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伍德豪斯短篇精选》 在盖森海默餐馆 p.g.伍德豪斯著 孙仲旭译 那天晚上我走路去盖森海默餐馆时,心绪不佳,感觉消沉,厌倦了纽约,厌倦了跳舞,厌倦了一切。百老汇大街上全是赶着去看戏的人,小汽车疾驰而过,全世界的电灯都照着这条“白色大马路”(译注:指百老汇大街,特别是时代广场附近一段)。然而在我眼里,一切全无新鲜之感,而且乏味。 盖森海默餐馆照样又是顾客盈门,每张桌都有人坐,有几对已经在中间的舞池里跳舞。乐队在演奏《密歇根州》: 我想回去,我想回去, 回到我出生的地方。 挎上一个牛奶桶, 远远地离开伤害。 我想到了写这首歌的那人,真要是有谁想把他送到一间农场上去,他会喊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可是没说的,他往这首歌里投入了感情,让你听了觉得他会说到做到。这是首思乡歌啊,就这首。 我正在张望哪张桌子空,有个人突然起身向我走来,一脸开心的样子,好像我是他失散多年的亲妹妹。 他是从乡下来的,我看得出,从他的脸到他的鞋子,一望可知。 他伸着手走上前来,笑容满面。 “哎呀,罗克斯伯勒小姐!” “没错。” “你难道不记得我了吗?” 我是没想起来。 “我叫费里斯。” “名字不错,可是我少不经事,对这名字根本没什么印象。” “上次我来,别人把我介绍给了你,我们一起跳了舞。” 这样说好像不是蒙的,如果别人把他介绍给了我,那他很可能跟我跳过舞,我在盖森海默就是干这个的。 “什么时候的事?” “有一年了,去年四月。” 这种土包子,真拿他们没办法。他们以为他们离开后,纽约就折叠好搁上卫生球放了起来,直到他们再度来访时才搬出来。从他上次跟我们在一起到现在,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让那个快乐夜晚的记忆变得模糊,费里斯先生却没有这个概念。我想他什么事都习惯于用“我在纽约那会儿”来度量时间,以至于他以为别人肯定也都是这么做的。 “哎,没错,我记得你。”我说,“阿尔杰农·克拉伦斯,不是吗?” “不是阿尔杰农·克拉伦斯。我叫费里斯。” “是我搞错了。有什么大计划啊,费里斯先生?想跟我再跳回舞吗?” 他是想跟我跳,我们就开始跳了。我做事并不追究为什么,我是只管做去,死而后已,就像诗里写的。就算是一头大象来到盖森海默让我跟它跳舞,我也得照做。我可没说跟费里斯先生跳舞不辛苦,仅次于跟大象跳舞,他是那种学得认真、锲而不舍的跳舞的——已经上了十二次函授课的那种。 我看那天晚上我简直注定要碰到一个乡下来的什么人。每逢春天,还是会有那么几天,乡下似乎牢牢占据了我的心,让我极为心神不宁。这天刚好就是这种时候。我早上起床望向窗外,微风就从四面八方吹向我,开始轻声说起猪和鸡的事。我出去走在第五大道上,那里好像处处都是鲜花。我往公园那边走,草绿油油的,树木绽放出新芽,空气里有种什么劲儿——哎,对了,要不是有一个膀阔腰圆的警昨晚刚洗的衣察一直瞄着我,我真的要扑倒在地,在草地上啃他几口呢。 我一走进盖森海默餐馆,他们就演奏起《密歇根州》那首歌。 咳,这位从偏僻地方来的查理一“登场”,就算他是一出百老汇剧中的明星,效果也不会比这会儿更好。这个舞台在等着他。 可是总会有人来扫你的兴。我本来应该记得在都市里,最具都市味的,就是一个乡下人来此待上一星期。我们所想的不在一个层面上,我说是我跟查理。按照我酝酿了一整天的感觉,我想聊的是上一季的庄稼,而他喜欢的话题是这一季歌舞团的女团员。我们的心思相去不可以道里计。 “这才是生活!“他说。 这种人说出这种话时,总是有点道理的。 “我想你经常来?”他问。 “很经常。” 我没跟他说我天天晚上都来,是因为我挣钱就是干这个的。如果你是盖森海默餐馆里的职业舞女,按说不应该对这一事实广而告之。餐馆里管事的觉得你这样做的话,人们看到你赢了晚些时候推出的大奖赛的爱之银杯时,就会琢磨得太多,不再光顾。说起来爱之杯是个笑话,我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赢,梅布尔·弗兰西斯星期二、星期四和星期六赢。当然全是正大光明的,能够赢得爱之杯,绝对光荣。谁都有机会赢,只是反正别人就是赢不了。而总是我和梅布尔赢这一事实巧合得让餐馆里管事的不放心,他们不想让我们跟别人说我们是受雇于这里,他们希望我们装得嫩一些。 “这里很棒,”费里斯先生说,“纽约也很棒。我想来纽约住。” “你没来住,是我们的损失。你干吗不来住?” “真是个了不起的城市!可是我爸去世了,我得开药房,你知道的。” 他说得好像我应该记得在报纸上读到过似的。 “另外,我药房也开得不错。我有干劲,也有点子。对了,上次跟你见过后这段时间里,我结婚了。” “你结婚了,是吗?”我说,“那你容我问一声,你像个快乐的单身汉来到百老汇是怎么回事呢?我想你是把妻子撇到了乡下老窝,让她唱着《我四处游荡的男人今晚在哪里?》吧?” “别说什么乡下老窝,缅因州的艾什利,我家在那儿。我妻子是罗德尼人……对不起,恐怕我踩到了你的脚。” “怨我。”我说,“我跳错步了。哎,你让我吃惊呢,你把你的妻子孤伶伶地撇在那儿,自个儿来纽约寻欢作乐,想到她你竟然还不感到害臊。你难道一点良心也没有吗?” “可是我没有撇下她。她在那边。” “在纽约?” “就在这间餐馆里,在上面。” 我抬头往楼座那儿看。包了红色长毛绒的护栏那里,能看到有一张脸。在我看来,那张脸暗藏忧伤。我们跳过来跳过去时,我就注意到了,还纳闷过是怎么回事。这会儿我才明白。 “那你干吗不跟她跳,让她开心一下?”我说。 “噢,她正开心着呢。” “看着不像喔。她看样子想下来,跳跳舞嘛。” “她不怎么跳舞。” “你们在艾什利难道没有跳舞的吗?” “这跟在老家可不一样。在艾什利,她跳得够好的了,可是——咳,这儿可不是艾什利。” “我明白了。可是你就不一样咯?” 他有点得意地笑了笑。 “噢,我以前来过纽约。” 我恨不得咬他两口,这个矮个子乡巴佬!让我气得发疯。他耻于在大庭广众之下跟自己的妻子跳舞——觉得妻子不配跟他跳。他就把她撇到一张椅子上,给她一杯柠檬水,要她听话,然后就走开去找乐子了。根据我当时动过的念头,我都有可能给抓起来呢。 乐队开始演奏起别的。 “这才是生活!”费里斯先生说,“我们再跳一曲吧。” “跟别人跳吧,”我说,“我累了。我把你介绍给我的几个朋友吧。” 我就领他过去,把他打发给有张桌子那边我认识的几个女孩儿。 “来跟我的朋友费里斯先生握握手吧。”我说,“他想给你们表演一下最新的舞步,主要通过踩在你们的脚上来表演。” 我本来可以为查理——艾什利的骄傲,快乐先生——赌一把的,猜他说了什么?他说:“这才是生活!” 我撇下他上了楼座。 她正支着胳膊趴在红色长毛绒上,往下看着舞池。乐队刚开始演奏另外一首曲子,她丈夫在跟我介绍他认识的一个女孩儿跳来跳去。她不用向我证明她是乡下来的,我就是知道。她长得有点小巧,一副过时的打扮。她穿着灰色衣服,领子和袖口是白色的细棉料,她的头发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戴了顶黑帽子。 我多少犹豫了一小会儿。扮腼腆,这可不是我最擅长的,总的说来,我在那儿混多少有点胆量,可是不知怎么,要上前时,我却有点迟疑。 然后我鼓起勇气,走向那张没人坐的椅子。 “你不介意的话,我就坐这儿了。”我说。 她惊讶地转过身。看得出,她在纳闷我是谁,我有什么资格那样,可是又搞不准也许城里的礼节就是这样,素不相识的人不请自来,一屁股坐下就开始攀谈。“我刚才跟你丈夫跳舞来着。”我说,想缓和一下气氛。 “我看到你了。” 她用一双褐色的大眼睛看着我,我看了一眼这双眼睛,然后不得不告诉自己,去护栏那里拿块又硬又重的东西砸到那位当丈夫的头上或许是件赏心乐事,也能让我发泄一下,可是餐馆里管事的可能不乐意。当时我对那位当丈夫的就是这个想法。这个可怜的孩子眼睛里什么感情都有,就差哭出来了。她的样子像是被踢了一脚的狗。 她望向别处,不经意地拔弄着电灯的拉线。桌子上有个帽针,她捡起来,开始挖红色长毛绒。 “哎,好了妹妹,”我说,“跟我从头说一说吧。”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 “别瞒我。跟我说说你的烦心事吧。” “我不认识你。” “你不一定非得认识谁,才会给他说你的烦心事,我有时候把我的烦心事说给在我房间对面那堵墙上住的猫听。夏天快到了,你干吗要离开乡下?” 她没接腔,不过我看得出她快开口了,所以我静静地坐着等。不一会儿,她似乎想好了尽管不关我的事,说出来也是解脱。 “我们在度蜜月。查理想来纽约,我不想,他一门心思想来。他以前来过。” “他也是这么跟我说的。” “纽约让他神魂颠倒。” “可是你没有。” “我讨厌它。” “为什么?” 她一直用帽针把红色长毛绒掏啊掏的,挑出来的小线头就放在边上。我看得出她正在鼓起勇气,要一五一十把她的烦心事都讲给我听。会有这种时候,一切都不顺,你真的是受够了,必须跟别人说一说,不管是谁。 “我讨厌纽约,”终于,她一口气说了出来,“我害怕纽约。查——查理带我来这儿不公平,我本来就不想来。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我一直有预感。” “那你觉得会发生什么事?” 答话之前,她肯定至少挑开了一英寸那么长的一段红色长毛绒。幸好楼座服务员吉米没看到她,要不然会伤透他的心。吉米对红色长毛绒很感自豪,简直好像是他自个儿出钱买的。 “我刚去罗德尼住的时候,”她说,“那是两年前——我们从伊利诺伊州搬过来的——那儿有个叫泰森的,杰克·泰森。他孤伶伶地一个人住,好像谁也不想认识。一开始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直到有人把他的事全跟我说了,我现在明白了。杰克·泰森跟一个罗德尼的女的结婚,他们来纽约度蜜月,像我们这样。他们来了后,我想他妻子肯定是把泰森跟她看到的人做比较,把这个城市跟罗德尼做比较。他妻子回去后,怎么也住不惯。” “怎么样?” “他们回到罗德尼后没多久,他妻子就跑掉了,我想是回到了纽约。” “我猜泰森离婚了?” “没有,没离。他还以为他妻子会回到他身边。” “他以为他妻子会回来?”我说,“走了三年还这样以为?” “对,泰森把他妻子的东西一直保持着她跑掉时的样子,每样东西跟以前完全一样。” “可是难道泰森没有因为他妻子所做的事而生她的气?我要是男人,哪个女孩这样对待我,她敢再露头,我说不定会干掉她。” “泰森不会,我也不会,要是——要是我碰到这种事。我会等啊等啊,而且一直抱着希望。我会每天下午都去火车站接火车,就像杰克·泰森那样。” 什么东西溅到了桌布上,让我一下子跳了起来。 “天哪,”我说,“你怎么了?振作点儿,我知道这个故事让人难过,可这又不是你的倒霉事。” “是的,是的,我会碰到同样的事。” “你镇静点儿,别这么哭嘛。” “我忍不住。噢!我知道会发生的,现在正在发生。你看,你看他。” 我往护栏那边扫了一眼,看到了她是什么意思。她的查理在那边,正跳得不亦乐乎,就好像他刚刚发现他以前都白活了。我看到他跟共舞的女孩子说了句什么,尽管远得让我听不到,可是我敢打赌他说的是“这才是生活!”我要是他的妻子,处境跟这个孩子一样,我想我也会像她一样感觉糟糕,因为如果有谁表现出不可救药的“纽约病”的所有症状,那就得数这位查理·费里斯了。 “我不像这里的纽约姑娘,”她哽咽着说,“我时髦不起来,也不想时髦。我只想住在自己家里,过得快乐。我知道要是我们来这个城市,就会发生这种事。他觉得我配不上他,看不起我。” “别激动。” “可是我真的很爱他!” 要不是没机会想到怎么说,天晓得我会说出什么话。可是就在那时,音乐停了,舞池里有人说起话来。 “女士们,先生们,”他说,“现在开始我们精彩的选号比赛,这是名—符—其—实的公平比赛——” 这是伊齐·贝尔曼在做每晚的讲话,介绍爱之杯,这意味着对我来说,该去工作了。从我坐的地方,能看到伊齐在室内到处瞄,我知道他在找我。哪天晚上梅布尔或是我没露面,别的什么人赢走了爱之杯,对餐馆里管事的而言,这可是噩梦。 “对不起,我得走了。”我说,“我得参加这个比赛。” 就在那时,我突然有了个了不起的想法,闪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看她在那儿哭,然后我望向护栏那边的神奇小子查理,我知道我能凭这为自己在名人堂里牢牢地占个位置,跻身于当代的伟大思想家之列。 “好了,”我说,“好了。别哭了,你去补补妆,快点儿。这次你也要跳。” “可是查理不想跟我跳。” “你也许没注意到,”我说,“可你的查理不是纽约惟一的男人,或者说甚至也不是这间餐馆里惟一的男人。我自己要跟查理跳,我给你介绍一个会跳的。你听!” “每一对中的女士,”这是伊齐在声音洪亮地说,“将得到一张上面有号码的票。然后跳舞开始,号码一个一个去掉,裁判叫到谁的号码,谁就请回到座位上去。最后留下来的号码就是得奖号码。比赛是名符其实的公平比赛,完全由号码持有者的舞技所决定。”(伊齐从六岁起就不会脸红了。)“女士们请上前一步取号码。别的号码都筛选掉后,最后留在舞池里的就是赢家,”(我能看到伊齐越来越不自在,在纳闷到底我去哪儿了。)“将得到餐馆方面颁发的这座爱之银杯。女士们现在请上前一步取号码。” 我转身看着查理太太。“哎,”我说,“你难道不想赢一座爱之银杯吗?” “可是我赢不了。” “谁都永远不知道自己的运气怎么样嘛。” “可这不是运气,你没听见他说比赛完全由舞技决定的吗?” “咳,那就试试你的舞技吧。”我觉得我真想晃她一晃。“天哪,”我说,“拿出点勇气吧。难道你一丁点努力也不想付出,不去保住你的查理?要是你赢了,想想那意味着什么吧。往后你这一辈子他都会佩服你。他一说起纽约,你只用说:‘纽约?啊,没错,我就是在那儿赢的爱之银杯,不是吗?’他就会泄了气,就好像你打中了他的要害。镇静点,试试吧。” 我看到她那双褐色的眼睛闪了一下,她说:“我试试吧。” “这样就好。”我说,“现在擦干眼泪吧,把自己拾掇好。我下去给你拿票。” 我走到伊齐跟前,他如释重负。 “咦!”他说,“我还以为你跑掉了呢,要么是病了还是怎么样。给你的票。” “我要两张,伊齐,给我的朋友一张。我说,伊齐,最后只剩下两对时,你要是安排得其中有她,就算你帮我个人一个忙。这可不是无缘无故的:她是个乡下来的孩子,想一鸣惊人。”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了。给你票,你的是三十六,她的是十。”他压低声音说,“别搞混了。” 我回到楼座那里。半路上,我抓住查理。 “这次咱们俩跳。”我说。 他笑得嘴巴裂到了耳朵根那儿。 我看到查理太太的样子好像这辈子从来没流过一滴泪。她没说的,并不缺乏勇气,这孩子。 “来吧,”我说,“千万别把票搞丢了,注意你的舞步。” 我想你也看过在盖森海默餐馆举行的这种公平比赛。或者说,你要是没看过盖森海默的,也会在别的地方看到过,都一样。 我们开始时,舞池里人满为患,几乎连肘部都挪不开。别跟我说现在没有乐观的人了,每个人看样子都像是在考虑是把爱之杯放在客厅呢,还是放在卧室里。你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满怀希望的一群人。 不久,伊齐发话了。餐馆里管事的希望他在这种场合说话幽默,因此他使出浑身解数。 “七号,十一号,二十一号,请回到你们难过的朋友那里。” 这样让我们多了点挪动肘部的空间,乐队又演奏起来。 几分钟后,又是伊齐:“十三号,十六号,十七号——再见。” 我们再次进入下一轮。 “十二号,我们很不想告别你们,可是——回到你们那张桌吧!” 一个戴着红帽子的胖女孩离开舞池,她跳舞时一直面带亲切的笑容,好像在那样逗小孩儿开心。 “六号,十五号,二十号——出局!” 很快,剩下的只有我和查理、查理太太跟我介绍给她的那个人,另外还有个光头男人和一个戴着白帽子的女孩。那个男人是个所谓的韧劲十足的表演者,他整晚都在跳,我在楼座那会儿就注意到了。从那儿看,他像是个难以比下去的家伙。 他是个有干劲的人没错,这家伙,这么说吧,要不是有现在的情况,我会乐意看到他赢的。但是不能,哎,不行! “十九号,你们满脸通红的。歇会儿吧。” 就这样,比赛就成了我和查理跟查理太太和她的舞伴之间的对决了。我浑身的每根神经都因为紧张和刺激而兴奋起来。不是吗?不是。 查理,就像我已经暗示过的,他这种跳舞的跳起来时,注意力大都放到了自己的脚上。他全神贯注,不去看旁边有什么有意思的。他所上的函授学校并不保证你可以一心二用,他们才不会为难自己去教你跳舞时扫视一下餐馆里面呢。所以查理根本没意识到这场戏有什么不对劲儿。他有点志在必得的样子,呼吸沉重,呼气呼在我的脖子上,眼睛牢牢地盯着地板,他只知道比赛人数少了点儿,而缅因州艾什利的荣誉就看他的了。 你也知道,在跳舞比赛进行到只剩下两对时,人们是怎样开始坐端身子注意看的。有过几个晚上,我是最后剩下的两对之一,激动起来,完全忘乎所以。空气里有种嗡嗡的声音,你在餐馆里舞来舞去时,坐在桌前的人们会鼓起掌来。咳,你要是不晓得其中的猫腻,就会兴奋万分。 没多久,我训练有素的耳朵就听得出来一屋子的人并不是为我和查理喝彩。我们就算在舞池上舞上一圈,也不会有人喝彩,而每次查理太太和舞伴跳到舞池一角时,就会有一阵闹腾声,就像是在选举之夜。她真的是一鸣惊人。 我看了一眼舞池那边的她,并没感到吃惊。这孩子,跟在楼上时判若两人。我从来没见过有谁显得这么开心,对自己这么心满意足。她的眼睛炯炯有神,脸颊飞红,她像个冠军一般跳舞。我知道是什么打动了人们的心,是她的样子。她让你联想到了新鲜牛奶、刚下的鸡蛋和啼唱的鸟儿。城里人说来滑稽,他们强打精神,声称对自己来说,小小的纽约这里就够好的了,天堂里有条街道他们称之为百老汇,等等,等等,可是在我看来,他们真正盼望的,是夏天时离开纽约去乡下过的那三个星期。我一清二楚他们为什么这么起劲儿为查理太太喝彩。她让他们想到即将到来的假期,到时他们可以去住在农场上,用旧橡木桶喝水,亲热地用人名称呼奶牛。 乖乖!我自己也正是那么想的。一整天,乡下都在扯动我的心,这时扯动得更是厉害得前所未有。 我本来能闻到刚割下的干草的气味,但是在盖森海默餐馆,你只能闻到盖森海默餐馆里的气味,因为别的气味根本没法跟它相比。 “继续跳,”我对查理说,“我看大家好像不看好我们呢。” “啊哈!”他说,忙得眼都不敢眨。 “跳几种你那种花哨舞步吧,我们想赶上就得表现一下。” 看这位伙计表现得——效果惊人! 我从眼角能看到伊齐·贝尔曼,他不像是开心的样子。他在攒起勇气,想要像一个判断迅速的裁判那样做出判定——一做出这种判定,就马上从绳子底下钻出去,一口气跑上五英里,好躲过被激怒的人们。就是时不时发生这种事,才让他没法干得十全十美。梅布尔·弗兰西斯跟我说过有天晚上,伊齐宣布她是这场了不起的公平竞赛的赢家时,搞得太明目张胆,她觉得差点儿起了骚乱。看样子很可能伊齐担心这次又要历史重演。顾客们想看到我们两对的哪一对会赢得爱之银杯是毫无疑问的,那是查理太太的囊中物,我和查理不过是跟在场的别人一样。 可是伊齐要完成自己的职责,他也为此领薪水,所以他润润嘴唇,周围看了一眼,看到撤退路线没被堵死,咽了两下口水,然后声音沙哑地说: “十号,请退场!” 我马上停住了。 “好了,”我对查理说,“这是让我们退出的。” 我们在掌声中走过舞池。 “哎,”查理说着掏出手帕擦眉毛处,那儿就像乡村铁匠的一样。“我们跳得不赖,对不?我们跳得不赖,我看是!我们——” 他抬头往楼座方向看,以为能看到他亲爱的小妻子趴在那里崇拜地看着他。正当他抬眼往那边看时,她却扑入他的眼帘,比他所料的低了很多——事实上,就在舞池里。 当时的她没怎么在崇拜地看着谁,她太忙了。 这孩子所做的,是取胜后的通常做法。这时她和舞伴正在跳上一两圈,完全是为了表演,就像在盖森海姆这儿取胜的一对总要做的。餐馆里的人全都为他们站了起来。从他们拍巴掌的样子,你会以为他们把多余的现金都押到她身上了呢。 查理看清楚是她,他张大了嘴,直到下巴差一点碰到地上。 “可是——可是——可是——”他开口说道。 “我知道,”我说,“这变得好像说到底,她还是能跳得够好的,有资格在市里跳。变得好像她有点胜过某个人一筹了,不是吗?变得好像可惜你没想到自己跟她跳呢。” “我——我——我——” “你过来好好喝点冷饮吧,”我说,“很快就会快稳住神。” 他脚步踉跄地跟着我走到一张桌子前,样子像是被一辆有轨电车撞了。他深受打击。 我忙着照顾查理,扇毛巾给他送氧来调理他,以至于——如果你相信我所说的——过了好久我才想到扫一眼看看这件事对伊齐·贝尔曼有何影响。 你要是能想像到一位慈父的独子拿块砖头拍了他,跳起来踩他的肚子,然后一古脑卷走他的钱财,你就能很好地想像出可怜的伊齐是什么样了。他从餐馆里的那头盯着我,一边在自言自语,手还一甩一甩的。他是自以为在跟我说话呢,还是在排练向老板汇报某个陌生人赢走他的爱之银杯一事,我不晓得。不管是什么,他那会儿嘴里可真是滔滔不绝。 我冲着他点点头,意在表示这件事将来会一切顺利,然后我又转向查理。他开始稳住神了。 “她赢了奖杯!”他晕头转向地说,眼睛看着我,好像我能怎么办似的。 “可不是赢了嘛!” “可是——嗯,你对这件事怎么看?” 我看出时机已到,该向他摊牌了。 “我跟你说说我是怎么看的吧。”我说,“你要是听我劝,就趁她还没一门心思想着纽约,速速把这孩子直接带回艾什利——或者不管你说的什么地方,是你们开错药,把当地的土著人都毒死了。我在楼上跟她聊天时,她跟我说了她的村子里某个人的事,他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跟你就要面对的一个样。” 他吃了一惊:“她跟你说了杰克·泰森的事?” “他是叫那个名字——杰克·泰森。他让他妻子对纽约太上瘾了,所以妻子也没了。要是你妻子没怎么想着她可能像泰森的妻子那样做,居然会提到泰森,你难道不觉得蹊跷吗?” 他变得脸色铁青。 “你不是想着她会那样做吧?” “咳,你是没听她说话啊,她别的什么都不谈,一个劲儿地说这位泰森,还有他妻子是怎样对待他的。她说起来有点儿难过,有点后悔,好像是她感到遗憾,可是觉得只能这么着了。我看得出她最近考虑得很多。” 查理在座位上身躯僵硬,然后又因为万分恐惧而瘫软了。他的手颤抖着拿起空杯子,喝了很久没喝着。不需要观察太多,就能看出他受到了空前的打击,从今往后,在洋洋自得和心怀都市这方面,都会大大降低一个层次。事实上,从他的样子看,我敢说他这辈子都不再会心怀都市、洋洋自得了。 “明天我就带她回家,”他说,“可是——她肯走吗?” “这就看你的了,要是你能说服她——她来了,换了我,马上就要说。” 查理太太抱着奖杯走到这张桌前。我在想她头一句话会怎么说。换了查理,当然会说:“这才是生活!”可是我指望她嘴里能说出更带劲的话。换了是我,我至少能想出十句话,一句比一句难听。 她坐下来,奖杯放到了桌子上。接着她久久地看了一眼奖杯,深吸一口气,然后看着查理。 “噢,查理,亲爱的,”她说,“我真希望是跟你跳的舞!” 咳,要说这句话跟我能说出来的任何一句话不算旗鼓相当,那我可不敢断言。查理没接茬。我跟他说了那番话后,他一点时间也不浪费。 “亲爱的,”他服服贴贴地说,“你真了不起!这件事老家的人会怎么说?”这时他的确停顿了一下,因为说出来是要胆量的,不过他马上又说,“玛丽,我们马上回家怎么样——明天的头班火车,拿奖杯给他们看看?” “噢,查理!”她说。 查理的脸上现出喜色,像是有谁扳了个开关。 “你肯吗?你不想再待了吗?你没有迷上纽约吧?” “要是有火车的话,”她说,“我今天晚上就走。不过我还以为你很喜欢这座城市呢,对吗查理?” 他可以说打了个冷战。“我这辈子再也不想看到它了!”他说。 “对不起,”我说着站起身。“我看那边有个朋友想跟我说句话。” 我走到伊齐跟前,他已经在那儿站了五分钟用眉毛跟我示意。 他一开始可以说是语不成句,他肯定是声带出了问题。以前有个非洲探险家去不通道路的沙漠时走了一番后,来盖森海默餐馆来得很勤,经常跟我讲某些部落人的事,那些人说话根本不用真正的词,而是用咂舌头和咯咯的声音来交谈,他从他们聊天时发出的声音挑了些有可能逗我笑的来模仿。相信我,这会儿伊齐·伯尔曼一开口,用的也是同样的语言,只不过他这样可不是逗我笑。 他就像那种开始跳线的留声机唱片。 “别紧张,伊萨多,”我说,“你有烦心事啊,跟我说说。” 他又咂了几下嘴,接着就说出来了: “喂,你疯了吗?你干吗要这么做?我不是尽量跟你说明白了吗?你来拿票时,我不是给你说了二十遍,说你的是三十六号?” “你不是说我的朋友是三十六号吗?” “你耳朵聋了?我说她的是十号。” “那样的话,”我大方地说,“别说了吧。是我的错。现在看起来,好像是我搞混了。” 他的身子抖了几下。 “别说了?敢情好!太棒了!你有种,我得这么说。” “弄错也算走运,伊齐,救了你的命。要是你把奖杯给了我,他们会用私刑把你干掉的。