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 (第一部)第一章 京城。 花朝节后。 绿草如茵,春花初盛,柳条扶风,煦日融融,一派好春光。 翰林大人闵益天的后宅庭院里,树阴花影之间,一群妙龄少女正在开心地嬉戏。 “珏姐姐,你怎么不玩?还在看书,什么书那么好看?”一个打着秋千的少女向坐在树阴底下的少女叫喊,清脆的笑声随秋千的荡落四处飞散。 荡秋千的少女是翰林大人最小的女儿含瑾,今年十四岁,长得娇俏可人、活泼讨喜。 坐在树阴底下的少女是含瑾的姐姐怀珏,今年正月十六恰好满十六岁,正是二八年华,如花之季。 除此之外,树阴旁的草地上,还有两个少女在追赶嬉闹。 其中一个是翰林大人庶出的女儿佩玉,另一个是夫人表亲表小姐孟采薇。佩玉与采薇也已满十六了。 采薇比怀珏大上两个月,是十一月生人,而佩玉则堪堪比怀珏小上半个月,是二月初生人。四个如花少女,含瑾年纪稍小,尚未通世事,而同是十六岁花季的怀珏、佩玉与采薇俱已到了待嫁之年。 表小姐家在江南,父母将她送进京城姨丈家就是为了凭借翰林大人之人脉,好在今年“春闱”及殿试之后选个如意郎君。 二小姐佩玉庶出,乃翰林大人侍妾柳姨娘所生,因为母系出身低微,打小不受翰林大人重视,所以也打算在一干应试才子中选个合适的女婿,以至佩玉的亲娘柳姨娘时常人前背后的嘀咕,巴望丈夫好好替女儿选个女婿,最好能嫁个公侯伯子爵什么的,好扬眉吐气、光宗耀祖。 相对佩玉的不受重视,对于大小姐怀珏,翰林大人打定主意送入宫中为皇妃,因此在元宵后朝廷传旨要各朝臣送女儿待选皇帝宫妃时,就呈上了精心所绘的女儿画像,期盼女儿屏雀中选,从此贵为皇亲国戚。 读书人既已入世,就遑论清高,汲汲于功名利禄是常有之事,也怨不得翰林大人如此想。 “珏妹妹,你要是入了宫,当上皇妃,那可就美了。”你追我赶累了,采薇躲回树阴下,免不得又羡慕起怀珏来。 怀珏淡淡一笑,没应答什么,依旧低了头看书。手中的书久久不曾翻动,明眼人都可以看出她在想心事。 二小姐佩玉偷眼瞧了下怀珏,眼中有羡慕也有妒忌。佩玉打小到大,因庶出而不得父亲与夫人欢心,娘亲在家中又没有地位,因此格外期盼出人头地。但父亲不仅不重视她,也不曾给她任何机会,就连这次君王选妃,父亲也丝毫未曾意识到他还有另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 佩玉很不服。 大家都公认大小姐美貌,她不认为自己比怀珏逊色,事实上好多人都说她颇有几分肖似怀珏,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她们是嫡亲的姐妹,况且她认为自己有比怀珏更出色的地方——身材要比怀珏更凹凸有致、珠圆玉润,而怀珏呢,身量是颇为高挑,也颇为窈窕,却也清瘦了些,怎如她丰满动人? 佩玉不服,不甘,却又能如何?娘亲低微的身份注定她不够高贵,没有任何势力依恃,再不服气,不甘心,也只能悄悄咽下。 怀珏不曾也不会去留意采薇的羡慕、佩玉的妒忌,她沉浸在自己的幽思里,眉间淡淡的,谁也不知她是喜,或是忧。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怀珏把心思收回《诗经》上,低低吟哦。 只执子之手,只与子偕老,天地之间,两心共一颗,只为吾思,只为你守……不是做众多女子中苦苦翘首以待,终至白头的那个。 ——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年年越溪女,相忆采芙蓉。 在那冷清、寂寞的桎梏里,该是怎样的幽怨、凄凉、孤独。 ******************************************* 春雨洗尘埃,枝青叶绿格外清新喜人。 本是一番好景致,无心人却无心赏。 京杭运河一处不太热闹的小港口附近,有一家茶店。 茶店平日客人就不算多,今天上午更是冷清,堪堪只有两桌,其中一桌还是刚到的,客人也只孤身一个。而另一桌的阵仗宏大一些,虽然坐着喝茶的也还是一个人,身后侍候的人却有三个,显然是个颇有些派头、势力的人。但茶店老板似乎不在意这些,叫添茶才来添茶,绝不会多唠叨一句话,多哈一下腰——旁人——此时还有旁人的话,大概忍不住会想:难怪他的茶店生意不冷不淡。 “客官,您的茶。”茶店老板老久才送上新来客人的茶水,声音中半点歉意也无。 新来的客人不以为意,低沉而轻声地道了谢,微微低头喝下一口茶水,便手握茶杯陷入沉思。 注意客人这些动作的可不是那个对任何来客都不冷不淡的茶店老板,而是另一桌的客人。 这客人也许是太无聊,又或者恰好正对着新来的客人,目光一直投向新来客人宽大竹笠遮掩下仅余的半张脸,以及握着茶杯的手。 这客人灼灼的目光太放肆,惹得沉思中的客人也有所察觉,冷冷地抬起头,目光微带不悦地扫过对面客人一眼。 那人——有一对幽暗、狂妄、放肆得令人生厌的眼光! 新来客人只扫了对面客人一眼,心内马上有了论断,微带不屑地转开眼去,又微微低下头喝茶。 对面客人的眼睛在新来客人抬头扫视过他之际,更幽暗、更放肆。 “嗬!”他微微扬眉低语,“好一双眼睛!” 他身后离得最近的侍从像是明了主人心思似的,弯腰伏在主人耳边轻言:“好俊秀的少年郎!” “比我如何?”对面客人朗声笑问。 他的声音有些过大,引得那少年客人敏感地又抬头扫视过来,眉头微皱,显出不豫。 “主人要我说实话吗?”那侍从恭敬却又大胆,声音清晰得足以传入少年耳中。 “说。” “依属下看,主人尊贵、俊美,不失男儿豪迈气魄,兼之威仪天生、高贵慑人,只要主人出现的地方,旁人自然决计不看第二个人半眼。”那侍从阿谀奉承,神色语气却正经至极。 话语传扬开去,自然也落入对面少年耳中,少年闻言微微抿了抿嘴,觉得有趣似的,但也就一闪之间,神色又恢复为冷淡。 “那少年呢?”主人问,音量一点都不遮掩。 对面少年意识到人家在谈论自己,脸色微变,却没有发作。 “少年郎玉树临风、丰神如玉、清秀绝伦、明眸皓齿、唇红齿白,兼之气质云淡风轻、飘逸出尘,可名列属下所见过美少年中当之无愧的榜首。主人凭地位之尊,可与之打平手。” “哦?这么说我还是比不上——” “属下不敢!只可惜了——” “你可惜个什么?” “可惜是个少年郎——” 对面少年再也无法忍受那一主一仆越加放肆的言语,倏然立起,扬声叫老板结账,声音磁性又清亮,令人难辨雌雄。 茶店老板循声过来结账,少年随手掏出一个沉甸甸的荷包,拿出一些碎银两给老板,旋即转身,青色的衣袂翩翩舞动,飘然而去,稍远才丢下一句低沉的话语:“剩下的不用找了。” 没走的那个客人与侍从交换了眼光,然后侍从低声叹息:“唉!又是一个不知江湖凶险的雏儿。” 仿佛为了应景似的,茶店不远处小道树丛后一个躲藏的人影现身而出,跟在浑然不觉的少年身后,一路渐行渐远。 第二章 怀珏离开茶店,压低头上的斗笠,裹紧身上的藏青色大披风,踏着小羊皮靴,迎着微风细雨向前路走去。 她,其实也不知道要去哪里。 君王下旨选妃,父亲送她的画像入宫初选,不遂她意地通过了,紧接着就要送入宫中教习礼仪等候皇帝亲自面选。 她不想入宫,更不想为妃。她从没有意愿成为帝王三千宠爱中的一个。那——根本是一条感情的绝路! 帝王多情,更是无情,即便宠爱某个妃嫔,也不过三年两载就色衰爱弛、情淡意冷,何况她从不屑那般滥情纵欲、荒淫无度的男人。 将进宫的那夜,她无助又绝望,几乎就那么认命了,不曾想佩玉来提醒她:她可以逃。 逃? 她逃了父亲没有女儿送进宫就是欺君,她能够逃走吗?因为一己的不情愿而毁掉整个家族多么的不划算不值得! ——我!我可以代替你!别人都说我长得像珏姐姐,只要我们闵家人不泄露,没人认得出我不是你!毕竟,父亲从不让我见外客不是吗? 佩玉这么提议。好大胆,好过分的提议,而且毫不掩饰出发点全为自己。 怀珏静静地看着佩玉。 佩玉的眼里闪着光芒,透着哀怨,闵家的确冷淡了她也轻视了她,她这个做姐姐的当时才晓得:佩玉,有多渴望被承认,多——渴望入宫一步登天。 她愿意成全她! 其实,更多的还是成全自己。她从不是个热情亲爱的姐姐,对自己的妹妹没有太多关切,成全佩玉入宫,不如说成全自己逃离沦为帝王禁脔的命运。 所以,她——闵怀珏,让妹妹闵佩玉冒名顶替进宫,自己却逃离家园,漫无目的地在江湖上游荡。 今天,也不过逃离家的第三天,离开京城也不过百里,她已经感到无处可去。 原本打算沿运河直下江南,到杭州姨母家,她好几年没见过姨母了。但船行两日,又有些犹豫,怕姨母那边不愿替她隐瞒,也怕给姨母一家带来隐患。 离家出走后,她静下心才慢慢想到,自己——任性了!一旦事情泄露,会给家里带来多大的祸端?她太顾自己了! 父亲一向器重她,从小全力养育与栽培,就为一朝选在君王侧。她辜负了父亲,可——她也不甘勉强自己接受这样的命运呀……入宫为妃,从来不是她的理想! 但,就算她现在后悔、屈服与退让,再回头也是不可能的了!佩玉已经进宫,变成了闵怀珏。那么,她闵怀珏又是谁?以后,她该以什么身份生活? 她从来不是个轻率而冲动的人,一直满意她温良恭谨、柔顺听话的父亲一定料不到她会忽然逃离家,受惊吓了吧? 而她,在自由的同时却开始愧疚,也开始惶恐。 前路,在哪里? 江湖,又是什么? ************************************************************ “呔!留下买路财!” 正自漫步沉思的怀珏蓦地被眼前三两跳出的黑衣蒙面人拦住了去路,才发现自己行到人迹稀少的山路。 光天化日,歹徒劫财——只在书中看过的情节在她身上上演了。 “你们想做什么?”怀珏负手侧立,虽是心底恐慌,语气却还是淡淡的。妹妹们总是说她过于冷淡、冷情,也许天塌下来也不会眨眼。但,她其实也是怕的。 悄悄四顾,背后也有歹徒缓缓包抄过来,包括前头堵截的,大概有六七个,这么大的阵仗,太抬举她了。她,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父亲教她习诸多技艺,惟独没有武功一项。 唉!是生为女子的不幸吗?无法保护自己,天生便是弱者。 “把钱财和值钱的物品统统留下来,还可饶你一命!看你长得清清秀秀像个读书人样,大爷们不为难你,把财物交出来!”歹徒纷纷喝斥。 书上都说识时务者为俊杰矣!怀珏把荷包拿出来,丢到歹徒脚下,“拿去吧。” “哗!还真不少,这小子竟还带着金子……” 这些只晓得取不义之财的盗贼!怀珏冷然地昂起头,不屑于看歹徒们争抢荷包的嘴脸。 “一般般了——这小子衣物挺贵气的,剥去当也可换不少钱呢?兄弟们,上!” 剥她的衣物!哦!不! 听到歹徒们乱轰轰的话与紧接着冲上来的脚步声,怀珏大惊,竭力推开一个拦在身后没留神的歹徒,拔足向前狂奔。 “追!别让那小子跑了——”身后歹徒纷纷追来。 平时缺少劳动的体质弱不禁风!怀珏很快就不胜脚力,她急遽地回头看看身后几欲追上的歹徒,她不能落到他们手里,绝不能!她咬咬咬牙,拼着一口气,扭头挣扎往前跑。 碰—— 一具坚实的物体堵住前路,令猛然扭头就跑的她撞疼了鼻子及额头。 怀珏揉揉鼻子,下意识地抬起眼皮,面前高高站立的不就是茶店里那个长着一双狂妄又放肆的眼睛的客人吗? 他——也是歹徒?真是糟透了! 可她没空哀怨。 怀珏接下来的反应就是推开那人,但,他身如磐石、不动如山,她自己反而因使力过猛踩不稳雨水滑溜的山路,控制不住重心地跌到一旁,摔向路旁山崖。 啊—— 尖叫噎在喉咙里,怀珏瞪大眼睛,心跳停歇,思维一片空白——她,难道就要这样香消玉殒了吗? 就在怀珏的眼睛已经俯瞰幽深的谷底时,腰间一紧,一条有力的臂膀如闪电伸至,迅速勾住她的腰,使力往回收,把她拉回来——惊魂甫定,对上拉她回来的人,怀珏眉头却又皱紧:救她的人是那个讨厌的茶客,此刻,他将她紧搂怀中,身体毫不客气更不规矩地与她的身体紧贴在一起。 “放开!”她又羞又恼。 那人扬起眉毛,“你对救命恩人也如此冷淡么?” 救命恩人?无耻之徒! 怀珏手掌紧握成拳头,竭力捶打他的胸膛,穿着皮靴的脚也毫不迟缓地踢向他脚骨。 “看不出是一只会挠人的小猫。”那人腿脚吃了痛,皱了皱眉,没有松开她,反而又勾起嘴角调笑。 怀珏使劲挣扎,不但半分也没法从那人怀中挣脱,还双手被扣扭转于身后,使她的身体不得不往前凸,这下,俩人的肢体贴合得更紧密了。 “放开我!”怀珏又羞又气又怒,拳打脚踢,左右扭摆,尽力挣扎。 这个恶徒!登徒子! “别动!”那人脸上仍然带着有趣的神情,却突然出声喝道,抱着她急遽转身,避开一个手持棍棒劈杀过来的蒙面歹徒。 他们,不是一伙的? 怀珏不自觉地停下动作,眼睛犹疑地觑向刚才那些蒙面歹徒,看到他们正与茶店客人的侍从缠斗。歹徒们武功平平,茶店客人的侍从却显然是高手,三两下就把人全都捆起来了。他们,果然不是一伙的!这么说,她面前的人该算是她的救命恩人了,可——她一样觉得他不怀好意。 “主人,怎么解决?”那个说闲话的侍从奔到主人面前询问。 “派个人送官。”那个主人简单回答。 “那——这个人——”侍从指了指主人怀里的少年。 “她么——”那主人嘴角勾起浅浅的笑,“你把她送回船上。” 他们要劫持她! 怀珏意识到那对主仆的不怀好意,发起急来,再度拳打脚踢,奋力想要挣脱那主人的钳制。 “主人——”那侍从苦恼地看看少年又看看主人。 “女人,你太不安静了。” 女人?他认得出她女扮男装—— 怀珏一惊,只来得及看到那双狂妄放肆的眼睛深沉一闪,就眼前一黑,软软倒在那人的臂弯里。 第三章 “主人真贪心,有我们这么些姐妹服侍还不够,巴巴地又从野路上弄了一个来。” “哟!你几时服侍过主人啦?偷偷背着人吃荤,当心被罚。” “哪有?哪敢!兰贵人对主人可是形影不离——” “哎,兰贵人好得主人欢心啊,都说不带她们出来,她偷偷跟了来主人也不生气——” “你懂什么!恃那个什么的,主人可不喜欢,回去等着进那个什么吧!” “对呀!要不主人又怎会特地弄了个人儿回来?唉!我们永远只是服侍主子的命——” …… 怀珏只觉得耳边一片乱轰轰,嘀咕的声音如蚊如蝇,过了好一会儿,意识才真正清楚起来,缓缓睁开眼睛。 “嘘——人醒了!”哪位侍女低语一声,顿时嘈杂的声音全部平息。 怀珏缓缓四顾,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金碧辉煌的大床上,周围围着四五个侍女打扮的年轻女子。 这,是哪里? 怀珏抬起身,正想询问,一阵不寻常的晃动却使支身未稳的她又倒卧回床面。 那些侍女看到怀珏醒来,立刻一迭声地吩咐、奔走,不一会儿,一些侍女捧进食物,要怀珏进食,怀珏直觉地拒绝,推开食物,碰也不碰。在这陌生的地方,她只想弄清楚自己目前处于什么样的状况。 侍女们没有硬逼她吃东西,把食物撤了下去,很快,另一些仆从抬进一大桶热水,然后侍女们连拖带拉,把怀珏从床上拉起,不由分说解开她所有衣服强行按到浴桶中去。 “你们是谁?到底要做什么?”怀珏泡在浸满香花花瓣的浴桶里,被四五个侍女按住,随意摆布,挣脱不得,只能叫喊。 “我们是主人的侍女,听主人吩咐替姑娘洗浴净身。”一个侍女答道。 “放开我,你们无缘无故把我捉来,要我洗浴,到底想怎样?”怀珏觉得眼前状况诡异至极,惊惶骤起,不由挣扎。 “你别乱动了,也好让我们交差,今晚主人要临幸你。”另一个侍女说,语气中满是羡慕。 临幸?临幸! 这个词让怀珏发昏,临幸…… “放开我!” 怀珏也不知哪儿使出的力气,推开按住她的侍女,跳出浴桶,从一个侍立在旁的侍女手里扯过白色长袍,转身包裹住自己,匆匆向门口跑去。 “姑娘……” “喂,你别跑,跑不掉的……” 侍女们神色呆了呆,即刻醒悟过来,纷纷阻拦追赶。 怀珏不理睬她们,也不顾自己光着脚,一心只想逃离这处奇怪而令人恐惧的所在。 她刚才明明看到有出口的,突然之间,出口却不见了去。 怀珏又惊又怕,停下脚步茫然地睃巡,房间不是特别大,她的视线来不及扫上一遍,眼前一晃,堵住门口的黑影缓缓向她行来。 他很高,令身量颇为高挑的她也得稍稍仰首才能完全看清——是他!又是他!那个茶店里的客人! 是啦,他劫持了她!他想做什么? “主人!”侍女们纷纷对那人屈膝行礼。 那主人不说话,一挥衣袖,所有的人立刻退的干干净净,浴桶也没留下。 “你是谁?”怀珏直视着他,外表镇定,心,却突突直跳,仿佛要跳出胸腔了似的,令她下意识捂住胸口,揪紧长袍领口。 “龙曜。”他简短地回答,狂妄放肆的目光扫过她披散到腰的青丝,**的雪白足尖。然后,他一步步走近她。 “你——想要做什么?”怀珏在龙曜一步步向她行来时不由自主一步步后退,一直退、一直退,她发现退无可退了——身后占满一面墙的大床阻挡了她的退路,而龙曜还在向她逼近。 “你怕我?还是怕所有男人?”龙曜的脚步停顿在怀珏面前一步之遥的地方,身影完全笼罩住她。 “你强逼他人,难道没有王法了吗?”怀珏感觉到面前的男人有一股强大慑人的气势,非要万物臣服他似的,长袍下的躯体不由自主瑟瑟轻颤。 “王法?”龙曜嘴角一抹狂妄的浅笑,“我就是王法!” 他,有一种势在必行的坚决——他到底想把她怎样?无限的恐慌无限地在怀珏内心扩散,心在打颤,腿脚也在打颤。 龙曜看出她的恐慌,又往前一步威胁。 怀珏腿一软,跌在床上,瞪大眼睛仰望立在床前的龙曜。 “这是邀请吗?很好,你也并非不可调教。”龙曜嘴角笑意加深,俯视了怀珏好一会儿,竟渐渐低下身体。 “你……别过来!” 怀珏隐约意识到这男人想做什么了,悲惨与绝望伴随恐惧在心底漫延,她不想这样认命,不想! 床榻很大,怀珏躲开龙曜压低的身体,滚向一旁,手脚并用想要从床榻那一面爬下,但是,才爬一步就无法前行了,她急忙回头看,只见龙曜好整以暇地坐在床边,一手揪住她身上的白袍衣角,嘴角仍是噙着笑,仿佛很有趣似的。 怀珏只能尽力扯回衣袍,却根本扯不动。她很害怕,非常害怕,心脏急跳得快要喘不过气来了。 “我没有看错,你很有趣。”龙曜愉悦地说:“够味,也够美——过来,美人,别再浪费时间了!” 他捉她来,逗弄她,只因她能令他愉悦——这可恶的淫徒,登徒子,无耻之徒! 怀珏这辈子没有这么愤恨与惊惶过。她瞪着欲图不轨的男人,却因无力反抗惟剩下恐惧。 他真的不再浪费时间了,魔爪一扯,她身上的白袍撕裂开来,裸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 “啊——走开!别过来!别碰我!”怀珏不由失声惊叫,四肢胡乱地捶打蹬踢。 “嘘——别紧张!也许你中意温柔一点的方式,但偶尔尝试激烈更能回味无穷,小美人,放轻松点!”龙曜戏谑而言,沉重的躯体压了下来,又引得怀珏一阵惊叫。 龙曜似乎很满意她的惊惧、慌乱与无助、绝望,眼里闪着为所欲为的肆虐及冷酷。 这个男人要玷污她…… 怀珏清楚地意识到了。 “不要——”她嘶叫,尽力挣扎,力气很快耗尽,加上长时间未曾进食,没多久就瘫软。 她——完了! 一串串泪珠滑下怀珏的眼眶。 “为什么……为什么……”她绝望地低喃,不知道自己想要质问天地神灵还是眼前施暴的男人。 “身边的女人太听话、太柔顺,我想试试不听话的女人是什么滋味!”龙曜回答了她,为所欲为的语气有一种睥睨众生的倨傲。 就因为风流男人恶劣低下的欲念,毁她的清白,毁她的一生……怀珏泪流得更急,可她无法逃开这残酷的命运,只能悲惨地任由那男人的唇印上她的肌肤,任由他的手四处游走。 “好一个冰肌玉肤!好一个香气如兰——”龙曜细细抚弄她每一寸肌肤,唇鼻辗转在她的颈上,轻嗅,吮吸。 他刻意的玩弄又激起怀珏的怨恨,聚集起最后一丝力气,猛地推开他的头,抵住他的胸口,尽力作最后的困兽之斗。 “我的小美人,留点力气承恩吧——”龙曜眼里闪着狂野的光,双手扣紧她纤细的腰肢,迎向早已悸动不安的灼热。 不要!她不要啊—— 痛楚骤然袭来……是身上的,更是心上的,怀珏泪水滑落,几欲昏厥,龙曜却如嗜血的猛兽,毫不怜香惜玉……如同经过狂风暴雨肆虐,打落了娇花,吹折了柳条——她就像一只破败的娃娃,再也拼不回原来的模样。 第四章 怀珏久久地趴在软衾中,终于从平息的狂风暴雨中回复意识,转头便看到龙曜侧卧在一旁看她。这个——无耻的淫徒!即使长一副好面孔,依然掩不住他的人面兽心。 她恨他! 怀珏支起身体,尽力一个巴掌掴向那张可恶的面孔。但,她没能打中他——他的动作比她更快,手一动就扣住她纤细的手腕,并且毫不容情地捏紧。 疼痛入骨,怀珏倔强地咬住嘴唇不肯出声。 “没有人敢打我!女人——更不行!”龙曜冷冷地说,眼眸中却泛起兴味。 “你以为你是谁?是天?是地?还是天子?你不过是个**的下流痞子!凭什么以为天下女人该受你玩弄?我厌恶你!你滚开!”怀珏恨恨地瞪着他,厌恶地嘶叫。 龙曜因她嘴里吐出的严词怔愕一下,竟然眉毛一扬,朗声大笑。 这人是变态!爽朗的笑容后面藏着魔鬼的真面目。 怀珏乘着龙曜大笑分神,手用力一抽,脱离他的钳制,不顾身体骤然袭来的疼痛,一跃下床——她刚才清楚地看到,他带着一把刀,那把刀在他脱衣服时被随意抛掷在桌上。 怀珏奔向那把刀,迅速从刀鞘里抽出沉重得几乎举不动的刀,刀没有举起,泪已经先流下来——不,她不是要杀掉那个肆意毁她清白的男人,她杀不了他,即使杀了他,她也已被玷污——她……要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样屈辱、不洁净的生命,她还留着做什么? 悔只悔,不该好好侍奉、回报爹娘…… 怀珏咬紧牙,尽力举起刀抹向颈侧,那是一柄利刃,寒光凛凛、冷气袭人,刀未到,她颈边的长发已缕缕断落。 冷透肌肤的寒气侵到颈项,怀珏眼一闭,心里哀痛无比——爹,娘,来世……再见了…… 咣—— 一声急促的响声,紧接着一股大力击开那把刀,怀珏握持不住,刀飞了出去,她的人也抵受不住强大的反冲力跌到一边。 他,连她死都不让!他到底为什么要折磨她? 怀珏勉强从地上坐起,便看到龙曜如天神,不,如魔鬼般矗立在她面前,强健的躯体一丝不挂,肌肉结实的胸膛剧烈起伏,似乎因她的反抗而怒气勃发,看来更加骇人! 怀珏才意识到自己身上也是片缕全无,羞耻涌起,她一手掩着自己的身体,另一手胡乱四处摸索——她记得刚才看到衣物的——终于,她的手触到了柔软的布料。抽过那块布料,是龙曜的黑色长袍,但怀珏此时管不了了,迅速将自己围裹其中。 “好烈的性子!”龙曜瞪着怀珏,也不知是生气还是叹服或是别的,瞪了她好一会儿,才姿态从容地从桌上拿起衣物穿上。 他一低头,怀珏便从地上跳起,冲向门外——很好,她竟在船上,在运河上,而且是在运河一处水势浩荡的河段上。 这样,更方便不是吗?此时此刻,她只想死,只想结束自己的生命。 怀珏奔到船边,纵身翻跃,飞出船栏,向河中坠落。河风凛冽,她的长发纷乱飞舞,衣袂翩跹,如同回归水府的河妖,一切该结束了吧……但,噩梦不肯结束,当她落入水中,闭上眼睛的一刻,那个魔鬼也追了下来,牢牢地抓住她…… 即使到了地狱,她也……永远逃不开他,永远……永远…… 怀珏再度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不在地狱里,仍是在原先的舱房中——现在她已清楚,她在一条大船上,被一个魔鬼扣留,上天、下地、落水都无门……她该怎么办? “姑娘,你醒了?” 又是那群侍女,她们是魔鬼的帮凶! 怀珏不愿理睬侍女们,勉强支起身要起来,却发觉自己浑身绵软,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 “姑娘别费力气了,主人怕姑娘再寻短见,吩咐给姑娘服下软筋散,姑娘好好歇息,将养身子吧。”一个侍女在怀珏疑惧的目光下解释。 他,做得真彻底! “姑娘从了我们主人有何不好,天下多少女人盼都盼不来呢!”另一个侍女劝说。 有不情愿做男人禁脔的女人,也有心甘情愿被男人玩弄的女人!话不投机,怀珏不想应答。 “这个女人——就是昨天那个把主子和一船人都弄得鸡飞狗跳的狐媚子吗?”一个媚气十足也尖刻十足的女人声音格外突兀地传来,舱里的侍女听到后立刻敛容肃立,纷纷行礼问安。 “给兰主子请安!” “兰主子好!” 怀珏转动眼珠寻找声音来源:是一个年轻美貌、妩媚至极的女子,也就二十岁左右,一双灵活的大眼睛,转动时带着妩媚,射向她却又尖利已极,一身华贵的绫罗绸缎,珠光宝气,贵气十足。 “你到底是谁?哪来的?”兰贵人蹙着眉头看向怀珏。 “你——又是谁?”怀珏同样蹙起眉头,冷冷看着她。 “大胆!见了本贵——夫人还不赶紧下跪!我是主子的妻子,你算什么东西?竟敢质问本夫人!”兰贵人柳眉倒竖,怒气冲冲地喝斥。 “兰主子,主人给这位姑娘服了软筋散——”一个侍女低低回话。 “什么?”兰贵人又惊愕又愤怒又妒忌,“闹了一宿还不够,主子想把这个女人留到什么时候?” “奴婢不知!奴婢只是遵照主人旨意行事。”侍女们低头作答。 “哼!贪一时新鲜则已!来人,传我的话,把这女人给我丢下船去。她昨天不是想跳河吗?本夫人成全她就是啦!来人——”兰贵人颐指气使,大声呼喝。 周围侍女站着不知如何是好,主人是忤逆不得的,但是兰贵人也不好当面得罪,只能踌躇拖延。 “大胆贱婢,竟敢不听本贵人号令!你们不敢,一切由本贵人担着,怕什么?主子不就是图一时新鲜,说她自己走掉就得了。快点,给我把她丢下河去。”兰贵人大吼。 “兰主子,主人吩咐奴婢们好生看护这位姑娘,失了踪主人会要奴婢们的命呀,求兰主子手下留人。”侍女战战兢兢,全都下跪乞求。 怀珏淡漠地看着,好像在旁观别人命运的判决。 这样也好!她早已不愿屈辱地活,何况——他是有妻室的人,即便因为他玷污她清白而不得已依从,他也是她嫁不得的人。 她不愿做帝王的妃,又岂会甘心当人家的妾? “好!好!好!你们不从,胆敢违抗!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们?”兰贵人恼怒万分,没有人支使,她自己上。 兰贵人冲到床边,扣住怀珏的手,“你给我起来——起来——”她一边叫嚷,一边用力拖怀珏。 怀珏吃了软筋散,根本无力起行,被兰贵人几个拖拉,便跌下床。虽然地上铺了厚实的地毯,仍是闷闷地传来隐痛,怀珏忍住疼痛,任由兰贵人把自己拖向舱门。 “兰主子,这——这可不行哪!” “兰主子您行行好,放过奴婢们吧!主人回来若不见了姑娘……” 侍女们焦急地阻拦,却也只敢出声不敢动手抢下人来。 “怕什么?一切有我担当!滚开!”兰贵人美丽的脸扭曲成一团,简直穷凶极恶。 昨天主子临幸这个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女人,闹得满船人都知晓了,她是又嫉又恨,一张脸几乎搁不住,哪里容得下这不知打哪儿来的女人留在主子身边?就算主子回来,一时找不到人,她就不信自己强不过这女人去?一个不知打哪冒出来的草民、贱货,凭什么来跟她争?哼! “住手!” 正当舱房里闹哄哄成一片的时候,蓦地传来一声威严的喝斥。 他又及时赶上了——怀珏无力地闭上眼睛,认命吧。 “主……主子,妾……妾身看到这位姑娘不小心跌下床,想要扶她上去……奴婢们,你们说是不是?”兰贵人吓得跪倒在地,支吾几声却又敏捷地找到借口。 被她暗示的侍女们不敢附和。 “是这样吗?”龙曜以手中刀的刀鞘托起其中一个垂首侍女的下巴,足以震慑死人的目光牢牢锁住她眼眸,冷峻地说:“我说过没我的命令闲杂人等不许进来,你们不但违抗还想知情不报!说!” “我说!主人,我说……兰……贵人……想要把……姑娘丢下河……”侍女发着抖,战栗地说。 “她胡说!主子,那狗奴才一派胡言!兰儿怎会做这种事?兰儿蒙主子深恩,愿为主子肝脑涂地,替主子照顾这位姑娘还来不及呢,怎会加害于她?主子——”兰贵人先是向侍女疾言厉色斥责,转而又讨好龙曜还柔媚万分撒起娇来。 龙曜收回刀鞘,走到躺在地上的怀珏旁边,躬身抱起她放回床上,坐在床边转过身来盯着兰贵人。 兰贵人悄悄对上龙曜的眼,看到主子毫无谅解之意,忙又低下头去。 龙曜微微眯起眼睛看了兰贵人一会儿,沉沉地开口:“你,可还记得我的要求?” 兰贵人身体一颤,说道:“主子的话,妾身始终牢记!” “哦?你重复一遍!” “要……要和睦相处,不许勾心斗角,善容人,不能嫉妒、歹毒,不准相残……”兰贵人绞尽脑汁语无伦次。 “既然记得还敢逐我新宠!自己说吧,你该当何罪?”龙曜面色冷凝而无情。 “……主……主子,主子就饶了兰儿这次吧?兰儿知道错了!兰儿再也不敢了!求主子开恩!”兰贵人意识到自己真正惹怒了主人,立刻叩首如捣蒜,痛哭起来,神态楚楚可怜。 “我原嘱咐任何人不得私自跟随,你已犯了一次错,现在仍一犯再犯,再姑息于你,他日岂不是连我都不放在眼里?” “兰儿不敢!主子——” “来人!”龙曜喝道。 一个侍卫立刻从舱外跑进来,垂手恭立:“属下在,主人有何吩咐?” “兰贵人私自离城,有违上令,即刻把她押解回城。既然她喜欢到处走,你派人陪她一步一步走回京城。即刻起程,去!” “是!主人!”侍卫应声肃立,行了个告退礼,推拉着兰贵人要她走。 “不要!主子!不要赶兰儿走!兰儿再也不敢了!求主子饶了兰……”余音缭绕,死命挣扎的兰贵人哭天抢地被拉出舱去。 龙曜低头看了看躺在床上的怀珏,转头唤侍女,“拿杯清水来。” 侍女遵命奉上一杯清水,龙曜从身上取出一包药粉,撒了些进去,把水送到怀珏唇边。 “主人,奴婢来吧。”一个侍女忙伸手要替他。 “都退下。”龙曜挥挥衣袖令众侍女离开,将那杯药水灌进怀珏口中。 怀珏顺从地喝下药水,如果是毒药,她更乐意喝。但,不是毒药。喝下药水,怀珏感到绵软的身体渐渐恢复了力气,那是——解药。 “韦护。”龙曜向舱门唤了一声。 “主人,属下在。”舱门外跑进一个侍从,垂手而立。 怀珏认得他,他——就是那个在茶店里与龙曜一唱一和的侍从。 龙曜把手中的刀递给韦护,又吩咐:“退下吧!” “是!”韦护恭敬地接过刀,躬躬身,退了出去。 他怕她又抽刀自尽,连刀也不放在舱房里了。 第五章 船舱里静下来。 怀珏静静地看着龙曜,第一次细细打量他:他显然是一个极有权势的人——所以才敢对她为所欲为,气势慑人,似乎尊贵无比,一双眼睛目光锐利,深沉难测。 但正是这双眼睛,经过刚才的冷酷、决绝,此刻又转为令她暗暗心惊的放肆——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对她的身子还没厌倦。 “你到底是谁?”怀珏压下心惊,不动声色地问,这个男人掠夺得太理所当然,活似天下一切都是他的,根本不顾礼法与法律,更不理会他人的感受。 “龙曜。” “我问的是——你到底是什么人?”怀珏微蹙眉头。 龙曜显然不知如何作答,“呵”了一声,低低笑出声,“龙曜便是龙曜,你说——我是什么人?” 他嘴角又挂上戏谑,又开始逗弄她了。 “别碰我!”怀珏挥舞双手,想要闪躲他无处不在的嘴唇与身体。 “恕难从命!我的小美人!”龙曜两只手分别捉住怀珏的两边手腕,压在她脑袋两侧,有力的腿脚也压制住她胡乱踢腾的脚。 “恶徒!登徒子!放开我!”怀珏全力挣脱不得,因为使力太过,很快力气全消。 龙曜以看猎物徒劳挣扎的眼光饶有趣味地瞧着怀珏,直到她停下来呼呼喘气才问:“你叫什么名字?” 怀珏侧过脸去,不愿理他。 “这么倔强?”龙曜抽出一只手,沿着她脸颊缓缓爬下颈项,抓起她胸前的玉坠子仔细审视。 “不许……”怀珏一只手得到自由,又要挣扎。 “没有人敢命令或违抗我!”龙曜的手更快地捉住她,以一只大手将她两只细嫩的小手压在头上,这下,她更是难以动弹,只能又气又羞又恼又怒地瞪着那无礼至极的邪恶男人。 龙曜再度抓起怀珏胸前的玉佩,细细审视上面刻的两个繁复大篆。 “怀珏——”龙曜念道,沉吟地看着身下的女孩,“是你的名字。” 她不回答。 他当她默认了,“怀珏,以后我就叫你珏儿吧。”龙曜放好她的玉佩,口里低低吟哦:“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他、他、他的脸皮真够厚的,夺取她的清白,竟还敢说什么“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怀珏气不过地低嗤,还是不想与他应答。 “珏儿,你几岁了?”他又问。 不答! “莫非你想效仿息夫人?”龙曜扳过怀珏的脸,逼她与他对视。 她有一双清澈至极的眼睛,眼神却淡淡的,甚至是清冷的,使她看来不沾世事,美得卓绝。 “珏儿,你扮男儿真美,把我这个真男人也比下去了,回复女儿身又这般国色天香……”龙曜幽黑的双眼更暗沉了,低声赞叹,唇开始印上她的肌肤。 他又来了—— 恐惧与羞耻再度漫卷心头,怀珏对此无能为力,身体无可抑制地颤抖。 “别怕——第二次会好很多。”龙曜出乎她意料地温声软语,不再似昨日狂暴。 难道,女人就是这样,被男人玷污过,再一次就变得不那么难以忍受了吗……一切紊乱的气息渐渐平复,怀珏羞愧地发觉,她果然中了这个男人的魔咒——她,竟失了抵挡…… 身为女人,如此软弱啊,软弱到身体也会背叛心灵。 怀珏转身俯卧,埋首在软衾中,羞愧而无助的泪滴滴渗入其中。 “做我的女人,是这么伤心的事吗?”龙曜抚着她的肩背,口气和缓地俯在她耳边问。 今夜的他是温柔的,可,那也改变不了什么,她恨他! 一辈子! 此后几天,龙曜都没有离开船,怀珏也就不用再吃“软筋散”。 她已经弄清楚,她住的舱房是龙曜的卧舱。每夜,他都抱着她入眠。他不再刻意凌辱她,甚至可以说对她呵护备至,温柔体贴。男人,是她从来没有研究过的物种,这个龙曜,令人难测已极。如果他是足够温柔的,又怎能在初见时肆意伤害?她弄不清他的意图,只知道,不论他做什么,她都不会——原谅他!永不! 虽然如此,情况还是有了一些转变。 他变温和了,她寻死的心也慢慢淡去。而离家渐远渐久,思念父母的心情越来越浓,亏欠与愧疚也越来越深,寻死,更是做不到了…… 龙曜敏锐地察觉到怀珏打消了寻死的念头,终于愿意放她走出那间幽禁她许久的豪华舱房。 而怀珏这时才能发现,船一直往运河下游航行。一直呆在船上,旅途憋闷得令人难受,只要龙曜不留在舱房,怀珏总喜欢到甲板上看沿岸的风光。 她不清楚—— 他要到哪里?又会把她带到哪里? 她记得他把自己的妻子驱逐回京城,那么他应该是京城人士。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回程?她还有见到爹娘家人的一天吗?她——还有脸回去见爹娘吗? 他把她捉了来,以她代替他的妻子,夜夜强她同床共枕……如果爹娘知道她沦落到如此境地,该是怎样的痛不欲生或羞耻难以为人!而……这一切都是她自找的! 为什么?他偏要招惹她!他绝不缺少女人,有美丽的妻子,一众个个年轻貌美的侍女,他却宁可毁她…… “夜了,河风大,回舱吧。”身后,悄然伸来一只手,搂住她的身子。 怀珏不必惊诧就知道——是他!龙曜!他一早下船,也不知到岸上忙些什么,直到现在天黑才见人。 不管他下令泊船多久,上岸忙些什么,夜里总会回到她身边,终宵相伴。 第一夜,他狂暴如恶魔,此后,却是温和或者说……温柔居多的——仿佛想挽回初次的狂浪。虽然他有时会因为她不愿作答,不肯回应而怒气陡生似乎想捏碎她,但毕竟没有真的捏下去,其实,她有时真想他一掌拍碎她。 这么浑浑噩噩、不明不白与他厮混在一起,令她羞耻得难以见人,可自尽的勇气,早已尽失…… “珏儿,在想什么?”龙曜背靠软垫,手臂拥着怀珏,见她睁大双眼,忍不住又来问,即使他的问题十有**得不到回应。 怀珏偏过头来望着龙曜俊美而罪恶的脸。 今夜他对她很是柔情蜜意、轻怜浅爱了一番,仿佛她是他的妻子——男人总是这般滥情,弃旧喜新,而她,甚至还不是他的妻子。 “龙曜,你已娶妻,为何偏要染指于我?”她淡淡地问。 “我并非只有一个妻子,只要我愿意,你也可以做我的妻子。”她今晚的态度令他稍稍满意。 他说——只要他愿意?他就那么笃定她会从他? 可,她也许真的不得不从他…… 她的月信已迟,这不是个好迹象,他从未放她独寝,这般夜夜贪欢,她——焉能躲得过?她与他怕是势必得纠缠下去,可她不甘心,一点也不甘心!更不会让他轻易得到她。 “我从未想过成为别人的妾室。”她冷然地说。 “哦?”龙曜高扬浓眉,“珏儿,你野心不小,可惜我早有正妻,你只能屈居侧室。” 他的口气充满她不喜欢的嘲弄,令她眉头蹙得更紧。 “我不想做你的侧室,更不会觊觎你正妻的地位。”她口气更冷了。 “珏儿,你喜欢玩以退为进的游戏,到现在也该结束了。”龙曜的眼眸阴沉下来,把她密密地贴近自己的胸膛,一手按在她跳动的心窝,“你已经是我龙曜的女人,势必跟我回去,我会把你留在身边,疼爱你,所以,收起你的刺,把你的心给我!” 他,竟以为她在玩游戏?他,竟还想要她的心? 在他们有了那样的开始之后,他怎能笃信她会爱上他!什么样的男人可以自负至此? “龙曜,你真以为自己能够令世间所有女子倾心?或许你的妻子们痴心恋慕你,甚至你的侍女们也怀有期盼,但是我——我闵怀珏从不希冀受你眷顾。我心目中真正的好男儿是光明磊落、坦坦荡荡、用情专一、至死不渝的那种,你以前不是,今后也不会是我眷恋的男人。你占了我的身子,也不过是身子罢了,我的肉身毁坏,与你的牵连便也丝毫不复存在,而我的肉身存活在世上的每一天,龙曜,我对你只有恨!”怀珏冷冷地宣布,不屑地扫视龙曜一眼,不顾他迅速涌上眉间的怒气,背转身打算入睡。 “闵怀珏,这是你的姓名吗?好!很好!你的心痛恨我,而你的身子却不得不与我相连——我龙曜发誓:我要你!不但是身子,还有你的心!我永远占着你的身子,就不怕你哪一天不把心也给我!”他拉她坐起,面对着面,怒气万分地宣誓。 疯子! 她以眼神传达这个讯号。 “是!我是疯了!从第一天看到你装扮得不男不女的样子就疯了!”龙曜狠狠将怀珏推倒,俯身压上,狠命索求。 他真是疯了! 初次在茶店看到她,他平生头一次为一个绝美少年倾心,虽然男人宠幸娈童不是没有,他却从未动过此等心思,偏偏是她,以一副少年的姿态出现在他眼前竟引得他心内大动,当下就想将她据为己有,幸而,她是个女人……而完全恢复女儿身的她,更是美得惊人,令他又是平生头一次兴起死死占有她的狂念,而从来不知拒绝为何物的他以为她也会像天下所有女人一样,对他只有倾心与恋慕,祈求眷顾只怕来不及,于是理所当然为所欲为!可是……他错了!所有女人竞相向他索取与乞讨的眷恋对她而言只是凌辱! 任何女人对他只有期盼与眷恋,她却说恨他! 她恨他!她恨他!她恨他—— 龙曜停止一切动作,忍不住还是轻轻抚摸上怀珏的脸,她禁不起他狂风暴雨般的施恩,疲累得昏昏欲睡。她白瓷一样的肌肤雪白细致柔嫩得惊人,此时从肌肤深层透出的红晕更令她美至极致——他宠幸这个女人,以前所未有的热情与专注,从不觉得厌倦!从来没有哪个女人承受过他这般深重的恩泽,她却不领情! 毫不领情! 她不要他!可他——想要她!想要她所有的一切,为此情愿付出自己向来以为没有的柔情,也想要她的回报。 什么时候,她才愿意原谅他曾经的孟浪?什么时候,她才肯接受他? 什么时候? 船舱里静下来。 怀珏静静地看着龙曜,第一次细细打量他:他显然是一个极有权势的人——所以才敢对她为所欲为,气势慑人,似乎尊贵无比,一双眼睛目光锐利,深沉难测。 但正是这双眼睛,经过刚才的冷酷、决绝,此刻又转为令她暗暗心惊的放肆——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对她的身子还没厌倦。 “你到底是谁?”怀珏压下心惊,不动声色地问,这个男人掠夺得太理所当然,活似天下一切都是他的,根本不顾礼法与法律,更不理会他人的感受。 “龙曜。” “我问的是——你到底是什么人?”怀珏微蹙眉头。 龙曜显然不知如何作答,“呵”了一声,低低笑出声,“龙曜便是龙曜,你说——我是什么人?” 他嘴角又挂上戏谑,又开始逗弄她了。 “别碰我!”怀珏挥舞双手,想要闪躲他无处不在的嘴唇与身体。 “恕难从命!我的小美人!”龙曜两只手分别捉住怀珏的两边手腕,压在她脑袋两侧,有力的腿脚也压制住她胡乱踢腾的脚。 “恶徒!登徒子!放开我!”怀珏全力挣脱不得,因为使力太过,很快力气全消。 龙曜以看猎物徒劳挣扎的眼光饶有趣味地瞧着怀珏,直到她停下来呼呼喘气才问:“你叫什么名字?” 怀珏侧过脸去,不愿理他。 “这么倔强?”龙曜抽出一只手,沿着她脸颊缓缓爬下颈项,抓起她胸前的玉坠子仔细审视。 “不许……”怀珏一只手得到自由,又要挣扎。 “没有人敢命令或违抗我!”龙曜的手更快地捉住她,以一只大手将她两只细嫩的小手压在头上,这下,她更是难以动弹,只能又气又羞又恼又怒地瞪着那无礼至极的邪恶男人。 龙曜再度抓起怀珏胸前的玉佩,细细审视上面刻的两个繁复大篆。 “怀珏——”龙曜念道,沉吟地看着身下的女孩,“是你的名字。” 她不回答。 他当她默认了,“怀珏,以后我就叫你珏儿吧。”龙曜放好她的玉佩,口里低低吟哦:“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他、他、他的脸皮真够厚的,夺取她的清白,竟还敢说什么“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怀珏气不过地低嗤,还是不想与他应答。 “珏儿,你几岁了?”他又问。 不答! “莫非你想效仿息夫人?”龙曜扳过怀珏的脸,逼她与他对视。 她有一双清澈至极的眼睛,眼神却淡淡的,甚至是清冷的,使她看来不沾世事,美得卓绝。 “珏儿,你扮男儿真美,把我这个真男人也比下去了,回复女儿身又这般国色天香……”龙曜幽黑的双眼更暗沉了,低声赞叹,唇开始印上她的肌肤。 他又来了—— 恐惧与羞耻再度漫卷心头,怀珏对此无能为力,身体无可抑制地颤抖。 “别怕——第二次会好很多。”龙曜出乎她意料地温声软语,不再似昨日狂暴。 难道,女人就是这样,被男人玷污过,再一次就变得不那么难以忍受了吗……一切紊乱的气息渐渐平复,怀珏羞愧地发觉,她果然中了这个男人的魔咒——她,竟失了抵挡…… 身为女人,如此软弱啊,软弱到身体也会背叛心灵。 怀珏转身俯卧,埋首在软衾中,羞愧而无助的泪滴滴渗入其中。 “做我的女人,是这么伤心的事吗?”龙曜抚着她的肩背,口气和缓地俯在她耳边问。 今夜的他是温柔的,可,那也改变不了什么,她恨他! 一辈子! 此后几天,龙曜都没有离开船,怀珏也就不用再吃“软筋散”。 她已经弄清楚,她住的舱房是龙曜的卧舱。每夜,他都抱着她入眠。他不再刻意凌辱她,甚至可以说对她呵护备至,温柔体贴。男人,是她从来没有研究过的物种,这个龙曜,令人难测已极。如果他是足够温柔的,又怎能在初见时肆意伤害?她弄不清他的意图,只知道,不论他做什么,她都不会——原谅他!永不! 虽然如此,情况还是有了一些转变。 他变温和了,她寻死的心也慢慢淡去。而离家渐远渐久,思念父母的心情越来越浓,亏欠与愧疚也越来越深,寻死,更是做不到了…… 龙曜敏锐地察觉到怀珏打消了寻死的念头,终于愿意放她走出那间幽禁她许久的豪华舱房。 而怀珏这时才能发现,船一直往运河下游航行。一直呆在船上,旅途憋闷得令人难受,只要龙曜不留在舱房,怀珏总喜欢到甲板上看沿岸的风光。 她不清楚—— 他要到哪里?又会把她带到哪里? 她记得他把自己的妻子驱逐回京城,那么他应该是京城人士。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回程?她还有见到爹娘家人的一天吗?她——还有脸回去见爹娘吗? 他把她捉了来,以她代替他的妻子,夜夜强她同床共枕……如果爹娘知道她沦落到如此境地,该是怎样的痛不欲生或羞耻难以为人!而……这一切都是她自找的! 为什么?他偏要招惹她!他绝不缺少女人,有美丽的妻子,一众个个年轻貌美的侍女,他却宁可毁她…… “夜了,河风大,回舱吧。”身后,悄然伸来一只手,搂住她的身子。 怀珏不必惊诧就知道——是他!龙曜!他一早下船,也不知到岸上忙些什么,直到现在天黑才见人。 不管他下令泊船多久,上岸忙些什么,夜里总会回到她身边,终宵相伴。 第一夜,他狂暴如恶魔,此后,却是温和或者说……温柔居多的——仿佛想挽回初次的狂浪。虽然他有时会因为她不愿作答,不肯回应而怒气陡生似乎想捏碎她,但毕竟没有真的捏下去,其实,她有时真想他一掌拍碎她。 这么浑浑噩噩、不明不白与他厮混在一起,令她羞耻得难以见人,可自尽的勇气,早已尽失…… “珏儿,在想什么?”龙曜背靠软垫,手臂拥着怀珏,见她睁大双眼,忍不住又来问,即使他的问题十有**得不到回应。 怀珏偏过头来望着龙曜俊美而罪恶的脸。 今夜他对她很是柔情蜜意、轻怜浅爱了一番,仿佛她是他的妻子——男人总是这般滥情,弃旧喜新,而她,甚至还不是他的妻子。 “龙曜,你已娶妻,为何偏要染指于我?”她淡淡地问。 “我并非只有一个妻子,只要我愿意,你也可以做我的妻子。”她今晚的态度令他稍稍满意。 他说——只要他愿意?他就那么笃定她会从他? 可,她也许真的不得不从他…… 她的月信已迟,这不是个好迹象,他从未放她独寝,这般夜夜贪欢,她——焉能躲得过?她与他怕是势必得纠缠下去,可她不甘心,一点也不甘心!更不会让他轻易得到她。 “我从未想过成为别人的妾室。”她冷然地说。 “哦?”龙曜高扬浓眉,“珏儿,你野心不小,可惜我早有正妻,你只能屈居侧室。” 他的口气充满她不喜欢的嘲弄,令她眉头蹙得更紧。 “我不想做你的侧室,更不会觊觎你正妻的地位。”她口气更冷了。 “珏儿,你喜欢玩以退为进的游戏,到现在也该结束了。”龙曜的眼眸阴沉下来,把她密密地贴近自己的胸膛,一手按在她跳动的心窝,“你已经是我龙曜的女人,势必跟我回去,我会把你留在身边,疼爱你,所以,收起你的刺,把你的心给我!” 他,竟以为她在玩游戏?他,竟还想要她的心? 在他们有了那样的开始之后,他怎能笃信她会爱上他!什么样的男人可以自负至此? “龙曜,你真以为自己能够令世间所有女子倾心?或许你的妻子们痴心恋慕你,甚至你的侍女们也怀有期盼,但是我——我闵怀珏从不希冀受你眷顾。我心目中真正的好男儿是光明磊落、坦坦荡荡、用情专一、至死不渝的那种,你以前不是,今后也不会是我眷恋的男人。你占了我的身子,也不过是身子罢了,我的肉身毁坏,与你的牵连便也丝毫不复存在,而我的肉身存活在世上的每一天,龙曜,我对你只有恨!”怀珏冷冷地宣布,不屑地扫视龙曜一眼,不顾他迅速涌上眉间的怒气,背转身打算入睡。 “闵怀珏,这是你的姓名吗?好!很好!你的心痛恨我,而你的身子却不得不与我相连——我龙曜发誓:我要你!不但是身子,还有你的心!我永远占着你的身子,就不怕你哪一天不把心也给我!”他拉她坐起,面对着面,怒气万分地宣誓。 疯子! 她以眼神传达这个讯号。 “是!我是疯了!从第一天看到你装扮得不男不女的样子就疯了!”龙曜狠狠将怀珏推倒,俯身压上,狠命索求。 他真是疯了! 初次在茶店看到她,他平生头一次为一个绝美少年倾心,虽然男人宠幸娈童不是没有,他却从未动过此等心思,偏偏是她,以一副少年的姿态出现在他眼前竟引得他心内大动,当下就想将她据为己有,幸而,她是个女人……而完全恢复女儿身的她,更是美得惊人,令他又是平生头一次兴起死死占有她的狂念,而从来不知拒绝为何物的他以为她也会像天下所有女人一样,对他只有倾心与恋慕,祈求眷顾只怕来不及,于是理所当然为所欲为!可是……他错了!所有女人竞相向他索取与乞讨的眷恋对她而言只是凌辱! 任何女人对他只有期盼与眷恋,她却说恨他! 她恨他!她恨他!她恨他—— 龙曜停止一切动作,忍不住还是轻轻抚摸上怀珏的脸,她禁不起他狂风暴雨般的施恩,疲累得昏昏欲睡。她白瓷一样的肌肤雪白细致柔嫩得惊人,此时从肌肤深层透出的红晕更令她美至极致——他宠幸这个女人,以前所未有的热情与专注,从不觉得厌倦!从来没有哪个女人承受过他这般深重的恩泽,她却不领情! 毫不领情! 她不要他!可他——想要她!想要她所有的一切,为此情愿付出自己向来以为没有的柔情,也想要她的回报。 什么时候,她才愿意原谅他曾经的孟浪?什么时候,她才肯接受他? 什么时候? 第六章 终于,航船回程了。 近乡情怯。 当回航的大船一天更比一天靠近京城,两岸的景致渐渐熟悉起来,怀珏的心也跟着喜忧参半。 离家不过月余,她却仿佛走完一生。 爹娘——怎样了?一定因为她的出走急白了头发吧? 回到京城,龙曜会放她走吗?无论如何,她要回去见上爹娘一面,即便只是悄悄看上一眼,她死也心安。她不情愿随龙曜走,更不想嫁给他——他不但是个唯我独尊、深沉难测、喜怒难以捉摸的男人,家中更已有妻妾……性情如此跋扈,用情如此不专,他根本不是她足以托付此生的良人。即便从此青灯孤老,也胜于被他伤透…… 怀珏决定在临近京城港的最后一个港口逃走。 她穿上船来的那套男装还在,但穿着它下不了船——或许,她可以弄到一套侍卫的军服。临近京城,侍卫们换上了光鲜的新装,而侍女替他们收拾换下来的旧装。 龙曜的排场极为吓人,不但乘坐的船又大又豪华,前后还有另外几艘大船组成船队随行,船上满是侍卫及仆从,他到底是什么人? 富可敌国的商贾?武林世家? 他气质太过尊贵,不像平民或草莽。 那么—— 侯爷?亲王?这应该是比较接近的答案了吧? 所以她更要离开,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她几乎就是潜逃的宫女了,还连带佩玉冒名顶替以及…… 回程的最后一夜,船队果然停靠在临近京城港的最后一个港口过夜,但怀珏夜里走不了,龙曜整夜憩息在她身畔,她只能等天亮——黎明前龙曜也许会带他的贴身护卫们下船去岸上晨练。龙曜有三十六个贴身护卫,全都随侍在主船上,贴身护卫们在大船泊岸时总会由龙曜或者统领带领下到岸上操练一番,也就是说龙曜有时会参加操练,但算不上习惯或规律,她只能赌一把。 入夜,龙曜已经入睡,怀珏却因为心事重重难以入眠。于是,她悄悄坐起,就着舱中不熄的夜明珠光看他。 一个多月亲密至极的相处,她很难说清对他的感觉或感情。基本上,他不是个脾气好的人,太高高在上,容不得有人拂逆,却常常容忍她冷漠的对抗,不掩饰对她的喜爱,不吝啬给她以柔情,试图抹去她所有的坏印象,但太迟了,她不会领情。 如果啊……如果他当初不从伤害她开始,那么会怎样呢? 现在,她仍是恨他,看着他,被伤害、被欺侮的怨恨始终难以消除,而这恨意里,又因为他是夺取她清白的男人加入复杂的成分。女人,总会不由自主屈从委身的男人,不管是不是出于自愿。她被他占了身子,再怎么恨,他也是她的男人了,她心底无奈地承认。 她看着他的脸,虽然没有机会见过更多的男人来比较,但他应当是极俊美的,端正而好看,没有**之徒的邪佞气息,可气质不能决定一个人不做坏事,他对她犯下的错,用一生来也还不够。 四月的河风挟带沁凉透进舱里来,凉意袭人,怀珏拉上锦被裹紧自己,也顺带替龙曜掖紧被窝,当她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时,有些怔怔地住了手,对这个伤了她的男人,她不该给他关心的,不该的! 她心绪复杂地看着锦被下龙曜颀长而强健的身体,他睡得很放松,很香酣,他对她真放心,也不怕她会对他怎么样。他很清楚地知道她的心并不归属于他,留她在身边竟然能睡得香甜!她再度细细地看他,他应该没有到三十岁,正当盛年,像是受造物主特意恩宠,尊贵无比的气度,摆起架式来威仪天生、慑人于无形,如果不是以这种方式占有她,她也许会对他有另一番观感……可惜,大错已经铸成,她不会原谅他! 天还没有亮,龙曜起来了。 怀珏假装睡熟,却留神龙曜的一举一动。 他起床的时候吻了吻她的额头,害她心一顿以为被发现装睡,然后他开始传唤侍女服侍洗漱更衣,声响不大,她也就继续装睡,后来他传令贴身护卫,她知道,他要下船了。 侍女们又回去眯眼了,她平时没那么早起,她们都知道,现在这个规律帮了她。怀珏迅速起床,换上昨天悄悄偷到的龙曜贴身护卫的军服,把她那套男装藏匿在披风里,然后潜出船舱,跑向船头,装作掉了队的贴身护卫——她身量高挑、纤秀,看起来像贴身护卫里一些较瘦小的少年,何况戴着贴身护卫那几乎遮掩半边脸颊的头盔,没有人怀疑她。 怀珏匆匆走过船板,急急奔上岸,没有人阻拦她! 她——自由了! 趁着天色蒙蒙,怀珏躲在隐秘的地方迅速换掉身上的军服,穿上她旧日的男装,束上头巾,变身为温文尔雅的翩翩少年,辨别方向,裹紧披风,匆匆向京城而去。 她应该租一艘小船,或者雇一辆马车,最后她发现自己身上没有一分银两。不过,她马上想到:可以用身上的物品抵押。 她颈上的玉佩从她出生后伴随她长大至今,是闵家的家传之物,拿来抵押是舍不得的,除此之外身上只有一个翡翠扳指了,就戴在她右手大拇指上,是——龙曜给她的,原本戴在他左手小指,在一起时,他见她几次摆弄,于是脱下来给她,她双手十指,惟有大拇指戴得了。此生不再相见,这翡翠扳指便是惟一留存的昭示这段回忆的物品。可……她留着它做什么? 这段回忆——如此不堪! 一辆早起的驿站马车缓缓驶来,怀珏上前拦住了它,赶车的是一对祖孙:一个约六十岁的老丈与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怀珏不由想起了爹娘。 她要回家,没有什么可以阻拦她了。 “老人家,我想搭驿车到京城,顺路吗?” 老丈眯着眼睛看了怀珏一会儿,笑嗬嗬道,“顺路,顺路。” 太好了! “老人家,我……没有现钱,能不能用物品抵押,如果老人家不喜欢,到了京城我家里,再拿现钱酬谢。”怀珏想要取下大拇指上的翡翠扳指,权充车资——天!竟然拔不下来。 “少年郎,先上来吧,到了京城再算车钱也不迟。”老丈看怀珏憋得一脸通红也取不下拇指上的翡翠扳指,不禁嗬嗬笑起,催她坐上车,驾的一声扬鞭策马缓缓前行。 怀珏与小姑娘一起坐在马车车厢前踏板上,犹在低头用力拔着翡翠扳指。 “哥哥,别拔了,爷爷说到了京城再给车钱也可以。”小姑娘一双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怀珏,天真地笑:“哥哥,你长得真俊俏。” 怀珏笑笑,也不知是苦笑还是好笑——她扮男装无人识破,偏偏是龙曜,识破她,并强占她……她举高拇指,看着光润无瑕疵的扳指,心蓦地一紧,念过的诗又涌上心头: 此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再不会有这样一个人了! 离京城不到五十里的路程,在老丈的悠悠驱车、老马的缓缓步行下,终点似乎遥遥不及,怀珏急也急不来,索性放开思绪,沉浸在心事里。 龙曜发现她不见了之后会怎样?会找她吗?还是就此罢手? 他不缺妻室,更不缺女人,走了一个她,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况京城在望,他贸然带着妾身未明的她回去,怕是家里的妻子们也会起纷争的吧…… 路未走到半途,她的思绪呀,已是这般繁杂。 “少年郎,你是京城人士,听说皇上最近又悄悄出巡了是吧?”老丈突然出声问怀珏。 停了思绪,怀珏摇摇头,“我刚从外地回来,不清楚京城的事。”那个皇帝,她避之惟恐不及,哪有闲心去打听他的事情与行踪。 “当今皇上虽然年轻,但能勤政、体察百姓疾苦,比起历朝,是个好皇帝啊!” “老人家见过皇上?” 