近香髻,将两只簪一上一下簪在髻上,看起来不至于单调也不至于妖娆。宫女们送来的衣服皆是华丽明艳的,找了许久才见着一套水墨花色的衣裳。 卢郅隆来时,宫里的灯烛已经全部点燃,蚕丝印染灯罩在烛光的映衬下,显得精巧夺目。景宜宫的是后宫里数一数二的装潢精美,摆设陈列一概是奇珍异宝,尤其是夜色昏黄的时候愈发显得景宜宫富丽堂皇。 佳予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似的,寡淡得犹如错落凡尘,眉宇间郁郁寡欢的气质更是我见犹怜。 佳予向卢郅隆福了一福,轻声道:“妾佳予,参见陛下。”卢郅隆一时看的有些错愕,道:“平身。” 阖宫上下,谁不是眼巴巴的盼望着大王,见了他恨不能笑成春天里最明艳的花朵,绝不会像佳予这般清淡如水。这副神情卢郅隆见过,在卫枢脸上。只不过眼前这副神情是闺阁女儿的教养,卫枢的神情是心如止水,冷若冰霜。 “坐下吧,”卢郅隆一指身旁的座位:“你到是很和寡人的心意。” “妾,谢陛下。”佳予起身端起桌上的青瓷竹节酒壶将卢郅隆杯中斟满,谦恭道:“是陛下抬举妾。” 卢郅隆知佳予是合着自己的性子,才故意出这副神情,心中虽有不悦,确实不忍苛责,只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佳予见状又斟了一杯。卢郅隆一连喝了六杯,白皙的脸上泛起浅浅的红晕。 “再斟一杯。”卢郅隆吩咐道。 佳予将酒壶搁在桌面上,柔声道:“陛下,您不能再喝了,酒醉伤身。” “好大的胆子,寡人要饮酒,你竟敢抗旨。” 卢郅隆抬起头,突然抓住佳予的手臂,像凶猛的野兽抓住它的猎物,佳予的手臂被抓得生疼,蹙着眉不知所措的望着卢郅隆,满是委屈惊慌的神色。 近旁的宫女纷纷识相的施礼退却。卢郅隆突然把佳予紧紧抱在怀中,亲吻着她柔软的脸颊,雪白的颈子。佳予一声不吭,紧紧咬著嘴唇,默默地承受着。“之儿,你对寡人多么冷漠啊?你只知道酒醉伤身,却不知道你一直在伤寡人的心啊。”他说。 “陛下,刚才叫妾什么?”佳予轻声问道:“陛下,妾,闺名佳予。” 卢郅隆方才喝过鹿血,又连着喝了几杯酒,鹿血被酒气一冲,人便有些昏头,神志也一时清醒,一时恍惚。 “寡人知道你不是,你不是,那你为什么做出这副神情?你敢用心机对待寡人,这就是欺君之罪。你弄这些,谁告诉你的?” 佳予一听,便唬了一跳,心慌意乱,面上也因紧张泛起一阵潮红色:“妾……妾是,妾只是想让陛下高兴。妾没想到,弄巧成拙,反而惹得陛下心里不痛快了。” “寡人气量没那么小,不然怎么留住自己心爱的女人呢?”进而卢郅隆松开佳予,把她拦腰抱起,示意佳予搂住自己的脖子。佳予试探的把手臂轻柔的搭在卢郅隆肩头,任由他抱着自己,走向床榻,一撩幔帐,遮住大半灯火。 “世上的风华绝代,为什么总生在大乱之世呢?”卢郅隆轻轻拔下佳予头上的发簪,扔出帐外,如云秀发宛如黑瀑。 “因为,如此得来的情谊,才能让人刻骨铭心啊,陛下。”佳予伸出手指,两寸长的指甲轻轻挑开卢郅隆衣襟上的如意扣,露出白皙宽阔的胸膛。 卢郅隆捏着佳予凝脂般的下巴:“你说得对,这段感情,寡人确实格外珍视,难得有和江山一样重要的美人嘛。” 佳予羞怯一笑,将头靠在卢郅隆的胸膛上,卢郅隆低下头望着佳予明艳的面容,心中却隐隐的生出些膈膜。 “来人,再割些鹿血来!” 墨氤氲。远山盖竹影。丹正红,指绕朱砂,凝脂尤似江南雪。晓风安时令。黄花寄云生。夜昏昏,洗尽铅华,层层香烟笼罩人。 倾君忆浮生。恨冰雪嶙峋,心冷意冷。初把分橙醉笛笙。秋雨暗拂膺,心诚意诚,胭脂渐染婵娟。不似卿薄情。 溶溶。露华浓。博烟袅袅升,相许天命。沉酣香阁半卷帘。永夜如长梦,绿柳无力。琼瑶如春,何所似,花深处。 第五十三章 泪眼问花花不语 泪眼问花花不语 清晨里柔软的阳光透过薄如蚕翼的幔帐,渐渐的明亮起来。日上三竿之时,佳予睁开眼睛,幔帐已经整齐的拉好,身上已经不是昨日穿的那套衣裙,而是一件崭新的蚕丝寝衣,卢郅隆已经回去了。 佳予轻轻捏捏酸痛的脖子,坐了起来。微微撩开衣襟,雪白的胴体上满是粉红的痕迹,佳予怯生生的把衣襟拉紧,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 卫国,广明殿 卫王案上平平的铺着百玦的国书,卫王愤愤的望着陛阶下站着的百玦使臣金逄,若是二十年前的卫国,别然会将他赶出王城,再挥师伐罪。而今他没有这样的国力,只好把愤怒压抑在心底。 “这是一件好事,寡人当然乐见两国和睦。”卫王皮笑肉不笑,脸上的肌肉紧紧地绷着。 金逄一捻长须,拱手而拜道:“谢卫王,另外,臣所带来赠礼还请卫王笑纳。” 使臣一摆手,一箱一箱的奇珍异宝便双双抬上广明殿,两两一排,从陛阶下一直排到大殿外,足有一百个朱砂大红箱。 “东珠二百颗,碧玺翡翠八宝禁步一百挂,姜华玉龙风呈祥屏风一架,夜明珠二百颗,鎏金摆件共计六百件,各色丝绸六百匹,龙涎香沉水香,檀香等共计一千二百斛,金花御酒二百坛,奇珍异兽二十只……”念完礼单,宦官的嗓子也哑了。 卫王有些错愕,卫国也曾经如此富庶,只不过那还是二十年前,怔怔的说道:“既然,百玦新王,如此诚意,寡人岂能拂了一片盛情,只是寡人,尚且为想好由哪一位公子为质。还请使臣多留些日子,容寡人和众位卿家商量过后,再做答复。” 金逄笑道:“陛下,陛下误会了外臣的意思,我百玦已经近期来了一位落难公子,正是大王您的王室公子,我王之意,便是让这位公子为质。不知大王准否?” 卫王一愣,朝臣一时也是人言嘈杂,纷纷猜测这位公子是谁,卫王撩起冠冕上的珠串:“可是那位挂帅的卫国公子?还请问贵使,你百玦都督是我卫国那位王宫贵重之子?” 听见左右群臣议论纷纷,骂声不止。金旻垂下眼睑,左右打量一番,拱手道:“回禀陛下,我百玦都督姓卫名枢,不是卫国人,而是百玦王室一脉的远亲,更不是什么贵国公子。陛下,我王要留下的质子,乃是陛下已故的德功太子之遗孤,卫伯元。” “太子德功?他有儿子?”卫王一时惊诧,以为金逄在开玩笑,讪笑道:“寡人怎么不知他有儿子?”群臣听见卫王的玩笑,一时也随声附和似的故作捧腹。 金逄拱手道“陛下虽不知道,但贵国有人知道,而且很清楚。外臣听说,伯元公子来卫国的时候,正是卫国军队在追杀,幸而我百玦大都督出手相救,这才捡回一条性命。” “即使如此,连陛下都未曾见过的卫国公子,应该接回卫国,与总王室宗亲话别,陛下,臣说的对否?”应声而出的乃是卫国现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陵君。 金逄侧目一瞥,陵君也心有灵犀的冲着金逄狡黠一笑。 “此议甚好,既然是质子,应该让卫国公子从卫国出发,有卫国将军护送着,到达百玦,才算诚意,贵使?你意下如何?” 陵君悄悄冲着左卫将军徐泗使了个眼色,徐泗心领神会,应声站出来,拱手道:“下臣愿随百玦使臣一同返回百玦,迎王孙回宫,请陛下恩准!” 金逄向后退了几步,双膝跪地:“大王既然如此不信任百玦,那下臣也不便叨扰,这就告退了。”说罢,一挥袍袖,转身便走。 “放肆!如此无礼,分明是藐视我王,贵使就不怕引起两国征战?” 金逄转过身来,虽不知是谁发问,确也丝毫不紧张,冷冷笑道:“既如此,我王也不介意与贵国刀兵言欢。贵国公子受本国武士追杀,逃难到我百玦,我王仁慈,才加以保护,有责成卫都督教习诗书礼仪,锦衣玉食来对待公子。武士到百玦行凶,当街冲撞我王,我王不纠结贵国犯境之罪,反而决心和贵国修好。贵国如今反而问外臣是否要开战,岂非是欺人太甚,忘恩负义?请大王明鉴!” 金逄先是一番话震慑群臣,见卫国朝堂一片沉寂,便转而重归平静:“大王,外臣此来就是为了和贵国修好,如果大王听信小人之言,决心开战,下臣无话可说,这就回禀我王择定战期。只是请陛下想一下,我们把公子送回来,到底是合乎礼节,还是害了他的性命。大王的朝臣们是为了见公子,还是心怀鬼胎,臣就不得而知了。告辞。” “贵使且慢!”一阵底气十足,气韵宏亮的中年男子的声音响彻朝堂。 “你是何人?”金逄从未见过此人,但能明显感觉到他的气场,他的手腕。他的眼睛炯炯有神,周身散发着游侠的豪迈,散发着同朝堂迥然不同的凛凛正气,。 “在下,卫国都督豫游。” “都督?”金逄拱手谦逊问道:“不知有何见教?” “见教不敢当,”豫游转身向卫王稽首而拜:“陛下,臣认为使臣所言在理,而且,使臣所说都是实情。臣不敢向陛下隐瞒。” “这么说你知道是谁追杀公子的了?”卫王审视着豫游。 “臣,知道。”豫游抬起头,正色道:“就是臣派人护送公子伯元逃到百玦,为此臣还折损了百名士卒。” 百玦镇国候府 正午太阳最足,晒在身上暖洋洋的,卫枢坐在花坛边的一块太湖石上伸手抚弄那些开的艳丽的花朵,用手边的白瓷瓶撒些水在上面。身旁没有下人,大太阳下,便是她一个人的世界。 卢郅隆车驾入侯府是宾至如归,卫枢也早早吩咐过家中得力的下人,卢郅隆来去自便。 卢郅隆从前花园穿过来,远远的望见卫枢给花儿洒水的情形,停住脚步,站在一旁,望着卫枢,见她自得其乐的样子,心里也痒痒的喜欢着。 轻手轻脚的走过去,站在她身后。她的头发乌黑光亮,顺畅的黑瀑似的。用一根缎带扎在了个揪揪,雪白发带系在身后,更显的清瘦飘逸。 卢郅隆轻轻的扶住她的肩头,凑在她耳畔温存道:“太阳地儿里别晒坏了你,跟我走,给你看些东西。” 卫枢一惊,猛地转过身,见卢郅隆过来,没有答应,脸上泛起绯红一片。本能的向后躲闪一步,端正自己的姿态,这样一来,她便又是卫枢都督了。 卢郅隆望着卫枢,卫枢目光躲闪,游离的目光最后盯着花丛中的一簇还未开放的花骨朵。 “你好像很怕我,和从前不一样了。”卢郅隆皱着眉,心里很不自在,打开扇子遮着太阳刺眼的光芒。 “臣,不怕您,”卫枢回答道,但这原因,她却说不出口,要怎么说呢?自己害怕感情,害怕被人爱慕,害怕不长久,害怕相爱相杀?这话无论如何说不出口,眨眨眼推脱道:“臣不怕您,臣害怕的是您的权利。” “权利?”卢郅隆收了扇子,诧异道:“怎么,我用权利对付过你吗?” “没有,但我知道掌握了权利的人,无法控制自己使用权利。”卫枢尽量的躲避卢郅隆的直视,她害怕这样的目光,炙热的仿佛在眼前燃烧的炭火。害怕这种步步紧逼的谈话态度,因为她只是一个没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可怜人,没办法对这些问题给予确切的答案。 “没有,但权力一直存在于你我之间。” “那,这是我对不起你,我忽略了你的感受。”卢郅隆诚恳的回答道,他双手拉住卫枢的手臂,他的目光真挚的令人恐惧:“我会改变,我们还有机会,可以重新来过。” 卫枢低下头,惊惶错愕的神情第一次出现在她的清澈的眸子中,轻轻推开卢郅隆的手臂:“不,我们从来没有机会,你也没有对不起我,一切的根源在我,在于我亲手炮制了阴谋,却没办法把握它的走向。你本应有属于自己的辉煌,却因为我的野心,莫名的同自己的意志分道扬镳,该说对不起的是我。” 卢郅隆曾经无数次的给卫枢解释过成王败寇的道理,而他也从未间断的向卫枢灌输他们之间意志相同的事实。 “我说了夺位的我的意志,不是你的过错,我也说了横扫诸国的我的决定,不是你撺掇的。我之前解释那么多,都当做耳边风了?”卢郅隆只觉得身心俱疲,扶着自己的胸口,喘息半晌,仰头望着天,叹了口气,指着卫枢,勉强说道:“卫枢,卫安之,寡人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认识你,认识你,寡人非得少活个十年。” 卫枢转身过来,双膝跪下,稽首而拜:“臣知罪。” “不不,不,卫枢,寡人不是怪你,寡人是希望你能真心的说几句知心话,而不是一直冷言冷语的,”卢郅隆伸手扶起卫枢,轻声安慰似的:“战争总有一天会结束,到那个时候……” “到那个时候,”卫枢打断道:“臣这一生,也就结束了。到那个时候,臣会选择一种圆满浪漫的苦旅,来救赎一个沾染罪恶鲜血的灵魂。” “那是什么?”卢郅隆问道。 “死亡。” 一片云朵遮住太阳,带来短暂的阴暗。望着卫枢冷冽的神情,卢郅隆不禁打了个寒颤。 第五十四章 雷霆幸有撑天柱 “姐姐,姐姐,你怎么还在睡着,你睁开眼睛看看我,看看我怀中死去的孩子?”幽怨的声音若隐若现,缥缈不定,仿佛游离于人世的一缕残魂。 称王台下,忽明忽暗,一排排灯火刹那间熄灭,从一盏盏灯座中喷出幽蓝而阴森的鬼火,四下里都是乌黑一片,随手拿起一个香炉扔在黑暗中,如石沉大海,没有生息。 深渊,莫测的深渊,黑暗,永恒的黑暗。 “姐姐,你快醒来,我很快就来找你,你为什么要害死我的孩子,她的脖子被刀剑斩断,鲜血染红了襁褓,”一个女人,一个浑身缠满围布的女人双手捧着殷红的襁褓,缓缓登上高台:“你这样的人,怎么配拥有感情?你是个心如蛇蝎,心狠手辣的女人,你只配得到上天的唾骂。” 一道惊雷划破黑暗,带来瞬息光明,刺得人睁不开眼,震耳欲聋的声响震动了整个称王台。黑暗的云雾在翻涌,低头看去满是磨碎的肢体,肉块,鲜血,白骨,人的心脏,肠子成堆的涌来。 “不!”卫枢拔出剑,指着那个惨白围布的女人:“你孩子不是我杀的。” “是你杀的,我看见了,天上的神明看见了,地上的万民他们也看见了,”女人手中的襁褓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满手的碎肉:“你看看,这是一个爱你的男人身上的碎肉啊,他因为爱你,而被你设计杀死,他因为老实,而被你陷害,凌迟,多么残酷的刑法。” “不,你不可能知道,没有人知道!”卫枢用剑指着女人的咽喉。 “我知道,我已经成了神明,我当然知道。你看看这满地的白骨,哪一些是他的,哪一些是被你害死的年轻将士们的?”女人撕扯着周身的白布,鲜血渐渐流出来,如同小溪汇聚:“你天生就带来战争,你和你母亲一样,是不折不扣的灾星,你手上的冤魂不会放过你,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道白光照在女人身上,霎时间汇聚成巨大的光柱,金光灿灿刺人睁不开眼。 “夫人啊,我的女人……” “姐姐,帮我带花儿嘛。” “你一定不得善终,你会付出代价,神明不会放过你,我永远看着你……” “不!”卫枢大叫一声,睁开眼睛,四周仍是漆黑一片,帘幕重重,卫枢猛地扯开帷帐。床对面点着一对红烛,静默地燃烧着,烛泪已经凝固在灯台上,如同钟乳石。 卫枢擦了擦额角的冷汗,心里惶惶不安,便起身把灯全都点亮了。 坐在拔步床中梳妆台前的一架帖银鎏金海兽葡萄铜镜面前,静静的梳梳头,缓缓神儿。 门外轻轻叩门,家中侍女的声音轻柔而谨慎的问道:“侯爷,您睡了吗?” “何事?”卫枢取出发巾,将头发梳了个发髻。披上一件宽敞斗篷,卫枢清瘦,斗篷披在她身上显得空荡荡的。街头巷尾的人都说卫国出奇人,沈腰瘦骨似的书生,竟然能指挥千军万马。 “侯爷,宫里来人了,是瑞公公亲自来传旨。” “传旨?大半夜传什么旨?”卫枢左右想想,也想不出卢郅隆会有什么吩咐。 “听瑞公公说是,是王后的诏令。”小丫鬟贴在门框上,唯唯诺诺的回答道。 “你去吧,让他们在花厅奉茶,我这就去。”卫枢转身,拿起眉笔在眉梢上描画一番,不施红粉,些许描画,遮遮容貌。暗自缠了裹胸,勒的紧紧的,在套上宽袍大袖,披上斗篷,发冠垂蕤。自己的面相本就有些棱角,也就蒙混过关了。 “瑞公公,这么晚了,是不是,有什么急事?”卫枢将一块青桃大小的金饼搁在显眼的地方。瑞公公眯起眼睛,袖子一盖,将金饼揣进了自己的怀里。 “卫都督,请接懿旨吧?”瑞公公从袖中取出一卷明黄绢帛。 卫枢双膝下跪:“臣卫枢恭听。” “着百玦大都督镇国侯卫枢即刻入宫,旨到即行。”瑞公公将懿旨折了一折,放在卫枢手中。 卫枢一时听的诧异:“完了?” 瑞公公的神情不自然,似可以绷着,显然是有所隐瞒:“就这一句,您自己看。侯爷,王后是派了銮驾来接您入宫,您自己掂量掂量吧。” “臣不敢擅乘銮驾,臣也不敢奉诏。”卫枢将懿旨交还给瑞公公,却被瑞公公一把抓住了手腕:“大都督,若不是万难之时,也不会由王后降懿旨给你啊?” 卫枢侧目望着瑞公公,镇定问道:“敢问公公,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啊?” “不能说。”瑞公公耷拉着的眼皮,三角小眼睛透出一阵沉重的阴霾。 “那好吧,我骑马,銮驾臣万万不敢擅乘。” 静夜入宫,一切都是平静如水,但不难感受到其中的暗涛汹涌,雷霆万钧。瑞公公骑着马在前面引着,除了听见身后骨碌碌的车轮转动,和人们压抑的呼吸声,感受不到一丝一毫生气。 都像死了一般沉寂,只有躯体在缓缓挪动,如同行尸走肉。 九重宫门从不在深夜打开,瑞公公也是从角门,膳房送水拉泔水的车子经过的小门还留着人。卫枢从没走过这里,事情的严重性愈来愈显。 一路上都有人引着,安排好了似的,每一个角门都有人等候。 “瑞公公,你怎么我带到后宫来了,这可是死罪。”卫枢低声问道。 瑞公公不说话,只提着宫灯,飞快的迈着步子。 卫枢只觉得事情古怪,透着邪气,一把扯住瑞公公的袖筒:“回答本侯,如果不说,我就不去了。” “诶呦我的小爷儿,您当我大半夜跟您逗着玩呐?”瑞公公捂着嘴,低声道:“实话告诉您,大王病了,急病,太医都犯愁。” 卫枢也快步跟上去,心里不禁犯嘀咕,就在白天,他们还好好的说话,一切都没有征兆。 征兆?卫枢在脑海中飞快的转过白天的情形,一瞬间明白,原来是有所征兆,一直是自己没有注意,现在回想起来,白天那会儿,他的脸色是不大正常。 王后宫中加了一拨儿站岗的卫兵,严阵以待,这些人的装扮来看都是王宫防卫使手下的精锐。 穿过前堂,进了正殿,两座屏风,三重帘幕后,才见到跪在一起商讨配药的太医。院首曾平思已经是一脑门的汗水,几个煎药的小银炉子咕噜咕噜的冒着泡,看起来很是严重。 瑞公公在卧房门口跪下:“回王后娘娘,奴才已经把人带来了。” “娘娘吩咐了,叫进来。”一个穿着绫花裙子的小宫女急匆匆的走出来,将瑞公公让进去。卫枢低着头跟在身后,在卫国,王后宫中原是不许男子进入,如今既然破例,必然有大事发生。 “臣卫枢,听候娘娘吩咐。”卫枢双膝跪在门口,不敢往前,这是卫国的规矩,如今自己是女扮男装,进宫便要事事小心,时时谨慎。 “卫都督轻起,你可以进来,在百玦没有这种规矩。”元纾一见便知道这是卫国的礼数,一抬手吩咐卫枢起来。 “不知深夜娘娘唤臣来,有何吩咐。”卫枢低着头,不敢直视元纾的眼睛。 “你们都退下,都到大殿门口候着。”元纾一声吩咐,侍女宦官纷纷退出去,关上房门。 元纾见私下无人,便将珠帘,幔帐一扇扇掀开,卢郅隆正躺在拔步床的一片锦绣当中,面色苍白,眉间紧蹙,昏迷不醒。 “卫公主。” 卫枢心下一惊,猛地一颤,惶惑的望着王后:“王后说什么?” 元纾一替卢郅隆擦去额间冷汗,一面说道:“你用不着瞒我,也不用怕我。我知道你的身份,这些都是陛下告诉我的。” 卫枢长吁一口气,望望卢郅隆:“陛下这是怎么了?” “气的,旧病复发。”元纾将卢郅隆的被子紧了紧,转过身来,像个平常女子那般埋怨道:“也不知道谁那么大的胆子。陛下回来就觉得心口疼,没说两句话,人就晕过去了。” 卫枢低下头,烛火幽幽燃烧,把她的脸颊映得通红,咬了咬嘴唇:“那,王后叫臣,来,是为了什么?” “为了这个,”元纾从匣子中取出一个锁着铜锁的小盒子,轻轻打来,里面是一封奏报。拿出来地给卫枢:“你看看,这事儿很急,妾是深宫妇人,陛下身边的人只有你一人值得信任,我只能找你来说。” 奏报是一封二百里密奏: “臣赵尚宗启: 陵安国今日秘密召回泽国鲁国祈国,为商讨四国会盟,犯我百玦之事宜。兹事重大,现已有陵安国使臣携带战书赴国约定战期。臣不胜惶恐,望我王早做决断。 叩请圣裁 陵安使臣赵尚宗跪奏。” 卫枢叹了口气,咬了咬牙,暗暗发恨:“蕞尔小国也敢在这个时候耀武扬威,我非扒了你的皮。” 王后见卫枢的神情渐渐凝固,直至冷若冰霜,方才怯怯的问道:“大都督,这事儿,该怎么办?明日朝会已经免了。凌安国使臣也就是这两日了。只是陛下的身体?” “这您不用担心,有我在,量这群不识相的也翻不了天去。”卫枢将折子往桌子上一放,般转身要走。 “卫公主,”元纾轻轻拉住她的衣袖:“你就真没什么跟他说的?你以为我不知道,他是因为你的缘故才大动肝火……” 卫枢垂下眼睑,思量片刻,又望着元纾清澈的眸子:“我不明白您的意思。我以为您不会是这种态度。” 元纾笑笑:“我早知道陛下的心思,卫公主,我敬佩你的头脑,些许的言语冲突不是大错,我又怎能不包容,善待呢?” 卫枢点点头:“王后,您真不愧是母仪天下,我这等惯使诡计的人着实难以望其项背。” “我也比不上公主的心智和胆气啊?”元纾拉着卫枢的手,笑道:“这会儿我们两个一定得把天撑起来。” 第五十五章 冷雨何故落杨花 郁金堂信枢座下百玦分支的细作全部派出去,沿着百玦道陵安国沿路查找。卫枢等在郁金堂正殿中,独自坐了一宿,唯有案上一盏蓝釉灯悠悠的燃着,用螺旋铜钎拨弄着火苗。 直待天明,卫枢揉揉眼睛,门外一声传报:“主子,拿到了。” 一张抄写来的檄文铺在桌案上,端过灯来,细细阅读一遍。 果然,废君永远是心机叵测的魔鬼,复仇的倍看。卢之晋已经被贬谪,带着他的姬妾儿女,还有卢郅隆的亲兵,远远的离开了国都,可他的党羽绝不会像他本人那样,轻易的放弃。 金旻跪在阶下,他已经提前看过了檄文的内容:“主子,陵安使臣使臣最多只有一天的路程就到百玦了。我们应该当机立断。” “怎么个当机立断?”卫枢双手捧着那张檄文,反复寻找着些许漏洞:“你还想,杀了他们不成?” 金旻眼中闪过一丝戾气,跪在灯光的阴影里,只能看清他的一半面孔:“劫持他们。” “用不着,我知道该怎么办了。”卫枢将檄文折了几折,铺开绢帛,一边研磨一边构思:“陵安小国,它知道自己离我们太近了迟早被灭掉。利用我王改天换日的雷霆手段,大肆宣扬舆论,蛊惑民心而已。我写篇文章,你送进宫去,让内阁大臣印在邸报上,发往全国。” 金旻站起身,凑上前,从笔架上取了一直狼毫善琏湖笔填饱了墨汁地给卫枢:“主子,万一那些地方官执意起兵怎么办?” 卫枢接过笔,一手扶着袖子,将田黄石卧虎镇纸压在绢帛上,洋洋洒洒一气呵成。“这片文章就是为了给他们说道理,告诉他们不要轻举妄动。如果有人读了邸报还要闹事,就真的可以按谋反论处了。”说着,沾沾墨汁:“这叫做善用舆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陵安国说什么帮废君复位,无非是说我王名不正言不顺。我就让他们看看,什么叫做天命维系。” 金旻站在旁边,一句一句的默默诵读,不禁笑道:“主子,这些话太绝了,简直是鞭辟入里,我看这封邸报传下去,管保他们不敢乱动。” 卫枢笑道:“废君的势力很快就会浮出水面,这可不是我要落井下石。没本事还不安生的人,只能去死。” 卫枢又将文章誊抄一份,将先前写好的交给金旻,桌上那张,墨迹未干,不好折叠。 “主子,宫里的瑞公公来了。”家中侍女一声禀报,瑞公公已经过了萧墙,卫枢将笔搁在镶金红珊瑚笔山上,迎了出去。 “上谕,着镇国侯入宫面王。”一句斩钉截铁的上谕,说的人心里没找没落的,卫枢抬起头:“这就完了?” 瑞公公将上谕双手递给卫枢:“就这一句。” 明黄绢帛上唯有一句话,一方红印。 “陛下醒来了?”卫枢将上谕递给金旻保管,从桌上拿了那篇“告百玦臣工书”。 瑞公公轻声回道:“是醒来了,只是精神仍然不太好,太医也说要静养呢,急怒攻心,伤了心脉。” “胡说八道,”卫枢几步走到瑞公公近旁,瑞公公心虚气短,便把头埋得低低的,卫枢压低声音质问道:“你当我没见过别人生病吗?” 瑞公公伸手在脸上轻轻扇了一耳光:“奴才就知道瞒不住侯爷,实在是兹事重大,奴才也不敢外传。” 卫枢一把扯过瑞公公的衣襟,轻声笑道:“外传?本侯是外吗?给我实话实说,小心一顿好打。” 瑞公公左右望望,低头不语,卫枢一挥手,金旻和家中的侍女纷纷退下。 “可以说了吧?”卫枢关上窗,从钱袋中摸出一块金饼,塞到瑞公公手中:“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什么急怒能把人气的起不来床,又是什么急怒,能让人好好的突然如血不止?” 瑞公公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向前爬了几步,拉住卫枢的袍角:“侯爷,我的小祖宗,小心隔墙有耳啊。” 卫枢笑着夺过自己的袍角,做了正位:“这是郁金堂,什么隔墙有耳,你只管说,保证法不传六耳。” “是……是有人下毒。” “下毒?!”卫枢一惊,猛地站起来,一句话讲出来,空旷的正殿悠悠的响着回声。瑞公公唬了一跳,面上武官拧在一起:“哎呦,我的主子爷,您可小点声啊。” 卫枢压低声音,凑上前去,搀起瑞公公,问道:“中毒?这是太医院院首说的?” “是院首说的,他说是陛下服用的丹药有问题。”瑞公公说着,是不是的用余光瞄着卫枢的神情:“丹药,就是半月前,贾道师给陛下进献的丹药,说是能强身健体,名叫‘杨花丸’。” 丹药,不过是江湖术士蛊惑人心之物,含有朱砂麻黄和硫磺之物,毒性虽小,但日积月累也是最伤身体的一种东西。 “谁是贾道师?” 自古以来江河术士多有蒙骗君王,谋求高官厚禄者,其实是见怪不怪的一件事。 瑞公公抬起头,略带期许的神情望着卫枢,仿佛把立身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一般:“贾道师半个月前进了宫,是宫里的李娱灵推荐给陛下的,说是能够寻方问卜,还能请来大罗金仙护体,还会需除邪祟,最厉害的就是他炼的仙丹,说是当面的吕国大王就曾经吃过他的药,只吃了半个月,须发有白变黑,还生出两颗新牙。” “黑发?” 瑞公公点点头,应了一声。 “新牙?” “没错,就是这么说的。” 卫枢点点头,心中已经全然明了,面上也变得冷厉:“哦。黑发,新牙,武则天啊?”瑞公公不知卫枢在自言自语什么,只默不作声的垂手而立。 “李娱灵是什么来历?”卫枢问道。 “就是梁州总督李奘家中的女儿。李奘,先前当下卿,后来大王登基,把他外放道梁州做总督去了。”瑞公公细细的回忆着每一个他所知道的细节。 梁州总督,不是一个小官,他掌握着梁州的司库银,梁州又是百玦的粮仓钱库,李奘手中还有梁州兵权,实力不可小觑,一旦有变,他随时可以斩断国家的钱粮供给路径,朝廷就会不战而败。 “瑞公公,咱们进宫吧?” 卫枢走到窗边一扇琉璃包金雕花炕屏便,手伸到后面,炕屏后有一个毫不起眼的黄梨花木郁金香花纹装饰品,向左一拧。一扇墙壁吱呀一声打开,露出一条幽暗的通道。 瑞公公跟在卫枢身后,穿过悠长的地道,除了两边壁龛中幽幽燃烧的青铜鎏金朱雀灯,到处都是光秃秃的青砖。 不知走了多久,瑞公公一抬头,见卫枢推开一扇雕花红木门。刺眼的阳光映入眼帘,瑞公公揉了揉眼睛,才发现,已经置身在侯府花厅之中。 侯府的车驾正在大门口等候,瑞公公见卫枢极为潇洒的打开折扇,在前面带路,只能目瞪口呆的吐吐舌头,兀自跟在后面。 车辇碌碌的驶进王宫外城,穿过护城河。经过的地方都是依次低头行礼的侍卫,面上的神情严肃而古板,仿佛一个模子里刻画而出。卢郅隆的寝宫外,跪着一个年轻貌美的窈窕女子,她穿着一件素色服饰,头上没有任何饰品,静静的跪在殿外,不言不语,垂着眼睑。 “这是谁?”卫枢踩着下马蹬下了车,瑞公公忙凑到跟前回话:“这就是李娱灵啊。” 卫枢细细打量着李娱灵的模样,她面容白皙,一双桃花眼娇俏迷人,嘴角微微向下,鼻梁直而挺,脸上轻轻的现出两条淡淡的法令纹。神情也同侍卫一样严肃,只有一点不同,那就是她面上不断变化的细微神情,这便代表着她的内心一直是不平静的,这些不断闪现的神情如浮光掠影,唯一不变的便是那种高傲而自得的态度。 王后见卫枢跪在殿外,便叫人把他让进来,卢郅隆见是卫枢,便屏退左右。王后也微微施了礼,盯着下人煎药去了。 “陛下好些了吗?”卫枢轻声问道。 卢郅隆的面色已经比昨日好了很多,正靠着两个决明子掺香茶的平金软枕休息。 “没什么事,不过是风寒罢了。”卢郅隆笑道。这一笑甚是苦楚,无奈,彷徨,忧郁,孤寂,沉重,全都难以掩饰的写在脸上。 “李娱灵,陛下准备怎么处置,她身后的李奘,陛下又准备怎么处置?”卫枢看门见山的问道。 卢郅隆被卫枢一问,猛然口中一打结,愣了片刻,指着们外问道:“小瑞子告诉你的?这个混账,寡人明明嘱咐过他。” 卫枢坐在床边圆凳上笑道:“你别怨他,这天下有什么事是信枢想知道确不知道的?只管回答我就行了。” “能怎么处置,现在是如履薄冰,把人家逼急了,造了反,又是一桩麻烦事,到时候受害的是老百姓,吃亏的是国库。”卢郅隆揉揉眉心,叹了口气:“卫枢,我不明白,寡人不是好君主吗?他们为什么要反对寡人?” 卫枢从未见过卢郅隆如此委屈,是啊一个人心中能藏得了多少压抑?早早晚晚都会有承受不住的一天。 拉着卢郅隆的手,冰冷潮湿,卫枢尽力的用自己掌心的温热让着双冰凉的手暖起来。 卢郅隆苦笑道:“你大概很觉得寡人恨可悲吧?” “不,我不会让他们得逞,你要振作,千万不能心寒,会有人理解你的辛苦。”卫枢不断捂着卢郅隆冰凉的手。 “谁理解?”卢郅隆伸手撩起卫枢额角一缕碎发,清苦一笑。 “王后,和我。” 第五十六章 棋操六局招招险 卢郅隆眼中已经泪光盈盈,猛地将卫枢抱在怀中,仿佛拥抱心灵最后的归宿。 “之儿,之儿……”卢郅隆是声音哽咽,他一直是众矢之的,朝臣们不断扩张的野心总是和他的政令相违,自己的枕边人,除了一个王后,都是各怀异心,派别林立。 权利,都是为了那该死的权利。 “陛下,你不要担心,我永远会站在您这一边的。”卫枢不由得心疼眼前这个男人,心疼这个无数次扶持自己,无数次教会自己如何勇敢,无数次压抑自己不敢越雷池一步的男人。他太累了,他不是天神,也有伤心失意,也会痛苦绝望,他也会有普通人的情感啊。 “安之,寡人怕了,害怕有一天,你也变得和他们一样,拥有了野心,那样,我除了放弃,别无选择。”卢郅隆紧紧抱着卫枢,仿佛溺水的人怀抱最后生存的希望。 卫枢终于没有挣脱,轻轻抚摸着卢郅隆的脊背,他是那样的清瘦,清瘦的让人心酸:“野心?我一直都有野心。”卫枢感觉肩头一丝凉意,那是一滴受尽委屈的辛酸泪水,世人只见了王公贵胄的排场富贵,内心的辛酸悲苦又有几人知晓? “但是。此生,我都不会用心机待你,”卫枢轻轻抚着卢郅隆的双臂,这是她第一次真挚的凝望这双眼睛,第一次如此直白的表达心情的底细:“今生今世,不论什么缘故,我对你永远是真心实意的,你我之间永无心机。” 卢郅隆只觉得头脑中一阵炸裂般的疼痛,不禁挣脱卫枢的手,撑着床栏杆,一手掩住自己的面容。 “怎么了,我去叫太医。”卫枢刚要起身,便被卢郅隆拉住:“之儿,你第一次对我说这样的话,你不是为了安慰我才这样说的吧?” 卫枢轻轻理顺卢郅隆额前散落的头发,不知不觉两道泪痕划过脸颊,望着卢郅隆的清澈如水的眸子。一个见惯了生死,见惯了杀戮,白骨,权谋的人,竟有如此澄澈的眼神。 “我说的,是我的真心话,即便有一天,你不得以用你的权利对付我,我能理解你。但你要相信我,我绝不会对你发动阴谋的战车。”卫枢一字一句的说完,双手瑟瑟颤抖,压抑情绪,是她与生俱来从未改变的习惯。 “不,我也不会,权利永远不会横亘在我们面前,我们都不能放弃权利,但至少能控制它的走向。” 卫枢轻轻一笑,并不笃信:“愿无愧我心。” 门外瑞公公高声传报:“启禀陛下,右丞相连同三位御史都在殿外候着,递牌子求陛下召见。” 卫枢从袖中取出丝帕擦擦泪,抚平衣袖上的褶皱,恢复平静。卢郅隆也微微自矜:“你先去吧,我也要更衣去见见大臣们了。” 卫枢从取出那篇文章,双手奉给卢郅隆:“这是臣写的,臣僭越,已经让人印在邸报上,发往全国。” 卢郅隆接过,大略读了一遍,便知此文的奥秘,微微点头赞许,有拉着卫枢笑道:“你我之间,说什么僭越,也不要君君臣臣分的那么明了。” 卫枢微笑:“陛下,谈正事的时候,还是要如此才算恭敬。” 打开殿门,两位丞相跪在门口,见卫枢出来,季叔太抬眼瞥了卫枢一眼。卫枢的眼睛红彤彤的分明哭过,季叔太一偏头仔细打量了卫枢的面容,平展的浓眉忽然皱起,季叔太俯下身去。 这样的眼神仿佛把人看穿,如锋利箭镞正中靶心,卫枢站在季叔太身旁停留片刻,便甩袖而去。 东风微寒,柳絮飘飘,垂落在衣袖上,拂过脸颊,步伐才在青砖地上,一步又一步,朱红色的宫门是那样遥远,遥远的仿佛触不可及。 一场杀戮在所难免。 郁金堂里金旻站在卫枢身边,阶下跪着一众信枢管事的冯源和金枢的头目,他们都是没什么名头,老实本分的角色。 “今天叫大家来,原本是有一件大事商议。”卫枢一招手,侍女纷纷捧上坐垫放在阶下两侧的凭几旁。 “是。”众人嘘声应了一句,齐齐伏在地上磕了头,不多言语,抖抖衣袖,目不斜视的端坐在凭几旁。眼中无神,肆意散漫,并不给卫枢面子。 众人落了座,卫枢方才话锋一转,道:“但见了诸位,我忽然觉得,这事儿也没有说的必要了。我知道你们如今都是敷衍了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你们觉得三枢使换了主子,通先前大不一样了,是不是?” 众人面面相觑,大殿之上空旷无比,细微嘈杂的议论声也能听的真切,一时间都不敢说话。 “你们和聪明,装傻充楞的本事和朝堂上的大臣们一样厉害。”卫枢自嘲似的笑笑:“这都怪我,谁让本侯总是充当让人防备的角色呢?本侯是比不得太子那么纵容你们,让你们猖狂到现在这境地。” 卫枢站起身,一步一步走下台阶,檀香木台阶中空,踩在上面咚咚作响,每一步都似在人心上重重一击,在紧绷的神经上狠命的一弹。 “怎么都不说话?”卫枢说话间已经走到众人面前,带着戏谑的意味:“你们这一言不发,准备耗到什么时候?是不是觉得本侯年纪小,对付不了你们这般老奸巨猾?” “侯爷您这是说的哪里话,臣等自从跟随了主子您,每日殚精竭虑,心中唯一想的就是帮助侯爷把这偌大家业支撑起来,那里担得起老奸巨猾四个字?”冯源低着头,貌似恭敬的低声问道。 “你的意思是我不识忠臣了?”卫枢凌厉的目光一瞬逼视着冯源,卫枢进一步,冯源便向后退一步,卫枢停住脚,转过身,面相其他三位金枢头目,冷笑道:“你等也是这样的想法?” 卫枢抬起头,望着台上同样面如石灰的金旻,两人目光一对,满眼的无奈和愤恨交织在一起。 卫枢叹道:“你们以为法不责众,以为我平日里对你们百般容忍都是怕你们不成?你们以为老臣旧臣就都是铁帽子,千年不变?好说歹说你们不听,没关系,我今天索性把话说绝了,你们到底能不能干,三枢使不留尸位素餐之辈!” 话音落下,便是落下了,周遭仍旧是一片死寂。 “好!”卫枢重重的鼓了几下掌,叫了声倒好:“好得很,既然诸位准备一硬到底。我也不勉强你们,来人!” 叫一声来人,金枢使座下十六名死士破门而入。排成两列立在殿门:“在!” 卫枢转过身来,指着一干装死的旧臣,喝令道:“都给我拿下!” 死士一左一右架着两条胳膊,连拖带拽的把四位旧臣架起来。拖到殿外,四人将殿门关闭,另外四人已经宝刀出鞘。大门刚刚关闭,只听齐刷刷的刀子划破肉体的声响,四股鲜血喷洒在殿门的白色挡风绢布上。鲜红一片。 卫枢皱了皱眉,似是碎石入海,没有激起半点涟漪,心依旧平静,没有半点情绪。卫枢也被如此冷血的自己吓了一跳。转而对同样平静的金旻道:“从今天起,三枢使正式合并,由你统一掌管。金枢信枢要好好整顿,本侯信得过你,你去任命一些你顺手的人物进来吧。” 金旻应了一声,卫枢又道:“我杀他们,你也不用兔死狗烹的乱琢磨,如果不是眼下这个情景,我也真不想杀他们。你和他们不一样,是做实事的人。” 金旻低下头,浅浅一笑,有些小小的得意:“主子,当此时,就应该使用雷霆手段,大王现今在宫中,身边都是叛党耳目,我们这儿可不能出乱子。主子杀得好,若是放他们走,他们转头就归顺叛军,那就更麻烦了。” “现在是生死存亡之秋,我要你去办三件事,你记好。”卫枢正色道。 金旻见卫枢严肃起来,便也收敛了笑意,单膝跪拜,拱手道:“臣听着呢。” “头一件,你派人到季叔太府上,诛杀季叔太极其朋党。第二件,从金枢调出十万马蹄金和珍宝百件,你亲自押运送到梁州李奘府邸,要把声势造大,让沿途都知道这是陛下悄悄赏给李奘的。第三件,你派人出王城向东,保护你父亲还朝。”卫枢一把拉住金旻的手腕,目光满是赤子期许:“千万记住,一件也不能出错。千万千万。” 金旻从未见过卫枢如此郑重其事的嘱托自己,就连卢郅隆登基前的宫变都是轻描淡写的几句吩咐,一见此情,便知道事态严重。“下臣一定不负嘱托,请主子放心。” “此时雷霆万钧,天下诸国的眼睛都在盯着我们,你要拿捏好。” “是!臣记住了。” 卫枢从架上取下宝剑,系在腰间,披上斗篷,门外有下人备下的黄骠马刚刚发生的一场血腥,正由几个下人在处理,卫枢踩在血泊中,在洁白的汉白玉台阶上留下一个一个殷红的脚印。拨马转头,从侧门奔出,直奔城外军营。 季叔太从宫中回来的时候,家中花厅里已经坐满了几个亲信爪牙,上到九卿,下到微末小吏,季叔太的门徒编辑朝野。原本都在安静的奉茶,见季叔太推门进来,纷纷放下茶盏,迎了上来。 “大王怎么说?” 第五十七章 生死场上式式高 季叔太斜睨一眼,带着凌厉的神情做了正位:“还能怎么说,和稀泥,搅混水,也真沉得住气,如今朝堂上暗涛汹涌,他竟然还坐得住。把本官和左丞两人各打五十大板就给请出来了。” “什么?”一位便衣将官一掌拍在桌上:“这等不明事理的王,不要也罢,这个当口,除了大人您,谁能平定乱局,他连这一点都看不清,凭什么当大王?” “只怕是另有所图啊!”一声颤巍巍的话语,一位白发苍苍的御史站起身:“诸位,你们想想,这个关口他还不放权给右丞大人,分明是指望着别人替他结尾,比如那个卫枢卫大都督。” 将官一听便怂了,堆在椅子上:“卫枢,确实有两把刷子,但也是分身乏术啊?” “卫枢?”,季叔太冷冷一笑,只笑的人毛骨悚然,眯起双眼,站起身,狡黠的说道:“你们都觉得卫枢很能干?只怕,哼,他也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 众人一听,交头接耳,纷纷围上来:“此话怎讲。”猛听得窗棂一响,众人吓了一跳,张望一会,见没什么情况,便又围上来。 季叔太洋洋自得的笑笑:“老夫今天知道一个惊天秘密。” “你们可知卢郅隆为何敢任用一个卫国公子做百玦都督吗?”季叔太笑道:“你们以为这举动很大胆吗?” “当然是大胆,一个外人,连兵符都交给他,更瘆的是那镇国侯印堪比国玺,他的权力太大了。” 季叔太哂笑道:“还有更大胆的,卫枢,那里是什么卫国公子,他根本就是个,女人。” 一句女人说出口,众人瞠目,张口结舌。愣了半晌,同声问道:“女人?” 季叔太匿笑道:“敢把一个女人放在这个位置上,如此荒谬的决定,也就卢郅隆干得出来。诸位,如此昏聩的一个君王,我们为什么要保他。” “是啊,先前还把一个罪臣扶上高位,金逄是什么东西,当年给我提鞋都不够资格的老狗,如今小人得志,当做了官,就开始乱咬人,说什么削减兵权,兵权削减了,打起仗来,将军们如何当机立断?” “是啊,如此亵渎先王的决定,做出这等罪臣重启的吊诡之事,实在是荒谬绝伦啊!” “相爷,这当口,您可得稳住神儿,夫臣能谏,不能使君必纳谏,非真能谏之臣……大人我们可以给他来个清君侧,好好教教这位怎么当王。” 季叔太听了内堂中三言两语,心中已经笃定了主意:“前些日子,梁州的李奘写信给我,他接到陵安国的密信,约他起兵诛杀暴政,我告诉他不必,百玦的家事还是关起门来解决为好。” 御史道:“大人可以学曹操,诸位以为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便真是奸臣?其实不然,那只是一种施展抱负的途径罢了。” 季叔太朗声大笑:“说得好,我就做曹操。” 只听得头顶哗啦一阵异响,琉璃瓦带着些许尘土噗噜噜的从上面砸了下来,摔的细碎无比,十几名黑衣蒙面人从房梁上飞下,手中紧握着吹毛断发的钢刀,眼中血红一片,仿佛嗜血的野狼,喉咙中发出阵阵低吼。 “什么人?!”季叔太一句话还未问完,只见白发苍苍的老御史的头颅已被金逄一位黑衣人割下。鲜血从腔子里喷出足有二尺高,那黑衣人见尸体不倒,便飞起一脚径直把干瘦的躯体踹飞,撞在茶几上,一个此镶银琉璃花瓶立不稳,骨碌碌摔下来,砸成碎片。 头颅滚到季叔太脚下,眼睛还大大地睁着,血液将雪白的髭须染得黏腻一片。 “慢着,就算是死,也让老夫知道自己死在谁的手中。”季叔太见到御史被杀的一幕,已觉得脚脖子发软,几步踉跄,跌倒在座椅上。 金旻也蒙着面,穿过堂中几个跪在地上,脖子上架着钢刀的官员。从腰间抽出宝剑,剑刃缓缓落在季叔太脖子上,讥讽道:“刚才你不是还要做曹操吗?曹操就是你这个怂样子?” 金旻把剑刃横在季叔太喉咙口,眼中讥嘲的神情溢于言表,冷冷的吩咐背后的刺枢死士:“杀!” 一声令下,又是几道寒光闪过,留下几具无头死尸以及混乱的头颅,满地鲜血,季叔太的脸色发白,金旻用剑刃把季叔太的头颅微微扬起来,一手扯下自己的面巾,季叔太一惊,瞳孔睁大宛如铃铛,一句金旻未曾喊出口,便被金旻割断了喉咙,鲜血从渐渐涌出,季叔太终于头一偏,歪在椅子上。 “把他的头割了,包起来带走。”金旻踏过血泊,用季府的地毯蹭干净鞋底的血迹,收了宝剑。几人从袖中甩出几根麻绳挂钩,扔在房梁上挂住,垫步拧腰,飞身上梁,从原路撤了出去。 卫枢交代的第一件事就这般了结,金旻等人出了季府不久,院中传出一阵尖利的惊叫,紧接着是一阵惊慌失措的恸哭。 “快去金枢司库。”几匹黄骠马一阵飞驰,绝尘而且,随之扔下的是沾了血的黑色围布和夜行衣,闯过两道街时几人已经穿着寻常百姓的服饰。 金枢司库自从钱可若,邓柳夫人死后,由三位头目接管金枢,相互制约相互扶持,而今日清晨,三位头目已然毙命,金旻到时,只见库门紧闭,不管如何解释,卫兵都如石像一般纹丝不动。 “你们好大的胆子,要主子亲自来了,你们才肯开门?”金旻怒道。 一名守卫紧紧贴在门口,脸上僵硬无比,呆板的回答:“先前吩咐三位头目同时来才能开门,刺枢使大人,您要是真有命令,您就请主子来吧。” “胡说,主子现在正在城外军营,如何过来?” 卫枢自从出了郁金堂,便直奔城外大营而去,王城外的军营乃是几年前她从老将金施手中接管的骁骑营。领事儿的将官乃是卫枢要他戴罪立功的方端义。方端义原是在军中操练,见卫枢匹马孤身入营,迎上来请了军礼:“侯爷,末将请侯爷安。” 卫枢跳下马,一把扶了方端义,快步走进大帐,从荷包中取出镇国侯印:“方将军,请你屏退左右,本侯有事要单独告诉你。” 众将士同时一转,陆续退出大帐,方端义将卫枢让在正位,自己做了下位,方才问道:“都督,出了什么事?” “方将军,国家即将要发生一件雷霆万钧的大事,本侯希望你能……把这千钧重担挑起来。”卫枢面上凝重,虽然对方端义有恩,到底是人心隔肚皮,不知能不能托以重任。 方端义站在卫枢面前,双膝跪下,拱手正色道:“大都督,当年臣在军中叫人歌舞,您没有惩罚我,还叫我戴罪立功,委以重任。您是我方端义的恩人,方端义万死,此生这条命都是都督您的。更别说是为国为民的大事了。” “那好。”卫枢站起身把方端义扶起来,向前几步,背对着方端义道:“本侯要你只听我将令,不听圣旨。” “什么?”方端义倒吸一口冷气,迟疑半晌:“不听圣旨,都督,您这是要做什么?” 卫枢转过身来:“方将军,我看不是在矫旨乱政,明告诉你。朝廷出了大事,一伙子废君势力纠结陵安等四国准备里应外合另行废立!梁州李奘已经安通季叔太,商量谋逆之事了。” 方端义垂下头,被卫枢的话,惊得哑口无言,脸色也倏忽一变:“大都督,这种事情,您竟然对小人和盘托出,臣……” “方将军,万万不可犹豫,大王身边有奸佞,他们暗地里给大王服用伤身的丹药,前不久大王呕血不止。我去面王,季叔太随即就跟了上来,朝中有人监视!所以,你即便接到的圣旨,也未必的大王的上谕。” 方端义点点头,有厉色面对卫枢:“大都督,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定然听你吩咐,只是我凭什么相信你?” 卫枢叹了口气,将虎符和官印双手托着,无奈的苦笑道:“我没有别的证物,你若是不信,我也只能用虎符调你。我和大王相识多年,若非是知根知底,他怎么会把这两样东西交给我,这可是关乎国家命脉的东西。” 方端义板着脸,将信将疑的问道:“您让我听命于您,那您要我做什么?” 卫枢望着帐中挂着的百玦全境舆地图,同竹竿指着梁州通往王城的官道:“你就守在这,守着王城,严防梁州有叛兵北上。”卫枢放下竹竿:“另外,如果有人来传上谕,不管他是谁统统扣下。” 方端义一一应了,望着卫枢:“还有什么?” “还有……”卫枢抿着嘴唇,抚掌道:“还有一个人就在你大军之中,听说是个将官,是季叔太的晚辈亲戚,你知道是谁的话,现在就绑了他。” 卫枢站定,恭恭敬敬的对方端义作揖一礼,方端义连忙扶起:“都督,这是做什么折煞小人了。” “方将军,千钧重担,你可一定要扛住了。” 卫枢说完撩开大帐,翻身上马,拨转马头,对方端义道:“借我一队兵马。” 第五十八章 千斤不敌四两巧 方端义一招手,叫了一名百夫长来,拉着他指着卫枢的马:“你带着你的人,跟着侯爷,保护好侯爷的安全。”又问卫枢:“侯爷这是要去哪里?” “去房州。”卫枢一扯缰绳,马鞭清扬,径直从大营驰骋而走。一队骠骑跟在身后,扬起阵阵黄沙。 方端义摸摸额头冷汗,心中暗暗嘀咕,房州驻军有十万之众,看来真要出大事。 城外军中一事安排妥当,卫枢赶奔房州调兵。金旻赶到城外方端义营中时,卫枢已经走了半个时辰,金旻口干舌燥,接过方端义的一杯茶,饮了。半晌,才呼哧道:“我家侯爷可曾来过?” “来过,”方端义接过金旻喝干净的杯子,蜻蜓点水似的说道:“又走了。” “回城了?金旻使劲捶捶自己的胸口,一路狂奔,灌了一肚子冷风,肺子里像钝刀子刮肉一般难受。 “去房州了。”方端义风轻云淡的回答道。 “房……”金旻只觉得眼前一黑,咬着牙责令手下道:“上马,跟我追!” 方端义一把拉住他,笑道:“老兄啊,都半个时辰了,你就算追,侯爷也未必能跟你回来啊,镇国侯府什么事是你金爷说话不顶用,非得要侯爷来不可?” 金旻一迟疑,觉知金枢的事情不能外传,索性搪塞揶揄道:“三言两语说不明白,我得去追。” 金旻刚才上马镫,便被方端义拉下来,踉跄几步,问道:“你这是做什么?” 方端义示意金旻附耳过来,轻声道:“你主子快马去房州了。”在金旻肩头捣了一拳,道:“明白了吧?” “那我这儿怎么办?” 方端义笑道:“该怎么着,你老兄自己掂量不就成了,我只告诉你个巧宗儿:快刀斩乱麻。这是你家侯爷惯用的路数。” 金旻抬头望望方端义,想起房州有十万兵马的一档子事儿,便知开弓没有回头箭,不到黄河誓不回头。一时想要多问一句,又怕言多有失,一时住了口。 说着招呼手下上马回城,吩咐手下带一队人马出王城保护使臣金逄。 再回金枢司库时,金旻的脸色已经阴沉下来,一挥手,刺枢死士列成两队冲了上来。 “刺枢使,你大胆!”守卫从腰间抽刀而立,怒目圆睁,咬着牙,喝道:“这是金枢司库,擅闯者死!别说是你,就是当前的豫爷也不敢在这儿错了规矩。” 金旻缓缓抽出宝剑,轻轻的戏谑似的架在守卫肩头:“挡我者,杀无赦!” 一句狠话撩出来,金枢司库的守备也呼啦啦的围上来,把金旻和手下围在当中。 “好啊,”金旻右手猛然一抽,剑刃直直豁开守卫的脖子,鲜血嗞出,喷在金旻脸上,金旻已然红了眼,转身喝道:“还有谁!你们这起子假公济私,阳奉阴违的小人,老子今天杀了五个了,不怕再多!” “你们一个个都要反了吗?”只听一声敦实厚重的声音响起,一个身材粗壮的汉子迈着八字脚,大不走到库门边:“主子早有明令,不见三位头目,谁也别想从这儿带走一个铜子儿,违者,不管是谁,一格杀勿论!” 说话的乃是守备官吴阿顺,他将手中刀鞘一抖,明晃晃的刀口窜出三寸长,日头下闪刺眼的银光,愤愤的盯着今明:“你们刺枢横,我们金枢也不是吃干饭的,我倒要看看,是你们的脾气硬,还是主子的法令硬!” “千万别动手!”人群中一个脆生生的铜锣似的嗓音嚷了一句,众人循声望去,是一个其貌不扬的管账先生。 “刘狗儿,你废什么话,站到一边去!”吴阿顺登时抢白一句,口水横飞。 刘狗儿见这架势,恐怕要杀个血流成河,便笑呵呵的站出来打圆场。只见他把乌木算盘往背后一背,面向着双方都施礼赔罪:“金爷,您老消消气儿,小的知道您老人家辛苦,大家都是侯爷的门人,还求您高高手,别坏了和气。” 吴阿顺脸上横肉一跳,指着刘狗儿的脸喝道:“猴崽子,你敢拉偏架?你他妈不想活了你!玩你的算盘珠子,轮得到你说话?” 刘狗儿哈腰点头的憨笑着给吴阿顺赔了个不是,笑道:回吴爷的话,小的不敢拉偏架,小的每月的饭辙都是您老一句话,小的哪敢偏帮着谁啊。小的是为了两位爷好,您说,咱主子那个嫉恶如仇的脾气,若是知道咱们内里斗起来,还不把您二位都发落了,您说是不是。” 金旻收了剑,上下打量着刘狗儿,四目相对,刘狗儿下意识的撇了一眼,金旻会意。便朗声大笑道:“你说得对,”一把拉住吴阿顺的手:“兄弟,是兄长一时糊涂,你恪尽职守真是没话说,我这就带人走了,都在主子手下做事,和气为贵,我就先走了。”说着一挥手,刺枢死士跟在身旁撤了,吴阿顺一时错愕,见地上有金旻杀的守卫,吩咐道:“把这尸体抬走。” 金旻原比吴阿顺的来头大,又体面,只可惜金枢群龙无首,吴阿顺的猴子称大王,成了金枢名副其实的掌权者。 司库门口一群人忙慌慌的打扫处理尸体,刘狗儿趁乱溜边儿跑的没了踪影。 刘狗儿腿短,一边贴墙逃跑,一边回头张望,怕人跟踪。猛地把自己撞了个跟头,抬眼去瞧,原来正撞在金旻怀里,刘狗儿哎呦一声,翻身爬起,像个翻了个儿的龟。 “金爷?” 金旻背过手,和蔼一笑:“你刚才使眼色,分明是有对我说,你说吧,我听着。” 金旻脸上还粘着猩红血迹,刘狗儿从袖中取出一块崭新的杏色手帕,双手奉给金旻:“您别嫌弃。”金旻侧目,余光横斜着打量他一眼,抓过他的手帕,在脸上擦了擦。 “金爷,您真是替主子办事开库,怎么没和三位头目一起来呢?” “杀了。”金旻轻描淡写的调笑刘狗儿,刘狗儿口中一结巴:“杀…你当真是给主子办事儿?” 金旻叹了口气,按着刘狗儿的枯瘦的肩头:“金枢那三位压根儿就没把主子看在眼里,平日里阳奉阴违,找他们要钱的时候,又把主子的话当了圣旨。” 刘狗儿低着头,咬咬牙,正色道:“金爷,您说的我知道,他们就是那德行,抱着司库不放,就好像那钱是他们自己个儿的一般。您要是真的替主子办事,小的倒有个办法,管保不伤您的名声体面。” 金旻惊诧的望了刘狗儿一眼,嗤笑道:“我都没辙,你能叫吴阿顺把库门打开?” “小人的主意叫做,抄家。”刘狗儿眼珠一转,主意便冒了出来。 金旻白了一眼,鼻子一哼“我当什么好主意,你爷我能抄了主子的金库?还是明目张胆的抢劫?传出去像话吗?”说着翻身上马要走,刘狗儿一把拉住缰绳:“爷,您不用亲自抄,您可以借了官府的力。请听我细细给您说说。” “爷,主子要多少?” “不多,二十万金。”金旻笑道。 百玦境内金枢使名下的司库共有四座,这座库是离着卫枢最近的一个,平日里取用都从这儿来,也是四座司库中存金最少的一处。 刘狗儿歪着脑袋,拨弄着手指算了算,坚决道:“看来,这是要把这座司库搬空啊,看来主子对自己的家底儿还是又把算盘啊。” 刘狗儿伏在金旻耳边,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说了一番。金旻听了朗声笑道:“好小子,脑子够溜儿。”说着在刘狗儿头上拍了几下:“今天开始你就跟着我,主子回来,我自然会给你请功。” 午后正是太阳最充足的时候,阳光晒得人懒洋洋的没精神,只听得从街角穿来一阵阵急促整齐的跺脚声,声音渐渐的接近,打头的是王城总督幕中的一名将官左咫。 “有人举报,此处有人私铸钱币,并藏有大量赃款。我风总督官府之命,前来核查。”左咫一挥手:“给我搜!” 官兵整齐划一,打破院落大门,一拥而上。 金枢司库在此处多年,都未官府介入,吴阿顺又是亲近掌事,没见过如此阵仗,一时慌了手脚。匆匆迎上来,拦住左咫:“官爷,您这是做什么,我们这可没有私铸钱币的事儿,一定是有人诬陷。” 左咫鼻子轻轻一哼,唇角微微挑起,讥诮道:“有没有,查一查就知道了。” “把门打开!” 库门上共有九把锁,黄铜大锁环环相扣,只待九把锁头全部打开,库门才能开启。三枢使乃是秘密机构,金枢更是重中之重,不能轻易的泄露底细,只能吃了哑巴亏。 库门低吟着呜呜作响,露出深长黑洞洞的一条甬道。吴阿顺举着火把在当中探了探,走在头里,引着左咫等官兵入库。 黄花梨博古架上,摆着油纸包裹的大大小小金子。有一斤重一块的金砖,也有雕琢精美的马蹄金,砸成薄片的金页子,有的整整齐齐如排兵布阵,有的叠罗汉似的,堆成山型。 “给我搜,任何角落都不要放过。” 第五十九章 蚍蜉亦可撼大树 一声喝令,官兵径直冲进府库,火把将原本黑洞洞的库房照的锃光瓦亮,火舌舔舐着仓顶青砖,滴着桐油。 吴阿顺难修成怒,瞪着眼,直跨到将官左咫面前,指着左咫的脸喝道:“你今天若是查出了所以然,老子便认了,若是查不出,你小子就把脖子洗干净等死吧!” 左咫冷冷一笑,抓住吴阿顺的手,戏道:“是么,那咱们打一个赌,赌你这颗脑袋先落地。” 吴阿顺正要反驳,只见一个官兵跑来:“大人,里里外外全都搜过了,还是没有。” 吴阿顺面上露出喜色,小人得志般的揪住左咫的衣襟道:“走,我们这就去见官。” “慢!”左咫推开吴阿顺,缓缓从博古架上取下一块马蹄金,解开包金的油纸,掀开内层拎在吴阿顺眼前,逼问道:“这是什么,为什么盖着侯府印章?”把金子丢在一边,左手在吴阿顺脸上恨恨抽了两巴掌:“小小商铺名下金库,也敢擅用侯府印章盖得油纸包金子?谁知你这些金子是不是偷来的!” 吴阿顺一时语塞,金枢有规矩,不冲撞官府,也不可张扬自己的背景,即使金库被抄也只能吃个哑巴亏。眼中忿忿的神色一横:“你也知道这是侯府的包金纸,那你还敢放肆?” 左咫将包金纸折了几折,踹在袖中,拎着吴阿顺的衣领:“你这小贼,还敢打着侯府的旗号行越轨之事?来人,给我拿下!所抄银两,统统运回官府!” 官兵将银两装在一个个木头空箱子中,流水般的运出去,装车押回官府。将吴阿顺等一干人员也装进囚车运往囚室。 左咫等人到官府邸衙的时候,金旻已经在大堂中坐了许久,饮了半晌茶,王城官府总督戴辄也在堂中正和金旻说话儿解闷儿。见左咫进来,金旻笑吟吟的迎上来,拱手道:“左大人,辛苦了。” “来啊,把查抄来的二十万金给金将军装在车上!”戴辄站起身来,朝外面正在搬卸箱子的官兵喝道。 “总督大人,您这是什么意思,查抄所得应该封存入库,禀报陛下再做打算啊!您怎么能把钱给,给了金大人呢?”左咫诧异道。 “您瞧这个!”金旻从桌上两指头捏起一张借据,在左咫面前抖抖,望着左咫满目错愕,朗声大笑。转过身拱手向总督戴辄道:“大人,谢过了。”撩起门帘出了门。 左咫愣了半晌:“大人,这这这,这金大人的借据,什么时候还,咱们还要不要上报陛下了?” 戴辄嗤笑着从左咫手中夺过借据,用手点点:“你看看,这可是军务开支,国家要打仗用的,你敢问他还钱?” 金旻跨上马,将剑挂在马背上,叫道:“刘狗儿!”刘狗儿应了一声,快步跑来,站在金旻马前,恭恭敬敬道:“金爷,您吩咐。” “这趟差事你跟着我,省的你还没领到赏,脑袋就搬了家。” 刘狗儿应了一声,爬上了车子,坐在车老板儿身边。 “去梁州!” 车驾行驶在黄沙土路上,留下背后一道道车辙,刘狗儿倒骑在钱箱上,一边吃红枣,一边吐枣胡儿玩儿。 “刘狗儿,老狗儿,你说你这么大年纪,长得又丑,怎么这脑瓜儿仁儿就这么快哩!”押运的刺枢死士魏瓜骑在马上,和刘狗儿有一搭没一搭的打着哈哈儿。 刘狗儿眼睛滴流乱转,捻捻脸上两撇稀疏的胡子,噗的一颗枣核吐向魏瓜吐去:“放屁,你才丑呐,我娘说了,我出生的时候,有个骑青牛的神仙从天上下来,他家青牛不老实,正摔在我家草棚上,我娘吓了一跳,我噗的一下就给生出来了。” 众人大笑,魏瓜调笑道:“我怎么听着,你像是给你娘拉出来似的!” “我呸,你小子懂什么!”刘狗儿站起来,抖抖肩膀:“神仙跟我娘说了,啊!你别看这小子长得不漂亮,但是啊,他呀,日后必然封侯拜相,您老人家就等着当诰命夫人吧!” 众人见他的诙谐模样实在有趣,便哄笑道:“就你小子还相当宰相王侯?我们主子为当今大王立下了汗马功劳,才封了侯爷。你这么能,咋还是个管账先生哩?” 刘狗儿蔫儿的,摇摇脑袋,晃晃悠悠的坐下,从怀里掏出一把风干红枣,一边大嚼特嚼,一边嘟囔道:“你们不懂,神仙说了,我能遇上贵人,遇上了,这辈子,就没跑了,铁定当大官。” 众人嗤笑,交头接耳,有的伸**他的红枣儿吃,刘狗儿不给,一时推推搡搡拉拉扯扯的闹得正欢儿,只见前方路上现出螺洲官道。过来螺洲,离梁州便只有一千里了。 刘狗儿跳下车,几步拉住金旻坐骑的辔头。 “大人,螺洲是盗匪横行的地方,我们可得时时谨慎。” 百玦王宫 元纾跪坐在梳妆台边上的软垫上,她的腹部高高隆起,双手扶着腹部,看着梳妆台上四乳禽兽纹铜镜中的自己的面孔。李娱灵用一块手帕托着娄昭君的一缕头发,用梳子仔细梳理。 窗外的阳光明媚,从窗格上照射进来, 元纾从桌面的漆盒中,捡起一支步摇,在发髻上比了比:“你昨天夜里睡得好吗,跟我说说你的梦吧?” 李娱灵怔了一下:“妾的梦总是杂乱的,没有章法,不管是美梦,还是噩梦。一睁开眼睛,就忘却了。” 元纾笑道:“我倒是有一个梦记得很真切,到今天,已经是第三次了,好像是约好了似的,每到这个时候,它便入梦,仿佛是上天的启示。” 李娱灵一怔,手指停留在发间:“那您梦见了什么?” “一条龙,它被浅海中的枯枝杂草缠绕着,一个渔夫跳入海中,手里拿着刀子,割断水草。你说,这是什么梦?” “妾以为,这是噩梦。”李娱灵继续梳头,道:“幸而龙被水草缠住,否则便会伤人性命,渔民怎么还要救它呢?” 元纾从镜中望见李娱灵面上畏惧的神情,笑道:“陛下的身子好多了,昨日陛下对我说,李娱灵年纪小不谙世事,他原是一片好意,这次就不追究她了。”说着转过身来,扶着微微小腹:“噩梦伤身,就让噩梦尽快过去吧。” 李娱灵颔首,眼中浑浊的目光望着元纾:“王后,已经在梦中的人,还有什么办法从梦中走出呢?” 元纾宽和一笑,拉着李娱灵的手道:“那要看这人想不想醒来了,你想然她醒来吗?” “我不知道,王后”李娱灵放下梳子:“您知道我的没什么主见的人。” “就这样吧,”元纾簪了一朵仙客来宫花在鬓边,站起身,拉着李娱灵道:“这会儿国家正是用人之际,不知是谁如此大胆,右丞相连同一个将军,两委御史被刺死在家中,这货强贼甚是猖獗,陛下这会儿不得不亲自接见陵安国使臣,咱们别去打扰他,去御花园里逛逛。” 李娱灵扶着元纾小心翼翼的打探道:“实在是可怕,国家大员就被这些强贼白白杀害了不成?陛下,也不派人去查吗?” 元纾叹了口气道:“谁说不是呢,陛下已经责令王城总督去查办了,原是陛下身子不好,需要将歇一阵,这些事原都可以让季叔太代劳的,现在倒好,陛下又得强撑病体,躬亲操劳。” “陛下,去接见陵安使臣了?!” “这怎么话儿说的,”元纾见李娱灵面上有些惶惑之色,便问道:“现下,局面暗涛汹涌,除了陛下,谁还能稳住大局啊?”李娱灵面上仍有难色,元纾笑道:“不必担心,陛下已经让镇国侯,前去调兵了。” “调兵?”李娱灵面上惊慌的一闪而过,微抿丹唇:“调兵做什么?” 元纾从侍女手中接过一盏玉杯,杯中装着鱼食,捻起一点,洒在金鱼池中:“这本宫就不懂了,这都是陛下的明英决断,后宫女子,还是不要过问的好。” 李娱灵讪讪的笑笑,半晌,福了福道:“王后,妾有些不舒服,想先告退了。” “你去休息吧,本宫,也该去见见陛下了。”元纾坐在凉亭中铺了金丝软垫的石墩上。 李娱灵走后,元纾唤来瑞公公,轻声问道:“镇国侯那边有消息吗?” “还没,听说侯爷去房州了。”瑞公公皱了皱眉:“房州可是个虎狼之地啊,昨天侯爷身边的金旻也带着人出了城,侯府除了侍女仆人,已经是空了。” 元纾抚摸着圆圆的腹部,低下头叹了口气:“但愿,但愿咱们,真能把这一关撑过去。” 瑞公公点点头,轻声道:“主子,您说李娱灵听懂您的意思没有啊?要不要奴才再去点点她?房州兵马难调,总督是个隔岸观火的主儿,侯爷就算调来了人马,也得应付陵安国,梁州千万不能生变啊。” 元纾咬咬嘴唇,叹了口气:“陛下怎么答复陵安国的?” “陛下就说了一个字:打!” 元纾揉揉太阳穴,一手撑着酸痛的腰间,低头望着腹部:“孩子,兵荒马乱的年月,你何以安身立命啊?” 第六十章 千里孤身搅龙潭 “报!”一个穿着铁甲的传令兵慌慌张张的奔向房州驻军主帅大帐,踉踉跄跄的跪在主帅陆熙绅面前:“帅爷,不好了,镇国侯,镇国侯来了。” 陆熙绅乃是房州驻军的最高统帅,四十五六的年纪,青灰脸色,鼻直口方,两道浓眉卷曲。他猛一转身:“镇国侯?他怎么来了?” 帐中谋士指着传令兵,急迫问道:“人到哪里了?” 传令兵一直大帐门口,道:“就在外面,已经进了大营!” 陆熙绅一步跨在传令兵身边,一把抓着衣襟,把人从地上拖起来:“他来作甚?” 谋士拉住陆熙绅:“帅爷,请听我一言,眼下局势还不明朗,镇国侯来找我们肯定是为了调兵,帅爷您手握重兵,上可直逼王城,下可抗击外敌。我们只有成了战场上的王牌,才能把功业做到最大不是?” 正说着,大帐帘幕已被士兵掀开,卫枢正正站在帐外,环顾帐中诸将,引而不发。 “臣房州营主帅陆熙绅率全体幕僚,参见镇国侯千岁。” 卫枢要绕过众人,径直做了正位,风轻云淡的说道:“起来吧。” 见桌上放着文书和上表,卫枢随意翻了翻,一些是粮饷记档,一些是军务开支:“呵,瞧瞧,行啊,大王早就说过,陆熙绅有两把刷子,是个,”卫枢抬眼瞥了他一眼,继而说道:“是个难得的将才,你果真把房州营,经营的如火如荼啊。” 陆熙绅颔首,同帐中的将官谋臣目光交结,憨笑道:“侯爷抬举了,小的有今天,都是侯爷恩荣,粮饷供给从来都没亏待过。” 卫枢瞥了一眼,笑道:“这怎么话儿说的,你干的好,大王才把你放在这个位置上,你有今天都是陛下的恩简,跟我可说不着。” “是是是,侯爷说的是……”陆熙绅满脸堆笑,一面吩咐帐外士兵:“去杀羊宰牛,设宴给侯爷千岁接风洗尘!” “免了!”卫枢背着手,扬起下颚,银丝流苏平簇贴在脖子上:“吃饭就免了,眼下时局是暗流湍急,陛下已经忙得目不交睫。而今,朝廷的季叔太等大员,均在一夕之间毙命,朝廷的重担,都落在陛下一个人的身上,本侯和左丞相国丈大人都恨不能,多替陛下分担,那里还有心情,饮酒取乐呢?” 卫枢目光一烁,狡黠地盯着陆熙绅:“你帅爷这一杯酒,我哪里端得动啊?” 陆熙绅望着卫枢,目光下意识的躲闪一下,转身同几位幕僚使了使眼色。卫枢一回头,众人都恢复平静,面上露出祥和的神色。卫枢一偏头,笑了笑:“为什么百玦各州府总督都上了奏折,唯有房州没有?” “侯爷,这话应该去问总督裴大人,我们可说不清啊”帐中谋臣苏顺说时,故意不看卫枢,板着脸孔低沉说道。 “是啊,这问题要真出在总督裴大人身上,本侯自然要问的。”卫枢站起身,见帐中紫铜三足鼎式香炉中燃着降真香,便伸手在缭绕的香烟上熏了熏:“怎么,莫非,这个问题不当问?” “话不是这样说,侯爷,我们只是军人,军人是单管打仗的事儿,不管州官上书,所以您即便是问了,我们也都不甚明了。” 卫枢转过身去,见说话的是一个校尉模样的军官,便故意投去赞许之色,连连拍手:“好,答得好极了,你们也都是这个想法儿?”卫枢问了,众人约好似的,齐刷刷的点点头。 “那好,既然军人单管打仗的事儿,我倒有件事儿要请教诸位,”卫枢一手握着宝剑,一手跨在玉带上:“为什么邸报送至各州,全国州府都在上表请旨征兵,而你房州营,一点动静都没有?”卫枢随意的坐在案前台阶上,用手点点诸将:“你们,莫非一点儿都不知情吗?” 卫枢手肘撑在膝盖上,双手交叉,轻描淡写的问道:“你们都是怎么想的?都给本侯说说?” 陆熙绅侧目望着帐中面面相觑的几个谋臣,一言不发,大帐中的气氛压抑,仿佛烈火旁炙烤的一堆干柴,一着不慎,便能燃起冲天大火,卫枢垂下眼睑,望着飞跃帘幕,在地上翻滚的柳絮绒球。这当口谁也不敢先说话,都怕被当了出头鸟。 僵持了半晌,卫枢无奈,自嘲似的哼笑道:“这怎么都不说话了?” “属下不知道侯爷要听什么?”陆熙绅嘟囔道:“侯爷,陆熙绅是个粗人,您这些话,我实在是听不明白。我还是那句话,是否请命出兵是州府总督的事儿,我们也只是听命罢了。千岁要怪,也不该怪到我们头上。” “说的,有几分道理。” 卫枢盯着陆熙绅的眼睛,目不转睛,直到陆熙绅垂下眼睑,卫枢方才作罢。朝野上下都知道,房州总督是个吃干饭的,平日里没少被房州营驻军挟持,陆熙绅的话,似是而非,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把罪过推在裴大人身上罢了。 “来人!” 听的卫枢一声喝令,方端义送卫枢的百夫长彰武儿应声跨入帐中:“臣在。” 卫枢从陆熙绅案上随手扯了张绢帛,提笔写了一张信笺,盖了镇国侯印。递给彰武儿:“你派人去,叫房州总督现在就到这儿来,本侯有话要问他。” 彰武儿领了命,帐外选了三名干练的士卒去快马传话,不到半个时辰,总督裴祁便匆忙赶到,抖抖衣袖,跪在面前:“臣房州总府裴祁参见镇国侯千岁。” 卫枢侧目打量了陆熙绅一眼,只轻声吩咐道:“起来吧。” 陆熙绅一招手,叫人给裴祁让了座,裴祁身宽体胖,双手撑着,缓缓坐下。 “裴大人,大老远的把你叫来,就问一件事。”卫枢坐了正位,天然带着统治者的架子,脸上神情总是显得城府颇深。 “侯爷请讲,”裴祁拱手道:“只要下官知道,必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说着从袖中取出手帕,将额角汗水擦去。 “也没什么大事儿,就是邸报上的告百玦臣工书你看见了没有?”明知道裴祁是个老实人,卫枢原也不想这样逼问他,只是现下必然得有个人当替罪羊,给陆熙绅一个台阶下,让他出兵的事儿也能好办些。便厉色申斥道:“陛下叫我来问问,怎么各州都有请战,怎么单单房州没有?” 裴祁面上横肉一跳,露出惶恐之色,左右望望,陆熙绅手下将官如狼似虎的盯着他,卫枢又是散漫的把目光投向别处。裴祁拱手道:“千岁,您,您应该明白在下的,在下的苦衷不是?” “这话,本侯可就听不懂了。”卫枢望着陆熙绅,转而向裴祁有意蔑视的一瞥:“你有什么苦衷,怎么就连国家的大事都顾不上?” “这这这……”裴祁望着卫枢,一时不知所措:“千岁,您这是何意?” “何意?”卫枢站起身,径直站在裴祁身边,斥责道:“你好糊涂啊,像你这等尸位素餐之辈,只会耽误国家大事,白白浪费百玦的钱粮,还留你在人世做什么?” 卫枢向帐外喝道:“来人!”彰武儿拱手:“千岁爷,您吩咐。” “把这等……”卫枢咬咬牙,狠下心肠:“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的昏官,给我拖出去斩首祭旗!” 陆熙绅一惊,帐下幕僚也都惊讶得坐不住:“千岁爷,裴祁虽然昏聩,毕竟是朝廷大员,侯爷擅自斩杀,虽是为民除害,只怕也落人口实。” 卫枢一手托着镇国侯官印,一手握住剑柄:“陛下授我,见此印如见国玺,陆将军,照本侯说的做,事成之后,你就是房州总督了。本侯还要请旨,封你做个忠勇侯,世袭罔替。” 陆熙绅眼睛一亮,如同刚刚点亮的一盏明灯,大步跨来,跪在卫枢面前:“臣定要肝脑涂地,以报天恩。” 卫枢望着裴祁满目的委屈,不忍想看,面如石灰,皱着眉,不住的颤抖:“给我,拖出去,斩!” 裴祁的没有鸣冤叫屈,挣脱开士兵的手,毕恭毕敬的望着卫枢,稽首而拜:“臣,叩谢侯爷。”说着,便被夹起双臂,脱出帐外,只听得一阵风声,刀斧劈在木桩上。士卒端上一颗盖着白布的头颅,白布被染的殷红淋淋。 卫枢长吁一口气,抿着嘴唇,掀开那块白布,一双含恨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她,死不瞑目。卫枢伸手,想要把那眼睛合上,尝试了几次,都不成。卫枢望着那头颅,心中暗暗祈祷:“裴大人,在下知道您是含冤而死,你的家人,卫枢必当供养一世,不会让裴氏一族,家道中落。” 再伸手去试,眼睛便能合上,那眼角似还有泪。 卫枢转过身来,取出虎符:“众将听令!” 陆熙绅率众将齐刷刷的站成两列:“臣在!” “责令你部,拔营东进,正面迎敌,把四个蕞尔小国,打出国境!”卫枢将舆地图上的一个青铜骑兵俑推到边境线上。 “千岁爷,这个好办,只是梁州……”陆熙绅蹲下身子,指了指梁州和王城只间的通道:“我部一撤,梁州兵马必要挥师北上,直逼王城啊?” 卫枢眼中现出一丝狐疑:“你怎么知道梁州之事?” 第六十一章 万绪病体且将劳 望着卫枢逼视的目光,陆熙绅憨然笑道:“千岁爷,您知道,季叔太那老家伙都能收到书信,我部离李奘这么近,他怎会不防备我们?” 卫枢点点头,将作战指挥的竹竿扔在地上:“说的是啊,你什么时候收到李奘的书信呢?” “大都督请看。”陆熙绅从怀中掏出一封随身携带的书信,展开奉给卫枢:“正是一个月前。” 卫枢狐疑的打量着陆熙绅,他的面上满是忠诚,卫枢淡淡接过书信,快速读完,信笺的内容来看,李奘等人恐怕在半年前就开始设计这场计划,那是卢郅隆的江山还没坐热。 “陆将军,看来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卫枢将信笺折起来,收在袖中,陆熙绅虽然贪婪,却也知道君国大义,知道改如何忠诚。“看来裴祁杀得很值得,至少是不赔本的生意。”卫枢安安暗暗想着。 “你只管去前线,李奘自然有我来处理。”卫枢吩咐完,径直出了大帐,卫枢走在直道上,转过身来,向出来恭送卫枢的陆熙绅等人作揖道:“陆将军,边防百姓的身家性命,和国家的兴荣,全都寄托在将军一人身上了。” 陆熙绅双膝跪地:“臣,定不负侯爷嘱托。” 梁州已经全城戒严,就连空气中都弥漫着战争前夕紧张的气味,总督府大门紧闭,李奘每日都在大堂中和自己的几位心腹商榷事宜,当周一人正是陵安国派来的使臣安溪生。 金旻押送的二十万金和奇珍异宝都堆放在李奘的官府大堂上,望着如山的礼盒,李奘一时慌了神,坐了许久一言不发,端起茶杯时,茶水已经放的冰凉。 “诸位,你们倒是说说,”李奘喝了一口冰凉的茶水,苦的舌头发麻,吐了口茶叶沫子:“你们说,这卢郅隆是什么意思,没来由的送了本官这么多东西,他就,不怕我把这些充作军饷么,这是为什么?” “大人,这一招岂止是高明啊,”循声望去,是李奘的幕府师爷,他站起身向众人拱了拱手:“朝廷的态度已经很明显了,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李奘散淡的瞥了一眼:“何以见得?” “卢郅隆敢从国库里掏二十万金给我们,这就说明,国库里恐怕两千万金都不止。”师爷伸出两个手指:“第二,二十万金,押送到这儿,恐怕早就传的沸沸扬扬,他这么做,是要在道义上占上风,这钱给我们之前,我们可以打着恢复正统的旗号。而今,他向天下照实,这笔钱是给我们平乱用的,我们要是把它充了军饷,反对朝廷,就成了不折不扣的乱臣贼子,他再出兵,就出师有名,大人你说这一招是否高明?” “就算他卢郅隆有千百个心眼儿,这一次也逃不出我们的手心儿了,眼下这当口,谁也救不了他。”李奘一发狠,将手中茶盏掼出去,摔得粉碎,雪白的瓷片如满地的碎琼乱玉。 “您别忘了,卢郅隆手里捏着一个狠角色,”师爷笑道:“这位小太岁可不好惹,多少大人物撞在他的刀口上,什么张仲徽,什么庄股,什么季叔太,哪一个不是多面手,到头来都栽在他手里。” “你是说……镇国侯?”李奘斜着眼儿,张着嘴,望着师爷。 “对,就是这位小千岁爷,表面上是高风亮节,背地里是心狠手辣,您要对付的只怕不是卢郅隆,而是这位镇国侯小千岁。”师爷一打扇儿,掩口道:“您可仔细了,百玦的兵权可在他的手心儿里攥着呢。” 李奘嘬嘬牙花子,吸溜几口凉气儿:“那你说,我们就没有别的办法了?” 师爷捋一捋翘起的黑须,撇着嘴,像一条黑鲶鱼,摇摇头道:“眼下只能硬着头皮跟他干了,干倒了他我们就是天下的主,成了诛杀暴君的忠臣,再行废立就另当别论。如果输了,就只有万劫不复。” “你这不是废话吗?”李奘瞪着眼,吹吹胡子:“怕什么万劫不复,我们身后还有四国呢,豁出去了,干他狗日的。马上调兵北上,打出护驾的旗号。” “大人,您不是还有一位内线在宫中吗?”师爷诡诈的阴笑着,凑在李奘耳边:“只要……胜算就多了五成。”两人双眼一眯,仰天大笑。 师爷笑过,从荷包里取出一包儿粉末,塞给李奘:“大人,这是从大秦来的,无色无味,一点点就能置人于死地,天上老君的仙丹都救不活。” “我这就派亲信送到王城,递给李娱灵。”李奘接过药包,踹进了荷包。 五日后,百玦王城 卢郅隆身子已经见好,只是时长还有些头晕,他正抬着手,让宦侍替他更衣。元纾走进寝殿,微微向卢郅隆欠了欠身,元纾身子重,卢郅隆忙推开宦侍,将元纾扶起:“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元纾屏退左右,接过宦侍手中一件龙虎纹苏绣大氅轻轻披在卢郅隆身上细细的替卢郅隆系好衣带:“陛下,您的身子才刚刚好,切不要过分劳心伤神啊,卫枢已经叫人把金逄接回来了。” 卢郅隆轻轻握着元纾的手:“纾儿,寡人不能对这些事儿不闻不问吧。就算寡人不能披挂上阵,也不能让天下觉得他们的王,是个只靠权臣的昏庸之辈。” 元纾垂下头,微微有些歉意,轻轻靠在卢郅隆肩头:“陛下,若是妾也能有卫枢一般聪敏就好了,陛下也能少操心些。” 卢郅隆轻轻揽着元纾,捧起她娇柔的脸颊,亲昵道:“卫枢自有卫枢的好处,你也有你的好法儿,寡人眼里你们都是一样的。你怀着孩子实在辛苦,要多休息。好了,寡人要去见见金逄了。” 元纾娇憨的笑一笑,将卢郅隆送了出去。 