他们可是一致看好她。” “这件事我告诉老板,他会怎么说?” “别在乎老板会怎么说。你浑身上下就没有一点浪漫劲儿吗,伊齐?看那两位坐在那儿,头凑到了一块儿。为了让他们快乐一辈子,不是值得发座银杯给他们吗?他们在度蜜月,伊萨多。原原本本告诉老板是怎么回事吧,就说我觉得盖森海默餐馆应该送给他们一份结婚礼物。” 他咂了一会儿嘴巴。 “哈!”他说,“哈!这下你说了!这下你全招了!你是故意的,你故意把两张票搞混了。跟我想的差不离。喂,你以为你是谁,居然干这种事?你难道不知道职业舞女一毛钱就能买仨?我可以这会儿出去,吹声口哨就能叫来十个人来干你的活。我跟老板一说,他立马就会炒掉你。” “不,他不会,伊齐,因为我要辞职。” “你最好这样!” “我正想那样。我讨厌这儿,伊齐,我讨厌跳舞,我讨厌纽约,我讨厌一切。我要回到乡下。我以为我已经完全忘了猪和鸡,可是我没有。很久很久以来我就有怀疑,今天晚上我算是明白了。跟老板说吧,转达我的爱意,说我感到抱歉,可是只能这么着了。他要是想再跟我说什么,最好写信。地址是杰克·泰森太太,缅因州罗德尼镇。” 永难翻身 (英)p.g.伍德豪斯著 孙仲旭译 有时候在俱乐部里,好心好意的家伙会晃到我跟前,捣捣我的胸口说:“雷吉老兄,”——我叫雷吉·佩珀——“你该成家了,哥们儿。”我想说的是,他们都是一片好心,我明白他们的意思,这种事情我都懂,但是成家需要两个人才行,而至今我碰到的女孩无不觉得嫁给我兹体甚大,未便接受。 回想起来,我觉得跟和绝大多数别的女孩比起来,我跟安·塞尔比最接近于大功告成。事实上,要不是活见鬼情况失控,我倾向认为我们俩本来是能够成功的。但我一定要说,时至今日,正是写诗的伙计所谓的头一个极为狂躁不安的阶段凉下来有一阵子了,让我得以冷静考虑这件事,我现在很高兴我们没能成功,她是那种特别有主见的女孩,我不愿意去想她会怎样对待我。 可是当时,我爱她爱得死去活来。在她跟我一刀两断后很久,我完全失去了打高尔夫的球感,以至于连一个小孩子都能在每洞让我一杆的情况下打败我。当时我完全垮掉了,时至今日,我仍然认为她那样对待我,是天大的不公。 我给你陈述一下人们所称的事实资料吧。 有一天我在跟安吃饭,正像以往一样向她求婚,这次她没照样拒绝我,而是沉思着瞄了我一眼,有点打开了心扉: “你知道吗,雷吉,我不放心。” “赏脸给我说说吧。”我说。我现在还认为彼时彼景,这话说得很得体,可是她不为所动,只当没听见,接着她又说: “有时候,”她说,“我觉得从根本上说来,你很乏味,没头脑。别的时候,就凭你说的或者做的,又说明你还有救,也就是说在经过适当刺激和鼓励的情况下,你也许能够克服拥有巨额非工资性收入的缺陷,去做一些值得做的事。我想这只是我的想像?”她一边说,一边牢牢盯着我。 “完全不是,你绝对把我总结完了。有你在我旁边,激励我还有什么什么样的废话,你别说,我会突飞猛进的,把你吓坏。” “我真希望我能拿得准。” “冒次险吧。” 她摇摇头。 “我一定得拿准,结婚是一场豪赌。我刚刚去跟我姐姐希尔达和她丈夫住了一段——” “可爱的哈罗德·博德金啊,我跟他很熟,事实上,他们早晚都欢迎我过去,想住多久住多久。哈罗德是我的铁哥们儿,是个了不起的家伙,老不赖的哈罗德他——” “我不想听你对他歌昨晚刚洗的衣功颂昨晚刚洗的衣德,雷吉。我很生哈罗德的气,他让希尔达过得痛苦不堪。” “你这话什么意思?哈罗德做梦也不会想伤害一只苍蝇。他是那种爱空想、多愁善感的笨蛋,他——” “正是他的多愁善感,要命就要命在这儿。你当然知道,他先娶的不是希尔达。” “对,他的第一位太太几年前去世了。” “他还对她还念念不忘。” “有情有义啊。” “亏你这样说!换了你是个女的,让你嫁给一个人,他却总是让你牢牢记着在他的感情方面,你只是排第二,他心目中愉快地聊聊天,就是用一连串趣闻轶事来说明他的第一位太太有多么可爱,在你的计划跟他的前一次婚姻的什么纪念日有冲突时,指望你会全盘更改计划,你会感觉怎么样?” “好像很糟糕,这都是哈罗德做出来的?” “这还只是他所做的一小部分而已。说了你也不会相信,每天晚上七点钟,他都去把自己关到房子最高处的一个小房间里沉思。” “他到底干吗要那么做?” “显然他的第一位太太是晚上七点钟去世的。房间里有一幅她的画像,我相信他在画像前献花。他回来时,希尔达按说还得用高兴的微笑来迎接他。” “她干吗不反对?” “我一直在劝她反对,可是她不肯,只是装作不介意。她生性容易紧张,还敏感,这件事慢慢压垮了她。别跟我提哈罗德。” 考虑到是她先提起哈罗德的,我觉得这样说很不公平。我不想提哈罗德,只想提我自己。 “好吧,可是这一切跟你不想嫁给我又有什么关系?”我说。 “一点也没有,只是说明了一个女的嫁给某一类人时,会冒着什么样的危险。” “天哪!你肯定不是把我跟哈罗德看成一类人了吧?” “是这样,某种程度上说,你们两个人很像,都一直拥有巨额的非工资性收入,从来没得到过有益身心的工作培训。” “要命,照你所说,哈罗德绝对是疯了。你怎么以为我也会那样?” “这种危险总是有的。” 我想到一个新点子。 “你看,安,”我说,“如果我完成一件壮举,是只有脑子特灵的人才能做到的,那样的话,你嫁不嫁给我?” “当然嫁。你打算干吗?” “干吗?我打算干吗?嗯,老实跟你说,这会儿我还不是很清楚。” “你永远不会清楚的,雷吉。你是那种无所事事的有钱人,你的脑子——如果你竟然有过的话——也已经萎缩了。” 好了,不用再往下说了,我不介意开诚布公地谈谈,可这纯粹是侮辱人而已,我岔开话题。 “这条鱼吃完了你还想点什么?”我冷冷地说。 你知道想到一个主意时会有什么感觉。有一阵子,它可以说在你心里慢慢炖着,突然就像火箭一样哧啦啦往上冒,好了,主意一下子就找到了。当时就是这种情况。吃完那顿午餐后我走了,模模糊糊地决心去完成一件壮举,这将证明我还是有脑子的,但是我根本不清楚要干什么。我心里同时在想的,是可爱的哈罗德这家伙,没考虑那件壮举时,我考虑的是哈罗德。我喜欢这个老不赖的家伙,不愿意看他一味愚蠢下去,一步步毁了这个家。突然,两件事就像两种化学物一样挂上了钩,嘿,我有了个一箭双雕的绝妙点子——完成这样一件事会让安震惊,让她对我刮目相看,同时还能弥合哈罗德和希尔达之间的裂痕。 我的想法是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反对他那样做是没用的。需要做的,是用计让这家伙自己主动放弃,要鼓动他做得过了头,直到他对自己说:“够了!再也不要了!”哈罗德就会是这种情况。 要想做一件事,最好就是说干就干。我立即给哈罗德写了封信,说我要去他家做客,哈罗德回信让我马上去。 哈罗德和希尔达住在一幢大房子里,没有别的家人。我想他们偶尔会招待很多人来,可这次只有我一位客人。这里另外一位重要的人只有管家庞森比。 当然,如果哈罗德是个普普通通的家伙,我来这儿想做的事就会万分棘手。很多事情我都不在乎,可是如果去打听款待我的主人的高度隐私,我的确感到犹豫。不过哈罗德此人头脑很简单,向他表示一点点同情,给他提出一点点建议,他都感恩戴德,因此我的工作不会很难做。 看起来他好像不介意谈阿米莉亚——那是他头一位太太的名字,难的是让他也谈谈别的。安所说的他让希尔达过得难受,我开始看出了原因。 我得说这家伙完全在我掌握之中。大家说我是个笨蛋,可哈罗德是个超级笨蛋,我想把他怎么样就能把他怎么样。我去的第二天早上,吃完早饭,他抓住我的胳膊。 “这边来,雷吉。我一定要给雷吉老弟看看阿米莉亚的画像。” 顶楼那层有个孤零零的小房间,他跟我解释说这原先是他的画室。有段时间,哈罗德经常稍微画点画,业余水平。 “你看!”他指着那幅画像说,“我画的,雷吉,你上次来之后清洗过。画得像可爱的阿米莉亚,不是吗?” 从某种程度上说,我觉得的确像。不管怎么样,别人跟你说了画的是谁,还是能看出相似之处的。 他坐到画像前,意味深长地上下打量。 “你知道吗,雷吉老弟,有时候我坐在这儿,觉得阿米莉亚又活过来了。” “她活过来的话,你可就有点尴尬了。” “你什么意思?” “老兄,你刚好又娶了别人。” 他脸上浮现出小孩一般的热情劲儿。 “雷吉,我想跟你说说希尔达有多么了不起。我对阿米莉亚念念不忘,换了很多别的女的,就可能不愿意,可是从一开始,希尔达就表现得很大度,她完全理解。” 这番话让我缓不上来气,我用仅剩的一口气说:“她不反对?” “一点也不,”哈罗德说,“这让一切都称心如意。” 恢复了一点后,我说:“你说一切是什么意思?” “这个嘛,”他说,“比方说,每天晚上七点钟我来这儿——嗯——想上几分钟。” “几分钟?” “你什么意思?” “哎,几分钟不算久啊。” “可我总是在七点十五分喝鸡尾酒。” “可以往后推嘛。” “庞森比想让我们七点半开饭。” “这到底又关庞森比什么事?” “嗯,他想九点钟下班,你知道。我想他下了班去那种乱糟糟的地方玩保龄球。你看,雷吉老弟,我们一定得为庞森比着想。他总是马上要辞职的样子——事实上,已经有一两次了,只是我们哄着他,才让他留了下来——他真的是一宝,如果没有他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待久一点?” “当然我是这样想的,这种事你要做就做得像样,要么根本别做。” 他叹了口气。 “这样做很冒险,不过从今往后,我们八点钟吃晚餐。” 在向庞森比宣布了这一消息,以后他不能再像平常那么早就放纵自己去跟当地的保龄球好手切蹉时,在他一大早精神焕发的脸上,我好像看到涌起了怀疑的乌云,不过他没抱怨,新秩序开始了。 我把我的下一项攻势归结为天才的灵光一现。当时我正在客厅里翻看一本相册,突然看到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是那种宽阔而松驰的面孔,眼睛往外突着,不知怎么我看着眼熟。我问哈罗德,他那会儿刚好进来。 “那张?”哈罗德说,“那是帕西。”他略微耸了一下肩膀。“阿米莉亚的哥哥,你知道,要命的家伙,好几年没见过了。” 我这才想起了帕西。以前我见过他一两次,我突然灵机一动。在每一方面,帕西都是哈罗德最讨厌的。他早餐开始就胃口极佳,喜欢拍人家的脊背,跟你说话时,会用手指捣你的肩膀。 “你好几年没见过他了!”我用一副万万没想到的腔调说。 “谢天谢地!”哈罗德由衷地说。 我放下相册,无比严肃地看着他。“那你绝对应该邀请他来这儿了。” 哈罗德脸都白了。“雷吉老弟,你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不可能记得帕西,我真希望你没说这种话,即使是开玩笑。” “我没开玩笑。当然,这跟我无关,可是你给我面子,说了阿米莉亚的事,我觉得我这样说合情合理。我只能说,如果像你所说,你对阿米莉亚念念不忘,那么你表现得很奇怪啊。你声称对阿米莉亚一往情深,却对帕西不管不问,这怎么说得过去,我想不明白。照我看你别无选择,你一定要么全拉倒,承认你对阿米莉亚的爱已经不复存在,要么你一定别再这样残酷对待阿米莉亚最喜欢的哥哥了。你不能既这样,又那样。” 他像是头被追猎的鹿一样看着我。“可是,雷吉老弟!帕西这人!他不按时下来吃早餐。” “我不管。” “希尔达受不了他。” “没关系,你一定要邀请他,这不是你愿不愿意的问题,而是你的责任。” 他跟自己的感情斗争了一下。“很好。”他说,语气里带着一种被打败后的痛苦。 当天晚上吃饭时,他跟希尔达说:“我要邀请阿米莉亚的哥哥来住几天,很久没见过他了。” 希尔达没有马上回答,她看着哈罗德,大惑不解,我想是这样。 我对这个可怜的女孩极感同情,但我感觉自己像是个外科医生。以后她会高兴的,因为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可怜的哈罗德这家伙肯定会撑不住,特别在我的妙计实施之后,计划是在第二天晚上。 很简单,简单,也就是说原理简单,可是能想出来,脑子可得绝顶聪明才行。如果那次午餐时安所说的不是开玩笑,在我乍然表现出聪明才智后马上说到做到,二话不说就嫁给我,那她就是我的了。 结果会是这样:如果亲爱的哈罗德这家伙喜欢在阿米莉亚的画像前沉思,那他尽可以爱沉思多久就沉思多久,而且有点过度,因为我简单的计划是先溜出去,直到他进了顶楼那个小房间,然后用那种很小的楔子,用来防止窗户咔嗒咔嗒作响的,保证能让这家伙一直待在房间里,直到他们派人去搜寻他。 我的推理很完美:敲过晚餐钟而哈罗德没露面时,希尔达想当然会以为他那天晚上要多沉思一会儿,出于自尊,她不能马上让人去叫他。至于哈罗德,等他发现那扇门完全不对劲儿时,他可能扯着嗓子喊,但不会有人听见。至于我,你可能觉得既然晚餐大概会推迟,我要吃点苦头。不会这样的,而是完全相反,因为我选定执行妙计的当天晚上,我要去跟上大学时的铁哥们儿弗雷迪·梅多斯在附近的旅馆吃饭,事实上,那天晚上弗雷迪离那里至少有五十英里以外,但是哈罗德一家谁都不知道。 那个挂画像的顶楼房间与房子的其他部分隔绝,我对这一点形容过没有?我想没有。事实上,那一片只有这一个房间,因为在业余画画那段时间里,哈罗德这家伙坚持搞艺术需要独处,讨厌有杂声,在顶层,经常用的只有他那间画室。 总而言之,这件事十拿九稳。 不多不少差十分钟七点时,我准备好随时行动。离那扇门几码远有个凹处,前面有帘子挡着,我就在那里等,手里把玩着小楔子,等哈罗德上来,好开始行动。那里几乎漆黑一片,让等待的时间似乎拖长了。不久——我好像在那儿待得超过十分钟——我听到上来的脚步声。脚步经过我站的地方,然后进了房间。门关上了,我跳将出来开始行动,马上把楔子这个好玩意儿塞到木门下面——干得漂亮之极。然后我轻轻松松走下楼,溜达着去了那间旅馆。 我吃饭吃得不急不躁,部分是因为对一间路边店来说,这间旅馆的餐饮水平高得惊人,部分是我想给哈罗德很多时间来沉思。等我最后回到房子的前门时,我想我肯定已经出去了两个钟头乃至更久。有人在客厅弹钢琴,只可能是希尔达,我怀疑那会儿她想不想让人在旁边——不管怎么样,想不想让我在旁边。 最后我决定冒冒险,因为我想听听亲爱的哈罗德这家伙的最新消息,就进去了,根本不是希尔达,而是安·塞尔比。 “哎,”我说,“我不晓得你要来。”这好像很不正常,真的,她上次来做客,还只是差不多十天前的事。 “晚上好,雷吉。”她说。 “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你怎么知道有事?” “我猜的。” “好,你刚好猜得很对,雷吉。发生了很多事。”她走到门口,往外看看,又听了听。然后她关上门回来。“希尔达造反了!” “造反?” “对,表示反对——表明立场——不肯再懦弱地忍受哈罗德的疯狂行为。” “我不懂。” 她怜惜地看了我一眼:“你总是这么迟钝,雷吉。我从头跟你说说吧。有一天我们共进午餐时,我跟你说过一些事,记得吗?好了,我想你没留意——我了解你这人——可是情况慢慢变得越来越严重。首先,哈罗德非要延长他待在顶楼房间里的时间,当然庞森比有意见。希尔达跟我说她只能恳求庞森比,才让他留了下来。接下来的事最过份。我不知道你记不记得阿米莉亚的哥哥帕西?阿米莉亚在世时,你肯定见过她哥哥,这个人糟糕透顶,说话嗓门很大,行为特别讨人厌。突然,无缘无故地,哈罗德宣布要邀请他过来住一段时间。这让人忍无可忍。今天下午,我收到一份电报,可怜的希尔达发来的,说她要离开哈罗德,来跟我住,几个钟头后,这个可怜的人就到了我家。” 你千万别以为我当时一声不吭听完了这番话,每次她好像要停下来换口气时,我都想插句嘴,告诉她所有这些事情并非像她似乎以为的,只是碰巧出现,而是我处心积虑制定的计划的一部分。每次我想插嘴时,安总是摆摆手让我别说,一点不打顿地接着往下说。 不过到这时我总算插了句嘴:“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都是我干的,是我向哈罗德建议延长沉思时间,还非要他邀请帕西来住。” 我几乎话还没说完,就看到我的话并未产生预期效果。她看着我,带着极度嘲弄的表情,千真万确。 “噢,真的啊,雷吉。”她最后说,“你也知道,我从来没有很高估你的智力,不过这回你让我开了眼了。你能有什么动机,除了是你完全想捣蛋——”她停了下来,她眼光里有十足的厌恶。“雷吉!我不相信!天底下我最讨厌的,就是爱搞恶作剧的人。你是想告诉我一切这都是恶作剧?” “要命,不是!是这样的——” 我只停了一秒钟来整理自己的思路,好给她说清楚。我本来应该能料到的,她马上又抢过话头: “好了,没关系,因为结果是没造成什么危害,事实上恰恰相反。希尔达给哈罗德留了一张纸条,告诉他自己做了什么,去了哪里,为什么走了,哈罗德看到了纸条。结果是,希尔达来跟我待了一会儿后,哈罗德就惊慌失措地赶来了,在这个可爱的孩子面前,绝对是低声下气。好像令人难以置信,不过显然哈罗德原先绝对没想到,他荒唐的行为会遭到希尔达的反对。哈罗德说啊说啊,好像是疯掉了,有点失常。他扯着自己的头发,在房间里脚步登登响地走来走去,最后冲到电话前给他家里打电话,庞森比接的电话,哈罗德要他马上去顶楼那个小房间把阿米莉亚的画像取下来。我自己觉得有点没必要,可是他懊悔万分,想让他别冲动是白费力气。所以希尔达消了气,哈罗德也平静下来,我们都坐汽车来了。所以你看——” 这时门开了,进来的是哈罗德。 “我说——你好,雷吉老弟——我说,怪了,可是我们哪儿也找不到庞森比。” 千真万确,人的一辈子里,会有一些时候,理性好像在它的破宝座上摇摇欲坠,这次又逢这种时候。看来不知怎么着,形势已经不复在我的控制之下。严格说来,在此关头,我想我应该清清喉咙,用别人听得见的声音说:“哈罗德老兄,我知道庞森比在哪儿。”可是不知何故,我说不出来,像是有什么堵住了我的嘴。我只是站在那儿,什么也说不出来。 “好像谁都没见他,”哈罗德说。“不知道他能去了哪儿。” 希尔达进来了,喜气洋洋的,我几乎认不出她。我记得那会儿我觉得有人竟能如此高兴,真是稀奇。 “我知道,”她说,“肯定是!这时候他不是总去酒馆打保龄球吗?” “嗯!当然,”哈罗德说,“他是这样的。” 他请安在钢琴上弹点什么,很快,我们都坐下来过一个普普通通的有音乐的晚上。安肯定弹了有两三千首曲子后,哈罗德突然站起身。 “对了,”他说,“我交代庞森比那幅画的事,我想他出门前做了吧。我们去看看。” “哦,哈罗德,有什么关系呢?”希尔达问。 “别傻了,哈罗德。”安说。 本来我也会那样说,只是我什么也说不出来。 怎么说都拦不住哈罗德。他带着走出房间然后上楼,我们一溜跟在后面。刚上到顶楼,希尔达突然停下脚步说:“听!” 传来一个人的声音。 “嗨!”那个声音说,“嗨!” 哈罗德判断出声音来自画室的门那边。“庞森比?” 里面又传出声音,我从来没听过有谁能像这样,把痛苦、尊严和愤慨几种感情浓缩到两个词里。 “怎么,先生?” “你到底在里面干什么?” “先生,我按照你在电话上交代的来了这儿,然后就——” 哈罗德把门推得格格响。“这个破东西卡住了。” “是的,先生。” “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先生。” “门怎么会卡得这样死?”安说。 有人——我想是我,不过那个声音听着不熟悉——说: “可能下面有个楔子。”那个家伙说。 “楔子?你什么意思?” “用来防止窗户响的那种小楔子,你知道的。” “怎么回事?你说得对极了,雷吉老弟,在这儿!” 他把楔子拽出来,猛的把门打开,庞森比出来了,神色像是麦克白夫人(注:指莎士比亚名剧《麦克白》中麦克白的夫人,死前精神失常)。 “我要辞职,先生,”他说,“如果允许我去配膳间吃点东西,我将不胜感激,因为我饿极了。” 他从我们中间穿过,希尔达跟着他说:“哎,庞森比!冷静点,庞森比!” 安刷的一下转身看着我。“雷吉,”她说,“是你把庞森比关到里边的?” “嗯,事实上,是我。” “为什么?”哈罗德问。 “嗯,说实话,老兄,我以为是你。” “你以为是我?可是为什么——你干吗想把我关到里边?” 我犹豫了,跟他说说那个主意真是难以张口。我正犹豫的当儿,安等不及了: “我可以告诉你为什么,哈罗德。这是因为雷吉属于人类中的一个次种,爱搞恶作剧的那一类,这种事是他眼里的幽默。” “幽默!失去了一个极其难得的管家,”哈罗德说,“如果这是你对——” 希尔达回来了,脸色苍白,样子焦急。“哈罗德,亲爱的,你得来帮我劝劝庞森比。他在配膳室里啃一块凉的鸡肉,只停了一下说:‘我要辞职。’” “对,”安说,“去吧,你们都去,我想单独跟雷吉谈谈。” 就是那样,我失去了安。在她说话的间歇,我想从我的立场解释这件事,可是根本没用。她不肯听。不一会儿,好像有什么告诉我这时应该去我的房间收拾行李了。半个钟头后,我悄悄溜进了夜色中。 莎士比亚还是谁不是说过吗?通往地狱之路——要么大概是这个意思吧——是以好心好意铺就的。如果此话的确出自莎士比亚之口,这件事只是证明了他们所谈的他——此人懂点道理。听我一句吧,我是个明白过来的人,这个老家伙说得一点都不错。 性情一刻 p.g.伍德豪斯著 孙仲旭译 j.威尔莫特·伯德西先生站在人群里,一步一步挪向切尔西足球场的大门,他此时的心情,正像一个饿汉让别人赏了顿好饭吃,却又意识到再过好多天也不大可能吃到下顿好饭一样。他兴高采烈。生之快乐令他心花怒放,对人类同胞怀着暖暖的爱意。在愉快的新年期间,这是最疯狂、最开心的一天,他满足于尽情享受现在,将来会怎样,随便吧。 伯德西先生刚才在做的,是他五年前离开纽约后就再也不曾做过的事:他在观看一场棒球赛。 雨果·帕西·德温特·福来林海姆——第六世卡里克斯蒂德伯爵——娶了东七十三街的j.威尔莫特·伯德西夫妇的独生女梅·埃利诺,这让纽约失去了一个超级棒球迷,因为这桩具有国际重要意义的事件几乎刚一开始,伯德西太太就宣布将来的家会安在英国,离亲爱的梅和亲爱的雨果越近越好,她把j.威尔莫特从安乐椅上铲起来,塞进一辆飞驰的出租车,把他倒进“奥林匹克”轮b层的特等舱。就这样,他成了个流放者。 早年当记者时,伯德西先生和蔼可亲,让他在小圈子里很受欢迎,可是让他在自己家里全无发言权。而他这番被掳至英国,可谓再糟糕不过。他甫一结婚,自己的地位便一清二楚、绝无偏差地得到划定:他的任务就是赚钱,需要时,奉太太和女儿之命钻圈、装死。这些职责,他都尽心尽力地一一完成,已达二十年之久。 他只是偶尔才会对这种地位低下的角色感到不满意,因为他爱自己的太太,奉女儿为掌上明珠。此次国际结盟就属于这种偶尔情况。他对第六世卡里克斯蒂德伯爵雨果·帕西没意见,毁灭性打击乃是放逐的判决。他爱棒球胜过爱女人,想到这辈子再也看不到一场比赛,令他不寒而栗。 然后某天上午,好像是天外来音,播报了一条新闻,白袜队和巨人队将在伦敦的切尔西足球场举行一场表演赛。他像个小孩子在圣诞节前一样,扳着指头过日子。 要想看比赛,还得克服一些障碍,不过他都做到了。当两队在乔治国王面前列队时,他早就坐在了第一排。 此时他在跟别的观众一起缓缓离场。命运对他很照顾,他看了场十分精彩的比赛,甚至有了两个全垒打。可是命运对他最大的恩典,乃是在他两边座位上,安排了跟他声气相投的两个人。天降斯人,他们对此项运动了如指掌,认为裁判有误时吼得像狼一样。离比赛结束还早呢,他就对这两个人充满了感情,如同一个经历船舶失事的水手在荒岛上碰到两个少年时代的死党。 当他用肩从人群中挤向大门时,他察觉到那两个人还在,一边一个。他深情地望着他们,想在心里确定他更喜欢谁。想来伤心啊,他们必定很快会再次步出他的生活,永远地。 他突然打定主意,他要把离别往后推迟,要请他们吃饭,点萨伏伊酒店里最好的东西,让他们再回味一遍下午的比赛。他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对他们一无所知,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们是球迷兄弟,对他来说,这就已经足够。 他右边那位是个年轻人,脸刮得光光的,表情多少让人想到兀鹰。这时他的脸上显得冷漠,几乎很是令人望而生畏,然而仅仅半个钟头前,那张脸上还竞相表现着各种情绪。他的帽子上还能看出有道凹痕,那是戴利先生打了全垒打时他把帽子甩在座位边上造成的。值得请他一次! 伯德西先生左边那位属于另一类球迷。尽管在比赛过程中他吼过几次,但多数时候,他一言不发地看比赛,如饥似渴,神态紧张,换了个不如伯德西先生般有经验的人,会把他一动不动归因于厌倦。可是看一看他咬紧的牙关和炯炯有神的眼睛就可以知道,他也是个男人,还是个兄弟呢。 此人的眼睛当时依然炯炯有神,而他蓄了须的面颊上,肤色尽管奇怪地晒得发黑,却仍能看出苍白的底色。他直盯着前方,却没在看什么。 伯德西先生拍了一下那个年轻人的肩膀。 “比赛真棒!”他说。 年轻人看着他,露出了微笑。 “没错。”他说。 “我五年没看过球赛了。” “自从我上一次看以来,到六月份两年没看过了。” “来我住的酒店跟我吃顿饭吧,我们聊聊比赛。”伯德西先生冲动地说。 “没问题!”年轻人说。 伯德西先生转身拍了拍他左边那个人的肩膀。 结果有点出乎意料。那人吃了一惊,几乎跳了起来,原来就苍白的脸色变得煞白。他扭过身子时,一刹那跟伯德西先生四目相对,马上又垂下目光,那双眼睛里有惊惶失措的神色。他咬着牙,出气时发出些微嘶嘶响声。 