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变》 第一章 我本是西南边陲一个小镇的个体医生,有着乡下人不思进取的那种本分和城里人精打细算的那份精明。我绝对想不到有一天会呆在这冰冷潮湿的地方,和你们这堆杀人犯在一起。你们的经历在我眼里跟电影上的故事差不多。你们是实实在在可以称为凶手的一类人。而我不是。我从小就孱弱多病,别看我身材高大,象北方高原上出生的男人,实际上我历来就手无缚鸡之力。要不是因为我的老婆,我今天甚至一辈子都不会和监狱这种地方有任何的联系。 我毕业于南方某著名的卫校。两年的学习生活,让我对行医有了浓厚的兴趣和初步的技能。你们知道,那个年代已经没有再分配工作的好事了。我的家境比你们想象的要穷困得多。我完全没有任何能力通过其他渠道进入国家或者私人的医院。好在我父亲年轻的时候积了点德,在一次过河的翻船事件中勇敢地救起一名远近闻名的赤脚医生。当然在他决定拯救的当时,他是不知道落水者中谁是赤脚医生谁又是猪肉贩子。许多年后,赤脚医生成为当地一家私人诊所的老板。我在父亲的带领下,也顺利地成为了他的徒弟。在最初四年或者五年左右的时间里,我拿出了平生所有的刻苦钻研的本领,完全沉浸在学习的良好氛围中。要知道,一个科班出生的人要想在江湖上行医,没有优秀的师傅带上几年,谁也别想在这行当里长久的混下去。人命关天。我的运气因为父亲的一次意外的助人为乐的行为而发生改变。赤脚医生不仅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精湛的医术传授给了我,在我快要出师的时候,还象大人在过年里送给小孩压岁钱一样,把自己掌上明珠的宝贝女儿赐予了我。这是多么令人感恩涕零的幸福啊!我做梦都没有想过,父亲的英勇行为居然让我获益多多,好运一个接着一个。为此我非常感谢我的父亲,但又为他过早地离开人世而难过。他没能看到我披红挂绿成为赤脚医生的女婿,更没能看见我几年后一跃成为这家诊所名副其实的年轻的老板。 在结婚不久的几年里,我的老婆是一个典型的中国传统的家庭妇女,具有一切标本妇女的贤良淑慧和其他的优秀特质。在我成为这个家庭的男主人之后,她主动放弃了自己多年来养尊处优大家闺秀的风范,变得母仪天下,在左邻右舍甚至整个小镇建立了灯塔一样的口碑。我白天坐诊看病,夜间男欢女爱。她成为我工作和生活上的贤内助。我们的生活就象歌曲中所唱的那样,比蜜甜。这样的光阴大约持续了三年或者四年。有一天,小镇出现了一队考察团。后来我才知道,为首的所谓团长就是我老婆当年中学的同学。他已经是成都某地产公司的老板。我这个老板和他这个老板相比,当然是小巫见大巫了。我老婆的心里不可避免地泛起了涟漪。她开始频频往考察团驻扎的招待所跑。诊所里已经很少见到她的身影了。最初我还不以为然,认为这是同学之间正常的来往。但事情随后发生了质的变化。 应该是六月的最后一个逢场天。对于大的日子我记不清楚,但细小的时间我常常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因为那天清晨我身体有些不适,起床后喉咙痒舒舒的。这是咽部发炎的征兆。我让我老婆去前厅柜台取几颗猴耳环。一种中成药。要是往常她会欣然地跑去的。可是今天她没有。她用异常厌烦的声音回答我,我有急事要出去,你自己去拿吧。她不等我说话,顺手拿起靠在藤椅扶手的针黹手袋,很快消失在过道里。我瓜兮兮地站在空荡荡的卧室中央,一只手还在忙着整理刚刚套上脖子的情侣衫。我看见她头也不回的身影,预感到一件重要的事情将在我俩身上发生。我来不及吃早饭和猴耳环,也没有顾得上打开诊所的卷帘门,急冲冲地尾随着她的背影出去了。天色还早,但由于是逢场,街上已经出现了不少乡下人,挑着各种蔬菜和水果。我们穿过镇上最为繁华的地段和唯一的农贸市场。我看见她行走的路线是朝向君子招待所方向的。君子招待所是我们当地最大最好的旅馆,后来改名为君子宾馆。在我们所走的这条路和君子招待所之间,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拐弯。我就躲在拐弯处,目送着我的老婆迈着轻快的步伐向那扇巨大的玻璃门走去,直到她被它吞噬。我无法形容当时自己的心情。在清晨朦胧的天色中,我草草地回顾了婚后几年时光里我们的生活。虽然其中不乏争吵、赌气甚至动过手、离过家,但象天下所有的问题家庭一样,总体来说是不错的。每次的吵闹最终都会因为我或者她的退步而告终。我们的感情还是一如既往地没有受到实质性的破坏。在回忆的过程中,我眼前还出现了几次斗争比较过激的纠纷,但即使这些在我看来已经严重的事件中,里面都没有发生过越轨这样性质恶劣的行为。经过分析,我把矛头对准了她的那个有钱的男同学身上。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出现,我的老婆怎么会从一个有口皆碑的淑女变成一个弃我不顾的怨妇的。 我仍然呆在街道的拐角处。我怕有人认出我,只得选择附近的一家面馆坐下。这里可以看见招待所的大门。天渐渐亮了。街上的人渐渐多了。那所玻璃门里面还是没有走出我心爱的老婆。我心中的不详之感越来越重。我要了一碗清汤面,但根本没有食欲。清汤面在我面前渐渐凝固成一个饼,我最终连筷子都没去动一下。那扇玻璃门象伸出了一只无形的手,把我的双眼牢牢地攥住,一刻也不能离开。即使这样,我胸中除了担忧和愤怒,没有一点点咒骂我老婆的意思。我不是一个会吵架的人,但不是说我就不会在关键时候来上那么几句下流的话。这说明我是非常爱她的。我有今天的生活那是多么来之不易。我知道什么是珍惜,什么是宽容,什么是原谅和退一步海阔天空。我在逐渐嘈杂的市井声浪中,一再乞求她快快出来,我一定会原谅,就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绝不去追究的。 早晨过去了。上午的时光正在慢慢消失。我的老婆仿佛被那扇枯井似的玻璃门永远地吞噬,再也不会在这个世界上出现了。我认为我不能这样继续等下去。如果她真有什么不测,我无法想象我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模样。我付了面钱,勇敢地站起身,向那扇挑战的玻璃门走去。 面馆与招待所的距离不会超过二十米,但在我看来却如隔着大海那么遥远。我明显感到自己步履沉重。六月的阳光灿烂无比,在我的头顶象打开的巨大的光亮之伞。旁边如士兵一样矗立的一排针叶松,仿佛突然露出嘲讽的笑容。我低着头,万分担心被路过的人看穿了自己家庭的秘密。我想快步走近那玻璃门,被它那黑色的张着的大嘴吞噬掉算了,象我那鬼迷心窍的老婆,再也不能出来。可是我的双脚就象灌了铅,已经不听我的使唤了。 我的右脚终于可以踏上门前的大理石台阶。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我的老婆从里面的电梯口走了出来。和她一同出现的还有一个个子中等、阔脸、面色苍白的中年男人。更要命的是,我的老婆用一只手挽住了男人的另一只手。他们出现的瞬间脸上都充满着笑容,大约正在谈论着什么愉快的事。现在他们看见我了。我的老婆大惊失色,立马变成了一根木桩。她的嘴巴半张着,应该是倒吸了一口凉气。中年男人当然也止住了脚步。他看了看我的老婆,又看了看我,脸上的神情居然一如既往的泰然。他甚至还从那张胖得象沙锅的脑袋中央挤出一堆和善的笑容,把我的老婆拉到我的身边。 和清啊——,他叫着我老婆的名字,这位就是许先生吧? 他微微恭身向我伸出了右手。我当然没有去握住它。我没有任何理由去握住它。他见我没有反应,就把我的老婆象推一根板凳一样推给了我。我有事先走了,和清。他没顾得上我老婆的回答,昂首阔步地走下了大理石台阶,很快消失在不远处停放的一辆深灰色三厢轿车里面。 第二章 我已经记不清我们是如何走回家的。大约是我在前面,她跟在我后面几步远的距离。我只记得我一推开家门我的泪水就蜂拥而至,不仅模糊了我的双眼,还将我平时不善修理的长胡子全都浸湿了。屋子里没有开窗,阳光从墙上的两扇副窗照进来,在家具和地面留下了明亮的光斑。细小的灰尘构成的薄雾弥漫在光线里。我在一张藤椅上坐下,感到口干舌燥,用眼光寻找了一圈,也没能发现我那只仿制景泰蓝的青花纹的茶杯。她没有坐,站在离房门不远的屋子的阴暗里,似乎随时都准备逃跑似的。我的心情比先前要平静了许多,但我不想说话。我等着她开口。屋子里静得出奇。我听见师傅留下的那个铁黑色的老式座钟发出“塔,塔,塔”的声音,让人感到时间从指缝里暗自流失。由于她背着我,我看不见她的脸,也无法想象她此时的表情。她象一尊刚刚完成的中世纪的雕塑,定格在夏天即将来临的空气里,正等待别人把它从作坊里运走。我不打算这么耗下去。为了挽救我的婚姻我只能和她好好谈谈。我起身走到她的背后,把她的身子转过来。这时候,我看见她的脸上有两道泪痕。她低眉顺眼,一副犯了大错等待惩罚的样子。我不觉又心疼起来。 和清,我们结婚都这么多年了…… 我不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我显然找不到合适的话语来表达此时的想法。我原本打算采用委婉的语重心长的方式,但是当我一开口,我的舌头就控制了我,直接把我牵到了主题。 我们好好过日子行不?……我不去追究你了……我们今年应该增添一个小孩……你不能这样做…… 我语无伦次,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该说什么,怎么去说。我的眼泪再次不争气的夺眶而出。 老许啊——她扶住我的手,让我在藤椅里坐下来。她的表情回到了平时端庄自如的状态。