卢郅隆到书房时,金逄已经等了许久,金逄这一程九死一生,见了卢郅隆只觉得委屈后怕,伏在地上,声音也有些颤抖:“臣金逄叩见陛下。” “起来。”卢郅隆绕过他去,径直坐在自己的二龙戏珠紫檀椅上。 金逄换了个方向跪:“臣有罪,臣不敢起来。” 卢郅隆觉得莫名好笑:“这话是从何说起啊?” 金逄叩首道:“臣事前削减兵权一事,冲撞了陛下,也冒犯了镇国侯。如今老臣才知道卫都督为人磊落胸襟,陛下您慧眼识人,臣昏聩,特来向陛下请罪。” 卢郅隆站起身,弯下腰将金逄搀起,笑道:“寡人还是不明白,卫枢跟你说了什么?” “没,卫大人没说什么,”金逄低着头,半晌才似诉苦般说道:“这次出使,若非是大都督暗中相助,只怕臣的命就搭在半路上了。” 卢郅隆一听便猜到其中的拨着,卫枢行事一向是有先见之明,手段又是雷厉风行。卢郅隆笑道:“你不必说了,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卫枢的言行都是寡人默许了的,寡人不受他的兵权,是拿准了他不会背叛。说实话,先前你拒官折了寡人的面子,还是卫枢力劝寡人,一定要你入朝,这么看来,她倒是比寡人有远见啊。” 金逄长吁一口气,这话他不知如何回应,只能沉默。 卢郅隆笑笑,指着下座:“你坐下,寡人还有事请教你。” “岂敢岂敢,”金逄谢了座,整一整衣冠,稳坐道:“陛下可是想问梁州李奘之事?” 卢郅隆点点头,从密匣中取出一封信笺,递给金逄,金逄接过展开,捋一捋长须,若有所思。 “陛下这一招真是高深莫测,举重若轻,一书可退千军万马。” 卢郅隆微微自得,笑道:“比卫枢的邸报如何?” “卫大人是雷霆雨,劈头盖脸,把这起子糊涂的地方官说个体无完肤,”金逄捧着信笺,止不住的笑道:“陛下这是软刀子,刀刀锥心,依我看,李奘的心哪怕是石头做的也会开城投降,古有鲁仲连,今朝当属我王。” 卢郅隆白了金逄一眼:“你就敷衍寡人吧。” 金逄忙道了声臣不敢,又问道:“大都督……现在何处?” “快回来了,就这一阵儿,”卢郅隆唇边微微扬起,忙抿抿嘴掩饰笑意。 金逄正要多问一句,只听见门外有人传报:“李娱灵驾到。” 宦侍打开朱红门,李娱灵正笑吟吟的端着一盏生姜黄芪红枣羹,她穿着一身银红衣裙,头上插一朵雪青色纱支宫花,雪白的腕子上,一对帝王绿浮雕牡丹镯,润得仿佛滴翠。 “陛下,妾为陛下带来一盏补汤,是药三分毒,妾选的都是食补,对陛下的身子有好处的。”李娱灵面上堆笑,轻轻把那一个包银雕花翠玉碗放在案上,碗里殷红的汤汁,犹如干涸的血迹。 卢郅隆望着李娱灵,伸手用勺子在碗中搅了搅,碗中都是取了核儿的红枣和切成万字符的姜块儿,卢郅隆淡淡一笑,轻轻舀了一勺,举在李娱灵唇边:“寡人赏你一口,你辛苦了。” 李娱灵略迟疑的片刻,就着卢郅隆的手,将勺子里的汤饮喝干净,笑道:“陛下,您尝尝,这是妾亲手做的。” 第六十二章 立业不惧负心人 卢郅隆凝视着那双貌似清澈如水的眼睛,尽管这张美貌的面容上堆满了令人恋爱的笑容,不知为何,此时看来十分可憎,卢郅隆一手端起玉碗,出其不意的将碗摔的粉碎。 李娱灵脸上倏忽一变,仿佛风霜伏在夏日的荷花上,明艳瞬间枯萎。她仿佛刹那间被抽干了水分,摇晃着身子,倒在汉白玉雕花地砖上。 “陛下!”金逄失声呼叫,脸因为过分惊恐,几乎变形。“护……” 一声护驾还未喊出口,只见卢郅隆便淡淡的使了个眼色,金逄会意,掩住自己的嘴。 “幸亏陛下没有喝,不然后果不堪设想,”金逄擦擦脸上的冷汗,想起来有些后怕,手脚也冷了,扑簌簌的发麻。 “你去叫小瑞子过来。”卢郅隆话音淡淡的,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从容的迈过尸体去。 金逄将朱红门轻轻打开一道缝儿,见左右两边人员散漫,阶下的宦侍正在夏日炎热中,昏昏欲睡。 瑞公公跟着金逄进了门,向卢郅隆施了礼,取出一个陶瓷净瓶,当中土黄液体浇在那尸体上,只听得一阵哔哔啵啵的声响,一阵浊臭的气味扑面而来:“陛下,当心呛着您,您还是先和金大人到屏风后面避一避吧?” 衣裳腐蚀成一团焦黑,骨头肉皮,浑浊看不清楚。像大火烧焦的肉食,或是捣碎的肉糜碎骨。 卢郅隆将那封书信递给金逄,道:“你带着这封信去见李奘,”指了指李娱灵的残骸道:“她敢如此,就说明李奘已经准备反叛了,切记,一定要安全回来,不要和他冲撞。” 只听得门外一声传报:“陛下,方将军急报!” 一个白蜡封的木头盒子贴着鸿翎,被信使快步送进来,卢郅隆用小刀子敲开白蜡,打开盒子取出战报。 “好快的手脚,”卢郅隆不禁皱起眉:“昨日还在二百里开外,这么快就兵临城下了?” 金旻一惊,接过战报,仔细读了读,惶惑道:“陛下,大都督怎么办?他还在城外啊,手下只有百十来个人。单枪匹马的,一旦在乱军中沦陷,只怕……” 卢郅隆凌厉的余光望着金逄,一面吩咐瑞公公替他取来铠甲,卢郅隆穿戴整齐,握着佩剑:“你找个合适的时机去见李奘,现在贵人寡人要到城楼亲自督战。” “大都督怎么办?”金逄是个性情中人,之前受过卫枢的恩惠,也不愿见卫枢就这样落在李奘的手中,一时有些急不可耐。 卢郅隆叹了口气,仰着脸望望天:“听天由命了,但愿她足够聪明,不要回来。” 说着,径直走出门去,把满脸担忧的金逄扔在背后,卢郅隆站在庭院中,望着貌似祥和平静的后宫,双手合十,紧闭双眼:“上天……” 李奘叛军已经把王城围了个水泄不通,方端义的驻军一字列开,正面僵持。 卢郅隆站在城楼上,向下望去,李奘军营中帐篷鳞次栉比,人数众多。金逄出了城门直向方端义的营帐去。金逄办事老成,讲究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所以不先去,只是在方端义大营中等待时机罢了。 李奘军队都驻跸在城下护城河外十里地的地方,看得出足有近十万装备精良的人马。 “卫枢啊卫枢,此时此刻,你可千千万万不要回来,叛军如此严阵以待,你岂不是要自投罗网?”卢郅隆恨恨的在城墙上拍了拍。 卫枢此刻已经距离王城不足百里,也听说了李奘叛军围城之事,便绕了个远,准备趁夜色,从阵营横穿过去。 夜色中,两边阵营都和衣而眠,灯火通明,点着成百上千个火把,长夜如昼。 卫枢带着带着人,悄悄的沿着李奘的营寨外三里远处绕过。把马蹄抱着布帛,取下辔头上的铜铃。尽量不惹人注意。夜间风鼓鼓的吹,每一张脸上都万分凝重。 “有敌军!”只听李奘营中一声刺耳的惊呼,叛军营门一阵骚乱,卫枢一拨马,在马背上狠狠抽了一鞭子:“快!”一百人的马队,一时间,如离线的箭镞,斜向方端义营中飞奔,李奘守备忽的冲出一群呼啦啦的骑兵,呼啸着向卫枢冲杀过来。 “放箭!”只听方端义营中冲出一群甲士,持盾拉弓,带火的箭镞如同滑落的流星,向李奘部密集如鸦雀群,喊杀声震天,李奘部骑兵被火箭惊了马,一阵混乱中也纷纷搭起弓,向夜色中的百人马队乱箭齐发。 “方端义前来救驾!”只听见方端义营中一声大喝,一个身穿银亮盔甲手持大刀的将官冲上阵间,身后骑兵如同群狼下山,霎时间将李奘部冲散。 卫枢趁乱撤进方端义营中,在营中站定时,天已经破晓。 “鸣金收兵!”卫枢吩咐一声,传令官用一个小铜锤敲打一阵,两边混乱了半个多时辰的的骑兵纷纷撤回。 方端义拨马进营,跳下马,向卫枢一拱手:“侯爷,陛下已经在城楼等您一天一夜了。” 卫枢点点头,向方端义道了谢,便穿过方端义大营,进城去见卢郅隆。 “大都督回来了!”一阵阵传报,卫枢快步奔上城楼,卢郅隆已经在城楼上观战许久。再见卫枢,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复杂,久别重逢,生死患难,卢郅隆拉过卫枢的手,将她带到城头。远山依稀见了出生旭日,天色泛白,长夜已经过去。 “陛下,臣不辱使命,臣回来了。”卫枢一拱手,望望卢郅隆的气色,确实比自己走之前好了许多,便也放心下来。 “你啊,卫枢,你啊你啊,你差点儿要了寡人的命啊。”卢郅隆望着卫枢,面上满是宠溺骄纵的神情:“你见王城进不来,就应该直接走,这样冒冒失失的闯进来,要是有个闪失,寡人这辈子都过不了这个坎儿。” 卫枢微微一笑:“臣是担心陛下的身体,想回来看看。” 卢郅隆含着笑意,抿着嘴唇,偷眼望着卫枢,强压了笑意。 “一路过来,你听到些什么?”卢郅隆望着叛军营地,微微惆怅道。 “听到的……不是什么好话,”卫枢欲言又止,叹了口气:“不说也罢。” 卢郅隆双手伏在城墙上,眺望远方:“寡人打算在肃清寰宇之后,兴修两项工程,一是开凿一条运河,沟通南北,这样不论是对国家还是百姓都是有利的。第二就是修跸道,把各州用跸道连起来。” “哦。”卫枢细细思量,兴修无一不是亘古功业,无一不是用钱堆砌:“是怕会适得其反呢?” 卫枢笑道:“您就不怕别人说您是苛政猛于虎的暴君?” 卢郅隆望着卫枢,面上含着惊讶的笑意:“也就是你卫枢,换做旁人,借他们十个胆子也不敢说这样的话。” 卫枢挑挑眉,偏着头笑道:“我说的可是实话。您可不知道,这一路上,光是我的闲言碎语,就听取了一箩筐,什么青面獠牙,什么凶残嗜血,更有什么屠戮骨肉,说的连我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个千古罪人。” 卢郅隆轻笑出生,摇摇头:“你以为,寡人在做什么?” “一统天下,”卫枢反问道:“难道不是这样吗?” “不,”卢郅隆饶有深意的望着卫枢,指着远处如黛青山,近处战火绵延:“这江山很快就不是寡人的了。” “这话我听不明白。”卫枢收敛了笑意,望着卢郅隆。天色渐渐明亮起来,城里家家户户的烟囱上已经冒起了灰白烟雾,万家烟火,一片平稳的气象。 卢郅隆见卫枢穿的单薄,解下自己的斗篷披在卫枢身上:“你觉得,一个坏名声的王,能坐稳江山吗?” “你不是坏名声的王,你是个又远见的王。”卫枢诚恳的安慰道。 卢郅隆笑笑,不以为然,替卫枢系好斗篷,仿佛已经久经沧桑,看破红尘的智者。 “大乱后的一统多不长久,你我都只是史书中的匆匆过客。读书人不智,自古就有,错不在你我,在于天下通史明理之人少矣。寡人不惧千古诟病,万世骂名,寡人只想把眼下的事情做好,完成为王的使命。史笔如铁,文人负心,你我于举事之时起,已无名声。”卢郅隆反问道:“你觉得秦始皇是暴君吗?” 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卫枢听的心惊肉跳,天下负心之人多了,最为狠毒的当属文人。软刀子割肉,杀人不见血,一支铁笔发动舆论的一刹那,就是对手灭亡之时。 卫枢蹙着眉,怔怔的望着方端义军营中巡逻的兵士们,走来走去,忽然意识到,自己早已经万劫不复。 “寡人写了一封信,叫金逄带给李奘,”卢郅隆说道:“一封劝降书信。” “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为上胜。”卫枢问:“您真的准备宽宥李奘吗?” “当然,不。”卢郅隆故意留了一个悬念似的,深邃的目光直视着卫枢满是愁容的双眼:“寡人已经杀了他女儿,也没准备留住他,杀他只是时间的事儿。” “那您的劝降信,还有什么意义?”卫枢心思沉重,不在意的随口问了一句。 卢郅隆一手按住卫枢的见肩头:“他不能死在寡人手里。” 第六十三章 恨到多处也无心 “你是想以后再让他和季叔太作伴?”卫枢垂下头,望着青砖城墙上缓慢的爬行着的小蚂蚁,卫枢伸出手指,轻轻触碰,仿佛试探它的强硬程度。 呼啸的风声和天边的鱼肚白中沉溺的恐怖气氛融在一体,仿佛来自地狱的命官愤怒的朝着下垂的军旗疯狂冲击。 “我们要做的,就是耐心的等待,”卢郅隆顽皮的望着充满好奇的卫枢,卫枢见他如此戏谑,一时有些迷惘,瑟缩的躲闪着他的目光,卢郅隆坦率而坚定的说道:“寡人相信李奘读完信,就会投降的,到那个时候,一切政命都顺理成章了。” “卫枢,你有没有特别憎恶的人,憎恶到你想先杀之而后快的人?”卢郅隆镇定从容,他对胜利已经充满信心,卫枢在城外时是他的心病,如今卫枢活生生的站在面前,李奘再也没有什么能用来威胁自己的人了。眼下,他只想和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随意聊聊天。 “有,”羞愧和困窘夹击,卫枢很艰难的回答道:“曾经有。” “他是谁?”卢郅隆注意到卫枢搭在城墙上的颤抖的指尖,和那忽然恐惧的目光。 赵胜,那个让自己悔恨过一次又一次的名字。那个让自己害怕面对情感的恐怖角色。冷风扑在脸上,卫枢觉得有些头疼,针扎一般,一点一点的刺痛,在头脑中的某一个点,仿佛一把尖利的匕首,对准一个点,不停地锥刺。 卫枢闭上眼睛,用手揉了揉太阳穴,和眉心。刺痛感仍然没有减轻,直到不自觉的脚步不稳,身子一栽,向后退了一步。 “你怎么了,要不要看看太医?”卢郅隆一把扶住卫枢的手臂,关切的神情溢于言表。 “没事,我这是**病,”卫枢退开他温热的手,搪塞了一句:“不要紧的。”说着从自己的荷包中取出一个小药瓶,里面装着几颗红豆大小的药丸,这是信枢寻来的止痛药。自从卫枢和司善保赌命喝了那杯毒酒的那天起,这种药就再也没离过身。 “是么?”卢郅隆嘟囔道:“怎么以前没见过。” 卫枢没有回答,气氛着实沉默的一阵子,直到对面军营里挂出来免战牌和白旗,打破了死寂。 卢郅隆面上满是喜色,朗声大笑,在城墙上猛地拍了几下,风渐渐弱了,把卢郅隆头上的垂蕤吹得微微飘起。 只见方端义大营中的骑兵列着马队,一路接着一路鱼贯而出,将李奘营地包围了一半,山呼雀跃的士兵不住的挥动手中兵刃,金逄出现在李奘大营门口,银白色披风被风吹起,除了他的书生气外,竟有些豪迈,也算是半个军旅文人了。 李奘跟在金逄身边,他已经自行五花大绑,头上解下发冠,光着上身,露出结实的肌肉臂膊,黝黑的皮肤在朝阳的照射下,黑的发亮,青白色裤子白的发光。他光着脚,背上负着大捆荆棘,弓着腰缓缓前行。 “好一个负荆请罪啊,”卫枢不以为意,李奘不是个老实人,他的负荆请罪不见得便是真心:“陛下,您写的是封什么信啊,真是神了。” 卢郅隆微微一笑,抑制不住的得意神情,灿烂如明艳的朝霞,他故意卖了个关子道:“你猜猜,你若是猜得中,寡人可以满足你一个愿望。” 卫枢避开卢郅隆的目光,白了一眼:“我知道,开篇肯定是:爱卿李奘,见字如面,因琐事缠身,迟书为歉。” 卢郅隆忍俊不禁:“可以啊,你现在简直是镜子里的另一个寡人了。” 卫枢微微一噘嘴,只用鼻子轻轻哼了一声:“这还用猜吗,给我的政命,每次你都这么写的。” “先以情,再以理,再威逼,最后劝勉。”卫枢轻描淡写,掰着手指一个一个的数着,瞥了一眼卢郅隆,他的脸上堆满了笑,这一笑很复杂,快慰,知心,惶恐,还有些庆幸。 卫枢读懂了这个笑,不禁打了个寒颤。卢郅隆那双善于掩饰心情的双眼,一瞬间流露出些许歉意。 “万幸我是个女人,”卫枢望着卢郅隆的眼睛,直白而不安的说道:“不然我一定会死在你手里。” “万幸你是个女人,”卢郅隆回答道:“不然和你争天下,一定是两个帝国末日。” 卫枢很快改变了严肃的态度,她了解卢郅隆,这句话并非出于卢郅隆的本意,他只是遵循一个王的守则。这些年,他一直像一个辛酸的守财奴,兢兢业业的守着百玦,百玦,甚至成为了他生命中唯一的爱人。 “大都督,去吧,拿着你的兵符,抚慰一下城下的叛军,”卢郅隆正正衣冠,终于露出一个普通人放松快意的神情:“寡人也得回宫去看看元纾了。” 卫枢的坐骑是一匹高头大马,马身上披着银甲,长长的脸儿上也套着牛皮面具,看起来像一个充满隔膜的钢铁外物。 李奘跪在城下,见城门打开,便仰起脸来,见来人不是卢郅隆,李奘心中一惊,猛地垂下头。他依然明了,眼前的这位白衣银甲的年轻都督就是昨夜他下令乱箭射死的那位偷渡客。 卫枢周身带着与生俱来的傲气,面容冷峻,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抵触感:“上谕,责令,李奘旧部一律打乱编制,由方端义所部,城防营,暂时接管。李奘现由金逄押送至,刑部监狱,钦此。” 卢郅隆把李奘晾在一边,直到深夜。 幽深的巷道犹如像地狱深渊蔓延,四盏宫灯开道,仍然不能探明前路。一行人,脚步轻快,又沉默的如同午夜的幽灵。卢郅隆披着一件黑色斗篷,在宦侍手中宫灯的光芒前行。 每一个进刑部受审的官员,都要接受一百杀威杖,李奘也不例外。更深露重,李奘受了杖责,背上的伤口已经结痂,趴在草席上直哎呦。刑部虽然给了他囚服,却也单薄,只有一件灰布单衣,已经是被鲜血染的殷红一片,头发也蓬松了,脸上汗渍在脸上风干留下许多流水似的印记。 潮湿和腐朽的木头散发出腥臭味,禁闭室黑暗得如同山洞,两侧墙上灯架子上幽幽的燃着猪油蜡烛,不经意间爆出一个灯花,发出必必剥剥的声响。卢郅隆踏着青石地面,高傲的穿过禁闭室的走廊,身后跟着一个点头哈腰的侍卫,侍卫手中捧着一串黄铜钥匙,打开了木门上挂着的黄铜大锁。 吱呀一声,牢门被打开,一个黑色的高大身影,走了进来。 见有人走进来,李奘起先不以为然的瞥了一眼,猛然一惊,顾不得伤痛,爬起来,跪在卢郅隆面前。 李奘望着卢郅隆含糊不清的神情,难免心虚:“陛下,罪臣李奘向陛下请罪了。更深露重,还要陛下亲自来这肮脏之地,罪臣实在是罪该万死。” 卢郅隆坐在桌边的木头椅子上,严厉的问道:“李奘,你是什么人?” 李奘转向卢郅隆坐下的方向跪好:“回陛下,罪臣是陛下的臣子。” 卢郅隆声音虽轻,话音里却透着无上威严:“你是寡人钦点的梁州总督,封疆大吏,全国州府总督中寡人最寄予厚望的人。”卢郅隆说着叹了口气,“人世间变化无常,不会十全十美,你最悉心培育的人,反而会叫你寒心。” 李奘被说的惶恐不安,连连叩头,如同捣蒜:“罪臣知错了,罪臣一时糊涂,陵安国使臣送给臣许多珠宝,臣一时鬼迷心窍,铸成大错。陛下您不但没有责罚,还另外赏赐给臣二十万金,臣实在不识相,硬要冒犯陛下天威,臣实在是大错特错啊!” “二十万金?”卢郅隆一时疑惑,却很快掩饰道:“你还知道寡人是劝慰,寡人就是不想让你被那些蝇头小利所蒙蔽,坏了名声,你却如此辜负寡人的苦心。” 李奘咬着嘴唇,抢地痛哭,哭了许久,平静的坐起来:“臣实在是罪无可恕,请陛下赐臣一死。” “你确实该死,”卢郅隆板着脸,用手指着李奘的脸,带着恨铁不成钢的怨怒:“但寡人有一个问题想要你说给寡人听。” 李奘泪眼婆娑,抬起头,昏黄的油灯一应,仿佛眼前无数个人影闪烁:“臣如果有幸知道答案,一定知无不言。” “你告诉寡人,废君的德行和寡人和德行相比如何?”卢郅隆手肘撑在膝盖上。 “废君是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的纨绔之辈,”李奘抬袖擦了擦面上的泪痕:“陛下您是亘古少见的明悟之君。” “那你为什么要打着扶持废君的旗号公然反叛寡人,寡人哪里不必废君强?”卢郅隆摊开双手。 “臣,臣只是一时贪于权利名声,”李奘跪着向前蹭了蹭,拉住卢郅隆的衣角:“陛下雄才大略,此生唯一的破绽即使废君之事,罪臣,罪臣也只有在此事上大做文章,才能有一丝胜算啊。” 卢郅隆皱皱眉,李奘说的是实话,只不过这实话对于自己来说太过残忍,卢郅隆那双黑亮的眼睛上,浓密的剑眉已成了悲伤的曲线,他仿佛一瞬间老了许多。 桌上的劣质油灯一闪一闪的跳动着灯火,李奘的面孔仿佛是残存的画面,忽隐忽现,卢郅隆猛然揪起李奘的衣襟,在他脸上恨恨的扇了一耳光。李奘慌忙跪在面前,卢郅隆有连着清脆的两个耳光扇过去,李奘默默的承受了。 “读书人负心,还不如不读书,起码不会伤人。”卢郅隆有些颓唐,清瘦的脸埋进双手间,长长的一声叹息后,他摇摇晃晃的站起身,走出囚牢。 狱卒忙不迭的快步跑来,大门重新锁住。 第六十四章 艰辛怀胎孕育生 清晨的空气中涌进玫瑰的香气,芬芳的甜味扫过寝宫。 元纾已经用过早膳,桌上还摆着尚未撤换的一整套秘色瓷杯盘碗盏。从昨日起便觉得阵阵腰酸,她的清雅的面容上渐渐笼罩上一层憔悴而辛苦的阴霾。 “纾儿,”卢郅隆脚步轻快,最为艰难的一段时间依然度过,满面春风的走近殿来:“寡人特意着膳房给你的枸杞花胶炖野鹌鹑,你吃着可好?” 元纾见是卢郅隆,便强颜笑意的缓缓地站起身来,走不出几步,只觉得小腹绞痛难忍,胃口泛上一阵酸涩,头晕的厉害,一时没了知觉,便倒在冰冷的青砖地面上。 卢郅隆吓了一跳,慌忙去扶,把元纾抱到镶宝紫檀雕花拔步床上。 “纾儿,你醒醒。”任凭卢郅隆如何摇晃,元纾仍旧牙关紧闭,面色惨白,一时虚弱的令人心疼。 太医搭了脉,心也跟着悬了起来,又见卢郅隆阴沉了脸,更是不敢说出口。卢郅隆连问了几次,几个太医才左顾右盼,踌躇不决的回答道:“启禀陛下,是…只怕是,王嗣有危险。” “危……”卢郅隆话到嘴边生生的咽了回去。 元纾还没有醒过来,到底什么缘故变成这样不必问她。元纾一贯是注意养生,体质一项温厚,很容易猜得出有奸人作祟的无疑。这一阵宫里乱完,宫外乱。王城乱过,边境乱。 危机四伏,暗流湍急,着实不知道是着了谁的道,想到这,卢郅隆不由得脸上发烧,皇宫大内竟然做出这等有违礼法,阴险诡谲之事,更为可恶的是,矛头直接对准了王储。 卢郅隆悄声对几个太医道:“这孩子,能否保住?” 太医们一听纷纷摇头如拨浪鼓,想来这孩子只怕保不住了,王后不知何故,心力憔悴,气血两亏,怎么能保得住这孩子呢?就连大人都未必能得了命来。太医们一听这话面面相觑,谁也不敢第一个接话,都怕将来若是问起罪来,卢郅隆会拿他们来当出气筒。 卢郅隆见没人回他的话,心中很是不悦,用脚踢踢面前跪了一排的太医,让他们快做决断:“你们尽力就好,寡人,寡人不怪你们。” 煮药的小紫砂壶里咕嘟咕嘟的冒着水泡,几位太医也都是心里没底,脸上如涂了生石灰一般。院首道:“诸位,你我都知道,王嗣恐怕是保不住了,当务之急是要把王后的命保住。” 两位院判听了也觉得有理,却也心慌。百玦立国以来,后宫之中还从未出现过生下死胎的事情,更何况是王后? 院首从云纹绣花包里取出几根银针,刺入元纾指尖的穴位,元纾皱皱眉,仿佛更加痛苦,但确实有了知觉。她的脸色变得死人一样惨白,皱着眉,冷汗渐渐泛起,直到将碎发阴湿一片。 目光从模糊逐渐清晰,元纾勉强睁开眼睛,卢郅隆正坐在她是床头,无限柔情的关切着她。 “纾儿,你感觉怎么样?”卢郅隆握着元纾的手,一手干手帕轻轻拭去元纾额上冷汗。 “很疼……”元纾蠕动着丹唇,声音虚弱,如同从深渊之中的一声无力的祈求。 卢郅隆紧张的深吸一口气,仿佛因为元纾的痛苦,而获罪一般:“太医说,你就要金临产了,千万不要怕,寡人一直都在。” 元纾只觉得腰肢越来越痛,仿佛折断一般,抽筋剥骨,她的世界疼的天翻地覆,元纾忍不住痛呼一声,卢郅隆也跟着紧张一阵。 元纾已经清醒,卢郅隆见她的寝衣已经被打湿,便为她披一件镶边罗衿,元纾坐了起来,倚在卢郅隆怀中。 太医们端过药来:“请王后进药。” 白玉百合碗中撑着褐色的药汁,单闻着药的气味,就够人麻了舌头。“这是什么药,我是怎么了。”元纾有气无力的问道。 一个稍机灵点的院判道:“回禀主子,这是一位补气血的药,主子您身体虚脱,臣等为主子熬制的药物,能保主子母子平安。” 太医不好直接说明,生怕一言不慎,惊了王后,闹得血山崩不好,便想出这样的话来宽慰元纾。卢郅隆是心思敏捷,一点即通,早知太医的用意,问道:“此话当真?” 院判道:“王后承陛下福荫,必然有惊无险。臣等已拿捏好剂量,此药主子可以放心饮用。” 元纾抬起头,发现身旁侍女宦官皆是直愣愣的盯着自己,只怕情况比太医说的要严重得多:“太医,不必顾忌本宫,千万要保住王嗣。” 丝冲落絮,燕语呢喃,梦魇初醒,宫宇楼台一片寂静。拥着暖融融的锦被,从日出东山坐到月凉黄昏,当年的种种磨难亦敌不过这样难熬的光阴。 元纾咬着嘴唇,她的身体已经因为无限的痛楚而不住颤抖,好像触及到生命的底线,双手紧紧攥住玉芯桂花香茶软枕:“好痛。”元纾双眼紧闭,如同一个溺水的人,在无限痛苦的洪流中苦苦挣扎。 “纾儿,纾儿,寡人没有照顾好你。”卢郅隆伏在她的耳边,不住的道歉,他从未见过元纾如此痛苦,元纾不敢哭喊,生怕眼前这个自己深爱的男人,为自己担惊受怕。 元纾紧紧攥着拳头,洁白的牙齿在如玉柔荑上留下一道月牙形的血印儿,卢郅隆夺过她的手。他的脸色也变得可怕,眼中已经有盈盈泪光。 “纾儿,纾儿。”卢郅隆不住的呼唤着元纾的名字,生怕一不注意,元纾的生命便痛苦的终结,她一直紧闭着双眼,死亡的阴影不住攀升。 孩子,我的孩子,为了这个渺小的希望,为了这个深爱男人的子嗣,为了几个月来在腹中生长的小肉球,她愿意把自己种植在痛楚的土壤中。 “嗯。”元纾咬着嘴唇,她实在忍不住的吭了一声,一阵闷痛仿佛要让她窒息,她深吸几口气,却怎么也掩饰不住那种痛楚的颤抖。 “纾儿,纾儿你哭几声,喊几声,寡人一直陪着你。”元纾承受的一切都成为他精神上的折磨。 “陛下,陛下,王后就要临盆,还请您回避一下。”一个老嬷嬷模样的收生嬷嬷,怯懦的哈着腰,轻声问道。 “回避?寡人不会回避。”卢郅隆拭去元纾头上的汗水,抚摸着元纾的头发,湿漉漉的黏在面颊上。都说女人生孩子是九死一生,卢郅隆不愿让元纾独自承受。 “陛下,您出去吧,”元纾疲倦的推推卢郅隆的腿:“妾一定会好好的把孩子生下来。” 卢郅隆心知自己在这里,元纾即使疼也不敢说,唯有自己不再,元纾不必如此辛苦,她一直如此隐忍,这困扰如此强烈,唇见一时说不出话来。 “寡人还有政务要处理,一个时辰变回来。”卢郅隆缓缓退出了产房。 卢郅隆站在元纾寝宫的院子里,正午的烈日刺的人眼睛发酸。 叫人搬了把椅子来,卢郅隆刚刚坐下,一贯隐忍的元纾便发出一阵一阵惨烈的哭喊声,仿佛在地狱受刑般令人悚然。 “陛下,镇国侯来了,在您的书房等候。”瑞公公凑在卢郅隆耳边轻声传报。 “这个时候寡人没有心情谈政务,寡人相信他,有什么事儿她自己决定就成了。”卢郅隆坐在椅子上,元纾的一声声凄厉的痛呼声,仿佛成了一块有一块巨石,压在他身上,双膝再也无法支撑他的身体,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等元纾平安以后再说。 “侯爷说,他是来给王后送东西的。说是那东西珍稀的很,要亲手交到您的手里,才能安心。还说这会儿王后能用得着。”瑞公公一边说,一边打量着卢郅隆的神色。 “你去把他带进来,带到王后寝宫外。”卢郅隆长吁一声揉了揉眉心。 忽然一阵惊呼,产房中呈现一阵死寂,忙慌慌的侍女稳婆都乱成一团。卢郅隆慌得站起身,担忧着望着产房中,尽最大的努力让自己镇定,让自己不要冲动的闯进产房,这是规矩,一个无情的规矩。 侍女们如同蜜蜂围绕着蜂巢,一盆盆血水被送出来,一盆盆冒着热气的开水被送进去,所有的肮脏的血,摧残着卢郅隆的心弦。 “启禀陛下,镇国侯在宫外候旨。”瑞公公跪在面前。 卫枢跪在宫外,双手捧着一个精雕玉琢的匣子,烈日当空,跪在微微发烫的砖石地面上,偌大的巷道只有她一个人。 卢郅隆站在面前,脸色带着不悦,威严和沉重的望着卫枢:“你拿的什么?”说着他弯下腰一手把卫枢拉起来。 “这是臣差信枢使寻遍列国,得到的一盒保命丹,功效奇佳,对王后现下的情况最是管用,用温水冲服。王后吉人自有天相,您宽宽心。” 卢郅隆接过盒子,打开小银扣子,里面是一个一个雕花羊脂玉圆盒子,圆盒里是一枚药丸,气味清甜,可见这药丸比玉盒还要金贵。 “多谢你劳心费力的想着,”卢郅隆勉强挤出一个牵强的笑意,他这会儿实在是笑不出来。 “应该如此。”卫枢望着卢郅隆那双乌黑明亮的眼睛,眼神伸的背上和渴望早已经透出来。 “你说,寡人是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卢郅隆望着卫枢,意味深长的问道。 第六十五章 爱到深处是别离 “是。”卫枢也听到寝殿里可怕的痛呼声,她忽然对做女人产生了一种恐惧,想起自己还是一个年幼孩童时,父亲抚摸自己的头发,说出的遗憾。 卢郅隆怳惘已极,手中捧着药盒,进退不是,卫枢眼中浮现出的淡漠和疏离是神情,仿佛无端刮起一阵阴冷的飓风,让人从头冷到脚。热辣辣的太阳光一照,不由得让人打了个寒颤。 “为什么?”卢郅隆不是促狭之人,却也不愿意白白受人抢白,索性问道:“寡人真的那么不堪吗?” “不堪之世,必待不堪之人,”卫枢道:“您是王,王的情感不应该写在脸上。” 卢郅隆不知卫枢为什么忽然冒出如此赫然之词:“什么意思。” 卫枢波澜不惊的徐徐说道:“你是王,你的一举一动都牵涉着诸多势力的心弦,您可以爱王后,但不能写在脸上。王后是不争之人,这种人堪当母仪天下,但也容易成为众矢之的。不争即是大争,这个道理您不会不明白吧?您可以爱王后,但不可在众人面前表现出来,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护她。” “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卢郅猛然逼视着卫枢的眼睛,仿佛拼尽全力看清一潭深水底下的碎石。 卫枢有意无意的抚抚袖口上精致紧密的平金织,颔首撇撇周遭:“如果您真的想保护王后,还是尽量做个不堪之人为好,在如此杂乱的人心中纵横,您可千万别把自己当圣人。”卫枢目光看似随意的向宫外的娇花细柳中瞥了一眼:“小心后院着火。” 周遭无人,卢郅隆一把握住卫枢的手腕,低声问道:“你说的是谁?” 卫枢傲然抽回手腕:“我只是按照以往的经验随口说说罢了,我又没在你大内之中安插眼线。” 卢郅隆叹了口气:“寡人这会儿巴不得你有眼线在宫里。” 屋外已经热得如同蒸笼,房间里也是闷得人上不来气儿,元纾咬着一段锦帕,喉咙已经哭喊的干涩难忍,她已经挣扎了近三个时辰,腹中的孩子,似乎没有任何变化:“嬷嬷,孤的孩子。” 收生嬷嬷将一块块带血的柔软的棉布投在热水中,她的额头上也满是大汗:“王后,您倒是使劲儿啊,您不是劲儿,这胎儿不动地方。” “啊!好痛。”元纾仿佛一盏熬干了油的枯灯,用最后的力气,吃力的挣扎。 哐啷一声,殿门打开,一个收生嬷嬷蹒跚着跑了出来。连滚带爬的扑倒卢郅隆脚下,她肥壮的手上满是血迹:“陛下,奴婢有罪,奴婢该死,实在是要不行了,王后她怕是挺不住了。” “吃过药了没有?”卫枢问道。 “方才晕厥醒来,王后吃了一颗,这会儿又不成了,只是不知那药的药量该如何控制。” “三颗为限。” 那收生嬷嬷应了一声,便退了下去。 卫枢只觉得心里很累,累的不想说话,累的不想呼吸,不知这种颓丧的心绪从何而来,只是望着眼前这个男人,忽然很想逃避。 “臣告辞了。”卫枢一拱手,面无表情,转过身去,头上雪白发带被风微微带起。 “卫枢!”卢郅隆忽然叫住她:“你别走。” “陛下还有什么事要吩咐?”或许是在宫中的缘故,那种寡淡的近乎无情的冷漠又一次在卫枢脸上呈现出来,卢郅隆也察觉到这一异样,微微有些吃惊。 “你再陪寡人待一会吧?”卢郅隆的话原应该是一种命令,话到嘴边,却变成一种祈求。 “臣只是来送药的。”卫枢凝视着卢郅隆的面颊,她能明显感受到卢郅隆内心的那种殷切的期盼和依赖。对于卢郅隆来说,卫枢仿佛是一处可以停泊的安全港湾,所有的真实情感在卫枢面前都不必隐藏,卫枢不仅有城府,而且知心。 “臣还有政务要忙,臣告退。”卫枢转身的一刹那,仿佛终于把自己的心藏进了万重深渊,藏在一个孤寂的没有人烟的地方。 没有人能理解她,包括卢郅隆,这种话要怎么说出口?她毕竟还是一个女人,一个被道德强行束缚的角色,永远在道德和心智中抉择。 卢郅隆还站在原地,站在太阳下的青石路上,站在妻子的宫门口,站在一个离卫枢越来越远的位置。忽然一瞬,卫枢挺住脚步,她意识到,如果连卢郅隆都越来越远,那自己真正就成了孤臣。 忽然听见,宫门口一声撕心裂肺,令人毛骨悚然的凄厉的尖叫声,一片沉寂以后,寝殿里传出阵阵悠长绵延的哀戚的哭声,卫枢回过头去,见卢郅隆仰天长叹一声,缓缓地垂下头,背着手走进宫门。 卫枢一个人站在太阳下,心中隐隐的刺痛感,压抑,前所未有的压抑,仿佛要在一瞬间迸发出来。卫枢怔怔的站在巷道上,默然望着空无一人的宫门。 “我为什么要留下,我不能留下,否则我会发疯。我就是在这个时候,亲手杀了自己的妹妹,害死了自己的侄儿。你要我怎样面对,我不可能面对。”卫枢呢喃一阵,只见瑞公公一路小跑奔自己而来。 瑞公公朝自己施了一礼,手中拂尘一扬:“侯爷,陛下让奴才送您出宫。” 卫枢点点头,终于回过神来:“瑞公公,王后她怎么样了?” “嘿呦,还能怎么样啊,”瑞公公叹了口气:“侯爷,您想想,六个月的孩子哪里活得下来啊,不过您的药到真有用,听太医们说,他们从医几十年,都没见过如此管用的保命丹。” “为什么会忽然就临产了呢?”卫枢心中怀疑,只望着瑞公公。瑞公公会意,细细想了想:“哦,或许是有人做了什么手脚,收生嬷嬷说,那胎儿一生下来,就面上青紫色,说是有人下了毒,就算是足月,孩子也活不了。” “下毒!?”卫枢一惊,一个踉跄,差点摔在地上,瑞公公一扶:“侯爷您当心。” 卫枢只觉得天旋地转,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妹妹死去那天,她的孩子也是浑身青紫色。身后万重宫阙,富丽堂皇,烟柳画桥,景致骀荡,而今见了只觉得一阵阵蚀骨的阴风从背后袭来,阴森森的令人惶恐。若说朝堂之上,卫枢是手腕强硬,法不容情,那么后宫之中的哪一位便是狠辣阴毒,卑鄙下作。 卢郅隆抱着崭新襁褓中那个柔弱的胎儿,一个还未齐全的孩子,一个还未睁开眼就永远闭上了眼睛的生命。元纾还虚弱的躺在床上,一团锦绣衬得她无比娇弱。 侍女嬷嬷连同太医们跪了一地,似乎一瞬间,满室都失去了语言的能力,除了低头不语,便是面面相觑。 元纾一直睡着,直到月色侵染了树梢,宫里掌了灯,她才悠然醒来:“陛下。”说着便要挣扎着坐起来,卢郅隆一把将元纾揽在怀里。 “陛下,让妾看看咱们的孩子。”元纾眼中盈盈光亮,虚弱的抬起手来想要接过那软香的襁褓。 “你想要什么?”卢郅隆尽量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不愿让元纾更为伤怀。 元纾疲惫的一笑:“妾想抱抱咱们的孩子,可是妾没有力气。” “还是不要了,”卢郅隆一手将襁褓递给侍女,一边将元纾裹在柔软的孔雀毛金线鸭绒被里,双手紧紧把元纾抱在怀里。 “陛下,妾想看看孩子。”元纾微微挣一挣,只是卢郅隆把自己箍得太紧,动弹不得。 “纾儿,咱么以后还会再有孩子的,”卢郅隆轻声安慰着元纾,元纾身子一颤,一把抓住卢郅隆的臂膀:“陛下,你说什么?这话是什么意思?我要看看孩子,我的孩子,让我看看!” “元纾!”卢郅隆的态度一时变得强硬:“你不要无理取闹。” “妾,无理取闹?”元纾惶然,仿佛重新认识了卢郅隆,眼前这个从前相敬如宾的丈夫眨眼就变得如此陌生,元纾呆呆的坐在床上,说不出话。 卢郅隆一狠心,甩门而去。 元纾仿佛死了一半,一言不发,侍女呜咽着想扶她躺一会儿,元纾却推开了她,半晌才愣愣的问:“我的孩子是不是死了?” 侍女脸上豆大的泪珠儿扑簌簌的流下来,强忍住点了点头:“王后,陛下不是因为这个生您的气,您还是好好将歇一会吧,身子骨要是垮了,只会让陛下心疼啊。” 一盏盏石台宫灯立在院落里,把青石路照的通明,这条路通向大门口。他选择离开,并不是想伤元纾的心,只是卫枢白天的话实在有理,他不得不顾忌,有时候远离,反而意味着爱的更深沉。 瑞公公引着太医院院首来回话,卢郅隆正站在院子里。 “陛下,侯爷送来的药,臣看过,确实是天下难求的上品,既可以是救命丹,也可以补身子,对王后的症状确实有奇效。”院首望不见卢郅隆的脸色,只好报喜不报忧,尽量说些好听的以保住自己的命。 “寡人知道。”卢郅隆露出一个疲惫的笑。 “只是,下臣罪该万死。王后从此,再也不能生育了。”院首擦擦头上的冷汗,轻声回复道。 第六十六章 纵横群雄谋权术 卢郅隆彻夜未眠,自从他登基以来,已经太久太久没能和旁人说说心里话了。就连从前的元纾,而今也不能交心的谈谈。卫枢也同自己渐渐疏离,卫枢成了孤臣,自己成了孤家寡人。 卫枢依旧像从前那样直白,只是这种直白,多了几分疏远,多了几分权利的横亘,那是身在庙堂之中,不得已的情绪。 “陛下,边关捷报!”瑞公公双手捧着一个紫红色黄花梨木匣子,启开蜡封,里面整齐的一卷绢帛。 “送信的斥候呢?明日朝堂之上,让他上殿,亲自禀报战况。” 当空一轮皓洁圆月,朗朗长空,繁星点点恍如万家灯火:“后世千载,不知是谁,与寡人同看一朝明月?” 五更时分,朝臣们手持一盏宫灯,排列整齐的快步穿过勤政殿前的汉白玉石桥。 “臣等参见我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卢郅隆一身赭袍冠冕,随时一夜未眠,却不显疲惫,他缓缓登上御座。随意瞥见卫枢站的位子空空荡荡。 “镇国侯何在?” 左徒司马原生一拱手,道:“陛下,镇国侯去了户部死牢。” 户部死牢里关着李奘,卢郅隆头脑明快,当即会意,却假意问道:“去户部做什么?侯府谁犯了什么事儿不成?” 司马原生手持象牙笏板,面无表情的叙说道:“回禀我王,镇国侯说有私事未了。”他的语调故意高了八度,仿佛生怕朝臣听不明朗。把私事说的各位清晰。 “什么私事?”卢郅隆自然知道左徒的意思,只装作不明白。 “臣也不明白为何私事,只听说镇国侯一大早就带着毒酒匕首三尺白绫,家奴十个,去大牢了。”左徒说完,有意一拱手,仿佛再说一件令天下人顶礼膜拜的大事。 卫枢确实正在户部大牢之中,她去见李奘正是为了杀他。曾经卢郅隆跟自己说过,希望刺枢使的人能暗地里把李奘杀死。 李奘对卫枢的印象奇佳,卫枢年纪小,却声名远扬,不管是好听还是难听,有一点已经是定式:卫枢是一员帅才。 “千岁爷,陛下已经说过不杀臣,你再这样做,不是存心坏陛下的名声吗?”李奘望着桌上那一壶鸩酒,一把锋利薄锐的匕首,一根丝滑雪白的绫罗。 卫枢抚掌冷笑道:“你起兵之时,谎造陛下多少谣言,蓄意抹黑本侯,那时候你怎么就不想想陛下的名声?”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李奘大笑道:“这是陈琳的原话,我又何尝不是同样处境?” 卫枢挑眉,无数惋惜和沉重内蕴在寡淡落寞的神情中,亲自斟了一杯毒酒,端着酒爵递给李奘。 “人生百年,千金易得,权位易得,唯有名声难求。你只顾自己搏一个兼济天下的风流美名,却把我王的名声毁了,你以为,我王不杀你,就真的没人杀你了吗?” 李奘接过酒杯,细微惶恐,面对死亡,有几人能不畏惧?“你的名声呢?杀了我,百年后,谁知道你今日之举的缘由看,到那时你就名声扫地了。” “哈哈,”卫枢自嘲的一笑,摇摇头:“左右我也活不了多久了,还怕什么名声,左右我也后继无人,怕什么无荫庇后世?一本青史万代传,又有几人无骂名?” 卫枢从腰间抽出佩剑,将锋锐的剑锋架在李奘脖子上:“喝吧,不要挣扎了。” “不,”李奘将酒杯仍在远处,酒水擦在石头上,刺啦一声,就连坚硬的青石都给腐蚀掉一块,李奘见了不由得大吃一惊,勉强自矜道:“臣,臣是百玦的封疆大吏,你一个小小的侯爵,有什么资格赐死封疆大吏?你敢僭越?” “臣替王该过。”卫枢一转身,家奴冲上来,将李奘按住,毒酒灌在嘴里,如同冰凉的泉水。 李奘缩成一团,双手捂着喉咙,脸上暴起青筋,涨红如同猪肝色,乌黑的血如同开闸之水,从口中眼中鼻中耳中,汩汩涌出。 “卫枢!”只听见一声大喝,卫枢转身望去,卢郅隆穿着朝服在左徒司马原生的引路下,大步疾走,匆匆赶来:“你大胆!” 卫枢一旦斗篷,决然下跪,稽首而拜:“臣卫枢,参见我王。” 卢郅隆绕过卫枢去看李奘时,李奘已然是七窍流血,面容狰狞可怕,没了生气,他死透了。 左徒司马原生袖手而立,不雅的摇晃着身子,嘲讽道:“侯爷真是敢做敢当啊,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人挡杀人,佛挡**,在下实在佩服之至。” 卫枢白了一眼,背对着卢郅隆,只漠然望着一处角落里蜘蛛织网。 “你先出去,”卢郅隆指着司马原生,强压着心中的一阵怒火:“叫所有人退到大门外,寡人不叫你们,谁也不许进来。” 司马原生恭恭敬敬的一拱手,多疑的打量了卫枢一眼,径直退了出去。 空旷的囚牢中,只有卫枢和卢郅隆两人,外加一具尸体。 “卫枢你好大的胆子,”卢郅隆一把抓住卫枢的手臂,把他从冰冷的茅草铺满的石砖地面托了起来,卫枢一个趔趄,几乎摔倒:“你为何杀了他,你不知道现在是什么状况吗?” 卫枢从未见他对自己如此愤怒,便知是自己的行为确实令人震惊,平静道:“不是你要我杀他的吗?” “我,”卢郅隆指着自己,一时语塞:“寡人要你悄悄的杀了他,谁叫你这样做,如此明目张胆?你知不知道你的名声前途,会就此毁掉?你知不知道你这一举动,会叫朝野上那些守旧势力说三道四?你知不知道你自己的前途,你在百玦拥有的一切,都有可能毁在这件事上头?” 卢郅隆越说越震怒,眼中几乎闪烁着熊熊怒火,两条黝黑剑眉倒竖,一双精致的笑眼也变得令人恐惧:“你想做什么,谁让你做这样自杀式的举动?” 卫枢甩开他紧紧抓着的双手,自己的纤细的手臂已经被他抓得生疼,卫枢一面自己用手揉揉,一面淡然道:“臣要离开百玦。” “离开百玦,”卢郅隆诧异,愣了许久,不知所措:“为什么?谁和你说了些什么?寡人都能解释。” “什么也没有。”卫枢无奈的眨眨眼,深吸口气道:“谁也没说什么,是我自己想离开。诸国势力不可小觑,想要逐一击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所以,臣想用点儿非常之策。” “什么非常之策,”卢郅隆惶然,自顾的转过身,背对着卫枢,但明显看的见他急促和纠结的颤抖:“你的非常之策就是离开百玦?” “对,离开,周游列国。”卫枢坚定的回答,已经近乎决绝,她已经无力再让列国不断的消耗着百玦的国力,也不能让列国不断的派出间谍离间百玦的臣工。百玦势力庞杂,实在无法容许太多的挑拨。卫枢抬起头,尖锐的目光直视着卢郅隆的眼睛:“与其让列国不断的离间我百玦,不如让我去离间列国。” 卢郅隆吃惊的望着卫枢,仿佛对她的认识达到一个全新的境界,他的双手有些颤抖:“你不能,寡人不能让你受千夫所指,不能让你遗臭万年。无论如何你都不能去。”他忽然把卫枢紧紧抱在怀里,扶着卫枢如骨的背:“卫枢,你不能去。” 卫枢推开他,眼中一如第一次见面那样,带着锐气,带着朝气,带着傲气:“我也不都是为了百玦,我是卫国公主,这一点是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忘却的。” “我知道,卫枢,”卢郅隆已经察觉到卫枢对他萌生的一种全新的抵触情绪,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种带着试探的防备:“你已经担负了太多,寡人都看在眼里,这一切都应该由寡人来做,而不是由你。” 卫枢从腰间剑鞘中抽出那把代表着卫国权威的“卫王剑”,寒光凛凛,杀气习习:“臣,不达目的,誓不归还。”说着剑刃指地,单膝下跪。 卢郅隆抿着嘴,他忽然明白了坊间那些流言蜚语:卫枢天生就是为了战争。 他轻轻抚着卫枢的头发:“安之,寡人忽然觉得你离寡人越来越远了,或许你终究不知我卢郅隆池中之鱼。你是投错了胎的王,你是寡人最大的敌人。” 卫枢感喟,只淡淡的站起身,收了剑,拱手道:“臣天生做不了王,臣只会成全王。” 卢郅隆淡淡笑道:“把你府中的公子伯元送进宫来吧,寡人亲自**他,你成全百玦一个王,寡人还你一个卫王,如何?” 卫枢笑笑,一种熟悉的感觉重新萌生,仿佛从前那场相互扶持的交易:“好。” 卢郅隆也笑了,指着卫枢点了点,无奈却又欢喜道:“卫枢啊卫枢,你就是天生的奔波命,只怕是史笔如铁,寡人都承受不住,你怎么受得起啊?” “臣,本就不会有什么名声,就让所有的脏水都泼在臣一人身上吧,只要成全了陛下您的名声,臣就算是死也是个忠臣了。”卫枢笑道:“臣算是忠臣吧?” 卢郅隆说不出话,他从未见过卫枢这等知心知意,敢为他人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人,深沉的望着卫枢:“此生定然不负卫枢。” “我父亲曾经说我,观水静而知潭深,知潭深而敢涉足,”卫枢顽皮一笑:“士为知己者死,就算是潭深千尺,我也愿为君一试。” “安之,”卢郅隆紧紧抱住她,仿佛怕她恍惚间离开:“你如此知心,寡人真怕负了你。” “只要你把卫国保住,在我百年之内,就算对得起我了,”卫枢抽身,双膝跪下,稽首一拜:“臣请离国,三年后,如果不死,天下局势必然大变。” 第六十七章 豪侠义自甘抄家 “你走以后,寡人暂命方端义接管都督一职,期定三年,三年后,王城关外,三十里,寡人亲率文武大臣出城相迎。”卢郅隆紧紧握着卫枢的手,眼中波光仿佛苍穹明星,泪光潋滟。 “好,”卫枢笑笑,在卢郅隆手背上轻轻拍拍:“我只在列国周游三年,三年后,我必然全身而退。” “委屈你了。”卢郅隆转过身去,望着斑斑苔痕,石灰剥离的墙面,叹了口气,狠下心肠,野兽般狰狞的撕心一吼:“来人!” 左徒司马原生手忙脚乱的连同牢狱士卒,齐刷刷的冲上来:“陛下,有何吩咐?” “上谕:原镇国侯兼领三军大都督卫枢,气量狭小,因以私愤,误民误国,未能以仁德为怀,败坏寡人声誉,废弃国家典章。着,革去原有一应职务,废为白身,驱逐出境,限三日内去国,钦此。” 卢郅隆掩面哀泣,眼前浮现着卫枢入百玦的一日,英姿飒爽,伶俐机敏,想着几年来的风雨茫茫。两人从一无所有到而今坐观天下,同样是三载春秋,千百个日日夜夜。坚韧的岁月里,不曾放弃是一件幸事,时间未必能够让你成功,至少能够让你有所获得。 人生贵在尝试过,使你不在年老的时候为不曾尝试的过往,扼腕叹息。 在时间面前,毅力,是何等的悲壮? 像经久不衰的爱情… 他狠狠的将那句话喊出口,仿佛泣血,悲壮伤怀:“来人!给寡人,拖出去!!!” 司马原生朗声回应,面上带着喜色:“臣!领王命!” 卫枢推开司马原生的手,卢郅隆的背影由清晰变得模糊,眨一眨眼,方才知道泪水已经充盈在眼眶中,模糊了双眼。卫枢稽首下拜,一字一句,泣不成声,高声喊出:“臣,卫枢,拜别君王!” 空旷阴冷的囚牢之中唯有卢郅隆一人,站在腐朽的荒草中,青石砖砌成的囚室中,只有一个小小窗口,面前几片残存的阳光透过,照在脸上,苍白几乎无有血色。卢郅隆垂下头,发出一声压抑在心头许久的低吼。 谋国之路何远,远的让人望而生畏,远的让人看不见希望。这条路上荆棘丛生,回首望去,有多少人,永远倒在你身后的路上?这条路太过狭窄,狭窄得只能有一人通过,你的亲朋,你的同路,你的友人,你的爱妻,一个一个远离,只剩下一个人在这条路上彳亍,最后到达权利巅峰,成了孤家寡人。 镇国侯府已经早早的被官兵包围了,卫枢从车架下来,几乎面无表情,淡淡的注视着来来往往奔跑着抄家的士兵们,望着搜出来的各种陈设摆件。 一箱一箱的金银珠宝堆积成山,卫枢站在院子当中,看着鸡飞狗跳的侯府,面无血色。 “哈哈哈哈,哎呀。”司马原生背着手,嘲讽诡谲的奸笑着在红木箱子上拍了拍:“看不出啊,你镇国侯府都能抵得上半个国库了。”他脸色倏忽一变,盯着卫枢对抄家的士兵喝道:“一处角落也不要放过,给我细细的搜!” “哈哈哈,当初您镇国侯,就是因为查抄庄股贪墨功震朝野,当时啊,”司马原生趁着脖子,讪讪笑道:“当时我还以为,您镇国侯是个,两袖清风的真豪杰!”他在胸口上拍了一掌,把一个拇指竖上天:“万万想不到,这真是狗咬狗一嘴毛。一个贪官被另一个贪官给打了!哈哈哈哈哈,只不过您的下场,比庄股好太多了。” 司马原生凑过来,低声讽刺道:“您这不是还有功劳在吗?哈哈,陛下再怎么罚你,终归不能杀了你吧?” 卫枢吁了口气,侧目斜睨着司马原生,冷冷一笑:“是啊,左徒大人,卫枢而今是白身一个,就连这条性命都在您一念之间。只不过,我卫枢恐怕没有的罪过你,您不会要赶尽杀绝吧?” 司马原生仰天,一手指着苍穹,大笑道:“你自然没有得罪我,只是,大人我今日告诉你。”他一字一句的顿着:“庄股啊,他是,本大人的,亲家!” 卫枢抬起眼,望着正扬天狂笑的左徒,无奈的哼了一声,她这辈子,几乎将天下人都得罪尽了,到最后,不知还有几人能够替自己说一句公道话。 “你现在还有什么,用你千岁爷的名头压人啊!用你手里的剑刃,去杀,去抢,去害死更多无辜的人!”司马原生越说越怒,说着便要抢过卫枢剑鞘中的宝剑,冰冷剑刃直直架在卫枢肩上:“我要你下跪求饶!” “你想都别想。”卫枢冷冷的抛下一句话:“来啊,杀我啊?杀啊!”卫枢从不示弱,越是置之死地,她越不畏惧,生亦何欢,死亦何惧。生死循环,不过百年。 “我现在就杀了你个混账!”司马原生握着卫王剑,向后一抽,正要把剑掼入卫枢的身体。 “住手!”一匹黑马径直奔上台阶,立在大门口,金逄骑在马上,一手扯着缰绳,一手捧着圣旨:“左徒司马原生跪听!” 司马原生丢下剑,双膝跪下,伏在地上:“臣接旨。” “上谕,卫枢有过,罪大恶极,然其人昔日于国有功,寡人不忍杀之,必要其全身出境,钦此。” “卫枢谢主隆恩。”卫枢双膝一软,伏在地上磕了头。 “臣,接旨。”司马原生迟疑着接了圣旨,退出侯府,金逄方才从马上跳下,将卫枢扶起来。 “千岁爷,受委屈了。”金逄面上带着歉意,一拱手:“陛下知道左徒和千岁爷素有过节,怕左徒加害,所以令老臣送侯爷出境。” 卫枢摆摆手,颔首道:“金大人,草民现已经是白身,您称呼我卫枢即可。” 金逄笑道:“这是哪里话,千岁当初救了老臣好几次,老臣心里您永远是那忠肝义胆的镇国侯,百玦若是无有镇国侯,那还……”他一时觉得自己说错了话,便压低声音:“那还不让这起子赃官败类蹿上天啊?” 卫枢无奈,不以为然的一笑,背过手,在院中鹅卵石路上走了几步,迎着阳光,一手指着院中堆放的一箱箱奇珍异宝道:“你看看这些鼎铛玉石,金块珠砾,百玦哪还有什么,赃官败类?”卫枢转过身,指着自己,自嘲苦笑:“我,才是百玦头一号的赃官败类。” 金逄摇摇头,笑道:“你也别斗气儿,老臣情愿相信这些家当是你祖传之物。” 卫枢狠命点点头,院中已然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箱子,房舍由窗明几净,变成杂乱无序,雪白的金黄的封条贴满了整个儿侯府。 “悲壮,”金逄叹了一声:“真是悲壮啊,想当初侯府是何等繁华奢靡,而今也成一片荒芜。古今兴亡历来如此,”金逄试探道:“千岁爷这一去,是打算替别国谋划,还是准备归隐山林呢?” “我像是退隐的人吗?”卫枢笑道:“我才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大丈夫不求功名利禄,不能出尘于人世,不在金钱酒肉里滚一遭,不是真豪杰,不能大起大落,不能立身于仕。” 卫枢立身向金逄作揖一礼,金逄感怀,也还了礼,从未有如今这般怅然。 “大人,卫枢去国,临行前有几件事要交代给大人。”卫枢从袖中取出一方洁白手帕,方方正正的几行隶书,金逄诧异,大略读了一遍,不禁暗叹,卫枢不仅眼光独到,城府和心机都是绝无仅有的。手帕上寥寥几行,便把百玦朝廷中的各方势力交代明了,另有几行写着朝堂中的可用之人,和必须防备之人。 “这这这,千岁爷?”金逄双手有些颤抖,将白娟藏进袖中。 “这一张是送给你的,你是个可造之人,”卫枢拉着金逄的手腕,低声道:“按我说的,必有道理。这事儿急如星火,你要在半年之内,想尽办法办妥。超过半年,事态必然严重,到那时候,悔之晚矣。” “老臣记住了,”金逄点点头,喉咙已经哽咽,卫枢重情重义,忠君赤城。金逄亦是赤诚之人,见不得忠臣落马,眼中含泪:“还有什么?” “金大人,我知道你是忠君爱国之臣,而且学问很好,我只求你一件事儿,卫国公子伯元现在已经在王宫之中,我料定这个孩子必然不听大王管束,他只听令郎金旻的话。请您去求陛下,由您亲自教习公子伯元,让他做一知书识礼之人,切不可顽劣。”卫枢恳切的说道。 金旻一愣,原对卫枢的身份便有所怀疑,而今卫枢如此交代,便愈发好奇:“如果,;老臣没有猜错,您必然是卫国王室中人。” 卫枢点点头,承认了,笑道:“是有如何,我卫枢终身不负百玦。” 金逄素来拎得清,条例清晰,条条对框框,一对一,二对二,恩怨分明,因而拒绝:“老臣虽然欠了公子,却不能替敌国培养王储。他若有朝一日成了卫王,和我百玦分庭抗礼,我就是百玦第一罪人。” “卫国王储由你培养,你想让他安分,就教他黄老之学,想让他好战,就教他法家霸术。”卫枢在他肩上拍了拍:“一念之间,全都看你怎么想罢了。” 金逄笑了:“侯爷,你这种头脑,这样的身家,这样的实力,你怎么不去当王?” 第六十八章 挂剑松枝冰壶月 “我当王?”卫枢颔首,一扶剑柄,坦然笑道:“我若称王,还能有以这样的往年知交么?” 金逄一愣,亦感佩卫枢的潇洒坦诚,挑挑眉,半开玩笑的说道:“怕就怕,老朽帮你造就一个卫王,到时候你用不上。”抬手指着浩渺云烟的长空,仿佛眼中浮现了万里疆域:“天下大大小小的官员,有谁不想和王成知交?” 卫枢知他是明眼人,便索性兜头倒了个干净:“你也不用有一句没一句的试探我了,明告诉你,我卫枢只会成就王,却不会当王。” “这么说,你这一去还能成就一个王?”金逄向前跨了一步,问道。 卫枢仰望无云晴空,怅然若失:“你放心,这天下的局势,我还看得清。我懂天命,不会置身矢石。”卫枢自嘲笑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指着自己,半讽道:“我也不傻。” 薄暮时分,愁云渐渐笼罩,院落中的石台宫灯没有如往日般点起。唯有抄家的兵士们点着火把,昏红的色彩,映在脸上,压抑,肃穆,沉重。 侯府已经完全查抄完毕,大大小小的箱子已经装在车上由士兵押运着送往户部整合对账。 金旻牵着一匹马,从后院穿到前庭,正是卫枢的坐骑。 金旻向自己的父亲请了安,便跪在卫枢面前:“主子,咱们该走了。” “咱们?”卫枢惊诧:“们在哪儿?” 金旻站起身,紧紧抓着缰绳,一如他父亲一般诚恳:“主子,我已经禀报过陛下,臣请侍奉主子去国。臣全家都承蒙主子恩遇扶持,今日主子落难,当门客的如果也和别人那般冷眼相对,臣的心就是被狗给吃了。” 卫枢接过缰绳,金旻的身后闪过一个人,面相丑陋,却显得十分精神。 “这位是?” 金旻拉过那人,拱手道:“主子,这是刘狗儿,上次若不是他的帮助,臣绝不可能弄到二十万金,此人功不可没,而且头脑灵活,忠肝义胆。” 金旻话未说完,之见刘狗儿满脸正色,端端正正的双膝跪地:“家奴刘狗儿愿意鞍前马后跟随主子,还望主子成全。” 卫枢将他搀起来,给金旻使了个眼色:“既然如此,你父亲在这儿,你不妨去话别一番。” 金旻走上前去,却被金逄推开,金逄拱手直面卫枢:“公子,您是何等前程,老臣自然知晓,小儿耿直,还望公子悉心**,老臣没什么不放心的。”一扬手,大门敞开,甲士列队:“公子您请吧,三日之内去国,此去无人阻拦。” 猛听得一声传报,瑞公公带着一列内侍从正门进入,瑞公公一甩浮尘,露出二个人来,一个他手中捧着一张松香四溢的漆器托盘,上面不知放了何物,用一块明黄布帛盖住。另一个则捧着一把银花丝镶嵌孩儿面宝剑。 瑞公公眼中亦是无奈:“公子,这是陛下送的两样东西,请您收下。” 拉开那张黄绢,露出一个无一丝杂色的羊脂白玉圆壶,壶身上一面刻着鸿雁向日,一面刻着仙鹤出云。打开壶盖儿,里面是冰凉的泉水,想来原是一块寒冰融化。壶壁上镶嵌着一块指甲大的圆形蜜蜡。 卫枢笑笑:“大王谬赞,令草民着实惶恐。” 一面双手奉了宝剑,径直挂在墙根儿种的一颗青松的枝干上,拱手拜了拜。 卫枢跨在马背上,一扯缰绳,望着居住了许久的,集合了多年心血荣辱兴衰的侯府,拨马出了大门。 “闻道天台有遗爱,人将琪树比甘棠。”金逄作揖相送,朗声吟诵出此句。 瑞公公一时迷惘,快步走到金逄面前,道了声纳福:“金大人,陛下赏的两样东西,公子枢是一样都没接,这让奴才如何复命啊?” 金逄捋须朗笑,捏着壶把儿,指着壶身上的花纹笑道:“本来就不必带走,心意带到就好了。这两张图合在一起鸿俦鹤侣。”又打开壶盖儿,现了当中的图案:“这个叫冰壶秋月。”又指着卫枢挂在松树枝头的宝剑:“这个叫松枝挂剑。” 瑞公公恍然大悟状,自己捉摸了半晌,复问道:“这些什么意思?” 金逄无奈的笑道:“就是陛下夸公子枢人品好。你只需要把公子枢挂剑之事原封部分的转达陛下,就行了。” 出了侯府,卫枢唯一能去的便只有郁金堂了。 “刘狗儿,”听见卫枢召唤,刘狗儿低着头,快步跑来跪在面前:“听主子吩咐。” 卫枢坐了正位,从前德功太子的那些手下,都被卫枢杀的杀,免得免所剩无几。一朝天子一朝臣,正是如此。 “刘狗儿,本公子问你,金枢在百玦境内的司库还有多少?” 刘狗儿跪在地上,一拱手,口齿清晰的答道:“原有四座司库,王城一座已被搬空,现在是空库。其余三座一在房州,一在青州,一在鲁州,各存金饼金砖,马蹄金等各计三十万金。各存奇珍异宝一千件。” 卫枢点点头:“其他各国的你心里是否有数?” “家奴另有一本细账。”刘狗儿从怀里掏出一本账簿奉给卫枢。 “看来你的手伸得很长啊?”卫枢随意翻了几页,那本账簿说是账簿,其实是一套账簿的目录。各国各州的大事都记在上面:“你不是金枢在百玦的一个账房吗?” “家奴该死,家奴只是习惯了事事留心,”刘狗儿磕了个头:“家奴只管记账从未用账簿要挟过任何人。” “这很好,”卫枢把账簿合上还给刘狗儿:“本公子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 “刘狗儿听命,”卫枢从案上取来一张文书,填了几笔,盖了印章:“刘狗儿,你是个实在的聪明人,也是个能担当大任的角色,举重若轻,很好。从今日起,本公子给你改个名字,你不叫刘狗儿,你叫这个字。”说着卫枢在一张洒金宣纸上写了两个隶书大字。 刘狗儿小心翼翼的结果那张墨迹未干的无比脆弱的纸张:“刘狗?” 金旻朗声大笑,夺过那张纸,指着第二个字道:“这个字是荀。” “刘荀?”刘狗儿憨憨笑道:“这名字好听,听着就是当大官儿才有的名字,听着体面,家奴谢主子赐名!” 卫枢笑笑,绕在刘荀身边,一伸手,将刘荀拉起来。刘荀满脸堆笑,憨头憨脑的冲着卫枢点点头,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 “卫枢绕在他背后,在他肩上轻轻拍了两下:“还有一桩好事儿。”卫枢一招手,金旻的手下便捧着两个托盘进来。 卫枢扶着两个托盘中的东西,笑道:“一个是你的新衣裳,另一个就是你金枢使的大印。现在,都是你的了。” 刘荀初次荣升,不禁惊诧,原是老实人,没见过简拔提携的场面,双膝一软,噗通一声栽倒在地:“主子啊,我的亲主子,您就是我刘狗儿,不是,刘荀的再生父母。我刘荀从今往后,这条命都是您的了,家奴绝不辜负主子您的恩典。” 一语终了,便伏在地上,颦颦叩首,金旻将他扶起来的时候,脸上已有泪痕。颤抖着接过两个托盘,抱在怀里,言语还有啜泣:“臣谢主子。” 刘荀到后堂穿上那套流光水滑的缎面儿鹤氅,转回前堂,仿佛是一个偷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孩子。他的身子骨实在瘦小,甚至还有些佝偻,就连卫枢看起来都比他高大一些。 金旻搂着刘荀的肩膀,在他胸口一垂,大笑道:“我说狗儿啊,你这真是穿了龙袍,他也不像个太子啊。” 卫枢也忍俊不禁,刘荀面上有些羞赧神色,连连拱手:“金旻兄就不要去取笑我了。” “不不不,你我现在可是平起平坐,哈哈哈。”金旻扯着刘荀的衣裳笑道:“金枢使大人,你这可是当丞相的第一步啊。” “丞相?什么丞相?”卫枢不知他们从前的玩笑,不禁好奇。 金旻一面抢着要说,刘荀一面扯着金旻的衣裳,一手捂着他的嘴,打岔道:“主子,您别听他乱说,主子您才是当丞相的命途,刘荀算什么,不过是兄弟之间吹吹牛皮罢了。” 金旻笑着推开他:“什么牛皮,那日在马车上,你一边吃着枣儿,一边信誓旦旦。”金旻岔开腿,学着刘荀的神情,刘荀脸上去颧骨高,嘴巴显得平直。金旻扁扁嘴,撇着眼儿:“你小子,知道个啥,我娘说了,生我那天,天上摔了个神仙下来,把我娘吓得呦!” 刘荀你是恼火,从殿内点着的香炉中,抓了一把香灰儿,直扑在金旻脸上:“叫你在主子跟前乱说。” 金旻一闪,灰白的粉末洋洋洒洒的飘下来,落得满身都是,金旻从头到脚石头人一般,呛得喷嚏连连,实在可笑。 卫枢一打扇儿,掩口失笑,望着殿内两人拉拉扯扯的打香灰仗。这偌大的家当,多年的艰苦经营,辛酸艰难,人间诟病,似乎都被这一阵玩笑给淡化了。 “所志在功名,离别何足叹。”卫枢将折扇清摇,侧目望着墙上的列国舆地图,沉默许久,最终把目光落在一块广阔的疆域。 “就是它了。” 第六十九章 寒光利刃敢刺枢 “主子,咱们好好地在百玦不好吗,干嘛大老远的往昂苏国跑,”刘荀骑在马上,贴近车驾不住的抱怨,夏日里炎炎烈日把他原本就暗黄的肤晒得愈发黝黑:“昂苏国那个混用的王,听说是一个只会在深宫之中下棋斗雉的老纨绔,咱么保谁不好,非要去保他?” 车驾碌碌的前行,黄铜鎏金铆钉装饰的窗子里用两尺暗花蹀躞纹的雪白丝绸帘幕遮蔽。刘荀的话如投石入海,没有激起一丝涟漪。 金旻一手打扇儿遮着脸,一手扯着缰绳,靠近车架,附和道:“就是啊,主子,臣之前就劝说过您,不要这么直白的杀李奘,容易落下话柄,您就是不听。这也罢了,您说就算不保百玦,也应该找个强国来扶持,怎么偏偏要到那昂苏国去?一盏茶的工夫说灭就灭的一国,三枢使在哪里的分支都没超过五百人,你说……” 窗棂咯噔一声响,金旻住了口,卫枢沉默了许久终于问了一个问题:“出了百玦没有。” 金旻拱手道:“是,现在已经在百玦关外。” 车驾里的人安静片刻,忽然道:“谁说我要保昂苏国?” “不保昂苏国?”车外的金旻和刘荀两人顿时茫然无措,交头接耳了许久。 “不保昂苏国,我是要以最快的速度,消灭它。”车内传出的声音虽是虚渺,却暗含杀气,声调虽儒气,却让人一阵寒噤。 卫枢的车驾刚一到昂苏国王城,向守城的关防递了关传文牒,便被官方守备团团围住,一个守备长官模样的中年男子立在车驾前,单膝跪地,拱手道:“敢问车驾中可是公子枢?” 金旻将手中剑鞘一横:“你是何人?” 那人在自己胸口护心镜上一拍:“臣乃是昂素王城关防守备官秦破。奉王令,再次恭候公子枢大驾光临。” 卫枢坐在车中,气定神闲的问道:“我乃闲人散客,被百玦王驱逐出境的一个罪臣,大王等我做什么?” “我王有命,公子枢一到王城,立即入宫面王,不得有误。”秦破站起身,将路让开,抬手一让:“公子,请吧。” 秦破话音一落,只见城门两名士兵将路栅栏搬开,露出坦坦荡荡的一条官道,秦破跨上马,引着卫枢的车驾入城,秦破手下百十名官兵围上来,跟在车队附近,将金旻刘荀的马夹在中间。 “主子,这该如何是好?”金旻凑近窗子,压低声音问道,一见秦破回头监视他,便端正了姿势,装腔作势的干咳一声。 卫枢打开车窗,侧目望着金旻,金旻面容紧绷,如临大敌,他虽然也经历过许多风浪,但多是和那些仕途中人相斗罢了,面对王侯将相,他总是心虚气短。 “瞧你怕的那个样子,”卫枢低声斥责一句,冷笑道:“拿出世家公子的气度来,昂首挺胸,别叫人看来笑话。”说着咔的一声,将车窗紧闭。 金旻扁扁嘴,端正了身子,勉强做出几分傲气来。侧目打量着昂苏国王城的街市,虽说不算繁华壮丽,却也还拿得出手,阡陌交通,整齐划一,格局虽小,却也五脏俱全。 不知过了许久,听见车外,秦破的洪武有力的声音响起:“公子,请下车吧。” 侍从打开车门的一刹那,车中飘出一股淡淡的沉水香的气味,卫枢头戴麒麟包银羊脂白玉冠,银线编织的垂蕤系在下颚。一袭雪白襕衫,用宝蓝丝线掺金线绣的云气纹,腰间玉带由十二块核桃大小的羊脂白玉雕了十二花色拼接而成,垂着一挂麒麟星辰青金石穿姜华玉禁步。腰间挂着卫王剑,和一个平金织莲花纹软香荷包明黄穗子,调理柔顺。 出宫相迎的乃是一个年近花甲的老年人,穿一身宦官的衣裳,手中捧着浮尘,昂首挺胸的立在宫门口。他虽年老,却精神十足,皮肤白皙油光,样子憨态可掬。 “这位可是,啊咳咳,”那老年人干咳了一声,捏着嗓子问道:“这位可是公子枢?” 卫枢打量着面前这个不像宦官的宦官,拱手礼遇道:“鄙人卫枢,有礼了。” 老人上下打量着卫枢,端详着卫枢的周身,从发冠到鞋面儿,细细的观察了一遍,看的卫枢也觉得异常。 卫枢试探道:“这位老公,您在看什么?” 老人见卫枢问他,便挺着了腰杆儿,笑吟吟的望着卫枢:“久闻公子枢风雅,是个翩翩少年,而今一件,果真是名不虚传,目光如炬贵不可言呐。” 卫枢轻笑一声,掸衣下拜:“草民卫枢参见昂苏王,请恕草民不敬之罪。” 老人先是一愣,继而发出敬佩而惊讶的神情,爽朗大笑道:“果真是聪明睿智,实在是传闻不虚,你怎是到寡人是昂苏王?” 卫枢垂下眼睑,编了一个连自己都不相信的答案:“这身老公的衣裳虽然破旧,却掩饰不了陛下您的贵气,陛下虽然有意隐瞒身份,却不经意透漏出不俗的谈吐。草民不才,也曾见惯王侯将相,故而能识陛下。” 卫枢说罢,无意间撇过昂苏王手腕上的一串玉髓手串,手串系绳的纹路正是昂苏国王室特有的,也便是说,除了王族,没人能用这件饰品。 昂苏王的气度确实比卢郅隆差远了,若非是看见那件手串,卫枢死也看不出他是昂苏王。当年卫枢初次见到卢郅隆的时候,他还只是昱忞侯,但那种天生富贵的气度让人望而生畏,言谈举止,至今难以忘却。 昂苏王笑着,指着卫枢,说道:“寡人听说过,当年你和百玦王卢郅隆初次相逢,你一眼就看出他的君王命。当时寡人还在怀疑传闻有误,而今看来,公子枢果然是明悟之人。” “大王谬赞了,令草民诚惶诚恐。”卫枢一拱手,自谦道:“草民是落魄之人,被君王驱逐出境,流落在外,大王一言,让草民倍感恩荣。” “来来来,”昂苏王拉着卫枢的手腕,把他带进自己的书房,这间书房装饰的实在简陋,就连百玦郁金堂的偏殿都比它富丽堂皇。 昂苏王把卫枢让在宾座,自己则去后殿换下了这件宦官服饰,卫枢一个人坐在书房内,不由得无言以对,天下荒唐之事见的不少,如此荒唐的君王还真是头一份。 昂苏王换了一件常服,坐了正位,叫内侍上茶,卫枢接了,不知所措的坐着一言不发。 昂苏王喝了口茶,恰似心血来潮似的问道:“寡人听说公子枢是因为执意处死一名叛国罪臣,方才获罪?” 卫枢道了声是。 昂苏王又道:“公子就不觉得心里委屈,或者,为何不再寻一国,谋国为政,一雪此恨啊?” 卫枢笑道:“正有此意。” 昂苏王眼珠一转,试探着问道:“久闻公子枢是纵横天下的名士,见多识广,寡人有一事不解,不知道公子能否不吝赐教?” 卫枢谦逊一笑,拱手道:“大王抬举,如果草民有幸知道答案,已经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昂苏王将一封奏折推到卫枢面前,道:“公子请看,如果寡人照着执行,可好?” 那封奏章是劝说昂苏王改风易俗,全盘学习百玦,以达到强化昂素人的目的。 “陛下不能这样做。”卫枢轻声道:“人之所以会迷失方向,是因为他失去了自我,国家也一样。” 昂苏王心中隐隐不悦,板起面孔道:“公子难道认为,弱国不应该效仿强国吗?还是另有意图?” 卫枢凝望着昂苏王,她的眼睛深邃的如一潭春水:“中行说说过一段话,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之一郡,然所以强者,以衣食异,无仰於汉也。今单于变俗好汉物,汉物不过什二,则匈奴尽归於汉矣。北魏之亡,未尝于此无干。” 昂苏王听着听着心里一阵慌乱,他忽然觉得卢郅隆驱逐卫枢是有道理的,一个君王不可能把卫枢这样头脑的人长留在身边,他一旦掌权,随时随地可能变成一把利刃。而这把利刃即便不刺向它的主人,也会让他的主人感到畏惧。 “那依照公子所见,寡人应该如何才能中兴昂苏?” 卫枢站起身,在书房中缓缓踱步,最后站在格子窗投进了阳光碎片中,一打扇儿:“草民倒是有一个办法,只不过这办法只有一人能够做到,不知道大王您敢不敢启用此人?” “这人是谁?”昂苏王一咕噜站起来,快步走到卫枢近前,急不可耐的问道:“寡人到哪儿能见到此人?” 卫枢收了扇子冷冷一笑,拱手道:“草民不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是草民,大王敢用否?” 昂苏王一阵踌躇不安,他也是左右为难,卫枢的名声着实让人听着心里痒痒,他虽然不是什么明君,但如有一人能转瞬间把弱国变成强国,让他在乱世之中保住祖宗基业也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好事儿。只可惜,卫枢被卢郅隆驱逐出境的事儿,传的沸沸扬扬,现在便既启用卫枢,明摆着是和百玦交恶,惹怒了百玦,难保没有灭国的危险。 “大王不必如此纠结,”卫枢笑道:“如果大王敢拜草民为卿,草民敢保证,一年之内,让昂苏国国力大增,还可让百玦王没话说。不过拜与不拜,全在大王一念之间。” “这这这,”昂苏王左右为难,半晌,笃定了决心:“只要公子你说到做到,寡人愿意冒这个风险。” 第七十章 出手必成雷霆势 青天如盖,阴闷的笼罩着庭前的方孔流水金鱼池,池中百十来条鹤顶红鲤自在戏泼,时不时吐出一个水泡。 昂苏王赏的一套庭院,四四方方,高楼不过三丈,一律用青石砖瓦建筑,青红瓦铺得平整。院子原是一个老公侯的旧宅,他儿子世袭了侯爵之位后,做人不甚安分,被查出了贪墨下了大狱,这家也便抄了。剩下一座宅子空着而已。 凭栏赏鱼,卫枢是不是的捻些饵料投入池中。 “主子,宣旨的公公来了,正侯在华厅。”金旻一拱手,低声说道。 卫枢将手中饵料递给金旻,掸掸衣襟,将衣裳上的细微褶皱抚平,径直往花厅去了。 “卫枢接旨,”那公公正是昂苏王身边的贴身宦官福公公,他年纪于昂苏王相仿,雪白的发丝微微蓬松:“上谕,今有百玦之民卫枢德才兼备,名声在外。更有济世之才,不远万里意欲辅国,寡人甚为感慰。着吏部从重议奖,拜为上卿。钦此。” 卫枢稽首而拜,接了圣旨官印,玉带官服。赏了福公公一块马蹄金,福公公千恩万谢的告了辞。见他出了门,卫枢方才将圣旨扔在一旁,摊开一卷昂苏国律令,细细的记诵。 “主子?”金旻一条帘栊,侧身进了书房,身后跟着一个样貌清秀的年轻人,年轻人一直低着头跟在金旻后面,显得有些瑟缩,像是个老实人。 金旻一跪,年轻人也跟着跪下,伏在地上。 “主子,这是李乃之,原是信枢司善保手下的一个副手,臣看他本分老实,想向主子保举此人做新枢使。” 卫枢才刚看了两页,抬起头,打量着年轻人,他看起来年龄不大,也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白皙面容,瘦削清秀:“我没听清,他叫什么?” “李乃之,”金旻补充道:“臣已经查明,司善保一事他一概不知情,所以不是司善保余党。” “看着像是个实诚人,不大爱说话啊?”卫枢说话时,李乃之只是微微点点头,表示认同,也不敢抬头直视卫枢一眼,一直拘着礼,卫枢道:“还算守规矩。只是这个名字,得改改。”卫枢原名安之,李乃之的名字犯了“之”字。 “李乃成,兢兢业业,恪守本职,乃成大业。”卫枢提起善琏狼毫笔,在洒金宣旨上写了个成字,递给他。松烟古墨色彩深重,而不姿媚,浓黑无光,加之卫枢字体颇有气势,一个成字写的十分大气。 李乃之改了名,面上露出微微羞赧的喜色,连连磕了几个头,拱手道:“李乃成谢主子赐名,臣一定鞠躬尽瘁,不负主子今日恩简。” “没事的话,你们就先退下吧。”卫枢将笔搁在笔山上,捧起昂苏法令,继续阅读。 金旻和李乃成踌躇一阵,从袖中取出一封迷信:“主子,这是宫里密探传出的消息。” 卫枢接过迷信,上面写着昂苏王决意从公子寿为质子质于五元国的一件事。五元国要求昂苏王选择一位公子为人质,以求两国太平。昂苏和常山两国素来不和,常山国和五元国又是旗鼓相当,唯有稳住五元国,才能免除一方施压。 “怎么,昂苏王相让公子寿质于五元国,还要受到太后的阻挠?在昂苏国,太后也能问及国事?”卫枢将密信丢在香炉中烧了,香炉中刹那间燃起火光,发出呛人的气味。猛然间想起一件事:“等等,昂苏王年近古稀,他的太后?竟然健在?” 李乃成低着头,垂手而立道:“是的,昂苏国的太后仍然健在,如今已经年逾九十,仍然身体硬朗,头脑清晰。而公子寿是昂苏王的少子,是一个不得宠的妃子孙氏所生,孙氏早已去世多年,公子寿一直是在太后身边长大。公子寿虽然受到太后宠爱,却性情纨绔,不得昂苏王喜欢,所以质子一事,昂苏王就选择了公子寿。” 好一个不得宠的纨绔公子,好似当年卫王要妹妹卫英代替自己嫁给卢之晋和亲一般。卫枢站起身,背着手在花厅中踱步,问道:“太后不同意,难道这件事儿就办不成吗?” “恐怕是这样儿,”李乃成道:“昔日昂苏国先王择立太子的时候,当今昂苏王本没有机会,正是这位太后动用了自己在朝中拉拢的势力,把自己的儿子推上王位。” 卫枢摇摇头,好没用的昂苏王,好跋扈的太后,好没希望的一国。 常山国是昂素边境一个稍大些的国,立在列国之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常山国全国的疆域只有卫国的三个州大,和百玦更是没法儿比,不过是一个习惯了欺软怕硬的主儿,时常对昂苏国进行骚扰,要其俯首称臣。 “主子,这件事看起来棘手,我们初来乍到,还是不要触这个霉头的好。”金旻立在墙边,握着剑柄义正言辞。 “是很棘手,”卫枢面向金旻抚掌而立:“不过,本公子倒是有兴趣触一触这个霉头。而且要给他来个一石二鸟一箭双雕。” “你们来看,”卫枢从书架上抽出一卷昂苏国舆地图,昂素国被常山国和五元国架在当中。 “五元国新王初立,国政不稳,那新王那个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国事全靠老臣兆君把持着,兆君为人耿直,本公子自信能摆布他。”