伯德西先生大吃一惊。那个脸刮得光光的年轻人的热情举止让他对这样的反应猝不及防。他心里一凉。正想嘟嚷着说抱歉认错了人,那人却露出微笑,让他放了心。笑得很不自然,不过对伯德西先生来说已经足够。这个人也许生性爱紧张,但是他的心地倒不坏。 伯德西先生也露出微笑。他是个长得墩实的小个子,红脸膛,一笑起来,几乎每次都能让陌不相识者放下戒心。伯德西先生在纽约股票交易所打拼许多年,却不曾磨掉他身上几分孩子似的和气,对人微笑时,他便洋溢着这种和气。 “恐怕我吓着你了。”他安慰对方说,“我想问你愿不愿意接受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刚好也是个流放者,今天晚上请你吃饭?” 那人迟疑了一下:“流放者?” “被流放的球迷。你难道不觉得波罗球场(译注:此球场原为纽约巨人队的主场)遥不可及吗?这位先生跟我一起。我在萨伏伊酒店定了一间套房,我想我们可以在一起安静地小酌一次,聊聊这场比赛。我五年没看过棒球赛了。” “我也是。” “那你一定要来,你真的一定要。在异国他乡,我们这些球迷应当团结起来。一定来吧。” “谢谢。”那位蓄须的人说,“好的。” 当三个素不相识的人坐到一起吃饭时,就算他们刚好都是棒球迷,也会有一阵聊天难以为继。等到汤端上来时,伯德西先生发出邀请时一上来让人感觉不错的热乎劲儿开始有点消退了。他意识到有种尴尬感。 之所以不能顺利进行下去,是哪儿不对劲儿,伯德西先生在这种气氛中感觉到了。他的两位客人都陷入沉默,脸刮得光光的年轻人耍了个小花招,就是盯着那位蓄须的人看,显然让这个敏感的人万般不自在。 “葡萄酒,”伯德西先生对侍者耳语道,“葡萄酒,葡萄酒!” 他说话的急切劲儿就像一位将军调动后备军,准备全力进攻。这场小小的饭局能否成功意义重大。有些场合会成为他生命中的绿洲,他想在日后的灰色日子里,可以回望这一次而得到安慰。他不容有失。 他正要说话,那个年轻人抢先开了口。他往前倾着身子跟那个蓄须的人说话,后者在掰面包,眼神里有种心不在焉的样子。 “我们肯定以前见过面?”他说,“我肯定记得你这张脸。” 这两句话在对方身上产生的效果跟以前伯德西先生拍他肩膀时一样不同寻常。他抬起眼睛,样子像是被猎的动物。 他一言不发地摇摇头。 “奇怪,”年轻人说,“我敢发誓我记得你的脸,我肯定是在纽约的哪儿。你是纽约人吗?” “对。” “照我看,”伯德西说,“我们应该自我介绍一下。奇怪我们刚才谁都没想到。我叫伯德西,j.威尔莫特·伯德西,纽约人。” “我叫沃特罗,”年轻人说,“纽约人。” 蓄须的人犹豫了一下。 “我叫约翰逊。我——以前住在纽约。” “你现在在哪儿住,约翰逊先生?”沃特罗问。 蓄须的人又犹豫了一下。“阿尔及尔。” 伯德西先生想到可以闲聊几句推动一下。 “阿尔及尔,”他说,“我从来没去过,不过我想很不错。你在那儿做生意吗,约翰逊先生?” “我是为了疗养去住的。” “你在那儿待得有了一阵子吗?”沃特罗问他。 “五年。” “那我肯定是在纽约见过你,因为我从来没去过阿尔及尔,可是我肯定在哪儿见过你。我纠缠住这点不放,你肯定觉得我招人厌,但事实上我惟一感到自豪的,是我对人们脸的记性,这是我的嗜好。要是我觉得我记得一张脸,却对不上号,会操心得睡不着觉。部分是纯粹的虚荣感,部分是因为在我的工作中,对人脸的好记性是种极其有用的本领,已经帮了我上百次了。” 伯德西先生是个聪明人,他看出沃特罗先生的一席话不知怎么让约翰逊不舒服。像个好主人那样,他尽量插话来打圆场。 “我听说阿尔及尔特别棒,”他解围地说,“我有个朋友驾着游艇去了那儿。肯定是个让人愉快的地方。” “是地球上的地狱。”约翰逊先生不耐烦地说,一下就掐断了话头。 一片死寂中,一个人形天使翩然而至——是个拿着一瓶酒的侍者。盖子打开时“噗”的一声,在伯德西先生听来比音乐还好听,是援军的隆隆枪声。 第一杯酒——凡是第一杯酒都这样——让那位蓄须的人态度温和了一些,以至于让他想想捡起刚才他已经粉碎了的谈话中的只言片语。 “恐怕你已经觉得我态度无礼,伯德西先生,”他不自然地说,“可你是没在阿尔及尔待了五年,我待过。” 伯德西先生同情地咂咂嘴。 “我一开始喜欢,觉得特别好,可是待了五年,到死也没希望……” 他打住话头,喝光了杯中酒。伯德西先生仍然感到不安。没错,聊天可以说是往下进行了,但显然转而变得压抑。他为重要的这餐饭所选的优质香槟让他脸上稍稍泛红,他努力想活跃一下气氛。 “我不知道,”他说,“我们三个球迷今天能来到看台,谁最费事?我想我们谁都不会觉得很容易。” 那个年轻人摇摇头。 “别指望我给这场天方夜谭式的娱乐贡献一个浪漫故事,我想不去那才叫难呢。我叫沃特罗,是《纽约记事报》驻伦敦记者。我不得不去那儿,公事所迫。” 伯德西先生不自然地咯咯笑了,可是也多少带了点孩子气的自豪。 “等你们听了我的坦白,就该笑我了。我女儿嫁了个英国伯爵,我太太把我带到这儿,要跟女婿的那帮人混。今天晚上有场大型宴会,一大帮人都会到场,要是我躲着不去参加,代价大得会要了我的命。可是如果五十英里之内有场巨人队和白袜队的比赛,哼,我收拾好一个手提箱,溜出后门,到了车站,坐上来伦敦来的快车。这会儿那里情况怎么样,我不愿意去想。差不多这会儿,”伯德西先生看看手表说,“我想他们在扎开胃菜吃,还得盯着那张空椅子看。这样做不应该,可是天哪,不这样我又能怎么办呢?” 他看着那个蓄须的人。 “你冒了什么险吗?约翰逊先生?” “没有,我——我来就来了。” 年轻人沃特罗往向倾着身子。他举止从容,可是他的眼睛发亮。 “这对你来说不够冒险吗?”他说。 隔着桌子,他们的眼光碰到一起。伯德西先生坐在他们中间,他看了这位又看那一位,微微感到不安。正在发生什么事,正在上演一出戏,他却摸不着头脑。 约翰逊的脸白了,他用手指把桌布扯皱得隆起一道弯弯曲曲的棱,可是答话的声音却不紧张: “我不明白。” “我要是叫你的真名贝尼昂,你会明白吗?” “这都是怎么回事?”伯德西先生有气无力地说。 沃特罗转过身来,他脸上兀鹰的特点这时更突出了。伯德西先生忽然觉得讨厌这个年轻人。 “很简单,伯德西先生。如果说你这次招待人不算有眼不识泰山,那么至少你也是在请一位名人吃饭啊。我跟你说过我敢肯定我见过这位先生,我刚刚想起了在哪儿和什么时候。这位是约翰·贝尼昂先生,我最后一次见他是在五年前,我当时是驻纽约记者,报道了对他的审判。” “他的审判?” “他抢了新亚洲银行十万美元,弃保潜逃,然后再也没有他的消息。” “天哪!” 伯德西先生盯着他的这位客人,一时间瞪大了眼睛。他惊讶地发现在他的内心深处,明明白白地有一丝兴奋感。那天上午他出门时,就认定了这天会是意义重大的一天。好了,谁也不能称这一幕为高xdx潮之后的低谷。 “这么说,所以你一直待在阿尔及尔?” 贝尼昂没答话。从这间暖和而舒服的房间听来,外面滨河路上车水马龙的声音变成了微弱的杂声。 沃特罗说:“贝尼昂,究竟是什么引诱你冒险来到伦敦,这儿每两个人就有一个是从纽约来的,我不明白,你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被认出来。五年前,你那桩小事情可是轰动一时啊。” 贝尼昂抬起头,他的手在颤抖。 “我告诉你,”他说,口气里有种蛮劲,击痛了好心的小个子伯德西先生。“因为我已经死了,看到有机会复活一天;因为我受够了我住了五个世纪的该死的坟墓;因为自从我离开后,我就对纽约日夜想念——这次有机会回到纽约几个钟头。我知道有危险,我拼上了,怎么样?” 伯德西先生的心情几乎无法用言语尽表。他终于为自己找到了一位超级球迷,为了看一场棒球赛敢去上刀山、下火海的人。在此之前,他还一直自认为最接近是这样令人目眩的高人呢。为了看这场比赛,他勇气可嘉,冒了很大险。即使到这时,他还是无法完全不去想在他悄悄溜回家后,他太太会怎么说。可是他冒的险跟这位贝尼昂的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伯德西先生心生激动。他不由得同情而且仰慕起来。没错,这人确实犯了罪,抢了银行十万美元。可是说到底,那又算什么?他们很有可能干什么蠢事浪费了这笔钱,另外不管怎样,没能看好到自己的钱的银行活该损失掉这笔钱。 对于新亚洲银行,伯德西先生几乎感到有几分正义感的愤慨之情。 贝尼昂说完后大家都没说话,伯德西先生打破沉默说了句话,这句奇怪地有点不道德意味。 “哎,幸好只有我们认出来你。”他说。 沃特罗瞪着眼睛。“你是建议这件事我们都不声张吗,伯德西先生?”他冷冷地说。 “噢,这个——” 沃特罗起身去打电话。 “你要干吗?” “当然是打电话给苏格兰场。你以为呢?” 这个年轻人无疑在尽公民的义务,但是值得一提的是伯德西先生厌恶之极地看着他。 “你不能!你千万不能!”他叫道。 “我当然要。” “可是——可是——这位朋友是从那么远的地方来看比赛的啊。” 在伯德西先生看来,这一点竟未能让每个人都觉得能一俊遮百丑,不可思议 “你不能告发他,这样太不地道了。” “他是个已经被定罪的罪犯。” “他是个球迷,哎,我说,他是这种球迷啊。” 沃特罗耸耸肩,然后又往电话那边走。贝尼昂说: “等会儿。” 沃特罗转过身,发现一枝小手,现在应该把枪正对准他的眼睛。他笑了起来。 “不出所料啊。你想对着谁就对着谁吧。” 贝尼昂把颤抖的手放到桌子边。 “你敢动我就开枪。” “你不会的。你没胆量,要啥没啥,只是个下三滥的贼,如此而已,再过一百万年你也没勇气抠扳击。” 他取下听筒。 “给我接苏格兰场。”他说。 他背对贝尼昂,贝尼昂则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后来啪的一声,手,现在应该把枪掉在地上,紧接着,贝尼昂垮掉了。他脸趴在胳膊上,丧魂失魄,哭得像个受伤的小孩。 伯德西先生痛苦不已。他如坐针毡,却毫无办法。这是场恶梦。 沃特罗沉着地对着电话说: “是苏格兰场吗?我是沃特罗,《纽约记事报》的。贾维斯警官在吗?叫他来接电话……是你吗,贾维斯?我是沃特罗。我是从萨伏伊酒店给你打电话,伯德西先生订的房间。伯德西。听着,贾维斯。有个美国警方通辑犯在这儿,派人来抓他吧。贝尼昂。在纽约抢了新亚洲银行。对,你那儿有份通辑令,五年了……好吧。” 他挂上听筒。贝尼昂一跃而起,浑身颤抖,看着让人觉得可怜。伯德西先生跟他一起站了起来,他们俩站在那儿看着沃特罗。 “你——卑鄙的家伙!”伯德西先生说。 “我是个美国公民,”沃特罗说,“我刚好对公民义务有点认识。另外,我是个报社的人,我对自己对报纸的义务也有点认识。怎么说我都行,但是这一点不可改变。” 伯德西先生哼了一声。 “你的毛病是天生多愁善感,伯德西先生,这就是你的问题。就因为这个人逍遥法外达五年之久,你就以为他应该被认为是无罪的了。” “可是——可是——” “我不这样认为。” 他取出香烟盒。别人会怀疑他紧张,而他的紧张程度实际上还要厉害得多得多。之前有一会儿他脑筋动得很快,后来才决定以轻视来对待那把吓人的小手,现在应该把枪。手,现在应该把枪亮出来让他吓了一大跳,这时他才感到了延后的效应。结果是,因为他绷紧了神经,他点燃香烟的样子很是懒洋洋的,很是小心翼翼,带了种令人不快的高傲感觉,伯德西先生看得再也按捺不下。 这都是立时三刻的时事,只是一转眼,伯德西先生从心里愤慨却缺乏行动,变得狂性大发、怒不可遏,彻底而且不加掩饰地疯掉了。转变发生在擦亮一根火柴所需时间之内。 甚至在那根火柴正要烧起来时,伯德西先生扑了过去。 遥远的过去,当他的血管中快速流动着年轻的血液,未来还有无尽的人生时,伯德西先生踢过橄榄球。凡是当过橄榄球员,便永远可能再次成为橄榄球员,甚至到死也是。时光已经从伯德西先生的生活中去掉了飞身拦截这一因素,而愤怒又将其恢复。他扑向年轻的沃特罗先生穿着合身裤子的两条腿,就像他三十年前扑向过别人穿着没那么合身的裤子的腿一样。他俩一块倒在地板上,跌倒时,伯德西先生喊道: “跑!跑,你个笨蛋!跑啊!” 在他气喘吁吁、身带擦伤、感觉好像世界已经随着一声炸药的轰响而四分五裂时,却紧抱着对手不放,这时门开了,又砰的一声关上了,脚步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伯德西抽开身,艰难地站了起来。撞击让他恢复了理智,不再颠狂了。他是个德高望重的中年绅士,刚才的举止却极不寻常。 沃德罗脸色通红,衣服不整,不说话瞪着伯德西先生。他忍着气说:“你疯了吗?” 伯德西先生小心试了试一条腿能不能活动,还怀疑这条腿断了呢。他松了口气,又把这支脚放下来。他对着沃特罗摇摇头。他稍微有点短了气势,却仍然总算又不卑不亢地责备起来: “你不该那样做,年轻人,这样不地道。噢,没错,我对公民义务那些玩意儿全知道。行不通的。任何规矩都有例外,这就是其中之一。当一个人冒着失去自由的危险来看一场球赛时,你只能让他自由。他不是个贼,而是个球迷。我们这些被放逐的球迷应当团结起来。” 一是愤怒,二是失望,还有被一位老先生像对付一袋煤一样收拾了而带来的特别不舒服的感觉,让沃特罗浑身发抖。他气得说话结结巴巴: “你这个混账的老笨蛋,你知道你干了什么吗?警昨晚刚洗的衣察马上就来了。” “让他们来吧。” “可是我要怎么跟他们说?我能怎么解释?我该怎么编话说?你难道看不出来你给我惹了多大麻烦吗?” 伯德西先生的灵魂内好像有什么东西咔嗒响了一下。那种颠狂的情绪消失了,理智又窜回王座。他现在能够沉着思考虑了,他所想的,让他心里顿感沮丧。 “年轻人,”他说,“别操心了,这对你来说是小菜一碟。你只用给警昨晚刚洗的衣察编个故事就行,随便讲个老套的他们就信了。我才是真正遇到了难差使呢——我得跟我太太说清楚!” 误解 p.g.伍德豪斯著 孙仲旭译 绰号叫“蜘蛛”的詹姆斯·比芬先生职业是掏包,嗜好是报仇。比芬先生根本不在乎太阳无视他的愤怒而落下,事实上,他去修理自己数不清的敌人时效果最满意的,就是趁天黑之后。他和基廷警官结下仇,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当时他正在跟一位名叫凯利的点头之交算笔小账,基廷巡警的巡逻路线贯穿比芬先生最常去的地段。 比芬先生早就埋伏好等待凯利先生,他在接着克勒肯威尔那边的一条阴暗小街上截住后者,用一个沙袋完成了任务。 就是在这时,基廷巡警首次闯入他的生活。正当比芬先生完成了任务后心满意足,准备撤离现场时,远远看到此事的基廷警官冲上来抓住了他。 两个男的打架,完全不关别人的事,他竟然要来插一脚,这真是不可忍受,但比芬先生无可奈何。这位警官体重接近十四英石(译注:英石,重量单位,14英石相当于近90公斤),能把比芬先生吃掉。后者尽管一肚子不满,却只能乖乖跟着走,然后顺理成章,由政府花钱,他被安置到一个地方,为期长达六十天。 就身体方面而言,他给关起来无疑对他有好处。按时作息,日常饮食也改为吃面包、喝水,这让他健康了三成。他的痛苦是在精神上。他的脑子是凑和能用的次等脑子,同时不能考虑超过一个念头,在被隔离起来老老实实度过的六十天里,他脑子里塞满了对基廷警官的愤怒。每天,他干着分派给他的活计时,对自己所受的冤曲耿耿于怀。对他而言,每天晚上只是又结束了一天,向可以着手从事报仇的那刻接近一天。因为拿沙袋修理一个私敌而被关进牢里,这最让人寝食难安。他独自待在牢房里时,无时不在想着有必要报仇。这件事在他心里,变得像是一场圣战,有点类似十字军东征。 日子一天天溜走,把冬天带到了克勒肯威尔,也把比芬先生带来了。有天夜里,星期五,他回到了以前常去的地方,尽管瘦了,却健康无比。他最先遇到的熟人之一就是基廷警官,这位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在认人方面记性极好,认出是比芬先生,停下了脚步。 “你这是出来了,小伙子?”他亲切地说。这位警昨晚刚洗的衣察没在积极执行职责时,是个和气的人,他不跟比芬先生计较。 “嗯。”比芬先生说。 “感觉不错,是吗?” “嗯。” “到处走走,见几个朋友,跟他们一起打发一天,是这样吧?” “嗯。” “哎,年轻人,你别沾惹弗里斯街那一帮。他们可是坏透了。你要是跟他们混到一块儿,马上就会知道,你会再次惹上麻烦的,现在你可不能再去惹麻烦了。” “嗯。” “你要是再也不惹上麻烦,”这位警昨晚刚洗的衣察说话言简意赅,“就再也不用摆脱麻烦了。” “嗯。”比芬先生说。如果说他在聊天这方面有缺点的话,那就是谈话在一定程度上倾向单调,一定程度上缺少热情,缺少变化。 基廷巡警威严而不失友好地挥了下手,就像谁会说“你可以走了”,接着又继续走路。比芬先生怒火满腔地慢慢走了,一边把他有限的思维器官开动到极限想事情。 他的想法很多,纠缠在一起,最后总算理顺了。他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要想成功地算清总账,就一定要在这位警昨晚刚洗的衣察下班后算。在此之前,他还想像自己在基廷警官巡逻时抓住他。现在他看出来了,这不可能。巡逻时,这位警昨晚刚洗的衣察无时不在提防,他的动作中有种藏而不露的警觉,本身就是个危险信号。 比芬先生只有一个办法,尽管极不情愿,他还是必须跟此人交往,取得他的信任,好让自己能查清楚他下班后怎样安排。 这位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对比芬先生主动接近他完全没有设置障碍。极度自信是他最突出的性格特点。伦敦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很少有感到自卑的,基廷先生也不例外,他从未想到比芬先生的示好别有用心。他看待比芬先生很像你看待一条狗一样,你不会想到这条狗在瞅机会咬一口,基廷警官也没想到比芬先生在瞅机会咬一口。 所以每天,基廷警官溜达着巡逻时,贴着他走的是瘦弱的“蜘蛛”比芬。每天迎接他的,都是“蜘蛛”跟他打招呼:“早上好,基廷先生。”后来发展到在克勒肯威尔,人们经常看到这样一景:基廷警官脚步坚实地走在人行道上,“蜘蛛”比芬拖着脚步走在他身边,聚精会神地听他就人生发表意见和就行为举止方面提出忠告。 比芬先生戏演得不错。事实上,是演得太好了。到了第七天,正当他侧着身子向着他最喜欢去的小吃部走去时,不防有人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与此同时,有条胳膊缠住了他的,把他拉住了。他旁边站着出名的弗里斯街帮里两位重要人物:“香肠”奥托和“兔子”巴特勒,轻拍他肩膀的是“兔子”,挽着他胳膊的是“香肠”奥托。 “嗨,‘蜘蛛’,”巴特勒先生说,“锡德想马上见你。” “蜘蛛”的腿感觉好像没了骨头。这句话本身完全没什么能吓坏人的,可是在说话者的语气中,他训练有素的耳朵似乎听出一丝令人不快的干巴巴的味道。锡德·马克斯是弗里斯街帮一手遮天的头子,“蜘蛛”一直小心不跟这个年轻人待在一起。 “大人物”锡德威严地坐在附近一家旅馆里,用怀疑的眼光冷冷地死盯着来人。比芬先生的样子又是紧张,又是疑惑。马克斯先生开口说: “你的朋友基廷今天上午抓了‘胖子’宾斯。” “蜘蛛”闻言如堕冰窟。 “你跟那个条子,”马克斯先生轻声细语地说,“最近可是打得火热啊。” 比芬先生没有装糊涂。锡德·马克斯恶狠狠地看着他,“香肠”奥托恶狠狠地看着他,“兔子”巴特勒恶狠狠地看着他。在这种场合,最期望的是男子汉大丈夫,敢做敢当。在比芬先生混迹的这个圈子里,被误解意味着不仅可能被气冲冲、冷冰冰地对待。 他开始急切地解释: “天哪,锡德,”他结结巴巴地说,“不是那回事,没什么。哎呀,你不是以为我在当线人吧?” 马克斯先生不吭声地嚼着一根麦杆。 “我在瞅机会收拾他,锡德,”比芬先生语无伦次,“真的,要不是这样就让我不得好死。我只是想搞清楚他下班后去哪儿。他抓过我,所以我在瞅机会收拾他。” 马克斯先生仔细考虑了一下。“兔子”巴特勒恭恭敬敬地提出最好考验考验比芬先生,稳妥为上。“兔子”巴特勒说,考验一下比芬先生,不管怎么样都是他们稳赢。如果是他把“胖子”宾斯出卖给基廷警官的,那他就罪有应得,如果他没有呢,就可以防止他以后这样做。安全第一,这是巴特勒先生的建议,“香肠”奥托也附合。比芬先生嘴唇都吓白了,他觉得从来没见过有谁像这两个人一样可恶。 “大佬”锡德已经不出声地嚼了一阵子麦杆,此时宣布了判决。罪名未经落实,犯人这次应当从轻发落,他的说法无论如何不像是真的,但基廷警官无疑抓过他,这点对他有利。 “这次就饶了你,”他说,“可是你胆敢开始通风报信,‘蜘蛛’,你知道会有什么下场。” 比芬先生浑身哆嗦着走了。 现在到了关键时候,除非他能很快证明自己的目的纯粹而高尚,否则他会过得岌岌可危。他必须马上行动。在他能证明自己并未犯下跟基廷警官交好的罪之前,如果再有一个弗里斯街帮的人被抓会怎么样?一念及此,他便浑身发冷。 正是天假其便:刚好第二天早上,完全没起疑心的基廷先生要比芬先生去他家给他太太捎个信。 “跟她说,”基廷先生说,“有位报社的先生送了我今天晚上的戏票,我七点差一刻到家。” 比芬先生的感觉跟在邓巴尔时的克伦威尔先生肯定有过的感觉一样,当时苏格兰人离开山上的据点,下到了开阔的平原上。 那年冬天来得有点酷寒,在基廷先生不上班时所住住宅门口旁边的阴影里,站着比芬先生,他的脚趾很快全冻僵了。他不敢跺脚,因为到这时,受害者随时会到。在牺牲者体重达十四英石,而大祭司才八英石半时,如果想让献祭多少能成功,后者还是慎重为好。所以比芬先生不出声地等着,冻得要死。比芬先生不出声地等候,冻僵了身子,好不辛苦,在他眼里,这让基廷警官又罪加一等。他报仇的渴望从未如此折磨过他。换了一位严格讲逻辑和态度不偏不倚的法官,是否能把锡德·马克斯怀疑比芬先生(他竟然承受了那么怀疑)一事怪到基廷警官头上,尚值得怀疑,但“蜘蛛”的确迁怒于他,切齿痛恨这位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因为是他将自己置于这样一个不舒服而且危险的境地。他一边想着这件事,一边把手杖握得更紧。 他正在这样做时,路上传来轻快的脚步声和开心的口哨声,吹的是《绿色之逝》。通常,这是一首悲哀的歌,但是让正手持戏票回家的基廷警官一吹,完全有了进行曲的欢快劲儿。 比芬先生绷紧了全身的每一块肌肉,紧握手杖等待着,路上空寂无人,再过一会儿…… 就在此时,几个模糊的身影像老鼠一样,不知道从哪儿蹿出来。口哨声吹到一小节中间断掉了,响起一声深沉的咒骂声,接着是乱七八糟的声音混杂在一起:脚擦地的声音,几乎像狗一样的咆哮声,一声尖叫,喘气的声音等等,最突出的,是基廷警官喊打喊杀的声音。 一时间,比芬先生不知道如何是好。这件事来得太突然,太出乎意料。接着,等他明白过来怎么回事时,他心头猛然掠过一种不堪忍受的委屈感。他的心情不容易描述,不过和一个发明家在其发明被侵权时,或者一个被人剽窃了构思的作家的心情最为接近。几个星期以来——这几个星期过得似乎是几年——他已经把基廷警官视为自己的猎物。几个星期以来,他难为了自己完全没用过的脑子,终于想出了为了达到此目的计划。他违背自己的本性,跟一位警昨晚刚洗的衣察讲客气。他引起锡德·马克斯的怀疑,几乎招来杀身之祸。他在寒冷中等得脸都冻青了,脚变成了两坨冰。现在……现在……操了这么多心,受了这么多苦……一群不负责任的人,如果真胶线,悬挂昨相为人所知,他们绝对无权打此人的主意,他们心里有的,只是贪图警官身上几个小钱的卑劣欲望,竟然就在他眼皮底下,冲上来突然袭击只有他才有权处置的对象。 比芬先生怒吼一声,忘了冻僵了的脚趾,为了保护他的财产,他高举手杖,顺着那条路飞奔而去…… “用这玩意儿就对了,”一个声音说,“往他嘴里再倒点儿,杰里。” 比芬先生睁开眼睛,他嘴里有股熟悉的味道,好像哪个思想开通的人正在往他嘴里灌威士忌。这是天堂吗?他抬起头,一阵钻心的疼痛袭来。随着这阵疼劲儿,回忆也恢复了。他这时模模糊糊想起来了,好像都发生在前世:疯狂地冲下那条路,打斗暂停,接着又以更大规模嘈杂地继续进行。他记得用手杖左攻右打,他记得受伤之人的叫声,他冻僵了的脚的痛觉,最后是不知道什么又硬又重的东西砸在他脑袋上。 他坐了起来,发现有一小群人在围观自己,其中有基廷警官,他惊魂未定,却毫发未伤;另外还有三位警官,其中一位手里拿着个小瓶子跪在他身边,还有两个年轻人被两位警官抓着站在那儿。 一位是“香肠”奥托,另一位是“兔子”巴特勒。 跪着的那个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再次把瓶子递上,比芬先生一把抓过来,他觉得此时此刻,这正是他最需要的。 他尽了力。法官要他作证,他说他没什么好作证的,他觉得肯定是不知怎么搞错了。向着两个犯人的方向,他挤出一丝笑容,说他不记得看到这两个人在打斗现场。他想他们根本就没在场,也认为他们不会做出这种事。如果有谁比“香肠”奥托更不可能袭击警昨晚刚洗的衣察,那就是“兔子”巴特勒了。法官大人提醒别人看到基廷警官抓着的,就是这两个“清白”之人。比芬先生艰难地露出微笑,抹去了眉毛上的一粒汗珠。 基廷警官倒是热情洋溢,把这件事从头到尾描述了一遍,要不是比芬先生,他会没命的,要不是比芬先生,那天就不可能将犯人绳之以法。