她站在我的面前,抬起一只手抚摩了一下我的脸,好象我脸上有一粒异物似的,她是在义务为我打扫个人卫生。 我早就厌倦这种死气沉沉的生活了老许。我还不到三十岁,成天就呆在这里,吃饭、睡觉、看病。没有任何玩耍的方式。你除了象我父亲那样天天正襟危坐的做一个大夫,跟我不言不语连个笑脸都难得看见。你更从不主动带我出去旅游。你看隔壁的赵老四,两口子每年都要去海南大连什么的玩几天。想起小时候父亲当赤脚医生的时候,还有巡回医疗的时候,我跟着他走过多少地方啊,虽然都是小地方,但仍然让我新奇愉快。和你结婚是父亲作的主。我也不是说你不好。我知道你对我还是不错的。但我要的不是这种好,是另外一种你知道吗?我其实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但我知道你是给不了我的。丁志新是我中学的同学。那时候我们就要好。当然最终我们没有结果。他考上大学走了。这么多年了我们也没有联系。要不是他这次回来,我们也不会见面。我已经想好了。我要跟你离婚。因为我觉得跟他在一起的那种感觉跟你是没有的。我什么都不要。我父亲留下来的这些东西全都归你。你也才三十多岁,也会有更好的选择。你喜欢做一个大夫,我想做自由的女人。你走你的糠庄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我们互不干涉,皆大欢喜…… 她竟然有如此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的本领。可以这样说,我和她结婚这么多年,她和我说的话没有哪一次有现在这样多。我渐渐被她演讲的能力所吸引,几乎忘记了她后面所说的话。她面色红润,完全没有了刚才多少还有些胆怯和羞涩的表情。实际上她也彻底沉浸在自己叙说的状态里了。她不知什么时候、从哪里找到了我的那只景泰蓝茶杯的赝品,端在手里往嘴边送了一口。我恨不得冲过去抢过来,因为我的嗓子也实在干得快冒烟了。我最后遏止了这种冲动,我必须保持我的尊严,保持我处于审判者的优势地位。哪怕我可能已经没有了这种地位。 ……我从小就没了母亲。父亲视我为掌上明珠。我以前是不做饭不洗衣服的。自从你来到我家之后,父亲就不怎么搭理我了,全部的精力都用在教你这个徒弟身上。我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学会了所有的家务劳动,并且变得勤劳孝顺。这种品质一直保留到今天你是知道的。我几乎从来是顺着你,关心你,爱护你。父亲去世后,家里的全部活计都落在我的身上。你除了给别人看病,什么事情都不做,不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都快差不多了。我不是说你懒。你不懒。你农村出生,在农村长大,你这么聪明已经不错了。但是,我总觉得我们的生活缺少点什么。我不想这么下去,不想一辈子就这么老死在这里。 ……我说了这么多了。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我也不想隐瞒什么。都告诉你啦心里反而轻松了。我想快点离开这里。我希望今天或者明天我们就去办离婚手续。 她说完了,又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口我的竹叶青。我突然想起那是昨天泡的,已经是隔夜茶了,她居然没有觉察出来,还喝得那么起劲。哼! 面对她上述发表的一番演讲,我一时找不到反驳的词语。只是她说的这个名叫丁志心的中学同学,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出老许多。说得不客气一点,基本上是半个老头子了。她在此时亮出了锋利的尖刀而我的武器还没有诞生。看来她是经过深思熟虑有备而来的。我只能采用拖延的战术。 我“哗”地站起身,用手坚定而有力地推了一下桌上的一本医学辞典。离婚?做梦! 我扬长而去,把她呆若木鸡地丢在家里,一个人往南桥的方向踱去。 小镇的集市散场得早。我看见三三俩俩的乡下人肩挑空空的菜蓝往渡口走。遇见几个比较熟识的街坊,有人问我今天为何没有开诊,他家的谁谁发高烧,最后只得弄去卫生院输液了。我随便答应着说有事情没忙过来。我最后来到镇上唯一的一条河流的岸边,在葱茏的草丛里坐下来。芦苇和蒿草几乎将我掩盖。我闻到它们身上散发的阵阵清新,还有河水流过时浮在半空中的潮湿的气息。天空高远,有几块灰白的云团在北方的天际缓缓移动。时值午后,到处是软软的阳光。几个学生模样的少年在不远处垂钓。我记起今天是星期天,难怪街上那么多的人。我把自己躺在一块青石上,努力不去想上午发生的一切。一只褐色的大头蚂蚁很快就钻进了我摊开的手掌。我慢慢将手掌合拢。这个愚蠢的家伙,居然对身边降临的危险毫无知觉。我没有使劲,合拢拳头又打开,它安然无恙。我不想夺去它的生命。看着它在我的手臂上我行我素的行走,我又想起和清对我所说的那些话。不行!我不能看着我的老婆离我而去。我决定去招待所会会那个胖呼呼的家伙。 我在悦来饭馆吃了两碗豆花饭。说实在的,我的肚子早就饥肠辘辘了。经过一个上午的折腾,我的肉体和精神都无法达到良好的状态。那个姓丁的家伙一定不好对付。我坐在饭馆的条木板凳上,犹豫着是否现在就动身去找他。悦来饭馆的老板曾经是我熟识的一个病人。他自然认识我,看见我形单影只地在他的饭馆出现,笑嘻嘻地过来和我拉家常。我没有心情和他闲谈,准备吃完后立即付帐离开。他看见我心事重重的样子,就把我拉住,重新按在板凳上,还叫跑腿的小二打了二两烧酒。我俩就埋头喝了起来。 第三章 太阳已经偏西。我终于从悦来饭馆出来。我不记得在这里呆了多久喝了多少,跟饭馆的老板究竟谈了些什么。但我的身体明显有些摇晃。我不胜酒力,但我不是一个容易醉倒的人。我的意识是清醒的。我要去找引诱我老婆的那个家伙算帐。 我在君子招待所大厅的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向穿着蓝色制度的服务员要了一杯水。今天我总是觉得口干,从早晨起床到现在,我一直处于水分不足的状态。我向另一个站在吧台里面的服务员打听了丁志新的房间号。也许是我醉眼朦胧的姿态,让她放弃了对我的信任。 你是说丁总啊?请问你是他什么人?你最好打他手机好吗? 我也不知道我是他什么人。他妈的!我知道他手机号我还找你干嘛。但我没有说出来。我是一个识大体的人。我就在大厅等他。我不相信他不出现。我又向服务员要了一杯水。喝惯了竹叶青,现在喝白开水有点不习惯。我觉得脑袋晕得厉害,就把身子放在黑色的沙发上。后来我竟然在暖意融融的傍晚时光里睡了过去。 我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招待所的某个房间里。因为这里的设施让我不用动身就能清楚的辨别出来。房间里没有其他人,但是有人在外面说话。我起身后才发现屋子里有一道木制门通往外面的客厅。我站在门口,看见我要寻找的那个可恶的家伙居然就在离我几步开外的地方和几个同样西装革履的人在高声谈论。其中有两个人我认识:高一点的中年人是我们的镇长范大强,旁边是他的秘书小曾。两人都是我诊所的常客。他们看见我都站起身,特别是丁志新,露出了彬彬有礼的关怀的表情。 醒了许先生?再多睡一会儿吧。时间还早呢。 其他人都跟着附和。我们的镇长也象变了一个人似的,上前握住我的手。 老许啊怎么样,喝成这个样子,要不要紧啊? 他平时是肯定不会这样说话的。我们都是老熟人。他每次见面都匪气十足地跟我调侃诊所里的生意,还不时加上几句流行于乡间的黄色段子。他的长相和作态跟电影里的王保长差不多。今天突然酸溜溜地说起文绉绉的话,我觉得场面很滑稽。更让我不解的是,我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个该死的房间里。 还是秘书小曾把丁志新的义举告诉了我。镇长范大强今晚在红河酒店宴请丁志新带领的一行考察团,实际上是给后者饯行。因为考察团的工作行将结束,明天将返回成都。用秘书小曾的话说,他们的考察有了实质性的结果,不出半年,一个集餐饮、娱乐、休闲、会议于一体的度假村将在南门外拔地而起。丁志新所在的什么集团全额投资。秘书小曾说得眉飞色舞。最后他说,没想到啊许大夫,你原来跟丁总是至交啊。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继续说,我们吃完晚饭,送丁总回房,在大厅看见你呼噜打得震天响。服务员说你是来找丁总的。丁总起初没有看见。我们告诉他。他说不错,你是他朋友。我们就把你背上来了。你看,你的口水在我肩膀上还留有味道呢。他说着把右肩指给我看。我无心看他的肩膀,回过头在人群中找寻我的仇人。他现在居然不见了。同时不见的还有范大强。秘书小曾明白我的心思,叫我不要着急,说范镇长和丁总就在楼下,有事情要单独商量一会儿,很快就结束。然后小曾继续说,早知道你和丁总是至交,我们就不用费这么多周折了。丁总虽然是本地人,但比鬼还精灵,毕竟也是大手笔。两千万啊许大夫。干成了就是我镇历史上最大的一笔投资,你说范镇长不往县里走那才怪呢。当然,许大夫,如果你从侧面帮我们捣鼓捣鼓,我想范镇长不知该如何感谢你呢。他说完观察我的反应。而我却一时语塞。拥有两千万的真人我还从来没有见过。看来姓丁的的确比我有钱多了。秘书小曾以为我不肯帮忙,沮丧地把身子陷入沙发里,末了还丢了一句,许大夫啊我说,你考虑考虑。对你也是有好处的嘛。为了家乡建设,不看僧面看佛面嘛。 秘书小曾平时的确是一个不错的小伙子。每次看见他都是热情洋溢的样子。他是我诊所的常客。他身材矮小,体质很差,三天两头头疼脑热。