在怀珏的印象中,皇帝还是儿时见过的那个老皇帝的模样,威严、胡子花白,当今皇上她根本没见过,更遑论有印象。 “几次大典上老汉我有幸见到,不愧为人中龙凤!” 可惜!也不过是**之徒——三年五载选一次宫妃,皇帝到底要多少妃嫔才能够满足?可知世间许多贫苦百姓一妻尚且娶不起! “小姑娘,如果皇上要你入宫,你欢喜不欢喜?”怀珏触动了心事,禁不住问小姑娘。 “我才不要入宫呢!皇帝的老婆那么多,我才不要嫁给有那么多老婆的人!我……我要嫁就嫁给像哥哥这样的,然后一起赶马车,赶到再也赶不动,然后就一起坐在大树底下晒太阳,像隔壁的阿公阿婆那样,老了还手牵手回家。” 听了小姑娘的童言童语,老丈嗬嗬直笑,“孙女儿,你才几岁大呀,就想离开爷爷嫁人去。” 怀珏心内百味杂陈,贫家小女尚且知道一心一意,她离开是对的,不管是皇宫还是龙曜! 日上三竿了。 原本空旷的大道渐渐热闹起来,一匹又一匹快马疾驰而过,马上骑士转头看看马车,有些继续跑在马车前,有些回马驰向来路,怀珏兀自低头想心事,哪有什么情绪注意身外之事,虽然觉得大道上纷纷扰扰,却看都懒得看。 “爷爷,怎么有这么多官兵呀?”小姑娘开始好奇。 “大概在追捕逃犯吧?”老丈猜疑。 “逃犯?逃犯在哪儿呀爷爷?”小姑娘一想到逃犯就不由自主联想到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不禁害怕起来。 “孙女儿,别怕!你瞧不是有这么多官老爷在吗?别怕啊!”老丈安慰孙女。 小姑娘稍稍定了心,又来问怀珏,“哥哥,你怕不怕逃犯?” “什么逃犯?”怀珏回神问。 “我也不知道哇,可是有这么多官老爷来追,一定是很厉害的逃犯吧?”小姑娘指指前后的官兵要怀珏看。 怀珏才一抬眼,就在前方清楚地看到龙曜的贴身护卫身上那黑红相间的耀眼军服——他追来了?她又急急回身去看,马车后几步之遥,跟着一队人马,同样穿着龙曜的贴身护卫服饰。使她乘坐的马车处在包抄之中, 而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有贴身护卫出现,预示着龙曜会出现。 怀珏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点时,一骑快马已从马车后头迅速分开的护卫中间疾驰而来,越过马车,倏然勒马拦住去路。 这是一匹高大的黑马,使得马上的骑士更是高高在上。 怀珏只扫了马上骑士一眼,根本不用再看第二眼,便已感觉到眩晕,那骑士——是龙曜! 他——追来了!他迅速找到她了!她逃不掉了!难道,她一辈子也逃不出他的手心? 龙曜高高端坐在马背上,身穿黑底滚金绣长袍,披一件红底黑面的披风,尊贵、威武、慑人心魄。 “下来!”他盯着马车上的人,低沉而威严地命令。 老丈不知道眼前尊贵的老爷为什么要拦截他的马车,他一向循规蹈矩,没做过稍稍出格的事,官兵没道理拦截他呀?目光不由又惊又惧,瞧都不敢瞧大人,口舌打结,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老人家,他们是找我的。”怀珏轻声安慰老丈。 “哥哥,你是逃犯吗?不可能的!”小姑娘惊叫出声,不相信地瞪着她。 她是逃犯?也许真是吧?对龙曜而言!怀珏微抿嘴角,轻拍小姑娘的肩背,跳下马车缓缓走向龙曜。 龙曜低头看着马下的人儿,她又打扮成少年的模样,完全分不清性别的俊美,撩动他心内的火,是怒火,更是无名火——一早晨练回船,她竟逃了!他沿运河两岸前后路程分别派遣人马搜寻,兴师动众,简直就是布下天罗地网,他不信她能逃得脱——她也的确无法逃脱! 他不解而又生气:她已经是他的女人,为什么要逃?她就真的这么恨他?经过一个多月的亲密相处,她仍是恨他么?但不管她多恨他,多想逃,他都不会放她走。她是他的!必须待在他身边! “上来!”龙曜把手伸向站在地上的怀珏,接到她的手后施力一扯,她便飞上马背,坐在他鞍前。 “小姑娘,你说的对,她确实是逃犯。”龙曜对马车上发呆的爷孙道,掉转马头想要策马疾驰。 “等一等!”怀珏连忙制止他,“我还没给老人家车钱……” “来人!”龙曜随口吩咐,“拿一百两银子给老丈。”话音未落,马已向京城方向疾驰而去。 护卫们的马也随后纷纷跟上,不久,大路上只剩下一马一车俩祖孙。 老丈双手捧着纹银,像做梦似的,不敢相信自己还没拉上一程客人就赚下这许多车钱,真是遇到贵人啊! “爷爷,哥哥怎么会是逃犯呀?逃犯又怎么会和官老爷同骑一匹马呀?”小姑娘万分不解。 “傻孙女,那哪是什么哥哥哟,分明就是个姑娘家。大概是姑娘生气乱跑,姑娘的心上人赶着来追人啊!” 老丈洞察世事地嗬嗬直笑,笑了一会儿越想越不对:不对呀不对!这姑娘的情郎怎地好面熟?如此尊贵逼人、威仪天生他不可能忘得了哇!哎呀!是小老儿不长眼珠,不识贵人了…… 老丈忽地翻身下跪,朝那些人消失的方向叩了几个头,嘴里一直喃喃什么。 第七章 快马奔驰,没多久怀珏就看到京城郊外约略熟悉的景致,她——终于回来了!可她要怎样跟龙曜开口说回家?她从来不肯与他多说话,自然也不会对他道明自己的家世身份,而且……现在的闵怀珏应该在宫里等着皇上点召不是吗? 一路上,龙曜几乎是沉默的,没问她为什么逃?逃向哪?也许知道问她也不会得到答案吧? 行到京城郊外十里长亭,一溜的阵仗几乎吓了怀珏一跳。 眼前,旌旗蔽日、戈戟生辉、铠甲耀目,绵延数里的大道上整齐有序地排列衣甲鲜明的军队以及御林军。 他们撞上了皇上出巡? 龙曜他、他要带她去见皇上吗?如果……怀珏心底涌起惊惧,几乎想摆脱龙曜不顾一切跳下马逃走。可龙曜的一只手紧圈她的腰肢,容不得她动弹半分,不但如此,还驱马迎向仪仗队。 怀珏藏匿在龙曜披风下的手下意识地抱紧他的腰,恐惧感越漫越宽泛,身子不由有些微微发颤,几乎要把脸埋入他胸怀。明明,他是一切祸端的制造者,她却要依靠他。 龙曜驱马缓步行到军队面前,立定马步,傲然环视一眼兵士们,随着他目光所到之处,兵士们突地爆发出山鸣海啸似的啸声,然后面向龙曜齐齐单膝下跪,单手举高手中的武器欢呼: “恭迎圣驾!恭请圣安!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上?谁是皇上?龙曜吗?皇上是——龙曜? 怀珏一颗心几乎忘记跳动,惊疑地看向龙曜,眼前的他,充满俯瞰众生、威慑天下的天子气势。是的,就他此时的架式而言,很像、很像……心,在瞬间缩成一团,怀珏几乎喘不过气来。 此时,龙曜右手搂着她的腰,左手手心朝上平伸向众兵士,威严而宏亮地说了一句:“众卿平身!” “谢皇上圣恩!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满地的兵士又爆发出一阵欢呼,直立而起,又迅速排列成井然有序的行列。 他真的是皇上! 龙曜——就是皇上! 那个坐拥天下、万民臣服、后宫三千、她一心逃离的皇上——是龙曜! 也只有皇上的身份才符合他的气质和气势。 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了! 怀珏内心一阵阵发冷,瞬间酷寒渗透足底脚尖。 “你——是皇上?”她犹不肯相信地问他,试图证明自己错觉或者幻觉。 “对!朕是皇上!”龙曜嘴角、眼底闪着笑意,仿佛颇享受看她受惊吓。 龙曜是皇上……为什么会这样? 一阵天旋地转,万物及龙曜都模糊了影像……一早就始终绷得紧紧的神经在此时达到了极限,怀珏再也无法承受这难以置信的事实,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她真想、真想就此昏厥不起,不必再回到令她倍受惊扰与煎熬的现实世界。 她逃离家,逃离皇宫,逃离成为皇帝禁脔的命运——却直直撞入龙曜的怀中!迅速成为他的女人,直接被带回皇宫,省了一切繁文缛节…… 是上天安排注定要她承受的命运吗? 她应该逆来顺受吗? 这回,她还能够逃到哪儿?哪里还能逃得开! 执子之手,与子携老——那已是梦里一缕最轻最淡的云烟…… 怀珏其实早就清醒了,却一直不愿睁开眼睛,假装自己从未清醒。 她做了一个最可笑、最可怕的梦,但就算再可笑、再可怕她也宁愿留在梦中,永远不醒! 她知道自己被龙曜抱上臣子们为他备好的龙辇,知道龙曜带她一同回皇宫——历朝历代锁住无数女子青春与爱情的黄金牢笼,穿越重重殿宇将她安置在一处华厦一张华美的卧榻上,还即刻传来太医为她诊治……她还是进宫了,不过换一种方式而已,结果仍是一样——她最终成了皇帝的女人。 她听到了太医的声音:“恭喜皇上!贺喜皇上!娘娘有喜了!约摸一月有余。” 以及龙曜的声音:“好!朕知道了!退下听赏。” 她——早就知道了,她逃不开他!一个孩子,将绊住她,阻截她所有退路。 她注定逃不开了,她必须成为他后宫三千其中一个女人,将要替他生下龙种。她试图逃离的命运,来得更快! “珏儿,睁开眼睛,朕知道你醒了。”还是龙曜的声音。他一向敏锐而犀利。她脉象正常,吐息平稳,不肯睁开眼睛,是因为不想看到他吗? 朕? 帝王专属的自称!多么荣耀的自称!他不再是“我”了。 怀珏睁开眼睛,身体平躺在卧榻上,一动不动仰视龙曜,清澈的目光透着清冷,“既然你是皇上,为何一直隐瞒我?” “隐瞒?”龙曜轻浅地笑了:“朕叫龙曜,世人都知晓。” 是啊!天下人都该知晓当今皇上姓甚名谁,是她闵怀珏太孤陋寡闻,不该不知晓皇帝的名字! 可她,只看到他一再的捉弄、嘲弄及玩弄。 他微服出巡,打着视察民情的幌子,却掳掠了她,霸占了她。这是百姓口中那个体察民心、爱民如子的圣明君主吗?他根本就是表里不一、沽名钓誉。 龙曜,的确想逗弄怀珏,在发现她居然不晓得他就是皇帝后。 遇上她是个意外。 坦白说龙曜不是个太重女色的君王,皇宫后院充斥的妃子有选秀进来的,有他国与外族进贡来的,要说汇聚天下绝色也不算为过,可他对她们的兴趣只停留在偶尔使他愉悦的份上,从来不在哪个妃子身上下过心思。对妃子们而言,他是个缺少温柔与温情的夫君,即使宠幸谁,也不会表现出特别的呵怜疼爱。也许是大婚娶了史皇后从此对女人感到失望吧,他从来不让哪个妃子陪自己过夜,一直偏爱独寝。他的正殿“昭阳宫”和专为避暑的夏殿“颐心殿”,从来没有哪个妃子的身影能够进驻。 他对她,的确是破例了,破得太多。 她让他莫名其妙动心,让他想拥有她,为此,情愿偶尔低声下气逗她开口,甚至回宫后毫不迟疑地把她放在身边,不肯另赐宫院给她居住。 他留她在身边,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想要更加宠爱她还是找出她足以令他从迷恋中清醒的缺陷。 他很想看看,曾经绝烈到不惜一死的她一旦知晓夺她清白为她所痛恨的邪恶之徒竟然是坐拥天下、万民臣服的天子后所有的不甘与忿恨会化为什么样的表情? 会是骤然飞上高枝突承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欣喜若狂、乐不可支?还是,仍佯作清高淡泊继续欲擒故纵、欲迎还拒钓足他君王容易厌倦时时求新异的胃口? 直到此时此刻,把她安置在他的“颐心殿”里,龙曜仍是猜不透怀珏的想法,她的态度一如既往的淡然,没有更多的表情与话语来让他猜测,不肯让他触及她的心灵。 但,就算她惺惺作态其实贪慕虚荣、贪欢逐爱、讨他专宠也罢,他一时也放不开她了! 从他有违原则,有悖体统地掳走她的那刻起,潜意识便决定了要她。经过一个多月的相处,他更加发觉,自己离不了她。他喜爱她清澈而灵动的眸子,喜爱她清雅的气质,即使她什么也不想对他说,看着她的双眸,搂她入怀,他也感到心满意足。 无论如何,她必须成为他的妃子,常伴他的左右。 “珏儿,朕将择日下旨,封你为妃!你已有身孕,就安心待在朕身边,别再胡思乱想了!嗯?”龙曜轻抚怀珏仍旧平坦的小腹,讶异地发觉自己渴望这个孩子。他想要她替他生孩子,这是从来也没有过的冲动与切盼。在船上,他就心存这种渴望,才会放任自己令她在无名无分的情况下受孕。她没有令他失望,怀了他的孩子,如果她仍然想逃,这个孩子绝对会阻拦她的脚步,他笃信,她不会再寻死了,这使他完全放下心来。 她是他的了。 怀珏静静地看着龙曜,不说话,有什么好说的——金口玉言的帝王的决定谁能更改。 龙曜低头凝视平躺在卧榻上仍做少年装束的怀珏,只觉得清新俊俏不可方物,不由心悸难抑,忍不住低下首去,吻住她红润的小嘴…… 第八章 昭明王朝第九世皇帝正劭帝龙曜,今年二十八岁,自二十岁继位至今,八年的时间里,文治武功,攘外安内,使百姓生活富足,因此赢得圣君的名声,并随着人民生活愈趋富庶,声望日隆,颇受爱戴。 既然无外患,国内安,朝廷、宫内、世人便免不了关心少年皇帝的家事——帝王家事也就是国事嘛!。 龙曜二十二岁大婚,娶了当时拥有强大兵权的安国公史尚的女儿,是为史皇后。 龙曜二十三岁那年,西方边境祸患骤起,龙曜结集各个王公侯的兵力,率大军痛击了西方边境上长年虎视眈眈的外族一次大规模的入侵,歼敌数万,并将敌人逐出八百里,从此平息了西方战祸。这场西方战事奠定了龙曜无可比拟的军事力量,但对史皇后而言,却是皇后一族势力式微的开始。史皇后的父亲及兄弟在战役中全部战死,史皇后的外戚从此一蹶不振,再也没能恢复往日辉煌。 史皇后十八岁嫁给龙曜,以正妻身份入主后宫,却没有受到多少宠爱。龙曜平定边患后,于二十四岁那年第一次全国大举选秀,皇宫充实起来,史皇后承恩更是稀少,平日里只是专心管理后宫,养育子女。 史皇后所出大皇子龙颉,今年六岁了,史皇后私下里很是希冀皇帝早立大皇子为太子,龙曜却迟迟不行。 除了史皇后,后宫中地位尊崇的还有张容妃、赵贤妃、李淑妃,而其下的婕妤、昭仪、贵人、才人等等,不知几数,虽称不上三千,规模也够可观的。 众多妃嫔侍奉一个君主,哪有不争先恐后,巴望着皇帝永远只眷恋自己一个,吃醋攀比之事就算不搬上台面,私底下也少不了勾心斗角。 在竞相等着皇帝眷顾宠爱的妃嫔中,龙曜没有表现出特别眷恋哪个妃子,对不中意的倒是毫不掩饰。 史皇后就是最不受皇帝眷顾的妻妾之一。对此,史皇后似乎早已没有争宠之心,安静度日。 皇上宠爱与否,皇后肯认命,其他宫妃未必肯认命。 说起来,龙曜实在不是个好侍候的君王!他有时似乎乐见妃子们争风吃醋,颇以看妃子们争宠用心用计姿态百出为趣,但如若有谁闹出事端来却又毫不容情,打入冷宫是常有的事。对中意的妃子,他也许会频频召来侍寝,当自认受宠的妃子以为从此可以长在君王侧而飘飘欲仙之际,他却一脚踢开,难得再度临幸。所以,宫妃们侍奉起这位天子,伴君如伴虎的畏惧或许比飞上高枝成凤凰的喜悦更浓烈一些,谁也不敢稍有大意。 在后宫所有的妃子中,张容妃可以算作比较得宠的一位。 张容妃五年前入宫,因为姿容出色,颇受了一阵子宠,并为皇上生下两位公主——机会是有了,偏偏生不到皇子,很是让她自己遗憾不止,近一两年,皇上仍然时不时地召见她,地位算颇为牢固,自然也就少不得比人骄矜一些。 所以,当打发出去探听情形的人手带回诸如此类的消息时,张容妃免不了张大杏眼,几乎失声尖叫。 “什么?皇上带了个男宠回宫?” “皇上微服出巡归来那天,在十里长亭,许多人都看到了,皇上的马上同乘一个俊美少年,那少年似乎受了惊吓或是受了伤晕过去,被皇上带回宫,现在人还在皇上的避暑夏殿‘颐心殿’里。” “皇上怎会忽然要起男宠来了呢?皇上微服出巡期间到底发生些什么事情?兰贵人不是偷偷跟随了去么,怎地不去她那打探打探?”这事有点离谱,张容妃凝神细问。 “回禀娘娘,兰贵人偷随皇上出宫,上船不过两天就被皇上逐下船,罚她步行回京,昨日才刚刚回宫,正将养身子呢!听说,兰贵人就是因为皇上有了新宠醋意大发闹出事来被逐下船的。” “那贱婢根本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皇上宠幸了一两夜就不知天高地厚起来,竟敢偷偷扮成侍女跟随皇上出巡!”张容妃嗤笑,又问:“新宠?就是那个男宠吗?” “奴才不知。” 张容妃越想越不甘心,与女人争男人还没完,又哪来一个男人添乱?不行,她可不能任由事态自由发展,这对皇上的圣誉也不利嘛! 可皇上不召见,她也轻易见不着皇上啊! 有了—— 于是,张容妃前去面见史皇后,如此这般了一番,史皇后听了也大惊失色。但皇后素来管不动皇上,愁眉皱了一会儿,还是张容妃出主意禀报到太后那,只能无奈地与张容妃齐齐去见太后圣驾。 李太后,也就是龙曜的亲生母亲。她与前朝皇帝共养育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儿子龙曜十岁被立为太子,二十岁继承皇位,没少受她的护持,龙曜继位后,她也就顺理成章被封为太后。 李太后听说儿子转而好起男风来,没像那两个年纪还轻的后妃般大惊失色,而是半信半疑。 既然有了疑,当然要解惑。 天已入夜,皇上甫回宫时虽然即刻差了人来问安传平安,可她作为亲身母亲,又是当朝皇太后,现在去见儿子也不为过吧! “摆驾‘颐心殿’”李太后吩咐下去。 于是,一干众人行向“颐心殿”而来。 太后、皇后、容妃同时驾临,阵仗有些耸人,决计没有谁敢阻拦她们进入后宫任何一间殿堂——不过,皇帝的寝宫就难说了。 这不,连李太后也被拦在“颐心殿”外。 “太后请恕罪!皇上吩咐过了,明日早起上朝,兼之旅途劳顿,今晚需趁早歇息,任何人不得打扰。”皇上的贴身太监吴公公躬身拦在殿门外,毕恭毕敬地回后妃们的话。 “皇帝出宫一月有余,甫回宫连本宫亲自前来面圣问安都要阻拦吗?”李太后心底不由气闷,威严地斥责皇上的贴身太监吴公公。 “太后恕罪!实在是皇上龙体已经就寝了。”吴公公的腰弯的低低的。 “敬事房点了谁来侍奉皇上?”张容妃忍不住直捣重心,这才是她最关心的。 “敬事房今夜没有执事。”吴公公认真回答。 “那谁在皇上殿里?”张容妃忍不住又问。 “是——”吴公公神情有些犹豫。 “吴公公,是谁呀?”史皇后也有些着急了。即使后宫地位最尊贵的她,也从来做不到让皇上留在身边过夜,现在,一个不知什么出身来历的女人轻轻易易地就占据了皇上的龙榻,她不敢嫉妒,心下却不能不自在。她永远没法忘记,当年得知自己即将嫁给皇上,心如鹿撞芳心暗自窃喜了许久,虽然被父兄告知皇室与史家联姻不单纯,仍是满心憧憬婚后的琴瑟和谐,但政治联姻注定了他们婚姻的悲剧——皇上从不把她放在心上,他甚至连洞房花烛夜都没有与她过完……此后更是借口她有孕不再踏进她的“华月宫”半步,直到她生下颉儿,不曾再宠幸过她。许多年来,他们根本是有名无实的夫妻,对此,她认了,毕竟——她也许真的不够美,不够可爱,无法在美人如云的后宫引得皇上倾心。可——终究是不甘心哪! “说!”李太后威严逼视吴公公,她无法容忍的是皇上身边哪个人需要瞒过她的眼。 吴公公无法闪避,“是——皇上新纳的娘娘。” “娘娘?宫里什么时候多了新娘娘?待选的秀女皇上还没来得及面选呢!”张容妃妒意显露。 “是皇上微服出巡时收纳的。” “皇上带回来的不是个少年吗?怎么又说是娘娘?”张容妃听到对方是女人,妒意反而比听说对方是男人更深,禁不住穷根究底。 “是个娘娘,容妃娘娘。” 既然是女人,皇帝后宫多一个女人实在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李太后解了忧心,但不悦之心却未消除:皇帝竟不顾礼法,将外来女子随意置于寝宫,可知皇帝身边,除了皇后可终夜侍寝,其他妃子亦无权伴皇帝终夜,况且,皇帝寝宫素来不作宠幸妃子之所,现在,皇帝对刚从外面带回来而名份未定的女人竟这般放任了。 该不会是个令君王沉溺不思进取,疏于朝政的红颜祸水……她可以容忍儿子种种有悖皇宫礼法的行为,却不能眼看他往昏君那个方向演变。而沉迷女色,专宠某个后妃,往往是昏暗的开始。 “既是如此,本宫一定要见上皇上一面,少不得也要见上新娘娘一面。”李太后挥袖拂开吴公公,“本宫思念皇上,要亲见皇上出巡归来是否一切安好,大胆奴才,还不快禀报!” 吴公公无奈,只好扬声禀报:“太后驾到!皇后娘娘驾到!容妃娘娘驾到!” 声音传扬开去,回荡在渐沉的夜色中。 李太后等皇帝的贴身太监落了话音,不唤他人动手,自己伸手推开殿门,向殿内走去。皇后与张容妃对视一眼,急忙跟上。 三个高贵无比的女人,夜闯皇帝寝宫,很有捉奸在床的意味。 对史皇后与张容妃而言,眼前一幕确实令人很不是滋味。 龙曜从寝宫内室踱出来,将她们阻拦在外间。他只随意套一件长袍,**的胸膛隐隐袒露,散放的头发甚至没有绾起——皇上的确就寝了,而且明显表现出好觉被打扰的不悦。 “母后这一向可安好?儿臣本欲明日亲自到“慈宁宫”向母后请安,母后今夜急着见儿臣,可有要事?”龙曜心里再怎么不悦,仍是有礼地向母亲问安。 “皇上离宫一月有余,本宫思念得紧,皇上意欲明日才见本宫,本宫可是听说皇上回宫马上就想亲见皇上了。皇上,本宫打扰你安寝了?”李太后说。 “儿臣未能体察母后心情,是儿臣想得不周到。”龙曜对母亲致歉后,转头看着史皇后与张容妃,“你们呢?也是思念得紧,急于见朕?” “臣妾日夜都在思念皇上,听闻皇上回宫,自然是想第一眼就见到皇上啦。”张容妃抢着说,娇滴滴撒起娇来。 身边的女人,不是使媚、撒娇、就是争宠夺爱。 龙曜微皱眉头,有些腻烦地撇开眼,看着史皇后,“皇后,这一个来月,颉儿的功课做得如何?” 龙颉,也就是皇后所出的大皇子,龙曜目前唯一的儿子。他的妃嫔不少,子嗣却不多,目前除了皇后所出的皇子,还有容妃所出的两位公主及其他宫妃所出的另两位公主,一共五个子女。 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太后才下懿旨与朝臣商议,传召天下再度为皇上择妃,以充实后宫,绵延皇室血脉。 选妃与否,龙曜不冷不热,放手由朝臣张罗,史皇后私下里却极不乐意,偏偏又阻拦不得。 史皇后的顾虑倒不是在争宠,而是为大皇子的地位忧心。目前龙曜只有她所出的颉儿惟一一个皇子,如果早立太子,便是当之无愧的人选,一旦龙曜有了其他皇子,那么她颉儿的太子地位便不能确保。 从这方面说起,龙曜对他惟一的皇子是不太满意的,过于敦厚,缺少灵性与魄力,习文不出色,习武也资质平平,将来怕是难以承继大统。因为对第一个儿子的失望,他不愿随意让妃子们生育子嗣。世人都以为皇帝子息匮乏是宫妃难以孕育皇室血脉,却不知是皇帝刻意所为。 “尚好!臣妾一直在督促颉儿。”史皇后微微低下了头。 皇上对颉儿不够重视与疼爱,毫不掩饰地认为颉儿先天资质鲁钝、后天教养不力与她有关,历来是史皇后的心病。 “听说皇上出巡回宫,带了个人回来,此人如此深得皇上欢心,本宫也想见上一见。”无需良多客套,李太后点明来意。 这——才是他被打扰的真正原因。 龙曜环视母亲、妻子与妃子,缓缓说道:“朕带回来的人将会成为朕的新妃子!母后,今日太晚,明日儿臣会带她一同向母后请安。朕明日上早朝,母后若无要事,儿臣想早些歇息。” 皇帝话儿说到这份上,再怎么好奇与不甘的人都得偃旗息鼓了。 第九章 内室里,怀珏其实没有睡。 她知道龙曜的母亲、正宫以及其中的一个妃子来了,但她没有叩拜她们的意愿,幸而,龙曜也没有这个意思。 也许,他还是能够体会到她的一些心情。 如果她必定成为他的妻妾之一,她无法容忍自己屈膝跪拜她们其中哪一个,她有自己的自尊与骄傲!为共同拥有一个男人而必须在屈辱的地位下存活——她宁可死! “你的目光如此孤绝,在想什么,珏儿?”龙曜打发走母亲与后妃,走进寝室来,坐在卧榻边,目光沉沉,看着怀珏。 “龙曜——”她清澈得清冷的目光锁定他幽深的眼眸,“朝廷宫中,必得**度守礼仪,如果我因为不愿意向你的皇后,以及任何一个皇妃行宫礼而违了礼法,失了体统——君王家事也是国事,礼法更需严明,我犯了,你会怎么做?” 她始终以冷淡的姿态旁观,对世事却洞察秋毫,偏偏又这般清高、倨傲……龙曜的心蓦地一动,轻轻执起怀珏的手,将她纤长莹白如玉雕的手指交握在自己的指间。她的大拇指上,戴着他替她套上的翡翠扳指,衬得她更是十指纤纤。 “我会册封你为贵妃,除了我,你不必跪拜任何人。”他凝眸她的容颜,慷慨许诺。 怀珏静静地看着龙曜——作为皇帝,他能够做到的也只能是这么多,她不该再贪心了。 龙曜将怀珏揽入怀中,他爱极她专注投向他的眼光,望着便要卷吸进去似的,如果她愿意对他笑,那将是怎样美的景致。 突然想起,他竟从未见过她的笑。 他拥紧她,一只手以食指托起那秀致的下巴,拇指抚摩那弯弯的嘴角——如此美丽的小嘴,笑起来一定极美吧?这般清冷已是撩人万分,若展露风情,又岂是颠倒众生可以一言而尽…… 龙曜正自遐思,怀珏开口了,“有没有其他做法,比如放我出宫?” 她这样说,清冷的眼眸中却丝毫不带任何期待。 “你明知没有!”龙曜抱着怀珏躺下,拉高丝被覆住俩人的身体,此刻,他很满意她的清醒,更加满意她盈抱在怀的感觉,“你是我龙曜的女人,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上天入地,我也会把你抓回来。” 以一个君王的身份而言,他对她有着异乎寻常的占有之心。但怀珏清楚地明白,他这般强逼与霸道,不过因为她不同于他后宫里其他那些一心使媚,讨他关心与宠爱的女人罢了! 从之前在船上看他驱逐兰贵人,到刚才听他对后妃的态度,她清楚,痴心恋慕他的女人他毫不放在心上。爱自己的女人太多,爱得到太容易,来得太快、太多,便永远不懂珍惜!所以对爱自己的女人弃若敝屣。 他是皇帝!哪个君王莫不如此? 自古以来,惟见万千女子空自恋慕、仰望君王,盼望君王一朝眷顾痴痴苦等老了红颜白付了情爱,谁又曾见哪个帝王为痴情痴心感动?试图以痴情打动君王,双手捧上痴心的女子,傻得多么可笑! “如果我逃进地狱,你也会不顾一切冲进去?”她清清亮亮的眸子看着他,坦白写着不是玩笑。 “该死!我不许你再这么想!朕——命令你,侍奉朕一辈子!”这么久了,她还不放弃死的念头么?龙曜怒气勃发,生气地低吼。 当他变成“朕”的时候,或许能够操纵天下,但操纵得了生死吗? 当初在船上,她执意要死,他牢牢阻止了她,那——也不过是一时,能做到一世? 可……她也不是绝对冷情无心的女人! 怀珏轻轻抚摩自己的肚子,这里,已孕育了她的骨血,虽然也是他的,但她更珍视的是自己的血脉。 无论如何,她会生下他,或她。她的孩子——一定是可爱至极的模样,或许不再有她这般清淡的性子,他们的父亲可没有那般温文尔雅的好脾性。莫非霸气是君王的特质?尽管如此,尊贵为君王的他也未必见得一切顺心遂意,至少他无法令她甘心臣服……太想拥有的东西得不到便只有失望、挫败以及难以吞咽的不甘——他不该一心强占她,占了她的身子便应该知足,却仍然想要她的心! 太贪心,就只有更加的不好过! 她喜欢看他在她面前控制不住脾气,丝毫不似沉稳得足以支撑天下的君主,这令她觉得生活至少有些趣味、多些开心…… 怀珏伸出手,抚平龙曜蹙起的浓眉,抚平他一些怒气,嘴角弯弯,缓缓展开一个淡淡的笑容,“一辈子太长,你不烦,我也会烦的。” 一辈子?哪会有一辈子? 即便能够执子之手,与子携老,也必定会有一个先离开! 一辈子,从来就是个谎言! ……死生契阔……活着能相遇,本是一种缘,上天,偏生安排她结这样一段缘;而死,会远远阻隔一切——就算再怎么浓情蜜意、难分难舍,到头来终究无处可寻! 都说造化弄人! 与他相遇,是上天早就注定了,安排好的!任她逃到天涯海角也无法摆脱。 奢望太过,便会跌得更重!蒙天子眷顾,是凡人想都想不来的恩典,而她不屑,便得受责罚!这——是她今生注定承受的命运! 把自嘲压入心底,怀珏又浅浅地笑开—— 龙曜已经无心留意怀珏的话——她笑了,她的笑,果然……如此绝美,即使只是浅浅的、淡淡的,也云淡风轻得教人流连、迷醉。 “珏儿,我要你笑,只为我笑——”龙曜膜拜似的,手指抚过怀珏浅浅的笑痕,弯弯的嘴角,她的笑,让他移不开眼睛,心,也跟着开了。 如此倾国倾城! 这倾世的人儿在他怀里!他不会放开!永不! ****************************************************************** “皇上,待选秀女在宫中教习等待面圣已有月余了,请皇上过目秀女们的画像,何时面圣,请皇上定夺。”负责选秀的礼部侍郎张大人向皇上请示。 皇上月余不曾上朝,早上上朝,处理国政大事尚且不暇,下午又在御书房批阅奏折,张大人好不容易才觑了个空禀明自己份内之事。 呃!他几乎忘记选妃这回事儿——正好,把珏儿加入秀女中,下旨赐封便顺理成章了。 “把画像呈上来。”龙曜揉了揉太阳穴,一早起来忙于国事至今,确实有些疲累了,看看画像,怡怡神也好。 张大人连忙把一叠初选通过的秀女画像呈给皇上,一边报告,“皇上,此叠画像是王公贵族及各大臣之女,共计三十六名,此叠画像是民间秀女,共计一百零八名,皇上先看哪些?” 龙曜点了点比较薄的那叠,一百零八,他要看到何时? 张大人急忙替皇上展开画像,一边介绍。 “……定远侯之女魏丽容,中书省刘大人之女刘文贞……翰林闵大人之女闵怀珏……” 闵怀珏? 龙曜浓眉一紧,双眸锁定张大人铺开在眼前的少女画像。画像上,赫然是他熟悉的脸—— 珏儿? 画像里的少女与怀珏极为肖似、神似,精致的小脸,云淡风轻地展颜浅笑,不曾沾染世事的清澈眼眸,清冷而专注地瞧着世界,如此洁净,如此卓绝,让他移不开眼…… “皇上——”张大人看到皇上的目光久久停驻在闵大人之女的画像上,犹豫着要不要继续呈上另一张。 “宣三十六名秀女来见朕!”龙曜抽出那张酷似怀珏也写着闵怀珏名字的画像,放在案上。 “皇上,现在?”这——也太快了吧?张大人有些反应不过来。 龙曜黑眸扫张大人一眼,“张大人不是要朕早日定夺吗?” “是!是!微臣这就去传召。”张大人赶紧退开,张罗着要三十六名秀女立刻前来面圣。 张大人不曾料想皇上会立即召见秀女,秀女们可不一样,她们时时刻刻恭候,早就等待多时,几乎不耐烦了。能否选在君王侧,飞上枝头做凤凰,成败全在与皇上的一面之间,秀女们无时无刻不在精心准备妆容,就等着皇上召见,这下皇上终于传旨召见了,虽然不免有点紧张,可惊喜与期盼更多,很快就随专职太监来到一间大殿等候,忐忑揣想与皇上面对面的那一刻。 龙曜高高端坐在龙椅上,扫视殿前一溜螓首低垂的秀女,看不出哪一个就是那个也叫“闵怀珏”的少女。他点头示意张大人可以开始了,然后不太关注地看一个个轮番应名上前抬头给他细看的少女。 终于—— “闵怀珏!” 闵怀珏!会是同名同姓长相完全一模一样的女子吗? 龙曜细细打量那名应声上前的女子:与怀珏有二三分相似的面容,却完全没有那股洁净、清冷与淡然,绝对不是画像上的女子。 但,怎么有两个闵怀珏?为什么最接近画像的女子不是在宫里等待面圣而是在江湖上独自飘荡,究竟谁才是闵益天的女儿…… 第十章 怀珏一整天都待在“颐心殿”,哪儿也不能去——皇上有令,她必须静养。 她也没什么兴趣出去。 皇宫对后妃而言,是黄金打造的牢笼,一旦被关进来,以后看的日子长得很,不需急于一时。 龙曜一早上朝,直到现在天色昏暗还没有回来,在这充满陌生的皇宫内院,她能等待的人只有他…… 早上,他准备上朝时她也起来了,倚在卧榻上看太监为他更衣。 她第一次看到他隆重至极的帝王装扮:束发帝冠,庄重的黑色长袍与红里衣相衬,宽袍大袖缀着金线绣出的张牙舞爪的盘虬,尊崇、威严的气势更盛,尽显九五至尊帝王姿仪——天下都是他的,自然,她也是他的——所以毫不顾忌地掳掠。他是王,他就是王法! 如果她足够聪明,在船上早就应该猜出他的身份,毕竟他是那般尊贵慑人,傲然凌驾于万人之上,而且……没有哪个常人的妻妾会称贵人不是? 她太愚钝了! 但,即便早知他是天子又如何?心,还是不甘! 纵然天下全是他的,也不该肆意劫掠…… ***************************************************** 龙曜回到“颐心殿”,一眼便看见那个翩翩美少年端坐在大殿他的龙案后他的龙椅上翻看书册。 大胆! 他却半分怒气也发作不出。 她仍然穿着男装——龙曜才想起,他忘了要人替她裁剪新衣,她不穿其他妃嫔的衣物,而他纵容了她的傲慢。 他很喜欢看她打扮成美少年的模样,这样的她玉树临风、丰神如玉、冷然洒脱、俊美无俦,让他思绪漫卷,转不开眼。 她日渐令他迷狂,她的心仍然遥不可及。 当初强占她,他从未想过事态会演变至此,如果早知道,不会让她从恨他开始—— 不管她有多恨,即使永远不会爱他,她也必须成为他的妃,必须完完全全归属他! 尽管如此,他仍然必须弄清楚…… 怀珏知道龙曜回来了,但他没有令人宣驾,她也就没有必要起身跪拜恭迎圣驾。 直到一卷画轴跌到她面前的桌案上,并一路铺展显现出画卷里女子熟悉的面容,她才抬起眼睛,看着龙曜。 是她的画像——无庸置疑,他知道了真相! 但她看不出他的情绪!如果他是极为生气的,却又偏偏如此平静不动容,那么她真要小心了。 “说吧!怎么回事?”龙曜简洁地开口。 “皇上既已明了,还需要知道什么?”怀珏抬眼看站在案前的龙曜,神色淡然,心内却纷乱:他知道了真相,那么佩玉……还有父亲……他会判她以及整个家族什么罪? 抗上之罪?不敬之罪?潜逃之罪?欺君之罪? “朕要定罪,必定会给罪人一个辩解的机会!珏儿,你如果仍想沉默,别怨朕连坐他人!” 他威胁她! 生杀予夺全在君王一念之间!他的威胁对她有用。 “因我离家出走,父亲不得已才以妹妹冒名顶替。一切都是我的过错,你治我的罪吧,放过我父亲与妹妹。”她大而黑的眸子凝注在他脸上,语气轻淡得毫无乞怜。 “为什么——离家出走?”龙曜不情愿猜测答案,也毫不怀疑她会说出他不喜的话,但是,他必须听她说,也必须听她真实的想法。 “龙曜,你清楚知道为什么。” 怀珏眼光转回自己的画像上,画上的她,带着笑,如果当时知道此画为君王选妃而作,她决计无法开心地笑出来。他一直知道她的想法,又何需多听一遍来引发怒气。 “朕要你亲口说。”龙曜说得有些咬牙切齿。 “我不想入宫,不想做皇帝的妃。”她说,说得如此轻淡,轻淡得不屑! 毫无疑问,她是有意潜逃的。如果——如果他不在茶店里与她相遇,她的阴谋就会成功——以一个假的闵怀珏骗过他一辈子。 “闵怀珏,你可知罪?”龙曜的声音冷酷下来。 她伤到他君王无以伦比的自尊了!怀珏暗忖,然后问:“皇上想怎样处罚我?” “闵家整个家族欺罔朕,而你闵怀珏,既已选为秀女,仍敢私自潜逃,你说,朕会治你及闵家何罪?”龙曜威严地瞪着怀珏,又问:“朕的龙椅坐得舒服吗?” 她又多了一条不敬之罪。她可以一死了之,却不能置家人不顾。君王喜怒无常,伴君如伴虎,由不得她耍性子只顾清高。 怀珏从案后走出来,一直走到龙曜脚前,他昂首挺立,眼神冷酷,他是掌管天下子民生杀予夺之权的天子……她扯住他衣袖,蓦地双膝跪在他脚下,抬头仰望高高在上的他不曾动容的脸,平生头一次意识到自己卑微而渺小。 “皇上——皇上怎么处罚我都可以,请饶了我的父亲与家人。” 龙曜微微低下头来看怀珏,她在乞求他,清澈的双眸没有楚楚可怜,只有孤绝与哀痛。性子清冷,又烈又傲的她,向他下跪求情,也求得这般动人心魄。 “要朕饶你,用什么来换?” “皇上要我怎么做,我都听从。” 她的底线姿态,大概也只能低到如此地步了。 龙曜挥袖一托,带起怀珏,然后转身走向内室,一路丢下话语:“过来,替朕更衣。” 这,是她第一次服侍他。 不熟练的双手摸索半晌,怀珏好不容易才脱下龙曜上朝的袍服,给他换上一身轻便的装束——即便是便装,仍然尽显帝王威严。 等她终于弄好一切,他才开口:“太后要见你,待会儿与朕一起到‘慈宁宫’向太后请安。” 她这个样子去见他的母亲? 怀珏扫了眼自己身上的男儿装束,狐疑地看着龙曜。她没有别的衣服可换,在船上他曾要人替她剪裁不少衣物,但全部留在船上了,要她穿他其他妃子的衣服——不,她没有穿别的女人衣物的习惯。 龙曜却似乎乐见她眼前的困窘,低声笑道:“对!珏儿,你就这样去见太后吧!” 第十一章 皇上摆驾“慈宁宫”,惊动了一班心怀各异的妃嫔,稍有地位的早就想办法拥到“慈宁宫”。 皇上将带新妃子来向太后请安,有想看新鲜的,也有妒忌的,不管怎样,总之大家都想看看是何等神圣。 但、但、但——这真的是皇上的新宠吗?传言也太离谱了吧?一干人等都睁大眼睛看着皇上携来的俊美少年。 修长匀称的身段飘逸潇洒,面如冠玉美不可言,冷冷的、酷酷的气质迷死人,分明就是个风华正茂的美少年嘛。 别说宫女们几乎直了眼,连妃嫔们都暗暗悄悄打量几眼,并且忍不住与皇上比较起来了:皇上的俊美充满阳刚,而美少年的俊美干净得找不到词语形容,因此也就格外迷惑人,原以为皇上已是俊美至极,未曾料到天下竟还有这般妙人儿! “皇上,这——就是你带回来的人儿?”李太后疑虑万分地看着儿子,暗暗寻思:莫非皇上真的好起男风来了? “对!母后,这就是珏儿。珏儿,向太后请安吧!”龙曜一迳含笑,根本无意点明。 “怀珏给太后请安!”怀珏一身男儿装束,也下意识地躬身作揖。 李太后更加茫然了,原本怀疑珏儿是个女扮男装的姑娘,但是听这磁性又清亮的声音,看这潇洒的举止,活脱脱就是一个少年,哪里看得出女儿态。 “皇上,你说的新妃——”李太后满腹疑虑,不能不问龙曜。 “珏儿就是儿臣要册封的新妃。” “皇上——”皇儿发了昏,李太后觉得做母亲的不能不提醒,“自古以来,历朝历代从未有立男儿为妃的先例,皇上想开先河?” 龙曜发出朗然的笑声,“母后这是从何说起,儿臣没说要立男儿为妃。” “那么……”李太后微蹙眉头指着怀珏,“这少年是怎么回事?” 怀珏冷眼觑龙曜,唉,身为君王,也如此顽劣,戏弄她还不够,连贵为太后的母亲也来戏弄。 龙曜笑够了,才开口道:“母后,珏儿并非男儿,而是翰林院闵益天的女儿闵怀珏,是母后此次传诏天下大选出来的秀女,多承母后美意,儿臣选定她了。” 有这等事? “你过来!”李太后向怀珏招手示意。 怀珏瞥了一眼龙曜,他笑看着,什么也不说,她只得上前几步,跪在端坐于软椅上的李太后脚前。 “抬起脸。”李太后命令。 怀玉依言抬高头,目光与李太后对视。 “这孩子有一双好眼睛。”李太后出声赞扬,然后细细审视眼前的美少年。 肤若凝脂白胜雪,细、嫩、滑,的确是女儿家的肌肤;眉若黛,不似寻常女儿细如柳叶,但也全无男儿粗豪;眼正鼻端,唇红齿白,编贝皓齿,好一个俊俏孩子…… “手。”李太后把手掌伸给怀珏。 怀珏微微迟疑,也只能把双手放入太后手掌中。 “十指纤纤,的确是一双千金小姐才有的青葱玉手。”李太后又称赞,下一眼瞄到怀珏右手拇指上的翡翠扳指,不由瞥了皇儿一眼,这扳指可是帝王徵物,连这都给人家了…… “嬷嬷,把头巾解了。”李太后又命令左右的老嬷嬷们。 嫁入帝王家,便得经受这般繁复折腾。怀珏无奈地忍耐。 老嬷嬷们听令上来解去怀珏的束发头巾,顿时,如丝水滑的青丝如瀑布般披泄而下,尽显女儿娇态,刚才的美少年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倾国倾城的国色天香。 同时,一阵遮掩不住的叹声低语从妃嫔宫女们口中窃窃响起。 “果然是个美人儿!”李太后满意地点点头,忆及皇儿昨夜的行为,眉头却又皱起。 专宠某个妃子,素来是君王之忌,皇儿不会为此女犯忌吧?不过,皇儿也不是没有一时宠爱过某个妃子,至多不过一两个月,最后不都绝情绝爱了么…… “就依皇上的意思吧!”李太后终于放开怀珏。 ********************************************** 对怀珏被选为秀女私自潜逃,闵家送另一个女儿冒名顶替的足以招致重治的行为,龙曜只是传翰林闵益天大人把点中的“闵怀珏”接回府里团聚一宿以示君恩浩荡,然后即刻回宫侍奉君王——偷梁换柱,当然,换回的是正主儿,轻描淡写地解决了闵府欺君之罪。 大做皇妃梦的佩玉,面过圣后,听闻自己中选,欣喜几欲若狂,被父亲一乘小轿接回闵府时还在飘飘欲仙——从此呀,她将飞上皇上那高不可攀的高枝,出人头地,再也没有人敢看不起她了! 谁知,一切是场百无聊赖时做的荒唐梦。 回到闵府,佩玉赫然发现离家出走的怀珏回来了,而且被告知,再进宫为妃的人的将是怀珏而不是她! 不公平!明明皇上看中的人是她!是她闵佩玉!怀珏凭什么来抢?凭什么? 佩玉大大地争、闹、哭了一场,她认定皇上看中的是她这个人,现在怀珏却从天外飞回抢她打下的江山!她凭什么!凭什么! 切切期盼的荣耀只在眼前,她闵佩玉不能轻易放手! 但,她只是在闹笑话! 当她死命拦住前来迎接新贵人回宫的宫女太监,申明自己才是皇上真正属意相中的人时,换来的全是嗤笑及白眼,讥讽她不知天高地厚。 后来,三小姐好心告诉二小姐,大小姐怀珏早被皇上眷宠多时,而且已经怀了龙种——这几乎把佩玉打晕! 佩玉直接从天堂掉下凡尘,不得不懵懂醒来。 她不清楚怀珏为什么会跑到皇上身边,她不是执意不愿为皇妃的吗?也不过一个多月,她就出尔反尔,不但夺走了皇上,更剥夺她进宫的机会!她怨,她恨,可父亲冷冷斥责她没有被治冒名顶替之罪已经够庆幸万分了,她埋怨又找谁人说去? 过后,殿试结束,佩玉由父亲择定一名进士为偶,不甘不愿地嫁入寻常官宦人家;采薇则由姨丈择了一名书香世家的京城举子,倒是满意丈夫的温文儒雅。 而怀珏呢,被龙曜派遣贴身太监与护卫送回家中,未及与爹娘兄妹叙完别后之情,又被匆匆接回宫去。再怎么不情愿,也得成为当今天子的新妃子。 翰林闵大人因为送女儿入宫之事,经历一番波澜,百感交集,个中滋味一时难以细述,但出走的女儿毕竟回来了,也如他所愿进宫为妃,闵家从此贵为皇亲国戚,因此很是感慨了一番塞翁失马,焉之非福。 三个同龄的女孩,有自己的理想,有过抗争,最终命运还是按照原先设定的轨迹运行。 第十二章 皇宫第二次选秀,点中十二名新贵人,召七十二名新宫女入宫,其他落选的秀女,自行发落。 皇帝点了新人,择吉日册封新妃。 新贵人闵怀珏,甫入宫就被皇上册封为贵妃,升迁太过,守礼法的大臣少不得上奏,但皇帝力排众议,一意孤行,很是让朝廷嘀咕了一阵子。 后宫妃嫔们,内心也是大大地不平静。尤其是张容妃与兰贵人。 对那个刚入宫地位就高过自己的闵贵妃,向来自认后宫妃嫔第一人连皇后都不怎么放在眼里的张容妃自然是满腹不平及怨气丛生。她煎熬几年,为皇上生育了两位公主才被封妃,这个新贵妃凭什么? 妃嫔以美貌侍奉君王,新贵妃年轻美貌,是身为美人的张容妃最为妒忌的一点,君王爱美色,她本身就是以美貌胜过于其他妃子被皇上眷宠几年,新贵妃美貌胜于她,浓重的危机感自然引发无穷的妒意。何况,新贵妃此时正被皇上专宠,皇上不仅为她特意了起新殿,在新殿未建成之前竟允许她不守礼法不知体统地住在夏殿里,夜夜同床共枕。 从新妃子进宫后,不,应该说从皇上出巡回来后,张容妃再也不曾被皇上宣召,孤枕难眠之际,更是又嫉又妒,巴不得闵贵妃早日失宠。 更令张容妃嫉恨的还有,闵贵妃居然已经怀有身孕。 张容妃生育两个公主,对其他一无所出的嫔妃而言,已是颇受艳羡,可她根本不满足。她最大的心愿是早日替皇上生下皇子,将来母凭子贵,现在看来,愿望怕是渺茫了。 兰贵人呢? 她被皇上从船上逐下来后,娇贵的身子哪经得起折腾,娇弱加上累病,走走歇歇,足足步行一个多月恰好在皇上回宫的前一天抵达京城,人被折磨得憔悴不堪,将养许久才恢复元气,恰好在新妃册封的时候赶上看热闹,惊讶、愤恨而又醋意万分地发现新贵妃居然就是皇上出巡时带回船上的女人。而这个女人后来又莫名其妙地成为新选秀女,且是翰林闵大人的女儿!不得其解,想询问皇上也不可能。皇上历来严厉,从不允许宫妃参政或过问他的私事,虽然在出巡前很是宠幸了她几日,让她飘飘然了几天,才大着胆子偷偷跟随皇上出巡想再接再厉巩固君恩,但她现在意识到了,皇上并不把她看得比哪一个妃子更特别,尤其现在……或许皇上早忘记她了。她不再被召见,名牌也从敬事房里摘了去,只差没被打入冷宫那寒碜的幽僻所在孤凄终老。恨不起皇上,她只能恨新贵妃。但除了恨,还能怎么办?一个失宠的宫妃,连宫女都几乎瞧不起。 做了皇帝的妃,后宫生活便是这般,充满了寂寞、怨恨、嫉妒……不管是正受宠的,受过宠的,还是从未得宠的。 **************************************************** 怀珏很快就厌倦后宫的生活。 没有姐妹与朋友——她生性冷淡,从来就学不会热络地结交与讨好谁;还有些清高与傲气,对性子不合、话不投机的人常常冷淡以对,得罪人是免不了的。何况,那些妃嫔们只会拿五味杂陈的目光看她,她对成为她们的姐妹与朋友毫无兴趣。 也没有情投意合的伴侣——虽说她嫁了皇帝,但既然她与他的开始充满屈辱与怨恨,此后又如何能深情爱恋温柔缱绻起来。 如果她能更逆来顺受一些的话,日子也许不太难过。 龙曜也是有一些爱的——当然是帝王对专有玩物的宠爱,在没腻烦她的美貌与身子之前,他很乐于给她宠爱:让她睡在他的寝宫,与他同床共枕,即使满朝与后宫非议也乐此不疲。 他还有一些嗜好,比如喜欢为她画像。他画得一手妙笔丹青,闲暇时常让她摆出姿态作画,还喜欢画扮作男儿的她,甚至为了作画,特地给她裁剪几套男装。 虽是如此,这样的生活仍然不是她想要的。 她要的爱人,可以不必有任何权势,只要——你心只有我,我心只有你,彼此永不相负。那样,就足够了! 现在,她拥有一个坐拥整个天下,尊贵显赫无人能比的夫君,但——她的夫君同时也是许多女人的。 他目前在专宠她,但不可能是永远,她心里清楚得很。与她一起受封的还有十一个女人,她不是他第一个女人,也绝不会是他最后一个女人!要一个帝王为某个妃子洁身自好、守身如玉,那是天大的笑话,这种梦最愚蠢的女子也不会做。 其实,她已经不适宜再侍奉他。 她的身孕已经有五个月,他不常碰她,却喜欢搂抱她入眠,对一个血气方刚后宫又充满如花美眷的年轻帝王来说,这是难以置信的,也不会持续太久。 他现在对她这样,或许仍然对她有些新奇与不确定吧?其他玩乐暂时勾不动他的兴致,才留她在身边观望,确定她还有哪些足以愉悦他的资质。 而她,也在观望,观望他何时腻烦她,等一个真正的结束。不会太久的,她从不怀疑。 君王的爱,不需等到色衰,轻易就会弛了,绝了。 ************************************ 八月初,暑气将尽,秋之将至,气温有了凉爽的迹象,到御花园里散心的宫妃们也渐渐多了。 这不,张容妃也在一群宫女太监的陪同下,逛起御花园来。她东走西顾,溜圆的大眼看的不是假山、花、树、草,而是扫过一个个不时映入眼帘的妩媚宫妃。 终于,在一面爬满紫藤的花墙前,张容妃迎面截住一个娇弱无比、娇美动人的紫衣美人。 这美人儿似乎没有看见张容妃,正拈花闻香,姿态楚楚动人! “魏昭仪,不得无礼!见了容妃娘娘怎么不下跪?”张容妃的贴身宫女对拈花美人——新入宫被封为昭仪的魏丽容喝道。 魏昭仪看来娇弱,眼神却颇为冷傲,满脸不情愿,但张容妃地位在她之上,也只能不甘不愿跪地行了个宫礼。 张容妃要找的不是别人,正是这个新近得皇上宠幸的魏昭仪。虽然目前看来最得宠的人还像是闵贵妃,但闵贵妃住在“颐心殿”里难以见到人,又身孕日重,周围人层层看护有加,娇贵得不得了,她就算想找麻烦也摸不着人家的衣角。这位魏昭仪可就不同了,地位比她低不说,竟然连着让皇上宠幸了两夜,大有后来居上之势,她不先给个下马威怎能甘心? “魏昭仪,起来吧!哎!你们这些奴才,别吓坏了魏昭仪,没看到这位妹妹身娇体弱的,皇上都爱惜得不得了的人,你们竟敢大胆冒犯!”张容妃悠悠说道,伸手扯起魏昭仪的手腕,长长尖尖的指甲不小心一划,魏昭仪雪白细嫩如藕的小臂上便留下一道血痕。 魏昭仪吃痛,轻轻皱眉—— “哎哟!看我,这么不小心,把妹妹的细皮嫩肉弄花了,皇上怪罪起来,妹妹可要替姐姐多担当着点呀!皇上最不喜欢妃子们身上有疤有痕的,待会儿姐姐派人送膏药去给妹妹搽搽吧!那是皇上特意御赐的‘宜肤养颜膏’,既可去疤又可养颜,姐姐那多着呢,一会儿就派人给妹妹送去。哎呀!看我光顾着说,皇上现在这么疼爱妹妹,赏赐怎么少得了,说不定看不上姐姐这点东西呢,是吧魏昭仪?” 张容妃似真似假地致歉,撇下魏昭仪,扬起一阵香风,摇摇摆摆地走了。 魏昭仪目送飞扬跋扈的张容妃离去,眼中闪着愤懑。 “哼!不就是个失了宠的妃子,有什么好得意的。”魏昭仪的同伴——一同进宫,被封了才人的宋芝兰不满地说。 “算了,跟这种人计较没啥意思!”魏昭仪冷傲地说。 张容妃?已够不上做她的对手! “对嘛!皇上早就不看她一眼了,她是在妒忌魏昭仪嘛!魏昭仪现在才是皇上最宠爱的人,连闵贵妃都不说什么,她凭什么呀?”宋才人不屑地把目光从张容妃快消失不见的身影上收回来,然后掩不住羡慕地又说:“魏昭仪出人头地,可别忘记一同进宫的姐妹哦!原本大家一直担心皇上专宠闵贵妃,冷落所有姐妹呢!还是魏昭仪美貌过人哇,皇上一见到魏昭仪就倾心了。” 魏昭仪微微冷哼,眼神骄矜无比。 被皇上宠幸几夜,不足以令她心满意足,她一定要把皇上从闵贵妃手里夺过来,取而代之!她一定会成为皇上的专宠,非做到不可!闵贵妃有孕在身,现在是最好的机会! 那面花墙下,张容妃走了,魏昭仪与宋才人不久也离开了。 世上总说隔墙有耳,即使只是隔着一面花墙。 花墙后,是一个花架子,花架子下有着凉椅,而凉椅上歇着人,不止,凉椅边也跟着两个人。 “娘娘,出来太久,皇上不见人会怪罪奴婢的,回去吧?”一个身材高挑健美的宫女小心翼翼地问坐在凉椅上神色平静的贵妃娘娘。 宫女叫合欢,是皇上特意拨来侍候贵妃娘娘的,常人都以为她也只是一般的宫女,却不晓得她是经过长期训练的皇室护卫队中一名出色的女护卫。 合欢清楚地知道,皇上特意将她拨到贵妃娘娘身边当近侍宫女,对贵妃娘娘的重视非同小可,她自然得事事小心。不知道刚才那些妃嫔的话贵妃娘娘有没有往心里去?合欢悄悄地观察、猜测着。说实在的,合欢相当不屑皇上那些女人,整天没事只会讨宠、争风吃醋,当初抽她进宫来专门服侍贵妃娘娘,心底可是颇不乐意,一想到每天面对那些娇滴滴到令人起鸡皮疙瘩的美人,她都几乎受不了,真弄不懂皇上怎么消受得起如此之多的美人恩。 但,眼前的贵妃娘娘却是不一样的。她是皇上的宠妃,却从不使媚,对皇上甚至连笑容也很吝啬。 可贵妃娘娘对他们这些宫女太监却是和善的,虽然谈不上热情,甚至可以说冷淡,但知礼尊重,从不以地位压人,她的冷只是不愿讨好多说废话而已。 她,很美,是外表的美,更是神韵上的美。不管是清冷、和善、忧郁、开怀,甚至怨怒,都能牢牢捉住人的眼光。不止男人看了移不开眼,她也喜欢看。她有一种令同为女人的她看了也想保护、爱护的气质,冷得让人不敢妄自亲近,却又吸引人去关怀。 这样的女子,应当由人一心一意去爱,偏偏,嫁与风流成性的帝王,也得与众多妃嫔一起等候君王分一杯情爱的羹。 就在合欢心内转着各种思绪的时候,怀珏轻声开了口,“合欢,你读诗吗?” “读一点,娘娘。” “记得杜牧有一首《秋夕》: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街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你解给我听听。” “大概是讲秋天了,夜里点上蜡烛,烛光照在画屏上,引来萤火虫,屋里人觉得有趣就拿扇儿来扑,扑累了就卧下看天上的牛郎织女星。我说得对吧,娘娘?” “诗面大致也就如此。”怀珏淡淡一笑。 “娘娘这么笑,肯定是合欢解得不透彻了。” 合欢很喜欢看贵妃娘娘笑。看贵妃娘娘笑,仿佛天地都开了,也想跟着她笑。不止是她,皇上更喜欢,不过皇上运气没有她好,贵妃娘娘难得对他笑,想到这不免有些得意洋洋,但又觉得对皇上不敬。如果可以,她宁可自己侍候贵妃娘娘一辈子,而不是由皇上霸着不珍惜。 “解诗讲求意境,多读几遍,其义就自见了。”怀珏扶着宫女站起身,“回去吧!” 第十三章 每日里觑空询问合欢怀珏日里的情形渐渐成了龙曜的习惯。 怀珏在他身边有半年了,他——仍是难以触及她的心,她不吝啬与宫女太监们说、笑,对他却吝啬已及。 对他人,尤其是地位低下的仆从,她性子近乎是和善的,对他及他的妃嫔们,她更多的表现出冷冷与不屑。 她——仍然瞧不上他!他很不甘愿地想。 冷是她的特质,但她也会不时温雅和煦一番,教他怨怒失望之际又期望频仍,始终罢手不得。他不得不怀疑她是狡黠的,甚至猜疑她在戏弄他。这么胆大妾为的女人,他聪明点的话就该打入冷宫,免得为祸世人——可,他只有更加的沉溺。 为了初相遇的狂浪,她真要恨他一辈子? 他从没有为哪个妃嫔操过心,独独因她,常常弄得心绪烦乱。 他掳她回船,带她回宫,立她为妃,根本就是自找苦吃,把心弄得乱成一团,再也回不去那个睥睨一切的君王。 如果没有她,他仍旧会像往日,享受妃子们争宠夺爱的乐趣,点召临幸某个妃子而不需记住她是谁? 她始终冷淡,也许是他专宠太久,令她越发骄矜起来。 他应该把打乱的秩序重新整齐,他应该回到过去,最主要的,要让她明白,不能把他的痴迷当把柄!她应当明白——她也不过是他众多妃嫔中的一个,没有特殊到足以挟持他的心、他的身……所以,他决定罢了对她的专宠,重新宣召其他妃子。数月前进宫的美人也冷落许久了。 可她呢…… 他才宣了个新妃侍寝两夜,她就对合欢念起什么《秋夕》来。 他冷落她了吗? 日前临幸的新妃,神情有几分与她相似的清冷,乍见之下一时勾动他的心弦,但很快失望地发现,她就是她,没有人能够替代,终至对那新妃索然无味,宁愿回来看她沉沉的睡颜及日渐臃肿的身子。 他夺了她的身子,她却得了他的心。他得不到她的心,她却贪心地想占完他的心与身。 他陷进去了,而她仍是半年前那个清冷的、不曾走入凡尘的干净少年。她承了他的恩,怀了他的骨血,气质却从未有变……这样一个人儿,是天生来扰乱他的。如果他不到那家茶店,不把她掳了来——也不行的,他仍会在选妃时迷上她的画像…… 他喜欢为她画像,即使作了千幅万幅,仍觉得无法将她的神韵捕尽。她一颦一笑,随意举止,便另有一番韵味生成,如此妙绝人寰,今世只有她了! ******************************************************** 龙曜今夜没有召哪个妃子侍寝了。 怀珏靠在卧榻上,才想让合欢念一段《孟子》来听听,就看到龙曜踱了进来。 龙曜挥袖让合欢出去,拿起《孟子》翻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多助之至,天下顺之——珏儿,你想养育出一个君王吗?” “如果皇上不喜欢,我念《庄子》好了。”怀珏淡淡地答。 “庄生晓梦迷蝴蝶,朕不希望朕的太子如此不问世事!” “太子?”怀珏瞧了他一眼。 “珏儿,朕要你替朕生下太子!你必须替朕生下太子!”龙曜目光炯炯,盯着她,盯着她的肚子。 怀珏一阵轻笑,“皇上如何能笃定我生下的是儿子,说不定是女儿呢!” 她的笑又迷住了他,不禁失神,“如果这一个是女儿,我们再生下一个,你总会替我生到儿子的。” 怀珏收敛笑容,目光再度清冷,而且冷绝,“不!龙曜,我不会再替你生孩子了!你想要太子,想要皇子,找别的妃子吧!” 她的冷绝刺痛了他,冰冷了他,“你——什么意思?” 怀珏却又淡然一笑,“皇上,您为臣妾建的新居已经完工,臣妾打扰皇上清居太久,实在有违礼法,不成体统,皇上可否允许臣妾入住新居了?” 她张张弛弛、变幻莫测的神色令他目眩,她的话语又令他气恼与心惊。 “你想离开我?”他盯着她,伸手想抓过她。 “别碰我,龙曜!不!是皇上!如果皇上想要我肚子里的皇子安好,就别碰我!”怀珏推开龙曜的手,远远挪到卧榻里,冷冰冰的语气似乎对他厌恶至极。 “你是朕的妃子,竟敢不让朕碰你!”龙曜恼怒起来,面对她隆起的肚子,却又不得不压抑怒火。 “既然皇上还记得自己是皇帝,就应该守皇宫的规矩。”怀珏冷冷地讥讽。 龙曜深吸了一口气,平息怒意,怀珏今晚冷绝得异常,是什么触动了她?他很快想起合欢的报告,莫非…… “珏儿,你是在怨朕临幸了其他妃子吗?”他敛容问她。身为帝王,拥有三宫六院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之事,她竟敢埋怨? 怀珏以清澈明白的目光凝视龙曜,看了许久,嘴角勾起一丝嘲弄的笑,“皇上怎会如此作想?临幸众妃绵延皇室血脉是您应尽的职责,这段时间皇上错爱臣妾,冷落其他妃子已令臣妾不安,又怎敢埋怨?” 她说得冠冕堂皇,但他感觉得出,她在某些方面相当不悦,她生气,但为什么而生气? 龙曜猜不透,只能直接问:“既然如此,珏儿,你为何要离开朕的身边?” 怀珏瞅他一眼,“皇上,我给您讲个故事吧?” 哦?她竟有如此闲情逸致?龙曜少不得打点些小心。 怀珏没容他反应过来,已经悠然开口:“是我小时候的故事,皇上还没听过我小时候的事情吧?” 岂止是小时候,连现在身边的她的想法他都弄不清。 “好,你说吧!”他开恩点头。 怀珏深深看了龙曜一眼,她深沉的目光实在不是十六岁少女该有的,却漂亮得让他迷惑,也就心甘情愿随她的目光进入她的故事。 “从小,我娘就说我是个坏脾气的孩子,有许多、许多坏脾气,有些让人哭笑不得,有些让人难以忍受——” 没错!龙曜会心苦笑。 “比如说,我会因为某种原因特别喜欢某件物品或某个人,反之也一样。父亲给我请过几个教习嬷嬷,有一个善琴艺的嬷嬷做不到半个月就被辞退了,因为我不喜欢她走路的姿态……” “珏儿,你太顽皮了!”龙曜忍不住摇头。 “所以我娘才说我是坏脾气的孩子呀!”怀珏露出一个调皮的笑,继续道:“父亲给我们兄弟姐妹请过一个老塾师,又刻板又迂腐,大家都不喜欢他,都想赶他走,只有我喜欢,因为他念起《论语》中的‘子曰’特别有韵味,所以,父亲把他留下来,教完四书才辞去。” “闵翰林极钟爱你!”龙曜凝视避他远远的佳人,有些想叹气,此时的她回忆起儿时,神情轻松,带着愉悦,但——她不允许他接近! “是的!所以,皇上,念在我曾经侍奉过您的份上,即使我得罪了皇上,也不要难为我父亲,可以吗?”她恳切地看着他。 “可以!朕答应你!”他无法拒绝她专注的眸子。 “谢皇上恩典!我继续给皇上讲故事吧——”怀珏以轻快的语气说:“我还有个很不好的脾气,非常不好,从来没有改掉,今后也不会改——因为这个脾气,我娘生气时就会骂我是个爱干净到令人生气的坏孩子。六岁那年,大妹妹想要睡我的床褥,在上面打了个盹,我觉得沾了妹妹的味道,就把被褥全给了她,挨了一夜冻,我娘气得无可奈何。十岁那年,大年时节,我娘给我制了一套新衣,我非常喜欢,妹妹也很喜欢,于是进我房里偷偷试穿了几次,先前我没有察觉,仍是很欢喜地穿着跟我娘出去拜年,大家也都夸我的新衣漂亮,我很得意,总是不肯脱下身。后来有一次,我撞见妹妹在我房里偷穿我的新衣裳,当即就叫妹妹穿了去,再也不要了!我娘还是又生气又无可奈何,只能让人留神看着我的东西,生怕我随随便便又把东西给丢弃了。龙曜,你说我这样的性子是不是让人生气?” 龙曜听怀珏口气轻快地讲完小时候的故事,心情甚至神情可一点都不轻快,他瞪着她,瞪了好久才沉声问:“所以,朕现在就是你被别人穿过的衣裳?” 她太不知天高地厚太胆大包天了! 这就是她今晚生气的原因——不是怨恨他沾染其他女人,而是嫌弃他被别的女人沾染!大胆女子,可知她面对的是帝王? 怀珏不理他这句问话,以一副恍然醒悟的表情又道:“噢!我还忘了告诉皇上,父母亲兄长还有亲戚们因为宠爱我,总想着要给我什么,他们送给我的物品,我每次都很高兴地接受,但是接受了未必等于喜欢,比如说我兄长以为我喜欢鹦鹉,特地弄了一只给我,我也精心地养着,可我从来都不喜欢人云亦云学舌的雀儿……” “给朕住口!”龙曜怒意勃发,“闵怀珏,别以为朕专宠你一时就可以对朕肆无忌惮!这天下,只有朕不要的女人,朕要碰你,也由不得你说不要!可你现在这副模样,只会让朕胃口全消。朕的床,早就不是你睡的地方,你想走,现在就给朕滚开!” 从来志得意满的君王竟被自己的女人嫌弃,嫌他身体——污浊!龙曜这一气非同小可,无可遏止,忍不住雷霆大发。 怀珏下了床,走了几步,转过身平静地问:“皇上要我走,意思是随我自己的心意走吗?” “你想去哪就去哪,快滚!”龙曜气得失去理智,不顾一切地怒吼。 “那么,请皇上允许我出宫。”怀珏直视龙曜,眼中闪着决绝。 她的话以及神情惊醒了龙曜。该死!他说了什么? “你——想带着朕的皇子出宫?做了朕的妃子,你还想出宫?休想!朕不要你,你也得呆在冷宫里!”龙曜冷声说道,冷静情绪,思绪开始运转。 这样也好,他沉沉浮浮的心,总该有个了断! 第十四章 怀珏连夜迁入新居——龙曜特地为新贵妃建的殿宇“清芷宫”。 新居屋舍雕梁画栋、富丽堂皇,富贵太过、奢华无比,庭院里却竹树青青、蘅芜飘香、藤萝攀爬,再加上一个清波荡漾的人工小湖,一派清幽怡人。 所以,怀珏住的很欢喜。 欢喜到令龙曜懊恼。 那一夜决裂,她搬出他的“颐心殿”,他也搬回天子正殿“昭阳宫”。她不再出现在他眼前,他也从不摆驾“清芷宫”,两下里分隔,分得干干净净。 但,他想她!要命的想!不召见,不摆驾,他却暗里飞檐走壁去看她——古往今来有过他这样的帝王吗? 她没有他预想的后悔,事实上她开心得很。 她悠闲地躺在贵妃椅上听宫女给她念诗书,悠然地闲庭信步,悠悠地与贴身近侍们对谈,闲适自得地写写字、绘绘画、弹弹琴,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完全开放自己——她是个博览群书,才艺良多的才女,在他身边时,一曲《广陵散》曾让他如痴如醉,却轻易不肯弹,现在倒是常常弹了!她弹《高山流水》,弹《十面埋伏》,但是,从来不弹《长相思》。 她不思念他!她——从来不曾爱上他。 他贵为帝王,却得不到一个女子的心。 从掳她上船起,她只想逃离,纵使他千般万般地宠,也不曾撼动她的心分毫。 他不得不怀疑,不,确信,那夜的决裂是她乐意看见且刻意所为的,他中了她的圈套,轻易掉进她的陷阱。她是个太过聪**黠的女子,心思难测,性子又沉静得不动声色,他必定败给她! 囚她在身边已是难走入她的心半分,放她离开——他怕是更被她疏远,以至遭到淡忘。 得不到的总是最想要的,这是一般人的通病,他贵为世间万物俱唾手可得的君王,竟也有得不到的东西,而因这得不到所引发的想要也就比常人更为迫切。 她勾走了他的心,教他患得患失,她却悠闲、怡然地度日!她是无心还是太过聪明?这般牢牢抓住他的心! 如果她是真的不屑,那他就真的不甘,而如果她以退为进、欲擒故纵,他也渴望揭开她的面具,让自己彻底死心。 能号令天下归属的他,却不能命令她爱上他。他不甘、气怒,又无可奈何。 ********************************************** 皇上专宠数月之久的闵贵妃终于失宠了!这真是后宫数月以来最值得欢欣鼓舞、奔走相告的大事。 “听说,闵贵妃就是因为皇上宠幸魏昭仪之事惹怒皇上才被逐出‘颐心殿’的,魏昭仪,皇上对昭仪真可谓爱护备至、宠爱有加呀!” 在魏昭仪的院落里,宋才人一边与魏昭仪下棋一边羡慕。 “唔!”魏昭仪淡淡一笑,眉目间的喜色再也遮掩不住。 闵贵妃失宠,被皇上逐出“颐心殿”,听说是因为宠幸她而引发的事端,终于令她确定,在皇上的心中,她——魏昭仪才是最重要的人!皇上将是她的!只是她的!她要成为皇上的专宠,而且绝不允许自己成为第二个闵怀珏。其他妃嫔呢?哼!她更不允许她们奢望皇上恩宠。 进宫之前,她不曾料到皇上如此年轻、俊美、风采过人。一见到皇上,原本打定主意以身侍君换取尊崇的心瞬间便沦陷,深深爱上皇上。只要是女子,就不可能不爱上皇上,出身侯爷府贵为定远侯千金目高于顶的她更是。 只有她,才是足以匹配皇上的人,闵怀珏——她算什么!无论如何,皇上必须是她的,只能是她的! ************************************************** “我就说嘛!她不会长久的!”张容妃一边吃着杏仁一边幸灾乐祸。 哈! 憋了快半年的怨气算是出尽了,皇上不但把闵贵妃逐出“颐心殿”,此后更是老死不相往来,那座“清芷宫”分明就是建来当冷宫的嘛! 哈哈! 一下子爬得太快、太高,跌下来是会格外痛、格外惨的哟!世人可都明白这个道理! 哈哈哈! 皇上罢了闵贵妃的专宠,很快就会想起她了!她耶!几乎是几年来皇上最亲近的妃子,谁敢跟她争?哼! 不过……魏昭仪那蹄子也是不得不防的! ********************************************************* 八月十五仲秋夜。 皓月当空,御花园里一片灯火通明,足以把月色掩了下去。 百花日渐凋零,此时的御花园却一片花团锦簇——那是皇上一个又一个人比花艳的盛装妃嫔。 今夜,是后宫阖宫赏月的佳期。皇上在御花园里设了宴,妃嫔们不论是有封衔的,没封衔的,地位高的,地位低的,在团圆赏月之夜俱可同欢共乐。 当然,冷宫里的妃嫔就另当别论。 所以,有些人万分满意看不到闵贵妃的身影。 龙曜高坐主位,旁边自然是那个不受宠,地位也不会被僭越了去的史皇后。 一些心怀叵测的目光虽然偷觑皇后的位置,却没有真的把皇后当对手。 她也……太弱了!很多妃嫔有志一同地想。 稍稍知根知底的人都晓得,皇室当初与安国公联姻,把安国公惟一的女儿立为皇后,无非是看上安国公当时强大的兵权,但西方边境一役,史家将帅战死沙场,兵权从此尽归皇室,史皇后的依恃没有了! 何况,这史皇后在众多美妃的眼里,真是——毫不出色。女子没有美貌便应该有才有德嘛!史皇后既无美貌也不见有何才何德,要说恭良有德,还不如说木讷来得容易接受! 所以!一众地位颇高的妃嫔心里是不怎么把皇后放在眼里的,要不是皇上有德有义——唔!史皇后早下堂了。 众妃嫔按地位高低,一溜排坐下去。坐席排定,人是坐好了,一些不安份的眼光却瞄着皇上另一边的空位——皇后不得君心,皇上总要找个爱妃陪伴身边共饮美酒,共赏明月吧? 会点谁上去? 今夜坐上皇上身畔的宝座,后宫的地位也就无庸置疑了。谁不期盼啊! 龙曜的眼睛不用往妃嫔丛中找,心里已晓得——怀珏绝不会来! 与众多妃嫔共同侍奉他这个帝王,已经令她深恶痛绝,再要她来亲眼看见他被众多妻妾团团围绕,更是万万不肯的。 为帝王妃,便不应该妒。他以看妃嫔争宠为乐,却厌恶善妒的嘴脸,一旦妃嫔们露出真面目,他也就厌而逐之了。 可怀珏——他不能不说,她容不得自己的男人被别的女人沾染一丝一毫,算是醋劲十足了,他也该厌烦的,却没有! 当她明白表示因为他宠幸其他妃嫔而深感厌恶时,他恼怒她的大胆与不敬,更不甘心遂她的意为她守身如玉,几乎是以自暴自弃的心态轮番宣妃嫔侍寝,像放纵,更像报复,可她浑然不以为意,开心地过她的日子,似乎没了他的贴近才真正遂她的意。 既然她从未想要他,他的报复只是最可笑的自轻自贱。如果她知道,只会更加不屑于他! 龙曜郁闷地想,根本无心赏什么月,共什么团圆!他最思念的人儿……不在他身边!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不知那个人儿,会不会也在此时,在月下与他共千里婵娟? ********************************************* 怀珏也在赏月。 即使只为应景,也该祭祭月,何况,她真的在思念——思念她的家人。入宫五个月了,一入宫门深似海,父母兄妹们不知何时才能再见! 我欲乘风归去……她该归向何处? 她的身,在皇宫里飘零,她的心,无所依傍。 执子之手……她也是会寂寞的,此生却没有与她携手共度的人,不会再有了……可她会有一个孩子! 都说母子相连,还没有生下来的孩子,已经令她感觉到体内细微的一举一动。这是她的骨血,是她此生惟一的寄托,她会把她所有的爱,全给她的孩子…… 月儿正明,庭院里月光如水,桂花坠落,浓郁的香气随着夜风四处飘散。 怀珏轻啜一口清茶,仰头看着明月……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别说天上宫阙了,人间宫阙也一样的——度日如年! 一日如三秋!也是这么解的吧? “合欢,瞧,你正在开花呢!”不想总是心情郁郁,怀珏开起合欢的玩笑。 “哪儿?”合欢把自己上看下看了一番,搞不懂自己怎么“开花”了。 “喏!那不是吗?”怀珏含笑指桂树,“合欢——不是叫合棔么,也就是木樨,俗称桂树,桂树开了花,不就是你在开花了么!” “哦——娘娘是在戏弄合欢呀!”合欢这才明白过来。 怀珏浅浅一笑,心思转了开去,低低吟咏起来:“……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常恐秋节至,凉飙夺炎热。充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 合欢悄悄看着贵妃娘娘,只觉得此时的她清幽卓绝、飘逸出尘,不由有些呆了,脱口而出:“娘娘这首诗,是不是——在怨皇上啊?” 怀珏不答,反而讲起故事来:“传说唐朝的韦固年青时路过宋城,看见一个老人在月光下倚囊而坐,手里在翻一本书,韦固问他是什么书,老人说是天下人的姻缘簿,韦固又问老人囊中装什么,老人说是红绳,专门用来系有情人的脚,缔结良缘的。” “娘娘说的是月老的故事吧?” “一条红绳只能系住一对有情人,合欢,你明白吗?” 合欢有些明白,又有些不明白,正想得有些头昏,檐上突地传来轻微的踏瓦之声,惊动了她灵动的耳目。 “谁?”合欢警觉地喝一声,循声看去,眼光未到,一件暗器已破空而来,直取坐在靠椅上的怀珏。 “大胆刺客!”合欢急遽转身,操起茶杯射向暗器,两下相迎,茶杯碎裂,暗器也被击落。 “这宫女是练家子?快上!” 随着刺客的闷声低语,蓦地从屋檐上跳下两个人,抽出刀剑,直奔怀珏与合欢而来。 “保护娘娘!”合欢对站在贵妃娘娘身旁被眼前状况惊得呆了的宫女太监们喝道,拉开架式迎向刺客。 除了合欢,那些宫女太监哪会什么武功,一看刺客手持利刃,早已吓得腿脚发软,鼠窜不得,还谈得上保护谁? 合欢与两名刺客交换一招,发现对方不是一般的高手,她武艺再强,手里没有兵器,一时拦不住两个人,眼看另一个刺客摆脱她,直向贵妃娘娘而去,不由心内发急,不顾正在交手的刺客袭来的剑,扑上前阻拦那名以贵妃为目标的刺客,这一来,合欢失了防备,被利剑划过手臂,随即喷出一道鲜血,把那群早已吓坏的宫女太监又吓出一阵惊叫。 合欢受伤吃痛,脚步踉跄,失了重心,空自看着刺客又向贵妃娘娘奔去,却勉力挣扎不及,大是心急。 正在这时,墙外突然飞进另一条人影,一眨眼就拦住伸剑刺向怀珏的刺客,几个拳脚来回,把刺客横扫出几丈, “扯呼!”跌到在地的刺客急遽跃起,知道遇上了高手,好汉不吃眼前亏,忙招呼另一个刺客,急急后退几步,想要跳上围墙逃窜。 来不及了! 第一条人影飞进围墙后,他的身后紧接着飞进来另一条人影,这第二条人影迅速拦住刺客的退路,唿哨一声,又招来大队皇宫侍卫,很快就将刺客打翻在地,五花大绑起来。 “韦护,拿下去严审!”第一条飞进围墙里的人影声音威严而寒冷。 “是!皇上!”韦护命令手下提着刺客退开,自己则不放心地四处巡视。 没错!危急时刻冲进来英雄救美的人就是皇帝龙曜。 他在仲秋赏月宴上没坐多久,只觉得索然无味,于是撇下妃嫔们,又走到“清芷宫”来。他拉不下脸光明正大地摆驾,正兀立在墙外犹豫,不意墙里隐隐约约传来怀珏的声音。他是练武之人,听力极佳,凝神细听,听到她与合欢逗笑、念诗、讲故事,完全表现她不肯呈现给他的轻松、惬意、聪慧、灵动,让他不知不觉听得入神,几乎——痴了。 未曾料到,在他失神之际,刺客突然袭击。 竟有刺客胆敢窜进他的皇宫来杀他心爱的女人!他不会轻饶他们!如果背后尚有主谋——那是一定的!那么,那个人得跟着死! 合欢几乎失职,他得加强人手才行! 幸好!珏儿没事! 刚才的情势虽然危急,但变化也不过在几个眨眼之间。怀珏甚至觉得自己来不及受惊,一切已经结束。 合欢疗伤去了,其他宫女太监退到她看不见的地方,她的眼前只剩下龙曜。 他总会在她料想不到的时机出现,她已经习惯,也懒得去猜想他为什么会在这时赶上。 他永远同时扮演煞星与救星的角色,真有些不可思议! 她几乎失笑了!但,毕竟没有真的笑!她根本不想对他笑! 她其实不想见到他,一点不想!她已经不很计较他相遇之初对她的欺侮——如果他真能一直专心一意对待她的话,改变对他的观感并不是太难的事,他用了三个月时间来诱骗她,她几乎相信并上当了,幸而,他的行为及时提醒她,他是个君王,他的身份地位决定了他永远不会专属于哪个女人,即使是她——他特别眷顾过,不代表只喜爱她。既然他永远不会成为她心目中的好男人——他当然不可能成为,她太异想天开了,所以,相见不如不见! 他救了她,那也改变不了什么! 他应该回到赏月宴上,他那些妃嫔会给他所想要的,她这里什么都不会有! 龙曜无言地瞪着怀珏,她刚才还与合欢温声笑语,现在,像对一般的救命恩人那样淡淡对他道过谢后,就不愿再开口。 她竟气他到这般!或者说,她竟厌恶他到这般地步!龙曜盯着那张让他魂牵梦萦的清雅绝美的容颜,心神纷乱。 她有种非常干净的气质,是,她是洁净出尘的,而在她眼里,他尊贵的帝王之躯污浊不堪,他的情爱如同敝帚。 她仍然对他不屑一顾。 就算他又把她从死亡线上拉回来又如何?这样的事他做过不止一次,她从不惧怕死,不会为此对他铭刻深恩!他不会傻得以为凭这一次举动就能够打动她,改变她。 要他怎么做,她才肯开颜,愿意回到他的身边?她弄得他心乱,还想弄得他心痛么? 他俯首看着她,她不闪躲地回视,清澈的目光明明白白写着冷情。她的热情都到哪儿去了?他记得她是有热情的,在他的床上,他的身下,再怎么抗拒,她最后终会臣服于他的恩宠,直至沉醉、迷失、浑然忘我,并以同等的热情回报! 她是个骗子!是个阴谋家! 可他,心甘情愿上她的圈套! 他缓缓伸出手,想要轻抚她的脸,想要再度温习那令他难忘的触感,那多少个夜里,他想念得难以安睡的冰肌玉肤。 在他的手抚摸上她的那一刻,怀珏脸一侧,避开他的触碰。 她不要他的触碰! 龙曜的手停顿在那里,眼底燃烧怒火,更浸透寒冰。 她拒绝他,毫不留情地拒绝他!她从来就不把他的心意当一回事,他伤了她十分,即使用十二万分来弥补她也毫不领情!她对他的情意视而不见,只心心念念对他的恨,试图恨他到地老天荒似的。因为……她对他没有爱! 不管他做多少努力,她仍然不肯爱他! 他想要仰天狂啸,心底椎刺的痛却令他只想甩开她。 “你狠!珏儿!你狠!” 龙曜从齿缝中冰冰地挤出这句话,连门也不看,一个纵身,从墙头飞跃出去。 “娘娘,这样……好吗?皇上真的很痛心,奴婢从没见过皇上这样……” 不知什么时候,合欢悄悄站在怀珏的旁边,俩人一齐望着已经消失了人影的墙头。 怀珏收回目光,垂下眼睑,不想让人看到自己眼底的怜悯。这怜悯,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龙曜,她都不愿意给人看到。怜悯他,是因为他把多情错误地抛掷给她,她不会感激,也不会回报;怜悯自己,则是因为何其不幸,她要承受与君王纠缠在这情缘难解的命运。命运不该安排她与龙曜相遇的,他的用心,她不是看不到,怪只怪,他是个皇帝—— 他们俩,总该有一个看破才好。 今夜,也许会让他挫败到心痛,但他很快会好起来的,毕竟心系于他的美人如此之多,会有温柔娇媚的女子抚慰他的。 (第二部)第二十二章 二月。伦郭。 龙晔坐在座车后座里,靠着椅背,微微眯起的眼睛目光深沉地凝注在手心里的一枚翡翠指环上。 这枚翡翠指环,材质非常纯粹,工艺极为精湛,毫无瑕疵,完美而名贵。但,它的最大价值不在这方面。这是一件古董,是古代昭明王朝九世皇帝正劭帝的帝王徵物,在正劭帝二十二年时随正劭帝皇后下葬,从此在历史上消失。直到二十一年前,指环被考古家从正劭帝皇后墓陵发掘出来,才重现于世。但随后很快失窃,被秘密送到黑市拍卖,拍下它的主人没能拥有多久,指环就被盗走,又在黑市拍卖会出现,然后被拍走,又迅速被盗,如此循环,拥有指环的主人总是没能拥有它多久,时效最短的一个脚刚迈出拍卖会场大门就宣布失窃。就这样,指环辗转于各个买主和黑市拍卖会,人人都想拥有它,却总是担心害怕保不住它,而事实上也的的确确保不住它。这使指环被赋予一种神秘离奇的传说:它在等待真正的主人来开启附着其上的神秘力量?究竟谁才是它真正的主人?于此,在收藏家眼里,翡翠指环价值不断飙升,拍卖叫价越来越高。 现在是格林威治时间二十一时三十五分。他,龙晔,刚从伦郭某个黑市拍卖会上出来,花了350万英磅,一路解决掉几个宵小之辈不自量力的垂涎,现在,终于拥有这枚神秘的指环了。 坐上座车,龙晔一直凝视着手心里的指环,它的光泽不因几百年的历史稍稍暗淡,相反,似乎愈加璀璨。他寻找它十年了。自从十年前得知它的存在起,他就不断寻找它。十年来,它总是在黑市拍卖会上匆匆出现又匆匆消失,总是令他错失。今晚,他终于赶在它没有被拍走之前叫价,现在,它终于是他的了!他不会再让它像之前那样重复被盗的命运,它将永远是他的,再也不会有谁能够从他手里偷走它。 “老板,前面广场有个集会,交通好像堵塞了,是不是绕道?”在前面开车的人——龙晔的助理之一卫钦询问。 “好像?”龙晔视线转向卫钦,轻缓重复。 他只是简单地吐出这两个字,脸上甚至没有什么表情,卫钦的神情却有些不自在了。 “对不起!老板,我马上去看是怎么一回事。”卫钦跟在老板身边才两年,尽管知道老板对属下的要求之一是对任何事情的了解必须做到精确才有发言权,不允许诸如“好像”“似乎”“我觉得”之类的词汇在报告中出现,但他偶尔、不经意间总是避免不了。老板一定失望地以为他不可调教。唉!懊恼! 卫钦匆匆下车,在他打开车门的一瞬,几句歌声飘了进来,落到龙晔的耳朵中。好——特别的声音!稍稍低沉,醇厚,说不准是男声还是女声,充满磁性和穿透力,带着一种在二月伦敦寒冷的空气里人们特别需要的直入人心的温暖。 卫钦匆匆跑开的那一刻,龙晔也打开车门,走下座车。广场上,人群聚集,不知道举办什么聚会,但肯定有人在表演节目,还是个歌手——一个有着特别嗓音的歌手,特别到他这素来不听歌曲的人都在一秒之间蓦然被吸引。龙晔站在人群外围静静听那还在持续的歌声,距离太远,周围人声杂,他听不出歌手唱什么歌词,只知道——那声音轻而易举地钻入他的耳膜…… “老板,您下车了?老板,请您上车吧!”卫钦匆匆跑回来,看到龙晔站在车外,神色慌了慌,赶紧打开车门请他上车。 龙晔微微举起左手打了个手势。 卫钦马上噤声,也不敢有所动作。他搞不懂老板在做什么,老板向来不听流行音乐的,但……现在好像听歌听得入神的样子,好奇怪!太……奇怪了! 直到下一个声音响起,确定原来的声音不再出现,龙晔就着卫钦打开的车门坐进车里。 卫钦赶紧报告:“老板,属下弄清楚了,今晚广场里举办一场国际联谊活动,是英国和中国共同举办的,现在正在进行歌唱表演,上台表演的有英国最热门的乐队和来自中国的当红的歌手,所以,来看表演的人很多,前面的路过不去了,老板,我们绕道吧?” 龙晔点点头,若有所思,没说什么。 卫钦在扭动车钥匙之前尽量不露痕迹地抹掉额角的汗,这汗,不知是刚才跑出来的还是面对老板紧张出来的,他也不清楚了。他虽然跟在老板身边两年,但从没有单独为老板工作,今晚要不是其他有经验的前辈全去执行其他任务,人手调配不开,他也不会捞到亲自开车送老板去机场的差事,原本想好好表现的,唉—— ***************************************** 中美洲。一座私人小岛。 一驾直升机在空中盘旋了一会儿,缓缓停落在一片平整的草坪上。机舱门打开,络绎下来几个人,然后簇拥着其中一个走向不远处的三层白色宽广主建筑物。 白色建筑物外,一群仆从整齐地分男女排成两列,在被簇拥而来的人走过他们时纷纷弯下腰道:“主人,您回来了!” 那个被尊称为主人的人走进白色建筑物,独自踏上二楼,走进一间宽敞而舒适的卧室。卧室里,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一动不动地躺卧在床上,看来像是重病在身,缠绵病榻。 “父亲,您今天感觉怎样?”那个刚从直升机上下来的人走到床边,轻轻扶起老人靠在垫高的枕上,带着尊敬而关切的语气询问。 “不比之前更差,也不比之前更好。”老人以叹息的语气说道:“龙晔,我的儿子,最令人深恶痛绝的病症绝对是中风,我确信!它令肢体死亡,却保留灵魂,从而嘲弄灵魂无法操纵躯体。它比死亡更加可恶!” “父亲,我对此感到遗憾,但是,我仍然希望您安好、愉快地度过每一天,至少在今天——您看,我把什么带回来了。”老人的儿子——就是刚从直升机上下来的人——也就是龙晔,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来,将里面的物品呈现在老人面前。 “翡翠指环?龙晔,你终于找回它了!”老人扫去一眼,立即惊喜出声。只是,中风的身体除了以目光、声音表现心情的激荡,再也做不了更多——连伸手拿过那枚令他双眼放射出暗淡了许久的目光的翡翠指环也办不到,所以,他只能目光紧紧盯着龙晔手里的翡翠指环,几乎一瞬不眨眼。 “父亲,您一直希望得到它,我想应该有一些原因吧?”龙晔看着父亲热切的目光,僵直的身体,十年来第一次开口询问内情。 他的父亲龙之延十年前得知某国黑市拍卖会上出现这样一枚指环后,当即决定要马上得到它,于是迅速赶往拍卖会,但赶到拍卖会场时,指环已被他人拍走,骤然而来的极度失望竟使隐隐有病症迹象的身体突然中风,肢体就此失去活动能力,除了说话思考,再无法做更多的事情。病发后,父亲指示他必须不遗余力地找到翡翠指环并得到它,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他想了解,父亲为何如此迫切想要拥有这枚翡翠指环。 “龙晔,我们龙家历代以来始终承传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只有继承人才能知晓,你是龙家的继承人,是应该知道秘密的时候了——”老人把视线从翡翠指环上移开,注视着儿子,“你拿到了翡翠指环,稍微了解到它的一些来历了吧?” “据说,它是古代昭明王朝帝王的徵物。” “是的——而我们龙家,就是昭明皇族后裔!这个翡翠指环,是我们先祖的徵物,是我们龙家的物品,自从出土,它流落了二十一年,现在,总算物归原主了。”老人感叹地说。 龙晔微微扬眉,对知晓家族历史并不太吃惊。龙家经商数百年,在世界各地辗转迁移,最后定居于美洲,家业代代承继下来,没有衰败,事业版图反而逐渐扩张,近三代,更是成长为全球举足轻重的多元化企业。生而优越的龙晔,与生俱来便习惯了不平凡。 老人转动眼珠,示意龙晔跟随他的视线,“龙晔,床头后墙上的壁画,你注意到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没有?” 老人卧室的四面墙,包括天花板,全部绘上壁画,富丽堂皇,犹如宫殿,又像教堂。 龙晔依父亲的话看卧床后面那面墙上的壁画,画面照搬意大利拉文那城圣威尔塔教堂内一幅东罗马帝国时代的装饰壁画《查士丁尼大帝和他的廷臣》,画面描绘的是东罗马帝国的皇帝查士丁尼大帝和他的十二位臣子。居于正中的查士丁尼大帝头顶华丽的皇冠与独一无二的光环,使他浑身散发至高无上的皇权与神性荣耀,庄重而令人敬仰。 这个查士丁尼大帝,的确有其令人尊敬之处。公元3至6世纪,欧亚大陆上的庞大帝国普遍遭受了来自北方游牧民族的袭击,然而,公元476年,当以罗马城为中心的西罗马帝国在入侵者的铁蹄下土崩瓦解时,帝国的东部却因为强大的海军势力、丰富的财政资源以及天然的地理位置得以安然无恙,在1453年被突厥人彻底攻克之前,它又继续存在了500年。在这几个世纪中,东罗马帝国发展起一种独特的文明——拜占庭。即使罗马帝国的大部分土地都丢给了侵略者,拜占庭的皇帝们仍然认为自己是恺撒的继承人,决心收复西方领土,一心想将恢复帝国的梦想变为现实。画中的查士丁尼大帝,就是这样一个皇帝。他率部经过18年苦战,终于重新控制了被东哥特人占领的意大利地区, “查士丁尼大帝从侵略者手里收回被掠夺的领土。”龙晔简短地回答父亲。 “是的——”老人点点头,颇为感慨:“而我们龙家,在失去国土和皇位之后却流离失所,最终流落异国他乡……” 六百年前,昭明王朝经历一次外族大举入侵的劫难,当时在位的十三世皇帝没能抵挡住强大的外族,终至亡国,龙氏皇族被诛杀、追捕,死的死,逃的逃,龙氏王朝最终成为中国历史上再没能辉煌起来的一页。龙之延这一族是龙氏皇族嫡亲的一支,祖先在亡国时脱逃至海外,谋求复国实在是无能为力,于是就此流亡异国他乡,再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是显赫十三代的昭明王朝皇族后裔,除了继承人,甚至很多子孙都不知晓自己家族的秘密。 龙晔是第一次了解家族历史,却没有太多感慨。毕竟,历史总是要向前走,几百年前的荣耀,太久远了,久远到成为他人的历史。 “我们这一族先祖在逃亡时,携带走许多宫内宝物,流亡时拿一部分出售以维持生计,后来又用一部分作为创业资本,其余保存下来的则成为我们龙家历代相传的家传宝藏。现在,我已经把秘密告诉你,龙家历代相传的宝藏也应当由你继承保管了……”老人歇了口气,紧接着说:“我们龙家已经足够富足,有足够的财力保住我们祖先的遗物,不但如此,还尽量收购我们失去的物品,收集记载我们龙氏皇族的史料文献。翡翠指环是我们龙家最重要的宝物,它失传已久,你找回来了,很好!以后它就是你的,永远也别再让它丢失。龙晔,我们龙家的宝藏,你一定要好好把它们守住,好好传承下去,不能让我们的后代子孙忘记家族曾经的荣耀——说到这里,龙晔,我必须提醒你,你快到三十三岁了,应该考虑婚姻,考虑有个继承人了吧?我时日无多,但愿赶得上看到孙子出生。” “再说吧,父亲。”龙晔淡淡地说:“我会慎重考虑。” 老人叹了口气,龙晔是他惟一的儿子,从小就独立而意志坚定,明确自己所走的路,完美地规划一切——除了婚姻。老人知道强逼不了儿子,也就姑妄听之任之,转移话题,“你再看看那幅画,真的看不出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龙晔听父亲一再强调的语气,知道那幅画绝不简单。于是,他靠近壁画,细细审视。壁画最耀眼的地方在于查士丁尼大帝的皇冠以及肩膀上扣住长袍襟口的红宝石饰品,如果这面壁画必定有什么机关的话,基于越不起眼才越难以发现的思维定势,把机关设在这些耀眼的部位不是胆大妄为不当回事就是认定别人全是弱智,机关绝对不可能设在这里——一般人会这么认为。可惜,龙晔不是一般人。他稍稍凝视一会儿,很快就看出,查士丁尼大帝皇冠上镶嵌的一圈宝石中有一颗稍稍凸出墙面。他用手指按住那凸出的一点,发觉它是可以活动的,于是施加一些力道,那颗宝石在他施力之下竟往墙里深陷,然后,眼前的墙悄无声息地从中间划开,滑向两边,露出一道门来。这是一道厚重的钢门,而且还是密码门,没有密码,无从破门而入。 龙晔回头看看父亲,他正以赞许的目光看着他,“过来,再靠近我一些,我的儿子,密码是……” 龙晔凑近父亲,把父亲轻轻吐露的秘密牢记在心里,然后直起身,走到钢门前,依言输入密码。厚重的钢门在龙晔输完密码后缓缓打开了,龙晔步入密室,环视一眼,觉得家族数百年来保存的宝藏并不足以惊人到令人张口结舌:一口装着金银珠宝的大箱子,一口装满各类卷轴书册的小箱子——两口箱子,再无其他。 龙晔没有仔细看那口装着珠宝的箱子,反而细细翻检装满书卷的另一口。 一些书册记载了昭明王朝的历史,龙氏皇族一些重要人物的正史包括轶事。龙晔草草翻阅一下,放在一边,打算以后再看,然后继续检视其它的——例如卷轴。箱子里的卷轴大约有十几个,龙晔一一展开来看。首先展开的一个卷轴里画着一位身穿龙袍的男子,画上注明:五世皇帝隆德帝龙祯;展开另一幅,仍是一位身穿龙袍的男子。哦,原来是先祖的画像,龙晔心想,又展开另一幅。这一幅,也仍然是一位身穿龙袍的男子,但龙晔没有像先前那样又随手把画轴放置一边,他凝视画像,心底一顿,心脏发紧,难以说清的情绪渐渐弥漫开来,不由自主泛滥成诧异。画像的脸,他非常、非常熟悉,熟悉得就像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他与他的先祖,竟然长着一张一模一样的脸孔。 龙晔下意识地看注明:九世皇帝正劭帝龙曜。 毫无疑问,他——龙晔,的确是昭明王朝龙氏皇族后裔,他与九世皇帝龙曜毫无偏颇的脸孔就是一个明证。还会有与他相似的其他先祖吗?在诧异的驱使下,龙晔打开又一个卷轴——蓦地,一股毫无防备的强大力量狠狠击中他的心脏,心跳几乎停止…… 此时此刻,他手里展开的卷轴依然是一个人的画像,不是任何一个穿着龙袍的先祖的画像,而是一个穿着月白长衫,明眸皓齿,丰神如玉,淡然清雅的——少年的画像。画上少年侧背相对,姿态优雅地回头凝望,在优美的背部线条的映衬中清晰地呈现一张分不清性别的俊美容颜,带着清冷,却又全然洁净的气质,有着云淡风清的飘逸,更有着卓绝而令人移不开眼的神采。 龙晔久久地盯着画像,画像中人黑大而沉静的双眸似乎也在凝视着他,几乎像是有生命力……龙晔甩甩头,甩开被魔魇似的感觉,视线从画像中人的双眸移开,但下一刻,他又几乎怔住——画像中人稍稍举高过肩,轻执折扇的右手的大拇指上,赫然戴着他刚刚得到的那枚翡翠指环。 龙晔轻轻卷起画,扣上箱子,走出密室,关上钢门后才发觉,他——把那不知名少年的画像带出来了。 第二十三章 纽约。曼哈顿。一座高耸入云的八十层大厦。 “总裁先生,您已经连续工作十个小时了,先喝杯咖啡——好吗?”一个轻柔的女人声音,伴随着盈盈身姿轻悄地走近宽大的办公桌,以崇敬而体贴的态度把一杯散发着热气和浓郁香气的咖啡轻轻放在犹在伏案工作的上司面前。 她的上司没有言语,也没什么举动,似乎注意力全部聚集在工作上。 “是我亲手煮的咖啡——”女人微微咬了咬唇,语气微微有些幽幽。她记得,刚到总裁身边工作时,总裁称赞过一次她煮的咖啡不错,从此,总裁喝的咖啡就由她专职代劳,尽管,总裁似乎从不留意,她也——无怨无悔。 “呃——谢谢!伊秘书,麻烦你请宗特助过来。”总裁先生抬起头,仿佛才发现伊丽丝——他的秘书之一,发现之后立刻下达新指令。 “是——总裁先生,我立刻去办。”伊丽丝躬了躬身,眼底闪过依恋的神色,却还是恭敬而迅速地退出总裁的办公室。所有员工都清楚,总裁先生从来就是一个极度公私分明的上司,其对待女性员工的品行在整幢办公大楼内有口皆碑,却也粉碎整幢大楼的芳心——不夸张的话至少也粉碎了在他身边工作的所有单身女性员工的芳心。他富有、英俊、聪明、能干、稳重,充满成熟和成功男士的魅力,是女人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但——难以接近啊!他温文有礼,却高贵疏离,尤其在对待女性员工时,几乎像个——圣人。 这世界就是如此,心怀浪漫与梦想的女白领,当上司不引人遐思时,巴不得他正人君子到目不斜视,相反,却是倒贴也心甘情愿。矛盾重重的女人心啊。 伊丽丝心绪复杂地退开去执行总裁的指令了。 随后不久,一个英气勃勃的男子敲开总裁先生的办公室,走了进去。 “老板,您找我?”进来的男子看着仰靠在办公椅上,十指交叉,若有所思的上司,主动出声询问。 总裁先生垂眼看了下交叉的手指中左手小指上的翡翠指环,淡淡地问:“宗宇,听说,昨晚抓到一名窃贼?” “老板,属下打算审清楚了再向您报告。”宗宇谨慎回答。作为老板最重视的助理,他既要留神处理老板身边发生的各种状况,也要关心老板的情绪动向,挺费神劳力的,自然,老板也没亏待他,在龙氏机构,在老板身边,他也算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说吧!” “窃贼在江湖上人称风之舞者,真实姓名风荷,女,今年十九岁,来自台湾的神偷世家——风行无阻,专事偷窃古董珍宝,刚出道,做过五件案子,头三件没接近目标就惊动保全装置被吓走,第四件中了圈套差点失手被擒,幸而被同伙接应潜逃,第五件就是昨晚潜入龙氏机构,被龙一和龙六逮到。经过审问查清,她的目标是老板的翡翠指环。” “风行无阻?我记得三年前在台湾,风行无阻的老大风雷曾经宴请过我们。” 宗宇不太有表情地应道:“是。” “那么——”总裁先生看着宗宇,等他的答案。 “老板,我想——”宗宇在老板的深沉的目光下咳嗽一声,“那丫头是冲着您来的,她是风雷的小女儿。” 总裁先生沉吟了一会儿,说:“既然如此……把她放了。” “不太容易,她一直叫嚷要见您,扬言见不到人就赖在龙氏机构不走了。”宗宇与老板相似的不太动声色的神情毕竟没有老板修炼的老道,微微泛起隐忍的笑意。 总裁先生又沉吟了一会儿,然后从办公椅上站起来,走向门口,一路对站在原地反应不过来的宗宇说道:“她不是要见我吗?走吧。” “是!”宗宇收起一些不合宜的想法,迅速反应过来,并且更加迅速地闪到门边,拉开门让老板出去。 ******************************************* 龙氏机构某一间神秘的房间里。 一个浑身黑色劲装的少女正以随心所欲的姿态仰躺在宽大的沙发上,双腿架成二郎腿,一直晃啊晃的;双手举高,手里一本杂志大张着遮住她的脸;她的嘴里,不成曲调地哼着歌儿,天晓得她在哼些什么,可看来心情不错就是了。 她本来应该是一个囚犯,但,看这架式,分明悠闲得很,要说度假都说得过去,哪像什么囚犯哟!至少,宗宇是这么认为的。 宗宇陪着老板来到这间暂时关押窃贼风之舞者的房间,才一打开门,风家那丫头那德性就这么明明白白地展现在他和老板面前,直让他摇头,偷偷瞧瞧老板,仍是一如既往不动声色,看不出什么特别的情绪。老板应该是不会为难风家小丫头的,只是风家小丫头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她的父兄巴结老板尚且来不及,她倒好,到太岁头上动土来了。唉!小女孩的心思呀…… “嗯!”宗宇哼了一声,通知风家小丫头有人来了。 “龙晔!你竟然叫你的手下把我关在这里!亏我老爹和老哥还说什么你不会与我们为敌。哼!君子无信,出尔反尔!”沙发上的女子听到人声,手一低,被杂志遮住的脸立刻露了出来:是一张洋溢着少女青春亮丽气息和慧黠精灵的脸。女子一面嚷一面瞪龙晔,晶亮的双眼光芒更加闪烁,神情满是压抑不住的激动,她一跃而起,冲到龙晔面前,眼对眼鼻对鼻(只是遗憾必须以仰视的角度),身子灵动得不得了,气势也颇盛,质问的语气咄咄逼人。 “我当然不是君子。”龙晔扫一眼眼皮底下的梁上君女士,以温和优雅的语气轻缓平静地说。 向来稳当的宗宇在那边一个忍不住,轻笑了声,马上惹来风之舞者风荷一个超大白眼,然后又迅速对上龙晔大叫:“龙晔,你的手下平白无故冤枉人,我几时来偷东西啦?我又偷了什么东西啦?你的那个翡翠指环别人稀罕,本姑娘我不稀罕,说不准哪天有人偷走了它你还得劳动本姑娘替你找回来呢!” “我来,正是要告诉风小姐,本公司没打算扣留你,所以,你可以走了。”龙晔平淡地宣布,转身便要离开。 “龙晔,本姑娘可不是你想留就留,想赶就赶的。你们把我关在这里一天一夜,就想这样打发我?本姑娘可没那么好打发,你现在放我走,我就偏不走啦!我偏要留在这里。哼!”风荷纵身一跃,飞落到沙发上,翻身仰倒,又架起二郎腿悠闲自得地看起手里的杂志来。 真是个任性至极的小丫头!宗宇暗自摇头。老板,可不见得有空哄撒赖的小女孩。 而龙晔呢,依然看不出什么特别的表情,仍然以平静的声调说:“风小姐想留下,我当然欢迎!不过三年前我与令尊有过约定,彼此的人出现在对方的地盘里必须知会一声,我不能违背约定。我与令尊三年不见,也该聚聚了。我想,趁此机会邀请令尊来做客也不错,令尊或许会乐意接受并顺道接你回国——” “龙晔,你威胁我?”风荷哇哇大叫,“你以为搬出我老爹我就怕了?我老爹疼我得很,我才不怕呢!” “怕?风小姐怎会这么说?我是诚心邀请令尊的,你是令尊最宠爱的小姐,我以为令尊会高兴在这里见到你,你也一样。”龙晔微带诧异和缓地说。 “你——”风荷用力蹬着沙发,瞪着龙晔,又气又无奈。 道上谁不知道“风行无阻”的老大家规颇严,家里人不管谁犯错,绝对严惩不贷,绝不姑息纵容,不管平时是不是极受宠爱。她偷偷瞒着家里跑到纽约,摸进龙氏,不过是……不过是……气死她啦!龙晔这不解风情的呆子。 “败给你了!”风荷又从沙发上跃起,气恼地蹦到龙晔面前,瞪着他,看着他始终不动容的脸,用力咬了咬嘴唇,一迭声嚷道,“你——讨厌死了!龙晔,我恨死你了!我……”她用力跺跺脚,眼眶微微泛红,随手把手里的杂志丢向龙晔,一转身跑了出去。 杂志向龙晔扑面而来,他手一动,抄住那本杂志。 “老板——”宗宇望着风家小丫头消失的方向,有些不放心地看看上司。再怎么说,风家算是与龙氏结下源渊,风家人要是在地头上出了事,龙氏面子上也有些过不去。 “派人跟着她,情形不对就把她押回去交给风老大。”龙晔简单说完,低下头随意地翻动手里的杂志。 他向来不看什么娱乐性的杂志,连严肃的政治经济类杂志也是助理们有选择地筛选过后才将所需的信息呈报上来,他甚至不太清楚美国有哪些主流或非主流杂志,不过,眼前的这本还算基本了解,他知道它是全美甚至世界都颇有影响力的一本综艺类杂志。他有些漫不经心地从内页翻阅,草草浏览,觉得没什么好看的,很快就翻到首页,合上封面。 封面,是一个大大的人头像,他不经意地扫一眼—— 宛若电击,龙晔在瞬间呆怔。 杂志封面人像的脸,正是他从父亲密室里拿出来的现在放在他房间里的那幅少年画像的脸。这人像,不是来自画像的翻版,这张脸也不全然是古代少年分不清性别的脸,这是一个现代人的脸,而且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孩子的脸!尽管,她也仍然有些分不清性别的俊美。 龙晔终于肯定:那个画像上的古代少年,其实是一个穿着男装的少女,一如眼前这个以一头短发来伪装少年的女孩,弯弯的嘴角淡淡地透露妩媚与温柔,清雅、洁净,动人心魄。 那个他以为永远留存在逝去无法追回的历史中的人,是——活生生存在的! 存在于他的时空。 第二十四章 月傍九霄多,古时明月今犹在,由亏复盈,经月轮回,亘古不变。忆昔年仲秋,珏儿音容历历在目,而今芳魂不知归处……思及情难自抑,遂徜佯清芷中庭,终夜无眠。时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 ——龙曜手札。 **************************************************** 一个帝王会记日记吗? 会! 一个帝王会记儿女情长的日记吗? 答案是——肯定会! 否则,他龙晔又怎会手捧一本龙曜手札来回翻阅? 一个帝王会记儿女情长的日记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他龙晔手捧先祖遗留下来的手札,把几百年前先祖怀念早逝爱人的一字一句读了个通透!然后——感同身受! 龙晔把手里古老的手札轻轻放进书桌的里层抽屉,没有像对待别的珍贵书卷那样把它锁进密室——因为经常翻阅。从父亲把密室里的宝藏交给他保管以来,他几乎翻阅完密室小箱子里珍藏的所有书册,不仅了解到家族许多不为人知的历史,也了解到先祖许多不为人知的轶事,尤其是那个叫做——龙曜的。也许是自己长得像龙曜画像的原因吧?龙晔对这位先祖有着异乎寻常的难以抑制的探索欲。所以,当他纵览史册,因史册上以春秋笔法记下的简约内容感到不足,而在小箱子里发现龙曜手札时,竟有如获至宝的感觉。 龙曜手札从正劭二十二年起至三十三年止,时间跨度十一年,内容通篇都在怀念一个女子,他的皇后、妻子——闵怀珏。 很难想象,一个三宫六院的皇帝会痴痴怀念一个女子,并在她去世后此心不渝,独自终了余生。 龙晔留神注意史册上记载的龙曜的卒年——正劭三十三年。他只活了五十三岁,在皇后溘然长逝后的第十一年,他也驾崩了。 一个帝王也会有忠贞不渝的爱情吗? 也许——会吧! ****************************************** 要问宗宇这辈子最佩服最敬仰最爱戴以至于立志死心踏地跟随的人是谁? 非他的老板龙晔莫属! 龙晔,龙氏机构的主事者,龙氏家族遍布全球庞大产业巨大财富的拥有者,一个响当当的强者。 他永远从容优雅,没有咄咄逼人的锋芒,却与生俱来一股超越众人的令人不由自主心生景仰不得不甘心臣服的王者气势,使他的敌人自愧不如,他的朋友无比钦佩,他的下属极度崇拜。 他是不平凡的!因为生命不平凡,注定他的生活不平凡!不说他在商场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势力,也不说他在任何一条道上的游刃有余,单单细数他本身的背景就够令人咋舌:一座小岛的主人,显赫的商业世家之子,个人资产达数百亿美元,拥有一支150人以上的军事化保安队伍……因此,他从不缺少敌人,不缺少朋友,不缺少巴结者,更不缺少——爱慕的女性。 他的敌人大多来自风起云涌的商界,因为他挡了道而处心积虑试图取代他,铲除他,幸而这样的敌人不多,势均力敌明着来的只有那么三两个,实力不足的自不量力之辈当然不足为惧也不值一提。 相对于敌人,他的朋友数量上要多得多,但真正知己的也还是不多,算来算去,应该数不完一边手的手指,不过朋友重在质而不在量,他觉得足够了。 巴结者没啥可说的,因为太多太多,而且毫不重要。 至于爱慕者—— 呵呵!宗宇可不敢随便探测上司保有**权的尺度。老板的私人空间已经够小的了,私人事务更是几乎公开化,所以老板对自己仅剩的极度私人化的隐秘完全不允许任何人涉及,这是所有跟老板亦步亦趋的贴身人员都心照不宣绝口不提的。所以,当宗宇看到上司的目光凝注于平放在办公桌面的风家小丫头丢下的杂志,凝注于杂志上的封面女郎时,脸上不动声色全无半分异样。但,老实说,宗宇脸上虽然不动声色,内心其实是诧异不已的。因为……因为……他不认为杂志封面女郎足以令上司惊艳,那女孩子实在是……实在是不够女人味的,且不说有着小朋友的稚嫩,甚至还带着少年的阳光帅气——天知道这可不是用来形容女孩子的黄绢幼妇呃就是绝妙好词的意思——成语是他刚从中文成语词典里学来的,老板认为自小在外国长大的他的中文程度有待提高,所以他一有空就学习中文。总而言之,他英俊而贵族气息浓厚的上司,搭配的应该是雍容成熟温柔美丽的女人——宗宇一厢情愿地想。 宗宇虽然对上司眼前的杂志封面女郎不以为然,他的上司却不任由他轻易忽视。 “宗宇,对她——你了解多少?” “丝毫不了解!老板。” “杂志里说,她是洛菲运动系列的亚洲代言人。” “洛菲一直致力抢占我们龙氏运动品的亚洲市场——”宗宇收起胡思乱想,神情凝重地看着老板:“上个季度,我们龙氏的亚洲销售份额下降了五个百分点,而洛菲上升了十个百分点,难道……”宗宇眼睛瞄向杂志上的封面女郎,如果洛菲依靠一个亚洲代言人牵动销售份额上升,并拖动龙氏下滑,那——也近乎传奇了吧?但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他了解过一些企业借助代言人的影响力大幅提高销售量的范例,看来,洛菲这回走的是这步棋,并且还成功了。 “我需要一份详实的报告,洛菲以及洛菲运动系列亚洲代言人的。”龙晔轻描淡写地指着杂志封面女郎,全然的公事公办。 “是!我马上去做。”宗宇肃然应道,内心不由有些羞愧。唉!这就是他永远跟不上老板脚步的原因。不够犀利,不够客观,更糟的是还有一点点不应该留存在体内的不切实际的可笑的该死的浪漫细胞。 ********************************************** 风之舞者风荷虽然不是风行无阻里响当当的角色,出道以来做过的五件案子成功率也为零,但——但是,她自始至终认定,自己绝对有超越同道中人的特异本领,行动失败问题绝对不在于她,根本就是命运那个坏蛋偶然那个疯子跟她开的玩笑,所以,想要让她就此打消成为当代第一神偷的念头无异于痴人说梦。 而要证明自己能力卓绝,当然就是有生意自动送上门。生意自动送上门来时,就不能不说,她——风之舞者——风荷,在江湖上还是大有名头,还是大有实力的。 所以,现在,风荷斜倚在纽约一家俱乐部一间豪华的房间里一张舒适的座椅上,双脚翘起搭着一边扶手,姿态颇为洒脱,神情颇为自得地与客户面谈一宗生意。 “听说风之舞者是台湾风行无阻的门人?” 房间里除了风荷之外的另一个男人问道。他,就是风之舞者的客户。他一身不起眼的普通铁灰色西装,个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年纪介于三十到五十之间,具体多大看不准,脸上五官长得毫无特色,别说丢到人海里没人会注意他,相信记性不太好的人看他十次八次也不见得印象深刻,整个人绝对不比空气更能引人注目——这是风荷的切身体会。 “没错!” “据说,风行无阻的人出手绝无旁落?” “唔……” “敝人恳请风之舞者承接一宗生意,酬劳50万美元。先付10万订金,事成之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拿到货物后敝人必定付余下的40万。” “什么生意?先说来本姑娘听听!” “敝人在找一枚指环,翡翠的……” 风荷收起吊儿郎当的态度,端正坐姿,凝神打量那个不起眼的人:他,的的确确是不起眼,看不出哪种人种的皮肤五官,丝毫不会让人印象深刻并有兴趣去了解的气质,很有可能她在走出这间房间后绝对想不起他的样子。而这个极度不起眼的人却想打龙晔那枚翡翠指环的主意。他还真找对人罗! “你知道它现在谁的手里吗?”风荷努力做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在龙氏机构总裁龙晔的手里。” “哦?那么,你知道龙晔周围有多少个保镖吗?” “至少有十二个贴身保镖。” “那么,你凭什么认定本姑娘足以胜任这项任务?” “凭风之舞者是风行无阻的人。据说,没有任何人任何警备系统能够阻挡风行无阻。” 风荷颇有些受用地勾勾嘴角,猛然发问:“那么,你知道龙晔花了多少钱得到那枚翡翠指环吗?” “呃——洗耳恭听。” “350万英镑!先生!350万英镑!你以为区区50万美元就足以令我风之舞者接下这宗生意?” “呃,咳——敝人可以追加酬劳……你要多少?” “偷给你还不如本姑娘自己受用!想请本姑娘做生意就该事先打探清楚行情,另请高明吧毫无诚意的先生,本姑娘不干!” 风荷撇下那个不起眼的人,昂然走出房间。 唔!真好笑!竟然有人请她偷龙晔的翡翠指环。道上消息传得真快,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翡翠指环的新一任主人是龙晔了吧?不必她出手,其他人会源源不绝而来,有他龙晔受的啦!不过呢,她不接那个不知什么来历的人的生意,可不代表她永远不打龙晔那枚翡翠指环的主意。相反,知道有人开始动翡翠指环的念头,她得加紧行动才行了。龙晔是父兄名列出来的风行无阻不能动的人之一,她动,一旦被家人得知,必定受到惩罚无疑,但即使家规再严,有可能来的惩罚再重,她也不管了。 她要得到龙晔的翡翠指环,非得到不可!哼! 其实,她也不是非要得到那枚翡翠指环不可,虽然道上把翡翠指环的神秘神奇越传越离谱,大有《指环王》里魔戒的重见天日之势,她也不曾心动到想得到它,虽说她的确就此特意从台湾跑来美国纽约,也就此摸进龙氏机构,但也不过是……可是、可是龙晔他竟然丝毫不把她放在眼里,把她当一粒尘埃似的随手就弹开了,太、太、太气人啦。她不服,她非要让他见识到她绝对不是个可以随便让他忽视的女人不可!如果她把他的翡翠指环弄到手,也许——也许他就不得不任她摆布了!哈! 可翡翠指环戴在龙晔的手上耶,她怎么弄到它? 第二十五章 “什么?风家那小丫头竟敢和狄家的人接触打老板翡翠指环的主意!”宗宇接到手下的报告后心里不由暗自为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片子叹气。女人,全是感性而毫无理智的动物,为了某种不可思议的情绪冲动可以不顾一切。他算是领教了。 狄家是洛杉矶的黑帮,龙氏的敌人,七年前狄家帮试图把势力范围扩大到洛杉矶龙氏分支机构被龙氏保安队一举击溃,至今苟延残喘缓不过气来,已经是江河日下难成大气候,他们竟敢不自量力又来动老板的歪心思,还拖上一个不知死活的风家小丫头。幸好,风家小丫头的理智还没彻底丧失,还知道拒绝,虽说拒绝的理由是价码太低,但,没闹出事来就好。龙氏机构是正正当当的商业机构,不是黑道。虽说有时不得已要与黑道中人有所往来、冲突,但向来奉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风家小丫头的父兄从不愿与老板为敌,因一个不懂事的小丫头弄得双方反目,他虽是老板的人但也不愿意看到的。 唉!才十九岁的小丫头,人小鬼大的。 既然没出什么事,宗宇决定压下这份报告,不费神去打扰老板。他的老板实在太忙,有许多正事要做,哪有什么心思来应对那个小丫头。 宗宇把关于风家小丫头的报告放在一边,继续着手洛菲运动系列与其亚洲代言人的调查工作。 洛菲集团是美国一家历史颇为悠久的大公司,是龙氏机构旗鼓相当的商业对手,与龙氏机构为抢占商机开拓占领市场争来斗去好多年了。双方在各个领域势均力敌,就算某方面稍出风头偏差也不会太大,但这回双方的运动系列商品在亚洲的销售份额竟然呈现明显的上升与下滑,并且还有如此持续下去的趋势,不得不令人警醒。 他必须查清原因,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战策略才行。 ************************************************** 绝大多数的人都不知道龙氏机构的总裁龙晔住在哪,除了他的贴身保镖和贴身助理之外,而他的贴身保镖和助理入选的标准之一就是绝对的忠诚,所以,要摸清龙晔住的地方着实是不容易。 好巧不巧的,风荷居然发现龙晔的住处了。这当然必须归功于她坚持不懈辛苦探查的结果。