世界上到处都是多少拥有金子一般心肠的人,然而只有一位比芬先生。他可以跟比芬先生握握手吗? 法官裁定他可以,不只如此,他也亲自要跟比芬先生握手。他把比芬先生叫到审判台后跟他握了手。如果再多一些像比芬先生这样的人,伦敦就会更美好。正是在我们难以捉摸的本性中的灵光一现,就像比芬先生那样,让你对人类的前途充满信心。 这位模范人物慢慢地走到外边,大街上阳光明媚,比芬先生的心里却暗无天日。他的思维并不敏捷,可是他很快便得出结论自己不宜再待在伦敦。开庭时锡德·马克斯也在,他嘴里嚼着一根麦杆,表情凝重地专心听证人作证,有一瞬间,比芬先生刚好跟他视线相接。这比任何医学证明都更让他相信,住在伦敦于他健康不利。 刚一拐过街角,他就跑了起来,这样让他感觉头疼,可是在他身后,会有什么比奔跑让他的头疼得更厉害。 到了地铁入口,他停下脚步。要想离开这里,他得有钱才行。他摸摸口袋,慢慢地一件件掏出自己的值钱东西:他的刀子……手,现在应该把枪……法官的金表……他悲哀地一一看过,这些都不得不放手。 他走进街角的一间当铺,不一会儿,他口袋里揣着钱,匆匆走下入口去搭地铁。 挽救乔治·麦金托什 (英)p.g.伍德豪斯著 孙仲旭译 这个年轻人走进会所,平时他脸上喜气洋洋的,这次却皱着眉头要了杯姜汁啤酒,其语气,就像一位古代希腊人在要行刑官把毒酒端过来。 俱乐部里最老的会员半躺半坐在他最喜欢的靠背长椅上,他看着这个年轻人,心怀同情,但没有表达出来。 “你们打得怎么样?”他问。 “他把我打败了。” 最老的会员点了点那颗令人肃然起敬的头颅。 “我没弄错的话,这半天你过得很难受。我看到你跟波布斯利出去,就担心会是这样。我见过不知道多少个年轻人跟赫伯特·波布斯利出去时,还是个欢欢喜喜的青春少年,黄昏时,却像个被耙伤了的蛤蟆一样爬回来!他说话是吧?” “说个没停,该死!让我完全没球感了。” 最老的会员叹了口气。 “在我们复杂的现代文明中,爱说话的高尔夫球手是一大害,”他说,“最让人难受。想到这种最高尚的运动中竟会滋生出这种败类,真叫人郁闷啊。我经常注意到打球时的赫伯特·波布斯利,就像烧锅下面劈里啪拉作响的荆棘……他几乎赶得上最糟糕时候的可怜的乔治·麦金托什。我给你讲过乔治·麦金托什的故事吗?” “我想没有。” 这位年高望重的人说:“他根除了打高尔夫时喋喋不休的毛病,我只见过他这么一个例子。你想听的话——” *** 乔治·麦金托什(最老的会员说),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是我所见过的最出色的年轻人,长相英俊,衣着讲究,没有缺点,只是他在应该用轻铁杆时,却喜欢用五号铁杆。至于他的各项美德,真是举不胜举。他从来不晃动身体、摇头或者击球过猛。在对手打了一杆坏球时,他总会得体地咕哝一声,而当他自己侥幸打了一杆绝妙好球时,他自责的咂嘴声在他对手受伤的灵魂听来就是音乐。但是在他的所有美德中,在我和每一个会思考的人们眼里,最让他备受人们喜爱的,是事实上一局球从头到尾,除了打球中间有紧急情况时完全不得不开口,别的时候一句话也不说。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同时代人心里都还记着的一段黑色时期,人们叫他“话篓子”乔治,他变得只是稍稍比西班牙流感病菌更不受欢迎。的确,好人走上邪路,最令人痛心啊! 在一个人年纪又长后回首人生时,让他最伤感的情形之一,就是想到他所做的影响最恶劣的事,都是出自最美好的动机,想到这里让人灰心。老实说,自从乔治·麦金托什走到我面前跟我讲了他的烦恼之后,我惟一的心愿,就是改善他的命运,却从来没想到会给一个我喜欢而且尊敬的人引上一条下坡路。 有天晚上吃饭后乔治·麦金托什来了,我马上看出他有什么心事,不过是什么,我完全想像不出来,因为我本人那天下午跟他打过球,他一局打了八十一杆,一局打了七十九杆。因为直到暮色渐重我才离开球场,事实上他不可能又出去打了一局糟糕的高尔夫。要说他金钱上有麻烦也不可能。乔治在一间老牌子的律师行——皮博迪—库茨—图茨律师行——有份不错的工作。第三个供选答案,即也许是他恋受了,我马上也排除了这个可能。在我认识他的这么久时间里,从来没见乔治·麦金托什流露出对异性动过念头。 然而尽管匪夷所思,但好像这才是真正的答案。他刚刚坐定并点着烟斗,就马上开始表白。 “这种情况下你会怎么办?”他说。 “什么情况下?” “嗯——”他一时说不出话,脸上一片通红。“嗯,说起来好像挺傻,可是我爱上了坦纳特小姐,你要知道!” “你爱上了西莉娅·坦纳特?” “当然是,我有眼光,不是吗?任何一个明智的人还有可能爱上别人吗?”他又忧心忡忡地说,“麻烦全在这儿。竞争者有二十九个左右,我觉得我胜出的赔率是三十三赔一。” “这我可不能同意,”我说,“我觉得你各方面条件都很好啊。你年轻,待人友好,长得帅,金钱无忧,要是——” “可是我不会说话,要命!”他脱口说道,“不会说话搁到这种事情上又有什么前途?” “你这会儿说得很流利啊。” “对,是跟你说话。可是我到了西莉娅·坦纳特跟前,就只会发出咯咯响的噪音,像是一头有胃病的绵羊,这让我一丁点儿机会都没有了。你了解别的人。我可以让给克劳德·梅因沃林一洞还能打败他,我可以每洞让给尤斯蒂斯·布林克利一杆,还能把他收拾得片甲不留。但是换到跟女孩说话这种事情上,他们让我望尘莫及。” “你千万别自卑。” “可我的确自卑。我给自卑作词又作曲,自卑是我的中间名,也是我的电报地址,说我千万别自卑又有什么用?我没法不自卑。” “想必你能克服吧?” “怎么克服?我今天晚上来找你,就是希望你也许能提点建议。” 就在这时,我做了件千不该万不该的事。我拿起《推杆击球高手》之前,正好在翻看一本新杂志,碰巧记得一页广告,也许是冥冥中预知了乔治的不幸之事。那页广告我敢说你也看过,是指导“怎么变成一位说话能服人的人”。这时我捡起那份杂志递给乔治。 他沉思着默默研究了几分钟,看那张图片,上面有几个美丽的小姐在讨好一位学了这门课程的男士,而错失良机的另一位男士站在那群人的外围,渴望而嫉妒地盯着看。 “她们永远不会那样对待我。”乔治说。 “哪样,孩子?” “围着我,嘀嘀咕咕讲情话。” “从说明上看,如果你写信索要那本小册子的话,她们会的。” “你真的觉得有点用?” “我完全相信口才能通过函授来教。这年头,好像其他任何想学的本领都能通过这种方式学到。” “我也许会试试,反正不贵,这点可以肯定。”他嘀咕着说,一边又在翻看杂志。“那个家伙看样子真的受欢迎。当然,也许跟穿晚礼服有关。” “根本不是。你会看到另一位也穿着晚礼服,可是他只能远远地看。这只不过是个写信索要那本小册子的问题。” “免收邮资。” “像你说的,免收邮资。” “我很想试试。” “我觉得你完全应该试试。” “我会的,一定!”他从杂志上撕下那页纸装进口袋。“我跟你说说我会怎么做,我会去试着学一两个星期,期满后,我去找老板要求加薪,看他怎么反应。要是他乖乖听了,就说明学得有点用,要是他把我赶出来,就说明一点用都没有。” 我们的谈话到此为止,我得说——肯定是因为我没有写信索要记忆训练课程的小册子,广告就做在那本杂志上,挨着口才培训广告——这件事被我置之脑后。所以过了几个星期,我收到麦金托什这个小伙子发来的一份内容为“如有神助”的电报时,我承认我一头雾水。乔治·麦金托什来之前一刻钟,我才解开了电报含义为何这一难题。 “这么说老板乖乖听了?”他进来时,我说。 他自信地轻轻笑了笑。我说过我们有段时间没见面了,我得说他外表上的变化让我吃了一惊。这种转变具体何在,一开始我说不清楚,可是慢慢就看出是他的眼睛更明亮了,下巴更四方四正了,姿态有点比以前更挺直,然而最让我震惊的,是他的眼睛。我以前所了解的乔治·麦金托什的眼神令人愉快,尽管坦诚而且和蔼,然而在活力方面,并不比一份煎蛋还要突出。这位新乔治的眼神既像锥子又像探照灯,我想柯勒律治笔下老舟子的配置肯定多少与此相仿。老舟子拦住了一位赴婚礼的客人,乔治·麦金托什给我的印象是他能拦下一列火车。自信——对,还不止是自信——从他的每个毛孔里渗出,另外还有点邪物,其中一件恶和傲慢的派头。 “乖乖听了?”他说,“嗯,他没有真的舐到我的皮靴,因为我看他上来,往旁边闪开了,可是除此之外他全做到了。我才说了一个钟头,他就——” “一个钟头!”我倒抽一口冷气,“你说了一个钟头?” “当然。你不想让我话说一半就不说了,是吧?我走进他的私人办公室,发现他一个人在。一开始我觉得我退出的话,他也会挺高兴的。事实上,他也差不多这么说了。可是我很快调整了这个想法,我坐下来,点了根烟,然后开始跟他大致说了说我跟这家律师行的渊源。头十分钟还没结束,他就开始软了。一刻钟时,他看着我,样子就像一只刚刚找到主人的流浪犬。到半个钟头时,他有气无力地一边嘀咕着什么,一边摩挲我的外套袖子。然后,在说了也许有一个半钟头后,我讲到了结束语,提议给我加薪,他忍住了哽噎,比我要求加的又翻了一番,并且邀请我下星期二去他所在的俱乐部共餐。我有点后悔才说了那么一点点。再讲几分钟,我想他会把他的吊袜带送给我,并把他的人寿保险受益人改成是我。” “哎,”一有机会张口,我就说,因为我发现这位年轻朋友有点咄咄逼人。“效果特别让人满意啊。” “一般了,”乔治说,“称不上不一般。一个人快结婚的时候,需要另外多增加点收入嘛。” “哈!”我说,“当然,那才是真正的考验。” “你什么意思?” “当然是你向西莉娅·坦纳特求婚的事啊。你记得以前我们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提到过——” “哦,那件事!”乔治随随便便地说。“我全安排好了。” “什么?!” “对,我从火车站过来顺路办的。我差不多一个钟头前找了西莉娅,都说好了。” “真了不起!” “嗯,我不知道。我只是把这件事跟她提了,她好像也明白了。” “恭喜你。那么到现在,你就像亚历山大大帝一样,世界上该征服的都已经征服了。” “这我可不知道,”乔治说,“照我看,我才刚起步呢。口才这玩意儿,在一个人身上进步得很快。你没听说我在律师行成立周年宴会上的餐后讲话,是吧?亲爱的老兄,全场轰动啊!绝对是群情激动。让他们笑了哭,哭了笑,直到有六个人不得不被领出去,其他的不断打起嗝来。挥动餐巾……打破了三张桌子……侍者们歇斯底里。我跟你说,我拿他们当弦乐器拉……” “你会拉弦乐器吗?” “巧的是,我不会。不过如果我会拉的话,那一次就像我在拉弦乐器。给你的那种权力感妙不可言。我想从今往后,我的主要精力都会放到这种事情上。” “你千别别让它影响你的高尔夫。” 他笑了一下,给我兜头泼了一瓢凉水。 “高尔夫!”他说,“说到底,高尔夫又算得了什么?只是把一个小小的球推进洞,小孩儿都能做到,事实上,小孩儿就能做得很成功。我见过一个十四岁的未成年人刚刚赢了什么锦标赛,那个小毛孩能让宴会的全场宾客捧腹大笑吗?我想不会!用一句话把别人逗开怀,一个动作让他们不敢动……这才是生命中真正的乐趣。我想我打高尔夫的时间不会很多了,我在安排做巡回演讲,已经有人预订让我去午餐会上讲话,多达十五场。” 那是他的原话,一个以前一杆把球打过湖的人,委员会正在考虑把他培养成业余赛冠军的人。我根本不是个意志薄弱者,但我承认这番话让我不寒而栗。 我要高兴地说,乔治·麦金托什并未不折不扣地执行他的疯狂计划,他并未完全戒绝打高尔夫,偶尔还能在球场上看到他。可是现在——我还从未看到过有人遭遇到比这还惨的事——他发现越来越多人在躲着他,而他在理智正常那时候,大家都邀请他一起打球,让他应接不暇。他们真的受不了他滔滔不绝地讲话,一个接一个都不跟他打了,直到最后他能找到的惟一一个愿意跟他打球的是老少校莫斯比,早在一八绿细直纹短袖九八年,他的耳朵就全聋了。当然,还有西莉娅·坦纳特偶尔会跟他打一局,可是在我看来,就算是西莉娅,尽管她无疑深深爱着乔治,可是压力之下,她也快崩溃了。 有一天我在我家院子里读《阳光照在迷人的草皮上》时,用人通知西莉娅来了,如果我一早看到她的苍白脸色和压抑着极大痛苦的狂乱眼神,我就不会感到意外。这一向我也有点想着她会来找我咨询,寻求安慰,因为从她还是个小孩子时,我就认识她了。是我教她第一次开球,还教小小年纪的她口齿不清地说“前面当心!”,口齿不清地说出“前面当心!”并不容易,可是我教她说出来了,这成为我们两人之间的纽带,随着岁月流逝,这种联系不仅没有削弱,而且加强了。 她坐到我旁边的草地上,带着压抑的痛苦仰视我的脸,不出声。我们认识了这么久,我知道并不是我的脸让她感到痛苦,而是灵魂上某种说不出的不适。我在等她开口,突然她冲动地一吐为快,似乎再也无法忍受心头的悲哀。 “噢,我受不了了!我受不了了!” “你是说……?”我问,只是我知道得再清楚不过。 “可怜的乔治执迷不悟,真要命!”她激动地哭着说,“我想自从我们订婚后,他嘴巴从来没消停过。” “他的确话多,”我同意她的意见。“她有没有给你讲过那个爱尔兰人的故事?” “五六次了都。关于一个瑞典人的那个故事说得还要多。我不介意偶尔听一个段子,女的得学会耐心听她们所爱的人讲段子,当女人就这个命。只是他就各种话题轻轻松松地说个不停,就连我也没法专心听。” “可是他向你求婚的时候,想必他已经多少让你了解了事实,对吧?他跟我说的时候,只是暗示了一下,不过我想他当时口才不错。” “他求婚的时候,”西莉娅做梦一般说,“他太棒了,一口气说了二十分钟。他说我是他的每个希望的基本要素,是他生命之果实赖以生长的树,他的现在、将来和过去……噢,都是那些话。如果他现在能把所说的限于类似性质这种话,我可以整天听下去,可他不是,他谈论政治、统计学和哲学还有……哦,无所不及。他让我头疼。” “恐怕让你的心也疼。” “我爱她,”她只是说,“无论如何,我很爱她。可是怎么办呢?我很害怕到我们结婚那天,他不是简简单单地回答‘我愿意’,而是登上讲道坛,就各朝各代的婚礼仪式演说一场。世界在他眼里,就是个巨大的讲台。他把人生看作一个漫长的正餐后节目,他自己是当天晚上主要的演讲人。我看到他原先的朋友都躲着他。躲着他!他们看见他来,一跑跑了一英里远。仅仅是听到他的声音从会所外面传来,就会让勇敢的人冲到沙发下面逃命。你还纳闷我怎么会绝望吗?我还有什么活头呢?” “总是有高尔夫嘛。” “对,总是有高尔夫。”她勇敢地低声说。 “今天下午我们打一局吧。” “我答应去散步……”她打了个冷战,然后又稳住神。“……跟乔治散步。” 我犹豫了一下。 “带他来吧,”我说着拍了拍她的手。“也许我们在一起,就有机会跟他理论理论。” 她摇摇头。 “你没办法跟乔治理论,他从来不会在说话中间停顿得够久,让你可以插上话。” “反正试试也没坏处嘛。我的看法是他这种病既不是永久性的,也不是治不好。正是这种话多的细菌攻击他的猛烈劲头,让我有了希望。你肯定记得这次发作前,他的话特别少。有时候我觉得这无非是大自然矫枉过正的方式而已,这种热度很快就可能烟消云散。要么也许一次突然的震动……不管怎么样,拿出勇气来。” “我会尽量勇敢的。” “很好!那就下午两点半开球。” “你一定要在第三、第九、第十二、第十五、第十六和第十八洞让我一杆,”她说,声音有点发颤。“我的高尔夫最近退步很多。” 我又拍拍她的手。 “我理解,”我轻轻地说,“我理解。” 我下了车走向发球区,那个不急不躁、嗡嗡作响的男中音让我知道乔治没有忘了我们的约会。他坐在栗子树下的石凳上,在就工会运动讲几句仔细斟酌的话。 “那么,我们得出了什么结论?”他在说,“我们得出了必然的、躲不开的结论……” “下午好,乔治。”我说。 他只是点了下头,嘴巴却没有放松。他对我的话这样反应,就跟他听到礼堂后面有人无礼出言挑畔时一样。他继续不快不慢地讲话,西莉娅瞄准球要开球时,他还在说话。西莉娅开球之时,刚好乔治尖刻地反问了一句,让她挥杆时在半空中迟疑了一下,球慢慢滚进了下坡的障碍区。我这会儿还记得这个可怜的女孩痛苦的表情,只是她根本没有责备乔治,这就是一个女性的爱情带来的奇迹。 “你错就错在,”乔治中断了关于工会运动的评论说道,“你没有充分研究高尔夫球的动力学,没有正确地以一个中轴来扭动身子,在挥杆到最高点时,让你的左脚跟扭向了球场,这导致了不稳定,而且打不远。高尔夫球动力学最根本的法则是击球时,左脚要牢牢站在地上。如果你让脚跟指着球场,几乎不可能及时把脚根扭回来,好把这只脚当成一个坚实的支点。” 我开了球,总算打过了障碍区,到了球道上,但这次不属于我最好的开球。我承认,乔治·麦金托什扰乱了我的心。他给我的感觉,类似我小时候经历过的不由自主的恐慌感,那是在别人告诉我有一只巨眼盯着我的一举一动时。只是由于事实上,可怜的西莉娅在这种监视之下似乎更受影响,才让我以七杆赢了第一洞。 第二洞去发球时,乔治讲述了大自然之美,以长篇大论指出湖面的粼粼银光跟球洞附近鲜艳的翡翠绿以及球洞后面障碍区更深的绿色达到了多么极致的和谐。西莉娅把球放到发球座上时,乔治指点她去看指示旗左侧沙坑里金光灿灿。打这个湖边洞不能这样分心,等到这个可怜的女孩的球在水面上飞了一半,令人难过扑通一声掉进水里时,我并未感到吃惊。 “你错就错在,”乔治说,“你击球的时候突然用力,而不是平稳、干脆地抖动手腕。击球过猛总是不可取,可是用五号铁杆时——” “我看这一洞我又要输给你了,”西莉娅对我说,因为我一球打过了水面,到了球洞区边上。“要是我没用新球该多好。” “高尔夫球的价格,”我们开始沿着湖边走时,乔治说,“经济学家应该多少关注一下。我有可靠消息,称目前橡胶价格低廉之极,可是我们根本看不到高尔夫球价格有任何回落,而我几乎不需要告诉你,高尔夫球的球心是用橡胶做的。怎么会这样?你会说熟手工人的工资上涨了,的确如此,可是——” “乔治,我开球的时候你停一下。”我说,因为这时我们到了第三洞发球地点。 “关于专心这件事,说来古怪。”乔治说,“为什么某种现象会影响我们专心——这让我想到了有关睡眠的难解之谜。为什么我们在大自然激变时能够入睡,而一个滴滴嗒嗒的水龙头就足以让我们不眠?有人跟我说在圣弗兰西斯科大地中一件淡绿细震时,有人一直安睡,只是偶尔迷迷糊糊地动动身子,让一个子虚乌有的人把东西放到垫子上。而同样是这些人——” 西莉娅开的球掉进了沟里,离发球区有五十来码。她发出一声低沉的呻吟。 “你错就错在——”乔治说。 “我知道,”西莉娅说,“我抬头了。” 我从来没听过她说得这么生硬。换了在一个不像她那样特别漂亮的女孩,这样说几乎可能被认为是恶声恶气,但乔治好像根本没注意到哪儿不对劲,他给烟斗装了烟丝,跟着西莉娅下了沟。 “真不简单,”他说,“保持头部不动在打高尔夫球中是多么重要的原则。你会听到职业球手跟他们的学生说眼睛要一直盯着球,眼盯着球只是次要的,他们真正的意思,是头部应当保持僵硬姿势,否则不可能——” 他的声音渐去渐远。我开球时打了个切球,把球打进了右边的树林,又打了一杆后去找球,把西莉娅和乔治撇在我后面的沟里。我最后看到他们,是看到西莉娅的球掉进一个遍地都是石头的洞里,我转得看不到他们时,西莉娅正在从袋里抽出一根铁杆。乔治的声音因为距离而变得模糊,变成了单调的嘀咕声,一直跟着我,直到我走远得听不到。 我正要绝望地放弃找球时,突然听到西莉娅从灌木丛边上喊我,音色尖厉,让我吃了一惊。 我出来了,脚拖着某种不知名的灌木,缠地我的脚踝那儿。 “怎么了?”我说,一边捡掉我头发里挂上的小树枝。 “我想让你看看该怎么办。”西莉娅说。 “没问题。什么事?哎,”我一边说一边到处看。“你的未婚夫呢?” “我的未婚夫没了。”她话说得干巴巴、冷冰冰的。 “你们解除婚约了?” “不算是,可是——嗯,我想等于是吧。” “我不是很明白。” “嗯,事实是,”西莉娅突然就像一般的女孩子那样实话实说,“我更认为我把乔治打死了。” “把他打死了,是吗?” 我从未想过这种解决办法,可是既然它摆到我面前让我审视,我也能看出其中的好处。在当下全民动员的时期,正当我们都在齐心协力把我们热爱的祖国变成一个英雄辈出的国度时,令人震惊的是,以前还从未有人想到像把乔治·麦金托什干掉这样简单而且显而易见的做法。乔治·麦金托什无疑死了更好,然而需要一个女人的直觉,才能看出这一点。 “我用铁杆把他打死了。” 我点点头。这种事不干则已,要干无疑只能用铁杆。 “我刚刚试着打了第十一杆来把球打出那个洞,”这个女孩又说,“乔治一直不停地说最近在埃及挖掘文物的情况,突然——你知道是怎么样,什么东西啪的一下——” “今天早上我绑鞋带就经历过。” “对,就像那样。一瞬间——突然间——一切发生在片刻之间。我想我肯定说了什么话,因为乔治不再谈埃及了,而是说上一次讲话人的一句话,让他想到一个爱尔兰人——” 我握紧她的手。 “难受就别再往下说了。”我轻轻地说。 “嗯,要说的也很少了。他低下头点烟斗,嗯——那种诱惑让我受不了。就是这样。” “你做得很对。” “你真的这样觉得?” “我当然是。在比这轻得多的诱因下,一个很类似的动作,让希伯的妻子雅亿成了全以色列最受欢迎的人(注:此处指《圣经·旧约·士师记》中一个典故,敌军统师西西拉逃到犹太人希伯家的帐篷里避难,希伯的妻子雅亿在他熟睡时将他置于死地)。” “但愿我也能这么想,”她低声说,“你知道,当时我只感到高兴之极。可是——可是——哦,他没染上这种可怕的毛病之前,他是多么可爱啊,我就是忍不住想好乔——乔治以前的样子。” 她突然哭个不停。 “你想不想让我去看看尸体?” “也许这样也好。” 她不出声地把我领到了沟那边,乔治·麦金托什在倒下的地方仰面躺着。 “那儿!”西莉娅说。 这时,就在西莉娅说话时,乔治·麦金托什发出有点像喷鼻子似的一声呻吟,然后坐了起来。西莉娅尖叫一声,跪在他前边。乔治眨了一两下眼睛,迷迷登登地看着他。 “先救女人和孩子!”他大声说,“我会游泳!” “哦,乔治!”西莉娅说。 “感觉好点儿了吗?”我问他。 “对。有多少人受伤?” “受伤?” “在那辆快车撞上我们的车时。”他又扫了一眼周围。“咦,我怎么到了这儿?” “你一直都在这儿。”我说。 “你是说在车顶塌下来之后还是之前?” 西莉娅趴在他后脖根那儿低声哭着。 “噢,乔治!”她又说。 乔治无力地摸到她的手拍了拍。 “勇敢的妻子!”他说,“勇敢的妻子!她一直守在我旁边。告诉我——我够坚强了,能够承受——爆炸原因是什么?” 在我看来,通过小小的技巧,也许能避免很多不愉快的解释。 “嗯,有人这么说,有人那么说。”我说,“是否因为一根烟的火星——” 西莉娅打断了我的话,她内在的女性本能让她反感这种用意良好的托词。 “我打了你,乔治!” “打我?”他疑惑地又说了一遍。“用什么?埃菲尔铁塔?” “用我的铁杆。” “你用铁杆打了我?为什么?” 她迟疑了,然后勇敢地面对他。 “因为你的嘴巴说个不停。” 乔治倒抽一口冷气。 “我?!”他说,“我嘴巴说个不停!可我几乎不说话呀,我有名的是这样。” 西莉娅跟我视线相交,她的眼里有痛苦,也有询问。可是我看出来是怎么回事。打的那一下,突然的打击,对乔治的脑细胞产生的作用是完全治好了他的毛病。我没办法用技术上的知识来解释,可是事实就摆在那儿。 “亲爱的朋友,”我向他作证确实如此,“最近你染上了话很多的习惯。自从今天下午我们开始打球以来,你一直说个不停!” “我?!在球场上?!不可能。” “恐怕这都再真实不过了,也是因为这样,这位勇敢的女士用铁杆打了你。正当她要第十一次想把球打出这个沟的时候,你开始讲一个好玩的故事,她采取了她认为必要的做法。” “你究竟能不能原谅我,乔治?”西莉娅哭着说。 乔治·麦金托什盯着我,然后脸涨得通红。 “这么说我是那样!我开始全想起来了,哦,天哪!” “你能原谅我吗?”西莉娅又哭着说。 乔治抓过她的手。 “原谅你?!”他低声说,“你能原谅我吗?我——在发球区说话,在球穴区多嘴,在高尔球场上饶舌,是科学所知的最低贱的类型!我这人不干净,不干净!” “只是一点小泥巴,最亲爱的,”西莉娅看着乔治的外套袖子说,“干了就能刷掉。” “你怎么能把自己的命运跟一个别人在打球,他却在说话的人联系在一起?” “你再也不会那样了。” “可是我已经那样了。你一直陪着我!哦,西莉娅!” “我爱你,乔治!” 这个人好像突然热情洋溢。他两眼放光,一只手揣进大衣的胸口,另一只手一挥便举了起来。有一会儿,他好像就要口如悬河地一展口才,接着,好像猛然意识到自己想干什么,他顿然情绪低落,眼里的光芒消失了,把手又放下。 “嗯,我得说你做得很出色。”他说。 话讲得一般,可是让两位听众听得心花怒放,因为这说明乔治·麦金托什的毛病已经治愈,不可能再犯。 “对,我得说你很了不起。”他又说道。 “乔治!”西莉娅哭着说。 我什么也没说,但是紧握了一下乔治的手,然后拎上球杆走了。我回头看时,他还在拥抱着西莉娅。我把他们撇在那儿,无边的寂静中,只有他们两个人在一起。 *** 所以(最老的会员总结道),你可以看出这种毛病还是有可能治好的,不过需要一个女人温柔的手来做到。能像西莉娅·坦纳特那样做的女人太少了。除了难以下必要的决心,像西莉娅的这个动作还需要眼睛直盯,以及一双有力而且柔软的手腕。在我看来,一般那些爱说话的高尔夫球手是没希望了,这种人好像每天都变得越来越多。但最优秀的高尔夫球手都是话最少的,据说杰出的桑迪·麦克胡茨赢得英国公开赛冠军后,各家大报的记者都来采访他,让他就关税改革、金融双本位制、陪审员制度和当下的跳舞风潮发表意见,他们从他嘴里掏出的惟一一个字就是“呸!”