加上镇政府离诊所不远。他路过的时候总要买点药片。当然也不是每次都付钱。有时候金额不大我就给他免了。他也笑嘻嘻地不推辞。这不足以说明我是一个慷慨的人。事实上我从小就有些怕官,虽然在他们面前我尽力做到不卑不亢,但骨子里我是畏惧他们的。在我记忆中,我的父亲就是一个在村长面前唯唯诺诺的人。这可能是导致我对政府产生恐惧的最初原因。每次小曾或者范镇长路过我的诊所,跟我打招呼或者开黄色玩笑,我都满脸堆笑。一边忙着手里的活计一边哼哼哈哈地应承着。我估计他们从我的脸上看不出我内心的不安。师傅去世以后诊所的生意没有受到明显的影响。老病号依然相信他老人家的徒弟,新病号还是层出不穷。当然不是说我的医术有多么高明。我们所在的小镇在我们县是一个居住人口不少的大镇,却只有区区两家象样的诊所和一个国有的卫生院。卫生院的收费相对要高些,医生护士的态度也不怎么样。因此,如果不是吃不下饭、起不了床,乡亲们是不愿意选择卫生院的。象感冒发烧这样的大众化的轻微疾病,私人诊所才是最为理想的就诊场所。 秘书小曾的一番话,让我对姓丁的家伙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这人来头不小,连我们镇长都敬他三分,说明他在成都那个地盘上也应该是站得稳的人物。更让我吃惊的是他居然能有那么多钱,能够在南门外修建一所比君子招待所还要大得多的度假村。可见这人的财富别说我望尘莫及,恐怕连全镇一年的财政收入都不能和他相比。这是真正的传说中的大富翁啊。我倒吸了一口凉气。现在他准备在小镇投资了,也就是范镇长和秘书小曾的贵宾,想到发生在我老婆身上的事情,我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姓丁的家伙很快在范镇长的陪同下回到了我们的房间。范镇长和秘书小曾向他告辞,临走的时候叮嘱我,既然都是老朋友,老许啊,陪丁总好好叙叙旧,但也别忘了早点休息,明天丁总还得跑长途呐。范镇长出门的时候转身将房门带上。在房门即将关闭的时刻,我看见他向我挤了一下诡秘的眼睛。我至今也不明白他这么做的真正用意。 房间里只剩下我们两人。刚才还热热闹闹的场面,现在突然陷入了寂静,这让我不安。我有一种想逃离的冲动,但为了我的老婆,我必须硬着头皮撑下去。 丁家伙不紧不慢地走到茶几旁边,从抽屉里取出一只干净的玻璃杯,在继续走往饮水机的过程中问我要热水还是冷水。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热水。我的肠胃功能不好,即使在炎热的夏天,我都尽量不喝太冰的东西。我接过他递过来的水杯,向他点了一下头。我原本是不打算点头的,但转念一想,他毕竟是这么有钱的一个富翁,何况还是范镇长的客人,点一下头也不是什么掉价的事。他指着右手边的沙发说,你就坐这儿吧。我就坐下来。他也在我对面的一张沙发上坐下来,然后把右脚搭在左脚的大腿上,晃起了二郎腿。这种架势让人有目空一切的感觉。我心里有些发怵,好象是自己做错了什么前来领罪的。 说说看,你想怎么办?他从衣兜里摸出一支烟,抽吗? 不抽不抽。我赶紧摆摆双手。我是想来了解一下—— 还有什么好了解的,你都知道了。和清是我中学的同学,我们很亲密,也很纯洁。我当初毕业的时候就告诉过她,等我回来。结果让你给捷足先登了。没关系!我认。我现在是回来要回我的东西。 可是—— 可是什么?你能给她什么?你能给她的我都有,你不能给的我也有。就算为她后半辈子的幸福,你也得把她给我呀是不是? 我只想—— 别想了。改革开放都多少年了。合 不来就离。我没有太多的时间来和你纠缠,明天我回成都,我的律师下礼拜就过来处理这事。我希望要快。至于钱嘛,我还是会补偿你一些的,毕竟这些年里你多少也付出了嘛。 我—— 好了。今天就谈到这里。我想休息了。明天还起得早。补偿的费用你也可以回去想一想,只要不离谱,我不会亏待你的。到时候和我的律师谈。我不送了。拜拜! 他说完就起身径直往里屋走去。我只得站起来,看着他发福的背影消失在“砰!”的关门声之后,我悻悻地回到屋外的黑暗里。 第四章 我没有直接回家。我在街上转悠了一大圈。酒醒后的肚子空空如也。现在还不算太晚,我能够在临河的一家面馆里坐下来,慢条斯理的享受一晚杂酱面。这家面馆我从前来过,也吃过同样的面条,但不知为什么今天吃起来却有特殊的味道。我先前要的是二两的,后来又加了二两。我沉浸在我的口福之中而没有去思考刚才和丁家伙的谈话,是因为我似乎突然卸下了什么包袱,就象小时侯考试结束之后,同学们都不愿意再去回忆适才那紧张的一幕。吃完面条我再次象个幽灵飘忽在镇上的每条巷道,回到家已经很晚了。老婆不在,我估计到了。以前我们每逢有所冲突,她最终都会选择回到镇上不远的她表姐家去过上一夜。我向她表姐家拨了一个电话。是她表姐夫接的,说两姊妹早都睡了。我于是放了心。 第二天一早,我还在睡梦中,就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给震醒。我以为又是什么病人的急诊。就隔着门对外面说,去卫生院吧。哪知是秘书小曾的声音,许大夫啊开开门,范镇长有事找你呐。我顾不上洗把脸,只得慌忙开门。 范镇长和秘书小曾衣冠楚楚地走进来。看不出有什么生病的样子。我去厨房里烧水泡茶。就听见范镇长在外面高声说,你媳妇呢?这么早就出门了? 我才知道他们这么早来找我,是跟我老婆有关。我问怎么了。范镇长说不急,泡好茶咱们慢慢说。我忐忑不安地在厨房里站立不宁。 范镇长开始说话了。 老许啊——哎!你媳妇和丁总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哎!怎么说呢?事事难料啊。你们当初结婚,我还来喝过喜酒的嘛是不是?这么多年都过来了,如今走到这一步。你很冤啊…… 我觉得鼻子酸酸的。 ……你还在跟着赵师傅学徒那阵,我们就认识。我一直就认为你这人踏实可靠,我有一次还跟赵师傅开玩笑,让他收你做女婿。后来果然应验。我就知道赵师傅早就有这份心,不然怎么会那么手把手的教你。他老人家也就一个女儿,当然想找个规规矩矩的人家,你就是穷一点赵师傅也不嫌弃了。其实仔细想来,你父亲和赵师傅有什么交情?不过就是救了别人一命。别人就永远记在心头了,把自己大半辈子打拼的积蓄都给你了,再搭上一个漂亮的女儿。你遇到赵师傅,三生修来的福啊…… 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从某中程度上说,师傅对我的感情,比父亲还要受用。 ……但是转念一想,老许,强扭的瓜不甜啊。人家是青梅竹马。要说你媳妇也是,就从来没跟你说过这事?一直把这份感情压在心头。那丁总也是有情有义的人,都大款了还没忘当初的诺言。他们的行为也让我感动。我也给你们想过,如果和清这女人执意要走,你拦又有什么意义呢?还不如顺水推舟,送人家一个幸福算了。成人之美,也是美德。也算是还赵家一个人情。你想想,如果赵师傅在天有灵,知道自己的女儿跟那么有钱的人在一起生活,那还不对你感激不尽吗?我也知道这些年你挣了不少,不在乎丁总给你那几个补偿。但是老许啊,感情这东西,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 我从来没见过范镇长声泪俱下地和我说话。我只是一个小小的个体医生,而他是一镇之长啊,大清早就来到我家,还如此苦口婆心地与我掏心掏肺,我感动得鼻涕都快流出来了。我说过,我从小家境贫寒,缺乏关怀和帮助,长大后一遇到别人伸出抚慰的援助之手,我就容易感恩涕零。通过这件事你们可以看出,我是一个特别怕麻烦别人的人,也是一个内心脆弱的人。 我不住地点头,生怕范镇长误会了他对我的一番真挚的抚慰没有收到效果。最后他们起身告辞。临走之前,秘书小曾让我仔细想想。做人要现实啊老许。他对我说。 我不明白怎样才算是现实的人。我不止一次听过别人说过同样的话,但就是没弄清楚。我觉得我已经非常现实了,但在别人眼里却始终是一个懵懂的糊涂虫。我老婆有一次也指着我的脑门说我不开窍。那是一个秋天的午后,我记得阳光象城墙上的一只胖呼呼的懒猫。诊所的大门敞开着,但里面没有一个病人。我的媳妇突然拉着我进屋,意味深长地要求在下午的时光里偷欢。我当时吓了一跳。我跟她说,这种事情不都是在晚上做吗,怎么白天你都有这种需求呢。于是,她就说了我不开窍的话。 屋子里重新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终于明白自己应该好好想想了。范镇长的话不是没有道理,他是一镇之长,是比我更有文化的人。我是卫校毕业的中专生,而且还是县卫校,全称叫卫生进修学校,文凭只有在本地才有效。而范镇长是县里一个领导的秘书下来的,应该是大学本科生,又跟随领导多年,懂得的道理肯定比我多、比我深。连他都出面鼓动我离婚,我想如果我不离婚那是对不起他的。何况,现在除了我,几乎所有的人都站在和清那一边,姓丁的就不用说了,和清心意已决,范镇长和秘书小曾恐怕也代表了大部分人的看法。还有和清的表姐和表姐夫,历来就斜着眼睛看我,现在估计也会落井下石。我孤立无援,一时间成为众矢之的。我从小就清楚一个道理,如果周围的人都对你都这么认为。那当事人一定是有问题的。虽然我并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我给和清的表姐家拨了一个电话。接电话的居然就是和清。我用异常平静的口吻对她说,你回来吧,我已经想好了,支持你的决定。和清在电话那头还有些不相信,真的?真的吗?她的声调里不乏有惊喜的成分。我说你是对的,赵镇长都来过了。我对不起你。她说,别难过,我们还是好朋友嘛。以后有什么困难我会帮助你的老许。 