神偷世家出身的人自有其一套窥探秘诀,经过跟踪踩点,风荷确定,龙晔大多数的时候都在龙氏机构里——除掉出国洽商,出门见客户,社交应酬,参与活动。所以,他应当住在龙氏机构八十层大厦里。没错的!但,究竟住在哪一层楼她却无论如何探查不到。八十层耶!怎么找?更别说进去也不容易。唉!看起来发现跟没发现好像没啥两样哦?风荷不得不泄气地承认:她的发现毫无意义。她上次闯进龙氏机构失了手,知道如果强行再度摸进去,下场极大可能只有一个:被龙一到龙十二中的任何一个逮住。龙一到龙十二是龙晔贴身保镖的代号,个个全是高手中的高手。她偷东西的本事或许比龙一到龙十二强,但要在龙一到龙十二的眼皮底下混进龙氏机构,靠近龙晔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可她不甘心!一点也不甘心!所以绝对不退缩,绝对不!她要得到龙晔手上的翡翠指环,她必须靠近他…… 就因为风之舞者千回百转的心思与不服输的个性,某天凌晨二点,宗宇又在龙氏机构里“接见”风家小丫头了。 “小丫头,我总算清楚词典里那个叫锲而不舍的成语长什么样了,谢谢你用具体形象实际行为替我答疑解惑。”宗宇靠在他高级特别助理办公室的办公桌边沿,以居高临下的姿态看着眼前身高不足一百六十公分,体重远远不足四十五公斤的不驯女孩。她娇小玲珑的模样还真有些得自祖师爷时迁的遗传,身手嘛就不敢恭维了。 风荷白了对方一眼,鼻腔里重重地哼了一声。她做一番自认周全的准备后鼓足气势再度摸进龙氏机构再度被逮住已经够挫败的,现在还要受眼前这个家伙的奚落,窝囊气岂可说咽下就咽下?可,又能怎样?她渐渐不得不相信幸运之神在她出生时忘记亲吻她了,诚心供奉的祖师爷忘记保佑她了,反过来也可以说,倒霉魔头缠上她不放了。这已经是她第六次作案失败,要从概率推算的角度来说,虽然偶然存在于必然之中,也不可能频繁到这种地步?一个再怎么身怀绝技的绝顶神偷碰上这么多次偶然,再怎样坚定的信心都不得不有所动摇。 “虽然我的中文程度不太好,不过小丫头,我还是想教给你一个成语:适可而止。”宗宇看着不哼声的女孩,又说。 “成者为王败者寇!”风荷嘀咕,“我既然被你们逮到,无话可说。” “或许你应该说甘拜下风偃旗息鼓才对!”宗宇好脾气地指正。 “听说过诸葛亮七擒七纵孟获的故事吗?你们要是有足够的本事和气量,就不要以多欺少。鬼知道那些龙一龙六龙三龙八还是龙第几的,你们那么多人欺负我一个女孩子,有什么好骄傲自大的。你们要是放了我再次抓住我我才心悦诚服。怎么样,敢吗?”风荷挑衅地瞪着宗宇顺带不屑地斜眼瞟向门外的保卫,窝火得不得了。她摸进龙氏机构,放弃坐电梯,辛辛苦苦从底层爬上二十八楼,推测着龙晔有可能居住的楼层应该在顶楼,计算着到达顶楼的时间,准备冒险搭电梯时,电梯门一打开,龙第几的早就好整以暇地守候在里面,当场扭住她,下手一点也不留情,她的手腕以及搏斗时被他一脚踢中的……呃某部位至今还痛得要死,这个仇她非得报回来不可! 宗宇抿掉嘴角稍纵即逝的笑意,咳嗽一声,“风小姐,俘虏是没有谈判筹码的。宰相肚里才能撑船,你对我的要求太高了。” “如果我说有呢?” 宗宇哦了一声,不说话,看小丫头怎么狡辩。 “我知道真正想打龙晔翡翠指环的人是谁。作为交换,放了我!” 宗宇耸耸肩,“可以!” 风荷料不到谈判成功得轻而易举,愕然一怔,幸而懂得迅速反应过来,“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宗宇悠悠然地说。 风荷反而迟疑了,“这么爽快,不怕我随便编个假名字骗你?” “你编吧!”宗宇这么说。 “怪物!”风荷低咒一声,眼珠转了转:“想知道秘密你还不太够资格,叫龙晔出来,我亲口告诉他。” “不巧得很,我老板不在。” “那我等他回来。” “本公司并非酒店,恕不接待。或许你可以尝试预约,不过要在白天老板正常上班时间,而且最好提前半个月。”宗宇拍拍手,把门外的保卫叫进来,“送风小姐出去,以后再看见她,不用报备我,你们自己看着办。”虽然看在风老大的面子上少不得要对风家小丫头手下留情一些,但总不能没完没了地纵容,何况他没有纵容风家小丫头的权利与义务。至于老板,他不见得喜欢听说这回事。 “你敢越俎代疱?龙晔不会这么对我……”风荷气得大叫。 “越俎代疱——唔,我又学到一个新成语。”宗宇点点头,以示谢意,挥挥手要保卫带人走。 “等等——”风荷大叫,“你真不想知道谁在打翡翠指环的主意吗?” “风小姐想说就说,你还有五秒钟时间。”宗宇一边看手表一边提醒风荷。 风荷狠狠瞪着眼前这个表情说话甚至情绪都克隆自他老板的臭男人,眼珠转了转,狡黠的光芒顿时涌起,“我告诉你吧,打翡翠指环主意的人叫席语舒。” 天知道那个叫席语舒的是何方神圣,她也不过是在不知哪一本杂志上瞄到过这个名字,稍微留下一些印象,现在顺便借过来用一用,基于礼貌,对不起一声罗。哼!让这些混蛋像没头苍蝇一样去找那个人吧!他们对她不客气,就别怪她捉弄他们。哼哼!风荷转身走出去时嘴角不禁现出得意洋洋。 席语舒? 宗宇皱起了眉头——风家小丫头的胡言乱语不足为据,不能相信,不过那个席语舒,他真要详详细细好好调查清楚一番不可。 谁让她是——洛菲运动系列的亚洲代言人! 第二十六章 “龙晔,我一直不清楚,你信哪种教?” 问这句话的人绝对不是一个虔诚地发展教友,进一步宣扬某种教义扩大某个宗教团体规模的信徒,相反,佛见到这个人必定会说:放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或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耶酥见到这个人必定会再度要求受难,以自身的血洗去这个人手上残留的血腥。 这一番说来,没见到这个人的人必定以为这绝对是一个可以与撒旦媲美的可怕恶魔。如果单单从这个人从事的职业来说,这么说并不为过,因为这个人是个不折不扣的——杀手——“水银”杀手集团的老大。 水银,顾名思义,无孔不入,杀人于无形。 “水银”杀手集团是当今世界上最神秘最可怕的杀手集团,崛起于三十年前,创建确切年代不可考,创建人不可考,目前领导人道上号称非红,是男是女多大年纪不可考。“水银”杀手集团的杀手擅长伪装、隐藏,执行起任务来无声无息、快速狠绝,绝对对得起雇主支付的重金。“水银”杀手集团高手如云,老大更是顶尖杀手中的绝顶高手,这样一个教人闻风丧胆的人物,不是杀气腾腾的恶魔样就该是冷酷如冰的死神样,总而言之就是:这样一个人应该任谁见了都会腿脚打颤浑身瘫软瑟瑟发抖就对了。 事实果然如此吗? 这世界没有什么是绝对的,真见到非红真人,咳,就是一头最凶猛的豹子也不见得想攻击——当然,前提是这只豹子必须身为雄性。所以说,也就是说,此刻询问龙晔宗教信仰的人外表绝对绝对毫无威胁性,更不会面目可憎难以入目,相反,如同其本人是不折不扣的杀手集团老大一样,这个人也是不折不扣的超级大美女,外加柔情似水,甜得可以滴出蜜糖来,表面上看来如此。 天知道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怎会长成一副娇柔可人完全无害的骗人样!也许也有可能就是长了一副无害骗人样才使得她的杀手生涯一帆风顺以至达到巅峰状态,成为杀手界无失手记录保持者,被同道中人追捧上第一杀手这样的高位吧?反正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早已成为黑道中令人闻风丧胆的超级大煞星,没人愿意与她沾上一丝丝关系——任何一个奉公守法的人谁想与人扯上杀或被杀的关系呀,因此几乎没几个人清楚这位女魔头真实身份是啥真实姓名叫啥真实模样长啥,知道的都到阎王爷那儿细细描述去了,因此,知根底的没几人想要跟这位女魔头做朋友,也因此,能在清楚了解的情况下跟这位女魔头做朋友的,还真是胆气过人,教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龙晔,就是其中一个不得不让人佩服的人。 不用说到别人,连鼎鼎大名让人光听名字就腿脚发软的“水银”杀手集团老大本人——非红都不得不佩服他。当然,非红对龙晔的佩服是从其他角度来说的。 不错,非红是龙晔承认的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说起他们成为朋友的原因,颇有些传奇色彩:八年前,非红受一个黑道漂白过来的商业集团头头雇佣前去暗杀龙晔(正当商战打不赢就暗着来,黑道中人的惯用伎俩),不曾想非红是人没杀着,自己反为阶下囚。这项任务是她一生中惟一一次失手,而且是致命的失手,龙晔完全可以将她置之于死地——却没有!所谓不打不相识,被饶了一命的非红不但放弃任务,还投桃报李反噬雇主替龙晔除掉敌人,既没把事情传扬开去保住她不失手的记录又结交下龙晔这个朋友。 其实,要说两个人是朋友还有些勉强,因为——非红不得不承认,龙晔这个朋友是她硬硬赖上的。她不是龙晔的红颜知己,也不是完全没交情到龙晔不屑一顾。准确点说,她是龙晔介乎于好友和普通朋友之间的惟一例外。她想成为龙晔足以交心的好友,但——并不容易!龙晔打定主意奉行“君子之交淡如水”的七字真言,除了他真正视为好友的三两个家伙之外,常人难以享受到他的友情,即使如她,与龙晔纠缠了八年,也没法验证友谊会随着岁月加深浓厚是个真理。八年前她暗杀龙晔失手被擒,就对龙晔这个深不可测的男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几乎称得上温文尔雅,而且尊贵气质十足十,根本就是从象牙垒成的宫殿里走出来的锦衣玉食富贵命,没人认为他有压迫死人的威胁感——这么忽略他的人绝对会吃亏,吃很大很大的亏,她非红就是看走了眼吃了大亏。不过这个亏也算吃得值,至少她被幸运地赦免,并被允许进入龙晔的生活圈子,成为他的朋友之一——她一清二楚,与龙晔为敌不是件轻松讨好的事,敌人不好当,就明智一点当朋友吧!即使只能当个不太算得上朋友的朋友。 鉴于此,非红一年总会有那么一两次来拜会龙晔,尽朋友之情,维持朋友之谊,提醒他千万别忘记还有她这么个朋友。 前面那句话,就是一身香奈儿雪白套装的非红端庄文雅地坐定在龙晔办公室会客椅上问出来的第一句话。 “这个问题很重要吗?”坐在办公桌后的龙晔平视非红,不答反问。 “对!”非红有些执拗,有些不平地盯着龙晔,等他给答案。 忘了描述非红的外貌:她是美中法西混血儿,黑发黑眸,淡蜜色皮肤,非常漂亮,浑身洋溢着浓浓的性感味道,年纪大概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使她看来完全像一颗成熟的水蜜桃。 一颗成熟的大蜜桃,男人没法不想看,不想吃,除了——龙晔。 这也就是非红不平的地方。她当初杀掉雇佣她暗杀龙晔的雇主,违背杀手规则选择做龙晔的朋友,当然绝不仅仅只是报不杀之恩。她喜欢龙晔,也明明白白地告诉龙晔,然而,龙晔却也明明白白地告诉她——抱歉不能接受更不可能回报。女人向男人主动求爱被拒,要么恼羞成怒心存报复,要么放不下身段老死不相往来,一般人的选择不过如此,非红不是一般人,她挫败、懊恼、失意过后反而与龙晔建立起纯粹的友谊,不敢再有非份之想,就算有也得死死压抑回心底,否则朋友也做不成。她喜欢龙晔,即使做不成情人,当朋友也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龙晔外表好气质好,谈吐合宜言之有物,看看他样子听听他说话也能令人心满意足矣!唉!唉!唉! 正当非红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内心泛着酸酸甜甜涩涩苦苦纯粹小女人滋味的当口,龙晔回答她了。 “我不信教!” “那么……你为什么让自己过得像个清教徒?”非红有点不敢相信龙晔就这么直直白白地给她答案,给她……攻击、求证的机会。龙晔是个聪明至极的男人,绝不可能料不到她转什么心思。 “我遵循自己的意愿生活!” 他不信天,不信地,只信自己,他是自己的主人,自己的信仰,没有任何人任何力量足以打动他。 “龙晔,你……打算一直这样下去?”非红忍不住低声抱怨:“你到底在抗拒什么?” “或许你可以这么认为,我——在等待什么!” 非红一顿,直直瞪着龙晔,深深吸了一口气,才把话吐出来:“龙晔,你到底在等待什么,你——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只是我心里的想法。”龙晔平淡地说。他的心思连最贴心的随从都不敢贸然探听,他这么说表明话题就此结束。 所以,非红只能无奈地瞪着龙晔,无法可想,无计可施。她终于明白,龙晔刚才为什么愿意明白地给她答案了,他无非就是要更加肯定地证明:她——绝不是他要的人。 她不是他要的人,不是他等待的人,她早就认了,却总是不甘心地一再奢望看到转机,听到不一样的答案。但八年了,事情从来没变化,从来没有! 龙晔的心到底在哪? 他不要她,也不要任何一个女人。他——到底在等待谁?谁才可以真正进入他的心? 谁? 第二十七章 宗宇用了一个多快两个星期的时间完成洛菲集团抢占亚洲市场的调查工作,虽然制定出一套解决方案,但觉得自己效率不够高,不太满意,所以来跟老板汇报的时候心底稍稍有些不安,也就格外留心老板的脸色。 老板的脸色很平静,跟平常一样。他是个几乎不动怒的人,宗宇印象中还没见过老板对下属大发雷霆,当然下属们也不敢随便给老板机会发脾气。可……身为老板最亲近的贴身助理,宗宇清楚老板绝对不是个不会生气的人,他的怒火不会像火山狂猛爆发,但一旦发作足以令人后悔来世上走这么一遭。 比如说,十年前,纽约威利基金管理会管理人达尔·威利在老总裁突然中风而老板刚刚接手掌管机构事务时,认为这是可乘之机,偷偷散布老总裁突遭暗算的谣言,引发龙氏股价狂跌,妄图趁老板立足未稳之际大量收购龙氏股票,从而吞并龙氏机构。当时才二十三岁的老板一方面当机立断,迅速投入大量资金回收股票,稳定股价,另一方面低价吃进更低价抛出威利基金主投资的股票,持续压低股价,造成威利基金投资失利的表象,促使投资人抽回资金,如此如法炮制,威利基金几个重要的投资人都抽回资金,威利基金管理会手里的基金大幅减少,别说收购龙氏股票无能为力,连基金管理会都维持不下去。最后,在历时近一年的金融之战中,老板损失了二十亿美元,却成功使原本管理二百亿美元基金的威利基金管理会倒闭,达尔·威利不但失去所有财产,还负了债务,最终不名一文,依靠社会福利金生活,从上流阶层跌到社会底层,几乎精神崩溃,只差没与流浪汉为伍。 所以,宗宇不能不小心翼翼一些。因为,老板留意过的他的报告中重点涉及的洛菲运动系列亚洲代言人——席语舒小姐可是直接造成龙氏运动品亚洲市场损失的关键人物,老板——不会迁怒于人家吧? 他经过调查、取证,明确查清,洛菲运动系列的亚洲销售份额是在签下亚洲代言人席语舒之后呈明显攀升趋势的,急遽攀升的原因就在于代言人是人气极高的偶像明星,其代言的产品拥戴者们不遗余力地掀起购买热潮,致使其代言产品大幅提高销售量;而龙氏的销售份额迅速下滑的原因也正是因为零售市场方面原本属于龙氏品牌购买群的相当一部分群体转而选择洛菲,而吸引过来的新顾客远远不能抵消流失的顾客。依靠代言人扭转竞争劣势的成功范例在商界中并非绝无仅有,但像洛菲这种在竞争中原本处于劣势的一方依靠代言人迅速占上风还是不免让人叹为观止,不得不佩服他们的眼光和策略。 龙晔听完宗宇的调查报告,又看了他呈上来的分析数据和洛菲运动系列亚洲代言人席语舒的详细资料,沉思了一会儿才开口:“说说你的解决方案。” “短时间内我们应该做的是巩固老顾客,吸引新顾客,所以我认为一方面应当鞭策设计团队加快速度开发新产品投放到市场,另一方面依法炮制,我们也签一个有影响力的代言人。” 龙晔轻浅地笑了:“宗宇,在上个季度洛菲从原先低于龙氏百分之十的销售份额一跃高于龙氏百分之五,这个季度两家公司上升和下滑趋势还在持续的情况下,你认为谁是足以与洛菲亚洲代言人相抗衡的人选?” “我做了一些了解,目前华人娱乐圈中有三个人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台湾的影视歌女明星朱雅仪,中国大陆的男偶像歌手卓洋,韩国女明星申英俐,他们的拥戴者也不少。老板,您如果想了解得更详细一些……” “不必!”龙晔微笑看着他的贴身助理,“你最近一直在学成语,听说过邯郸学步吗?” “在成语词典上看到过!”宗宇有些羞愧,“那么老板您——” “我们不需要相同的策略。”龙晔说:“运动品的受众群主要集中于体育机构和运动团体,我们龙氏是一些运动团体的运动品供应商,长期以来销路一直很稳定,可以致力于这方面派遣业务员寻找新客源开发新客户,另外,派人联系一些大型运动会的举办方,争取成为赞助商,进一步扩大产品的影响力。” “是!老板。”宗宇恭敬地应,老板比他看得开看得远,确实比他高明得多,他不能不心悦诚服更加崇敬。 “一直以来,在亚洲运动品市场竞争的除了我们龙氏、洛菲还有亚特,你有没有查清亚特的销售情况?”龙晔问。 他查了!宗宇暗自庆幸。龙氏、洛菲、亚特是亚洲运动品市场上的三大巨头,他在调查洛菲的时候顺手也拿亚特作比较——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嘛,所以老板的问题他答得很轻快。 “亚特的销售份额跌得更低,下降了十七个百分点,据说亚特的老总相当恼火,发誓要尽快制定对战策略与洛菲大斗一场,扳回一局。可以预计,亚洲运动品市场上的销售大战很快会展开。” “我知道了——你去工作吧。” “是!我马上去。”宗宇躬了躬身打算出去。 “宗宇——”他的老板却又叫住他:“叫龙九来见我。” “是!”宗宇答应着退出去。 没多久,一个二十五六岁,身高超过一百八十六公分,穿着黑色t恤,黑色皮夹克,黑色牛仔裤,手戴黑色半指手套,脚踏黑色皮靴,浑身上下典型的酷酷的保镖打扮的亚裔男子走进龙晔的办公室。他,就是龙九,龙晔十二个贴身保镖中的第一号高手,也是龙晔倚重的人之一。 “龙总,您找我?” “龙九,我需要你去做一件事——” *************************************************** 四月。凌晨一点。中国。某滨海城市。 她窝在急速奔驰在不知名公路上的赶往机场的汽车的后座里,疲倦得昏昏欲睡。 路是不知名的,城市是不熟悉的,她毫不怀疑自己明天醒来又身在一个更加不知名,更加不熟悉的地方。 几乎一年,她总是这么匆匆地来去于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地方,常常在梦醒时分不知身处何方,故乡、亲人忽然间不再是醒着睡着都可以温馨感受的触手可及,全变成电话里的声音,视频里的影像,脑海里的记忆。 她很累,很想家,很想爸爸妈妈,却——无法后悔现在的生活。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要实现,自己的路要走,要实现梦想,就必须付出艰辛与汗水,她已经走在实现梦想的路上,没什么好抱怨的。即使经历许多苦恼、压力,也是实现梦想的路上必须承受躲避不掉的。如果她连这些都承受不起,还奢谈什么梦想的实现! “吱——” 一声急促的刹车声刺耳地传来,清醒了昏昏欲睡的她的神志。 “怎么啦?怎么一回事?”她身旁的女助理急忙问司机,声音带着惊疑和慌张。 “不……不清楚!前面有辆车忽然拦住了我们,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司机的回答带着不安,也带着惶然、 夜半——不,是比夜半更令人不安的凌晨被不知来历的人莫名地拦截在人迹不够繁杂的机场公路上,任谁都不会往好处想。她的助理和司机都在微微轻颤。而她,却没有太多慌乱的感觉。她是个很少大惊小怪的人,就算心底免不了大惊小怪的时候也很难做出惊惊乍乍——那根本于事无补。 所以,三个人的车里,只有她一个人是平静而冷静的。也所以,她才能清楚地纵观整个事件:拦在他们车前的车子上下来四个人,清一色的黑衣蒙面,彪悍强壮,挟带一股汹汹的气势迅速抵近他们乘坐车辆的车门。他们,不怀好意。 “他们想绑架——”司机很快醒悟,声音骤然拔到高音区,以几乎撕破人类耳膜的分贝惊呼出所有人的心声。 不过,在生命隐隐堪忧的此时不太有人理会这种微不足道的刺激。 “快——快往后退!快倒车!快跑哇!”女助理终于想起怎么解决眼前的忽发状况。 然而,来不及了。 司机刚踩下倒档,还没退后半米,另一辆车从后面飞速靠近,两辆车的车头车尾狠狠撞在一起,随之而来的强烈震荡使司机和女助理不由自主发出惊恐万分的尖叫,大脑更是在始料未及中骤然停止思考——虽说每个人只是随着车狠狠摇晃一下基本上毫发未损。 四个凶神恶煞堵着四扇车门,后面还有不知哪些灾星,司机和女助理想认命地紧闭双眼来个掩耳盗铃不对是视而不见当鸵鸟算了,眼睛却偏偏在强烈的恐惧刺激下不肯违反生理规律地睁得更大——也因此才没有错过精彩。 骤然撞来的另一辆车也使前一辆车上下来的四个凶神恶煞瞬间惊愕,然后目光不约而同全都恶狠狠盯过去,如同恶狼灼灼地守候猎物,更如同猎豹蓄势待发。 他们的异常举止使坐在车里的三个被阻截的人忽略恐惧心生诧异,也不由自主立刻扭过头紧瞪车尾。 真像电影里演的黑道画面。 只见后一辆车车门一开,大伙儿只觉得眼前一花,一个浑身黑乎乎如鬼魅般的影子已经立在大地上,没有看清这个人是怎么从车里出来的或者干脆说这个人好像就是根本就是直接从地里冒出来的,这个人的动作很快,快得令旁人深深遗憾自己的眼睛派不上用场——当然会这么遗憾的只有坐在车里的三个被拦截者,车外其他四个凶神恶煞没空感叹,他们的全部心思都得拿来对付后来出现的那个人。那个人一出现根本就没让任何人适应其贸然出现的冒失,在大家伙眨第二次眼的间隙已经再度鬼魅般地袭向左路,一伸掌击中一个凶神恶煞,一抬腿扫翻另一个凶神恶煞,然后飞身翻过车顶,在右边另两个凶神恶煞瞬间反应不过来之际如法炮制,一拳一脚就又弄翻了人家。 “大……侠?”司机看得双眼圆睁。 哇,电影里演的都没这么厉害:一拳过去倒下一个,一脚过去又倒一个,而且倒下之后全都抱着自己的身体唉哟唉哟看来一时半会爬不起来,太厉害了!太太厉害了!太太太厉害了!!大侠呀!大英雄哦! 还有更厉害的哩! 只见那位大侠走到拦在前面的那辆车前,把方向盘转了个向,然后往车屁股上一踢,那辆车就这么溜溜地溜下公路,滑进路旁沟里,不请吊车老兄出头露面怕是就此长睡不起罗。 司机虽然是年近四十的半老爷们了,但男人的英雄情结从不会因年纪渐长渐消,所以司机眼睛里只差没冒出崇拜的泡泡,直瞪着人家大侠向他走来,并一路走呃坐进他的车里来。 “谢谢——谢谢大侠救了我们!”司机像模像样地抱拳做了个揖。 “不必!”那个浑身黑乎乎影子样的人这时才有机会让人家看清他。嗬!长得真不错!剑眉星目,英姿勃发,不像坏人——骗人的,开口就像坏蛋,“我不是来救你们——” 第二波绑架?他才是真正的劫匪!苦命哟! 司机倏地收回所有崇拜泡泡,颓然倒在座椅里,哀叹自己的不幸——情势紧急,他忘了车里还有别人,而人家的目标极大可能不是他。 那个人的目标果然不是司机,只见他转过身来盯着后座上的助理,还有——她。他的目光从助理身上飞掠而过毫不停留,眼光聚集在她的脸上,缓缓开了口,口气出乎众人意料的和善,包括被注目的她。 他说的是: “我是来保护你的。” 保护? 哗!天上彩虹出来了。 司机的精神又振奋起来,“大侠……” “闭嘴,没你的事!”那个人沉静地说,不凶,而且看也不看司机,却成功地令司机闭紧金口,不但如此,还生怕管不住自己嘴巴似的用双掌牢牢捂住,只瞪大一双眼睛,眼珠骨碌碌地转。 女助理是识时务的人,知道没她的事,也不哼一声。 所以,现在只有她可以说话。 “你是谁?为什么要来保护我?”她的声音比一般女孩子的声音低一些,却不失清亮,富于磁性,软软的,非常好听。 “小姐不必知道我是谁,我只是奉命保护你,其他问题不属于我的职权范围。” “既然你要保护的人是舒舒,没理由不让人知道你是谁,从哪儿来,否则我们怎么信任你?你不说清楚,我们不能让你接近舒舒,我们公司有的是雇佣保镖。我们要赶时间去机场,你没别的事就不要耽误我们。”旁边的女助理想到自己应该说话了。 “保镖?那么刚才是怎么一回事?”那个人的视线转到女助理身上,眼光直直的,看得女助理不得不低下头。 “今天……今晚是个意外,我们没想到……”女助理嗫嚅。 “一次意外足以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女士,收起你的说教,我不在你们公司编制,不归你管,我只是奉命保护小姐,除了小姐,我和你们任何人毫无关系——即使你们死在我的面前——也和我毫无关系。”那个人冷然地说,“现在,你们可以出发去机场了。” 那个人拉开车门,准备下车,她出声了,“谢谢你!今晚很感激你!我不追究你从哪来,但至少可以知道怎么称呼你吧?我是席语舒。” 那个人回看席语舒一眼,语气很淡,但不失和善:“小姐,名字只是个符号,我排行第九,大家都叫我阿九。” “阿九?独臂神尼?”司机掩不住的嘴巴里发出怪叫。 显而易见,这位仁兄绝对是个金庸迷或者说武侠迷。 阿九的回应很酷。 只见他两臂直直伸向司机,害得人家老兄腾地跳起后退,先是头顶撞上车顶棚,然后后脑勺撞到车门,用力咬住嘴唇不敢哼一声,他才摊开双手轻声慢语地告诉人家: “你认错人了!我叫阿九,但我有两只手,还有——我是个男人。” 第二十八章 灯火流转、光华璀殩、如梦似幻宛若海市蜃楼的舞台上,一个比舞台更加耀眼的歌者且歌且舞。 她有一副非常美的女中音,温暧、磁性、富于穿透力,歌声直入人心;她的舞蹈,不论是精心编排的舞步还是不经意的动作,都具有一种奇异的魅惑的美,时而帅气,时而柔媚,时而优雅,时而性感,却又贯穿一股纯粹到极致的干净气质,瞬间就能牢牢抓住所有人的目光,紧紧掌控所有人的注意力,狠狠击中所有人的心。 她,是舞台上的王者,当之无愧。不管是疯狂迷恋的还是拼命诋毁的,都不得不承认。 连曾经出于商业竞争因素仔细调查过其本人心内不太以为然的宗宇都不得不承认:他看错了她——席语舒。他曾经以为的那个纯真稚嫩小朋友,俊美帅气少年,在舞台上绝对不是那么一回事!她也许仍是小朋友,仍是少年,但也是女孩,甚至是女人……她可以纯真,可以性感,可以帅气,可以妩媚,可以忧郁,可以灿烂,可以奔放,可以优雅,气质千变万化,每一种都动人心魄,美得和谐而卓绝。 她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才能吸引庞大的歌迷团体,包括他的——老板。 宗宇这辈子还从来没有机会追星,虽然生意应酬、社交场合上少不得遇上并结识一些所谓的大明星,他却深感乏味懒得看第二眼。连他尚且如此,他那个尊贵无比、英俊过人、沉稳至极、日理万机的大老板更是。 可他们现在正做什么呀……坐在中国某个国际化大都会的某场演唱会里,看一个歌手在表演!这个歌手还不是别人,而是洛菲运动系列亚洲代言人——席语舒——中国目前最当红的偶像。 演唱会门票是一个合作商赠送的,合作商是此次演唱会的赞助商。宗宇在礼貌接过演唱会门票时,不以为他的老板会来捧场,他和老板两天前来这里参加一个商业年会,后天一早老板还要在美国纽约龙氏机构主持一场重要的会议,他应该立刻回去才有一些充裕的时间稍事休息做足准备——事实证明他太自以为是!所以,他现在才有机会陪老板坐在席语舒的演唱会里,亲自体验一个超级偶像歌手的人气,也终于明白洛菲集团之所以凭借代言人轻易抢占上风的原因。 老板,为什么来……宗宇感到有些不解,不过——也没什么好不解的! 这个席语舒,实在是有些蛊惑人心的魅力,要迷上她,咳……很容易的。 周围的观众都非常狂热,不断地挥舞手中的荧光棒,以歌声来应和舞台上的歌声,尖叫歌手的名字抒发热爱,甚而至于跳上椅子表示内心激动无可遏制——人们的血液似乎在倍看,情绪高涨浑然忘我,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大概就是如此了吧。 大众是狂热的,热情弥漫,热火倍看,足以掀翻演唱会场的屋顶,除了他们——这些拿了赠票坐在靠前一二排座位上的个个西装革履派头稳重的大男人们。 宗宇觑了眼老板,他目光凝聚在舞台上,闲适优雅地端坐着——像刚坐下时一样,平和而专注的表情不太能看出情绪。是平淡还是激动?宗宇忍不住猜测老板的心思。老实说,在这种场合,他体内素来自以为冰凉的血液也禁不住升温,要不是老板在旁,搞不好也会跳起来跟着狂热的人们一起摇摆身体,高声呐喊,挥舞双手,释放被歌手唤醒的热情……真是够古怪的!够莫名其妙的!打住——老板目光专注,神情却平和,令人猜不透。如果这个席语舒的演唱会足以吸引老板从头到尾坐在这里观看,那就足以证明老板对她是另眼相看的,可——是哪一种另眼相看呢?衡量她的商业价值?还是纯粹出自某种情绪…… 惯性使然,宗宇不敢往下猜测了。 “走吧。”他的老板突然开口。 “呃——”胡思乱想还没完全回神的宗宇略微有些茫然地看着率先站起向外走去的老板,在眼角瞄到舞台上已经消失了歌者的身影时精明的脑袋瞬间反应过来意识到演出结束了,迅速站起来应一声:“是!”紧随老板从演出结束却似乎还不打算散场的人群中穿过。 因为离开的时机恰好,宗宇随着老板没有太多阻碍地走出演唱会场,很快来到停车场,他刚打开座车后门让老板先上车,自己还未来得及坐进驾驶座,一阵轻微的掌风倏地向他肩膀袭来,他猛然侧身,不等那只手掌落到肩膀,手一翻,迅速迎过去,施展擒拿术扣向对方脉门。 “你不是我的对手。”对方轻而易举地格开他的反击,低沉地说。 “龙九?”宗宇愕然停止下一步攻击,看清一身黑衣的袭击者果然是龙九。龙九被老板派遣出来执行任务有一些时间了,想不到会在这里出现。 “我有事情报告龙总。”龙九又说,一闪身拉开座车后门坐进车里,动作快得让人眼睛来不及眨,深恐自己眼花或做梦。 龙九是老板直接派遣出来的,宗宇清楚地明白:他还是留在车外的好。 龙九没有停留太久,不到十五分钟,他又迅速钻出车子,对站在车外还没抽完一支烟的宗宇点点头,迅速隐身于夜色中。 ************************************************** 永夜抛人何处去? 绝来音。 香阁掩,眉敛,月将沉。 争忍不相寻? 怨孤衾。 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 纷纷坠落的杏花雨下,一个身着淡青色长裙的古装女子正在抚琴,铮铮的琴声中,低柔而悦耳的吟咏之声传扬开去,引来一个男人轻徐的脚步和细耳的聆听。 良久,琴声渐歇渐止,女子仍沉醉其中。 “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好词!好琴音!珏儿……”男人赞叹出声。 女子怔然从沉醉中回神,倏地望向男人。他的脸,一片迷茫混沌,她怎样也看不清……怎样也看不清…… 他是谁?是谁? 是谁…… 席语舒蓦然从梦境中惊醒,心突突地跳着,并随之涌起深深的迷惑和无所适从。她做了个奇怪的梦,梦中的女子仿佛就是她,她通过那个女子的手抚琴,通过她的眼睛看周围的一切,通过她的心想心事——真真切切! 那么,那个听琴的男人是谁?他在她梦中似乎与那女子有密切相连的关系,但她看不清他,无从看清。他是谁? 为什么?她,席语舒,一个头沾枕头就能甜甜入睡,从不做梦的二十一岁女孩子,除了追逐成为歌手的梦想外从来不曾对世界对人生有过更多设想,为什么会在今夜做这样一场奇怪的梦? 在暂居的临时寓所里,席语舒坐起身,靠在床头,顺手拿过闹钟看了下:五点十分。 她索性不睡了,琢磨自己古怪的梦境。 做这样的梦,应该是与昨天的事有关吧…… 自从上一次到某滨海城市演出连夜赶飞机回程,在前往飞机场途中差点遭遇意外后,席语舒除了原先的女助理外又由经纪公司派增一名兼任保镖的男助理。不但如此,她更加不能随便出门,更加不能单独活动,因为认识她的人太多,更因为潜伏在暗中的不知名的危险。自由的尺度缩得更小了。幸而,她一直是个对很多事情都可以淡然以对的人,习惯安静,甚至享受孤独。没有演出,没有通告,没有活动的时候,她大多住在首都,在给她制作专辑的音乐公司租给她方便她临时居住的房子里听听歌、看看书,这样,也能很容易地把时间打发走。 但,总是一成不变这样过,日子终不免单调,心情终不免沉闷,她可以不在意,她的助理们却不肯忽视。于是,有一天,她的新助理兼保镖——昱伦提议:不如去他的一个古玩收藏家朋友那里观赏他的收藏品。 昱伦,二十六岁,高大俊朗,心思细腻,有一副好身手,甚至还有一些稚气未脱的玩性,使他看来像一个阳光灿烂不太有威胁感的大男生。 席语舒同意了昱伦的提议,尽管,她对古董收藏没多大兴趣。 行程既定,昨天下午,席语舒和男助理昱伦、女助理白茹一行三人不露行迹地坐车出门,悄然抵达昱伦那位收藏家朋友的寓所。 昱伦的收藏家朋友叫班尼,叫着洋名,住所也全然一派欧式装潢,收藏品却清一色中国古董,而且非中国古董不收藏,偏执得颇令人很有些反差感。 班尼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中等个子,穿一件民国时代的长衫,神态上颇显书卷味或者说书呆气,举止间却有不拘的洒脱。他的身上,拘谨与洒脱的融合就像他的好朋友昱伦在成熟的表相下时时闪现一股掩藏不了的稚气一样,矛盾却也和谐。挺有趣的。 班尼乍一看到席语舒顿时目光发直,怔愕了好一阵子。 出道近一年,席语舒早已经习惯各种直直盯视的目光,对班尼的目光并不以为意,也就任由他打量。 一个主人站在门里,三个客人立在门外,双方以门槛作为楚汉河界对视良久,主人似乎短时间内不打算回神,弄得客人渐渐有些不知所措,场面瞬间僵化。 面对这种不太正常的待客之道,昱伦却很满意,他打定主意带舒舒来吓一吓班尼的,果真效果显著。当他打算再多给班尼一分钟时间享受乍见超级偶像的失态和失语时,直盯着席语舒视线不曾稍移的班尼却忽然发出声音了:“真像!真像!怎么会这么像?” 说着,还是直盯着人家的脸,姿态僵硬得浑然不知遵循子“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至真名言以最热情最诚挚的礼节待客。 “魂兮归来!班尼,她不像谁!她就是她——席语舒,舒舒,我在电话里告诉你的今天来观赏你那些宝贝的人,我的新主顾。”昱伦伸出一只手掌在老朋友眼睛前摇来晃去,同时,毫不掩饰一脸乐见老朋友失态的坏笑。他这个老朋友此生立志埋首在书斋里不闻天下事,连红火了十七八年的老牌明星都不见得知道半个,却认得出道不满一年的舒舒,并且第一眼就被电得几乎变成白痴,还真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你懂什么?” 班尼一掌打掉昱伦不怀好意的手,总算如昱伦所愿回魂,并用恶狠狠的目光成功瞪去他脸上不友好的笑。 昱伦收敛放肆,耸耸肩,不说话。对于古董收藏品,他的确不懂,对于古董收藏家的思维,他更不懂,所以,没有发言权。 “想知道答案吗?跟我来!”班尼急于挽回劣势,客套也免了,迅速转身带着三个访客走向他的收藏室。 第二十九章 班尼独居一幢稍稍宽敞的二层楼。一楼是起居、工作的地方,二楼全部辟成收藏室,面积大约有三百平米,收藏室里墙上挂的,架子上堆的物品数量不少,的确能令班尼当之无愧戴上收藏家的桂冠。但班尼显然不打算把琳瑯满目的各类收藏成果展示给他们,也没给时间让他们停下脚步一一鉴赏。他一直往前、往前走,一直把他们带到挂在里面墙上的一幅古画前才停下脚步,然后有些得意地回头看跟在身后的三位来客,目光象征性地扫过昱伦和白茹,最后干脆停留在席语舒脸上。 “舒舒?” “舒舒?” 乍见古画,白茹和昱伦忘情地同声发出惊呼,同时目光发直,紧紧盯着古画看了好一会儿,然后迅速转过来盯着席语舒的脸,如此来回反复以画中人和真人相比较,眼睛里溢满不可置信。 “舒舒,你什么时候画了这张古装画?不会是你的哪个崇拜者画的吧?原来你穿古装这么美丽、这么飘逸、这么高贵、这么优雅、这么温柔、这么……”白茹脱口赞叹,并且赞叹到再也找不到词汇为止。 “对呀!舒舒,你纯粹做女孩子的装束更好看。”昱伦也忍不住赞叹,因为他是男人,所以相对含蓄一些。 平时,席语舒总是一身简单的t恤、衬衫加牛仔裤,再加上一头短发,打扮过于中性化,旁人总认为她的美就体现在帅气上——连身为助理的他们也这么想,这张画颠覆了所有人的思维定势。 “拜托!”班尼看到两个家伙公然无视他这张古画的古董身份,完全把古画当成眼前女孩的海报招贴画来看待,不满地翻起白眼,“你们哪只眼睛看出这是一张现代作品?告诉你们,这可是一张至少有七百年历史的古画,是古代昭明王朝时期的作品!看清楚啦?据本大师考证,这张画的作者就是古代昭明王朝九世皇帝龙曜,画里的女子是他的皇后闵怀珏。你们再看仔细点!我说真像指的是舒舒像画里的女子,不是说画像画得像她。你们瞧瞧这纸质,这颜料,这像是现代伪造的赝品吗?” “一个古代人的画像?” “一个古代皇后的画像?” 昱伦和白茹同时发出疑问,然后又异口同声,“舒舒怎么长得和她一模一样?太奇怪了!”不由自主又同时惊叹。 世界果然真奇妙!不得不相信! “所以,我刚刚才会被吓呆。”有人志同道合的感觉真是太好了!班尼忘记珍贵收藏品被孤陋寡闻无知之辈轻视的不快,洋洋得意起来,“想不到舒舒这么像龙曜的皇后!太凑巧了!太有意思了!太有意义了!舒舒,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公开这张画,肯定是一则耸人的新闻,绝对会造成轰动。说不定我因此一举成名天下知……” “不行!” 昱伦和白茹有志一同地嚷,“舒舒的新闻曝光率已经够高的,不准你再来添乱!” 的确,席语舒出道以来,纷纷扬扬的话题从来没有停止过,大到她参与公益活动,小到她当着大众的面不苟言笑,都会以光速传播到各个新闻媒体和网站,更会被人以不可思议的方式曲解成千万种难以想象的失真版本,变成不负责任的八卦消息。所以,作为席语舒的助理,当然有责任杜绝任何有可能对她产生负面影响的举动,减少毫无意义的新闻曝光。 不就是长得像一张古代画像里的人吗?同时代相像的人又不是没有,更何况跨越漫长的几百年?有什么好比较的。有什么好大惊小怪大做文章的。 “这有什么嘛!昱伦,你跟舒舒说一声,考虑一下嘛!”班尼兴奋地搓着双手,不肯死心。 “不行!否则朋友没得做。”昱伦一副疾言厉色的凶样。 没想到班尼这个学究的淡泊名利表相是假的,早知道就不带舒舒来了!唉!来错了!昱伦心里懊恼地想。 “不行?你说不行?你竟敢用这种口气对我说不行?哼!你说不行有用吗?我把画公开出去,你又能奈我何?从穿开档裤到现在还算长得人模人样,你那德性我早就看烦了,绝交就绝交,有什么了不起!谁稀罕你的友谊。”老朋友断然拒绝,口气生冷得气死人,令班尼没好气地大嚷回去。 “班尼!你这又是对朋友该有的态度吗?不错,公开这幅画像可以让你一举成名,可以让你这个向来名不见经传别人没兴趣了解认识的小人物也沾舒舒的光大大地上媒体露一把脸,一鸣惊人,一飞冲天,成为红透全中国——不全世界的明星收藏家。你就这么想出名吗?好!那你就去做吧!去招集媒体广而告之,让大家都来看看,那个曾经立下誓言专心埋在书斋里研究古代历史文化的学者长一副追名逐利的什么好模样!” “昱伦你、你、你这个混蛋!你这张在娱乐圈里混得油嘴滑舌的嘴巴吠够了没有?”班尼在一串严厉的斥责下恼羞成怒,向来清高的自尊岂能容人如此轻贱,再对骂下去言语已显得苍白无力,也洗不清泼在身上的污水,干脆一捋袖子,摆了个架式就要冲向昱伦。 那边,昱伦也不甘示弱地拉开架式准备迎战。 “喂……你们住手!”一旁的白茹眼见这两个不懂得何谓“君子动口不动手”道理的男人没吵上几句就要奉行武力解决一切的信条扭打在一起,不禁好笑又好气,都是半大不小的男人了,磨嘴皮子不算,还试图通过打架解决纷争,真是够可笑的。虽然心底很想看热闹,但舒舒在旁边,真打起来就不好看了,于是赶紧出声劝阻。 “你别管!”那两个男人同时说,“不狠狠揍他一顿,他不知道什么才叫厉害!” 啧!这俩人不愧是老朋友,连话都能说得这么异口同声。 白茹无奈地看看自己娇小的身体,不太敢凭借自身的力气上前劝开战火越烧越旺剑拔弩张的两个男人。 “班尼——”一个低沉柔软的声音悠然加入纷争的喧闹。 “什么事?舒舒。”斗志正昂扬的班尼一听到这声音,一身火焰立刻灰飞烟灭,撇开昱伦,近乎讨好地转到一直面对墙壁入神看画的席语舒身边。虽然从昱伦那里挽回尊严很重要,但——回答舒舒更重要。得到那张画像后,他就一直觉得画中的女子容貌美、气质好得不像真的,现在凭空冒出一个相似度极高的活人来,如果不是昱伦打岔,他的眼睛根本舍不得离开人家。 从见到那张画着宛若她的女子的画像起,席语舒一直静静地看了很久。 越看,诧异越深。 冥冥之中到底有着什么样神秘的安排,为什么她会和几百年前的女子长着一张相似的脸?班尼说,她叫闵怀珏,是昭明王朝九世皇帝龙曜的妻子,这张画像,是她的丈夫为她所画。她的丈夫——该是深爱着她的吧?否则,又如何能如此传神地捕捉妻子的神韵? 画像里的女子,一头如云青丝,一袭淡青衣衫,倚坐在高楼画栏边远眺,绝美的容颜有着洁净清冷和淡淡忧郁的气质。楼角天边,挂着一轮明月,衬得画中人幽远如广寒**,仿佛在埋怨孤寂,又仿佛在期待什么。画的左上角,题着一阕词: 永夜抛人何处去? 绝来音。 香阁掩,眉敛,月将沉。 争忍不相寻? 怨孤衾。 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 席语舒对词没有太多了解,却能从词中轻易感受到一股孤独等待的幽怨。 是谁在等待谁? 如果画中女子在幽怨地等待丈夫归来,那么是她的丈夫负了她吧?可……一个会为妻子做这样一张画的丈夫,会无视、不爱自己的妻子吗? 画上的题词,很难说是谁的心态。妻子的?还是丈夫的? 席语舒感到茫然了。 “班尼,你刚才说这张画是昭明王朝皇帝替自己的皇后画的?”席语舒转身面对班尼,沉静的双眸专注地凝视他的眼睛,清澈的目光明白透露寻求解答的意愿,“画像上没有任何表示朝代、作者的印鉴和标记,你怎么去断定它?” 席语舒和别人说话时有个习惯,喜欢看着对方的眼睛,在令对方深感受重视的同时往往也令人晕乎乎。没别的,她的眼睛非常美,双眸又黑又大,像深海足以卷吸任何庞然大物的漩涡,又像强烈散发电流的磁场,与她对视,往往难逃晕头转向思维空白——这可是一个自认理性的研究历史文化的学者的真实想法。 所以,班尼做了好一番心理建设之后才能比较思路清晰逻辑合理地说:“当然是真的。据野史记载,昭明王朝九世皇帝龙曜是个相当出色的画家,不过他遗留下来的画作不多,目前发现的廖廖无几,除了我手里这张,国家博物馆昭明王朝馆里还陈列另一张,画的也是这个女子,除了人物画像,他似乎没有作过其它题材的绘画。我特地到博物馆里看过,比较过两张画的作法、风格,它们绝对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还有这张画像上的题词,我对照过昭明王朝各个皇帝的手迹,画上的字确实是龙曜的笔迹,我反复鉴定过,绝对没错……” 班尼近乎有些滔滔不绝,这是他的兴趣及专业,有听众尤其是有宛若从画中走出的迷人的专心听众时谈起来更是欲罢不能。 “班尼,得到这张画,你付出了多少代价?”席语舒不太好意思地打断班尼,低声询问。此时,她内心萌生一种莫名强烈的情绪冲动,自己也深感不可思议和难以抑制。 “呵呵!舒舒,你不用害羞,我们收藏界的物品不像明星的收入不能随便公开。我这张画是跟陕西农村一个姓龙的人家买的,他们自称是昭明王朝皇族后裔,说祖先亡国的时候宫中大乱,皇族们逃亡时,宫中财物有的被带走,有的被秘密埋藏,还有一些被趁乱打劫的内臣和宫女乘机偷运出宫,他们当时也携带走一部分宫中财物逃亡。几百年来,姓龙的人家在颠沛流离的流亡生活中,从宫里带出来的财物渐渐卖完当光,保存的值钱古董越来越少,这张画因为没有印鉴明白表示它出自龙氏皇家,价值大打折扣,也就一直留着没有出售。我到龙家人所住的村子里求购古董的时候,他们的生活境况很差,主动送画上门给我看,求我用合理的价钱买下来。我觉得画保存得很好,也确实是古物,所以花了三万元人民币成交这笔生意。” “三万块——”席语舒低声重复,突然淡淡地开口,“班尼,你收藏的物品转让出售吗?” “当然!”班尼答得毫不迟疑。收藏家收集古董当然绝不仅仅只为了收藏到死,以稍低的价格购进有升值空间的古物,再以稍高的价格出售,也是增加收入筹集足够资本继续收集、收藏古物的一种方式。 “如果我用双倍的价钱恳求你转让这张画,你——愿意吗?”席语舒双眼望着班尼,静静地开口。 “用六万块来买?”班尼刹时瞪大眼,也不知是诧异还是愤慨,口气却是明明白白的惊呼,“舒舒,你以为我会和你做这种交易?” “那就算了。”席语舒有点点失望,但没表现出来。乍见这张古画,为着古画上与她相似的女子,她莫名地想要拥有。她是有些冲动,也知道自己冒失,对方不情愿情有可原。毕竟,她是在夺人所爱。 “不!怎么能算了呢!”班尼激动地说,声音压抑不住变为高亢。 班尼的反应不在意料之中,席语舒不能不微微错愕看着他。 “舒舒,我不会把这张画卖给你——”班尼再度重复。 “我知道了。”席语舒礼貌地点头表示没有异议。 “我不卖给你,不是说我不肯转让给你。舒舒,你和画里的人长得一模一样,这张画应该是你的,我要把它——送给你。”班尼石破天惊宣布,因自己的无私举措激动得脸泛红光。 什么?席语舒真正愕住了。 “我不能平白无故收下这么珍贵的礼物。”她本能地拒绝。虽然歌迷们很喜欢送她礼物,她也因为不愿意看到歌迷们因心意被轻视油然而生失落失望而欣然收下不少,但班尼不是她的歌迷,而且这样的礼物也太贵重了。 “舒舒,请你一定要收下!你不收,我就当作你这位大明星看不起区区在下书呆子的微薄见面礼,你如果觉得于心不安,那以后发专辑记得免费送我一张或者开演唱会的时候请我参加作为交换好了。” “谢谢!我一定记得!”席语舒轻轻笑笑,郑重承诺。 她淡淡的笑容又令班尼目光发直,幸而有旁人适时制止他再度失态。这个人嘛,不是别人,当然是他的老朋友、“好朋友”——昱伦。 “耶!”只见昱伦在一旁欢呼一声,然后对着老朋友竖起大拇指,“班尼,够朋友!这才像个朋友该做的事!” “闭嘴!我要沾的是舒舒的光,没你什么事,一边凉快去。”班尼翻了个白眼给昱伦,跟这家伙的账还没结算完呢。 “对不起了老朋友!”昱伦大度地赔罪,“是我口不择言,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你我是相交多年的老朋友了,我知道你一定不会那么做的。”昱伦嘻嘻笑着作势打揖。 “瞧你那无赖样——哼!误交匪类!”班尼还在口头上撒气。 昱伦大方地不计较。 一场没有涌起的风波就此烟消云散。 这样,席语舒拥有了那张昭明王朝九世皇帝龙曜的皇后闵怀珏的画像。也因为如此,当天夜里,她前所未有做了一场奇怪的梦。是因为画中女子太像她的缘故吧,又或者是她对这幅画太好奇,才会潜意识走进梦境,化身为画像上的女子。 她梦里始终看不清的男人——是谁? 她和他,到底有着什么样的牵连? 第三十章 我见过你吗?你认识我吗?你我深藏在谁的脑海?一逝不返的历史长河中,瞬息万变的时代洪流里,什么——足以令我们刻骨铭心永世不忘? *********************************************************** 现在,席语舒很经常地做梦了。 对之前从不知道梦境是什么的她而言,频繁地做梦肯定会被看作不正常,尤其这梦境完全围绕同样的主角在发生,完全依据同一个故事情节在发展。很……离奇的梦!所以,她一直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不断地做着奇怪的梦,从得到那幅画像起。 那些梦,是奇怪的,也是……凄美的。 她总是梦到一些片断,没有顺序,却不难整理。梦的每个片断里都有那个与她相像的古装女子,以及一个永远看不清面目的古装男子。他们在她的梦境里演绎缤纷的情感纠葛:有吸引,有抗拒,痴迷,有怨恨,有爱恋,有深情,有双宿双飞的美满,更有绝然不可逆转的死亡分离……她梦着他们的情感纠葛,也如同亲历般感受他们点点滴滴的……欢乐与伤痛!梦里的他们是相爱的,男子的爱强烈到不顾一切,女子的爱含蓄而深沉。但是,他们最终没能长相厮守,没法“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共度完一生。梦的一个片断中,女子身患绝症死去,徒留下悲伤的爱侣。她梦里的爱情故事,被死亡终结为一段永生的遗憾。在梦中,席语舒清楚地感受到病痛对女子的折磨,她患的是头痛病,应该就是现代称作脑癌的那类,脑癌,现代尚且难以治愈,何况医学不发达的古代? 每每在梦醒时分,席语舒常常分不清眼前是梦境还是现实了。 究竟是庄周梦里化为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周?究竟醒着的自己是她还是梦里的女子是她?千年前哲人的思考如今竟也经由她亲身体验了。 席语舒不是有神论者,却难以解释自己离奇的梦境。 是什么神秘而执着的力量,让她一再做这样的梦?或许是那幅与她太过相似的画像引发联翩浮想,也或许,是她潜意识中对爱情有许多浪漫的遐想,才会做这样的梦吧? 无从解释,席语舒安慰自己:不过是梦而已!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不是有句老话吗:“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二十一岁的她,也已经在心底悄悄憧憬爱情,只是自己不知道不承认而已。 席语舒自嘲地笑笑,在又一次梦醒之后决定再度忽略自己离奇的梦境。 ************************************************************** “嗨——语舒!” 席语舒才从录音棚出来,就看见一个大眼睛标准美女站在外面对她热情挥手,并熟络地迎上前。 席语舒眼睛迅速扫过手腕上的表:二十三点二十七分,然后扬起浅淡的笑容回应:“前辈,你好!” 基本上,席语舒不是个热情洋溢的人,看起来还有一点内向,但礼貌和友好是做人准则,她一向贯彻得很好,对她——邹雨凡,也一样。 邹雨凡与席语舒同是国内最负盛名的宏远音乐公司旗下歌手,但分属不同的经纪公司。邹雨凡十八岁出道,至今艺龄五年,这五年来,足迹踏遍影视歌坛,在国内也算风头一时强劲。席语舒没有加盟宏远音乐公司之前,她独领风骚三五年,是公司当之无愧的宠儿,并且大有一直如此持续下去的趋势——如果席语舒没有加盟进来的话。 娱乐圈是个复杂的社会,明星们想出人头地往往历尽艰辛、苦痛挣扎,搞不好写自传的时候可以编成一部血泪史——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就是谱写人生励志篇章。邹雨凡能够在娱乐圈一线明星中占一席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不是凭空得来,其中付出的汗水、泪水,表现出来的智力、毅力那是罄竹难书,更非常人可比,她今天能够获得这样的成就理当如此,是老天理应给予的回馈,旁人不该置喙,更不可以有所嫉妒,非议不绝。 她,邹雨凡,是踏踏实实按照娱乐圈规则走出来的明星,不是凭空捡到天上掉下的馅饼的投机者。 相对邹雨凡,席语舒可就是货真价实的横空出世捡了一地金子的人。她出名出得太容易,简直毫不费力,仅仅参加一场电视台举办的歌唱比赛就迅速被广大群众认识,并且迅速聚集出一个庞大的歌迷团体,然后迅速成为各类媒体杂志广告商的宠儿,也迅速被大音乐公司老板看中签下唱片约,更迅速席卷年度各类或与音乐有关或与音乐无关的奖项。短短几个月不到一年的时间,她的身价俨然跻身国内歌手榜首,知名度更是达到绝大多数明星穷其一生或许也无法企及的高度。 对于席语舒轻而易举的出名方式,业界内某些人士是相当不以为然的。 以己之心推及他人之腹。某些有心人士认为轻轻松松随随便便就夺走了邹雨凡宏远音乐公司“一姐”地位的席语舒很不应该,太不应该了!她甚至连一张正式的音乐专辑都还没出呢?凭什么呀? 别人抱着不平,甚而至于慷慨陈词列数种种邹雨凡应该怎样怎样,才不至于被席语舒踩到泥巴里自己飞升上云端的理由和措施。云和泥的区别呀,那可是任何自认实力相当的人都不愿亲自去体验分辨的。所以,捧“雨”派都认为邹雨凡应该不悦,就算做出某些反击也没什么不可以。 邹雨凡却没有。 邹雨凡没有如众人以为的对乍然飞上高枝成凤凰的席语舒表现出一脸不屑或满怀嫉妒,相反,她对席语舒相当、相当友善,最近一段时间更是友善到视为知己好友的地步。 只可惜席语舒不太懂得做人,总是不肯配合她! 比如,邹雨凡邀请她同去夜店玩个通宵达旦。 要赶演出,没时间,抱歉! 同去时尚派对。 要赶通告,没时间,抱歉!抱歉! 要不去某个会员制的五星级俱乐部享受…… 要参加代言活动,没时间,抱歉!抱歉!抱歉…… 就因为这样那样一些原因,虽然邹雨凡很经常地表现出友好姿态,席语舒却没能如她所愿发展成为闺中密友,真的不完全是她的错。 所以,时至今日,俩人的交情仍然只是淡淡地停留在同事该有的尺度上——不冷漠,但也绝对算不上亲密。 不过呢,邹雨凡很大度地不以为意,自始至终对自己这位人气超高、身价过人、成就非凡的同门师妹贯彻友好的态度。这不,趁着今天大家都在公司,邹雨凡又来探席语舒的班了。 “哎!语舒,叫什么前辈呀!拜托,求求你不要把我叫老了好不好?从成绩上来说,我没拿到含金量高的成绩单,从年龄上来说,虽然我比你大两岁,但也没有老到可以当你的长辈吧?我们同在一个公司,我又比你大一点,不如你叫我一声姐姐吧?说真的,我要是有你这样一个又漂亮又帅气的妹妹,不知道是哪一世修来的福气呢!” “好吧!师姐!” “师姐?听起来好像工作时的称呼耶,给人听到还以为我们一起拍一部武侠片的同门师姐妹呢?” “我们现在公司里,我以为用正式一点的称呼更有诚意和敬意。” “那是当然,不过语舒你也不要总是这么循规蹈矩好不好?偶尔也该放轻松一些嘛!你今天好像没什么事了吧?我问过你的制作人,他说你的专辑录完了,很值得庆祝哦!今晚我请你吃宵夜,我们好好庆祝庆祝!” “恐怕要让师姐失望了。你知道的,我早晨开始录最后一首歌,一直录到现在才结束,我的助理早就准备押我回去补眠,我很贪睡,师姐也知道。” “语舒,你总是这么难请!” “时间不凑巧,不好意思!