卫枢笑着,用一根竹竿指着常山国和昂苏国的边界,点了点,向常山国一横,伶俐笑道:“出兵灭了他,这样必然是两败俱伤,昂苏国也就名存实亡了。” 金旻皱起眉,歪着头,咂咂嘴,指着常山国的版图道:“常山国的势力明显比昂苏国强啊,到时候恐怕是昂苏国要被灭掉。” 卫枢笑笑,将手中竹竿一扔,砸在地上,拍拍手:“以弱胜强的事儿,这些年也没少做过,不打紧的。如果常山国动用重兵,我便游说按五元国同盟,如果常山国保存实力,我便游说五元国按兵不动。审时度势,左右逢源,只要让这三国相争,不论哪一国灭,对我们来说都不是坏事。” “都不是坏事?”金旻跪在舆地图前,用手比着三国的出兵路线:“这么说,我们没有最坏的结果了?” 卫枢笑道:“我记得你的前任,刺枢使豫游曾经说过,我一辈子只能犯一次错误,那就是我死前的那一次。”卫枢也蹲下身子,细细观看金旻比量的出兵路线,笑道:“本公子才不会以身犯险呢,没有万全之策,我便不出手,一出手就得是雷霆万钧。” 李乃成弯下腰,双手撑在大腿上,看着他们在与舆地图上模拟出兵攻伐进退之势,问道:“您说的这位豫游先生,我听说过,好像是卫国现今的大都督。而且豫游这个人我见过,起先只觉得他是一身侠骨,没想到,他做起官来,还是有模有样,卫国最近几次边境摩擦,都是大获全胜,势力不容小觑啊。”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卫枢暗暗地扫了他一眼,隐住心中洋洋得意之情。 几番合计,觉得此计可行,金旻站起身,锤锤自己已经麻木是双腿,摇头晃脑:“现在,只要劝说昂苏王出兵,就万事大吉了。” “不,”卫枢也站起身,道:“当务之急,就是先要把那位权倾朝野的老太后稳住。”指着金旻道:“你去告诉刘荀,不管他用什么办法,不管他到什么地方腾挪周转,务必要三日之内要凑齐十万马蹄金和珍宝一百件。” 金旻点点头,指着自己问道:“主子,我能做些什么?” “你去备车,我这就进宫面王,亲自会一会这位老太后。” 昂苏王几个月来一直为公子寿质于五元国的事儿烦心不已,听闻卫枢又办法说动太后,便兴高采烈的拉着卫枢道:“卫卿家,有办法说动太后最好不过,只是太后年近百岁,你可不要出言苛刻,万事都可以缓和,只要让太后安心便是了。” 卫枢笑道:“臣自然有办法,只要陛下替臣引荐便可。” 冯太后是昂苏王的生身母亲,花白头发,脸上褶皱丛生,骨瘦嶙峋,面皮单薄,仿佛一页揉皱的宣纸,苍白的有些发亮。她侧卧在贵妃榻上,身边一位年轻宫女为她打扇儿,两位宫女替她捶腿,太后衣着华丽,一身发绣褙子穿着华贵万芳。 昂苏国贫弱,宫廷之中多是绸缎绣品,发绣金贵,少有几件都穿在太后身上。昂苏王引荐了卫枢后,便退到殿外,太后微微一抬眼儿,见卫枢周身珠光宝气,衣裳发冠在灯火映衬下闪着盈盈光泽。便叫人扶着坐了起来:“你跪到近前来。” 卫枢跪在她近旁,太后曲曲着眼儿,细细观瞧着卫枢身上的平金织衣料,和禁步挂饰等物。 “你是哪儿的人啊,为什么穿的如此华丽,你不知道昂苏国素来崇尚简朴的吗?” 卫枢一拱手道:“臣卫枢从百玦来,回太后的话,臣知道昂苏国素来以简朴自居,但臣有一个问题想要问问太后。” “讲。” “昂苏国,大小也算一国,为何国都之中城墙矮小,等同别国郡县之城,这实在不和礼节。君子无故,玉不去身,而臣来昂素数日,发现昂苏国没有佩戴玉饰的习惯,臣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太后白了一眼,似乎卫枢的话让她忽然觉得自己活得不想堂堂一国的太后。 “昂苏国贫弱,国力衰微,支撑不起三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的制度。大臣们的俸禄佩戴不起玉饰,因为舍弃”太后侧目望着卫枢道:“公子怎么不明白这道理?” “太后说的是,昂苏国因为贫穷,便无力支撑礼治,若臣能在三年之内让昂苏国国力大增,恢复这些礼治,让有品级的官员都穿着华服,佩戴饰品,臣的装束是否便不稀罕了呢?” 太后干笑一声,想枯木折断,笑的喘不过气,刹那间停住,内扣的眼睛忽然射出一道寒光:“你的海口夸大了。” 第七十一章 感时才气委重任 卫枢颔首,长吁一口气:“太后,臣并没有夸大其词。事实如此,就像是,如果昂苏有能力打常山国,并且和五元国抗衡,假如送公子为人质这件事不会发生,到那个时候也就不必觉得这样的事有何稀罕。” 太后紧绷着面容,不苟言笑,问道:“莫非公子枢是来劝说哀家同意公子寿质于五元国一事?”说着冷笑一声,低沉苍老的声音缓缓吐出一句话:“哀家早就说过,公子寿年轻,生长于深宫之中,没有吃过苦,更没有受过罪,连宫墙外都没去过,贸然把他送到敌国去吃苦?”说着轻蔑的望着卫枢:“你年轻,不知道哀家对儿孙的心,又是才来的,这不为过。但是那起子老臣,一个一个都是妻儿成群,子孙绕膝,哪里是不懂哀家的心,分明是,分明是看公子寿不顺眼,想借刀杀人罢了。” 身旁侍女见太后越说越气,嘘声连连,便一下一下的替太后抚背。 卫枢笑笑,拱手致歉:“太后息怒,请太后听我一言。” “讲。” “太后说,大臣们子孙满堂,却不理解疼惜儿孙的心,臣以为并非如此。” 太后目光一扫,侍女会意,将太后搀扶起来,在宫室中缓缓走了几步,在阳光充足的软垫上跪坐。“你以为是因为什么?“ 因为,大臣们有远见。”见太后正要反驳,卫枢抢先说道:“太后,请问大王是否有很多王子呢?” “不假。” “但王储只有一人。”卫枢笑道:“太后您听过坐山观虎斗的故事吧太后听到卫枢的话,眼中忽然闪烁出异样的欣喜,卫枢见太后听得进去,便继续道:“别的公子的才学,难到都不如公子寿?别的公子的外戚难到都没有公子寿的外戚显赫?王储之争,向来都是自相残杀。无论立嫡立长还是立贤,公子寿都没有什么竞争力,恕臣直言,公子寿必然失败。太后偏爱公子寿,是众人皆知的事儿,如果公子寿真的搅在其中,太后您不心疼么?” 阳光穿过格子窗,暖洋洋的照在太后身上,卫枢跪在一片阴影中,显得格外凄冷。 太后沉默着,许久,她从袖口伸出两根瘦削如枯骨的手指,指着卫枢:“你说的有道理。那依你的意思,应该怎么办?”太后一招手,轻声道:“你过来。” 卫枢站起身,重新跪在太后面前:“臣以为,应该送公子寿去五元国,一来避开了王储之争,保存实力。二来有了质子之苦,也全是于国有功。三来,是吃过苦的公子寿,也可以改改脾气,将来为王为将,也好震得住场面。太后,这是臣的愚见,不知太后意下如何?” 太后轻轻挥挥手,卫枢便向前凑了凑,低下头,避开了太后的目光:“太后。”太后于卫枢只在咫尺之遥,眼中夹杂着狐疑不安:“年纪轻轻,这些都是谁教你的?” “无师自通,”卫枢一拱手:“臣从未受人指示。” 太后点点头,煞有介事:“哦,看来,你很有见识嘛?” 卫枢低着头,屏住呼吸,太后审视这卫枢,上下打量着他。那那目光炙热,仿佛烈日炎炎。 “太后谬赞了。” “说说,你在百玦做什么?”太后面前渐渐漏出和蔼的笑意:“为什么要到昂苏来。” “臣在百玦做都督,”太后面上阴晴不定,卫枢一时也不敢多说一句话,言多有失,恐怕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那不是他的本意。索性便明白的说了出来:“后来,臣僭越执意杀死一名叛臣李奘,获罪于王,驱逐出境,承蒙大王不弃,拜为上卿。” 太后双目庆和,阳光照在她的苍老的面容上,几乎泛着透亮的光泽,她的睫毛微微抖动,呼吸平稳,勉强证明她还有生气儿。 “我已经是行将就木的人了,”太后锤锤自己的腿,自嘲道:“昂苏国的事儿,哀家再想管,恐怕也是有心无力,只是哀家有一件心事放不下,公子,你可知道是什么?” “下臣明白,太后指的是公子寿。” 太后点点头,万般欣慰的笑道:“还算明白人。哀家有个不情之请,不知道公子你意下如何?” “臣洗耳恭听之。” 太后把头凑过来,那张苍老的令人畏惧的脸庞和卫枢只有拳把来远,甚至能看见她脸上皱纹的底细,能看见她隐藏在雪白皮肤下的青色的血管:“哀家老了,你还年轻,哀家想和一做一个交易,如何?” 卫枢僵在原地,一动不动,仿佛静止一般,微微点点头。 太后笑着,把一只无力的枯枝般的手搭在卫枢肩膀上,拍了拍:“哀家想把公子寿交给你,将来你若扶他上王位,让他封你做丞相,加封一等侯爵,如何?” 卫枢倒吸一口凉气,微微偏过头,忖度着太后的意图:“臣被百玦王贬黜,甚至驱逐出境,您就真的如此信任下臣,没有丝毫怀疑?” 太后狡黠的笑出声,眼中阴霾鬼魅仿佛无法驱散,她已经把持朝政多年,见过太多才华横溢的年轻人,自信对卫枢也是一眼看穿:“怀疑,但哀家就算是死了,在人世间也存留着无数双眼睛,你的一举一动,哀家都会知道?” 卫枢心中一惊,呼吸也变得急促许多,压抑着不安的心绪,惊诧的望着太后:“您既然怀疑,还把公子寿交给臣?” 太后用修长的色彩浑浊的尖利指甲在卫枢头脑上点了点:“因为哀家看中了你的头脑,”继而在卫枢唇边脸颊上戳了戳:“还有锐利的口舌。” 太后的行为让卫枢很难堪,分明有失庄重,过于轻薄,不合请士之道。卫枢着即往后撤了撤,在太后够不着的地方,低头跪着,一言不发,脸色冷了下来,代表着她对这种行为的不满。 太后轻笑道:“看来,你还真是位名士,有些风骨,不卑不亢的,这很好。”说着叫了声来人,一个双手捧着花奇楠木龙凤雕花托盘的侍女,恭恭敬敬的跪在一旁。 太后将托盘上盖着的莲花暗纹绸揭开,露出一对儿雕琢精美的姜华玉,一对配合在一块,是个圆月形,拆开便是两个半月形。左为睚眦,又为霸下,龙生九子当中一凶一善。 “公子爱玉,哀家就赠你一对玉。这是新玉,从未示人,今日就赠给公子。愿公子把握好分寸,亦凶亦善,你要好自为之,到底该怎么做,你要心里有个数儿。” 昂苏国贫弱,也便是如此吧,太后赏人,也不过是姜华玉,玉髓,羊脂玉这等上品都是少见,不夸大的说,昂苏国的国库,甚至及不上金枢名下司库,实在可怜。 卫枢将那玉接了,道:“太后恩典,下臣铭记在心,太后嘱托之事,臣定然竭尽全力,万死不敢有所懈怠。” “很好,你去跟大王说,公子寿的事儿,哀家不管了,男儿家不经历磨难,将来如何在世上立足?”太后撑着桌案,勉强站起身,身上的骨头咔咔作响,似乎因为风烛残年而日渐脆酥。太后掸一掸衣袖,到后殿去了。 卫枢打开太后宫中大门,刺眼的阳光慷慨的倾撒下来,昂苏王仍站在门口,他面上满是期待:“太后怎么说,她老人家还好吗?” 卫枢作揖而拜,似是改天换地,久别重逢:“臣,不辱使命。太后说,公子寿,应该去历练一番。” 昂苏王有些吃惊,呆呆的站在原地,手脚慌乱,不知所措。他虽然年近古稀,却远不如卢郅隆和卫枢这等年轻人稳重,难怪做了几十年王,竟然会荒唐道假扮宦官来试探外臣的境地。 “太后当真如此说?” 卫枢点点头,面上没有丝毫波动:“是,太后同意了。” “这,这这这可,这可是难得一见,”昂苏王指着太后寝宫笑道:“老太太难得同意这样的事儿。卫卿家,你是怎么跟太后说的,怎么别人说不行,你说就行了?” 卫枢垂下眼睑,望着青砖地面上灰蒙蒙的一片,她也不知如何回答,太后和自己的交易虽不是什么卑劣不堪之事,却也不成文,上不得明面。便自谦道:“臣是侥幸而已。” 昂苏王一手阻止,一手跨在玉带上:“不,不不不,别人说不动是常事,你说的动亦是寻常事。你是谁啊,卫枢啊,名震列国的名士啊,若没有个翻天覆地的本事,何以让列国臣服啊?”说着不住的抚掌。 卫枢偷眼观瞧,白发苍苍的老人,做这样激烈神态实在少见,仿佛顽童一般,亦不敢劝阻,也不好打断,索性不说话,站在一边。 本来诈术便是君子不齿的下流行迹,而今见列国诸王皆不可扶,扶持恐怕祸乱天下,心中的负罪感也减轻了许多。 “卫卿家正当少年时,寡人虽是风烛之年,能在此时得一栋梁,实在是昂苏大幸。”昂苏王只顾自言自语的欢喜雀跃,猛一打量卫枢,神情不甚自得,便收敛了笑容,问道:“卫卿家,你在想什么?” 卫枢一手扶着玉带,一手背在身后:“臣在想,臣来到昂苏国,算是来对了。” “怎么说?” “昔日臣为百玦尽心尽力,散尽家财,最终不过是莫须有的罪名将臣驱逐出境,”说着,向昂苏王一拱手:“恕臣不敬,当时,臣义愤填膺,心想寻一弱国,凭借十年之功,将弱国变成强国,与百玦抗衡,于是,臣就来到了昂苏国。谁知陛下如此赏识,恩简上卿,臣窃为私心所不齿。愿倾尽所有,富强昂苏。” 卫枢双膝跪下:“愿以十年之功,让昂苏国称霸列国。” 第七十二章 王出列阵亲入营 深秋的王室狩猎春华园,矫健的梅花鹿,灵便的麂子,色彩斑斓的雉鸡由各自的司监赶着,一群一群从栅栏中赶出来,从竹篾鸡笼中放出来。秋高膘肥之时,昂苏国的羽林军围绕着昂苏王,奔袭在金黄一色的山野中。 卫枢头戴包银紫金凤翅盔,穿着一身苏绣曲针云气纹袍,身披鎏金踢庭兽连环甲,腰系玲珑九环包银玉带,足蹬蹀躞纹战靴,皮囊弓箭挂在马背。拨马穿梭在白杨树林中。 金旻拨马而来,他的马上挂着两串野兔野鸡,金旻望着昂苏羽林军的全貌,不以为然的笑道:“主子,你确信这样一支难以入目的老弱残兵,能打败常山国吗?” 卫枢淡淡一笑,愁绪和辛苦溢于言表:“按理来说,羽林军应该是最精锐的一支部队,可这支王牌军,还是弱了点儿。” 主仆二人正说着,只听得背后一阵苍老的豪迈笑声,回头看去,昂苏王拨马而来:“卫卿家觉得我昂苏羽林锐士可还入眼?” 金旻目光一躲,自觉的退在卫枢身后。 “臣以为,尚可,”卫枢勉强给它一个中性的评价,这种军队甚至比不上百玦某一个郡县幕僚的番兵。要给这样一群军备不堪的弱势群体一个很好的评价,确实是一件难事:“但臣有信心用他们把常山国灭掉。” “灭掉常山国?”昂苏王不信,干笑两声:“寡人没有听错吧?漫说是寡人在位的三十几年,就是先王,先祖,也没有一个敢放言灭掉常山国的。卫卿家,你该不是夸大其词了吧?” “陛下,我卫枢从不说虚妄言辞。”卫枢见远处丘陵之上立着一只公鹿,勃勃鹿角,立在丘陵上,仿佛傲视群雄。卫枢从马上去了弓箭,桑拓木弓被拉弯,拓木弓张力很大,箭镞飞出片刻。只见对面山陵上的公鹿一头栽倒,从山陵上翻滚下来。 “好箭法!真是大将之风。”昂苏王朗声大笑,拿过卫枢手中的拓木弓,把玩一阵,用手抚摸着它精美的外表:“这是拓木吗?” “是,这是桑拓木。” 卫枢见昂苏王对此弓爱不释手,却不好意思直言讨要的模样实在尴尬。桑拓木弓选料百里挑一,已经是上品中的上品,但这种弓在金枢司库中储存不少,卫枢也是司空见惯,但昂苏王远在塞外一隅,桑拓木已是少而又少,更何况是一把出自名家之手的精品呢? “下臣有意将此弓献给陛下,还请陛下,万勿嫌弃。” 昂苏王欣喜之色全都挂在脸上,捧着那把弓箭,翻来覆去的抚摸着:“这原是卫卿家是爱物,寡人夺人所爱,不甚妥当吧?” 卫枢笑道:“正所谓宝剑赠英雄,臣将此箭带来原就是想要献给陛下,又怕陛下看不上,故而没有直接拿出来。” “实在是有心了。”昂苏王将背后箭镞抽出一支,搭在弓上。远处荒草从中,隐着一团锦色,一只瑟缩发抖的雉鸡藏匿在草丛中。 羽林军的马队呼呼啦啦的奋蹄狂奔,鸿雁在万里长空,来去无痕,洁白云丝缓缓汇聚,凝作一团,不在翻卷。 “大王射中啦!”一声传报,羽林骑兵快马奔来,手中举着一只箭镞,上面血粼粼的插着一只雉鸡,跳下马,捧在昂苏王马前:“大王神武!” 昂苏王一挥手,将那雉鸡赏了人,自己则拨马往无人处,卫枢也跟着去了。到一林深僻静高地,只能看见高地之下来来往往的羽林军,昂苏王跳下马,将马拴在树枝上。 “卫枢啊,”昂苏王解下披风扑在地上坐下:“你刚才说的,当真作数吗?” 卫枢也跪坐在一旁,拱手道:“臣无一句虚言。” 昂苏王蹙着眉,两丛花白的眉毛如杂草一般,坦诚道:“寡人知道,寡人这个王,着实荒唐。”见卫枢正要恭维,便打断道:“你不必恭维寡人,寡人这个王,还没有你的作为大。常山国和五元国是寡人的两块心病,刚继位的时候,天天想着如何富国,想了几十年,渐渐的就淡忘了。你来了很好,寡人知道你有兴亡天下的本事,也知道,你是灭过国的。” “寡人只能,把这希望寄托在你身上了,在寡人有生之年里,希望看到心病被去除掉。”昂苏王说着,用手帕抹抹眼泪,人老的时候,回望那些曾经发下的未完成的宏愿,都会为之一哭吧。 卫枢望着昂苏王,不免有些伤感,回望自己的过去,虽然有人挡杀人,佛挡**的本事,遗憾却是终身难平。人这一生到死时若能没有遗憾,该多么圆满? “陛下,臣想向陛下要三样东西,如果陛下应允,臣担保,半年内,常山国灭,五元国俯首称臣。”卫枢想来自信,从不打无把握之仗:“若臣食言,甘愿提头来见。” “什么东西?”昂苏王饶有兴味的问道。 “兵权,爵位,粮饷。” 昂苏王一阵迟疑,爵位和粮饷都是小事,只是兵权难定。昂苏最高军事指挥官便是都督秦浟,想要从他手中夺取兵权也不是什么简单事。 “后面两样,寡人都可以给你,只是这兵权,不是谁来都能掌握的吧,”昂苏王手在半空随意比划:“就算寡人给你兵权,你初来乍到,就真能镇住那些久经沙场的锐士吗?” “您的都督秦浟贪墨军饷,您为什么不拿下他呢?”秦浟大概是昂苏国唯一一个堪当重任的人物了,除了贪财之外,没有其他的缺点。卫枢原不想揭了秦浟的短儿,但如今,不拉秦浟下马,昂苏王便不会放权给她,索性直截了当的问道。 昂苏王一惊,猛然一抖:“你说什么?” “臣说秦浟贪墨军饷。”卫枢又重复了一遍。 昂苏王的脸色刹那间白了,嘴唇蠕动半天说不出一个字,他指着卫枢,惊诧了许久:“你这是从哪儿听来的?” 卫枢目光散漫,如流水浮云,面上有闪烁着无辜的神情:“臣,在来昂苏国前就知道了。倒也不是从哪儿听来的,臣的朋友很多,见过的列国使臣也多,得到的消息,自然少不了。”见昂苏王心性动摇,卫枢便又填一把火儿:“大王,昂苏国真是积贫积弱吗?大部分的财富都到哪里去了,若非是中饱私囊者,国库何至于亏空如此?” “那依你之间,该怎么办?” 卫枢双目一眯,杀意侵染,抬起头望着昂苏王。秋风肃杀,叫人脊背生凉。 “到底是于国有功之人,杀之不妥。”卫枢侧目望着昂苏王,试探道:“不如,让他做个闲职。” “哦?闲职?”昂苏王睁大了眼睛,左手扶膝盖上,右手在下颚髭须处,左右刮扩:“那谁来打仗啊?” 卫枢笑道:“陛下您啊。” 昂苏王吃惊的指着自己,随即摇摇头,连声到了几个不可。 “卫卿家,寡人年近古稀,拉弓射箭都是难事儿。”昂苏王说是自己年迈,实则担心的是昂苏国打不过常山国,这样一来,亲征的大王,必然要做囚徒,这不是他所愿的。 卫枢站起身,掸掸衣裳沾染的杂草,拱手道:“陛下,臣请陛下,亲自带臣入军营。” 昂苏王见卫枢坚定决绝,便也站起身,确认道:“真要入营?” “恭请陛下移驾。” 昂苏国的虎威军驻扎在王城外五十里的郊外乔奇营。御驾穿过官道,道路两旁种植着垂杨柳,车轮在黄土路上前行,马蹄轻扬一片黄沙。羽林军排成四列,车驾左右各两列保驾。御驾前八人展旃,八人操刀。两人铜罗开道。 “陛下御驾亲临,叫秦浟前来接驾。”羽林军传报官,连声高喊三遍,无人回应。 昂苏王在登舆中朗声问道:“怎么回事儿?” 传令兵快马奔来,跳下马在登舆前单膝跪地:“陛下,乔奇营无人回应。” 卫枢心中暗暗钦佩,秦浟治军严明,未见圣旨,一概不开大营。当年汉景帝入周亚夫的细柳营时,正是如此,秦浟深谙古风,遵循大将之礼。无奈没有得遇明主,卫枢暗生恻隐之心,不想让他死在自己手中。 “陛下,请陛下降一道圣旨给秦浟。” 一卷龙纹绢帛捧在手中,卫枢拨马立在乔奇营大门的栅栏外,一手扯着缰绳,一手高举圣旨:“秦浟接旨。” 这才有士兵往大帐中送信儿,半晌,秦浟一身戎装大步流星的走了出来,他的气势稳重,不乏傲骨,两道浓眉如同墨染,四肢粗壮,很是威武。 卫枢一身戎装,傲然跨在马上,稳而不恭,骠锐气概一览无余,看得出是带兵之人。秦浟有些迟疑,望着这位前两日还在朝堂中大谈礼教的义气书生,他知道自己看打了眼儿,卫枢的周身的贵气,傲气,豪气都超出了他的见识。 此人非池中之鱼,秦浟在一阵惊诧中,做出了一个冷静的判断。 “臣秦浟,接旨。”他一拱手,以军礼相待。 卫枢跳下马,将剑柄一握,披风轻扬,飘逸潇洒。 “上谕:着秦浟开营,陛下要亲自检阅军队。钦此。”军礼相待,卫枢已然习惯,不觉得哪里不妥,只是昂苏王在车驾中,掀帘观望,秦浟的举止着实令他不满,加之卫枢先前所言,越发对秦浟看不过眼。 “臣请大王,入营!”秦浟站起身,挥手一让,士兵搬开栅栏,打开营门,列队相迎。车驾缓缓驶入乔奇营,昂苏王一直坐在车里,没有任何吩咐。 秦浟被昂苏王的冷脸弄得不知所措,抬起头,诧异的望着那愈来愈远的车驾。望着卫枢,卫枢也是一阵茫然,二人一站一跪,立在营门。卫枢抬手捋捋鬓角,望着秦浟:“嗯,先起来吧?” 第七十三章 亡国多自毁长城 秦浟默默站起身,出迎时的傲然风骨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些许惆怅和无尽低落。他抖落抖落膝上的尘土,长吁一口气,摇摇头,终于把注意力集中在卫枢身上。 “你就是百玦的镇国侯小千岁,卫枢,卫都督?”秦浟无神的望着卫枢,昂苏王的架子摆的让他着实难堪,同殿为臣的卫枢面前栽了面子实在令人尴尬。 “可臣现在是,昂苏国的上卿了。”卫枢听他话音儿里透着疑虑。听此一言,便知秦浟也是谨慎小心之人,识人慧眼不亚于百玦名臣金逄。卫枢露出友善的微笑,秦浟凝视着卫枢的漆黑如夜的双眼,仿佛执意看清他心底的秘密。 是啊,卫枢曾经何等显赫,也是当朝权臣。一朝获罪,说贬就贬。于情于理,都是说不通的。 卫枢做出几分童趣,目光流转,灵气十足,抖抖肩上兽头肩甲,笑着进了军营。 秦浟列在阵前,拔剑一指,传令官将手中一杆两人多高的帅令旗牌左右摇摆两下,钟鼓黄铜便齐声鸣奏起来。卫枢揉揉耳朵,冷眼观瞧。 昂苏王坐在高台之上,面上带着笑意:“卫卿家,你看,昂苏锐士,是否雄壮?” 奔腾的马队队列不整,马匹也高矮不一,颜色种型都不整齐。甚至有些还是烈马,奔跑不足百里就会速度减慢。卫枢强忍面上难色,伸手捋捋眉毛,掩住了紧蹙的眉头。这种队伍,实在是难以抗敌,就算加以训练,三五年内都未必有所改观。 秦浟识人,知道卫枢的底细,也知卫枢掩面是为了强忍不屑,这样的态度虽然可以理解,却让人心里不甚爽朗,索性讽刺道:“卫大人曾是百玦的镇国侯,又是大都督,昔日,曾听闻,在百玦,见镇国侯印如见国玺。您当然是……” “是么,怎么着?秦爱卿也想获得这样的殊荣吗?” 昂苏王暗伏愠色,低沉一句话,冷冽如同冰山之水,叫人从里到外冒着寒气,生生打了个激灵。秦浟见状不敢多言,只道了一句不敢。把后半句讽刺卫枢的话,咽回肚子里。 “大王,请恕臣鲁莽,这样一支军队,虽然不算所向披靡,到也悍勇,堪当一用。”卫枢说着,瞥了秦浟一眼,这话原是故意说给他听的。继而指着骑兵道:“马匹虽然不是上乘,却不耽误事。只看,将兵之人,会不会打。” “此话当真?”昂苏王站起身,一时倍感使命,王朝荣辱的豪情也袭上心头。 “臣愿立军令状。”卫枢一拱手,当年叱咤风云的小千岁依旧意气风发,仿佛生来就是为了战争。秦浟见昂苏王实在不肯礼遇下臣,也无可奈何,一甩披风,直欲退下。 “站住!” 秦浟僵在木阶上,背上隐隐的发冷,艰难的转过身。 “给寡人拿下!”昂苏王一指着秦浟,左右羽林便直扑上去,秦浟不敢抵抗,被死死按在地上,羽林用手狠狠按下他的头。秦浟不住挣扎,脖子勉强撑起:“陛下,陛下,臣所犯何罪?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臣下。陛下,臣不明白!” 昂苏王拢住自己的衣袖,绕过桌案:“不明白,哼,把他的头抬起来!” 羽林抓着秦浟的头发,头发扯着头皮,将眉眼吊起,面目狰狞无比,仿佛来自地府冤屈的恶鬼:“陛下,是不是听信了奸臣的谗言,陛下,卫枢是小人,他的话不能信啊,陛下,卫枢原是百玦的镇国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怎么可能说废就废,就算是被废,怎么会千里迢迢的到昂苏国来。陛下,其中有诈,不可不防,不要听信奸臣之言,自毁长城,到时候追悔莫及啊!” 卫枢怡然自得的站在高台一侧,一言不发。 秦浟愤恨无比,挣扎着要扑向卫枢,几次挣揣都被羽林按住,于是破口大骂:“卑鄙小人,你这霍乱天下的罪人,你蛊惑君王,罪无可恕。识相的话,就趁早磕头谢罪,滚出昂苏!不然,我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够了!”昂苏王一挥衣袖,流光水滑的段子面迎着高阳一闪,四下里重归寂静:“出言如此恶毒,你说卫枢是奸臣,难道寡人是偏听偏信,无道暴虐的昏君吗?” 秦浟一时变了颜色,连连磕头:“臣,万死不敢有此意,只是卫枢实在可疑,他是奸臣,陛下定然听了他的谗言,才会对臣生出如此嫌隙!” 昂苏王瞥了卫枢一眼,卫枢立在一旁,仿佛眼前的一场打闹和自己无关,如隐士高人一般大隐于市。 “难道,你贪墨军饷的事,也是卫枢诬陷的?” “这,”秦浟慌了神,一时舌头打结,惶然无措:“臣,臣……” “你是什么人,寡人最清楚不过了,”昂苏王已是将厌恶都写在了脸上:“贪污军饷,辱骂君王,不知悔改,罪加一等。拖出去就地正法,用他的首级祭旗!” 一句发落刚刚说出口,皮甲的锐士登时如同脱了缰的野马,逼近猎物的狼群,黑压压的一片围了上来。手中握着锋利的青铜剑,脸上带着血气方刚的桀骜,和征战多年,难以抹去的腾腾杀气。 昂苏王收不住场,喝道:“干什么,都要反了,你们想造反吗!” 为首的一个郎官叫道:“陛下,大都督征战多年,为国为民,守卫边疆,临末了就落了个这个下场,我们不服,”横起剑锋,锋锐直指卫枢的胸口:“这个人有什么能耐,凭什么取代我们都督,陛下这样做,恐怕会让将士们寒心!” 众将士齐齐喊道:“我们不服!” 昂苏王瞪起环眼:“寡人的诏令,岂是一个郎官可以左右的?再有闹事的,拉出去一并处死!” “且慢,”卫枢双手拦着郎官和披甲人的剑刃:“容我说几句话。” 郎官一抖手中宝剑,划破空气的嘤嘤之声,如雏鸟一声啼鸣:“滚开!” 卫枢双目一眯,寒凛凛的神情如同吐着芯子的毒蛇,卫枢轻轻抽出腰间佩剑,剑刃出鞘摩擦之声,袭击着每一个人的心弦,说时迟那时快,卫枢出剑一击,当啷一声,郎官手中青铜剑只剩下半截儿,几缕灰黑的髭须如一片枯叶飘零。随着剑锋入鞘的一声冷冽的声响落地,回归一片死寂。 “我可以说话了吗?”卫枢眼中寒光一扫,众人都不敢上前,只持剑站在原处,骄横之气荡然无存。 “你们不认得我,不服气,这可以理解,我告诉你们我是什么人。”卫枢握着剑柄,不怒自威,稳如泰山:“我是卫枢,现在我够不够资格做都督?” 卫枢的名头列国传遍,提起这个名字,就算是黄口小儿也能唱出于他有关的民谣。棋操六局的绝顶高手,天下谋臣最大的敌人,不仅因为他聪明,还因为他年轻,不论从斗智还是消耗时间,都难以站他的上风。 “我再告诉你们,为什么要抓秦浟,”卫枢见面前的将官们畏惧自己的名声,便打起了感情牌:“他贪墨的是军饷,是你们用性命,血汗,换来的铜钱。” “我再告诉你们,什么叫忠臣,”卫枢向昂苏王坐着的方向一拱手道:“能富国强兵的就是忠臣,若只会守城,尸位素餐,算什么忠臣?”卫枢虽然傲,但是傲的有资本,众人也是无话可说,都低头思量去了。 卫枢说罢,转过身来,朝着昂苏王单膝跪拜道:“陛下,臣请陛下,暂时不要处死秦浟,将他革职收监。待陛下亲征得胜,班师回朝,再杀他,才算是让这等冥顽不灵的老臣,死的明白。” “好!”昂苏王站起身,一手接过从秦浟身上抽出的兵符,托在手中:“卫卿家言之有理,寡人决意亲自出征。” 御驾离开乔奇营的时候,头上高飞的鸿雁,仿佛又一次诉说了,前程坎坷的一代人,悲苦的命运。 车驾原路返回,往王城去了。御驾后,拉着衣架囚车,里面装的是秦浟,囚车把人的头别再车外,车内又伸不直手脚,只能一路弯曲着膝盖,十分折磨人。 卫枢故意拖慢的坐骑的速度,蹭到囚车旁,用马鞭子指着秦浟,吩咐押送士兵给他松开手脚。 秦浟怒道:“不必了,道不同,不相为谋,更不想受你着假仁假义。” “假仁假义?”卫枢冷笑,扯着缰绳,道:“我卫枢若真是假仁假义之人,你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我卫枢要真想害你,犯得上费这么大劲儿?可笑之极。” “那你想做什么?”囚车压过一块石头,囚车蹦了蹦,颠得秦浟几次把下巴撞在囚车上。 “我不想做什么,就是,教教你,怎么为官,怎么为将。” 秦浟白了一眼,啐道:“你那么明白,不还是被百玦王驱除出境了,惶惶然如同丧家之犬,还在我面前摆谱,你我不都是一样人吗?” 卫枢侧目,蔚然笑道:“是么,那我们就拭目以待,看一看,到底什么叫仕途中人。” 第七十四章 借力巧设连环计 入夜时分,一个黑影顺着青灰色的砖石瓦房墙根外溜过,身法矫健,恍如睥睨猎物的乌黑雄鹰。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小锤敲击着空竹筒的声音在空旷的小巷子中回荡,夜班三更,连更夫脸上也挂着疲惫,他伸了个懒腰,打个呵欠。似一阵微风拂过,伴着些许杂尘,飘入口中。 口中不是味道,他不由的清醒了许多,瞪大了眼睛,只见房檐上一个家猫大小的影子一闪便隐匿了。脆生的陶瓦片咔的一声响动,一切重新回到平静。 “呸呸呸。”他低下头狠狠地吐了几口唾沫,将嘴里的尘土吐干净,骂了声晦气:“奶奶的,去你姥姥的杂毛猫儿,叫你明儿个被人逮了去烤着吃。” 月亮从乌云中渐渐露出头来,照在卫府后院小角门的铆钉上,黑暗里一双眼睛,如同野狼的碧绿眼睛,闪烁着敏锐的神色。 那黑影翻过院墙,方才把面上的围布摘下来,露出线条刚毅的脸庞,他摘头巾,往门房去了。卫府里四下通明,窗明几净,卫枢在花厅中等候了一个时辰,门房带着方才翻进府邸的黑衣人进了花厅。 他一拱手,单膝下拜:“主子,刺枢使座下王禹乾参见主子。” “起来,坐下回话。”卫枢放下茶盏,指着客位:“不要拘礼。” 王禹乾坐了客位,接过下人奉上的一盏祁红,饮了一口。 “百玦的情况如何了?” 王禹乾方才茶盏,拱手道:“主子,百玦王决意出兵攻打五元国了。” “打得好,”卫枢笑道。 卢郅隆眼光独到,和卫枢又是心意相通,许多事都不必详解,只需要一个眼神,一个开端,他便知道后面的计划。和这样的人合作实在是令人心情舒畅。 卫枢背过手,平银发带系在乌黑如墨的头发上,更显得银光耀眼:“王禹乾听令,明天清晨你回百玦去,设法见到金逄大人,告诉他,攻打五元国只需佯攻,拖住它援助常山国的兵力,这样,我才能专注于灭掉常山国。” “是,小的记下了。”他重新蒙上头巾围布,一拱手请辞道:“主子保重,臣连夜赶回去。” 他的身影渐渐远去,逐渐消失在夜幕之中,卫枢站在窗边,叹了口气。一场亡国灭种的大戏,即将拉开帷幕,而扮演者们,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扮演被猎获的角色。 三日后的中军营帐中,地面铺着一张灰黄色羊皮舆地图,上面标注着三国兵马分布,用几个黄铜骑兵俑来代替军队,更为醒目,帐外几个谋臣正在用泥土石灰仿制地形走向制作沙盘。 “寡人还是不明白,到底什么样的办法,能以弱胜强,毕竟常山国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昂苏王将手缩进袖子里,端着手,一副市井小民瑟瑟缩缩的模样。 “大王,兵贵神速,这是臣一直坚信不疑的一个道理,”卫枢将與地图上的黄铜骑兵俑推在面向常山国王城方向:“陛下,这一次,臣想借陛下的羽林军一用。” 昂苏王抻过脖子,眨嘛眨嘛眼儿,指着兵俑问道:“你的意思是,用羽林军来打仗?”他哑口失笑,捋捋胡须道:“行不通的,羽林军人数太少,千人的小队伍,能打什么硬仗?” “真真假假,假戏成真。不是真的要灭,而是要他乱。”卫枢又将五元国边境驻守的耒州大营上摆着的兵俑推在同样的位置,解释道:“如果臣没有记错,耒州应该还有五万大军吧?一千羽林军作先锋,五万大军跟在后面。用羽林军的战斗能力对常山国造成迷惑,让他们误以为,他们面对的,就是主力。” 昂苏王双手抱怀,咬了咬嘴唇,倒吸冷气道:“可是这样,常山国必然派大军防守啊,这五万大军,撑不了多久,万一被全部歼灭,岂不是吃了大亏。” “大王,现在可是亡国灭种的一场战役,若是不下血本,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置之死地,哪儿来劫后余生呢?”卫枢此时就像个亡命天涯的赌徒,在利用自己先前积累的全部名声,和自己尚且情形的头脑,残酷的诈骗了列国的信任,无意识的消耗着他们的国力。 “寡人还是心疼那五万大军啊,若是真被围困,可有什么解围之法吗?” 卫枢单膝跪在與地图旁边,指着乔奇营驻军道:“不必管他,命乔奇营兵分四路,远程奔袭,沿途要做出大兵压境的声势来,绕过常山国王城,袭击这四处驻军。”说着在常山国地图的边境指了四处要塞。 昂苏王听得一头雾水,沉思了半晌,指着那四点连成的一长条战线,问道:“公子,寡人糊涂了,你方才让耒州大军作佯攻,这会儿又大肆分散兵力?到底谁才是诱饵?” 卫枢站起身,洋洋自得,满面春风的将手上灰尘拍打干净:“病万变,药亦万变。臣从来不打一方有失的仗,如果常山国派雄兵对付耒州兵马,乔奇营的四路便可入境,入境后,合为一股,给常山国背后一刀。如果常山国分兵对付乔奇营,那就牺牲乔奇营,耒州兵马迅速转为猛烈攻势。” 昂苏王勉强接受了卫枢的理论,绕到地图的另一侧,指着常山国西北面的驻军问道:“这怎么办?六万驻军可不是闹着玩的。万一把这一营地调回来,该怎么应对?” 卫枢无语,笑道:“常山国只要不傻,就没有这个勇气,为什么常年在此驻军,就是为了防止西北接壤的邻国赵国犯境。只要这儿有个风吹草动,赵国也不是吃素的。” 昂苏王弓着腰听了许久,卫枢讲完,他才直起身子,双手撑在包银青玉带上,朗声笑道:“年轻人,脑子就是好使,若不是寡人上了年纪,真想和你们一样逐鹿中原啊。” 卫枢不知他的自信从何而来,也不知道这种自以为是的人究竟是凭借什么才在王位上坐了三十年,他也不想恭维什么,只是勉强挤出笑意,连连点头称是。 昂苏王大步跨在帐门口,秋风瑟瑟垂着军旗和毡帐帘幕呼呼抖动,他脸上的捋捋胡须也随着风,和旗帜一起摆动:“来人!升帐!”卫枢无言以对,摇摇头,伸手抿抿鬓角的碎发,将自己的衣冠整理一番,默默的站在昂苏王的王座旁便,垂手而立。 “报!”只听得帐外不知谁喊了一声,一位斥候跑了进来,跪在帐内,将手中封蜡竹骨信盒双手奉上:“陛下,百玦出兵了。十万大军已于今晨子时抵达五元国东境。” “谁是统帅?”卫枢问道。 “领兵的是百玦新封的一位都督,方端义。” 方端义和卫枢打过几次交道,到底还是一个靠得住的人物,不说是百玦最杰出的将领,也算得上的数一数二角色,实力不容小觑。 “方端义是什么人?”昂苏王接过信盒,取出绢帛草草阅读一遍,侧目望着卫枢:“你可认得此人?” “方端义,是百玦的头号将军,他先前也无甚过大的功勋,不过是治军严苛罢了。后来百玦梁州李奘起兵造反,方端义忠义护驾,保住了王城,和李奘叛军周旋了半月,就是这样。”卫枢知道昂苏王是夜郎自大的人,便把方端义的功勋索性全部抹去了。 昂苏王听了卫枢的话,只简单的哦了一声,把注意力重新回到那张绢帛上。“看来,百玦这次派来的这一位,只是来对付五元国的了?” 卫枢不知这话从何说起,便诧异道:“大王此言何意啊?” 昂苏王将那张绢帛卷好,收回到盒子里道:“你想,如果百玦派来一个悍勇无比的将军,他们打了五元国后,必然要对我们动兵,那时候我们腹背受敌,其不要命?现在他们派来这样一个平庸之辈,以卫卿家的手段,打退方端义部是唾手可得的事,寡人也就高枕无忧了。” 昂苏王一挥手,斥候便躬着身子退出帐外。昂苏王将卫枢为他做的全部规划,一一道来,卫枢一句也没听进去,该对昂苏国做的一切,卫枢已经做到了,常山国必死无疑。现在需要考虑的是,怎样让百玦军队用最低的代价,灭了三元国。 卫枢一直凝视着帐内正中燃烧的炭火盆子,里面时不时爆出一颗火花,哔哔啵啵的炭火让人遐想万千。卫枢垂下头,望着自己织金挂玉的男儿衣裳,忽然觉得厌恶,不知还要多少年,不知还要设下多少心机,才能让自己过上平稳的日子。那种安坐在火盆地龙旁边,竹藤洋躺椅上盖着锦被小憩的日子。 “众将士,此乃昂苏生死存亡之际,常山国世世代代给我昂苏带来的耻辱,寡人就要从今日起一扫而光!”昂苏王大笑道:“上天有眼,让寡人迟暮之年,还能得遇卫卿家这样的旷世奇才。实乃寡人之幸,昂苏之幸!” 卫枢听见昂苏王叫自己,方才回过神来,谦恭的笑笑,回想起来却不知他说了什么,只能谦恭道:“陛下对臣的恩简,恩情天高地厚,臣必然竭尽全力,以报陛下知遇之恩。” 昂苏王见卫枢大才而不贪功倨傲,愈发欢喜,从腰间拔出宝剑,握在手中:“寡人决意御驾亲征。” 第七十五章 星火之灼燎中原 入夜,高悬的冷月寒光凛冽,杀机隐隐浮动在时而翻卷的氤氲之中。乔奇营兵分四路,绕过常山国防守的前线,直冲向边塞守军兵力薄弱的山区丘陵。兵马虽装备不足,却整饬有素,夜间除了听见嘚嘚的马蹄声,便是鞋底和散碎砂石的摩擦声,窸窸窣窣。 “将军,将军,”斥候将口中竹枚取出,快步跑到一匹战马旁,扯住缰绳,轻声呼唤:“斥候严似林有事禀报。” 马上将军俯下身,侧耳听闻:“小声说。” “将军,这一片就是常山国望洲窟州临界,从中间传过去,再走二百多里,就直奔常山国圣地黄室去了。黄室守备薄弱,不堪一击。” “好,二百里后,就打起主力大旗,你传令下去,二百里之内,口中竹枚谁也不能轻易拿出来,”将军伸出两根手指,指向前方:“谁要是坏了事儿,就地正法。” 行军一天一夜,方才走出这片荒蛮的山丘,平原和草地渐渐显露出来。 “将军,常山国的圣地黄室就在不足三十里外的地方。” 将军,将口中竹枚扔在地上,众将士也取出口中沾满口水的竹枚,噼噼啪啪的扔了一地,将军从腰间拔出宝剑,向天一指:“亮旗!” 一声亮旗,托在手中的高大旗帜纷纷梳理起来,赫然一个曹字,迎风舞动。兵马喧闹之声也渐渐响起,数千人的骑兵马队打头阵,后面跟着粮草辎重的木板车,步兵队伍压在最后。 将军大喝一声:“狂飙突进,弟兄们,杀!” 黄室圣地遭到袭击,引起常山国朝廷一片震荡,常山太后刘氏听闻音讯,激怒攻心,内风心火昏厥数日。常山王亦是怒不可遏,朝堂之上,将桌案劈作两半,指着忠臣,怒发冲冠:“寡人不夺回黄室圣地,誓不为人!”剑锋一挥,直指向都尉田斯喝道:“去,点齐十万大军,给寡人剿灭昂苏乱军!” “陛下不可,”朝堂之上有一人突然跪下,一把拉住田斯衣角阻止道:“将军且慢。” 常山王蔑然冷笑道:“御史大人有何指教啊?” 跪地之人乃是常山国御史大夫王懿师,他原是三朝老臣,当年常山国同凉国大战,王懿师败北被常山国俘虏,当时的常山王不计他是败军敌将,时时求教,赐名懿师。意为良师。而今三代君王,一朝天子一朝臣,王懿师已然失去常山**任,只挂了个御史大夫的高官,实际上常山王对他言不听计不从。 “大王,指教不敢当,臣有一言,不知大王肯听否。”王懿师双腿跪着,蹭到王座台阶下,拱手诚恳问道。 常山王收了宝剑,一屁股坐在王座上,头上十二旒上紫檀珠串摇摇晃晃噼噼啪啪的打在一起:“你说,寡人,洗耳恭听。” “大王,老臣恳请大王,不要把重兵派在防守和夺地上。”王懿师虽然年过古稀,却头脑清晰,眼光独到:“大王,此战我们要对付的并不是昂苏王,而是昂苏新拜的上卿,卫枢。” 常山国的黄室圣地,乃是常山国祭祀先祖所用,埋葬着常山国世世代代的王室贵胄。常山王白眼对着王懿师,眼中尽是不屑和怨怒:“照你的意思,昂苏国夺取的疆土,寡人应该无动于衷?” “老臣不是这个意思,”王懿师擦擦额头的汗水,迫于急切的解释道:“大王,臣的意思是,变防守,为进攻,昂苏国大兵出境,王城守备必然空虚,臣觉得,蝇头小利不要也罢,如果集中兵力,绕到正面防守的敌军背后去,出其不意的围攻昂苏国王城。俗话说,射人先射马,擒贼……” “住口!”常山王忽然义愤的站起来,指着王懿师喝道:“老贼人,你收了昂苏国多少好处,竟敢说寡人是黄室圣地是蝇头小利?人家五万大军已经打到门口来了,你还要寡人舍近求远?你安的什么心?” “臣……两代先王对臣恩重如山,百般器重,臣绝无二心啊,”王懿师一时语塞,说话便容易留下把柄。只见王座旁站着的宦臣眼珠一立,手捧着浮尘,怒道:“大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说陛下没有两代先王那般器重你不成?陛下的深谋远虑,也是你可以妄言的?” 王懿师脸上的冷汗如雨,豆大的汗水一层层的往外冒:“你你你,你这是欲加之罪。陛下,老臣不是这个意思啊!” “那你是什么意思!”常山王一声怒喝,在空旷的大殿上如同惊雷炸起,嗡嗡的震动之声响彻每一个人的耳膜。群臣不敢多面,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妄自求情,生怕被当做出头鸟或是同伙一并定罪。 “老臣都是为了常山国啊。” 常山王痞然侧目,桀骜跋扈的望着王懿师,似将他看穿一般:“人是苦虫,不打不成,人是木雕,不打不招。来啊,给寡人照死里打,打到他承认为止。” “打!”常山王背过手,脖子上的青筋暴起,侍卫拖过王懿师,一记一记闷棍打在腰部以下,十计杖责,便是血迹斑驳,二十几下,大腿和臀部一时腥红一片,衣服黏在肉上,很是血腥。让人不忍直视,就连王懿师的政敌们瞥见,也是感怀的啧啧嘴。 “田斯,寡人命你不惜一切代价,夺回祖宗圣地,歼灭敌军!”常山王解下腰间佩剑,赠给田斯:“望将军凯旋!”田斯出了大殿,来不及回家,便自行去兵部点将,十万大军星夜前往黄室,不提。 大殿之上,一记一记棍棒响声犹如一记一记重拳,捣在朝臣的心口。不知过了多久,侍从忽然停住手:“大王,不能再打了,再打他就真死了。” 王懿师的脸已经因为痛苦而扭曲变形,伏在地上,下半身都被血污染得杂乱不堪,常山王头一次那大臣出气,也是有些难堪,只是找不到台阶下,便道:“还能说话吗?” 侍卫托着王懿师的头,王懿师已经是有出气儿没进气儿,半晌才勉强吐出一句话:“时易世变,臣的下场,可想而知。” 常山王原想这便就坡下驴,谁知王懿师的一句话直接给他戴上了世态炎凉人心不古的名号,常山王的脸一阵抽搐,他几乎是歇斯底里,长啸道:“给寡人照死里打!”王懿师一口气卡在喉咙,痰气迷心,干咳出几口黑紫色的脓血,便一命呜呼,横死在殿上。 “报!”斥候跑上大殿:“陛下,昂苏王兵分五路,绕过边塞四州,已经纵深于王城不足二百里。” “有多少兵马?” “据说每路是六万兵马,共有四路!” 常山王倒吸一口冷气,饿殍满地,尸横千里,血流成河的景象浮现在眼前,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昂苏小国,哪儿来的这么多人?” “陛下,五元国边境遭遇百玦军队,而百玦猛将卫枢正在昂苏国中,拜为上卿,会不会是两国签订秘密盟约?百玦王雄兵百万,打着昂苏国的名义出兵,也不是没有可能。”左丞相闫稷山问道。 “不不不,大王,臣以为,这就是一个疑兵之计,或许他们根本就是在虚张声势。”参军黎庶跨在殿上,反驳道。 “大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臣建议,立刻命令边塞四州总督率州兵拦截敌军,不能让他们形成对王城的前后夹击之势。” 常山王听的头疼,坐在王座上沉默许久,才幽然问道:“昂苏国,怎么突然张狂起来了?卫枢又是个什么人?” “卫枢……卫枢就是原百玦镇国侯兼领大都督,听说此人文涛武略样样精通,当年的金施,张仲徽,庄股等名臣都败在他的手中,如今的百玦王也是他亲手推上王位的。”黎庶一边缓缓诉说,一边偷眼观望着常山王的脸色,生怕自己一言不慎说错了什么,惹怒大王落得王懿师同样的下场。 “照这么说,这个人是功高盖主了?”常山王目光凝滞,虚然盯着一处,一字一句的说出口,一条计策已经浮现于心,低声独自吟哦道:“寡人就给你们来个离间之计。” “左丞相闫稷山,”常山王端坐紫金八宝蟠龙椅,万乘之尊的傲然神情重新回到脸上:“你随寡人到后殿一叙。众臣退朝。” 闫稷山站在原地,捧着洁白如玉的象牙笏板,脚边是王懿师留下的血迹,凝固在地面上,粘稠的令人脊背生寒。群臣鱼贯而出,穿梭的人流犹如平行时空中的匆匆过客,他们的脚步匆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的,不会为任何人而停留。 闫稷山打了个寒颤,独自站在大殿之上,才发觉自己形单影只,势单力薄,前途何其渺茫,这个堂皇朝廷,不知还能不能存活。他不敢想下去,思考前途的感觉好像坠落深渊,他笃定的摇摇头,长吁一口气定了定神,往后殿走去。 后殿正门摆着一件黄铜了鎏金盘龙屏风,绕屏风去屋内摆设才映入眼帘,墙上用朱砂和古墨漆着四马同乘的出巡图,青铜蹀躞香鼎幽幽的燃着沉水香的香粉,鎏金青铜立人宫灯一左一右立在正位两侧。 常山王已经换下冠冕赭袍,穿上了一件麻灰色暗花底儿回字纹边衣裳,包银白玉冠用一根龙首玉笄固定。 闫稷山一拱手,谦恭问道:“大王唤臣前来,不知,有何吩咐。” 常山王拉过闫稷山的手,笑道:“闫卿家不必紧张,寡人有一事,想问问闫卿家的意见。” 闫稷山疑惑的抬起头:“大王,臣怎么当得起……” 常山王笑道:“寡人想请闫卿家秘密去一趟昂苏国,亲自会一会这位,名士卫枢。” 第七十六章 反间不成投罗网 昂苏王城外三里荒郊处,有一山,名叫归雁山,山上种植着一片片的红叶女贞树和秋红枫。秋意正浓的时候,一片片紫红云雾便在黄浑山丘缭绕,犹如血色氤氲。 山脚下有一条缠绵的小溪流,最深处不过两人多高,最潜处,伸出手就能摸到圆滑如雉鸡之卵的圆石头。案边石灰青砖修葺的粗糙整齐的石阶,供游人赏玩之用。每近暮色,天色金黄一片,如熟铁浇灌在绵软的白色云朵上,大块的白色渐渐浸染,最终变成金黄灿红,天水一色。 落日的景象通常最为引人流连,年轻儿女都会在落日十分在这山上半山亭中相会,只是今天半山亭一整天都空着。 “大人,”金旻按着腰间宝剑,三步并作两步的跨上台阶,卫枢正站在台阶上观望如血残阳。金旻一拱手道:“主子,府兵已经把半山亭团团围住,您放心,就是一只鸟儿也飞不过去。” 晚风憨甜微醺,轻轻浮动卫枢系在发间是银白绸带,她缓缓回过头来,带着些许游戏人间的态度,肆意的倚在栏杆上:“你确信,他一定会到这儿来吗?” “是的,主子,臣下发出去的信上就是这么写的。” “好啊,”卫枢掸掸手上衣裳沾染栏杆的地方,信步走上半山亭:“那我就在亭子里恭候大驾。” 半山亭的雕梁上挂着一个鹦鹉笼子,鹦鹉脚上拴着鎏金铜链子,周身浴帽碧绿水滑,宛如翠玉。府中侍女正用小铜壶往水盒子里灌水。 “大人,人来了。”府中家丁带着两个人从山中湘妃竹林中的一条羊肠小径穿过,到达半山亭外。 两个人的装扮是一主一仆,主人乃是常山国闫稷山,仆人乃是常山**任的一位侍卫李勃。主仆二人站在庭外,打量着卫枢,卫枢一手端着一盏雨过天青釉云气单耳茶杯,目不斜视的望着山中景。原知道主仆二人已到,只是不想第一个讲话,不想显得过于主动罢了。 闫稷山见卫枢没有谦恭礼遇的意思,心中暗暗捏了把汗。常山国和昂苏到底属大国,自己也多次和昂苏大臣打过交道,想卫枢这般桀骜不驯的实在少见,他隐隐发觉卫枢是个心冷的亡命之徒,一个永远不计后果的赌徒。 僵持许久,空气几乎凝滞,闫稷山见实在耗不过卫枢,便索性服了个软,想着卫枢到底也曾是百玦王的人,给这样的人躬身下拜,不算可耻,便拱手作揖道:“常山国丞相闫稷山见过先生。” 卫枢缓缓的扶着汉白玉圆桌站了起来,绕在鹦鹉架子旁,伸手逗弄着那只鹦鹉,鹦鹉扑棱扑棱翅膀,张开口叫了起来:“威武,威武,威武。” 卫枢冲淡的笑了起来,摇摇头,似不经意见见到一般,伸手一让:“两位,实在是怠慢了,请坐吧。” 闫稷山愣了一会,卫枢举手投足的傲气和控制力让他有些慌乱,他勉强挤出一丁点儿可怜的笑容:“先生请,先生请。” “上茶!”卫枢仍旧逗弄着鹦鹉,用一颗鲜嫩饱满的红樱桃喂给鹦鹉。闫稷山见卫枢用樱桃逗鹦鹉,不免有些直眼,樱桃原是珍稀的水果,在百玦,卫国,和白龙国,甚至是百年前的黔风王朝,樱桃都是用来奖赏有功大臣的恩赐,无论是药用还是养生之道,樱桃无疑是一味上品。像这般挥霍浪费,实在是少见。 李勃凑在闫稷山耳边,轻声问道:“大人,他也太傲慢无礼了。” 闫稷山推开他,干咳了几声,有些气短。捧了侍女奉上的柿蒂纹老坑冰种翡翠茶盏,饮了一口杯中的峨眉竹叶青,皱了皱眉,觉得此事有些难办。 卫枢将将盛樱桃的葵口梅子青釉小碗儿搁在侍女手中捧得托盘上,完全无视了闫稷山主仆两人的尴尬,半山亭中隐隐一场刀光剑影的气势较量就在无声无息中蔓延了战火。 卫枢在半山亭中东瞧西逛了许久,方才坐下,悠然自得的问道:“两位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先生,这个是我王给你的。”闫稷山从袖中取出一封蜀笺,郑重其事的推在卫枢面前。卫枢望着那封信笺,目光似游龙一展般,赫然凝滞在闫稷山脸上:“怎么,常山王要求和吗?” “非也,我王并非要求和,而是要求贤。”闫稷山一挥手,李勃从钱袋中取出一张厚厚的礼单双手呈在卫枢面前,闫稷山一页一页的翻着礼单:“您看看。” 那礼单上确实有几样好东西,常山国原本不甚富有,能拿出这样一份清单,已经足够诚意,卫枢将那封蜀笺拆开,惊鸿掠影的看了一遍,把信重新装回信封,退给闫稷山。 “先生意下如何?”闫稷山露出谦恭谄媚的神色。 “喝茶,喝茶,”卫枢端起自己面前青杏大小的茶杯,饮了一口。 闫稷山没有端茶杯,愁容满面的问道:“怎么,是不是礼单不合心意,这好办,您想要什么都是可以详谈的嘛。” 卫枢挑眉点点头,放下茶杯,一只手指压着信笺,问道:“丞相大人,常山王是真心实意的赏识卫某人的吗?” “这话怎么说的,先生名震四海,天下有谁不知道先生的威名,我王早就想请先生辅国,只是迟了一步,这不是,特意吩咐老臣来弥补一番吗?”闫稷山憨笑着,端起茶盏饮了一口,用杯盖虚虚掩着目光。 “那我倒是很好奇啊,这信上可是什么都没说,”卫枢点了点,敲出哒哒的两声,轻轻两声,到让闫稷山打了个寒颤,卫枢继而说道:“你们重金把卫枢带到常山国去,是为了让我做什么呢?还是说,卫枢不在昂苏国,你们就有信心打赢这场仗?” “这话,老臣就听不明白了,”闫稷山怅然笑道:“我王原是一片好意,先生有济世之才,何必要委身于一卑贱小国呢?天下之大,可以让先生您纵横捭阖,您是一尊大菩萨,昂苏国没什么兴国的前路,这您也不是看不出来的,何必要抱着一条死路跑到黑呢?” “说的够直白,那我就问一个直白的问题,”卫枢将闫稷山杯中填满热水,竹叶青一遇上滚烫的热水,便一根根的立了起来,飘在杯中,如新生的嫩草,卫枢笑道:“我去常山国,大王会让我做什么?” “那要看您想做什么了,”闫稷山狡诈的笑道:“请说公子枢在百玦曾经官拜大都督,您若是有意,再次出任大都督也未尝不可啊?” “喝茶。”卫枢若有所思的端起茶杯,旷远的云天,鸿雁高飞,啾啾雁鸣如一曲悲壮的长歌,不经意间,诉说着令人泣血的人心炎凉。 “好吧,”卫枢站起身,将手中茶杯随意一掼,胎薄如纸的瓷杯撞击在坚硬的青石地面上,登时杂石般细碎,碎片肆意飞溅,卫枢啪啪拍了两下手,围在半山亭外的府兵呼啦啦的围上来。 “给我拿下,”卫枢背着手,坦然处之:“实话告诉你,我一开始就没打算和您们谈什么投诚。” “那你为什么要同意见我,为什么要老夫跑到昂苏来,还如此无礼的对待老夫?”闫稷山挣揣着,企图从府兵的臂弯中逃脱,无奈府兵都是经过训练的士卒,他挣扎半天也没能动弹分毫。 “为什么,”卫枢洋洋自得,露出意思孩童般狡黠的笑意:“因为,我听说,常山国的朝堂上长脑子的人不多,有一个前一阵被当堂打死,如果我把你扣在手中,是不是就多了一分胜算呢?” “你卑鄙,身为名士,竟然如此下流行迹,实在是君子不齿,令人,令人发指!”闫稷山一阵大怒,脸上涨得紫红色,青筋暴起,瞪着眼睛,睚眦尽裂。 “哦,原来,在你们心目中我卫枢还是个君子啊?”卫枢冷笑着鼓了鼓掌,收敛了笑意,露出寒凛凛的一阵杀气:“你们不都说我卫枢是一个乱政篡权,祸乱天下的千古罪人吗?这会儿到了生死关头,你怎么改口了,是不是君子在生死面前就可以信口雌黄?你们就是这样做君子的吗?” 闫稷山一时语塞,卫枢的霸术逻辑让他无言以对,只得破口大骂:“你这阴险小人,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你扣留使臣,卑鄙!” “你是使臣吗?”卫枢冷笑道:“一个挑拨离间的说客,也敢妄称使臣,实话告诉你,本官即使现在杀了你,也不过是处死了一个战时探子,没什么大不了的。” 闫稷山一听见卫枢说要杀人,血便凉了一半,怔怔的望着卫枢,腿也开始打颤,口中也不在如方才那般利落:“你要杀我?” 卫枢抽出一把银质圆月小弯刀来,如月刀刃架在闫稷山脖子上,威胁道:“那可说不准,刀就在你的脖子上,你可不要乱动,我的刀可是快得很,稍有不慎,就是华佗在世,你也难逃一死。” 见闫稷山确实慌乱异常,脸上噼噼啪啪的流冷汗,卫枢不禁轻蔑笑道:“好了,只是吓唬吓唬你,等昂苏国灭了常山国,我就放你回家,不过,你不用着急,很快仗就打完了。” “报!”一生传报,一名斥候跪在面前:“大人,常山王发兵四路,共计二十万大军,奔向我军乔奇营而来,乔奇营请求合兵!” 第七十七章 直言巧灭后院火 “不准,”卫枢阴沉着脸,没有丝毫的生气,战争的烟云笼罩,仿佛眼见了杀气腾腾的战场:“恢复大王,不准合兵,向东西两端纵深。” “哈哈哈哈哈哈哈,”闫稷山仰天长啸,先前的恐惧和阴霾已经一扫而空。 卫枢转过头来,一手伏在腰间洛绣坠珠八宝莲花纹玉带上,轻蔑笑道:“我知道你在笑什么,你想说我不会打仗,还想说,分兵乃是战之大忌。” 闫稷山抿着嘴,咬紧牙关一言不发,别过头去,盯着漫山遍野的血红枫叶,卫枢一手掰过他的脸,掐着他长满髭须的下颚,仰起脸:“我就让你看看,什么叫会打,什么叫做局。你会活到战争结束的那一天,到那个时候,记得替本公子说一句公道话。” 卫枢甩开手,闫稷山见卫枢软硬不吃,便只得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被五花大绑着押解在户部死牢中。 “五元和百玦战况如何了?”卫枢问道。 金旻从袖中取出战报奉上,卫枢接过木盒,起开红色蜡封,将当中一卷绢帛缓缓展开。 “围而不打,先困它个十天十夜,叫五元国金枢筹集粮饷,以当地百姓名义供应给方端义部。”金旻得了命令,正要走,被卫枢叫住,卫枢叹了口气,眼睛碌碌转动,踌躇一阵,似是下定了最后的决心:“打仗嘛,谁的消耗最少谁就赢了。你叫人告诉金逄,万不得已,可以切断五元国的水源,但我奉劝一句,万万不要下毒,这是出于道义,至于接受不接受,就请金逄大人看着办吧。” 金旻似懂非懂的一拱手,道了声是,转身要走,已经下了几个台阶,卫枢又叫住他,略有难色的吩咐道:“顺便,向大王,问声好。” “是。” 却说到,正午时分金逄站在自家庭院中的回廊中偷闲,望着院中一座供人观赏的太湖石假山上扑棱棱的落下一直雪白鸽子,蜡红色的脚腕上绑着一直鎏金信筒,金逄忙不迭的一咕噜的从竹藤躺椅上站起身来,行到太阳底下,将鸽子抱在手中。 坐回到椅子上,轻轻将鸽子脚腕上的信件取出,将鸽子放在身旁的桌子上,鸽子在紫檀桌面上蹦了几蹦,跳到青瓷菊瓣纹盘中,脖子一抻一抻的啄食盘中的炒苞谷粒。 金旻展开褶皱的信,眼色渐渐凝重,一把将信件揉碎塞进口中嚼了嚼,吐在桌上,惊飞了偷吃苞谷粒的鸽子,见金逄没有其他举动,鸽子又肆意的跳会远处继续偷吃。 “来人,备车马,老夫要进宫面王。” 金逄的牌子递了进去,他便一个人在宫门口候着,等了足有半个时辰,只见瑞公公迈着小步,溜溜的向他跑来,为等他开口。瑞公公一把将牌子塞给他,撵他走。 “瑞公公,老臣真的是有万急之事,不然也不会大中午的递牌子面王吧?”金逄趔趄了几步,挡住瑞公公推他的手:“哎呀,瑞公公,你这是做什么。” 瑞公公脸上的五官已经惊慌的近乎扭曲,推着金逄避开侍卫方才开口道:“金大人,您来的可这不是时候啊,您现在可不能进去,大王这会儿正是阴晴不定,您现在进去,不是找死吗?” “怎么回事?”金逄问道。 瑞公公左右打量一番,见没有人,方才低声说道:“出了大事儿了,公子从可能要被便为庶人了。这回闹得正凶,你可别进去让人当了出头鸟。” “公子从?”金逄想了想,笑道:“公子从不就是死了的李夫人的儿子,被王后抚养长大的那位公子吗?这些年不说是声名赫赫,好歹也算是个有出息的公子。怎么了,他做错了什么?” “做错什么?咳,”瑞公公白了一眼,立起了眼睛,咧着嘴:“算了不和你说,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那臣的事儿,怎么办,臣必须现在去见大王啊。”金逄拉住瑞公公的袖子,拱手祈求道:“您就行个方便,让我见见大王吧?” 瑞公公推开金逄的手,阴森冷笑道:“你瞒你说,大王正在书房中,和季夫人在一块儿。只不过,哪儿可是暗涛汹涌。真有急事儿,且等着去吧。” “慢着,请公公告诉臣,臣或许有办法结了这场危机。”金逄拉住瑞公公的手臂,不许他走。 瑞公公见拗不过,有知道他的卢郅隆身边的第二个卫枢,索性一五一十的说出来:“公子从,偷偷调戏大王的姬妾,现如今那位夫人已经撞墙而死。大王要废公子,说不准还要废王后。你说麻烦不麻烦。” 百玦勤政殿北侧的书房。 王后急匆匆的进入书房的院门。 伴随着传令官一声铜罗般的高喊:“王后驾到!”元纾走到书房外的空地时,原是在书房门口侍候的内侍纷纷跑来,跪到在元纾面前;拦住她的去路。 内侍低着头声音切切诺诺的像个蚊子:“启禀王后,奉上喻,王后不得面见陛下。钦此。请王后回到居所候命。” 元纾惊讶道:“大王为什么不见我,是谁在书房里?” 内侍们左右对视着,纷纷把头垂得更低,声音已是带着哭腔,凄切恳求道:“小奴不敢乱讲,只是陛下的吩咐,小奴不敢不听,大王说了,王后若是进了书房,便将小奴一并处死。还望王后垂怜小奴性命。” 元纾几次想要绕过跪在面前的内侍,都被内侍们拦住了去路。望着格子窗上隐隐约约闪现的人影,元纾终于沉静下来,叹了口气道:“咱们回去吧,大王这会儿有客在,是断乎不会见我的了。” 卢郅隆背着手站在窗边,他早早看见了院子里的小插曲,有些心酸,却终是忍住了。转过身来,满脸笑意的望着面前的季佳予。 佳予露出一副缠绵柔情的笑,问道:“大王不见王后,却唯独宣召妾来面王,不是是什么缘故。” 卢郅隆背着手,蹙着眉,缓缓踱步道:“寡人前几天在花园里看见信儿和几个王儿玩耍,几次输了游戏,却一直坚持着玩下去。这孩子年纪虽然小,却有种不服输的精神,倒是和寡人年少的时候有几分相似。” 佳予笑道:“大王,妾昔日不幸,天赐姻缘,才遇到大王这般英雄盖世,能相伴大王左右,妾已经千恩万谢。至于别的,妾全听大王做主,妾不敢多言。” 卢郅隆眯起眼睛,满意的上下打量季佳予,自得的笑道:“寡人原本对公子从寄予厚望,原想立他为世子,谁是这个孩子竟然这般不争气,竟然敢调戏寡人的姬妾,实在是罪无可恕。至于信儿,他身份贵重,如立信儿为世子,孤也可以细心**,必然是前途无量。” 佳予强忍着脸上的笑意,露出几分惋惜的愁容,试探问道:“那王后?” 卢郅隆咬咬牙,坚定道:“寡人自有打算。” 正说着,只听见窗外传来一阵苍老沙哑的呼喊声:“让我进去,臣有要事要亲口对大王说!” 卢郅隆透过格子窗想外望去,原来是金逄,便畅然笑道:“这样,你先回去,寡人先见见大臣。” 季佳予乖巧的笑笑,福了福身子,便退了出去。卢郅隆清清嗓子,朗声道:“来啊!叫他进来。” 金逄挣开侍卫和宦官的手,理理被揉皱的衣裳,信步进了书房。 “不必跪了,有什么事儿,就直接说吧。”卢郅隆似有些不耐烦。 金逄掸衣下拜,拱手道:“臣请问大王,是否是要行废立之事?” 卢郅隆脸色倏忽一变,口中一结巴,半晌说不出话:“你如何知道?”说着背过身去,不看金逄的脸,也不叫他起来。 “大王,请听臣说几句公道话。”金逄见卢郅隆不拒绝自己,便索性直言相谏道:“大王,大王家事臣本不该多言。只是大王待臣情同手足,臣不忍见大王失悔。臣以为,大王如今的一国之君,大王的事,不管是国事还是家事,都被臣子看在眼中。王后与大王是患难夫妻,昔日大王在死牢之中被废君刁难,打得体无完肤,王后日夜伺候服侍,直到大王痊愈。后来大王破釜沉舟,逼宫兵谏,王后不惧生死,不离不弃一直在府邸之中等候。这样的恩义怎么可以忘却呢?大王是重情重义之人,今日一怒贬黜,他日失悔只怕来不及啊。况且公子从他自幼便功勋显赫,捕风捉影话未可未可轻信,臣请旨重,新调查此事。” 一番慷慨陈词后,书房重新恢复一片死寂,只听见卢郅隆隐隐浮动的呼吸声,如同紧绷的心跳,终于他开口问道:“谁允许你过问寡人的私事?” “为臣的良心,”金逄脸上已有以身赴死的坚定,他俯身一拜道:“陛下,今日如果镇国侯还在,他也会和臣做同样的事情,他做和臣做,又有什么区别呢?” 卢郅隆怒极反笑,端起桌上一盏青玉包金茶盏:“区别是,卫枢死不了,你,”卢郅隆指着金逄的脸,手指左右摆摆:“不一定有这个命。”卢郅隆叹了口气道:“你说的确还有几分道理,恍如卫枢借你之口,对寡人的一番知心之论。也罢,你起来吧。” “谢陛下。”金逄站起身,擦擦头上的冷汗。 “你来就为了这件事?” “不,臣是来请求陛下,对五元国战事中,切断敌军水源一事。” “如何切断?” “下毒。”一双阴霾的眼睛,闪烁的杀机四伏的凶残光彩。 第七十八章 夜半母子初交心 “如果是这样,”卢郅隆暗自忖度了片刻,当即拍板道:“寡人宁可不破城。” “陛下,万万不可有妇人之仁啊!”金逄近前一步,脸上焦灼之色愈燃愈烈:“陛下,如若不能当机立断,五元国不知还要折损多少百玦将士的性命,请陛下三思啊!” “寡人决心已定,你不要多言,”卢郅隆在书房中游荡,随意拨弄着红木雕花博古架上的一个华阳窑绿彩双系瓶:“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叟哉?你是个狠辣的角色吗?这个办法,恐怕不是你能想出来的吧?”卢郅隆宽和的笑笑:“说说吧,是谁教给你的?” “是……是公子枢所教。”金逄双手袖在袖中,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 “公子枢?公子枢断乎不会说这样的话。”卢郅隆从桌案上取了一只姜华玉杆兼毫笔,沾了研好的松烟古墨,扶着袍袖,在洁白的夹宣纸上运笔题上“有虎”二字。金逄望着,脸色倏忽变得惨白,怔怔的望着卢郅隆。 “陛下,您这是何意啊,老臣实在不明白。”金逄依然明了,却仍揣着明白装糊涂。 “三人成虎典故,你不会没听过吧?”卢郅隆朗笑道:“寡人的意思就是,你是第一个造谣有虎的人。”继而收敛了笑容,脸色变得冷冽而凝重:“公子枢的原话是怎么说的?” 金逄忙不迭的伏在地上,连连叩头:“原话是,是要老臣建议陛下截断五元王城的水源,万不得已的时候,使用非常手段也未尝不可。”见卢郅隆眼色一横,金逄忙伏在地上:“老臣有罪。” 卢郅隆摇摇头,冷笑道:“金逄啊金逄,寡人昔年对卫枢说,把卫枢留在身边,时时刻刻都要打起精神。可是今日见了你,寡人才知道什么叫山外有山,把你留在身边,那才叫个提心吊胆。卫枢再狠,也是循着道理忍无可忍方才出手。而你,你的毒辣从不外漏啊,或许,这份心思,你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吧” 金逄唬的瑟瑟发抖,都说伴君如伴虎,废君不识才,他才被贬黜,卢郅隆识人,却更让他悬心,卢郅隆是有心人,说不好那一句话,哪一个举动挡了王的路,自己就只能身败名裂,万劫不复了。 “你回吧,”卢郅隆笑道:“寡人,不计较了。” 金逄弓着身子退出书房,门外一位穿着藕荷色彩蝶穿绿萼裙裾的宫女,头上梳着丫髻,簪着杏黄宫花,腰间系着雪白丝绦。见金逄出来,便匆匆走来,福了福,低着头,递上一封没有署名的书信。金逄接了信,跟着她走了。 元纾一行人缓缓地在后宫长长的走廊里踱步,正午时分,太阳照射的人睁不开眼,元纾面上浮动着焦急的神情。两位侍女也急的直跺脚。 侍女芸儿焦急的带着哭腔道:“这下可如何是好,陛下不见王后,看来陛下这一次是铁心要废公子了,王后,这可怎么办啊?” “时间差不多了,咱们去御花园中的水榭亭中去吧,有人在那儿候着了。”元纾站起身,信步而去。 凉亭内的汉白玉雕花圆桌上,摆着一壶太平猴魁和几个羊脂白**丁单耳杯,金逄已经早早的到凉亭候着,他坐在石凳子上,望着庭院中的金鱼池中的游鱼,听的传令官一声通报,金逄连忙起身跪拜。 “臣见过王后。” “起来吧,”元纾轻轻坐下,抬手吩咐道:“妾这次找大人过来,是有一点事相求。” “请王后吩咐。” “公子从的事情,已经是传的沸沸扬扬,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了。妾,实在是教子无方,逆子竟然做出这样叛逆之事,”元纾叹了口气,目光终于落在金逄脸上:“妾记得,当日公子枢在的时候,他曾经亲自请先生出山,还说过先生有济世之才。妾在此请求先生,救一救那糊涂的孩子。”元纾说道动情处,泪也止不住的流下来,忙用丝帕拭泪。 金逄不敢直视元纾的面容,只是侧着身子拱手道:“王后,这原本是陛下的家事,方才臣斗胆对陛下谏言,陛下已然不悦,臣再去说,只怕是于事无补。这事儿恐怕没有什么太好的解决办法了,只能先扛着不承认,臣回络几个臣工们一起求情罢了。” “大人的意思是,这件事还得要从儿自己来解决?” “正是,”金逄浅笑道:“只要大王松口,放了公子,臣立刻保举公子去前线,前方战事已定,只要公子拿下这一大功,之前的过错,就会不不了之了。老臣这就去见公子,和他说明白。” 金逄出了宫,直奔户部大牢。公子从的背上伤痕累累,一见金逄,便忍着痛从稻草堆上爬起来。 公子从忍着伤痛,拉住金逄的手,如拉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先生救我。” 金逄使了个眼色制止他,回过头来吩咐狱卒道:“你们都下去。”身后的侍从狱卒纷纷退出去。金逄扶着公子从坐下。他的屁股被打的血肉模糊,坐不下去,仍旧趴在草席上。 金逄先轻声对公子从宽慰道:“殿下的事情,臣已经都知道了。切记切记,再次面王的时候,打死也不能承认。”转而故意抬高声调,朗声道:“大丈夫顶天立地,岂能被屈打成招?殿下贵为长子,更应该继承大王的英明气概。区区几个侍女信口雌黄的话,便被吓住,将来怎么继承大统?” 公子从脸上满是错愕,他并非屈打成招,心中有愧,刚要解释,便被金逄制止。金逄站起身来,抖抖衣裳沾的杂草走出囚禁室,便有拿钥匙的狱卒匆匆跑了过来开门。 金逄头也不回的走出囚室,公子从还呆若木鸡的伏在草席上,压抑沉痛的的神情,重新回到脸上。 金逄走后的一个下午,囚牢中静若无人,只有角落里滴滴答答的露水的水滴声,公子从一直趴着,直到手臂和肋骨酸疼发麻,才换了个姿势。水滴在石砖上的声音真好听,清柔娇软。从前的生活太过嘈杂,谄媚,歌舞,朝政,读书声,每一件都是别有用心,都怀着各自的目的。 水滴声真特别,许久都没有听到这样纯粹的没有意义的声音了。太阳一出来,它便消失,月亮出来的时候,它有响了起来。 元纾等人在囚禁室门前站定,一名狱卒跑上前叩头。迎着月光和火把,隐约能看见模糊的容貌。狱卒揉了揉眼睛。 芸儿递上一块马蹄金,清晰而稳重的吩咐道:“我主子想要见一个人。” 元纾把墨色头蓬的帽子摘下来,露出平静如水的面容。 狱卒推开金子,满脸堆笑,谄媚道:“既是王后驾到,吩咐一声,何须这些金子。”狱卒说完,便招呼门口的其他狱卒把牢门打开。 元纾平静而温和的吩咐道:“夜深了,你们留着金子打些酒,暖暖身子” 脚步声嗒嗒响起,许是寂寞了太久,这声音格外清晰,而且他能感觉到,这声音明显和自己有关,公子从忙爬起来,伏在木栅栏旁,他努力的看清那女人的面孔,终于他惊讶的看清了,双膝一软:“母后。” “打开牢门,你们先下去。”元纾如一潭深水,沉寂的几乎没有表情,甚至听不见她的呼吸声。她微微将裙摆提起,在牢中桌边坐下。 “从儿,你知错了吗?” “母后,”公子从亦不顾身上的伤痛,跪在元纾面前,俯首痛哭道:“母亲,孩儿是鬼迷心窍,孩儿真的喜欢她。” 元纾眼中泛起泪水,她偏过头去,掩住伤感:“你还年轻,对爱情还是懵懂的,我第一次遇见你父王的时候,和你一般大小。那是在宫中宴会上,当时正在表演跳丸戏,他提不起兴致来,便悄悄离席,走到我背后的回廊。这时候,优伶忽然出了个错儿,跳丸便向我飞来,你父王忽然出现,接住了跳丸,救了我。那时他很年轻,高大英俊,和其他公子站在一起,显得格外的出挑。” 公子从痴痴的听着,仿佛真的见了那场景似的,笑着问:“您就是在那个时候爱上父王的吗?” 元纾也笑了,像一个沉迷在爱情中的娇羞的女孩儿,悠然说道:“望着眼前的这个男人,我几乎是无法掩饰自己对于真挚爱情的执着渴望,我知道他是一个值得托付的男人,也知道他必然要成一番大事业。所以我认定他是我的丈夫,去追求他。爱情,是你认定一个可以相伴终身的人,是一个无论成功或是失败都要与你相依相守的人,这些是你不可能从郑妃哪里得到的,所以这只是一时冲动,并不是爱情。” 公子从听到最后一句,原本闪着柔情光彩的眼睛忽然丧失了神采,带着哭腔和迷茫到:“母后,我有着太多的幻想,但没有专注的情感方向,甚至是在寡淡的生活榨干了自己,我不知道自己的人生究竟何去何从,我在一条叫**情路上走了许久,突然您告诉我,我迷失了方向,一切都是错的,我甚至完全不了解自己真正想要干什么。” 他啜泣着,几乎喘不过气来,压抑着心中的痛苦道:“这种状态十分可怕,就像一场突如其来的早已宣判的死刑,把我的前途暂时杀死了,把我的梦想也杀死了,那便意味着我也死了,换了一种可笑的彷徨形式。一霎那似失去了根基,虚弱,无力,空虚,甚至是发自内心的寂寞,我不甘心这样无声无息的消逝,却又不知道如何去把握。” 第七十九章 愧良心黑白颠倒 元纾轻轻捧着公子从的脸颊,用帕子拭去他脸上的泪水,静夜中的泪水,总是让人心痛:“母亲并没有说你完全错了,在母亲眼中,你一直是最优秀的。因此你不能沉浸在失意中,你肩负着比别人更重的使命,你必须尽快的从愧疚中抽身。” “我,”公子从语塞,他无言以对,天给的担子太过沉重,甚至不如做一个无能的庸人,承受一场苦难,至少,他还有理由将沉重和压抑推卸掉:“母后,母后,你不懂我的心情,你不知道,你不明白,我真的好累,我做不到。” 元纾轻轻抚摸着公子从的头发,凄然苦笑道:“你必须要面对,必须要有梦想,必须把你失落的前途找回来。在漫长的青春岁月里,如果,过早的失去梦想,就意味着生命,过早的凋零。你是世子,同你的兄弟相比,你最接近权力,因此也就牵引着成千上万人的热切目光,不光是你的父亲,就连朝臣们也无时无刻不在观察和判断你的品行和能力。作为长子,你应该比任何人都要严格的遵循道德的指南,那是你在年少时必须积累的高尚品质,你的品质不容任何瑕疵存在,你懂么?” 公子从听出母亲的暗示,但仍不知道事情该如何解决,只是怔怔的望着元纾。 “母后,您说我做了这样的丑事,我哪儿还有脸见人啊。”公子从失悔,左右开弓的狠命抽打自己的脸颊,只把两边白皙的面皮打的红了一片:“我哪儿还有什么前途啊。” 元纾握着儿子的手,目光中带着坚韧与肯定:“你是世子,怎么会没有前途呢?你做了什么事儿,那不是一场误会吗?金逄大人已经去求大王,这件事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了。” “那,那可是欺君之罪,母后,”公子从跪在地上,急迫的拉着元纾的手:“母后,这要是被父王知道了,可不得了,儿不孝,也不想连累母后。儿臣情愿一人领罪。”说着便挣扎起来。 元纾拉他不住,一时急切,在公子从脸颊狠狠抽了一耳光,清脆的响声落地,两个人都呆住了,元纾住不住的流泪:“从儿,千万不要一时冲动,金逄大人已经决意替你翻案,你若是真的心疼母后,就听话,千万不能认,否则,你父王雷霆震怒,不光你,和母后,连金大人都难逃一死。天快亮了,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母后先走了。” 天刚蒙蒙亮,只听得户部大门外,重鼓声声,响彻天宇,户部尚书林贲慌忙出来看,只见金逄的车驾当当正正的挡在户部大门口,所带的随从把户部门外围了个水泄不通。 林贲见金逄穿着官服,满脸沉重,便满脸堆笑的迎上来:“金大人,这是什么风吧您出来了。您大驾光临,我这小小的户部真是蓬荜生辉啊……” “行了行了,林大人,好歹也是堂堂的朝廷命官,你这样恭敬,可有谄媚之嫌,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老头儿,有多大派头。”金逄背过手去,挺直了腰杆。身旁一宣旨太监跨上前一步,将圣旨展开:“上谕:公子从案,或为陷害,或另有隐情,着上卿金逄协理此案,钦此。” 金逄望着户部门前光滑平整的十二级汉白玉台阶,拉着林贲的手腕,笑道:“林大人,请吧。” 林贲怯怯的做了大堂的正位,金逄做了大堂上的副座。 惊堂木一响,林贲却偏过头,眯着眼笑道:“金大人,您要不要说点什么?” 金逄礼敬,微微一拱手,笑道:“确实有事要说,林大人,那就别怪鄙人反客为主了。” 林贲谄媚笑道:“说什么主客,您是大王派来重审此案是协理大臣,大人有何吩咐直接言语一声就成了。” 