她很快就回来了。她看上去容光焕发。从她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丝她少女时代才有的光辉。她风采依旧。其实,我是多么舍不得她啊。我的脑海里开始一幕幕浮现昔日的美好时光,我们在一起的幸福的日子。我们第一次牵手走在河边的时候,是夏天傍晚偏黑的时光。那时候我们已经在师傅的允许下,得以在公开的场合以非工作的关系双双出现。那天我们回去得很晚。我们在河边的草丛里充分享受到了本来应该在婚后才能享受到的甜蜜。当然我们的大腿和肚皮的皮肤,也被凶狠的尖嘴蚊留下了它享受后的恶果;我们在诊所生意不太繁忙的时候,在师傅的眼皮底下干些偷偷摸摸的小动作,那种惊险刺激的场面,只有我俩心知肚明。师傅当然也不是浑然不知,我知道他有时候只是装聋作哑而已;我们背着行李去县城赶集,坐在摇摇晃晃的中巴车上。她靠着我的肩膀打瞌睡,我象一座山似的一动不动,即使时间长了,有些腰酸背痛,我也尽量不过多地更换坐姿;春节的时候,我们去一家装修俗气的服装店给她买衣服。我们本来是打算挑选一件红色的、带花纹的防寒服,哪知我们看中的这件衣服的衬子居然有一个窟窿,而这是店里最后一件同样款式的衣服了。我们悻悻而去又被店主拉回来,最终以连我们都颇敢意外的价格成交。她回到家里用一块青花布将破损的地方补好,还安慰我说不打紧,在里面,看不见的;还有一次是清明,我们跟随师傅也就是我的老岳父回农村去上坟。我们挨个给赵家的列祖列宗焚香鸣炮。一个鞭炮爆炸后飞向天空,击中了我的额头。我当即血流如注。她脱掉外衣给我堵住伤口。我看见她眼里充满了心疼的泪水;还有一次我们吵架,为借给别人一口铁锅,我们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她借出去的,被别人打破了。她居然不让别人赔偿。而那个借铁锅的人原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常常占别人便宜,还没用正眼瞧过我。我当然要理论。她说都已经不让别人赔了,再去叫别人赔好象挺那个的。我一再坚持,最后两人推攘起来,还动了家伙,把家里的一个茶杯、一只挂灯给摔碎了。但即使闹成这样,我们都没有起过离婚的念头。现在生活中突然出现了一 个姓丁的家伙,象一把锋利的西瓜刀,把我们原本平常幸福的家庭切成了两半。这是多么令人伤心、又是多么令人无奈的一把西瓜刀啊。 三天之后,丁家伙的律师准时在小镇出现。他带来了两样东西:一张起草得简洁、打印出来的离婚协议书,一沓不算太厚的人民币。对于后者我没有收下,不是嫌它少,只是觉得如果我收下了,师傅的在天之灵一定会责怪我的。而离婚协议书被我拿在手里,我没有立即签署。我对那个衣冠楚楚的律师说,给我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当给我一个面子,让我在左邻右舍跟前稍稍象一个男人。律师又去外间给丁家伙打电话,对方似乎同意了。他回来对我说,可以,但人我必须今天带走。 和清就这样被带走了。一个律师,带来一张纸,带走的却是我的老婆。我最后看了她一眼。她的脸上弥漫着迫不及待要离开的神情。她什么都没有带,急匆匆地钻进了那辆我叫不出名字的黑色的轿车。我万万没有想到,这就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鲜活的身影。 第五章 六月的天空依旧往日的湛蓝。小镇的上空被进入夏天的空气笼罩着。炎热开始一丝一丝地出现在阳光灿烂的每天每夜。诊所的病人一如既往地拥挤。我几乎天天一打开门,就一直忙到天黑。稍有空隙的时候,我会站在里屋靠窗的地方,手里端着茶杯,面对屋外的几棵香樟树发呆。离婚之后的日子因为生意上的繁忙,倒没有了孤单的感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也会偶尔在无法入眠的情况下,怀念与和清生活在一起的样子。我承认我很难彻底忘记她,但不知道她是否已经忘记了我。有时候我也会掉下几滴泪,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在辗转反侧熬到鸡叫的黎明,我起身为自己倒上一杯茶,又到厨房去寻找有没有填饱肚子的东西。我已经习惯了婚姻生活,在突然成为单身的日子里,其实我还是挺难受的。 一个星期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神不守舍地等待那位律师找上门来。可是,我等到的却是来自成都的一个电话。他用平静的、职业的口气对我说,非常抱歉,许先生,你老婆出车祸了。你必须来一趟。 我目瞪口呆,半晌才回过神。我还准备详细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对方已经挂了电话。我立即将病人打发走,关上卷帘门,进屋收拾东西。在我忙里忙外的过程中,我脑子弥漫的都是不详的征兆。我不断在内心为她祈福,但愿她不要有什么不测。出门的时候,天空已经飘起了细雨。小镇有很久没有下雨了,今天突然变了天,我就知道和清出了大事。我顾不得回屋找一把伞,就拎着一个布背包往车站赶。雨越来越大,我的肩膀都打湿了。有一刻,我觉得自己就象宋朝的一名书生,冒着大雨赶去和心爱的相好秘密约会。路上遇到几个熟人,都问我许大夫出远门啦?我哼哼地应允。 我很久都没有坐长途车了。我一坐上去,就觉得头晕,汽车刚驶出小镇,我就昏昏沉沉地睡去了。不久我开始做梦。我梦见和清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紧闭双眼,鼻子里插满了氧气管,身边的监护仪发出“嗒,嗒”的响声。这说明和清的生命体征都正常。她只是暂时性晕厥。我看见我身穿白大褂,手里拿着听诊器和体温表,来到和清的病床前。我身边的护士帮我把她扶起。她坐起来后突然睁开眼睛,朝我诡秘地一笑。我看见她的笑容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离谱,然后整张脸成为一个空洞。我吓得“啊!”了一声,惊醒过来。我往四周看看,车厢里的人不多,我身边还有一个空位,被窗外飘进来的雨打湿了。我赶紧关了窗,头枕着窗框,无精打采地沉浸在刚才梦境的回忆中。我说不明白它意味着什么,但肯定不是吉祥之兆。我就这样怀着各种不安的猜测,度过了难捱的十多个钟头。暮色四合的时候,我终于在五桂桥车站下了车。 按照那个律师在电话里的指点,我又花了一个多小时才赶到省人民医院。这是我第二次来成都。第一次是在很小的时候,随父亲往云南贩中草药,路过此地。那时候的成都和今天完全不一样。我乘坐的58路公交车,正好途径这个城市最为繁华的地段。不过当时我是不知道的,后来我在这里生活了几天,认识了一个楚楚可怜的女孩,从她口中,我才知道原来一到成都,就有幸对最为繁华的地段进行了一番观光。当然我当时是没有任何心情去欣赏街景的。在省医院门口,我看见了那个仍然西装革履的律师,正在拿着手机接电话,脸上挂满了暧昧的微笑,也许是和第三者在聊天,看见我从他身边出现,就对着话筒说了句“拜拜!”挂了电话。 我万万没有想到,律师直接把我领进了医院的太平间。我的和清被一张白色的床单所覆盖。她已经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我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我醒来应该是凌晨四点或者五点。四周一片寂静。我躺在医院内科病房的一张床上,手背上挂着输液瓶。极度的伤心加上饥饿,我的身体非常虚弱。我动了动身子,感觉全身一阵酸痛。那个敬业的律师没了踪影。走进来一个护士。我说送我来的人呢。她说不知道,现在没有人。我说我已经好了,我要走了。她说你不能走,还要观察一段时间。我说我也是医生,我知道怎么回事,你给我把液体取了吧。她理都不理我就出去了。我很生气,就自己把针头拔出来,用一个指头压住针孔。我站起身,浑身还是疼痛。我抬抬腿,活动了一下筋骨。我要去找我的老婆。 我视力不好,特别在晚上。挂在医院墙上的指示牌字体细小,我费了好大劲才弄清楚太平间的具体位置。值班的是一个面无表情的老头。他正坐在荧光灯下打瞌睡。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把他着实吓了一跳。我说我来找人。他说这里没有人,只有尸体。我说我就是找尸体。他问我编号是多少。我答不上来,就说是出车祸的。他说是不是一个女的,三十岁左右。我说就是就是。他说对不起,已经被送走了。我说不可能,我昨晚还来过的。他说大约十二点左右被人接走的。我说什么人。他说不知道。你去火葬场找找看。于是我又向他打听火葬场的位置。他说成都有几个火葬场,方向不同,远得很,你要找哪一个。我一听就懵了,不知该怎么办。 我知道是谁把我老婆再一次接走了,但我没有那个律师的电话,也没有丁家伙的电话,我不知道他们的地址和公司的名称,我该去哪里寻找他们呢。我坐在医院门口冰冷的大理石台阶上,虽然是六月的天气,但凌晨的空气还是让我有一些冷意。我不明白姓丁的家伙为什么要把我已经离世的老婆运走,为什么让我赶来看她最后一面。更让我不明白的是,我老婆究竟是怎么死的?如果真是车祸,那车祸又是怎么发生的?它的真相是什么?会不会是那个姓丁的下的毒手?天啦!我越想越觉得蹊跷。他们一定有问题,不然干吗偷偷在深夜运走尸体呢?想到最后,我甚至怀疑和清是不是真的死了。我刚才其实没有见到她的遗容就晕厥过去,万一躺在白色床单下的不是和清呢。我带着种种密团,消失在成都凌晨的大街上。 