。说完后,他就背上球袋回家用茶点了。了不起,我希望有更多像他这样的人。 苦海无边 (英)p.g.伍德豪斯著 孙仲旭译 梅格斯先生主意已定,他要自杀。 从脑子里头一次闪过这个念头到目前拿定主意隔了一阵子,其间他动摇过。动摇时,他跟哈姆雷特辩论过哪样更高贵,是让头脑去遭罪,还是拿起武器去反抗苦海无边,通过斗争将其扫清。然而现在都结束了,他决心已下。 在自杀一事上,梅格斯的看法,他的主要认识,实际上不存在头脑遭罪是否更高尚的问题。此事跟头脑几乎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必须决定的,是剧烈难忍的胃疼是否值得继续忍下去,因为梅格斯先生被消化不良所折磨。鉴于他又醉心于宴饮之乐,对他而言,生活已经变成一场长期的战斗,战斗中,不管怎样,他总是一败涂地。 对此他已经厌倦。回首连绵往事,他发现其中绝无未来的希望。所有发明出来的专利药物,他一种一种全试过了,却无一奏效。史密斯牌最灵消化丸——他吃过,发现不管用还要不合理地再试;布伦金索普牌提神液——他喝的量能浮起一艘船了;帕金斯牌速效止痛剂——巴纳姆百利马戏团里表演吞剑的女士强烈推荐——他喝的量够在里面打滚了。药单可以一直列下去,他的内在机体对这些药物全都不屑一顿。 “死啊,你的毒钩在哪里?”梅格斯先生想道,然后马上开始准备工作。 对此有研究的人声称在年过五十五岁的人们中间自杀倾向最为强烈,而且无所事事的男性跟有事做的男性相比,前者中有此倾向的竟是后者中的两倍。如此说来,不幸的梅格斯先生两条全占了。他五十六岁,也许是英国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能找到的最无所事事的人。他不用出力干活,也不偷懒。二十年前,一笔不期而至的遗产让他有条件把闲散生活本身的滋味享受到了极致。当时,他还是一间很是寂寂无名的航运公司里的职员,那可以视作他的职业生涯。下班后,他对文学有着不大不小的爱好,让他打算哪天开始把一百本最好的书全看完,可是实际上,他却满足于每天看报纸而已,偶尔看本杂志。 这就是三十六岁的梅格斯先生。有干活谋生的需要,再加上一份微薄的薪水不允许他恣意享受菜单上昂贵而且有害的菜式,让他的消化功能直到那时都在合理范围内。胃偶尔痛过,更多时候根本不痛。 然后有了遗产,凭此,梅格斯先生放开自己。他离开伦敦,退休住到了老家的村子里,身边有一位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厨师和几个秘书,他隔很久才向秘书随意口授几段话——他想像自己在写一本关于英国蝴蝶的书。他就这样过了二十年。他有条件善待自己,也善待自己到了极点。没人督促他锻炼,所以他不锻炼。没人提醒他对于一个久坐不动的人而言,吃龙虾和威尔士干酪有危险,因为谁也没这个责任。相反,人们欣赏他爱吃龙虾这方面,因为他生性好客,喜欢邀朋友共餐。结果是造化如惯常所做,设下埋伏,把他逮着了。梅格斯先生觉得似乎是一觉睡来,就发现自己患了慢性消化不良,在他看来,他这样地位的人会经历这种磨难。好像完全是突如其来发生的。前一会儿,一切显得平和而且快乐,然后不知怎么地,一只长着灼热爪子、好动而且烦躁的野猫不请自来到了他身体内。 因此梅格斯先生决定来个了断。 在他的这场生活危机中,他年轻时养成的有条不紊的旧习惯又回来了。一个人在一间公司当职员当了很久,即使是在一间不出名的航运公司,也难免学会有条不紊地办事,梅格斯先生的准备工作做得镇静而且深谋远虑,这些心思,本该花在更值得的事情上。 就这样,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六月上午,我们看到他坐在书桌前,准备结果自己。 外面,太阳照在村子里整洁的街道上。狗在暖和的灰尘中打盹。躲不开工作的人们开始出力流汗地干活,心思却到了很久以后凉快的酒馆里。 但是书房里的梅格斯先生从头脑到身体都冷静。 他面前,搁在书桌上的,是六小片纸。这是六张银行票据——除了别的一点钱——代表的是他在人世间的所有财富。支票旁边有六封信、六个信封和六张邮票。梅格斯先生冷静地审视这些东西。 尽管他不会承认,可是他在写这几封信时写得很开心。考虑谁来继承他的财产,让他愉快地想了好几天,的确,时不时的,他完全不再想体内的疼痛,以至于常常惊讶地发现自己几乎兴高采烈。没错,他不会承认,可是他坐在扶手椅上想着他从英国的芸芸众生中挑出谁来,拿钱让他快乐,这一直让梅格斯先生觉得乐趣无穷。他脑子里考虑过各种各样的方案。他有了种权力感,单纯拥有金钱从来未能给他这种感觉。他开始明白了为什么百万富翁会立下稀奇古怪的遗嘱。他琢磨过从伦敦的电话薄上随便选一个,把他要遗赠的全给他。之所以放弃了这一方案,只是因为他想到自己无法目睹接受者又惊又喜的样子。如果在揭示的那一刻你不在场,这样做还有什么好处呢? 感情占了随心所欲的上风。他上班时的老同事——那些人应该受惠。他们是多么好的人啊!有几个已经死了,不过他仍然断断续续跟五六个保持联系。另外重要的是,他知道他们的地址。 这一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梅格斯先生决定不留遗嘱,而是把钱直接寄给受益人。他知道留遗嘱会怎么样。即使在完全直接明了的情况下,遗嘱还是常常会引起麻烦。二十年前,他自己获得遗产就稍微变得复杂化过。有人对遗嘱提出质疑,在此事得以圆满解决以前,律师们就已经拿走了全部遗产的两成。不,不立遗嘱。要是他立了遗嘱,然后自杀,就可能有人提出遗嘱是在精神错乱的情况下所拟,因此无效。他根本不认识有亲戚可能自以为有资格得到这笔钱,但还是可能存在某个远房堂兄弟,那么他年轻时的同事就有可能到底还是拿不到钱。 他不愿意冒这个险。他悄悄地,也是逐步地卖掉了他所投资的股票和股份,把这笔钱存进伦敦的银行。六张大额银行票据,把钱分成了相等的六份;六封信,充满了怀旧的感伤和男子汉般的决别话;六个信封,清楚写好了地址;六张邮票;这一阶段的准备工作就算完成了。他舔了邮票的背面,贴好,把银行票据塞进信里,把信折好,塞进信封,封上信封,然后打开抽屉,拿出一个样子丑陋的黑色小瓶。 他打开瓶子,把里面的东西倒进一个喝药用的玻璃杯。 在决定自杀方式时,梅格斯先生考虑的不可谓不多。刀子,手,现在应该把枪,绳子——在他眼里都有过诱人之处,他还衡量过淹死和从高处跳下摔死怎么样。 每种都有其缺点。要么带来疼痛,要么搞得不可收拾。梅格斯先生喜欢整洁,想到破坏自己的形象他就反感,因为要是他去投水而死的话肯定会这样;要么担心弄脏地毯,他用手,现在应该把枪的话就会弄脏;要么担心人行道——或许还有几个无辜的行人,因为他要是从纪念牌上跳下来,绝对会的。刀子完全不予考虑,本能告诉他会疼得要命。 不,要用毒药。容易得到,发作得快,总的说来,比别的方式都好受一点。 梅格斯先生把药杯藏到墨水瓶后面,按了铃。 “皮伦杰小姐到了吗?”他问仆人。 “她刚到,先生。” “跟她说我在这儿等她。” 珍·皮伦杰小姐身份特殊。她的正式职位是梅格斯先生的私人秘书兼打字员,也就是说,在少有的情况下,当梅格斯先生的良知战胜懒惰,让他不得不继续写关于英国蝴蝶的著作时,就向皮伦杰小姐口授几句漫无主题、前言不搭后语的话,在他眼里,这就是创作中常有的艰苦卓绝的一段期间。之后,他往后躺在扶手椅里,说不出话,累坏了,像是个提前一两公里就冲刺的马拉松选手。皮伦杰小姐的任务,就是整理她的速记记录,整齐地打出来,然后放进书桌的一个专门的抽屉里。 皮伦杰小姐是个心怀警惕的老姑娘,视人苛刻,年龄未知,她对男人有种根深蒂固的怀疑——这里要为被滥加怀疑的那一性别的人说句公道话,他们可根本没做出什么事来导致被怀疑。跟皮伦杰小姐打交道时,他们几乎总是态度冷淡、合乎礼仪。在她当打字员和秘书的二十年经历中,她的各位雇主从未送过她哪怕一盒巧克力之类的礼物,让她从未有机会不得不带着不屑和愤慨来拒绝。尽管如此,她依然冷冰冰地保持警惕。她的自尊攥紧了拳头,总是往回收着,有谁胆敢越过职业性礼节的界限,她就准备好挥向谁。 这就是皮伦杰小姐。此前已经有许多个无人保护的英国少女受贫困所迫,不得不拿了薪水,听梅格斯先生关于英国蝴蝶方面乏味之极的胡言乱语,皮伦杰小姐是最后一个。女孩换了一茬又一茬:金发女郎,前金发女郎,黑发女郎,前黑发女郎,接近金发女郎,接近黑发女郎。她们受高额薪水——梅格斯先生发现过了一段时间就得支付——所诱,来时都性格活泼,满怀希望,活力奔放。然后一个个像用废了的排气阀一样,一个又一个走掉了,她们受不了梅格斯先生所诞生的村子里的极度无聊。因为梅格斯先生的家乡并不是个享乐之城。如果没有牧师的幻灯和邮局对面的体重计,就几乎完全无法引诱人们踏上长满樱草的小道。这里的小伙子全是些不说话、张着嘴巴的年轻人,精神病调查员碰到他们,会两眼放光、疑心顿起。探戈闻所未闻,一步舞也是。仅有的舞步——只是在极其罕有的情况下才跳——是种波尔卡,跟有点喝醉了的袋鼠的动作没什么两样。梅格斯先生的秘书兼打字员们吃惊和厌恶地看了一眼这里,便像受惊的小马一样撒脚去伦敦了。 皮伦杰小姐没这样,她留了下来。她公事公办,只要有份好收入,对她来说就够了。一星期能挣五英镑,去给极地探险队当秘书兼打字员她也愿意。她跟了梅格斯先生六年,无疑也盼望着能再跟他至少六年。 也许是想到这里令人忧伤,也打动了梅格斯先生,皮伦杰小姐这时姿态优雅地进了书房门,手里拿着笔记本。梅格斯先生告诉自己,这是个易于相信人的女孩,对厄运将至茫然不知,像个女孩依赖父亲一样依赖他。他为自己在做准备时没忘了皮伦杰小姐而感到高兴。 他当然没忘了皮伦杰小姐。桌子上,那几封信旁边有一小堆钞票,总共有五百英镑——是留给她的遗产。 皮伦杰小姐总是公事公办的样子。她坐到她那张椅子上,翻开笔记本,润润铅笔尖,然后期待地等着梅格斯先生清清嗓子后开始就蝴蝶作著述。她吃了一惊,因为梅格斯先生没有像在振作精神开始著述时每次必有的那样皱眉头,而是对她来了个亲切而缓慢的微笑。 一看到这个微笑,皮伦杰小姐内心里所有少女般的、防御的东西都一下子进入临战状态。这个微笑在她的神经中枢进进出出。这一危机时刻虽然来得晚,可是这时无疑终于来到了。二十年后,雇主想跟他调情,却因此就要大祸临头。 梅格斯先生还在微笑。微笑无法归类,再没什么比微笑更有诸般解释了。梅格斯先生以为他是作为一个自知不久于人世的人,在向一位忠心耿耿的雇员决别时做出的那种难过、温柔的微笑。但在皮伦杰小姐看来,他笑得像个放荡的老色鬼,理当知耻。 “不,皮伦杰小姐,”梅格斯先生说,“今天上午我不工作。我想请问你可否劳驾帮我寄了这六封信。 皮伦杰小姐拿过那几封信。梅格斯先生慈爱地端祥着她。 “皮伦杰小姐,到现在你已经跟我跟了挺久了。六年了,不是吗?六年了。唉,唉,我想我还没有送过小礼物给你,对吧?” “您给我的工资挺高。” “对,可是我想再多给你点什么东西。六年时间不算短,我已经开始对你有了种跟一般的雇主对秘书不一样的感情。我和你已经一起共事了六年之久,我当然可以送你东西,来表达我对你的忠心的欣赏之情。”他拿起那堆钞票。“这些是你的,皮伦杰小姐。” 他起身把那堆钞票递给皮伦杰小姐。有一会儿,他看着后者,眼里带着一个消化系统失调达二十年的人的所有感伤。这一幕令人伤感,让他忘情地向皮伦杰小姐弯下腰,亲了一下她的额头。 除了微笑,再没有别的什么像亲吻这样难以归类。梅格斯先生的想法是他亲了皮伦杰小姐,很像一位伟大的将军重伤临死前,也有可能这样亲吻他的母亲、他的姐姐或者哪个特别亲近他的姑妈;而皮伦杰小姐的看法则大相径庭,可以用她自己的话勾勒出来: “哎!”她喊道,一边照着梅格斯先生的位置方便的下巴打了一拳,再往下一英寸,就有可能把他揍晕过去,她一跳而起。“你胆大包天!我早等着呢,梅格斯先生。我早就从你眼晴里看出来了。我告诉你,我根本不是那种女孩,让你可以安安全全地对我动手动脚。我能够保护自己,我只是个上班的女孩——” 梅格斯先生像个被击中的拳击手倒向围绳一样倒向书桌,他稳住神来辩解: “皮伦杰小姐,”他惊骇地喊道,“你误解我了。我不是想——” “误解你?呸!我只是个上班女孩——” “我根本没想——” “真是的!你根本没想!你给我钱,你卑鄙的吻哗里哗啦全冲着我来了,这种行为还用解释吗?你还根本没想!”在为梅格斯先生工作之前,皮伦杰小姐给一位印第安那州的小说家当过秘书,她从主人那里学到了说话风格:“现在你已经做过头了,你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害怕了。你害怕得很对,梅格斯先生。我只是个上班女孩——” “皮伦杰小姐,我恳求你——” “别开口!我只是个上班女孩——” 梅格斯先生一阵狂怒。挨了那一下,更有甚者,这个可怕的女人竟如此恩将仇报,让他几乎口吐白沫。 “别老是说你是个上班女孩,”他吼道,“你要把我气疯。走吧,离我远点。滚吧,去哪儿都行,别烦我!” 对此要求,皮伦杰小姐遵守得一点也不为难。梅格斯先生突如其来的怒火吓了她一跳,也感到害怕。只要能以胜利者的姿态结束这一幕,她才巴不得撤退呢。 “好,我走。”她一边打开门,一边不失尊严地说,“现在既然你露出了本相,梅格斯先生,这里不再适合让一个上班——” 她看到了雇主的眼睛,慌忙走掉了。 梅格斯先生在房间里激动地走来走去。这一幕让他极感震惊,他怒火中烧。他一番好心竟被如此误解——太过分了。世界上恩将仇报的例子已经太多,而这一桩最—— 他突然停下脚步,部分是因为他的胫骨碰到了一张椅子,部分是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他一边狂跳,一边大声独白了一句,这让他和哈姆雷特之间又多了一处相似点。 “我要是再自杀就让我不得好死。”他大叫道。 说这句话时,他的心里涌出一种奇特的平和感,就像一个人从恶梦中醒来一般。他坐到书桌前。他竟会考虑自毁,真是个白痴。是什么诱使他去那样做呢?用自己的手除掉自己,却只是让一群忘恩负义的混蛋可以花他的钱享欢作乐——十足的笨蛋才会干出这种事。 他才不会自杀呢,他知道是自杀的事就不会去干,而会坚持下去嘲笑他们。如果他的确偶尔身体里边疼,那又怎么样?拿破仑也这儿疼那儿疼,可是看看人家吧。他绝对不会自杀。 新决心的火焰让他眼睛发亮,他转身想抓过六封信,扯出里面的内容。 信不在了。 梅格斯先生花了也许有半分钟才想到信去哪儿了,然后全想了起来。他把六封信给了那个魔鬼皮伦杰小姐,要是不去截住她把信要回来,她会把信寄掉的。 一时间梅格斯先生脑子里涌现出种种想法,混合在一起,最突出的,不外是想到从他的前门到邮局走路用不了五分钟。 皮伦杰小姐走在六月阳光照耀下昏昏欲睡的街上,像梅格斯先生一样,怒火中烧。她也极感震惊。她准备完成任务,把交给她的六封信寄掉,然后永远辞掉工作,不再给这位当了六年模范雇主,最后却忘乎所以、露出本相的人服务。 她的思绪被后面一声嘶哑的喊叫所打断,她转身看到这位模范雇主快步向她走来。他的脸是猪肝色,眼神疯狂,帽子也没戴。 皮伦杰小姐的脑筋转得很快,马上掌握了情况。未曾得到满足的、有罪的爱让梅格斯先生失去理智,她就要成为他盛怒之下的牺牲品。她从报纸上读到过几十桩类似案件,她真的极少想到自己会成为这种激情戏剧的女主角。 “站住!” 这是追赶者暴躁的声音。皮伦杰小姐把脚步调快至第三档,她在想像中看到了标题。 “站住!”梅格斯先生怒吼道。 “求爱被拒,竟至杀人”,皮伦杰小姐想道。 “站住!” “为爱疯狂,一男杀害金发女郎”,皮伦杰小姐的脑海里闪现出深红色的字。 “站住!” “求爱被拒,连捅三刀。” 一步要跨二十码左右——这是她追求的目标,她强有力的大脑尽其全力为自己定下这一目标。 在伦敦、纽约、巴黎和别的生活节奏快的城市里,一个脸色通红、未戴帽的先生快步跑着追赶自己的秘书这一幕就算能引起人们说什么,也说得很少。但是在梅格斯先生的家乡很少出什么事,他的出生之地的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事件,就是两年前宾格利精彩杂技团来访,在去下个镇子而在大街上游悬挂昨晚刚洗行时,杂技团里热心的工作人员去各家房子的后院那里,把绳子上晾的东西全收走了。打那以后,极度的平和就统治着这里。 因此,渐渐地,当这场追逐越来越激烈时,形形色色的人开始围拢来。皮伦杰小姐的尖叫和梅格斯先生的总体外表让人们浮想联翩。对此情形沉思一番后,他们最后决定出手,结果是当梅格斯先生抓到皮伦杰小姐时,他的几个老乡也抓到了他。 “救命!”皮伦杰小姐说。 梅格斯先生指着那几封信却说不出话,皮伦杰小姐还把那几封信抓在手里。梅格斯先生几乎二十年没锻炼过,这段路让他跑得疲惫不堪。 古奇警官——本镇社会安定的守卫者——抓紧了梅格斯先生的胳膊,要他解释一下。 “他——他要杀我。”皮伦杰小姐说。 “干掉他。”一个严肃的旁观者说。 “你要杀这位女士是怎么回事?”古奇警官问道。 梅格斯先生终于能说话了: “我——我——我——我只是想要回那几封信。” “为什么?” “是我的信。” “你说是她偷的?” “是他亲手交给我让我去寄的。”皮伦杰小姐叫道。 “我知道是这样,可是我想要回这几封信。” 尽管年龄让警官一定程度上看不清东西,但到这时认出在汗水之下,尽管变了形,却是他尊为镇上最重要的公民的模样。 “哎呀,梅格斯先生!” 权威这样一认人,虽然让人们有点失望,但还是让他们安静下来。怎么回事他们不知道,但显然不会是杀人案,就开始散开了。 皮伦杰小姐傲慢地站直身子。 “给你的信,梅格斯先生。我希望我们再也别见面了。” 梅格斯先生点点头,他也持此看法。 一切向着好的方向推动。第二天早晨,梅格斯先生从一夕无梦中醒来,觉得体内有了种奇怪的变化。他身体极为僵硬,动动四肢就觉得疼,可是在他的身体中央,有种新奇的轻松感。他甚至可以宣称自己感到快乐呢。 他畏缩着勉强下了床,一瘸一拐地到了窗前,一把推开窗户。这是个美好的早晨,凉爽的微风突然吹拂着他的脸庞,带来了令人心旷神怡的香气和上帝之创造物开始新的一天时的声音,让人心安。 他突然有了个令自己大吃一惊的想法。 “哎,我感觉很好。 接着又想道: “肯定是昨天的锻炼。乖乖,我要经常锻炼。” 他贪婪地呼吸着空气。在他体内,那只野猫突然挠了一爪子,不过是半心半意的一挠,是知道已被打败后的一挠。梅格斯先生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甚至没注意到那一挠。 “伦敦,”他自言自语道,“是有体育的地方……相对年轻的人……把我交到他们手里……适度、经常锻炼……” 他一瘸一拐地走进浴室。 解救年轻的格西 p.g.伍德豪斯著 孙仲旭译 我早饭还没吃她就闯上门来,这寥寥几字,便是一幅对阿加莎姨妈之全面性格的速写。关于此种行为的残忍和有欠考虑,我可以没完没了地说下去,不过我单说说她天光尚早时就把我拎出被窝,来听她说诉苦这件事吧。当时不可能有十一点半,吉夫斯,我的男仆把我从无梦的睡眠中叫醒,通知这一消息: “格雷格森太太来看您了,先生。” 我想她肯定是梦游来着,不过我还是爬出被窝,披上晨衣。我太了解阿加莎姨妈了,知道她要是来看我,那她就是要看到。她性格如此。 她直挺挺地坐在椅子上,茫然地瞪着前方。我走进房间时,她用极其挑剔的眼神瞄着我,这样看,总是让我觉得自己的脊柱化成了凝胶。阿加莎姨妈是那种有主见的人,我觉得伊丽莎白女王肯定有点儿像她。她对她丈夫——斯宾塞·格雷格森,一个在证券交易所工作的小个子受气包——呼来喝去,她对我表弟格西·曼纳林—菲普斯呼来喝去,她对她嫂子——格西的妈妈——呼来喝去,最要命的是,她对我也呼来喝去。她眼睛长得像食人鱼的,在劝人为善方面,她很有一套。 我敢说世界上有人——铁血性格的人,你当然知道,怎么怎么样的——阿加莎姨妈是吓不倒的,但如果你像我这样,喜欢安安静静过日子,看到她来,就只能缩成一团,心怀侥幸。按我的经验,阿加莎姨妈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去干,否则到后来,你会不由得纳闷古时候人们跟西班牙宗教法庭闹别扭时,干吗要咋咋乎乎的。 “你好,阿加莎姨妈。”我说。 “伯蒂,”她说,“你着着真吓人,完全是在醉生梦死的样子。” 我感觉自己像是个用牛皮纸胡乱包着的包裹。一大早时,我的状态从来不会是最好。我也这样说了。 “一大早!我三个钟头前就吃过早餐了,然后一直在公园里走,整理思路。” 我要是哪天八点半吃早饭,我会走到滨河路上,想扎进水坟里头一了百了。 “我操心得要死,伯蒂,所以找你来了。” 这时,我看出她要摊牌了,我怯生生地叫吉夫斯给我拿茶点来。可是我还没吃上呢,她就开始了。 “你马上要干吗,伯蒂?” “嗯,迟一点我很想晃悠出去吃点午餐,然后也许晃到俱乐部那里,然后觉得有力气的话,可能踱到沃尔顿希思打一局高尔夫。” “我对你晃啊踱的没兴趣。我是说,你接下来的一星期左右里有没有约好的要紧事?” 我闻到了危险。 “很多呢,”我说,“一堆堆的!上百万件!订得满满的!” “都有什么?” “我——嗯,我不是很清楚。” “跟我想的差不多,你没约好什么事嘛。很好,那,我想让你马上去美国。” “美国!” 你可别忘了这一事实,即这一切发生在我还饿着肚子时,起床后没多久。 “对,美国。我想就连你也听说过美国吧?” “可是干吗要去美国?“ “因为你表弟格西在那儿。他在纽约,我联系不上他。” “格西在干吗?” “在完全把自己当猴儿耍。” 这话让像我这样一个很了解格西的人听了,会引起无限猜测。 “怎么个耍法?” “他为一个小妞儿昏了头。” 从以往表现来看,这似乎是真的。自打成年后,格西就一直为小妞昏头,生就的那种人。可是因为那些小妞儿好像从来不会为他昏了头,所以一直没什么结果。 “我想你完全知道格西为什么去了美国,伯蒂。你知道你的卡思伯特舅舅过得多么花天酒地。” 她说的是格西的老爷子,前一家之主,我得说她所言不虚。谁也没有我喜欢卡思伯特老舅,可是谁都知道,在钱的问题上,他是全国最蠢的人。赌赛马,他每次押注,那匹马注定会在比赛中离奇地出什么毛病。他定期光顾蒙特卡罗的银行,那家银行曾有个做法,就是让行政人员远远看见他来就挂起信号旗,敲响喜讯钟。总而言之,亲爱的卡思伯特老舅花钱从来不皱眉头,有次称他的家庭律师是吸血鬼,因为这位律师不让卡思伯特舅舅砍掉用材林来多筹一千镑。 “考虑到你舅妈的地位,你舅舅留给她的钱很少。维持比奇伍德需要很多钱,可怜的亲爱的斯宾塞,尽管他的确尽量帮忙,可是他也不是钱多得没边没沿。格西怎么去了美国大家都很明白。他不够聪明,可是他长得很英俊,另外,尽管他没有贵族头衔,曼纳林—菲普斯在英国可是最有声望、也是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带了几封很管用的推荐信。他给家里写信时,说他遇到了世界上最迷人、最漂亮的女孩,我挺开心的。他在几封信上一直夸这个女孩,然后今天早上收到他的一封信,他在信里很随便地说,好像是想来起似的,说他知道我们都够开明,一点也不会看低那个女孩,因为她是个综艺演员。” “噢,可别!” “这真是睛天霹雳。那个女孩的名字好像是瑞伊·丹尼森,照格西所说,她演出的是黄金时段的一首独唱。是什么样的下三滥表演我一点也不晓得。格西还介绍说她上星期在莫森斯坦的剧院唱得让人们都站起来了。这个女孩是谁,怎么样,为什么,莫森斯坦先生可能是谁或者干吗的,我一概不晓得。” “乖乖,”我说,“这有点像哪个什么什么的,不是吗?可以说是命,对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咳,茱莉娅舅妈,你知道的,你难道不知道吗?遗传什么的,是命躲不过啊,还有那么多说法,你知道的。” “别胡扯了。” 本来平安无事,偏偏事有凑巧。谁都不曾提起过,整个家族都努力了二十五年想忘掉,可是大家都知道茱莉娅舅妈——格西的妈妈——当过综艺演员,而且听别人讲还是个相当不错的呢。卡思伯特舅舅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正在特鲁里街的一出童话剧里演出。当然是我出生之前的事。在我长大得能注意到之前很久,家族里都尽量掩盖这一事实。阿加莎姨妈出了力,尽了很多教导之责,就算拿一台显微镜,你也看不出茱莉娅舅妈跟一个地地道道的贵族有什么区别。女人转换角色可真够快的! 我有个朋友娶了快乐剧院的戴西·特林布尔,现在我每次跟她见面,都想倒退着向她告辞。但问题就是这样,躲也躲不过。格西的血液里有综艺因素,好像他这时返了祖,要么是人们说的那叫什么什么。 “乖乖,”我说,因为我对这种遗传的玩意儿感兴趣。“也许这会成为固定的家族传统,就像你在书上读到的——对曼纳林—菲普斯家族的诅咒,以前有过的。也许每个一家之主都会娶亲进入综艺界,永永远远,直到那什么多少多少代,难道你不知道?” “请别这么一蠢到底了,伯蒂。有一位一家之主肯定不会这么做,就是格西。你要去美国阻止他。” “行,不过干吗要我去?” “干吗要你去?你真是太气人了,伯蒂。你难道对家族一点感情也没有?你太懒了,不努力给自己争光倒罢了,可是至少你能尽量阻止格西别丢我们大家的脸。