金逄面上的谦逊刹那间一扫而空,严肃道:“传令,把诬陷世子的婢女们带来重审。” 一盏茶的工夫,衙役押着两名侍女,架着公子从到了大堂之上。 “那女子,当时的情形如何,你们从实招来。”林贲一边喝令,一面不忘向金逄撇一眼。 两名侍女面面相觑,同时整衣下拜:“大人,当时,是秋喜配着郭良人回宫更衣,正在御花园里碰上了世子,当时他喝的微醺,见主子生的美貌,便不顾体面的纠缠不清。一直追到寝宫,主子回去以后,又气又恼,只苦于没人倾诉,便含恨碰壁而亡,大人您要为我家主子做主啊!” 惊堂木一响,林贲厉色问道:“公子从,侍女之言,你可有所辩驳?” “我……”公子从虽得了金逄和王后元纾的指点,但想到自己是在欺君罔上,便还是怯怯的犹豫不决,不敢言语,林贲喝道:“人是苦虫不打不成,人是木雕不打不招,来啊,给我打!” “慢!”金逄喝道。转而愤愤的望着林贲,讥讽道:“林大人,公子从好歹也是王室贵胄,现下还未定罪,你就这样贸然殴打,就不怕大王怪罪吗?”说着,轻描淡写的笑道:“莫非大人一直如此审案?”话音虽轻,却似刀子,刀刀见血。 林贲讪讪笑道:“大人说笑了,岂能真动大刑,不过是吓唬吓唬罢了。”林贲见公子从打不得,便换了一副慈善面孔,正色道:“公子从,你有什么难言之隐,尽可讲出来,若真的无罪。本官,和金大人一定会替您伸冤的。” 公子从怯怯的望着金逄,嘴唇蠕动着,说不出话,又望着两个侍女,有些色难。 “好了,公子这一次遭了这么大的罪,只怕是吓着了,这么着,本官有几个疑问要请教两位侍女。”金逄斜睨着两位侍女,道:“公子从三岁学礼,岂能趁着微醺而调戏妃嫔?这既不合礼法又悖逆人伦的事,动机何在?” 转而径直走到侍女身旁,审视着她们,厉声问道:“是你主子姿色超群?还是艳压群芳?公子又不是傻子,凭什么要做如此愚蠢又无动机之事?” 未等侍女回答,便抢先说道:“你主子回宫后许久方才自尽,这当中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又凭什么说一定是世子导致的?” “明明是公子……” “住口!”金逄喝断侍女的话,侍女被金逄一喝,吓的三魂失了七魄,低着头直往后躲,金逄见侍女胆怯,便知事情有所转机,继续说道:“女子的贞洁受辱,常人都是遮遮掩掩生怕人知道,你主子自杀,你们又把这件事大肆张扬,不顾死者名声,难道这就是你们对主子的忠诚之道?或是说,你们另有所图?” 听见另有所图四个字,侍女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啜泣连连:“大人,奴婢冤枉,冤枉啊大人。” 金逄转过身来,直面林贲,向他走去:“宫廷之中,最是心机叵测,公子从又是世子,更是众矢之的,而今诬陷他,以谋夺世子之位,甚至觊觎王后之位,也不是不可能的。”几步已行至林贲案边,从他手中夺过惊堂木,笑道:“林大人,你说,老朽说的有没有道理?” 金逄的口才确实了得,林贲僵在座位上,瞠目结舌,呆若木鸡的点点头:“是,有些道理。” 啪的一声巨响,金逄将惊堂木砸在红木桌案上,冷笑道:“既然如此,那便结案吧。” “结,结案。”林贲颤抖着将记下的卷宗上盖了印章,叫了声来人,左右四个膀大腰圆的衙役跨上殿来,林贲道:“侍女诬陷公子,罪责已定,收监候审。” 金逄按住他提笔的手,目光敏锐的逼视着林贲问答:“既然已经定罪,还要候什么审啊?依在下只见,两个侍女,诬陷公子,败坏王室名声罪责已成,于明日午时赐自尽,不留全尸。上不得台面的罪,还是暗地里处置为好。” 林贲将朱砂笔一勾,将笔扔在堂上,据说抢到这支判人死刑的朱砂笔,给儿孙们学写字用,这样的孩子能考状元,因此,此笔一落地,差役们便蜂拥去抢。林贲趁乱微微探出身来,凑近金逄,低声道:“金大人,我可不是真糊涂。我是顾忌你身后的人,让你罢了,但你要记得,这个人情是你欠我的。” 金逄颔首笑道:“林大人,直言不讳,那老朽就谢过了,你放心,那个人绝对不会亏待了你。” 林贲将惊堂木在案上一拍:“肃静!将犯人收监,明日午时赐其自尽。” 不顾两名侍女死命挣扎和撕心裂肺的惨叫,衙役一左一右的将两人架了出去。 金逄一挥手,侍从端上一件大氅,金逄取了来替公子从披上,扶着他上了门外的车驾。 “大人,从的罪,这便洗清了?”公子从一阵恍惚,脸上发烧,只记得方才金逄一阵步步紧逼,后便黑白颠倒。他现在还有些惶惶然,不知所措。 “公子啊,公子,老朽一辈子就做了这么一件亏心事。你千千万万不要负了今日的这一番辛苦,日后建功立业,就算是对的起老朽了。”如释重负的一瞬间,负罪感从心底袭来,金逄毕生唯一一次利用自己的口才,去颠倒是非,从户部出来的时候,仿佛自己已经把文人气节都丢在公堂之上了。 “是怕是没有机会啊。” “你这就去请战,求陛下派您去五元国前线,只要能把这一件事办好,还有翻身的机会,若是错过了这次,就真的是万劫不复了。” 第八十章 诡士不死战事不止 金逄双手捧着那张写满供词的月白色绢帛,恭恭敬敬的立在卢郅隆的书房中,两人沉默了许久,仿佛在做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 卢郅隆终于缓缓站起身,伸出手把供词抓在手里,用力一挣,引得腰间一挂黄翡翠珠穿禁步上的坠子撞击在一起,发出丁丁泠泠的声响。卢郅隆死死盯着金逄,转过手来,将供词扔在鎏金福寿纹雕花炭火盆中,绢帛咝咝啦啦的燃烧起来,几见明火燎过,烧为灰烬。 “金大人,你哪来的就是一张废纸寡人没说错吧?” 金逄垂手而立,面上的肌肉紧紧绷住,眼角的皱纹也被咬牙的动作抻展:“陛下,称实在不明白陛下的意思。还望陛下明示。” 卢郅隆在金逄脸上拍了两下,冷笑道:“跟寡人装傻?这张供词看不看的有什么意义?左右都是你们这起子屈打成招出来的冤假错案。” 卢郅隆见金逄没有反应,便对着门外叫了一声:“来人!” 瑞公公应声推开沉重的朱红大门,进了书房:“陛下,您有什么吩咐。” “传寡人的口谕,户部尚书林贲畏惧强权,执法不公,着将其革职查办。”卢郅隆愤愤不平,一手按在玉带上,一手指着门外:“去去,去传旨!” 瑞公公茫然,试探的目光在金逄与卢郅隆只见游走不定,金逄向他使了个眼色,瑞公公点点头,便退了出去。 “大王,您的话,臣不明白,您说的强权指的是谁?”金逄拱手问道。 “就是阁下,还有阁下背后的那一位。”卢郅隆背对着金逄,在书架上左右翻找着什么。 “陛下大谬。”金逄整衣下拜,拱手道:“大王以为,臣与王后竭力保住公子从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王室的颜面和陛下的名声,不是为了私欲。何来强权霸术之说?” 卢郅隆面带笑意,径直走到殿门,打开门左右观望,见窗外门外没有人在偷听,便驱散了门口的侍卫。笑着缓缓走在金逄面前,金逄抬起头望着卢郅隆。只见他面上的笑意戛然而止,心下还未明白,劈头盖脸的两个耳光便左右开弓的打在脸上。 “怎么着,名士,是不是觉得屈辱?”卢郅隆脸上狠辣的神情已然少见,这等失礼的行为更是前所未有,金逄捂着脸,愣在原地,卢郅隆恨恨难平:“受了奇耻大辱是不是也压不住心头怨愤啊?” 金逄只得一拱手,老老实实的回道:“臣不敢。” “不敢,哼,”卢郅隆一手拉他起开,挒在一边,凝视着金逄的眼睛,低声道:“寡人今日才知道什么叫书生误国。” “你是明悟之人,寡人也不瞒你。季叔太虽然死了,但季家的势力在朝中仍旧的无孔不入,公子从一事,寡人有意立公子信为世子,借机拉拢季家,好用他们支援五元国前线。你这样一翻案,季家还会轻易出手吗?”说着卢郅隆在金逄肩头假意抽了一巴掌,埋怨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这……”金逄踌躇着,期期艾艾道:“臣,臣想办法补救就是了。” “如何补救?”卢郅隆指着金逄,他虽然愤怒,却也不忍苛责。 金逄眼珠一转,计上心头,正色道:“陛下,臣保举公子从亲赴前线。” 卢郅隆苦笑道:“小小孩子,就算去了,又能有什么用处?” “不,陛下,”金逄狡黠笑道:“臣倒是觉得公子从前去,可抵千军万马。陛下想想,季家势力左右不过是朝堂中的那几个人,派他们出征消耗的是百玦的国力。如果公子从去了前线,有一人必然会费力周转,说不定,还能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你是说,调动卫枢?”卢郅隆托腮思量了半晌:“就怕他不过问啊。” “陛下,公子从到了前线,别人不照应,卫枢不可能不管,臣了解卫枢,他天生就是劳心费力的命。” 卢郅隆笑笑,这也是眼线最不是办法的办法了,当即拍板道:“寡人就送他上前线。”转而向金逄招招手,低声戏谑道:“你这么折腾卫枢,就不怕哪天他回手把你灭了。” 次日。 宫外护驾的车队步兵已经准备就绪,公子从还在元纾的寝宫中辞行,他身穿一身鎏金札甲光明铠,腰系白玉包银狮蛮带,足蹬龙纹洛绣深筒靴。腰间一口明晃晃的宝剑,肩上鎏金银质吞肩兽。 他跪在元纾面前,虽然穿着是将军模样,实际上他只是一个十五六的孩子。 “母后,孩儿走了。” 元纾从锦盒中一块黄澄澄的巴掌大的海兽纹护心镜,缝在绸带上。元纾将锦盒递给公子从,眼中满是怜惜:“从儿,战场上打不过就跑,这块护心镜,你系在里衣上,愿上天护佑我儿。” 出征的大部队已经出发,护送公子从的几百人小骑兵队伍打着旌旗,拉着车架,缓缓开赴前线。望着这支出发的小队伍,卢郅隆露出忧虑的神色。从袖中取出一方密信递给公子从,吩咐道:“把这封信亲手交给方端义将军,不得有差池。” 公子从拱手,接过信,塞进自己的衣裳中。卢郅隆拍拍他的肩膀,送他上了车驾。 送走了公子从,金逄写了个条子,塞进信鸽脚上的信筒中。鸽子扑扑啦啦的展开翅膀,飞上蓝天,金逄望着远去的鸽子,良久无言,双手合十默默的垂头许了愿道:“鸽子啊鸽子,愿你快些飞到公子枢的手中,这大大小小的麻烦,就待一把能斩乱麻的利刃了。” 鸽子飞越千山万水,落在卫枢窗前已是三天之后,卫枢从青瓷葵口碗中取了几颗玉蜀黍喂给鸽子,取了信读过,随手扔进炭盆烧了。 “主子,”金旻拱手道:“家父在信中说了些什么?” 卫枢抑制不住的感慰的笑道:“令尊的蹴鞠踢得真好。” 金旻不知卫枢的意思,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眼巴巴的望着卫枢问道:“主子这话从何说起啊?” 卫枢笑道:“是公子从,他通了个大篓子,你父亲填窟窿填到一半,一脚把公子从踢到我这儿来,分明是要我手去给公子从铺路。” “那,主子准备怎么办?” 卫枢长吁一口气,咬咬牙无可奈何的笑道:“既然信得过我卫某人,万不得已之时,那我也只好赤手上阵了。传消息给昂苏王,切断常山国王城水源。五天之后,乔奇营若还有余力,便合兵到常山王城背后,正面佯攻大军全线出击。” “都督,城中水井无数,这水源如何切断。” “叫城中细作向井水中投放死鸡死鸭,若是嫌麻烦,就,投毒吧。”卫枢说到投毒二字,已是咬着牙说出口,她不愿使用这种灭绝人性的手段,只是现在情况严峻,若非狠辣手段,必败无疑。 “投毒?” “宁可得一座空城,也不能再拖延下去了,同常山五元两国比耐力,昂苏国不是对手,兵之情主速,就这样狂飙突进,才能打的对手毫无反击之力。“ “那这和屠城有什么区别,屠城之后,能坐稳天下吗?”金旻有些不解。 “我很遗憾的告诉你,这就是屠城,但我没有别的办法。我们这一次,目标是将三国连环击破。一分一毫都不能有差错。” “三国,偌大一片疆域,人情复杂,国仇家恨。到那个时候,可怎么治理啊。”金旻撇撇嘴,双手掐在玲珑玉猪龙平金玉带上,叹了口气。 “想要治理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学会忘却,忘却仇,你知道该怎么做吗?”卫枢饶有兴味的望着金旻,金旻不解,斩钉截铁的把头摇成拨浪鼓,卫枢叹了口气,惆怅的说出了答案。 “移风易俗,让这片土地上的百姓,学习百玦先进的耕织技巧,学习百玦的穿着习惯,饮食习惯,甚至是文化,以及传统。百年之后,物是人非,年轻一辈从小接受百玦文化的熏陶,忘却自我使命,忘却先祖宗族,到那个时候只看见蔓延繁华,和百玦的新鲜古怪。仇恨,也就不复存在了。” “我不信。”金旻说这话时,有些勉强,但还是否认了:“江山易改秉性难移。” 卫枢双手撑在窗边,深秋阴冷,烈烈西风吹在脸上,她比任何时候又要清醒:“其实同江山相比,最容易改变的其实就是人的秉性,一个人的行为源于他的思想,而思想正是源于他的教育和生存环境。我们改变了后者,前者想不被改变,都是难事。” “你去吧,把事情办好。”卫枢取下撑住窗子的梨花木榫:“我也要做最后的争取了。” “争取什么?” 卫枢从架上取下自己一件暗纹风毛领斗篷披在身上,将一件洛绣绿萼梅攒珠抹额系在头上。 “争取一下,以免浪费了好材料。那可是昂苏国最后一个明白人,也是本公子的阶下囚,秦浟,秦大将军。” 第八十一章 烽烟散尽江湖白 秦浟盘腿堆坐在黄色枯草中,捧着一个粗瓷打完,呼噜呼噜的吞咽着一碗泛着油花儿的肉糜荠荠菜汤饼。他面前的粗糙不堪的木板桌上,罗叠着两碗吃净的空碗。牢门哗啦哗啦的打开,他头也不抬头,专心的吸溜吸溜的喝汤。 “秦将军。”卫枢踏进牢门后,恭恭敬敬的拱手一拜。 秦浟抬眼瞥了卫枢一眼,把吃干净的粗瓷碗放下,端起第四碗,向卫枢让了让:“公子你不来一碗?” 卫枢笑了笑,提起斗篷坐在秦浟对面:“不了,将军可真是心宽,而今三国杀得天昏地暗,您却是,四碗汤饼,一罐清水,众人皆动,而我独静,别有一番风雅。” 秦浟将碗筷顿在桌上,压低声音问道:“公子,你可真是名不虚传啊。” “这话怎么说的,我就不明白了。”卫枢故作迷惑,笑意中隐隐透着自得的傲意。 “你孤身一人来到昂苏,以一人之力搅得三国之间是天翻地覆人仰马翻。这笔买卖你是最大的受益者,而你竟然没拿出本钱。”秦浟放声大笑,捧起瓦罐咕咚咕咚的灌了几口水:“当年的东渚国的亡国之辱就要重演了。” “秦将军,你果然不错,如果你不贪财,卫某还真没办法撼动你的地位。”卫枢说完,秦浟挑眉无可奈何的笑笑,他挠挠杂乱的头发,略有悔意:“接近权利的人一旦有了癖好,就难保不栽在上头。” “如果,我给你足够的财富,你可愿堂堂正正的统兵御敌?”卫枢压低声音,试探道:“只要秦将军愿意归顺百玦,不论是金银财富,还是高官封地,只要你想要的,卫枢都能满足。” 秦浟望望栅栏外,没有一个人的影子,也压低声音,指着自己诧异地睁大眼睛问道:“我?一个获罪被贬黜的粗人,公子你要我归顺百玦,百玦还能要我这样有前科之人?” “说什么前科不前科,你的事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要你不与我反目,我为什么要害你呢?”卫枢笑道:“百玦的臣子中,不乏获罪赦免之人,当初贬黜流放的金逄,而今贵为上卿,只要有大才,什么样的人不能为国所用呢?” 秦浟砸吧砸吧嘴,挠挠头,踌躇不定:“公子啊,你不是,不是拿我在玩笑吧?你卫公子奇才天纵,百玦还需要我这样的人?” “这话说的,将军是昂苏国第一明眼人,一眼看出卫枢的来意,这就说明,你有军人的直觉敏锐。”卫枢笑笑,从荷包中取出一颗荔枝大小翠中泛白的上乘猫眼石珠:“再说了,将军何必把自己的地位摆的这么低?不就是喜欢钱吗?这颗猫眼石价值连城,我敢保证,翻遍昂苏国二百里疆土找不出一颗来。” 见秦浟微微心动,卫枢有从荷包中取出一颗冰种翡翠珠,一颗微微泛着乳白的通透玉髓珠,一颗通红烈焰般的鸡血红玉珠,一颗一颗的摆在秦浟面前,直到摆了六颗珠子出来,秦浟方压住卫枢的手腕。 “行了行了,公子,我知道你的诚意了,”秦浟抚摸着六颗润滑光亮的宝珠,轻声道:“公子,我答应你,但还有一件事儿,我想求你,只要你能办到,我秦浟这条命都是你了。” “秦将军请直言,只要卫枢能办到,绝不推辞。” 秦浟眨巴眨巴眼睛,低声道:“我的家人……不知道我还能不能见到他们。” 卫枢松了一口气,笑道:“看来,我还不算多次一举啊,你家中男丁还关押在大牢之中,女子有不少已经被变卖为奴,”见秦浟脸色倏忽一变,卫枢忙笑着宽慰道:“将军不必动怒,鄙人已经叫家臣一个一个的买了回来。当中啊有一个叫秦萝的小姑娘,是令嫒吧?” “萝儿?”秦浟一怒之下,一记铁拳砸在桌上,挥手将桌上瓷碗砸在地上,凶神恶煞的骂道:“昂苏王,你这老贼,你何必要让人变卖我家眷,小女无辜你何必让她为奴为婢,流落在烟花之地,做那皮肉买卖。”转而问卫枢道:“敢问公子,她们现在在什么地方?” “他们已在百玦王城落户。” 秦浟嗤嗤笑出声,摇摇头,用拳头狠狠朝自己胸口捶了几下,笑道:“公子枢果然名不虚传,您该不会没到昂苏,就打起了秦浟的主意吧?” 卫枢也似遇知音,畅然笑道:“将军一语中的,看来卫枢这点儿小伎俩欺瞒不了将军啊。” 秦浟站起身,拱手下拜:“公子在上,我秦浟这条性命从今日起,便是公子的了。” “好,”卫枢一把将秦浟拉起来,吩咐道:“将军,眼下你换上我手下给你的衣服,我把你带出去,有人护送你到百玦去。你先和家人相会,等我破了三国,再向百玦王引荐将军,如何?” “全听公子吩咐。” 卫枢背过身去,金旻送包裹中取出一件昂苏国狱卒的服饰,叫秦浟换上,自己便将一个被迷魂散迷晕过去了狱卒换好了秦浟的衣裳,旧留在囚牢中,锁住了牢门。 秦浟一手提着钥匙,一手提着灯火,低着头弓着身子,走在卫枢前面,通往大门的路实在漫长,终于看到渐渐明朗的通道,秦浟的身子有些打颤,到了大门,金旻朗声道:“你小子,真是懒驴上套不是屎就是尿,快去快去,灯笼给我,你快去。”说着朝着秦浟屁股上踢了一脚,将他推出门去。 金旻见秦浟跑出去,便将手中灯烛交给守门侍卫,跟着卫枢离去。 秦浟上了卫枢的车驾,换上一件常服,金旻跳上马车,对车驾中的秦浟致歉道:“秦将军,方才得罪了,我现在送你出城,千万不要出声儿。”说着,一甩马鞭,两匹配着鎏金辔头的骏马扬蹄而去。 卫枢跨上马,扬鞭回府。刚一跨进院门,卫枢便叫刘荀:“赶快收拾行装,两天之内离开昂苏国,去五元前线方端义营中。”一边说着,一边大步流星的向内堂走。 刘荀不解,慌乱跟着卫枢往里走,一面喋喋不休的问道:“出了什么事儿了,我们不是和百玦已经决裂了吗?” “五日之内,昂苏国和常山国的一场大战在所难免,眼下着两国已经人困马乏,说不准的两国旬日之间就灭了。”卫枢一边收拾桌案上的卷宗和信笺,一边说:“该杀的杀,还从走的我已经从走了。眼下最重要的事儿就是逃命,不然乱兵打到这儿来,你我都要完蛋。趁着现在,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主子起先不是说,常山国要亡,怎么连昂苏都保不住了?”刘荀一边问,一边往箱子中装书简。 “借刀杀人而已,好了别废话了,赶快收拾,金旻一回来,咱们立马走人。” 昂苏国正面攻打常山国的前线不断的向前推进,乔奇营不断袭扰,让昂苏国其他驻军无暇回护王城。常山王城已经断水,井水中原本澄澈的水不是发红发黑,便是会毒死牲畜,更有死鸡死鸭的丢在井里,引得苍蝇一窝一窝的在井口旋绕。 守城的士兵都个个嘴唇皲裂,露出血色的红肉,手上脸上已经积满灰尘,头发多日不洗,泛着油亮的光泽。 昂苏大帐中,昂苏王正与各位将军端坐帐中喝酒吃肉,只听得快马来报。 “禀报大王,王城之中上卿卫枢府邸一夜之间空无一人,如人间蒸发。” 昂苏王一口酒吐在杯中,手中干肉也扔在一旁:“什么空无一人,守城的士卒也没看见不成?” “守城士卒确实只看见了几对车马出城,车上装的都是些家居衣料,但出示的关传并非是卫府人员。初步怀疑,卫府的人已经连夜出城了。” 昂苏王一阵迷惘,正要文个详细,只听见又是一声急报,一个浑身是血的士兵连滚带爬的跑进来,跪在面漆前道:“启禀大王,常山国开城出战,向我军杀来,不顾鸣金,见人杀人,敌人杀得红了眼,我军受挫,请大王速做决定。” “管不了那么多,号令三军,给寡人攻城!破城之日,寡人重重有赏!”说着便抓起剑架上的宝剑,跨出大帐,只听得喊杀震天,常山国阵鼓齐鸣,一个个如脱了缰的野马似要做背水一战。 昂苏王跨上战马,仗剑一挥,昂苏国五万大军冲进城去,将城中无论是百姓还是牲畜杀了个片甲不留,尸横满地,一路直堆到王宫门口,常山国九重禁宫外已经调来了羽林护卫,城门弓箭手列阵相迎。 昂苏士兵一手持剑,一手举着盾牌,迎着剑雨直杀进城去,洗血殆尽。万千繁华之地一时间如人间地狱。 昂苏王跳上战车,擂鼓助阵,一边大喝:“杀!” 搜的一声,只见一只流矢,从右而左掼入昂苏王的颈子,鼓槌僵在原地,人便一头栽下车去。 “替大王报仇!血洗常山国,王室宗族一个不留!” 夜色渐渐氤氲,月光西斜,常山国朝堂正殿之上,一个穿着赭袍的中年男子伏在王位上,他的胸口插着一把利刃。西风吹开血红色的殿门,月光倾泻在朝堂中。照在如山的尸骸上,有老人有小孩儿,每一个人都穿着精美的华服。 那个孩子,还睁着眼睛,手还指着天空。 西风渐渐吹散了乌黑的迷雾,皎洁的月光照着血色的江山,月夜下的江湖一片惨白。 第八十二章 螳螂捕蝉雀在后 卢郅隆神情凝重的坐在案边,乌黑的双眸似乎要蹦出火焰,长睐微合,似是怒不可遏之状,案上孤零零的蜷缩着一封揉皱了的信,信封已经破裂了几条缝隙,露出洁白的纸张。 元纾站在殿外一直不敢进去,她原是想要送来一盏汤饮,刚到大门口便听见里面剧烈的,竹简书籍摔打在地面上的,杂乱噪声。她停住了脚步,叫丫鬟现行退去,自己则站在殿外详听。 “来人!”卢郅隆终于怒吼着发出一声大喝。一个身披甲胄的卫尉推门而入,单膝跪地拱手道:“臣卫尉刘尚听候陛下差遣。”他跪下的时候铠甲发出哗啦的声响。 卢郅隆站起身一指门外:“你带人出关,到祈国和虢国交接处等候。务必把卫枢给寡人带到这儿来!” 卫尉一时愣住了神儿,诧异的望着卢郅隆:“陛下,您不是把镇国侯给驱逐出境了吗?” “把他给寡人抓回来,不论用什么样的手段,决不能让她落在祈国和虢国人的手里,就是死也得死在寡人的手中!”卢郅隆话音未落,卫尉道了一声领旨,便器宇轩昂的夺门而去。 元纾在殿外听的心慌意乱,慌忙快步走进殿来,还未站定便急切的问道:“陛下,您这是要杀卫枢?” 卢郅隆听了纳罕,解释道:“寡人这是在救他的命。这小祖宗刚刚闹了个天下大乱,现如今,列国是各怀鬼胎,有的想要拉拢他,有的恨不得把她碎尸万段。这个时候他待在外面会出事,寡人是要先保她的命,再做别的谋划” 元纾将衣裳微微拎起来两寸,紧忙上了陛阶,拿过那封皱皱巴巴的破碎信笺细细看过一遍,方才知道卢郅隆的苦心,只是那卫尉出门时杀气腾腾看得人心惊,便嗔怪道:“陛下,您刚才勃然大怒,只怕是旁人都以为您要杀人呢,下人们一时会错了意,岂不是要出大事儿?” 卢郅隆诡谲笑道:“你不明白,朝中想要杀卫枢的人多得是,如果寡人放言去救他,朝中势力便会倾巢出动,到时候反而对卫枢不利。寡人叫卫尉抓人,不过是说给朝中那些人听的,卫枢是聪明人,她懂得能屈能伸的道理,哪里会同卫尉硬碰硬呢?话说不了三句,她便自觉的回来了。” 元纾听了也觉得有道理,便就作罢。 卫枢的车驾疾行在往五元国的途中,迫近寒冬,寒风嗖嗖的鼓动车顶边缘坠着的松软的流苏。金旻把缎子薄夹袄紧了紧,把自己裹在斗篷里,像岩石峭壁上冻僵的猿猴。 “这是什么地界了?”卫枢推开车窗,微微探探头,刺骨的西风吹在脸上。 “祈国虢国和商国交结的边境,再走二百里就绕在五元国前线的后方了。”金旻掩着口,以免冷风灌进口中。 刘荀拨马赶来,将一牛皮水壶扔给金旻:“喝一口,这还是昂苏国的烈酒,暖暖身子,这鬼天气真让人难受。” 金旻拔出软木瓶塞,大口的灌了几口酒,他脸上泛起一片红霞,打了几个饱嗝,骂道:“昂苏这破地方,打仗打的一败涂地,酿酒倒是一把好手。这酒,喝得过瘾。” 车驾后队的远处一记快马飞驰而来,咯噔咯噔的马蹄声清脆响亮,来人一勒缰绳,马前蹄抬起,一阵嘶鸣过后,金旻指着来人问道:“七金,出了什么事儿。” 七金咽了口唾沫,勉强定了定神道:“金爷不好了,后后方十里外疑似有大队人马赶来,人吼马嘶喊杀震天,看来是来者不善。” “是祈国兵马?”卫枢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荒郊野岭的地界,又是两国交接的地方,各处势力鱼龙混杂,如果在此处遭遇,即便是就地被歼灭恐怕也没人知道。 “传令,书简细软一律烧掉,轻装简行!” 家奴纷纷跳下马取出宣旨燃油等物,用火折子点燃大火,鱼油淋在洁白的宣纸上。将宣旨塞进装满衣裳和书籍信笺的红木箱子中,刹那间,熊熊大火便把两架马车点燃,冲天大火冒着滚滚浓烟。 “你们十个人跟着主子,其他人跟着我引开追兵。”金旻跨上马用马鞭在卫枢车驾上套着的马匹屁股上狠狠催了一鞭子,马匹吃痛,奋蹄狂奔,身后十名刺枢死士跟在卫枢身后。卫枢探出头去看,金旻骑着马立在原地,马背上的弓箭已经握在手中。 祈国和虢国,两个睦邻友好的大国,这些年战乱不定,他们一直都成隔岸观火之势,而今祈国贸然追杀自己,恐怕是因为常山国之事。 “主子!不好,前面有伏兵!”一个家奴向前一指,卫枢还未顺势看去,只见一只木矢掼入他的喉咙,他晃晃身子栽下马去。 四面大旗上面写着大大的隶书虢字,橘红色的旌旗竖了起来。旗下丘陵上如大鲲浮出水面般,大队人马渐渐现了出来,只见为首的拔出宝剑向卫枢一挥,百余名骑兵如潮水般涌来。 身边的家奴纷纷中箭,如捉不住的鱼儿入水般倒在地上。卫枢推开已经咽喉处已经血流如注的车夫,扯过缰绳,拨转马头,刚准备向北撤退,只见北侧一股剽悍的骑兵势力也如潜龙出水般从丘陵上喊杀着冲杀下来。 卫枢只从马背上的鞍鞯边上拔出一根马鞭,一手拉起笼头,说时迟那时快,未等为首的人冲杀过来,卫枢已经驾着马车冲向南边荒野。身后顿时乱作一团,有人大喊抓住她,有人大喊放箭。 霎时身后一阵喊杀声一场惨烈,卫枢回头观望,只见虢国骑兵纷纷被弓箭射中倒在地上,受伤的惊马吓得四处逃窜。 又是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确实是在追逐自己的车驾,卫枢听得出来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马队。她拔出剑来将马车的绳索斩断,纵身一跃,不顾身后马车翻滚,跳到马背上,斩断车辕,拨马狂奔。 只听的风声嚯嚯,进而一个长着尖刺的精钢单流星,正正好砸在卫枢背上,顿时背上火辣辣的一片,头脑也嗡的一阵异响,被这冲劲击中,卫枢呕出一口腥甜的血液,骑马跑了不足百米便支撑不住坠下马来,正是一个斜坡,她硬生生摔了下去。 她不想就此倒下,勉强用剑鞘撑着站起来,关外的大风卷集着细碎的砂砾敲打了在脸上,沙沙的疼。卫枢觉得气力不支,颓唐的单膝跪倒在松散的土地上,任凭风沙在她的脸颊拍打,马队把她团团围住。 “上谕,着卫枢回宫候旨。” 卫枢仗剑指着为首说话的人,斜睨道:“你们是谁的人?” 为首的一阵豪放不羁的大笑,他跳下马围着卫枢打量了一圈儿道:“到底是当过大都督的人,能撑到现在已经着实不容易了,跟本官回去面王!” “面哪个王?”卫枢将剑刃横在自己和为首军官的面前。 “当然是百玦王。”为首的一阵大笑:“本大人就是王宫新任卫尉刘尚。” 卫枢听见是百玦人方才松了一口气,揉了揉自己酸疼的肩膀,将剑收回剑鞘:“看来刘将军勇武非凡啊,百余人的小队伍,就歼灭了四倍于我的虢国骑兵。” “没有你,百玦的军队照样儿的悍勇。” 卫枢从袖中取出雪白丝帕将唇边血迹擦了擦,自嘲笑道:“是啊,那还叫我回去做什么呢?” “不瞒阁下,大王的原话是,卫枢就算是死,也得死在寡人手中。”说着刘尚手下骑兵纷纷将剑架在卫枢肩上,叫她动弹不得,卫枢知道此事硬碰硬的难保要吃亏,只得乖乖戴上精钢手镣脚镣,上了囚车。 “回京!”话音未落,只见刘尚后脑处插着一只两尺长的箭杆,他的手还指向前方。 “有刺客!”不知是谁一声大喝,众人都将盾牌横在胸前。又听得嗖嗖两声,又是两个人应声倒地。 “带着犯人快撤!”此话一出,又是十个人从马上栽下。 众人慌了神,立在原处不敢再动,当中一个胆大的抽出剑来,伸进囚车中,大喝道:“放箭的给我听着,再敢放一支箭,我就一剑杀了他!”刚说完,他的额头上便中了一箭,卫枢小心翼翼的拦着他的剑刃,以免不经意间划破自己的喉咙。 两次丛生的灌木密林中呼呼啦啦的涌出不下千人的黑衣甲士。他们每个人都面带围布,为首的一人摇摇摆摆的骑在马上,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他肩上架着一把厚厚的九环砍刀:”把人留下,可以放你们走。” “你们是什么人,识相的就赶快退下。”百玦羽林把卫枢的囚车围在当中,丝毫没有放人的意思。 “杀!”手持砍刀的男子,一声怒吼,说时迟那时快,黑衣甲士弯弓搭箭,只觉得飞鸟投林,又如石沉入海。箭矢划破空气的嗖嗖声,百余人背上心口上,头上,脖子上,无一例外的被箭矢射中,如拦腰折断的竹林,稀里哗啦的摔在地上,只剩下光秃秃的战马。 为首的跳下马背,用砍刀劈开囚车,伸手示意卫枢扶着他下来,卫枢有些惶恐但还是照着做了。 卫枢拱手下拜,手脚上的铁链哗啦啦的响动:“感谢壮士救命之恩,不知恩人高姓大名。” 那蒙面男子收了刀,将卫枢扶起,撤下自己面上的围布。 方端义!卫枢一怔,低声问道:“您不是应该在五元前线吗?” 方端义接过手下从刘向身上搜出的钥匙,替卫枢打开镣铐,低声道:“陛下原叫刘向来救公子,后来听说左徒指使其半路害你,陛下教我连夜带人来救。眼下前线空虚,公子不如随我一道去五元前线?” 第八十三章 营中过客与旧交 “方将军,”方端义撩起厚实的毛毡时,一个面容清秀,身披甲胄的少年迎了上来,他旋即看见方端义身后的卫枢,略怔了怔,话音有些打颤:“您是,卫大都督吗?” 卫枢看那孩子不过十五岁左右的年纪,又瘦又小,正是在闻圣阁书房念书的年纪,便知他是戴罪从军的公子从,卫枢上下打量着少年,仿佛没有见过,便笑着作揖道:“草民拜见公子,卫枢鄙人何时见过公子不成?” 公子从听说是卫枢,眼里闪烁着异常欢欣的神采,喜不自胜道:“我在书房里就听说过公子枢的大名,太傅曾经给我和几个弟弟讲过您的事迹,您横扫群雄的故事我们都是耳熟能详的。” 卫枢见他一派天真单纯,像是涉世很浅,从未学过他父辈的那些王权霸术的权谋之道,纯真的本性表露无疑,便谦恭笑笑,道:“公子谬奖了,那些传闻,不过是世人夸大其词,卫枢不过是一介书生罢了。”在不熟悉的旁人眼里,卫枢高傲而冷漠的,常拒人于千里之外,时时刻刻让人看不透。对人对事总是退避三舍,仿佛从未经手。实则是在冷眼旁观,暗箱操纵。 方端义见卫枢依旧自矜城府,圆滑处世,说话时小心翼翼委曲求全,便知他不愿同公子从深交,便了打圆场,向公子从吩咐道:“公子从听令,你领铁骑八百,绕道后方去接应我方粮草。”公子从的脸色浮现一丝诧异,有些许失落,很快他便被这道命令吸引住了。 “领命!”他一抖披风,摆着十足的派头,大步流星的走出大帐,很快他打喊“集合”的声音响彻军营。 方端义见帐中只剩两人,方才畅快笑道:“公子和他说话何必如此谨慎呢?我看公子从还是一个孩子,没什么险恶用心,您也不必太谨慎了。” “我知道,”卫枢解下斗篷,担在手臂上,接过方端义洗净的热毛巾擦擦手,不以为然的点拨道:“将来他有一天要是封王拜相,无意间想起今天,那可就,”卫枢风轻云淡的笑笑:“有句话叫伴君如伴虎。” 方端义的指尖停留在冒着白烟的热水中,他变了脸色,沉默的半晌,他幽幽的问道:“公子,你每天的算计真么多,你不累吗?人心质朴一点儿,豁达一点儿不好吗?在你身边,我永远猜不到哪一句话是真话,哪一句话是假话。” “算计多一点,是为了伤人少一点儿,有时候一句直言反而会变成恶语中伤,或是,癫狂骄矜。”卫枢将热毛巾搭在杨木架子上。 方端义是实在人,他受不起卫枢这等云山雾罩有无缥缈的说话方式,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话,便单膝跪地,抱拳道:“公子,之前情势紧迫,实在是礼数不周,多有得罪。”说着他抬起头,话锋一转问道:“敢问公子接下来欲向何处?” 卫枢一扶起他,笑道:“方将军误会了我的意思,我的命都是方将军救的,我哪里有什么怪罪的意思。方才将军问我有何打算?这话,可是大王问的?”卫枢和卢郅隆似乎有着与生俱来的默契,卢郅隆生性话少,但对待卫枢就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好像两个人是出生入死的患难兄弟,又似乎是无需防备的挚友知音,彼此能够猜到对方的打算。 方端义原就听说卫枢和卢郅隆是君臣知己,眼见了这般的默契,也不由的惊讶,呆呆的回答道:“公子枢果然明悟,莫非有未卜先知的本领?” 卫枢笑笑,没有接他的话,转而回答那个卢郅隆所关注的问题:“我听说,书里的侠士都是遨游天下,四海为家。” 方端义听的茫然,只道一声是。 卫枢温厚一笑拱手道:“像我这般生于乱世之中,长于妇人之手的膏粱纨绔子弟也没见过天下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请转告陛下,卫枢已经无心某国,决意归隐。” 方端义听他说道天下二字,原以为他说的是谋取天下,正要作答只觉得发现话音有差,听完归隐的话,不由得诧异问道:“公子你正直盛年,名声在外战功赫赫,即便百玦待不下去,也可以去他国,你又必要归隐?” 方端义上下打量着卫枢,他一文生公子的打扮,和那些杀伐决断,尸骨如山的战场着实格格不入,见他这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方端义一时恍惚了,仿佛从前那个横扫列国的卫枢不是眼前的这个人。 “并不是我有意阻止公子,公子眼见了沙场上血肉之躯,哀鸿遍野,饿殍千里。请恕我直言,这乱世不都是因为公子,只怕也有三分因你而起,你拍拍手便退出争斗,留下这团乱麻给后继之人,是否缺少了些许大丈夫应有的担当?” 卫枢笑笑,故作疑惑道:“自古以来,倾国兴国,全凭用兵,我见惯了用兵之利,也见了用兵之害,将军怎么不明白,你今日挽留卫枢,来日不是有多少白骨委地,他们都是死在卫枢手中。”卫枢向前走了两步,又转过身来道:“若天下本无权谋,何来的浮尸千里,血流成河?” 方端义听得这样一席话,心中忐忑如硕鼠乱撞,他从未接触过这样的逻辑,一时无言以对,有隐隐觉得不甘,卫枢的话奥义佶屈,方端义听的眼睛发直,左右没有听懂,索性将这解不开的乱麻推在一旁。 将卫枢引到舆地图面前:“既然有军师在这儿,您就给支个招儿吧。”他用一根木杖在地图上标注的前线位置点了点:“我们已经在这儿僵持了半个多月了。前不久细作来报,城中粮草已尽,而守将仍旧坚守不出。” “那就不如放弃他,绕道背后去,直奔常山国和昂苏国,吃掉它。然后再做打算。”卫枢在的手在地图上划过一道优美的曲线,最终停在五元国的背后:“这叫声东击西,引蛇出洞。唇亡齿寒的道理,五元王不会不懂,背后起火,谁能无动于衷呢?若是到那个时候他们仍旧不出兵,我便亲自进城去劝降。” “先拿下常山国和昂苏国,站在五元国背后,再不济也能起到威慑作用,”方端义托腮思量了半晌,觉得此计可行:“做得越多错的越多,只要静静等待五元国露出马脚,我们就能将其一举击破。” 卫枢从腰间拔出佩剑,用食指和中指在剑刃上轻轻一弹,剑身打出叮叮的声响,卫枢仗剑在五元国边界划过,舆地图迎刃裂开一道口子,五元国如一个被世界遗弃的孤儿,被拦在列国一隅:“孤立无援的蕞尔小国,面对泱泱大国的威胁,它能支撑多久?” “公子,鄙臣倒是有一个问题想问公子,”方端义似心血来潮般恬然问道:“公子这般大才,那公子的师傅必然更是不得了,敢问这位高人是谁?” 卫枢原想似置身事外般轻易的将那句答案说出口,只是话到嘴边,心思便不似想好的那般轻快了,他叹了口气,怅然回答道:“大概就是,不幸的命运。” 方端义见气氛愈发沉重,这局面不似他能轻易掌控的情况,便勉强打破僵局,放声干笑道:“不说这个了,大丈夫顶天立地,苦难总是能熬过去的。”他眼睛一转,似想起一件自己很敢情趣的事儿:“公子可知道五元王宫,美女如云。为首者西宫珍妃也。有“云见其颜而驻,泉见其貌而绝”之称论才情当属东宫昌寿大妃,平素有“博古通今,理折群贤”之美誉,此女好丝竹通文墨,更善舞剑,生的是颜如舜华。” 卫枢实在不知这话如何回答,她本就是个女子,如何对女子有何心动,见方端义浮想连连的模样,仿佛他真的见了那两个艳冠群芳的绝世美人。卫枢摇了摇头,为何男子产生对女子的幻想时,总是这般兴致勃勃。 “我已经下令,破城之日,谁也不能动这两个美人,臣原想着把这两个美人献给大王,只是大王好似没什么兴致,”方端义不顾卫枢对这个话题的躲闪,绕在她面前,亟不可待的问道:“公子和陛下相交多年,对大王的喜好一定了如指掌,这件事儿,还请公子不吝赐教,到时候龙颜大悦,兄弟我也忘不了公子的指点之恩啊。” “指点?”卫枢淡淡的神情,疏离得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他望着方端义,方端义满是期待的神情彷如时时逼近的一把利刃,这把利刃会在不经意间划破自己神秘的面纱,揭开自己的真容。卫枢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儿,皱起眉头,斥责道:“方将军,这话说的可是有些过火了,我卫枢虽不是圣人君子,也是信奉礼教的,您这些话,是否过于唐突了?” 方端义愣了身,两只大手穿过自己的头发,惶恐的望着卫枢,勉强挤出一点儿可怜的充满歉意的笑,拱手施礼赔罪道:“公子,我是个粗人,说话直,一根筋,总是口无遮拦的,原本是想要开个玩笑,不想过于孟浪了,还请公子万万不要见怪。” 第八十四章 相拥倾诉尘世苦 方端义见自己劝不住卫枢,便所性赔笑道:“公子稍待,容臣去筹办酒席给公子接风洗尘。” “不必了,方将军,话已经说完了,我该走了,”卫枢将披风领子上的金丝细带重新系在领口,她微微一拱手,像一个看穿红尘的透彻的行者,一个与人世向悖的落寞书生:“方将军,救命大恩,卫枢记下了,他日如有机会,我必当相报,就此告辞了。” “公子且慢!”方端义快步横在毡帐营门,挡住卫枢的去路:“公子,不管怎么说,旧人离别,一杯酒还是要喝的,再着急也不急在这一时吧?稍待,稍待。”方端义双手拦着,自己背着身子退出了营门。 方端义除了大帐,站在风口里,猛地被寒风一激,他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挠了挠头谈叹口气,他转身绕进了中军帐后的一间帐篷。 方端义掀开帐帘,阳光照在帐中人的背上,帐中的那个人正站在舆地图前观察战况走势。 “陛下,臣已经照陛下的问话,一字不易的都问过了。”方端义一拱手,卢郅隆转过身来,温文尔雅的笑道:“是么,她怎么说的?” “他说……他说,”方端义偷眼观察着卢郅隆的神情,试探的回答道:“公子说他准备,归隐山林。” 笑容戛然停留在脸上,卢郅隆平静的似一潭深水,水面无风,他点点头:”归隐,好想法,好想法!“ “大王,大王您可千万别生气,”方端义见卢郅隆的神色愈发冷冽,冰冷的让人不寒而栗:“公子枢或者是一时兴起,随口说的,待臣再去问他。”说着便转身要走,却被卢郅隆叫住。 “她,真的是这么说的?”卢郅隆怔怔的坐在座椅上,手中紧紧攥着座上一只金丝镶玉软枕,指节攥的发白,凌厉怨怒的神情让他变得让人望而生畏,他紧紧咬着牙关,狠狠吐出一句话:“她人现在在哪里?” “还在,中军帐中。”方端义单调的回答道,此时此刻他的头脑中一片空白,想不出任何可以劝阻的言辞。 “叫他过来,寡人要亲自问他。” 方端义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像被人拦膝折断,他急迫道:“大王不可,万万不可。公子枢是被贬之人,他若是和陛下起了冲突,结局很难想象。这军中虽然军机严明,但臣不敢保证没有五元国的细作,暴漏了公子枢倒是无妨,若是陛下在军中的消息暴漏,那臣就是有一万个脑袋也承担不起啊。” “寡人只是想和他谈谈,”卢郅隆双手撑在桌案上,叹了口气:“你去把他叫来。” 卢郅隆一手撑在额头上,一手懒懒的端起案上的掐丝银酒壶,斟了一杯酒。他站起身,倚在桌子上,一饮而尽。 卫枢走进帐中,望着那个熟悉的背影,转身便走。 “站住。”两个字的命令坚决的近乎无情。 卫枢尽量平复着自己的呼吸,愤愤的瞥了方端义一眼,此时却是敢怒而不敢言,只冷冷的回答道:“做什么?” 卢郅隆放下酒杯,信步走在卫枢身边,双目对视,卢郅隆的眼神中洋溢着坚定而热烈的神采,那种期盼而动人的目光正如几年前第一次在百玦的汤羹摊旁,所见到的那个神采奕奕的他。他一挥手,方端义应了一声,将大帐帘幕放下,将帐外把手的士兵都撤到五十米开外的地方把守。 卢郅隆轻轻揽住卫枢的肩头,揽着她走到一张椅子旁:“坐下吧,我们好好聊聊。” “聊什么?” 卢郅隆忽然蹲下身子,蹲在卫枢的面前,双手紧紧握着卫枢的手,凝视着卫枢的眼睛,仿佛不是在和一个心机叵测的谋臣讲话,那神情分明是和一个女人商量一般:“聊聊,我们。” “我们有什么好聊的?”卫枢试图把手抽回来,却被他紧紧攥住。 “安之,寡人知道,你很累,累了,就歇歇吧?”他真诚的目光仿佛粼粼江水泛着月光的倒影,清明澄澈,又深邃而宁静。 “是,我正是要去找一个三径就荒的地方,和这个动辄杀戮的地方彻底了断。”卫枢的眼神似乎缥缈不定,疏离的让人望而沉默。 “寡人不准,”卢郅隆说着握着卫枢的手,他攥的愈发紧:“你这辈子也不要想离开寡人的视线。” “昨天夜里,我坐在马车里,我做了一个噩梦,这是我无数次做过的同一个噩梦了。而且这个梦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可怕。我醒来的时候,四周都是漆黑一片,连一个能说心里话的人都找不到。当时我就在想,如果我没有自以为是的逃出卫国,而是嫁给一个武夫,我的日子会不会好过一点儿。“ 卢郅隆双手稳住卫枢的手臂,他的手温热而有力:“你后悔了?” “是啊,我后悔了,每一次杀戮过后我都会后悔,可我每一次都忍住了。可这一次,当我被列国追杀的时候,我才明白,我对世人来说是多么可怕的一个噩耗,我遭人恨啊!我记得豫游对我说,在我没成功的时候,不要去看结果,我坚信不疑。从始至终我都没有看过,可是我拦不住别人告诉我,我的双手造成了多大的灾难,我的本性是如何的残酷。” 卫枢的手轻轻搭在卢郅隆的手臂上,眼中的悔恨和愧疚如开了闸的洪水,再也阻止不住:“大王,你把我留在身边,不就是找了一个灵机应变的杀人工具吗?我帮你找了许许多多的代替者,他们就在百玦的王城中隐居,你去请他们,放过我吧。” 卢郅隆缓缓的站起身,神情黯然:”杀人工具?“ “是的,如果我不认识你,或许我可以在外面悠悠荡荡,过不多久便回家去了,可偏偏认识了你,是你用花言巧语蛊惑我,让我平添无数血债,让我每天被噩梦惊醒,让我每天提心吊胆,让我变成一个人人防备的孤臣!”卫枢说着,忍不住的啜泣,她自矜着拼命捂住嘴,死命忍住不让眼泪落下来,她背过身去,只看见她微微颤抖的肩。 卢郅隆轻轻抱住她,双臂紧紧把卫枢箍在自己怀里,贴这卫枢发烫的被眼泪打湿的脸颊,温然安慰道:“安之,你累了就歇歇吧。” 卫枢紧紧咬着嘴唇,再也忍不住,伏在卢郅隆的怀中不住的抽泣。卢郅隆的脸颊贴着卫枢平滑光洁的额头,他轻轻抚着卫枢的头发,手掌掩住卫枢的面孔。 “寡人在一开始,就没有把你当过工具。”卢郅隆轻声说道。 卫枢抬起头,泪眼婆娑的望着卢郅隆时而清晰事儿模糊的面容,他的目光依旧温存,让人觉得安心。他笑道:“你要相信我。” 卫枢从袖中取出手帕,将脸上泪水拭去,有些难为情的低下头:“对不起,我不该对你撒气。” 卢郅隆拿过卫枢手上的手帕,擦擦卫枢脸上的泪痕,笑道:“没关系,你敢对寡人撒气,说明你不防备寡人,这正是寡人所希望的。安之,寡人知道你现在的处境很难,寡人专程跑到这儿来就是为了见你,也是为了告诉你一句话,不论发生什么样的事儿,寡人永远都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他双手捧着卫枢清瘦的脸颊,说的那样轻描淡写:“说到底,你还是一个弱女子,你已经为常人所不能了,寡人不想强求你什么,寡人也不愿意让你再疲于奔命,你跟寡人回去,卸掉这一身满男儿装扮,寡人会好好待你,好吗?” 卫枢眨眨眼睛,低下头,急促的呼吸让她的胸口起起伏伏,她抿着嘴唇思量了片刻,最终毅然决然的摇了摇头,她拒绝了。 卢郅隆的脸上刹那间浮现出失意和落寞的神情,他扶在卫枢的肩头,迫近她的脸颊,凝重的问道:“你不愿意?” 卫枢摇了摇头。 卢郅隆的神情如遭遇了冰霜雨雪在一瞬间迎面而来,他的手从卫枢肩头缓缓滑落,如同还未开始就已经结束了的一次期盼,如同死了的爱情。 “你就那么想要离开寡人吗?”卢郅隆的问话已然没有了从前的那般坚定果断,如同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对命运最后的一次祈求。 “不,”卫枢抬起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我们还有未了的使命。”卫枢抿着嘴唇,抬眼望着卢郅隆,坚韧果决的说道:“如果您的话当真,请陛下给这次许诺加一个期限,让我把未了的使命做完。到那个时候,我也就不愧对于卫国,不愧对于你我的盟誓。如果上天注定我要做一个杀人如麻的角色,那我必须无愧我命。” “安之,寡人的话自然当真,只是,寡人知道,每一次的战争,每一次的权谋的长夜里,你内心的煎熬有多么强烈,寡人不想让你为了什么所谓的盟约而备受熬煎。” “那好,”卫枢坦然的说道:“我们打一个赌,如果这场混战结束以后,我们各自能够全身而退,我就回卫国向我父王请罪,然后和他们说和亲的事。” 话音未落,只听见远远一声传报声,是鸿翎急使传书而至,卢郅隆伸手将卫枢额角碎发抿了抿,清了清嗓子,高声道:“进来!” 一个背上插着三支鸿翎的斥候快步跑进大帐,捧着一个蜡封信盒:“报大王,梧州失守!” 卢郅隆起开封蜡,取出一张沾了血的信笺,沉默了半晌后忽然问道:“卫陵君和卫都督豫游各领十万兵马攻陷梧州。” 第八十五章 添酒回灯重开宴 “这不可能,”卫枢的脸色有些发白,梧州是百玦经济重地,也是百玦人口最多的一个州,当地本有戍边的驻军,实力不容小觑。想到这卫枢决然摇了摇头:“卫国为什么突然要打?” “报!”未等卢郅隆回答,第二份急报传来,只见传令兵快步跑进大帐,跪在面前的时候,仍旧喘息不止,他的脸色憋得通红胸口起起伏伏,喘息急促而不停歇:“边关急报。” 打开第二封密信,卢郅隆的脸色变得愈发铁青,他缓缓的将密信搁在案上,挥挥手,叫传令兵退下。 “又怎么了?” “西赤,酉阳,康子,工禄,石门,夏邑,平日里连话都不敢多说一句的蕞尔小国,如今都借着卫国的风声出来耀武扬威了,六国还歃血为盟,相约共犯百玦。”卢郅隆轻轻向后一仰,靠在椅背上,他的脸色虽则凝重却不失傲然,目光仍旧炯炯有神:“好大的胆子。” “六国来了多少兵马?”卫枢问道。 卢郅隆将目光转向卫枢,他的傲气是从骨子里透出了的,因为他有觉得的自信,和不惧死的信念:“十万。” “眼下百玦只能拿出二十万,还要分开对付这两拨人马。”卫枢用一根手指在眉梢随意扫了扫:“我倒是有个人可以举荐给大王,但大王要答应臣一件事。” 卢郅隆凝重的竖起三根手指,正色道:“寡人对天盟誓,对卫国,只退敌兵,绝不复仇。” “痛快,大王,臣要推荐的这个人,就是臣从昂苏国抢来的大将秦浟。此人有周亚夫之悍勇,只可惜无用武之地,臣保举此人为副帅,大王可点一人为主帅,如此,必能打破敌军。” 卢郅隆当即拍板道:“那好,咱们今天夜里回王城,明日传令他来军中觐见寡人,不过,这主将就不必派遣了,此次,寡人要御驾亲征。而你,卫枢,你独领十万骏马赶赴六国阵前退敌。”卢郅隆知道卫枢是性情中人,若是战场上面对了自己的同胞,故人只怕会举棋不定,到时候反而以贻误了战机,索性叫卫枢避开卫国,如此皆大欢喜。 “大王,卫国主帅陵君是三朝重臣,他年轻时候有万夫不当之勇,且足智多谋。都督豫游您是知道的,他做过刺枢使,对百玦的阵法是了如指掌,大王不要轻敌。六国小事,臣只要五万兵马即可,其他的十五万对付陵君要紧。” “五万太少,你如今可是列国眼中的一根刺,挂帅之事人尽皆知,到时候你成了众矢之的,列国就会蜂拥而至,到时候你且难抽身。”卢郅隆说着从腰间荷包中取出一团明黄云气暗纹绸缎包裹,轻轻展开,那颗被无数人眼红过的号称如同国玺的镇国侯龟钮官印就静静的托在卢郅隆手中。 卢郅隆郑重的将印章交到卫枢手中,殷勤嘱咐道:“卫枢,如果战场上打不过千万不要硬抗,寡人像你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寡人再也不会让你上战场了。” “好。”卫枢接过镇国侯印,挂在腰间,卢郅隆捧了一方金丝楠木漆盒,打开暗锁。一枚虎符静静的卧在一团锦绣中,另一半是一方都督帅印。 “寡人一直替你保管着。” 卫枢接过楠木盒子,捧在手里,又一次感受到这份责任的分量。 车马星夜赶路,因为是白龙鱼服道方端义营中,所带侍从不过数十人。火把也不敢多点几只,一面引起途中歹人的窥伺。车马狂奔了一天一夜,天明时分,寒气侵袭,车驾缓缓驶进城中。 卫枢一人立在卢郅隆书房里,按卢郅隆的吩咐随意休息,她翻了翻架上的书典古迹。卢郅隆换了赭袍已然上朝去了。这一次上朝,对于卢郅隆来说,不知是意味着什么。卫枢望着他那永远写着自信的脸,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不知他要用什么办法,再把卫枢重新安插进朝。 其实卫枢知道,他并没有表面上那么有把握,他的对自己的每一次承诺,给自己的每一次机会,都是甘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硬着头皮去完成的。这一次他转身从书房离去的时候,卫枢分明看见了一张视死忽如归的面孔。 “两日没叫早朝了,诸位臣工一定好奇寡人的去向,”卢郅隆望着阶下一张张闪烁着叵测目光的诡谲面孔,卢郅隆轻描淡写的家常话听着让人异常惶恐,左徒抬起头向周遭臣工们望了望,众人都低着头不说话,没人同他对视。卢郅隆看见他慌乱的小举动,高声问道:“左徒大人,你在找什么?” 左徒司马原生猛然被卢郅隆叫了名字,不由得一惊,心脏砰砰跳动如同擂鼓,他忙定了定神向前垮了一步拱手道:“臣,没有寻找什么。” “寡人去了前线,方端义部,之后接了两封奏报。第一封说啊,这个卫国,点兵二十万攻陷我百玦梧州。”他顿了顿,给朝臣们留了足够了惊讶和议论的时间,借着他加重了语气道:“这第二封奏报,说是六个小国凑了十万兵马,奔我百玦厦城杀来了。” 卢郅隆脸上露出莫名的笑意,双手按在王座的扶手上,直截了当的问道:“诸位,谁人敢去前线抗敌啊?” 说着向后一靠,双目轻合闭目养神,听着朝中啁哳的议论声,良久,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卢郅隆坐正身子。逼问道:“当日里,金逄谏言要求削减兵权的时候,一个一个都纷纷上奏,说什么一旦大敌当前,将领没有兵权,会贻误战机?如今看来全都是鬼话,那些手握雄兵的将军们哪?那些身居高位的把手往军营里伸的朝廷重臣呢?你们一个个儿的怎么都不做声了?” 左徒目光偷偷撇着卢郅隆,站出来,端着白玉笏板,低着头道:“陛下,眼下我百玦能拿出来的兵力恐怕不足十万,三十万敌军犯境,臣等实在是束手无策啊。” “不足十万?”卢郅隆骠锐的目光逼视着左徒,司马原生方一抬眼触及那尖刀似的目光,便急忙低下头避开了,卢郅隆冷笑一声:“不对吧,寡人怎么听说,百玦还有二十万兵马可堪调动。” “司马大人,究竟是你老糊涂了,还是另有私心?”卢郅隆故意将另有私心四个字说的咬牙切齿,压抑的气氛让朝中群臣都感受到雷霆万钧的气势。 司马原生慌忙跪地:“臣不敢。” “不敢?”卢郅隆讽笑道:“那好,寡人问你,大敌当前,寡人该当如何处置?如何处置?” “陛下,臣以为,未必需要以战止战,陛下可以修国书与武国,灵国修盟,请两国出兵相助,到时候百玦之难可解,还可结下一个三国盟约,永世修好。” “胡言乱语!”卢郅隆将龙胆摔在案上,那方方正正的一块紫檀木砸在案上弹了出去,滚到了左徒面前:“武国灵国若是不肯修盟,反而联合起来攻我百玦,又该如何?” 左徒楞在一旁,只道了一声:“臣荒谬。” 只见上柱国季柏寿站出来拱手道:“大王,左徒乃是文官,战场之事,杀伐决断的或有不懂,还望大王饶恕他这一次。”卢郅隆阴着脸望着二人,季柏寿乃是死了的季叔太的远亲当年李奘叛乱时,其弟季杨古便是因为给叛军通风报信,被方端义秘密处决。当日季家一时群龙无首方才破了他们里应外合的计划。 季柏寿时任柱国,闻听此事后,也是愤慨异常,打骂其弟,更有交代家人不可给予弟弟陪葬之物,以示惩罚。卢郅隆当时感佩他的忠义,封他做了上柱国。 卢郅隆察觉到季柏寿的异常,左徒职掌讽谏,军国大事没有不懂的道理,季柏寿替他开脱,分明应正了两人如今已成狼狈为奸之势。 “既然如此,那好。”卢郅隆正色道:“左徒司马原生,是非不清,以私心混淆军事,有误国策大政。顾念其曾为国有功,着将其罢官为民,限三日内去国。” 见季柏寿要开口求情,卢郅隆抢先说道:“谁敢求情,一并严惩。” 金逄见状,觉得是时候站出来改改氛围,便拱手道:“大王,臣有一事不明。” “讲!”卢郅隆余怒未消,压抑着怒火,不想把自己的心情强加在自己亲信的身上。 “大王贬黜了左徒,但这件事,还没有完。大王方才说的敌国犯境之事,该由何人将兵啊?” 卢郅隆轻声哼笑,道:“传卫枢秦浟上殿。” 瑞公公清脆响亮的传报声响彻空旷的大殿,朱红大门徐徐打开,一位宦官将卫枢和秦浟让进正殿。卫枢一席绣着大红窃曲纹边的墨色底料洛绣衣裳,腰间系着血玉和红珊瑚点缀的玉带,玉带前一挂姜华玉禁步,卫枢腰间配着卫王剑,信步踏进了久违的大殿。 “臣,卫枢,叩见我王。”卫枢稽首而拜,身后的秦浟也跟着拜了下去。 “平身!” 卫枢听见臣工们的窃窃私语,对自己的到来议论不以,她只当没听见,目光只是单一的凝视着高高在上的王座。 “宣旨。”卢郅隆吩咐一声,瑞公公将展开一张上谕,高声诵读起来:“上谕:仅有百玦旧臣卫枢,人品贵重,忠肝义胆,国有难而不弃,贬谪而不愤怨,着开复卫枢镇国侯全国兵马大都督等值,加封太子太傅,赏食一等公爵俸禄。钦此。” “昂苏之臣秦浟,武略军功,大有所成,念其于多事之秋,慨燃来投,着加封五官中郎将。赏三年薪俸。钦此。” 第八十六章 铁骑突出刀枪鸣 “据线报,六国已在天靖关外三十里处驻扎,背面环山,附近又有水源,看来是做好鏖战的准备了。”秦浟沉默了许久终于抢先说了一句话。 卢郅隆不由得笑道:“秦将军好灵的消息,赋闲这么久,天下大事,事事关心。真是难得可贵。” 天靖关是百玦的一道门户之地,六国如同紧密相连的蜂房,版图拼凑在一起,他们的东边是一个曾经震慑群雄的强大邦国:卫。 月明星稀的穹庐之下,漫天漫地的黄沙战场,强风是不是的卷起偏偏狂沙,打在脸颊让如同钝刀子割肉,拉的人肉皮生疼。枯萎的古木,不知道在多少年前,就变成了一块烧焦的木炭,横在荒丘之上。蜥蜴藏进了自己的洞穴之中,不愿意爬出来觅食。外面的氛围着实令人难以忍受,大战将近,空气中漂浮着铁器的腥锈味儿,以及火油的令人干呕的动物脂肪味儿。 天靖关是一座耸峙在荒原上的一座孤城,它的高度足有国都城墙的同等高度,这是百玦先王违制修建的防御工事。青砖红瓦,如一座青石巨人静静卧在荒原上,傲然凝望的列国群雄。 卫枢赶到的时候,天靖关太守雷世阁已经集结好军队,列阵欢迎,大军驻扎在城中,听后检阅。 卫枢重新换上戎装,一身鎏金精钢甲胄在太阳下煜煜生辉,她身披墨色丝绸皮粉披风,领上一圈缕金洛绣红牡丹,金线掺着大红丝线绣的栩栩如生的二乔牡丹,趁得卫枢十足的贵气。卫枢信步登上城楼,内城列阵的兵士一个一个血气方刚,年上浮动着腾腾的杀气。一架架高如云宇,长长臂杆的投石器,一辆辆套着四匹剽悍战马的战车,无疑不揭示着战争的残酷。 “大都督,小人过去就听过大人您的名头,听说你排兵布阵用兵如鬼,攻城略地百战百胜。只是没想到,您竟然如此年轻气派,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雷世阁跟在卫枢后面试图同谄媚的方式让从卫枢口中获得一句夸赞。 “行了,雷太守。士兵们是好样的,现在让本侯去看看你的将领。”卫枢自矜的浅笑着打断他的恭维。这种话已经听得太多了,每一次听都是伴随着各种各样的野心,她实在无暇去面对。 “是。”雷世阁转身对一个甲士道:“传我命令,众将升帐,来参见镇国侯,快去。” “且慢,叫各位将军速来城楼相见,升帐就免了,大敌当前,不必摆什么排场了。”甲士领了命,迈开步子向城楼下冲去。 “六国十万人马,对我百玦来说不在话下,而大王一面又要面对卫国二十万大军,敌众我寡。本侯的意思是,速战速决,然后回兵护卫王师。”卫枢一手按在鎏金兽头连环带上,一手握着剑柄,烈日当空,正如英雄壮年。 “都督高明。” “报!启禀大都督,城外有敌兵骂阵!” 卫枢速到城楼观战,只见远处荒丘上黄沙混混,横亘绵延数里之长。 “长蛇阵!”雷世阁惊叫一声,转而望着卫枢,见卫枢没有任何反应,也觉得自己的反应过于孟浪,尴尬的咳嗽一声:“大都督,让臣出城迎敌吧?” “且慢!”雷世阁刚转身要走,卫枢横手挡住,卫枢蹙眉低声问道:“这不对,这分明不是六国军队。” 雷世阁听见卫枢的一句,似问非问的判断,也诧异的停住脚步,伏在墙头远远观望,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我的乖乖,这眼见的就足有十五六万人马,看不见的不知还有多少?” “二十万?”卫枢低声吟哦一句,却被雷世阁听见,他恍然点点头,继而给与同样的坑定道:“有可能。” “六国的老弱残兵加在一块也不应该有这么多人,他们哪儿弄来了这么多人?”卫枢问道。 “会不会情报有误,我们面对的根本,就不是六国军队?”雷世阁瞪大了眼睛,给出了一个连他自己都不愿相信的残酷判断,如果面前的军队是卫国人马,二十万大军如何抵挡,天靖关虽是险关,但数百年来还没经历过二十万大军叩关的事儿。若真是卫国军队,恐怕是一场轰动天下的血战。 雷世阁正想着,只见远处打着花花绿绿大旗的一字长阵纷纷扔掉了手中的旗帜。弹指一挥间,几百面墨色和红色相间的隶书旌旗便如雨后春笋般齐刷刷的冒了出来,朱红色的“卫”字仿佛鲜血染就,红的耀眼,红的悲壮,红的血腥。雷世阁一吃惊,差点儿咬着舌头,一指前方叫道:“都督快看,是卫国旌旗!” 卫国? 卫枢双目轻合,伸手在眉心揉了揉,她终于看清了那被滚滚而来的蔓延的黄沙笼罩着的旗帜。卫国,一个她从一开始就不想面对的角色,却在不经意间,悄然而至。如从天而降的一颗陨石,轰动过后,只有惶恐。 卫枢沉吸了一口气,叹了一声:“造化弄人啊!” “大都督,是否出城应战?”雷世阁问道。 “如此情形,还有不打的余地吗?”卫枢自嘲的苦笑道:“我若避战,卫国便会架云梯攻城,到时候更加被动。主动出击是最好的防御,传令下去,列阵出兵!” 卫枢曲臂撑在墙垛之上,双手交叉,似有坐观垂钓的闲适之感。雷世阁默默的观察着卫枢的一举一动,心中暗暗叹:真正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镇静。 “长蛇阵的弱点便是机动能力差,若以步兵冲击以使其首尾不能相顾。所揪其首,夹其尾,斩其腰,即可使其自乱阵脚。”卫枢一手在空中比作截断兵阵的位置,又道:“随后再以方圆阵对之,记住,卫国势大,不可追击,一面埋下祸根。” “大都督,方圆阵?”雷世阁挠挠头,莫名其妙道:“我没听错吧?莫非大都督的意思是我军必败,不得已要用此阵保存实力?” “不。”卫枢一口否决道:“我军必胜。卫国主将陵君是出了名的贤君子,我军此举即是要他知道,百玦无意于他为敌,且他无力攻进百玦,只要他明白这两点,他便会退兵的。” 雷世阁领命,披挂上阵,天靖关门一开,披甲人黑压压的一片如黑云压城般倾泻而出。 “副将刘渝副将姚希,令你二人各领两万步兵牵制敌军两翼骑兵!” “骁骑将军罗什与你骑兵三万向敌军阵中蛇腹,雷霆出击扰乱敌军!” 伴随着战鼓隆隆作响,号角也成万钧之势,只见卫国长阵中一面令旗一挥,长蛇如开闸洪水,喊杀声冲上霄汉。豫游当上卫国都督还不到三年时光,卫国的军力便是另一番光景,已经可以和百玦兵力媲美了。 刘渝姚希二人率领的步兵一左一右冲向卫国阵中骑兵,交织在一起,如狼入豺群,势均力敌,一片混乱。长蛇阵脚即被缠住,拖延了长蛇阵冲击的速度,失去了原有的灵活和机动能力。未及卫国军队变阵,百玦的五万重甲骑兵便呼啸而上,如钱塘江奔腾的浪潮,江涛拍岸,犹如地狱狂欢。人吼马嘶杀得是天昏地暗。 重甲骑兵训练有素,刹那间将卫国阵仗中蛇腹冲散,阵型一乱,长蛇阵便失去了他原来的意义,卫国刹那间溃不成军。步兵被百玦冲散,兵败如山倒,长蛇阵在一炷香的时间便被分割截断。 一里外的山丘上,一架四马车驾上架着遮阳的锦棚,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和一个中年男子立在车驾旁,身边只有几个护卫。 “百玦士卒势力果然不可小觑啊,且不知主帅是谁?”老者睿智的目光打量着中年人,只见那中年人背过手去,傲然道:“哼,老朋友了,公子枢。陵君,这件事想都不必想,百玦既要打硬仗,少不得又是公子枢。” “公子枢?就是不久前把昂苏,常山,五元国搅得天翻地覆的那个书生?老夫听说有不少国君派了刺客去截杀他,怎么他还没死啊?”陵君听过这个名字,他瞥了一眼男子,用手遮住眼,尽量的望了望,企图看清天靖关帅旗下立着的那个人,可惜老眼昏花,他实在无力。看的眼睛酸痛,也没看清楚城楼上的那人的身形。 “豫游都督,公子枢是你的老朋友,这话怎么说,你们交过手不成?” “刺客当然杀不了他,算起来,这列国的刺客还得叫他一声祖宗。”豫游望着这个刨根问底的老人,一时间语塞,只是粗略的编了个谎话道:“倒是没有交过手,只不过,我们曾有一面之缘,聊得投机罢了。” 正说着,只听见百玦军中一阵呼喊:“变阵!”抬眼望去,天靖关城楼上,传令官得了令,将手中令旗一展,大旗随风飘舞,恍如死亡的最后通牒。 围着三处攻伐的百玦士卒,迅速向正中收缩,雷世阁的战车回马列在阵中,外围是重骑兵和步兵组成的虫虫防卫,一丈长的吴戈、连发的弓弩在外,重骑兵裹在当中,层层环绕,犹如旋转的**。 “方圆阵?”豫游一时茫然,不禁失笑:“这算什么打法儿?明明快赢了,却转攻为守,卖了个破绽?” “方圆阵,易守难攻,就算困上十天十夜,也不过是两败俱伤。”陵君陷入一片沉寂,卫国大军已被杀得尸横遍野,足有三成伤亡。 “围住他,千万不要放走任何一个!”豫游也不知卫枢葫芦里买的什么药,索性便水来土掩。 “报!”一个传令兵快马奔来,摔下马来,满脸乌黑烟熏的样子。 第八十七章 并刀昨夜匣中鸣 “禀报陵君,大都督!”传令兵上气不接下气的跑来,单膝跪地:“不好了,百玦骑兵偷袭大营,粮草全数被烧毁!” 陵君听得心头咯噔一下,似被人揪着头发拎了起来,踉跄几步,被豫游扶住。陵君一把住在传令兵的肩头,歇斯底里的喝道:“大王如何?” “启禀陵君,大王无碍。” 陵君松开手指,因用力过猛,手指节攥的发白,他捋捋髭须,长叹一声:“真是名不虚传,老夫倒是轻敌了。看来眼下,只能鸣金收兵,筹集粮草再做打算。” 未几,只听见天靖关上有鸣金之声。陵君一拳捣在车驾上,拳头和木板撞击,发出沉闷的哀吼。 见陵君已有羞耻之色,豫游心中暗自愤恨,卫枢最擅长抓住别人的软肋,而今陵君已然毫无防备的落入陷阱。豫游为副帅,也不得越权行事,只能听从陵君的退兵的命令。卫军撤回三十里外的营地处,卫王已在营帐中等候许久了。 陵君和豫游二人一前一后的跪在卫王面前请罪:“大王,此次失利都是老臣轻敌冒进之罪,请大王惩处。” 卫王自强道:“粮草被烧,你二人难辞其咎,但,大战将近,寡人令你二人戴罪立功以偿彼过。眼下有两件事要做,第一是限你等三日之内筹集粮草五十万石。第二是如何将卫国最大的祸患除掉。” 豫游望了望卫王,怕是卫王还不知道公子枢的真实身份,当着陵君和众位将士,他也不好说什么。自己当初追求茹兰的时候,还是偷偷用小轿抬回府邸,甚至未行一个妾室的礼仪。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公子枢,和太子德功留下的庞大家业。豫游想到这儿,便把到嘴边的话生生咽了回去。 夜间独自坐在将官营帐中借酒浇愁,他已经喝了尽一坛,脸颊泛起绯红一片,眼神也直了。帐中昏黄的火烛哔哔啵啵爆着灯花儿。 “将军,帐外有个年轻人要见将军,说有重要军情相报。” 豫游摇摇晃晃的站起身,从架上抽出宝剑来,几步便行至帐中:“叫他进来!” 只见帐帘轻轻掀起,一个面容清秀的人影闪了进来,他一身白衣,在灯火的映衬下,豫游恍惚看见那人的面孔,如桃花般秀丽柔媚的面容,穿着男儿的装扮,显然是女扮男装混入军营的。豫游打了个激灵,一把将剑刃架在那人的脖子上。 “你这是做什么?”女扮男装的姑娘开口质问道,她话一出口,豫游只觉得眼熟,凑上近前仔细观瞧一番,方才见是茹兰,手一松,将剑扔在地上,把茹兰揽入怀中:“你怎么来了?” 茹兰推开他沉重的架在自己肩膀上的手臂,责斥道:“你是不是觉得天下女扮男装的都是卫安之。她现在不是你的主子,成了你的头号眼中钉,你有何感触?” 豫游苦笑道:“说什么感触,我现在只有后悔,后悔当初把她带出卫国。” 茹兰扶着豫游坐在凭几旁,凑上近前,试探道:“大王还不知道她的身份吧?” “当然,”豫游一手撑在凭几上,一手握着茹兰如凝脂细乳般的手指:“大王甚至都不知道你的事。” “我听说你们打了败仗?”茹兰起身一边用温水投了手帕,拧干替豫游擦擦脸,一边试探的问道。 “卫安之,当年不过是一个小小女子,如今被百玦王训得如恶狼一般。愣是把天下闹了个天昏地暗,前不久百玦方端义部以十万之众,轻而易举的灭了三国。” “三国?!”未等豫游说完,茹兰已然大吃一惊,虽说天下格局有大有小,甚至有些弱国的全国之兵也不超过十万,但以十万人马灭了三国,实在是难以想象的一次壮举。 “还不是你那个好主子,到处游说,惹得常山国昂苏国你争我斗,又把五元国列在一边,三国就这般浑浑噩噩的亡国灭种。现在天下有多少人想杀卫枢,就连咱们大王,也是想得心痒难挠。” 茹兰坐在豫游身旁,耳边是豫游的不住抱怨,她的目光最终落在豫游腰间的一口一尺长的短剑上,她伸出手指在剑鞘上抚摸一阵,忽然问道:“我想进城去见见主子。”原本柔美娇羞的目光刹那间被嗜血和杀气充满。 豫游感受到了这种寒气,他一把按住茹兰的手,坚定的摇摇头:“你不能去,卫枢已经失去了理智,你杀他不成,她会连你一块儿杀。就算你真的杀了他,你也走不出天靖关。” 茹兰笑笑:“那又如何?我是卫国人,替卫国而死,这是应该应分的。再说,只有我才能近主子的身不是?” “那我呢?”豫游夺过那把错银掐丝鞘的短剑:“你是我的妻室,是否也得为我们自己打算。” 茹兰沉默一阵,笑道:“那你再找个人去,你过去是刺枢使,用你的方法联系他们,这样我就不必去了,明天天一亮,你叫人送我回去就是了。” 二人缠绵一阵,豫游的酒劲儿上头,卧在榻上不久便鼾声如雷,茹兰轻轻替他掖住被角,吹灭了架上的灯火。她轻轻抽出那把错银短剑,把剑鞘系在腰封里,牵了自己的马,趁着夜色,直奔天靖关而去。 大战迫在眉睫,卫枢每日都是和衣而眠,甚至困倦的时候,仅仅是靠在榻上小憩一会儿。 “禀报大都督!关外有一女子说是您的熟人,有要事禀报,非要见您。” 卫枢正闭目养神,被这粗犷浑雄的一声传报,吓啦一跳,心中如被惊飞的鸟群,扑啦啦的乱撞。她定了定神儿,披上斗篷向外走去。 茹兰的声音对卫枢来说是再熟悉不过了,她一人立在关外,手持一柄火把,一匹难以操控的高头大马,将茹兰带的团团乱转。 “都督,怎么把,到底要不要开门?” 卫枢倚在城垛上,尽量想远处望去,暮色四合,荒原上的一切都是阴森森的,看不出到底有没有伏兵。 “若是非要进来,就放一只竹筐下去,把她拉上来吧。”卫枢话音一落,身边的守卫便去寻了一只装菜的编织结实的筐子,用粗麻绳顺了下去。茹兰坐在筐里,由两个粗壮的士兵拉了上来。 她从城墙上爬了进来,卫枢扶了一把,她扑在卫枢怀中。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卫枢许久不见茹兰,她不见瘦削,反而比之前丰盈了许多。 “来劝你一件事。”茹兰平静的回答道。 “呵!”卫枢冷笑一声,她已经不想和茹兰继续对话下去,大战之前,她不想让任何人动摇了自己的信念:“怎么,坐竹筐上来下去的都是说客不成?” 说着转身要走,被茹兰拉住:“主子,请你耐心的听我说完,如果您觉得我说的不对,到时候再罚我也不迟。” 卫枢左右打量着天靖关的守军,他们似是许久不见女子了,所有的眼睛都集中在茹兰身上。到底是自己门中出去的侍女,立在众人面前给人看光,实在是有伤体面。便干咳一声,以示不满,众人纷纷别过脸去。卫枢上下打量着茹兰,低声道:“跟我来吧。” 雕花粉玉茶壶中滚烫的初雪无根水中,金镶玉之称的君山银针一根根立在茶壶中,如新生的嫩黄春草。茶汤澄澈如清油,倒在杯中,递给茹兰。 “有什么话,就直说吧。”卫枢一边说着,一边给自己的茶盏中也斟满茶水。 茹兰捧着杯子,眼光游走不定,四下望望见屏风后,回廊里空无一人,便笑道:“主子,好久不见,你可好?” “好得很,眼下列国纷纷抢在头里取我性命,生怕谁抢先夺了去,我能不好吗?” 茹兰听着话音中有暗讽,也觉得尴尬,想想自己的来意,恐怕卫枢已经了如指掌,一时有些惶恐,自僵笑道:“主子说笑了。我在卫国住了多年,从未听说卫国有人来杀主子,可见卫国还是以仁义为己任的。” “你到底想说什么?”卫枢横眉冷对,直截了当的问道,看似随意一问,但话锋已经直指茹兰的来意。 “我是来劝劝主子,不要再和卫国打下去了。”茹兰如蹙起眉,话音也变得凝重起来:“奴婢来的时候,曾经绕道去了卫国军营见到豫游,他告诉我,您一战便把卫国二十万大军斩首三成之多,主子,到底卫国还是您的母国,您这样做,就真的没有一丝愧悔吗?” “真不讲理。”卫枢紧紧握着茶杯,手心紧紧贴在瓷壁上,愈发的滚烫,她愤恨过后,冷静下来,站起身在华厅中,背着手缓缓踱步臣,怅然问道:“你话里的意思是,叫我不要抵挡,让卫国攻占天靖关不成?”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卫国是您的母国,您到底也该手下留情些才好。”她近前几步,已在卫枢迫近,能看见卫枢眼中迎着跳动的烛火。 “你以为我想这样?为了避开卫国军队,我才来到天靖关,结果他们早就在此处列阵相迎。是他们打着六国旗号到这儿来的,我左躲右闪,卫军还是一头撞上来,这也能怪到我头上?”卫枢愤愤不平,愈说愈激动:“我若真想杀光卫军,何必乘胜示弱呢?” “那你盍不退兵?”茹兰逼视着卫枢。 “他们才当退兵。”卫枢正色视之。 “那好。”茹兰恨恨的说出两个字,似是下定最后决心,猛然间拔出短剑,向卫枢刺去。 第八十八章 心哀淡淡寒波生 茹兰一剑刺来,卫枢侧身一闪,曲肘挡住她的手臂,将她推在一旁。茹兰被推开,迎面撞在朱漆内金柱上,她反身一冲,剑刃直向卫枢刺来,卫枢一躲,茹兰用力太猛收不住脚,扑倒在桌案上,翻身又是一剑,将卫枢逼到墙边。 卫枢见剑架正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上前一步刹那间从架上抽出剑来,双剑相碰,火星一闪,听见咔的一声茹兰手中短剑刹那间折成两段,还未等她未回过神来,卫枢的剑刃已经稳稳地抵在她的喉口处。冰凉的剑刃贴在下颚雪白凝脂般的肌肤上,冰凉的让人一阵寒颤。 “为何杀我?”卫枢举着剑,侧身而立,在两架六尺长的青铜朱雀灯台散发的光晕里,烛火轻轻颤抖,映得她面上冷冽的神色杀气袭人。 “为了我的国,”茹兰垂下眼睑,盯着自己下颚处的微微颤抖的剑锋,她的声音有些哽咽:“还有我的丈夫。”茹兰抬起眼睛,正视着卫枢,带着愤恨仿佛面对一个凶残嗜血的敌人:“他不能输给你,否则大王不会让他活着。” “你的丈夫?”卫枢愕然:“你有丈夫吗?” ”少废话,“茹兰一把握住的卫枢的剑刃,鲜血涌流,如同揉碎的葡桃肆意流淌的汁液。她恨恨的咬着牙:”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泛着凛凛寒气的剑锋缓缓从茹兰面前滑落,似把面前的空气劈成两半。剑锋最终回到卫枢脚边,她一手握着剑柄,一手扶着玉带,宽和的笑笑:”我杀你做什么,我又不是把杀人当做乐趣的疯子。“ 卫枢将剑收回剑鞘,背过身去,自嘲的笑笑:”好大的胆子,当起刺客来了。“ 茹兰缓缓捡起地上那断了的一截儿剑刃,拿在手中:“只可惜我技不如人,杀不了你,愧对了我的丈夫。” “谁是你丈夫?”卫枢缓缓坐在椅子上,端起茶盏,杯中茶以放的没了热气。卫枢饮了一口,苦的舌头发麻,涩涩的凉茶已经没了香味儿。 “他是谁?”卫枢饶有兴味的问道。 她立在花厅中,血从她的手掌伤口上汩汩的流着,殷红粘腻的一片将她大腿的衣料沾染,滑顺的衣料贴在身上:“你的老熟人,卫国都督,豫游。” 