在一家面食店坐下之后,我的思路逐渐趋于清晰。我一边喝粥,一边盘算着下一步的行动。我必须解开上述种种密团,首要的任务就是找到姓丁的一伙。天亮之后,我去公用电话处给和清的表姐打了一个电话,告之和清车祸去世的消息。这消息对她表姐而言也如同晴天霹雳,和我一样,她不相信和清已经离开了人世。我让她务必在范镇长那里搞到丁家伙的电话或者住址。她答应了。下午晚些时候,我再跟她联系,她已经从秘书小曾那里得到了公司的名称,叫宏达什么什么开发公司,至于电话和具体的位置,秘书小曾无论如何也不愿提供。我认为这样算是不错了。事情至少出现了转机,毕竟我已经掌握了关键的线索,接下来就是我的工作了。我让她表姐放心,在家好好呆着,我一定查出个水落石出。她好象还有些担忧,建议我去买一个手机,好随时与她保持联系。我说太贵了不划算了。她说就买一个二手货,花不了多少钱。我觉得有道理。这辈子我还没有真正拥有过自己的移动电话。以前和清在的时候,曾经提议我配一个。我觉得用处不大,天天呆在诊所,又不是成天四处走动的人,没必要这个花费。现在不同了,为了把和清的事情弄清楚,为了给她表姐一个及时的交代,我花上这么一笔钱是值得的。我说服了自己,要想尽快破案就得先武装设备,打听到太升南路有很多贩卖旧手机的市场,决定先取出第一笔存款。顺便说一句,我这次出门,带上了家里的一个存折。不怕你们笑话,我这人向来谨小慎微,我行医多年赚来的钱,从不存在一个折子上。我会分成三五个,金额大小不等,而且每个存折的密码都不相同。不仅如此,我对每个存折的编号都熟记于心,万一哪天遗失了,我会在挂失的时候准确地把一长串枯燥无味的数字给背出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的记性比不上八十岁的老太太,但在经济方面,我却有着惊人 的记忆力。 第六章 太升南路人潮汹涌。我象一个游手好闲的少年,在望不到边的铺面门口转悠。我不敢贸然上前询问,准备先四处看看,摸摸底,以免被人宰割。通过大约两个小时的侦察,我弄清了这里的情况。铺子里的手机几乎都是新的,价格昂贵,不是我选择的对象。而摆放在门口的小摊,大多是收售旧手机的。从别人询问的品牌、款式、价格这几个方面来看,我热衷于诺基亚3110,大约在700元左右。当然还有更加便宜的,比如说国产货,但我一想,要买还是买好一点,关键是这款产品有手写功能,对于我这样一个初次使用手机的人来是说要方便许多。在一棵梧桐树下,坐着一个昏昏欲睡的中年妇女。从宽皮大脸的长相来看,符合相书上所说的忠厚老实的那一类。她几乎没有和我讨价还价就以650元成交,还热心地帮我在附近卖号人手中选择了一个吉祥的、容易记住的号码。我用它和和清表姐通了一个电话,一则告诉她我的联系方式,二则顺便测试一下手机的通话功能。和清表姐的声音在电话那头清晰可辩。挂了电话之后我暗自窃喜,我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移动电话,虽然它只是一个二手货,但在我眼里却如同掌上明珠,仍然让我爱不释手。我拿着它打算和朋友们通通电话,我努力地、快速地搜索了记忆中的各种画面,才发现我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朋友,我脑海中的关于电话号码的记忆几乎为零。这让我沮丧,也让我伤心。回想起这么多年来,自己一心随师学徒,潜心研究中外医学,完全脱离了这个变化万千的社会。我觉得挺对不起自己的,好在如今已是孤家寡人,没有什么责任在身了,从今往后,自己要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好好享受享受色彩斑斓的生活。 谁知手机给我带来的喜悦仅仅持续了几个小时,在我再次给和清的表姐拨打电话的时候,在它意外地出现了一段刺耳的噪音之后,就象旷野上无边的黑夜,再也无法产生任何一点声响。我惊慌失措,站在傍晚的大街上,没头没脑地拨弄了半天,也没能找到它故障的真正原因,当然也没能让它恢复到正常状态。我重新回到太升南路,找到上午卖手机给我的那位看上去忠厚老实的中年妇女。她起初说我的手机不在她手上买的。我赶紧出示了她开据的一张脏兮兮的收据。它拿在手上看了又看,才把一声不吭的手机拿起来,象我那样拨弄一阵。我焦急地等待着,希望它只是因为我操作不当,无意中碰按了什么键,而不是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又过了一会儿,中年妇女还是没有弄出个什么名堂,就对我说,我跟你换换。这里没有这款机型了,你跟我去库房拿吧。说完,她收起用几块纸板搭建而成的简陋的小摊,领着我往一条巷子走去。 我们七弯八拐,穿越了大约七八条越来越小的巷道,在一扇没有房门、只用一块竹制凉床遮挡了半边门洞的低矮的屋子前停下脚步。她从其间的缝隙里钻了进去,把我丢在天色昏暗的、不见人影的过道里。我听见里面有说话声。还有金属器物被搬动的声音。我心想这下好了,可以更换一个新手机了。我把双手插在裤兜里,耐心地等待库房的工作人员在里面忙碌。又过了好一阵子,门洞里钻出来一个胡子拉茬的男人,胸口系着一条皮围裙,嘴角叼着一只看上去快要掉下来的卷烟。烟头烟雾袅绕,让他的一只眼睛看上去半睁半闭。 给你换一个机型。那个没有了。他的嗓子嘶哑,象长期被烟酒浸泡所至。他的手里托着一个红色的翻盖手机。我接过来看了看,是波导牌,机盖上还有一条被磨损的划痕。我摇摇头。我不要这种,我要诺基亚的。 跟你说没了你听到没有。胡子拉茬的男人很不耐烦。那你自己进来选。看上哪款自己挑。 我随他钻进门洞。屋子里光线暗淡,到处摆满了电烙铁、起子、尖嘴钳、扳手和七零八落的各种旧手机。屋顶遍布蛛网,一只白炽灯在纵横交错的电线中间吊下来,打在每一个经过者的头顶。我在灰尘四起的屋子一角翻遍了所有四个纸箱,实在找不到哪怕是说得过去的任何一款产品。我抬起头,跟埋头在窗口正在焊接电源线的胡子拉茬的男人说,我不要了,你退钱给我吧。胡子拉茬的男人并不抬头看我,从另一间屋子里突然走出来几个吊儿郎当的小伙子,其中一个肩头挂着一根锁自行车的铁链。你他妈的烦不烦?想吃打?另一个个子稍高些的光头对我吐了一口唾沫。唾沫正好喷在我的脸上。我赶紧往后退了一步,但屋子里实在太窄,我很快被逼出门洞。在出门的时候,一直坐在一只吱吱嘎嘎的竹椅上埋头工作的胡子拉茬的男人都没有看我们一眼,好象我们根本就不存在似的。而那个长相忠厚的中年妇女,自从把我丢在门外,一个人钻进门洞,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花了很大的劲,才从迷途一样的巷道里钻出来。我站在夜色深重的太升南路,望着眼前车水马龙的街道,一阵伤感油然而升。 我在新南门附近的一条偏僻的街道看见一家只需要30块钱就可以住宿一晚的旅舍。我安定下来,来不及吃饭倒头就睡。可以想象我当时的愤怒和垂头丧气,我拥有移动电话的梦想这么快就破灭了。我甚至在仓皇离开那个是非之地的时候,都没能带走那只虽然原本就毁坏、但毕竟花费了我650块钱购买的破玩意儿。 第二天很早我就起床了。我先去公用电话亭通过114查到了凡是名叫宏达开发公司的电话。一共有六家。我分别跟他们打电话,巧舌如簧地和接线小姐周旋,了解到他们经营的范围,最终排除了四家,剩下两家都是从事地产开发,但负责人却都不姓丁。这让我感到纳闷。为了防止因接线员说慌而提供假情报,我准备亲自去这两家公司走一趟。我打听到它们的地址,又在地摊上花了50块钱买了一只望远镜,以便在无法获取保安准许进门的情况下,可以远远地观察里面的动静。这些我都是在电视上学到的。我象一个跟踪疑犯的刑侦人员,坐上了一辆出租车,驶往我的第一个目的地。 在被称作外双楠的地段,我在一个建筑工地门口下车。工地被一道矮墙给围了起来。矮墙的墙壁上有“宏达开发公司承建”的字样。我想我找对了地方。一个戴着安全帽的人见我在门口张望,走过来问我有什么事。我说我找丁志新。他说你是干什么的。我一听他这么一说,就知道丁志新一定在这里。我说我是他老乡,从老家过来,给他带了一些东西。安全帽问我东西呢。我说在旅馆里,因为很多,带在身边不方便,我是叫他去取的。安全帽就走进去,站在机器轰鸣的工地上对着上面的脚手架一阵呼喊。几分钟过后,我看见一个仍然戴着安全帽、一边往外走一边脱下手套的年轻人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还在诧异。年轻人已经来到面前。 你是哪个?他脸上不解的神色估计跟我也差不多。我不认识你。 你是丁志新?其实我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情。对去起,我弄错了。 我赶紧往外逃,生怕被对方当成有企图心的骗子给逮起来。世上真有如此巧合的事。我觉得自己很倒霉。 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我要找的丁志新一定就是北门上的那一个。我整装出发,没有丝毫的气馁。 然而事情并不象我想象的那样简单。我又一次扑了个空。这家公司别说没有叫丁志新的名字,连姓丁的人都没有。我再次陷入无边的迷茫之中。 在接下来的三天里,我的工作无法走出僵局。我绞尽脑汁寻找突破口,却意外地遇见了另外一件事。 我所居住的旅馆是一个周转房改造而成的。说是旅馆,其实就是一套三的房间,陈设简陋但干净,旅客共用一个淋浴间。老板的厨房就在隔壁。每次洗澡的时候,最让我无法容忍的就是水温的调节。一个舒适的水温完全取决于厨房里的人用水的大小。因此,我跑了一天的臭汗也不能得到彻底的清洗。我必须动作 迅速尽快解决,否则我的皮肤可能就会被烫伤。