师姐。” 仿佛为了验证席语舒说话的真实性、可信度,随后走过来的白茹和昱伦一左一右分站在席语舒身边,架式如同挟持,口气更是不容小朋友反抗的威胁:“舒舒,你明天下午还有通告,你要带着黑眼圈上节目?” “抱歉!师姐,我该走了。再见!” 席语舒最后对邹雨凡说一句,挥挥手,很快就把背影留给邹雨凡。没有例外,这一回,她依然没有接受邹雨凡发出的友情邀约。 第三十一章 邹雨凡直到看着席语舒的背影完全消失在视线里,才轻轻皱了皱小巧挺直的鼻子,以任何绝佳的听力都听不出的气息送出一个“哼”字,然后耸耸肩,施施然走出公司,钻进一辆新款红色宝马跑车,迅速离去。 红色宝马在街道上东拐西转,确定没有无所不在防不胜防的狗仔队跟踪后,不久,驶进一处管理绝佳的幽静的别墅区,停在一幢豪华而气派的三层别墅的地下车库里。 邹雨凡下了车,由地下车库的通道直接走上别墅第一层,在无人的空间里停留了一会儿,又轻车熟路地直上第二层,不加辨别地推开二楼一间房间的门。 “事情没有做好,你来做什么?” 房间正中的一张大床上,传来一个被打扰的男人略微有些愠怒与厌烦的声音。 “万俟泽,如果你想求本小姐替你办事,就给我把态度端好!否则本小姐一个不高兴,不干了!”邹雨凡嚷叫出声,皱起眉头,几步走到大床边,伸手一把掀开躺在床上说话的男人身上的被子,迫使被子下的男人再无遮掩地完全呈现在她的眼前。 这是一个大概二十七八岁年纪的高硕男人,强壮的身躯只穿着一条短裤,肌肉块块纠结犹如健美先生,他的脸很有些混血儿的基因,雅典式的高鼻梁,发出墨绿光芒的眼珠,使他看起来相当漂亮。 这个漂亮的男人在被子被邹雨凡掀开后,仍是一动不动原样躺着,不说话,只是眉头紧紧皱起,泛着绿光的双眸阴鸷地盯着邹雨凡。 邹雨凡双眼也直盯着床上的男人,但眼底渐渐溢出的却是着迷。只见她踢开脚上的高跟鞋爬上床去,亲昵地搂着她口称的万俟泽的脖子,刚才愤愤的神情一变而为柔媚入骨,撒起娇、使起媚来,“席语舒那个家伙顽固得像块石头,狡猾得像只狐狸,她对我的任何友好举动和诚挚邀请根本无动于衷。你要我怎么办?劫持她吗……阿泽,你真漂亮!就算我完不成你交待的事情,来看看你也不欢迎吗?阿泽,你不欢迎我,不想见我吗?没良心的男人,我想你都快想死了……” 万俟泽虽然神态仍有些不悦,却不拒绝邹雨凡的投怀送抱,俩人好一番厮磨之后他才毫不怜香惜玉地推开她。 “讨厌!阿泽,你就只会利用我!”得不到情人温柔对待的邹雨凡恼怒地捶打着万俟泽强健的胸膛。 “错!我们是互相利用。你承诺为我办事,我给你金钱和**的满足。小姐,你已经从我这里拿走不少,你承诺的事情却丝毫做不到!你说,该怎么办?”万俟泽冷冷地说,任由邹雨凡撒泼并不还手。 “混蛋!阿泽你这个大混蛋!坏蛋!我把我的感情、身体都给了你,你、你竟然这么说……”心意被轻贱,付出被凌辱,使邹雨凡羞恼气急,更加用力地捶打万俟泽。 “你最好停手,否则我不保证你这两只手在两个月之内拿得起麦克风。”万俟泽仍是任由邹雨凡动手,身体不动弹,声音却更冷了。 “混蛋!”邹雨凡又诅咒一声,手停了下来,不甘心地问:“为什么?为什么你一定要接近席语舒?那个假小子有什么好?值得你去巴结、套近乎?我还不够好吗?” 万俟泽嗤的冷笑一声,以讥讽的神情戏谑的口吻说道:“你够不够好毫无意义,根本不必比较。因为,想要接近席语舒,和她套近乎,巴结她的人不是我。不过,你想要比较也可以,你的确不能和席语舒相比,你这具身体是男人都想要,你也很大方地奉献给许多男人;而席语舒,我相信她连手都没被男人牵过……” “万俟泽!我要杀了你!我杀了你……”万俟泽无所顾忌的侮辱令邹雨凡气得双眼泛红,浑身打战。她嘶吼着,再也顾不上万俟泽刚才的威胁,手脚齐上,对他狠命拳打脚踢。 “贱货!你以为你是谁?别给你一点面子就不要脸!”万俟泽被惹恼了,怒火上升,冷厉地咒骂着,同时翻身跃起,手臂一格震开邹雨凡的攻击,再一伸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扭住她的双手,用力反转于身后,侧身顶住她的肩背,迫使她脸朝下紧紧贴在床垫上。 “放开我!放开我!万俟泽你这个混蛋,快放开我……”邹雨凡死命挣扎着,又气又疼又委屈,大叫大嚷无人理会,禁不住失声痛哭起来。 万俟泽等身下的女人哭够了、挣扎累了才松开钳制,悠然躺回床面,点起一根香烟吞云吐雾,似乎刚才的一切混乱从未发生。 “我恨你!我恨你!万俟泽我恨你!”邹雨凡从床垫里抬起一张泪迹斑斑、彩妆零乱、狼狈不堪的脸,睁大红肿的双眼恨恨地瞪着那个不当一回事的男人。 “随便你,爱与恨都是你的自由,与我无关。不过,你识趣点我们仍然可以合作愉快,否则,我还有更有效的方式对待你。”万俟泽口气随意而轻松地回答。话里仍然不太中听,口气倒温和得很,似乎发泄一通后脾气变好了。 邹雨凡用力深呼吸几次,起伏的胸膛终于平静,急喘的气息也已平复,激荡的情绪渐渐平定下来,她盯着万俟泽——引发她前所未有的狂热迷恋的漂亮而无情的男人,眼光不免带上怨怼:“阿泽,你不喜欢我?” “对。”万俟泽轻快地回答她。 “你喜欢席语舒,是吗?”邹雨凡掩不住失望和嫉恨的眼光。 “她不是我应该喜欢的人。”万俟泽这么告诉她。 “为什么——这么说?那么你又为什么一定要我去接近她,还要把她带来给你认识。”邹雨凡有点出乎意料,忍不住追根究底。她认识万俟泽三个多月了,除了知道他从美国来,是个颇有些财势的美国籍中美混血儿,对他根本算不上了解。 “告诉你也没有关系,也好让你想清楚应不应该尽力做这件事。喜欢席语舒的是我的老板,他爱上了席语舒。” “怎么会有男人爱上那种不男不女的家伙?席语舒根本就是个毫无女人味的假小子,你老板多大?该不会是个玩腻了女人的老头子想换换口味吧?席语舒还真挺合适的……” “闭嘴!”万俟泽冷酷地说,毫无预兆地随手一挥,一个巴掌重重地落在邹雨凡的右脸上。 “混蛋!你、你……打我!天啊!我明天怎么见人?媒体知道了会穷追不舍要我交代……”邹雨凡捂住火辣辣疼痛的脸,眼泪顿时如泉涌出,气得又想发作。但眼前男人又冷酷又无情,她不敢再盲目撒泼了。 “相对侮辱我老板所应该付出的其他代价而言,这已经够轻微的了。管好你的嘴巴,女人!”万俟泽冷硬地说。 邹雨凡重重地吐出一口气,感到无可奈何,可在娱乐圈浸染了五年的心不容许她轻易接受挫败,振奋精神,她冷然说道:“既然你不喜欢我,原来的合作条件现在看来没有多大意义,你如果有诚意重新合作就必须谈新的条件。我想知道这一回你能给我什么好处,说清楚了我才能考虑值不值得去做,毕竟,我现在拥有的一切已经够好的了。” “不错!我喜欢理智的女人。邹雨凡,也许我还是有一点点喜欢你的。”万俟泽满意地把邹雨凡搂入怀中,亲了亲她的嘴唇,又说:“我的老板不老,今年才二十七岁,是美国亚特运动用品集团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总裁,如果你能助我的老板得到席语舒,那么下一个亚特运动用品代言人就是你。” “这是你老板给我的,你呢?” “我?哈哈!邹雨凡,如果时间、地点合适,我不介意和你做一些比较浪漫的事情。”万俟泽放肆地笑。 这个坏蛋!邹雨凡恨恨地瞪着万俟泽,“我为什么要帮你做这些事,对我一点好处也没有,我又不缺钱花,更不稀罕当什么代言人。你的老板想要席语舒,不会自己去追求?席语舒根本没意思和我做朋友,我为什么要帮你老板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你撒谎!小姐。据我了解,你的收入和财产并非如你所说的形势明朗。事实上,我听说你有机会总跑到香港、日本、巴黎、米兰去血拼,同时,澳门的赌场也出现过你的身影。你的收入或许曾经不错,但你的支出更加惊人。近一年来,也就席语舒出道后的这段时间,几乎所有曾经考虑过你的广告商全部指定由席语舒代言其产品,你这一年来并没有任何称得上大进项的收入。另外,你的音乐公司现在正全力打造席语舒的专辑,而你,似乎将近两年没有出专辑了吧?如果席语舒这张专辑投放入市场反响良好的话,相信音乐公司很快又会替她准备制作第二张专辑,你呢,大概就要等着被雪藏,或者说等着过拮据的生活吧。” “你……”邹雨凡瞪着万俟泽,几乎说不出话来。这个邪恶的男人,他对她一清二楚。 “怎么样?考虑清楚了吗?” “可我真的很难找到机会。” “锲而不舍,总会有疏漏的时候。” “既然如此,让你老板干脆直接绑架走人算了,前不久有人差点绑架席语舒,你就不怕有人捷足先登?你要想效率快,不如马上去绑架。”邹雨凡没好气地提个差劲的建议。 “邪恶,你的名字是女人!不,我的老板不会用这种下三滥的方法,这不是追求爱人,而是侮辱女士。我的老板希望得到的是席语舒的真心,他要的是真正的爱情,而不是一时的**放纵。否则,又怎会让我费尽曲折,甚至要依靠你这个不可靠的女人接近她。” “你……”邹雨凡好半天才说出话来,“万俟泽,你很尊重你老板的爱情,那么,为什么不尊重自己的爱情?” “你又错了!我当然尊重自己的爱情,当爱情来临的时候,我一样会用心呵护。” “可你……从不呵护我……” “小姐,这不是同一个话题。如果你一定要个明确的说法,我不吝啬告诉你:你,只是我的交易,不是我的爱情。” “既然谈到交易——万俟泽,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在任何一项交易中成为最大的的赢家,我当然也不例外。席语舒不是惟一的,你为什么不把我介绍给你的老板?”邹雨凡垂下眼睑,仿佛不经意的玩笑。 万俟泽放声狂笑:“可怜的女人,奢望不是人类最大的悲哀,相反也许是种动力。不过,我只能对你说抱歉!我的老板是个品味很高的人,你嘛,就勉为其难跟我这种小人物厮混吧!哈哈!” “为什么你一定要侮辱我?为什么……为什么你一定要对我这么狠心?我是真的很喜欢你……”邹雨凡脸上挂满浓浓的哀怨。 “小姐,你不用特别为自己难过。有这种经历的女人不是只有你一个,我本来就是一个狠心的人,尤其在对待频繁付出爱情的女人时。你可以怪我,当然,偶尔反省自己也不为过。”万俟泽以关怀的口吻宽慰大受打击的女人。 “万俟泽,你不但狠心,而且狠毒,还如此尖酸、刻薄!你……你不是个男人……” “邹小姐,你还愿意合作吗?”万俟泽不以为意地打断她。 “当然!”邹雨凡回答得近乎恶狠狠。 为什么席语舒就该拥有陌生男人的深情,得到真心的呵护?而她,为什么生来就该像杂草一般受践踏?她也一样渴望爱情,渴望一个爱自己,真心呵护自己的男人。难道,就为了追逐梦想时不得不放弃的尊严,她必须用失去真爱作为代价? 第三十二章 是不期而至的巧合 还是冥冥预设的轨迹 无论有心 或是不经意 不必怀疑 我们 终将相遇 ************************************************** 五月。加拿大。渥太华。 据联合国发表的报告所称,加拿大就业水平、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收入、教育、卫生水平等综合指标在全球170多个国家中连续多年名列第一,是全球最适宜居住的地方。 加拿大首都渥太华,为加拿大第四大城市,不仅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它独特的文化个性、优美的城市风光、闲适的生活情调,也使它成为世界人民旅游观光最向往的城市之一。 渥太华位于加拿大东南部圣劳斯河支流渥太华河的南岸,属寒带大陆性气候,每年十月开始降雪,到第二年四月积雪才慢慢消融,全年约八个月时间夜晚气温降到零度以下,是名副其实的“严寒之都”。每年二月初,在由南向北通过市中心,全长7。8公里,世界最大的天然滑冰场——里多运河上都会举办声势浩大为期十天的冰上狂欢节,来自世界各地的参加者竞相献技,丰富的节目包括冰上定点跳伞、花样滑冰、冰上骞马、速滑比赛、狗拉雪橇、冰雕、冰球比赛等等,等等,使渥太华赢得“冰球之城”的美称。四五月份入春,里士运河两岸,河畔的国会山上,离国会山不远的伊士斯特维尤镇洛克立弗公园南面的总督府前,到处盛开着万紫千红的郁金香花,青枝绿叶中,围捧着一盏盏高脚杯般的红的、蓝的、白的、黄的、粉桃的、樱红的、紫黑的、淡蓝的郁金香花,把城市打扮成绚丽的“郁金香城”。 渥太华还是加拿大的科学文化中心,科研机构遍布全市,市区北部云集几百家大中小高技术公司,成为高技术集中发展地区,被人们称为“北硅谷”。 “黑郁金香科技”,就是“北硅谷”中至少算得上中等规模的一家科技公司。 “黑郁金香科技”创办的历史不算太长,也就七年,公司创建者兼发展壮大者名叫骆扬,今年也只三十三岁,算是年轻有为。他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后在研究所修完硕士学业,是世人所谓的“精英”,如果非要进一步清查他其他身份的话,骆扬还是龙晔斯坦福大学到研究所的多年同学、至交好友。 骆扬是中国大陆第二代移民,父辈定居多伦多。他十八岁前往美国求学,求学期结识下龙晔并成为至交,求学有成后却不想留在美国“硅谷”发展,更不想成为龙晔的助手,而是跑回加拿大渥太华白手起家。 如今骆扬事业有成,家也早成,志得意满,难免掩不住人类的弊端——炫耀。 所以,现在,趁着老同学好朋友——龙晔来渥太华视察龙氏旗下科技公司,并难得地上老朋友家拜望的时机,骆扬又老调铮铮弹起家庭儿女经来了。 “咳!雪儿那个小家伙,越来越调皮了,野得像个小男生,一点不像她的妈妈。” 坐在座落于渥太华市北部居住区的骆家房子里,骆扬眼光透过宽敞明亮的落地玻璃窗看着由远而近走回屋里的六岁小女孩,以抱怨而又溺爱的语气说着这些话。 正对落地窗而坐的龙晔也看着窗外的小小人儿,同时嘴角微微勾起淡淡的笑痕,为一身小冰球选手打扮的小女孩,也为她父亲语气中浓浓的幸福感。 “龙叔叔——” 小小女孩才走进屋,乍然见到端坐在会客椅上的龙晔,立刻像一颗小雪球似的射过来,扑到龙晔的膝盖上,抬头仰望期盼已久的叔叔的脸,兴奋的黑眼珠散发出童真的光芒,一迭声热情地说:“叔叔你是什么时候来的?雪儿好想叔叔!叔叔你住下来陪雪儿玩好不好?等冬天到了我们去滑冰。滑冰好玩极了,雪儿学会了好多动作,叔叔你跟我学,我们就可以表演双人滑冰啦!” “雪儿,你不跟亲爱的爹地问候一声吗?”一旁受了冷落的慈父忍不住要求同等待遇。 “爹地好!”雪儿乖乖叫了一声,却是连头都没回,反而变本加厉爬到龙晔怀里去了。 “瞧瞧——这就是我的宝贝乖女儿!她如同施舍似的丢给养育她成长的父亲一句没有诚意的问候,却把所有热情亲爱给你这个八辈子也扯不上血缘关系的叔叔。”骆扬又是摇头叹息自己的凄凉待遇,又是对龙晔醋意大发,“你究竟给我女儿下了什么蛊?有了你这个龙叔叔,雪儿简直连她父亲都不想要了。” 龙晔微笑,抚抚腿上小女孩的细细柔丝,知道不必理会老友怨艾。 “龙晔向来神龙不见首尾,难得一见的,你跟他计较什么呀!”跟在小女孩身后走进屋里的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华裔少妇淡淡地对骆扬说,眼光同样淡淡地落在龙晔的身上,以不太热络却又绝对友好的主妇姿态打着招呼,“嗨!龙晔,近来好吗?” “很好!”龙晔回答得很简洁 实在是他也不能不简洁。因为,坐在他腿上的小女孩根本容不得自己被轻视,只见她用力摇着她亲爱的龙叔叔的手臂,要他只准注意她,“龙叔叔,你还没有答应雪儿,叔叔你住下来陪雪儿玩好不好?叔叔,你答应我!答应我嘛!” “雪儿——”骆扬无奈地看着女儿,不赞同她撒赖,却又不忍心苛责,只能不痛不痒地轻斥一声。 “扬,有什么关系呢?既然雪儿这么喜欢她的龙叔叔,你何不邀请龙晔?我们家有的是空房间,招待你十个八个朋友都没问题。龙晔,你认为呢?”少妇——也就是骆扬的妻子——郁香始终淡淡地说。 “怎么样?”骆阳看着龙晔,“既然我的女儿纠缠,我的妻子也提议,虽然你的忙碌有可能是我的十倍,但中国有句老话说:客随主便。尤其现在恰好是郁金香花节,也许明天,我的一家可以陪你共赏郁金香花盛开的美景,你考虑考虑,怎样?” “盛情难却。好吧!”龙晔没有考虑地应承了。 倒是骆扬闻言呆了一呆。他从十八岁认识龙晔到现在,也有十五年的漫长日子了,从来不以为龙晔重视玩乐多过工作。龙晔每次来渥太华,行程紧得多请他吃一顿饭的机会都不多,现在竟会同意留下过夜?实在不容易了解哇! “我去准备房间。”郁香对丈夫和龙晔点点头,轻悄地告退。 “雪儿,爹地有礼物给你哟!来爹地这儿,好不好?”孤家寡人的骆扬孤独凄凉地独坐在龙晔对面,眼见宝贝女儿弃他而择龙晔,不甘心地想办法诱哄。 “爹地的礼物留到以后给雪儿,雪儿现在想要龙叔叔的礼物。叔叔,你这回带什么礼物给雪儿呀?”雪儿期待地盯着龙晔,在她小小的大脑中,记得龙叔叔从来都不会空手而来,好像圣诞爷爷——不,是圣诞王子,她想要什么都可以马上变出来,好神奇的。 “雪儿想要什么?” “要……”雪儿的眼睛放射出切盼,“雪儿要风筝。” 她前段时间在书上看到过一个形状像蝴蝶一样的风筝,早就缠着爹地要了,爹地却总是没空替她买。 “好,就风筝吧!”龙晔拍拍手,立刻,他如影随行的贴身助理宗宇现身而出,手里确确实实捧着一个风筝,虽然不是蝴蝶形而是京剧大花脸,雪儿却更加喜欢。 “谢谢龙叔叔!”雪儿兴奋地跳下龙晔的膝盖,奔到宗宇面前,伸手要她念念不忘的风筝。 “我终于知道自己失败在哪里了。”骆扬自嘲地摇摇头,“我是个不够细心,不够体贴的父亲。雪儿至少提到三次她想要一个风筝,我却总是借口太忙无暇顾及。” “我不过恰好听说雪儿的心愿而已。”对雪儿的兴奋,骆扬的自责,龙晔都不以为意。满足一个小女孩的心愿,似乎只是他随意做的一件不必经心的小事,实在不值一提,不足挂齿。 “龙叔叔,我们明天去放风筝,好不好?”雪儿又奔回龙晔身边,瞪大一双清澈纯净未识世事的眼睛,满脸热切地期盼。 “好!叔叔答应你。”龙晔抚了抚小女孩柔软的绒发,嘴角噙上淡淡的笑。这么纯真的心灵,这么清澈的眼神,也只有孩子——才有吧! 入夜了。 用完晚餐,喝过茶(龙晔和骆扬虽然都不拒绝咖啡,但更中意喝中国茶,尤其有一个茶道高手郁香的时候),聊完天,大家各自回房间准备就寝。 也就是各自道过晚安十分钟后,龙晔的房门被敲响了。他重新扣起准备脱下的衬衫,走过去拉开房门。 房门外站着的是那个自始至终神情冷淡的主妇——郁香。 “我可以进去吗?龙晔!”郁香以一整天一整晚最为柔和的语气问。 “这是你的房子。”龙晔说。没有随意让开,也没有刻意阻止。 郁香从龙晔身边走进房里,一路散发出浓郁的郁金香花味走到房间正中,才倏然转回身看着站在门边的龙晔,说:“我来,是想看看你住得习不习惯?你还满意我的安排吗?龙晔。” “足够了,夫人!”龙晔站在门边,似乎没有走近女主人的打算。 “夫人?”郁香低低重复,脸上泛起苦笑和隐隐的幽怨,“夫人,多么准确的称呼!对,我是夫人了,骆夫人——” “你的选择是正确的,我祝福你。”龙晔说。 “我讨厌你总是不动声色的脸。”郁香突然低嚷出声,出于某种不可名状的情绪又迅速抬起一只手遮掩侧向一边的脸。 “我为此遗憾!”龙晔平静地说,看来的确像是对改变自己无能为力的样子。 “不必!”郁香放下双手,脸容重新恢复淡然,“我注意到,你非常喜欢我呃——的女儿,你会一直像现在这样……视她如女儿吗……” “雪儿是骆扬的女儿,当然也就是我的——侄女,我没有理由不喜爱她。”龙晔说完,抬起手看了看腕表,这当然是个暗示,聪明的人都能看出。 所以,郁香垂下眼睑,似乎没有看到龙晔的动作。她咬了咬嘴唇,努力寻找可以交谈下去的话题。 有了! 龙晔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正打开在桌面上,里面悠扬地传出歌声。 “龙晔,你也听歌?”郁香侧耳倾听了一会儿,然后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提出疑问,“很特别的女中音,唱的是哪一首英文歌?好像不太像英语歌手,歌手是谁?” “你不认识的,因为——我也不认识!”龙晔深沉的目光疏离地看着好友的妻子。他认识她也好久了,她是骆扬大学时代以亲密女友的身份介绍给他认识的,与他相处得并不太融洽。她偶尔会出离骆扬亲密爱人的身份,幽幽地刺探与男友的好友相处的尺度,但他不认为严重到必须认真对待的地步,何况骆扬是不知晓的,尤其他们结婚多年,还共同养育了一个女儿。 郁香又咬了咬嘴唇,吸了口气,脸色最终变成淡漠,“晚安!龙先生,希望您在我家里过得愉快!祝您睡个好觉!再见!” “晚安!”龙晔礼貌地让出大大的房门。 郁香微垂着头,越过龙晔,带走弥漫的郁金香花香。一切,又恢复原样。 奢望从来不等同于希望。即使希望再美再好,当它变成奢望时,聪明的就不必庸人自扰。 第三十三章 绿草如茵,郁金香灿烂成一片花海的总督府前,一个宛若风景一部分的人儿静静地坐在一丛白色的郁金香花边。这人,一头长及脖颈的短发,晶莹剔透的胜雪肌肤。微微低头的时候,许多游客恍惚以为是一个穿越任何时空走来的俊美少年,在他抬头的瞬间,人们才清楚地发现:他——其实是她!一个明眸皓齿、容颜绝美、清雅卓绝的年轻女子。 此刻的她,一袭雪白衬衣,干净、恬淡,犹如一支静静绽放的白色郁金香。她始终静静地坐着,专注而淡然地看着周围,像是融在周围的一切里,又像是游离于周围的一切外。 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女子? 明明,身在风景中,却又仿佛站在风景线之外。明明冷得令人不敢亲近,却又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多么迷惑人的女子! 许多游人在观赏美景的同时,眼光全不由自主凝注在这充满迷魅气息的女孩子身上,而那一看,往往就看成了目不转睛,流连忘返,移不开眼去。这个一身雪白,如画一般,如梦一般,孤独一人,气质清冷的女子成了比无数优美风景更吸引人、更动人心魄的焦点。 这充满迷魅气息的动人女子,是谁? 许多游客暗暗在心底疑问,却无从知道答案——她是花海中一支最洁净的白色郁金香,洁净到让人担忧靠近会带去尘埃;她更是天边一颗灿亮清冷的晨星,因为灿亮而引人注目,也因为清冷而使她遥不可及。没有人敢贸然前去探问她的姓名,从哪里来,只能远远地站在一旁,宛若欣赏风景的一部分那样——看她! 此刻,这个坐在渥太华总督府前郁金香花旁的女孩子,不是别人,就是席语舒。 刚录完专辑,席语舒又马不停蹄地飞来加拿大拍摄专辑封面。拍摄小组包括她、白茹、昱伦、造型师、摄影师及两个助手。一行七人也算浩浩荡荡了。 拍摄地点首先选在温哥华。 温哥华是加拿大气候最好的城市,冬暧夏凉、四季宜人。是加拿大西海岸最大的港口和国际贸易中心、文化中心。温哥华市内公园遍布,最负盛名的是史丹利公园,公园里象征北美印第安文化的图腾柱是公园的重要景观,同时也是拍摄的背景之一。 在温哥华拍了几天,摄影师觉得不尽如意,于是,一行人又赶来加拿大的首都渥太华。 加拿大号称“枫叶之国”,首都渥太华市内市外、大街小巷到处都种植枫树,时逢五月,枫树叶一片翠绿,想要看到泛红的美景,必须等到秋季。 看不到枫叶燃烧的胜景,大家有些遗憾,但遗憾没多久就被驱除了。因为,渥太华同时也是“郁金香城”。此时正是郁金香花盛放的季节,到处盛开着万紫千红的郁金香花,花色繁多的郁金香要么种成同一色彩的方阵,要么将多种颜色混杂间种,鲜艳的花朵灿若云霞,又犹如一幅幅色彩缤纷的地毯,令人叹为观止,足以弥补欣赏不到红叶的遗憾。 正因为景致太过迷人的原因,大家在总督府前做了一些拍摄之后,都迫不及待地欣赏游览起风光来。 大家都分散往附近去了,席语舒独自坐在一片郁金香花阵外,不由感到轻松和惬意。在这里,几乎没有人认识她,助理们不必总是如临大敌亦步亦趋,她的身心感受了到许久不曾体验的自由。 真好!即使只是静静地坐着看看草、看看花、看看天上的白云,以及半空中飞舞的风筝—— 有人在放风筝,还是一个京剧脸谱的风筝。放风筝的人是个中国人吧? 加拿大是世界第二大移民大国,来自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的华人移民在加拿大人口中占着相当份量的比重,所以,在渥太华看到天上飞舞着京剧脸谱风筝并不奇怪。 席语舒微微眯起双眼,仰头望着天空。她的眼睛看着风筝,心,却像一泓被明矾滤净了杂质的水,什么也不想。这是她真正放松的一种方式:放空了心灵,才能真正安静。 空中的风筝翻飞了好一阵子,忽然间断了线。断了线的风筝没有随风远走,飘飘悠悠地在空中来回盘旋一段时间后,倏地下落,就落在——席语舒的脚边。 蓦然掉落在眼前的风筝惊动了席语舒。她收回仰望天空的目光,看向脚边的风筝。这是一个制作精良的工艺品,不放的时候完全可以挂在墙上当壁挂。 她伸出手去,不是想把这不知主人是谁的物品据为己有,只是纯粹想拿起来,如此而已。但是她错了,风筝既然有人在放,就肯定会有主人。在她伸手触及平躺在地上的风筝一角时,另一只手也恰好伸过来压住另一角。 有些微尴尬的局面,她应该立刻把手收回来才对——却没有!不但如此,她还诡异地直盯着那只手看。那是一只非常好看的男人的手,手指修长、平滑、有着尊贵的白皙的色泽,但——这都不是促使她死盯不放的原因……那只手的小指头,戴着一枚翡翠制成的指环。 一枚翡翠指环!她见过吗?好像见过吧? 可是,她的大脑中没有确切的记忆! 为什么,她会对一件根本没有见过的物品产生似曾相识的感觉? 迷惑在心底泛滥,为了寻求不解的答案,席语舒下意识抬起头,看向对方,一眼……只是一眼,她就掉进一双幽黑的眼眸中。 她从来、从来不知道,一双得天独厚的黑眸会深沉到可以看入人的心,那么的黑,那么的深沉,令她的心如遭重击蓦然一震后静静地几乎忘记跳动。 天好安静!云好安静!一切,一切——都如此安静! 静静的,她听到了郁金香花开的声音…… 如同魔魇,席语一直静静地看着黑眸的主人,久久没有移开眼。他,也一样。 他的深沉的黑眸中没有陌生,没有—— 可她认识他吗?他见过她吗? 他是谁? “你是谁?”她轻易问出口,连思考也没有,“我认识你吗?” “我是龙晔。不,你不认识我。”他用低沉而柔和的声音告诉她。他是陌生的……理当如此!可为什么?她从他的眼底看到一种类似淡淡忧伤的情愫。 他们,并不相识呀…… “我要我的风筝!给我我的风筝!”一个童稚的声音猛然插进来,惊散了一切梦魇般的气氛。 席语舒下意识地松开手,有些怔然地看着突然出现的小女孩,很纯真很漂亮很可爱的小孩子…… “舒舒,我们该走了,快来。”又一个声音插进来,是白茹,并且不由分说拉起她就走。 席语舒没说什么,顺从地跟上白茹匆匆的步履离开,甚至没有回头——因为担心看到一片可笑的空白。 就……这样离开了吗?就这样宛若沧海中的两滴水珠,瞬间相遇又瞬间消失了踪迹。 甚至,来不及相识! ********************************************************* 她的梦,出现一些变化了。 她梦里曾经总是看不清的男子终于有了一个清晰的面目——是他——那个她在渥太华匆匆一见然后擦肩而过的男人。 那些梦,果然只是她心底憧憬的浪漫,不是出于什么特别而神秘的原因。 如此而已! 第三十四章 六月,入夏。 结束专辑录制与拍摄工作的席语舒有了一段清闲的时光,也有了放松的心态。所以,当娱乐圈内一个极有声望的前辈转而从商,为公司开业举行发布会并邀请她时,她没有拒绝。 这位前辈名叫田恬,出道近二十年,曾是歌坛令人瞩目的女歌手,也是影坛出色的女演员,算是演艺、歌唱双绝,如今兴趣转向,有意在商界大发展,凭着多年累积的人脉,很快就筹办得有模有样。 田恬开的是影视公司,其实还是脱不了娱乐圈,自然,邀请的嘉宾都是娱乐圈内颇有影响力的人物。 因此,席语舒在“田田影视”公司开业庆典上遇见邹雨凡也就不值得讶然,更不值得经心。 可邹雨凡不这么认为。 邹雨凡一看见席语舒出现,就热络地过来打招呼,不但如此,还殷勤地把自己的男伴介绍给席语舒。 “语舒,来,认识一下,这位是我一个好朋友的朋友——斯图亚特先生,他非常欣赏你的歌声,听说我的好朋友不能陪我来参加田恬姐的公司开业庆典,就自告奋勇当护花使者来了,其实呀,斯图亚特先生是想来亲自跟语舒你要个亲笔签名。斯图亚特先生,这位漂亮又帅气的小姐就是我们中国家喻户晓的超级偶像席语舒,你们认识一下吧!” “你好!语舒小姐,认识你是我的荣幸!我是达尔·斯图亚特。我的祖母也是中国人,我身上流着四分之一中国人的血液,如果语舒小姐不介意的话,完全可以把我看成半个同胞。”邹雨凡身边的男人,一个已经看不出明显中美混血特征的外国男人,也就是达尔·斯图亚特,一面用勉强算得上流利的普通话对席语舒说,一面把手放在胸前,微微弯了弯身体,行了个英式绅士礼。 按照西方人的礼节,此时的席语舒应当伸出右手,并手背朝上方便对方亲吻——西方淑女的派头合该如此。可惜,席语舒对西方吻手礼没有研究,所以,即使看到邹雨凡一个劲使眼色,努嘴巴,她也只是淡然而不失礼地对面前的男人回一声“您好”完事。 席语舒以为,和邹雨凡及她的男伴打过照面就可以离开了,邹雨凡却显然另有他意不肯轻易放她走。 “语舒,斯图亚特先生是美国亚特运动用品集团的总裁,在美国时就听说了你,也非常欣赏你,崇拜你,一直希望有机会亲自见到你。他也是你的铁杆歌迷喔!”邹雨凡看似无心地说着,风情万种地扭醋ィ袷撬拇t胂嗍洞蛘泻簦鋈饲n衫棺∠锸娴娜ヂ贰? 稍稍看一些娱乐新闻的人都知道,席语舒对自己的歌迷相当友善,邹雨凡这么说当然有她的用意。 席语舒却还是不够热情,也不太领情的样子。只点点头“哦”了一声,没有更多的感言。 “我们语舒是个内向的女孩子,很慢热,要跟很熟很熟的人才肯多说话。很含蓄很害羞很可爱的性格,是吧?斯图亚特先生!”邹雨凡打着哈哈,有点像在唱戏。 “含蓄是中国女子传统的美,我认为传统的才是永恒的,我喜欢传统。”斯图亚特说,眼光一直凝聚在席语舒的脸上。 他的眼光在克制,仍掩饰不住灼灼的炽热,不是歌迷热情洋溢的那种,是——不知名的。席语舒自认不是个探索欲强的人,对斯图亚特的眼光没有深究的念头,何况也没有什么好深究的。 “两位,很抱歉!我还没有向主人打招呼,稍后有空再谈可以吗?”席语舒对斯图亚特点点头,眼睛定定地看着一直拦住前路没意思让开的邹雨凡。 “啊!田恬姐正到处跟人打招呼,你在这里等,我去替你叫她。”邹雨凡一脸殷勤的笑,似乎就要拔腿离开去叫人的样子。 “田恬姐是主人,那样太没诚意了!”席语舒语气很淡,眼神也很淡。她不清楚眼前的师姐到底在坚持什么,她向来不热衷社交也不擅长社交,对陌生人根本做不到一见如故,也没有结识的愿望…… “怎么会?主人招待客人是份内之事嘛——” 邹雨凡没有离开,还在说着,没说到两句竟发现席语舒忽然扬起手臂对前方挥了挥,高挑的个子更是使她的眼光很方便地穿过自己的头顶看向远处,同时嘴角也挂上浅笑——显然,这友善的眼光与笑容都不是给她和斯图亚特的。什么人?邹雨凡有些恼怒地转过身,在寻找到那人的身影时,席语舒已经撇下她和斯图亚特从空档中走过去,走向开业庆典的主人——田恬。 这下,邹雨凡再没有理由阻拦席语舒了。 “我就说她很难搞的嘛!”邹雨凡忍不住对身边的斯图亚特抱怨。 “太容易吃到的果实并不甘美。”斯图亚特眼睛一直跟着席语舒的背影,眼里泛起越来越浓的兴味。 “你也看到,我尽了力的,我们的约定……”邹雨凡压低声音凑近斯图亚特耳边说,外人看来则像情侣在亲昵。 “小姐,你会得到你应得到的。”斯图亚特退开一步,拉开俩人的距离,冷冷地看着邹雨凡,“亚特的代言人向来有一个要求:内涵。我会给你相应的价码作为今晚的酬劳,我们的合作到此结束。” 邹雨凡身体僵僵地一顿,不知是惊了,还是怒的,内心的火可是熊熊在燃烧,也不知因为席语舒的不合作,还是斯图亚特根本不把自己放在眼里。老实说,看到万俟泽的老板达尔·斯图亚特时,她忍不住惊讶了一下,二十七岁的达尔·斯图亚特简直就是《黑客帝国》男主角的现实版,又高又帅,比万俟泽另有一番迷人之处,何况,他是真正的大老板,出手之阔绰令人惊叹不已。可偏偏为什么?这么有钱这么帅这么优秀的男人偏偏就是迷上席语舒,以至神魂颠倒从美国追到中国来。她邹雨凡有什么不好?哪里比不上席语舒?这个席语舒,凭什么把天下的好处全占了去。 凭什么? ***************************************************** “我讨厌她!” “谁呀?宝贝干女儿。” “挡我道的人呗!” “谁挡了我宝贝干女儿的道,说出来,干爹替你收拾!” “哼!就因为她,我所有的大广告全吹了,新专辑也没机会出,和她同台演出更是气死人,以为全天下就数她歌迷多!瞧那炫样!哼!” “把我的宝贝干女儿气成这个样子,到底是哪个混蛋?干爹给你撑腰!不就是演唱会上比人多吗?哪天开演唱会跟干爹说一声,干爹带上几百号人给你捧场去——” “哎呀!干爹你根本不懂!” “干爹不懂?宝贝干女儿,你就别打哑谜了!用得上干爹的地方,干爹一定不余……那个什么!” “是不遗余力啦干爹!” “干爹我是大老粗,什么斯文东西全不懂。宝贝干女儿,干爹可是想了你很久,你老说怕这怕那不肯来见干爹,今天跑来该不是跟那些小白脸混腻了才想起干爹我来了吧?” “哪有?干爹看你说哪去了?干女儿我有今天哪少得了干爹的支持!干爹你都不知道现在那些狗仔队有多厉害,要给拍到我和干爹在一起,干女儿我还怎么在娱乐圈混呀!干爹你又怎么向干妈交代?干爹你说是不是?干爹,你都是我干爹了就该体谅体谅我嘛!是不是嘛干爹?” “是!是!我干女儿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过干女儿,你也要常常来看干爹才是,要不干爹怎么知道谁惹我干女儿不高兴,怎么帮你哇?” “人家这不是来了吗……干爹……干爹你是不是真疼我呀?” “那当然!干爹所有干女儿中就数你最漂亮,也数你最不乖,你乖一点,干爹会更疼你……唔……瞧我宝贝干女儿这细皮嫩肉长的……这才是真正的美人……” “……讨厌啦……干爹,先说正事嘛……” “这就是正事!” “不行!干爹你先答应我!” “干爹答应你!什么都答应你!宝贝干女儿,这时候要干爹的命干爹都给你!快来吧宝贝……” 第三十五章 意外从来都是不期而遇,在通往住宅小区的车道上,席语舒又碰上意外了。 这天深夜,席语舒、白茹、昱伦三人从公司参与专辑发行后的相关问题的讨论回来,车行到大道转入住宅小区专用车道50米,离住宅小区入口500米的地方,一辆车子拦住了去路,那辆车的牌照已被摘掉,车上下来的人个个浑身散发黑社会的气息,完全不加掩饰腾腾的不怀好意。 开车的是昱伦,当他发现面前的危险时急忙踩住刹车板,然后迅速倒车想驶回大道。他们现在处于住宅小区的专用车道上,人迹稀少,保安极少巡逻到这里,基本上不必期待援手。歹徒足有八个,他们这边能打的只有他一个,一对八,赢了是神话,输的话也没个人样去见上帝了。所以,明智之举当然只有——逃。 但对方显然有备而来。 昱伦迅速刹车,在急遽倒车的同时车轮猛地发出爆响,轮胎不知什么原因突然爆掉,突然的爆胎使车子骤然失去平衡,差点撞下路边山坡,幸而昱伦危急不乱,迅速打住方向盘,堪堪把车子停在路边。 车子被迫停下后,那些歹徒迅速围拢上来,包抄住车前车后。 歹徒的手里全操着钢管和长刀,迎战下场将是凄惨,坐在车里同样坐以待毙。 死就死吧!不如死得像个男人。昱伦不再迟疑,吩咐白茹赶快报警求救后迅速跳出车外。 “锁住车门。”离开前昱伦又大喊。 坐在副驾驶座上吓得瑟瑟打颤的白茹本能地伸过手去按下中控锁,比起外面的刀光棒影,车内好歹也算一个暂时安全的掩体。但,一辆由钢板和玻璃组成的车子在歹徒眼里根本不足以构成坚不可摧的防御工事。只见一个歹徒跳上车头,举起手中钢管尽力往挡风玻璃一挥—— “啊……”白茹发出惊叫,眼见钢管扫向挡风玻璃,出于本能求生和规避危险的意识,急忙抱着头低下身体趴到座位下。 哗啦一声巨响,挡风玻璃碎成玻璃雨四处飞溅,间杂着白茹的再度尖叫。 车外的昱伦大是心急,歹徒一共八个,一个跳到车头击碎挡风玻璃,两个左右夹击去弄后座车门。舒舒坐在后座,他们的目标是她。可昱伦根本无能为力,事实上应该说他目前自身不保,五个歹徒围住他,个个手里拿着凶器,而他赤手空拳外加孤军奋战。形势危急,谁来救他们? 坐在后座的席语舒以微微发颤的手拨下报警电话,面对气势汹汹欲置人于死地的歹徒,她也很害怕,但一味害怕无济于事,这时候没人能帮他们,只有自己。 在挡风玻璃碎裂爆发巨响的同时,报警电话也接通了,席语舒躲在椅背后急促地说完出事地点,另一声巨响又从驾驶座那侧车门传来,响声近在耳膜,席语舒一惊,手一颤,手机掉到座位下去了。 “昱伦——舒舒——” 白茹无助地尖叫,凄厉的声音更是加重昱伦的心慌意乱。对方像是长久打架混起来的,他虽然身手不错,但要对付五个很有实战经验的打手,非常的吃力,一点也讨不到好。他背上被某个歹徒持钢管扫了一下,手臂被长刀划过一条血痕,没有到伤痕累累的地步,但也很快了。 这些到底是什么人? 昱伦已无暇顾及这个问题,他抽得出的思维只能渴盼:老天爷!谁来救他们?谁? 老天爷似乎还真有,就在昱伦心底强烈渴盼救星的当口,一个黑衣人真的从天而降,几拳几脚就迅速击退妄图从击碎的车窗伸进手去打开车门的歹徒以及车头上扫碎挡风玻璃后居高临下观望战况的歹徒,然后冲入歹徒群,加入混战。 昱伦看到有了帮手,精神振奋,又鼓足勇气大战起来。 两个人斗八个人,有点像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眼花缭乱的刀光棒影,拳来脚往中,昱伦却突然讶异地发觉,敌人竟然倒的倒,退的退,互相搀扶着迅速窜回他们的车里,发动引擎就要离开。 “混蛋!”昱伦不甘心就这样让歹徒溜掉,气不过地跳到车道正中拦截。 “别跟自己过不去。” 歹徒的车直直向昱伦冲来,在昱伦意识到自己冲动却不知所措的当口,一个冷静的声音和一双如闪电的手迅速把他扯离危险。 “谢谢!”惊魂还未定,昱伦总算记得向人家道谢,也在这时才有机会打量对方。 对方身高比他高上一些,应该有一百八十七八公分,体格却比他强壮得多,在刚才的混战中,昱伦已经看到,他是个绝顶高手,受过极好的武术训练,那八个人全上也未必是他的对手。 强!是个豪杰! 自古英雄惺惺相惜! 昱伦对眼前的救星大生好感:“你的身手很厉害,看得起兄弟的话敬请通个姓名,也好答谢!” “他叫阿九,我们认识他,上次就是他救的舒舒,他说他是来保护舒舒的。”黑衣人没有答话,那头白茹已经从破损不堪的车里爬下,一边替席语舒拉开车门让她也下来,一边带着未褪的恐惧拌着兴奋大嚷,“阿九,真的好谢谢你!你又救了我们一次。你真厉害,每次有危险都靠你。虽然我们沾了舒舒的光,但还是要谢谢你!” “保护?”昱伦有些迷惑,“阿九,你也是公司雇佣的保镖?秘密的?”怎么他没听说公司秘密安排保镖这回事,不过高层们的想法他也不知晓,也许真是有。 “我保护小姐和你们公司无关,我们各司其职。”阿九无意多谈。 席语舒走了过来,站在阿九的面前,他又救了她,尽管他还是不想让人知道原因,但她不能不问了。 “谢谢你又救了我!虽然很过分,但还是请告诉我,阿九,是谁让你来,我的爸爸妈妈?” 会私下担忧她的安全的只有爸爸妈妈了。应该——是他们吧? “小姐,你以后会知道的。”阿九打算离开了。 “阿九,你不要总是神神秘秘的——”白茹抵挡不住好奇心和诱惑叫出声来。 阿九淡漠地扫白茹一眼,“你们的车坏了,要走路回去,早点走吧!” “真受不了!”白茹忍不住嘀咕,“这么守口如瓶,你还真适合当秘密保镖哩!你的老板一定非常、非常满意你吧?让你守保险柜肯定最恰当不过。” 阿九不回应,显然没兴趣跟女人斗嘴,也就让白茹占上风去。 可昱伦不是说他身为男人就没有好奇心,虽然亲眼看见白茹碰壁,仍是鼓足勇气来问,“阿九,既然我们的共同任务都是保护舒舒,你的身手又这么厉害,我们以后能不能……能不能再联络?” “不必!做好你份内的事就可以了。”阿九不耐烦再磨蹭,拔腿往路边走去,似乎不打算走大路而偏好隐身于杂草树丛的样子。 “奇怪的人!”白茹仍然忍不住要嘀咕。 “走啦!”昱伦看到人家不愿做朋友,觉得有些没意思,催着大家回去。 双方各自分头走开,才转身走那么几步,忽然一阵呼啸而来的疾风迅速扑向席语舒。 “谁?”昱伦迅速反应过来,拉开架式迎向突袭的不明物体,却发现竟是阿九,“阿九?”昱伦有些傻愣地瞪着莫名其妙转回来的阿九,只见他扑向席语舒,施力一扯,席语舒重心不稳地侧向一边,同时,一声轻微的声响伴随某种物体从她身旁急促掠过。 有人放冷枪! 昱伦算是完全反应过来了,有人潜伏在不知名的暗处,想要枪杀舒舒,老天,他们到底惹上什么人,要这么置舒舒于死地? 昱伦脑里电光火石掠过这些想法的时候,阿九和席语舒却是危急丛生。不知名的杀手看到阿九护着席语舒避开第一颗子弹,似乎恼怒起来,第二颗子弹却是直奔阿九而来。阿九推开席语舒,自己矮身扑到地上,避过第二颗子弹,但这时,第三颗子弹竟又直奔席语舒而去了。 昱伦没有枪战经验,连子弹从哪来的都茫茫然,更不知道往哪里躲才叫安全,只有手足无措原地发呆的份。白茹当然也只能发呆,吓得发呆。 席语舒自己也无从反应,她知道危险全冲自己而来,但她一个从小在温暖家庭娇生惯养长大的女孩子,哪见过江湖打打杀杀的阵仗,身涉险境,除了茫然和惶然,对改变目前境况根本无能为力。 第三颗子弹,席语舒根本躲不开了。中弹,已经无可避免。黑暗中,似乎传来杀手冷冷的嗤笑。 躲不开,不意味着肯定击中目标。就在杀手以为得逞的瞬间,阿九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腾地站起,扑向席语舒。 同时,尖利的警铃声撕破夜空急促靠近。 夜色中隐隐传来一句咒骂,席语舒清晰地听到——除此之外,还有某种物体被穿透的奇怪的声音。很近,很近,是从她身上发出来的吗?不像!她仍然毫发未损地站着。 但、但、但—— 借着车子一直未熄的车灯,席语舒清楚地看到,拦在她面前的阿九抬手捂住胸部晃了晃,然后……一些暗暗的液体从他手指间奔涌而出。 “阿九——” 他受伤了,为了救她。就为了她这样一个陌生人,他怎么可以这样轻易付出。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怎么这么傻?我的生命并不比你的更值钱——”这样的情太重了,太重了!她几乎不知道怎么去承。 “保护小姐是我的职责……你不用内疚……”阿九勉强地说,身体在摇晃,却始终坚持不肯倒下。 昱伦从惊呆中反应过来,冲上前一把抱住阿九,蹲下身让他躺在自己怀里,一面绞尽脑汁回想似乎学过的急救方法。 血从阿九的胸口急促地往外涌,白茹吓得哭出声来,心里的疑问却还是不甘心地问出口,“你、你这么拼命是为了什么?到底是谁派你来保护舒舒的?你为什么这么做?那个人又为什么这么做?你怎么知道舒舒会有危险?那个人又怎么知道……” “闭嘴!”昱伦有些没好气喝斥白茹。 莫名地,他对阿九非常有好感,几乎可以算崇拜,现在更是钦佩得五体投地,无论如何,他不能让阿九就此送命,他在想办法,白茹却只会聒噪。 “没关系了……”阿九似乎不太把自己的生死放在心上,他看了看席语舒,气息微弱而平静地说:“我的生命是属于我的老板的……小姐是老板想用生命去保护的人……所以……我的生命也是……属于你的……保护你是……应该的……” “为什么……”席语舒一片茫然,骤然面对生死和难以理清的隐秘,令她的心沉重得似乎无法跳动,只能机械地问:“你的老板,那个人……是谁?” 阿九不再回答她,头一侧,昏了过去。 “阿九,阿九——”昱伦焦急地呼唤,摇晃着他。 “什么事?刚才发生什么事?”随着两辆警车的到来,车上迅速跳下几个巡警,带着戒备的神情围住他们。 “你们怎么才来?速度那么慢!人命关天,快救人哇!”昱伦情急,忍不住对着警察大嚷。 人民保姆没跟昱伦计较态度问题,把全部人员带上警车,有的送上医院,有的送回警察局作笔录。 一个晚上,也就这么过了。 第三十六章 “老板,龙九受伤了!”宗宇接到消息,马上来办公室报告龙晔。 龙氏机构每一个系统都有严格的管理体制,龙晔的贴身保镖也一样。派出去执行任务的人员,每天都必须定时和专门的联络人员联系,一旦失去消息,也就意味着出事,而一旦出事,就可以马上派遣专门人员去探查,所以,龙九出事的第二天,龙氏机构马上就得到他人在医院的情报。 “伤得怎么样?”龙晔一顿,轻轻把手里盛满咖啡的杯子放在桌上。 龙九是龙晔的爱将,龙晔身边亲近的人都清楚,现在爱将出了事,焉有不忧心的道理。宗宇悄悄看了看老板的手,他不再去端那杯咖啡,不但如此,还双手十指交叉放置在办公桌上。虽然,老板的每一根手指都稳定得看不出任何异样,但作为多年亲随,宗宇有时候也能基本准确地摸到老板心底的情绪波动。 “不太好!中了一枪,伤在胸部,幸好中枪部位稍微低于心脏,急救过来了,撑过今天,不并发其它症状就没事。” “怎么出的事?” “根据从警察局查到的消息,是和一群黑帮打手缠斗,赶走那群黑帮打手后有杀手放冷枪导致受伤。因为涉及公众人物,警察局有些消息封锁得很严密。据说是一群黑帮分子想劫持某个人,龙九及时出现相助,但黑帮分子跑掉之后却暗中潜伏杀手伺机偷袭,对方是真正的杀手,防不胜防,所以龙九才受伤。” “杀手?” 宗宇看到老板双手分开,转而按压了一下左手小指头上的翡翠指环,这应该是比较明显的紧张的表示了吧? 宗宇暗忖,然后开口,“我马上派人去查哪个杀手集团干的。” 龙晔点点头,突然轻问:“她……那些被救的人没事吧?” 她?他?谁?宗宇有些懊恼,如果他和老板不用中文而用英语交谈,就不会觉得模棱两可,摸不着边了。虽然有点摸不着头脑,宗宇还是如实地回答,“其他人的情况不太清楚,没听说另外有人受伤。” “龙九会挺过去的。”龙晔端起咖啡,轻啜一口,又放回桌上,仿佛在刚才做下了决定,突然站起,向外走去,一路丢下话给宗宇,“准备一下,我们现在去中国。” “现在?”宗宇更摸不着头脑了,虽然、虽然龙九是老板的爱将,不过……好像……应该不至于劳老板大驾亲自远涉重洋从美国跑到中国去探视伤情吧…… 但,不管宗宇怎么疑虑重重,还是迅速做好准备和安排,和老板迅速飞往中国。 ****************************************************** 席语舒小心翼翼停好车,暗自庆幸没出车祸,没被交通警察拦截,一路安全直达医院。感谢老天! 席语舒这么心存侥幸,原因没别的——她无证驾驶呗。她虽然学会开车,但一直没有机会考驾驶执照。她从不想做违法分子,可惜情势所逼——不得不做了。 阿九为救她而身受重伤住院,虽然昱伦说抢救过来没有生命危险,但作为直接受惠人的她,不亲自来看一下救命恩人心里终归过意不去,而且阿九说到有一个想要用呃……生命保护她的人…… 是谁?那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她实在不能不疑,也没法不惑,还更想要答案。她自小接受的教育是不妄自接受他人的恩惠,现在,一个不知名的人凭空要她接受救命之恩这样大的恩惠,她怎么想,都于心难安。 所以,她来了,偷偷地来到医院。 她只能偷偷地来。那天晚上回住处被拦截,又差点被枪杀,周围的人全都如临大敌,对她严密监视——原谅她只能用监视这个词,虽然大家的出发点全为她的安全着想,但总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她不可能一辈子关在房间里,既然危险在暗中潜伏,谁又能确定它在哪?何时来?整天惶惶不可终日,只怕危险没来,自己倒把自己吓死、郁闷死了。她这么豁达,昱伦和白茹可并不。因此,她趁着昱伦换班休息,白茹上洗手间的空档,偷偷拿了车钥匙溜出来。 她要看看阿九怎样了?也想问问阿九…… 虽然是匆匆溜出来,席语舒仍做了充分准备:一顶大大的白色鸭舌帽,一副大大的墨镜,搭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t恤、牛仔裤、白色运动鞋,这样,应该没有人能准确地辨认出她了吧? 她一向随遇而安,个性淡泊,突然之间成为超级明星也无可无不可,但现在,她有一些埋怨起自己的身份来了。身为明星,一举一动万众瞩目,无所谓私人空间,自由几乎等于零。就连现在,想到医院探望病人都得偷偷摸摸。 心底暗自埋怨叹息,席语舒连电梯也不敢搭乘,认命地爬楼梯,幸而阿九住在五楼病房——她从昱伦嘴里确切听来的。 才踏上五楼的楼层,席语舒几乎吓一跳。只见面对电梯口的柜台前聚集着一堆人,清一色年轻的护士小姐。她正犹豫要不要靠近柜台询问,忽然发觉护士们的目光全聚焦在电梯门口——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她的出现,她根本不必担心会被谁认出来。担心消除,好奇心可就来了,电梯门口有什么吸引这么多人——尤其是这么多年轻女人的目光呀! 席语舒也看过去。 一个重击,她站在原地几乎忘记呼吸:电梯门口,一个和女医生说话的男人恰好完成交谈转身走进电梯。尽管时间很短、很短,短到只有眨眼的一瞬间,她仍是清楚地看清——是他!龙晔!她在渥太华见过一面的男人,在……梦里见过无数次的男人。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从哪儿来?又将回到哪儿去? 还会……见到他吗? “哇!好帅的男人!好成熟!好稳重!好有魅力!” “是呀!好好看!这就是所谓的贵族吧?一看就知道是个了不起的男人。” “小姐们,别做梦了,电梯下去了,人家也走了,收收心别再发花痴了,赶快回病房工作去吧。” “护士长,你就别取笑人啦,你有老公的人不也一样看得眼睛发直。我们这些凡妇俗女也就只有站在一边看看帅哥,流流口水的份,连这都要管呀……” “贫嘴!看不够,追下楼去看个够去!说不准人家一个被感动,你麻雀变凤凰了呢!” “讨厌!护士长,你批假给我,我一定追到天涯海角……” …… 一阵乱哄哄的笑闹令思维几乎停顿的席语舒回了神,什么也不想,更忘记自己是来看阿九的,一转身,又从楼梯那跑下楼去。她不能确定,自己刚刚是不是又做了一个梦,她——还想确认,自己在做梦!或者不在做梦…… 席语舒一下子就来到一楼,又很快奔过大厅,冲出大门,眼睛毫无目的地四顾,然后,她看到了:路边,一辆后门已经打开的车子旁,那个人正好坐进去。她只来得及看到他的背影,和梦里……一模一样的背影…… 他走进她的梦里,和她梦中的人重叠,可他——会记得她吗?会吗? 席语舒无意识地看着那辆车绕过环形岛,驶向大路,然后,垂下了眼皮……茫茫人海,有些人注定能相遇、相识,甚至相守,有些人只能擦肩而过。这种事情世间本来就很多、很多,世人都习惯了的,她也应该习惯的…… 第三十七章 “嗨!” 她低垂的头顶传来一声和煦的问候,是她熟稔的声音——来自渥太华的印象,来自梦境的深刻……席语舒认定是幻觉,虽然她从不以为自己是神经衰弱到产生幻觉的人,但从她会做梦以来,不得不怀疑她是了。 可不应该是幻觉吧。 她的面前站着一个人,她从他的黑色皮鞋看起,看到他的深灰色长裤,垂在身体两侧的手,修长的手指上光泽璀璨的翡翠指环……席语舒开始觉得恍惚:她似乎确实见过这样一枚翡翠指环,在那幅皇后画像上,在她的梦境里,是她或者是那名女子,恍惚戴的就是这样一枚指环。 为什么?为什么? 她一直抬头,一直抬头,抬到几乎仰视的角度才完全看清他——龙晔。 他在跟她说话?他没有汇入人海中离开,而且他记得她! “我们见过,在渥太华。”他的确是在对她说话。一身生而优越的气势,黑眸中却闪现友善和温和。那种足以令任何平常人心生喜悦、受宠若惊的友善和温和。 “是……”她隔着墨镜看他,这时不由庆幸有墨镜的遮挡。她从来不是个擅长与人交际的人,尤其在面对男人时,几乎称得上笨拙,虽然很多人往往以为那是酷;而他,这么的从容,这么的优雅,看惯了世间风云变幻,牢牢掌控面对的一切似的。在他面前,她一定像足傻气又幼稚的小孩子,是吧? “这个——抱歉!可以拿下来了吗?” 龙晔抬手轻触她脸上大大的墨镜,说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她的眼睛也直接面对他的黑眸了。 嗬!这个人! 这个人温雅有礼的高贵王子样是假的!面具后的独断、霸道、为所欲为才是真的吧?席语舒不由瞪大双眼,却——又不像生气。她说不清自己心里乱糟糟纠成一团的情绪,有一些些惊,一些些喜,一些些羞,一些些恼。他们是不相识的,他不该对她放肆,可她在梦里又那么、那么熟悉他…… “你怎么来的?”她一直不说话,他又问。 “开车来的。”他问得跟她好熟的样子,她本能地答,答得乖乖的,有点像犯错心虚的小孩子。 “开车?你根本没有驾驶执照。”龙晔表情声音都很凝重,看来像是要责备。 他真的对她很熟悉!好像认识她很久的样子。究竟是她失去记忆遗忘了他或是他把她误以为谁,还是,她根本就在梦里? 席语舒迷糊了。 “那个,好像是席语舒哦……” “是耶!好像!那个男的……” 路人在悄悄指点。 不是梦!她来到医院,偶遇他,她与他站在路边,她就是她——席语舒,一举一动倍受世人关注的人。路人聚拢而来,这样下去不行的,她却有些不知如何是好,这些事,向来都是助理在应付,要她单独面对,只能用手足无措来形容。 “过来。”相对而言,龙晔要机敏得多。他一把牵住她的右手,拉着她登上他的座车,迅速阻隔所有目光,也迅速驶离众人的视线。 “喂……龙晔,你要带我去哪?”车子向前驶,席语舒才后知后觉这样不妥。 “我很幸运!”龙晔转头看着她,答非所问,黑眸中漾着笑意,仿佛被什么愉悦了心情似的。 席语舒脸一红,莫名其妙的,她猜得出,龙晔的愉悦是因为——她记得他,记得他的名字,在瞬间的一面之缘后。可只有老天才知道,她想不记住他都难。 “你认识我!是不是?”他一定认识她,肯定的。他对她没有陌生感,她对他——也一样! “也许是,也许不是。” 席语舒不喜欢这种莫测高深的答案,有些气闷地想坐得离龙晔远一点,这才发觉,他、他、他竟然还一直握着她的手,而且十指相扣,一时半会不打算放开的样子。 “喂——”席语舒动了动自己的右手,提醒龙晔他左掌中有一部分不属于他的身体,不可以妄自处置,至少也应该询问主人。 龙晔举起俩人交握的手,凝视了一会儿,然后缓缓松开。 席语舒的手被松开了,她却浑然未觉,眼光定定地凝注在龙晔左手小指头上的……翡翠指环! 龙晔顺着席语舒的目光看向自己的小指头,嘴角微微勾起,带出淡淡的和煦笑容,同时用另一只手脱下小指头上的指环,然后抓过她忘记收回的右手,挨个用她的五根手指试过翡翠指环,最后戴在她的右手大拇指上。