卫枢坐在椅子上,目光似凝滞般聚集在一处,这个名字如今听来似乎成了某种侮辱。四下里寂静一片,仿佛能听见烛火抖动时细微的噗噗声。门外风声呼啸,这一切似当头一棒,把卫枢打醒了。 “朋友妻不可欺。”不知不觉见,手已经攥成拳头,如果豫游正在眼前,她会毫不犹豫的把这一拳招呼在豫游脸上,然后指着他的脸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的哥哥。卫枢凝望着眼前这个女人,怀疑她是否还是当年那个茹兰,当年那个为了一片痴心苦苦守候爱情的茹兰。 “朋友妻?”茹兰冷笑,这种近乎嘲讽的寒噤噤的笑意,让卫枢发自心底里觉得不舒服,茹兰笑着笑着,眼泪已经流到脸颊,她似有太多的怨愤,话到嘴边,惊涛骇浪顷刻间变成一股无声的细流,她平静下来清晰的说道:“你哥哥已经死了。” “他死了,死了。”她缓缓蹲下身子,双手捂住泪眼,她开始渐渐哀号:“他已经死了,我苦苦等了那么多年,还不够吗?你骗了我,让我一直以为那个希望还在,让我一直以为还会有结果。可是从一开始就已经结束了,你骗得我好苦,是你,是你!让我抱着一个漫无结果的希望苦苦等了那么多年。是你欺骗我,骗我用爱情给你那死了的哥哥殉葬,自私鬼!” 卫枢被她这一哭,哭的不知所措,或许自己对爱情的迷茫让自己对别人的要求也近乎苛刻,她从袖中取出手帕,蹲下身去替茹兰拭泪:“别哭,我不该怨你的,谁都可以有自己的选择。” 她接过手帕,在面上胡乱的揩了几下,揉皱的手帕松松握在手里,仿佛抓住的一只白蝴蝶,手一松,就会展翅飞去。茹兰望着卫枢,睫毛上还粘着晶莹的泪珠。 卫枢凝视着那双可怜兮兮的面容,未几只觉得腰间一阵酸痛,方才那件折断的剑刃抵在腰间,划破了腰封,却无法刺破肌理,茹兰一时慌了神,用力向卫枢刺去。却始终没能穿透皮肉,只把自己的手划的狼藉一片。 卫枢就势一推,茹兰仰面摔坐在地上,刀刃再度脱了手。 卫枢缓缓站起身,随意将那块坚硬的铁刃踢在一旁,将腰封解下,扔在架上,褪去一身万字曲水锦缎襕衫。露出一件贴身穿的明光莹莹的鎏金细链软甲,腰间编织的细密厚实,难怪无法刺死卫枢,茹兰吃了一惊,摇摇头:“你这种人实在太可怕了,我输了,我知道你心狠手辣,杀了我吧,我技不如人没什么好说的。” 卫枢从架上取了另一件雨过天青色妆花罗外笼翠绿真丝香云纱的襕衫套上,系了一条帝王绿翡翠包银雕花玉带。动作一直缓缓的,她想留给自己一点思考的时间,也祈求着她若是能有半分悔意,说出哪怕半句软话,茹兰紧紧咬着嘴唇一言不发。 卫枢叹了口气,她实在不想对眼前这个两次试图刺杀自己的女人做什么,不知算是恻隐之心的浮动,还是自己已然释怀。 “赢不了我,说明你不坏,总归还是个好人。而我就不同了,我有什么样的手段,就得用同样的计策来保护自己。”卫枢背对着茹兰,她知道茹兰已然放弃了自己的刺杀计划。 茹兰缓缓站起身,双手已经血流如注,她的脸颊和嘴唇已经因为失血和痛楚便的惨白,虚汗浮在脸上,几乎打湿了额头上的几缕碎发。她强忍着疼痛,喘着粗气,趔趄了几步,终于站稳:“你打算怎么处置我?” 卫枢颔首,发冠上垂下的银白飘带垂在背上,如青山一片中隐隐藏匿着的一条白练。她沉默了许久终于下定了决心,她叫了声来人,只见两个披甲的士兵推门而入:”大都督!“ “把这位姑娘带下去,叫医官给她包扎伤口。好生看管,等打完了仗,把她送回卫国去”卫枢顿了顿,她勉强的说道:“这是,豫游都督的夫人,一根汗毛也不许碰。” 茹兰被一左一右的两个人架在当中,挣脱不得,回望卫枢的时候,却见她一直背对着自己,始终没有回头。 天光破晓,墨蓝的天空嵌着点点疏星,平平荒原野接着鸦青色的远山。料想王城必然是万家炊烟袅袅升腾的景象,卫枢独自立在城头上,迫近冬日,虽还未下雪,已经冷得刺骨。 雷世阁登上城楼,他手上端着一壶酒。原以为自己起得很早,见卫枢早已在城楼上观望着什么,便笑道:“千岁爷,怎么起的真么早?” “不是起得早,是一夜没睡。”卫枢转过头,望着轻松自在的雷世阁道:“如果我没估计错,三天之内恐怕还有一场鏖战。” 雷世阁一口冷酒呛在了喉咙中,他猛地咳嗽几声,继而诧异道:“咱们烧了他们的粮草,他们的兵力两成都去各地征粮食去了,还敢轻举妄动?“ “不是轻举妄动,是要破釜沉舟了。”卫枢叹了口气,揉揉眉心,从离开百玦到现在没有一天舒心的日子,:“连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卫国女人都敢冒险来杀我,可见卫国对百玦的仇恨有多深。” “那侯爷可有退敌良策?” “良策?”卫枢冷笑一声,目光散漫的飘向卫国军营方向,随口调侃道:“管那么多,打就是了。” “卫国人恐怕会调整战略,细作来报卫国已从六国购置了攻城云梯,看来的要强攻我军兵力少,实力悬殊,当务之急是从哪儿调来军队。“ ”眼下哪儿还有军队可调,“头疼的厉害,似是**病犯了,那年赌命喝的毒酒,残毒至今也难解。都说劳心累力的终究短命,眼见着自己的身子骨越发不如过去,卫枢叹了口气:”五元国战事正在吃紧,各州驻防又都抽不来,列国虎视眈眈,恨不能一起上来吞了百玦,就这不足十万人马还是紧凑满凑的抽出来的。“ “卫国若是不急着筹集粮草,那一定急着速战速决,我们不如就给他来个坚守不出,左右现在城里兵精粮足,刚刚秋收,城里最不缺的就是粮食。”雷世阁说起粮草,倒是底气十足,他镇守此地多年,仓廪充实,官民友爱。 卫枢摇摇头,道:“也不行,陛下还在梧州,尽快回师才是要紧,我现在倒是和卫国一样,盼着一场鏖战,速战速决一战定输赢,只要把卫国赶出国境,就算赢了。” “倒不如派个信使如卫营,拿昨天晚上的那个女人做场交易?”雷世阁说着,将酒壶口再进嘴里,仰着脸饮酒,辛辣的酒水刺激着味蕾,他似乎喝的开心,咂了咂嘴。 “天靖关,有什么能言善辩的谋臣吗?”卫枢想了想觉得此役可行,却不知谁人可以担当重任。 第八十九章 书生许国成战火 ”都督放心,我席间有一学者,伶牙俐齿有三寸不烂之舌。他平素最擅与人辩论,就连上卿金逄都惧他三分。“ 听雷世阁说起金逄都畏惧的人物,卫枢不禁对此人刮目相看,金逄的唇舌已经是文人中的上乘人物,不知而今这个未曾谋面的名流学者,是何面貌。 “他是谁?”卫枢立刻被雷世阁所说的人物吸引住。 “梁文生。”雷世阁说起幕中此人,仍觉得洋洋自得,能将此人收入幕府,也算是自己的荣耀罢,他笑道:“当年先王重金留他在云昭学宫讲学,他都不肯,一定要投入帐下,这真是……”雷世阁一番欣喜神色,仿佛是凭借自己的人格魅力以及赫赫军功吸引了他。 “看来此人志在拓土开疆啊。”卫枢笑笑,当即说道:“我要见他。” 梁文生立在面前的时候,卫枢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从未见过如此一个风风仙道骨的老人,花白的髭须如秋风落木后的垂杨柳枝般柔软飘逸,近乎晶莹,如同罕无人烟的高原雪山上,色若冰雪的雪莲般剔透。 慈眉善目的面容有着与年龄不相符合的凝润,就连脸上的褶皱,都似高山上悬泉流水般柔和。他立在城头,烈烈东风拂过他的须发,他抬手整理乱发的一举一动都似屈子临江,又似老聃宣道。 他信步走来,腿脚灵便,完全不像一个古稀老人,他微笑着向卫枢施了一礼:“幕中门客梁文生拜见镇国侯千岁。” “先生请起。”卫枢也回了一礼,笑道:“雷太守说,先生能言善辩,就连金逄也不敌先生。” 梁文生谦恭一笑,如惊鹄掠影,笑容转瞬即逝,他变得严肃而沉着:“都督有何吩咐。” “眼下,我需要一个人到卫国大营中去一趟,劝说卫国退兵,不知道,先生……”卫枢试探着问道。 梁文生迟暮之年的脸上写满了风发的义气,仿佛自己还是一个志在高远的少年,他当机立断的说道:“都督不必说了,老臣愿意去。” “那你准备准备,明天一早我派人送你出城?” “不,”梁文生似乎没有多想什么,他直接了当的拒绝,继而决绝的说道:“老臣现在就出城去。” “那好,请你告诉卫国都督豫游,还有陵君,就说百玦愿意和卫国修好,从此不动刀兵和睦相处。另外,如果卫国愿意退兵,就请豫游都督把他的夫人接回去。如果执意要打,那就等我灭了他们,把都督夫人送回去。“卫枢笑道:”请先生好好和他们说。“ 梁文生应了,再次向卫枢作揖,转身便下了城楼。 天靖关的城门已经一连关闭了尽半个月,再次打开的时候,沉寂许久的尘埃雾霭渺渺落下。 官道上只有一匹马托着一个仙人相貌的老人。 “从未见有人送死还如此积极。”卫枢扶着城楼上青灰砖石砌成的冰凉的墙垛叹了口气。 “送死!?”雷世阁上前一步,酒壶被他随手扔掉,摔成了碎片,不几时,深入砖石的酒水,便结出了一层薄薄得冰霜。他愣了片刻,继而歇斯底里的大吼一声:“你为何害他!”他似是不忍,急于出城把梁文生截回来,转身便要跑。 “站住!”卫枢喝断他的步伐,厉色道:“回来!” 雷世阁讪讪的退回来,他背对着卫枢一步一步的挪了回来。周遭很静,守城的官兵不敢插言,几乎能听见雷世阁急促的喘息声。 “你以为,他不知道自己去干什么?”卫枢望着远处渐渐模糊的背影,低声对雷世阁说道。 见雷世阁缓缓的转过身,惊诧的望着自己,他刚毅的面孔上还写着惶惑,卫枢平静的解释道:“这就是文人的气概,你不懂。” “是,我不懂,”他急的面红耳赤,声调也提高了八度,近乎野兽的哀嚎:“那也不能让他白白的去送死啊!” 卫枢双手合十,抬起头,望着琼琼苍冥,旷远的无云蓝幕:“你说的对,他是一个智者。他知道自己的命运,也愿意为命运做最后的献礼,他是一个真正的勇士,无愧他的名头。”卫枢垂下手,她为梁文生做出了最后祈祷已经结束,转而笑道:“就算你去拉他,也拉不回来的。” “嘿呀!”雷世阁叹了一声,一拳捣在城垛上:“早知道是这样,我何必要推荐他去?随便找个披甲人不就行了?” “他的死,和一个普通士兵的死截然不同,他是名士,就是文人的榜样,他只有死在卫军中,才能让天下名士文人对卫国口诛笔伐,让列国那些居心叵测的谋臣,讨不到半点便宜。他这样做,是想给我一个出兵的理由,”卫枢望着卫国驻军的方向,头上旌旗似被风用一只有力的大手撕扯着,在空中抽搐抖动,卫枢转过身,深沉的凝望着雷世阁:“他是给百玦一个出兵的理由。” “理由?”雷世阁不以为然的塞责道:“出兵就是出兵,敌人都打到家门口了,还有什么理由?“ “等着看吧,即便卫国豫游都督不杀他,他也会自裁与卫军营地。”卫枢怅然若失的叹了口气:“百玦素来以仁义昭示天下,出兵都为义兵。而今卫国进犯百玦,是因为有卫英公主的前仇,卫国还算是占理,百玦若是主动攻击,倒给了列国出兵犯境的理由。如今,他死在卫国军中,无疑是要用自己的死来告诉天下,卫国敢杀使臣,将帅无道,这就是百玦出兵的理由,明白吗?“ 雷世阁听的一愣一愣的,他依然不理解梁文生的做法,见卫枢说的似乎在理,便也叹惋一声:“我去安顿他的家人。”见卫枢仍在城楼上,雷世阁停住脚步,问道:“都督在看什么?” “我在等梁文生的人头。”卫枢立在寒风中,肃穆的神情仿佛是在为梁文生默默哀悼:“他是以身许国的风流名士,卫枢要亲自将他的头颅接回百玦。” 卫枢一直立在城头,两个时辰之后,远处荒漠中渐渐浮现出人影,军旗,传来等鼎沸的人生,骏马的嘶吼声,兵器的碰撞声。骨碌碌的兵车声,伴随着,高耸崭新的云梯渐渐被推到阵前。 “都督!大事不好,卫国十五万大军已经逼近天靖关,他们怕是要叩关攻城!” “都督你看!” 只听见身边一个士卒的一声惊呼,卫枢顺着他手指着的方向望去,一根罪恶的长长的青铜兵戈,上面跳着一个红白相间的圆球。未几,那人到了阵前,将兵戈向卫枢挥了挥,卫枢方才看清,那颗浑圆的白色圆球,是一个沾了血的头颅,花白的髭须来看正是梁文生。 他竟然死的如此屈辱。 “城楼上的卫枢小儿听着!速速献城投降,豫游都督开恩,可饶尔等不死!”一个不知死活的士兵,举着梁文生的头颅,单枪匹马的前来骂阵,卫国大军密密麻麻,如同骤雨将至前夕的滚滚乌云,黑压压的一片,翻涌上来。先头部队已经迫近到距离护城河外百米之地, ”拿弓箭来!“卫枢一声命令,身旁士卒捧了弓箭,卫枢一手接过,取了一支崭新的箭镞,弯弓搭箭,箭头对准那骂阵的士兵,士兵见自己正被一只强弓对着,继而不到片刻,城头上布满了弓箭手,他们手中的弓箭都齐刷刷的指向卫枢箭头的方向,士兵心里发慌,生怕自己多一句话,便被乱箭射成筛子。 卫枢一抬手,城头上的弓箭手也一齐抬起弓箭,卫枢一松手,箭镞如虹,直直掼入冲在阵前的一名御手,他向左一歪,翻下车来。弓箭手也齐齐脱手,密如鸦雀出林,胡哗啦啦,乱箭如雨,疾风骤雨,来的突然。卫国军队被射到一片,接下来冲上阵前的士卒,都把手中的盾牌举到头顶,躲避乱箭侵袭。 “用投石器,投掷鱼油罐子。”卫枢一声令下,城中的高架投石器由三五个人拉着,一关一关点燃的鱼油从天而降,摔在地上便是一片冲天大火,砸在头上,大火便从头撩到脚,将人烤熟。 卫国架着云梯,士兵手持盾牌,一边躲避鱼油罐子,一边躲避箭雨,艰难的顺着梯子向上攀岩,那是一场何等惨烈的肉搏。巨大的石头被一块块扔到城下,砸在头上,顿时血浆横流,有的直接将头颅决断,有的被石头砸在胸口,胸前肋骨扎进肺子,喷出二两血来。 横尸荒野,满地都是断指断脚,碎石野火,把天靖关外原本平整洁净的一片荒原霎时间堆积得如从人间地狱。 “放箭!”卫枢一声令下,弓箭手丝毫不吝惜手中的箭矢,一盏茶的工夫便是一百多支。 战争是何等惨烈,何等悲壮,想起豫游曾经叫自己永远不要看见战争的惨烈,而今她才从真正意义上了解了。每一个人倒下去,都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破碎,意味着要多背负的一份血债。 “都督!卫国有撤军的趋势!他们的队尾已经向砀山撤退了!” “出城,追击!” 第九十章 英雄日暮亦西斜 卫枢立在战车上,望着百玦锐士如潮水翻涌,奔流浩浩而去,似是终于下定了决心,她缓缓将手握在剑柄上,顷刻间宝剑出鞘:”活捉卫军主帅!杀!“只听得金鼓齐鸣,号角震天,十万大军似狂飙突进,似狼群下山,径直向卫国大营方向杀将而去,卫国大军刹那间被百玦铁骑冲散,兵败如山倒,卫国营地之中,战车仓皇逃窜。 卫枢乘坐的车驾也冲上前去,在百玦战鼓车旁,只见一人奔马而来,他搭弓射箭,一支尖利锋锐的竹箭便想自己刺来。卫枢侧身一闪,箭杆从面前划过,尾羽拂从眼前掠过,箭头掼入车驾上支撑凉棚的巴掌宽的木杖。 “保护都督!”两边手持精钢盾甲的士卒慌忙从上来,挡在卫枢前面,慌张中,卫枢终于看清了那张脸,是那张再熟悉不过的面孔。 豫游! 卫枢一把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士卒,也弯弓搭箭,射箭的工夫还是豫游教授的,猫教会老虎爬树的本领,就是猫的死期。拉满的弯弓如半轮秋月,凄惘悲壮,似从千古史册中有迹可循。 想起自己的流亡之路,想起无数次豫游都像一盏指路明灯,为自己的困惑照亮前途,卫枢的手微微抬了抬,左手一松,一直尖锐的箭镞掼进豫游的魁缨。他惊诧的一颤,用力将箭镞拔去,却把自己的帽子带了下来,露出漆黑的头发。 卫枢搭上了第二只箭。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不要怪我心狠手辣,要怪,你就怪这大乱之世,怪这你死我活的战争吧!“箭镞脱手的那一刹,卫枢也怔住了,眼见着箭头穿过他的喉咙,眼见着殷红的血液喷薄而出,眼见着他径直摔下马去。 ”都督,卫国主帅战车在前面!“ “活捉主帅!” 连发的箭弩架在战车上,密如急蝗,主帅车驾后面跟随的铁骑纷纷倒下,有的人已经摔在地上,被压得粉身碎骨,战马还在前面嘶鸣奔跑。 说时迟那时快,十几只飞虎爪绊在卫国主帅的车驾上,猛然一拉,主帅车马当即如同被撕裂的肉食,四分五裂,车舆重重砸在地上,车上站着的人都翻滚而下。 卫枢跳下战车,信步向即将成为战俘的主帅走去,百玦士兵刹那间将周围包围的铁桶似的。 待到爬起来的主帅和卫枢打了个照面,卫枢忽然觉得一阵寒凛凛的冷水当头而下,从头到脚,血都凉了,手脚发麻。主帅也愣住了,用同样错愕茫然的神情望着她,仿佛平行时空里两个莫名相会的人物。 “下臣……不……幸,”卫枢将卫王剑插在砂石地上,缓缓跪了下去,她狠狠咬着牙勉强把这句话说出口,不幸,她确实不幸,眼前的这个年过半百的男子,不是陵君,竟是卫王。卫枢,抓了一个王。 “下臣,下臣,“卫枢几乎说不出话,她的头脑全乱了,几乎是一片空白,是没有任何准备的晴天霹雳。原本那些引以为知书识礼的外交官话,在一刹那间如云烟散去,再也找不到分毫。 “卫枢都督,好一个年轻俊杰。”卫王审视在卫枢的面容,似是欣慰,似是怨恨,复杂的神情分明写着他重新认识了自己的女儿。 卫枢定了定神儿,强忍着哽咽说道:“下臣不幸,老弱病卒勉强抵挡大王军队,谋略不足,让大王见笑了。” “卫都督,你不必过于谦虚,寡人不已经是你的阶下囚了吗?”卫王的话仍旧透着他高贵身份所习惯了的颐指气使,他左右望望自己手下的残兵败将,叹了口气;”你准备拿我卫国大军如何?“ “下臣来的时候,百玦王说过,只要卫国愿意,百玦愿同卫国永世修好,臣也以为,而今如此,应当化干戈为玉帛,不知陛下意下如何?” “休想!”卫王双手凑在一起,喝道:“来啊,给寡人戴上枷锁!送寡人,入狱!” 那个佝偻的背影着实恐怖,像墓地中颤抖的鬼火,诡异而又沧桑。卫枢示意众人退下,她解下自己系着的雪白的丝绸斗篷,默默的披在老人的身上。 “父王。”卫枢轻轻唤了一声。那老人颤抖着干瘦如骨的身躯像像僵硬而粗糙的老树的枝干。蓬头垢面的老人伸出支撑着宽大袖筒的手臂,那手指犹如竹节喀喀作响。 “之儿……”像是许多话到了嘴边上一时又难以启齿。卫枢握住那双可怕的手,喃喃低语“这竟是大卫的君王?”卫王哽咽着嗓子抚摸着卫枢清瘦如骨的双手,**肃穆的神色如同捧着祭祀社稷的金瓜佛手,那双手寒冷的如同尸骨。 “你是最令寡人骄傲的孩子。”卫枢忍不住双眉紧促,单膝跪在卫王膝边,注视着卫王深邃而浑浊的双目,那是宁静与安详,那是无数个日日夜夜,殷切期盼的,久违了的温暖。 卫王哭了,眼泪顺着苍老的脸颊滚滚而下,那是为一个即将消逝的强者留下的悲悯的泪水,那是为自己创造出另一个强者的喜悦,那是对一个强盛时代的留恋,以及亲见另一个繁荣国家的欣慰与感喟。 卫枢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情绪,把自己掩埋在卫王如同枯槁的躯干中。这样的惬意与满足是不论攻克多少城池都无法夺得的片刻的欢愉。 卫枢掏出手帕来与二人拭泪。卫王抚摸着卫枢乌黑光润的发丝,温存的说:“寡人的时间不多了,有件事交代。” 卫枢便端正的跪坐在卫王面前道:“请父王明言。”卫王有些难以启齿。半晌他才幽幽的说道:“关于你,你的身世,你不是贤妃的孩子,你是一个宫女的孩子。那时寡人一时糊涂。” 卫枢吓了一跳,但心里不以为然,只是觉得奇特,这种感觉就像看了一场精彩纷呈的伶人戏。 “当年贤妃和亲,寡人十分爱重。为着先皇一个梦,她很是盼望那个孩子,不想,孩子一生下来竟然夭折,寡人便拿一个宫女的孩子来抵,就是你。”说完,便仰天苦笑。 “这就是命,这是天意要你我二人在这样的环境下相见。” 人生如梦一场。 卫枢忽然感到从前不以为然的优越感在一瞬间变成了一地破碎的瓷片,自己是如此低微脆弱,她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命运的底线烟消云散。天命注定有一个惊天动地,并不是自己,然而最终做到的还是自己。 “父王,孩儿一定救你出来。孩儿这就去面君。”说罢转身便要离开。“天命。”那是卫王对于世事沧桑的苦涩而辛酸的结论。 然而,这并不是命运捉弄,每一个强盛的时代终将消亡,新旧更替自然变迁无可避免,时事造英雄,而英雄又岂能不被时事左右? “之儿,”卫王轻声哽咽着叫住她,怅然若失的问道:“你太子哥哥的儿子,公子伯元,他在百玦还好吗?寡人,寡人想见见他,还有些事儿要交代。” 他的神情十分凄迷肃穆,似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卫枢强忍着眼泪,面前笑道:“父王,你不必如此悲伤,孩儿一定会救您出来。” “叫他来见见寡人,要快!” “是。” 卫枢出了囚室,仿佛是见到了两个世界,她深吸一口气,对雷世阁吩咐道:“你现在差人将战报送到大王手中,将我们这边的战况说明白,再问问陛下,接下来有什么安排。” 雷世阁转身要走,却被卫枢叫住,她的态度和软了许多,似是在祈求商榷:“记得在战报中多替卫王说几句好话,他愿意和百玦修好。还有一件事,他要看看卫公子伯元。” “大人,下臣有一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雷世阁未等卫枢回答,便直截了当的说道:“你应该直接去面见大王,我只报战报,不是送万民伞的。这些话应该是您讲出来,这不是我天靖关驻军的事情,我们并不像饶恕犯我边境的罪人。“说着一摆手,扬长而去。 赶奔梧州行宫前,天靖关的战报便送到卢郅隆案上。卢郅隆早知卫枢要来求情,故意不见,卫枢救人心切,便要闯宫,宫人拦她不住,她便就横冲直撞的闯入郅隆的书房来。郅隆见她满脸怒容,是带着火气来的,便并退宫人。 卢郅隆笑道:“让寡人看看,这是谁冒犯了咱们卫大都督的神威啊?” 卫枢见卢郅隆带有调侃意味,便稽首施礼道:“臣恳求陛下饶恕臣父。” 卢郅隆收敛了笑意,他已经从卫枢的话语中捕捉到一个细微的异常,那便是卫枢的张皇失措。 “你父亲的事情寡人已经知道了,”他站在一张沉香雕花八仙桌旁,将桌上梅子青釉茶壶倒了两杯,将一杯递给卫枢道:“安之,如果你是寡人,你会怎么选?” 卫枢垂头低声道:“杀。” 卢郅隆干笑一声道:“道理你全都明白,你叫寡人反着选不成?”卫枢是愿意与郅隆将心比心的。但眼前的事情,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 卫枢跪拜道:“臣诚知大王之意,臣明知陛下不会同意,但为人子女,焉有不尽孝道之理?” 卢郅隆道:“平心论,寡人谢你。你想要什么都是你应得的。你就没有别的愿望了?” 卫枢摇摇头,无奈道:“没有了。” 郅隆惋惜的望着卫枢,扼腕长叹道:“那寡人就爱莫能助了。” 第九十一章 记取香魂是后身 这一刻安之的内心是颓唐而崩溃,她要违拗自己的经验和习惯来同时满足三个人的愿望,那是人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激烈的挣扎与扭曲。 卢郅隆温存的目光注视着她苍白的面孔,他将双手扶在她肩头,他希望卫枢重新振作,即便他非常清楚那是困难的。 剑柄紧紧握在手中,刹那间拔出的剑刃架在卢郅隆的肩上,没有给他一分一毫的反应时间,他却显得十分平静,甚至向前迈了一步,让自己和剑刃的距离仅在毫厘之间:“如果,你是在不能接受,那就杀我吧,我愿意用我的命,去偿还你父王的命。” 卫枢无言以对,她狠命摇摇头,缓缓垂下手,宝剑落在地上,如同最后的希望黯然陨落:“你明明知道,你明知道我不会,你明知道的。” “记住那些倒在你身后的人,他生前的悔恨就是你积累的经验。一个错误需要千万个正确来弥补。至少,卫王最后是正确的。他的消亡恰恰意味着旧的时代过去,我们的时代就要来临。”他双手扶着卫枢的肩头,轻声宽慰道。 卫枢觉得鼻子发酸,她打了个冷颤,眼睛确乎是流不出泪水。然而,恨他是断然不能的,他所做的都是自己能够认可和理解的,否认他就等于否决了自己。自己已经不会像小时候的那样歇斯底里的挣扎,声嘶力竭的发狂,时间已经将她一切的棱角和特性消磨殆尽。 卢郅隆见她呆呆的现在那里,仿佛被遗忘在尘世中一具形容枯槁的雕像。 “卫枢,要是有一天你死了,你绝对是被自己逼死的。” 卫枢恍惚想起年少时的心愿,宁可做个痛苦的智者,不做一个快乐的愚人。人是要变的,心愿也随着年龄和经历一同成长,大智若愚,而今才领悟了。最聪明的人是要让自己幸福快乐,而不是痛苦的活着。心灰意冷的问道:“安之?哼,”卫枢不屑的哼了一声,转而绝望的问道:“你真的知道我是谁吗?我到底是卫枢还是安之,其实你一直都分不清。当我是安之的时候,我只是一个无能为力的女人,当我是卫枢的到时候,就变成了你手中的一把刀,一把锋利的尖刀,你可以用它刺向任何人。” “不,”卢郅隆毅然决然的否定道:“我让你做事情从来不是为了利用你。我从没过借刀杀人,你在我心里的地位,你难道到今天都不了解?” “我的地位?”卫枢冷笑一声:“我哪里还有什么地位,刀子再尖锐,总有折断的一天,我却没想到,是你亲手折断了它。” 生命中那些难以抹去的记忆,就是刻骨铭心的痛苦和至死不渝的怀念,人要耐得住寂寞,痛苦是与生俱来的。 寒冷,那发自内心深处彻骨的寒冷,恍如一梦,孑然一身。回首七年的沧桑,那是自己的无数个错误,多如天上的繁星。 这一切都是报应,人这一生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做恶,不然早晚会为自己的偿还不起的错误付出惨痛的代价。 “眼下,寡人唯一能够答应你的就是让你的父亲,看看他的孙儿。另外,公子伯元就是卫国以后的新王了。” 卫枢不知所措,她想不明白自己的妥协究竟是源于对权利绝对服从的奴性还是来自于对于实现志向方式的顺从和理解,她不明白自己究竟想要得到什么,似乎是迷惘失意,或者是对于实现愿望的堕落。 静静的跪在殿前,透过飞檐的阳光闪耀格外刺眼,她一直跪着,直到夕阳红艳艳的热烈色彩晕染的天际的棉花团似的云朵,她才默默的站起来,蹒跚的离去。 想来想去,想起豫游的一句话“还记得初心么?” 夫哀莫大于心死,而人死亦次之。 昔日那种赤子拳拳的热血心肠,不复存在,似乎伴随着马放南山,刀兵入库之时凝结熄灭了。疲惫或者说是狼狈,带着满心的悲哀,迎着落日缓缓里去。斜阳如同秋日的木叶,泛着乏累的苍老色彩,安之终于清醒的意识到,她的人生已经走到了尽头。 狼狈的跟着囚车奔跑,像夸父逐日一般不可实现,却毫无目的的奔跑,犹如丧家之犬。从未如此奔跑,摔倒了爬起来,疲于奔命,她不顾一世英名,此时全然只想叫囚车停住,天不遂人愿,车轮滚滚,犹如时代变更不可逆转的洪流。 她全然不知自己呼喊多少次父王,嗓子已经喊得丝丝流血,亦不知多少次拉着囚车被人推到在地,连滚带爬。 她已经无力去感喟时代变更是多么现实多么残酷,她想改变卫王已成定局的命运,仅此而已。 押运的军士原都惧怕大都督一职,此刻索性撕破脸,卫枢此生即使在逃难的时候都没有如此的惨淡,外围的百姓昔日见卫安皆是金冠银甲,何等显赫,此时见卫枢如此境地,不由窃窃私语。 “上谕;智者明哲保身,切勿玉石俱焚。大都督,皇上的意思您该明白。接旨吧?”见卫枢站着不动,那监斩官竟捧着圣旨径直走到卫枢面前,大抵是卢郅隆安排的,要给卫枢留足面子。 那是怎样的命运,卫枢抬起头望望天,叹口气。转而向监斩官望去,那监斩官毕恭毕敬的端着,卫枢见他腰间别着一口宝剑,伸手拔出当即剑锋架在监斩官脖子上。 “挡我者死。”她的声音已然嘶哑,这一句话,像是从野兽喉管中恶狠狠的一声低吼。 “大王驾到。”声音未落,刑场里里外外跪到一片黑压压的人群山呼万岁,这场面叫卫枢心中忽的萌生一种悲壮,悲壮过后不由觉得委屈。 “大王,大王,臣恳求皇上留下臣父一条命,臣愿以命抵命,大王,求您,臣求求您了。”卫枢一面啜泣一面不停地叩头,像一个完全没有自尊的人,一个已经把自己作践到极点的人。 卢郅隆望着卫枢,心中满怀歉意,但本能的掩饰了自己的感情。 “天道为德,卫王无道,误国误民,岂能赦免?” 卫枢道“十年浴血臣不敢居功,只求陛下想想先皇后。陛下可记得是卫国和百玦的联姻,秦晋之好!臣父就算有天大过错,总有一件堪当减刑的好处。求陛下看在下臣的面上,臣愿代父赎罪,一死以谢天下。”说罢又连连叩头。 卢郅隆第一次见到卫枢如此失态求饶,心中不免动容,然而深谙为君之道,邦国大事不可反复。一指卫枢,喝道:“给寡人拿下。”忽的扑上来四五个侍卫,膀大腰圆,押住卫枢动弹不得。 眼看便要斩首,卫枢慌忙挣扎挣揣,一面呼喊“臣有一请。” 卢郅隆示意侍卫放开道:“你有何求。” 卫枢颓唐道:“臣请求陛下用卫王宫御赐龙泉宝剑赐死臣父。” 卢郅隆平和道:“宝剑现在何处?” “在臣的官邸。” 卢郅隆令人去取的当儿,卫枢转身对着卫王行跪拜大礼,卫王一面老泪纵横,卫枢轻声对卫王道:“孩儿无用,只求父王走得有尊严,王者有王者的死法。父王不能死于百玦剑下,卫国的王,只有卫王剑才配卫王试剑。”卫**音哽咽,不能自已,勉强挤出几个“好”字。 半晌,卫王剑被快马送来,打开明黄绸缎,里面是赤金九龙盒,盒面上镶嵌了各色珍宝,打开盒子,当中龙泉宝剑金丝楠木镶银宝石的剑鞘,在太阳下一照,熠熠生辉。 “人死前连盏送行酒也没有吗?”卫枢的目光变得狼眼睛一般诡异。 卢郅隆一挥手,有人送上一尊酒,卫枢端着轻轻一闻,转瞬泼在地上。“要卫酒。” 卢郅隆似有天大的耐心,一言不发的等候,片刻有人重新端上一尊卫酒,卫王接过,一饮而尽。 卫枢双膝跪地,双手捧着卫王剑朗声喊:“恭请父王升天。”卫王拔出宝剑,汪洋肆意,高声念道:“只待天道轮回日,香魂遥寄我后身。囊括无限江山后,一生辛苦具枉然。” 卫枢稽首而拜,卫王举剑自刎,血流如注,宝剑落地,巨星陨落。汤汤大国,转瞬即逝,一代枭雄,身首异处。 卢郅隆久久凝望,良久无言,只是心中默默推敲卫王的绝命诗。似有所悟,又命人将此诗记录下来。 卫枢拾起宝剑,将剑盒中一张黄卷抽了出来,上面用小篆写着十六个字“御赐龙泉,唯我独尊,上斩昏君,下铸佞臣。”万万没想到,这十六个字刺眼的字迹,竟是给自己准备的。 “佞臣?”卫枢冷笑道。随手用黄卷擦拭剑上的残血。低声呢喃道:“大卫国文惠公主安之奉先王遗诏诛杀奸佞臣子,现向先王交旨。”说罢便要自刎,说时迟那时快,身后刀斧手,用斧背厚实的一面向我手机打去,卫枢一时向前栽去,被打倒在地。剑锋划过脖子,所幸没有伤及筋脉,只是皮肉伤。一时间法场乱作一片。 卫枢被抬到宫中救治,不提。 第九十二章 不如相忘于江湖 月宫旁的桂树,寄居着晶莹圣洁的霜花,它们从未说过一句话,彼此相望,近在咫尺,远在江湖。 明天清晨她就要离开皇宫了,这场秋雨是要洗刷掉她生活过得痕迹吗? 好一番折腾后,卢郅隆才躺在床上,瑞公公撂下幔帐的时候,卢郅隆翻个身对他说:“明天,寡人也去送她,你说如何?”瑞公公侍奉了两代君王,是看着卢郅隆成长,夺位,称王称霸的,因此他的话对于卢郅隆来说,更像是友好的建议。 “奴才不敢替陛下决断,只是卫公主走的早,那会儿通常还没下早朝呢,听说王后主子会去送公主。”瑞公公四下打量了幔帐里没有蚊虫,便把最里层的一层纱掖在了床垫下。卢郅隆没再说什么,瑞公公便把帷幔整理好,熄灭了灯,坐在卢郅隆床边。 夜里只能听见蝉鸣躁动,夜凉如水,心凉如夜。 卢郅隆一夜未眠,他怎么也想不到他和卫枢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他的铁骑纵横四海,结束了分裂的时代,杀了无数个昏庸的王。卫枢从未离开他的身边,而最后一次,他不得不杀了一个王,他不能答应,绝望的卫枢双手奉上一把龙泉宝剑,亲自处死了那个王。 “我不能让卫国的王,死在你的手里。”她说。 卫王的孙儿去做卫国的新王了,于是卫国有了新的主人,成了梁国的附属国,卫公主成了卫国唯一一位长公主。 早朝时,有人上奏攻打卫国一统天下,卢郅隆跟不客气的回绝了:“寡人有生之年,决心保全卫国,永世长存。” 武安门是百玦皇宫的大门。日出东方,金黄的阳光慷慨的挥洒在这里高大的城墙上,壮美非凡。卫枢已经站在这里,王后元纾的仪仗也早早的在此排开。是一位端庄贤淑的高贵女性,是全宫里最识大体,出身最高贵的女性。她是丞相徐振翱之嫡女,名作徐元纾,她跟随辞修多年,终于修成正果,入主后宫。 此刻她正拉着安之的手,依依不舍,眼中满是送别哀婉之色:“非走不可吗?我真舍不得你走,还是留下吧,我们姐妹也好做个伴儿。”安之决绝的摇摇头:“我要回家了,回卫国去。” “安之…”皇后还要劝阻,却惋惜的叹了口气:“我知道留不住你,你要保重。”说着一招手,侍女香兰捧上一个小包裹,里面是一叠银票,和二十两散碎银子。 “没有三枢使的保护,衣食住行全靠你自己打理,有钱才好度日啊。”王后把小包裹装在安之坐骑上挂的包裹里,一边说道:“就不打算把三枢使从新组建起来吗?” 安之向城楼上张望着,可什么人也没有,看来,他不回来了… 牵着自己的白马,雪白的披风被风吹起,翻飞翩跹,一身男儿打扮,像她初来百玦的样子。不同的是,而今她孑然一身,手中杀戮无数,再也不能想从前那样无忧无虑了。一步一步远离尘嚣鼎沸的后宫,远离了鲜血淋漓的斗争,远离了王室,就冲淡了心境。 安之的背影消失在视野中,王后取出手帕悄悄擦拭这眼角的泪水。 “她走了…”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富有磁性的声音。“大王?!”元纾叹口气道:“大王如果早来片刻,还能再见一面,这一走,不知今生还能不能再见。” “寡人都看见了。”卢郅隆拉着的手,轻轻说道。 “您当真同意她走?” “她的心静如止水,再也没什么能够激起半点涟漪的事情了,幸好还有你陪在寡人身边,不然,寡人除了繁杂政务在没有别的念想了。” 元纾轻轻依偎在卢郅隆怀中,良久不言,心情沉重而复杂。卢郅隆揽着元纾,叹了口气:“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元纾悄悄用手帕拭去眼角的泪水,怕辞修见了伤心:“陛下,这里风大日晒,我们回宫去吧。” 安之离开王城,骑着马,直向天靖关外去了,天靖关是当面卫国同百玦最后一战的沙场,就是在这里,她亲手射杀了三枢使曾经的主心骨刺枢使豫游,漫漫黄沙仿佛还夹杂着豫游的鲜血,安之跳下马,关外的大风卷集着细碎的砂砾敲打了在脸上,沙沙的疼。安之颓唐的跪倒在松散的土地上,任凭风沙在她的脸颊拍打,心死了,身上也不觉得疼了。 卫国也成纵横一时,现如今也只能偏安一隅,靠梁国的怜悯保存。新王卫伯元不过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虽则他是卫王子辈孙辈中最命途多舛的一个,却也无力回天。此刻他正愁眉不展的坐在案边,身旁围坐着几个年长的谋臣。 “陛下,探子来报,长公主已经离开百玦王城,往天靖关去了,是不是要把公主接回来?” 伯元承继了他祖父喜怒不形于色的风格,沉稳道:“先王曾对寡人说过这样一段话,先王说长公主这个人,若能留在卫国,就让她落发出家,若是不幸归了梁国,必取其性命。”接着温文尔雅的对身边的谋臣投以友善的笑意:“寡人顾及亲情,就在后宫建一座尼姑庵供姑母居住,赐名心止庵。”群臣不由得纷纷赞美伯元的高贵品行,一时说的天花乱坠,伯元心里也很受用。 窗外站着一个伺候人的小宦官,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 安之既不想留在卫国王城,也不想回百玦去,在天靖关祭拜过战死将士的亡灵之后,便进入卫国境内,原想着住几日便往别处去,想不到这一进城便再也出不去了,第二天清晨,大大小小城防关隘都张贴着她的画像,画的惟妙惟肖,进出城的每一个人每一辆车都要进行检查,连一只蚊子恐怕都飞不过去。 安之心说不好,她在卢郅隆身边听差多年,风吹草动都瞒不过她的眼睛。 卫王在捉她!卫王是她的侄儿,侄儿是不会捉拿姑母的,可是作为卫王,他太有必要这样做了。安之手里掌握着百玦和卫国太多的软肋,如果这些能为卫王所用?安之不敢多想,回百玦去!这是眼下唯一的完全之策。 安之远远打量了那副肖像,是一副男儿装扮。回到客栈,安之打开包裹,取出一套女儿的衣裳换好。把头发解开,用梳子将头发分作上下两半,将上面的梳成垂挂髻,将下面的头发理顺,用长长的金线红绳扎紧,垂在背后。仅用镶珠蝴蝶点翠小步摇来装饰,左右一模一样的两只步摇,垂着小拇指长的一颗小珍珠。 安之雇了一辆车,把自己的马匹套在车上,自己坐在车里,由车夫拉着出城。奈何城门口检查实在甚严,听的一声:“车里的下来下来,检查!”安之不由得紧张起来,用雪白的真丝面纱遮住大半容颜,方才掀开车帘,踩着下马蹬慢慢的下车来。车里不过是一些行装细软,一目连然,兵丁没说什么一挥手示意放行。 安之刚踏上车板还未坐进车里,不远处走来另一位披甲人,看样子他的品阶更高一些,一手握着宝剑,一手指着安之:“她,为什么带着面纱?摘下了检查!” 安之不由他检查,只从马背上的鞍鞯边上拔出一根马鞭,一手拉起笼头,说时迟那时快,为等说话的人过来,安之已经驾着马车冲出城门,身后顿时乱作一团有人大喊抓住她,有人大喊放箭。霎时身后一阵喊杀声,城门口的守卫纷纷被弓箭射中倒在地上,老百姓吓得四处逃窜,这一次是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未几,三把绑缚着铁锁链的精钢斧子劈碎了车驾上的木棚,留下光秃秃的车板,安之的身体即被暴露在外,一支飞镖射在背上,不一会,卫枢便觉得眼睛再也睁不开,手一松便从车上摔下来,撞在路边的巨石上,方才停下,吐出了几口淤血,便不省人事。 安之一直趴在车子里,除了呼吸她不想做任何事情,她的身上像粉身碎骨似的疼痛难忍,但她不敢同这几个黑衣人讲话,黑衣人除了给她饭和水之外,根本和她没有任何交集。 听天由命吧!安之这样想。 安之被两条有力的手臂架进了一间空旷的大殿,两个人把安之推在地上后,便退出去关闭殿门,四五米高的大门笨拙的关上,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一声闷响过后,隔离了照在地面上的最后一束阳光。地面上冰凉得像地窖里的冰,安之尽量爬起来,向周围偷眼观望,这是极熟悉的一间大殿。 安之觉得心里咯噔一下,原以为只是卫国容不下自己,没想到自己倾心护着的卢郅隆也对自己玩起落井下石的游戏,安之的心里刮起一阵飓风,感到彻骨的寒冷。 卢郅隆满心欢喜的从侧门走进大殿,望见安之的第一眼,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仅仅一个月未见何以如此憔悴,如此虚弱?卢郅隆僵住了,一时间显得手足无措。安之顾不得卢郅隆的神情,只顾着叩头谢罪,一连磕了十几个头,说了十几个之罪,十几个恕罪。说的卢郅隆心如刀绞,连忙去扶,安之早已经脱了力,身子一栽,便再无知觉。 “传太医,把宫里所有的太医都给寡人叫来!” 第九十三章 剪不断,理还乱 犹如做了一个清幽又幻丽的长梦,梦里春意正浓,那是儿时嬉戏的场景,几位哥哥妹妹还是垂髫之年,手中握着精致的风车,绸带,随风播撒一阵银铃似的笑声,安之被落在后面,拼命地追逐,呼唤。他们却像听不见似的,渐渐远去,藏身于树林,陆续消失在眼前。 “不要走……”安之不禁皱起柳眉,不住呼喊着,额角也渗出细密的汗珠儿。 卢郅隆听见她梦中吟哦,便坐在她的床边,俯下身去,轻声问询:“之儿,你叫我吗?”说着,接过侍女呈上的温湿帕子轻轻擦拭安之的脸颊,安之只觉得一股暖意渐渐升起,意识也逐渐清醒,身上的痛楚也愈发强烈了,像针扎一样刺痛,恍惚见睁开眼睛,望见了他的身影。 “之儿,你总算是醒过来了。”卢郅隆话音未落,一群宦官侍女便纷纷跪在他的身边齐声道:“奴婢(奴才)等恭喜陛下。”卢郅隆也流露出欢喜的神采,笑道:“个个都有赏,退下吧。” 安之望着卢郅隆,一时心乱如麻,迟疑了半晌,方才轻声说道:“陛下,我只是一个女人。” 卢郅隆听这话冷不防楞了一下,笑容在他清俊的面孔上缓缓凝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安之轻声道:“您的权利不必用来对付女人。”安之本就气质冷淡,话语间陌如冰霜,不由得让人打个寒颤。 被这话一激,卢郅隆心里很不舒服,仿佛一块刚刚从火中烧制好的钢铁被强行泼了冷水,热烈的色彩刹那间变得暗淡生冷。原想好好地解释一番,现在话到嘴边,再也说不出口,一时心里发堵,再也坐不住,站在堂中,召来一个宦官,疾言厉色的吩咐道:“传旨,监斩官办事不利,诛其九族!”这宦官年纪不大,是刚入宫的新人,平日里低眉顺目的,冷不防听见如此残酷的吩咐,心惊胆战,两腿发抖,慌里慌张的回了话,传旨去了。 “这下你满意了?”卢郅隆怒气未消。 安之被这突如其来的怒火下了一跳,心里一阵打鼓似的发慌,一层冷汗将领口浸染的潮湿粘人,挣扎着起身下地。她身上的伤还没好,腿脚也沉重乏力,仿佛压着千斤重山石。双膝一弯,便跪倒在地:“臣,臣知罪。”安之身子单薄,病容憔悴,见者生怜。卢郅隆自是不忍,连忙去扶:“你这是做什么?昨夜烧了一宿,才刚退了,又着了凉怎么办,还不快躺着休养?” 安之眼中满是委屈,紧紧抓着辞修的袍袖,声音哽咽道:“陛下,陛下,求,求您收回成命,安之已经罪无可恕,不要再平添杀戮,安之一条性命已经还不起了。求您,求您,求……”一面说着便还要下跪。卢郅隆心里酸楚一片,不住的点头道:“寡人答应了,你先起来。” 卢郅隆扶着安之才榻上躺好,又掖好被子,便着人去追赶传旨的宦官。 安之轻轻倚着两只手钩花边的杭州菡萏锦鲤刺绣软枕,盖着一套的刺绣真丝里子的棉被,又长又直的黑发松散的垂在枕上。垂下眼睑,不敢正视他的面孔。卢郅隆无奈的笑道:“你我相识多年,一直是相知相助,谁成想到最后苦尽甘来了,你反倒怕我怕得什么似的,你在怕什么呢?”安之道:“我不是怕您,我是害怕您的权利。” 卢郅隆沉默了,几年前的那个炎炎夏日里,她曾经说过这样的话。那时候他可以给她承诺,而今他已经失去了承诺的资格,他想起来处死卫国先王的时候。 自从卫王在天靖关之战被俘虏后,卢郅隆那颗坚定的要处死卫王的决心就从来没有动摇过,任凭安之在寝宫外跪了到夕阳西下,他就是避而不见。她像一个无助的孩子,一直哭泣着跟在死囚车后面。他虽然于心不忍,却始终一言不发,狠着心不看她。 安之几次红着眼圈,带着无限的凄惘,试图唤起他的一丝怜悯,但都失败了。她终于绝望了,走上刑场,抽出佩剑,双手捧着跪到在卫王脚下:“王之命,授予天,孩儿无能,但卫国的王,决不能死在外邦手中。”安之奉上的是卫国传世之剑,象征着卫国王室的权利,卫王挥剑自刎,正是保存了卫国最后的尊严。 卫王一死,安之的心仿佛也死了,从前那精神焕发的神采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沧桑和沉静,仿佛世间的一切都和自己再也没有关系,佛家说,看破红尘,静如止水,变得孤僻,冷漠。不能说安之变成今天这样,不是自己的过错。 “以后你就留在寡人的身边,不会再失去权利的庇佑了。”卢郅隆柔声道。 “为什么抓我回来?”安之抛出一个困扰自己许久,不得不解决的一个问题。 “因为爱你。”卢郅隆凝视着安之清晰的眸子,真诚的回答道:“因为爱你,所以不能让你落到卫王手中。不能让你成为野心家用来要挟寡人的筹码。” 安之紧紧咬住嘴唇,她才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用心去理解一个人了。 卢郅隆把安之揽在怀里,抚摸着她的头发。 “卫王送来的国书,他回到卫国去,你不用担心,但你也要时刻提防小人的算计。过去为了我,你一手遮天,把人都得罪光了,就算退隐江湖,也消除不了别人的嫉恨不是?和亲的国书已经签订,卫王不敢把你怎么样的,你会平平安安的回到寡人身边。” “和亲?”卫枢从他是臂弯中挣脱出来,茫然无措的望着他:“什么和亲?” “你和亲百玦的事情,”卢郅隆笑着抚摸着安之的头发:“和亲以后,你就是寡人最宠爱的女人。” 卫枢推开他的手,与其说推开,不如说是扇在一旁,正要将拒绝说出口,只听见门外有人说了一句:“这可太好了。”声音温柔却掩不住的喜悦。 被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了思路,安之便把那句本想恨恨甩给他的“谁要和亲?”的话生生咽了下去。她虽没法儿把父亲的死完全归咎给卢郅隆,却也实在想不出什么原谅他的理由,毕竟他们隔着亡国灭种的鸿沟,她是卫国公主,卫王刚刚死在百玦,百玦就拿出了和亲的国书,明摆着是把卫国放在了一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劣势地位,卫国便名副其实的成了一个出卖女人的没有血性的国度。 卢郅隆回头看去,正是王后元纾,身后是她的掌事宫女香兰,手里端着一个沉水香木福寿纹盒子。元纾笑盈盈的向卢郅隆施了一礼道:“听说安之醒了,本想早点儿过来,想着她还有伤,便去找了好用的治伤药一并带了过来。” 安之气血虚弱,没有力气,便微微笑道:“王后姐姐,快请坐。”卢郅隆和元纾二人向来相敬如宾,便吩咐人给皇后看座。 元纾笑道:“陛下,小瑞子在殿外等着回话,说是言官递牌子求见,他带着大王的轿撵在外面候着呢。”卢郅隆便站起身道:“那寡人便先去看看,你们好好聊聊。” 元纾贤惠的帮卢郅隆把衣上的褶皱扯平,有把玉冠上的垂緌紧了紧,方才轻声道:“恭送陛下。”卢郅隆上了轿撵往书房去,一时无话。 送走了卢郅隆,元纾才流露出心疼的神色,拿过香兰手中的木盒,打开铜扣,明黄的绸子衬布静静的托着一个通透的雕花翡翠圆盒。打开盒盖,一阵浓郁的芳菲香气沁人心魄,是一盒凝脂般洁白的软膏。“这是我本家祖传的珠玑软膏,能活血化瘀的,你身上的瘀伤,擦几天就能好。”安之道了谢,一面吩咐近旁一个宫女收好。 元纾转而对几个宫女道:“你们先下去。”宫女们施了一礼便纷纷退出了房间。 “你怎么这样傻,人在世上活一场不容易,为什么不爱惜自己的性命?幸亏是福大命大,你可不知道,昨晚上烧了一宿,把陛下都急糊涂了。”元纾心疼的责怪道。 安之苦笑道:“我还何必要活着,你看看这世上的人。不是怕我就是恨我,有几个是不想杀我灭口的人?” 元纾摆摆手笑道:“不说这个了,还是说说你和亲封妃的事,册为贵妃如何?若是能够,我倒是真的愿意把位让出来给你,只是王后的职责所在,你先前又女扮男装官拜都督,大张旗鼓的反而对你的名声不利。你喜欢什么封号,我这就跟皇上去说。” “我什么也不想要,我想要回家。” “可你的家,已经不再是从前的家,它不会接纳你,你何必要回到那伤心的地方苦苦经营呢?” 安之不敢顺着她的话继续想下去,那对于她来说是一种折磨。毕竟人生于天地之间,若是孑然一身,恐怕谁也无法接受吧? 言官们言之无物的谏言让卢郅隆心猿意马,他忍不住去回忆第一次见安之时的情形,安之男儿打扮,英姿飒爽,高谈阔论的气势一点不输给任何男子,那时的她心思细腻,头脑灵便,只几句话便一语道破的自己的心事。如今的安之并不是不如从前,而是对身边的事物都漠不关心,对这世上的人或事早已无话可说。 第九十四章 长相思,摧心肝 安之住进了她母亲贤妃生前所住的寝宫中,这里变化不大,先王尽量的把贤妃喜爱的东西全部保留着。 博古架上摆着母妃生前最爱的一件摆设———帝王绿翡翠雕的莲叶香池,这是卫王所赐,贤妃的心爱之物。 安之从香池旁边的锦盒中取出一枚百合金桂倒流香,用火折子点燃少顷,搁在香池里,少顷,白烟如云雾倒流似的笼罩着香炉,当年母亲最信任的花嬷嬷就是这样做的。 “姑母。孩儿给姑母请安。”伯元不知不觉得已经站在安之身后,安之回过头来,望见这位俊秀飘逸的少年,他的眉眼和哥哥最是相似。“快请起,你现在是卫王了,该是我向你请安。”说着安之福了一福。 “姑母,”伯元转过身,他有些羞赧,浑身不自在:“我真不知道应该如何面对您。” “我也是,伯元,我一直都不知道如何面对你,我甚至都没办法去面对为卫国。” “姑母,您不必自责,我知道您的苦衷,您虽然保不住先王的性命,但至少,您保存了卫国。”伯元一招手,一个面容姣好,身子绰约的年轻女孩款款走了进来,她衣着华丽,举止端庄,像是有着良好教养的大家闺秀。 “这是侄儿精挑细选的公侯之女容熙,虽然比不上姑母,但已经是王室中最为出色的女子了。” 安之着实愣住了:“这是什么意思?”安之问道。 伯元像一个活泼的小孩子般坐在安之对面,指着眼前这位及笄之年的美艳女子道:“此女自愿和亲百玦,代替姑姑去和亲。姑母就不必去那虎狼之地,留在卫国,孩儿会像侍奉自己亲生母亲一般侍奉姑母,岂不是更好?” 安之望着伯元仿佛天真烂漫的脸庞,隐隐感到隐藏在他清澈眼睛后面可怕的念头。他还是十几年前那个行事不加思索,不够稳重的孩子。 “你不怕百玦同你翻脸吗?”安之问道。 “姑母您会教导孩儿怎么做的。”伯元笑的洋洋自得,他似乎已经号准了安之的脉搏。 “说说,为什么要扣留我?” 安之一摆手示意面前那位公侯小姐退下,那小姐福了一福,便转身出去了。 “姑母您这是说哪里话?”伯元勉强笑笑,他似乎立即掩饰着自己的某一种念头,但安之实在想不出那是什么原因。 “不要胡闹了,卫国拿什么同百玦抗衡,邦交之事,你也太儿戏了。”安之面上微怒,却还是平静的劝道。 伯元一时气恼,起身变要走,只几步,便又折回来,他又气又急,涨得满脸通红:“姑母!您为什么一定要去和亲?你是不口口声声说你是为了卫国而生的吗?你不是教我怎样富**国吗?你不是说你最爱的地方是卫国吗?那你为什么一定要去和亲?!” 安之一时语塞,用帕子轻轻掩着口鼻,原来对于卫国来说她的生命里的全部都是属于国,并不属于她自己。 “那你为什么怕我和亲呢?”安之已经见惯了风雨,心如泰山般稳固了。 “我怕?!”东书一时急切便口无遮拦道:“寡人是卫王,寡人什么都不怕。不妨禀明了姑母,先王有旨,您要是在卫国,可以出家保命,要是还想要到别国去,就只有死路一条!”安之记得父王临终前的一夜曾经抚摸着自己的头发告诉自己,安之是最令他骄傲的孩子。惊愕的半晌无言。 “我并不想和杀我先王的国家和亲,但我的头脑还算清晰,我了解卢郅隆,了解百玦的军力。” “那你是说我打不过他!”伯元一时间怒火中烧,他心中似有压抑了许久的块垒,那是卫国带给他的种种自卑。安之叹了口气,那原是要他见之自警的落差,却变成了他一辈子都难以逾越的自卑。 “姑母,祖父说,您比我像皇帝,这几天寡人也算是看出来了。不过您不用担心,您要是留在卫国,也可以不出家,就在宫里,就在这儿住着,不好吗?”东书单膝跪在安之膝边,仰望着安之。 “伯元,但凡你能拿得出任何一支能和百玦抗衡的军队,我都不愿意去和亲,可我们一无所有啊。” 伯元颓唐的坐在椅子上,他望着安之,怅然神伤:“姑母,你为什么当初要离开卫国呢?“ “你不懂,情势如此,三言两语又怎么说得清。”寡淡如水是疏离落寞的神情重新回到安之脸上,冰冷的似乎高不可攀,凄婉的又让人暗自心酸。 “姑母,你放心,寡人绝不会让你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寡人也绝不会让卫国先王驾崩未满期年,就让先王的公主和敌国和亲。这不光是姑母和卢郅隆的私人恩怨,更关乎了我卫国的颜面,姑母,”他站起身,双手扶在安之肩头,满是宽慰道:“我绝不会让你受任何委屈。” 大婚期至,天降祥瑞。 沿用周《礼记、昏义》,规定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百玦御乘三千抵达卫国王城外,迎亲使骑一匹装饰得花团锦簇的枣红宝马,手持节杖,身后乃是金顶大帐龙凤呈祥的沉香木马车。 鼓乐齐鸣,黄钟震天。 卫王伯元身着墨绣绛公服,领口袖口绣的是上下皆绣的窃曲纹。 迎亲使遂踏下马凳随典侍宦官入太极门,永安殿,与汉白玉阶下跪迎。 卫宫女官遂携公主献祭天地玄黄,复拜卫王,卫公主身着大红吉服盈盈下拜,一时间,欢呼如雷,响彻云霄。早有宦官奉上金杯,卫王左手持杯,右手沾酒弹指三次敬天地人三才后,方搁置在宦官手中鎏金托盘中。盖着大红盖头的公主,缓缓登上车驾,消失在目力所不及的地方。 一时间,烟花齐放,漆黑夜里,天有烟花之光,地耀烈烈火把,卫国王城亮如白昼。歌舞起,如听仙乐,如临瑶台。是天家祥和,万世昌恒。 奉天承运卫王诏曰: 世交大国,喜结殷亲。帝座永延,万事绵延。卫,文惠公主,品貌端庄,肃雍德茂。温良恭简,有璞玉之质,柔明淑德,有安正之美。愿与百玦同心同德,百子千孙。跪受金册,乃可当之,今寡人亲授金册凤印,册后,为百玦宸妃。” 随着大红色的云锦帘幕缓缓落下,一场形式上轰动一时的婚礼就以美好的结局告终。 卢郅隆一把掀起卫公主容熙头上的大红盖头,掐住容熙的咽喉,恨恨道:“你是谁?”说罢用力一推,容熙扑倒在地毯上,**细细,半晌,容熙端庄的站起身来,跪在卢郅隆面前:“妾是卫国公主。” 卢郅隆方才晓得卫王的把戏,怒极反笑:“卫国的名士死绝了,竟然出这样下作的手段?” 容熙斜睨道:“百玦王陛下容禀,您当初在国书中说道,迎娶卫国文惠公主,如今我便是文惠公主,百玦邦交以和为贵,卫国千里迢迢把公主送来了,您现在要反悔了不成?”卢郅隆一心只想把安之留在自己身边,并非要用和亲的方式来维持邦交,懒得解释,一时不理会容熙,拂袖而去。 转而来到皇后元纾的寝宫,元纾还未就寝,正就着灯火光亮,细细临摹一幅芙蓉争艳图,听闻宦官来报,紧忙搁下笔,起身恭迎。 “陛下怎么不在景宜宫,反倒来妾这里?” “没什么,寡人想你了。”卢郅隆轻声说道,转身在元纾榻上躺下。 元纾是心思缜密的人,见事情有异,一时屏退下人,轻轻伏在卢郅隆身边,关切道:“陛下,出了什么事儿?难道是安之惹恼了陛下吗?”伸手轻轻揉搓卢郅隆紧锁的眉毛。 “卫王小儿,竟然给寡人送来了一个假公主,手段如此下作,简直不堪,枉寡人还替他存国。”卢郅隆怒道。元纾心中一惊,不由得坐起身来:“什么?堂堂一国竟然儿戏邦交?”见卢郅隆闭目不语,元纾又道:“陛下,可千万不能出兵施压啊,这事儿还要细细商略才好。” 卢郅隆原本就想着出兵雪耻一事,听元纾一言,不仅诧异:“寡人正想着厉兵秣马与贼鏖战,你为何说不可出兵?”元纾耐心道:“卫王行事是小孩子脾气,做事不及后果,一旦开战,保不齐他会拿安之祭旗。卫王杀安之,小事一桩,可是陛下岂不痛心疾首?” 元纾站起身来,换上一身细绣蝶舞纹花边的紫红衣裙,盘了单刀髻,左插一只镶宝累丝偏凤,凤口上一挂珍珠宝石串儿垂在发鬓:“依妾的愚见,不如差人去把安之接回来。免得大张旗鼓的出兵,惹得沸沸扬扬,天下皆知。” 卢郅隆长吁一口气,他心中的怨气已然释怀,他轻轻拨弄着元纾发鬓见的宝石坠子:“你说的倒是有理,只怕,这是安之自己的意愿,她恨寡人啊。” 元纾笑道:“依妾看来,倒是未必,安之要是真的怨恨陛下,恐怕早就有几批杀手了,眼下一个也没有,便知道,安之她是不忍心,她就算是有怨气,也是没法发泄到陛下的身上。或许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心里早已经爱上了陛下,就像爱她自己。” 卢郅隆轻轻笑笑,元纾最是擅长宽慰人心的。 “陛下,那卫国送来的假公主,怎么办?” “把她送回卫国去,就当是给安之留下情面吧,免得她心里对寡人多生出一份怨念。” 第九十五章 相杀之后归于好 锦绣富丽的车驾之内,容熙穿着一如往日精美浮华,但她的口中却紧紧塞着一团绢帛,并用面纱死死勒住,她已经在车架中煎熬了许久,从百玦到卫国的一段路途,她几乎都是被绑住双手双脚,除了静静坐着,一动都不能动。 “公主,下车吧。”不知是什么时辰,听见车驾外面那个让她吃尽苦头的人说了一句话,紧闭着的轿门缓缓打开,刺眼的阳光衬得她面色如宣纸般惨白。 卢郅隆穿着一身随从的衣裳,向车驾中跨了一步,用袖中的匕首割断了她脚上的麻绳。容熙在卢郅隆的搀扶下,蹒跚的踏着朱红下马蹬,平稳的踩在青砖地面上。 容熙恨恨瞪了卢郅隆一眼,卢郅隆却故作视而不见,他只是散漫的望向周围,望向那个不存在假公主的方向。 容熙不敢大声喊出卢郅隆的身份,她知道卢郅隆的袖中有一把削铁如泥的淬毒小匕首,若是她敢暴露卢郅隆的身份,三步之内,他便是卢郅隆的陪葬。容熙面上的面纱恰到好处的掩饰了口中的绢帛,她只能用一种怨愤的满是泪水的目光盯着卢郅隆。 日上正午,容熙和随从们跟随者领事宦官上了轿撵,往内宫中去。轿撵行了有半个时辰,在一处金碧辉煌的宫殿前停下,金丝楠木匾额上写着三个烫金大字:含曦宫。 “请公主先在此歇息,大王约莫过申时才能接见公主。”宫中侍女早就迎了上来,将容熙搀扶进去,但她们的目光落在容熙手上绑缚的粗麻纱上时,都愣住了,进退两难的望着眼前的人群,仿佛那并不是自己母国的公主。 “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还不把公主请进去。”领事宦官发了话,侍女们才回过神来,小心翼翼的将容熙扶进了正殿。 正要进去,只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和车轮声。 “干什么的?敢挡长公主的驾?”一个操着公鸭嗓的人叫了起来,领事宦官忙迎了上去:“奴才合顺儿给长公主请安,启禀长公主,原是奴才们粗心,今日是容熙公主回宫,奴才们一时忘记长公主每日都是这个时候回宫的,这才把卢给堵上了,请公主宽心,奴才这就把路请开。” 说着连忙吩咐轿夫把轿撵抬走。 卢郅隆听见“长公主”一词,不由得退了出来,车驾四面都是不透明的月白色薄纱和紫檀木装饰遮挡,甚至连个人影都看不清。 “容熙公主,她怎么回来了?”车驾中沉默了许久突然传出一个卢郅隆熟悉的声音,是安之,是她坐在车里。 “回长公主,百玦,把容熙公主给送回来了,说是省亲。”合顺儿说着说着,自己也觉得说不过去,声音也渐渐低下来。 “省亲?公主嫁到百玦去还没有三天,省的什么亲?” 听见问话,合顺儿忙从地上爬起来,凑到车驾靠近窗子的一面,掩口低声说:“回禀公主,百玦是把公主绑回来的,奴才瞧得真切,公主瘦了一大圈儿。” 车架中沉默了许久,仿佛车架中从来就没有人一般。 “叫百玦管事儿的来回话。”话音依旧波澜不惊。 卢郅隆走上切近,拱手道:“外臣参见长公主殿下。”一面抬起头来察觉着车驾中的动静。 安之没有继续问下去,这个声音再熟悉不过了,然而她却不知道该以何种姿态来对待眼前这个人。周遭一片死寂后,安之终于打破平静,吩咐合顺儿道:“好好安置容熙公主,叫百玦管事儿的跟本公主走。” 有了长公主的吩咐,侍女们忙不迭的替容熙解开手上脸色的死结,她白皙的脸上已经出现两道深深的泪痕,手腕也红了一片。 安之居住的昭閟宫,是卫国大内之中最为堂皇富贵的一座住处。鎏金朱漆的车驾大门终于缓缓打开,一个熟悉的身影再次映入眼帘。 她一身四色水田衣,头上戴着赤金镶红玉莲花宝冠,镜子上挂着一串玲珑八宝沉水香木佛珠。手中握着的一串坠玉髓珠饰的手串。 “百玦来的人呢?”安之缓缓吩咐道:“跟本公主去风雅阁。” 卢郅隆信步走上前来,一拱手:“外臣在。”安之上下打量他一番,仿佛不认识的陌生人。这眼神很决绝,带着安之惯有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寡淡。 风雅阁是昭閟宫中一所藏书阁,里面除了正堂可供读书以外,上下左右都是一列一列的包金黄梨花木博古架,上面摆着一部有一部藏书。 安之没叫任何人进来,她缓缓的关闭殿门,于是空旷的正堂里只有卢郅隆和安之两个人。 卢郅隆忙几步向前将安之揽在怀中:“安之,我想你。” 安之挣扎几下,从卢郅隆臂弯中脱身,立在一旁,目光寡淡孤冷,似居高临下遗世独立般立在束束柔和的阳光里:“放尊重些,百玦王。” “说说看,你来做什么?”安之缓步走上自己平日里读书坐的坐位,卢郅隆的目光随着安之的脚步徐徐游走,最终落在安之坐定的位置。那里有一把剑,一炉熏香,一壶清茶,一卷书籍。 “来带你走。” “我是卫国长公主,当今卫王的姑母,凭谁都能带走的吗?” “你会的,”卢郅隆缓缓向前几步,他沉稳的笑道:“因为你最爱的不是你自己,而是你的卫国。” 安之眼中寒光一烁,她听出了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中暗暗地威胁:“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不必多问,你明白我的意思。”卢郅隆笑道。 “我不会跟你走的,如果你想对卫国下手,就要问问你自己,你百玦有谁能和卫枢对阵。”安之端起茶杯饮了一口。 “是啊,卫枢的名头能把列国吓破胆,只是你忘了一点,英雄豪杰往往为名声所累。”卢郅隆收敛了戏谑的神情,他的目光变得毒蛇一样,深邃,暗含杀气而专一:“你的名声只会让列国结盟伐卫,列国恨卫枢,可不是一日两日了。” “是吗?”安之缓缓站起身,握住剑架上的剑柄,随手一拉,剑锋随着手臂垂下:“可眼下我只需要一声喊叫,就能让百玦改朝换代,你要不要试试看?” 安之话音未落,抢先一步,剑刃直直抵在卢郅隆胸前,剑锋微微颤抖,有意无意的在他心口处触碰着衣襟。 “你真想让我死?” “是你的所作所为太让人寒心了,”安之柳眉凝蹙:“你逼死我卫王在先,继而又羞辱我卫国和亲的公主,现在还要撺掇列国犯我国境,你不死,卫国不宁。” “那你还等什么?”卢郅隆一把握住卫枢的剑刃,血似倾泻的流水,顺着手腕落在地毯上。 “你以为我不敢?”安之露出轻蔑的神色,她似以不再珍视性命,自从卫王死在面前,她的心仿佛在一瞬间丧失了直觉,对人情是非,仿佛都丧失了判断力。 “动手!”卢郅隆把剑刃抵在自己的心口,脸上已经泛起红晕,他的情绪过于激动,安之想让他色,这是他万万不愿相信的。 卫枢恨恨一咬牙,将剑刃从他的手中直直刺入他的胸膛,刹那间,血流如注。安之闻到了血液腥甜的气味,望着卢郅隆的衣襟渐渐染得殷红一片,安之手一软,剑落在地上。 她扶住卢郅隆,卢郅隆的脸色刹那间变得惨白如月,嘴唇发白,冒着冷汗,他的身上手上全都是血:“安之,安之……” 安之见卢郅隆虚弱的样子,再也忍不住,卢郅隆倚在她的肩头:“跟我回去,安之,给我个机会,我不会让你再伤心了。” “我,我……”安之的眼泪不争气的流出来,她本以为割舍感情很容易,把自己交给菩萨也很容易,她最终还是败了,彻彻底底的败在这个男人手里。不论她有多么理智的头脑,多么冰冷的心肠,她败了,败给这个她又爱又恨的人。 卢郅隆满是黏腻血腥的手握住安之的手,安之能够感受到那温热血迹掩盖下的冰冷的手:“千万要撑住,我去叫太医。” “别,安之,别,答应我一件事。”安之忍不住的啜泣,她拼命用手帕去擦拭着汩汩涌流的血迹,却似永远也擦不干净一样,怎么也止不住:“我答应,我答应,你说什么都好,我都答应。 “之儿,跟我回去吧,只要你想要的,无论是什么,我都不会让你再失望了。”卢郅隆拭去安之脸颊的泪水,勉强挤出一个疲惫的微笑:“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只要你能原谅我,即便死在你手中,我也心安了。” 继而他苦笑一阵,引得伤口一阵抽痛:“真没想到你会真的把剑刺向我,被人不明白,你还不明白吗,我只是吓吓你罢了,我们不是商量好了的,要保存卫国。” “你别再说了,我去叫太医,只要你能撑过去,你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安之挣扎着站起身,转身出去。 “之儿!”卢郅隆勉强喊出声:“你回来,别走,听我说。” 安之慌了神,像一个迷茫的**一般乖巧的跪在他身旁,卢郅隆紧紧按住自己的伤口:“去拿金创药来吧。” “可是,可是你伤的很重。” “之儿,我要带你走,一个虚弱无力的百玦王,怎么能带走他心爱的女子?”卢郅隆一手将安之脸上的泪痕拭去:“快去吧。” 第九十六章 感君恩爱一回顾 雪白的药粉纷纷飒飒落在伤口上,裂开的皮肤露着鲜红的肉,像通向死亡的幽径,安之双手微微颤抖,赤金镶红玉剪刀划过雪白纱布,剪成布条,一层又一层的紧紧包扎在伤口上。卢郅隆笑笑强忍着伤口撕裂的疼痛,安之从袖中取出微微清冷香气的手帕,拭去卢郅隆额间的汗水。 “吓着你了吧?”卢郅隆按住伤口,陶然自得的握着安之的手,安之手一松,丝滑如水的帕子留在卢郅隆手中:“我命大,死不了的。” “命大也架不住你这般折腾呀?”安之嗔怪。 “我知道刀子扎在什么地方死不了,血流的再多能怎么样,换你一时的担心,足够了。”卢郅隆抚着安之的头发,把安之的额头贴在自己的面颊上:“安之,一世光阴能有多长,能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卢郅隆说着挣扎着站起身来,将自己的衣襟理好,紧紧玉带:“我现在就去见卫王,不多时,寡人就会带走自己心爱的女人。“ 三天后,百玦的车驾便从卫国出发,临别之际,安之回过头来,望着卫国王城飒飒的王旗,哀鸿断雁,西阳残照。 “姑母,有一件事,我想问你,”卫王温然笑着,他的身后一个端着御酒的宦官,卫王还是一个孩子,骠锐不够沉稳:“一开始,您就想让我当王吗?” 安之穿着一身品红衣裳,金丝珠链编着头发,束在背后。岁月几乎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痕迹,回想第一次离开卫国的时候,她甚至没能好好的和过去作别,而今又一次要离去了,却又不忍作别。 “我只知道,你必须当王。”安之答道。 卫王笑了,一挥手,宦官奉上一杯酒:“姑母,这杯酒我敬你,算是我谢你真的把我推上卫王的宝座。” 安之谢了恩,接过酒杯,宽袖掩住,一饮而尽:“文惠公主安之谢赏。” 卫王的笑多了几分隐晦的含义,仿佛一个野心家亲眼见了自己关于阴谋的种子结出了果实,他压低声音,一边侧目撇着卢郅隆的方向,对安之说:“姑母,寡人昔日对先王发下的誓言,今日已经交旨。” 安之一惊,心知已经无药可解,冷冷的望着卫王:“你在酒中下毒?” 卫王轻描淡写的笑意一扫而空,他似野心蒙蔽了双眼,已经不在意亲情,不在意世俗,眼中唯有一样,那就是权利,甚至已经成为了他唯一的爱人,卫王又道:“这毒性缓和,长则五年,短则三月,无药可医,无医可治。去吧,公主姑母,住百玦和卫国的和亲,天长地久。”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你是一条喂不熟的狼,迟早有一天我会死在你的手里。但我还是这样做了,因为我知道自己的命道。”安之笑笑,她的脸上没有悔恨,只有欣慰,如果她亲手培养的王,有一天具备了杀死自己的能力,未尝不说明她曾经创造了压迫是有效果的。 卢郅隆靠在卧榻上的姜华玉枕芯的发绣软枕上,一言不发,他也觉得尴尬,这样的婚姻像是把两个人强硬的塞入一个牢笼之中。安之有些局促不安,她是麻木的,对待爱情毫无知觉,若勉强算是有,只能是恐惧。她是拥有爱情的,对此她是畏葸不前的,她爱卢郅隆,就像爱自己。只是这种感情太过渺小卑微,不易察觉,似有若无,就连自己也尚不自知。 怀着同样忐忑不安心理,卢郅隆倚在软枕上同样的不知所措。空气中散发着使人筋骨酥软的甜香的气息,临窗岸上一只新铸的博山炉丝丝缕缕的腾起悠悠烟雾,烟雾恰似细腻的流云绵密。 外塘那一双双漆金龙凤大红烛,静静的燃烧,似被心灵遗忘了的爱情。 一张铺了柔软被褥的卧榻,被一层层大红色的细纱和绸缎包裹,恍如梦境的云霞,两个人并肩静静的平躺在一团锦绣中,卢郅隆良久无言,他不愿意盖上那如同精神压迫般沉重的被子,就像不愿承担以后的责任。他不知道自己的感情是否回给她人带来难以磨灭的伤痛。 安之也静静的躺着。迷惘,唯有迷惘,不知人生的辉煌应该由此终结还是由此转向,不知获得是源于勇敢的追求还是源于上天的赐予。寂静无声的夜空,寥落着孤独的星辰。 卢郅隆第一次感受到深夜的寒冷,对爱情第一次真正的清醒。 爱情,再一次降临,不似元纾的柔情似水,不似她娇弱纯粹。爱情,是痛苦的爱情,是对那星火的渴望,是对那神圣情感的虔诚。安之就这样紧紧贴在冷冷的床的围栏,贴着沉香木镂雕的并蒂莲叶,怯生生的将被子盖在卢郅隆的身上。 那是恐惧,恐惧于被拒绝后沉默的死去,恐惧于回归于女性的世界,恐惧于与从前的生活完全决裂。她是那样的小心翼翼,仿佛一个倾家荡产的赌徒在赌桌上签下了生死契。 她恐惧是因为她清醒,对于自己她太过了解,她拥有的一切,和女性的美毫无干系,此时此刻,不知是改变还是停滞。 卢郅隆感到柔软的锦被带来的温热,恰是爱情的篝火,燃烧,膨胀,喷薄,他猛地坐起身来,掀了帘子出去,帷幕落下的片刻是死一般的沉寂。帐外悉悉索索,安之亦坐起来,窗外淋淋沥沥,雨顺着屋檐滑落下来,似情人滑落的汗水,也似眼中孤寂的泪水。 窗外咔嚓的一声巨响,安之猛然看见卢郅隆双手撑着床幔注视着她,目光炯炯,直接的如同一个征服者,他褪去了朱红色的礼服,他是如此健硕,他的周身似有无法抗拒的主宰者的力量。 安之怔怔的望着他,听见了他似野兽觅食般的低鸣。 似在对阵军营前听见了出征的号角,听见他喉咙里隐隐的咆哮。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他温热的气息,卢郅隆的目光愈发尖锐,带着独特的,撕扯猎物的明确目的性,他终于低声咆哮着扑向安之,她吓着了。 大红幔帐如落地的一抹红霞,远远望去似看不透也摸不着的霓虹。她的脸颊也绯红,似天边灿烂的云霞。 卢郅隆的双手撕扯着香云纱衣,紧接而来如喷薄的鲜血般,发烫的,象征着力量的胸膛。 那感觉仿佛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逃亡,在漫天漫地的倾盆大雨中,纵马奔腾。 不觉将双手扶在卢郅隆的腰间,寝衣已打湿贴在脊背上,发间冒出细腻的汗珠。他忽然坐起来,一甩头发,披散的头发甩出细小的汗珠,他褪去寝衣,直截了当盯着安之,除了啜泣,安之几乎丧失了一切能力。 窗外大雨倾盆,窗边博山炉还悠悠的烧,香甜的烟雾缠绕。 洁白的像水中菡萏,她的脸上带走其他女性不具有的坚定和坚强,那是一股不可征服的傲气。她的眼中没有杂质,唯有忠诚和赤诚。 卢郅隆要征服这个高不可攀的女人,征服这个与众不同的杰出女性,他要驯服这匹骄傲的梅花鹿,用自己尖刀般的双目,和有力的臂膀。自己似火的激情,和热烈的爱意。 他发狂了,他震撼了,这超越世俗的爱情将他粉碎了,融化了。 他无法控制自己爆炸般的感情,那便叫它随心游走。 似野马狂奔,似巨星陨落,似烈火燎原,似飞湍瀑流,似狂飙突进。 卢郅隆揽着安之,将她塞到自己怀抱中,轻轻睡去。安之浑身瘫软疼痛,听着他平稳的呼吸声,流下了一滴不知是喜是悲的浑浊的眼泪。 梦中,又是那幽幽的鬼火,又是那破碎的躯干,丑陋的面孔,安之似被扼住了咽喉,挣扎,颤抖。那赵胜似乎在床头凝视自己,他口中啧啧作响,流出涎水,突出的眼睛和伸长的舌头,发出腐臭的气息,安之想要叫醒熟睡的卢郅隆,可是手脚根本动不了,自己无法挣脱。 “怎么了?”郅隆正望着自己,一双笑眼带着浓浓的温存,这是自己深爱的面孔,他的主人仿佛高耸入云,自己却陷入泥塘。安之感到寒冷,即使自己奉献了一切,也无法像他一样,拥有自己所爱的人或者物。距离感,安之呆呆的望着那挚爱的人,第一次感受到了无尽的悲哀。 “你有没有怕过一个人?”安之问。 “怕?”卢郅隆笑笑,他抚着安之的头发,一手撑在枕上:“我怕过的人,最后都死在我的手中。” “你怕我吗?” 卢郅隆愣住了,他望着安之真诚的目光,似乎觉得应该认真的考虑一下,他沉默了一会:“我怕过。” 安之笑笑:”那你爱过我吗?“ “一直都爱。”卢郅隆揽着安之,夜幕中,他幽幽的说道:”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那时我觉得我们很像,像得如同镜子内外的两个人。我愿意帮你实现你的愿望,就像帮助迷失在岁月中的我自己。“他饶有兴味的问道:”你爱过我吗?“ “我?我不知道。”安之笑笑。 “这话怎么说的?”卢郅隆不解。 “我曾经杀过一个人,那个人让我失去了爱上别人的能力。” 卢郅隆猛然挣扎起来,望着黑暗中的那个枕边人。 第九十七章 为伊消得人憔悴 丝冲落絮,燕语呢喃,梦魇初醒,宫宇楼台一片寂静。拥着暖融融的锦被,安之缓缓睁开眼睛,卢郅隆已经早朝去了,拔步床垂着三层粉蓝色香云纱,鎏金镂空花鸟球银香囊中百合香已经燃尽,暖香清甜。 安之从日出东山坐到月凉黄昏,当年的种种磨难亦敌不过这样难熬的光阴。不管宫人说什么,安之始终一言不发的坐在床上。桌上的饭菜换了又换,仍旧干干净净的放在桌上,一口没动。 卢郅隆把安之安置在定太宫中,专门安排了四个办事老练的宫女,并一个掌事宫女。顺着安之的意思,改了月桂,霜华,茹兰和芍蕊。卢郅隆暗暗心悸,这四个都是故去之人,而今取了这样的名字,总隐着些心魔忌惮。 夜色如水墨浸染,渐渐降临的时候,卢郅隆才回到定太宫中,只见宫门口守着几个洒扫宫女外,便没叫传报。 定太宫的西暖阁中四个侍女跪了一地,见卢郅隆进来,纷纷跪到卢郅隆面前。 “怎么回事?”卢郅隆一问,四人都是面露苦色,期期艾艾的说不清楚。为首的一人支支吾吾的说道:“回陛下的话,宸妃主子,一整天,不是不喝也不说话,奴婢们劝了许久,主子就是不肯见人,奴婢们没用,请陛下降罪。” 卢郅隆望见桌上放着的干干净净的一桌菜肴,便一摆手,示意侍女们退下。他轻轻掀开纱帐,将柔软若水的香云纱用赤金凌霄雕花钩别住。 “安之,”卢郅隆悄悄坐在安之身边,轻轻抚着安之浓云般的黑发:“你怎么了。” 安之抬起头,她的眼神近乎无神,似神志不清,清瘦的小山眉,衬的面容愈发苍白,卢郅隆吃了一惊,他从未见过这样的眼神。仿佛冥冥中向错的时空中,两个可望不可即的两个人。 “安之,”卢郅隆双手捧着她的脸颊,才发觉她的额头上满是冷汗,如江米汁液一样黏腻,他忙用手帕擦拭,似永远也擦拭不净。 “传太医!”他将安之揽在怀里,感受到她的身上的冰冷和颤抖。 “你感觉怎样?”卢郅隆尽量用自己的体温让安之暖和一点。 “头疼。”安之终于说出了两个字。 见她终于肯说话,卢郅隆也松了一口气:“别怕,太医马上就来,吃了药就没事了。” 安之近乎步入绝境后的释然,她摇摇头,苦笑如静夜中的寒露:“没用的,我不看太医了,我的病我知道,劳心费力注定不会长命。” “傻话,”卢郅隆紧紧抱着安之,似保住了未来的幸福:“寡人从此不会让你再费一份心,让你留在寡人身边,就是要过安稳的日子,我们的日子还很长远,还有太多美好还未领略。” “我的命道已经定了,我也不抱什么希望了。”安之倚在卢郅隆怀中,轻合双眼,暖阁中的熏香让人沉醉。 卢郅隆悄然拭去眼角的一滴泪,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般,轻声宽慰道:“我们已经苦尽甘来,不需要多久寡人就能够一统天下,号令四方,到那个时候,天下只有百玦和卫国两个国度。”这声音十分轻柔,掺杂着几分哽咽:“伯元从小是有心计的孩子,总是喜怒不形于色,他做王再合适不过了。” 伯元虽是安之在这人世间唯一的血脉亲情,此刻,安之却不想提及他:“你信命吗,一个人的结局,总是在一开始就注定了的。” 安之的眼中浮现出伯元的身影,那是在卫国王城外,伯元的脚步渐渐远去,嗒嗒的声响仿佛树枝轻柔的敲打窗奁。堂堂的王竟然使用如此幼稚下流的手段,卫国已然朽木将倾,英雄气尽。 安之不由得感到心痛,为着扶不起的卫国,她耗尽了心血,到如今,要受到如此得制裁,理由竟是畏惧她的心智。 卢郅隆摇摇头:“我不信,如果真的有天命,寡人根本得不到你,你会嫁给当年那个虎狼将军。” 安之面色苍白,勉强笑笑:“你知道我离开卫国之前,问过上天,是去是留请上天给个答案。我拿到的纸团其实写着留,但我还是改了主意,我选择离开。” “你真应该后悔,如果从一开始就不认识我,你就不会像今天这样。”卢郅隆说的很真诚,如果一开始知道安之会有这样的接过,他宁愿从没遇见。 窗外传来一声通报:“启禀大王,太医来了。” 放下一层幔帐,遮住安之的面容,从帐中伸出一只雪白的手,用丝帕盖住。髭须鬓发苍白一片的老太医黎忠捻须搭脉,过了许久,他才摇摇头叹息一声,站起身,跪在地上。卢郅隆见他的神情,便知事情不好,示意他到外面去说。 “情况如何了?”站在定太宫正殿,卢郅隆方才开口问询。 黎忠摇摇头,跪在地上:“陛下,老臣容禀,宸妃主子这多半不是病,倒像是毒。但臣着实不知道是何种毒药,一时也不敢乱用药物。加之宸妃主子心力衰竭,似有旧疾,故而……” “故而什么?”卢郅隆咬着牙,恨恨的问道。 “故而,宸妃主子,恐怕不能长保。”说着连连磕头如同捣蒜:“况且,着毒素天长日久早已渗入肌理,最近不知什么缘故似有加重的迹象。老臣医道平庸,实在无力祛除宸妃主子的沉珂,请陛下降罪。” 卢郅隆背着手,站在太医面前,他竭力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他才想起安之先前几次在自己面前发病的情形,那是心思太过疏漏,安之几番推诿,使得他从未当真过,原来早已是病入膏肓。黎忠的医道在太医院已经算是数一数二的好,他都没有把握的事情,便同吏部判处死刑没什么两样。 “黎忠你听着,今日诊脉的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如果有第三个知道,寡人就要你死。”卢郅隆感觉自己的心脏也随着太医的禀报大起大落:“从今天起,你专门负责宸妃的病情,只准向寡人一人禀报。” “遵旨。”黎忠一边观察着卢郅隆的脸色,一边缓缓的试探着站起身:“陛下,臣还有一事禀报。”黎忠尽量控制着自己的语气,生怕一不留神让卢郅隆生出芥蒂,拿他当做出气筒。 “说吧。”卢郅隆说着叹了一口气。 “宸妃主子的饮食,也要有所注意,不能食用发物,尽量清淡,以免和毒性相冲。” “找你的意思办吧。”卢郅隆说罢,转身回到西暖阁中。 安之见卢郅隆的神色凝重,似有大事发生,疑心他已经知道了自己中毒一事,便试探道:“我怎么了?” 卢郅隆似才回过神,他换了一副和善面孔:“没什么事儿,你安心休息就好了,一天不吃不喝,你饿了吧?”转而吩咐膳房送膳。 “你是不是知道我中毒的事?”安之问道。 卢郅隆一怔,笑容似乎水分蒸发一般从脸上消失殆尽,他缓缓回过身来,诧异道:“怎么你知道?” “我知道,因为是我自己给自己下了毒。”安之平静的说道。 卢郅隆一挥手,示意房中服侍的下人都出去:“两次?为什么?” “第一次,是为了杀司善保,第二次,是为了杀我自己。”安之强忍着心中的委屈,她必须隐瞒伯元下毒的事实,也必须隐瞒先王处死自己的遗训,这些对于卫国来说,都近乎灭顶之灾,她不能给卢郅隆任何一个对卫国下手的理由。 “杀你自己?”卢郅隆问道:“你把寡人当做傻瓜吗?” “什么?” 卢郅隆的眼中闪烁着燎原的战火,那种杀伐屠戮的狠辣的目光。安之不由得打了个寒颤,那神情似乎是一封檄文,一封向卫国宣战的檄文,一旦百玦向卫国宣战,那便代表着卫国的彻底终结。 “是卫王给你下了毒,”卢郅隆双手扶住安之的肩头,斩钉截铁的判断:“是他要你的命?是不是?你告诉我!” “不,不是,不是他!”安之拼命的摇头,她明知道卢郅隆的直觉敏锐,一切事情只要他想知道便瞒不住他,但她还是不断尝试:“是我自己,我自己,伯元只是个孩子,他是我在世上唯一的亲人,他怎么会杀我?” “唯一的亲人?”卢郅隆似听见了一个非常可笑的笑话,他摇摇头,指着自己:“我才是你唯一的亲人。伯元是什么人,他是一个养不熟的狼崽子,狼子野心之徒,你编这种谎言,能骗得了谁?” “你不过是怕寡人对卫国动兵,你以为寡人是那么好骗的吗?” 安之挣扎着从床榻上下来,她双膝一软,似瘫倒在地,她拉着卢郅隆的衣角:“是,我就是想要保全卫国,卫国是我的国,自古以来哪个和亲的公主不是为了保国存国,我也不例外,如果大王对卫国用兵,那我也只能和我的国同生共死。” “真他妈可笑。”卢郅隆的眼中莫名已经含了盈盈泪光:“那你就好好活着吧。”说罢转身便走。 第九十九章 等闲变却故人心 合欢宫中,墙角开着层层簇簇的侧金盏花,灿灿一片,开的甚是精神,用暗划金盏花贺兰石盆种植。 佳予坐在正殿耳房中一张蛇纹木贵妃榻上,面前一张云纹腿蛇纹木包银暗划炕桌上,摆着五六个精巧的盒子,佳予正一件一件从中取出自己精挑细选的珠宝摆设来赏玩。近窗出摆着一架血龙木雕花赤玉炕屏,透着正午的阳光,暖红沁黄,层层次次犹如灯芯。 “季姐姐?我来的可是时候?”一声娇柔的笑音,司马良人掀了西瓜碧玺珠帘,笑盈盈的走了进来,她满脸春色,娇艳宛如夏花。 佳予将盒子向桌边推了推,起身相迎:“妹妹肯赏光,就是我的造化了,还说什么时候不时候。”说着拉着司马良人的手,将她让在榻上一张瓯绣清露蝴蝶兰金边软垫上坐下。 “宝璃上茶。” 宝璃应声送了两盏孔雀绿加蓝釉荷叶式茶杯,杯中茶色品红,是难得的明前金骏眉。 司马良人望着桌上几个来不及盖上的锦盒中,露着几件摆设,一个赤金累丝嵌帝王绿翡翠如意,一对儿白玉沁红蹀躞绶带耳瓶,一对儿象牙染雕黑枕黄鹂式盒。 司马良人葱白似的指甲轻轻拂过那一对儿象牙染雕盒子,不禁叹道:“这些就是宸妃送给姐姐的礼物?” 佳予用两只轻轻捏起那青桃大小的茶杯,饮了一口笑道:“宸妃出手倒是很大方,不知有没有妹妹中意的?姐姐借花献佛,也算是酬谢妹妹晨起时的好意提醒。” “这倒罢了,”司马良人笑笑:“娴儿倒是有一件事想问姐姐。” 佳予不答,露出浅浅笑意,试探道:“不知妹妹要问什么?” 司马良人握着佳予的手,遑急道:“姐姐,你怎么不明白,令尊季大人和家父原是和先卫都督政见不和,后来令尊出了事,我父亲也的罪过卫都督,都没有什么好结果。姐姐,你可知道这是为了什么?” 佳予用帕子掩面,俨然摇了摇头,发间一支步摇上绿松石珠串紫金坠脚簌簌的响动。 “表面上的争权夺利,其实归根结底就是季大人和家父都不愿见到百玦和卫国结盟,原以为卫都督会继承卫国王位,到那个时候,天下只有卫国和百玦两国分庭抗礼,这是季大人和家父都不愿见到的局面,所以他们针对卫都督,幸而他早逝,但他到底给卫国扶持了新王,这其中的道理我想姐姐应该能够明白。” 佳予垂下眼睑,深吸一口气,茶杯端在手中,却没了品茶的兴致:“你的意思是?” 司马娴莞尔一笑,姝艳的面容隐着缥缈的战火:“这宫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权利的赌徒手中的筹码,代表着不同的利益。”她一手轻轻拉着佳予的手,用一根白嫩的手指在她的掌心轻轻画了一个“衛”字,笑道:“我们共同的目的,本就该是她。” 佳予柔荑弯曲,似将那个字眼攥入手中。若有所思却又有心掩饰,转而笑道:“妹妹,先前王后赏了三盒莹肌如玉散,我用着倒好,若是妹妹不嫌弃,便带一盒去用?” 司马娴站起身,平金五色云霞履踏着团花和田纸蔚,她指尖轻抚花奇楠木花架上一盆粉红艳丽的仙客来:“姐姐,现如今还能使上那如玉散,若是再这般心善,错失良机,只怕以后这宫中要成她一个人的天下了。” “天下不天下的我不知道,我只是一个深宫女子,懂什么国家大义。”佳予笑笑,有意遮掩锋芒:“只是妹妹说的我倒是不敢苟同,宸妃不会主动害人,但也绝不会看不出妹妹的伎俩,有时候还是不要弄巧成拙的好。” 司马娴立在花架旁,上下打量着佳予,似有不信,佳予将将自矜掩口避开司马娴的目光。司马娴笑道:“既然如此,也不便强求姐姐,姐姐还是再想一想的好。妹妹先告辞了。” “走好,”佳予平静的坐在原处,一面吩咐侍女:“宝璃,把王后上的如玉散给司马良人送去。” 司马娴富有深意的望着季佳予,停留片刻,欲言又止,转身出了合欢宫。 司马娴坐上了轿撵,近身侍女雨竹见她面色有几分凝重,便低声问道:“主子,季婕妤没有同意?” 司马良人冷冷一笑:“无妨,左不过是还没看准时机,摇摆不定罢了。” 雨竹柳眉颦颦,有些埋怨道:“季婕妤也太老成了些,总是这般欲迎还拒,若离若离的让人摸不着头脑。” 司马良人微微抿抿额角的几丝碎发,雪白的手腕上一轮墨绿通透水润的帝王绿翡翠玉镯迎着阳光发出柔滑温厚的光泽,她笑笑:“有什么奇怪的,当年一同中选的十二个秀女,唯有她一人身居高位,还有了公子信,眼下宫中出了王后的养子公子从外,就只有公子信,大王又偏爱公子信多写,她自然如履薄冰。” 轿撵在空长的甬道上缓缓行走,司马娴感到有些心烦,安之的存在让她平生第一次感受到危机的存在,那个女人静如深潭,但谁又能看出潭水到底有多深,或许深不见底,表面的平静反而让人望而生畏。 卢郅隆身边的瑞公公手中端着浮尘迎面匆匆赶来,见到司马娴,瑞公公弯腰低着头道:“奴才参见良人。” 司马自矜和善的神情,淡淡的道:“瑞公公这是要去哪儿啊?” 瑞公公是卢郅隆身边的老人了,从卢郅隆夺位之前就替卢郅隆做事,早已经历练老成,他便微微笑道:“回良人的话,奴才是去定太宫传上谕。” “哦?是什么上谕?”司马娴见瑞公公话音里的意思是有意避开了上谕的内容,便索性刨根问底。 瑞公公垂下眼睑,转身指着小宦官手中托盘中明黄绢帛盖住的上谕,笑道:“上谕在此,良人若是有意,奴才等娘娘看过再去宣旨也不迟。” 司马娴刹那间冷下脸,如同明媚春日里忽然挂起一阵清冽的寒风,她凝重道:“既然是给定太宫的上谕,哪有本宫先看的道理,公公且去吧,本宫便不再耽搁了。”说着一挥手吩咐起轿,先行离去。 瑞公公转过身来迎着灿灿春光,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而又自得的微笑。 瑞公公到定太宫中传旨的时候,安之正坐在雕梁画栋的抄手游廊上发呆。面前搁着的一盏茶已经放的冰凉,却仍旧没喝一口。 月桂望见瑞公公,便匆匆迎了出来,将瑞公公推在一边。 “这是怎么了?”瑞公公一边问,一边偷眼打量着安之:“告诉你,这宸妃主子是大王的心尖儿,你们就这般敷衍了事,看我不回禀大王,叫你们一个个儿的吃不了兜着走。” 月桂战战兢兢的苦笑道:“哎呦我的瑞公公,我们哪里敢有半点儿不尽心,只是这位宸妃主子的性情实在是难以捉摸,我们四个成日里提心吊胆的生怕出了半点儿错,您老明察秋毫,可别错怪了我们。” 瑞公公挺起腰杆,笑道:“哼,谅你们也不敢不尽心。”转而独自捧了上谕,向安之走去。 “宸妃主子,”瑞公公弯着腰低头偷眼望着安之:“大王叫奴才传上谕来了。” 安之缓缓站起身,垂下眼睑,望见自己身上的淡雅宫装,自嘲的问道:“瑞公公,你我也算是旧相识,如今见我这样,是不是不大习惯。” 瑞公公笑道:“承蒙主子您赏识,奴才有几句心里话想说给主子听,僭越之罪,您多担待。” 安之微微一笑:“说什么僭越,说起越制逾礼,有谁能超过我,害怕什么僭越。” 瑞公公道:“这就是奴才要说的,主子当年的事情,知情者不过是大王,王后,主子自己,还有奴才,绝不会有更多人知道,您有何必耿耿于怀呢?过去的一页已经翻过去,未来的生活掌握在主子自己手里,大王对主子千依百顺,这是多少人盼都盼不来的福分呐?” 安之叹了一声,瑞公公还是把她当做一个普通女人看待了:“宣旨吧。”安之说着,舒徐走到瑞公公面前,轻轻跪下。 “上谕:着宸妃免除晨起黄昏请安事宜,赐御前免跪,钦此。”瑞公公说完便将绢帛一合,温然道:“宸妃主子,接旨吧?” 安之双手捧了那圣旨,叫人取了一块马蹄金交给瑞公公,瑞公公婉言推辞道:“主子,这实在使不得,这太多了。” “拿着吧,”安之笑道:“到别人哪里都少不了得些,到了我这儿反而空着手,怎么说也是不好看。” 瑞公公手里捏着马蹄金,扁扁嘴,平白生出几分惆怅:“奴才谢宸妃主子赏。” 瑞公公捏着金子,走到半路,又折了回来:“奴才将才忘了一件事,”他搔搔头,似有试探,也似呵哄谄媚:“陛下吩咐了,晚膳要到定太宫来用,奴才估么着陛下今日会在定太宫歇息,主子还是准备一下。” “准备什么?”安之淡淡的端起茶杯,将杯中的冷茶泼在庭前一株丹桂的花根儿处:“没什么好准备的。” “哎呦,我的好主子,大王今日在朝堂上可是憋了一肚子气,您可千万别触了霉头。” 第九十九章 多愁多病疏慵意 庭院深深,定太宫虽然算不得是宫中最大的宫室,但但就内里亭台楼阁,都是装潢华丽,不惜血本建筑而成。树木花草都是精挑细选,不论从用意还是景致构图的设计上来看,都是幽雅而不失华贵,雍容而不露俗。杨柳依依,琼枝怜人,层层次次,错落有致。一座亭一座台,一轩一榭,都是能工巧匠雕琢而成,:“虽然算不得大园庭,那亭台楼阁,树林山水,却也点缀结构得幽雅不俗 夜幕漆漆,卢郅隆来的时候,安之正在卸妆。踏着庭院中的小径,牡丹石路青灰底色,星星点点的牡丹纹理,宛如落花。 云鬓舒展,如流云落瀑,一支支小小金簪从发间取出,此划破夜空,摘取一颗明星。 一重重帘幕如同琼楼玉宇间缥缈幻丽的浮云烟雾,透着昏黄微弱的洛绣宫灯,愈发宁静落寞。卢郅隆没叫传报,缓缓的走向安之,小轩窗,正梳妆,这是他不知从何时开始苦苦期盼的光景。他的身影渐渐映在铜镜里,安之停住手,卢郅隆轻轻接过那凝脂凝血般的玉梳,轻轻滑过安之的鬓发。 “你在想什么?”一块柔软的丝帕轻轻擦去口脂,露出本来的淡雅的唇色。卢郅隆一挥手,服侍安之梳头的芍蕊便施了一礼,恭敬退去。 卢郅隆见殿内唯有安之和自己方才悠然笑道:“寡人在想,如果有一个明艳的鬼魅一直在寡人身边勾魂摄魄,寡人何必要同列国争权夺利?”卢郅隆轻轻托起安之的下颚,她恢复女儿身后的面容大改,小山眉下一双杏眼明亮如珠,似依旧笼着战争的烟云,丝丝愁苦我见犹怜:“怎么战争的烟云从没把你的魅力削减毫分呢?” 安之浅笑,但已足够让卢郅隆周身酥软:“你看到的真是我吗?” “不然还有谁?” 安之缓缓垂下眼睑,疏离落寞:“不,你看到的是一个骗子,是一个镇定自若的说着假话的骗子。” “寡人,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卢郅隆转过身来,有意回避安之的神情,和那种哀怨凄凄的目光相对视,无疑是一种折磨。 “你明白,你明白我的意思。”安之绕在他满前,扶着他的手臂,遑急道:“你明白我为什么到这来,但直到今天,你还没有明确的给我一个答案。” 卢郅隆反手抓住安之的手臂,眼前这个女人在他的面前几乎是透明的,他了解她每一个心思,了解她的沉重,了解她的背负:“寡人知道,你来这儿,若是三分为了寡人,七分就是为了套一个答复。那好,如果寡人真的给你一个答案,你是不是可以放下你心头的背负,为你自己而活?” “我不知道,”安之摇摇头:“我以为我一直都在为自己而活,我想要保存卫国,于是我就这样做了,算不算是满足我自己?” 卢郅隆畅然笑着摇摇头,他扶住安之的肩头,那瘦削的肩头在自己手中几乎是一把清瘦骨头,他凝视着眼前这个女人,坚定的说道:“你自己的感情,就是你的内心,爱我,恨我,怨我,嫉妒,宽容,都是你的感情,什么时候有了自己的情绪,才算上真正为自己而活。” 卢郅隆说着,那份深沉似风卷残云般从面上消逝,轻松明快的笑意重新回到脸颊:“先用膳吧。”叫了声来人,四个侍女低眉顺目的垂手而立。 卢郅隆说着将安之按在桌边,那桌上早早摆满了膳房送来的菜肴,一盘凤穿金衣,一盘龙凤柔情,一盘翡翠玉扇,一盘清蒸江瑶柱,一品佛跳墙,一碟枣泥糕,一碗蜜饯银杏。 “这不是你的成例,”卢郅隆转而问月桂:“怎么回事?” 安之笑道:“这是妾吩咐膳房送的,不想太过繁杂,若是大王吃不惯,妾再吩咐他们去做。” 卢郅隆笑道:“不必,寡人不过是怕你吃亏罢了。” 安之浅浅一笑,用一只金镶玉柄顶匙轻轻舀了几匙汤,奉给卢郅隆,卢郅隆抿嘴笑道;“白日里见宫里的仙客来开得好,明日叫宫里的匠人给你送上几盆来玩赏,”说着用一双紫檀嵌金银丝玉鼎镶银著夹起一块枣泥糕送到安之唇边:“你有什么想要的可以直接告诉元纾,不然直接告诉寡人也好。” 安之就他手中咬了一口,枣泥糕选用黄酒酿制金丝小枣,面粉中掺了干玫瑰花制成的玫瑰酱,口味清甜香气浓郁。安之脸色淡淡的透出了几分绯红之色:“倒是有一件事要问。” 安之算起酒杯微微抿了一口:“白日里瑞公公宣了一道上谕,这是为什么?” 卢郅隆端起一只孔雀绿釉高足杯一在安之杯上轻轻一碰,清凌凌,叮的一声,他一饮而尽,面色微醺:“难道你不明白寡人的心吗,你是我心中最高贵的,何必要跪旁人?”卢郅隆一挥手,几个服侍的侍女应了一声,低着头退了出去。 卢郅隆缓缓躲到安之身边,满目柔情,昆仑玉烛台上燃着一只红烛,盈盈火光映在他明亮的眼中,他一双笑眼,深邃多情他双手扶着安之的肩头,安之发间微微浮动着桂花油的香气,卢郅隆的面颊微微发烫:“来。” 安之抿抿嘴唇,弱弱的呼吸似能引得她周身微颤,卢郅隆一手从她臂下穿过,一手抱她她纤细的腿,怀中的女子显得很紧张,她轻轻搂住卢郅隆的肩,**细细,目光怯怯的躲闪。 卢郅隆抱着她走向房中那家漆面流光的拔步床,放下帐中几重帘幕,唯有二人的世界,似更为深沉的专一。 “你听好安之,寡人向你发誓,有生之年,决不侵卫国一寸疆土,决不伤卫国一人。”卢郅隆双手紧紧箍住安之:“若列国敢犯卫国分毫,寡人必然出兵救卫,这下你放心了吗?”安之双手轻轻伏在他肩头,目中愁苦似在刹那间消散,卢郅隆轻轻枕上一个青玉美人枕,安之的脸颊紧紧贴在他的胸膛上。 “寡人做这些,纯粹是为了你,不论日后天下局势如何,寡人答应过你的,一定会做到。” 安之凝视着卢郅隆的眼眸,仿佛年幼的孩童窥探星辰浩瀚的秘密,幔帐外,一直鎏金博山炉中洁白细腻的烟雾幽幽升腾,香烟缭绕,似好梦沉酣。 天刚蒙蒙亮,月亮渐渐的隐在一片泛白的光亮中,星辰渐渐暗淡,卢郅隆已经起身,他倚在床栏上,轻抚着尚在熟睡的女子的头发,女子气息微微急促,缓缓睁开眼睛,卢郅隆淡淡一笑:“月落星沉,楼上美人春睡。敢问美人,昨夜可有相思梦?” 安之娇嗔的在卢郅隆腰间一推,紧紧衣裳,也坐了起来,卢郅隆将安之揽在怀里,安之轻轻推开他:“陛下,该早朝了。”卢郅隆站起身,帐外侍女宦官已经送来了温水毛巾,擦牙的青盐,干净的衣裳。 擦脸漱口,换上干净的衣裳,安之也起身洁面。 卢郅隆叹了一口气:“每日的大起,如今成了朝臣们谋私利的场所了。”他说着伸开双手,安之轻轻替系上玉带,将玉带上坠的饰品细细理好:“既然如此,大王何必要纵着他们。” 卢郅隆轻轻扶过了安之,凝视着她的眼睛,低声警示道:“这宫里人心复杂,寡人不能时时刻刻的盯着你,护着你,千万要小心,若是有什么对你不利,千万不要忍气吞声。”卢郅隆轻轻在她额间一吻:“寡人不希望你受委屈。” 他换好了衣裳,便匆匆坐了轿撵上朝去了。 安之坐在铜镜前,望着自己的面容,似有些苍白无力,她从玉盒中沾了一点儿口脂,涂了唇色,余下的敷在面上,浅浅的一层薄霞。 “主子,”月桂用玉梳蘸了榆树刨花水轻轻的替安之梳头:“大王已经免了您的晨昏请安,您身子虚弱,怎么不再多休息一会儿呢?” 安之轻轻抿抿鬓边的碎发,从妆奁中捡了一只赤金镶宝累丝偏凤:“梳双刀髻,快些,然后我们去给王后请安。” 月桂接了偏凤,将定心发髻束成两股,两鬓发髻归于顶心,缠在两股底部,用暗划金片顶小簪子固定,最后将偏凤簪在发髻上,将两个凤尾轻轻搭在发髻上。 月桂取了一套鲁绣莺蝶飞舞芙蓉牡丹争艳衣裙,一条银线掺白线丝绦,配一块双蕊凌霄昆仑白玉佩,垂着青绿流苏。笑吟吟的问道:“主子,穿这一套可好?” 安之的指尖轻轻拂过衣裙,底色淡雅清爽,安之点点头:“好,替我更衣。” 月桂将衣裙搁在床边,转身的当儿,安之忽然觉得天旋地转,手脚发虚,踉跄几步,几乎站不稳面前扶在妆镜台上,缓缓坐下。月桂慌了神,忙过来扶安之:“主子,您怎么了。” “不知为什么,头疼病又犯了,”安之指着拔步床第二重帘幕外的雕花小柜子道:“第二格中有个黄龙玉瓶,替我拿来。” 月桂慌慌的翻出玉瓶来,安之打开瓶塞,从中倒出几颗药丸。含在口中,月桂倒了水来,安之吃了药。缓了缓神。月桂将药瓶收好,关切道:“主子,我去叫太医来看看,您先歇歇吧?” 安之撑着站起身道:“不,咱们还是去请安,你去把衣裙拿来。”月桂勉强点点头。 却只听见一声瓷器摔破的声音,月桂转身望去,安之双目紧闭,面色惨白的倒在地上。 第一百章 可叹蚌病何生珠 黑紫色的紫砂药壶咕噜咕噜的倍看着褐色的苦药汁,一个穿着太医院学徒服饰的年轻小子正用一把土黄色芭蕉叶扇子扇着炉火,太医院黎忠安排自己的学徒顺儿每日替定太宫煎药,他时不时的擦一把汗,脸庞被炉火烤的微微泛红。此时已经迫近早膳的时辰,平日里宸妃用过早膳后的半个时辰就是用药的时候。 黎忠正跪在一面簪花仕女图黄梨花木屏风后候旨,他已经搭过脉,只是这一次让他心惊肉跳。 他把煎好的药汁倒进一个豆绿釉白里葵口碗中,用干净的帕子擦净碗的白色边缘沾染的药汁,端近了定太宫惜兰殿的内堂里。 “师傅,宸妃主子平日里吃的药,徒儿已经煎好了。” 黎忠抬起头,捏捏自己的脖子根,大早起来一直低着头跪到现在,他的脖子僵硬的又酸又疼。 “这药先放下,”他转念一想,忙吩咐道:“去,把这药倒掉。” 顺儿年轻,不知事例,便将端药的托盘放在一旁,跪在黎忠身旁,低声问道:“师傅,是不是徒儿煎药的火候不对?”他呆呆的搔搔头,自顾自的嘟囔道:“没错啊,斟酌以慢火煎熬分数。用纱滤去渣,取清汁服之……” 黎忠摇摇头,叹了一声,拉过顺儿道:“宸妃病入骨髓,不是一碗半碗汤药能解得了得,你快悄悄的把药倒了,免得大王下早朝看见了心烦。” 顺儿慌慌的端着捧着药碗出去了。 月桂霜华,芍蕊茹兰四个见主子还昏睡不醒,便都悄悄的围到黎忠身旁,低声问道:“黎太医,主子的病,不要紧吧?” 黎忠正字啊为自己的退路做打算,猛然听见有人问他,愣了半晌,方才慢条斯理的回道:“在骨髓,司命之所属。” “胡言乱语。”只听见一声低沉的斥责声,卢郅隆的身影出现在众人面前,四个奴婢跪做一片。卢郅隆一挥手,示意四个奴婢下去候着,黎忠仍旧跪在屏风后,卢郅隆轻轻掀起幔帐,帐中挂着的金累丝花囊随之一颤,珍珠坠脚哒哒的撞击在一起,缠成一股,又旋即散开。 安之的面色苍白,似虚透到了极点,他无奈问道:“宸妃的身体是不是,毒气攻心,命不久远了?” 黎忠跪在屏风外,垂着头,连说了几个不字,又缓和道:“大王,宸妃主子的病,到还没到那个境地,眼下用药温补调息何以暂缓一时,臣不敢妄言,强撑五六年到不是难事。只是现在,臣一时不敢用药,这其中取舍,还请大王定夺。” “这倒是奇了,”卢郅隆轻轻掖好安之的被角转而问道:“寡人又不是太医,着病理缓急寡人如何定夺?” “臣方才替宸妃主子搭脉,宸妃主子,多半是有喜了,”黎忠低声回答,却听见幔帐中一片沉寂,偌大的惜兰殿只有两个人,但此时此刻,他唯一能够听见的声音,却是自己砰砰的心跳,他试探着回道:“大王,老臣方才问过宫中的侍女,宸妃主子这一个月来多有反胃,饮食不畅,天葵不畅。臣先前开的药,多有寒性是为了克制那毒的火气,但宸妃主子却一天天的不受用,恐怕再服此药,就会伤胎。” “别说了。”卢郅隆缓缓从屏风后的幔帐中走出来,坐到黎忠身旁的一张美人榻上:“你的意思是,孩子和大人,必须要舍弃一个?” “臣倒不是这个意思,臣的意思是,娘娘孕期直到产下王嗣之前都不可再用此药,但期间毒性会渐渐扩散,折损阳寿。但若是执意服用此药,王嗣便不能留下,但臣不得不提及一句,宸妃主子身子虚弱,贸然落胎,也会伤身,若不落胎而服此药,恐怕大人和孩子都不会平安。”黎忠一头磕在地上:“还请大王三思。” 卢郅隆双目轻合,他不由的想起元纾生产时的痛苦,如同半截儿身子进了鬼门关,元纾的身体还比安之要康健的许多。想着想着,他的脸色变得铁青,他揉揉眉心,这抉择实在太过艰难,他摆摆手:“别说了,你下去吧。” “大王,司马良人在殿外求见。”月桂见卢郅隆进殿许久,连茶水都没有喝上一口,便端了一盏六安瓜片来。 “叫她回去。”卢郅隆心烦意乱,随手将茶杯掼在地上,似这杯茶就是端来给他摔的。天青色的碎瓷四溅,茶水和潮湿的茶叶将和田地毯染得脏湿一片,月桂吓了一跳,忙蹲在地上一片一片的捡拾碎瓷片。 “慢着,她来做什么?” 月桂怯怯的回道:“这个奴婢也不知道,司马良人带了一只捧盒来。” “叫她进来吧。” 不久,月桂引着一个身穿藕荷色花叶稠叠水芙蓉衣裙的窈窕女子进来,司马良人梳着简单爽利的云顶髻,仅仅在发髻上插了一支累丝镶红玉赤金凤头钗,耳上一对儿红玉包金暗划耳坠,颈子上挂着一串羊脂白玉珠串,袅袅婷婷,明丽淡雅。 卢郅隆手肘撑在美人榻上的一个黄梨花木束腰炕桌上,闭着眼睛淡淡的问道:“什么事?” 司马娴接过侍女手中的天王送子图剔彩捧盒,打开捧盒,里面是一个玲珑瓷盒,取出瓷盒,放在卢郅隆倚着的炕几上,笑道:“大王,这是我托父亲从番邦巫师出讨来的灵药,据说这种药只在大雪山深处的石洞中,采药人用藏羚羊的皮毛将药草背回,再用老骆驼天葬的骨头晒干,混合天山雪莲研沫,深海老龟的龟甲研沫,配以上号的补身药材,经巫师作法,最后用天山顶的无根之水揉成药丸,可以强身健体,保护心脉。” 卢郅隆捻起一颗乌黑的药丸,只觉得芳香四溢,狐疑的望着司马娴,却见她一脸淡静,尽管真诚毫无保留的写在她的脸上,卢郅隆仍旧无法相信:“寡人谢你了,月桂,收了药。”司马良人极善察言观色,便现行告退了。 司马娴出门不久,卢郅隆叫了月桂来:“你去叫黎忠过来。” 黎忠还没走多远,便被月桂叫了回来,他接了那药丸细细检查一番,也查不出什么异常,药丸香气扑鼻,却都是上好药材的天然之气,一时也查不出什么异常。 “这药…”黎忠将药凑在鼻子前闻了闻,又将药物碾碎,用水化开,叫宫中的狗监送来的一条狗舔了,反复检查方才回道:“大王,此药无害,而且,据微臣所见,此药极其珍贵,当中的各味配药都是天下难寻的上品。而且,即便是孕期,也可服用。” “是谁走漏了风声?”卢郅隆沉吟道。 虽是一曲轻声吟哦,黎忠却似惊雷入耳,不由的跪到在地:“臣万死也没有透露半个字,臣谨遵陛下吩咐,一直都是守口如瓶的。” “罢了,”卢郅隆道:“若是此药真有奇效,寡人向司马良人要了配方来,你着人配药就是了,去吧。” “陛下,您忙了许久,还没用膳,奴婢知道陛下吃不下,特意差膳房送来了一碟银丝卷,一碗酒酿桂花莲子羹,您好歹吃一口吧?”月桂说着将一碟儿色白如雪,酥皮丝丝缕缕的圆形点心,一碟儿黄白相间,甜香醉人的莲子羹搁在卢郅隆面前:“陛下,请用膳。” 卢郅隆侧目望着那一碗一碟,样子精致,气味醇香,是庖厨下了一番功夫的,用勺子拨了拨,莲子无心,如珍珠鱼目,颗颗饱满,此刻却没有心思去尝它的味道:“你去书房告诉小瑞子,把奏折都送到这儿来,寡人就在这儿批阅了。” “卫……卫……父王,”安之眉心紧蹙,额间渗出丝丝冷汗,芍蕊用帕子轻轻拭去,低声询问道:“主子,主子您说什么?” 卢郅隆听见芍蕊发问,便信步赶到安之病榻旁,伏在安之唇边,她唇色发白,声音虚弱,勉强听清。卢郅隆的面色忽然无比疼惜,芍蕊和月桂识趣儿的退了出去。 卢郅隆自嘲的笑道:“早就知道,你心中最在意的不是寡人,不是自己,竟是那把你伤的体无完肤的卫国。”说着一时也感喟万分,不由的叹了一句:“人生啊,像一个守财奴一样,一辈子兢兢业业的看着卫国,连个瞌睡也不敢打,这种日子过得什么趣儿?”他的指尖轻轻撩过安之的鬓发:“一辈子劳心费力,一辈子两手空空。” 安之缓缓睁开眼,卢郅隆的身影由模糊到清晰,他俯下身来温然笑道:“之儿,咱们有孩子了。” “孩子?!”安之的眼睛不由的放出异样的光芒,她下意识的触及自己平摊的小腹,似在一刹那感受到作为女人的复杂:“我们的孩子?” 卢郅隆笑的像个孩子,他俯下身,把安之箍在自己的臂弯中:“等孩子生下来,寡人就册他做太子。” “不,”安之决然,她轻轻揽在卢郅隆的腰间道:“我到希望是个女儿,若是个儿子,我希望大王让他做一辈子富贵闲人,不要让他学习经略权谋,我不想……” “可我们的孩子有着世上最高贵的血统,除了他,还有谁有资格继承着泱泱大国呢?”卢郅隆问道。 第一百零一章 妖姬脸似花含露 “弟妹萧条各何在,干戈衰谢两相催。”一卷惆怅之词,故国已经千疮百孔,轻轻放下墨香四溢的书卷,梅子青釉暗划并蒂凌霄茶盏中的热气还未尽,轻轻揭开杯盖,瓣瓣舒展的昆仑雪菊漂浮在微微反黄的无根水中,昆仑山顶最为晶莹的积雪煮沸烹制而成。 “主子,内府送来了重阳的成例,”说着,月桂将一件平金案头菊披氅披在安之身上:“主子,您现在是有身子的人了,书读的太久当心伤眼睛。” “这是我入宫来的第一个重阳吧?”安之用指尖轻轻触及温茶,在平滑的紫檀色桌面上画字:“佳节又重阳,玉枕纱厨,半夜凉初透。” 她轻轻抚着微微显了身子的小腹:“我叫你准备的东西都准备了吗?”月桂扶着她的手臂,安之缓缓站起身来。 “都备下了。”月桂笑道:“湘西的天禾糯粉,北国贡的硬米,赤豆,内有冰片的洁粉梅片雪花洋糖,玉石籽石榴子、罗田栗子黄,还有银杏、松子肉,猪羊肉、鸭肉,都已经备下了,在小膳房,用冰窖启出来的**镇着。” 安之点点头,月桂笑笑:“主子,您真是心思巧慧,这次端阳节上您一定会拔得头筹的。” “说什么拔得头筹,就显得没趣儿了,”安之揉揉酸胀的腰腹,笑道:“我本不想争什么。” 九月九日的御花园秋色已经渐渐浸染,红枫黄叶层林尽染,宴乐便设在依云湖上的朱芳榭,朱芳榭建有观戏台,而一座常宽都为三丈的戏台便建在朱芳榭下不远处的依云湖中,平日里摆放些盆景时新鲜花,若是观戏,便将花草撤去,便可作为戏台使用。 几艘大小不一的画舫停泊在碧绿湖水中,一为优伶们换装之用,简洁爽利。另有几艘小些的都用作接送宫嫔之用。 和风习习,司马娴和季佳予二人同乘一艘画舫,各自只带了一名宫女服侍。司马娴接过侍女手中的象牙剔彩飞天舞乐脂粉盒,用粉扑轻轻的补着脸上的妆容,佳予见状不禁掩口失笑道:“妹妹何必多此一举呢?难道你没听说今日宸妃也会来?” 司马娴垂下眼睑,愤然收了粉盒儿,自矜笑道:“那又如何?” 佳予拨弄着手中玉兰丝帕道:“妹妹送的补药治好了宸妃的病,恐怕大王会记得妹妹的好处,”说着不禁吃吃笑道:“妹妹是应该好好的妆饰一番。” 司马娴面上有些难堪,却强做笑意,继而将香粉涂在雪白如玉藕的颈子上:“我送药,原本就是为了让陛下舒心。”侧目瞥了佳予一眼,道:“你没见宸妃病重的时候,陛下每日愁眉不展,做什么都没心思。” 佳予略有讽意的轻轻拍拍手,笑道:“真是佳人多情啊,宫中能有妹妹这样识大体的人,着实难得的很。”说着目光诡谲的一烁,似窥见了司马娴的心底。司马娴自矜,佳予便畅然笑着问引路的宦官道:“小宁子,今日宫中可有什么新鲜玩意儿?” 小宁子原是站在船头,听见佳予唤他,便躬身进了船舱道:“回主子,今年的重阳除了旧历的歌舞外,比往年多了些民间的玩意。” “什么民间的玩意?”司马娴插言问道。 小宁子垂着头,轻轻摇摇:“回主子,王后主子吩咐,不到开宴,不能说。” “倒是神神秘秘的,”佳予笑道:“行了,不难为你,你且去吧。”小宁子应声又站回了原处。 “那是谁?”佳予望见优伶换装备戏的三层舫船中,有一绰约的身影,那女子一席红妆,头上戴着粉红宫纱莲花冠,额前赤金抹额坠着八颗莲子大的珍珠。莲花裙摆坠着累丝银珠串珍珠坠脚。明艳动人,不可方物。 人影一闪而过,司马娴去看时,那女子已经不见身影,一时便就没做一回事。 朱芳榭观戏台上,宴乐席位已经摆好,王座正中,王后宸妃一右一左为次,下设诸座按照妃嫔位份一一排列,佳予和司马娴来的早些,只有良妃李氏落了座,三人见了礼。佳予笑问道:“良妃姐姐来的好早。” 李氏面上红霞浮晕,脂粉之气甜香醉人,不觉用帕子掩面笑道:“起的略早了些,宫里又无事可做,就先来坐坐。” “三位妹妹好早,”只见一人身穿明黄服色,梳着三环高髻,带一只镶东珠九翅累丝金凤,左右各插一支累丝亭台楼阁赤金步摇。原来是王后元纾,三妃见她来,纷纷屈膝施礼:“给王后请安。” “起来。”元纾说着,便就自己的座位落了座,三人方才按次坐下。一盏茶的工夫妃嫔便都纷纷到场。 “陛下驾到!”只听见一声传报,众妃嫔纷纷站起身来请安,却见卢郅隆信步走来,牵着安之的手,安之见了元纾,便盈盈一拜:“妾参见王后。”元纾温然笑道:“快请起,妹妹身子虚弱,要多保养才是,这几日确时是气色好多了,司马良人的药果然有奇效。” 安之莞尔一笑,对司马娴笑道:“服了妹妹的药,果真好了许多,这还真要多谢妹妹费心挂念。”转身吩咐月桂道:“把本宫那对蓝田墨玉贵妃镯赠给司马良人。”月桂应声捧着一个赤金累丝镶姜华玉凌霄蝶式盒,奉给司马娴,司马娴的目光落在盒子上,有几分吃惊,又有几分刻意矜持,便笑着,盈盈拜谢:“妾良人司马氏谢过宸妃娘娘赏。” 良妃脸色有些胀红,薄薄愠色写在脸上,她颔首掩口轻轻咳嗽一声。 “小瑞子,开宴。”卢郅隆一声吩咐,瑞公公走到围栏近旁,用一面黄边小旗子一挥,湖中戏台画舫中便奏起乐来。 只见一丰盈妖娆的白皙女子,穿着龟兹服饰,头上梳着花冠云鬓,鬓边黄花将她衬的娇媚柔丽她穿着孔雀罗,腰间系着白色丝绦,她赤着足,白皙如凝脂,指甲用紫红凤仙花染就。她露着双臂,套着玲珑八宝赤金臂钏,动辄若玉珠落水,竹节颤颤,静若水中落花,飘然清雅。 李氏道:“这倒是奇了,怎么她的穿着如此怪异?” 司马娴听见她的话,掩口失笑,面上却不多言语。佳予笑道道:“此舞名为春莺啭,诗有:内人已唱春莺啭,花下傞傞软舞来。盛唐此舞有龟兹之风,故而此女穿着颇似龟兹装扮,以效仿古韵。” 元纾笑道:“盛唐舞乐,恢宏盛大,气势磅礴,更是兼容异族,舞姿也新奇曼妙。宫中许久没有盛大的宴乐,妾选用唐舞,为体现天家气象,便是出于此因。” 卢郅隆笑笑,温然望了元纾一眼道:“王后着实费心了。”说着端起一铜制犀尊,众人都捧起酒来饮了一杯。 “陛下,妾亲手做了些重阳花糕,想送给姐妹们品尝,不知合不合众姐妹的口味,”安之说着,吩咐月桂取了红木描金食盒来,十几个侍女们纷纷打开食盒,从中取出一个梅子青釉刻花葵式碟,当中切好的六块圆形花糕叠成两层,盘边一枝青叶茱萸点缀。 元纾望着花糕,悄悄同卢郅隆对视一眼,继而笑道:“好巧的手艺。”卢郅隆用一双青玉镶金顶著夹起一块糕尝了一口,众妃子见卢郅隆动了筷,便纷纷夹起来品尝。 司马娴笑道:“宸妃姐姐好手艺,选料都是长乘,可见是费心了。”李氏遂吃了一块,连连称好。 佳予笑道:“珍馐当以琼瑶来相配,这是妾出生后重阳家中酿制的一坛长寿花玉露酒,妾入宫便就带进宫来,此次恰好填酒助兴。”说着侍女取出一盏雨过天青釉暗划温酒壶,温酒壶原是在母壶中注入热水,酒斟入子壶中,将子壶置于母壶中,喝时方便取用。 酒香清冽醇厚,入口回甘。卢郅隆饮了一尊,觉得脸颊发热,笑道:“果然是好酒。”安之有身孕,便就没有碰那酒。 只听见戏台上乐声一转,那龟兹服饰的女子已然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十二个手捧莲花的青衣女子,如流云翻转,层层飘过,终于引出一领舞,佳予一惊,正是将才她望见的那个女子,诧异的望了司马娴一眼,司马娴会意,也顺着她的目光去看,颔首浅笑。 只见那女子踩着鼓点儿而来,每一步都她在鼓上,脚踝系着银丝莲花铃,鼓声一响,铃声一颤,她周身大红艳丽,面上薄施红霞,眉心莲花大红花钿,唇若朱颜血色,顾盼生辉。 玉笛,羯鼓,琵琶,方响,觱篥,箜篌,时而清音如丝丝缕缕颤人心弦,时而淙淙铮铮,时而钟鼓皆鸣,时而嘈嘈切切,时而昆山玉碎, 红衣女子在旖旎的被看仙乐声中,舒巾展袖,她的身段柔美,偏身下腰如柳枝如水,被看轻点,翻身而起,轻盈恰似浮云流风,又似碧波红鲮,凌波微步袜生尘,谁见当时窈窕身? 一曲终了,众伴舞莲花碎步款款飘落。却见她独自一人立在台心处,仙乐暂停,只见她倾踏,鼓点儿,缓缓唱道:“长安甲第高入云,此坊居住霍将军……” 安之一惊,恍然间发觉歌声熟悉,卢郅隆一声也蹙起眉望着元纾,元纾不知所措,吩咐宦官换曲。 “莫言贫贱即可欺,人生富贵自有时……”女子不顾宦官传话,仍旧自顾自的唱道。 “竟然是她?!” 第一百零二章 周公不见恨何长 “卢郅隆,你杀兄夺位不得好死!”那女子见宦官冲将上来,瑟瑟的后退几步,恍惚间望见安之的面容,她不禁倒吸一口冷气,晴天霹雳,她一时激动起来,从腰间一抽,只见一口明晃晃如青龙出云的薄锐腰带软剑握在手中,她后退几步,喝退近前的宦官。 “抓刺客!”只听瑞公公一声大喝,身披铠甲的进宫内卫便一窝蜂的涌了上去,女子见事态不好,便破口骂道:“卫枢,你丧尽天良,杀妹弑君,犯下人伦,罪无可恕,我杀不了你们两个奸贼,来日化作厉鬼也绝不会放过你们,你们等着吧!”说罢扬天长啸,剑锋似清风抚水,顷刻间殷红的血液便将雪白的颈子染红一片,她身子摇晃几下,一头栽进池水之中。 湖水泛起猪肝紫,女子的身体如一位红鲤,浮在湖面上,又似漂泊在碧波之中的一朵芙蕖。 安之恍惚间缓缓站起身来:“芙颂?”呢喃一声,眼前已是昏天黑地,天旋地转,安之趔趄几步,双腿一软,几乎摊坐在椅子上。似顷刻间,开启了记忆的闸门,汹涌的流水奔腾不息,一个一个死在自己手中的人物走马灯似得在眼前旋转,有的嘤嘤哀泣,有的怒发冲冠,有的奸邪凝视,有的仰天狂笑。 “不,别过来,不要过来……”安之只觉得头颅一刹那似刀劈斧砍,仿佛要裂开一般:“啊……头疼……” “之儿?”卢郅隆近前一步,将安之揽入怀中,安之却似疯了一般推开他的手臂,双手捂着头,双眼紧闭歇斯底里的尖叫:“你杀了我……我不怕死……杀我啊!” 元纾暗自忖度,知道是先前女扮男装攻伐战事,便悄悄叫人去传太医。 天地混沌未开,未知的境地,昏昏浩浩,苦海茫茫,缥缈的天地间,唯有自己。 刹那间碧绿、青蓝、明红,兼有七彩纷呈的鬼火幽幽燃起,火苗飒飒抖动,渐渐汇聚成人形,渐渐出现了五官,狰狞的面孔上条条沟壑,似暴起的筋脉,宽大的鼻子,厚实的嘴唇,漆黑如同野兽洞穴的眼睛,光秃的额头渐渐流出血迹,继而面孔顷刻间破碎,无数刀光,剑影,在眼前闪过凄厉的哀嚎声伴随着裂帛的破碎声,刀剑碰撞声,尖利刺耳,震得人头脑混混。 刹那间天崩地裂,破碎的面孔终于变成一滩脓血,一堆碎肉,渐渐蠕动,每一块都是一条会蠕动的毒物虫豸,向脚边漫无目的的爬来,安之几次想要将它们怕打下去,却都不能。 不知何处传来一阵脚步声,一个怀抱青紫面孔死婴的年轻女子举着火把向安之走来,那火把如天边赤霞,把周边照的如日出东方般明亮温热,她满脸乱发,哀泣声如同杜鹃泣血,她的脸色毫无血色,如同一张白纸,惨白惨白,两条柳眉和一双没有瞳仁的眼睛一张没有血色的嘴,她哭着哭着却又笑了起来,刹那间手中的婴儿变作一直凶兽,似毛发似豺,凶光似狼,吊睛利齿似虎,健硕的长尾似豹。 那凶兽扑来,吐着黑紫色血盆大口对着安之的喉咙便是一阵撕咬。那女子将手中火把扔在安之身上,衣襟刹那间撩起冲天大火,火焰却似冰霜寒冷,再看时已是青蓝一色。 张开嘴想要大声呼救,却发不出声音,再一瞬,四下有是一片空寂,黑暗,只有黑暗。不知何处根基,开出一枝色泽妖媚幻丽的紫色白芨,碧绿的长叶簇拥着一朵朵娇媚的花朵,花朵含羞,似有意低着头。安之身不由己的向花朵走去,未出三步,却被脚下不知何物绊倒,顺手一摸血淋淋是一片殷在手上,再细细看去,原来是一具没有头颅的女尸,安之不敢去看,移开脸颊,却见一张熟悉的脸正正贴在自己眼前。 那是一颗没有身躯的头颅,渗出丝丝血水,她双目轻阖,猛然间睁开,那是一双深邃的不可见地的眼睛,隐隐升腾着凶煞之气,她突然张开嘴唇,发出一阵尖锐的如同刀剑相划的咝咝啦啦的噪声。顷刻间有消失不见。 忽而觉得背上千钧之重,一个妖娆美艳的面孔,从背后探出头来,她的手掌在安之肩头肆意抚摸,而他的手腕上赫然插着一只一尺长的羽箭,箭头露出掌心,似平白长出的一颗铁钉,箭头的锐锋划过安之的脸颊,划过喉咙,猛然间她鸦青色的眼睛瞳孔大睁,口中喷出一股恶臭而淤泥般的血迹,喷在安之的脸颊上。 “不,你们杀了我,我不怕死,我卫枢天生就是为乱世而生的,我是天命所归,我是带有天相出生了,我是天命的王!我不会轻易的死在你们手中,我是卫国真正的王,无冕之王!”安之挣扎见,忽然见手中多了一柄宝剑:卫王剑,这个伴随了她走过人生最癫狂,最辉煌的宝贝,它是鲜血染就的,苦水淬火,它生杀予夺,大权在握,它就是天命的王啊! “安之这个人,是卫国的心腹大患,你要切记,如果有朝一日,你登上王位,记得诛杀安之,万不容负。”眼前那个囚服老者,手中牵着一个弱冠少年,殷殷教导。 “父王?”安之怔怔的向他走去,他却诡谲一笑,转瞬化作漫天星斗,如众星散落,一道道,一颗颗。划过长空,归于寂静。 战马嘶鸣,战车滚滚兵甲毁弃,尸横遍野,远处幽幽传来一阵如怨如诉的歌声:“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不知何处传来一阵急促琵琶声,十面埋伏,急急如军令,兵戎列阵大有视死如归的气势。 一个金盔银甲五花马的将军拨马立在阵前,刹那间乱箭如急蝗,哔哔啵啵的打在盾牌上,那将军一扯缰绳,马的两只前蹄随即腾空一只金色尾羽的箭镞穿过他的额头,他一头栽下马去,被冲杀而至的士兵踩成碎片。 一切归于乾坤尽头,一人身穿冕服,手持一把锋锐宝剑向自己缓缓走来,安之认得他,他就是卢郅隆,他的面上一如既往的刚毅,目光如炬,贵不可言。这正是当初他吸引安之目光的过人之处。 “你是来杀我的吗?” “是啊,寡人正是来取你性命的。”说着他挥剑一刺,剑锋却偏离走向,划过一缕头发,丝丝缕缕的随风散落,他眼中满是柔情和无奈,旋即将剑扔在地上,消失不见了。 似有某种力量牵引着安之的手,她捡起那把宝剑,终于看清最后一个人的面孔,那是她自己,安之,卫枢,一个身体里的两个截然不同的灵魂,卫枢握着宝剑,剑刃对准安之的身体,他杀了她,卫枢杀了安之,自己杀了自己。 “啊!”一个漫长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梦画上句号,安之猛然睁开眼睛,发觉冷汗已经打湿了衣裳,卢郅隆坐在床边,将她揽在怀中,他的衣襟微冷,心却是火热的。 “之儿,”他的手臂紧紧箍住安之,他的脸颊微烫,似刚刚流过眼泪,他低沉的柔声说道:“之儿,咱们还会再有孩子的。” “孩子?”安之下意识抚摸自己的小腹,已经是一片平坦,她不禁苦笑。 卢郅隆轻轻抚着她的鬓发,愧疚之意满怀:“是寡人没有呵护好你,芙颂的事情,寡人一定会彻查到底,不论是谁,寡人都要她死,给咱们的孩子偿命。” “不,求你,求你不要再查下去。”安之回忆起那个恐怖的梦境,似还置身其中无法自拔,她瑟缩在卢郅隆怀中:“我知道,你不忍心杀我,我知道。” 卢郅隆见她前言不搭后语,以为她还没彻底清醒,便笑道:“你好好休息,寡人说过,终生不负你,你还记得吗?” “我知道你不忍心杀我,那就不要追查下去,每一个因我人因我而死,对我来说都是一种折磨。”安之的眼里噙满泪水,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彻彻底底的绝望过。 “安之,寡人知道,你不是坏人,你比宫里大多数人都要善良,你只是善于玩弄权术,这不是过错。” “我头疼,啊……”安之一时眼前发黑,明亮的房间瞬时变成幽冥洞府,美艳动人的侍女化身牛头马面:“啊!我不想死,我不,不,我不怕死,你杀我!杀了我!动手啊!”安之精神又是一阵恍惚,激动之下,撤下了窗边的月白色轻容纱,卢郅隆旋即将纱帐扔在一旁,双臂箍住安之的手,她挣扎一阵,才渐渐缓过气来。 “我完了。”安之合上眼睛,两颗晶莹的泪珠划过脸颊,一阵混乱过后,她清晰的意识到,自己赖以存活在乱世权谋之间,最为宝贵的天赋渐渐死亡,她的头脑不再清晰,这便意味着身体里的两颗心,其中的一颗,失去了温度,它死了。 “卫枢死了。”安之握着卢郅隆的手,清晰的吐露出着几个字,卢郅隆一怔,嘴唇蠕动着,却再也说不出话。安之开始啜泣:“我不能让他死,我不想浑浑噩噩的死去,就算逃不过命运,我也不想这样悲凉。” 卢郅隆望着眼前这个让自己心痛到几乎破碎的柔弱女子,他发觉自己的心乱了。 她是谁?安之?卫枢?仿佛都不是了。卢郅隆望着自己颤抖的双手,仿佛沾染了卫枢的鲜血,仿佛是自己亲手把剑掼入她的心脏。 “启禀大王,御史们递牌子要求面王。” 第一百零三章 人生长恨水长东 卫枢彻底死了,卢郅隆从定太宫出来的时候,一群南飞的鸿雁划过青蓝旷远的天空,哀鸿断雁,西风残照,原的一片明黄赤霞的御花园,登时萧条异常。 他想起书房桌案上放着的那封军报,沙场秋点兵,都是一个肃杀的秋日,他甚至不愿去想那军报上的内容,战争或许真的是作孽,不到十年的光景,安之已经被战火折磨成一个废人,她的命不会长久了,卢郅隆不敢想象她离开人世以后的情形,在那时,又有谁能够理解自己心中的志向,理解自己的难处? “大王,您没事儿吧,要不要奴才传个太医给您瞧瞧?”瑞公公弓着腰试探问道。 “小瑞子,你跟着寡人的时间不短了,你说说,寡人会不会真的做错了?”卢郅隆的声音有些哽咽,一个人真正面对了死亡的残酷,才会发觉自己的渺小,才会患得患失。 “大王,奴才愚钝,奴才不明白大王在说什么?您说的是杀卫王这点事儿吗?”瑞公公虽然跟了卢郅隆许多年,但若要让他理解常年和权谋打交道的人心中那份苦,他也着实体会不到,他只是一个宦官,一个按照吩咐办事,不需要思考和反省的工具。 卢郅隆原想的不是此事,见他提起,也想听他的看法,索性问道:“那你就说说,寡人是不是真的做错了。” 瑞公公搔搔头,手中渗出细细汗水,握着浮尘的手柄:“大王,奴才不懂得战事,是不过是奴才的小见识罢了。大王杀得对,卫王和大王的仇怨是从大王继位那天就开始了的,他战败被俘竟然摆在自己女儿手里,他哪里肯就此罢休呢?卫王不死,卫国和百玦的仇怨就永远不会止息,只有叫他死了,才能扶持在百玦长大的公子伯元,公子伯元自小习惯了百玦人的行事方法,让他理解百玦,比让他爷爷理解容易的多。怎么说,也算是暂时休战的最好办法了。” 卢郅隆自嘲的笑笑,他背过手,走在前面,淡淡的说道:“可是,让安之恨上寡人,这不是寡人的本意。” 瑞公公意外的抬起头,快步走到卢郅隆近前,低声道:“可奴才到觉得宸妃娘娘一丁点儿都没恨过大王啊?” 卢郅隆吃吃笑出声,他摇摇头,饶有兴味的望着瑞公公:“你又没和女人打过交道,你哪里懂得。” “奴才是没和女人打过交道,可是奴才也算是熟悉宸妃主子的脾气,”瑞公公翘起眉毛,额头也堆起层层抬头纹,他琢么半晌,认真的回答道:“嗯,奴才真觉得宸妃主子不恨大王。宸妃主子还是公子枢的时候,您看他行事多么干练,谁当了她的路,绝活不过一个月,这就说明,主子是嫉恶如仇的脾气,恨谁就是恨谁,不遮不掩。可是宸妃主子跟您在一块儿的时候,从来没有伤过您毫分,她心里又觉得愧对卫国,这才把自己逼出一身的病,奴才觉得,一个人要是害怕伤害一个人到愿意牺牲自己的程度,她又怎么会恨这个人呢?” 卢郅隆冷怔的望着瑞公公,他说的似有几分道理,却又似是而非,卢郅隆叹了口气:“算了,也该渐渐御史们了。” “大王,金逄……金大人也来了。” “他儿子金旻还是没有下落吗?”卢郅隆停住脚步,他忽然觉得自己手里空空如也,卫枢,金逄,这些曾经帮助自己叱咤风云的人物,都英雄迟暮,当死亡渐渐的迫近自己最想要保护的人时,而自己却无能为力。 瑞公公也无奈的点点头,略有哀婉的叹道:“事情都快两年了,怕是没希望活着了。” 信步走进书房的时候,书房里跪了一片:“臣等恭迎大王。” 卢郅隆绕过众臣,只将金逄搀了起来:“平身,赐座。”众人落了座,卢郅隆的目光顺势扫了一眼,笑道:“今天来的倒是齐全,为了什么事儿?” 金逄站起身,拱手道:“大王,臣等特为前线军报一事而来,大王,眼线列国势弱,正是我百玦发绩的大好时机,还请大王三思。” 另有一人站起来,正是王后的父亲左丞相徐振翺,他贵为国丈,说话得更为直白,他正色道:“大王,列国战乱不断,而我百玦已经避战自保了许久,难道要等列国做大再行出兵吗?” 卢郅隆被话呛得下不来台,面上露出和善的笑意,示意两位大臣坐下:“寡人也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一统天下的宏图,只是,眼下出兵,究竟何人堪为将帅?”说着他双手交叉紧握,仰在椅子上,笑道:“没有把握的仗,寡人不打。” 徐振翺一时语塞,侧目示意金逄插言,金逄道:“大王,容臣说句最该万死的话,难道卫都督一死,百玦就没帅才可用了吗?镇国侯虽然死了,但他亲手提拔的良将还在,方端义将军,秦浟将军,都是难得一见的忠臣良将,大王为何不用呢?” “正是,眼下卫国正与邻国秘密谋划,拉拢富庶的乌国无非是想利用乌国钱粮,加之列国兵马威胁百玦而已。大王只需灭掉乌国,这样一来,卫国之盟不攻自破。” “不攻自破?”卢郅隆用笔杆轻轻拨弄着一架红木架吊着的龙纹冰花芙蓉玉璧。笔身用黑曜石打造,撞击玉璧,发出清闲的清凌凌的细细声响。他轻描淡写的说道:“按照礼治,他国有丧,不加讨伐。而今是百玦有丧,我百玦还要出兵讨伐乌国,岂非给天下话柄?” 众人惊愕,面面相觑:“敢问陛下,百玦有何大丧?” “太子薨逝。”说着卢郅隆一甩衣袖,走出来书房,留下众人一团惊诧的坐在书房之中。 金旻捻须道:“诸公发觉没有,大王似有反常之举。” 御史林蓟也站起身来望望卢郅隆的背影转过身来捻须试探道:“大王似乎很不愿与卫国为敌。” 在座的五人听了林蓟的话,齐齐点点头,称正是这样。 金逄道:“大王刚刚迎娶了卫国公主,而这位公主正是公子枢的同父同母妹妹,其中必有缘故。” “哼,”徐振翺冷笑一声,他缓缓踱到金逄身边道:“看来这位公主不是普通女子,大王执意迎娶她必然有某种不可言说的缘故,当年卫都督死前在宫中,多半是卫都督向大王交代了些什么。”说着又打趣道:“怎么天下有如此野心勃勃的一对儿兄妹呢?” 金逄也若有所思,半晌对众人道:“卫都督是聪明人,眼光从来放的长远,他到底是卫国公子,难保不替卫国做打算。” “兴许,这位卫国公主就是他有意安插在大王身边,蛊惑君心的一颗棋子。”林蓟道。 “这个人留不得,长久必然出事。”徐振翺凝重万分,似遇到雷霆万钧,亟待解决的难题,他一手扶在腰间玉带上,一手捻着花白的胡须,笑道:“不如尽快除掉她。卫都督对百玦有恩,我等只需要领他的情即可,至于他的妹妹,没有野心则可罢了,一旦有了野心,可别怪我们翻脸无情了。” 金逄摇摇头,似有无奈,有无法回绝:“虽然当年公子枢几次三番救过我,但我的一个独子也算是用性命相报了,这份恩情可到此了结。而今卫国公主已经入了宫,就让宫里人来对付她就是。” 卢郅隆已经许久没有到宫中其他妃嫔处用膳了,忙里偷闲的一次,去了元纾处,这宫里能够彻底理解他的是安之,能够无理由信任他的是元纾。 元纾大抵是阖宫中最适合做王后的一个女人,她从来不会对任何一个女人产生嫉妒,即使是让她孤独了很久的安之,她仍然没有对她有任何怨怒,她知道那是一个曾经为了自己的丈夫付出一切代价的女人,她们都是悲壮的,而安之更为惨烈,元纾更为细腻,原因只有一个,她们同时爱着一个男人。 元纾站在卢郅隆身后,用澡豆粉洗净了手,轻轻揉捏着卢郅隆的太阳穴,卢郅隆双目轻合:“纾儿,这些日子寡人冷落了你,你心里怨不怨寡人?” 元纾浅笑,带着母仪天下的宽和:“妾不怨陛下,安之为了大王出生入死,半条性命都几乎搭了进去,她已经付出了最大的代价。大王此刻怎样补偿都不为过,妾自知自己付出的比不上安之,又有什么好埋怨的呢?况且,说句不中听的话,安之的身子骨,怕是撑不了多久了,妾何苦要落井下石,倒违了上天好生之德。” 卢郅隆眉心紧蹙,握着元纾的手放在脸颊,元纾指见香气丝丝缕缕,醉人心田,卢郅隆笑道:“纾儿,你如此得体大方,寡人真的不知说什么好,终究是寡人愧对了你的一片心意。” “大王,说不得,安之的身子撑不过三五年了,您多陪陪她是必须要的,人生百年,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不是?”说着她轻轻抚摸着卢郅隆的鬓发,似青烟袅袅:“能做大王的女人,就已经是妾这一生莫大的幸福了,大王待妾相敬如宾,妾诚惶诚恐,已经心满意足了。” “纾儿,你……”卢郅隆话说了半句顿了顿:“你能不能帮寡人做一件事?” 第一百零四章 凋伤知命复何用 眼前这个让自己心迹无从表露,却又让自己无法抗拒的男人,她温文尔雅的点点头:“大王折煞妾了,大王尽管吩咐,纾儿若是能为大王分忧,当万死不辞。” “安之刚刚失了孩子,此刻必然心灰意冷,寡人的话她断断乎是听不进去的,唯有你,”卢郅隆双手抚着元纾消瘦的肩头,平金织的牡丹花,划过掌心微微刺痒,他的无奈全都写在脸上:“按照黎太医的说法,安之恐怕撑不过三年五载,元纾,三年弹指间就会飞逝,若是掐着日子数,寡人真不敢想象。余下的日子已经不多,寡人不想让她在折磨自己中度过。” 卢郅隆的手从她削肩缓缓垂下,对于安之,他已经绝望,那是已经看见了死亡,无能为力的神情,元纾第一次从这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男人眼中看见这样的神情,在她的眼中,卢郅隆从来都是最坚实的依靠,风吹不翻,雨打不垮的青松翠柏,而今这种绝望的神情让元纾心如刀割,她理解这种痛。 元纾轻轻抱住他,额头轻轻贴在卢郅隆的背上:“大王说的,妾明日就去同安之讲。大王也不要太挂心了,上天的定数,或许另有结果,三年时间不信寻遍列国都找不出一个着手回春的药方。” “哼,药方?”卢郅隆冷笑一声:“只怕是用寡人十年二十年阳寿交还,都不再会有奇迹发生了。” “大王!大王千万不可说此不吉利的话。” “若是有一天,安之真的……真的撒手尘寰,寡人会痛苦一辈子。是寡人杀了她,寡人给她吃了慢行毒药,寡人把她一步一步逼上绝路,”卢郅隆忽然抓住元纾的手腕,他以是满面通红:“元纾你说,寡人是不是凶手?寡人是不是非常自私?可上天惩罚我一人就好,为什么要夺走安之的性命,就为了惩罚寡人?” 元纾怔怔的凝视着卢郅隆泛着血红的双眼,半晌,她才缓缓说道:“大王,您对爱情最大的长处就是长情,但您最大的缺点恰是您不懂得女人的心。” 元纾缓缓挣脱开卢郅隆的手腕,她心下一片落寞,缓缓坐在梳妆台前,望着镜中折射出的卢郅隆的影子,她悠悠问道:“妾打心底里敬佩安之,因此不忍对她产生丝毫妒意。安之为人坦坦荡荡,力求心如止水,因而她即便心中有之,行止亦会藏之。您在妾面前倾诉对安之的患得患失,妾也知道大王曾对安之倾诉对妾的山盟海誓。您对两个女人的爱做到了极致,可您确无意间伤害了两个爱着您的女人。” “纾儿……”卢郅隆缓缓在殿内踱了几步,他叹了口气,停在窗边,月色孤冷的少见,枝头又是一片枯黄的秋叶飘落,他惆怅的问道:“偌大的后宫,寡人还能对谁说说心里话呢?寡人的苦衷不能说给你,只能告诉安之,那时她能保全你的性命。如今寡人有苦说不出,生怕对旁人说了,反而伤了安之的性命。这宫里处处藏着黑手,你越是当做宝贝,越是保不住。” “大王。”元纾再也止不住泪水,她由衷心疼这个自己爱了一辈子的男人,这个男人无论心里藏着谁,他对自己的尊重从未改变过,他给了自己最大的体面,给了自己最崇高的荣誉,自己的家族最为需要的某种虚名。元纾伏在他怀中,试图用自己的温热去温暖这个男人受伤疲累的心灵,但这究竟能支撑多久? 安之经过重阳节的一阵惊吓后,小月里不愿见人,无论是妃嫔还是贵妇都被挡在定太宫外,连卢郅隆也吃了几次闭门羹,元纾则不然,她是硬生生闯进宫去的。 定太宫里的宦官侍女都换上了素衣,侍女头上的发簪都换了银簪。宫中帷幔都是素色,杯盘碗盏都是白釉,没有一点装饰。 月桂见王后进了定太宫,忙迎了上来,施礼道:“王后娘娘来的不巧,宸妃主子还在睡着,请娘娘稍待,容奴婢去叫主子。” “不必,直接带本宫去宸妃寝殿。”元纾的面上凝重,月桂见她似乎来者不善,不敢阻拦,又踌躇,元纾见她有猫腻,便呵斥道:“到底怎么回事,照实说,本宫可以不罚你。” 月桂目光躲躲闪闪,扭捏半晌,勉强挤出一句话:“宸妃主子……主子她已经醒来,自从三天前大王离开之后,主子一直呆呆坐着,不吃不喝也不说话,但若是有谁去传了太医来或是请了大王来,主子便将宫里的东西打碎,”说着噗通一声双膝跪地,连连磕头:“王后娘娘饶命,奴婢也想将主子的病情回禀的,只是主子她……奴婢实在是不敢啊!” “立刻吩咐膳房,送一盏气血双补汤来,吩咐太医,在廊下候着。带本宫去。” 推开雪白一片的寝殿,幔帐一色的雪白绸缎,推开门便可以看到正正中央一座紫檀灵牌,鎏金铜火盆中除了灰黑的残余,依稀可见的冥字,一对唐三彩一左一右,香烛幽幽的冒着青烟,雪白纸钱撒的到处都是。 元纾一惊,转而呵斥道:“把这些都给本宫撤了!” 月桂霜华等一众丫鬟本心里也不想见这些不祥之物,然而安之的脾气实在古怪,让她们惶恐不已,踌躇着不知所措,元纾道:“撤下去,本宫的话也不听了吗!”有了王后的吩咐,众人纷纷上手,不几时,便将正殿那些看的让人心慌意乱的冥器收了去,平日里用的摆设都放回原处。 元纾方才进了寝殿,寝殿窗上窗板还没撤下,幽深的寝殿不觉散发着诡异的气息,元纾吩咐道:“把窗板拆下来。成日间宫里连点儿光都不见,宸妃如何疏散心肠。” 元纾轻轻撩开拔步床上的幔帐,只见安之面上几乎没有血色,似有利于三界之外的一缕残魂,元纾一时间惊诧的不知如何是好,那个曾经叱咤风云,令列国闻风丧胆的镇国侯小千岁一去不复返。眼前这个颓唐的女人,实在无法想象,她曾有那样辉煌的人生。 “安之,”元纾坐在床边,被褥阴冷潮湿,元纾指间触及,不觉吃惊,继而怒气升腾,一双杏眼瞪起:“你们就是这样伺候主子的?”说着她掀起锦被:“如此冰冷,全然不顾你主子的身子,来人,给本宫拖出去,杖责四十大板听候发落!” 说着侍卫便跨进殿内拖拽宫人,月桂连连求饶,冷汗混着泪水打湿了脸颊:“王后主子容禀,王后娘娘明察,不是奴才等不尽心,实在是宸妃主子的性情怪异,阴晴不定,奴才实在是有心无力呀!” “拖出去!”元纾一掌拍在床榻上,侍卫登时一左一右将宫中侍从夹起,拖出去,片刻见,传出棍棒猛击皮肉的声音。 “叫太医进来。”元纾一面吩咐自己的侍女如璐,一面站起身,任自己的侍女替安之更换干爽的锦被床褥。 “不!我不怕死,我不怕,你杀我啊!来报仇,啊!”安之忽然发出一阵歇斯底里又令人心悸的尖叫,她双手捂着耳朵,瑟缩在床的一处角落。 “这是怎么回事?”元纾立在安之床边,太医不敢靠近,安之也不敢睁开眼看他们。 “叫外面的人停手,把月桂拉回来问清楚。”元纾坐在床边的一张红木椅子上,正襟危坐。月桂被打了个半死,她伏在地上,才十几下,她的腰部,腿部已经是血肉模糊:“主子,奴才实在是委屈,实在是有冤无处诉。” “你照实说。”元纾缓缓拨着一盏茶的茶叶。 “是,奴婢照实说,”月桂擦擦额头上因疼痛冒出的冷汗:“宸妃主子自从来了以后便来时常昏厥,时而醒来又不认得人,夜里睡不安稳,偶然睡踏实了,又阵阵盗汗,将被褥打湿,奴婢传来几次太医,主子都神志不清,就像今天这般。主子少有清醒的时候,一旦清醒又不愿多说话,不是看书,就是喝茶不理人。” “有这么严重,为什么不早报知本宫?” 月桂啜泣声越发止不住:“是大王说宸妃主子的病情只准黎太医和大王过问,大王免了主子问安的事,原就是免得主子在定太宫外突然发作,奴婢不敢说谎。” 元纾缓缓将茶放下,她一时没想到事情有这般严重,忙叫殿外的侍卫住了手,赏了伤药膏给几个宫人。 “安之,你当真不认得我了?”元纾坐在安之床边,缓缓试探着靠近安之,终于她的一只温暖的手掌扶在安之肩上,安之缓缓睁开眼,元纾温存笑道:“还记得吗,你曾经答应过本宫,咱们两个人要把天给撑起来?” 安之怔怔的望着元纾,眼中无神,浑浊的几乎不见一点精神气儿,她缓缓的蹭到元纾身旁,她的意识渐渐清醒,她这会儿似又认出了元纾,她无可奈何的摇摇头:“可我已经不行了,王后,这担子太重,我实在无能为力了。” 元纾不禁落下泪来,她强忍着,用帕子拭去:“不会,你会好起来,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王后,”安之凝视着元纾的面容,郑重的说道:“有件事,只有求您我才能放心,答应我,我死以后,把我的尸体葬在卫国的境内。” 第一百零五章 安命知天更不疑 元纾点点头,忽然觉得心里酸酸的,当年!当年!当年!元纾闭上眼睛,用尽一切努力想把自己回忆当年的念头从头脑中挤走,但她失败了。 “安之,你现在对大王还……”元纾一时语塞,这样的话有些难以启齿。 “还什么?还有感情吗?”安之无奈的冷笑道:“我已经没有多少日子了,还说这些有什么意义?” “自然有意义,大王还深爱着你,这就是意义。”元纾抚着安之的长发,竟有几丝银白,她心中一惊,她转瞬收敛惊讶,用温暖的笑意掩饰道:“你若心里还有他,何不好好把握这五年时光,何必要折磨自己?” “宫里的女子谁不想陪王伴驾,我又何必同她们争什么?我只是一个行将就木的废人,何必要成为众矢之的呢?”安之揉揉自己的太阳穴,苦笑道:“我已经身心俱疲了,不想争什么,更何况是争男人?” “可这是宫里,你从小在宫里长大,这些事情你最了解,不论如何,你现在是大王的心尖儿,难道你不争不抢,别人就会轻易地放过你?”元纾握着安之冰冷的几乎没有温度的手,像握住一块寒冰:“你这般不争和争有什么异同?都逃不过众矢之的的下场,还不如防守一搏,赢了输了好歹不算人不自救。” 元纾尽力去暖那双手,但只将自己的手也冻得冰凉外,安之的手几乎没有丝毫暖意,似已经死了:“你不知道大王的心,好多时候,大王有心疼你,你却总是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你既不恨他,何必要折磨他?若对他无意,何必要答应他,千里迢迢嫁到百玦?安之我真的不懂你,越来越不懂。” “我也不懂,我已经控制不了我自己,这种感觉你不会懂。”安之的身躯愈发瑟缩,她竟成了这世界上最害怕活着的人。 “你怕他爱你?”元纾一语中的,引得安之一阵寒颤,尽管她极力克制这自己。元纾见状,心中依然明了。 “难道你心里还有别人?”元纾惊讶的试探道,这个想法在脑海中一瞬形成,让她自己也着实意外。 “别人?”安之忽然觉得头疼欲裂,心口一阵抽痛,她不由的低吟一声,一口腥红热血止不住的呕出,血的温热落在冰冷的手上,仿佛忽然浸泡在温热的泉水中。 “太医,快叫黎太医过来!”元纾被下了一跳。 “别过来,你不要过来,你走!你走!我杀了你!啊!”安之的目光一瞬间浑浊不定,又不知望向谁,众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敢近前。 “赵胜……是你无礼在前,杀!凌迟!”安之似受到惊吓,说着胡话,恍惚间提到的一个名字,元纾是聪明人,大抵也猜到了一二分,她忙屏退宫人,只有安之和自己在殿中。 “宸妃发病的事,不要外传,若是被不相干的人知道了,本宫不会轻饶。”众人都怯生生的退了出去。 元纾试探着缓缓接近安之,问道:“赵胜是谁?” “不,我不认识,我不认识!”安之双目紧闭,捂着耳朵,不愿听也不想见到。 “你别怕,他不在,宫里只有我和你,你睁开眼看看,他在这件屋子里吗?”元纾说着轻轻拉开安之的手,她试着睁开眼睛继而又尖叫一声:“叫他走!我不想见到他!杀了他!杀了他!” 元纾四下望望,确实没见哪里藏匿着人,她猜到安之说的或许是安之心中的幻象,她将一床干爽的锦被披在安之身上:“你不要怕,姐姐这就禀告大王,叫大王替你杀了他。” 安之试探着睁开眼睛:“大……大王?谁是大王?” “大王,大王就是天底下最疼你,最爱你,最保护你的那个人啊。”元纾轻柔着说着,似乎在呵哄一个年幼的孩子,她说着说着,只觉得鼻子发酸,不觉间,眼泪已经落下,她强忍着,微笑着,她曾经最为敬佩的一个人,竟成了这副模样。 见安之怯怯的点点头,她问道:“大王晚上就来看你,那你要不要梳洗梳洗?”说着便将安之拉下床榻,安之似对世间万物毫无反应,默默的由她牵引着。 坐在廊下,元纾吩咐道:“准备温汤,和换洗衣裳。”又叫了黎忠来:“替宸妃诊脉。” 元纾一面轻轻抚着安之的肩头,像一个母亲安抚自己受伤的孩子:“宸妃如何?” “脉象混乱,气虚体寒,似有淤血凝滞与内,”说着他惶恐的抬起头,低声说道:“无药可救,臣只能开些温补之药暂时缓和,这病不可用猛药,否则气血逆转,将会血崩而亡。” “她似乎有些认不清人,这可如何是好?”元纾一边说,一边抚着安之的鬓发,将脸颊碎发抿住。 “臣窃以为,这正是宸妃主子的病根导致的,臣以为,不可太过激动,动气和过于欢喜都不可以,否则恐怕会再度……会加重病情。”黎忠一时说走了嘴,待他意识到自己正同王后讲话时,他生生将“失心疯”三个字咽回了肚子里。 月桂走上进来,忍着痛施了一礼:“回主子,温汤齐备,请主子示下。” “就你和霜华两个人吧,人多了反而对宸妃不好。”元纾微微一点头,月桂霜华两个人一左一右将安之搀起,温汤中兑了玫瑰花瓣和雪白如玉的栀子花瓣,白玉盒子呈的无患子白玉丸,用来洁面之用,选用颗颗饱满的无根之水种出的肥珠子捣碎,祛痘及斑,效果甚好。 温水缓缓的浇在头上,安之不由的打了个寒颤,周身都冰冷无比,触及温水,都觉得滚烫无比。月桂关切问道:“主子,奴婢该死,是不是烫着您了。” 安之似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只是莫名的望着她,月桂见安之不说话,便继续用浇水。 月桂缓缓拿起玉瓶中的排香草熏得靧梁水,缓缓洒在安之发间,霜华一面用一块柔顺的帕子擦拭着安之的手臂,月桂见周遭无人,便低声对霜华说:“你说,大王到底看中咱主子的什么,前几日来的时候,主子的情形还算好,而今这般,大王和王后还这般照顾,大王和王后果真是忠厚人物。” “你没听说吗?宸妃主子同父同母的哥哥就是死了的卫枢大都督,卫都督当年替百玦打下多少漂亮仗,大王就算不顾及咱主子,也得想想卫都督不是?”霜华一面说,一面细细擦拭,似在精雕细琢一件工艺品。 “你说的不对,你没见大王看主子的眼事儿,跟蜜水似的,又甜又腻,若不是真心喜欢,哪儿会有这么大耐心?你忘了先前,大王指名道姓的同卫国要人,卫国耍了心眼儿,咱们大王,也没追究。”月桂用力的按揉安之发间的皮肉,舒缓解乏。 “你说这事儿怪不怪,当年卫都督那么厉害,打的列国闻风丧胆,怎么他的亲生妹妹确实这副模样,像是先天不足似的。”霜华说着用盆中的水浸湿帕子,继续擦拭。 “确实够奇了,同父同母的差距竟然这么大。哥哥天子聪慧,妹妹却时而清楚,时而糊涂。若是我,估计也只疼哥哥,不疼妹妹了。”月桂按揉的指尖愈发用力,安之却轻轻的拿起盆中浮在水面的青玉水瓢,舀了水,轻轻淋在自己身上。 “从前没人敢当我的面儿议论我,你们很大胆。”安之眼中的浑浊一扫而空,二人已经,手脚也酥了,忙不迭的跪在地上连连磕头求饶。 “你们很大胆,也很幸运,因为我不想追究什么,”安之一面自顾自的擦洗着,一面说道:“起来吧,我虽然病着,可我不是傻子,你们说的我未必不懂,只是我不想懂。” 二人对视一眼,缓缓站起身来,月桂重新站在安之身旁,试探着问道:“主子,您醒了?您饿不饿,膳房从来补气血的药膳,您要不要吃点儿?” 安之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直截了当的问道:“你们知不知道我为什么给你们取名叫月桂,霜华?” 二人摇了摇头。 “月桂,霜华,茹兰,芍蕊,都是我曾经的侍女,她们每一个人都忠心耿耿,但她们都死了。” 霜华冲月桂努努眼,低声问道:“您是为了纪念她们?” “不,”安之摇摇头,粲然一笑:“”我是为了折磨自己,她们每一个人都死在了我的手里。” 哐当一声月桂手一软,一方玉盒摔在地上,跌成碎片,黑色的无患子丸滚了一地。 “那您为什么要杀她们?”霜华怯怯的问道,她的喉咙有些颤抖。 “我也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杀她们,若是能够不杀她们,我就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加深同一个错误,也不会有今天这个下场。”安之叹了一声,双臂在温热的水中缓缓抱在胸前,她的话里满是无奈,命运捉弄了每一个人。 “所有人都说我的命是上天早有定数的,只可惜人定胜天这个词对我来说有着无限的讽刺,当年我若是没能撕碎天给的答案,我就不会有今日。一辈子没有听过上天的安排,最后我想试一次。”安之洗净了身子,缓缓从水中站起来:“替我更衣吧。” 第一百零六章 始是新承恩泽时 脸颊打了淡淡一层红蓝花胭脂,朱赤色玫瑰口脂,安之面容本就白皙,只略施一层薄薄铅粉。 黝黑顶发分做三股,佐以丝带梳成三环高髻,用几只金顶紫荆花卉银脚簪固定,正中凤朝牡丹赤金满冠下嵌着几颗颜色清雅的绿松石,左右鬓边插镶红玉累丝镂空赤金掩鬓,左右各是一上一下一短一长云凤纹赤金压鬓簪。 耳边一对儿红玉雕的亭台楼阁灯笼耳坠。 穿一身鹅黄双宫绸暗纹衣,裳外盖鹅黄单丝罗,披一件缠枝牡丹花罗褙子,挽一条玛瑙红宝相罗披帛。足穿洛绣串珠凤头履。 站在镜前,雍容典雅,贵不可言。月桂轻轻搀扶着安之缓缓走出寝殿。 “主子,大王既然免了您的早晚请安,您何必要劳苦,您身子虚弱,还是歇着吧?”月桂被安之将才一番话吓得不轻,再开口的时候每每都要思量再三。 “去王后宫里。”安之斩钉截铁的吩咐道,月桂霜华不敢多问,忙着人备了轿撵,往元纾宫中去了。 已是傍晚问安的时刻,几个妃嫔已在宫中,元纾赐了茶点,众人不过说说笑笑。 “定太宫宸妃主子驾到!”猛听得一声传报,众人面面相觑,唯有元纾一人稳如泰山,她早知安之必然来问安,故意叫众人坐着。 众人敛声屏气,却见一浓艳华贵的身影袅袅婷婷款款而来,举止言谈自是天家气象。元纾第一次见安之梳妆华丽,不由的吃惊,众人皆黯然失色,元纾不由的感喟卢郅隆的眼里,果然明艳四方。 “妾,参见王后。”安之轻轻拜倒,卫国宫廷礼仪尽显,元纾原只是士大夫之家的女儿,而今二人站在一起,登时比了下去。 “请起,”元纾说着示意月桂霜华二人将安之搀起。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元纾望着安之,脑海中不由得想起这两句诗来。 “宸妃娘娘安好,自从重阳席上一别,可真是许久不见了,”良妃掩口笑着,似还在回忆那天的情形,继而轻抚鬓发笑道:“娘娘上一次可真是把姐妹们吓着了,幸而娘娘没事儿,不然陛下又要惦记了。”继而细细观瞧安之的面容,故作惊讶道:“娘娘还要好好歇息才是,您的脸色可不太好,妾那儿新配了些神仙玉女粉,有意赠娘娘一些,不知娘娘是否笑纳。” 季佳予捧着茶盏,见良妃话音不善,一时不好插言,便同司马娴对视一眼,缓缓品茶。 “劳良妃姐姐关心了,”安之缓缓端起一盏涌溪火青,慢慢饮了,转而对元纾笑道:“王后娘娘真是好雅兴,殊不知这涌溪火青最是熬人的。别看它冲泡形似兰花舒展,清香馥郁,若真炒制这茶叶,倒也废了一番功夫。需要匠人要在烧热锅具的房间中正正熬上十个时辰,不停翻炒,才使得口感上乘。” 元纾会意,便笑道:“正是了,只不过有心爱茶,便是熬上十个时辰也是乐事,算是世外匠人的雅债罢了。” 司马娴同季佳予听出话音妙义,都笑而赞同,良妃有端起茶,耿直道:“我只吃不出哪里好,我品着倒是不如我平日里吃的茉莉龙珠。” 众人见她说的跌份儿,都不搭言,安之笑道:“众口难调,总是各有所爱,即是吃不惯,不妨给良妃姐姐换一盏,可还有茉莉龙珠?” 王后身旁的瑾儿应了一声,去茶房取香片,竟没有茉莉龙珠,方才想起是王后先前赏了宫中的宦官,这才去讨了些,好歹烹了一盏茶。 “怎么去了这么久啊?”司马娴见瑾儿足有半柱香的工夫才端了茶上来,瑾儿是聪明人,便怯怯向良妃施了礼,徐徐答道:“会主子话,原是茶叶没有了,奴婢去寻。故而来迟了,主子别见怪。” 良妃侧目望见元纾微微笑着,便骄矜的端起茶道:“也罢了。” 