你要去美国,因为你是格西的表哥,因为你一直是他最好的朋友,因为你是整个家族里惟一一个除了打高尔夫和泡夜粉放在红色小总粉放在红色小会,就绝对无事可干的人。” “我经常打桥牌。” “没错,在深窝里像个白痴一样赌博。你要是还需要理由的话,那就是你得去,因为我请你去,就算是帮我个人一个忙。” 她的意思是我胆敢拒绝,她会毫无保留地发挥她的天赋,让我过得生不如死。她两眼炯炯有神地瞪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谁能像她那样维妙维肖地模仿老水手(译注:指英国诗人柯勒律治在诗歌《老水手谣》描写的一位老水手)。 “这么说你马上就动身,不是吗,伯蒂?” 我没迟疑。 “可不!”我说,“我当然会!” 吉夫斯端着茶进来了。 “吉夫斯,”我说,“我们星期六去美国。” “很好,先生,”他说,“你想穿哪身套装?” 纽约是坐落在美国边上的大城市,方便,你下了客轮,毫不费劲就踏上了纽约,不可能迷路。你走出船舱,走下几级舷梯,好了,你已经身在纽约。对此,任何一个通情达理的人惟一可能不满的,是他们在这么一个可恶的时辰把你赶下船。 我让吉夫斯去把我的行李安全地取出来,那先得让一帮疑心重重的海盗过过手,他们在我的新衬衫里寻宝。我坐车去了格西所待的旅馆,到了后,我命令前台后面那一帮绅士模样的职员把格西交出来。 此时我受到了第一次打击,他不在。我恳求他们再想想,他们又想了想,可是没用。该旅馆里,查无奥古斯塔斯·曼纳林—菲普斯此人。 我承认我深受打击。瞧吧,我孤身一人置身于一座陌生的城市里,格西连影子也没见。下一步该怎么办?一大早时,我从来不是个头脑睿智的人,不知怎么的,我的脑瓜好像不到午后很晚时候,就不能正常运作,我也想不出干什么。不过,我灵感乍现,穿过大堂后面的一道门,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很大的厅里,一幅巨画占了一面墙,画下方是个柜台,柜台后面有几个身穿白衣服的,在供应酒类。你不知道,纽约有男酒保,却没有吧女。怪哉! 我把自己全盘交给其中一个白衣人手里。他待人友好,我一五一十把情况都给他讲了。我问他依他之见,该怎样是好。 他说在这种情况下,他通常是建议来杯“电速灵”,那是他自己的发明,说训练兔子跟灰熊比赛给兔子喝的就是这个,记录中只有一回灰熊撑了三轮。所以我试了两杯。乖乖,这家伙说的一点也没错。我干掉第二杯后,心里放下了一块大石头,出去时,我相当振作,要去看一眼这座城市。 我吃惊地发现街上人相当多,熙熙攘攘的,好像这时辰就该这样,而不是灰蒙蒙的黎明。电车上,真的挤得人摞人,我想是上班还是怎么样。不得了! 说来也怪,在这么一幅生机勃勃的景象对我产生了第一波震撼之后,又好像没那么奇怪了。我后来跟到过纽约的人聊过,他们跟我说他们也有这样的感觉。显然,空气中有种东西,要么是臭氧,要么是磷酸盐,要么是别的什么,能让你坐直身子,认真观察。好像是种活力,可以说是极度的自由——你明白我的意思就好了——进入你的血液,让你振作起来,让你觉得 上帝在天, 世上安好, 你就算袜子穿错了也不打紧。我没法表达得更好,只能说当我在所谓的时代广场那里来回走了走,脑子里首先想到的,是我跟阿加莎姨妈之间,隔了三千英里宽的深水。 找东西这件事说来蹊跷。你想在干草堆里找一颗针,你是找不到的。如果你根本不在乎能不能再看到这颗针,刚靠到草堆上,它就扎过来了。等到我一边看风景一边让那个白衣人的调理药渗透我的全身,来回晃悠了一两趟,正觉得我不在乎能不能再见到格西时,可是千真万确,我突然看到了这哥们儿,活生生的,正要钻进街边的一条门道。 我喊他,他没听见,我撒腿追了上去,他正要走进一楼的一间办公室,我截住他。门上的写的是阿贝·里斯比特,综艺经纪人,里面传出很多人说话的声音。 格西转身瞪着我。 “伯蒂!你究竟在干吗?你从哪儿冒出来的?什么时候到的?” “今天早上到的。我去了你住的旅馆,可他们说你没住那儿,他们从来没听说过你的名字。” “我改了名,我自称乔治·威尔逊。” “究竟是为什么?” “咳,你试试在这儿说自己叫奥古斯塔斯·曼纳林—菲普斯吧,看看感觉怎么样,你会感觉自己完全像是个笨蛋。我不知道美国这儿是怎么回事,可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这儿不是你可以说自己叫奥古斯塔斯·曼纳林—菲普斯的地方。还有个原因,待会儿再跟你说。伯蒂,我爱上了世界上最可爱的女孩。” 这个可怜的疯家伙很像猫一样地看着我,嘴巴张着站在那里,等我祝贺他。我实在不忍心告诉他我已经全知道了,而且来这个国家目的明确,就是要把这件事搅黄了。 我就向他表示了祝贺。 “非常感谢,老兄。”他说,“有点言之过早,可是我想会结果会圆满的。跟我一块儿进去吧,我跟你说说。” “你来这儿干吗?看样子不是个好地方。” “噢,不来可不行。我会跟你原原本本说一说。” 我们打开标着“等候室”的那扇门。我从来没见过哪儿有这么拥挤,屋内人满为患,挤得墙都往外鼓着。 格西作了解释。 “专业人士,”他说,“综艺剧院的艺人,你知道,在等着见阿贝·里斯比特这家伙。今天是九月一号,是综艺演出的开演日期。早秋,”格西说,他气质上有点诗人味。“是综艺业的春天。当八月渐渐过完,全国各地,流浪自行车手、去年的柔术演员从夏天的睡眠中醒来,血管里开始活力涌动,试着把自己调整好。我的意思是,这是新演出季节的开始,大家都出来找演出机会。” “可是你来干吗?” “噢,有件事我得来见见阿贝·里斯贝特。要是你看到那扇门里走出来一个长了五十七道下巴的胖子,抓住他,因为那就是阿贝。他这种人,每次在世界上往上爬一步,都会广而告之地长出一道下巴。我听说远在九十年代时,他还只有两道下巴。你要是抓住了阿贝,记着他只知道我叫乔治·威尔逊。” “你说过要跟我解释一下叫乔治·威尔逊是怎么回事,格西老兄。” “嗯,是这样的——” 就在此时,亲爱的格西打住话头,从座位上站起身,以难以形容的敏捷冲到一个突然露面的极为肥胖的家伙跟前。大家因为他而乱作一团,可是格西出师告捷,别的歌手、跳舞的、耍把戏的、杂技演员和美工等等,好像都认可他赢了先手,因为他们都挤着回到原来的位置,我和格西进了里面的房间。 里斯贝特先生点着一根雪茄,他的眼睛在重重下巴簇拥下严肃地看着我们。 “哎,听我跟你说件事。”他对格西说,“你听我说。” 格西显出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里斯贝特先生想了一会儿,然后对着痰盂吐了一口,桌子边捎带沾上了一点儿。 “听我说,”他又说,“我看过你排练,我答应丹尼森小姐我会的。作为业余演员,你还挺不错。你还有很多要学的,可是你有基础。照这样,你要是能接受一星期三十五块,我就能给你找份活,一天演四场。再好的我也找不到了,要不是那位小姐一直缠着我,我也不会这样做。干就干,不干拉倒。你说呢?” “我干。”格西声音沙哑地说,“谢谢你。” 在外面的走廊上,格西高兴得格格笑,还拍我的后背。“伯蒂老兄,成了。我是纽约最幸福的人。” “现在怎么办?” “哎,你瞧,阿贝进来时我正要告诉你,瑞伊的爸爸以前干这一行,在我们还没出生前,不过我记得听说过他——乔·丹比。他以前在伦敦很出名,后来来了美国。哎,这老头儿不错,可是倔得像头骡子,不愿意把瑞伊嫁给我,因为我不在这一行里,听都不要听。哎,你记得我在牛津时,一直唱歌挺不错,所以瑞伊找到老里斯贝特,非要他答应来听我排练,要是他喜欢我的表现,就给我订演出。他很看重瑞伊。我亲爱的瑞伊辅导了我几星期。现在你听见他怎么说了,他已经给我在一个小地方订了演出,一星期三十五块。” 我扶着墙站稳。旅馆那个哥们儿给我喝的提神剂开始过劲儿了,我感觉有点虚弱。朦胧之中,好像看到阿加莎姨妈听说曼纳斯—菲普斯的一家之主即将登上综艺舞台。阿加莎姨妈对家族名字的崇拜发展到了痴迷。早在征服者威廉是个小男孩,不穿裤子、拿着弹弓跑来跑去时,曼纳林—菲普斯家族就已经是个名门望族了。好几个世纪以来,他们跟国王称兄道弟,拿每星期的收租去接济一些公爵。实际上,作为一个曼纳林—菲普斯家族的人,几乎无论从事什么,都会有损于家族的名声。所以阿加莎姨妈得知这则可怕的消息后会怎么说——除了说怨我之外——我可实在想像不出来。 “回旅馆吧,格西,”我说,“那里有个不错的家伙,会兑东西喝,他称作‘电速灵’,我感觉这会儿我就需要喝一杯。原谅我走开一分钟,格西,想去发份电报。” 这时我算看清楚了,阿加莎姨妈选错人来解救格西逃脱美国综艺业的铁掌,我需要增援。有一会儿,我想到给阿加莎姨妈发电报让她来,可是理智告诉我,这样就做过了头。我需要援军,但是还没那么迫切。我选了在我看来是愉快的中间选择。我发电报给格西的妈妈,加急。 “发电报干吗?”格西后来问。 “噢,也就说我安全到达什么的,净那种废话。”我回答道。 接下来的星期一,他在上城一个有点古怪的地方开始了综艺生涯,那里放一阵子电影,中间有一两节综艺演出。就连把他稍微调教得像点样,就需要很多工夫仔细调教。他好像理所当然觉得我对他既要同情,也要协助,我不能让他失望。我惟一的希望——我越去听他排练,越是抱这个希望——就是他首次亮相就彻底演砸了,让他再也无胆演出;另外,因为那会自动让结婚的事黄了,我觉得最好是静观其变。 格西一点儿也不肯冒险。星期六,星期天,我们几乎一直待在一间小得可怜的音乐室里,在出版商的办公楼上,格西准备用他们的歌曲。一个长着鹰钩鼻子的小个子家伙整天叨着一根烟弹钢琴,这家伙怎么都不累,好像他本人对这件事也感兴趣。 格西会清清嗓子开始唱: “有辆大火车等候在车站。” 那个家伙(一边弹和弦):“是吗?在等什么?” 格西(因为有人打岔而很恼火):“等我。” 那个家伙(吃了一惊):“等你?” 格西(不肯改口):等我—喔—喔!” 那个家伙(怀疑地):“真是巧了!” 格西:“因为我要去田纳西。” 那个家伙(有点认可):“现在,我住在扬克斯。” 就这样,他在歌里从头到尾一直插嘴,一开始,可怜的格西老兄让他停下来,可是那个家伙说,别,每遍都要这样,有助于在歌里注入活力。他转而向我求援,这首歌里难道不需要注入活力吗,我说还需要很多才对。这个家伙就对格西说:“你都听见了!”所以格西只得忍着。 他想唱的另外一首歌是关于月亮的。他悄悄地告诉我他之所以选了这首歌,是因为那个女孩瑞伊在莫森斯坦剧院还有别的地方唱歌时,能让人们站起来的几首歌中就有这一首。在他眼里,这一事实有了神圣色彩。 你很可能不会相信我的话,可是管事的人想让格西上台,下午一点钟开始表演。我跟格西说他们是开玩笑,因为他们肯定知道那时候他会去吃午饭,可是格西说一天演四场时通常都这样,而且照他看,除非能走红,否则他再也吃不上中午饭了。我正安慰他呢,却又发现他理所当然以为我一点钟时也会到场。我本来想着晚上再来看——要是他还活着的话——到时他会第四次登台,可是在朋友危难之际,我从来都会拉他一把。所以我告别了小小的午饭,本来还打算去在第五大道上发现的一间很不错的酒馆里吃呢,而是摸到了那个地方。我坐到座位上时,电影还在演,是那种西部片,里面的牛仔跳上马,以一百五十英里的时速在旷野上跑,想逃脱警长的追捕。可怜的笨蛋!他不知道他还不如不跑呢,警长自己也有匹马,玩儿似的,一个钟头就能跑三百英里。我正要闭上眼请,想忘了在看电影,直到有人给格西报幕时再睁开眼看。可就在那时,我发现在我正好跟一个绝我最喜欢。之色女孩挨着坐。 不,还是实话实说吧。进场时我就看到那边坐了一个绝我最喜欢。之色女孩,所以去挨着她坐。这会儿呢,我开始不停地看她,的确如此。我真希望他们把灯打开,好让我更清楚地看看她。她个子很小,眼睛极大,带着迷人的微笑。这么说吧,在半明半暗的地方,看得不清不楚真是可惜了。 突然灯真的亮了,乐队演奏起一首曲子,尽管我没多少音乐细胞,可还是觉得不知怎么听着熟。马上,格斯这家伙身穿双排扣常礼服,戴着一顶棕色的大礼帽,从舞台一侧昂首阔步走上来,对观众勉强笑了笑,脚下绊了一下,让他红了脸,接着他就开始唱起那首关于田纳西州的歌曲。 从我听说他要从事综艺演出以来,我头一次感到有种微薄的希望正在悄悄滋生。当然,我为这个可怜的伙计感到难过,然而不可否认,这件事也有好的一面。地球上没有哪里管事的会为这种表演每星期掏三十五块钱,这将是格西的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他会不得不告别这一行。那个老头儿会说:“放开我的女儿。”走运的话,我想像自己会领着格西登上开往英国的下一趟班轮,把他完整无缺地交到阿加莎姨妈手里。 不管怎样,他唱完了这首歌,在观众的一片静默中一瘸一拐地下了场。短暂休息后,他再次出场。 这次,他唱得好像没一个人疼他。作为一首歌,这并非一首凄凄惨惨的歌曲,全是关于笨人六月时在月光下举止疯疯癫癫等,格西却演绎得伤心欲绝,让每一句中都带上了切肤之痛。等他唱到副歌时,我几乎为之下泪。世界好像糟糕透顶,有那么多不如意的事。 他开始唱起副歌,然后出了件令人极感震惊的事:我旁边那个女孩从座位上站起来,头往后一甩,也唱了起来。我说“也”,可是并非真的是“也”,因为她唱的第一个音符就让格西完全煞住了腔,好像他被一斧头干掉了。 我这辈子从来没感到如此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我在座位上缩成一团,想着我原先竖起领子就好了。好像每个人都在看我。 万分难挨之际,我看了一眼格西。这小子,完全换了个人。他看样子信心百倍,我得说那个女孩唱得好极了,让格西像是吃了补药。她唱完副歌时,格西接了上去,他俩一起唱,结果格西因此一炮而红,观众喊叫着再来一首,不肯安静下来,直到灯关掉开始放电影才作罢。 我回过神来,走路不稳地去找格西,发现他在舞台后面,坐在一个箱子上,样子像是刚刚看到了幻象。 “你不觉得她了不起吗,伯蒂?”他掏心窝子说,“我一点也不晓得她会在那儿。她这星期在会堂演出,她只是勉强够时间回去演出她的白天场。她冒着迟到的危险,可还是来了,帮我完成演出。她是我的好天使,伯蒂。她救了我。要不是她帮我,我不知道会怎么样。我紧张得不知道自己在干吗。现在我完成了首场演出,我会一切顺利的。” 幸好我给他妈妈发了电报,需要她出马了,我已经技穷。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我跟格西这家伙见了好多次面,还被介绍跟那个女孩认识。我也见到了她的爸爸,那是个令人望而生畏的老头子,爱挑眉毛,表情有点说一不二的样子。到了下个星期三,我的茱莉娅舅妈到了。依我所见,曼纳林—菲普斯太太——我的茱莉娅舅妈是我所认识的最具威严之相的人。她缺乏阿加莎姨妈那种活力,但是尽管她言语不多,却做到了让我从小就觉得自己是个可怜鬼。她倒不像阿加莎姨妈那样折磨我,她们两人的不同之处,是阿加莎姨妈给人的印象是她认为我个人应当对全世界所有的罪恶及不幸负责,而茱莉娅舅妈的举止好像在说与其责难,倒不如可怜我。 要不是此事纯属历史事实,我倾向于相信茱莉娅舅妈从来不曾涉足过综艺演出,她就像舞台上的公爵夫人。 在我眼里,她永远是一副马上想让管家指示男仆在俯视阳台的蓝色房间里安排午餐的样子。她浑身散发着尊严。然而,据当时在城里混的老头儿们告诉我,在蒂沃利剧院演出的两幕剧《茶室乐》中,茱莉娅舅妈把他们全震了。在那出戏里,她穿着紧身的衣服,唱了一首歌曲,合唱部分一开始唱的是“嘟嘀哒嘀嘀”。 有些事情是一个人绝对不愿意在脑海里想像的,茱莉娅舅妈唱着“嘟嘀哒嘀嘀”就是其中之一。 见面五分钟后,她就单刀直入地说: “格西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发电报给我,伯蒂?” “说来话长,”我说,“也复杂。你不介意的话,我让你通过看几场电影来搞明白。我们去会堂看几分钟吧。” 因为头一星期演出大获成功,那个女孩瑞伊受邀在会堂再演一星期。她上场演唱三首歌,演出服装和布景方面搞得很漂亮,她的歌喉妙不可言,又长得光彩照人,总的说来,她的演出很受欢迎。 茱莉娅舅妈一直没开口,落座后,她才可以说叹了口气。 “我有二十五年没来过剧院了!” 她没再开口,而是坐在那里,眼睛紧盯舞台。 大约半个钟头后,舞台边上负责投影说明的打出了瑞伊·丹尼森的名字,观众热烈鼓掌。 “看看这场,茱莉姨舅妈。”我说。 她好像没听见我说话。 “二十五年了!你说什么,伯蒂?” “看看这场,然后跟我说说你觉得怎么样。” “谁演的?瑞伊,噢!” “a展览。”我说,“跟格西订了婚的那位。” 那个女孩登台表演,观众都站起来看,他们不想让她下去,她不得不一次又一次返场。等到终于不再上台时,我转向茱莉娅舅妈。 “怎么样?”我说。 “她的演出我喜欢,她是个艺术家。” “你不介意的话,我们现在要赶趟远路,去上城。” 我们搭地铁去了格西做真人演出,让他一星期挣三十五块的地方。巧的是,我们坐下后不到十分钟,格西就登台了。 “b展览,”我说,“格西。” 我不是很清楚我本来想着茱莉娅舅妈会怎么做,可是我真的没料到她坐着一声不吭。她纹丝不动,只是盯着看格西在那儿唱着关于月亮的胡话。我为这位舅妈感到难过,因为看到自己的独生子身穿紫红色双排扣常礼服、戴着大礼帽必定让她备感震惊。不过我想最好让她直接了当地尽快掌握形势的错综复杂之处。如果我不借助直观方式,而去用嘴解释这件事,就算我说上一整天,她还是会对谁要娶谁和原因如何都糊里糊涂的。 亲爱的格西这家伙的进步让我大吃一惊。他恢复了歌喉,唱得不错,让我想到在牛津的那个晚上。当时还只有十八岁的他在赛艇追撞比赛的庆功晚餐后,站在池水及膝的学院喷泉池里唱起《让我们都去走在滨河路上》。这次他往歌曲里注入了同样的热情。 格西下去后,茱莉娅舅妈一动不动地坐了很久,后来才转过身对着我,神色古怪。 “这是什么意思呢,伯蒂?” 她说得很是心平气和,可是她的声音有点发颤。 “格西入这行,”我说,“是因为那个女孩的爸爸不肯把她嫁给格西,除非格西也入这行。你要是感觉撑得住,也许你不介意晃到一百三十三街跟他聊聊。他是个爱挑眉毛的老头儿,在我的单子上,他是c展览。我让你跟他接上头后,我大可以觉得在这桩事情里,我完成了份内事,该你出马了。” 丹比家住在上城的一套大公寓里,看着好像得花一大笔钱才能住,事实上大约只要四十几街的走廊间的一半价钱。我们被领进客厅,不一会儿,老丹比进来了。 “丹比先生,下午好。”我开口道。 我才说了这一句话,我旁边就响起类似抽了一口冷气的声音。 “乔!”茱莉娅舅妈叫道,她站立不稳,扶住了沙发。 老丹比盯着她看了一阵子,接着张大了嘴巴,眉毛像火箭一样撩了起来。 “茱莉!” 然后,他们互相抓住手大握特握,竟然没把胳膊卸下来,我倒觉得奇怪呢。 事出突然,我受不了这个场面。茱莉娅舅妈变化之大,让我傻掉了。她完全卸下了贵妇人派头,红着脸,在微笑。对茱莉娅舅妈这样的长辈,我不想说这种话,也不想更进一步地让大家都知道她那时笑得格格响。平时的老丹比一半像罗马皇帝,一半像发脾气的拿破仑,此时却像个小男孩。 “乔!” “茱莉!” “亲爱的乔!真没想到能再见到你!” “你这究竟是从哪儿来的,茱莉?” 咳,我看不懂这都是怎么回事,不过觉得有点儿被晾在一旁,就插了句嘴: “我的茱莉娅舅妈想跟您谈谈,丹比先生。” “我一看到你就认出来了,乔!” “我有二十五年没见过你了,妞妞,你一点儿也不显老。” “哦,乔!我是个老太婆了!” “你来这儿干吗?我想,”老丹比兴高采烈的劲头稍稍泄了一点儿。“我想你丈夫跟你一块儿来的吧。” “我丈夫过身很久很久了,丹比。” 老丹比摇摇头。 “你绝对不该嫁给不是这一行的,茱莉。我根本不是针对过世的——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从来记不住——可是你不该那么做,作为你这样的艺术家。你一句‘嘟嘀哒嘀嘀’就把他们全震了,那场面,我怎么能忘呢?” “哎!那一幕你演得太棒了,乔。”茱莉娅舅妈叹了口气。“你记得以前你在楼梯上做的后倒动作吗?我老是说,在这一行,你的后倒动作做得最好。” “我现在还能。” “你记得我们是怎样在坎特伯雷剧场走红的吗,乔?想一想!坎特伯雷现在成了电影院,莫卧儿剧院演的是法洗衣粉放在红国轻歌舞剧。” “幸好我不用去看。” “乔,告诉我,你干吗要离开英国?” “嗯,我——我想换个环境。不,我跟你说实话吧,妞妞,我想娶你,茱莉。你一走了之,嫁了那个——守着舞台后门的那谁——让我伤透了心。” 茱莉娅舅妈盯着他。茱莉娅舅妈是人们所说的保养极好的女人。不难看出,二十五年前,她长得肯定能迷倒一大片。甚至到现在,她还差不多称得上漂亮。她有一双很大的褐色眼睛,一头茂密而柔软的灰白头发,面色像是十七岁的少女。 “乔,你可别跟我说你也喜欢我!” “我当然喜欢你。我为什么要把《茶室乐》里出彩的地方全让给你?你唱‘嘟嘀哒嘀嘀’的时候我为什么待在台上不下去?你记得我们去布里斯托尔的路上,我给了你一袋小圆面包吗?” “记得,可是——” “你记得我在朴次茅斯给你火腿三明治吗?” “乔!” “你记得我在伯明翰给了你一块香饼吃吗?如果不是因为我爱你,你觉得那有什么含义呢?唉,我正在慢慢鼓起勇气想向你表白,你却突然跑掉,嫁给那个挨棍子的小把戏。也正是这个原因,我才不让我的女儿嫁给这个叫威尔逊的小伙子,除非他进了这一行。我女儿是个艺术家——” “她当然是,乔——” “你见过她?在哪儿?” “刚刚在会堂。可是,乔,你可别拦住不让她嫁给她的心上人,那位也是个艺术家呢。” “小打小闹。” “你以前也是小打小闹,乔。你可别因为他刚入行就看不起她,我知道你觉得你女儿嫁给他有低身份,可是——” “你又怎么可能了解威尔逊这小子呢?” “他是我儿子。” “你儿子?” “对,乔。我刚刚去看了他演出。哦,乔,你想像不到他让我多么自豪!乔,你不知道!他有这个细胞,这是命。他是我儿子,他进了这一行!乔,你不知道为了他,我吃了多少苦。他们把我改造成贵妇人。为了变成一个真正的贵妇人,我从来没那么费力过。他们老是跟我说我一定要做到,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这样他才不会因为我觉得没面子。学的过程裤子,光着上真是要命。好几年,我得每一分钟都小心翼翼,生怕什么时候说错话,或者在哪件小事上露馅。可是我做到了,因为我不想让他为我感到没面子,但是自始至终,我一直渴望回到我所属的地方。” 老丹比跳过去,扳住她的肩膀。 “回到你所属的地方吧,茱莉!”他大声说,“你丈夫不在了,你儿子是个职业演员。回来吧!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可是我没变,还想娶你,我一直想娶你。你一定要回来,妞妞,回到你所属的地方。” 茱莉娅舅妈可以说哽了一下,看着丹比。 “乔!”她有点压低了声音说。 “你来了,妞妞,”老丹比声音沙哑地说,“你已经回来了……二十五年!……你已经回来了,你要留下来!” 茱莉娅舅妈扑向他的怀抱,他抱住了她。 “哦,乔!乔!乔!”她说,“抱住我,别放开我,照顾我。” 我则挪到门口,溜出了房间。我感觉虚弱。我这颗脑袋瓜有一定的承受力,可是这次太过份了。我摸索着出去到了街上,叫了辆的士。 那天晚上格西到旅馆找我,他蹦蹦跳跳地进了房间,好像他买下了这里还有整座城市。 “伯蒂,”他说,“我感觉像是在做梦。” “我真希望我也能有那种感觉,老弟。”我说着又瞟了一眼阿加莎姨妈的电报,半个钟头前收到的。从收到那会儿起,我就时不时瞧上一眼。 “我和瑞依傍晚去了她家,你猜谁在那儿?我老妈!她和老丹比手拉手地坐在一块儿。” “是吗?” “他们俩手拉手坐在一块儿。” “真的?” “他们要结婚了。” “可不是吗。” “我和瑞依也要结婚了。” “我看也是。” “伯蒂,老兄,我感觉特棒。我看了一圈,在我眼里,一切都太美满了。老妈变化得真叫不可思议,年轻了二十五岁。她和老丹比在商量要重演《茶室乐》,还要巡回演出呢。” 我站起身。 “格西老弟,”我说,“你先走吧,我要一个人待着。我觉得我得了脑膜炎什么的。” “可惜啊,老兄,也许纽约让你水土不服。你准备什么时候回英国?” 我又看了一眼阿加莎姨妈的电报。 “运气好的话,”我说,“再过十年左右吧。” 他走了后,我拿起那封电报,又读了一遍。 “如何?”电文如此,“要否我来?” 我咬了一会儿铅笔杆,然后写下了回电。 电文不容易措词,不过我总算搞出来了。 “别,”我写道,“待着别动。行内人满为患。” 好天使 (英)p.g.伍德豪斯著 孙仲旭译 任何一个不到三十岁的人跟你说他不怕英国的管家,那都是在吹牛。表面上看他可能勇敢——甚至咄咄逼人,也许甚至会叫那位了不起的人“过来!”或者“嗨!”,然而在他的内心,在看到那双带着内省的冷冷蓝色眼睛时,他吓得发抖。 凯格斯——基斯家的管家——对马丁·罗西特的影响,就是让马丁感觉好像自己被逮到在大教堂里嘻笑。他极力排斥这种感觉,问自己说到底凯格斯又算老几,然后不服气地回答凯格斯是个下人,而且是个吃得太多的下人,尽管如此,他知道这种逻辑完全无用。 基思夫妇邀请他去他们的乡间别墅做客时,他挺高兴。基思夫妇属于他交往最久的朋友,他喜欢基思先生,喜欢基思太太,他爱埃尔莎·基思,从孩提时就开始了。 但是出了岔子。