她细细的手指也只有大拇指戴得牢。 席语舒魔魇似地任龙晔摆弄她的手指……梦里,他也给她戴上过这枚指环,好像有过,一定有过! 直到翡翠指环换了主人安好地戴在她的右手大拇指上,席语舒才清醒地意识到:龙晔把翡翠指环给了她。 他把翡翠指环给了她?是这样吗?可她怎能接受这样的赠予!他们甚至算不上真正相识。 “不行!我不能要。”席语舒捉住大拇指上的翡翠指环,想要拔下来。天!那枚指环戴上她的手指就生了根似的,她费尽力气也拔不下来。 “龙晔,请拿走它。拜托!”她无奈地把手伸给龙晔,向他求助。 “据说,这枚指环遇到真正的主人就脱不下来了。它是你的了。”龙晔悠然说道。 “不行的!我不能收下。”席语舒心脏急跳个不停,不知发慌还是发急。 “难道你也不收歌迷的礼物。” “可你不是我的歌迷!”龙晔不是她的歌迷,她……也没法把他当歌迷看待,所以更不能收这样的礼物。 龙晔再度握住席语舒的右手,没有尽力替她弄下翡翠指环,反而细细审视她纤长柔嫩、莹白如玉雕的手指,嘴里低低吟道:“执子之手……舒舒,等你能脱下来的时候再还给我,在这之前,它是你的。” “要是一直脱不下来怎么办?”她苦恼地皱起眉毛。 她的眉毛不像一般女孩子的细,有些粗,又不会像男孩子那样浓,使她的眉头平展时很俊朗,皱起来却又很可爱。 “对呀!让我们来想想,应该怎么办呢?”龙晔忍不住轻轻抚过席语舒清秀的眉梢,用低得只能俩人听到的声音告诉她:“舒舒,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还有,我想告诉你,我非常喜欢你的手指、你的眉毛——” 既然声音低得只有俩人能听到,那距离当然得很近、很近才行。席语舒发现,龙晔离她太近了,虽然、虽然他的身体一点没有触碰到她,可他的身影全笼罩住她,他的气息全围绕着她,那种感觉……太亲昵了!这是不应该的!这是不对的!对于初识不久的人而言,他的行为实在是太放肆了。她应该狠狠斥责他,再不济也要指出他言行失当。可她只会一个劲昏头昏脑,搞不清梦境还是现实,更不知道应该拿他怎么办? 唉!他把她的梦境搅得一团乱也就罢了,现实中更是嚣张呢! ************************************************ “老板,去哪?” 宗宇沿着街道漫无目的地兜圈子,总不能一直兜到地老天荒,更不可能带着车里的乘客一起去机场,回美国,眼看时间不允许,实在忍不住问了。 龙九他们应该到机场了吧?老板亲自来中国,接龙九回美国治疗,原本定了机票要马上离开的,天知道老板突然来中国的行程是硬硬挤出来的,再不及时赶回去他怕是又要加班加点赶工赶到胃出血。 不过……嗯、嗯、嗯……留下也挺值得,简直大开眼界。 没想到众多美女想尽办法凑到眼前几乎视而不见给人背后悄悄猜测好久的老板原来……原来……咳……原来也是喜欢女孩子的。非但如此,对眼前的小美女还情有独钟,又是宠又是逗——350万英镑耶,老板随手就给了她,不说价值,谁不知道戒指是定情之物呀,老板的心,就这么轻轻易易给了她。不过呢,小美女似乎太小了点,不太解情事……如果换作其他美女,早不知道怎么把握机会去了。咳! 小美女他当然认识并且也算熟悉。 原来,那个舞台上耀眼无比充满舞台王者风范的偶像歌手生活中是这个样子:纯纯的、嫩嫩的,干干净净的,像根本不沾世事的小女孩,更像稚嫩的小朋友,很容易害羞,很需要保护,很可爱,很迷人……咳、咳、咳……老板派龙九来中国该不会就是为了……她吧?他算是有一点明白了。不过呢,近距离看到真人,还真不得不佩服老板慧眼识人,小美女的确是个真正的美人,不但有气质,也有相貌,不是那些靠化妆品堆砌出来的明媚美女可以媲美的,更不是那些靠各种材质填充出来的性感尤物所能比较的。配老板嘛,也算天造地设。虽说年纪上小了点,不过男人嘛可不会嫌弃少妻……咳咳咳……瞧他想哪儿去啦!他的浪漫细胞怎么没有根除,反而像是越来越丰富的样子,男人三十而立——成家,立业,该不会年近三十的他也动了心了吧…… 宗宇胡思乱想之际,龙晔指示他了,“送舒舒回去。” “我的车还在医院——”席语舒忽然才想起这件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事情。 怎么办?昱伦和白茹肯定会唠叨。车子是公司新配给的,那俩人爱惜得不得了,要知道给她胡乱开出去,又随便丢在外面,不唠叨是不可能的。忽然也才想起,自己偷偷溜去医院是为了看阿九的,没想到……唉!今天回去之后,昱伦和白茹怕是看得更紧,想去看阿九,不知道哪天才有机会。还有那个暗中保护她的人,到底是谁? “回家后再让人去开回来,你自己不要到处乱跑。知道吗?”龙晔打断席语舒的思绪,拉她回神。他看着她清新淡雅的脸,天知道看来与世无争、与人无争的她都招惹了些什么人,实在不能不为她忧心,回美国怕也是坐立不安…… 龙晔想着心事,眉头微微蹙起,不再说话。 席语舒也再度想起心事来,这回她想的是:他——管她?他这口气就像他是她父亲,也……还像别的什么人?他怎么这样对她呀?好……好奇怪的人!好奇怪的感觉! ****************************************************** 回到住宅,席语舒自然被狠狠唠叨了一顿,不过,昱伦最终还是同意去医院开车回来之前替她向阿九问候一声。 昱伦回来后,车子安然无恙,关于阿九的消息却不好:龙九转院了,转去哪当然没人知道。 所以,关于阿九来保护她的事,关于那个派遣阿九来保护她的人,暂时还要看作是一个谜。 阿九的事席语舒没懊恼多久,既然阿九没生命危险,大概不久的将来,她还是会再见到他的,既然他宣称过要保护她。但——另一件事就让她懊恼了好些时候。那天偶遇龙晔,直到他把她送回住宅小区,她忘了问他:他从哪里来?他住在哪?做什么?还有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她必须问清楚才可以。 对于席语舒那天悄悄溜出去的事,昱伦没留神研究她有何异样,同为年轻女子的白茹倒是注意到她右手大拇指上的指环。 “哇!好漂亮的翡翠戒指。哪来的?又是歌迷送的?看起来好昂贵的样子,很值钱吧?”白茹手捧席语舒的手赞叹不语,“也只有你这双十指纤纤的玉手戴起来才漂亮,换了我肯定暴殄天物。哎,看起来好像古董,我猜一定贵得不得了,哪一个歌迷这么阔气?” “我不知道值多少钱。”席语舒只能回答白茹这个问题。 问不出所以然,白茹懒得再纠缠,没多久就罢休。 此后,翡翠指环一直安好地戴在席语舒的手上。其实……翡翠指环没龙晔说的神奇,席语舒试过用肥皂水、沐浴液之类的来增加润滑,很容易就把翡翠指环脱下了。不过呢,既然她不知道龙晔人在哪里,而且有可能她又会在哪一天突然遇见他,还是戴在手上方便见面后还给他吧! 第三十八章 风之舞者风荷第五次来到纽约后发现,龙晔手上的翡翠指环竟然不见了! 不见了? 谁?是谁? 是谁捷足先登偷走了翡翠指环?是谁破坏了她的计划打破了她的美梦? 她所有的美好梦幻啊…… 十六岁那年,她第一次在台湾看见龙晔。第一次看见,就喜欢上了他。她好喜欢他,喜欢他的英俊挺拔,喜欢他的成熟稳重,喜欢他的优雅从容,喜欢他的尊贵慑人。人中龙凤说的就是他这样的男人吧?认识他后,不看他,不想他,好难!好难! 好不容易熬到十九岁,她终于被允许独自进江湖历练,又凑巧从父兄嘴里听说龙晔得到翡翠指环的故事,立马趁机闯到龙氏机构……唉!没想到龙晔她是见着了,他却没对她表现出一丁点重见故人的惊喜和优待,亏她怀春之季就开始为他朝思暮想了整整三年,虽说三年前她只能算是躲在一边偷偷看他,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记住她的样子,亏她万里迢迢从台湾跑到美国纽约,但是,唉……她狠狠地碰了个壁。 她不甘心哪! 翡翠指环是龙晔花了350万英镑得到的,她猜他一定非常非常重视这枚指环,只要她得到这枚指环,龙晔肯定会对她妥协,她是这么想的,也一直努力付诸行动。但,她两次失手后就再也没有办法也……不敢随便混进龙氏机构,只能白白空想,想了好久。 没想到,现在,翡翠指环竟然从龙晔手上不见了去!居然就不见了去!一点风声也没有。莫名其妙的! 风荷在居住的酒店客房里来回转了几百个圈子,始终想不出来会有谁跟她杠上偷走龙晔的翡翠指环。很想问问父兄有没有道上的消息,话没出口往往又胆怯地咽回去。上次父兄不知从哪捕捉到风声听说她摸进龙氏机构的事,把她捉回家狠狠追问了一番,她赌龙晔和他的人应该不会大嘴巴到处说的,瞧他们个个人模人样一本正经,不像爱嚼舌头根子的人,所以她咬紧牙关矢口否认好不容易打消父兄的怀疑风平浪静了一阵子,可不想自动送上去又给父兄怀疑——不,就此确定! “该死的混蛋!讨厌的臭蛋!下十八层地狱的坏蛋!敢坏本姑娘的事!”风荷第n次咒骂那个虎口夺食的不知名强盗,“臭贼、烂贼,你下地狱后,恶鬼们都来吃你,先剁掉你左手五根手指,再剁掉你右手五根手指,每一根都剁碎碎,看你来世还做不做得了贼?哼!” 这位小姐忘记了,她恶毒诅咒的人和她操一样的职业!就算没忘记咳……自古同行相轻嘛,何况,谁让那个该死的家伙先下了手为强! 风之舞者骂着不知名的可恶窃贼,口干到连连灌下几大瓶矿泉水,词穷到再也骂不出新意,乏味了,转而责怪起龙晔:龙晔这个笨蛋,亏他还养着那么多保镖,都是吃闲饭来着,连手上的东西也看不住,有什么用呀! 咦!有了——哈!天助她风大姑娘!耶! 风之舞者是很善于听取意见的,这不,她就听从宗宇上一次的郑重提议,正正式式叩拜龙晔来了。即使,她心底认定的正式无非也就是夜半时分站在龙氏机构大楼大门前,对着保卫人员大喊:“去告诉龙晔,我要见他!” 可惜,那些保卫人员像是缺少接待礼仪方面的培训,对她屈尊前来不但不热烈欢迎,反而上来两个雄壮威武穿着类似美国海军陆战队彪悍军服的莽汉,上前轻轻一架,就把她给“请”出龙氏大楼势力范围之内、 “麻烦告诉宗宇宗特助一声,我想见他。” 风之舞者痛定思痛,知错即改,五分钟后卷土重来,很识时务地把接见之姿改换为求见之态。 宗宇宗特助嘛,毕竟不同于龙大老板,见他,没啥好难的。对吧? 可五秒钟后……风荷目瞪口呆、恼怒万分、委屈不已地发现:她又被丢出龙氏大楼大门。没办法,守门的保卫对她几个月前犯下的前科仍然历历在目,请她走人的动作也仍然记忆犹新,做得驾轻就熟。 从不轻言失败的风之舞者站在龙氏机构大楼外,面对奇耻大辱眼含英雌不轻弹之泪不得不收起尊严考虑打退堂鼓之际,馅饼居然从天上掉下来了耶,而且居然、居然、居然直接砸到她头上了耶!老天是长眼的!她一定从此诚心供奉。铁定! 只见一溜三四辆之多的汽车从大楼地下停车场开出来,经过她面前时汽车队伍中蓦地停下一辆,摇下的驾驶座车窗里又蓦地现出宗宇此时顺眼至极的老k脸,态度既和蔼又可亲地问:“风小姐深夜在此,在何贵干?” “宗宇你这个大……”风荷趋步向前,正想大发一番雌威以泄被阻挠之恨,不意灵敏的目光一眼就瞥见龙晔坐在后座里,当即噤声,然后又神速反应过来,对着龙晔大喊:“龙晔,我是来帮你的,我听说你的翡翠指环不见了,我可以帮你……” “别乱嚷嚷!”不可调教的丫头!宗宇脸色一沉,真正变成老k脸了。 龙晔闻言微微皱了下眉头,吩咐宗宇,“带上她。” 宗宇应一声,探过身去推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对风荷摆了下头,“你上来。” 上……车?他们邀请她? 风荷意料不到出现如此大的转机,呆愣在原地,并且无法出声。 “风小姐,请快点,否则——”宗宇没什么耐心地作势要关上车门。 “等我……”风荷急忙大叫,下一刻已经飞身坐进车里,从这方面来说,实在无愧“风行无阻”世家传承的矫健身手。 “龙晔,你要带我去哪?我们……”风荷一上车就兴奋地扭身面向后座盯着龙晔,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龙晔,终于肯接纳她了耶…… 龙晔在吩咐完宗宇后早就闭目养神,自然没对风之舞者的热情予以同等回应。 受了冷遇的风荷猛地嘟起小嘴,用力吸一口气,想来个狮子吼神功考验下龙晔的听力及定力。 “风小姐,请坐好,系上安全带。”宗宇突然拍了拍她的肩膀,扭回她的头,冷森森地说:“还有,我们老板的事不劳你费心。”老板像是懒得开口跟风家小丫头废话的样子,宗宇只好替老板说话,否则搞不好风家小丫头多事去找回翡翠指环那就不好看了。 如同运行内功骤然被偷袭,宗宇一掌大手印和西伯利亚一样冷飕飕的气息把风荷还没吐出的声音硬生生憋回去,还一口气岔了道猛地咳嗽起来,差点没咳个肺疼。 “宗宇你这个大混蛋……” “安静!否则我帮你!”宗宇平静地说,毫不动怒,平稳的气息中可不见得没有威胁与危险。 风荷识时务地立刻闭嘴。她是常在江湖走动的人,多少知道什么叫威胁,也像动物一般本能地感受到危险。 车内很快就令人满意地安静了。当然是除了风荷之外的他人。 不准说话,风荷只有用眼睛看。她悄悄瞧了眼宗宇,见他专心致志开车,似乎不再分神“照管”她了,于是安下心来悄悄从观后镜里看龙晔。 龙晔今晚一身的黑衣,虽然也还是他常穿的正式装束,但不知为什么,风荷感觉到一股浓厚的夜的气息从他周身向四处弥漫……不对!应该是周围的夜色向他侵袭。唉!她也说不清了。也许是因为今夜天色特别黑的缘故吧?才会有这么多的错觉。风荷对自己解释。 夜,总令人感觉寒冷,今夜的龙晔完全融在夜色中,无论如何,风荷很难再像平常那样觉得他令人心旷神怡,也不敢报以赏心悦目的评价了。 男人冷酷的气质很迷人,但太冷了会感觉依偎着冰山。在冰冷刺骨中,试问还有哪个花痴能坚持住痴迷的心态?风荷偷偷瞧了龙晔几眼,不敢再偷看了。 不太久之后,风荷跟着龙晔的车来到一座小型机场。在登上私人飞机时,她差点被丢下。这怎么可以?做事半途而废最令她不屑,她不能被丢弃!幸好她及时利用女人一吵二闹三泫然欲泣的武器并立下诸如听从所有安排之类的保证才又被带上,跟着龙晔、宗宇,以及六个她没见过的人(她猜是那些编号龙一到龙十二中的成员)到达目的地。 旅途不算短,飞机落地,风荷万万没想到自己会来到这样一处地方——圣菲波哥大。 圣菲波哥大是哥伦比亚首都。圣菲波哥大地处哥伦比亚腹地的苏马帕斯高原谷地上,气候凉爽,四季如春,树木苍翠,景色壮丽,是著名的旅游胜地。 可惜,风荷对哥伦比亚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可卡因产地厌恶得很,也对这个武装冲突不断治安极差的国家没啥好感。瞧!她风之舞者除了偷点东西,其实还是个良好公民的嘛。 所以,她根本没想到自己会踏上这个国家的国土,更没想到,平生头一遭与龙晔同行出游,不是到什么值得回味无穷的浪漫所在,而是令人闻风丧胆的“水银”杀手集团总部(虽说从另一角度来讲那也够令人回味无穷的)。 直到这时候,风荷才真正弄明白自己之所以会被带上的原因:他们看上她无以伦比的躲过监视器弄开“水银”杀手集团总部大门的本事。 堂堂龙氏机构大总裁为什么要到杀手集团总部这种污七八糟,人神共愤的地方来? 风荷虽然出自偷窃世家,但自信人性还在,人情味浓,素来痛恨那种为钱暗杀人性命的罪恶之徒(光明正大地来说不定她会拍手加油)。 风荷弄不明白龙晔为什么会来圣菲波哥大,也没人愿意帮她弄明白。她只知道,自己和龙晔、宗宇以及那六个贴身保镖下了飞机后,很快和另外一群早就潜伏此地的人马会合,然后她双手微微发颤,几乎任务失败地替他们打开“水银”杀手集团总部大门,那伙人就悄无声息地遁入大楼每一处不知名的角落,把她丢在一间无人的房间里瑟瑟打战好几个钟头才被放出来,最后惊魂未定直接被从哥伦比亚遣送回台湾。 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风荷不得而知,只能当作不解之谜来看待。 第三十九章 非红从来没料到自己会在“水银”总部看见龙晔!她是喜欢看到他的,也希望时时能看到他,但绝不是在这里,不是现在——她以杀手集团老大的身份坐在水银总部指挥室里的时候。 她从不怀疑龙晔心底轻视她的身份、职业,在龙晔面前她常常为此自卑,这也是她之所以没有死命纠缠龙晔的原因之一,她知道自己——这种见不得人的身份、职业根本配不上在太阳底下光彩夺目犹如王子,犹如帝王的他。但是,如同被浓墨玷污了的白纸永远恢复不了原先的雪白,她走不出原先的生活轨迹,只能继续深陷。 尽管如此,她从不愿意与龙晔为敌,更不希望龙晔以她为敌,可此时,龙晔却以敌人的身份面对她…… 他率人捣毁了“水银”总部,击倒总部里所有留守的人员,命令她立刻解散杀手集团,并立即把总部里加密又加密的档案、文件传输到国际刑警总部,各大小警察局,把所有令世界各国警察头痛的“水银”杀手底细全摸了个清,现在,警察大概已经在逐一追捕潜藏在各地的杀手了,水银“总部”同样未能幸免于难。 “为什么?” 当非红被龙晔他们带出“水银”总部,置身于停在离“水银”总部大楼不远的公路上的汽车里,看着一辆辆警车从车边呼啸而过,奔往、聚集在外人以为只是一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进出口贸易公司事实上却是闻名全球的“水银”杀手集团总部十六层大楼前时,忍不住质问龙晔,“我相信你绝对不是正义感十足的人,不会想去维持什么见鬼的世界秩序。你——向来也不过是个惟利是图的商人,为什么跟我们过不去?” “还记得八年前你发过的誓吧?”龙晔与非红同坐在汽车后座上,声音很淡很淡地说。他的声音和他的表情一样,看不出任何情绪波动。 “我发誓不动你的人!我没有违背誓言。而你,说过往事既往不咎。”非红美丽的大眼灼灼地盯着龙晔。他们早就达成共识,互不侵犯对方。 龙晔不动声色,对宗宇点头示意。 坐在前面的宗宇立刻以汇报的口气说道:“六月二十七日,水银杀手集团首领下达一项暗杀令,执行杀手:编号017;伏击地点:中国北京某个住宅小区专用车道距住宅区500米处;击中目标时间:北京时间六月二十八日零时三分;中枪特点:追命三连环,编号017的惯用手法。当时当地,龙九胸部中枪。” 非红目瞪口呆,好一会儿才能清楚说话:“龙晔,我没有下令暗杀你的手下,这是个误会。” “龙九受伤,你认为是个误会?”龙晔平淡地看着非红,仿佛在温文询问。 “可……目标绝对不是龙九!龙九为什么出现在现场?017不可能认得龙九呀!”非红急促地辩解。那个该死的017,平时就野性十足难驯难管,这回竟无端给整个集团惹来这场祸事。 “龙九为什么出现在现场与任何人无关,你的手下却把枪口对准他。一个滥杀无辜的杀手组织本来就不该存在。” “那是误伤——”非红急忙声明,她从来不过问手下杀手执行任务的过程,现在后悔了,却也晚了。她得罪了龙晔,重伤他的手下,他绝对不会轻饶动他的人的人。她动了,尽管不知情,却无从辩解,更无法挽回。 龙晔只是看着她,淡淡的神情渐渐转为冷漠。 如果击中目标下场会更惨!前面坐着的宗宇心里默想。 “龙晔——我们曾经是朋友!”非红乞求地看着龙晔。 是吗? 龙晔只是微扬眉毛,非红就强烈地感觉到这个意念:这只是她的想法,他不这么认为。是的,她与龙晔从来不是真正的朋友,龙晔并没有视她为朋友,只是她自己一直一厢情愿意而已!在他冷淡的内心里,没有人是他真正重视的,除了他身边亲近的下属,他真正的朋友…… “你太冷酷了龙晔!”非红瞪着龙晔,因为瞪得太用力,眼眶在发痛发热,“你想怎么处置我?” “你走吧!别让我的手下发现你,也别让警方找到你。”龙晔淡漠地说。他还是选择放她一条生路,毕竟龙九还活着,毕竟她确实不知情。 “我该说谢谢吗?”非红不甘又无奈地苦笑。她从来就知道,龙晔绝对不好惹,放她一条生路,已经算仁慈。 没有人回答她。 “放了我,不怕将来后悔?”她盯着他。是试探,也是威胁。 “你可以留待日后验证。”他扫她一眼,淡然的、不以为意的神情更像是睥睨众生。 “龙晔,我该说你狂妄还是自信?”她感觉威胁在疲软。龙晔,是有力量摧毁她的,她从不怀疑,现在更是亲眼验证。 “不论哪种,都是你的想法。而我,从头到尾还是我。”龙晔不再看她。谈话该结束了。 “没错!”非红再度苦笑,又说:“替我问候龙九一声。”然后深深看龙晔一眼,转身跳下汽车,迅速隐遁在城市的人流中,消失了踪迹。 ***************************************************** 不用等到下一次相逢,席语舒知道龙晔是什么人了。 现在,在她眼前,摊开一张素以热衷挖掘不负责任的八卦闻名的报纸。报纸赫然写着这样的标题:洛菲运动系列代言人席语舒欲改代言人身份。不止如此,报纸上还登着一张大大的清晰的双人照——她和龙晔在医院外站立对望的照片。 那天,他们还是被拍到了。并且,很快泛滥成耸人的新闻。纷纷的谣传骤起,版本不外乎这几种: 一、席语舒与洛菲一年的代言期将至,席语舒不满意洛菲,意欲弃洛菲而择龙氏。 二、席语舒与龙氏总裁秘密交往。 三、龙氏釜底抽薪,为达到竞争目的暗挖洛菲代言人。 四、席语舒利用龙氏介入,待价而沽,意在提高代言费。 席语舒向来对报纸上自己纷纷扬扬的各类消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与无中生有的事情过不去,不开心的还是自己。所以,她很能贯彻对任何不实消息不看、不听、不想的原则。 可现在,事关龙晔,她没法不当一回事。 原来,龙晔是知名跨国集团龙氏机构的总裁——一个不折不扣的大人物。 原来,龙氏与洛菲是竞争对手。 原来,她与他的相识并不单纯…… “舒舒,你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什么时候认识龙氏机构的总裁?”坐在席语舒对面的白茹发话了。 老实说,她绞尽脑汁也想不起舒舒什么时候结识的龙氏机构总裁。舒舒出道至今,她几乎每时每刻和舒舒在一起,不可能不了解她的交往状况。出道前?舒舒一个平凡家庭长大,在音乐学院成长的女孩子似乎、应该没什么机会去认识一个跨国企业的老总吧?想不通!该不会……对!照片肯定是合成的!绝对的!就为了制造新闻,或者替龙氏机构打一通广告。在亚洲市场,龙氏运动用品与洛菲运动系列向来斗个不可开交,极有可能的。 “这张照片是合成的,对不对?”白茹有些兴奋。嘿!迎刃而解!这么简单的问题亏她去想半天,笨死了! “照片是真的。”席语舒并不习惯说谎。 “什么——”白茹当即傻眼,“你你是说,你真的认识龙氏机构的总裁龙晔?你们怎么认识的?这张照片又是什么时候照的?” “那天我去医院看阿九,在医院外和他说话,大概就这样被拍到了吧?”席语舒猜测,没有答另外两个问。她实在不知道怎么说,自己先是梦到一个看不清的男人,然后偶然遇见龙晔,之后,梦里的男人变成了他的样子,最后在医院看到他时搞不清梦境还是现实。她,实在说不清!不如不说! “那个人跟你问路还是问人?要不,他认识你,或者是你的歌迷,跟你搭讪。对不对?那些无良的八卦杂志报纸,捕风都能够捉出影,更何况拍到这样一张照片?”白茹愤愤地说,开始想对策,“如果是报纸在瞎炒,我们不要回应,这些报纸无非就是赚眼球,让他们去说个够好了,没凭没据他们也炒不了多久。如果是龙氏暗中动作,那我们更不要理他们,说不定他们就是想通过这种手段迫使你和洛菲的代言续约受阻——舒舒,说到和洛菲的续约,你考虑得怎么样啦?我的建议是:你再续一年约。这一年,你和洛菲合作很好,洛菲的销量进一步提高,受众群越来越广,对稳定和扩大你的影响也相得益彰。” “再说吧!我还没考虑清楚。”席语舒不太热心。代言与否,对她而言不是重要问题,尤其现在涉及龙氏机构。 她不想成为双方交战的棋子。不想成为洛菲手中向龙氏示威的棋子,更不想成为龙晔打败竞争对手的棋子。 被利用,从来不是美妙的感觉。 席语舒拿下右手大拇指上的翡翠指环,这枚翡翠指环原本就不属于她,龙晔把它给她,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她……都不能接受。 这枚翡翠指环,她一定要还给他。 一定! 第四十章 ——感觉你远去的脚步,看不到,不能留住。 ——不确定,那一刻我们真的动了心。 ****************************************** 宗宇平生头一次做这样一件在他看来既无聊又很重要的事——远隔重洋替老板和自己购买席语舒新专辑发行首次演唱会的入场券,然后万里迢迢跟随老板由美国飞到中国观看表演。 演唱会入场券不好买,他还是费心弄了两张前排正中的;老板的行事历程很密集,他也费心挪出三天空闲的时间。没办法,依老板目前的行为来看,那位开演唱会的小美女在老板心目中的地位很高、很高,搞不好将来会是他的老板娘,多用点心思绝对错不了。 所以,中国传统节日——中秋节的第二天,农历八月十六日,公历九月十九日那天夜里七点三十分开始,宗宇陪老板坐在北京某个体育场馆里,此生第二次现场观看明星演唱会——还是同一个明星的演唱会哩。 认识偶像本人待遇就是不一样! 当歌迷们热烈高呼偶像的名字,切盼偶像早点现身之际,宗宇和老板居然被现场工作人员请到了后台,近距离面对今夜的主角——席语舒。 **************************************************** 演唱会现场令席语舒有些始料未及。 这个始料未及不是说突然发生什么意外,也不是来自空前爆满的上座率,而是,她偶然悄悄从后台观望前场的时候,竟然发现了他——龙晔! 他——也来了! 她料不到会在自己的演唱会上看到他,他显眼地坐在前排,不需要第二眼,她就看清了他,认出了他。 她想不到这么快就能重见他,还以为会在往后无限期而不可知的某日才能相逢,因此稍稍感到手足无措。但,最初打定的主意始终没有更改:无论如何,她应该把翡翠指环还给他。 离开唱还有一些时间,演唱结束所有人都只顾离场,身不由己的她也一样。所以,她要见他,把翡翠指环还给他,只能趁现在。 于是,席语舒请了个工作人员去前场把龙晔请到她的化妆间。 龙晔很快就到了。 在白茹和昱伦疑虑的目光中,席语舒坚持单独和龙晔谈话。 现在,在空荡得只剩下两个人的化妆间里,他们开始了对谈。 “你好!龙晔!谢谢你来看我的演出。”席语舒大方地先向龙晔打招呼,一点不若平时的内向寡言。可以说,她是典型的多重性格的人,平时看来羞涩,但在舞台上,即使只是接近舞台的范围里,则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直率地表现自我。 “祝你演唱成功!舒舒!”龙晔双眸平静地看着席语舒,嘴里平静地说着客套话,心里——却不能不惊叹她的美丽。 现在的她,穿一身黑色的演出服,修身黑色长裤衬出修长笔直的双腿,丝绸无袖上衣裸露出雪白的双臂,使高挑的身段更加亭亭玉立,宛如玉树临风;一张不沾脂粉的小脸,肌肤胜雪,唇红齿白,完全呈现天生丽质;形于外的气质有些清冷、有些酷帅,更有些妩媚,复杂却又相融得和谐;干净、清爽、利落的举止有时的确会令人产生分不清性别的恍惚,但定睛细看,明眸皓齿的俊美容颜又全然是女儿态的。 她,真的非常美,每一个表情,每一种姿态都别具韵味,迷魅、动人、光芒四射……像一面多棱镜,每一个角度都能放射出不同的美丽与迷幻,不是仅凭……一两张画像就能勾画出所有美好的。 “谢谢!”席语舒又致谢,然后不再迟疑地展开捏在手心里的翡翠指环,手心向上平托着送到龙晔的眼前。 发现龙晔的身份后,她把翡翠指环从大拇指上取下来,再也没有戴回手上。但因为记着要交还给龙晔,于是特地用一条丝线把它拴住,挂在脖子上,龙晔进来之前,她把翡翠指环从脖子上摘了下来,所以,现在才能很方便地交还给他。 龙晔看着席语舒的动作,没有立即回应,原本就深沉难测的黑眸更加深沉了。 “我把翡翠指环取下来了,谢谢你愿意交给我保管一段时间,但它是你的,我不能接受!请你,把它拿回去吧!”席语舒看着龙晔深沉的黑眸,想从他的双眼中看到一些什么……但什么也看不出来。他把翡翠指环给她,也不过一时兴之所至,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是吧? 这样——就好! 她并不愿随便轻贱别人的心意,即使那些心意不一定是她想接受的。 “你总是常常退回歌迷送的礼物?”龙晔没有从席语舒手心里取回翡翠指环,双手以随意的姿态插在西装裤袋里,开口问她,问得很淡,像平常一样,听不出任何情绪的转变。 “你不是我的歌迷!”她记得他没有否认过这点,所以始终认定。 “如果我是呢?”他定定地注视她,声音转为凝重,“你也不愿意收下!是这样吗?” 他眼神中、语调中有某些东西令席语舒深感迷惑,却没有时间仔细探究,她很快就要上场演唱,根本没有多余的心思想些有的没的。今天,只要把翡翠指环还给龙晔——就好了。 所以,她肯定地回答他,“是的!” “听说,送出的东西是不可能收回的。”龙晔微微低下头看着面前如小白杨般傲然卓立的女孩,她的脸上有种坚持自我的神态,仿佛从不轻易为任何事物所动。她,不再是那个有着羞涩脆弱气质的小女孩,而是卓尔不群的耀眼明星……爱她的人太多、太多!她从不缺乏关爱!因此,也不会渴求关爱! “我很感激!但是很抱歉!仍然必须请你收回。这不是我应该接受的物品。”席语舒久久地托着那枚翡翠指环,龙晔没有伸手拿回去,她——也不肯缩手收回来。无论如何,她必须把翡翠指环还给龙晔,“我不能平白无故接受别人的赠予,翡翠指环原来是你的随身物品,我——不能随便要!” 她已经说得这么清楚,这么明白;他也应该清楚,也应该明白了吧? “是这样——”龙晔淡淡地扫了眼席语舒手心里的翡翠指环,才抬起黑眸直视她,静静地说:“我明白你的意思。” 他——明白!并淡然地接受!仿佛从未经历之前种种,仿佛给予与收回都是兴之所至,根本不必经心。而她,在退回他的赠予之后,没有松一口气的惬意,反而……心脏倏地莫名缩紧,突然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有种没做好准备就上场表演的茫然,更像演出砸了之后的沮丧。 为什么会这样—— “舒舒,舒舒,上场时间快到了!你快点!”化妆间的门被急促叩响,然后传进白茹焦急的声音,以及门锁扭动的声音。 没时间了—— 不想太多,席语舒迅速抓起龙晔的手,甚至没时间顾及自己的动作有多冒失多粗鲁,迅速翻开他的手掌把翡翠指环放入他的手心。 “舒舒——”昱伦已经等不及地推开门,探进头来。 “希望你喜欢我今晚的演出。”席语舒垂下双手,为了弥补自己的失礼与歉疚,以及某种晦暗难解的情愫,尽力轻松而友好地绽放一个微笑,又说:“龙晔,看到你来,我很高兴,真的,谢谢你!” 她的笑容非常美,即使只是淡淡的,也云淡风轻得像怡人的晴朗秋日。 “我会尽力做一个忠实的观众。再次祝你演唱成功!”龙晔微微点头告别,将翡翠指环收入口袋,率先走出去。 席语舒目光怔怔地跟随龙晔的身影,还没完全从龙晔的离开中反应过来,昱伦和白茹已经拉着她,一边走出化妆间一边吩咐她做上场之前最后的准备。 席语舒迅速收回所有杂乱的心思,全神贯注于即将到来的演唱。很多人总说她天生就是属于舞台的,的确,在面对舞台时,在舞台上时,她总能轻易抛开外界许许多多不必经意的或是必须经意的,在流转的灯光下,在震动的音响中,只记得——歌唱与舞动! **************************************************** 宗宇虽然跟着老板一起走进后台,但没有接近化妆间,自然不晓得老板和小美女谈了些什么,从老板的神情上也分析不出,不过他猜测俩人的进展应该不错。老板极中意小美女,而就他所知,还没有哪个认识老板的女人芳心不为老板跳动,不管是明张目胆大发花痴的,还是暗送秋波欲迎还拒的,目的全一致。 所以,宗宇认定,他与老板的行程大有可能会耽搁,他甚至做好再度调整老板行程的心理准备。 但—— 宗宇发现自己越来越不理解老板了,对老板的心意他更摸不着边了。他以为老板至少会与小美女约约会,最不济也要腾点时间喝喝咖啡增进感情什么的,毕竟小美女是公众人物,自由活动的时间少,又不能随便面对大众,想要马上来个温馨浪漫的幽会有点难度,但——他又自以为是了! 老板居然听完演唱会立刻决定马上飞回美国,根本没有稍做停留的打算,令他差点当场傻眼失态,更令他大大怀疑起自己:莫非近而立之年的他早衰啦?智力退化啦?不会这么惨吧? 不管宗宇内心怎么呜呼哀哉为自己苦恼,他还是不露声色办妥一切,在席语舒的演唱会结束之后迅速与老板飞回美国。 第四十一章 德克萨斯的牧场上,龙九已经陪着龙晔策马狂奔了一天,从清晨露水未干到现在太阳西斜,毫不夸张地说,他们丈量完牧场每一寸土地。 但是,龙晔还没有罢休的迹象。 他已经骑得太久了—— 龙九担忧的目光跟随着前方马背上龙晔的背影,不是忧虑他胯下骏马由于长时间的急驰累得鼻喷白气,体力不支,也不是忧虑自己重伤后的身体,而是——主人糟糕的心情。 虽然,龙九六月份时被杀手冷枪击中胸部,重伤一场,但凭着年轻及优异的体质,很快恢复了健康和强壮,这才能够重新跟随龙晔,也才能够重新跟随龙晔在辽阔的牧场上策马追风。 龙九的身世并不平坦。他的父母都是华裔,双双到美国谋生,创业未成先后意外去世,龙九自小成为孤儿流落街头,在贫民窟的黑巷里艰难求生,十岁时被龙晔收留,经过严苛的训练成为他身边最重要的贴身保镖,在龙九的心目中,龙晔无异于再生父母,是他此生誓死跟随的主人。 向来,龙晔吩咐的,龙九都尽心尽力完成,没有吩咐的,他无能为力,如同现在。 龙晔喜欢骑马,在他德克萨斯州的牧场里,养着为数众多的赛马,工作之余,骑马是他的一项休闲。但只有龙九才清楚,优雅扬鞭任马儿自由奔跑是主人纾解工作烦劳郁闷的休闲享受;不顾一切策马狂奔则往往是发泄情绪的方式,在把马和自己累个半死的同时,他躁动的情绪往往也随之平静,心情恢复如常。 主人现在的心情很糟糕,龙九完全体会得到。 作为龙晔身边第一号贴身保镖,龙九完全可以说是龙晔最亲近的亲随,或者可以说,龙晔最隐秘的**几乎都不瞒龙九,所以,龙九非常清楚主人心情糟糕的来源。 唉!要多久,主人的心情才能恢复如常? 龙九正想着,龙晔却倏地勒紧缰绳,立住马步,人也随即翻身从马上跳下来,立在马颈旁轻轻抚摩疲累的马儿散乱的长鬃。 这匹马名叫“金星”,高大矫健,浑身马鬃黑如子夜,额头上却有一撮金黄色的毛发,状如星星——这正是它得名的原因。 “金星”是牧场里跑得最快的赛马,也是龙晔最钟爱的一匹马。 “金星”从没有如此长时间被主人驱使,体力极度消耗的疲累令它注视主人的眼睛里蓄满泪水,看起来温顺而可怜。 龙晔抚摸着马儿,眼中不由泛起怜悯,他心爱的事物并不多,“金星”是其中的一个,因为自己的心情而折腾马儿,实在不应该。 “回去吧!” 龙晔对跟在后面的龙九说,挽着马缰缓步返回来路。 龙九跳下自己的马,牵着马跟在龙晔身后两步远的地方,随同漫步。 天边,晚霞红艳艳地燃烧。旷野,临晚的风清爽地吹过牧草。一切,平和而安静。 主人的心情应该好转了吧?龙九想。 ************************************************** 风之舞者风荷曾经猜测龙晔住在龙氏机构里,她也算猜对了一半。 龙氏机构八十层高的办公大厦里,用于工作性质的楼层只到达第六十九层,七十至八十层的空间则完全是不为常人所知的世界。因此,龙氏机构大厦的工作电梯只能搭乘到第六十九层,七十层到八十层必须搭乘另外的电梯,而这另外的电梯入口并不好进入,理由是: 首先,电梯入口在第六十九层,那里恰好是龙氏最高决策中心——总裁办公区,这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随便便进出的地方。 其次,进入电梯必须经过特别的智能识别,例如高科技电影里常演的指纹识别,声音识别之类。 再次,得经受龙一到龙十二这些贴身保镖的考验。 所以,风荷如果有幸了解龙氏机构大厦七十到八十层的内部构造的话,先前大概不会心存侥幸做无谓的闯入了。 而其实,龙氏机构大厦七十到八十层的空间只能算龙晔工作繁重时期暂时居留的处所,闲暇一些的时候他大多喜欢住在比较有家居况味的平常住宅。 在这些楼层里,龙晔的私人地带在第七十九层,其余一些空间有的由他的贴身助理和贴身保镖占据,有的则用作消遣所在,比如:健身房、竞技场、室内游泳池、小型电影院等等,等等,只要外面有的休闲运动花样,在这里大多不缺。所以,能在这里找到一处击剑场也就不奇怪。 现在,正是龙晔与龙九手持西洋剑互相击打的时候。 龙九这个人很有天赋,用武侠小说家常用的笔法描绘形容就是:天生异禀,练武资质绝佳。学习和使用任何武艺方面的技能对他而言,都能轻轻松松掌握并达到高段位,耍西洋剑也一样。 武艺方面龙九少有对手,不过西洋剑嘛,他倒不想自认绝顶高手。他西洋剑的启蒙老师恰好是龙晔,平时的对手也是龙晔,这个世界并非每个人都是习武天才,所以嘛,龙九在学习西洋剑时觉得能够抵挡住龙晔的进攻就足够了,因此,从水平上来讲,龙晔与龙九的剑法不相上下,正好打成平手。 龙九是左撇子,用左手剑。这也是龙晔喜欢和他当对手的原因——他也用左手剑。 此刻,俩人娴熟地举剑进攻、回剑抵挡,跨步向前,后退躲闪,说是对打不如说更像练习。他们对对方每一招一式都了然于心,不管对进攻者而言还是抵御者来说,绝对不会判断失误,失手伤及对方或自己受挫,但—— 龙九快步挺进两步一个斜刺,龙晔横剑去撩时,龙九惊愕地看到,自己的剑并没有与龙晔的剑相接触被震荡开去,而是毫无阻碍直直刺向龙晔的臂膀——他拼命遏止自己的力道,拼命想收回自己失速的剑,但距离太近,根本不可能,他的剑尖还是划过龙晔的小臂,随即带出一条血痕。 “龙总……”龙九迅速丢开自己的剑,捧住龙晔的手臂。龙晔袖子被划开的地方,清清楚楚现出一条十多公分长的伤痕,没有深及肌肉,但也绝对不是浅浅划过皮肤表层了事,现在,伤口正密密渗出鲜血,渐渐浸湿衣袖。 他,竟然伤了自己最尊敬的人,他这只该死的左手…… 龙九猛然单膝半跪在地,右手闪电一般捡起刚才抛掉的剑…… “住手!”龙晔低斥一声,迅速用手里的剑撩开龙九刺向自己左手小臂的剑,由于突然发力,受创的伤口顿时涌出大片鲜血,渗透雪白的袖子滴落到地上。 “我……”自残受阻的龙九半跪在地,抬眼仰望龙晔,眼底满是愧疚与自责的水光。 “龙九,你曾发誓生命属于我。除了我,任何人无权处置你的身体,包括你自己。”龙晔平淡地说,抬起自己受伤的手看了看,眉头并没有皱一下,仿佛手臂上增添的不是真正的伤口。 “龙九该死!”龙九低下头,随着他的低头,一滴不是血的液体和龙晔的鲜血同时掉落到地上。 “傻孩子,我没事了。”龙晔拍拍半跪在地他几乎视若儿子的年轻人,丢开手里的剑,心情,反而轻松了。 这世间,没有什么是不能失去的,例如鲜血,或者生命。 每一个人,真正能掌控的惟有自己吧?无论把自己交出去,还是做自己的主人,都取决于心灵的决定,强求不了的。 ************************************************ 龙晔走进密室,打开那只大箱子,将手里的翡翠指环放进去,立刻,指环淹没在各类光彩夺目的金银珠宝中,不仔细找,根本看不到了。 先祖的遗物,就让它秉承自己原先的使命吧! 龙晔关上大箱子,又打开小箱子,把龙曜手札和那张不知名少年的画像也放进去—— 其实,说画像上的少年不知名并不对……当初见到这张画像,他惊诧于画中人的清新绝美,从不为任何人跳动的心轻易被画中人打动了,即使他根本不清楚画中人是少年还是少女,即使——那只是几百年前的一张画像。 后来,他看龙曜手札,莫名的,他真切感受到龙曜心底深沉的爱恋与执着,为着那个叫闵怀珏的女子。所以,他想知道,是怎样一个女子牢牢束缚那个与他长着同样一张脸孔的先祖的心?为此,他特意回到中国——几百年前曾是先祖天下的地方,到博物馆昭明王朝馆里,找寻想要的答案,未曾料到,所见的一切令他瞠目结舌—— 昭明王朝馆里,陈列许多前朝遗物,他眼里看到的只有一张古画像,画像里清雅绝美的女子,脸孔与他手里画像上不知名少年的脸一模一样! 但,那张画像里的人不再是不知名的了,画里的女子名叫——闵怀珏! 闵怀珏——龙曜的皇后、妻子! 画像是龙曜亲手为闵怀珏所作!画上清楚地盖着龙曜的印鉴,也清楚地标示:正劭十三年正月十六日贺珏儿芳辰所作。 没什么可怀疑的了。 原来,他手里不知名少年的画像是——闵怀珏的画像!那少年,其实就是闵怀珏:一个风华绝代,却又红颜薄命的女子,他的先祖龙曜痴痴爱了十四年却无法“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又痴痴怀念了十一年誓言此生不渝的爱人。 从来,帝王只伴随着昏君或明君,寡情或多情的评价,不曾想,他的先祖中有这样一个不为人知的痴情汉。 他,是动容的。为着与龙曜相像的脸孔,也为着那个美得卓绝的女子。 所以,后来,当他无意中看见席语舒的杂志封面,真正惊呆了! 从不相信命运轮回荒唐之说的他那一刻不得不怀疑:冥冥中谁在刻意安排一切? 他与先祖龙曜长着一张相似的脸,席语舒与先祖的皇后闵怀珏长着一张相似的脸。几百年前,他的先祖与闵怀珏纠缠在一段难解的情缘中,现在,他迷上同样一张脸。 因为这样一种难解的迷惑,他开始留意那个远在中国的女子,也开始恍惚相信命运,渐渐以为她同样属于他,甚至在未相识之初本能地将她纳入羽翼…… 但是,他错了! 正如他虽然长着龙曜的脸却不是龙曜本人一样,席语舒也不是闵怀珏。 龙曜与闵怀珏几百年前的爱情早已逝去、烟消云散,他的动容不过是在龙曜手札的字里行间自我催眠,入戏太深而已! 龙晔扣紧箱子,把那些被不小心翻出来的往事又重新封存回历史。那些尘封在历史中的往事,原本只是往事,不小心被翻出,也只该拿来品读,当不得现实,倒不得带。 一切,原本就不存在! 龙曜是龙曜!龙晔是龙晔!闵怀珏是闵怀珏!席语舒是席语舒! 他们毫无关系! 不!应该说!龙晔与席语舒毫无关系! 第四十二章 席语舒在又一个清晨早早醒来,但她的早醒与梦无关…… 她的睡眠早已风平浪静。 也就是说,她不再做梦了,不再做那些关于那个古代女子与男子的爱情纠葛的梦,那些……那个女子恍惚是她,那个男子渐渐变成龙晔的梦…… 心理学家认为梦境是潜意识在活动,她也觉得是了。 她的梦来得离奇,却并非毫无原由:看到画像上与她相似的古装女子,她在梦里化身为她;在渥太华见过龙晔,她梦里勾勒不出形象的男子变成他的模样;而当她发现他的身份,意识到他与自己的相识并不单纯,决意把他的翡翠指环交还给他后,他也就此从她梦里消失…… 她把翡翠指环交还给他,表示不愿与他有所牵连,理智地选择拒绝他的靠近。 这么做,是对的。 他莫名地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以看似温雅实则强硬的姿态令她没法忽略他,没法对他视而不见,没法不把他放在心上琢磨……他,并不单纯!他的出现也并不单纯!她不能不猜测:他为何而来?她的歌声?她的人?她的……身份? 从小生长在衣食无忧中等家庭的她对财富与权势没有确切的概念,对龙晔跨国集团总裁的身份并不感到惊诧;但是,她不能不心悸这点:龙氏机构与洛菲运动用品集团是古老的竞争对手,而她是洛菲的亚洲代言人。 从来,她只喜欢生活在纯粹的世界里,纯粹地追逐自己的梦想,纯粹地唱歌,纯粹地生活,甚至……纯粹地期待和迎接一份感情的到来。 她很幸运地实现自己的梦想,不必耗费青春、汗水,不必经历挫折、磨难,成功的光环就戴在她的头上。虽然许多人总以为她单纯的外表是心思单纯的折射,但怎么可能?她已经快满二十二岁,根本不是小孩子了。她清楚地了解,娱乐圈里绝大多数艺人都不会有她这么幸运,她很珍惜自己的幸运,也很庆幸自己仍然能够保有一个纯粹的空间。 所以,她本能地抗拒龙晔的靠近。 也成功地杜绝了他。 他不再在她的生活中出现,她也不再梦见他。从她还给他翡翠指环之后,从九月到现在十一月,整整三个月,他不再走入她的梦。 她不再梦见他,应该也意味着他已经走出她的心底,不再是她的困扰。 但——并不是! 她并没有淡忘他,并没有! 她还是很好睡,不曾为什么而失眠,可……其实很多时候,在入睡前,她不是毫无期待。 习惯总是难以更改。 她已经习惯了有梦境陪伴睡眠,习惯了看梦里的人儿演绎情感的片段,也习惯了在梦中体味那些似乎属于别人又似乎属于自己的忧伤和温馨。 可她不再做梦了!再也不了! 人,真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轻易得到的不以为然,失去却又怅然若失…… ************************************************ “舒舒,你起来了?这么早!”早起运动的白茹习惯性地过来席语舒的房间查看,发现她正睁大眼睛躺在被窝里。 “嗯——”席语舒应了一声,伸伸懒腰,抬起手掌轻轻掩住小嘴打个哈欠,双眸流转看向白茹,整个人仍是赖在床上。 “呵!说出去谁会相信,那个在舞台上又酷又帅的大明星根本就是一只爱撒娇的小懒猫!”白茹不由取笑。 此时的席语舒,一套款式保守的雪白运动型睡衣,衬着和睡衣一样雪白又微微透出红粉色泽的小脸,有着小女孩的娇气,有着少女的荏弱,更有着女子的慵懒,混合散发出纯净与性感的魅惑气息,很迷人,非常的迷人。 幸亏,没什么男人有机会看到她这副样子。连身为女人的她都几乎看呆了去,真不知道男人看了如何抵挡。 这个颠倒众生的小女生,该说她还未启蒙还是太过聪明? 人前的她,从来不施脂粉,不穿裙子,素面朝天外加短发、长裤,几乎掩盖掉所有与女性柔媚关联的特质,总是被人非议为性别不分。尽管如此,世人也还是被她呈现出来的明朗帅气所吸引。如果知道她还有另一面,嘿,不知道会有怎样的精彩反应? 不过,白茹虽然心底好奇,却绝对不敢尝试鼓动席语舒做纯女性化的装扮。因为:首先,席语舒不中意,认为裙子加高跟鞋太不方便;其次,公司认定席语舒吸引歌迷的特质就是中性色彩,坚持保留风格不赞同随意改变。 所以,算起来最有眼福的人,还是她白茹耶! “既然起来了就跟我一起做健身吧?”白茹提议。 唉!现代女性活得真累,又要为工作奔忙,还得为美丽着想!身为席语舒的助理,在超出一般水准的曝光率前,为了对得起明的暗的来的镜头,她不得不忍痛放弃大好睡眠,每天认命坚持锻炼,尽力保持一副还算美妙的身材,就怕哪天睡过头醒来,忽然不敢面对镜头了。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对那个赖在床上的幸运儿满怀嫉妒。她吃得比她多,睡得比她懒,健身更是几乎不做,却偏偏拥有一副好身段,气死人了! “不了!我想听听歌,练练舞。”席语舒不再赖床,被子一翻,从床上跳起,脚步轻移,身体旋转,一连串的舞步之后,人滑到音响前,打开,跟着哼唱两句,下一刻,已经踏着舞步跳进洗手间里去了。 白茹只觉得一阵眼花缭乱,还没反应过来,强劲的舞曲已经回荡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叩叩叩—— 有人抗议地敲门了。 白茹走过去拉开门,毫不意外地看到睡眼惺忪,一脸不爽,一脸无奈的昱伦。 “小姐,大清早的还让不让人好睡!”昱伦稍稍带点起床气。 “好睡?”白茹抬起空无一物的手腕,作势看了一眼,“保镖大哥,助理老爷,惊了您的睡眠,扰了您的好梦实在抱歉!不过呢,听说您恰好是席语舒小姐的助理兼保镖,既然席语舒小姐已经起来了,您是否也应该步调一致,予以配合?” “我凌晨三点才睡……”昱伦嘟囔一声。 “自己出去玩到几乎天亮才回来,不治你失职之罪就该大呼侥幸,还好意思抱怨?”白茹从来不肯轻易放过与昱伦斗嘴的机会。 “冤枉!我才不是出去玩!我是去工作。”昱伦赶忙陈情。 “工作?在k歌房里?”白茹嗤之以鼻。这个忙里偷闲的家伙,趁着经纪公司某个头头接见的机会,一帮阶级不分的猪朋狗友跑娱乐场所里**去了,还好意思说为了工作。 “当然是为了工作!”昱伦理很直气很壮,“昨天晚上总监召见,是有新任务来着——” “又有什么新任务?现在是年底,舒舒接的演出,要参加的活动安排已经精确到按小时来计算,饶了我吧?”白茹呜呼哀叹。席语舒忙,幕后尽心尽力打点大大小小烦琐事务的她更忙。当然,牢骚归牢骚,工作还是要做的,“什么新任务?” “你知道的,加拿大渥太华和北京结成友好城市。” “我知道,那又怎样?” “渥太华市政厅要在明年元旦期间搞个庆祝新年的活动,邀请北京参加,市政府打算组织一个包括官员、企业家、艺术家、大众偶像在内的团体前往,舒舒是本年度无可争议的超级偶像,所有参与甄选的明星里人家独独挑中她,所以这个活动非参加不可。” “挺正式的一个活动,也挺上档次的。”白茹心早动了,但不知道正主儿观感如何。虽然公司替席语舒接下活动,但最后拍板还是要取决于她。于是,她回转身找到从洗手间洗潄出来,刚好听到她与昱伦的后半段谈话的席语舒,开口问:“舒舒,你觉得怎么样?” “就依照公司的安排吧。”席语舒淡然地应。 淡然,只是表面的,她的内心可是悄然一顿,心跳漏了半拍。 要去——渥太华了。 她没有忘记,自己在渥太华初次遇见的龙晔。即使感到他有那么多的不单纯,对他有那么多的不确定,她仍然没法做到让他走出自己的梦那样遗忘他。她仍然记得在郁金香盛放的花丛中自己与他静静凝望,仍然记得他深沉的幽黑的双眸…… 他们,不会再相见了吧? 第四十三章 “小语,真好!我们又同台演出了!” 坐在同一间化妆间里,面对同一面化妆镜,一张精心妆点之后艳光四射的美丽脸庞启开樱桃小嘴,亲热地对席语舒说。 席语舒正在由造型师吹整发型,闻言嗯了一声,算是回答。上台表演,她几乎不化妆,最多淡淡打点粉底,头发却弄得很精心,几乎根根嚣张飞扬她才满意罢休。张扬的头发已经成为她面对观众的标志。有一次,一个发型师怎么弄都弄不好,害得她上台表演时郁闷了好一会儿,连带使演出效果打了折扣,后来大家对她的头发再也不敢掉以轻心,手艺稍逊的发型师还真伺候不起她这头短发。 这位跟席语舒说话的小姐不是泛泛之辈。 她叫姜满,二十三岁,父母俱是地位非同一般的政界官员,她自己则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中国当代所谓的官僚贵族小姐。 像这样一位小姐,屈尊低就上个世纪还为国人轻贱的“戏子”行当,一般人或许不太能理解,包括姜满的父母。但是姜满个人执意投身娱乐行业,不管父母乐意还是不乐意,毅然报名参加歌唱比赛,打算就此起步,并且也成功了,成为当今娱乐圈一个新锐歌手。 姜满与席语舒参加的是同一场比赛,从小在极度优越的环境中成长的她自认外表出色、唱功了得,信心满满,从没想过失败,没料到最后冠军旁落,输给席语舒。 在一场比赛中能不能拿下冠军,由谁来拿冠军,区别明显不同,待遇更明显不同,这是姜满的切身体会。 所有的目光全聚集在席语舒身上,所有的光环全笼罩在席语舒的身上,所有的好处也得先由着席语舒挑。世界就是这么势利,否则又怎会谁都渴望居上位?对此,出身优越的姜满体会尤其深刻。 嫉妒是人之常情,尤其对方是自己不以为然的人时,堵在心口的气可不容易咽下。姜满不否认自己对席语舒目前的成就颇有微词,不过诸如此类的阴暗情绪摆在脸上只会招来侧目,她的脸上,可是非常清楚随时随地应该表现哪一类表情。 所以,现在,姜满恰当地表现出比赛时期结下的友情,表示与席语舒同台表演的兴奋。即使只是意思意思。谁让她连个单人化妆间都没有,得跟席语舒挤同一间化妆间。 今晚,姜满和席语舒共同参加一台正式的电视转播大型晚会,到会的有许多政府重要官员、外国友人、国营私营企业首脑、各界文化名人。不是这样的规格档次,她姜满才不会来哩! “小语,听说新年你也要去加拿大,好巧,我们又参加同一场活动。”姜满又说,很兴奋的样子。 “是啊。”席语舒淡淡地应。在那个地方,曾有过一份淡淡的回忆,她应该喜悦呢?还是应该忧伤? ****************************************************** “碰!” 大门被重重踢上,发出一声形同天崩地裂的巨响。沙发上的波斯猫吓得“喵呜”一声直直窜起,光速跳下地,钻进沙发底,躲避来人不知名的怒火。 “姜大小姐,谁又招惹你了?”躺在沙发上看影碟的年轻男人没有像猫儿一样被惊得跳起,但声响实在太巨大,耳膜不能不受震动,所以,转向进来的火爆女人的目光不由带上不悦。 “你!席语舒!” 姜满怒气冲冲地脱下脚上的高跟鞋,狠狠向沙发上的男人扔去。今晚的演出,风头又全给席语舒抢光,其他人通通沦为陪衬的绿叶。她连不够红的花都不想当,又怎会甘心当绿叶。妒忌的怒火自然油然喷发。 沙发上的男人手一动,准确地抓住袭击自己的器物,随手丢到不知名的角落,阴沉沉的目光瞪着姜满,显然怒火也在聚集。 “看什么看?想一枪崩了我呀?哼!你这个徒有虚名的没用杀手,当初要是干掉席语舒,我今天也就不用再受她的气。”姜满忿恨不已地在沙发上坐下。 “臭女人,你还敢抱怨!要不是因为你这颗毒蝎子一样的妒忌心,我们水银杀手集团就不会被摧毁,我就不会像只老鼠一样躲在家里不能到处跑——” “去死吧你!没本事杀人就不要学人家当什么杀手,回家好好当你的大少爷!我可是付了钱给你的,完不成任务我还没跟你算账呢!你倒是敢来跟我吼!林海浪,你真是越来越有种了!”这个林海浪,亏她相识多年,替她做件事都做不好,离谱的是他居然正儿八经要她按正常途径来雇佣他!也就是说,她居然得花钱请他杀人!花了三十万!席语舒却还好好地活着!哼! 林海浪哼了一声,不说话了。 这两个人随随便便透露出来的内情竟然涉及杀凶!这时候如果有第三者在,怕不惊的魂飞天外——当然那是不可能有的!他们现在待的地方是林家一幢秘密的别墅,除了他俩,再没别人。如果硬要算,还有一只波斯猫。但猫不是人,等于说废话。 这位出身也算高贵自小万事一帆风顺的姜满小姐竟会动杀人心思,不能不令人惊诧万分。常人,当然是指常理推测下,会想到杀人的人应当是与对方结下深仇大恨到了誓不两立的地步。那么,姜满究竟与席语舒结下什么样不可解的仇恨?要问起姜满,她也未必说得清。 姜满自小好胜心强,心高气傲,不甘落他人之后。读书时,班里有个女同学考了年级第一,得意洋洋之态令她看了非常不爽,下定决心在下一次考试成绩发布榜上叫那个女生的名字乖乖排到她的身后去。于是,她奋发图强了一段时间,又一次月考之后她的名字果然在成绩榜上急遽飙升,势头直指——第二名!那个女生的名字仍在榜首居高不下。姜满大大生气了,这一气非同小可,她找人把那个女生狠狠教训一顿,教她休学半年回家养伤,再也没有机会跟她同班同年级争第一。所幸,她后来很快对争第一没兴趣了,否则搞不好同学人数还会少掉那么几个。 参加歌唱比赛,姜满当然冲着冠军去的。凭她父母的势力,以及自身一些天赋,姜满在比赛进程中犹如顺风行船,冠军宝座眼看手到擒来,没想到凭空被席语舒占了去。