元纾见坐着不说话,一时间干巴巴的,便将筹备选秀的事儿拿出来说了:“开年开春儿,就是选秀的日子,本宫回过大王,可大王像是没什么心情似的。本宫想着,选秀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不如和诸位姐妹商议商议。” “我看这事不仅要办,而且要大半,陛下继位这么多年,选秀的事儿一拖再拖,宫里这些年也没什么子嗣,不如选了新的来,到不至于同我们这些苦熬着。”李氏自顾自的说着,却不见司马良人和季婕妤的面上愈发难堪。她原是自嘲,却犯了众人忌讳。 司马良人冷笑一声,道:“姐姐这话说的是,宫里总是要填些新人,多填喜气。”说着自顾叹了一声:“可怜我们年纪大了的,又没个子嗣,若是像婕妤姐姐倒还好些,至少有了儿子,宸妃姐姐眼下虽还没有,倒也不必着急,大王偏爱姐姐,迟早会有的。王后娘娘同大王相敬如宾,是贤伉俪,中宫正位,王子公主的嫡母。只可怜了我于良妃姐姐,眼下我到底年轻些,往后的日子可怎么熬啊!” 季佳予听她话音里几乎将良妃逼到死胡同,不由得好笑,便插言道:“妹妹年轻又何必急在一时,前几日信儿还说呢,太子哥哥总是忙于政事,什么时候良人庶母能给他生个弟弟陪他玩耍。” 安之笑道:“我看很好,将来从公子继承王位,公子信好动,许是百玦未来将才,多填几位公子也好镇守百玦的疆域。” “妹妹既有这想法,自己何不替大王分忧呢?”元纾款款笑意,富有深意的望着安之。 “但愿吧。”安之侧目望见宫中各异的神采,故作此言。 “这倒是好。”众人正说着,未听见传报,只见一人身穿赭袍信步走了进来。 “妾等参见陛下。” 卢郅隆望了一圈,先搀起了王后,又扶了安之,方才吩咐道:“平身吧。” 转而想起有事,便吩咐道:“你们先下去,寡人有事于王后宸妃商议。” “嫔妾告退。” 莺莺燕燕,红红翠翠,一个个身穿流光水滑的缎面锦色,三人款款退了出来。季佳予同司马娴常在一处,李氏显得孤零零。 季婕妤笑道:“良妃姐姐,这是要到哪儿去?” 良妃见季佳予叫她,便止了步子,似也没趣儿道:“不过是在御花园走走罢了。” “这倒是好,”司马娴同季佳予对视一眼道:“深秋正是落木萧萧的季节,佳境不可辜负,妹妹们也正想赏玩一番,如若姐姐不嫌弃,和妹妹们同去?” 良妃憨厚笑笑:“这固然好。” 季婕妤同司马良人都没有带侍女,三人便同登上太湖石假山上的四角翼然的亭子中,正正可以望见不远处的萧萧红叶。 “姐姐,今日姐姐受了委屈,妹妹们也着实看不下去,”司马娴一手握住良妃捏着手帕的手叹惋道:“姐姐进宫多年,兢兢业业的服侍大王,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今日听说姐姐宫中吃茶,不过是香片之类,真是惭愧。先前不知姐姐受了委屈,而今既然知道了,断然不会让姐姐继续委屈下去。” 佳予也符合道:“真是这个道理,姐姐从侯府时就跟随大王,而妹妹们不过仗着家中的功劳进了宫,位份不及姐姐,竟还白白领受高于姐姐的用度,妹妹实在是惭愧。而今那宸妃竟还当面羞辱姐姐,妹妹们人微言轻,又不解世事,帮不上姐姐的忙,这便更加惭愧了。” 良妃听得“羞辱”二字,虽是不解从何而来,却也知自己出身贫贱,虽然入宫多年有些礼节总还是不清,便不好多谈,只是默默听着。 司马良人见她迟疑不语,便知她还未结宸妃羞辱之意,眼下一心拉拢利用,便也故作糊涂,叹道:“可不是,谁都知道香片不及涌溪火青多了,她竟然叫人换了姐姐的茶,这不是存心戏弄姐姐吗?她明知道茉莉龙珠那是王后宫中赏赐下人的阿物,这分明是立威给姐姐看呢。” “可不是,”季佳予拂拂鬓角:“她拿良妃姐姐当什么人了,堂堂一宫主位,竟拿来和下人比较。” 良妃见她们提及茶饮之事,方才知道豪门贵族见吃茶也讲究上品下品,原来不是花香四溢便是好的,她一时面子上挂不住,便遮掩道:“大王待我倒还好,虽不常来,倒也没有短缺什么,便是那香片,是我素来爱那茉莉的香气。”她说着顿了顿,话锋一转道:“只是这件事倒是可气,原是姐姐妹妹同坐吃茶,她何必要在人前耍着般威风,存心教我难看?” “正是呢,”季婕妤道:“姐姐话里话外不过关心她罢了,她也忒多心了。” 司马娴故作小心,食指压在唇上:“姐姐们还是小心些,只怕这宫里到处都是她的眼线,若是被人听了去,得罪了她,可不得了。现在大王宠她,又趁着自己肯争抢,我们还是避其锋芒微妙。” “锋芒?”良妃冷笑一声,一时怨怒,再也坐不住,站起身来愤然道:“她不过仗着自己娘家罢了,到这儿来作威作福。哼,俗话说强龙难胜地头蛇,纵我出身不如她些,总不至于一败涂地,这世道,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你们等着瞧吧。” 第一百零七章 花钿委地无人收 “你不必和她置气,她原是府中的一个同房丫头,因看她还算老实,这才扶了妾室,而今又册封为妃。”元纾说着将面前一碟双色马蹄糕推倒=到安之面前,褐色与白色相间甜腻的外表暗含清香的口味,安之用一双碧玉银顶箸夹起一块,轻轻咬了一口。元纾继而说道:“你我之间,我也不瞒你,那不过是白拿奉例,大家脸上都好看罢了。” 安之正要回话,之间元纾宫中一个侍女柳儿走进来手中端着一只红木雕花描金捧盒,她施了一礼,盈盈笑道:“启禀王后娘娘,琳榟宫中良妃主位叫下人送来这一盒点心给两位主子,说是刚刚学会,特意奉给两位娘娘品尝。” 元纾同安之对视一眼,元纾指尖轻轻在炕桌上一指,侍女会意,将捧盒打开,当中一碟双拼点心搁在当中。 元纾笑道:“这倒是奇了,李氏这些年也不曾学会做点心。”说着拿起一对羊脂白玉金顶箸,夹起一块向口中送。 “不要吃,”安之拦住元纾的手,多年同人的野心打交道,多少也有些敏感:“放在这儿罢。” “你是怀疑?”元纾笑笑:“李氏不是有野心的人。” “那好,抱一只猫儿狗儿来吃一口,它们没事,就算我多心了。”安之话音未落,柳儿便出去吩咐宫中狗监带了一只小狗儿来,那狗儿长得肉嘟嘟的甚是可爱。 未及半个时辰,那吃了糕点的狗儿果然踌躇一阵,吐出了汩汩的白沫,眼睛一翻,死了。 元纾登时吓了一跳,只觉得三魂丢了七魄,脸色煞白,手也不住的颤抖。安之冷笑一声,吩咐柳儿道:“将犬埋了,传李氏来问话。” 不几时,李氏怯怯的跟在柳儿身后,进了王后寝殿。她似畏惧的很,抬眼望见安之,忙怯怯的低下头。 “这是你送的糕点?”安之用筷子尖轻点在糕点上,李氏应声抬起头,望见正是自己那盘儿,便点点头:“是妾送的。” “你不是从来不会做点心吗,怎么今日忽然会做了?”安之放下筷子,微微自矜,元纾似还没回过神来,她只恨铁不成钢的望着李氏。 “是……是司马良人所教,妾想着第一次做好的点心,应当孝敬王后,便送来了。” “司马良人所教?这么说,这是你亲手做的咯?”安之见她又点点头,便厉声斥责道:“这点心里加了什么?” “加了什么?”李氏抿抿鬓边碎发,她摇摇头:“除了蜂浆和雪花洋糖,再就是些酥油,木樨清露,并没什么别的了。” 安之冷笑一声,用玉著夹起一块,站起身,伸在李氏唇边,讥讽笑道:“既然如此,那你吃一口吧?” “慢!”元纾急于阻止道:“这件事儿还并没查清楚,即便李氏真的有罪,也不当由我们来处置,宫中自有宫规,只要依照规矩办事就行了。”说着转过身,引得发间一直累丝凤步摇下坠的金珠哒哒一颤。 李氏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跪着向前挪动,眼里似开了闸的洪水,再也止不住,她嚎啕道:“娘娘,娘娘,妾不知道犯了什么过错,不知哪里得罪了娘娘,娘娘开恩说清楚,让奴婢也好解释清楚,若妾真的有过,妾必定痛改前非,求娘娘给妾一个解释的机会啊!” “还有什么可说的,你送给王后的点心中有毒,以下犯上,意欲谋害王后,你还有什么还解释的。拉出去,交司礼监处置。”安之一挥手,李氏便被两个侍卫连拖带的拉出宫门。 元纾听她哭的可怜,心中似有不忍,便拉着安之的手问道:“我们是否操之过急,毕竟此事还没有盖棺定论。” 安之淡淡一笑,垂下眼睑,心思已然不知飘向何处,半晌她才真挚的望着元纾道:“王后,您在大王身边多年,您当真了解宫中的这些妃嫔吗?”见元纾有几分不愿启齿,安之已然明了:“当年姐姐的孩子怎么失的?姐姐当真没有想过?” 元纾摇摇头:“大王不愿让我想的,我一概没有想过。” “这便是大王立姐姐为王后的缘故,姐姐心思宽宏包容,不爱妒忌,这才是后宫之主应有的品德。姐姐心中只有大王,大王心中也是如此,因此大王才故意瞒下了其中缘故,只是怕姐姐知道以后,心生怨怒,做出些不可读的事来。”安之抚着元纾缓缓坐下。 “姐姐,我知道我的命道,不会长久了,大王的事,我也尽了力了。我无儿无女,原本心里只有一个卫国,眼下也把我当做千古罪人。在这世上若说还有丝毫牵挂,那便是姐姐您了,”安之叹了口气,一吐胸中块垒,人也轻松了许多:“趁我的眼下还清醒着,替姐姐把宫中存着野心的枝蔓剪去,将来到了另一个世里,我也没什么不了的了。” 元纾听着听着,不由得心酸,抬起手用帕子拭泪,望着安之,确实不如当年在镇国候府里少年时意气风发,她已然油尽灯枯,不,她本该是领略朝阳初升的年纪,却被迫沾染浊物成了西倾落日,初升落日! “安之,我求求你,不要再想这些烦心事,你明知道你的病就是思虑过多,伤了心脉,好好调养还是会好起来的。” “提心吊胆了小半辈子,再想放空心思已是不能了。”安之凄然笑道:“那个时候,所有人都说天命卫枢是为战争而生的,而今,我既然大不了仗,我也该死了。” 元纾缓缓站起身来,望着眼前这个雍容的女人,她似乎感受到了一种悲壮,一种坚忍,一种苦难,一种决绝,一种赤诚,这个女人从头到尾几乎没有一件事是完全考虑了自己的心情,她做的每一件事都不能单纯的用对错两个字开评价。 “今天的事八成于良妃无关,但她必须要死,她是宫中最容易被蛊惑利用的角色,也是一个最不惹人防备的角色,杀了她,就断了旁人害你的一条路。”望着安之的眼睛,元纾依稀感受到,这颗曾经让列国畏惧的头脑,还如即将燃尽的炭火,散发着最后的余温。 李氏被关进司礼监的事,如风吹过耳,很快传遍宫中。 “你可听得真切?”司马娴拉住自己的侍女问道。 “奴婢听得真真切切,王后亲自下的旨意,李氏给王后的点心中有毒,这回已经关进了司礼监,只是她还未曾供认。” 司马娴冷笑一声:“她倒是不傻。” “主子,咱们要不要?”侍女说着,用手掌在下颚比划一下,面上露出凶残的神情。 司马娴笑道:“不必,宸妃会有好手段,”转而肃然问道:“那件事没有让人知道吧?”见侍女坚定的摇摇头,司马娴的面容渐渐趋于平和:“只要这件事没有第三个人知道,本宫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侍女点点头,引得发间两颗珍珠翘微微一颤:“上次宸妃的药就经过他的手,这一次他又是知情人,一不做二不休,奴婢今晚就结果了他的性命。” 司马娴慵懒的伸出手,叫侍女扶了:“本宫乏了,要看好戏,也等明天吧。” 司礼监的一间空房中,李氏瑟缩在墙角,夜里西风萧萧,顺着门缝窗缝儿往屋子里灌,房中没有火盆锦被,李氏唯有一身衣裳,不过找一背风处,用衣服裹紧身体。 夜半无人,寂寥的令人心惊,不几时,迷迷糊糊昏昏欲睡的时候,猛然听见门外传来了钥匙开启铜锁的声音,哗啦啦的声音在静夜里格外清晰,清晰的令人打颤儿。李氏再也无心打盹,她站起身,后背紧紧贴着冰冷的墙壁,感受到西风肃杀之下的寒冷。 房门吱呀一声打开,应声进来三个人,为首的一个带着黑色斗篷,她缓缓摘掉帽子,露出脸颊。李氏撞着胆子向前几步,那人身边两人手中提着昏黄的琉璃绣球灯,李氏隐隐约约看清了来人的面容,她几乎惊讶的叫出声:“宸妃?!” “你,你怎么到这儿来,你,你要干什么?”李氏掩着口,脚步不听使唤的向后腾挪,直至撞在墙上方才颓然坐在地上,再也无路可退。 “我来送你上路啊。”安之说起生死总是淡淡的,她是见惯了生杀掠夺,已然不在乎。 “不,我没有罪!你不能杀我,是你,是你陷害我的,是你下了毒!”李氏见自己已经置之死地,索性乱咬一气。 “确实有人下了毒,可惜不是我。就是你最信任的司马良人。”安之冷笑道:“不过,即便是我说给你听,你也不会相信了,你就当做是我好了,反正我也不在乎多你一个仇家,等你到了黄泉路,记得要来找我。” 说着。微微一拍手,只见一人踢门进来,手中捧着白绫,二人将灯具挂在一旁,接过白绫一左一右的列在李氏两旁。 绳扣越勒越紧,她的眼珠和舌头几乎凸起,面上也涨成猪肝紫,安之一手轻轻在她脸上拍了一下,伏在她耳边低声说道:“你记得,我就是卫枢,卫枢,就是我。” 说着便转身走出了房门。 门外一个小宦官听见房间里的声音,吓得瑟瑟发抖,安之从荷包中取出一块马蹄金放在他手中:“记得,你什么都没看到。” 第一百零八章 一念成佛一念魔 “没……啥也没见……”宦官被将才的情形吓得瑟瑟发抖,接过那金子的手不住的打颤儿,他咬咬牙背过身去。 安之静静的站在冷风飒飒的司礼监空房外,房间里昏黄一片,一具面容很是狰狞的女尸被大了结的白绫缓缓吊起,似灵魂从人世升腾。终于房间里重新归于寂静,天上挂着一轮惨淡的圆月,安之打了个寒颤,缓缓抬起头,望向那轮惨惨戚戚的月,缓缓的合十双手。 清晨的宫中,清澈的晨露还坠在略显粗糙的植物茎叶表面。王后宫中正在做清晨的洒扫,卢郅隆下了早朝,坐在王后宫中用膳。他的心情不错,宫中虽是几番波折,但总归是平息下来了。 “大王,良妃的事情……妾以为,还是查清楚比较好,不至于冤枉了她,也不至于纵容了谁。”元纾说着站起身,用一双顶镶银链子的白象牙筷为卢郅隆布菜,她是个心善的人,不愿任何人平白受了委屈。 “不必。”卢郅隆淡静的说了两个字,斩钉截铁的让元纾有些尴尬,怔怔的站在远处,卢郅隆见她目光有些迷离,便轻轻握住她的手,指尖柔软,却又冰凉。 “这种人留不得。”卢郅隆不愿同她解释其中缘故,在他的心中,元纾温婉,他有心爱莲,不愿莲花沾染淤泥,宫中是非人,功利心比比皆是,就连自己也不能幸免,若要元纾也变成那般心态,他实在不能接受。 元纾赧然:“或许妾从一开始就不配做这个王后,昨儿安之说的和大王一样,不过是安之这会儿病着,经不起劳累,不然,妾实在没有颜面忝居王后之位。” 卢郅隆一怔,一双晶莹的姜华玉箸停在空中,望着元纾:“这话从何而来,谁说了什么?” “并没什么,”元纾颔首,拿起勺子舀了几勺鸡笋粥:“不过是我见安之身上有一种统治者的悟性,自愧不如罢了。” 卢郅隆淡淡一笑,元纾的心底果真澄澈,她又怎么知道玩弄权术的苦楚,一个人在玩弄权术的同时也被权术当做木偶摆弄着,没有了自由,没有激情,甚至到最后连自己都湮灭了。 “那有什么好,安之若是没有这份天赐的荣耀,也能平安富贵一世,看现在累得一身病,日薄西山,油尽灯枯。成了天底下头一号孤家寡人,她的命道连寡人都不如,寡人尚且还有完整家室,她已经什么都没了。”卢郅隆说着叹了一句:“卫王小儿,她姑姑替他保存了江山,他却几次三番痛下杀手,寡人早就说过,这个孩子的眼神像狼一样,断乎喂不熟的。” “大王既然早知道,当年他在百玦为质,大王为什么将他放了回去?” “不放又能怎么样?”卢郅隆扔下筷子,安之对于他来说似乎是心底里最为沉重的包袱,心底里的情谊告诉自己必须负担,但每每想起,似乎又是一种折磨。 “杀了一个卫王,安之已经是这样,若是杀了公子伯元,就等于把卫国最后的经脉连根拔起,就是连最后的活路都不留给安之。”卢郅隆就着侍女端来的雕花鎏金盆子里用桂花熏得无患子浣了手,用帕子抹净手上的水:“安之这个人不简单啊,她会看人,一个人站在她面前,什么品行,什么命道一眼就能瞧出来,这辈子就错过这么一次。”卢郅隆说着,指了指自己:“她唯一看走眼的就是寡人,寡人就是那个和她命理相克的人。” “王后娘娘,娘娘。”一个侍女急吼吼的跑了进来,她一时慌了手脚,见卢郅隆在王后身旁,她方知自己冲撞了圣驾,该当死罪。她登时手脚一软,如若无骨,瘫软在地上。 元纾没有想到自己宫中的人竟如此失礼,便向卢郅隆请罪,卢郅隆却一时恕了罪过,他一挥手道:“起来回话,什么事竟慌乱成这个样子?” “良妃娘娘她,她昨日在司礼监内……她……”侍女遮遮掩掩,吞吞吐吐,似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话。卢郅隆见她惊慌的样子,便知不会是什么好话,便道:“不必忌讳什么了,直接说罢。” 侍女点了点头,道:“回大王,良妃主子她昨日在司礼监,上吊自尽了。” 元纾听了,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她从未经历过生死,更何况是自己几乎朝夕相处的人物?她一心慌,不由得瘫软在椅子上。 “自尽?”宫廷诡谲之事虽不是雷霆万钧的大事,终归也是宫廷的一桩丑闻,说出去实在难听,卢郅隆却不以为然,这般大事如泥牛入海,未在卢郅隆平静的脸上看出一丝波澜。 望着元纾吃惊的神情,想起元纾方才说起安之的话,转念一想,他已然明了其中缘故,这是安之下手无疑,但她为何要这样做,却实在令人摸不着头脑。 安之宫中正用小银炉子正咕噜咕噜的炖着一颗黑色的像是木头的东西,那是一颗风干了的乌头,乌头虽是药材,剂量过了却能要人的性命。桌上还端端正正的搁着司马娴送来的那一盒补身药,只用过一颗,就引得旧病发作,一度连人都认不清。 安之呆呆坐在银炉子旁,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她的手麻木的重复着扇风的动作,心神已经飞到九霄云外。 房门紧紧关闭,炖了一个时辰,小银锅子里的药汁渐渐蒸发,愈发浓俨,颜色也变得越来越深,终于熬煮得只剩下弄弄的一碗,她用冰水浸湿的棉布帕子围着银锅子的把手,轻轻端起,将锅中仅剩的药汁倒进了一只白瓷碗中。 只听见有人叩门,安之头也不抬的问道:“什么事?” “主子,大王驾到,已经进了宫门。请主子快去迎接。”是月桂的声音。她站在门外也闻得见这丝丝缕缕,时而飘忽的药味儿:“主子,您在做什么呢?” 安之将药用一个更大写得些的雕花琉璃碗罩住,随意用清水浣了手,走出了厢房,顺手将厢房上了锁。 安之宫里每日都是药味浓郁,卢郅隆早已见怪不怪了,只是今日连安之自己也是满身浓郁的药气,卢郅隆一时心疑,便轻声问道:“你在做什么?” “没什么……”安之避开了卢郅隆的目光,随意的望向别处。 卢郅隆望着安之,她正用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态度应对着一切,包括爱她的人。卢郅隆隐隐有些无奈,她对自己正在说谎的事情几乎不加掩饰,无外乎是对自己的软肋了如指掌,这世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件事能让她感到畏惧了,死亡吗?她已经不怕了?便是灭了卫国,对她来说也是石沉入海,没有半点心惊。 “你非要用这种态度来折磨寡人吗?”卢郅隆双手紧紧握在安之的手臂:“你看着寡人!” “别这样,”安之试图挣脱他的手,他握得太紧,将安之的手臂勒出道道红印:“放开我!”安之不住的挣脱,却被卢郅隆猛然抱在怀里。 “你放手,月桂在门外看着呢!”安之皱起眉,她实在不适应这种猛烈的方式来表露心迹。 卢郅隆却更为心痛,他终于将安之紧紧箍住,他不敢松手,安之是公主最桀骜的女子,他知道只要这一次放过,这一生就结束了。 “你听我说!”卢郅隆的声音近乎哽咽:“寡人这一辈子最对不住的人就是你,安之,寡人真的有心宠你爱你,可你终究不愿给寡人一个机会,三年,我们还有三年时光。你是想让寡人恨你?可寡人有愧啊,这一辈子,无论你怎么折磨寡人,寡人都不会怪你,只是求你不要折磨你自己。” 安之停止了挣扎,她淡淡的说道:“我没想折磨自己,我没想折磨任何人。我只想把该了结的都了结,不给自己留下任何遗憾罢了。” “了结?”卢郅隆惊愕的望着她决绝的面孔,那是一种卫枢才有的凌厉的目光,凶狠的像正在觅食的头狼。卢郅隆摇摇头:“你终究还是做回了卫枢。” “这就是父王要我死的缘故吧?”安之缓缓的将目光移回到卢郅隆的眸子上:“郅隆,我知道你一直很想一统天下,我还知道,只要卫国一灭,列国就唯有俯首,从前我实在执念太深,我想通了,既然都不是蛮夷倭寇,有什么好不能接受的呢,不过是分分合合,合合分分,没有一国能存留万世?你……做你想做的事情吧,我无话可说了。” 卢郅隆的唇轻轻在安之额间一吻:“不要说了,寡人已经说过了,不会打卫国,就算不要这一国,寡人也断断乎不会违背这个义字了。” “这又是何必呢?该走的迟早会走,该留的,上天自然会替你留住,李氏不就是个例子吗?” 卢郅隆听得这一句,原以为的安之的一句寻常感慨,但提及李氏,卢郅隆猛然觉出了其中深意,是啊,这是卫枢,他是人挡杀人,佛挡**的。卢郅隆不禁惊愕的望着安之,他不禁打了个寒颤,周身汗毛都立了起来。 “你是要?”卢郅隆拼命的摇晃着安之的手臂:“你不能,安之,你不是凶残嗜血的魔鬼,你不能这样做,这样只会加重你的冤孽,安之!” “是吗?从一开始我就说过,我不是什么好人。” 第一百六九章 白眼人当杀嗣宗 冬日的阳光如散碎赤金,静静铺在薄薄的雪花上,冬日,有一个冬日快到了,新的一年也要到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连续几天都在下着纷纷扬扬的大雪,就像这天气一样,宫里每一个人的心,都是渐渐的感到了艰难,愈发的空空荡荡,好似人生就这般悄无声息的静止,悄无声息的溜走。 在元纾宫中正殿里,王后同宸妃于一位婕妤一位良人静静坐着,殿内一架青铜掐丝地龙正蠕蠕的冒着热气。 “宸妃姐姐的病刚好,可要躲躲注意调理,到底还是年轻,精神气儿也充足,看来明年得子就是指日可待了。”季佳予用一只鸡血红玉独立丹顶鹤叉叉起一块金黄油亮的卷苏佛手咬了一口,见是玫瑰枣泥馅儿的,便搁下了,转而亲切望向安之:“先前姐姐病着,可把陛下和王后给急坏了。” “正是呢,大王每每听太医说病,都把太医吓得半死,”她用帕子掩口笑笑:“就算是在我宫里,也时常坐立不安,时不时的往定太宫的方向望,现在总算可以松一口气儿了。” “大王疼你啊,”元纾宽和的笑着,她本就眉清目秀的脸上更显得端庄善良,她笑道:“从没见大王如此劳心,真是难为大王的好脾气。” 安之望着元纾,知道她话里有话,在宫里,除了卢郅隆再就是元纾,没人肯从自己的心思去考虑些什么。安之觉得身子有些发虚,便微微自矜,假作没有听懂的样子。元纾见安之不为所动,便也无话可说。 元纾不过是怕安之真的盯上宫中的两位,闹出人命可不好,即便不为着王室颜面着想,就算是自私些的想法也知道,谁伤了季佳予和司马娴,必定会成为朝中两大势力的眼中钉。眼下安之孤立无援,那里是两大家族的对手,即便是卢郅隆护着,也是白添的麻烦事儿,不如劝她丢开手。 “可不是,听大王昨儿个的意思是,明年连选秀都免了,”佳予端起茶杯,微微的抿了一口,这样的客套话说得她也着实不舒服,但她却是个聪明人,进退合宜。她笑道:“看来大王若是将来择立一位太子,非要姐姐的孩子不可了。” 元纾见话音见赌气的醋味儿愈发浓烈,她便岔开话题,笑道:“腊月二十三就快到了,除了同大王一起祭拜灶王,阖宫宴饮外,今年倒是想多添些有趣儿的,不知,诸位妹妹有什么想法。” 司马良人笑道:“妾还未进宫的时候,听说民间过腊月二十三,都要将那猪头烧的酥烂,备上两条肥鱼,用各色米粉面粉掺了果子丁儿蒸出的饵团又香又糯。妾家中有一门亲戚,是个庄家人,他年下来的时候,带了亲手蒸的饵团来,那时候妾和弟弟还小,都争相抢着,现在想来真是有趣儿。” 季佳予见司马娴的话让王后面上和软了许多,便也继续说道:“可不是,男孩子献酒时候,不许我们在跟前儿。小时候还跟着家里的嬷嬷剪窗花玩儿,妾家里有个嬷嬷,她只有一只眼睛,但她剪的窗花,却是家中最巧,最妙的图样。” 元纾也笑道:“可不是,小时候在家中,跟着家里的嬷嬷出去逛,街上小孩儿吃了裹了芝麻粒儿的关东糖。可是家里大人不许吃,嫌脏,心里有想得紧,嬷嬷便悄悄带了一根这么长的关东糖进来,”她说着,用两只手比划着糖果的长度:“当时心里喜欢,便咬了一大口,谁知吃着吃着便把牙给粘住了。” 众人不由得掩口笑了起来。元纾继续说道:“粘住了牙倒不打紧,只是说不出话。小孩子家的心里急,便把口中的糖,悄悄吐了出来,粘在地上,那嬷嬷年老眼花,一脚踩在上面,差点儿带累她摔了一跤。” 元纾见安之不言语,想起她原是宫里长大的,说的这些她一概没见。安之见元纾望着她,便笑道:“妾原是宫里长大的,妹妹们说的新奇,一时就听住了。”说着她端起茶,抿了一口:“妾的母妃原是吕国和亲的公主,后来吕国攻打卫国,母亲便自尽了。那是年幼不知事,便事事同父王作对。逢年过节的时候,宫里都将苹说摆成塔型的,清晨醒来的时候要就着下人的手咬上一口,才算吉利,那时我故意不咬,反而将一盘子苹说都赏了下人。” 安之说着,又抿了一口,笑道:“这茶味儿到好。”转而继续说着她的故事:“父王不愿责罚于我,便追究到管教嬷嬷的身上,谁知,嬷嬷灵机一动,她对父王说:这苹说送给了下人,下人不过是些勤于服饰主子的玩意儿,便叫勤人,这便是平安送了勤人,平安送的勤,是吉利话。” “那后来怎么样呢?”司马娴问道。 “后来,父王不但没有责罚她,反而赏了她许多金饼。”安之微微一笑,望着低司马娴。 “这嬷嬷脑袋真灵,”季佳予拍这手笑道。 “说什么如此有趣,也说给寡人听听?”却见卢郅隆下了朝,他的银狐皮大氅上还散落着雪花。 “妾给大王请安。”众人见卢郅隆进来,纷纷站起来给卢郅隆施礼。 “平身。”他一声吩咐众人都笑盈盈的望着他,元纾轻轻接过他解下的大氅,交给侍女。 “方才在说什么?”卢郅隆饶有兴味的问道,说着端起侍女奉来的茶盏喝了一口。 佳予笑道:“回大王,方才,妾等说起小时候的事儿,还有小时候偷吃的果子糖,确实有趣的很。” 安之缓缓站起身,向卢郅隆施了一礼,道:“妾先前病着没能好好服侍大王,还让大王劳心费力,妾特意准备了一样卫国特有的点心,给大王和诸位姐妹们尝鲜。”说着月桂和霜华二人便一人捧着两个捧盒走上前来。 里面盛着一盒暗划葵口翠玉碟,里面装着落成塔型的荔枝似的点心,看着像是果子,确实软糯甜腻的小点心。安之先捧了一碟送在卢郅隆桌上,卢郅隆伸手接了,顺势在她手上轻轻握了一下,安之淡淡笑笑。 元纾见安之难得有主动同众人示好的时候,一面觉得奇怪,一面又欢喜,笑道:“果然是好精致,倒像是真荔枝似的。” 佳予谢了赏,双手捧了,放在身旁的桌子上。 安之最后的一盘端给司马良人,她笑道:“妹妹送来的好补药,确实让姐姐感到精神不少,几次三番都想谢谢妹妹。却总觉得无以为报似的。” 司马娴双手接了,心里暗暗地发憷,那补药究竟是什么她自己心里清楚,人吃了什么反应,她也知道,见安之如此诚意,她一时也恍惚了。即便真的被她猜到药有问题,那里有人敢当着大王的面杀人的,便坦然笑道:“姐姐说哪里话,能为姐姐分忧一二,已经是妹妹的福分了。” 她一时犹犹豫豫的不敢吃,便夹起顶上的一块来,左看右看笑道:“真是精致,到让人舍不得吃了,不如妹妹带回宫里去,慢慢品尝。” 安之笑道:“妹妹且趁热吃吧,若是觉得合乎口味,姐姐天天做给你吃。”见大殿之中众人都吃着无视,司马娴索性赌了一把,她将点心放在口中吃了。 “真是想不到,宸妃姐姐久居深宫,还能有这般好的手艺,妾还听说姐姐是诗词书画,六艺皆通难怪大王对姐姐念念不忘呢。”佳予吃了两块,这糕虽入口甜腻,却不让人生厌,虽多吃了些。 “真是呢,妾,妾,”司马娴一句话没能说出口,只觉得口舌发麻,继而全身都似针扎一样,又麻又疼,她弯下腰,想要将腹中点心吐出来,却觉得呼吸愈发困难,似有人捏住了口鼻,又似用大锤击打胸口般闷痛。 她一时间口中汩汩的流出白色的泡沫涎水,手脚不住的痉挛、心跳时有时无、手脚皮肤也渐渐的冰冷下来。 佳予见她的模样甚是可怕,忍不住一声惊呼,司马娴倒在地上她已然神志不清,眼睛也翻了白,这会儿是有出气儿没有进气儿。 卢郅隆大声叫道:“传太医,快出!”元纾又吩咐侍女嬷嬷们将司马良人抬到偏殿。太医匆匆赶来之时,她已经咽下了气儿,死透了。 宫中一阵骚乱,唯有安之一人气定神闲,卢郅隆见司马娴的症状着实吓人,便也跟着着急,猛然一回头,看见安之的神情淡淡的,猛然心头一紧,他已然明了司马娴是中毒所致,而真正的罪魁就是自己一心想要保护的柔弱女子。 他猛然将安之拉出偏殿,到一僻静之处,他方才松了性情,一怒之下抬起手来便要打,却见安之不躲不闪,仍旧淡淡的不说话。卢郅隆忍了忍:“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安之仍旧一言不发,她垂下眼睑,散漫的望着墙根儿地下的细小碎石,卢郅隆一把捏住安之的脸颊:“你疯了是不是,非要把宫里搅得鸡犬不宁?” “放开我!”安之甩开卢郅隆的手,她径自揉揉被捏痛的脸颊:“司马娴死了,你总要找个凶手出来,好像大臣们交差,你把我交出去吧。” “你什么意思?”卢郅隆恨恨的望着安之:“你想死?” 第一百零一十章 放言那计堕危机 “是啊,我早就活够了,行尸走肉一般活着什么意思?没有奔头的人生,每天,”她的模样很激动,脸颊泛起红晕,嘴唇也不住的颤抖,眼中渐渐充盈了泪珠:“每天和自己的仇人在一起。” “仇人?!”他几乎是怒不可遏,但巴掌仍旧没有落下来,他怒极反笑,转过身去:“仇人,哼,原来寡人也是你的仇人,天底下还有谁不是你的仇人?就连你自己,也未尝不是你自己的仇人。” “那还等什么?把我交出去,以来平息了大臣们的怨气,他们看我不顺眼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二来,二来……”她没有说下去,卢郅隆的眼神已经代表他的心知肚明,安之避开他如水的目光:“二来就是我已经活够了,让我们好好做个别,然后各奔生死。” “你怎么不护着卫国了?”卢郅隆凝视着她含着泪珠的眼睛,那是一种濒临黄泉的绝望泪水,看着让人心酸:“那是你曾经用性命相护的东西,而今怎么不要了?” “因为……”她有些迟疑,缓缓抬起头:“因为我心里还有比卫国更重要的东西,他是我今生今世,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已成定数的挚爱。生死之交不容辜负,士为知己者死,古来有之,你我之间,早该有一场定数。” 卢郅隆心中一阵狂乱,似置身于万丈深渊,而唯一的悬挂竟是一根枯枝,他有些冲动,眼前不禁浮现了战争结束后的悲凉场景。 悲壮的女人!卢郅隆心中一阵感慨,却未有这一句能够成言,他的心已然乱了,被这个女人揉碎了。 “或许你该那时候,就真的让我死了。”安之轻轻拂过卢郅隆的脸庞:“杀了我,你就有理由实现心中的抱负,把我交出去吧?” “不。”卢郅隆沉默了许久,心里千言万语,话到口边,汇成一个字,一个沁着血泪的千斤重的字眼。 安之的眼里再也止不住:“不要再硬撑了,当年那些大臣追随你一起打天下,不是要你而今为了小儿女之情,犹犹豫豫,若是长久了,百玦会再次内乱,到时候亲者痛仇者快,不要再犹豫,其实这世上,有我和没有我,本就是一样的,有即是无,无即是有。只要你心里存了念想,或许比我们现在这样更好。” “不。”他决然,安之也沉默了。 “你把我卢郅隆当成什么人了,当年妇人之仁,是卫枢替我开了杀戒,当年身中剧毒,是卫枢替我平定乱局,当年六国围攻,是卫枢替我扫荡群雄,而今你要我把你交出去,就为了敷衍几个言之无物的势利小人,如果我那样做了,我对卫枢就成了货真价实的利用,可我不想利用。”他的情绪几乎压抑不住,一手掩着面,背过身去,不想让安之看见他落泪。 “我们说好的,你要天下,我要卫国,答应我的你已经做到了,你没有对不起我。眼下这件事另算,人是我杀的,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本是就奔着死路去的,与你无关。”安之轻轻拉住卢郅隆的手臂,轻轻靠在他的肩头。 “元纾和你,都是我人生中的挚爱,你们也是这世上带我最好的人,安之一辈子都活在权利的漩涡里,唯有你们是真诚的,为你们而死,我心甘情愿。”她扶住卢郅隆的手臂,第一次主动抱住了他:“就让我再为你们铺一条路吧。” 卢郅隆轻轻抚着她瘦削的身躯,不顾一切的吻住她的唇,继而他轻轻是说道:“我说过,我此生不会负你。”说着,右手一掌劈在安之颈上,她周身一颤,瘫软在他怀中,他忙把安之抱在怀里。 “上天保佑,若是真的有缘分,我们还会相见,若是无缘,那让我们同赴黄泉。”他正说着,元纾悄悄从宫中抽身过来,见安之昏迷在卢郅隆怀中,她忙一探鼻息:“这是怎么了?” “不多说,去暗宫。”元纾慌忙引着,趁着没人从后殿耳房,转动博古架上一个连体瓶,轰隆隆打开一堵墙,进了暗宫。 暗宫中有一架月洞床,卢郅隆将安之轻轻放在床上,转而对元纾道:“每日早膳晚膳记得来看她,不要让任何人发现了。除了你我,无论谁问起,都说卫国来接,许公主回卫国省亲。” 元纾点点头,一时生疑:“这么说,真是安之……无疑?”卢郅隆掩住她的唇,点了点头。 “司马家一家闹起来不要紧,他们必然会拉扯季家势力,大王,当年季叔太,司马原生,他们一宗宗一件件,若是真的闹起来……势必要激起一场宫变,到那时……”元纾欲言又止,她知道自己不该劝,但一时又不知道该如何平息,她终究不是权术中人。 “寡人心意已决,你只需做一件事,”卢郅隆在元纾脸颊上轻轻扶了一把,从腰间取出一把寸把来长的匕首递给元纾:“纾儿,寡人知道你是个柔弱女子,有太多事你应付不来,寡人本不该把你卷进这场风波中,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若有城破之日,你能走得走,不要回头,若是不能,不要落在敌军手中,既然逼到风口浪尖,就要有勇气结束自己。” 元纾一时撑不住,泪如雨下,她扑在卢郅隆怀中:“郅隆,郅隆,我们一定能撑过去,万万不会。” “你不明白啊。”卢郅叹了一声,缓缓走出暗宫。季叔太死了,司马原生也被贬黜,即便如此,代表两家势力仍旧如雨后春笋,在朝堂之中一茬一茬的窜起来,折了这段,还有另一段,止也止不住,所有的一切都指向一件事,那就是这两家是势力已是根深蒂固,这个错误不是他卢郅隆犯的,也不是他能制止得了的,是先王把后患留给了后人。 瑞公公侯在王后宫外,见卢郅隆愁眉不展的走了出来,忙迎了上去:“大王,这件事,奴才已经责令封口,一面走漏消息,王后宫中也封得死死的,大王还有何吩咐?” “你做得好,只是,瞒是瞒不住的,这件事早晚闹得人仰马翻。”卢郅隆在瑞公公肩头拍了拍:“小瑞子,你跟寡人很多年了,称得上寡人的左膀右臂。寡人有件事求你。” 瑞公公一听见求字,登时双膝一软,跪在卢郅隆脚边:“大王您有什么就吩咐奴才,求字奴才实在是当不起。” 卢郅隆说着伸手搀起瑞公公,从腰间取下一块金牌在他耳边低声说道:“你拿着寡人的金牌,去秘调羽林军来护驾。切记,万分紧急。” 瑞公公将金牌收进袖口,似小鼠进了米仓:“奴才这就去,大王放心。” 卢郅隆又拉住他道:“虽是封了宫,但终究不是办法,眼下你倒城外大营去,哪里原是方端义的驻军,而今给了秦浟,你悄悄把秦浟带进宫来,寡人要见他。” 左右不过三个时辰,瑞公公带了秦浟进宫,卢郅隆书房中已然等了许久。 书房门一打开,卢郅隆正站在一列博古架旁,秦浟忙跪在地上:“臣给大王请安。” 卢郅隆放下一个秦汉时的黑红漆器瓶子,缓缓走到秦浟面前,搀起他:“坐吧。” 秦浟不知何事,心里忐忐忑忑一时颤颤的落了座。 卢郅隆笑道:“你坐的位子是卫枢从前常坐的位子。”秦浟一晃神,忙站了起来:“臣唐突了。” 卢郅隆摆摆手,笑道:“你坐吧,好似注定一般,当日卫枢把你推荐给了寡人,而后没多久就离开了人世,今日你又坐在他的座位上。”他叹了一句:“卫枢这个人考虑的长远。” 秦浟听出话里话外似有暗示,他忙站起身一拱手道:“大王的意思是,臣,顶替,卫都督的位子?” 卢郅隆双手一合,笑道:“怎么,你没有勇气?” 他一时诚惶诚恐,但又心下犹豫:“臣怕自己没那个本事,”他说着额间以渗出细细密密的一层汗珠,他从袖中取了帕子擦了擦:“大都督当日略少小计就将臣拉下了马,焉知臣如何做得到大都督那番伟业。” “这倒没什么,”卢郅隆笑着,将秦浟对面放着的几张小方茶几上盖着的黄布一张张的掀掉,露出叠成塔型的马蹄金山,珍珠串山,更有一样帅印。他将帅印握在手中颠了颠,托到秦浟面前:“这曾经是卫枢用过的,你是他推荐的,这个就给你吧。” “臣不敢。”秦浟说着低下头。 “这有什么不敢,”卢郅隆拉起他的手,将沉甸甸的一颗赤金帅印放在他手中:“将军死战,国之大幸。” 秦浟踌躇的接了帅印:“臣,谢恩。” 秦浟接了赏赐,缓缓的退出书房,瑞公公才问道:“大王,卫都督当年几颗珠宝就降服的小人,大都督的帅印怎么能给他?“ 卢郅隆提起一支笔,冷冷笑道:“你以为这真是一颗帅印,不,这只是一颗赤金疙瘩,同废铁没什么两样。” “臣不明白。”瑞公公挠挠头。 “寡人只想知道他的真心,到底是倾向于寡人还是会被叛臣收买,而今不过是一场没有输赢的赌注,”他在纸上写了两个字“豪赌”,继而说道:“自从卫枢死后,这个帅印已经名存实亡,没有意义,边境驻军自有方端义将军,他可是只听圣旨的。” 第一百一十一章 君奉义辞以伐叛 “宸妃主子,吃饭吧,”瑞公公提着一个捧盒,悄悄从密道走了进来,他将捧盒放在桌上,从里面取出一碟一碟的菜肴:“这是王后膳食中分的,您别见怪,大王只是不想让人知道您在这,多开一灶,容易走漏风声。” “瑞公公,咱们也算是多面的旧相识,你告诉我,外面的情形如何?” “情形?”瑞公公憨笑道:“说什么情形,奴才不明白,大王赏了官职财富,安抚好了,这便是情形吧?” “乱说,司马和季家怎么能这么轻易的罢休,”安之端起碗来:“我若是这两家,起码也要拉拢兵权,逼宫政变,这恐怕不是件难事吧?” 瑞公公脸上的肌肉明显的抽动一下,勉强挤出点笑容,少得可怜:“大王已经和秦将军说好了,到时候,秦将军会率兵护驾的。” “秦浟啊?”安之不由的愣住神儿:“秦浟?!” “是秦浟,昨儿大王还传他进宫,赏了金印和官职,让他做大都督,就是主子您以前的官儿。” “瑞公公,我教你一件事,你可能办好?” “主子您吩咐就是了,奴才有什么能为主子效力的?”他恭恭敬敬的站在安之面前,弯腰听令。 “请你派人到方端义大营去调兵,你可敢去?”安之说着,放下碗筷,准备提笔写信,但笔尖选在半空,却不知以什么身份来写这信。 “大王昨儿说了,方将军的兵,得用圣旨来调,而眼下列国有盯得紧,我们也实在是无人可调啊。”瑞公公缓缓接过安之手中那支善琏湖笔,挂在笔架上。 安之缓缓坐在椅子上,望着镜中的自己,病容憔悴,面色苍白无力:“瑞公公,定太宫西暖阁的柜子里锁着一个红木描金大箱子,里面是一套男儿装扮和一柄宝剑,你悄悄去把他拿过来。” “男,男儿装扮?”瑞公公一时有些迟疑,怔怔的望着镜子里的安之,只见她拿起一把尖刀,将头发径直剪了一半,梳至发顶,梳成了一个髻。 “这件事,你悄悄的去做,别让任何人知道,包括大王。”安之轻声说道:“秦浟这个人,不必留情,他本就是个势利之徒,当初的一切,不过是想借他的手,解燃眉之急,现在老虎养大了该是咬人的时候了。” 城外营房中军大帐里,秦浟打了两个喷嚏,他抬眼望望帐中坐着的客人,自知有些失礼,便笑道:“天气冷了,一不留神寒气侵体,先生,请勿要怪罪。” 帐中的这一位,年纪四十出头,生的浓眉大眼,唇红齿白,他原是司马原生的外甥,司马原生获罪时,他因投在季家幕僚之中,因此没有获罪,而今司马家族渐渐恢复往日势力,他才渐渐露脸出来,替两家奔走。 “无妨无妨,生存在乱世,如履薄冰,天寒地冻的将军也未能有处可以取暖御寒的火炉,可不是要寒气侵体了?”他端起热茶喝了一口,继而说道:“不知将军,是否有兴致,再添一炉火?” “大王已经赐给本将无限财富,正好过冬,就不劳动阁下费心了。”秦浟目光游离在大帐中,最终落在帐内的一面帅旗上,大大的血红秦字格外醒目:“司马先生,您说呢?” 夜幕笼罩着王宫,似幽深的地狱,群魔狂欢的宴乐即将拉开帷幕,寒噤噤的风吹打在窗棂上,一只红烛彻夜燃烧,烛泪凝结在闪烁着金属颜色的烛台上,卢郅隆坐在书房中,桌案上是跟随了自己的二十几年的宝剑。 不知坐了多久,听的谯楼之上三更鼓响,一只鸣镝呼啸而过,继而一记惊雷在天空炸响,卢郅隆一手握了宝剑,冲出书房,数十名羽林围在卢郅隆身旁,众人抬头向天望去,只见远处箭矢不及的地方,冉冉升腾起一盏盏白色孔明灯。 “不好,叛军要动手了,”羽林校尉文野抽出剑来,倒插在地:“臣恭请陛下回宫,臣等为陛下护驾!” “将军请起,”卢郅隆搀起文野:“万难之际寡人自当和众将士同心协力。” 却听见一个传令兵慌忙跑来,他顺势跪在地上:“启禀大王,叛军已经攻陷南门。” 南门叛军打的热火朝天,卢郅隆暗暗咬了咬嘴唇,当初自己与安之向废君逼宫之时,亦是从南门进入,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只怕结局亦是同样的悲哀。 “报!大王,叛军一路向勤政殿杀去,快到书房了。一路连杀带抢,打头的正是守将秦浟!” “秦浟?!”卢郅隆双目一定:“果然反了。” 却说秦浟带着原方端义部冲入九重禁宫之中,一时间迷失了方向,叛军四处流窜,不论是皇史宬,还是勤政殿,不论是奉先殿,还是玉清宫,一概是连烧带砸,做到之处必然是大火连天,废墟一片。羽林军根本抵挡不住,连连溃败,护城河前的四座汉白玉石拱桥都被血水洗刷成殷红一片,尸体铺了满地,一个压着一个,一个碎几个。 叛军一路从外城护城河进了宫,宫中有一道活水,用汉白玉砌了四四方方的一道几百米宽的水池,里面原是种着荷花荷叶,而今上了冻,结了冰,都是结结实实的冰块冻了半池子,池上架着一座快一百多米的汉白玉双孔石拱桥,叛军一路冲过去,便能进入后宫。 叛军人人手中有举着一只火把,将漆黑的夜空照的恍如白昼,羽林军抵挡不住,渐渐后撤,叛军这一步步的向前推进。 却见朝中一干大臣也都从南门进了王城,金逄,司马娴的叔父司马正,季家的几个庶族小辈,左丞相徐振翺,纷纷乘车驾进了南门。 “禀报几位大人,秦将军已经快逼近后宫。” 金逄一捋须子:“诸公,我看就到此为止吧,毕竟逼宫劝谏已然有过,若是太过急切,反而落下话柄。” 司马正笑道:“金公这话不通,诸位想想,六军哪有轻易造反,还不是杨玉环祸国殃民,而今我等不就是为了诛杀这杨玉环?这杨玉环又在何处,自然是在后宫,因此,不为过。” 徐振翺道:“我看不好,还是请大王亲自把宸妃交出来,便可作罢。” 司马正扬天大笑:“诸公大谬,宸妃是大王最宠爱的姬妾,大王岂会把她交出来。”转而吩咐传令兵:“你去告诉秦将军,冲到后宫,诛杀宸妃,另外,若是见了王后,和季婕妤,不准伤害。” 传令兵听了司马正的吩咐,匆匆王前沿跑,却见不知为何对面的羽林军里一场骚动,听的一声大喝:“住手!”隐隐约约见了一人,从羽林军中逆向而来,火光在她盔甲上盈盈闪烁,看不清面孔,只觉得穿着打扮异常气派。 包银紫金凤翅魁缨大红色的穗子随着这人一走一摇,似赫赫秦汉历史长河中缓缓走来的一位将军,一身苏绣曲针云气纹袍套着鎏金踢庭首连环甲,天生富贵,似有神明护佑,他步伐稳健一双褐色蹀躞纹战靴踏在青砖地面上,如银针落在棉花上,激不起半点声响,但每一步似乎都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跳。 后撤的羽林见了此人纷纷站住脚步,或吃惊,或振奋,或有不认识的还细细打量。 他终于列在阵前,一个人面对百米宽的汉白玉桥上数以万千的杀红了眼的叛军,显得气定神闲,如手谈烹茶,拨琴熏香。他缓缓抬起右手,拔出腰间佩剑剑刃缓缓划破空气,剑锋直指秦浟:“为何叛我!” 火把哔哔啵啵的燃烧着,照的安之的脸颊有些发红,似火烧的颜色。秦浟带入宫的叛军原是方端义的手下,对眼前这个人再熟悉不过了,曾经打的列国闻风丧胆的镇国侯小千岁,卫枢大都督。二三百人应是每一个人敢上前一步,都缓缓垂下武器,开始议论纷纭。 秦浟愣了愣,嘴唇蠕动半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便只能喝令叛军:“众将士,给我冲过去,将其踏成肉泥!” “敢?!” 一个字的喝令让打头的二百多人大同小异的向后栽了一步,秦浟见自己的命令没有效果,便从衣襟里取出卢郅隆交给他的一方帅印:“帅印在此,众将士听我号令!” 安之缓缓向前一步,桥上叛军登时向后一步,安之又向前一步,叛军应声有退后一步,一步一步的逼过去,经将万千叛军逼到桥下,安之孤零零的立在桥上,直面杀红了眼的叛军。 秦浟见自己大势已去,不由的双腿有些发软,他站在将才的桥头,扶着一个石狮子勉强站住,不几时回头去看,身后大军已经荡然无存,唯有一个孤零零的身影立在桥上。 “军队怎么撤下来了,那是谁?”徐振翺眼睑,猛然望见五百米开外的汉白玉桥上,孤零零的一个穿盔甲的人,和桥下黑压压一片,打着火把的军队。 “怎么,大王亲自来了不成?”金逄揉了揉眼睛,登时一个趔趄:“这是!” “金公,你这是怎么了?”司马正顺势扶了一把,在金逄胸口扶着,让他顺顺气:“那是谁啊?” “鬼!见了鬼了,你看那竖起来的旌旗,是不是个衛字?!”他的眼睛瞪得铜铃般:“了不得了,卫枢活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人生尽处是长情 “哎呦我的老大人,你被一个死人吓破胆了不成,你仔细瞧瞧哪有旌旗?”司马正扶着金逄在车驾上休息。自己则立在车板上远远的向汉白玉桥上张望,那里确实立着一个人。 “难不成那卢郅隆小儿亲自来了不成?”他跳下车,往汉白玉桥下人群中挤,走到切近方才看清那人的模样,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果然是卫枢!竟然是卫枢!他竟然死而复生!或许这个人根本不是他! 司马正左顾右盼的寻找秦浟的身影,不几时方才见一个人从桥的另一端拖着剑缓缓走了出来,剑锋划在汉白玉石桥上,发出吱吱的声音,缓缓向卫枢站的地方走去,他猛然间一声大喝:“啊!”登时千百人楞在远处。 他当头一剑,向着卫枢脖颈劈来,卫枢刹那间用剑鞘一挡,反手一剑从秦浟心口的护心镜径直穿过去,叽的一声,一股殷红得几乎发黑的血从伤口喷了出来,他惊愕的望着自己的护心镜,像一只滑落山崖的狐狸,顷刻间从剑刃滑落下去,摔在地上。 剑刃已然满是血珠,血流顺着剑刃一滴一滴点在地上,飘落的红梅花瓣。缓缓抬起,指向面面相觑却无一人敢上前的叛军:“退后!” “大胆!卫都督已经死了三年,你是何人假冒!?”司马正从腰间抽出佩剑:“众将士给我拿下!” 剑刃一翻,迎着火把寒光一闪,倒像是一个无声却又雷霆万钧的命令,鸦雀无声,竟无一人敢动。司马正见众人僵持再此,天色已然见了亮光,拖延下去也不知办法,便叫道:“抓住此人,老夫赏十金!” 有了金钱的诱惑,似有跃跃欲试者,但又一面纠结不敢上前撕打,众人见了秦浟的死,知道那剑刃是从护心镜穿过去,都不知道卫枢真正的手段在何处,或许他的功夫高深莫测,或是他杀人如麻本就手段毒辣。众人心里一面被十金骚的痒痒的,一面又被卫枢的气势压倒。 “你们原都是方端义的部队,有的人本侯甚至叫得出名字,”安之缓缓的将剑刃垂下,继而向前缓缓走着,众人都知道卫枢的威名,从不打无准备的仗,因而都不敢乱动,生怕一不留神,墙头墙门就射出流矢飞箭,生怕一个不经意,就从什么地方杀来一众援军。安之站的离他们近些,只高出三两级台阶:“方端义将军是你们的老将军,忠臣良将!你们而今如此,是要为方将军脸上抹黑的。” 叛军中嘈嘈切切的议论一片,但终是没人退后一步,安之又道:“司马正又是个什么东西,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你们听这样一个小人的摆布调遣,堂堂七尺男儿,不觉得丢人吗?” “卫枢!你别花言巧语蛊惑军心,若不是你妹妹在宫中勾引大王,扰的大王不顾国政,我们何必要入宫勤王?”司马正转而向叛军嚷道:“众将士,他是卫国人,怎么会替我们百玦着想,冲杀过去,将贼子踏成肉泥!” 卫枢将剑刃收回剑鞘,伸开两只手:“诸位,你们当中有一多半是跟方端义将军浴血奋战而来的,方端义又是我的老部下,我卫枢到底是什么人,到底对百玦存什么心,你们最清楚。不过话说回来,若你们真从我尸体上踏过,卫枢也没什么好说的,来吧,来啊!”卫枢一声呵斥,引得众人心里一颤,不由自主的望向司马正。 “冲啊!”司马正举起剑号令叛军,却无一人向前,众人迟疑不前,卫枢继而说道:“看来诸位是记得我的好处了,那好啊,若卫枢是忠臣,那谁是贼子,诸位又受了谁的利用。放下武器,卫枢担保各位无事!” 正僵持着,只见又有一人穿过人群,走上切近,原来是金逄,他的眼睛不如从前好了,只能凑上进来才看得清楚:“卫都督?!老臣金逄叩见镇国侯千岁!”他说着双膝一软,整个人匍匐在地。 “金逄?!”安之不觉头脑见如惊雷炸裂:“竟然有你?!” “老臣该死,收了奸人的蒙骗,但老臣的心里原只是想要勤王锄奸,没有反叛之意啊!”金逄伏在地上连连叩头,他再起来的时候,额头已经破了一大块,流出丝丝血迹。 “锄奸!?”卫枢问道:“锄哪个奸?” “这……”金逄一时语塞,见金逄迟疑,安之心下已然明了,说是锄奸,不过是想杀自己罢了。 “这便的你的忠君之道吗?”卫枢用剑鞘梢抬起金逄的下颚,他确实苍老了不少,卫枢继而问道:“夜半三更,串通奸佞,逼宫杀驾,这就是你的锄奸之道?我问你,你想除掉谁?是大王,还是王后?” “是……”金逄语塞。 “是宸妃!”司马正叫道:“有什么难以启齿?不过是一个祸国殃民的女子,扰的大王不肯攻伐,不肯谋国,众将士!你们说,有这样一个妖女在宫中,百玦怎么能安宁?!” “宸妃?原来你们是想杀大王的姬妾,”卫枢冷笑一声:“那好啊,我把宸妃带出来,你们有胆子杀的就过来。” 转过身走上石桥,见金逄还瑟缩的跪那里,卫枢道:“怎么了金逄,你不跟着来吗?” “臣……臣对不起侯爷,臣愧对忠臣的名声,臣……甘愿以死谢罪!若是有朝一日,我那可怜的儿子还能回来,侯爷千万别告诉他,他有一个这么荒唐的爹!”说时迟那时快,金逄顷刻间从腰间抽出宝剑,吻颈而亡。众人大惊,一阵惊呼,只见金逄仰面倒在石桥上,双目还大大睁着。 金逄当年同方端义一起抵御李奘叛军,故而有些交情,在场众人多一半都是方端义的手下,想起当年自己眼见了一位风仙道骨的飘逸老人,手捧一卷丹青书信,只身入敌营,使得李奘负荆请罪的情形。 而今这个老人还在眼前,只是髭须撒乱,满是血迹,含恨而亡,若不是真心悔过,何至于死不瞑目? “众将士,他逼死了金大人,给我杀了他!”司马正已然乱了手脚。 千百个士兵放下刀剑,齐齐跪在汉白玉石桥前,呼啦啦如推山倒海,黑压压一片:“请大都督赎罪!” “好,既然大家还认我卫枢,”他缓缓用剑一指司马正:“诛杀老贼,传我将令,司马氏族满门囚禁,听候发落!”重新回了魂儿的方端义部,如潮水般涌向王城,将原同方端义一起来的几个老臣一并抓住。 司马府彻夜难眠的灯火,终于在天明前熄灭,大大的封条取代了门上的秦琼和尉迟敬德。 卫枢缓缓走下石桥,在羽林军众目睽睽之下,双膝一软,跪在地上,心口一阵闷痛,似有人用千斤重的巨石击打,眼前已然看不清楚,恍惚间,一阵腥膻的液体从喉口涌出。 天际泛起鱼肚白,长夜终于过去…… 记得年幼的时候,依偎在花嬷嬷的怀中数星星,花嬷嬷说:每当有星沉月落的时候,光芒就会升起。 一颗孤星陨落划破天际。 每一颗星星,对应着尘世间的一个人,每当有明亮的星辰陨落,都会有一位杰出的人物死亡。 安之缓缓抬起头,望见那颗长长尾羽的星星归于沉寂。 …… 初春的山花开的烂漫,恍若及笄之年,那年的花雨,那年的纯真,那年的平安,那年的一切都未曾改变,毫无伤痕的停驻在记忆的最深处。 “珠翘,给你主子拿个软枕过来。”卢郅隆接过软枕让安之靠着,“人得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安之笑道:“没有多少日子的人,何必讲求这些。” 他没有接话,作为一个王者,他从不把自己的情感说出口,他的神情细微沮丧,显然在努力的克制自己的情绪。 “这辈子有陛下的知遇之恩,我的命道已经很好了,也不图长久。”安之自嘲的笑笑,她的精神不济,说不了几句话就气短无力。 卢郅隆勉强笑道:“卫国的山河果然是风光旖旎,秀丽万千,真不妄咱们千里迢迢来到这里。” 安之握着卢郅隆的手,屏退左右,悄声问道:“那陛下何不吞并卫国?” 卢郅隆一怔,转而温然道:“寡人盟誓在先,和亲以后,永不动刀兵。” 靠在他肩头,安之不想说话,他的怀抱很宁静,很安全:“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卫国,今生今世,永生永世,都不会再见。” “傻话,若是你喜欢,我们可以在这多住些日子,或是修一座行宫。”他的声音微微哽咽,安之侧目望着他,他的脸上满是坚毅,记得父王说过,男人是不喜欢流泪的,无论是面对危机还是悲壮。 “我是百玦的宸妃,应该回到百玦去,”安之缓缓抚摸着他的脸庞,那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视觉,似渐渐降临的夜幕,她要在长夜到来之前,把他永远记在心里:“卫国,我曾经唯一忠心的国度,它甚至一度成为我唯一的爱人,但如今,我已经不再属于卫国了,我这一辈子该有属于自己的感情。”她无奈的笑笑:“只可惜,来的太迟太迟了,若是还有来生,我不要这样过活。” “不迟,”他紧紧抱着安之:“只要我们还活着,就不算迟,这一天终于还是等到了。” “郅隆,明天清晨,我们启程回百玦吧,我想回到咱们的家去,多一刻也不愿等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 但愿来生不相识 清晨的定太宫中,一阵抚琴声,如溪流般缠缠绵绵的倾泻出宫,一曲广陵止息,好似自己恰逢年少,好似四方大杀大劫从未发生过,琴声终于如释重负,终于竭了贪嗔痴念,人生尽头,立地成佛。 是了,该了的都放下了。 卢郅隆缓缓走穿过一阵化了积雪的竹林,春风拂过定太宫中一片三径竹林,驻足在临终,初春的清晨,冷冽的清露顺着竹叶见滴滴点落,他隐约望见竹林外的那个熟悉的身影,一席白衣,淡雅尺素,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眉宇间惆怅已去,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她。 卢郅隆静静的凝望着她的身影,久久不言,竟就呆呆的看住了。忽而住了琴声,安之望见卢郅隆站在竹林中,她亦立在林中,飒飒萧萧的竹叶敲打,他们就这般淡淡的望着,深情的望着。 “我们之间从没向今天这样纯粹过,功名利禄,全是富贵,终于烟消云散了。” 二人跪坐在竹林间,一杯清茶,一架古琴,一人清听,一人抚弦。 寂静,唯有寂静, 长情,唯有长情。 不知道人生尽头还有什么年头,只要这样静静坐着,彼此相爱着,不需要山盟海誓,不需要如履薄冰,不需要顾忌功名富贵,不需要忌惮是非曲直。只是静静地望着,静静地听着,直到天地断绝,直到苍生毁灭。 “当年也是同样的情形,我问哥哥,有何理想,哥哥在桌面上写了一句‘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我当时笑他痴,也写了一句‘他日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安之指尖轻轻挑起一根琴弦。 卢郅隆淡淡笑道:“若你当日不是这般雄心,你这一世,也就不会遇上我。” “雄心?”安之摇摇头:“那只是男人们用来成就自己的念头,我只是一个女人,却无意间拥有了不该拥有的东西,自然的,逃不过逃不开的宿命。当日天给我的选择,让我留在卫国,我没有听,选择了走。世间万事皆有因果,当初自己埋下的因,自然的要自己来体会这最终的果。” “若非是当年父王强要把无能的长兄推上王位,我何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你管这叫雄心也罢,野心也好,总归是自己的选择,天给的苦,未尝不是彼时的因。”卢郅隆说着叹了一句,他端起茶杯抿了一口,今日的茶和美酒一般,多了一番人生的滋味。 “你的所作所为完全在我意料之内,因为我了解你,你总是毫不犹豫的选择服从政治的规则,我佩服你冲破感情束缚的能力,而我却不能不顾及自己的心情。我之所以离开,并不是因为我丧失了营造感情的勇气,相反的,我只是选择一种更加圆满而浪漫的苦旅来救赎一颗沾染着罪恶鲜血的灵魂。” 安之说了一番卢郅隆莫名不懂的话,许是安之久病成积,心思沉重了些,他一时也不愿深究,免得她心中更为惆怅,便叹了口气。 安之淡淡一笑:“郅隆,你该去见见大臣们了。” “大臣?!”卢郅隆一愣,他见安之已然下了逐客令,便笑笑,站起身走出了定太宫。 “人世死前惟有别,你我今日,既是别,亦是死。尘缘已了,让我再推你一步。”安之见卢郅隆的身影消失在宫门口,她终于缓缓站起身,向门外行了大礼:“妾,拜别陛下。” 安之缓缓站起身,重新恢复了平静:“月桂!” 月桂应声从竹林外走了进来:“主子,您有何吩咐?” “你去跟王后说,就说本宫想去御驷园看马。” “看,马?”月桂一时茫然,心说句马有什么好看的,却也不敢违了安之的命令,她施了一礼,匆匆向王后宫中走去。 春草细嫩的冒出地面,青黄半接的御驷园操场上,架起一方月白色香云纱帐,安之正正坐在帐中。她身穿一身雪白绸缎绣宝蓝色团型花纹的骑装,颈子上带了一串青金平安扣。发髻梳了成男儿模样,戴一顶羊脂白玉冠,用一只羊脂玉笄固定,下颚垂下银白色垂蕤。 御马监一匹一匹的马匹从安之面前走过,直到他牵来一匹雪白骠马,安之才缓缓站起身。月桂霜华二人掀了帐帘,安之接过缰绳,那匹马是一只年轻力壮的成年马,它有一双水汪汪的不谙世事的大眼睛,安之抚摸着马儿的脸颊,好似见了一个久未相逢的故友。 安之缓缓踏上马镫,翻身上了马,马背上的风景果然不同,眼前的沃野,似乎有了某种全新的含义,那是责任,前途,知己,毁灭,复复杂杂,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 御马监牵着马辔头缓缓走在平稳的黄沙地上,马蹄咯噔咯噔的响着,马儿打了个喷嚏引得周身一颤。御马监登时一惊,慌忙跪在地上:“奴才有罪,惊吓了主子。” 安之一手扯着缰绳,一手操着马鞭,一指御马监身后:“你东西掉了,捡起来。” 御马监会意,回头去找,刹那间马蹄飞扬,一阵扬起的黄沙扑在御马监脸上,他刹那间全身的血都凉了,再看那马,已经飞奔出百十来米。安之骑在马上,扬鞭飞驰。 “快!快截住那匹马!”他大叫:“宸妃主子在马背上!” 几十匹马刹那间奔涌而去,马背上骑着百玦的侍卫,他们无一例外,手持套马绳,双腿夹紧马背,一路狂奔,如野狼下山,饿虎扑食。 “快截住!摔了宸妃主子,大家都得死!”御马监急的直跳脚。但他那里知道安之的心思。 旭日高悬,她勒住缰绳,骏马一声嘶鸣,双蹄奋起,众人登时惊呆了,分明是天之骄子,丝毫没有女儿家的娇柔,众人的脑海中此时此刻同时浮现出同一个念头:“真乃一代帝王!” 安之望见青天,望见白云,望见高飞的鸿雁,望见冉冉的朝阳,她双手一松,摔下马来,她隐约看见了自己的灵魂正随着旭日冉冉升腾,她的梦想,卢郅隆的梦想,都随着自己的放下,而全部得到。 是是非非因因果果,她放下了就以为这得到了,在人生尽头大彻大悟,一松手,立地成佛。 殷红的血液从喉咙里沁出,她见了翻滚的黄沙,见了如黛青山,永别了百玦,永别了卫国,永别了天下。 卢郅隆跌跌撞撞的扑向安之的床榻,早晨还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而今已是双目紧闭,面无血色,她死了,永远了离开了。 “你最终还是选择了卫枢,”他双手止不住的颤抖,泪水不经意间打湿了脸颊,他紧紧将安之抱在怀中:“你最终还是放弃了自己。” 元纾掩着口,嘤嘤啜泣:“若是我不答应让她去御驷园就好了,若是不答应就好了。” 卢郅隆双目紧闭,他微微一摆手:“纾儿,不怪你,你先走吧,让我们清清静静的说会儿话。”元纾双膝一软她瘫软在地上,拼命的向卢郅隆叩头:“大王,是我对不起你,若是不答应就好了,你罚我吧,求求您别这样,我知道您难过,您就哭一声,骂一声,都是妾对不住你。” “纾儿,你走吧!”卢郅隆轻轻的抚着安之渐渐冰冷的脸颊,他知道这件事怪不得任何人,要怪只怪自己,怪自己生在了帝王家,怪自己天生就要做顶天立地的大男人,怪自己不能让安之做一个女人。 “你还是做了卫枢,好啊,卫枢就卫枢吧,还能怎么样呢?”他一巴掌打在自己的脸上:“若是我不遇见你就好了,你才二十七岁啊,安之,安之,若是我们没有见过,一切都会不一样的。” “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一身男儿装扮,当时我就在想,若是这个公子能为寡人所用,于国于家该是多大的幸事,你不知道你当时谨慎的模样,聪明的答话,寡人从没见过如此可人喜爱的人才。”卢郅隆狠命的摇摇头,他使劲儿用拳头捶打自己的心口,他觉得心里有口气,堵在那里,恐怕会是他一辈子都无法忘却的痛苦。 “第二次见面,我已经知道了你的女儿身份,但我总觉得这位公主是一个能创造奇迹的人。”他笑笑,像一个小孩子:“你说为什么,为什么你就比一个男儿还强,少年英才,当年一篇檄文写得是热血倍看。后来几仗打得漂亮,打的列国闻风丧胆,你说为什么世上最尖锐的匕首,却不能长保?” “为什么,你说说,你告诉寡人,你起来,安之,你不要死,你想要寡人做什么寡人照做就是了,你醒醒安之,你起来!啊!”卢郅隆伏在尸体上,这世间他亲手塑造的少年英才已经悄然离去,他指尖唯一能够感受到的就是渐渐的冰冷,僵硬,她走了,这一次,真的走了。 卢郅隆恍然见回忆起晨起安之说的莫名的话,他拼尽全力,却始终记不清楚:“安之,你这一辈子,过得太苦了,若是有来世,千万别投生在帝王家,千万别遇见我。” 卢郅隆站起身,他将脸上泪痕擦拭干净,他知道安之是为他而死的,只有安之死了,他才能够真正意义上对卫国用兵。他抚着门框走出房间:“传寡人的诏令,出兵伐卫!” 第一百二十四章 魂魄未曾入梦来 静夜,好似有人放歌,悠悠扬扬,飘飘渺渺。好似乘风而来,又随青烟散去,卢郅隆合衣躺在定太宫的寝殿里,指节轻轻拂过玉枕,仿佛还有她冰凉的温度,那样安逸,似还能听见她的心跳。 她的心跳终是止了,止于战火,止于宁静,她是个聪明人,知道自己的命运,而且做出了最智慧的选择。她选择长眠在冰冷阴暗的地下,选择长留在卢郅隆火热的爱恋之中。 卢郅隆翻了个身,月色依稀落在幔帐中,落在光滑的玉枕上,姜华玉枕泛着软润的光泽,好似佳人顷刻间就化作光影回到自己身边,他从枕下摸出一串帝王青平安扣珠串,这是安世生前最喜爱的宝石,深沉冷冽的色彩让人敬畏。 “安之,你是天底下心最冷,心最硬的人啊,大好年华你就舍弃寡人,撒手人寰,你一撒手,了了自己的心事,却把寡人这一辈子的思恋沉入海底,”他指尖轻抚着那珠串,冰凉的珠子静静躺在卢郅隆身边,好似一个人似的,静静承接了他全部的心事:“你知不知道寡人想你啊,你一走,寡人的半条命也没了,寡人多想留住你,可是留不住啊。” 他坐起来,握着那串挂坠,缓缓坐在美人妆台前,将一对玲珑绣花灯点燃,自己的面容映在铜镜中,他把挂坠放在案上,从妆奁中,去了眉笔口脂等物出来,在镜面上描绘着,倾尽自己的记忆,他仿佛见了伊人在镜中浅笑,重新放下眉笔,伏在案上浅浅睡去。 元纾宫中彻夜燃着灯烛,她一人坐在灯下,一遍又一遍的整理这卢郅隆曾经赐给自己的赏物,他的字迹,他的画作,元纾呆呆的望着这些曾经倾注了爱与柔情的宝贝,此刻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泽,画画的男人,他的心已经死了,再也救不活了。 “王后,王后,奴婢有要事禀报王后!让我进去吧,让我见见王后!”一个丫鬟深夜闯宫,引得宫门一阵大乱,管事丫鬟去见了,原来是定太宫的月桂,便引了她去见王后。 “何事惊慌失措的?”元纾披了一件大氅,款款走出来,坐下,侍女端上一盏茶。 “大王他,他不许人跟着,一记快马出了宫门。”月桂说着,惶恐的跪地连连叩首:“奴婢不敢多问,大王也没说去哪儿。” “怎么不叫人跟着?!”元纾一阵惊慌,站起身来,引得一阵晕眩:“快派人去找,眼下列国虎视眈眈,怎么能让大王孤身一人?!” “奴婢已经让人跟着了,想会来报的。”月桂怯怯喏喏的回道。 元纾叹了口气:“大概是宸妃没心力去**你们了,比起当初那个跟着她的茹兰,你们着实差得多了。” 却说卢郅隆一记快马奔到城外,寻了一家建在城郊外的小馄饨摊,卢郅隆将佩剑从腰间解下,放在粗糙不平的桌上。 “哎呦,客官,看您的装束,真是贵客降临啊,您要点儿什么?”买馄饨的老头憨厚的笑容如荒郊岭上的春风,他一身粗布衣裳,到和他的老实本分相得益彰。 “有野菜汤吗?”卢郅隆望着老人,想起了记忆深处的那一碗苦色的汤汁。 “野菜?汤?什么?客官我没听错吧?您要吃野草?你不嫌弃?”老头儿不禁瞪大了双眼,他原以为锦衣玉服的客人都不屑去食用草根树皮的。 “对,野菜汤,就是清水煮的一碗菜汤。”卢郅隆从荷包中取出一块金饼放在桌上。 老人试探着将金饼滑进了自己围裙上的布袋中:“客官您等着,我这就给您弄去。” 他说着,将自己预备剁成馄饨馅儿的野菜抓了一把,放在汤锅中涮熟,捞出来。便搁在碗中。 “客官,您要的清水煮野菜。”老人把碗端到卢郅隆面前,他憨厚笑道:“从未见过您这样的客人,贵步临贱地也就罢了,还专寻这苦涩涩吃食。” 卢郅隆端起粗瓷大碗,喝了一口没有加盐的汤,除了苦涩,就是腥甜,复杂的味道刺激着他的味蕾,他放下碗,转身在馄饨摊上四处张望:“你不会再来了。” “客官,怎么您是在等人?”老人热心肠,便凑上去问问:“要不要留个话,若是小老儿见到了,也好告诉那位客官?” 卢郅隆凝望着老人澄澈的眸子,仿佛一汪儿被遗忘在岁月中的枯水,他笑笑:“好啊,她叫卫枢。若有一天你见了她,记得告诉他,有个人在黄沙近处等她。” 他站起身,拿了宝剑,缓缓离去,这一去,是如此惆怅,多希望有一个人能在背后唤自己一声,只是这一次一片沉寂,他牵了马,正要走。 “老爷爷,我们要两碗菜汤!” 又是两个男扮女装的少女仗剑而来,她们生的眉宇清秀,故意粗声粗气的讲话,故意重重坐在位子上。卢郅隆停住马,望着两个女孩,当年就是这样的两个女孩叫住了自己,当中一个成了自己一生的挚爱,一生的牵绊。 “真可惜,到最后,也没能亲口告诉你,我第一次遇见你时的心情,”卢郅隆暗暗叹了一句:“大概我们当时的心,是相同的。” “公子,你有帝王之相。” 卢郅隆吓了一跳,回头望去,竟是一个形容枯槁的老妇人,她颤颤巍巍的向自己走来,仿佛一个存活了几百年的山精树怪,她的头发惨白如瀑,拖到脚跟儿,佝偻这身子,面容如摔碎的瓷器,揉皱的宣纸,皱皱巴巴,仿佛随时都会被风雨打破。 “老妇人,您说什么?”卢郅隆试探着问道。 “我说,你有帝王之相啊,”老婆子拖着腐朽的几乎沉重的步伐,她凝视着卢郅隆的面容,自顾自的拉过卢郅隆的手掌,用她那双粗糙的如同砂石一般的手反复抚摸着,她似回忆起了一段往事,憨甜笑道:“我这一辈子看过很多人的面相和手相,但像你这般,我只看过一个。” “是么?”卢郅隆饶有兴味:“他是谁呢?” “是我的女儿,”她苍老的声音似从山巅飘来,带着苍莽和悠久,仿佛一部完整的家史:“她是我的养女。” “养女?”卢郅隆不以为然的笑道:“你是什么人?你的养女又是什么人呢?” 老妇人凝望着卢郅隆的双眼:“你是个聪明人,怎么看不出我是谁?又怎么猜不出我的养女是谁?老婆子在宫外等了你三年了,等的眼睛花了,牙齿也松动了,舌头也死了,等着杀了我女儿的仇人来见我,想不到这一天真的来了。来得好啊,来得好。” 卢郅隆一时语塞,他摇摇头,这一切都如梦似幻,安之死后,他的生活,他的一切,都是幻象,不知是他一直生活在梦中,还是因为这一切失去了意义?自从安之离开,这人世间,或是这红尘,仿佛都不再真实。 “你昨天骑马起的好快啊,”老婆子掀起了自己的裙摆,露出一双磨破了的脏污的鞋子,一双血流不止的脚掌,那双脚缺了一个脚趾,似地狱深渊中探出的血肉,看的令人冷汗直流:“我跟着你一路来到这儿的。” “你一路奔过来的?”卢郅隆惊愕,他不由自主的向后趔趄了几步:“寡人不相信。” 她如同古墓枯枝的手指渐渐蔓延到卢郅隆衣袖上,她凑近了卢郅隆,细细打量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不由得点点头:“天底下没有任何一个人,比你更有帝王相了。难怪,难怪她拼死也要站在你的身边,拼死也守着你的国。” “你懂得看相?”卢郅隆侧目望着老妇人,她的一切都带着神秘感,似真似假,如梦亦如幻。 她扬天大笑,露出空空的牙床:“安之有没有告诉过你,你的,结局?” “疯子!”卢郅隆向后退着,撞在自己的马背上,扯住缰绳,便要上马,谁知老妇却诡异的大叫一声。她的脸庞一瞬间变得黢黑一片,似地狱的判官,夺命的鬼魅,她的袖中忽然抽出刀剑,向卢郅隆刺来,卢郅隆躲闪不及,便顺势用手中剑柄一挡。 登时火光一烁,老妇手中的剑刃断成两截,她也被力道震得退后几步,勉强站住,仍觉得手上虎口发麻。 她凝望着卢郅隆,看清了他手中的那把剑:“卫王剑?!她把卫王剑给了你?!”老婆子红唇一咧,露出尖利的两根雪白的獠牙。她的长舌如毒蛇的芯子,肆无忌惮的抽动。 “你到底是什么人!”卢郅隆拔剑向她一挥,她身子轻飘飘的向后一躲,继而发出夜枭般的鸣叫。 “我是什么人,哈哈哈。我当然不是人,我早就是鬼了,拜你所赐的鬼魅。”她话音刚落,周遭一片寂静,方才的老人,方才的女孩子,身边的坐骑,都消失不见,只有乌黑一片,空空荡荡,四下不着边际。 “你听说过,专吃死人尸体的鬼魅吗?”老婆子,不,一个真正的厉鬼口中喷着蓝色的鬼火,青面獠牙的面孔带着邪魅的笑意:“我刚吃了你最爱的女人,长眠在地下的女人。” “不!”卢郅隆恍然惊醒,环望周围,原来还在定太宫中,方才点燃的红烛已经烧尽,他站起身,抬手竟发现自己手中已不是那宝蓝挂坠,取而代之的是一柄寒光凛凛的宝剑。 “卫王剑?!”卢郅隆重新去找寻那串珠玉,已然消失匿迹,他翻遍了全部妆奁,都没有找到,静下心来,才觉得,冷汗顺着脊梁向下流淌,他抬手用丝帕在额间抹了抹,一片湿冷。 “陛下。”身后一声轻轻呼唤,原来的月桂,整个定太宫的人除了她,全部为宸妃殉了葬。月桂盈盈拜倒:“陛下,轿撵齐备该上朝了。” “上朝?!”卢郅隆一阵惶惑:“是啊,该上朝了。” 安之 永生轮回,若是再选择一次,我还会坚定不移的选择你,选择在大乱之世里学会勇敢,因为我不仅仅是一个女人,我是安之。 天下不安,我使之安。 女人或不是柔弱,因为她们亦可以选择自己,她们可以让自己不输给任何一个男人,在一个阴盛阳衰的世界里。我隐约发现身边的每一个男人都并不可靠。父亲,兄弟,朋友,每一个男人存在于你周围的同时,都具备这自己的私念,他们或不会照顾女人,或根本就没有这个念头。 或在他们心里,女人和男人一样,都是存在于这世界上的人种,老人,孩童,女子,每一个相对弱势的群体或对他们来说,同他们自己或是相同的,他们是男人,我们是女人。 父亲不可靠,他有自己的私念,或是戴姬,或是贤妃,或是他的国家,或是他喜爱的游戏。他没有责任感,这就是我要学会坚强的原因,他不能保护我,更不会真正意义上的爱我。 当一个女人被当做一个男人一样对待,当你认为她能做到男人的本业,那么她从根本上就具有了和男人同样的价值,但倘若是于此同时,男人又用某种礼教,或是男女之分来约束她的地位,这就是根本上的不平等。 我的父亲并不可靠,他从没让我感受到一丝一毫的安全感,他甚至有愧于作为父亲,他利用这他父亲的职权,左右了我的命运,他擅自改变了我的前程,这就是父亲,他用他本就短浅的见识,折断了我的命运。 我的父亲并不可靠,若说他根本上是不会和女儿相处,那么久大错特错了,他只是不会和自己的儿女相处,对于自己的儿子,他采用了帝王权利中,最为无情的一种,他杀了他,他从一开始就没有爱过他,他最大的错误,就是把自己的儿子,完完全全的当做一个王子,或是一枚棋子,他在作出这样决策的时候,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是一个父亲。 我的哥哥,他是我见过最为无用的人,他最善于把自己手中的好牌打烂,他获得了无数具有超级智慧的才子,但他却生生的将这些人的才华变成一个根本支撑不住的烂摊子。这就是我的哥哥,一个连自己命运都不愿去争取的懦夫。 我的哥哥,是我见过最不负责任的人,他甚至将保护自己亲人的重担交给自己的兄弟,交给那个本来撑不住的三枢使。若我不是安之,我就会是世界上最贫穷的人,但我害怕贫穷,所以我成了卫枢,我成了这世上最疲于奔命的人。 我的哥哥,他是最最无情的人,他最大的弱点,就是他根本不爱自己的亲人,他除了自己的所谓理想,他一无是处,他没有责任感,这竟是我临死之前才领悟到的,真可笑,他是这世上最不用于承担的人。他不配做哥哥,甚至不配做一个男人,任何一个女人爱他嫁给他,都是对自己最大的惩罚,他除了享受女人带给他的欢愉,没有为他的女人或是儿子,做任何的安排。 