第一个星期的周末,在准备穿好衣服去吃晚餐时,他把身子伸出卧室窗户,很想找什么借口第二天马上离开这里,凯格斯温和中带着威严的样子让他完全没了好心情。 也不是凯格斯一个人让他有了逃跑的念头。凯格斯只是个不主动出击的魔鬼,就像牙疼或者下雨天。开始起了活跃作用,让他不堪继续在这里待下去的,是一个极其令人讨厌的年轻人,名叫巴斯托。 在马丁看来,基思夫妇办的连日聚会一开始几乎尽善尽美。别的都是不说什么话,怡然自乐的那类人,他们是来打猎的,就去打猎,不打猎时,都聚集在台球室,把他们过人的聪明才智全部贡献给打斯诺克,让马丁得以不受打扰地跟埃尔莎说话。他这样心满意足地过了五天,可是这时奥布里·巴斯托来了。基思太太最近心血来潮地喜欢上了文化,星期四下午时,一群无名之辈从各个方向杀到她家里,每次都会带来一位诗人、小说家或者画家,奥布里·巴斯托——创作了《灵魂之蚀》还有别的诗作——是这群人里的常客。这个年轻人惯会曲意奉承,一开始就博得了基思太太的欢心,不幸的是,这种病毒也扩散到了埃尔莎身上。对马丁而言,本来星期四下午挺愉快,可是因为看到奥布里和埃尔莎情投意合地一起避开众人,坐在一张靠背长椅上,让他的好心情几乎全没了。余下的时间太难熬,他吃了大败仗。那位诗人不打猎,所以当马丁傍晚回来时,他的情敌已经跟埃尔莎做了五个钟头左右的倾心之谈,而且只有他们两个人一起玩。餐后的两个钟头曾是马丁满心渴望的,现在却全然是折磨。 他沉浸在自己的心事中,一声有礼貌的咳嗽才让他想到卧室里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在他身后拎了个小罐子的,是凯格斯。 “您的热水,先生。”这位管家说,语气严肃,但又不算不友好。 凯格斯这位男士——一定要使用这个词,尽管这个词总的说来远远不够——中等个头,走路内八字,中部开始变得浑圆,顶秃。他的举止拘束中带着尊严,声音轻柔又严肃。 然而是他的眼晴镇住了马丁。那双冷冰冰的蓝色眼睛里,有着“连公爵都跟我称兄道弟”的神气。 这时他盯着马丁,一边把罐子放到地上,一边又说:“这是弗里德里克的活,不过今天晚上我替他做。” 马丁没有回答,他茫然不知如何开口。凯格斯说话的语气,就像一位时运不济而被迫擦皮鞋的皇帝,既傲气,又恭顺。 “可以跟您说句话吗,先生?” “可——可以,可以。”马丁结结巴巴地说,“你坐——我是说,可以,当然。” “也许是冒昧了。”凯格斯说。他停了一下,用一双看过正在进餐的公爵的眼睛仔细看了一遍马丁。 “没关系。”马丁马上说。 凯格斯鞠了一躬说:“我想跟您谈谈有点隐私的话题——埃尔莎小姐。” 马丁的眼睛和嘴巴慢慢张大了。 “您的追求方式错了,如果您能允许我这样说的话,先生。” 马丁的下巴又张开了一英寸。 “什——什么——” “先生,女人,”凯格斯接着说,“年轻的小姐——是与众不同的。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我有过一些机会观察她们的做事方式。在某些方面,埃尔莎小姐让我想到了安杰莉卡·芬德尔,我为她父亲斯托克利爵爷当管家时,有幸认识了芬德尔小姐。这位小姐生性浪漫,她喜欢诗歌,就像埃尔莎小姐一样。先生,她会一坐就是一个钟头,听年轻的诺克斯先生读丁尼生的诗,这根本不是诺克斯先生的份内事,爵爷请他是教伯蒂少爷拉丁文和希腊文之类。您也许已经注意到,年轻的小姐经常会喜欢上丁尼生,特别在夏天。我刚才经过走廊时,巴斯托先生正在给埃尔莎小姐读丁尼生。《公主》,如果我没弄错的话。” “我不知道是什么,”马丁呻吟着说,“她好像喜欢听。” “安杰莉卡小姐特别着迷《公主》,年轻的诺克斯先生正在给她读那首诗的片段时,爵爷大人走到他们面前,一时火起,当面斥责了他们,第二天就解雇了诺克斯先生。我没资格提建议,不过我本来是能够告诉他后来会发生什么事的。两天后,小姐一大早溜去伦敦,他们在一间登记处结婚了。所以我说您追求埃尔莎小姐的方式不对。对某些性情活跃的年轻小姐而言,强攻是没用的。您看,就像我提到的,巴斯托先生正在给埃尔莎小姐读诗时,您坐在旁边,想吸引埃尔莎小姐的注意。不是这样做的,先生。您应该让他们两个人待在一起,让埃尔莎小姐见他见得很多,除了他谁都见不到,然后就会见够了。先生,喜欢诗歌很像习惯了喝威士忌,您想让一个人戒酒不能硬着来。如果您允许我提一句建议的话,我说,就让埃尔莎小姐想听多久诗歌就听多久吧。” 这段话说完,马丁有种适如其分的感情,也就是吃惊中带着感激。换了个逊色一点的人,如果走进马丁的房间跟他讨论起他的私生活,会有理由赶快溜掉,可是这位凯格斯竟会降尊纡贵,对马丁的琐碎之事感起兴趣来,那就完全不一样。 “我很感激——”他结结巴巴说了一半,管家摆摆手制止了他。 “我之所以对这件事有兴趣,”他温和地说,“并非完全出自无私。事实上,自从几年前埃尔莎小姐进入社交界以来,每次在开连日聚会时,在用人活动区都会举行婚事大奖赛。参加聚会的男士们的名字都放进一个帽子,然后抽签。如果埃尔莎跟来参加聚会的任何一位先生订婚,谁抽到那位先生的名字,赌注就归谁。如果没订婚,钱就一直由我保管,直到第二年滚到新凑的赌注里面。以前我运气一直不好,只会抽到结了婚的先生,可是这次我抽到了您,先生。我也许可以告诉您,先生,”他又庄重有礼地说,“在用人活动区那里,大家觉得您的机会很大——很大。赌注现在已经很可观,而我最近在赛马上有点损失,特别想赢。所以我想,如果能原谅我冒昧的话,先生,我会把我关于两性交往的知识提供给您,您会发现在各方面都很完备。就这些了,谢谢您,先生。” 马丁的感觉完全变了个样。在刚刚过去的几分钟内,这位管家卸下翅膀,头上长出了角,脚变成了蹄子,还长出了开叉的尾巴。马丁气愤之极,以至于说不出话,只能发出咯咯响的声音。 “不用感谢我,先生。”管家大度地说,“我不求感谢。我们都是为了同一个目标而努力,我所提供的小小帮助,都是免费的。” “你这个老流氓!”马丁喊道,他的愤慨甚至让他不再害怕那双蓝眼睛。“你竟敢无礼得来我跟前——” 他说不出话。想到这些小人、这些魔鬼在楼下对埃尔莎漠不关心、嚼舌头、妄加猜测,让埃尔莎成为一场小小赌博的对象,以此减轻乡间生活的单调,这让他噎得说不出话。 “我去告诉基思先生。”他说。 管家严肃地摇摇他的秃头。 “换了我就不会,先生。这是个匪夷所思的故事,我想他不会相信。” “那我要——噢,出去!” 凯格斯恭恭敬敬鞠了个躬。 “如果您想这样,先生,”他说,“我会退下的。如果我可以提点建议,先生,我想您应该开始穿衣服,晚餐再过几分钟就要开始了。谢谢您,先生。” 他轻轻走出房间。 第二天早餐后,马丁走到埃尔莎跟前,与其说是希望有什么结果,倒不如说他是以此表示不把凯格斯放在眼里。埃尔莎当时正在别墅前面的露台上跟诗人散步,可是马丁在他们谈话中间硬是插了一杠子,其决心像蒸气钻机一样,不达目地誓不罢休。 “今天去打猎吗,埃尔莎?” 埃尔莎抬起眼睛,她的眼神里显得心不在焉。 “打猎?”她说,“哦,不去。我讨厌看男的开枪。” “你以前喜欢。” “我以前还喜欢洋娃娃呢。”她不耐烦地说。 巴斯托先生发话了。他是个又高又瘦,漂亮得令人起腻的年轻人,眼睛又黑又大,眼神里感情丰富。 “我们会成长的。”他说,“岁月流逝,我们成长。我们的心灵延展——一开始胆怯,如同羽毛半成的小鸟,悄悄溜出——” “我看我自己也不是特别想去打猎。”马丁说,“你打高尔夫吗?” “我要跟巴斯托先生坐汽车出去。”埃尔莎说。 “汽车!”巴斯托先生叫道,“啊,罗西特,这正是运动的诗意之处。我每次坐汽车,莎士比亚的话总是萦绕在心头:‘我可以在四十分钟内环绕世界一周。’” “我要是你,就不会由着性子那样做。”马丁说,“在这一带,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对开车横冲直撞管得很严。” “巴斯托先生用的是比喻。”埃尔莎不屑地说。 “是吗?”马丁咕哝着说,他的懊恼正日复一日地让他越来越像是个闷闷不乐的校童。“恐怕我缺少一颗诗意的心灵。” “恐怕你是缺少。”埃尔莎说。 接下来出现一阵短暂的沉默。附近一棵树上传来鸟叫的声音。 “古老的榆树上鸽子咕咕叫。”巴斯托先生轻声引用别人的诗。 “只不过刚好是一只乌鸦落在山毛榉树上。”那只鸟飞出来时,马丁说。 埃尔莎嘲笑地歪着脑袋。马丁转身走了。 “方式不对,先生,方式不对。”一个声音说,“我在窗户那里观察您,先生。又是一位安杰莉卡小姐。强攻是没用的,相信我,先生。” 马丁转过脸,他脸色通红,满面怒气。那位管家不为所动地接着说:“埃尔莎小姐今天要坐车出去,先生。” “我知道!” “汽车是种很麻烦的玩意儿。我听到埃尔莎小姐要跟巴斯托先生出去,刚才我也跟司机罗伯茨这样说。我说:‘罗伯茨,汽车是很麻烦的玩意儿,一旦你到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就坏掉,罗伯茨,’我说着给他塞了一镑钱。‘如果今天车坏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地方,那可就糟糕透了!’” 马丁瞪大眼睛。 “你买通罗伯茨去——” “先生!我给罗伯茨一镑钱,是因为我同情他。他是个可怜人,有家有口,都要他养活。” “很好,”马丁厉声说,“我去给基思小姐提个醒。” “给她提个醒?!” “我会跟她说你买通罗伯茨让车坏掉,好让——” 凯格斯摇摇头。 “恐怕她很难相信这种话,先生。她甚至可能以为是你为了自己的目的,想拦住不让她去。” “我相信你是魔鬼。”马丁说。 “我希望到了最后,”凯格斯虚情假意地说,“你会把我看作是你的好天使。” 那天马丁打猎打得特别糟糕,晚上回来情绪低落,怒气冲冲,直奔他的房间,到晚餐时候才下来。埃尔莎让一位怡然自乐的家伙带入席。马丁发现自己坐在埃尔莎的另一旁,坐在她旁边真叫人愉快,再加上那位诗人远远坐在桌子另一端,这种感觉让马丁暂时又有了精神。 “哎,你们坐车坐得怎么样?”他微笑着问,“你们绕了地球一圈吗?” 埃尔莎看了他一眼——只此一眼,接下来马丁一直只能看到她的肩膀,另外还能听到她跟另一旁的人谈笑风生。 他心里猛的一动,这时他明白了,那个魔鬼管家使了坏。天哪,埃尔莎以为他在挖苦她!他必须马上解释一下,他—— “白葡萄酒还是雪利酒?” 他抬眼看到了凯格斯全无感情天它都区别其色彩的眼睛。此时的管家戴上了公事公办的面具,一点看不出有欣喜的样子。 “噢,雪利酒吧,我是说白葡萄酒,不,雪利。都不要了。” 真要命,他一定得澄清一下。 “埃尔莎。”他说。 她却只顾跟邻座聊天。 谈话突然有了间歇,从桌子那头,传来了巴斯托先生的声音,他好像正在讲什么事。 “幸好,”他说,“我带着一本雪莱和一本拙作。司机说车又可以开时,我跟基思小姐读完了后一本书,还有前一本书的一大半——” “埃尔莎,”这个可怜的人说,“我不知道——你不是以为——” 她转过脸看他。 “你说什么?”她很亲切地问。 “我发誓我不知道——我是说,我忘了——我是说——” 她皱起眉头。 “恐怕我真的听不懂你的话。” “我是说,关于汽车坏了那件事。” “汽车?哦,没错,是坏了。我们耽搁了好大一会儿,巴斯托先生给我读了他的一些诗作,漂亮极了。罗伯茨跟我们说又可以开时,我感到很可惜。兰博特先生,你真正想告诉我的,是——” 再一次,马丁看到的只有肩膀。 等到那些男士在冲去台球室前礼仪所需,没精打采地和女士们短短待一阵子时,埃尔莎却不见了。 “埃尔莎呢?”马丁问基思太太,后者说:“她去睡觉了。这个可怜的孩子头疼。恐怕她今天过得很累。” 第二天一大早,打猎的人就走了,因为早餐时埃尔莎没露面,马丁只能没见到她就走了。他的枪法比前一天还要糟糕。 直到那天晚上晚些时候,一帮人才回来。马丁去房间的路上遇到了基思太太,她看样子有点焦虑。 “哦,马丁,”她说,“很高兴你回来了。你看见埃尔莎没有?” “埃尔莎?” “她没跟打猎的在一起吗?” “跟打猎的?”马丁不知道怎么回事。“没有。” “我今天一整天都没见到她,我开始担心了,我想像不出她会遇到什么事。你肯定她没跟打猎的在一起吗?” “绝对肯定。她没吃午餐吗?” “没有,汤姆,”基思先生走过来时,她说,“我很担心埃尔莎,我一整天没见到她了。我本来以为她肯定跟打猎的去了。” 基思先生之所以发了大财,主要靠的是始终坚持不为任何事焦虑,他也把这一方针运用到了他的个人生活中。 “午餐时候她在吗?”他平静地问。 “我跟你说,我一整天都没见过她。她在房间里吃的早餐——” “吃得晚?” “对,她累了,可怜的姑娘。” “如果她早餐吃得晚,”基思先生说,“她就根本不需要吃午餐。她是去哪儿散步了。” “你觉得可以把晚餐往后推迟吗?”基思太太着急地问。 “猜谜语我不行,”基思先生语气轻松地说,“可是这一条我可以回答。我不会推迟晚餐的,就算为了国王也不行。” 晚餐时埃尔莎没回来,空位子还不只她的一个,巴斯托先生也不见了。这一发现,甚至让基思先生的平静心情也一时受到了干扰。那位诗人不是他最喜欢的——他只是勉强同意,才邀请他来,想到连日聚会时两个人同时失踪,他们很可能在一起,基思先生感到恼火。埃尔莎不是那种会出乖露丑的姑娘,可是——晚餐时,他极其沉默。 基思太太的焦虑表现得不一样。她是真的担心,而且说了出来。等到鱼端上来时,餐桌上的谈话已经完全集中到一个话题上。 “反正这次不会是汽车出问题,”基思先生说,“今天没有开出去过。” “我不明白。”基思太太第二十次说。在对这件神秘之事的调查上,最深入的就是到了这种程度。 等到晚餐吃完时,一种不安的情绪弥漫开来。一群人三三两两不自在地坐着。斯诺克如果说没给忘了,反正是搁置起来。有人建议派人去找,一两个怡然自乐的家伙很是漫无目标地走进了黑暗中。 马克和基思先生站在走廊上时,凯格斯走上前来。马丁的眼光落到他身上后,意识到自己脑子里一直存在的一丝模模糊糊的怀疑突然确定下来。但这种怀疑似乎很荒唐,就算凯格斯一肚子坏水,又怎么会跟这种事有干系?他不可能强行把失踪的两个人带出去,把他们关到哪里,也不可能把他们打晕后扔进沟里。但是,看着他站在那里,恭敬中又带着尊严,灯光透过打开的门照在他的光头上,马丁觉得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凯格斯以某种神秘的方式导演了整件事情。 “您有空的话,我可以跟您说句话吗,先生?” “什么,凯格斯?” “埃尔莎小姐,先生。” “什么?” 凯格斯的声音温柔中带着同情。 “先生,我没资格在餐厅讲话,可是我忍不住听到了谈话。根据您所说的,我猜你对埃尔莎小姐不见了不明所以,先生。” 基思先生轻笑一声。 “你猜的,嗯?” 凯格斯鞠了个躬。 “先生,我想我有可能给这件事提点线索。” “什么?!”基思先生叫道,“天哪,要命!你干吗不早说?她在哪儿?” “先生,我没资格加入餐桌上的谈话。”管家的话里带了点责备语气,“我现在可以说吗,先生?” 基思先生抓着自己的前额头发。 “老天!你想要一份签字的许可,允许你告诉我的女儿在哪儿吗?快说,快说!” “先生,我想埃尔莎小姐和巴斯托先生很可能在湖中心的小岛上。”离住宅半英里有一带风影如画的水面,长约一百五十码,宽度稍窄一点。水面中间有个小岛,树木繁茂。在没有别的事情吸引注意力时,来此大宅做客的人喜欢来这个岛上,然而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因为整天都在打猎,大家都忽视了这个小岛。 “在岛上?”基思先生说,“你怎么会这样想?” “我今天早上刚好在湖上划船,先生。我经常早上划船,先生,在没什么工作上的事情让我不得不待在住宅里时,我发现这种锻练对健康极为有益。我快步走到船屋——” “好了,好了,我不想听你每天锻练的日程表。少回忆你运动的事儿,别绕圈子。” “我今天早上在湖上划船时,先生,刚好看到一条小船绑在岛上的一棵树上。我想埃尔莎小姐和巴斯托先生有可能划船去了那儿。巴斯托先生性格浪漫,会想看看这个小岛的。” “你说你今天上午看到过那条小船?” “对,先生。” “嗯,看完一个小岛不需要一整天。是什么让他们在那儿待那么久?” “先生,有可能那条绳子松掉了。先生,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巴斯托先生是那种会做事冲动的搞文学的人,他有可能忘了看绳结打得够不够结实。要么,”他的眼神严肃而高深莫测,有一会儿落在马丁的身上。“也可能有人故意去把绳子解开了。” “故意解开?”基思先生说,“究竟为什么?” 凯格斯不赞成地摇摇头,就像一个人意识到自己能力有限,拒绝再试图查明人们行动中有什么隐藏的动机。 “我觉得应该让您知道。”他说。 “应该?可不是嘛。要是那个长头发的家伙让埃尔莎在那个小岛上饿了一整天——来吧,快点,马丁。” 他激动地冲进了夜色。马丁有一会儿一眼不眨地盯着管家。 “先生,”凯格斯诚恳地说,“我希望结果会发现我的消息真的有用。” “你知道我会拿你怎么办?”马丁一字一顿地说。 “我想我听到基思先生在叫您,先生。” “我想抓住你的后脖根,然后——” “听,先生!您难道听不见吗?很清晰呢。” 马丁带着徒劳一场的感觉放弃了再跟他斗争。你能拿这种人怎么办?这就好像跟西敏寺吵架。 “如果是我就会快点,先生。”凯格斯恭恭敬敬地建议道,“我想基思先生肯定出了什么事。” 他的猜测是正确的。马丁过来时,发现男主人坐在地上,显然感到疼痛。 “踩到洞里扭了脚。”他简短地解释道。“扶我到屋里,好人哪,你赶快跑到湖那边看凯格斯说得对不对。” 马丁按要求的去做了——也就是说,就有关委托事项的第一部分而言。至于第二部分,他擅自决定做些改变。把基思先生送到他的房间后,他把派船救人的事妥善地委托给了他在走廊上找到的一群客人。埃尔莎对来救他的人或许抱着纯粹的感激,可是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憎恨。他不希望埃尔莎在心里以任何方式把他跟这一插曲联系起来。有一次,马丁把一条狗从陷阱里放了出来,那条狗却咬了他。本来他是做了件善事,可是那条狗却把他跟自己所受的苦联系起来,所以咬了他。马丁想到埃尔莎的心思会和狗的一样,很罕见。 搜索队派出去了,马丁点了根烟在走廊上等。 好像过了很久才有动静,但是到了最后,他点燃第五根烟时,从黑暗里传来了说话声,而且越来越近。有人说: “没事了,找到他们了。” 马丁把烟扔掉,进了屋。 她妈妈走进房间时,埃尔莎·基思坐了起来。她上提上裤子,光床后,已经过去了一天两夜。 “你今天感觉怎么样,亲爱的?” “他走了吗,妈妈?” “谁?” “巴斯托先生?” “对,亲爱的,他今天早上走的,说他跟在伦敦的出版商有点事。” “那我可以起床了。”埃尔莎松了一口气说。 “我想你对可怜的巴斯托先生有点太苛刻了,这只是件小事故嘛,你也知道。船漂走了也不怨他。” “怨他,怨他,就怨他!”埃尔莎生气地砸着枕头大声说,“我觉得是他故意的,好让他给我读他那些烂透了的诗,而我根本没机会跑掉。我想他只能用这个办法找到人听。” “可是你以前喜欢听,亲爱的,你说过他的声音很悦耳。” “声音悦耳!”那个枕头成了不辨形状的一堆。“妈妈,这就像是一场恶梦!如果我再看到他,我会疯掉的。要命极了!如果他自己有一点点不高兴,我想我还是能忍受的,可是他喜欢这样!他乐开了花!他说这就像在荒原上的莪默·伽亚谟和雪莱的《埃皮普锡乞狄翁》——管他是什么呢。他说呀说呀,念呀念呀,直到我的头都快要炸开了。妈妈,”她压低了声音说,“我打了他!” “埃尔莎!” “我打了!”她不服气地接着说,“我用尽力气打他,他——他——”她说不去了,笑得格格响。“他绊在一块矮树丛那儿,马上摔倒了。我一点也不惭愧,没觉得不像淑女还是怎么样,只是感到十分自豪。这一下让他住嘴了。” “可是,埃尔莎,亲爱的!为什么?” “当时太阳刚刚落下,很漂亮的日落,天空像是一块巨大的、漂亮的和煮得嫩嫩的牛肉,我这样跟他说了,他嗤之以鼻,说他恐怕看不出有什么相似之处。我问他难道他不饿吗,他说不饿,通常他只是需要一点成熟的水果。就在这时我打了他。” “埃尔莎!” “哦,我知道这样很不对,可我只能那样做。现在我要起床了,外面看样子很漂亮。” 马丁那天没跟打猎的人一起出去,基思太太已经让他放心,埃尔莎一点事也没有,只是累了,可他还是担心,就留在家里,这样可以听到消息。他在庄园上散完步回来时,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他看到埃尔莎躺在露台附近树下的吊床上。 “咦,马丁,你怎么不去打猎?”她说。 “我想留在这里,好知道你怎么样了。” “你真好!你干吗不坐下来?” “可以吗?” 埃尔莎翻着手里的杂志。 “你知道,你是个很安静的人,马丁。你这么魁梧,应该喜欢在室外。你读会儿杂志给我听好吗?我感觉很懒。” 马丁接过杂志。 “我该读什么?这儿有首诗,作者——” 埃尔莎发抖了。 “哦,请别读。”她大声说,“我受不了。我跟你说我最喜欢的——广告。有一则关于沙丁鱼的,我从那儿先读的,好像很棒。在后面哪儿。” “是这则吗?——朗格利—菲尔丁沙丁鱼。” “就是那则。” “‘朗格利—菲尔丁沙丁鱼。您想吃最爽口、最美味的沙丁鱼,就去食品店说:“请来一罐朗格利—菲尔丁!”您就肯定会吃到最优质的挪威烟熏沙丁鱼,浸以最纯正的橄榄油。’” 埃尔莎眼睛闭着坐在那儿,一丝愉快的笑容浮现在她嘴角。 “继续读。”她做梦一般说。 “‘无与伦比,’”马丁接着读道,随着这一主题的深入,读得也带上了点感情天它都区别其色彩。‘适合早、午、晚三餐佐食。很可能您去的食品店有存货,如果没有,写信给我们。价格每罐五便士。顶级沙丁鱼,顶级橄榄油!’” “好听极了是吧?”埃尔莎喃喃地说。 她的手晃动时,碰到了马丁的手。马丁抓住她的手,她睁开眼睛。 “别停下来,”她说,“我从来没听过这么让人听着舒服的东西。” “埃尔莎!” 马丁弯腰向着她,她回以微笑。她的眼神在跳舞。 “埃尔莎,我——” 一个平静的声音说:“基思先生想让我说——” 马丁猛地闪开,火冒三丈地抬眼怒目而视。站在那儿居高临下盯着他看的,是凯格斯,这位管家的脸上闪着一层温和的和善光芒。 “基思先生要我传话,如果埃尔莎能去跟他坐一会儿,他会很高兴的。” “我马上就来。”埃尔莎一边从吊床上下来一边说。 管家恭恭敬敬鞠了一躬就转身走了。他走过露台时,埃尔莎和马丁两人站在那里望着他。 “凯格斯真是个圣人般的老人,”埃尔莎说,“你难道不觉得吗?他看样子像是从来没想过干任何不应该的事。我想知道他有没有想过?” “我也想知道!”马丁说。 “他看着像是个矮矮胖胖的天使。他来的那会儿,你正在说什么?” 长了两只左脚的人 p.g.伍德豪斯著 孙仲旭译 学习美国民俗学的学生无疑熟悉克拉伦斯·麦克法登奇特的老故事。好像是说克拉伦斯·麦克法登很想跳舞,可是他的步法跳舞不行,就找了位老师问得花多少钱,说他愿意出钱。老师(据说是这样)“低头看到他的脚吓了一跳,注意到他的脚长得极宽。为了教麦克法登跳舞,他在平时的要价上又加了五块钱”。 我常常不由自主就想到了克拉伦斯和亨利·华莱士·米尔斯两人之事的惊人相似性。对前者而言,好像只是受虚荣和野心所驱使,而让亨利·米尔斯挑战造化去尝试跳舞的,乃是出于更纯粹的动机,即爱情,他是为了取悦他的太太。如果他从来没去过“你的漂亮石南丛农庄”——一处受欢迎的度假胜地——并且遇到明妮·霍尔,在不用去纽约银行当出纳的业余时间里,他无疑会继续安安静静地读书,因为亨利读起书来如饥似渴。在他心目中,一个愉快的夜晚,就是回到他的小公寓,脱下大衣,穿上拖鞋,点着烟斗,继续从前一晚上读《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bis-cal卷停下的地方接着往下读——一边还在一个厚本子上记笔记。他之所以读bis-cal卷,是因为此前他花好多天读完了a-and,amd-aus和aus-bis卷。亨利的学习方法可以说让人佩服,不过也有点可怕。学习起来,他就像白鼬追兔子一样,有股冷静和不屈不挠的劲头。一般分期付款购买《大英百科全书》的人容易兴奋过头,不耐烦地提前翻看第二十八卷(vet-zym),看最后是什么。亨利不这样,他不是个肤浅的人,他想通读一遍《大英百科全书》,他才不会往后偷看而坏了兴致呢。 造化之颠扑不破的定律似乎是无人能在两方面都出色。有谁是个高雅之士、渴求智慧的话,如果狐步舞能跳一点,会跳得像醉汉似的摇摇晃晃;反过来,如果有谁是个跳舞好手,就几乎从耳朵往上都成了化石。亨利·米尔斯和跟他同是出纳的同事西德尼·默瑟是这一定律最好的例子。在纽约的银行里,像对待熊、老虎、狮子以及别的动物一样,出纳总是两个一起被关在笼子里,结果是在公事没那么忙碌时,就得互相依赖找点乐子和交流。可是亨利·米尔斯跟西德尼·默瑟就是找不到共同的话题。西德尼对像“阿巴纳”、“失常”、“亚伯拉罕”和“茎上生科”之类基本知识绝对是一无所知,而亨利这边,几乎不知道自从波尔卡舞以来舞步有过什么变化。默瑟跳槽去加入一出音乐喜剧的合唱队时,亨利觉得松了口气,接替西德尼的人尽管很多方面水平有限,却至少能就保龄球的知识聊出个道道来。 亨利·华莱士·米尔斯就是这样的人。他三十四五岁,性格温和,好学,烟抽得不厉害,人们还会说,他是个单身汉里的单身汉,身披盔甲,能挡住丘比特好意使用却不奏效的武器。