这口气她当然难以下咽,尤其看着席语舒越来越风光无限而她自己的星光大有日渐黯淡之势,不甘落人之后的心火勃勃燃烧。她要取代席语舒,而目前取代她的方法惟有——让她再也没有机会唱歌,彻底退出娱乐圈。 怎么做到这点呢? 正当姜满费神思索的当口,一个很方便的机会送到门前。 这个机会就是——林海浪。 林海浪秘密的身份是杀手,这已经够令人咋舌,他真实的身份更令人咋舌——他的父亲可是一个相当、相当有权势的高级官员,自然,林海浪也就是所谓的官家大少爷。 林海浪好好一个**,不走正道,却偏要当什么杀手,别人会不解,姜满却视为理所当然,他们这些在别人眼里生而优越的人,人生追求当然也必须与人有别。 林海浪这样一个身份特殊的人物,姜满是怎么结识的?很简单,林家与姜家很有些官场上的牵连,姜满和林海浪自然也有交情,还是不一般的交情:从小是玩伴,一般情况下当当朋友,方便的时候做做情人。 所以,六月份,当一天到晚游荡于各国各地区的林海浪跑到姜满家里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灵机一动,想到了彻底根除席语舒的办法——很简单,借林海浪的手把席语舒给杀了,一了百了,从此再不能挡她的道。 本以为轻而易举能解决的事林海浪却失了手,不但没杀掉席语舒,自家大本营还给端了,现在认命地在家乖乖当大少爷,深居简出不敢轻易抛头露面就怕哪天给国际刑警闻出蛛丝马迹——他老爸的权势网罩得住国内可不定罩得住国际。 “喂!海浪,你再干一次,把席语舒杀了。”姜满越想越不甘心。很快,她和席语舒又将同时前往加拿大渥太华,到了渥太华,席语舒很可能又是主角。她这次得到去渥太华的机会,是依靠父母借助玲珑手腕弄来的,跟席语舒的被高层特意钦点根本不能同日而言。越想,更是越不甘心。 “休想!”林海浪白眼斜睨姜满,带着鄙夷,“你这女人疯狂又可悲,想最红,凭自己本事去赚,杀了一个席语舒,这天下第一就是你的了?说不定明天又冒出一个张语舒,王语舒来,我每一个都要替你去杀?别发疯了你!要疯自个儿疯去,我林海浪不当疯子。” “你不当疯子就当杀手!我再给你钱,你去杀她。”姜满简直红了眼。 “水银杀手集团已经解散,我不再是杀手了。”林海浪懒洋洋地说,“而且,奉劝你最好别再打席语舒的主意,她身边的保镖是绝顶高手,给人供出你是幕后主使,哪天死无葬身之地都不知道!” “昱伦?就凭他的身手也敢说是绝顶高手?”姜满讥讽嗤笑。 “不是昱伦。”林海浪沉沉地说。 “那是谁?” “一个秘密保镖。也不知道是席语舒从哪儿雇佣的,身手相当厉害,来历更是可疑,就是因为误伤他,水银集团才遭人报复,要不是我们老大急于逃命,肯定会找我算账……我狙击席语舒那天,另一伙黑帮分子半道拦截他们,他三下两下就把人给打翻,吓跑了;后来,我连发三枪,被他躲过前两颗子弹,第三颗眼看打中席语舒竟然又被他挡下来。有这种人在席语舒身边,想杀她可不容易。”林海浪回顾着说,眼里闪着钦佩和嫉妒。 “竟然还有黑帮分子拦截席语舒,什么人干的?”姜满只对这个好奇。 “一个地头蛇的手下,那个地头蛇道上人称荆五爷,你认识吧?” 姜满点点头,忍不住猜疑,“这个荆五爷想干嘛?玩绑票?认干女儿?”继而又厌恶地皱起眉毛呸了声,又说:“哼!他在娱乐圈里的干女儿也不少呢,那个老色鬼!哪天碰上本大小姐不爽非把他那双色眼挖下来不可。” “呵呵!他色胆不小嘛,竟敢看上你这个女煞星。”林海浪发出放肆的好笑声。 姜满瞪了林海浪一眼,不再发作,一番谈话下来,她勃发的怒火倒是平静了一些。 第四十四章 公历一月一日,元旦,一年伊始。 席语舒在十二月的最后一天第二次来到渥太华,并在当天夜里应邀参加渥太华市政厅举办的新年庆典,迎候新一年的到来。 这个季节,渥太华是名副其实的“严寒之都”,气温很低,很冷。 席语舒是南方人,对酷寒有些不太适应,当大家都尽力打扮得美美的去参加市政厅举办的新年庆典时,她的首选还是保暧。不过,即使不是出于气候的原因,她的着装风格也不会有多大改变,所以,在这些理由下,当她出现在市政厅宴会厅里的时候,就成为全场惟一不穿裙装礼服的女子。 宴会厅里有供暧系统,不必有受冻之虞,而出于礼仪要求,来宾们的大外套也全都脱去,所以,现在,男士们全都身着优雅合身的宴会礼服,女士们全都穿着争奇斗艳倍显美丽、性感、高贵的大礼服,除了一个特例——席语舒。当然,她的打扮还是很得体的:黑色长裤、白色上衣、黑色礼服外套,很简单的黑白搭配,穿在她身上却很合适,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不合宜或逊色。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席语舒反而成了最显眼的女孩子。每一个投注到她身上的目光,不管出于无意还是有意,都忍不住停留一段时间。 任谁都不得不承认,她,生来就是吸引人注目的,不管看的人心里抱着什么样的观感和评价。 对于别人的目光,席语舒安之若素,一派平稳地走完该过的场,例如和政府首脑握握手,合个影,然后由接待人员引到相应的位置,喝点水酒,吃些自助餐,大功告成,此后可以自由活动。 新年庆典邀请的各界来宾很多,市政厅所有宴会厅全都开放接待来宾。地方大,人多,一不小心同伴失散,找不到人是常有的事。比如现在,席语舒只是在人群中走了几步,一直跟她亦步亦趋的白茹和昱伦就不见了去。她四处看了看,根本见不到人,想来白茹和昱伦的情形应该也一样。 人海中找人无异大海捞针。 所以,席语舒走出宴会厅,站在外面走廊上,等着看白茹和昱伦会不会出来。这间宴会厅在二楼,她站的地方正对着阶梯,楼上是另外的宴会厅,如果她有足够的好奇心,应该上去看看另一番风景,不过她这方面的好奇心不强,也就不想领略。可现实偏偏就是如此怪异,喜爱制造巧合:当她站在阶梯面前,眼神随意地往上扫,一个刚好转过阶梯转角往楼上走的男人恰好转过脸来面对她,这个人是——竟是——阿九? 阿九—— 他竟然在这里! 自从阿九苌耍锸嬖僖裁挥屑幌氲剿嵩谡饫锍鱿帧k姑挥邢蛩佬唬不姑晃是宄一些事情。遇见他,太好了# “阿九!”席语舒出声叫唤,跟在阿九后面追上阶梯。 阿九却置若罔闻,以平稳而又迅速的步伐继续往上走。 “阿九!”席语舒加大音量又叫了一声,阿九却还是没听到,没回头,登上三楼,直直向宴会厅入口处而去。 “阿九,等一下。”席语舒快跑几步,总算在阿九进入宴会厅之前拦住他。 阿九站在席语舒面前,看着她,并不说话。 “阿九,你的伤全好了?你没事吧?”之前两次见过阿九,席语舒清楚他不是多话的人,对他的不言不语并不以为意,何况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该表现热忱的人是她。 “小姐,你认错人了。”阿九终于有所回应,说的是一口标准的英语,语气淡漠,就像对待完全陌生的人。 什么? 席语舒始料未及,不由有些错愕。她看着眼前的人:一身黑色的正式礼服,比印象中的阿九多了些贵气和优雅,但——炯炯的星目绝对是阿九的眼睛……可……他的眼神中也绝对只有陌生,他看起来确实是不认识她的样子。 怎么回事? “阿九?嘿!是你!想不到在这里看到你!你的伤全好了?没事了吧?”席语舒的旁边忽然冒出一个人,高兴地向阿九打招呼,殷切地询问。是昱伦。 昱伦转身不见席语舒之后,很快想起到外面找,于是冲出宴会厅,正好在宴会厅门口看到席语舒奔上楼梯的背影,急忙跟上来,却出乎意料看见阿九,不禁边说边惊喜地伸手想拍拍共过患难的兄弟的肩膀。 没等昱伦的手拍上肩膀,阿九的手更快地抬起将他格开,冷淡而陌生地说着英语,“你们认错人了!请让开。” “怎么回事?阿九,你伤到的是胸口,又没伤到头部,不会那么惨失忆吧?”昱伦怪异地看着阿九。 “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认错人了。抱歉!请让开!”阿九以由陌生转向冷漠的眼神看着昱伦,不耐烦地皱皱眉,抬手轻扣昱伦的肩膀,把他的身体拨到一边让出路来,不再看他和席语舒一眼,大跨步踏进宴会厅,转眼在人群中消失了踪影。 “怎么回事?舒舒,那个人到底是不是阿九?”昱伦想不通,开始怀疑。 “他的样子很像阿九——我也不清楚了。”席语舒迷惑地注视着阿九消失的方向,不得其解。他,应该是阿九吧?他到底是不是阿九?她一定要弄明白,否则她的疑问什么时候才能解开! “我进去看看。”席语舒不太甘心,抬脚跨进宴会厅,决心再找到那个人来确定。 “等我,舒舒,我和你一起去。”昱伦急忙跟上,但来往穿梭的人太多,他一会儿又跟丢了席语舒,为了不至于待会儿又像无头苍蝇般到处乱撞找不到人,他叹叹气,认命地到门外守株待兔。 席语舒进入宴会厅,在人群中四处寻找阿九的身影。宴会厅太大,人太多,阿九的身影仿佛遁入大海的水滴,根本无从找寻,她毫无目的地穿行四顾,不得不打算放弃了—— 席语舒走向出口的途中,前面一小群人涌动一下,向外扩散范围,一个后退的男人差点撞上她,她本能地连连后退几步避开,然后……变成她撞到人了。 因为她退的慌张,撞到人后重心失调,险险摔倒,幸亏被她撞到的人及时伸出援手,有力地托住她的手肘,帮她重新站稳。 “谢谢!”席语舒转身抬头向那颀长的人影道谢,视线才触及那人的脸就讶然了。 那人……是龙晔! 龙——晔!他怎么也在这里? 席语舒因为太过意外而发怔,内向的个性在此时发挥得淋漓尽致,根本说不出任何客套话。 龙晔看来也有些乍见她出现的意外,但只是一闪之间,神色很快恢复平静,嘴角挂上浅淡的笑,平和地问候:“你好!” 他真的是个非常优雅有风度的男人,总是处变不惊、从容不迫的样子,她却有些慌乱,没法及时回应——这是内因,外因则是,龙晔身边的人没有给她机会适时回应。这是一个华裔女人,像是龙晔的女伴,一身高贵的紫罗兰色晚礼服,衬得她的气质也很高贵,加上姣好的容貌,成熟的韵味,气势看来和龙晔——很登对! 当龙晔扶住她手肘帮她站稳,然后拿开手之际,席语舒看到,身穿紫罗兰色晚礼服的女人向龙晔身边跨一步,由原先的俩人对立变成并立,并且立即开口询问,说的是法语,席语舒常常接触大量外文歌曲,对法文有粗浅的了解,勉强听出她说的是:“龙,这位是——” “这位是小……语小姐,在中国有过几面之缘。”龙晔对穿紫罗兰色礼服的女人说,说的是席语舒掌握得比较娴熟的英语,“罗兰小姐,华人国会议员罗诚志的女儿。”后一句面对席语舒介绍对方则是用中文说的。 一直以来,旁人对席语舒的称呼不少,没有私人情谊的称她席语舒,表示亲密无间的会喊她舒舒,相识但不打算把情谊深化的通常叫她语舒或——小语。 在他们相识之初,他称呼她舒舒,现在……却变成了小语。当然,礼貌上他是合宜的,因为她明确拒绝过他的接近,不再使用亲昵的称呼是表示对她尊重……无可厚非。原本,他很可能想称呼她席语舒小姐之类的吧?大概觉得骤然把亲昵的“舒舒”改换成冰冷而疏远的正式称呼显得把俩人原有的交情(如果那也能算交情的话)撇清得太快太无情,才折衷地把她变成“小语”,是这样吧? 他——心思相当细腻,知道怎么准确地处理一切,即使在称呼这样一件小小的、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小事上。 席语舒心情有些发涩,还有些莫名其妙觉得自己可笑的感觉。她,从不是个会因为别人改变对自己的称呼而琢磨对方心情的人,现在是了…… “嘿!小语,你朋友?”又一个称呼席语舒为小语的人闯进三个人的空间。 这人是姜满。她一身火红的晚礼服,美丽也像烈火一样嚣张地逼入他人的眼睛,张扬出满满的自信,也因此,她不顾忌眼前那个神色又冰冷了几分的紫衣女人,媚媚地笑问:“小语,不介绍一下吗?您好,先生!我是姜满——”后面那句已经等不及地面对此时小圈子中惟一的体面男人。 “我姓龙,龙晔。”龙晔平淡地说,用的是那种与初识者客套的平常语气。 但,这种平常语气却激起两个人不平常的反应。 一个是姜满。她目光炽热地盯着龙晔,多么体面的人物呀,眼里不由放射出毫不遮掩的好感与期待,红唇扬起,先送出一个甜甜的笑,然后准备再接再厉,“龙……” 不过有人动作比她快——罗兰。 罗兰在姜满笑意还没完全扬起的时候,张口对龙晔说了一长串的法语,说得很快,很多,龙晔专心地听着,席语舒根本听不出她说的是什么了,姜满更是张口结舌搭不上话。 然后,罗兰终于说完,而下一刻,龙晔对席语舒和姜满点点头,道声再见,和罗兰一起走开。 他们走开的那一瞬间,罗兰斜眼瞥了一下她们,高高昂起的头颅有种贵族的倨傲。 “妈的!有什么了不起!有本事就别把人拖走,看谁斗得过谁!”姜满忍不住来句国骂。 席语舒无心去理睬姜满的情绪发泄,她只知道,她不想找人了…… 第四十五章 在下榻酒店的客房里,席语舒仰躺在床上,双掌叠在一起垫在后脑勺下,睁大眼睛望着天花板,不说话,也不动,静静的。 静到躺在旁边另一张床位上的白茹忍不住来问:“舒舒,怎么还不睡?在想什么?该不会是因为见了世面兴奋得睡不着吧?”后一句显然在逗她。 席语舒嘴角微勾,算是给白茹冷笑话的一个回应。老实说,今晚的庆典场面在她脑海中没有深刻下任何印象,除了……人。 阿九突然变成了冷漠的陌生人! 龙晔——变成了客气的陌生人!曾经,她不感觉他陌生,即使在相识之初,现在,一切变成了这样……这不是她原先想看到的吗?那么,现在心底隐隐约约的失落又为的是什么? “舒舒,在今晚的庆典上你猜我看到了谁?”白茹看到席语舒还不想睡的样子,于是聊起闲话。 谁—— 席语舒没有开口,只是用眼睛瞧白茹。 “上次跟你闹出绯闻的那个人——龙氏机构总裁。我到三楼宴会厅里找你的时候看到他,三楼宴会厅主要招待工商界名流,听说他在北硅谷有一家规模很大的科技公司,在渥太华挺有地位的……舒舒,你不与洛菲续约,也没有同龙氏达成任何意向,现在亚特运动用品集团倒是频繁和公司接洽,你怎么想的?” 席语舒看着白茹,平静地问:“是你想知道还是代表公司?” 白茹嗬嗬笑了几声,老实坦白,“公司想知道,我更想知道。” “我没有兴趣代言运动用品了。”席语舒淡淡地说。 “亚特的代言费足足比洛菲高出200万,你真的不考虑?”白茹觉得很可惜。这个世界,有几个人会跟钱过不去呀!偏偏席语舒就是个没什么金钱概念的人。钱,对她而言能满足生活必需就好。她不热衷追求名牌服饰,不羡慕名车,不渴望豪宅,在她眼里,一百元是货币,一万元是货币,一百万元也只是货币,没太大区别。真不知道该说她没有更高生活追求,还是心无旁骛只懂得追求音乐梦想。 “不。”席语舒语气仍是淡淡的。淡淡的,却又有不容改变的坚持。 白茹放弃劝告。席语舒脾气很好,个性温和,好像很好说动的样子,偏偏又很坚持自我,不想做的事谁都逼不了她。一年相处下来,白茹早认清了。 “舒舒,明天晚上你才有演出,白天一天都有空闲,一起出去逛街吧?要不,我们去里多运河玩冰上运动,或者去看看冰雕。”难得有闲暇,白茹兴致勃勃地提议。 “你和昱伦一起去好了,我想留在酒店里多做些准备。”席语舒提不起劲,大概困了的缘故吧?她打个哈欠,身子滑进被窝里,没多久就睡着了。 那边,白茹又羡慕又嫉妒。唉!真是不解世事的年纪,没什么心事,没什么困扰似的,想睡就睡,而且睡得香甜。当然,她也确实没什么好困扰的,才二十一岁的年纪,金钱、名利、地位、关爱……莫不大把大把地奉上,就算哪一天想要爱情了,怕也是追求者海了去地任她挑选! 这个天生命好的幸运儿啊! ******************************************************* 渥太华处于低地,由于北面没有横亘的山脉,来自北极的强冷气流毫无阻碍地横扫渥太华大地,使冬季气候干燥而寒冷,在一月份,平均气温达到零下11度。 这蠢涞奶炱吕涞娜吮静挥Ω贸雒畔泄涞摹? 一早,席语舒架不住白茹和昱伦的缠磨,跟着俩人来到里多运河边。 渥太华冬季漫长,冰上运动十分发达,除了久负盛名的冰球运动,渥太华人冬天最大的爱好就是滑冰。无论是阳光灿烂、万里无云的蓝天,还是星光闪烁、灯火通明的夜晚,总可以看到一群群男女老少身穿色彩缤纷的运动衣,脚踩冰刀,穿梭飞驰于滑冰场甚至街道。 在里多运河这个世界最大的天然滑冰场上,滑冰的人更是花样百出,时而如雄鹰展翅,时而如孔雀开屏,令观者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白茹和昱伦两个看的技痒,玩兴大发,叮嘱席语舒两句,自己也加入到滑冰的人群,大玩起来。席语舒从小在南方生长,对冰上运动没什么实践机会,也没多大兴趣,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白茹和昱伦早溜不见影,觉得没多大意思,于是决定四处走走。 里多运河由南向北穿越市中心,注入城北的渥太华河。运河以东为下城,以西为上城。市政厅处于下城;上城则包括国会山,一些政府机关。而渥太华河由西向东流过市区,把城市分为南部和北部。 城市的北部,就是——“北硅谷”。 席语舒直到身处在所谓的“北硅谷”中,还是不知道自己来这里做什么。 说起来有点好笑,她在里多运河附近无所事事的时候,旁边一群等公交车的华裔青年兴致勃勃地谈起前往“北硅谷”求职的事,然后比较各个科技公司的优劣,就那么不经意的,龙氏科技公司的名字从某个年轻人嘴里掉出来,很快就讨论得欲罢不能,而她居然听得津津有味,然后公交车来到,大家蜂拥上车,一个热心的女孩前后左右呼朋引伴,顺道送她一句:车来了,你还不走。她居然就这样跟着人家上了公交车,然后……然后……就置身于自己根本找不着北的“北硅谷”范围,四顾茫然,举步无措。 她从来不是情绪冲动的人,现在倒好——席语舒摸摸空空的口袋,兜里的零钱已经全部当了车钱,那还是刚才白茹哄小孩子似的给她让她到滑冰场附近买点什么消消遣的。幸好,她带着手机——不过,打电话给白茹和昱伦让他们找来这里认领走失人口,怕不把鼻子气歪才怪,唉,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她晚上还有演出,总不能任由自己失了踪去。 席语舒四处张望,想找到类似街道名称之类的牌子,好待会儿告诉白茹和昱伦自己在哪。看看周围,没找到,于是她迈步向前,继续寻找目标。转过一条街,一家气派的大公司赫立眼前,找不到街名,告诉白茹和昱伦她具体在哪一个位置也是一样的。于是,席语舒抬起头细看高高镌刻在大楼上端的公司名号,才刚看清楚就愕然了。 她——来到了龙氏科技公司的大门前。 非但如此,下一眼,她看到了龙晔。他,就站在公司大门外,目光恰好正对她这边方向。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总能在机缘巧合的情形下相逢,连躲开对方眼光的机会都没有。 龙晔大概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稍稍停顿了下才向她走过来。 而席语舒直到龙晔停在面前了,才注意到——他手里牵着一个小女孩。 一个小女孩,大概六七岁,很可爱很漂亮,眼睛黑黑亮亮的,随便扫了她一眼就把小小身体依偎向龙晔,很亲热地紧贴着龙晔的裤腿。 “来观光?一个人?”龙晔先开口,问得很简洁,全然的客套。 他还是很温和有礼,但口气与之前——在医院那次,全然不同了。他和她,渐渐变成陌生人,或者很快,将成为完全的陌路——从未相识的那一种。 是无所适从吧?席语舒觉得心脏在收缩,有种紧张,也有种空空落落的茫然。 她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本能地笑了笑,自己都感觉到纯粹是种应付。想要使场面不至于继续冰冷下去,最好的方式就是寻找缓和的中介物,因此,她自然而然地垂下眼皮,对上龙晔手里的小女孩。 “好可爱的孩子——” “她叫雪儿。雪儿,打声招呼吧!”龙晔也垂下眼看手里牵着的小女孩。 “姐姐好!”雪儿细声细气地叫人,眼神有些戒备,一只手抱着龙晔的腿,靠得更紧了。 姐姐?这小家伙从来只肯称呼女性为夫人或小姐之类的。 龙晔有些好笑地揉揉小女孩戴着绒线帽的小脑袋,没说什么,眼里泛起淡淡的宠溺。 一切,都落在席语舒的眼底。龙晔很喜爱这个孩子,他们,很亲密…… “雪儿你好!”席语舒蹲下身对小女孩说话。 雪儿头一转,躲到龙晔身后去,不知道是太过害羞还是不肯领情。 面对此情此景,席语舒不由得尴尬,不知如何是好。 “雪儿,怎么啦?”龙晔不清楚小家伙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怕生可不是她的本性,虽然这样想,还是转身抱起她。 雪儿被高高抱起,立刻贴在龙晔耳边窃窃私语起来。 席语舒不知道小女孩在龙晔耳边说些什么,不过却清楚地看到龙晔浓眉扬起,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 几次见面,龙晔给席语舒的深刻印象是沉稳至极、不动声色,她没想到他会笑得如此爽朗,而这笑,是因雪儿而起……雪儿还在咭咭咕咕说着什么,而龙晔则点头发出应和声。他们,自成一个温馨的世界,容不得外人闯入。而外人,根本也没资格闯入。席语舒觉得,再待下去也只是尴尬,而且只有更加尴尬。她,原本就不该闯到这里来,不该主动出现在他的面前。尴尬——怪谁呢? “不好意思——”席语舒站起身,这么久才想到要站起来,她确实应该感到不好意思。她向被她打断了亲昵耳语的一大一小点点头,说道:“我先走了,再见!” “姐姐再见!”雪儿这回应得很热情了。 “雪儿再见!”席语舒笑笑,转身走向不知名的前方。 “等等——小语,你对渥太华不熟,我让人送你回去。”龙晔在她背后说。 他,很习惯关心别人吧?也或许,关心只是他表现礼貌的方式之一…… 席语舒没有转身,看不到龙晔的表情,在他听不出情绪的声音里也听不出什么,但是,那一声“小语”却令她心底一颤:她确定了,他不会再称她舒舒,如同他决心让彼此成为陌生…… “谢谢!不用了!”她背对着他说,大步往前走去。 渥太华的冬天的确冷,现在更冷了。席语舒觉得自己开始瑟瑟打颤,本能地为了御寒似的,她快步前行,越走越快,直到气喘吁吁,才停下来。 她走到了哪里?席语舒茫然四顾,看着周围的一片陌生,更茫然了……她微微低下头,想着该如何解决眼前的困境,一句温度跟气温差不多的话却飘到她的耳朵里。 “小姐,别到处乱跑了,我送你回去。” 像是……阿九的声音? 因为学音乐吧,席语舒对声音辨识和记忆的能力很强,往往听过别人一两次说话就能记住对方的声音。 这声音是阿九的,没错! 她倏地抬起头,看向站在面前对她说话的人——果然是阿九。 阿九——他又认识她了?还是说,昨天晚上她和昱伦看到的人根本不是阿九。 “你——是阿九?”她不得不质疑。 阿九点点头,走到公路边拉开一辆黑色房车的后座门,对她说:“上来吧。” 席语舒怀着疑虑坐进车里,很想追问阿九,她昨晚看到的人究竟是不是他,不过理智提醒她,还有更重要的问题。阿九神出鬼没,这一次分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又能见到他,她要把握机会才行。 “阿九,请你告诉——你曾经提到过有个人派你来保护我。请告诉我那个人是谁,好吗?”她看着前面驾驶座上全神贯注开车,旁若无人似的阿九,带一些恳求。 “知道他是谁很重要吗?”阿九冷淡地说,语气里似乎夹杂一些淡淡的讥诮。 “是。”无缘无故承一个人的情浑然不在意不当一回事,她的确做不到。 “重要到什么程度?以身相许吗?”阿九讥诮的语气更明显了。 阿九似乎对她有着不满,不,不是似乎,而是确实!可是为什么? “我很感激你,也很感激你的老板,希望有机会向他表示谢意。”席语舒微微皱起眉头,为阿九语气中的讥诮,也为阿九暗藏的不满。 “不必了!我会转达。”阿九收起讥诮,再度漠然。 “阿九,请告诉我!”席语舒很坚持。 “小姐,你根本不需要知道。因为,毫无意义。”阿九冷冷地说,比席语舒更坚持。 “为什么?” “不为什么!” 阿九说完,不再哼声。 真心奉献在眼前都不需要,用所谓的恩情来牵扯、维系的感情更不牢靠,既然魅惑的迷雾已经消散,就没必要再制造混沌。 阿九心想。 第四十六章 “你这小丫头是怎么回事?想害你龙叔叔这辈子娶不到老婆吗?”坐进座车后座,车子开动之际,骆扬好笑地从龙晔的怀里“抢”回宝贝女儿,宠溺地捏捏她可爱的苹果小脸。 临近中午,骆扬携女儿来请龙晔去同享午餐,在龙晔走出公司大门,雪儿飞奔迎上去之际,不曾想会看到一出戏。这女儿呀,越来越令人哭笑不得了,每次看见龙晔身边出现什么女人或女孩就如临大敌。才几岁大的小孩呀!回想起刚才在龙晔公司门口看到的那幕,不由得又是大摇其头。 “雪儿不要别人做龙叔叔的老婆,龙叔叔是我的王子,等我长大了来娶我。”雪儿坐在父亲腿上,一本正经地说。 什么?身为父亲大人的骆扬听完宝贝女儿陈述的凌云壮志,双目瞪圆,更加不知道应该哭好呢还是笑好,只能指着龙晔叹息大叫,“唉!我总算见识到何谓大小通吃!将来我女儿要是嫁不出去,你看着办!” “爹地,雪儿今年七岁,再过十年就可以嫁给龙叔叔了。”雪儿还在认真设想未来。 “小宝贝,再过十年,你龙叔叔已经变成老头子,不是王子了。”骆扬逗着女儿。 “才不会!王子老了就变成国王,那我就是王后了。”雪儿想的更美。 龙晔静坐一旁,耳朵听着骆扬与女儿笑闹,心,却不由自主想起刚才。坦白说,他料不到自己会在公司门口看见席语舒,四目相接的刹那,他和她一样诧异。他不清楚席语舒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公司门前,不过——他也不会为此多费神思就是了。 席语舒出现在公司门前的原因或者理由,稍有理智的人至少可以找出几百种。既然,“北硅谷”不是只有一家龙氏科技公司,而龙氏科技公司也不是只有他龙晔一个人,所以,没什么好琢磨的。 商人就该务实,幻想或者奢想那是艺术家或者无所事事的人才做的。 凭着一张画像,一个古老的故事,他试图把她纳入自己的生活,根本忘记对方是一个独立自主有思想的人,狂妄得可笑,自以为是得可笑,受挫理所当然在所难免。 商场上,他素来以客观、理智、冷静著称,一意孤行的错误他本来不应该犯的……因一时的蛊惑,他轻率地犯了,也由此才认清,自己不是神,不是王,万物并非唾手可得。经由那个女子,他认清了这点,也未尝不是幸事。 “龙晔,刚才那个女孩子是谁?挺特别的,看着有些眼熟。”跟女儿闹够了,骆扬转来问。 “一个歌手——席语舒。” “席语舒?似曾相识的名字。”骆阳对乐坛没什么涉猎,没意思在那方面打转,于是颇有些暧昧地笑笑,“怎么,人家女孩子找上门来你就这么打发了?” “凑巧而已!她不是来找我的。” “有这么凑巧的事?”骆扬疑惑而不甘心。 “对!就是这么凑巧!”龙晔语气肯定。 既然龙晔如此肯定,骆扬也就没有什么好追根究底的,他撇开这个话题,转向其他,“龙晔,虽然不该干涉你的私人事务,但一个是我的老朋友,一个是我妻子的表妹,对罗兰,你到底怎么看? “或许我应该问,你希望我怎么看?” “老朋友,远离商场,别这么犀利罢!既然涉及,我也就说了。龙晔,心系于你的芳心不少,可最痴情的应该算是罗兰吧?人家二十岁开始认识你,到现在也有十年了,何况她的品貌、家世不错,你不妨考虑。” “你什么时候开始对做媒感兴趣?” “别避而不答。” “想要我的回答?” “快说吧,我等着答复郁香呢!想做媒的人是她。”骆扬脸上泛起些微无奈。 太疼爱妻子的男人通常会掉进畏妻的泥淖。骆扬十二年前在斯坦福读大学时认识郁香,那时郁香刚刚进入斯坦福大学。郁香来自加拿大华裔上流阶层家庭,修文学专业,诗情画意可算才女一个,加上本人又颇有些“艳若桃李,冷若冰霜”,在华裔学生圈子中很有些名声,吸引了大批追求者,骆扬是大堆追求者中“衣带渐宽终不悔”最终脱颖而出的那个。俩人的恋情从大学时代延续到骆扬读完研究所,出社会后也就顺理成章结为夫妻。或许因为郁香修文学专业的缘故吧,性格上总有些林黛玉式的伤春悲秋,更有古诗经里“溯洄从之”的若即若离,骆扬对这个爱人从不敢粗心大意,生怕一个不小心爱人又千言万语难展颜或者千呼万唤不回首。基于男人对女人愈难以把握就愈加心动,得来不易才懂珍惜的常理,骆扬对妻子可谓百依百顺。所以,甘犯干涉龙晔**的忌讳,关心起好友的终身大事来。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提那位名为罗兰的小姐。罗兰,第三代香港移民,出身于加拿大渥太华华裔政经名流世家,父亲罗诚志是国会众议院议员,在渥太华甚至加拿大华裔圈套子中有极大影响力。也因此,这位出身高贵的罗兰小姐算是响当当的加拿大华裔贵冑。罗兰与郁香是姑表姐妹,在美国求学时,经由表姐结识了当时是表姐男友现在是表姐夫的骆扬,后来又结识了骆扬的好友龙晔。这一结识,罗兰小姐很快就芳心暗许,对龙晔情有独钟,即使龙晔从没有任何足以鼓舞和令人曲解的言行,她也仍然执意守候。 “我的回答是:没有回答。” “唉——”骆扬叹了口气,“就知道会白费力气!兄弟,虽然我也很羡慕你活的潇洒,但为我的耳根子着想,还有早点让我宝贝女儿的肥皂泡破灭,不至于继续教她努力去设‘立志须趁早’,‘坚持就是胜利’的伪命题,你勉为其难,将就将就,早点终结单身汉身份吧!” 龙晔淡淡一笑,不再说什么。 第四十七章 夜的城市笼罩在漫天的雪花中,有多少人在同一片天空下看着雪花?又有多少人在同一个城市里细品心事? 宗宇陪侍在老板旁边,陪他静坐,陪他喝淡淡的菊花茶。 菊花茶是他用茶包随手泡出来的,有些令他忐忑进不进得了老板的口。老板喝茶是非常讲究的“你这小丫头是怎么回事?想害你龙叔叔这辈子娶不到老婆吗?”坐进座车后座,车子开动之际,骆扬好笑地从龙晔的怀里“抢”回宝贝女儿,宠溺地捏捏她可爱的苹果小脸。 临近中午,骆扬携女儿来请龙晔去同享午餐,在龙晔走出公司大门,雪儿飞奔迎上去之际,不曾想会看到一出戏。这女儿呀,越来越令人哭笑不得了,每次看见龙晔身边出现什么女人或女孩就如临大敌。才几岁大的小孩呀!回想起刚才在龙晔公司门口看到的那幕,不由得又是大摇其头。 “雪儿不要别人做龙叔叔的老婆,龙叔叔是我的王子,等我长大了来娶我。”雪儿坐在父亲腿上,一本正经地说。 什么?身为父亲大人的骆扬听完宝贝女儿陈述的凌云壮志,双目瞪圆,更加不知道应该哭好呢还是笑好,只能指着龙晔叹息大叫,“唉!我总算见识到何谓大小通吃!将来我女儿要是嫁不出去,你看着办!” “爹地,雪儿今年七岁,再过十年就可以嫁给龙叔叔了。”雪儿还在认真设想未来。 “小宝贝,再过十年,你龙叔叔已经变成老头子,不是王子了。”骆扬逗着女儿。 “才不会!王子老了就变成国王,那我就是王后了。”雪儿想的更美。 龙晔静坐一旁,耳朵听着骆扬与女儿笑闹,心,却不由自主想起刚才。坦白说,他料不到自己会在公司门口看见席语舒,四目相接的刹那,他和她一样诧异。他不清楚席语舒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公司门前,不过——他也不会为此多费神思就是了。 席语舒出现在公司门前的原因或者理由,稍有理智的人至少可以找出几百种。既然,“北硅谷”不是只有一家龙氏科技公司,而龙氏科技公司也不是只有他龙晔一个人,所以,没什么好琢磨的。 商人就该务实,幻想或者奢想那是艺术家或者无所事事的人才做的。 凭着一张画像,一个古老的故事,他试图把她纳入自己的生活,根本忘记对方是一个独立自主有思想的人,狂妄得可笑,自以为是得可笑,受挫理所当然在所难免。 商场上,他素来以客观、理智、冷静著称,一意孤行的错误他本来不应该犯的……因一时的蛊惑,他轻率地犯了,也由此才认清,自己不是神,不是王,万物并非唾手可得。经由那个女子,他认清了这点,也未尝不是幸事。 “龙晔,刚才那个女孩子是谁?挺特别的,看着有些眼熟。”跟女儿闹够了,骆扬转来问。 “一个歌手——席语舒。” “席语舒?似曾相识的名字。”骆阳对乐坛没什么涉猎,没意思在那方面打转,于是颇有些暧昧地笑笑,“怎么,人家女孩子找上门来你就这么打发了?” “凑巧而已!她不是来找我的。” “有这么凑巧的事?”骆扬疑惑而不甘心。 “对!就是这么凑巧!”龙晔语气肯定。 既然龙晔如此肯定,骆扬也就没有什么好追根究底的,他撇开这个话题,转向其他,“龙晔,虽然不该干涉你的私人事务,但一个是我的老朋友,一个是我妻子的表妹,对罗兰,你到底怎么看? “或许我应该问,你希望我怎么看?” “老朋友,远离商场,别这么犀利罢!既然涉及,我也就说了。龙晔,心系于你的芳心不少,可最痴情的应该算是罗兰吧?人家二十岁开始认识你,到现在也有十年了,何况她的品貌、家世不错,你不妨考虑。” “你什么时候开始对做媒感兴趣?” “别避而不答。” “想要我的回答?” “快说吧,我等着答复郁香呢!想做媒的人是她。”骆扬脸上泛起些微无奈。 太疼爱妻子的男人通常会掉进畏妻的泥淖。骆扬十二年前在斯坦福读大学时认识郁香,那时郁香刚刚进入斯坦福大学。郁香来自加拿大华裔上流阶层家庭,修文学专业,诗情画意可算才女一个,加上本人又颇有些“艳若桃李,冷若冰霜”,在华裔学生圈子中很有些名声,吸引了大批追求者,骆扬是大堆追求者中“衣带渐宽终不悔”最终脱颖而出的那个。俩人的恋情从大学时代延续到骆扬读完研究所,出社会后也就顺理成章结为夫妻。或许因为郁香修文学专业的缘故吧,性格上总有些林黛玉式的伤春悲秋,更有古诗经里“溯洄从之”的若即若离,骆扬对这个爱人从不敢粗心大意,生怕一个不小心爱人又千言万语难展颜或者千呼万唤不回首。基于男人对女人愈难以把握就愈加心动,得来不易才懂珍惜的常理,骆扬对妻子可谓百依百顺。所以,甘犯干涉龙晔**的忌讳,关心起好友的终身大事来。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提那位名为罗兰的小姐。罗兰,第三代香港移民,出身于加拿大渥太华华裔政经名流世家,父亲罗诚志是国会众议院议员,在渥太华甚至加拿大华裔圈套子中有极大影响力。也因此,这位出身高贵的罗兰小姐算是响当当的加拿大华裔贵冑。罗兰与郁香是姑表姐妹,在美国求学时,经由表姐结识了当时是表姐男友现在是表姐夫的骆扬,后来又结识了骆扬的好友龙晔。这一结识,罗兰小姐很快就芳心暗许,对龙晔情有独钟,即使龙晔从没有任何足以鼓舞和令人曲解的言行,她也仍然执意守候。 “我的回答是:没有回答。” “唉——”骆扬叹了口气,“就知道会白费力气!兄弟,虽然我也很羡慕你活的潇洒,但为我的耳根子着想,还有早点让我宝贝女儿的肥皂泡破灭,不至于继续教她努力去设‘立志须趁早’,‘坚持就是胜利’的伪命题,你勉为其难,将就将就,早点终结单身汉身份吧!” 龙晔淡淡一笑,不再说什么。,正像他做所有事情都非常讲究一样。不过,他显然多虑了——老板安静的啜饮,并没多说什么。 他们现在渥太华河畔老板才买下几个月的住宅里。之前,老板每次来渥太华视察业务大多选择住酒店,偶尔会应“黑郁金香科技”负责人骆先生的邀请留宿,多年来没打算在渥太华置地产——因为气候寒冷。可宗宇总是摸不准老板的心思,几个月前,他居然领命前来渥太华置房产,差点跌碎眼镜——幸而他有个不必戴眼镜的好视力。废话少说,总而言之,老板在渥太华有自己的房子了。虽然,老板一年中来渥太华至多不超过两次,有没有自己的房子不是很重要,不过嘛,像老板这样的大人物,住自己的房子终归还是让他们这些跟在身边的人觉得方便点、放心点、安全点。有自己的房子,还是不错的! 也之所以,他才能有闲心陪老板坐下来,坐在暖意融融的小客厅里——喝茶!唔!能够忙里偷闲,不得不感动啊! 老板在安静地喝茶,宗宇也就安静地待着,但忙碌惯了的心可安静不下来——老板今夜没让任何人跟着,自己出去了一段时间,回来后就安静地坐着喝茶,直到现在。老板,去了哪里?宗宇忍不住在心里琢磨。虽然明知老板不喜欢人家随意打探他的心思或**,不过……他在心里想想应该可以吧? 或许是小客厅里的暖意太诱人,一只小猫轻悄地走进来,竖着尾巴擦过龙晔的裤腿,跳到一张铺着软垫的椅子上。 猫?哪来的猫? 宗宇双眸收缩,猛地站起想要拎起那只小猫丢出去,一张吓白了的脸却在此时探进小客厅,一迭声为失职愧疚和乞求宽恕。 这人是住宅的管家,一个老实的英裔中年男子。小猫,是他养的。现在,管家手足无措地站在主人面前,为自己惊慌,为小猫担忧。想要补过,他趋前几步,迅速抱起闯祸的小东西。 “随它去吧!”龙晔看着手里上好的中国瓷器里菊花茶淡淡飘起的温暖水雾,轻浅地说。 淡淡飘起的温暖水雾弥散开去,更淡了,终至消失;清雅的茶香仍在弥漫,却不曾消去。有时候,习惯养成不是件好事,他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自己渐渐习惯喝菊花茶,渐渐习惯它清香、淡雅的滋味。恬淡的、清雅的,一如……那个歌声温暖直入人心的女子。他把翡翠指环、画像、手札锁进箱子,锁的只是别人的往事,不是他的——但或者,他的往事也会如同清茶的水雾,很快飘散在空气中,无处可寻……是去年的事情了吧,他在伦敦,也曾因为那温暖的歌声驻足停留过,现在回想,仿佛是上个世纪的事情,正在久远,渐渐淡去,而今夜,也会渐渐淡去——即使,他把菊花茶喝成了习惯。 letitbe!她唱的多好! 是的,一切终将过去! ***************************************** “舒舒,你今晚的表现太好了!你那首《letitbe》感情表达很到位,你又进步了!”躺在床上,白茹兴奋地夸赞席语舒。 在今晚云集了众多来自加拿大和国内的顶尖艺术家、乐团、歌手的演出中,席语舒以混合着帅气、妩媚和奔放、优雅的魅惑造型令观众眼前一亮,以大气磅礴跨越国界的舞台风范引起最大的关注,更以醇厚独特的中音声线赢得最热烈的掌声。甚至下了场,观众的视线仍在寻找和期待她,记者们的镜头更是间不容隙地捕捉和保留她。 国际巨星的待遇也不过如此吧!白茹颇为与有荣焉地想,笑得非常开怀。 进步了吗?席语舒嘴角微弯,勾起一个淡淡的应和的笑,这笑,连自己也理不清是欣慰的,还是忧伤的、苦涩的…… letitbe! 让他去吧! 一切,也许很快会恢复为平静无波,那些关于梦的事情,那些关于某个人的事情,终究也会像流水一样,随着岁月流淌远走,不再回头。 “今天做了好多事,累惨了!舒舒,你也早点睡吧,我们明天要赶早班飞机。”白茹叮嘱,拉高被子盖住身体,很快睡着,这一回没空去羡慕席语舒的好眠了。 席语舒呢—— 白茹睡着很久了,席语舒仍是睁着双眼躺在上。 她,睡不着,从来也没有过——是因为演出的兴奋感还没有消除吧?或者,根本就是因为一些事,某个人…… 这,就是所谓的失眠吗?夜好长,手表的分针绕了一圈又一圈,倍看到达终点,终点回到倍看,过了好久,好久,还是没有困倦袭来——不知道会不会就这样度过一整夜?不知道现在天色怎么样了? 席语舒轻轻掀开被子,下了床,踮着脚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向外望去。 窗外,清的、冷的、晶莹的雪花片片轻盈旋转、飘坠,不舍天空,却无可遏止地投向大地。大地,是雪花出生的根源,也是它消亡的归处,即使曾在天空居留,那也不过是短暂的遨游,最终还是要回归来时的所在。 席语舒静静地看着窗外的雪花,看了好久,好久。 今夜,她的睡眠搁浅了——那些曾经拥有过的梦,随云烟寂灭,不会再有! 今夜,她的心事如同窗外纷纷飘舞的雪花,起起,落落,沉沉,浮浮……或许也会像雪花一般,从来处来,向归处归,和风起时,冰消雪融,再无踪迹……会这样的,是吧? 第四十八章 席语舒,世界数大知名品牌代言人。其代言的产品几乎全在原有基础上扩大知名度,取得不俗的销售成绩,影响力活生生验证在大众眼皮底下,无可非议,广告商纷至沓来把她捧为宠儿也就在情理之中无可厚非。 明星代言知名品牌,不论对企业还是自己,相得益彰。所以,席语舒推掉跨国集团洛菲的运动系列代言续约,不能不令知情人大跌眼镜,更令所属经纪公司着恼。 席语舒所属的“熠星”经纪公司同席语舒签约的时候,虽然签订不少苛刻条款,席语舒及家人也同意履行,但有一条席语舒非常坚持,那就是:经纪公司替席语舒接下的任何演出、广告、活动必须征得本人的同意才能最后生效。在这条条款制约下,尽管经纪公司明确表示希望席语舒与洛菲续约,继续担任洛菲运动系列的亚洲代言人,席语舒却毫无回旋余地回绝,公司也只能无可奈何忍痛罢手。 许多人梦寐以求和世界知名品牌合作的机会就这样给席语舒白白抛掉,凭空让经纪公司损失大笔收入,要说“熠星”经纪公司高层不窝火是不可能的,即使火山喷发也不为过,好几百万人民币也……可席语舒不点头旁人(包括“熠星”老总在内)又有什么办法?有鉴于此,“熠星”经纪公司渐渐感到,相对于不能任其肆意摆布的席语舒,应当尽快打造出一个更理想的继承者或者说——取代者。只有这样,才能一方面警告席语舒天下不是唯你独尊,长江后浪推前浪,最好珍惜眼前大好机会;另一方面嘛,一枝独秀难成大器,百花齐放才是春呀,多造就一个席语舒,还可以进一步拓宽公司可持续发展之路,奠实公司雄厚壮大的基础,摇钱树嘛,当然多多益善。 只可惜,经纪公司虽然有这样的用心,也不遗余力包装出一个又一个所谓“席语舒第二”或“席语舒终结者”的新人,还是没法取代席语舒在众多广告商心目中的地位,人家上门指名道姓要的还是席语舒,非她莫属。 比如,亚特运动用品集团。 席语舒拒绝与洛菲续约之后,另一知名运动品牌——亚特找上门来,以比洛菲高出200万元人民币的天价邀请席语舒加盟亚特运动用品集团,担任亚特运动用品的代言人。 令“熠星”经纪公司高层几乎呕血的是,席语舒又回绝了。 天价代言呀!谁没事自己跟钱过不去呀?何况经纪公司与席语舒在收入分摊上占的是稍大一头,更是难以吞咽白白损失的不甘与心痛。这个席语舒,她也太视金钱如粪土了吧?不可理喻!“熠星”经纪公司虽气又痛却也只能无可奈何,威逼利诱不了,惟有连连作揖打躬但求席语舒接下代言的份。 想想,这世界有时还真是可笑,有些人想从他人手里拿到一分钱是难如撼青天,而有些人双手捧上金山银山对方的眼睛却不见得会眨一下。多少艺人想为大商家代言无门而入,而某些人居然被商家追着代言却无动于衷。这世界还真是没什么公平合理可言! 此刻,心里这么想的不是谁,而是——白茹。 白茹与席语舒坐在会客桌的一头,亚特的说客坐在另一头。今天,席语舒在经纪公司的安排下直接与亚特派出的代表探讨签约意向。 亚特邀请席语舒合作的意向非常强烈而执着,派出的第一个洽谈代表与席语舒没有达成任何同感之后,又第二次派出代表加以说服。 对于亚特强烈的合作意向,“熠星”经纪公司非常、非常乐见其成,且不说亚特是与洛菲不相上下的大公司,初拟的代言费用足足比洛菲高出200万元人民币,依席语舒目前不点头而亚特丝毫不放弃的情形来看,价钱还有可能提得更高。所以,“熠星”经纪公司明知席语舒无意,仍是一次又一次安排亚特的人与席语舒面对面交流,就希望对方能够直接打动席语舒,好替公司增加一笔进账。前一段时间公司倾力打造新人,不但没有赢利,反而大大支出一笔,不赚回资本填补亏空,焉能甘心?让席语舒接下亚特代言,最快捷又最有进益,非大力促成不可。 基于上述种种,现在,席语舒是第二次面对亚特运动用品集团的说客了。 亚特派出的第二批代表包括年轻的总裁达尔·斯图亚特。 达尔·斯图亚特领袖派头十足,眼中闪着年少得志所引发的势在必得的光芒,有些狂妄(年纪轻轻身居高位免不了),有些霸气,但收敛的很好,不会让人感觉过于嚣张或刺目,相反,诚心阿谀者还会予以一句充满王者之气之类的赞语。 亚特总裁亲自出马,可见对邀请席语舒代言其产品有多么重视。 席语舒应该领情了!人,应该知恩图报……唔!互为利益,这么说好像不太准确!总而言之就是,人,应当惜福,大富大贵摆在眼前不懂珍惜就是暴殄天物,盲目哦肆意轻贱人家好心好意。清贫?这个时代谁还倡导清贫主义呀,席语舒,你再摆高姿态就太过矫情了!某些个人心里如是想。 “很抱歉!我无意再代言运动用品。” ——这就是席语舒在亚特代表长篇大论说辞完结之后的表态。 她说的很轻松,轻松得好像摆在眼前的不是沉甸甸的名与利,而纯粹是一粒灰尘,屈起手指陏意就弹开了。席语舒真是太不懂轻重啦!这么随随便便就把亚特捧上的金山银山一手推开,而且居然连眼皮都不多眨一下,她到底是真正看不上还是野心大得惊人? 众多期盼的心再度落空,“熠星”的负责人几乎呕血,亚特年轻总裁酷似基努·李维斯的俊脸上志在必得的神色收敛得更深,面容渐渐凝重。 席语舒到底在想什么?她到底想要什么? 这是众人的心声,包括亚特总裁在内。 不过旁人难以启口,达尔·斯图亚特却直白地表达出来:“本公司郑重承诺给席小姐更加优厚的待遇,除此之外还将无偿资助席小姐举办的演唱会以及相关活动,如果还有缺漏和不足,席小姐将会看到本公司竭力奉上诚意。席小姐,你觉得怎么样?” 天呀!这个亚特总裁为了能够签下席语舒作为产品代言人,竟然全线不设防,仿佛乐意任人随意宰割似的,一点没有严谨慎重的大公司首脑该有的行事准则,还是说,席语舒的身价已经到了可以向广告商随意狮子大开口的程度? 一旁“熠星”的陪同人员双眼蓦地放射出灼灼强光,此时不把握机会,更待几何?席语舒,赶快签订合约了吧! 而亚特另外的代表则脸色煞白,忧心忡忡直瞪着总裁,全然不顾失敬嫌疑,间或目光转向席语舒,心里掂量:总裁做事太……随心所欲,根本没考虑到付出天大代价有没有收回效益或者悲观一点抵消成本的可能。虽然前几个季度亚特在与洛菲、龙氏的竞争中居于下风,但席语舒拒绝与洛菲续约之后,亚洲市场竞争形势早已经大为改观趋向明朗,三大运动用品大头的竞争态势又重回三国鼎立局面,虽然仍有强弱之分,但绝对是谁也没法将谁彻底扫出亚洲市场,各家各分一杯羹,根本不必做这种大有得不偿失可能的举动。 “很抱歉!近期内我不考虑代言运动用品了。”席语舒干脆明朗地重复强调,一点儿也没法让人心生拿乔或欲迎还拒的疑虑。 她,确确实实不想接下这份代言。为什么? “为什么?”亚特的年轻总裁问出这似乎不太适用于此时商谈场面的疑问句。他眼神灼热地盯着席语舒,等待她的答案。 为什么?席语舒看着亚特运动用品集团的总裁,不打算解释。代言与否,是她的自由,应允或拒绝的理由,她没必要向谁人陈述。她是席语舒,一个忠于自己内心,坚持自己想法的人。任何身外之物,不是她想要的,谁也不能逼着她要。 可……如果是她想要的呢?打住—— “没有为什么!”席语舒清澈的目光对上亚特总裁的灰眸,微扬清秀的眉毛,“或者总裁先生可以看作是一种任性。” 她眉头扬起的时候带出神采飞扬的灵动,清澈得近乎清冷的眼眸也带出一丝稍纵即逝的轻浅笑意,仿佛不想让有冰冻之虞的场面继续僵化下去,也好像只是无心而本能地散发她内蕴的轻松俏皮。尽管如此,亚特的年轻总裁还是稍稍有那么瞬间的失神。亚特年轻总裁的这份失神一般人根本看不出来,除了……他身边始终忧心忡忡关注事态发展的另一号代表。那位先生在细微体察出年轻总裁失神的刹那心里恍然大悟:原来,总裁醉翁之意在人家席语舒小姐身上呀,那他真的不必徒劳地去为公司的财务和前景担什么忧咯!总裁花点钱,即使花的是公司资产来追求意中人也是情有可原的事嘛。不过呢,这位亚特代表虽然内心不断宽慰自己,但在明白席语舒无意代言亚特运动用品之后竟还是大大、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毕竟——毕竟——追求意中人是总裁先生自个儿的人生大事,公司成千上万号人马可没法依靠总裁的爱情过日子。 亚特总裁达尔·斯图亚特先生既然有那么瞬间的失神,回头反应当然有点慢。所以,他再定睛细看对面的席语舒时,她依旧散发着耀眼的近乎遥不可及的星光,一闪而过的轻松俏皮却烟消云散了,令他怀疑自己只是做了个梦而已。眼前的她,神情安静,安静得冷淡,形于外的气质完全可以用“酷”来形容,但是,他从来没有见过哪一个女子能够酷得这么拒人于千里之外,又这么犹如磁场牢牢吸附磁力范围之内的所有物。面对她,他的双眸几乎移动不开分毫,想完全看清她,却根本无法捕捉她一丁点稍纵即逝的细微变化,就像现在:她明明是冷的、酷的,却又不是刺骨的冰山,反而……反而像一块上好的翡翠,清泠地散发出璀璨的色泽,吸引所有目光,却令人不敢轻易触碰;而且,她明明是安静的、淡然的,但眉头一扬,却足以令任何灰蒙蒙暗淡的天空云开雾散,晴朗明媚,如果她愿意笑,时时笑,那该是多么优美的景致,岂又是一个颠倒众生可以形容? 他喜欢这个女子,喜欢到远远欣赏已经不足以慰藉思念,而她,却如此难以捕捉…… 第四十九章 有人打架! 有人打架并不奇怪,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饱食终日无所事事静极思动的人物,想要凭借大展拳脚发泄一通体内多余的精力。 不过,在人家阳台上,尤其是夜半三更在人家阳台上打架,那可就有点不近常理啦!而既然不近常理,那么多几个围观者也就不算离奇吧。 现在,白茹挤在她房间通向阳台的门框里,昱伦站在门外,那两个打架的家伙站在他们面前,其中瘦小的那只被高大的那个单手将两只小爪子反扭于身后,虽是一个劲儿左扭右摆,却始终挣不脱对方的钳制。正在这时,又一个人揉着眼睛,打着呵欠从另一扇门里走出阳台来。 “什么事——”那个睡眼犹在惺忪的人儿沙哑着磁性的声音问,不容置疑,明显一副好睡中被扰醒的模样。 “席语舒?你就是席语舒!”瘦小的那个打架分子一见来人就开口招呼。眼里闪着讶异,好像不太相信眼前短发凌乱,却又散发着娇慵气息的人就是舞台上素以酷帅出名的超级偶像席语舒。 “我是。”席语舒放下捂住嘴打呵欠的手,有些好奇地睁大眼睛看叫她的人。 这人,很娇小,一身黑衣,戴着头套,脸上蒙着蝴蝶形的脸罩,看不清楚模样,听声音倒是清清楚楚的女孩子。一个女孩子,半夜跑到她和白茹的阳台上跟人打架,真是……真是有些稀奇哩!尽管席语舒平素不是个容易大惊小怪的人,这时却也忍不住诧异那么几分分。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席语舒本来想问人家干嘛跑到她和白茹的阳台上打架,不过回神一想,觉得事情应该没有那么简单,也就咽下这幼稚的疑问。 “我在这里干嘛不用你管!既然你就是席语舒,那好,我问你,你手里是不是有一枚翡翠指环?”那女孩颇有些桀骜,虽然被人家扣留,语气间却不见多少畏惧。 翡翠指环?龙晔曾经给过她的那一枚吗?这女孩蓦然出现,又突然问起,究竟——究竟有什么意图? “是不是在你手里?”见席语舒沉吟不答,黑衣女孩追问。 “你什么人?凭什么半夜三更追来这里问东问西?”一旁的昱伦憋不住开口了。眼前的黑衣女孩竟是冲着舒舒来的,而他睡得跟一只死猪差不离,如果不是有见义勇为之士,这女孩只怕已经闯进舒舒的房间为所欲为……昱伦有些后怕地抖了抖肩膀,这才想起还没跟勇士道声谢谢呢。 这勇士也是一身黑衣,脸隐藏在黑暗之中看不清,身材架式倒是似曾相识,昱伦脑中灵光一现,脱口而出,“阿九,是你吗?原来你还在我们身边!”不禁感动涕零(夸张的说法),趋前几步,不识悔改地又想拍拍人家老兄不爱被他人触碰的肩膀。 昱伦嘴里所谓的“阿九”确实不喜欢人家触碰自己,身子一动,往旁边避开昱伦的手,这一来,他的肩膀没事,脸却暴露在房门里射出的灯光下了。 不是——阿九! 这人的身材虽然和阿九很相像,脸却完全不是同一张。 昱伦伸出的手停顿在半空,疑惑开始泛滥,“你是谁?三更半夜怎么……跑到这里?”小区的保安吗?好像,不,根本没有这号人物——住宅小区保安他都打过招呼的,绝对没有眼生的家伙。他是谁?又一个秘密保镖?于是又问:“你也是来保护舒舒的?” 那个人摇摇头:“我住隔壁,晚上睡不着出来散散步,听到些动静过来看看,不巧碰到这位小姐。” 哦!原来是隔壁的住户呀!隔壁住户平日里深居简出的,昱伦根本没留意过人家,也难怪现在对面不相识。可是……总有种怪怪的感觉。是什么呢?又说不上来。 “你——”那位一身黑衣至今仍看不清脸孔的小姐却重重地哼了一声,带着不甘、不屑,以及满腹的宿怨冲那个逮住她的家伙嚷道:“喂!三更半夜有你这样散步的吗?散到人家阳台上来啦!编号龙第几的,你不在你主子身边好好当条看门狗,大老远跑来中国跟本姑娘冤家路窄做什么?还是你不安好心干了什么坏事被你主子踢出门丢了饭碗不得已给闲杂人等干保镖助理来啦?” “无论怎样,都不关你的事!”那个人听完这一长串不怎么斯文有礼的询问,不动声色,也不多加解释。 “不关我的事?你就总是爱坏本姑娘的好事!煞星!”黑衣女孩气呼呼地说。她可没忘记,眼前这家伙曾在某一夜毫不客气地踢过她一脚,旧仇未报他今晚又敢再坏她的好事了,气死啦!这位小姐质问人家质问得振振有词,毫不理亏,却忘记了一件事,她自己也不请自来出现在人家阳台上。 “如果风小姐干的是好事,我绝对不会破坏。”那人说道,语气中夹有讥讽,更暗藏隐约的笑意。 嗬!敢情这两个人还有些老交情呢!有意思! 昱伦忘记追问对方来历,津津有味地看起戏来;白茹呢,从头到尾就一直在看;而席语舒,她也很想看,因为——眼前的黑衣女孩是冲着翡翠指环来的,她好想知道她要干什么。 既然状况一时解决不清,在昱伦的提议下,大伙尊驾转移到客厅,在沙发上舒舒服服坐下来好方便闲谈,包括那个虽为俘虏但享受同等待遇的风小姐。 进了大厅,大家更能清楚地看清那个逮了不明身份夜行人风小姐的所谓邻居:高大、强健,明朗的五官,不超过二十五岁,与阿九一样英气勃发,气质和阿九很相似。 昱伦又开始疑惑了,心里藏不住,脱口而出,“请问大哥,你认识阿九吗?” “阿九?”那人重复念一遍,轻轻摇头,“我不认识阿九。” “不认识呀——”昱伦有些失望,但谈话还得继续,“那怎么称呼你?” 昱伦对结交英雄豪杰相当、相当感兴趣,只遗憾世间英雄人物大都好像躲在哪座深山老林哪个山洞里修炼绝世武功似的,轻易不能相逢,原先见过一个阿九,不幸人家失去记忆不再认识他了,真的挺遗憾的,没想到现在又撞上一个,他得把握机会才行。 “我——叫我十一吧!”那人说。 十一?什么怪名字? 昱伦还在想不通,风小姐那头已经在怪叫,“原来你是第十一号呀!好好的连自己名字都不要,尽弄些莫名其妙的编号,跟牲口似的。” 十一显然懒得理会这位风小姐,只是向着昱伦问:“你们打算拿她怎么办?” “送警察局呗。”白茹嘴快地建议。 “不行!”风小姐叫的更快,“我又没做什么,你们凭什么把我送进警察局?不行!不可以!我不去!” 风小姐乱叫乱嚷,试图作逃跑状,只可惜爪子还在十一手里,只能徒劳地撒泼。 她真的好吵,尤其在夜半时分,尖利的声音传扬开去,搞不好人家会以为他们这幢房子里出了命案。 所以,席语舒不得不出声安抚风小姐,“你先别吵,告诉我们是怎么一回事,我们才好决定怎么对待你。” “对嘛!坦白从宽——还有,先把你脸上那捞什子扯下来,看着就像坏人。”白茹也开口了。