一个女婢为他生下了一个孩子,而孩子的母亲除了享受女婢的待遇,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她仍旧是一个女婢,甚至没有得到他的一丝怜悯,或者可怜到吃饭的时候,都不会有丝毫关心,哪怕是简单的夹菜。 我只是一个女人,可我没有做一件女人该做的事情,我不是男人,却要承担比男人还要沉重的担子,我想放下,但我知道,只要我放下,就再不会有人把重担担起来,这就是和我有血缘关系的男人。 他们只会享用女人,然后遗忘女人,或有一日想起来了,他会淡淡一笑,不过是个女人。 我不得不让自己成为一个男人,让自己承担本不应该考虑的问题,我终日提心吊胆,兢兢业业,而后,我成了卫国的罪人,没有人认为卫国的存亡和我有什么关系,因为我是一个女人。 这世界上对女人似乎过于残忍,男人没有丝毫感觉,长夜漫漫,每每被噩梦惊醒的时候,我才会发觉,自己一直是孤身一人。 卢郅隆是一个好人,他堪称一个好男人,一个男性若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人已经是困难的,更何况他是一个好男人。 他有自己的理想,然后他看到了男女之间的平等,他知道女人亦可以发挥同男人一样的作用,甚至是高于男人。或有人觉得男人天生就比女人聪明,但他们忘记了,自己所谓的聪明,所谓的头脑灵便,本来的就是一位叫做母亲的女人无私的送给他的,他本不应该如此忘本的向其他女人展示这世界上最庸俗的智慧,那就是享用女人,然后遗忘。 卢郅隆清楚的明白这一点,他承认了我的头脑,他尊重了我的意志,他从不认为男人尤其是一位王子和一个落魄女子结盟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这就是他的可贵之处。他承认了女人的智慧,他用自己的人脉,为一个女人带来的权利,同时改变了天下的走向,他是个睿智的男人。 他是这世上第一个让人感受到安全的男人,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一个男人,而且他对自己的地位很自热的定义在极高的位置,因为他拥有贵重的人品。我爱这个男人,因为他懂得自重。对于那些不自重的男人,我从来都是选择丢弃,比如赵胜,他是我杀死的第一个人,也是第一个说爱我的人,但我讨厌他,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男人的尊严,他不自重,不知道颜面,不知道上进。 卢郅隆是世上第一让我一眼看中的男人,一个从里到外都散发着道义的男人,他的道义永远对待自重的人,只要是自尊的人,无论男女,无论老幼,无论亲疏,无论贵贱,他都永远道义,因为他自重,更欣赏自重的人。 卢郅隆的一生爱过两个女人,元纾代表了这世间一切女性的优点,柔美,自爱,宽容,贞洁。她只是一个弱女子,但她从来没有因此而骄矜,从没因为自己是女人而理所当然的获取别人的谦让。这一点她比许多男人都要强,她是这世上我第一尊重的女人。 而我代表了这世间女性的一切不可能,我强权,我心狠,我毒辣,我是这世上最唯恐天下不乱的女人,我用我每一次失败的亲情来惩罚着世上,有着同样缺陷的男人们。我从不知道谦让,因为我认为我有能力,有能力获得和男人同等的待遇,有能力和他们站在同等的地位,甚至是高于他们,因为他们或不如我。 我的母亲太过柔弱,她或是太过刚毅,柔弱是因为她在明知道她的丈夫不会保护她,却仍旧不肯离开,因为她柔弱到无力去改变自己的命运。她或是刚强的因为她要对自己的身份负责,对和亲负责,对那些曾经把她当做货币,用她的出嫁来购买和平的人们负责。 她用自己的命运鞭策了无能的男人,用一个女人换来的和平终究不会长久,男人们也不会对那个为他们换来和平的女人负责,以为她出嫁的一瞬开始,她就已然是一件商品,一件可以香水一样泼出去的商品。 我为什么要坚强,因为从没有人保护我,没有人的保护或不是这世上最可怕的事,最可怕的事乃是这世上的每一个存在于你身边并不对你负责的男人们,他们对你或有祈求,他们用渴望的目光,希望把你变作一件可以利用的商品,或是交还和平,或是用来享用。或是他丢丑的时候,他会让你意识到,你是他的亲人,他丢掉的也是你的脸面。 既然如此,那我凭什么相信男人?! 正因为的终于对卫国寒了心,我才发觉,或我是百玦人,因为天下列国,同为神州之人,没有倭寇,没有夷敌,今日你吞了我,明日我吞了他,争来夺去,都不过是在一个锅里挑菜吃。那卫国和百玦又有什么异同?不过是我人生中的两个匆匆过客,我选择哪一个,不过是取决于我的心。 百玦承认了我,我就是百玦人。为什么一面不相信我,一面让我变成世上最缺乏价值的角色,一面鞭笞我卖国?我何曾卖国?我何曾对不起卫国?我只是一个人,一个人的力量有多大?我尽了我最大的努力,但我终究不会被激烈,因为我是一个女人,对于男人们来说,女人和权利永远不可能有任何并驾齐驱的机会。 为什么一面浪费我的能力,一面痛骂我的人品,为了卫国,我敖干了我全部的智慧,我把自己从一个青春女子,变得行将就木,形销骨立。 我为什么要爱卫国,他究竟有什么值得我去爱? 就因为它是卫国? 就因为我生在这片土地上? 我为什么要做一个愚蠢的爱国者? 毕竟我有人本身的智慧,我有别人不具备的天赋。我凭什么不可选择,我爱过,但它亲手将我的热血吸干,嚼碎了我的骨头,我成了罪人。 我为什么要爱它? 但我爱它。 于是我死了,我这一生,从没负过卫国,千秋功过,留给后人评说,秦皇可以诟病前年,但他一生心安。 或真如卢郅隆所说:“我们出兵之日,已无名声。” 卢郅隆 我不知道为什么父亲永远坚定不移的喜爱着哥哥,尽管他的人品,才学,能力,都无什么独特之处,他甚至可以说是平庸无奇。 我不知道为什么哥哥这样一个毫无建树可言的人会获得如此青睐,他甚至是无能的,甚至是庸碌。 哥哥,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一个在义和利之间,永远倾向利益的人,然而并不是国家的利益,是他个人的利益,一个只要自己舒服可以抛弃一切的人,只要自己舒服可以判处一切人死刑的人。 哥哥,一个毫不负责的人,一个在情和利之间,永远倾向于利益的人,然而却不能允许他身边的人亦如他这般,每一个在名义上属于他的女人都必须义无反顾的爱他,因此他伤害了一个有一个爱他的或是他爱的女人。 我不愿做哥哥那样的人,或许我的父亲觉得我不是尘世中人,或者不是一个智者,至少不是他心目中最适合做王,最像他的那个人。 “郅隆,我要你发誓,今生今世,必须要永远辅佐你的哥哥,帮助他成为一个伟大的君主。” 我那时还小,甚至不明白父亲殷切眼神中的内涵究竟是什么,他甚至已经看清了我比哥哥强大的事实,然而,他并不愿我这样的人成为一个王,在他的眼中,一个连自己的利益都不能时刻计较准确的人,有什么资格去计较一个国家的利益,然而他终究错了。我的父亲甚至是愚蠢的,若他不是祖父的独子,他这般,几乎没有任何资格列为王者,但他成了,取决于自己强大的出身。 我长大了一点,我发现父亲的本心中其实并没有在意过我,他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是他的爱子,另一个则是他为自己爱子铺路培养的一块基石,然而我凭什么要作为基石,我是一个和哥哥留着同样血脉的王之子。 父亲看我时候的眼神从不像看哥哥那样,我很想告诉他,我比哥哥强大,而且比他智慧,哥哥拥有的一切我都有,哥哥没有的一切我也拥有,然而我并不受父亲的宠爱,我很早就失去了母亲的庇佑,并且依旧没有父爱。 父亲对我来说,就像从未存在过一样,他没有为我的成长,学习起到任何实质性的作用,除了他的财富,然而似乎早已和我划清界限,很早,他就明确的告诉过我,不要想,不要提,但他没有说为什么。 记得我很小的时候,父亲送给哥哥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我很羡慕,羡慕的不知所以,那是一个弱小国家的振国之宝,我望着哥哥把玩着它,用它去切碎植物根茎,切碎瓜果李桃。我对哥哥说:“我长大了,父王也会送我一把。”我只是说说,并没当真,只不过是眼红的要命,说出来过过嘴瘾罢了。 “别说这个话,你不要说。”父亲严肃的连续否定了两次,他说完眼睛望向远处,继而没有再同我说一句话,我晾在一边,嘴唇蠕动着,说不出一句话。哥哥那时还很和气,但他仍是自私的,他只耸了耸肩,甚至没有让我触碰到他削水果的玩具。 他之带给了我无数的辛酸,他只让我感受到他的自私,他的无能,他经手的每一件事,都会因为他的无能和浅薄而变得无比复杂,继而被这无与伦比的复杂打败,用尽毕生气力去解决,或是怨天尤人的认为,这件事实在难解,他做不成一是理所当然,于是他用皱眉和沉默去度过,毕竟事情终究会过去。 当我去委婉提醒他时,他只是皱起眉毛,恶声恶气的推开我,然后继续选择沉默,我的父亲,这就是我的父亲,所谓的王。王?!多么可笑,多么可耻的称呼,这个从能力上本不属于他们的称呼,却再次因为自己的无知和无能,牢牢把握住了这个本不属于他们的位置。 我何以忍受,何以忍受一个本应像朝日一样冉冉升起的国,逐渐丧失了它的生气,一个王朝还未兴盛到极点,就如此迅速的走向没落。先王愚昧的统治,使王朝提早衰败,而我又怎么能接受? 我拼命的请求父亲,让我走上战场,于是我有了列国震慑的名声,他们把我等同于杀神白起,但我的父亲仍旧看不到我的成就,这就是我的命运,一个我早就知道了的结果。 父亲去世以后,我不再如从前那样对待哥哥,因为他除了拥有并没有绝对作用的绝对权力外,一无是处。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痴,他甚至会问,何不食肉糜?可笑。 我一生的改变,就从遇见安之开始,从她的身上我看见了自己的影子,甚至能为直接,更为有效,她的手段甚至比我自己还要强硬。我喜欢她,就像喜欢我自己,因为某种意义上,她的另一面就是我自己,我爱她。 她是我见过最有能力,最善于左右权术的女子,她的智慧甚至超过了大多数男人,然而她却时时刻刻被一群男人用世上最庸俗的逻辑,重男轻女,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的鬼话压迫着,她是我见过最有勇气的女孩,她打破了世上周遭不平等对她的约束,她成功了,只是这成功过于短暂,让她遍体鳞伤,毕竟她是个女人。 她是个女人,应该享受男人的爱,男人让她作为自己女人的同时,必须让她享受到女性必须得到的爱抚,于是我默默的保护着她,但我时刻没有忘记,让她学会警惕。 因为我爱她,必须要让她学会保护自己,因为时间险恶,防不胜防,若我丝毫间没有防备,在那时她还可以让自己不受伤害,她甚至比花木兰还要谨慎,她从军营开始,在军营结束,从朝堂开始,在朝堂结束,她从来没有任何过失,于是,她死了。她也该死了,这世上的规律便是如此,没有一个人可以逃过,这就是安之的结局,这就是她的命道。 我一生的两个女人,我都深爱着她们,或有人觉得这种爱情不够专一,因为爱情只能是对一个人的,在我这里,那便是过于狭隘了。 元纾是我人生中第一个意义上的女人,她是我妻子,她少女时期的全部柔情都交给了我,即便是我爱上了安之,我也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她的一切待遇,这就是责任,我必须要对她承担的责任,无论从哪一种方面来说,男人必须要对自己的每一段感情负责,而且必须负责得圆满。 安之是我人生中最后一个意义上的女人,她是我的爱人,她全部的青春岁月都交给了我,即便她不是我唯一的女人,但她确实是我人生中爱的最深,伤的最深的一个女人,我们每一个人都把道德做到了极致,彼此全新全意的爱着自己的国。 国啊,这是横亘在我爱情前的唯一一堵墙,为了它,无数忠魂死在战场上,汇成了无数血和泪。没有它,也就是没有了责任,没有了它,也就没有了责任。 国啊,为了你,我的爱情死了,心也死了,你是世上最残忍的杀手,你无情的杀死了所有为了你疲于奔命的人,安之就是其中之一,她一辈子心心念念的,就是保全自己的国,但她的国杀了他,她的国民杀了她,她的亲人杀了她,她的王室杀了她。 然而,她的敌人没有杀了她。 她没有死在敌人的手里,没有死在战场上,没有死在政坛的斗争中,她死在了一群女人的手里,她的亲人杀了她,她最爱的国啊,终其一生去守护的,到最后才发现,其实自己守护的原本就是一个罪恶的存在,一个腐败的统治阶级。 这就是安之的悲剧,她太注重自己的名声了,太注重自己的道德了,在一个没有道德的世界里,她这样做或许太傻,但她坚定的选择了道德,这就是安之,这是她必然的选择。 但这就是我爱的安之。 我的一生,随着遇见安之而改变,随着安之的死又一次发生了改变,这两次改变让我无从防备,战战兢兢的接受了上天的恩赐,然而却没想到,最终却害了她,害了我最爱的女人。 她是一个女人,知道她永远离开了世界,我才明白,她只是一个女人,并不因为她有着超人的天赋,超过全部男人的智慧,就应该站在男人的地位,承担男人的责任,其实从一开始我原应该制止她,但我并没有这样做,于是我害了她。 卫国终于划入了百玦的疆域,正如安之所预料到的那样,兵峰所指,望风披靡,列国纷纷来朝,百玦真的成了这寰宇中最伟大的国度。 但我的故事,也从这里戛然而止了,我的爱情,亲情,友情,一切的一切,都戛然而止了。 又是一夜如梦,安之缓缓向我走来,还是满脸春风,想我第一次遇上她时候的样子,玉带金冠,风度翩翩,她是我生命中最亮的星星,是我一生中,永恒的存在和回忆。 她缓缓向我走来,我的爱情入了梦,安之,若有来世,寡人宁可舍了天下,不做这王,也不会再和你歧路。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夜闻天相来入梦 卫国毓麟宫被一片夜色笼罩,长长幽深的甬道除了守夜的宫人外,除了时而如幽魂飘荡的一点宫灯外,没有人烟。 宫中一团繁华锦绣中,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正酣睡着,须发如蔓草枯枝,他的指节如同冷却的汤汁上凝成的一层油腻一般透亮,他额角渐渐渗出酣睡,一个老宦官倚在他的床榻边上,就着幔帐对面一对昏黄的红烛记录着他的睡眠和呼吸。 一只纯银鎏金博山炉中,袅袅香烟正在缭绕缠绵,卧房外,两个瞌睡连连的小太监有一搭没一搭的低声耳语。 “你说今儿个是怎么了,大王从没睡得这么安稳过。” 另一个悄悄往幔帐处张望,点点头:“是呢,往常不过是两个时辰就醒来,今天这是怎么了?” “许是批折子累着了,”他倚在门框上,捂着嘴打了个呵欠:“别说大王,连我也困死了。”他顺势向后一靠,撞在门框上发出咔哒一声,两个人登时吓得汗毛倒竖,见里面没人醒来,才松了口气。 “你小子不想活了,要是把大王吵醒了,看你小子的脑袋管保搬家。” 他捂着嘴巴:“千万别说给师傅,不然他要狠狠打我了。” 床上熟睡的老人还没有醒,睡得仿佛灵魂出了窍,飘飘袅袅的进了一处环境。 环境中一切都是虚虚实实,若有若无,他指尖轻触到的,都似烟云散去,指尖没有触及的,如镜花水月,无从追寻。 “你来了,你终于来了。”一位仙子袅袅婷婷的按落云端,她落在地上,云气消散了。 “怎么你认得寡人?”老人望望自己,一身赭色冠冕,便笑道:“原来,难怪你认得寡人。” “不,”仙子的声音似梦亦如幻,时而在东,时而在西,时而向南,时而面北:“我是在等一位王,一位天命维系的王。” 老人正是卫王,他挺起胸膛,很是自豪,但仙子话锋一转:“却不是你。” “这话是什么意思?你敢说寡人不是王?”老人指着仙子的脸孔,他坚信自己的地位,或是说,他必须强迫自己相信,因为他本就是不自信的,真正自信的人,不会执着的强调。 “我是在等一位王,这位王正正出自你的王族,是你的子孙,却又不算是你的子孙,”仙子捻着手中一串碧绿珠串:“这位王,是天上的一位神,他掌管人世间的一切杀戮,又通晓三界见一切兵法,融于骨血,游刃有余。这位神,是天上最年轻的神,他因尊崇人世间的道德,而得罪了天帝,因而要到你王室中去经历一遭苦难。” “苦难?”老人不解,正要问她其中含义,却只见仙子冷冷一笑,飘然而逝,自己则恍惚间落入一处黑暗,再见自己身上穿的不是赭色冠冕,而是精钢枷锁,每一孔铁环都流着青色的苦汁。 “是的,苦难,你以为生于王室就是富贵以极。殊不知你能给旁人带来的缺是血和泪的痛苦,你不知道自己的罪孽,但你死亡以后,你就会知道。” “他不是神灵吗?”老人嘲笑道:“他不知道那里是快乐,那里是痛苦?若寡人的王室中只有痛苦,他又何必到来?” “神灵之所以为神灵,正因为他们要做常人不愿做的事,他们明明知道世上的苦难,却还是要毅然坚韧,这就是神的修行。” 黑暗一瞬被万家灯火的辉煌打破,自己已然出了王宫,落在一处街市上,街市上的百姓似乎正在欢度节日,大街上摩肩接踵,人声鼎沸。 “什么修行?他要如何修行?”老人望着骤然逝去的天空,发出一阵大吼,然而并没有人回应他的问题。 “看啊,那不是大王吗?”不知是谁叫了一声,老人才发觉自己正站在街市的高台上。 “我王万岁万岁,万万岁!”山呼海啸的欢呼声响彻京城,老人露出欣慰的笑容,他乐于见到自己的子民用如此敬畏的态度来面对自己。 “平身!”然而却并无人起身,他一愣,又道:“平身!”仍旧无人起来。 此时,天际忽然惊起炸雷,忽明忽暗的云朵击在天边集聚,很快汇成一团昏黑。 “云端里盘着一条金龙啊!” “龙,就是上天派来的王啊!” “我王万岁!” “万岁!” “你们是卫国的子民,为何见了寡人而不败?”老人已然恼怒,但仍旧没人听见他的呼声。 只听见一声龙啸,一条长百丈,周身金鳞,鹿角,的金龙从天而降,它盘旋一阵,忽然冲入人群,将人群搅了个天翻地覆。老人凝望着金龙扫荡了自己的臣民,然后重归寂静,金龙回过它那巨大的如同城门一样巨大的头,血红的眼睛望向老人。 一阵冲杀,老人连连退却,金龙长啸一声,钻进了老人后面的女人腹中,那个女人有着高高隆起的腹部,还有一张无比娇媚的脸颊,老人终于看清了她的面孔,她正是自己儿子的女人。这个女人已经有了一个儿子,或许上天的旨意,就是要女人的第二个孩子成为天命维系的主人。 于是他的儿子继承了王位,那个女人成了贤妃。 老人说,只要这个女人生的第二个孩子,就把王位传给他,他着人锻造了一把独一无二的卫王剑,用最精熟的钢铁打造,用最好了工匠锻造,并用宫中最坚硬的宝石为这把剑增添光辉,这个女人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并让他的丈夫也获得了更多的权利。 这个女人很久都没有孩子,直到一天夜里,这个女人生下了一个死去了的婴儿,这个婴儿浑身青紫色,已经死亡。望着昏迷不醒的王妃,当时还是公子的卫王选择了阴谋。 地下室里,一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女人正声嘶力竭的哀吼着,她的腹部高高隆起,她已经难产了五个时辰,但仍旧没有结果。 他站在门外,对收生嬷嬷说:“不管如何,我只要这个孩子活下来,而且要尽快的让孩子生出来。” 于是薄锐的刀锋抛开了粗布衣裳女人的肚子,从她的肚子里,取出一个被羊水泡的皱巴巴的婴儿,剪短了脐带,收生婆才发现,这是一个女孩子。 孩子被交到他的手中,他赏给收生嬷嬷一杯酒,于是他缓缓离去,收生嬷嬷口中喷出乌黑的血液,她倒在地上,死了。 “这个孩子,就是王妃刚刚生下的孩子。”他将孩子报侍女,于是用毒酒毒哑了侍女的喉咙,杀死了太医和替王妃收生的嬷嬷。 “只可惜这是一个女孩,”他望着架子上那削铁如泥的宝剑,长叹一声,那个天命维系的杀戮之神已经死了,但庆幸的是,他因此得到了继承王位的机会。他将女孩放在摇篮里:“杀戮之神虽然死了,但和平之神已经来到,上天带走了那个所谓的杀戮之神,却送来了和平的公主。” “大王的意思的,要用她来交还和平?” 他点点头:“公主和亲,无论是哪一国,都是符合战争规律的。” 这就是安之生下以前全部未解的命运,她本不是那个被指定了的王者,却因为一些人对于权力的贪念,而被迫推上了公主的位子,她本是一场利用后的遗留,但只得庆幸的是,她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当时的卫王万万想不到的,杀戮之神没有死,只是换了一个全新的身份,一个全新的方式,他悄然而至,又悲壮离世,因为杀戮,本来就是一段悲壮的苦行。 “你的出生就带着杀戮,或许寡人早该意识到,你才是当之无愧的杀戮之神。”卫王在临行前唯一后悔过的事就在此处:“若是还能回头,寡人宁可从一开始就杀死你,至少,不会让你为他国卖命,卫国的衰败,未尝和你无关。” 他长叹一声,望着囚牢中笑笑的一片天空:“你生来就是为了败落百玦的,杀戮之神,杀来杀去,杀死的是自己的亲人。”他转过身去,不再看安之。 “去把寡人的孙儿找来吧,寡人要见见他。”那个十几岁的孩子怯懦的来到这个从未见过的祖父身旁,一个从未给过自己丝毫疼爱的卫王。 “寡人现在把一国交给你,你敢做吗?” 孩子摇摇头:“我不敢。” “可你是一个男人,更是卫国的公子,你的身体里流着卫国王室的热血,是注定要为卫国尽忠职守的。”他把东书拉在身边:“你姑姑不是一般的人物,寡人教你一个办法,若百玦王同意你反国,你就将她杀了,不要留情。” “可是,姑姑,不也是您的女儿,我爹的妹妹。为什么要我杀她呢?”孩子黑漆漆的眼睛如同嵌着星星的天幕,泛着闪亮的光彩。 “正因如此,寡人才了解她,孩子,你还小,是斗不过她的,”他压低声音,眼中闪烁着一个赌徒一般势利和奸邪的笑容:“孩子,寡人教你一个道理,当你斗不过一个人的时候,最简单的办法买就是用她意想不到的方式,杀了他,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只要一个人败了,她的一切都没有了道理,只要你杀了她,你就成了天下一切道理的主宰。” “这就是现实。”他凝视着东书的眼睛:“看着寡人的眼睛孩子,听好了,杀死她,不要留情。” 东书 曾经我的一位友人对我描述这块土地说:太阳的爱抚在这里坠落,黑夜和大海从这里相连。 我知道,这不过是百玦王对我的最后通牒罢了,事实上,比起让我在这里生不如死,他更希望我果断的了结。值得一提的是,作为百玦王,在我的身后事上,他绝不会有丝毫的吝惜。 此刻流放我的枯洲是那样的寂静,过分的安静让我心中惶恐,四周安静的像终日埋伏着不计其数的杀手。虽然我很清楚,卢郅隆不会杀我,他在等待我自我了断的勇气,可我真的缺少勇气,我的身体日日消瘦,病情也越发沉重了。 我回想我的一生,除了动荡离乱或者是安逸平和的年少时光。便只有短短的三年时光。 在姑姑的面前,我一败涂地。对皇位的权柄,我是真正的爱过。那是我一生中最有价值的日子,也是我贵族生活的终结。 望着落日的余晖悠悠散落在面前的湖泊,我不禁苦笑一声。 海? 这里并不能称作海,它仅仅是一片略大的水域,甚至没有柔美清脆的芦苇和清香的野花妆点它的四周,散布的稀黄的泥土以及泛黄枯萎的杂草几乎看不见生命的存在… 我姑且把它当作一片蓝海,我一生最真挚的爱慕仿佛从蓝海尽头缓缓飘来…我想伸手拉住柔荑似的玉手,可是海风却和我开了一个大玩笑。 “姑姑,姑姑!”一路呼唤着,追逐着海风吹皱的倩影,直到衣襟浸湿才发现,半个身子,尽在水中,我仰天苦笑,笑着笑着,我尝到了苦涩的滋味,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滚滚而下。 听的身后杂草丛中有些响动,转身来看,原来是荣姜,这女人白白生出一张清秀面容,确是卢郅隆派来监视我的,这里空无一人,就算在这里杀死我,也也不会有人知道,我站在水中,不敢上岸。 她像我盈盈一拜道:“侯爷,郡守孙万拜谒侯爷。” 孙万兄,我听了他的名字才缓缓爬上岸,荣姜伸手来扶我,我看见袖筒中没有利器,方才和她一起回府邸更衣。 孙万乃是枯洲郡守,我更衣后便马上赶来见他。我们交情不错,故而可以谈谈心事。 驾着一条轻舟,我们又一次来到修水和鄱阳湖交叉口面北而望,船上唯有我二人,孙万笑到:“看侯爷这个样子,在下心中也隐隐不甘。” 他说得对,我的确不甘。 我心中愤愤,“世人多是看表面文章。” 孙万曾问我,当初为何不据守宫门,同卫国同灭? 我彼时年轻,没有足够的勇气,不够果断罢。 孙万用竹箸敲打着桌上的木杯木盘朗声高唱: 惜我年少壮志兮,面北而望汉家江山,逝水余晖山海穷尽,贫贱不失豪情满怀…长歌兮…慨然兮…天不 佑… 我二人痛饮一醉,仰天而眠,恍惚间,仿佛回到了梦幻的华年…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我母姓的崛起,大抵因为父亲醉酒的时候,母亲唱的一支民谣罢了,这支民谣让我怀才不遇的父亲,享受了片刻欢愉。 我的母亲曾经向我描述那日灯下,父亲醉眼惺忪,他听了母亲的歌子,赞了母亲的绝世容颜, 母亲的描述对我来说是那样干瘪,虽然她穷极自己所有的才华,也不能让我真实的想象出一二,毕竟她只是一个缺少底蕴的下人。 在父亲眼中,彼时穿着一身男儿装扮的母亲,就连后宫所有的妃嫔都不能及,但我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和父亲长时间在一起,所以,也就无从了解。 母亲话语间,唯一让我能够想象的便是,祖母穿着男儿铠甲,飒爽巾帼的样貌,阴柔之美与阳刚之气的碰撞。 让我的父亲爱不释手,直到母亲去世后多年,我还从卫国太子东宫的旧书卷里找到了母亲的画像,旁边提着一首缠绵绰约的小诗,诗中描述的是父亲梦中还常常出现母亲的身影。 大概世间的尤物多是不能长久的。 母亲去世时,父亲已经去世多年。母亲死的时候,面容上平静而深邃的表情,同她的言辞一样,流露出女子轻盈的智慧。 在百玦我听见人说,若是能请高人做法,请魂魄如梦,便能见了逝者,这一日我终于成了卫王,第一件事就是招募术士招来魂魄祈求相见。 而世间哪来的什么魂魄,只不过是心中的幻象罢了。 母亲日日入梦,让人感喟让人恐惧,我不知我在惧怕什么,后来术士作法,直到梦中再无母亲的身影,方才罢休。 或许是因为母亲的音容笑貌仍深深镌刻在我的心头,而我这一生,又对母亲有着深深的亏欠,她说到底是为了我而死。 而今我已是一代亡国之君,彻彻底底成了时代的遗孤。 事事无常,天道轮回,人世间总是充满巧合,当年卫国灭亡吕国的时候,也曾有过一位亡国之君,这些年来,百玦王朝所向披靡,灭了大大小小十数国。这个无坚不摧的王朝造就了无数英雄豪杰,包括杰出了奇女子。 我对姑姑的印象,不过是一副书生装扮,若说她是震慑列国,杀戮之神的镇国侯小千岁爷,谁也不相信,她甚至比一个普通文人还要瘦弱,谁也无法把她同战争的任何一个角度联系起来,若要真的有,人们定会认为她是战争的牺牲品。 但她不是,她最擅长造就无数的战争牺牲品。 姑姑有着超前的大脑,但这和我的父亲不同,祖父交代过,她同父亲并不是完全同根,她只是名义上的我的姑姑。是的她是我名义上的姑姑,她的天赋超越了她所有的兄弟姐妹,若说她不是那个祖父梦中的杀戮之神,那就浅薄了,天意不是轻易会改变的,她果真成了。 我父亲含冤而死以后,我的祖父就意识到他那令人拜服智慧渐渐的远去。 没人能一辈子不出错,但权力的掌握者一旦出错,就令天下人恐惧。 祖父的最后一位宠妾戴姬在迁都途中生下的小皇子的确聪慧,但比起祖父差的却很远。 祖父的确老了,他丝毫没有怀疑一个婴儿是否真的能在短短六月出生,而安然长大。 戴姬宫门就在喜气洋洋中改作盛安门。 值得庆幸的是,祖父晚年终于认识到战争对于百姓来说是何等的灾难。 这也证实了我父亲的治国理论的完胜。 不过在君王喜怒无常的时段,这段令人咋舌的往事终归化为尘土。 大概是因为大卫国开国以来出现了太多把持朝政的女政治家,她们专权左右,而且呼风唤雨,祖父在临死前留下口谕,赐死了年纪二十五岁的文惠公主,安之,也就是我的姑姑。 我甚至不明白这旨意的道理,不论出于什么层面,始终不能让我相信的是,一位父亲竟会真的要自己是女儿去死,那是我还没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但我知道,这件事,终究不是应该做的,于是我搁置,缓和,但直到长公主离卫的前夜,我才意识到,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感,恐惧的我几乎浑身颤抖。 我意识到作为一个女人,她能做的实在太多了,我意识到自己的地位岌岌可危,意识到祖父的那种担忧,他不能让一个女人劫走自己的江山,即便这个女人是他的血脉。 一个人的利益究竟有多重要,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我姑姑从头到尾都没有过属于自己的利益,她除了维护卫国,就是维护朋友,或者维护兄弟姐妹,或者维护弱者,她是我见过世上最最纯粹,最最简单,最最执着的人,这就是我的姑姑,我伟大的,智慧的,柔弱的,坚韧的姑姑。 我的姑姑是我见过目光最为长远的人,尽管在百玦我一直恨她,但我从不否认自己对她的崇敬,她是我这世上,最最敬仰的人。 她被人成为杀戮之人,但她从没有杀过一个所谓不该杀的人。 记得我小时候,卢郅隆曾经问过她这样一个问题:“你杀的人,都不是有大错的人,杀了他们,是否太小题大做了?” 姑姑回答:“不,他们死亡,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小错,而是他们的人品底线有问题,他们必然会铸成大错,而这大错,会重伤百玦,为此,我必须在事情发生之前,把一切错误规避掉。” 她一直是这样做的,因此,她为百玦规避掉了许多灭顶之灾,为百玦消除了许多隐患。但她最后没有对秦浟动手,因为那是的她,已经病入膏育,她再也像从前那样杀伐决断了,她的日子尽了。 这就是我的姑姑,她从没有犯过错,但她替别人做了错事,她把别人的错事强行承担到自己的头上,于是她困顿的死了。 我在百玦多年,从没见过,卢郅隆为了他的任何一个女人做出任何伤心的神色,他这一次是真的黯然神伤,他是痛苦的,这种痛苦,不亚于杀了自己,姑姑的死,让他也死了一半。 他仍旧坚持的,或许每一次的朝堂上,他望向从前姑姑站定的位子时,他都看见了那个英姿勃勃的少年,一个千娇百媚的少女。 安之死了,但她仍旧活着。 金玉成书后记 安之的一生,跌宕起伏,即便是写作的时候,也未尝感受到她是如此这般的一个女性,直到写完回头看去,才觉得她的一生过于波澜壮丽,这是一个时代杰出的女性,一个敢于直面自己人性短处的女人。 我为什么要塑造安之这样一个角色,因为我似乎尽力把我性格中最为邪恶的缺点毫无保留的熔铸于女主身上,她的是非观很独特,亦正亦邪,甚至是随性而为,她从不计较世人的眼光,只做自己想做的事。 这种思想在现代,莫不如说是一种威胁人类安危的恶行,但在一方乱世,她或许称得上是一种生存的准则。 起初的她或许没有说的那样伟大,她只是一个逃避命运的突兀存在,但她遇见了卢郅隆,一个能够给她机会改变命运的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我坚信,一个有切实思想力的人,都具有改变命运的本领,但一个机会实在难得,或因某种境遇,人便能一步登天,步步高升。或得不到机会的人,便是一辈子明珠暗投。 但前提是,一个切实有思想力的人。 或在文中,显得男主卢郅隆很弱,女主的情怀和心智都过于强大,但她仍旧爱着卢郅隆,这让人很难理解,其实不然。一个人无论有再高的本领,都少不了期盼伯乐的心。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道理便是如此。 卢郅隆是一个可遇不可求的平台,对于安之来说,他莫过于这世界上最为坚实有力的基础,最为可靠背景,最难得的机遇,人世间难得有一个不问英雄出处,而只看英雄胆略的伯乐,一个能给自己提供这样机遇的人,本就具有了比自己更大的胆略和勇气。 卢郅隆在我的心目中几乎是完美的,他是理性,智慧,绅士,平等,世间诸多美德的化身。 他或不如女主更强有力,更加铁腕,但他确实是人间难得的一个知己,一个机遇。 一个敢于在战争中把女人地位放在和男人平等地位的人,本身就具有着超脱社会环境,超脱历史束缚,超脱时代已知的智慧和胆略。 这样一个男人无疑是强悍的,他是成功女人背后最为坚实的靠山,这是一个世间难求的好男儿。 相对于卢郅隆,安之过于强悍,她甚至超乎了一切想象,她铁腕,她直白,她坦荡,无论是好事坏事只要是她的选择,她从不遮遮掩掩,这就是安之的勇气,一个女人的勇气足以面对她打破的一切,这个女人就超脱了时代。 勇气,不是单纯的傻瓜一样观望,它需要有切实可靠的解决办法,长久的考虑和计划,当她面对的时候,她做好了一切准备,这时她的态度,才是勇气。 卢郅隆是一个生活在乱世中的圣人,他或把女人想象的过于纯洁,这世上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想元纾一般,安之一般,坦荡直白,或有人是现实,而且趋近权利,但这是他所不能想象的。 好人和坏人在一起时,好人永远赢不了坏人,因为他若真是一个从里到外都透着高尚的人,他将无法防备坏人,倘若他能预料坏人的行为计划,那这好人或不是真正的内心澄澈,或是被利欲污染,终归不是完全的高尚。坏人也永远的输给了好人,因为一个坏人在发动阴谋的刹那,他就已经输了自己的人性。 输赢的选择太过纠结,我愿选择做好人,即便是输了,也对得起自己的心,赢了也赢在人品的坦荡。 于是卢郅隆输了,输给了几个女人,他的人生中,高尚者太多了,确实无法想象出下作的行径。他输得彻彻底底,输掉了自己的爱情,输掉了自己的心,输掉了爱人的勇气。 我很是纠结,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安之的定义,她究竟算是彻彻底底的好人还是不折不扣的坏人,我无法判断。 她或是不好不坏罢? 起初的我,认为杀戮是人世间最为残酷的事,因此我的女主也就是世间最冷血的人。我甚至想好了她悲惨的结局,凄惨了身后名声。 我想,她即便是生命垂危的时候,被爱情感怀,顿悟了人世间的平等与和平,她亦应该接受命运的惩罚,我甚至想,即便是现在的法律,一个人十年前杀了人,十年后他老了,想要改邪归正,难道他就不必为自己当初的恶行负责了吗? 答案当然是必须负责。 于是我想,安之必死无疑,但后来写着写着,我又犹豫了,我恍惚看见了她或有种种无奈,事情紧迫把她逼到墙角,她唯一能够选择的就只有雷霆手段,若一个人除了作恶没有选择,她的命运或不会如此纠结,而是直白的惩罚。 她是必死无疑的,但我写着写着似乎忘记了,去纠结她的对与错,然而四十万字已经落于纸上,我自己已然迷茫,不知她究竟应该何去何从,故事已成定局,至于功过人品自有后人评说。 我似乎太过于纠结人性善恶,很多朋友提醒我,这不过是网文,你只要情节有趣,逻辑通顺,至于善恶自有观众评说,但我仍然纠结。 我纠结在于我怕我某一时刻愧对了自己的心。 卢郅隆的形象塑造多多少少有些不完美,因为在这短短几个月里,我对于完美男性的价值观发生了许多变化。卢郅隆的人物原型也就或多或少的发生改变,但归于完结后,大概是有两个人物原型合二为一了。 或许我写这文的时候受到了生活的影响,我把自己对生活的控诉也溶于文中,或有语句读起来突兀,那便是我猛然间的不满。 这部完结的时候,忽然有种泰山落地的感觉,它静静的落在我的身后,我甚至不愿意回头去看它,因为它记录着我过去的顺畅与痛苦的心情历程,那是我不愿回顾的过去。但我清楚,这本书毕竟倾注了我的心血,当我回头看时,它的风景一定如我心中幻想,或是更加美妙。 我写着写着会发现,其实比起女主,我更爱的是男主,或是男主的原配元纾,他们都是我对于完美的幻想,他们平和,平稳,如静静盛开的一朵莲花,平静的点缀夏日的美,然后随着秋风,平静的落去,留下数十颗莲子。 很多时候我不喜欢女主,她锋芒毕露,她过于强悍,有种高处不胜寒的悲凉。她对于我来说,代表着我少年时的某种幻想,当它真正意义上的展现在人的面前,我反而会不喜欢它,就像我并不喜欢我的过去。 我爱幻想,幻想自己很厉害,像安之那样文涛武略,但我终究不是,有很多时候我发现自己只是在某几方面和自己塑造的角色相似,或许因为构思的时间过于久远,角色也随着我的长大而更加成熟,因此我并不能用我的感性去支配角色,我只能用理性去构造。 因为的成熟了,对人世间的诸多事物有了自己的看法,或我可以把故事写的小白一些,或可以不必添加如此纷繁复杂,甚至需要查书查资料才能理解的内容(或被友人称之为内涵)进去,因为它们正是我文章不受欢迎,面向面小的原因。但我仍旧选择了这样写,因为,我要用自己的坚定,来告诉自己,我要对的起自己的过去,对得起曾经的幻想,曾经的梦。 我的安之,经过了无数次的更名改姓,其中包括卫芄,卫岏,卫安,或到结尾都不会有人清楚她的姓氏,这就是所谓内涵给人造成的困扰,我只想用春秋战国时的称呼方式,因为有一种独特的厚重感,因此文章只有两处称呼安之为秦安之,甚至改到后来,连我自己都忘却了一开始的设定。 但可以确信的是,卫加安之,是地名加名字,正如卫鞅,商鞅,公孙鞅。商鞅是历史人物,自然,会有人去研究他的宗族姓氏,我知道我的女主的名字或根本就无人问津,但我必须要让我自己清楚。 但她最终定名安之,则是因为唐朝贺兰敏之的名字,觉得之确实是一个很有内涵神韵的字眼。安之,或可以理解成,安于此,也是一个说得过去的寓意,因此定名。 而卢郅隆从前也不叫这个名字,他叫郅隆,甚至我都没有给他取姓的念头,后来因看来某一部电视剧,被其中一个姓卢的痴情的帮主感动的不要不要的,于是毅然决然的给男主角加了一个姓,卢郅隆就是这么来的。 郅隆中的郅字,原本来自汉朝名臣苍鹰郅都,郅就是极为,极度的意思,隆,或可理解为兴隆鼎盛,郅隆为名,可以应了他的身份背景,于是定下了这个名字。 这就是我对于男女主角的全部理解,和他们来源的小片段,我想,本文中关于男女主角或有十几章节是精彩的,其余都是一个水平,大抵因为那十几个章节我构思了无数次。 我码字离不开音乐,音乐的节奏越快,我的手速也就跟着越快,我会选择用各种名家创作的背景音乐作为码字助手,我现在越来越离不开音乐,若有人真心爱我的文,不妨也配着音乐来读。 金珠钗环总记 元纾,这是我剧中最爱的一个女子,她是卢郅隆的原配,后来的王后,她的形象从头到尾没有任何变化,她从大家闺秀,到侯府主母,到母仪天下。她的一贯的宽容大度,她大概是我塑造的最圣人的一个女子。 为什么对元纾的形象要如此单一,因为我只是单纯的想为大家主母正名。从琼瑶剧开始,几乎王侯将相的原配都没有一个好人,毒妇怨妇,或者总是无理取闹。 我觉得很可笑,或许人们对于剧情的要求超乎了现实,什么是贵族气质,其实我也并不能诠释,但我知道,不是一个女人烫着头,住在别墅里抱一条狗,瞧不起穷人就是贵族气质。 包括许多时候,我看到某些剧里的原配用恶劣的态度做着一件非常正确的事时,我觉得他们很愚蠢。她们故意把自己放在一个劣势的地位上,造成了她们不如女主善良的假象。 我并不能诠释什么叫贵族,因为我也不是贵族,但我知道什么是礼教,什么是道德,什么是人品,什么是能力。因此我把元纾塑造成一个温婉大度的女子,她不会妒忌,她忠于自己的丈夫,她知道什么样的女人对自己的丈夫有好处,她有小女人的远见,因此她算得上是智慧的女人。 我对后宫中的剧情交代的很凌乱,但都有暗示到,我已经尽力去营造一种历史长河中的似是而非的气氛,她们究竟如何,究竟谁是罪魁,这都不重要,留给后人的是结果,是凌乱的过程,这也是探求的藤蔓,或不会有人探求,倒也不妨事,这就让我一个人了解就好了。 元纾的能力或很弱,因为我把女主的形象塑造的过于高大,在这样一个女主的衬托下,无论是谁都会显得无能罢了。但我仍旧很喜欢元纾,因为我喜欢和一个高尚的女人在一起生活。 记得看《飘》的时候,有人问过,为什么写斯嘉丽伟大的书籍里要突出梅兰妮的高尚?我想她们并不冲突,她们只是同一时代下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女性,但无疑,她们都是伟大的,我写的时候,或是过于喜欢这部小说,自然而然代入了这部小说的人物性格。直到写这篇诠释的时候,我才意识到,竟有这种异曲同工。 我曾经纠结于卢郅隆的爱情到底属于谁,甚至在想,一个人究竟能不能同时爱上两个性格上接壤不同的女人,如果能,那么这种爱情,还算不算是专一? 若不能,他又算不算是一种背叛爱情的罪过,想了很久,我也想不明白。于是我想,故事已然如此,是非曲直,留给读者自己去考虑吧,或不会有人对我的疑问感兴趣,那边留待感兴趣的有缘人考虑。 茹兰,这是一个奇怪的女性形象,或许连我自己都未曾懂得,她的爱情不够专一,她爱太子,太子死了很久,转而被豫游打动,爱上了豫游。我想了很久,这算不算对爱情不忠的一种行为,但我仔细考虑了很久,爱就是一瞬间的事儿,爱就爱,不爱就不爱,没有必要遮遮掩掩,为了一个忠贞的虚名让自己一辈子不幸。 若你爱过一个人,转瞬不爱了,那就放弃,因为即便是你强迫自己把爱情彰显得更为持久,你仍旧骗不了自己的内心,还不如直白的尊重自己的选择,何必让自己痛苦,让那个你不爱了的人纠结呢? 她是我设定的一个美丽的化身,为什么要把一个丫鬟设定成比主子还美,因为,我想证明,美貌与基因有关,和地位权利无关,不然你看清朝的格格们,有几个不长得像楼下看门大爷似的?还有一点,我就是想让女主用自己的智商和情商打动观众,即便不打动观众,只要打动男主就好,因为男主不是只关注容貌的轻浮男子。 茹兰的下场未定,因为她不重要,或可以理解为她改嫁了,或可以理解为她殉情了,这都不重要,因为无论她的结果如何,都与女主无有关系,她们之间彻彻底底的断绝了。 季佳予,这应该算是宫里下场最好的一个女人了,她有些小野心,但她懂得退让,她不会让并不能实现的野心阻扰了现实的幸福。 她或跟着司马娴撺掇害死安之,或是没有,这都是留给人们的一个想象空间罢了,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故事里的每一个女人的设定都不是单一的,描写她们的语言也都不是确定性的,所以,你可以说她是,也可以说她不是,到底是不是,只取决于自己的心情罢了。 司马娴,这是一个明确被安之杀死的女人,她死的很直接,她的死,是安之最后一次挑战卢郅隆的底线,但卢郅隆仍旧没有把司马娴当做自己的底线。 这个女人无疑是可悲的,她的目光不够长远,自己做了妃子,不帮助自己的丈夫而是帮助自己的家族,只有一种结果,那就是灭亡。无论是皇帝赢了,还是家族胜利,她都不会有一个好的下场。如果皇帝赢了,她是叛臣的女儿,如果家族胜利,她则是一个被废黜的王妃,不过是一个已经嫁过一次的女人,一个没有了利用价值的女人。 为什么要把司马娴和季佳予的容貌设定如此美丽,还是想要证明,这世上,美丽不当饭吃,只有能力和智慧才是自保和成功的武器。一个女人要站在杰出男人的身边,不需要太过艳丽的容貌,她只需要做好男人身后的后勤。让男人没有的了后顾之忧,即可,但这两个女人显然没有意识到。 卫英,这是文中除了安之外最有野心的一个女子,她比自己的母亲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她更有见识,更有底线,于是她胜利了一半,但她同时也是不幸的,她有一个扶不起来的丈夫,一个窝囊的丈夫,一个女人即便拥有再多的智慧,她也无法从根基改变一个男人。 卫英注定是悲剧的,她无法选择,因为她比安之更守规矩,她比安之更有底线,于是她服从了政治的规则,和亲,这是注定了的命运,她能倾尽自己的智慧,强行扶持自己丈夫的江山,她已然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女人。 安之无法恨她,她们同根同源,甚至心性也是相同的,她们不过是各为其主罢了,不同的是,安之能够自己选择,卫英则只能服从,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安之更为幸运。但卫英的智慧不足以让一个强势的男人更为强势,她的能力只限于扶持一个不济事的男人,她无法有用安之那样独到的眼光,大抵因为生存环境不同吧。 戴姬,我本意把她塑造成一个传奇色彩的女子,就像丰乳肥臀中的上官鲁氏。但她毕竟是一个古代女子,无论如何也不敢想上官鲁氏那样和七八个男人交合。那无疑是不堪的。于是我选择了一个最为无能接受的,也是最有可能的人物,尧荣。 我还是很佩服这个女人的,因为她眼光独到,因为她从不注重是非,从不在意束缚。她一出场做的都是聪明事,但她唯独一件,杀了尧荣,我想了很久,别人杀死尧荣都是不合时宜的,唯有戴姬一人。但什么时候杀死,这是一个问题。 戴姬为什么要立刻杀死尧荣,以为她只是一个深宫女子,她不懂得长远打算。我只想证明,所有的斗争中,宫斗是最无语,最垃圾的东西,尽管它很火热,但我仍旧敢这样说,我写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感到恶心,但我还是违心的写了。 倒不是说真正意义上的宫斗恶心,比如大秦帝国二中的宫斗,体现出的势力交错,还是很有价值的,再有康熙王朝中的宫斗也很有意义。宫斗是某种势力和利益的触碰,不是单纯的生孩子,下毒,流产的情景,更不是可笑的床上定江山。 当我看见我最佩服的一个演员接到一个帝王角色,女配角说出这样一句可耻之极的台词:“我怎么觉得,某侧妃肚子里怀的是死胎啊?” 我他妈真想捅死编剧,去你妈的宫斗吧,你们家皇帝都不要面子的啊,娶了这样一堆下作的女流氓?这就是我对于宫斗的理解。 还有卢之晋的几个女人,她们的情景,说实话,是我曾经写过的几个女性小说的拼接版本,她们每一个人其实都曾经是一部未完结小说的主角,但可惜的充当了这部文的配角,娈玉,姜华,芙颂,这些原本是配给完美男主的女性角色,一不小心,都赔给了挖煤男配。 但我仍觉得这样做不后悔,但从角色来说,都可谓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其实我也心疼过这几个女子,但想来,都是几个悲剧的角色,这样的不甘,也未尝不是悲剧的一种圆满。 回头想来,实在没发觉自己写了这么多女性角色,还以为自己单纯写了几个人而已。 一一解释也不甚明了,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本文中,竟没有一人无有遗憾,没有一人圆满结局。但我依然觉得这样很好,人生若是没有不完整,到晚年甚至没有可以回忆起还心心念念的事迹。 不完整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完整? 玉石宝器总记 豫游无疑是男配中的大黑马,但这个角色或到后来有些走样,因为没有办法,在短暂的篇幅里,并不想对他是如何练兵,如何富**国做过多解释,因为这并不重要。 豫游用戏谑的语言来说,他一出场就是女主的超级外挂,然后隐退,重出江湖第一局就被女主灭了。 豫游算是把安之引到民间中的第一人,他教会安之如何去做一个普通人,如何的具备一颗平常心。我本不准备让豫游死,但想来,豫游的人设不允许他不死,他若不死,又少不了的一场风浪,女主就又少了一份愧疚。 豫游一箭没有射死女主,于是安之射了两箭,一箭射中魁缨,示意他离开,但豫游仍旧向前,他已经坚定的站在了女主的对立面,于是安之第二箭,毅然取了他的性命。 剧中许多人物都是必死无疑的,因为我从一开始就羡慕那种拥有执念,而且愿为之生,为之灭的决绝人物。 豫游就是其中之一,他必须死,而且必须死在安之手中,别人不配杀他,也杀不了他。士为知己者死,若是安之杀不了豫游,豫游必然杀了安之,这就是两个棋逢对手的知己的抉择。 卫王,一个说好不好,说坏也不坏角色,或有人觉得这个角色十分矛盾,但他确实是现实与我是生活之中的一个人物,但我本人非常讨厌这类角色。 我想,一个人最大美德,莫过于在不损害自己的情况下让别人觉得舒服。但这个人和我的想法恰好相反,于是我讨厌他。但话说回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都有自己的价值取向,我没有资格去改变,但我有资格去厌烦。 卫王这个形象本想为他塑造的更为完美一些,但改了很多次,他的人物原型也换了几番,终于,还是无法把他的形象圆回来,想来也是合乎逻辑的,若是安之真有一个完全圣人或杰出帝王的父亲,她有什么理由变成后来自立自强的卫枢? 她没有理由。 通常情况下,一个父亲的无能会给儿女造成两种影响,一个是他们和父亲一样无能,一代不如一代,这个我亲眼见了,正是我家族的某一位亲戚的某两代。第二种人,就是安之这一种,被迫学会坚强,被迫的走向成熟,她必须用自己的双手,弥补生命中匮乏的那些天道。第二种人我也见过,这里不愿透露她的身份。 赵胜,这个角色大概是全文中最恶心人的一个角色了,大概集中了我对男性缺点的全部,塑造了一个丑陋的形象,用以突出男主和其他男配的美。 这个角色虽然只活了三章,但他却从头到尾的贯穿了全文,他其实是人生中你最难以忘却的一件烦心事。如果说人一辈子没有做过让自己后悔的事情,那不可能,若是人生中遇到了一件令人后悔终生的事情,你是选择遗忘,还是会一直背负? 或者你想选择遗忘,但就是无法忘却,索性将他扩大化,让他同自己的意识做一番大闹后,或许你会了却,自然的,这件事也不重要了。 我也有烦心事,于是都写在小说里,时时刻刻的吐露一些突兀,激进,愤青的言辞,于是说过了也就淡忘,生活又会向前看,又会回到平静和美好。 但我时常想,安之是不是真的被赵胜这个心魔杀死的?毕竟每一次安之的心病发作的时候,赵胜总会阴魂不散的出现,他这个角色到底有什么意义? 我想了很久,赵胜让安之学会了,放弃爱情,放弃男人。 这次失败的爱情无疑让安之谈**变,这就是她一直以来只能把男人当做同僚,却不会越雷池一步的原因。长此以往,她即便真的爱上了卢郅隆,也无法选择,这就是赵胜的影响。 卢之晋,这个角色在卢郅隆自白中已经说过,但仍不妨碍我说说自己对这个角色的看法,这个人物,算是我生活中的某一个人的一半,我只把他的一半特性写了出来,但我已经很厌烦这个人物了。 我最讨厌没有本事还要占着大位的人,但说实在话,换了谁,也不会轻易的把大位让开。那么我很想问,到底应该用暴力呢,还是?其实我没有想到第二种,或许从我本心来说,没有第二种办法,暴力是推翻无良统治最有效的办法。 但卢之晋没有死,他为什么没有死,其实生活中也有出处,很多时候我都发现,一个最无能的人,并不会因为她缺乏某种天赋而受到生活严苛的责罚。相反的一个全能的人,反而会让自己死于某种长处,而且死的很难看。 金旻,这个名字其实原不是为他准备的,原是为了一个女性角色。因为非常喜欢汉武帝时期的名臣金日磾,于是取了近似读音的金旻迪,后有改作金旻,旻就是天空的意思,特指秋天的天空,有秋旻一词。 金旻这个角色纯粹是一个老实人的形象,他比他的父亲要忠厚的多,或许可以称之为傻,但这种傻,总比不存好心,或是好心办坏事的聪明有用的多。 金旻是我心目中搭档的人设,他和豫游同是刺枢的首脑,而他要比豫游可靠的多,因为他是关于听命,关于不做思考的人。 当你是成为一个智者时,身边如有这样一个伙伴是非常有意义的,他会把你的安排完完整整的落实下去,因为他没有改变的能力和勇气。因此他无法提出质疑,只有接受。 金旻的结局设为下落不明其实已经明了,他死了,但不会有人费心思去寻找他,因为他接触层面实在单一,无论是敌人,还是自己的上司。他是一个容易被人遗忘的角色,因为他几乎没有特点,他任人摆布,几乎没有提出过自己的观点,因为他不擅于判断。 刘荀,刘狗儿的结局和金旻一样,下落不明即为死亡,不想交代他们是尸首流于何处,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已经随着自己主子的衰落而被世人遗忘。 刘荀的命运很惨淡,或有人会认为从戏剧艺术的角度来讲,刘荀的人设属于太监,但我想,没必要对他们进行任何交代,毕竟他们只是时代下的某一种可怜的牺牲品,他们没有办法左右自己的命运,或是他们没有强有力的靠山。 刘荀一开始给人的理解就应该是小市民中的狡猾者,但他的结局很潦草,我想,潦草也是正常事,有些人在某一种事物上表现出的天赋在开始闪现出异样的光芒,但很快,他的光芒退去,他又成了普通人,泯然众人矣。 因为不是所有人都像安之有那么好的命途,不是左右人都能一辈子被机遇眷顾。 庄股,金施,这二人仿佛生来就是给人杀的,这两个人几乎没有什么作为,就本安之斩于马下,但除了说明安之的雷霆手段外,还有就是百玦王朝暗含隐患。这两个人似乎天生就是给女主立威用的,但这样的人并不少见。至少我的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人。 至于季叔太,与司马原生,这两个人仿佛天生就是清不尽的祸根,是生活中无论怎么祛除也难一干二净的角色,安之的铁腕政策,杀了季叔太,又卖个破绽给司马原生,这并不意味着安之又多聪明,只说明,她做事不及后果,还有她号准了对手的脉搏。 季叔太这个名字其实我很喜欢,有点春秋时的感觉,季叔太大概查无其人,或有,或是不入流的小角色,或是我未知的大人物。 金逄,这是我大概除了卢郅隆卢之晋外费笔墨最多的一个角色,他是一个现实的人,从一开始就展现出来,他很直接,很坦荡,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绝不含糊。 他有些文人的小虚伪,需要用名利来满足,但同时又很容易满足,因为他的要求并不高。 他有谋臣的智慧,但他不是万能的,他对理很看重,喜欢辨析清楚,今日你与我好处,明日我弹劾你,也与这份好处无关。这种人可交,但也不可深交,他的本心并不会忠诚于任何一种情谊。他唯一尊崇不变的就是他心目中的真理,真理这个东西很模糊,于是金逄的立场也很模糊。 方端义,这个名字我也很喜欢,有种浩然正气的感觉,但是打字的时候很容易打成防弹衣。 我喜欢这个角色,他是一个纯粹的爱国者,我喜欢纯粹的人,因为他们或一开始就很纯粹,或因历经世事后,选择纯粹,总之纯粹的人可交,因为他们让人心安。 方端义大概是最老实的一个人了,他说有特点,也不算,说完全没特点也不是,但我仍喜欢,甚至喜欢方端义超过喜欢金旻。 秦浟,这配角中,最后一个值得提及的人物了,他也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纯粹可以用钱收买的人,他是一个只要你开得起价,他随时可做三姓家奴的人。 危急存亡的用人之际,安之不得不选了他,但事后的一切有太突然,太沉重,砸的安之遍体鳞伤,她已经无力去处置这个巨大隐患,只能任由他蔓延。 于是,秦浟,成了安之杀死的倒数第二个人。 男配终。 书成后前缘已尽 故事已经完全交代清晰了,我想表达的内容也毫无保留的表达完整了,这个故事便是结束了。 这算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完完整整的写过一个故事吧。心情很是复杂,说不出的感受,话到嘴边,一时又恍惚了。 其实,在写之前,写之中,一直有朋友对我说,网文要很注重爱情部分,但我想了很久,我还是没有接受,即便没有人读,我也不愿改变。 爱情并不是我人生中最终要的东西,或许以后有一天它是,但至少现在不是,我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来看待爱情,但此时此刻,我并不感兴趣。 或许我过于理性,理性的几乎没有了自己的情感,理性到盲目追求圣人的心态,不去考虑自己的生活,不去考虑社会的现实,只是专心致志的营造着一种,我理想中的社会,我理想中的环境,曾经也想写本书叫《理想国》,这和柏拉图的辩论式写法不同,我只想单纯的构造一个乌托邦的社会,一个人人都追求高尚的时代。 但我知道,当我这样想的时候,我本身已经犯了道德绑架的罪,我和所有人一样,只是生活在这大千世界里的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不起眼到埋在人群找也找不出的人,因此我没有任何资格去对别人指手画脚,更没有资格去改变别人的心态。 于是我只能单纯的想想。 写文章大概是传播思想的一条终南捷径,但我没有别的道路可选,为什么选择网文,因为它不需要成本。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穷人,无论是精神还是物质,都出于社会的最底层。或是因为我的生活环境的影响,我一定会变成这样的一个人,我没有办法。 或直到我写完,并没有任何一个人完完整整的读完我的内容,大概因为它的内容过于沉痛,有时又过于压抑,过于激进,过于迷惘。不生活在统一社会层面的人,永远无法拥有相同的感受。这就是我不容易被人理解的原因。 我写完了,这是我想要表达的,诸位信则信了,不信,也无妨,大家各奔前程。我的价值观也摆在这儿了,我是一个很矫情,很纠结的人。因此我的角色也是矫情和纠结的,他们时时刻刻在意的,别人的看法,在意自己的名声,在意事态的发展,在于许许多多别人根本无法,或是无意去考虑的事情。 从小我就崇拜英雄,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想着自己身边的亲人是英雄,或者自己根本就是个英雄,像普罗米修斯为人间盗来圣火一般的伟大,无私的英雄。 我崇拜品德高尚的人,因此我从头到尾都不想承认女主有什么好处,但她究竟是不是个好人,我也不知道,我把她写成了一个有争议的人,当然我明白,没人会同我一样去争论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因为我的文章到底来说,不受欢迎。 但我还是要这样写,摒弃了爱情,摒弃了欢愉,只选择了人世间的苦修,所有的复杂,沉痛,都一股脑的砸在女主身上,她要去承担,但我仍然觉得她不是最难熬的。 最难熬的人,是那些从一开始就根本没有出头之地的配角们,他们有的人比女主美艳,有点人比女主更惹人爱,有的人性格比女主好,有人比女主高尚,但她们都没有获得出头的机会,这就是他们的悲哀。也是我最感喟,最心疼的一种人的处境。 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了,人生难得一知己,人生难得一伯乐,一个敢于赏识你,一个敢于相信你的人一出现,你的人生,就已经光明了。无论你要面对什么样的苦难,要记着,还有许多人,连这样的机会都没有,他们仍旧苦苦煎熬。就像李广一样,永远等待。 这部文原本都已经打算放弃,但后来还是坚持了下来,因为我不愿意让我自己被自己人生中难以忘却的痛苦击败,不愿意到老了,回想起来,还是自己一处难以平复的伤痛。 谨以此记,慰我友人。 人生虽然苦难,但庆幸的是,我们还活着,还有机会去改变。有的人死了,她成了亲朋心中过不去的坎儿,高考那年,我的友人去世了,一个只差三个星期就能考上名牌大学的友人去世了。 我难过了很久,但我想人总是要向前走的。漫漫人生路,回首望去,不知有多少人倒在你身后的荆棘丛中,因而我是庆幸的,庆幸自己还站在这里,没有像我的友人那样,永远迷失在记忆深处。 我铭记了她的错误,因而没有走同样的途径。 这本书中途搁笔很久,就是以为她的缘故,但我又提起笔来,却从来没有忘了她。 很多人说我是一个不现实的人,我也觉得,甚至我在写每一个角色的时候,都是不现实的,即便如此,我还是希望我写的人物能是现实的,因为他们是我理想中的状态,也是我刻苦最求的状态。 文章中最完整的一个人物大概就是安之了,她是我花费笔墨最多的一个人,我只能说她的完整的,而不是完美的,虽然我很想让她做一个完美的人,但事实上,完美的定义很复杂,而且,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要求,我的完美,或可能成为别人心目中的缺陷。 安之的命运很是悲剧,虽然我并不很看重故事中的爱情部分,但写到最后,我还是很希望她能和卢郅隆有一个好的结局,很羡慕大唐情史中的玳姬和李世民的人设,虽然我想说大唐情史拍的个什么鬼故事。但我还是很羡慕这种缠绵悱恻的故事情节,但这种故事实在无法呈现在我的两个主角身上。 甚至想在写番外的时候,写一写大团圆的结局,或者美好的生活,但终是不由自主的写成苦修,我想主角的人设实在容不得有任何浪漫的故事发生吧。 回想起来,本文中,有一个人物的人设并不完整,但也实在无力去补救,因为实在不知到她的情节可以从什么地方插进去,所以我只能把她写的少些。 这个角色就是芙颂,甚至有点想为她写一部小说,她是一个风尘女子,一个具有仕途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的女人,原想设定安之刺王杀驾的时候,芙颂一身红衣从头到尾跳丸一支舞,为卢之晋跳完最后一支舞,穿插在逼宫是内容之中。但问题是,这种描写实在有些困难。 本想用电影蒙太奇的手法去展现,但实在麻烦的很。 还有一个角色,就是卢之晋的姬妾娈玉,她的故事穿插了一半是北齐史中的奇女子,娄昭君。 娄昭君是北齐最正常的一个人了吧,于是我选了一个这样的故事,就是她让出皇后之位的故事,因为我很佩服这样的美德和勇气。 有的时候我又很讨厌女主,甚至很想让男主把她打入冷宫,万劫不复,然而,又觉得这样做会伤害卢郅隆的名誉,这和他的道德底线不符合。 到后来,写到宫中情形,我已经没有心力去写,或许我的心态已经落到女主同样的境地,对一切都提不起兴趣,对一切都没有耐心,因为我是真的很讨厌宫斗。 为了写这篇文,我去翻找背诵了很多考古资料,还有古董名臣,玉器,瓷器,陶器,金器,木雕,奇珍异宝的工艺,以及材料,名字,各种复杂的东西。 以至于现在,拿出十个古代用品,至少有一半我能叫出的名字。 当然这都不重要。 有人说,每一个作者写的第一本书的女主,都是作者对自己的意淫。我赞同,至少我承认我是这样的。 但庆幸的是,我没把自己意淫成什么所谓倾城倾国的天仙,也没意淫成什么让各种国家的皇帝,一见就挪不动步的人物。 书中的安之或不是最聪明的,因为至少她是在文中开挂,对于那些真正了解古代战争的人来说,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或者说是半真半假的。但没有办法,毕竟,不是想写一部架空战争史。 写这部或多或少想满足自己那一颗想当英雄的心,为了设计文中的战争,拜读了《战国策》,拜读了《孙子兵法》,《三十六计》《六韬》同时借鉴了一些十四十五世纪的欧洲战争史实,在学校学了战略战术课。 可能我的心本就想当一个男人,就像文中的安之,想来总是有些不甘心的,这个世界已经对女性地位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总的来说,并不是完全平等,或在某些人的本心里,就隐约藏着一些不平等的心绪,这无从避免。 我不想做一个女人,是因为我幻想能做男人们做的事情,但无论如何,这都是我无法改变的,天注定了我是一个女人,那便努力做一个不同的女人,一个能让自己满意的女人。 写文确实是一种用来满足自己心情的好办法,写下了,读一遍,还是蛮过瘾的,这就是写文的好处。 我第一次写了四十万字没有推翻重写。 最后,推荐我第二本《化谍》这是我最认真的一部文了,希望大家会喜欢。 反而思之 作为一篇网文,作一篇前言,看起来略显奇怪,但友人常对我说,你的文章不适合作为一部网文,我想既然不是网文,那作一篇前言也无妨事。后记,诠释,已经差不多将本文写的一些思想都解清了,这里不过是一片随心所欲的自白,表表关于这部文的心理历程。 这部文第一次落笔还是我的高中时代,那个时期的我,心情极度的压抑,极度的自卑。因为我的学业不精,我不擅长英语和政治,于是这两科的成绩一直很惨淡,但又不得不去面对。长此以往我渐渐发现,你最是不愿意去面对的东西,最会把你推向于它相反的方向,造就了我的语文和历史。 我酷爱咬文嚼字,即便是一个双音词,一个叠韵词都想揪出它的出处来,我觉得这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当然了,这对于我的同学或者亲朋来说,是一件无聊透顶,而且没有意义的事情。我酷爱追究细节,课本里的历史总会给人造成误解,因为它含糊不清,或者隐瞒了一些细节,我喜欢探究这类内容,然后发表自己的小见识。 文学和历史总是含糊其辞,以致某些真相,某些真正的内涵渐渐被人遗忘。例如一个词汇,古义今义截然相反,我想正是因为一些人的含糊,一些人的误解,一些人的错误传播导致了这个结果。 探究真正的内涵其实是有趣的,但也是令人气愤的,因为在探究的过程中,你会发现某些人的私心,某些势力的交错,或是某些不应该的现象。但这些内涵若是被心宽或更为理智的人看了,他们或者一笑了之,但不巧,我是一个极度激进有愤青的人,于是我一直很压抑,总想打破生活中的某种状态。 生活和学习实在太过乏味,你能明显感觉到同学之间的隔膜,他们并不坦诚,并不真实,相反的,总是心怀某些杂乱心思,或许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要学会和另一群人勾心斗角,或许都要学会心里藏事,但这恰恰是我所厌烦的,因为早在初中的时候,我就已经有了同样的经历。 这种感触很糟糕,两个相互友爱的朋友为了争夺老师的某种偏心,就互不相让,一定要分出一个高低来,拉拢同学只是为了表现自己会为人处世,自己更有人缘,这是实在太可笑,也太可悲了。 但这就是我,一个过早就在老师的异样眼光中丧失了孩童纯真的我,一个早早就磨灭了童心的我,一个过早被老师之间勾心斗角所污染了的我。 现在想来,只想问一句,勾心斗角,计划谋算,有何意义?人生难道就是为了打败另一群人,然后成为立在高处,享受孤独的人吗? 或有人觉得我没有仕途精神(这亦是我的同学们说的),其实不然,我有仕途心,可这仕途,不是当今仕途,也不是传承五千多年的仕途,这是理想国的仕途,仕途本不应该是利欲熏心的,它原本应该应该有着磊落胸襟的。那可复杂算计的仕途心,已经被我摒弃了,我想,这算得上是成长的一种进步,一种净化。 而今这般你争我抢,争风吃醋,阴谋诡计,这便算是仕途了吗? 人的成长难道是将本性善的自己涂黑,成为利欲熏心者,然后去感叹,朋友,亲人,谁都靠不住,只有利益是永恒的。这便叫做成熟了吗? 可笑,可悲。 我写这文,原本只是希望人们去骂的,但我其实知道,无论如何,不会有人骂,以为即使有人读过,也许是为了争而不得而可惜,也许是为了人生尽头的悲凉而感喟。 幸而没人读过。 这部书,其实原本想作为一个系列,叫做反而思之,意思是要反过来多想想其中的内容。因为它并不完全是对的。对与错,要经过自己的思考和扬弃来判断。 反思,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反思是要对自己的言行,对自己的思想时时刻刻保持纠正态度的行为。这部写到十万字的时候,天津发生一起特大爆炸,天津不大,我的家距离爆炸处也并不远,甚至我母亲的同事都有人受伤,有人和死亡擦肩而过。 那一段时间我天天守着关注新闻,我想知道具体的情况,有一天半夜我又看了看,然后我哭了。在那之前,我是一个冷血动物,我从不会因为任何事而抹眼泪,但我那一次止不住的哭。 我从十二点哭到凌晨四点,我哭我自己,哭我自己的一无是处,哭我自己对这个世界没有产生任何价值。我帮不了受伤者,也不敢到灾区去,我甚至只能看看,然后在网上点点蜡烛,转发几条消息。 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的直面死亡,我很庆幸,我的家庭没有任何一个人受伤,没有损失任何一点财物。死神从我身旁走过,而我幸运的躲过了它。也是那一次,我真正意识到,死亡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 回想起我曾经写过的内容,少不了这样的短语:“杀了他。我就是让他死无葬身之地。我送你上黄泉。”多么可笑,多么可耻,一个人如果只会散播这种屠夫式的语言,那他的存在价值仅仅就是填满一个有一个的高级饭桶。可耻的是我曾经就是这样一个屠夫式的写手。 杀戮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因为人生而平等。都是由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创造的,都是由幼小成长的,都是会走向衰老的,都是要领略四季变迁的,等等,上天创造了无数个人,给了他们同样的经历和同样的权利。 一个人是没有资格杀死另一个人的,一个人也是没有资格去伤害另一个人的。因果报复产生了世上的诸多孽缘,有了伤害,有了杀戮。因而丧失了人们对自己权利的认识,让他们认为自己拥有这样那样的权利,因为他们打破规则以后,不过是另一种规则的惩罚,或是没有惩罚。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打破规则,越来越多的人忘记规则,忘记人的平等,忘记了生命的宝贵,忘记了世间诸多难以割舍的亲情爱情,有的人甚至忘记了世界,于是他们眼中只剩下了自我。 一个人以自我为中心才会认为自己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当他们争夺这种权利的时候,他们不会想到自己已经背离了天生万物的初心,忘记了上天的好生之德。 于是滥用生杀的人选择了杀戮,他们因主宰别人的命运感到自豪,当另一把杀戮之刃架在自己脖子上的时候,他们闭上双眼,选择被人主宰,因而认为这是大起大落的悲壮。 但他们忘了,一个人死了,会给自己的家人留下无穷无尽的伤痛,人不单单是为了自己而活,要为父母亲朋妻子儿女想一想。要知道,每一次罪恶降临的时候,总有这样一群无辜的人,在失声痛哭,我亲眼见过那些伤痛,深夜里,一位老夫人的号啕,哭的我鼻子发酸,尽管我不认识他们,但我仍然能感受到那种无助,那种绝望。 人生来不是为了替死神探路的,天生人类也不是为了让人类学习毁灭的。 死亡面前,人是何等的渺小,微乎其微。自然界,还有人类本身都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的伤痛,自然界自然无法避免,那是不可抗力,但人类自己呢?为什么不去制止人类慢性自杀的行为? 为什么? 人类这种智慧生物,从它诞生起的那一刻,就从来没有停止过争斗,杀戮,因为有了这些目的,才衍生了一切副产品,诡计,算计,权谋。它们天生就是伴着血和泪而作的,如果说杀戮是一种罪,那么这些帮助杀戮的这些人心产生的阴暗思想,又何尝不是刽子手掌中的那把刀? 人类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慢慢的灭亡,就像生物链那样,一点点,一群群,渐渐消亡。 这难道还算得上是一种智慧吗? 既然能够萌生诡计,为什么不选择共荣?既然能精于算计,为什么不互惠互利?为什么要争来斗去,然后再说万事皆空?一个有思想力的人,一个有生活经验的人,即便只是道听途说,也该知道,这个道理,如果还毅然去做,我只能说,这是一种愚蠢。 我在文中设计安之杀戮的一些并无大错的人,其实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庄股,金施,季叔太,司马原生等诸多配角,他们一个人,其实都融入了一种当今社会的阴暗心理,或有人唯利是图,或有人精于算计,或有人拉帮结派,或有人蓄意挑拨,一桩桩,一件件,每一件都是现今常有,而无人禁止的事情,我恨这种事情,它们应该立刻停止。 茹兰,一个人性扭曲者,她是我们这个时代中最常见的一种人,她的眼睛望着别人,时刻批判着别人的言行,然后无意中,做着那些同被批判者一模一样的事,这种人何其多也? 于是,女主杀了他们,然后毁灭了自己,因为她在除恶的同时,自己也犯下了无穷罪恶。清水洗涤污垢,也脏了自己,泼去了脏水,世间清净。 野心家死了,就以为这某一颗正在勃勃跳动的野心,死了。因因果果,恶因死了,恶果,自然也就没了。时时刻刻反思自己的心灵,做过的事,没做过的事,摒弃恶念,根除恶果,这边是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