我下午回去的时候,都会碰见老板娘系着围裙在做晚饭。她有一个女儿,名叫红红,十六七岁的样子,模样也周正,成天沉默寡言的,听话地帮她母亲择菜、洗衣服。我每次和她擦身而过的时候,我们都会相视而笑,也算是打招呼。我觉得她的面容从某个角度去看,与和清非常相似。 这天我回去的时候,老板娘不在,厨房里只有她一个人。我看见她还在择菜,也就是说还没有开始用水,就赶紧去淋浴室。当我快要洗完时候,才发现原来刚才匆忙,干净的衣物还放在房间里,而换下来的衣服我已经把它在浴室里搓洗了。我听见红红在厨房走动的声音,就扯着嗓子请她帮我把衣服递进来。她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我告诉它要拿什么样的衣裤,以及在背包中的位置,然后我虚开门,侧身从她手中接过来。整个过程并不漫长,但是,在我重新回到房间,却发现我的存折并不在以前的位置。我警觉起来。 更加让我意外的是,第二天上午,因为我还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就躺在房间里睡懒觉。红红来敲门。起初我并不知道是她,后来她在外面轻声地呼喊。我把她让进来。她低着头用眼角的余光看我,站在床边半晌没有吱声。我问她有什么事。她把头往门口探出去看了看,然后把门关上。我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心里突突乱跳。她回到我的床边,突然在我的面前跪下来。我吓了一跳。 你帮帮我许师傅。她的眼睛里闪动着晶莹的泪花。 我赶紧把她扶起来。有什么事,红红? 你借我600块钱吧。我只有求你啦。她的泪水已经夺眶而出。 怎么回事?我不明白就里。你慢慢说。 她于是向我讲述了自己的遭遇。红红有一个男朋友,是新南门附近一家餐馆的厨师。三个月前她怀上了他的孩子,他知道后突然离开餐馆,不知道去哪里了。红红四处寻找未果,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她没有工作,手里没有钱,这种事情当然也不能让母亲知道。我住进旅社后,她觉得我是忠厚老实之人,所以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昨天趁给我拿衣服,偷看了我的存折,知道我有些积蓄,就麻着胆子来找我。我叹了一口气,看她楚楚可怜的样子,毫不犹豫地从衣兜里摸出600块钱。我问她去哪里。她说她咨询过,去琉璃场一家个体诊所。我随后告诉她,我也是个体医生,我也会做人流,但我的诊所从来不开展这项业务,因为它的危险性很高,你最好还是去正规的医院吧。她摇摇头,叮嘱我千万不要让她母亲知道。然后她站起身,开始脱掉外面的衬衣。我说你要干什么。她说我没法还钱给你,我就陪你睡一觉吧。我慌忙把衣服给她披上。我说我不要你还,你别这样。她执意如此。我一急,说,如果你还要坚持,我就不给你了。她再次泪流满面地跪在我的面前。 红红离开之后,我思前想后觉得她的选择很危险。我在乡下见过很多诊所,在人流手术方面都出过事。这种手术跟普通的外科手术不一样,对消毒和抗感染的要求特别高。术后大出血和败血症的案例层出不穷。我越想越觉得可怕,重新把红红从厨房里拉进房间,要求她一定选择一家可靠的医院,至于钱的事情让她不用担心。她很感动,最后向我提出了另一个请求——希望我能够陪她一起去。她说她很害怕,不知道会不会死。我说当然不会那么严重,也就答应了。 第七章 通过对当地晚报的浏览,我们选择了大石西路的一家开业不久的私人医院。红红向她母亲撒谎说要去双流同学家玩两天,她母亲也没多想就同意了。我们一前一后走出旅社的大门。 惯例的检查之后,红红被一个护士带领着走进了手术室。在手术室的双开门就要关上的瞬间,她回过头看了看我。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恐惧。而我给她的回报是一脸佯装的轻松。我在走廊里来来回回的踱步,引起了路过的医生护士们暧昧的眼光。我顾不上这些。人生总是充满着太多的误会。手术进行得非常成功。她在医院里住下来。我成为她的保姆。从前与和清在一起,都是她在照顾我。我每天面对的都是病人滔滔不绝的对病情的控诉和痛苦不堪的面容。现在我的身份发生了转换。我既感到新奇,又从心底产生了一种与同情和怜悯无关的责任感。红红身体单薄,体质虚弱,刮宫对她而言,就象一场无法回避的灾难,她躺在床上连说话都很吃力。时间已经临近中午,我和红红还没有吃早饭。医院对面有一家邛崃奶汤面馆,我准备去给她买一碗鸡汤。我先在满地乱扔着废纸、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烟味的铺面外侧坐下来。里面的人还不少。我还得等待一段时间。我给自己要了一碗清汤面。我不知道什么是奶汤面,但听名字觉得怪吓人的,还是清汤面简单实惠。就在我无所事事东张西望的时候,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和面馆的老板交谈。我转过头向里面张望。我居然看见了我正在竭力寻找的那个律师的身影。我喜出望外,顾不得我的位子可能会被后来者占据的危险,起身就向目标走去。但是屋子里的人实在太多,我让过了几个进进出出的人,在赶到应该赶到的位置,结果我的目标已经从另外一道门消失了。我站在人来人往的街旁,紧张地向四周寻找,他那西装革履衣冠楚楚的身影,始终没有出现。 我端着鸡汤回到红红的身边。红红已经睡着了。我的响动把她惊醒。我把她扶起来,帮助她喝下去。我的脑子里还浮现刚才的一幕。我失望之极,不觉叹了一口气。红红停下手中的纸质碗,用关切地眼神注视着我。我不想告诉她。她就急了。 对去起。是我耽误了你的时间。我很快就回去。我不该请你来照顾我的。 不是的,你多虑了。我说。为了不让她误会,我只得讲述了我最近生活里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在说到和清车祸之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时候,红红的眼睛里居然流下了伤心的泪水。她的举动触发了我一个多星期以来压抑在心中的无助和绝望,我再次沉浸在失去妻子的痛苦之中。我们象一对天涯沦落人,被无尽的悲痛所笼罩。她把我的头抱在胸前。我象一个委屈的孩子失声痛哭。病房里光线暗淡,此时没有其他人,我听见我们尽量压低的啼哭声回荡在空空的房间里。良久,她把湿润的嘴唇放在我的额头。我准备闪开,但被她更加用力地抱紧了。 你是一个好人。你不用担心。他一定就住在附近,也可能就在附近工作。你不是说他跟老板说话吗?说明他和馆子的人很熟。你明天再去看看,我相信你能够等到他的。我们都恢复了平静。她说的是那个律师。 我能够帮你什么忙吗?最后她说。我和你一起去找那个姓丁的家伙。 我摇摇头。明天你就回家去。免得你妈妈着急。我是体会过寻找亲人的痛苦。我不能让你掺和进来。 第二天上午红红就出院了。她恢复得很好。毕竟年轻,又是第一次。她的情绪看上去比来的时候喜悦了很多。我送她上了公交车,自己留下来在附近转悠,打算中午的时候争取逮住那个律师。由于昨晚为了照顾红红,我没有离开她的病床,就伏在床边睡了一晚囫囵觉,早晨起来,才发现腰酸背痛,在走廊里活动了半天也不见好。我不敢走远了。多年的家居生活把我沦落为一个路盲。然而让我特别生气的是,当我多次经过面馆旁边的一个小区的时候,被门口一个左臂戴着红袖章的老头给盯上了。他一脸正气地向我走来,责问我是干什么的。我说过我从来就惧怕政府的人,这包括大盖帽和红袖章。他这么一问,我的表情就显得不自然,吱吱唔唔答不上话。这情形更让他坚信我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伸出强健有力的右手,一把捏住我的一只胳膊。 我再问你一句你是干什么的?他义正言辞地说。 我我我找人。 你找谁?叫什么名字?在哪个小区几单元几号?啊—— 找人就找人干吗在这里东晃西晃的,啊—— 我早就盯上你了我告诉你别想在这里打歪注意这里是精神文明示范街你懂不懂,啊—— 他一边说一边把我象拎小鸡一样往街上推。快点给我走不然把你弄到派出所去,啊——。他随后把我一扔,象扔掉一块腐烂的垃圾,拍拍手转身回去了。 我只好把自己的活动范围稍微扩大。 终于等到了中午,大约十一点左右。我重新回到邛崃奶汤面馆,还不忘伸出头查看那个讨厌的红袖章是否还坚守岗位。上天保佑!已经没了他的人影。我放下心,慢条斯理地等待着我的面条,两只眼珠不放过任何一个走进面馆的面孔。 目标在十多分钟之后出现。他从对面穿过街道走过来。我赶紧低下头,不让他看见。我不能打草惊蛇。我已经计划好了。我所要做的不是当面上前质问他事情的真相。因为那样反而会把事情弄糟。他完全可以当众抵赖而我拿不出证据,最后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我一定要沉住气,要等他用餐之后跟踪他的住所。不管是上班的场所还是居住的地点,都是一个人最不愿意发生纠纷的地方。对于处于弱势方面的我来说,这都是开展正面交锋的理想之地。 他很快吃完了他的午餐。我远远地尾随着他,让他不至于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他没能发现我。他拐过大石西路,进入一条车流汹涌的大街,钻进了一幢约有二十多层高的大楼。和一些同样衣冠楚楚的人进入了电梯。我赶到的时候电梯门已经关上了。我在短暂的失望之后,重新理顺了我焦急的大脑。