嘿!没想到今晚有人出演这么精彩的剧目,睡意全都消了,好来劲哦。 风小姐脸上那捞什子被昱伦代劳弄了下来,因为她自己的手没空,都在十一手心里攥着。这时,大家才看清楚这位风小姐的模样,她大概也就二十岁,清秀,算不上多漂亮,一双骨碌碌的大眼睛倒是精灵慧黠得很,很有些——怎么说呢?就是《水浒传》里“鼓上蚤”时迁那类人的气质。 自认见过世面的昱伦有些明白了,这位风小姐的职业没准儿就是——梁上君子。咳咳,没事先了解,不可以随便给人下定义的,说不准人家小姐是小说里侠盗楚留香之流的劫富济贫正义之士呢!不可以貌取人喔! 可是不对!风小姐刚才打探舒舒曾经戴过的翡翠指环来着,她该不会是想来偷那玩意儿的吧?可舒舒的翡翠指环早不知丢哪儿去了,连他的印象都已经模糊,怎么还有人记挂这件小东西?这个风小姐,该不会是迷舒舒迷到想拥有她贴身之物不惜铤而走险的那一类吧。 风小姐,也就是“鼎鼎大名”的风之舞者风荷,的确是记挂这件小东西好久,好久了。不过,她不是任何谁的迷,当然也不是席语舒的迷。 说来凑巧,风荷被龙晔一伙人直接从哥伦比亚打发回台湾之后,闲在家里郁闷了好一段时间,某天,无意之中看一本过期杂志——她平时惟一的嗜好就是看娱乐八卦消息,真可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她竟然在那本杂志封面人物的右手大拇指上看到翡翠指环。杂志的封面人物是席语舒,风荷知道她现在很有名,也记得自己借用过她的名字来糊弄人,万万料不到自己不幸言中,龙晔的翡翠指环果真落到席语舒手里。奇怪,怎么落到她手里的?不过……光凭杂志封面照,没见到实物,她也不能肯定人家手上戴的一定是龙晔那枚翡翠指环,毕竟,她也没多少机会近距离细致观察龙晔那枚翡翠指环,所以,亲眼证实是必不可缺的环节的,否则偷来个膺品没啥意思,搞不好送到龙晔面前还要被人笑掉大牙。可怎么证实呀?她反复观察了席语舒几个月,根本没见她戴过什么翡翠指环,别说翡翠的啦,她身上的饰物不是白金就是白银,连玉都沾不上边。不会是藏在家里吧?这极有可能的,翡翠指环那么昂贵的古董,除了龙晔那种人敢戴出来现,一般人还真是没这个胆。一番职业性思考下来,风荷决定,摸到席语舒的住处翻找一通。没想到——唉!头一次来竟被凭空冒出的十一给逮住……这阴魂不散的家伙!他不是应该呆在美国才对的吗?究竟跑中国做什么来了?而且跑来就跑来了呗,干嘛跑席语舒住的地方来,好像料定她要摸进这里偷东西似的,偏偏不给她替他老板立功的机会。哼! 风荷心思千回百转也不过在电光火石之间,不再想些有的没的,她直接爽利地问,当然问的是席语舒:“我只想知道,你手里是不是有一枚翡翠指环?我朋友有一个一模一样的,不小心丢了,我想看看你手里那个是不是他的?” 这位小姐逻辑表达上有些混乱,也不知道是她不自知还是根本有意为之。她不确定人家手上有没有这个东西,又肯定和她“朋友”的一模一样,说是丢了,又明明白白上人家这儿来找。什么意思嘛? 听了风小姐的话,十一耸耸肩做无奈状,白茹火爆得差点开骂,昱伦则愕然一愣然后大笑出声。 席语舒的反应没有其他人夸张,但也觉得风小姐有些意思,怎么说她也只是个半大不小的女孩子,于是淡淡笑问:“你怎么知道我手里有你想找的东西?” “我在你的杂志封面照上看见过,你就戴在右手大拇指上。”风荷边说边迅速瞄向席语舒右手大拇指——可惜,那里早就空无一物。 “那是别人的——我只是借戴一段时间,已经还回去了。”席语舒好脾气地解释,情绪淡淡的,语气淡淡的,好像在讲述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 “谁的?”风荷急忙追问。 据风荷了解,席语舒和龙晔绝对没有任何关系,他们甚至连面都应该没见过。有时候她也挺怀疑龙晔是不是把翡翠指环给了谁——譬如这个红透半边天的席语舒。豪门贵公子喜爱追捧明星天下皆知,搞不好龙晔也有这癖好,她很怀疑,很很怀疑,为此特地仔细探查席语舒的行止起居,最终还是发现自己患了多疑症。席语舒与龙晔没有任何关系,可——那枚翡翠指环又是怎么一回事?难道说,黑市拍卖会上闻名遐迩的昭明王朝古董——翡翠指环不止一枚? “抱歉!没问过主人我不能随便散播他私人的事情。”席语舒看着风荷精光一暗的眼睛,心里蓦地泛起一种奇奇怪怪的感觉,莫名其妙的猜测更是忍不住涌上心头:眼前女孩嘴里的“朋友”是谁?翡翠指环丢了吗?会是她短暂拥有过的那一枚吗? “到底在谁的手里?快点告诉我!”被人吊胃口的风荷一点也不甘心,在沙发上左摇右摆,要不是十一一直攥着她,怕是已经忍不住扑过去狠狠摇晃席语舒好把她脑袋里的秘密给用力摇出来。 席语舒看了眼执意索要答案的风小姐,她不打算再糁合在翡翠指环里了,“我不能。”她以比风小姐更执意的口气告诉她。 “你不说!好——那以后我就天天来找你,缠你,看你说不说。”风小姐气鼓鼓地发誓。 “你没有机会——” 三个声音同时说。 同时说出这句话的三个人面面相觑:十一、昱伦、白茹是也。 “十一,我和昱伦这么说叫应该;你这么说为的是什么?”白茹指着十一大叫:“你该不会真的是来保护舒舒的吧?”去了个阿九,又来了个十一,舒舒遇到贵人啦!什么人这么神秘,又这么神通广大? 十一又摇摇头,空着的一只手指指风荷,“我恰好对她有点小小的责任。” 是这样吗?大家半信半疑,不过人家都否认了还要逼着自己去相信未免太自作多情,也就姑妄信之了。 但风荷才不肯随便揽来个监护人,她鼻腔里哼出一声,说道:“谁要你负责任?你凭什么责任?你只不过是龙晔的一个小小保镖,又不是龙晔,谁要你负责任?本姑娘就是多长出一只眼睛也不会挑上你来负责任!” 十一听了只是摇头,没搭理风荷那些话。 其余人听了风荷的话反应却不小,眼睛齐齐望向十一。 “你是龙晔的保镖?”有人问出声了,是白茹。比起昱伦,她算比较了解龙晔一些。 “对啦!他准确的称呼叫龙十一。够气派吧?”风荷在旁边凉凉地说。 对于白茹的疑问,龙十一不点头,也不摇头,不置可否。大家就当他默认,都认定了他是。 龙晔的保镖就住在他们隔壁!那龙晔…… 席语舒心里格登一下,疑问跳上舌尖,却无论如何问不出口。 幸好有人问了,白茹。 “十一,既然你是龙晔的保镖,不是应该和龙晔在一起吗?难道说……”该不会龙晔追舒舒追到隔壁来了吧?要是再闹出绯闻来这回就更有的瞧了!白茹疑云重重地瞪着龙十一,等待他的回答。 “我的老板一直在美国——”龙十一回答的是白茹,看的却是席语舒,“我一个人在中国做事,并没有和我老板在一起,他也不会来这里,小姐不用担心。” 龙十一看着席语舒的眼神隐约显现不以为然,语气也一样,席语舒莫名地联想起在“北硅谷”偶遇龙九时他的讥诮,他们的神情……好相似! “十一,我是不是得罪过你?或谁?”席语舒直视龙十一,静静地问。 “没!小姐没得罪过谁!”龙十一以一种过度夸张的轻松语气说道:“如果我放肆了,请小姐恕我冒犯之罪。”这一刻,龙十一的神情挂上了一种恭敬,虽然明显看出是挂上去的,但确实算恭敬没错。 没有吗…… “喂!你们到底要扣留我多久?龙十一,你可不可以放开我的手啦?酸死了!痛死了!”风荷眼看人家把她撇在一边,龙十一的手却丝毫不肯把她放在一边,不由气恼地叫唤。 老实说,大伙真的几乎把风小姐给忘记了。 至于后来大家如何处置那位风小姐,后续情节发展和结果是这样的:白茹、昱伦、龙十一作了一番热烈的讨论,席语舒旁听。白茹主张送警察局,认为绝对不能姑息有某种不良动机的人;龙十一则希望他们把风小姐交给他带走,并保证今后绝不让风小姐再度“随风潜入夜”前来打扰各位好眠;席语舒认为龙十一带走风小姐也不为过,毕竟人是他抓的;昱伦呢,开始坚定地站在白茹一边,后来听了龙十一的晓之以理,又被风小姐吓得发白的脸和微微打颤的身子给动之以情,墙头草随风倒,同意网开一面,于是少数服从多数,风小姐随龙十一飘然而去。 一场某人夜闯民宅的风波就此平息,只不知道会不会遗留后患。 不过呢,如果来的依然是那位风之舞者风荷小姐,昱伦倒是没多少心好担。 那个风小姐啊,还是乖乖在家继续修行,直至真正有所成就再出山历练历练吧——这个忠告是龙十一郑重送给风小姐的。 而龙十一呢,昱伦很想与他多套套近乎,白茹担心他的老板哪天会出现,席语舒还有疑问要求证——但是,不管大家出于何种意图想见或不想见他,他第二天一早却连带风小姐不见了去,再也寻不到踪迹。 第五十章 农历一月十六日。她的生日。 席语舒过完今天就是二十二岁了。 以往每年生日,家人都陪她一起度过:陪她吹生日蜡烛,分生日蛋糕,拆生日礼物,吃顿饭。 今年,她也还是这样过:一样的吹蜡烛、分蛋糕、拆礼物、吃顿饭。所不同的是:她再不能在生日一早赖在床上等妈妈拿来红鸡蛋,然后幸福从早晨延续到午夜;而是一早才匆匆从北方搭飞机回南方的家,过完生日又必须得匆匆搭飞机回北方。她的第一张专辑发行后取得非常好的销售成绩,现在,音乐公司又着手为她打造第二张,要从海一般的甄选歌曲中选定曲目,要试唱,要录音,时间并不宽裕。她回家与家人共度生日,还是公司大展人文关怀特地放假给她的。 上天很公平,没有什么是凭空能够得到的。身为偶像明星,在拥有无限荣耀的同时,自由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之一。 她不能随便逛街,不能随便走亲访友,不能随便在外面吃顿饭……幸而,生性淡泊平静的她并不觉得那是多大的困扰。可父母总是疼爱子女的,尤其,她的父母在她出道以来东奔西走的忙碌生涯中总是遗憾和女儿聚少离多,就更想多做一些补偿,所以,在她生日当晚,父母特地在当地最好的一家餐厅里悄悄订下一间豪华大包间,置下盛宴,邀来自家亲戚和她的好友,算是为她举办一个小小的生日庆祝会。 这是一场完全私人化的宴会,不必担心记者的镜头,也不必担心陌生的好奇的窥探的目光,如果有外人在这时贸然闯入,那绝对是不合宜的,而且不受欢迎的——不管主人的脾气有多么的好。 非常遗憾,非常非常遗憾,偏偏就是有那么一个不懂得判断时机或者说太懂得把握时机献殷勤的人隆重上场了。 正当亲朋好友们举起手中杯庆贺小寿星芳辰的关口,一个餐厅女服务员捧进了一束玫瑰花和一个造型精美的盒子,直直送到席语舒的面前。 “什么人送的?歌迷吗?”席妈妈和女儿坐在一起,于是随口问道。她自认对这场生日宴会安排得够秘密,没想到还是有人探听到消息。 “不知道。他说席小姐看了就会知道。”服务员回答的显然是席妈妈的第二个问,而且从她的话里也不难听出,送礼物的人也许就在外面某个地方等候答复。 “什么礼物?好精致的盒子!”坐在席语舒另一边座位上的小表妹按捺不住好奇心,打开没有外包装的精美盒子,随即“哇”出一声惊叹。 小表妹的“哇”声犹如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猫发出的惊嚎,突如其来得有些耸人听闻,大家不晓得她怎会发出如此怪叫,目光全不由自主扫向她,包括被她打开的盒子。 小表妹就坐在席语舒旁边,她很方便地转头看了过去,眉头随即皱起。小表妹打开的盒子里,赫然是一件亮晶晶过度璀璨耀眼的钻石饰品:一顶犹如中世纪欧洲公主王后等高贵人种或者是现代诸如环球小姐冠军之类才佩戴的所谓后冠。 是谁?好大的手笔!送这样的生日礼物未免送得太嚣张。 所以,席妈妈的眉头也皱了起来。席妈妈是个慈母,更是个严母,女儿从小被她严格教育不准随意收受别人的东西,成为公众人物之后接受歌迷的礼物是不得已为之,但不是任何礼物都可以随便收下——比如现在这件过分昂贵的钻石饰品。 “谁让你拿来的,请送回去给他。”席妈妈伸手盖上盒子,拿起来塞进服务员手里。 “不行的!那位先生叫我一定要送到席小姐手里。”服务员一边推拒一边叫道。 “那位先生?哪位先生?”席妈妈追问。她不想当个太过于多管闲事的母亲,但娱乐圈太复杂,单纯的女儿处身其中,实在不能不让她操心。 “他说席小姐看这张卡片就知道了。”服务员生怕受人所托完不成,不再卖关子,急忙从花束里拿出一张卡片,递给席语舒。 “祝生日快乐——献给最迷人的公主!”卡片上是这么写的。落款则是:达尔·斯图亚特。 达尔·斯图亚特?那个亚特运动用品集团总裁! 席语舒把卡片放回花束里,淡然而又坚定地对服务员说:“请你把它们送回去。” “不行!那位先生叫我一定要把礼物送到你手里。”服务员急忙又重复。 “不行?你的意思是,那位先生要逼我们舒舒收下他的礼物?”席语舒的一个堂哥不悦地站起来说:“到底是什么人?什么居心!我去看看!服务员,你带路!” “呃……我……我先去问问看……”服务员眼看席语舒的家人全被惊动,而且没人表现出欣喜若狂的情态,事情似乎向不太理想的方向发展,她也不过一个替人打工的,虽然受人所托有小费可拿,但长久饭碗更要紧,赶紧识时务地夺门而出。 “舒舒,你在娱乐圈里,结交朋友一定要小心慎重。”席妈妈语重心长地对女儿说。女儿当上明星,从来不在她的期望之中,但既然女儿喜欢唱歌,也意外而又顺利地踏进娱乐圈,当母亲的不可能拖后腿,惟有全力支持。尽管如此,她还是不希望娱乐圈中一些习气沾染到女儿,尤其一些总认为女明星可以明码标价的所谓名流贵族,她更不希望女儿有所接触。 “妈妈,你放心,我知道怎么做。”席语舒举手向妈妈保证。因为从小受的教育比较严格,席语舒虽然和妈妈和很亲近,但极少会跟妈妈撒娇,现在,妈妈一本正经跟她说话,她更不能不严肃谨慎认真对待,举手保证的模样乖的像个小学生。 “唉!你这孩子!”席妈妈带着笑摇摇头,宠爱不由自主洋溢,“妈妈相信你!你一直是个懂事的孩子。人心叵测,妈妈不放心的是怕你看不清眼前面对的人——别说这些了,来来,大家多吃点。舒舒你是小寿星,要尽主人的职责让大家开心喔!”难得才与女儿相聚,席妈妈不想气氛过于凝重,赶紧岔开话题。 “对呀对呀!舒舒今天是小寿星,有责任让我们玩得开心。快点!快想个好点子出来乐乐!”某个亲戚大嚷。 “舒舒的本事就是唱歌,还能叫她想什么点子?我要听舒舒唱歌!”某个好友高叫。 “舒舒的舞也跳得不错嘛!我要看舒舒跳舞!”某个什么呐喊。 “我在舞台上唱的歌,跳的舞你们还没看够?想听,去听我的专辑;想看,去看我的mv。没有的话,我限量签售。”面对一众亲朋好友,席语舒内向的那一面性格完全消失不见,几乎是无所顾忌地开起大家的玩笑来。 “好哇!席语舒!你赚歌迷的钱不够,赚到亲朋好友这儿来了你!不行!你不肯表演节目就要接受惩罚!看我怎么罚你——”席语舒的好友之一名叫琪琪的“愤怒”地咿哇大叫,手指挖起面前蛋糕上的奶油蓄势待发,但单枪匹马惟恐人单力只成不了大事,于是赶紧左右四顾招兵买马:“大伙儿还等什么,快上吧!目标:席语舒天下无双的脸。”然后大吼一声冲向席语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蛋糕抹在她白嫩干净的脸蛋上。 这还不算,后续部队也已经前赴后继奔涌而上,人人手里攥着奶油暗器,目标全部指向席语舒的脸。 “来而不往——非礼也!”退缩也已毫无退路,席语舒只能背水一战。她从凳子上跳起来,左躲右闪兼快速反击,一帮人挤成一堆,很快就混战一团,分不清敌我。 顿时,好好一顿盛宴变成了奶油大战,小辈们全都兴致勃勃加入战局,长辈们避之惟恐不及无处逃遁,席妈妈则后悔不迭不该开口教唆怂恿招来“祸端”。 正当席妈妈小心翼翼地躲避有可能从任何方向袭来的奶油暗器时,竟一眼瞥见女儿闯出中心战场,直奔她后背而来。席妈妈瞪大眼睛未及反应,已经看到n多只手举了起来,暗器蠢蠢欲动…… “住手!”席妈妈怔愕之下,本能地大喊一声。 众手一看袭击的目标变成了小寿星可敬的妈妈,不敢造次,纷纷停下攻击,可惜有一只不太受脑神经控制的手动作稍微慢了点,奶油暗器已是脱手而出,锁定目标,简单目测也绝对不会有所偏差地直奔席妈妈的脸庞而去。 这该不会就是所谓的“自作孽不可活”吧!席妈妈无奈地等待奶油袭上脸庞的可怕油腻感。 这时,躲在妈妈身后的席语舒长臂往前一伸(呵!手长腿长的人就是能占些好处),灵活地张开手掌一挡,扑向妈妈脸庞的奶油“卟”的击中她手掌心,全黏在上面。 “席妈妈,不好意思!我是真的、真的、真的不是故意的!失手!失手而已!呵呵!呵呵!”正在对着席妈妈陪一脸谄笑的不是别人,乃始作俑者——琪琪是也。 席妈妈只能无何奈何。谁让她是发起者。 “妈妈,你后悔了吧?”席语舒身体躲在妈妈身后,伸出脑袋附在妈妈耳边笑,一脸的奶油,也一脸有人感同身受的得意与俏皮。 “你们这些孩子啊,玩起来跟疯了似的。”席妈妈转头看了眼女儿,简直不知道应该如何对付她脸上的奶油,摇摇头,表情更加无奈。 席妈妈虽然无奈,年轻人却都非常开心,连最狼狈的席语舒也是。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么自由、放松、随心所欲。这时候,跟父母亲朋好友们在一起,她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邻家女孩,释放心情,收集快乐。 因为快乐,连刚才亚特总裁带来的不和谐也都忘得干干净净。 开心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历来如此。 生日的第二天,席语舒就又飞回音乐公司,脱掉邻家女孩的外衣,重新当回她的超级偶像大明星,和第二张专辑挣扎。 第五十一章 纽约。第五大道。 席语舒落在兴致勃勃,精力充沛的白茹后面好远,好远。她们现在到底在第五十几街?她根本弄不清楚了。 第五大道是美丽时尚者的天堂,同样年纪轻轻二十几岁的白茹踏进这个地盘只能用一个“乐此不疲”可以形容。她看名牌时装,看皮包,看鞋子,看希奇古怪的小饰品,看光灿灿大多只能流口水的珠宝,看得不亦乐乎,全无倦意,恨不得把人家店铺全看光光甚而至于企图搬走如山的“血拼”成果——幸好,她的收入没到可以大肆搜刮的程度,否则还真让席语舒担忧住处会埋在商品里。 昱伦早已认命地拖了几大包东西先回住处,顺道在兔子窝里安抚几乎累挂的腿脚;席语舒却只能叹息没有昱伦的好命继续陪白茹折磨视觉、听觉、双脚、肠胃…… 哦!忘了提一提席语舒、白茹、昱伦怎么会跑到纽约第五大道来。 事情还是要从席语舒的第二张专辑制作谈起。 席语舒第一张专辑发行后,在业界及市场上都获得极好口碑,可以说第一步走得相当成功。而有了第一张专辑的成功,第二张专辑必须有所突破才可以持续吸引歌迷,巩固并扩大听众群,维持或者进一步提高销售量。为此,音乐公司以及席语舒的专辑制作人打算让她尝试时下更新的流行音乐元素,于是特地为她空出两个月的时间,前往纽约师从当今世界流行歌坛著名的流行音乐大师帕德森·金,学习时新乐理及歌唱技巧,以此充电。 席语舒来到纽约有大半个月了,经历一段紧促密集的高强度训练之后,大师最近宽松许多。她的课时减少了些,各人的时间也就充裕起来,也之所以,白茹才能趁此良机拐带席语舒和昱伦前来第五大道逛逛。 走了一个上午、中午,临近下午,席语舒觉得自己累惨了,也饿了,白茹却犹如能量永不衰竭的外星人,大有把整个曼哈顿商业区逛完的架式。无奈,她没有铁打的身躯,没法全程奉陪了,打算找一家咖啡店坐坐,休息休息。 还好,白茹表示同意。 俩人找间咖啡店坐下,才喝过一杯牛奶咖啡,吃掉一块蛋糕,白茹大小姐又坐不住杀向对街某专卖店,甚至不惜留下执意不肯再动的席语舒一个人在咖啡店里。 “你在这里等我,不要乱跑,我很快就回来。”白茹叮嘱道,话音未落人已经消失在咖啡店明晃晃的玻璃大门外。 很快——到底有多快?还是说,白茹大小姐体内的生物钟时针或分针走得与常人不一样?总之,席语舒觉得自己等到太阳快要落山了还是不见白茹倦鸟归巢的身影。 等人也是一种累啊! 既然那只兔子不肯再来,席语舒决定:不等了。 席语舒走出咖啡店,原本心里打定的主意是去找白茹,但看着似乎可以绵延到天涯的商家店面,实在力不从心啊。没办法,她只好瞎逛,反正记得回去的路,丢不了,而且,万幸得很,她身上有钱。 她属于那种不太会花钱的人,出道后近一两年很多事情都由助理打理,她也没什么机会花钱,所以虽然赚的钱不算少,但真正经手花出去的机会却是少之又少。嘿!今天有机会自己花钱了。 第五大道实在繁华,况且没什么人认得她,白茹也不在一旁冲锋陷阵似的拉她到处转悠,倒不失为一次自在闲游的机会。席语舒安下心,自个儿慢悠悠逛起街来。 她逛进一家珠宝店,来到专营戒指的柜台前,才刚坐下,柜台小姐就过来用道地的美语热心招呼。 都说在白人的世界有色人种多少难免遭些白眼,这位小姐的服务倒是一视同仁。席语舒摘下脸上的墨镜——没办法,明星必不可少的装备之一,这才准确看清眼前的柜台小姐应该是位华裔。美国纽约汇集世界形形色色各类人种,华裔数量不在少数,随时随地遇上个把华人是习以为常的事。所以,席语舒也只是朝对方微微一笑,就专心地看起玻璃柜台里的戒指来。 女孩子哪有不爱美的,席语舒不算热衷追求名牌服饰,但如果有方便的时机,她也还是很乐意挑挑喜爱的物品来装饰自己。比如说,在所有首饰中,她很中意戒指之类的饰物,她的手指上往往就戴着戒指,而且还不止一枚,可以说,她对戒指算是情有独钟。 “嗯——小姐,你的手非常漂亮,戴起戒指一定非常好看,我们这里有许多款式非常适合你,这几款怎么样?”柜台小姐上前招呼的时候稍微在称呼上迟疑了一下,直到席语舒脱下墨镜抬起一双清澈水眸对上她才真正确定眼前这位短发高挑的人是一位俊美得不太像真人的小姐而非原先以为的超级帅哥之类,而确定之后眼睛就一直忍不住黏在人家身上,从头发看到脖子、肩膀、胸部、双臂、手指,来来回回,也不顾忌对客人无礼。 所幸,席语舒长久以来生活在各种别有意味的凝视之下,根本不以为意,自顾拿起柜台小姐推荐的款式轮番试戴。 “小姐,你的手指真的好漂亮……戴戒指最合适不过了。”柜台小姐眼睛盯着顾客白如玉雕的纤纤十指,带着明显的羡慕说道。 “谢谢!”席语舒随口用中文应她。 “你是中国人哦!我也是耶!”柜台小姐惊喜出声,美语迅速换成中文,更加毫不顾忌地看着人家说:“你是留学生吗?你好漂亮!看起来又不太像。” 席语舒觉得对方的话说得有趣的,不禁问道:“为什么这么说?”论起来她也可以算留学生吧?超短期留学生。 “我觉得你很光彩夺目,很有嗯……明星气质,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肯定是一个明星。对吧?”柜台小姐上上下下打量着人家,因为来这里购买首饰的明星太多,她看得太多,都习以为常了,觉得明星们也不过是普通人,根本懒得去关心谁是谁,这时却有些后悔自己平时不关心娱乐新闻,否则肯定认得出眼前美得太特别的女孩子究竟是哪位。 席语舒微微笑笑,不置可否。既然人家不认得她,那很好嘛。 “是不是呀?”那位小姐还在穷追不舍。 “我是来纽约短期进修的。”席语舒避重就轻这么告诉她。 “你真的是留学生呀?”柜台小姐为自己看走眼困惑。 “算是吧!”席语舒扬扬眉,举高右手,欣赏戴在大拇指上的白金指环,她的手指过于纤细,指环显得有些宽松,虽然很漂亮,也只能遗憾地脱下。 “没有合适的吗?”她有些不甘心。 “没有了,我们的首饰都是名家设计,只有一件,你想要的话可以订做,订做的肯定会合适。”柜台小姐也觉得遗憾,但心底不清楚是遗憾卖不出还是顾客买不到。 订做的肯定会合适——是这样吗? 那么,为什么会有那样一枚……随随便便从人家手上摘下来却又适合她的…… 工艺师为不同的手指量身订做戒指,冥冥中,又是谁为谁量身打造…… 席语舒甩甩头,甩掉一些不知名而心觉无聊的困惑,随意一转头,看向珠宝店另一边远远的角落,那里,有一座通往楼上的阶梯,此刻,阶梯上走下一群人,向大门出口而去。 眼花吗?她似乎看见一个似曾相识的人影——龙晔! 那群人全都是高大人种,而且步伐很快,人影错乱,很难断定刚才从她眼里一晃而过的西装革履、身材颀长、气势尊贵的男人究竟是不是龙晔。 世上身材相似的人何其多,在这片居于全球顶尖地位的商业区,具有叱咤风云气势的商业巨子更不在少数,也许,真的只是她眼花呢! “谢谢!请收起来吧。”席语舒把戒指还回柜台小姐手中,拎起墨镜,以优雅的步伐缓缓步出珠宝店。 席语舒走出珠宝店,再度置身于繁华的大街,环顾四周,有些找不到方向的陌生和茫然。街上的来来往往人虽然很多,却没有一个是相识,城市是一片灰色的钢筋水泥森林,人们无心驻足停留冷漠地擦肩而过…… “嗨!”有人在打招呼。 是在向她打招呼吗?这里有认识她的人? 好像是吧!那和煦的声音有一些隐隐约约的熟悉感…… 席语舒很快把头转向声音的来源——没错!在这陌生人如潮水的地方,的确还有一个人与她相识…… 离她不太远的距离,确确实实站着一个不应该陌生的人—— 是他!龙晔! 他在这——没有走掉…… “又是一个人?在逛街?” 她立在原地,看他向她走来、靠近,黑眸深沉,温和询问。 他永远从容优雅,而她,永远有点不知所措——在他面前。 不想总是这么被动,被他莫名的气势所左右,她是席语舒,一个有能力掌控万人注目大舞台的人,不应该怯懦于他足以震慑任何人的气势。 不应该! 所以,席语舒抬起头,扬起眉,展开一个招牌式的笑,这个笑,面对镜头,面对观众,无往而不利。 “嗨!真巧!”她也说话了,气息稳定,笑容灿烂。 龙晔没有想到自己会面对这样一个席语舒—— 此时的她,完全放射出舞台上的光华和迷魅,像扯开面纱的天空,蓝得清澈、晴朗、明媚,教人忘记这是大街,身旁有川流不息的人潮。 原以为……她已经走出自己的生活,甚至刚才在珠宝店里一瞥之下乍见酷似的身影,他也不能确定是她,可心里隐隐的求证总不肯罢休,所以,有些像个傻子似的停下脚步,想看看她会不会走出来,想看看走出来的人是不是她? 走出来的是她!根本不必怀疑! 世上如她一般的女子,根本不可能再有第二个…… 第五十二章 当你向我靠近 在引力范围 无须分辨 谁是谁的恒星 谁是谁的行星 **************************************************** 一段缘的维系,有时候需要一些契机,或者说,需要一些运气。 上天,其实相当惠顾他的。当他认为终结一切对彼此都恰当,也试着去淡忘时,偏偏,她又出现在他面前,而且,笑得云开雾散。 他没法平静淡然把她的笑不当一回事,事实上,如果他足够浪漫,应该想得出诸如心醉神迷之类的形容词,但那太文艺了,他商业化的大脑也许一时无法学习使用,他只能这么说:她的笑容可以让所有坏心情好起来。那一刻,即使他再怎么平静,再怎么试图淡然,心下仍是遏止不住地想:也许,在人生的某一段路上,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在行走。 他不是个足够浪漫的人,没有丰富的浪漫细胞细细思量女孩子的千回百转反反复复,但是,当他在旗下珠宝店门外停下脚步,而她也真的出现在他眼前之际,出于某种隐忍升腾的无可名状的本能意识,他很快做了决定:一件非常老套但非常合乎世间常理的事情——请她吃饭。 他有很好的理由: 一、他们是相识。 二、他应该尽地主之谊。 席语舒想一下就同意了。因为,龙晔和她,他们的确是相识。她认识他,也已经快一年了,虽然严格算来他们并没有真正见上几次面,交谈不多,其实没有累积出多少情谊,她对他根本谈不上了解,如果不是那些梦的误导,他对她只能算一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但,不能否认,他们之间有一种奇怪的牵连。 比如,他们见面的次数虽然不多,邂逅的机率却是不低,而且几乎每次都意外得令她猝不及防,所以才每次都弄得手足无措。 上天呢,也真是奇怪的很,时不时就让他和她来那么一次偶遇邂逅,任谁都没有办法当对方不曾相识不曾存在。 她是个慢热的人,和他人的交情从来做不到闪电深化的程度;而他,似乎也是这类人,冷静得好像没有什么能够困扰和撼动心灵。他们这样两个人碰到一起,没有把淡薄的交情完全磨灭算是挺意外的了,不知道该不该为此额手称庆? 这社会就是如此,或者说,这人际交往就是如此,需要一些契机,也需要一些转机。她今天没吃过什么像样的正餐,逛街却是一种极大的体力活,加上身处纽约街头的陌生与茫然,以及独自一人可以随意支配的自由,龙晔的出现显得很及时,而答应他的邀请也就显得顺理成章。所以,当她这样一个不太容易接纳别人的人终于愿意和他坐下来一起吃顿饭时,她清楚,自己已经偷偷在心底给了他不一样的待遇。 他们现在就坐在一家中国餐馆里,陪她吃她的家乡菜——因为来纽约快一个月的她把西餐给吃腻了,所有人都自觉地体贴到这一点,根本不用她说出口。 她很饿。龙晔看得出来。不过,她虽然吃的不算少,速度也不算太慢,吃相却非常文雅,很淑女,显然受过严格的餐桌礼仪教育,教养很好。这个女孩,她身上到底还有多少面是他没见过的?对她,他很难不兴起好奇心,也很难不去关注……从知道有她的存在起,只可能是这种结果,推不开,避不掉的。 吃中国菜嘛,通常是人多才热闹,现在,餐桌上的主角是席语舒和龙晔,但配角也少不了,其中就包括龙晔那个几乎无所不在的贴身助理——宗宇。 随时随地关心老板的动向是宗宇的职责,所以,此刻,宗宇觉得,老板的心情很好,即使他的脸色与平时没太大不同,但他就是认定确定以及非常之肯定,因为……老板在请女孩子吃饭嘛! 请女孩子吃饭,这在平常人看来平常得乏善可陈的事情,在老板可是难得的举措。除了应酬,宗宇很少见老板请哪个女人做很私人化的共餐,尤其最近几年,老板都被私下传言不近女色啦。其实,那也是没办法的事,老板太出色,等着被他看上的女人和主动表示好感的女人太多,一个个犹如等候被钦点为皇后,稍微给一点机会马上就会有人欣喜若狂洋洋得意,甚而至于大肆宣扬登上八卦报纸杂志昭告于天下。 诸如此类的事情他处理过好几件, 比如前几年,某个企业女继承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和老板共过几次午餐、晚餐,又在某些商业宴会上担任老板的女伴与老板翩翩共舞过那么几次,便自认起老板的亲密女友兼未来老板娘,常常无故闯进龙氏机构不说,看到老板身边出现某个女性更是如临大敌,后来发展到在公众场合当场失态扇了老板身边的女士几个耳光,被老板彻底疏远后又要死要活动用家族大老出面闹了好一阵子才事态平息。自认身份、地位、财势、品貌相当的名媛淑女抱有梦想是常有的事,平凡女子怀有幻想也不见得没有,老板身边的助理渐渐都变成男性就是个范例。诸如此类的事情不必去谈什么不胜枚举,出那么三五件就够人烦的了。男人不受女性青睐会郁闷苦恼,太受关注则是困扰厌烦,在众多红粉美女的过度关注之下,老板烦,他也烦,连带几乎对女性敬而远之起来。 老实说,宗宇原本对老板未来几年内结束单身生活不抱太大希望,现在看来,希望的火苗在暗暗萌生了哟。 嘿!真想不到!原以为老板看过小美女的演唱会之后热度骤降,俩人再没什么联系了的,没想到…… 老板,果然对小美女情有独钟。 只是,这个小美女啊,请她吃饭她就只是来吃饭,咳……毕竟还是个“小”美女。 宗宇心里的纷纷扰扰旁人没有读心术,自然无法意会,尤其是席语舒。 菜足饭饱,席语舒放下匙筷,觉得从来没有这么饱足过。 某些方面而言,席语舒算是大而化之的人。比如说,一般女孩子在请吃饭的男人面前通常会斯文秀气得犹如这辈子依靠空气也可以存活,勉为其难咽下那么两三口连小猫也不见得能够喂饱的份量就声称足矣,绝对的贵族优雅,不必男方担心上不得最高贵的台面,更不必担心将来娶回家浪费粮食,非常、非常好养的样子。而席语舒呢,根本没有这方面的自觉,没想到要掩饰自己的饭量,也之所以,她现在才会靠在椅背上饱得不想动。 “要不要散个步?”龙晔眼底藏着旁人看不到的笑意以及……满意,问席语舒。 “好!”席语舒爽快地答应了。 散步,在她还真是需要。所以说,龙晔的确是个相当细心的男人。 宗宇又一次大开眼界。 瞧他们现在是什么状况嘛!他,其他两三个助理,四五个保镖,一大群人跟在老板和小美女——呃,小语(老板是这么称呼小美女的,他也应该改一改)的背后,走在纽约的街头,欣赏纽约的夜景。这种悠悠闲闲的事他好多年没做过了,相信老板更是。 “龙晔,你会觉得是种困扰吗?”席语舒偶然回头,看一眼不太远的身后跟着的一群人,有些没话找话问,即使觉得自己问的很幼稚。她身边平时常由白茹和昱伦陪着已经觉得很没有私人空间,还有人比她更不自由呢,例如龙晔。虽然,龙晔不是平常人,她清楚地知道,但,这种感觉真的很奇怪就是啦。 “许多事情习惯了就好。每个人都必须试着去习惯一些人,一些事,一些生活,也许,也包括你,小语。”他看着她说,嘴角带着温和的浅淡的宽容。 席语舒不太能体味龙晔的话。明明只是一些简简单单的字句,从他嘴里说出,在她听来,偏偏总觉得别有意味。也许,这就是年纪和人生阅历上的区别吧?龙晔,是一个成熟的大男人,做事情甚至思维都有明确的方向…… 她心一动,长久的疑虑脱口而出:“雪儿好吗?她非常可爱漂亮,很像她的妈妈吧?” “准确地说,雪儿长得极像她父亲。”龙晔停下脚步,看着她的眼神有些意味深长。 原来,雪儿——是别人的孩子。 那他…… 席语舒转开眼睛,脚步仍往前迈,在那双仿佛能看穿一切的黑眸下,任何人都会有些被看透的狼狈吧,尤其她这样一个在他面前完全可以被看成白纸的女孩子。 “小语——”她的手突然被另一只手拖住了。是他,龙晔的手。不但如此,她的脚步也不由自主被牵绊。 她的五指被他的扣紧,这样的亲昵——她的脸开始发热,发红,心跳更是压抑不住地狂跳,仿佛预感到什么将要发生,惶恐……却又期待…… 他就站在她面前,黑眸凝视着她,嘴边留着一抹笑意,声音低低的沉沉的却也是明确的:“我单身,还没有结婚——” 哗!热潮涌来,席语舒觉得自己是彻底脸红了。 这个男人,仿佛看透她七拐八拐的心思,看穿她有过的疑惑和挣扎,就这么轻轻易易地揭开一切…… 而且,他还觉得不够似的,静静地问:“如果不觉得是种困扰,小语,你愿意尝试与我交往吗?” 他说——交往?与他—— 那些曾做过的梦不设防地再度回旋于她的脑海,他们在她的梦境里牵牵绊绊,而眼前,是现实吗……究竟是庄周做梦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周?究竟是梦里的他们是他们还是现在的他们是他们? 席语舒又迷惑了。 “可以吗?”他又再问,一点也没给她过多思索的机会。 可以吗?他早已经霸道地闯进她的梦境,又莫名地渗入她的生活,现在,却打着温文尔雅的幌子来询问可不可以!她,才不让他总是这么顺心遂意呢! “不可以……”她扬起眉,看着他平静的脸上倏然变暗的黑眸,嘴角勾起一个俏皮的笑,“……说不可以吗?” 这慧黠女子! 他也笑了,笑意直达眼底,口气却还是轻浅的,“不可以!” 轻浅的,却也是坚定的,仿佛没有任何障碍可以阻拦他的决心。她知道,一直都知道,这个男人优雅有礼的背后隐藏着浓浓的霸气,不释放的时候已足以令周围的人不由自主臣服,要是触动,嗬,还不知道会招惹出些什么呢? “你都说不可以了还能怎么办?”席语舒以无奈的语气叹息,“龙晔,听说你是当总裁的,所有职业中,大概也只有这个最适合你。” “这算是恭维吗?”他含笑牵着她的手,继续缓步前行,自然得就像曾经牵过无数次一样。 奇怪的是,她也有这种感觉。 她悄悄瞥他一眼,才发现,他,一直在看她,没来由的,她的脸又泛起红晕。 有时候,她真的非常容易害羞,与舞台上那个颠倒众生我自清雅的卓绝女子判若两人,自然散发柔弱的气质,纯净得犹如不曾沾染世事,令人只想呵护……他从没见过哪个女子身上能综合这么多复杂的气质却又融合得如此和谐。唉!她生来便是迷惑世人的,尤其是他。龙晔收回视线,不想再使她困窘,或者,准确地说,不想使自己更加迷惑。 俩人静静地走着,脚步轻缓而悠闲,左脚,右脚,右脚,左脚,左脚,左脚,右脚,右脚……席语舒低下头看着彼此的脚步,他们的步伐跨得很一致,不知道是谁在配合谁……可是,她知道,这世上有那么一个人,牵着她的手,走在她的身边,不会让她想要推开,和远离。 她和他,不再只有一段纠缠于梦境里的过往,而是在突然之间,真实地走近彼此的生活。 会是怎样一种前景…… 第五十三章 “什么?去吃饭啦?公主,你知不知道自己一顿好吃却要我们像无头苍蝇般满世界乱撞直到现在还没填上肚子?”白茹满腹怨气丛生瞪着从下午失踪到晚上九点的席语舒。亏她平时疼着她宠着她,对自己亲妹妹都不见得这么亲爱,竟敢给她玩失踪,有好料自己悄悄去吃!气……死人啦! “我找不到你——”席语舒睁大眼睛无辜地实事求是。 白茹嚣张膨胀的气势顿时一泄千里。 “自己血拼得没影还好意思抱怨。”昱伦乘势嘀咕。 说起来他还真是可怜,陪两位小姐逛了大半天街,累挂了,替白茹大小姐拖回她那一堆血拼成果,午饭没有着落,想说忍一忍晚饭一起解决,不曾想临近傍晚白茹大小姐一个电话打回来,哭天喊地,直说舒舒失了踪,急得他赶紧出门跟着找,找到灯火阑珊回首也不见人,绝望无奈之下回转住处,屋里早已灯火通明一片光辉灿烂,定睛细看,席语舒小公主正悠闲地躺在沙发上听音乐,看他推门进来也只是淡淡打声招呼,全然不晓得前一刻还面无人色的他急白了多少根青春的黑发急死了多少个脑细胞。 “可是可是,舒舒你吃个饭用得着好几个钟头吗?你自己去吃的吗?你自己有那个闲心去吃吗?”心虚了的白茹赶紧转移风向。 “当然不是。”席语舒看那俩人一眼,平静地说:“我不是一个人吃饭。” “不是一个人?舒舒你在纽约还认识谁?还是跑到金老师那里啦?”白茹充分发挥包打听本事,唉唉,瞧她这个全职助理当得有多么辛苦。 “龙晔。” “龙晔?没事你扯到龙晔做什么?什么——龙晔!你跟龙晔一起吃饭?龙晔请你吃饭对不对?你跟亚特的代言还在谈,他怎么又牵扯进来啦?他也想请你做代言人?我看他根本一点诚意没有,想阻止你给对手代言倒是真的,上次跟洛菲谈续约时也是——” “白茹你的问题太多了!我看舒舒根本不知道先回答你哪一个。”昱伦皱起眉头,只差没捂住耳朵隔绝老母鸡咯咯叫。 “龙晔不是要请我做代言人。”席语舒淡淡地说,眉头却不由微微皱起。白茹还真会提问题。龙晔,他只是单纯地为她而来吧? “那是为什么?”白茹穷追不舍。 “不为什么!像朋友一样一起吃顿饭。就是这样!” “朋友?”白茹愕了一下,“你什么时候跟龙晔做起朋友来了?” 席语舒淡淡地看了白茹一眼,“白茹,公司有没有限制我的交友自由?” “呃……没有,不过舒舒,龙晔这个人来头太大,被媒体知道,传出绯闻又要闹上好一阵子,而且,公司认为,以你目前的发展势头来看,不交男朋友是最有利的。” “白大小姐,白助理,舒舒只是提到朋友,你就扯到什么男朋友去,你也太未雨绸缪了吧?”昱伦忍不住说。 “你懂什么?”白茹吼回去,“舒舒的公众形象之一就是单纯,总是跟同一个人传出绯闻,最后大家都会认定了的,这对保持舒舒的形象有多不利,你有没有想过?” “我有什么好想的?交不交朋友是舒舒的自由,公司未免管得太宽了吧!”昱伦哼道。 “臭昱伦,死昱伦,你就只会跟我作对!”白茹恼火地大叫。 “说对了!本少爷就是喜欢看白茹小姐生气的样子,特别迷人,特别动人。”昱伦反而哈哈大笑。 “混蛋昱伦,看我怎么收拾你!”白茹随手抓起沙发上一个靠垫丢过去,人也随即蹦起,冲向昱伦。 “来呀!你追不到我,哈哈——”昱伦绕着沙发跑开。 这两个瞬间缩小成孩子的大人,在狭窄的客厅里追赶打闹,不亦乐乎,把重要人物席语舒尚未解决完的重大问题丢到一边,不理睬了。 ******************************************************* 席语舒第一次来到龙晔的工作环境。 不上课的时间,她和龙晔通常会见见面,像天下所有交往中的异性一样,喝喝咖啡,吃顿饭,增进了解,熟悉彼此。不过,不是说她空闲的时候龙晔也一定有空,因此,当他慎重地邀请她到他办公室坐坐,有些无聊有些好奇的她慎重地想了想,也就答应了。她呆在纽约的时间不会太长,如果有心进行交往,那么双方尽量相处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龙晔应该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她来了。 因为之前的牵扯,她约略知道龙氏机构是一家大企业。但真正踏入龙氏机构八十层高的大楼,她才有确切的认知,一个要管理这么大一个企业的人,大概会忙碌到难以想象的地步吧? “龙晔,是不是因为这样,你才会没空去恋爱,没空去结婚?毕竟,你不是很、很、很年轻了。”她忍不住跟他开玩笑。 “是一方面的原因,但不是最主要的。”他回答她,然后反过来问:“小语,你的意思,该不会认为我不够年轻了吧?”虽然年纪对他来说还不是什么困扰,但相对太过年轻的她而言,也许是。 “的确是。”她毫不留情地打击他,“女孩子找男朋友,往往会添加多种要求,甚至要求他替代多种角色,有些要求像个哥哥,有些要求像个父亲,我认为,多一个父亲也没什么不好。” 龙晔微微错愕,然后朗然大笑,几乎笑不可抑。 说实在的,比起龙晔深沉的样子,席语舒更喜欢看这样爽朗的他。当他大笑的时候,莫名的,她也觉得开心。 “调皮孩子。”他笑够了,伸手揉揉她的短发,似乎真的当她是个孩子,而自己是个纵容的父亲。 不过,她可没法当他是父亲。 他揉着她的短发时,就坐在她的旁边,他们一起坐在他办公室里的会客椅上,相距有三十公分,她很方便的就能看清楚他。一直知道他是个非常体面尊贵的男人,但直到现在,她才有机会或者说有足够的理由细致研究他的样子。他很英俊,脸庞立体,黑眸深邃,鼻梁高挺,薄唇分明,虽然的确不很年轻了,但岁月不曾给他刻下任何印迹,只有更加增添成熟的魅力。她身处娱乐圈,见过的俊男帅哥不胜枚举,足以令人生出免疫力,可……她仍是觉得他好看,不过,她不会告诉他就是啦。这男人太深沉太聪明,她才不要轻易败给他呢。 “那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她扯回刚才的话题。 “商人讲究有效投资,我是商人,不崇尚浪费,即使是感情方面。”他说。 听听,这是什么答案嘛! “龙晔,你太不浪漫了,我怀疑这才是你保持钻石单身汉身份的真正原因。”席语舒微撇弯弯的嘴角,皱起清秀的眉。 龙晔再度失笑,不再逗她了,执起她的手,收敛笑容,认真说道:“小语,你相信吗?一个人,或许一生只有一个真正命定的伴侣,中国有许多这类古老的传说,圣经里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也是这么写的,甚至动物界里的狼,一生也只忠于惟一的伴侣,我在等待我真正需要的人。” 他握着她的手,这么的认真,眼里有些她隐约看不懂的深情……席语舒的心开始急促地跳动,跳得太快,觉得自己渐渐眩晕,说出来的话似乎也在飘浮:“如果,你等待的人一直不出现,你怎么办?” “如果是这样,我希望人世有轮回,这一世等不到,到下一个轮回等,也许终究会等到。”龙晔下意识地说,眼神恍惚穿越时空,回到数百年前的某天,一个男人仰天立誓:上天入地,来世重生,他,必定会再度找到她……这一世,他终于找到了…… “龙晔……”席语舒迷茫地看着龙晔,他的黑眸锁着她,眼神恍惚,却又凝注,他一只手仍是握着她的手,另一只手却抚上她的脸,轻轻摩挲过她的眉、她的眼、她的颊、她的唇,一遍又一遍,眼里是深情,是感动、是欣慰……她被蛊惑了,就这么任由他,如同魔魇…… 叩叩叩—— 一阵敲门声。 “龙晔!”席语舒最先清醒过来,迅速抽回自己的手,转开脸,红晕又开始浮上脸颊。 龙晔甩甩头,甩掉刚才的恍惚和魔魇,站起来,直视着办公室的大门,以低沉平稳一如往日的声音说:“进来!” 进来的人是总裁办公室的秘书之一——伊丽丝。 “总裁先生,您和这位小姐的咖啡。”伊秘书手里端着两杯咖啡,微低着头,垂着眼,小步直直走到会客桌前,放下咖啡,迅速抬眼看一下席语舒,带着公事公办的礼貌说:“小姐,您喝咖啡吗?如果不喜欢,我再去准备别的。” “谢谢!”席语舒没有动那杯咖啡,仍是道了声谢。她一向不喝咖啡的,但一时不喝饮品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没有必要支使龙晔的秘书做这做那的。 “伊秘书,麻烦你再去泡两杯菊花茶,咖啡拿走。谢谢!”龙晔开口说。 “总裁先生不喝咖啡吗?”伊秘书倏地抬眼看龙晔,某种情绪一闪而过,在旁人没来得及看清之际又很快垂下眼皮。 “不,我喝菊花茶,去吧。”龙晔吩咐,轻缓的语气中是不容置疑的命令。 “是,总裁先生。”伊秘书垂着眼睑收起咖啡,躬躬身退了出去。 “龙晔,你也喝菊花茶?”席语舒有些讶异。龙晔虽然一副华裔面孔,但多少辈以来在异国定居,根本就是个外国人了,竟还会喜欢纯粹中国化的茶饮,而且是她也喜欢喝的菊花茶。 “对。”他简简单单回答。 “龙晔,我很好奇,你们家族几百年来生活在外国,怎么保持中国人的传统?”席语舒实在不能不好奇,而且龙晔的国语说的极好,甚至比她还标准,真是难得。 “没什么可好奇的——”他看着她睁大一双好奇的眼,像个好奇的孩子,不由淡淡微笑,“我的家族几百年前生活在中国,我的根在那里,或者说,我的心在那里。” 她又不太懂他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了,或许,这就是与一个太成熟太深沉的男友在一起的福利吧:时不时来一下智力训练。 或许,她会很快训练出来,才不让他老是占上风呢。 席语舒悄悄对龙晔做了个鬼脸。 第五十四章 白茹不能不怀疑,舒舒这个单纯得几乎像个孩子的纯洁小公主——交男朋友啦!不,不是怀疑,是很快确信!因为席语舒根本没有打算隐瞒他们,她很大方很坦白地公开承认——幸而只是对她和昱伦公开,媒体不知道,公司最好更不要知道。 白茹有点头疼。 娱乐圈里大多数公司都心照不宣地认定,旗下的偶像派艺人闹闹绯闻可以,一旦名花或名草有主,多少会使其吸引力打些折扣,一些公司在签年轻艺人的时候甚至会把相关要求明确规定到合约里。“熠星”经纪公司与席语舒签约时虽然没在合约上明文写到:席语舒不能交男朋友谈恋爱,但,公司其实有这个想法,席语舒出道不满两年,当红势头如日中天,维持个三年五年看来很有可能,一旦闹出绯闻并落实还不定招来怎样的变故,所以,最好保持目前身家清白不改变。 身为公司特意派到席语舒身边的助理人员,白茹自然对公司的想法有所领会,虽然心底颇不以为然,但怎么说自己毕竟是公司的员工,好歹也要依公司准则行事。 何况,舒舒目前的交往对象是个不一般的男人——堂堂龙氏机构总裁——龙晔! 白茹对龙晔没有多少了解,却也足够清楚他来自财势非同小可的古老商业世家,世人所谓的豪门贵族。娱乐圈里的女明星与富豪牵扯不清是常有的事,没多少能成就好结果也是常有的事。即使不是出自公司那方面的考量,白茹对舒舒这段“恋情”其实没怎么看好。龙晔太帅太有钱太贵族,摆在天下哪儿都是最佳夫婿人选,这样的人即使娶个皇室公主什么的也不会让人太意外——当然,不是说舒舒不般配,问题就出在这里——豪门的婚姻往往讲究门当户对,女明星则大多用来打发婚姻以外的寂寞光阴,这种事她在娱乐圈里见过不少。舒舒呢,太单纯,太干净,太细腻,就像一块最纯净的水晶,需要最细心的呵护,她可不希望看到同样的剧情在舒舒身上上演,更不希望她因此受到任何伤害。 可席语舒淡然的外表下长着一颗固执的心,她坚持的想法没什么人能够改变——这也就是白茹头疼的地方:舒舒平时是好说话,但涉及她坚持的事情,唉,败下阵来的只能是他人。 所以,无论白茹怎样苦口婆心,言明利弊,席语舒只是淡淡地看着她,淡淡地说:“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知道怎么做。” 偏偏,昱伦那个神经大条的家伙也不肯站在白茹一边,还不以为意地取笑:“哈!席语舒小朋友终于长大了。” 民主时代,人人生而平等,容不得谁侵犯谁的公民自主权,限制谁的人身自由权,尤其斐多菲还曾经高歌:“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法律在前,真理在上,无可奈何之下,白茹只能静观事态演变发展。 自从与龙晔确定交往关系,席语舒下课以后和不上课的时间都由她自己支配了,白茹和昱伦不能再当跟屁虫——那个超级好脾气的小女孩固执起来也是超级的——何况,交往到一定程度的人不需要任何大小灯泡,即使小到不足五瓦。 这样一来,白茹现在过的日子夸张点可以这么形容啦:闲得可以捉一只只蚊子来研究是雌性还是雄性或者是雌雄同体。 好凄凉悲哀啊!白茹都快仰天长叹了:天下人都是有异性没人性——和物理学中那见鬼的什么“异性相吸”理论绝对的契合。枉她平时对舒舒如影随形,细心关照,爱护有加,一年多以来简直把她当作工作生活惟一中心点,现在居然因为一个男人把她踢到一边,太没有姐妹情,太没有人情味了!好无聊啊—— 比起白茹骤然清闲抱怨无所事事满心不平衡,昱伦挺会打发自己的:没事的时候去数数帝国大厦究竟是不是102层,累了就到中央公园里感受难得的田园诗意和惬意,兴致好一点的时候跑到波士顿看看哈佛大学商学院里走着多少未来企业巨子,顺道瞻仰约翰·哈佛铜像,当然港口边自由女神端庄而凛然不可侵犯的模样更不能错过。瞧他把日子过得五彩缤纷的,才不像白茹那么哀怨呢。 ***************************************************** 席语舒一个星期上五天课,每天上四个课时,时间其实挺充裕的。 这么充裕的时间,龙晔自然不会忽略,不过,他的事务真的不算少,不太容易抽出多少真正空闲的时间陪小女友做一些真正的约会——所以,席语舒最常到的地方还是龙晔的办公室,在他工作的间隙或闲下来时说说话,简直称不上罗曼蒂克——至少在旁人看来如此。而席语舒则很快肯定龙晔可能不太擅长怎么约会——通常而言,恋人约会离不了逛逛街,看看电影,游游观光区,做做休闲娱乐什么的……偏偏,她也不太懂。从小她就是个安静的人,学生时代除了喜欢唱歌,会经常参加一些文艺活动、歌唱比赛之外,平时都是呆在家里用听音乐和看书来打发时间,玩乐,她真的不在行。对于龙晔,她不能想象他坐在电影院里的情景;逛街嘛,如同教父出行似的,她不太想领教第二次;观光游览,想来他没那个时间;休闲娱乐,这倒是有现成的,她参观过龙氏大厦七十到八十层的风景,那上面几乎汇集所有运动场和娱乐设施,不过大多都是他的贴身助理和贴身保镖在用。 龙晔身边的特别助理席语舒见得最频繁的就是宗宇,几乎如影随形,而那些贴身保镖则往往神出鬼没难以让人看清面孔摸清所在方位,连曾经在她的阳台上出现过并带走风小姐的龙十一,也只偶尔打过一次照面,但是,却无处不在。 说这么多,无非就是想说,席语舒和龙晔的约会那简直不叫约会,至少白茹就是这么认为的。 “那你们都做些什么呀?” 这是包打听白茹的原话,她太无聊了,无聊到成天追着席语舒打探内情,还美名其曰关心进展。 “就是说说话。”席语舒这么告诉白茹。这当然是事实。 “什么——”白茹瞪大眼睛,“你那也叫谈恋爱?” “那要怎样?”席语舒不耻下问。老实说,她确实不是专家,呃,太抬举了,简直连门外汉都不如。 “至少也要做些比较有意义的事嘛!” “怎样才叫——有意义的事?”席语舒不太能明白白茹的想法,她很喜欢听龙晔说话,喜欢跟他说话,觉得这样在一起很好,不觉得没有意义,不过,因为她没有恋爱经验,所以多取一些经也是好的。 “就是不纯洁的事。”白茹表情鬼祟而暧昧。 “不纯洁?怎样才算不纯洁?”席语舒很好奇。她知道情人之间会牵手,会拥抱,会亲吻……她和龙晔还没进行到牵手以外的地步,即使她曾经做过一些关于情感纠葛的梦,也只能想象到这里。到底到什么程度才算不纯洁呀? “白大小姐你别教坏小孩子啦!”一旁的昱伦再也听不下去。 “还小孩子呢!现在坚持要谈恋爱的人是她耶!”白茹撇撇嘴,有些没好气,“我也是为她着想嘛!舒舒你不觉得奇怪吗?你这个超级偶像万人迷,不知有多少人渴望握握你的小手,有些人光看到你就脸红,想到可以拥抱你一下会激动得打颤,龙晔现在身为你的男朋友,天大的艳福,他竟然只跟你聊聊天?有没有搞错?他该不会有些什么问题吧?” “会有什么问题?”席语舒不解,不解的原因嘛——就是弄不清白茹到底怎么想的。她们的思维根本不在同一个方向,席语舒现在更有深切的认知了。 这女人,打定主意要教人犯罪吗?昱伦忍不住大叫了,“舒舒你别理她!” 白茹哼了一声,看着席语舒现出不解想要解答的表情,不由得意起来,存心吊人胃口似的,停下来不肯继续再说。 席语舒却没有如她所愿来追着要答案,很是让白茹没趣,只好自己主动提起话头,“舒舒,你不想知道吗?” “不想。”席语舒回答。关于龙晔,她自己去了解好了。想想,能够把他深沉的面纱一层层揭开,最后明白地看清他,也是一种乐趣呢。 “我似乎看到了一点曙光——”白茹突然快乐地大叫,“舒舒,你根本没有爱上龙晔!迷途的羔羊,你快回来吧!辽阔的旷野不见得有丰美的水草——” “白诗人,可喜可贺!学会做诗了。”昱伦适时打岔。 “臭昱伦,闲着没事就去继续你的环美之旅,拉斯维加斯去过了没?没去过的话赶紧见识去——”一个靠垫飞向昱伦。 战火眼看又要燃起。 嘟嘟嘟——电话铃声响起,来得真适时,白茹瞪了昱伦一眼,正想去接,那边席语舒已经拿起听筒,凑近耳朵听了一会,嘴里没说什么,也就嗯嗯应了几声。 “谁来的电话?”虽然最近当不上贴身跟班,白茹仍一时改不掉事事躬亲。 “肯定是那个有问题的人——”昱伦在另一边笑,“是吧,舒舒?” 席语舒勾起嘴角微微一笑,“有人请我们吃晚餐,你们俩——” “舒舒你太不够意思啦,每次都丢下我们。”白茹忍不住抱怨,“还有那个什么龙晔,要追你也应该跟我们报备一声吧?每次都来无影去无踪的,哪天把你拐跑了让我们上哪儿找去?” “啧——”昱伦实在佩服白茹,佩服得说不出第二个字了。 白茹哀怨地唠叨了一会,分神回味,猛地叫起:“舒舒,你刚才说的是‘有人请我们吃晚餐’吗?我没有重听吧?” “重听没有,早衰或许有可能……”昱伦很不怕死地小声嘀咕。 “你说什么——”白茹察言观色,绝对肯定昱伦嘴里吐出的绝对、绝对不是象牙,但他审时度势说得太小声,她没有凭据增加斥责的筹码,只能虚张声势嚷一声,然后解决正事,“舒舒,谁请我们吃饭?会连我们一起请的应该不是龙晔——是金老师吗?你的课差不多结束了,金老师打算饯行我们?” “不是金老师——”席语舒摇摇头,“是龙晔。” “太阳从西边出来啦?”白茹张张嘴,抬抬眉,以此聊表诧异,“真难得!这么好连我和昱伦一起请,该不会就是饯别?”饯别,就意味着分离,那两个人很快就要远隔重洋,虽然幸灾乐祸不好,但——怎么说呢,能结束最好——白茹坚持最初的想法。 “大概是吧!”席语舒应的很淡。 纽约两个月之行,一眨眼即将过完,很快,她就会与龙晔天南地北远隔重洋,连时差也要相隔十三个钟头,分离,正在渐渐靠近……会很想念吧?不管是他,或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