有时,坐在出纳笼子里的西德尼的接任者——一个多情善感的小伙子——会扯到女人和结婚上去。他问亨利有没有想过成家,每一次,亨利会看着他,样子带着嘲笑、开心还有恼火,会以一个字来回答: “我?!” 他这样说的语气让人一听难忘。 可是亨利后来还要去一个偏僻的度假地,得经历那种无人相陪的氛围。他在银行里刚刚干到了这样的位置,可以在夏天时休假。在此之前,他总是到了冬天那几个月才被从笼子里放出来。获得自由的十天里,他都是待在公寓里,捧着一本书,脚搁在暖气片上。可是西德尼·默瑟走后,他们八月份就放他出来了。 市里热得能烤化东西,亨利心里有点渴望去乡间。假期开始前几个月,他就把本来应该阅读《大英百科全书》的很多时间花到了阅读有关夏天度假的资料上。他最后决定去“你的漂亮石南丛农庄”,因为广告里说得太好了。 “你的漂亮石南丛农庄”是座很旧的木建筑,周围好几英里没有人烟。它的卖点包括一处峭壁、一个洞穴和一块高尔夫球场——五洞的球场,高尔夫爱好者会觉得很不便于打球,因为洞与洞之间隔一段就拴有山羊——还有一面银色的湖,只有部分用来扔铁罐头盒和木盒子。这一些都让亨利感到新鲜和奇特,让他少有地感到振奋。某种快乐和随心所欲的因素开始渗入他的血管,他有了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在这种浪漫的环境中,应该有某种奇遇。 就在此时,明妮·希尔来了。她身材娇小,苗条,偏瘦,肤色偏苍白。她的一双大眼睛让亨利顿生可怜之意,唤起了他的骑士精神。他开始对明妮念念不忘。 后来有天晚上,他在银湖岸边碰到了她。他站在那里,拍打着什么东西,好像是蚊子,但这不可能,因为广告上言之凿凿地称“你的漂亮石南丛农庄”方圆还从来没有发现过蚊子。明妮走过来,她脚步缓慢,像是感到累。一种奇特的兴奋感,半是怜悯,半是别的什么掠过亨利的心头。他看着明妮,明妮也看着他。 “晚上好。”他说。 这是他第一次开口跟她说话。餐厅里大家聊天,她从来不参与,亨利也腼腆得没法在大庭广众之下专门去找她说话。 她也说了“晚上好”,这样两人打了个平手。暂时谁也没说话。 亨利尽管腼腆,但同情心还是占了上风。 “看样子你累了。”他说。 “我是觉得累。”她顿了一下说。“我在城里搞过头了。” “过头?” “跳舞。” “噢,跳舞,你经常跳舞吗?” “对,很经常。” “哈!” 一个有希望的开头,甚至是大胆的。可是接下来说什么?亨利第一次对自己坚韧不拔、按步就班地阅读《大英百科全书》感到后悔。要是他能随随便便地谈谈跳舞的事,那该有多惬意啊。接着他又回想起尽管他还没读到关于跳舞的部分,不过他几个星期前还在读关于芭蕾舞的词条呢。 “我自己不跳舞,”他说,“可是我喜欢读有关跳舞的东西。你知道‘芭蕾’这个词包含了三个现代的词吗?‘芭蕾’,‘舞会’和‘歌谣’,还有一开始跳芭蕾舞是用唱歌来伴奏的吗?” 这话问住了明妮,让她感到自怯。她看着亨利,眼神敬畏,可以说亨利让她目瞪口呆。 “我几乎什么也不知道。”她说。 “在英国伦敦上演的第一出叙事性芭蕾舞剧,”亨利从容道来,“是《酒馆骗徒》,一七几几年在特鲁里街上演。“ “是吗?” “有据可查的最早的现代芭蕾舞剧是由——某个人为庆祝米兰公爵结婚而在一四八绿细直纹短袖九年上演的。” 这次对年份毫不怀疑,也说得毫不踌躇,是用铁环系着固定在他的记忆里,原因仅在于巧合的是,这个年份跟他的电话号码一样。他不磕不绊地说了出来,姑娘睁大了眼睛。 “你懂得可真多!” “哦,别这么说。”亨利谦虚地说,“我只是读书很多。” “懂很多肯定特别棒。”她向往地说,“我一直没时间读书,一直想读,我觉得你了不起!” 亨利的灵魂像一朵花绽放开来,还像只被挠得舒服的猫一样直哼哼。他这辈子还没让一个女的崇拜过呢,这种感觉让他心醉神迷。 他们又陷入沉默。听到远远传来的铃声提醒晚饭快开了,他们开始走回农庄。钟声并不悦耳,可是距离和非同寻常的此刻所具有的魔力,让铃声格外好听。太阳正在落山,给银色的湖上铺了深红的地毯。微风不起,那些小动物——科学上无以归类,如果“你的漂亮石南丛农庄”上有蚊子的话,这些小动物就有可能被当成蚊子——叮咬得更猖狂了,可是亨利毫不在意,甚至没有伸手去拍。它们喝饱了他的血,又去告诉朋友们这个好消息,然而对于亨利来说,它们是不存在的。他遇到了奇怪的事。夜里躺在床上还没睡着时,他意识到了这一事实:他恋爱了。 此后,他在农庄余下的日子里,他们总是在一起。他们在树林中散步,他们坐在银色的湖旁边。亨利为了她倾其所学,而她崇拜地看着亨利,一边不时轻轻地说一声“对”或者悦耳的“哎呀!”。 时间到了,亨利回到纽约。 “你对爱情这件事彻底搞错了,米尔斯,”他回来上班后不久,多愁善感的出纳员同事说,“你应该结婚。” “就快结了。”亨利干干脆脆地说,“下星期。” 这句话让对方着实吃了一大惊,以致他给一个当时进来的顾客兑支票时,十美元的支票他给了十五元。然后银行下班后,他不得不手忙脚乱地打电话解决此事。 亨利结婚后第一年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一年。他总是听别人说结婚后头一年是最危险的一年。他已经做好准备应付趣味的冲突、艰难地调整性格、突出其来和不可避免的争吵,但这些事情一概不曾发生过。从一开始。他们就过得无比融洽,她融入了他的生活,顺利得就像一条河汇入另一条河。亨利甚至不用改变自己的习惯。每天早上,他八点钟吃早餐,抽一枝雪茄,走到地铁站。五点钟,他离开银行,六点钟到家,因为他的习惯是一开始先走两英里路,一边走一面均匀地做着深呼吸。然后吃晚饭,然后安静地过一晚上。偶尔去看电影,不过通常都是安静地过一晚上,亨利读《大英百科全书》——现在是大声读——明妮给他补袜子,可是一直在听着。 每天都带来同样的感觉,又感激,又惊异,那就是他竟会过得如此幸福美满,如此波澜不惊,一切尽善尽美。明妮也像变了个人,她不再憔悴,而是长胖了。 有时,亨利会暂时停下不读看着她。一开始,她埋头缝东西,他只能看到她柔软的头发。然后她纳闷怎么不念了,会抬起头,亨利正好跟她那双大眼睛四目相接,然后亨利会高兴地格格笑,不出声地自问: “可不是没治了嘛!” 这天是他们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他们以合适的方式庆祝这一天。他们在第七大道的一间虽然拥挤却让人吃得高兴的意大利餐馆里吃了饭。那儿的红葡萄酒是包括在账单里的,易于兴奋的人——大概是聪明之极吧——坐在小桌子前,都在扯着嗓门说话。饭后,他们去看了一出音乐喜剧。然后——这天晚上的重头戏——他们又去了时代广场附近一间金壁辉煌的餐馆里用晚餐。 在高档餐馆里用晚餐总能让亨利浮想联翩。他虽然对严肃著作读得如饥似渴,但是时不时也读一些浅层次的东西——那些小说一开始就是主人公正在衣着光鲜的人群中用晚餐,然后被一个相貌堂堂的老人吸引过去,这位老人正在走进餐馆,他下唇下方留了一撮花白胡须,还带着一个貌如天仙的女孩,她经过时,用餐的人都扭头看他。后来,在他坐着抽烟时,一个侍者走到主人公跟前,轻轻说声“对不起,先生!”,递给他一张纸条。 在亨利眼里,盖森海默餐馆里的氛围让他联想起了这一切。他们晚餐用毕,他抽起雪茄——这天的第二根了。他坐在椅子上往后靠,审视这里的景象。他心情振奋,胆子大了一些。他有了种感觉——所有喜欢坐在家里读书的性格文静的人都会如此——他真正属于这种场合。种种夺人眼目之处——耀眼的灯光,音乐,嘈杂的声音,偶尔突然响起因为喝酒而带来的声音低沉的格格笑声,而喝汤的声音跟合唱队女孩呼叫同伴的尖细一点的声音混合在一起——这些打动了亨利的心。他已经三十五岁了,可自己感觉还像是个二十一岁的小年轻。 他旁边有人说话,亨利抬眼一看,原来是西德尼·默瑟。 一年过去,让亨利成了个已婚男人,而让西德尼·默瑟变得如此仪表堂堂,看到他,让亨利一时间说不出话。做工精到的晚礼服漂亮又舒适地贴在西德尼匀称的身上,脚上蹬了一双皮质优良、光亮可鉴的皮鞋。他的浅色头发往后梳着,光亮可鉴,电灯照在上面就像星星照在一面美丽的湖上。他的衣领一尘不染,他几乎看不到下巴的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 亨利穿的是斜纹哔叽料子衣服。 “你在这儿干吗,亨利老兄?”一表人才的这位说,“我记得你一贯不来灯光明亮的地方。” 他的眼光挪到了明妮身上,眼神里带着羡慕,因为当时的明妮光彩照人。 “我太太。”亨利又能说话了。接着他又对明妮说,“默瑟先生,老朋友。” “这么说你结婚了?祝你好运。银行怎么样?” 亨利说银行跟期望的一样好。 “你还在搞舞台演出吗?” 默瑟先生郑重地摇摇头。 “找到了更好的事,在这儿专业跳舞。钱挣得很顺手。你们干吗不跳舞?” 这几句话成了不和谐音。直到那时,灯光和音乐对亨利有种微妙的心理影响,让他引导自己进入一种感觉,即他待在座位上并非因为他不会跳舞,而是因为他对那种活动已经搞得太多,真的宁愿换个方式,安静地坐着旁观。西德尼的问话改变了这一切,让他面对事实。 “我不会跳舞。” “怎么会呢?!我敢说米尔斯太太会。您愿意跳一轮吗,米尔斯太太?” “不,谢谢您,真的。” 但这时亨利已经产生了自责,他看到自己影响了明妮去开心。她当然想跳舞,凡是女人都想。她只是因为他而拒绝了。 “乱说,明,去跳吧。” 明妮显得不放心。 “当然你得跳舞,明。我没事,我坐这儿抽烟。” 接着,明妮和西德尼就跳起了复杂的舞步,与此同时,亨利不再是个二十一岁的小年轻了,甚至感到心头掠过一丝怀疑,即他是否真的才三十五岁。 把一个年代久远的问题归结一下吧,可以一语以盖之,即一个人只要跳舞腰不疼,他就还算年轻,而如果他不会跳舞,就再也谈不上年轻了。亨利·华莱士·米尔斯坐在那里看着自己的太太在舞池里让西德尼·默瑟拥着跳舞时,这一事实自动呈现在他面前。即便是他,也能看出明妮跳得不错。看到她动作优雅,让他很受震动,自从结婚以来,这是他头一次反思起来。以前他从未想到跟自己比起来,明妮是多么年轻。购买结婚证书时,她去市政厅在文件上签字,也填了她的年龄,亨利这时想起来是二十六岁。当时他根本没多想,然而此时,他清楚地看到二十六和三十五岁之间,有着九岁的差距,一种冰凉的感觉浮现在他心头:他又老又乏味。夜复一夜地跟这样一个老古板关在一起,可怜的小明妮肯定闷坏了,闷到什么程度?别人带他们的太太出去,跳舞跳到半夜,让他们开心。而他所做的,只是坐在家里给明妮读百科全书上枯燥的东西。这个可怜的孩子过的是什么日子啊!突然,他对关节灵活的西德尼·默瑟极为羡慕,在此之前,他一直打心底里瞧不起此人。 音乐停了。他们回到了这张桌,明妮一脸飞红,让她比以往更年轻。西德尼,这个叫人受不了的笨蛋,咧着嘴得意地笑着,装作年方十八。他们看着像两个小孩——亨利瞥见镜子里的自己,吃惊地发现自己的头发竟然没白。 半个钟头后,在回家的的士上,明妮快睡着时,搂着她腰的胳膊绷紧了一下肌肉,耳边突然听到一声鼻子出气的声音。 那是亨利·华莱士·米尔斯在下决心要学跳舞。 一方面是换换读书方向,另一方面是为了省钱起见,亨利实现其雄心的第一步是花五角钱买了本书,书名叫《现代舞蹈入门》,作者“探戈”。他觉得——并非无缘无故的——要是他能通过这篇文字学会跳舞的话,会比上课这种更常见的方式更简单,而且更省钱。但是刚一开始学,他就看出来问题没那么简单。首先,他想把自己正在做的事瞒住明妮,目的是想在她生日时给她一个惊喜,而她的生日再过几个星期就到了。其次,一读之下,他发现《现代舞蹈入门》较其书名所示要复杂得多。 这两项事实导致通过书本学习不可行,因为尽管有可能在银行里学习文字说明和插图,但是只有在家里,他才能试着按照舞步说明来练习。在银行里出纳员待的笼子里,不可能把右脚照虚线从a移动到b,把左脚照c、d两点之间的曲线移动,如果对公众的意见有一点点在乎,回家时在人行道上也不能这样做。有天晚上,想着明妮在厨房做晚饭,他想在公寓的客厅里练习,正在那时,她出其不意地进来问他牛排要做几成熟,他解释说他有点抽筋,可是这件事让他心惊胆战。 出了这件事后,他决定必须去上课。 这样决定后,问题却并未变得简单一些,的确,问题还更突出了。倒不是说找老师有什么难的,报纸上全是他们登的广告,他选了一位加瓦尼夫人,因为她所住的地点方便。她家在一条小街上,车站近在咫尺。真正麻烦的是怎样找到时间上课,他的生活如此按步就班,要想改变到家时间这个重要时刻,就几乎不可能不让明妮语带激动地说两句。解决的办法只能通过欺骗。 “明妮,亲爱的。”他早餐时说。 “怎么,亨利?” 亨利脸胀红了,之前他还从来没对明妮撒过谎。 “我锻练得不够多。” “你气色倒是挺好的啊。” “有时候我感觉有点累。我想我回家走路要再增加一英里左右。所以——所以往后我回家会稍微晚一点。” “很好啊,亲爱的。” 这让他觉得自己像是个很卑劣的罪犯,可是通过放弃散步,他现在每天能有一个钟头去上课,加瓦尼夫人说那就足够了。 “没问题,小伙子,”她这样说。她是个和气的老太太,像军人那样长着短胡子,接待顾客时,举止颇不寻常。“你每天来一个钟头,要是你没长了两只左脚,我们在一个月内就能把你变成社交界的红人。” “是吗?” “当然是。我教学生没有一次不成功,除了一个,而且那也不也怨我。” “他长了两只左脚?” “根本就没脚。上了两次课后从屋顶上摔下来,只能把两只脚截了。就算是这样,他安上木腿,我也能教会他跳探戈,只是他有点泄了气。好吧,星期一见,小伙子,听话。” 这位好心肠的人说着从门板上取回原先为说话方便而粘在那儿的口香糖,打发亨利走了。 从此开始了后来几年亨利毫不迟疑认为是他这辈子最痛苦不堪的一段时间。对一个首段青春已逝的人来说,也许有些时候他会感觉比上现代舞蹈课更难受、更荒唐可笑,可是这种时候不容易想到。从身体上说,亨利的新经历给他带来了剧痛。他以前从来没想到会存在的肌肉却出现了——显然如此——惟一的功用就是疼痛。思想上,他受的罪更大。 这部分是因为在加瓦尼夫人的培训班里流行的特殊的教学方法,部分是因为在真正上课时,突然有位侄女从后面的一个房间里被领出来授课。她是位年轻的金发小姐,双目含笑,亨利每次搂住她纤细的腰身,都不免感觉对不在场的明妮而言,自己是个黑心肠的负心人。良心让他备受折磨。他感觉自己是个奇怪而且没有关节的人,手大得出奇,脚也是。除此之外,加瓦尼夫人还习惯于在授课的一小时内站在室内的墙角,嚼着口香糖做点评,不奇怪的是亨利憔悴起来,也瘦了。 加瓦尼夫人还个习惯叫人难堪,本来是要鼓励亨利,却常常把他的表现和进步跟一个她声称以前有次教过的残疾人相比。 关于那个残疾人上了三次课后是否比亨利上了五次课后一步舞跳得更好,加瓦尼夫人和那位侄女会当着亨利的面争得不亦乐乎。那位侄女说没有,也许一样好,但是不会更好。加瓦尼夫人说侄女可能忘了那位残疾人滑步滑得怎么样,侄女说对,的确如此,她可能是忘了。亨利什么也没说,只是在冒汗。 他进步缓慢,但是这不能怪老师。她尽一个女人所能来让他进步得快一点,有时甚至追到街上,想在人行道上教给他某种方法来改掉他数之不尽的技术失误中的一些,改掉这些失误,有助于让他绝对跳得比那个残疾人好。跟在人行道上拥着她时的痛苦比起来,在室内拥着她时的痛苦根本算不了什么。 尽管如此,在提前交了课时费的情况下,而且作为一个意志坚强的人,他的确有了进步。有一天,让他吃惊的是,他发现自己的脚在做动作时根本不用他明确运用意志力——几乎就像两只脚自己有了智慧。这是个转折点,让他极感自豪,自从在银行里第一次涨工资以来,他还没这么自豪过。 加瓦尼夫人感动得隆重表扬他: “进步很大,孩子!”她说道,“进步很大!” 亨利谦虚地红了脸,因为受到了肯定。 每一天,随着他的舞蹈技巧越来突出,亨利偶尔会为他决定上课的那一刻感到庆幸,有时还为自己曾险些大祸临头而后怕。现在每天在他眼里,越来越明显的是明妮对她生活之单调心怀不满。那顿不幸的晚餐破坏了他们小家的安宁,要么说也许只是促成了破坏。亨利告诉自己,她迟早会受够自己乏味的生活。不管怎样,自从那个令人不安的夜晚以来,他们的关系中开始潜入不自在和不自然的因素。这个家庭不再和谐。 渐渐地,他和明妮越来越几乎是拘谨相处。她不再喜欢晚上听亨利读东西给她听,渐渐有了早早上提上裤子,光床睡觉的习惯。亨利偶尔在她不防备时跟她四目相对,捕捉到一种难解的眼神。不过这种眼神他能读懂,那意味着她感到厌烦。 本来你会以为这种状况会让亨利感到难过,恰恰相反,它给了他一种愉快的激动感,让他觉得受那么多罪去学跳舞是值得的。她现在越是厌烦,当他戏剧性地揭示自己的真面目时,她就会越开心。如果他对自己作为一个不会跳舞的人感到满足,那么又是消瘦,又是花钱去学跳舞有何意义呢?这种沉默、不自然的夜晚代替了他们结婚头一年里那些愉快的夜晚,他却喜欢这样过。现在他们过得越不舒服,以后他们会越会认识到自己的幸福。亨利属于人类中很大一批人,他们认为跟从来根本不牙疼相比,牙疼霍然而愈时更让人快乐些。 因此当他在明妮的生日那天早上送给她一个他知道她向往已久的手提包,发现她只是敷衍地、公事公办地谢了他时,他只是在心里偷乐。 “你喜欢我挺高兴。”他说。 明妮淡淡地看着手提包。 “正是我想要的。”她无精打采地说。 “好吧,我得走了。我在城里买戏票。” 明妮迟疑了一会儿。 “我看我今天晚上不是很想去看戏,亨利。” “乱说。你过生日我们一定得庆祝一下。我们去看戏,然后再去盖森海默餐馆吃晚餐。我今天可能要加班,所以我看我就不回来了,我六点钟跟你在那间意大利餐馆见面。” “很好,那你不就散不成步了?” “对,少一次没关系。” “是啊。你现在还散步吧?” “噢,散的,散的。” “每天三英里?” “一次也没少过。让我身体健康。” “对。” “再见,亲爱的。” “再见。” 没错,言语间分明有些寒意。走向车站时,亨利心想,谢天谢地,明天早上就不一样了。他的感觉很像是一位骑士为了自己的心上人冒着危险悄然完成了功业,终于差不多到了为此领赏的时候了。 那天晚上亨利陪着不太情愿的明妮赶到时,盖森海默餐馆像以往一样灯火辉煌,而且喧闹。他们不出声地吃了一顿饭,看戏中他们幕间休息时两人说的话都不超过一句,之后明妮真想不再去用晚餐,回家算了。可是就算有一队警昨晚刚洗的衣察,也别想让亨利不去盖森海默餐馆。他亮相的时刻已经到来,几个星期以来他都在想着这一刻,对属于他的大场面想像到了每个细节。一开始,他们会安静却不自然地坐在他们那张桌前。然后西德尼·默瑟会跟以前一样走上前来请明妮跳舞,就在这时——这时——亨利会站起身来,除掉所有伪装,语气豪迈地大声说:“别!我要跟我的太太跳舞!”明妮先是惊愕,然后欣喜若狂。那个笨蛋默瑟会一败涂地,窘迫不已。然后,当他们回到桌前时,他像个状态奇佳的受过训练的舞者那样气不长喘,明妮则会因为这一切带来的乍然狂喜而脚步不稳。他们会坐在那里把头凑在一起,开始新的生活。这就是亨利设想的前后经过。 从某种程度上说,情景就像他在梦里设想过的一样顺利实现了。他担心的惟一会出错的——即西德尼·默瑟没露面,也没有发生。亨利觉得要是默瑟不露面来扮演陪衬的角色,会让这一幕稍微失色,可是他根本不用担心这一点。默瑟具有这种才能——这在没下巴、头发溜光的人们中屡见不鲜——就算他背对着门,也能看到一个漂亮的姑娘进门。亨利他们刚坐下,默瑟就到了旁边,嘴里打着招呼。 “嗬,亨利!常客啊!” “我太太过生日。” “祝您生日快乐,米尔斯太太。趁侍者还没来让你们点菜,我们刚好可以跳一轮。来吧。” 这时乐队正悠悠然开始演奏起下首曲子,亨利很熟悉这一首。有很多次,加瓦尼夫人在一架年代久远、难以出声的钢琴上砸出这首曲子,好让亨利跟她蓝眼睛的侄女跳舞。他站起身来。 “别!”他语气豪迈地大声说,“我要跟我的太太跳舞!” 对于他所期望引起的震动,他并未低估。明妮瞪圆了眼睛看着他。西德尼·默瑟显然吓了一跳。 “我还以为你不会跳舞呢。” “人不可貌相,”亨利轻松地说,“看着很容易。不管怎么样,我要试试。” “亨利!”他搂定明妮时,明妮叫了一声。 他早就料到她会说类似什么话,可是几乎不会是用那种声音。说“亨利!”有一种方式表现的是吃惊后的崇拜之情和带着悔意的热爱之情,但明妮不是以那种方式说的,她的声音里有恐慌的音符。亨利想得简单,显而易见的答案,即明妮认为他在那间意大利餐馆里喝了太多葡萄酒这一点,他并未想到。 的确,此时的他无暇分析话音里有何意味。他们这时站在舞池里,一丝想法如寒风一样,开始浮现在他心头,那就是他已经设想好的场景可能会有无法预料的改变。 开始时一切顺利,舞池里几乎只有他们,他开始顺着ab虚线移动脚步,稳当中带着活力,这是他学习最后几节课时的特点。后来,像是变魔术一般,他到了一群人的中间——跳着快步舞的一群疯子,像是根本没有方向感,完全没能力给他让路。有一会儿,几星期学费没白交。然后一撞,明妮压着嗓子叫了一声,发生了第一次碰撞。一下子,他辛辛苦苦记下的全部知识从脑子里溜走了,只留下焦虑不安的空白。他原来是在一个空房间里优雅地跳舞,对这种情况准备不足。他怵台得无以复加。有人捅了他的背部一下,气冲冲地质问亨利他以为他要往哪儿跳。他转过身正想怎样道歉,又有人猛的撞了一下他的另一侧。一时间,他有种感觉自己正在一个桶里滚下尼亚加拉瀑布,然后就躺在了地板上,明妮站在他跟前。有人脚绊到了他的头。 他坐了起来。有人帮助他站起来,他意识到西德尼·默瑟在他旁边。 “再来一次,”西德尼说,脸笑开了花,狡猾地装得毫无恶意。“倒得漂亮,可是很多人没看到。” 那里响彻魔鬼般的笑声。 “明妮!”亨利说。 他们是在自己的小公寓的客厅里。明妮背对着他,他看不到她的脸。她没回答,他们离开那间餐馆后她一直没说话,这时还是。回家的一路上,她一次也没说过话。 壁炉架上的钟点的的嗒嗒地走着。外面,高架铁路上轰轰隆隆地过去了一列火车。街上传来说话声。 “明妮,对不起。” 沉默。 “我以为我能行,噢,天哪!”亨利说话的每个音里都带着痛苦。“自从那个晚上我们头一次去了那个地方以来,我一直每天都去上课。没用——我想就像那位老太太说的,我长了两只左脚,再怎么努力都没用。我瞒着没跟你说我在干吗,是想在你生日时,给你一个大大的惊喜。我知道你嫁给一个因为不会跳舞,而从来不带你出去的人有多厌烦,多累。我想我该去学跳舞,让你像别人的太太一样过得开心,我——” “亨利!” 她转过身,亨利反应迟钝,但也惊讶地看到她的整张脸变了,她眼里闪烁着快乐的光芒。 “亨利!这就是你为什么去那座房子——去上跳舞课?” 亨利没说话瞪着他。她笑着走到他跟前。 “这么说,你就是为了这个装做你还在散步?” “你早就知道了!” “我看到你从那座房子里出来,我正要去街尽头那个车站,就看到了你。有个女孩跟你在一起,一个黄头发女孩。你拥抱了她!” 亨利舔了舔干躁的嘴唇。 “明妮,”他声音吵哑地说,“你不会相信,可她当时是想教会我‘果冻卷’舞步来着。” “我当然相信,这会儿我全明白了。我当时以为你正在跟她告别呢!噢,亨利,你干吗一直不告诉我你在干嘛?噢,对了,我知道你想在我生日时让我惊喜一下,可是你肯定看出来哪儿不对劲儿了。你肯定看出来我有心事。过去几个星期里,你肯定注意到我怎么样吧?” “我以为你只是觉得闷。” “闷?!在这里,跟你在一起?!” “是在那天晚上你跟西德尼·默瑟跳过舞之后,我把整件事想清楚了。你比我年轻这么多,明。对你来说,让一个像我这样的人读书给你听,这样过日子好像不对劲儿。” “可是我很喜欢!” “你一定要跳舞,每个女孩都得跳,女人不跳舞不行。” “本人就可以。亨利,听着!你记你在那座农庄里第一次见到我时,我病得多么厉害、多么疲惫不堪吗?你知道是为什么吗?是因为我好几年时间在一个地方累死累活地工作,人们可以去那里花五分钱跟女指导跳舞,我就是个女指导。亨利!想想我过的是什么日子吧!每天得在一个大房间里拖着上百万个脚步笨拙的人。我跟你说,跟有那么几位比起来,你够得上职业水平了!他们踩我的脚,把他们两百磅的身体靠到我身上,差点把我压死。现在你也许明白我为什么不迷跳舞!相信我,亨利,你能为我做的最好心的事,就是让我千万别再跳舞了!” “你——你——”亨利说不出话。“你真的是说你能够——能够忍受我们在这儿过的生活?真的不觉得闷?” “闷?!” 她跑去书架那里取来一厚本书。 “读给我听吧,亨利,亲爱的。现在给我读点东西,你以前经常读,好像好久好久没这样了。给我读点百科全书上的东西!” 亨利看着手里的书。在几乎令他不知所措的快乐中,他有条有理的头脑仍意识到有哪儿不对劲。 “可这是med-mum卷,亲爱的。” “是吗?唉,也没关系嘛。跟我读读‘mum’都有什么意思吧。” “可是我们才读到cal-cha呢——”他迟疑地说,“噢,那——我,”他不再顾忌地说,“我无所谓,你呢?” “无所谓,坐这儿来,亲爱的,我坐地板。” 亨利清清嗓子。 “米利兹,或称米利茨(一三七四年去世),波希米亚牧师,在摩拉维亚和波希米亚的牧师中最具影响力。十四世纪时,从一定意义上说,他为胡斯的宗教改革活动铺平了道路。” 他低头看,明尼柔软的头发披散在他膝盖上。他伸出一只手抚摸她的头发,她转过头抬眼看,亨利跟她那双大眼睛四目相接。 “可不是没治了吗?”亨利不出声地自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