我站在大厅的指示牌前,用目光搜索着印有律师字样的公司的名字。这里面的企业虽然不少,但我不用吹灰之力,就在密密麻麻的名单中找到了唯一一家律师事务所。我真幸运。它在十三楼。我坐电梯上去。我终于找到它了。 门口坐着一个长相丑陋但很自信的女孩。她问我找谁。我答不上来。因为我不知道律师的名字,就给她比划着他的模样。她似乎明白,又问我有什么事。我假装说他刚才在电梯里掉了东西,我捡到了给他送来。女孩说东西呢。我说我要亲自交给他。她于是进去了。过了一会儿她又出来。随后出来的正是我跟踪的目标。 他一看见我,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我很得意,心想你没想到吧,别小瞧咱们乡下人。我也算读过几年书,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世上无难事只怕肯登攀,我不过就是多费点精力而已。 你找我什么事?他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女孩,把我拉在一边。 你说我找你什么事?没事我怎么会找你呢?我找你肯定是有事的。你说呢?你把老婆弄到哪里去了?我当然得理直气壮。 我不明白你说什么,许先生。我们的事情已经结束了。你应该回到你的镇上去。 结束了?我还没有找到我的老婆。什么就结束了?我故意把音调提高。 你老婆已经死了。你不是已经看见了吗?再说,你找老婆干吗找到我这里来了。 我不找你找谁?是你打电话让我来看我老婆的。我来了你们又把她弄走了。你们这是在干什么?我说着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你把我的老婆还给我。 许先生你听我说,这件事情已经结束了。你回去吧。 我无论如何也不罢休。我抱着他的膀子生怕他溜掉,眼泪簌簌而落。 唉——,他 叹了一口气,把我拉到过道靠窗的地方。我也不能告诉你什么,这是丁总的住址,你还是找他吧。他会告诉你事情的原委。他掏出钢笔在一张废纸上写下了一长串汉字。 在离开的时候我最后问了他,我的老婆是不是真的死了? 他点点头。就埋在龙泉的真武山。 当我再问他是不是真的出了什么车祸的时候,他却再也不愿张口了。 第八章 我没有立即去找丁志新。和清的确已经去世了。这令我愤怒,更令我疯狂。我相信律师的话。从他的言谈举止来看不象是说谎。但除此之外他什么都没有再告诉我,从他的语气里我可以感觉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也许死亡根本不是车祸所至,而是另有原因;或者即使发生了车祸,那也不是一个看上去单纯的车祸,里面肯定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但不管怎样,可以肯定的是,丁志新一定是害死和清的凶手。否则他何必去隐瞒,又何必匆匆去掩埋和清的尸体呢。我看着纸条上的那个地址,居然就是我去过的那个工地。难道一个地方还有两个同名同姓的人?真是巧得离谱。我觉得要对付象丁志新这样有钱有势的人,我必须有所准备。连律师都不敢对我透露事情的真相,可以想象丁志新的势力有多么的强大。我现在必须弄清楚丁志新究竟对和清做了什么,在和清去世这件事情上他要承担多大的责任。更重要的是,我必须为和清报仇,不管丁志新多么地令人可怕,我也要为和清讨回一个公道。 我马不停蹄地赶往最近的一个文具店,精心挑选了一把匕首、两只弹簧刀。我不是说我一定要使用它们。它们主要是用于震慑对方。但在关键的时候,也就是说,如果丁志新承认的确是杀害和清的凶手,也不排除我将用它们刺进对方的胸口。我把弹簧刀分别藏在两边裤兜里。又买了一条结实的橡皮筋,套在脚腕处,把匕首插在里面,让它紧紧地贴着我的肌肤,也让我随时能感受到它冰凉的寒光。这些动作我都是在附近的一个公共厕所里完成的。顺便说一句,我为什么要准备这么多凶器?这完全取决于我做事谨慎的原则。如果我中途遗失了一只,或者被对方抢夺了一只,那么我的备用武器还能派上用场,不至于让我空手而归。我兴奋不已,感到一件伟大的不同寻常的事情在等着我去执行,内心升起了神圣而光荣的自豪。 我从公共厕所里走出来,往四周看了看。没有人注意到我异常的行为。我走了几步,觉得脚腕很别扭。橡皮筋往下面掉,快要超过脚踝了,匕首的刀刃正好敲着脚踝,让我觉得很危险。我只好重新回到厕所里,把匕首移到脚后跟的位置。谁知又没走上几步,刀尖竟然刺穿了我的皮肤。一阵钻心的疼痛。我只得又回去把它取出来。我反复几次出入同一个公共厕所,不仅引起了看守人的注意,最终还是没能解决问题。我只好把匕首也放在一边的裤兜里。但它很快又刺破了裤兜划过我的大腿。我担心出现象脚后跟那样的危险,最后忍痛割爱地将它扔进路旁的一个垃圾筒里。 我又去不远处的一家大药房买了一张创可贴,把我的新伤口给缚上。我原本是打算先用酒精消毒的,但问了问药房,才知道没有这种服务,必须去医疗机构处理,想想很麻烦,也就算了。 准备工作总算是做完了。我再一次来到印有“宏达开发公司承建”的工地门口。戴着安全帽的那张熟悉的面孔又向我走来。我告诉他这次我是找另外一个丁志新。他明白我的意思后,也不好意思地向我笑了笑。 你原来是找丁总啊!我们经常给我们这个小丁开玩笑,说他有福气,取名字都跟老总一样。但那天看你的扮相,我还以为是找小丁的。 他说着递给我一支烟。你是丁总的朋友?老乡?但是他今天没在工地上,已经很多天没来工地了。你还是去总部问问看。 我一听更觉得不对劲。你们总部在哪里? 内双楠。他见我不抽烟,自个儿点燃了。117号。 我向他道谢辞别。 地方不远。我走了二十多分钟就到了。那也是一幢商务楼。我在布局千篇一律的大厅里找到了宏达开发公司的名字。我没有直接上楼,而是坐车回到了新南门旅社。经过一天的折腾我现在有些疲惫了。我要好好休息,养足了精神,以充沛的精力在明天和那个家伙短兵相接。反正他是逃不掉的,不是没在工地吗,那一定就在总部躲着呢。 我回到旅社倒头就睡,直到一泡尿把我涨醒。窗外已经华灯初上。淋浴室里没有人。我正好可以洗澡。通过刚才时间不长的休息,我的精神几乎恢复到良好的状态。我嘴里哼着小曲,享受着雾状的水从皮肤抚摩而过的感觉。我情绪不错,决定洗完澡后好好犒劳犒劳自己。 出门的时候意外地遇见红红提着一捆棉絮从外面回来。她得知我要去吃晚饭,就扭着一定要陪我去吃,还说自己今晚也没吃饱,要顺便搭一嘴。我见她母亲不在,就答应了。 我们在稍远一些的一个名叫皇城牛肉馆的地方坐下来,点了一荤一素一汤,边吃边聊。她问我今天事情的进展。我把不仅找到了律师,还将丁志新藏匿的地点都弄到手的消息告诉了她,却把购买武器的事情隐而不说。她既感到高兴,又为我伤心。高兴的事就不用说了,伤心是因为听说我老婆的噩耗。见她难过的样子,我反过来安慰她。人死不能复生。我说。关键是要报仇。 报仇?你怎么报仇?她瞪大了双眼,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为自己不经意说漏了嘴而感到惋惜。也不是什么报仇,就是要查明事情的真相。 你是要找到丁志新吗? 那当然。 你找到以后会怎么办?揍他一顿?你能打得过他吗?你会让他赔钱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对她说。我埋下头,不住地往嘴里扒饭。 他那么有钱,一定有保镖,你对付不过他。你应该报警才对。 报警!我从来不相信警察。警察和有钱人是蛇鼠一窝。再说,警察破案不知要拖多久。不过,关于这些我都没有说出来。 我想想看。 我们回去之后,她又在我房间里坐了一会儿,意外地发现我出门的时候忘了收拾的弹簧刀。她吓了一跳,并隐隐感觉到它们的用意。她关上门,回到我的面前。 许大哥。她神色慌张,伸出双手一把把我抱住。你不要做傻事啊。要坐牢的。 我后悔我的疏忽给她带来的影响,但事到如今恐怕是瞒不过她了。我相信她是值得信任的人,也就把我的决定如实地和盘托出,并让她放心,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乱来的。 你是好人许大哥。你不会做出这种事情的。她几乎面带哭腔地说。 我也把她紧紧搂在怀里。 那天晚上我一夜无眠。我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我那舍己为人的父亲一生多灾多难,他做梦都想成为读书人但直到去世也大字都不认识几个。他最为敬重的就是教书人和行医人。他称他们为先生。在他把我送到师傅那里去之后,他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在我还在学徒的时候,他逢人就宣传他的儿子已经成为赵大夫的门生,无意中提早地为我做起了广告。他最后死于心肌梗塞,这种城市里的知识分子容易患上的病症,意外地出现在他的身上。医术再高明的大夫也未能拯救他的性命。他去世的时候我没有在他身边。我赶回去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晚上。我在灯光暗淡的灵堂里匆匆和他见了最后一面。早就等得不耐烦的掘墓人大呼小叫地送他上了路。然后我又想起了和清,我一生中唯一依恋的女人。我无比后悔当初答应和她离婚。如果我坚持我的立场,她就不会离开我,从而逃过此劫。她的突然辞世一定会让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知所措。我不知道以后的生活该如何进行。我甚至都不明确我活下去的方向。我泪流满面。在晴朗的深夜里,在皎洁的月光从南窗照进来的时候,我从墙上那面椭圆形的镜子里看见了自己悲痛不已的面容。我从床上下地,推开玻璃窗。一棵枝繁叶茂的梧桐伫立在无风的静夜里,一片树叶正好从空中落下,在到达地面之前,它晃动的身躯不断碰到了建筑的墙体、旁边的塑料雨棚和玻璃,发出“喀喀喀”的响声。从它的声音判断,它应该是干枯得过了头的树叶,在已经进入初夏而不是 春天的季节才从枝头划落,可以看出它的存在是多么顽强。即使早已失去生命,还要在这个世上呆上一段时间。远处大街上还有车辆急驰而过。这是一个永远都不会进入睡眠的城市。 第九章 天色微亮,我已经出门了。让我没有想到的是,红红在门口拐角处等我。她手提一只塑料口袋,里面装着两个大馍馒头。看见了我她迎上来,扑进我的怀里。我费了好一阵功夫才把她劝住。她说他要陪我走到公交车站。 我们默默地往前走,分别啃着一个馒头,脚步不由得放慢了。很长一段时间双方都找不到话语。她知道我此行的目的,想要我放弃,又知道我是铁了心。我对她虽然有些依依不舍,但已经决定了的事情临时变卦,就不是一个男人的所为。因此我们索性缄默不语,让清晨的微风与我们拂面而过。大街上行人稀少。赶着上早班的人都急匆匆地蹬着自行车。站台上居然没有一个人影。我们并排而立,心照不宣地往公共汽车驶来的方向张望,其实我们内心都在盼望着汽车最好晚一些到达,甚至最好永远都不来。当然这种想法非常幼稚。公交车还是来了,但如我们所愿,它的确来得很晚。在车影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之前,红红终于控制不住内心的冲动,突然转过身抱着我的头,对着我的嘴亲吻起来。我并没有迎合她的动作,虽然我的内心多少还是有一点与她同样的冲动,但我是一个善于克制自己的人。我知道如果我主动迎上去,意味着让她明白,我的心门是向她敞开的。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将我们之间的关系提升到一个不应该的层次。我立即将她推开,并用双手把她控制在离我一尺的距离。你回去吧,我感谢你来送我。我对她说。办完事我就离开成都了。红红,我在枕头底下给你放了一千块钱和一张纸条。我知道我离开后你会给我收拾房间。你把钱藏好,别乱花。以后有什么困难我都帮不上忙了。 她的泪水夺眶而出。我头也不回地上了车,连一个再见的手势都没给她做。因为我不敢再看她的样子,我怕我的眼泪也会不争气地流出来。我要给她一个绝望的印象,免得她心存侥幸再次跑过来要求我留下。 这座城市的空气是多么的浑浊啊,即使在人影稀疏的清晨,空气里始终弥漫着一股汽油和垃圾混合而成的怪味。我在这里呆了短短的几天时间都感到不习惯,居住在这个城市的人们如何能够生活一辈子。天色一点点亮起来。车厢里不断有人上下。我看见他们大部分是上学的孩子,背着各种花色的厚厚的书包,手里拿着一个面包和一盒牛奶。有的孩子睡眼惺忪,不断仰天打着哈欠,有的干脆靠在铁椅上来一个回笼觉。我想起我小时候,和他们一样,在睡眠不足、食不果腹的清晨,肩挎绿色的军用小书包,脚踏大雨之后田坎上的泥泞,去几里之外的村上那间破败不堪的教室里上学,有一次实在挺不过去,索性在路旁的草丛里美美的睡了一觉,醒来后太阳已经老高了,不敢去学校,就在田间地头和蚂蚁蚱蜢们呆了一天。那是多么自由、多么令人心旷神怡的一天啊。似乎后来就再也没有过。 我之所以这么早起床,是想在丁家伙上班前在门口拦住他。因为我知道要想应付前台接待小姐的盘问而进得门去,那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我顺利地通过大厅保安的身边。他没有过问我。我直接进入电梯,根据事先了解到的情况,到达了第二十五楼。这是这座楼的倒数第三层。丁家伙所在的公司就在这最高的三层楼上。在内双楠繁华地段,在如此华丽的大厦,能够卖下或者租下整整三层楼作为办公室,足以说明这家公司的实力。当然,这些都是红红告诉我的。她是土生土长的成都人,见证了这些年来这个城市的变化,对这里的情况还是蛮熟悉的。印有“宏达开发公司”字样的招牌下面,大门紧闭。看样子离上班还有一些时间。我侦察了周围的地形,发现容身的地方实在太狭小,估计也就二十多个平方,而且完全没有遮蔽物。有了在小区被红袖章误会的经历,我必须提高自身小心谨慎的能力,以免在目标出现之前又被别人逮住,从而半途而废。我后来选择拐角处楼梯口的位置。人们大多是从电梯出入,再加上楼梯口这里没有灯光,是适合隐蔽的唯一处所。我于是在楼梯口的木制门后面躲起来,目光正好从宽大的门缝里落在紧闭的宏达公司的玻璃门上。 由于我右脚的脚后跟伤口未愈,保持一种姿势的时间一长,伤口就隐隐作痛。这时候我想起了我的两只弹簧刀。我把它们从裤兜里拿出来,再次试了试它们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刀片进进出出几次之后,一只弹簧刀手柄上的钢化玻璃被震掉了。原来它是用胶水给粘上去的,怪不得质量如此低劣。他奶奶的!我骂了一句文具店的那个售货员。这只弹簧刀看来也无法使用了。我总不能找一块破布把它的手柄象绷带一样缠好去行刺吧。但愿剩下的我唯一的武器不要再出什么事情。阿弥托佛! 上班了。西装革履的人们频频从电梯里钻出来,象巨大的钻井口吐出的一个个下班的挖煤人,当然他们比起早贪黑的矿工无论从穿着还是其他方面,其形象都要抻展得多。没有人发现我。这让我无比惊喜。我仿佛回到了童年和小伙伴们藏猫猫的年龄,而我最终都没有暴露在大家的面前。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的目标还是没有出现。我有点不耐烦。做大公司的老板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天天上班?我很气愤。我一天不坐诊,我的病人就会跑到我的竞争对手或者卫生院去。这世界实在太不公平了。我决定主动出击,反正今天不见到姓丁的家伙,我无论如何也不离开这个地方。 我直奔玻璃门。嘴角上有一颗黑痣的接待小姐看见我,立即从转椅上站起来,露出彬彬有礼的微笑。她抬起细尖的下巴,等待我的询问。我也露出自以为迷人的微笑,谦谦君子一般地向她点了点头。 请问丁总的办公室在哪里? 先生,您是—— 我是丁总的老乡,跟他事先约好了的。 她的眉头皱了一下但很快舒展开来。是吗?丁总他什么时候跟你约好的? 当然是今天啦。 她的微笑带有一丝不易觉察的轻蔑。不会吧先生。丁总已经有三天都没来上班了。他可能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来。 什么什么?他不来?他出差了?我惊得目瞪口呆。你是不是搞错了? 我没有搞错。先生,是您搞错了。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对不起。 我不相信。我绝对不相信。一定是那个律师事先通知了这个家伙。他躲起来了。小姐,你不要骗我了。我知道他就在里头。说完我准备硬着头皮闯进去。 你要干什么?她脸色骤变,象一只沙漠上饿了几天仍然找不到东西的穿山甲。保安!保安! 我已经冲过她弱小的防线,正在穿越大厅。我看见一排排整齐的方格里一双双吃惊的眼睛在看着我。我顺着通道往前跑。人们一时不知所措。反应快些的人上前将我拦住,我要么躲闪,要么将他们推开。我左冲右突,在铺着地毯的柔软的办公区域横冲直撞。我的身后是大呼小叫的追赶的人群。不断有人加入逮我的行列,不断有茶杯、书籍、办公用品、桌椅被碰翻和跌落的声音。在奔跑的过程中,我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我把我的弹簧刀从裤兜里拿出来。我本来是怕它跑掉才这样做的,但我的行为引起了众人的误会。有人高叫,小心!小心!有凶器!其实哪怕我再有胆量,也是绝对不敢在这种情况下行凶的。我的行径似乎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在我已经气吁吁体力不支的时候,才有两个保安将我扣下。我瘫坐在就近的一张转椅上,半天没缓过气。由于有很长时间没有这样跑步了,我觉得心脏都快要跳出胸腔。保安也累得不轻,张着嘴象晴天里晒太阳的北极熊。 一张很有身份的严肃的脸出现在我的眼前。他头发稀疏、眉清目秀,一看就知道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他用炯炯有神的目光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让保安把我带到一个狭小的会议室。他让保安出去,自 己关上门,然后在我面前的沙发上坐下来,问我是怎么回事情。我不知道他的身份,急于找到丁志新的心情让我顾不上其它。我把我的情况向他和盘托出,并希望他告诉我丁志新的下落。 原来是这样。听完我的讲述,他把身子往后面一仰,很舒服地将整个人陷在沙发里。你和丁志新是仇人?很好。没想到他背后还有这样肮脏的事。天赐良机! 我不明白他的话是什么意思。你告诉我丁志新究竟在哪里? 你不用找他了。实话跟你说,他和你老婆一起出的车祸,现在还躺在医院里,估计三五个月下不了地。 把他交给派出所。他重新打开房门,把保安唤进来。要把他光天化日行凶的行为如实告诉警察。快去! 我就这样被莫名其妙地抓了进来。直到现在我都没能见到我的老婆和那个我寻找多日的报仇的对象。警察说我持刀伤人,其实我的弹簧刀自始自终都没有弹开,我更没有用它去作案。所以我是没有罪的。我跟你们不一样,我迟早是要出去的。我的诊所这么长时间没有开张营业,还有许多老病号在等着我呢。 2007年2月12日,成都。 (完)